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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交通设施

时间:2023-05-29 17:48:19

农村交通设施

农村交通设施范文1

关键词: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在我国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过程中,虽然我国制订了一系列的标准规范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配备,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在公路建设中就存在技术等级低,缺乏建设养护资金等问题。而在行车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安全隐患,据统计,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已经占全国全部交通事故半数以上。驾驶技能差、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车辆状况不佳、农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是造成事故的大多数因素,而我国大多数农村公路特别是山区农村公路安全保障等附属设施不配套,建设标准低,急转弯、陡坡、视距不良、路测险要等危险的路段普遍存在,这就成为人们出行的一个极大的隐患。我国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需要系统地从农村道路结构、线性及设施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治理。下面,我就分别从几方面具体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1 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现状分析

农村公路的安全设施属于道路的基础性设施,对排除各种纵、横向干扰,提高公路服务水平,防止和减轻事故的严重性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主要包括:警示灯、公里碑、示警桩、防撞护栏、标志、标牌、减速带等。这些都是为保障行车和行人的安全必须配备的交通安全设施,为行人和车辆起到了警示信息、视线诱导和路测保护的作用,也减轻了潜在事故的严重程度,在增强道路景观,提高道路服务水平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在我国农村公路安全附属设施中,县道和乡道的安全设施的设置完好率基本能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而村道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通安全设施。

我国的农村公路绝大部分是三级或四级公路,而在一些偏远山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还大量存在着等级以外的农村公路,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规定,在连续的长陡下坡的路段,不论是何种等级的公路,都应该在危及运行安全处设置避险车道,不仅如此,还要在下坡的途中实施相应的减速措施。但是在设施位置方面,我国的农村公路相对于《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规定的等级公路而言形式及材料的选择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直接导致了实际位置的选用没有标准依据,所以就急需加强农村公路各个方面的管理。

2 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选用及设置

为了保证农村公路上行人和行车的安全,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视线诱导设施、交通标志、路测防撞设施及表现等设施,但是这几类设施都存在形式多样、设置方法没有统一标准的问题,针对农村公路设施设置的具体特点,下面分别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

2.1 路测防撞设施

完善的路测防撞设施能够给驾驶员提供一定的行车安全感,也能在引导驾驶视线的同时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进而大大降低了事故的发生率。而在路测防撞设施的设置中首先要做到设置位置的合理准确,特别是在宽路窄桥或路面及车道宽度发生变化的路段,可以根据设计行车速度在桥头引道或宽度变化处设置20m左右的路测设施,起到提醒驾驶员减速慢行通过的作用。在形式的选择上,我国的农村公路一般采用刚性防撞设施,主要是因为它有造价低、技术简单的优点。

2.2 交通标志

虽然目前我国的农村公路多多少少都设置了一些交通标志,但是这些交通标志仍然存在不规范,不完善的缺点,所以应当综合考虑农村公路的实际状况、设计车速等因素选取标志的设置和相关的参数及标准。这些交通标志的设置位置要能够提供足够的视距给驾驶员以足够的反应时间,这是交通标志设置的最为基本的要求,也应当以设计车速和驾驶员在不同行车速度下的视距来确定交通标志设置的位置。交通标志的形式有很多种,一般农村交通标志采用柱式即能达到标准的要求,因为我国的农村车道多为双向两车道,交通量不大,路面宽度小,驾驶员行驶的速度较低,不仅如此,柱式结构的交通标志造价低廉且施工方便。为了满足车辆行驶安全的要求,一般规定农村公路上的交通标志距离危险点应为20~50m。在设置过程中,应结合当地的道路实际情况以及地形条件将标志设置在醒目、无干扰的地方。

2.3 交通标线

路面标线在交通中起到视线诱导、分割交通的作用,路面标线在保障行车安全、规范交通行为上具有其他交通安全设施补课替代的作用。因此,应当在农村公路路面宽度允许的条件下设计道路中心标线,即当路面的宽度可以画两条机动车道时,为了指示车辆驾驶者应设置道路中心标线。

3 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完善的原因

目前我国的农村公路主要有地方政府负责投资修建养护,由于各种原因,各地都会不同程度地存在设计不合理、技术等级低、边坡边沟、道路标志等附属设施不健全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总结为以下几点:

3.1 重视程度不够

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不断加快通乡公路、文明生态村、“村村通”的建设,使乡村的通行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由于历史原因,作为农村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安保工程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进而导致了安全设施的缺失,也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3.2 建设资金短缺

由于税改革后,县级以下的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都是由区、乡和村级投资建设,国家相关部门给予一定补助。而乡、村毕竟财力有限,导致公路建设及养护的资金不足,对民间投资的支持也不够,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十分明显。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就是在建设时主要的资金都用在了道路长度的延伸上,并没有用到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上面。

3.3 日常管路不到位,维修养护不及时

在我国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中,并没有设置专业的养护团队和管理人员对乡村公路进行养护,目前基本处于失养的状态,而安保设施的管理更是无人问津,严重导致了交通安全设施的缺失和损毁,使其得不到及时的补充和修整。所以,在当前农村道路硬化和机动车辆急剧增长,农村地区安全意识比较欠缺的情况下,农村公路安全防护缺失点问题日渐突出。

4 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完善的对策

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我国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首先要做到完善设施,逐步改善农村道路的安全通行条件,然后做到多渠道投资,保证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要积极主动,克服困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最后要科学安排,确保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的稳步实施。

5 结 语

就目前看来,我国对农村公路交通的重视程度与投入量都在逐年提升,但是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上仍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与改进,所以必须在重视国民生命安全的基础上进行全方面的加强。要结合地形特征、资金投入、交通流量等多方面的因素,灵活运用国家的相关标准,从而在保证日益增长的农村交通运输需求的基础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事业增砖添瓦。

参考文献

农村交通设施范文2

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及“村村通”工程的实现,致使农村道路错综复杂,道路交通中人流、车流、物流日益加大,使得道路运输繁忙,再加之农村公路上参与出行的车辆类型较多、公路等级较低、出行者的安全意识差、交通安全设施不到位等问题,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诸多问题。本文根据各种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成本构成,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方案的总成本进行预测,并对农村公路安全设施选用经济效益进行分析,结合我国农村公路当前的投资状况,就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问题做了些探讨。

一、农村公路中重要的安全设施

交通安全设施是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图形、颜色、形状大小、符号文字等要满足规范要求。农村公路的安全设施主要包括标志、标线、护栏及其他安全设施等。

1.标志

标志设置时交通管理的设施,是交通法规具体化、形象化的表现形式,也能为道路使用者提供确切的交通情报,保证车辆安全、顺畅、有序的运行。

2.标线

标线是用以管制和引导交通的设施,是引导驾驶员视线、管制驾驶员驾驶行为的重要手段,可以确保车流分道行驶、指示交通行驶方向、指引车辆在汇合和分流前进入合适的车道,加快车辆行驶纪律和秩序,使交通得到更好的组织。

3.护栏

护栏是用于防止车辆行驶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其在结构上具有连续性对行车具有保护、隔离、缓冲和导向的功能。

4.其他交通安全设施

警示墩(桩)只能起警示作用不能制止车辆驶出公路,轮廓标用以指导道路线形轮廓的安全设施,主要用于农村公路中较高等级的公路上,分隔桩用以避免对向车相互碰撞,强行将双向车道分隔开的安全设施,是道路标线的强化和补充:路障设施用于阻止超重或某些干扰大的车辆进入某一路段或村庄,破坏路面,干扰村民,减速带主要用于避免车辆在急弯及长(陡)下坡路段因超速失控而发生事故,反光镜能够使驾驶员通过反光镜的折射观察到隐蔽路段对向来车的情况,以改善驾驶员的通视条件。

二、交通安全设施成本分析

本文所涉及的交通安全设施的成本是指为了预防和控制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发生,投资在交通安全设施上的费用总和。按照计入成本的方法,可以将交通安全设施的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直接成本主要是指购买、设置交通安全设施所需要的直接费用;间接成本是除直接成本以外用于交通安全设施的所有费用,包括了设置前或设置后为提高安全设施使用效果所需的所有费用。

根据各类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成本 可对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方案的总成本进行预测。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方案的成本预测与其他专项成本的预测一样,具有一定的程序和步骤基本程序和步骤如图1所示。

建立合理可用的数学模型是交通安全设施成本预测的重要步骤。根据交通安全设施成本构成.可将预测成本抽象为:

C=C1+C2=,I=1-8-C1j+,j=1-28-C2j.. (1)

式中:

C1――交通安全设施的直接成本;

C2――交通安全设施的间接成本;

C11――勘察设计费;

C12――各种材料费用。包括了木材、钢材、水泥和外购材料等;

C13――材料运输费用;

C16――人工费用;

C17――机械台班费用;

C18――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

C19――土地、青苗等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C20――建设单位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监理费、定额站管理费、设计文件检查费等;

C21――维修检验费用;

