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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合同

时间:2022-09-10 08:39:55

勘察合同

勘察合同范文1

订立合同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与勘测单位(__________建筑设计院),根据国家建委制定的《勘察设计合同试行条件》和__________省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勘测的具体情况,签订合同,以资双方遵守。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委规定的《勘察设计合同试行条件》和省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第二条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程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取费标准按中财委(__________)财经工基价字第xxx号规定收费。签订合同时应预付勘测费总额的30%(一般设计一次按60%),其余部分在勘测成果提出时一次结清。

第六条 勘测成果于年月日提出,但由于自然天气所造成的拖延工期可顺延。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承担的事项和责任

1. 填写“拟建筑(构)物性质及工程地质勘测要求(本院设计由承担设计室填写)。”

2. 清理和整平场地,如因场地有沟以及堆积障碍物等而影响开工时,应付窝工费。开工时应指派一人在场,以便随时联系工作。

3. 负责解决土样包装、水样瓶的运送,早晚和夜间钻机停放现场时负责看管,并解决临时所需的垫板、冬季烘烤钻具的木样等。

4. 负责解决机具运输和工作人员往返现场的交通工具(或承担运输费用),如因交通工具而造成的窝工,应付窝工费。

5. 测量如要求按已有控制系统联测时,应负责提供资料和埋石用材用料等物资。

第八条 勘测单位应承担的事项和责任

1. 填写“预计勘测工作量及勘测用表”[附表二(略)]。

2. 遵循规范按时提出勘测成果,满足设计需要。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效用。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建设单位收执份(其中送建设银行一份),勘测单位份。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盖章)

勘察合同范文2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勘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图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

3.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责);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7.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者重复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3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定金及勘察收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偿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20%~40%的勘察费。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

2.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勘察文件,时间达__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________人民法院。

第九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

勘察合同范文3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合同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总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_________”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现将其“_________”工程的地质勘察工作委托给乙方完成。

1.2 “______________”工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与_________的交叉口处,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拟建_________栋各_________层住宅和_________楼裙房商场,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约_________平方米,商场约_________平方米,半地下室停车场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 在地质勘察工作开展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 由本工程设计单位出具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和布孔附图各一份

2.2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付给乙方勘察费。

2.3 甲方应维护乙方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_________省和_________市的有关地质勘察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例及甲方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进行任务书内要求的地质勘察内容和质量的勘察,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含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向甲方提供地质勘察中期资料_______份,于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提供符合上述质量和内容要求的地质勘察最终成果报告_______份。

3.2 在乙方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后,本合同任务书要求范围内必要的修改,补勘,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付给勘察费。

3.3 乙方应配合甲方,设计院和施工单位完成本工程的基础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工作。

3.4 如遇地震、狂风或暴雨(其等级以气象部门的定义为准)等不可抗力时,工期按其发生时间长短相应顺延。

第四条 勘察费及支付办法

4.1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勘察费暂定为_________元人民币。最终以国家物价局_______年《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修改本)的收费标准下浮_______%结算勘察费。

4.2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暂定勘察费的____%作为定金,乙方将最终勘察成果报告提交给甲方并经设计单位认可后,甲方在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暂定勘察费,其余勘察费用约_____个月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定金抵作勘察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5.2 乙方的责任

(1)如果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文件而使设计、施工工作拖延工期,乙方除继续完善勘察外,并视甲方损失大小减收直至免收全部勘察费。因勘察错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时,乙方除免收部分勘察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与 受损部分勘察费相等的赔偿金。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 合同附件

6.1 __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任务书_________份。

6.2 同上单位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质勘察布孔图_________份。

6.3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6.4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基础施工结束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勘察合同范文4

工程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勘察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勘察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设计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勘察设计依据

1.发包方给承包方的委托书或勘察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3.承包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合同书;

2.中标函(文件);

3.发包方要求及委托书;

4.投标书。

第四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

4.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

5.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

7.预计勘察设计工作量: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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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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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设计任务书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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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行性研究报告│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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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选址报告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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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原料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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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资源报告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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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燃料协议文件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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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水电协议文件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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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运输协议文件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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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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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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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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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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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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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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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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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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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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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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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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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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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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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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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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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工,工期为_________天。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本工程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计取;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方、承包方另行议定。

