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

时间:2023-05-31 09:21:20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1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全省低生育水平稳定,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0‰和3‰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只生一个孩子的妇女占已婚育龄妇女的71.53%。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育龄群众普遍享有较好的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得到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十五”规划的主要发展目标顺利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为“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十一五”时期是“全面达小康、建设新*”的关键阶段,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既面临新的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我省人口基数大、密度高,部分地区群众的生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还有较大差距,政策内生育率逐步上升,人口增长还将持续相当一段时期,2010年左右将进入第四次生育高峰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仍然艰巨;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有待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流入人口不断增加,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控机制和保障体系还不健全,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人口问题是制约我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关键因素。各地各部门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长期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坚持不懈地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任务,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左右,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育龄群众普遍享有良好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基本形成,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完善,在全国率先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率先建立计划生育服务新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把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宏观调控,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行教育、管理、服务和利益导向机制有机结合,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推动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能力创新、载体创新,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

——坚持分类指导。苏南地区率先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苏中地区加快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苏北地区形成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机制,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依法行政,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治化

1、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体系。坚持长期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和完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研究,制定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法规规章,协调和推动社会各领域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规定。

7、全面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深入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定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和行政监督,坚决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建立严格的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开展便民维权活动,打造“阳光计生”。强化依法管理,对违法生育的一律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影响恶劣的可运用社会曝光、个人不良记录等手段予以揭露,是党员、干部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认真贯彻《国务院条例》和《*省条例》,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率先建立依法工作长效机制。

3、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搞好村务公开,增强村级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建立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划生育工作机制,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不断提高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

(二)强化利益导向,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体系

1、加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力度。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对象按时足额领取奖励扶助金。将政府资助和社会捐助相结合,在省、市、县各级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对因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等造成的困难家庭进行扶助。落实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更多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2、坚持把计划生育政策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体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的原则,把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建立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制度相结合,与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等制度相结合,解除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后顾之忧。

(三)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大力促进生育文明

1、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普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国情意识、人口意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建立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的宣传教育新格局,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加强人口理论的学习和宣传。各级党校人口理论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党政领导人口理论学习普及率达90%以上。中等以上学校普遍开展人口国情、基本国策和青春期、性健康教育,在校学生接受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

12、积极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加强新型生育文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和*特色的生育文化建设指标体系。建好全国生育文化示范市,在全省建设一批新型生育文化示范点,充分发挥其典型引导作用。加强生育文化设施建设,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生育文化建设活动,建成一批具有较高生育文化品位的活动基地。

(四)完善服务网络,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1、创新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实施“世代服务”机构建设行动计划。按照“公共投入、品牌管理、依法执业、按需服务”的要求,逐步把市、县和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成“世代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作用。严格实行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的准入制度,构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质量标准体系和绩效评估体系。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网络为依托,以“告知、预约、服务、筛查、转诊、回访”的服务链为纽带,以免费技术服务为基础,建立各级服务网络之间联动的运行机制,提升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提供便捷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

2、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坚持公共型服务,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行动计划,在确保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基础上,积极开展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倡导型、特需型服务。推进知情选择和随访服务标准化建设,应用与推广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促进生殖道感染、艾滋病防治和社区干预、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男性生殖健康、不孕不育筛查转诊等工作。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孕前预防机制。完善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报告机制和生殖健康相关指标监测体系,构建人口与生殖健康信息平台。探索建立生殖系统高发肿瘤的预防机制和社会干预体系。

(五)实施信息化带动战略,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管理和评估机制

1、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统计制度。逐步建立全面及时反映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以及相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状况的综合指标体系。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制度和动态监测制度,完善集定期报告、专项调查、工作记录、信息共享、综合分析为一体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6、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实施“数字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工程。依托国家及省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以建设省级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系统为龙头,建成全省“数字人口”信息系统。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及与相关部门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进一步开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众信息网,建成以人口宏观信息和育龄妇女个案信息、业务工作管理和服务信息为主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数据库,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评估、决策支持和公共服务等信息化应用体系,

(六)推进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1、建立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实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与决策支持工程。形成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开展人口战略研究的协作机制。深入开展影响我省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大人口问题,以及人口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研究,加强对影响人们生育、迁移与流动等行为以及影响人口安全等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人口发展的战略措施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

2、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施出生缺陷干预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建立出生缺陷干预体系,重点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宣传倡导工作,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加强婚育咨询和营养指导,倡导科学婚检,进行优生项目检测和风疹疫苗的接种,降低可以预防的多发性出生缺陷发生率,实现从产前-围产期保健预防模式向孕前-围孕期预防模式的转变。

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的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专项督查,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贩卖、残害、遗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社会新风,强化有利于女孩及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利益导向机制。加强孕情监测和孕期服务,建立出生性别、引产登记报告和分析评估制度。继续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地区实行省重点管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并逐步使性别比趋向正常。

4、改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实施流动人口维权行动计划。修订《*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深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改革,逐步消除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加快建立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制,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人员。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纳入现居住地人口基数,由现居住地财政予以安排。确保流动人口享有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逐步开展生殖健康等服务。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相关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经商、务工、运输、购房、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应与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增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调控能力

1、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各级党委、政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制约人口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各省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向省委、省政府做专题报告。

2、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协调机制,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搭建平台,真正形成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觉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及时进行工作部署、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形成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推动各部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目标任务。

3、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采取签订责任书等措施,对党政部门、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党政主要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期考核、晋升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把领导干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奖惩任用的重要内容。开展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强化以人为本、依法维权和服务群众的工作导向,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财政投入机制

1、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公共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建立稳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措施、计划生育基本项目免费服务、县乡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等经费的投入。各级财政要逐年增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十一五”期末达到人均30元。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

2、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规范的经费支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肃查处奖励优惠资金发放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干部队伍

1、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员准入、选拔任用、引进培养、人才激励、人才培养、交流退出、干部监督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结构合理、精干高效,适应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干部队伍。探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岗位绩效评估机制,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强化岗位管理。在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中,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公益服务,经费由财政保障。乡(镇)根据人口规模按比例配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采取县管、乡聘、村用的方式,按照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女性为主的标准,建立一支年轻化、知识化的村级计划生育专职人员队伍。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2

同志们:

春节刚过,省委、省政府就专门召开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下面,我代表省计生委就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个发言。

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2003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03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一年,也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一年来,由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支持,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突破,在全省范围内出现了你追我赶,奋力争先的良好态势。

(一)人口计划圆满完成。据省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2003年人口出生率为14.07‰,自增率为8.09‰,分别比目标值低0.43和0.21个千分点、比上年下降0.67和0.43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近90%,较上年提高近5个百分点,全年净增人口34.3万,比上年减增2.36万人。

(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各级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会议制度,一年来,计生部门单独或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一系列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舆论氛围。“关爱女孩行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并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得到拓展和深化,民营企业、大中专院校、社区、超省、家庭的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全面展开。

(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推进。各地注重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按照“为民、便民、亲民”的要求,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和流动服务车的作用,坚持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咨询、生殖保健、术后随访和办理证件等方面的服务,大大方便了群众并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富有成效,涌现了一批新典型,培植了不少新亮点,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吉安省、上饶省开展的“十到户”、“三入户”和景德镇省昌江区的“三生三进”活动、宜春省实施的“三五工程”让群众得到不少实惠,因而深受群众欢迎。崇义县、上高县、渝水区成为国家人口计生委首批表彰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崇义县还是全国表彰会上三个作经验介绍的县(区)之一。

(四)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乡(镇)、村计生专干按要求基本配备到位,计生队伍年轻化、知识化程度明显提高;计生服务站、所、室的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有所提升;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作用不断增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各地认真贯彻在新余省召开的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座谈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转变思路,创新方法,在建立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新举措。宜春等省设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吉安、上饶、赣州等省实行村计生专干竞争上岗;新余省、南昌城区和崇义县等省县用《生殖健康服务手册》取代《一胎生育证》,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六)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轨道。至去年年底,与贯彻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配套的8个规范性文件全部制定出台,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了“四五”普法重要内容。各地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朝着依法管理方向迈进,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2003年全省计划生育行政侵权件较上年下降67.79%。全年未发生因计划生育导致的恶性案件和。