C22――管理养护费用。

根据式(1)就可以大致预测出各种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方案的成本,以此成本为依据,结合设置方案能够产生的经济效益就可以判断出设置方案在农村公路上的经济适用性,为方案的最终确定提供决策依据。

三、交通安全设施的角度进行整治

对于可导致死亡事故的长下坡路段,拆除坡底弯道右侧的示警桩,设置避险车道 避险车道料坑、端部处理等均采用简化后的形式,达到保证驾驶员生命安全的使用效果即可。并在下坡途中设置3处路面减速带,减速带采用水泥混凝土形式。

道路靠池塘一侧增设示警桩防止车辆越出路外, 示警桩间隔为两米,并在示警桩上贴反光膜作为轮廓标诱导视线。

全段布设道路中心标线,急弯路段两侧以及道路靠池塘一侧设置路侧标线。标线采用常温型,宽度为10厘米。

完善全段的交通标志,交通标志全部采用单立柱式,三角形与圆形交通标志的外径尺寸分别取O.7与O.6米。

根据各种交通安全设施的成本构成即可计算出设置方案的总成本,应用实施效果分析中的统计结果。在经济效益计算时 以10年作为该条道路的使用期,而该道路已使用了3年,故表中的经济效益为未来7年内降低的事故损失值。因此,所选用的交通安全设施在经济上适用于农村公路。

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的对策

农村公路面对的毕竟大多是广大的农民兄弟,枯燥乏味的政治说教显然是行不通的。做好农民的工作,一要靠乡镇配合;二要靠反复宣传教育;三是靠会做农民工作的宣传队伍;四要靠农民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形式。

加大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作为县市一级的公路管理部门,一是要努力做好深入的调查研究,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统计、摸底,形成翔实的数据和文字资料。同时及时“下情上达”,为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积极向上反映,也为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资金调配决策提供资料和依据。二是积极与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联系、沟通 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在交通规划、公路设计、建设和改造上充分考虑农村交通运输的实际需求,逐步提高公路建设等级标准,并按照技术规范和要求.设置配套的公路安全设施 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将交通安全设施与公路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总之,公路部门要利用各种渠道.把握各种机会努力争取政府对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的资金支持。

农村交通设施范文3

关键词 新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基础设施

作者简介 贺勤志,广西财经学院经济系讲师,硕士,广西南宁530003

中图分类号 F54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2728(2008)08―0055―04

一、目前我国农村公路交通建设的现状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目前,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最大的因素莫过于农村公路。在农村经济社会活动和农民生产生活中,公路交通是农村不可或缺的公共基础设施,是农村繁荣、农业进步和农民发展最基本的公共产品,是新农村建设中公共福利设施、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支撑,是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纽带,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正是由于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具有广泛的外部效应,“要想富,先修路”已是新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总结,所以,当前新农村建设应当把农村公路交通的改善作为重点和突破口。

由于公路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带动性的作用。这几年国家非常重视农村公路的建设,加快了农村公路建设的步伐。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到2010年,全国农村公路里程达到310万公里。5年时间农村公路建设总规模约8l万公里,其中:东部地区约20万公里。中部地区约50万公里,西部地区约11万公里(未含村通公路里程)。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全国农村公路里程达370万公里”。而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指出,公路建设的投资方向要向农村公路倾斜,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2006年国家对农村公路投资实现较快增长。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1596.64亿元,比上年增加197.6亿元,同比增长14.1%,增速提高1.5个百分点。截止2006年底,全国农村公路(含县道乡道、村道)里程达到302.61万公里比上年末增加11.08万公里。农村公路里程超过10万公里的省(区、市)已有16个。

但由于长期以来,由于政府财政实力薄弱,对农村公路交通建设不重视等种种原因,导致对农村公路建设历史欠账太多。农村公路的现状并不乐观。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公路总里程仅有8万多公里,农村公路数量极为有限。虽然从改革开放初1978年到2005年的17年间。平均每年增加3万多公里,农村公路总里程增加了90多万公里,但到2005年底,全国县乡公路里程只有148万公里,而且由于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农业耕作规模小和农村公路等级低、质量差、规模小、密度低等原因,目前的农村公路规模仍远远难以满足农村发展农民出行的需求。其现状存在以下不足:

1 目前农村公路存在通达率低、公路密度低,地区差异大。到2006年底,全国公路密度为36.0公里/百平方公里,全国仍有672个乡镇不通公路,89975个建制村不通公路,分别占全国乡镇总数的1.7%和全国建制村的13.6%。公路密度分为公路面积密度和公路人口密度。通过对世界部分国家的公路密度的对比,无论人口密度(14.4公里/人)还是面积密度(0.19公里/平方公里),我国均处于较低的水平(如图1)。

另外。我国各省市公路用地总量和公路密度差异很大。全国公路人口密度最大的是(158公里/人),人口密度最小的是上海(4.6公里/人),两者相差近34倍。全国公路面积密度最大的是上海(0.98公里/平方公里),面积密度最小的是(0.04公里/平方公里),两者相差26倍。所以目前应重点加快中西部农村公路建设,以缩小中西部经济社会的发展差距。

2 农村道路质量差,等级低,养护不到位,通达深度不够,增加了通行困难。虽然农村、县乡道路建设突飞猛进,不仅道路里程、通行宽度增加。而且质量明显提高,有些地方基本实现了黑色化、网络化和等级化,部分路段甚至达到了国家三级公路的标准。但农村道路总体上处于较低水平,突出表现在:首先是道路等级较低,道路线型性较差,弯多、弯急,坡度陡,路面质量差,破损严重,多为混凝土或沙石路面。目前我国农村公路主要以四级以下公路为主,等外公路占相当大的比例。2005年底,我国高速公路里程4.1万公里,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2%;一级和二级公路里程28.5万公里,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15%;三级、四级和等外公路总里程约160万公里,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83%。四级和等外公路占农村公路总量近80%。其次是县级和农村公路质量低劣、养护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农村的交通。县级公路特别是村与村之间的公路大部分是启用以往的路基,稍加修整而成。因此,建成后道路的质量极为低劣。道路不堪重负,不能经久耐用。再加上公路养护不到位,尤其在雨水季节。致使很多乡村道路被毁坏,从而严重影响了整体交通水平,加重了广大农民出行难问题。再次是道路建设标准不高,许多路面宽度仅3.5米,汽车会车困难;农村桥梁大多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许多桥梁建设标准不高,而且基本上都到了更新改造期,与现有农村道路不相适应,已经成为农村交通运输的“瓶颈”。四是农村公路通达深度不够,路桥不相配套。农村公路之间、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高速公路之间尚未完全畅通,仍有部分乡镇、行政村还存在残缺不全的“断头路、泥巴路”。

3 新农村道路建设中,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严重不足,融资困难,资金缺口大,目前公路建设资金仍以国内贷款和地方自筹资金为主,以2006年为例,全年公路建设到位资金5481.85亿元,同投资完成额相比,资金到位率为8%。到位资金中,国内贷款占40%,地方自筹占32.8%,所占比重比上年分别提高2.5个和0.9个百分点;国家财政预算内资金只占1.5%,车购税占9%,利用外资占0.9%,企事业单位资金占7.8%,其他资金占1.9%,上年末节余资金占5.4%。由于主要以贷款修路为主,导致农村公路建设的成本高,严重影响了农村交通的发展。很多地方农村交通道路还待休整,交通条件急需改善,但所面对的最大困难就是修路资金紧缺,融资渠道少,加上政府的投人有限,大多地方都是依靠农民自筹资金,自拉项目进行融资修路。资金的缺乏使很多还待整修的道路陷于瘫痪状态,特别是乡村公路由于地方财政实力不足导致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交通局面的好转,成为发展农村交通事业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目前新农村公路建设中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1 在新农村公路建设中应注意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注重实效。新农村公路交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农业区划、土地总体利用、农业产业基地及移民搬迁、扶贫开发等统筹规划,与农村山、水、田、林、渠治理紧密结合,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运输发展协调安排,做到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经济适用。在统一规划指导下,根据农村地理条件、经济水平、交通需求、资金供给和公路使用功能,恰当利用地形,合理选择路线方案、技术指标和路面结构型式。在项目实施安排中,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突出建设重点,明确建设任务,做好示范带动,讲究重点突破,分步有序地推进农村公路的各项工作。切忌急于求成和贪大求高,切不可因农村公路建设增加乡村债务负担。公路交通设施的规模、布局、等级标准及管理服务,充分体现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既要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既要满足当前需要又要兼顾今后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质量和效益第一。公路设施建设应坚持可靠、耐用、适用、实用。

2 在新农村公路建设中应科学制定规划,完善交通网路建设,加强薄弱地区的农村交通建设力度。交通规划目标要有科学性、实用性,要与乡村建设规划相统一,与地方群众的积极性相结合,与经济发展目标相适应,要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一是打通镇至县城或出县境与外县的联接线,发展县域经济。二是接通断头路,尽可能避免迂回线路,缩短里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建立四通八达的交通网。三是做到村村通公路。从全国来看,应在资金安排上,重点向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经济落后地区倾斜,要优先解决没有通公路地区的交通问题,可以搞一些类似广西大石山区公路大会战的交通扶贫工程,加快改变老、少、边、贫地区的落后交通面貌。

