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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合同

时间:2023-05-31 08:56:56

勘察设计合同

勘察设计合同范文1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勘察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勘察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设计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勘察设计依据

1.发包方给承包方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3.承包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合同书;

2.中标函(文件);

3.发包方要求及委托书;

4.投标书。

第四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4.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5.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

7.预计勘察设计工作量: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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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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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设计任务书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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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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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选址报告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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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原料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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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资源报告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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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燃料协议文件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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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水电协议文件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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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运输协议文件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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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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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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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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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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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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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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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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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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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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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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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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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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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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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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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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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方、承包方另行议定。

2.本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方不按时向承包方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_________%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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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工程费时间│占合同总额(工程进度)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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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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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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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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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1.本工程进行中,发包方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方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方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方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第十条 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向在承包方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发包方委托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发包方委托初步设计的,在初步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选厂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勘察的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4)发包方委托施工图设计的,在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5)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

(6)发包方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方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包方支付返工费。

(7)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承包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勘察设计工作,发包方应支付相应勘察设计费。

(8)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未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承包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发包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承包方勘察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承包方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10)发包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方支付勘察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承包方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勘察设计审批部门对勘察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方均应支付应付的勘察设计费。

(11)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方应支付赶工费。

(12)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13)发包方应当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与其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相符的承包方。

(14)发包方原则上应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委托给一个承包方,也可以在保证整个建设项目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前提下,将设计业务按技术要求,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发包方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时,必须选定其中一个承包方做为主体承包方,负责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总体协调。

(15)发包方在委托业务中不得收收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6)发包方不得指使承包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程序进行勘察设计。

(17)发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支付勘察设计费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

(18)未经承包方许可,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或将承包方专有技术和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

2.承包方责任

(1)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勘察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勘察设计联络工作。

(4)承包方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方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5)由于承包方原因,延误了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承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双倍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方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勘察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承包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8)承接部分设计业务的承包方直接对发包方负责,并应当接受主体承包方的指导与协调。

(9)承包方必须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并对其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10)承包方应当自行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不得接受无证组织和个人的挂靠。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也可以将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中的一部分委托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承包方,但须签订分委托合同,并对分承包方所承担的业务负责。分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所承接的业务再次分委托。

(11)承包方可以聘用技术劳务人员协助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但必须签订聘用合同。

(12)外国勘察设计单位及其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不得单独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必须与中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合作勘察或设计,也可以成立合营单位,领取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中外合作、合营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开展勘察设计业务活动。

(13)承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承接勘察设计任务。

(14)承包方不得采用贿赂、提供回扣或给予其它好处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15)承包方不得违反规定程序修改、变更勘察设计文件。

(16)承包方不得使用或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设备。

(17)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将勘察设计业务分委托给第三方,或者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第十一条 工程勘察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版权全部属承包方所有,发包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造型、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1.发包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发包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承包方勘察设计进度或造成勘察设计修改,承包方除可推迟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日期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_元计算,增补勘察设计费。

3.发包方因故要求变更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勘察设计费。

4.发包方因故要求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立即停止勘察设计,发包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勘察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发包方报请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承包方已收的定金和勘察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承包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发包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承包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发包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发包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发包方付给承包方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_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发包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9.承包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勘察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勘察设计费1%。

第十三条 勘察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发包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勘查设计费,或按勘察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勘察设计时,须具有勘察设计审批机关或勘察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发包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勘察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勘察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十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方、承包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勘察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方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方的,则应向承包方支付停、窝工费。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方、承包方商定。

第十五条 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由发包方负责组织对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方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方的报告、成果、文件。

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方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方检查;发包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方、承包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方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4.工程完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方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方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并以发包方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移交完毕,如发包方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方承担,如承包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方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六条 奖励

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承包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_____%奖励承包方。

第十七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期限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申请调解;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条 堪察设计合同的索赔

(一)勘察设计合同一旦订立,双方当事人均应恪守合同。当因一方当事人责任使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受损方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以补偿经济上遭受的损失。

(二)承包方的索赔

1.发包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准时提交满足设计要求的资料,致使承包方设计人员无法正常开展设计工作,承包方可提出合同借款和合同工期索赔。

2.发包方在设计中途提出变更要求,承包方可提出合同价款和合同工期索赔。

3.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承包方可提出合同违约金索赔。

4.因其他原因属发包方造成承包方利益损害时,承包方可提出合同价款索赔。

(三)发包方的索赔

1.承包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设计任务,致使发包方因项目不能按期开工造成损失,可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2.承包方的堪察、设计成果中出现偏差或漏项等,致使项目施工或使用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可向承包方索赔。

3.承包方完成的勘察、设计任务深度不足,致使项目施工困难,发包方也可提出索赔。

4.因承包方的其他原因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可提出索赔。

第二十一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2.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1.本合同需经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勘察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因发包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相应勘察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2项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合同关系。

4.本合同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发包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二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勘查勘查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______

勘察设计合同范文2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

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

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

元估算设计费为

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

(2)……

(3)……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

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

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

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__________

有效期限

勘察设计合同范文3

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计八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二)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三)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四)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五)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条 勘察设计取费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及办法计取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先拨付百分之二十做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勘察费。

第五条 经济赔偿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三十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一,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百分之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一百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百分之一。

第六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由各自主管部门组织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时由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七条 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工程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经办银行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通信地址:

市城乡建委设计科研处

(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勘察设计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通信地址: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盖章)

勘察设计合同范文4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1.1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1.2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1.3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 勘察设计费用

1.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

2.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

3.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4.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第七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_________项解决。