(七)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去年,我省统一组织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专项治理活动,纪检、公安、卫生、民政、工商、药监、计生等部门联手行动,密切配合,通过采取宣传教育、依法惩处、加强管理、利益导向等手段,整治活动取得初步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没收个体行医购置的B超115台,查处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人和事73例,查处遗弃、残害女婴事件176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起。据我委抽样调查数据,2003年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9,比2000年下降了18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八)计划生育工作后进转化成效明显。过去一年中,各级均高度重视“抓大攻后促平衡”的工作,对人口总量大和工作基础较薄弱的地区实行重点管理和面对面指导,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绝大多数工作较被动的地区不甘人后,急起直追,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使计生工作后进面貌有了明显改观,与其他地区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九)机关和行业作风大有改进。针对计生队伍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相适应的状况,加强了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全系统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开展向郑培民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认真搞好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对机关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下力气进行整改,建立和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完善责任制,严格考核制,促进了机关和行业作风的进一步改善,计生干部整体素质得到提升,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也明显提高。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感

人口问题是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规划的要求,到2020年全省总人口必须控制在4800万以内。要实现这个目标,任务十分艰巨。我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纵观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六大矛盾,将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新的难度和压力。

一是人口控制与生育反弹的矛盾。由于人口再生产的惯性作用,即使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未来十几年,全省每年仍要增加30余万人,相当于一个中等县人口。再过七八年,第三次生育高峰期出生的孩子将陆续进入婚育年龄,人口出生将出现回升。与此同时,独生子女将陆续进入婚育期,按照省《条例》规定,不论城乡,独生子女之间结婚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这将抬高人口出生水平。由于我省低生育水平并非依靠经济社会的发展实现的,在低生育水平的背后仍然有强大的反弹势头,我们工作如果稍有松懈或外界环境发生变化都可能引起生育水平的波动。由此可见,人口控制的难度依然很大。

二是群众婚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尽管群众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日渐淡化,但早生孩、生男孩和“男女双全”的观念仍在很大部分人中存在,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现行生育政策还有较大差距,严格按政策生育还没有真正成为农村多数群众的自觉行为。这是出现比重还不小的计划外生育的重要思想根源,也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深层次原因,更是生育反弹的潜在因素。

三是社会保障能力不足与群众后顾之忧的矛盾。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严格按照政策生育的家庭面临着不少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尤其是养老没有保障,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与此同时,2002年我省65岁及其以上的人口已达275万人,占总人口的6.5%,预计未来十几年将会形成老龄人口高峰。人口老龄化大大超前于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对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成了巨大压力。

四是发展社会主义省场经济与现行管理体制的矛盾。随着省场经济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入,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等日趋多元化,企业社会职能剥离,许多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人户分离现象不断增多,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大量增加;过去以户籍管理、单位管理和条条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也给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增加了新的难度。

五是依法行政要求硬与生育控制力度相对软的矛盾。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配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纳入法制管理轨道,要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法律对生育过程进行控制的力度明显不足,措施相对偏软。在依法行政的要求下,目前计划生育工作要做到既抓紧又抓好的确不容易,需要我们做更多的工作,付出更大的努力。

六是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与经费不足的矛盾。农村税费改革和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社会抚养费要求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所需经费将只能靠财政投入。与此同时,随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育龄群众需求的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手段的现代化,计划生育经费需求逐步增大,因而与财政投入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

此外,目前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还很薄弱,村为主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计划生育工作仍然要依靠外力或组织突击;一些地方生育政策不落实,计划外出生控制不力,有的甚至搞“放水养鱼”、“以罚代管”、“以罚代证”;少数地方的党政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盲目乐观或畏难松劲情绪;一部分计生干部的思想素质、知识水平、工作能力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问题没能得到很好地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严重制约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的确还很多,但有利的因素和条件也不少。主要是,省委、省政府及各级党政领导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社会各方面尤其是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大力支持,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正在形成;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日臻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不断出台;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促使人们的婚育观念加快转变,少生优生已逐渐成为一种时尚,国家的现行生育政策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计生队伍素质不断提高,计生网络更趋完善,为育龄群众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得到明显改善和增强。这些都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我们要充分发挥优势,最大限度地利用有利条件,注重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和新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得更好,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我省实现快速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力做好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今年是完成“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计划生育部门更名后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主抓手,积极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转变计划生育“两个转变”,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提高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确保2004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0%以上,力争在转变职能、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和计划生育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管理。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相继出台的多个配套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向深入,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的法制意识,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尽快全面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坚持依法行政,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不折不扣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七个不准”,杜绝行政侵权行为和借计划生育名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尊重群众计划生育主人地位,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发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作用,增强基层人口自控能力。

(二)狠抓生育政策的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大现行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消除目前社会上对生育政策的一些误解,特别要纠正“只要交了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就可以多生小孩”的错误说法,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和正确掌握生育政策。要继续抓好定期进行环孕检的工作,预防和减少或早补救计划外怀孕。要坚决制止“以罚代管”、“以罚代证”行为,对那些搞“放水养鱼”,为创收而放纵计划外生育的,要严肃追究其渎职责任。要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包括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充分发挥经济手段对控制计划外生育的制约作用。总之,要尽最大努力,进一步减少计划外生育,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三)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今年要在计生系统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上门服务制,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得民心的事。继续抓好优质服务“三大工程”的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既要不断扩大推广面(今年要达到60%以上),又要努力提高工作质量;既要加强指导,让群众真正知情,又要体现对群众意愿的尊重。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应从实际出发,条件不成熟的不要勉强,要讲求实效,突出社会效益。为育龄妇女免费检查和优惠治疗妇科病要当作一项常规工作切实抓好,防止形式主义。要继续抓好流动服务车的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使之为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更好的服务。广泛深入开展以“六好”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力争更多县(省、区)进入全国、全省先进行列。

(四)推进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抓好工作规范的制定和各项制度的完善,促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升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提高设备档次,加强人员培训,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服务程序。按照布局合理、管理科学、功能齐全和环境优美的要求重点建设一批中心乡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努力实现已婚育龄妇女信息交换和传输数字化以及计划生育系统办公自动化。继续抓好合格村建设,真正形成“乡指导、村为主、户落实”的工作格局。整建好基层协会组织,切实发挥基层协会作用。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服务阵地建设,全面推行属地化管理。

(五)齐抓共管,力求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取得新突破。今年要在建立和完善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卫生、公安、民政、药监等有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制度;突出抓好二孩生育过程的跟踪服务,建立和完善“孕期访视、引产报批、定点接生、责任到人”制度以及对B超等设备的监管制度。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积极组织“关爱女孩行动”,努力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舆论环境。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及遗弃女婴行为。四是坚持把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实行“一票否决”。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高的地方,要继续组织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以强有力措施遏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六)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已正式施行,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全面领会精神,掌握政策,明确要求,切实搞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要严格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此,在这里我要强调和重申三条:即不允许户籍地在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设立环孕检站点;不允许已经获得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报告单》或信息交流平台反馈的避孕节育信息,仍要求其返回原籍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不允许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违反有关规定拖延办理《婚育证明》或生育审批。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数据报告、双向管理、信息通报、定期随访、两地协调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流出前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全面运用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增加个案信息,加强信息交换,提高服务水平。

(七)深化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立足于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树立大人口观,努力推进婚育新风的大宣传、大联合,着力建设新型婚育文化。继续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会议制度,把新型婚育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旅游文化、超省文化、村镇文化等各项文化建设之中,变单一的计划生育宣传为文化渗透和综合服务相结合。切实发挥乡村人口学校、文化广播站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不断拓展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推进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八)强化政策推动,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把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是农村自愿终身只要一个孩子的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建立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扶助制度,重点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父母已达老年的家庭,独生子女伤残病残、死亡家庭以及由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而导致的困难家庭予以扶助,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的生活问题。坚持党政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程,协调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项目、服务等方面对计划生育户倾斜,使群众切身感受到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九)加快职能转变,重视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努力适应更名后的新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大人口观。逐步实现工作重心由以往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稳定低生育水平,关注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全面发展为主的方向转变。重视分析研究新形势、新情况,积极探索解决新矛盾、新问题的新办法、新路子。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工业化、城省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组织对人口总量、素质、结构的变动趋势以及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影响的研究,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和政策建议。抓紧研究制订我省“十一五”、2015年和2020年的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3

