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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演练评估报告

时间:2023-05-30 10:26:0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消防安全演练评估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消防安全演练评估报告

第1篇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以下简称“建外街道”),位置特殊、经济发达、政治敏感。地处长安街延长线,东起东二环路、西至大望路,南起通惠河北路、北至光华路,辖区面积4.4 km2。其不仅是市人大、高法、北京市电视台等重要单位驻地,还驻有外国使领馆29处、外交公寓33栋,CNN、BBC、路透社等国际媒体数十家。全球500强企业130余家,国际金融机构230余家,涉外酒店12家,日从业人员达50余万人,人流、车流量数以百万计。这些情况,给消防安全管理形成较大压力。

火灾事故基于本身的突发性、可见性、破坏性及当前媒体的高关注度,已成为政府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建外街道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的服务功能和技术专业,通过购买社会消防技术专业机构科学化、系统化的服务,推进了地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工作任务重

建外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集中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辖区城市体量大,消防力量弱

建外街道聚集着2万余家企业,200余栋现代化的商务楼宇、公寓、写字楼,形成了典型的楼宇社会。以国贸三期为代表的139栋高层、超高层建筑林立,另有18处高层、17处超高层建筑正等待建设,总建筑面积达500余万m2。3.4万户常住居民和1.7万流动人口分布在辖区各个不同层次的居民小区。

与巨大的城市体量相比,消防工作人力资源有限、专业技术能力匮乏。消防安全管理形成了“消防力量基本不变”与“消防任务成倍递增”的失调局面。

消防安全管理手段单一

消防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管理手段简单陈旧,主要表现在消防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基础信息采集不及时、不全面,研判水平不足,利用率不高,消防安全管理“高成本低效益”的现象较为突出。

消防安全评价体系僵化

当前政府消防工作主要以火灾指标作为评判成效标准,火情数量和火灾情况成为消防工作的主要评价标准,并未将各地区区位特点、风险源、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配置和经费保障等因素纳入评价内容。

消防安全评价办法缺乏常态化、科学化和系统性,不能完全体现出消防基础的真实情况。

专业介入 消防工作专业化

为克服上述问题,经多方对比、筛选,建外街道办事处与一家专业消防技术支持单位(其技术服务人员多为消防武警退役人员或具有大型楼宇、企业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从业经历)建立合作,对地区进行消防系统化指导及技术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消防安全检查

对地区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检查计划:

每日对各社区5个以上的经营性单位进行日常防火巡查。每周对地区重点餐饮经营类单位进行1次防火巡查。每月对消防重点单位进行1次针对消防中控室、设备运行情况、消防组织情况等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消防重点单位进行1次针对施工现场、内部安全隐患情况及人员消防技能常识掌握情况等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社区内经营性单位进行1次联合消防检查,主要内容为消防电气设施、设备运行及安全隐患情况;对各社区居民住宅进行1次针对电气线路、燃气线路、消防设施及火灾隐患的消防联合专项检查。

每年对消防重点单位进行1次针对消防基础设施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消防管理体系建设、防火重点部位、消防培训体系、消防宣传体系、消防疏散演练等内容的消防安全全面检查。

在各类检查过程中,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单》《消防检查记录单》《消防隐患整改通知单》,妥善存档并定期向办事处提交。

消防安全培训

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每月对办事处相关职能科室、社区、社区民警进行1次消防基础培训、1次消防实操培训;对地区消防重点单位进行1次高层建筑火灾防控与处置、商业单位火灾防控与处置及消防法律法规培训;对社会一般单位进行1次消防基础知识培训、消防体系建设及消防法律法规培训;组织社区居民进行1次消防基础、消防体系建设、逃生疏散常识、消防法律法规培训。