1.申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

第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勘察设计合同范文5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合同编号: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甲方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

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__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通讯处:

通讯处:

电话或电报:

电话或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附: (1。)__________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2。)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________设计项目收费表

附件(1)

附件:三

─────────────────────────────────

│项目│项目│单位 │设计│单位造│工程款量│投资│设计费收│设计费│

│编号│名称│平方米│内容│价元/│平方米 │估算│费率(%)│(元)│

│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工程委托设计共

平方米

投资估算总计 元,估计设计费│

│总计

元。签订合同时由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50%,暂按 元拨付。│

─────────────────────────────────

注:投资估算为甲方所提,设计后的投资金额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设计概算为准。

建设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

基建负责人:

基建负责人:

签订收费协议

附件(2)

___________工程设计补充协议书

编号:

本协议依据

号建筑设计合同签订,为原合同的附件。

业经

需编制

设计,双方协定:

一,甲方应按时交下列建设文件设计基础资料:

──────────────────────────────────

│ 序

号 │

文件和资料名称

交付日期(或期间)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在甲方按时提交上述文件,资料的前提下,应按时交付下列设计文件:

──────────────────────────────────

│序

号 │

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

交付日期

│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设单位

(盖章)设计单位:

(盖章)

基建负责人:

设计室主任:

签订协议日期

勘察设计合同范文6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由承包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工程立项批准文件号、日期:_________

1.4 岩土工程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1.6 岩土工程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1.7 承接方式:_________

1.8 预计的岩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

──┬──────┬──┬────┬────

│序号│资料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

├──┼──────┼──┼────┼────┤

├──┼──────┼──┼────┼────┤

├──┼──────┼──┼────┼────┤

──┴──────┴──┴────┴────

第三条 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

──┬──────────┬──┬────┬────

│序号│报告、成果、文件名称│数量│内容要求│交付时间│

├──┼──────────┼──┼────┼────┤

├──┼──────────┼──┼────┼────┤

├──┼──────────┼──┼────┼────┤

──┴──────────┴──┴────┴────

第四条 工期

本岩土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 本岩土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承包人另行议定。

5.2 本岩土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5.3 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人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人不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的滞纳金。

───────┬──────────────┬────────

│拨付工程费时间│占合同总额(工程进度)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

├───────┼──────────────┼────────┤

├───────┼──────────────┼────────┤

├───────┼──────────────┼────────┤

───────┴──────────────┴────────

第六条 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6.1 本岩土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人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变更;承包人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人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人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6.2 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第七条 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7.1 发包人责任

7.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交付报告、成果、文件的时间。

7.1.2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7.1.3 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承包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元。

7.1.4 开工前,发包人应办理完毕开工许可、工作场地使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障碍物清除等工作,及解决扰民和影响正常工作进行的有关问题,并承担费用;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现场地下已有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的资料及其具置分布图,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现场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作业时,发包人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发包人应解决承包人工作现场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电,并承担费用。

7.1.5 发包人应对工作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道、线路的保护负责,对承包人提出书面具体保护要求(措施),并承担费用。

7.1.6 发包人应保护承包人的投标书、报告书、文件、设计成果、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泄露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承包人有权索赔。

7.1.7 本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责任。

7.2 承包人责任

7.2.1 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时间、数量向发包人交付报告、成果、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7.2.2 承包人对报告、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承包人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承包人除负法律责任和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减收或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岩土工程费,并根据受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7.2.3 承包人不得向第三人扩散、转让第二条中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文件。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索赔。

7.2.4 遵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对工作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工作现场保卫和环卫工作,并按发包人提出的保护要求(措施),保护好工作现场周围的建、构筑物,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管道)、文物等。

7.2.5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由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停工费或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8.2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进行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50%的费用;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费的100%的费用。

8.3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费(进度款),承包人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发包人发出书面催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付款,承包人有权停工,工期顺延,发包人还应承担滞纳金。

8.4 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或未按规定时间交付报告、成果、文件,每延误一天应承担以工程费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

8.5 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返工,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因此造成的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返工项目的收费。

第九条 材料设备供应

9.1 发包人、承包人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人、承包人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人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人的,则应向承包人支付停、窝工费。

9.2 承包人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人、承包人商定。

第十条 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0.1 由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10.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人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人的报告、成果、文件。

10.3 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人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人、承包人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人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人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10.4 工程完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岩土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人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10.5 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并以发包人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10.6 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人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承包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承包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承包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份、承包人_________份。

发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_________鉴证意见(盖章):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勘察设计合同范文7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以下简称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规范勘察设计行为,保证勘察设计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勘察设计及与勘察设计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程建设勘察是指根据工程建设要求,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量、勘探、测试及综合评定,查明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提供建设所需勘察测量资料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工程建设设计是指按照技术标准对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土建、公用、环境、装饰工程等进行综合性技术经济分析,提供作为工程建设依据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活动。

第四条  勘察设计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国家、行业和省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开展科研、技术开发,掌握先进技术和现代设计方法,不断提高勘察设计水平。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勘察设计活动的综合管理工作。

各级计划、交通、水利、冶金、林业、化工、电力、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勘察设计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勘察设计资格

第六条  凡从事勘察设计的单位,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由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审定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勘察、设计资格证书(含专项证书),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方可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第七条  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申领勘察、设计资格证书,应当按照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由所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甲、乙级资格等级证书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领丙、丁级资格等级证书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  省、市(州)勘察设计资格审核、审批部门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行业分级标准》进行审核、审批,在接到全部申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审批。