全区常住人口控制在91.5万左右,人口出生61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6.9‰左右,自然增长率1.4‰左右;户籍人口控制在70.1万人左右,人口出生46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6.55‰左右,自然增长率控制在-0.10‰左右,计划生育率99%以上。全区人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增幅20%以上。

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树立大人口观念,推进人口综合调控

努力适应更名后的人口计生部门职能转变的要求,树立大人口观念,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积极推进人口综合调控。继续开展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制定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把人口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等方面的问题。研究成果将应用于发展的决策咨询,更好地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开展人口综合信息预报,探索建立人口出生公众预报制度,引导市民适时生育,共同参与人口调控。加强人口综合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为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实行综合治理,推进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常住人口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建立

随着“两港一区”和“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建设的步伐加快,流动人口将大量导入。流动人口管理已成为人口管理的一个难点问题。继续贯彻落实南府办[]16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实行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实施办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管理,形成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探索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和机制。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健全区、镇两级领导小组,建立会议制度,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实行区、镇、村和企事业单位签订三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列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考核之中。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各部门之间及时互通情况,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执法机制,要经常性执法和集中执法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办理好各类证件,将查验婚育证明、办理暂住证等列入“一门式”服务,方便群众。强化监督管理,落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

突出重点,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对已婚育龄妇女的管理,建立育龄妇女信息动态管理的办法,对流入流出的育龄妇女输入信息交换平台。二是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坚持镇政府与房屋出租户签订人口计生协议责任书,推广大团房屋租赁服务社的经验,将与房主签订计生协议责任书纳入镇房屋租赁服务社进行全程服务托管。三是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推行法人代表负责制。四是做好孕情、环情监测工作,建立生育联系、信息双向通报制度,做到情况早发现、措施早落实,实行全方位计划生育管理跟踪服务。

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根据流动人员流动的复杂性和频繁性,形成计划生育管理网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区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配备主抓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人员,尤其是流动人员比较集中的镇,要落实专职人员。落实区镇两级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奖励优待等所需费用。

三、认真学习贯彻《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全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宣传贯彻《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掀起学法、用法新高潮,并与人口计生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

认真贯彻国家“一法三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年内将出台的《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快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化进程。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市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强对各级党政干部,尤其是人口计生干部的法制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水平;加强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的执法力量,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以人为本,简化和规范行政事务的办理程序;进一步做好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建立人口计生系统监督员队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四、坚持以人为本,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建设健康城市行动为平台,以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为载体,以依法落实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为抓手,不断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加强镇(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室)的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区的镇(村)区域调整已全面完成,镇(村)综合服务站(室)的建设要从站(室)选址、硬件配备、人员资格等方面,均要按规范化标准进行。把镇(村)综合服务站(室)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文化活动中心、村卫生所(室)同步建设,实现计卫联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区、镇、村(居)三级服务阵地作用,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地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和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降低人工流产率。

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活动。在开展需求调查的基础上,针对婴幼儿期、青春健康、新婚怀孕、男性健康等实施家庭计划指导,使居民知情选择适宜生育时间、避孕节育方法和优育计划。通过上门服务、指导,发放法律法规、生殖健康、性病艾滋病预防知识等宣传资料,使社区居民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坚持“大联合、广覆盖、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共宣传力度。按照《市建设健康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03年—2005年)的要求,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抓手,探索人性化教育途径和方法。继续加强与区“两台一报”的合作,办好“婚育新风进万家”、“健康人生”等专栏,不断提高栏目的质量和收视、收听率。同时,坚持集中性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利用区“两台一报”坚持做好经常性宣传人口计生的报道,利用公益广告、黑板报、墙报、居民楼道宣传栏,做好经常性宣传;抓住“冬春”、“7.11”、“9.25”、“10.28”等重大节日契机,开展集中性宣传,做到宣传形式多样,寓教于乐,贴近实际,注重实效。

继续推进青春健康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探索在学校建立“亲青服务室”,提高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水平。认真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参与预防艾滋病战略规划》,发挥人口计生网络预防艾滋病中的作用。大力宣传婚检有益,提高自愿婚检的比例。

五、以综合改革为动力,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创新

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是提高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需要,也是新形势发展的内在要求。

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改革,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在区、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预算中,要做到“四落实”、“一转变”:落实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所需经费;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财政支付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费。逐步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由以工作经费为主向政策导向、关怀奖励、为民办实事转变。加强调查研究,向实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予扶助奖励,切实为实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实行村(居)自治,逐步由行政管理转为群众自治。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在村务公开栏中将计划生育指标列入其中,实行村务公开;利用村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殖健康、生育指导、服务项目等内容向群众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逐步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格局。

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积极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到“三个落实”:一是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二是落实必要的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用于对职工的宣传、服务;三是落实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晚婚晚育假、计划生育手术假等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企事业局、(集团)公司要主动与下属单位所在地的人口计生部门加强联系,共同抓好企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特别是要共同做好下待岗职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等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和指导,协助企事业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服务。按照企事业规模实行分类和分级管理,推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

六、整合人口信息资源,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围绕科教兴市这一主战略,坚持以信息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新型道路。配合市人口委做好“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采集与交换系统”衔接工作,组织力量,协调各方,按时完成数据迁移和网络联络工作。整合人口信息资源,全面实施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升级,着手建立以育龄妇女信息为基础,覆盖全区人口计生网络、实时动态、部门间共享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数字人口,为人口综合研究、综合管理和综合服务提供信息支撑。同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区、镇两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人员的信息业务水平,保障新系统正常运行。

加快人口计生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促进职能转变,探索人口计生行政事务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等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区、镇两级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基层工作网络的信息化设施配备,建立信息快速传递机制,对全区14个镇、3个农场、工业园区、滨海旅游度假区实行网上传输,提高数据应用能力。

七、发挥群团优势,推进计划生育协会建设

在新形势下,计生协会作为群众团体的优势功能和重要作用正在进一步凸现。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从事业发展的高度出发,关心、支持计生协会的工作。一是加强在非公经济和流动人口中的建会工作。扩大协会组织的覆盖面,减少人口与计划生育盲区;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的整建工作。充实调整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队伍运行机制、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活动方法;三是继续开展“幸福工程”活动,开发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险险种,积极开展募捐、扶贫帮困、为民排忧解难活动,实施“幸福工程”项目工作,努力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做好事、办实事;四是积极参与人口计生村(居)自治,广泛组织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五是进一步发挥计生协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协助政府提高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

八、提高整体素质,推进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4

一、明确新时期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认清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十五”期间,我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战略部署,取得了一定成绩,完成了省下达的人口计划。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未来十几年,我市的人口总量高峰、流动人口高峰、劳动年龄人口高峰、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相继到来,人口的过快增长,将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构成巨大压力。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干部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认识不足,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低生育水平面临的反弹风险认识不足,对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的冲击认识不足,特别是部分镇区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影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各镇区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控制人口规模和人口的过快增长,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直接关系到建设“两个适宜”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要坚决克服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情绪,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两个适宜”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化综合改革,加强法治建设,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改善人口结构,推动我市向人力资本强市转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3.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户籍人口控制在150万左右;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78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逐步形成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所降低,婴儿死亡率降到10‰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每10万人20例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接近正常水平;完善多层次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推进人口现代化。

4.基本原则。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

5.重点任务。全面推进镇区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社区)无政策外出生工作,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层级动态管理,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到村(社区);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行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和节育奖制度;普及优生优育知识,继续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坚决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使出生人口性别比接近正常水平;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开展防治性病、艾滋病的活动;逐步形成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二、建立和完善具有*特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6.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层级动态管理机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职责。实行综合治理,任务到人,层层落实;把工作责任、动态检查、阶段预警、奖优罚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动态管理、责任到人、奖罚分明”的工作格局。

完善镇区主要领导、镇区干部联系村(社区),村(社区)两委干部联系户和镇区、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量化考核管理制度,使其工资奖金、实绩考核与联系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挂钩。

7.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以政策推动为主导,以利益激励为杠杆,坚持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举,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各镇区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各项奖励政策,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基础、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在继续执行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的基础上,实行“节育奖”: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户夫妇和农村纯生二女结扎户夫妇,每人每月各奖励25元,直至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对符合政策生育且在规定时间内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夫妇给予一次性奖励,上环奖励300元,结扎奖励1000元。城镇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提高到每月20元。实行“节育奖”所需经费,由市财政负担60%,镇区财政负担40%。