3 要大力加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往往是重修轻管,由于自然力和人为的破坏给农村的现有交通建设成果带来极大的损失。必须从农村交通的实际出发强化路政管理,实行“县管、乡办、群养”的管理体制。探索一条公路建设、公路运输管理、公路养护一体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使农村公路长久地发挥支农、扶农、惠农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公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着重确保新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益,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公路质量是农村公路建设成败的关键。在新农村公路建设中,既要有发展农村公路的迫切性,又要充分认识到农村公路建设是一个长期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合理确定农村公路建设的规模和速度,把公路的工程质量和效益质量放在第一位,做到建成一条路,带动一方经济。县乡两级交通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交通工程质量,真正做到优化设计、精心施工,加强管理、抓好工程质量管理的每个环节。同时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贯穿到质量管理的整个过程。在乡村公路建设中要尽可能防止和减少对自然、生态和人居环境的影响,通过优化设计、旧路利用、占补平衡及借土回填造地,尽可能减少占地,减少拆迁,要尽可能利用旧路资源和工程设施,注意保护人文景观和文化传统,保持农村历史文脉和健康的民风民俗。公路修建要坚持文明施工,文明作业。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大力推广车辆节能技术,鼓励发展和使用经济、适用、节能、安全的运输车辆,降低能耗,减少污染,要使交通工程与生态环境,农村的自然景观相结合,使农村交通基础设施与乡村的自然环境融为一体,使农村公路交通与生态、环境、资源和当地经济发展相协调。形成农村公路交通与自然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相和谐的发展机制。增强农村公路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使新农村的交通建设走上一条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道路。

5 确保新农村公路交通资金的规范管理与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的发挥。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意见最大就是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不透明。这是导致村民对新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中积极性不高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在资金的管理上,要坚持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建设与养护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中央、省对新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资金以及地方政府安排的新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资金,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国家、省对新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资金,将全额用于新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款的支付。新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将向项目所在地沿线乡(镇)、村定期进行公示,实行村务和乡务公开,强化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三、在加强新农村公路建设可采用的各项措施和途径

1 要增加政府对新农村公路建设的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是服务于农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公共产品,应建立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交通投资机制。省(区、市)政府在农村公路建设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建立国家和省(区、市)级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较为稳定的投资来源。逐步形成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农村公路投资新机制。具体就是把农村公路、客运站点建设及公路维护管理投资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作为新农村公共财政支出的经常性项目和重点支持的公共设施,逐年加大投资支持力度。通过大路带小路、重点路带动农村资源开发。对于公路修建、公路项目地方税费即征即返。根据国家规划和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本省(区、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开展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筹措、落实建设资金;因地制宜地制定技术标准;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管理;调动各地区的积极性,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2 要利用好市场,各种政策扶持的优势,通过多渠道筹集新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交通建设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投入问题,尤其是农村交通建设矛盾更为突出。没有资金,新农村公路建设将成无米之炊。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拓宽筹资渠道,通过向上争取一点,县、乡配套一点,市场运作一点,群众筹集一点等“四个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资。特别是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动员沿线受益企业、干部和职工捐资,实行争取中央扶持一点、各级政府筹措一点、社会各界捐助一点、公路沿线受益企事业单位和受益群众投入一点、包扶单位支持一点、政策优惠补偿一点等办法,多渠道筹集农村公路交通建设资金,扩大新农村公路交通建设资金来源。在大力抓好各项交通费征收的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各种扶贫优惠政策和资金。通过相关部门内部挖潜,压缩各种经费开支来支持乡村公路建设。扩大新农村建设的宣扬力度,广泛发动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带头捐资,捐资者可以给予道路冠名权等荣誉。同时对在乡村公路建设“热情高、劲头足、效果好”的地方加大各级政府的财政补贴。

农村交通设施范文4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 农村公路; 规划目标; 措施

1现状农村公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十五”过后, 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但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 现在的进展仅仅是开局、起步。农村公路建设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在农村公路建设中, 地方政府和设计者不能因地制宜。

建设者往往缺乏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这样农村公路建设成本居高不下, 浪费了有限的建设资金, 使有限的农村财力很难承受。

(2) 农村公路总体技术水平不高。

农村公路总体技术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农村公路建设投入不足, 公路建设等级低下; 另一方面, 农村公路大多数为民办公助、群众投工投劳的成果, 资金投入不足, 涵挡等配套设施差。

(3) 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严重不足。

目前, 农村公路的造价每公里大约为7~ 10 万元,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来源主要由省补助、交通费投入、财政配套、村集体经济支出、发动农民自愿筹集等渠道组成。这就导致了一方面农村公路建设总量不足, 通达深度不够; 另一方面在公路建成后, 由于资金不足, 缺乏养护, 超重车辆的行驶, 导致路面破坏严重, 功能失效。

(4)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责任不明确, 管理跟不上。

作为政府履行公路交通管理职能的部门, 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不够明确,服务的主动性不够强。

(5)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不健全、不规范。

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对农村公路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 重建轻养的观念严重。因此, 这类公路损坏严重, 造成财力浪费。

(6) 农村公路安全条件差。

“村村通公路”的实现, 使广大农村形成了密集的公路网, 对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了支柱作用。但农村公路宽度不够, 质量欠佳, 有的年久失修, 通行能力差, 极易出现安全问题。大部分农村公路没有交通标志、标线, 缺乏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存在较大的交通事故隐患。

2规划原则

为建设既满足通畅、安全、便捷、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又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农村公路, 应当坚持以下主要原则。

(1) 总体安排, 统筹兼顾, 分步实施。

首先, 农村公路规划要按照县、乡、村道的顺序, 本着县道规划与国省道规划, 乡道规划与县道规划, 村道规划与乡道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 合理布局, 纵横结合, 做到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相统一。其次, 农村公路规划要着眼经济建设的大局, 优先考虑当地农业资源、旅游资源、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为农村调整产业结构、为农民致富奔小康创造条件。第三, 农村公路建设应遵循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 在实现“大动脉”畅通的情况下, 逐步丰富“毛细血管”, 避免出现“断头路”、“卡脖子路”以及干线公路施工时支线受损的现象。

(2) 坚持标准适度和因地制宜原则, 发挥最大投资效益。

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投资规模。农村公路不在宽而在适用, 等级不在高而在实用。原则上, 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 根据各地区公路网的规划以及经济发展状况, 按照公路的使用功能和远景交通量综合确定农村公路采用的技术等级。农村公路路线设计要因地制宜, 充分利用原有道路, 尽可能减小工程量。农村公路路面结构的设计应贯彻就地取材原则,结合农民、农用车及农村交通特点, 结合当地农村地理、资源、经济状况, 建设适合当地农村特色的公路及道路。

(3) 注重实效, 确保质量, 实现畅通无阻。

公路交通设施规模、布局, 等级标准及管理服务, 充分体现农村实际和农民需求, 既要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 既要满足当前需要又要兼顾今后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质量第一。

(4) 兼顾环保, 实现可持续发展。

农村公路规划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与山、水、林、田的综合治理相结合, 最大限度地节约用地, 道路修建有利于复耕造地, 尽量避免占用农田。同时, 要尽量防止水土流失, 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注意与沿线地形、地物、环境和景观相协调, 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 增强农村公路交通亲和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5) 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建设交通工程设施。

路基路面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技术等级、交通量、地形、地质、材料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综合考虑, 尤其应重视排水与防护设施设计, 既要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又要经济合理, 以提高农村公路抗灾能力; 交通工程设施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与路基路面的具体情况进行设置, 做到醒目、牢固。在视距不良的急弯路段, 应根据需要设置线形诱导、警告、减速等标志; 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应设置减速装置。在学校等特殊路段应设置警告、禁令标志及必要的指示标志, 有条件的农村公路可设置里程碑、漆划标线。

3规划方法与实施措施

3、1发挥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

农村公路建设必须坚持以地方政府为主, 中央政府扶持, 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发展方针,按照“多予少取”的方针, 积极协调交通、财政等部门, 统筹规划, 协调行动, 充分发挥资金投入效果,共同推进农村公路加快发展。

(2) 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要坚持不修农民群众不想修、不愿修的路, 不强行摊派、集资, 不随意降低补偿标准, 不随意征用农民宅基地和耕地, 不乱采乱挖,总之,要通过农村公路建设这个载体, 一方面, 体现出农村公路建设效果上的“两满意”, 实现发展农村经济的目标; 另一面, 体现出农村公路作为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性工作的作用

(3) 农村公路规划应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相协调。

县域城镇体系是在县域范围内, 以中心城镇为核心, 由一系列不同等级规模、不同职能分工、相互密切联系的城镇组成的有机整体。建设新农村, 规划要先行。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 在充分调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民生产生活状况的基础上, 针对不同的乡情、村情、民情,选择发展路径, 明确新农村的建设模式、建设重点和建设方式。在此基础上, 对农村房舍、水电、道路、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出科学规划。

