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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专题研究

时间:2023-05-30 09:13:07

会议专题研究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1

 

 

2018年1月22日上午9:00时,公司总工程师在七楼小会议室主持召开2018年党风廉政专题研究会议,会议对部门2018年党费廉政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和部署,技术质量管理部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记录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以质量管理为抓手,强化质量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

(一)在每半年一次的质量综合监督检查及不定期检查中,各检查组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包括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及用餐时严禁提供高档酒水菜肴香烟等,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对于日常检查过程中遇到的质量管理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管理办法进行惩处、收缴罚款,不能超过部门权限办理。

(三)要把党风廉政与部门相关业务有机结合,在相关经费使用、合同审批、对下属单位考核、参加重大技术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等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相关要求,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制度办法办理,正确行使部门权力,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在交投集团等上级单位以及公司的带领、监督下工作。在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上,必须经集体讨论并上报公司党委研究后做出决定。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2

监督“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有效形式,要提高监督实效,需严把“三关”:

一、结合本地实际,把好专项工作议题选择关。结合本地实际选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议题,是提高监督实效的前提。把好专项工作议题选择关,首先要弄明白人大常委会应监督“一府两院”哪些专项工作?《监督法》明确规定,专项工作是“指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这就是说,专项工作既不是全面工作,也不是很小的单项工作。其次要弄明白专项工作议题的来源在哪里?《监督法》第九条列了六个方面获取专项工作议题的途径,即: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收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专题调研、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等六个方面获取途径。把好专项工作议题选择关,最后就是如何来选择和确定哪些专项工作列入常委会议题?弄清什么是专项工作以及选题范围后,最后就是要选择和确定年度专项工作审议议题。选择年度专项工作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和区域年度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工作重点,确定若干项专项工作列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并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公布。

二、注重视察调研,把好专项工作审议质量关。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前,组织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参加的专题调研组,进行会前视察、专题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是提高监督实效的关键。如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法》第十条到第十四条规定了具体的程序,常委会及相关机构应严格按程序办理,把好专项工作审议质量关。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一是要按规定时间要求,接收送交的专项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由相关委员和代表参加的专题调研组,组织会前视察、专题调查研究;二是及时收集整理对该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报告机关提出对该专项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三是提出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员名单,以便现场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四是专题调研组要对该专项工作的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三、提出合理建议,把好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关。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形成审议意见书交“一府两院”及相关单位部门研究处理,是提高监督实效的根本。把好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关,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首先要汇总整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形成《审议意见书》,经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后,及时交“一府两院”及相关单位研究处理;其次是跟踪督促“一府两院”及相关单位限期研究处理,并向常委会书面报告处理情况。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3

特定问题调查既可以由人代会组织,也可以由人大常委会组织,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权。它既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形式,或者说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种监督形式,又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调查研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其他各种调研形式,人代会受会期和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可能自己组织进行,只能授权同级人大常委会组织进行,或者在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或办事机构组织进行。因此,特定问题调查以外的其他各种调研形式,多数是人大常委会组织进行,或者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组织进行。这些也可以称为人大常委会的调查研究制度。

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因为已有前文专门论述,本文不再重述,而重点论述人大及其常委会其他形式的调查研究。

一、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调查研究的法律规定

除特定问题调查以外,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其他方面和其他形式的调查研究,有关法律规定如下:

(一)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都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应当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各种方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这里虽然没有直接使用调查研究这一概念,但众所周知,调查研究是听取意见和要求的方式之一。

(二)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属于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三)地方组织法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在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对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四)监督法规定,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组织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大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常委会可以安排参加专题调查研究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撤职案,可以由主任会议提议,经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由以后的常委会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

监督法还规定,根据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本级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中集中反映的问题,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本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五)预算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就预算、决算中的重大事项或者特定问题组织调查。

(六)立法法规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常委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有关机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重要的法律案,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法律草案公布,征求意见。

虽然这里也没有使用调查研究这个概念,但是,显而易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发送有关机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收集整理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公布法律草案征求意见,都是很重要的具体的调查研究方法。

(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中规定,执法检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采用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抽样调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研究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的典型违法案件,委员长会议可以交由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办事机构进行调查等等。该法不仅明确规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调查研究中特定问题调查、执法调研、专题调研、工作调研和一般性调研等五种具体形式,还规定了调查研究的“三深入”原则——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还规定了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抽样调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具体调研方法。

(八)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中规定,经委员长会议专项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可以对各部门、各预算单位、重大建设项目的预算资金使用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调查。

(九)《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经常进行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

二、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种调研形式的分述

(一)立法调研

立法法所规定的调研,主要是指法律法规草案提交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后和审议过程中,需要做和可以做的调研。

立法法关于立法时进行调研的规定,虽然具体是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的,同样也适用于有制定地方性法规权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即拥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也应按照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办。

立法调研可以由相应的人大常委会组织,也可以由相关专门委员会组织;按立法法的规定,还可以由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本文作者认为,这包括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下同)组织;可以组织调研组进行调研,也可以不组织调研组,直接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将法律草案发送有关机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收集整理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立法法还规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重要的法律案,可以将法律草案公布,征求意见。这既是民主立法的重要措施,也是一种很重要的具体的调查研究方法。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来参与,也可以在网络上给有关网站发帖子、自办博客、发送电子邮件来参与。

