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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

时间:2023-06-01 09:46:05

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范文1

夏季每日作息时间为:08:30-12:00  14:30-18:30

冬季每日作息时间为:08:30-12:00  14:00-18:00

因季节变化,具体调整时间以办公室通知为主。

二、考核管理:

第一条  因事请、销假制度。

一般干部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的(含2天),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含三天),由主要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

第二条  因病请、销假制度。

1.因病医院或诊所就诊的,需提供医方诊断证明,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以内的(含2天);由分管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

2.因病住院须出示医院证明,住院证明、病假条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主要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第三条  迟到、早退、旷工

1.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超过10分钟以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未按规定时间下班,提前10分钟以内离岗的按早退论处,提前超过60分钟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2.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通报批评;累计达5次以上者,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作出书面检查;累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者,聘用人员予以辞退,在编人员月度考核为一般等次。

3.当月旷工4-8小时者,聘用人员扣发当日基本工资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10%,在编人员通报批评;当月旷工累计达16小时者,聘用人员予以辞退,并扣除当月全额绩效工资,在编人员建议调离岗位。

4.每个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天。每超过一天,聘用人员扣发当日基本工资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在编人员当月绩效考核为一般等次。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二个月者,聘用人员视为不能适应工作予以辞退,在编人员年度不得评先评优。

第四条  工作时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手机、串岗闲谈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次按旷工1天处理。被纪委通报或被群众举报等造成影响恶劣的,聘用人员予以辞退,在编人员取消当月绩效考核资格。

第五条  参加园区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等团体活动,因事确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活动的部门负责人请假。在规定时间内迟到、早退、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按照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相关细则处理。

第六条  按国家规定应享受的假:如婚假、产育假、丧假、年休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主要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三、注意事项:

1.事假必须提前面请,履行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面请确需电话请假的或有特殊情况需要续假的,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未经领导批准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2.严格干部管理的组织程序,遇周末或节假日外出区外的人员,要按管理权限逐级报告。一般干部向部门领导干部报告,部门领导干部向分管领导干部报告,分管领导干部向主要领导报告。如不报告,发生意外事件,后果由个人承担,一旦贻误工作将按旷工论处。

3.干部在工作期间外出需向上级领导进行报备,以便了解去向,方便工作。

四、具体要求:

1.全体干部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2.考勤以部室为单位进行考核,部室负责人安排自行签到,部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做到秉公办事,认真负责,所有请假必须以领导批准的假条为据。

考勤制度范文2

一、总则:

1、学校实行全员坐班制,全体教职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得随意离岗。

2、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和岗位抽查制度。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活、不随便外出。

3、教职工要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学校有关会议、集体活动。

4、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如实做好出勤记录。每周末统计考勤结果并上墙公布,月底汇总。

二、出勤

1、全体教职工在考勤室统一签到(退),签到时间上午7:55---8:30签到;11:10----12:05签退,下午随作息时间变化确定。

2、在规定签到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迟到,在规定签退的时间内没签名的为早退。即迟到又早退并无请假手续的为旷工,查岗时不在自己岗位的为中空。

3、迟到、早退、中空每次扣5元,旷工(无课)扣30元,每星期一总结,当月兑现。

4、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出现迟到、中空、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缺课一节扣30元。

5、教师按时辅导自习,不迟到、早退、中空。临时因故不能盯自习者,可自行调换,无故不盯自习的倒扣2节。

6、请假3天以内(包括3天)自习课有顶替的不再扣罚,照常发放自习费;无顶替的倒扣一节。

7、请假在3天以上者,教务统一安排其他教师顶替,自习费归顶替教师。

8、辅导自习时,出现迟到、早退、中空除本节外再倒扣一节。

9、所有教师必须参与值班,实行轮休。

培训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三、请假:

1.学校领导、科室人员在年级兼课的,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先经教务主任签字后,再按隶属关系办理。

2.教职工请假0.5天及以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

3.教职工请假0.5天以上者,由科室主任签字,报校长签字批准。

4.校分管领导请假经校长批准,科室主任(包括副主任)请假由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批准。

5.请假须先填写请假条,按隶属关系批准后方能有效。除极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到校请假外,一般不准捎口信、打电话,没有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6.因病不能参加学校及其它集体活动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在考勤室登记。