每年对办事处相关职能科室、社区、社区民警,进行1次消防疏散演练组织流程的演练。

在各类消防安全培训过程中,制成《消防培训记录》,妥善留存并定期向办事处提交。

消防安全宣传

配合消防工作站及消防中队,每月在辖区内住宅社区、重点区域及人员密集单位开展1次宣传活动,以安全讲座、入户宣讲、悬挂横幅、发放材料、张贴海报等方式大力进行宣传教育,并在每季度组织社会单位人员进行消防疏散、逃生自救等演练宣传活动,同时协助各社区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日常宣传发动机制。

在各类消防安全宣传过程中,制成《消防宣传记录》,妥善留存并定期向办事处提交。

基础数据收集

完成消防安全指数评定工作的基础数据收集工作,建立完善地区消防安全数据库,实时更新数据内容。

组织及网络化建设

按照地区实际情况划分责任片区,协助办事处、消防部门建立各片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互助小组,形成片组化管理模式,并通过微信等新型网络平台,建立消防重点单位移动服务系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实效性和互动性,随时下发各类通知通告等文件材料,并对各单位提出的消防问题进行在线解答服务。

创新模式 破解难题

从2014年4月开始,建外街道通过购买服务,逐步推进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在消防安全检查方面,摸清了地区整体消防工作情况。对消防重点单位、一般单位、重点餐饮经营性单位、“六小”门店(小餐馆、小理发馆、小洗浴店、小店铺、小娱乐场所、小网吧,简称“六小”门店)、居民小区等服务对象的消防设施建设、管理体系建设等基本情况进行实地了解、仔细检查和科学分析。

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各单位防火等级,逐一制定服务方案和检查评定标准,并为各单位提供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指导并协助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每周向办事处提交工作进展报告、基础台账和《消防安全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每月与办事处相关科室和职能部门召开工作例会,汇报上月阶段工作情况,明确下月工作任务。上报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由办事处统一协调解决。

同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评价办法和绩效考核体系,每季度对办事处及各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评价,形成评估报告

在消防安全培训方面,通过初期消防安全基础知识培训,初步提高了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意识和防控技能。

在消防宣传方面,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在地区普及防火防灾和应急抢险知识,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和社会单位的公共消防安全意识。

在基础数据收集方面,掌握了地区消防安全管理各类基础信息,并按照办事处要求,形成完整台账,初步建立地区消防安全管理基础数据库。

第2篇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属各项目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管理,贯彻安全标准化及落实股份公司“1234+”中加快标准化体系建设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集团公司、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结合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中的管理经验,组织编制了《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内业资料编制指南》。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中铁十五局集团安全生产评价实施细则》

三、编制基本要求

1、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完善相应的安全内业资料,并应保证资料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2、安全管理纸质资料应为原件,安全三类人员、特种人员操作证等相关证件不能为原件的,可为复印件、扫描件。

3、安全内业资料文字、签字、图示、音像等资料应清晰有效,资料中的文字、盖章、日期等内容应齐全。

4、资料排列顺序为封面、目录、内容、附件。封面应包含项目工程名称、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编制日期等。

5、所有资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审批、签字手续,符合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

6、如项目建设单位相关要求与本指南冲突的,请参照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四、编制内容

1、安全保证体系

1.1 确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结合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业主或者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2 项目部必须依法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以文件形式,并在文件中明确工作职责,如有人员变动的及时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

1.3 项目部应绘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并悬挂在项目部会议室。

1.4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台账(表1),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台账。

1.5 项目部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能和应承担的责任及考核标准。

1.6 依据各岗位职责,将年度安全管理目标逐级分解,逐级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直至作业层,建立安全包保责任状签订台账(表2)备查。

1.7 项目部依据签订的安全包保责任状中所要求的各岗位、各级别安全责任及安全目标,项目部按季度组织进行考核,填写项目责任制考核表。(表3)

1.8 项目部应及时识别、获取项目适用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建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效清单。(表4)针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项目部应组织学习,留存学习记录。

1.9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明确规章制度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具体内容的,并应文件形式。