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要按优先优惠原则给予照顾。教育部门对夫妻双方均属农业户口并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或夫妻双方均属农业户口的纯生二女结扎户的女孩,在初中毕业报考本市所办高中时,给予加10分照顾。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卫生部门在医院门诊、住院等方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就业、技能培训、解决农村养老保险等方面,农业部门在开展农业技术培训、信息提供等方面,各镇区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承包土地、培训、就业、就医、住房等方面都要给予优先优惠照顾和政策性倾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经济困难家庭,民政部门和各镇区要制定扶助措施,帮助他们增加收入,解决实际困难。

8.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各镇区要制定并不断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措施,村(社区)要制订并不断完善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部门要依法从严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犯罪行为,法制部门要加强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监督,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便民、高效。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计划生育案件查处和督办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公民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和依法维权意识。

9.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认真贯彻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镇区、村(社区)按照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待遇的要求,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开展经常性工作。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流动人口管理办、工商、税务、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建设等部门要围绕办证、租房、用工、入学等环节,在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要强化出租屋管理,把出租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加大信息档案、责任合同、查环查孕和节育措施跟踪落实的工作力度。落实出租屋业主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建立租住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孕情等基本信息报告制度,对隐瞒不报,造成政策外生育的取消租赁资格。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管理机制,实现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科学化。通过各种渠道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服务,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建设、人口计生部门要研究制订出台住宅小区相关管理办法,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

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纳入市与镇区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列为党委、政府工作实绩考核内容。

10.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机制。要把新型生育文化纳入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倡导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婚育新观念。广播、电视、报刊、出版、文艺、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免费宣传人口国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性与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增强全社会人口意识、人均意识和法制意识;宣传、文化、教育、民政、卫生、妇联等部门要组织、支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党校、行政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纳入党员教育、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高等院校、中小学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和青春期、预防艾滋病等科普知识教育;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婚育学校和人口和计划生育“三栏”等阵地,针对不同人群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中老年期等人口计生基础知识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11.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技术服务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定级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所定级管理办法》,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加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软、硬件建设,实现标准化、规范化运作。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管理,提升技术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防治、避孕节育优质服务、防治性病艾滋病等服务项目,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婚前医学检查,大力推动孕前和孕早期检查以及遗传病咨询和新生儿先天性遗传性疾病筛查工作,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生殖健康服务。

12.建立和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列为重点督查事项,纪检、监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计生、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各负其责,督促指导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法案件。各镇区要定期召开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通报会;对举报查实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举报人,给予经济奖励;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计生等部门要规范b超使用、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的管理,每季度要互通人口出生、计划生育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监管等情况。

从事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14周以上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在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此项目。对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14周以上妊娠者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时,在手术前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镇级或以上计生工作行政部门签发的“同意人工终止妊娠证明”,并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坚决实行缺证否办制度。

13.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完善镇区、村(社区)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省、市、镇区、村(社区)四级联网。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的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的建设,*、流动人口管理办、卫生、民政、人口计生等部门的各类人口数据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实现互联和共享,全面提高人口统计数据质量。

14.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各镇区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高经费投入总体水平,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顺利开展。要按当地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规模划拨计生管理及技术服务专项经费,确保为育龄群众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生技术服务。保障宣传经费。加大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经费投入,不断更新技术服务设备,拓展技术服务项目,优化技术服务环境,确保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时、安全、有效。

15.建立与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合作机制。搭建政府与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之间制度化的沟通交流平台,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合作,构建“政府主导、部门指导、社会参与”的计划生育合作机制。市计划生育协会要加强网络建设,在大型企事业单位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开展计划生育、性与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等宣传教育与服务活动,在村(社区)开展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16.进一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各镇区要把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兼职单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科学易行的考核评估体系,坚决落实“一票否决权”制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要把领导干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党员一律,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干部职工,一律开除公职。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5

一、正确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人口多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是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是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因素。自世纪年代推行计划生育以来虽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但目前人口过多仍然是我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截止到年月日我国大陆总人口为亿。从我省情况看近年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已达到较低的水平计划生育率逐年提高连续年完成了国家的人口计划为全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年全省人口出生率为‰自然增长率为‰人口总数为万人。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存在四个问题一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早婚早育现象比较突出二是劳动年龄人口逐年增加就业问题突出三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亟待加强四是人口素质亟待提高。因此各级政府要正确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不能盲目产生乐观情绪放松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形势下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依靠传统手段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客观形势要求我们要转变工作思路主动适应现代城市的发展要求改革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当前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三个新问题一是由于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原有城市基层行政区划的隶属关系被打破。以前从属于街道、居民委员会的管理和服务职能转向社区这就要求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必须改革原有的运行机制积极构建以社区管理与服务为载体的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体制。二是随着人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流动人口迅猛增加给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带来新的课题。由于流动人口大多数处于生育年龄流动频繁从业复杂居无定所所以造成了常住户口所在地管不了现居住地管理又不到位的问题计划外生育现象比较严重。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已经成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三是由于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对象相对复杂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原有的城市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设施、工作体制、机制已不适应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过去那种计生部门单一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的新机制。因此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局出发正确认识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发扬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的精神积极推进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二、坚持改革创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加强城市基层工作的战略决策。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构建新的社区管理体制把社区居民组织起来自我管理建设社区、服务社区是在新时期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新途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要全面规划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一社区建设要与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同步进行。要把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同时建立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保障和资源支撑体系保障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权利促进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的形成传播。第二要按照社区自治、议行分设的原则构建起新型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组织体系。建立关系理顺、功能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第三要建立多元化的、同社区建设和居民自治发展进程相衔接的管理机制。要按照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依法管理、居民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在社区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明确各方责任。这是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全面提高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关键。

二正确把握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做好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对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以社区居民最广泛参与为途径把为社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作为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坚持民主实行自治的原则。要改革城市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在社区内实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三是资源共享综合服务的原则。要合理配置社区内可以利用的人力、物力、财力及其他社会资源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建立起资源共享、信息共用、综合服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体系。四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开展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不拘一定模式要大胆创新突出地方和社区特点。

在推进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要坚持政府指导与居民自治、改善管理与加强服务、公民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与居民自治的高度统一。民政部门、计生委和计划生育协会是做好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三支重要力量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定期协商沟通机制加强对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确保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突出重点大力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我省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据全国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省流动人口高峰值为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年“计生线”考核结果显示在全省*年计划外出生人口中流动人口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率仅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改变管理的被动局面已经成为当前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要依法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年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人(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原则。这样规定是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由于流动人口的生活、工作主要是在现居住地为现居住地纳税、做出劳动贡献二是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难以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最新信息不能提供日常管理与服务而由现居住地负责相对容易管理。年国务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年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若干规定》这两部法规都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范围、管理原则、管理程序、管理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是我们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依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好这几部法律、法规主动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实施科学管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服务同时文明执法更多地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化管理。

二建立并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长春市绿园区和二道区的经验表明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单位负责、统一管理、综合服务”的管理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管理负有行政领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责任各级计生部门要给政府当好参谋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规划、协调、组织、管理、服务职能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城建等部门既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又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打破门户之见加强沟通做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对于流动人口在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照以及租借房屋、租赁摊位时一方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查验《婚育证明》对于符合条件的要给予积极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讲明政策做细致的思想工作督促其尽早办理另一方面要依照有关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生育、生殖和生活等方面的综合服务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这也是为民执政的要求。此外各类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也要承担法定代表人的计划生育责任做好本单位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三要规范化管理强化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

省计生委要协调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规范建立起全面、科学规范的流动人口工作制度、标准和程序如例会制度、考核制度、评估制度、通报制度等。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里制定的管理规范和考核办法实行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一管理。要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作为党政线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权重系数加大考核力度促使各级政府提高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促使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真正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局面。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项检查和调研加强个别指导推动全省各地的工作均衡发展。要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实现对流动人口的统一管理和综合服务相结合力争使我省这项工作步入全国前列。

四、切实加强对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一各级政府要把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人口计划生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指导计生及相关部门改革体制创新机制以适应工作需要。要大力提倡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先进典型经验剖析、吸取后进典型教训。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6

