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3 00:32: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标准化工作汇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各位领导:
今天,国家局安全质量标准化核准组莅临我煤矿集团公司检查和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对我们集团公司的关心和重视,也是对我们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鞭策和推进。在此,我代表集团公司党政和全体员工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
集团公司自1986年以来一直坚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始终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视为企业的形象工程、生命工程、效益工程和基础工程,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公司上下形成了“搞一辈子煤矿,就要抓一辈子标准化”、“要安全、先达标”等理念,不论在企业发展的哪个阶段,一直都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常抓不懈。20__年是我们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年,20__年我们定位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决心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轰轰烈烈,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开创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新局面,并从方方面面加强了管理。去年以来我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完善制度,保障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面展开
我们形成了这样一个共识: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命脉,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也是煤矿一切工作的基础,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质量标准化搞不好,安全生产没有保证,企业就没有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生存发展就是一句空话。要做到“干一辈子煤矿,抓一辈子安全质量标准化”,强化自觉抓质量、保安全、求生存、图发展的战略意识。而要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首先必须重视它。所以我们从提高地位、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等方面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给以了大力保障。
首先,突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地位。我们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与各级班子的工作业绩挂钩,作为年底考核生产单位领导班子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并且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考核结果作为精神文明考核的重要内容,具有一票否决权。集团公司每季度召开标准化工作会议,对标准化工作进行总结、安排、考核;各矿每月召开标准化例会,研究总结上月工作,分析问题,提出下月的工作目标、措施及要求,保证了质量标准化工作稳步发展。
其次,加强了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集团公司和矿两级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块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规定上到集团公司总经理,下到区队长的各级行政正职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副职具体负责。同时明确各级部门的责任,规定各级安监部门是综合检查和考核的主管部门,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考核、检查、指导本专业的标准化工作。从而形成了从企业负责人到职工层层负责的标准化责任体系,为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第三,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体系。搞好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关键是有科学、严密的制度和对制度严格的落实,规范人的行为,促进物的规范管理,达到现场环境协调有序。因此,我们十分重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建立,把它作为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一项基础工作来对待。我们对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结合实际,细化、量化、深化了检查考核标准内容,出台了《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安全综合业务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和采、掘、机、运、通、防治水六个专业的实施细则,形成了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考核奖惩体系,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
第四、建立激励机制。我们一直坚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评比,对优秀单位和落后单位分别给予奖励和处罚。今年,我们提高了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惩数额,对前5名矿井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通风专业单项奖励第一名,奖励1万元。落标(指未完成规划目标的单位)的矿井罚款10万元。对作风扎实、检查到位、评级严细、原始资料齐全、上报及时的业务部门给于一定的奖励。对于作风漂浮,检查态度不端正,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业务部门进行处罚。为提高各单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我们实行重奖重罚,出台了新的安全奖惩办法,分月度、季度、年度三种形式对标准化、安全风险抵押和安全奖罚进行考核,计划用于安全和标准化奖励的资金达到近5000万元。
二、精细管理,加强检查,实现现场动态达标
我们以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推行精细化管理,通过质量标准化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一是明确责任,规范现场操作行为。从严从细分解指标,形成了从上到下逐级落实,从下到上层层负责的标准化管理体制,现场管理人员做到目标明确、分工细致、指导到位、考核严细;操作层责任清晰、工序到位、行为规范、操作熟练,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从设备稳装到物料码放、从设备维修到现场操作,通过人的规范操作,实现现场动态达标。深入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就近管理”和班组全过程管理,注重情感、责任、素质三项管理,突出岗位个体能力的发挥和班组这个基本生产单元效能的发挥,以“想、看、干、管”为核心,规范了员工进入工作面后的工作程序,责、权、利相统一,使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主体责任更明确,行为更明确,杜绝了重伤以上事故。
二是积极推行精细化管理,注重生产全过程的每个环节、每道工序的管理,把每项工作具体 细化、量化到生产全过程,达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有科学、严谨、规范的制度去约束,以精细化的制度去实现精细化的行为、精细化的产出。
三是坚持动态检查和综合检查结合,加大检查力度。各矿都成立了标准化小分队,每天对现场情况进行抽查,每月组织全方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大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集团公司通风、生产、机电、地质等部门,分专业每月对各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抽查,安监部门每月进行综合抽查,每季度抽查覆盖率不低于80。集团公司每季度组织各业务部门开展全方位的综合大检查,结合抽查情况对矿井进行季度评比。我们规范检查行为,做到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公开、公正、公平;提高检查质量,按照要求使用检查仪器和工具,进行布点、上线、测量,逐条逐项进行检查,不能有缺项、漏项;落实检查责任,检查人员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表。在检查中严格按照新标准和新规程的条款进行,重点检查考核设施、装备、资料等基础工作,主要从现场管理上的标准化水平去考核评比,以此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扎实开展。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隐患的单位,通过黄牌警告、通告等多种形式限期整改。去年以来,公司共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6次,动态抽查35次,
三、夯实基础,求真务实,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
我们高度重视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工作。对照标准,制定实施规划,加强装备、设施、资料等基础性工作,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从注重物的管理向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操作行为转变,从注重形象达标向扎实开展基础工作达标转变。
一是完善基础装备,保证装备的适用性。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完善和使用好各类基础装备,在装备的选购上,做到符合标准,适用可行;在装备的使用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日常的维护,规范人员的操作,确保装备正常运行。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保证设施的可靠性。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建造各类基础设施,严把基础设施的质量关,加强对基础设施的检查和验收,确保数量和规格符合要求;严格基础设施的管理,责任到人,保证设施的完善可靠。
三是完善基础资料,保证资料的规范性。针对基础资料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对各类记录、台帐、报表、规程、措施、图纸等资料统一了标准和格式,做到了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装帧规范,统一归口,全部建档管理。
四、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整体推进
我们按照“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循序渐进,整体推进”的工作方法,促进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不断深入。
一是建精品,创品牌,标准化工作整体推进。我们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精品意识,大力开展品牌创建活动,集中人力、物力对薄弱环节进行高标准整治,做到薄弱环节有突破,优势专业有巩固,领先项目有创新。从管线吊挂、巷道维修、安全设施、材料码放、图牌板管理等基础工作和“点滴小事”入手,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峒室”、“精品巷道”、“精品工作面”、“精品盘区”、“精品矿井”,建设“标准工程”、“放心工程”,去年以来共创建采煤、掘进、运输等专业品牌示范点69个。我们根据各个时期、各单位的标准化达标情况,采取一事一推广的做法,在品牌示范区适时召开现场推广会。去年,我们在××矿召开了现场会,认真总结、积极推广××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经验,掀起了全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今年我们在××矿召开了标准化后进现场会,针对不足积极整改。通过学习先进、鞭策落后,各矿的标准化意识得到提高,形成了各矿自找差距,你追我赶,抓法多样,相互促进的标准化工作局面。如××矿强化基础管理,积极培育亮点工程,改善整体面貌,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一跃进入前五名。××矿实施标准化动态达标挂牌管理,推行了回采、工掘队组标准化专项补贴工资,推动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扎实开展。××矿在创新安全质量标准化理念、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上下功夫,推行安全班前预想、班后兑现制,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这些矿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上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在提高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的同时,也带动了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抓培训,练内功,提高员工队伍素质。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突出专业培训,突出岗位达标,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途径的培训。建立了以集团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为核心,以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为基地,以各二级单位培训部门为基本培训单位的安全培训网络,“现代化设施、教材、教师队伍”三项建设得到加强,坚持对所有职工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我们对区队长、班组长、主要安全工种、主要技术工种采取集中培训,特别注重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培训,强化基层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的标准化知识和技能;矿培训科组织抓好职工的岗前培训、重复培训和新技术培训。区队通过班前学习、安全活动等形式,针对现场的实际组织职工学习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通过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规范员工操作行为,做到人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04年共培训员工68515人(次),安全管理人员2798人,特种作业人员5305人,安全从业人员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先后组织25批基层干部到全国先进单位学习观摩,结合实际积极推广应用。
三是抓重点,寻突破,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七台河会议精神,我们修定了标准化工作的规划目标,将工作的重点转向了“一通三防”动态达标,把提高“一通三防”基础设施质量、基础装备的作用作为突破口,与采、掘、机、运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了标准化工作整体提高。