上级人大常委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调研组在进行立法调研时,在组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时,上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将法律草案发送有关机关、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收集整理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时,上级人大常委会公布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时,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包括没有法律法规制定权的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都应该努力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发动本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本行政区域的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相关立法活动,协助收集和整理信函、电话、网络提供的信息,集思广益,帮助上级立法机关把法律法规制定好。

有法律法规制定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主动邀请有关人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立法调研主要是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是汇总各方面的意见和信息,因此,不管意见的价值大小、是对是错,都要汇总起来,供法律法规起草机关和审议机关参考。

(二)执法调研

执法调研是近几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地方人大共同创造的一种带有监督作用的调研形式。

执法调研的作用类似执法检查,但程序简单得多,人数可多可少,少则可以两三个人;时间可长可短,最少可以几天就完成;牵涉面较小,不占用“一府两院”很多时间和精力,因此,组织起来容易得多,可以真正做到轻车简从。

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都可以进行执法调研,重大的典型违法案件,主任会议可以交由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办事机构进行调查。

执法调研一般应成立调研组来进行,要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取得第一手感性资料。调研组要在调研中区分对错是非,给“一府两院”执法情况以客观、公正、真实的评价。因此,执法调研不到现场不行,通过其他方式和渠道得到的信息,只能参考,不能代替实地调查研究。

执法调研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程序是,调研组必须向派出它的人大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办事机构提交调研报告。一般的说,调研组也会向被调查的“一府两院”或其部门反馈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派出调研组的人大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可以跟踪了解解决和处理的情况。这些程序都与执法检查类似。

当然,执法调研比执法检查的强制性和权威性要弱一些。常委会办事机构组织的执法调研也不能与人大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组织的执法调研完全等同。但从这些年的实践看,执法调研的监督作用仍然很明显,对于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仍然非常有效。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4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会议制度, 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根据《xx市国家税务局会议管理办法 》(x国税发[xxxx]1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区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长专题会议、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专业会议、部门专题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议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总经济师、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以下简称“区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决定、指示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2、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办法和措施;

3、制定区局年度工作计划;

4、学习税收政策,讨论税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5、审定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6、讨论决定局属各单位请示区局的重要事项;

7、分析税收工作形势;

8、互通重要工作情况;

9、审定召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和专业会议;

10、研究部署其他重要工作。

(四)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五)局长办公会议可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六)局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二、局务会议

(一)局务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

(三)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指示,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2、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有关事项的贯彻措施;

3、研究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计划的制定方案;

4、初审年度区局国税工作总结;

5、制定区局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

6、通报经济和税收形势;

7、听取局属各单位的阶段和专题工作汇报及下阶段的工作安排,协调工作关系;

8、审议内部工作制度;

9、学习有关税收政策,讨论贯彻落实措施;

10、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局务会议议题由局属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交办公室集中,由召集人或主持人确定。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局务会议的,应事先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报告,并指定人员代替出席。

(七)局务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三、局长专题会议

(一)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二)局长专题会议由区局分管领导主持。

(三)局长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研究、部署专题性工作。

(四)局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局长专题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

(一)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区局领导、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

(三)会议的主要任务:

1、总结全年税收工作;

2、分解全年税收收入计划;

3、表彰区局国税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交流工作经验;

5、讨论局长主题报告;

6、研究新一年税收工作要点;

7、讨论研究其他有关重要工作。

(四)区局国税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五)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办公室承办。

五、专业会议

(一)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分管局长、 区局承办科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局领导、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一般专业会议由区局主办科室主要负责人主持;重要专业会议由区局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区局领导召集和主持。

(三)专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专业性工作。

(四)专业会议分专业每年召开一次至二次。

(五)专业会议由主要相关科室承办。

六、部门专题会议

(一)部门专题会议由区局承办部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部门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负责人主持。

(三)部门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布置部门重要工作。

(四)部门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五)部门专题会议由有关部门承办。

七、有关要求

(一)会议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能够精简的会议要精简,能够合并召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

(二)会议实行审批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局长审批;局长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区局国税工作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局长签批;专业会议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审定,局长签批;部门专题会议由分管局长审批。

(三)记录纪要

1、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由办公室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2、局长专题会议由承办部门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

3、专业会议由各承办单位记录,会议结束后,应将全套会议材料送办公室归档。

(四)会议办理

1、经批准的会议,由承办单位起草会议通知,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领导签发;

2、会议上局领导讲话的书面稿由承办单位起草,需要上网的,可先送办公室核稿,再报讲话领导审定。如涉及较为重大的内容,应由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审定;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的上网、会议材料的文印和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会议承办单位负责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的起草、人员的组织、会议文件分装、发放以及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

5、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会场的联系和车辆安排以及会议的食宿等工作。未经审批的会议,机关服务中心不得列支会议经费。

(五)会议地点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5

一、会议分类

本制度的范围包括局长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办公会议、防汛例会、局务会议、治黄工作会议、部门专业性会议等。

(一)局长碰头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级领导干部和办公室主任参加。局长碰头会议一般在每星期一上午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通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及近期工作。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级领导干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局长办公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山东黄河治理开发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2、讨论通过会议讲话(报告)、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

3、讨论决定局属单位和机关部门请示的重大事项。

(三)专题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按照分管的工作主持召开,涉及本专题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协调专项工作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