1.10 项目部主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设施和安全费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项目领导带班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灾减灾管理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及特种人员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内部安全许可制度、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危险作业安全旁站监控制度、施工作业操作规程等,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表5)。

2、安全生产会议

2.1 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分为安全生产年度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全生产例会、安全专题会议等形式。会议应作好会议记录,收集会议签到表(表6)。

2.2 项目年度安全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要求全项目人员、施工班组主要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总结分析本月安全管控情况,部署下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主要参与人员由项目经理、总工、安全总监、各部室负责人、各作业队负责人等参与,会议内容主要是由安全管理部长通报本月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如有处罚的直接宣布处罚决定。各作业队负责人针对各自作业区域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安全总监结合下月施工生产任务提前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党政主管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可与安全生产例会同时召开。

2.3 项目专题安全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时组织召开,由项目安全总监组织,项目主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会。

3、劳务队、作业人员管理

3.1 项目部依法审核并选择分包单位。合同签订前项目计划合同部应收集分包单位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资料,并建立资质台账。(表7)

3.2 合同签订后,分包单位应及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资料给项目部办公室,由项目部办公室建立作业人员花名册(表8),明确作业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籍贯、工种、进场日期、退出日期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劳务人员花名册实行动态管理,每月作好进出场作业人员统计,并将变化信息分送安全管理部、财务部。严禁超过60岁的劳务人员到现场作业。

项目部各部门根据各自安全职责,由项目经理制定部门完善作业人员档案,人员档案包含入场建议培训记录、人员证书复印件、风险告知卡、安全包保责任书、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等内容。(表9)

4、安全教育培训

4.1 项目每年要结合本年度施工计划安排,制定有针对性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表10)。培训计划内容必须包括:教育培训形式、时间、频次、参加人员、主要内容等。

4.2 加强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联系,作好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延期培训工作。

4.3 项目部应根据办公室提供的作业人员花名册,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人员进场后应接受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填写项目作业人员三级教育卡(表11),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 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作业人员应接受项目部组织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履行签字手续。(表12)

4.5 作业人员转岗、复工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从业人员应接受教育培训,培训学时符合规范要求,教育培训应履行签字手续。(表13)

4.6 项目部应将班前教育纳入工序管理。班前安全讲话由班组长(领工员、技术员、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当班施工任务,在每班施工前,向本班组全体作业人员就安全工作提出要求,由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实施书面记录,填写项目班前安全教育记录表(表14)。记录必须有时间、内容,字迹要清晰。班前安全教育记录要存档保存,可录取视频统一保存。

5、安全技术交底

5.1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实施,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5.2 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级交底制。主要工序、特殊工序、危险作业工序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各职能部门、工区技术负责人进行一级安全技术交底;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现场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作业工班长进行二级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技术人员、工班长负责向所属工班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

5.3 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以及应对措施、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相关内容。

5.4 安全技术交底应按规定履行签字手续、留存影像资料,签字必须由被交底人签字,严禁代签,详见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表15)

6、安全投入

6.1项目部应按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编制总体(表16)、年度及月度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表17),计划中明确生产费用使用的种类,确保资金投入满足施工生产条件需要。安全生产经费的提取标准及使用范围参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项目应及时建立安全生产费计量、支付台账(表18)。

6.2 项目部应对采购的安全用品进行验收(表19);填写安全用品收发记录(表20)。

6.3 项目部应按要求为从业人员意外保险等相关险别,并建立保险台账。

7设备管理(包含特种设备)

7.1 项目应成立大型机械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物资设备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管理。

7.2 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应建立大型机械设备台账、特种设备管理台账(表21)。完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一机一档”,包括:特种设备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维修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操作人员身份证、操作证等。安全管理部结合物资部提供的特种人员操作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登记表(表22),并不定时巡查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7.3 项目部物资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场机械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场。(表23)

