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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合同

时间:2023-05-30 10:45:29

土建工程合同

第1篇

乙方: (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 (地址) 的 (工程名称) 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

第二条 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 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定额直接费+材料差价)×(1+ %).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定额》计算直接费,加上施工期间相对应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信息价计算出的材料差价,另外取 %综合费为最后决算价(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另调整).

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

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 (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 结算.

2. 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后,乙方一周内拿出预算.甲方接到预算后一周内完成预算审核,凭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付备料款30%,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进度款,并扣回备料款.实际完成工程量(即工程进度)由甲方现场管理员确定,如乙方有严重异议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参照审定后的预算书进行计算确定.工程竣工时,进度款不超过预算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决算后一个月,付足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付清.每笔工程款必须全额凭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付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付款审核手续,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

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 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 施工组织管理:

1. 甲方委派 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委派 为本工程现场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 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指派 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2篇

分包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承建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工程11#、12#、13#、14号楼及1号人防工程项目,模板工程外的全部劳务工作分包给乙方(按建筑面积一次性包干)。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工程11、12、13、14号住宅楼及1号人防工程;

2、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28367m2 ;

3、工程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l9、l11、l12号地块(重庆市委老干中心斜对面--新址)

4、工程总工期:150天(含法定节假日、雨雪天,停电停水三天及三天以内。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起点)。因甲方停缺材料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工期顺延。

5、质量等级:以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评定为“优质结构工程”。

6、文明施工:市级文明工地 。

第二条 具体分包内容及相关约定

1、材料及用具提供约定:

(1)甲方提供塔机;钢材、商品混凝土、外架钢管、扣件、模板(模板钢架支撑及模板做工)、地砖、内外墙砖、砌筑砖、水泥、河砂、碎石、门窗、玻璃栏杆、油漆、涂料、防水涂料;施工场地、排水沟、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和施工用水电源(乙方所需照明和动力用电由甲方接至每栋每层楼的中心点二级配电箱),其余属乙方承包范围。

(2)乙方负责提供(除甲方提供外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工具用具、辅助材料,包括:安全花杆使用的分色油漆、该工程所需用的全部辅助材料(钉子、元丝、扎丝、电焊条、双面胶、化杂、五金、沙浆外加剂、石灰精、内外墙粉饰用粘接剂等)等;安全带、安全帽等;收缩缝使用的泡沫板;除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二级配水电中心点管线以外的作业面用水、用电材料;植筋胶、钢筋机械连接材料、钢筋竖焊剂、脱模剂、塑料垫块和大理石垫块、外墙面砖勾缝剂、主体结构与围护结构连接使用的钢丝网、空调预留管等。

2、乙方负责按重庆大学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11#、12#、13#、14#施工图纸和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图以及有关图纸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等均属乙方承包工作内容范围:

(1)钢筋制作、绑扎;内外安全防护搭拆;砼浇筑;砖砌体;制作安装预制砼构件;制作非预应力砼构件;自拌砼;泵送砼;人工钢筋制安(含扎丝、焊条、焊剂、连接);钢筋对焊、竖焊。砼垫层、瓜米石楼地面及梯踏步(含踢脚线);散水1.5m以内灰、瓦工扒精的全部内容等;水泥砂浆楼地面(含踢脚线);厨房夯实;砂浆找平层;炉渣找坡层;钢性层(分格缝);内外墙面、天棚、女儿墙等抹灰贴砖石面(含装饰线及脚手架、找平层、挂网和砼表面拉毛);所单、双排钢管外架、围栏、装御料平台等搭拆;乙方派3人配合甲方施工人员放线、抄平等所有工程内容。

(2)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在该施工区域周边距100米范围内的场内转运、预留、预埋、废料回收及堆放、按规范规定的砂浆及混凝土试件制作和养护、钢材和钢材焊接送检、钢筋绑扎成型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外架及所需设施等;屋面排气孔、避雷针、落水管底口的施工;外墙表面最后一次清洁;水电、消防、弱电、安装等所产生的孔洞、沟槽抹灰墙的修补;

(3)场内外回填清理、涉及土建设计中专项安装所留下的二次后塞口和二次补烂等;

(4)全部红线区域的安全防护,包括生产区域、生活区域、成品及半成品加工区域、办公区域的“四口五临边”、安全通道等全部安全防护的建立、维护等工作。

(5)所有出入场材料及建筑垃圾所必的上下车、二次转运等。

(6)考核标准为:扫地出门直至该工程交给各购房用户和业主,按标准能够满意使用为准。乙方按重庆大学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11#、12#、13#、14#施工图纸和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图以及有关图纸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文件等要求除人防工程基础地梁以下项目和约定作工程量增减调整的外,乙方在交房综合验收前,不产生任何计时工工资和辅助材料费用。

3、该工程结构调整时不作工程量增减调整;但内墙、外墙、顶棚、楼地面抹灰(面)贴砖、墙体改变大于10立方米部分、建筑面积调整、外墙用材改变等工程量,均按重庆99基础定额人工直接费加机械直接费计价下浮7%作增减调整(调整时间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执行)。

第三条 承包费用及结算支付

1、乙方劳务分包费用实行包干单价结算,包干单价包括:人工费、辅助材料费、个人所得税、安全费、停窝工费、公司管理费及其他所有支出费等费用。

2、包干单价包括:除甲方提供的塔吊(指塔吊操作工工资和塔吊维修费用)以外的全部其它机具设备、防护架和操作外架、卸料平台的防护、架料及搭拆等。

3、分部分项包干单价约定

(1)主体综合单价: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11、12、13、14号楼及人防工程的中标通知书)计价,单价以每平方米75.00元计算;

(2)按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达到优质结构工程,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5.00元计算;

(3)按重庆市现行验收标准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4.00元计算;

(4)该工程未出现安全事故,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4.00元计算

; 4、结算及支付:该工程按人防工程基础梁以上至住宅第六层完工后付已完工程量的60%承包费;在房屋主体工程封顶(屋面防水垫层、找平层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已完工程量的80%承包费;室内外装饰装修全部竣工,经相关部门初验为优质结构后10天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承包费;其余工程款经综合验收,符合双方约定达到“市级文明工地”、“优质结构”和无安全事故的标准,双方在30日内结算完毕,在留足2%质量保修金后付清余款。

第四条、担保条款

1、乙方交纳保证金共30万元。

2、保证金在签署本合同时一次纳。

3、保证金保证范围:质量保证金7万元,进度保证金7万元,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0万元,违章处罚保证金6万元。

4、保证金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退还除质量保证金以外所有保证金余额;

5、保修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量保证金退还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之后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编制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文明等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安全交底、技术交底和解决工程有关问题);

2、对工程进行定位放线,并负责项目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检查督促和验收工作;

4、按约定提供材料和机器设备;

5、按约定支付乙方承包费和退还保证金。

6、甲方负责文明施工中所采用的广告、标语、标识、警示牌制作。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认真安装、保管。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承包内容范围内的工作。有权自行组织招用技术工及普工完成该劳务;

2、服从甲方指挥,接受甲方监管,遵纪守法,精心组织,文明施工,按质按量完成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乙方及其民工在施工区域内的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时间,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和任何财产损失、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一旦发生任何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损失的扩大,并立即向甲方报告事故详情;

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厉行节约材料,所有材料和周转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约定范围内;

5、乙方必须严格依据图纸要求施工,若因乙方施工失误造成损失和财产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6、乙方必须服从质监部门、业主单位及监理、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安排、管理指挥,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要求必须执行。若前述部门及人员认为乙方的质量技术和工期不能保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具体按本协议第六条第7款约定结算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指定专人使用和管理现场财物,毁损、灭失、污染或被盗则由乙方负责赔偿。在工地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均须持证上岗,并交证件、证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备案;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农民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月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发放应编制工资表,并将签字发放后的工资表复印件交甲方财务部备案。甲方发现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用乙方的承包费代付民工工资,该费用在结算时冲销,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9、乙方提供的辅助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等按规范要求收集后交甲方存档。

10、浇砼时若发生堵管,乙方无条件进行配合处理,不另计费。

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且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承包费。若情节严重,甲方可将其直接清理出场。

12、所有甲、乙双方的入场材料(凡用于乙方承包范围的甲方入场材料)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下车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堆码整齐,保证先入场先使用原则。

13、乙方提供18_50岁之间合格足额的劳务人员,保证甲方工程所需,无论农忙和节假日,均不得影响甲方的施工需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严格执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坚持“珍爱生命,保员工健康;改善环境,为人类造福;注重信誉,向顾客负责”的管理理念,杜绝人员伤亡、机械设备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无条件的配合甲方接受政府或其他单位和部门对工程的各类检查工作。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技工持证率85%;平工持证率60%;劳务分包务工人员必须持健康证达100%。

3、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有预留洞、沟槽时,乙方留错、留掉的,由乙方负责剔打、修补,不另计费用,且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4、本工程为特定的优质结构工程,混凝土(梁、板、柱或其它部位)必须是几何尺寸准确,楼层内空尺寸标准,杜绝蜂窝麻面、漏棒狗洞现象和暴模等现象。表面光洁(层层清模、刷隔离剂)、角边垂直、平整且无漏浆现象。相关分项全部工程的质量要求:按《重庆市建筑工程质量协会文件渝建质协[XX]10号》和《重庆创优质结构工程的基本要求》执行和办理,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进入承包合同全面实施和执行。

5、若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须返工重做至符合验收标准为止,一切损失(材料费、误工费、劳务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无条件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若甲方个别分项分部安排不合理,可采取建议、举证、协商的方式与甲方达成共识并实施。