7.一般事假:每天扣10元;一个月累计请假7天以上者每天扣15元(从第8天开始算)。病假住院期间(以住院和交费单据为准)不扣工资,重、危病者,由校委会研究处理。

8.任课教师请假,所任课应由教务处安排教师上课。

9.教职工每学期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在享受学校任何奖励和福利。

10.学校领导班子和各个科室均为非轮休人员,但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事请假半天不扣工资。

考勤制度范文3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全体职工。

第二条   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第三条   请销假

职工请假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按批假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的,应用电话事先请假,并在事后三天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自行离岗或无故超假未归(含不及时销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事假。请假条上要写明事由、起止时间、目的地及联系方法等内容,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2.病假。假条应写明原因和拟请假天数,并附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批假权限审批。

3.批假权限。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内本组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请假5天以上(含5天)报组负责人、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组负责人请假由单位正职审批。

4.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公休节假日除外),按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休假条件的,也要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四条  假期待遇

1.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休假期间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聘用员工参照《劳动法》,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2.病、事假中心在编参照《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聘用员工待遇参照《劳动法》相关法规核算。

第五条  奖罚办法

1.中心在编按照《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南昌市城乡规划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

2.聘用员工全勤者,获得满勤奖金1000元/半年,按月统计,半年发放;除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因公外出、事假者8次外,发生其它迟到/早退、假者取消半年全勤奖1000元。

   3.上班时间(9:00)开始10分钟后未到,按迟到论处(每月2次组长确认有误差不算迟到)。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累计达30次者,不享受全勤奖、不享受次年年休假待遇,并按旷工6天处理。

4.全年个人事假累计次数不超过8次,(不含公休假,没有医疗机构证明的病假算事假),超过4天的事假(1次请假时间最短算半天)按实际天数扣除日薪100元/天(从绩效中扣除)。

5.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审批。未经批准,单位一律不予承认加班。经过批准的加班,行政组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行政组发放调休单。

6.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报组负责人,由单位副职、单位正职审批,行政组备案。

7.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不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三十天的,按旷工1天扣3天工资,并给予撤职及以下的行政处分。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给予辞退处理。

8.外出公干(因公外出)导致缺勤需填写请假条,报组负责人审批,行政组备案。

第六条  监督

单位领导对考勤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由行政组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登记、整理,报行政办公会研究后进行通报和处理。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注:1、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

2、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考勤制度范文4

 

1、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时间为8:30中午下班时间为11: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午下班时间为17:30。

2、实行“签到制”。工作人员早上到岗后应在8:30前签到。下班前应在到岗后,离岗前立即签到。月底以签到器的登记为准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3、各种考勤时间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为1小时;超过1小时不到2小时为2小时,2小时以上不到3小时为半天。以此类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关于迟到

当月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当月工资的1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两次者扣发当月工资5元;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扣发当月工资15元;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发当月工资60元,直到将当月工资扣完为止。迟到或早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否则按旷工处理。

5、关于旷工

当月累计旷工1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1%,当月累计旷工2个小时扣发当月工资2%,当月累计旷工半天扣发当月工资5%,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当月工资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当工资3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6天扣除年终奖的30%,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以上的扣发年终奖7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3天扣发全部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15天按规定扣发相应的工资,并按自动辞职处理。

6、关于事假

    事假3天以内须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长请假,当月事假超过4天以上须本人提前向局长请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5天,扣发年终全部奖金的50%,累计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金。

7、关于病假

病假应当提前由本人或家属向主管局长请假,过后补交请假条,连续超过3天(含3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全年病假超过40天扣发年终奖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年终奖,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8、全年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0天扣除年终奖的50%,累计超过70天扣除全部年终奖。

    9、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时间,严禁无故外出,不得以办公事下基层为由办私事,一经发现报主管局长后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0、年度代薪休假

考勤制度范文5

关于考勤机的使用规定

一、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二、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按层级报告(科员向部领导报告,副部长向正部长报告,正部长向厂级主管领导报告)。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层级领导的签名同意,厂级领导由考勤员签名确认三、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科员和副部长要有部长的签名同意;正部长需经厂级主管领导副厂长签名同意;副厂长需经厂长批准,每底由办公室呈厂长签认。党政主要领导执行纺织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