五、保证投入,依靠科技,推动标准化建设的发展
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是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我们始终坚持优先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投入,推广使用新技术、新装备,不断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设施。20__年共计投入资金5722万元,用于改善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状况,完善安全设施、设备,购进安全仪器仪表等,有力地促进了标准化建设的创新和发展。
在“一通三防”方面,投入2092万元对高瓦斯矿井瓦斯监测系统全部更新升级,并投入321万元建立了瓦斯移动抽放系统。推广使用了168套局扇自动切换装置。采用瓦斯抽排风机、风障、排瓦斯尾巷等方式对19个工作面的上隅角瓦斯进行综合治理。积极采用灌浆、均压、封堵等措施对××矿307盘区等11处火区进行了重点治理。对××矿的放顶煤工作面采用喷洒阻化剂(氯化镁)的方法,有效的防止了采空区自燃发火。完善防尘管路及设施,积极推广煤体注水、架间喷雾,有效改善了作业环境。
在采掘方面,近三年来,我们累计投入7亿元用于更新采掘设备。引进了大采高、低位放顶等十多项综采新工艺。04年,引进了世界先进水平的薄煤层开采刨煤机1套,综采支架连续记录观察仪16套。继续推广使用锚杆锚索联合支护技术,全年为掘进队组更新和装备锚索钻机85套,应用锚索8.2万套,加强了压力集中区域和大断面巷道的顶板管理。
在机电方面,以完善机电设备各类保护为重点,上齐上全了盘区皮带、煤电钻、电机等综合保护装置879台,安设了瓦电闭锁装置382台。采掘工作面全部实现了瓦斯超限全电压自动断电。消灭了超长距离供电,加强了提升、运输、主扇等大 型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确保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在运输方面,加强了大巷、盘区运输的标准化管理,斜井安装了国内先进的传感式防跑车装置67套。在××矿引进试用了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在××等7个矿推广使用了泄漏通讯系统,进一步提高了运输装备水平。
在防治水方面,认真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放后采”的原则,对积水区域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先后在××等矿采用了国内先进的瞬变电磁法、激发极化法等物探新技术对小窑采空区积水进行了探测,矿井防治水工作创出了连续19年百万吨死亡率为零的好成绩。
六、严格奖惩,重奖重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达标
我们始终坚持严格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比、奖罚制度,突出对安全指标和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突出对“一通三防”工作的考核,做到月考核、季评比、年度总评。
一是实行安全、“一通三防”一票否决制。矿井季度出现一人死亡事故,季度矿井落标;年度安全考核指标超控,矿井落标。“一通三防”单项落标,则矿井落标。
二是把对安全工作实行定量控制和考核作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安全遵章守纪协议书》,将安全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单位,将标准化责任层层落实到各岗位。对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质量情况和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按照制度规定奖罚兑现,每月对安全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在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直接与安全奖罚挂钩。《安全奖罚办法》、《安全风险个人抵押办法》都把标准化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增强了员工抓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自觉性,有力地推动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虽然我们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系统工程,我们一定以这次检查为动力,努力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不断进取,努力开创××煤矿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新局面。
农业农村局智慧政务工作汇报提纲
一、基本情况
农业农村局共有政务服务事项23项。其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23项,未进驻中心0项,许可类事项100%进驻,达到政务服务事项“应尽必进”目标,进驻中心事项已实现“一窗受理”;“马上办”事项13项,占比56%,达到50%目标;“一次办”事项23项,占比100%;“全流程”网办事项22项,占比95%;“就近办”事项22项,占比95%;延伸街道事项22项,占比95%。电子证照数据库共手工录入证照信息50条;对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时限压缩、要件简化、流程再造等优化工作,共压缩办理时限266天;不存在“法无权不可为”没有法律依据、国家明令取消的不能实施的事项,仍在平台中体现;政务服务平台及“一次性告知单”中,申请材料要件中不存在“其他”字样,已做到事项办理条件标准化;已设定主管领导和专人负责梳理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本部门审批工作已真正实现了受理与审批、审批与现场勘察相分离的机制,不存在先审批后录入的情况,不存在“体外循环”现象。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整改措施
1.电子证照数据库录入不全,原因为我局畜牧渔业领域事项办理量非常大,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办理需昼夜倒班办理,内外业人员工作负担较重,导致个别事项迟录。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调整人员分工,保质按时录入电子证照数据。
2.事项办理要件及流程压缩不到位问题。我局所有事项经多次压缩,办理时限已压缩266天,但要件和流程均有法律条文、政策法规限定,无法再进行压缩。10月10日,我局参加了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的农业农村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培训,下一步将根据市局要求对所有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
三、“智慧政务”工作存在困难及建议
部分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因农民已习惯来农业农村局办理,不愿意去政务大厅,导致工作人员非常为难。
按照《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XX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X教督〔2016〕XX号)要求,今年我县将迎接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为确保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顺利通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XX省实施办法》,认真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努力提升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总体水平,为“二次创业、XX再起”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估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评估对象
本次督导对象重点为党政机关、学校、文化传媒、公共服务行业、民生类、交通类、街道社区、乡镇等。采取定点和随机相结合的方法抽取部分单位和对象进行实地督导评估、现场查看,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抽样测试。
(二)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的主要内容为《XX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及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规定的指标体系,由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发展水平四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制度建设为20分、条件保障为15分、宣传教育为30分、发展水平为35分。省级督导评估时,采取必查项目和抽查项目相结合,必查项目满分为30分,抽查项目满分5分,评估得分应达到30分以上。
(三)评估方式
主要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形式进行,随机抽取若干评估单位进行现场查看,并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抽样测试。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7月1日—7月15日)
1.召开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部署大会,对各迎检单位的目标任务进行专题部署。
2.县语委与各迎检单位签署责任书。
3.各迎检单位要健全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专职人员,确定工作职责,制定迎检方案,于7月15日前报县语委办。
4.举办语言文字骨干人员提升培训班,对各迎检单位参与迎检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7月16日—9月16日)
1.各迎检单位对照《XX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县(市、区)自评表》,组织力量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评,针对自身弱项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各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对辖区属地内的街道、公共场所社会用字进行重点检查和整改,2019年9月15日前完成街道、公共及服务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3.各迎检单位要建立周报制度,将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上报县语委办,以便及时掌控工作进展情况,保质保量完成达标任务。
4.各迎检单位重点做好近四年语言文字工作文字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主要包括: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机构;上级下发的有关语言文字方面政策文件;本单位年度工作谋划中能体现语言文字方面工作的内容;本单位开展或参与的各类语言文字类活动资料(如演讲比赛、朗诵比赛、书法大赛、普通话测试考试等);各单位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标语牌、广告牌;有体现语言文字工作内容的工作制度;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汇报材料(资料形式分为文字、照片、音像资料等多方面)。
5.各迎检单位在自查自评确认基本符合《XX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行)》后,向县语委提出评估申请,于2019年9月15日前将自查材料、整改措施、自评报告、评估申请一并报县语委办。
(三)县级督查阶段(2019年9月17日—10月7日)
县语委办将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督查指导小组深入党政机关、学校、文化传媒、公共服务行业、民生类、交通类、街道社区、各镇,对迎评工作和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迎评单位也要积极主动与县语委办对接,多咨询、多学习,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做实,确保达标。
(四)市级督查(2019年10月8日—10月17日)
在确定达到评估标准后,向市语委报送自查自评报告。县语委邀请市专家组莅临我县评估督导,对各迎检单位进行检查评估。对市级评估检查出来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整改。通过查漏补缺,做到不丢项、不漏项,求质量、上水平,确保迎检工作的扎实有效。
(五)迎接督导(2019年10月18日—10月下旬)
根据省市要求,做好迎接省市政府督导部门对我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检查的相关工作准备,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通过省市督导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分级组织,分工负责”的管理原则,在XX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县语委办要统筹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镇和县直部门要切实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迎接省政府对我县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安排部署,实行目标管理,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切实抓好责任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自查整改
各镇和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监督检查,各迎检部门负责对政府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城区街道、镇村的各类文件、书籍、期刊、标语、标识、牌匾以及制作播放的影视、音像作品等用字规范状况进行检查指导。同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的语言文字工作成效,准备好汇报材料和自评报告等。要建立迎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因措施不到位或经费不落实影响评估工作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构建长效机制,固化迎检成果
各迎检单位要以此次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为契机,突出特色,勇于创新,结合本部门及业务特点,精心组织每年的“双推月”活动,并积极开展经典诵读、规范字书写、演讲比赛等各类语言文字特色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活动,切实落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职责任务。
附件:1.XX县语委成员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
2.XX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及任务分解表
3.XX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县(市、区)自评表
附件1
XX县语委成员单位承担职责任务
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各语委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任务如下:
县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做好规范用语用字舆论导向,增强公民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网络新闻宣传;负责本部门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建设和公章、公文、标牌等用字规范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推普周”及语言文字评估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文明办主要负责: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并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创建文明县城活动紧密结合。
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做好教育系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教育教学日常工作,纳入对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目标考核,纳入教师岗位职责、业务考核、评聘奖惩等。收集整理迎检单位按时报送档案资料、语委及各单位档案建设;制作县语委和迎检单位宣传图板、普通话标志牌、规章制度;在县城主要街道和宾馆设置永久性标语牌和悬挂推普宣传标语;起草县领导推广普通话倡议书、
XX县语言文字工作汇报稿、检查评估工作自评报告;起草县委、县政府研究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纪要、有关教育工作文件;审核各单位的工作汇报材料、自评报告。
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全县普通话水平等级培训和测试工作、组织迎检单位进行普通话问卷测查工作。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把普通话水平达标和使用规范汉字作为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之一;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公务员在公务活动和工作过程中用语用字规范的检查和监督力度。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的宣传;配合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做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的宣传;加强对广播影视节目、剧目、广告、文化活动等用语用字规范化和出版物用字规范化的审查、监督和管理;重视语言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县电视台主要负责:及时报道县内语言文字工作新动态;实行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记者、演员和其他出镜人员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上岗制度;提高编辑、记者、文字录入、校对人员、中文字幕机操作人员等的文字应用规范化水平。
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部门预算,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收费政策。
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全县各类地名标志牌的汉字、汉语拼音和外文使用规范化工作,会同语委做好地名审音定字等工作。
县工会、共青团XX县委、县妇联等群团组织主要负责:充分发挥各自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的群众性活动和社会监督员、志愿者活动,促进公民“说普通话、写规范字”意识和水平的不断增强和提高。
各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本行业系统的规范用语用字监管措施,加强规范用语用字培训和检查督促。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纳入评优评先活动,在规章制度中明确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和用字水平等级要求,推行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和用字水平等级证书上岗资格制度,在各窗口单位醒目位置设置规范用语用字标语牌。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等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所辖范围内用语用字规范情况的执法检查和监督,清理不法和不良的语言文字现象,不断改善全社会语言文字环境;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切实起好用语用字规范化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
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目标意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的态势。全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45起,死亡人数16人,全部为交通事故,全县没有发生一起非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但是,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时刻保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警钟长鸣,长抓不懈。今年初,县政府以深入开展“企业安全年”活动为目标,强化意识,落实责任。年初,陈书军县长与各分管副县长签订了20__年度__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分管副县长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着重强调各分管副县长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月11日,在全县安全生产会议上,陈书军县长分别和14个乡镇、50个安委会成员单位、3个园区管委会领导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县安委会制定了《__县“企业安全年”活动方案》、《__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与责任制奖惩办法(试行)》和《__县20__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责任考核和责任落实的文件,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职”制度》等文件,要求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各乡镇、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单位都及时召开会议层层落实责任。
(二)强化组织建设,加大“企业安全年”组织领导力度
“企业安全年”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把“企业安全年”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年初,县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了县安委会,并由县编委行文在所有乡镇配备专职的安监科员,充实乡镇安监所,同时在县经济开发区成立安监局,从体制上理顺了安监网络,从而为“企业安全年”提供组织保证。还专门成立了__县“企业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并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县政府每次常务会议不变的议题。分管县长定期听取“企业安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召开“企业安全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出思路、想办法,帮助解决“企业安全年”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重点意识,有序推进“企业安全年”各项工作
按照“企业安全年”活动方案的要求,围绕四大工程,扎实有序地推进“企业安全年”各项工作。
一是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今年初,我们认真组织好各乡镇、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需培训人员调查摸底工作,并详细制定__县20__年全员安全培训计划,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上半年以来,全县共举办县级安全培训班15期,培训1025人次,其中工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2期120人、安全教员1期141人、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期167人,特种作业人员6期458人,消防培训1期92人,渡工培训2期84人等。企业从业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由有关部门和乡镇、企业负责培训,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全面展开,培训的内容以市局印发的《企业职工安全常识读本》和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为内容。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人员已达5430人次,培训率达70以上。
二是实施危险源点监控工程和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2月28日,县安委会对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就进行了专门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3月12日又专门召开会议对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工作进行了布置落实,制定了《__县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工作实施方案》,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安委会分别成立了危险源点监控工程领导小组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其他各牵头单位领导任成员,从而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与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强化
宣传落实。各乡镇、园区管委会、县相关部门和单位,层层落实责任,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把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工作的精神落实到企业、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一位职工,全县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危险源点普查监控,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的良好局面。三是认真组织普查登记。危险源点普查登记采取企业、事业单位自查与牵头部门指导督查的办法进行,安监、交通、经贸、教育、质监等主要牵头部门深入一些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对所有设施、设备、场内运输工具、场所、原料、产品、库房(区)等进行全面排查。四是组织专家进行复查、评估。四月份以来,县安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化工、冶金、造船、木材加工等重点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所有危险源点都进行了评估、认定,对重大危险源组织中介机构进行了评估。到目前为止,共排出危险源点585个,其中一般危险源点466个,较大危险源点85个,重大危险源点34个,对各个危险源点都进行了责任落实,实施有效地监控。现在,我县正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县级重大危险源监控平台,确保年内投入使用。上半年,我们始终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作为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工作,继三月份事故隐患排查月后,我们又专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化工、冶金、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进行了复查。在国办通知下发以后,我们又进一步强化对国办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6月12日,专门召开部门和乡镇分管负责人会议,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排查出事故隐患855个,其中一般事故隐患846个,较大事故隐患9个,已落实整改833个,整改率为97.4。三是实施企业本质安全工程。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是安全监管工作的落脚点。我们始终注重抓好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来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在化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行政执法三个方面加大力度,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四月份,化工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进入关键性阶段,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外小化工企业实施依法关闭。我县共排查列入关闭的小化工企业19家,占全市关闭企业数的41,关闭企业数量多,任务重,难度大。全县上下思想上高度统一,认识上充分到位,措施上坚决有力,敢于动真碰硬。五月初,全县19家应关闭的区外小化工企业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关闭到位,率先通过市化治办督查组的验收。对园区内的化工企业,我们着重从设备检测、完善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等方面强化管理,对不能按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的企业,依法予以停产整顿,停止建设,对不能按要求整顿的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今年以来,我们依法停产整顿的企业43家,停止建设27家,被予以行政处罚的11家,罚没收入18.3万元。在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在抓好经营户发证工作的同时,重点打击私产、私销、私运、私藏“四私”行为。今年以来,我们采取集中打击与长效管理相接合的办法,集中打击原材料供应大户、烟花爆竹私产大户,公安、安监、乡镇、交通、法院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从运输渠道上切断外来原材料的供应,对查处的原辅材料和成品、半成品进行销毁,县政府专门下发了打击私产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在电视台、电台、__时讯等新闻媒体上宣传,在各乡村要道口张贴,还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建立烟花爆竹打击管理制度包括责任制度、检查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等长效管理制度,公安部门加大对私产人员的行政拘留和运输车辆的扣押,法院对触犯刑法的私产大户从严、从快进行了判决,安监部门对一些查处的大户进行了行政处罚,重点乡镇采取长期的查处、打击,从根本上遏止了私产烟花爆竹行为。今年以来,共没收销毁成品鞭3500万头、纸筒3000万头、黑火药(含鞭信)50公斤、制鞭机45台、封口剂4000袋。