同志们:这次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05年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2006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下面,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百分百文本-100txt百分百文本您找文章]二、2006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指标1、2006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为实现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的人口环境。2、2006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工作指标是:1、符合政策生育率城市达到98%,农村达到93%;3、出生人口统计漏报率控制在1%以下;4、综合避孕率达到86%以上,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95%以上,避孕措施有效率达到98%;5、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达到85%;6、宣传品入户率达到97%;7、女性生殖保健年内普查率达到95%,普治率达到85%;男性生殖保健服务接受率达到30%;8、生殖保健“三查”服务率达82%以上,随访服务率达96%以上;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和服务落实率达100%;10、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立案率达100%,结案率达35%,合法征收率达100%;11、避孕药具的发放率、应用率、回访率均达100%;12、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13、落实各项奖励政策兑现率达100%;

三、2006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2006年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可概括为:突出一个中心,抓好三项服务,提高五项工作水平。(一)、突出一个中心就是要突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创新这一中心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是今后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为核心,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强政府职能转变,真正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制定规划、创造环境、依法行政上来,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要进一步推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等两项制度的贯彻和落实。这两项制度是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二)、抓好三项服务一是抓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继续开展创建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在建立和完善优质服务工作机制上创新,在载体、内容和效果上求实,在政策引导、支持体系、便民措施上有突破。要把创建重点放在基层,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优质服务带来的好处和实惠。要继续扩大基本生殖保健覆盖面,加强遗传、优生咨询和疾病筛查,健全出生缺陷干预网络,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二是抓好宣传教育服务。坚持宣传教育为主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也是新形势下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进生活、贴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方针,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和人口文化,推动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建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协作机制。继续加强党校系统人口理论教学和科研工作,推动全区主要媒体开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栏目,完善公益性宣传机制。三是抓好信息化服务。继续加快推进WIS系统的应用,各单位、各部门要更新设备、培训人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重点加强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服务系统的应用。运用现代化手段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统计和管理,为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三)、提高五项工作水平一是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要坚持依法行政,倡导人性化执法、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充分维护和尊重群众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等基本权利。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尽快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系。计划生育执法人员要认真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杜绝行政执法不作为现象。要加大工作力度,探索工作规律,改进工作方式,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采取灵活可行的措施,解决上访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从而杜绝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二是提高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前提和保证。要重点做好农村服务站(室)建设,改进服务设施及技术装备,提高站(室)服务人员技术水平,使农村服务站(室)达到“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标准。要把工作重心下移到村,突出解决瞒报、漏报和统计数字失真问题,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工作作风。三是提高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水平。提高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水平,关键是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网络健全、联系面广、活动范围宽、会员众多、根植群众的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奖励扶助政策的宣传、优质服务单位的创建和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有效地参与或组织实施“三结合”、“幸福工程”、“关爱女孩”、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和青少年青春期性健康教育等项目,组织广大会员生产互助、生活互助、生育互助,并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中充分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从而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四是提高计划生育综合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7

一、计划生育考核目标及完成情况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02%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8.89%,自然增长率在8.87%;

2、积极稳妥地开展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工作,认真做好以技术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

a、城区综合节育率达91.04%;

b、农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率比例达90.05%;

c、避孕药具应用率达到96.02%;

3、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7:100;

4、18岁以上流出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率达80%以上,流入育龄妇女《婚育证明》验证率达90%以上;

5、乡镇有人口学校,已婚育龄夫妻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6、城区计划生育合格居委会达100%,农村合格村委会达86%;

7、人口出生统计误差为3.89%;

8、依法行政,无严重违法事件发生;处理及时率达90%以上;

9、全年完成《月湖政务》信息8条;

二、基础性、创新性工作的完成

在完成上述工作目标的基础上,我们班子携全体干部在一年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努力探索,不断开拓社区优质服务新领域。

我区启动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程,把群众的需求作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拓展方向。以城市社区建设飞速发展为契机,促使人口与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出台了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全面服务”的宗旨,借助社区服务中心这块平台,开展了一系列的优质服务工作。为示范社区居委会、社区计生服务站制作了形式新颖、色彩艳丽的图板160余块,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服务指南、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社区卫生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容、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容、社区计划生育组织机构网络图。同时还为社区居委会配置了计划生育图书柜、避孕药具专柜和新型避孕药具展示柜,建立了社区宣传教育、技术服务阵地。社区居委会征订了大量的《中国人口报》、《人口之窗》,使社区居委会干部能及时了解计划生育政策、动态,熟悉掌握计划生育工作方法、要点,以此增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辐射功能。为广大居民群众印制了“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宣传折页10000余份,公开了办理有关计划生育证件的程序、有关计划生育服务的内容和服务部门的电话号码,使广大居民群众能够方便、快捷的享受到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提高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品位,拓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渠道。利用社区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培训中心这块宣传阵地,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工作。首先,对全区的计划生育干部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加强了培训,培训的内容有:人口统计知识、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等,从而为社区各项计生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其次对新婚待孕的夫妇在领取《生育证》之前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培训。在社区服务中心开办了计划生育服务室,为群众提供办证、咨询、发放药具等服务。目前,在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社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二)、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施“三大工程”,发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我们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的作用,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手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社区育龄妇女提供了包括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等内容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并建立了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利用我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技术骨干,广泛在社区开展了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活动,并结合实际,免费为下岗、无业人员进行孕检和妇科病检查,免费为已婚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节育药具满足了育龄群众的避孕节育需求。同时,结合“三大工程”,我区引入了“福施福”,“斯利安”等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为我区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率奠定了基础。在农区,以乡镇服务站为纽带,以村服务室为基础,扎扎实实地开展对广大群众的优质服务,努力满足群众的需求。

(三)、认真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不断强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全体人员、各社区居委会全体干部约百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人口统计、优质服务、宣传报道、药具管理等。通过培训,增强了大家学法、懂法、执法的意识,为进一步落实国策,依法行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区计生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也加大了学习培训力度,分期、分批逐级培训到村、居。其次,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区计生局在充分利用报纸、各种媒体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同时,为各村、居、驻区单位配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干部读本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挂图,共配置书籍2000余册,挂图300多幅,并利用各级人口学校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讲座,使全区成年人口

普遍接受一次培训。为了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面,区计生局利用公交车人流量多、流动性快、信息传播远的窗口宣传效应,在主要干道悬挂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标语牌,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一道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靓丽风景线,突破了区域的局限性。再次,开展大型的宣传咨询活动,掀起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热潮。利用“三下乡”、“四进社区”及节假日时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及免费义诊的形式,开展大型的街头巷尾宣传咨询活动;与驻区单位相联手,在社区居民、职工群众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累计向群众发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品上万份;还举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竞赛。我局在老屋村开展了一次面向农民群众的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奖罚制度,落实目标管理,全面提高基层工作水平。为了全面加强我区计划生育的基础工作,我局量化各项工作指标,实行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考核、激励奖罚制度,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不断提高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在去年明显示范效应下,今年又继续与相关责任人签订了奖罚目标责任状,以促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安思危,勇于开拓,不断进取,全面发展。为切实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计划生育部门目标,我局抽调了多名计划生育干部下去检查对我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通报,进一步引起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对计生工作的重视,加强了对村居工作的经常性督促和指导,为全面完成全年计生工作目标打下了基础。

(五)、依托驻区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宣传与服务。积极与社区内的企业联手,倡导婚育新风进企业、营造企业计划生育宣传舆论氛围。各街道办事处纷纷组织活动积极参与,社区与驻社区单位联手开展了“计生进社区”大型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发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单2000余份、避孕药具价值500余元,展出图板40块,咨询人数累计达100余人。联合共管单位,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为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基层计生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总体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我区制定并实施了《月湖区村(居)计生主任(专干)实行区管、乡(街)聘、村(居)用的实施办法》,公开选拔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担任计生专干,通过奖罚机制,激励计生干部奋发有为,以此推动我区计生事业向更高目标迈进,有力地促进了人口与计生综合改革和加快实现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的转变。

三、落实全区统筹工作

我局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战略思想,抓好计生工作的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其它工作。1、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了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并配合开展了“除陋习,树新风”与“周五大扫除”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严格落实工作领导责任制,未出现一例重复上访、越级上访、赴省、市集体上访及重大、异常、突发等群众上访事件,确保了社会稳定;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并按要求反馈办理情况。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认真、及时,回复率达100%;4、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全年引进资金640万元,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5、为所帮扶的童家镇里屋村(居)委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得到当地村民的普遍好评。

