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学技术论文:刑事电子科学技术痕迹检验探究 【摘要】由于痕迹检验属于刑事科学重要技术之一,其主要是由手印检测和足印检测以及犯罪工具检测等组合而成,因此,对该技术进行合理应用,能全面掌握整个犯罪过程,从而发现犯罪行为相关转化规律。本文主要对刑事电子科学技术痕迹检验进行详细研究,旨在促进我国立法的逐步完善,使其执法更加严谨。 【关键词】刑事电子科学技术;痕迹检验;探究 在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下,促使人们价值观出现极大转变,从而造成犯罪事件的持续增加,如何才能短时间内寻找破案证据,一直是公安系统重要研究课题。在一系列侦查技术中,痕迹检验的应用相对比较广泛,其主要是通过痕迹理论和痕迹技术,对现场痕迹进行采集和分析工作,并从中发现破案现状,以实现提升破案率的目的。 一、对痕迹检验进行分析 近年来,我国相关专家学者在对痕迹检验进行研究时,仍然将重点放在该项技术的表层含义方面,即公安机构进行实际侦查时,通过痕迹检测相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对案发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利用各种痕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明确,同时确定其和现场痕迹间存在的关系,属于刑侦技术主要内容之一。由于目前对理论认识仍然存在较多不足,促使该项技术的相关研究出现严重偏移现象。因此,工作人员需要对于痕迹检验给予合理优化,通过对其的科学应用,真正发挥其自身价值,为更好办理刑事案件提供有力依据。 二、刑事电子科学技术痕迹检验具体应用 (一)火灾肇事案件。部分人口密集或经济发达区域,经常会出现火灾等自然灾害,部分犯罪分子通过此特点将仇人杀害后,将其伪装成自然火灾。因为火灾与人为纵火在细节方面仍然存在差距,若是可以对痕迹检验技术进行合理应用,可以及时从火灾案件中区分自然火灾与人为纵火,从而更快寻找犯罪分子。刑事案件1:某工厂突然深夜引发大火,人们将其初步判定为电线短路所引发的火花,通过工厂易燃物的辅助,使其出现火灾事故。但是,在刑侦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勘查后发现,此工厂共4处火源地,通常情况下,自然火灾仅有一处起火点,因此和自然火灾出现严重不符。在刑侦人员全面了解工厂相关重要单据后发现,若是单据烧毁可能会对其起到一定的好处,以此为切入点,刑侦人员将此次案件判断为利益纵火案件,通过相关痕迹检验后,最终发现火灾事故行为人,从而完成整个案件的办理。(二)交通肇事案件。在经济持续发展下,汽车已经成为人们主要代步工具之一,但是,汽车肇事案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若是相关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有效侦查,极易危害人们出行安全,从而产生较大的不安情绪。一般情况下,出现汽车肇事案件时,通常会留下较多痕迹,例如:碰撞痕迹、足印或者汽车轮胎痕迹等,以上痕迹均可作为刑侦相关人员的追踪线索,通过痕迹检验技术的应用,帮助刑侦人员及时寻找逃逸司机,使其受到应有的惩罚。又如:一名村民在骑自行车回家的途中,不幸被汽车撞倒,由于汽车司机未及时采取急救措施,逃逸远离现场,导致该村民未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当刑侦人员深入案发现场时,首先对汽车轮胎痕迹进行提取,并从中选择肇事汽车相关型号信息,以汽车轮胎的新旧情况等,推测为半旧中型的面包车。另外,在案发现场,民警还发现现场留有汽车撞碎玻璃和汽车油漆痕迹等线索,促使刑侦人员更快锁定该辆肇事车辆外型特征,在经过几天调查后,及时抓获逃逸司机,从该名司机的阐述中了解整个案件发生过程,与此同时,逃逸司机在相关痕迹检验证据面前承认自身所犯罪行。(三)重大刑事案件。一旦出现重大刑事案件,其犯罪分子则会由于疏忽在犯罪现场留下相应的足印或手印等,刑侦人员利用收集到的犯罪证据,可以更快寻找犯罪分子,同时可以将其作为指控罪犯重要法律依据。为了更好表明重大刑事案件中,痕迹检查技术所具有的作用,以某刑事案件为例对其进行具体分析,刑事案件:某市民发现铁道上留有一具男尸,并立即报案,在此具尸体上并未发现任何搏斗痕迹,类似卧轨自杀案件,但是,在刑侦人员在完成现场取证后发现,现场足印并非死者一人,经科学分析后,判断为他杀案件,并将其伪装成自杀现象,基于此,刑侦人员全面展开调查后,及时抓获犯罪分子,在痕迹检验相关成果面前犯罪分子承认整个犯罪行为。由此得出,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案件的办理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的关键。 三、结语 总结上文,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痕迹检验作为重要方法,需要公安机关、司法机构对其给予高度重视,只有对刑事技术发展动态进行全面掌握,才能更好地对痕迹检验技术进行创新,从而提升刑事案件的办理效率,为我国实现法治社会奠定良好基础的同时,以营造和谐社会发展目标. 作者:王晓 曾家裕 单位: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电子科学技术论文:关于刑事电子科学技术痕迹检验的探究 【摘要】由于痕迹检验属于刑事科学重要技术之一,其主要是由手印检测和足印检测以及犯罪工具检测等组合而成,因此,对该技术进行合理应用,能全面掌握整个犯罪过程,从而发现犯罪行为相关转化规律。本文主要对刑事电子科学技术痕迹检验进行详细研究,旨在促进我国立法的逐步完善,使其执法更加严谨。 【关键词】刑事电子科学技术;痕迹检验;探究 在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下,促使人们价值观出现极大转变,从而造成犯罪事件的持续增加,如何才能短时间内寻找破案证据,一直是公安系统重要研究课题。在一系列侦查技术中,痕迹检验的应用相对比较广泛,其主要是通过痕迹理论和痕迹技术,对现场痕迹进行采集和分析工作,并从中发现破案现状,以实现提升破案率的目的。 一、对痕迹检验进行分析 近年来,我国相关专家学者在对痕迹检验进行研究时,仍然将重点放在该项技术的表层含义方面,即公安机构进行实际侦查时,通过痕迹检测相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对案发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利用各种痕迹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明确,同时确定其和现场痕迹间存在的关系,属于刑侦技术主要内容之一。由于目前对理论认识仍然存在较多不足,促使该项技术的相关研究出现严重偏移现象。因此,工作人员需要对于痕迹检验给予合理优化,通过对其的科学应用,真正发挥其自身价值,为更好办理刑事案件提供有力依据。 二、刑事电子科学技术痕迹检验具体应用 (一)火灾肇事案件。部分人口密集或经济发达区域,经常会出现火灾等自然灾害,部分犯罪分子通过此特点将仇人杀害后,将其伪装成自然火灾。因为火灾与人为纵火在细节方面仍然存在差距,若是可以对痕迹检验技术进行合理应用,可以及时从火灾案件中区分自然火灾与人为纵火,从而更快寻找犯罪分子。刑事案件1:某工厂突然深夜引发大火,人们将其初步判定为电线短路所引发的火花,通过工厂易燃物的辅助,使其出现火灾事故。但是,在刑侦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勘查后发现,此工厂共4处火源地,通常情况下,自然火灾仅有一处起火点,因此和自然火灾出现严重不符。在刑侦人员全面了解工厂相关重要单据后发现,若是单据烧毁可能会对其起到一定的好处,以此为切入点,刑侦人员将此次案件判断为利益纵火案件,通过相关痕迹检验后,最终发现火灾事故行为人,从而完成整个案件的办理。 (二)交通肇事案件。在经济持续发展下,汽车已经成为人们主要代步工具之一,但是,汽车肇事案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若是相关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有效侦查,极易危害人们出行安全,亩产生较大的不安情绪。一般情况下,出现汽车肇事案件时,通常会留下较多痕迹,例如:碰撞痕迹、足印或者汽车轮胎痕迹等,以上痕迹均可作为刑侦相关人员的追踪线索,通过痕迹检验技术的应用,帮助刑侦人员及时寻找逃逸司机,使其受到应有的惩罚。又如:一名村民在骑自行车回家的途中,不幸被汽车撞倒,由于汽车司机未及时采取急救措施,逃逸远离现场,导致该村民未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当刑侦人员深入案发现场时,首先对汽车轮胎痕迹进行提取,并从中选择肇事汽车相关型号信息,以汽车轮胎的新旧情况等,推测为半旧中型的面包车。另外,在案发现场,民警还发现现场留有汽车撞碎玻璃和汽车油漆痕迹等线索,促使刑侦人员更快锁定该辆肇事车辆外型特征,在经过几天调查后,及时抓获逃逸司机,从该名司机的阐述中了解整个案件发生过程,与此同时,逃逸司机在相关痕迹检验证据面前承认自身所犯罪行。 (三)重大刑事案件。一旦出现重大刑事案件,其犯罪分子则会由于疏忽在犯罪现场留下相应的足印或手印等,刑侦人员利用收集到的犯罪证据,可以更快寻找犯罪分子,同时可以将其作为指控罪犯重要法律依据。为了更好表明重大刑事案件中,痕迹检查技术所具有的作用,以某刑事案件为例对其进行具体分析,刑事案件:某市民发现铁道上留有一具男尸,并立即报案,在此具尸体上并未发现任何搏斗痕迹,类似卧轨自杀案件,但是,在刑侦人员在完成现场取证后发现,现场足印并非死者一人,经科学分析后,判断为他杀案件,并将其伪装成自杀现象,基于此,刑侦人员全面展开调查后,及时抓获犯罪分子,在痕迹检验相关成果面前犯罪分子承认整个犯罪行为。由此得出,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案件的办理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是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的关键。 三、结语 总结上文,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痕迹检验作为重要方法,需要公安机关、司法机构对其给予高度重视,只有对刑事技术发展动态进行全面掌握,才能更好地对痕迹检验技术进行创新,从而提升刑事案件的办理效率,为我国实现法治社会奠定良好基础的同时,以营造和谐社会发展目标。 电子科学技术论文:电子科学技术及其应用 摘 要如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大力发展,科学技术也在不断进步,尤其是电子科学技术方面,更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也因此,电子科学技术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更多的便利。笔者针对新时期电子科学技术及其应用进行了分析,希望能为广大的相关工作者提供一些参考依据。 【关键词】新时期 电子科学技术 应用 研究 1 新时期电子科学技术的研究内容 1.1 电子科学技术的概述 新时期的电子科学技术包括了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几个不同的部分。为了培养更多的专业科技人才,满足社会和企业的需要,很多学院都开设了相关的课程。而且还对专业进行了细分,划分了不同的方向,比如电子信息技术、图像技术、通讯技术等,使得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进行选择专业。从目前来看,这方面的人才缺口仍然非常大。 对于电子信息科学和技术而言,其所关系到的内容包括了以下这些: (1)电子本身的运用规律,也就是电子自身的发展规律; (2)电子设备里的电磁场等; (3)光电子材料、电子线路等。 以上全是关于电子科学技术的内容。不仅如此,对于电子科学技术而言,其研究的重c是电子技术方面的运用。要想使得电子科学技术得到发展,就必须要研究清楚每一个方面,掌握电子科学技术的要领。 1.2 电子科学技术的状况 在大规模集成电路产生以后,计算机诞生和出现了,其使得电子技术产生了非常大的改变。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工业、机械、制造业、武器等领域的技术均得到了一定的进步。因此人们生活中也出现了不同的家用电器,比如计算机、电冰箱等等。但因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所以电子产业的发展速度也非常慢。经过了几十年的不断进步,我国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成熟的产业链。尤其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的工业、制造业、材料业均得到了一定的进步,而且还引进了国外的先进技术,极大的提高了生产的效率和速度。 2 新时期电子科学技术 2.1 信息通信网络领域的应用 在信息网络通信领域里,电子信息技术一般是通过信息网络里的数据进行传递,然后采取一系列的技术来设计数据传递终端设备。信息网络通信领域的作用是促进信息的传递,信息网络一般需要通过网络来进行支持。操作和运行的时候,通讯网络里很多都是借助电子设备来对信息进行一定的传递。根据这个方面来进行分析,电子科学技术在网络信息通信里的应用非常多,举个例子,平时生活中用的POS机、座机、手机等,都需要对信息传递。在传递中产生的问题,基本上都依靠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 2.2 “互联网+”领域的应用 如今的社会,网络已经普及,不管是工作和学习,都需要利用网络。如果没有网络,社会的发展将会非常滞后。当前这个“互联网+”的时代,也属于互联网+各行各业的布局。也就是说,不管哪个行业和领域,都必须要以互联网为依托,借助电子设备和相关的技术,来实现行业的进步和发展。可以这样说,“互联网+”的现状使得传统行业的限制得到了突破,也使得更多的行业和领域都得到了一定的进步和发展。也因此,其对于行业的保护是非常有利的。 2.3 工业产业领域的应用 在如今的工业生产中,很多都采用了大型设备来进行操作。同时,也采用电子科学技术来改变了过去手工操作的方式,提高了生产效率,解放了生产力。尤其是在工业控制领域这方面,比如智能化生产、机械化生产等,都和自动控制系统进行了联系,极大的满足了生产的需要。此外,为了更好地达到自动化的生产要求,很多生产企业还引进了先进的电子控制信息技术。这些相关的技术都是通过电子技术里的电子电路、微处理器技术而开发出来的。所以,工业设备的生产技术的重点也就是电子科学技术。 2.4 汽车电子领域的应用 在其他领域当中,电子科学技术的应用都是为了对信息进行搜集和处理。但是在汽车电子领域当中,其最重要的技术是借助电子信息技术来对汽车的发电机来实施智能化的控制和操作。汽车电子信息系统里有很多的网络传感结构,比如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所有的网络传感器都需要借助发动机的电子控制单元提供发动机相应的数据,再借助一定的处理来获得相应的结果。此外,还有中央喷射器等一系列的部件,其可以完成不同的指令。这就是汽车领域里的电子信息技术的应用,其促使汽车变得更加先进、智能。 2.5 军事领域的应用 我国的海岸线超过了18000公里,国防政策是战略防御,采用电子水声工程能够促进海上的防御和维护。电子水雷属于一种新型的技术,其将电子技术和传统水雷技术结合,并且放在水中。可以起到封锁海区航道,抵御等一系列的作用。除此之外,其也可以对敌军的行动进行阻止。而水雷引信则是将电子技术和引信技术进行结合的一种技术,作用是对舰船进行判断和分析。如今,在舰船上多采用了隐身和降噪的技术,使得舰船的功能越来越强大,这对于军事方面的防御和打击,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3 电子科学技术在未来的发展趋势 上个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广泛应用电子科学技术。网络系统的产生建立了一个全新的虚拟世界环境,使得网络中的信息可以共享和传递。所有人都可以通过网络传播信息,查询自己需要的信息。因为需求量的不断增大,使得基于网络的应用也开始渐渐的发展起来,产生了不同的信息解决方案。但是,建立在电子科学技术中的各种应用,最大的制约问题便是安全性。随着电子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开放性和不能进行追溯的特点也导致安全问题更加严重和突出。 4 总结与体会 电子科学技术的大力发展,不但提高了生产效率,而且还改变了人们的消费观念,生活方式,导致各个领域都产生了不同的变化。因此必须促进电子科学技术的进步,对电子科学技术进行合理的应用,这样才能使其发挥出一定的作用。 作者单位 河北冀州中学 河北省衡水市 053200 电子科学技术论文:电子科学技术在未来的发展 自从人类的发展进入到信息化时代之后,电子科学技术开始不断的贴近人们的生活,在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各个领域出现,由于电子科学技术的深入,提升了人们生活的便捷性和智能化,且促进了国内传统产业的转型,为其发展提供新型的发展机遇,电子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关系密切,只有完整的分析和掌握电子科学技术应用,分析电子科学技术的未来发展趋势向,由此才能有效结合科学技术将其付诸于实践工作中,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更好的便利,提升服务质量,体现电子科学技术的发展价值。 【关键词】电子科学技术 发展 信息化时代 1 电子科学技术发展的现状 就目前的发展来看,由于电子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其应用越来越广泛的被应用在不同行业中,电子科学技术的应用领域已经从过去的发展方向转变到金融行业中,甚至蔓延到其他领域。就金融行业的发展来看,很多纸币开始转变成电子货币的交易形式,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发展已经不是某个国家的问题,其是全球性的,对电子科学技术的发展有推动作用。 早在20世纪90年代的时候,西方已经有很多国家开始关注社会的信息建设,在提出基础的预想之后,很多西方发达国家致力于信息化建设,自此人们进入到信息化社会的发展模式中,到了21世纪的时候,电子科学技术的发展速度迅速提升,且应用逐渐普及,我国也开始加入其中,将电子科学技术作为中国的重要产业,当前国内的电子科学技术的发展还面临很多的挑战,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实现突破。 2 电子科学技术的特点 2.1 应用自动化与智能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电子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逐渐覆盖,其应用过程真实的体现出智能化和自动化的特征,实现了电子科学技术和现代化技术的综合,利用智能控制的理念,设备运行过程和使用过程不需进行看管,节约资源的使用,降低工作者的劳动强度,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岗位工作的针对性和效率,提升了资源运用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电子科学技术目前的发展方向开始朝向多项信息化技术发展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方向前进,除此之外,电子科学技术的发展还被广泛的运用在信息技术的获取中,例如,云技术、自动存储技术和智能传感器等技术,不仅显著丰富了信息获取的渠道作用,还有效的节约了时间,完成信息传递的及时性。 2.2 网络化与数字化应用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利用数字化技术来开发网络技术的形式已经成为当前电子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向,就目前来看,人们存储数据的形式采取数字化方式,通过在网络世界建立十分庞大的数字化网络结构方式,利用光纤通信技术和无信通信技术的综合,完成信息的高速传输。除此之外,利用数字化的电子科学技术应用完成数据的优化处理,能够保证存储信息的实效性和安全性,减少信息的占据面积,增加了数据的存储量,优化了数据的携带便捷性。 2.3 应用的快捷化与高效化 随着人们社会生活步伐的加快,高校且快速的获取信息传递的能力已经成为人们利用电子科学技术的基础需求,电子科学技术的产生基础是计算机技术,其是实现电子科学技术创新的有效支撑,实现了电子信息技术在信息传输层面的速度突破和传输突破,不仅能够有效的节约时间,还能避免数据的传输出现误差,做好信息的高校运用和高效管理,给人们的生活和学习提供便利,人们应用最多的电子科学技术化身就是手机。 2.4 集成化和微型化应用 由于半导体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电子科学技术的有效集成化和微型化应用成为实际,电子科学技术的具体应用保证电路的实现形式是集成的方式,其中包含了毫米性传感器的使用,有效提升了信息处理能力和单元的集成度,同时为很多产品外观的有效设计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 3 电子科学技术的未来发展 3.1 光技术将成为发展重点 随着光电子学和电子学的技术提升,光电子技术开始成为电子科学技术的发展主力,就未来的发展模式看来,3D技术将会成为电子科学技术应用显示领域的主要方式,随着3D技术的综合性运用,其对软性显示器等类型设备的设计和出现起到促进作用,3D技术的出现能显著提升人们的工作效率。近年来,LED技术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该技术的有效运用关系到了电子科学技术的领域创新,也实现了低碳环保设计的理念,由此可见,LED技术显著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体验,给人们带来更多新鲜体验,发展前景必定是光明的。 3.2 网络信息技术更发达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出现,人们开始进入到网络时代中,利用四通八达的网络帮助人们获取信息显著提升了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和快速型,提升了信息获取的丰富性和有效性,网路购物的形式有效节约了人们的购物时间,为人们生活提供很大便利,转变了人们传统的生活方式。 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创新促进了电子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对很多产业类型和行业发展带来良好的影响,基于互联网环境下的物联网技术也在不断创新,且物联网技术当前已经成为不同国家深入研究的主要对象,电子科学技术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十分重要,对人们的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实现了科学技术的进步,优化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 3.3 通信技术不断壮大 通信技术的出现也是电子科学技术发展的成果,通信技术将会是电子信息工程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就通信技术全面发展的当下来看,通信技术中包含了诸多的卫星通信传播技术、数字化无线技术和有限技术的综合运用,最出名且发展良好的一个案例是中国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当前人类社会已经离不开通信设备的支撑,因此深入研究和分析通信技术将会一直延续。 3.4 计算机朝多核方向发展 电子科学技术的进步是计算机发展的结果,计算机技术目前的发展开始从原先的单核转换成双核模式,且朝向多核的方向发展,处理器也从原始的单优秀转向多优秀,运行速率不断提升。随着内部处理器改革的实施,处理器的面积不断缩小,计算机体积不断减小,便于人们携带。根据计算机发展的趋势来看,其发展朝向智能化和高效化的方向,为人们提供了更便捷的服务。 作者单位 郑州外国语学校 河南省郑州市 450001 电子科学技术论文:电子科学技术职师本科专业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摘要:电子科学技术职师本科专业在我院已开办三届,该专业可为高职、中职院校培养电科类职教师资。通过对现有职教师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分析,针对不足提出合理教学改革措施,以期促进教学效果,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 关键词:电子科学技术职师本科;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广西在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中作用非常明显,整个北部湾也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适应对方经济的转变,高等职业教育需要更加适应新的经济发展需求,因此,高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改革迫在眉睫。高等职业教育注定要成为职业教育的主力军[1]。加强高等职业师资培养研究,对于提高整个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有重大意义。目前,我国的职业教育师资相对缺乏,高素质、专业化的师资严重不足,这给地方高校的发展指出了努力方向。 一、高校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现状与不足 与传统的本科教育不同,职业教育师资本科是应用性很强的专业,要求所培养的学生既有较强的实际操作技能,又有教师的综合素质,即应符合“教师、工程师”的双重要求[2]。因其特殊性,传统的电子类专业教学模式已不符合职师本科人才培养要求,因此,针对其不足,进行合理的教学改革和探讨非常有必要。目前职业师资本科培养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在专业课程教学中,教学内容陈旧落伍 近年来,职业教育师资本科的课程设置已经有所调整,教学内容也有了很大改进。但是电子信息类产业本身的发展速度比较快,相对来说,电科职师本科教学内容仍显得陈旧,跟不上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发展要求。学生在学校学到的专业课程知识与技能和企业的要求存在差距,因此在教学内容的更新方面,还是需要学校多做努力。 (二)在实践实训教学中,设备数量质量不高 随着办学条件的好转,学校对实验、实训设施的投入明显增加了很多,学生的实训条件相对以前有了很大改善。但从总体数量和质量上看,我们的实验、实训条件与办学定位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不能完全满足教学需要。很多专业在实验、实训条件上,甚至还比不过某些老牌的中职、高职院校。学生的独立实践机会少,参与实践的时间短,实践、实训内容不够深入,学习效果比较差。这种现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动手能力的提高。 (三)在专业培养模式中,课程设置不尽合理 目前,电科职业教育师资本科的课程设置体系中,教育类课程的设置相对不够科学,多数是几门教育学或是教育心理学的简单堆砌,没有经过系统严格的分析,缺乏合理科学的指导标准。实际上,多数职师本科专业仍然是重学科教学,轻教育教学;重理论授课,轻应用培养。这种现状使我们对学生在应用技能和从事教育教学方面的培养都大打折扣。 (四)在学生培养模式上,办学培养模式滞后 我国的职业教育是在传统教育的分支上成长起来的,其培养过程深受传统培养模式的影响。学生在学校里面上课,接受理论知识和实用技能的培养,而实际上,实践技能必须长期在实践现场才能够熟悉、熟练、升华、发展。很明显,传统的培养模式使我们的学生缺少从企业中获取的实践经验和实战技能,最终导致其动手能力差,对企业发展不了解,缺乏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融会贯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样,我们的教师在教授职业教育师资类学生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大问题,不能把理论教授和素质培养有效结合[3,4],多数教师还是采用老师“教”、学生“学”,即“教”与“学”分开的教学模式。从职师专业的就业方向来考虑,我们的老师不仅需要教会学生“学习”,还要教会学生“教学”,在学的过程中穿插教的理论,提高职师生的教育教学水平。 二、电科专业职师本科教学改革思路及方法 根据职师本科的培养要求,我们需要对学生的职业技能和教学技能进行两方面的培养,针对电科专业职师本科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教学改革和实践。 (一)修改课程设置,调整课程所占比例 经过两年的培养,课程设置的倾向性已经得到了验证。通过不断学习、调研、分析,对课程设置和比例系数进行修正,使其更能满足职师本科学生的培养过程和就业形势。 首先,调整教育能力课程的比例。该类课程包括职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电科专业教学法等教育理论课(共占5%),教师基本技能课(占2%),教学实践课(占4%)等三部分。在教学实践环节上,加大课时比例,给学生提供助教的机会,加强教学技能训练,组织安排大三、大四学生到对应高职、中职学校进行教学实习。由对方学生对职师本科学生的教学情况进行打分,提出不足和改进意见,这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可以很直观地反映职师本科学生的问题,给学生指出改进的方向。 其次,为了减轻学生在学业上的压力,适当降低公共课程(比如文科类基础课程)的比例,保持数学、物理课程的比重,适当提高专业基础课的比例。 再次,职师专业的课程设置改革,既要依据社会对人才需要的方向性、实用性,又要依据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体现超前意识,还要根据本地实际优化课程资源,以培养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对于专业课程,需要进行课程适用度调研,从学生就业适用度的基础上,选择实用、适用、有用的专业课程。对于已经过时的技术或是软件课程,灵活处置,停开或换其他实用新课程,以提高学生的专业竞争力。该类课程所占比例可以适当增加到40%。 另外,对于实践、实验、实训类课程,包括了各种课程设计、电工实训、工种技能训练、认识实习、企业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环节。保证比例不缩减,力求最大程度地满足学生的实践环节要求。同时,将实习、实训、实验、实践与各种创新创业大赛、电子设计竞赛、机器人大赛等结合起来,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创新能力和动手能力[5]。很大一部分职师本学生以后要到职业院校从事职业技术教育,除了自身要掌握较丰富全面的理论知识,还要有高超的技能,全面了解生产一线的各种技术问题,以理论辅助实践、提高实践。职师本学生的实践经验可以促进他们加强对职业技术教育的认识,提高学生动手能力。考虑到职师本学生的角色,可以在职师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通过某一段时间的培养完成,直接参加国家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取证书,实现学以致用。从学校角度考虑,在组建职师本专业教研室时,需要考虑到专业特色,从生产一线聘请企业工程师担任外聘教师,对实践课程进行教学。对校园实习、实训这一部分,学校可以加大校企合作的力度,在培养的某个时段内,让学生在企业内参加实际生产线操作,加强真实生产环境的实训和实习,并对整个过程进行打分,成绩合格才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最后,从以人为本的概念出发,关怀学生的发展、成长,适当补充专业扩展选修课,结合学生自身兴趣,扩展专业素养,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参与工作社交。该方面的课程预计占4%,可适度增加。 (二)通过不断开拓校企合作模式,将企业工程师聘任到学校任教,丰富教师队伍 组织教师到生产一线参观、学习、体验,在工作现场进行“学与教”。组织学生在企业生产线进行一套完整的实习工作,促进对理论和技能的消化,提高知识的融入度。互动是校企合作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学校方面需要定期安排教师到企业进行调研、实习,并带领学生进行顶岗实习,了解行业和企业发展的现状以及对用工的需求;企业派固定人员参与学校的教学常规工作和教学改革,来学校讲课或开设讲座,确定专门人员指导和管理学生的顶岗实习,对学生的表现做出综合的评价,对学生的就业方向进行指导。 (三)教学方法紧跟时展步伐,结合新技术特点,鼓励教师们积极探索创新授课模式,开发适用高质量教材 在教研室内,进行课程的研讨,开展慕课教学开发,结合现有多媒体手段,让教材内容活起来,进驻到学生心中[6]。将企业生产实际搬到课堂,增加课堂情趣,提高教学效果。另外,教材是教学的基础资源,是规定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法、展开教学模式的主要依据。所以,学校须积极推进课程和教材改革,开发和编写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教材,深化专业教学改革的深度,体现职业教育教学的理念,提高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另外,老师们根据教学实际,编纂教材,可以增加教材的适用度。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和优秀要素,职业教育无论是纵向上向上延伸,还是横向上功能拓展,都离不开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因此,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也必须按照建立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采取新思路、新举措。当然,任何一项改革措施都需要经受时间的考验,可能在以后的实践中还会存在其他问题,只有不断地发现培养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才能将电科职师本办得更加适应社会需要。 电子科学技术论文:探讨电子科学技术中的半导体材料发展趋势 摘 要: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速度是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并且当今我国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电子科学技术作为一种创新型的技术在我国各个领域中都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它在现阶段我国新兴技术产业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是相对来说比较重要的,半导体材料在电子科学技术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它在我国电子工业产业选择发展走向的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从第一代的半导体材料硅、锗等具有鲜明代表性的半导体材料一直到现阶段电子科学技术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所使用到的碳化硅、氧化锌等第三代的半导体材料,现阶段我国电子科学技术行业中所需要使用到的半导体材料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都是在朝着高集成度、低尺寸以及禁带宽度更宽的方向发展的,作者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对现阶段我国半导体材料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以便于能够在我国电子科学技术行业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起到一定程度的促进性作用。 关键词:电子科学技术;半导体材料;特征尺寸;发展;趋势 1 对现阶段我国电子科学技术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所使用到的半导体材料进行分析 1.1 元素类半导体材料在我国电子科学技术发展初级阶段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 作为出现最早并且得到了最为广泛的应用的第一代半导体材料,锗、硅是其中典型性相对来说比较强的元素半导体材料,第一代半导体材料硅因为存储量相对来说比较大、工艺也相对来说比较成熟,成为了现阶段我国所生产出来的半导体设备中得到了最为广泛的应用,锗元素是发现时间最早的一种半导体材料。在我国电子科学技术发展初级阶段因其本身所具有的活泼,容易和半导体设备中所需要使用到的介电材料发生氧化还原反应从而形成GEO,使半导体设备的性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致使人们在使用半导体设备的过程中出现各个层面相关问题的几率是相对来说比较高的,并且锗这种元素的产量相对于硅元素来说是比较少的,因此在我国电子科学技术发展初级阶段对锗这种半导体材料的研究力度是相对来说比较小的。但是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锗这种半导体材料在红外光学领域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并且发展速度是相对来说比较快的,在此之后,GE这种半导体材料在太阳能电池这个领域中也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 1.2 对现阶段我国电子科学技术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所使用到大化合物半导体材料进行分析 现阶段我国电子科学技术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所使用到的化合物半导体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分为第III和第V族化合物(例如在那个时期半导体设备中所经常使用到的半导体材料GaAs Gap以及石墨烯等等),第II和第VI族化合物(例如在半导体设备中所经常使用到的硫化镉以及硫化锌等等)、经过了一定程度的氧化反应后的化合物(Mn、Cu等相关元素经过了一定程度的氧化反应后形成的化合物)。在上文中所叙述的一些材料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固态晶体半导体材料所包含的范畴之内的,现阶段我国电子科学技术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研发出来的有机半导体与玻璃半导体等非晶体状态的材料也逐渐成为了半导体设备中所经常使用到的一种材料。 2 对现阶段我国电子科学技术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半导体材料使用阶段发生变化的进行分析 在现阶段我国半导体设备中所经常使用到的半导体材料硅遵循着摩尔定律所提出的要求发展进程不断的向前推进,现阶段我国半导体设备中所使用到的硅的集成度已经逐渐接近了极限范围,现阶段我国所研发出来的晶体管逐步向着10nm甚至7nm的特征尺寸逼近。但是因为硅材料本身在禁带宽度、空穴迁移率等各个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难以满足现阶段我国科学技术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对半导体材料所提出的要求,在10nm这个节点范围之中,GE/SIGE材料或许是可以代替硅材料成为半导体设备所需要使用到的主要材料的。在2015年的时候,IBM实验室在和桑心以及纽约州立大学纳米理工学院进行一定程度的相互合作之后推出了实际范围内首个7nm原型芯片,这一款芯片中所使用到的材料都是被人们称作黑科技的“锗硅”材料,取代了原本高纯度硅元素在半导体材料中所占据的主导地位。 3 对现阶段新兴半导体材料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 因为在经济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背景之下,人们对半导体设备的性能所提出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升,人们对半导体设备中所需要使用到的半导体材料在集成度、能耗水平以及成本等各个方面提出的要求到达了新的高度。现阶段,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已经之间的成为了半导体设备中使用到的主要材料之一,作为在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中典型性相对来说比较强的材料:GaN、SIC以及zno等各种类型的材料在现阶段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速度都是相对来说比较快的。 4 对现阶段碳化硅这种材料的发展和在各个领域中得到的应用进行分析 碳化硅是一种典型性相对来说比较高的在碳基化合物所包含的范围之内的半导体材料,其本身所具有的导热性能相对于其它类型的半导体材料来说稳定性是相对来说比较强的,所以在某些对散热性要求相对来说比较高的领域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现阶段碳化硅这种半导体材料在太阳能电池、发电传输以及卫星通信等各个领域中得到了比较深入的应用,在此之外,碳化硅这种半导体材料在军工行业中所得到的应用也是相对来说比较深入的,在某些国防建设相关工作进行的过程中都使用到的了大量的碳化硅。因为和碳化硅这种材料相关的产业的数量是相对来说比较少的,现阶段我国碳化硅行业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速度是相对来说比较缓慢的,但是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所重视的向着环境保护型的方向转变,碳化硅材料能够满足这一要求,所以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对碳化硅这一种创新型的半导体材料越发的重视了,随着半导体行业整体发展进程不断的向前推进,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碳化硅行业的的发展一定会取得相对来说比较显著的成果的。 5 对现阶段我国所研发出来的创新型半导体材料氧化锌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 作为一种创新型的半导体材料,氧化锌在光学材料以及传感器等各个领域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因为这种创新型的半导体材料具有反应速度相对来说比较快、集成度相对来说比较高以及灵敏程度相对来说比较高等一系列的特点,和当前我国传感器行业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所遵循的微型化宗旨相适应,因为氧化锌这种创新型的半导体材料的原材料丰富程度是相对来说比较高的、环保性相对来说比较强、价格相对来说比较低,所以氧化锌这种创新型的半导体材料在未来的发展前景是相对来说比较广阔的。 6 结束语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速度是相对来说比较稳定的,并且当今我国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人们对半导体设备中所需要使用到的半导体材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半导体设备中所需要使用到的半导体材料展开的相关研究工作的力度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摩尔定律在现阶段电子科学技术发展进程向前推进的过程中仍然是适用的,随着人们针对半导体材料展开的研究相关工作得到了一定的成果,使用创新型半导体材料的半导体设备的性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半导体材料市场的变化是相对来说比较大的。 电子科学技术论文:现代电子科学技术发展及应用策略探讨 [摘 要]伴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发展,人们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电子技术的应用也日益广泛,当今社会,电子技术应经成为传统产业和信息产业共同的桥梁,在国民经济中也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本文在此从电子科学技术的现状出发,对现代电子科学技术的发展策略以及应用前景做了一定的研究。 [关键词]电子技术 科学 发展 一、电子技术的主要概括 电子技术是一门以电力技术和控制技术为主的新学科,这门学科发展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晶闸管的发明,六七十年代经历了整流器时代,七八十年代经历了变频器时代,八九十年代主要以高压和大电流为主的功率半导体器件为主,这也是传统电子技术的低频技术处理往高频技术处理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时代。电子技术在我国各领域已经被广泛的应用,有着非常特殊和重要的存在价值,它所包含的内容也在日益完善,现如今已经进入了一个非常鼎盛的时期,各项先进的技术也在一天天的实现。 二、电子科学技术的现状 现今社会,人类步入了信息时代,信息的获取方式和速度对人类的生活和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全球范围内,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都在蓬勃的发展,并且在许多国家中对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信息技术的发展必将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最近几十年,电子科学与技术在信息,能源,环境,科研,军事,民用等各个科技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也将导致电子科学与技术更迅猛的发展。这种产业化趋势反过来巩固和提高深化了电子科技的发展,因此,电子技术的发展具有很好的发展态势。当下,很多发达国家的电子科学技术产业已经在蓬勃的发展中,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我国的电子科学技术也在不断的焕发活力。国家已经将信息产业列入重点扶持项目,我国各行业的迅猛发展也将带动电子科学与技术行业的发展。今后几年内电子科学与技术产业将会有更明显的发展空间,更多更高科技的我国自主研发的产品将会进入市场,随着我国各个企业和产品的布局趋于合理,电子技术含量的出口产品将越来越多,高科技的电子产品也将在百姓生活中越来越多的被应用,这样更加促进了产品的产量。随着社会需求进一步扩大,电子科学与技术的前景非常被看好。 现阶段来说,电子科学与技术的专业人才基本上是供不应求的局面,特别是高层次的专业人才。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电子科学与技术产业还存在一些分布不均匀,发展变化快的问题,在不同时期不同产品对市场的影响程度不同。电子科学与技术产业结构的多样性,大型企业,小型企业,大公司和小公司,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独资企业并存。因此,不同时期里不同的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因此,在很长的时间里,社会需求和电子科技人才之间的供需矛盾将会一直存在,电子科学与技术的人才仍将紧缺。 三、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 (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环境 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环境主要由两个重要因素决定,一是我国内部技术环境,二是国外发达国家电子技术发展水平已经取得的成果,即国外的技术环境。 1.我国内部技术环境 优势:一方面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推动着我国计算机网络通讯事业的发展,使得推进我国经济信息化的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另一方面国内的公用数字数据网络、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和公用分组交换数据网在现代网络技术中的普及和运用,标志着我国与国际互联网已经联通。 不足:我国在软件开放上相比较于国外的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虽然在一些应用软件上取得了一定突破,但国内的软件市场绝大多数需要依靠国外的软件来支撑。导致这一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我国一些软件集团企业总体市场规模不大,软件销售在国际市场占有比例太少,且软件盗版的现象日益猖獗,直接影响了软件开发商的积极性。 2.外部技术环境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发展任何一项事业都必须时时刻刻掌握到国际水平发展趋势,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客观地认清差距,找准自己的定位,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战略方针。对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情况,首先谈到微电子技术,包括美国的一些欧美国家都非常重视微电子技术的发展,因为微电子技术具有传输速度快、存储量大和体积小的特点,正因为国家的重视,微电子技术在美国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发展。其次是软件技术方面,同样,美国的软件技术也是相当可靠,就世界范围内来讲,美国开发研制的软件在世界各国的市场占有率相当高,例如大家熟知的微软公司。除了美国之外,韩国等国家的软件技术也发展得不错,比如韩国的文字处理软件,不仅打破了垄断的地位,而且还在国际市场崭露头角。 (二)光电技术的发展 光电技术是现代电子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活中也非常容易找到它们。例如我们日常使用的电脑显示器,从过去较大的体积到现在外观小巧轻便、分辨率高、耗电低的显示器,这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又比如面对现在能源短缺的问题,如何有效地节约能源是我们面临的巨大困难,LED作为一种绿色光源产品的出现,依靠着本身节能、环保、寿命长等优势越来越广泛用于工业、军事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三)网络技术的发展 早期的网络主要是指通信网络,而现代网络主要以计算机网络为代表,即互联网。纵观网络技术的发展,从古代的千里书信、飞鸽传书以及烽火烟台发展到现在的即时通信聊天高科技通信网络,其中包含着许许多多科技研究人员的努力。如今是人类历史上网络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因特网的发展开创了网络多媒体应用的时代,丰富了人们的生活。 四、 电子技术发展策略 现今社会,科技日新月异,世界正在不断地变化与发展。我国社会经济要快速地发展,国民经济的各部门必须要和新技术,特别是电子技术密切结合,以此来提高经济效率。与此同时,也必然会促进我国电子技术产业的飞速发展。在这个科技发展飞快的世界里,新的技术革命的出现不仅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同时也是一次重要机会。所以,发展电子技术产业,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因此我们要采取以下策略来推动大力发展应用电子技术。一要逐步开发数据库、通信网络软件和通用技术,重视和加强电子技术的标准化和通用化工作,为开设电子技术工厂打好基础。二要建立工程的标准和规范,统一软件编制方法和流程,积极发展与电子技术有关系的产业,提高电子技术的编制效率。三要组织用户协会,进行应用技术的广泛交流。四要鼓励各研究部门、工厂、各行各业应用部门以及业余人员大力去开发,建立电子技术的专利和保护等一系列制度。此外,随着电子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与进步,社会对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人才需求越来越迫切,我国各高校应不断尝试课程改革,使我国电子技术专业理论水平不断提高。 五、电子技术的应用发展趋势 我国电子技术已经开始走入高频化和智能化的时代,电器产品提高自身的频率就能省材还能节能,电子技术要不断地发展和创新,才能更好的适应于这个变幻多端的高技术时代,电子技术要往高频化不断地发展,同时注重标准模块器件的不断发展,这也是电子技术发展的一个主导方向。我国目前比较先进的模块已经和多个单元共同实现了器件标准化以及所有产品的系列化等,它们之间已经达到了完全统一和较高水平。电子技术中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开关电源技术,它们之间共同发展不断创新,随之不断发展起来的新技术也会推动着越来越多的新技术不断地更新换代,并且还会不断地开拓出越来越多的崭新的应用领域。开关电源的模块化和高频化等技术的发展,会带动着整个电子技术领域的发展和成熟,使具有高效率和高品质的用电,两者更好的结合,开关电源将代替更多类型的电源,这会成为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 六、 结语 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更多的电子技术产品也会随之不断的更新换代,加上电子技术新元器件的不断发展,使之能够应用于更多行业领域,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电子科学技术论文:电子科学技术专业建设研究与实践 摘 要: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微电子以及集成电路等专业领域的具有扎实理论技术、较强实验操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其专业建设的有效进行,不仅是促进专业与时代要求进行紧密贴合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从学生发展角度出发,创造更优专业学习条件与环境的重要途径。本文结合电子科学技术专业现阶段的结构特点,围绕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尽阐述,就其有效实施对策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以供参考。 关键词:电子科学技术;专业建设;研究;实践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旨在将学生培养成为能够在电子相关领域进行研究、教学或是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与其他传统专业类似,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也主要分基础课程教育与专业课程教育两阶段,区别于其他专业的地方是:基于这一专业实践性强的特点,理论课课时较少,实验课程得到增加,注重培养学生对知识的吸收能力及应用能力。 一、现阶段电子科学技术专业结构基本特点 从前文论述中,我们对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培养宗旨有了大致了解,在对专业建设的有效开展进行研究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对此专业的结构特点进行详尽分析。 (一)基础教育的重视。就电子科学技术专业的结构来说,对基础教育的重视是其一大特色,主要开设了高等数学、普物实验、英语和计算机文化训练等课程。电子科学技术专业是一门涉及领域较广的专业,这样一来,在数学、物理以及英语、计算机等方面都能为学生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基础理论的强化。减少、缩短理论课程教学课时,并不意味着忽视基础理论教学的重要作用。现阶段,在理论教学总学时减少的条件和前提下,电子科学技术专业体现出强烈的强化基础理论教学趋势,即在有限时间内,最大限度提高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吸收效率,如对电路分析、数字电子技术以及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等,使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基础以及实验指导的基础上,形成宽厚有效的专业基础。 (三)实践环节的加强。电子科学与技术是教学体系中为数不多的实践课时较多的专业之一,除了几乎每门专业课都开设了相应独立的实验课程之外,还会定期安排相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实训效果。这些实践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在严格的科研训练环境下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训练学生动手能力以及操作能力综合,为学生创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条件,促使学生了解、掌握研究的整个过程。 二、电子科学技术专业建设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上文论述中,我们已经对电子科学技术专业的基础构成有了大致的了解和认识。从专业的结构安排来看,虽然具备了专业训练的条件,但是专业建设效果依然不明显,现阶段面临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口径过宽,特色不明显。电子科学技术专业是理工结合的综合性交叉学科,涉及知识面较宽,包括了无线电物理学、信息与电子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学科。目前大多数高校都根据自身的教学优势,将其分为两个方向,学生从大三开始选修相应课程。虽然这种培养模式比较有利于学生将来选择就业,促使其向更深更高的层次发展,但是从课程设置的具体情况来看,绝大部分院校的专业设置都与电子信息工程或是电子科学技术,甚至和计算机等专业差别不大,口径过宽,特色不明显。 (二)师资力量有限,硬件缺失。电子科学技术专业与其他专业相比,算是新兴专业,加上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类新器件以及新技术层出不穷,有着扎实专业基础及教学经验的教师较少,刚从学校毕业的缺乏系统教学经验的硕士研究生居多,师资力量有限,结构合理性不足。 (三)实验力度不足。就电子科学技术专业的实训和实践环节来说,虽然占据了大部分课时,但是课程实训及实践的内容太过于单一,并且专业性及难度需要加强。从专业实验的具体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都是验证型实验,学生要面对的是一成不变的试验箱,进行连线、开电源、观察现象以及记录现象即可,完全没有设计型、研究型实验的项目或内容,尤其是是专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环节,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也不够。 三、电子科学技术专业建设的有效措施 随着课程教学改革以及市场发展的推动,电子科学技术专业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各个高校的普遍关注和重视,各大高校也纷纷采取措施着力进行专业建设和改革,但是从专业建设的现状来看,依然存在专业口径过宽、师资力量有限以及实验力度不够等问题。基于此,笔者结合自身经验,就电子科学技术专业建设有效进行的措施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 (一)突出特色,加强专业方向建设。针对专业特色不突出的问题,建议结合各校的实际师资条件以及专业教学环境,对课程体系以及教学内容进行改革,尽可能突出专业方向,如应用电子技术方向或者是计算机与通信技术方向的划分,强化落实相关实践实训教学的针对性及应用性,促使实践教学能够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突出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 (二)提高实践教学环节质量。除了上述措施以外,还应以对学生的应用能力以及创新能力进行培养为基本教学目标,加强实践教学的质量及效率,构建独立有效的实践体系,确保实验场所硬件配置的有效性,尽量保证开放的时间;其次,还应加相应实验室的文化建设,转变考核测评手段,调动学生积极性;此外,还应明确实验教学具体内容,摆脱传统实践教学模式,引起研究型实验;最后,教学还应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建立学生科技活动小组与学生科技创新中心,为电子科学技术专业建设的有效进行创造氛围。 (三)加强师资力量,提高教学水平。在师资力量不是特强的情况下,建议理论老师和实验老师不分开,每周进行一次教研活动,就该专业课程建设或教学体会进行交流;其次,学校还应加大对教师专业知识结构及技能的培养力度,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对新兴的技术及设备进行学习和了解,不断丰富教师的知识层次,为教学水平的提高及专业建设的有效进行,奠定师资基础。 [作者简介]余东杰(1984.01-),男,江西鄱阳人,助教,本科,研究方向: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技术论文:解析多值逻辑与电子科学技术 摘 要:在现阶段的发展中,我国的电子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从表面上看,纯技术的研究工作将电子科学技术推向了一个高峰,但从多方面的角度来说,如果不进行一定的理论研究,将会对电子科学技术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主要原因在于,电子学习技术需要强大的实践为基础进行研究,但需要一定的理论进行辅助,这样研究出来的技术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的群众,不至于偏离正确的轨道。因此,在将来的工作中,我们需要对多值逻辑进行一定的研究。 关键词:多值;逻辑;电子 从客观的角度来说,多值逻辑与实际的生活和工作有一定的不符合之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子科学技术的大幅度进步。多值逻辑逐渐的被人们所认可,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我国在多值逻辑方面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对电子科学技术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现阶段的一些成果已经有效的改善了居民的生活情况和工作情况,因此,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应该更加积极的探索。本文就多值逻辑与电子科学技术进行一定的解析。 一、研究多值逻辑的意义 (一)许多逻辑问题本身就是三值的 多值逻辑与一般的逻辑有很大的不同,多值逻辑强调“值”的数量。一般的逻辑观点只有一值,而多值逻辑认为,很多的逻辑问题本身就是三值的。从表面上看,多值逻辑与原有的一些逻辑概念发生了很大的冲突,但在科研人员细心研究之后才发现,多值逻辑与我们原来所接触的逻辑并没有冲突。例如:信息处理及PL人等课题中的“真”、“假”、“无定义”三态,电机控制的“正转”、“停”、“反转”,三态,数值界限常可区分为“正数”、“零”、“负数”三类,等等。这类问题用三值逻辑处理比用二值逻辑处理更为自然、方便。由此可见,利用多值逻辑处理问题的时候,可以更加的快捷,提高工作效率。对于电子科学技术来说,多值逻辑是非常适合的一种思考方式。 (二)对数字系统故障的诊断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在过去的工作中,电子科学技术一度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而且成为了国家重点发展的项目。虽然现阶段的发展幅度较大,但并没有刚开始那么强烈。对于电子科学技术而言,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过很多的问题,像这类高精度的技术,一旦在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对全局的发展产生很大的消极影响。其中,数字系统故障一度成为了阻碍电子科学技术发展的难题,令众多的科研人员束手无策。但是在采用多值逻辑来思考的时候,就简单的多,而且顺利的将问题解决。数字系统的故障诊断需要考虑有故障与无故障时的状态,只用0、l两个逻辑值是不够的,必须采用多值逻辑。另一方面,若用多值逻辑电路来构成二值数字系统,其多余的逻辑值可用来使系统成为容错、自校验、失效保险或故障安全的数字系统。由此可见,对于多值逻辑而言,不仅仅能够提高电子科学技术的工作效率,同时能够将电子科学技术中的问题有效的解决,为其发展提供较大的动力。 (三)前景较为广阔 对于电子科学技术而言,前景的广阔程度是不言而喻的,但多值逻辑却让很多人持有担忧态度。毕竟,某种纯理论在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就会达到一个巅峰,之后就会停下来,人们会将目光投向其它理论。多值逻辑之所以从开始一直到现在都非常的受科研人员的青睐,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多值逻辑的前景非常的广阔。无论是客观方面,还是主观方面,在电子科学技术领域的应用都非常广阔,主要原因在于,人的思维过程是很难用二值逻辑来模拟的。但多值逻辑中的多阂值逻辑却能较好地模拟神经元的工作。机器学习、专家系统、模式识别等人工智能问题中应用多值逻辑的前景十分广阔。由此可见,未来的工作需要将多值逻辑进行一定的深化和加强,这样才能让电子科学技术发展的更加健全,在科学领域当中,获得更大的突破。 二、多值数字系统的信息密度高 科研人员在研究多值逻辑与电子科学技术的过程中,发现多值系统的信息密度较高,这就从客观上对电子科学技术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便利。对于电子科学技术来说,任何一个环节的计算都必须达到非常精确地效果,而多值逻辑在除了能够运用多值的方向进行思考,还可以让多值数字系统的信息密度达到一个很高的标准。当这种数字系统用大规模或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实现时,可以大大节省集成电路的基片面积。例如,已经在Int e l8 087数字数据处理机及i A PX-432计算机中使用的四值ROM,每一位相当于二值ROM的二位,而所占面积增加不多,从而使整片集成电路节省基片面积31%。 三、集成电路的功能日益增强而体积日趋缩小 在研究电子科学技术的过程中,集成电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科研人员在集成电路方面投入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使得集成电路的体积不断的缩小,有的甚至缩小到无法想象的地步。另一方面,集成电路的功能却丝毫没有降低,反而与体积相反,伴随着体积的缩小,集成电路的功能不断的增强,使得现阶段的电子科学技术发展到了一个较为高端的水平。再结合多值逻辑之后,就会将原有的一些问题有效解决,发展的更加健全。一般来说,前者的引线数要多,后者则要求减少引线数。这一矛盾严重地影响了集成电路的发展。二值逻辑已很难解决这个向题,而多值逻辑却能很好地解决这个向题。由此可见,对于多值逻辑而言,不仅仅只是一种理论,它能够对电子科学技术产生实质化的积极影响。我们需要对多值逻辑充满信心,并且进行一定的深化和加强工作。 四、多值逻辑与电子科学技术 从以上的阐述当中,我们可以较为清楚的看到,多值逻辑对电子科学技术产生了很大的积极影响。而且随着电子科学技术的发展,多值逻辑也获得了很大的进步。对于多值逻辑而言,由于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涵盖的范围越来越广泛,自身的强化使得多值逻辑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需要在多值逻辑与电子科学技术之间建立某种良性循环,这样才能产生更大的积极影响。 五、总结 本文对多值逻辑与电子科学技术进行了一定的解析,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多值逻辑与电子科学技术已经密不可分,而且二者呈现出相互促进的状态,相信在将来的发展中,可以在多值逻辑与电子科学技术方面,获得一个更大的建树。 [作者简介]于豪杰(1988.8-),男,山东省海阳市人,本科,浙江传媒学院电子信息学院08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班。 电子科学技术论文:对新时期电子科学技术及应用研究 【摘 要】 20世纪以来,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高质量的提升,电子科学技术方面的研究和应用也得到了飞速发展,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节省了很多时间和资源。因而电子科学技术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作为一门高科技学科在高等教育中被深入研究,在社会各个领域被广发运用。本文针对新时期时代下电子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 电子 科学 技术 应用研究 1 电子科学技术的现状 现今社会,人类步入了信息时代,信息的获取方式和速度对人类的生活和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全球范围内,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都在蓬勃的发展,并且在许多国家中对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信息技术的发展必将对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最近几十年,电子科学与技术在信息,能源,环境,科研,军事,民用等各个科技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也将导致电子科学与技术更迅猛的发展。这种产业化趋势反过来巩固和提高深化了电子科技的发展,因此,电子技术的发展具有很好的发展态势。当下,很多发达国家的电子科学技术产业已经在蓬勃的发展中,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我国的电子科学技术也在不断的焕发活力。国家已经将信息产业列入重点扶持项目,我国各行业的迅猛发展也将带动电子科学与技术行业的发展。今后几年内电子科学与技术产业将会有更明显的发展空间,更多更高科技的我国自主研发的产品将会进入市场,随着我国各个企业和产品的布局趋于合理,电子技术含量的出口产品将越来越多,高科技的电子产品也将在百姓生活中越来越多的被应用,这样更加促进了产品的产量。随着社会需求进一步扩大,电子科学与技术的前景非常被看好。 现阶段来说,电子科学与技术的专业人才基本上是供不应求的局面,特别是高层次的专业人才。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电子科学与技术产业还存在一些分布不均匀,发展变化快的问题,在不同时期不同产品对市场的影响程度不同。电子科学与技术产业结构的多样性,大型企业,小型企业,大公司和小公司,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独资企业并存。因此,不同时期里不同的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是不一样的。因此,在很长的时间里,社会需求和电子科技人才之间的供需矛盾将会一直存在,电子科学与技术的人才仍将紧缺。 2 电子科技对现代生活的影响 2.1 积极方面的影响 电子科技产品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使我们在生活中对信息资源的掌握越来越方便。这些丰富的信息资源包括过去发生的,现在发生的,和将来即将发生的。在现在这个信息是时代里,谁先掌握了信息谁就掌握了一切主动权,信息的重要性显而易见。比如生活中学生可以通过互联网找到学习资料,商人通过网络需找一个个商机,企业可以通过电视和网络产品信息等等。每天都有很多信息上传供大家分享,电子信息的数据库每天都大量更新。教育部门也通过网络建立远程教育,让很多人在很远的距离外都能享受到异地的教育资源,节省了时间和精力。现在人人都手拿的智能手机,因为了网络的联接成为了最时尚的信息传播方式之一,在一些自然灾害中,当人们被困需要救援时,用手机发信息或者微博,很多时候都能得救,这就是信息的力量。电子科技产品也为人们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沟通,电子科技没发展之前,人和人的情感和信息的传递只能通过面对面,或者借助书信的形式,即便是90年代,人与人的交流主要方式还是通过邮寄书信的形式,而现在,这样的方式已经非常少见,带有声音,视频的电话,网络聊天等等已经成为现今生活中沟通的主要方式,不仅能够感受真切还能很大的提高效率和时间。很多工作只要一台电脑就可以轻松搞定,朋友和客户之间的联系和慰问都可以通过电脑完成。 电子科技产品不仅为人们提供丰富的资讯信息和沟通服务,在人们的生活娱乐中也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晒照片,开博客,开网店,下载铃声音乐,网上购物等等,这些已经成为城市新时代人们不可缺少的生活部分。如今的综艺电视节目也通过互联网搞网络投票,短信互动,电视购物等也反映出以娱乐为主的消费观念在日常生活中的影响。 2.2 消极方面的影响 电子科技产品的滥用 滥用电子产品包括过度使用,无节制的使用,甚至是牵扯到违法行为的使用。近年来屡禁不止的窃取手机信息,手机诈骗,网络人肉搜索,以及网络犯罪等等。在一些国家地质灾难时,也有通过手机短信进行诈骗钱财的行为,着实令人气愤。关于人肉搜索,是人们利用现代信息科技达到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社区活动,变成一个问题众多答案的针对人的搜索体验。很多典型的人肉搜索案例产生的社会效应虽然并不严重,但是网络的开放性和缺乏监管的约束使一些行为的善恶定性很难界定,变得十分复杂。 当今很多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游戏,不仅伤害了孩子的视力,也让他们却少了真实生活和社会活动的体验,如何能让孩子从电脑前离开会到真实的社会实践中,增长社会经验,成了父母和很多教育者关心和研讨的问题。网络成瘾不仅危害心理健康也会危害生理健康,如何建立更多更健康的网络程序,让他们不再沉溺网络,拥有正常的生活和心理,也是电子科技人员需要努力完善的方向。 现在传播媒介的飞速发展,使得人们在获得信息的同时也缩小了交往的范围,更多的人坐在家里享受外面的资源和信息,很少出门,从而使得人们的休闲活动逐渐的以家庭或者个人为单位。越来越私性化甚至封闭化。 3 电子科技的发展方向 人们为科技进步感到欣喜的同时也感受到了科技的束缚。辩证的对待每个事物是我们正确的思想指导,我们在掌握科技产品的同时也要避免科技对思想的误导与束缚。防止人们过分依赖电子产品,要引进多元化的休闲方式,合理的对闲暇时间进行分配。诚然,我们要大力推动经济增长使得我们生活方式变得快捷便利,但是要最大限度的保证我们生活的幸福。科技的力量是幸福的推动剂,但是不要忽略了幸福的本质,电子科技产品只是让人们感受到幸福的一个小的组成部分,万不可以买椟还珠。让我们大力的发展电子科技吧,因为这的确让我们生活的更便捷,让我们在快乐的享受生活的同时不要忘了健康幸福的真正涵义。
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网络媒体,给传播领域带来了全方位的深刻变革。当前网络新闻媒体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由传统的传媒机构建立的传媒网站,其二是以门户网站为主的商业网站。近年来,网络新闻强势登陆,凭借传统媒体新闻无法比拟的快速生成和传播的特点迅速占领市场,给传统媒体带来了很大的生存压力。但是,在网络媒体迅速发展时,新闻道德失范的现象却频频出现。 一、网络新闻的道德失范现象 (一)虚假新闻的泛滥 由于网络媒体兴起之时,环境较为宽松,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加上网络新闻传播方式的多样性和渠道的广泛性,使得很多虚假新闻在网络上泛滥。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网络与数字传媒研究室主任闵大洪教授指出,网络媒体的假新闻有两类:一类是主流网络媒体的虚假消息;另一类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用网络媒体的名义在网上谣言。相比较而言,主流媒体的虚假新闻破坏力更大。在2016年2月,内容为“上海姑娘逃离江西农村”的假新闻传遍网络。2月6日晚,某网友“想说又说不出口”在某论坛发帖称自己是正宗上海人,今年春节假期去男友江西老家过年,吃第一顿晚饭嫌弃太差接受不了,决定与男友分手回上海。网帖一出,立刻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了《女孩跟男友回农村过年,见到第一顿饭后想分手》的新闻报道,并引来其他媒体的转载。这个事件成为网络热点后,很快有网友指出其中存在若干疑点。澎湃等媒体进行了追踪报道,从照片、订火车票、返程时间等一系列细节推断出贴文存在虚假信息。2月21日,《江南都市报》刊发《“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农村”事件:假的》进行辟谣。这则经官网主流媒体所的虚假新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二)主流价值观的偏离 传统新闻媒体把“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作为准则,而互联网兴起后,网络媒体缺乏行业准则,凭借着开放、自由的特点在网络上一些偏离社会价值观的言论。2018年的除夕,在陕西南郑县所发生的张扣扣杀人案事件经中共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委宣传部@南郑宣传官网微博曝出,随后事件开始在网络上发酵。张扣扣杀人动机竟是为母报仇,因此也牵扯出了22年前其母被人殴打致死的命案。而有些自媒体、公众号却为杀人者带上“正义”的光环,为杀人犯叫好点赞,称张扣扣是为母报仇的孝子,这些言论看似是打着正义的旗号,实则混淆了是非,误导了受众,导致网上舆论一边倒地同情杀人犯,冲击着社会主流价值观和法治社会的是非观。网络热点事件在丰富其认知对象的同时也极大地冲击着价值观,若网络新闻媒体不加以正确引导,一味迎合人们追求猎奇刺激的心理,断章起义制造舆论,尤其是刻意制造负面话题、负面情绪,其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是巨大的,必须警惕。 (三)侵权现象的严重 网络新闻侵权是新闻侵权在网络环境下的特殊表现形式。相比于传统的新闻媒体,网络新闻的侵权现象更加普遍,网络的随意复制性为侵犯他人版权提供了方便。其中著作权的侵权现象极为突出。2018年1月29日,据海淀法院网的案件快报显示,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认为新浪网侵权转载国际在线网站上的图文作品,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北京新浪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在此之前,搜狗公司因某自媒体的文章有诋毁、诽谤其名誉之意,将自媒体运营者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索赔50万。在网络媒体中,侵权行为乃是常见之事,上述的案例是明确发现个别网站的侵权行为并且成功维权的事件,但是在漫无边际的网络中,这种侵权的行为无处不在,也很难发现,特别是现在的微信公众号、官网微博对其他网站的新闻进行转载时并没有标记消息来源,甚至有些文章直接替换原作者姓名,恶意剪切和篡改他人的新闻作品进行发表。这种情况淹没在海量的新闻信息中很难被察觉,最重要的是个人的维权意识偏低,又缺乏投诉的渠道,因此也就忍气吞声,不了了之。这些行为的发生究其原因是由于网络媒体新闻从业人员的新闻道德理念还有待提高,有关网络新闻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二、网络新闻道德失范的原因 (一)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缺乏媒介素养 相比传统媒体,网络新闻媒体是一个节奏更快、难度更高的创造性工作,而网络媒体人员的队伍不断扩大,使得网络媒体中的新闻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甚至有些从业者没有专业的新闻知识,也没有接受过新闻道德教育。据统计,网络新闻从业者只有不到一半(43.9%)的人修读过“新闻传播学”,而拥有传统媒体工作经验的仅占38.3%。为了快速获取新闻素材,新闻从业人员不断从网络上搜集大量的信息,从网友的消息中寻找新闻源,在看到新奇的网络事件后,不经过事件核查就当作新闻素材进行编辑,最后常常导致新闻发生反转。网络媒体的编辑也缺乏专业知识而导致网络各种问题新闻的出现,有些自媒体受商业利益的驱使,不惜违背社会主流价值观,颠覆传统道德。 (二)网络新闻法规和监管缺失 我国目前还没有编订新闻法规,关于互联网的专门新闻法相对空缺,对于新闻事业的规范只能靠其他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指导。在传统媒体中,针对新闻的法律条文也不是特别明确,在互联网的瞬息万变中,确定网络新闻法规更是难上加难。网络新闻信息传播相比于传统媒体,速度更快,传播范围也更广,而之前对于传统媒体的内容严格审查审批的制度也无法照搬到新媒体的媒介管理中,所以在网络中对于新闻信息传播的把关机制比较弱。加上网络新闻更追求时效性,一些新闻消息不经核实就立刻被出来。尤其是自媒体用户,没有专业的理念指导,便给虚假新闻提供了可趁之机,新闻的道德失范问题也越来越多。 三、应对网络新闻道德失范的对策 (一)提高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新媒体传播的道德失范,其根本原因还是传播者缺乏自律意识。以往传统媒体道德水平普遍较高,主要因为其实践主体是经过专业培训与学历教育的新闻职业工作者。但是放眼看当前的网络传播,任何人都有消息的权利,但却不是每个人都有识别新闻的能力,所以网络新闻内容的质量堪忧。首先是对网络媒体新闻从业者要严加筛选,挑选具备较高的道德修养和专业知识的人才,对网络新闻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与考核,使其永远保持着正确的新闻意识和价值观,从源头上遏制网络新闻的道德失范。 (二)完善网络新闻法规体系,加强审核力度 网络媒体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在今后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制约,则会出现网络社会的混乱、失序的现象,也会影响到我们现实的社会秩序。所以我们需要加快网络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推行,实行网络监管、设立网络警察等,维护网络秩序,加大对在网络上散布谣言、恐怖信息的传播者的惩罚力度,进行追责与罚款,并公之于众,起到警示作用。加强网络新闻的审核力度,首先传者对于自身网站的信息内容要做到自我审查,确保网络新闻的真实性、舆论导向的正确性。网络编辑要做到严格把关,核实消息来源,做出敏锐的判断。最后要利用技术资源,将不良信息进行过滤和屏蔽,从而遏制网络新闻道德失范现象的发生。 四、结语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拓宽了受众的认知渠道,网络新闻逐渐成为人们了解时事的主要方式。但是虚假新闻、恶俗信息、侵权等乱象的出现,使得人们对信息的认知受阻,网络新闻的乱象亟待解决。在互联网时代,网络媒体开始活跃,由于网络新闻的生产、编辑、都快于传统媒体,传播方式也不同于传统媒体,因此网络新闻在道德方面出现了不少问题。我们需要尽快加强对网络新闻的规范,完善网络法律法规体系,提高对网络新闻的审查力度,提升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从而建立健康、有序的网络新闻传播环境。 参考文献: 1.贺善侃.网络时代:社会发展的新纪元[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 2.周葆华,查建琨.网络新闻从业者生存状况调查报告[J].新闻与写作,2017(03):17-23. 作者:张晗 单位:广西师范学院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行政管理论文 一、烟草专卖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观念落后 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专卖管理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从监管层次到监管对象都有着相应的变动,这就要求专卖管理也要与时俱进,能适应当前专卖市场的需求。然而,从当前的管理实际来看,大多数部门还保留着传统的管理思想,习惯运用强制手段或集中治理的方式对烟草专卖进行管理,忽略了日常管理的重要性,一些行政管理人员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创新性,影响了行政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 2.行政执法不规范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一些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依据应用不当或不正确,比如:在烟草经营者的住所发现卷烟时,不能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制度有效查处。此外,一些行政管理人员缺乏完备的法律知识,在执法过程中对惩罚及罚款的力度把握不够,很大程度上都是自主裁量,过于随意,造成惩罚体制的不统一。 3.管理相对被动 在以往的烟草专卖过程中,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将“任务”作为工作的重心,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形成了一种被动的关系,不仅信息不对称,而且缺乏有效的沟通与交流,这一方面降低了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也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很难对经营者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制约了行政人员的跟踪管理。 二、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策略 1.建立卷烟经营商户籍制度,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对卷烟经营商的管理,是烟草专卖行政管理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对卷烟经营商的户籍管理,建立完善的户籍制度,使卷烟市场得以规范,同时提升卷烟市场的净化程度。首先,要对经营商的经营资格进行动态审查与管理,对于那些非法经营或无证经营的商户要及时取缔;其次,要掌握经营商户的销售、购买与预存状况,积极做好配送工作,保证卷烟市场的占有率。另外,行政部门要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分区域管理,这不仅能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管理水平。对于经营商户的户籍档案,要定期进行汇总与更新,并对其进行有效地分析,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2.统一烟草零售价,完善烟草价格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逐步实行了卷烟最低批发限价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烟草经营的内部市场,对一些违法经营行为起到了打击作用。然而,具体到每个地域,最低批发限价又有着一定的差异性,造成了烟草市场价格的不稳定,因此,必须对其进行改革,深入实际,对烟草市场进行有效地调查,并综合各方面的利益,制定出具有可行性的价格管理体系,规范市场。行政管理人员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市场形成有效地监管,定期对市场烟草的价格情况进行审查,对于违规行为要严厉惩处。 3.建立网络信息化管理,打造数字专卖体系 当前,我国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得到了充分地发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为烟草专卖管理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也有利于促进行政管理的科学性与高效性。首先,行政管理部门要有效规划信息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部署,并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建立规范化的信息管理体系。其次,要做好推广工作,完善烟草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并发挥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作用,建立集户籍管理、专卖信息、专卖资格等为一体的信息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动态监测,提升行政管理效率。相关行政管理人员要能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加强培训与锻炼,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结语 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是一个逐渐转化的过程,需要在探索中不断更新管理观念,调整管理方式,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保障烟草专卖市场的长期有效发展。因此,必须将其充分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坚持以法治“烟”,使烟草专卖管理更为科学、有效。 作者:赵世鹏 单位:山东济宁烟草有限公司微山营销部 专卖管理论文:浅谈专卖店管理系统 【摘要】现在企业的专卖店管理,大都采用传统的人工管理的模式,利用本系统目的在于提高专卖店店管理的工作效率,可以实现对员工数据管理、供应管理、客户管理、产品分类管理、产品管理、入库管理、出库管理,使其合理规范。 第一章 应用系统整体方案 1.1应用需求分析 专卖店信息管理系统具有以下功能: (1)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 (2)有较好的权限管理。 (3)支持多条件数据查询。 (4)系统支持良好的数据备份和还原操作。 (5)可方便的删除数据。 (6)数据计算自动完成。 1.2 开发工具的选择 本系统后台数据库采用SQL,该数据库系统安全性、准确性运行速度方面有绝对的优势,并且处理数据量大,效率高;前台采用Delphi7作为主要的开发工具,可与SQL数据库进行无缝连接。 1.3 项目规划 本系统功能模块分为商品管理、财务管理、会员管理、系统管理四大类,具体规划如下: ⑴、商品管理。 商品管理分为商品入库,商品出库以及库存管理。在这里面,通过添加和编辑商品或者入库单/出库单的方式来实现商品的管理,记录商品的流动情况和商品的状态。分类如下: 商品入库包括:入库单录入编辑(添加入库单和编辑入库单)、入库单删除、收付款编辑(入库单付款)、入库明细录入编辑(添加商品);商品出库包括:出库单录入编辑(添加出库单 和编辑出库单)、出库单删除、收付款编辑(出库单付款);库存管理包括:入库明细录入编辑(添加商品)、库存录入编辑(新添/编辑)。 ⑵、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分为付款,收款以及帐务查询。其中,帐务查询采用的查询方式是流水帐号模糊查询和时间查询段。收款,付款中,每一笔帐务也都是和流水帐号以及操作员,单号直接挂钩。 ⑶会员管理。 首先,会员分为两种,一种是客户,另一种就是客商。客商是商店商品的来龙,客户就是商品的去脉。这两种会员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条商品流通链。包括会员档案和会员帐页。 ⑷、系统管理。 系统维护涉及到商品的入库方式编辑,出库方式编辑,收付款方式编辑,人事管理编辑,商品类别编辑以及系统信息。相当于系统的后台管理。 1.4.1数据库概念设计 根据对专卖店销售行业进、销、存各部分的分析和行业特点的要求,以及系统运行和数据流程的分析,得到了13张表,部分表如下: ⑴、出库单(出库单号、出库类别、客户名称、出库日期、操作员、备注) ⑵、入库单(入库单号、入库类别、供应商、进货日期、操作员、备注) ⑶、客户客商信息表(客户名称、客户性质、单位地址、电话、负责人、联系人、开户行、银行账号、税号、传真、备注) ⑷、人事库(员工编号、姓名、性别、部门、出生日期、录用时间、文化程度、口令) ⑸、收付款(流水账号、性质、单位、收付方式、金额、操作员、日期、备注) 1.4.2数据库逻辑结构设计 选用Microsoft Access2000数据库来进行数据库的逻辑设计,创建13个基本数据库表,然后根据全局ER图,建立各个表之间的联系,部分主要数据库如下所示: gonumbers 出库单号,gogenre出库类别,GoodsName客户名称 , GoodsTime出库日期,CompanyName操作员,Remark备注 第二章 专卖店管理系统应用程序设计 2.1 系统的总体流程 本系统的主要业务流程是员工根据自己的登录名和密码进行登陆,系统根据用户的登录名得知用户的操作权限进行操作系统。 2.2.1 登陆窗体模块: 在本窗体中,实现了用户名和口令登陆的方法,当人事库有记录的时候,系统默认登陆的用户名为人事库的第一个员工,当用户输入口令,确定之后,系统搜索人事库表,寻找人事库中字段名为”姓名”和”口令”的值,当”姓名”值与姓名选择框的值相等,并且”口令”值与口令输入框的值相等的时候,登陆成功,进入主窗口,如果密码错误,则弹出系统错误。这里有一点特殊情况,即当口令框为空的时候,系统同样检测人事库中口令为空的项,同样对它进行检测,如果成功,则进入主界面,不成功,则弹出系统错误提示。 系统登录界面和主界面。 2.2.2 商品入/出库功能的实现 ① 添加入/出库单 添加入/出库单用来添加新的进货单,添加的时候自动给进货单编号,用户选择客商(入库时)/客户(出库时),入/出库类别以及操作员,最终添加完成。在添加的过程中,应注意供应商/客户不能为空。 ② 编辑入/出库单 编辑入/出库单用来编辑进货单,可编辑的项有入/出库单号,入/出库类别,供应商/客户,进货日期和操作员。 ③ 删除入库单 当准备删除的入/出库单有相关联的进货记录的话,则不能删除。 出/入库单录入管理用来实现出库单和入库单录入的管理功能,出/入库单录入管理和出/入库明细录入编辑以及收付款编辑组合在一起,实现了进货-库存-卖出的一个完整的商业链过程。 付款:付款是针对入库单而言的,商家进货的过程中发生。 收款:收款是针对出货单而言的,商家卖出货品的时候发生。 2.2.3 库存管理 库存管理用来管理库存商品,实现库存录入和编辑,以及各种商品详细信息,进货明细表,售货明细表的查询功能,同时实现对商品类别的模糊查询。 2.2.4 财务管理功能的实现 ① 收付款功能 收付款功能在商品出库和入库管理中已经有了介绍,这里不在详述。 ② 帐务查询功能 帐务查询功能实现了专卖店所有的帐务查询。采用的是流水帐号模糊查询和时间段查询。 2.2.5 会员管理功能的实现 ① 会员档案管理 会员档案管理实现专卖店所有会员的一些基本信息,通过客户客商编辑窗体来实现档案的管理。 ②会员帐页管理 会员帐页管理页面实现了对所有会员所有帐务的查询功能。查询结果包括:会员信息,入库单,全部进货清单,出库单,全部售货清单,全部帐务,进货明细,付款明细,售货明细,收款明细。 2.2.6 系统维护功能的实现 维护实现了入库方式,出库方式,收付款方式,人事管理,商品类别以及单位信息的管理和维护。 专卖管理论文:如何全面提升基层专卖管理工作执行力 [摘 要]目前,烟草行业面临着控烟履约日趋严格、发展环境日趋严峻的新常态;面临着高价高端卷烟市场需求紧缩和结构提升难度加大的新常态;面临卷烟销量回落和税利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如何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难题,如何适应行业发展的新要求,市局(公司)党组掷地有声的回答了这个问题,即倡导全市行业干部职工树立“我能行”的工作理念,提高全市行业干部职工的执行力。 [关键词]提升;基层;专卖管理;执行力 “执行力”简而言之,就是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重在落实、赢在执行”,树立“我能行”的工作理念,着力解决在严格规范、工作态度、精神状态、落实力度及效果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水平的必然要求。就基层专卖工作而言,县级局执行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卷烟销售市场的稳定,关乎行业改革与发展深入推进的大局。因此,牢固树立“我能行”的工作理念,打造一支执行有力的专卖管理队伍,提高烟草专卖工作的执行力势在必行。具体应做好四方面工作。 1 强化目标管理,严格工作考核 明确工作目标是提高执行力的有效途径,一个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能让职工信念坚定、方向明确、少走弯路。结合基层专卖工作实际情况,首先要设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对专卖工作进行分工。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市场,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出市场监管、专卖稽查、行政许可、基础管理等各项工作目标,详细列出具体的工作步骤,如完成期限、责任人、落实举措等,并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使每位稽查员每天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该如何做、要达到什么效果,做不好该受到哪些处罚。其次,要严格考核制度,目标制定了,考核就是目标实现的保障。要以检查、考核为手段,通过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解开行政不作为的症结,切实做到领导、责任、人员“三落实”。这样,全体人员工作起来就有了方向、动力和压力,工作效率及执行力才会大幅提升。 2 找准自身定位,注重交流沟通 作为负责基层专卖工作的主管领导,不能以岗位自居,将自己高高在上摆在领导位置,而是放平心态,站在与专卖人员平等的角度与他们真诚对话和交流,面对面地倾听他们的夙愿和心声。这样一来,既可及时了解专卖实地工作中的新动态、新线索,准确调整自己的工作方法和目标,又可及时掌握专卖职工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克服思想上的惰性,明确工作的目标和意义,逐步改变以往的安于现状的旧思想、旧观念,将专卖人员思想统一起来,切实做到“顾全大局、服务中心、令行禁止”,遇到任务行动迅速,迎难而上,形成一支服务有热情、工作有方法、行动有纪律的专卖队伍。 3 掌握市场实际,讲究方式方法 针对基层专卖管理具体工作,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对辖区卷烟市场的监管力度。针对辖区毗邻山东市场的实际,我们在加大对零售户的宣传教育、提高零售户守法经营意识的基础上,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山东临清等周边区域的卷烟投放政策、销售节奏及市场监管方式,逐步形成针对性较强且符合市场实际的卷烟市场监管思路,并合理利用现有的专卖管理资源,不断增强信息的灵敏度,及时了解市场情况,掌握市场动态,定期与公安、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对重点市场的控制力度。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深化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打假格局,力求“打击一个点、牵出一条线、破获一个网络”。在全体专卖人员的通力协作下,去年年底,我们按时保量完成了市局下达的部级标准网络案件一个,促进了辖区卷烟市场的和谐稳定。 4 正视短板不足,渲染文化引领 一线稽查员严重不足、年龄结构断层明显、知识结构参差不齐、工作状态不佳等问题,一直是基层专卖队伍建设面临的现状。针对这些实际困难,通过业务能力培训和岗位练兵等措施,为专卖人员搭建沟通交流、提高能力的平台。尤其鼓励稽查员积极参与岗位技能竞赛、专卖管理师技能鉴定考试等项目,在改变人员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的同时,培养专卖人员“团结协作,不怕困难,艰苦细致,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塑造他们的价值观念和优秀团队执行文化,激发专卖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自觉做到既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又热情服务,严守纪律,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促使专卖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才,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提供源动力。 5 结 语 随着专卖工作职能的不断转变,要提升基层专卖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在牢固树立“我能行”的工作理念的同时,还必须处理好“坚决执行”与“因地制宜”的关系,对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梳理,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有效解决,力求做到“形散而神聚”。只有这样,基层执行力才能像一台永不停歇的发动机,专卖管理工作的实效才能全面提高。 专卖管理论文:浅论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烟草专卖监督管理 【摘 要】中国国家烟草总局局长凌成兴在2015年6月17日召开的国家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就“互联网+”与行业工作的结合提出明确的要求,“要认真研究互联网+烟草农业、互联网+烟草工业、互联网+烟草商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保持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互联网的发展,在助推烟草行业发展,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不少不法分子也找准机会,利用互联网违法违规销售烟草专卖品。这种新型犯罪形态的出现,对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监管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关键词】“互联网+”;互联网;烟草专卖;监管;执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可知,我国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以及进出口实行严格的垄断经营和专卖许可证制度。但由于烟草专卖品的嗜好品特性与互联网便捷、隐秘的特点,不法分子愿意铤而走险在互联网平台违法违规销售烟草制品。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与国家利益,对烟草专卖制度是一种挑衅,必须严厉打击。 一、互联网涉烟案的特点 1.多样性销售,销售链条完整 网络涉烟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首先,通过网站、网页以及弹出广告的形式进行信息的,从而吸引部分烟民进行网络购买来达到销售的目的。其次,通过购物网站,例如淘宝、亚马逊等,以隐秘的形式开设虚拟店铺,套用其他商品信息达到非法销售的目的。第三,通过自媒体,例如微信、QQ、微博等销售及购买信息,从而达到在网上非法经营销售卷烟制品的目的。 2.网络覆盖面广,涉案金额巨大 互联网具有开放、便捷的特性。这也就决定了网络涉烟案件具有空间、时间上的灵活性。犯罪分子借用互联网,在各大网购网站以及一些不正规的网页开设店铺,广告,利用网络的传播速度快,覆盖面积广的特点,将卷烟广告、卷烟制品和销售给了不同阶层、不同年龄段的消费者,这个数目是非常庞大的,这样的销售繁衍速度也是非常迅速的,全国的网络涉烟案件动则几十万元,多则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 3.虚拟销售主体,虚假商品信息 大部分网站、网页的ID注册并不需要实名验证,这就给不法分子带来了一个“好处”:通过虚假个人信息在网上注册ID,进行店铺开设与广告信息。不法分子可以一直躲在互联网之后,通过虚拟平台,进行卷烟制品的购买、销售、广告等。 不法分子亦会通过“挂羊头卖狗肉”的形式来进行商品的交易,例如在购物网站以食品店、服装店的名义开设店铺,在店内陈设饰品、服装等商品,在与消费者进行商品信息确认的环节,通过聊天工具或者第三方链接来进行卷烟制品的网络交易。 二、互联网涉烟案的监管难点 1.监管意识僵化,技术手段落后 烟草专卖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的主要监管对象都是实体对象,专卖监管行为也是通过实地走访来实现。然而互联网涉烟违法案件与传统的实体涉烟违法案件相比,有诸多不同,通过传统的专卖监管和稽查手段难以发现与跟踪。相对于不法分子的网络应用水平,我们的专卖监管人员在技术手段和线索意识上难以应付,容易造成对案件发现不了,亦或者能发现却无法追踪与取证。 2.犯罪方式隐蔽,取证困难 通过对以往的网络涉烟案件进行分析不难发现,不法分子在进行卷烟非法销售时,经常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来逃避打击。例如通过烟草代替品的名义,通过与酒类等烟草非专卖品捆绑销售的形式。 由于这种隐蔽的销售方式以及不法分子的反侦察意识,在销售完成后,往往难以留下实际证据。执法人员只有通过技术手段对不法分子的网络交易记录进行逐项比对,抽离出与烟草专卖品有关的交易信息。这就导致案值不好定论,使得最后的量刑定罪出现困难。 3.不法分子身份虚拟,难跟踪与抓捕 随着犯罪分子的反侦察意识以及技术手段的提高,运用国外服务器、变更IP地址的新兴手段出现了。再加之无线网络的飞速发展,在很多公共场合,不法分子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可以随时随地利用WIFI等无线网络来进行非法交易。这使得确定不法分子身份及信息难上加难。 三、互联网涉烟案件的应对方法 1.培养专门人才,提升监管针对性 互联网是一个新事物,而互联网涉烟案件更是一种新型的犯罪形态。面对新事物,烟草专卖执法部门也要与时俱进,通过选调熟悉网络业态的专门人才以及通过对专卖执法人员进行网络应用技术培训,充实专卖管理队伍,提升专卖执法人员应对网络涉烟案件的能力。 2.寻找互联网涉烟案件证据搜集新路子 互联网涉烟案件与传统的卷烟违法案件有着明显的区别。最主要的区别便是取证更难。针对这一难题,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来破解:第一,专卖管理执法人员通过外网,利用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以及淘宝、京东等网购网站,对网络销售业态进行实实时跟踪。第二,向消费者、零售户以及物流快递货运商求信息,从他们手中间接的获取信息。第三,对已经侦破的网络涉烟案件进行深挖,以线索带线索的方式,将不法分子的活动规律,组织架构等了解清楚。 3.建立互通互信的跨区域信息共享机制 互联网涉烟案犯罪分子经常是流动作案,跨区域作案,这给信息搜集,人员锁定带来了巨大难度。因此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出发,建立起一套全国涉烟网络案件信息共享系统,实时对网络涉烟案件数据进行追踪与更新。让全国网络涉烟案件信息与数据在各个省市县局无障碍流动,让专卖监管人员能够实时获得最新最全的网络涉烟案件信息与数据。 专卖管理论文:新时期加强烟草专卖内部管理监督之我见 【摘 要】加强烟草专卖内部管理监督是维护烟草行业专卖制度得以稳定实施,以及维护国家稳定发展的关键。烟草专卖内部监管属于行业自律行为,需要加大执行与保障措施,提升监管效果。本文首先分析了加强烟草专卖内部管理监督的意义,其次结合现阶段烟草专卖内部管理的实际情况,分析了烟草专卖内部管理监督现存的问题,再次探讨了针对性的加强烟草展卖内部管理监督的对策,最后对全文进行了总结。 【关键词】新时期;烟草专卖;内部监管;监管对策 《烟草专卖法》对烟草专卖行业内部活动进行了重新规范,为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需要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最近几年,我国一直探索烟草行业自律的方法,并经过了制度建设与探索阶段,完善烟草内部专卖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反思与总结,制定完善的内部监管体系,展开深层次、根本性的专卖监管,促进烟草行业的稳定发展。 一、加强烟草专卖内部管理监督的意义 现阶段,烟草专卖企业内部存在如下问题:内部人员内外勾结,套购倒卖卷烟,构造虚假客户,勾结大户或为卷烟零售大户倒卖卷烟提供便利等。这些问题都是烟草企业内部监督管理不足导致的问题,对国家、消费者和企业利益带来了损害。由此,烟草行业需要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通过严格自律,化解内外部风险,实现烟草行业的稳定发展。 二、烟草专卖内部管理监督现存的问题 1.未转变管理观念,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近几年自上而下内部监管工作顺利推行,但是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烟草行业的管理者一直未转变管理观念,未认识到对内部实施监管的重要性。传统理念下的《烟草专卖法》针对的是外界的管理和监督,而内部监管却要变成对自身的监督和约束,在传统思想影响下,管理者对内部监管的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够,内部监管流于形式。 2.主观能动性不强,执行力度不够 部分地区由于没有制定规范完善的监管考核与激励体系,导致内部监管工作得过且过,创新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缺乏,对于上级政策方针的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表现为:一是监管形式化问题严重,在执行检查调查线索过程中,走马观花;二是在监管后发现是自身内部的问题,存在敷衍塞责的现象,认为同事之间没有必要抓的太紧,扣得太严厉,监管策略没有深入贯彻;三是部分员工对内部监管理解不深入,没有转变思想观念;四是基层人员未深入了解监管的每个节点和流程,对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了解,执行过程中不能顺利开展。 3.需完善监管制度,人员素质不佳 烟草专卖内部监管虽然进行了一定的时间,但是很多监管内容、监管制度与监管节点,未能完善与补充完全。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的发现、反思与总结,使得制度更加完善,提升可操作性。内部监管人员的素质未能达到实际需要,内部监管涉及范围广、内容多,需要监管人员在市场监督、违法案件查处等实践训练中,提升自身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水平。 三、加强烟草专卖内部管理监督的对策 1.深入认识转变观念,补给监管人员 对于现阶段烟草专卖人员弄虚作假的行为,以及内外勾结的行为,应该转变员工思想观念,提升他们对法律法规的认识,规范自身思想与言行。首先,为促进烟草企业可持续发展,做大做强,需要深化员工对烟草专卖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其次,要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通过反面教材通报批评以及法规的深入学习,提升员工法律意识。适当补给监管人员,根据部门及岗位设置,补充缺乏的烟草专卖内部监管人员,合理配备专职内管和专卖人员,以此保障监管工程顺利开展。 2.加强人员素质培训,不断反思改进 烟草内部专卖监管涉及到很多环节与内容,需要全员一起参与到其中。由此,需要加强对全员的培训,通过组织人员参与培训工作,深化对烟草内部专卖监管涉及到的监管内容、监管流程、监管措施、监管方案的认识。同时,还需要引导全体人员针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制度缺陷,找出问题与缺陷的原因,并探索应对策略。另外,还需要加强对监管方案与制度的总结,通过总结,契合实际需要,发现现存问题,针对操作性和实用性不强的方案,以及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者是制度、监管设计等环节存在的缺陷的,深入探索,总结反思,不断改进。 3.有效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有效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烟草专卖运行程序,建立科学的烟草专卖流程、规范与标准,通过加强监管执法,避免和阻止员工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制定公开、透明的执法方案,接受群众的监督与批评,实行文明执法、依法行使权力,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通过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对价格执行情况、货源分配、入网销售等方面的监管,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维护秩序的稳定性与有序性。 四、总结 对于新时期烟草专卖内部监管存在的内外勾结、套购倒卖等问题,应该结合烟草企业实际情况,分析烟草专卖内部监管现存的问题,了解到存在未转变管理观念、管理流于形式、主观能动性不强、需要完善监管形式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深入认识转变观念、加强人员素质培训、有效完善监管制度等方面出发,提升有效监管力度,促进烟草专卖企业能够可持续发展。 专卖管理论文:浅谈县级烟草专卖卷烟营销的精益管理 精益管理源于精益生产,是衍生自丰田生产方式的管理哲学,现已由最初的生产系统的管理实践成功逐步延伸到企业的各项管理业务,优秀就是以最小资源给客户创造最大价值,精益管理是一个持续改善的经营过程,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想法是不现实的。 目前烟草行业精益管理工作的重点是推进基础管理进入“深水区”。规范管理、运行效率、成本控制和服务水平是衡量基础管理工作成效的标准。烟草基层网点应以“全员服务、全员营销、全员专卖”为总抓手,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市场导向、坚持基层导向,推进服务品牌与精益管理。进一步强化营销基础,深化终端建设,突出考核激励,全面提升管理效能。 (一)推进精益管理,强化基础工作 万年县城网点以精益管理为主抓手,打造服务品牌的指导思想,紧密围绕需求预测、货源供应、提升管理效能。首先是控制过程,强化基础。通过制定“日通报、周分析、月对标”制度,每日通报订单成功率、新品上柜率,每周分析紧俏品牌满足率、新品订足率,每月对标考核总量预测准确率、重点单品目标达成率。要求客户经理对客户空订单情况,进行情况反馈,针对部分客户营业时间短,订货数量少,经营资金短缺而造成的订单时有时无的问题,通过与客户充分沟通,调整订货周期,进一步降低卷烟配送成本。其次是科学评估,优化调整。针对各辖区人口流动、客户经营地址搬迁、基础设施再建,导致销售目标制定分解与市场变化不相适应,销售目标的完成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不相适应的问题,万年分公司开展“今年销售目标我分解”活动。对各辖区进行评估,以人口权重10%、客户数量权重25%、客户结构权重15%、客户贡献度权重 50%,多维测评,将2015年销售计划分解到网点,网点再自行分解到各辖区。通过月预测,周调控,使目标有方向,进度有把握。针对客户分布散、业态杂,营销服务与市场管理易脱节,客户走访与平面管理疏漏的问题,要求客户经理根据公司制定的市场走访信息采集表,对客户卷烟库存、零售价格、客户及消费者反馈一一记录,做到市场信息精准、客户反馈应对及时。 (二)探索“按需供货”,提高市场满足度 今年,按照国家局深入推进市场化取向改革,省、市局(公司)推进按市场真实需求供应货源的工作要求,万年分公司本着尊重市场、规范运作、注重质量、整体推进,努力推动营销基础管理进入“深水区”。一是全员培训,提高认识。使客户经理从理论层面了解“按需供货”的目的意义。二是销售策略各有侧重,在以往的卷烟销售过程中,我们都是以客户订购数量为依据,进行简单的划分,致使农村客户高档紧俏烟卖不了,中档紧俏烟又不够卖,自身造成卷烟市场不规范,我们通过客户经营地址、商圈制定差异化的销售策略,进一步切实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三是细分市场培育品牌,我们以前开展新品培育都是每个辖区多少户或多少量,缺少市场可进入度的考虑,而客户经理为完成考核,盲目压单,致使客户怨声载道,目前我们通过细分市场,对省外新品侧重在工业区、车站,对省内新品侧重在城乡结合部、乡镇进行培育,达到了较好的效果。 通过对卷烟营销工作的精益管理,万年分公司在卷烟销售总量完成、重点单品培育销量、客户满意度上较去年都有较大的进步,我们将会持续做好,争取获得更大荣誉!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思考 [提要] 烟草行业是特殊的行业,实行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作为履行国家烟草专卖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坚持“两个至上”的价值观是烟草行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必然要求。本文对如何加强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进行探讨。 关键词:烟草专卖;日常考核及评价;执行力 一、当前烟草专卖队伍建设现状 以龙南县为例,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原因,目前专卖队伍的现状让人担忧,难以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发展的需要。 (一)结构老化,梯队建设不合理。专卖队伍因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导致把关严、门槛高,年轻人员未能及时充实,队伍老化严重。人才成长路径单一,大龄人员不能及时转岗、转向。据笔者统计,本单位现职专卖执法人员平均年龄41.25岁,40周岁以下占41.67%,40周岁以上占58.33%,年龄结构老化,梯队建设不合理。 (二)知识结构单一,综合素质不高。本县局现有11名专卖执法人员,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名(占36.36%),其余初、高中文化程度7名(占63.63%)。持高级烟草专卖员技能资格证1人(占9.09%),持中级资格的6名(占54.55%)、持初级资格的1名(占9.09%)、无资格证3人(占27.27%),可见总体知识结构单一,综合素质不高。 (三)少数人员作风浮躁,态度不端正。这部分人员不思进取,安于现状,缺乏必要的事业心,业务钻研不够,工作消极拖拉。少数年轻人员缺少一种谦虚、谦让、文明的精神和风范。有的甚至提出“烟草专卖还能专多久的”疑虑,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同时,专卖队伍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烟草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加强烟草专卖队伍建设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面对新常态下行业发展面临的这些问题,必须给予积极、高度重视,全面加强烟草专卖队伍建设。 二、如何加强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 (一)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形式,不断提高专卖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1、完善培训规划,提高针对性。要将人力资源培训规划和业务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考虑近期、远期人员配置需要,合理制定出符合实际需要的培训规划。要科学设置培训目标,对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培训需求进行科学细致的分析,明确岗位需求。培训目标要进行细化、明确化、具体化,具有可操作性,并针对专卖管理人员个体差异选择不同的培训方法,以增强员工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提高参训人员积极性。一是努力丰富并创新培训内容。除继续加强对岗位专业技能、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技巧的培训外,还要加强对心理学、逻辑推理等内容的培训;二是完善培训方法。采用课堂教学、录像、角色扮演、案例研究、商业游戏等多种形式,总结探索出一套符合专卖管理人员实际工作要求的培训方法,摆脱培训方式、方法简单的“复制”、“粘贴”的局面;三是实行人性化培训。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分析人员培训需求。要加强沟通,精心组织工作,选定和布置好培训地点,安排好培训日程表。要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专卖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逐步实现从应急性、临时性培训向系统性、规范化培训转变。通过实施人性化培训策略,有效提升员工参加培训的兴趣和积极性。 3、完善培训评估考核体系。培训评估考核是培训项目投入前后为培训管理者提供决策信息的重要环节,一个完整的培训评估体系包括培训评估考核内容确定、培训流程优化、培训评估考核信息获取方式选择与运用等内容。通过培训评估考核可以为培训管理者在培训需求确定、培训计划拟订、培训模式改进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判断。通过加强对培训效果的考核,对优秀学员进行通报表扬,给予适当的奖励,可以调动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学习的积极性,从而主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弘扬企业文化,树立队伍形象。企业文化是烟草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企业的品牌。烟草专卖管理既是一种执法行为,又是一种服务行为。以《烟草行业文明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为内容,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依法办事,服务客户,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强化专卖队伍文化的优秀内容是提高服务水平。在目前形势下,就是要强化专卖执法人员“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根本宗旨,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依法办事,服务客户,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工作作风和 “生、冷、硬、横”的态度。要在改善与管理相对人的关系上下工夫、做文章,设身处地为经营户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支持和保障,不折不扣兑现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展示专卖队伍的精神面貌和整体素质。要彻底摒弃“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处罚”的错误思想,把“情感管理”的理念落实到日常监管中,公正、合乎情理地执法,既要以法服人,又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行政相对人欣然接受专卖执法作出的处理。同时,在企业中还要弘扬团结协作、同舟共济的精神,切实提高专卖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三)转变观念,加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两个至上”落到实处,必须转变观念,坚持守土有责,真正做到对国家负责、对消费者负责。一方面在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执法环境中,一部分专卖人员存在着严肃执法,怕反被指责,依法办案,怕过头怕多事的消极心理。过度地强调所谓的“文明执法”,怕投诉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面对这种消极思想,我们应当在践行“两个至上”时,加强教育引导,积极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从体现“两个维护”的要求出发,切实履行国家赋予烟草专卖管理的法律责任,棘手治乱,严厉打击卷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另一方面在行业改革、调整时期,专卖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市场观念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维护卷烟零售户利益就是维护消费者利益的理念。维护零售户利益,最重要的是满足消费者需求。因此,专卖人员要充分配合、协助营销部门做好按客户需求组织货源工作,使卷烟经营真正贴近消费者,贴近市场。同时,维护消费者利益,必须保证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到放心的卷烟产品。要深入开展卷烟打假打私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要进一步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向卷烟零售户和消费者普及卷烟识假辨假知识,营造全民打假氛围。 (四)执行力与激励、制约及考核的科学管理机制相结合。通过这一系列配套制度的实施,以奖励正确的行为,惩罚错误的行为。作为烟草专卖管理队伍的各级管理者,应时时刻刻向每一名队员灌输执行的理念和服从的思想。当然,应当允许大家在决策前提建议,但一旦做出了决定就应该坚决执行,对不服从决策者,要给予严厉的惩罚,否则你也消极执行,他也消极执行,何来的执行力?同时,对于我们烟草专卖管理队伍的管理者还应该注重奖惩的及时性,使违反规定的专卖人员“立竿见影”的立即受到处罚,避免拖延让执行不力者受到最直接、最快捷、最明显的利益损失,从而对其产生最大限度的触动。另外,在落实惩罚的同时,加强烟草专卖管理队伍建设,也不能淡化激励手段的使用。而对于工作执行不力导致严重后果或经常性不完成工作任务的专卖管理人员,均可在一定条件下实行淘汰机制,从而从上而下反映出对执行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推动烟草专卖管理各项工作的有效进行。 专卖管理论文:浅析如何完善内部管理促进烟草专卖和谐发展 【摘 要】烟草专卖专营制度是我国烟草行业一直坚持的管理制度,从开始执行迄今已经有33年的历史。在过去的这一段历程中,国家烟草专卖局不断对其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推动了我国烟草行业的发展和繁荣。在新的形势背景下,市场环境不断变化,烟草专卖管理制度也要与时俱进,不断调整和完善才能更好地促进烟草专卖的和谐发展。本文对如何调整完善烟草专卖内部管理措施进行探讨,制定相关措施,健全烟草专卖管理体系。 【关键词】烟草行业;专卖;内部管理 烟草专卖专营是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一直使用的烟草管理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其管理过程中逐渐暴漏出一些弊端严重限制了我国烟草行业的发展。比如,长期的专卖专营滋生了烟草公司的特权思想,在经营管理过程盲目自大,忽视市场变化;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带着严重的行政色彩,不能与时俱进,优化人力资源管理,导致人力资源使用效率低下,打击了员工的积极性;同时,限制了烟草公司的长远发展,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公司内部各自为政,缺少一定的凝聚力等。为了改变当前局面,推动烟草公司的健康发展,我们必须加大对此类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提升烟草公司的品牌意识和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强对内部的监督和管理,推动烟草专卖的和谐发展。下文将针对如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加强品牌意识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尽管受到专卖专营制度的保护,烟草行业的竞争不如别的行业那么白热化,但随着我国逐步履行加入WTO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时的承诺,烟草公司的危机感迫在眉睫。烟草公司想要在这样的环境中脱颖而出,必须改变以往的经营理念,放弃自身所谓的“特权”,从市场发展规律出发,加强服务品牌意识,加大力量把自己的服务打造为商业精品,树立服务品牌,拉开与其他行业服务之间的距离,给烟草公司本身赋予更多的附加价值,创造一定的品牌优势,减小可替代率,如此才可以在竞争中占据优势,避免被其他公司取而代之的危险。 二、优化人力资源管理 (一)制定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 付出收到回报其继续付出的动力才能更强。在工作过程中也是如此,烟草公司想要让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更加积极,就必须及时地肯定员工做出的成绩。当前,烟草公司在绩效考核制度方面还存在比较严重的按资排辈现象,这种和计划经济制度同步产生的考核制度已经严重制约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对烟草公司的长远发展带来极大的困扰。想要解决这些困扰,就必须打破这种按资排辈的考核制度,制定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在工作中的实际工作状态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考核。以“勤、德、能、绩”四方面联合为主要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1]其中,勤主要指的是员工在工作中的出勤状态以及对工作命令的执行性以及与工友的相互配合的情况。德指的是员工的思想品质问题。这一内容不但可以决定员工对公司贡献的大小,也可以决定员工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决定了员工在工作中的努力程度。能则指的是员工的工作能力。员工工作能力的大小主要由四方面决定,一是工作经验,二是身体状态,三是专业知识,四是技术、技能。绩指的是员工做出的工作成绩。绩效考核制度,主要考核的是员工的工作能力以及其做出的工作成绩。但同时也要参考前面两项内容,综合考核员工的综合素质,引导员工朝着高素质的方向发展。有了这样的考核制度,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每一个行为都有了考核的标准,让对员工的奖励和惩罚都落到了实处,有了明确的考核标准,为员工的优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建立专门的绩效考核机构 再完善的政策也需要执行落实才能有成效。制定了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就要确定专门的绩效考核机构来执行,否则,这些制度容易成为一纸空文或者被扭曲执行。以往,员工的考核结果多是由上级领导一句话决定,这给一些善于溜须拍马和做表面功夫的人提供了便利,让他们有了可趁之机,而一些不善于表达而踏实做事的人却得不到领导的重视。而专门的绩效考核机构则可以避免这样的现象出现。专业的绩效考核部门,由来自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一来可以对不同部门的员工做出公正的评价,二来他们可以相互监督,不会有徇私枉法的现象发生。同时,由于他们是专门的绩效考核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不再兼任别的职务。所以他们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思考如何做好绩效考核,定期、不定期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这有效避免了原有考核制度单次考核定结果的偏颇,让考核结果可以更加真实的反映员工的工作状态,考核奖惩更加公平。 (三)公司领导必须给予相应的重视 尽管当前很多烟草公司已经开始实施绩效考核制度,但是其落实情况却并不容忍乐观。现实考核过程中,绩效考核对各个部门和岗位的影响并不大,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面对这样的状况,必须要做的就是公司的主要领导要给予绩效考核相应的重视。首先,烟草公司的主要领导要对绩效考核制度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这样才能在这一制度的执行过程中给予更加有效的支持。其次,要对这一制度的执行有坚定的信心。任何新制度的推广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遇到一定的阻力,绩效考核制度也不例外。因为此制度执行之后,一些人的私利会减少,这是他们所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在绩效考核制度执行过程中肯定会千方百计的阻止。这就需要领导者坚定执行绩效考核制度的意志,不能遇到困难就打退堂鼓,让绩效考核制度的执行半途而废。只有领导坚持,下面执行的人才会认真执行,绩效考核制度在烟草公司才能真正落到实处。[2] 三、建立内部监管部门 当前,公司内部实行监督管理并没有获得大多数部门的认同,所以在内部监管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总是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难题,影响了内部监管工作的开展。[3]同时,由于工作人员的配备问题,很多公司的内部监管人员是由别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兼任的,这样的身份让他们的落实监管工作时存在诸多尴尬之处,很多工作落实存在难处。所以,想要在公司内部形成有效地监管,必须建立专门的内部监管部门。其工作人员有着独立的身份和职务,从而形成更加有效的内部监管体制。 四、总结 总之,想要在烟草公司实行完善的内部管理,就要从制度、人力、监管等多个方面付出努力,让它们相互牵制,才能促进烟草专卖的和谐进步。 专卖管理论文:探究如何进一步加强辖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 [摘要]如今,伴随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已经对自己的自身健康状况给予高度重视,而烟草作为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状况的重要因素,我国政府对烟草专卖零售给予了严格的规范,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给予一定的管理。但是,在管理中依旧有一些问题存在,例如无证经营现象一直是存在的最大问题。也存在着许可证有效期设定不合理、许可证换发等问题。导致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市场上缺少有效的管理手段,并且那些违法违规的现象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使得一些违法行为更加猖獗。因此,加强辖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已经成为现阶段一重要问题。本文主要针对如何进一步加强辖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展开分析,旨在确保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 [关键词]烟草专卖;辖区;零售许可证 实践表明,目前我国很多地方存在着烟草零售许可证管理不规范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我国社会稳定发展带来了消极的影响,同时也违背了我国社会的相应法律,给我国社会秩序也带来了消极影响。因此,加强辖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成为了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必须要从布局和规范两个方面着手,将许可证在市场管理中的真正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提升烟草零售许可证管理的透明度,以确保能够给烟草经营行为带来一定的规范,从而保证烟草零售在合法的范围内更好的经营。 一、要提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含金量 在提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含金量中,最为重要的一项任务是注重资格审查。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审查申办人是否具备申办法定的条件以及严格审查申请资料;对于卷烟零售点的分布和覆盖要进行充分合理的分析,对于零售户的质量要展开优化。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将经营能力以及规范、合法经营等作为首要的控制条件。行政许可当中,要严格的执行相应的法律与质量,确保能够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要不断的强化合理分布工作,真正的做到优化经营布局,确保能够做到公平、公正以及公开[1],避免出现办理中的“人情证”与“关系证”现象。另外,需要给予后续服务工作高度重视,重视零售户利益,并且通过一定的营销、管理手段,让持证户切实感受到烟草部门的真情服务,感受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受到保护的,确保能够为持证户最大化利益提供保障,以提升持证户对于烟草合法零售的重视度。 二、加大创新力度,提升持证户合法经营意识 我国政府应该给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高度重视,以创新的宣传形式提升人们的法律意识,同时也提升烟草专卖持证户合法经营意识,全面了解销售市场,严格规范市场行为,以有效的提升烟草专卖管理水平。那么首先应该做的是明确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行业内举报奖励标准以及相应的举报方式,以规范烟草经营用户行为,有效的提升宣传工作的有效性,确保对市场的掌控能力能够得到一定的提升[2]。其次,需要利用一些较为特殊的宣传日进行宣传,并且利用当地的移动通信平台,宣传我国的法律法规内容和一些与行业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了解到法律法规的同时,能够提升监督管理力度,形成较好的社会效应。最后,可以通过宣传片的形式以及电子等方式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办条件和办理程序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有效的宣传,让宣传的形式与人们的生活更加贴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宣传的真实性,从而在提升宣传有效性的前提之下不断的提升烟草专卖零售许证管理效率[3]。 三、通过调查的方式提升许可证规范管理力度 可以在烟草专卖零售点内展开相应的调查摸底工作,对于辖区市场基本情况展开全面的了解,并且通过收集相应的信息,建立更多的市场信息资料库,确保能够为专卖管理工作提供保障,避免出现盲目管理的现象,从而提升管理工作的效率。这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即: 首先,需要对那些即将到期的零售证登记造册,对于零售点的经营模式展开相应的记录,明确经营管理范围,查看零售点是否具有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以及证照等等,并且要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延续性。 其次,需要彻底排查相关负责人死亡或者经营场所发生变化的零售店,如拆迁等,在此情况下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依旧处于有效的状态。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应的动态管理工作[4]。 最后,需要调查辖区内那些无证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包括经营的主体以及经营的场所等等相关信息,确保能够为清理取缔无证经营户提供相应有效的资料,将其作为详细的参考依据,以保证经营的有效性。 四、需要给与动态管理工作,提升管理工作的效率 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建立动态管理以及快速处理等机制,对于市场动向要及时的掌握,确保能够为管理工作提供较为准确、可靠的信息,动态评价零售客户,确保能够将相应的示范效应充分的发挥出来。一方面,需要将相应的法律作为依据,对于那些由于门面转让或者关门歇业等原因而停止卷烟经营业务等企业需要及时的注销其许可证[5]。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无经营能力但是是真正意义上的持证人需要敦促其写相应的书面说明,停止其卷烟零售业务的进行,并将许可证及时的回收,对于大户控制小户经营的现象要给予一定的遏制,确保其市场经营活动能够有效的经营。除此之外,需要对有效期进行科学的设定,要确保能够均衡管理之下,为有效的销售提供保障。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应的经营户评比制度,通过评比制度的实施,奖励那些“三无”放心店,并且给予挂牌鼓励,以起到有效的引导作用。 五、要强化管理手段,提升控制和管理力度 首先,应该将市场监管法真正的落实。例如“532”市场监督管理法,即在每周5天的工作时间里,其中有3天时间是日常市场管理与宣传的工作,2天时间以大队或者中队为单位,集中措施进行全面检查以及交叉检查等,针对重点户、重点地段等展开有效的检查,确保能够将日常管理、专项整顿以及重点检查这三个方面的工作有效的结合起来,以为市场能够全方位的管理提供保障。 其次,需要通过分类监督的方式进行监督[6]。在日常管理工作当中,各个片区专卖人员需要建立完善的零售户档案,提升日常监管信息分析的力度,并且要确保每个区专卖人员都能够建立完全的零售档案,同时相关管理部门能够通过分析展开有针对性的监督工作。同时,在监督工作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安排监督路线,合理布局,确保市场检查工作能够有重点的检查,合理降低对手法零售户检查频率,确保烟草专卖市场能够在良好的监管氛围之下,更好的发展,其经营活动更加合理、合法。 最后,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需要重视部门的合作,有效的提升监管力度。在烟草经营中,打击无证经营是其中一项重要的责任与义务。工商与烟草部门需要加大执法力度与频次,彼此间要在密切配合之下,相互支持,并且利用信息共享、执法优势互补等方式,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7]。确保联合执法机制更加长效化,并且在定期考核的基础之上,严格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通过奖惩制度的实施,提升烟草监督管理力度,确保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工作能够有效的实施。 在烟草专卖管理中,许可证管理是其中的一项重要的内容与任务,在管理的过程中要针对实际的问题与情况进行管理,并且要做好各个方面的工作,打击许可证管理中那些违法违规的行为,从而为卷烟零售环节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保障,确保消费者利益能够被有效的维护。 总结 本文对如何进一步加强辖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展开一定的分析,明确现阶段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中还存在着无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设定不合理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导致我国烟草销售市场经营程序无法正常的运行,还给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因此应该给予高度重视[8]。实践表明,要有效的提升辖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的效率,就需要给予资格审查工作实施高度重视,同时还要提升销售人员的手法经营意识等等,确保能够为烟草销售市场提供有效的保障,确保烟草销售能够在合法的基础之上完成销售行为。 专卖管理论文: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系统在内管工作中的应用 摘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系统是集支撑快速应用开发、应用整合、分发管理、业务协同于一体的完整信息化支撑平台。文章立足于烟草内管监督的工作现实,结合和借鉴先进经验,分析信息化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作用、困境和对策,讨论和分析烟草专卖内部监督管理系统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化建设的作用及其应用。 通过信息化系统,可以将具体的工作和责任的划分通过计算机系统的设置而体现出来,并将细分的工作与相对应的数据建立起联系,使工作的操作性大大增强。在烟草行业内开展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体制,就可以对行政执法、烟草专卖品经营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适当性进行有效的监督,可以及时发现、查处和纠正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堵塞专卖工作人员工作中的疏漏,纠正差错,防止不当行为,减少行政争议,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专卖执法队伍的建设,进而更好地实现专卖监管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证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促进烟草行业的和谐发展。信息化使操作人员在繁杂的多部门协调中解脱出来,通过信息系统快捷地找出问题根源,并迅速寻找最佳解决办法和责任人,从而进一步促使日常管理明确化、高效化。 1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近两年来,为了加强专卖内管,提升内管人员自律和效率,建立内管长效机制,行业先后下发了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的通知和全面推行专卖内管委派制的实施意见,更加凸显了国家局对内管委派制下内管工作新模式探索和落实的重视。随着国家局内管系统的建设完成,国家局进一步加大了烟草行业的监管力度,同时为省市级的监管从高层提供了信息资源。由于陕西省内管系统建设时间早,已经不能完全适应行业新要求。因此,陕西省内管系统需要按照新的内管工作规范、委派制要求及国家局内管系统对接等要求进行完善 升级。 1.1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效率不高 主动监管意识有待提高,一些单位和一些人员还存在厌战思想和“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导致一些异常信息调查处理不及时,监管信息系统存在监管空白,一些内管人员的业务素质还不能适应信息化监管的 需要。 1.2 市场监管质量仍需提升 卷烟经营、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等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监管方式、监管体系的适用性、科学性、实效性还不强。一些单位和部分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强,专卖队伍的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 2 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化建设的应对措施 以建设专卖内管信息化长效机制为优秀,明确内管目标。根据国家局关于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梳理工作思路,明确监管重点,完善制度建设,创新监管方法,拓宽监督层面,把监管的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考核上,从基础做起,抓好专卖内管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规范意识,提高内部自律能力。根据各层次建立起一整套权责平衡、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确立制度监管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化制度体系。按照确立的岗位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一套能够明确责任的痕迹化载体,即抽查、检查、考核记录表,在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贯穿痕迹化管理。在流程化、痕迹化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不断细化、量化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信息化的内容和方法,严明纪律、严格把关、严肃追究,全方位、全过程落实专卖内部管理监督,努力实现企业制度、岗位职责、目标任务、过程控制、绩效考核的有效融合,充分体现精细实管理,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 3 专卖内管监督系统推广应用的方法 专卖内管监督系统包含任务管理、卷烟监管、真烟案件、队伍管理、系统管理和综合管理。 3.1 任务管理 包括代办任务、已办任务和任务登记等模块。待办任务是当前用户下所有待办任务的查询列表,每一个任务涉及的流程、表单、权限均有不同。具体办理步骤请参考该功能的流程说明。已办任务功能查询出当前用户下所有已办任务的查询列表,每一个任务涉及的流程、表单、权限均有不同。具体办理步骤请参考该功能的流程说明。任务登记是对违规执法举报、内部违规经营举报、业务人员异常问题反馈信息以及其他问题进行登记、调查、备案和移交,必要时也可进入问题调查处理流程进行相关问题的调查。 3.2 卷烟监管 根据行业内管系统对卷烟监管的要求,省局要对卷烟经营过程监管从卷烟计划、购进、库存、销售等环节进行全面监控。对国家局内管处要求的7个预警筛选数据和异常处理情况要进行上报。主要功能包括卷烟监管预警、卷烟预警展现及筛选、卷烟异常问题处理、卷烟预警相关数据查询与统计分析四个功能。监管卷烟经营过程,从卷烟计划、销售、零售户、物流、真烟案件进行监控。分别在每个阶段设立预警点、预警规则以及预警标准,并可以分别按市、县灵活调整设置预警规则,全面监控卷烟经营的各个阶段环节。 3.3 真烟案件 对国家局的要求以及省局自身对真烟案件条码管理需求,对真烟案件信息实现统一的录入管理。录入表单项包括案件编号、案件名称、当事人身份证号、当事人名称、涉案车辆牌号、案发时间、案发地点、发运地、拟到达地、案值、立案时间、案情摘要、案件性质、涉案卷烟数量(条)、涉案卷烟数量(万支)等信息。 3.4 队伍管理 对本级及直属下级的单位信息进行管理和查询。录入需要查询的条件:人员名称、办公电话或移动电话。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出符合当前查询条件的人员信息;点击某一位人员名字,即可显示该人员的详细信息。 3.5 系统管理 系统信息维护包括对预警指标维护、预警指标管理、监管流程维护、基础代码维护等功能,可以按管理要求和业务变动及时对基础信息进行调整。 3.6 综合管理 包括通知公告管理和备案管理。 录入需要查询的条件:标题或录入时间。点击“查询”按钮,即可查询出符合当前查询条件的通知公告信息。点击“重置”按钮,可重置查询条件,点击“添加”按钮,进入通知公告撰写界面,点击“更改”按钮,对保存状态的通知公告进行修改。点击“提交审核”按钮,选择一条未提交审核状态的通知公告进行提交,点击“”按钮,对审核通过状态的通知公告进行。备案管理可以进行撰写预警备案和无效预警备案操作。 总之,通过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执行力、完善制度建设、健全信息系统、培养综合型高素质人才等多项措施,将信息化作为解决内管监督工作落实问题的一把钥匙,必然能将内管监督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专卖管理论文:烟草专卖也要创新提升管理水平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作为国家行政权力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权力本身所具有的强制性、有价性、可交换性和扩张性等特性,也同样存在着被滥用的可能。笔者认为,提升烟草专卖管理水平,关键要增强专卖队伍战斗力和廉政风险管控力,并始终作为各级烟草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着力点。 一、必须增强烟草专卖管理队伍战斗力 近年来,各级烟草行政主管理部门在履行专卖执法过程中,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原则,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卖执法队伍,呈现出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显著增强、执法环境明显改善的特点。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行业对专卖队伍建设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履行好“监督、执法、保障、服务”的职责,烟草专卖队伍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众所周知,实现卷烟上水平,人才是保障。专卖管理人员是履行国家专卖法的执法者,对保持良好的生产经营和市场秩序,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深入推进,随着行业生产经营形势的复杂变化,中央出台了许多规定措施、禁令要求,专卖管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考验。特别是在行业经过持续多年的快速发展后,当前正面临着增长速度回落、工商库存增加、结构空间变窄、需求拐点逼近等四大难题,生产经营压力徒然加大,更易引发各种扭曲的、变异的甚至违法的行为。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与时俱进地打造一支执法公正、组织严明、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专卖执法队伍,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加大学习教育力度。作为党领导下的一支执法队伍,思想教育工作必须放在一个十分重要的位置。因此,十八大三中全会召开后,各区县分局就及时学习、传达、理解、贯彻会议精神,花大力气解决队伍思想观念上的问题。如果思想教育工作不加强,容易产生缺乏责任感、使命感,不愿意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政治上不够成熟,政策水平不高;法学理论功底差,知识陈旧,执法观念落后;作风浮躁、形式主义严重等现象。 (二)加强综合素质培养。社会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和信息化网络的快速发展对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行业面向社会的窗口,更要重视队伍综合能力素质建设,切实维护好行业形象。由于队伍建设具有阶段性和持续性的特点,前一阶段队伍建设侧重于单兵作战能力的培养,要形成整体综合能力,急需在团队建设、复合型人才培养等方面下更大的功夫。 (三)加快信息技术应用。上海市烟草专卖信息化较前几年有了很大进步,但借助信息化手段监控权力运行的工作仍处于刚刚起步阶段。应该说,执法监督信息化能为创新完善专卖管理、推进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提供新的途径。通过信息化手段来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是当前提升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举措,可以有效防控权力和制约权力。当前要熟练掌握信息技术,加大信息化运用的力度。 二、必须增强廉政风险管控力 提升烟草专卖管理水平,除打造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业务精、作风过得硬、经得起考验的具有团队精神的专卖执法队伍外,还必须创建具有专卖特色的廉政执法风险管控体系,多层次构建风险防范网。 (一)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优秀作用。专卖行政执法工作的性质、任务,决定了专卖执法队伍的政治要求。在思想上,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组织上,必须根据党组织要求调整人力资源结构,形成相对合理的队伍建设要求。有条件的分局,可以参照“把支部建在连上”要求,在专卖队伍中建立专兼职政工队伍。 (二)要持续优化人才队伍培养机制。要在“进、育、退”下功夫,切实做到:进有要求。无论对外招聘还是内部竞聘,除了设定相关工作经历、学历等硬性标准,还必须设立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以及整治操守。育有体制。以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专卖执法队伍为目标,着力把好“政治关、作风关、业务关”。退有依据。要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对违规违纪、玩忽职守,在工作中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当事人必须严肃处理,严厉追究;对于连续考核末位或有廉政问题的要实行淘汰制度,以示公平、公正。 (三)要构建完善廉政风险管控体系。主要包括四大方面: 1. 完善教育体系,强化规范约束。专卖执法人员的党性修养、职业操守、业务能力和意志品质都是打造“廉洁烟草”社会形象重要因素。一是要关注廉政教育,形成长效机制。要实施党员、干部、执法人员三个层面、不同要求的廉政自律承诺;要定期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主题片、参观监狱等形式的廉政教育,强化内在畏惧;要督促执法人员牢记“六条禁令”,模范执行专卖执法要求。二是要倡导执法礼仪,强化文明执法。要以贯彻上海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基层专卖人员执法行为;要通过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进一步统一基层专卖执法人员的仪表仪容、着装要求、用语规范、行为标准;要积极推行适合专卖实际的执法礼仪,不断展现专卖规范、文明执法管理流程和执法行为。三是强化法制培训,创新执法理念。要结合国家局要求,倡导“以人为本”、“寓服务于管理”的执法理念,推进依法行政;要建立多渠道烟草法律学习平台,进一步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 2. 完善监控体系,把握风险防控关键。