7、若乙方提供的专业工人的职业素质不满足甲方及专项要求,甲方提出撤换,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若乙方在总体工程质量方面无完整的质量控制

措施,出现明显质量下滑,经甲方书面通知无效后,甲方有权将乙方整体清除出场,清理出场时乙方只能按本合同中主体综合单价计算已完工程量60%计算承包费,该费在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业主拨付完工程款后支付给乙方。 8、民工食堂由甲方提供有偿服务,食堂临时设施、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

9、乙方需自行施工,严禁转包;甲方发现转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0、若因甲方(或建设方)资金出现困难时,乙方应共同分担由此产生的资金压力,免除甲方延迟付款30天的责任,且确保因此原因发生后30天内不得停工。甲方资金到位后及时解决乙方因此产生的困难。

11、钢管损耗不超过租赁量1‰,超过1‰部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赔偿;扣件损耗不超过租赁量3%,超过3%部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赔偿;钢筋加工损耗不超过图纸计算量1.5%,超过1.5%部分按工程结算期市场价格赔偿;混凝土浇筑量损耗不超过图纸计算量1%,超过1%部分按混凝土合同约定原价赔偿。

12、作业面和非作业面(通道、楼梯间、生活区域)随时做到整洁、干净,定人定员每天打扫,生产和生活用水有序排放。民工宿舍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搁置合理、统一,随时保持清洁卫生。生产和生活区域在未经过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乱拉、乱接水电,并对此而产生的浪费、安全事故责任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所有人员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服从甲方、业主、监理的指挥和有关施工现场制度。决不允许有顶撞甲方管理人员、业主代表、监理人员的行为和言语,否则发生一次,对乙方处罚1000元。若遇劳务及其他纠纷,乙方可选派人员与甲方商议,严禁出现围攻、上访及消极怠工事件,否则对乙方处以1000元_5000元/次罚款,乙方并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和社会影响后果。

14、乙方在签合同时将项目负责人、三大组长(钢筋组、砖瓦抹灰工组、混凝土工组)到项目部面试,并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定劳务合同时必须签上已经面试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和三大组长姓名,在签定合同后不得变更以上人员。否则每变更一人/次,乙方承担违约金1万元,甲方要求变更的除外。

15、乙方在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乙方书面委托交甲方,被委托内容必须是人、财、物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工作日不少于28天,外出必须给甲方项目经理请假。

16、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除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外,还必须无条件配合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

1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一名持证电工为乙方施工用水电服务。否则,由甲方安排电工,乙方按照1500元/月承担工资。

18、乙方内部人员之间绝不允许出现打架、斗殴现象。一旦发生,不管任何原因,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XX元_1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民工工资,一次承担违约金一万元人民币;

2、若因乙方直接质量原因,主体结构未能获得优质结构,承担违约金10万元。若因甲方模板和资料问题或不配合有关方面验收而造成未达标,由甲方自行负责。

3、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及项目部受到监理、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实施区域)处罚的,乙方将承担处罚金额的1_2倍违约金。

4、甲方按通用常规标准要求及管理、监督工程质量、进度时,若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意见不配合、不彻底,甲方将按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若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含主体和总工期),乙方按1000元/天承担违约金(除甲方供材原因停工5天以上的)。

6、在不缺乏材料的情况下,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模板组停工超过一天的,乙方承担违约金按照1000元/天计算;累计三次导致模板组停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在两日内无条件退场,所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可获得已完工程量60%的承包费。

7、如有其他违约行为,按合同中承包费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如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保修期届满,此合同自然失效。

第3篇

乙方: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造价

1.土建工程造价按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土建工程结算造价。

2.安装工程造价按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安装工程结算造价。

3.材料价格计取划分为土建结构及安装预埋材料计取阶段(地下结构至主体封顶)和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材料计取阶段(主体封顶前一个月至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分段计算确认,即双方每月确定一次单价,该段工程完工后按月平均单价计算该段工程材料结算价值。

4.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中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__万元(指本合同工程单项材料总值差额,下同)区间以内的工程材料按信息价计,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 ______万元区间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须依据工程材料实际市场批发价书面报甲方确认,并按双方确认价进行工程结算。

5.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费用:工程抢工措施费、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措施费、扰民施工措施费、场地不足施工措施费、一般施工安全及技术施工措施费(如在定额项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额外追加);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双方另行协商。

6.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项目部按分包工程总价______%(主要设备费除外)收取总分包配合费、管理费,并由甲方从各专业工程工程款中扣付给乙方环庆花园项目部。

7.工程造价计算依据以本协议相关条款,机械工业部深圳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建筑、结构、安装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设计院、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经甲方、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施工现场经济签证为准。

8.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均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原则计量计价,乙方不得拒绝施工,也不得出要求单独按包干价计价,除非甲方同意。

二、甲供工程材料、设备和甲分包工程

1.甲供材料有:钢筋、商品砼。

2.甲供设备有:电梯、发电机、高低压配电柜、水泵。

3.甲分包专业工程有: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防火门制安工程(含入户门)、裙房二次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电梯供安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空调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有线电视、电话工程、监视对讲系统工程、自动抄水、电表系统工程。

三、工程款支付

1.在______年以前施工的桩基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事宜:在工程出±______及甲方领到项目预售许可证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足______万元,同时乙方应将全部结算资料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个月内审核完毕,并在其后______个月内按月平均分三批付清工程结算尾款。

第4篇

一、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的内容

土建工程合同通常包括以下部分:①合同条款(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目前,我国利用世行货款项目的土建工程合同文本是在FIDIC第四版(1987年)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修改而成的。该文的特点为凡是能作为一般条款的,均写入一般条款;凡是要在特殊条款中明确的,写入特殊条款,克服了过去特殊条款修正一般条款,前后矛盾或不一致的缺点;②技术资料和说明;③图纸;④协议书;⑤招标规定和说明(投标组织及有关说明资料);⑥投标书中标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和费率等;⑦补遗及附录。

二、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的合同类型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要求承包商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报其总价,业主不管理项目实际工程量的增减及各种设计变更均不得改变原合同价。这种合同的风险仅由承包商承担,在总价合同中,尽管规定了合同总价在实施中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得改变,但在实际中,承包商为了降低风险会千方百计寻找理由,双方也会经常发生争议,在大型土建工程中,不宜采用总价合同。

2、费用加减合同

费用加减合同要求承包商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报其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管理费的基本价格以及利润比例,业主按上述实际发生的各种费用,外加规定比例的利润向承包商付款,这种类型合同的主要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无论工程量和设计发生增减或变更,承包商的利润是不变的。因此,承包商不会注意节省。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土建合同中的计日工的支付,只作为合同应变能力的补充措施。

3、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土建工程承包中采用较多的一种合同方式。单价合同是以承包商中标时所报的各项工程单价为基础,工程量则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准。合同的风险是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的,在单价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必须规范执业,做好详细记录,否则,支付就没有可靠的依据。当然,承包商投标的总报价并不是业主最终支付给承包商的合同款数,承包商的投标总报价仅供评标时使用。在合同执行中,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价格浮动、追加工作、合同变更、汇率变化、索赔的发生等等都会导致业主支付额的变化。

三、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围

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的业务面很广,每项业务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项业务之间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进度控制、图纸和规范、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施工条件、安全检查、现场会议、合同变更和索赔、工程风险的合理负担、工程验收、劳务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纠纷的协调处理、档案资料管理等。但是,世行贷款中合同管理是有重点的,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做好管理工作。

1、工程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涉及到业主和承包商的利益,计划是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是保证施工工期的前提条件。工程进度的控制主要是审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当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及时提醒承包商,帮助分析查找原因,适时指导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并监督和促进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补救措施。

2、工程质量控制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质量管理和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①明确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在质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做到承包商自检、监理员检查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抽查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上下贯通,内外连成一体的质量管理网;②健全各类测验表格,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③督促承包商完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把好质量管理关;④加强监理,严格按规范施工。工程监理是通过组织、技术、经济、合同四大措施对土建工程的项目、进度、质量三大目标进行监理。同时,根据我国国情执行世行贷款中的土建工程的合同条款,实施政府监督(交通质量管理站)、施工监理(监理工程师)、企业自检(质监员)的制度,实质是树立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作为业主单位、承包商以外的独立的第三方的监理工程师运用业主委托给予的权力,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实行合同管理。在日常管理中,监理要做到严格按质量标准办事,做到单项工程准备工作不足不批准开工,未经批准的施工图纸不得使用,未经同意不得变更工程设计,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未经试验或证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准采用,上道工序未经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未经质量检验认可的工程不可计量等。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是各项工作按合同规定程序进行的保证。监理一方通过进度付款对工程投资随时加以控制;另一方面通过付款对工程质量控制具有很强的否决权。

转贴于  四、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1、完善合同文件是做好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的基础

合同愈完善、愈明确,责权利关系愈清楚,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就越小,纠纷就越少。合同文件的任何失误、疏忽、遗漏、含糊都会给合同执行带来困难,也会给管理工作增加难度。

2、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

由于合同管理是技术、经济及其他各方面的综合性管理,因此,管理体系中的人员分工、职权范围应有明确的规定,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此外,还要制定规范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使管理工作纳入科学轨道。

3、提高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的关键是管理人员的素质。因此,要加强人员培训,深入细致地研究和分析合同条款,提高管理能力,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大公无私、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等条件。在合同管理中,坚持国际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坚持质量第一。同时,还要加强管理人员外语培训,以适应国际合同管理需要。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选好人员。要选择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聘的方式选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的人才放在重要的岗位;二是组织继续学。根据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采取布置学习,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个方面的分析总结。同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岗位成才;三是送到有关院校深造。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选送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四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