(四)防汛例会,由防办主任或受防办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由局领导、防办主任、副主任、防办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本周防汛情况介绍 ,分析防洪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防汛工作。防汛例会一般在黄河汛期每周四上午召开,遇重大险情可随时召开,如黄河汛情与上周无大变化,当周例会亦可取消。

(五)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局务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吸收各市河务(管理)局、局直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2、总结上季度工作,部署本季度任务;

3、通报重要情况,协调各部门关系;

4、讨论研究其他重要工作事项。

(六)治黄工作会议,一般在每年 12月下旬或下年1月份召开,由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领导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邀请黄委或省政府领导到会讲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 总结和部署全局年度工作;

2、 表彰奖励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七)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召集,局主管领导或该专业部门负责人主持,各单位主管领导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确需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需报局长批准。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某一方面的业务工作。原则上每个部门年内只安排一次专业性会议。

二、会前准备

经领导研究确定召开的会议,主办部门应充分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达到预期目的,收到实效。

(一)局长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治黄工作会议,由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会前准备等工作;专题办公会议、防汛例会、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会前准备等工作,办公室协助做好会议其他准备工作。

(二)机关各部门需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或专题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会前应与相关部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经过协商能够解决的问题不上会议;经协商解决不了的问题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协调解决;确需召开会议的,会前要研究出初步意见,经局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提交局长碰头会议统一安排。

(三)提交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主办部门在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对研究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建议。需提交会议讨论的内容要提前送主管领导审阅,经同意后,至迟须于开会前一天将会议内容的概要说明或会议材料送交参加会议的有关领导和部门。

(四)参加会议的领导,会前应认真审阅会议有关文件、材料,准备好会议发言或建设性意见。

三、会议的召开

(一)大力压缩会议。省局召开的由各市河务(管理)局和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要尽量压缩,一般每年不超过4次。能用文件、电报或电话联系解决的问题,不召开会议。能召开电话会议的,不集中开会。内容相近、时间靠近的会议应尽量合并召开。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不搞上行下效、层层开会。

实行“无会月”制度,原则上每年4月份和8月份为省局的无会月,一般不在无会月召开会议。局机关的会议也要压缩,保证每周都有“无会日”。

(二)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局召开的会议一般只开到市河务(管理)局和局直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开到县(市、区)局,由各市河务(管理)局会后再组织贯彻落实。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2天,会议代表一般不超过40人,会议工作人员控制在与会人员的10%以内。

(三)严格会议审批制度。省局召开的全局性工作会议和部门召开的专业性会议,机关各部门在每年治黄工作会议后一周内提出本年度拟召开会议的计划,报送办公室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已批准列入计划的会议,主办部门要在开会前1 0天将会议内容(含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人数、所需经费及其来源等)报送办公室,提交局长碰头会议研究确定。部门召开的临时性小型专题会议,由部门提出会议计划,由主管局领导同意后召开。

(四)要进一步转变会风,开短会,讲短话,提高议事效率。会议讲话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不搞长篇大论,不讲虚话、套话。会议要切实解决问题,力戒议而不决。

与会人员要认真遵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开会,进入会议室后手机、传呼机一律关闭,会议期间不准出外会客,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五)治黄工作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长碰头会议, 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核,送主持会议的局领导签发。防汛例会、专题办公会议、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并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六)会议要严格按照会前审定的议题进行,不得临时动议或提议研究议题以外的问题。经会议主持人或主要负责人明确认可的意见,有关部门要作为会议的决议认真贯彻落实。

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一)局长碰头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治黄工作会议,由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专题办公会议、防汛例会、部门专业性会议由主办部门负责会议决定

事项的贯彻落实。

(二)对于会议决定事项,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办理。有办理时限要求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提交办理结果,反馈情况。因故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 需申述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期,并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及时报告办理进展情况。

五、会议经费

有关会议标准、会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等问题,要严格按照省局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会议地点、提高会议标准、扩大会议规模、超支使用经费,不得向基层单位转嫁费用。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6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教育部规划课题“少教多学”在中小学语文教学中的策略与方法研究开题论证会于2012年4月21日下午在首都师范大学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

“少教多学”在中小学语文教学中的策略与方法研究是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点)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和选题范围,经过投标、评审而批准立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1年9月15日下达了立项通知书。(课题批准号FHB110067)此次论证会,就是按照全国教规办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而召开的。

应邀出席论证会的课题评议专家有: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主任田慧生研究员,北京市考试研究院副院长臧铁军研究员,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苏立康教授,中国教育学会小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崔峦研究员,首都师范大学饶杰腾教授。

出席论证会的有关单位领导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学科主管徐美贞副研究员,教育部首都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主任王海燕教授,首都师范大学《教育艺术》杂志主编、课题组副组长郭海燕教授,首都师范大学校产办主任、课题组法律顾问程振勇律师,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首都师范大学语文报刊社社长陈鹏教授。

课题组学术指导、全国中语会常务理事赵明,课题组副组长、各地区指导中心主任江苏省教育厅教研室朱芒芒、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胡廑、内蒙古教育厅教研室田万隆、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王来平、黑龙江教育学院孙雷、山东省教育厅教研室张伟忠、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何立新、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邓危及课题组副组长兼秘书长、《教育艺术》常务副社长、《语文导报》副总编刘桂英等到会聆听专家评议。到会聆听评议的还有课题核心研究员孙廷锋、王金华、王炳新、何文宏、付立金、梦阳、王绍礼、范效彬,等等。正在北京参加校长部级培训的部分中小学校长也出席了论证会。论证会由课题承担人、课题组组长、甘肃省教育培训中心主任景民主持。