2.本工程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预算工程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工程费)。

3.本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_________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费,发包方不按时向承包方拨付工程费,从应拨付之日起承担应拨付工程费_________%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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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工程费时间│占合同总额(工程进度)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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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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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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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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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变更及工程费的调整

1.本工程进行中,发包方对工程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发包方应在变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接通知后于_________天内,提出变更方案的文件资料,发包方收到该文件资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如不确认或不提出修改意见的,变更文件资料自送达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顺延外,因变更导致承包方经济支出和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2.变更后,工程费按如下方法(或标准)进行调整:_________。

第十条 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向在承包方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发包方委托勘察工作的,在勘察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发包方委托初步设计的,在初步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选厂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勘察的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

(4)发包方委托施工图设计的,在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5)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承包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

(6)发包方变更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方勘察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所耗工作量向承包方支付返工费。

(7)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承包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勘察设计工作,发包方应支付相应勘察设计费。

(8)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未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承包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发包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承包方勘察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承包方有权推迟勘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10)发包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方支付勘察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承包方提交勘察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勘察设计审批部门对勘察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方均应支付应付的勘察设计费。

(11)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勘察设计周期,且发包方应支付赶工费。

(12)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13)发包方应当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与其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相符的承包方。

(14)发包方原则上应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委托给一个承包方,也可以在保证整个建设项目完整性和统一性的前提下,将设计业务按技术要求,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发包方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分别委托给几个承包方时,必须选定其中一个承包方做为主体承包方,负责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设计的总体协调。

(15)发包方在委托业务中不得收收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

(16)发包方不得指使承包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程序进行勘察设计。

(17)发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支付勘察设计费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费。

(18)未经承包方许可,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或将承包方专有技术和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

2.承包方责任

(1)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勘察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年。

(3)负责对外商的勘察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勘察设计联络工作。

(4)承包方对勘察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承包方勘察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承包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

(5)由于承包方原因,延误了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勘察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承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双倍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7)承包方交付勘察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勘察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勘察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承包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8)承接部分设计业务的承包方直接对发包方负责,并应当接受主体承包方的指导与协调。

(9)承包方必须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勘察设计业务,并对其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10)承包方应当自行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不得接受无证组织和个人的挂靠。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也可以将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中的一部分委托给其它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承包方,但须签订分委托合同,并对分承包方所承担的业务负责。分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所承接的业务再次分委托。

(11)承包方可以聘用技术劳务人员协助完成承接的勘察设计业务,但必须签订聘用合同。

(12)外国勘察设计单位及其在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不得单独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承接中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业务,必须与中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合作勘察或设计,也可以成立合营单位,领取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中外合作、合营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开展勘察设计业务活动。

(13)承包方不得以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承接勘察设计任务。

(14)承包方不得采用贿赂、提供回扣或给予其它好处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15)承包方不得违反规定程序修改、变更勘察设计文件。

(16)承包方不得使用或推荐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或设备。

(17)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擅自将勘察设计业务分委托给第三方,或者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第十一条 工程勘察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勘察设计版权全部属承包方所有,发包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造型、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1.发包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发包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承包方勘察设计进度或造成勘察设计修改,承包方除可推迟交付勘察设计文件日期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_元计算,增补勘察设计费。

3.发包方因故要求变更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勘察设计费。

4.发包方因故要求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立即停止勘察设计,发包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勘察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发包方报请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承包方已收的定金和勘察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承包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发包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承包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发包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发包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发包方付给承包方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_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发包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

9.承包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勘察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勘察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勘察设计费1%。

第十三条 勘察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发包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勘察设计,经承包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发包方应按承包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_______元增付勘查设计费,或按勘察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勘察设计时,须具有勘察设计审批机关或勘察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发包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承包方,已付勘察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勘察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十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方、承包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共同验收认可,如与勘察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经发包方、承包方代表重新验收认定,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若造成停、窝工的,原因是承包方的,则责任自负;原因是发包方的,则应向承包方支付停、窝工费。

2.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增减的费用由发包方、承包方商定。

第十五条 报告、成果、文件检查验收

1.由发包方负责组织对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验收。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后_________天内检查验收完毕,并出具检查验收证明,以示承包方已完成任务,逾期未检查验收的,视为接受承包方的报告、成果、文件。