另外,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等专项治理工作也都按计划顺利开展,取得很好的成效。通过严格的执法,有力地推进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提高了企业的本质安全,有效地保证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好转。
四是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工程。根据连云港市《20__年全市“企业安全标准化工程”工作方案》和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要求,我县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布置落实,详细制定《20__年全县“企业安全标准化工程”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企业安全标准化工程”有效开展,目前,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考评标准,找准差距,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化工作制度,全面整顿规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县相关牵头部门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两个园区都分行业、有重点的进行安全标准化的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找出问题,积累经验,逐步推进全县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五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六月份是全国第6个、江苏省第14个“安全生产月”,我们在安排活动月过程中,注重宣传培训,注重宣传效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四进”活动。通过“安全在我心中”万人签名行动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通过“安全在我心中”、“讲案例、说安全”演讲比赛,提高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活动开展;通过一封平安家书、对全家福进行宣誓,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理念,时刻想到安全,关注安全;通过咨询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全民安全的知识;通过县政府门前的宣传橱窗、宣传
标语等多种形式营造安全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县各部门、各乡镇都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丰富多彩的活动,为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为保持安全生产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六是加强夏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在是高温季节,也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时期。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一些重特大安全事故,特别是铁岭市清河特种钢有限公司的“4.18”钢水包倾覆,如东“4.15”海难事故等恶性事故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县突出化工企业、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安全监管、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为夏季安全生产奠定基础。化工园区安监局组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互查隐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县开发区安监局注重从基础工作做起,逐步完善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交通、质监、教育、建设等职能部门都针对本部门的特点,强化责任监管,保证了夏季高温时期的安全。
上半年,我们在企业安全年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要真正做好“企业安全年”各项工作,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保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期稳定,仍还需要做大量细致的工作。
二、认清形势,积极推进“企业安全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当前,我县工业经济正值快速发展时期,很多企业安全投入还没有到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今后,我们将按照市政府、市安委会的要求,继续抓好“企业安全年”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企业全员培训工程。按照企业全员培训计划,切实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让他们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从业技能。在开展企业安全教员培训班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企业全员培训,对不能依法组织和参加培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组织强制性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为全县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档案管理;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G271文献标识码: A
一、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含义
档案管理现代化是以系统论等现代管理科学为指导, 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 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与设备, 充分发挥档案管理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档案管理的传统方式进行改革, 加快实现其系统化、定量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例如: 利用计算机将档案进行输入、输出、修改、插入、打印、统计、检索、查询、删除等, 同时计算机还具有判别、诊断、筛选的功能, 可进行档案的鉴定工作, 利用缩微照相技术和对纸质载体的重要档案进行缩微复制等。档案管理现代化具有占用空间小、储存信息量大、应用能力强、速度快等特点, 能及时、大量地提供档案信息, 提高了效率。电子文件作为新型的信息载体出现在档案领域, 将逐步替代传统的纸质档案载体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档案管理现代化是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 是社会发展和档案工作发展的必然, 自从1946 年美国制成第一台电子计算机以来, 经历了电子管、晶体管、集成电路、大规模集成电路等, 时至21 世纪, 电子计算机已经全面走向档案管理事业, 相关系统软件数量和品种众多, 都使利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档案管理成为可能。档案管理实现计算机管理, 已经成为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具有速度快、系统性强、效率高、保存时间长、资源共享、便于检索和利用等优越性。档案现代化是一个动态的概念, 是变化发展的, 与动态的管理需求相适应、相统一。
二、档案管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不足点
(1) 档案标准化程度低
进行现代化档案管理, 档案工作标准化是必要条件之一, 是档案管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档案管理标准化工作是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的, 国家标准局组织拟定和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化文件, 使我国标准化逐步形成一个体系。由于档案自身的复杂性, 我国档案管理体系亦比较复杂, 分散管理是其突出特点。由于历史的原因, 档案管理走的是一条各自为政、自给自足的发展道路。各个单位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和技术条件选择硬件设备, 机型五花八门, 水平参差不齐。目前研制出的不少档案系统应用软件都没有遵循国际标准, 功能单
一、标准化水平低、数据不完整, 致使大多数档案无主题标引, 共享性差。而国家至今没有统一的发展规划和标准, 档案的发展存在着很大盲目性。这种状况发展下去,势必给档案网络化建设和资源共享造成隐患。标准化程度低影响了档案管理现代化发展进程, 造成大量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令计算机档案管理系统只能停留在辅助管理的位置上无法继续向前发展。
(2) 缺乏高级管理专业人员
现代档案管理人员可以分为档案管理辅助人员、档案管理专业人员和高级档案管理专业人员三个等级层次。高级档案管理专业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 较高的文化素质和现代管理技术, 精通档案业务, 能科学地制定政策和档案事业的发展规划,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 在学术理论研究上有很高的造诣。目前档案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对档案管理人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档案管理人员群体中学历层次偏低, 缺乏掌握现代化技术的高级管理人才, 特别是既懂档案管理和现代化科学技术, 又懂社会科学和经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奇缺。档案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直接导致新技术、新方法难以在档案管理中使用和推广, 无法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档案管理人员群体结构不合理配置, 档案管理人员个体素质偏低, 档案群体结构失衡不仅已成为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 档案管理投入不足
经费不足是影响档案管理走向现代化的最大障碍,而经费投入取决于领导对现代化档案管理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程度。由于档案意识普遍较低, 导致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无力购买现代化的设备, 尤其是基层单位, 存在着档案室建设简陋, 基础条件差, 安全措施没落实, 大部分档案室建设不标准、不规范。档案室自动化建设、数字化建设更成为奢求, 投入不足已经成为档案现代化发展的瓶颈。
三、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建议
(1) 加强标准化建设
档案管理标准化是档案管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基础。档案管理现代化是建立在先进的技术、严密的分工和广泛协作的基础上的。信息时代, 档案信息的共享与网络的沟通更依赖于统一的标准来进行规范, 如各种档案数据的交换、档案信息的传递、档案资料的共享等, 都需要通过制定和建立各类档案管理标准, 形成档案管理标准体系, 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档案管理现代化各项工作的有效实现, 遵循标准, 推进标准。在档案管理系统建设中常常遇到过分强调本单位特殊性, 管理方式不可更改的情况。这种实质上无视标准化、拒绝采用标准的做法极其有害。有些标准的制定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 不但涉及数据格式, 还将涉及运行环境等诸多因素,本身就包含不止一项的复杂课题, 更应统一领导, 集中力量, 锲而不舍, 不断推进。
(2) 实现管理现代化
增强档案管理现代化意识, 管理理念现代化是档案管理现代化的灵魂。档案管理人员如果没有这种管理现代化的意识, 就会大大影响档案现代化的发展步伐。在现代化进程中, 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树立科学实践观, 依靠先进的科技手段, 前沿的管理方法, 切实改变轻利用、等客上门、封闭保守等观念, 实现主动式服务、开放式服务。引进现代管理的理论和方法, 使档案管理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和现代管理迈进。
(3) 加快复合型人才培养
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 不仅需要档案管理人员具有档案方面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知识, 还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信息技术和写作等综合方面的知识。要始终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 大力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 从选拔优秀档案管理人才为起点, 把具有复合知识型人才充实到档案现代化管理中。还要加强继续教育培训, 采用多种形式、实施全方位的培训, 优化档案现代化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 培育现代化管理急需的技术操作、维修及科学管理人才。在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中, 档案管理人员不仅应具备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品质, 还应具备做好现有工作所需的智力、知识结构及现代化管理能力。逐步开展多层次、复合型、一专多能、一专多才的教育培训, 加快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步伐,促进档案事业的健康迅速发展。
(4) 强化管理意识, 加大投入力度
①关心和支持档案管理现代化工作, 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配置设备, 培养人才, 把档案现代化管理纳入单位的工作计划, 作为单位工作中要达标的内容对其进行考核。②各级领导, 尤其是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 应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汇报, 了解档案工作现状, 帮助解决工作中实际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而指导档案部门更好地开展下一步的工作。③领导要重视和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发挥各自优势, 弥补档案现代化管理上的差异,从而提高档案的现代化管工作。④档案工作经费做到年初有预算安排, 特别是对档案的档案维护、档案保护和抢救、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所需费用要予以重点保障,要有专项预算。⑤各单位要按标准、按要求建设好规范化的综合档案室, 购置必备的档案柜, 搞好通风、采光、防盗、防虫、防潮、防火等配套保护措施, 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添置空调、电脑、扫描仪、监视器等设备, 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确保档案利用安全, 保证档案资料不丢失、不损坏, 又保证档案信息不失密、不泄密。
[参考文献]
[1] 李喜梅. 浅谈档案管理现代化[ J] . 中州煤炭, 2007 .