论证会开始后,首先由全国教规办学科主管徐美贞宣读课题立项通知书。接着,由评议专家组组长田慧生主持评议。课题组副组长朱芒芒报告课题方案。评议专家对课题设计进行充分论证,并发表了评审意见。

专家们认为,“‘少教多学’在中小学语文教学中的策略与方法研究”是一个很好的选题。“少教多学”一直是我们所追求的教育理想,是教育本真的回归。它不仅指向现代教育的核心问题,与课程改革的精神高度一致,而且完全符合我国语文教育的优秀传统和语文学习的基本规律。课题研究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针对性。抓住当前中小学语文教学的关键问题,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摸索“少教多学”的策略与方法,必将会对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效率,真正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发挥积极的作用。因此,本课题的研究在实践上是有价值的,在理论上也有长远的意义。专家们还认为,本课题的研究实际上是挑起了一副重担。因为,几十年来,历经多次教学、教材及课程改革,学生自主学习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与我们追求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专家们建议,要认真地学习语文教学的科学理念和优秀传统,认真地研究课程改革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及教训,借鉴国内外的研究成果,找准研究的起点,明确研究的目标,在课程改革的洪流中,坚持正确方向,去探索符合语文学科教的规律和学的规律的教学策略与方法。

专家们指出:课题研究前期的准备工作比较充分,方案设计合理、有序,研究内容比较全面,研究方法适当,研究团队力量雄厚,保障条件可靠。

针对课题研究方案设计存在的问题,专家们提出了中肯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这些问题包括:课题研究的核心概念及要素应有明确的界定;要清晰地梳理出研究的顺序、过程、路径及效果检测标准;要把研究聚焦在“少教多学”策略、方法的操作体系和评价体系上,给予教学活动以具体的帮助和指导;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研究队伍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

赵明代表课题组向评议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说:课题组领导成员及核心研究人员,借此课题论证的机会,有幸当面聆听国内顶级专家的指导和批评,这对于提升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及未来实施的有效性,具有重要的作用。各位专家的评议使我们在更高的层次上认识到这一课题研究的性质、价值及意义,同时也认识到责任的重大和任务的艰巨,增强了我们达成研究目标的信心和希望。我们知道,“少教多学”既是一种教学理念,也是一种策略与方法,但它不是一种教学模式。我们的研究不是要拿出一个现成的教学模式去推广,也不是要创造出一个新的教学模式来。我们的基本任务是提出一个思路,搭建一个平台,带出一支队伍,让教学一线的实践者变成研究者,坚持面向基层,解决教学实际问题,为促进教师职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服务,最终让学生受益。我们将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各位专家的批评意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课题设计。我们相信,有各位专家的悉心指导,有课题指导单位的大力支持,有基层学校的积极参与,有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课题研究一定会顺利、有序地开展起来,并达到预期的目标。

历时三个小时的课题论证会,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圆满结束。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7

一、会议种类

营业部会议包括:年度工作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周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经营形势分析会议、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会议。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的统一计划、协调和管理。

二、会议内容、组织程序和召开时间规定

(一)、年度工作会议

年度工作会议传达全国经济、金融工作会议及总行、省行、市行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部署本年度任务等。

营业部年度工作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营业部全体人员参加。

营业部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初召开一次,其程序、议题和工作报告须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二)、主任办公会议

主任办公会议是营业部日常管理工作最高决策会议,研究决定本部重要经营管理工作。主要会议内容是:

1、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2、研究确定各项业务的发展规划、经营政策和计划;

3、审议营业部的基本规章制度;

4、审议营业部重要会议报告;

5、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6、决定以营业部名义表彰和授予的集体、个人荣誉称号;

7、审定以营业部名义签定的涉外重要文件;

8、研究决定其他重要事项和相关工作。

主任办公会议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两次,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主任办公会上形成的各项工作安排形成督查督办事项,建立督查办登记簿,明确内容、要求和责任人,列入主任督办事项进行督办。综合管理根据会议主持人的指示,编发会议纪要,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后,报会议主持人签发。

(三)、周工作例会

周工作例会定于每周一上午8:30召开,如无特殊情况不专门通知,参加人员为:部领导、各部室主要负责人或正副经理人员。会议主要内容是调度上周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由各部室汇报上周主要工作和本周工作安排,提出急需解决的问题,急需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要指定督办者。

(四)、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依据主任办公会、周工作例会议定的意见及主任的指示,就某一具体工作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

主任可以如开专题会议,副主任可以召开研究分管工作的专题会议。凡是召开专题会议解决的问题,不再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参加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专题会议通知、记录及纪要整理由承办部门负责。会议纪要经部门参加会议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会议主持人签发。

(五)、经营形势分析会议

经营形势分析会议主要内容是:

1、通报上季度各项业务运营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和不足;

2、研究预测一定时期的存款、贷款等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3、分析其他对我部业务开展、指标运营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经营形势分析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营业部全体人员参加。

(六)党支部组织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会议

党支部组织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金融工委和上级行党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决定;

2、提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举措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