四、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六、凡发现代人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对忘记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员,每次扣罚50元。

八、各部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情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部长、主管厂级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情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九、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厂长、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十、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责任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考勤制度范文6

##县工商局机关考勤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玩电脑游戏、上网炒股等。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05以前,下班12:00;下午上班2:35以前,下班6:0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缺勤。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直至县局局长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县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对擅自外出、溜岗未参加考勤的,视同早退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本县出差办事须经局长批准后书面报办公室备案方可。

四、请假手续办理。1、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批准,两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局长批准,并书面报办公室备案。2、机关干部职工按以下规定享受公休假:(1)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6天;满10年至20年,每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机关干部职工休年假须本人写书面申请,股室负责人拿出安排意见,须经局长批准后,交至办公室备案。工作人员年休假应在当年内休完,不计入下年度。未休(完)年休假的,根据有关规定按天给予相应的年休假补贴,事假可抵年休假天数。(2)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作假日团聚的(双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探望配偶:每年给一方探亲假30天;探望父母:已婚的四年一次,假期20天;未婚的一年一次,假期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探望配偶或探望父母分别累计团聚30天和20天的,不享受当年或四年一次的探亲假;离职学习满一年的可以享受探亲假。(3)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45天,或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天数的,当年不再享受休假。(4)公休假可与婚、产、丧、探亲假等合并使用。(5)工作人员婚假假期3天,男女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双方不在同一地区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五、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监察室对违反本考勤制度的行为每月进行汇总,并按县局“问责五十条”进行处理。

六、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予以辞退。

七、本制度从20__年月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由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

考勤制度范文7

一、全乡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条例》,遵守工作纪律,逐月将自己的出勤情况如实记入记事本,以便与本组考核情况核对。并作为年度考核及工作业绩的依据。

二、实行请假制度(考勤分别由各组和办公室负责登记)。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离岗,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假条需说明请假原由和时间期限。副科以上领导(含组长)向书记请假,如书记不在则向乡长或人大主席请假,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请假一天,由组长审核,请假两天或两天以上者,先由组长签署意见后报乡长审批;再送办公室存档。准假后,方能离岗,离岗前必须把假条交到办公室,到岗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并报告组长或相关领导。请假手续不完整者无效,无假条请假的视同旷工,无假条准假者一次罚准假者10元。

三、干部、职工的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轻病一般在乡政府休息;因病确须住院治疗的,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医治(急病除外)。

四、干部职工一律不准代假、告假、无故超假,否则,以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立即电话联系,回乡后必须跟领导和办公室说明原因,并补办请假手续。

五、干部、职工外出开会学习,必须凭主办单位的文字或电话通知,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到办公室登记后方能离岗。学习、培岗必须将批准的书面说明送交办公室。

六、各组干部、职工(含副组长)外出办公事或下乡之前必须报告办公室和组长,如因公事不能赶到签到者,必须在签到时间截止之前报告组长,由组长向办公室汇报,否则作旷工论处,若事后说明理由视无效。

七、副科以上领导(包括组长)如因办公事无法签到以及一般干部、职工到县外出差者,必须先向书记请示,经批准后,再报告办公室。否则视作旷工。

八、乡里统一安排加班而又没有到岗的作旷工处理。

九、在单位内而未按时签到者视未到,属旷工。

十、原则上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必须有1/2的乡干部在乡住宿。双休日实行各组轮流值班,值班组全体成员必须坚守岗位。各组值班顺序为:计生组—综合后勤组—营林森工组—政法稽查组。

十一、实行早晚签到制度。每天早上8:00—8:30,晚上20:00—20:30所有干部、职工(检查站、工区、养路队除外)必须到办公室签到。若只签一次到视为旷工半天,每旷半天罚款10元,每旷一天罚款20元。任何人不准代签,否则代签人每次10元罚款。

十二、全体干部职工每月在乡(含村)住宿时间不得少于20晚,每人每月补助60元。因公到临武境外出差,开会视作在乡住宿。因公到县城出差、开会而未到乡政府住宿者,每晚3元的住勤补助不予发放。因其它原因未到乡政府住满20晚者,每少一晚另扣工资20元。