(4) 农村公路规划应与国道、省道、县道等主干道路网规划相协调。

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的密度和服务水平, 形成以县道为局域骨干、乡村公路为基础的干支相连、布局合理、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农村公路网。首先将农村公路与上层次公路衔接, 保证区域内公路网总体布局的协调和路网整体效益的发挥; 而后建设大量的连接线、支线、沟通线、联络线, 使农村公路成网, 满足多方出行要求。农村的道路建设, 要打破县、乡、村的界线, 进行统筹规划, 防止画地为牢, 造成边缘村、镇互不联结, 无法实现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农村交通设施范文5

我区共有113个行政村,现有农村客运企业4家,车辆数84辆,座位数967座,运行农村客运线路10条,总里程数297.7公里,覆盖全区中的105个行政村,通车率达到92.92%。

截止目前,全区还有13个行政村(详见附表)未通农村客车,其主要原因是:大多数乡村道路线路长、路面窄,安保设施不完善,且较为偏僻,村里常住人口少,如果开通农村客车,农村客运公司会面临经营亏损的问题,且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先行先试,加快转变,民生优先,党建科学”的工作部署,创新体制,完善机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完善农村公路和客运网络结构,提升农村客运服务保障水平,推进城乡客运协调、安全发展,为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提供有效的支持。

(二)总体目标。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区、乡镇两级共同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农村路网建设”工程和“村村通客车”工程的各项措施、政策。建立与农村公路发展相适应、与安全保障措施相配套、与城市公交协调发展的农村客运网络,建立“路、站、运、管、安”五位一体的发展机制,为农村客运企业创造“开得通、留得住”的经营环境,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出行条件。

(三)主要任务。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通建制村等级公路通达率或公路通客车条件,合理布局和建设农村客运站点(含农村客运站、港湾式客运站、候车亭,下同)。农村公路要与农村客运站点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努力提高建制村通车率,努力提高农村客运供给能力、安全监管能力和运输服务质量,保证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

到年底,全区基本实现建制村通等级公路或达到通客车条件并开通农村客车,到2012年底初步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基本形成覆盖全区、结构合理、衔接顺畅、功能齐全、运行高效、服务优质、方便快捷、安全环保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实现农村客运稳定、健康、有序发展,全区各乡镇基本建成五级以上(含五级)客运站,通客运车辆的行政村建有候车亭;运输装备水平明显提高,适合农村路况和适应农民出行需要的农村客运车辆普遍推广使用。

三、夯实基础,加快提高农村客运道路通行能力

(一)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发展和农民群众出行的实际需求出发,区预交办要提请区政府主动组织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加大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对策研究力度,研究制定农村客运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和要求,按照经济、高效的原则制订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实施规划,指导安保工程实施。开通农村客运线路的道路必须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要求;对未达到农村客运道路安全通行条件的,不得批准新增开通农村客运。

(二)在继续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网络项目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加快剩余未通硬化公路建制村的通村公路硬化和安保工程步伐。年,协调省、市、区筹集资金3000多万元,其中:建设硬化路面3条线,总里程13公里,投资1600多万元;建设15个自然村公路,总长10公里,投资450万元;建设安保工程66公里,投资1500万元;建设绿化工程25公里,投资32万元。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未通农村客运建制村沿线公路安保工程,增设安全、警示、防护等设施,改善公路安全技术条件。督促按照技术规范完善错车道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

(三)区政府建立农村客运开通前的论证机制,组织交通、交巡警大队等相关部门参照农村客运道路安全通行条件,采取“限车型、限车速、限时段”等措施进行农村客运开通的认定,区运管所根据认定再予以许可,开通农村客车。

四、加大投入,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站点建设

(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客运站点。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落实农村客运站点作为公益通基础设施的优惠政策。区建设局在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中,要统一规划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农村客运站点规划选址用地权属及供地方式进行明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将其建设用地纳入行政划拨地,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区交通局要根据交通发展规划,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客运站点。

(二)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负责建立农村客运站点运行机制,确定农村客运站点维护管理补助资金。区交通局对列入计划并投入运营的农村客运站,要积极协调落实相关维护补助经费。

(三)农村客运等级站建设按照国家五级站及以上标准建设;投入使用时,在确保运营安全的前提下,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先以简易站标准进行试运行,以培育市场。

(四)鼓励多元化投资建设农村客运站点。积极引入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经营农村客运站点。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客运站的土地,投资建设经营农村客运站。推行农村客运站与基层运管站、公路管理站等多站合一的模式,进一步整合资源。在不改变农村客运站功能和用途的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商铺经营、广告等市场运作方式,促进以站养站,充分发挥站点效益。

五、创新机制,不断优化城乡客运网络

区发改、建设、公安、国土、交通、安监等部门要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积极探索城乡客运经营模式和运行机制,形成城乡公共客运资源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畅通有序的新格局。

(一)根据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采取更加灵活的运输组织方式,全面提高建制村通客车率。在严格审查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农村客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驾驶员从业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可按照“限车型、限车速、限时段”的办法,积极推进“村村通客车”工程;鼓励、支持农村客运企业开行定线客车、循环客车、学生客车以及早晚、隔日、周末、预约客车等,提供优质、便捷的运输服务。

(二)区交通局要加强工作协调,将公交线网延伸至“农村公路通客车条件”许可的乡镇。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推动实行公交化运行,有效解决乡镇居民的出行问题,不断提高城市公交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范围。

(三)选用符合《省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并列入国家客车生产目录的农村客车车型。参加农村客运车辆满足客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不断优化和改善车型结构,提升车辆档次和更新速度,推广选用小型客车等适用车型投放农村客运。区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落实农村客运车辆6年更新的有关规定,协调上级交通部门做好车辆更新的相关补贴工作。

(四)积极探索和推动农村客货运输统筹发展。依托农村客运网络,以农村客运站为载体,大力培育面向农村的物流市场,引导建立农村生产资料、消费品以及鲜活农产品的快速配送、储存、包装体系;充分发挥农村客货网点和邮政物流网点的双重优势,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加快城乡居民交流,带动农村客运市场繁荣。

六、明确监管职责,切实提高农村客运安全保障水平

(一)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强化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区政府牵头,区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管理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乡镇、村委会专人监管。

由乡镇政府负责实施农村客运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区管、乡包、村落实”的政策,区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乡镇政府落实道路运输安全机构、人员和经费,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区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道路运行秩序管理,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区交通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积极扶持和发展农村客运,把好农村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并加强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

区安监部门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根据政府委托,按规定牵头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

区交通、公安、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客运企业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区交通、公安、安监部门要充分利用动态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的监控手段,依据法定职责,实施联合监管。从事农村客运的客车应安装GPS车载终端,实行动态监控,防止出现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夜间行驶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切实提高农村客运抗风险能力。提高农村客运的公司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增强经营发展的综合实力。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经营者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承运人责任险等法定保险,确保具备相应的事故赔付能力,依法承担相应的事故赔偿责任,增强对各种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置、赔付和抗风险能力。

(三)切实加强农村客车日常安全监管。区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农村客车日常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严格客运线路审批,对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不得批准客运班线。公安部门在道路执法中发现客运班线夜间途经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的,要禁止通行,并及时通报交通部门,由交通部门督促客运企业合理调整客运班线的发车时间。实行公交化运营的,车辆日常维护、检查按照国家有关公交客车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实行片区运营的农村客车,车辆日常维护、检查按照国家有关公路客车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或者根据片区大小、车况路况,由企业安排技术人员跟车负责日常维护、安全检查。

(四)严格选聘农村客运驾驶人员。农村客运企业选聘从业驾驶人员应当符合公安部门规定的客运车辆驾驶条件和交通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并在近三年内无发生过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亡人事故,近三年内无超员20%以上、超速50%上、疲劳驾驶、酒后开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对农村开通客运所在的乡镇应适当增加警力,以适应道路路面安全监管的需要,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六、加大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区各有关部门应形成合力,共同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在财政补助、土地划拨、税费减免、车辆保险等方面,积极争取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研究建立农村客运公共财政扶持制度。区交通、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农村客运燃油补贴政策,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区物价局要会同区交通局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客运运价及定价规则,从实际出发,及时调整运价,使各项优惠政策真正惠及农村群众。

农村交通设施范文6

一、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

(一)高度重视

我局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进行专题研究,作为今年工作重点来推进。要求把公路打造成促进发展的经济线,保障安全的生命线,展示亮点的风景线。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给予项目和资金支持。

注意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集中学习、分组讨论、邀请专家授课等教育形式,组织全市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赣交规划字〔2015〕132号)等一系列的有关农村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文件,充实干部职工业务水平。组织市、县两级全方位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利用报刊、网络、农村公路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体为载体,加大“四好农村路”活动的宣传力度。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办)充分运用宣传车、圩镇和闹市区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强化管理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抓实推进    1.加大农村公路管理力度