3、讨论决定营业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

4、审议营业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常务工作者的表彰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决定,推荐由上级党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5、根据上级行党委的安排部署,以思想作风建为重点,坚持“”制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弘扬无私奉献、甘于吃苦、任劳任怨的精神。

党支部组织会议和政治理论学习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的周五8:30召开,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营业部全体党员参加。

三、会议要求

1、出席各类会议的人员须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准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到会时,需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精力集中,认真研究有关文件,虚心听取他人发言,要认真做好记录,以便做好落实;出席会议人员发言、讨论时应紧扣议题,突出重点,言简意赅,以保证会议的效率和质量。

与会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处理时,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会场。各类会议禁止吸烟,禁止随便进出,禁止接听手机。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8

会议论文格式范文一会议论文汇编的代号是C

可以参考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上的文献

1 殷涌光,贾庆胜; 冻肉电加热解冻特性实验研究 [A];中国西部农产品加工及产业化发展战略研讨会论文集 [C]; 20xx年

2 赵艳; 影响采摘后芦笋中类黄酮积累的因素研究 [A];食品安全监督与法制建设国际研讨会暨第二届中国食品研究生论坛论文集(下) [C]; 20xx年

3 何晓莉,王志盈,袁林江; 管式电凝聚法处理印染废水COD的特性研究 [A];20xx年全国工业用水与废水处理技术交流会论文汇编 [C]; 20xx年

4 吴达,曹妙玲; 单品种膨丝理化指标特性研究 [A];上海烟草系统20xx年度学术论文选编 [C]; 20xx年

Gorini, S., Quirini, M., Menciassi, A., Permorio, G., Stefanini, C., Dario, P.论文作者;

20xx. A Novel SMA-based Actuator for a Legged Endoscopic Capsule论文题名;

First IEEE/RAS-EMBS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Biomedical Robotics and Biomechatronics, Pisa, Italy会议名称、地址;

IEEE, Piscataway, USA, 会议论文集的出版信息;

p.443-449起止页码。

会议论文格式范文二以下摘自中国期刊网上某文献后列出的会议论文集(参考文献),以供参考。

1 殷涌光,贾庆胜; 冻肉电加热解冻特性实验研究 [A];中国西部农产品加工及产业化发展战略研讨会论文集 [C]; 20xx年

2 赵艳; 影响采摘后芦笋中类黄酮积累的因素研究 [A];食品安全监督与法制建设国际研讨会暨第二届中国食品研究生论坛论文集(下) [C]; 20xx年

3 何晓莉,王志盈,袁林江; 管式电凝聚法处理印染废水COD的特性研究 [A];20xx年全国工业用水与废水处理技术交流会论文汇编 [C]; 20xx年

4 吴达,曹妙玲; 单品种膨丝理化指标特性研究 [A];上海烟草系统20xx年度学术论文选编 [C]; 20xx年

5 NAGAO A.,MIURA K.,张怀宝; 卷烟燃吸过程中的燃烧特性研究 [A];20xx年CORESTA会议第58届烟草科学研究会议论文集 [C]; 20xx年

6 关于发展漳州食品产业集群的若干建议 [A];湖北省罐头工厂代号考评工作专题会议论文集 [C]; 20xx年

会议论文格式范文三参考文献的著录按照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即[1]、[2]、[3]的顺序编排。

(一)参考文献著录用的符号: 用于副题名、说明题名文字,出版地、制作地等, 用于后续责任者、出版者、制作者、刊名、专利号等( ) 用于限定语、期号、部分号等[ ] 用于文献类型标识以及著者自拟的著录内容。

除上述各项外,其余的著录项目后用.号。

(二)参考文献类型与文献类型标识

按照国家标准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将纸张载体类型的参考文献划分为十种类型,并用十个单字母分别标识:

M专著 C论文集 N报纸文章 J期刊文章

D学位论文 R研究报告 S技术标准 P专利

A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 Z其他未说明的文献,如全宋词、参考工具、检索工具、档案等。

电子文献载体类型标识:

DB/OL联机网上数据库 DB/MT磁带数据库 M/CD光盘图书

CP/DK磁盘软件 J/OL网上期刊 EB/OL网上电子广告

(三)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

参考文献的条目以小于正文的字号排在文末,并按下列格式著录:

1.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的著录格式: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篇名[文献类型标识符].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此项也可在文中参考文献序号的后边用P页码加小括号的形式标注).

2.期刊文章的著录格式: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3.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著录格式:

[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任选).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析出文献中的原文献为专著时,其著录格式为:

[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任选).原文献题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4.报纸文章的著录格式: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9

日前,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在京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该专家咨询委员会由王春正、陈锡文担任顾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张晓强担任主任委员,韩俊、赵中权担任副主任委员,25名来自各大研究机构、院校、企业和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受聘成为首批委员。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到会并作讲话,张晓强主任委员在会上讲话并主持召开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与会专家就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2016年拟研究的重点专题和《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

任正晓在讲话中指出,近些年来,我国粮食连年增产丰收,库存充裕,供应充足,市场稳定,国家粮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但放眼长远,我们仍然面临粮食消费刚性增长、粮食生产硬性约束的双重挑战,国家粮食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凸显,需要汇集众智、群策群力,超前谋划、积极应对。成立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服务国家粮食安全的“智库”,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客观要求,是完善粮食决策咨询制度的重要途径,是提升粮食安全软实力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粮食流通事业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