加强廉政建设,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是关键。评估廉政执法管控点是廉政执法能得到有效防控的前提和基础,要将执法中可能产生的问题逐一梳理、找“准”,并采取监控措施。问题查找不出来,或者找不准、找不全,就不能有效监控权力点,使监督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既“防不住”,也“管不好”,建立管控机制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廉政执法管控点具体到专卖实际,可分为行政许可3个环节、6个权利管控点和行政处罚5个环节、11个权力管控点。在评估廉政管控点时,要明确三点:一要明确评估方法。要以界定工作职责为基础,从梳理工作流程入手,系统梳理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定位、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全面深入评估可能存在廉政执法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做到职权项目清楚、责权流程清晰、权力运行清透。二要明确评估内容。从岗位职责方面评估,主要结合岗位职责评估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失职渎职的问题;从业务流程方面评估,主要根据部门的职能和权限,从工作程序、业务流程等方面评估存在的问题;从制度机制方面评估,主要评估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管理流程,缺乏制度支撑的制衡和制约,避免因为制度不全可能造成滥用职权等严重后果的问题。三要明确评估重点。在评估廉政执法过程中,要紧贴突出问题、紧贴关键环节、紧贴重要岗位,着力评估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重要环节的管控力度,努力把廉政风险管控融入到具体业务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有计划地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3. 完善制度体系,将权力关进“笼子”。为减少执法中的人为因素,必须强化两个举措:一要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具体执法行为。通过编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两大系列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把各管理事项的依据、内容、程序、方法以标准文件方式进行公示,形成标准化操作规程。以办理涉烟行政许可业务为例,可将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新办、变更、延续、停业、恢复营业、歇业、补办七大主要业务中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归档等环节,确立具体操作标准和职责权限。二要规范自由裁量,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要规范明确证据采信、性质认定、违法事实、情节轻重等方面的“自由裁量权”,制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对不同条件、情况下的违法行为,明确统一规范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同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自由裁量权高效灵活的作用。 4. 建立责任监督体系,强化履职的责任监督。在评估专卖执法廉政管控点的基础上,要按照“有权必有责、有权必监督”的原则,建立重大决策、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的多元化监督体系。一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包括:(1)权力点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重大事项必须进行集体讨论。(2)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法规部门、内管部门行业内部监督,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3)推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和案卷评查制度,监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二是畅通外部监督渠道:(1)完善“12313”举报投诉电话运行,做到有诉必接、有举必查、有查必果,实现平台接听率、事件处置率、结果反馈率100%;(2)探索新媒体举报投诉平台建设,例如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扩大外界监督受众面。(3)加大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投诉和举报的受理查处力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个案的监督。三是突出信息化监管。信息化作为刚性的监管手段,可以起到人为主的监督所不能实现的效果,真正实现权力点约束和廉政建设工作的机制化、长效化和效率化。(1)完善专卖业务信息系统,特别对廉政执法点要通过信息系统加以进一步规范;(2)开发新信息平台,采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提高监督工作效率;(3)建设信息资源中心,实现对信息的统一管理和资源共享,让执法权力监控在阳光下有效运行。 (作者:上海市烟草专卖局虹口分局) 专卖管理论文:浅谈加强烟叶收购期间专卖管理工作 [关键词]烟叶收购;专卖管理工作;监管 加强烟叶收购期间的专卖管理工作,是确保烟叶收购秩序规范的保障,也是烟叶持续发展的需要,既关系到烟农的切身利益,又关系到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在烟叶收购期间的专卖管理工作中,笔者以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准确掌握烟叶收购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行业“卷烟上水平”发展战略的持续推进,更加注重烟叶规范生产经营工作,但在烟叶生产经营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要准确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从烟叶收购情况来看,一般收购中存在的问题有:1.规范意识不强。一些烟叶收购人员的规范意识不强,没有认识到违规经营给企业发展带来的严重危害。烟叶收购站串合同收购和变相无合同收购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收购站发生代管烟农IC卡现象,为虚拟烟农资料、收购境外烟叶、内外勾结倒贩烟叶留下了管理漏洞。2.监管力度不够。一些烟叶人员不能积极配合内管人员开展监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不沟通,不传递,甚至规避监管。而一些内管人员烟叶监管的内容不清,监管方法简单,工作走过程,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时有发生;内管系统操作不熟练,烟叶备案录入不及时,内管系统运行不顺畅,网上监管作用不发挥等问题时有发生。3.违法查处不严。一些烟农和烟贩受利益的驱动和诱惑,参与非法烟叶贩运和囤积。特别是一些专卖人员对非法贩运烟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些单位也设立了烟叶收购专卖临时站(点),但临时检查站(点)形同虚设,公路检查站作用发挥不够,监管工作被动,烟叶非法流通问题未能彻底杜绝。 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烟叶收购秩序监管 1.切实增强烟叶规范经营意识。烟叶经营是“两烟”经营中的重要工作,烟叶收购工作也是烟叶生产经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既承载着维护和实现好政府、企业、烟农三方利益的重任,也担负着构建和谐烟草、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的职责,既关系到当年烟叶生产的得失,又关系到当地烤烟今后的持续健康发展。所以,要将严格规范作为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烟草人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任何时候都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烟叶县局和烟叶收购站要高度重视烟叶收购和烟叶经营规范工作,不断强化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和意识。组织全员认真学习各级局烟叶收购的相关规范和要求。要从维护国家利益、烟农利益和巩固当地烟叶发展的角度出发,强化全员的严格规范认识,教育大家充分认识规范烟叶收购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自觉执各项规定,不参与非法收购、贩运烟叶等活动,不为非法活动提供任何便利条件,做到规范收购,自律经营。 2.严格规范烟叶收购内部监管。烟叶收购的内部规范工作,是整个烟叶生产经营业务规范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内部监管的薄弱环节。随着国家局新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的实施,烟叶监管工作要求更加严格、任务更加艰巨、流程更加细化、程序更加规范。所以,烟叶收购县局要把烟叶收购经营作为专卖内管检查的突出重点,严格内部监管。一是从严执行内管规范要求。特别是内管人员要熟练掌握监管工作内容、流程、要求等,创造性地开展烟叶收购内部监管。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主动发现、主动解决不规范问题。同时,对凡是在上级检查中发现烟叶收购经营不规范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专卖内管部门失职渎职责任,从而使内管人员主动履职,做好烟叶收购内管工作,通过资料核对和现场检查,发现解决问题,做到从严监管。二是严格按合同收购烟叶。合同管理是烟叶规范经营的重点。要对烟农开展烟草专卖法、合同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上门、广播、专栏、标语、宣传单、黑板报、农村集市设立烟叶咨询台等形式进行宣传。收购期间,市级局要由专卖科牵头,监察、整顿、法规、内管等部门参与,成立检查督导组,把烟叶合同管理作为内部监管的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严肃处理违规人员。三是运用内管系统监管。收购期间,内管部门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抓好烟叶收购的内部监管,烟叶县局要抓好系统前期备案工作,对系统产生的不异常预警要组织人员,逐条登记,实地调查核实,及时纠正处理。收购期间,市局内管科要对烟叶内管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网上监控,未按要求进行监管的采取通报批评,并在季度考核时进行扣分。对收购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真正起到全面规范的震慑作用。四要切实落实烟叶收购制度。要完善废弃烟叶、烟沫处理制度。烟叶县局内管股每月对各收购站的废弃烟叶、烟沫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定期监督销毁,严防将废弃烟叶自行处理或流入卷烟造假黑作坊,确保烟叶生产经营严格规范。建立交烟登记制度,对交烟大户、烟技员、系统内人员交售烟叶情况进行登记。加强烟叶收购内管检查。各烟叶县局内管人员每周要下到各烟站,强化监管,严格控制不正当的升溢或损耗,要从收购时间、过磅、发票、进度、单产等方面进行检查,严查跨区域、跨站、内外勾结、无合同收购、牟取私利、弄虚作假、变级打包、提级上调等违规行为,确保烟叶规范运行。 3.严厉打击跨区收购与非法贩运烟叶行为。加大烟叶收购市场整顿力度,市、县两级局可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烟叶市场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有无烟贩子囤积烟叶案件,摸排倒贩烟叶烟贩,确保境内收购秩序良好。发挥烟叶收购临时检查站点作用,结合烟叶实际种植面积,可设立烟叶临时检查站点,专卖与公安、交警、工商等部门签订联合执法协议,在交通要道及边界地区设立临时检查站点加强流通秩序监管,严查烟叶流出和非法贩运。从严查处烟叶案件,要做到程序合法、案卷齐全、手续齐备。对查获的非法烟叶,严格按照罚没烟叶处理办法,及时办理罚没烟叶入网交售手续,坚决杜绝不立案就将罚没烟叶交给当地烟叶收购站收购。拓宽监督渠道,全面推行烟叶收购公示制度。公布“12313”举报投诉电话,并对投诉举报的案件及问题积极调查、处理和反馈。认真落实烟叶调拨准运证制度。烟叶调运要及时办理烟叶移库准运证,对无准运证调拨烟叶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后果追究移库单位领导负责,严防无证运输烟叶行为发生。建立信息沟通制度。专卖稽查员、内管员、烟站站长、技术员等要通过信息反馈单位的形式,互通信息。稽查人员要将烟叶收购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烟站,督促烟站及时进行整改。各烟站要将本辖区的烟叶种植面积、产量、收购进度及辖区发生的一切涉烟违法违规情况及时通报给辖区专卖部门,以便专卖部门查处,共同维护规范有序的收购秩序。 专卖管理论文:关于创新在县级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中的思考 摘要:近几年来,国家烟草专卖局不断重视和加强县级烟草专卖局建设,从优秀县级局创建到标兵县级局的深入开展,无不体现着县级局作为基层单位的重要性。作为基层烟草专卖执法主体,县级烟草专卖局肩负着稳定中国烟草市场根基的重要使命,它的职能的发挥,尤其是执法主体建设,对整个行业的稳步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标兵县级局的创建离不开创新方式及思维的运用,只有在创建中不断创新,才能体现和达到创建的目的,从而促进烟草最前沿基层组织的发展。 关键词:县级局 创新 专卖管理 众所周知,在新的形势下,烟草行业的发展必须走创新之路,着重实现制度创新,体制和机制创新,队伍管理创新以及各项管理模式创新。县级局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主体,是烟草管理工作的前沿阵地,他的职能的发挥对整个行业的稳步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作用,因而县级局的创新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从优秀县级局的创建到标兵县级局的发展都离不开创新因素。 1 创新简要概述 1.1 创新概念 创新是在当今世界,在我们国家出现频率非常高的一个词,它是以新思维、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在英文中,这个创新innovation,起源于拉丁语,它原意有三层含义,第一,更新;第二,创造新的东西;第三,改变。 1.2 烟草创新现状 现行的创新,主要集中在管理方式方法及管理模式上,或者在一些局部领域内开展创新活动。 1.3 烟草专卖创新原因分析 在新时期,卷烟市场形势复杂多变,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否则就不能与时俱进,无法适应形势发展的变化、无法达到专卖执法的要求。为此,作为县级局这个专卖执法主体,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完善管理方式、方法,通过创新来整合专卖资源、提升工作效率,以适应新环境下专卖管理工作的需要。 2 县级局烟草专卖管理创新的制约因素 2.1 宏观方面 ①县级局烟草专卖管理自身特点决定。烟草实行专卖专营,受到国家大法和专门法的有力保护,他的使命围绕在“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来体现,在履行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同时,尤其卷烟产品特殊性质,一直受到社会的关注和影响,注定烟草企业的敏感性,与之而来的对专卖管理关注亦是亦步亦趋。②县级局烟草专卖管理企业创新氛围影响。现在的工作状态是为创新而创新,创新的动力不足,且创新的主体主要是专职管理人员,虽然QC等创新活动载体发挥了相应作用,但基层的创新氛围难以有效形成和深入发展,从而影响了县级局基层组织创新的进程,成为了阻碍管理创新的“瓶颈”问题。③烟草专卖管理内部创新激励政策导向影响。长期以来,对于烟草企业在管理创新上没有足够的重视,激励导向政策不完善。这是中国烟草企业管理创新积极性不高、成效不大的重要原因。 2.2 微观方面 ①部分人员缺乏创新的思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部门和员工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喜欢用固有的思维方式、传统的理论方法去解决新时期的专卖管理问题,不能适应专卖执法的新要求,不能紧跟卷烟市场的新环境,不敢变、不想变。少数人甚比“井底之蛙”,对新事物的认识不够,视野不开阔,存在自满、自骄心理。②缺乏创新的动力和环境。近年来,专卖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部分员工自我感觉良好,沉溺于过去取得的成绩当中,缺乏工作的激情和动力,缺少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不能用长远的眼光、创新的思维去考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专卖内部还缺乏创新工作的土壤和基础,缺少压力、没有动力,不思进取、安于现状,这样的工作态度、这样的工作方法,何来创新,怎能创新? 3 创新在专卖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从以上分析来看,尽管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创新面临着诸多的难点问题和矛盾,但是,创新是我们专卖管理工作不断深入和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要从两个结合上发挥创新在专卖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3.1 创新与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思想上的结合 思想创新是促进整个创新活动有序开展的根本保证,因为无论我们开展怎么样的建设活动都需要在思想上能够正确认识和把握,只有队伍思想认识到位了,才能够从根本上正确认识和做好各项建设工作,才能真正使创新工作得以深入落实。因此,必须强化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实现队伍思想创新,能够摒弃陈旧的、落后的思想观念,接受和引进全新的行业发展理论,有效地推动整个创新活动的开展。 3.2 创新与县级局烟草专卖管理主体工作的结合 创新应该体现在县级局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发展过程中,涉及更加广泛的内容,无论从队伍建设到市场规范,还是从行政许可和市场服务,都必须体现出时代性和创新性。没有了烟草各项工作的稳步发展,那么,烟草行业的创新也就成为空谈。我们开展行业创新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稳步推进烟草行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加强县级局基石作用,深入推进整个行业的发展。①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市场的监管执法职能,强调科学监管、规范监管、依法监管、有效监管。一是建立健全信息情报网络建设。在市场检查、发展线人的基础上,创新政府(两个联席会议机制)、烟草社区、社会大众、专业线人四个层面上的情报收集和共享机制;二是开展烟草市场网格化管理。坚持“管理有网、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人定责”基本原则,以社区(村)网格管理为依托,合理划分单元网格,构建纵横交错的管理网络;以数字专卖为手段,结合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以联保互保为保障,调动多方面力量,实现市场管理精细化与全覆盖。三是应用APCD市场监管法。建立“打击严厉、管理到位、疏导及时、服务周到”的市场监管体系,通过分析(Analysis)、计划(Plan)、检查(Check)、处理(Deal with)(简称“APCD”)四个环节逐步实现。②创新内部监管机制。有效开展内部监管工作是确保行业规范经营的重要保障,在县级局内部监管工作中,一是践行内管委派制,有效解决“怎么管、如何管、管什么”问题;二是坚持和践行“大内管”理念,实行全员内管,建立大执法监督体系,确保市场监管和卷烟经营规范;三是实行内部监管节点式管理和联保互保责任制,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保规范。③创新行政管理方式。便民、严格、规范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在行政许可和处罚工作中,一是开展创新项目应用,如笔者所在单位开展《行政事项数字化便民查询宣传平台》项目研究,满足了客户的知情权、改变了服务模式、突破时空的限制,拓宽服务范围、体现了数字创造价值的理念;二是整合行政许可节点和内容。如笔者所在单位设定行政许可“五步骤”,通过阐述和说明办理许可证需要经过五个步骤(材料准备阶段、社区(村)审查阶段、现场核查阶段、审批决定阶段和许可证发放阶段),每一个步骤申请人需要做哪些事情,烟草部门需要做哪些工作,提高行政许可便民效率。④创新市场监管艺术。执法与服务并重,一手抓打击,一手抓疏导。要突出重点,特别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长期不能解决的、屡禁不止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集中力量解决。市场整治要突出“专”、“实”,“专”就是专项,“实”就是成效、实效,体现出“五个一批”,即曝光一批,查处一批,整顿一批、规范一批、端掉一批。⑤创新专卖管理宣传。实践证明,做好宣传是有效实施烟草市场监管的法宝之一,通过宣传,增强了社会大众对烟草专卖管理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充分运用政(企)务公开栏、社区(村)宣传橱窗、烟草公众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媒体、报刊、楼宇灯箱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烟草专卖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制售假烟的危害及重大涉烟案件的查处情况,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守法意识,让全社会关心烟草、关注卷烟打假,在全社会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笔者所在单位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开展动漫宣传,设置烟草专卖管理中多个场景,生动、形象向观众展示;二是在消费大众中开展真假卷烟鉴别比赛;三是开展送电影进社区(村)活动,在丰富社区居民文化娱乐的同时宣传烟草专卖管理知识。 4 结语 随着烟草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还会遇到许多新的问题和情况,我们只有牢固树立创新意识,以变应变,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的专卖管理创新之路,正确认识和把握烟草行业创新方向,合理解决创新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与不足,谋求有效的创新手段和措施,从而有效推动整个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不断向前稳步发展。 作者简介:曾召普(1982-),男,本科,现担任马鞍山市烟草专卖局钢城分局专卖办副主任。 专卖管理论文:县级烟草专卖局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研究 摘要:县级烟草专卖局档案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反映出档案管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些障碍,由此出发,提出构建县级烟草专卖局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路径:树立文档一体化的档案管理意识,配置符合现代化档案管理需求的硬件设施和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提升档案的利用效率。 关键词:档案管理 现状 问题 路径 一、县级烟草专卖局档案管理现状 县级烟草专卖局的经营权、人事权和财权全部上交给了市级烟草公司,在文书档案管理方面,县级烟草专卖局的文书档案管理资料包括行政类执法文书、卷烟零售户档案、日常工作的痕迹资料、党务工作文件、行政机关公文等。县级烟草专卖局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度不高,档案管理的硬件设施不到位,在文书档案的管理上缺乏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具体说来,以当涂县烟草专卖局的档案管理工作现状为例,该局尚未配有档案室,无专门存放文书档案资料的场所。对于县烟草局的文书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分别由县烟草局的各职能部门自行开展。且该烟草局的工作人员数量有限,目前未配置专门的档案管理员。在文书资料档案的管理上目前只能做到文书资料的保存归档,却无具体的档案案卷编号。对于档案的查询功能缺失,难以使县级烟草局的档案资源得以有效利用,发挥应有的作用。和县烟草局虽然有专门的档案室,但档案管理人员是兼职人员,且档案的管理仍然停留在人工管理上,没有很好地利用信息化资源进行管理。 二、县级烟草专卖局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较多的工作人员现代化的档案管理意识不强 档案管理尤其是文档一体化管理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带来潜在的价值,而目前某些县级烟草专卖局对现代化档案管理的意识不强,对于档案管理的作用认识不足,甚至无法准确把握档案管理的真正含义。在县级烟草专卖局的档案管理工作上,仅满足于对文档资料的妥善保存,能够保证所有的文档资料及时归档保存便认为是完成了档案管理工作。县级烟草专卖局的管理人员大部分无法认知清楚文书档案的归档、编号、密级是一体化的档案管理工作,无法认知档案管理的查询利用功能能够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因为无现代化的档案管理意识,也就无法实现文档一体化的档案管理工作。 2.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 因为大部分的县级烟草专卖局没有配置专门的档案管理员,因此,企业内的文书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交由相应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完成。有些县级烟草专卖局虽然有配置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但是却未有接受过专业化的档案管理专业相关知识的培训。由此可以看出,县级烟草专卖局的档案管理人员只能够完成文书资料的及时归档和保存,对于档案管理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却难以实现。在档案工作的信息化上更是缺乏,难以适应信息化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不能够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实现文档一体化的档案管理。 3.缺乏应有的硬件和软件配置 县级烟草专卖局因为其财政权全部上交于市级烟草公司,很多经费开支都要列明到年度和月度的预算当中,对于档案管理工作硬件与软件的配置更需得到市级烟草公司的认可。在缺乏现代化的档案管理意识的情况下,有很多县级烟草专卖局在硬件上无法配置专门用于存放文书资料的档案室,或者有配置专门用于存放文书资料的档案室,但县级烟草专卖局却无法配置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人力、财力的资源投入是有限的。 4.缺乏符合文档一体化要求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县级烟草专卖局的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文书资料的归档整理,各职能部门依据年份、月份、文档资料所属种类将文档资料相应保存。因为缺乏符合文档一体化要求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因此,在文书档案的归档期限上缺乏具体的归档,不能保证所有文档资料归档的及时性。同时,因为文档资料的保存期限和密级上缺乏具体的档案管理制度说明,因为大部分文档资料的归档都没有相对应的保存期限和密级。再次,县级烟草专卖局文档一体化管理制度的缺失,使得文档资料的借阅随意性比较强,这容易导致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信息泄露,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5.文书档案的利用率低 县级烟草专卖局对文书档案的管理依靠于传统的文书资料的归档整理方式,而文书档案资料信息含量很高,要及时地查询某些文档资料在目前的状况下只能询问相应职能部门的保管人员,这样的查询和利用档案资料的方式效率是极其低下的。目前县级烟草专卖局在档案管理上几乎没有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支撑,不能够实现通过信息化查询平台及时查询到某类文档资料的归档地点、保存期限、密级和主要内容等相关信息。而现代化的文档一体化管理正是要求企业能够将所有文档资料保存于档案卷宗当中,并结合数据库信息化管理,实现即时查询利用文档资料。就目前的条件看,这些技术要求都是目前县级烟草专卖局难以实现的。 三、县级烟草专卖局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构建路径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经营管理等工作也与信息化技术密不可分。加之县级烟草专卖局目前有很多文档资料是电子文档材料,电子文档材料如何妥善保存,如何有效利用等问题就摆在了县级烟草专卖局面前。如何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树立文档一体化的档案管理意识 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企业管理层的重视,要有效地推进县级烟草专卖局现代化的档案管理工作,就需要县级烟草专卖局的管理层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对县级烟草专卖局的管理层进行《档案法》和文档一体化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县级烟草专卖局的管理层充分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档案管理工作的意义。同时,也要加强对县级烟草专卖局每一位职工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的知识培训,使县级烟草专卖局的全体员工都能树立起文档一体化的档案管理意识。 2.配置符合现代化档案管理需求的硬件设施和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 县级烟草专卖局在重视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将配置档案室列入企业的正常预算当中,未配置档案室的县级烟草专卖局要及时地配置档案室,同时,要在档案室中配置计算机,引入档案信息查询平台,方便文档资料的信息化查询。此外,县级烟草专卖局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最好由县级烟草专卖局的办公室人员担任,实现专人归档、专人保管、专人专用。 3.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 在配置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方面,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选用学历相对较高且具备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人员来担任。同时,安排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管理业务知识的系统化培训,充分掌握企业档案管理业务的知识和各项业务技能。档案管理人员要能熟练运用现代化的档案信息查询平台,及时查询到企业所需的各项文书档案资料。此外,也可以通过与其他大型国有企业或高等学校的档案管理人员的交流学习来提升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的提升。 4.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化档案管理工作需求的档案管理制度 在信息化时代的背景下,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要适应信息化的需求,改变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模式,建立现代化档案管理制度。根据县级烟草专卖局的具体工作职能,依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将文档资料予以编号归档,例如,行政执法类文档资料可以根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不同,将其档案编号为“ZMXK”和“ZMCF”,在种类编号之后,编入归档年限,然后编入保存年限,永久保存的可以标注为“Y”,年限后面标注密级。将这些具体化的档案编号方式纳入到档案管理制度当中。此外,档案管理制度中应包含规范化档案管理、查询借阅、档案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增加对电子化文档资料的档案管理方面的具体内容,确保电子化文档资料的安全、保密,防范损坏、遗失或意外泄露。 5.提升档案的利用效率 在实现文书档案基础管理的前提下,运用信息技术,建立档案资源的数据库,该数据库中应当包括县级烟草专卖局的所有文档资料的存放位置,名称编号、保存期限、密级等全部信息,也可以在数据库中加入归档文档资料的优秀内容提要。建立数据库就是为了使归档的文档资料信息存储到计算机当中,并且运用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使县级烟草专卖局的每一位员工在需要查询某文档资料时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的网络平台第一时间准确查询到所需文档资料的优秀内容和该文档资料的具体存放位置。建立档案目录中心,引入查询平台,使企业的每一位职工可以通过认证、授权,输入年份、文件所属部门、标题名称等必要信息查询到具体的文档资料。这就是要县级烟草专卖局实现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同时,对于电子文档资料的查询也可依据网络查询平台得以实现。 综上所述,县级烟草专卖局的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应当从以上五个方面予以建立和完善,建立符合信息化时代需求的档案管理,不断提升企业的档案管理水平,增强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实现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为企业发展和经营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也更好地满足相关个人的合理需求。 专卖管理论文:浅谈信息化在烟草专卖管理实践中的运用 现代信息技术是推进现代社会发展与变革的重要技术基础。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资源,通过信息网络和计算机技术,烟草专卖管理工作才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综合能力,实现执法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信息化 专卖管理 运用随着烟草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专卖管理工作步入了转型期和沉淀期。以往固化、单一的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当前专卖管理工作的需要。面对新形势,如何做好信息化与专卖管理工作的有机融合尤为重要。本文从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实践入手,提出问题,展开思考,就如何提升专卖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出建议。 一、信息化概念阐述信息化是20世纪末期以来中文中使用频率非常高的概念之一。一直以来社会各界对信息化的认识众说纷纭,没有统一的标准。在中国对“信息化”概念较为正式的界定始于《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它认为信息化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对于信息化,人们往往存在一种误区,认为信息化就是加强软硬件投入,配备相应的信息设备,开发相关的办公软件,推动办公自动化。其实,这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信息化建设必须要从信息资源、信息设备、信息技术、信息网络、信息产业、信息管理、信息政策、信息标准、信息应用、信息人才等多个领域同时入手,全面推进,才能促进信息化与实际工作的无缝对接,形成常态化。 二、专卖管理信息化的必要性 (一)专卖管理信息化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从维护国家、消费者利益出发,必须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而信息化就是我们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自觉接受执法监督的最好载体。(二)专卖管理信息化是发挥内部监管职能的根本途径。当前,两烟生产经营活动多采用信息化手段,产、供、销的数据均通过网络信息系统进行传输,紧紧依靠人工难以发现问题,监管到位。(三)专卖管理信息化是强化市场管控的有效手段。信息化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固化工作程序,增进信息共享,实现上下互通、左右互动,使业务处理更快捷、准确,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劳动强度,从而提高专卖管理的反应速度和工作绩效。 三、当前专卖管理信息化建设现状(一)人员素质与信息化水平不相匹配。目前一线执法人员大多存在着年龄大、学历低、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自身素质难以跟不上信息化发展要求。面对专卖管理中推行的信息化手段,他们在使用中往往是被动接受,仅仅做到会操作,没有宏观掌握使用的要求和目的,造成信息化使用的效果不佳。 (二)长效机制没有有效运行。在一个信息系统或一项信息化手段推广运行后,我们往往只是在使用初期予以重点关注,而忽略了对后续使用情况的检查指导,更是很少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来加以固化,导致在使用过程中片面追求数量而忽略质量,信息化流于形式。 (三)信息化手段与工作有所脱节。一般而言,信息系统软件都是由专门的软件公司进行开发,虽然经过了前期调研,但是,仍有不尽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运行过程中,面对专卖政策、模式的调整,信息系统软件不能及时进行调整,造成与实际工作的矛盾和冲突。(四)专卖信息化手段仍有待深化。目前,专卖管理的信息化手段还主要依靠电脑和互联网络来实现,仅仅停留在办公室层面。但是,专卖一线执法人员由于受工作性质的限制,大部分工作时间是在市场上,导致可使用的信息化手段较少,信息化程度低,难以发挥专卖管理信息化的效用。 四、关于如何使信息化与专卖管理基层实践完美融合的思索刚才,我们提到信息化涉及资源、设备、技术、网络、产业、管理、政策、标准、应用、人才等多个领域。作为烟草专卖管理工作,要做到与信息化完美融合同样必须要综合考虑以上各个领域,全面推进,形成闭环,方能达到目的,发挥专卖管理信息化的效能。从基层专卖管理实践入手,笔者认真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重视。(一)健全制度流程,形成信息化管理的长效机制。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就目前来讲,我们对于正在运行的专卖管理和内管信息系统要及时制定系统使用的规章制度,建立考核办法;对于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和工作模式调整带来的变化,我们要建立信息反馈互通制度流程,保证上级部门和软件开发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基层使用诉求。(二)加强人才培养,全力打造一支信息化人才队伍。在专卖管理信息化建设中我们必须要抓住人这个关键因素,要突出重点,做到循序渐进。要做到以点带面,全面覆盖,充分发挥专卖骨干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增强执法人员的信息化意识和工作水平。只有这样,专卖管理信息化建设才能从一项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升华为专卖必备的工作技能和要求。(三)找准刚性需求,使专卖管理信息化真正落到实处。一是要深层次构建信息情报网络。特别是在信息情报领域,由于涉烟情报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导致很多好的线索白白流失。例如,某个涉烟犯罪情报,也许对A市来说没有任何价值,属于无效线索,但是如果放到B市也许就相当重要。在信息情报领域,我们仍然处于1+1小于2的阶段,而要达到1+1等于2甚至大于2的局面,这就需要我们在信息情报网络上大做文章。二是要加强专卖管理类数据的智能分析。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专卖管理类数据的智能分析,将能够及时、准确、便捷的掌握专卖市场动态,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也能消除管理中的盲区,为专卖管理提供数据和信息的有效支撑。 五、结束语新形势下,烟草专卖管理信息化建设责任重大,任重道远。它没有先例可循,是一个不断摸索、不断完善的过程,需要全体专卖管理人员集思广益,共同为之奋斗。笔者从自身角度出发就专卖管理实践与信息化的融合进行思考,提出一些粗浅的认识,与大家分享。由于水平有限,本文中可能存在很多的偏颇和不当之处,希望大家不吝赐教,共同提高。
治安管理论文:信息化形势下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分析 [摘 要]沿海船舶实施边防治安管理对于维持海上治安环境的平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增强海上边防治安管理,急需经过相关的立法为公安边防部门赋予独特的执法权力,同时借此来约束其治安管理行为。本文就信息化背景下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进行简单的分析。 [关键词]信息化;沿海船舶;边防治安 1 前言 对于沿海船舶实施治安管理是沿海区域公安边防机构最为主要的一项工作,是公安边防机构按照国家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为了保护沿海社会的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所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伴随海上经济的逐渐进步,沿海渔船的数目逐渐增多,人员流通性强,渔民作业的形式均出现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渔民违规行为严重,对于沿海区域的生产秩序造成了非常大的消极影响。 2 目前沿海船舶边防管理存在的不足 2.1 立法相对滞后 公安边防机构是沿海船舶治安管理的主管机构,他们日常执法所参考的是《台湾渔船停泊点边防治安管理办法》与《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伴随安全形势的不断发展,规章里面所存在的部分和现实执法所不相符合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对沿海船舶的治安管理造成了^大的影响。 2.2 管理方式较为单一 极少数的基层组织与公安民警依然停留在最初发放证书、审查等层面,对于当前动态化治安背景下怎样即时合理的完成治安管理,日常工作缺少创新性,导致海上船舶相关信息的缺失,失控、漏管问题较多。一些民警所采取的渔民教育形式依然无法把握推动海洋经济不断发展的着手点,无法定位渔民的突破口,思想观念并未与时俱进,无法较好的带动渔民的思想理念。涉海有关职能机构在具体工作环节缺少合作,部分执法机构在执法环节仅仅重视本单位、本机构的利益,对于所发觉的船舶并不归属本辖区的违规做法,通常并不会相互通报,任其发展。 2.3 管理技术落后 第一,信息化水平相对较低。在最近几年时间内,渔政、海事机构在我们国家一些船舶之中加装由船载设施与海岸装置所一共构成的聚集通讯、电子信息于一身的船舶自动辨别体系,然而并未此体系和公安边防机构共同分享,对于此体系的运用价值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第二,警务装备不足。公安边防派出所是沿海船舶管理最基层的单位,通信设施、执勤船只、警械等等高度缺少、老龄化问题严重,无法确保出海执勤的顺利展开。第三,财力人力提供不足。基层派出所肩负着所管辖范围内的户籍、治安等相关工作,警力偏少,全面依据边防审查形式,所有的单位均需要调集数量较多的警力承担船舶进出港的签发证书等有关工作。 2.4 理念陈旧 第一,服务观念较弱。公安边防机构是当前主要的执法队伍,官兵具有非常强的流动性,受教育程度较低,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遭受军事化的管理方式所造成的影响,导致了管理环节的群众观念弱化。第二,管理形式固定。船舶治安管理较长时间的处于“静态式”的管理环境下,缺少高效便利的“动态化”管理方式。第三,监督审查力度欠缺。在执行“所有的船舶在进出港口的时候,除了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向渔港监管又或是上级主管机构办理进出港口相关的手续以外,还需要与边防签证相关的手续”有关内容规定之时,所有地区的公安边防执法是不一样的。 3 加强信息化形势下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措施 3.1 完善立法 不管是船舶管理法又或是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的颁布执行,均需要针对相关的问题作出有关的限制,以完善之前一些规章制度和区域性的规章、法律所存在的缺陷。明确执法主体的具体责任;明确对应的行政执法流程;指明对于行政相对人所具备的救济权进行维护的渠道。 3.2 科技创新,增强信息化水平 科技手段的运用是沿海边防管理实现信息化的基础,唯有将科技手段大量应用至边防管理的具体环节,才可以保证从根本层面达到船舶治安管理的信息化。逐渐变革信息化的方式,需要擅于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按照船舶治安管理的现实状况,相互结合。边防管理的信息化的重要基础便是人,若想将信息化所具有的作用完全发挥出来就便需要增强执法人员与人民群众的信息化观念,是的边防人员自行使用与宣扬“移动警务通”、“数字型船管站”等等;与此同时,加强沿海船舶渔民共同运用、始终坚持“船舶进出港口的职能管理体系”等信息化方式的积极性。 3.3 完善信息运用,奠定信息化管理基础 (1)增强信息采集的品质 边防机构针对沿海船舶相关信息的收集并不充分、时效性偏低等问题较为严重,需要由信息收集的形式、途径等层面增强所收集信息的有效性。转变信息收集的方式,增多信息收集途径,经过日常的工作划分收集各类与船舶相关的信息,能够运用电子设施、耳目、现场审查等相关方式取得信息,与此同时,与其它的机构之间共同分享信息,同时和本身所掌握的信息实施比较,选取全新的信息,去除重复性的信息,以实现增强信息品质的目标。 (2)增强信息的储存 多次审查、记录,为了完善上级有关部署而进行信息收集,是当前基层管理大都存在的问题,所有收集到的信息均胡乱丢弃,并不会进行妥善的储存。需要增强对所搜集信息的储存,需由日常审查与进出港签证着手,将全部相关的信息登记备案,如此不但能够降低基层的工作压力,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工作效率。 3.4 构建海上联防体系 其一,以海洋委员会为主,创建共同合作体制,限定所有管理机构的职责主体、管理目标以及具体事宜等等,指引调整海上执法,妥善处理职责不清,管理融合等问题,以产生沿海船舶治安管理的合力。其二,能够将船舶海域管理融入至社会治安中,根据“职能管理”与“属地管理”相互融合的准则,全面贯彻管理责任机制,推动综合治理的逐渐完善。其三,需要更深层次的明确管理机构相应的权责。公安部、国家海洋局等其它相关的机构需要加速对相关规章制度、法律等的完善。 4 结语 我们国家的海洋工作已迈入了全新的阶段。随着国家海洋局职能的完全贯彻,沿海船舶的治安管理将会面对着职权区分、法律定位、任务明确等其它因素的影响,然而全新的挑战同样会产生全新的发展机遇,必定会促进沿海船舶的治安管理走向规范、法治以及便民化的道路。 治安管理论文:浅谈油区治安管理 油区治安管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曾经一段时间油区治安存在盗窃原油猖獗,油田物资丢失严重,盗窃油田电力现象较为普遍,私接天然气现象较为严重,油地工农关系复杂等诸多问题,为此,我们深入开展油区严打整治斗争,坚持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机制到位,三防措施到位,责任制度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全员参与基础到位,监督监管到位,确保油区治安大局稳定。 近年来,我们按照创建“和谐模范油区”的总体要求,坚持综合施策,齐抓共管,有效遏制了各类涉油案件和矛盾纠纷的发生,保持了油区治安形势的持续稳定,从实践中探索出了油区治安管理的新路子。 一是要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石油是国家的重要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发展乃至国家经济安全具有特殊重要性。现河采油厂地处位置石油资源丰富,是胜利油田的主产区之一,加强油区治安管理,事关油田生产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为此采油厂上下各级组织把创建“和谐模范油区”、维护油区治安管理、油田上产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全局来认识”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政治责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判形势,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治安保障,维护了油区稳定。 二是要规范程序,服务措施到位。规范的程序是减少涉油矛盾纠纷发生的根本基础。我们依靠原有建立的“油地结合”服务办公室,把涉油服务与调处化解涉油矛盾纠纷结合起来,把灵活执行政策与考虑涉油矛盾纠纷的特殊性结合起来,依法规范石油勘探开发运作程序,既全力支持了油田开发建设,又充分考虑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涉油乡镇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在接到“油地结合”办公室统一核发的钻探油井项目建设批复和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允许钻前队伍进驻;定期对本辖区施工的钻井队、施工队、试油队、修井队的井场逐一排查,划定施工区域,督促企业设置隔离墙,规劝群众远离施工现场。 三是要注重实效,管护责任到位。全面防范是做好油区治安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坚持以专业管护为主导,以有偿承包管护为补充,以打击防范为保证,以共建共治为基础,实行“县包区块、乡包井、村包段、人包线和定井线、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的“四定四包”管护负责制,把管护责任落实到专业管护队,承包到具体管护人。采取巡查看护的办法,构筑点上防、线上巡、面上控的管护网络,压缩涉油违法犯罪空间。地企双方不断加大技防建设投资力度,在油区推行电子巡查、视频监控、智能管理等技防手段,努力实现技防网络全覆盖,提升油区管护工作的科技化水平。 四是要适时整治,依法打击到位。依法严厉打击涉油犯罪是油区治理的首要环节。采油厂综治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打现行、破积案、追逃犯,以提高打击实效来遏制涉油违法犯罪活动。综治部门和油田公安机关加强信息沟通,紧密配合,以打孔盗油、暴力哄抢原油、里勾外连倒u原油及破坏油田生产设施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为重点,集中优势兵力,适时开展涉油案件破案专项战役,集中侦破了一批涉油刑事现案和积案,严厉惩处了一批涉油违法犯罪分子。对无理组织煽动群众阻车断道、制造事端干扰破坏油田正常生产秩序的,及时立案侦查,依法从重打击。严肃办案纪律,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办人情案,关系案。同时,采油厂综治办针对油区治安实际,定期不定期对油区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贮油坑、收油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彻底治理偷盗原油根源。 五是要及时调处,矛盾化解到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是预防和减少涉油违法犯罪的重要抓手。采油厂每年都抽调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油田生产过程中因土地征用、庄基震损、道路修复、环境污染等引发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进行及时协调解决,千方百计把涉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蔓延扩大。特别对那些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敏感问题的处理,既及时到位,又慎重稳妥,做到教育疏导和防范控制相结合。 六是要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到位。宣传教育是维护油区持续稳定的根本出路。我们采取多种方法,全方位多层次地教育干部群众树立“油区稳则全县稳、油区兴则全县兴”的观念,引导群众支持油田生产,自觉维护油区社会治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出动宣传车,散发传单,张贴、刷写标语的方式,在油区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和谐模范油区”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刑法》、《矿产资源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助支持涉油村组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完善和落实村规民约,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治安管理论文: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管理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在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企事业单位经过了各种不同变革,多样化的格局是当前企事业单位的现状,随着的经济的发展,企事业单位的多样化格局面临的许多问题,造成了我国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状况堪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企事业的内部治安管理者对于企事业单位治安的关注度不高,对于内部安全管理的工作比较懈怠。另外,企事业内部的保卫机构设置责任不清,在内部治安出现问题时不能有效地进行处理。为了企事业单位未来健康、快速的发展,我们需要重视企事业内部的治安管理的重要性,在政策上对企事业内部治安进行的合理变革,促进我国企事业单位能够正常发展下去。 关键词: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治安管理 前言 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是企事业能够健康发展的前提,是在经济迅速发展时代背景下保证我国企事业单位稳定的重要条件。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以及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由于企事业单位内部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利益冲突所导致的企业格局变化,使得企事业内部的联系出现了逐渐分离与冲突现象,各个部门对于内部治安方面的投入都不再关注,再者由于我国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管理不受重视,造成了企事业单位内部冲突已经成为了企事业单位发展的重要阻碍。本文分析了我国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存在的主要矛盾,并为增强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管理提出了参考性建议。 1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治安管理人员对内部治安的忽视 企事业单位在治安管理方面一般都会设置专门的治安管理人员,负责整个企事业的整体治安状况,但是在企事业单位发展的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未能及时改变观念,对于内部治安的重要性了解不足,是造成企事业内部治安问题较大的重要原因。企事业单位为了谋取更高的经济利益,在企事业单位建设的过程中一切以促进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发展为优秀在搞建设,片面追求当前利益,导致了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发展不均衡,在解决内部治安的问题时,各个部门都潜在地默认将内部治安的职责交给企事业单位的治安管理人员,但是由于治安管理人员无法完整的适应新时期下的内部治安管理现状,加上思想上对于内部治安的不重视,导致了近些年来内部治安管理的疏漏太大,进一步导致了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犯罪事件成为了高发地区,因此,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企事业单位的整体管理层以及治安管理人员对于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问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不愿意投入大量的资金并建设现代化的内部安防体系,是造成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存在问题的根源所在。 1.2 内部治安管理权责不等的问题 企事业单位在内部治安管理权方面存在严重的权责不对等问题,导致治安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受到极大的约束,是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面临的一个较为困难的现状。在最初企事业单位发展的保卫部门初期,国内的政府给予大量的支持,比如在早期的企事业单位治安管理部门的人员在编制上是处于公安部门的基层管理组织,在处理治安事件的时候,企事业单位的治安管理人员享有公安部工作人员同样的行政特权,在处理企事业单位治安事件上的权利较大,有能力去担负起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的职责。但是在新时期公安部门改革以及企事业变革中,公安部为了规范行政、刑事权利,不在赋予企事业单位安保工作人员行政特权,并且在编制上不再儆诠安部门,这就使得企事业单位的安保工作成为了企事业单位的一个部门,作为企事业单位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但是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在意识上认为治安管理由公安人员和治安部分共同管理就不会出现问题,而由于企事业单位的治安管理人员在处理治安事件的行政权利限制,导致了他们在一些事情上根本难以按照理想的方式进行,这种权责不对等的现状,是造成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现状的重要原因。 1.3 内部治安管理机构的建设问题 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存在的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是当前部分企事业治安管理机构名存实亡,内部治安管理机构的不稳定,造成了企事业单位在内部治安上存在着重大的漏洞,这也造成了当前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内部治安管理的机构,在新的形式下,应当作为一个重点发展的企事业单位机构,但是部分企事业领导人太过乐观地估计当前社会的稳定性以及公安部门的执法效率,导致了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管理处于完全松散的状态,企事业单位也因此让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对企事业单位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内部治安管理人员逐渐减少、责任意识变淡以及社会群体防范意识淡化的背景下,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管理机构的缺失,让企事业单位处于一个十分危险的境地。 2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发展的参考性建议 2.1 培养管理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理念 我国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继续深化改革、构建和谐社目标,而企事业单位安保工作的相对稳定,是保障企事业安全稳定的重要前提。企事业的内部治安管理人员应当根据企事业的特点出发,树立起认真负责工作理念,全方位做好安保工作。根据我国于2004年实施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企事业单位应当赋予企事业单位治安管理人员足够的权利,使得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长久存在的矛盾得到解决。企事业单位治安管理人员要以人为本,树立起认真负责的工作理念,对于企事业内部的治安工作要上心,在遇到治安事件时敢于站出来,维护企事业内部人员的合法权益,真正地保障企事业内部治安的稳定。 2.2 明确规划内部管理人员的权责关系 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管理人员,其本质上也是属于地企事业内部编制当中的执法性人员,企事业单位以及公安部门应当给予足够的行政权利并且要规定好其工作职责,做到权责对等。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管理人员当拥有足够的执法权利时,面对发生在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事件,内部治安管理人员要敢于对涉嫌到威胁内部治安的人员进行干涉,当面对难以处置的重大安全事件时,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人员要及时与当地的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两者及时进行合作,尽可能保障企事业单位内部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权责对等的条件下,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才能取得健康的发展,才能够保障企事业单位内部的长治久安。 2.3 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治安管理体系 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治安管理体系,是保证企事业单位的治安的根本方法。在制度建设上,企事业单位要建立起内部治安管理规章,对治安管理人员的权责进行明确的规定,同时建立起执法监督机制,保证治安人员及时正确地处理治安事件。在内部治安管理上,企事业单位要重视现代安防技术的重要性,对企事业单位要进行全面的技术防范,安装红外监控等,技术上保障处理内部事件的效率。制度建设与技术发展并行,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就能得到充分的保证。 3 结束语 企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地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的相对稳定是我国企事业单位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企事业单位在内部治安上,要从制度上重视内部治安管理的重要性,给予治安管理人员足够的地位与权力,切实提高其现代化的治安手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促进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能够长期地处于安全稳定的状态。 治安管理论文:首都高校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善建议 摘 要:良好的高校治安管理能够为高校营造出安全、和谐的氛围,促使高校有更多精力放在育人上,同时也为高校学生创造出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得学生能够真正有心思安心学习,早日成为国家的栋梁。本文主要对首都高校当前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善建议,以提高首都高校治安管理水平。 关键词:首都高校;治安管理;改善建议 高校是为我国培养各类人才的摇篮,是民族繁荣兴盛的希望。高校在育人的同时,治安管理也是高校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首都高校,由于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其治安管理问题除了对高校有影响外,也会对首都地区的治安管理产生一定作用,因此一直首都地区的各个高校都对治安管理问题较为重视。但首都高校治安管理过程中,由于各种问题的存在使得一些首都高校治安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高校治安情况并不尽人意,从而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本文主要对当前首都高校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善建议,以切实提高首都高校治安管理水平。 1 首都高校治安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首都高校加强治安管理,具有以下几点意义: (1)能够为校园内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高校中师生人数众多,一般都在万人以上,因此首都高校加强治安管理能够为全校师生生命财产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从而为高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提供良好基础。 (2)能够创造出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首都高校加强治安管理能够为校园创造出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在这种环境下,教师才能安心教学,学生安心学习,从而在实现高校教学目的的同时,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 (3)促进首都地区治安管理水平的提高。首都高校,其位于我国首都北京。高校这一小社会中,其治安状况如何也会对首都治安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高校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一定程度上也能促进首都地区治安情况。 2 首都高校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首都各高校也在大力加强治安管理,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从整体上看高校治安状况良好,但具体分析时便能看到首都高校治安管理中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有: (1)首都高校安保力量不足 首先首都高校治安管理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安保力量不足。安保力量和治安管理水平有着最直接的影响,虽然很多首都高校中都设置了专门的保卫处,专门负责学校安保工作。但具体负责保卫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足,且年纪普遍偏大,因此在校园巡防过程中缺乏强有力的力量,从而埋下了很多治安隐患。且高效治安管理中缺乏充足的经费,使得治安管理时主要依靠人工进行,没有利用先进的技术进行辅助,影响了首都高校治安管理水平的提高。 (2)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大学生是高校中的主要人员组成,因此大学生在高校治安管理中有着较大的影响作用。但从整体上看,首都高校中大部分学生都没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如学生在宿舍或上课时,一些贵重物品如手机、电脑等都没有妥善保管,随手放置在桌子上等较为明显的地方为,给一些不法分子带来了可趁之机,使得高校中失窃事件频发。又如大学生受网络、社会上等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虚荣心较强,往往会由于贪图小便宜、贪图虚荣等给自己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危害。另外高校中对宿舍管理不严,很多首都高校中宿舍都允许任何人随意出入,且对学生校外住宿管理不严,使得一些学生在校外租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意外事件,影响了高校治安管理。 (3)法制宣传工作效果不理想 高校在加强治安管理时,由于认识不够全面等从而忽视了法制宣传,而一旦法制宣传不到位就使得一些学生由于缺乏一定的法制知识从而不会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一些女生遇到一些安全问题时往往选择沉默,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助长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也为高校安保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多困难。 3 改善首都高校治安管理的建议 针对以上首都高校中治安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采取以下几点措施进行改进,以提高高校治安管理水平。 (1)加强安保力量,构建出一支安保专业人才队伍 专业的安保队伍是首都高校治安管理水平提高的基础和保障,因此首都高校在加强治安管理时应注意加强安保力量,构建出一支专业的安保专业人才队伍。具体实施时可做到:为安保队伍注入新鲜力量,即招聘一些年轻、综合素质较高的安保人员,并定期对安保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安保人员工作熟悉程度及安保意识,为治安管理奠定良好基础。另外在校园巡防时应多安排人手,_保校园内每个角落特别是一些死角都能巡防到,减少安全隐患的存在。另外高校还应加大安保资金投入,如购买摄像头安置在宿舍或食堂门口或一些死角处,提高校园安全度,且即使发生安全事件时也能通过监控视频查询到事情始末。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理念,学会自我保护 首都高校在加强治安管理时还应看到学生在治安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应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理念,学会自我保护。在具体实施时,高校可做到:专门开设出安全教育课程,并将之计入学分中,尽可能的让每位学生都参与到安全教育课程学习中,通过课程内容的学习让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高校还应加强对大学生心理的辅导,目前经常出现的一些高校治安事件很多都是由于大学生心理问题造成的,因此高校应对大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及时帮助大学生排遣出心中的负面情绪,减少治安事件的出现。 (3)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力度 针对首都高校法制宣传工作效果不理想这一问题,高校应加大法制教育宣传力度,让学生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促使学生学法、懂法、遵法,并学会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高校在开展法制宣传时,除了将一些基本的法制内容宣传到位后,还应结合安全教育,将一些最新的诈骗方式等展示给学生,让学生能够有所防范。 首都高校治安管理是高校发展中一项重要内容,高校在发展中应十分重视治安管理工作的开展,全面加强治安管理,提高治安管理水平,为教师、学生提供出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高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治安管理论文:农村治安管理对城镇化进程的影响及对策 摘 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概括为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由于农村城镇化过程中涵盖了以上诸多领域的内容,因此,加速农村城镇化建设,便成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农村治安;管理 当前影响农村地区治安稳定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外部条件带动下,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期。而在这一条件下,所带来的问题也被不断的放大和发酵,一旦被居心不良的人加以利用,就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在农村地区,往往因为农民负担过重,土地强硬征迁,资源再分配不均,对突发事件处理结果不满意等因素,使部分农民群众产生不满情绪,从而采取堵塞交通、扰乱办公秩序等过激手段,要挟党委政府,极易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 二是妨碍公务事件时有发生。在农村地区,妨碍公务事件,多以暴力行为体现。这部分群众往往为一己私利,以亲情、乡情为纽带,藐视法律,帮亲不帮理,对政府执法人员的工作横加阻拦,暴力抗法。严重的损害了党和国家的政治形象和社会形象。 三是各类纠纷事件时有发生。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轻视对矛盾的排查和化解,就会导致各类纠纷事件的发生。在农村地区,人与人的接触更加紧密,田边地头、家族矛盾、婚姻生活、产权债务、恶性竞争等等,无不随时随地引发矛盾、冲突,风波不断,不仅扰乱了农村地区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而且充分暴露了农民的整体素质不容乐观。 四是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农村地区人员成分相对单一,人员思想单纯,暴力型违法犯罪行为多发。如杀人、抢劫、强奸、盗窃、猥亵妇女、拐卖人口、损毁财物、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尤为突出。另外,根据统计,现阶段农村地区已经成为电信诈骗侵害的高发区。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发展,一方面说明了农村地区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薄弱,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农村地区治安管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从上述因素中,可以看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人们的价值观由社会型向本位型转变,一些人从个人利益出发,只计较个人利益,不考虑社会影响;另外,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出于稳定和政绩的考虑,不能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判断存在问题的实质,姑息迁就,束手无策,甚至不敢正面群众,越怕把矛盾激化,反而越激化了矛盾。政治、政策的不稳定引发了社会治安的不稳定,这必将导致农村地区城镇化的波动。 从长远看,解决上述治安难点问题,维护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既是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也是保障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 针对上述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对策加以解决: 一是建立健全专管机构领导体制。设立维护稳定机构,把维护稳定纳入党政“一把手”年度综合评定中,推行一票否决制,各机关、各部门成立相应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制,是维护稳定责任到人,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凡因本部门由于工作态度,执法不公,办事不及时等引发的投诉、上访,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直接责任。 二是建立“驻村联户”机制。在各村屯中,选择个人威望高、工作能力强、公正廉明的公务人员作为骨干,依托治安积极分子和追求进步的青年人员,建立“驻村联户”小组。党和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部分倾斜,让“驻村联户”小组发挥村情熟、人头熟的优势,利用个人休息时间,走村串户,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消减农村地区的不和谐因素,增进农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感,形成共同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合力。 三是加强农村地区精神文明建设。要充分发挥各乡、村、屯,街道、社区的作用,经常性地组织群众开展有益身心健康、具有教育意义的各类文体活动,广泛开展法制教育,伦理道德教育,文体活动等。并通过组织那些有志青年,把助农、帮困、帮教、护村、护渔、护电等活动深入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共产主义的现实性、真实性和传统文明的博爱精神,从内心深处拥护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为农村地区城镇化进程添砖加瓦。 四是加强农村治安管控和打击力度。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主力军作用,各个执法部门齐抓共管,坚持党的领导,严密社会治安面的管控,深入群众广泛开展治安防范,安全防范和政治动态防范,要教育群众在做好防火、防盗、防诈骗等自防的同时,加强对重点人口,流动人口和持不同政见的监防工作。 农村治安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村地区的社会发展,人才聚集,经济振兴,模式转型等方面。针对农村地区城镇化进程中的治安问题的管理,是解决诸多矛盾中的重中之重。在农村治安管理中,可能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被发现、总结、研究。这就需要在不断解决已有问题和难题的同时,及时发现新问题,并积极研究对策,加以解决,保障农村城镇化进程顺利实施,使农村地区城镇化进程不断稳步前进,最终达到共同进步、共同富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的。 治安管理论文: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社会治安管理研究 【摘要】信息化时代的大背景下,社会治安方面出现了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和挑战。为了顺应新的形势,从根本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有效地打击各类新型社会治安犯罪,文章通过对目前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社会治安管理:运用信息化思维引领社会治安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社会治安管理,运用信息化方式优化社会治安管理队伍,从而保障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 【关键词】信息化;社会治安管理;新型治安犯罪 信息化时代的大背景下,我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社会治安方面出现了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和挑战。如何直面挑战,顺应时代潮流,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社会治安管理,牢牢掌握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主动权,保障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已成为当前刻不容缓的新课题。 一、目前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对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目前整体重视程度不够,经费保障不足,缺乏科学的长效规划与制度设计。在社会治安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以信息为主导的治安管理体系尚未形成,转化效果不理想,信息化意识不强,协作能力差,流于形式,操作性不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管控措施不力,公安机关各部门之间存在着信息壁垒,信息不能实现全面共享,对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利用不够充分,创新能力不强,奖惩不到位。社会治安管理信息化工作基础薄弱,组织推进不力,社会参与度不够。对社会治安犯罪特别是信息化的新型社会治安犯罪打击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手段单一。 二、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社会治安管理 (一)运用信息化思维引领社会治安管理 所谓信息化是指一种信息技术被高度应用,信息资源被高度共享,从而使得人的智能潜力以及社会物质资源潜力被充分发挥,个人行为、组织决策和社会运行趋于合理化的理想状态。运用信息化思维引领社会治安管理是指以信息化带动治安管理,实现治安管理的现代化发展,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先进的管理理念相融合,转变传统治安管理的模式,整合内外部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增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能力。 当前,信息化、技术型的高科技犯罪明显增多,传统的治安管理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快速发展,由于信息研判实效性差而贻误战机的事件时有发生。只有运用信息化思维建立科学、合理,符合社会治安现状的治安管理工作的整体规划,才能够切实服务于社会治安管理实战的工作机制,才能实现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运用信息化思维实现信息资源的优化和有效配置,实现“信息制导”的有效防范和精确打击相结合的新模式,使公安机关能够及时掌握社会治安管理的有效信息,切实掌握社会治安的整体形势和发展趋势。 (二)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社会治安管理 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面、高效能的信息网络,科学地对获取信息进行筛选、归纳、分析、研究,规范管理,整体互动,为社会治安管理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明确工作职责,社会治安管理各部门要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明确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工作考核,明确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各部门的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制定详细完备、切实可行的工作考核细则。完善奖惩机制,对社会治安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科学合理的奖惩。 以信息为主导,提升预警防控能力,通过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去伪存真,找出带有规律性、普遍性、倾向性、预警性的信息,提高信息的预警和先导作用,并将其运用到实战中,为实战服务。进一步规范信息预警、精确打击、工作督办等各个环节,确保信息研判的成果能够及时转化为实际战斗力。运用互联网,实现资源共享,强化网格化管理。将现代化网络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应用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实现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整合、信息资源的全面共享、科技手段的高度应用,以整合共享提效能,以实战应用促发展,不断提高信息预警、精确打击和应急处置的能力,更好地驾驭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管理局势。 (三)运用信息化方式优化社会治安管理队伍 信息化不仅是信息化的设备,更重要的是既懂信息技术,又懂社会治安管理业务的复合型人才,人的因素是一切工作成败的关键。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社会治安管理专业队伍对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尤为重要。运用信息化方式加强社会治安管理队伍的优化,可运用物联网、“互联网+”等方式,依托互联网和公安内网的通信平台,创新交流渠道、扩展信息传递方式,为提高业务技能、交流学习提供平台,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氛围,全流程、全时空地进行管理服务,打造出业务水平高、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社会治安管理队伍。为了切实提高社会治安管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还需加强培训,优化人才结构,派遣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请专家、学者讲座,积极借鉴其他部门的先进经验,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管理队伍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采集、维护、利用信息资源的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治安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服务实战水平。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社会治安管理方式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不断显现,为了顺应新的形势发展,从根本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有效地打击各类新型社会治安犯罪,摒弃传统的思维定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社会治安管理势在必行,因为信息化可以适应社会治安新形势的发展变化,最大限度地调动起社会各方面因素,不断推进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发展和改革创新。 作者简介:杨静(1979-),女,湖北孝感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计算机科学与应用。 治安管理论文:高校治安管理中的服务行政建设 摘要:随着服务行政理念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在我国的深入,政府和公共管理机构一改过去管理者的角色,不断强化服务理念,有效促进了管理目标的实现。本文以清华大学校园治安管理实践为例,探索在高校治安管理中进行服务行政建设的有益经验。 关键词:服务行政;服务型政府建设;治安管理 一、服务行政与服务型政府建设 “服务行政”也称之为“给付行政”,它是源自德国行政法学说的一个独特的概念,由德国行政法学者厄思特・福斯多夫最早提出。这种服务行政的理念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们所认同,并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逐渐流行开来,形成了一场世界范围内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并进而发展到新公共服务运动[1]。 改革开放以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带来的外在压力,我国政府开始逐步转变自身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涉,积极从维持市场经济秩序、做好外围服务方面有所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日益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和推动。2004 年3月,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行政相对人,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2008年2月23日,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服务型政府举行第四次集体学习,其后“十七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备受瞩目的《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为构建服务型政府奠定了体制基础、指明了基本方向[2]。 随着国家对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持续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也发生了很大转变。过去政府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局面已得到较大改观。政府部门作风和工作理念的转变也直接影响和带动其他社会公共部门管理观念的改变。学校、医院、煤电、邮政、铁路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一改过去“管理者”的角色,转而以通过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方式发挥特定管理职能。服务的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凸显了社会公众在政府行政和社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二、清华大学校园治安管理服务行政建设实践 近年来,清华大学保卫处在协助公安及归案侦破各类校园案件工作中,适应学校改革发展需要,积极转变工作思路,更新工作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将服务行政的理念引入到案件侦破工作中,努力做到案件接报热情主动,查看录像专人陪同,分析案情共同参与,案件进展及时反馈,侦破移交持续跟进。不断强化案件侦破各个阶段的管理和服务,提高破案率,以有效打击校园各类违法犯罪,为师生员工提供更好的安全服务。 (一)落实案件首接负责与案情集体研判机制 对所有接报案件实行首接负责制。落实“谁接报,谁负责到底”的责任制度,要求每一名办案人员对自己所接报的案件进行全程跟踪,使案件从接报到侦查,到抓捕嫌疑人和信息上报都由专人负责到底,避免了案件交接可能带来的拖延办理、责任不清的问题。重大案件接报后,成立由治安科科长、副科长直接负责的专案小组,抽调精干力量,抓住破案的有利时机,推动案件进展。促进案件侦办有始有终,不放过每一条有用的线索,大大提高了破案率。 此外,还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判。利用每天的早会时间,发动全科室人员的力量,对案值较大、案情复杂的疑难案件进行集中分析和研判,努力寻找侦查破案的线索和突破口。 (二)建立案件侦办信息反馈机制 为了有效提升师生员工对于案件侦办工作的满意度,保卫处积极推动案件侦办工作改革。建立案件侦破工作全过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将案件进展信息反馈给当事人。这样,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增加了案件侦办的透明度,增强了当事人的安全服务体验;同时,也建立起案件侦办人员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无形中增强了办案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动力。 (三)建立当事人参与机制 为了进一步提升案件侦破的透明度,保卫处还探索建立了案件侦破工作当事人参与机制,重大案件让当事人全程参与。每一起案件在接报后,保卫处立即安排专人与当事人一起到现场查看录像、找相关人了解情况,查找案件线索。在锁定嫌疑人,蹲守抓捕的当晚,通知当事人来我所,告知抓捕方案,征求其意见。嫌疑人到案后,第一时间通知当事人。在案件侦破的整个过程中,从监控录像查询到蹲守抓捕嫌疑人,每一个重要环节我们都让丢失电脑的同学参与到其中,和他进行充分沟通,这样既提高了破案效率,也获得了同学对我们工作的认同和理解。 (四)强化案件侦破工作中的服务理念 破除旧的公安体制下的单一管理的观念,提升服务意识,将侦查破案真正看作为师生提供一种找回失物、挽回损失,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安全服务,而不仅仅为了履行侦查破案的工作职责。为此,要求保卫处值班人员在接待师生员工报案时,首先做到换位思考,站在师生员工的角度考虑问题,急师生之所急,想师生之所想,把师生的处境视为自己的处境,将师生的需求真正当成自己的需求;其次,做到贴心服务。案值较大的案件,一般都会安排专人陪同当事人一起查看录像,查找破案线索。案件侦破后,对案件继续跟踪,敦促尽早结案,发还失物。 三、结语 随着服务行政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公共管理机构开始转变工作观念,以服务而不是管理的方式实现公共管理的目的。清华大学校园治安管理中引入服务行政理念,可以有效推动治安管理目标的实现,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督促高校安全保卫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与师生员工之间的对立,为高校治安管理乃至安全管理提供一条可资借鉴的路子。(作者单位:清华大学保卫处) 治安管理论文:浅谈矿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对策 摘 要:新汶矿区积极探索和实践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新路子 ,创出了一条具有煤矿特色新路子。当前,加强流动人口 治安管理工作,必须客观、辩证地评估流动人口犯罪问题;顺时应势,实行本外地居民一体化(社区化)管理;建 立以市场化为目标取向的管理新模式;借助现代科学技术,以信息化改造为突破口,提升管理水平。 关健词:矿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对策 近年来, 煤矿企业积极探索和实践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新路子,创出了具有时代特征。本文拟在客观辩证地评估当前矿区流动人口犯罪程度的基础上,就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问题从社区信息化方面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流动人口犯罪数据统计 流动人口犯罪,简单地说,就是流动人口所实施的犯罪,它是相对于常住人口犯罪而言的,泛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异地实施的犯罪行为。近年来,从矿区的调研和统计数据看,被抓获的流动人口作案人员占被抓获的作案人员总数的比例均在8%以上,从数字看,流动人口犯罪在高位攀升,流动人口似乎就是犯罪高危人群,是威胁社会治安的“洪水猛兽”。但是,要准确评估流动人口的犯罪程度,不能仅从流动人口犯罪数占矿区犯罪人员总数的比重出发,因为在这个数字后面,还有一些具体因素没有考虑进去。从统计数据来看,过分高估了流动人口犯罪率,低估了常住人口犯罪率。目前通常运用异质比较,即某一地区全部常住人口的犯罪率与全部流动人口的犯罪率加以比较,实际上这是不科学的。“本地常住人口”与“外来流动人口”的内在结构大不相同,属于不同质的群体。常住人口是一个男女老幼大致均衡的社会群体,流动人口是一个以男性、青壮年为主的社会群体。所以,要科学地比较两种人口的犯罪率,应当先确定一个结构同质的人口群体。显然,同质比较的结果,流动人口的犯罪率只是相对较高。此外,还有一个算标准问题。通常流动人口犯罪率是根据某一地区公安机关抓获的外来犯罪分子与暂住人口总数相比得出的;常住人口犯罪率是根据某一地区公安机关抓获的常住人口犯罪分子与常住人口总数相比得出的。相应地,流动人口犯罪率被高估了,常住人口犯罪率被低估了。 二、流动人口犯罪原因分析 过分注重流动人口个人品质问题,忽视流动人口犯罪的环境因素。当前分析流动人口犯罪成因时,较多谈到流动人口文化素质低下、法制意识淡薄、自私的小农意识等等;较少谈到流动人口犯罪的社会环境因素,即就业环境的严峻和相应的制度建设滞后。第一,外出就业艰难,游民增加。流入地适合于流动人口的岗位已趋饱和,新的流动人口面临严峻的进入困难,不少人无一技之长,又没有社会关系,很难在流入地找到一份工作谋生。外出失业而又不肯返回家乡的流动人口,具有正常劳动能力但失去正常劳动生活,没有正常生活来源,往往迫于生计,从小偷小摸发展为疯狂犯罪。第二,保障机制缺失,容易铤而走险。现在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保障城市居民,对于流动人口主要是外来民工基本上难以顾及,而外来民工实际上是矿区中最不稳定最容易失业的劳动者,他们永远只能是临时工,签了合同也无济于事。失业的和找不到工作的民工处于断绝生活来源的困境之中,这意味着倘若他要活命的话,就只有行乞和偷抢这两条道路了。这些人多半是宁盗不乞,宁抢不的乞。因为乞讨要丢面子,不如偷东西,偷盗要有技术,不如抢劫来得干脆。第三,合法权益被严重侵犯,导致流动人口犯罪。流动人口特别是外来民工在打工过程中合法权益受侵害经常发生,如用人单位收取或变相收取押金,扣押身份证或暂住证,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无故或借故拖欠和克扣工资,工作和居住条件恶劣不安全,随意斥骂、侮辱甚至殴打职工,拒绝给工伤职工支付医疗费,不提供伤残补偿金并且随意解雇因工伤残职工等等。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对策 目前,矿区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住宿登记、违法犯罪人员等涉及流动人口信息的计算机管理系统都是以条为主,信息机械分割、互不关联、数据集成度差,难以掌握流动人口的全面情况,难以适应现实斗争的要求。主要表现在检索和查询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面十分有限。若要跨辖区检查和查询,则犹如大海捞针。同时,一些流动人口主要的情况、线索往往是由社区民警记录在笔记本或直接记在头脑中,容易发生失落现象。此外,流动人口流动性较大,往往在某地暂住一段时间后又流向其他地区,其活动规律难以掌握,一旦落脚点发生变化,则原地区掌握、记载的各种情况信息为其他地区提供服务的机会很小,结果导致对流动人口的动态情况失控,使一些外来违法犯罪人员有隙可乘,逃脱法律的制裁。现代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为以信息为龙头,借助现代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整合关联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实现动态全程追踪的数字化管理提供了条件。一是整合关联信息资源,形成集聚优势。以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为公共平台,实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工作对象、旅馆业住宿登记系统数据平滑衔接,以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通过人、地、物、事、组织五大信息要素的“泛关联”,将分散在各个系统中的流动人口身份资料、经济收入、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信息资料连接成一组连续、全面、系统的电子信息资料,实现信息共享。进而通过系统的关联查询、统计分析、比对、布控等功能,为不同地区、不同警种、不同部门提供网上比对、网上排摸、网上分析等快速准确的信息手段,实现各地区各警种间的实时协作配合。二是精心经营信息资源,服务现实斗争。要树立信息就是基础和信息强侦、信息促防、信息增效的理念,在采集、开发、管理、利用等环节精心经营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并与其他各项基础工作有机结合,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打防控”效能,服务现实斗争。在做好登记发证等日常性工作基础上,通过对流动人口经济来源、现实表现等信息资料的综合分析研判,排出隐患层、分出关注层、确定放心层,实施流动人口分层次管理,强化对高危人群的管理和控制。要利用信息资源,定期分析流动人口流向、高危人群、打击处理过的外来违法犯罪分子等情况,进而采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促进打、防有机衔接,发挥 “打防控”整体合力。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坚持公秘结合,注意在流动人口中物建一批高质量的隐蔽力量,加强阵地控制,构筑流动人口情报信息网络,切实提高发现、预防、控制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能力。 治安管理论文:论《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人权的保障 [摘 要]《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出台,不仅使“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一项重要的原则得以确立,而且还多方面规定了人权保障的实现途径。但《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法律语言不严谨,警察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法条缺乏可操作性。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有两个,一个是如平衡语言的精确性和矛盾性,另一个是限制警察的权利。 本文共分为四部分。首先,对人权的涵义和基本内容进行阐述;其次,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保障人权方面的亮点;再次,提出《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人权保障的不足方面;最后,针对这些问题就如何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人权的保障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权;保障 1 绪 论 人权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主要的含义: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的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当今的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基本道义原则。是否合乎保障人权的要求已成为评判一个集体优劣的重要标准。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直接关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律。它的出台,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方面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体现出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精神。[1] 目前,中国已形成以《宪法》为优秀,包括《立法法》、《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在内较为完备的人权保障法律体系,在这一法律框架下,中国的人权保障事业正在不断法律化、制度化的正确轨道上迅速前进。充分表明,人权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 2《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人权的保障的亮点 2.1确定人权保障原则 2004年我国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了宪法,由此保障人权成为每一个国家机关应尽的义务,自然也应成为我们国家每一部法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第一章的“总则”中第5条第2款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我国第一部把保障人权写入总则的法律。[2] 《治安管理处罚法》也从原则的高度标示国家在治安管理领域把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作为政治道德基础。它不只是对宪法所确定的人权保障原则的简单继承,其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它终于使人们看到,即使在治安管理这样具有公权力强制传统的领域,国家也已经开始改变自己的规制方法,不再单纯运用强制手段,而是从尊重和保障公民人权入手,通过唤醒人们对自由、自治、有效的社会参与以及保护这些权利的权利意识的觉醒,使社会公众都愿意参与到社会治安秩序管理的过程中来,成为积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主体,而不只是被管理的对象。 2.2合理界定公民权利的保护范围 只有合理界定公民权利的保护范围,才能使公民人权获得最充分的发展。[3]任何人在一定的社会中生活所享有的权利不是抽象的,而是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并加以保障的。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步总是相应地带来公民权利的扩大。《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调整的是公共领域的秩序关系,可以说,其所禁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的行使和合法利益的实现。 《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的很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其所可能侵犯的公民权利都是很容易被我们原先的观念所忽视的。例如,对于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在我们原先的观念中,很容易将其视为民间纠纷,而看不到其中所涉及的人权保护问题。 2.3完善程序保障人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处罚程序上强化了对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的规范,加强了对被处罚人权利的保护。 被处罚人即使有违法行为,也只是对违法行为承担责任、接受处罚,但其作为一名公民的人权仍应受保护,而且在公安机关实施处罚过程中,被处罚人的人身或财产往往受到警察权力的限制,处于一种弱势的地位。此外,还存在被公安机关错误处罚的可能。所以,对被处罚人的人权保障显得非常重要。可以说,对被处罚人的人权保障在实际上也是对每一个公民的人权保障。 3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人权保障的不足 3.1法律语言不严谨 为防止公权力任意侵入公民生活,《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部分用语,尚需严谨推敲。如 “强买强卖” 、“扰乱活动” 、“” 这类司空见惯的词汇,在遇到具体案件进行推敲时,语言的模糊性方逐渐凸显。这类用词一旦写入法律,其内涵外延的伸缩性将无限延展,法律语言将充满不确定性。不同地区,不同执法人员,可能会根据自身理解,进行不同的解读与应用。这既造成了法律适用的不统一,也易发生执法者在利益驱动下曲解法条、滥用职权之危险。 3.2警察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警察自由裁量权的授予是非常充分的,如果警察不懂得或者不善于正确、谨慎使用行政自由裁量权,那将会给自然人、公民和社会组织带来灾祸。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由于警察自由裁量权过大,因缺乏有效的监督,导致警察在执法中权力任意扩大,结果严重违背了执法公开、公正的要求,严重地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亵渎了法律的尊严。[4] 需要指出的是,对警察权力予以限制,并不是为了故意给警察办案制造麻烦,限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公民的人权。[5]尤其是在《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的范围扩大,处罚的种类增多,罚款幅度大幅提高的情况下,如果对警察权力的行使从立法上不予以严格的限制,将意味着警察的权力得到空前的扩展。[6] 3.3法条缺乏可操作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4条 规定:“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这条规定具体操作起来就非常有难度。这样的规定根本不具备可操作性,完全是形同虚设。不如干脆删除,不作这方面的规定。 4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权保障的建议 4.1平衡法律语言的精确性和矛盾性 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法律语言应该具有精确性,以便社会成员明确地知晓法律的规定。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语言的精确性程度就标志着立法技术的发展水平和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然而,社会情况是复杂多样而且不断发展变化的,法律规定要想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和持续的生命力,其语词又必须具有一定的模糊性。 一般来说,法律语言的主要含义应该相对明晰,而边缘含义则可以相对模糊,或者,在较为抽象的层面上相对明晰而在较为具体的层面上相对模糊。[7]例如,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中做出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就抽象的证明标准来说,这个规定的语词含义是精确的,但是,如果我们在具体案件中适用这个证明标准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上述语言又具有了模糊性。 4.2限制警察权力 第一要分权。由于作为人的公安机关是唯一的,因此不能进行人筛选,只能将公安机关分立为行政警察机关和刑事警察机关,为不同的机关分派管理职责,使之分别行使行政职权和刑事职权。[8]同时,由于警察机关享有的行政职权过于宽泛,行政警察机关内部还需要根据职责进一步地分立,并在立法上明确其管辖范围。 第二要加强程序限制。现有警察制度所设立的程序大多数并非限制警察权的行使,而是为公民行使权利制造障碍和麻烦。应该建立起严格限制警察权的程序制度,尤其是针对可能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应废除其行使羁押权的行政审批程序。同时我们还有必要强调这样一种规则,即未经法定程序,无紧迫事由和正当理由,任何人不得限制、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第三要健全监督机制。现行监督机制下,有必要通过立法建立某种激励约束机制,明确监督机关的职责,强化监督机关的监督权限,增强法律监督的可操作性,必要时可以追究监督机关的失职行为。同时,还应该为公民提供相应的监督环境和条件,正确引导舆论的监督方式。 结 论 《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了宪法精神,在保障人权方面有很大的进步,但是也有一些不足。《治安管理处罚法》在限制公权力,保障人权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律制度有待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有待加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出台,弥补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不足,切实保障公民的权益。 治安管理论文:加强校园治安管理 优化高校育人环境 摘 要:高等院校不仅是学生获得知识、成人成才的地方,而且也应该承担起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重任。随着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推进,高等院校的治安管理工作也在转变模式,随着学校对外开放性的增加,后勤和治安工作的进一步社会化,都为学校的治安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通过重点介绍高校治安管理面临的问题,同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高校管理;治安管理;教学管理 一、高校治安管理的重要性 高等院校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地方,不仅要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教育环境,而且应该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所以高校的治安管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道防线,高校的治安能够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肩负着保护师生身心健康的重要责任;第二,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大学的校园一般都是开放性的,安排好治安管理工作,能够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第三,能够使学生和教师心无挂碍地进行日常的工作和学习,高校的治安工作做得好,能够使得师生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和科研中去,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工作。 二、高校治安管理面临的问题 1、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差 大学生从高中时代进入校园,并没有真正地融入社会,还是一群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自我保护意识较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学生去上课时,将电脑和钱包等贵重物品随意摆放在桌子上。学校的失窃案件经常发生,给学生的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第二,一些学生分辨善恶的能力较差,无法抵抗一些诱惑,贪图便宜或者方便,容易上当受骗;第三,高等学校对于学生的住宿问题管理不严,外来人员可以随便出入学生宿舍,学生可以随意在校外租房,这增加了学校保护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难度。 2、社会化成为治安管理的漏洞 随着高校后勤的进一步改革,高校正在逐步向着社会化的方向发展,开放的校园环境也为高校的治安带来了挑战:校园的人数不断增多,很多违法犯罪分子冒充学生进入校园作案;学校为了扩招,建设了很多新的建筑,外来务工人员进入校园;后勤管理开始出现社会化的趋势,招聘的后勤人员大多数是社会人员;学校为了给学生生活和学习提供方便,开始将一些私人的超市、小卖部和小吃店引入学校,这些等无疑都加大了高校治安的难度,成为治安管理的漏洞所在。 3、学生心理问题引发的事件 由于现在的大学生大多是“90后”的独生子女,从小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生长,没有经受过什么挫折,但是进入大学以后,却出现了很多问题:第一,学生自理能力差,无法处理生活上和学习上的难题,导致了学生自暴自弃现象的出现;第二,进人大学后,周围都是学习成绩相当的学生,优越感无法得到体现,一部分学生开始出现厌学现象;第三,学生在大学校园内可以进行自由恋爱,使得一部分学生经受感情的困扰。以上现象都有可能引起学生的心理问题,使得学生容易做出一些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的事情,也是高校治安管理的重要问题。 4、网络化对学生的毒害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逐步进入我们的生活,大学生作为一批高知分子,对于计算机和网络的应用能力和学习能力很强,很容易就掌握上网的方法,但是网络是把双刃剑,如果利用不好就会出现很多问题,主要有:第一,一些学生开始迷恋网络游戏,逃课去网吧等社会场所,很容易出现问题;第二,由于学生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在没钱去网吧打游戏时,容易萌生一些违法犯罪的念头;第三,沉迷于网络游戏,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 5、法制宣传工作不够 高等院校的法制宣传工作是治安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为高校的治安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第一,一部分学生的法律观念意识淡薄,无法区分一些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为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问题;第二。一些学生无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常常诉诸武力或者忍气吞声;第三,学生缺乏一些法律知识,对于典型的违法犯罪现象不能辨识,造成了自己无辜受到牵连。法律意识的淡薄,使得学生无法用正确的方法处理问题,同时也加大了治安管理工作的难度。 三、高校治安管理工作的对策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论述可知,目前高校的治安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因素有很多,由这些问题引发的事故,在学生当中引起了恐慌,如果继续维持现状,这些问题会成为治安管理工作的重大隐患,所以解决这些问题迫在眉睫,为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合理安排治安队伍 治安人员是高校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合理安排治安队伍,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和教学秩序,可以从以下几点做起:第一,招聘一些素质较高的人,组成高校的治安管理队伍,并定期对他们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整个校园环境,注意一些事故高发位置;第二,每天安排合理数量的治安管理者对学校及周边进行巡视,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第三,对于进入学校的陌生车辆或者是人员进行出入登记,并要求相关人员出示证件,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尽快找到责任人等等。 2、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 在治安管理过程中,可以适当安排人员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可以采取以下具体的措施:第一,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使得他们能够辨别违法犯罪的行为;第二,针对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等情况,可以将最新的骗局或者是手段等尽快公布给学生,避免他们上当受骗;第三,鼓励学生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忌诉诸武力的行为。 3、加强治安管理设施建设 在高校的治安管理工作中,仅仅依靠治安管理人员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可以通过加强治安管理设施建设,协助治安管理人员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具体的措施如下:第一,在学校内安装一些监控设备,能够实时监控学校的治安环境,在发生事故时,也能够及时调取监控录像;第二,在学生宿舍等地方安装门禁卡设备,跟学校的一卡通进行绑定,这样可以避免犯罪分子随意进出宿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结语:高校治安综合管理工作是一件复杂的工程,高校校园的治安治理必须走群防群治的道路,高校的治安防范工作必须得到政府支持,社会广泛参与,学校群防群治,只有这样治安治理工作才能标本兼治,才能从根本上预防校园治安案件的发生,确保高校的安全稳定。 治安管理论文:关于社会组织如何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相关探讨 一、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管理中的必要性 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结果。 政府职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不断变化,政府行政体制的持续改革创新提出新型政府管理模式,更加侧重从宏观层面对社会治安进行严格管理,相对一些微观的细化的服务正逐渐向社会中转移。但是,从根本上来看,政府职能还是更多的偏向于经济领域,对市场经济的调整发挥重要作用,另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依靠公民集体的力量展开的。近几年在政府职能逐渐转变的过程中,社会治安管理作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其压力在一定程度上转移给了社会组织,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的压力,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会治安管理的工作效率,就拿社会中吸毒人员、社区问题青年等特殊群体来讲,公安机关一般都是对重点人口和视察对象进行监管,明确规定在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访谈,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民警的数量和精力是有限的,谈话也好审查也好都过于形式化,并不能从根本上约束这些社会问题分子的行为,而民间社会组织之一自发性的公益组织,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服务,能够更加人性化为社会特殊群体展开服务,帮助他们重新回到社会的大家庭中,以最大程度维护地区的稳定和谐。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是有效缓解社会内部矛盾的需要。 就目前来看,我国尚且处于社会、经济的转型期,各种矛盾、摩擦、纠纷层出不穷,导致很多潜在问题的不断深化,致使治安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在目前倡导的社会管理体制的影响下,政府机关尤其是公安机关不得不正面处理社会中出现的各种治安问题,但是公安机关的力量总是有限的,往往最后都会因为自身能力不足,或则权责限制使很多小问题累积成大问题,使很多社会基层问题逐渐上升成政府问题甚至国家问题,同时在处理过程中稍有不慎,很容易造成民众和政府之间的误会,产生更严重的社会危机。我们都知道,和谐的社会结构应该呈现出“橄榄”状态,政府和民众分别占据两头重要位置,中间为缓冲地带,而社会组织就是这个缓冲地带的典型代表。社会组织的主要成员来自于人们群众,他们代表着最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社会组织人员的多样性,决定了社会组织内部也有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之争,在社会矛盾和冲突中,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润滑作用,引导不同群体以合法的形式表达诉求,尽可能的避免出现恶性激战。 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具体措施 清华大学非政府组织研究所作为国内最群为的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将我国现有的社会组织详细的分成五大种类,一是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成立的社会团队,代表有各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二是具有经济性质的团体,代表有商业协会、行业协会等等;三是基金会组织,四是具有一定实体性质的公共服务机构,如公立学校、医院、养老院、图书馆等等;五是没有经过登记的社会民间社团组织,例如小区退休人士组织的环境保护协会等等。根据这一分类我们认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方法有四种。 1.采用承包式的服务形式 目前,我国政府大力倡导建设和谐社会,鼓励创新管理措施,实现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大众化,政府部门同样利用购买服务的形式,将原本由政府经营的事务变成社会性质,促使很多社会组织开始通过投标形式承包公共服务,参与到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这种方式在我国历史中并不罕见,到目前为止,发展的较为完善。在二十世纪末,我国山东泰安出现了“治安承包”的第一人,社会各界对此事的看法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承包式治安管理并没有就此消失,而是在地区治安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采用利益群体自治的方式 这里所提到的利益群体是指以一定社会关系为前提、以利益关系为桥梁,具有共同利益需求、利益价值观而相聚到一起的社会组织。在具体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由于不同群体之间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人们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往往会寻求更强大的力量,甚至组成联盟,而这样的社会联盟并不是无章可循的,其中任何个体都需要遵循一定的规章制度,并共同为社会治安的稳定贡献一份力量。例如:在社区安全防范工作中,小区业主委员会对社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在他们的支持下,形成了集“图像监控、电动移门、减速带、电子巡更、社区内灯光照明为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使社区内的安全工程得到全面建设。又如在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中,依靠各地区事业单位保协会提供的物资防备、人力防备、技术防备、意识防备等展开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其中门卫、安全部门向公安机关提供登记备案,门岗处设置的报警灯进行夜间实时监控,还重点加强了企业内员工的管理,通过产生精确的信息采集对比,使公安部门、企业内部进行双向管理,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雇佣员工的安全性,还在很大程度上为公安机关的信息采集、发现高危人群、抓获逃犯等提供了有利条件。另外城市内的废旧物回收行业协会和文化娱乐行业协会、消防协会等,都在行业自律和自治过程中,为城市环境保护、精华城市治安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提供了帮助。 3.通过社会慈善救助的方式 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基金会管理条例》,为国内基金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希望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等基金会高度关注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边缘性弱势群体,并在抗灾、救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吸引了广大人们群众的广泛参与。例如,2008年在汶川大地震之后,从“五一二”到“六三零”,仅仅中华慈善总会就收到了来自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参与,总价值高达九点四亿元,这就充分显示了我国慈善基金会的伟大力量,对于社会治安管理来说,慈善基金会的参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就医难题、生存难题、上学难题,这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也是有效防止部分人员因过渡怀恨社会而伺机报复社会行为出现的重要措施,同时慈善基金会还能为公安部门的执法提供一定的支持。现阶段,公安机关在处理打架斗殴等事件时,为了让受害方得到一定赔偿,公安机关大多将此类案例作为民事纠纷解决,这在一定情况下助长了社会中的打架斗殴风气,如果在未来治安管理中,由慈善基金会向受害者提供受害人基金,由公安机关给予肇事方严厉的法律处罚,做到双管齐下,使公安机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从而沉重打击破坏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分子。 4.通过人民群众志愿参加的方式 志愿性是社会组织的又一大特性,对于社会组织来讲,人民群众自愿无偿参加公益活动是最重要的资源,志愿者队伍以志愿者精神为基础,是社会组织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相关调查显示,在澳大利亚,十八岁以上公民其中高达百分之三十一都是志愿者,而他们创造的价值更是高达四百二十亿澳元。而国内的志愿者队伍也在不断扩大,最令人难以忘怀的就是汶川大地震中的志愿者团队和北京奥运会中的志愿者团队,他们都是废墟中、赛场上最动人的风景线。对于社会治安管理来说,志愿者的参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现状,公安机关管理工作中的一大难题就是人力资源短缺,如果社会组织志愿者可以作为公安机关的辅助力量参与到社会管理中,那么公安机关的工作范围和工作领域将大大拓展。我们都知道,我们国家的治安联防力量在社会治安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在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等等方面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然而其中的日防队和义务巡逻对等都属于志愿团队,他们为社会治安的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结语 社会治安问题诞生于民间,同时治安要想彻底解决也需要依靠民间力量。当今社会,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致使社会结构、利益关系有了大幅度变动,同时也带动了社会人民思想观念的变化,社会内部矛盾即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在逐渐加深、日益凸显,致使社会犯罪率升高、对敌斗争日益复杂,在真正的治安管理工作中,单靠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因此公安机关要不断改变社会管理体制,主动让法律法规适应社会的发展,确保起源于民间的治安问题解决在民间。 作者简介: 郑涛,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 治安管理论文: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治安管理的主要内涵 马克思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建设要求我国在经济进步、社会发展中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优秀人物,在社会中形成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风气,这要求社会主义建设中明确把握和谐社会的建设宗旨和主要内涵。 和谐社会主要是指两大方面的和谐,一是社会关系的和谐;二是人与自然的和谐。 1.社会关系的和谐 从广义角度来看,社会关系的和谐包括很多方面,其中最关键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人”作为社会形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社会进步发展的原始动力和推动力量,是社会中其他关系和谐相处的基础和前提,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是当前执政者最重要的工作职责。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的基础上,这同样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前提。古语说的好:“上下同心、其利断金。”只有社会中各行各业的人士各尽所职、和谐相处,才能在社会发展中充分调动各种有利因素,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贡献一份力量。仅次于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是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关系,主要表现在人与集体的和谐关系、不同团体阶层之间的和谐关系等等,而“和谐”的内涵也不单单是指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还代表着社会各界人士构成的合理性、社会地位的平等性以及社会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等。最后社会关系还囊括社会环境的和谐,从国内角度来看,包括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各领域、各行业之间的平衡关系,从世界角度来看,包括各民族之间、个国家之间的平等交流、和平相处。 2.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一般意义上需要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第一:经历人对自然环境的依赖阶段;第二:经历以“人”为中心,主观强调征服自然的阶段;第三:重视文明生态环境,意识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面对日益严重的全球变暖、水土流失、森林面积锐减、大气污染、动植物灭绝等自然问题的出现,使人们认识到是有主动地关注自然、认识自然、尊重自然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共赢。因此未来发展过程中要对自然充满敬畏之情,在尊重自然的基础上改造自然,在不破坏自然环境和自然结构的前提上,使自然的发展满足人类的生存需要和经济发展需要。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社会治安管理,同样社会治安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它将以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作为治安管理的终极目标。 二、构建和谐社会中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措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社会多方利益得到有效协调、使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完善、使社会发展稳定有序,需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实现社会治安的多样化管理 综合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对社会治安进行严密监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逐渐从计划经济过渡到了市场经济,在这段时期,我国市场经济中出现了一大批无组织、无规律的小商小贩,导致多种社会经济问题的出现,经济结构的变化直接影响到了社会的安全稳定,多重矛盾并发一旦没有科学的处理就会上升至社会问题甚至国家问题,因此,新时期社会发展中,需要政府部分特别重视利益格局的调整,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不断完善部门职能,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通过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寻访力量,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事业,将原来分散的、零零碎碎的防控工作有效整合,形成团结的统一力量。另外政府部门还可以成立社会紧急求援联动体系,将110、119、120等救助机构整合到一起,共同组成救助应急联动体系,以提高社会的紧急救助能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另外:从社会学角度来分析,社会秩序的维护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法律的强制力,而是社会的自律;在政府筋疲力尽的条件下,寻求社会的支援也不见得是一件坏事。同时社会组织自身得天独厚的优势,决定了社会组织可以通过自我约束、自愿服务等方式来规范内部成员的行为活动,例如,商会组织,就可以通过内部约束禁止同行之间的恶意竞争、不正当竞争和无序竞争,不仅能够维护本行业的经济效益,还能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经济环境。 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是提高社会前端治安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社会组织的本质是一个不为利益为目的,长期存在的公益性组织和生产机构,具有十分明显的民间性、无偿性。一个相对成熟的社会意识形态,不仅要包括严格规范的政府管理制度、民众的自我约束更要有积极尝试的民间组织参与,三方面的共同作用决定着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组织以及政府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重要作用;社会组织自身所具备的宣传作用、协调作用、资源整合作用记忆慈善互助作用决定了它在社会治安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 2.正确处理社会关系中人民的内部矛盾 正确处理内部矛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科学合理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充分调动社会中的一切积极力量,是社会主义建设永恒的主题,也是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需要切实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作为优秀思想,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由于人们群众利益意识的觉醒,使其对自身合法权益有了强烈诉求,一旦处理失误,很容易造成范围更广、程度更深的内部矛盾,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因为工资、福利、环境污染、腐败等原因,造成的群众对政府不满、对相关政策不满的现象,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维护社会治安,确保社会环境的安定是政府公安部门的主要职责之一,在处理类似这种群体事件过程中,更要认识到自己肩膀上的责任,要充分考虑到治安管理措施带给社会的利弊影响。另外,公安部门在处理内部矛盾时要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敢于作为,履行自己的职能,并且真正的从人民群体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关爱人民、尊重人民的基础上尽可能解决问题和矛盾,避免在工作中出现监管不力、消息处理、马马虎虎的状态,还要是指坚持以人为本,引导社会环境趋向公正、公平,对每一起矛盾都切实找到原因并全面分析,努力将矛盾化解成为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中坚力量。 3.社会治安管理要坚持民主法治原则,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运行发展的根本就是“为人民服务”,民主和法治是国家得以生存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又是促进社会治安管理的重要保证。和谐社会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的集合体,而民主法治作为社会文明的一项重要体现,证明了正义和自由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根据民主法治的要求,政府部门需要依法加强国内的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做公平、公正、严格、文明,努力创造出更加高效的社会法制环境,加快社会公平、正义的建设步伐。此外,民主发展要求政府部门执法必须坚定不移的走群众路线,尊重人民群众的基本观点,发扬基层民主,以团结社会各界的力量,有效化解矛盾,将强大的群众基础作为治安管理的后盾。 4.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治安管理能力 首先要打破传统的治安管理层层审批的条例,消除权利被高层掌管,但无人监督的现象,打破治安管理实权的基层、分工不明确、无合理监督的工作现象,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职能,实现责权利的相互监督、相互统一,努力将实权下方、将警力调配到社会前沿,使公安机关真正成为保一方山水的战斗实体。还要在实际工作中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层层落实工作职责,以实现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发廊、足浴、电玩城、网吧、中介等场所大肆发展、无证经营,使市场中充满了恶性竞争,成为犯罪滋生的重要场所,对社会的稳定发展带来很大危害。然而目前我国社会治安管理体制,尚且处在一个新旧交替、变化的过程中,政府机关对这些领域的管理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导致出现“开业拦不住、经营管不住”的现象,公安机关像打游击战一样围追堵截却收获甚微。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提高社会治安管理的工作效率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作者简介: 朱明旭,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 治安管理论文: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部署今年食药打假工作 本刊讯(记者 申海鹏)1月8日,在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系统打假工作培训班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召开会议要求全国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部党委要求上来,切实做好节前和全年食药打假工作。 会议强调,在不断巩固近年来“打四黑除四害”、“打击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深化年”活动成效的基础上,针对当前食品药品犯罪仍然突出的形势,掀起新一轮食药打假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2015食药打假利剑行动”。 会议指出,2014年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相对平稳,刑事案件上升势头有所减缓。然而,在互联网销售假药以及病死猪、瘦肉精、肉制品等食品安全传统重点领域,违法犯罪依然突出。2015年,食药打假工作要突出重点、巩固成效,拓展打击领域、提升打击效能,把矛头对准食品非法添加犯罪、食品欺诈犯罪、食品关联犯罪以及互联网销售假药和跨国销售假药犯罪,组织开展专项打击。 帝斯曼与Giant-Alpecin自行车队建立创新合作伙伴关系 本刊讯(记者 王崇民)1月6日,全球生命科学与材料科学专业公司荷兰皇家帝斯曼与GiantAlpecin自行车队宣布建立创新合作伙伴关系,旨在凭借帝斯曼强大的创新能力为Giant-Alpecin车队助力。帝斯曼能够在高性能材料、服装面料和食品领域开发创新解决方案,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提升Giant-Alpecin队员的表现。 帝斯曼与Giant-Alpecin建成合作伙伴关系之后,将集结双方的专业人员,共同制订创新路线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提升职业自行车手的专业表现。双方还将共同选出最具发展潜力的创新项目,与制造商通力合作,将创新产品推向市场。 帝斯曼一贯支持运动领域的创新。公司与荷兰奥林匹克委员会合作,共同开发划艇、帆船、长橇、滑雪和自行车运动员防护服装和运动饮料等产品。 IFS再次被Gartner评为ERP领导者 本刊讯(记者 孟雯)近日,全球领先的ERP解决方案提供商IFS(艾菲诗软件)宣布,在最新出炉的Gartner针对以产品为中心的中型企业市场单实例ERP魔力象限图中,IFS公司凭借其IFS Applications 8TM产品的卓越性能,被Gartner评为单实例ERP领导者。这是IFS连续两年在该报告中被评为“领导者”。 IFS全球总裁和CEO Alastair Sorbie表示:“我们非常骄傲Gartner再次将IFS评为行业领导者。自从IFS Applications 8在2012年投放市场后,已经有很多IFS客户将系统升级至该平台。我们认为Gartner的魔力象限表充分展示了IFS解决方案的广度及可扩展性。2014年对IFS来说是非常成功的一年,我们相信此次收获的荣誉来自于IFS对产品的极大投入以及对目标行业和市场的密切关注。IFS一直坚持对产品质量的承诺,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操作简便且易实施的软件。” 安赛科参加中国国际营养与健康产业峰会 本刊讯(记者 王翠竹)作为国际领先的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营养油脂公司,以色列安赛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赛科)近期在北京赞助并参加了2014中国国际营养与健康产业峰会。会议由美中健康产品协会组织筹办,共有来自60家公司及机构的110位全球行业的领军人物出席此次峰会。 在峰会上,安赛科向与会者隆重介绍两款最新产品――K・REAL磷虾油和SHARPKIDZTM益智软糖。安赛科在脂质产品生产方面有着独特精湛的技术和解决方案,其独特的多重萃油技术确保了生产出的磷虾油比其他市售产品具有更高的质量水平和更好的感官性能。 K・REAL omega-3磷虾油萃取于南极磷虾,是继鱼油之后第二大富含omega-3成分的油脂。经临床证实,相对于鱼油,K・REAL磷虾油能更好地被红细胞以及相应人体器官如心脏、大脑及肺部所吸收。SHARPKIDZTM益智软糖具有极佳口感,是针对孩子脑力发展所必需的营养成分所开发的新型解决方案。 治安管理论文:“庭院式”治安管理应用初探 【摘 要】近年来,随着东营港开发区的快速发展,桩西前线驻地外来单位和流动人口不断增多,治安环境呈现出诸多新情况、新问题,营造辖区的和谐稳定,需要新的管理思路和方法,本论文结合辖区艰苦条件和地理位置偏远等特点,以降低治安事件为目的,阐述了“庭院式”治安管理在公司辖区治安保卫一体化建设中的应用和效果。 【关键词】庭院式;治安管理;应用 桩西驻地作为海洋钻井公司海上钻井平台生产组织、协调指挥和物资补给的前线,地处东营港开发区,地方企业和油田兄弟单位多,相互交织在一起,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员密集,治安形势复杂。为充分发挥后勤的保障作用,创造一个平安环境,经过探索,总结出了一套适应于前线的“庭院式”治安管理模式。 “庭院式”治安管理结合了公司前线实际,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主要实现两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坚持提升自我防护能力,通过“整合资源,清晰流程和责任,形成合力”,确保辖区治保工作更有效。二是坚持“庭院式”封闭管理的思路,克服以往按照地理位置划片管理的单一模式,通过不断完善“三防”措施建设,实现无缝衔接,做到治保管理闭环,提升桩西辖区治保工作统一性和联动性。 1.“庭院式”治保管理模式运用,促进治安一体化建设水平的提高 1.1突出即时性,为“庭院式”管理提供信息和渠道保障 桩西警务室做为公司与辖区派出所的联动平台,在信息沟通、接处警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和拓展了警务室在预警和信息沟通方面优势。一是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以警务室为依托,通过落实了油田单位互通制度,编制辖区执法部门及其他常驻油田单位信息手册。准确掌握辖区社会环境,做到信息同步、资源共享,为强化治安防范工作赢得了主动。二是事件处置渠道畅通,成立桩西前线突发事件处置应对小组,每月召开辖区治安分析会,提出应对措施,互通经验,对各类治安事件做到反应及时。三是常规备勤工作得以强化,以警务室为抓手,加大巡逻夜查力度,桩西护卫人员和单位值班人员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内联快”,提高了备勤质量。 1.2突出统一性,为“庭院式”管理提供保障 “庭院式”管理重点在统一性,管理的统一性在于布局和流程的明确。我们针对性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结合桩西社会治安环境现状,成立了桩西治保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制定了《公司桩西前线治安保卫工作综合应急预案》,为治安保卫业务的执行提供指导。二是梳理桩西前线治保工作职能,有效降低治安巡逻过程中造成的伤害和被伤害事件的几率。三是整合业务内容,有针对性完善管理制度。严格门禁管理,严格执行前线办公大楼大门进出人员车辆的管理规定。对外来人员严格出入管理制度,对外协单位执行信息备案制度,与常驻外协单位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在形式和措施上都纳入“庭院式”封闭式管理,将治安隐患降到最低。 1.3突出封闭性,为“庭院式”管理提供资源保障 一是强化“人防”。经验告诉我们,多数治安案件是因细节管理的缺失引发,“庭院式”管理把治保工作提升到“关心关爱每名职工的高度”。对桩西辖区重新划分治安保卫责任区,形成无缝衔接、各司其职的防范区域。依托桩西警务室综合反应平台,由警务室统一协调,各辖区巡逻值班的办法,形成“统中有分,分中有联”的内部防范机制。同时,加强专兼职治保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和实战演练,有效发挥人防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二是完善“物防”、“技防”建设。为治保工作人员统一配备橡胶棒、强光照明灯、盾牌等防护器具,提高执勤能力。同时,克服驻地单位分散特点,充分发挥“技防”设施在突破空间上优势,利用油田内部局域网建设完善的优势,升级视频中控系统,增加化责任区盲点的探点配置,形成“技防”上“庭院化”。 1.4突出联动性,为“庭院式”管理提供联防保障 “庭院式”治安保卫管理的实质是为了更有效实现内部管理,提升自我防护水平。在做好“庭院式”管理的同时,还得加强联防联治工作。一是防范常识上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提升自我防护的意义、目的和要求,以“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办好自己的事”为重点,强化常驻职工“庭院式”治保意识,真正把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自觉地参与海港油区联防联治活动,在辖区内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氛围。二是持续发挥联防联治优势,坚持内部联合机制,继续保持常态化外联,与辖区派出所、边防、开发区分局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坚持“统中有分,分中有联”的工作思路,通过相对开放性的治保管理,保持对治安环境的把控,争取工作的主动性,为实现“庭院式”管理提供保障。 2.“庭院式”治保管理模式的实施,促进了治安保卫一体化建设 2.1提高了治保事件反应效率 通过构建综合反映平台,把握信息综合的切入点,确保信息的畅通和事件的处置效率。“庭院式”治保管理通过建立综合反映平台,有效的把“辖区执法单位―辖区油田治保部门―公司各单位―内部治保人员”信息进行整合,以更加全面的高度和宽阔的视野,准确了解桩西辖区的社会环境,为提高治保事件处置效率提供有效支撑。 2.2促进了治安管理的同步 持续完善的整合预案,在职责界定和反应处置上形成统一,执勤、备勤流程、基础资料格式形成统一,通过信息的共享提高了辖区治保工作的规范性,为进一步提高基础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 2.3提升了“三防”工作效力 通过实施“庭院式”管理,强化“三防”建设,构建了桩西前线内部治安防范网络,形成了动、静结合,点、线、面相呼应良好局面。