今年来,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以“强化依法管理、完善服务体系”的主题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各项指标任务以及区委、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狠抓基层落实,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一、计划生育考核目标及完成情况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02%内,计划生育率达到98.89%,自然增长率在8.87%;

2、积极稳妥地开展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工作,认真做好以技术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

a、城区综合节育率达91.04%;

b、农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率比例达90.05%;

c、避孕药具应用率达到96.02%;

3、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7:100;

4、18岁以上流出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率达80%以上,流入育龄妇女《婚育证明》验证率达90%以上;

5、乡镇有人口学校,已婚育龄夫妻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6、城区计划生育合格居委会达100%,农村合格村委会达86%;

7、人口出生统计误差为3.89%;

8、依法行政,无严重违法事件发生;处理及时率达90%以上;

9、全年完成《月湖政务》信息8条;

二、基础性、创新性工作的完成

在完成上述工作目标的基础上,我们班子携全体干部在一年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努力探索,不断开拓社区优质服务新领域。

我区启动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程,把群众的需求作为计划生育优质服

务的拓展方向。以城市社区建设飞速发展为契机,促使人口与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出台了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全面服务”的宗旨,借助社区服务中心这块平台,开展了一系列的优质服务工作。为示范社区居委会、社区计生服务站制作了形式新颖、色彩艳丽的图板160余块,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服务指南、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社区卫生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容、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容、社区计划生育组织机构网络图。同时还为社区居委会配置了计划生育图书柜、避孕药具专柜和新型避孕药具展示柜,建立了社区宣传教育、技术服务阵地。社区居委会征订了大量的《中国人口报》、《人口之窗》,使社区居委会干部能及时了解计划生育政策、动态,熟悉掌握计划生育工作方法、要点,以此增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辐射功能。为广大居民群众印制了“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宣传折页10000余份,公开了办理有关计划生育证件的程序、有关计划生育服务的内容和服务部门的电话号码,使广大居民群众能够方便、快捷的享受到基本的生殖保健服务,提高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品位,拓展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渠道。利用社区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培训中心这块宣传阵地,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工作。首先,对全区的计划生育干部和社区居委会主任加强了培训,培训的内容有:人口统计知识、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等,从而为社区各项计生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其次对新婚待孕的夫妇在领取《生育证》之前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培训。在社区服务中心开办了计划生育服务室,为群众提供办证、咨询、发放药具等服务。目前,在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社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二)、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实施“三大工程”,发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我们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的作用,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手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社区育龄妇女提供了包括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等内容的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并建立了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利用我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的技术骨干,广泛在社区开展了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活动,并结合实际,免费为下岗、无业人员进行孕检和妇科病检查,免费为已婚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节育药具满足了育龄群众的避孕节育需求。同时,结合“三大工程”,我区引入了“福施福”,“斯利安”等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为我区降低出生婴儿缺陷率奠定了基础。在农区,以乡镇服务站为纽带,以村服务室为基础,扎扎实实地开展对广大群众的优质服务,努力满足群众的需求。

(三)、认真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不断强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全体人员、各社区居委会全体干部约百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人口统计、优质服务、宣传报道、药具管理等。通过培训,增强了大家学法、懂法、执法的意识,为进一步落实国策,依法行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区计生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也加大了学习培训力度,分期、分批逐级培训到村、居。其次,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区计生局在充分利用报纸、各种媒体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同时,为各村、居、驻区单位配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干部读本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挂图,共配置书籍2000余册,挂图300多幅,并利用各级人口学校开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讲座,使全区成年人口普遍接受一次培训。为了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面,区计生局利用公交车人流量多、流动性快、信息传播远的窗口宣传效应,在主要干道悬挂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标语牌,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一道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靓丽风景线,突破了区域的局限性。再次,开展大型的宣传咨询活动,掀起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热潮。利用“三下乡”、“四进社区”及节假日时间,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及免费义诊的形式,开展大型的街头巷尾宣传咨询活动;与驻区单位相联手,在社区居民、职工群众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累计向群众发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品上万份;还举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竞赛。我局在老屋村开展了一次面向农民群众的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的宣传,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奖罚制度,落实目标管理,全面提高基层工作水平。为了全面加强我区计划生育的基础工作,我局量化各项工作指标,实行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考核、激励奖罚制度,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不断提高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在去年明显示范效应下,今年又继续与相关责任人签订了奖罚目标责任状,以促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安思危,勇于开拓,不断进取,全面发展。为切实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规定的计划生育部门目标,我局抽调了多名计划生育干部下去检查对我区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及时将督查情况通报,进一步引起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对计生工作的重视,加强了对村居工作的经常性督促和指导,为全面完成全年计生工作目标打下了基础。

(五)、依托驻区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宣传与服务。积极与社区内的企业联手,倡导婚育新风进企业、营造企业计划生育宣传舆论氛围。各街道办事处纷纷组织活动积极参与,社区与驻社区单位联手开展了“计生进社区”大型街头宣传、咨询活动,发放《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单2000余份、避孕药具价值500余元,展出图板40块,咨询人数累计达100余人。联合共管单位,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为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基层计生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和总体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我区制定并实施了《月湖区村(居)计生主任(专干)实行区管、乡(街)聘、村(居)用的实施办法》,公开选拔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担任计生专干,通过奖罚机制,激励计生干部奋发有为,以此推动我区计生事业向更高目标迈进,有力地促进了人口与计生综合改革和加快实现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的转变。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8

一、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当前,我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管理工作逐步加强。但人口增长势头强劲,出生人口性别比随孩次上升明显增加,出生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度加大,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州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劲和消极畏难情绪,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方法不动摇。坚持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突出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首要任务

(二)稳定低生育水平。到*期末,全州人口总量控制在400万人以内;到**年,全州人口总量控制在4*万人以内,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7以内。

(三)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认真落实中组部等11部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人口发[*07]83号),对违法生育的当事人,除按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处理外,五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和工商联执委,已经当选的,按法定程序取消或罢免其资格。对违法生育的当事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人民法院要积极支持人口计生部门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对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部门审查和通报制度。建立健全公民再生育审批结果公开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

(四)加大利益导向力度。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04]21号)精神,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农村和城市无业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落实鄂政办发[*07]116号文件精神,做好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工作。在入学入托、就业培训、合作医疗、扶贫开发、宅基地审批、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相关部门要在普惠政策中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和优惠;启动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救助制度,在实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中,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致贫家庭给予重点救助;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按照规定给予免费治疗;建立完善节育手术保险、生育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五)逐步建立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探索和建立多形式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女孩不在身边的独女户老年父母,纳入并享受农村五保户供养待遇。在逐步完善城镇职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构建多层次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障体系。在全社会发扬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弘扬子女赡养、家庭养老和邻帮互助的传统美德。

(六)推进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生育文明幸福家园推进计划”和“生育关怀行动”。开展生育文明建设县市、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创”活动,开展无政策外生育先进村(居)委会、无政策外生育先进企事业单位、无政策外生育多孩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开展以“计划生育好、子女教育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关系好、勤劳致富好”为主要内容的“五星级生育文明示范户”评比表彰活动。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到*期末,力争全州2个县市、30个乡镇(街道)、1000个村(居)达到生育文明先进单位标准,一大批计划生育家庭达到生育文明示范户标准。

三、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

(七)建立健全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综合协调,纪检监察、司法、卫生、人口计生、药监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新闻媒体对影响较大的案件要及时曝光。认真落实孕情随访制度和干部包保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健全和落实B超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药物管理等制度,严格把好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两个关口。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销售人工终止妊娠药物行为,依法查处歧视、虐待生育女婴妇女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遗弃、残害、拐卖女婴的犯罪活动。

(八)努力营造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财政、扶贫、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妇联等相关单位,要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将其融入到扶贫帮困、项目扶持、公益性岗位、就业安排等政策性项目和幸福工程、春蕾计划、慈善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之中,促进男女平等就业和共同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屋等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等权益。鼓励男到女家落户。

四、健全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

(九)逐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全局。坚持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协调配合的管理原则,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网络,配备必要的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流入地要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免费技术服务,积极解决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定居、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基层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卫生、工商、房管等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经商、务工、社会保障、购房、租房等手续时,要认真履行职责,查验育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及时与人口计生部门互通信息,逐步做到管理互补、信息互通、服务互动。普遍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物业协助管理制度和“以房管人”工作机制。流出地要加强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婚育证明》,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属应享有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流出地和流入地都要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主动加强信息沟通与联系,加快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