4、实施合同执行的统筹

由于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会有许多承包商参加建设,各个工程和各个合同之间的衔接需要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只有做好协调工作,实施合同执行的统筹,才能保证各项工程顺利进行。协调对于合同管理来讲相当重要。因为一个世行贷款中的土建工程,工期往往比较长,在这么长的时间,承包商、业主难免有磨擦。这就要求协调承包商与业主、业主与监理,监理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以便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降低工程投资,更好地体现世行贷款的土建工程价值。同时,世行贷款中土建工程合同管理人员要用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科学态度来对待施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每道工序,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系统管理。

第5篇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技术条款》(gf-XX-0208),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并经水利部办公厅以办建管〔XX〕122号转发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XX-021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XX-0214)配套使用。即将水利部范本(gf-XX-0208)中的 “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xx款”、“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xx条、”“《通用合同条款》”等改为“《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水利水电土建工程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时,应全文引用《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得删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补充,但不得违反公正、公平原则。

3.招投标结束后按《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派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拟修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接受了承包人的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可研文件名称、文号:_________________

1.4 初设文件名称、文号:_________________

1.5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工程概算审批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工程量

2.1 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名称;其中渠系或堤防工程,必须标注起止里程桩号)_________

共13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

2.2 主要合同工程量:(以招投标文件为准)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价款

3.1 合同价款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详见合同附件3)

3.2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万元

(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永久工程_________万元;临时工程_________万元;安全措施费_________万元;技术措施费_________万元(详见合同附件2)

四、合同工期及进度

4.1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4.2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4.3 为满足本工程总工期的要求,承包人承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本合同以下关键项目进度满足控制性工期要求。

关键项目控制性工期表

序号

关键项目名称

最迟完工日期

备注

4.4 承包人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发包人要求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按监理人核实的提前天数,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奖金,提前完工奖励金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5.1 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5.1.1 发包人应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1.2 发包人负责在主体工程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水利工程开工许可手续,并委托监理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否则,承担工程延误责任。

5.1.3 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并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将监理任命及发包人相关人员职权、联络方式通知承包人。

发包人主要人员的职权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在合同中的主要职权

联络方式

5.1.4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用地范围和期限,办清或协调征地移民责任单位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否则,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提供的用地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5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否则,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提供承包人使用的工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6 发包人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5.1.7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对承包人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共13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111213

5.1.8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

发包人负责提供的图纸和期限

序号

图纸名称

提交日期

份数

备注

5.1.9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

5.1.10 发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治安保卫、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发包人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5.1.11 发包人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人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5.1.12 发包人应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协助承包人办理爆破、安全以及特种行业许可手续。

5.1.13 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人投保的保险。发包人负责办理的保险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14 发包人应按现行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定,组织或主持有关验收工作。

5.1.15 其它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5.2.1 承包人应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2.2 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按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证件或现金。本合同履约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履约担保证件在保修责任终止前有效,并在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4天内返还承包人。

5.2.3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_______日内,按投标文件及时向工地调遣或雇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若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按时调遣人员、设备、材料,或擅自变更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承包人向工地调遣或雇佣主要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在合同中的主要职责

到达现场时限

主要人员

1

项目经理

2

总工程师

3

质量负责人

4

安全负责人

现场管理人员(人)

1

行政管理

2

技术管理

作业人员工种(人)

1

土石方工程

2

混凝土工程

3

灌浆工程

4

钢筋安装

5

金属结构安装

6

设备安装

共13页,当前第3页12345678910111213

7

其他

特种作业人员(人)

塔机机手

放炮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承包人向工地调配施工设备和材料 一

主要施工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用途

到达现场时间

1

2

3

主要材料

1

2

3

5.2.4 承包人应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严格按监理审批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5.2.5 承包人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报送监理人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承包人负责提交的图纸和文件表 序号

图纸和文件名称

提交时限

提交发包人份数

施工组织设计报告

施工技术措施计划

年、月进度报表

质量检测与评定资料

工序开仓(开工)资料

竣工图及验收资料

结算资料

承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图

5.2.6 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

5.2.7 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5.2.8 承包人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5.2.9 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2.10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5.2.11 承包人应在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  天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5.2.12 其它责任:

六、监理人的职责

6.1 监理人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6.2 监理人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若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在行使某种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批准,则应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人行使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事先批准。

6.3 监理人负责工程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负责设计变更审核和合同管理;协调建设各方关系;工程分包、工期调整、设计变更等,监理人在作出决定前,应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属重大设计变更的,应按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控制。共13页,当前第4页12345678910111213

6.4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人驻工地履行监理职责的全权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全面负责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工作。组织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签发施工图纸、监理文件,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评定与分部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审签工程进度结算资料。

6.5 监理工程师在总监授权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

6.6 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其授权监理人员签名。

监理人的指示

序号

监理指示名称

监理指示主要内容

1

开工通知

监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向承包人发布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单元工程等开工通知。

2

监理审批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文件,施工导流及度汛方案审批文件,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审批文件,试验报告及质量标准审批文件,签发施工图纸等。

3

工序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重要工序及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指令

要求承包人提供试验和检测成果;停止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停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设施的安装与使用;要求对不合格工序进行补工或返工;对造成质量事故或多次严重违规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意见等。在紧急情况下,监理可以做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5

施工过程进度控制指令

承包人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或加速施工的指令,督促承包人做出调整安排、编报赶工措施报告,报监理批准,并督促实施。

6

工程造价控制指令

工程量审定表、工程进度结算表、完工结算审签资料等。

7

现场协调指令

工程变更、价格调整、工程停工或缓建、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划分,多家承包人交叉作业干扰,现场矛盾协调等指令。

七、质量

7.1 承包人应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_______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

7.2 承包人应严格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认真履行质量检查职责,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写质量检查报表,每_______个月向监理人提交质量自检报告。

7.3 监理人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7.4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 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人还应按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5 发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人正式移交给承包人。在验收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人,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时,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负责采购的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人负责;如属承包人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共13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10111213

7.6 承包人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开展施工检测工作,施工检测方案在工程开工前  日内报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后实施。施工检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无条件和能力建立现场试验室,承包人应委托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和资格的检测单位承担现场材料和现场工艺试验等施工检测工作,签订施工检测合同。施工检测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测费在工程开工后_______个月内,由发包人在支付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除,按检测合同规定支付给检测单位。

7.7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必须按相关规定经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承包人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8 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人有权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到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以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9 承包人对施工质量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对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事故,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直至施工质量达到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八、安全

8.1 发包人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建立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8.2 发包人应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认真履行本工程的安全管理职责,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和抢险预案,与承包人等参建各方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在工程开工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3 监理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本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8.4 承包人对本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承包人应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8.5 承包人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______________),并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_______名。

8.6 承包人单列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经监理人批准后,专款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以及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8.7 对本工程发生的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重庆市水利行业重大特大及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程序(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共13页,当前第6页12345678910111213

8.8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为执行本合同所各自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并按各自的责任进行赔偿。

九、工程计量与结算

9.1 计量

9.1.1 本合同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9.1.2 计量方法应按本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9.1.3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9.1.4 工程量的计量必须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方代表签字认可。

9.2 支付

9.2.1 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_______%,分两次支付给承包人。第一次支付预付款总额的_______%,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_______%。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天内,并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经发包人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_______天内支付给承包人。

(3)工程预付款由发包人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_______%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_______%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f2--按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且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9.2.2 工程材料预付款

(1)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符合招投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人和监理人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人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_______%,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1/6平均扣还。

9.2.3 工程进度付款

(1)进度款按月支付。

(2)承包人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14日内完成核查,并向发包人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经发包人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人。

(3)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已完成的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其它项目的应付金额。

② 经监理人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共13页,当前第7页12345678910111213

③ 按第9.2.2款规定的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④ 根据第9.2.8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⑤ 扣除按第9.2.1款和第9.2.2款规定应由发包人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⑥ 扣除按第9.2.4款规定应由发包人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9.2.4 保留金

(1)由监理人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_______%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_______%为止。

(2)在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验收合格并签发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1/2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人。

(3)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人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人将剩余保留金总额的1/2支付给承包人。

(4)发包人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

9.2.5 完工结算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四份),并按要求附详细证明文件,监理人应在28天内完成复核,并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60天内完成审批并支付给承包人,若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则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给承包人,并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9.2.6 最终结清

承包人在收到按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和结清单,监理人应在14天内完成复核,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报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审查监理人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支付给承包人。若确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付款,则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付还发包人。

9.2.7 发包人或承包人若未按期付款,均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9.2.8 价格调整

(1)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对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按下面两种方法中的第_______种方法计算价格调整的差额,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种方法: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格不因物价波动作任何调整。

第二种方法:在合同约定工期内,现行价格引起的总价调整的绝对值小于或等于本合同约定总价的_______%时,双方自行承担物价调整风险,合同价格不进行调整。当现行价格引起的总价调整的绝对值大于本合同约定总价的_______%时,取其绝对值大于_______%的部分为合同价格的调整数。

调增时,价格调整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减时,价格调整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2)除合同本款规定的调价因素外,其余因素的物价波动均不另行调价。

(3)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原定完工日期后施工的工程,采用原定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进行结算。若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延长了完工日期,但又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延长后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延期期满后施工的工程,其价格调整计算应采用延长后的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进行结算。共13页,当前第8页12345678910111213