辐射面广、高效运作、快速反映的治安防范体系,提高了驾驭和控制治安局势的能力,及时堵塞了各类违法犯罪漏洞,保护了公司职工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一方面解除其后顾之忧,也调动了干部员工参与公司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4形成了社会管理优势 “庭院式”管理有效提升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了“统一管理,统中有分,分中有联”,公司前线单位能够形成一个整体参与联防联治工作中,通过发挥各系统、各单位的治安防范力量、手段和优势,增强了互动互补性,形成了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整体合力,实现了综合治理效果的最大化。 治安管理论文:治安管理论文: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问题思考 摘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是公安边防部门为维护沿海地区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所实施的行政管理活动。目前,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存在立法滞后、有法难依,政出多门、协作不力,理念陈旧、管而不理,技术落后、保障不力等问题。要不断完善立法,进一步厘清权责,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升综合保障能力,推动我国沿海船舶管理走上更加科学、规范、便民的道路,为国家“海洋强国”战略打牢坚实基础。 关键词:船舶;边防;治安管理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我国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① 提出,将现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主要职责是拟订海洋发展规划,实施海上维权执法,监督管理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等。区别于“深蓝”执法,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是公安边防部门为维护国家主权、服务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针对出海船舶、人员和港(岙)口秩序开展的一项行政管理活动。国家海洋发展新战略、海洋管理新态势、海洋执法新格局对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浅蓝”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概述 (一)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概念及主要手段 广义的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是指公安边防部门为了维护沿海港口及海上治安秩序,保障船舶及其作业人员的财产安全,防范、打击利用船舶进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依法进行的管理活动。[1]160,[2]316其内容包括:沿海港(岙)口管理 港口,是指沿江、沿河、沿湖、沿海及岛屿具有天然条件和人工设备,供船舶来往停靠、办理客货运输或者避风、修补等其他专门业务的场所,范围包括进港航道、港口水域及其周围的陆域。岙口,是指山岙两侧的山体向水域延伸,可供船只避风、停泊及船上人员上下岸的地方。,沿海船舶、渔船民管理,合资、合作经营船舶和船员管理,台湾渔船(员)管理,港澳流动渔船(民)管理和远洋作业船舶管理等。狭义的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专指公安边防部门对大陆沿海船舶实施的管理。[3]笔者所指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取其广义理解。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主要是对涉海“人”、“船”、“港”的管理。管理手段大致概括为:一是证件管理,即通过签发和审验《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合资船船员登陆证》、《台湾居民登陆证》、《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等证件对船舶渔船民实施管理。二是进出港签证,即各类船舶进出港口时,除依照规定向渔港监督或者各级海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外,还应当办理进出港边防签证手续。进出非本船籍港时,必须到当地公安边防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船舶签证点,办理边防签证手续,接受检查。三是泊港监护,即特定渔船(如台湾渔船)泊港期间,必须在指定的停泊区(段)锚泊,接受边防工作站的监护和管理。四是沿海港(岙)口治安管理,即通过治安巡逻、划定泊区、值班管理等,维护沿海港(岙)口的社会治安秩序,预防、打击发生在港(岙)口范围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五是加强组织建设,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对各类出海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 (二)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实践特点及现实意义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具有很强的执法实践性,其实践特点可归纳为:一是事权的复杂性。我国东部陆海相连,领海不同于领陆,却依附于领陆。客观上,当出海船舶驶离港(岙)口,只要其续航能力允许,在不受监管的情况下,可任意进出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可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治安管理,涉及地方事权的同时,更关系到国家领土主权,中央事权与地方事权的交织使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立法、执法、监督相对复杂。如:2012年,海南省通过了新修订的《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2012年11月27日,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35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其规定“对非法进入我省沿海水域生产作业的外国籍(含无国籍)船舶,公安边防机关可以采取驱赶、暂扣、登临检查等措施”涉及我国与邻国争议海域问题,引起了越南、菲律宾等邻国的强烈不满,令南海紧张局势升级。二是主体的单一性。公安边防部门是公安部领导下的一支现役部队,具有行政管理权、刑事案件管辖权、武装管辖权和涉外事务管理权。设防在沿海一线的公安边防部门基层单位——公安边防派出所具体实施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任务,其对船舶、人员的管理不同于海洋和海事等海上船舶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区别在于对国家领土主权的边境防卫方面,具体表现为对出海船舶、人员往来“领水—领陆”的双向边境防卫上。沿海各类船舶和船员、渔民、船民均应服从公安边防部门的治安管理、户口管理、船舶管理和其他边防管理,接受检查验证。[2]316三是对象的固定性。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对象是出海人员、船舶和沿海港(岙)口。受我国经济发展和交通工具的限制,出海人员主要为渔民、船民、船员和游客等,其中大陆渔船民占绝大部分。根据户籍管理制度,渔船民的户籍归属地为当地具有户籍管理职能的公安边防派出所,即便为外来渔船民,其雇主也为当地居民。公安边防部门办理的《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视为对陆上户籍管理在海上的补充。公安边防部门管辖沿海船舶的范围包括:从事海上渔业生产、水产运输和为渔业生产服务的各类集体和个人所有的船舶;从事海上客货运输的各类集体和个人所有的船舶;从事农副业生产的各类船舶;具有广东省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双重户籍的流动渔船;中外合资捕捞、补偿贸易的船舶;来靠台湾船舶[2]316沿海港(岙)口限于地理环境自然及人文要素影响,相对固定,包括商港、渔港、军港和避风港等,公安边防部门根据任务需要对其实施部分管理。四是任务的基础性。船舶是一种交通工具,对船舶管理的实质是对涉船人员的管理。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基础性主要体现在:管理主体需要了解掌握渔船民的基本信息、违法犯罪经历及苗头隐患等情况,在办理出海人员证件时,也需要排除法定不允许出海的基本情形 。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实质决定了其现实意义:一是维护国家尊严、领海主权及国家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外国船舶通过我领海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我国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外国船舶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由我国有关机关依法处理。此外,境外敌对势力仍在利用外籍及台、港、澳船舶对大陆渔船民进行颠覆策反、情报收集等破坏性活动。公安边防部门是国家授权在沿海及海上代表国家行使管辖权的执法机关,对进入我国管辖水域、港口的中外船舶有登临权、监护权,对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海上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依法处理,从而维护国家尊严、领海主权及国家安全。[1] 161,[2]317,[4]284二是防范、打击涉海违法犯罪活动。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为沿海地区的社会治安形势带来了新的挑战。公安边防部门通过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重点防范和打击利用船舶进行的偷(私)渡、走私、贩毒、贩枪等违法犯罪活动,处理海上渔事纠纷引起的打、砸、抢事件,协调处理越界捕捞、临检抓扣等涉外事件。[4]283三是服务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公安边防部门坚持以爱民固边战略为中心,积极推进平安边境、平安海区、平安口岸建设,服务渔船民、服务港口建设、服务海洋事业,为沿海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平安和谐的边防环境。 二、目前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存在的困扰 (一)立法滞后,有法难依,法律地位相对尴尬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在立法和法律适用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法律定位不准。由于涉及事权复杂,国家目前尚未明确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法律定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没有提及相关内容。二是现行立法层级较低。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涉及国家领海主权,但目前仅以公安部、农业部部门规章的形式进行规定:《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 、《台湾渔船停泊点边防治安管理办法》 、《港澳流动渔船管理规定》 。三是法律适用不规范。由于部门规章中的处罚种类、处罚力度、管理要求与当前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形势明显不相适应,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以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性规章的形式,制定了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的管理条例,尤其是2012年以来,山东、浙江、河北、海南等省份先后对各自省份的规定给予修订,但地方法规规章与公安部规定的在证件管理、处罚力度等方面又存在着较多不一致的地方,造成适用法律混乱。在执法过程中,公安边防部门往往依据地方法规规章,而渔船民以部门规章为依据,认为执法不公,处罚偏重。四是缺少配套实施细则。不论现行的部门规章还是地方规章,其程序性规定较少,可操作性不强,造成官兵执法随意或执法无据。此外,在沿海船舶修造业、涉外捕捞作业船舶治安管理等方面没有具体规定,缺乏规范、统一和长效性的管理机制。 (二)政出多门,协作不力,职责划分不够明晰 沿海船舶管理涉及部门较多,但互不隶属,海上执法力量整合后,仍为海洋、海事、边防等多家共管,职责划分不够明确、协作机制没有形成。一是多头管理,与民不便。没有统一协调机构的多头管理给渔船民带来了极大不便。以证件管理为例,按规定,在申办出海船舶公安边防证件之前,渔船民出海必须先取得船舶主管部门发放的证件,但由于其他涉海部门手续繁琐、费用较高,一些渔船民索性不办,造成无法申办边防证件,无证擅自出海作业生产。二是职责交叉,互相推诿。各管理部门虽有自己的职责范围,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交叉,存在“有了利益大家上、出了问题大家推”等现象。如国家规定,凡未履行审批手续,非法建造、改装的船舶,由公安、渔政渔监和港监部门等港口、海上执法部门予以没收 ,但在管理过程中,“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却成了“三不管”船舶。自20世纪80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就多次颁发规范性文件,部署开展清理、取缔工作,经过三十余年,“三无”船舶不减反增,利用“三无”船舶进行违法犯罪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制止。[5]三是缺乏资源共享。各管理部门拥有自己的执法舰船(飞机)、执法人员、执法信息系统等资源,但基本没有实现共享,重复建设、重复投资,造成资源浪费。 (三)理念陈旧,管而不理,规章制度流于形式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虽涉及国家领海主权,但管理的对象大部分为沿海地区的普通渔船民,目前的管理理念和方式显得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背景不相适应。一是服务意识不强。公安边防部门为现役执法力量,官兵流动性强,学历水平相对偏低,长期受军事化管理模式影响,造成了管理中对群众服务的无意识弱化,对船舶渔船民偏重管理,轻视服务。二是管理模式固化。船舶基础管理工作长期停留在“静态式”的被动管理模式,缺乏灵活机动的“动态管理”。[6]受警力和经费的限制,大多数日常工作依靠或委托沿海群防群治组织——船管站,仅凭责任心强的船管员进行日常进出港签证、船舶检查等管理,船管员的执法资格及各类保障存在瓶颈。三是监督检查不力。在落实“各类船舶进出港口时,除依照规定向渔港监督或者各级海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外,还应当办理进出港边防签证手续”这一规定上,各地公安边防部门做法不一:有的定期查验、有的随机抽查、有的每个航次查验,使查验措施未能起到全面掌握出海船舶和人员情况、维护海上安全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此外,缺少规范的海上管控机制,船舶出海后,除所属公安海警部队在巡逻中极少数的随机检查外,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四是处罚方式单一。执法过程中,公安边防部门大多仅靠罚款了事,但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渔船民尤其是从事海上养殖业的渔船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如:东南沿海一带部分渔船主年收入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仅靠“200元~1000元”的处罚力度,无法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四)技术落后,保障不力,管理效果大打折扣 一是信息化应用水平偏低。近年来,海事、渔政部门在我国一部分船舶上安装了由海岸设施和船载设备共同组成的集通讯、电子信息为一体的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可及时将海上航行船舶位置、航速、方向等动态资料和船名、国籍、呼号、运载货物等静态资料发送出去,使邻近船舶及岸台能及时掌握附近海面所有船舶的动静态信息,并要求进入我国海域的外国籍船舶也实行这种制度,但是没有将此系统与公安边防部门共享,影响了这套系统的利用价值。[7]二是警务装备保障不够。公安边防派出所作为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基层主管单位,海上执勤船艇、通信设备、警械等严重缺乏、老化,基本难以保证正常出海执法执勤。出海船舶检查大多借用当地的船舶,难以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海上巡逻检查和救助,执法范围被牢牢限定在码头、停泊点陆地查船[8],造成了管理空间范围的缩小,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管理漏洞。三是人力财力保障存在缺口。边防派出所承担着沿海辖区治安、户籍工作,任务繁重,警力相对不足,完全参照边防检查模式,每个单位都抽出大量警力负责船舶进出港签证等工作,难度较大。而且,各地党委政府对海洋权益的认识、对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地方财政支持相对其他管理部门较少。 三、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发展建议 (一)完善立法,提升法律执行效力 要建设海洋强国,首先应强化海洋领土意识和海洋发展观念,逐步摒弃潜意识中残存的“视海洋为边疆、视海岸为边界”的大陆思维,使海洋领土意识逐步融入国家立法。参照我国《渔业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提高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立法层级,推动《边海防治安管理条例》立法,明确其地位、原则、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增设处罚种类,并指导各沿海省、市、自治区对有关法规予以修订。 (二)厘清权责,形成海陆管理合力 虽然海洋权益涉及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交通海事、救助救援、海上治安等方方面面,但其中大部分与海上交通工具——船舶有关,海上事务若抛开船舶,则无从谈起;船舶绝大部分由生活在陆地上的人员驾驶,船舶管理若抛开陆地,也同样无本无源。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是中央事权与地方事权的“交集”、陆地与海洋的“交集”、人与交通工具的“交集”。 1.要进一步划定管理部门的权责。尤其针对重点突出问题,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时限。海上执法力量整合完毕之后,要对海上船舶管理部门进行责任划定,尽量避免职权交叉,应最大限度节约行政资源,减少推诿扯皮。 2.尝试设立统一协调机构。一方面可依托国家海洋委员会,以重新组建的国家海洋局为主导,建立协作机制,形成船舶管理合力;另一方面可以按照“政府牵头、各方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把海上治安切实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船舶管理工作责任制,促进综合治理工作的协调开展。 3.加大资源共享力度,通过协调机构和协作机制,将有形资源(如:执法船艇、飞机、通讯器材等)和无形资源(如:船舶档案、渔船民信息、各类船舶定位系统等)进行充分整合共享,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率。 (三)创新理念,强化制度落实力度 要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不断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1.调整状态、转变角色,尽快适应工作职能由单纯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进一步深化推进爱民固边战略,提升边防管理服务水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2.转变“管理就是发证、处罚就是罚款”的错误认识和粗放式管理方法,要在符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出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新型勤务模式。 3.加强监督检查和船舶进出港签证管理,一方面不断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解决好人员聘请、经费保障、站址建设等具体问题;另一方面加大科技强警力度,可借鉴福建、浙江、山东公安边防部门的“海上移动警务通”、“境内船舶渔船民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船舶进出港自动签证系统”等做法,以信息化警务模式的创新促进新形势下执法执勤任务的落实。 4.加大宣传教育,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针对渔船民长期出海在外,对国家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甚至因为管理部门繁多,并不知道应当办理边防证件等情况,利用台风季节、休渔期等时机,加大对渔船民的走访力度,加大对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取得渔船民的信任和支持,打牢渔船民管理的群众基础。 (四)加强保障,全面提升管理效果 为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提供有力的综合保障。 1.提高信息化保障水平。充分利用当前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的新形势为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带来的有利发展机遇,在现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充分调研,了解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需求,积极鼓励各级官兵研发便于管理、便利群众的小软件、小程序,最终实现“自下而上提需求、自上而下做规划”的信息化实战应用建设目标。 2.加强警务装备保障。加大对执勤执法必要装备的投入力度,除船艇、警械、武器外,还要为官兵配备防护设备、救生设备,保证官兵执法执勤时的生命安全,减少非执勤执法伤亡。 3.积极争取地方政策。公安边防部门应加强与驻地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争取经费支持。如海南省以法规形式规定,沿海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边防治安管理所需经费对应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的边防治安管理专项资金,用于公安边防机关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行政管理、执法办案、日常执勤补助、海上救助等。 要提高经费执行率,将有限的经费投入在关键的环节上,服务中心、服务执法执勤,全力保障管理效果。 我国海洋工作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前景广阔、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我们的“海洋国门”已不再局限于“12海里”的单薄“虚拟线”上,将发展成为多道防线、多重保险、多方管控的开放性窗口和多维阵地。海上执法力量整合之后,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面临着职权划定、任务分工、执法协作等方面的挑战,但新的挑战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这必将推动沿海船舶管理走上更加科学、规范、便民的新道路。 治安管理论文:新时期治安管理社会化的路径探析 [摘 要] 治安管理社会化是新的历史时期下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治安管理社会化有助于改革传统的治安管理方式,是传统治安管理的集中制变成治安管理社会化,使治安管理的基础工作得到有效加强,能够促进社会治安形势的根本转变。本文探讨了在新时期下如何实现治安管理社会化的路径,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 治安管理; 社会化; 路径 所谓治安管理社会化是指在公安机关的有效组织和指导下,发动社会力量,使社会组织或个人参与治安管理的基础工作,这种参与治安管理的工作者能够获得一定的报酬的治安管理行为。治安管理社会化作为市场化、产业化的治安管理体系,在发达国家有成功经验,它通过社会公民或社会企业单位等与服务对象中的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村庄、个人在公安机关的组织和引导下,签订治安服务合同,并为服务对象从事治安管理服务。被服务对象依法给社会组织或个人支付劳动报酬,而从事社会治安管理服务的个人或社会组织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依法从事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不能违法行驶超出法律规定范围外的职权。 1 治安管理社会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思想认识严重滞后 治安管理社会化的发展在我国还不成熟,尚未形成有效的制度和规模。我国当前经济形势较好,社会经济活跃、发展迅速,然而治安管理社会化的进程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的步伐,其主要原因是对治安管理思想认识的落后。目前,我国大部分的相关政府机构和公安机关的领导都未认识到治安管理社会化的意义,未认识到治安管理社会化的积极作用。甚至一些公安机关的管理人员认为治安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事,与社会无关,还有一些干部抱着官本位思想,不想权力下放,因此对治安管理社会化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投入力量不够、深入研究不够,政策和相应的规章制度不完善。 1.2 警力资源配置严重失衡 目前我国公安机关在警力配备上严重失衡,公安机关的内部部门繁多、组织机构冗赘,而基层警力缺乏。这种警力资源配置失衡的现象导致治安管理工作开展效率低,治安管理工作难度大,甚至会带来严重隐患。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主要工作都在基层表现,而由于基层警力的缺乏,民警难以应对繁杂的社会治安问题,民警与公众之间的交流机会和渠道也较少,长此以往,民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下降,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也不断缩水,威胁着社会治安管理的和谐性[1]。 1.3 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由于治安管理社会化认识的滞后和建设的落后,我国各地社会治安管理还没有落到实处,利用市场经济手段来控制和运作治安管理社会化的目标远远没有达到。要发展治安管理社会化,就必须推进治安管理社会化市场运作机制,只有通过市场运作才能使治安管理社会化作为一项治安管理的有效制度长期存在下去。市场运作必须由公安机关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引导,其中最重要的监督和引导手段就是根据治安管理社会化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通过制度和法律约束从事社会化治安管理的双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社会治安管理,避免社会治安管理变质,避免社会治安管理给公众带来不稳定因素或危害。 1.4 权责不分明制约了治安管理社会化的进程 权责不明的现象在各个参与社会治安的部门中都存在,这种不良现象使治安管理者权力膨胀,责任不明,可能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一些参与治安管理的部门尽管制定了相应的责任书,出台了权责分明的管理办法,但由于重视程度不够,考察考核制度不明确,即使出了问题也没有相应的追责措施,使权责制度制约了治安管理社会化的推进。 2 新时期治安管理社会化的路径 2.1 树立以公治公的思想观念 正确的意识是行动的先导,要在新时期下推进治安管理社会化的进程就必须切实提高公安机关的思想观念,公安机关的警察应当摒弃官本位的封建思想,将管人的思想作风转变成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风。同时应当意识到人民在治安管理中的重要性,要通过合理的政策引导使人民和公众自觉参与到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中去,让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不良因素在人民战争中消失。因此,各人民警察要积极发动群众,集民智、顺民意,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树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意识,使公众自觉参与到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来,最终形成“公众安全公众治、社会安全社会抓”的良好局面[2]。 2.2 优化公安机关的警力资源配置 社会治安的主体在目前和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警力资源配置关乎社会和谐稳定。针对我国目前警力配置不均衡的问题,应当改革公安机关的配置,精简机关人员,增加基层警力资源,加大对基层警力的培养和基层警力设施的配备,保证有足够的基层警力资源应对社会繁杂的治安问题。针对基层警力资源应当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基层警察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养,保证基层警察能够有效与民众交流、沟通,及时发现治安隐患,同时发动群众,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战斗中来[3]。 2.3 加强治安管理社会化的法律制度保障 科学合理的法律、制度保障是治安管理社会化的根本基础,公安机关要在新时期贯彻治安管理社会化的进程,就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约束和引导社会团体、个人参与治安管理,并制约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个人和团体,保证治安管理的实际效果,避免社会化治安管理成为不法分子组织黑社会的新形式。 3 结 论 总而言之,在社会转型的新时期,面对复杂的社会形势和繁重的治安管理任务,我们应当具有前瞻性的战略思维和多元化的治安管理策略,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引导社会团体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保证治安管理社会化的有效开展。 治安管理论文:新形势下外国人治安管理探析 【摘要】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先后施行过三部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在当今世界各国法律体系中,无论是英美法系或是大陆法系,几乎没有独立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制度,但在我国法律体系里,治安管理处罚法始终以其独立存在的历史地位维护着社会治安秩序。当前外国人治安问题愈发凸显,公安工作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以法律为准绳,尽量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关键词】新形势 外国人管理 治安处罚 一、背景 自2013年1月1日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正式施行。至此,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愈趋完善,成为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来华外国人越来越多,人员情况比较复杂,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也随之增多。妥善处理这些案件是维护国家主权和社会秩序,发展国际交往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安部法制局局长柯良栋曾在新闻会上指出,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非常多。他在介绍情况时解释道,“没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肯定要适用该法来追究法律责任。”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吴明山也表达过相同的观点,“除了有外交豁免权的以外,所有处罚种类,对所有的外国人,都能够适用。最近几年,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非常多。” 二、新时期外国人治安管理处罚现状 一般来讲,治安管理处罚是公安机关以国家的名义,依法强制剥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名誉、财产或其他权利的行政法律制裁。过去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没有明晰针对外国人的管理处罚规定,使得我国公民与在华外国人权利实际不对等。应当指出,我国对于外国公民在中国的国民待遇标准,是逐步、渐进式实施的,是从有限制的国民待遇向基本不限制、从限制较多向限制较少的方向循序渐进的完善和发展。考虑到保护和促进人权在国际社会关注事项中占据日益重要的地位,有时候存在某些内在和外在的问题拖延或妨碍顺利实施人权。 警察任务在国家行政任务中的地位,体现了公安机关存在的目的,也体现了一国行政管理体制中公安机关所处的地位和发挥作用的界限,构成了实现警察任务的外部环境。《治安管理处罚法》实行以后,根据《公安机关执行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外国人依法决定行政拘留的,承办案件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可直接做出决定,不再需要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对外国人需要依法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逐级上报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执行。对外国人依法决定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并附加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应该在警告、罚款、行政拘留之后再执行限期出境、驱逐出境。 刘某(美国籍)父母常年居住国外,其随外祖母一起在国内生活。某日上午,刘某酒后在某市新华街站上了9路公共汽车。上车后,刘某在一空座位坐下,又把随身背的书包抢占在旁边座位上,这是有一张姓乘客将其书包拿起递给他,欲坐在该位置上,刘某拿过书包朝该乘客身上砸去,并骂道:“谁让你拿我书包,这座位是你坐的吗!”售票员闻讯赶到问他:“这位置有人坐吗?”刘某答:“有人坐。”售票员问他:“谁在这儿坐?”刘某答:“你管不着。”随后拿起书包朝张姓乘客吼道:“你干嘛拿我书包,要偷钱呐。”张姓乘客愤怒地与他讲理,刘某更是恼羞成怒,上前抓住张姓乘客的衣服,非说其偷了他的钱,并推推搡搡到门口。结果公共汽车到下一站点停车时,车上的乘客下不去,站上的乘客上不了车。有乘客报告附近派出所,民警赶到,将其制止,随即派出所依法对刘某作出处罚。 对于刘某的处罚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本条规定了本法适用的空间效力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是指我国行使国家主权的地域,包括领陆、领水和领空。凡是在我国领域内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不管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均适用本法。本案中,刘某虽然是美国人,但是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发生在中国,依据本条的规定应当受到处罚。 对于违反治安法律法规构成违法事实的外国人的处理,我国公安机关除了按照我国与外国签订的领事条约规定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之外,不需要采取更多的特殊程序办理,而应依照我国法律予以办理,防止外国人获得特权地位,蔑视我国法律,危害社会治安。 三、新时期外国人治安管理处罚原则与方向 公安机关在对外国人进行处罚时应秉承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坚持平等互利原则,警察当局需要与外交部密切合作[7]。办理涉外行政案件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办理涉外案件的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内部通报、对外通知等各项制度,以避免由于信息不畅或沟通不及时造成不必要的外交纠纷。如外国人对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为了改进工作,适应对外开放的形势,《公安部关于处理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有比较详细的操作指导:发生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办案程序,认真做好查处工作。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要及时。主管部门接到报告,要及时派人赶赴现场,查清当事人的国籍、姓名(中、外文)和身份,开展调查询问,搞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处理。对聚众斗殴等重大案件,领导要及时到现场指挥,果断处置,必要时可将当事人隔离,防止无关人员混入现场内外串连,扩大事态。对重大事件、案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通报外事部门。 (二)要取证。查处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尤其要注意取证。有条件的应当对案件现场拍照、录音录像;从获取物证到当事人和旁证人写的材料及谈话笔录,都要有根据一丝不苟。证据要准备公布,要经得起检验。 治安管理论文:读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其对策 摘要: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种学历教育开始面向大众开放,比如自学考试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高等教育也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学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各种违反校规校纪乃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时有发生,这就给学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其中图书馆也不例外。这使读者与图书馆的关系变得紧张,对于此,筑牢物理防线、人力防线和道德防线有助于大大减少该行为。 关键词:治安管理;物理防线;人力防线;道德防线 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种学历教育开始面向大众开放,比如自学考试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高等教育也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学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各种违反校规校纪乃至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时有发生,这就给学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其中图书馆也不例外。重庆师范大学图书馆推行“一站式”借阅模式,阅览区、检索区、休闲区与书库一体化。读者进入图书馆后,可以自由地在各个楼层查找、阅览资料。在极大方便读者的同时,也给图书馆的管理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各种违反《读者行为准则》的行为甚至违反治安管理的事件时有发生。 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表现 所谓违反治安管理,就是指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的行政处罚,但是又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读者在图书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主要有盗窃、诈骗、损毁公共财物这几种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现在我们分别来看少数读者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一)盗窃行为 所谓盗窃,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图书馆中发生的盗窃行为主要表现在:第一,盗窃其他读者的贵重物品,如电脑、手机、钱包。第二,盗窃图书馆的财产,如图书资料、电脑等。比如有的人会撕掉图书中的磁条,直接把书带出图书馆,门禁系统也发现不了。 (二)诈骗行为 所谓诈骗,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使受害者产生错误认识,进而处分财物的行为。诈骗既遂的模式为:行为人使用欺骗手段受害者受到蒙蔽受害者产生错误认识(信任对方)受害者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物受害者遭受物质损失。 读者的诈骗行为是指恶意的代借行为。所谓恶意的代借,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的借书证借阅图书不归还,造成原证所有人经济损失的行为。图书馆明文规定不允许代借,禁止代借是为了维护读者的利益。不过,尽管读者知道代借是不被允许的,但代借现象仍然经常发生,因为少数读者持有侥幸的心理,即使被发现了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根据图书馆的规定,一般读者可借十本书,如果出现恶意代借,按一本书平均价格三十元计算,那么受害者的损失可达三百元,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此时,受损失的学生会找到图书馆,声称图书不是他本人借的;而图书馆则会辩称,受损失的读者不能证明所借图书是他人恶意代借所造成的,并且丢失证件的读者由于没有妥善保管借阅证又不及时挂失,本身也有过错。所以,尽管是馆员借出了图书(即图书馆工作人员基于错误认识,并处分了图书馆的财产),但最终买单的却是读者,这使得受损失的读者感觉十分冤屈却又无可奈何,心里很是怨恨图书馆,极大损害了图书馆的形象。 (三)毁损公共财物的行为 这主要表现为,撕毁文献资料的重要内容并据为己有;在图书杂志上勾画;损毁图书馆的其他财产。这些行为是不道德的行为,若情节严重则可视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图书资料及其他财产的毁损会严重影响到他人正常使用,事实上侵害了公共利益。 综观以上几种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情节特别轻微或者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可以不予处罚,但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使其能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二、读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对策 当然,对图书馆来说,惩罚不是目的,而是要运用各种措施来预防读者的不良行为,对此我们要筑牢几道防线:一是物理防线,二是人力防线,三是道德防线。多管齐下,就可以有效地遏制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一)构筑物理防线 物理防线,即通过各种物质保障措施,达到维护图书馆财产不受损失,同时保护读者利益的目的。第一,安装监控装置。为了能够随时掌握图书馆的运作状态,图书馆在各个楼层,即阅览区、书库、检索区、工作台及交通要道安装了监控装置,进行二十四小时录像。有了监控装置,可以有效地震慑那些持不良念头的读者,使其不敢贸然行事,从而一定程度上避免盗窃、毁坏财物的行为。第二,安装门禁系统。非正常借出的图书即没有经过消磁的图书,过门禁时,系统会发出警报声,工作人员可以及时加以制止。如果读者把图书的磁条去掉,过门禁就畅通无阻,可见,物理防线也存在不足。 (二)构筑人力防线 如果说,物理防线是死的,也存在漏洞的话,那么人力防线就可以有效地弥补其不足。所谓人力防线,就是充分调动人员的能动性,加强图书馆各个楼层的管理。第一,要求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身着工作服、佩戴馆徽,不定时地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制止。第二,充分调动读者参与图书馆工作的积极性,我馆组建了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学生志愿者协助图书馆开展工作,他们深入到图书馆的每一个角落,负责整齐图书、清架、巡视工作,制止读者不良行为。第三,我馆还要求物业管理公司配备专职人员二十四小时守护图书馆的大门,凡是校内读者进入图书馆一律要使用校园一卡通,校外读者要出示证件登记,才能进入图书馆。 (三)构筑道德防线 “大学图书馆不仅是师生搜集信息、获取知识的一个窗口,而且是德育教育的大课堂,具有十分重要的德育功能”[1]。因而要筑牢读者的道德防线,不但要对读者进行显性德育教育,更要重视隐性德育教育,使其从内心形成防范意识、约束意识,从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高校图书馆具有育人的功能,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图书馆有丰富的馆藏资源,为大学生学习、研究、健康娱乐提供了素材;图书馆有优雅的环境,为德育教育提供了空间;图书馆有厚重的人文精神,为大学生个性自由的张扬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图书馆有优质的服务,为大学生的信息需求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众所周知,对读者进行显性德育教育的效果并不明显,所以我们更应该重视对读者进行隐性德育教育。所谓隐性德育教育,就是通过“对话引导实践体验感悟构建”[2]的方式,让读者认识、体验、感悟和认同图书馆,使其参与图书馆的建设和管理,激发其爱馆之情,自觉维护图书馆的文献资料、公共设施。因此,图书馆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发挥德育功能,感化读者,为读者学习、生活、就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与帮助,使读者从内心认同图书馆,热爱图书馆。 1.对话引导 第一,举办讲座。我馆开设的“三春湖讲坛”在我校已经形成了一个品牌,在校内外享有一定声誉。每学年都要邀请数十位专家学者、社会名流、各行业成功人士来我馆讲学,内容囊括了心理辅导、思想德育、创业就业、学术前沿、热点透视、通识教育等,各大学科门类都有所涉及,这些讲座开拓了读者的视野,受到热烈追捧,每逢开讲前,读者在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前会排起长长的队伍等候讲座。这样一来,就拉近了读者和图书馆的距离。第二,每学期举办大型读书节活动,主题为“校长、院长、教授谈读书”,邀请大学校长、学院院长和知名教授与大家面对面交流,谈理想信念、谈怎样读书。学术报告厅座无虚席,读者情绪高涨,气氛热烈,在图书馆形成了良好的读书氛围。第三,每学年新生报到后,我馆都要组织大规模的入馆教育培训,给他们讲解图书馆的基本情况、读者行为规范,使其初步感知图书馆。还要求新生在《读者诚信承诺书》上签名。第四,开设文献信息检索课,教授读者如何充分利用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如何写作毕业论文、学术论文,使其对图书馆的认识从感性上升到理性的高度。 2.实践体验 第一,自从我馆被评为“重庆市首批科普教育基地”以来,为了加强读者的社会实践活动,我馆与各大院系密切协作,利用科普教育基地的优势和院系的专业特色联合开展“科普知识进社区、下基层”活动,大力宣传环保知识、法律常识、医学常识、农技推广、交通规则、幼儿教育,充分调动了广大学生的积极性,获得了基层群众的高度评价。第二,为了让读者真正融入图书馆,我馆成立了图书馆学生工作委员会,参与图书资源的采购、图书管理、资源宣传工作,并在各大院系组织了大批志愿者分学科维护图书资料,使其感受图书馆的日常工作,体会馆员工作的不易。第三,我馆开辟了“德育教育基地”和“党的知识阅读角”,学校各大社团可以在图书馆开展活动,不定期地邀请各个高校感动校园人物宣讲感人事迹;“党的知识阅读角”适时动态展现党的政策、关注时事,图文并茂,深受读者喜爱。 3.感悟构建 每学期我馆都要与赞助商共同举办读者演讲比赛、辩论大赛、征文比赛、评选读者标兵,主题涉及读书、理想、人生。参赛读者以饱满的热情、敏锐的言辞、激昂的文字,表达了真善美和积极健康的追求。通过对读者道德意识的主体建构,我馆完成了对读者的管理从刚性向柔性的转变,读者从被动接受规章制度到主动遵守,读者从内心认同图书馆的意识不断增强。 治安管理论文:浅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共同犯罪的区别 摘要:现如今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阶段和发展机遇期,治安案件中的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刑事犯罪中的共同犯罪案件呈现出高发,多发的态势,这也就使这两种类型的违法行为成为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和难点。同时,由于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共同犯罪在构成要件方面具有许多的相似性,这就导致我们的办案人员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容易忽略它们的区别,进而出现不应该的判断失误。于是,我们很有必要从构成要件的角度对它们进行界定和区别。 关键词:共同故意;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机遇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类型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共同犯罪案件会因为其涉及人员广,案情复杂,危害结果严重和社会影响恶劣成为公安机关重点关注和打击的对象。 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打击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共同犯罪,必须对两者进行认真的区分,准确把握它们之间的不同。 一、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规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可见,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是,由于教唆,胁迫或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往往是在违法行为中起领导或主要作用,所以对他们按其各自的相应行为严厉处罚。下面我们从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几个构成要件具体分析。 (一)主体要件 首先,从主体的数量上看,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为人是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是成立该案的必要条件。其次,该行为的行为人必须全是达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完全的责任能力的行为人,而如果都是无责任能力的,如精神病人或者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和无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共同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都不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二)客观要件 从客观要件上看,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必须都具有共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即有客观的事实。首先,各行为人共同实施的行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其次,不论各行为人是以作为还是不作为的方式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它们之间必须是互相为条件,互有联系,共同形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事实,是成立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不可或缺的组成成分。再者,若是个别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需要存在危害结果才行,则每个行为人的行为必须与要求的危害结果有法律的因果关系。 (三)主观要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和以法律为准绳的理念,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主观上可以是共同故意,也可以是共同过失,还可以是故意和过失的混合。 二、共同犯罪的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5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可见,共同犯罪是一种与单人犯罪不同的犯罪形态。同样,我们从构成要件来分析。 (一)主体要件 首先,与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一样,在数量上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必须是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其次,共同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和单位,要特别注意,就自然人而言,共同犯罪的自然人必须是达到刑事法定年龄,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的人;就单位而言,单位所犯的必须是刑法中明确规定可以由单位实施的犯罪。再者,共同犯罪的主体可以都是自然人,也可以都是单位,还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一起。 (二)客观要件 就客观要件而言,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具体分析笔者认为,首先,每个行为人在实施同一犯罪行为时持有相同的故意,例如在共同杀人案件中各行为人必须是在“杀人”的故意支配下实施犯罪行为。其次,各行为人的行为放在整个犯罪活动中都是相互联系的,是不可缺少的部分。最后,最重要的是行为人的个人犯罪行为必须与最终危害结果的发生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这是共同犯罪行为人承担共同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 (三)主观要件 根据《刑法》的第25条规定及罪刑法定的原则,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共同故意。针对共同故意,笔者认为首先,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前相互之间有意图的沟通,因此知道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危害行为而是与他人一起实施。再者,作为共同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各行为人必须都是希望或者放任他们明知其行为会导致的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 三、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共同犯罪的区别 通过以上对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共同犯罪的概念的分析,我们可以明显感受到两者在许多构成要件上相似甚至是相同的,这也是它们为什么会经常让人理解错误的原因,同样,正如俗语所言“事物都有两面性”,正是因为两者有如此多的相同点,两者的不同点也就更应研究,体现出它们的本质区别。 (一)从宏观上区别 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是有根本性不同。尽管《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是相互衔接的法律,但是两者维护的权益和维护的秩序是不同的,同时,治安案件的危害程度和处罚力度也远逊于刑事犯罪。 (二)从主体类型上区别 共同犯罪的主体类型较广,我们知道达到法定年龄(刑事案件与治安案件一致)十四周岁,具有控制和辨认能力即具备相应法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共同犯罪的主体,而因为《刑法》中有许多由单位可以实施的犯罪,所以如果是关于这些犯罪的共同犯罪的主体的还往往是单位,相反,在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中不存在单位。 (三)从主观要件上区别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为人可以出于共同故意,也可以出于共同过失,在特殊时候过失和故意的混合也可以构成该行为。而共同犯罪的行为人的主观就相对固定,根据《刑法》的第25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共同故意。 因为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共同犯罪在主观要件上的不同是两者的最重要的区分点,笔者认为应对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进行进一步分析。 首先,通过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我们知道人的意识是受一定的物质条件约束的,尽管如此,行为人在不同的社会物质条件下还是有自己的选择空间的,所以认定某行为是否违法时,一是要看该行为是不是有危害社会的结果,另一方面还要看行为人在实施该行为时的主观意识,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判断行为性质有坚实的依据。这里说的故意和过失就是两种人的意识或者心理状态,故意指的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而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有危害社会的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者盲目自信而没有遇见或者避免的心理态度。 再者,所谓的共同故意就是各行为人通过事前的相同的意图联络,可以认识到其行为可以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参与其中并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在这一点上,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共同犯罪的行为人都会持有这种主观心理。 然后,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可能出于共同过失,即各共同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危害结果,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共同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不能是共同过失,只能是共同故意,那么在具体实践中可以依靠下面几点特征对共同故意和共同过失进行更进一步的区别,在主观上出于共同过失的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行为人具有共同避免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注意义务。第二,行为人实施了未尽到上述义务的共同危害行为并最终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第三,各行为人在事前未进行所谓的意图的联络,即分别在主观上都是出于过失。 四、结语 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查处是我们公安机关的两大重要的基础业务和管理内容,于是对其中比较复杂的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共同犯罪进行区别又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准确地认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共同犯罪,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和法律尊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辩证关系论文 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法律监督条件保障 论文内容摘要: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二者同样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客观要求。法律的正确实施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同和遵守,所以,构建和谐社会能够为实施法律监督创造必要的社会环境与条件:而现代社会的和谐与共振是建立在法治和正当秩序基础之上的,因此,加强法律监督同样能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制支撑和保障。 一、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都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从现代法治社会的发展方向看,法律监督是完善国家法制、保障和健全社会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体制下,法律监督的实现方式是不同的。在西方国家,法律监督(Legalsupervision)并不象我们这样由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来行使,而是通过分权制衡的途径来完成。因此,从西方的法律辞典中就很难找到“法律监督”一词的确切用语。在我国,法律监督已经成为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可分离的基本内容。而在学术上,法律监督这一概念一般被理解为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广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狭义上的法律监督则是仅指专门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在我国是特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本文中所讨论的,主要是指狭义上的法律监督。 强调法律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相联系的。众所周知,我国实行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方面,它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代表性;另一方面,它集中了全体人民的意志和要求,享有决定、实施国家重大事项和组织、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和集中性。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是来自人民的授权,人民有权监督一切国家权力的运行。但人民群众个体监督的分散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人民群众的监督需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授权专门的国家监督机关来行使监督权,以保证人民监督意志的最终实现。权力需要进行监督,权力必须进行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这是社会实践所反复验证过的真理。特别是那些涉及民生利益的行政权和司法权,更是需要监督。这不仅是人民的要求和愿望,也是保证政治稳定和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所以,由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专门法律监督权,代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进行法律监督,从根本上是代表了全体人民的意志,是符号社会民主与法制发展要求的。从社会民主与法治角度来思考,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授权下,将检察权从国家权力体系中独立出来,作为实施专门法律监督的权力体系,是人类法制文明进步的重要内容。 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提出来的、具有全新内容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中开宗明义地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和谐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内在要求,无论是自然界的进化还是人类社会发展,都离不开和谐。从达尔文的进化论中,我们完全可以找到和谐在人类进化与发展过程中所起的关键性作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能够与自然界长期和睦相处的人类,通过自身的奋进不断地向周围环境寻求“和谐”的条件,从而超越了其他一切灵长类动物而成为主宰地球的“智者”。没有适应人类生存的“和谐”的条件,人类要么夭折、灭绝,要么停止进化而类同于其他动物。这种“和谐”的环境也就是人类经过世世代代的努力所取得的生存条件,它无疑凝聚了人类社会不断前进的本质含义。 社会的发展同自然界的进化具有同样的运行规律,和谐会促进一种社会制度的进步;相反,不和谐也会导致没落制度的消亡。奴隶制度、封建制度,不都是在不和谐的社会环境中灭亡的吗?社会的和谐要求社会的各个构成部分、各种要素均处于相互协调的状态。那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应当是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得到有效的协调,社会管理机制在不断地完善和创新,整个社会处于稳定有序的健康状态。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尚处于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处于转型时期,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相依存的社会上层建筑也相应地处于变革和完善时期。我党在这一特定的、关键的历史时期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具有极为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历史意义。它不仅紧紧地抓住了时展的脉搏,顺应了社会的发展趋势,同时也立足于中国的基本国情,遵循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规律,把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作为推进社会进步的基本价值取向。这种把和谐的政治、和谐的经济、和谐的文化、和谐的自然以及和谐的人类群体融为一个整体的和谐社会,科学地归纳和总结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辨证唯物主义的重要贡献。 二、和谐社会为加强法律监督创造必要的社会环境与条件 说到社会和谐,人们总是情不自禁地想到中国的文化传统。的确,几千年漫长的中国文明历史表明,中国是一个十分崇尚道德文明的泱泱大国,而道德与和谐之间具有内在的、实质的、必然的逻辑联系。有的人认为,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这种说法一点也不为过。与西方的“法”相比,中国的“和”一点也不逊色,可谓是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郭建宁这样说:“和”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特征,“和谐”是中国文化的价值目标。当生活中一旦出现矛盾时,人们总是用“和为贵”、“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等平和吉利的语言来开导和劝说。强调厚德载物,功德并用的传统信念,体现了中华民族崇尚礼德的宽容精神。但是,我们今天所讲的“和”,已经完全远离了古代人的思维范畴,而是一种无产阶级的、全新的社会主义道德理念。所以,我们必须抛弃没落统治阶级倡导的那种无原则的“和”,而是致力于马克思主义辩证的、在矛盾和斗争中求统一与和谐的“和”。只有这样的“和”,才能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与作用。 尽管法律监督主要侧重于事物的矛盾与斗争方面,但是这种产生于事物相互排斥和斗争中的功能并不是无条件地存在的。法律监督的本质特征是表现为社会政治结构内部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的形式以不突破矛盾存在体的上限为界线。简单地说,就是统治阶级立足于对自身内部矛盾和问题的协调和解决。因此,在运用监督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必须依法律、讲政策、讲策略、顾大局,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不容突破的总体范围之内,这就不得不要求具有一个社会总体上的协调与一致。如果只讲监督,不讲和谐,我们就可能把监督视为一种“斗争”,而这种斗争愈演愈烈,最终可能使我们重新来演绎“”的斗争哲学。“”一伙曾唯恐天下不乱,用所谓的“斗争哲学”来掩盖他们篡党夺权的野心,企图把社会的发展引入历史的歧途。所以,今天我们讲监督,其监督的手段和范围应当局限在政策和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内,应当局限在人民群众认同和赞成的范围内,在监督过程中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和问题。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和谐的社会前提是加强法律监督必不可少的。只有在和谐的环境中,在安定有序的社会条件下,法律监督才会真正发挥它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在新时期提出的一个重要理论举措。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在十九世纪中叶连中国做梦都没有想到的社会效果,今天已经完全成为现实。就是充满盛誉的十七世纪英国工业革命也不过如此。空前未有的社会变革给古老的中国注入了巨大的活力,但也引发了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如收入分配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民主法制问题、公平正义问题、腐败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或多或少与法律的实施和适用有关,并且很多方面还需要通过进行法律监督来加以解决。与此同时,这些问题又直接地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因为一个繁荣昌盛、国强民富的国家,不可存续在一个纷乱无章、肆意违法、权力滥用的恶劣社会环境中。这些都说明,构建和谐社会与加强法律监督都具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建立和谐的、适合国情的良好社会体制,是保障一个国家沿着正确轨道运行的基本前提,也是保证法律得以公正实施、正确实施的基本条件。 三、法律监督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 法律监督是社会法治化进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社会由无序到有序,由自然走向理性,由法治取代人治,表明了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转化中主观世界与客观规律的矛盾运动。法律在整个社会进化过程中始终承担了其他统治工具所不可取代的职能作用。但是,法律首先是表现为人们为了达到一定的治理目的所事先设定的行为准则与活动规则,人类酷爱自由的本性决定了人们的行为与法律所设置的行为框架之间并不能完全划等号,于是违法和犯罪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同步相行。潘恩曾经这样说过:“在人类中占支配地位的秩序,多半不是政府造成的结果。这个秩序发端于社会的原则和人的天性。它在政府产生之前就存在了,而且即使政府的那一套被取消了,它还会存在下去。” 有的人认为,西方法治中并不存在法律监督问题,理由在于他们是完全依靠三权分离来制衡和牵制。其实这种解释也未免会让人信服。确切地说,西方的法律监督主要是通过分权和制衡的形式来实现的,而不是没有法律监督。如果没有法律监督,法官仅凭自己的良知而作出了错误的判决如何得到纠正?警察以国家或社会整体利益的名义随意侵犯公民人权的行为怎么得到遏制?难道社会能够容忍这些错误与违法行为的存在吗?绝对不会的。社会需要对法权的运用设置一道防线,以防止权力的膨胀和无限蔓延,法律监督是对法权进行约束的最好手段之一。因此,只要社会存在执法、司法行为,就少不了法律监督。 其实这个道理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就已经明晓。秦始皇立国之初。就设立了履行法律监督之职的“御史大夫”。中世纪法国国王派往法院的“人”,亦即后来的检察官,目的也无非是两个:一个是为了把官司打赢,保护王室利益:另一个则是为了监督法官的审判,维护司法公正。任何明智的统治者都清楚,制度和法律是南人们制订出来的,它需要人们去自觉地遵守。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往往受到人们自由行为的挑战。社会的大多数成员能够依法行为,但少数人也可能不遵纪守法,甚至以身试法违法犯罪。如果这种现象出现在国家执法、司法机关,其引起的后果将会更为严重,就象弄脏水源一样地把法律毁坏。所以,设立特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来进行监督是保证法律公正实施的必要条件。 在社会不断向文明挺进的道路中,法律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日趋紧密相联。试想,在一个法制健全,法律行为规范,民主与法治同步发展,社会充满公平与正义的社会中,社会一定是安定有序,文明健康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定是诚信友爱,和睦相处的。而这种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必须抵御来自与法律相佐思想和行为的干扰和破坏,在更大的程度上要防止来自执法、司法权力自身的毁坏与侵蚀,必须利用监督手段来保障执法行为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所以,离开了法律监督这一有效工具都是难以达到的。 在我国实行议行合一的政权模式下,以宪法的明确授权设立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是中国特色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综合反映。我们不搞三权分立,而国家执法权、司法权又离不开监督,不设立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何路之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就曾明确强调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前,执法、司法不公,社会缺少公平正义,公民的人权还屡遭侵犯。这些现象都是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格格不入、背道而驰的。通过法律监督来制约与矫正这些与法律实施相悖的行为,不失为最现实、最明智的选择。 从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个性特征上看,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是矛盾着的两个方面。“监督”所包含的基本要素是排斥,强调的主要是制约与克服:而“和谐”则主要是讲事物之间存在的协调性和一致性。他们之间包含着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辩证关系。说:“一切对立的成分都是这样,因一定的条件,一面互相对立,一面又互相联结、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互相依赖。”这就是说,矛盾着的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会相互转化,达成共同的价值取向。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正是这种矛盾的辩证关系在社会实践中的恰当运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这些都是为了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援助与和谐社会论文 提要:援助对和谐的构建具有重要作用。现阶段,法律援助面临着种种困境,要解决法律援助所面临的困境并使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作用,就必须明确在现阶段法律援助是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提高法律援助的立法层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尤其是法律院系在法律援助事业中的重大作用,多渠道解决法律援助的资金严重短缺。 关键词:法律援助和谐社会共同责任困境对策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1]法律援助对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重申,十六届五中全会再次把“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十一五”计划的重要目标。因而,在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下法律援助,其与和谐社会的关系,探析法律援助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寻求解决的措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法律援助与和谐社会 法律援助又称法律扶助或法律救济,英国《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将其定义为“在免费或收费很少的情况下对需要专业性法律帮助的穷人所给予的帮助”。[2]法律援助制度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受公正法律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否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被认为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是否健全,司法人权保障机制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尺。法律援助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有着重大作用。 1、法律援助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之一。“权利的充分赋予和权利的有效实现与保障是法治的基本内涵之一”,[3]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不是只是通过立法把各种权利赋予社会公众,没有必需的司法保障制度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再完善的立法也可能是一纸空文。法律援助制度旨在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保护其合法权益,保障其法定权利得以实现而不致成为空中楼阁,它能够保证让每一位社会成员不因条件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平等地享受到法律的终极关怀,是“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不可或缺的司法救济机制”,“法律援助制度是保护公民权利、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4]而法治是和谐社会实现与维系的必要社会环境。 2、法律援助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法律公正是社会正义的基本内容,司法公 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5]”司法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6]一个司法不公正的社会无论如何也不能被称之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保障司法公正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保障公民不受经济困难等因素之,获得其他有支付能力的公民所享有的法律服务,平等地行使诉讼等权利;另一方面就是使审判程序正当化,平衡控、辩双方势力,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避免不公正判决。司法公正使社会成员信任法律从而更加遵守法律,遵纪守法也是社会和谐的体现。 3、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完成改革和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然而,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也逐渐暴露:由于拖欠民工工资产生的暴力事件、自杀事件,征用农民土地与城市拆迁问题产生的群众上访并与政府发生冲突的事件近年来诸见报端,影响到社会和谐与稳定。究其原因,很大程度是因为群众因经济原因或法律意识薄弱同时又没享受到必要法律援助,而使事件未能在法律范围内解决而产生社会不和谐之音。因为弱势群体得不到社会救济,不能得到法律帮助,遇到问题就有可能铤而走险,甚至运用暴力手段来获取心理平衡,这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7]法律援助作用的充分发挥能使上述事件在法律框架内得到解决,避免社会冲突与动荡,达到和谐社会“安定有序”之要求。 二、法律援助:构建和谐社会下的困境 中国的法律援助建设始于1994年司法部首次公开提出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设想,经过十一年发展已取得一定成就。但应该看到,法律援助在现阶段还面临着种种困境。 1、立法困境。法律援助立法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立法层次不高,已有法规过于粗糙。到为止,“《刑事诉讼法》与《律师法》的相关规定[8]和《法律援助条例》构筑了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原则和框架,是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法律根据”。[9]笔者认为,涉及到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原则及千千万万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法律援助制度,只有两部门法的零星规定及一部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来规范,不仅存在缺乏对社会团体、法律院系开展法律援助的管理及人员身份问题规定的缺陷,而且也难以令地方政府对法律援助事业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在地方政府对法律援助的经费支持上已有体现。而在国外,人们对法律援助的重视已经提升到了以宪法规范来加以保障的高度。如意大利1949年宪法第24条规定:“贫困者有在任何法院起诉和答辩可能性,应由特别制度保障之”。 2、供需困境。我国现有的法律援助人员所能提供的法律援助还远不能满足我国社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据统计,“我国城市贫困人口有2000万,贫困人口有6500万,共8500万。如果按照贫困人口中1%的人需要法律援助,则每年有85万件法律援助案件;又据共青团中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3亿多,如果按万分之一的未成年人需要法律援助计算,则每年有3万多件法律援助案件;又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调查结果,我国的残疾人有6000万,按1%的残疾人需要法律援助计算,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就有60多万件;同时,据《1999年中国统计年鉴》,截至1998年我国已有65岁以上的老年人9240万,同样按1%计算,则每年有92万多件法律援助案件。上述几项相加,每年大约有387万件法律援助案件等待办理。以上计算尽管存在交叉,但仍属极为保守的数字“。[10]就目前而言,我国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绝大多数需要律师提供帮助,按每位律师每年无偿办理1-2件法律援助案件计算,我国现有的12万律师只能办理12-24万件法律援助案件。供需之间严重的失衡现象凸现在构建和谐社会下法律援助困境亟待解决的迫切性。 3、资金困境。我国法律援助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资金来源的单一性在现阶段决定了法律援助资金困境的必然性。据日前司法部公布的数据,2004年全国各地法律援助财政拨款总额为2.1712亿元,[11]分摊到我国13亿人身上,人均法律援助经费仅一角多钱!而2004年全国法律服务人员实际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为190187件,[12]按每件案件花费1200元计,[13]2004年法律援助经费需2.2822亿元,仅2004年实际办案经费缺口就已经高达1110万元!而根据预测,我国贫困人口、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老年人每年亟待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每年就大约有38.5万件,每年亟需的法律援助经费就达4.62个亿,是目前财政拨款的两倍!法律援助经费的缺乏严重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 三、构建和谐社会下的法律援助:国家与社会的共同责任 当前法律援助在立法与实践中面临种种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们对其性质的认识存在偏差,要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必须明确法律援助的性质。 1997年5月20日颁布的《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把法律援助定义为:“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援助条例》没有明确给法律援助下定义,学者根据其内容将法律援助定义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14]还有学者认为,“法律援助,是指当事人确需律师的法律服务,却又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由国家负责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制度”、[15]“法律援助是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为贫者、弱者和残疾者提供法律帮助”,[16]等等。 纵观对于法律援助的诸多定义,虽然各个定义或许在受援主体或施援方式上略有区别,但是却无一例外地有着共同的理念基础——强调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性。“国家是法律援助的主体”,“国家是法律援助义务的承担者”,“法律援助的实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一种国家义务行为”。[17]无论是国家还是学者,在对于法律援助性质的认识上,都过于强调其国家责任性,而忽视了法律援助性质的另一面——社会责任性。笔者认为,在构建和谐社会下的法律援助应该是国家与社会的共同责任。理由如下: 1、法律援助从社会责任到国家责任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慈善行为阶段。从其在英国产生的15世纪到19世纪末以前,法律援助通常被认为是律师或其它社会组织因职业道德或为了公共利益的要求,通过免受或减收费用而自发地向贫困者提供法律援助的一种慈善行为,即此阶段法律援助是社会的责任。第二阶段是国家职权行为阶段。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社会平等的观念进一步普及和人民权利意识的提升,以及人权保障运动的高涨,法律援助制度成了国家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国家通过适当的法律援助计划,使包括贫穷者和其他某些社会特殊群体在内的每个人都公平地获得司法保障和救济的机会,法律援助不再是社会责任的慈善行为,“而被公认为是各国政府的责任”。[18]法律援助在西方从社会责任上升到国家责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无论是社会责任还是国家责任都是历经社会综合因素磨合后与之相适应的。中国自1994年引入法律援助制度至今只有短短11年,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性受国情制约难以充分实现,因而必须重视其社会责任性。 2、法律援助国家责任性的实现以雄厚财政支持为前提。1495年法律援助在英国萌芽时,英国正处于“资本主义的胎动时期”,“也是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都铎王朝。[19]此时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博弈下的英国政府的财力不足以实现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因而法律援助必然是社会责任的“慈善行为”。到20世纪中期,英国已发展成为“日不落”帝国,雄厚财政支持使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性得以实现。法律援助国家责任的实现必须以雄厚的财政支持也为美国法律援助发展史所证明。20世纪60年代美国总统约翰逊提出“向贫穷宣战”计划,政府注入法律援助的资金稳步增加,法律援助迅速发展,而到80年代里根总统时期,因政府宣布裁减法律援助资金,“将联邦资助削减了35%”,美国法律援助因而立即走向低谷。[20]以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及财政收入要完全履行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是不现实的。[21] 四、解决法律援助困境的对策思考 明确了法律援助在现阶段是国家与社会的共同责任,以下是笔者对解决法律援助困境的对策思考。 1、提高法律援助的立法层次,完善法律援助体制。 据有关资料表明,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国家,不仅在其国家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作出有关法律援助的原则性规定,而且都制定有专门的法律援助法,如英国有《法律援助法案》、加拿大有《法律援助法》、美国有《法律服务公司法》、韩国有《法律援助法》,等等,法律援助制度的具体实施被纳入了高规格法律化、制度化的轨道。[22]在中国社会贫富分化加剧而导致客观上出现不公,呼唤构建和谐社会的环境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提高法律援助立法层次的重要性。因此,笔者认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尽快通过法律援助法规,以基本法的层次来规范中国的法律援助工作,使各级党政干部乃至整个社会提高对法律援助的认识,提高公众社会责任感,群策群力,为法律援助工作贡献力量。 2、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以缓解供需问题。 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调研组的分类,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组织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各级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设立的法律援助组织,一般是在工、青、妇、老、残的维权或信访部门,加挂法律援助中心或站点的牌子,据了解,全国妇联系统法律援助中心或站点有2.5万多个,全国工会系统有9000多个;第二类是法律院校设立的法律援助组织,大致可分为法律诊所和学生志愿组织两种情况,全国大约有30—40个法律院校法律援助组织;第三类是除以上两类外的民间法律援助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组织的业务范围一般是咨询、代书、非诉讼调解等,[23]也办理少量诉讼案件。这些组织的援助对象一般都是经济困难的职工、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社会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在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缓和社会矛盾,实现公平正义中具有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笔者要强调的是:法学院系应该在法律援助组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法律院系的事业单位性决定了其应该在法律援助中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方式如下: ——实行诊所法律。“诊所法律教育发端于美国,它借鉴医学院诊所与临床实践的教育模式,在有经验的教师导下,让学生在真实的案件中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其所迫切需要的法律服务”。[24]诊所法律教育是法学院学生对传统课程设置日益不满,积极要求实践性法学教育和为社会服务的渴望日益增长的推动下所形成的。[25]“是法学院在社会对法学院毕业生的能力诸多否定和批评的情势下,对法学院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进行反思、检讨和修正的结果”。[26] 2000年9月,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武汉大学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别开设了诊所法律课程,建立法律诊所并获得显著成效。诊所里的学生在实践性的教学中不仅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效果,而且在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咨询、代拟文书、甚至法律辩护等实践中为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截至2005年9月,我国已有35个法律院校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27]实践证明,推行诊所法律教育无论是对法学教育改革还是法律援助事业对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28] ——建立法律援助机构。1992年5月,武汉大学成立了我国第一个高校法律援助机构: “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1995年2月,北京大学成立“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和服务中心”;华东政法学院于1997年成立“华东政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2000年成立了“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等等。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近20所高校法学院成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其中不少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从其2000年成立到2001年11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接待来访者2500余人,回复电话、信件500余次(件),成功办理6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曾创下我国民间法律援助单个案例索赔额之最,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29]实践证明了高校法学院建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可行性及其对缓解目前法律援助供需矛盾的重大作用。 法律院系无论是以诊所法律教育还是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形式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都具有独特的优势。 (1)人力资源丰富。我国高校法律院系的教师知识深厚渊博(多数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博士化已成为趋势),并且不少教师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还有一些是法官出身,具有独立承办重大疑难案件的经验;法律院系的本科高年级学生、法学硕士及法律硕士都是法律知识功底扎实并有志于提供法律服务的热血青年,而且其中有些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甚至已经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具备了从事法律工作的基本资格。法律院系里的济济人才无疑是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援助力量。 (2)服务成本低,质量高。法律院系学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对外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都是以学习实践经验、锻炼能力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一般都不收取任何费用,学校也无需支付工资,更容易实现无偿为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参与法律援助的学生一般都是学生中成绩好、能力强的佼佼者,他们参与法律援助的工作与其社会实践学分或综合测评挂钩,老师也会对他们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必要指导并且在必要时亲自参与其中,因而保证了法律援助的质量。[30] (3)社会更易于接受。现阶段我国具体实施法律援助的主体仍然是律师,由于律师基于职责所在有时难免要替被公众认为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辩护,社会公众基于感情在心目中对律师存在误解,认为律师“惟利是图”,甚至可能产生抵触情绪而缺乏对律师的信任。而“法学院学生正直纯洁的风气,敢于伸张正义的勇气和法学院知识权威的形象,以及法学院在政府机构和司法机制中的中立地位,使得普通百姓更容易产生信任感,也更易于案件的及时处理”。[31] 3、多渠道解决援助资金 我国相对落后,财力有限,政府不可能在短期内对法律援助大幅度增加财政拨款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必须多渠道筹集资金。就目前而言,以下方式是可行的。 (1)进一步争取资金支持,广泛发动社会成员为法律援助捐款。中华民族是有扶弱济贫、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只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起社会对法律援助事业的高度重视及对其困境的了解,鼓励公司、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其它行业协会以及有经济能力的人捐款,就一定能募集到更多的捐助,[32]同时也可以通过移动通讯、互联网、电视等媒介或现场开展大规模的募捐公益活动。 (2)建立法律援助分担费用制度。法律援助分担费用制度,指多当受援助的当事人因胜诉或由于受到援助的原因而使其经济状况有实质性改善,并且有能力支付法律援助的部分费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分担范围和分担比例偿还部分费用的制度。[33]《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我国的法律援助服务是“无偿法律服务”,探究其立法目的,无非是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无偿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防止出现有偿服务,损害法律援助事业的形象,其价值取向是使法律援助制度维护社会公正作用得以真正实现。笔者认为,实行法律援助分担费用制度与此法规在价值取向上并无冲突。因为实行费用分担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弥补法律援助经费不足,使法律援助工作得以正常运作的举措,这与有偿法律服务的营利性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价值取向也是为了保障法律援助的有效施行。[34]此制度已为多国实践。[35] (3)在经济发达地区实行律师交纳法律援助金制度。是指律师每年交纳一定数额费用作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制度。[36]对发达地区律师尤其是其中客观上没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要求其交纳法律援助金是可行的。2003年专职律师承办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经费仅为308.21元,不足于支付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所必需的费、差旅费、通讯费、文印费[37]以及调查取证费,更为重要的是,律师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时候付出了昂贵的机会成本——律师在承办案件的时候就丧失了承办其它有偿案件的机会。假定律师在可以从有偿案件中获利5000元,[38]即其机会成本的货币表现为5000元,远高于律师所获得的办案经费308.21元,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律师权衡利益之下难免内心不愿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这也是社会律师缺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热情的重要原因。实践上,青岛、桂林、北京等城市已经实行了这方面的做法,并受到了律师的欢迎与好评。 (4)发行法律援助福利彩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曾同有关部门协商争取在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一定比例用于法律援助事业,这个想法目前因现有的所有福利彩票公益金(包括每年新增部分)都已有规定用途而没有实现。[39]既然已有的彩票公益金都有规定的用途,那么可以考虑发行法律援助福利彩票。这样一方面可以彰显法律援助的公益性,促使社会公众意识到自己对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彩票本身包含的不菲奖金也足以吸引充满重奖期待的公众踊跃购买。按照通行国际经验,一个国家正常的彩票销售发行规模大约为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左右。依此,我国彩票发行潜力可达1000亿元。发行法律援助福利彩票是可行的。[40] (5)完善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系。对于由上述各种方式筹集到的资金,以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形式进行管理,通过合法运作使基金增值,从而扩大法律援助的可用资金,使纳入基金会管理的资金成为较为持久的法律援助资金来源。[41] 五、结语 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国的只有短短的十一年,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也应该重视法律援助所面临的困境。而且法律援助所面临的困境是多方面的,解决其困境的也应该是多样化的,本文对论述由于笔者能力问题而存在局限性是必然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的法律援助不仅要对弱势群体施以及时有效之救济,而且还要主动出击,积极维系社会稳定,预防矛盾出现。但就目前而言,构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任重道远。 法律与社会论文:卫生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卫生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为我们勾画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对于如何加强新时期卫生监督管理与执法工作具有特别重大的指导意义。 在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把党员的先进性落实在工作上,体现在行动中,坚持以卫生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营造整洁优美的卫生环境为出发点,以卫生管理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为归宿点,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完善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和谐执法环境,在实施人性化执法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尊重民意,在畅通与市民信息互动渠道上做文章 卫生执法终极目标是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秩序和优美的卫生环境,以推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客观上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体制,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逐步将卫生管理模式由后果取向型转变为成因取向型,走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老路,更多地考虑整个社会生活的安定和谐,不断增强群众的卫生归属感、认同感和责任感,才能使卫生管理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为此,我们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通过开展卫生进社区、卫生管理联系点等一系列活动,深入基层了解和关心群众疾苦,依法及时处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同时,我们也善于从群众的角度审视卫生执法的重点和难点,经常开展换位思考,适时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构建与群众联系互动平台,架起卫生行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连心桥、爱心桥、舒心桥。 二、理性思维,在实施人性化卫生执法管理上下功夫 传统的执法理念过于强调法律的刚性和威慑力,与现代法治精神特别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不相符合。现代法治精神要求我们努力更新过去那种管理就是执法、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陈腐观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管理原则。一是坚持重心前移。在实际执法管理活动中,我们坚持实行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纠正违法行为,力求将大量的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从卫生管理违法行为的发展演变过程看。一般的违法行为都有一个违法预备、违法实施、违法既遂的发展过程,如管理方面执法人员能及时发现,并及早采取制止措施,就有可能把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从而就可以减少或避免服务对象因违法既遂而导致强制取缔而造成的损失,从而引发执法对立,甚至影响干群关系; 二是注重罚前教育。如对违反卫生管理的具体行为,我们是从深层次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处理,不搞"一刀切",坚决不搞作秀。一般情况下,在纠正违法行为与实施处罚之前,我们都要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与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其由被动接受处罚变为主动认知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真正从内心深处信仰和接受法律; 三是首次轻违不罚。对初次轻微违法,并且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当事人又能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的,一般都不予处罚。对确需给予处罚的当事人,我们始终坚持重教育、轻处罚的执法原则,在法定量罚幅度内,能轻则轻,以促其改正为要则。 三、爱心操作,在关爱弱势群体的执法实践中显价值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利益表达,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我们坚持"刚柔并济、柔性优先、以柔克刚"的指导原则,立足部门职能,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让群众不仅在理智层面上认同并接受执法权威,而且在情感层面上尊重并信仰执法权威,努力实现卫生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一是情感纠违。在2005年的全市小餐饮整治行动中,面对一位举家上下唯一依靠出售凉皮为生的违法经营业户,从情感上讲,取缔这样的业户,实是于心不忍,但市容环境又不允许存在这样的违法行为。考虑到这位业户的实际情况,我们执法人员想方设法给其选择安排了另外地点进行合法经营。此举,切切实实地赢得了这位经营者的内心认同,他饱含深情地对执法管理人员说:"你们这样对待我,我打内心里一百个接受"。此举带动了周边许多业户。 二是爱心纠违。对在卫生执法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特困家庭,用爱交心,将心比心,善于用我们的爱心行动感化当事人。我们除免健康体检、办理卫生许可证费用,减免监测费用外,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还上门体检,并把健康证、卫生许可证送到手上。此举既达到了执法目的,又使当事人感受了政府的温暖,同时还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同,它所蕴含的精神实质是卫生部门不仅追求良好的卫生管理秩序,而且更加关心弱势群众的疾苦;同时也足以充分证明,卫生部门不是一味地追求法律目标,而是更加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四、依法行政,在严格的制度保障下为相对人维权利 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是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掌握丰富的执法办案艺术,则是对卫生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要求的必然,同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顺利实施,实现卫生管理目标的重要条件。在尊重和保障相对人合法权利方面,我们注重通过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和执法程序保障制度建设的途径加以实现。 (一)内强素质,学会"宽容"。加强卫生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修养,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也是构建和谐执法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日常执法管理活动中,难免会遇到管理对象的谩骂、纠缠、围攻、甚至殴打执法人员的现象。一方面,我们注重教育卫生执法人员增强文明执法的意识,对管理相对人要热情主动,行为礼貌得体。另一方面,特别注重强化卫生执法人员的言行自控能力建设,对一些管理对象的不当行为或无礼行径,我们强调学会忍耐、忍让、忍受,平和以待,强调面对执法矛盾时,能够做到具体分析、冷静处理,宽容待之,忍辱负重,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时刻注意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讲究艺术,善于“说理”。与构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突击式执法活动,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执法手段,往往只能是一种治标手段或权宜之计,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这类活动的直接副作用往往就是当事人诉权的剥夺。为此,我们特别注重培养和提高卫生执法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在不同场合,针对不同对象,做到不怕细碎,苦口婆心,向管理对象摆事实、讲道理、宣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着力宣讲当事人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努力让当事人听之心悦诚服,无理以辩。 (三)建章立制,注重“自律”。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有些群众缺乏权利意识,维权意识不强,不太关注执法行为本身的合法性。当自己的法定权利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想借助法律武器加以保护,致使行政执法人员任意简化法定程序或者任意适用实体法律规范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另一方面有些群众义务观念不强,不能认识到自觉遵守法律,支持和配合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是自己应尽的义务,而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在心理上有抵触情绪,在行为上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不配合,甚至百般阻挠或暴力抗法。因此,我们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出发点和归宿点,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步骤、顺序、方式、时间等实施处罚,积极推行执法办案公示制度,把行政处罚的依据、标准及办案程序向社会公示,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从制度上遏制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现象。同时,辅之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约束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因故意或重人过失导致错案的,坚决追究执卫生执法人员的相应责任。我局近8年以来,虽然执法监管的力度一再加大,但执法程序没有因此受到丝毫的忽视。在办理的大量行政执法案件中,没有1件被复议机关决定或人民法院裁判导致不利后果的案件。 卫生执法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管理对象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卫生部门应该建立何种机制,采取何种方式,使用哪种手段,来解决卫生执法管理中的现实难题,重“典”轻“情”行否?显然不妥;重“情”轻“典”能否?在某种程度上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以民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努力加强执法管理能力建设,讲究执法办案艺术,一切从管理的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自觉地把和谐社会的理念统一于卫生管理执法实践,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法律与社会论文:市民社会理论与法律发展 交给理论界的重要课题便是重新思考何为法治,何为社会主义法治,法之本质是什么等一系列具有原点性与基础性的相关问题。从一九八零年周凤举发表《法单纯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吗?———兼论法的社会性》为起始展开的关于法的本质问题的讨论,成为法理学发展几十年中争论最为激烈、意见分歧最大的一个问题。尽管分歧与对峙依旧存在,但随着讨论的深入与深化,学界也达成了相当程度上的共识,即要摆脱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对于法律阶级性的片面的,同时也是相当极端的理解方式,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正确地认识、思考,乃至重塑社会主义法之本质、特征、作用与价值,尤其注意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逐步形成时代的、世界的、大众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在进一步阐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战略方针的同时,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历史任务。所以,这也要求我们更应该继续坚持冲破还有相当影响的教条主义与本本主义的束缚,深入解放思想,最终建立起一整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理论体系,马克思及其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阐发的“市民社会理论”便是这样一个出发点与立足点,也是一个归宿点,它无疑并业已证明极大地推进了法理学“脱幼”的进程,有力地促进了法学现代化的实现。 可以看到在世界范围内,市民社会理论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逐渐成为热点与显学,它将不同领域的学者聚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不容小觑的社会思潮;同时也应该看到,这是从古希腊罗马时期最早产生的市民社会理论,经中世纪到启蒙时代,从启蒙时代到黑格尔,从黑格尔到马克思,再从马克思到现当代社会一脉传承与发展的历史的延续。市民社会理论虽诞生在西方,但其理论意义却是遍及世界的,并不因地域或者文化的差异而使它有任何逊色之处。因为历史是一种事实,“在现实中存在着一种普遍的人类命运,一种文明集合体的传递”。[3](P5)所以,市民社会理论思想在世界范围内的兴盛以及产生了对政治、哲学、经济学、社会学的深刻影响便不足为奇了。对于后发而外生的中国法治及其法学理论来说,不仅要学习引进西方世界先进的理论与实践,而且还必须重视现代法治深层的本土化根基。市民社会理论,恰恰是马克思主义的逻辑起点,其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不可忽视与分割的统一有机整体,在当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便更具有理论及实践的意义与价值,并且拥有进一步深入研究并予以发展的有利条件。 可以这样说,马克思主义不仅在政治层面,而且在社会各个层面已经构成了当代中国现代法治的新的本土化根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形成了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第一次飞跃。邓小平理论的诞生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同样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结果。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长盛不衰的原因恰是它具有开放性的特点所决定的,这使得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形成符合时代精神的新的精神。时代同样需要我们重新审视马克思主义理论,还原出其本来的面貌,否则只能是缘木求鱼。恰如有论者所言:“如果我们不是从经典作家的个别论断出发,不是采用教条主义、工具主义的政治解释学的思维方式的话,那么就不难发现,经典作家是从其市民社会理论而走向唯物史观的,是从市民社会中去寻找理解人类发展进程的锁钥的,并进而奠定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基础。而在具体阐发其根本法律观点时,他们也是以市民社会为逻辑起点的,认为法律是建筑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基础上,立法权的双重属性反映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辩证关系。”[4](P32)要言之,市民社会乃是私人利益体系之和,将处在政治国家之外的一切社会生活领域都涵盖其中。具体说来,市民社会应包含以下内容,即私人层次、组织层次以及经济生活领域、社会生活领域与文化生活领域。在从事满足自己利益和需要的活动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必然会结成一定的关系,即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文化意识形态关系,它们构成了市民社会的基本结构。[5](P67-80)可以这样说,有一定的市民社会,便必然存在一定的政治国家。国家制度是政治国家与非政治国家,或者市民社会与非市民社会两种本质上不相同的势力的一种契约。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已经不止一次地证明:法的历史就是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之间的关系史,所谓法律就是介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一个最主要的“利益调适器”。从形式上来看,法代表了国家意志,从实质上来看,法则是由处于一定发展阶段市民社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也就是说,法并不是单单是统治阶级利益的表达。于是,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就像本文的第一部分所要展示的那样,市民社会理论不仅仅是一个出发点,而且还是一个归宿。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是一对现实的相互对应的概念,单一的研究政治国家,或者单一的研究市民社会都不可能是全面而客观的,而不承认二者的相互独立性,企图以政治国家消灭市民社会,或者以市民社会消灭政治国家的结果,不是走向专制之路,便是踏进无政府主义的泥潭。现代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别是两大生活领域的代表,偏废或者忽视任何一方,上文已述,都是片面的。二者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相互联系。在资本主义国家之中,极度发展的个人权利和私人利益造成了二者的严重对立,产生了不可避免又不可调和的矛盾,就像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不可能解决的矛盾一样,这种存在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深刻矛盾,似乎以另外一种形式证明了资本主义社会并非是一个它所宣扬的那样完美与和谐的社会。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之中,则从根本上消除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对立状态。正如有论者所评价的那样:“法的历史展现的是人民群众不断把被统治阶级异化的‘普遍利益’还原为真正的共同利益,不断从‘普遍利益’中夺回被侵吞的特殊利益,并使二者逐渐统一于人的自由发展的进程。”[6](P47)所以,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便最终共同消融在自由联合体中,法律自然演化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自愿遵守的理性社会规则。 倘若我们把眼光放在遥远的未来,从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来看的话,我们就可以看到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协调与融合的过程。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在进一步阐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方针的同时,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历史任务,其中包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共产党依法执政,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社会主义法制政府,推进司法改革,健全司法体制,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历史性的机缘既对中国法学研究事业提出了十分重大的历史使命,也为中国法学研究事业提供了大展宏图的机会。 作者:冯娜 张宇 单位:长春工业大学 人文学院 法律与社会论文:互害型社会道德救赎与法律规制 [摘要]“互害型”社会给个人、社会、国家都带来巨大危害。文章通过分析造成“互害”的主要原因,提出从道德救赎和法律规制两个层面进行全面、有效的防控与治理。在道德层面应加强优秀价值观的建构与实践,强化学生基本道德素质教育,培育诚信的现代商业文化,完善道德警示与评判机制;法律层面扩大和完善“惩罚性赔偿”机制,加强生产标准化立法,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降低刑责门槛。 [关键词]“互害型”社会;道德救赎;法律规制 “互害型”社会的道德救赎与法律规制蒋何琪,孙芳兰(华东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南昌330013)[摘要]“互害型”社会给个人、社会、国家都带来巨大危害。文章通过分析造成“互害”的主要原因,提出从道德救赎和法律规制两个层面进行全面、有效的防控与治理。在道德层面应加强优秀价值观的建构与实践,强化学生基本道德素质教育,培育诚信的现代商业文化,完善道德警示与评判机制;法律层面扩大和完善“惩罚性赔偿”机制,加强生产标准化立法,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降低刑责门槛。[关键词]“互害型”社会;道德救赎;法律规制[中图分类号]D669[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4-5856.2017.02.011“互害型”社会,指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商家由于道德、法律意识淡薄,重利忘义,生产有毒商品,直接危害他人;同时,自己又是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被其他不良商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既是“施害者”又是“被害者”,形成这种“人己互害”的社会现象。这种现象一旦形成规模,可能导致人人自危,互不信任,人情淡薄,后果不堪设想。 一、“互害型”社会成因探究 “互害”的原因是复杂的,道德层面、法律层面、制度层面、个体层面、社会层面上都有,各个层面之间又是相互联系、互为表里,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个人私欲膨胀 所谓个人私欲,是指个体的私人欲念,不正当的欲望。一些无良商家为了满足一己私欲,伤害他人,最终害人害己。例如一些食品生产者受利益的诱惑,不考虑后果,只为眼前的蝇头小利,生产有毒食品,危害他人健康,最终,自己及身边的亲人也会身陷“互害”链条中。一些造假者怀着侥幸心理,一面说着不会使用或食用有毒有害产品,一面又连续不断参与到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中,人心变得畸形,互害现象蔓延。我国是有着几千年文明历史的礼仪之邦,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些政策在践行上不可避免地出现偏差,有时会背离传统道德和社会发展规律;加之,住房、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向市场化发展,导致人们的生活成本提高,压力变大,迫使人们唯利是图,极度拜金。于是,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做出害人行为,人人互害,最终危及自身。 (二)社会环境失范 社会环境是指人们所处的各种各样社会条件的总和,也就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1](P83)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我们生活在社会的大环境下,难免会受到周围群体的影响。比如,看到老人摔倒在地上,也许有些热心之人想上前去扶一把,但看到周围的人都不闻不问,匆匆走过,为了不惹麻烦,也匆匆离去。类似的事情有很多,并不是人们的道德素质下滑,而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不信任的风气,做好事反而被害的风气,使得大家不得不敬而远之,互相防范。有学者已经注意到当下有一个被称为“道德的负收益危机”的现象,即如果不道德的行为可能比道德的行为产生更大的收益,而且这种局面不断持续下去,那么,人们就会改变自己的态度,争先出现不道德的行为。[2]害人代价很小,不害人代价很高,久而久之,使得害人成风,社会逐步陷入互害的怪圈。 (三)监管机制不严“互害型” 社会呈燎原之势,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执法监管缺位、不严、低效、推脱责任,从而造成一些生产商钻法律的空子,生产有害食品或是质量低劣的产品,危害国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有时政府的政策虽好,但真正落实还需监管到位,在各个环节加强监控,否则,生产商基于某种利益就会做出有违道德和良心之事。因此,监管部门任重道远,应加强责任意识,严格监督检查,打击不法分子,禁止生产制造商违规生产,在执法层面上遏制互害现象的发生。[3] 二、“互害型”社会的道德救赎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调节手段,对规范人们的行为具有积极作用。互害型文化蔓延,人性根基动摇,人性底线下移乃致缺失,正直和良心日益成为一种稀缺品。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亟需用道德救赎来唤醒人们原本善的、真实的良心回归,防止社会陷入“互害”危机。 (一)加强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建构与实践 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之风在一定范围内盛行,道德良心缺失,人性底线一次又一次失陷,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积极建构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在学校教育中,积极宣传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内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工商业管理中,突出诚信、友善、责任意识,加强商业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水平,从而有效防控“互害型”社会文化的蔓延。 (二)加强公民基本道德素质教育 通过公民基本道德素质教育,提高社会整体成员的素质。第一,增强责任观念。责任伴随我们的一生,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而且要对家人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遇事有担当,不做危害他人的事情。第二,坚持诚信原则。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能赢得别人的尊重;一个值得信赖的企业,能为其带来宝贵的无形财富。第三,弘扬奉献和仁爱精神。无私奉献和仁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学会奉献和付出,用一颗金子般的善良之心互帮互助,换位思考,珍惜亲情、友情,不为金钱舍弃最宝贵的良心。第四,加强群体意识。人是群居动物,任何人生活在社会上不可能离开群体而独自生活,因此不能因为自己的私利妨害群体的利益,否则也是间接害了自己。增强群体意识,有利于形成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利于社会的团结。 (三)培育诚信的现代商业文化 当下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给我国经济带来繁荣发展的同时,也给我国传统道德带来巨大冲击,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互害型”社会的出现,无疑使社会信用指数大大降低,你不敢相信我,我不敢相信你,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因此,针对这种陌生人社会,必须建设诚信的现代商业文化。在经济领域中,最重要的是坚持诚信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诚信,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外在形象,是一个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加强诚信建设,有利于抵御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欺诈行为,营造良好的道德氛围。现今社会,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形成各种互害现象,这都是与诚信背道而驰的。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信用机制是非常必要的。这就需要每个人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成为一个可以被信赖的人;每个公司企业都重视诚信建设,注重自身企业形象,铸造良好口碑,整个社会才会呈现出和谐美好的一面。 (四)完善道德警示与评判机制有效防范 “互害”现象蔓延,需要建构和完善道德评判机制,把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与公民、企业道德评判机制结合起来,建立权威的征信体系。目前,我国的征信体系相对薄弱,迫切需要建设和优化。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完善征信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做到有法可依;第二,信息公开透明,加强监管。注意保护公民的隐私,建立权威可靠的征信机构;第三,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建立良好、诚信的信用环境。对于食品安全以及药品安全,急需建立“黑名单”制度。可以考虑借鉴《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措施,把造假者加入“黑名单”,令其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这不仅使公民能够避免上当受骗,也使得一些企业在质量与安全方面丝毫不敢松懈。同时,完善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每个公民一生都将有一个也是唯一的信用账号,还可以与手机通信实名制度相结合。2017年,我国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于一体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三、“互害型”社会的法律规制 民生领域互害问题之积重难返,非用以重典恐难救赎。因此,在“互害型”文化蔓延的今天,我们在加强道德救赎的同时,更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和保障,要强化如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生产标准化方面的立法 “互害”现象最初出现在食品药品等生产领域。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百姓身心健康,把这些行业标准、行业道德法律化是当务必之急。虽然我国目前在食品安全质量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发展的法律法规,但很多药品还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亟需加强标准的制定。比如,餐饮行业建立“透明厨房”标准;重要食材,利用条形码、二维码等建立追踪制度,对食材来源可以跟踪溯源。刷一只鸡蛋的条形码,可以上网追踪到是哪一个养殖场或农户的母鸡下的,母鸡的情况与饲料等信息。行业标准法制化,会成为执法监管的依据,有利于完善和强化监管体系。 (二)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 对于违法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或有毒食品药品的生产商,要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查处没有生产许可证、环境条件和卫生要求不合格的企业,增强日常监管的威慑力,强化源头监管。同时,建立行政处罚基金,把罚款用于奖励遵纪守法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以激浊扬清,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 (三)完善“惩罚性赔偿”机制 在纠纷解决中,当前大量使用的仍是“补偿性赔偿”机制,是从受害人损失的角度出发的,坚持的是“填平原则”,即受多少损失获多少赔偿。这种方法对不法侵害人的惩戒不足,难以形成威慑。在很多情况下,侵害人的收益远远大于受害人的损失,这无异于鼓励违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在美国,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并无上限,所以经常出现“天价”赔偿数额。我国一些造假者之所以敢违反法律生产有毒食品,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对他们的惩罚力度不够。因此,只有提高罚款数额,完善惩罚性赔偿机制,针对互害行为的主观恶性进行惩戒,才会产生威慑和预防的作用。此外,还要降低刑责门槛,加大对单位犯罪的“双罚”力度,加重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的刑事责任,这样才能建筑起一道防火墙、架起一道高压线对恣意侵害者起到威慑警示的作用。 作者:蒋何琪 孙芳兰 单位:华东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 一、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的含义 人们对于法律人性的探讨可以说在很早之前就开始了。在西方的许多国家认为,如果把人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有理性和非理性的,但我国的传统文化认为人性可以分为善和恶,我国建立法律的目的就是要让人们的非理性以及人们的恶性得到遏制。我国对于法律的人性化发展开始逐渐由专门化发展向普遍化发展,我国的制度现在是更加的人性化,我国的相关立法也是趋向人性化。我国对于人性的权利,比如对于人权的尊重、保护人权的合法权益以及人们对于政府的监督都有者相关权利,这与西方国家大多数的观念是一致的。总体来说,本论文所提及的法律人性化就是指,在我国的立法时,对于立法中的相关要求就要体现人性化,在进行执法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要充份的尊重人权,要保护人权。 人是社会的根本,人是社会的主要构成部分,可以说社会如果没有人的存在,就不能称之为社会,因此,在进行执法的过程中一定要一人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我们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为人人类自身,我们要理解人的正常的情感以及人最基本的需求,我们要相互的尊重,相互的信任,要相互的关爱,还要培养有用的人才,要使我国的人们能够健康全面的进行发展。我们不仅仅只是把人作为国家、集体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属于自己的,他还是家庭的成员,他有他自己的家人朋友,有自己的生活环境。从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我国对于我国在立法方面、执法方面以及我国的司法方面都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从这些改革措施来看我国的法律建设开始趋向于人性化价值取向,这也是我国法律发展的主要方向。我国在刑法中增加了缓刑、假释制度,这些刑法的增加无疑说就是法律人性化的表现。 二、我国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建造存在的问题 和谐社会的建造必须要依靠法律来进行维护,法律不是谁规定出来的,也不是谁说的算,它是听取了人们的意见才能够被制定出来,它的制定要接受人民群众对他的监督,同时他的制定要听取所有人民群众的意见才能执行,作为我国的公民就应该严格遵守我国的宪法以及我国的法律,而我国的执法人员也必须为我们的人民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这不仅是对我国公民的要求,同时也是对我国相关执法人员的要求。在我国许多的刑事执法中能看到许多与构造和谐社会相违背的事情,许多的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采用一些强制性手段,这些手段是与我国的法律相违背的。 (一)相关执法人员思想不端正 我国相关的法律还是非常的完善,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管理起来非常的复杂,这就导致了我国有一部分的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有一些思想观念出现了误差,使得他们在执法的过程中误认为犯罪嫌疑人,他们是没有自己的合法权利的,在整个的执法过程中,他们没有尊重犯罪嫌疑人的生命权以及人格权,尤其是他们认为既然已经是犯罪嫌疑人,那么对于对待他们,就不需要像普通的人那样来进行对待,就导致了我国的执法人员对他们的监管不力,有的甚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安全都不能进行保障,还有的执法人员,甚至出言辱骂犯罪嫌疑人,还有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体罚,甚至牵涉到了犯罪嫌疑人的家人,不像犯罪嫌疑人的家人禀报事实。 (二)我国法律存在特权 我国法律都实行立法必严,违法必究。我国的相关的法律人员都认为自己是管理人员的人,对于犯罪嫌疑人不需要像正常人一样对待,他们认为犯罪嫌疑人是低人一等的,对于犯罪嫌疑人根本就不需要尊重。有些的执法人员认为自己有特权在进行犯罪嫌疑人审问的时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都是不尊重,甚至可能在审讯的时候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体罚,对于犯罪嫌疑人可以随意召唤,使唤,根本就没有按照我国的法律做事,进行执法的时候对于执法的程序没有按照规范来,在整个办案的过程中都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保护他的人权。 (三)我国相关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在我国大部分的执法人员都是高素质,除了极少数的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在进行我国法律执法的时候比较随意,对于证据的意识比较好薄弱。导致了我国的执法质量一直都比较低,而且我国有一些相关执法人员,在整个的执法过程中不全面、也没有科学的根据、更没有综合的运用所有的证据,对于我国进行执法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利用法律的手段,也不知道使用相关的技术手段来进行秉公执法,我国的有些执法人员根本就不知道有执法质量这一种东西,一直存在着先入为主的思想,他们认为,犯罪嫌疑人就是罪人,就可以对他随意的采取措施,甚至是采取一些强制措施,这些都是不利于我国法律的人性化价值取向的,更不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 (四)执法人员没有体现人性的关怀 在我国大部份的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行为时,采用的执法方法都非常的简单,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态度都非常的冷漠,对于我国的人民群众是没有情感的,甚至对我国的人民群众缺少应有的关爱。对于我国人民群众所举报的内容都进行推诿、有的甚至对于我国人民群众的举报进行敷衍了事,尤其是对自己特别不喜欢的案件更是如此,这样就很容易造成我国的人民群众对于我国法律的不信任。我国有一些执法人员他们的责任心一点都不强,对于事情总是不上心,对于群众的来信等等都不能进行及时的反馈,根本就做不到我国所需要的亲民、利民、为民着想的目标,这样就很难构建和谐社会。 三、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进步,我国对于法律的建设也日益完善,我国开始推行依法治国,尤其是对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视,这些理念的提出就要求我国的执法人员要体现人性化关怀。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的法律必须要以人为本,要推进我国法律的人性化价值取向。构建和谐社会建设。 (一)实行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建设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 人性可以说它既具有自然属性,它又具有社会属性,它在不同的时期都有着不同的地位特点。本论文所提到的人性化执法,就是指的是在进行法律的建设时要按照人的本性去进行建设。要按照我们人类所通用的情感以及人们的理性来进行执法。所谓的人性化法律就是说我们的相关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的时候能够尊重我们犯罪嫌疑人,能满足他的要求,那么这就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人性化。我国法律实行人性化价值取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二)实行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建设是我国法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社会现在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依法治国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实行法律的人性化价值取向是最为重要的措施,也是推进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因素。我国的法律实行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主义建设,这是个我们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有关的,开展我国的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主义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和我们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都是有关的。可以说只有我国的文明发展与我国的法律发展能够同时进行发展结合那么对于我国的建设是大有裨益的。 四、结语 综上所述,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主义建设是我国时展的产物,也是我国发展的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 作者:贾紫翔 李泽 张天宇 单位:兰州大学法学院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规范与社会文化的关系 法社会学认为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对法律的理解和探究不能脱离社会。没有无文化的人类社会,也没有无社会的人类文化。一个国家特有的文化背景就是这个国家法律的社会基础。 一、文化 作为人类创造的物质和精神产品和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并世代相传的一种特定价值规范和行为模式,文化的基本属性和特征表现为: (一)非自然性。文化是打上人类创造印记的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 (二)民族性。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信仰等是文化民族性的体现,它既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个性,也是这个民族具有的一种共性。 (三)共享性。不同文化依赖于贸易、旅游、移民甚至战争而相互影响渗透。改革开放以来,外域文化涌入并与我们的本土文化发生冲突和碰撞,其中某些内容经过本土文化的筛选、甄别后成为或正在成为我们文化的一部分。 (四)现实性。文化是历史的,又是现实的。古今中外的任何人类群体都必定生活于一定的文化模式之中,受现实文化的制约、影响和熏陶。 二、法律与文化的联系及相互作用 (一)法的精神根植于文化。萨维尼认为:法与一个民族的存在和性格紧密联系,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民族性的丧失而消亡。法不能离开文化母体,它经受着文化的洗礼和熏陶,而且不断接受和适应文化的要求和选择。同时,法律是民族文化重要的表现形式,法律、法的精神反映和诠释着民族文化。 (二)法的运行依赖于文化。法总是在既定的文化框架中存在和运行,一个民族的文化是积以时日代代相传而来,因此法律要尊重文化传统。比如说调解和法律援助得以在我国有效推行,是因为它们在某个层面上与我国传统文化相一致。 (三)法的变革受制于文化。当确立新的法律规则和制度或以新的规则制度取代原有的规则制度时,这种规则与制度必须尊重与考虑现有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条件。从我国现行正式实施的婚姻法就可以看到我国文化中的诸多因素。如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条文虽然简短,但从文化表达了当下我国一种较为普遍的价值需求和道德情感,即夫妻双方都应当对家庭忠贞诚信;对家庭成员的要求则秉承了我国一贯的文化传统和家庭理念,即友爱和谐。此外,法的变革受制于文化还在于社会文化的改革会推动和迫使已经滞后的法做出反映和调整。比如在同性恋、安乐死等问题上,很多国家就经历了一个先伦理后法律,先是公众接受而后是法律接受的过程。 三、我国转型时期的法律规范与社会文化的关系 中国法律传统是一个多维的文化现象,对现代法制有借鉴作用。如中国传统法制比较注重法律制度的道德评价,既强调法制的重要性,也重视执法者的素质修养、法律运作的社会效果和道德意义,形成社会调解与法制运行相结合的社会调控体系。但关键在于,法律传统中这些合理因素如何融入现代法律制度。当今中国正处于社会大变革时代,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异域文化与本土传统文化都处于碰撞乃至冲突之中。 真正适应和代表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思维方式未充分形成,而当前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深刻变革过程又是从多方面进行的。如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等。在这些转型中,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是转型的优秀。