第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资格等级及规定的业务范围承接业务。

第十条  按照国家规定可以收取勘察设计费用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勘察设计收费资格证书后,方可向建设单位收取勘察设计费用。

第十一条  勘察设计单位变更名称、地址、隶属关系、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勘察设计单位合并、分立,必须重新申领勘察设计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  勘察设计单位因故终止勘察设计活动的,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交回有关资格等级证书。

勘察设计单位终止勘察设计活动前,必须委托持有勘察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保管工程图纸、档案和妥善处理本单位承接的勘察设计工程的善后事宜。

第十三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对从业后资格条件变化的勘察设计单位,可按规定权限调整其资格等级。

第十四条  勘察设计单位的资格实行检验制度。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报检。

第三章  勘察设计市场

第十五条  勘察设计业务的委托与承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和行业的限制。

第十六条  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勘察设计任务时,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须使用国家统一制作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合同文本。

第十七条  两个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承担同一建设项目的不同单项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时,建设单位选择其中一个勘察设计单位为主体单位,负责协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建设过程中的总体事宜。

第十八条  两个以上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承担同一单项工程的不同专业勘察设计业务时,应签订联合设计合同,并由专业资格等级较高的主体勘察设计单位承担技术责任。

第十九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业务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一)大、中型公共建筑;

(二)住宅小区;

(三)技术常规的工业项目;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的程序和规则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主持勘察设计招标的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相应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三)具有编制招标方案、文件的能力;

(四)具有组织对设计方案评定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  勘察设计招标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其招标活动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外勘察设计单位在我省承接勘察设计任务,原则上应由中方甲、乙级勘察设计单位合作,并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同意后,方可承接勘察设计业务。

外省勘察设计单位在我省承接勘察设计任务,须持《工程设计证书》、《工程勘察证书》、《收费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及建设项目合同,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三条  勘察设计收费应当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和省没有规定收费标准的,勘察设计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

第二十四条  勘察设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并为建设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的,经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查确认,甲、乙双方协商后可适当加收设计费。

(一)在工程项目某一专业中本省首次应用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研成果;

(二)在工程项目中同时应用两项以上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研成果,其中至少有一项成果为首次应用;

(三)在工程项目中使用经国家和省有关部门主持鉴定的新工艺;

(四)在工程项目中应用五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

第二十五条  在本单位、本系统内从事勘察设计的内设机构,不得对外承接勘察、设计业务。

第二十六条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为无证单位、个人承接的勘察设计任务提供证书、图章和图签。

第二十七条  勘察设计单位的在职职工不得私自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任务。

第二十八条  勘察设计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两个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执行业务。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技术咨询名义承接勘察设计任务。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必须将勘察设计项目委托给具有相应资格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禁止委托给个人或者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委托住宅项目设计时,应当同时委托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专业的设计,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第三十二条  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的版权、技术专有权归勘察设计单位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原勘察设计单位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用、抄袭、复制。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只能用于合同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用于其他建设项目。

第四章  设计文件审批

第三十四条  国家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履行初步设计审批程序,初步设计未经批准的项目,不能列入年度计划。

设计单位不得提供施工图,不准开工建设。

第三十五条  地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权限,由省或者市(州)审批。

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和厂(场)址选择报告的审批办法与初步设计的审批办法相同。省级重大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由省政府审批。

第三十七条  初步设计审查应由主审部门会同与建设项目有关的部门共同进行,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并就有关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待设计单位依据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后,统一由主审部门批复。有关部门不再另行组织审查。

第三十八条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项目的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对擅自增加建设项目的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的,设计单位不得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有关部门对所超投资不予审批和贷款。

第三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对所提供的设计文件质量全面负责。有关部门不再对施工图进行专项审查。

第四十条  工程设计文件生效后,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修改工作由原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修改不得违背初步设计批准的原则。

第四十一条  政府拨款或者贷款的建设项目,投资方可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咨询机构对设计文件提出咨询、鉴定意见。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四十二条  勘察设计要做到适用、安全、经济、美观,勘察设计单位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和结构安全度。

严禁无地质资料、无结构计算的工程设计。

第四十三条  勘察设计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技术阶段和深度要求进行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必须逐级审核,分别签字。

第四十四条  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按照以下依据进行:

(一)工程立项文件或者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与勘察设计有关的技术经济合同;

(三)勘察设计需要的基础资料;

(四)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四十五条  各技术阶段设计必须同时开展技术经济分析工作,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设计文件中要做多方案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择最佳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包括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文件必须包括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包括施工图预算。

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必须准确、完整,符合国家和省的计价的有关规定。概算人员必须是取得省级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

工程设计概算、预算编制工作均由该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单位负责。

第四十六条  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给建设单位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满足勘察设计合同的要求;

(二)符合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计算准确,文字说明清楚,图纸清晰;

(三)有关勘察设计人员在勘察设计文件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出图专用章、单位资格证号章、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以及国家规定的必须加盖的其他印章。

第四十七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配合施工,负责交代设计意图,解决施工过程中因设计而产生的问题,并参加投产试运行和竣工验收。

第四十八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全省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进行抽检。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各有关部门可对本地区、本系统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进行抽检。

第六章  勘察设计标准化

第四十九条  勘察设计的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的实施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第五十条  勘察设计的地方标准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技术监督部门联合,并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五十一条  工程建设的标准设计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批准。

第五十二条  工程建设的标准设计图集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设计单位应当采用。几应用在勘察设计上的产品必须有企业产品标准,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新产品的企业标准应在后30日内到省技术监督部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三条  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中应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必须制定技术标准;无技术标准的不得推广应用。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万元至5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6个月至1年。