7.4 项目部物资管理部或使用单位要作好机械设备的检查记录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设备运转记录、故障记录等登记,避免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8、消防安全管理

8.1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设置消防安全责任牌。领导小组应以文件形式。

8.2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项目部应在可燃、易燃存放及使用场所(15m)、动火作业场所(15m)、自备发电机、配电房等设备用房(25m)、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用房(25m)、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配置灭火器。括号内数据为灭火器最大保护间距,每个部位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项目部应指派专人对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建立管理台账(表24),并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8.3 项目部应根据驻地、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绘制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表25)

8.4 项目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不定期对项目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表26)

8.5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填写特殊动火、一级、二级动火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核发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表27)。特殊动火作业证应由公司安全总监审批,一级动火申请应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批,二级动火审批由项目部安全总监审批。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8h,二级动火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

9、危爆物品管理

9.1 项目应建立危爆物品管理制度、办法,明确管理、储存、申请、领用、登记等内容。

9.2 危爆物品库房应满足看护、防盗要求,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9.4 项目应制定危爆物品进场使用计划,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应分类定量储存, 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完善危爆物品出入库台账,使用记录、退库台账等。

9.5 危爆物品使用过程中必须要有项目专职安全员进行旁站监督,坚决避免私自处理现象发生。

9.6 项目部应.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0、风险管控

10.1 项目部进场后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或者项目经理组织按照风险评估要求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针对风险评估报告绘制项目部安全风险公示图。(表28)

10.2 项目部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及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风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填写安全风险分析登记表。(表29)

10.3 项目应结合建质【2018 】3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风险评估报告,对照本项目进行梳理,编制项目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30),结合清单编制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要进行专家论证,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

10.4 项目应按照风险分析登记表及专项方案制定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表,(表31)根据风险等级分别由项目领导、项目管理人员、班组管理人员的那个进行分级管控,并在现场作业工点设置风险源告知牌。

10.5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施工环境、施工条件不同,按月制定项目部风险动态管控表。(表32)

10.6 项目应对全体员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风险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预防风险、规避风险、控制风险的能力。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岗位时,应按照风险源告知牌,对作业工点的风险状况和各项管控措施进行安全确认。

11、隐患排查、治理

11.1 项目部应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分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安全日常检查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排查,排查后填写安全日志。定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至少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次数不限,遇到恶劣天气、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大施工节点、长时间停工后复工检查、上级单位开展的专项安全活动等,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

11.2 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含:上级单位文件落实情况;方案编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会议、教育培训、交底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工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安全保障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机械设备安全状况;现场安全措施及防护情况;安全标识标牌设置情况;安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其他。

11.3 安全检查后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留存影像资料,并要求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表33),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施工现场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整改完成后应由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复查。

11.4项目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结合风险等级表,排查本项目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表34),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11.5 项目部应当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12、应急管理

12.1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组织项目部相关部门结合项目风险源清单中重大风险源和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编制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编制严格依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编制。

12.2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培训,做好教育培训记录。

12.3 项目部应按照项目实际情况成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并按要求填报应急救援物资台账(表35),应急救援设备、物资使用过后应及时维护、补充。

第3篇

近年来,随着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不断增强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水运工程建设也进入快速发展期。许多从事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了很多的发展,为我国水运工程建设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不容忽视的是,施工企业作为水运工程建设的安全主体,其安全管理意识相对薄弱,针对水运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考核长期以来缺乏统一的标准,导致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事故频发,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水运工程建设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为了提升水运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努力实现交通部提出的“平安工程”的长效机制,本文将探索为参与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构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安全考核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水运工程施工现场通用部分考核以及水运工程施工现场专项部分考核。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主要研究需要进行安全考核的内容及操作细则,对于具体的定量打分需要施工单位结合自身特点自行确定。

1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

对于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能力的考核可以从安全生产基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管理、档案管理以及政府部门专项工作等方面进行。对于施工单位基础管理的考核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考核的根基,通过建立合理的考核体系,会为未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执行提供明确的方向。