但社会转型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最终都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法律虽不能直接干预人的思想,但法律的引导功能是强有力的。以法律形式肯定积极社会行为,反对消极社会行为,对违法行为予以制裁,引导社会价值判断,有利于社会思想文化的积极发展。 我国传统法律文化蕴含着丰富的“人本”、“人贵”、“民本”思想,但它却没有促成近现代法治的诞生。究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是从政治、家族利益角度,关注人的情感意志,注重人的内在德行和群体精神,而不是世俗社会中人的地位尊严和权利。这种人文精神以人情伦理判断行为的正当性。而法律规则寄生于现实政治,形成一种对政治权威的依附性,因此法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局限。 处在社会变革文化整合中的当下中国,与现代工业社会相适应,代表未来文明社会的新思想意识、道德标准等文化因素在悄然中不断生成和发展,原有文化和新老传统也正与异质文化进行较量,接受社会发展的筛选考察。因此,要培养有利于解放人的思想、开拓奋进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文化,塑造权利平等的人文精神,才能构建法律信仰,才能促进我国法制的转型。 作者:王惠 单位:云南锡业职业技术学院 法律与社会论文: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与法律适用 一、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与法律适用的博弈 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有时与法律相背离。众所周知藏族的赔命价金制度在一些藏区仍有生存的一席之地,虽然2002年西藏自治区人大通过立法明确废除和取缔了赔命价金制度,但其仍然在现实中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发挥着调解和规范作用③。赔命价金制度同样也适用在甘南州,笔者举出一个在实地调研期间得知的其中的一个赔命价金案例。案情简单概括:在一个牧区村庄中,甲乙二人与丙发生矛盾起冲突而致丙死亡,如此的刑事犯罪却在当地的一个活佛的调解下而解决,活佛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由甲乙两个家庭各赔付丙家人40余万元,并且三年内不准再踏进原来居住的村庄,甲乙两家拿不出这么多钱只好变卖牛羊等牲畜,加之从亲朋处借得一部分金钱。三年内不准踏进长时间居住的村庄,本是一件于情理都不恰当的处罚,甲乙两家又变卖了牛羊等牲畜,以牧为生的两个家庭日后连生计问题都面临着危险。如此犯罪、如此处理,实在与法律相悖甚远,但活佛的这个解决方案双方当事人服从、乡人赞同,应该是达到了满意的社会效果,但却不计法律效果,足足甩了法律几个响亮的耳光。在这种情况下,甘南州国资所就面临着尴尬的境遇。国资所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有时就与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摩擦、冲突,甚至在还未“交手”前便已被淘汰。在他们意识形态里法律观念是微乎其微的,当地民众在发生矛盾时,他们并没有将法律作为解决纠纷的倾向性选择,而是把目光齐刷刷的转向当地有权威的宗教界人士或者有威望的长者或双方都认识的熟人,而不论是宗教界人士,抑或是有威望的长者、熟人,他们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都摆脱不了佛教文化的痕迹。作为国家权力末梢触及的甘南州地区,国资所的能力受限及功能羁束进一步弱化了国家司法的权威及公信力,这一结果反过来又加剧了国资所生存及发展的窘境。 二、从甘南州地区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与法律适用的博弈中提出解决之道 甘南州当地居民的正义观、人情观、佛教文化的伦理观是相通的,所以对于甘南州而言,我们既不能强制推行法律,也不能一切依赖他们本土社会所形成的自给自足的“规则”之治。作为国家法律适用者的国资所而言,应当寻求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与法律间的合理契机,使得法律适用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④。当然,这也需要各方有所作为,精诚献力、合作。 (一)探索搭建本土化“宗教界—司法界”沟通平台以加强双方间对话考虑到甘南州的特殊性,国资所可以通过多方途径和支持,尝试与当地宗教界德高望重的代表进行磋谈,双方求同存异,就当地民众矛盾纠纷解决、宗教与法律适用冲突等一系列主题进行交流,逐渐完成从临时对话机制到固定对话机制、从纵向单一体系到横向成规模体系、从任意性到固定性的转变,探索搭建本地方特色的对话形式多样、运用灵活的沟通平台,双方互相交流心得、分享经验。此外,在这个平台中,一方面对宗教界的代表进行基本法律教育,灌输法治理念和法制精神,引导他们对一些严重纠纷学会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让国资所律师了解宗教习俗,在诉讼中维护当事人利益、诉讼外调解时必定大有裨益。但是,搭建“宗教界—司法界”沟通平台并不意味着法律以其“正身性”排斥、压制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也非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以其长期、固有的生命力为资本不敬畏法律。在探索搭建平台的过程中,双方在资格能力上必须地位平等,在处理纠纷时尽力保持以法律为原则,以节约司法成本和民众的经济成本为关切点。通过这个平台,最终达到一个轻微简单纠纷宗教调节、严重复杂纠纷法律解决、佛教文化和法律文化最大限度内共同生存、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和谐局面,进而给国资所创造更好的生存及发展环境。 (二)建立及推广“民族类高校—民族地方”双向合作模式以培养本土法律人才本土人才和当地民众交流沟通没有问题,生活习俗、自然气候等方面不会产生不适,与当地民众之间有着天然的民族情感,并且也一直深受佛教文化所产生的社会效应的熏陶,所以本土法律人才能更好的为当地民众提供法律服务。因此国家应当大力扶持当地政府,与民族类高校合作培养专门的本土法律人才,可以综合借鉴、参考高考提前批次录取如提前录取师范生、国防生等的制度以及委培生制度,在求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上对学生多有优惠,这些本土学生毕业后再回到当地就业,受到一定期限的限制,期限届满后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留任,为当地民众提供法律服务。虽然我国提前批次录取分类中包括“公安政法院校”,但培养方向大多为公安类人才,即使培养出的法律人才输送到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针对性也不强。除此之外,我国从2012年启动为期十年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规划”,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12所高校作为全国第一批“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但是这些教育基地没有民族类高校有着更适合少数民族学生生活和学习的环境,并且这个规划的招生对象面向的是参加全国高考的学生,而非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参加高考的学生,那么后者要比前者在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众提供法律服务和达到的社会效果方面更具有竞争优势,并且能真正做到“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⑤此外,通过“民族类高校—民族地方”双向合作模式也可以扩大和完善通晓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的“双语法律人才”培养方案,这些通晓双语的法学学生毕业后不强制就业地方,但通常来讲他们会选择在本地方发展较好的城市从事法律类工作,这样也不算是法律人才流失。这样,通过“民族类高校—民族地方”双向合作模式,民族类高校可以定期定向的向民族地方输送法律人才,也可为国资所提供新鲜而富含营养的血液,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以甘南州国资所的困境。 (三)加快对“习惯—习惯法—成文法”的创建及完善美国学者埃尔曼曾提出“习惯的让位”的观点,随着社会的变迁,习惯文化逐渐让位于习惯法文化,习惯法文化让位于成文法文化⑥。因此,甘南州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制定及完善本土化的成文法,从深受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而使当地民众自觉形成并遵守的习惯中萃取符合现代法治理念的营养部分入习惯法法,在习惯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筛选,并结合我国的诉讼法,最终整合成一部具有本土特色的单行条例。这样,国资所律师在办案运用法律时才更加得心应手,既能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又能使当地民众逐步信赖、依靠法律,最终把国资所搞活。 三、结语 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与国家的法律之治,虽然代表着两种迥然的文化模式,但在维稳社会、增加社会幸福总量等方面却有着相同的价值追求。甘南州国资所可以敢为人先,甘做“试验田”,努力探求实现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与法律之间的良性互动,在灵活中追求相对规范,在差异中寻求适度统一,在利益冲突中达到协调,使纠纷解决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增强甘南州国资所的生命力和活力,使其成为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国资所改革的样板,最终成为拉动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法治进程的重要马车。 作者:高振凯 陈漫 袁锋 王奉平 周文秀 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法律与社会论文: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与社会构建 一、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很难摆脱传统文化对我们的影响,一个是我们的生活环境当中传统的文化无处不在,穿衣文化、饮食文化、住宿文化,这其中当然包括传统的法律文化,比如在现实解决矛盾的时候,我们还是更加愿意去和谈而不是跑到法院去状告,法律只是一种不得已的解决矛盾的最后一种手段,这种法律工具性的思维一方面消解了我们想要建立起西方那种法治主导的社会模式的理想,一方面又在人们的生活中弥合了因矛盾而产生的感情裂缝,维系着传统中国人和谐社会的理想。从这个思维模式里我们经常能得出中国目前还是一种熟人社会,与现代的法治治理下陌生人的社会格格不入的结论,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相较之下便是我们还是落后的感叹。我认为背后是一种典型的马克思经济式的思维,这种思维的隐含逻辑认为经济是基础,我们在这种传统文化中既然没有创造出领先于世界的经济,那么我们的文化包括法律文化就是落后的就是要变革的我们就应该学习西方的法律治理那一套,还经常拿出日本人的例子以说明中国人应该向日本人那样善于学习。但是我们忽视了的是文化与经济是有关系的,但是不是那种决定行的关系呢?不见得。文化这个概念有着一种心理的向度,一种精神的向度,与现实有一段距离。形而上的说,意识和物质到底谁先谁后,这是一个值得永久争论的问题呢,而不是断然的下结论然后推而广之。 总得看来这种解决问题的选择更是一种手段的选择而不是一种经济落后就导致精神层面的落后的必然。正如我们吃饭的时候用筷子,西方人用刀叉,但是我们发现不如西方人吃的好就说是筷子的问题然后换刀叉。这是我们传统法律文化中对人际矛盾的化解,对大同社会的追求,与西方社会中对人权、民主、平等的追求没什么两样,我们不能得出对大同社会的向往就不如西方对民主人权的追求的结论。民主人权的追求用法治,和谐社会的追求用调解。当然你想用调解的方式去追求民主法治这又是另一个问题,这不是调解的错,是人的错,我们经常搞不清手段与目的的分野,不仅混用两个概念而且混用其中因素的概念归类。 另外一个因素可以讲是心理层面上的,我们作为一种高级动物,意识中自身存在意义的思考是我们经常的疑问。这种疑问往往来源于我们对未知的追求,对自身存在的怀疑,对安全感的渴望求,换做文化概念上就是一种对于文化的依赖和寻根。法律不管是想要成为一种生活的方式或者一种信仰,都必须对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做出较为积极的回应,否则便会体现出各种的水土不服或者遇到各种阻力。这个时候我们将法治这个词语重新定义,我认为就是有必要的。法治这个词语我们经常在两个意义上使用,一个就是一种治理社会的模式,这个意义上的法治是一种技术,一种手段,工具意义上的存在。另一个就是一种具有丰富内涵的追求,这个意义上法治是一种理想追求,其中填充了西方法治社会中各种价值:民主、人权、自由,这是一种理想层面的存在。 这两种面向的划分有利于解决我们所说的中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冲突问题,并且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我们必须区分好这两个意义法治,不忽视这两种面向才能更好的进行讨论。将法治理解为工具意义上的一面后,我们就可以将这个工具中的价值内涵丰富起来,比如将这个法治的价值中赋予一种消讼理想,换句话说消解法律就是法律存在的意义,这是我们大同社会中的理想实现,这虽是不可能的,但是正是如此才是值得追求的,就如同自由和人权一样,价值理性的追求让我们人类有了北极星,这也许就是中国的法律文化中的北极星。当然我们对中国的法律文化进行挖掘或会有其他的价值引导。一旦我们将中国式的法治确定下来,也许作为中国人的那种心理归属感才能理所应当的找到,找到中国人的自我价值的肯定和一定程度上解决民族寻根的要求。 以上的讨论只是为了回应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意义在现代社会中肯定问题。其实涉及到具体的操作层面上,还会有很多的其他的冲突的问题,毕竟这是两个不同的文化体系在法律中的碰撞问题,我们不能因为以上各种原因就能积极乐观的看待这一碰撞。如何处理好这一碰撞也许公民社会和伦理社会的两分法是一个解决途径。这种社会的二元构造既可能化解我们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的文化追问也可以吸收现代公民社会中的对于政治的要求,建立一个精神和经济都有所归属的现代中国形象。 我们对于西方社会的法治模式向往的一个理由是,西方成熟的法律体制亦或者说是宪政体制更加稳健的发展经济,更好的尊重人的主体性地位,使人活的有尊严有安全感。这点是事实证明,没有什么好疑问的,但是我们究竟以何种方式来学习这套模式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提出这个问题的前提假设是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是不适合中国土壤孕育出民主法治的,但是这个前提假设并没有说明,我们的传统法律文化中是必然和西方的民主法治是不可调和,是东风压倒西风式的斗争。传统的法律文化在政治领域中的表现使得我们必然要吸收西方的宪政理论,尽可能的提出民主,平等,自由的要求。政治上分权理论实践和选举制度的完善,以及面对政府的言论自由的等针对公权力的要求的主要吸收西方的法律框架和制度设计,追求人人向往之的普世价值。 当然还可以吸收传统法律文化中对官员的限制,比如施以仁政,下级官员要敢于直谏,孝敬父母,爱护自己的家庭,忠实于国家和民族。对于违背以上官员基本伦理的,就引用西方的选举替换下去,有序的实现政权的轮换。这样中国的官员身上既背负了基本的人权要求又要做人们心中的传统的道德模范,总之,等级有序是正常的,但是我们没有用好;尊重上级是好的,但是不能媚上;接待礼节是有的,但是要在人民的控制和监督之下;建立官员和政府的权威是应该而且是必要的,但是应该在权力的制约基础之上;倡导庭前调解是好的,但是应该在尊重两造自身的逻辑上进行,不得人为提倡和高压干预。只有在公权力逻辑当中以西方限权的基本法律框架为基础,融入中国官员自身的伦理逻辑才能有一个适合于中国自身的政治法律环境。这种法律环境的建立一部分原因是形成较为成熟公民社会,一部分是这群公民社会中有着对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的向往和追求。这就是中国式的民主政治。 在社会中私法层面上来讲,可以更加贴合自己的伦理和道德逻辑。将一些中国传统的孝敬父母等伦理性因素描绘到民法中甚至可以入刑保护,中国人更加注重名誉问题,实质上是推崇道德的逻辑,那么在精神层面上更注重对于传统道德的违背精神赔偿,加强一些公民的传统仁、义、礼、智、信、忠、孝、悌、义、温、良、恭、俭、让等一系列的儒家要义。在公民的私社会中尽可能使传统道德的控制力体现在生活中的各方面,然后辅之以融合了一定的传统道德的法律衔接。实际上就是建立一种公民自治的大社会和私权社会,将政府囿于这种成熟的传统道德公民社会中去,尊重社会中公民自由的逻辑,当然这种逻辑的背后就是传统道德和以及融入部分道德的法律支撑。 二、结语 总之想要处理好传统的法律文化和西方的法治文明之间的冲突,最重要就是要分清楚在公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逻辑的不同之处,从而让不同的控制体系发挥各自的作用。传统的法律文化是有价值的,但是如何运用这种价值是另一个问题,不能因为我们现在处理不好这个问题,就否认这个问题的存在,鸵鸟向来就是飞不起来的。 作者:孟岩王小霞单位:吉林大学法学理论研究中心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法律与社会论文:论法律文化与和谐社会的整合 一、传统法律文化的人治观与和谐社会的法治观相对立 儒家学说主张人治,把政治看成是统治者个人品德的扩大,强调执政者在治国中的决定作用。孔子提出:“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子集立法、行政、司法权力于一身,认为“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在统治者与法之间,以统治者为先。这一思想经过后世的继承和发展,成为正统的法律思想。在现代政治生活中。人们还习惯于以政策代替法律,甚至政策超越法律;在国家管理中,人们仍习惯于听从上级的命令,而不对命令的合法性进行判断,长官的命令事实上往往高于法律的规定;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习惯于按习惯办事,按乡规民俗办事,按族长意志办事,而不是按法律办事,一些偏远地区、落后地区甚至成为了法律的盲区,这些都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 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等级观念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相对立纵观我国传统法律文化,虽然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说,但是事实上在漫长的封建传统中贯彻的却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八议”、“官当”和“准五服以治罪”等等级制度,强调的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长幼、贵贱、尊卑、亲疏之间的不平等的关系,忽视个人的基本尊严和基本权利。因此天赋人权,人人平等的观念直至今天还没有被广泛接受,即使在日常生活中,权仍大于法,掌握着国家行政、司法、立法权力的人员以及这些人员的亲属们也享受着特权的待遇,这直接导致了权力腐败的滋生。此外由于古代中国社会以血缘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形态,造成人情大于法、亲情大于法,也阻碍了法治建设。 二、传统法律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融合 虽然我们认为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内容与构建和谐社会并不相容,但决不意味着要全盘否定传统。这是因为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虽然已不符合现代法治的要求,但其中的某些内容则可以通过创造性的转化,赋予其新的时代含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儒家的中庸之道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重要观念。“中庸”即“用中”,即按“中”的标准去做,“中庸之道”追求的是一种内在的、实质性的平衡,是一种无过无不及的状态。“中”又与“和”有密切关系,“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和”一词的含义是指按“中”的标准去做就会达到“和”,(和谐)的状态,和谐状态是一种完美的状态。在倡导和谐的儒家思想支配下的传统法律文化也构建和谐社会有若干相通之处: 1、以“仁”为优秀的“民本”思想民本主义,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哲学基础。夏商时代的统治者视天命为权力的来源,周的统治者认识到民众对于维持政权的重要性,在总结商亡的教训时要国人“以德配天”、“敬天保民”。儒家“仁学”体系的确立,标志着中国法律文化的民本理论的定型。“民本”思想强调人的极端重要性,《荀子》中记载“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认为人民力量、人心向背对国家统治起决定作用,因此要求统治者,特别是君主要“爱人”、“为政以德”,并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认为民是国家之本,民心向背是国家和君主的安危之所系。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也强调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不是一个游离于人之外的自然过程,而是一个以人作为主体参与其间并决定其进程的历史过程。人既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理所当然也应该是其建设成果的享受者,依法治国,就是要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来治理国家,立法必须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必须保证人民群众真正能够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必须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 2、强调法律与道德教化的相互为用“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这是中国古代社会对道德教化与法律刑罚之间关系的典型概括。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上,传统法律思想认为法律刑罚的功能是相对有限的,强调应注重道德教化,孟子就曾经说过,“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西周时期就出现了“明德慎罚”的思想,所谓明德,就是提倡尚德、敬德,注重道德教化,它是慎罚的指导思想和保证。所谓慎罚,就是刑罚适中,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 “明德慎罚”后来被儒家发展成为“德主刑辅“的思想。儒家主张“重教化,省刑罚”,认为只有在道德教化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时,才采用刑罚手段。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我们应当重视法律在调解纠纷、形成和维持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但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形成秩序的社会规范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各种社会规范合力作用的结果。儒家礼法互补、综合为治的主张,实际上揭示了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互为补充,从而有效地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这一主张对于建设和谐社会仍有十分重要的启示,要实现依法治国,一方面要加强法治建设,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大力提倡诚信友爱、团结互助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降低社会运行成本,形成人与人之间互信互爱的良好人际关系 3、注重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儒家追求的是一个无诉的和谐社会。孔子说:“听诉,吾犹人也,必先使无诉乎。”在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兴诉是道德败坏的表现,是社会动乱的根源。无诉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追求,而调处息诉则是达到无诉的重要手段。调处的对象不仅包括民事纠纷,也包括轻微的刑事案件。调处的顺序一般是先找亲戚、乡邻、族长,万不得以再去找官府。地方长官常常也是宣传教化和息争诉的楷模,即使老百姓有了纠纷不得不对簿公堂,地方官吏也会在判决书中附上一段劝告,寓教于判,教导境内百姓重视伦理道德、止讼、息讼。 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不可能是一个没有矛盾纠纷的社会,而只是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发达有效的社会。必须承认各阶层、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具体利益和要求,承认它们之间存在着矛盾,但这些矛盾中很多是可以通过沟通协调,互谅互让来化解的。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活力,尽量以调节这种形式来化解矛盾纠纷,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减少节约诉讼成本,另一方面也利于加强社会凝聚力和自治能力。 我国是一个有着深厚文化积淀的文明古国,传统法律文化在许多方面体现了中华民族独特的气质和心理,深刻影响着广大中国人的法律心理与行为。“缺乏世代相传的民族法律文化心理的支持与认同,无论现行社会秩序受到现行法律规则的怎样强化,它也是脆弱的、不稳固的,”完全否定自己传统的法治建设,必然是没有根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在借鉴传统文化和哲学基础上提出的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反映时代精神的重大战略构想。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传统法律文化是可资利用的一种重要的思想资源,必须大力继承、发展和高扬,同时我们也应当认识到,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和谐观念与现代和谐社会是有本质区别的,必须分清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糟粕和精华,只有抛弃那些狭隘的,阻碍现代法制发展的部分,赋予传统法律文化崭新的时代意义,才能创造更高级形态的社会和谐状态。 作者:杨国红单位: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党校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社会学与社会法学的比较 朱景文认为,法社会学是一门研究法律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学科,其重点不在于从规范上分析法律本身,而在于研究法律是怎样受到社会关系制约的,在于研究国家制定的法律在什么程度上能够改变社会,在于研究法律的运作过程中受到那些因素的制约,法律运行的结果在多大程度上符合立法者的要求。李楯认为,法律社会学是对法律现象形成和运动的机制与规律以及法律体系的功能进行客观研究的社会科学。田成有认为,“在我国,法律社会学主要不是一门理论法学,因为法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等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并不是它研究的重心所在,它更关注国家法律制度在现实社会中的具体运行状况,以及这些法律制度的功能和效果等实际问题,如何更好地制定法律和保障法律的充分实施,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马新福认为,法社会学是一研究法律和社会之间关系,把法作为看作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结构方面分析法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制定执行、遵守、适用和效果的法学分支学科。陈信用认为,法社会学就是研究法律社会化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 饶艾、张洪涛在其合著的《法律社会学:社会学视野》一书中认为,法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理论和方法对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这一现象进行研究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林端认为,“法律社会学”,它就会体现出重视法律的“实在性”的经验科学的性格来,它把法律看成实际的社会事实,无法自外于它所存在的社会基础与文化背景,法律生活的各个层面,都是它的研究对象。汤黎虹和史探径都在自己的《社会法学》书中,认为社会法学是研究公法和私法以外第三法域的部门法学科。 不同认识的分类 在理论法学领域,专家学者对法律社会学的名称再熟悉不过了。然而,翻开法律社会学著作及教材,尽管相同的名称,但包含的内容却大相径庭。自从奥地利学者埃利希创立法律社会学以来,法律社会学科在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不单纯。有的学者有意无意把许多不属于法律社会学的内容塞进了法律社会学,混淆了法律社会学的范围和内容。更有甚者,把法律社会学与社会法学等同,造成了法学界认识上的混乱现象。 1、学科说 从法律社会学方面说,就其发展过程看,无论是属于社会学分支还是法学分支,都认为自己是一个学科。学科说的提出,主要来源于1913年埃利希出版的《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一书,这部著作使法律社会学由长期存在的萌芽以一个崭新学科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它标志着法律社会学科的诞生。之后,无论是西方和东方,都有一批跟随者和支持者。在西方,英国和法国都有最坚定的跟随者,英国科特威尔的《法律社会学导论》和法国人让•卡博尼埃的《法律社会学》相继出版,使法律社会学在国际范围内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之后亨利•莱维•布律尔的《法律社会学》,也为学科的建立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也有一批崇拜者继承和发展了他的思想,陈信勇出版了两部《法律社会学》著作,胡平等仁等人的《法律社会学》在实现国产化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使法律社会学得到发扬。在我国,学科说占有明显的优势。王子琳、张文显认为“法律社会学”“是以法和社会学的关系为研究对象,横跨法学和社会学两个领域的边缘学科”。赵震江也认为“我国法律社会学最终将成为我国社会学的一个分科。”通过对不同学者和专家的观点分析可以看出,不管法律社会学是法学或者社会学的一门学科、以及社会学和法学形成的交叉学科。他们都承认它的学科地位。 2、学派说 社会学法学在西方常常作为法学中的一个派别对待。由于强调法的功能、作用和效果,又称为功能法学派。以美国著名的法学家庞德为代表,在他的周围也有一批坚定的跟随者。特别是美国的社会学法学派,为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视角,也为社会学法学的理论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作为学派的社会学法学,主要在西方法学界,之所以在西方法学界,因为西方法学发展经历了以超自然、永恒不变的、任何时代都适用的规则解释法律价值的自然法学派时期,以及其后的以对法律条文的逻辑分析来确定法的价值的分析法学派时期,社会学法学派在与它们的区别中发展了自己,在学术研究上的这种历史传统,对我国法学界许多学者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付子堂在其主编的《法理学高阶》一书中,认为社会学法学首先是作为流派的社会学法学。这是社会学法学的主要形态和表现类型。在当代中国,美国“社会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庞德的思想,人气之旺盛超过埃利希,但是由于中国没有这种法律流派的历史传统,因此也使我国的法律社会学认知产生了很大的分歧。 3、运动说 运动说认为法与社会的研究是从兴起的运动中产生的。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学派在世界范围的日见衰败,在美国兴起的“法与社会”运动逐渐涌动起来,并很快达到了高潮,这一运动也带动了英国的加入。他们的相互支持,使得这一研究有了广泛的现实意义。这一运动不是法学与社会学研究,也不是社会学方法研究法律,它们以更加宽阔的视野,从多角度把法与社会联系起来,以多学科的知识对法律进行经验性研究。不仅如此,美国还在1964年11月成立了美国“法与社会协会”,1966年创办了《法与社会评论》杂志,这些制度化的措施,直接推动了“法与社会”研究的深入,由于受到行为主义的影响,凡是与法律有关的社会问题都开始涉及到。其广泛程度超过任何一门学科,使法学理论从价值和规则的小圈子里挣脱出来,开始面向广阔的社会生活。本来“法与社会”运动与学科无关,随着“法与社会”运动的思潮逐渐凝聚,由于“法与社会”的紧密联系,学者们自然地把“法与社会”运动的思想归结为“法社会”的学科,即法社会学。西方的“法与社会”运动的思想倾向也对我国的法社会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接促进了我国理论法学社会化的深入。 4、规范说 规范说认为属于与公法、私法相互对应的关于社会的法律规范。其来源是18世纪祁克的二分法理论,把法律分为个人法和社会法的观点。认为“社会法”是由集体法人本身制订的法律,用以调节他们的内部生活、调节整体和个体之间的关系。社会法解决的是在原有的法律规范没有规定和调整而又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区域,进行法律规范的创制,调整社会秩序,但是其调整的对象和范围又不能归属于原有的公法和私法法律体系,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给予这一新出项的法律规范在法律体系中地位,所提出的一个法学学说。作为规范的社会法学背景是为了应对社会化发展的现实,弥补法律规范调整范围的真空,解决现有的社会问题所应运而生的。它主要是对原有公法和私法体系外,但是又是社会需求需要调整的社会问题进行法律上的规定,目的是创制法律规范解决现有社会问题,其不在研究,也不在于学,而只在于对新出现的社会问题做出法律规范上的保护和调整。祁克的理论为社会法学的创立提供了理论根据,以明确了社会法学的发展方向。作为规范说的支持者,日本的菊池勇夫也主张,社会法“可以作为部门法及法域”。在我国,汤黎虹和史探径在各自的《社会法学》著作中都认为社会法学是研究公法和私法以外第三法域的部门法,胡平仁先生也认为社会法学即是“第三法域的社会法的研究”。他们都是规范说的坚定支持者。 分歧产生的原因 法律社会学的产生已有百年,从历史的角度看,最初法学研究主要是围绕法学内容本身进行的,但是在法学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学者们逐渐认识到这种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社会现实生活脱节的,于是有学者开始认识到法学与社会是密切联系的,不能离开社会生活关门研究法学问题。经过学者们对法学与社会联系的认识加深,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欧洲法律社会学。但是在法律社会学的发展中,美国学者们从个人认识和学术背景出发,把社会学当作法学研究的重要手段,并以其独特的世界观方法论对法律社会学从不同方面进行了阐释。与此同时,也有学者从法律社会性的角度研究有关社会生活的法律问题,在这样巨大的法学认知差异中,由此形成了不同的法律与社会的研究场域。这些场域互相影响互相吸引也互相排斥,在丰富了法律社会学内容的同时也造成了认识上的混乱。正是这种不同的研究视角,既构成了法律社会学发展的基础同时又给法律社会学带来了不同的发展方向。他们都试图通过理清不同场域下法律社会学的意义来阐释认识上的不同,以揭示法律社会学未来的发展方向。社法学从此成为了法律社会学领域既烫手又难以割舍的山芋,搅乱了法律社会学一统天下的一池春水。 法律社会学与社会法学的分歧是客观存在的,由于学者们不同学术背景,他们都试图对法律社会学从不同方面进行新的阐释,其结果导致了法律社会学认识的五花八门。这一方面说明了学者们思维的活跃,表现了学者们对法律社会学积极的探索精神,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学术研究的无序性,扰乱了法律社会学的健康发展。因此,要理解法律社会学与社会法学的不同场域,就要首先了解不同学者对法律社会学阐释的角度,通过弄清学者们不同认识阐释的理论背景,根据他们独特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认识研究的差异,以更加宽广的视野构筑法律社会学的宏大场域,才能不被各种不同的认识所迷惑,理清它们存在的差异,了解它们固有的共性。 作者:李润杰单位:江西省边缘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法律与社会论文:浅谈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与社会管理创新 摘要:社区矫正是一种区别于监禁矫正的非监禁式刑罚执行手段,强调充分地利用相关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协助,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进行矫正。近年来已经得到法律的肯定和认可,它既是刑罚社会化的具体展现,也是创新社会管理以加强社会建设的一大重要内容。本文就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与社会管理创新展开了系列分析。 关键词: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社会管理创新 在中国,社区矫正是指将犯罪行为比较轻、对社会没有较大危害性等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安置在社区内,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如专门的国家机关、相关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等,在判决与裁定等规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与行为,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的一种监禁之外的刑罚执行方式。它能够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社会管理创新。 一、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 1、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有利于社会管理创新 (1)社区矫正能够充分的利用与整合各种社会资源,通过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与矫正,加大对罪犯的教育和改造力度,同时用宽容精神和人性关怀理念,尽可能地将消极方面转化为积极的一面,使罪犯自觉成为守法公民,实现社会矛盾的化解和社会稳定的维护,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2)社区矫正能够增强社会管理和刑罚的效能,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必要的心理和行为方面的矫正,不仅实现了社会管理的创新,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通过社区矫正,让社区内的罪犯得到应有的教育和矫正,能够使罪犯逐步适应并顺利回归与融入社会,有利于社会管理的创新。 2、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社会管理创新的推进,需要深层次地对社会管理体系进行完善,不仅包括要全面开展工作,同时又要及时解决社会基础性问题等,而且管理的重点要放在对特殊人群进行帮教管理等问题上,这个就需要做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形成更为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现存的问题 1、法律规定存在明显缺陷 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必须要有对应的法律,法规或制度等作为保障。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虽然颁布了若干文件,对社区矫正和法律监督工作制定了相关规定,然而这些法律条文没有明确的规定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拥有的权力和义务以及负责社区矫正的主管机关等,导致检察机关和司法人员等在行使时缺乏明确参照。 2、社区矫正措施不规范 虽然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但是仍存在着许多问题。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缺陷,导致社区矫正规定只是单纯停留在办法、规定层面,达不到法律层次。现行的社区矫正措施也欠缺法律规范。 3、检查监督手段的弱化 由于相关文件中仅规定了检查监督的原则性方面,一旦发现违法问题只能进行实地与书面检察以及与组织与对应人员进行谈话等检查手段,监督手段也很单一,缺乏刚性和及时性,社区矫正工作在实践中也很难得到强化。 4、社区建设水平难以承载社区矫正工作 主要表现在社区群众观念上的不认同、矫正经费投入上的缺乏等方面。一方面人们往往对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存有偏见,认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们难以接收那些犯过错的罪犯在社区内活动;另一方面我国当前的社区建设还不完善,政府用来进行社区矫正所投入的经费也很难有所保证,导致工作不能完全展开。 三、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加强和改进措施 进行社区矫正工作要求做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通过加强与改进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尤为重要。 1、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法律规定 应结合实际问题来完善与健全社区矫正法律、规章与制度等,使规定做到细致清晰、条理分明,明确指出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中检察机关以及各部门之间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职责等以及社区矫正的主要负责机构等,确保执行操作的可行性和可参照性,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能够顺畅、有条理的开展。 2、规范社区矫正措施 总目标是使社区矫正规定在现实中达到法律高度。规范建议如下:(1)规范相关部门的分工。国家在设置了规范化的法律条文的前提下,指派专门的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并详细的指明各部门之间的负责内容,做到分工明确,条理清晰,从而各相关部门应具体按照这些法律规定,落实好社区矫正的执行工作。(2)规范社区矫正的内容以及矫正对象的合法权利等。应当采取强制性措施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明确社区矫正的内容是针对罪犯的心理与行为进行矫正,帮助其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而且应明确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利有:在社区中有权拒绝没有法律依据的矫正措施、享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权等。 3、强化检查监督手段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改变单一的检查与监督方式,找到合适而有效的方法,包括进行日常和定期的检查监督、执法公开公正、做到超前预防与事前监督以及多种形式相结合等,丰富检查和监督的形式与手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公正性等。 4、加强社区建设 (1)对群众进行思想建设。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只不过事情的大小和严重程度不同。我们应该公平的看待社区矫正者,给予他们改过的机会。(2)加强社区的经济建设,通过经济的发展为社区矫正工作积累资金,从而带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展开。 5、注重检察人员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意识的培养 社区矫正与社会管理创新对相关人员要求更高,所以必须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管理创新意识培训,注重他们的综合素质以及实践能力,从而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专业性人才。结语:社区矫正顺应了刑事制度不断完善的趋势,是刑罚执行方式人性化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国家和社会的文明进步。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们要转变观念,不能偏执的歧视社区矫正人员,而不给他们给改过的机会。我们应当重视犯罪者的心理与行为矫正,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 作者:车相超 单位:河北省委党校唐山工作站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联系 本文作者:尹奎杰工作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对于法律发展这一主题,学术界曾经进行过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学术界一种基本共识性的观点认为二者之间是决定与被决定、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例如,有学者指出,在社会发展和法律的发展二者的关系方面,无疑首先是社会的发展决定、制约和影响着法律的发展的,但同时也必须承认法律的发展也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社会的发展。0[1]377这种观点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揭示了法律发展与社会发展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阐明了法律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整体的特征。本文非常赞同这一观点,但是,这一观点也存在着一定的理论局限。一方面,把社会发展与法律发展二者对立起来,说成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问题,是把社会决定论机械应用到发展问题研究上的教条式反映。虽然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受制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经济生活条件,受制于它所存在的经济基础,同时政治文化等因素也对法律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过分强调这种决定论容易把法律发展与社会发展对立起来,割裂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法律发展虽然是社会整体发展的一部分,但又不能把法律发展等同于社会整体发展,二者不是简单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法律作为制度文明的内容之一,它的发展对于整个社会发展而言又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因此,必须客观地分析和讨论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简单地把二者对举或者一概而论都是不当的,应当对二者的关系进行复杂化还原0¹。本文认为,社会发展与法律发展的关系不仅仅是决定与被决定、制约与被制约、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法律发展一方面构成了现代社会中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制度形式;另一方面,法律发展也是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制度化回应,其在自身的发展中呈现出一定的独立性。 一、法律发展构成了现代社会中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制度形式 从逻辑上说,现代社会发展是内在地涵摄了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在内的人的全面发展,其中无论是经济发展、政治发展,还是文化发展,都与法律发展紧密相关,不可分割。离开了法律的发展,任何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都会丧失一定的制度基础、制度保障和合法性认同,人的发展也会因而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而且作为现代文明构成之一的法制文明,是以一定制度为载体反映和折射人与社会发展的所有成就的,换言之,要分析法律发展的真正蕴含,必须重新审视法律发展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关系。之所以说法律发展构成了现代社会中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因为法律或者法治是现代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在现代社会要实现民主、人权、自由、平等、和平、安定的经济政治与文化生活,没有法律或者法治的保证是不可能的。 (一)现代全球化的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经济发展要求法律发展与其同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0,这一命题揭示了法律或者法治与经济的高度统一。不讲规则、不讲程序和法律的市场肯定是不安全的。法治是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现代法治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综观人类社会的历史,法治总是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相关,而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以国家垄断为内容的产品经济、计划经济无缘。0[2]178在追求高效、安全、平等、自由的现代经济生活和经济文化时,离开了法律和法治在民主、人权、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制度进步与法律实践发展,人与社会的发展也将是片面的,支离破碎的。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高度市场化的当代社会,交易的安全、利益的维护,无不需要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法律制度与法治环境,如果法律相对滞后、法治不健全,那么交易安全就没有保障,市场秩序就无法维持,经济发展就会受到影响。 (二)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以法律发展为主题民主政治不但是法治的基础,而且,法治与民主政治二者互为表里,相互依存,互相促进。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正是在法治的推动与形塑下不断进步、不断发展的,它不但借鉴了法律发展的先进成果,也凝结了法律发展的智慧与经验,是以法律发展为主题的。一方面,现代的民主政治以法治为基本内容,法治建设与发展带来的基本经验和先进成果成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宝贵财富。按照学者的研究,现代民主政治所涵摄的民意政治、责任政治、有限政治、程序政治、参与政治、开放政治等基本理念都与现代的法律理念高度一致,是法治精神所提倡的人民主权、责任意识、权力不得滥用、程序公开、程序参与、程序公正等法律基本原则的体现。这些现代民主政治在本质上就是法治政治。[1]288-294同时,法治也是评价民主政治制度的价值标准。现代民主政治与法治共同追求自由、平等、人权等基本价值,追求公开、公正、公平等程序正义的理性观念,这些共同构成了现代民主政治与法治的价值标准。一般说来,法律特别是公法所提供的一系列原则、制度和规则体系,能够为公民自由、平等、公开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提供有效的和直接的法律保障,而且当公民的有关政治权利受到侵害时,也可以直接通过法律获得救济。法律成为评价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基本标准之一。这里说的权力合法性0,就是通常所说的权力的形式合法性或者秩序正当性。韦伯曾指出,一切经验表明,没有任何一种统治自愿地满足于仅仅以物质的动机或者仅仅以情绪的动机,或者仅仅以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作为其继续存在的机会。相反,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0[3]239从中可见政治权力合法性的重要性。在当代,公法发展所取得的一系列成果被逐渐应用到民主政治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当前提倡的建设服务型政府、透明型政府等政府体制转换的理念无不是从法律发展中获得启迪的。在当代,保障人权、程序正义、民主公开等公法原则是评判政府行为合法性的价值标准。从这种意义上说,现代的民主政治的发展必须具备合乎法律性0这一发展着的法律尺度。另一方面,现代法律发展所展现的程序性的制度设计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平台。现代的民主政治要求所有主体在政治活动中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包括选举活动、立法活动、政治决策与参政议政、政治意愿表达等活动。通过这种程序性的活动,达到对国家机关,特别是政府机关的有效监督,使国家权力在民主的程序上运行,防止权力滥用,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所以说,法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形式。法治不但创造了现代民主政治的外在的形式条件,它也为现代民主政治提供了活动空间,现代的民主政治活动都是以法律的形式来表达政治诉求和政治意愿的,它与人权一道,共同成为现代法治环境之中最为绚丽多彩的风景线。可见,随着人类民主意识的不断提高,现代民主政治的不断进步,法治也会不断发展,同时,法律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必将推进民主政治的进程。 (三)现代文化发展与精神生活的进步离不开法律发展现代文化与精神生活的最为基本的标志是理性。人性具有理性色彩。柏拉图将人性分为三个部分,即理性、志气、欲望,其中理性居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支配性。如果志气获得理性的支配,志气便表现为勇敢;如果欲望获得理性的支配,欲望便表现为节制;如果志气、欲望都获得理性的支配,人便获得正义的德性,进而获得权利。法律上的主体)))人0,正是基于人具有理性这一理论假设为前提的。法的作用就是禁止人们放纵欲望,使那些不能按照理性行动的人能够约束自己,以实现个人的正义的德性,维护个人的权利。人正是由于有了理性,才可能有自知之明。没有理性,人类就不可能认识到自身对于法这种社会规范的需求,也不可能自主地创设或者运用法来约束自我、规范自我、保护自我。权利、义务和法正是理性的产物,并随着人的理性的进步而进步。0[4]202-203理性具有不断批判自身,进而获得进步的力量,这种力量被称为趋向合理性0。理性经历的从传统的本体理性向工具理性,再向非理性、反理性,乃至当性重构的过程表明,理性具有自觉的意识和力量,它能够不断地从自身的反省与觉悟中发现理性的缺陷与不足,进而推动理性的进步与发展,从而带来人类知识的进步。由于理性的对于主体自身的反省能力与约束能力,使得其主体人获得了不同于物的本质的规定性,这一规定性使人成之为人,使主体成之为主体。它是人们思想与行为的前提、根据、尺度或者标准。作为人之为人的特殊本质,人能凭借理性实现对世界的把握而达到自由。在存在论意义上,理性表现为人是一种特殊的本质性存在,这种存在常常被理解为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在认识论意义上,理性表现为超越于感性认识之上把握对象本质、规律的认知能力;在价值论意义上,理性承诺着善的价值,理性的生活即善的生活;在规范的意蕴上,理性形塑着法律和自由,以实践的理性和制度的形式赋予了法律与权利的正当性。0[4]161不仅如此,理性的发展也带来了法治的文化的繁荣。法治文明在一定程度上表征了理性文化。法律是实践的理性,由法律揭示出来的理性是动态的、批判的、面向实践并引导实践的,它一方面通过理论的方式反思现有法律制度、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的缺陷与不足,阐释法律行为的内在动因、权利诉求、义务和责任推理、法院裁判,另一方面,法律的实践理性也塑造了法律主体理性的法律行动。这二者结合起来又进一步推动法律朝着更为具有人文理性精神的方向迈进。因此,发展着的法律与发展着的法律文化是同一的,理性文化既不同于跟着感觉走的非理性文化,也不同于空想浪漫的超理性文化。它是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现代科学技术相适应的体现真、善、美统一的社会文化系统。0[2]167理性在实践发展中形成的自由平等、权利义务、公民意识与程序观念,必将带来法律程序的全面更新与法治真善美的真正实现。 二、法律发展也是现代社会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基本标志之一 从人类发展的历史来说,自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来,追求民主、法治、人权的斗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一部人类的发展史,表现为一部人类在为争取民主、建设法治与实现人权的发展史,一部以法律发展推动民主进程、法治进程与人权进程的发展史。人类社会从过去只重视少数人权利,只有保障少数人利益的法律发展为保护多数人权利的历史进程说明,人类的民主不断扩大,法治不断推进,人权保障不断提升。这是法律的胜利,更是人民的胜利。人类不断推进法律发展,不断放弃与现代民主法治精神相悖离的旧制度的历史也同样说明,文明必将取代野蛮,进步必将取代落后。从现代社会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基本逻辑上来说,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当然包含了法律的发展。法律发展是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应有的题中之义。从人的社会属性上说,人的全面发展,也意味着社会的同步协调可持续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内在协调统一的。在人的全面发展中,人在经济领域中的发展和在政治文化领域中的发展应当是同步的。在私有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经济形式的障碍引起相应的社会政治、社会文化形式对人的全面发展也形成诸多障碍,这些障碍均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一方面,人只有摆脱了物质经济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对自身的束缚,摆脱马克思所说的物的奴役0,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和发展。另一方面,只有在政治上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精神,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愿望和利益,发展民主政治,厉行法治,才能充分保证和实现人民的民主与权利。再一方面,现代社会生活中全面发展的人也必将是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受过良好教育、具有良好品德、精神健康充实的人。这样的人在法治的社会中必定具有法律的观念和意识,依法行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尽职尽责。全面发展的人从文化的要素上分析必然具有法律的素养,这是不容置疑的。综上所述,法律发展与社会发展存在着内在的统一关系,两者相互影响,互为表里,相互依存,共同推进。同时两者又都以人的发展为目的和归宿,都集中在人的发展这一主题之下,是人的发展在法律与社会存在方面的具体反映。 三、法律发展相对于社会发展而言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恩格斯曾经指出:在每一科学部门中都有一定的材料,这些材料是从以前的各代人的思维中独立形成的,并且在这些世代相继的人们的头脑中经过了自己的独立的发展道路。0[5]501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在经济发展为基础的社会发展对法律发展所具有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法律的发展还遵循着相对独立的发展道路。首先,这是由法律相对于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所决定的。由法律相对于经济基础的这种独立性所决定,法律的发展也呈现出与经济发展并不完全同步的特点。法律是个相对独立并具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性、封闭性的规则体系,它有自身的逻辑体系和思考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法律要反映它所依存的社会物质经济条件,但是它必须与经济生活与社会物质条件保持一定的距离,否则在运用法律裁判案件的过程中就会丧失法律的公正性。法律在这一点上始终保持着对社会物质经济条件的一定的超然性、超脱性或者说疏离意识。恩格斯曾指出:在现代国家中,法不仅必须适应于总的经济状况,不仅必须是它的表现,而且还必须是不因内在矛盾而自己推翻自己的内部和谐一致的表现。而为了达到这一点,经济关系的忠实反映便日益受到破坏。法典愈是很少把一个阶级的统治鲜明地、不加缓和地、不加歪曲地表现出来,这种现象就愈是常见:这或许已经违反了-法观念.。1792-1796年时期革命资产阶级的纯粹而长度的法观念,在许多方面已经在拿破仑法典中被歪曲了,而就这个法典所体现的这种法观念来说,它必然要由于无产阶级的不断增长的力量而日益得到各种缓和。但是这并不妨碍拿破仑法典成为世界各地编纂新法典时当作基础来使用的法典。这样,-法发展.的进程大部分只在于首先设法消除那些由于将经济关系直接翻译为法律原则而产生的矛盾,建立和谐的法体系,然后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影响和强制力又经常摧毁这个体系,并使它陷入新的矛盾(这里我暂时只谈民法)。0[6]488其次,法律发展的相对独立性根源于法律所具有的自身的特殊历史。法律不是空中楼阁,它是一定法律文化传统不断传承、变革、并在变革中不断完善和逐渐发展起来的,现实的法律是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在当前的延续、继承和发展。当今世界上存在的主要法系,特别是两大法系都既保持了本法系中那些固有的不变的历史因素,也发展出了与时代相适应的一些新的文化特征,这些都是法律相对独立的历史见证,是法律传统相对独立的过程性表现。虽然在全球化进程中两大法系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借鉴,但这也不能真正带来两大法系的完全融合,世界主要法系之间仍然存在着显著的差别这一现象也说明了法律传统或者说法律发展历史的相对独立性。再次,法律发展的相对独立性也根源于法律所依存的制度文明的相对独立性。在社会文明的划分方面,自党的十六大以来,人们倾向于三分法0º,因为制度文明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也不完全等同于政治文明,而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文明样式,它既是一切社会文明的关键内核,也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关键性作用,它与其他文明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交叉关系。(如图1)[7]图1制度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其他文明的相互关系(图1中制度文明是图中的小椭圆,它与其他文明是交叉关系,包含了所有其他文明的制度性内容)法律作为人类制度生活与制度实践的集中表现形式,反映了人们社会关系生活的制度状况,它的发展体现了制度变迁和创新的积极成果,也就是社会各方面、各层次的利益关系的不断合理化和正当化的发展成果的制度形式,最终体现为人们制度建设和制度生活的发展和进步。因此法律发展与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存在的是一种交叉关系。(如图2)图2法律发展与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及其他发展的关系(图2中法律发展是图中的小椭圆,它与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是交叉关系,包含了所有其他社会发展的制度性内容)最后,法律发展的相对独立性还根源于法律实践的相对独立性。法律的发展植根于法律的实践。包括法学理论研究在内的法律实践,是相对自治的学术理论系统、制度实践系统和行为规范系统。在这样的系统中,法学学术研究的发展、立法执法司法实践的发展乃至于法律行为规范的发展都是自治的领域,它有一套独立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理念,是不同于政治经济文化实践的一种特殊的实践方式。作为人类整体社会实践的一部分,法律实践尽管总是与政治经济文化实践发生联系,并具有一定的共性特征,但是法律实践独有的合法性思维、权利义务思维、程序至上思维等思考路线决定了法律发展在诸多种社会发展中独树一帜,特色鲜明,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共同展示着社会发展的整体面貌,塑造着人的全面发展的个性空间。 法律与社会论文:城乡二元社会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建议 本文作者:赵桂生工作单位:银川能源学院法学系 前言 长期以来,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导致了包括宁夏在内全国实行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所谓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结构,是指人为地把全体公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形成农民和城镇居民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这种城乡隔离制度,形成了农村和城镇两个各自封闭循环的体系和农民与城镇居民两种不同的公民身份。城乡二元社会保障结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以来形成的,具有深刻的经济和社会背景。宁夏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起步于1986年,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特别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宁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各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促进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宁夏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于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宁夏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安置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体制和制度。可是在农村,上述基本社会保障体制和制度仍在积极探索和完善中,城乡社会保障工作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一、宁夏城镇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一)宁夏城镇相关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1.宁夏城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1986年10月,宁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成立,隶属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1987年,宁夏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2年7月宁夏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实现了由市县级统筹到自治区级统筹,明确了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走在了全国前列。1998年12月至2010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社会保障部门先后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宁政发(2006)81号)、《关于解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意见》、《关于老龄低保人员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法规。解决了私营、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体从业人员、五七工、农场工、家属工等“1995年前离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应保未保人员”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问题,基本实现了自治区级统筹下的“四个统一”,即企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和比例统一、养老金的支付项目和标准以及计发办法和调整制度统一、基金的管理统一、调剂使用统一,形成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相对完善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使得宁夏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十五”期间的67.55万人,上升到了“十一五”期间的107.7万人。从2005年开始,宁夏连续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达到100%。2.宁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1999年8月25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积极稳妥地做好宁夏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结合宁夏全区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从2003年3月至2009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先后颁布了《关于城镇从业人员个人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法规、规章,解决了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他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2010年4月27日,为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保障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切实解决医疗保险历史遗留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宁夏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促使城镇居民参保人数的不断上升,城镇居民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快速增长。城镇低收入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不断增高。2007年底,全区有78.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2003年增加30.25万人,增长63.0%,其中在职职工56.91万人,比2003年增加21.53万人,增长60.9%,退休人员21.39万人,比2003年增加8.72万人,增长68.8%[1]。截至2010年,宁夏全区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上升至177.95万人,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86.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1.9%。3.宁夏城镇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宁夏失业保险于1986年10月起步,2002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开始实施。2007年底,全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为40.1万人,比2001年增长14.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23万人,比2001年增长82.8%。2007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3亿元,比2001年增长2.1倍。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82亿元,比2001年增长5.3倍。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82亿元。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失业保险收入5.55元,比2002年增长1.3倍;人均缴纳的失业保险19.7元,比2002年增长96.2%[2]。截至2010年年底,宁夏全区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上升至55.8万人。2011年5月6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2号令)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夏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490元—585元。 (二)宁夏城镇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在计划经济时期,曾经是一个较为边缘的制度。伴随着20世纪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失业、下岗浪潮问题导致的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无法保障的问题,彻底改变了社会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社会救助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完善。2003年,宁夏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制定并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随后,宁夏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扶持残疾人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关于老龄低保人员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社会救助法规、规章。宁夏城镇社会救助制度从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走向了分层次救助、配套救助和分类救助,即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配套救助和对残疾人、老年人、大学生、未成年人、重病人等特殊人群分类救助。 (三)宁夏城镇社会福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为深化宁夏社会福利事业改革,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进程,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宁夏民政厅于2004年7月出台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2009年11月16日自治区民政厅又正式出台《宁夏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从收养对象、收养范围等六方面规范全区社会福利机构。2004年,宁夏60岁以上的老人有40多万,占总人口的7%以上,到2010年,宁夏老年人口比重将超过10%,步入老龄社会,故宁夏人民政府从2009年5月起,对凡具有本自治区户口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即192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按月发放基本生活津贴。一些社会与人口问题专家认为,宁夏属于中国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却是在全国第一个建立起普惠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省份。“高龄老人津贴”是应对我国老龄社会来临的有益探索,也是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重大突破。宁夏高龄老人津贴政策入选“2009年度中国社会政策十大创新”。 二、宁夏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一)宁夏农村相关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1.宁夏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有学者认为,要解决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首先要使农业人口按照现代化的国家标志降到30%以下时,我国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才可能实现。然而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宁夏常住人口为6301350人。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018347人,占47.9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283003人,占52.10%[3]。宁夏从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区22个县、市、区全面推行“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可根据自己收入选择档次缴费并享受相关待遇,实现了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比国家和自治区计划提前了十年和两年。这有力地驳斥了上述观点。宁夏从2009年起开展新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到2011年8月已实现县、市、区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已有164万人参保,有33.6万名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领到了基础养老金。2.宁夏农村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2007年,宁夏在全区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7月1日宁夏又出台了《农村特困户和特重大疾病救助办法》。截至2010年年底,宁夏22个县(市、区)实现了新农合全覆盖,参合农民达372万多人,参合率达到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群众医药费负担明显减轻,因病致贫和返贫状况得到缓解。2010年10月14日宁夏人民政府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从2011年1月1日起,宁夏石嘴山市、固原市在全区率先实行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此举打破城乡户籍、身份限制,而且城乡居民参保实行“一制多档”。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可以任意选择参保档次,享受同一个医保药品目录,农村中的老年人、老病号也可根据身体健康状况,选择住院报销比例更高的第三档缴费,甚至部分地区农民的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比城镇居民还高。2011年10810月1日起,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将启动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标志着宁夏医疗保险均打破城乡二元制,实现了全区范围内的城乡统筹。 (二)宁夏农村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宁夏于1999年在全区农业县(市、区)建立了特困灾民基本生活救助制度。2002年以来,相继在原银川市郊区、彭阳县等地开展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试点工作。2003年5月,自治区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区24个县(市、区)共有特困户14.8万户、55.3万人,已占到全区农业人口的13.7%,其中,因受灾、病残、子女就学、鳏寡孤独、劳动力缺乏致贫的占相当大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宁夏于2003年11月26日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决定》。截至2007年年底宁夏全区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和生存环境恶劣等原因,确需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约有23万人(含6.5万绝对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金为人均月补助20元到35元。目前,各县(市、区)已初步建立了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制度,部分县(市、区)开展了建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实践探索。 (三)宁夏农村社会福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农村社会福利法律制度主要是针对农村“五保户”设立的农村五保供养法律制度。截至2010年11月,宁夏农村共有五保供养老人14122人,其中分散供养8476人,集中供养5646人,集中供养率达40%[3]。全区集中和分散供养对象年供养水平分别为3948元和2266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88元和706元。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根据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在“十二五”期间,将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45所,使农村五保供养床位在现有基础上新增3500张。目前,宁夏五保供养体制较2006年之前发生了重大变化,供养设施明显改善,供养模式也在不断创新。 三、目前宁夏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宁夏城镇和农村的基本社会保障虽然已实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统筹,但是仍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虽然宁夏全区全面推行“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但是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强调的是风险共担和社会公平,较多地体现了社会保险原则;而农村强调的是个人的养老责任,以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为主。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和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其次,虽然宁夏率先在全国实现了新农合制度全覆盖,但是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比差距依然很大。城镇居民中相当数量的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其他城镇居民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以家庭缴费、政府补助的形式存在。在农村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自愿行为,以家庭为单位,由个人和国家两方出资。再次,宁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除了可以进行大病统筹以外,还可以进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则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帮助农民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返贫的情况出现。第四,2007年,宁夏开始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年宁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为人均月补助170元到200元,是农村的8.5倍—5.71倍。宁夏推行农村低保工作存在最突出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山区补助标准偏低,困难市县配套资金不能到位;二是有一部分生活十分困难的群众没有纳入低保,这两个问题亟待解决。 结语 分析宁夏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将有利于加快宁夏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是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优秀内容。加快完善宁夏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于保障宁夏各族人民基本生活、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民族繁荣,实现社会的公平、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将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4]。 法律与社会论文:剖析社会参与原则与中国社会审计法律制度完善 摘要:犯罪控制模式由“国家本位”向“国家·社会”双本位模式的演变,是现代国家犯罪控制机制的必然选择。社会参与原则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倡导的预防性反腐败政策五项原则之一,对腐败犯罪的预防与惩治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基于审计的腐败发现、防御与治理功能,审计被多项区域性、国际性反腐败公约列为腐败治理的积极性预防措施。社会审计法律制度是中国审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腐败的预防与控制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以社会审计权理论为指导完善社会审计法律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社会参与原则;社会审计 一、社会参与:国际预防性反腐败 政策的基本原则与重要措施 作为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项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被称为“21世纪国际合作里程碑”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本文以下简称《公约》)的签署,是国际社会进入联手打击腐败犯罪新时代的标志。在《公约》所建构的由预防、惩治(定罪与执法)与合作机制组成的腐败治理机制体系中,确立“预防措施”的基础地位是《公约》最鲜明的特色之一。 “腐败预防政策五项原则”源于《公约》第5条“预防性反腐败政策和做法”(Preventiveanti-corruptionp01iciesandpractices)的规定,“五项原则”包括:法治原则(TheprincipleoftherIlleoflaw)、妥善管理公共事务与公共财产原则(Theprinciple0fpropermanagement0fpublicaffairsandpublicproperty)和社会参与原则(Theprinciple0fpromotetheparticipation0fsociety)、透明度原则(Theprinciple0ftransparency)和问责制原则(Theprinciple0faccountability)。在我们看来,《公约》之所以倡导社会参与腐败治理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公约》面对腐败恶性发展以至蔓延、泛滥的形势,出于提高腐败治理效益的追求,表明了对传统的国家垄断腐败治理模式不足的深刻认识;二是《公约》将社会参与作为腐败治理政策的基本目标,也是对民主政治社会治理理念的积极回应,民主政治理论为《公约》社会参与原则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 将社会参与纳入腐败预防政策基本原则只是《公约》创新腐败预防机制的第一步,《公约》还通过第13条“社会参与”(Participation0fsociety)的规定将之具体化,《公约》所规定的社会参与形式与机制包括: 1.社会参与的基本类型:个体参与与团体参与 《公约》提出,“各缔约国应当根据本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推动公共部门以外的个人和团体,例如民间团体、非政府团体和社区组织等,积极参与预防和打击腐败,并提高公众对腐败的存在、根源、严重性及其所构成的威胁的认识。”显然,《公约》在社会参与腐败治理模式上提出了两种可选模式。(1)个体参与模式。个体参与由国家组织或主导的犯罪治理活动,是社会参与最原初、最基本的形式,个体参与犯罪治理的理念源于人类对犯罪危害否定评价而产生的社会正义观念。个体参与犯罪治理不仅降低了社会对犯罪的容忍度,也更加易于构建远离犯罪侵害的社会文化与环境基础,更为重要的是,社会个体以揭露犯罪、参与犯罪矫治为优秀的犯罪治理活动,也现实增加了犯罪的发现机率,提高了刑罚的治理效益。然而,在肯定社会个体参与国家犯罪治理活动积极意义的同时,其局限性也不容忽视。社会参与如果完全以单独、个体的方式行使,则可能会因参与方式所无法回避的自发性、散在性与非技术性,而影响社会参与功能的实现,在客观上贬损个体参与国家犯罪治理活动的积极效能。正是基于对个体参与国家犯罪治理局限性的充分认识,国家重视团体参与的价值,并逐步确立了团体参与模式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2)社会参与模式。社会参与是“公民基于一定的利益动机,通过投票、民意测验、结社、舆论、游行等途径表达其愿望和意志,藉以参与国家生活的合法行为”。团体参与的主体一般是非公共部门以外的民间团体、非政府团体,其基本属性有:一是组织性。团体的组织性表现为特定团体是以实体形式参与社会治理,尽管团体由个体组成,但是,因团体所具有的组织性而明显提高了参与力度,同时,组织性还意味着目的性,团体成员基于特定目的聚合成一个整体,目的性是维系团体存在的基本条件,团体的有组织性是参与效力的保证。二是非公共性。以民间团体、非政府团体为基本形式的社会团体,其参与国家治理活动并非是基于国家法律所做出的权力结构安排,而纯粹是基于团体自发的意志而展开。三是技术性。通常情况下,团体参与具有特定的技术手段,其参与效能也会因此而大为提高。 2.社会参与的具体机制 《公约》倡导的社会参与机制包括:一是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并促进公众在决策过程中发挥作用;二是确保公众有获得信息的有效渠道;三是开展有助于不容忍腐败的公众宣传活动,以及包括中小学和大学课程在内的公共教育方案;四是尊重、促进和保护有关腐败的信息的查找、接收、公布和传播的自由。 二、社会审计法律制度: 运行机理与制度缺陷 1.社会审计法律制度的历史演进与运行机理 现代社会审计制度滥觞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兴起,工业革命引发的扩大产业规模风潮孕育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监督受托经济责任需要而产生的独立审计要求,为现代社会审计制度的产生提供了基础。作为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社会审计肇始于最早启动资产阶级革命和产业革命的英国。1844年英国第一部《股份公司法》规定了监事审计的法定义务,首开社会审计制度法定化之先河。其后,历经“独立第三人审计”、“独立会计审计”的发展实现了向真正意义“社会审计”的转型。19世纪后半叶,英国的社会审计传人美国,基于银行与证券业发展而产生的新的社会需求导致社会审计目标变化,社会审计制度开始转型。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由注册会计师审定的财务报告,开创了社会审计财务报表审计的新时代。20世纪80年代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由单一型向双重型乃至多重型结构变化,对社会审计制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表现为:一是随着被审计单位规模的日益扩大要求独立审计机构规模扩大,使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不断合并以适应其客户规模发展的要求。二是使得会计报表审计的内容呈扩大趋势,由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期末数的核实,扩大到期中数据、预测数据和物价变动数据的复核。中国社会审计制度最早可追溯至辛亥革命之后的北洋政府时期。中国现代社会审计制度的再次确立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以后。随着1997年《证券法》的及修订、《公司法》的修订,中国企业年报审计制度得以全面建立和完善。作为一项法定审计制度,注册会计师参与企业年度审计工作已得到多项法律的确认。 受托经济责任观主张,审计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控制,其目的是保证和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到全面有效履行。审计产生于委托人了解人对其委托财产经管状况的需要,在委托人远离财产经营过程的情况下,主要依靠人提交的反映受托财产经管情况的会计报告,而该报告又是由人编制的,其公正性易受质疑,委托人为获得真实的会计信息,就产生了聘用外部审计的需要。社会审计是以独立社会力量实施的社会经济控制活动,尽管从浅层看,现代社会审计产生于保障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要求,早期的社会审计仅以独立第三人(监事)的经济评价为必要,但从深层看,一国经济秩序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微观经济主体利益的实现与社会宏观经济秩序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对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保障也间接保护了社会经济运行秩序。现代社会审计制度产生初期,尽管“监事审计”与纯粹的民间会计师审计均具个体性,但是,由“独立第三人”介入经济运行评价活动本身,已使得社会审计具有社会参与性。其后,当资本主义经济由简单的直接投资经济,发展到高度发达的信用经济、乃至金融市场经济后,确保宏观经济秩序运行的安全,成为社会审计关注的重点。现代社会审计制度在其发展中参与经济评价的主体也发生深刻变化,注册会计师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群体,成为社会经济评价与控制活动的重要力量,通过对社会经济活动的深入参与,检查企业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检查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履行社经济秩序运行风险评估功能。注册会计师在现代社会审计中心地位的确立,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参与经济控制活动的发端。 2.社会审计法律制度的制度缺陷 传统社会审计的最大缺陷在于其功能缺位问题。受托经济责任主体就社会审计事项自愿与注册会计师达成有偿审计委托协议,并将社会审计报告提交相应使用者的行为,是社会审计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这是一种“开放性三角结构”,表现为:一是社会审计法律关系主体多元。社会审计法律关系包括三方关系主体,第一方是社会审计法定义务主体的被审计者(通常为社会审计委托者、会计信息提供者);第二方是承担社会审计职责的注册会计师;第三方是社会审计报告使用者(包括,财产所有者;法定报告主体,以及其他报告使用者)。二是社会审计法律关系内容复杂。社会审计法律关系是一种独立的“双边”结构而非封闭的多边结构。被审计者与审计者之间是双务关系,以第一关系主体向第二关系主体支付鉴证行为的对价,第二关系主体履行鉴证行为,作为权利义务的内容;被审计者与社会审计报告使用者间是单务关系,以被审计者履行社会审计报告提交义务为内容,提交行为的履行标志着市场经济主体法定义务的完成。在既定的社会审计法律关系中,法律并未规定审计者与社会审计报告使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二者不存在现实的委托与受托关系。三是社会审计法律关系以被审计者为轴心,由于社会审计是市场经济主体法规定的义务,被审计者作为受托经济责任的受托者是委托审计关系的发起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之报告责任的需要,而成为审计报告的提交者。作为委托审计关系的发起者,被审计者享有对审计者的选择权,而审计者基于参与社会审计关系的有偿性与被动性,易于为被审计者的需求所控制。 权利义务关系均衡、平等是法律关系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关系良性运行的基础。审计者权利的有限性与义务的无限性,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审计权利义务不均衡是产生审计者责任风险的根本原因。现行社会审计法律关系以被审计者为轴心,由于审计者通过社会审计做出的审计评价,既有证明或评价受托者受托责任的鉴证作用,还产生直接影响社会审计报告使用者利益的作用,在审计者与审计报告者之间存在隐性财产收益影响关系,且该关系并不具有法律关系所应具有的基本特征,审计报告使用者对审计报告使用的无偿性,而基于审计者与被审计者间的有偿关系,以及注册会计师参与社会审计活动的被选择性,易产生社会审计报告根据委托者意愿完成,无法发挥经济评价功能的结果。 三、社会审计权理论:改革与完善 中国社会审计法律制度的出发点 1.构建社会审计权理论的必要性 《公约》在预防性反腐败政策制定中关于社会参与原则与机制的规定,体现了高度重视社会参与之于腐败治理作用的理念。社会参与是公民作为独立的社会政治力量参与国家与社会管理的基本形式,根据社会参与理论而形成的社会审计权理论对中国社会审计法律制度进行改革,能够促进社会审计功能的科学化。构建社会审计权理论的迫切性与必要性在于: (1)既有社会审计目标无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审计理论认为,审计总目标是根据审计授权人和委托人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的监督、鉴证与评价,是一种带有战略性的综合性目标,必须体现国家实行审计监督的需要。中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4条规定独立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这种目标定位因存在应然功能认识的缺位,人为限缩了社会审计的积极价值。以中国在腐败治理中意欲构建的具有预防战略意义的预防性机制为例,当商业贿赂未呈泛滥之势前,中国部分地区曾提出通过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商业贿赂犯罪防范效率的构想。“市场准入”制度是指由具有一定经济鉴证功能的独立社会主体,对拟参与竞争的市场经济主体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记录予以鉴证,并由特定社会机构对鉴证予以认定,以决定其是否有资格参与一定规模的(通常指国家基建项目)市场竞争的制度。在该制度构建中所遭遇的现实困难是,应由何主体做出市场主体无商业贿赂记录鉴定的问题。市场准入制度所需要的技术资源与传统社会审计既有关联又有区别,其关联性在于,这种鉴定在本质上仍属于对市场经济主体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状况的评价,是对被审计对象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中能够检测的问题,社会审计能够承担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状况审计的责任;其区别则在于,这种鉴定在本质上属于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由于承担社会经济评价的主体未将这一职能纳入经济审计的范围,导致该制度难以启动。拓展社会审计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实现由传统的以受托经济责任为优秀的社会审计,向以市场经济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状况为优秀的社会审计的转化刻不容缓。 (2)构建于既有社会审计理论之上的社会审计机制面临运行困境。社会审计委托关系是社会审计制度的优秀,中外社会审计理论通常采用“独立三角关系”,即,“审计人独立于被审计人和审计委托人两方之外,以‘第三方’的中立身份超然存在,从而在形式上保证了审计人的独立性。”[8]但在实践中,由于对作为委托人的市场主体配置了优位权利,导致“独立三角关系”向“伪三角关系”的异化,当“审计人与被审计人结为利益耦合体”时,社会审计积极功能的实现也就成了理论者的“梦想”。社会审计理论与实务界为探寻解决既有困境提出过两套方案:一是改变既有社会审计的基础轴心关系,确保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将承担社会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作为社会审计法律关系的轴心,重新确立其与审计报告使用者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后者承担经济鉴证行为的报酬,以消除注册会计师实施社会审计中的利益困境,确保评价活动公允。二是在倡导社会审计是市场经济主体法定义务的同时,倡导注册会计师应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以强化其职业责任意识。但是,这些方案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现行社会审计制度的困境。要充分发挥社会审计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就必须重新建构社会审计理论的基础,而社会审计权理论是解决既有社会审计问题的最佳方案。 (3)社会审计权理论提升了公众参与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尽管基于监督受托经济责任主体的需要,接受社会审计被市场主体法律规定为受托人的一项法定义务,社会审计也由此获得“法定审计”的“至上”地位,但是,在传统社会审计机制中,承担独立审计职能的注册会计师的权利配置并未受到立法特别“关照”,行使优位监督权的审计者不得不以与被监督者平等的身份加入到具有契约关系的委托合同之中,且在现实的法律资源配置上,被审计主体攫取了更具强势的权利,贬损了社会审计发现与评估功能,在根本上影响社会审计发挥积极功能。将社会审计权作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管理的一项基本权利,要求立法要为权利的实现配置必要的法律机制以扩大社会治理的效果。 2.构建社会审计权理论的基础 (1)社会审计权的法理基础:社会参与权的经济表达方式 社会审计权的前提是承认社会公众具有参与社会经济管理的权利。传统社会中,人权所面临的最大威胁主要来自于政府,因而人们提出政治民主诉求,并获得宪法确认与保障。但民主并不只意味着政治民主,政治民主只是半个民主,它分配给人民的只是全部社会力量的一半,社会力量的完整内涵还应包括经济力量。只有政治力量与经济力量都民主化,我们才真正拥有民主这一为人类设立的社会结构。现代政治民主制度不仅使公民基本政治权利得到保障,也不断拓展公民权利的领域与范围。“在当代世界各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国家一社会二元并存,多元利益群体日益形成的局面下,出现了权力多元化和社会化的趋势,国家权力不再是控制社会生活的惟一手段与资源。作为社会主体的公民和社会组织,开始拥有自己的一些物质与精神资源,从而也能运用这些资源,对社会与国家产生很大的影响力、支配力。这就是公民社会的社会权力,它同国家权力是并存和互补互动的。”随着民主政治理念的确立,公民的社会参与权得到绝大多数民主国家宪法与法律的确认,市民社会的发展又将公民参与权拓展到对政治、经济及其他社会权力监督的范围,“经济权力审计监控是指利用审计对经济权力的行使者所进行的监督和控制,以防止经济权力运行中的异化,遏制腐败的发生,保证和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到全面有效的履行。”公民参与经济权力运行监督就是作为社会经济控制权优秀的社会审计。 (2)社会审计权的观念基础:“社会公众是注册会计师的惟一委托人” “社会公众是注册会计师的惟一委托入”是西方注册会计师职业界的一句名言,用以揭示注册会计师的公众利益守夜人地位,这一观念对于构建社会审计权理论具有重要的观念导向作用。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对象是社会公众,社会审计权以公正性为惟一标准。基于社会审计报告使用对象的广泛性,以及社会审计报告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直接影响,注册会计师面对的并非委托合同关系,而是基于社会公众委托而行使的社会审计权利,基于社会审计权的基本要求,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不仅具有合同属性,更具有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属性。而义务对象的公众性要求必须为注册会计师配置履行社会责任所必要的权利。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其所负担的社会公众责任,义务对象的无限性决定了权利性质的整体性,这一特征吻合了建构社会审计权的初衷。将注册会计师履行受托社会审计义务的行为,转换为代表社会公众对社会经济主体经济行为的合法性进行鉴证的权利,可确保注册会计师超脱于实然的社会审计委托关系,并基于对整个社会经济运行负责的精神,发表反映客观事实的审计报告,这种观念有利于注册会计师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公众经济利益的责任。 (3)社会审计权的实践基础:独立审计师的经济监督活动 社会审计权并非凭空产生的社会实体权,而是构建于深厚实践基础上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审计权是由独立审计师行使的一项具体权利,任何公民均享有参与国家管理权,社会审计权的权利主体具有广泛性,但是,由审计的技术专有性与职能专业性所决定,专业知识的障碍使得社会审计权并非全体国民能够行使的直接权利,而只能作为间接权利委诸具备专业知识要求的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适应注册会计师应对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国际化业务的需要,将注册会计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拓展到会计、审计、财务、税务、相关法律及相关知识,以及组织和企业知识、信息技术知识等领域,这一基本资质条件表明,社会审计权须以特定受委托主体行使为必要。同时,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由审计委托者、审计者和被审计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和构成的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 3.社会审计权理论的基本内容 (1)社会审计权的性质:以经济运行控制为优秀的社会责任监督权 “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为了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首先要研究评价企业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这是独立审计发展到今天的一个重要特征。”社会审计权作为公民参与社会经济控制的一项基本权利,必然导致社会审计权利主体与内容的根本变化,表现为:一是社会审计权的权利主体包括财产所有者、潜在投资者在内的所有社会公众,具有最广泛的社会参与性。二是社会审计权以社会参与经济运行控制为优秀,对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内部对经济权力的控制状况,而与经济运行相关,并直接决定经济运行秩序的企业履行社会义务,社会廉政文化建设义务的情况,也是社会审计权监督的内容。三是社会审计是促使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的一种手段,它监督企业经营活动的社会后果,从而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以促使市场主体选择实施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行为。 (2)社会审计权的目标:建构以独立会计师为轴心的线性运行结构 以社会审计权理论作为完善现行社会审计理论的基础,其目标是要提高社会审计在参与社会管理及经济控制中的积极作用。社会审计权的运行应将拥有独立监督社会经济管制的独立会计师作为整个社会审计权运行的中心,将承担受托经济责任的市场经济主体接受审计的法定义务,调整为向具有独立监督权的社会审计组织提交真实的会计资料的义务,将既有的社会审计服务性调整为监督性权力,提升社会审计权的内容。 (3)社会审计权的实现:要求注册会计师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 著名审计学家R.K.莫茨和H.A.夏拉夫在1961年出版的《审计理论结构》中讲到,注册会计师不仅对其委托人和信赖于他的意见的人负有责任,而且作为职业专家,他们对经济社会也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注册会计师成为社会公众行使社会审计权的代表,独立行使社会公众所享有的社会审计权,也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必须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注册会计师为企业所有者、所有社会成员监督企业的运营,保护的不是一部分人的财富与利益,其社会责任要求不仅要考虑现实投资者的利益,还要考虑潜在投资者的利益,因此,作为一种社会公共职业,注册会计师应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
服务质量管理论文:健身俱乐部服务质量管理论文 1、商业健身俱乐部服务质量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管理者不重视服务质量管理 在大多数的商业健身俱乐部中,管理者没有充分的重视服务质量管理工作,这是因为管理者没有认识到服务质量对商业健身俱乐部发展的重要作用。而且,即使有的商业健身俱乐部制定了相关的服务质量标准,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的按照标准去执行,缺乏专门的服务质量监督机制,所以员工在工作时,也不会严格的按照服务质量标准要求自己,使得服务质量降低。 1.2、服务质量管理认识呈现出片面化 在很多的商业健身俱乐部中,认为服务质量管理需要由专门的部门来负责,缺乏服务质量管理整体性的认识。实际上,在商业健身俱乐部中,消费与服务是同时发生的,所以服务质量的提高和控制应由提供服务的部门来负责,而商业健身俱乐部的所有部门都是提供服务的部门,因此,服务质量管理应该在整个商业健身俱乐部中实施。 1.3、管理者对服务质量的认识存在误区,忽视社会关系 在对服务质量的认识上,管理者没有认识到其是一个完整概念,所以在进行管理时,缺乏系统控制。商业健身俱乐部员工的服务水平仅仅是服务质量的一部分,还应包括设施、设备、环境质量、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内容。商业健身俱乐部在制定衡量服务质量的标准时,只将自身的服务质量标准和员工服务水平作为衡量标准,忽略了会员的感受和评价,从而导致商业健身俱乐部在提供服务时不能很好地满足会员的需求。 1.4、缺乏必要的建议奖励措施 在商业健身俱乐部发展的过程中,很多员工会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但是由于俱乐部缺乏必要的建议奖励措施,使得员工的积极性受挫,严重时会导致员工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影响俱乐部的服务质量。 1.5、不能及时的解决会员提出的问题 商业健身俱乐部健身的会员会在健身一段时间后,提出许多方面的问题,比如临时更换教练问题、价格问题、环境卫生问题等,而对于会员提出的合理问题,俱乐部不能及时的解决,导致会员对俱乐部的满意度降低,这样一来,商业健身俱乐部的形象和口碑就会变差,不利于俱乐部的发展。 1.6、提供的体育服务技术质量和功能质量不到位 在技术质量方面,不到位的突出表现有四点:缺乏对建筑、专业和服务设施设备的管理;专业和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不能满足会员的需求;在客流高峰期,提供的项目和服务不符合曾作出的承诺;安全保卫措施不到位。在功能质量方面,商业健身俱乐部非常重视员工的服务质量,然而员工在工作时的精神状态会受到很多方面的影响,从而导致其提供的服务不能让会员满意。功能质量不到位的主要表现就是员工的态度冷漠、生硬,行为随意、欠优雅等。 1.7、提供的服务项目不能满足会员个性化的需求 目前,大多数的商业健身俱乐部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大致上基本相同,存在着很严重的同质化现象,这不利于满足会员的个性化需求,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没有形成完善的会员个性需求档案,不能提供跟踪服务;二是服务的灵活性差,对于会员提出的规范服务以外的要求无法满足;三是在设计个性化健身服务产品时,忽略会员的需求。 2、构建商业健身俱乐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意义 2.1、提高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 商业健身俱乐部所提供的健身服务产品要满足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健身显性需求,一是潜在的隐性需求。将这两种需求的特征和特性加起来,总和就是服务质量。由此可以得知,商业健身俱乐部的服务质量具有综合性,也就是说不仅要保证各个部门的工作质量,还要保证各个部门之间的良好沟通与配合。而建立商业健身俱乐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可以很好地满足会员的各种需求,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 2.2、是商业健身俱乐部经营成功的基本保证 作为商业健身俱乐部,要想经营成功,就需要保证两条:一是健身产品质量好;二是俱乐部的运营成本低。为了满足这两项经营目标,就需要建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作为主要的管理目的。 2.3、既是商业健身俱乐部的需要,也是会员的需要 商业健身俱乐部构建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是满足俱乐部的需要和利益;二是满足会员的需要和期望。由这两方面的作用可以看出,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能够促使商业健身俱乐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从而有效地提升会员的满意度,赢得会员的信任。 3、构建商业健身俱乐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的总体构架 3.1、战略规划 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中,战略规划包括八方面的内容,分别是许多体育舞蹈爱好者泯灭了学习体育舞蹈的热情。体育舞蹈在国际上的广泛推广受到了阻碍,直接影响到体育舞蹈在全球的普及。 3.2、比赛形式存在的弊端 现在,电视传媒在体育赛事上的推广、传播和发展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射击由于电视转播率过低等种种原因,奥运会项目委员会已建议撤消其部分小项。排球规则改为现在的每球“得分制”和规定“技术暂停”。正是为了适应电视传媒的转播,奥运项目委员会对寻求进入奥运会的项目的一个笼统判断是,这些“新项目”能否表现出比奥运会现有项目更高的媒介关注率。如果该项目不能为奥运会增值,当然也就没有必要被接纳进奥运会。 作者:张芹 单位:贵州师范大学 服务质量管理论文: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管理论文 【摘要】导游在旅游活动中居于重要地位,他们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游客的旅游消费行为,进而关系到旅行社的生存与发展。如何提高导游服务质量是一个很受业界关注的问题。本文将从建立合理的导游薪金制度、对导游进行有效的培训和激励以及对导游服务质量进行有效管理这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关键词】导游薪金培训激励导游服务质量 导游是与游客接触最密切的职位之一,由旅行社组团的旅游消费活动主要是通过导游的沟通来实现,他们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游客的旅游消费行为,进而关系到旅行社的生存与发展。 然而,现今由于导游薪金制度有待改善,导游自身素质问题以及对导游管理力度不够等原因,使导游服务质量达不到标准,更谈不上优质服务了。本人就如何提高导游服务质量提出以下拙见。 一、建立合理的导游薪金制度 目前大多数导游人员属于“三无人员”:即无基本工资、无基本福利保障和无明确劳动报酬。不合理的薪金制度极大地挫伤了导游人员的服务积极性,使得服务质量再好的导游也会滑向“导购人员”,妨碍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所以,建立合理有效的导游薪金制度,有助于提高导游服务质量。 1.综合考量,确定导游的报酬水平 旅行社应立足于导游等级和工作能力设定导游人员的基础工资,打破唯职位是举的分配体系,要配合实行以职业技能等级高低论待遇。通过对导游的学历、职称、工作表现和从业经验以及导游等级等方面综合测评,确定导游人员的基础工资,扩大收入差别。 依据游客满意度和工作量发放导游人员的带团津贴。导游人员带团津贴的发放要在游客满意度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所带团队的人数、游程、时间等因素。 参照旅行社其他员工的薪金水平确定公平收入。旅行社要根据其他员工的薪金水平,结合导游人员的工作特点确定其收入水平,体现企业薪金发放的公平性,调动导游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导游小费给付的明确化、制度化、规范化 小费制度的完善既有助于导游与游客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又增加了导游人员的正式收入,还可以减少导游私拿“回扣”而降低服务质量的行为。严格说来,服务行业的收入主要来源是小费(tip)和佣酬(commission)。各地完全可以根据本地的平均收入水平、客源状况和接团要求,制定具体的小费给付标准,定出每位游客应付的小费下限,再由客人视导游的服务质量浮动。这样,将导游的小费收入与其工作量和服务质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促使导游努力地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以获得较高的物质回报。 二、对导游人员进行有效培训 导游员的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导游服务质量,导游培训是提高其素质的有效途径,应贯穿于导游员队伍建设的始终。 1.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是对新员工上岗之前的一种系统化的培训。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在旅游行业中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对新导游员进行岗前培训,应该成为一种制度。抓好导游岗前培训,就为以后高质量的导游服务奠定了基础。岗前培训的目的是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培训,使新导游员掌握带团所必备的服务意识、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能独立带团。 2.在岗培训 在旅游淡季或某个必要时段,对导游进行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是必不可少的。在岗培训就是对已积累一定导游工作经验的导游员进行的一种继续教育,使其工作能力不断增强,提高导游服务质量。 三、对导游人员进行合理激励 激励是通过对导游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动力的激发和强化,使之提高对导游工作的投入程度,要针对不同导游员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激励方式。 1.情感激励 情感激励就是利用情感对人的行为的影响力原理,通过增长导游员的正面情感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的一种激励方式。 情感激励能否具有激发效应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信任,使导游员在感情上有一种归属感。导游员被信任,就能增强其责任感和事业心。二是给予生活上的关怀,使导游员的感情有切实的着落点。旅行社对导游给予生活上的关怀,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健康、孩子等问题,将会大大加强其归属感。 2.奖惩激励 奖惩激励就是通过奖励和惩罚等手段来助长或削弱导游人员行为的一种激励方式,是以导游员工作表现进行评价为基础的。奖励和惩罚都必须公平合理,对导游员的评价要公正、客观。奖惩同其工作绩效挂钩,奖惩的标准要保持一致,否则就不能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 四、导游服务质量管理 1.建立导游服务质量的监控体系 为确保导游活动计划目标的体现,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对导游服务质量的监控体系,使导游服务的静态标准最终能转化为实质性的质量提升。 2.控制导游服务的偏差 由于许多不可测因素对导游工作的干扰,导游服务行为可能会偏离质量标准。控制导游服务中的出现的偏差,也是监控导游服务质量的一个主要内容。 对导游员的带团活动过程中已经出现的偏差要及时加以纠正。对导游带团活动的跟踪检查,要成为一种日常性的制度,导游服务过程中出现偏差时,要果断采取纠正措施。 五、结语 影响导游服务质量的因素是多元化的,要提高导游服务质量需要导游、旅行社以及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总之,导游要站在游客的立场上,努力提高自身的各项素质和能力,尽可能的提供满意服务;旅行社对导游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有效的激励,建立合理的导游薪酬制度;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行社对导游服务质量要加强检查、监督和管理,规范导游的行为;各职能部门在各方配合与努力下,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这样,我们的导游服务质量定能得到加强与改善。 服务质量管理论文:零售服务质量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顾客服务已成为零售企业争取并留住顾客的重要竞争手段,本文在服务质量模型的基础上结合零售业的特点,指出了提升零售服务水平的途径。 关键词:差距模型零售服务质量管理 深入了解顾客所需,减少认知差距 造成零售商对消费者对服务期望认识出现偏差的原因在于对消费者需求缺乏深入的调查了解。所以缩小认知差距,提供优质服务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要了解顾客究竟需要什么。了解消费者需求不能凭主观的判断,需要实际的调查以掌握顾客真实的期望,其主要途径有: 消费者调查。对消费者的调查可以采取三种不同的形式:全面调查、及时满意调查和消费者访谈。全面调查即在消费者中进行较大规模的调查,采取问卷形式,样本通常在50000份左右,每年进行一次。由于每年的问卷相同,因而能追踪服务表现。及时满意调查是在顾客购物后马上询问其是否满意。对顾客的及时调查能了解最新的信息,并能向顾客表达企业提供优质顾客服务的意愿,还可以根据顾客反映的信息对当事员工进行奖惩。消费者访谈则是选取10到15名消费者进行深度访谈,如每个月和一组消费者访谈一小时左右,了解他们购物的经历,以及对服务方面的建议。 重视顾客抱怨。顾客抱怨往往能提供更具体的信息,因此处理抱怨是提高服务水平花费最少的手段。需要注意的是不能被动地依赖顾客抱怨获取信息,因为不满意的顾客通常不会抱怨,所以鼓励顾客抱怨应成为提高顾客服务的重点之一。商场应在显眼的地方设置顾客服务台或开设免费投诉电话,让顾客便于反映问题和得到问题的反馈,当然对顾客抱怨一定要及时处理才能真正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内部员工培训。尤其是一线的售货员和顾客服务代表由于直接接触顾客,因此对顾客对服务的期望和问题有更多的了解。通过内部员工把握顾客需求可以向他们征询,如在为顾客提供高质量服务时,你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什么?如果公司想在顾客服务上有所改变,你认为该从哪方面着手? 合理设定服务规范,减少标准差距 掌握了顾客期望和感受后,企业要利用这些信息来制定适当的标准和建立相应的系统提供顾客满意的服务。服务质量标准要尽可能地体现出管理层对顾客服务期望的认识,减少标准差距。在制定服务规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 管理层重视并参与 只有管理层对顾客服务重视并集中精力投入时,优质服务才有可能实现。管理高层必须愿意接受因提高服务质量而暂时出现的困难和增加的成本。同时管理层的决心要为一线的服务人员所感知,才能真正促使一线服务人员为提高顾客服务而努力。 通过创新解决服务问题 许多企业没有制定高服务标准的原因要么是提高顾客服务的花费太高,要么是认为缺乏相应素质的员工,这些理由从另一侧面反映了企业缺乏运用创造性思考或尝试新方法来提高顾客服务。创新通常能在不增加甚至减少成本的同时提高顾客满意,比如许多超市提供带小孩座椅的推车而使得带小孩的顾客可以从容购物。而运用新技术能简化并提高服务质量,重复的任务可以通过系统处理从而解放人员来集中处理更多顾客的需要和问题,比如连锁超市可以用计算机系统来集中处理送货上门,设置专门的人员接听订货电话记录顾客的要求和送货地点,然后订单通过计算机传递到离顾客最近的超市。因而制定服务标准时应该积极地寻求新方法和新技术来保证高水准服务的实现。 服务规范要清晰具体 服务标准除了要满足顾客需要这一基本原则外,应该清晰具体并能量化,否则就不能指导员工。另外服务标准的制定让员工参与能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接受该标准,如果由管理层强行武断地下达标准只会受到员工的抵制。 运用服务规范进行评估 需要不断地评估服务质量才能确保服务标准的实现。除了通过顾客调查来评估服务质量外,零售企业还可以利用“幽灵购买者”。“幽灵购买者”是职业购买者,专门负责评估商场服务质量。其通常需要报告的内容有:销售人员多久才问候你?销售人员的表现象是要做你这笔买卖吗?销售人员对商品的知识了解程度如何?“幽灵购买者”的报告最后反馈给销售人员,并对得到高分的奖励而对得分较低的则要求继续测分达标。 准确提供标准服务,减少交付差距 设定好服务规范后,关键在实施过程中如何减少交付差距,即减少服务标准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之间的差距。要达到和超越服务标准,必须要求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要对他们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支持,要加强内部沟通减少冲突,并适当授权给员工,以顾客和企业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提供信息和训练 商场员工必须对商品和顾客需要有充分的了解,具备这些知识才能回答顾客的问题和推荐商品,同时也能逐渐地增强员工的自信和理解能力,有助于解决服务问题。而且员工在同顾客尤其是生气和不安的顾客打交道时,需要掌握一定的社交技巧。所以必须培训员工怎样提供更好的服务并安抚不满的顾客,尤其是对售货员和顾客服务代表。 提供物质和精神支持 要提供相应的系统和设备来帮助员工有效地提供优质服务,如利用计算机系统提高结账速度,为收银员配备通话机同经理联系以快速处理一些问题。另一方面,要处理顾客问题并始终保持微笑,服务人员会承受不小的心理压力。所以营造同事间相互友爱支持,上级关心理解的氛围将是对服务人员有力的精神支持,能鼓励他们更好地工作。 加强内部沟通 顾客需要和企业需要之间有时会发生冲突,这也使得有的政策受到员工的抵制,如“无理由退货”。解决这类冲突主要是制定更明确的服务指导方针和政策并解释这项举措的意义。例如当员工意识到“无理由退货”带来的信誉所创造的销售额比顾客滥用该举措而带来的损失要多时,他们就会热情地执行了。另外企业不同部门之间由于目标的不同往往存在冲突,化解这些冲突需要进行内部沟通,应该树立以顾客满意作为统一的目标。 适当授权 授权意味着最底层员工有权对提供什么样的顾客服务做出重要决定。因为适当授权不仅会让员工因为领导层的信任而受到激励,而且能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快速地采取措施,所以此时员工服务质量通常会提高。但要帮助员工理解授权的目的并控制授权权限,否则容易导致混乱和权力滥用。另外,授权也要视员工而定,对某些员工授权可能会较困难,他们宁愿有更清晰的行为准则,不愿花时间去决策或承担犯错的风险。 坦诚进行服务沟通,减少宣传差距 夸大提供服务会提高消费者的预期,而如果做不到的话,则顾客的感知达不到他们的期望,就会觉得不满。这样把服务宣传得过高也许会在最初吸引较多的顾客,但其后会导致顾客不满而使下次光临的顾客减少。所以要让顾客对服务质量满意就必须进行诚实的宣传,这要求: 各部门之间互相沟通。宣传计划由营销部门制定,而具体的服务是由其他部门来提供。所以如果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则会导致宣传活动中的承诺和实际提供的服务不一致。因此在进行宣传时,营销部门和服务执行部门之间一定要沟通好才能协调一致。 获得消费者理解。有时服务问题是由顾客导致的,譬如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弄坏了试穿的衣服、在未读说明书之前不正确地使用产品。所以服务宣传活动中应帮助顾客了解自己在接受优质服务中所承担的角色和责任。同时也可以给消费者一些建议,告诉他们如何得到更好服务,比如最好在什么时候购物。当然在对外宣传中还应当告诉消费者服务问题的处理措施和程序,以便问题出现后得到消费者的理解。 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弥补服务失误 倾听顾客抱怨 顾客在面临真实的或误解的问题时往往情绪激动,通常让顾客一吐为快会减轻他们激烈的反应,如果打断他们说完会更激怒顾客。顾客都希望能对他们的抱怨做出同情的反应。因此接待人员应表明他们很高兴知道存在这样的问题。切忌开始就对顾客抱怨抱以敌对的态度或是认为顾客在欺诈,否则不可能对此做出满意的处理。要认真倾听了解顾客想要的解决方法,避免想当然地认为自己知道顾客在抱怨什么以及顾客想要怎样的解决方案。 提供公平的解决方案 服务补救的目的不只是简单地解决问题而是怎样挽留顾客。如果顾客觉得处理的公平会提升他们对商场的好印象。在评价解决方案是,顾客会比较别的顾客得到了怎样的对待或类似问题在别的商场是如何解决的。这方面的信息通常来自报刊或是顾客与他人的交谈。所以在提供解决方案时应了解顾客的评价标准,同时还应按程序进行注意过程的公平。 迅速地解决问题 顾客是否满意服务补救还取决于解决问题的时间,所以在处理过程中应做到:减少人员接触。当接触的第一个人就能解决问题时,顾客会更满意;而如果顾客需要接触几个工作人员,不仅花费太多的时间来重复问题,而且也容易导致不同员工之间自相矛盾的反应。清楚简明地告诉顾客会采取什么方案来解决问题。快捷的服务依赖于清晰的指示。讲顾客听得懂的话。在给顾客解释时不要说专业性的词汇,这样不仅不利于沟通,还会让顾客有受怠慢之感。 服务质量管理论文:医院服务质量管理论文 【摘要】医疗纠纷频繁发生,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是我们医疗工作者不懈的努力。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可以有效的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医院;服务;医疗纠纷 医院的服务水平是社会所关注的重点之一,医疗纠纷事故也是社会热点之一。由于医院管理水平高低有别,医生的水平参差不齐,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及责任心不同,医疗后果的难以预测等因素,使得在医疗过程中经常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医疗事故的频繁发生,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巨大的身心损害,而且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甚至引发社会矛盾。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可以有效的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 一、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现代人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内涵也逐渐被认识。目前我国医疗机构服务意识不强,医疗服务质量状况不尽人意,医疗行业存在服务意识淡漠现象,因此提高医护服务质量是摆在所有医疗工作者面前的任务。医护人员一定要牢记服务宗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完善措施,继续推进。 (一)把医疗服务质量做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为主要内容。针对医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落实院长责任、规范执业行为、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评价监督,探索建立医院规范管理和医院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通过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使群众亲身感受到加强医院管理带来的实际效果。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优秀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其中,对病历管理要重点加强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三)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可以改进的环节有,优化就医流程,简化环节,科室布局合理,提高挂号、收费、取药等窗口人员工作效率,缩短患者等候时间。加强挂号管理,创新挂号便民方式,提高预约挂号比例,开展就诊流程指导,增加专家门诊数量。为患者提供清洁、舒适、温馨、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门诊提供导诊咨询服务,有候诊椅、饮水、轮椅、电话等设施。 (四)明确责任,落实监督 健全领导机构,落实人员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对管理混乱,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存在缺陷的部门或环节,要能明确责任。加强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要探索建立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长效机制。 二、通过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措施 临床医疗活动中,如何减少医疗纠纷是每一个大夫都很关注的话题。在目前社会对医疗行业的高风险性还不是十分理解的今天,通过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措施如下: (一)加强医患沟通减少医疗纠纷 加强医患沟通,是减少医疗纠纷、缓解医患关系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医院声誉的需要。通过加强医惠沟通,使医惠之间出现相互理解的氛围,医患关系得到明显好转,从而使医疗工作得到保证,也保护了病人的根本利益。 (二)规范各种资料填写,减少医疗纠纷 例如护理记录作为医疗病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医疗纠纷举证提供了依据。依照“条例”及“护理常规”,并根据市护理质控有关规定,护理部积极应对,修订书写标准,进行全员培训,组织网络实施,切实规范了护理书写,使护理活动有章可循,确保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并减少医疗纠纷。 (三)换位思考,了解病人不满意的原因 能够站在患者的角度想问题,是对医护工作者的要求。病人对医生的不满有哪些,了解不满的原因,才能有效应对。仔细聆听病人的主诉,理解病人的痛苦和家人的担心,让他们感到尊重而不是被忽视。 (四)交待医疗的风险和治疗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未雨绸缪总比亡羊补牢效果要好,比如说术前手术签字,就要把手术风险交待清楚。丑话说在前,病人和家属会有一定的思想准备,一旦出现问题,比较容易沟通。但要注意的是,对那些最可能出现的问题,就要强调,不能对每一种可能性都用同样的分量的语句。否则,病人会觉得医生在例行公事,反而不利于让病人理解最可能出现的问题是什么。 (五)医疗机构要加强门诊医疗的透明度 加强医护、患、媒体三方面的沟通,是增强透明度的方法和手段,向患者明示各项诊疗收费标准,各科室专业技术情况,专家出门诊的时间,检查地点、时间、注意事项以及作息时间、联系电话等,均应让患者清楚。 (六)提高医疗管理信息化水平 医院转贴于的管理庞大而复杂,目前还不能像汽(下转第90页)(上接第16页)车等制造业一样,保证生产出来的产品都经电脑控制,但医院必须建立自己的监控系统,这将降低医疗纠纷及规范医生的医疗行为。例如,天坛医院将很多诊疗常规有机的融合到医生工作站电脑系统中,将制度上的东西落实到实处。每当医生在电脑上开医嘱时,电脑会监控医生的医疗行为,起到实时警示的作用。 目前,医院对推进医疗质量的办法是转变医疗模式,包括从静态的管理转变为动态的管理、从终端的管理转移到环节的管理;从原来一些定点的检查变成对全过程的检查,这对医院的服务提出了一个非常高的要求,要把医院的所有医疗过程都要纳入提高服务质量的要求中。总之,良好的人文关怀﹑精湛的医疗技术以及正确的沟通技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是减少医疗纠正的关键所在。 作者简介:闫广华,供职于成都医学院临床管理处,研究方向:医疗、实习、附属医院管理。 服务质量管理论文:顾客导向高校行政服务质量管理 1行政服务决定顾客的意向 高校行政质量管理的基本要素可以归纳为:卓越领导、持续改进、顾客导向、过程管理、全员参与、质量管理体系六大基本要素行。其中顾客导向与行政管理的关系更为密切。行政管理者为了完成他们的目标任务,对相关人员先进行考试后任用或录用,在任用后根据绩效进行奖惩,并设有抚恤、养老、退休等。任职初期还要进行培训等。这些行政措施与服务是有很大区别的。服务根本上讲是满足顾客的需求,行政服务的内容有:薪资津贴、福利政策、保险、级别、研究奖助、进修研究、教育培训等。①高校的发展必须要把顾客导向这一观念作为根本,否则所有提升行政服务的策略都变得毫无意义。顾客的价值取向分为不同的阶层,可以分为基本价值、预期价值、希望价值、意想不到的价值。当顾客与行政管理所提供的服务发生关系后,就会出现不同的行为模式,最初的期望值决定其后的行动。如果其服务比预期差,顾客就会产生不满,其后多数会决定或选择离开;如果这个接触是符合其所预期的,顾客便会感到满意,但是他仍然是脆弱的,因此可能留下或是寻找其他有更好服务的组织;而如果这个组织比预期的更好,那么顾客将感到欣喜,并成为忠诚的顾客。 2顾客导向离不开行政服务 有关顾客导向的理论,其发展极为迅速,而且为数不少,多数从心理学的需求层次加以分析,然而,人类的需求多且复杂,人的需求层次与行政所提供的各项服务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需求决定了人所表现的行动,如果行政所提供的各项服务满足了教职员工生理、心理的需求,还要提供教职员工自我表现的机会,则才会吸引教职员工留在学校中。FrederickHerzberg提出一个人和行政管理关系会影响影响到对工作的态度和工作的绩效。他认为影响工作绩效的因素有两类:第一个是激励因子(Motivators)。当一个人工作有了成就、受到器重、升迁较快、工作压力小、并担负重要职责,就是说可以满足高层次的需求,这些是激励因子,良好的激励因子可导致员工的工作满足,当此类因子欠佳时,却不会导致不满足只会使员工无法获得满足而已。第二个是保健因子(Hygiene),取决于所处的工作环境,如果对行政管理的政策及奖惩制度、领导人际关系、同事间人际关系、与下属人际关系、薪资、工作保障、个人生活、工作环境、工作地位等不够满足时产生影响的因子,当所处的客观环境有所变化和改善时,则只能消除不满,并不会导致满足。当顾客们初次任职后,更多的关注于工资的高低和工作的保障性,当这些因素都得到满足后,他们更注重于扩充自己的人际关系,甚至寻求自我实现之处。管理质量的提高更多的在于顾客的满意度,然而一些高校考虑的中心依然不是顾客,而是利润和成本。② 3如何提高行政服务质量 推进行政管理的改革与创新,才能支持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才能使高校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高校的行政服务是一个系统化的管理过程,是高校管理阶层与个人所达成的一种目标的共识。如何提高行政服务质量?首当其冲的是校长的计划能力、组织能力、教学能力、管理能力、社会关系、公众形象等,⑤可以看作是一些量化的指标。除此之外,怎样才能使高校取得更好的绩效,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供参考。第一,要有明确的短期、中期、长期的管理绩效的目标。包括设立财务、内部流程、顾客、及学习与成长等各方面的绩效评估标准,建立顾客信息系统,以便更好的满足顾客需求。作为绩效管理的指标。第二,是制定系统化的绩效管理的相关措施,具体的问题解决需要统一的标准和合理的措施,例如,在工资待遇方面可依据个人的资历、学历、专业给予弹性范围,在每年度的各项考核内容中,其细项可条列式地具体说明,且考核过程应透明化。考核结果申诉日期应由考核结果公布之日开始起算。职员教育训练方面,依受训者的程度,进行各类课程规划及授与。于课程教授的同时,负责该课程者应带领受训者作实际操作、演练。于课程教授结束后,应进行最后的评估。高校不仅要考虑满足当前顾客的需要,更要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但如果只以顾客导向为原则,一切以眼前顾客要求为转移,抛弃顾客的长远利益要求,则会产生不良的后果。高校要对达成具体的行政目标应具有的措施和办法由明确的共识,进而作为绩效管理的依据。第三,制定统一的绩效管理和落实的制度:高校要将确定的目标任务具体化,在执行者体现其竞争优势。管理任务既要求有翔实的年度、季度、月度的,又有每天、每时的。管理者必须对上级精神、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宏观上通盘考虑,微观上细密敏思,达到艺术的完美无缺效果。第四,是对学员建立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顾客的毕业或结业,并非意味着教育管理过程的结束。通过接受高等职业教育,顾客是否真正掌握了其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即顾客需求是否得到满足或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是评定学校管理体系业绩的重要依据。因此,通过建立科学的顾客满意测评,及时了解毕业生及其用人单位的反馈信息,有助于学校更好地了解顾客的需求和期望,从而不断调整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学内容、教学形式与方法等。高校的行政管理是保证高校教育历史使命的完成,因此必须“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师生”的优秀价值观,要强化服务意识。要把管理的落脚点放在服务上,把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利益放在心上,切实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办实事,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和学生的学习热情,创新精神。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才更具备活力和生命力,才能够把高校各个组成部分有机地融合在一起。 4小结 高校的行政服务管理的关键在于满足顾客和社会对于优质教育服务的需求,其目标不仅仅是营利,而是实现社会价值。简单的说高校系统的顾客是教师和学生,学生是学校的顾客同时也是教师的顾客,可以把教师看作学校的内部顾客,学校系统外的顾客则概括为社会需求系统,这样就形成了学校系统的“顾客链”。高校的管理服务理念下的管理模式就应该是基于对顾客以人为本的管理。树立顾客至上的服务理念,基于此,高校才能不断的改善行政服务并提升高校竞争力以留住人才,更具发展潜力。 服务质量管理论文:漫谈商业银行全面服务质量管理 商业银行所经营的各种业务,实际上都是向客户提供服务,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项目,取得经济效益。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就象工业企业向客户提供的产品一样,只有符合客户的需要,产品性能好,质量佳,才能使客户满意,从而提高竞争能力,赢得更多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因此,有必要和可能把工业企业中的“全面质量管理”原理引入到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实行“全面服务质量管理”,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水平。 所谓商业银行的“全面服务质量管理”,就是把整个银行看成一个系统,用系统的观点研究商业银行服务的形成过程,从而找到影响服务质量的各种因素,使银行全体职工及有关处室部门同心协力,综合运用管理技术,专业技术和科学方法,经济地开发、研究、提供给客户满意的服务项目,使商业银行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应该具有如下特点: 其一,对客户来说是优质的。即用客户满意的方式向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它包含两个含义: (1)服务方式是令客户满意的,这就是平时我们所知的“主动热情、礼貌待客、微笑服务”等,这是优质服务的表层东西,体现着商业银行的外在形象。 (2)服务的内容是令客户满意的,这是优质服务的优秀,也是优质服务的主要方面,它是实行全面服务质量管理的关键。 其二,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对银行本身来说是优质的,就是说,这项服务对银行本身来说是安全的、经济的、有效益的,银行之所以要给客户提供各种服务,目的是自己能获得经济效益。因此,商业银行每开展一个服务项目都要全面衡量,既要考虑它能带来的效益,又要考虑这项业务给银行自身带来的风险、成本,只有安全牗风险小(经济)成本低牘且能带来经济效益的服务项目才是优质的服务。以上两点,银行在经营活动中不可偏废,否则就不可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其三,现代化商业银行内部各部门,各环节是相互衔接,相互影响的,最终向客户提供的服务质量与银行各部门、各业务环节都有联系,因此要重视服务形成的全过程、全人员的管理。 由此可知,要提高商业银行经营水平,必须从各个方面提高服务质量,即实行“全面服务质量管理”。要实行全面服务质量管理,银行员工应当树立全面服务质量管理的指导思想: (一)为客户服务的思想。为客户服务、“客户是上帝”的思想是全面服务质量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即我们所提供的业务是客户需要的,提供的服务形式是客户满意的。 (二)全面、系统的服务思想。全面服务质量管理要求在与服务有关的各个方面进行研究,系统分析,综合治理,以求得整体优化,要求全员、全过程、全银行的服务质量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最经济的手段给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三)实施控制思想。全面服务质量管理本意就是全面实施服务质量的控制,要求控制好服务质量形成的全面因素和过程,即控制好人(工作人员)、机(计算机等办公机器设备)、料(各种单据、凭证等)、法(操作方法、服务方式)、环(形成的过程)五大要素,使形成产品质量的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四)预防为主的思想。由于银行经营的对象是特殊的商品———货币,银行的各种业务又具有风险性、不易修正性、难追回性,所以,全面服务质量管理要求以预防改进为主,把管理服务结果变为管理形成的过程,实行超前管理和早期报警,抓好预测评审、重视标准、规范、程序的制定工作、搞好服务质量信息的反馈、处理工作。 (五)质量和经济统一的思想。强调服务质量与经济相统一,服务质量与效益相统一,反对不顾成本、盲目追求优质服务。即选择优质服务时,把“经济性”作为因素之一,把“服务质量成本”列为重要内容。 由此可知,全面质量服务管理是以系统的观点,全面地考虑服务质量的含义,并重视服务质量形成过程管理的一种活动。因此,对搞好银行的经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简论商业银行全面服务质量管理。 第一,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在顾客中的形象,稳定和扩大顾客,保证银行市场占有率的稳定和提高,从而有利于银行经济效益的提高。 第二,刺激银行创造新的业务品种满足客户需要,从而有利于发展业务、拓展品种、发展新业务,繁荣金融市场,为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第三,有利于银行经营活动论文规范化、防止金融案件的发生,从而有利于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中的安全性和经济性。服务质量的提高有赖于工作质量的提高,要有高质量的工作,就需要有一个规范的作业规程,操作准则和行为规范,职工的规范作业显然会有利于工作质量的提高,并预防金融案件的发生,提高银行经营活动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由上可知,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中,实行全面服务质量管理非常重要。笔者认为,要搞好全面服务质量管理工作,应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提高认识水平,在全行上下大力宣传全面服务质量管理的含义、意义和作用。使全行员工都能认识到全面服务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使他们认识到每个职工都与全面服务质量管理有关,而全面服务质量管理又与银行的经济效益和职工个人的收入有关,从而使他们从自身做起,做好每项工作,从整体上提高银行的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搞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增强服务意识,大多数人都认为服务是商业银行一线业务部门的事,因此,一谈到提高服务质量也就是如何提高一线业务部门、临柜人员的服务质量,而疏忽了服务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全因素的管理。优质的服务质量形成于全过程,与全体员工和整个银行的工作都有关系,不仅与一线业务部门有关,而且也与后勤、行政、科研等部门都有关系。 第三,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责任制工作。由于商业银行的服务质量表现在各个方面并贯穿在银行经营活动全过程,要把这么多的部门和人员组织起来并协调地工作,自然需要合理的组织形式。因此,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及每位员工在质量工作上的具体任务、责任要求和权力是极其重要的。 第四,做好全面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工作和量化考核工作。标准化工作是组织现代化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手段,是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搞好全面服务质量管理,保证服务质量必须制订的标准。标准是按照一定的科学程序和方法制订的,它反映了客观事物的一定规律,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具有科学性和严肃性。全面服务质量管理工作中的标准主要是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及各项管理事项所规定的标准。标准应该具体明确、全面、准确。具体明确是指标准的内容是明确的,不能含糊不清;全面是指对银行内部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业务等能制定标准的都应制定标准;准确是指:所制定的各项标准是有科学依据的,是实事求是的,不能虚假,不能偏离。只有这样才能使每个员工工作有标准,使每项工作管理有标准、考核有标准,从而才能保证工作质量,搞好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另外,还要搞好量化考核工作。要从时间、成本等方面考核,同时还要从取得的经济效益方面考核,从时间和成论文本等方面考核是从客户的角度考虑,目的是使客户满意,从经济效益方面考核是从商业银行自身考虑,目的是使商业银行自身满意。 第五,要善于创新。创新就是善于动脑筋。提问题、想办法。也就是善于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办法。