第五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6个月至1年。

第五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予以警告。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三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

第五十九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第六十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

第六十一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具有初步设计审批权的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

第六十二条  对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对情节严重的设计单位,降低其勘察、设计资格等级。

第六十三条  除第六十一条外,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处罚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票据,罚没款上缴国库。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五条  勘察设计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6号》中与本文有关的内容(2001年1月12日)

全文……

勘察设计合同范文8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保密程度: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备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费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四、定金及勘察收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办法》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汲取资料后_____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技奂邮眨玻啊?矗埃サ目辈旆选*

五、甲方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2.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资料,时间达__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_______‰的违约金。

七、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勘察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测量任务和质量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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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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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

├──────────────────────────────────┤

│勘察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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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名称│结构│层数及│基础砌置深│基础│总荷重│单位面│备注│

│(或代号)│类型│总高度│度及标高 │类型│ │积荷重││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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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合同范文9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造价控制困难的原因

1.1工程地质条件的不确定性通常,地质条件并非理论上的理想化,尤其是高层建筑,既要满足建筑物承载力的需要,又要保证规定的埋置深度。在工程实例中有呈“糖葫芦串”的溶洞现象;还有些工程地基岩层为页质石灰岩,或者是同一条孔桩底面一半达到基岩,一半是泥浆,都不能达到设计要求的完整基岩;这就给工程的设计、施工提出了很高要求。而设计阶段的地质勘察工作仅仅是对几个控制孔进行钻探,尽管是定桩定点,桩径远大于钻孔径,因此无法从范围和深度上全面、准确地反映地质情况、设计人员往往是把地质勘察报告作为参考资料,先初步做出基础的设计方案,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开挖情况,不断完善和修改,以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可靠。但这样就很难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的造价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地基基础分部工程的实际造价只能按照现场签证重新计算。1.2施工方法和工序的多样性在实际工程施工中,对同样的设计图纸,在基础施工工序的选择上,可以有不同的施工方案。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和工序,地基基础工程的造价是不同的。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的季节性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一般要选择在干燥少于的秋冬季节。在雨季施工,可能会带来土方塌方而增加费用,或者由于雨水的作用而增加抽水台班费用。

2岩土工程勘察对建筑基础工程造价的影响

2.1岩土工程勘察质量对建筑地基基础工程造价的影响根据国外有关统计资料表明: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约占75%,而工程勘察成果直接影响设计方案的选择,勘察成果能否准确的揭示建筑场地的地层分布、埋深、承载力,不良地质条件作用,对地质问题的定性和评价是否合理,都直接影响到建筑地基的基础形式、埋深的选择。目前,许多建设单位为节约建设项目总投资,一味的降低工程量,少勘察、违规合并勘察阶段的现象时有发生,有时甚至出现不勘察而直接设计施工的,在进行勘察招标时只重视勘察造价的比较而不注重对勘察方案合理性。这样就会出现无勘察成果、勘察成果不能满足规范或设计要求、勘察的深度不够等现象,就会导致建设单位不进行场地条件适宜性的研究及论证而盲目决策,就会出现设计和勘察分离,导致设计单位因无勘察资料可依或勘察资料不准确而盲目增大安全系数,反而使建设项目总造价增大,有些甚至因勘察资料不准确而出现基础形式选择问题,影响建筑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给建筑留下安全隐患。2.2岩土工程勘察本身的工程造价管理问题一般来说,相对工程项目的总投资,岩土工程勘察的造价所占比例不大。但是,由于岩土工程勘察造价管理的不科学、不合理导致的问题却影响很大。目前,我国岩土工程勘察市场竞争激烈,部分勘察单位采取压低勘察造价的方法来争夺勘察任务。过低的勘察造价就会在一定程度上迫使勘察单位在勘察质量上打折扣,进而会影响建设项目决策的正确性、投资估算的准确性、工程设计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及工程施工的可行性等。因此,岩土工程勘察造价管理的质量对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意义重大[6]。2.3工程实例某商住楼,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24000m2,总高度30m,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人工挖孔桩。建筑地基基础工程勘察对持力层和基础方案的建议:①持力层,粉质粘土、圆砾、强风化砂岩均可用为持力层,建议天然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分别为220kPa,280kPa,280kPa。②基础方案:a.建筑物宜采用桩基,基础形式宜采用沉管灌注桩以圆砾层作为桩端持力层,不宜采用冲挖孔灌注桩和人工挖孔灌注桩;b.建筑拟建建筑物增设一层地下室(即建议设两层地下室),这样,建筑物则可采用天然基础方案;c.人工挖孔桩桩端阻力标准值的建议值为2400kPa。由于采用天然基础须增设一层地下室,不符合建设单位的需要,设计方根据勘察方建议,和从节约造价的角度出发,确定采用人工挖孔桩的基础形式,扩底尺寸为0.4~1.05m不等。因持力层在圆砾层,地下水较丰富,施工中无法采用一般措施(降低护壁模数、注浆等)来保证扩底的尺寸,施工一度停止。后经业主、设计、勘察、施工多方讨论,采取补充检测手段,试验测定的结果表明,圆砾层极限端阻力标准值为qpk=3200kPa,比原报告提高了800kPa,设计单位据此重新计算人工挖孔桩实际所需的扩底尺寸,计算结果表明,85%的桩不需要扩底,10%的桩扩底尺寸为300mm,5%的桩扩底尺寸为500mm。施工时,对于,扩底尺寸为300mm的桩,可采用提前扩底和适当减低护壁模数的办法解决,对于可采用少量压力注浆解决。实践证明,综合采用上述方案,不但有施工可行性,而且比初步方案节约资金55万元,比将人工挖孔桩挖至强风化泥质砾岩的方案,节约资金达105万元。