[2] 刘淑华. 档案管理现代化的现状与对策[ J] . 甘肃广播大学学报, 2002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围绕保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以构建完善以确保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提高质量总体水平为根本,以执法监督和综合管理为手段,深入开展“农资保质”、“清新居室”、“平安六一”、“家电下乡”、“能源效率标识”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力保障食品、特种设备、健康安全类消费品三大安全。全年共出动3300多人次,检查企业1200多家次,立案查处24件,有效地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制定食品及相关产品2009年度巡查计划和监督抽查计划,突出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原材料、出厂检验、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关键控制点等环节的监管,累计巡查企业253家次,抽查327个批次样品,已出报告206个批次,合格179个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6.89%。严格实施年审,年审取证企业54家,22家食品生产企业按期换证,换证率达100%,新增取证企业11家。以奶制品使用相关产品、水产品、豆制品等产品作为重点产品,以石塘、松门、箬横等地作为重点区域,召开106家企业参加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动员会,邀请专家为企业宣贯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督促企业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内部质量安全管理,完善相关台帐记录,着力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违法添加物快速溯源、市场准入机制,共收回企业自查自纠报告141份、企业食品添加剂申报表138份,并清理29家企业36项标准。二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按特种设备数量、企业规模、行业影响力和近年来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在各镇(街道)选择3-5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为试点,并以分区域、分行业的形式,联合安监部门先后在松门镇、石塘镇等13个镇(街道)的46家试点示范企业召开氨制冷行业、船舶修造行业等18次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现场会,促进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实际,重新调整37家特种设备安全重点监控单位,并与各重点监控单位签订《2009年度特种设备重点监管单位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陆续启动起重吊装作业、压力管道元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等专项整治行动。先后4次向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通报了1412台超期为检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目前已落实整改1382台,整改率达97.87%。结合节前安全大检查,对“土锅炉”、大型游乐设备、客运索道、船舶修造企业以及重点监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共检查企业283家。深入开展无证使用、使用非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无证上岗等专项执法检查,共查处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161台,超期未检设备8台,人员无证上岗9家,拆除使用非法特种设备1台,切实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结合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实施,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万人培训活动,以分行业、分区域形式先后安排10次培训,受训人员共2011人。三是强化其他健康安全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结合*实际,确定水泵、电机、空压机、电动工具产品为重点监管目录,实施ABC分类管理,并对水泵、空压机行业开展质量分析,组织人员进行巡查,累计巡查企业150多家。针对省级定检和*市级专项检查及外省、市移交的不合格产品,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并帮助企业分析不合格的原因及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水泵产品监管,举办160家企业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参加的产品质量分析会,邀请检测人员对近年来水泵不合格项目,结合实物对照标准分析讲解,提出解决和防止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对策和措施,指导企业改进工艺、提高质量意识、提升产品质量。进一步加大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抽查、日常巡查力度,生产许可证企业方面,累计巡查430家、年审214家、上报换领证66家;CCC认证产品方面,协助CQC杭州分中心召开“*地区工厂检查说明会”,会同农林局、海洋渔业局对全市100多家食品农产品认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完成72家20*年已初步建立质量诚信制度企业的抽查工作,先后在223家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水泵和鞋类两大块状产业企业开展质量诚信自律活动。完成394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生产企业质量档案的建档工作,并及时录入*企业质量信用系统。
二、围绕保增长,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充分依托*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这一平台,以实施名牌和标准化战略为抓手,使质量品牌工作从部门行为进一步上升为政府行为,推动三次产业转型升级。全年共申报16个*名牌产品、15个*名牌产品;钱江摩托参与起草的8个国家标准、中马园林主导起草的2个国家标准已批准,新增旅游行业协会标准4个、企业联盟标准2个。一是深入开展块状产业质量提升活动,致力提升工业产业层次。通过抓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完成16家出口欧盟的水泵企业标准需求信息调查、联盟标准制订备案、检测平台建设及联盟标准推广实施,督促指导新界泵业开展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潜水泵工作组秘书处工作,大元泵业的“高效环保型井用潜水电泵”被列为省级质量赶超项目。深入开展“49”示范企业活动,督促质量管理示范企业新界泵业、能源计量管理示范企业大福泵业、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示范企业东音泵业、产品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利欧泵业抓好各项目标的落实和完善。进一步发挥技术标准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全年共登记各类标准261项,办理采标确认119家企业155项,制鞋行业块状产业质量提升被省局立项,3家企业参与创建省级标准创新型企业活动,新增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家。先后帮助13家企业建立计量检测体系,进一步推动节能降耗活动的深入开展,目前,申报各级名牌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了计量检测体系。为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完善*出口企业数据库,及时做好应对技术壁垒相关工作,先后6次对78家企业通报预警信息。二是突出*市特色产业,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建议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统筹协调全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联合农林、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开展农业地方规范制修订活动,对全市53个农业标准规范进行清理,其中废止39项,修改复审备案14项;《无公害南美白对虾标准化养殖推广示范》、《高橙标准化推广示范》等2个项目获已通过省级验收,《*省生猪标准化生产推广示范》被省有关部门列入2010年培育计划;积极推荐市水产技术推广站起草的《可口革囊星虫池塘养殖技术规范》申报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三是立足*实际,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协助旅游部门制订《旅游推荐单位标准规范(餐饮、住宿、购物、休闲娱乐)》,有力地提升了旅游行业素质、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新增条码成员65家,复审96家;积极加强《*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的宣传,宣传推广食品等11大类预包装重要产品实行强制附码制度。同时,深化“计量惠民”活动,对119家企事业单位的1738台(件)强检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基本实现了民生计量“四个全覆盖”和“四个百分百”的工作目标。加强强检计量器具的备案登记,受理97家单位1123台(件)强检计量器具备案登记,建立了14项21种2204台(件)强检计量器具档案。
三、围绕保民生,深入推进“十小”整规工作
注重把“十小”整规工作与保障民生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块状重点行业整治相结合,从而使“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成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创业的有效载体。截止11月份,全市16个镇(街道)全面开展“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摸排出的8980家“十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中,已完成整规8317家,整规率达93.22%,牵头整规的7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已整规69家,整规率达95.83%。主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市政府高度重视“十小”行业整规工作,并作为全年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3月上旬,协助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市长到会作动员报告,对“十小”行业整规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建议市委、市政府将“十小”行业整规工作列入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其中对镇(街道)考核列入加扣分项目,对各有关部门考核列入个性实绩项目。协助市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十小”行业整规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分线负责。为进一步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建议市政府分别于7月份和9月份先后2次召开“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推进会,通过实地考察、典型发言,促使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入推进整规工作。鉴于镇(街道)人事调整,督促各镇(街道)重新建立健全“十小”行业整规工作领导机构。二是协调到位。积极履行市“十小”办职责,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2009年*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十小”行业整规工作7项制度,建立健全整规工作月报、主题宣传等相关制度,每月组织召开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联络员参加的工作例会,通报各地、各个行业的整规工作进展情况,交流整规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共同破解整规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研究部署近阶段的工作重点,切实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又紧密协作的良好局面。为切实加强对各镇(街道)的指导,专门抽调各有关部门人员,由各牵头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带队,组成8个联系指导组,实行划片联系、蹲点指导,切实帮助联系镇(街道)解决“十小”行业整规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为及时了解全市各镇(街道)面上的进展情况,今年以来,先后5次牵头组织对全市各镇(街道)开展督查,通过实地检查“十小”行业单位,听取各镇(街道)“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汇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规范到位。总结推广石塘镇水产品加工小作坊工作经验,通过召开整规动员会、与镇(街道)开展底数“双确认”、健全数据库、实行“四框一盒”管理等工作,采取先易后难的整规方法,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整规工作。同时,通过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等形式进行有效监管,规定每年每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巡查次数和监督抽查不少于2次,重点检查原材料进货控制、生产过程管理、产品销售等环节执行情况,并逐步引导条件较好的小作坊通过改造提升。目前,已有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通过整合提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已上报申证材料,另有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正在积极改造中。四是宣传到位。紧紧围绕“3·15”、“安全月”、“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新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宣贯活动,通过召开宣贯会、街头咨询、现场解答等形式,共培训相关从业人员1000多人,并逐步使“十小”行业整规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十小”行业整规工作信息平台作用,经常性邀请相关媒体对整规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今年以来,共被各级媒体上刊登(录用)报道80多篇。
四、围绕促转型,努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一是抓技术机构建设。加大质检技术能力改造力度,先后投入26万元购置电机测试系统和电线电缆影像仪等设备,从而进一步满足技术机构自身发展的需要和检测市场的需求。16项计量建标项目通过考核验收;顺利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和扩项评审的现场评审,实施复评审和扩项评审的项目有水泵、电机、电线电缆、风机、鞋类、油品、建材等产品和参数共计121个;完成国家实验室认可复评审申报工作,从而进一步巩固与提升技术机构的管理水平和监测资质。参与起草JJF(机械)034-20*《水泵综合性能试验台校准规范》经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批准并实施;参与起草的《农业灌溉设备用试验装置》、《IB离心泵》、《小型汽油机直联高速离心泵》已完成报批;参与起草的《微型电泵效率评价规范》已通过农机标委会讨论待上报,从而进一步提升技术机构的科研能力。结合“企业服务年”活动,深化“技术机构百家企业帮扶行动”,指导利欧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资金800万元建立完善测试平台,指导帮助26家水泵生产企业通过生产许可证验收,先后帮助48家企业开展企业标准的制订完善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技术机构服务产业和企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抓机关队伍建设。按照*市局党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出台实施方案,召开全局动员会,并邀请*市委党校负责人作专题讲座,通过深入企业、理论学习、民主恳谈、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狠抓整改落实,不断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迎评工作,建立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自查,针对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制订整改方案,促进工作进一步提升。围绕上级局开展的“两个年”活动以及*市委“五送服务月”主题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制度,帮助联系村、联系企业、贫困户排忧解难。深入贯彻执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2012年工作方案》,在领导班子成员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分工》,局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分别签订廉政建设承诺书,将承诺内容纳入个人年度述职述廉范围。按照企业规模和关联程度,选择石塘海虾产销合作社、*跃岭轮毂制造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作为局党风廉政行政效能监察联系点。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健全机关日常管理制度,不定期组织对机关开展效能督察,着力提升机关执行力。三是抓基层质监网络建设。大力探索开展基层质监网络建设,目前已建立起一支由53名质监员、55名安全协管员、1149名村级(企业)协管员、质管员队伍,有效促进源头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创建质量先进镇(街道)活动,箬横镇和石塘镇等2个镇被评为2009年度*市质量先进乡镇。同时,积极创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以大溪镇、泽国镇为试点,在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中设立质量监督管理站,并主动将部分职能下放到镇政府。目前,这两个镇质量监督管理站经授权开展的主要工作为各级各类名牌产品的培育和推荐;块状产业重点项目、企业重点项目、农业标准化项目以及标准创新型企业等项目的推荐;工业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协助处理质量投诉、举报及质量案件的查处等。同时,镇质量监督管理站还承担及时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定期向镇政府报告质量工作情况,负责各管理区质量工作的考核、评比,组织开展全镇性的质量安全整治等工作,从而有效破解了质量工作沉不到底、基层监管资源难以充分利用的问题。9月份,*市创建质量先进乡镇活动现场会在大溪镇召开,我局做法得到虞选凌副市长的充分肯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要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分析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对质量安全监管的规律性缺乏研究,工作预见性不足,构建产品质量长效监管和预警机制上缺乏有效的手段和措施;三是质量监管保障机制落后于形势发展,机构设置、经费投入、人员编制、人员素质上还不能满足履职的需要,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我们服务经济发展和自身能力提升。为此,我们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积极整改落实,在今后工作中切实予以解决。当前,*正在从经济低潮中走出,经济复苏、企业回升,呈现积极向好的发展态势。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品牌兴市活动,全面提升服务大局能力、安全监管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力争在质量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取得新突破,推动质监事业科学发展,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职责及工作制度 1 目的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传达上级和首钢长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布置、落实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促进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2 适应范围