(4)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投标截止日前的28天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发生变更,导致承包人在实施合同期间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9.2.8款规定以外的增减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后确定需调整的合同金额。

十、合同变更

10.1 变更

10.1.1 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变更,变更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或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10.1.2 变更引起的单价或合价调整,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在28天内对变更报价书进行审核后作出变更决定,并通知承包人。价格审核期间,承包人仍应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进行施工。价格调整的原则:

(1)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2)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新增项目单价计算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3 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于承包人违约或其它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2 转包与分包

10.2.1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不得通过租用、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承包人如有上述行为,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第11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2 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工程分包。所称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

10.2.3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

(1)由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方案重大变化,致使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

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任务。

(3)项目有特殊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涉及专利权保护的。如承包人同意,则应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如承包人拒绝,则可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分包人,但需经发包人书面认可。

10.2.4 发包人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发包人经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10.2.5 除发包人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十一、违约与索赔

11.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未按第5.2款规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承包人违约:

11.1.1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共13页,当前第9页12345678910111213

11.1.2 承包人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11.1.3 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设施或材料撤离工地;

11.1.4 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或拒绝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11.1.5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或部分工程,连续3个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11.1.6 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未对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

11.1.7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经查证核实后,发包人可将此行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

11.2 由于承包人原因本合同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完工,承包人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_______元/天,累计不超过_______元。

11.3 承包人发生违约行为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承包人发生书面警告或停工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监理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无视监理人的指示,不提交整改报告,不采取整改措施,则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承包人应按本工程中标价格的_______%(5%~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超过该违约金的实际损失。

11.4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未按第5.1款规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发包人违约:

11.4.1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

11.4.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

11.4.3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无正当理由阻挠、拒绝批准任何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11.4.4 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1.5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窝工人员损失和机械设备闲置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通过赶工方式保证工程按合同约定工期按期完工,则应由发包人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合理费用。

11.6 发包人违约,并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未采取措施改正,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违约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暂停施工后,发包人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已完工程的合同价款,同时按本工程中标价格的_______%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超过该违约金的实际损失。

11.7 索赔的提出。双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向对方提出索赔。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监理人,并抄送违约方。在上述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再向监理单位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产生影响,履约方应按监理单位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并抄送违约方。否则,违约方可不受理。共13页,当前第10页12345678910111213

11.8 索赔的处理。

11.8.1 监理人收到履约方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应核查履约方的当时记录,并可指示履约方继续作好延续记录以备核查,监理单位可要求履约方提交全部记录的副本。

11.8.2 监理人收到履约方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应立即依据当时记录进行审核,并在履约方提交上述报告后的42天内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在上述时限内将索赔处理决定通知履约方,并抄送违约方。

11.8.3 双方应在收到监理人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处理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人。若双方均接受监理单位的决定,则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14天内将确定的索赔金额列入付款证书中支付;若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接受监理单位的决定,双方可共同协商成立争议调解组,任何一方可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

11.8.4 若履约方未遵守各项索赔规定,则应得到的付款不能超过监理人依据当时记录核实后决定的或争议调解组提出的或仲裁机构裁定的金额。

11.9 索赔的期限。承包人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新的索赔。

十二、工程验收

12.1 发包人应按现行的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及时主持或组织工程的各项验收。

12.2 承包人应在接到监理人的指示后  天内提交、整编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验收资料。

12.3 无论是发包人原因或是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在具备验收条件时不能及时进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的项目,责任方要承担工程保管费用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给非责任方。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①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它

14.1 本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保修期为_______个月。

14.2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适用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同签订后发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致使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协商可解除合同。

14.3 双方应按《廉政合同》范本(见附件7),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并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生效。

14.4 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本施工合同上签名(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生效。

14.5 承包人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发包人,且保修期满,发包人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已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14.6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十五、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报价书

3.招标文件

4.技术条款

5.图纸

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廉政合同》

第6篇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已包含在综合费用中。

1.发包人供应设备材料为:

(a)潜污泵(含控制箱)、人防水泵、变频给水设备(含变频水泵、气压罐、控制柜、底座以及相关的成套部件等)、卫生洁具(含龙头、五金配件)、水表;

(b)各系列配电箱(柜)、电表箱、控制箱(柜)、多媒体智能箱;

(c)通排风机(含控制箱、柜)、人防风机;

(d)屋面陶土砖、瓦;

(e) 不锈钢水箱。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书面通知发包方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并认真仔细核算后上报甲供材料的规格数量,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采购超量或规格有误,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在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2.甲定乙供材料为:

土建部分:

(a)钢材;(仅确定材料合格供方:1、二级螺纹钢:一线品牌:沙钢,永钢、马钢,二线品牌:中天、西城、长达,萍钢,冷水江;2、三级螺纹钢:一线品牌:沙钢,永钢、马钢,二线品牌:西城、长达,萍钢;3、线材:永钢、中天、萍钢;4、圆钢:山雁、富钢。(二级、三级螺纹钢均要求采用一线品牌,如一线品牌规格不齐时经甲方同意并确认品牌后可采用二线品牌;如乙方增加钢材供应方必须经甲方和监理考察合格确认后方可采购。)

(b)商品砼;(金腾、岚盾可直接使用,其余商品砼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和监理考察合格后确认。外加剂采用安徽“振华”、或江西“武冠”)

(c)保温材料;

(e)公共部位乳胶漆;

(f)地下室防霉涂料;

(g)内墙新型砌体材料;

(h)公共部位内墙腻子;

(j)人防门;

(k)烟道、烟帽;

(l)汽车库进口排水沟盖板。

安装部分:

(a)排水管及配件(其中配件的价格及用量按预算定额结算,不作补差)、涂塑钢管 (其中配件的价格及用量按定额结算,不作补差)、镀锌钢管、柔性铸铁排水管及其余各种给水排水管及管件、各类给排水阀门、保温材料、支管减压阀、紫铜管及相应铜管配件、不锈钢管及相应配件。

(b)阻火圈、防火套管、防火封堵材料等。

(c)桥架、普通照明灯具、消防灯具、电线电缆、应急电源、开关插座、电线管、等电位端子箱、ups电源、人防阀门等。

(d)各类风口、消声器、保温材料、静压箱及风管的各种阀门及部件等。

(e)无价材料。

2.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第27.4.(1)条执行。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甲供材料及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承包人不得拒绝接收。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按通用条款第27.4.(3)条执行。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第27.4.(4)条执行。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甲供材料数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按通用条款第27.4.(6)条执行。

2.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结算时甲供材料(特别注明的除外)按发包人实际平均采购价计入结算;扣除甲供材料款时按实际平均采购价和承包人实际领用量扣回,如实际领用量超过定额用量或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预算书分析用量的,超过部分按采购的最高价扣回;采保费按实供材料金额的1%计取,超额用量部分不计;材料进场后卸货、验收、常规检验试验费已包括在合同价内。

3.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3.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需发包人签证品牌、价格的材料,承包人在采购前应首先征得发包人对品牌、质量、价格签证认可并留存样品(需将合同备案);除非签证价格低于市场价,否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2)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监理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3)直接影响工程品质和外观效果的材料、设备,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认可后才能大面积使用,如发包人认为需要甲定乙供的,承包人须无条件同意并积极配合。

八、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1.1发包人有权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根据需要随时提出工程设计变更,承包人必须接受;如造成返工等损失的,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补偿承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计利润等);所有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人确认后有效。因承包人管理不善或为方便施工而进行的设计变更,有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予签证。

1.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发包人采纳的,节省的工程费用的分享:(1)承包人经过复杂的计算、设计和施工组织的,节省的费用按各50%的比例分享;(2)承包人通过变换施工工艺和方法,或经一般的计算、设计和施工组织的,承包人按40%的比例分享;(3)承包人通过材料的替代节省的费用,承包人按30%的比例分享;(4)影响工程效果、降低品质的建议将不被采纳;(5)承包人承担提出合理化建议所需计算、设计、调查等的费用支出,并对结果承担风险。(6)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发包人组织进行评价,工程品质和效果良好的,承包人分享的奖励直接列入工程结算中,如果对品质效果有影响的,发包人酌情扣减。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五天内,承包人将工程交付给发包人。承包人延迟交付的,每延迟交付一天扣罚结算造价的千分之五,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工程交付前要清除场地内的材料设备、临时设施、硬化地坪、施工机械的基础等,以及外运所有的建筑垃圾,所需费用承包人自理。

1.竣工验收

1.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一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5套,竣工资料3套,电子光盘一套,并按城建档案馆要求整理。如因资料不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无

2.竣工结算

2.1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的要求:(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承包人盖章、项目经理签字、结算编制人员盖章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工程师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在竣工结算资料回执上签字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可视为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资料;(2)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在结算审核中发现结算资料无效或不完整的,审价延误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未按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资料的,发包人将不能保证按33.2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并且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2自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收到之日起90天内,发包人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同意的,则发包人审定的价款为双方竣工结算价款的最终依据;如承包人不同意的,双方针对争议部分进行核对和协商;经核对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部分,双方共同申请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进行解释和协调解决;经以上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则按本专用条款第37条约定处理。

2.3承包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工程造价,对于工程审计(预算、清单、结算等的审核)费用支付的约定:工程审计费用基本费由发包人承担;核减追加费按核减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取5%的费用,核增追加费按核增额的5%计算费用,核增额与核减额不作抵扣,核减、核增追加费由承包人承担,即核增减追加费=(核减额-送审造价×5%)×5%+核增额×5%。无论是否委托中介审计,由发包人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

1.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无。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每延迟一天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无。