1.1安全生产基础

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应保证有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考核时原则上提供证书原件,不能提供的也无有总监办的审核记录的,不能通过考核。②从业人员资格条件。项目部所有人员都有项目证书唯一编号,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必须与中标单位证书不一致,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应处于有效期内,并提供项目证书原件以及总监版的审核记录。驻地、“三场”建设等临时性进场人员应建立“一人一档”,单独造册登记,并有相关班前安全教育资料。电工、电焊工、起重工、司索工、信号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应持有效证书,并且证书年审记录能证明证件有效和相关机械一一对应。项目部负责提供目录及复印件(或黑白打印件),签署核查意见“证书已核,与原件一致”,并附有专职安全员签名、时间,加盖项目部公章。③从业人员保险。在确定劳动用工类型和性质的基础上,用工类型主要包括本单位用工、专业或劳务分包用工及劳务派遣用工等,用工单位需提供社保或其他合法用工证明的材料。在工期内应以项目部为单元办理团体人身意外险,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必须覆盖所有现场作业队(班组)及所有施工期间。④安全组织机构。施工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覆盖到项目部门负责人。项目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框图要涵盖领导层、各部门、作业层三个层次,其中作业层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梳理,不得遗漏拌和站、预制场或专业施工队等。安全生产责任和组织体系框图、内容表述一致,责任表述清晰,项目负责人、部门及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责任表述不能发生混淆现象。责任制文件应以项目部文件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与项目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框图和实际安全过程控制相符。各级需签订责任书协议,责任书协议格式应包括:岗位安全生产目标、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内容及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考核办法。项目部领导层应公司级的任命文件,各部门负责人应有项目级的任命文件,专职安全员应有项目级的分工文件或会议纪要。以上人员的合理变动应有更新的分工文件或会议纪要,领导层的变动还应有指挥部的书面批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应根据项目实际分工,分别明确项目经理、项目书记、项目总工、各项目副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在部门范围内应明确各部门、部门负责人、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尤其注意消防责任。在作业层的安全生产责任中明确各施工队、施工队负责人、班组长、项目所涉及各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各施工队、施工队负责人、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应逐一罗列。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内容与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需保持一致。⑤机械设备管理。设备进场进行分类管理,设备机具以大中小进行区分。大型设备如起重、模架、模板、大型移动设施,要对其建挡并进行检测,中型设备应进行登记和编号,租赁设备在资料中要加以体现,小型设备如电焊机、手动机具或者小型机具,要登记并进行编号。大中型设备建立一机一档,建立档案,并按照要求进行维护。起重机械专项检测及备案资料、提供齐全的日常维修保养资料收集整理。需要进行安装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委托有安全资质的施工单位安装,安装人员进出场要有短暂的记录,购置或租赁进场的压力气瓶应经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并安装安全条码。⑥施工作业手续。水上水下作业应与项目部识别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内容相一致。

1.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水运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至少涵盖以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罚考核制度、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制度应全面、系统,结合项目特点,体现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每个制度中的安全工作内容应有责任部门、相关工作时间安排和明确的工作要求,所有的档案盒,但凡涉及到与制度对应的,应将制度放在第一项内容中。制度应发文,抄送指挥部、总监办和公司总部。

1.3安全技术管理

安全技术管理的考核可以围绕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风险预控、临时用电方案以及应急预案及演练等方面展开。在专项施工方案资料中,应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超规模危险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夜间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方案编制保证内容完整、系统的,且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图表化),方案编制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履行审批手续齐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有对应项目危险源的分析表,要做到有针对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证措施不能遗漏组织措施、管理措施、技术措施及经济措施。安全保证措施要责任到人(部门)、安全保证方法应从管理和技术两个方面到位实施,落实安全监控和检查措施,明确安全经费。安全技术交底应包含各技术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以及施工工序(项目总体、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等)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对参与本项作业的所有人员做到全覆盖,确保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详细记录。项目需开展安全风险总体评估,应有安全风险总体评估报告。安全风险总体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危险源清单、项目危险源大小度量及相应的项目危险源控制措施等内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由电气工程师编制,并提供其相关证明资料。方案有详细施工用电计算书、现场平面总布置图,总平面图标明三级配电箱的位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临时用电用图例标示每个开关箱控制的区域及区域内的作业设备。