质量监督站所属单位及所属被考核单位。
3 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机构
3.1质量监督站及所属各车间均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站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结构。
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站 长
安全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生产副站长 技术设备副站长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安全管理员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生产管理科科长 生产管理科调度长 综合管理科科长 技术设备科科长 督察服务科科长 检验车间主任 理化车间主任 检验车间副主任 理化车间副主任。
3.2质量监督站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站安全工作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负责统筹、协调解决质量监督站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3.3各委员应对本站安全生产坚持“齐抓共管”原则,严格贯彻国家、地方政府、首钢长钢公司及专业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3.4各委员负责把各自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纳入各自职责分工以及管理区域的从业岗位的职责范围,负好各自的领导管理责任。
3.5各委员应对站安全生产工作要相互支持、互为保障,并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3.6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质量监督站生产管理科。
4 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及各委员职责
4.1主任职责
4.1.1负责站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工作。
4.1.2督促召开单位每月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定期听取各委员的安全工作汇报,组织分析安全生产风险,对有关工作进行布置。统筹、协调解决站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4.1.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审议批准安全工作的年度计划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措施等。
4.1.4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落实领导班子轮流现场带班制和安全检查制的同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5组织事故情况调查、落实,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严肃处理。
4.2副主任(生产副站长、技术设备副站长)职责
4.2.1副主任(生产副站长)职责
4.2.1.1主持安委会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修订站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方案和安全生产规定、办法。
4.2.1.2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听取各委员对当月安全生产分析和分析下月安全生产风险汇报,针对各委员所提问题和分析风险所制定的措施,给予确认或建议,对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确定方案,并贯彻落实。
4.2.1.3落实现场带班工作,组织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对安全隐患的治理整改工作,组织制订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
4.2.1.4组织并督促检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模范典型和先进经验。
4.2.1.5组织制订、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本单位工伤事故、职业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及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
4.2.2副主任(技术设备副站长)
4.2.2.1负责劳动组织、职工培训、用工管理,组织新招收职工的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及有关体检工作。配备相应安全专业(兼职)人员,负责组织行政、生活等分管专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组织评选安全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后予以表彰、奖励。
4.2.2.2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设备维护、检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安全工作的定期检查或专业检查,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竞赛活动,负责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含管理)人员的管理、培训建档及合理调配,负责组织工业建构筑物安全及机电设备、仪器安全运行管理。
4.2.2.3负责组织技术、工艺、质量、科研和技术进步等以及其它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听取各委员对当月安全生产分析和分析下月安全生产风险汇报,针对所提技术、工艺、质量等安全问题,对涉及技术操作、工艺、质量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治理整改。
4.2.2.4负责组织淘汰落后的技术产品,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研究审定安全生产的技术、科研方案,不断强化技术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能,负责组织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4.2.2.5负责落实现场带班工作,对生产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提出并落实技术改进措施,及时、如实报告设备、技术、工艺、质量安全事故。
4.3常务委员职责(安全管理员)
4.3.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制定站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方案,落实站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部署,组织每月安全生产风险分析。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业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职责和安全生产奖惩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检查监督贯彻执行情况。
4.3.2负责开展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监督检查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情况,做好上报备案工作;督促各科室、车间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措施
的实施、落实。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通知生产调度系统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并通知有关领导。
4.3.3负责组织开展劳动安全“三同时”工作、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审核把关及使用管理的监督,负责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管理,组织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4.3.4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工业煤气安全防护工作监督;负责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站安全防护水平。
4.3.5负责协助主任、副主任工作,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伤事故、职工过失行为(安全类)的管理、统计、分析。
4.4委员(生产管理科科长)职责
4.4.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站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方案,落实站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部署,负责组织每月安全生产风险分析。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业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职责、安全生产奖惩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4.2负责开展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落实上报备案工作;负责监督各科室、车间安全管理及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措施的实施、落实。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通知生产调度系统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并通知相关领导。
4.4.3负责组织开展劳动安全“三同时”的监督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不断改善生产劳动条件。
4.4.4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工业煤气安全防护工作;负责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工作,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强制
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负责组织每月安全生产分析会的协调、确认,监督每月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的建议及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备案。
4.4.5负责协助主任、副主任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伤事故、职工过失行为(安全类)的管理、统计、分析监督,对其正确性负责。
4.5委员(生产管理科调度长)职责
4.5.1负责指挥生产过程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立即下达停产处理和人员撤离指令,并立即通知站领导和安全管理员,不得违章指挥。
4.5.2负责在编制生产作业计划的同时,安排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5.3负责制订生产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4.5.4负责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工作,对出现的安全交接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5.5负责对生产现场发生的工伤事故组织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对有关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知安全管理员。
4.6委员(综合管理科科长)职责
4.6.1负责建立、完善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安全部门提出的安措项目、劳动保护以及安全教育等费用的计划、建议纳入资金预算安排,保证隐患治理、劳动保护和安全教育等各项资金的落实。探索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资纳入项目建设概算,负责年度财务预算中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并及时足额提取,切实管好用好安全费用。
4.6.2负责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负责劳动纪律管理,对职工执行劳动纪律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
4.6.3负责劳务用工管理,根据职业禁忌要求,对上岗人员素质进行把关;组织开展职工技术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培训、建档及合理调配,负责组织每月人员安全管理生产分析会的确认和每月要害部位治安、防火及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的建议及措
施落实,以书面形式报生产科备案。
4.6.4负责易燃、易爆、放射性元素、剧毒物品等危险品管理,负责对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做好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负责要害部位治安、防火及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责民兵组织和预备役部队以及交通战备、治安联防、防洪抢险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4.6.5负责按计划、按标准,保质保量供应各类防护用品;领取的有关材料和工具,必须是具有合格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合格产品,对自制的有关材料、工具,严格按有关规定检查把关。
4.7委员(技术设备科科长)职责
4.7.1负责各种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和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构筑物的技术状况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要求;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检测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对特种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改造、维修、报废等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进行审查;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相关资质;在组织设备检修、抢修工作中贯彻“五同时”原则,督促检查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4.7.2负责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负责对安全隐患治理方案进行审批,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负责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技术、设备等方面的原因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生产科备案。
4.7.3负责监督、审查施工单位相关资质和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安全措施计划;负责监督建设单位办理劳动安全“三同时”和特种设备施工有关手续情况;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组织工程施工的安全交底和安全措施方案,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7.4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负责对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立即整改;负责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等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或安全
隐患及时组织解决。
4.7.5负责组织淘汰落后的技术产品,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组织每月各种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和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安全生产分析会的确认和每月各种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和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等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的建议及措施落实,以书面形式报生产科备案。
4.8委员(督察服务科科长)职责
4.8.1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8.2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对工序间存在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组织解决。
4.8.3负责组织每月工序安全生产分析会确认和每月工序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的建议及措施的落实,以书面形式报生产科备案。
4.8.4负责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工序对接之间等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4.8.5负责组织淘汰落后的技术产品,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
4.9委员(车间主任)职责