十四、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按十二个月计),年终不评先,扣发年终奖20元;全年病假累计20天以上(按十个月计),扣发年终奖的10元(因工致病、伤除外)。

十五、检查站、工区工作人员由政法稽查组进行考勤。

十六、办公室考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一经发现并查实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十七、各组负责人和主要领导要严格执行批假手续和汇报程序。

考勤制度范文8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统一的工作考勤及休假制度。

第三条 公司考勤和休假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四条 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五天,即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时间为7个小时,作息时间为: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变化调整作息时间。

第五条 公司的考勤周期以自然月为一个周期,每月按21天计算出勤率。

第六条 公司实行“上班打卡,外出请假”的考勤管理方式。

公司员工因出差不能按时打卡的,由本人填写《外出考勤表》,经部门或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交综合管理部作考勤记录。

综合管理部根据月考勤统计表,生成当月工资表。

第三章 休假规定

第七条 公司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丧假、工伤假等假期。

第八条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二)新进入公司的员工享受休假天数按以下规定计算:新进公司员工且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公司新录用的初次就业员工在达到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时,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达到享受年休假条件后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5、员工请事假20天以上且未按照规定扣发工资的。

(四)凡安排疗养的员工,其疗养天数不足年休假时,可以补足。因公外派学习的视同出勤。

(五)员工年休假可抵扣病、事假;无抵扣的情况下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原因未休完假的,可按日工资的三倍给予补贴(最多不得超过本人的年休假天数)。

第十条 员工因病休假,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员工请病假须持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三)员工病假(医疗期)时间按规定累计计算,并相应扣发一定工资:

1、员工年内病假累计4个工作日(含4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奖金全额计发;

3、员工年内病假累计21个工作日以上,除扣发各项补贴外,按实际休假月份数扣发奖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4、员工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的,除扣发各项补贴外,从第3个月起,按在公司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发本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90%;

5、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符合公司内退条件的,可劝其内退;不符合内退条件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员工请事假,按日扣发工资,即应扣事假的工资数额=基本工资(即: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辅助工资)÷21天×事假天数。员工因事请假,在扣发相应的工资基础上,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员工年内因事请假累计4个工作日以上扣发月奖金的40%;

(二)员工年内因事请假累计10个工作日以上扣发一个月奖金;

(三)员工年内因事请假累计15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发三个月奖金;

(四)员工年内因事请假累计30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发全年奖金,年内按基本工资计发。

第十二条 员工结婚,凭结婚证明给婚假3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增加晚婚假15天。到异地配偶方所在地结婚的(不包括旅行结婚)按往返所需时间另给路程假。

第十三条 员工产假按国家和云南省生育保险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假按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工作满一年且与配偶、父母不住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员工,探望配偶和父母可享受探亲假。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休假一次,假期20天,若两年休假一次,则可休假45天;已婚员工到外地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往返路费可按火车硬座、汽车标准报销。

第十六条 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后,按规定给予员工丧假5天。在异地办理丧事的,按往返所需时间另给路程假。

第十七条 员工因工受伤,按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享受工伤假。

第十八条 公司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休假。奖励休假的时间、方式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奖励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十九条 加班管理:

(一)各部门对工作应紧凑安排,提高效率,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所在部门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并发放补休单,部门经理统筹安排补休;

(二)因公出差、培训、考察而占用休息时间,原则上不得补休,确需补休的,由所在部门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并发放补休单,部门经理统筹安排补休;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和非法定节假日加班且没有安排补休的,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第四章 请假批准程序

第二十条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之后方可休假。若遇突发事件,事后应补交假条,并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一条 部门负责人请假须提交书面请假条,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作考勤记录。

第二十二条 一般员工请假须提交书面请假条,一个工作日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交综合管理部作考勤记录;二个工作日(含二个工作日)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作考勤记录。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病请假,必须及时、按级请假。特殊情况下可托人代请或电话请假,再于次日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四条 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迟到、早退合计三次按事假一天计算;上班后因公外出和因私外出必须按级报告和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 出现委托打卡等弄虚作假行为,委托者、被委托者、综合管理部有关工作人员及经理均要接受相应处罚:委托者、被委托者违规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罚。