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一系列农村公路管理制度,如:《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126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3〕48号);《关于印发<南昌市通自然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洪交发〔2014〕60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洪交发〔2014〕73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拨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洪交发〔2015〕28号)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制定农村公路发展目标。层层落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并纳入年度市政府“三令制”考核体系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水平;三是组建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各县区政府通过“四好农村路”活动的开展,注重以乡(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为依托,相继建立了部分乡(镇)级交管站,明确将农村公路管养纳入职责之内,目前全市13个县(区)均已设立县(区)级农村公路管理站,管理人员128人,成立乡、镇级交管站63个,农村公路养护人员、经费、设备等得到了落实;四是市、县两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纳入财政公共预算;五是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均成立了质监机构。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确保质量安全;六是统一部署农村公路路产保护工作。部分乡、村公里已设置限高限宽等设施,完善爱路护路的乡、村规民约;七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纳入县级交通综合执法体系。并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宅分家,乡、村公路摆摊设点、打场晒粮、乱堆乱放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违法建筑,确保农村公路有序发展。

2.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力度

一是积极争取市政府出台《南昌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南昌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0〕111号),确定市、县级养护管理机制,并将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区政府也分别出台了相关政策。二是自2010年至今,市级财政已累积下达农村公路养护市级专项资金5401.1万元, 已审批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372个553.548公里, 总投资1亿元。三是积极引导县区申报省级养护资金,推动日常养护资金及时到位,解决县区养护工程配套资金压力,争取省级养护工程资金2513.6万元。四是继续争取激励机制,合理分配市级养护资金。明确以县(区)为主、分级负责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制度,建立稳定的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并继续采取激励机制,合理分配市级养护资金,深化养护体制改革成果;五是引导县区充分利用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如新建区流湖综合服务站、湾里区罗亭综合服务站现已全面开展各自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并收到一定的成效;六是推动县区深化养护机制的建立,多种形式开展养护工作。鼓励县区政府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服务外包、PPP等模式,推进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新机制的建立,推动农村公路市场化进程。

(三)成效明显

十八大以来,全市已累计完成通自然村公路建设3022.5公里;危桥改造134座4395.48延米;新建桥梁11座279.6延米;县道升级改造52.2公里;客运网络化建设32.2公里;安保工程107.68公里;中央预算内建设8.2公里;水毁重建21公里,窄路面拓宽3公里。总投资约14亿元,其中市政府累计投入1.7亿元,争取省部级资金3.5亿元,县区自筹8.8亿元。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全市农村公路整体技术状况偏低

农村公路在公路路网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农村公路早期建设标准低,附属设施不完善,长期承载着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通行,高速、铁路、工业园等建设项目运输造成的损害和不能及时养护修复的现状等诸多原因,导致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普遍偏低,通行条件不完善,使用寿命缩短。

(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滞后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点多面广基础薄弱,且县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机制建立和工作中政府支持力度、资金投入、人员管理水平等呈现很大差距,许多县区日常养护资金未足额配套到位,缺乏长效养护机制,距省、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要求和目标还存在差距。

(三)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制不健全

县区政府作为农村公路责任主体,作用不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县级政策支持不全面;二是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配套资金不到位;三是农村公路县乡管理机构不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我局为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已向市政府递交“关于促进南昌市农村公路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力争出台新一轮农村公路发展政策,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

2、积极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督促各县区落实,并巩固完善示范县建设成果,推进新一批示范县创建。按照省政府“四好农村路”交通扶贫现场会,省厅有关工作要求,指导新建区、进贤县做好迎检工作,积极推动南昌县、安义县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改善农村公路面貌,提高农村公路管理水平,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

3、大力推进“十三五”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层层分解目标,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单位、到部门、到具体个人,做到每项工作有人盯、有人抓、有人促,确保省级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农村交通设施范文7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的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注重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其中,乡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依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分阶段建设重点,按照简便适用、切合实际的原则和国家规定的程序组织建设。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保证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节能降耗,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

国家鼓励农村公路建设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第七条交通部负责全国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标准与设计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

县道和乡道一般应当按照等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村道的建设标准,特别是路基、路面宽度,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

第九条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路面应当选择能够就地取材、易于施工、有利于后期养护的结构。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抗灾能力。在陡岩、急弯、沿河路段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提高行车安全性。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的公路或中型以上的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其他工程项目可以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

第十三条四级以上农村公路工程和大桥、特大桥、隧道工程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其他农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的工程设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建设资金与管理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十六条农村公路建设逐步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助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增加农民负担,不得损害农民利益,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农民同意。

第十八条中央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咨询、审查、管理、监督等费用。补助资金可以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支付或者先预拨一部分,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再全部支付。

地方政府安排的建设资金应当按时到位,并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第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

第二十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应当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财务部门审计检查。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向公路沿线乡(镇)、村定期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的社会监督。

第四章建设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用地依法应当列入农用地范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需要拆迁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含群众集资、农民投劳或利用扶贫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未达到法定招标条件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编制符合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的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十六条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大桥、特大桥和隧道工程应当单独招标,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多项目一并招标。

第二十七条县道建设项目的招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乡道、村道建设项目的招标,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也可以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

招标结果应当在当地进行公示。

第二十八条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隧道等工程,应当选择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加施工。

第二十九条二级以上公路或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其他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认可的,即视同批准开工建设。

第三十条农村公路路面和桥梁、隧道工程应当主要采用机械化施工。

第三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依据职责,明确质量责任,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加强质量与技术管理。

第三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十三条铺筑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公路、大桥、特大桥及隧道工程应当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质量保证金一般为施工合同额的5%。

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交付,由建设单位设立专户保管。质量缺陷责任期满、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质量保证金应当返还施工单位。

第三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或者安全事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

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未设置质量监督机构的,可以成立专门小组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三十七条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聘请技术专家或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作。

农村公路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工程质量主要控制措施的告示牌,以便社会监督和质量问题举报。

第三十八条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以县为单位组建一个或几个监理组进行监理。有条件的,可通过招标方式,委托社会监理机构监理。

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应当注重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加强现场质量抽检,确保质量,避免返工。

第五章工程验收

第三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的县道、大桥、特大桥、隧道工程完工后,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农村公路工程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第四十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

县道一般按项目验收;乡道和村道可以乡(镇)为单位,分批组织验收。

第四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放交通,并按规定要求开通客运班车。

第四十二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落实养护责任和养护资金,加强养护管理,确保安全畅通。

第四十三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具体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办法与程序。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过程中,强制向单位和个人集资,强迫农民出工、备料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不按时到位或者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资金拨付,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降低征地补偿标准,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验收或者质量鉴定不合格

即开放交通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

第四十八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给予警告,对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农村交通设施范文8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丰硕。截止2019年底,全县共拥有农村公路2505.8公里,全县390个行政村、1098个自然村、268个省定贫困村已全部实现了通公路。今年计划建设农村公路269.4公里,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实施中。日趋完善的农村公路网络,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农村建设和扶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2.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全面提高。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累计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85.6公里。切实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累计完成县道绿化310公里,路肩修复230公里。畅、安、绿、美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有力助推了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

3.城乡公交一体化覆盖率大幅提升。重新规划了39条城乡公交线路,其中城区公交专线6条。全县已建成公交站亭488个,其中城区公交站129个。全县已投入城乡公交车辆296部。城乡居民出行更加方便快捷,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农村公路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虽然近几年,紧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和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等良好机遇,新建改建了近千公里的农村公路,但由于部分道路建设年限较长,尤其是乡村公路改建任务仍然较大,特别是偏远乡村的道路损毁已经十分严重,已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生产与生活,改建工作已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2.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近几年,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仅县道养护每年都投入数百万元,但离上级主管部门建设“美丽公路”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路肩修复需要加宽宽度,绿化需要提升档次,附属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尤其是乡村公路还存在着机构不健全、养护力量薄弱等问题,导致部分道路还存在着失养失管的现象。

3.农村公路执法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随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进程的加快,部分执法职能和处罚自由裁量权已划归公安交管部门牵头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上路执法必须与公安交管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但由于交通交警联合执法机制还不很健全,导致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还不很理想。

4.农村公路建、管、养资金需求和资金投入矛盾突出。中央、省、市针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补助标准过低,且经常不能及时到位,给地方财政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加上财政困难,筹资渠道少、难度大,致使建、管、养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资金需求矛盾尤为突出。今年全省启动了“户户通”工程,由于乡村配套资金筹集不到位,导致的“户户通”工程启动晚、里程少。离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年年底全部自然村基本实现“户户通”的目标,还存有很大的差距和资金困难。

5.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不高,技术等级偏低。农村公路绝大多数为四级公路,占比达到88.9%,二级公路和三级公路仅占4.40%和8.24%,大部分路段路面较窄,宽度多为3.5-4米,通行能力较低,安全隐患较多,与当前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扶贫攻坚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6.道路配套设施不齐全。受资金困难、村庄街巷现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农村公路尤其是村级道路,路肩修复、小桥涵、绿化、排水等配套设施还很不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城乡环卫一体化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和推进。