任正晓要求,要切实发挥好国家粮食安全政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围绕国家粮食安全大局,紧密结合粮食流通重点工作,开展重大调研活动,搞好重大课题研究,分析研判趋势,把握内在规律,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粮食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一是突出战略性。要着力提高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能力,培养战略思维和全局意识,善于分析把握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把粮食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审视谋划,聚焦事关粮食工作全局的中心任务、重大问题深入研究,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二是突出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当前粮食领域急需破解的实际问题和突出矛盾;坚持需求导向,紧贴政府决策需要,做好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反馈;坚持实用导向,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提出管用、好用的政策建议。三是突出时效性。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粮食市场走势复杂多变,决策咨询工作要着力关注新问题新变化,见微知著,及早研究,挖掘新潜力、提出新思路。四是突出科学性。“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要大胆探索,求真务实,敢说真话、敢提意见。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接地气、察实情、出实招,使所提建议更加符合粮食工作实际。要加强纵向横向比较研究,学习借鉴各方面成功经验,为解决我国粮食问题提出长远之策、治本之策。

张晓强指出,专家咨询委员会必须牢牢把握“智库发展必须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这一重要方针,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一根本目标,充分履职尽责,效力国家粮食安全。要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当好国家粮食安全政策研究员;要加强沟通交流,当好国家粮食安全政策咨询员;要加强舆论引导,当好国家粮食安全政策宣传员。

会议议定,专家咨询委员会今年将重点加强粮食“价补分离”制度改革、粮食储备机制创新、粮食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就制定粮食行业“十三五”规划、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完善粮食收储政策、推进《粮食法》出台等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举办粮食安全论坛系列报告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工作规则和秘书处工作制度。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10

1.1研究对象

在互联网上检索“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将2009~2012年的文献摘取出来,将检索到的文献按照文献性质、字数、内容、发表时间、发表单位进行统计分析,经过数据分析可知,期刊类文章23篇,会议议论文章12篇,专业类文献40篇,这40篇文献全部下载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本文以40篇专业类文献为研究对象,研究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教学进展情况。

1.2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数据统计法和对比分析法,对40篇专业类研究文献进行数量、文献来源和研究议题方法等方面进行统计和对比分析。

2我国资源环境和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研究进展分析

2.1研究文献数量分析

文献数量不仅可以反映研究内容的研究热度,还可以真实体现出相关专家学者对研究课题的关注程度,自1999年资源环境和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开设的十多年之间,每年平均会出现7篇相关研究内容的文献,并且最近几年,相关研究内容文献的发表数量呈上升趋势。通过对上表数据进行分析可知,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研究热度一共分为三个阶段:①起步阶段,专业研究初期,其工作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重心仍未确立,每年研究文献的发表数量很少;②成长阶段,随着城乡规划建设的发展和完善,相关专业研究课题也逐渐增多;③发展阶段,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开展力度在逐渐加大,其教育资源和教学模式发展相对完善,研究成果颇丰。

2.2文献研究议题方法

研究议题方法不仅可以反映出研究专家对研究内容的掌握情况,还能体现出研究内容的科学知识深度,传统研究方法是停留在文献资料查阅,这种文献资料查阅方法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各研究议题的研究内容,但是其查阅工作量非常巨大,其研究效率很低。随着互联网应用技术的普及,研究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专业的方法逐渐变得多元化、信息化、智能化,通过对各研究文献的统计,将其研究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得出更加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教学方案。

2.3研究内容

通过对40篇专业类文献内容进行梳理和分析可知,大多数专业文献研究的内容主要围绕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改革四个方面,很多文献的关键词都会出现“课程体系”,可见构建科学、合理、完善的课程体系是提升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教学重点,集中体现在教学实践、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三个方面,各报刊发表的专业研究文献的研究方向可以体现出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的教学方向。

3结语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11

【内容摘要】2010年是中国社会福利元年与儿童福利元年。中国特色儿童福利制度框架设计与福利服务体系建设首次成为独立性、国家性和战略性议题,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与社会政策议程的战略重点。本文采取文献回顾、政策研究、参与观察和社会福利基础理论研究等方法,首次全面、系统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研究的历史进程,概括不同时期特征,并且据此提出研究者心目中理想的理论分析框架,指明儿童福利制度研究范围内容与方向。更为重要的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研究历史回顾发现,中国儿童福利制度发展缓慢的主要根源是儿童福利理论政策研究严重滞后,儿童福利等理念尚未成为“社会共识”。最后,笔者提出如何深化中国儿童福利制度,尤其是儿童福利理论政策研究的若干政策建议。

 