3.隐蔽工程工序质量检查,由承包方自检后,书面通知发包方检查;发包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验合格,发包方、承包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补后重新检验,直至合格;若发包方接通知后24小时内仍未能到现场检验,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工期,发包方应赔偿停、窝工的损失。

4.工程完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治理工程的原始记录、竣工图及报告、成果、文件、发包方应在__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如有不符合规定要求及存在质量问题,承包方应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5.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和擅自动用,由此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并以发包方开始使用日期为完工日期。

6.完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移交完毕,如发包方不能按时按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方承担,如承包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完工处理,发包方不得因此而拒付工程款。

第十六条 奖励

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承包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_______%奖励承包方。

第十七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保密期限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申请调解;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二十条 堪察设计合同的索赔

(一)勘察设计合同一旦订立,双方当事人均应恪守合同。当因一方当事人责任使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受损方可以向责任方提出索赔要求,以补偿经济上遭受的损失。

(二)承包方的索赔

1.发包方不能按合同要求准时提交满足设计要求的资料,致使承包方设计人员无法正常开展设计工作,承包方可提出合同借款和合同工期索赔。

2.发包方在设计中途提出变更要求,承包方可提出合同价款和合同工期索赔。

3.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承包方可提出合同违约金索赔。

4.因其他原因属发包方造成承包方利益损害时,承包方可提出合同价款索赔。

(三)发包方的索赔

1.承包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设计任务,致使发包方因项目不能按期开工造成损失,可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2.承包方的堪察、设计成果中出现偏差或漏项等,致使项目施工或使用时给发包方造成损失,发包方可向承包方索赔。

3.承包方完成的勘察、设计任务深度不足,致使项目施工困难,发包方也可提出索赔。

4.因承包方的其他原因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可提出索赔。

第二十一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2.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1.本合同需经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2.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勘察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因发包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勘察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勘察设计工作进行相应勘察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一半;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勘察设计阶段的一半时,发包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2项办理,结束本工程双方合同关系。

4.本合同以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发包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二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勘查勘查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别报送_________备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_________

勘察合同范文5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 、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 勘察设计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100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第七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 )项解决。

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合同范文6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1.6 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己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置分布图。

2.5 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 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 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__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 发包人责任

5.1.1 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 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元。

5.1.8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 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勘察人贡任

5.2.1 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 出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 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 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运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定金;己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___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 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 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 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向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及派出机构备案。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_份。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__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勘察合同范文7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方根据本合规定填写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见附表一、二)

第三条 勘察设计费取费的依据和取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勘察设计费的拨付办法,自合同生效后

天内,委托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定金。

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设计费,不足部分委托方应在

天内一次结清(或订为分若干次结清)。

勘察任务的定金为勘察费的30%,设计任务的定金为估算设计费的20%。本工程的勘察费为

元估算设计费为

元。

委托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委托方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见附表三。

2.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条件:

(1)……

(2)……

(3)……

3.委托方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承包方参加。

4.按有关规定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如期如数付给承包方勘察设计费。

5.维护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五条 承包方的义务

1.承包方应在

日前提交有关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并承担责任。

提交勘察成果的范围、进度和质量,以及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详见附表四。

2.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3.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书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常驻代表费用由双方协商(另附协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承包方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2.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给委托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每拖延一天,应向委托方交纳按勘察设计费5‰的违约金。

4.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1)……

(2)……

(3)……

5.因委托方责任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

6.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付费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该工程勘察设计费的5‰计算。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一个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合同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

项条款(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附件:《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2份,委托方、承包方各执1份;副本 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委托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__________

有效期限

附表一:

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

委托方委托承包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项目表

────┬────┬────┬───┬──┬────┬──┬────

│工程编号│项目名称│建设性质│投资 │规模│建筑层数│结构│设计内容│

├────┼────┼────┼───┼──┼────┼──┼────┤

├────┼────┼────┼───┼──┼────┼──┼────┤

├────┼────┼────┼───┼──┼────┼──┼────┤

├────┼────┼────┼───┼──┼────┼──┼────┤

────┴────┴────┴───┴──┴────┴──┴────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二、