7.客运站场建设相对滞后。由于资金、土地、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制约,的客运站场建设相对滞后。公交枢纽站虽然已经开工建设,但由于资金短缺等困难,建设进度不尽如人意。城乡公交首末站至今没有一处规划落地。相对滞后的客运站场建设,既影响了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的进程,又影响了的城市形象和对外形象。

8.城乡公交运营尚未形成良性循环。2019年全年城乡公交总体运行平稳,但乘客数量少,实载率低的状况至今还没有改变。

三、下步工作打算

1.着力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全年计划建设农村公路269.4公里,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

农村交通设施范文9

按照交通部和省交通厅部署,2008年起直到2010年的三年时间内,全国将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目前,交通部和省厅都已经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对今后一段时期广泛开展质量年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认真部署。今天省交通厅召开这次动员会,既是贯彻落实交通部和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的一次动员部署会,也是一次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骨干培训会。这次会议很重要,同志们任务也很重。一方面,全省今年有12000公里农村公路要保质保量顺利建成,我们在座的同志们很多要投身于繁重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去;另一方面,我们参加培训的同志们还要担当起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教员的角色,全省今年培训1000名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人员的任务,还要靠你们的努力工作才能真正落实。希望同志们充分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认真学习,加强交流,有所收获。下面,我就如何贯彻部省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讲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此次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是交通部党组在充分调研当前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针对当前农村公路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近年来,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模增长很快,虽然总体上看质量是好的,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农村公路建设存在着很多困难和问题,总体质量水平还有待提升,质量管理还有待加强。根据部公路司去年11—12月份组织开展的农村公路质量回访活动了解的情况,抽检的4.4万公里、10997个项目中,质量评定达到优良的项目7459个,优良率为67.8%;县道质量好于乡道和村道;水泥路面质量好于沥青路面;主体工程质量明显好于附属工程。主要问题是各地质量水平不均衡,部分农村公路排水和桥涵设施不完善,缺少必要的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2007年农村公路主体工程质量水平比去年有所下降,主要抽检指标总体合格率比2006年下降了0.7个百分点,路基工程质量下降比较明显;东部地区总体质量高于中、西部地区,其中路面和桥梁工程抽检合格率高出4—5个百分点;省份之间质量水平差距也比较大,抽检合格率最大相差14个百分点。

就我省农村公路质量情况看,形势同样不容乐观。2007年,我省面上公路工程监督总抽查点(组)数184638个,总合格率为87.69%,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6个百分点,总体质量状况下滑较为明显。路基、路面、桥梁等不同类型工程质量的抽检合格率均下滑了一个多百分点,下降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呈现出了全面下滑的态势,整体质量状况不能不引起包括在座各位会议代表的高度重视。

从安全管理情况来看,形势也比较严峻。部分干线路网和农村公路建设安全监管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低下,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不足,应急救援预案不规范,安全监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没有对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实行重点监督或旁站。项目施工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临时用电管理不规范、高空作业没有防护措施,没有安全交底、安全检查等记录;用电设施老化、电线未架空、不设配电箱,安全隐患较大。部分边施工边通车项目施工中,没有专职安全人员进行指挥,也没有相关防护、警示设施;隧道施工人员登记制度未严格落实,二次衬砌不及时,未能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既有农村公路建设规模大、技术水平低、管理力量弱、建设资金不够充足,检测手段有限等客观原因,更主要的还是质量安全意识不强,不能正确处理好“好”与“快”的关系造成的。因此,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来看,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既是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对于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推动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促进农村公路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强领导,积极部署“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各项工作

我省农村公路建设一直是从省委省政府到农村老百姓都十分重视的大事,省政府也始终把这项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今年更是连续第五年向全省人民作出承诺,把建好12000公里通村沥青水泥路作为省政府2008年“十件实事”之一。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我省还将在今后一段时期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要完成好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是关键。全省各市州、县交通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是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一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力支持质量监督机构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要在资金和必要的人员、设备等方面给予扶持,为本地质量监督机构落实质量年工作要求、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创造条件。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精心策划,科学组织,狠抓落实,按照交通部和省有关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部署和扎实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把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关。要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分阶段工作目标,务求活动取得实效。各市州交通质监部门要紧密配合当地交通公路部门,在5月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年活动宣传,要重点明确质量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实施阶段和工作目标,使农村公路建设“好字当头,质量为先”的理念深入人心,增强质量年活动各参加单位和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责任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良好氛围。要抓好部门内的层层动员,统一全员的思想认识,凝聚大家的智慧和力量,充分结合当地实际,重点考虑如何在本地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好省厅制定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农村公路建“五个明显”的目标最终实现。

三、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工作目标的落实

全省各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要按照部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今年全省开展的“质量回头看”与“民心杯”竞赛活动,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工作目标的落实。

一是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要充分发挥现有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系的作用,市(州)交通质量监督站要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监控,督促、指导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开展农村公路质量检测、质量问题处治等工作,并组织专业检测单位对力量薄弱县(市)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抽检;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具体落实本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重点放在建设过程的质量监控上。要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质量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健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要建立质量责任档案,明确农村公路建设各环节质量责任人,把相关责任落实到位,做到把住每一道关口,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不留下一点隐患。要创新质量监督体制,把安排资金补助、考核单位绩效、评估企业信用与工程质量挂起钩来,进一步支持和强化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监督。要严格省内通报和黑名单制度,对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中信誉不好、质量意识不高的施工单位要清除出我省公路建设市场。要严格实行质量问责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一定要查明原因,依法追究责任,通报处理结果。

二是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要将科学规范的公路建设管理方式、方法、手段和程序引入到农村公路建设中来。项目开工前必须由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对开工前的原材料进行抽检,严把原材料进场关。要积极引导施工单位加大对施工工艺的控制力度,严格按照标准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认真治理质量通病。要加大农村公路质量检测力度,用数据评定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该返工的返工,该整治的整治。要加强对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和实体质量抽检,定期对检测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客观掌握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影响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突出问题。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监控,对关键工程、隐蔽工程实行全方位监管,不合格的工程坚决推倒重来,真正做到有效监控,不留肓点。

三是严格把好验收关口。要强化工程建设的检查验收制度,根据相关量化指标严格进行质量考核,严格竣工验收,实行奖优罚劣,验收不合格不予拨付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县级质量监督组织和县级交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通村公路的验收工作,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要进行全面复查,省厅公路局将采取行业抽查与专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通村公路内在质量的检测抽查,通过专业检测对质量进行评定,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路段,要坚决返工重来。

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各级交通质监机构要结合实际,加强作风建设和行业管理,充分发挥行业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培训要重点讲授农村公路施工技术、施工工艺、质量控制要点和监控程序等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现场实训、举办培训会、制作教学光盘和相关知识小册子等多种易学易会的方式,采取现场观摩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办法,保证培训效果。要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能力、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今天会后,厅质监局将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培训,这只是开个头,回去以后,各地要会同交通、公路部门,组织师资力量扩大培训覆盖面。各市(州)、县交通部门要大力支持质监部门开展培训工作,要选派素质过硬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师资,组织发送培训教材,在培训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确保全面完成2008年培训1000名农民质量监督员的任务。

五是狠抓施工安全管理。各地要结合今年的“隐患治理年”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措施。各参建单位要从现场管理、质量控制、工艺流程等具体环节入手,抓住关键,针对当地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积极开展安全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山区农村公路路基高边坡和隧道开挖、满堂支架的石拱桥和其他梁桥施工的安全监管,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切实把好农村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关。要加强危桥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危桥改造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农村交通设施范文10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规范质量监督工作行为,依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年第3号)、《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交质监发〔*〕370号文)以及《*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镇通建制村公路工程,适用本实施细则。镇通建制村公路等级在三级及三级以上的按现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实施监督。

第三条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督导工作,地市交通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工作,县(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具体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主动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依法进行的工程质量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是指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成立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和程序,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第六条对农村公路工程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以及违反质量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检举。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七条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成立由不少于3人组成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形成全省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系,按照各自分工,行使各自职责。

第八条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负监督责任。各地可根据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督模式,并应针对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情况,要求或动员受益乡镇、村民自治组织积极参与监督,切实形成上下联动、控制有效、覆盖全面的质量监督机制。

第九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人员,必须经过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培训、考核,报备地市交通主管部门。

第十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质监人员的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第十一条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交通主管部门、上级监督部门及被监督单位报告或通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质监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热情服务,严格遵守监督工作保密制度。与被监督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质监人员应挂牌上岗并在执行工作中主动出示有效监督工作证件。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质监机构及其质监人员进行监督,对其违法乱纪行为有权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检举。

第十四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工具和必要的检测设备,如灌砂筒、混凝土路面抽芯机、贝克曼梁、三米直尺、钢尺等。混凝土芯样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试验室进行强度试验。