3确保工程勘察质量,提高控制基础工程造价水平

3.1充分认识岩土工程勘察对设计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先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后设计。勘察结果的直接使用者是设计人员,因此在进行勘察前应加强勘察与设计的沟通,勘察人员应充分了解设计意图,这样勘察工作就能做到有的放矢、经济合理,同时对设计采取最经济的设计方案也有重要的意义。3.2加强对岩土工程勘察的技术管理工作工程勘察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应重视岩土工程勘察造价在整个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当中的地位,在对岩土工程勘察造价的管理的同时,要依据勘察规范评定其所布置工作量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时在勘察过程中要重视勘察的签证,确保工程勘察的质量。3.3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勘察技术水平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进步,先进的勘察设备层出不穷,这些新设备具有采样密度大、速度快和成本低的特点,采用这些新设备可以有效的提高勘察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可以有效的提高勘察工作质量。另外,在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之前,应具体分析工程特点,选择合理的技术手段,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勘察,保证工程勘察的严谨和完整性,从确保勘察工程质量的基础上,从降低设计和施工确定性来降低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风险。3.4把岩土工程勘察对造价影响进行综合分析每个基础工程完成竣工结算后,应对岩土工程勘察对整个项目造价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对岩土工程勘察和对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涉及岩土工程勘察的项目进行研究,并形成专门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造价影响分析报告。通过对岩土工程勘察自身的造价和岩土工程勘察质量对设计和施工的影响的分析并认真总结,以便在承接新工程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规避。

4结论

工程造价是建筑地基基础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的基础和核心内容。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成败。本文从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角度,分析了目前岩土工程勘察对建筑地基基础工程造价的影响因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管理措施,对通过加强对岩土工程勘察的管理,达到有效控制建筑地基基础工程造价,提供有益的指导。

作者:郭升鸿 单位: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长沙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合同范文10

关键词:岩土;勘察;建设;规划;设计;问题

中图分类号:U469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勘察设计在工程建设中属于基础工作,为工程建设的科学规划提供基础的地理数据。工程建设都要以岩土工程的勘察为前提,才能使工程项目顺利的开展。而随着工程建设的发展,勘察工作也要对内容和工作的方式做出改变,才能适应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使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保持持续的发展和不断的创新,同时使工程勘察转变为岩土工程方向。我国积极支持着工程勘察朝着岩土工程的转变,在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等各个方面都能够体现出来,而勘察设计不断的创新也会为工程建设创建出最大的经济效益,获得同行的认同。

一、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的概述

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是所有的工程的建设基础,给建设项目规划提供夯实的环境基础,任何的大型建设项目在建设时都必须要首先展开对岩土工程的勘察工作。这样,才能够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能够顺利的开展,由于土木工程的建设正在迅速的发展,因此工程勘察工作需要对有关内容和工作的方式有所转变,这样才能适应到土木工程的建设发展的需要;这能够促进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的技术持续的发展,从而实现了从工程勘察逐步的向岩土工程的方向转变。为加强国际之间的工程建设之间的接轨与交流,我国的相关部门积极的支持并倡导传统的工程勘察转变为岩土工程,这主要在岩土工程的勘察、施工、设计及监理等几个方面上体现出来,为我国的工程建设建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致使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得到了业内的广泛认可。

二、岩土工程勘察方法综述

1、地质测绘法

岩土工程勘察前期的主要任务是对建设工程的地段进行测绘和地质调查,并且结合已有的地形地质,工程地质以及水利地理等地质资料进行综合的分析评价。然后绘制出测区的工程地质测绘工作中的底图,根据编制好的底图测绘出区段内地面工程地质样图,这将为工程地质的勘察,实验取样等工作提供最有效的资料。

2、物探法

物探法是地球物理勘探方法的简称。物探法是指利用岩土自身的重力特性,磁性以及电学特性等物理性质的差异对建设工程的测区进行工程地质条件的勘察。然后对所勘察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使建设施工工作高效进行。

3、原位测试与室内实验

为了得到一些分析评价岩土工程的技术参数如岩土物性指标、固结变形特性参数、应力应变随时间的关系等。我们需要进行原位测试与室内实验。

4、现场检测与监测

现场检测是对岩土工程勘察结果的验证和控制岩土工程施工监理和质量。现场监测则是监测施工作用以及各类荷载对岩土反应状况。通过检测与监测可以反算出某些工程技术参数以便于及时修正设计,优化岩土技术节约经济成本。现场检测与监测一般在施工期间内进行,但在一些特殊建设工程中应该在建筑物运营期间进行。

三、岩土工程勘察在工程建设规划及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岩土勘察设计工作虽然已经得到了部门的支持与社会认可,而且勘察技术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可是,我国岩土勘察整体上还有很多问题存在,这些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勘察整体水平不高

我国目前的勘察设计水平各地参差不齐,而且整体水平不高。可以说,我国岩土勘察设计的水平只处于低水平的状态,只有个别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这就决定大多岩土工程的勘察企业资质低,提交勘察的成果水平也很低。有些资质达到甲级企业勘察成果也受到很大的限制,有些成果甚至存在明显的错误。而且新技术与新勘察方法的应用,也只有很少的企业在开发,大多企业还停留在传统方法的使用上,这就使勘察设计工作不能取得太好的效果。我国相关部门一定要通过政策的导向,才能提高勘察设计整体水平提高,不能只提高少数企业的勘察水平。把知识与劳动都密集的企业以分流方式,才能完成对勘察设计的改造。