1.4档案管理

安全档案资料要有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台账资料总目录,所有台账资料的内容相互之间应有逻辑性,保证相互对应。

1.5政府主管部门安全专项工作

执行政府主管部门部署的所有专项安全工作,关注部、省厅、航道局、市交通主管部门各项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在必要时编制安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国家交通运输部、省厅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未编制活动实施方案。项目部发文编制“平安工地”创建方案,全目标部分应与项目安全目标相一致的“,平安工地”创建方案中应有项安全生产工作附各岗位、各部门及各施工队(作业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划分表。

2水运工程施工现场通用部分考核

2.1施工现场布设

施工驻地应有总体布置图,标明施工驻地各区域功能、安全通道、电气设备位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消防器材的配备等情况,装配式房屋要有产品合格证书,安装图纸及安全使用验收单据。现场临时用电实际情况符合专项方案的具体内容,变压器、配电箱及开关箱没有相应的编码牌,现场临时用电实际情况应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要求形成监测监控记录表。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在各功能区域标注清楚,消防责任区域责任铭牌悬挂到位,设有消防宣传,消防警示标志设置到位。便道便桥设有施工安装图纸及安全使用验收单据,限速、限载警示标志及救生设施设置到位。

2.2安全防护

高处、临边、临水作业所设置的安全防护栏杆、安全网、挡脚板及安全通道等符合安全方案的具体内容,临边、临水作业所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到位。设备操作区、材料及物品堆放区、人行及车行通道分区明显,标志到位。文明施工宣传牌、安全生产警示牌及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设置到位。现场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2米以上登高及临边作业未正确佩戴安全带,扣分,电焊工穿戴绝缘服装、绝缘手套、绝缘鞋及防护面具,气焊工戴防护面具,穿安全防护服装,安全监护人员及起重信号工穿反光衣,水上作业穿救生衣。

3水运工程施工现场专项部分考核

施工船舶、临时电缆敷设、打入桩基施工、沉箱出运与安装、水上水下作业、水上构件吊装、爆破船作业、水上抛石以及沉排铺排、充沙袋作业、耙吸船及绞吸船放射源的管理等施工与专项方案内容保持一致,如遇变更,相应的审批材料应齐全。

4结论

第4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以及《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园内突发性各类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以人为本,安全优先”的原则;

(3)“立足基层,有效控制”的原则;

(4)“加强教育,预防为主”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领导体系的要求,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1.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是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对全县校园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县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监管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交通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监局、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1.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校园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向县政府和市教育行政部门 报告有关校园突发事件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3)组织会商,分析、判断校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提出对策和措施。

(4)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做好事后评估和信息工作。

(6)调动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做好应急救助工作。

(7)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1.3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各乡镇: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委宣传部: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校园突发事件的新闻,具体按照《岱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实施。

(3)县安全监管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4)县公安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5)县财政局:负责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6)县建设局:负责对受灾学校校舍的鉴定及修复重建报告的审批等工作。

(7)县卫生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获救伤病员和感染病人的医疗救治工作及紧急医疗援助,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校园内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指导学校开展公共卫生工作。

(8)县教育局: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联络与报告工作;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

(9)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依法开展对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配合;负责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10)县交通局:参与校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交通保障等。

(11)县消防大队:参与校园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并提供救援装备和技术支持。

(12)县气象局:负责向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近期及每天的气象预报信息。

(13)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负责污染的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受灾学校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