它包括: (1)发现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牗牪牘对旧问题提出新的解决办法; (2)善于发现客户的新需要,创造新的银行业务或对旧的银行业务进行改进。通过这些手段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提高全面服务质量水平。 第六,重视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工作。要保证全面服务质量水平的提高,还要重视监督工作和信息反馈工作。监督就是对服务质量形成过程的检查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发现差错,及时做出更正。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就是重视服务质量结果的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反馈到工作的各环节,结合情况改进银行的工作。在这项工作中,要注意“软硬兼施”。“软”就是说服教育,“硬”就是“经济或行政”处罚,该“软”的“软”,该“硬”的必须“硬”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使监督和反馈工作起到真正的作用。 服务质量管理论文:流通服务质量管理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图书馆流通服务细节措施 论文摘要:惠普创始人戴维.帕卡德曾经说过:J、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通过对流通服务中管理细节关注的焦点进行探讨.提出了用心打造流通服务细节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流通服务质量。 细节是成功的基础,细节造就完美,细节决定成败。在图书馆的各项服务中,流通服务是直接面对读者的一种服务.是读者能直接感受和体验到的一种服务。流通服务的窗口也成了读者评价图书馆的焦点,流通服务的质量也直接影响到读者的到馆率。因此,图书馆流通服务要从小处着手。大处着眼。把“以人为本”深入到服务的每一个细节中.在无形而具体的服务细节中。让读者倍感亲切和温馨。 图书馆的日常工作平凡而琐碎.很少有激动人心的大事件发生.尤其是作为图书馆对外“窗口”的流通阅览服务.每天的工作都是一些繁杂及细小事务的重复。但是,简单不等于容易,把小事做好,同样不容易,同样是一门学问本文就流通服务管理细节与同行们进行一些探讨 1细节的含义 细节.顾名思义就是那些不为人们所注意或难以被大家注意到的服务行为、环节和态度。老子说过:“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难事,必做于细。”他精辟地指出想成就一番事业.必须从简单的事情做起,从细微之处人手,才能取得有效的创新。在工作中,如果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工作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工作当作一种乐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工作中缺乏工作热情。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能认真对待工作,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做事的细节中找到乐趣。 2流通服务管理细节的关注焦点 2.1流通业务管理细节 流通业务管理是保证开架书库能够有效运转的前提和保证.要做好读者的服务工作。必须在细节上做到细致入微.以节省读者时间、实现有效借阅为根本。 2.1.1标志准确醒目 标志准确醒目是开架书库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读者进入书库首先映人眼帘的就是各种标志,并通过标志到达目的地。快速实现图书借阅。为此,在开架书库中设置的架标、书标等各种标志应准确可靠、一目了然.对各种类目的解释要通俗易懂,不用或少用笼统的、概括性语言。 2.1.2架位整齐有序. 开架书库中架位的方向、高度、间距以及图书排放的满架度和层数都是值得关注的细节.如同超市一样,货架的摆放、商品的陈列是不能含糊的。书架的方向和间距决定了利用自然光的强弱和读者选书时的便捷程度,图书排架的满架度和高度决定了读者选书时的难度。最适宜的架位应该是2~5层,太低,光线太暗.读者看不清楚而且选书困难;太高,大多数读者取书放书困难:最有效的满架度为50%~80%,太少。书架空位多浪费资源;太满,读者取放书困难,而且破损率较高。 2.1.3操作规范统一 读者在开架书库办理借书、还书手续时。工作人员应该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规范执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手、眼、嘴协调一致,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读者。避免因操作不规范导致窜借、漏借、漏还等一系列问题.给读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影响图书馆在读者心目中的形象,甚至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就此,笔者认为,要提升流通服务质量.办理借书过程中可通过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和检查来预防:完善图书借还的操作规范。要求馆员严格按流通借阅子系统的指南实施操作:完善工作日志制度。要求馆员坚持做好每天借还量的统计日志;部主任要加强监督检查。 2.1.4业务流程顺畅 开架书库能够正常运转。不仅需要流通工作人员的努力,更需要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比如,计算机网络、硬件和软件问题以及图书的采、编等各个环节无不与开架书库的管理与服务密切相关。开架书库管理秩序井然、服务畅通与上述各环节的工作质量与效率相关。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漏,都会在流通环节显现出来。造成读者借阅失败。图书、光盘、磁带以及书标、条形码等破损修补与复制效率同样也是制约着流通环节的重要因素,所以,做好书库细节管理,必须处理好相关的各个环节工作,使业务流程顺畅。 2.2流通服务沟通细节 由于图书馆需要一个相对安静的工作环境,因此,非言语沟通的方式在流通服务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2.2.1眼神语沟通 工作人员的每个眼神都会影响到读者的情绪.因此,工作人员对目光要有控制能力。当读者在书库内遇到困难时.细心的流通工作人员能通过目光接触而看出他们流露出的困惑与需要帮助的神情.以热情诚恳的目光主动与读者进行直接的目光接触.根据其需求给予帮助;当有的读者高声说话时。工作人员通过与他的目光接触,可以提示、告诫他保持安静;当有的读者乱放图书或乱扔东西时.工作人员投过去的严肃目光,也是一种监督和警示。 2.2.2微笑语沟通 当今,在世界各地,各行各业都推崇微笑语。图书馆同其他服务性行业一样.应大力提倡“微笑服务”。微笑,除了表示友好、愉快、乐意、欢迎、欣赏、请求、领略之外,有时还表示歉意、拒绝或者否定。面对各种各样的读者.在流通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若始终报之以微笑.则可以大大缩短与读者问的心理距离。面对一个优秀的读者。工作人员的微笑是肯定、赏识、欢迎和鼓励;而面对有违规行为的读者,工作人员的微笑略有责备。但那是善意友好的。更多的还是一种包容和大度;当我们的工作出现差错时,工作人员的微笑则表示一种歉意.希望能获得读者的理解。 2.2-3姿势语沟通 姿势作为一种非语言符号.用来表达思想感情具有简单明了的特点。如点头、摇头、招手、挥手等。工作人员要巧妙准确地运用姿势语来与读者进行信息沟通。如读者一进门.工作人员除了用眼神语与其交流外,还应点头示意欢迎;当我们为读者借还书时,应轻拿轻放。不应丢摔过去。 2.2.4仪态语沟通 流通部门是图书馆的窗口.它关系到图书馆的整体形象而馆员的仪表和行为对图书馆整体形象的树立有很大影响。虽然一个人的容貌、形体是先天的,但受过良好的训练。举手投足就会彬彬有礼。在流通部门.馆员因工作需要常常和读者接触交往。馆员在接待读者时,应符合其职业特点,着装得体,整洁大方,精神饱满,特别要注意流行时尚与工作性质的关系。注意以身作则的示范作用.注意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在业务工作中的运用.善于用微笑拉近和读者的距离.令读者产生一种愿意接近和寻求服务的心理需求,给读者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 2.3流通服务环境细节 书库布局讲究。优美、安静舒适的服务环境,令读者感悟到的是一份尊重和关怀在特定的图书馆服务空间内.服务环境的关注焦点可从“净与静”两个字上做文章,找突破口。“净”强调的是整齐、有序和清洁。要求馆藏资源的摆放科学合理,方便读者查阅:室内地面清洁、空气清新、阅览桌椅整洁无尘等。令读者在此感受到一份温馨、一份享受。“静”则要从注意手机声、脚步声、交谈声、图书的轻拿轻放、书车推动声几方面人手。为了有效地减少噪声源,笔者认为必须对借阅区工作人员提出下列要求:工作期间,避免穿容易发出响声的鞋;工作交谈,尽量用耳语;搬运、摆放图书时,轻拿轻放;推动书车时,速度要慢,同时对空书车略为“施压”,避免噪音的产生。安静而干净的环境,带给读者的是一种无声的关怀,美的熏陶,有利于读者集中精力,思维敏捷地开展研究学习。 3流通服务管理细节的实施措施 3.1设置还书箱 放置图书馆门口,24小时(或非上班时间)供读者还书。变相延长了还书时间,节省了许多读者的宝贵时间,提高了图书馆的服务形象,在许多发达国家的图书馆,读者借书后,可以在有业务联系的多个图书馆任何一馆还书,有的还书处甚至还设在学校、大街、商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 3.2设置待排书架 在每个书库设置待排书架,用来缓解开学、四六级考试期间或其他还书高峰期不能及时上架的图书,用来解决平日读者无法归架的图书。事实证明,此举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流通馆员和勤工学生心理上的焦虑情绪,并且保持书库的整齐。 3.3及时处理“问题”图书 图书在借还过程中会出现一些非正常状态。如条形码磨损严重、索书号不清楚、需修补的破损图书、充消不了磁的图书等.工作人员在借还过程中发现上述问题时应及时将图书归类收集。并在一周内处理完,不积压 3.4设立新书和热门书架 新书和热门书单独设架摆放,并标示醒目的招牌,让读者看了一目了然.解决读者找新书难和费时费力之苦,极大地方便读者,提高了文献的利用率。 3.5弹性工时制 实行弹性工时制,合理调配人力,解决好借阅高峰期读者拥挤等待现象。 3.6关注设备设施的设计摆放细节 外借窗1:3设置双向视屏.让读者及时确认本人借阅记录;甚至可以向超市收银台一样,在外借服务1:3安排打印设备.为需要的读者打印清单等。 3.7设置大屏幕 在图书馆门厅设置查询台或大显示屏.报告图书馆的最新信息 3.8开通电子邮件超期催书和QQ实时咨询服务 读者只须提供电子邮箱地址.借阅系统在外借图书到期前一个星期,定期通过电子邮件提醒读者.直至还书为止 3.9开展代购服务 当读者将所借图书丢失.想要买回同版书还给图书馆,却不知道哪里有售时。只要将购买的图书信息及姓名、借书卡号和联系方式在专门负责赔书人员处登记,即可帮忙代购,解决读者的难题。 3.10收集统计读者需求信息 流通部定期对读者借阅状况进行统计.通过对各类图书进行详细清点,核实哪些图书借阅率较高而馆藏复本量不够或严重破损且无法修补.哪些图书读者急需而没有馆藏或版次过低,哪些图书借阅率为零,哪些图书读者需要。馆藏记录存在,却在书架上找不到对应的图书等,将统计结果及时反馈给采访部。以便及时补充馆藏空隙或进行剔除处理。 3.11实施首问负责制 随时准确地回答读者提出的问题.协助代查等服务。并在校园网上介绍馆藏新书,每位馆员都要有兼职咨询员的意识。 3.12定期征求读者的意见和建议 发动读者对借书还书、阅览等服务规章制度等挑毛病,或对原有的服务环境进行创新性改造设计;如果图书馆认为有合理之处.而且有条件办得到.就尽快接受建议这样的活动实际上是让服务对象参与管理、读者与馆员加强沟通和互动的有效措施,也是图书馆彻底表现“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理念的行为。 3.13开设读者休闲室(区) 读者在图书馆学习久了。常感觉枯燥单调;或累了,需要休息一会;或想和同学朋友探讨聊天一会。图书馆若开设有读者休闲室(区),提供休闲桌椅、茶点、音乐和“绿色”环境,提供简单的运动器械,就可以让读者感受到图书馆不仅是知识宝库.而且是轻松惬意之处 3.14设立便民服务台‘ 在检索台上放一些空白纸条.便于读者抄写索书号或记录书目信息;在大门13备雨具;在厕所备手纸;准备一些塑料袋或绳子,供给借书多的装书和打包等。成本不高,东西虽小,但能细致体现对读者的人文关怀。给读者到馆如在家的感受。 这些举措都能在细微处体现图书馆员的真诚.比任何说教更能打动读者的心,体现细节服务的魅力。细节是容易忽略的事物和环节,越是容易被忽略。就越需要严格执行和用心设计。细节是敬业的态度,是追求完美的态度.是一种思维能力。把细节服务深入到馆员和读者的心中.才能真正实现图书馆“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 服务质量管理论文:法律服务质量管理思考 摘要:服务质量是能够达至顾客满意的一系列与顾客接触互动且所涉行业符合公认规范而产生的结果。本文从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原因入手,指出加强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通过建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等途径,加强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监管,保证律师法律服务质量。 关键词:服务质量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律师法律服务业也在不断的发展,客户对律师法律服务的质量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为此,要确保律师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专业、高效、优质,就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持续稳定的法律服务质量管理体制。 一、法律服务质量的现状及问题 (一)律师业务水平不精 律师队伍的整体执业水平不高,缺乏办大案、办疑难案件的能力。在我县,律师的学历普遍不高,没有一位律师是拥有法学研究生文凭的,法律科班毕业的也瘳瘳无几,大多是通过网络教育、成人高考和函授等形式取得法律本科文凭。有些律师工作虽然认真,但业务水平不高,知识不扎实,承接的案件业务不熟悉,超过了自己办案难度的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就影响了法律服务质量,引起了当事人的不满。再者,在多数律师平时不善于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把自己来束缚“老框框”内,尽凭老经验和老的做法处理事情,思想和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要求,更不可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律师缺乏质量意识 很多律师重经济轻质量,不愿意受理小案件、经济标的不大的案件,即使受理了也敷衍了事,或者交给刚跨入该行业的年轻的律师承办,对案件的办理结果毫不关心或根本没有考虑办案质量的意识。加之分配制度的矛盾,使得律师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标,并不把满足顾客需要摆在首位,更谈不上超越顾客需求,有些律师注重眼前利益,甚至放弃省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学习、考察机会。 (三)服务质量管理滞后 目前,在我国依据现行《律师法》建立的律师事务所绝大多数都是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就是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或者名律师往往以习惯的操作方式来指导律师办理案件,但是并不能使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过程受到控制。在此情况下,律师的工作基本上是独立进行,服务提供的全过程都由律师自行操作。律师事务所的内部各项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不依法履行法律服务管理职责。再者,“两结合”管理体制不成熟,有权的管不着,管得着的没权管,律师办案的质量问题就变得无人问津了。 二、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国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现代服务业,将发展法律服务业纳入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进一步提升了律师法律服务业的地位和作用。律师努力为社会和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律师业发展的根本。 (一)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监管是社会各方面的迫切要求 律师提供的专业法律服务承载着多方面的社会评价,有来自委托人的层面,委托人对服务的满意与否是衡量律师服务质量的重要指标。有来自律师个体的层面,其承办案件或委托事项时对办理过程的掌控和把握是体现律师个体专业胜任与否的关键。有来自律师事务所的层面,律师的服务质量代表着事务所的形象。有来自社会公众和管理机关的层面,作为专业服务提供者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必须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管理的特别监督,这已为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建设28年来的实践所证明。而普通民众对一些涉及国计民生和社会生活中的敏感案件的关注也对律师服务质量的评价形成影响,可以说这些都是律师服务质量评价与其他行业服务质量评价最有区别的一个层面。因此,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管是包括律师本身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的迫切要求。 (二)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监管是对法律服务合格“产品”监督的需要 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个健全的法治国家提供给社会成员的法律服务属于市场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则是具有商品属性的选择性服务,服务对象须支付对价方能获得。拥有市场准入条件获得执业许可的法律服务者享有报酬权,但是当服务有瑕疵或过失时,有可能报酬权归于消灭,造成损害的还应赔偿,违法违纪的,还有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再说,服务质量也有高下之分,因此,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监管是对律师法律服务“产品”生产过程的一个监督。 (三)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监管是促进律师法律服务质量提升的需要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建立和发展28年来,如何评价和怎样衡量律师服务质量在管理机关层面和社会公众层面仍然是缺乏系统的评价机制。一方面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质量监督和评价体系发展很快,社会公众层面对商品和服务质量是否满足消费者要求的维权意识的逐渐增强,极大地促进了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另一方面,对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从国家对律师行业和律师职能管理机关看,已经颁布和制定的有关律师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规章缺乏,在司法部转发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司发通[2004]32号)中,仅在第四章第34条中提到“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对律师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监督”。而2004年3月20日五届全国律协第九次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中竟没有涉及律师服务质量的规范性条款,只是在第八章,业务推广的第115条中提到一句“律师应通过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2008年7月21日司法部出台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也没有直接提到服务质量管理的条款,因此,在其他行业服务质量已经成为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最为重视的要素时,对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也急需完善评价标准和方法,切实加强监管,促进法律服务质量的提升。 三、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管理的思考 通过以上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现状及问题的分析,并指出法律服务质量管理的重要性。笔者就加强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管理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建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律师事务所管理者在服务质量体系中的职责: 1、建立良好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首先要求管理者科学地确定律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引导律师进行规范服务,以质量取胜。事实上,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因规模、人员和定位的不同,其质量方针也是不同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质量方针中明确主要面对的客户群体、希望达到的质量形象和信誉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措施等内容。 2、任何质量目标的实现都是以确定质量活动为基础的,管理者的质量管理活动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并实施一系列的文件制度加以明确。针对律师行业的服务质量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律师收费及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当地律师业收费情况,制定收费的基本标准,并建立统一收费制度。律师代表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必须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并履行收案审批手续。律师事务所对于合同的印制、空白合同的保管、合同的领用、签订及归还都应当加以明确规定,并要求律师遵照执行。对于委托人要求在格式合同以外增加风险条款,必须经律师事务所管理者同意并确认,以避免扩大律师事务所风险责任。 (2)确立执业规范制度 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编制一系列的执业规范,而使律师在办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律顾问、非诉讼等业务活动中,具有明确的操作规程。并可以通过规范化的文件管理提供样本,以提高律师的工作效率,增加客户的满意度。 (3)主、协办律师制度 主、协办律师制度要求每一法律事务的承办律师原则上不少于2人(含2人),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主办律师。主办律师对案件质量和法律文书的质量负责,承担与客户进行及时沟通、研究案情、通报进展情况的责任,并应当在诉讼中主导庭审,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和沟通。协办律师则主要承担法律服务过程中的资料收集、材料取送及草拟法律文书等偏重于事务性的工作。主、协办律师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案件质量和执业风险,并可以通过相互协作,提高律师的服务效率。最重要的是,主、协办制度可以迅速地使年轻律师得到锻炼和成长,从而在律师事务所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 (4)工作日志及案件通报制度 要求律师养成记录工作日志的习惯,并定时报送客户,得到客户的确认。这不仅是一种与客户建立良好沟通的方法,使客户对律师的工作心中有数,促进律师提高工作效率,还便于事务所了解律师的工作内容,加强对律师的监督和管理。同时,经确认的工作日志,对于防范和化解律师执业风险,解决客户投诉方面也会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5)案件讨论制 对于重大和疑难的案件,建立事务所的案件讨论制度尤为重要。通过事务所律师对案件的集体分析和研究,往往可以汇集各专业部门的意见,选择合理、有效的办案思路,作出正确的业务判断,指导客户修正其不合理的预期。 (6)隐含执业风险类法律文书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执业风险责任的加大,不仅要求律师在出具法律文书时,应当充分考虑其必要性和可能承担的风险,更要求律师事务所建立相关审查制度,对其质量加以控制,以避免律师事务所因律师的执业过错而发生赔付。 (7)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应当确立相应的规范确保律师在接受委托承办具体法律事务时,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和资料,并在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全面整理,入卷归档。 (8)投诉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专门的部门处理客户的投诉,并建立完备的超过客户期望的纠正措施。在客户看来,不能积极的处理投诉,甚至比出现基本的服务问题更令人难以容忍。对于的确是属于律师工作出现问题的,事务所应当根据客观情况采取向客户道歉、退费、更换承办律师等办法进行处理,表现出律师事务所对于投诉的重视和积极态度。客户投诉如果能够得到满意的解决,客户会谅解律师的错误,或者仅针对个别律师表示不满;反之,客户投诉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客户则会对整个律师事务所留下恶劣的印象。 3、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后,管理者还应当定期进行评审,根据客户反馈意见,不断调整质量目标和落实质量管理的执行情况,保障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二)建立法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明确律师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评价方法 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的高低是一个多方面因素综合形成的结果,因此,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管必定也是一个全方位,多方面的系统工作。需要从队伍建设、所务管理、违纪查处诸方面,综合运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手段,实现对法律服务质量的有效监控。具体做法应当把好“三关”、建立三个机制。 1、加强从业教育,把好人员进口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职业观作为广大律师从业的指导,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就难免会发生少数律师为追求经济利益而不顾职业道德的现象发生。因此,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过程中,要始终高度重视律师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要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积极组织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律师头脑,用高尚的职业道德规范律师行为。在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面试、笔试和职业能力测试对新招聘律师进行考查。事务所对新律师的要求,决不仅仅是学历和专业能力上的。更重要的是,新招聘的律师应当认同事务所发展的理念,并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个性。 2、加强所务建设,把好规范管理关。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直接承担着对律师的日常管理,包括对律师办案收费、案卷归档等。事务所管理的规范与否,对每个律师规范办案程序、防范执业风险、提高办案质量直接起着约束作用。要通过引入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使律师事务所对律师办案的每个环节实行有效监控。通过对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控制,使其达到标准的要求,避免和排除破坏办案质量的因素,从而将影响案件质量的不合格及时消除,并总结、筛选出更有效、可靠、便捷的操作手段,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进而使法律服务的质量得到保证。 3、完善惩戒体系,把好违规查处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律师法》、司法部颁布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强律师惩戒制度建设,规范惩戒程序,加大惩戒力度。通过完善律师惩戒体系,坚决遏制乱收费、低价竞争、服务质量差等现象,提高律师法律服务质量。 4、从委托人的层面建立质量评价反馈机制。律师直接的服务对象是委托人,委托人的满意度是衡量律师服务质量的优秀要素,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中,委托人对服务质量的评价是律师十分关心并且不能回避的问题。虽然相对于律师而言,委托人的专业判断与律师不对称,但这并不能影响委托人从客户的角度来主导对律师服务满意度的评价。委托人也许在法律服务消费中积累的评价经验远不如委托人作为客户消费其他有形商品或服务时的丰富,但他委托的法律服务终结时,委托人也必然会就受托律师的服务满意作出自己的评判。日常生活中,常常听到委托人说这个律师有“水平”或那位律师“不怎么样”就是满意与否最直白的写照。近年来,我局按上级要求通过质量监督卡,对律师办案质量由当事人填写后附卷。事实上,质量监督卡的使用没有落到实处,如何有效使用质量监督卡有待进一步研究。 5、从律师事务所层面建立律师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的执业平台,理所当然应对律师服务质量进行必要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在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已成为主流组织形式的现在,律师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律师事务所的声誉。因此,对律师服务质量的管理是任何一个律师事务所必须考虑的主要问题。律师事务所对律师服务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主要应集中在服务的过程质量上,也就是说律师事务所应通过对律师服务过程的每个环节的质量进行管理来达到控制过程质量的目的。在诉讼/仲裁领域,从立案、证据搜集和交换、证据补充、证据调取申请,到开庭、庭审调解、判决/裁决等,每一个环节如果都能置于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和监控下,过程质量的保证就有了初步的保障,我们都知道诉讼业务的信息不对称性是最容易导致委托人对服务质量不满的因素,因此,对律师在诉讼过程中的过程质量进行规范就成为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控制质量的必然选择。在这种规范管理和监督下,可以极大地“刺激”承办律师过程服务质量意识的“觉醒”和“提升”。 6、从社会公众和管理机关的监督层面建立质量监控机制。作为律师行业“两结合”管理模式的主导机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可通过制定《律师法律服务质量指导规范》来逐步建立起律师法律服务的质量监控机制。如建立不定期的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相结合的听庭制度,从律师出庭的表现监督律师对案件的庭前准备、庭中应对,树立起律师对每个案件的重视度。同时,对律师在出庭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也可及时予以反馈。建立查卷制度,坚持每年对律师办案卷宗的抽查,严格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对直接反映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的“产品”进行“检验”,树立起每位律师对办案卷宗的重视度。建立意见征询制度,通过对有关部门、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的征询,直接从律师的服务对象中了解社会公众评价,树立起律师对社会公众满意的重视度。从而,通过各方面信息的搜集,使管理部门对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管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服务质量管理论文: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效益年自查整改措施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开展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的意见》,我院多次召开有关会议,层层落实,成立了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逐级负责,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努力提高我院的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更好的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针对我院现状,根据《临沂市医院医疗质量检查标准》,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自查,找出了目前我院存在的问题,为了及时有效的加以改正,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相关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及岗位责任,要求每一个医务人员掌握和遵守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及岗位责任、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热情服务。上半年院内投资万多元,把名人员送到省、市级医院进修学习,有名人员分别参加了省和市举办的妇科、儿科妇幼保健学习班期。同时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每周五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定期组织考核,为了确保学习质量,把考试成绩和个人经济效益挂钩,极大调动了一线医务人员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习为每一位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打下良好的基础。每一位医务人员都做到了对技术精益求精、潜心向学、积极进取,在工作和学习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月份,在职职工共撰写篇,在省级刊物篇,市级篇。并且在学习中不忘教育全体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本、尊重、关爱、方便、服务病人的人文精神。使广大卫生人员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树立良好的道德形象和职业形象。按照“爱国守法、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十二字公民道德规范,采取有效措施,掀起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高潮。让每个患者感受到在我院就象到了自己的家一样,感受到现代医院的文明之风。 二完善和开展各项医疗技术: 我院底子薄,临床工作开展比较晚,面对这种现状。领导班子没有因陋就简,而是严把质量关,全面保证业务科室建设符合国家或省的基本标准,并且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技术安全有效。针对目前抗生素滥用的现状,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没有随波逐流,而是严格规范使用抗生素,控制医院感染,努力减少并发症。 三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购置必需的医疗器械,全面提高诊治水平: 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以免造成资源浪费。为了不断提高我院医疗水平,满足临床医疗需要,年初院领导班子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一步到位,多方筹集资金万元购置了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麻醉呼吸机、尿十项分析仪、立式高压消毒锅等医疗设备。对现有的设备及时进行保养维修,保证运转正常,操作规范,检查治疗效果安全可靠,计量器具精确可信。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实行规范化管理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关键,我们始终抓住不放。首先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认真落实院长查房制度,行政总值班制度。医技科室强化集体审阅片制度、临床病人随访制度,实验室室内质控制度。临床科室强化首诊医师负责制,住院医师小时负责制、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等项制度。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手术分级管理规定,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严把术中操作关、术后观察关。上半年共完成妇科、产科手术例,无一例出现差错事故。医疗质量的提高,同时也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临床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五保证药品、试剂及医用材料的质量,确保病人治疗安全有效: 保证药品、试剂、医用材料的质量,做到安全可靠,符合临床使用要求,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条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依法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麻醉药品管理工作。并且成立了药品及材料购置管理委员会,采取集中招标采购,从源头上杜绝了采购中的不正之风。 六改善住院环境,为病人提供良好的就医条件: 根据医疗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的处处体现人文精神,一切为方便患者服务的要求。我院在今年年初对我院的环境做了整体规划,投资万元改造病房和治疗室以及院内环境,做到了环境幽雅、整洁干净为患者提供了方便优质、温馨舒适的诊疗和康复环境。 服务质量管理论文: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自查整改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开展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的意见》,我院多次召开有关会议,层层落实,成立了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逐级负责,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努力提高我院的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更好的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针对我院现状,根据《临沂市医院医疗质量检查标准》,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自查,找出了目前我院存在的问题,为了及时有效的加以改正,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相关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及岗位责任,要求每一个医务人员掌握和遵守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及岗位责任、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热情服务。上半年院内投资万多元,把名人员送到省、市级医院进修学习,有名人员分别参加了省和市举办的妇科、儿科妇幼保健学习班期。同时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每周五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定期组织考核,为了确保学习质量,把考试成绩和个人经济效益挂钩,极大调动了一线医务人员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习为每一位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打下良好的基础。每一位医务人员都做到了对技术精益求精、潜心向学、积极进取,在工作和学习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月份,在职职工共撰写篇,在省级刊物篇,市级篇。并且在学习中不忘教育全体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本、尊重、关爱、方便、服务病人的人文精神。使广大卫生人员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树立良好的道德形象和职业形象。按照“爱国守法、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十二字公民道德规范,采取有效措施,掀起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高潮。让每个患者感受到在我院就象到了自己的家一样,感受到现代医院的文明之风。 二完善和开展各项医疗技术: 我院底子薄,临床工作开展比较晚,面对这种现状。领导班子没有因陋就简,而是严把质量关,全面保证业务科室建设符合国家或省的基本标准,并且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技术安全有效。针对目前抗生素滥用的现状,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没有随波逐流,而是严格规范使用抗生素,控制医院感染,努力减少并发症。 三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购置必需的医疗器械,全面提高诊治水平: 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以免造成资源浪费。为了不断提高我院医疗水平,满足临床医疗需要,年初院领导班子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一步到位,多方筹集资金万元购置了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麻醉呼吸机、尿十项分析仪、立式高压消毒锅等医疗设备。对现有的设备及时进行保养维修,保证运转正常,操作规范,检查治疗效果安全可靠,计量器具精确可信。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实行规范化管理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关键,我们始终抓住不放。首先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认真落实院长查房制度,行政总值班制度。医技科室强化集体审阅片制度、临床病人随访制度,实验室室内质控制度。临床科室强化首诊医师负责制,住院医师小时负责制、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等项制度。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手术分级管理规定,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严把术中操作关、术后观察关。上半年共完成妇科、产科手术例,无一例出现差错事故。医疗质量的提高,同时也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临床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五保证药品、试剂及医用材料的质量,确保病人治疗安全有效: 保证药品、试剂、医用材料的质量,做到安全可靠,符合临床使用要求,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条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依法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麻醉药品管理工作。并且成立了药品及材料购置管理委员会,采取集中招标采购,从源头上杜绝了采购中的不正之风。 六改善住院环境,为病人提供良好的就医条件: 根据医疗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的处处体现人文精神,一切为方便患者服务的要求。我院在今年年初对我院的环境做了整体规划,投资万元改造病房和治疗室以及院内环境,做到了环境幽雅、整洁干净为患者提供了方便优质、温馨舒适的诊疗和康复环境。 服务质量管理论文: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自查整改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开展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效益年活动的意见》,我院多次召开有关会议,层层落实,成立了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逐级负责,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努力提高我院的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更好的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针对我院现状,根据《临沂市医院医疗质量检查标准》,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自查,找出了目前我院存在的问题,为了及时有效的加以改正,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相关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及岗位责任,要求每一个医务人员掌握和遵守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及岗位责任、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热情服务。上半年院内投资万多元,把名人员送到省、市级医院进修学习,有名人员分别参加了省和市举办的妇科、儿科妇幼保健学习班期。同时为了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水平,全面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每周五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定期组织考核,为了确保学习质量,把考试成绩和个人经济效益挂钩,极大调动了一线医务人员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习为每一位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打下良好的基础。每一位医务人员都做到了对技术精益求精、潜心向学、积极进取,在工作和学习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月份,在职职工共撰写篇,在省级刊物篇,市级篇。并且在学习中不忘教育全体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本、尊重、关爱、方便、服务病人的人文精神。使广大卫生人员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树立良好的道德形象和职业形象。按照“爱国守法、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十二字公民道德规范,采取有效措施,掀起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高潮。让每个患者感受到在我院就象到了自己的家一样,感受到现代医院的文明之风。 二完善和开展各项医疗技术: 我院底子薄,临床工作开展比较晚,面对这种现状。领导班子没有因陋就简,而是严把质量关,全面保证业务科室建设符合国家或省的基本标准,并且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医疗技术安全有效。针对目前抗生素滥用的现状,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没有随波逐流,而是严格规范使用抗生素,控制医院感染,努力减少并发症。 三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购置必需的医疗器械,全面提高诊治水平: 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以免造成资源浪费。为了不断提高我院医疗水平,满足临床医疗需要,年初院领导班子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一步到位,多方筹集资金万元购置了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麻醉呼吸机、尿十项分析仪、立式高压消毒锅等医疗设备。对现有的设备及时进行保养维修,保证运转正常,操作规范,检查治疗效果安全可靠,计量器具精确可信。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实行规范化管理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关键,我们始终抓住不放。首先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认真落实院长查房制度,行政总值班制度。医技科室强化集体审阅片制度、临床病人随访制度,实验室室内质控制度。临床科室强化首诊医师负责制,住院医师小时负责制、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等项制度。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手术分级管理规定,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严把术中操作关、术后观察关。上半年共完成妇科、产科手术例,无一例出现差错事故。医疗质量的提高,同时也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临床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五保证药品、试剂及医用材料的质量,确保病人治疗安全有效: 保证药品、试剂、医用材料的质量,做到安全可靠,符合临床使用要求,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条例》,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依法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麻醉药品管理工作。并且成立了药品及材料购置管理委员会,采取集中招标采购,从源头上杜绝了采购中的不正之风。 六改善住院环境,为病人提供良好的就医条件: 根据医疗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的处处体现人文精神,一切为方便患者服务的要求。我院在今年年初对我院的环境做了整体规划,投资万元改造病房和治疗室以及院内环境,做到了环境幽雅、整洁干净为患者提供了方便优质、温馨舒适的诊疗和康复环境。 服务质量管理论文:试论民营早教机构服务质量管理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学前教育越来越受到国家政府和家长的重视,但是随着数量逐渐增多,一些不符合办学条件、服务质量较差的早教机构开始涌现,而政府对民营早教机构的服务质量管理又缺乏相应的政策,民营早教机构也没有意识去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只追求物质的满足,缺少了制度、精神层面的建设,因此导致服务质量问题备受关注,如何提高民营早教机构的服务质量迫在眉睫。 关键词:民营早教机构;服务质量;教学质量 一、佛山市民营早教机构的现状 早教机构的教学目的在于开发0-3岁幼儿的脑部发育,并尽早地引导他们学习基本技能,掌握生活常识。佛山市民营早教机构数量众多,分布在五区。我们现通过调查问卷、课后询问、家长微信群等来调查顾客对早教机构服务质量管理的满意度,并向家长咨询提高质量的意见。21.36%参加早教的家长则反映自己所参与的机构并没有取得正规牌照,办学条件较差。36.33%的受访者认为早教机构的课程设置不合理,取而代之的是补习辅Э纬蹋存在欺骗成分。 二、佛山市早教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佛山市民营早教机构自身和国家政府对民营早教机构现状的调查研究,更多偏向于政府对机构的服务质量管理力度不足,并分析得出以下原因。 (一)政府投入不足 1.早教服务质量管理缺乏政策的引导和支持 现阶段,政府对民营早教机构服务质量管理的相关管理内容还处于空白的阶段,没有对其进行详细地整理和分类,而经营者只能依据自己的经验对机构进行服务质量的管理,并且民营早教机构的服务质量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需要政府政策引导,才能有进一步的完善措施。政府资金支持能更好地推动早教机构基础性发展,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2.人才队伍建设薄弱 缺乏专业人员 人才是一家民营早教机构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一旦教师队伍建立不起来,教学质量就受到影响。随着近年来从事幼师专业教育人数增多,薪酬需求逐渐提高,用人单位要花更多的钱来聘请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教学经验的人员。当缺少资金支持的时候,经营者的聘用教师条件只能降低,那么人才队伍的发展会相对滞后,服务质量也得不到提高。 (二)缺少对早教机构服务质量的规范化管理 1.监管部门职责模糊 监管和协助发展的力度不足 监管部门并没有对早教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规范和检查,而且对于早教机构的管理界限也相当不明确,工商局和教育局对这个行业的管理权限也处于交织状态。并且监管部门也没有对机构的发展提出建议或者是要更改的地方,导致机构不能够正确认识问题,市场价格混乱,服务不对称,服务质量规范化程度低。 2.准入门槛低 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市场的准入门槛低,只要给加盟费或者是自己创办一家早教机构,对创办人没有过多的要求。而且服务质量也是根据创办人自身的认知水平去设立,没有规范的政策去约束他们,所以导致不同地区的早教机构存在质量的差别,有家长反映有些机构提供的服务相对较差,课程内容少,价格昂贵。 3.缺乏对早教人员科学的考核系统 除了家庭、父母,机构和老师就是孩子的第二个学习场所和第二个人生导师,但是有很多的早教机构为了节约成本,通常会聘用无资格从事教育行业的人,有的老师态度怠慢甚至是差,影响对孩子的教育,形成不良效果,服务质量下降。但是政府并没有对早教机构教师各方面信息制定科学考核制度,没有对教师进行资格审查,放任机构聘请无证人员,而且也没有对教职人员的定期再教育培训进行严格的规定。 (三)早教机构自身存在的问题 1.缺少与顾客的沟通交流 后续的服务质量低 与顾客沟通交流是了解自身情况的一个重要渠道。但是有些早教机构不愿意花时间去与顾客进行课后交流,往往不能了解自身需要改进的地方,当一个孩子结束课程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及时与顾客取得联系,了解继续参与的意愿,导致顾客流失严重,有许多家长反映问题后也得不到妥善的解决,这造成早教机构的服务质量有不好的影响。 2.早教服务质量管理缺乏一个完整的体系 创办者只追求利益的发展,而忽略了幼儿和顾客的需要,环境质、教学、卫生等质量处于一个基础的阶段,更重要的是顾客对本机构的满意程度。服务质量包含的内容是非常多的,不仅仅是上述的几个方面,由此可知早教服务质量缺乏一个完整的体系,导致发展规模停滞不前。 三、早教机构服务质量管理的对策研究 民营早教机构的服务质量管理是关乎幼儿是否能够得到优质教育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要联合政府的力量,来支持和引导早期教育的发展,并鼓励各个机构创新发展模式,从而为幼儿和家长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陪伴环境。现给予以下建议: (一)政府支持 引领发展本市早教机构服务质量 1.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规范民营早教机构服务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严格规定了民办学校的创办条件以及资格,并对其中的师资、日常管理、环境等都进行了说明。随着民营早教机构数量逐渐增多,不符合资质的早教机构不断显现。在我们所调查的47家早教机构中,有百分之十的机构是没有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而且有些小型早教机构的规模也不符合办学条件中规定的教育场所至少要达到300平方米以上。为了保障受教育者的权益,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去规范民营早教机构的服务质量管理。 2.明确规定各部门之间的权限 由于现在民办教育机构成立的时候需要经过市教育局、市工商局以及民办机关等,分别对民营早教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查,在审查结束后,会根据相应的情况发放不同的许可证。经营前的审批程序是由不同部门所负责,但是到了后期机构的服务质量发展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就没有相应的部门去管理。所以政府要通过深入研究,明确划分各部门之间对民营早教机构的管辖权,既可以避免出现权力的重复,又可以让机构更好地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 3.加强人才储备 提升服务质量 据统计,广东省早期教育行业协会《广东省早期教育服务机构现状调研报告》显示,早教机构中本科学历的教师占28%,大专学历占33%,中专及以下学历占39%。广东省现有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11家,每年毕业生约有2300余人,但流向早教机构的比例不到5%。为此政府应该鼓励高校发展学前教育专业,通过授课、培训、讲座等形式为早教机构储备更多专业型的人才,以弥补人才的匮乏就,提高民营早教机构的服务质量。 (二)民营早教机构要建立完整的服罩柿抗芾硖逑 1.对幼师进行在职教育培训 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按照国家规定,幼儿教师从业资格证需要5年一审,这就意味着在民营早教机构内持证上岗的人员需要参加国家举办的再教育培训,以此来稳固知识。除了国家规定,早教机构也应该对在职的幼师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除了提升其个人的能力,同时也是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教学条件,还有的就是要鼓励没有持证上岗的人员参加资格证的考试,严格遵守国家的招聘人员规定。 2.促进单一发展早教机构转变为多样化发展 过去传统的早教机构只注重基础的建设,例如发展师资、美化教学环境、设置课程等,通过这些手段来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但其实可以进一步与研究早期教育的专家学者进行交流,紧跟政府教育政策,不断加深对早教的认识,提高管理水平。应该将环境、课程、师资同科研、管理、顾客满意度、个人能力等深层次发展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多样化且完整的服务质量系统。 (三)顾客加强监督作用,从侧面提升早教机构的服务质量 家长应时刻监督所参与的早教机构是否具备合格的办学条件,如果发现它存在严重的服务质量问题,要及时提出,若是无照经营,则要及时举报。若早教机构进行满意度调查,作为家长应该要积极配合,提出自己的意见。父母应该陪同孩子一起参与学习,无论是在早教机构还是家里,都应该创造共同学习的氛围,这样孩子才能够在小范围的模范中得到发展。 四、结语 随着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不断发展,许多父母对孩子的教育问题越来越重视,对教学的要求也在提高,并且孩子接受教育的年龄不断向前推进,因此民营早教机构的出现是必然的。而民营早教机构也应该重新定位自己,制定完善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为幼儿的教育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让他们学习到更多不一样的知识。作为家长也应该选择信誉、能力和环境都比较好的早教机构,切勿轻信那些作虚假宣传的机构。 服务质量管理论文:新形势下呼叫中心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浅析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呼叫中心传统的管理模式带来冲击,但在转型的浪潮中,“保障员工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服务感知”仍是呼叫中心的根本宗旨。在新形势下如何建立呼叫中心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在此笔者有一些心得与大家分享。 一、 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架构 质量管理大师戴明博士最早提出了PDCA循环的概念,围绕“计划(P)―执行(D)―检查(C)―处理(A)”四大程序,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架构可分为“统筹管理层、规划支撑层、分类落地层”三个层级,通过统筹管理、合理规划和全面质检的多维模式进行全质量管理,实现服务质量从“标准制定- 标准落实- 标准执行- 标准监督- 标准反馈及提升”的闭环管理,确保服务关键环节的体系化监控。 二、 服务质量管理层级介绍 全媒体交互中心的到来引入了以往呼叫中心本身以外的技术,比如互联网全网搜索技术、机器人技术、舆情监测技术、语音分析技术等,使呼叫中心的质量管理不再拘泥于传统的人工抽检形式,新形势下呼叫中心的质量管理应是“系统+人工”相结合的模式,大数据分析加问题深入聚焦,从而实现呼叫中心的全质量把控。 在新的质量管理模式下,各质量管理层级的职责介绍如下: (一)统筹规划层 是质量管理体系的决策层。围绕呼叫中心诸如“热线满意度”、“一解率”等关键指标对中心整体质量进行把控,合理制定质量管理规划,统筹协调资源,安排服务指标、项目的监控、落地、提升,制定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及标准,规划智能语音质检系统的应用。 (二)规划支撑层 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支撑层,是规划层和落地层的衔接层,依据质量管理规划有序开展指标整体监控分析、服务质量标准确定、智能语音系统的需求收集和推广、质量检查的任务提取和分配提升等工作。同时对质检结果进行综合性分析,挖掘中心层面共性问题,制定改进提升计划并安排计划落地。 (三)分类落地层 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层,分为督导、质量提升、质检员三类人员。通过“事前――宣贯培训”、“事中―执行监控”及“事后―提升验证”三阶段开展相关工作,为服务质量提升落地保驾护航。 1、“事前”――宣贯培训阶段。建立“知识分级与应用长效联动机制”,根据现有公司经营战略、热线运营、客户关注等元素给予不同业务赋值及划定等级(分为不重要、一般、重要、非常重要四个等级),对不同等级的业务采取不同的应用指导。当业务等级达到“重要”及以上时,质量提升人员负责对所辖员工业务掌握情况进行宣贯培训,以保证员工业务掌握水平、提升解答能力。 2、“事中”――执行监控阶段。采用“系统质检+专项人工质检”模式,质检员对呼叫中心话务员服务质量进行全方面监控。 (1)系统质检:是呼叫中心话务的广量监控。利用智能语音分析系统开展服务质量、业务质量、违规语音等质检分析以及来电原因、重复来电、通话时长、客户评价等运营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异常数据进行提取,并进一步开展人工质检。 (2)专项人工质检:是对问题话务的进一步聚焦挖掘。借助系统质检计划模块将任务分解到个人,质检员可根据任务内容按规范选择对应的质检计划模块进行质检,根据短板人员和服务漏洞提出服务优化需求,由规划支撑层统一协调资源解决共性问题并进行专项服务规范落地把控。 3、“事后”――提升验证阶段。系统和人工质检的结果直接应用于呼叫中心话务员的质量管理,由质检员对所负责区域的人员进行服务质量提升,并借助指标监控、话务抽检等形式对问题短板改善情况进行验证。该闭环链可根据指标实际的提升效果来挖掘闭环链中执行未到位的问题,及时作出调整跟进;同时沉淀并传承了有效的提升举措、帮扶方案等,实现服务质量闭环提升的完美收官。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客户与公司的交互日趋多元化,传统通过电话拨打进入人工的热线服务将逐渐演变成包括“微信、客户端、官网”等全渠道进入人工的在线服务,在这种新的服务形式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如何构建将是下一步需要重点研究的课题。 服务质量管理论文:构建电力营销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之我见 摘 要:随着广西省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力服务也在逐步变化自身的营销服务模式,由生产经济模式变成营销模式,逐步的适应市场经济。电力企业最优秀的部分是电力营销服务,营销的好坏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方向,关系到企业是否能在发展的潮流中站稳一席之地。本文将从电力营销中现存的问题,以及如何构建合理完善的营销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两个方面来分析,希望可以对广西省电力营销的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电力营销;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0 引言 近年来广西省经济发展迅速,几乎所有的产业发展都离不开电力的供能,因此,电力可谓是经济发展的保障。由于科技的发展,新能源的出现使传统的电力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冲击。现代企业发展中越来越注重服务质量,优质的服务可以让顾客有个良好的购买体验,只有让顾客满意的营销模式,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并逐步占领市场。由此看来,电力企业要想得到良性的发展,就要转变其原始的生产经营模式,变成主动的营销模式。电力企业要不断完善管理体系,营销服务质量,和客户资源这三方面的工作,令顾客满意的服务,使企业良性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1 电力营销服务的现状 (1)电力企业自身管理情况。长时间以来,电力企业一直作为生产行业存在,重生产,轻管理,致使电力企业在营销方面出现脱节,市场营销服务理念较差。在客户的用电过程中,出现报修难,企业人员服务态度差,投诉无效等问题是供电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在2000年,广西省电力公司下设9个地方级供电局和42个代管县市级供电局。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数字逐年在增加,因此,企业对内员工的管理和对外的客户服务压力在不断增大。虽然同在广西电力公司的总体管理下,但是地区不同,各地的管理方式都大不相同。各个地区对员工的管理,对客户的服务理念,对营销业务的处理方式流程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因此,对公司的各项管理要求很难得到统一的实施[1]。 (2)营销服务水平方面的问题。按照过去的情况开看,供电行业一直都是供不应求的状态。电力企业的员工都是按照上级的指示按部就班,没有主动的营销意识,对待客户态度怠慢,不重视客户的需求。在用电过程中出现问题时,都是用户找到电力公司解决。由于没有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机制,例如,缺乏互联网服务,客户关系管理等多样性的服务,这就致使用户在用电过程中无法得到满意的体验。 2 构建完善电力营销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方案 (1)改变观念,培养营销意识和竞争意识。电力I销,就是指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以用户的用电需要为主要根本,通过供和用的关系,使用户能够得到安全,可靠,经济的电力商品,并且在此基础之上得到优质满意的服务。供电企业要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以顾客需求为出发点,提供优质的营销服务,构建良好的服务体系[2]。务必要确保营销在市场竞争中占的重要地位,从发展依靠国家,效益依靠政策,管理依靠行政的旧观念中摆脱出来。因此,企业要确立以营销为中心的服务手段,赢得客户的满意程度,在服务中获得最大的利益。 (2)加强电网建设,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电力企业要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以用户的需求为出发点,建设相适应的电网服务,加强和完善配电网络。同时应运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以此来为客户提供安全,快速,全方位的用电体验。有关的技术人员要在其中做好安全检查,隐秘工程检查和安装完毕的线路检查。各种类型的施工和监工的检查和排查,使用户在后期用电过程有一个良好的用电保障。各方面的检查也有利于检修人员在后期维修的方便。企业应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市场营销的管理秩序,积极开阔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 (3)树立良好的商品观念和效益观念。面对近年来出现的新能源,例如,太阳能,天燃气,煤炭等能源,均和电力产生了竞争的趋势。电力企业要想在竞争中不损失自身利益,就要在价格,信誉,质量和服务等方面来制胜。服务又是众多制胜方法中最重要的一点,企业采用快速,便捷有保障的服务来赢得市场。要注重开拓和创新为客人户服务的观念,牢记“客户就是上帝”的服务理念。如何合理快速的推销企业的电力产品,建立完善现代化的营销管理系统,是每个供电企业要思考的重点。 (4)培养员工自身素质,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员工的自身素质是在营销服务中的关键因素。员工的自身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的运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企业在培养员工的能力时,要注重这几方面的培养。定期组织人员学习电力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专业的营销知识,而且,企业营销心理学也不能遗漏,争取培养出全能型的人才,不仅有过硬的专业素养,还要有灵活应变的沟通能力,能恰当处理好与客户之间的各种关系[3]。同时,也要培养员工的竞争意识,在企业内部实行赏罚政策,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相应的表扬,对于业务上出差错的员工也要给予相应的惩罚,赏罚分明,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这些措施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给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另外,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从销售到售后,完整的服务,让顾客在用电过程中没有后顾之忧,提高企业在用户心中的形象。 3 总结 随着电力改革的深入,电力营销的任务越来越重。如何在改革中提高广西省的电力企业在营销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是企业在目前最重要的任务。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拥有一流的服务,是企业发展最重要的优秀任务。电力企业要坚持顾客至上的服务方针,秉持顾客第一的服务理念,加强企业自身的营销管理能力,这样才能强化企业自身的实力,不仅让顾客得到满意的服务,同时也让企业在竞争中有良好的发展。 服务质量管理论文:服务业中服务质量管理与顾客满意研究 摘要: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顾客越来越重视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过程中是否带来心理上的满足。对服务业而言,在吸收营销活动中的管理经验和采取某些标准化服务方式以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服务业管理人员需要对服务营销活动中的质量管理问题有更为深刻的认识,需要更好地理解服务营销中质量管理的优秀,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从而实现顾客满意。 关键词:服务业;服务质量管理;顾客满意 0引言 1960年以来,由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的进步。一方面使得由劳动为主导的产业向技术为主导的产业转化;另一方面,兴起了不少新的第三产业即服务行业。运输、交通、仓储、流通等产业的进一步壮大,服务行业由此而诞生;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又将推动了文化娱乐业、卫生健康、保健美容、环境保护、心理咨询等行业的发展。与此同时制造企业在销售产品时,售后服务同样成了达成产品销售的重要部分之一,成了服务企业间争夺市场的主要方式。伴随着二十一世纪经济的快速发展,服务营销将会成为企业营销的主要形式。 1服务质量理论概述 1.1服务质量的内涵 迄今为止,对服务质量的定义学者们也没能得到准确的解释。服务质量的定义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产品本身质量,二是与顾客满意度密切相关。学者们关于服务质量方面的探讨已经形成了一些共同意见:服务质量的实质是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所感受到服务心理预期,因此又称为顾客感知服务质量,服务质量决定于顾客对服务的预期和对服务的感知。(1)服务质量就是顾客对服务质量的感知;(2)服务质量取决于顾客对服务的感知与期望。 1.2服务质量的特征及实践的意义 与服务的特征相对应,服务质量也具有自身独有的特征:即服务质量具有较强的主观性,服务质量缺乏稳定性,服务质量的好坏受服务过程和结果所制约,服务质量的交互性。 服务质量是服务营销管理的焦点,最早对服务质量的探讨体现在服务营销范畴,其后慢慢拓展到服务和人力资源管理等范畴。服务质量之所以能够引起高度重视,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1)服务行业在社会中的地位逐步提升。当前,全世界范围内GDP的60个百分点上下来自于第三产业。(2)提升企业竞争实力的主要方法之一是升级服务质量。维护与顾客良好的关系以及保持现有市场占有率与升级服务质量息息相关。(3)提高服务质量能够提高企业的绩效。特别是当多个提供了相同服务的企业在小的范围内竞争时,例如银行,服务质量的提高可能是突出服务唯一与众不同的方式。 1.3服务质量提升顾客价值 菲利普・科特勒提出“顾客总价值”是指顾客购买某一产品与服务所期望获得的一组利益。包括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形象价值。要想提升顾客价值,主要表现在使客户明显感到价值被提升了,甚至高出顾客预期。 产品价值是消费者可以客观感受到的。包含产品的质量、功能、式样、外形等。比如,顾客去商场买衣服就可以通过直观感受到衣服的质量、颜色、款式从而在客心中就有了一个目标价值。人员价值即员工价值,包括员工的知识水平、各项素质、业务能力和整体形象。比如,营业员的形象和综合素质以及亲和能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维系新老顾客。服务价值是和产品一起出售向顾客提供的附属价值,就是通常说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价值。特别是现在网络购物兴起,服务成了网络购物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形象价值是企业的形象及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总体形象。 2服务营销中存在的服务质量问题分析 服务质量是服务行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由于我国的服务营销的起步和发展较晚。国民经济受资本、技能和规模等成分的制约,这也就使得服务营销的成长受制于很多方面。 2.1员工素质水平低,服务不规范 服务营销是企业员工和消费者一起介入的过程。很多企业的服务营销没有考虑到这两个因素,仅仅只是把产品看成是服务营销的服务对象,只是重视业绩和经营利益。没有考虑到员工的工作感受也没有考虑到潜在顾客的购买能力。他们一味的认为员工是帮助他们实现价值的劳动力,没有重视员工的发展。至于员工的综合素质、服务水平以及工作能力都不去考虑甚至有的企业会认为是对员工进行培训是一种人力财力的浪费,当员工跳槽时还可能便宜了竞争对手,确没有想到如何去长远的留住员工。 2.2管理者没能全面认识到服务质量的重要性 由于服务质量有时只能间接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因此,导致企业管理者只注重为企业直接带来经济利润的项目,而忽略了服务质量的必要性。由于企业的服务管理者以为,投资服务质量管理成本大,但无法获得相应质量管理明显的效果,最终的结果是服务质量落后,忽视服务质量管理,这将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2.3没有能够正确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消费者的投诉对于每个企业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做的再大再好的企业都不能保证顾客百分之百的满意,所以要看企业是如何处理顾客投诉的。为了企业求生存,促进发展的需要,必须要正确解决消费者投诉,让消费者满意是消费者的愿望。很多企业没有能注意到这一点,认为只要产品或者服务销售出去了就没什么事了。其实处理顾客投诉是服务营销中至关重业的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 2.4服务品牌意识不足 我国企业大部分属于个人集资型,规模小,资金有限,对于企业的品牌认识不足,不少企业认为那些都是大企业的事情。许多两线和三线企业对自己的品牌意识比较弱,因为行业品牌集中度和关注度不够。 3改善服务质量提升顾客满意度 3.1正确对待顾客的失落和不满 据调查:客户不满意服务会流失90%的客户,问题无法解决的客户会有89%的流失率。一个不满意的顾客会对9个人去述说这是一次不愉快的购物体验。服务品质与顾客是企业生存的关键,企业应注意它。因此,企业应该关注客户的失落感,当顾客表现出不理想时,企业应尽快了解客户失落的原因在哪里,这对企业服务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还要求企业服务人员要学会倾听,舒缓和镇静客户愤怒的技巧。 3.2提高管理者的服务质量意识 在服务营销中服务质量是一项重要的内容。企业所有的员工应该有强烈的服务意识,特别是管理人员,应更加注重服务质量。从而强化管理者在服务质量上的管理。服务人员有了服务质量意识,才会做好本职的工作,提升企业整体素质服务质量。服务企业的管理者必须认识到服务质量和顾客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是企业利润的来源。了解消费者不满和投诉对管理者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只有消费者不满和投诉才能发现企业内部所存在的服务质量问题。顾客对一个企业的了解是逐步是进行的,顾客与企业的深层沟通是建立在顾客不满的基础上的,恰当的处理顾客的不满意对管理者发现和解决问题更加有利,以及对强化顾客对企业的忠诚度也有很大帮助。 3.3提升员工素质、实现规模化管理 对企业而言高素质的优秀员工是企业优秀竞争力的关键。实现员工规模化的管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企业需要塑造专业化、高标准的服务人员队伍,这就离不开对服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针对处在不同岗位的员工,其素质提升的重点也不一样。一线服务人员侧重服务技巧,二线员工侧重企业经营管理理念。通过提高整体服务人员的素质,能够更好的取得客户满意度和客户忠诚度。 3.4建立顾客反馈信息平台 企业在服务营销中有个非常主要的环节就是解决客户的投诉的题,它可以制约客户对服务的满意程度。首先,要有良好的服务质量,建立客户投诉渠道,保证客户投诉渠道,方便客户投诉;其次,及时的,友好的,为客户提供快捷的处理方法,并为存在的问题说明缘由;最终,针对存在问题的服务和消费者的满意程度制定方案避免降低消费者的满意度。同时,在整个过程中,保证企业对消费者的尊重和谅解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使得消费者忠诚于企业并长期信赖。 4结束语 总之,在服务营销中,服务质量与顾客满意有着密切的关系。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业来说虽然服务营销中还存在许多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但是服务行业正在蓬勃的兴起呈较快的发展趋势。二十一世纪的服务行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奉献将愈来愈明显,对服务营销的探讨也将成为这个世纪服务营销范畴的潮流。服务质量也得到较高的重视,企业也都在想方设法的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质量。
社会问题论文:城市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透视论文 城市是人口和社会经济活动高度集中的场所。现代城市正以较快的速度发展,据报道,世界城市人口正以每周100万的速度增长,如果保持现在的发展势头,到2050年,将有65亿人生活在城市,超过今天世界的总人口。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据历史资料和考古的研究,城市的出现至少已经有五千年历史,工业化以来城市化速度不断加快,这个过程表现是两个形式:一个数量的增多,第而是人口规模的扩张。所以以往都是农业世纪,从21世纪全球真正进入城市化世纪。 国内外城市发展表明,城市化具有正负两个方面效益:一方面城市化可以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能够集约利用土地,能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能够促进教育、健康和社会服务的进行,因此很多专家都是非常主张中国应该走大城市圈的道路,他们出于大城市圈的理念正是跟城市化正面效应相结合。据他们所预测,中国在未来的10年左右,每个城市圈将聚集两到三亿人,这样就能把中国大部分人口集约到沿海地区,置换出我们内地的土地和资源。这也是我们城市报告的一个设想。 另一方面城市化又给我们带来很多负面东西,主要就是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对我们的人们健康也产生了一些不好的影响。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个城市气侯的变化;另外环境污染,包括水、空气、噪音、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等,二、淡水、化石的污染;三、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中也出现了许多的社会问题,例如就业、人们婚育观念的变化、家庭暴力、吸毒、青少年犯罪等等。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得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与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显得非常重要。 随着社会阶层构成发生的深刻变化,社会观念也有碎片化的现象,即原有的社会阶层经由社会观念达到集体行动的逻辑发生了某种断裂,社会观念的利益化和个体化倾向明显,过去围绕改革方式、路径和方向而产生的左与右、激进与保守、自由与权威之间的观念分野,已经被围绕关键性社会问题而产生的新的阵营组合所取代。今后,社会观念的冲突将围绕着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健康、环境等具体的社会问题展开,随着问题的变化,争论的阵营也不断重新组合,这是社会观念冲突发生的一个新变化。 一、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1、就业问题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的改革、资本和技术对劳动的替代以及劳动年龄人口的持续供给,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不断下降,现在每年最多能够创造的900多万个就业机会,但有多万人竞岗。到6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795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356万人,虽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但加上其他企业、农民工和大学生中未登记的实际失业人员,“城镇调查失业率”超过了10%。根据全国市民的调查,失业下岗被列为当前存在的各种社会问题的首位。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升级,资本和技术增密,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有所下降,农民进城打工成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渠道,根据“非典”时期的最新调查,全国流动农民工达到1亿多人。按照我国目前每亩耕地投入的劳动力计算,农村只需1.5亿劳动力,目前的3.6亿农业劳动力,还需转移的2亿多人,即便按2020年非农就业人员达到70%的目标测算,也还需要再转移约1.5亿农村劳动力。 全国高校在连续数年扩大招生后,大学生就业难成为新的社会问题,尽管大学毕业生的初职平均收入预期已经大大降低,但仍有约70万大学毕业生待业。现在城镇新生的生活困难人口和农村的贫困人口,除了鳏寡孤独、丧失劳动能力和大病患者外,多数是与失业或严重就业不足有关。全国农民现金收入中,约35%是外出务工收入,有些省份农民外出打工收入,已超过和接近了本省的地方财政收入。从影响就业的各种因素来看,就业在相当长阶段(包括经济快速增长阶段)都会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严峻问题,必须从发展战略选择的高度来认识和规划就业,既要防止重走国家包下来和反城市化的老路,又要在完善劳动力市场过程中高度重视就业机会的持续增加。 2、婚育观念的变化 婚姻家庭是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社会制度,她为繁衍人类、稳定和发展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我国是一个婚姻家庭观念很强的国家。长期以来,政府在反对和解除封建性质的婚姻关系的同时,努力实行和健全新型的婚姻家庭制度。与西方社会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改革开放以来,这种低离婚水平的婚姻家庭关系也发生变化。离婚率连年上升,同时随着城市的发展,人们的婚育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产生了诸多社会问题。 在家庭问题上,一是没有明确提出和确立一个基本的思想原则,即个人的独立地位和自由权利是家庭关系和人与人之间一切社会关系建立和发展的之基础;二是没有正确认识我国家庭制度中的优良传统和腐朽成份及其发生作用的机制和可能造成的影响;三是没有恰当界定家庭活动和家庭关系的范围,特别是没有明确划分家庭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界限和范围。 随着社会世俗化进程的日益加深,人们对婚前性行为和婚姻表现出越来越开放的态度。一项对北京青年的调查表明,对于“双方相爱以后不结婚也可以发生性行为”这一问题,只有三成多的人表示反对,而这其中还有一半的人反对态度极其温和。很多人在表示对上述做法的支持时非常干脆,似乎觉得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多数青年认同“存在爱情的前提,婚前性行为没有必要反对”。对数据的交叉分析还发现,年龄越小对上述观点持赞成态度的比例越大。 3、家庭暴力问题 “家庭暴力”一词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但家庭暴力现象早已在我国出现。据统计,在我国的2.67亿个家庭中,约8000万个家庭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现象。目前,我国家庭的离婚率为1.54%,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超过1/4源起于家庭暴力。 全国妇联对来信来访分类统计后发现,婚姻家庭类投诉和咨询约占总数的50%,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占到15.5%。[1]此外,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曾在21个省进行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显示,有0.9%的女性经常受丈夫挨打,8.2%的女性有时受挨打;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近95%为女性。由于家庭暴力问题的世界性,国外的情况同样如此。据国外媒体报道,在美国,平均每7秒就发生一起家庭暴力;而在英国,这个时间下降到了6秒钟。 家庭暴力不仅破坏家庭,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会干扰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对婚姻家庭丧失信心,长此以往,社会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国将不国矣”。 4、吸毒问题 近年来,我国吸毒人员尤其是吸食海洛因人员的增长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新滋生吸毒人员年均增长幅度从五年前的29.3%降至13%。但是,吸毒人数仍在上升,涉毒区域不断扩大,滥用****片剂、******和******等新型的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可以说,海洛因、大麻、****片剂、******、******及其它******品、精神药物等多种交叉滥用的局面已经形成。 截至底,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105.3万人,现有吸毒人员74万余人,其中海洛因吸毒者65万人。吸毒人员呈现三多的特点,即男性多、青少年多和社会闲散人员多,分别占吸毒人员总数的84.5%、72.2%和54.3%。我国涉毒县(市、区)已达2201个,比增加了53个。其中吸毒人员在百人以下的县为1033个,百人至千人的963个,千人以上的205个。 吸毒引发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共用注射器注射海洛因已经成为中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中国所有省区市都报告了在吸毒者中发现了艾滋病毒感染者。截至底,全国共报告艾滋病毒感染者86万例,其中经静脉注射吸毒感染的就占55.3%。云南、广西更分别高达87.56%和88.1%。此外,从各地破获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情况看,由吸毒人员所为占相当大比例。 5、青少年犯罪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之相伴生的失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殊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加剧。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跨校、跨区的校园敲诈勒索事件占了整个校园敲诈勒索滋扰事件的六成左右。而且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问题少年”一再成为人们的热门话题。而有关调查显示,有50%以上的“问题少年”其“问题”出在家庭!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已经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给我们的家庭教育现状带来了警示。我国青少年犯罪一直就是一个比较严峻的社会问题,如今,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青少年犯罪除了无业人员及城市周边地区人员居多,父母离异、畸型家庭子女犯罪的多,结伙犯罪的多,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多,侵犯财产的案件多,不计后果、追求哥们意气的多等等这些长期以来所固有的原因和特点外,还有一些网络犯罪、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犯罪等特点。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一是网络与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关系正在日益密切;二是贫困正在成为青少年财产型犯罪的重要因素;三是性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且有上升之趋势 二、妥善处理城市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影响城市发展的社会因素多种多样,促进的措施也各自不同,作为正在迅速变化的中国城市社会,在改造城市居住自然环境同时,注意根据时代的特点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加强居民的思想道德建设,扶助弱势群体,强化社区管理,以促进城市社会的和谐发展。 1、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当前的重大政治课题和紧迫的政治任务,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也是城市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要密切观察、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处理矛盾既要周到细致、合情合理;既要旗帜鲜明,又不可失之偏颇。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官僚作风和腐败行为。继续改善干群关系,正确处理干群矛盾。要以强化人事监督为切入点,使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得到顺利实现,做到合民心,顺民意,真正地促进权力监督与人民监督的有机融合。 要坚持德法并举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素质。城市的和谐与发展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各个社会群体与个人都模范地遵循共同的法律规范,使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得以明确和实现,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统一协调、有序运作的和谐体系。通过制定和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管理,使公民、法人、其它组织和国家机关的各种行为严格限制在法律规范的秩序之内,使处理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有所遵循,这是保障城市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2、努力加强诚信建设 要使诚信为本在城市社会蔚然成风,必须有正确的利益导向和利益机制,使诚信成为有力的竞争手段,“诚者自成”。信用登记、信用评估和信用监管等各个方面的制度都要有利于保护和鼓励诚实守信者,有利于打击和惩罚作假行骗者。要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使制度束之高阁、流于形式。 要确保传达信息的真实性。做到真实地传达客观情况,盲不背实、口不违心。如对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必须披露到什么程度,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等要有更加明确的规定。对某些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形成的优势地位开展经营活动,做不实宣传,误导客户,某些上市公司编造业绩神话,披霹虚假信息等,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要切实宣扬、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念。特别是城市的管理者,必须身体力行,对各行各业作出表率,对于作出的承诺或达成的契约,务求守诺、践约,切不可马虎、随意。要尽力维持政策的适当稳定,切不可轻易变动。如果情况确实发生了重大变化,确实有必要对以前的承诺、契约、决定作出调整,应及时向有关方面做必要的说明,以使其理解。要及时进行协商,达成谅解,做出调整。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只要有关诚实信用的正确的利益导向和利益机制逐步地建立、完善,再加上切实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城市社会发展中的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一定会不断提高。 3、大力扶助弱势群体 帮助弱势群体,要有具体的可操作措施,要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关爱互助环境。首先,要形成共同关爱改革中弱势群体的环境。弱势群体是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产物,在现阶段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弱势群体与优势群体就是相对存在、不断变化的。“没有常穷久富家”,他们都是人民中的一部分、也是改革主体的组成部分。对于改革中产生的弱势群体,最根本的是调整经济结构,广开就业门路,促进持续发展。通过赞助公益事业、光彩事业,广辟就业渠道,积极救助,努力形成全社会关爱弱势群体的好风气、好环境。其次,要开展工程救助,使改革中弱势群体成为一个动态群体。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改变就业观念,提高职业技能,实现再就业,对退休年龄以内长期不能就业的职工,应当吸收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结合社会保障,提高其劳动报酬。再次,要进一步扶助弱势群体青少年,强制适龄青少年入学。对于达到初中文化以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子女,要组织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促进其健康发展,培养他们成为社会有用人才。第四,要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结合整治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和整顿非法或不合理收入,加强监控和处罚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暂时陷入困难的群众要认真负责地、满腔热情地给予关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4、继续完善社区管理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主要推动者是政府,主要目的是解决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后单位功能弱化所留下的空间,由此来加强对城市社会人口的管理。面对城市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政府要逐步调整自己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要适当放权,调动民间力量进行自我管理。改革开放以后,政府机构与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国家从对社会的全面控制中退出来,并不意味着社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就随之而来。它在很大的程度上还取决于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发展的水平、社会个体素质以及社会动员的能力。因此,需要通过加强社区建设整合城市居民,通过社区建设增强居民认同感、公益观念和社区参与意识。使由国家的代表机构决定的意图,通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多数市民的同意得到实现。 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引人注目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城市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和促进城市社会的文明、和谐、进步,使得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与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改革体制。 社会问题论文:城市发展中的社会问题探究论文 城市是人口和社会经济活动高度集中的场所。现代城市正以较快的速度发展,据报道,世界城市人口正以每周100万的速度增长,如果保持现在的发展势头,到2050年,将有65亿人生活在城市,超过今天世界的总人口。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据历史资料和考古的研究,城市的出现至少已经有五千年历史,工业化以来城市化速度不断加快,这个过程表现是两个形式:一个数量的增多,第而是人口规模的扩张。所以以往都是农业世纪,从21世纪全球真正进入城市化世纪。 国内外城市发展表明,城市化具有正负两个方面效益:一方面城市化可以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能够集约利用土地,能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能够促进教育、健康和社会服务的进行,因此很多专家都是非常主张中国应该走大城市圈的道路,他们出于大城市圈的理念正是跟城市化正面效应相结合。据他们所预测,中国在未来的10年左右,每个城市圈将聚集两到三亿人,这样就能把中国大部分人口集约到沿海地区,置换出我们内地的土地和资源。这也是我们城市报告的一个设想。 另一方面城市化又给我们带来很多负面东西,主要就是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对我们的人们健康也产生了一些不好的影响。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个城市气侯的变化;另外环境污染,包括水、空气、噪音、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等,二、淡水、化石的污染;三、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中也出现了许多的社会问题,例如就业、人们婚育观念的变化、家庭暴力、吸毒、青少年犯罪等等。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得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与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显得非常重要。 随着社会阶层构成发生的深刻变化,社会观念也有碎片化的现象,即原有的社会阶层经由社会观念达到集体行动的逻辑发生了某种断裂,社会观念的利益化和个体化倾向明显,过去围绕改革方式、路径和方向而产生的左与右、激进与保守、自由与权威之间的观念分野,已经被围绕关键性社会问题而产生的新的阵营组合所取代。今后,社会观念的冲突将围绕着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健康、环境等具体的社会问题展开,随着问题的变化,争论的阵营也不断重新组合,这是社会观念冲突发生的一个新变化。 一、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1、就业问题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业的改革、资本和技术对劳动的替代以及劳动年龄人口的持续供给,经济增长的就业弹性不断下降,现在每年最多能够创造的900多万个就业机会,但有多万人竞岗。到6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795万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356万人,虽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但加上其他企业、农民工和大学生中未登记的实际失业人员,“城镇调查失业率”超过了10%。根据全国市民的调查,失业下岗被列为当前存在的各种社会问题的首位。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升级,资本和技术增密,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有所下降,农民进城打工成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渠道,根据“非典”时期的最新调查,全国流动农民工达到1亿多人。按照我国目前每亩耕地投入的劳动力计算,农村只需1.5亿劳动力,目前的3.6亿农业劳动力,还需转移的2亿多人,即便按2020年非农就业人员达到70%的目标测算,也还需要再转移约1.5亿农村劳动力。 全国高校在连续数年扩大招生后,大学生就业难成为新的社会问题,尽管大学毕业生的初职平均收入预期已经大大降低,但仍有约70万大学毕业生待业。现在城镇新生的生活困难人口和农村的贫困人口,除了鳏寡孤独、丧失劳动能力和大病患者外,多数是与失业或严重就业不足有关。全国农民现金收入中,约35%是外出务工收入,有些省份农民外出打工收入,已超过和接近了本省的地方财政收入。从影响就业的各种因素来看,就业在相当长阶段(包括经济快速增长阶段)都会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严峻问题,必须从发展战略选择的高度来认识和规划就业,既要防止重走国家包下来和反城市化的老路,又要在完善劳动力市场过程中高度重视就业机会的持续增加。 2、婚育观念的变化 婚姻家庭是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社会制度,她为繁衍人类、稳定和发展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我国是一个婚姻家庭观念很强的国家。长期以来,政府在反对和解除封建性质的婚姻关系的同时,努力实行和健全新型的婚姻家庭制度。与西方社会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改革开放以来,这种低离婚水平的婚姻家庭关系也发生变化。离婚率连年上升,同时随着城市的发展,人们的婚育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产生了诸多社会问题。 在家庭问题上,一是没有明确提出和确立一个基本的思想原则,即个人的独立地位和自由权利是家庭关系和人与人之间一切社会关系建立和发展的之基础;二是没有正确认识我国家庭制度中的优良传统和腐朽成份及其发生作用的机制和可能造成的影响;三是没有恰当界定家庭活动和家庭关系的范围,特别是没有明确划分家庭生活和政治生活的界限和范围。 随着社会世俗化进程的日益加深,人们对婚前性行为和婚姻表现出越来越开放的态度。一项对北京青年的调查表明,对于“双方相爱以后不结婚也可以发生性行为”这一问题,只有三成多的人表示反对,而这其中还有一半的人反对态度极其温和。很多人在表示对上述做法的支持时非常干脆,似乎觉得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多数青年认同“存在爱情的前提,婚前性行为没有必要反对”。对数据的交叉分析还发现,年龄越小对上述观点持赞成态度的比例越大。 3、家庭暴力问题 “家庭暴力”一词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我国,但家庭暴力现象早已在我国出现。据统计,在我国的2.67亿个家庭中,约8000万个家庭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现象。目前,我国家庭的离婚率为1.54%,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超过1/4源起于家庭暴力。 全国妇联对来信来访分类统计后发现,婚姻家庭类投诉和咨询约占总数的50%,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占到15.5%。[1]此外,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曾在21个省进行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显示,有0.9%的女性经常受丈夫挨打,8.2%的女性有时受挨打;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近95%为女性。由于家庭暴力问题的世界性,国外的情况同样如此。据国外媒体报道,在美国,平均每7秒就发生一起家庭暴力;而在英国,这个时间下降到了6秒钟。 家庭暴力不仅破坏家庭,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会干扰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对婚姻家庭丧失信心,长此以往,社会将失去存在的意义,“国将不国矣”。 4、吸毒问题 近年来,我国吸毒人员尤其是吸食海洛因人员的增长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新滋生吸毒人员年均增长幅度从五年前的29.3%降至13%。但是,吸毒人数仍在上升,涉毒区域不断扩大,滥用****片剂、******和******等新型的发展势头十分迅猛,可以说,海洛因、大麻、****片剂、******、******及其它******品、精神药物等多种交叉滥用的局面已经形成。 截至底,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105.3万人,现有吸毒人员74万余人,其中海洛因吸毒者65万人。吸毒人员呈现三多的特点,即男性多、青少年多和社会闲散人员多,分别占吸毒人员总数的84.5%、72.2%和54.3%。我国涉毒县(市、区)已达2201个,比增加了53个。其中吸毒人员在百人以下的县为1033个,百人至千人的963个,千人以上的205个。 吸毒引发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共用注射器注射海洛因已经成为中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中国所有省区市都报告了在吸毒者中发现了艾滋病毒感染者。截至底,全国共报告艾滋病毒感染者86万例,其中经静脉注射吸毒感染的就占55.3%。云南、广西更分别高达87.56%和88.1%。此外,从各地破获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情况看,由吸毒人员所为占相当大比例。 5、青少年犯罪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确立以及与之相伴生的失业、教育产业化、贫富差别悬殊等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加剧。青少年犯罪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跨校、跨区的校园敲诈勒索事件占了整个校园敲诈勒索滋扰事件的六成左右。而且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等案件所占的比重愈来愈大,“问题少年”一再成为人们的热门话题。而有关调查显示,有50%以上的“问题少年”其“问题”出在家庭!愈演愈烈的校园暴力已经到了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给我们的家庭教育现状带来了警示。我国青少年犯罪一直就是一个比较严峻的社会问题,如今,青少年犯罪已被国际社会列为世界第三大公害。青少年犯罪除了无业人员及城市周边地区人员居多,父母离异、畸型家庭子女犯罪的多,结伙犯罪的多,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多,侵犯财产的案件多,不计后果、追求哥们意气的多等等这些长期以来所固有的原因和特点外,还有一些网络犯罪、利用先进科学技术犯罪等特点。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一是网络与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关系正在日益密切;二是贫困正在成为青少年财产型犯罪的重要因素;三是性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占据相当大的比例且有上升之趋势 二、妥善处理城市发展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影响城市发展的社会因素多种多样,促进的措施也各自不同,作为正在迅速变化的中国城市社会,在改造城市居住自然环境同时,注意根据时代的特点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加强居民的思想道德建设,扶助弱势群体,强化社区管理,以促进城市社会的和谐发展。 1、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当前的重大政治课题和紧迫的政治任务,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也是城市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要密切观察、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处理矛盾既要周到细致、合情合理;既要旗帜鲜明,又不可失之偏颇。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官僚作风和腐败行为。继续改善干群关系,正确处理干群矛盾。要以强化人事监督为切入点,使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得到顺利实现,做到合民心,顺民意,真正地促进权力监督与人民监督的有机融合。 要坚持德法并举提高人民群众整体素质。城市的和谐与发展需要有良好的社会秩序,需要各个社会群体与个人都模范地遵循共同的法律规范,使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得以明确和实现,使整个社会形成一个统一协调、有序运作的和谐体系。通过制定和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管理,使公民、法人、其它组织和国家机关的各种行为严格限制在法律规范的秩序之内,使处理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有所遵循,这是保障城市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 2、努力加强诚信建设 要使诚信为本在城市社会蔚然成风,必须有正确的利益导向和利益机制,使诚信成为有力的竞争手段,“诚者自成”。信用登记、信用评估和信用监管等各个方面的制度都要有利于保护和鼓励诚实守信者,有利于打击和惩罚作假行骗者。要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不使制度束之高阁、流于形式。 要确保传达信息的真实性。做到真实地传达客观情况,盲不背实、口不违心。如对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必须披露到什么程度,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等要有更加明确的规定。对某些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形成的优势地位开展经营活动,做不实宣传,误导客户,某些上市公司编造业绩神话,披霹虚假信息等,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要切实宣扬、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念。特别是城市的管理者,必须身体力行,对各行各业作出表率,对于作出的承诺或达成的契约,务求守诺、践约,切不可马虎、随意。要尽力维持政策的适当稳定,切不可轻易变动。如果情况确实发生了重大变化,确实有必要对以前的承诺、契约、决定作出调整,应及时向有关方面做必要的说明,以使其理解。要及时进行协商,达成谅解,做出调整。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只要有关诚实信用的正确的利益导向和利益机制逐步地建立、完善,再加上切实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城市社会发展中的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一定会不断提高。 3、大力扶助弱势群体 帮助弱势群体,要有具体的可操作措施,要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关爱互助环境。首先,要形成共同关爱改革中弱势群体的环境。弱势群体是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产物,在现阶段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弱势群体与优势群体就是相对存在、不断变化的。“没有常穷久富家”,他们都是人民中的一部分、也是改革主体的组成部分。对于改革中产生的弱势群体,最根本的是调整经济结构,广开就业门路,促进持续发展。通过赞助公益事业、光彩事业,广辟就业渠道,积极救助,努力形成全社会关爱弱势群体的好风气、好环境。其次,要开展工程救助,使改革中弱势群体成为一个动态群体。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改变就业观念,提高职业技能,实现再就业,对退休年龄以内长期不能就业的职工,应当吸收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结合社会保障,提高其劳动报酬。再次,要进一步扶助弱势群体青少年,强制适龄青少年入学。对于达到初中文化以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子女,要组织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促进其健康发展,培养他们成为社会有用人才。第四,要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结合整治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和整顿非法或不合理收入,加强监控和处罚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暂时陷入困难的群众要认真负责地、满腔热情地给予关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4、继续完善社区管理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主要推动者是政府,主要目的是解决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后单位功能弱化所留下的空间,由此来加强对城市社会人口的管理。面对城市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政府要逐步调整自己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要适当放权,调动民间力量进行自我管理。改革开放以后,政府机构与其他各类社会组织的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国家从对社会的全面控制中退出来,并不意味着社会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就随之而来。它在很大的程度上还取决于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发展的水平、社会个体素质以及社会动员的能力。因此,需要通过加强社区建设整合城市居民,通过社区建设增强居民认同感、公益观念和社区参与意识。使由国家的代表机构决定的意图,通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多数市民的同意得到实现。 社区建设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引人注目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城市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和促进城市社会的文明、和谐、进步,使得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与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改革体制。 社会问题论文:从房地产案件中看社会问题论文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已发展起来,房地产的买卖、租赁等行为日趋活跃,由此也产生了为数不少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此类案件现已构成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很大一部分。其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亦有多年以来未彻底解决的老问题。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对其中的几个常见问题做了调查分析,在此略抒己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已发展起来,房地产的买卖、租赁等行为日趋活跃,由此也产生了为数不少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此类案件现已构成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很大一部分。其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亦有多年以来未彻底解决的老问题。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对其中的几个常见问题做了调查分析,在此略抒己见。 一、预售商品房按揭 按揭是英语"MORTGAGE"一词的粤语音译,是一种担保方式,指在楼宇建筑期内,商品房预购人将其与开发商(预售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人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同时商品房预售方作为贷款担保人,并保证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如预购人或担保人未能依约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时,银行即可取得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其对银行的所有欠款。 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特殊的担保方式,银行为按揭权人,预购人为按揭人,担保人一般是销售商品房的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按揭与抵押有相似之处,但又不完全等同于抵押。一般抵押权的标的是债务人提供的、其自己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财产。而在商品房按揭期间,商品房实际上并不存在,按揭人无法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他向按揭权人提供的担保是在将来某一时间取得楼宇的权利,它是一种期待性利益,而非以实体形式存在的楼宇。商品房按揭的出现将期待性利益引入抵押标的范畴,丰富了我国传统抵押标的理论的内容。 预售商品房按揭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应到规定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预售商品房按揭是一种从合同,是为担保主债权得以实现而订立的; (3)预售商品房按揭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合同一经成立即对三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4)预售商品房按揭是有偿合同。银行通揭业务收取贷款利息,除少数政策性无息贷款外,预售商品房按揭均系有偿合同。预售商品房按揭是近几年才出现的,目前在我国尤其是在沿海地区,发展规模很大。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房地产市场资金紧张的状况,使普通百姓拥有商品房成为可能,同时也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融资手段,增加了建房资金。但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对预售商品房按揭尚无规定,与目前房地产业的发展状况很不适应。审判人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只能依据法理。而银行则大多制订一些标准式合同,购房者与发展商只有签约与否的选择,而没有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修改的自由。这种状况极不利于预售商品房市场的健康发展,笔者试举二个案例说明之。 案例一:个人甲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甲购买乙公司正在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套,价金为五十万元,甲应分五次交购房款二十五万元,余二十五万元房款办理银行按揭。合同签订后,甲如约履行支付了二十五万元购房款,要求乙交付房屋。乙公司称甲应在全部付清购房款后才能入住房屋。甲认为合同中约定余款由银行按揭提供,因而认为乙公司违约,起诉至法院。 此案双方当事人产生争议的根本原因是对按揭的性质认识不清。预售商品房按揭的当事人有三方:购房人、售房方和银行。按揭合同应当由三方当事人订立,而此案中甲与乙公司双方约定办理按揭,实际并未办理,因而按揭合同不能成立。鉴于双方对付款方式尚未约定明确,该商品房预售合同应认定为尚未成立,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双方分担。由于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商,对有关按揭的规定应当了解,合同未能成立其有一定过失,因此应承担主要责任。 案例二:甲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甲购买乙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其中百分之四十房款由甲直接交纳,另百分之六十房款由甲向乙公司指定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甲按约定向乙公司交纳了百分之四十购房款。在办理银行按揭之前,银行通知停止办理按揭贷款,此后双方就如何付清购房余款协商不成。甲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购房合同、乙公司返还其购房款。 此案双方当事人对付款方式约定明确,且乙公司与银行之间已有关于办理按揭贷款的协议,但由于国家政策性调整,银行停止办理按揭,使双方当事人之间合同无法履行。此案应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双方合理分担损失。 由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我国预售商品房按揭中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都有待完备的立法来进行调整。建议立法部门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时,对此问题做出规定。 二、无效房屋租赁合同的认定及处理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权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是一种民事行为,它适用民法通则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除此之外,房屋租赁行为还应受一些特别法的约束,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违反这些规定出租房屋的,一般也应认定为无效。应当注意的是,房屋租赁对民事活动的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民事行为,对他们的生产、生活有着重大影响,因而在审判中不宜轻易就认定合同无效。如果基本法律要件都具备,只是有一些细节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责令当事人补正,而不宜认定为无效。如甲起诉乙拖欠房屋租金一案:乙租赁甲房屋,装修后经营饭店,经营期间拖欠甲两个月租金。甲起诉至法院,要求乙给付租金。法院经审查认为,甲、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登记,因而为无效合同,判决乙将承租房屋返还甲。这一判决使甲,乙之间并无意解除的合同被迫不能履行,双方均遭受很大损失。而实际上法院只要责令甲乙双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即可避免这样的结果。 司法实践中由于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为数不少,这样的判决不利于民事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及合同的全面履行。事实上,正是有些当事人利用法律的这一规定逃避责任,如许多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中的违约一方常会主张合同无效,以逃避承担违约责任。 笔者认为,虽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均把房屋租赁合同认定为要式合同,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须到在关部门登记备案,但不应把未登记备案的所有租赁合同均认定为无效。在租赁合同的各项实质要件均具备,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欠缺形式上要件的情况下,可责令当事人补办手续后确认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样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及案件的执行。 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对房屋装修如何处理,也是当前民事审判中经常遇到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经营性用房中,承租人为了自己经营的特殊需要,往往对承租房投资很多进行装修,一旦租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承租房要交还给出租人,装修费用如何处理即成为问题。 对于房屋装修应按《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添附的规定处理: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对于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对此没有争议。双方如无约定又协商不成,除能拆除的之外,如何折价在实践中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本着经济效益与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兼顾双方的过错责任。属出租人过错的,可对装修的现值进行评估,由出租人予以相当价值的补偿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属于承租人过错的,对装修进行评估后,应根据出租人适当的可利用程度折价予以补偿;属于双方都有过错的,应由出租人补偿装修的现值。在处理此类纠纷中,如装修对出租人没有利用价值,而第三人愿意承租出租房屋,并承顶装修费用,并且出租人同意,可由第三人承顶,这样使装修的补偿更加经济合理。 三、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 落实私房政策,包括私房因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期间被挤占、没收的私人房产问题,建国初期代管的房产问题,落实华侨、港澳台胞私房政策问题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复查历史案件中处理私人房产有关事项的通知》(1987年10月22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1992年11月25日)的规定,有关落实私房政策的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应移送落实私房政策部门办理。目前落实私房政策工作已进行多年,出现许多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的诉讼,主要为被发还私房产权的房主要求收回私房自住的案件,此类案件法院目前大多按一般的房屋租赁纠纷进行处理,而实际上此类纠纷比一般的房屋租赁纠纷复杂得多,不应简单对待。我国城市的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是在五、六十年代,比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先后开展起来的,私房改造工作,作为整个社会主义改造的组成部分是完全必要的、正确的,但是由于"左"的错误思想影响,遗留下一些问题,有些地方降低了改造起点,错改了一部分房屋;有的没有给房主留自住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不符合规定而错改了的房屋,应按政策实事求是给予纠正;对房主应留而未留自住房的,可补留自住房。但目前这些落实了政策的房屋许多只是发还产权,房主并未实际支配,使用该房屋。对期间挤占、没收私人房产的行为,现已彻底否定,并进行了纠正,根据有关规定,应一律确认原房主的所有权,把房产归还给房主。对于自住房和出租房,应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法逐步解决。凡单位和个人挤占私人自住房,必须坚持谁占谁退的原则。凡职工个人占用私人自住房的,无论是由房管部门或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安排的,还是自行挤占的,都应视为无房户,由职工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其住房,将占用的房屋尽快退还给原房主。但在落实政策过程中,有些单位无力为占用私房职工提供住房,有些单位有房却不优先安排用于落实私房政策,使许多房主仍然是手持房屋所有权证却住不进自己的房屋。 在落实建国初期代管的房产问题及港澳台胞私房政策问题上,也遗留有此类问题,政府落实私房政策部门只是解决了房屋产权归属问题,却未让房主实际占有、使用私有房屋。有的私房主被强制与住户签订了私房租赁合同,否则不予办理产权证照;有的由于争议较大,房主长年一直未与住户签订租赁契约。许多签订租赁契约的私房主,由于契约未约定租赁期限,也与住户产生纠纷,要求收回房屋。 对于此类收房案件法院的处理原则一般是:住户有他处住房,能全部腾退的,全部腾退,能部分腾退的,部分腾退,住户无他处住房,不予腾退。这样的处理是基于保护住户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而考虑的,许多案件也都按这样的原则处理了。但是这种处理方法并没有使问题得到解决,因为没有考虑到私房主的利益。拥有所有权却不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在法理上是讲不通的,在现实中也是不公平的。现今房地产已作为商品流人市场,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已成为人们在民事活动中普遍遵守的原则,过去那种强制私房主与住户签订租赁契约,住户可以无限期使用他人房屋的作法已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相悖,必须加以修正。 在处理此类收房案件上,有人提出以下可供掌握的标准:(1)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转租、转借承租的住房,或拖欠房租,可解除租赁关系,准予产权人收回房屋;(2)承租人有了新的住房,可解除租赁关系,准予产权人收回房屋;(3)房屋产权人确实需要占有、使用房屋,且居住条件劣于承租人的,可以全部或部分收回房屋;(4)房屋产权人为收回自己所有的房屋,为承租人找到了相应的住房,可解除租赁关系,准予产权人收回房屋;(5)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自己的住房,但承租人确实不具备腾退条件的,可以暂时维持原租赁关系,但应明确租赁期限或提高租金标准。以上几条可以作为办理此类案件时的参照,但对于"提高租金标准",似不易掌握,因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私房租金应受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调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私房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如果由法院判决提高租金,虽保护了私房主利益,却缺乏相关法律依据,且与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相矛盾。此种“司法先于立法”的做法其妥当性值得商榷。笔者认为,房地产交易行为是受国家严格控制的,目前私房法定租金与其实际市场价值差距较大,应通过政府提高租金标准来解决问题,在此之前,法院不宜做出提高租金的判决。总之,在处理落实私房政策遗留问题上,既要切合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状况,又要考虑历史原因;既要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益,又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审判人员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多做"案外工作",如做住私房的承租人单位的工作,使其尽快解决承租人的住房问题。毕竟,彻底解决落实私房政策问题仍需依靠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四、离婚案件中房屋纠纷的处理。 住房是一种重要的生活资料。随着住房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状况已得到较大改善,但住房困难情况仍然存在。在离婚案件中,即体现为夫妻双方为分得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而争执不休,使得简单的离婚案件复杂化。目前许多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主要争执点即为住房问题。因此解决好离婚案件中的房屋纠纷,往往成为办好离婚案件的关键。在审判工作中,应分别不同的情况去处理。 (一)对于个人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如系夫妻双方婚后所得,应为夫妻共有财产,按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原则去分配。如为夫妻一方婚前所购置,但双方婚后在此居住,根据最高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经过八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分配中应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总原则,如住房分配给夫妻一方,应按评估的市场价给予另一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处理此类问题中应注意分清家庭共有房屋与夫妻共有房屋,如系家庭共有,必要时应先析产,然后再进行离婚案件的审理。对于婚姻中预购的商品房,离婚时房屋尚未交付,如何处理?笔者认为在商品房尚未交付的时候,购房方与售房方仅为债权债务关系,购房方享有的仅是一种债权,因而此种情况应按离婚中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如一方愿意取得商品房的,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预售合同一半价值的补偿。并与售房方办理有关的合同变更手续。如双方都不愿意取得商品房的,应当先承担违约责任,然后再对返还的剩余的购房款,进行分配。在处理此类问题中由于牵涉到商品房预售方的利益,因而在夫妻双方争议较大,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可以就此问题另案处理。 (二)离婚时对于承租的公房如何分配,是颇有争议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不应将其纳入离婚案件一并处理,理由是:租赁关系是一种合同关系,由原来的夫妻共同承租变为一方承租属于合同主体的变更,应征得公房的所有权或管理权人同意。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一并处理,理由是:离婚当事人之间就公房使用权的分割处理,只涉及承租一方主体的变更,不会导致租赁关系其他内容的变更,且如不处理公房使用权,会使双方在离婚后又产生争讼,不利于子女成长和社会稳定。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中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在解答中列举了几种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公房的情况: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五年以上的: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后合并调换房屋的;其他应当认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况。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按下列原则予以处理: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残疾或生活因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的一方。解答中规定:"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但对于给付的标准却没有规定。笔者认为公房租赁权不仅仅是一种民法理论上的债权,它包含有国家给予的福利,取得租赁权的一方即等于取得了这种福利,而另一方则将有可能享受不到这种福利,其所可能遭受的损失即是公房房屋租赁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因此,在承租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的,应考虑另一方有无房住,有无可能分房收入情况,当地房屋租赁价格等因素,给予合理补偿。解答中规定法院在调整和变更单位自管房屋的租赁关系时,一般应征求自管房单位的意见。因而有人认为人民法院在征求意见时,如果单位不同意由当事人中非本单位职工一方承租房屋,法院即不能判决由其承租。笔者认为此种观点值得商榷,法院既已规定在有些情况下离婚的夫妻双方均可承租,那么法院就可依此独立做出判决,不能受单位意见的左右。征求自管房单位的意见,是为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配合法院做好当事人的工作,以便于判决的执行。 (三)部分产权房屋的分配问题也是离婚案件中经常遇到的,所谓房屋部分产权,是指职工以标准价格购买公有住房后享有部分权能并且受到法定限制的产权,其中包括永久居住权、使用权、继承权和有限的处分权与受益权。它是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形式。离婚案件中部分产权房屋的处理原则同公房使用承租权一样,都是抚养子女一方优先,无过错方优先、相同条件下照顾女方,此外还要考虑收入、住房情况等。根据"解答"的规定,分得房屋部分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笔者认为住房标准价是国家、单位给予职工的优厚待遇,分不到住房的一方以后可能再享受不到这种待遇,因此按住房标准价补偿其一半价值并不是完全公平的。考虑到这一点,法院在分配其他财产时应照顾未分得住房一方,并且在分得住房一方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要求其高于标准价给予对方补偿。解答中还规定:对夫妻双方均争房屋"部分产权"的,如双方同意或者双方经济、住房条件基本相同,可采取竞价方式解决。竞价的方式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还属新问题,缺乏具体操作规则和应用经验,尚需审判人员在实践在逐步探索、总结。笔者认为,竞价应遵循以下原则:1双方自愿原则。选择竞价的方式应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有关意见应记人法庭笔录。如一方不同意,法庭不能强迫当事人竞价。2公平合理原则。指竞价的双方当事人应经济条件、住房条件基本相同,如双方经济条件悬殊,或一方住房宽裕,而另一方无其他住房,即不应采取竞价的方式。3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的原则。竞价是在诉讼之中进行的,因而当事人应听从法院的指导,并依照法院规定的竞价规则进行竞价。这样才能保证竞价的公正与合法。 五、拆迁纠纷的受理问题。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遇到拆迁纠纷,应首先考虑应否受理。因为由于拆迁纠纷的特殊性质,其大部分都属行政案件,应由法院行政庭受理,只有少数由民庭受理。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拆迁纠纷应按行政案件受理:(1)对人民政府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作出的拆迁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2)对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作出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停止拆迁、吊销证书、责令限期退还周转房、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诉讼的;(3)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尚未履行的,一方或双方反悔不同意原协议要求房屋主管部门裁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拒绝裁决或者不予答复,提起诉讼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颂发或补发“拆迁许可证”“拆迁资格证书”等,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拒绝颂发或不予答复,提起诉讼的;(5)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拆迁的主管部门拒绝公布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或不予答复,提起诉讼的;(6)认为人民政府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其他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行政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除第三种情况外,其他几种情况应作为行政案件比较容易理解,因为都属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对于第三种情况按何种诉讼处理曾有异议。最高法院(1993)法民字第9号函规定,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金额,安置房面积、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期限,经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对此类纠纷裁决后,当事人不服诉至法院的,人民法院应以民事案件受理。目前第9号函的规定已不适用,它与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相悖。此种情况应按行政案件受理,已在审判实践中得到共识。但是如拆迁人与拆迁人就有关安置、补偿、回迁等问题达成协议并已实际履行(含部分履行),因一方或双方违约产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可按民事案件受理。因为此时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已形成合同关系,双方按合同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属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因此,发生纠纷亦属民事纠纷,应按民事案件受理。 六、军产房问题。 所谓军产房,是指所有权归军队所有的房产。军队房屋的所有权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在民事审判中,较多的军产房纠纷为军队转业、离退休干部腾退原住房问题及军队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活动问题。 关于军队离退体干部腾退军产房问题。最高法院有关批复的精神为:此问题属于军队离退休于部转由地方安置管理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由军队和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解决为妥,此类纠纷人民法院不宜受理。对此类纠纷不予受理是妥当的,因为有可能涉及到营区和其他军事设施的安全、保密问题,并且如受理,将涉及到今后的执行问题,法院判决腾房后,当事人不自动履行,须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基于同样理由,笔者认为,对于军队转业干部腾退原住军产房纠纷,人民法院也不应受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军队房地产在保证战备和部队住用需要并保守军事秘密的前提下,可以利用空余房地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包括房屋、设施、场地的出租,房屋的出售、房地产的换建、互换、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合资建房,利用房地产自办或合办经济实体,以及其他经营活动,而且经营活动可以面向社会。军队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活动,其收人可以用于弥补国防费不足,以房养房,但在经营中难免会发生纠纷,对这类纠纷如何处理是法院应慎重对待的问题。 军队利用房地产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与地方单位、个人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的,一般应视为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经济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如发现军队有违反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的情况,可告知监督管理机关,由其依法进行处理,如发现有违反军队有关规定的情况,应告知军队有关部门处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应对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根据有关规定,军队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活动,实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活动许可证》管理制度,凡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到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申领《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到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手续。对军队方未申领《许可证》进行的房地产经营活动,一般应认定为无效,如在一审诉讼中经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补办的,可以认定为有效。如果只申领了《许可证》,但未到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交易手续,并且合同已实际履行的,可认定为有效,但法院应督促当事人补办交易手续。 军队利用房地产开展经营,与地方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军队方由于国防、战备的需要,要求收回房屋、解除合同的,应当准许,但军队方应给予对方适当的补偿。 总之,在审理军产房案件中,法院应坚持慎重立案、慎重处理的原则,在审理中应征求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可会同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地方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进行调解,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以维护军民团结。 社会问题论文:应对金融危机解决社会问题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金融危机引发的社会问题;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解决社会问题的对策和建议进行阐述。其中,金融危机引发的社会问题从失业加剧、大量的企业破产倒闭,大量的工人失业、城乡调查失业率远高于登记失业率、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收入差距问题是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所必然出现的问题、社会矛盾增多,社会冲突加剧、大量的企业破产倒闭,从而导致失业人数大量增加进行论述。