1.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工程在xx年9月20日、10月20日、11月20日每个节点工期提前一天奖励xx0元,逾期将予以双倍处罚。任何一个节点未达到要求,均视为工期违约。中间节点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 50000 元,在工程款中扣除;竣工验收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 5000元。实际进度滞后进度计划超过60天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施工管理团队或终止合同。工期延误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若因发包人原因引起延误,经发包人签证同意后工期顺延。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 获得xx集团精品工程“银奖”,不奖不罚;如达到“ 西湖杯”标准,奖励工程结算总价的0.5%;如达到“ 钱江杯”标准,再奖励工程结算总价的1%;以上奖金的50%在获奖后支付,另50%在获奖一年后根据投拆及复评情况确定奖罚额度。

2.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在书面整改通知或口头整改通知的时间内未整改,每延迟整改一天罚款500元/项;未执行监理报验程序而进行下道工序的罚款500元/次;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偷工减料现象、使用不合格或以次充好的材料罚款xx元/次;经主管部门检查(包括发包方组织的检查)发现的明显质量问题,罚款 5000元/项。罚金在处罚通知单收到3日内必须缴纳。 3.承包人承建工程范围内的产品按户进行竣工验收,如在竣工验收时因施工质量原因有15%及以上户数未一次性通过质监、发包人和监理验收,则按工程结算价款的2%予以处罚,在工程结算时扣除;产生质量缺陷经整改仍影响验收和使用的,发包人可从履约保证金中酌情扣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不能一次性通过合格验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1.发生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还要扣罚承包人全部该项保证金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2.如在施工过程中经主管部门检查(包括发包方组织的检查)文明、安全施工不合格,每出现一次不合格,发包人向承包人扣款5000元,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发包人将视情况予以加倍处罚。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3.各施工队伍间若出现打架现象,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以xx—xx0元的罚款。4.地下室顶板完成后30天内,场地的硬化完成,相应的标识、广告同时完成,否则,发包人有权进行处罚。5.人员、机械设备到位:项目经理华国富,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以及机械设备的到位率达到100%,其中经发包人审定的现场项目正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到位率未达到要求,扣罚该项保证金的50%;其他管理人员到位率未达到要求扣罚20%;机械设备到位率未达到要求扣罚30%。6.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任意变动项目班子主要人员,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每人每天xx元的罚款;若项目班子主要人员由于工作态度等原因,使发包人及监理不满意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7.除第六条款外,乙方不得向分包单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除分包单位提出总包配合范围外的其他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乱收费用处于2倍的罚款。8.根据销售和施工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和整修、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乙方应无条件给予配合执行,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违约金,并限时完成指令。

2.争议

2.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工程分包

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 /

2.不可抗力

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3.保险

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l)发包人投保内容: 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按国家、省市、地方、行业等规定自行投保,费用自理。

4.担保

4.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l)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10%的履约担保,其中3%为现金,其余7%为银行保函。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履约担保金额中的30%为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30%为工期履约保证金,15%为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15%为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到位履约保证金,10%为竣工资料及时提交且符合要求履约保证金。3%履约保证金在精装修施工单位正式进场时,经甲方同意且乙方提交等额银行保函后退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工程和工程资料移交后1个月内,发包人扣除应扣罚的违约金后,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未能及时扣除的,在支付工程款或结算款时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合同份数

5.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8份,发包人执5份,承包人执3份。

6.补充条款

6.1招标人另行单独发包工程

(1)地下室防水工程;

(2)精装修工程(含户内、电梯前室、单元入口、会所、配套用户等部位,包括单元门、进户门);

(3) 外墙涂料、外立面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门窗、铝合金外墙百叶、栏杆、栏板等;

(4) 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安装工程;(地下室设备房、屋面机房、出屋面楼梯间防火门由总包施工)

(5)地坪耐磨漆、地下室交通标识;

(6) 桩基工程、围护桩(凿桩头、围护支撑纳入总包);

(7) 空调、地热、新风系统等工程;

(8)地下室新风及排风系统;

(9)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

(10) 弱电系统(但预埋管、盒、桥架等属于本次承包范围,由乙方《总包》负责施工);

(11)消防工程(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防排烟增压送风系统等);

(12)变配电房设备安装(但变配电房土建基础预埋及变配电房内照明系统属于本次承包范围,由乙方《总包》负责施工);

(13) 燃气工程、电信、有线电视等需要专业职能部门施工的工程(预埋管、盒、桥架等属于本次承包范围,由乙方《总包》负责施工);

(14)计量表前的电力工程(预埋管、盒、桥架等属于本次承包范围,由乙方《总包》负责施工);

(15)购土回填;

(16)钢结构(劲性柱等涉及主体结构的钢结构工程纳入投标人承包范围,其他如钢结构雨篷、构架、网架等由甲方另行分包);

(17)木构架等;

(18) 政府部门要求配套的其他工程及因甲方需要单独分包的工程。

6.2.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好散装水泥发货小票原件和购买墙体材料、商品混凝土的发票。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提交上述资料,积极配合发包人退回散装水泥押金和墙体押金;由于承包人原因不能全数退回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6.3.承包人必须按时支付材料商、分包商各种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暂扣工程款,直至承包人付清欠款后再予支付。

6.4.承包人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暂扣工程款,代付清工资,并罚扣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的50%。

6.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分包单位延误工期,产品受损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6.总包管理和配合服务费内包含的费用如承包人另立名目再向分包单位收取,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的合同款中双倍扣除。承包人如需向分包方另行收取其他合理的费用,如分包单位需使用承包人宿舍或增加办公室等,收取标准需经发包人认可,双方自行协商确定费用。

6.7.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仔细审核施工图纸,对施工图纸尺寸、标高的错误,对建筑、结构、安装等各专业图纸中的互相矛盾,对节点详图与平立面图纸之间的矛盾,及时向监理、设计、发包方提出,禁止擅自变更或按其中某种做法擅自施工,否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6.8.竣工图必须由承包人完成修改并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由发包人进行晒图(5份竣工图);且承包人必须在预埋管线的墙面做好走向标识,允许偏差在±5cm以内,如因标识有误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6.9.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例如发包人未签证费用)擅自停工或变相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6.10.因发包人是iso9000贯标单位,在工程方面有些资料、数据和表格由承包人配合提供,并对承包人进行供方评审。承包人现场管理及工程资料整理按《xx集团工程资料管理标准》执行。

6.11.承发包双方工作人员均应加强职业操守,规范工作行为,严禁发生行贿、受贿等行为。施工单位有行贿行为的,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处以行贿额10倍的罚款,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

6.12.承包人在图纸会审过程中提出影响使用功能有关建筑、结构设计中的纰漏,对未能及时发现土建施工图之间的矛盾,设计不明而产生的返工费用(土建部分)及连带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6.13.乙方在工程承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坚持正当竞争,不向甲方及工程监理工作人员作出有悖于廉政建设的行为,否则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乙方处以相当于行贿额10倍的罚款,从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甲方职务行为准则详见附件《xx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6.14.承包人应配备专门的工地现场摄影人员,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关键部位、主要施工工艺过程、隐蔽部位等认为有必要进行摄像的部位、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的摄像。摄像资料刻录成光盘进行保存,对于重要节点(基础验收,中间结构验收,竣工验收等)承包人应对现场验收过程(包括安装工程)采用摄像、照相及ppt形式予以记录并在上报每月工程进度款时一并上交发包人工程部。此项费用已包含在综合费率内。

6.15.以下工作内容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1)铝合金门窗洞口下口用水泥砂浆填实,另三边用水泥砂浆勾缝;

(2)消防楼梯在二楼有铁门封闭;

(3)电梯安装前、后(电梯前室未装修前),由承包人负责进行电梯井道的防水保护;

(4)外架拆除后每单元、每层须安装一个出水口直至精装修完成,且须有加压措施;

(5)为确保地下室清洁干净、无积水而采取的措施;

(6)后浇带独立于整个支模系统所采取的措施;

(7)甲方组织的项目考察学习;

(8)因甲方要求需调整施工顺序;

(9)开关面板安装前的封堵;

(10)主要通道处柱、楼梯踏步护角等成品保护措施;

(11)拆分户型预留洞的先行封堵措施;

(12)由甲方提供的共联路用地上搭设临设工程的二次搭拆;

(13)外墙脚手架提供并满足石材干挂要求;

(14)甲方单独分包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总分包合同;

(15)二.4.(9)中约定的由承包人承担的工作内容。

十二、总包配合管理工作内容:

中标人将作为本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招标人另行单独分包工程、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等承担总包管理配合服务责任。总包配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

协调日常工作,按月提供对各分包工程的进度要求;

与分包商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对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等进行总体集成;

按中标工期合理安排分包工程的工期和进退场时间,按计划准时提供无障碍工作面、设备堆施场地等;

作为总承包单位做好各分包单位之间的配合协调、系统调试和成本保护工作;

无偿提供现有的垂直运输、脚手架等供分包单位免费使用(总包单位在施工脚手架拆除前必须经业主同意)

无偿提供道路、围墙、场地、食堂、卫生间等辅助设施供分包单位免费使用;

提供控制轴线、标高基准点;提供水电接口(水电费由总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标准向分包单位收取);

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文明标化工作,负责全部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工作(分包单位将垃圾运至一层楼道口)

为分包单位免费提供第一次补槽、补洞;

为分包单位提供办公室、宿舍等临时设施,费用由总分包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分包工程竣工后,由分包商和乙方办理移交手续,即日起乙方负责该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周造成损坏的概由乙方负责。