【关键词】 中国儿童福利元年儿童福利研究文献回顾理论框架政策建议

一、中国儿童福利元年与儿童福利制度框架建设

2010年是中国社会福利元年和儿童福利元年,标志中国进入社会政策、社会立法、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以社会管理创新为主题的崭新时代。2010年既是中国社会福利元年,又是中国儿童福利元年,标志中国社会进入儿童福利时代。中国社会福利与儿童福利时代来临状况,呈现非常明显和典型的“井喷式突然爆发”状态,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病人、家庭福利和整体性社会福利制度建设议题“不约而同”出现。概括来说,2010年成为中国儿童福利元年的主要和标志性事件主要有七,反映时代性特征。一是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全国两会上向国人庄严承诺:让人民生活的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二是201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高级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首次成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战略重点之一。三是2010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制定发展家庭服务业政策措施,家庭福利应运而生。四是2010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拉开中国儿童福利时代序幕,成为中国儿童福利元年和儿童福利时代来临最主要标志,战略意义深远。五是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制定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首次增加“儿童福利”章节。尽管“儿童福利”概念是狭义的,反映儿童福利问题“浮出水面”。六是长期以来,中国学术界与理论界,尤其是儿童福利理论政策研究的专家学者不懈努力,契而不舍从事儿童福利研究,2010年涌现多部以“儿童福利”为题和奠基性的研究成果。七是2000年以来,中国涌现多个国内和国际背景的儿童福利机构,包括专门服务某类困境儿童的民间性和非政府组织,如女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流浪儿童、自闭症儿童、服刑人员子女、孤残儿童、艾滋病致孤儿童和农村贫困儿童,开始为广大儿童提供福利服务。简言之,2010年国家、市民社会与市场共同行动,儿童福利政策首次成为部级政策议题。

 

二、中国儿童福利制度研究历史回顾与理论框架

中国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实践早已有之,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但是,严格说来,有关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的专门研究与研究成果是当代中国,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产物。鉴于改革开放前,中国学术界有关儿童福利与家庭福利的研究成果凤毛麟角,屈指可数,本研究文献回顾将主要局限于改革开放30年来的研究状况,简要描述儿童福利的研究现状,以便为构建用于分析中国特色儿童福利制度框架建设的分析框架奠定知识基础和理论基础。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儿童福利、家庭福利政策开发与研究活动以1990年为分界线,大体可以划分为三大历史发展阶段,清晰反映中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变迁历史轨迹和方向。我们可将1978—1990年,1991—2000年,2001—2011年区分为三个阶段明显和特征鲜明时期,清晰纪录儿童福利政策议题逐渐演变为部级、独立性、战略性和全局性议题的发展轨迹。

 

1978—1990年宏观国际环境是东西方冷战结束,西方福利国家改革和新右派盛行时期,其中最重要的国际事件是1990年召开的世界儿童首脑会议,通过《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九十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为中国提供蓝本。中国国内环境与形势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开放政策标志中国进入崭新历史发展阶段。改革开放初期,百废待兴、恢复重建任务繁重,改革、开放和发展是当时最主要社会议题。儿童议题尚未成为国家改革开放发展政策的优先领域,“隐蔽”在婚姻家庭和妇女问题之中。1990年9月,联合国在纽约召开的世界首脑儿童会议极大促进和推动中国政府的儿童工作。1990年2月22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正式成立,取代原来由全国妇联牵头的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国务院设立专门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分别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及国务院行政法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年)凸显时代主要关注点。总体来说,此时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成果主要是“法律法规”,儿童福利“政策”微乎其微。法律法规制度建设重点是儿童福利制度和相关领域,如婚姻家庭与继承、义务教育与学校。

 

改革开放以来,有关儿童研究的专门机构开始出现,其中比较重要的是1981年成立的上海社会科学院青少年研究所,1982年成立的北京大学青少年卫生研究所,1982年成立的中国儿童中心,1985年成立的中国宋庆龄基金会,1990年成立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这些儿童机构的研究领域通常局限于某些专门领域,如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主要关注家庭教育和儿童发展研究议题,中国儿童中心主要关注校外教育、儿童活动娱乐和儿童发展,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要关注如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公民,政治目标清晰。研究方法主要以思想观点阐述、国外情况介绍、信息资料汇编为主,实证调查研究不多。研究人员主要以研究机构批准招募的普通工作人员和党的高级领导人为主,专业人员较少。研究成果形式多样,主题分散,缺乏设计科学、方法严谨和有思想、有理论深度的研究成果。改革开放初期,儿童问题尚未成立“独立议题”,儿童问题“掩藏”在婚姻家庭妇女议题中。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有关儿童问题研究成果的社会影响有限,社会话语与声音微弱。

会议专题研究范文12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审视和反思我国实行的同行评议机制,对其所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 总结 ,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改进方法,以提高同行评议机制的有效性。

同行评议的 英文 表述为pee:review。“peer”指同资格、同能力的人,“review”意即鉴定性地或审慎地审阅或检查。同行评议制度是一项 历史 悠久的科研评价机制,被广泛运用于成果评价、职称评审、项目资助、、机构评估等科研评价活动中,在遴选优秀成果、优化资源配置、把握科研方向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效,对推动科研事业、持续、健康 发展 做出杰出的贡献,是世界 科学 界普遍认同的一种评价制度。但是,同行评议机制并非无懈可击。随着应用的推广和深入,其自身的缺陷越来越凸现,伴随着赞誉的同时,评议结果和质量也遭到学术界质疑。

同行评议作为一个评价机制.其本质是评议主体自主地对评价客体所作出价值判断。同行评议虽能充分发挥科学研究自主性的优势,但也存在着主观臆断的危险。同行评议作为一种科学评价方法被引入我国时间不长,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在运行中存在很多问题。究其根源,主要集中于评议专家和评议机制这两个方面。

一、评议专家方面

评议专家作为评议主体,所得出的评议结论是对评议对象作出价值判断,体现着评价质量。然而.由于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使得评议专家的行为失范,同行评议失去效力。