工程、地质勘察委托书

────┬───┬────┬────┬────────┬──────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场地位置

├────┼───┼────┼────┼────────┼──────┤

│设计单位│

│要求提交│

│提出任务书日期 │ 年 月 日│

├────┼───┤

├────────┼──────┤

│勘察资料│

│要求提交资料日期│ 年 月 日│

│勘察技术│

├────────┼──────┤

│ 内容 │

│要求提交资料份数│

份 │

│要求

├────────┼──────┤

│附任务书附图

│蓝图 份 张│

├───┬┴──┬┴──┬─┴─┬─┬┴──┬────┬┴──┬───┤

│顺序号│总图 │建筑物│设计地│层│高度 │建(构)│结构 │对差异│

│编号 │名称 │坪高 │数│(米)│筑物等级│类型 │沉降敏│

│(米)│ │

│感程度│

├───┼───┼───┼───┼─┼───┼────┼───┼───┤

│ │

├───┴───┴───┴─┬─┴─┴───┴────┴──┬┴─┬─┤

建(构)筑物基础

主要设备说明

│地下│备│

├─┬──┬─┬─┬────┼─┬─────────────┤

│ │

│形│尺(│材│砌│单位荷重│设│

设备基础

│下设│ │

│ │ 米│ │ │

│ ├─┬──┬─┬──┬───┤

│ │

│ │ ×│ │置│(吨/米│备│形│尺(│材│砌 │单位荷│室备│ │

│ │ 米│ │ │

│ │ │ 米│ │置深│重(吨│

│ │

│ │ )│ │深│)或总荷│名│ │ ×│ │度(│/米)│或情│ │

│ │

│料│ │

│ │ │ 米│ │米)│或总荷│

│ │

│状│寸 │ │度│重(吨)│称│状│寸)│料│

│重(吨│地况│ │

│ │

│ │ │

│ │ │

│ │

│ ) │

│注│

├─┼──┼─┼─┼────┼─┼─┼──┼─┼──┼───┼──┼─┤

│ │

│ │ │

│ │ │

│ │

│ │

─┴──┴─┴─┴────┴─┴─┴──┴─┴──┴───┴──┴─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三:

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交付日期一览表

双方协议,由委托方向承包方按照下表提供建设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

────┬──────────────────┬────┬─────

│序号

文件和资料名称

│份 数 │提交日期 │

├────┼──────────────────┼────┼─────┤

├────┼──────────────────┼────┼─────┤

├────┼──────────────────┼────┼─────┤

├────┼──────────────────┼────┼─────┤

────┴──────────────────┴────┴─────

〔说明〕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附表四:

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日期一览表

────┬──────────────────┬──┬──┬────

│序 号 │

勘察或设计文件名称和内容

│份数│质量│提交日期│

├────┼──────────────────┼──┼──┼────┤

├────┼──────────────────┼──┼──┼────┤

├────┼──────────────────┼──┼──┼────┤

├────┼──────────────────┼──┼──┼────┤

勘察合同范文8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 、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 勘察设计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100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第七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 )项解决。

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合同范文9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1.1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1.2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1.3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勘察合同范文10

【关键词】勘察设计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伴随着建设市场的不断开发,勘察设计企业不仅拓展国内市场同时也在开辟国际市场, EPC模式的总承包业务也逐渐增多,同时遇到合同风险问题也加大了。合同管理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基础工作。本文针对近年来合同管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治理对策,目的是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维护勘察设计企业的合法权益。

2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口头协议不合规定

因为很多勘察设计合同的履约过程时间跨度较长,不应该采用口头协定和承诺的方式。口头的协议带来的风险常常不易识别,合同作为企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证明,一旦毁“约”将造成企业的重大损失,所以口头协定的是不合法律规范的非正规的,应当杜绝。

(2)合同主体不当

合同主体的首要条件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一些勘察设计企业中的职能科室与分公司的机构经常会对外签订合同,既无法人授权书,又无身份证明,一旦发生纠纷责任很难明确。所以合同当事人主体必须合格,才是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

(3)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

常见的合同漏项往往是违约责任,在勘察设计企业签订合同时常常使用的是固定文本,有些条款过去简单,对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的条款不做约定;或约定的条款不明确、不具体等都容易产生法律风险。