4.9.1负责健全完善本车间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职责;对临时性任务以及检修、抢修工作,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9.2负责落实危险源监控措施;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签认,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装置处于完好状态,对不达标设施、设备、装置提出建设性意见。
4.9.3负责组织开展本车间安全教育和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规范组织周安全活动;健全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加强日常演练。
4.9.4负责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和上级指示精神,负责贯彻“五同时”原则,每周组织召开车间安全工作和安全风险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制定、落实具体措施;可委托车间副主任,将每周组织召开车间安全工作和安全风险分析按月汇总一次并签字,以书面形式报生产科备案;对保护职工的安全
与健康负责。
4.9.5负责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负责对轻伤处理意见;对重伤及以上事故,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4.10委员(车间副主任)职责
4.10.1负责协助(车间主任)健全完善本车间安全规程和安全职责;对临时性任务以及检修、抢修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具体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10.2负责落实危险源监控具体措施;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进行具体检查、签认,及时消除隐患;协助主任确保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装置处于完好状态,对不达标设施、设备、装置提出建设性意见,报生产科备案。
4.10.3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本车间安全教育和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规范组织周安全活动;协助(车间主任)健全完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加强日常演练。
4.10.4负责具体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和上级指示精神,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五同时”原则,每周按时组织本车间安全工作和安全风险分析,针对存在问题,制定、落实具体措施,每月汇总一次,以书面形式报生产科备案;负责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4.10.5负责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对轻伤处理意见;对重伤及以上事故,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
5.1质量监督站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星期一至星期五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在生产例会中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事宜,每月第三周星期四下午4:30分召开至少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各职能科室和车间全面分析上月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个月的安全工作。
5.2质量监督站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全站范围的安全大检查,并按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业性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督促各科、车
间、工段、班组做好安全工作。
5.3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针对质量监督站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4每月对各车间检查后下达的整改通知,各车间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完成,并将完成情况反馈到生产管理科。
6 考核
6.1安委会成员无故不参加会议或未请假的一次考核100元。
6.2安委会下达的整改通知未按时完成或未整改的,一项考核责任单位300元。
附加说明:
起 草 人:左文俊 靳忠庆 赵文忠 李忠民 常慧敏
樊世立 韩璐雁 苗永红 杜俊林 赵攀峰
现将《****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
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部门依法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各自的法定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职领导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一)领导责任。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适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责任。建立健全省、州(市)、县(市、区)及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监察队伍,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预防事故为中心,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考核奖惩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范围。
(三)规划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同时总结。
(四)监督检查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处理安全生产隐患;负责组织治理公共设施及安全生产责任单位不明确的生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经费保障责任。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支出;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建设,以及应当由政府负责的公共安全隐患整治,支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等。
(六)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责任。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伍、区域性应急救援和物资储备基地,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和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七)事故调查处理责任。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职责、程序和原则,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并向社会公布事故处理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下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下一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其他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对安全评价和培训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受同级人民政府的委托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二)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群众性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交通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在道路运输管理的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法严把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履行营运客车出站安全检查职责,依法查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运输经营行为;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和运输工具资格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四)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煤炭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依法按照行政许可权限审核办理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责令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整改或者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关闭;依法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组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批复结案工作;负责对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煤炭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度、统计和分析,及时向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五)建设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城乡规划和建设项目中的生产安全、供水安全、排水安全、抗震防灾安全等公共安全;负责城市燃气、供水、园林绿化、城市公共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物业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省地质调查局、省测绘局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负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法查处无证开采、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监督矿山关闭后的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负责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地质灾害的防治。
(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厂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八)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管理,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对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考核。
(九)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重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在项目核准、备案时,要求项目单位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督促项目单位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将安全设施建设内容纳入项目竣工验收程序,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工业经济部门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管理。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限制、淘汰企业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在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时,要求项目单位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督促项目单位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教育部门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级管理的各高等院校、直属事业单位、各类国民教育系列学校以及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科学技术部门负责将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负责普及安全生产科学知识,积极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成果的研究开发和应用。
(十三)行政监察机关负责对本地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察。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安全生产中的违纪违法人员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纪律追究和行政问责。必要时,依法提出监察建议。
(十四)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监狱、劳教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财政部门负责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十六)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社会保险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或职业伤害职工(含农民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水利部门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防汛抗旱、农村电网改造和水利工程建设等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系统管理的城镇供水、城市防洪、地方水电站及其域网发配电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农业部门依法对拖拉机等农用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对渔业船舶水上作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农村国债沼气的安全管理。
(十九)林业部门负责森林防火,以及涉林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涉林景区、景点、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商务部门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单位、对外投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业务指导,依法对外经贸行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十一)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机构和卫生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食品、药品、疫情传染、职业卫生、放射源污染、生产安全等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护;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
(二十二)环保部门负责放射性废物、废弃化学品、医疗废弃物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法对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源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负责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十三)广播电视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宣传任务,并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内容;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
(二十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取缔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企业或生产经营点,依法把好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安全前置审批的涉及公共安全的企业,或申请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经营单位的准入关。依法吊销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
(二十五)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旅游宾馆、旅行社、旅游车船、旅游项目设施的安全管理和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
(二十六)国防科工部门负责兵器、船舶、航天、核工业等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七)气象部门负责气象设施、人工影响天气、防雷避雷、气象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和向有关部门报送火险气象等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专业气象预报等天气情况。
(二十八)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执行和督促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出的安全生产决定,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排查安全隐患,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第八条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建议,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监督对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级共青团组织负责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创建和评选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引导青年职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章落实责任措施