2、勘察成果的质量不高

我国很多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企业开始了企业化的发展,而行政拨款也转为企业自己承担的自负盈亏方式。有些勘察设计企业为获得更大的利益,就会放松勘察设计的质量,导致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不高,放松勘察设计质量一般表现在两方面:①减少勘察时间,要完成勘察的工作量,就压缩了工程的成本,为获取更大的利润,就不会对勘察的成果认真检查和验证。②在钻探和取样时,并没有按照相应的标准工作,为了减少工作的时间,勘察中会在2~3m内完成一次采样,这样就会导致分层不准确,不能准确的勘察出稀薄的地层,而且取样中并没有使用取样器,只使用了原状的土样。

3、勘察技术、勘察标准及勘察成果都无法达到国际标准

我国勘察技术、勘察标准及勘察成果都无法达到国际标准,我国工程勘察经过改革,在勘察设计的水平上也只能保持在国内的水平线上,所以,在工程勘察设计中总有大量问题出现。我国勘察技术与体制和国际水平没有实现接轨,这就需要我国在未来的时间里,要对勘察设计工作不断创新与完善,最终才能完成国内和国际间的接轨。国际对勘察设计的技术标准上和政策制定上的变化,也要求国内勘察设计企业向国际积极的学习,防止过于封闭,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生。

4、勘察纲要编制单一、不够完整

对于大多数勘察单位,其勘察纲要比较单一、不够完整。比如,一些勘察单位缺少必要的勘察平面图, 甚至在没有审查的情况下就开始盲目的施工;有的勘察单位甚至没有相应的勘察纲要,或者仪器编号和责任人签名填写不全;还有一些勘察单位没有引起对落实审核原始资料的重视,导致其原始资料丢失及其归档制度的不完善。这些问题都对岩土勘察问题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最终影响了施工的质量。

5、地下水位观测出现问题

各勘探点的地下水位测量应保持一致性,其测量时间要满足在勘探点完成最后一个钻孔后的24h内进行测量。测量的主要范围包括:钻孔坐标与水位测量、地下水的开采情况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标高。但在工程实际施工中,钻孔周围往往存在着一些陡壁和地下井,但这种情况我们往往在进行测量时容易被忽视,以至于测量的结果和实际地下水位的情况有很大的差别,最终会为岩土工程的建设埋下隐患。

6、试样采集出现问题

在试样采集过程中,由于没有规范其采集过程,致使采集的样本不能够保持原样,其采集的数量和质量也没有进一步到位,使得图纸中的水分流失量很大,从而影响了对土盐分化学的准确性分析及对实际级配的定性。在地下水采集过程中,在终孔中取得的地下水,则无法代表实际地下水中的成分。

四、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相关问题的处理措施

1、进一步加强市场的管理与监督

对于勘察纲要和勘察合同要进一步严格审查;勘察、设计、施工的工作顺序要严格有序的开展;为了提高勘察工作的可靠性和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要不断的完善现场监督管理体制;对勘察报告进行严格的审查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其勘察报告的审查内容包括稳定性评价、数据分析、勘探质量、选型论证、结论建议等;工程建设中应设立监理部门,对勘察工作进一步监督;为了防止不公平的竞争,政府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宏观调控,调动相关机构对勘察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2、加强对工程地质的地域性研究, 因地制宜的制定勘察规范

我国国土辽阔,各地的地质条件、地形地貌均不相同,具有复杂多样的特点。 因此,针对于现实情况,我们在进行岩土工程的勘察与设计工作中,不能以全国统一的勘察规范为标准和依据,这种不科学的、机械式的套用严重违背了当地地域条件的特点,使勘察工作的准确性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地域性的研究,结合当地地质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出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地方性勘查规范。

3、加强勘察技术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勘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为了提高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效率及勘察内容的准确性,勘察部门应实行对勘察人员的培训与教育,进一步丰富他们的勘察知识,使勘察队伍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勘察单位应积极地组织技术人员通过讲座的形式参与学术的交流,带动相关人员学习的主动性,使其技术能够相互的交流,从而有效的提高勘察人员对勘察技术的深入了解,并做到在实际勘察中的有效运用。

4、勘察范围扩大到工程能够影响到的岩土层

由于岩土工程施工是在一个三维空间内进行的,这些设备的可靠性同穿越每层岩土层的物理力学特点和性质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必须加大对岩土工程影响范围内岩土层特点的有效勘察,内容主要包括:岩土层的容重、岩土层的孔隙比例、地基的最大承载力、极限摩阻力等等,测试的具体内容和方法,要按照所在地区的地质状况和相关的工程措施来进行。

五、岩土工程勘察在工程建设规划及设计中的实践与创新

岩土工程的勘察设计要明确工作内容,掌握工作要点,才能做好勘察设计工作。工程中的岩体属于工程重点的部分,而且岩体对工程勘察设计来说属于重要勘察目标,而且有着不连续工作的特点,一定要对岩体结构面形状、参数与分布等方面有着详细的分析,才能开展工程建设,而要分析这些数据也是十分困难的,需要通过勘察设计工作来实现。只有将岩体工作面的属性确定清楚,才能准确完成施工的判断。岩土勘察设计对岩体空隙压力的掌握对岩土工程的建设来说,具有关键作用,也是最核心的部分。只有对工程现场钻探和原位测试及原土取样进行详细的分析,才能有步骤的全面开展工作。