第二十六条 员工旷工,扣发旷工时间内的全部工资,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

(二)旷工二天扣发半年奖金;

(三)年内旷工累计三天扣发全年奖金;

(四)年内旷工累计四天以上的,公司给予除名。

第二十七条 旷工一天、全月事假三个工作日或病假五个工作日以上者扣当月误餐费的50%;旷工二天、全月事假五个工作日或病假十个工作日以上者扣当月全部误餐费。

第六章 附 则

考勤制度范文9

    一、作息时间

    1、实行8小时工作制。

    2、严禁迟到、早退。

    二、请销假制度

    1、有事必须请假,否则按旷工计;

    2、请假分病假和事假。

    3请假须填写请假审批单,无请假审批单或病假证明按旷工计。

    4、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超过假期而不销假的时间按旷工计。

    5、请假期满需要续假的,应按请假程序重新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计。

    三、考勤管理

    1、考勤由考勤员记录。

    3、考勤结果分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五种。

    4、考勤员应每天检查员工出勤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报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存档。

    四、违纪处理

    1、迟到、早退每一次罚款5元;当月迟到、早退达到3次,扣发本月奖金;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的扣发全年的奖金。

    2、病假二天以内每天扣款5元;二天以上部分每天扣发10元;当月累计病假达15天者,扣发当月校内津贴和奖金。

    3、事假每天扣款10元;当月事假累计5天者,扣发当月奖金;当月事假累计达10天者,扣发当月校内津贴和奖金。

    4、旷工每半天罚款100元;当月旷工1天扣发当月奖金;当月旷工达3天扣发当月校内津贴和奖金;当月旷工达5天,扣发当月工资、校内津贴和奖金。

考勤制度范文10

二、考勤对象:镇党委、政府内设机构全体在岗职工。

三、考勤方式:

1、签到制:由党政办确定专人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内设机构(除城管中队外)全体在岗职工每天早晨按规定的上班时间自觉到党政办签到,城管中队中队长在党政办签到,其余人员在城管中队签到。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后不再签到,找人代签和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后上班的,一律按缺席处理。

2、点名制:镇党委书记、镇长或指派党政办工作人员不定期在早上签到时间和开会时进行点名,作好考勤记载。

3.各事业单位的考勤由单位自行决定。

四、请假制度:因事或因病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书面请假,按照请假程序审批后交党政办负责考勤的同志备案,假期结束后自觉销假,不得请霸王假,若遇突发事件,可以按请假程序口头(电话)请假,但返回后必须完善书面手续,不假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请假程序:

1、副科级以上干部及中层干部请假由书记审批,书记不在单位,由镇长审批。

2、一般干部职工请假由镇长审批,镇长不在单位由书记审批。

3.事业单位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不在单位由镇长审批。

六、处理办法:

1、党政办负责考勤的同志每天上班时间30分钟后将当天的签到花名册的原始记录交镇党委书记处统一封存保管,每月统计一次出勤情况,在例会上通报后备案。

2、财政所按迟到1次扣2元,病、事假(含探亲假)一天扣去当天的下村补贴4元(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除外),旷工和无故缺席一天扣30元的标准,在发放津、补贴或奖金时扣除,扣除的钱作为财政收入。

3、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照《公务员法》第十三章第八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予以辞退。

考勤制度范文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统一的工作考勤及休假制度。

第三条 公司考勤和休假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四条 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五天,即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时间为7个小时,作息时间为: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变化调整作息时间。

第五条 公司的考勤周期以自然月为一个周期,每月按21天计算出勤率。

第六条 公司实行“上班打卡,外出请假”的考勤管理方式。

公司员工因出差不能按时打卡的,由本人填写《外出考勤表》,经部门或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交综合管理部作考勤记录。

综合管理部根据月考勤统计表,生成当月工资表。

第三章 休假规定

第七条 公司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丧假、工伤假等假期。

第八条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一)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新进入公司的员工享受休假天数按以下规定计算:新进公司员工且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公司新录用的初次就业员工在达到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时,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达到享受年休假条件后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5、员工请事假20天以上且未按照规定扣发工资的。