第十条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和考核,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整改督办制度。对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下达《整改指令书》。整改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验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责任,为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情况应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对其有关部门应当每年对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会议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分管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协调治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县(市、区)年度内发生1次较大以上、州(市)年度内发生1次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县(市、区)和州(市)人民政府不得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并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云政发〔2008〕16号)及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
****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病危害,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义务,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严格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劳动纪律,执行安全生产标准、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管理机构,配备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档案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违规操作、安全事故、职业病和不良嗜好等个人档案。
(四)安全投入责任。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达到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含农民工)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金投入;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五)教育培训责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六)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相关信息,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层级清楚、职责明确、权责对等、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各部门(各管理科室、车间、分公司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他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从事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工艺技术及安全设施、安全管理、人员素质适应和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除切实履行《****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
(四)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安全管理部门、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本单位决策机构和负责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监督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协助本单位决策机构和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具体考核工作。
(三)受本单位决策机构负责人的委托,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
(四)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内部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具体落实。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指导工程外协、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建立交叉作业、混合作业情况下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
(六)依法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定期组织对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检验,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负责人妥善处理。
(七)参与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设计,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工作,并负责审核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条件和证照等资料。
(八)组织内部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研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督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九)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十)督促本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和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迅速向负责人、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救援。负责或配合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要求制定和落实事故预防措施,做好本单位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十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生产班组设立安全员。安全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班组人员和新员工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
(二)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三)发现工作现场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
(四)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支持和监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提供其开展工作必要的条件。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监督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的从业人员给予奖励,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工会组织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实施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创造必要的条件,认真研究解决工会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除建立健全《****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制度外,还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以下制度,并适时修订:
(一)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二)岗位标准化管理制度。
(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五)安全设施、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六)项目安全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
(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九)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防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应当建立的制度。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建设、中介等活动,应当依法申请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在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后,不得降低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当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每次安全检查的内容、结果、整改情况应当记入台帐,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和落实情况。
(二)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三)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四)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使用。
(六)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
(七)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
(八)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九)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对其实施不间断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定期检大危险源安全状况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矿山建设项目、用于生产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生产原料和设备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其他建设项目(包括项目中有潜在危险性的分项作业),应当依法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一)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安全专篇)。
(二)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
(三)需要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在报批时应当同时报送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安全专篇)。
(四)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
(五)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
(六)建设项目预验收时,应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七)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流程的各环节、各岗位推行岗位标准化操作,教育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对安全标准化工作持续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意外伤害保险交纳等方面享受政策优惠,并在安全生产评优、奖励、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名称,维护、保养、检测的时间、人员,存在问题等,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生活区、储存区之间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和仓库周边的安全防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安全出口。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高空作业、爆破、吊装、基坑、边坡开挖、边坡砌筑、钻探等危险作业,应当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监督危险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操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
第二十五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无应急救援组织的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逐级、逐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组织实施考核奖惩。各类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可实行内部风险抵押金制度,推行安全生产结构工资制。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在改制、破产、收购、兼并、整合、重组等产权变动期间,产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应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产权变动合同中约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后果。
第四章安全生产投入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确保本单位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投入应当纳入本单位的经费预算。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每年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用于事故发生后抢险救援、调查处理等所需费用的补充。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淘汰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的生产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采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和管理技术,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的监测监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核定载人9座以上的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安装GPS车载监控终端,并纳入GPS营运监控系统管理。
(二)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安装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并通过网络平台实现远程联控。
(三)非煤矿山井下开采应当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地面开采应当采用中深孔爆破。
(四)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采用先进的监控管理系统和安全防护技术。
(五)其他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控制技术和手段,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安全。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在依法为全体职工(含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责任的需要,积极参加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安全生产与商业责任保险相结合的事故预防机制,并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运输、野外、矿山开采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按照规定建立新员工上岗前安全教育、脱岗转岗员工上岗前专项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再教育再培训等教育培训制度。在每年初制定本年度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实施情况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按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及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的识别与防范。
(四)安全设施、设备、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七)其他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调换工作岗位、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回到原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有关从业人员。
第三十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记录卡,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签名。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依法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结合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熟悉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条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十二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确保受事故伤害的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于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人员支付赔偿金。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主要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指公司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非公司制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是指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包括实际控制人。国家对特殊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工作主体所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