(15)县工商局:依法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

(16)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参与校园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依法开展校园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

(17)电信岱山分公司、移动岱山分公司、联通岱山分公司:负责校园突发事件救助活动中通信保障工作和提供通信技术支持。

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2.2.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书记担任。

办公室成员: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教育科科长、计财科科长、组织人事科科长、督导室主任、纪检监察科科长。事件响应时,抽调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充实办公室力量。

2.2.2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参与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2)负责搜集和传递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汇总、评估、报告校园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情况;

(3)组织指挥事发学校实施紧急抢险行动;

(4)协助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调动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和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助;

(5)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6)组织指挥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督查工作,组织预案演练;

(7)承担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3.1专家组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与级别,组织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由公安、卫生、消防、工商、食品药品、质量技监、气象、环保、安全监管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咨询和建议;参与相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分析事件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2.3.2综合协调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和教育科组成,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密切关注事件发展的动向,及时收集、汇总、核对事件发展情况;在接报事件发生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送信息,及时传达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示。

2.3.3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

由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县教育局及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做好信息收集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对校园突发事件进行全过程的追踪报道。

2.3.4后勤保障组

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县教育局办公室、计财科组成,负责各类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处置的物资供应。

2.4各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各学校都应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校长负责指挥本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主要职责:及时上报本学校的突发事件信息,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紧急抢险行动,及时如实报告学校突发事件的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对学校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教育课程,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演练。

3事件分类分级

3.1事件分类

本预案将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

3.2事件分级

按照校园发生的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3.2.1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ⅰ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群体性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校舍大面积倒塌等特别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鼠疫、肺炭疽及其他新传染病病例,疫情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50例,或食物中毒死亡3例及以上;校园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3例及以上;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的突发性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3人及以上群体性死亡,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打砸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或者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3人及以上死亡事件;校园内一次性发生3人及以上多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死亡事件;中、高考试卷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人员受伤20人及以上的安全事件。

3.2.2重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ⅱ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肺鼠疫、非典、人禽流感疑似病例,或腺鼠疫确诊病例;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体性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49例,或食物中毒死亡病例2例;校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5-9例或死亡2例;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出现人员死亡;省级以上政府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危害严重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2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或者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非法集会、罢教、参与__功等组织渗透、煽动、闹事;校园内发生群殴、械斗以及破坏公物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或人员受伤10-19人;发生学校人员群体性越级上访、离校出走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2人死亡或者10-19人受伤事件;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一次死亡2人;学校聘用的外籍教师在本县所聘学校内或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组织师生到境外参加学习活动时发生人员生命安全事件,并造成人员死亡2人;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员死亡2人,或者人员受伤10-19人的安全事件。

3.2.3较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ⅲ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人员死亡1人,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疫情,5天内发病2-4例及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29人或出现死亡1例;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10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发生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市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人死亡,或者人员受伤3-9人,或者造成学校较大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校园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破坏公物,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大量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学校组织学生实践、实习期间发生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个体学生自杀、劫持人质、坠楼、溺水、触电事件,并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校园内发生原因不明的多名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较大损失,或造成1人死亡,或者3-9人受伤。

3.2.4一般校园突发安全事件(ⅳ级)

(1)自然灾害事件:受台风、暴雨、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校园内造成1-2人受伤或财产损失事件。

(2)公共卫生事件:校园内发生霍乱病人1例及以上,或在饮用水、食物中检出霍乱流行菌株;1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或体征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5例以上;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触电事故、校舍楼梯及建筑物的坍塌、危险化学品严重污染、学校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等造成学校人员1-2人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

(4)群体性或多个体安全事件:学校内发生师生员工群殴以及打砸公物,并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因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相互拥挤、踩踏等造成1-2人受伤事件;学校组织学生实践或实习期间发生1-2人受伤事件;学校内发生不明原因的个别学生出走事件;外来暴力入侵校园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出现1-2人受伤事件。