第三章质量监督检测费

第十五条省交通主管部门每年统筹补助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检测费。监督检测费必须全额用于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检测,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十六条地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每年应安排配套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检测费,补助给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确保农村公路监督的正常有效开展。

第四章职责任务

第十七条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指导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

(二)支持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及指导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员、监理员、施工员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

(三)协助省交通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省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有关的质量管理办法;

(四)配合*省农村公路建设督导组对农村公路质量进行抽检。

第十八条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地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职责;

(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质量监督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检测指标和检测频率,制定监督工作要点;

(三)在地市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员、监理员、施工员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

(四)对本地区农村公路质量进行抽检或者巡检,定期报告农村公路质量动态;

(五)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六)负责农村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委托,负责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的日常质量监管工作,业务上受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指导,具体内容有:

(一)负责农村公路路基的交验及路面施工认可审核工作;

(二)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将所用原材料及试件按规定频率送检,负责混凝土路面取芯抽查和芯样送检工作;

(三)配合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完成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

(四)定期向交通主管部门和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农村公路质量情况。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应本着人员精干、高效务实的原则,做到“重点突出、点面结合、不留死角”,采取巡回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重点监控。

第二十一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履行对农村公路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相关单位和人员应予以配合与支持。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内业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含原材料、半成品、工程实体等)进行检测、检查、取证;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四)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情况,并取证。

第五章监督程序

第二十二条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覆盖率应达100%,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按多个项目或按片区集中统一向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或由地市交通主管部门在下达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时直接委托。

第二十三条申请质量监督时应报送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的批复文件以及工程承发包合同副本;

(二)施工许可文件;

(三)如果实行监理的项目,附监理委托合同副本、监理工作计划、监理人员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等;

(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如果有)的主要负责人及质量检验人员资质情况;

(五)资金拨付计划及工程进度计划;

(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设计负责人所签订的《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承诺书》。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期为自发出质量监督受理通知书始,至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止。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接到申请后,确定项目质量监督人员,并根据本年度本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分布情况,确定重点工程、重要路段、重要部位。以申报监督项目为单位,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填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受理通知书》,送建设等参建单位。

第六章质量鉴定与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完成。由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或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实施质量监督的项目,完工后,均应由地市交通工程质监站完成质量鉴定,出具竣工鉴定报告。

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抽检结果、县(区、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的抽查、以及交工检测的结果,参照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及省市制定的相关办法进行工程质量鉴定。

第二十六条农村公路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农村公路完工后,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交、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竣工验收按《*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

第二十七条各参建单位应建立工程项目档案制度,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建立项目工程档案。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试验检测单位及人员,违反有关质量管理制度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农村交通设施范文11

【关键词】农村公路;交通;安全

analysis of rur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li hong-jun

(department of road & bridge engineering,hubei communications technical college, wuhan hubei, 430079, 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through the data analysis of traffic accidents on rural roads, this article scrutinizes the main features of traffic security problems of rural roads. targeted at the uneven development of rural roads, imperfect construction of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 the lack of safety awareness of the driver and the pedestrian, and the current traffic condition of various vehicle types, the article proposes corresponding improvement measures to provide the basis for the management of rural road safety.

【key words】rur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0 引言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公路得到了很快的发展,农村公路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随着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农村交通状况不断改善,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地区的交通出行状况。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民购买摩托车、机动三轮车、面包车等交通工具数量大量增加,农村各类机动车拥有量也快速上升,方便了农民出行[1]。然而,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也成为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农村交通事故呈逐年增多之势,严重危害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 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现状

在我国,随着“村村通”的建设发展,农村交通呈现出行量大、交通出行工具多元化、小型客车增长快的新特点、新趋势,但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管理力量十分薄弱,安全隐患日趋突出[3]。由于人、车、路和环境等多方面因素作用的结果,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问题也较为突出。而且农村公路缺乏交通安全设施与应急救援体系,农村公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造成比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更为严重的损失。

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乡村道路事故死亡人数上升13.9%,农村地区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82起,同比增加4起。25起重特大事故中,7起发生在农村地区,其中3起涉及面包车超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数量成倍增加,农村公路里程不断加长,大部分村修通了简易公路,部分实现了硬化,然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事故频发,这让农村公路陷入了“公路通了,路面好了,事故却多了”的尴尬局面。据有关数据显示,农村地区面包车数量多、增长快,2012年年底保有量约590万辆,年增长107万辆。这些车辆超员、超速违法多发,事故上升明显。

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如何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已成为道路交通工作者的紧迫任务。

2 农村公路安全问题特点

2.1 技术等级低、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道路状况复杂

目前,在通村公路的修建中,基本上只是对原有土路进行硬化处理,没有对道路的宽度、线形进行调整,从而存在弯急、路窄、坡陡等问题,有些达不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这些都存在安全隐患。很多农村公路因为资金困难,路面狭窄,坡陡路险,弯道半径小,遇上阴雨天气,很多地方根本无法行车。

农村公路很多没有标志标线,造成安全事故频发。农村公路没硬化前都是坑坑洼洼的泥路,行车走路的速度相对较慢。现在路面的硬化带来了车速的提高,也带来了新的安全问题。农村地区的驾驶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速度控制,路面硬化了,就提高车速,加上缺少是道路交通安全标志,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由于没有标志标线,不但造成驾驶员开车随意,也使行人在路上无所顾忌[2]。

在事故多发路段增设警示标志和防护标杆,在交通流量较大,情况复杂路段、视线不良位置设置信号灯、警示标志或增强执勤力量,最大限度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及时排

查、发现和整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发现的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的解决对策。对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道路设计和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情况以及危险隐患路段进行汇总,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

2.2 行人和司机安全意识淡薄

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意识比较淡薄,农村交通秩序比较混乱,开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无证驾驶、人货混装、酒后驾驶、违规超车等违法现象十分普遍,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很多农村群众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开无牌车、报废车。农村的车辆越来越多,无证驾驶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其原因是部分农民司机交通意识差,认为摩托车、农用车等车辆操作简单,无需考取驾驶证。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因缺乏经验而错误操作引发大量的交通事故。  2.3 农村公路安全事故以中、小型车辆为主,事故人员以青壮年为主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用运输车在市、乡、村之间的短途运输作用日益增强,农民农用运输车的拥有量也与日俱增。但农用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难度较大,使农用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农村交通工具以中小车型为主,在我国广大农村主要交通工具以摩托车、农用车和中型车为主。下表是某县乡公路产生交通安全事故车型统计。

表1 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事故车型组成

表2 农村交通安全事故中年龄结构组成

由表1数据中摩托车和农用车交通事故占31.57%,但这些事故所造成的基本上都是严重的人员死伤。由于摩托车机动性强、稳定性差,农村驾驶员驾驶摩托车上路时不戴安全头盔、非法载人等现象大量存在,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在农村公路安全事故中青年占到了78.96%,而这一年龄段正是农村家庭顶梁柱,很多家庭因为交通安全事故劳动力的损失使得家庭陷入困境,为家庭、社会带来了很大的损失。交通事故的发生会影响的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所以要重视农村公路上交通安全问题。

3 提高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建议

农村公路交通安全水平受到农村地区社会文化传统、经济发展阶段、法律普及程度、交通安全意识等条件的限制,改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现状需要各方面统筹兼顾、协调发展[5]。

3.1 完善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

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受到地形、资金等限制,农村公路的升级不能简单地采用加宽和硬化等提高通行速度措施,而要采用与道路安全技术标准相适应的措施,完善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提高行车的安全性。设置标志标线,尤其在路口、穿越村镇等位置设置交通安全设施。改变农村公路沿线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够或不当现象,如路侧防护设施不够、标志标线缺失和设置位置不当、视线诱导设施不完善等。

3.2 提高驾驶人员及行人的安全意识

对驾驶人员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尤其是农村广大的中青年,通过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法学习和事故案例分析,促其深刻认识驾乘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重要性和农用车、拖拉机载人及无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吸取血的教训,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到警钟常鸣,谨慎驾驶,安全为先。

3.3 加强农村地区机动车管理

机动车管理部门深入乡村,提供机动车上牌服务,促进农村地区机动车上牌领证,加强机动车年检与保养,消除机动车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驾驶改装车和报废车的行为。规范农村客运交通管理,改善农村公路交通出行,提高农村交通安全。

3.4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根据农村公路交通参与者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地域环境不同,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工作。交通安全宣传必须从娃娃抓起,使之从小养成文明安全的交通行为,使交通安全进入千家万户。采取播放安全宣传光盘,摆放事故展板,上安全课,文艺演出等农民易于接受的形式,教育广大群众,遵章守法,钟爱生命,警钟常鸣,平安出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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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汤三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初探[j].交通企业管理,2008(1): 95-97.

[3]陈谦,刘建军,王连明.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j].公路与汽运,2009,23(6):54-59.

[4]孙传姣,高建刚.农村公路交通事故特征研究[j].公路,2010(1):93-97.