1、主观因素。由于评议专家的兴趣爱好、意志品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的主观因素的差异,即使是相同的评议对象。对其的学术价值、实践意义、创新点、研究方法、研究目标、可行性评估都会存在分歧。此外,评议专家对评议标准的理解程度和把握尺度也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使得专家对不同的评议对象采用不一致的标准和尺度,造成评议的不公正。

2、知识结构。评议专家对评价对象作出科学评估的基础在于自身的知识结构和研究经验。根据知识结构的不同,同行专家可分为大同行和小同行。与评议对象在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研究问题较为一致或相近的专家属于小同行专家;与评议对象虽然属于同一大学科,但在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研究问题没有相互联系的专家属于大同行专家。小同行专家由于知识结构接近评议对象,理解和认识到评议对象的创新内容及研究意义和成果的价值,能对评议对象作出客观的评价:大同行专家由于知识结构的缺陷,可能对评议对象不能作出客观的评价。

3、研究范式。美国科学 哲学 家库恩(t·s·kuhn)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出了“范式”(paradigm)概念,并把范式看作科学共同体所认可的一系列规范,既包括共同采用的符号,共同认可的理论、概念、方法规则,以及具体的解题范例,也包括共同的信念和其它的心理因素。在研究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研究范式是稳固的,不易转换的,且旧范式与新范式之间具有不可通约性。因此,如果运用旧的范式评价新的思想和观点及新的理论.将会影响和干扰评价,不能客观评价新思想、新观点、新理论的价值,甚至扼杀新思想和新观念。科学发展史上不乏这样的例子。

4、马太效应。美国学者罗伯特·莫顿对“马太效应”作出了解释:“对已有相当声誉的科学家做出的贡献给予的荣誉越来越多.而对于那些还没有出名的科学家则不肯承认他们的成绩”。马太效应容易导致法国科学院“四十一席位”现象的产生,使名人们在同行评议的竞争中占居优势。根据同行评议的规则,评议的结果应取决于评议对象的质量,跟被评议人无关。但是,由于马太效应的影响,知名科学家的项目或成果易被评议同行认同,水平普遍被拔高,而没有知名度的科学家的项目和成果的质量则容易被低估,甚至被忽视。同时,来源于著名院校或知名学科点的成果和项目也受益于马太效应。

5、人际关系。

1.完善专家遴选机制。评议专家对同行评议的实施至关重要,遴选合适的专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知识结构。同行评议的基础在于评议主体的遴选。同行有大同行与小同行之分,选择与评议对象相适应的同行专家对确保评议质量至关重要。确定一个专家是否小同行专家必须从“研究领域”、“研究对象”和“研究问题”三方面判断。选择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研究问题与评议对象相同或相近的小同行专家是保障评议质量的前提条件。

(2)学术水平。学术水平高的专家其评议水平不一定高,但学术水平不高的专家,其评议水平一定有限。专家的学术水映在获奖级别、承担科研项目的层次、学术著作和学术 论文 ,以及本学科 发展 的前沿问题和发展动态的熟练掌握、学术声誉和学术地位,其中最能反映专家学术水平的是学术代表作。

(3)科研道德修养。不仅要注重专家的学术水平,也要重视专家的道德修养。高尚学术品格和道德素养专家具有较高的道德自律性,能以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杜绝人情关系和利益关系,在评议过程中保持客观的学术态度,做出公正的评价。

(4)评议水平。专家评议水平的高低体现在其评议质量上,评议质量可以用离散率、命中率和成功率的高低来衡量。离散率主要反映出专家个体与专家群体认识上的差异性;命中率反映专家判断的准确性:成功率反映专家判断的前瞻性。通过这三种指标定量衡量专家的评议水平,选择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将不符合条件的专家剔除。

2.实行匿名集体讨论机制。在评议方式上,目前仍然流行的是匿名制,也称“盲审”,而且要求双向匿名。匿名制可以有效遏制人情关系和利益关系对同行评议的干扰,对提高评议公正性起着一定的作用。但是,在对消除专家的知识背景、研究范式、思维方式所造成的影响上收效甚微。如果将信息技术手段加入评议过程中,推行集体匿名讨论制,同行评议的质量会有所提高,具体实施的方法为:为待评对象建立聊天室,评议专家以待评对象为主题展开实时或非实时讨论,求同存异,使评议结论逐步达成一致;通过上传的方式展示自己的论据。充分论证待评对象的意义、价值与创新;评议过程中专家都是匿名的,不得透露自己身份的相关信息,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管理员有权撤销其评审资格;对于存在很大分歧的问题,专家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通过网上投票的方式进行解决,等等。通过这种匿名讨论的方式,利用同行专家之间信息交流和沟通.减少专家主观倾向对待评对象造成的消极影响,从而提高评议有效性。

3.实行专家轮换制。专家在评议中拥有很大的学术权。专家并非“圣贤”,难免会受人情关系、利益关系、主观倾向等的影响。如果一个专家长期拥有评议权,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自己的学术圈子,滋生学术腐败,异化学术本质。所以.有必要推行同行专家轮换制,同行专家任期每届两年,连任最多不超过两届。任期结束时,按照相关的遴选规则和程序,重新评选评议专家。轮换制能打破利益关系、屏蔽人情关系,提高同行评议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