解决社会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从确定“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就业乃民生之本,是关系国民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问题、传统经济理论认为就一国的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一般是正相关的、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保障是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使社会发展进入良好循环的社会稳定机制的调节机制进行论述。本文对金融危机引发社会问题解决有着参考指导的意义。 一、金融危机引发的社会问题 (一)失业加剧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风暴,给我国实体经济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大量的企业破产倒闭,大量的工人失业。另一方面,城乡调查失业率远高于登记失业率。中国社科院的2009年《社会蓝皮书》称我国城镇失业率已经攀升到9.4%,中西部地区的失业率超过10%,其中大中城市失业率约10.1%。而在这庞大的失业大军中,又以农民工和大学生最为严重。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表示,全国约有2000万农民工由于此次金融危机失去工作或者还没有找到工作而返乡,加上每年新加入到外出打工队伍的农民,今年共有2500万农民工就业面临很大压力。除了农民工就业面临困难之外,大学毕业生等新进入劳动者群体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据教育部的统计,从需求方来看,受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周期的影响,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有明显下降,就业岗位严重不足。 (二)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收入差距问题是在社会现代化进程中所必然出现的问题,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在打破平均主义的大锅饭体制之后,由于社会劳动力流动性提高,经济社会越来越融入全球体系,新技术革命和知识经济的兴起,高端劳动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低端劳动收入的增长速度,导致劳动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而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城乡差距。中国社科院最近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2008)》指出,过去的17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年收入的绝对额差距增加了近12倍。数据显示,1978-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增加了7.5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了7.3倍。2007年,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已降为36.3%,而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1%,后者比前者高近7个百分点;同期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相差高达近万元。加上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大量的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失业,必然导致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 (三)社会矛盾增多,社会冲突加剧 2009年3月9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中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和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我国发展的外部经济环境日趋严峻。在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会更加凸显。可见,金融危机导致我国经济下行,而经济下行则会使中国长期积累的矛盾浮出水面,隐性矛盾显性化,显性矛盾更加尖锐。在前面已经提到,金融危机导致的一个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量的企业破产倒闭,从而导致失业人数大量增加。而当失业潮和土地纠纷、劳动纠纷等各种纠纷集结在一起的时候,一旦哪个环节没有处置得当,社会冲突就存在加剧的可能。可见,金融危机时期同时也是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多发时期。 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解决社会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方面,确定“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 就业问题是当前我国一个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就业乃民生之本,是关系国民切身利益的重大社会问题,是解决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关键所在。但是,当前席卷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却造就了大量的失业群体的产生。这些规模庞大的失业群体丧失了基本的生活来源,发生矛盾冲突的风险急速升高,并有可能由经济危机影响社会稳定。为此,必须把解决就业问题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确定“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 传统经济理论认为就一国的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一般是正相关的。经济的较快增长会推动就业的相应增加,因此在经济增长目标中本身就包含就业目标。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基本上实行的是以经济增长为中心的经济发展战略。事实证明,经济增长并不必然或自动地促进就业增长。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年均经济增长率为9.3%,而年均就业增长率为3.0%,就业增长弹性系数为0.323;90年代,年均经济增长率为10.4%,就业增长率为1.1%,就业增长弹性系数为0.106,即经济增长每增长一个百分点,仅能带动0.106个百分点的就业增长,比80年代吸纳就业能力下降了2/3。[1]这表明,经济高增长并不一定必然带来相应的就业高增长。为此,我们必须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战略,要确定“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关键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扭转经济增长和投资对就业拉动作用日益减弱的现状和趋势。为此,必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就业优先为原则,对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以此来实现就业结构的改善和就业岗位的增加。 另一方面,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而建立的一种制度。它的作用就在于通过救助、扶贫和扶持经济开发等措施,调节收入的过大差距,以缓和社会成员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因此说,社会保障是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使社会发展进入良好循环的社会稳定机制的调节机制。享有统一的社会保障,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平等权利。但是,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的现状来看,我国的社会保障很大程度上是在城市实行,而农民却始终处在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甚至可以说,广大的农民是游离于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的。据有关调查显示,占总人口20%的城镇居民享受着89%的国家社会保障资源;而占人口80%的农村居民,仅享受11%的社会保障投入。[2]这一现状如果不打破,不仅实现不了真正意义上的城乡一体化,而且还会进一步加深城乡矛盾,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此,其一,要切实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重点扩大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其二,要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基于公民人权的需要,对特困居民实施的一种无偿救助,它体现的是公民基本的生存权利、国家的当然责任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大量的工厂破产倒闭,造成了大量的失业人群的存在,当他们基本生活难以为继时,国家有义务对其进行救助。为此,必须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有了这种保底措施,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才能得到最基本的保护。 社会问题论文:社会问题新闻写作论文 摘要: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时期,各种社会问题纷繁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多变、复杂的社会问题现实给我们的社会问题新闻写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文在详细介绍了社会问题新闻特性之后,从三个方面详细探讨了新形势下社会问题新闻写作的宏观把握。 关键字:社会问题社会问题新闻写作宏观把握 一、引言 社会问题是社会学上的一个特定称谓。社会问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问题,泛指一切与社会生活有关的问题,狭义的社会问题特指社会的病态或失调现象。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问题一般取其狭义所指。 二、社会问题新闻的特性 社会问题新闻的特性是和社会问题的特征和新闻特性的有机叠加。社会问题具有普遍性和变异性,复合性和周期性以及破坏性和集群性等特征,而社会问题信息一旦通过大众传媒传播开去,新闻的表征便会显现出来,使社会问题新闻呈现出自己独特的个性。 (1)社会性 新闻是社会生活的记录,所有的新闻信息传播一定程度上都带有社会的印记,无论这种社会性是强还是弱,是显在的或是隐藏的。但社会问题新闻与一般的新闻相比,其显示的社会性无疑更加强烈、明显和昭然若是。 (2)负向性 尽管某些社会问题终极意义上对社会进步具有积极作用,如下岗职工问题,农民工问题,但大多数社会问题具有破坏性的特征。所谓破坏性是指“社会问题对社会运行和人们的社会生活具有威胁、损害的破坏性作用。”如犯罪问题危害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量多面广的社会问题的破坏性作用,正是引起社会多数成员普遍关注的主要原因。 (3)震撼性 社会问题新闻以负面、消极信息为主,具有天然吸引受众注意力的新闻价值要素:反常性、刺激性、煽情性。更为重要的是社会问题新闻有着与受众心理与情感上的接近性。 三、新形势下社会问题新闻写作的宏观把握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现实对社会问题新闻传播提出了新的课题,新形势下的社会问题新闻写作要力求从宏观上着眼,从我国社会总体上,社会问题的现状走势上把握社会问题新闻写作的要求,正确地引导公众舆论,在党性原则和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促进社会问题解决。 1、正确引导原则 社会转型期是社会问题的多发期。各种新现象、新矛盾、新动向层出不穷,往往是得失并存,利弊共生。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诸多社会问题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面对此起彼伏的社会问题,一方面,新闻媒介不能回避,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介入,积极捕捉;另一方面,要冷静思考,要从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出发,对社会报道进行理性思考,周密部署,切不可头脑发热、草率从事。 2、促进解决社会问题原则 我国媒体是党和政府和耳目喉舌,既是社会问题的监测者,又是促进解决社会问题的鼓动者,因此社会问题新闻写作不但要遵循客观性理念,使受众正确认识社会问题,更要遵循有助于社会问题解决的原则,联系政府和公众共同解决社会问题。这里笔者将运用社会学上关于社会问题解决的若干原则来分析。 一是社会规律性原则。认识解决社会问题要以遵循社会规律为原则。首先,规律是事物内在的属性,是事物之间固定的联系,它不是可观察、可感知的表面现象本身,而是隐藏于表面现象之后,把握和遵循社会规律,不仅仅是感知、观察社会现象本身,而是发现、认识社会现象内在或背后的联系。因此,社会问题新闻不能仅仅满足于现象式的描摹某一个社会问题,而是要透过社会问题表层的帘幕,去探究其实质性的内在,也就是说,社会问题新闻的意义不只停留在使受众感知这个层面上,而且还要通过解释分析帮助受众了解并理解社会问题的来龙去脉、意义、影响,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其次,社会问题新闻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报道最终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而解决社会问题将会涉及其自身的规律性,解决条件中的规律性及对策措施中的规律性,因此,社会问题新闻需要正确把握和运用这三方面的规律性来引导受众确定解决对策。 二是社会规范性原则。报道社会问题时必须遵循解决社会问题的一定的社会规范。社会规范是人们解决社会问题的准则,是消除不和谐现象,达到社会有秩序状态的基础。坚持这一原则,社会问题新闻写作必须:第一,分析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与现存社会规范之间的关系。许多社会问题现象的产生、内容、表现与存在的社会规范的状况有关,认识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与有关的现存社会规范之间的关系,有利于认识社会问题现象达到本质,而且是研究这一社会问题解决对策的规范性的基础。第二,确定解决社会问题中的社会规范。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破除、废除、修正、调整与待解决社会问题有关的现存的那些不合理的社会规范;另一方面是制定、建立与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有关的新的社会规范,包括明确规范的内容与选择规范的形式。确定社会规范即保证了社会问题解决对策及实施对策全部活动的规则性、合理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三是遵循社会公众性原则。社会公众利益,表现为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 四是坚持社会进步性原则。这是指报道社会问题必须以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为根本目的。新闻媒体报道社会问题,为报道而报道,不考虑自己的报道是否有利于社会进步,这样的话,往往会有碍社会的稳定、进步与发展。这样教训也是不少的。 一句话,受众的渴求、现实的需要和媒介的责任所系都对媒体社会问题新闻报道提出了新的要求。理论不能脱离现实而存在,亦不能沉酒于自说自话的虚妄满足,因此学界理应对社会问题新闻传播投以关注的目光,追踪其发展,针砭其利弊,预测其走向。 社会问题论文:留守儿童教育已成为普遍性社会问题 教师轮为“看护人” 主持人提示:由于外出务工的人越来越多,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安全问题在农村地区十分突出。据全国妇联统计,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已由十年前的2000多万增至5000多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个数字还会增多。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经越来越成为不可忽视的普遍性社会问题。 青海省湟中县什张家学校校长张广文: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城务工,去实现他们的“淘金梦”,我们农村学校新的问题出现了。家长们一整年在外打工挣钱,可是农村离城市远,他们早出晚归是不可能,甚至有部分家长在外地务工,长年累月根本回不了家,多半家长就将孩子留给老人或邻居、附近的亲戚家照管。学校无法很好地跟家长沟通,就连传统的冬季农闲,家长会也参与率不高。大家都知道,小学阶段是一个人格形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修养的重要阶段,在这一时期,除了学校教育外,家庭教育所起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而“留守儿童”由于长时间家庭教育相对缺失,他们的学习和个性的表现,都明显有别于有正常家庭教育的孩子。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三堡乡中小学总校校长刘万鹏:教育本质是培养人,教人做人,适应社会,为幸福生活做准备。但现在国内学校不仅是教书育人,而且学生上下学路上以及学生出现非人为死亡事故,学校都得负责。因为安全,社会把目光全部关注教育,导致教育的本质发生了变化。特别是现在的农村教育,家长外出打工,空巢老人守家,“留守儿童”增多,“问题学生”增加,就连开家长会都很困难。又因我区民办学校的火热,农村优秀学生和经济条件优越的学生均进城读书,条件差、品行不端正的问题学生均留守农村学校,许多老师整天就是看护人。什么高效课堂?什么质量提升?什么特色学校?均难以实现。 山东省诸城市桃林初级中学校长王作超:山区教育受许多条件的制约,部分农村家庭的生活环境也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学校教育的成绩:农村外出打工者较多,其中“狠心抛弃”孩子、双双外出打工的父母也不在少数。许多孩子从幼儿园开始就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照顾。可以说,是一代留守的老人照顾着一代留守的孩子,家庭教育的效果可想而知。对培养孩子的重视程度,农村家庭远远比不上城市家庭。实事求是地说,农村家长若能给老师打一个电话询问一下自己孩子的学习情况,便算得上对孩子格外关心了,能亲自到学校与老师倾心交谈了解情况的少之又少。我们曾在学期末对初一班级做过一次调查,在平均班额45名学生的班级中,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向老师了解孩子情况的,平均每个班只有3名家长;其余家长,一年到头从来不过问孩子的情况,只在方便时偶尔参加几次学校组织的家长会,而且不少是孩子央求着来的。这种对金钱的重视和对孩子的忽视,导致家庭教育缺失。学生无法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学生行为习惯缺乏家庭的有效监管,校外上网玩游戏的具有不良嗜好的,大有人在。这给学校教育增加了困难。 “隔代家长”教育成问题 主持人提示:学生心理健康和人格的形成发展,离不开家长和家庭教育。对于儿童来说,最好的环境就是父母本身。在家庭中,父母的行为会给孩子的教育带来很大影响。这就要求父母身体力行。要使子女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父母就应该起到示范作用,让子女将身在远方的父母看作是自己最信赖的人。可以说,缺少了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任何教育都变得苍白无力。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上河镇中心小学校长王俊龙:在农村,留守儿童大多是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看,还有少部分托付给亲戚,有些留守儿童甚至处于无人监护的状态。我校每年都定期召开家长会,每次参会大部分是隔代家长。每次会议的效果都不太理想,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脱节比较严重。家长忙于生计,极少与学校主动联系。而乡村隔代家长普遍年龄较大,文化层次也不高,大多是文盲或者半文盲,其中临时监护人初中以上学历还不足两成。他们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与孩子沟通上也存在很大的困难,不知道从心理层面来疏导孩子,不知道运用法律、安全、卫生等知识来教育孩子。 湖北省云梦县下辛店镇中心小学校长胡金望:由于亲情缺失,监护人能力较差,社会关爱体系不健全,许多留守学生往往变得性格冷漠、行为鲁莽,学业荒废的现象很普遍。面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工作,本校每一位教师都有自己的包保对象和工作目标。心灵的抚慰、大量的走访、活动的组织、细致的观察与分析,乃至休息时间里的关爱,教师在工作之余,花了如此气力关爱他们,但留守生的变化却不大。这种亲情的缺失,难道真的是老师所能弥补的吗?其实不然。离开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任何教育都会变得苍白无力。 青海省湟中县什张家学校校长张广文:在留守学生的教育中,家长和教师的沟通不能缺失。留守学生的教育出现问题,家长鞭长莫及,而给学校工作难上加难。对学生是正面教育还是批评教育,让教师们左右为难,特别是住宿在学校的留守儿童更是难教育。学生的发展过程中不可能没有小毛病,关键是在他们身边缺少了家长的呵护,亲情的关爱;而这个工作是老师无法做到的。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一个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更是我们从事教育工作所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作为教育人,呼吁全社会来关注这群留守儿童,让他们的教育更完整,让他们健康地成长发展,也让我们的教育更加完美。 全社会更多帮助与疏导 主持人提示:学校是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是“留守儿童的第二家庭”。要实实在在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必须根据农村特点,以学校为主阵地,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综合教育网络,需要全社会更多帮助和疏导。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上河镇中心小学校长王俊龙:学校成立留守儿童关爱领导小组。建立师生关爱制度,让每位教育干部、教师都做家长,要经常和关爱对象谈心,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建立起留守儿童之家,每天放学或者双休日开放;建立儿童心理咨询室,每学期举办几期隔代家长培训班。条件许可的,可以试办寄宿制学校,为路途较远的或父母都在外地的提供住宿;条件不许可的,可以实行“中午代伙制”。创造条件,定期组织亲情活动。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少先队活动、演讲比赛、举办书画展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儿童积极参与,让他们在集体活动中感受快乐;定期组织留守儿童与家长的视频通话活动,感受亲情,享受和睦;组织他们参加社会实践,社区公益活动,引导他们享受成功,赢得尊重,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留守儿童主动关爱,做到“三个优先”。首先学习上优先辅导;其次生活上优先照顾…… 社会问题论文:水利工程建设引起的社会问题及对策 摘要:水利工程建设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来说至关重要,水利工程不仅防治水旱灾害,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还能利用水资源,解决我国的能源危机,但是,水利工程也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就提出了当前水利工程建设引起的社会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水利工程;社会问题;对策 1、引言 随着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的进行,水利工程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发电体系初步形成,水利工程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由于人口、环境条件的约束,水利工程的确也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在抗御水旱灾害、保障社会经济安全、促进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水利工程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工程建设决策的失误也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此外,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讲,水利工程在为人类社会发展带来福社的同时,也往往对生态系统产生各种影响,有的甚至是持续而深远的影响。因此,从社会发展角度探讨水利工程的社会问题,对水利发展和社会发展有着双重的意义。 2、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社会问题 2.1、水利工程带来的水环境问题 由于水利工程建设时忽略了环境评价产生的后发问题,对与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圩区的建设阻碍了水体流动和交换,此外,圩区内人口比较密集,因此造成水环境严重超载,水质恶化严重,从而造成人们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下降、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圩区建设形成的条块分割,不考虑圩区内外水体流动问题,加之人口的不断增加,环境恶化速度加快,新的社会矛盾也随之显现。 此外,在库区移民安置过程中,毁林开荒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水库蓄水后,有还可能引起库岸崩坍,诱发地震等问题,因为岸坡浸水后,岩体可能因丧失稳定而坍滑,而且在水库回水时,多泥沙河道末端易产生泥沙淤积,加上支流河口形成拦门沙,从而而影响泄流。 水库蓄水也会影响库区气候,风速、湿度、降水、气温等气象要素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造成多雾天气,并使降雨形态变化,还会使气温变幅减小,库区的生态平衡也会发生变化。 2.2、水利工程征地与失地农民利益保护的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需要征用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需要重新对其进行生产安置,然而失地农民的利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首先水利工程土地补偿标准低,加上土地制度存在缺陷,不能合理保护失地农民利益,现有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使失地农民不能直接参与补偿的协商和安置活动,申诉得不到回应,水利工程效益分享机制不全,弱势群体缺少必要的保护和扶持措施,水利工程的建设对他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影响,而且恢复的时间非常漫长,有的甚至失去恢复的能力,造成他们更加贫困。 公平问题是平衡各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和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力措施,但市场经济自身往往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政府的调节只能遵从水利建设全局性的原则,从而失去公平,也减少了效率,很多移民遗留问题有待处理, 2.3、水利工程带来的社会稳定以及社会安全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是以给社会发展带来稳定、安全的环境为目标的,但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违背自然规律或经济发展规律的现象在所难免,工程建设时忽略了边界上不同社会团体利益平衡,引起利益冲突;移民安置工作不能落实,成为后发社会问题,随着区域经济增长或资源可开发数量增加,库区人口也随之增加,因此产生了大量滩涂,在促进区域内经济的发展的同时,也造成了极大的社会不稳。 2.4、水利工程建设与区域可持续发展问题 我国耕地资源不足的状况由来已久,水利工程建设耕地的矛盾越发突出。如防洪措施建设,蓄滞洪区域占用了区域内农民的居住用地,人口迁出将没有生产出路。从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看,搬出可以减少政府救灾投入,促进社会稳定,但从局部利益和农村生产和社会发展现状来看,搬出后的出路和发展问题十分艰难,在人口众多,社会经济水平不发达的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在考虑给洪水让路的同时,必须力求工程建设与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 3、预防水利工程社会问题的对策 3.1、做好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环境保护设计 树立起人与自然相协调的科学发展观和开发利用与保护相协调的资源观,系统全面理解生态水利的理念和方法,把水利工程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发展进步联系起来,主动与自然相适应,使水利建设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因此,首先应做好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环境保护设计,这可以减少水利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发挥水利的生态环境效益。在目前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生态环境管理的评估和控制主要在决策阶段和竣工阶段,属于事后控制,在新的评估体系中,生态管理应该贯穿整个工程的始末。并尽快研究制定出能反映人们现有认识水平的水利工程生态影响的评价体系。探讨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分析工程的可行性,落实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要求,制定并执行强制性规范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 3.2保护库区水环境 建设完善的防洪工程体系,尽量减少水库的淹没损失,对库区内只在高水位时才被淹没的土地适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利用,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建立系统的河道治理措施,统一安排延伸布局,保持河态稳定,达到安全泄洪、改善水环境的目标。 研究制定出水利工程生态影响的评价体系,保护枢纽附近地区的生态平衡。建立起生态环境综合及关键要素承载能力的评价方法,对生态环境价值进行核算,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根据一些生态环境要素的需水特点,适时进行补水,保护生态环境,强调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研究掌握河流的演化、泥沙的运移、动植物繁衍、气候的改变,通过科技创新,防止和减轻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3.3、做好库区的移民安置工作 改变目前政府控制土地的状况,让农民参与到补偿的协商和安置活动中去,提高水利工程土地补偿标准,从而提高农民支持水利工程的积极性,对于事后因安置产生的社会问题,要及时解决,健全水利工程效益分享机制,为失地农民寻找发展的机会,解决农民的贫困问题,对于自身生存状况比较脆弱的弱势群体,要给予特别关注,建立有效机制,对个案性的社会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理。 3.4、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后的社会稳定 在处理国民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之间的关系时,要防止单纯追求项目的财务效益,注重地区利益的协调一致,减少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和纠纷等影响和后果,促进社会稳定,充分考虑其建设和运营的特性,减少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分析论证工程的社会、经济需求,使工程的建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做好库区的防洪工作,解决库区水源污染问题,正确处理移民问题带来的社会矛盾。 4、结束语 中国各朝各代的兴衰与治水密不可分,从大禹治水到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大江大河治理,我国水利建设的规模也不断增加,人们对生态环境规律也进一步认识,而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协调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处处都要注重采取相应的措施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正确认识和处理水利工程的各种生态影响,以实现水利工程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社会问题论文:论人口老龄化的社会问题及对策 摘要:由于计划生育的实施,新生人口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与此同时,老龄化现象也开始出现,这一问题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本文主要分析了人口老龄化的社会问题以及其对策。 关键词:计划生育;人口老龄化;社会问题 引言 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老年人口、高龄老人增速加快,空巢老人增多,区域不平衡、农村老龄人口比例高等问题日益突出,与之相应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人口老龄化现象呈现严峻形势,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笔者认为应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吸取国际上的经验教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入手,改变现有的传统养老方式,探索构建一个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1、人口老龄化出现的原因 1.1生育率下降 人们最初关心人口主要是关心它的数量问题,因为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快速增长的人口给中国的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妨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得我国每年的生育率在强制的递减。同时,由于近几年物价飞涨,人们生活压力骤增,生活节奏变快,育儿费用变成一笔不小的开支,社会中出现了一批“丁克族”,这更加剧了生育率下降的速度。 1.2人均寿命延长 建国后消除了战争对人口死亡的影响,饥荒、疾病、社会剥削等因素也被根除了。医疗、卫生设施和保健服务水平都有了质的飞越。人们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曾经的不治之症在现今社会中也有了可以医治的医疗条件。在社会环境的优化,公共卫生水平的提高的条件下人们得重大疾病的概率也大大减少。这些都使得人均寿命得以延长。 2、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 2.1政府、社会压力增大 我国的政策将养老金划分为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是在经济上主要依靠社会养老的现代社会,而人口的老龄化就意味着政府和企业的压力降大大增加。尤其在企业中,退休人员越来越多,使许多企业发放退休工资成为一大压力,绩效不好的企业甚至会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而更多的老年人退休金是分属于社保管理,由于退休人员每年都有增加的情况下,社保财政经常会出现赤字现象。为了保证退休人员的工资按时发放这就又加大了在职人员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的压力,即使是这样也常常会出现退休金发放推迟或不到位的现象。这便加剧了退休人员的矛盾,我们常常在政府门前可以看到退休老人因为退休金的发放问题聚众闹事,不但破坏了社会和谐还加剧了社会矛盾。而处于农村户口管辖的老人,由于农村社保体系不完善,许多农村老人根本没有养老保障。 2.2医疗费用增加 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显著递增,虽然现今社会环境与以往有所改善,但老年人患病率较之年轻人还是非常高的,这就给医疗体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需要尽早寻求解决的方法。对于老年人所需要的治疗已不仅仅是医院器械能够提供的,许多老年人更多需要的是家庭护理,而在这一方面我国有待发展,虽然个别大城市已经有了相关的医疗条件,但更多的中小城市却还止步未前,老年人的正常生活得不到保障,将会加剧社会矛盾的发生。 3、人口老龄化相关解决对策 3.1建立健全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体系 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社会问题。国家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宏观决策和政策要兼顾当下和长远,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予以考虑。在养老保障体系规划设计和实施中要注意体现东中西部、城市和农村的地区差异,综合考虑我国儒家传统思想、宏观经济发展、家庭结构变迁、人口流动等因素的影响,对老年人口中的特殊人群,如残疾老人、空巢老人、低生活保障老人等给予特别的关注。然而健全的养老保障体系需要将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全部纳入其中,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调动多部门介入和合作,全面系统地解决老龄化带来的问题,组建专门联席工作机制,强调多部门协调合作,避免单个部门角度“零敲碎打”地解决问题。 3.2不断完善养老保险保障制度 加快建设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养老保险为补充的养老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步伐。要把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关键来抓,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应加大国家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持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效化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风险。逐步延长职工退休年龄,增强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积累。在当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可以分三个阶段逐步推迟退休年龄:首先可以将女工人的退休年龄提高到55岁,然后将女工人和女干部的退休年龄推迟到60岁,最后将所有职工的退休年龄推迟到65岁。解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历史债务问题,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应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改变目前现收现付的社会统筹筹资模式,实行部分积累式的基金制筹资模式。 3.3探索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老年养护服务模式 中国国情和文化传统决定了家庭养老在生活护理、亲情关爱、精神慰藉方面不可取代的地位。但从中、重度依赖的老年人实际获得的护理情况看,家庭的长期护理供给不足。鉴于中国家庭结构的现实情况,多数老年人能够接受在社区就近或居家获取上门护理、日间照料、托养服务以及志愿者互助等服务,社区与家庭养老共同发展成为养老的主要形式,大力发展社区照顾成为重大的社会民生工程。鼓励民间资本兴办老年公寓、养老院。政府还应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的社会角色作用,使其承担相应的老年养护服务责任,结合医院资源优势,重视老年病科、康复科的发展与建设,也可创新服务模式,举办医联体、组建老年病院,实现对老年病患集医疗、保健、康复、养老及临终关怀于一体的全方位服务 2.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行居家为主的养老模式,加快建设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对失能老人和高龄老人生活照料和各项服务,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加快发展老年人护理康复服务。在全社会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和健康素质。加强老龄法制建设,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重视农村老龄工作,着力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老龄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城乡老龄事业协调发展。 3.5加强老年专科护理队伍建设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强老龄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培养。中国与先期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国家相比,具有人口老龄化速度快、基数大、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特点。未来2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到2030年全国老年人口规模将会翻一番,老龄事业发展任重道远。国家应大力鼓励职业技术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开设老年专科护理专业,培养大量老年护理专业人员,适应老年人口不断增长的养老和照料需求。同时要规范养老护理从业人员行为,抓好老年护理专业执业护士的培养和认定,按照《国家职业大典》要求,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培训、考核、发证等职业资格准入环节的管理,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养老护理专科队伍。 结束语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养老问题,没有远虑,必有近忧。在这个正在到来的银发浪潮面前,在机遇与挑战并存中掌握主动,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也关乎每一个人的未来。必须要承认,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除了不断完善养老保障安全网外,调动众多的积极因素去尽心尽职为老年人服务,才能够使社会和谐,使明天更好,而护理业界将是最值得发展,最有动能的力量之一。 社会问题论文:用社会企业的方式解决社会问题 近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召开第三次议政会。各代表分别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建言献策。民进北京市委认为,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应当将重点放在培育和发展另一类企业形态――社会企业上。 所谓社会企业,是指处于纯商业企业和非营利组织之间的一种多元混合体,既不是纯粹的企业,也不是一般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通过商业手法运作,赚取利润用以贡献社会。它们所得盈余用于扶助弱势社会群体、促进社区发展并维持社会企业本身的可持续发展。 就在不久前,《中关村》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袁瑞军,她认为大多数社会问题都可以通过社会企业的方式来解决,中国迎来了社会企业发展的新浪潮。 《中关村》:国内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企业吗? 袁瑞军:有,但国家在法律层面上对社会企业的概念界定不明确。国际上比较认可英国的标准,社会企业要有社会目标和社会价值。社会企业与一般企业最大的区别是,后者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前者是以社会价值最大化为主。有一类社会企业有收入后再投入到事业当中去,投资者不分红;还有一类,投资者分红占利润的50%以内。此外,社会企业与非营利组织的重要区别是,后者的收入主要来自于捐赠、或者政府补贴等,社会企业要求它提供的某种商品或服务获得的收入要超过总收入的50%以上才称得上是社会企业。 《中关村》:英国社会企业的发展对中国有哪些启示? 袁瑞军:它让我们知道可以用更有效的方法来做慈善,体现出企业社会价值的最大化,单纯依靠社会的捐赠来作慈善,规模和数量很有限。慈善仅仅是一种单向的输血,社会企业却有自我造血的功能,它提供的服务规模更大,覆盖的人群更多;慈善只是对社会上最脆弱的群体提供帮助和救助,而社会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用更有效的可持续的方式,为社会典型的或成规模的问题找到一种解决的出路。 《中关村》:您比较欣赏的社会企业有哪些? 袁瑞军:孟加拉国尤努斯创办的小额贷款项目很成功,他在2006年得到了诺贝尔和平奖。他通过这种方式向贫苦人群发放小额贷款基金,帮助他们找到谋生的方法、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贷款时不要求抵押,这一方法很有效,受到很多人的欢迎。除了小额贷款外,尤努斯也在进行二次创业。早前,他与法国达能公司合作为国内儿童提供酸奶,通过生产型企业来解决儿童的成长问题。此外,他还与电信公司合作,让妇女看守电话,帮助社会上的青年实现自我创业的梦想等。 英国社会企业特别发达,号称有7万多家社会企业,覆盖的领域特别广泛。在英国,Big Issue又称大问题杂志是一本广受欢迎的杂志,它雇佣流浪汉卖杂志,从而扶持这些人的生活。吉米餐厅是由英国一位著名厨师创办,餐厅雇佣社会青年当学徒,他们学会手艺后再重新回归生活。今年要在格拉斯哥举办的英联邦运动会场馆就是以社会企业的方式来运作的。手机银行帮助大家做公益、休闲度假胜地通过社会企业运作等,在英国比比皆是。可以说,英国社会企业的覆盖面非常广泛。 《中关村》: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现状如何? 袁瑞军:社会企业在中国已近10年时间。起初是受国外的影响和启发,很多人开始尝试用创办企业的方法来解决社会问题。例如在帮助残疾人就业领域,可以成为社会企业的企业就特别多,在我国最早的最成功的当属邓伟宁先生创办的深圳残友集团,创始于上世界90年代中期,后来它被冠以社会企业的名称,这家企业为残疾人就业做了很大的贡献。还有一个名为采桑子的企业,是为解决苗族妇女就业问题而创办,民族服饰做得不错。还有一些社会企业以养老为目标,如北京的慈爱嘉,厦门的金太阳,都是我比较欣赏的发展比较好的国内社会企业。 《中关村》:国内社会企业呈现出哪些发展特点? 袁瑞军:国际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社会企业标准,目前国内存在的社会企业都是创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希望用自己的力量来解决某类社会问题,并通过创办企业的形式来实施这一理念。至于做到什么程度才是真正的社会企业,或者到底要不要分红,分红比例是多少,都还没有达成一个统一的说法。从学界和业界来说,认定一个社会企业,主要是看它是否将目标定位在解决某类社会问题上,并且愿意拿出更多的资金去持续性地投入其中,商品或服务盈利后用来分红的比例比较低。 与其他国家的社会企业相比,国内社会企业未来将会有一个更大规模的发展,随着人们社会服务意识的不断提升,可以解决的社会问题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深入和细化。至少从解决就业层面来看,国内社会企业会贡献出不小的作用。但是,目前来看,就发展程度而言,国内社会企业相对比较落后,还没有形成自己的鲜明特色。 《中关村》:社会大环境对国内社会企业的发展有哪些影响? 袁瑞军:近几年来,随着媒体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报道,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认识到创业除了获取经济利润外还要回馈社会,很多公益项目被孕育而出,这对以实现社会价值为目标的企业是一个好的偏向。有些企业只要稍稍转型就可以变成社会企业。除此之外,国家通过大量的购买服务,也促进和提升了社会企业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出来后,对小微企业的优惠力度越来越大,小微企业享有的这些政策,与社会企业的也很相近。虽然在政府和法律层面还没有明确的扶持社会企业的提法,但是在一些研讨会上,政府官员还是非常认可这一概念的。 随着福利国家日益被重视,越来越多的人对社会服务的需求,让更多的企业加入到这一领域,使得社会服务的规模和水平都在逐步提升。在养老领域,国家提出以居家养老为主,将公办养老院对象定位于无支付能力的群体,而对于那些有一定支付能力但支付能力较弱的老年群体来说,需要大量的企业和社会企业加入进来,为他们提供服务。 《中关村》:中关村的创业公司可以借鉴社会企业的哪些理念? 袁瑞军:他们也可以按照社会企业的方式来做企业,就像英国很多科技企业那样。我去英国访问的时候,有一位牛津大学毕业的博士生在校门外创办了一家公司,招来十几个人做游戏软件。他们做的游戏本身宣传的是正能量,给大家以好的引导,软件将地球变暖等常识以及如何做环保的方法加入到游戏里面去,玩家必须知道这些知识才能不断地向前升级。这些正能量的知识通过一种游戏的形式被普及开来,有很强的社会价值。这家企业就被认为是一个社会企业。现在一些企业帮助社会组织提升社会服务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包括数据平台的建设等。比较热门的还有,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可穿戴设备的研制,电子产品的专业化定制,都是社会企业大显身手的地方。 《中关村》:社会企业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持续发展机制? 袁瑞军:社会企业必须自我能够造血才可持续,这取决于它所提供的服务本身,在市场上是否有竞争力。首先,它所服务的对象要有一定的规模,例如,企业服务于社会弱势群体,或中低端人群,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是他们负担得起的,企业又能够在一定的成本限度内来发展,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融合,对企业自身管理能力也是一个考验,高管的组织能力、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等。 社会问题论文:现代性视角下的中国西部民族地区贫困化的社会问题探究 摘 要:贫困已经成为一个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和高度重视的全球性普遍问题。在我国现代化转型过程中,与贫困有关的问题更是层出不迭,尤其是在西部民族地区的广大农村,贫困问题的解决与否关乎我国现代化和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可否实现。本文试从现代性的角度来分析、探索当前我国西部民族地区贫困化的社会问题,以期对西部民族地区的广大农村贫困群体新生的相对贫困、生态贫困等进行探讨,从根本上消除贫困,从而实现全面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关键词:现代性;贫困文化;相对贫困;生态贫困 一、现代性下的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现状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现代化要素逐渐渗入到我国广大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我国的西部民族地区,这些地区少数民族人数众多、地域广袤,在长期的历史变迁中孕育了古老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西部文化具有地域性、多元性和原生态性,是中华古老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化要素在给西部地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发展的同时,也给西部古老的人文习俗、脆弱的原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和改变。所以,在加快西部广大民族地区落后的同时也不能忽视现代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现代化条件下造成西部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现状的“贫困文化”原因 (一)外来文化的侵蚀与贫困文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在全球的快速推进,不同地域、国家、民族之间的文化共通性不断地拓展和加强。不同文化元素不断的流通促进了地域之间的融合与发展,增强了彼此之间的友谊。但是,由于很多少数民族人民解放前长期的封闭与外界交流甚少,他们很难快速地接受这么多突如其来的外来文化。因此,不论是精华还是糟粕在这些地区都是肆意扩张的。在四川省西南部的彝族凉山自治州,的侵蚀导致了凉山彝区众多青壮年死亡,艾滋病感染者也快速增加,让很多家庭支离破碎。以农耕为生的凉山彝区劳动力大大削减,而且吸食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使贫困问题更严峻,并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在广西,云南等偏远闭塞的民族地区这种现象同样是层出不穷。 (二)落后的思想观念与贫困现象 1,婚姻致贫。在一些民族地区,无论各个家庭的社会经济状况如何,无论是自由结合还是父母之命均实行包办婚姻制度,也就是男方给女方一笔书目不小的彩礼钱之后,女方嫁到男方家里。这样的婚姻制度不但给婚姻双方当事人带来了痛苦,也给男方家庭造成了强大的经济压力。尽管新中国成立之后,经过政府的宣传教育,嫁女唯钱是问的现象已大大减少,但是受现代物质文明的影响,收受彩礼之风仍然屡禁不止,甚至在很大程度上地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这远远超出了男方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婚姻的巨大成本成为了当前很多民族地区家庭最大的开支,同时也导致了贫困的继续和返贫率的提高 2,教育落后。在民族地区,由于人们落后的思想文化观念,“读书无用论”观念盛行,很多家庭的青少年早早辍学。无法通过教育改变命运,在这些土地上生存的人们的贫困开始无限循环。出现了“贫困循环”现象,贫困问题在代际之间的不断传递,这也是贫困问题根深蒂固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现代性与贫困化的关系 现代性的发展和深入现代性下的贫困化有一种看似无关却相生相伴的关系。美国社会学家刘易斯曾经提出“贫困文化”的概念。他认为贫困其实是由人们的一种行为习惯,思想观念造成的一种现象。其实在广大偏远的民族地区,贫困就是由于人们落后的思想观念、保守的行为习惯造成的。而随着现代性的深入,这些地区的贫困文化和现代性之间出现了一种互相冲突,彼此不容的矛盾。而在贫困文化依旧根深蒂固的同时,这种矛盾随着现代化程度的深入、现代性要素的增加也会日益加深和激化。在现代性要素逐渐增多的时候,人们也许会产生抵触心理,更加固守自己所认可的文化。这种情况下,现代性和贫困文化之间就建立起了坚固的壁垒。所以在现代性逐渐渗入这些地区的同时,应该以合适的方式对这些新文化进行引导,让人们以自己可以接受的方式把这些新的文化安置到自己得到生活中去。这样它们之间的关系才能趋于缓和,才能不至于尖锐对立。 另外,与此同时,在现代性的影响下,现在的贫困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相对贫困。在中东部地区,很多地区经济发达、文化先进、社会发展速度很快。这些地方由于历史原因和国家政策的倾斜,社会经济高度发达,现代化程度较高。现代性要素到处充斥这这些地区的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高档的洋房别墅、豪华的进口汽车、琳琅满目的高级商场、灯红酒绿的星级饭店,这些现代性的标志无一不在向人们诉说着现代化所带来的丰硕成果。然而在人们无限享受现代化所带来的这些快感和满足的同时,这些东西也同样在低语着现代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广大西部民族地区闭塞的环境、落后的文化等社会经济文化状况就显得更为不堪和落寞。也就是说,西部民族地区的贫困也是一种和东部地区相比之下的一种贫困。这并不是它们自身认同的一种贫困,也不是在绝对贫困标准之下的一种贫困,而是人们强加于它们身上的一种相对的贫困。所以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能按照统一的标准衡量,要根据各个不同地区不同的社会经济文化状况,不同的发展程度来对该地区的发展状况进行评判,采取不同的措施手段对这些地区进行“量体裁衣”的调控。 四、思考与总结 现代性是一个美好的字眼,人们都在疯狂地追求着现代性所带来的纸醉金迷,然而现代性在带来了高度的物质文明和发达的科学技术的同时,却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一些附加产物和伴生产品。在现代性的影响和侵蚀下,西部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也出现了很多的新生的畸形状况。相对贫困的产生、人文富裕的发展、生态贫困的加剧等这些都是现代性所带来的悲剧色彩。而人们在这种悲剧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却浑然不觉地去盲目地追逐着利益的最大化。所以,无论是东部发达的先进地区,还是西部贫瘠的民族地区,现代性都在以显著或不显著的方式起着重要的作用。 所以,人们在享受这种现代性的同时也应该更多地关注现代性在不同的地区所起到的正面、负面影响。而这双面作用中的负面影响如何被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或者说,人们应该如何对待处理这种负面影响,才能对于现代性的良性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现代性所带来的这一系列新的贫困化问题的同时,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贫困化本身,而应该从其他不同的角度对贫困化进行新的观察和思考。(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社会问题论文: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对解决当代社会问题以及实现中国梦的意义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丰富。但是中国人民的精神世界却越来越空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甚嚣尘上。贫富差距,腐败现象,食品安全问题,城管暴力执法,医患关系问题层出不穷。那么如何有效地遏制此类社会问题呢?作者认为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没有一种统一的积极的精神力量来凝聚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战胜当今中华民族精神世界的空虚,就很难实现。笔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对实现中国梦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信仰缺失;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中国梦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高速发展,成为了世界第一大经济体,赢得了“世界工厂”的美誉。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收入越来越多,但同时有一部分人仍旧在小康水平以下,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人民幸福感不强等一系列问题不断影响着中国的发展,更重要的是由于信仰缺失导致的精神空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甚嚣尘上,城管暴力执法、医患关系问题、食品安全、房价、物价、腐败、教育、裸官和投资移民、恶性车祸、环境保护、事故、强拆等这一些问题在当今中国愈来愈严重。那么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源究竟是什么呢?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对实现中国梦有什么影响?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本文根据以上问题来展开。 一、信仰缺失对社会发展的危害 一个社会体系的发展必然会经历信仰低迷期,这是经济发展迅速而精神文化落后产生的必然结果。信仰缺失在世界上也曾经发生过,在美国7O年代左右曾经出现过“颓废的一代,垮掉的一代”便是典型的案例,他们过度纵欲,酗酒,以至于造成了整个一代人的“垮掉”。信仰缺失是一件相当严重的事情,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一个民族要强大起来,要实现复兴,就必须要有强大的民族凝聚力。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有两场战争可以很好的阐释这种观点,那就是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时期,清政府腐败无能,全民意志颓废涣散,没有任何民族凝聚力,信仰完全缺失,所以被人数根本不及清政府的八国联军所打得溃败。还要厚颜无耻地签下使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辛丑条约》。抗美援朝战争时期,志愿军战士发扬大无畏英雄主义精神和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使一个饱受战争之苦的,仅仅成立一年之久的国家打败了由世界霸主美国领导的联合国军。由此可以看出,民族凝聚力和全民信仰对一个国家来说是何等重要。 中国出现的信仰缺失对社会的危害是非常深远的,首先表现在道德文明和人际关系上。随着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地提高,但中国社会在其转型过程中却却极大地摒弃了中华民族的很多传统美德,比如说儒家的克己复礼,佛家的慈悲为怀,道家的无为而治,而在引进西方先进科学技术的同时却对西方文明的道德礼仪盲目崇拜,结果在社会道德领域导致失衡之态。信仰缺失对社会的第二重危害是人们产生了强烈的精神空虚感。没有信仰的世界如同荒原一般,人们丧失了精神生活追求,物欲横流和道德沦丧逐渐统治了人心,各种社会问题的深层原因都可以从信仰缺失方面找到答案。 二、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传统文化具有相对稳定性和传承性,同时可以与时俱进。随着时代变迁,任何文化都应该与时俱进。我们要以现代眼观,理性的对待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把传统文化与当今社会现实相结合,发挥出其最大的生命力。当今的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丰富。但是,正如前面提到的由于信仰缺失所衍生的全民拜金、道德沦丧、贫富差距等问题变得十分严重尖锐。所以中华传统文化的现代化正是在树立一种信仰来填补信仰缺失,从而解决由此衍生的一系列问题。 中华传统文化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留给后人最好的一笔精神宝藏,也是中华民族先祖为全人类的精神世界作出了巨大贡献。作为唯一没有中断的四大文明之一,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等美德彰显出他巨大的生命力,因为他为全人类的心灵注入了一泓清泉。它可以激发更个民族的归属感,上进心,社会凝聚力,从而形成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繁荣的强大动力。 三、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证 中国梦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在追求中国梦的努力中,最不可缺少的就是道德。我们一定要切实重视道德建设的力量,用高尚的道德品质提升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我们要大力营造学习道德模范、倡导道德教育,尤其要发掘我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宝藏,支撑我们中华民族昂扬向上无私奋献,顽强进取的精神。只有有良好的思想意识形态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的民族才能在世界之林永远屹立。现在中国改革已经到了深水区,到了攻坚区,所以我们更加应该重视道德意识的培养,为中国的和平崛起,为中国梦的实现,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崇高志向,具有传统中华美德的公民。所以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意义十分深远,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四、结论 本文主要从当今中国所面临的各种问题为出发点,作者发现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信仰缺失。十八大以来,“中国梦”已从政界、学界到普通人民群众生活中备受关注。要实现“中国梦”,重塑信仰是必要的途径。我们应该大力推行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伦理教育,实现传统文化现代化,凝聚国民的国家意识,为经济的繁荣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所以,作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就是在重塑信仰,凝聚人心,让中华民族拥有强大的向心力和历史使命感,为中国梦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作者单位: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问题论文:论《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中的管理思想 【摘要】随着信息化时代的高速发展,现代社会发展地如火如荼,而其中的管理思想也令人深思。工业文明中有社会问题,有问题就要解决,而解决则需要方法,需要管理思想。 【关键词】社会发展 管理 合作 沟通 首先,我有必要解释一下社会问题这个概念,学过社会学的人都知道,社会问题,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指社会关系失调,影响社会大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破坏社会正常活动,妨碍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现象。而在工业文明社会中,这个问题更加要引起重视。 梅奥的《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一书分为两编,第一编为科学和社会,第二编为现场研究。这本书提出了在主要工业活动上如何获致团体合作的问题,它也指出了由于急速的技术进步和因而发生的工人们在工作上经常变动的人事结合所引起的这个问题的日益增长的意义。我们当前社会是一个适应变动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人,有各种各样的团体组织,为了更好地发展,就需要合作,就需要管理。甚至可以说,我们将有一份如何的工作经历都在一定层度与管理(被管理)密切相关。 在现代适应型社会中,管理对于工作起着很大的作用,而工作(本身亦是生活的一部分甚至全部)对我们而言非常重要:施展才学,实现价值。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需要一种什么样的管理呢?这个问题确实值得思考。 身处21世纪的我们,处理人事的能力的提高要能跟得上我们在处理技术上的能力的发展,不仅要加强管理,更要促进合作,正如梅奥说的:“我们不能一只脚踏在二十世纪另一只脚踏在十八世纪而得到生活和繁荣。”所以,我们必须合作,努力寻找合作的机会,不论是在生活还是在工作上。梅奥在这本书里通过已经进行的实际的工业情况的研究和一个称为霍梭恩实验的更细致的研究指出了同伴搞好关系的愿望,就是所谓人类社会结合的本能,很容易胜过单纯的个人利益和逻辑思考。这两个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在普通人中间,甚至在社会混乱的地方,仍然继续存在着人类对合作活动的愿望,而这种愿望是能够为聪明而老练的管理当局所利用的。” 但是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战争年代,我们行政管理的方法全是针对物质的有效供给,却没有对于合作的保持,即团体的协作,即使在特殊的年代这可以理解,但现在已经处于和平的繁荣时代,情况缓和了,但合作的前途却不怎么乐观。我们知道,在一个单纯的社会里,一年和一年之间,甚至一个世纪和一个世纪之间的变动是比较小的。而我们所处的正在发展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合作的体系,我们要想融入这个社会,就要融于这个体系,这也就是合作的意义所在。 除了合作,还有协调,其实二者本就是相互关联相互存在的。工业革命以后,社会在物质方面和技术方面的进步和成就是十分巨大的。但正是这种进步和成就,使社会失去了原有的协调与平衡。 农业文明时代,人们的生存空间单一化,活动范围受限,但却带来了深厚的亲缘关系;在现在看来确实是很落后,低效的生产,但却同时意味着安适自由的生活。而到了十九世纪,一切改变了。科技越来越发达,物质文明变化超常。然而随之而来的却是:人们越来越忙;生活联系越来越淡;竞争越来越大……而这一切,正是缺乏协调的结果。 梅奥认为,工业文明割断了农业社会建立起的固定社会纽带,却没有及时建立起新型的社会关系,于是,人们的心灵失衡了,迷惘了。但其实,现代组织可补偿被工业文明隔断的旧的纽带。 管理离不开协调,协调又离不开沟通,有效沟通是管理中的艺术方法。俗话说沟通是心与心的桥梁,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而管理也是要讲究方法的,那种硬性的领导方式已不适用了。这个时代需要的是倾听。倾听是一种有效的沟通方式。管理者需要倾听员工的想法及意见,从中获取有用的信息,更有效地组织工作。适时的赞美别人也是管理中极为有效的一个手段。真正的管理者能够在沟通中不断从知识、心态、能力等各个方面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因此,有效的沟通对于管理者十分重要。 霍桑实验的一大组成是多达两万次的访谈,通过一种巧妙并且原则化的有效形式去打开员工们的心扉。 这就突显出了几点沟通的重要性:解除员工心理的负担、积极调整态度和心态。访谈有助于工人团体内部以及和外部(监工或上级领导)相处得更融洽。很重要的一点:访谈增进了工人群体与经理人员之间,实现更好地合作的愿望和动力。与职工交谈,是经理人员获得信息的重要来源。“经理人员必须确切了解在企业各个下属组织中职工之间的合作情形以及职工群体对与经理阶层的态度。” 重要的一点是,在梅奥的小组访谈之前,他们有制定访谈原则,以让工人在一种轻松、自由的氛围中说出真实的感受……这跟我们所说的情景治疗法类似。 而这样的沟通技能对于管理人员也是必备的。作为管理人员,要与下级保持良好的沟通,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以便树立团队意识。 一个企业能否成功的管理经营,靠的是管理者能否和员工进行有效地沟通;靠的是这个企业是否拥有良好的合作??所以管理者应当充分重视这些,这样一个企业才会蒸蒸日上,才会拥有灿烂辉煌的未来! 《工业文明中的社会问题》中的管理思想不止于此,合作、协调、沟通仅是其中的几点。管理是一门学问,是需要智慧和技巧的。这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整个组织的事,关系到一个企业能否良好运转,甚至于一个国家能否发展壮大。 试想,如果有一天,管理真的如梅奥所说的不再“使人感受到个人出于软弱无能和被支配的地位。”而是使工作更高效优质的活动,让所有人享受工作,在工作中建立起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体验团队工作的力量和快乐,个人与团队共同实现生命的价值……那将是一个何等美好的工业文明的世界图景,一个真正的美丽新世界。 我相信这并不是痴人说梦,不可实现,虽然工业文明中还存在着一些社会问题,但是,我们的社会在发展,我们的管理理念也在发展,社会终将朝着我们希望的方向不断前进,不断发展。 社会问题论文:论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带来的社会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国的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伴随着我国工业化的日益强盛,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中国的城市化发展极为迅速。我国目前仍然处于发展中国家,人口基数大是我国基本国情,且农村人口占多数,鉴于这一情况,再加上种种历史原因,使得中国的城市化起步晚,发展速度快,但目前依然处于较低水平。但随着城市化的迅速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中西部地区流向了我国东部经济发达的一些沿海大城市,给这些城市的建设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带动了当地工农业发展,促进这些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但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大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多,一些社会问题也逐渐凸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土地资源问题 首先,随着经济增长带动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城市的数量在逐年的上升,一些中小城市的规模也在逐渐的扩大,这样导致的结果是更多的农业用地转化成城市的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农耕地面积在逐渐的减少。尤其在我国近几年房地产发烧阶段,很多城市频现“无人区”,大量的土地被圈成住宅用地,但由于种种原因房子修好无人居住,逐渐荒凉变成一片废墟;其次,由于农业生产都是家庭联产承包,每家就那么几亩地,粮食作物生长期长,劳动者从中获得的利润远远小于二、三产业,再加上整个社会消费水平的逐年上升,家庭经济开销的压力,使得很多农民扔下土地跑到沿海一些城市打工,这样产生的结果是很多的农耕地被荒废,杂草丛生。再者就是农村的宅基地问题,很多家庭在修建新住宅楼时并没有修建在旧的宅基地上,或者在其他地方重新修建而老房子并没有拆除并转化成农耕地。 以上三种现象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明显,使得我国的土地资源逐渐的减少。在连续这几年召开的两会上,都会涉及一个问题――保护中国18亿亩耕地红线。民以食为天,我国是一人口大国,尽管国土面积很大,但由于受到地形和气候的影响,使得耕地面积有限,再加上我国特殊的地理位置,多自然灾害,所以确保一定的耕地面积是保证人民粮食问题的本质所在。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应从法律政策方面给予相应的土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把关,严防盲目占用农耕地,防止土地的流失;当然,针对农村出现大面积的荒废地,除了法律制度,也可以采取一些其他行之有效的方法,比如,将大量分散荒废的土地统一收回再承包给个人或集体,发展一些农业产业园,瓜果、蔬菜种植基地等,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这样既保护了荒废的土地,同时又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2、家庭问题 这一问题主要发生在大量的农村,体现在两个方面: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和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呈现出明显的不协调,东部沿海地区利用自身优越的地理位置,便利的交通,雄厚的资金,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良好的工业基础,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最快、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吸引着大量农村人口的流入,使之成为我国人口的主要迁入地。相反,我国中西部地区,交通闭塞,经济落后,城市化水平低,成为我国主要的人口迁出地。计划生育的实施,使我国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减低,人口增长速度逐渐减慢,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总数依然持续上升,导致当今很多家庭呈现出“4―2―1”模式(即两个年轻人,一个小孩,四个父母),加之整个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升,使得一个家庭的两个年轻人生活压力很大,尤其在广大农村,如果两个年轻人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就只好通过常年外出打工供养整个家庭。正是这样一个原因,很多小孩从小就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加之父母长时间不在孩子的身边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良好的教育,导致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如性格孤僻,缺乏自信心、感恩之心,自暴自弃等。“少年强则国强”,父母永远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从小一个孩子没有在一个好的环境下生活成长,长此以往,将会影响一个孩子,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国家!老有所依,养儿防老,看着自己儿女常年在外奔波,自己相帮但也实在没有办法,遇到逢年过节双休日,看着别人一家人围着桌子热热闹闹的吃饭,自己家里冷冷清清,孤独、冷清,还有一颗对儿女的思念之心!老人有病,儿女也不能在身边照顾。 走进农村,很少见到年轻人,留下的都是老弱病幼。建设一个和谐社会,首先是家庭的祥和!作为一个刚参加工作三年的新教师,看着身边的很多孩子和家庭我深有感触。个人认为,解决上述两个问题,除了靠国家近几年实施的农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更关键的是要从根本上解决人口的流动,即进行“产业的转移和升级”。大量农村人口流向沿海地区,就是因为沿海地区经济水平高,有很多的就业岗位和工作机会,所以,适当的把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工业部门从东部逐渐迁移到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进行产业的升级寻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这样,中西部地区大量的农村打工者就可以在自家门口打工,即可以保证家庭的收入,又可以留在家人身边照顾小孩赡养老人,同时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逐步缩小与东部地区的的经济差距。可谓“一石三鸟”。 3、环境问题 城市化的发展使得更多的农村人口流向大城市,大城市人满为患,固体垃圾废弃物随意堆放,城市大型工业的生产排放的废气废水,并且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数量也迅速猛增,汽车尾气的大量排放,而且它又属于低空排放,给人们带来的危害更大,加之城市建筑密集,高楼林立,不易通风,导致污染物不易扩散。这些现象给城市带来了严重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土壤污染等等。尤其近两年,全国多个城市出现了严重的雾霾天气,往日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天气已不再常见。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一些极端的天气频繁发生,干旱、洪涝、沙尘暴、台风、寒潮发生频率影响范围逐渐增大。除此,城市的交通问题随着私家车越来愈多与日俱增,交通拥堵、交通事故、停车问题……尽管一些大城市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加以调整,象摇号买车限制车辆数量的增多,单双号限制出行减少车辆出行的数量,各地修建高速公路,完善城市交通网,但交通的堵塞依然很严重。就连停车问题也成为很多现代商业网点选址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所以,无烟生产,绿色出行,“菜篮子”活动等这样一些保护环境的的活动被不断倡导。 善待地球,就像善待我们自己,它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环境问题之所以造成人地关系愈演愈烈,归结起来两个原因:一个是人们思想观念上的,另一个是社会行为上的。因此,人类必须改变人地协调发展的观念和破坏环境的行为,用知识和智慧关注环境的变化,用良知阻止环境的破坏,用热情传播环保观念,更要用勇气调整我们的价值观和生活习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持久和谐的发展下去。 城市化的发展带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它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的产物,但基于历史原因和我国的基本国情,我国城市化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瑕疵,这需要我们在后期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完善和改正,治标兼治本,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化发展中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从而使中国真正走向国富力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问题论文:“剩男”将成严重社会问题 按照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中指出,到2020年,预计20~45岁男性将比女性多3000万人左右。 2014年7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坚决打击采血送香港鉴定胎儿性别的蔓延势头。 “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是导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居高难下的直接原因,未来可能出现的大批“剩男”将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 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出生男婴总数和女婴总数的比值,通常用每100名女婴所对应的男婴数来表示。《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曾提出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5以下的目标。根据官方数据,2013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6。距离“十二五”期末倒计时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出生人口性别比要降至115的目标,恐难如期完成。 出生性别比目标首入国家规划 国际上通常认为的正常水平,出生人口性别比应保持在103~107之间,中国已经持续30多年超出正常水平。约从1982年开始,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为107.2,之后一路飙升。1994年以来,出生人口性别比始终在115以上,2004年达到最高峰121.2。 2009年被看做是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一个拐点,从这年起开始了持续5年的下降,但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看,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45,2013年为117.6,5年的降幅仅为1.85,下降幅度不明显。 《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下降至115以下的目标,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将性别比的明确目标纳入国家规划。此前“十一五”规划中,只提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制定十二五规划时,当时已经预计到了难度。”曾参与多次人口政策调整的中国人口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尽管按照“十二五”所制定的目标,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处于严重失衡的状态,但从中国持续多年的现实情况看,要实现“115”这一目标已属不易。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国家卫生计生委“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专家组组长原新告诉记者,全世界约有近20个国家和地区存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但中国最为严重,一是出生人口性别比最高,其次是持续时间最长,同时波及的人口最多。 少生是出生性别比偏高的催化剂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一直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主要有传统的生育观念,如“重男轻女”、“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尤其在农村地区,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生育率下降,造成一部分出生性别比不平衡,同时,B超、DNA等检测技术的进步,也使得人为选择生育性别从意愿变成现实。 原新指出,大家少生了,是造成出生性别比偏高的一个催化剂。在全世界的共同规律中,有男孩偏好文化的国家,生育率下降的过程中,往往都会出现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偏高。 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穆光宗认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可以看做是一定时期内严格生育控制的一项社会代价。 翟振武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男孩的偏见存在,只要生育率下降,性别比偏高就会更明显。多名学者指出,在中国低生育水平中,自愿性的因素占得越来越大,尤其到了“80后”、“90后”一代,即便放开生育政策,很多人也不愿生更多孩子。 虽然持续5年下降,但仍在高位运行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数据公布以后,中国人口性别比问题就开始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最初,政府部门曾出台文件禁止胎儿性别鉴定,却未能得到很好的贯彻。 为了消除性别歧视,“男女平等”这一观点也逐步成为基本国策,但在当时,很少有人会将“男女平等”直接与控制性别比例画等号。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2。两年后,中国政府正式拉开了治理男女性别失衡问题的战役。 2002年11月,原国家计生委、原卫生部、原国家药监局共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对胎儿性别鉴定予以明确规范禁止。 2003年4月,“关爱女孩行动”启动,旨在通过倡导男女平等思想,扭转中国、特别是农村贫困地区存在的新生儿男女性别比失衡问题。卫生、公安、司法、检察等多个部门也会同在一起,严厉查处胎儿性别鉴定和性别选择引产的违法案件。然而2004年,出生人口性别比达到历史最高纪录121.20。时任国家主席在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明确提出人口出生性别比的问题,作为未来10年一个重要任务。 通过综合治理,2009年,中国出生人口的性别比开始出现拐点,持续5年下降,但至今仍在高位运行。 “硬指标”和“问责制”是否有效? 2011年,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主题就涉及男女性别比例。部署工作时强调,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高层非常重视,讨论非常热烈,提出了很多建议。”当时应邀授课的翟振武说。 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下降至115以下的目标。“地方政府达不到目标,就要接受问责。”翟振武表示。 2012年,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原卫生部与原国家计生委整合,组建国家卫生计生委。一位此前国家计生委的官员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合并后对降低性别比更有利,“联合检查更方便”。 此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安等部门进行了多次专项行动,力度之大也超乎以往。2014年6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印发全国查处“两非”案件区域协作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通知要求“两非”案件查处区域协作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重大案件或者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不少地方出台相关措施力控性别失调,河南、陕西、吉林、上海等省市甚至将性别比例直接挂钩官员“乌纱帽”。如河南省2009年规定,性别比例过高的地方,政府领导将被“一票否决”。 建议将“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入刑 如何扭转性别比失调?学者均将矛头指向立法。 出生人口性别比长久以来都居高难下,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流产、引产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直接原因,而造成偏高的原因,是对“两非”的行为缺少相应的法律打击和惩处。 现行《刑法》第336条规定对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终止妊娠手术,情节严重,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一是对非医学需要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没有列入惩处;二是上述法条只限定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实际上一些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或医疗机构从事“两非”就无法惩处。 从2005年起,几乎每年都有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修改《刑法》,明确规定惩处实施“两非”的行为。湖北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云彦在7月10日国家卫计委举行的新闻会上直言,尽管加大打击“两非”力度,“费了很大的劲”,但效果并不理想。从2012年起,杨云彦曾多次在全国两会呼吁对“两非”入刑。 “单独二孩”有利于缓解性别失衡 从2013年底开始,全面放开“单独二孩”政策,这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会产生哪些影响?浙江是全国第一个放开单独二孩的省份,从目前公布的数据看,从2014年1月17日实施“单独二孩”,男孩出生1309人,女孩是1135人,依然没有扭转“男多女少”的局面。 多名学者指出,在自然生育状态下,多生是达到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手段,多生有利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下降。 不过,并不能寄望通过“单独二孩”实施,能促使严重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恢复正常。翟振武指出,尽管“单独二孩”放开后,一部分第一胎是男孩的家庭,第二胎更愿意生女孩,或者对孩子的性别已不那么在意,相对而言,更多女孩子就能被生下来,“但不要期望此政策就能完全扭转我们性别比的失调”。 相比之下,“治本”更重要。多位学者均建议,要把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把“男女平等”从口号变成现实行为和理念。这对于中国的现实而言,任重道远。 (摘自《南方都市报》 本文作者:龙玉琴 等) 社会问题论文:利益共同体与城市社会问题探析 摘要:一切社会关系都是利益关系的体现。拥有共同利益的人,我们称之为利益共同体。城市利益共同体具有其层次性和复杂性,在“隧道效应”和“海伦效应”的作用下,深刻地影响着城市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利益共同体;海伦效应;隧道效应;城市社会问题 一、关于利益的认识 在《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利益共同体》一文中,高健先生肯定了利益以及后文即将提到的利益共同体的重要性,同时也说明了利益以及利益的分配是如何影响社会运动变化的运行过程。[1] 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2]利益乃是个人乃至社会最基本的需求,也是个人及社会追求的最终目标和目的。古往今来,人类的一切行为活动都在追求利益和为利益所驱使的范畴之中。 二、利益共同体 虽然个人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也不可能完全一致,然而,不同背景条件下的人们,也可能会有利益上的交集,而这种利益的交集就是他们的共同利益。拥有共同利益的人,我们称之为利益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与利益群体是同一个概念,却绝不完全等同于利益集团和利益共容体。利益共同体不必具有利益集团的组织性,在内涵上更加的宽泛,事实也确实可以证明,即使是不同地域不同组织的人们也可以是利益共同体。利益共容体亦是一种因利益关系而建立的组织,[3]和利益共同体同样有明显的区别。 三、城市利益共同体 城市利益共同体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总体利益具有一定差异性但在某些方面又有利益的一致性的个体自发组成的利益共同体。一类是在政府或某些组织的引导和推动下,具有某种相同利益要求的个体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城市的利益共同体因为存在利益观念及追求上的巨大差异,其种类和数量也是极为的复杂和庞大。 城市,作为它自身的利益共同体,在它的系统内部,必然又能分解出许多的较小的利益共同体;在这些较小的利益共同体内部还可以继续分解出更多更小的利益共同体。城市利益共同体犹如一座金字塔,居于顶端的只有城市利益共同体,中间的是它的次一级利益共同体,数量开始增多,如此层层演化,而基于最底端的基础利益共同体不仅级别低,且数量最多。 每一利益共同体都有它的自身服务属性,同时,也兼具着它为上一级共同体所隶属组织服务的属性以及为整个社会服务的属性。城市利益共同体之间或有明确的边界,或有交叉的部分,边界性是它们彼此区分的标志,交叉的部分是它们进行合作的基础。城市利益共同体之间是相互对立统一的关系。 由于城市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利益共同体的评价标准不一样,必定会导致所划分出来的利益共同体千差万别。比如,根据居住条件,可以将某个社区的居民分为本地常住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又可根据职位、阶层,将其分为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居民。 四、城市利益共同体的应用 针对城市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不同的学科会得出不同的解释。如果要用利益共同体的角度来解释,那么莫过于利益分配的不公,这里,为方便论证,先引入 “隧道效应”的理论。 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和罗斯切尔把“隧道效应”用来解释收入差距对人们幸福感的影响。即不公平的社会财富分配机制会加剧社会群体的躁动。[4]社会问题来自于社会矛盾,社会矛盾的突出表现是为城市的社会矛盾,而城市社会矛盾实质上就是城市生活中的人际关系矛盾,而人际关系就是利益关系,两者的主体相同,因而,城市社会矛盾的根源就是城市的利益关系结构。城市社会问题来自于社会财富的分配,而社会财富的分配机制,就是城市社会利益共同体彼此角逐的阶段性结果。对整个城市社会来说,利益共同体是社会结构的物质基础。要想妥善地缓解城市社会问题,就要在此基础之上将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最大化,在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和健全的竞争合作机制的前提下,不同的利益共同体之间展开各种合作以期达到互利互惠的效果。 我国政府在城市社会的方方面面,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文化生活,都扮演着守护者和引导者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政府在城市社会的治理方面综合运用各种经济的和行政等手段,积极调节不同利益共同体之间的矛盾,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与此同时,政府还要根据社会实际,相应的调整社会财富的分配:既要体现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又要实现财富分配机制对劳动的巨大刺激作用;既要使为社会做出较大贡献的杰出人士获得相应的回报,又要让利于那些更具有迫切需要的利益群体。总而言之,利益的杠杆效应深深根植于社会的每一个层面,政府只有解决好城市中不同的利益共同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才能保证整个城市社会和谐、健康的发展。[5] 另一方面,它也提醒着我们特别是政府部门,在城市社会中,也存在着“海伦效应”或称之为“蜂巢效应”。 古希腊神话中的希腊联军攻打特洛伊城的起因仅是特洛伊的克里斯王子拐走了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这件事情却被希腊诸城邦认为是整个希腊的耻辱,要求共同讨伐特洛伊。笔者将其称之为“海伦效应”。这如同戳到蜜蜂的巢穴会引起蜜蜂群体攻击一样。 利益共同体中的人与人之间都有天生的同情和他我角色转换心理。一种对于利益共同体中的某一个人的伤害可能会引起整个利益共同体的同情并假设那人即是我的类似于兔死狐悲的设想,导致他们群体性的反抗乃至攻击。这便是我们城市社会中出现的“海伦效应”。 个人间的利益冲突不可怕,可怕的是群体间的利益冲突。这就警戒我们的政府工作者,制定政策或要付诸一项行动,不能只考虑某一个人,而是将他所属于的整个利益共同体当作考虑的对象。否则,政府部门的一个小小的决定,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就会按照海伦效应的轨迹演化成整个城市社会的动荡和混乱。 社会问题论文:现阶段水利工程建设引起的社会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摘 要: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幸福与社会安定的必要条件。在实际的水利工程建设中,很容易引发一些社会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效益的提升,对于社会发展产生消极影响。本文旨在研究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社会问题,针对出现的社会问题寻求解决对策,为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在提高水利工程社会效益方面提供思路。 关键词:水利工程 社会问题 解决对策 分析探讨 1 水利工程建设中的社会问题 1.1 社会公平问题 社会公平问题是水利工程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水利工程建设公平问题,其实质是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问题,进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水利工程不同于其他工程,它具有公益性的基本特征,因此,对于出现的各种公平性问题,例如社会利益与团体利益的冲突,团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都需要政府出台一系列的政策进行协调。但是,无论是水利工程决策施工还是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政府很难实现水利工程公平的最大平衡,有时失去公平获得效率,有时失去效率获得公平,使得一些社会问题无法得到最完美解决。举例来讲,三峡工程移民问题,尽管政府给与了合理的经济补偿,但是却无法弥补移民的心理创伤以及移民气候、环境、社会的适应性。 1.2 失地农民利益保护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对于土地的需求数量是极大的,在水利工程建设之前,政府需要大量的征收土地,直接导致的结果便是一些农民失去土地,没有了生活的基本保障。失去土地的农民不得不接受政府的重新安置,但是没有土地的农民,失去了最大的利益,产生的社会问题也就越来越多。首先,水利工程占地补偿标准低,无论是重新安置土地还是给予经济补偿,都无法弥补农民失去土地的创伤,造成区域性社会不稳定。其次,土地制度缺陷无法保证失去土地农民利益。当前我国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对于土地占用和直接经济补偿,农民只有被动的接受。最后,对于弱势群体的照顾力度不够。对于农村的那些老弱病残以及孤寡老人,他们几乎完全依靠土地过活,土地是他们的基本生活条件,如果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直接导致其生活水平的直线下降,甚至直接影响其生存。 1.3 社会稳定以及社会安全问题 保证地区性社会稳定以及社会安全,这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在实际的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违背社会自然规律与社会发展规律的事,使得水利工程建设不仅没有起到社会稳定以及社会安全的效果,反而事与愿违。第一,团体利益失衡。边界问题是水利工程建设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边界上存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如果边界利益群体利益分割不平衡,就会直接导致社会团体冲突,影响边界稳定。第二,移民得不到妥善安置。最具有代表性的便是三峡水利工程建设问题,三峡水库移民85年时,由于移民对于补偿与安置不满意,直接导致大规模的集体上访,使得三峡水库移民问题越来越棘手。第三,后发社会问题。水利工程建设的一大原因是防洪和治涝,水利工程建设之后,就会直接促进周围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周围会出现县镇。一旦水利工程建设出现质量问题,例如出现洪水灾害,便会直接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 1.4 水环境问题 水利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周围地区性的经济发展便会迅速起来,经济的发展往往伴随着地区性的水区域污染和破坏,举例来讲,水利工程建设之中的圩区建设,便会直接导致水体流动变慢,如果圩区建设内的人口过度集中,也会直接导致水质的恶化,对于地区性经济发展与人民身体健康极为不利。例如:太湖流域水利工程建设完成之后,大量的圩区建设起来,圩区建设之后,使得太湖流域出现条块分割,使得太湖流域的水质受到严重影响,水质出现极端恶化。圩区建设后人口过度集中,直接导致太湖流域的水流动性变差,加上人们环保意识差,污染行为多,导致太湖流域出现水环境污染的恶性循环。 2 预防水利工程社会问题的对策 2.1 水利工程社会问题解决综合措施 前几年,国家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优秀在于发展,尽管我国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总体上来看,水利工程建设也是社会的区域性发展,因此,重视水利工程建设仍然还是主流。对于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解决,而不是无视或者是避开。因此,分析水利工程建设问题,研究水利工程建设问题解决策略,这是消除或者是缓解水利工程建设弊端的关键。水利工程建设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工程技术、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只有从前期决策、中期评价以及后期养护与检测等多个环节入手,才可以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笔者经过研究参考,对于水利工程建设问题解决策略提出了几条意见:一是要建立完善的水利工程建设评价体系,积极引导群众对于水利工程建设的参与;二是要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移民政策,实现移民的最妥善安置;三是强化水利工程建设与其他社会关系的研究,建立经济补偿以及其他补偿性举措;四是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与技术,实现水利工程建设与自然社会的和谐。 2.2 建立水利工程社会影响评价体系 建立水利工程社会影响评价体系,是预防水利工程社会问题产生的重要举措。对于水利工程社会影响评价体系的建设,除了要有前瞻性研究之外,还必须要有事后研究。前瞻性研究主要指的是在水利工程建设之前,对于水利工程建设所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推测,诊断出影响原因,评测可能出现的结果,从而提前提出解决性的对策。事后研究指的是在一段的时间期内,水利工程建设完工之后,需要根据实际水利工程建设问题进行研究,包括问题以及解决性对策,从而更好的将问题范围缩小,更好的处理水利工程问题。对水利工程进行社会评价,必须充分考虑其建设和运营的特性,尤其是水利工程建设本身就有社会性。水利工程除害特性是其社会性的体现,兴利特性是其经济性的体现。在进行水利工程社会评价之前,必须对工程的社会、经济需求进行分析论证,求证工程建设是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是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然后再对水利工程进行社会评价,求证问题及解决办法。 3 结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是我国水利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与趋势。只有认清楚水利工程社会问题,意识到水利工程建设的意义,才可以使得水利工程获得最大社会效益。我国水利部门在水利工程社会问题解决以及水利工程社会效益提高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在实际的水利工程社会问题解决过程中,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影响着水利工程社会效益的进一步提高。深入研究水利工程社会问题,探讨水利工程社会效益提高策略,是今后水利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重要方向与课题。 社会问题论文:引领学生认识现实社会问题以形成健康人格 现行思想品德教材中选取的素材多是我们学生关心的具有教育意义的现实生活和社会问题,极大地丰富了课堂教学资源;同时新教材也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学生知、情、意、行的同步发展。作为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要让学生认识现实及社会问题,让学生在充分的体验中形成健康的人格。 一、研读教材,挖掘教材的丰富资源,让学生更加地亲近文本 现行初中思想品德教材是新课程标准的高度体现,其内容均是依据学科知识体系进行构建的,不同年级的教学内容都是在标准的框架下做出的符合初中学生身心健康和成长规律的安排。比如心理健康教育、法律常识教育、社会发展常识和基本国情国策教育等,这些内容既是我们初中学生所必须领略和感受感悟的,也是符合学生的心理感悟需求的。这就从一定意义上讲,教材内容的安排不但有其教育性,同样有其安排的科学性。作为教师必须深刻地研读思想品德教材,研读教材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吃透教材。吃透教材不是做简单的文字研究,而是结合课程标准所做出的关于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模式乃至学生体验探究的思考。如今的思想品德教材与以往的思想品德教材的最大区别就是打破了学科知识体系和对具体年级的教学内容要求,特别注意以初中学生为本,有机地整合了道德、心理、法律、国情等相关教学内容,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了广阔的感悟和体验空间。应当说目前所采用的初中思想品德教材,其体例和内容的呈现形式给我们以多姿多彩的感觉,更利于初中学生走近文本。我们研读教材应当是在充分研究课程标准相关资料和一定课程资源挖掘的基础上的广泛意义上的研读,尤其必须对教材进行相关的优化整合,甚至是一定基础上的忍痛割爱。这样的研读才可以使得我们的学生更为理想地亲近文本,由此产生更大更有效的体验力量和效果。 二、研读生活,挖掘学生身边的丰富资源,让学生更好地体验生活 伟大的教育家陶知行先生曾提出:“生活即教育。” 陶知行先生在20世纪一二十年代对教育改革创新的独到见解给我国当时乃至现在的教育影响应当说是十分深远的。他强调:“教育要以生活为中心,没有生活做中心的教育是死的教育。”事实上也完全是这样,人的思想品德正是通过对生活的认识和实践逐步形成和完善的,我们初中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以及健康人格的塑造同样必须建立在对生活的正确认识和实践上。初中学生的生活经验应当说还是比较贫乏的,思想品德课程所呈现给学生的生活实例应该在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经验基础上,使学生能正确地认识自我,处理好自己与他人、集体、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为学生的思想品德获得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帮助。要走出照本宣科、空洞说教的误区,就要使学生走进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尤其必须注意将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充分开发和利用起来。把学生比较关注的话题选为学生必须体验的生活内容,这样利于我们确立思想品德学科学习的重点,也十分利于我们去突破难点。让学生在学习思想品德学科的过程中体验生活符合德育本体论的原则。我们完全可以引导学生把实际和理论有机地联系起来,达到理解和掌握社会生活要求和规范的目的。让学生学会运用这些要求和规范来观察个人、他人与社会现象,着手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可以为他们将来的社会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研读学生,挖掘互动的丰富资源,让学生更深地感受价值 一般说来,现在的初中学生对自己所涉猎的生活存有独到见解,但部分初中学生感受比较肤浅,有的仅仅是对生活表面上的认识。所以,初中思想品德课教师要感到自身教育责任的重大。在平时的教学活动中,无论是利用传统教学媒体还是现代教学媒体,笔者都注意让学生对某些行为或理念进行争辩,从学生的争辩中可以发现他们对相关道德行为准则的认识。初中学生的这种认识从一定意义上成为我们准确把握思想品德教育教学的航标。譬如我们有些学生对社会中的一些现象认识偏颇,假如我们让学生对此进行争辩,那么学生就可以从同伴的正确言论中得到感悟,从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社会问题论文:《天注定》如何从电影美学的角度呈现社会问题 摘要:《天注定》影片讲述了四个悲剧故事,分别取材于胡文海、周克华、邓玉娇三起轰动全国的刑事案件,以及富士康跳楼事件。贾樟柯以真实事件为原型,从电影美学的角度着手,借鉴了“暴力美学”和胡金铨、张彻的武侠电影,在电影形式和内容上做蒙太奇处理,具体表现在电影的时空结构处理、电影的细节处理和影片中电影符号学的运用处理上,在此基础上很好的平衡现实和电影艺术的关系,表现了四个中国不同地域的人,他们交错相遇,遭遇不同的精神困境,却同样选择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来维护尊严,最后产生了暴力悲剧。 关键词:电影美学;电影符号学;武侠电影 引言 唯一入围2013年戛纳电影节竞赛单元的华语片《天注定》,是贾樟柯认为自己迄今最好的作品。如贾樟柯所言,“各种事件,通过微博以及媒体讨论,缺乏艺术家从美学角度去呈现。理解我们的社会,从新闻角度,也从艺术家的角度。去理解现今社会,想象和现实并重。”所以,尽管该剧取材于四个真实社会新闻事件,但与新闻报道的客观视角不同,该剧从艺术的角度出发,直指中国贫富差距的问题与生活在社会底层人民的艰辛苦楚,把社会真实事件,甚至是敏感问题,用电影艺术美学的方法呈现出来,让人在叹息之余也不禁深深反思,这一切是“天注定”,还是“人注定”? 什么是电影美学 电影美学是建立在电影学和美学的基础上,研究电影艺术的美和审美问题的一门新兴学科,是电影学和艺术美学的重要分支。①目前关于其学科性质和研究对象形成的三种意见中,“研究电影和现实的关系问题,即如何运用电影艺术手段认识现实、反映现实的问题”这种意见应用最多。从百年电影发展史来看,电影美学根据电影与现实的关系可以划分为两大流派,一是蒙太奇(或称技术主义)传统,一是纪实性(或称写实主义)传统。 《天注定》呈现社会问题的电影美学处理法 《天注定》中电影美学的处理方法应该属于蒙太奇传统流派,电影来源于现实真实的新闻故事,却不是完全照搬现实。贾樟柯在对四件事件反映的社会问题的理解感悟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艺术修养和蒙太奇艺术处理,从电影美学的角度上了解社会问题,理解我们的社会。《天注定》从电影美学的角度呈现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形式和内容上的以下几个方面。 一、影片的结构 仔细揣摩影片,影片有严谨的时空联系:1.空间的联系:山西重庆湖北广东,视觉结构正好纵贯中国南北。2. 时间的联系:春节,四个故事围绕春节。 第一个故事是发生场景(贫富极端差距,极度贫穷);第二个故事是他们的生活(夫妻、兄弟、家庭),剩九根烟都要分三份;第三个故事细讲尊严;第四个故事是无处不在的隐性暴力,之前是杀人,这是自我毁灭。现实生活中的原型事件,都是发生在不同时空的故事,但是贾樟柯却人为的将四个故事放置在一个时间内中国的大江南北,有着生活联系和交集的环境下。 二、影片的细节 《天注定》中有很多细节呈现:大海拿起自己的猎枪,一路上戏台上一直表演的京剧《林冲夜奔》,小玉改头换面来到山西,看到戏台上正在上演的京剧《苏三离了洪洞县》片段中可怜的苏三.此外,在三儿搭乘的大巴中,贾樟柯播放了杜琪峰《放逐》中的经典段落,桑拿休息室播放着徐克的电影《青蛇》,路边的小店播着中国人气最高的电视剧《新白娘子传奇》,这些细节都与人物故事密切相关。 三、影片的符号学运用 在巴特看来,索绪尔的“能指+所指=符号”只是符号表意的第一个层次,而将这个层级的符号又作为第二层表一系统的能指时,就会产生一个新的所指。第一层的意义,巴特称之为“所指意义”,而第二层次是“内涵意义”。意识形态的运作正是在内涵意义的层面上发生的,巴特所谓的“神话”也就是符号文本的“内涵意义”。②影片中先后出现了马、鸭、蛇、鱼四种动物,分别出现在四个人物的故事里,四种动物符号的“内涵意义”就不言而喻了。 1.大海――马的背负 第一个故事中的主人公大海一直尝试揭发权贵的恶行,过程中不但得不到乡亲的支持,反而受到嘲笑甚至打击报复。虽然自己强硬,依旧逃脱不了“主人”的鞭打,被逼梁山的大海最终枪杀了那个鞭打马的主人,老马不再被鞭打,却依旧拖着沉重的马车。大海便是如此,即使没有“主人”,但是身上依然要背负法律责惩的重担。 2.三儿――鸭的反扑 第二个故事中的主人公三儿冷静寡欲,他就像路边正在被宰杀的鸭子,看似丑陋、毫不起眼,似乎是能被任何人欺负的对象,但实际上,他是最坚毅的杀手。为了追求一把更快的手枪,决定自己旅程的下一站,“听到枪声才觉得不无聊”。他喜欢这种漂泊的生活,认为在这无趣的社会里,做个老实人,只能是等着被宰杀的“鸭子”,只会更无趣。 3.小玉――蛇的癫狂 第三个故事主人公小玉是长相漂亮的年轻姑娘,被情人的妻子暴打后,逃进一辆自称灵蛇转世成美女”的观光车。又如桑拿休息室播放着徐克的电影《青蛇》,而路边的小店则播着中国人气最高的电视剧《新白娘子传奇》,蛇的“内涵意义”不言自明,蛇本是油滑之物,灵气逼人,但仍抵不过强权凌辱。 4.小辉――鱼的窒息 第四个故事的小辉是自我毁灭的暴力悲剧。被无情的工厂压榨劳动力,四处换工作,朋友的报复,自己渴望爱情也无疾而终,就连亲生母亲都不理解自己,现实生活中的他,就像是被圈养的鱼,被种种压力包围,却无人倾诉,“社会对你麻木,你对社会就会麻木”,最后他捡起地上的武器,却不知道谁应该为这种令人窒息的重压负责,绝望的他选择自我毁灭。 结语 看过《天注定》的很多人都认为,作为编剧和导演的贾樟柯很勇敢,但是贾樟柯本人却不这样认为,他说“我只是在该拿起摄影机的时候没有怯懦”。暴力有社会问题也有人心问题,是和尊严有关的,发生的瞬间都是尊严被剥夺,这点《天注定》选择的四个事件很具有代表性。电影不能直接解决社会问题,但是能帮助我们理解正在发生什么。如果我们想解决社会问题,都需要了解当下发生的事件。作为媒体工作者对贾樟柯的做法更应该感同身受,但我们不需要拿起枪,拿枪摄像机就可以。
科学技术论文:任务导向教学科学技术论文 一、什么是任务导向教学法 任务导向教学法又称任务驱动教学法,是以任务为主要驱动力,引导学生完成学习过程的一种教学方法。教师要在教案设计和教学过程中,通过引导学生完成“任务”来达到教学目的。任务导向教学法与以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相比较,具有以下优势。 1.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任务导向教学法能够使学生边学边用,把抽象的理论知识变为具体的事物,把单调的教学活动变为生动的学习过程,让学生乐于尝试、操作和掌握。教师通过设置一些具体、有趣的“任务型”,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每完成一项任务,都会产生成就感和自信心,为进行下一步学习增加动力。 2.有利于学生建构刑事科学技术知识体系。在任务导向理论的指导下,教师通过教学设计,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始终面对着任务进行操作。基于能力培养和实践性的知识学习,能够使学生顺利地建构比较完善的知识理论体系。3.有利于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导性。任务导向教学法,提倡学生在学习过程的自主性,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充分的彰显,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由教学的主导者转变为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指导者和咨询者,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获得了更多的决策权和自由。 二、教师角色在任务导向教学模式中的转变 任务导向教学模式中,教师与学生的角色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学生成为教学的主体,学习的自主性更明显;而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学生从传统教学中围绕教师的讲授开展思维活动转变为学生通过自己的发现、学习、思考获得知识和能力。在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学生的这种自主性更突出。当教师确定了相关的实验项目和任务后,学生通过一些理论知识的学习和观看教师演示进行模仿。在模仿的过程中,学生会遇到许多问题和困难,在无法完成实验任务的情况下,就会自己思考,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任务导向教学模式中,教师减少了讲授的时间,多观察,多让学生动手。在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中,教师要侧重于做好以下工作。 1.实验项目和实验任务的设计。这主要是强调在教学的准备阶段,教师要认真设计实验,实验项目的开展必须依据公安实践中刑事科学技术员所必须的技能进行,实验内容和任务要注重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的开发。实验要具有一定的难度,适合学生开展研究,但也不能让学生无法完成实验,应让大部分学生通过努力,可以完成规定的所有实验项目。实验的设计还要考虑到学生的兴趣,如果学生对所开展的实验有浓厚的兴趣,则可以保证实验的顺利开展,还可以为后续的实验教学带来便利。 2.注意在实验过程中的组织和引导。刑事科学技术的大部分实验是以小组形式进行的,小组合作是任务导向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本着互补、协调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分组、整合,组织学生合理分工,明确各自的任务。其次,在解决问题的心理方面,教师要引导学生勇于探索,敢于面对挫折、迎接挑战;在学习方法的指导方面,教师要负责引导学生与时俱进的对学习方案进行调整,随时根据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状况进行微调;在学习价值方面,教师要引导学生感悟学习过程中的科学探究精神、社会责任感。 3.及时进行学习评价。学习评价可以及时帮助学生进行反思,发现学习过程中的不足,无论是对知识本身的学习、专业能力的培养,还是掌握学习方法,学会学习,都具有巨大的作用。学习评价形式的多样化,内容的可选性,也可使同学能够真正从评价中获得收获。 三、任务导向教学法的基本教学模式 应该说,任务导向教学法的教学模式是多种多样的,没有完全固定的,但从一般的教学规律出发,根据刑事科学技术实验课教学的特点,我们可以按以下的步骤实施:课前准备—下达任务—完成任务—作品展示—总结回顾和学生提问。 1.课前设计和准备。教师首先要对教学的内容进行充分的准备,根据教学内容设计若干任务,并要对学生的知识水平、兴趣爱好、学习能力、纪律情况、学生特点进行全面地了解。从已经设计好的众多任务中挑出适合教学对象的学习任务,根据任务准备教学课件、学生分组设计、教学设备、教学材料等;学生在任务导向教学法中,也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相关知识的准备、协助教师分组、协助教师准备教学器材和材料等,学生参与准备工作,可以更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优化学习过程。 2.布置实验任务。学生进行正式实验前,教师要把设计好的任务布置给学生,并讲解实验的内容、原理、具体任务。对于一些难度较大,学生不容易掌握的实验,教师要先演示实验的步骤和实验的方法,演示过程中,教师可以穿插提问,引起学生思考;也可以教师演示后,让个别学生再次演示实验过程,其他同学进行点评,学生通过观察,产生研究欲望。 3.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教师在引导学生基本掌握了完成实验任务的思路与方法后,根据学生情况对学生进行分组,指导学生完成教师下达的实验任务。学生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巡回指导,无论是取得好的实验结果的同学,还是实验有一定问题的,教师都要引导学生通过知识与实验的联系,对原理、方法融会贯通,使学生真正从实验中受益。 4.成果展示。在各小组完成实验任务以后,要每组选派一名成员将本组的学习成果进行交流、展示,其他小组可以就不同的观点和结论进行讨论甚至申辩,在思维火花的碰撞过程中,丰富学习的体验。而后,教师对学生交流讨论的结果进行归纳和总结,引导学生把个别的、零散的观点整合、归纳,把对实验的理解上升到理论认识的高度,教会学生如何透过现象看到问题的本质,做到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另外,教师还要引导学生对学习过程进行反思,以便对下一次的学习设计进行优化、改进。 5.总结回顾和学生提问。任务导向教学的最后阶段是教师进行总结回顾和学生向教师提问,对于那些在实验过程中或实验后,仍有疑问没有解决的学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向教师提出疑问,以获得教师的指导帮助。此时,教师要注意引导学生在对理论知识理解的基础上,联系现实生活,做好理论到实践的回归。在总结回顾过程中,发现学生实验没有达到要求或者有的学生还有进一步钻研欲望的,可以指导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放实验室,进行进一步实验,最后达到实验学习的理想结果。任务导向教学法的整个实施过程,就是一个“理论—实践—理论—实践”的循环上升过程。通过实验,使学生真正理解课本知识,把今天的学习与今后的工作联系在一起,把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在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同时,为学生学会学习刑事科学技术知识提供一条重要途径。 作者:程勇单位:浙江警察学院 科学技术论文:科学技术道德教育论文 一、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内涵与关系 1.两者内涵。科学技术是人类在实践的基础上对主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进行研究和探索的一种活动,是发现和发明的统一体,它的最高目标是求真。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现象,它为人类的行为提供一种规范和准则,并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良好的导向作用。它是通过人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的力量来起作用的。情感、美好、幸福等一切“善”是道德存在的力量之源。科学技术与道德是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是真善的关系,两者的完整结合必然会促进社会的发展,可是随着科技的进步,矛盾正在日益凸显。 2.两者关系。在中外思想史上,对于科技发展与道德进步的关系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一种是科学技术与道德相斥论。持有此观点的学者认为科学与道德是对立、排斥的关系。他们认为科技的发达只会给人类带来更多灾难,与此同时也将伴随着道德底线的降低和道德思想的堕落。另一种则是培根等学者支持的科学决定论。他们认为科学的力量是无法估量的,而科技的成熟自然会给人类带来益处,从而进一步提升人们的道德素养。他们把科技进步看作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上述两种观点有些片面。科学技术与道德应该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既有区别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科学技术是人类所积累的关于自然、社会、思维的知识体系,反映了客观世界的行为及其规律,而道德,则是反映人自身的行为规范以及人和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二者被赋予不同的社会功能,并存在于不同领域。科技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它使得人们的道德意识和观念得到提升,道德情感得到升华,并促成了良好的道德行为与规范。而进步的道德观,也在精神力和文化观上积极推动和支撑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二者相辅相成,互利共生。因此一方面,我们决不能因科技革命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而对社会的道德教育持悲观情绪,持无所作为的态度;另一方面,也不能认为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物质财富的增长会自然改善和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准,这会导致对伦理道德教育的忽视。总之,我们不仅要瞩目于科学技术本身的发展,而且还应当重视通过伦理道德教育使人们的思想和道德有长足的发展,使二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二、科学技术对道德的影响 1.科学技术对道德产生的利处。科学技术为促进人们对伦理道德问题的认识和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它的发展使人们传统而保守的道德观念和意识得以改变,并逐步地渗透进道德情感中,使之得到升华,人们的价值观渐趋科学、合理,并促进了智慧的生成,进而带来了很多创新,又进一步带来了科技的更新与社会的发展。 2.科学技术对道德产生的危害。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物质文明的发展,大大提高了人类征服自然的力量。科学技术所表现出的工具理性转化为操纵人类一切生活的手段时,人自身也成为工具理性所任意摆布和支配的工具,人为物所奴役,失去了各种精神的追求。于是出现了以下一系列的问题。计算机的兴起与网络技术的繁盛,使得世界越来越虚拟化、隐蔽化,网络的不真实引发了很多道德伦理问题,如网络欺诈、网络色情……青少年更是整日沉迷在游戏与聊天中不能自拔,甚至出现亲情淡化冷漠现象,更有甚者走向自杀。网络像一根纽带,联系着人们的方方面面,但也像一堵墙,导致了人际关系的疏远。生物技术也带来了严重的社会伦理难题。基因技术使人类揭开了遗传的秘密,也为人类疾病的医治带来了希望,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相当多的问题。人们利用基金技术来“设计和制造后代”,克隆人的商品化、商业化,还有贩卖人体器官等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秩序和安全。人们失去了自己的精神家园,心灵的空虚、恐怖、焦虑和绝望成为了当代人的精神面貌。科学技术本身是中性的,它运用得是否得当合理,这是科学技术本身所无法解决的,因为它的工具理性价值必须有一个正确导向才能使自身优势实现最大化、最优化。而伦理道德正是这样一个人文精神工具,所以,我们应当用伦理道德去关怀科技,对它进行规范和导向,才能使其真正服务于人类,服务于社会。 三、如何进行人类伦理道德教育 1.从知识出发,形成哲学思维方式。正确的哲学思维方式是一种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精神武器。早在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就说过:“辩证法对今天的自然科学来说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这一点已为科学发展的事实所证明,我们应当努力使这种“最重要的思维形式”成为人们普遍掌握的思维形式。只有掌握辩证的思维方式,才能正确认识、说明和把握以空前速度向前发展的客观事物,才能认识任何事物都不是永久不变的,从而树立变革的观点和革新的精神。不能把任何一种知识奉为绝对真理和固定的信条,除按常规一点一滴积累以外,还要打破旧规范,树立新规范。我们应具备辩证法的独立性、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思想,使自身具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也要加强马克思主义道德研究,并对西方的道德思潮加以选择性地吸收,突破传统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 2.从情感出发,提高自身道德观。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也是人的一部分。在进行道德教育时,我认为应从基本生态伦理出发,使人们善待自然,发展人与自然之间的健康的、理性的关系。要让人们懂得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和开发不能仅从科学技术是否可行和合理性的工具理性出发,还必须要有伦理道德上的考虑,要改变征服和索取的观念,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维持和发展自然的可再生能力。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协调,还取决于人与人关系的协调。道德教育首先要着力培养人们的一种共生观念,有限的自然资源决定了人与人之间只有协调相处、同舟共济,才能共生共荣,获得人类的持续发展。应该使每一个人自觉地将自己纳入于整个世界、国家、民族、集体中,亦即整个类中来规范自我发展的一种具有类本性的道德观念和准则,将人类道德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 作者:刘洋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科学技术论文:煤炭开采科学技术论文 1煤炭开采的科学技术特点 1.1煤炭开采机械化水平 煤炭是在地底下经过几十年的地质作用转变而成的,它质地坚硬,且开采主要是在地下,因此需要采用机械化作业。这样不仅效率有保障,还能节约人力成本,降低事故发生率。当前的煤炭开采大部分实现了机械化,特别是国有大型煤矿,这些企业资金实力雄厚,有能力购买大型的开采设备,机械化水平比较高,能够建立一整套的煤炭开采管理的体系,为煤炭企业树立了榜样。而对于基础设施相对较差的中小型煤矿,这些企业资金薄弱,无力购买先进的机械设备,配套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又加之这些地区有较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廉价劳动力的大量使用也阻碍了煤矿开采的机械化水平。机械化开采技术的应用是煤矿开采的重要手段,机械化程度和装备水平越高,安全性就越有保障。因此,要不断提高煤炭开采的机械化水平,从而确保煤炭开采的高产高效。 1.2煤炭开采与环境保护 矿产资源与土地、水等环境资源紧密相关,在煤炭开采技术的使用中,或多或少的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煤炭的开采会破坏矿区周围的土地、植被、水、草原等自然环境,容易造成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土壤污染,对水资源和空气产生的污染尤为严重。煤炭开采可以分为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露天开采是在敞露地表的采矿场采出有用煤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采掘不但破坏了大量土地,在使用大型移动式机械设备进行穿孔爆破时,会产生诸如粉尘、有害有毒气体、放射性气溶胶等尘毒污染,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在进行地下开采时,一般要先抽出煤层以上的地下水,这样会破坏地下水的水质,并会产生一定的矿井水,亦会排放出洗煤的废水。在开采的过程中,机械设备也会产生各种废弃的油料,污染水源,矿井排放的污水排放量大,所含成分复杂,不仅会污染附近的地表水体,破坏地下水资源,甚至还会威胁到整个矿区的生态系统和人类自身的用水安全。因此,要采用现代的开采技术管理手段,减少煤炭污染物的排放,减轻煤炭开采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1.3煤炭的安全开采技术 我国煤炭的分布状况影响着煤炭的安全生产,受资源赋存条件的限制,很多煤炭的开采都是采取地下开采的方式。这样的开采方式不但劳动生产率比较低,成本较高,而且在开采的过程中极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常见的就是矿井瓦斯爆炸,矿井中的甲烷与空气作用产生的激烈氧化反应就会发生爆炸。爆炸的原因有很多,最主要的还是很多矿井安全装备配置不足,制定的“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未得到完全落实。瓦斯爆炸不仅会破坏机械设备,损坏巷道,还会产生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要采取多种措施保证煤炭开采技术的安全性。 2关于煤炭科学开采的管理 2.1成本管理 受生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煤炭开采的成本管理有其特殊性,煤炭生产有掘进、回采、井下运输、排水、地面运作等环节,开采成本较大。购置先进的开采设备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煤炭生产的各个环节都需要矿工协助才能完成,需要花费一定的人力资源成本,这两者的花费就占据了煤炭开采成本的很大一部分。企业开采煤矿是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因此,要降低煤炭开采的成本,就要投入更多的大型设备,依靠科技,逐步提高开采的机械化水平。此外,要减少下井矿工的人数,尽量采取机械化作业,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的矿工,并适当采取激励机制,关心矿工的基本生活,保障矿工的基本利益,让矿工安心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留住煤炭开采的专业人才。通过这些措施,减少煤炭开采管理的成本支出,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2.2安全管理 煤炭开采是一项劳动强度极大、危险系数极高的一项工作,保证煤炭开采的安全性至关重要。要想确保煤炭开采过程中的安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①强化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配备专门的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降低设备的故障率,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充分发挥设备的作用。②强化矿工的业务技术素质。煤炭的开采需要矿工对设备进行操控,这就需要采取各种方式提高矿工的专业技术能力,管好、用好开采设备。要经常对矿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同时学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③认真落实规章制度。很多时候瓦斯的爆炸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很多矿工违反有关规定,在矿井下抽烟、违章放炮、明火作业,这些都极容易引起瓦斯爆炸。因此,在矿井中作业,一定要严格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④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对矿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确保煤炭安全开采的重要举措。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矿工的安全意识淡薄,要通过宣传、学习、培训,强化矿工的安全意识,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定时进行专项检查,增强督查的时效性,确保煤炭的安全生产。 2.3经济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煤炭经济为主的单一型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经济转型势在必行。煤炭资源开采如何才能在转型的大潮中创新发展,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由于煤炭资源不可再生,煤炭开采是一种落后的、掠夺式的生产方式,煤矿企业要想持续发展就必须发展绿色循环经济。长期以来,我国的煤炭开采存在着采易弃难、采厚弃薄的问题,煤炭资源的回收利用率比较低,不仅浪费了资源,还损害了企业的利益。所谓煤炭循环经济是一种建立在资源回收和循环再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能够减少煤炭资源的使用量,使资源再循环使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当前,人们往往忽视资源的回收再利用,只注重开采,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要提高煤炭资源的回收和循环再利用,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以降低成本,达到经济管理的目的,并运用经济管理的手段,实现煤炭资源开采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 3结语 煤炭开采技术管理不仅关系到煤炭资源的合理利用,更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通过提高煤炭开采机械化水平,运用现代化的开采技术,提高开采效率,提升企业效益,并通过对煤炭开采进行规范化的管理,节约开采的管理成本,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企业良性发展,充分利用好国家的自然资源。 作者:宁远文 单位:广西合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科学技术论文: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论文 一、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研究的内容 通过该系统地研究和实施,能及时、快捷地提供各类统计数据,通过对这些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和定期总结,完成科技项目的投入和产出、科技项目领域和行业分布情况等信息的研究报告,直接为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出台提供决策支持。 二、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总体设计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是在充分利用已有的数据资源、应用资源、硬件资源的基础上,形成一个设计科学、合理优化的集中业务中心数据库;建成全局统一的业务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在其基础上,建成全局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的业务应用系统;建成一个全面灵活的综合查询统计分析系统;建成一个通用的数据应用支撑平台及一个与其他已有系统的数据互通、信息共享所需的标准外部接口支撑平台。 三、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功能研究 1、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文件、过程等方面的管理 1)文件管理主要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项目的管理办法、通知和管理条例,申报企业、省级管理员、分类管理员、专家等能够对文件进行浏览、查询及下载。 2)通讯管理主要指系统中各角色之间可以进行站内信发送、手机短信发送及邮件往来,流程处理中重要操作步骤的提醒,建立各管理角色和企业之间的联系。 3)立项管理立项管理主要指项目立项时期的管理,包括两个工作流程,分别是立项申报的工作流及名称修改的工作流。专家在认为项目的名称宽泛或不合适的情况下,可以建议申报单位进行名称的修改。 4)中期管理主要是对跨年项目提交中期汇报的报告,并由负责该项目的管理者进行审核,监督企业申报的项目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相关变更,变更包括三部分内容:研究单位和合作单位的变更、项目的延期申请以及其他情况所需要的变更。企业提出申请中期变更申请后,由各级管理者进行审核。 5)验收管理验收管理主要包括验收申请和验收证书、成果登记。 6)专家管理专家管理主要包括对专家的用户名、密码、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和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管理及设置,并对专家的工作过程进行相应的管理。 7)用户管理主要是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管理,管理内容包括注册企业、注册企业的审核、注册单位的管理、各级管理者的管理,包括各级管理员身份内容的添加、列表的展示、密码重置、启用、禁用和删除等功能。 8)项目统计项目统计主要指对项目管理过程中涉及项目以及管理者的数据进行相应的统计。有立项统计、中期汇报统计、验收统计等。在统计功能的研究过程中能根据项目类别,项目的所属管理机构,所属年份,等三个维度进行不同的统计,并根据所处的列表生成图表和导出Excel文件。 2、科技项目管理应用支撑平台研究 科技项目管理应用支撑平台应满足的基本功能要求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应用支撑平台位于整个系统的中间层,各类系统终端和公众用户不再与业务处理系统的服务端直接相联,而必须经过应用支撑平台服务端的认证与授权才能进入业务系统服务端。建立以数据交换为优秀的体系,支持不同处理业务、不同软硬平台、不同结构数据的捕获、分类、整合、管理、传送等交互操作的协同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应用支撑平台具有不同业务信息共享和不同工作流程相配合的功能,能够将应用系统的基础结构改造、完善成为一个开放的系统,从而有效地整合已有的应用系统,并为接纳新的应用系统清除障碍。对于新的应用系统,直接在应用支撑平台上进行开发,同时,无需限制新应用系统的操作规则,无需限制新应用系统的数据库类型和结构,无需为实现数据互通而为新应用系统编写接口。应用支撑平台可以识别、抽取、输出多种文件格式的数据。通过预设业务规则,应用支撑平台可依据系统条件或相关数据库状态自动启动数据处理操作。应用支撑平台包含了统计分析、数据交换、日志管理等功能。 四、结语 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的研究和实施是对科技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也是对项目管理过程中纸质文档的电子化的一个过程。系统的研究和实施将是对科技项目管理所涉及的项目申报、立项评审、中期管理和验收等环节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加大了管理的透明度,保证了专家评审的公平公正性,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系统的研究和实施也将使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在科学决策中有一定的量化的数据作支撑,为解决管理部门对科技项目管控、学科领域专家搜索、人员科研状况分析问题提供辅助决策支持。是用信息化的手段对政府工作体制改革的一种创新,也是信息化规范行政体制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 作者:李洁 徐沫 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科学技术论文:信息化时代测绘科学技术论文 一、信息化测绘技术概述 测绘信息技术其可以主要应用于地球测绘,其可以测绘处事发地点、事发时间和周围环境的情况。随着经济快速增长,测绘技术也在不断的发生着升级,当前世界各国将信息化测绘技术作为重要的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因为信息测绘技术以其强大的测绘方式和内容随着国家信息化环境的变化发生着很大的变化。信息化在测绘技术中应用非常广泛,而且其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信息化测绘最终本质的特征和内涵具有有效的地理空间信息服务,现代化信息测绘技术逐渐朝着学科交叉和融合方向发展。测绘技术在信息化的过程中,必须提升全面服务能力,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化测绘技术。从学科和技术进行分类,可以将信息化测绘体系分为几个组成部分:现代化测绘基准体系、地理空间信息获取体系、基础信息资源体系、自动化空间信息处理体系、丰富地理空间信息产品体系以及网络化地理空间信息服务体系。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已经成为了我国新时期测绘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作为测绘学科来说,信息化测绘技术既能够适应当前我国对于测绘技术的需求,同时还能够促进我国现代化测绘技术与理论的发展。 二、现代化信息测绘体系构建 (一)卫星定位测量法 1、现代信息化测绘基准建设随着现代化信息基准建设不断发展,确定地理空间信息以及集合形态和空间分布的技术基础可以有效反映出各个世界空间和参考基准。现代化测绘技术主要是由大地测量坐标系统、重力系统、高程系统以及深度基准等组成。近年来我国现代化测绘基准建设已经取得了相应的进展,因此建立相应的测绘基准,可以有效促进其发展。2、全球导航卫星系统组建当前随着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发展,现代化信息测绘体系的正在我国逐渐建立,随着我国北斗二代导航系统组建,建立起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将变得日益可行。美国和俄罗斯布置的GLONASS系统,其作为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服役,组建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将会成为今后一段时间主要研究内容。 (二)航空航天测绘 由于高分辨率信息化卫星测绘技术取得了极大的技术突破,卫星影像测绘图正在朝着实用化方向发展。高分辨率的遥感卫星成为了卫星测绘多样化发展,由单线阵组成的推扫式扫描成像技术变得更加合理。通过采用大范围同轨和异轨立体技术逐渐提升了测图的高精度,使得地形测绘技术变革朝着正引方向发展。高分辨率遥感卫星数据处理的时候,包含了高精度的函数模型处理,并且在地面的控制点具有大区域网平差异技术作为基础,多基线和多重的匹配自动匹配技术。高分辨率遥感卫星逐渐成为了我国地形图基础地理信息的重要数据源,地面控制的时候对于自由网的平差技术可使得境内和境外地形测试更加现实。 三、信息化测绘技术的具体应用 (一)精密工程与工业测量应用 精密工程测量与卫星定位具有精度均匀、速度快以及对控制网图形要求低等特点。目前已经建立起高精度、高分辨率的大地水准面数据结合模型,使得对于工程控制网逐渐发展到二维、三维,并且彻底改变了工程测量中平面和高控制网方法。三维测绘技术就是在进行测量的时候建立起空间三维坐标,可以确定目标的几何形态、姿态和空间位置,对于目标进行三维重建。通过在计算机上建立起虚拟现实景观模型,目前有多种的三维测量仪器,并且使用三维测绘技术完成相应的测量工作。三维测绘技术主要是实现激光扫描,其能够直接获取待测地物的坐标信息。 (二)海洋与航道测绘技术应用 海洋测量已经逐渐摒弃了传统无线电定位手段,采用GPS各种各样测量形式。研究卫星导航定位进行测试的时候其能够利用观测技术对船进行测量和观察,利用北斗卫星能够实现对其高精度定位。利用GPS测速的基本原理,采用无线电标/差分析,研究运动物体速度测量的方法和精度。海洋探测的时候,在运动的平台上进行探测,由于受到测量船和仪器的噪声影响,使得探测仪的参数设置上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因此对于单波速和多波速进行测量的时候主要针对其效率和测量的精度进行数据处理,确保整个测量的过程显得更加精准。例如,在水域中测量界限提取时,必须针对海岸带进行监测,还要对浅海故障进行监测,例如采用声纳图像处理完成对动态的航标进行导航。 (三)机载激光雷达技术应用 机载激光雷达技术其利用激光进行扫描,然后采用全球定位系统进行测绘,通过接受测绘目标反射光束然后完成目标测定定位。机载激光雷达技术和传统的航空摄影测量进行比较,机载激光雷达技术可有效穿过树林的遮挡,从而直接取地面点精度高三维坐标数据,并且完成相当的内业处理。机载激光雷达技术目前硬件技术比较成熟,其测量的精度可以达到厘米级别,经过数据处理的软件发展却相对落后,数据处理过程中的相关算法还不成熟。利用机载激光雷达技术进行数据处理的时候由于缺乏相应的纹理信息,不能够完成相应的匹配和地面控制。 四、结束语 随着当前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化测绘技术逐渐被广泛的应用于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各个领域。信息化测绘技术不仅应用于生活和生产,而且在军事领域、航空领域的应用也相当广泛。目前信息化测绘技术逐渐成了利用航空、航海以及其他关联性学科。目前的空间定位技术、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快速发展,网络发展的速度也令人难以想象。如何开展对系统信息化处理,实现对地球信息的处理变得更加具有意义,所以,针对现代测绘科学技术学科的压就工作先得具有历史性意义,而且加上现代化的测绘技术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而且新技术的革新使得发展现阶段的信息测绘技术成为主要的研究问题。信息化测绘技术其本质就是要以创新的技术体系实现为社会提供实时有效的地理信息综合服务。 作者:孔天一 单位:上海均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科学技术论文:现代生命科学技术论文 1生命科学技术伦理研究的中国观照 1.1中国生命科学技术伦理研究现状 生命伦理学在中国经过30余年的发展,已逐渐成为伦理学研究领域的热门话题和最活跃的学科之一,在学科建设、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卓著的成就。其中,对生命科学技术伦理的关注尤其是高新生命科学技术相关伦理问题的讨论一直是生命伦理学的重要旨归。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各种高新生命科学技术的伦理问题,从多重领域和视角出发进行了深入而审慎地探讨,不同领域学者观点的碰撞和交流为我国生命技术伦理研究提供了优秀的思想和学术资源。例如,邱仁宗集中讨论了异种移植和基因治疗中的伦理问题,认为在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某些高新生命技术不会给人类带来严重危害前,应该对这些高新生命技术采取“有罪推定”,暂停人体试验,而用动物实验和体外实验代替。姚大志和陆树程对克隆人的合理性以及相关的道德伦理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商榷和探讨。姚大志从没有生育能力的人有权要求借助生殖性克隆享受生育繁衍后代的权利和人们的道德观念会随着历史发展、技术进步而改变两个角度切入,分析总结了人们反对克隆人类的三个道德理由: (1)克隆人类破坏了人的尊严和神圣性; (2)克隆人是否能够健康成长; (3)以“非自然”的方式创造人挑战了上帝的权威。