农村交通设施范文12

2003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提出了“修好农村路,服务城镇化,让农民兄弟走上沥青路和水泥路”的重大战略举措。西安市政府于2004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市交通局随即开始实施“农村油路建设工程”规划,计划从2005年开始利用5年时间建设和改造辖区内所有县乡和通村公路。2006年全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出台,省交通厅出台了关于加快通村油路(水泥路)的决定,市交通局又争取到交通部连续3年支持农村公路建设的扶持政策。面对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形成共识。要求要把农村公路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任务和为群众要办的实事,做出了从2006年开始,举全县之力,奋斗三至五年,实现全县平原地区县乡公路油路化、行政建制村通水泥路(油路)的决定。

为了全力组织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级20个部门参加的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二是县政府每年组织召开有县、乡、村三级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与县交通部门和各乡镇签订了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责任书,并明确规定了奖惩办法。三是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为群众办理的实事大事之一,纳入目标考核管理,定期检查,常抓不懈。四是建立了农村公路建设督查制度,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县级领导深系乡镇督促督查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通知》,由县级领导带领相关部门,深系乡镇,督促检查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协调和促进乡镇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进度。五是加强了指挥调度,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主要领导深入基层调研,了解工程进度,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并及时召开公路建设调度会,确保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强势推进。

与此同时,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决定》、《农村公路建设实施细则》、《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通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通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等政策性文件。注重加大了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的倾斜和支持力度,明确了具体的建设任务、工作措施、把握的原则和要求。从而加强了公路建设的管理力度,扩大了农村公路建设的透明度。这一系列政策有力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产生了强大的政策效应。各乡镇政府也积极行动起来,组建专门的领导班子,研究制定本区域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具体政策,各村纷纷召开村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小组会,启动了村级“一事一议”政策,有效地推动了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全面展开。

二、坚持创新发展思路,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推动、群众参与、各方支持的新机制,形成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强大合力。

**县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要在3-5年内实现确定的奋斗目标,平均每年要改造和新建农村公路300多公里,这无疑是个艰巨的任务。但我们坚信,“只要精神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九五、十五期间全民义务修路、捐资修路的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人民是创造历史的真正英雄,是农村公路发展的根本动力。为此,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我们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把科学的决策付诸于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之中,让群众真正参与到农村公路建设中,实现农村公路建设质的突破。我们把修路的决策权交给群众,修不修,何时修,修多少,投工、投劳、投料、捐资都由群众说了算,政府绝不勉强,也不大包大揽,从而极大地调动了群众修路的积极性,变“要我修路”为“我要修路”。各村争先恐后申请技术计划,竞相投劳捐资,迅速在全县掀起了农村公路建设的热潮。同时,我们也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村公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宣传农村公路建设的好经验、好观点、好思路。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认清了农村公路是农村连接城市的通道,是壮大农村经济,加快小城镇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是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从而自觉自愿地为农村公路建设出力,形成了发展农村公路的良好氛围和巨大合力。

三、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制定标准,实现农村公路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我们针对**地理条件复杂,交通基础底子簿的现状,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和农业产业发展“一带五基地”布局,提出了“统筹规划,确保质量,整体推进,提高功能”的发展思路,明确了围绕农村公路“三横十六纵”为主骨架的公路网络,依托国、省公路建设,大路带小路,实施二级公路改造工程,通乡公路、县乡超龄油路、通村油路(水泥路)、通达工程、扶持农业产业发展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和阶段性目标。在规划指导下,我们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地形和不同经济条件,合理确定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争取投资效益的最大发挥,降低建设成本,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健康发展。我们坚持统一规划,分清轻重缓急,突出“三个重点”、做到“三个结合”、做好“四个衔接”、坚持“五个统筹”。即重点抓好通往经济中心、交通中心以及连接国省干线的“出口路”建设;抓好资源利用、贫困地区联片开发的“经济路”建设,抓好通往闭塞乡镇,行政村的“通达路”建设。做到农村路网建设与村镇整体规划相结合,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做好县道与国省道的衔接;乡村公路与县道的衔接,县城道路与县乡公路的衔接,公路规划与土地利用的衔接。坚持统筹县、乡、村各层次路网建设协调发展,同步推进,促进公路网结构的整体优化和整体水平提高;统筹农村公路建设速度、质量和效益,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避免盲目提高标准;统筹农村公路建、养、管协调发展,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管长效机制;统筹农村公路建设和客运网络协调发展,提高通达深度,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统筹农村公路建设与生态环保协调发展,重视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做到建成一条路,繁荣一片经济,美化一片乡村环境。

同时,我们积极做好建设项目的立项争取工作,使我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以前的省、市投资项目,发展到国家、省、市三级项目库体系,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构成也由以前单一的养路费补助,发展到中央国债资金、中央车购费专项资金、财政资金、市交通局补助资金等多元投资体系。

四、坚持严格标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

一是出台《**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县农村公路建设施工市场准入管理规定》,从管理与职责、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建设资金管理、建设程序管理、计划管理、设计审批管理、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程交竣工验收管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9个方面对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做了明确的规定。完善了“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规范了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二是县交通局成立了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组织,履行政府监督工程建设质量的职能,加大了对施工现场重点工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督。投资50万元,组建了中心实验室,配备检测设备,加公路质量检测频率,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在县乡公路施工招标中严格推行强制性最低标准,明确路基、路面要求的施工机械,使我县率先在全市实现了县乡公路建设全过程机械化施工,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证,经市公路局中心实验室检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进度也名列全市第一。四是严把工程建设六道关口,规范过程管理,即:把好项目设计审批关、施工中间交验关、原材料进场关、质量监督关、施工队伍准入关和验收关,提高工程质量。五是开展质量巡查,强化质量考核,县交通局抽调技术骨干坚持每半月对全县在建路段进行一次质量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建设质量进行通报。六是建立质量信誉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和“黑名单”制度,对那些不能保证质量、履约情况差、造成质量事故的施工单位坚决予以清退,严禁非专业队伍或自行组织施工。七是制定下发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手册》、《施工程序》、《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保证了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科学施工、规范管理。八是坚持每年春季举办乡村两级农村公路建设施工管理人员培训班,为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提供人才保证,从而确保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

五、坚持资金筹集多元化,加大农村公路筹资力度。

资金不足是制约农村公路建设的普遍难题。面对的任务十分艰巨。在资金筹措方面,除了用好中央、省、市的补助资金外,我们还千方百计多渠道筹资,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一是采取捆绑式建设的方法,把农村公路建设同小城镇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植树造林、重点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结合起来,综合利用有限的建设资金,发挥投资的最大效益。二是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发动村民自愿捐资,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青化乡何家庄自然村人口不足300人,建设1公里通村水泥路,人均捐资200元。竹峪乡解家沟村结合村内街道建设,个人自愿捐资从5元到5万元不等,筹集建设资金。三是充分发挥在外工作人员的社会关系,争取项目支援家乡建设。骆峪乡向阳村地处秦岭山区,交通不便,在外企业家丁伟光先生投资300多万元,建设通村油路6公里。四是利用县域内河流众多、砂石料丰富的资源优势,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成本,节约建设资金。五是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推行公开招标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合理低价中标,降低工程造价。六是按照标准适度,实用为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尽量利用旧路,随坡就弯,就地取材,减少消耗,降低造价,减轻配套资金的压力。

同时,我县出台加快农村公路扶持政策,对纳入通村水泥路建设计划的项目,由县交通局与水泥厂统一签定混凝土路面所需水泥采购协议,由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用量申请领取,以减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资金周转压力,加快建设进度。

六、坚持建、养、管、运一体化发展提升农村公路建设内涵。

建设是基础,养护是保障,运输是目的。在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我县坚持体现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和发展的方向,在搞好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巩固来之不易的建设成果。发展农村运输,方便农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实现路站运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后,一是按照“统一领导、县管为主、分级负责、各方支持”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管理养护体制,落实县政府、交通局、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站、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将1981公里的农村公路全部纳入日常养护范畴,将原来三级管理养护模式转变为二级模式,即:将400公里县乡公路统一纳入县级管理范围,村道由乡、村负责养护管理,有效的解决了失管失养的问题,确保了有路必管、有路必养。二是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规范农村公路养护机构,将原**县公路管理站更名为**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在全县22个成立了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完善了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三是按照“养管分离、事企分开”的原则,对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进行了改革,组建了养护公司和路桥工程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县乡公路的养护和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竞争,实现了管养分离、事企分开。四是落实各项政策性资金和经费,保障了农村养护的财政公共投入。

“路通车通”是农村公路建设最根本的目的,2005年以来,我县坚持路、站、运一体化发展,把公路建设和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先后新建二级客运站1个、五级客运站5个和招呼站88个,开通17条农村客运班线上有客车104辆,全县乡镇通班车率达到100%,行政村通班车率达到70%以上,形成了以县城区域为中心、以乡镇为接点、辐射乡村的农村客运网络,实现了“物畅其流、人畅其行”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