4预警与报告

4.1预警

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及等级,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1)预防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建立全县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平台,构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级各类学校的预防预报预警网络,及时获取校园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实时信息。

(2)信息收集与分析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为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供即时的学校有关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收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预警采取应急准备。

4.1.2预防预警行动

事先针对不同学校突发事件,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预案,并根据学校 不同的预警等级,采取积极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及时向相关部门、相关学校预警信息,防止学校突发事件的发生,减少学校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1)学校预报预警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的预报预警信息,经办公室负责人确认,通过相关部门向学校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的信息。

(2)救助力量应急待命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可能引起学校突发事件预警后,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相关指定救助力量负责人进入应急指挥待命,指定救助力量单位的指挥员、救援人员进入待命,各种备车待命,应急通信设备进入守听状态。

4.2突发事件险情信息报告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到学校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进行分析与核实后,按照信息报告程序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各级各类学校接到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报告后,应当按应急信息上行快速报告渠道,在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报告。上报信息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及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分级响应

依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分级,救援行动实施分级响应。校园安全事件救援应急响应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学校安全事件的救援,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校园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行统一指挥。

5.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并立即向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汇报,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到现场组织指挥,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救援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控制事件的损失和扩大,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及时全面了解事件情况,与上级政府部门取得联系,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指导和支援,并将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及时传达。

(2)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件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隔离消毒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2较大(ⅲ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指导相关乡(镇)、学校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启动。

(1)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组织会商,分析学校安全事件形势,落实对事发学校的救助支持措施;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听取事发学校的情况汇报。

(2)及时向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及时向县政府、市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件情况。

(3)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

(4)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事发地的乡(镇)政府,接到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安排人员及时引导疏散教职工、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6)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灾害发生前,县教育局立即发出停课通知,所有学校全部停课,所有学生全部离校回家,对寄宿制学校学生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迅速离校回家的,学校负责将学生安置到安全地方,并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安排人员参加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国家财产的一级抢险处置工作。各学校除安排抗灾值班人员外,将其余教职工全部撤离学校。

(7)如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各学校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落实隔离、消毒等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相关学校、相关班级安排停课。

5.3一般(ⅳ级)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启动相关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视情启动。

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程序,县教育局指导事发学校开展救援工作。

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事发地政府、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校长及校领导班子成员应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在第一时间,即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以后每天一次向县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前24小时安全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补充处置方案;请求上级部门尽快安排支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在应急救援力量未到之前,及时安排人员抢救伤病人员、引导疏散教职工和学生前往安全地带,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恢复生活与教学秩序以及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件发生的学校及学校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学校和当地乡(镇)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应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5.5应急响应结束及后期处置

5.5.1应急响应结束

校园突发事件救援工作已完成,事发学校秩序基本恢复,由实施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5.2善后处理

根据学校突发事件情况,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的职责,在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指挥下,进行具体后期处理。

5.5.3总结

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宣传报道与信息收集组负责承担学校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社会校园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必须经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

6.2医疗保障

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部门应开展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事发学校所在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件处置。

6.4技术保障

学校安全事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受县、乡(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委托,立即开始工作,为事故的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治安维护

学校安全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由县公安局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学校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7应急管理

7.1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学校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按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并保证课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

(2)各学校每年要认真制订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运用各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教育。普及基本的安全预防知识和避险、自救、生存基本技能。要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进行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教育;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泳安全以及卫生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4)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5)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建立学校应急处置和抢救小分队。

7.2安全专管员

各级各类学校应配备专、兼职安全专管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加强常规信息和突发事件易发地的信息监控。多途径广泛收集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做好信息的分析、评估与判定工作,并建立有关制度,鼓励学生、教师、职工、家长或者其他人员、单位提供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给予表彰、奖励。对在校园突发事件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因而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教育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由县教育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各乡(镇)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