(4)合同签订不够严谨

合同签订不够严谨,需要解决三方面的矛盾:一是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合同经办人是否有授权;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有关规定;二是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三是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5)对合同范本不够熟练

勘察设计企业要根据不同情况,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列》推荐的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编制适合本单位的多种版本和合同示范文本,请法律专家、合同专家审核定稿后作为本企业的合同示范文本。这些年勘察设计企业发展迅速逐步拓展海外市场,对境外合同文本的使用要适用法律、国际惯例、标准、语言等。要加强海外市场合同的范本适用。

2.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合同履约阶段是被忽视的阶段。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往往在履约阶段爆发;同时,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变化带来的问题也需要在履约阶段解决。合同履约阶段问题主要有:

(1)合同管理脱节

在履约过程中往往由于业主提出超出合同条件的要求而设计方仔细研究“合同”,又处于合同的“弱势”方,一味地满足业主提出的要求,而没意识到合同条件已经发生变化,应向业主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待事后发现时已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很难争取到这部分利益。

(2)合同内容应该没有变更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题的变更两种情形。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行合同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履行合同时出现了问题,增加了企业风险。作为勘察设计企业,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3)应当及时发出必要的文件、报告、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

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函件,也是勘察设计企业动态管理的需要,是一种手段,也是勘察设计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 、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4)应当及时追究的合同条款而没有及时追究超过了诉讼时效

勘察设计行业拖设计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及时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一超过了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权利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诉讼权。

(5)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应行使的权利却没有行使

《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多种抗辩权,但大多数勘察设计单位不会行使。如: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勘察设计进度款,承包方可以行使抗辩权停止工作,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造成垫资,导致发包方的欠款数额越来越大,问题也越来越难解决。

(6)没有重视证据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足够的重视

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关的、有盖章和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3解决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的对策

3.1领导应加强合同管理意识,全员参与

勘察设计企业必须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领导重视是搞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证和前提。勘察设计企业的各级领导应当树立牢固的“合同”意识,建立以合同为“核心”的经营生产运作体系,落实各级责任人,并使之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全员参与是合同得以顺利履行的基础。要从上到下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使合同管理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使合同管理都有相关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每一环节都有“责任人”才能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3.2建立健全勘察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系统

现今一些中石油集团公司的勘察设计企业都使用的:“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系统”,集团设置了合同管理的专职部门,各分公司或二级生产单位设合同管理专职或兼职部门,建立好制度网络的建设工作,是企业在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的每个环节,都能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对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都应落实到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3.3加强合同管理中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处理为辅的合同管理方式

勘察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据合同的订立、履行、结束的时间顺序来分,合同管理分为:

(1)合同管理的事前防范。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各项资质是否合法。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违约等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2)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主要是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为了保证合同得以切实履行,需要法律管理部门同财务、采购、市场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3)合同管理的事后应对处理。和同事后补救主要是合同履行出现问题,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后的应对措施,一旦发生违约要积极采取策略,采用协商,仲裁和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尽量为企业减少损失。

3.4设立企业法律顾问机构,归口管理合同

勘察设计企业应当设立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是民事合同,企业通过签订合同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此可见,由合同签订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合同应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

所以由企业法律部门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合同风险,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5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人才是管理的主体,也是企业管理优化的保证,因此,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的目的是决定企业合同管理的绩效高低。随着勘察设计企业越来越多的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对懂专业、懂英语又精通法律的专业人才日益渴求,培养成为“四懂”人才:懂经营、懂生产、懂法律、懂技术的合同管理人员。通过定期业务交流、专业化岗位培训,外派合同管理人员到相关的兄弟单位进行一年的学习,这样能促进合同管理人员学习先关的业务单位先进的合同管理经验。

4结语

合同管理是勘察设计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

本文针对合同管理风险提出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只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勘察设计企业不断开拓市场并逐步承揽国内和国外的总承包的项目,企业合同管理未来之路将会遇到更多不可预见的风险,勘察设计企业要学会运用法律规则来管理合同,这是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勘察设计企业持续有效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

参考文献

[1]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企业法律事务分册,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2]谭亚明,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与对策,江汉石油职工大学学报,2010(6)