甲方分包商进场后,乙方负责对其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甲方负责督促分包商将易破坏部分进行包裹保护。

具体的总包配合管理的内容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工程类别 总包配合管理的内容和责任 1 桩基工程 技术资料管理和归档、配合进行桩基检测 参与质量管理和验收 2 幕墙工程 提供控制轴线、标高基准点 提供垂直运输 提供施工用电接口 按照施工图的预留下洞、孔及预埋件;如因结构施工误差超出规范要求,总包方应无偿配合处理 幕墙安装后局部二次修补 负责各个节点交底 技术资料归档 参加质量管理和验收 提供外墙脚手架 3 消防工程(消防报警、消防给水、防排烟及正压送风系统等) 提供控制轴线、标度同基准点 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 孔洞预留,以及安装完成后的第一次的补槽、补洞。如再次出现补槽补洞时,费用在甲方协调下按实向分包单位计取,总包单位应服从甲方核定的金额 配合调试 4 弱电工程 提供垂直运输、工作面和施工脚手架 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 管道预埋及第一次的补槽、补洞。如再次出现补槽补洞时,费用在甲方协调下按实向分包单位计取,总包单位应服从甲方核定的金额 管道井、管理孔安全防护费 提供材料堆放场地和办公场地、工人宿舍 在预埋时模板上开洞对总包单位造成的模板损耗费用 5 精装修工程(底层大堂、地下室大堂、电梯前室、住宅室内精装修及热水、吸尘、新风、户式中央空调、锅炉设备等安装工程) 按施工预留洞口、提供垂直运输和工作面 每幢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口 完成工序交接手续; 每层提供控制轴线、标高基准点 技术资料归档 参加质量管理和验收 6 电梯安装工程 按照施工图预留门、洞、孔、管线及预埋件; 提供垂直运输和施工通道 井道及基坑清理干净并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 提供电梯安装施工期间洞口的防水和安全防护措施 提供设备、材料堆放场地 提供施工、调试用电的接口(提供至电梯机房) 7 变电、配电房设备安装 提供运输通道和工作面 管理、协商工程进度 提供施工用电接头免费提供用电 设备房内基础、管道沟、电缆井、吊钩施工 第一次的补槽、补洞。如再次出现补槽补洞时,费用在甲方协调下按实向分包单位计取,总包单位应服从甲方核定的金额 8 绿化景观工程 提供水电接口 9 煤气安装工程 垂直运输和工作面 提供施工用电接口免费提供用电 楼板套管预埋 10 市政工程 提供水电接口 11 游泳池及设备安装工程 套管预埋 设备间的电源供应 12 进户门、单元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安装工程 提供垂直运输 提供施工用电的接口(水电费总包与分包另行协商) 提供控制轴线、标高基准点 按照图纸结构预留门、洞、孔,门套安装好后的修补粉刷、批白 13 铝合金门窗、阳台栏杆 凡土建施工需要跨、踩的部位,乙方均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如用旧模板订制保护盒等)。 十三、±0.000及以上土建工程与装饰工程、幕墙工程界面划分 序号 部位 土建单位完成状况 装饰单位完成部分 备注 1 电梯厅 结构 完成至结构面 无 顶面 完成至结构面 装饰面 墙面 完成墙体砌筑 装饰面 楼地面 完成至结构面 装饰面 2 消防楼梯间 栏杆 完成 无 顶面 完成至装饰面 无 墙面 完成至装饰面 无 楼地面 完成至装饰面 无 门洞 粉刷成标准洞口 无 3 公共走道 结构 完成至结构面 无 顶面 完成至结构面 装饰面 墙面 完成墙体砌筑 装饰面 楼地面 完成至结构面 装饰面 门 预留门洞 装饰门制作安装 4 户内 结构 完成至结构面 无 卫生间第一道防水总包完成、厨房地面防水精装修完成 顶面 完成至结构面 装饰面 墙面 完成墙体砌筑 装饰面 楼地面 完成至结构面 装饰面 门 预留门洞 装饰门制作安装 5 设备阳台 结构 完成至结构面 工作阳台除外 顶面 完成至装饰面(涂料) 墙面 完成至装饰面(涂料) 楼地面 完成至装饰面(涂料) 门 预留门洞 6 阳台露台 结构 完成至结构面 无 阳台地面防水饰面精装修完成 顶面 完成至结构面 装饰面由幕墙单位施工 墙面 完成至结构面 外墙面由幕墙单位施工 楼地面 露台完成至找平层(阳台完成至结构面) 装饰面 门 完成至结构面 玻璃门由幕墙单位施工 7 管道井 结构 完成至装饰面 无 顶面 完成至装饰面 无 墙面 完成至装饰面 无 楼地面 完成至装饰面 无 门 预留门洞及粉刷腻子 装饰门制作安装 8 通排风井 结构 完成 无 顶面 完成 无 墙面 完成 无 楼地面 完成 无 9 排烟井 结构 完成 无 顶面 完成 无 墙面 完成 无 楼地面 完成 无 10 强弱电井 结构 完成至装饰面 无 顶面 完成至装饰面 无 墙面 完成至装饰面 无 楼地面 完成至装饰面 无 门 预留门洞及粉刷腻子 装饰门制作安装 11 电表间 结构 完成至装饰面 无 顶面 完成至装饰面 无 墙面 完成至装饰面 无 楼地面 完成至装饰面 无 门 预留门洞及粉刷腻子 装饰门制作安装 12 外墙面 结构 完成至结构面 外墙由幕墙单位施工 幕墙与主体结构之间可见面的部位由幕墙单位处理 墙面 完成至结构面 外墙由幕墙单位施工 外墙保温 采用保温砂浆粉刷,由总包单位施工

备注:厨房卫生间烟气道:土建总包单位负责厨房、卫生间预制砼烟道立管和止回阀的施工;精装修单位负责卫生间排风软管连接和安装;精装修单位负责厨房止回阀与油烟机排烟软管的连接和配合油烟机开孔;厨房电器单位负责排烟管与油烟机的连接;精装修项目阳台防水、铝合金门窗防水,总包单位交接之前须进行结构自防水试验。

外墙保温如采用聚苯颗粒保温砂浆或无机保温砂浆施工,则纳入承包人施工范围。

特别注明:本表与各专业施工图冲突之处以此表为准,如有不明确或变更之处,以工程部通知单为准。工程部有权对以上界面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需无条件接受,调整后的费用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四、安装工程施工界面划分

一、给排水(生活给排水、消防给水、雨水)

1.给水

1.1给水专业的施工界面为:因室外管线总图暂无,给水总管以出墙外1.5米计,施工图上自墙外1.5米到住宅各户水表的给水工程由乙方施工(含水表、水箱的进水及浮球控制装置的施工);市政给水总水表及其水表井以外由市政承包方承建。

1.2 消防水:消防总水表及其水表井以前由市政承包方承建,消防总管以出墙外1.5米计,施工图上的消防水系统(包括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由专业消防公司负责施工,室外加压消防管道(含自喷及消火栓系统)待施工图完成后由专业消防公司负责施工。

1.3各户水表后的给水管道施工暂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户内的净水、热水锅炉等设备的安装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1.4 商铺及其它市政直供水的表后施工均由乙方负责,水表设置在室外的则按出墙1.5米计。

2.排水

2.1 屋面雨水排水、阳台雨水排水(涂刷同色涂料,品牌甲定)、空调凝结水(室外)排水自集水点到建筑物室外1.5米均由乙方负责。空调凝结水管在图纸标示的标高处做好三通;室内凝结水管由专业公司负责;

2.2污水、废水排水按出墙1.5米米计,室内各户的污水、废水排水立管负责预留至各户排水的三通接口(需要做三通口的封堵工作),接口标高按照室内装修设计的标高尺寸;三通至户内部分由精装修负责。

2.3商铺、社区用房、物管用房等公共区域内的给排水管道由乙方负责施工。

2.4小区公建配套用房施工范围同住宅户内。

2.5建筑物室外1.5米至室外市政排水管道间的雨、污、废水管道待室外市政排水施工图完成后由乙方负责施工。

二、暖通空调

1.暖施施工图范围内除人防区、变配电所由乙方负责施工外,其余暖施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包括地下室、配电房、管道井内、楼梯间、电梯前室、屋面的所有暖施图范围内的施工)均由专业公司负责施工。

2.户内空调、新风、地热、除尘工程由专业公司负责;大堂空调、新风暂不列入报价。

三、电气工程

1.公用变、配电所内的变压器,高压、低压配电柜由电力部门专业公司安装施工;公用变配电所内的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通风排风系统均由乙方负责,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1.1变、配电所内低压配电柜开关下桩头到各楼层住户电表箱的电缆、母线的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桥架、预埋管的供应和施工均在招标范围内。电力局电表箱至各户内配电箱(不含元器件)由乙方负责施工,电表箱、户内配电箱甲供。

1.2变、配电所内低压配电柜开关下桩头到各楼层的所有动力、照明系统(至住户电表箱及公用计量柜部分除外)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3住宅户内配电箱空气开关下桩头到各用电点的施工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但必须配合甲方提出的需要在结构施工阶段预埋的管线进行预埋;除住宅以外的公共区域、商铺、物管用房等的电气工程均有乙方负责施工;

1.4专用变配电所内的变压器,高压柜、计量柜的安装电力部门专业公司安装施工,专用变配电所内的低压配电柜到各楼一层、二层各户商铺内用电点的施工均由乙方负责;电表箱甲供;

1.5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由专业公司负责施工;

1.6智能化系统的线管、底盒、桥架敷设、预埋由乙方负责施工;