陆树程对姚大志的观点进行了回应,他认为人们对应用于优生优育、诊断和治疗疾病及器官组织移植的治疗性克隆,在伦理上是宽容的;人的生殖性克隆即使有很高的技术可行性,仍然会引发侵犯人权等严重的社会伦理问题,违背目前的生命价值论和道义论等伦理原则。张明国认为生命技术是一种风险技术,在其应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安全和伦理风险,进而导致相应的伦理问题;分析和研究了生命技术风险的本质、特征、存在方式和成因,提出应建立和完善有效规避和控制生命技术风险的制度和伦理原则规范。方兴着眼于高新生命科学技术发展中的伦理委员会建设,分析了我国伦理委员会发展受制约的原因:隶属关系混乱、组织形式和人员构成不规范、审查依据的法律规范不统一和法律定位模糊等,认为应在一定范围内授予伦理委员会行使部分行政职权的权限,建立独立的审查系统,充分发挥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有效作用。除了生命伦理学学术界的热烈讨论,在法律法规方面,近年来,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引导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填补我国生命科学技术相关政策领域的空白,我国在重要的生命科学技术领域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例如,原卫生部1993年颁布的《人的体细胞治疗及基因治疗临床研究质控要点》、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999年的《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附录九“人基因治疗申报临床试验指导原则”和2003年的《人基因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这些政策法规的内容仍是主要侧重于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对相关的伦理问题关注度不够,缺乏伦理道德规范方面的详细内容和规定,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2009年3月2日,原卫生部出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我国医疗技术创新和医疗抉择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从国家政策层面对现代医疗技术带来的各种问题,尤其是伦理和法律问题的界定和解决给予了官方解释。然而,现代医疗技术发展面临的法律和伦理问题往往十分复杂,《管理办法》并不能有效解决和消除现代医疗技术的伦理和法律困境。 1.2生命技术伦理研究的中西差异 作为顺应生命科学技术发展而出现的新兴学科,生命伦理学于1971年在美国出现,20世纪80年代末在美国得到广泛应用,并逐步影响到欧洲、亚洲等其他地区。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生命技术伦理研究在认识“人”的问题时,往往局限于“人是目的,而非工具”和“人是道德的主体”等以人为中心的思想基础上,认为应该充分尊崇个人的自由意志,并要求对个体自主权的尊重。“以人为中心”的极端后果是在思维里刻上了“人之外的万物皆为工具”的烙印,造成对非人类生命主体的轻视和不尊重,将其视为实现人的目的而可被利用的工具。例如,恩格尔哈特在其论著《生命伦理学基础》中论述“行善原则”时,区分了“尊重”与“行善”,认为人不应理所应当地对动物进行利用和索取,提出了人对动物负有行善义务的观点,但仍是基于“人是道德的主体”的前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道、佛、墨家学说中的哲学和宗教思想中蕴含着人类行为不应只考虑人类自身的利益,还应尊重和关照动物的生存权利的先进理念,如“天地好生”、“天地与我共生,而万物与我合一”,表达了爱护尊重除人之外的天地万物的观念,提倡人与天地万物和谐发展,比西方传统的以人为主体的生命伦理思想更具有关怀性。另外,中国传统伦理中有很多与西方类似的原则或价值,如不伤害、有利、尊重、公正等,这些价值根源于中国本土的哲学和文化传统,其哲学文化基础和实现方式与西方不尽相同。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某些落后传统思想与当今生命伦理思想存在矛盾甚至激烈冲突,会对生命科学技术研究进步造成一定的阻碍,应予以摒弃和改革。例如,清代名医王清任历时40余年通过观察和剖视乱葬岗瘟疫致死儿童和行刑场死囚的尸体,绘成和刊行《亲见改正脏腑图》和《医林改错识要》,为中国解剖医学做出了重大贡献,却因质疑中国传统中医的脏腑理论而遭到众多中医名家的批判,被视为“离经叛道”、“毁坏祖制”和“哗众取宠”的异类,认为他解剖、毁伤他人身体“极其不仁”、是“教人于胔骼堆中杀人场上学医”。中国解剖医学进步的脚步也因此停滞不前,大大落后于西方。中国的生命技术伦理研究应该辩证地看待传统思想文化,继承和弘扬其中的优良资源,如儒家以“仁”为优秀的道德思想和以“礼”为优秀的道德规范体系,道教“重人贵生”的生命观,佛教“因果”、“轮回”、“慈悲”、“福报”等宗教思想,更加注重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境,实现生命技术伦理学研究的本土化。例如,在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许多亚洲国家和地区,个人与家庭、社会群体的关系要比某些崇尚个性与自主的西方国家紧密得多。因此,在中国等亚洲国家地区推进和实施知情同意等原则时必须重视和考虑家庭和社会群体因素。 1.3中国传统儒家伦理对当代生命技术伦理困境的疏解 恩格尔哈特认为,当今西方世俗社会面临着经济与文化双重危机,主要指“由于西方社会—民主制福利政策所引发的经济危机以及西方文化由于家庭解体所引发的社会危机。”以恩格尔哈特为代表的众多西方生命伦理学家认为儒家智慧能为这双重危机的疏解提供强有力的帮助。儒家思想既有根植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独特道德意识和道德主张,也有随着历史沿革和社会进步历久弥新的普世道德考量。儒家思想和学说作为中国传统道德文化资源,其伦理观念和规范影响深远,在中国等亚洲国家的现代社会伦理生活中仍然有着持久影响,尤其是在家庭、社会群体、人际交往和个人道德生活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儒家学说对现实生活和人事的关注及其独特的伦理道德规范体系等,符合我国当代生命伦理学发展的客观现实需求。当代中国的道德观应该与儒家的优良传统有机结合起来。生命伦理学具有人文性和人文精神,它不仅解决现实的生命技术与人的需求、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还研究人和其他生命体的生命伦理问题。而儒学在本质上也是关于人的学问,如天人合一、仁者爱人等思想,蕴含着对天理与人性的透彻看法和对生命意义、人性价值的终极思考,以及人与天地自然万物之间关系的深刻认识。台湾学者李瑞全尝试建立了一种儒家生命伦理学,分析生命生殖和基因技术等生命伦理问题,对我国当代生命技术伦理研究具有十分有益的参照作用。其理论框架如下:以“不忍人之心”作为道德根源和动力;在此基础上阐发出以“仁”为优秀的自律(自主)、不伤害、仁爱(有利)、公义(公正)四个基本原则;由以具体化为咨询同意(知情同意)、保护主义、保密、隐私权、诚实、忠诚等规则;当原则或规则在具体情境中发生冲突时,以儒家的“经权原则”来寻求反思的平衡,作出道德判断。 2加强我国生命科学技术伦理规制的设想 我国若想在生命科学技术研究中取得先机,应灵活采纳和融合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伦理观念等重要思想文化资源,如“以道驭术”,从我国的实际问题出发,积极应对生命科学技术发展带来的各种伦理难题。 2.1“以道驭术”的生命科学技术伦理实践 尽管“道”与“术”在我国古代有着丰富的内涵和引申意义,但从技术伦理学层面看,我国古代从一般意义上对技术与道德关系的讨论,可以概括为“以道驭术”,其中“驭”的意思是驾驭、节制,“以道驭术”指的是“技术行为和技术应用要受伦理道德的驾驭和制约”。“以道驭术”强调人与技术、人与世界多方面关系的协调解决,已经成为解决当代技术社会各种问题的一个有效方法。“以道驭术”注重技术应用的正负效应,主张技术要合乎“道”和“利人”的标准,技术活动各要素和利益相关者之间和谐发展,以技术道德规范约束技术相关人员的技术活动,通过对技术的有效道德控制,消除和限制不适当的技术应用带来的消极影响。上述理念同样适用于生命科学技术的伦理规制:生命科学技术研究人员从事科研活动合乎于“道”,追求崇高的道德精神境界,遵循科技伦理规则和生命科学技术研究道德规范,而不是迷失和屈从于追逐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应用服从于“道”,以造福人类、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避免和消解生命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道德滑坡和伦理困境;人们看待高速发展的生命科学技术要顺应于“道”,改变严重阻碍生命科学技术进步的落后错误的伦理规范和价值理念,增强反思,建立和完善引导生命科学技术健康有序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 2.2构建生命伦理治理机制 第一,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对话,鼓励和开展前沿性的生命科学技术伦理研究,既要有对西方优质资源的引进、借鉴和改良,更应该立足我国本土,探索和挖掘我国文化传统中的良好因素,结合我国的生产、文化和社会生活现实,不断深入和拓展对“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理念的探讨,实现西方生命技术伦理学与我国文化传统和社会背景的有机对接。第二,加强生命科学技术相关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搭建对话交流平台,通过宣讲、座谈、听证等有效形式,建立一种政府、生命科学技术公司、科学家、技术研发人员、生命伦理学家、公众、媒体等各个角色共同参与的生命科学技术伦理治理机制。第三,鼓励和严格规范高新生命科学技术在医疗实践中的应用,促进医疗体制改革,优化医疗资源分配制度,在缓解医患关系、维护医生和患者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到逐步完善和发展。第四,建立和完善第三方伦理审查体系,成立生命科学技术伦理委员会,健全生命科学技术伦理规范和审查制度,为卫生政策制定、医疗改革和卫生立法提供必要的理性资源和依据。中国的生命科学技术伦理学研究应立足于本国具体国情和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应对全球化的多元文化浪潮,面向现实的生命科学技术伦理问题,灵活构建和完善中国本土化的生命科学技术伦理规范体系。 作者:刘瑞琳 赵群 科学技术论文:科学道德科学技术论文 一、科学技术的含义及来源 “技术”一词源于古希腊语techne,意指“技能、技艺”等。技术与科学(scientia)都是人类在实践生活中积累的经验和智慧,但techne指的是主观性因素,是人们主观推断和推理等的思维方法,而scientia指的则是反映客观事物的理性知识,是人们发现、挖掘的客观存在的但还没有被人类加以利用的知识。在我国古代,技术泛指“百工”,随着科技革命的到来,技术不断应用自然科学理论,使得技术本身成为一个理论系统,成为一门科学。所以技术不再是零散的、不连续的生活经验的总结,而变成了有内在联系的、相互融会贯通的科学理论体系。马克思首先从人类最基本的实际活动即物质生产劳动出发把握技术的本质,认为技术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发展起来的,劳动的进化史就是技术的进化史。而人的劳动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因此,可以把技术定义为人类为了满足生活需要和自身发展,把社会生产实践中的实践经验、工作原理汇总而成的理论体系,它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技术活动,二是技术成果。在技术和理论上阐述了人对自然的积极能动行为,及日常生产过程中展示出来的精神观念,体现了人对自然的实践关系,是认识本质力量的展现,属于直接生产力。技术可以提高人类的生活质量和寿命,同时,技术还可以改善自然环境,创造出更适合人类生存的外界条件。但技术运用不当也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这就需要人类在利用技术的同时,用科学道德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更好地利用科学技术。科技的进步直接依赖于科学家们的科学劳动,科学劳动塑造人们勇于追求真理、注重实践、崇尚科学、遵循客观规律、直面困难、乐于开拓创新、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和态度。科学家们在长期的科学劳动中还形成了一套与科学本身的要求相一致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这种科学精神、科学态度、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推动了整个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在科学精神构成道德观念重要内容的同时,科技知识也深化了人们对自然、社会和自身认识,人们道德视野的扩大,又为新的伦理道德规范的建立提出了新的课题,并推动了科学道德观念的更新与发展。 二、科技工作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知识也需要不断地创新,但在创新的过程中,现有的科学伦理、道德会阻碍科技的进步。例如:在古代,我国的解剖学就已经萌芽了,但是由于封建礼教、道德思想观念的束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它的发展。我国古代有这样的认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之始也。”这种落后的道德理念阻碍了解剖学的进步。清朝的王清任在舆论的压力下,对解剖学的探索异常艰难。当时的封建礼教维护者辱骂其为“教人于胳堆中杀人场上学医道”。而科学道德的建设没有和科技发展同步,也会带来许多社会问题。例如:2009年,黑客入侵花旗计算机系统,向多台遭感染的电脑下达指令并攫取资料,窃取银行账户登录信息,造成花旗银行损失千万美元。这反映了在网络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网络道德建设相对落后,没有对人们使用网络的行为及时起到约束和规范作用,致使人们在利益的诱导下,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惜损害他人利益,置自己于法律禁地而不顾。所以,我们在分享科学技术带来益处的同时,要关注科技的负面作用,及时完善道德建设,解决社会问题,使科学技术能更好地造福人类。 三、科学道德和科学工作的辩证关系 在快速发展、变化的世界中,新的科学分支和前沿领域不断出现,对现有的科学伦理、道德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加强上层建筑才能有力地统筹管理社会的正常运行。科学道德和科学技术是一个矛盾统一体。科学技术要向前发展,在某些方面就要打破现有的落后的科学道德,从而建立新的科学道德体系。新的科学道德体系在形成的过程中,遵循否定之否定规律,在对现实情况的否定和对自身发展中的问题的否定后,形成一套符合现在科学技术发展的相对先进的道德规范,从而更好地指导科学技术的运用和生产生活实践活动,两者是在运动中相互促进,同时又相互制约的。 四、恪守科学道德对科技工作的意义 首先,恪守科学道德有利于提高科学工作者的自律。道德自律是科技工作者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素质,也是在科学研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科学工作者自律性的提高有利于科学精神的发扬光大。科学精神激励科学工作者发扬求真务实,做人与做学问杜绝弄虚作假的科学工作作风。其次,恪守科学道德有利于科学工作者确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地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坚决反对伪科学和封建迷信。再次,恪守科学道德建设,有利于科学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坚持严谨、严肃、严格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自觉纠正科研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不良行为,有利于维护科技工作的神圣性与崇高性。最后,恪守科学道德有利于科学技术工作者树立服务社会、造福人类的信念,这是对科学工作者的最高伦理道德要求。这种高标准的要求有利于敦促科学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防止科技成果的滥用、误用和恶用,从而避免科技、经济、社会、环境和人类自身的协调发展机制的不平衡性,有利于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等。同时,恪守科学道德有利于科学技术工作者树立生态伦理观念,有利于科学工作者按照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总规律进行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促进生态农业和生态工业的和谐快速发展。 作者:赵保海 单位:河南中医学院 科学技术论文:科学技术馆人力资源论文 一、科学技术馆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策略 科学技术馆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的精髓是信息集成,因此,必须加强数据平台建设,形成有一定规模和深度的数据,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把科学技术馆人力资源的工作态度、工作量、出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培训提高、考核与评价、社会影响、工作创新、贡献等各个方面形成单一而又相互关联的量化数据,达到最大限度发挥人力资源作用,提高科学技术馆工作效能、工作质量和综合实力的目的。 第一,改革科学技术馆人力资源的传统管理模式,实行“扁平化”管理。改革传统的“金字塔”管理模式,实行“扁平化”管理。“扁平化”管理通过减少职能部门而实现减少管理层次,减少了中间管理层,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分别制定科学技术馆人力资源集体和个人管理目标,加快信息传输,使上下级之间,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更加便捷,从而提高科学技术馆管理效率。 第二,通过网络化实现科学技术馆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的即时共享。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管理方式对科学技术馆人力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实现人力、物力资源和谐同步发展。通过网络化构建每个部门、每个员工、每项决策、每项工作、每项活动、每项成绩、每项奖惩的数字化数据基础,规范工作数据,实现科学技术馆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共享,增强信息透明度,提高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竞争力。这样,通过科学技术馆人力资源信息资源的即时共享促进科学技术馆管理的网络化和信息化的顺利实现。 第三,恰当使用新型管理工具,提高科学技术馆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效果。科学技术馆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往往存在无法及时追踪和了解每个员工的即时工作状况、工作进度、工作效率和工作成绩,也存在计划、总结、记录繁多、散乱,使用不便的问题,可以恰当使用新型管理工具来解决。如,使用团队管理工具Linkwedo。Linkwedo采用了模块化、App化的系统框架,从系统管理角度讲,将更有利于系统功能的增加和权限的灵活设置;从个人使用角度讲,每个人可以配置自己的主菜单、添加书签等,通过自己DIY自己的主菜单,可以将自己日常关注度高的项目或任务、或应用放入主菜单,使企业执行与沟通平台更好的为自己的工作服务。可借助Linkwedo处理杂乱无序的信息,结合使用Email、IM、各种管理软件等。一是,通过提供任务列表使工作任务更加明确;二是,通过周结或月度时间评估及时掌握每个人的工作概览;三是,通过填报和查看日报、周报等日程表,及时了解员工每天及每周的工作;四是,通过个人工作汇报或活动流记录信息,如微信圈、QQ群、微博、网站随时随地的最新的工作动态。恰当使用新型管理工具Linkwedo,能及时掌握普通员工的日常工作数据,实现“全民化”管理,为决策提供依据。 二、结语 加强科学技术馆信息化建设及科学技术馆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全面理解和掌握科学技术馆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及内涵,有针对性地完善科学技术馆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策略。实现科学技术馆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共享,增强信息透明度,提高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竞争力,发挥每个人的作用,从而提高科学技术馆管理效率。 作者:顾卓 单位:辽宁省葫芦岛市科学技术馆 科学技术论文:手印痕迹检验刑事科学技术论文 一、手印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手印痕迹检验技术通过对犯罪现场的手印痕迹进行检验获取指纹信息,就可以当做刑事犯罪案件的直接证据。在许多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之后常常会出现拒绝承认和交待犯罪事实的情况,这时候指纹检验就可以作为判定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成立的重要证据,让犯罪嫌疑人受到法律制裁,有利于公安机关有效地打击犯罪。 二、现场手印痕迹的固定和提取方法 在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中,发现手印痕迹或者将手印痕迹显现出来之后,首先要对手印痕迹进行固定,然后在对手印痕迹进行提取,把手印痕迹完整地从犯罪现场提取出来,才能对其进行保存、检验,才能使手印痕迹作为直接证据发挥其在刑事案件侦破中最大的作用。下面就介绍实际现场勘查工作中常用的几种手印痕迹固定、提取的方法: (一)拍照 可以利用相机将发现或显现的手印痕迹进行拍照,这样能够将犯罪现场的手印痕迹最原始的状态通过照片来进行反映,通过照相手段拍下的手印痕迹既能够对现场的手印痕迹的清晰程度进行反映,也能够完整地保护犯罪现场的手印,使其不被破坏,因此,拍照手段是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中固定、提取手印痕迹的首选方法。 (二)提取印有手印痕迹的原物件 对犯罪现场留下来的手印进行研究,确认其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留下来的痕迹之后,发现现场没有合适的手印痕迹显现手段,或者是为了能够对原证物进行长期保存,这时候就可以直接对印有手印痕迹的原物件进行提取。但是在采用提取原物件方法的时候必须要先征得相关方面人员的同意,办理好相关的原证物提取手续之后才能进行犯罪现场原证物提取,而且在原证物使用完之后要进行归还。 (三)用胶带粘取指纹 胶带粘取指纹是通过利用粉末和熏染法进行手印显现之后对指纹进行固定、提取的方法,在犯罪现场勘查中经常会用到。在使用胶带粘取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在粘取了手印的衬纸背面将案情原由、案发时间、地点和手印遗留的具体方位进行注明。 (四)静电复印方式 对于犯罪现场发现的印在灰尘上的手印,没有办法直接提取原证物或者使用胶带粘取的,就要使用静电复印方式对手印痕迹进行提取,而且在提取手印之后还要进行拍照固定,也可以采用塑料薄膜将灰尘手印覆盖起来进行长期保存。现场勘查中对手印的固定、提取方法除了上述几种之外,还有荧光试剂法、碘熏法、硝酸银法以及宁海得林法等等。 三、利用“502”熏胶显现手印痕迹反差增强技术 通过“502”熏胶显法显现出来的手印纹线是白色的,一般情况下只能使用拍照手段来提取手印,但是如果客体表面的颜色本来就很浅,那就必须对手印痕迹进行发差增强处理,这样才能将其进行拍照固定。 (一)通过加碘进行反差增强在“502”熏胶中加入微量碘,用碘和“502”熏胶一起对手印痕迹进行热熏,碘就会跟着“502”熏胶一起挥发,这样得到的手印痕迹呈现的是淡黄色,更容易用拍照提取。 (二)粉末染色方式 利用“502”熏胶将手印显现出来之后,立刻使用带磁性的黑色粉末或者其他粉末对显现出来的手印进行刷显或抖显来增强反差。 (三)利用生物染色剂进行手印反差增强 将0.2%-0.5%龙胆紫或孔雀绿乙醇溶液滴在经过“502”熏显的手印上,等到手印变干之后,用乙醇将小犁沟中残留的染色剂反复冲洗掉,这样呈现的手印纹线就是紫色或者绿色。 (四)使用荧光染色剂进行手印反差增强 手印在经过“502”熏胶熏显之后,立刻使用0.1%-0.5%的罗丹明6G、罗丹明B或者是基础黄40的乙醇溶液(或(1%XJ-1甲醇溶液)处理手印,再用乙醇或者是甲醇将客体进行反复多次冲洗,经过这种方式处理过后的手印在紫外灯或者多波段光线其中的某一段长光的照射下呈现的是荧光状态。 (五)BBD荧光染色反差增强方式 将BBD溶液滴到经过熏显之后的手印纹线上,让手印纹线充分被BBD溶液浸润,待到BBD溶液自然挥发干燥之后,利用无水乙醇对手印纹线进行冲洗、晾干,这样处理后的手印纹线经过紫外灯、蓝光灯、激光或者是多波段光源的照射下呈现的就是黄色荧光状态。 四、真空镀膜显手印方法 真空镀膜手印显现法是在真空条件下,在印有手印的客体表面镀上单层或者多层金属、介质薄膜,这样就能够将手印痕迹清楚地显现出来。其原理是利用手印与客体表面光洁度的差异,使吸附在客体表面的蒸发料远远多于吸附在手印表面的蒸发料,这样手印就清楚地显现出来了。对于玻璃、金属制品、搪瓷制品以及陶瓷等耐热性较好的检验材料上经过“502”熏胶熏显过后的手印,可以使用加热法减薄,但是使用这个方法必须注意对温度的控制。例如,在使用电热鼓风干燥箱进行耐热检验材料上的手印进行加热法减薄时,首先要在160℃下加热大约4分钟之后,再将温度调高至165℃加热7大约分钟就可以了,但是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加热的温度要控制好,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如果温度低于155℃,那么“502”熏胶聚合物就不能减薄,如果温度高于177℃,那么经过“502”熏胶熏显的手印就会迅速消失。 五、经“502”熏胶显现过后的手印减薄技术 (一)加热减薄法 前面已经提到加热减薄法的具体操作方法,就是通过加热的方式控制温度对经过“502”熏胶熏显过后的手印痕迹进行减薄,使得手印纹线更加清晰。 (二)胶带粘取减薄法 胶带粘取减薄法就是通过把进口胶带裁剪成适合手印痕迹大小的形状,将裁剪好的胶带粘贴到经过“502”熏胶熏显过后的手印痕迹上,然后对胶带进行轻轻地按压,按压的时候要留一点边以便能够顺利地将胶带揭起,揭开之后的手印痕迹就会被减薄。这个方法可以反复多次使用,直到达到理想的效果。 (三)化学试剂减薄法 使用浓度太低的化学试剂进行手印减薄效果不明显,而农地太高的溶液有会与“502”熏胶中的聚合物发生化学反应生成黄色或者橙色的化合物,使手印痕迹遭到破坏,因此,化学试剂减薄法采用的是10%醋酸水溶液或者10%氢氧化钠水溶液。首先使用脱脂棉蘸取10%醋酸水溶液或者10%氢氧化钠水溶液之后,涂在经过“502”熏胶熏显之后比较厚的部分上面,用手指对其轻轻按压大约15秒,然后将脱脂棉移开,重新用干净的脱脂棉将多余的溶液轻轻吸走;其次,重复上面的步骤至达到最佳的效果之后,用滴管将残留在手印上面的多余溶液冲洗掉,如清晰不干净,那么剩下的溶液会跟“502”熏胶中的聚合物发生化学反应使得手印发黄。 (四)丙酮与乙醇混合液减薄法 将丙酮与乙醇按体积1:2的比例进行混合之后,采用与化学试剂减薄法相同的操作步骤就可以实现丙酮与乙醇混合液减薄法。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丙酮与乙醇的比例要控制好,如果仅用丙酮,就会使手印消失不见,而如果仅用乙醇则达不到手印减薄的效果。当前,随着科技和学科的不断发展,手印检验技术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也衍生出了许多新的手印检验技术手段,这些方法在侦查人员进行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时候都起到了重大作用。总之,研究手印痕迹检验刑事科学技术,能够使得形式案件的侦破工作进行得更加顺利,也有助于案件的快速侦破。 作者:李满海 伦星如 科学技术论文:马克思关于科学技术论文 一、马克思关于科学技术社会作用的论述 (一)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力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 首先,马克思在他寻找新的世界观的同时,在深入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实践中,逐步认识到了科学技术的生产力作用。他早在1844年的《共产党宣言》中写道“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蒸汽和机器引起了工业生产的革命”,这种工业革命的直接社会后果就是创造了丰富的、前所未有的物质财富,对此,马克思说“一切财富都成了工业的财富”。他强烈的批判封建农奴制对工业文明发展的压抑,明确肯定了科学技术的生产力功能,肯定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是立足于科学和技术的工业社会的生产劳动的,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马克思进而论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科学技术已经取代了劳动时间成为了衡量现代财富的尺度。他说“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耗费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作用物的力量,而这种作用物自身——它们的巨大的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花费的劳动时间不成比例,而是取决于科学的一般水平和技术的进步,或者说取决于这种科学在生产上的运用”。其次,科学技术变革生产关系。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除非持续地利用科学技术,否则,生产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持续将受到威胁,他说“资产阶级除非对生产工具,从而对生产关系,从而对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进行革命,否则就不能存在下去”,也就是说,科学技术在成为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因素的同时也改变着社会关系,因此,“手工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主的社会”。最后,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依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影响上层建筑,马克思指出在科学技术充分发展的社会里,人可以更加充分的享受人类创造的物质的和精神的财富,这就使得人类的社会生活条件大大提高了。马克思历来注重社会的发展应“以人为本”,强调任何经济、科技、社会的发展都不得脱离对人的重视。科学技术从多方面体现了人的实践能力的提高,也产生出了人类可以自由发展的前提,即个人可支配的自由时间。自由时间的获得,在马克思看来,才是人的其他所有能力获得的条件。所以马克思说:“所有自由时间都是供自由发展的时间”,也即科学技术成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重要实现形式。由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对于科学技术的社会作用是持有肯定态度的,是从积极的角度去看待科学技术的。也从另一方面反映了人类进步的脚步由于有了科学技术的参与而更加快了,在现实的历史阶段及将来的发展中,科学技术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至关重要。 (二)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人类自身的发展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时候,逐渐认识到了对科学技术的分析是不能脱离其所存在的社会制度的,而是应将其置于一定的社会制度框架之内。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之下,科学技术的使用是任意的,这种任意性使科学技术的发展带来了人的异化的问题。在异化的过程中人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人的能动性丧失了,在高度发达的工业文明面前、在丰富的物质财富面前,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反而受到了限制,人越来越表现为物的奴隶、工业的附庸。然而,马克思对科学技术的批判并没有停留在对这些表面现象的描述上,而是运用辩证的方法和历史的方法深刻揭示其社会根源。他首先肯定科学技术是推动社会前进的重要力量,之所以会发生一系列社会问题,之所以有科学技术对人的报复,其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因而,科学技术究竟是生产性的力量还是破坏性的力量,究竟会给人类带来利益还是祸害这与科学技术本身无关而是要去揭露它所存在的社会制度,要看操控和使用它的主体“人”。因此,马克思指出,异化活动是短期的历史现象,它的消除同样依靠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科技已经并将继续为人类带来巨大的生产力,这将有力促进社会的发展,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准备充足的物质条件,会促使人类进入共产主义社会。 二、注重科学技术发展的现实意义 第一,人类进入新的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世界也随之发生着深刻的变化。马克思关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论断已经为不断发展的社会实践所证实。当今时代,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世界各国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都不可避免地挤在了同一个平台之上。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国际间力量的较量主要表现在科学技术的运用及其成果上,科学技术已经成为推动现代生产力发展中的重要因素和重要力量。从国内来说,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无论从国家力量的增强上还是企业的创新、人力资源的强化上来说,科技的作用都不容忽视。在严峻的形势面前,我国历届领导人都特别注重科技的生产力作用。邓小平同志根据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和现状,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指出中国的现代化、工业化都离不开科技,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科学技术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不断变化的实践中,同志又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且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这一论断进一步揭示了新技术革命条件下科学技术在生产力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当下的中国正处了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每一次重大突破,都会引起经济的深刻变革和人类社会的巨大进步,认识到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为确保经济、政治、文化、国际竞争力的提高,除了继续注重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发展,更加强调“科教兴国”的战略性地位,我们没有别的途径可走。对于个体来讲,不仅应认识到科学技术的重要性,更应该努力学习、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用科学技术来武装头脑,热爱并尊重科学技术。第二,在大力发展、利用科学技术为我们服务的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利用好了会给人类带来利益,利用不好则会给人类带来灾难。因此,我们要持续注重以人为本,大力提倡并践行科学发展观,把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放在首位,使科学技术的发展达到趋利避害的效果。首先,在加快科技研发的同时,更要配套以思想、社会制度的改革,注重精神文明、人文科学、自然科学发展,必须让科学技术朝着人性的、有利于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方向发展。要讨论与形成一种可以促使科学技术发展有益于人类、有益于自然的新的文化价值观,要使这种价值观既能够反映科学技术本身的特性与发展规律,又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要求。其次,科学技术不过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工具和手段,能否有效控制科学技术的社会作用,是要科学技术有益于人类,还是要其有害于人类,关键还在于“人”这一主体。因而,我们要持续强化“以人为本”的原则,全面提高主体的素质和能力。对于政府来说,应该从人力资源的调配、政策的导向、经费的偏重等方面引导、监督、管理科学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让一切科学技术活动都在特定的规范下进行;对于科技工作者来说,要着力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强化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对于普通公众来说,应该主动去了解当今社会科学技术发展的现状,积极参与对科学技术影响的评价,维护自己的监督权,自觉提高监督能力,加强科技伦理修养,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 作者:贾瑞清 科学技术论文:哲学中的科学技术论文 1.工程技术概述 工程活动不同于人类一般生活所需求的社会活动,工程活动的定义是人类的一项社会实践活动,它不旦具有科学内容,同时还具备科学内涵。是为了创造更能满足人类需求的新存在物。工程技术的定义指的是运用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如何研发成为有效的生产力做为原则和方法,它是更好的服务于工程活动,把工程和技术的统合为一体。工程与技术都是为了更好的改造世界。这一点看。二者都是都是属于同一实践范畴之内,二者除了相互联系,但也是有所区分的。工程实施过程之中是以改造自然为主要目的,尤其是主要是针对实施一些规模较大、并且非常复杂的组织系统的实践活动。然而,技术也同属实践活动,但一般对于技术活动的规模和形式是没有要求的,而更为看重的是在技术活动中所运用的手段和方法。我们讨论到这里,就形成一条知识链,即“:哲学—科学—技术—工程—生产力”。哲学指导及影响科学,科学推动技术的发展,技术的实践转化为工程,最终工程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这几点之中“,科学、技术、工程”它们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过程,充分体现了从认识世界到改造世界、从科学理论到工程技术实践的飞跃,体现了科学理论经过技术理论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 2.树立正确的工程观 工程活动的辩证内容与自然界的辩证法是不同的,工程活动相比之下更丰富一些,它是以人造物为目地的社会活动过程,它把自然界的辩证法,人的活动的辩证法、科学技术的辩证法、社会辩证法组织一起。理论的角度来说,许多科技工作者都有多年的工作经验,但对于工程活动和概念的整体理解与本质区别还是掌握欠缺,他们需要对工程哲学深入研究,真正理解工程活动在人、自然与社会这三大体系之中的作者、地位与价值。如今,很多科技工作者在工程实践过程中,会出现各种盲目性或盲从性,主要分析原因就是对工程的理解还停留在经验认识的层面之上,并没有升华到理论认识层面。所以,这就要求科技工作者要在工程哲学和工程实践过程之中,认真正确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还应该重视工程和审美的研究,工程伦理的研究,这些研究会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和成长,当然,还应该讲的一点,工程哲学研究现在已经在独立推进,但是同时也应该关注和工程科学哲学的关系,技术哲学的关系和社会哲学之间的关系要相互借鉴,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工程是现实生产力、直接生产力,是社会生存的基础,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工程能力是一种软实力,它直接决定着一个国家的发展水平,甚至是兴起或衰落。由此可见,工程哲学是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基础,深入研究工程哲学是认识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工程实践占据着科学的内部和外部的双重地位,工程也被看成是由各种社会要素共同塑造的。整个工程系统都要运用哲学思维来分析、统筹综合,亦达到尽可能接近事物的客观规律,努力与周边环境的生态、与社会和谐相处。 3.结束语 因此,哲学是方法论,而科学是成果技术。哲学和科学的关系好象是树和果子的关系。哲学是树干,这是既不能够吃,又不能够用的东西。而科学成果是果实。哲学是方法论,价值论,而科学是认识世界的结果,是改造世界的。方法论告诉人民的行动的方法,而价值论直接指导人的行为。科技工作者首先是要树立正确的工程观念,在21世纪,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工程哲学是此世纪应运而生的必然产物,它将带给工程界自觉地运用哲学理论思维来更有效的攻破工程活动难题,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王柏文 马田力 单位:吉林师范大学 科学技术论文:科学技术经济发展论文 1科学技术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 1.1科学技术使机器体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机器系统在十九世纪机器使用的初期由传动机、发动机、工具机或工作机三个部分组成。电子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中作为机器的一个部分进入机器体系,为传统的机器系统增加了自动控制和调节装置,将机器大生产转变为全盘自动化的大生产。生产的全盘自动化能够用机器操纵机器,还可以使人类能够用机器制造机器。机器代替了一部份人脑的功能,而且也代替了人繁重的体力劳动,让人们有更多的精力与智慧参与更多的创造性劳动。国外有人统计:物化在生产中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比在机械化初期为9∶1;在中等机械化水平时为6∶4;而在高度机械化时为1∶9。 1.2科学技术使劳动对象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工合成材料正在向多品种、料正以每年约5%的速度增长;还可以使人类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探索。现寸的人工合成的化合物全世界已知的有800多万种,并且每年在以25万种的速度持续上升,特别是像新型合金材料、非晶态金属、超导金属材料等,其独特良好的性能,令劳动对象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 2科学技术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根本动力 一个国家国民经济系统中各个产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和相互联系的形式就是我们所说的产业结构。英国的配第1691年初步提出了三次产业的分类方法,并使用了商业、农业和工业的概念。新西兰的费舍尔1935年第一次明确使用了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概念用来分析产业结构。此后,克拉克对三次产业的内涵作了明确的界定,认为第一产业即指农业,包括所有的畜牧业;第二产业即指工业;第三产业又称服务行业,主要包括建筑业、运输业、通讯业、商业、金融业以及国防和行政管理部门,还包括私人家庭服务等。产业还可以分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和知识密集型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此外,西方学术界还有朝阳产业(或新兴产业)与夕阳产业(或传统产业)的划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经济增长的基础,而科学技术则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根本动力。 2.1科学技术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劳动力转移,进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二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逐渐上升,第一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逐渐下降;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第三产业国民收入和劳动力的相对比重也开始上升,这是根据配第•克拉克定理得出的。生产领域所需劳动力在生产规模不变时,与技术成反比,劳动力渐渐从技术进步的部门中游离出来,然后向需求上升的新兴产业和服务部门转移,这样一来就使产业重心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进而促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18世纪中叶,以蒸汽机广泛使用为标志的第一次技术革命,使欧美一些国家逐渐由农业占主导的产业结构转变为轻纺工业占主导的产业结构;19世纪下半叶,以电力应用为标志的第二次技术革命,不仅使欧美一些国家原有的采矿、钢铁业加速发展,同时形成了电力、电器、石油、化工、汽车、飞机等一系列新兴产业。20世纪中叶以来,以微电子技术为优秀的现代技术革命,使第一产业在国民收入中的相对比重趋于减少,使第二产业在国民收入中的相对比重在逐渐下降,而第三产业则在国民收入中的相对比重快速发展。 2.2科学技术使相对成本发生变化,进而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相对成本是从供给方面对产业结构变动发生影响的因素,是各种生产要素组合的综合比较利益的指标。相对成本较高的产业,很有可能在相对国民收入方面不占优势,不能吸引资源向该部门流动,该产业部门也无法得以快速扩大。虽然影响相对成本的因素很多,其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技术进步。科技技术进步提高了物力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投入质量,提供了新的生产方法和新的生产工具,致使生产成本显著降低和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但各产业相对成本由于各产业部门技术进步的速度不同也有所不同,因此造成了产业部门之间“生产率上升率不均等”的现象。也是这种生产率上升率的差异,推动了产业结构的变动及其高级化。世界产业结构中的支柱产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已由重化工业、农业、高加工工业、轻纺工业转化为技术密集型产业。 作者:阚方军 单位:牡丹江市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科学技术论文:模拟综合实训教学下刑事科学技术论文 一、刑事科学技术模拟综合实训内容 根据案件现场的勘查情况,参考物证检验鉴定,综合分析案情,并通过对案件的认识划定侦查方向、范围。当案件的性质确定下来之后,就要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定位,并分析作案时间以及案发过程。模拟综合实训进入这个阶段,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学生要学习制作法律文书。按照公安部统一标准制作刑事案件卷宗。 二、模拟综合实训教学方法 按照犯罪情节设计模拟犯罪现场,并布置好与犯罪有关的物证。 (一)开展实训教学前的培训 在实训课程开展之前,学科教师以及刑事科学技术专家要集体备课,主要讨论综合实训的思路、方案,如何将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实训体现出来。将实训的内容设计为案例,要围绕着教学内容设计犯罪现场、案情的演变以及物证,以培养学生的现场勘验和物证处理能力。现成勘验能力包括笔录、绘图、照相、摄像;物证的处理,主要是物证的检验鉴定,即物证的发现、提取、保存。 (二)模拟犯罪案例的抽取 为了让学生熟悉模拟犯罪现场,并对现场的勘察做好准备,在实训的前一个天,就让学生抽取设计好的案例,教师则根据学生所抽取的案例布置模拟现场。学生以小组为单位,15个人为一个小组,要求学生自行根据案例进行分工,并分别承担着不同的工作。学生所扮演的角色分别为案发现场勘察指挥、案件痕迹检查、法医、摄影和照相以及案件现场的保护工作等等,并根据情节需要准备必要的勘验器材。 (三)模拟案发现场的勘验 模拟案发现场的勘验环节占有45%的评分。平均每一个模拟现场都有4名教师在场监督。在进行案发现成勘验的时候,要严格按照勘验程序进行。犯罪现场物证的提取包括发现物证、做好现场记录、提取证据并做好包装工作。 (四)模拟物证检验鉴定 模拟物证检验鉴定环节占有30%的评分。学生从模拟犯罪现场所提取的各种物证,经过分类后,包括痕迹物证、文件资料、法医提取证据等等,这些证据都要经过检验鉴定后,制作为鉴定文书。每一个鉴定科目都由两名教师参与检验鉴定评分。 (五)模拟汇报 模拟汇报环节占有25%的评分。学生对模拟犯罪现场所获得的资料,包括勘验情况、“三录”材料以及现场物证检验鉴定资料经过分类、汇总之后,制作成卷宗。在模拟汇报环节,要将汇报内容制作成PPT课件,发表自己的案件分析思路,并提出案件侦查措施。模拟汇报考核组由5名教师组成。教要根据学生的汇总材料以及案件汇报情况评分。 (六)模拟综合实训考核评分 模拟综合实训考核的成绩,即为模拟案发现场的勘验、模拟物证检验鉴定和模拟汇报三项成绩汇总。将模拟实训的考核评分列入到评分表中。评分表制作标准以及评分项目和评分标准都要严格规定,给教师以明确的评分提供参考依据。为了防止教师在考核评分中缺乏客观性,还需要请科学技术专家对模拟实训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提出其中尚需改进和完善之处,以督促教师对综合实训课程不断地调整。 三、刑事科学技术综合实训的意义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以理论知识为主。知识的抽象性,加之刑事科学技术的应用性,导致学生对于知识的掌握存在着漏洞。实施刑事科学技术综合演练,可以培养学生提高团队精神,进而认识到面对刑事案件如何有调理地解决问题。学生参与到综合演练中,凭借自身的能力完成各项任务,可以提高现场勘验操作水平,同时还能弥补自身专业的不足。教师在监督模拟实训现场的时候,对学生所掌握的知识有所了解,以在今后的教学中适当改进。学生经历了综合实训之后,不仅培养了自我学习能力,还提升了技术创新能力。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刑事科学技术教学中,引入模拟综合实训教学方法,通过创设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的模拟情景,师生之间、学生之间通过有效互动完成预期教学目标,堪为是符合职业能力教育、培养综合素质人才的现代教育模式。 作者:李星亮 单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科学技术论文:人才培养下的高校计算机科学技术论文 1.建立正确的高校计算机科学技术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性 如今我们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对信息的编辑、摄取、分类、消化、运用、传递等等能力都是判断你是否适合这种快节奏的生活并且在这种生活中发挥自己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所以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制定合适的正确的人才培养目标,规划合理的高校计算机科学技术人才培养模式,提炼卓越人才需要培养的那种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发散思维,培养能够适应社会的,快速与社会接轨融入社会的高端人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合作能力、竞争能力。 2.现行的高校计算机科学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弊端 2.1课堂信息技术更新滞后 信息时代的一个特点就是快,信息快,更新快,技术改进快,政策改革快,这些快也就要求我们行动快,跟上节奏。计算机科学技术的改革更是最中之最,其发展速度日新月异,可是正是因为这些快,导致我们高校的教学跟不上节奏,课本教材的更新速度根本就跟不上社会科技的发展,案例的使用也是不能跟上前沿。在案例技术的获得再经过加工变成教材再传递给学生,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导致了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无法在第一时间及时的被学生接触接受,最终导致高校课堂教学的内容与社会脱节,导致知识和实践脱节,这就是高校课堂教学滞后。 2.2课程设置不合理 针对课堂教学,高校计算机教学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错误,多数学校过分注重理论教学,理论课程安排的较多,教学方式多是很枯燥的,老师简单讲讲基本原理,学生随便听一听,然后到了考试的时候老师会给划一下重点,只要考试没挂就行。试问这样的教学有什么意义呢?学生什么都学不到,这怎么可能会满足社会对靠科技人才的需求。课程设置中,我们将理论学时与实验学时设置的不太合理,大多数学校还在缩减实验课时,减少学生进入实验室的次数,减少他们接触计算机的机会。对于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来说,他们的学习只是为了考试,不回去真正的深入研究,所以根本不可能落实到实际应用中去。而对本专业的学生来说,我们并没有给予他们特殊的照顾,没有给与足够的动手能力的空间,导致本专业的学生也是一知半解。 3.如何改进高校计算机科学技术人才培养模式 3.1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优化课堂教学 我们所教育出的人才将来是要走向社会参加工作,参与到计算机科学技术这一行业中,所以我们应该以满足社会需求为目标,准确把握社会对于学生条件以及相关行业人才的需求情况,培养与社会接轨的优秀人才。结合当下计算机行业的发展形势,优化课堂,发挥老师的主导优势,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引导学生多动手实践,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高校计算机技术技术人才培养的重中之重。另外培养学生能力的同时,不能单纯的拔高,一定要注意对学生基本素质、基础知识的培养,只有把基础打牢了,学习更深层次的东西才能游刃有余、发散思维、创新思维。只有夯实了基础,才能更好地了解掌握计算机知识,才有能力去创新。 3.2创新教学模式,提升学生综合能力 现行的高校教育方法是比较单一的,多采用以老师为主体,结合板书或者多媒体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满堂灌,不管学生有没有接受,我只要完成了我自己的教学任务,实现自己的教学目标就可以了,考试的时候给学生画画重点,然后考试过了,学生得到毕业证,顺利毕业了。可是,这样的学生有那个企业会要呢,什么专业知识都不懂,一个企业不会去养闲人的,最后导致一大堆的人无法就业。新的教学模式下,我们应该改变这种情况,多带学生进行上机实验,趣味教学,引发学生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进而提升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尤其是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4结语 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探究对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推动整个计算机科学技术行业的发展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高校教育工作者我们有责任积极探索合适的计算机科学技术人才培养模式,有义务努力辛勤耕耘为社会输送具有高素质,创新能力,合作能力,竞争能力等等的综合性的优秀人才,为祖国的未来培养合格的优质的接班人。通过实施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让理论知识与实际实践相结合,让毕业生适应社会企业的需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作者:季宏宇 单位:吉林工商学院 科学技术论文:科技馆展品发展科学技术论文 一、科技馆展品的实用价值 但是对于已经产生科学兴趣,却由于个人条件无法开展有效的科学实验和科学学习的公众呢?图书馆似乎是他们的理想求知场所,但并不专业,也仅限于纸上谈兵。许多名牌的大学也似乎都有着良好的学习实验场所,但很可惜,对于大部分公众都无法做到终身受益。因此在这种需求下,一些新的形式的科技展品已经出来,这部分展品代表着最先进的高新技术,是高新技术的直接展品化转换,而不仅仅是在展品中使用某一项高新技术。如现在正在发展的中国数字科技馆展品、张恒地动仪最新复原展品和各种专业科学知识类展品,能让公众接触和认识到当今世界的前沿高新科学技术,时刻跟上认知和学习的步伐。 二、科技馆展品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必要性 科技馆展品首先给公众带来的是一种科学技术力量的冲击,这种冲击感本身也是科学普及的一部分,让人们产生一种新奇感和兴趣感,进而愿意去了解和掌握科学知识,进而开展科学研究,为科学发展做出贡献。 1、科技馆展品对科学普及的阵地作用 科技馆展品对科学普及的第一作用就是其独一无二的公众化教育阵地作用。他最大的优势是受众是完全开放化的,可以接受下至青少年儿童,上至大学教授、科研工作者在内所有科学学习群体。而且更为可贵的是,它的单一展品虽然有学科领域的划分,但它的整个展品体系本身是可以包融所有学科的,这一特点可以让公众在学习和研究的过程中不受单一学科知识领域的限制,更好的实现学科研究领域之间的融合与穿插。其次,阵地作用还体现在它的稳定化。作为科技馆展品整个群体,它拥有稳定的展示环境—常设展厅,这使它更能融入公众的日常生活安排,使一个地区的公众科学水平稳定、有序的得到逐步提升,起到科普推广的良性循环作用。最后,阵地作用还体现在它在其区域的管辖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如大型专题展览和各种形式的巡展。大型专题展览的展品可以具有更加丰富的展现形式,从而吸引公众的科学兴趣,间接起到短时间的扩展科普管辖区域的目的,表现出新颖性强,轰动效应高的特点。 2、科技馆展品对科学精神培养作用 科技馆展品对公众科学精神的培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科学兴趣的激励作用。科技馆的展品由于其本身设计灵活,科学现象的展示又是其主要的科学传播目的之一,因此其展现出来的科学实验更能够吸引公众的眼球,令公众在与科学的接触中产生良好的印象,去除其枯燥、无味的原始认识。二是对探索精神的调动作用。当科技馆的展品融入互动性的环节时,可以让公众直接参与到展品的互动当中,就像自己开展一场实验探索一样,在探索中寻找科学的原理,进而培养出实事求是的探索精神。三是对科学求知的渴望态度。公众在对科技馆展品的参观过程中,能够直接观察和体验到一些平时没有看到或难以看到的科学现象,如法拉第笼、磁悬浮、辉光球等。通过对这样现象的深入观察,产生想要知道其中原理的心理,并主动的为解答疑问去寻找答案,形成开拓进取的求知能力。 3、科技馆展品对科学知识学习的平台作用 科技馆展品对公众的科学学习作用主要表现有两种形式,一是直观式的科学知识学习,二是体验式的科学知识学习。直观式的科学知识学习就是通过直接观察展品,通过了解其结构、原理、用途等基础属性,对其所包含的科学知识进行了解。这类展品的学习对公众的自身科学素质要求较高,一般适应于对科学已经有一定兴趣或有一定科学基础的人群。这类展品典型的如汽车、飞机的剖面展品,它的优势是蕴含的科学知识丰富而系统,可以满足公众的求知渴望,对特殊人群的重复参观性高。缺点是展品本身缺乏吸引性,无法调动普通公众的科学兴趣。体验式的科学知识学习就是在展品的展现过程中加入互动的环节。这类展品往往同时具备科学精神培养的作用,公众以一种娱乐的心态加入到展品的互动中来,通过玩耍对展品本身产生兴趣,并接触到部分的科学知识。它的缺点也同样明显,参与学习的公众往往是非主动的,也就是说他们在一开始的目的并不是学习科学知识,因此他们学习的内容带有典型的盲目性和零散性,不利用自身科学水平的系统提高。 4、科技馆展品对科学研究的促进作用 从科学研究的人才培养上来看,科学研究固然在各大院校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却并不意味着是它们的专利。历史上也出现过不少的“民间英雄”,如世界著名的发明家爱迪生,在一开始的时候也并不是个专业从事科技研究的人员。科技馆的展品由于其独特的科技性,可以为这一类“民间英雄”提供科学知识学习甚至是开展科学实验的平台,使他们能在研究的过程中比单纯的书本探索更接近于现实。从科学研究的数据研究上来看,将科研项目设计成科技馆展品并试运行,可以直接为研究提测试的平台,更快捷的观察到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为科学实验提供第一手数据资料。从科学研究的产业化转换上来看,科技馆展品整体所构成的体系环境是一个集科学学习、研究和交流于一体的大染缸,它里面可以包含与科学生活相关的一切人员(其中包含青少年儿童,科学爱好者,科技工作者,科学研究人员)。在各层次的人员彼此接触中,就有可能搭建起科学交流的桥梁。如果交流的双方正好是企业科技工作者和科学研究人员,那么科学研究的产业化转换就会成为一个自然而轻松的环节。 三、未来国内科技馆展品的发展优势 国内科技馆展品由于其发展年限,国内环境的不同,与国外科技类博物馆展品发展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展品质量偏低,展品创意性较差等方面。但从整个大环境来看,国内科技馆展品的发展前景还是非常可观的。 1、国内科技馆展品的整合优势是国外无可辟比的 纵观国外各大科技类博物馆,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侧重于科学兴趣培养,讲究观众互动,只进行常识性的科学知识培养;二是侧重于科学知识的学习培养,讲究科学系统和前沿知识的学习;三是侧重于激发科学研究和交流,讲究展现高新技术成果,促进科学研究发展的作用。无论是哪一类,它们都具有三个共同的缺点: 1)、经费来源不稳定; 2)、同一地区各馆之间缺少交流甚至相互竞争; 3)、无法有效争取国家科技部门的共同参与。这些缺点导致了它们的发展趋势较为单一,各类别场馆之间的优势难以有效整合,资源匮乏的瓶颈将成为它们无法进一步升级的不可逾越的鸿沟。 2、国内科技馆展品环境的亲民性将更有利于其功能的展现 国外科技馆由于其文化环境和资源的限制,使得它们无法达到大部分展品的免费开放,这使得它们丧失了一大部分的基层民众。而在历史的发展中,往往较为艰苦的生活环境更能够磨砺出具有科学探究精神的人才。这一发展的恶性结果就是,它们在一开始就几乎丧失了未来一半的科技人才。 3、国内科技馆展品所共同构成的网络体系有利于资源的高效利用 国外科技馆由于投资建设方的原因,往往会出现顾此失彼的尴尬情况,常见的一种就是越是科技发达的地区科技类场馆越集中。这样的情况,其弊端就是科技发达的地区场馆建设资源会被重复投入,造成浪费;科技不发达的地区则缺少科技场馆的科普推动作用。而国内科技馆由于共为一个网络体系,一方面可以在各地政府的控制下,合理分配现有资源;另一方面各地区之间的科技馆可以形成资源的共享,在已经到来的信息时代,这一特点所带来的发展收益也是不可估量的。 作者:黄健 单位:襄阳市科技馆 科学技术论文:计算机科学技术论文 1在学生预习阶段的具体应用 过去,学校和老师对于预习环节的重视度不足,通常都是由学生自主开展课前预习,老师们对于学生预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缺乏指导,造成学生的预习相对比较随意和盲目,预习效果有待提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学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计算机科学计算开始被应用在学生的预习工作中,老师们可以利用网络对学生自制的预习课件进行课前展示,以期了解和评价学生的预习效果,挖掘学生在预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提出教学重点和难点,提高备课的有效性,从而帮助学生对教学内容进行更好的理解,并不断丰富其知识面。 2在多媒体课堂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多媒体教学是现代教学中的常用教学模式,该教学方式能够有效促进学生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提高。多媒体教学的开展通常需要计算机、软件控制、多媒体音频输入设备和数据储存设备等共同实现,通过将计算机科学技术和视频、音频等进行有效结合,改变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可以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老师们可以在开展多媒体教学的过程中,综合考虑和分析每个学生的具体特点,设计具有针对性的辅导方法,促进教学辅导质量的提升。例如,在进行英语教学工作时,老师们可以利用计算机科学技术挑选一些与教学内容相符的英文电影进行播放,塑造一个形象生动的英语对话环境,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3为学生日常学习提供便利 因为计算机网络不容易受到时间因素和空间因素的影响,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应用对于学生的日常学习来说十分方便。首先,计算机网络计算能够实现及时查阅和迅速上传,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学生要熟练掌握和运用计算机互联网的搜索功能,及时找出有效信息。其次,老师们应该利用计算机科学技术,获取更多丰富的教学资源,引导学生学会触类旁通,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网络上丰富多彩的教学资源能够有效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在轻松有趣的环境下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最后,学生通过网络途径进行学习能够拓宽知识面,使得老师在跟学生交流互动时能有更多的话题,讨论的内容更加多样化,改变过去课堂教学的枯燥乏味,使课堂教学充满生气,也使学生在课堂讨论中深化对知识的理解。最后,因为不同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接受水平具有一定差异性,如果仍然采用传统教学中的“一遍过”教学方法,无法保证所有学生取得良好学习效果,通过使用计算机科学技术,老师们就可以克服时间、空间因素对课堂教学的限制,实现对传统教学方式的调整,例如,找一些与课堂内容相符的视频,发送给学生观看,引导学生对教学知识进行深入理解,补充他们的知识储备,提高其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 4推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发展 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给现代教育带来了很大的推动力,为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实现提供了可能,为不同人群的学习提供同样多的资源和机会,赋予现代教育更大的开放性。依托计算机科学技术的现代远程教育可以使求学者获得同等的学习机会,而不会受到时间、空间、学生个人情况等的影响,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可实现自主式学习。例如,老师们通过使用计算机科学技术,能够独立完成网络课程的制作和完善,然后将其传输到教育网站中,方便求学者按照自己的学习需要查看相关课件,掌握相应的知识,学生在远程学习的过程中,如果遇到难以理解的问题,可以通过网络实现与教师或专家的在线沟通和讨论,及时将难题解决。另外,老师们还可以利用实时视频传输技术,针对远程学习者开展实时指导。老师们应该要充分利用在线答疑系统,不断促进师生互动,提高教学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优化教学管理。 5结语 要想不断完善和优化现代教育、教学方法,首先必须要充分认识到计算机科学技术在现代教育工作中具备的优势,然后充分发挥其优点,将计算机科学技术与传统教学方法进行有效结合,创造更多有效的新型教学手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现代教育的工作有效性的提高,实现教育、教学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邓成俊王思颖单位: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科学技术论文:近代化建设中的科学技术论文 1民用企业方面 在对军事工业进行兴建后,提出了“寓强于富”的口号,洋务派官僚们办起了除军事工业以外的其他企业。1872年,李鸿章创办了中国最早的近代民用企业,即轮船招商局;1877年又创办了开平矿务局,这是我国最早用机器开采的一个大型煤矿;十九世纪80年代,官方在热河、黑龙江、山东、贵州、云南设立开采铜、金、铅、铁等金属企业,有的还附有冶炼的设备,其中最著名的就有90年代初湖广总督张之洞在湖北主办的大冶铁矿和汉阳铁厂;1880年,陕甘总督左宗棠向德国购买毛织机器,成立了甘肃机器织呢厂;1890年,李鸿章主办的上海机器织布局建成投产;1893至1894年,张之洞在湖北相继办起织布、纺纱、制麻、缫丝四个局。此外,还有基隆煤矿、开平矿务局、天津电报局等等。从十九世纪70年代开始,共举办了20多个民用工矿企业。1880年,更是修建了中国的第一条铁路。洋务运动30多年间,强军以图自强,兴企以求富。组建了近代陆海军,引进了近代军事装备、民用企业机器设备,使得处于封建时期的中国初步拥有了近代的科技设备,从近代科技的硬件上开启了中国近代科技史。 2近代科技软件的发展 洋务运动时期,不但从西方购入了大量的近代科技硬件设施,也比较注重近代科技软件的发展。派遣了留学生出国学习近代知识,开办新式学堂,聘请外教,培养科技人才,组织翻译西方书籍,使中国近代科技软件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 2.1科技人才的培养这一时期,科技人才的培养大致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走出去”,即向国外派遣留学生;另一种则是“引进来”,即聘请外教到国内对中国学员进行培养教育。在大量购入西方近代军用武器装备及民用机器设备后,出现了一种窘境:“有船而无驾驶之人,有炮而无测放之人,有鱼雷水雷而无修造演习之人,有炮台而不谙筑造攻守之法,有枪炮而不知训练修理之方”[1]。因此,一批近代学堂应运而生,以教习近代科技知识为主。如福建船政学堂设立前、后两学堂,前学堂聘请法国教习,习法文,教授船体与船机的制造原理与工艺,培养造船人才;后学堂聘请英国教习,习英文,培养船舶驾驶与管轮人才。这些学堂的创办,既解决了购入武器装备、机器设备的操作使用问题,同时也给中国创办的军工企业、民用工厂、矿厂提供了技术人才。其余的还有上海机器学堂,福州电报学堂(我国最早的电报学堂),天津电报学堂,上海电报学堂,这些电报学堂培养了我国最早的电报人才,为我国的电报事业做出了贡献。湖北矿务局工程学堂、山海关铁路学堂、南京储才学堂等,这些学堂为我国培养了大量的近代科技人才。学员学成后,工作在近代军工企业、民用工业、外教、科技和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在聘请外教到国内教习近代科技人才的同时,清政府也多次派遣了留学生出国学习。“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的30多年间,创办新式学堂30多所。在创办新式学堂的同时,还先后派遣赴美幼童及官费赴欧留学生200多人。”[2]“从1877年起,福州船厂正式向英法两国派遣留学生,至中法战争前已有两批共40名学生完成了驾驶和制造学习。”[3]他们学成归国后,有的成为海军军官,有的在新式学堂执教,有的则在近代企业工厂之中担任技术指导,成为了中国最早的近代科技工作者,为中国近代科技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2.2近代西学书籍的编译科学技术书籍的翻译出版工作,是向西方学习先进科学技术的重要手段。近代西学书籍的编译,培养了一些通晓外文的翻译人员,有利于国人更快捷、全面地学习西方科技知识。1862年,清政府设立同文馆,开设外语课程、天文算学,并派人去西方聘请了外籍的化学、天文学和生理学等方面的教师。其后,各地相继设立广方言馆、译书局,这些机构陆续翻译出版了一些科技书籍。咸丰三年到宣统三年期间,共有468部西方科学著作被翻译成中文出版。大量西方近代科技书籍的翻译,开阔了国人的视野,给具有先进思想的知识分子、有觉悟的国人提供了思想武器。同时,这些科技书籍培养了我国近代早期的科技工作者,对我国近代科技进步有不可磨灭的功绩。 2.3洋务运动的历史经验教训洋务运动历时三十多年,加快了中国近代化的进程,在一定程度上也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但最终却悲剧性地收场,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洋务派动机不纯。“李鸿章与英国侵略者相勾结设立苏州炮局,结果使他们的淮军比曾国藩的湘军有更多的枪炮,从而使他的地位不断地得到提高。……认为‘目前资夷力以助剿剂运,得纡一时之忧,……可期永远之利’。”[4]兴办洋务,其目的不全是为国为民,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封建统治阶级各官员、各派系增加自己政治筹码、谋取自己的政治与经济利益的手段。其次,洋务运动从一开始就受到各方的排挤与打压。轮船招商局在1872年成立,就受到英商太古公司、怡和公司的竞争和排挤。洋务派对西方的依赖性很大,机器设备、技术人才全都依赖于西方,而西方侵略者不可能将技术传授于中国人。如同文馆是美国传教士WilliamA.P.Marin主持,上海江南制造局译书馆则是英国人JohnFryer主持。最后,洋务运动的失败,其根本原因是社会制度因素。洋务运动失败的最本质的原因则是腐朽的封建制度,当时的生产关系已经不符合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成为了生产力发展的阻碍。 “没有什么比陆军和海军更依赖于经济前提。装备、编成、编制、战术和战略,首先依赖于当时的生产水平和交通状况”[5]。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不相容,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洋务运动一个最显著的特点。洋务运动虽然以失败告终,但对当时的中国注入了一支强心剂,也拉近了闭关自守的中国跟世界的距离,加速了中国近代化的步伐,对其后的改良、各种思想解放运动、革命运动都起到了推动的作用。对当今社会的改革、社会制度的完善也具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作者:王淼谭莹璞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科学技术论文:任务导向教学法的刑事科学技术论文 一、教师角色在任务导向教学模式中的转变 任务导向教学模式中,教师与学生的角色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学生成为教学的主体,学习的自主性更明显;而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学生从传统教学中围绕教师的讲授开展思维活动转变为学生通过自己的发现、学习、思考获得知识和能力。在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学生的这种自主性更突出。当教师确定了相关的实验项目和任务后,学生通过一些理论知识的学习和观看教师演示进行模仿。在模仿的过程中,学生会遇到许多问题和困难,在无法完成实验任务的情况下,就会自己思考,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任务导向教学模式中,教师减少了讲授的时间,多观察,多让学生动手。在刑事科学技术实验教学中,教师要侧重于做好以下工作。 1.实验项目和实验任务的设计。这主要是强调在教学的准备阶段,教师要认真设计实验,实验项目的开展必须依据公安实践中刑事科学技术员所必须的技能进行,实验内容和任务要注重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的开发。实验要具有一定的难度,适合学生开展研究,但也不能让学生无法完成实验,应让大部分学生通过努力,可以完成规定的所有实验项目。实验的设计还要考虑到学生的兴趣,如果学生对所开展的实验有浓厚的兴趣,则可以保证实验的顺利开展,还可以为后续的实验教学带来便利。 2.注意在实验过程中的组织和引导。刑事科学技术的大部分实验是以小组形式进行的,小组合作是任务导向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本着互补、协调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分组、整合,组织学生合理分工,明确各自的任务。其次,在解决问题的心理方面,教师要引导学生勇于探索,敢于面对挫折、迎接挑战;在学习方法的指导方面,教师要负责引导学生与时俱进的对学习方案进行调整,随时根据计划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状况进行微调;在学习价值方面,教师要引导学生感悟学习过程中的科学探究精神、社会责任感。 3.及时进行学习评价。学习评价可以及时帮助学生进行反思,发现学习过程中的不足,无论是对知识本身的学习、专业能力的培养,还是掌握学习方法,学会学习,都具有巨大的作用。学习评价形式的多样化,内容的可选性,也可使同学能够真正从评价中获得收获。 二、任务导向教学法的基本教学模式 应该说,任务导向教学法的教学模式是多种多样的,没有完全固定的,但从一般的教学规律出发,根据刑事科学技术实验课教学的特点,我们可以按以下的步骤实施:课前准备—下达任务—完成任务—作品展示—总结回顾和学生提问。 1.课前设计和准备。教师首先要对教学的内容进行充分的准备,根据教学内容设计若干任务,并要对学生的知识水平、兴趣爱好、学习能力、纪律情况、学生特点进行全面地了解。从已经设计好的众多任务中挑出适合教学对象的学习任务,根据任务准备教学课件、学生分组设计、教学设备、教学材料等;学生在任务导向教学法中,也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相关知识的准备、协助教师分组、协助教师准备教学器材和材料等,学生参与准备工作,可以更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优化学习过程。 2.布置实验任务。学生进行正式实验前,教师要把设计好的任务布置给学生,并讲解实验的内容、原理、具体任务。对于一些难度较大,学生不容易掌握的实验,教师要先演示实验的步骤和实验的方法,演示过程中,教师可以穿插提问,引起学生思考;也可以教师演示后,让个别学生再次演示实验过程,其他同学进行点评,学生通过观察,产生研究欲望。 3.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教师在引导学生基本掌握了完成实验任务的思路与方法后,根据学生情况对学生进行分组,指导学生完成教师下达的实验任务。学生实验过程中,教师要巡回指导,无论是取得好的实验结果的同学,还是实验有一定问题的,教师都要引导学生通过知识与实验的联系,对原理、方法融会贯通,使学生真正从实验中受益。 4.成果展示。在各小组完成实验任务以后,要每组选派一名成员将本组的学习成果进行交流、展示,其他小组可以就不同的观点和结论进行讨论甚至申辩,在思维火花的碰撞过程中,丰富学习的体验。而后,教师对学生交流讨论的结果进行归纳和总结,引导学生把个别的、零散的观点整合、归纳,把对实验的理解上升到理论认识的高度,教会学生如何透过现象看到问题的本质,做到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另外,教师还要引导学生对学习过程进行反思,以便对下一次的学习设计进行优化、改进。 5.总结回顾和学生提问。任务导向教学的最后阶段是教师进行总结回顾和学生向教师提问,对于那些在实验过程中或实验后,仍有疑问没有解决的学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向教师提出疑问,以获得教师的指导帮助。此时,教师要注意引导学生在对理论知识理解的基础上,联系现实生活,做好理论到实践的回归。在总结回顾过程中,发现学生实验没有达到要求或者有的学生还有进一步钻研欲望的,可以指导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放实验室,进行进一步实验,最后达到实验学习的理想结果。任务导向教学法的整个实施过程,就是一个“理论—实践—理论—实践”的循环上升过程。通过实验,使学生真正理解课本知识,把今天的学习与今后的工作联系在一起,把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在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同时,为学生学会学习刑事科学技术知识提供一条重要途径。 作者:程勇单位:浙江警察学院
法律实践论文: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研究 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研究 一直以来,我国法律教学过于倾向理论教学,忽略了实践教学,造成法律教育和法律职业相脱节。应该认识到,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密不可分,应从教学形式、教学评价、师资力量等多方面加快改革步伐,以培养一批社会学要的法律人才。 一、当前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现状 (一)实践教学重视度不足 目前法律教学中多以理论教学为主,教学内容多是法律基本原理概念等内容,而教学过程则是“教师机械地讲、学生被动地接收”,教学方法仍以“灌输”为主,考核则采取期末一次性闭卷考试。另外,在法律教学中,缺乏基本的服务于实践教学的法律职业道德、法律职业技能及法律方法论等课程。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应更加注重以学生为主体,开展与实际需要相符的实践式教学。 (二)实践组织不合理 当前法律理论教学中缺乏对实践教学的统筹规划,造成实践教学流于形式。例如在模拟法庭教学中,主要适用于具有一定法学实践经验、法律知识储备以及审判能力较高的高年级学生,如果学生从大一就开始参与模拟法庭,而他们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很难获得良好效果;另外,有些模拟法庭的组织多按照事先排练的模式开展,只是表演形式,严重挫伤学生积极性。还有些毕业实习安排在大三下学期,而此时毕业生正面临毕业论文和找工作的压力,没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最后只是实习单位盖章了事,毕业实习流于形式。 (三)实践教学缺乏必要的评价与激励体制 在法律理论教学中,对教学大纲及教学规划有明确反映,对撰写教案也提出明确要求,并通过一定激励方式促进教师不断改革教学方法、完善教学方案等。而相关教育部门也以随堂听课、教学检查、召开教师交流会、网络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学评价和激励机制。但是针对实践教学来说,却缺乏具体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而由于实践教学需要教师的亲临指导,这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教师应花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实践教学中,但是学校并没有将此纳入教学评价与考核的范畴内,更缺乏相应激励机制,所以很多教师缺乏实践教学的动力。另外,对于学生来说,也缺乏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再加上没有强制的学分要求与奖惩机制,实践教学质量不高。 (四)实践教学投入力度不足 当前法律实践教学的投入力度不足,主要体现在资金和人力两方面。一般学校没有设置专门的经费投入实践教学,如果需要校外调查、旁听、咨询或者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学生只能临时报告校方批款,而更多时候需要学生单方面承担费用,影响了学生的积极性与实践兴趣。另外,实践教学对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提出了全新要求,他们既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也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更好地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教学。同时在实践教学中,需要教师对学生进行系统化、全面性的指导与评价,这就要求加大师资的投入与培训力度,建立一支“双师型”教学队伍。 二、构建法律实践教学的几点建议 (一)突出实践教学的重要地位 由于传统的法律教学中注重理论教学,因此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激励和教学评价等教学体系,因此可参照理论教学体系模式,建立一套完整、独立、平行的实践教学体系。在实践课程设置方面,应整合现有的理论课程,并以实际需要增加实践课程,既要保留过去直接服务于法律实践的课程,如证据学、法律文书等,还应加设如司法过程、法律职业技能等实用课程,并以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强制学分制。同时围绕这些实践课程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结合当前法制现状,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正面引导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职业道德感,实现良好的法治理想。 (二)完善“法律诊所”教学模式 “法律诊所”教学模式源于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大学,上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标志着判例教学法的产生与发展。这种校外课堂形式,效仿了医学院中利用诊所培养实习医生的方式,而是在校内以某种形式建立“法律诊所”,通过这种实践教学模式,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到真实的办案过程中。这样,既可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的实际能力,也可让学生深入了解法律理论,减少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之间的差距。 从国外大学的法律教学实践来看,“法律诊所”的教育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培养学生的专业技巧与职业技能;二是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学生树立正义感、责任感、职业荣誉感。因此,通过“法律诊所”的建立,可让学生接触更多实际调解、诉讼案件,真正像律师一样处理案件,同时提高学校的社会效益影响力,参与法律诊所的学生既巩固了理论知识,也学到了课堂以外的能力、技巧,更好地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应用到具体案例中。 (三)由模拟法庭转为实战法庭 模拟法庭作为实践教学的有效方法之一,最终目标还是转向实战法庭。主要注意以下三方面问题: 1.在模拟法庭准备开庭之前,仅对外公开法律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参与者名单。而法庭中的陈述意见、辩护意见、法官主持及判决结果等都是未知。因此在开庭之前,学生应寻求专业司法人员或者老师、同学的指导,并独立分析案情,大量搜集材料,准备论点证据,并分析对方可能指出的论点论据等,全面做好自身角色,争取更好的实战结果。因此,在模拟法庭中,学生应明确自身定位和观点,并随着诉讼过程的深入,不断应对新情况、新问题。 2.应确保模拟法庭的“实战”效果。只有真正对抗,才能确保模拟法庭的实践效果。为了避免同班学生之间相互熟悉,而每次模拟法庭缺乏新鲜感,因此模拟法庭应尽量安排不同班级、不同年级的学生担任不同角色,且每次开庭的案例有所区别。如果在同一班级或者同一年级开展模拟法庭,就应该安排不同组、不同班级的同学分别承担控方、辩方及审判职能,只有确保法庭对抗性,才能真正确保实战效果。 3.提高模拟法庭的真实性,注重树立庄重感、严肃感。在学校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可在每次开庭时准备审判器物,提高审判的真实性,让学生更多感受法庭文化,为走上社会奠定基础。 (四)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实习 专业实习主要由见习与毕业实习两部分构成,但是从实习内容上来看,二者没有任何区别,因此可将二者合并。针对当前法律专业实习存在的各种问题,如实习流于形式化、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实习单位不重视、实习时间短等现象,应不断完善实习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分阶段实习,确保实习效果。首先,针对过去学生实习中自由懒散的现象,应统一安排学生实习单位,进行集中实习。对于要求自己解决实习单位的学生,或者可以保证实习和就业挂钩的学生,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情况。其次,应尽量灵活安排实习时间,如在大二暑假和大三上学期分别进行,既能满足学论文联盟//生的实习需求,也可减少实习单位的接收压力。再次,加强校方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一方面应尽量安排实践性较强的工作;另一方面则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如果在实习中,学生仅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去看、去听,或者仅协助法官、律师处理杂事,而没有真正接触案件的机会,就不能顺利实现实践目标。最后,注重实习管理,在学生实习期间,应定期汇报实习情况,教师也要积极与学生交流实习情况,必要情况可做好现场指导;另外,应注重实习单位的多元化,综合考虑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还可考虑在相关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及金融机构等建立实习基地,为社会输入更多法律人才。 (五)加快完善实践教学的考评与激励制度 相对于法律理论教学,开展实践教学,应不断加强对外联系及教师指导等工作,这都需要教师付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因此可根据不同的实践教学内容,将实践教学纳入统一安排中。根据不同指导教师的专业特长,再加上实践内容方式的区别,应确保每个教师都需承担一定的实践教学任务,并制定教学考核标准。另外,还应根据实践教学的开展情况,设立奖励基金,如果在实践教学中取得良好成绩或者重大突破,应给予教师一定的物质奖励,调动教师开展实践教学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对于学生来说,应该将证据学、法律职业技能、法律文书制作等作为必修课,并以学分制加强考核。每完成一项实践活动,应由学生提交实践总结与自我评价,开展教师评价与学生互评相结合,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鼓励,如果不能按时完成实践任务,则不能获得相应学分,甚至对毕业造成影响。 (六)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 对于法律专业教师来说,上好一门课,不仅是理论上的要求,让学生获得更多的法律基础、概念、理论,更重要的是告诉学生怎样将知识应用到实处。因此,教师除了具备基本的理论能力,更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建立一支理论和实践双结合的教师队伍,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完善理论。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开展各种教育和培训,不断完善教师的知识结构,提升学历水平;二是鼓励教师积极“走出去”,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到社会上兼任律师、志愿服务者,或者到法院与检察院定期学习,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三是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司法考试,或者到更高学府深造;四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及律师事务所的沟通与联系,以各种形式促进与律师、警察、检察官及法官之间的交流,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才能更好地带领学生参与实践。 由上可见,法律实践教学作为与理论教学相连接、相支撑的互补性教学模式,对培养法律应用人才至关重要。但是由于实践性教学刚刚起步,在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教学内容及教学手段等多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因此,本文针对当前实践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建立科学化、系统化的法律实践教学体系,遵循与技能实践目标相符、与人才培养相统一的原则,促进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法律实践论文:法律知识教学实践及效果评价 【摘 要】 目的 探讨法律知识的教学内容、方法及其效果评价。方法 在护理实习教学中增添有关法律知识,并依此指导其临床行为,追踪测评培训后学生在工作中对有关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结果 护生注意了自己的行为,掌握了有关知识,出差错明显减少。结论 对护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可减少护理差错,达到降低护理风险的效果。 【关键词】 护理;学生;法律知识;教学实践;效果评价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病人的自我保护和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护患纠纷也呈现逐年递增趋势。由于护理职业的特殊性、疾病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以及医学技术的局限性,使得风险无处不在[1]。 在护士这个高风险的职业中,护生是高危人群,据调查护生护生法律意识淡薄,执操作规程不够认真,实习期差错发生率为2.47%[2]。护理管理者应考虑这一环节,对护生采取适当的教育措施,以减少差错,降低护患纠纷的发生。由护理部组织并指定在我科对2007年1月至2009年7月我院实习人员进行轮流培训,把临床常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列为必教必考内容,并跟踪调查他们培训后的表现,效果良好。现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护理实习学生392名,女生356名,男生36名。其中04、05、06 级三年制中专生151名,大专生143名,女生263名,男生31名;03、04、05 级四年制本科生98名,女生93名,男生5名。 1.2 方法 1.2.1 教学目标 每组来我科实习人员经过带教老师讲解、自学指定材料达到以下目标:①熟知相关法律、法规;②明确自己的法律身份 ③ 尊重病人的隐私权、知情权;④执行医嘱时有证据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⑤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⑥事实求是,有差错时及时补救及时报告;⑦同情、理解病人,不在言语上与病人发生冲突。 1.2.2 教学内容 采用自编讲义,内容涉及8方面内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法》《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消毒管理办法》、《传染病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1.2.3 教学形式 采用专题讲座及自学的形式。带教老师先向各组学生布置自学教材,并督促学习,然后组织2次专题讲座,2次护理差错分析会,分析会上学生互相讨论,指出差错发生的原因及违规违法点。 1.2.4 教学评价方法 学生在本科室实习结束时,做一份与以上内容相关的试卷,得分与专业考分平均为出科成绩。出科后追踪调查这些学生,对他们所轮转的其他科室逐一发放2张调查表,①表1从护生的临床行为判断他们对有关法律知识的掌握应用程度,测评总分100分,?80分为了解,81~90分为熟知,91~95分为掌握,?96分为熟炼掌握。②表2调查培训后护生差错发生率。由护士长、带教老师、实填写。 1.2.5 统计处理 应用spss10.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学分析。采用频数、百分比、均数等方法描述调查结果。 2 结果 2.1 护生掌握了有关法律知识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增加了法律意识,将自己的各种行为框在法律范围内。收回的调查测评表,护生成绩均在90分以上。见表1。 2.2 护生差错发生率明显降低 培训后的护生在临床护理工作中主动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种规则,发生差错现象减少。差错发生率1.28%,见表为2,比2.47% [2] 降48.18%,具有明显效果。 3 讨论 3.1 对护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是安全管理值得重视的环节 目前护理专业在校课程几乎没有相关法律的专门教材,学生仅能从“思想品德”或其他教材零星学到一小部分相关知识的,据调查这些仅占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11.1%[3],说明护生在实习前未接受相关知识的全面教育,而他们是参与临床护理病人的重要群体之一。在医疗护理风险无处不在已成为医疗界共识的今天,广泛而深入地研究护理风险是当务之急[1],那么对护生进行相关法律教育应是临床安全护理值得重视的环节了。我院护理部与临床联合进行的这项培训尝试,对护生起到了增强法律意识,规范行为,减少差错,降低风险的作用,也对护生将来成为更合格的护士,为病人提供更安全的护理产生深远影响。 3.2 对护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的效果 通过教育培训护生们明确了自己的身份,不再像实习前那样与周围的关系大多的是师生、同学关系;在护理岗位上,与病人之间多是法律责任、义务、权利等严肃的关系。表1是通过护生行为来调查对相关法律掌握程度的,从结果可以看出护生有了法律意识,在临床实践中注意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查对医嘱;热情接待病人,维护病人隐私;有差错是能够及时补救及时汇报,与病人有争议时,有证据意识,注意保护自己及院方的合法权益。表2护理差错发生减少,是护生注意将自己的行为框在法律、规则之内的结果,这对全院护理安全管理有着重要作用。 3.3 护生发生差错与护士类同 据调查护士发生风险事件多集中在给药、抽血、执行医嘱等方面[4],表2可看出护生与护士类同。这主要是这些工作项目出现的频率多,出错的几率相对高;护生年龄小不够成熟,有时有浮躁情绪,如在执行“三查八对”时过于自信;临床经验少是,各项技术均不够熟练,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因此,就保证护生及其所护理的病人安全来讲,应提高护生各方面能力,才能实现。 法律实践论文:以转型中的中国为出发点 o 引子 法哲学是一个表演场,在上面一直上演着何谓法律的没有终场的话剧。何谓法律,说到底是要回答人们行为和判断究竟以什么为根据。以往的大部分主角要么戴着一副死气沉沉的预设规范之面具,要么有着一张活生生的经验事实之脸谱,前者主张绝对从预设的规范出发,这种教条主义不免遮敝、压制甚至切割了生活世界,后者关注未包含在预设规范中的道德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文化的因素,以求就事论事的恰与其份,但它对规则的怀疑及至虑无态度不仅使预设的规范失去意义,且易走向由判断者操控的相对主义甚至任意。对于这种事实与规范不可调和的两端对立,即二元法律观,也有一些人试图超越,如行动法律观,诠释法律观,但声音弱小,远未形成主流。而且在这个表演场上,中国角色大部分时间不在场,使何谓法律的道白与中国问题若即若离。 拉德布鲁赫曾有言:每个时代必须重书它的法学,处在转型的当代中国也必须重塑自己的法律观。本文无意对前人的法律观作思想史式的考究,也不仅仅作应当重书的演绎推理,而是首先要以当代中国社会文化条件为限,从经验的中国问题出发,同时要反映出问题的普适性,本着既要顾及事实又要关照规范,打通事实与规范的关系之主旨,在前人的法律观基础上,力图开扬出一种不同于以往的新法律观——实践法律观,并探讨如何实现这一主张的途径。 1.在何谓法律上的中国问题 对何谓法律这个法哲学的最基本主题,在今天不可再单作形而上的追问和体系的建构,而应像波普尔所言:一切生活都是解决问题(alles leben istprobleml ouml;sen),[1]直面所遭遇的挑战来回答,因为我们置身于一个问题时代,无论情愿与否。倘若要从种种挑战或现实难题抽象出法哲学理论问题,一言以敝之,就是围绕事实与规范的紧张关系而展开的何谓法律问题,从中又生成无数论题和流派。这一紧张关系对当代中国而言又具有双重性: 1.1认识论上的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 所谓事实与规范关系的不对称,是指预设的规范不能满足事实的需要,通俗地讲,指无合适的法可依。因事实总是在规范之后发生,债务人不是在读了民法后才去借钱,罪犯也不是按刑法来犯罪,立法者的预识世事的能力总是有限的,故称之为认识论上的不对称性。社会生活变幻无常,法律的调整不可能毫无疏漏。立法史表明,主要基于过去经验的立法者,不可能全部预见到法官可能遇到的法律颁布之后的问题。例如条文如蜜脂的普鲁士一般邦法(preussischesallgemeine landrecht),洋洋17000多条,[2]却也未能自如应对社会生活,相反,其开中药铺的方式反遭无抽象理性的讥讽,后无承袭者。 诚然,也有人以为,法律的不完善不是什么缺陷,相反,一个自身封闭的、无懈可击的、清楚明了的法律也许会导致法律停滞不前,法律不被明确表达,反倒能满足事实的无限多样性。[3]这里不去争辩法律的不完善是否为缺陷,而是从实然状态上看这种不对称性的表现,如果以事实的大小范围为标准,可分为: 1.1.1个案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 在此,个案事实指实际发生的个别事实,它包括当事人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争议的纠纷,违反法律的行为和有待确认的诉求。规范指以制定法为主的法律,对它们进行处理旨在作出一个具体的法律判决,即确定人们的个别行为准则。生活世界的无常和多样性使许多案件、事实不能对规范之号入座,这在今天已是几成公认的“常态”,曾经在中国热议的“黄碟案”、“葡萄案”不过是其中的两例。“黄碟案”因观看黄碟的场所集住宅和诊所于一身,难以直接适用宪法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在这一场所观看黄碟应受处罚也缺乏明确的法律,[4]“葡萄案”因三名民工所偷47斤葡萄是投入了40万元研究经费的科研产品,而相关司法解释只规定了流通和生产领域的商(产)品如何定价。[5] 新近又有“手术签字案”,医院因家属不签字而未进行手术,结果母子双亡,手术签字的意义是体现医院告知义务和患者知情权,还是医院可以免责,此情况是否属于法定的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的“特殊情况”,均存有很大争议。[6] 实际上,大部分规范,不论何种表现形式,是制定法还是习惯法,都面临如何应用到事实上的难题。制定法尚且如此,自然法因其过度抽象更不能提供确定的准据,如依“当为公正,当弃不公”,“避恶行善”并不能判断在商住两用的场所观看黄碟是否不公或恶,偷葡萄倒是不公或恶,但是否为达到刑法所惩罚的程度不能依此两原则直接得出。按习惯法中的“偷一罚十”可以惩罚民工偷葡萄的行为,但先要确定“一”是按市价还是按科研价值来算,[7] 然后才能决定惩罚的轻重,还有由谁来罚,也无从得知。至于对观看黄碟,手术签字,在习惯法中甚至连“偷一罚十”那样的相关的惯例也发现不了。换句话说,在各种预设和发现的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都存在着适应与否及适应程度的问题。生活世界中的具体人永远大于法律上的抽象人,个别永远大于一般,哪里也不是例外。 1.1.2 社会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 规范不仅不能全适应个别的事实,同样也不能完全涵盖社会事实。所谓社会事实在此指现存的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在当代中国,静态上看,存在着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三种社会形态,其中前现代又在向现代急剧转变,流变性特征明显。当然,这种情况不是非中国莫属,但中国为甚是不争之事实。发达国家也正在发生从民族工业社会向全球化的生产网络体的社会结构变迁,欧洲日益走向前所未闻的超国家状态。而地理上东中西三部分结构的悬殊差别更是具有中国特点。这一多样态的社会事实与制定法规范存在多重的不对称: a. 制定法的国际性与国内发展水平的不平衡 外部的全球化浪潮,内部的对外开放和现代化进程,尤其是加入wto的压力,使中国的制定法迅速与国际接轨,实际是与主要西方国家趋同,尤其在金融、保险、证券、反垄断、破产、公司、贸易等经济领域,大规模的立法复制,令人回味的是,立法属尖端社会知识,集全民之智力,却无人指责中国侵害他们的“知识产权”,反而以被他人仿造为荣。但中国的社会发展水平是否与这些国际化的法律的要求相应却颇有疑问,以人们争辩不休的知识产权的立法为例,加入wto前后的几年里,中国立法机关先后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作了修正,使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准基本上达到了国际水平。然而在实施trips上,虽然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设有5年的过渡期(最不发达国家为11年),但显然不能在过渡期内使这些国家如中国的社会发展水平与trips的要求相应。如此一来,为达到国际社会的要求,研发水平低下中国的企业必然要面临跨国公司的垄断、提高药品和食品的价格,增大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的成本的局面,从而对国内公众的福利产生不利的影响。 b. 制定法的现代性与国内各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性 在制定法规范中,大部分是针对现代的统一的和稳定的结构而设计,可是,我国的地区的发展极不平衡,特别在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差距巨大。适用具有高度一体化的制定法,而不分各地的具体情况,势必会造成许多困难和负效应。如在既有金融监管体制下,以资本实力、技术水平和从业资历等为内容的现代性行业准入门槛非常高,所设金融机构放贷条件严格,如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物或担保,而在农村,农民没有房产证因而住房不能作抵押物,承包的土地及经营权也不能抵押,这致使贫穷的农民很难得到银行的资金支持,民间借贷又被禁止,所以孙大午之类的集资必然为非法行为。[8] 再来看司法人员准入制,自2002年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四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要通过同一套题目的考试,意味着对基层法官检察官的要求与对中级、高级甚至最高一级法官检察官的要求一样,而他们所处理的案件大不一样,如在西部基层,“80%都是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就是几头牛、几只羊。本票、支票是什么都没听过没见过。”[9] 又以10万人口/律师数为例,2004年全国为8.7,北京96.2,东部12.4,中部6.3,西部6.8,贫困县1.7,而在374个贫困县中有51个县无一律师。[10] c. 制定法的前现代性与社会形态的流变性 规范中也有一部分仍停留在前现代设计,未反映出变动的社会关系,如对城乡二元结构的确认,形成了长达50年的户籍、住宅、燃料供应、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司法资源分配、表达机会等10余种不平等制度。例如表达机会不平等,全国人大代表,城市人口是每24万人选举产生一个代表,农村人口是每96万人产生一个代表,4个农民等于1个市民,而且工人代表和农民代表的比例在不断下降。还有大城市和发达地区获取更多大学入学名额,均使农民处于二等公民的不利地位。而在这些方面中国己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变化,这些变化常用对正式体制的变通方式去实现,在变通过程中,新的体制因素往往是以非正式的方式出现,且发生在正式体制运作当中。如户籍在多个地方早己变通了,如新生婴儿可随父落户,老人可投靠子女落户,以投资为条件的移民,专业人士居住证(绿卡)等等。 总之,尽管这是一个貌似商谈时代,在这个商谈时代,人们可以例如借助互联网就立法等问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总是言不及意,言尽而意不尽。法律规范作为一种语言的存在,无论书面或口头,常常只顾及有限的优秀而留下无尽的边缘。 1.2 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对立 与词物不一的认识论差异相对,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对立是指由于不同伦理观,导致对规范的不认同,结果是大量的生活事实未进入制定法规范,规范显得普遍失效,这样的对立同样可分两类: 1.2.1 积极对立 积极对立指对制定法规范的明确违反,使法律不能贯彻于生活,这几乎存在于当代中国每一个领域,近年来突出表现在土地征用、矿藏开发、工程承包上。以土地征用为例,2006年6月18日,国土资源部向各地方政府发出《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违法占地在一些地方越来越肆无忌惮,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土地违法越来越多。新近公开披露的广东省开平市政府违法审批占地近三万余亩便是其中一例。[11] 又有法院的判决执行率,这是衡量法律的有效性的重要指标之一。2001年至2005年各级法院收结案560至590万件,受理申请执行的案件为200万件左右,其中80%为民事案件,这意味着有三分之一的生效判决未履行。而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后,自动履行义务占80至85%,另有15至20%为强制执行。[12] 法治方略自1997年提出己达十年之久,实际生活中,法律还多是超级纸上秀,私利才是硬道理。法律至上,信任法律,仍是看上去是理想中人。怪异的是,法学界批法条主义的声音却不绝于耳,在此禁不住要问一声,法条都置之一边,哪来的主义。这样的主义,之于当下的中国,实是多多益善。 1.2.2 替代性对立 与明确违反制定法规范的积极对立不同,替代性对立使生活事实未进入制定法规范而被纳入另一套治理术中,它们主要是: a. 土政策之治 土政策相对于法律和国家政策而言,指各基层地方组织制定的较为具体的行为规则,它或是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具体化,或在与法律和国家政策没有根本冲突的前提下,规定本地本单位的特殊利益,还有的土政策则直接有悖于法律和国家政策。土政策既有普遍主义的成份,但更多反映出特殊主义;其适用领域广大,灵活多变;实施上具有极强的行政性和圆通性。此为当代中国社会最主要的调控运行方式。 b. 思想政治工作 它包括道德教化,政治信仰,心灵抚慰等内容,所依据的主要是官方意识形态,主流的道德规范。虽然其有效性较前下降许多,但仍经常被正式强调并还有一定功效。这种方法的主要承担者为各级党组织,共青团,工会,妇联,行政组织时而参与其中。其运行形式多种多样:谈心,家访,奖励(评先)与惩罚,通讯,板报,演讲或报告,知识竞赛,文艺体育活动等。 c. 新闻舆论 在中国,新闻自由的状况虽还有待进一步改善,但新闻舆论一直直接影响甚至改变着社会的进程和人们的行为,其作用超过了在西方国家。尤是90年代中期以来,以批评和揭露重大和普遍性社会问题为主要任务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及《南方周末》是先锋,其作用和受信赖的机制为:批评文章发表——重要领导人读后拍案而起并作批示——有关执法司法部门迅速调查——很快有一个令大众比较满意的处理结论。另外,新闻舆论可使案件加速变成“事件”,一旦案件成为“事件”,获得公正处理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重庆钉子户案是为典型。 d.关系规则(熟人主义) 这是素来重视人事人际关系的中国传统文化留下的最大遗产。它以与己的亲疏关系程度为标准来决定自己为人处世的态度和行为,从对己身,至亲,近亲,远亲,至交,朋友,邻人,同乡,同事,熟人,到对陌生人,各有一套标准,看菜吃饭,差别对待。它不仅常有悖国法,且也绕过土政策,行政命令,一般道德。现实的表现为“肥水不流外人田”,遇事首先想到找亲朋故旧。熟人主义的制度体现为家族企业,以地方命名的“xx村”,同乡会,它们尤在改革之初和难办的事上作用显著。 这四种方式均为正式或半正式的制度安排,其中,土政策之治本身具有官方性,只是在与上级,尤其是与中央相抗时才受到抑制;思想政治工作有较长的历史传统;新闻舆论效果最好,最得民心;只是最后一种——关系规则近几十年来一直受正式制度的排挤和打击。这一对立属于当代中国的特殊问题。 1.3 事实与规范的紧张关系对何谓法律的挑战 这两类事实与规范的关系紧张问题同时指向何谓法律且有关联。就中国而言,在认识论层面,就个案事实与制定法规范的不对称性而言,由于既有制定法规范不能满足事实的需要,行为者失去明确的行为指南,裁判者没有明确的裁判依据,而一般又不可拒绝裁判。既然如此,法律是行为规则这种一般界说的绝对性必然受到质疑,引发出究竟何谓法律的问题,社会事实与制定法规范的不对称性带来的后果是,超前(国际比较和国内区域比较)使规范被束之高阁、规避、空转,滞后使规范遭弃用。在发达国家,统一的、形式的、静止的法律观受到挑战,纠纷多样而解纷规则相同的观念遭到质疑,由资本决定的法律不可能维护受资本驱使的人的权利,这导致法律多元、法律微型主义的主张日盛,法律应用也走向能动的多样化。[13] 在伦理层面,主要于中国存在的这一种事实与规范对立带来的后果是,虽有规范存在,但个案事实未进入规范,即存在通常所说的“令不行、禁不止”的问题。由于制定法的大量失效,使制定法还是否为法律遭到严重挑战,缓和一些的说法是,当代中国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律。 2.既有解决方案及法律观 2.1事实法律观对规范法律观的挑战 上述关系紧张问题,尤其在认识论层面,显然从规范本身难以完全解决,于是许多人转向非规范的因素,人们以事实称之。先来略回首一下以往的法律观,以对规范与事实的不同态度,以往的法律观大体可划分为规范法律观与事实法律观。[14] 它们在主要依据什么来作出判断上,或在判断的形式标准与实质根据上显现对立或不同。 2.1.1规范法律观 规范法律观指以预设和发现的规范尤其是制定法为判断准据,即便不免削足适履也在所不惜,因其重外在形式标准,也称形式法律观。规范性不指既存的,而指应然的;它是规定性的,不是描述性的;是目的性的、普适的、权威的、有约束力的,故称规范法律观。虽然自然法学与法律实证主义在法的渊源上不同,但都致力于客观的认识概念,实体本体论的法律概念,概括的意识形态和封闭的体系的理念,尤其是统一的规范标准,均属规范法律观。它们对法律的认识,在方法论上是一致的: a.实体本体论。其最基本的特点是追求现象背后的纯粹本质,因为与“实体”世界相比,人的现实生活是不完善的,实体为现实生活提供超历史的永恒价值。法是一些固定不变的、先验或后验确定的类似实体的东西。 b.公理化倾向。它们认为法是一个合适的、精确的知识之封闭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一切个案事实都能得到满足。它总是企图寻找一种决定着全部生活的终极性实体,并从这种实体出发,来阐释现实生活的全部内容。 c.演绎方法。由于它们关注的是生活背后的实体,亦即事物的“原型”,以为从这种“原型”出发就可以推演出现实生活的一切,因此,依唯理论的自然法学说,实证的法律规范来自绝对的法伦理原则,又从实证的法律规范中推出具体的法律判决,“春秋”决狱也为其属;据逻辑-规范法律实证主义,具体的法律判决,同样是不考虑经验纯演绎地、“严守逻辑”地出自凭借立法者命令的法律(法律材料);据经验-过程法律实证主义,习惯法虽是活法,但作为判断依据时是死法;据法学实证主义,法可从历史、概念中演绎出来。 d.规则与事实两分,不考虑实践。它们遮蔽和遗忘了现实生活,不关心应用法律中的创造性,法律人犹如复印员,判决是法的复制品。 当然,规范法律观也有其明显的优长,如自然法学说的优长是:强调法的内容正确性,价值优先,具有强烈的判断功能;法律实证主义的讲求法的形式合理性,使国家意志、政治斗争合法化,法律的边界也比较清楚;社会法学、历史法学的重视法的实际有效性,法应与生活事实配匹,应有存在的合理理由。 2.1.2 事实法律观 规范本体论对规范的对象——事实的漠视,规范对事实显出的僵硬为20世纪诸多法学家看到,他们放弃寻找普遍的规范,而认为每个事实都有一个自己的规范,并从非规范角度提出种种命题。总体上看,事实法律观认为形成判断要考虑诸多非规范因素,如未包含在规范中的道德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文化的因素,甚至还有法官的经验、是非感、心理状态等,这些因素相对于预设的规范,是事实的存在,如谢罪坦白从宽处罚,是东亚法律文化传统,这一传统的“存在”构成了判断的实质根据,故称事实法律观。这些因素虽是事实的存在,但它们同样包含着价值判断,只是不存在于预设的规范之中,如泸州情妇遗嘱案的判决理由是,因立遗嘱人将财产赠予给与其有同居关系的人是不道德的,所以遗嘱这一法律行为因违反社会公德而无效。由于它们也追求判断的实质合理性,而实质只能是具体的,具体的又是有差异的,故又可称“差异法律观”。 必须注意的是,事实在本文中有两层含义:一是作为规范的对象的事实,指实际发生的个案和规范面对的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一是作为法律观的事实,指预设规范中未包含的作为实质判断根据的各种因素。事实法律观就是要用规范中未包含的各种因素,去解决规范对个案和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显出的不适应性。 以前后继起为序,属于这一派系的有:利益法学使法律面向生活,其判断是非的标准不是法律而是利益,利益本身又是法律的目的;自由法运动反对对生活的概念式切割,强调法官据直觉的自由造法;现实主义法学以为法律不外是法官的预测,而非先定的规则;批判法学说法律充满意识形态,是政治立场的反映;后现代主义法学基于社会尖锐对立的判断,完全反叛了统一的法律的立场,而眼里只有分散的碎片式的法律。还有哈特规则的含义受制于语境的语境论;维特根斯坦规则只有在使用中才可确定含义的规则使用论;德沃金的原理形成于日常实践,随生活变化,方法为解释,等等。 由于制定法的大量失效,中国学界一些人也走向非规范的考量,或作文化的解释,或褒扬民间法,结果是不约而同地一致抑贬国家法,以法渊转换是秩序形成的第一要义,它们大体都可归于这一事实法律观派系。当然,转换的原因还有西方法律话语的强势地位引起的反弹,同时西方法律话语无法对中国经验现实有全面的观照。 2.2 比较与总结 规范法律观与事实法律观这两者在无论是法的价值,还是制度设计,及至司法实务等方面显出不同,为明确起见,故以图表形式分列出各自的主要倾向:[15] 虽然上列指标与特征并非十分完整与准确,清单是否够长还可讨论,关键词是否关键尚待斟酌,且也未作惯常的概念辨析,但不难看出两者的立场还是泾渭分明的。至于国别举例,只能说英国和二战前的德国更倾向规范法律观,而当代美国和二战后的德国则偏重事实法律观,这里决无意作全有全无的判断,仅是言说或多或少的程度。 上述两种方案主要是西方的,中国只是一种伴唱者。西方的两种法律观均发生在西方早已确定了法治的治理方略的背景下,事实法律观主要解决认识论上的尤其是个案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且又有规则怀疑及至虚无倾向。中国的伴唱主要涉及伦理上的事实与制定法规范的对立关系,部分关系到认识论上的社会事实与制定法规范的不对称性。而当代中国还刚踏上法治之路,事实与规范的紧张关系既有与西方相同的,如个案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也有西方所没有的,如伦理上的对立性。而社会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与西方既相同又不同。 因此,在法律观上会出现中国与西方的不同,这样我们不仅是要沿着上述法律观的思路前行,而是更要去创立一种新的法律观,它既要能回应认识论上的也可回应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紧张关系问题,既能普适于中西,又能照料中国的特殊。总之,它要超越事实与规范不可调和的两端对立的二元法律观。 3. 实践法律观 实践法律观的理论来源是实践哲学,它在西方从亚里士多德经由康德、伽德默尔、阿伦特、布迪厄、到哈贝马斯形成了体系性的理论,中国哲学更是以关怀人生实践著称,也构成来源之一。这里不去梳理实践哲学的源流和体系,[16] 而是本着实践的精神,借重亚里士多德传统强调人的自我反思和自我调整能力的实践观,从实践哲学中提取实践的两大特性:践行,行动;反思,开新,反思性地应用到本文所提出的认识论和伦理方向的问题上,在两个方向上展开实践法律观。也即,认识论上的实践法律观关注反思,开新,而伦理上的实践法律观则强调践行,行动,它们构成了实践法律观的两个维度。 3.1践行和行动:回应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对立关系 以当代中国所存在的问题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展开的次序,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对立关系是实践法律观首先要回应的。在此要强调实践法律观中实践的动词意义,即去实践法律,实践法律本身就是一种立场,一种态度,“实践即美德”。要确立这种实践法律的立场,有三种关系不可不略辩: 3.1.1. 知与行——知易行难。知与行,谁易谁难,不可一概而论,关于自然,知难行易,发明计算机不易,而使用非难事。关于社会则相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妇孺皆知,又有多少人能把别人的父母当作自己的?制定法的大量失效是伦理问题而非认识问题,今天出现的违法早己不是不知法而违法,而是明知故犯。所以,以解决知识问题的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收效甚微,必须变法律知识教育为认同法律教育,有了认同法律的意识,法律知识多寡无关紧要。意识重于知识。 3.1.2. 实践与认同——在实践中认同。如何使人们认同法律及具有认同法律的意识,之于中国人,的确不啻是一种文化的转换,实现转换的最重要途径是实践。也许人们会质疑,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对立正好是对规范的不认同的结果,实践是建立在认同的基础上,只有先认同方才可后行动,这正好是本文力图破除的一种思维定势。与之相反,本文认为,认同源于实践,惟有不断地践行方能生发出认同感。经验业己作出了证明,大至30年前中国对外开放,小至国民穿西服,之初又有多少人认同,今天又有多少人怀疑,再清楚不过了。 3.1.3. 权利与义务——维权是义务。对于公民个人而言,由实践达至认同的有效方式是在个案中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也看到,中国的法治是在个案诉讼声中成长起来:由黄碟案而知公权力的边界,由孙志刚案而导致的法律重大改革——先是《收容遣送办法》废止,而后是《居民身份证法》出台;由佘祥林案而引发的对《国家赔偿法》的检讨,对公安机关侦查行为的规制,对刑讯逼供的遏制,等等。鉴于我们常常分裂成理论的巨人,行动的侏儒,必须要像耶林在百多年前所做的,为了伸张权利,他不惜颠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常理,课以权利人以义务,把为权利而斗争看作是权利人对自己的道德义务。这是我们今天中国人最缺乏因而是最需要的一种义务感。 实际上,对于实践法律观中实践的动词意义作再多的诠释,意义总是有限的,因为践行在根本上就不是一个理论理性问题,而是实践理性问题,坐而论道,不如起来行,“朝着炮声响起的地方驶去”,这是行动者永远的“军规”。 3.2反思和开新:回应认识论上的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 反思和开新意味实践不仅是践行既有方案,而还指去发现解决问题的新的可能性,并在众多可能性中作出抉择。之于法律观,反思和开新是以预设的法律的未完成性这一判断为前提的。由于人的理论理性的局限,总会给非科学、信仰留下一些地盘,预设的法律也不例外。它更像一份音乐总谱,一幅工程蓝图,总谱仰仗演奏获得韵律,蓝图须在施工中完善。预设的法律的未完成性在制定法中一目了然:一是存在较大扩张或缩小及自由裁量的例外,如诚实信用、情势变更、罪刑法定等法律原则规定;二是合理期限、合理注意、显失公平、恶意串通、公共利益、内容适当等价值评判规定;三是情节严重或轻微、重大损失、严重后果、数额巨大、必要限度、重大误解等程度规定;四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内容具体确定等确定性规定;五是;保管不善、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明知、危险方法等其他规定。[17] 这些规定在制定法中为多数情形,均无法直接应用到确定的事实中,多数既有规范只是一个框架,一个待具体化甚至可修正的大前提。由此也可见,规范法律观将法看作是一个合适的、精确的知识之封闭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一切个案事实都能得到满足,只是一个公理化之梦。所以,人们在指南、准则意义上定义法律不无准确,指南只指明方向,要到达目的地,尚有不少岔路口需试探判明。但也不能像事实法律观连这一指南也不要,那会极易误入歧途,走上不归之路。 如前述,事实法律观主要解决认识论上的尤其是个案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纠正规范法律观包打天下之致命的自负,但它具有的规则怀疑及至虚无的倾向必须修正。实践法律观要解决这种不对称性,需平衡好事实与规范的关系。为了方便理解,先须表明,本文所用的法律指预设的规范,与事实无关,而与事实发生关联后形成的规范称为法,以体现法律观的实践性,也因此法是行为的理由。下面以六个命题展开论证。 3.2.1.法是关系的本体 规范法律观把法律被当作一个物质对象,一个相对于人们思维而存在的外在“客体”和实体,“主体”能不掺入主观成份地把握其纯客观性,这是一种受导于自然科学思维的实体本体论,人们使用的方法是发现。如以自然法学为代表的客观存在论,自然法学视野中的法虽形态各异,如逻各斯,上帝法,理性法(人的理性可认识),但都属于“预先给定之物”,它们像客观规律一样,为预设的、不变的,客观的,不证自明的,具有公理性。事实法律观又脱离了一般的“法”,预设的法,去发现具体的适合某个问题的根据,不承认法之本体,因为本体是统一的,所以也就不承认法是统一的。 实践法律观承认法有本体,但这一本体不是外在于主体的实体,而是打上法律寻找者的印记,创造的成份在寻找法律的过程中一直起着作用。人们现在甚至发现,即便在自然科学领域,也不可能处处排除知识的主体性。即便将法看作是客体,也被主体化了,一切法不过是对人的行为之价值判断,如损害要赔偿,杀人者死,禁止民间借贷,行为与结果之间并不具有如天下雨地就湿的必然联系,并不存在损害要赔偿的客观规律。 但仅强调知识的主体性,客体的主体化,容易走向价值相对主义,因为主体具有历史性,其价值判断也具有历史性,法便显出异质,法的统一性丧失,出现你有你的道理,我有我的主意。要克服这一上帝既死,元规则不再,是非难定的纷争,不仅要像德沃金那样,坚定唯一正解的信念,以发现人类共同生活的基础,更需要知道如何获得唯一正解。这就是要把握主体的关系性,主体是在关系之中,必须在主体与主体的关系之中发现法之本体。发现的方法是实践,在实践中通过获得唯一正解。因此,法的本体是关系的本体,具有主体间性,这尤体现在“契约即法”及以意思自治为基础的私法中。像康德在力图调和形式与内容时曾言“概念无内容是空洞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目的,” 法的是关系的本体这一命题着力使主客一体,法之统一,至少在底线规则上。 3.2.2 法是规范与事实相互关照的续造性结果 我们己知预设的法律是未完成的法律,那么,如何使预设的法律变成具有完成性的行为理由?这要对规范与事实进行处理,实际是发现规范与事实是否存在意义的同一性。这一发现过程就是等置,等置就是要将事实一般化,将规范具体化。事实总是表现为个案,将事实一般化就是把个案向规范提升,看其是否存在规范中行为构成规定的要素。而规范总是表现为一般,将规范具体化就是把规范向个案下延,看其是否能满足个案的要求。这一过程体现出事实与规范相互关照,法律者要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审视,因为既有规范改变着事实、改变着世界,事实和世界也在影响既有规范。这就赋予了等置的性质不是按图索骥,不是决定和推论,也不仅是解释,而且也是积极的续造性行为。这种续造性行为未抛开既有规范,而是在其基础之上,但又不固守既有规范;这种续造性行为以事实为对象,但又不倒向事实,成为事实的记录。 因此,真正的法,即作为行为(包括裁判行为)的理由的法,是对事实与规范进行处理的结果,是应然与实然的对应。既有规范不论何种表现形式,是制定法还是习惯法,只是未与事实发生联系的行为的准则,只有外在的指导力而无内在的约束力。在前述“黄碟案”中,法律规定的住宅或公共场所均未预设集住宅和诊所于一身的场所,只有联系到这一公私混合地带之事实,依“有疑从轻” 原和适用于公民的“法不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使用限制解释方法,将之从公共场所中排斥出去,或使用扩大解释方法,将之归入住宅。经此解释与选择,预设的法律才蜕变成了具有完成性的行为理由。 3.2.3 法是一元的 法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形成的,但如果应然中没有实然的成份,应然不对实然开放,实然中不包括应然的成份,实然不对应然开放,如果在应然和实然之上不存在一个共同的上位概念,何以使应然适应实然,使实然适应应然,何以能将规范适用到事实上。事实法律观与规范法律观无法回答,它们均是以事实与规范两分为基础的二元方法论。二元方法论的要义之一是,事实是事实,规范是规范,二者分属不同领域,前者为外在的、客观的实在,可感觉,可测度,后者为内在的、主观的评价,可体验,可领悟。因此,二元方法论的要义之二是,事实与规范不可相互推导,如从损害中推导不出赔偿,要不要赔偿是人为的设定,正如拉伦茨指出的:“当我们将该案件事实理解为法律构成要件所指涉的事实时,已经带有价值判断的性质或已然是一种有评价性质的归类行为。”[18] 那么,事实与规范能相互关照的根据究竟在何处呢? 据考夫曼,应然和实然在结构上是纠缠在一起的,具体为,事实与规范共有一个上位概念,它就是“根本之存在”(sein uuml;berhaupt),它既“是”事实上,也“是”规范上的东西。或者说,案件与规范虽不相同,然而却相似,即在法之意旨(ratioiuris)或事情的本性(natur dersache)这个具体点上是相似的,规范与事实,必须存在意义关系中的同一性。[19] 这就化解了二元方法论的事实与规范不可相互推导的难题。化解的方式是对规范与事实进行等置,找到两者是否存在意义的同一性,如在旅客列车厕所中抢劫现金若干、手机一部这一个别事实与中国《刑法》第263条第一款的一般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意义的同一性,即抢劫财物。[20]对这一个别事实与这个一般规范进行等置,便形成了在旅客列车厕所中抢劫现金若干、手机一部属于抢劫公私财物的判断。对规范与事实进行等置所形成的判断是法,这种法溶规范与事实于一体,当然是一元的,同时,法的这种一元性是在等置实践中产生的。 3.2.4法是具有说服力的意见 预设的法律只是一个指南,经过对规范与事实进行等置后而形成的作为行为理由的法,是否就成为具有绝对合理的知识,即真理,也不可作肯定回答。借用柏拉图对“知识(episteme)与意见(doxa)”的区分,他认为知识是人类理性认识的结果,是对事物本质的反映和表述,不同于人类感性认识所产生的“意见”。[21]本文并不站在柏拉图的立场上,而以为意见的特质是可能性大于确定性;怀疑大于确信;选择大于服从;创造大于因循。[22] 就法是意见而言,理由如下:首先,因为在等置中主体不可能价值无涉,解释者均有是非感,是非感存在先见、前理解之中,解释者的立场偏向,就决定了不存在能普遍接受的要么对要么错的判断。其次,我们处在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极端的怀疑论者甚至认为,连数学都属于意见,比如,几何体系也只是建立在武断的假设基础之上。再次,每个人都有资格发表他的意见,互联网给发表意见提供了便利。无论人们意识与否,各国诉讼程序上的二审三审终审制,有的终审之后还可申诉,法官是裁判者,但其立场不外也是意见,如英美法院的法官意见分为:一致意见(per curiam opinion)、多数意见(majority opinion)、相对多数意见(plurality opinion)、附和意见(concurring opinion)、反对意见(dissenting opinion)或少数意见(minority opinion)、附带意见(obiter dictum),对法是意见的论断,这些均是极好的制度证明,所谓“铁案”只是相对而言的。 将法说成是意见,并非意味法律人可以任意,反倒加大了法律人的责任。因为你不是真理在握,不可轻下断语,对假设(判决、判断)要小心求证。要常感如履薄冰,如坐针毡。不能直奔结论,开门不见山之于法律人不是坏事,要让人望山跑死马。意见是通向唯一正解的正途,唯一正解虽不能得,但心应向之,这才能使结论更具说服力,更有可接受性。法是意见,那么,相形之下,预设的法律是知识,区分的根据是,预设的法律关联着过去的定型事实,是对过去的事实的知识,知识具有可应用性,法关联着当下的新事实,是对当下的事实的意见,意见具有创造性。 3.2.5法是实践智慧 法是意见也暗指法是智慧。所谓智慧指不拘教条的辨析和创新能力,智慧具有因时空而异的历史流变性,非知识所能逮。拉丁文jurisprudentia本意为法的实践智慧,关于它的学问称为法学,所以乌尔比安说“法学(jurisprudentia)是神人之事,公正非公正之艺术”。这与今人将法学看作知识不同。法学经历了从智慧到知识的变化,以德语为例,在德国自然法学家克里斯蒂安·托马修斯(christianthomasius,1655-1728)以前,德语中法学一词为jurisprudenz,它直接采自拉丁语jurisprudentia,仅在词尾作了些微变化。托马修斯以后,法学又有一个新表达rechtswissenschaft,它由recht(法、法律、权利)和wissenschaft(科学)合成而来,直译为法律科学,通常也可称法学,它是jurisprudentia和英语及法语jurisprudence的德语对译,[23] 显然,这是受当时日益兴盛的科学的影响所致。后来rechtswissenschaft一词日益取jurisprudenz的地位代法学之谓,法学也从智慧变为知识。当然,互换使用的情况仍存在,但jurisprudenz现只更多指rechtswissenschaft出现以前的法学,和今天狭义的法学,即法律教义学(rechtsdogkatik),意为有关现行法律的学说。为与rechtswissenschaft区别,也为了准确反映了从前法学的实践智慧(prudentia)的品质,我常将jurisprudenz译为实用法学。 这里将法不仅视为是智慧,还看作是实践智慧,参考了智慧的特征和当代实践哲学的主旨:提倡反思,反对科学主义使人丧失自主性和行动自由,这可从以下五点来进行理解: ——法不是指预设的知识,而是形成于应用预设的法律的活动中;法的具体此在形式,法律人将如何言说,总是存在于法律应用之中。 ——在法律应用中要联系具体的情境,要考虑个案事实及变化,随历史变迁而动; ——要重视判断者的反思和自我调整能力,个人的经验,而非完全从预设的法律的规定性出发; ——这一反思和自我调整的能力不是像知识那样,可以通过教育而获得,而是既不可学也不可教,是在法律应用中逐步获得的。实践出能力,“草鞋无样,边打边像”; ——法律应用追求的目标为恰与其份,个别正义。 总之,法是一种去实践才能领悟和获得的智慧。 当然,在实践中需有方法的技艺,法律是“什么”有赖于“如何”应用法律。方法具有两个功用:应用和续造预设的法律。应用预设的法律之方法有法律解释,法律推论(演绎),法律论证。对预设的法律进行续造之方法包括:客观目的探究(目的论限缩或扩张);法律修正、正当违背法律;法律补充、反向推论;归纳、设证、类比;论证、诠释。法作为实践智慧,是通过后一类方法续造预设的法律的结果。[24] 3.2.6 预设的法律是一般准则,法是具体理由 至此,本文实践法律观下的预设的法律与法显出区别。作为行为的准则或指南的是预设的法律,预设的法律是一般规范,是一个待具体化甚至可修正的大前提。对一般规范与个别事实进行等置后而形成的作为行为理由的是法,法是个别规范,直接约束人的行为。法在预设的法律是精确的情形下与后者一致,但这为少数情况,多数情况是法律不能直接应用,只是作为形成法的材料,正是由于此,我们遂将未与事实发生联系的法律称为法的渊源或法的材料,意为可以基于那些渊源或材料去寻找理由,但它们本身不是理由,就象木头与木桌的关系,木头可制成木桌,但木头本身不是木桌。因此,作为判断根据的不是预设的一般规范,而毋宁是被判断者“主体化”了的个别规范,任何的判断都不是直接依据预设的一般规范的判断,而是依“被正确理解的一般规范”或“被正确续造的一般规范”的判断。 例如,德国民法典第138条,中国民法通则第七条均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善良风俗或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这是道德的法律化,是“以礼入法”。但什么是善良风俗或社会公德,这两条本身未指明,因此,它们还只是法的渊源或法的材料。由于法律给了法院将道德具体化的合法权力,法官依职权可以在个案诸如情妇遗嘱案中赋予其具体的内容,这一具体的内容,如将财产赠予给与其有同居关系的人是不道德的/道德的,是判定遗嘱是/不违背善良风俗或社会公德的个别规范或理由,只有个别规范或理由才对案件有决定意义,有决定意义的才是法。 当然,这不排斥人们在日常语言中法律与法不分,将预设的法律看作是法,有直接的约束力;也不排斥学界关于法与法律在抽象与具体上的区分习惯。这里将预设的法律与法分别开来,是以是否对人们行为和判断有实质性的直接约束力为标准,应用性更强。必须指明,这里的法律与法的两分也有别于法律现实主义的偏激立场:只承认判决为法,否认预设的法律的意义。它不仅使立法成为多余,更使人们手足无措。本文将预设的法律在总体上看作是一般行为准则,就是承认其对人们的行为有一般指引作用,法是对预设的法律“续造”的结果,“续造”一词点明了法律与法由蛹至蝶的羽化关系。易言之,这里的法律与法类似存在与存在者人的关系,存在只有通过存在者人才可问,才显现,法律只有通过法才可行。这正应伽达默尔的实践哲学的精义:惟有对总体的具体化才赋予所谓的应当以其确定的内容。 3.3 反思与开新的可行性 论证完此一反思性法律观生成的必然性之后,还必须讨论其应用的可行性。正如前述,在法治国家,百年来人们一直关注着事实与规范的分裂,并试图弥合之,只是欠缺一种居主流地位的有说服力的理论,而司法走得更快一些,但并未因反思与开新而导致普遍的任意裁判,或产生什么“司法不公”、“执行难”之类的问题。任意裁判的避免或恰与其份的实现,有赖于裁判者道德与技艺俱佳,两者相得益彰,否则便是:道德无技艺空乏,技艺无道德可怕。之于中国,要令裁判者兼具道德与技艺,尚需大量时日,任意裁判与恰与其份又常常仅一步之遥。对易于误识甚至故意走错这一步的忧虑,是本文思路见于四年前的一次学术报告,优秀命题多次在博士生研讨课上被讨论,及至今天才成完整文字的原因。但愿这是对理论在实务界的效应的高估和对裁判者道德与技艺水准的低估,无论如何,避免任意裁判,实现恰与其份是反思与开新必须直面的,也是人们要努力奔向的至高境界。鉴于这一本领是在践行中练就的,同时考虑到能在更大范围内讨论这一法律观,遂暂时置这种忧虑于不顾而将之和盘托出。 另外,法律约束的对象(主体)具有中间性,法律的约束力形式上达及所有主体的行为,但法律上的行为标准以中人为基础,理由在于大多数人可及,便于形成社会秩序。因此,不能完全实现实践理性追求的对每一情况都处理得恰与其份,达到个别正义,玩美女人广告一案便是证明。[25] 4. 结语:看山是山与看山不是山 宋代禅宗大师青原行思创参禅的三重境界:参禅之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禅有悟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禅中彻悟,看山仍是山,看水仍是水。略加改造用于理解何谓法律就是,在伦理上,欲消除事实与规范的对立,一定要看法律是法律,虽对法律懵懵懂懂,但应执着地相信法律是真实的,并对法律有种信徒般的崇拜。当我们在应用法律的过程中,由于与事实的隔阂,便对法律产生了怀疑,在认识论上,就要看法律不是法律。最后,经过在规范与事实之间的辗转往复,累积到一定程度,这时,看法律有了新得,这法律已与事实结合,羽化成了法。 质言之,实践法律观力倡先践行法律,以反对有法不依,对法律的忠诚感,法律教义学的方法,缺一不可;再在践行中反思法律,以反对法条主义,这要兼具法哲学的批判和创新精神;最后形成新的法,达至合理的秩序。实践法律观以践行法律,应对中国成就法治的特殊使命,以在践行中反思法律,满足世人追求恰与其份的创造之普适要求。 法律实践论文:论民事法律行为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意义 论民事法律行为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意义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学理论的一项基本内容,它是联结权利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这三大民法理论的纽带;是客观权利义务向主观权利义务跨越的桥梁;是法制度向法现实转化的接口。民事法律行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人们应商品经济发展规范化、简约化的要求,而对纷繁复杂的各种具体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进行的抽象和概括。可以说每一项民法基本精神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无一不依赖于民事法律行为作用的发挥。所以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考察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历史沿革,可以知道,民事法律行为原称为法律行为,起源于德国法学家贺古所著的《日耳曼普通法》一书中。法律行为原有意义含有合法性。既为合法表意行为,这在逻辑上显然存在着矛盾,于是引起了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以合法性为要件的争论,学说理论莫衷一是。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在立法上,一方面肯定了民事法律行为专指合法行为,一方面特创“民事行为”这一新概念,从而结束了争论。《民法通则》的这些规定,虽然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理论上的矛盾,但从另外的角度,又制造了新的矛盾和混乱,使民法学理论处于潜在的困境之中。 第一,在理论上,引起理论的冲突和认识的混乱,导致民法学理论整体上的不协调 首先,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这一规定与具体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理论产生了冲突。例如:合同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而无效合同也是合同,也应是民事法律行为,但无效合同却是不合法的法律行为。同样在婚姻关系中存在“无效婚姻”,在继承关系中存在“无效遗嘱”等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来法律行为是从合同、遗嘱、婚姻等行为中抽象出来的概念,理应反映它们的共同特征和一般本质,从逻辑学上讲,其外延应比合同等下位概念要大,所以仅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违反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其次,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与法理学关于法律行为的认识存在严重分歧。法理学认为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或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并不仅指合法行为。因而,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在整个法学系统中也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再次,民事行为的独创,由于《民法通则》未作明文规定,使得人们在对其含义的理解上莫衷一是: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民事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属概念;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或具有民事法律意义的行为;甚至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统率民法上所有行为的总概念”,从而造成对民事法律事实理论内部结构认识上的混乱。 以上看法实际上也恰恰反映了立法者内心的矛盾心态:一方面引进了“民事行为”概念,概括一切合法、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解决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另一方面又不舍得放弃民事法律行为的统率性,因为它具有很丰富的历史传统和对所有意思自治领域民事活动强大的示范力量。同时这也向我们的民法学研究工作提出了一个问题,即今后对于民事主体意思表示行为的一般模式研究,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民事行为的角度出发? 第二,在立法价值上,没有必要独创一个民事行为 首先,分析《民法通则》中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我们可以知道,民事法律行为只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那么我们完全可以用合法有 效的民事行为作为民事行为的一个分类概念来取代民事法律行为。正如人可以分为正常人和病人,却没有必要将正常人用一个莫名其妙的概念,来代替“正常人”概念,然而用取消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代价来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却也并非我们的本意。 其次,在《民法通则》颁布之前,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以合法性为要件是存在争论的,有的学者早已指出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要件。如:“法律行为,是权利主体所从事的,旨在规定、变更和废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法律行为,指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由此可见,为了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学者们并未仅仅把眼光局限于“法律行为是合法表意行为”上来考虑独创一个新的概念,而开始考虑“合法性”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地位了。我国台湾学者史尚宽先生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有效区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认为合法性只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6]。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完全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划分为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将合法性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中剔除,从而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实际上,《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民事行为,只不过是包括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状态的换种说法而已。至此可见,我们完全没有必要特别地创立“民事行为”这一新概念。而应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进行重新改造,取消其合法性。 总之,每一项民法基本精神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无一不依赖于民事法律行为作用的发挥。所以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法律实践论文:简析远程教育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模式的构建 论文摘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缺位,一直以来都是实行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教师集中面授为辅教学形式的广播电视大学远程开放教育整个教学过程中最为薄弱的一个环节。而实践性很强的法学学科,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缺位,更是电大法学专业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就业能力的诟病。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现状进行了分析,对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改革的必要性进行了阐述。 论文关键词:远程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性教学;缺陷;实践实习模式 一、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及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现状和缺陷 作为成教学院的广播电视大学,具有许多与普通高校不同特点。首先,在校学生大多为在职成人,实行的是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教师集中面授为辅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基本上处于准分离的状态。其二,在校学生之间因各自的工作学习时间的不一致,学生学习时间与公检法等部门工作时间的冲突,导致学校无法按照既定的教学计划,组织和安排学生在固定的时间内参加集中的实践性教学,即社会调查各类实习、见习等相应的社会实践实习活动,实践性教学活动无法落实到位,整个实习环节形同虚设。因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缺失,学生毕业前的作业,如社会调查报告往往是,虚拟、摘抄一个案例分析,随便找个单位盖章了事;论文也多般是没有任何社会调查事实的基础和自己独立的观点,东抄西凑他人作品的敷衍结果。其三,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的定位存在极大的缺失和反差(错位)。法学专科开设的18门选修和必修课程中,只有律师实务,法学本科20门课程中,也只有法律文书这二门与具体法律实务有关的课程,而以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实践性课程几乎就没有开设。课程的设置仍然是以通识教育为主,缺乏实践技能的训练和应用性的考虑。通过在校期间的学习,学生最大收获就是拿到了预期文凭,而没有学到多少东西。专科的学生毕业后,连起码的法律文书都不会制作,更谈不上“熟练掌握法律辅助岗位所需的技能”了。非法律专科的法律本科生毕业后,连起码的诉讼流程都不了解,就更谈不上熟练操作和运用了。这样的学生毕业后,普遍缺乏实际操作能力,无工作的在就业时处处受阻、困难重重,已经在职的也因缺乏实践技能和竞争力,压力巨大,危机四伏,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故现行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现状,既不适合远程开放教育状况和特点,又不适应电大学生个性化的需求,存在严重的缺陷及弊端。 二、探索实践性教学改革,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必要性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决定了其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很强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我国无论是哪种高校的法学教育,均存在着学校教育与职业教育脱离的弊端,至今仍未有较大的突破和改观。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律职业者必将成为一个专业化的职业群体,专门的法学教育也必然成为通向这一群体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教育的任务,必然要由高校法学教育来承担,法学教育向职业化转型势在必行。以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对本校08秋至11秋三年七届的学生的调查研究为例,其中有85%以上的学生为在职人员,且大多数已经在本单位从事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具体工作。这部分学生将获取文凭和学以致用或现学现用,为主要追求目标。他们多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往往都带着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实际问题来学习,把学习过程看作是一个能迅速提高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并发挥其潜能的过程。希望所学知识与对提高其本职工作技能有直接的效果和作用,并且能迅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践中的能力。理论知识的掌握,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直接影响到了他们的职业生涯和生活条件。另外15%的学生,也大多都抱有将来从事法律方面工作的择业期待,选择了法律专业,希望通过学习获得入职的学历条件和竞争就业的基本技能。他们在实践性教学过程中既不缺乏学习能力也不缺乏参与热情,其缺乏是参与锻炼的条件、机会和场所。“重理论,轻实践” 或者说实践教学环节的缺位,一直是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学生较为明显的缺陷,也是造成学生“学无所获”、“学无所用”的主要原因之一。故在进行理论基础知识传授和学习的同时,将能力的培养提高到与知识的获取具有同等甚至更高的地位,是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学校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必要的、精深的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法律规范的法律知识,而且要使学生掌握现实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的各种技巧、方法、能力的能力和素质,学会如何与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的能力,学会如何分析、查证事实的能力。构建一种既能适合远程开放教育状况和特点,又能适应和满足电大学生个性化需求,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法学专业社会实践实习模式,注重学生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成为推动电大法学教学改革的深化,弥补电大远程开放教育法律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不足,提高教学效率,实现教育部提出的构建“专业学习与法律服务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课题和必经之路。 三、实践性教学模式的构建和应用 实践性教学指的是培养和训练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解决社会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法律问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能力的活动。学生在此过程中必须完成由一个被动的听课者到一个主动的办案者的身份转换,通过对具体而实际的问题的解决,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并在此过程中获得技能的提高。 (一)根据人才培养定位的要求,调整法律专、本科实务性教学课程的设置和安排。我国法律教育目前存在的框架为:专科、本科、研究生、博士生等四个层次。为社会提供了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学术类法律人才和包括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应用类法律人才、和以辅助律师、法官、检察官工作为职责的法律辅助类应用人才等三个类型的法律人才。法学专、本科教育在上述格局中位于应用类法律人才、初级应用人才和法律辅助人才培养的底端。据此,电大法学本科的人才培养定位应该是:有必要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熟练掌握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和初级应用人才。法学专科的人才培养定位则是:辅助律师、法官、检察官工作为职责的法律辅助类人才。但现实中电大法学专、本科与法律实务有关的课程的设置和其法律人才培养的定位却存在着较大的反差。 司法考试改革后,所有法学专科毕业生都被排除在了司法考试的门槛外,这一变化对我国原有的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的格局形成了强大的冲击。法学专科毕业生如不继续深造,提高自己的学历,则无法参加司法考试,无法获得律师资格,更不可能去从事律师工作。故全国各类高校法学专科在此变化后,都纷纷取消了《律师实务》这门课程。而笔者所在省的电大系统,在司法考试改革实施多年后,在法学专科仍然沿袭老的教学计划,继续开设本应在本科开设的《律师实务》专业课程,这显然是与其培养目标和专业定位存在着相当大的反差。