1、数字化的岩土建模方法

岩土工程的地质建模方法主要应用的是表面模型法,对工程地质体外表面精确的表示,对离散测点完成数据的收集,对测点几何进行特征与属性数据的收集,通过数据对结构重构的地质体界面进行解释。将系列同属性点以一定规则进行抽象的连接,这样就构成了网状的曲面片,确定了地质体空间的属性。

2、数字化的岩土勘察技术

科技的发展使得现代数字化设备几乎完全取代了落后的生产设备,现代化设备的高效快捷在岩土勘察工作中起到不可小觑的作用。因为岩土勘察工作需要进行很多地质数据的测量分析等。传统的设备已经不能满足其精度,红外线勘察技术的出现不仅大大提高了勘察精度也大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省了一定的人力物力资源。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更先进的数字化设备必定会被研发出来应用到岩土勘察工程中促进岩土勘察事业的发展。结束语:在工程建设规划设计中,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作为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保证高质量高标准的工程建设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循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更应重视岩土勘察工程的质量,因为岩土勘察成果直接影响到设计和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岩土勘察成果应该包括科学分析建筑场地、准确评岩土特性。过于保守将会大大增加工程建设成本;反之将会严重降低工程质量,增加工程建设的风险。为了满足高质量的工程建设,我国岩土勘察事业应该向着数字化方向发展,这需要科研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同时政府部分也应该健全相关法律来确保岩土勘察工作的质量。只有这样,我国岩土勘察事业的发展才会蒸蒸日上。

3、岩土勘察与GIS技术结合起来

把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也就是GIS结合在一起,通过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与管理能力,进行空间的查询和分析,可以有效解决我国岩土工程勘察中,受到勘察数据复杂,形式的多样而无法正常完成数据的处理。

4、水文地质的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和地下水的状况联系紧密,在开采与使用地下水和建筑地基的水工建筑物在防渗施工的处理过程之中,与地下水都是密切相关,目前,地下水工程状况的问题采用的主要技术是:采用计算机技术将岩土工程的勘察工作之后所得到的数据与数值进行分析,同时,结合复杂的补给条件与渗流等相关的因素,将地下水的控制状态做出资源评价与分析。将非饱和的渗流理论进行研究,其主要的集中在构建方程与相关参数确定方面,在此基础之上,逐步地建立并完善地下水的动态变化的规律测试与自动化的处理系统。

5、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 并结合以往的勘察手段

电子技术和计算机的迅速发展和普及,使得工程物探专业在近十年来依据弹性波理论、电学原理及电磁波理论等,研发除了许多新的工程物探方法,并在此基础上研发出了软硬件功能集一身的工程探测设备。这种设备的优势在于信息量大、成本低、速度快、密度大等。将此工程物探技术与传统的勘探手段及工艺相结合,能够使工程勘察中的问题得到有效地解决。因此,要想能合理的解决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技术难题, 就必须采用工程物探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的方式,从而能够使勘察结果起到相互补充和验证的作用。

结束语

在工程建设规划设计中,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作为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保证高质量高标准的工程建设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循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更应重视岩土勘察工程的质量,因为岩土勘察成果直接影响到设计和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岩土勘察成果应该包括科学分析建筑场地、准确评岩土特性。过于保守将会大大增加工程建设成本;反之将会严重降低工程质量,增加工程建设的风险。为了满足高质量的工程建设,我国岩土勘察事业应该向着数字化方向发展,这需要科研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同时政府部分也应该健全相关法律来确保岩土勘察工作的质量。

参考文献

[1]陆余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科技管理的战略性定位[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0(10):201.

[2]卢正广.对岩土工程勘察若干问题的认识[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11(23):126.

[3]任红芳,陈晓红.浅谈建筑场地岩土勘察的内容与分析评价―――以天津某工业厂房岩土勘察为例[J].四川建筑,2012(3):223.

[4]许宗录.浅谈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及创新[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10):214.

勘察设计合同范文11

【关键词】工民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研究

按照当前的工民建项目施工技术规定,所有的工民建项目在进行正式施工之前,都必须向有关单位机构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岩土质量进行全面的技术分析,能够让后续的正式设计、施工更加科学合理,从而有效防止施工事故的出现几率。

1当前工民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现状

1.1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内容

稳定性探测:首先要了解施工区域的施工条件,分析施工条件是否能够满足后续设计、施工的强度需求,找出可能对设计、施工造成不良影响的地质因素,并对其进行详细的统计,结合多方部门的技术来对其进行分析。土质分布状况:勘察整个施工区域内的土质分布状况以及土质特征,同时还应该对施工区域的地下水情况进行勘察分析,测量出准确的土质数据和相应的技术参数。对施工建设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岩土工程问题,要提前制定出相应的解决预案,当问题真正出现时要及时的解决。对岩土工程勘察情况进行初步的评价,并制定出初步的基建方案,进一步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进展来对基建方案进行优化。对即将开工的工民建项目的安全施工进行评估,为工程事故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收集相关的证据。

1.2工民建项目岩土工程的勘察方式

岩土工程的勘察方法主要有工程地质测绘与分析,勘察取样,原位测试和室内技术分析等几个步骤。工程地质测绘与分析主要是在岩土工程勘察前期进行,主要作用就是为勘察工作的可实施性进行初步的分析研究。勘察取样。勘察又包括土质勘察、物理勘察和钻井勘察等几种方式,作为分析建筑物与地下土质属性结合密度的重要工作,将对勘察到的土地质量进行技术分析,并对土质数据进行更加科学的研究。勘察资料的整理则是对岩土的力学指标进行更加全面的整理和分析;对原始的图片资料进行编辑保存;对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进行最终的分析和审核。这项工作将在整个勘察工作最后进行,同时也是最为重要的工作,能对后期的建设施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2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由于工民建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所使用的勘察方式和勘察设备不同,所引起的问题也大不相同,但是从整个建筑工程行业来讲,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常见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岩土工程勘察的资料存在缺失现象