1.7各住宅户内电箱以后的电气工程暂不列入本次报价;

1.8除住宅户内,其它的防雷、接地系统均在本次报价范围内;

1.9电梯机房、弱电机房、电信机房的电源配电箱(柜)、照明灯具由乙方负责施工;

2.0凡涉及户内穿混凝土梁、柱、板、剪力墙的预埋套管、电线管等由乙方负责施工。

2.1甲方保留对部分工程承包范围(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工程)进行调整的权力;

四、其它

电力部门提供的电表箱、电信、有线电视、弱电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等提供的各种箱体均属于甲供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负责安装,不得以任何事由推诿而不给施工。该部分工程不计主材费用,只计取安装费。

第7篇

本协议书于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

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监理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监理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__并已接受监理工程

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l 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义

相同。

2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即:

(a)中标函;

(b)协议书附录;

(c)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d)附件,即:

附件A——理服务范围

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服务

附件C——报酬和支付

__________

__________

3 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此同意业主的要求,遵照

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服务。

4 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付

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谨于前文所书明之年月日,由立约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签署本协议书。

特此证明。

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

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合法代表签名:

监理工程师的合法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协议书附录

条款内容

条款号

定义

l

项目名称是

1(a)  ________________

责任期限

17

________________

计算起自

________________

赔偿的限额

18.1

________________

服务开始

22

________________

完成

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时间

31(b)

当地货币

__42__ 天

外币

__56__ 天

对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

每天______%

协议书规定的货币

32

支付的货币

协议书中货币的汇率_______

协议书的语言

36

主导语言

汉语/英语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

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

业务总部所在地

37

________________

通知

业主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

监理工程师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仲裁规则

第8篇

本协议书于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

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监理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监理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__并已接受监理工程

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l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义

相同。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

即:

(a)中标函;

(b)协议书附录;

(c)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d)附件,即:

附件A——理服务范围

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服务

附件C——报酬和支付

__________

__________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此同意业主的要求,遵照

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服务。

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付

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谨于前文所书明之年月日,由立约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签署本协议书。

特此证明。

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合法代表签名:监理工程师的合法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协议书附录

条款内容条款号

定义l

项目名称是1(a)________________

责任期限17________________

计算起自________________

赔偿的限额18.1________________

服务开始22________________

完成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时间31(b)

当地货币__42__天

外币__56__天

对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每天______%

协议书规定的货币32支付的货币

协议书中货币的汇率_______

协议书的语言36

主导语言汉语/英语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

业务总部所在地37________________

通知

业主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

监理工程师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__________

第9篇

【关键词】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合同;承包商;索赔;

引言:索赔是指发包方由于对承包方没有或未完全履行义务而造成承包商利益遭到损失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的赔偿;如果是发包方由于某种因素向承包方提出的赔偿则称为反索赔。目前的形势下,由于水利水电土建工程各个项目施工量大、工程复杂,还有承包方自身的一些问题等等,都是造成水利水电土建工程项目出现索赔的因素。因而,本文从下面几个方面对承包商提出一些关于如何在合同条件下做好工程索赔的建议。

一、 以合同为依据

合同是承包商组织施工和进行索赔的重要依据,是发包人与承包商在法律的规范下约定的文书,对水利水电土建工程的施工具有重要的维系作用。因而,承包商必须在施工前组织相关负责人员对施工合同进行认真的分析,明确自身担负的责任、权利及义务,并针对具体的施工情况进行内部的权责分派,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因为没有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中的相关义务导致的赔偿等争执情况。此外,承包商应对工程合同中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的认识,如果是因为发包人的没有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造成承包方利益受到损失时,承包方应当依据合同向发包人进行索赔。

二、 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明确引起索赔的事件和索赔的内容

由于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容易受到气候条件、物价变化、现场条件施工进度等方面的影响,包括标准文件和合同规范、条款及施工图纸的差异、变更及延误等方面的制约,工程索赔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在出现索赔事件的同时,发包人与承包方应当依据承包合同进行维权。

承包商可以进行索赔的事件:

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的条件下,承包商可以根据下面几方面的事件,通过监理工程师向发包人进行索赔维权。

(1) 发包人没有在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下,向承包商提供测量基准及施工场地等应该由发包人方面准备的施工条件,由于这些因素导致的施工工程无法按照施工进度无法保障的索赔事件,承包商应当依照施工合同向发包人进行索赔。

(2) 发包人应当在施工开始之前为工程承包商提供工程施工图纸,如果因为图纸延期造成施工工程进度无法保障,而导致承包商利益受损的情况,承包商也应当向发包人进行索赔。

(3) 发包人方面应当在施工工程开始之前依照施工合同向工程承包商提供一定的预付款项,同时不能以各种借口拒绝批准或阻挠有关凭证的批准等。由于这些原因导致的施工工程进度无法得到保障的情况,工程承包方应当依据施工合同向发包人方面进行索赔。

(4) 发包人方面由于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因素导致其已经无法履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时,工程承包商应当依据施工合同向发包人方面进行索赔。

(5) 发包人方面因而没有或未完全依照施工合同中的有关内容向承包商提供有关的设备及材料等,造成工程施工进度无法保障的情况,承包商应当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向当事进行索赔。

(6) 包括监理工程师指令有误、工程变更及监理工程师要进行额外检查且检查合格等方面的因素造成的工程施工进度无法保障的情况,也在承包商索赔权利范围之内。

(7) 包括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与实际的地质条件不一致、图纸中对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障碍物未标明、设计图纸有误及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等方面因素导致工程承包商无法如期完成施工工程的情况,同样在承包商索赔权利范围之内。

(8) 包括因为发包人方面要加速施工的需求、工程量超过一定的限度及发包人方面的责任引起引起的延误工程施工进度的原因,还包括发包人的风险发生、单方面中止施工合同及合同本身存在的矛盾、模糊及错误的情况造成的工程施工进度无法保障,工程承包商有权向发包人方面提出索赔的要求。

除了上面所讲到的原因之外,还有很多方面可能不涉及到施工合同之中,但是,那些非合同规定的索赔(包括道义及普通法律方面)应当是发包人自身对社会履行的一种责任和义务,逃避或拒绝都是不清醒的作法。

三、索赔的内容

3.1 工期索赔

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方面没有或未完全履行义务造成的工程施工进度无法保障的情况,工程承包商一般只能向发包人进行工期索赔,其中还包括承包商受损利益的索赔。但是如果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纯属是客观原因,那么工程承包商一般只能向发包人方面提出工期索赔。

在发生索赔事件之后,工程开发商应当对关键工期延误的具体事件进行分析,并且依照分析得出的结果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改,才可以向发包人方面提出工期索赔,否则不能。同时,工程承包商在修改的施工进度计划中要保证工程如期完工,并且,承包方可以据此向发包人方面索取一定的赶工措施费用。

3.2 费用索赔

组成索赔费用的部分工程款计价内容基本上都相似,一般可以索赔的具体费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人工费

包括施工人员的基本工资及加班费、工资性质的津贴及奖金等都属于人工费用的范围。那么可以进行索赔的人工费用主要包括:由于非承包方履行的责任或义务造成的施工效率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及完成合同所需要额外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承包商责任或义务造成的工期延长造成的人工费用及法定的工资上涨等,承包商可进行索赔。

(2)材料费

包括计划的材料用量费用不足以满足实际需求和市场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材料费用增长,还有因为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后的材料费用上涨及长期存储的费用都是材料费用索赔的内容。

(3) 施工机械使用费用

包括在实际施工中额外增加的施工机械使用费用和由于监理工程师或业主自身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产生的窝工费用,还包括由于发包方方面责任或义务造成的减低施工效率,从而使施工机械使用费用增加的费用都属于施工机械的索赔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计算台班窝工费的情况,如果是承包商提供的施工机械,计算一般按台班折旧费的方式;如果是外租的施工机械,则需要按照实际的台班租金并且加上每台班分摊的机械进出场费进行计算。

(4)分包费用及现场管理费

总承包商在进行费用索赔时要将分包项目的分包索赔加进去。包括承包商索赔事项及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完成额外工程期间的工地管理费,工地管理人员的办公费、工资及津贴等都是现场管理费索赔的内容。

(5)间接费、利润、利息及税金

间接费索赔的费用通常是按照投标书中的间接费率进行计算,是指工期延误期间增加的管理费索赔方面。包括发包人方面拖期付款的利息及索赔款的利息、工程延期或变更增加投资的利息及错误扣款的利息等都是利息索赔的内容,一般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计算。利润索赔通常是通过投标书中利润进行计算,是指由于工程施工条件变化及施工范围变更等引起的索赔,属于利润索赔的范围。税金索赔是说在费用索赔中按照投标书中的税率计算的税金。

总结: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下,承包商除了要了解自身的权利、责任及义务,同时应当全面履行这种权利、责任及义务,积极采取有关的措施依照施工合同,维护自身的利益;同时,承包商应当增强自身的建设,包括设备及人员的提升、管理制度的完善及加强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的控制等。

参看文献

[1] 马铁焰.《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下的业主索赔[J].四川水水力发电,2010,25(A02)

第10篇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业主”指在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的当事人及其取得该当事人的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工程师同意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他受让人。

(4)“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工程师,并在第一部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为工程师人的,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工程师职权的人。

(5)“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的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并包括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人员。

(9)“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10)“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施)。

(11)“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12)“设施”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13)“承包人的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施、材料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包括临时工程)。

(14)“分段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分段工程。

(15)“工地”指为施工工程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工地的 任何其他场所。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中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11篇