勘察合同范文11

关键词:勘察施工 合同管理 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勘察施工合同是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一种,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的基础施工商定的工程合同。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完成业主交给的工程勘察施工任务,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因此,对工程勘察施工企业而言,其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围绕工程勘察施工承包合同开展,他们对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合同履约的过程。目前,工程勘察施工行业市场竞争如此激烈,加强施工中的合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显得尤为重要。

一、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发达,但还不成熟,施工企业普遍缺乏对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管理的正确认识。很多承包商签订了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片面强调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认识,往往因为合同意识淡薄、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完备等问题引发纠纷,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局面,甚至产生严重违约,同时索赔又无据可依,承受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一)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工程勘察施工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二)少数合同有失公正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工程勘察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工程勘察施工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工程勘察施工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工程勘察施工市场处于买方市场,工程勘察施工企业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

(三)“阴阳合同”引起的纠纷

在工程勘察施工合同招投标中,有的业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在工程招标前,提出一些苛刻的条件和不平等条约,要求投标单位私下进行承诺,签订与中标合同的工程价款等主要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承包方为了获得项目,只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但多数情况下,双方在履约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造成合同纠纷,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

(四)合同价款引起的纠纷

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签订过于简单,许多涉及补价的项目由于合同不明确,工程竣工结算时无法补价:一些合同虽然条款比较齐全,但内容只作原则性约定,不够具体和明确,特别是缺乏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或对违约责任约定过于简单而产生合同纠纷,造成工程勘察施工企业不能及时得到补偿。违约责任的约定直接反映出该合同的质量如何,也直接决定了该合同能否顺利执行。

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当前的工程勘察施工市场仍不够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市场交易中业主与施工企业的地位不平等,部分工程勘察工程承包存在违法或违规的行为,另一方面是对合同签订的实际条件没有远瞻性,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实际条件如果发生变化的解决方案。但更重要的是,施工企业的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基本上没有事前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范畴,没有对索赔管理工作给予应有的重视,等到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才临时研究合同有关条款,设计补救方案。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发展的必修课。

二、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针对上述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笔者认为应从如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健全合同管理机制

一是要加强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的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二是要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三是要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按新的计价办法实行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四是要相应的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操作。

(二)提高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管理人才的素质

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工程勘察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在很多工程勘察施工企业管理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三)注重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细节管理

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纠纷多数情况下源于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如工程款如何拨付,设计变更单价如何审定,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材料价格异常变动的处理办法等。这就需要甲乙双方有一定的远瞻性,尽量在合同中把此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具体化,尽量避免给结算方式留下盲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或停工窝工,工程勘察施工合同中又无明确表达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如笔者所在地的某道路工程,招标时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为赶工期,经施工企业与业主商量决定将商品混凝成现浇混凝土,但未办理任何相关的协议变更手续。因此,工程竣工结算时引起了价格纠纷。如果事前就此问题甲乙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就可避免后期的纠纷,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健全法律体系

加强承发包双方对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的法律认识。通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招标投标法》,通过不断的宣传、学习培训,使合同的承发包双方切实认识到法律是保障施工合同顺利实施,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必备工具,是走向市场经济中科学管理的坦途和桥梁。

(五)加强工程勘察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勘察合同范文12

关键字:勘察施工现场;进度控制 ; 技术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勘察领域的不断深入,岩土工程勘察体制逐渐的取代了工程地质的勘察体制,在这种情况下,现场勘探劳务和岩土工程技术的分离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这就需要相关者根据实际发展情况采取恰当的管理措施,确保勘察施工现场的进度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并且协调好勘察现场的钻机调度以及人员安排等,更加合理的推动勘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 勘察施工现场进度控制的措施分析

进度是勘察施工的关键所在,合理控制好勘察工程的施工进度,能够有效的确保工程的质量,缩短工程工期,为勘察企业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近年来,我国的勘察施工现场对于进度的控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进行进度控制的过程中能够结合工程的质量和成本之间的关系。为了能够进一步的确保勘察施工现场进度控制工作的顺利进行,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需要在勘察施工之前编制好勘察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在计划编制的过程中,需要结合该勘察项目的承包合同以及施工进度的目标,这样能够更好的控制好勘察的进度。在勘察施工合同当中,工期的规定是确定工期计划的基本依据,合同中会明确的规定好勘察工程的开工和竣工的日期,因此说进度的控制工作需要严格的按照合同中规定的进度计划来落实,避免出现违反合同的现象。而施工进度目标也是勘察施工进度管理工作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勘察施工进度控制的第一项任务就是要有明确的施工进度控制目标,为此勘察管理部门需要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进度管理目标,在坚持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勘察施工项目的进度控制目标,制定明确的管理方向和管理思路。