勘查工作开始之前的资料准备存在漏洞,部分资料不齐全是最为常见的现象。并且很多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都存在布置不合理的现象,这不仅会误导后期的勘察工作,降低勘察工作的准确性,还会对建设施工部门造成极大的影响,为其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的勘察部门为了赶工期,仅对现场进行了大致的勘察工作就妄下评论;更有勘察人员仅凭周围人的道听途说,在无任何技术设备的帮助下就得出的勘察结果,这样得出的勘察数据报告就缺乏一定的真实性,不仅不能给后续的设计、施工部门提供科学的技术参考,甚至还可能对后期的施工建设造成一定的影响,轻则增加施工成本,重则出现施工事故威胁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勘察报告数据不准确

工民建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之所以重要,主要就是能够为后续的设计、施工提供可靠的设计、施工数据,从而为后续的设计、施工提供一定的帮助。但如果勘察报告中的数据不准确或不完善,甚至勘察数据出现失真现象,那么勘察分析报告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如果设计单位依然依照这份勘察报告进行设计,那么设计就会出现问题,如果施工单位依然依照这份勘察报告制定施工计划,那么施工建设必定会受到影响,这都将给工程建设带来巨大的经济影响。

(3)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不科学

勘察人员在勘察过程中不能及时更换勘察理念,往往使用单一的勘察理念来进行所有的勘察工作。在勘察之后,对岩土数据进行技术分析时,没有对可能出现的潜在问题进行处理,而是采用传统的方法来对其进行计算,这种传统的计算方式就会增最终数据的误差,让其失去参考价值。部分勘察设备较为陈旧,直接导致勘察数据不精确。

3改进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途径

针对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从而进一步改善勘察质量保障最终得出的勘察数据,只有更加精确的勘察数据才能够对设计、施工起到帮助。其改进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监督工作严格化

对于工民建项目的岩土勘察工作必须杜绝不负责的现象。在现场勘察过程中必须加强监督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力度,要求所有的勘察工作必须遵循相关的技术规程,所有的勘察数据必须经过反复的验证计算。对于施工区域的土质要进行全面的了解,选择土质更好,埋藏度更高的区域来进行勘察,进一步拉大勘察区域的距离,从而让勘察工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选择合适的岩土工程勘察方法

对于工民建项目来说,选择合适的岩土工程勘察方法十分重要,首先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勘察方案,然后根据勘察方案精心选择符合实情的勘察设备,同时对勘察现场要进更加全面的技术分析,对勘察数据要进行更加科学的分析,并组织技术人员来对其进行技术验证。

4结语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作为工民建项目重要的前期工程,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所面临的难题也是相对较多的。所以,勘察人员必须站在问题的基础上来进行针对性的分析,并采取更加合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最终让勘察数据能对后续的设计、施工建设提供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樊克.论当前工民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工作[J].现代装饰(理论),2012.

[2]吕金奇.工民建项目中岩土工程勘察的控制措施探讨[J].门窗,2012.

[3]刘雅洁.论当前工民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工作[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3.

[4]蔡志刚.工民建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探析[J].河南科技,2014.

勘察设计合同范文12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_________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

3.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尝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7.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者重复使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模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后果。

2.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英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_________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 定金及勘察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办法》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_________%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偿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经费的_________%;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_____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_________%的勘察费。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

2.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勘察文件,时间达__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

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勘察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1 测量任务和质量要求表:

────────┬────────┬────────┬───────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

├────────┼────────┼────────┼───────┤

│││设计单位│ │

├────────┼────────┴────────┼───────┤

│工作内容│ 工作量和技术要求 │备 注│

├────────┼─────────────────┼───────┤

││ │ │

├────────┼─────────────────┼───────┤

││ │ │

────────┴─────────────────┴───────

附表2 工程地质任务及质量要求表:

──────────────────────────────────

│工程地点: │

├──────────────────────────────────┤

│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

├──────────────────────────────────┤

│勘察阶段: │

├─────┬──┬───┬─────┬──┬───┬───┬────┤

│建筑物名称│结构│层数及│基础砌置深│基础│总荷重│单位面││

│(或代号) │类型│总高度│度及标高 │类型│ │积荷重││

├─────┼──┼───┼─────┼──┼───┼───┼────┤

│ ││ │ ││ │ │另提交:│

├─────┼──┼───┼─────┼──┼───┼───┤ 一、场│

│ ││ │ ││ │ │地的地形│

├─────┼──┼───┼─────┼──┼───┼───┤图(附有│

│ ││ │ ││ │ │旧址座标│

├─────┼──┼───┼─────┼──┼───┼───┤)。│

│ ││ │ ││ │ │ 二、总│

├─────┼──┼───┼─────┼──┼───┼───┤平面布置│

│ ││ │ ││ │ │图。│

├─────┼──┼───┼─────┼──┼───┼───┤ 三、详│

│ ││ │ ││ │ │细的勘察│

├─────┼──┼───┼─────┼──┼───┼───┤技术要求│

│ ││ │ ││ │ │(另附)│

├─────┼──┼───┼─────┼──┼───┼───┤。 │

│ ││ │ ││ │ │ 四、场│

├─────┼──┼───┼─────┼──┼───┼───┤地附近已│

│ ││ │ ││ │ │有勘察资│

├─────┼──┼───┼─────┼──┼───┼───┤料。│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