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主要承担电能生产与输送并对电能加以分配的工作。土建施工则较为独立,据建筑本身的特点展开基础设计,从而完成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电气专业中的电力设备安装和电气管线铺设与土建专业密切相关。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具有各自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同时两者又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2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配合施工重要意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包含许多专业工程,需由不同专业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施工过程的。这些专业有着多方面的相互关联,只有这些专业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工作,才可以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关系密切,具体施工中,电气专业相比土建专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不同专业的施工人员不相互配合,则会出现干扰、影响对方工作的情况,十分不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视各施工项目的协调与配合,对于顺利完成整个施工项目十分必要。在展开施工时,必须对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的配合施工给予重视,为工程的顺利施工提供保障。

3现阶段电气专业安装施工和土建专业施工存在的问题

3.1施工材料的质量问题

在电力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质量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现阶段,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施工材料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需要对所有材料进行及时验收,实现严格质量把关。土建工程中的施工材料质量问题会导致电气专业的绝缘性差、温度系数大而熔点低等问题,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3.2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我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整体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大部分施工人员并不具备专业施工技能,设备操作不规范。目前,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很多电气专业施工人员掌握电气专业知识,而对于其他专业的施工知识并不了解。还有一部分电气施工人员具有较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电气专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对于施工设计图纸理解不足,经常导致电气工程的预留管道位置错误等。在电力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在预埋管线和电力设备施工时,其施工人员要有一定的电力工程专业知识。通常,土建专业的施工人员属于土建施工人员,并不能够顺利完成电气专业的电力设备安装和管线预埋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同专业对彼此之间了解不全面就会导致相互影响、彼此限制的情况发生。

3.3施工过程的问题

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配合施工的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果电气专业的管线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出现问题,则会留下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反馈检查工程质量。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培养具有现代施工安全管理理念的施工人员,做好施工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电气专业的管道铺设、设备安装等及时检查,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

4电气专业与土建施工配合的建议措施

4.1提高施工人员综合素质

电气专业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之中,不仅需要可以看懂本专业施工设计图纸,还需要看懂土建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了解土建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保证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相互协调。同时,土建施工人员必须对电气专业的预埋管道和预埋件等进行及时了解,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提醒电气专业施工人员进行调整。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让施工人员了解并熟悉非本专业的施工知识。组织不同专业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相互配合施工,提高施工人员专业素质和协调能力,实现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相互密切配合。

4.2加强对施工材料的审核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施工材料不合格问题。在电气专业施工过程中,要合理选用电力施工设备,保证电力设备正常运作。同时,电气专业的施工人员要提高现场设备利用率,降低施工成本,有效提高工程整体进度。

4.3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配合

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项目设计阶段,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应向土建专业设计人员提出自身的要求。在土建工程施工展开时,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应同土建施工技术人员协同起来,对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施工图纸开展共同审查,减少差错的出现。电气专业的安装人员要全面、深入了解土建工程的施工图纸,学习与土建施工进度相应的施工技术,对于梁柱及屋面、地面的连接方式熟悉掌握,将连接方式与电气专业的安装方法进行校对检查,确保工程中电气专业的安装方法适应于土建工程施工。在展开土建工程施工时,应提前准备好电气专业安装过程所需配件并做好预埋件和预埋管道的准备工作。

4.4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土建施工阶段配合

在土建施工展开时,应按照土建施工中混凝土浇筑的进度要求逐步开展电气专业中预埋管件和管道预留工作,这是电气专业施工工作的关键。在土建工程施工中,完成搭设模板之后,主要的工程就是放线工程,放线工程应根据预留管道,大型设备、配电箱盘、插座等的位置及尺寸放线。在底筋铺设完成后,就可以开展管道铺设,对预埋构件合理放置并充分加固。最后的封模工作之前需要对前两个工作开展质量检查,一旦发现不足之处要及时给予有效修正,同时做好土建专业和电气专业施工的交接。确保各处符合相应要求之后开展浇筑混凝土工作。

4.5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土建施工后期阶段配合

在土建施工后期阶段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加强配合,还应体现在完成墙体防水之前的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防止电气专业设备安装过程破坏建筑的防水层。同时,应一次性完成穿墙布设电缆工作。因为如果一旦导致土建施工发生返工现象,防水处理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加。因此,土建施工人员和电气专业安装人员应事先提前核对好施工图纸。

5结束语

第12篇

【关键字】电力工程;土建项目;成本管理

电力工程土建项目成本的合理确定和科学管理,是优化电力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对电力工程土建项目进行成本管理是一项具有较强技术性和专业性的工作,而且成本管理必须贯穿于土建项目的全过程。因此,如何对电力工程土建项目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保证土建项目成本在可控制范围内,是目前所有电力工程管理人员必须考虑的重要课题。

1、电力工程土建项目成本管理现状

1.1在土建项目设计阶段的成本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电力工程土建项目成本管理大多采用的是阶段性管理模式,但对于整个土建项目的全过程宏观综合管理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足。与土建项目相关的各单位及部门,还没有形式统一的土建项目全过程成本管理目标,也缺少必要的相互沟通机制,比如监理单位往往只能局限在对土建项目施工阶段的成本管理,而对于设计阶段的土建项目则缺乏有效的成本管理力度。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也会进行相应的施工概预算等工作,但是由于体制及约束机制方面存在的缺陷,导致设计单位对于土建项目的成本管理过于保守,通常会形成投资额居高不下的局面。甚至有许多电力土建项目在设计阶段都没有进行招标、设计方案比选等工作。

1.2在土建项目施工阶段的成本管理现状

从理论上讲,电力工程土建项目需要经过严格的电力系统土建工程可行性研究,还需要经过投资限额等审批程序,因此,只要在施工每个环节进行精心的准备和有效的组织监管,那么电力工程土建项目的工程成本便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但是在实际土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部分建设单位因急于开工,而施工准备工作不充分的问题,尤其是对于投资额度的限制、建设标准的确定、设计尝试的要求、招标文件的制定以及施工全同的完善等方面都缺少严格的管理和把关,进而导致土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边施工边变更设计的现象。甚至部分电力工程土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想到哪做到哪、想改就改的现象。这种对于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不能进行有效的技术监督和经济审核的成本管理现状,往往会给工程项目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电力工程土建项目成本管理措施

2.1电力工程土建项目决策阶段的成本管理

在决策阶段,由于电力工程土建项目规模较大,建设周期也较长,对人、财、物的需求都非常高,同时还需要考虑到使用后的经济效益等因素,如果决策不科学或失误,很容易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为了合理的进行成本控制,需要在决策阶段就落实必要的成本管理,根据项目不同阶段的不同特点来进行多次计价,也就是按照建设程序,对不同建设阶段进行成本的精度确定,从而充分体现出成本的合理性控制。许多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往往容易忽视项目建设前期成本控制的重要性,成本的控制重点通常只放在项目建设的施工阶段,甚至在工程的决算阶段,很容易出现投资超标的现象。因此为了提高土建项目成本管理的有效性,必须更新观念,重新认识,使工程成本管理能够贯穿于整个土建项目的全过程,将控制的重点转移到项目建设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

2.2电力工程土建项目设计阶段成本管理

设计阶段是电力工程土建项目由计划到实施的重要阶段,对土建项目成本管理也起着重要的决定性作用。设计成果的成本会因为设计经验、水平或者其它因素的影响而产生较大差别,如果设计思想保守,很容易导致工程成本居高不下,因此必须在设计阶段就进行成本的监理和控制制度;在项目设计阶段通过对设计过程的规范监理,能够使设计更加合理,成本也会控制在限额范围内;这一阶段不仅需要加强对设计单位设计质量控制,还要明确和规范出设计概算的具体办法。确立出设计概算所需要经过的审定程度;制定出科学的设计奖惩制度,如果设计图纸被确认为优秀设计,则应该给予设计单位和设计保适当的奖励和鼓励;另外,还应该制定出限额设计标准,限额设计是工程建设成本管理的有效方法,也是投资规模管理的有效措施。

2.3电力工程土建项目施工阶段成本管理

2.3.1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提高土建项目成本管理工作效果的重要途径,施工合同应该具有必要的法制性和科学性,它决定了工程结算、拨付工程价款等施工阶段关于成本管理的各项因素,而且施工合同也能够对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必须明确合同中规定的每一项条例,充分透彻的做好合同内容。在承包合同中,不仅要收集完整的资料,还要确定合同的用词明晰,无含糊之词,保证合同的合理性、严格性和有效性。同时,施工期间双方应该严格按照合同进行支付、结算等工作,尽量减少工程索赔问题的发生,减少施工期间由于工期延长而增加的费用。

2.3.2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降低材料成本

电力工程土建项目成本管理的重点,就是工程材料的成本管理。由于施工材料是土建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占具着较大的工程造价比例,因此对土建项目施工材料进行成本管理非常关键。在材料成本管理方面不仅需要控制好材料采购成本,还应该控制好材料的质量。因为只有材料的质量过关了,才能保证工程质量,才能实现良好的工程效益。

2.4做好项目结算的成本管理

及时做好竣工结算,对成本核算技术资料加强管理,并及时进行归档,做好项目结算是非常必要的。在项目结算期间对项目成本进行精确核算、分析,从而为成本控制提供可行的数据支持和依据,为其它工程项目的成本预测和计划提供信息。另外,无论是土建项目相关机构还是个人,都应该重视工程资料的积累与整理分析工作。以便在项目结算阶段对各种基础材料、人工、材料、机具的消耗量及价格进行结算和分析,从而总结更多的工程经验和成本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