其次,要认真分析勘察施工的组织设计资料,研读勘察施工的部署和施工组织方法,根据勘察施工项目的特点确定好勘察过程中各个阶段的目标计划。除此之外,在这个基础上还需要结合企业本身的经营计划。勘察施工项目进度计划是企业计划的组成部分,因此说对于进度的控制也要更好的符合好企业自身的经营方针,为企业获得更加的经济效益服务,满足好企业计划综合平衡的要求。

最后,要采取恰当的措施对勘察施工现场的进度计划进行优化。一般来讲,施工进度计划的优化是通过网络计划的优化来实现的,而网络计划的优化则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按照一定的目标,通过不断的创新而实现的。网络计划的优化目标需要按照勘察计划的任务需要和进度控制条件进行选择,其中重点包括勘察工期目标、勘察费用成本目标以及勘察资源目标。具体说来,工期的优化,就是当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不能够满足勘察实际工期的要求时,能够通过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满足工期目标的过程。同时可以合理的进行排序,使得工期实现最短化。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合理的配置好钻机的数量以及工作的时间和顺序,对勘察工作所需要的人力、物力以及机械设备等进行合理的配置,达到最佳的组合状态,这样也能够达到节约工期的目标,使得勘察工程的进度得到合理的控制。

二 勘察施工现场技术质量管理的措施分析

上文中简单的分析了对于勘察施工现场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除了合理控制进度之外,还需要采取恰当的措施处理好勘察技术质量问题。由于勘察工作具有基础性、隐蔽性以及复杂性等特性,因此说对勘察质量的控制十分重要,要能够结合勘察工作的具体特性进行细致的优化和控制,才能够确保勘察的质量性。具体说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需要加强对勘察人员资质和综合素质的管理,并定期对从事勘察工作的企业进行人员、钻探和测试、钻机设备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的检查,为质量的控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检查的过程中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取消其勘察的资格,防止因为其资质不够而影响到勘察的质量。对于勘察人员素质的管理,则需要重点防止腐败。腐败是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一个重要的原因,要想确保勘察项目的质量,就需要从根本上杜绝人员中的腐败现象,要规范勘察者的行为,勘察企业内部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原则,并组织相应的勘察行业专家委员会对勘察人员的综合行为进行评定,除此之外,争睹还需要加强廉政建设,配合勘察企业的防腐工作,共同促进勘察项目质量的提升。

其次需要从勘察程序和环节上加强质量控制。一般情况下,勘察工作包括承接勘察任务、收集已有资料、组织勘察现场及逆行那个踏勘工作、编制好勘察纲要、做好勘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各项调查等,这些环节看起来较为复杂,但是对于每一个勘察环节当中的细节不能够忽视,尤其是在进行勘察测绘、实际调查以及钻探取样和原位测试的过程中,更要细心进行管理,确保好勘察数据的准确性,保证勘察的质量。

最后需要提升勘察质量管理措施的科学性,运用先进的技术管理手段,实现现代化管理,形成管理规模,使管理工作实现具体化和系统化,这样能够更好的确保勘察项目的质量。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建立起项目勘察质量管理数据的共享平台,让勘察者和管理者都能够明确勘察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在今后的勘察和管理的工作中找准方向和目标加以改进,提升勘察的质量效果。

结束语:进度和质量是勘察工程项目的关键因素,要想确保勘察工作顺利的完成,一定要加强对这两个因素的合理控制。本文就以此出发,以进度和质量控制为核心,对管理的具体方法进行了分析论述。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管理者能够明确现阶段勘察进度和质量管理的缺陷,借鉴管理工作中的优势,为今后的勘察管理工作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 唐武 李华祥 于明建 浅谈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控制管理 商情,2008年第42期

[2] 王新 浅谈项目工程施工进度的管理 科技创新导报,2008年第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