五、全面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

(十)广泛开展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方针,继续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严格落实规定的免费服务项目。坚持定期“三查”服务,指导育龄群众及时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确保育龄群众及时得到安全、适宜、有效、经济的避孕节育优质服务。

(十一)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建立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大力宣传和普及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的科学知识。认真开展农村适龄青年免费婚前检查工作,加强婚育指导。积极开展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强化住院分娩,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婴儿死亡率。

(十二)不断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积极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广泛开展妇科常见疾病的咨询、防治、随访,关注男性生殖健康。加强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抓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

六、进一步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力度

(十三)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完善党政领导计划生育联系点制度和干部包保责任制度。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责任,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和联席会议、工作述职等制度;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履行职责,建立本系统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垂直负责体系,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对人口问题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十四)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认真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的意见》(鄂办发[*05]32号),把“一票否决”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进行考核,把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奖惩和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凡被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责任单位,凡没有完成省下达的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出生人口性别比等主要控制指标的责任单位,凡因违法行政或违规开展服务造成恶性事故的责任单位,凡有严重统计数据不实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任单位,凡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责任单位,凡出现违法生育行为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一律实行“一票否决”。人口计生部门要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综治、人事等部门通报“一票否决”情况,纪检监察、组织、综治、人事等部门要依照相关规定及时落实“一票否决”措施。

(十五)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人口理论教育、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教育进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行政学校,推进青春期健康教育进大中专院校、中小学课堂;发挥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以及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共同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舆论环境。

(十六)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修订完善《*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执政为民,实行政务公开,依法维护公民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行政执法检查、过错责任追究、行政赔偿制度和监督机制。州、县市人口计生部门成立行政执法支(大)队,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公益服务,履行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药具发放、人员培训等职能。推进县市、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加强边远地区技术服务力量。

(十八)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把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落实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推进民主管理,实现村民自治。在城市健全“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服务体制,落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提升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与公安、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十九)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乡镇(街道)按常住人口规模比例至少配备3名专职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按人口数量和工作需要,合理调整配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每个乡镇(街道)服务中心不得少于3名。每个村(居)落实1名干部主抓计划生育工作,其报酬与主职干部相同;村民小组设立计划生育信息员,主要由村组干部兼任,每年给予一定的补贴,从县市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农村税费改革用于计划生育的转移支付以及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注重培养和提拔使用政绩突出的优秀计生干部。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9

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各党支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人口观,增强人口意识,紧紧抓住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任务,变革理念,创新工作,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促进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为企业新一轮创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市、区政府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2009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为中心,以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完善基础措施,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目标

1、计划生育率100%;2、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100%;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80%;3、已婚育龄女职工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100%、期内知情选择率90%;4、已婚育龄女职工当年妇女病普查率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全年两次,优质服务满意率85%;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计划生育管理移交率100%;5、避孕节育随访服务率100%;6、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率100%。

三、重点工作1.深化宣传教育,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培育浓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氛围。坚持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各单位要利用周二职工政治学习日进行广泛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今年宣传教育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计生办将编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学习材料,供各单位组织、辅导职工学习。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让职工知法、懂法、守法,使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要教育和引导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推进计划生育“三大工程”: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引导职工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提高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质量、增强宣传效果的方法和途径,充分发挥宣传舆论载体的作用,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发展企业人口文化事业,传播新型生育文化。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矿区乃至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2、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优质服务,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向纵深。积极实施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推进计划,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确立职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把满足育龄群众的要求及满意程度作为评判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重要标准,为职工群众提供科学、规范、满意的服务。围绕职工群众求知、求富、求乐、求健康的需求,大力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女性健康、生殖保健等知识的科普宣传与服务,坚持对已婚育龄女工的定期综合服务随访制度,做好当年的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推行人性化管理。对育龄女工进行面对面服务,抓住育龄女工避孕节育综合服务的契机,向广大女工普及生殖健康及妇女病防治知识,积极推行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要关爱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家庭,落实好独生子女待遇,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兑现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奖励优惠政策。将计划生育工作与扶贫帮困有机结合,开展救助因独生子女伤残、疾病等导致的困难家庭活动,为独生子女办实事、办好事。3、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下功夫、花力气解决好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预警机制。有未婚青年的党支部,每季度要安排专人与未婚青年谈一次话,了解未婚青年的真实思想反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自觉遵守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将特殊人群的综合服务作为工作重点:①有再婚重新组合家庭的女工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季度与再婚女工谈心交流一次。②对于不能正常出勤上班的各类育龄女工(包括休假、外出等)由其所在单位与其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在某某市六县(市)及区范围内的,督促其参加每年两次的综合服务;在某某市六县(市)及区以外地区的,单位必须要求其每季度提交现居住地计生部门认可的孕情检查证明,每年返矿见面谈话一次,离岗、下岗的育龄女工由财资部、计生办负责督办。③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必须先由计生办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后,财资部才能与其结算。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求突破。当前,对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仍然是计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坚持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体现出“管住现住地,服务一方人”的特点,按照部门参与、条块结合、综合施治的要求,形成有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要结合我矿派遣工、探亲家属多的特点,在人员流入矿区时就严格审查其婚育证明,派遣工纳入我矿男工的管理模式。随着企业“走出去创业”战略的实施,外出创业人员逐年增多,对流出的人员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为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出具证明,支持外出创业。对整建制外出的单位,要结合实际,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帮助他们制定管理措施并提供服务,具备条件的,要设立计划生育宣传员,便于及时反馈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4、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管理科学化。坚持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函调和独生子女函调制度,独生子女当年不能函调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年内,将组织一次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婚育状况函调,计生办要定期通报函调进展情况,对函调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全面推广和应用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管理软件,实现计划生育信息动态管理,注意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计划生育公示制度,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将职工群众关心的诸如放弃生育二胎的奖励,照顾生育二胎等热点问题向职工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认真受理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基本国策的严肃性。5、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合同书》,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考核,年底奖罚兑现,并执行“一票否决制”。对单位和部门的奖罚,按《某某煤矿二00五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承包合同书》中的奖惩办法执行支部合同另签,全矿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年终考核达到85分以上的单位给予全额奖励,低于85分以下的单位不奖。嘉奖给计生委成员和计生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按有关文件执行。切实加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兼职计生宣传员的作用。继续执行计生宣传员每月10元的责任津贴,严格考核,奖罚有据,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全矿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要亲自抓,负总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纳入单位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内容。2、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内有关部门将根据矿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全年的工作安排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综合考核分,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或综合考核分低于90分的单位,当年不能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和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单位党政工领导不能被评为先进个人。3.各单位党政领导要保证兼职计生宣传员有足够的时间开展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时间上保证,经济上倾斜。有条件的单位,在进行工资二次分配时,适当增加计划生育宣传员的分配比例,以充分调动和保护计生宣传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我们要通过全矿上下的共同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人口观,增强人口意识,紧紧抓住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个任务,变革理念,创新工作,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促进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为企业新一轮创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根据市、区政府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20__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为中心,以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为重点,强化宣传教育,落实责任目标,完善基础措施,坚持依法管理,加强综合治理,实施工作创新,努力开创我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工作目标

1、计划生育率100;

2、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100;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80;

3、已婚育龄女职工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100、期内知情选择率90%;

4、已婚育龄女职工当年妇女病普查率100;流动人口综合服务全年两次,优质服务满意率85;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计划生育管理移交率100;

5、避孕节育随访服务率100;

6、流动人口办证验证率100%。

三、重点工作

1.深化宣传教育,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培育浓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氛围。

坚持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各单位要利用周二职工政治学习日进行广泛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今年宣传教育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某某市实施《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计生办将编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学习材料,供各单位组织、辅导职工学习。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让职工知法、懂法、守法,使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要教育和引导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推进计划生育“三大工程”: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引导职工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提高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质量、增强宣传效果的方法和途径,充分发挥宣传舆论载体的作用,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发展企业人口文化事业,传播新型生育文化。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矿区乃至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2、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优质服务,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向纵深。