(四)凡安排疗养的员工,其疗养天数不足年休假时,可以补足。因公外派学习的视同出勤。

(五)员工年休假可抵扣病、事假;无抵扣的情况下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原因未休完假的,可按日工资的三倍给予补贴(最多不得超过本人的年休假天数)。

第十条 员工因病休假,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员工请病假须持区级以上医院的证明;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三)员工病假(医疗期)时间按规定累计计算,并相应扣发一定工资:

1、员工年内病假累计4个工作日(含4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奖金全额计发;

2、员工年内病假累计4个工作日以上至21个工作日(含21个工作日)的,按日扣发各项补贴;

3、员工年内病假累计21个工作日以上,除扣发各项补贴外,按实际休假月份数扣发奖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4、员工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的,除扣发各项补贴外,从第3个月起,按在公司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发本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的90%;

5、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符合公司内退条件的,可劝其内退;不符合内退条件的可按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员工请事假,按日扣发工资,即应扣事假的工资数额=基本工资(即:基础工资、岗位工资、辅助工资)÷21天×事假天数。员工因事请假,在扣发相应的工资基础上,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员工年内因事请假累计4个工作日以上扣发月奖金的40%;

(二)员工年内因事请假累计10个工作日以上扣发一个月奖金;

(三)员工年内因事请假累计15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发三个月奖金;

(四)员工年内因事请假累计30个工作日以上的,扣发全年奖金,年内按基本工资计发。

第十二条 员工结婚,凭结婚证明给婚假3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增加晚婚假15天。到异地配偶方所在地结婚的(不包括旅行结婚)按往返所需时间另给路程假。

第十三条 员工产假按国家和云南省生育保险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计划生育假按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工作满一年且与配偶、父母不住在同一城市,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员工,探望配偶和父母可享受探亲假。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休假一次,假期20天,若两年休假一次,则可休假45天;已婚员工到外地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往返路费可按火车硬座、汽车标准报销。

第十六条 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后,按规定给予员工丧假5天。在异地办理丧事的,按往返所需时间另给路程假。

第十七条 员工因工受伤,按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享受工伤假。

第十八条 公司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休假。奖励休假的时间、方式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奖励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十九条 加班管理:

(一)各部门对工作应紧凑安排,提高效率,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所在部门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并发放补休单,部门经理统筹安排补休;

(二)因公出差、培训、考察而占用休息时间,原则上不得补休,确需补休的,由所在部门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并发放补休单,部门经理统筹安排补休;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和非法定节假日加班且没有安排补休的,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第四章 请假批准程序

第二十条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之后方可休假。若遇突发事件,事后应补交假条,并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一条 部门负责人请假须提交书面请假条,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作考勤记录。

第二十二条 一般员工请假须提交书面请假条,一个工作日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交综合管理部作考勤记录;二个工作日(含二个工作日)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作考勤记录。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病请假,必须及时、按级请假。特殊情况下可托人代请或电话请假,再于次日补办请假手续。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四条 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迟到、早退合计三次按事假一天计算;上班后因公外出和因私外出必须按级报告和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 出现委托打卡等弄虚作假行为,委托者、被委托者、综合管理部有关工作人员及经理均要接受相应处罚:委托者、被委托者违规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罚。

第二十六条 员工旷工,扣发旷工时间内的全部工资,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

(二)旷工二天扣发半年奖金;

(三)年内旷工累计三天扣发全年奖金;

(四)年内旷工累计四天以上的,公司给予除名。

第二十七条 旷工一天、全月事假三个工作日或病假五个工作日以上者扣当月误餐费的50%;旷工二天、全月事假五个工作日或病假十个工作日以上者扣当月全部误餐费。

第六章 附 则

考勤制度范文12

工程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文章作者:老黄牛 文章加入时间:2005年8月28日15:31 员 工 考 勤 制 度 一、工作时间: 1、实行每周五天, 每天七小时工作制。 2、 工作时间: 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30时。 3、九点十五分以后签到为迟到;十点以后签到记旷工半天。 4、加班按规定计算。 5、星期一17:00-17:30时为例会时间。非经理批准不得迟到或缺席。 6、每天安排病休。 七、每周工作或加班日,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午餐。因公出差,公司给予误餐补贴。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xx有限公司 2002年3月1日公布 文章出处: 第一次公开,原创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