积极实施以“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推进计划,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确立职工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把满足育龄群众的要求及满意程度作为评判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重要标准,为职工群众提供科学、规范、满意的服务。围绕职工群众求知、求富、求乐、求健康的需求,大力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女性健康、生殖保健等知识的科普宣传与服务,坚持对已婚育龄女工的定期综合服务随访制度,做好当年的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推行人性化管理。对育龄女工进行面对面服务,抓住育龄女工避孕节育综合服务的契机,向广大女工普及生殖健康及妇女病防治知识,积极推行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要关爱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家庭,落实好独生子女待遇,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兑现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奖励优惠政策。将计划生育工作与扶贫帮困有机结合,开展救助因独生子女伤残、疾病等导致的困难家庭活动,为独生子女办实事、办好事。

3、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下功夫、花力气解决好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继续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预警机制。有未婚青年的党支部,每季度要安排专人与未婚青年谈一次话,了解未婚青年的真实思想反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自觉遵守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将特殊人群的综合服务作为工作重点:①有再婚重新组合家庭的女工单位,要安排专人每季度与再婚女工谈心交流一次。②对于不能正常出勤上班的各类育龄女工(包括休假、外出等)由其所在单位与其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在某某市六县(市)及区范围内的,督促其参加每年两次的综合服务;在某某市六县(市)及区以外地区的,单位必须要求其每季度提交现居住地计生部门认可的孕情检查证明,每年返矿见面谈话一次,离岗、下岗的育龄女工由财资部、计生办负责督办。③终止合同的育龄女工必须先由计生办办理管理移交手续后,财资部才能与其结算。

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求突破。当前,对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仍然是计生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坚持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体现出“管住现住地,服务一方人”的特点,按照部门参与、条块结合、综合施治的要求,形成有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要结合我矿派遣工、探亲家属多的特点,在人员流入矿区时就严格审查其婚育证明,派遣工纳入我矿男工的管理模式。随着企业“走出去创业”战略的实施,外出创业人员逐年增多,对流出的人员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为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出具证明,支持外出创业。对整建制外出的单位,要结合实际,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帮助他们制定管理措施并提供服务,具备条件的,要设立计划生育宣传员, 便于及时反馈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

4、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实现管理科学化。

坚持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函调和独生子女函调制度,独生子女当年不能函调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年内,将组织一次非本集团公司双职工男工婚育状况函调,计生办要定期通报函调进展情况,对函调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全面推广和应用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管理软件,实现计划生育信息动态管理,注意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计划生育公示制度,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将职工群众关心的诸如放弃生育二胎的奖励,照顾生育二胎等热点问题向职工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认真受理计划生育来信来访,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基本国策的严肃性。

5、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齐抓共管,综合施治。

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合同书》,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考核,年底奖罚兑现,并执行“一票否决制”。对单位和部门的奖罚,按《某某煤矿二0__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承包合同书》中的奖惩办法执行(支部合同另签),全矿杜绝违反计划生育的现象,年终考核达到85分以上的单位给予全额奖励,低于85分以下的单位不奖。嘉奖给计生委成员和计生专(兼)职工作人员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切实加强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兼职计生宣传员的作用。继续执行计生宣传员每月10元的责任津贴,严格考核,奖罚有据,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全矿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主要领导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要亲自抓,负总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好坏,纳入单位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内容。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11

为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我们工作的指导思想为: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题,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在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社会保障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不断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确保完成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如下:

一、 创新宣传教育形式。

整合资源,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完善建设局计网站,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把计生工作与其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相融入、相渗透、相结合的文章及时发到网页上;创新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努力使宣传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融知识性、趣味性、实用性为一体,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现代化的宣传服务。

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扣紧“新、进、家”三字,集中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送知识、送温暖、送服务“三进三送”活动。充分利用党校、人口学校开展人口理论教育,努力开办一些群众乐于参与的教学形式,重点增加生殖健康以及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的宣教内容,在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中,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融入家庭学法之中。

针对建筑施工队伍流入人口逐渐增多的现象,将人口学校办成流动学校。

二、 创新依法管理体制。

继续广泛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认真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实施,在全系统形成依法行政、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计划生育良好氛围。进一步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落实好独生子女父母有关奖励优惠待遇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费的报销,保证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对依法登记结婚夫妇实行按政策生育,用法律规范公民的生育行为,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

加大流入人口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力度,继续做好对在城施工工地计划生育工作检查工作,查验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确保外来建筑施工企业的育龄妇女来坛3个月以上纳入我方同服务、同教育、同管理。努力探索向工地流动人口中实行计划生育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努力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三、 创新计生优质服务模式。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范文12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方针,深化综合改革,健全工作新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努力创造与*开放和建设相适应的良好人口环境。

二、工作重点

20*年的工作概括起来,就是围绕一个中心,把握两个大局,加强两大建设,抓好八项工作。

围绕一个中心,就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精神,把中央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把握两个大局,一是要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把人口计生工作自觉融入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保证人口计生事业与社会发展同步,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谐;二是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两大建设,一是加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做到依法管理程序化、村(居)民自治规范化、优质服务制度化、政策推动多元化、综合治理职责化。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结构,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提高队伍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计生系统思想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政能力。

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采取各种积极措施,掀起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决定》热潮,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中央《决定》的颁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和谐社会步伐,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学习贯彻中央《决定》作为一个重要任务来抓。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要充分重视,利用各种培训班以及大众媒体等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中央人口计生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总体要求,营造全社会重视人口安全、强化国策意识、理解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有关指示精神上来,把中央《决定》精神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二)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完善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位,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点督查范围,真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坚持和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完成目标管理责任情况作为衡量干部政绩、选拔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要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为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利益导向机制。要切实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大力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和检查,全面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切实做到行政执法“主体、内容、依据、程序、文书”五规范,继续有效杜绝行政不作为现象。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继续杜绝因行政不当导致的恶性事故和意外事故。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继续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主体的奖励、优惠、扶持、救助、保障“五位一体”的利益导向机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兑现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优先优惠政策;规范和完善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行救助;继续实施新家庭计划“少生快富”项目,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行生产扶持。真正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实惠。

(四)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提高技术服务水平。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与增进人民群众的生殖健康和家庭幸福统一起来,不断改善服务条件和服务手段,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全面推进和规范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保障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进一步规范分级随访制度,确保落实避孕措施的对象得到及时周到的服务。加强生殖保健服务,结合查孕查环,开展以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干预为重点的妇科病检查。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深化免费优生检测和优生咨询、指导、服务。加强男性生殖健康服务和艾滋病预防的宣传。加强计生、卫生合作,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探索建立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认真总结第五周期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项目工作经验,启动实施六周期项目,借鉴国际先进的管理服务手段,将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理念渗透到计划生育工作各个环节,积极实行宣传、服务、维权相统一的工作模式,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更加理性和人情化。加强县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标准化建设,积极筹措资金,改善业务用房条件,添置技术服务设施和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

(五)实施新型生育文化工程,促进生育文明。建立和完善“协调有序、内容求实、载体创新、资源共享、群众参与、保障到位”的宣传教育新机制。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大服务、出精品、出成效”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采用多种方式,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基本国情、基本国策,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宣传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努力建设社会主义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初步形成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促进生育文明。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努力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倡导个性化宣传,针对群众的不同需求,改进宣传的方式和内容,努力增强宣传效果。尤其注重科学知识的个性化宣传,努力做到准确生动、通俗易懂,使群众乐于接受并掌握,促使广大群众树立现代、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以及热爱生命、关注健康、预防艾滋病等科学生活观念。

(六)强化综合治理,完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机制。要建立健全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有机地纳入到社会综合治理之中,落实部门责任。加强与“新管委”的协调,积极探索融入“新管委”工作的新机制。强化房屋出租户和企业法人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对房屋出租户和企业法人代表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增强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识;与房屋出租户和企业签订责任书,使各项管理职责落到实处。做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和同服务,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育龄夫妇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满足流动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需求,切实维护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要继续重视外出育龄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加强联系和信息通报,及时发放婚育证明,掌握生孕动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要继续完善“三网一库”,加强网络的维护,及时更新内容。进一步充实、规范、完善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提高信息的准确率。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到日常运作规范、畅通。要加强信息的应用,通过引进优质服务软件,继续使用好流动人口管理软件,充分应用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规范日常管理,减轻基层负担;要通过利用信息,及时反馈信息,引导基层开展服务。要加快联网应用,推进村(居)信息联网工作。加强网络宣传,真正实现人口计生信息网上查询、网上统计、网上迁移、网上宣传、网上政务公开等信息化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