经学校领导同意,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笔者结合电大法学专科人才培养定位和需要,开始在本校着手对法学专、本科《律师实务》和《法律文书》课程设置和具体的教学内容及方式等进行了改革尝试。将《律师实务》调整到法学本科,取消法学专科《律师实务》代之以《法律实务》,增开法律文书和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加大了实践教学的比重。这样更便于专、本科的学生,根据其择业和职业发展的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实践锻炼,更好的掌握基本技能。 (二)根据教学计划在基础性阶段对规定的课程,在制作多媒体课件中同步推出手机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根据教学计划学生在入学的第一学年,主要的学习任务是通过对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的基础性阶段。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成员,在基础性阶段对规定的课程,除举办案例设计、法律文书制作等多种竞赛外,还在所教学科的多媒体课件制作中同步推出便于学生学习的手机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的设置。课件中设有课程介绍、课程学习、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和经典判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法律文书样本,常见合同范本,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等参考资料、在线作业、网上模拟法庭、课程日历等18个栏目,同时还导入了中央大电、省电大、南昌电大学习平台和在线课堂的链接,同步推出的手机版移动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拓展和延伸了传统实践性教学活动的空间和实训模式及条件,拓宽了学生的学习渠道和视野,便利了学生的学习,促进了教学方式的改革,创设了一个具有学习设备小巧轻便、资源传输方便灵活、物理空间布局自如、人际交流直观真实等特性的实践性教与学的环境,将原来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分化穿插融入到了学习过程的各个环节中。 (三)构建了以校内模拟法庭为主,校外实习基地为辅的实践实习的模式。如前所述,在固定时期内到法院进行旁听,到相关单位去走访,到公检法等单位去实习等传统的社会实践教学形式,与电大学生的特点和状况存在根本性的冲突。为解决这一矛盾,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制定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模拟法庭教学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学校建立了相对固定和规范的“模拟法庭”教室,购置了法槌等相应道具和服装,设计制作了与教学计划和进度相吻合的各类案例,邀请了公检法部门的专业人员,选择节假日学生休息的时间举办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教学就是以模拟法院开庭审理的方式,通过学生亲身参与,将课堂中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教育目的的教学模式。我们在非毕业班,组织学生分别结合所学知识,举办班级模拟法庭,由任课教师担任审判长,其余角色分别由本班学生担任,庭后由任课教师和邀请的公检法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点评,并就相关问题展开互动和交流。在毕业班举办由法学专业全部学生参与观摩的公开的模拟法庭活动,之前在学校进行公告,并要求全校法律专业的师生进行观摩。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律师(各方人)、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各方当事人、证人等全部角色均由学生担任。通过模拟法庭的教学使学生的学习状况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学生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体。学生不仅能将书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能够进一步加深书本知识的理解,熟悉法庭审判的程序各个步骤和环节,并掌握了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通过模拟法庭中的学法和演法,充分满足了学生的好奇心,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参与和求知的欲望,且充分调动了教师与学生两大教学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尤其是最大限度调动了学生的主体意识。模拟法庭的实际操作训练,使学生学到的知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能力得到了充分发挥和锻炼,成为学生进行实践性作训的主要渠道和场所,毕业班学生在个中的表现则作为其“社会实践”课程的主要考核依据。 本课题小组将第二学年作为实践性教学的拓展性阶段。在拓展性阶段,小组在本校举办模拟法庭的同时,着手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商谈,在律师事务所共建了固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在完成教学计划课程的同时,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外实践基地进行对应课程内容的见习,让学生接触真实案件参与具体的法律实务处理,拓展学生的实习内容和实训空间。学生在校外实践基地从所接触的真实案件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学习进行分析、归纳、筛选,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意见。学生通过校外实习基地实践实习活动的锻炼,在接触具体、真实的当事人和处理真实的案件过程中,巩固了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掌握、学会了法律技巧的运用,积累了办案的实战经验,培养和提高了学生的合作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满足了学生的需求和社会对法律辅助人才和初级应用人才的要求。 法律实践论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实践教学探析 摘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有利于该课程目标的实现。文章通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必要性进行分析,正视其存在的问题,选择恰当路径,以期提高该课的实践教学实效。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路径 近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实践教学虽获得一些经验,但仍存在不少问题,这直接影响了教学效果。笔者认为,要达到实践教学效果,必须对实践教学的必要性进行审视,正视其存在的问题,选择恰当的实现路径。 一、“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第一,“基础”课实践教学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要求。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思想,具有非常强的实践性。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论、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等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教育提供了理论支撑。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1]“基础”课实践教学是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体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要求。 第二,“基础”课实践教学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内在规定。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真正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2]“基础”课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特点是具有鲜明的实践性,要求在进行理论教学的同时加强实践教学,增强大学生对课程理论知识的理解,实现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内化与外化,达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的。 第三,“基础”课实践教学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思想政治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方法就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基础”课实践教学就是谋求大学生各方面协调发展,使大学生知行统一,平衡发展。它要求在教学过程中以培养学生“实践体验”与“内化践行”的学以致用的能力为目标指向,引导学生努力把道德、法律认知转化为道德、法律实践。 二、“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现状 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实践教学环节的作用日益凸显。但由于受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许多高校“基础”课教学中出现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长期“脱节”的现象。 第一,认识不足,导致组织脱节。基于认识上的偏差、重视的程度,导致了在实践教学组织上的脱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学校重视不够。虽然为了落实国家政策,许多学校从“形式”上制订了相应的实践教学计划,但实质却不能落实到位。二是教师认识不足。一些“基础”课教师没有转变教育观念,认为只要课堂理论灌输好就能达到教学目的,忽视了实践的作用,阻碍了学生的知行转化。三是大学生参与意识不强。许多大学生把实践看做“额外”增加的一个负担,“被迫参加”,没有认识到实践教学的作用。四是社会认识不足。很多单位担心会带来麻烦或不便,不愿意本单位成为大学生实践的场所。 第二,形式单一,导致活力不够。“基础”课实践教学在内容设计上一般能够结合时展和学生实际进行安排,但在形式上表现单一,如一味地开展校园文明调查、各种主题校园辩论、演讲、志愿活动等。虽然这在深化理论认识上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活动一过,又回到“从前”,与开展实践教学的本质要求尚有很大差距,实践教学活力不够。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实践教学活动缺乏有效管理。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模式,没有夯实有效的实践教学载体,为了完成实践教学计划而完成。二是实践教学途径创新不够。实践教学是一项极富创造性的活动,应充分利用课堂、校内、校外资源,创新实践教学模式。 第三,流于形式,导致实效缺乏。在“基础”课实践教学中,不管是社会、学校、教师、学生都认为实践教学的目的很好,但效果很差,实践教学往往流于形式,缺乏成效。主要原因:一方面,实践教学虽然已经纳入了教学考评,但是其科学性值得考证。有些学校简单地将“基础”课实践教学划做教学的一部分,没有具体的办法,如做与不做、做好与做不好没有标准。另一方面,把实践教学当做一个短期的教学任务来实施的行为,忽视了实践教学的主题选择、运行监控和效果反馈,造成很多实践活动流于形式。 第四,保障不力,导致机制不畅。“要建立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围绕教学目标,制定大纲,规定学时,提供必要的经费。加强组织管理,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2]这充分表明,“基础”课实践教学,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基础”课实践教学在学校往往表现为“单打独斗”,校外也是“只身投入”。主要原因:一是协调机制不畅。学校教学部门之间,学校和政府组织、社会组织之间,教师和学生之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沟通不畅的问题。二是保障体制不全。“基础”课实践教学需要的必要经费投入,学校往往在支持上大打折扣。 三、“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路径选择 “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路径选择,就要针对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从认识和目标、内容和形式、机制和方法、评价和考核等方面,构建一个较为系统、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 (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 提高对“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认识的前提是更新教育观念。“教学观念是关于教学的看法和思想,更确切地说,是人们思维教学问题获得的结果;转变教学观念是指转移或改变原先对教学的看法、思想、思维结果。”[3]教学观念决定教学行为,转变教学观念有利于教学行为目标的实现。要转变“基础”课教学观念就是要树立新的教学观念,如教学质量观、教学质量效益观、教学价值观、教学过程观、教学评价观等。首先,管理上,学校领导集体应将实践教学放到与专业课教学同等重要的地位,加大教学投入、科研力度,丰富教学资源,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培训。其次,教师应树立新的教学观念,一要充分认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地位,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与社会责任感;二要系统学习和掌握思想政治理论,用科学的理论来武装自己和学生;三要掌握现代的教育理论;四要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开展多媒体教学,开设“立体”课堂。总之,转变教学观念有利于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也有利于增强大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竞争力。 (二)创新内容,丰富形式 “基础”课的基本教学内容包括坚定学生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的教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民主法制的教育,这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教师要不断突破教材框架,修正补充教学内容,进行动态的教学。在整个实践教学过程中高度注意教材的内容与学生的思想和社会状况的结合,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社会和学生现实的思想中去,以适应学生发展的需要。一是教学内容应以职业为导向,提升学生的劳动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实践教学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学生更好地获得职业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实际能力。这种职业导向性应贯穿于实践教学的全部过程。二是实践教学内容应坚持理论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大学生,也要结合时代的发展,特别是对社会热点、难点进行分析,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基础”课实践教学应在课堂、校园、社会三个渠道中开展丰富的教学活动。在课堂实践教学中,任课教师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设计实践主题,可采用研究讨论型教学、讲演辩论型教学、情感体验型教学等。在校园实践型教学中,任课教师有意识地布置与大学生校园生活密切相关的主题,开展主题活动,如参观校史馆、举办各种纪念活动等。在社会实践教学中,让学生带着问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等。 (三)健全机制,创造方法 创新“基础”课实践教学,要在不断完善领导机制、运行机制、保障机制、评价机制中,运用新方法,达到教学实效。首先,完善领导机制。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领导机制的弱化会影响“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效果。一是党政挂帅组成实践教学领导小组,党、政、工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明确分工、职责,保障实践教学的落实。其次,完善运行机制。实践教学主体涉及教师、学校各部门、学生、社会各单位,保证他们之间的通畅,需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一是形成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商讨实践教学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二是形成沟通渠道,设立实践教学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落实、联系等常规工作。第三,完善保障机制。建立课程实践教学项目申报、立项、评估和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保障实践教学正常运转。加强学生活动场地、基地建设,为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组成实践教学导师队伍。第四,完善评价机制。加强实践教学的过程监督,将实践教学效果作为教师和学生考核的重要指标。将教师实践教学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在政策上给予倾斜,鼓励青年教师、专家积极参与到实践教学指导工作中。将实践教学过程、结果与学生成绩、综合素质测评衔接起来,在评优评先、推优入党、就业推荐等方面给予考虑。 同时,还必须运用创造性的方法。具体方法有以下几种可供借鉴:首先,基地化建设。基地是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我校在校内建立了如大学生素质拓展、科技文化、教学团学一体化、学风建设等10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在校外根据农村和社区需要,建立了15个结对共建单位,建立了110个实习实训基地。这既有利于实践教学长效机制的建立,又满足了基地发展的需要。其次,项目化建设。项目是获得支持的根据,也是达到效果的保障。我院将实践教学项目化管理,根据实践的总体要求、活动内容、规划和方案,予以审批。不同的实践教学规划、要求、方案,审批的结果也不一样。第三,制度化。实践教学要做到规范、科学,正常化运作,就要制定囊括管理、机制、人员、考核等在内的《实践教学管理办法》、《实践教学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第四,特色化。实践教学实效提升还必须考虑“专业化”道路,立足各专业学生专长,结合学生和社会需求,选准活动载体,扎实推动实践教学特色活动的开展。 法律实践论文:对资本自由流动与所得税的协调研究,以欧盟的法律与实践为例 摘要:欧盟成员国所得税法的协调对于欧盟内资本自由流动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欧盟部长理事会颁布了数个旨在协调成员国所得税税制的指令。欧洲法院通过解释共同体法有关服务和资本自由流动的规则来消除成员国国内所得税法中阻碍共同市场发展的因素。但是,由于共同体缺乏协调直接税的专有权限,欧盟层面上的所得税法发展缓慢。欧元的启动对欧盟成员国所得税法的协调提出了新的要求。 关键词:欧盟所得税法;资本自由流动;共同市场;欧洲法院 引言 建立一个货物、服务、人员 和资本自由流动的共同市场是欧洲经济一体化的目标。从共同市场的发展来看,资本自由流动远比其它三个自由发展缓慢。在《欧洲联盟条约》生效后,《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改为《欧洲共同体条约》(以下“《共同体条约》”),有关资本流动的条款作了有利其发展的改进。欧元的启动也加速了欧洲资本自由流动的发展。但是,税收依然是资本自由流动的障碍, 欧盟层面上所得税法的发展愈发 迫切。本文拟结合欧盟的相关法 律与实践,分析所得税协调与资 本流动的关系。 资本自由流动对所得税协调的要求 1.资本自由流动规则的特征 《共同体条约》关于资本自由流动的法律规定主要在第四章,该章共5条(第56条至第60条)。 第56条是资本流动的优秀条款。该条禁止在成员国之间、成员国和第三国之间实施对资本和支付流动的任何限制(restrictions)。需要说明的是,第四章的内容不仅仅限于资本流动,还包括支付自由。限于篇幅,本 文只就欧盟成员国间资本流动的 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从第56条的措辞来看,成员国禁止限制资本流动的义务比原《欧洲经济共同体》第67条的条文更明确。原67条虽然要求成员国逐步取消资本流动限制,但这只限于保证共同市场功能的必要程度,而现第56条下成员国的义务则是清楚和无条件的。因此,欧洲法院在sanz de lera案(case c-163,165 and 250/94)中裁定第56条具有直接效力。 此外,由于第56条没有将取消限制资本流动的义务只限定在成员国政府,它也约束非公共机构的行为,比如金融机构不能采取限制成员国间资本流动的单边措施。 2.资本自由流动对所得税协调的要求 所得税对资本流动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1)税收增加资本流动的成本。一国居民在另一国的投资所得一般会面临双重征税:来源地国对利息、股息征收预提税,居住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内外全部所得要征税。(2)税法对居民和非居民的差别待遇。“居民”和“非居民”是所得税法的基本概念,非居民不能享受一国给予居民的税收优惠是普遍承认的。 为了消除上述税收对资本流动的限制,一般作法是签订双边税收协定,这些协定一般以oecd范本为基础。税收协定对于消除双重征税和保障税收无差别待遇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对于欧盟来讲,单纯通过成员国间的税收协定来促进资本流动显然不够:(1)税收协定是双边的,而欧洲需要建立多边的法律体制。(2)税收协定以承认缔约国的征税权为前提,其具体实施依赖缔约国的国内法。共同体法则希望其规则能够超越成员国国内法并直接适用。事实上,在共同商业政策方面,欧共体已经享有专有权利,而成员国不再享有 主权。(3)国际税收协定虽然有“税收无差别待遇”的规定,但仍承认“居民”和“非居民”的划分。欧共体希望消除基于国籍的限制,而居民与非居民的划分基本是与本国人和外国人的划分吻合的。 根据《共同体条约》的规定,所得税领域的立法依然是各成员国主权之内的事情。因此,在承认成员国享有独立的财税主权的前提下,欧盟层面上所得税法的协调是借助于共同体机构的二级立法和欧洲法院的判例来推动的。 所得税协调对资本自由流动的推动——立法层面 《共同体条约》第94条规定:“理事会根据委员会的建议,应当在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在会商欧洲议会以及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后,为共同市场的建立和市场功能的需要,颁布协调成员国法律、法规或行政措施的指令”。据此,在促进资本流动的税收方面,欧盟颁布的指令主要有:(1)共同体理事会第90/434号指令(合并指令)。该指令适用于涉及2个或2个以上成员国公司之间的合并、分立、资产转让或股份交换的税收问题。所有成员国 应当通过国内立法保证指令适用的交易免除任何的资本利得税。 (2)共同体理事会第90/435号指令(母子公司指令)。根据该指令,一个成员国的母公司从其在另一成员国的子公司得到的股息,该母公司所在的成员国应当给予免税,子公司所在国对子公司支付给其他成员国的母公司的股息不得征收预提税。 因此,上述指令有助于消除阻碍资本流动的某些税收。不过,借助指令协调成员国所得税法的 作用有限: 首先,欧共体不具备协调成员国税法的专有权限。在成员国仍享有制定本国所得税法的主权 的前提下,只有在成员国行动的 规模或效果不能充分实现目标,而由欧共体行动能更好实现目标的情况下,共同体才能行事,并且共同体的行动不能超过实现《共同体条约》目标的必要程度。 其次,按照第94条的规定,理事会颁布指令应当在一致同意的基础上。由于税收涉及到成员国的财政利益,因此取得成员国的一致同意是很困难的。另外,共同体机构根据第94条可以颁布的二级立法只限于指令,而指令这一立法形式也有其自身的不足。指令只在其要达到的目标上对收到指令的成员国有约束力,成员国仍有权自行决定为实现指令的目标所采用的方式或方法。也就是说,指令的实施依赖于成员国的国内法措施。 这样,欧洲法院通过司法判例来协调成员国所得税法的作用就非常重要了。 所得税协调对资本自由流动的推动——欧洲法院的司法实践 在《共同体条约》缺乏统一成员国所得税法的直接条文的情况下,欧洲法院通过解释资本自 由流动规则使成员国所得税法不成为共同市场发展的障碍,这主要体现在: 1、广义解释第56条中“限制”的含义 根据欧洲法院的判例,“限制措施”的范围比直接限制资本流动的外汇管制法规要广。由于税收能够影响对资本流动,税收本身是否属于“限制”之列呢? 在sandoz案中(case c-439/97),奥地利法律规定,奥地利居民获得贷款时有书面贷款合同的要缴纳印花税,没有书面文件则不需缴纳。但是,奥地利居民从境外非居民获得的贷款,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奥地利居民的账簿中有记载也视为书面文件, 应当纳税,而奥地利居民从获得境内贷款,没有书面合同但在借款人账簿记载时却不纳税。欧洲法院认为,奥地利的作法具有阻碍奥地利居民从境外借款的效果, 违背了《共同体条约》关于资本自由流动的规则。 因此,税收本身并不一定就会被认为是阻碍资本流动的限制,欧洲法院是看税收的效果。也就是说,税收仍然属于成员国主权范围,但是征税不能构成歧视,不能因此阻碍资本流动。事实上,《共同体条约》第58(1)(a)条也承认成员国税收立法的适用,但其适用有严格的限制。 2、严格适用第58条第1款(a)第58条共3款,第1款(a)规定,第56条不损害成员国实施关于依据居住地或投资地不同而区分纳税人的税法的权利。 表面看,成员国税法的适用不受资本流动的限制。但是,第58(1)(a)条的适用要结合《欧洲联盟条约》的第7号声明,即第58(1)(a)条所指的适用仅限于截至1993年底合法的税法。所谓合法是指符合共同体法。也就是说,某些成员国的税法如果违反了共同体关于服务和人员自由流动的规则,也不能适用。 在第58(1)(a)条能够适用的场合,即成员国税法的某些规定不在共同体法管辖的范围内,其作法不基于国籍而是针对纳税人的 居住或投资状况适用不同规则,也应当遵循第58条第3款的规定,即不能构成对资本自由流动的歧视或伪装的限制。如何判定某种作法是否为“歧视或伪装的限制”呢?对此,欧洲法院对《共同体条约》第30条的解释理念可以借 鉴。第30条是允许成员国背离取消货物贸易数量限制的规定。欧洲法院对该条进行狭义解释,限制其适用范围:成员国要举证其限制措施能够为共同体法支持;如果存在限制性更小的措施,成 员国就不能采取限制性大的措 施;如果未对国产品采取相同措 施,成员国也将败诉;在有共同体立法的情况下,就不应以国内法的理由援引第30条,等等。 3、借助服务或开业自由来消除成员国税法中的歧视,进而促进资本流动。 第58条第2款强调,资本流动规则不影响与共同体统一相符的开业自由限制的适用。也就是说,如果其它自由流动规则要消除税收歧视,就不能根据第58(1)(a)条采取限制。 开业自由是服务自由的延伸。事实上,“资本”和“服务”有时很难区分,比如一国在另一国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属于开业范畴,也是直接投资,而直接投资又涉及资本流动。由于欧洲法院在服务自由流动方面有成熟的判 例,这些判例原则就可起到间接 促进资本流动的效果。 比如,在commission v. france 案(case 270/83)中,法国给予本国保险公司和其他成员国保险公司在法国的子公司归集抵免的税收优惠,但不给予其他成员国的保险公司在法国的分支机构。欧洲法院认为法国作法具有歧视外国保险公司在法国分支机构的效果,剥夺了外国保险公司的开业或服务自由,违反了《共同体条约》关于开业自由的法律规定。 事实上,如何成员国税法同时涉及到服务和资本流动规则,根据欧洲法院的判例,只要成员国税法违反了服务或开业规则,欧洲法院一般就不再审查其是否违反了资本流动规则。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共同体条约》缺乏协调所得税的直接法律条文时,欧洲法院的解释权仍受到限制,仍不能涉及成员国所得税税制的基本问题。 因此,欧盟层面上所得税法还需要进一步发展。 欧盟所得税法的发展 相对于欧盟在消除货物自由流动的间接税方面的成就,欧盟所得税的发展是缓慢的。欧盟所得税发展缓慢的现实反映了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统一与分权”的矛盾。 在欧元成为欧元区12国的单一货币后,上述矛盾将更加突出,因为使用单一货币的欧元区成员国国民要面对15个国家的不同税法。这与共同市场追求的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的目标是相悖的。 理论上讲,影响资本流动的因素主要有:外汇管制、金融服务法规和税收。欧盟国家已经取消了外汇管制,金融服务也有了共同标准,只有税制尚未统一。由于欧洲中央银行负责制定统一的货币政策,欧元区国家就不能再借助于利率和汇率政策影响资本自由流动。这样,成员国就只有利用财税政策了,但成员国的不同税制和各自为政的财政政策的将对资 本流动产生扭曲。因此,协调成员国的所得税法,使资本自由流动 最终实现,是欧盟所面临的问题。 从成员国角度看,在成员国保留税收主权的前提下,成员国仍然有在税收领域合作的必要。 比如,成员国如果为吸引资本而竞相给予税收优惠,就会形成有害的税收竞争局面。因此,欧洲理事会通过了“商业税收行为守则”(code of conduct on business taxation)。该守则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欧盟成员国表示将不采 取新的有害的税收措施并将审查现行立法,开展成员国间的税制磋商。因此,该守则的颁布也是欧盟在共同体立法框架之外寻求新的协调成员国所得税法的机制的尝试。 法律实践论文: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实践研究 一、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现状 当前,我国部分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堂内容难以满足大学生实际需求。在很多与法律知识相关的公共课程方面,我国虽然实施思政理论新课程方案,但其中《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却是由“98方案”《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结合的课程。从课程设置来看,相较而言,大学生通识法律课程显得不够充足。而部分高校虽有开设辅修或选修法律课程,不过在课时方面却仅考虑到教学内容与大纲的完整性,很少会重点讲授创业法律风险。另外,大学生就业指导与规划课程中,我国高校普遍重视就业素质、技能和创业精神、品质、素质、意识等内容,相关法律内容却少之又少。因此,从各类型课程来看,我国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都没有系统全面的创业法律知识内容,所以无法满足大学生创业实际需要。 二、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建构 1.建构原则。 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建构须遵循四大原则: (1)针对性。 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促使创业法律教育达到预期结果,促进大学生创业法律意识、修养、能力的增强。 (2)配套性和相对独立 创业法律教育课堂体系在当前各高等院校中具有相对独立性,但法律课程与其他创业教育课程之间应当相互配套,以便形成完整综合的课程体系,而不应独立于其他课程体系之外。 (3)实践结合知识性。 开设创业法律教育课程其目的在于让学生全面理解法律知识,为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并通过各类活动让学生逐渐形成各种外显操作行为,帮助学生累积法律知识和能力。 (4)多样性。 高校创业法律教育课程活动性、综合性特点,直接决定创业法律教育课程组织方式的灵活多样性,所以课程体系建构必须具有弹性和选择性。 2.体系建构。 遵循以上四大原则,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构建分三部分完成: (1)创业法律能力培养类课程。 创业能力极为特殊,它具有极强实践性、综合性、创造性,创业能力优秀即智力;创业能力是自我谋职能力,是转化自己或他人市场创意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其包括综合性、经营管理和专业性能力。大学生创业所必备能力之一为法律能力。针对以上能力设立相应培养的实践和务实类课程,如法律谈判、企业或商法务实等课程。同时,教授这些课程时要改变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多采用案例教学法、讨论教学法、情景体验、课文训练以及创业基地参观等教学方法,鼓励学生多质疑多思考,促使学生化被动为主动,化接受为探究,发挥出创业法律教育的真正效益来。 (2)创业法律意识增强类课程。 法律意识是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开设的基本目标,其主要培养大学生守法知法、依法办事、尊重交易规则、诚实守信的意识。所以,该类课程教学内容即懂法、知法、守法,主课程以法理学为主,法律方法学、逻辑学等为辅。通过这些课程帮助大学生全面理解法律,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正确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 (3)创业法律知识了解类课程。 现有法律体系中许多法律法规都与大学生创业相关,但大学生却并非全部了解。大学生创业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是首要问题,因此了解企业法是基本,才能帮助其选择与自身实际相符的企业组织形式。按照各种出资人责任形式企业分为公司、独资和合伙三类。自1999年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正式出台,到2005年和2006年我国分别对《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进行修订,明确区分出各类企业创建要素的不同,以及《中小企业促进法》等,都是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重要教学内容。企业经营的过程即依法交易办事的过程,所以,大学生创业还需要了解《民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劳动合同法》《会计法》《专利法》《所得税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险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最后,创业过程避免不了纠纷争议,大学生还应了解《诉讼法》。由于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的庞大,知识内容的繁杂,对于非法学系的学生而言讲解重要概念和制度即可,且介于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实践来看,主辅修或双学位形式是解决法律教育现状的较好办法。 三、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在课程设置上还尚存不足,高等院校还应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摸索,进而促进其课程体系的完善。而笔者认为主要完善思路,可从创业法律意识增强、知识了解及能力培养三方面出发,结合大学生创业实际需求,构建针对性具有实际效益的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 作者:董万伟 魏家琴 单位:六盘水师范学院 法律实践论文:研讨国外法律教育的实践与课题 一、法律教育实践 法院。最高法院以《法律教育研究会的报告书》向全国的法院颁发,以使其知晓法院参与普法教育的重要性。为促进学生对法院与裁判制度的理解,为参观法院的学生(特别是小学生)制作浅显易懂的宣传录像,向全国的法院发放。法务省。作为普法教育政策的一环,其与日本最高法院、日本律师联合会、文部科学省共同举行法律教育探讨会。在法务省的主网页上登载有关的宣传小册子。日本律师联合会、各地方律师联合会、各律师协会,在日本律师联合会内,设置市民法律教育委员会,力图在全国推进开展法律教育,在对各律师协会的法律教育活动进行支援的同时,进行有关法律教育信息的收集与交换,开发与研究针对教员的教材。另外,每年针对教员设施夏季培训讲座,与教育相关者进行意见交换。 在各地的律师协会中,有七成的协会开始设置分别承担法律教育的窗口以及委员会等活动。日本司法代书人联合会、司法代书人协会,其举办以成为生存力的法律教育为主题的市民公开研讨会,与教员、法律实务家等协助授课,进行讨论等,利用大学的校园机会举行法律教育研讨会、研修会等,以法律教育为主题进行演讲。在学校教育实践中也有不同声音。首先,“应该培养法律不是作为规制、约束的东西,疏远的东西,而是为了使社会更加美好,应该亲自主体性地制定的意识”,这种着眼于法律本来存在意义的努力更加重要。其次,“对于基本的理念、法律的主旨,法律与规则的形成过程,带着实感进行理解的指导尚未充分进行”。在实践方法上,作为实施法律教育的前提,是培养提出自己的意见,听取别人的意见,在商议的基础上得到结论的能力。这方面比较欠缺。为普及法律教育,有效地实施教育,在学校里,有必要根据儿童学生的成长阶段,切实编著法律教育的课程,并且在教材的充实与指导方法等方面下功夫。由法律实务家进行的实践,在使学生理解司法制度的主旨等方面的努力不够充分,对于实践的方法,法律实务家与教员的协助不充分。 二、法律教育的发展方向 培养支撑自由且公正的法律思考方法。日本的法律教育要达到的目的是:每位国民在进行自由活动的基础上,加深对法律以及司法应发挥的效果的理解,掌握预防纷争的发生,并且为切实解决纷争所必要的、基本的素养;与此同时,培养学生作为自由且公正社会的承担者,主体性地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法律作为社会共生的相互尊重的规则,保护国民的权利,明确国民的责任,促进各人自律的活动,使其生活丰富多彩。因此,法律教育是让人们充分理解个人的尊严与法律的支配等宪法以及法律的基本原理,作为自律且有责任的主体,养成为参与自由且公正的社会运营所必要等资质与能力,并且认识到法律是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即使在日常生活中也需要抱着充分的法律意识行动,培养主动利用法律的能力。 法律教育涉及的主要内容:1.为使学生认识到,法律是为共同生活和相互尊重的规则,目的使国民生活更加丰富,主体性地学习是如何制定规则的,根据规则如何解决纷争等;2.在规定个人与个人之间关系的私法领域,力图充实学习机会;3.为使学生认识到每个人都作为无可替代的存在,要互相尊重,以及作为自律且有责任的主体参与自由且公正的社会管理,同时为培养参与社会的必要的素质与能力,需要进一步理解个人的尊严、国家的主权、或者存在于法律支配等宪法与法律的基础的基本价值与国家以及个人之间的关系的基本存在模式;4.使学生认识到,司法通过依法救济被侵害的权利,处罚违反规则者,力求维护、形成法律秩序,同时将所有的当事人都置于同等的地位,由公正的第三者经过适当的程序根据公正的规则进行裁判。 三、对应儿童成长阶段的法律教育 考虑儿童成长与发育的过程,根据儿童发展心理学的研究,儿童的判断除自身的欲求以外,通过第三者的观点,对社会的理解,对象客观化的深化,从主观性向客观性发展。因此,儿童理解规则和判断的意图及动机的能力,以及由自身制定规则的经验是非常重要的。儿童的判断标准,可以分为因为权威说了所以正确;对自身有益;为了应对周围人认为好的期待;认识到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所必要的;社会契约式的观点;任何社会人类都存在普遍性原理、根本性原理。 所以,日本中小学校的法律教育的展开,包括:1.中小学校的法律教育,不仅强调遵守法律与规则,使其理解法律与规则的必要性。通过作业性体验活动,掌握学生资质与能力的基础。在日常生活与游戏中制定规则的实践很重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行动,养成公德心等道德性也是中小学法律教育的基础;2.对普遍性原理的理解,具体是指理解宪法与法律的基本原理很重要。在社会科的课程中,使其理解到个人的尊严与法律的支配等基本原理,法律不单是规制国民的,而是使国民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是每个人共生的相互尊重的规则,理解市民社会的契约的自由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原则,以及司法的内容,从而培养判断的能力与感觉;3.高中的法律教育,在此阶段,以可以进行高度的理解为前提,在使其考察法律各种问题的同时,使其基于切实的证据进行公正的判断。在进行公正的判断之际,首先自身进行判断,并对其判断附加有说服力的理由,与此同时,使其认识到学习别人的判断及其理由,再构成自身的判断的必要认知。 四、普及法律教育课题 在学校教育等普及法律教育时,首先以教育相关人与法律实务家为中心,使其广泛理解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最高法院、法务省、文部科学省等相关官厅、日本律师联合会与日本司法代书人联合会等相关团体,从各自的立场,在协助的同时进行积极的努力。文部科学省利用各种机会,向教育委员会与学校,宣传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在普及法律教育之际,各学校根据儿童学生、学校、地域等的实际情况,考虑如何充分发挥创新办法。在学校教育中,法律教育的担当人是学校的教员。为有效进行法律教育,以由教员创意办法的指导为中心,进行关于法律以及司法的思考型教育,属于新的创意。所以在促进教材开发与指导方法等实践研究的同时,法律实务家为首的各个相关人的支援非常重要。这些相关人包括:法院、法务省、日本司法援助中心、日本律师联合会、各律师会联合会、各律师协会、日本司法代书人联合会、法学研究者、教育研究者。 在日本,如果把法律教育视为培养民主立宪主义国家中国民所必需的教育,与读、写、算相同,法律教育应该是参加社会生活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教育内容。要掌握这样的教育,学校教育是理所当然的。 除此以外,在一个人度过人生大半的家庭、地域社会、单位等也需要进行。例如,在家庭中,儿童经常会接触到消费问题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因此,在家庭的日常会话中,所谓保护生活的智慧,展开法律的话题,对儿童而言,会让他们感觉到法律教育是非常接近的教育教学。 作者:李璋 法律实践论文:法律实践本体论分析 本文作者:黄竹胜 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形成法律理论并通过法律理论来描述、解释和批判法律实践、进而推动法律实践、指导法律实践,是法理学的基本工作方式和工作目标。但是,在何为法律理论、其存在形态为何、有什么内在的规定性等本体性的问题上,法学界并没有形成基本的共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妨害了法理学的学术交流和法学工作者创造、传播和应用法律理论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妨碍了法律理论对法治实践的功能发挥。因此,从法律理论的生成过程、存在方式以及作用机理对法律理论进行本体性的分析,以提高对法律理论的理性把握程度和应用法律理论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就成为法理学未竟的、有学术价值的一项理论工作。 一、何为法律理论 虽然对法律理论这一概念人们耳熟能详,但是进一步追问法律理论的规定性、法律理论存在方式、法律理论的表现方式等深层次的问题时,人们马上就会陷入失语的尴尬状态。究其原因,与法学界对法律理论是什么这个问题没有形成基本的共识有关,也与法律理论表现方式的复杂性和形成的根据的多样化有关。就国内学者来说,比较习惯于应用法学理论这个概念来表达,其含义有时被作为法理学的同义词[3],偶有学者应用法律理论这个概念[3],并将其与法学理论作出区分,但是法律理论与法学理论的差别何在,语焉不详,深入论证的也不多见。国内学者对法学理论的理解[4]比较宽泛,其基本的含义:一是指称与法律实践活动相对应的、作为法律思维成果的系统化、一般化的法律陈述、法律说明和阐释模式,是法学工作者经过对法律现象的高度抽象后所形成的认识成果;二是从法学学科和法学知识的分类的意义上来称谓与法律实践活动所不同的抽象化了的法律知识系统。[1]从第一层意义上看,法学理论是作为一种法律思维和法律思考的结果所表达出来的,是意识层面上的东西。它与法律理论存在着基本含义在内核上的共同性,也即是对法律现象的一般性、系统性的概括和总结,两者的差异在于法学理论包括的范围大于法律理论,前者除了包括法律理论外,还涉及到法历史学理论、法社会学理论等并不是直接以法律规范为描述对象的理论形态,甚至还包括以哲学理论、政治理论、道德理论来概括法律现象所形成的法学理论[1]。从第二层含义上理解的法学理论实际上与法律理论是同义词,学者们对两者并不作严格的意义上的区分[3],两者是同一回事。 就国外学者的观点和主张而论,对法律理论的理解则存在着不同于国内的认识和观点,特别是在德国的法学家中,法律理论的界限并不是清晰的。有的学者是从法学学科的意义上来分析法律理论这个概念的。考夫曼教授在辨析法哲学、法律理论、法律教义学三者的关系时,就认为法哲学是将法学中的基本问题以哲学的方式加以探究和回答的,它是哲学的有机组成部分,而非法学,它与法律教义学的区别在于对象的不同[5],法哲学没有具体的实义客体,而是以法的整体为思维对象,而法律教义学[6]总是在体系范围内论证,它以未经检验即视为真实的条件为前提。[7]法律教义学以处理规范性视角下的法律规范为主要任务的法学,它的研究对象是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以其司法适用实践为考察中心,来解释法律规范中的概念和规范的意义,同时为具体案件的解决提供理论、理由和原理的学问[8],法哲学与法律教义学两者并不相同,无法相互取代对方[6]。对法哲学与法律理论的关系,考氏认为两者的区别很不明确,无法得出精确的区别,两者的不同之处仅仅在于动机,法律理论是从法哲学中解放出来的理论努力,他们试图从法律人哲学的方式来回答与法律有关的哲学问题,“因为至今尚未有一个可将它们区别开来的标准,充其量,人们只能确立它们各自的重心:法律理论的兴趣,主要在于形式和结构上,而狭义的法哲学更关注内容,所以不做区分。”[5]从以上的引述中,可以看出,在考氏的理论视野中,实际上是从法学知识和学科分类的角度来界定法律理论在法学中的地位,并将其与法律教义学、法哲学、法社会学等作为法学的学科,这种看法在德国的法学家的理论体系中似乎是比较普遍化的观点①。 有的学者对什么是法律理论,则有不同的论述。如德国学者霍恩教授认为[1]:“法律理论产生于这样的需求,即法律可以用一般形式从理论上来解释,而不必讨论正义问题这一法哲学的基本问题……法律理论或多或少的是剥夺了哲学基本问题的法哲学,只限于从中度抽象层面上对法律及其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产生条件和作用方式,适用的方式和法学论辩的结构作一般性的论断,”法律理论由关于法律的一般性的陈述构成,法律理论的客体是对法律的一般理论性的描述[1]。很显然,霍式把法律理论作为法学认识的一种结果状态,区别于法哲学所探究的抽象的正义理论问题,它以法律的过程作为理论概括的对象,以形成服务于法律现象认识、法律工作者应用法律、适用法律的一般性、应用性理论为主要的理论工作目标。在他看来,法律理论与法学理论是存在差别的[1]。虽然作为学科意义上的法律理论不同于法哲学、法学理论,但是我们对作为法学范畴意义上的法律理论的界定还是可以从学科意义上的法律理论的演化和发展中获得有益的启示。首先,法律理论是学者们试图摆脱法学研究中过于抽象化、哲学化的法律问题的思考方式所作出的学术努力,是对法学研究对象自我限缩的结果,它将理论的目光和视野从无限的法律世界回归到比较具体的法律生活和实践领域;其次,这一路向也开辟一条通往法律实践、回归法律实际生活的理论路径,是学者提升法学理论影响法律实际的尝试,它试图建立法学与司法实践沟通的理论管道,有助于法理学形成对法律实践的影响力;第三,预示着法学家形塑法学理论从哲学、道德、政治等领域到司法过程的转向,从关心法学理论的体系性、抽象化程度向科学性、应用性的回归,它的理论目标、构造方法、获取理论论证资源和表达方式与法哲学都存在着明显的不同,这也是形成法律方法论与法学方法论差异的法认识论上的原由;第四,在理论的表达和表述上也实现了根本的变化。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对法律理论进行如下的界定:法律理论是法学理论的一种理论形态,是对法律应用过程进行一般性概括和描述所形成的系统性论述,它是围绕着实证法和法律应用过程而形成的具有直接的应用目的和实践指向的法学理论。首先,法律理论也是法学认识过程的结晶,脱离法学认识过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理论,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理论也是法学理论的一种,是具有普遍性、概括性和抽象性的知识体系。但是,与其他的法学理论进行比较,法律理论是偏向于从规范性意义下的法律规范以及应用过程的主要环节和法律实务来形塑它的知识结构②,如法律结构理论、法律方法理论、法律解释理论等,都是直接从法律体系和司法过程提炼出来的。其次,法律理论以客观性和科学性为理论建构原则,排除价值判断、伦理思考和哲学思辩等形而上学的理论思维方式,与追求规律性的、应然性的法学理论在理论旨趣上存在较大的差别。第三,法律理论是直接或者间接以司法上的应用性为理论目标的理论,带有比较明显的实践指向性,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为依归,这与偏向正当性、价值性论证的法哲学的理论或者偏重于法律经验的归纳和总结的法律社会学的理论是不同的。诚如学者所言“:哲学家、伦理学或政治学家的法学,也可以说是专业法学以外的法学,这些法学所关注的问题、运用的语言以及知识追求与法学内的法学有所不同,其采取外观的立场而又企图深入法律之内在的根本问题……故此,法学与法学外的法学之间常常处于格格不入的关系状态。”[9]该论述实际上道出了抽象法学理论与应用法学理论也即是本文所言之法律理论的差别。#p#分页标题#e# 二、法制实践结构转型与法律理论的法治意义 然而,在法理学的视阈中,法学理论与法律理论的概念区分有意义吗?这种区分是否可能?如何可能?在当代的中国法理学发展的境遇中,被抽象的法学理论折磨得很是疲软的学者和心灰意懒的读者,面对法理学所贡献出来的法学理论已多有指责,从小处来看,指责法学理论脱离实际,无法指导法律实践[10]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言说,从大处看,则指责法学理论无力提供评价、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法律发展的作为判准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11]。中国当代法理学所处于的这种内外交困的情景,催生了许多有学术责任和使命感的法学理论工作者的学术焦虑[12],同时也推动了摆脱困境的种种理论努力。如孙笑侠教授所倡导并践行的返回形而下的法理学研究[13],陈金钊教授所追求的“上可着天、下可着地”法律方法论研究、谢晖教授所追求的民间法研究、葛洪义教授所追求的地方法制研究等法学理论研究路径和研究范式都走出了摆脱形而上学法理研究传统套路,其回归法制实践的理想和追求,其推动法理学的实践转向的学术努力都反映了中国法学理论界对抽象法学理论的不满和变革的姿态,他们的实践性转向的立场对整个中国法理学的发展方向的选择无疑是具有启示性、引导性、前瞻性和革命性的。在中国法理学目前的这种状态下,特别是在中国的法制实践结构从立法向司法的位移背景下,重申法学理论对法律实践的理论回应、凸显出应用性法学理论的研究也即法律理论路向的研究,显然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具体说来,应用性法学理论也即是法律理论研究的特殊意义在于: 第一,满足法制实践结构转型的理论需求。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因此对法学理论的需求也带有时代性。受时代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推动的法学理论也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法学理论的研究者不能摆脱现实条件对其在视域、问题意识和理论建构上的规定和影响。“困境推动着法理学的发展……法理学是处理法学、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新的危机的工具”。[2]就当代中国法制发展的状况而言,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我国法治实践的结构发生了从立法向司法的位移,这种结构上的变化不仅仅表现为法律制度建设重心的变化,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对法学理论的新的渴求和期待。诚如德国学者魏德士所言“人们对法哲学和法理学的深入和全面的思考总是紧跟社会灾难、制度危机和政治变革。”[2]。 因此,法学理论能否适应这个法治实践结构的转向、提出有解释力的理论命题和为法治建设提供确实的理论指导,便成为法理学能否再生和发展的关键因素。而法学理论无论是创新还是继续沿革已经存在的理论资源,需要通过法学方法论的重新选择来为司法时现、创造和提炼有效的法律理论提供方法论的支持。这意味着盛行于立法时代的法学理论,需要按照司法时代的理论需求重新考量原有的法学理论的价值,选择和确定契合时代的法学理论,这样一个吐故纳新的理论结构转换过程是法学理论发展和创新的必要代价和基础。因此,司法时代的到来,既是一个法学理论发展的新的时期,也将是社会重新选择引领法制实践的理论、以及原有法学理论的重新定位和功能整合的过程。在立法时代,法学理论的重点一方面是清除极左的政治话语、拨乱反正,从政治上为法治的正当性进行理论论证,因此法学理论主要探究的是法律的本质、法的本体论、民主与法制、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法律与政策的关系等这类现在被称为大司法学、政治法学之类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立法增多、法律职业共同体基本形成,对具体的法律制度和技术问题的关注成为法学理论的另一个增长点,法条主义和概念法学遂得以盛行。整体说来,在整个立法时代完成了在政治上为法理学的正名的工作,使法学理论获得了独立发展空间。但是,这个阶段的法学理论无论在内容上、体系上还是研究方法论上都存在许多的不足和缺陷,因此面对法治重心从立法时代向司法时代的转移,以论证立法的正当性为优秀的法律理论逐步暴露出理论的社会不适应性。 立法时代的法学理论功能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论证”功能有余而指导功能不足。作为对法治现象进行理论概括和学理升华的法理学,对法治实践发挥指导性功能是其学科自主性的表现,也是其基本的价值之所在。但是,从法理学所提供的理论和知识来看,似乎对法治实践的指导作用并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例如,在九十年代初期,我国的法治已经凸显出司法、执法的大量问题,但是就司法、执法过程所存在的随意性和非合理性,我们的理论并没有作出多少严格意义的理论反思和建树,司法、执法理论在法理学的理论框架内即使不是空白也可以说是薄弱的,它不能提供司法、执法所需求的方法。第二,对法治实践的理论解释力不足。法学理论的学科完整性表现在对所研究对象具有的理论解释力上。所谓的理论解释力是指理论对所研究的对象的产生、变化、发展的过程能够做出系统化的说明和符合逻辑的归纳和论证。一种具有解释力的法理学,必须是为从事该门学科研究的行政法学工作者所共同接受,对所应用的范式获得学者的认同,研究者根据该范式提供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以及基本框架来解决研究中的难题,解释实践中的现象。然而,我们目前不仅没有真正形成大家所共同接受的法学范式,法学理论工作者所借以解释法律现象的基本理论和框架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对法的实际运作过程,现在的基本“范式”也关注得非常的不够,面对半数以上的行政法规得不到有效执行,我们的理论又有什么能力开出有效的“药方”呢?虽然我们不缺乏对策性的理论研究成果,但是转化为实践行动的研究成果确实不多,这其中有体制上的困难,但是与所提出的对策的有效性不足、可操作性差、理论论证不充分不能说没有关联。具有理论建构能力的法学理论不仅应该具有评价、分析法治现象的理论功力,而且应该具有前瞻性的导向作用,指导法治的发展方向。要具备这样的品质,法学理论首先必须具备创新的机制和开放的理论视野,对法律过程和法治中的新现象和新问题能够及时地进行理论上的升华,提出预见性和指导性的新观点和新思想,保持与时代同步的理论创新意识和理论能力,使理论具有开拓和发展的结构。其次,法学理论必须具有批判精神和批判能力,也即能够运用具有说服力的理论和观点来剖析现实、找出症结、开出解决办法。#p#分页标题#e# 第二,克服政法法学、文本注释法学和社科法学等类型的法学理论的局限性的需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法学理论发展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格局。按照苏力教授的分析和概括,转型时期的中国法学包括法学理论从研究方式、问题意识和思想理论资源上,可以区分为政法法学、诠释法学和社科法学三种法学流派[14],三种流派所形塑的法学理论各有不同,所发挥的理论功能也各不一样。政法法学虽然推翻了法学的政治话语的支配,从政治上为法学的存在和发展构造了正当性,但是并没有确定法学理论构造的法律平台,不得不与其他的学科分享共同的理论话题,法学理论也就失去了自身的独立性和主体性。而注释法学虽然将理论的视野集中于法律的文本世界,专注于法律的专业化知识的生产,但是这类法学停留在对法条的解释和注释上,没有形成普遍化的理论内核,而只能停留在部门法的低度抽象的法学理论构造上。特别是由于自身的理论创造力有限,移植外域的部门法理论成为主要的理论制造方式,其与中国本土的契合性和理论解释力都存在着问题。社科法学主要是借助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理论资源和方法来发展法学理论,这些理论虽然扩大了法学理论思考问题的视野,形成了多法律的多角度的认识,但是它不可能形成从法律制度切入的一般的社会里或理论命题[14],它与法律实践的距离也是越拉越远,理论的效用性也越来越差。三种理论路向的法学或者法学理论存在着明显的特点,就是离开法律和法律生活这个中心而借助法律以外的元素来创造法学理论,所以导致了法学理论的专业性降低,与司法过程的理论需求不相吻合,与法律职业工作者的理论期待差距越来越大。 第三,实践哲学以及思维方式的启迪。实践哲学是任何把实践作为基本范畴并从实践出发所建构的哲学,它有两个基本的特征:一是关于意义的整体论;二是关注具体实践和这些实践所处环境的重要性的强调[15]。实践哲学虽然没有承诺特别的理论方法论,也没有形成比较确定的理论范式,但是它对于解释这个世界以及解释人们的知识形式和思想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推进哲学思维方式的转换、形成对社会生活的新的理解却很有价值。实践哲学对于法学研究和理论建设过程的哲学启迪至少有如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形成一种开放的法律思维方式,破除对立化的法律思考,形成以追求实践智慧、培养法律实践理性能力为目的的理论追求;其次,立足法律的生活世界,而不是从抽象的或者虚假的原则出发来构建理论命题。回归法律的现实生活世界,走向人们的日常法律生活,从司法过程的实际状况来建设法学理论。第三,法律理论的建设以实践为归宿,以满足实践的要求来检测。只有这样,所建构起来的法律理论才能获得实践过程的接受,理论也由此发挥出它应有的功能。 三、法律理论的构造 以实践哲学为导向的法律理论,要克服抽象法学理论对实践诉求的疲软状态,形成自己的理论说服力和解释力,提高自己的理论应用性能,就要对自己的理论品质和性格进行全面的改造,使之获得与抽象法学理论不同的理论结构和方法能力。具体来说,法律理论的理论特殊性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解析: 1.法律理论建构的基础:实在法及其过程 法学理论建够的基础不同往往会形成不同偏向的法学理论,以价值追求为目标的法学理论以理想的法律图景为目标,以法律体系为基础的法学理论则以形成静态的法律逻辑关系规则为旨趣。这些不同倾向的法学理论实际都承担着自己的理论职能,满足不同的社会需要,因此,就理论形态的价值而言是无所谓优劣之别的。而就法律理论而言,它所选择的是实践法学的理论建设之路,它的理论对象世界是实在法的世界、法律过程的世界和日常法律生活世界,这三个世界成为法律理论形塑的基础,也成为法律理论的基本应用领域。在这三个对象世界中,实在法世界是依附在以司法为中心的司法过程中的,日常法律生活世界也以法律过程世界为依托,因此司法过程世界实际上成为法律理论的根据地,以此为基础所建设起来的法律理论才能回应当代的中国法学、从政策定向的法学经由立法定向的法学走向了司法定向的法学所形成的理论需求。[16] 2.法律理论建构的理论对象 既然以法律实践场域为理论的对象,也就决定了法律理论的目标只能定位在比较实在和可能的范围内,而不能祈求太高的目标。首先是法律理论需要与一般的法哲学理论如法律价值理论、法律正义理论保持距离,法律理论不是规范性的理论,不对法律问题进行规范性的判断和前景性的描述;其次,它也需要与作为经验科学的法社会学保持距离。虽然法社会学也会对经验事实进行理论加工并形成一般性的陈述,但这与主要以法律过程为中心进行理论概括和描述的法律理论至少在侧重点上是存在差别的。第三,法律理论的理论建构目标“:只限于在中度抽象层面上对法律以及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产生条件和作用方式、适用方式和法学辩论结构做一般性的论断”[1],这从一定程度上规定了法律理论的论域范围保持在法律产生到法律适用之间,并凸显出法律应用理论、法律方法理论、法律体系理论、司法理论等在法律理论的中心地位。 3.法律理论的构造方式 构造方式是法律理论形成的必要条件之一,两者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作为手段的构造方式包括法学方法和理论形式结构两个方面。由于法律理论的对象的规定性,决定了价值分析方法、社会实证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文化学的方法论等都不能在一般的法律理论建构中发挥太多的作用。其次,由于用以构造法律理论的材料和资源主要是来自于法律实践的法律规范世界、法律事实世界和司法的过程,所以,其主要的理论构造方式,就是通过对规范和事实的法律解释和逻辑分析来形成规律性的陈述的,法律解释方法就成为主要的法学方法论,成为构造法律理论的基本手段。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移动智能终端个人信息安全论文 一、移动移动智能终端信息安全的发展现状 目前信息安全是一个所有人都比较关注的问题,作为唯一一个对用户的移动业务体现形式的移动终端,同时作为载体存储用户个人的信息,是要与移动网络配合以保证安全的移动业务,实现移动终端与移动网络之间可靠安全的通信通道,同时还要使具有机密性、完整性的用户个人信息得以保证。不断强大的和逐渐普及的移动终端功能,不可或缺的用品逐渐成为移动终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普遍共识,而同时在带给用户便利的这些具有强大功能的智能终端,也导致了一系列日益突显的信息安全的问题。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存储在智能终端中;而另一方面,信息的泄露与病毒的传播也会为数据交换功能和丰富的通信所引起。在管理进网检测中,分析现有的信息安全威胁,并对移动智能终端通过专业的安全检测工具检测操作系统,让终端自身的防护能力被移动智能终端的制造商所提高,以保护原本没有防护能力的智能终端。使用户在使用通过行业标准规范的应用程序时可知、可控。但是,目前仍有水平不足的自我管理、意识不强的信息安全的一部分用户,同样会导致暴露部分用户在移动智能终端上的个人信息。 二、分析个人信息安全的技术问题 随着不断发展的科学技术,越来越多的新业务集成在移动终端之上,对信息安全来说,部分的新业务是有其特殊的要求的,新的安全隐患可能伴随着用户的部分新的业务。例如移动终端集成了定位业务,其自身的位置信息时可以随时随地获得的,而个人用户的私密信息也是包含位置信息的;例如移动终端集成了生物识别的技术,则可以记性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的,但是在终端设备上同样会缓存生物识别的信息的,所以移动终端具备定位业务是有特殊的要求的,尤其是在对于信息安全方面。不存在绝对安全的软件系统,应在做好相关工作的同时规避不同的风险,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实施防范个人信息安全受到威胁: (1)应用程序的权限进行限制。 安装应用程序的时候,该应用程序的最小权限必须得以确认,应遵循的原则是最小权限的原则,将大大降低受到恶意软件攻击的可能性。但是对于不一定懂得如何验证是否合理权限要求的应用程序的广大普通用户,用户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于系统所要求的权限会直接授予。所以则需要在设定权限或申请权限时的开发者,使最小权限的原则严格的执行。 (2)认证程序应用。 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就是认证并防范恶意的程序。审查相关的代码经过应用程序以及完整的测试,可得到权威机构的认证并确认其合理的使用权限,这力的防范了恶意程序。 (3)设置数据信息的加密功能。 用户在使用浏览具有个人隐私性质的信息或是应用时,硬通过设置一系列的登录用户口令来使某些移动智能终端的功能解锁,以减少威胁安全的情况发生。 (4)备份私有数据以及做好防护措施。 用户在使用私有数据时,应提早及时的做好数据的备份以及防护措施能,以免在数据发生损毁或是泄漏时能够有效的找回,而且做好数据的防护措施例如密码找回。则可防止信息的二次泄露以免造成巨大的损失。 三、结语 加强宣传培养用户信息的安全意识是个持续性的战略,安全的智能终端的信息常识的普及,只到正规的应用程序商店下载安装、避免安装来源不明的软件、只安装通过认证的应用程序、避免连接不明的网络以及不明的终端设备、只连接可信的主机或其他终端设备、设置用户口令、加密隐私数据、安装防病毒软件等,从而实现智能终端的个人信息安全。使自我的管理水平得到显著地提升。 作者:林春 李瑞 单位:南京邮电大学 互联网背景下个人信息安全论文 一、个人信息概念的界定 对于个人信息,解释繁多。一般认为是可识别的所有本人信息的总和。1995年欧盟公布的《欧洲联盟数据保护规章》定义:“个人信息是有关一个被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数据主体)的任何信息:可识别的自然人是指一个可以被证明,即可以直接或间接地,特别是通过对其身体的、生理的、经济的、文化的或身份的一项或多项识别”。国颁布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定义:个人信息是指可识别的、活着的个人的数据组合,包括数据控制者占有或可能占有的其他个人信息、任何关于该个人观点的表述、数据控制者或与该个人有关的其他个人意图的表述。我国学者杨立新认为:“个人信息是隐私权保护的内容,凡属于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资讯、资料,包括计算机存储的个人资料、域名、网名、电子邮件地址等都是个人信息。”在我国的公共范围内对于个人信息大体范围可以概述为可以直接或间接识别的本人的信息。其中能够直接识别的个人信息是可以单独识别的本人信息如姓名、肖像、身份证号、基因等;而那些与其他个人信息相结合才能被识别的信息则称之为间接个人信息,如性别、爱好、生活习惯、兴趣、学历、职业、收入等等。我们日常所使用的个人信息的范围为以上两者的总和,这些信息包括了一个人从生理到心理、从个体到社会、从经济到文化的方方面面,它涵盖一个真正社会意义上的人所有的内在面与呈现面,包括了一个人的健康状况、家庭结构、社会活动以及名誉等涉及人格权的事项并囊括了著作和财产等关涉财产权的事项。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个人信息并不等同于个人信息本人所知的全部。无论是本人了解的还是不了解的,在我国个人信息法中都明确其为个人信息的范畴,如被网络服务商非法收集的个人信息以及那些掌握在医生手中的绝症患者未知的医疗信息等等。在互联网时代,当人们的日常生活高度依赖于网络的时候,这些个人信息以个人数据的形式存载于计算机中,当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云计算等先进的信息共享技术的开发,使得存储于虚拟网络中的真实信息成了随时可供提取查阅的“待宰羔羊”,这些涵盖了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的安全性也就变得岌岌可危,鉴于网络的开放性与共享性,以及当前技术方面的某些漏洞,使得个人数据一旦进入互联网就有可能在全球范围内无限制的被转载、复制、传播,而在当前市场利益的驱使下,被某些人窥视到了个人信息中所蕴藏的巨大商业价值。个人信息的污染与破坏、被窃取与侵权等种种道德失范的行为使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成了当下“新技术时代”特殊的存在于虚拟世界却对人们的现实生活产生深入影响的社会道德问题,也是伦理学发展到当下所应面对和亟待解决的学术问题。 二、个人信息安全道德失范行为的表现形式 当下我们所处的信息时代为人类信息的利用与传播开启了一个崭新的模式,尤其是电子计算技术的普及与发展,网络生活中的虚拟技术将网络活动主体的个人信息数字化和符号化发展成为人们信息交往的实践手段。这种模式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在网络社会中的活动但与此同时负面效应也接踵而至,正如恩格斯曾预言的那样,人类每进步一次就加大一步对自己的惩罚力度,我们在网络共享这一平台,可以接收到来自于世界各地的信息,但与此同时我们的个人信息也有可能被世界各地的任何人传播或复制,信息的“贩卖”、“丢失”“、陷阱”,等等失范行为,使我们在网络生活的每一分一秒都如履薄冰。 (一)、信息“贩卖” 进入当下的电子商务时代,很多社交网站、电子商务网站都采用“会员制”,用户需要注册会员后才能享受相关服务,而注册会员需要填写大量的个人信息,这写个人信息关涉到个人的姓名、职业、收入、爱好、兴趣、个人家庭状况甚至于真实的身份证号就相当于在这个虚拟的网络界面内注册了一个真实身份,这些真实的信息存储的网站数据库中;此外为了得到更多便利的服务,很多用户不得不将个人信息存储于网站的数据库中,比如电子商务网站,用户将自己的信用卡号、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存储在数据库中,可以款素地完成交易。由于会员信息具有很好的商业价值,因此,很多网站以及网站的内部工作人员都觊觎这一块的利益,有些网站甚至将贩卖会员信息作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目前,由于网店、快递公司等需要用户填写详细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地址、固定电话、身份证号、信用卡号等高质量的个人信息,故而成为会员信息泄露的一个主要源头。如淘宝网站就有通过一元秒杀活动,借机猎取个人信息,在当事人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这些具象的个人信息以低价批量出卖;在网络的环境里人们缺乏明确的约束力,放纵了自己对于利益的盲目冲动,这也是一些潜在的道德异化进而外化的现实恶行。 (二)信息“丢失” 不仅网络的“内部人”觊觎会员信息,社会上的一些黑客和黑客组织也对各大网站的会员信息抱有极大的兴趣,想方设法通过网站服务器,窃取会员信息并贩卖或用作其他用途。2011年底,中国知名的“天涯社区”1.7G的会员数据被黑客窃取,并被散播到互联网上,这些会员资料包含4000万天涯用户的账号、密码、邮箱等信息,给用户造成的损失无法估量。除了贡献网站服务器之外,一些黑客也通过手工或专门的软件破解特定用户名和密码,盗取用户存在网站上的信息。更有甚者,有些黑客通过“钓鱼”网站或发送有“木马”的电子邮件,诱导用户点击后,将木马或病毒植入用户电脑中,窃取用户电脑中的隐私信息,如各种账号和密码、聊天记录、文件等,并将这些信息打包,悄悄地发送出去。2011上半年,共有1.21亿中国网民的账号或密码被盗,占中国网民总数的24.9%。2012年,瑞星公司的《中国信息安全报告》中指出,我国共有超过7亿网名被病毒感染过。这种运用技术窃取个人信息的失范行为给很多网络用户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的损失,甚至是私生活的曝光,造成当下众网民在某些技术者的“迫害”下的当众“裸奔”。 (三)信息“陷阱” 当下,有很多软件厂商在其发售的软件中内置窃取用户信息的程序,如有网络“小甜饼”之称的软件cookies,用户安装后,软件就会将用户的信息发送到软件厂商的服务器上。在智能手机快速普及的今天,由于android系统安全门槛很低,因此,安装android系统的智能手机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比如,有一款名为“高德地图”的导航软件,就有窃取用户登录账号、密码等信息的“后门”,该软件将窃取到的账号、密码等信息以明文的方式发送到高德地图的服务商手中,以作他用。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的研究团队曾对某款主流智能手机的系统300余款应用软件进行分析,发现58%的软件存在泄露用户隐私的风险。从网民储存于电脑中、网站中、手机中的个人信息,每一种可以登录网络的电子设备都存在着无可规避的风险,种种道德失范行为的产生使网民在网络活动中的所有社会性行为都显得犹如刀尖上的行走,可这种种并非是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而是在网络时代,人性的一种恶性异化的表现,当下网络环境中所呈现的这些道德负面现象真是伦理学多应研究并攻克的一道难题。 三、针对失范行为伦理层面的分析 当代的信息技术是一个特殊的统一体,它涵盖了特定的知识体系和行动过程,一方面被当下的社会价值观念所影响,又同时对社会价值观念产生反作用。主体人这一概念在网络社会中的丧失,使得数据鸿沟的不断拉大,技术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断裂,使人们在应用信息技术的同时不断沉沦,沉沦于技术的工具性而丧失了主体的思维,超越了道德的禁忌,使得人们在网络社会中的生活如同困于囹圄,人们逐渐迷失、在无意识的情况下渐被技术异化,技术之于伦理,伦理之于技术,两者并轨而行才能完成人类于当下社会更健康的发展。 (一)网络活动中人主体性的丧失 海德格尔提出现代技术的在实质层面上来讲就是一种展现方式,在信息化的社会下,信息技术通过编码化、数据化的展现,通过“强制”、“限定”是人进入到了一种非自然的状态也就是一种失去了主体性意识的人,加之网络的匿名性,是网络中生活的主体人处于一种不被现实社会道德约束的假象之中,导致了人们现实与虚拟世界中分饰二角的分裂性人格,海德格尔指出在现代技术的作家中,一切事物包括人都成了必不可分的东西,而当人被吸纳入这种系统之后,他“就被一股力量安排着、要求着,这股力量是在技术的本质中显现出来的而又是人自己所不能控制的力量”,当技术操作者在运用自身掌握的网络技术进行示失范的行为时,完全没有意识到他并非技术的操作者,反而成了技术的奴役者,在这种技术的异化下逐渐失去了一个主体人本身所具有的自我约束能力和所有遵守的道德规约,逐渐沦为技术符号的附属品,由主动变为了被动,有操控者变为了被控制者。 (二)技术的工具理性与道德价值理性的断裂 针对技术的本身其使用的限度是受自然属性的制约的,而现代的信息技术又带有社会属性,人们在带有自身价值观念去使用技术时就意味着人类多余技术的使用有可能超过所能承受的限度范围。当人们在出于自身利益考量来过度开发的同时也就埋下了技术异化的因子。作为技术发展的最新形态,信息技术也同样具有这两种属性,它的工具理性就如同其自然属性一样,其实质是呈现世界的实然状态,但是在人们应用信息技术的过程中,把其工具理性推到一个至高的地位上,而其社会属性也即是具有一定正向约束力的价值理性却被“束之高阁”。技术的工具理性与道德价值理性本应并轨而行才能保证技术在发展的过程中能呈现一种自然的状态,造福社会而又不违背其自身发展的规律,可人们为了谋取自身的利益,把技术本身视为一种客体,对其任意球取,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却毫无背德意识,“这种理性化的潜在逻辑,是加强支配与压迫的逻辑。人对自然的支配变成了人对人的支配,而且最终会堕入自我支配的噩梦之中”。如此,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就此在人为的作用下发生了断裂,“技术的‘真’与伦理的‘善’也就此断裂,在空间上:技术则具有开放性和前瞻性,以获取足够的利润支持,从而研发更先进的技术;伦理则具有封闭性和保守性,以获取本体论意义上的家园感和安全感,即技术的‘利’与伦理的‘善’之间的断裂。”信息技术的发展过程中若不将伦理的价值观念纳入考量的范围之内,那么信息技术的工具理性就会与其价值理性就会分轨而行,造成工具理性的无限放大性的畸形发展,也就造成当下人们道德失范的种种后果。 (三)网络信息技术使人的异化 马克思曾指出:“劳动所产生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劳动的产品就是固定的某个对象中,物化作为对象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劳动的实现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在被国民经济学作为前提的那种状态下,劳动的这种实现表现作为工人的失去现实性,对象化表现为对象的丧失和被对象的奴役,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人们在网络社会中所掌握的信息技术,对人类的生活所产生的影响的范围必然不会超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一维度“,在异化的状态下,信息技术成为统治人和剥夺人的异己和敌对力量,这时的人成了信息技术的附属物。所以信息技术的异化的实质就是人与信息技术矛盾的激化,网络信息在被滥用的情况下没成了人的异己力量。记载信息社会中变成了数据化、符号化的人,人被异化成信息产品。人们不断被信息同化、物化。”这种信息技术的异化使网络社会中的人渐渐失去了其原有的价值品格,加之利益的驱使,使其原有道德品格丧失,在操纵他人个人信息时,自己也变为网络社会中一个传输数据的中介,将其自身也数据化、符号化了。海德格尔曾言“和机器一样,工业化时代的人本身也依赖于技术系统,人与其说是利用技术,不如说是为技术所用,因而人本身成了技术体系的职员、附属、辅助,甚至是它的手段。”海德格尔的语言不仅适用于工业社会,在当下的网络时代,信息社会里也同样适用,在信息社会里,作为主体的人在进入这个虚拟化的网络社会里,在信息技术的操纵下,在改造社会的同时,也改造了自己,由主体人变为数据人,这种技术的异化,改变了以往的社会结构,更对人们已然约定俗成的伦理道德构成了威胁。 四、针对失德行为的对策分析 网络社会的迅速发展,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加之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与开方向,使得网络社会生活的秩序出现的管理失控,信息的泄露与侵权已成为当下不可规避的难题之一,也逐渐从网络社会中演化为现实生活中的矛盾,既对传统的伦理规法发起了挑战,也制约着网络社会自身的平衡发展。因此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呼吁建立是应用于当下的伦理道德规范,增进责任机制的培养,加大法律的保护力度,同时引导自律机制来调整当下社会的伦理困境,从而建立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一)责任机制的培养 网络社会中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人们原有的生活格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这种变化的发生可以说是于潜移默化中的一种彻底颠覆,人们从开始对信息技术的折服发展到当下对信息技术的崇拜,进而迅速沉沦,可是在这种环境下生存的道德观念却没有及时梳理成型,就如美国学者理查德•斯皮内洛指出的:“技术往往比伦理学理论发展得快,而这方面的之后效应往往会给我们带来相当大的危害。”当下网络生活中道德相对主义盛行、无政府主义泛滥、人际关系淡漠以及道德人格的扭曲皆由因此而生,归其本质是道德责任的淡漠,责任伦理遂成为信息技术时代的必然诉求,引导责任机制的建立成为当下解决道德失范行为的一个先导机制“,责任伦理”的概念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于1919年在其所著的题为《作为职业的政治》一文中所提出的概念。随着当下伴随着网络社会出现的一系列伦理范畴内的失范行为,责任伦理成为当下的必然诉求,面对利益与道德之间的矛盾时,全社会都应肩负起自身的责任来,不仅要注重个人对其职业的责任理念,更应该注重社会团体的责任意识,进而整个社会的责任观念才会得以树立,唤起我们这一时代的责任观念,自身的本我价值观念才能与社会公共的价值观念才得以统一。针对当下网络中的信息技术本身,本无善恶之分,技术的最初职能即是呈现实物的自然面,但当网络的虚拟空间的独特属性,人置身于网络社会中,在运用信息技术的过程中人为附加了人性化的元素于其中,有加之隐匿性的掩护,使人的劣根性不断放大。若要在网络空间这一亚社会领域里构建一个完整的价值观体系,那么首先要构建的就是人们的责任意识,这是至关重要的,用责任意识去约束相关人员的行为“,因为伦理精神不仅仅是指信念或良心,责任是更为重要的,而用责任意识去衡量相关人员的行为,较以至善的信念作标准更为明确具体。”而对于我们前文所提到的针对个人信息安全,相关执业人员的一些违反自身职业道德或者社会规约的失范行为来讲,最需要的就是对自身的责任机制的架构,在发挥其才能的同时又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西方的责任伦理大师尤纳斯认为“:‘责任与谦逊’是最重要的伦理精神,由于科技行为对人和大自然的长远和整体形象很难为人全面了解和预见,存在一种‘责任的绝对命令’”,所以,符合当下网络时代,信息技术时间主体的新的责任意识必须是与技术的发展并轨而行的,这要求专业的技术人员在设计与应用技术的同时担负起自身的责任,参与相关活动的运营团队也同样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形成上行下效的责任机制,从而实现技术的健康发展,为社会的进步提供优化的保障。 (二)加强个人信息权的立法保护 针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除了我们之前提到的道德伦理和技术手段的保护之外,还有一个比较优秀的保护手段也是约束力最强的手段即是法律手段,在针对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造成的个人权利伤害的种种行为中,最能对个人提供保护并对相关人员起到强制约束力的有效手段。在我国针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立法还只是台湾地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而我国大陆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尚在制定之中。在没有专法保护的情况下,有关个人信息的问题是被拆分为保护人格与保护隐私等法律规范内来实施保护的。换言之,我国大陆地区还没有出具保护个人信息权益的专法。从全球范围看,绝大部分的大陆法系国家,包括少部分的英美法系国家都选择了统一立法模式。统一立法模式是在立法上将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基本法对待。其特点在于充分考虑到个人信息保护的统一性,照顾到行政机关和私人机关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的内在联系,同时也主语在司法上采用同一标准。美国的分散式立法模式是在针对不同领域定制单行法,此种模式的最大优点在于立法明确,内容界定清晰。其弊端是无论从立法角度还是司法角度都容易造成法治的不统一。基于对一两种立法模式的考量,在结合我国的法律体制和一贯法律传统,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应该选择同一立法的模式为立法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引入自律模式,相互融合取长补短。针对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除了其基本的立法模式外,我国还应在各国立法的基本原则上梳理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立法基本原则。在梳理了各个指导原则后,笔者认为,OECD指针的第二部分适用于国内法律的实际范畴,而该部分规定的个人资料保护的八大原则也可为我国立法所借鉴。即,限制收集原则、资料品质原则、目的特定原则、限制利用原则、安全保护原则、公开原则、个人参与原则、责任原则,实践证明,指针确立的原则对其后的国家立法以及国际文件都产生了示范作用,同样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确立提供一个优良的基础。一部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就如同一面没有漏洞的天网,能够为个人信息的保护提供一道难以跨越的屏障同时也会让诸多破坏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无所遁形,成为一种无懈可击的保障力。 (三)完善个人自律机制 鉴于网络社会的虚拟性、开放性等特质,网络主体的行为带有一定的隐匿性,使人们逐渐背离了现实社会中那些已然被大家接受并遵守的道德规约,加之法律、规范的约束力的滞后,使人们的劣根性不断放大,以为可以在这个虚拟空降为所欲为。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当人们认为自己在一个隐蔽的环境里,自己的行为不易被察觉,或者认为可以不受时时约束,可以逃避监督的情况下,行为主体就会自行卸下道德法规的“包袱”,而此时道德准则也就丧失其原有的作用。由此看来,完善自律机制是继责任机制与法律保障后,又一需要架构的针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障机制。在信息社会中,网络中的行为主体大多处于“独处”的状态之中,每个人都如穿着隐形衣一般,这时道德规约的贯彻实施就要求更高层次的自律。《礼记•中庸》有云:“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见乎微,是故君子慎其独也》。”鉴于国人思想体系中儒家思想根深蒂固的地位,针对网络社会中自律机制的建立,应以儒家“慎独”思想为“入德之方”。“慎独”思想所倡导的“独处时坚守道德准则”对应于我们当下于网络社会中的“独处”状态的道德戒律达成契约,强调我们在网络社会中必须审慎的行动,在这种强烈的道德感的感召下,严于律己,恪守道德信念,进而达到网络社会中个体人格与道德情操的高度统一。网络社会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化与虚拟化的生存空间,在这一空间的道德理论的建立需要每个网络活动主体的慎独精神力,才能将外在的道德规约转化为内在的一种约束体系,就如编写程序一般编入每个操作者的操作流程中,将道德内化为一种习惯、一种网络生活中自然的状态,将规范转化为一种责任感,才能尽可能从根源上规避失范行为的产生,当每个网络活动主体都对自己的网络行为审慎于独处,戒其于微小,这种内在维系力便结成,道德的自律意识也便成型。 五、结论 在人类的历史上普通民众,从未有过像今天一样,如此担忧和害怕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各种道德失范行为的肆意横行,不仅给人们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更干扰其正常生活也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是造成人身伤害,本文从伦理的角度出发深入地探究了道德失范行为的根源并从社会团体、法律机制及网络主体个角度提出了解决这一难题的预想策略,希望对这一问题的理论研究供以微薄之力,先贤黑格尔曾提醒世人:成为一个人,并尊重他人为人。笔者这样理解这句话:尊重他人是自己为人的前提。 作者:刘焱 单位:燕山大学文法学院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微信平台中个人信息安全论文 1网络环境下档案信息的特征 档案信息化以计算机技术为基础,与以往的纸质档案资料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1设备依赖性。 不同于过往的档案记载,信息化的档案资料再也不是一支笔、一份纸记录的过程,从输入到输出都是经由计算机与其辅助设备实现,管理与传输也都依赖各种软件与网络资源共享,信息处理速度与质量在某些程度上依赖于计算机的性能与软件的适应性。 1.2易控性和可变性。 信息化的档案资料一般是以通用的文档、图片、视频、音频等形式储存下来,这给信息共享带来了便利,但也增加了档案资料的易控性和可变性,对于文档资料可以通过office工具删除修改文字、对于图片资料可以通过photoshop轻易地改变其原有的面貌、对于音频和视频资料可以通过adobeaudition和premiere工具的剪辑变成完全不同的模样,这些都造成了档案信息易丢失的现象。 1.3复杂性。 档案信息量不断增加、信息存储形式也变得丰富多样,不仅有前文所述的文档、图像、视频、音频等形式,不同格式之间的信息资料还可以相互转换,如视频与图片、文字与图片的转换等等,进一步增加了档案信息的复杂性。 2目前网络环境下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网络环境下档案信息安全问题的特性。 档案信息化有其显著特征,在此基础上的档案信息安全问题属性也发生了较大变化。首先表现在信息共享的无边界性,发达的网络技术使得整个世界变成一张巨大的网,上传的信息即使在大洋彼岸也能及时查看,一旦信息泄露,传播的范围广、造成的危害难以估量。同时,在某种程度上档案信息化系统也存在着脆弱性问题,计算机病毒可以入侵系统的众多组成部分,而任何一部分被攻击都可能造成整个系统的崩溃。此外,网络安全问题还存在一定的隐蔽性,无需面对面交流,不用对话沟通,只需打开一个网页或是鼠标轻轻点击,信息就会在极短时间内被窃取,造成严重后果。 2.2网络环境下档案信息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 1)档案信息化安全意识薄弱。很多情况下,档案信息被窃取或损坏并不是因为入侵者手段高明,而是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自身安全漏洞过多,其本质原因是档案信息管理安全意识不够。受传统档案管理观念的桎梏、自身技术水平的限制,很多管理人员并未将档案信息看作极为重要的资源,对相关资料处理的随意性大,也无法觉察到潜在的风险,日常操作管理不规范,增加了档案安全危机发生的可能性。2)档案信息化安全资金投入不够。现代信息环境复杂多变,数据量急剧增加,信息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对各种硬件、软件设备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需要企业在档案信息管理方面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定期检查系统漏洞。而就目前情况而言,大部分企业在这方面投入的资源还远远达不到要求,档案信息管理的安全性得不到有效保障。3)档案信息化安全技术问题。技术问题首先表现在互联网自身的开放性特征中,互联网的基石是TCP/IP协议,以效率和及时沟通性为第一追求目标,必然会导致安全性的牺牲,诸如E-mail口令与文件传输等操作很容易被监听,甚至于不经意间计算机就会被远程操控,许多服务器都存在可被入侵者获取最高控制权的致命漏洞。此外,网络环境资源良莠不齐,许多看似无害的程序中夹杂着计算机病毒代码片段,隐蔽性强、传染性强、破坏力大,给档案信息带来了严重威胁。 3网络环境下实现档案信息安全保障原则 3.1档案信息安全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是无需置疑的,是任何企业特别是握有优秀技术的大型企业必须注重的问题,然而,档案信息管理并没有一劳永逸的方法,与传统档案一样,不存在绝对的安全保障,某一时期看起来再完善的系统也会存在不易发现的漏洞,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会愈来愈明显地暴露出来。同时,档案信息安全维护技术也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根据实际情况的需求,简单的技术可能性价比更高。 3.2管理过程中的技术与非技术因素。 档案信息管理工作不是单一的网络技术维护人员工作,也不是管理人员的独角戏,而需要技术与管理的有机结合。档案管理人员可以不具备专业网络技术人才的知识储备量,但一定要具备发现安全问题的感知力与责任心,对于一些常见入侵迹象要了然于心,对于工作中出现的自身无法解决的可疑现象应及时通知更专业的技术人员查看。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档案安全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员工的力量,以系统性、全面性的理念去组织档案信息管理工作。 4网络环境下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具体保障方法 4.1建立制度屏障。 完善的制度是任何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与基础,对于复杂网络环境下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来说更是如此。在现今高度发达的信息背景下,档案管理再不是锁好一扇门、看好一台计算机的简单工作,而是众多高新技术的集合体,因此,做好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加强安全意识的宣传,包括保密意识教育与信息安全基础教育,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特别是技术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应注重责任制度的落实,详细规定库房管理、档案借阅、鉴定、销毁等责任分配,详细记录档案管理培训与考核工作、记录进出档案室的人员信息,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记录每一个操作步骤,将档案接收、借阅、复制等过程完整、有条理地编入类目中,以便日后查阅。 4.2建立技术屏障。 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技术主要体现在通信安全技术和计算机安全技术两个方面。1)通信安全技术。通信安全技术应用于档案资料的传输共享过程中,可分为加密、确认与网络控制技术等几大类。其中,信息加密技术是实现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的关键,通过各种不同的加密算法实现信息的抽象化与无序化,即使被劫持也很难辨认出原有信息,这种技术性价比高,较小的投入便可获得较高的防护效果。档案信息确认技术是通过限制共享范围达到安全性要求,每一个用户都掌握着识别档案信息是否真实的方案,而不法接收者难以知晓方案的实际内容,从而预防信息的伪造、篡改行为。2)计算机安全技术。从计算机安全角度入手,可采用芯片卡识别制度,每一名合法使用者的芯片卡微处理机内记录特有编号,只有当编号在数据库范围内时方可通过认证,防止档案信息经由计算机存储器被窃的现象发生。同时,应加强计算机系统的防火墙设计,注意查找系统漏洞。 4.3建立法律屏障。 面对如此复杂的网络环境,法律条令是最为有力的防护武器,建立系统完备、结构严谨的法律体系将极大地促进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进行,应从维护网络资源、维护用户正当权益方面入手,以法律的强制力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保驾护航。 作者:徐丽艳 单位:鹤岗市林业局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论大数据征信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对策 摘要:大数据征信使个人信息安全处于空前的威胁与挑战,本文简述了大数据征信的概念与发展,探讨其在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为完善大数据征信中个人信息保护提出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大数据征信;保护;个人信息 一、大数据征信的概念与发展 大数据征信是指对海量在线交易记录、社交网络数据等个人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运用大数据分析和刻画出信用主体的违约率和信用状况,进而控制金融信用风险。解决了传统征信因信息分散导致的采集成本高,效率低下等问题,与传统征信天然互补。由于大数据采集的覆盖面广、信息维度丰富,评估个人信息的信用风险全面而广泛,成为互联网金融和众多相关行业的基石。 二、大数据征信中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由于互联网征信企业极度依赖于大数据技术的收集与分析,一切信息皆信用,使得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受到了空前挑战和威胁。近年来违法倒卖、泄露个人信息事件屡见不鲜,极大地影响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由于个人信息在我国立法中仍处于薄弱环节,相关法规的制定存在较大的不足与滞后,商业化的大数据征信可能会成为侵害个人信息的工具,需用法律手段加以规制。 (一)立法保护滞后于现实需要 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尽管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不断出现在各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过于分散且层次效力不一,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无法满足当前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高质量法规的需求。现行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与大数据征信的发展不适配,对于大数据征信中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等环节缺乏明确的界定,条例规范范围过于狭窄,对于涉及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未作出合理规范。 (二)征信信息泄露严重监管缺乏 大数据征信涉及大量用户敏感信息,随着越来越多的数据被采集利用,用户面临着面临的信息安全风险变得更加严峻。与普通个人信息相比,征信信息由于价值和敏感性,泄露的危害更为严重。当前信息泄露已经形成产业链,数据黑市犯罪成本低利润高。再加上互联网征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业务操作和人员道德双重风险,近年来许多互联网公司人员存在监守自盗的风险,例如京东泄露了12G的用户数据造成其严重后果。2016年的“5•26信息泄露案”,湖南银行行长非法出售个人信息257万余条,包括身份证号、征信记录、账户明细等众多敏感信息。而在国外全球第一大个人征信机构益博睿涉及2亿的身份信息泄露,涉案金额超过6500万美元。 (三)个人维权法律救济困难 随着未来信息开发和利用的日益成熟,个人信息尤其是信用信息具备相当的商业、社会和法律价值。大数据时代使个人信息的权利边界消失,给个人信用信息主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带来巨大的挑战。由于个人信息主体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与征信信息管理机构存在着信息和技术不对称,让受侵害的个人信息举证维权之路难上加难。在个人信息受到非法收集泄露等侵害时,由于通过法律救济途径解决纠纷可能产生的成本和风险过高,只好选择放弃诉讼维权,使得本应该成为最终保障的司法救济渠道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三、大数据征信中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个人信息立法保护 针对大数据征信的特点,以征信业规制和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立法现有成果出发,通过立法出台统一的个人信息国家技术标准,给已有的普遍分散立法以操作的指引,制定最低标准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个人隐私的信息、个人信息采集基本原则和使用目的,采集收集的负面清单制度,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通过构建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为征信体系安全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法律支撑。 (二)加强行政监督管理与行业自律 加强数据安全体系和信息监管体系建设,防范非法入侵造成信息泄露,对于信息泄露问题完善危机应急预案和补救措施。加强信息安全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泄露、买卖信用数据的行为,加大对泄露个人信息企业的问责和处罚。对征信管理机构开展内部安全认证和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征信行业协会其协调沟通征信机构与监管机构的作用,加强征信行业业务交流和制定技术标准,开展征信信息保护宣传提高民众意识。 (三)探索多元化个人信息保护救济方法 建立征信机构内部的纠纷处理机制,完善信息异议处理解决机制,缩短错误征信数据信息的更正时限,提高征信信息录入质量。完善个人对征信机构的投诉渠道,引入征信行业调解、仲裁和第三方纠纷非诉解决的法律机制。对于公民维护个人合法权益面临取证难、诉讼难等问题,完善互联网情景中个人信息侵权赔偿制度,并在个人信息保护中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和集体诉讼机制,优化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程序,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救济渠道。 作者:林周 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个人信息安全风险与防范 摘要:云计算时代的个人信息安全体系初步形成,但个人信息安全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还大量存在,可能导致个人信息的违法收集、利用和处理,因而有必要构建云计算下的个人信息安全监控机制、侦查机制和应急机制,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可控和云计算产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云计算;个人信息;安全风险 一、云计算及其潜在风险概述 云计算是继分布式计算、网格计算、对等计算之后的一种新型计算方式,通过互联网上异构、自治的服务,为用户提供定制化的计算。云计算是将网络储存技术、虚拟化技术、网格计算技术、并行处理技术、分布式处理技术等软硬件技术融合发展的集大成者,也是集合了网络、服务器、计算、储存、应用软件等资源并提供快速便捷、即需即取服务的共享平台。云计算具有按需服务、广泛的网络接入、资源池化、快速弹性以及按使用量计费等5个特点;涵盖私有云、社区云、公有云、混合云等4种开发模式]。云计算有3大优势: 一是具有强大的存储和计算能力,能提供即需即取的服务。最大的云计算平台的服务器数量达到百万级别,一般的云计算企业的服务器数量在几十万台,比较小的企业私有云服务器数量也要数百上千台。另外,云计算还能够弹性配置、动态伸缩,以满足用户规模和计算量增长的需要。二是具有开放性,能实现资源共享。云计算将虚拟化技术、分布式计算技术、效用计算技术和定制、计量、租用的商业模式相结合,最大效率地利用了随时连接、随时访问、分布存取的各个服务器,实现了资源的共享。三是具有管理成本最小化以及与服务供应商的交互最小化的优势,能降低使用成本。云计算具有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在硬件成本、管理成本、电力成本、资源利用率方面都有极大的成本优势,企业和个人也省去了服务器的磨损、闲置和管理成本,只需按需要使用相应功能、按服务量支付费用。云计算潜在的安全风险与云计算的技术优势和经济效益总是如影随形。用户对于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是云计算服务推广应用的首要障碍,云计算的理念是开放和共享,而个人信息安全注重封闭和私权,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个人信息是指个人姓名、住址、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医疗记录、人事记录、照片等单独或与其他信息对照可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5]。个人信息涉及用户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财产权利等基本权利,事关重大,一般具有极高的敏感性。用户在决定是否使用云计算之前会对云计算的安全风险加以衡量。使用云计算功能在线存储的文档、图片、视频等文件大量涉及个人信息,一旦云计算的安全体系被攻破,则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贩卖等事件,严重危及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甚至会造成社会恐慌。与传统的互联网技术相比,云计算环境下保护个人信息的必要性更加突出。一是因为云计算下个人信息脱离了用户的控制范围,一旦云计算服务商的数据中心发生事故,用户无法知悉,也无法及时采取措施,只能被动挨打。 二是因为云计算的交互式、参与性、网络化的特点,用户几乎将所有个人信息被动或者主动地全部暴露在云计算服务商平台上,存在信息不对称和能力不对称的问题,一旦发生侵权事件,用户损失巨大,而且难以维权。 三是因云计算的普及性和规模性,小的漏洞都会造成巨大的破坏,损害具有连锁反应。比如,2011年亚马逊的EC2业务由于出现一点小的漏洞,整个云计算数据中心出现全范围宕机;2012年微软的WindowsAzure平台由于个人服务的设置问题,导致所有集群的功能不能使用。目前,研究云计算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学者大多从国家立法、行业立规的角度展开。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建章立法固然重要,特别是构建规制云计算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的法律规范和行业标准正当其时,法律的具体执行,特别是建立个人信息安全风险的防控机制和措施更是迫在眉睫,本文拟从这一角度进行探析。 二、云计算中的个人信息安全体系与技术风险 云计算架构分为基础设施层、平台层和软件服务层3个层次,分别对应简称IaaS、PaaS和SaaS3个服务类型。IaaS是由政府或者企业建立的大规模服务器和网络传输连接装置等基础设施,同时采用虚拟技术将分散到各个数据中心的服务器集中起来。PaaS包括基本硬件、基础软件、储存设备等,起到应用支持的作用。SaaS的作用是制定一系列标准和协议,构建公共平台,提供最终的应用服务。分层是横向的、纵向的管理系统将这些资源进行统一的配置和统一运行,实现一站式的服务。不同的云计算服务模式意味着不同的个人信息安全体系,目前大多数个人信息安全体系就是基于云计算服务模型构建的。 (一)IaaS层的个人信息安全体系与技术风险IaaS服务提供商将基础设施,包括服务器、储存、网络等IT设施进行组合,形成不同规模、不同用途的服务产品,大到集网络、数据计算、数据处理于一体的应用系统,小到一台处理简单业务的服务器,然后以套餐的形式提供给用户。用户可以像在麦当劳点餐一样,租用产品目录上的IT基础设施服务套餐,将自己的应用部署在上面,开展各种业务。使用IaaS服务的信息安全风险比较大,无论是物理设施、虚拟化技术、接口设施、还是应用程序,如果发生自然灾害或者操作错误,将会对信息安全造成釜底抽薪般的巨大影响。其中,虚拟化安全风险是防范重点。一方面是虚拟机自身存在的安全风险,包括可能面临用户劫持、脆弱的防火墙等;另一方面是虚拟化软件带来的安全风险,包括未经授权的访问、非法删除、非法添加等[6]。在传统计算机技术下,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已经有比较成熟的技术,包括加密和密钥管理、身份识别和访问控制、安全事件管理等。云计算环境更加复杂,更加开放。云计算环境下的IaaS个人信息安全体系的关键是将这些技术进行融合,按照一定的技术标准,形成兼容的、完备的安全闭环,确保物理安全、网络安全、虚拟化安全、接口安全。一是要加入安全防护技术,利用防火墙、病毒防护墙等对整个IaaS进行防护;二是要加入访问控制技术,利用加密和解密管理、身份识别等技术为用户提供用户登录管理、用户认证、数字签名等安全管理服务;三是要加入审计技术,对用户的登录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照不同的风险级别区分不同的安全域,实施不同等级的安全干预[7]。 (二)PaaS层的个人信息安全体系与技术风险 PaaS层处在云计算的中间层,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其对于个人信息的整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PaaS服务商提供的是应用基础设施服务,即中间件服务。PaaS用户可以将其应用系统布置到PaaS平台上,应用系统服务器、网络、操作系统、信息管理等应用系统运行的环境,由PaaS服务商提供保障。所有PaaS服务商不仅提供平台,还提供安全服务。他们的职责是提供安全可靠的运行环境,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PaaS个人信息安全体系要求数据处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包括:数据存放位置、数据删除或持久性、数据备份和恢复重建、数据发现;同时禁止一些不当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比如:不同客户数据的混合、数据聚合和推理。PaaS个人信息安全体系重点在于对价值较高的个人信息的保护,尤其是防范对个人信息的交叉查询。 (三)SaaS层的个人信息安全体系与技术风险 与等软件服务模式类似。在SaaS平台上,用户不用购买软件,也不用维护管理,只需要按照服务类型和服务时间支付费用,就可以选择使用符合自己需求的软件。SaaS服务商不仅要管理维护自身的软件,而且要将用户的个人信息储存在自己的服务器上,以便用户随时随地可以接着使用软件。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概率总是与管理权限成正比。特别是在SaaS层下,存在一个基本的矛盾,一方面,SaaS需要将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备份,保存在多个不同位置的服务器上,防止数据丢失、数据删除,提供及时的数据恢复服务;另一方面,SaaS可能涉嫌秘密保存和永久保存用户的个人信息,在用户不知情或者已经删除软件上的个人信息的情况下,仍然保留电子痕迹并随时可以恢复数据。所以SaaS应该提供给用户透明的个人信息储存、删除和保护方案。当然,由于SaaS的共享性,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风险主要来自第三方的攻击、窃取和篡改等。SaaS层的个人信息安全体系应该包括以下4个方面内容: 一是应用的安全,软件运行的环境安全可靠,软件能够及时更新换代,确保没有漏洞; 二是个人信息数据库的安全,数据库与应用软件数据应该隔离分开,多个服务器进行分别储存,并使用防火墙、密钥管理等技术进行数据库的保护; 三是个人信息的传输安全,采用加密的传输协议,确保用户在客户端和云计算服务器之间传输个人信息时不被截留;四是访问控制机制,由于多个用户共用云计算服务器,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分块隔离,采用身份识别、数字签名和访问控制技术对访问登录进行严格管理。上述分析是着眼于云计算平台3个层次本身的技术漏洞,除此之外,云计算用户的服务终端也是个人信息安全风险的重要源头。一方面,云计算环境下,服务终端与云计算平台连为一体,构成一个统一的系统,具有极强传染性和破坏性的病毒很可能从服务终端侵入到整个云平台,导致整个云的崩溃或者瘫痪。特别是现在手机服务端日益普及,APP使用率日益增高,手机病毒的传播更加猖獗,也极易侵入云计算网络。另一方面,黑客也很可能通过云计算网络对服务端发起攻击,即使用户的计算机采取防火墙、杀毒软件等安全措施,但毕竟防范投入和水平有限,未必能阻挡病毒的侵袭。恶意代码制作者、病毒邮件发送者以及其他恶意攻击者可能直接窃取用户服务端的个人信息,这种窃取采取各个击破、蚂蚁搬家的形式,更加难以觉察和防范。他们也可能破解或者盗取用户在云计算平台上的登录名称和登录密码,盗取用户储存在云计算数据中心上的海量个人信息。 三、云计算中的个人信息安全管理风险 除了云计算技术风险,云计算的管理不善也可能带来个人信息的安全风险。天灾易避,人祸难防,云计算时代个人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更大,后果也更为严重。技术风险多为概率事件,偶然性较强,而管理风险存在主观故意,发生的可能性更高。技术风险可能造成个人信息的破坏或者丢失,但不一定立即引起直接损失,而管理风险一般伴随着恶意商业目的,紧接着就可能造成用户财产的损失或者人格权利的侵害。技术风险可以由云计算服务商通过技术改进进行补漏,通过人工操作进行补救,但是,在信息不对称的现状下,道德缺失造成的云计算服务商监守自盗所带来的风险几乎是难以防范的。下面笔者将从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处理3个方面归纳总结各种安全风险。 (一)道德的失范导致的个人信息收集风险 在云计算产业巨大利益的驱使下,云计算服务商可能有意或者无意地大量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云计算的主要商业模式是由云计算服务商运用数据挖掘技术,海量收集各类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用户的信息,进行储存、信息交换、个性服务、定向营销等。信息量越大,服务功能越强,商业价值就越大,这直接激发了云计算服务商收集个人信息的动力。首先,用户在使用云计算上的软件时,并不知悉个人信息已经被计算服务商获取。虽然法律规定服务商必须履行告知义务,但是软件的告知明细往往过于复杂,用户如果不仔细阅读一般都难以发现。特别是信息收集技术的不断进步,云计算服务商的信息收集能力不断增强,信息收集的种类和数量往往超出了用户能够知晓的范围。有时候,云计算服务商秘密收集或者备份用户的个人信息,但有时用户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要被收集,为了享有便利的服务,不得不放弃个人信息权。其次,由于数据挖掘、数据比对等众多信息收集技术的出现,云计算服务商具备了强大的信息比对、分析、归纳、推理、整理能力,能够将用户在不同平台不同服务中的碎片化个人信息整理成完整的个人信息图谱,能够掌握用户完整的特征和清晰的活动轨迹。虽然这些个人信息能够更方便地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个性化服务,但这些脱离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往往处于事实上的权利失控状态,信息主体并不知道谁收集、处理和利用了他们的信息,以及以何种手段收集、处理和利用他们的信息,这构成了巨大的个人信息收集风险[8]。第三,不同云计算平台之间可能存在不正当的个人信息交换,秘密签订个人信息共享协议,实现云计算服务商的商业利益最大化。特别是在云计算不区分国界的情况下,个人信息的跨境传输更难以管控。斯诺登事件就曝光了一些云计算企业在国家力量的支持下,收集其他国家公民的个人信息。这样的跨境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公民的民事权利,还侵害了一个国家的信息主权。 (二)规则的缺失导致的个人信息利用风险 云计算产业发展迅猛,但是云计算领域的规则和标准的建构与完善却相对滞后,这种不对称的发展造成了个人信息安全领域的无序状况,容易造成个人信息利用的违法和犯罪。首先,云计算安全技术标准还有待强化和细化。没有统一的云安全技术标准,无法强制要求云计算服务商布设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导致一些服务商重视能够带来盈利的商业技术,而忽视了不能带来直接利益的安全技术。没有安全技术标准的约束,一些云计算服务提供商还可能在云计算系统中插入秘密收集个人信息的软件,比如等等。其次,云计算行业的制度规范也尚未制定。云计算产业需要一套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完整的行为准则,确立个人信息数据库的管理制度,明确个人信息处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系统开发人员和系统操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和操作规程。云安全规则的缺失极其容易造成个人信息的滥用。云计算服务商可能将个人信息应用于定向推送广告、不断骚扰下的强迫交易、信息销售等。在现实生活中,用户将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服务商时,往往在身份证上注明“仅限用作……”等字样,确保身份证复印件的有限使用和特定用途使用。但是电子数据形式的个人信息极易被复制,很难保证服务商不将其挪作他用。第三,由于个人信息相关法律不够健全,云计算环境下个人信息的保护法更是少之又少,个人信息缺乏有力的司法强制力的保护。云计算用户在个人信息遭受侵犯时,往往难以获得有效的救济。云计算没有地域性,个人信息案件的管辖难以明确,造成立案难;云计算具有虚拟性,电子数据极易篡改,造成个人信息案件的取证难;另外,个人信息具有非物质性,其价值难以计量,造成个人信息案件的赔偿难。 (三)管理的失位引发的个人信息处理风险 我国云计算产业刚刚起步,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云计算企业,都尚未建立完整有效的管理机制。一方面,政府监管力度不够。目前,我国云计算的监管部门是国家工信部,由于其职能主要是促进产业发展,因此往往重发展而轻安全。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涉及司法权和行政执法权,信息化管理部门还无法行使调查取证、强制措施、搜查冻结、罚款没收等权力。另外,由于条件的限制,信息化管理部门进行个人信息安全执法的力量较为薄弱。另一方面,企业管理动力不足。云计算服务商利用个人信息的利益和用户保护个人信息的权利存在一定的矛盾,企业没有足够的动力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进行个人信息的管理。云计算企业对于能够产生经济价值的个人信息的利用较为重视,而对于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甚至有可能产生负效益的个人信息的管理重视不够。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如果不加强内部操作人员的管理,不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内部控制的建设,操作人员违规处理个人信息的现象将不断出现。云计算时代,所有IT设备或数据被放到一起集中管理,内部人员拥有的权限让其能轻易获取重要个人信息甚至得到整个云服务平台的完全控制权。用人失察或监管缺位都会给个人信息安全带来灾难性的损失。 四、云计算下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控措施 云计算下的个人信息安全已经不是一个纯技术问题,仅仅依靠云计算企业采用先进的云安全技术去遏制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是不够的。唯有法律才能明确管理责任,才能明晰处理个人信息的权限,才能惩罚和防范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个人信息谋取私利。违法收集、利用、处理行为主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9]。个人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非常重要,而且迫在眉睫。但是个人信息安全防控机制的构建、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措施的完善同样非常重要。作为以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职能的公安机关,在防范和控制个人信息安全违法犯罪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国应该构建以公安机关为主,信息化管理部门协调配合,法律规制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控体系,构建并完善云计算下的个人信息安全监控机制、侦查机制和应急机制。 (一)云计算下的个人信息安全监控机制 信息的公开具有不可逆性,云计算个人信息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害无法恢复原状。因而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能依赖事后的被动处理,而应该着重于监控与预警,从事后救济、被动维护向事前设计、事中报告、主动监控转移,形成常态的监控机制[10]。首先,应该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要求云计算服务商在系统中植入安全监控技术;制定统一的行业规范,要求云计算服务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利用安全监控技术,公安机关、信息化管理部门和云计算服务商都能及时了解云计算系统运行状态。监控技术不仅起到预警作用,也为云计算安全的内部控制提供数据支撑。其次,应该建立常态的个人信息安全报告机制,要求云计算服务商及时报告个人信息流动的异常情况。个人信息安全的报告机制可以借鉴我国《反洗钱法》中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要求云计算服务商将可疑的个人信息流动报告给公安机关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可疑的个人信息流动是指个人信息流动在数量、频率、流向和性质等方面表现异常,或与客户身份、登录状况、活动规律不符,存有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嫌疑的流动。 (二)云计算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侦查机制 严格的侦查机制和过硬的侦查能力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根本保障。要整合公安机关、信息化管理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的资源,司法、行政与行业之间无缝对接,协调配合,共同执法。在行政和刑事执法过程中,取证难严重降低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在云计算环境下,某些电子证据依靠目前的侦查技术,还难以充分侦测与提取。如在云应用服务中,有许多服务通过运行的虚拟专用网络(VPA)访问,现有侦查技术几乎检测不到[11]。对此,可以采用面向取证的现场迁移技术等进行侦查,采取迁移取证监管来调度和监控镜像证据提取层的每一次迁移操作,并记录下全部的迁移过程信息,保证取证数据符合证据法要求的可靠性和完整性[12]。 (三)云计算下的个人信息安全应急机制 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应当设置个人信息安全监控中心,负责系统安全的全面维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总体监控、个人信息安全情况报告和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等[13]。公安机关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根据云计算服务商提交的可疑个人信息流动报告,进行认真研判、仔细甄别。对筛选出来的违反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安全事件,要根据严重程度,启动个人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应急机制分为轻微、一般、重大、特别重大等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警报对应不同级别的应急方案。应急方案包括提醒客户、数据隔离、数据恢复、停止运行等。其中数据隔离可以保证用户的个人信息运行于封闭且安全的范围内,防止进一步地泄露,避免用户间的相互影响,减少用户错误操作或受到计算机病毒攻击时对整个系统带来的安全风险。数据恢复是针对计算机病毒攻击的重要应急措施,包括恢复个人信息和遭受病毒侵害的软件等。数据恢复是典型的事后应急措施,可以保证云计算服务可靠性和可用性。 五、结语 技术的进步必然引起法律制度的变革,产业的发展必须依赖法律机制的完善。云计算时代,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制迫在眉睫。随着云计算成为人类基本的工作、生活环境,个人信息都无法避免地集中到云上,海量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是公安机关必须面对的难题。个人信息安全监控机制旨在防范犯罪,个人信息安全侦查机制旨在打击犯罪,个人信息安全应急机制则是处理已经发生的犯罪。建立系统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控机制,多方位协同发挥效力,方能最大程度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可控和云计算产业健康发展。 作者:魏光禧 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刑法保护 一、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概述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基本概念 从基本概念进行分析的话,首先,个人信息的主体是公民,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通过法律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个人信息的主体并不仅限于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还包括获得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士,在这些人的个人信息权受到不法分子侵害时,一律享有我国刑法的保护。其次,关于个人信息的解读,各学派一直存在着争议,无论哪种观点,都没办法准确涵盖个人信息的全部。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是公民个人所拥有的,能够直接或间接的识别本人的特定资料所反映出的内容。如姓名、性别、年龄、身高、体重、肖像、身份证号码、职业、教育状况、联系方式、家庭背景等等和本人人身密切相关的信息,还包括着隐私范畴内的如既往病史、财产收入等信息。与此同时,对于个人信息的定义,还需要根据社会的发展,在日后的立法过程中进一步完善。 (二)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 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中,其法律属性一直颇具争议,成为法学界研究的重点。就目前来说,关于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所有权学客体说,他们认为个人信息具有实际利用价值,所有者对其具有支配权,可以作为商品买卖出售,从而为信息的所有者带来经济上的收益,具备财产属性,因此被列入所有权范畴;二是以隐私权客体说,认为个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个人隐私包含个人信息,在这方面美国是最早将个人信息纳入隐私范畴进行立法的国家,比如《隐私权法》和《联邦电子通讯隐私权法案》中对个人信息都有详尽的保护措施;三是人格权客体说,将个人信息划分到人格权中,认为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就是维护公民作为人最基本的尊严,体现的是公民个人的人格利益,因此应该受宪法和其他法律的严格保护。 (三)公民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公民的个人信息涉及内容较广,和很多专有名词的概念都有着相似之处,通过分析,笔者主要将目光集中在个人隐私上面。个人隐私指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比如我国在《侵权责任法》中明确规定:“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以及“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等行为,都属于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由此可见,个人隐私大多是公民不希望被外人所知的、敏感的信息,而个人信息不仅包括禁止他人干涉的敏感信息,还包括可以向大众公开的信息。因此,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是两个相互交叉,又在外延方面相互区别的名词概念。就对公民的立法保护工作来说,个人信息的保护比个人隐私的保护更加全面。 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现状 (一)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受侵害的具体表现 当今社会,互联网的使用,让人们的生活被手机、电脑等各种电子产品包绕,在这种大环境下,人们在从事购物、交友、出行、入住宾馆等各种社会活动时,很多情况下都会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告知与商家,进行登记,这就造成了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和隐患。对于商家而言,信息就是资源,信息就是商机,那么利用信息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就应运而生了。一些机构疏于管理再加上一些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致使我国公民信息泄露的情况非常严重,大量兜售车主房主信息、大学毕业生应聘人员信息、商务人士信息、患者信息、电信用户信息的现象在社会上层出不穷,一些商家将自己搜集到的客户信息进行出售,甚至形成了一个新兴的“信息倒卖”产业。商家利用这些信息进行推销,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诈骗,甚至通过“人肉搜索”对当事人进行名誉侵害,通过某些编程窃取网银密码盗取用户存款等等,这些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应当给予严厉的打击和制裁。 (二)现有法律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 宪法、民法、行政法和刑法是构建我国法律框架的四个关键部位,对于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也应该由这四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个人尊严不容侵犯,任何侵犯公民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制裁。”这一规定虽然没有出现“个人信息”的字眼,但个人尊严与个人信息紧密相关,从此种意义上来讲,宪法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了原则性的保护;其次是民法,对与公民的个人信息有关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和荣誉权做出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任何人如果侵害公民的这四项权益,都将受到民法的制裁;另外,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法近些年才开始颁布施行,有《居民身份证法》、《物业管理法》、《电信条例》等等;直到《刑法修正案(七)》的出台,才首次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定罪入刑,填充了我国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空白。 (三)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必要性 刑法作为法律的最底线,只有在其他法律都无效的前提下,才会实行刑事处罚,给予犯罪分子最沉重的打击。在我国现有阶段,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的制定还不到位,虽然宪法、民法以及行政法都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有所涉及,但通过施行效果可知,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中的法律条文尽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触及到根本,仅仅提供了一些原则性的间接性的保护;民法虽然明确提出了对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以及名誉权的保护,但公民的个人信息涉及的内容远远不止于此,过于零散的法律规定,削弱了民法的可操作性,针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制裁;行政法对于破坏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实施主体限制范围相对狭小,主要针对行政机关人员,而且处罚力度较小,不能对公民的个人信息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因此,加强刑事立法,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有着显著的现实意义。 三、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刑法完善建议 (一)明确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和犯罪主体范围 要解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刑事立法问题,首先要明确个人信息的基本概念和犯罪主体范围。现阶段,我国在这方面的刑事法律还不够完善,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中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虽然指出犯罪对象是公民的个人信息,但同宪法、民法、行政法一样,没有对公民的个人信息做出具体的解释,不管是公开信息还是属于个人隐私的信息,在量刑规定中没有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做出清晰的界定,以至于不法分子得不到相应的惩罚。同时,在条文规定中使用“等”字,也让犯罪主体模糊化。为了避免法律上的漏洞,给犯罪分子以严厉的打击,明确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以及犯罪主体的范围,是当前完善刑法的重中之重。 (二)根据犯罪的行为和情节细致刑罚 《刑法修正案(七)》中,第七条增设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及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根据刑法规定,区别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就是情节是否严重。而根据我国的立法情况来看,当前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对情节是否严重划分出明确的界定范围。因此,在裁判过程中,对于“罪与非罪”就存在争论,司法机关必须根据案情酌情评判情节的轻重,给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带来不小的难度。如果出台的法律能够将犯罪行为细致量化,司法机关审判案件的压力将会大大减小,比如立法机关可以根据公民个人信息被出售的份额,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所得利益对刑事处罚的幅度进行划分,份额由小到大对应犯罪情节由轻到重,相应的刑罚也会逐渐增加,尤其是给当事人带来重大人身或财产损失时,犯罪行为更不可姑息。如此一来,犯罪主体都能够得到与之犯罪情节相对应的惩罚,不会出现钻法律漏洞的现象,实现司法的公平性。 (三)构建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工作一体化机制 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过程中,必须要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要求。因此,首先从立法层面上讲,立法机关要深入社会调查,根据实际情况构建法律条文,尤其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刑法的完善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其次从执法层面而言,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侵害的犯罪分子,绝不姑息养奸,让犯罪分子有机会逃脱法网;从司法层面来说,法院及检察院在裁定犯罪结果的过程中,要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给受害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立法、执法、司法机构要互相监督,互相制约,才能有效打击此类犯罪。 (四)借鉴学习国外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经验 在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中,不仅要完善刑法,宪法、民法、行政法都要同时完善,只有构建完备的法律体系,才能为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提供坚实的堡垒。将来随着立法的逐步完善和条件的逐步成熟,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无疑是明智的选择。从立法模式上,笔者比较倾向于以德国为代表的统一交叉立法模式,制定专门的法律条案,对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整体归类,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避免了法律零散化带来的不便。 四、结语 综上所述,刑法作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它的完善对于公民个人权益的保护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对于刑法涉及到的“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好法律宣传,对优秀的工作人员做好监督工作。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公民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只有提高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犯罪行为的产生。 作者:王晓 单位:河南理工大学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社交网络中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初探 【摘要】社交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和学习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一背景下,信息安全问题已经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主要分析社交网络中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措施。 【关键词】社交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在科技的发展下,我们已经步入了大数据时代,社交网络开始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利用社交网络来分享自己的所见所闻,我们也开始通过电脑、手机来记录信息,社交网络中的个人信息也开始成为商家博弈的焦点,在开发社交网络的过程中如何保护个人信息是大数据时代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1社交网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存在的挑战 社交网络运营商必须要在掌握大量数据的基础上来分析用户、预测市场走向,这样才能够在激励的竞争中一直都处在不败之地,但是,这同时也是一把双刃剑,虽然能够帮助商家准确的预测信息,但是也给个人信息安全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其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账号被盗的风险 账号安全是我们使用社交网络的基本要求,在大数据环境下,人们的社交网络账号越来越多,为了方便记忆,常常使用同一个手机号与邮箱进行认证,为了便于后续的操作,网络运营商之间也在不断的进行合作,同一个账户可以享受多个网站的服务。同时,数据的关键性非常强,一旦其中一个账户被盗,就会波及其他的账户,账户安全问题是非常严峻的。 1.2个人信息控制权问题 与传统环境相比而言,人们对于个人信息的控制权变得越来越低,在传统环境下,信息控制需要付出较高的代价,但是在现阶段的时代,个人的信息很容易被收集、访问以及传播,对不同社交网络的信息进行分析与整合,能够建立起一种包括朋友圈、喜好、个人履历、信仰的信息体系。如果这些信息被黑客获取,很容易影响我们的信息控制权。 1.3隐私安全问题 隐私安全问题是目前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的最严峻威胁,人们的地理位置、日程、情绪已经被数据化,与传统互联网时代相比,大数据时代数据之间的关联性更加高,虽然运营商对于这些信息都会进行匿名处理,但是,不安好心的人可以通过软件将这些分离的数据关联起来,导致数据匿名性失效。 2在社交网络中如何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如何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性是使用社交网络必须要考虑到的重要问题,需要从行业、国家与用户层面进行应对,充分发挥出创新用户的优势: 2.1要有法律保障 大数据在我国还属于一种新生事物,行业需要不断的前进和努力,关于大数据还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这是无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目前,《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指南》是保护个人信息的最高标准,其实施时间是2013年3月份,对于相关信息予以了明确的界定,但是这是无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性的。同时,散落的信息也难以满足用户的信息控制权,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必须要及早制定好完善的法律法规,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 2.2完善行业自律公约 良好的行业自律公约是保障这一行业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要让社交网络之路走得更加长远,就需要构建起关于本行业的规章制度。这可以采取几个措施:第一,尊重每一个用户的知情权,为他们提供授权的方式,在服务条款中阐述信息数据的使用期限和使用方式;第二,寻求个人信息的拥有者,为数据服务商、数据消费者以及个人信息拥有者制定出完善的行业自律公约,保障数据应用的科学性,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隐蔽性,为他们营造出良好的数据使用环境。 2.3提升用户的信息安全素养 用户是使用社交网络的主人,要真正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用户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素养,信息安全素养主要由信息安全知识以及信息安全能力有机组成。实际上,信息安全知识是非常丰富的,作为使用者的我们需要加强学习,积极主动的了解病毒、木马的特性,提升自己的信息安全意识,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同时,在使用社交网站的过程中,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重要资料,要定期进行备份,此外,还要定期对自己的移动设备和电脑进行更新,避免使用公共网络,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2.4提升社交网络企业信息安全管理水平 无论是法律制度与行业自律,都离不开外部力量的保障,社交网络企业必须要采取合理的措施提升用户信息安全性,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的主体主要针对社交网络企业,他们为了开展业务,需要收集大量的信息,各个社交网络企业必须要将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提升到一定的高度,加强管理力度。目前,大多数社交网站都采用了Ajax技术,在运行过程中,必须要关注CSRF以及XSS的攻击,在网站成立初期,可以限制用户的输入内容,对页面开展代码测试。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信息伦理道德,注重对用户信息的保护,细化隐私条款,制定出安全的网站访问指南,在收集以及利用信息时,应该设置好限制,明确收集目的,对于涉及财产安全和用户隐私的信息,必须要加大保密级别,严格限制其利用和访问。此外,还要注意到的问题是,目前很多社交网站都开始与第三方应用程序进行协作,这些程序能够获取到用户的信息,社交网站是无法对此进行监控的,因此,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推出与第三方应用程序相关的安全保护准则。 3结语 社交网络的不断普及和广泛应用,使人们的个人信息与日常活动在网络上得到越来越多的展现。但是,社交网络为用户提供交流和展示平台的同时,如果不能对涉及用户切身利益的个人隐私信息加以保护和控制,将会给用户带来严重的困扰和损失。提高社交网络的信息安全,需要用户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从自身做起,保护隐私信息,社交网站则需要坚守保护用户隐私的承诺,加强对自身以及第三方的监控和管理。同时,政府也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为社交网络用户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作者:徐子琳 单位: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手机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研究 一、引言 信息与网络安全是当今计算机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和广泛应用,信息安全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已经引起各政府、企业部门的高度重视。目前,我国在信息安全技术方面的起点还较低,国内只有少数高等院校开设信息安全技术专业,信息安全技术人才奇缺。特别是在政府机关、国家安全、银行、金融、证券等部门和领域,对信息安全人才的需求量更是惊人。因此信息安全变得至关重要,信息安全已成为信息科学的热点课题。因此信息安全技术的专业人才培养在高校计算机专业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从市场需求来看,需要大量的熟悉信息安全产品销售、推广、安装、维护与用户培训的信息安全人才,也需要从事网络安全管理、保证企业网络安全运行的信息安全人才,还需要能够迅速排除或解决网络故障的信息安全人才。由此而论,信息安全专业的市场需求是潜力无限的。我院信息安全技术专业自开设以来,就以培养技能型安全技术应用人才为目标,经过专家委员会指导,结合社会市场调研,制定培养计划和教学计划,力求让培养体系达到科学合理。我校作为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培养基地,在计算机本科各专业中逐渐开设了“信息安全技术”课程,其中有课内实践环节。早在教育部教高[2001]4号文件中就明确提出“实践教学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特殊作用。”。基于目前的课程设置,对“信息安全技术”课程中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研究和改革任务非常迫切。信息安全技术课程是“软件工程”专业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分别在大学三年级上学期和下学期开设的专业必修课。课程的目的与任务是使学生了解信息与网络安全的基本知识,理解现代主流的信息加密与解密方法,掌握当前常用的信息与网络安全技术。由于信息安全技术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如果仅仅通过书本内容,没有动手操作,学生是不可能深入地掌握信息安全的常用技术。因此如何合理安排有限的实验课时,如何编写合适的实验项目指导是实践教学环节中的重要任务。 二、实践方案设计 在确定软件工程专业为卓越计划试点专业后,软件工程专业的培养计划进行了较大调整,特别是“信息安全技术”课程结合“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减少了理论课时数,而实践环节从无到有,总学时数减至40,其中实践环节课时数为8。依据此调整,向卓越班开设的“信息安全技术”课程需要重新组织,而其中新增加的仅8个学时实践课,如何与理论课结合,创新地进行实践设计和编写实验项目指导,的确需要深入细致的探讨和设计。首先,由于课程开设时间短,课时数有限,要想将信息安全技术的全部知识都灌输给学生,是不可能的任务。教师的第一要务是授之以渔,而不是授之以鱼。计算机专业的日新月异是大家面对的常态,今天教会学生某种程序语言,可能过几年后早已被淘汰。因此在设计实验方案时,不能过于注重具体的某种软件环境,而应该关注教给学生设计思路和方法,具体实现和执行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其次,在设计实践方案时,参考和借鉴了国内外同行们的教学理念,基于教与学是一个双方互动的过程,在实验方案的设计中采用了“任务驱动模式”,在实验项目中安排一些需要学生思考或者课后完成的任务。这也是对学生实践进行考评的重要依据。在测评学生实践成绩时,不是简单地看实验报告或结果,而是注重实验过程和学生自己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的创新能力。第三,实践教学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编写实验项目时不能只有规定好的步骤和参数,学生简单地重复实验指导的内容。这样的弊端是学生做完后容易遗忘。因此实验项目的编写要有创新性,不再是从实验数据到实验结果都与老师做的一模一样的“死的实验”,而是每个学生可能有不同答案的实验。由于结果是未知的,学生更能兴致盎然地投入其中。在实验中还可以安排一些学生可能感兴趣的选做内容,以便自己去研究探索。 三、实验项目实现 在新的指导思想下,创新地设计了六个实验项目,包含了必做实验和选做实验,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方向和实践能力选择完成4个实验项目。实验项目具体内容在新编写的实验指导书中描述,下表是新建实验项目简介。由于课程的理论基础是不变的,在理论课时中已介绍了目前常用的加密和解密方法,体现在实验中分别是古典加密算法实验和现代加密算法实验。在古典加密算法实验中选取了相对较易编程实现的凯撒密码,给出了加密和解密公式,并且有关键实现语句的提示,这样学生在编程实现时比较容易完成。在思考任务中,要求学生扩展思路,改变密钥关键值,从而得出不一样的密文,使得算法更具有扩充性。学生可以用不同的流程图和编程语言,只要有正确的算法思想,无论什么样的软件开发环境,都可以加以实现,也体现出了更具个体化的教学特点。现代加密算法实验由于算法复杂,加密过程庞大,学生较难独立编程完成,因此在授课时采取了简化的DES算法(Simple-DES)讲解和作业,讲清算法原理,在加密步骤中用S-DES让学生完成作业。实验项目中选取了非对称加密体制的RSA算法,学生只要掌握了加密原理,可以采用较简单的可分解小素数来编程实现加密和解密过程。在实验中还增加了让学生自行查找如何判断大素数的算法任务,学生可能会找到不同的检验算法,这也是实践成绩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安全技术”课程内容广泛,既涵盖基础密码理论,还有当前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计算机安全。这部分内容又包含着计算机系统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安全、Web安全等等丰富的内涵,在有限的课时内不可能全部讲深讲透。因此在介绍理论知识之后,实践内容中安排了系统安全实验和Web安全实验,这2部分内容可以让学生根据每个人对计算机操作系统和软件的熟悉程度,自行选做部分实验,体现出因材施教的特点。随着计算机网络和网上购物的普及,网络安全问题被越来越多地重视。因此在设计实践方案时,将网络安全实验和网上支付作为必做实验,帮助学生了解常用的网络服务工具,掌握基本的网络安全技能,培养课后对网络安全的重视和研究。现在基本上学生都有接触网络的条件,但是很多人还没有建立网络安全的意识,在上网时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实验项目中选择常见网络问题,常用网络工具,来帮助学生掌握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在实践教学中我们欣喜地看到,学生的潜力是无穷的,当他们喜欢钻研某件事,某个问题时,不需要老师太多的帮助,学生会废寝忘食地研究,激发出巨大的潜能。在以往的教学和实践中,我们已经看到了这样的成果。这也是在“信息安全技术”实践教学中探索的重要课题。教育的目的是通过教学的过程去唤醒受教育者的内力,而不是灌输无尽的知识。只有当学生主动地“我想要知道它”时,而不是老师主动地“我要你知道它”时,才是回归教育的本源。 四、结束语 相对于其他课程,“信息安全技术”实际上是综合性极强的一门计算机技术,课程内容也极为丰富。此次通过增加实践教学环节,迈出了改革和探索的第一步。设想今后能否增加“信息安全技术”的课程实践环节,要求学生在学习了理论和实践知识后,分组为自己的宿舍或者校园机房设计一套综合安全防御体系,提交的课程设计结果可以有多种方案,只要能利用所学知识,将加密算法、访问控制、入侵检测、病毒防范等技术应用到信息安全的不同层次。这样对于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提高实践教学效果无疑有着极大的益处。 作者:张成姝 林捷 于万钧 单位: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网络环境下计算机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互联网科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使用计算机进行工作,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计算机的使用者来说,个人信息的保护很重要,但是在目前网络环境下计算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做得还不够到位,很多的制度、技术还不能完全的满足人们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需要,而且人们的个人保护意识也不是很强,因此,本文针对目前计算机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现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相关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网络;计算机;信息安全 1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概述 1.1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内涵 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主要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个人相关信息进行识别和获取,涉及了邮件、账号、IP地址、域名、身份、地址等等信息,也包括个人的姓名、电话、身份、社交信息、标志、指纹、基因、身份证等,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受到了窃取,本质上是侵犯了个人的隐私权,所谓的隐私权主要是个人的秘密、姓名以及肖像、私生活以及真实的社会形象。很多的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等相关技术对个人信息进行窃取,为了一已私利,不但影响到个人的安全,也是触犯法律的行为。[1] 1.2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侵犯的种类 1)IP地址IP地址属于目前最容易被侵犯的个人信息途径之一,通过计算机服务器记录,犯罪分子便可以据此攻击个人的计算机,进而控制他人的计算机,以便获取所想要的信息,或者植入病毒,损害个人计算机。2)账号密码现在计算机网络用户想要使用互联网提供的服务,一般都需要注册账号,比如求职网站、人人网、微信、QQ等社交媒介、或者会员等账号,这尽管对于规范网络秩序有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不法分子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可以窃取个人的账号密码,导致了个人大量的社交信息被泄露。[2]3)个人的姓名、电话、照片、身份证等泄露这些与个人比较贴近的信息如果被泄露,就会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比如推销电话、电信诈骗、广告等信息接连不断,这些信息一部分是人们在生活中需要办理各种业务也无意间被泄露的,大部分是通过网络注册或者填写一些资料而泄露的,这是目前个人信息泄露比较普遍的方式之一。4)社会关系以及职业信息泄露当前很多的诈骗都是通过冒充受骗人的亲戚朋友或者同学同事进行钱财诈骗,现在人们相互之间联系主要是微信、微博、QQ以及一些主流的贴吧等等,很多时候由于疏忽大意,就会被犯罪分子获取到了个人的社交信息以及相关职业信息,以此对受骗人进行诈骗、敲诈、勒索等等,使得受害人的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干扰,对受害人的个人身体健康以及心理、精神健康都产生了极大的打击。 2网络环境下计算机个人信息安全的主要问题 2.1不正当手段收集个人信息 很多人在进行浏览网页、查询、下载、购物、参与论坛以及竞拍的时候就可能存在信息泄露的风险,特别是很多的软件和网站,需要验证身份方可进入,所以在整个过程中就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相关技术软件窃取了个人的信息。同时,也有利用不同的追踪软件进行手机的,这类软件存在着非法检测用户的行为,在访问、浏览、社交聊天等网络环境下,对个人的信息进行记录和追踪,因此造成了人们的个人信息泄露,这些行为极大地损害了人们的个人权益。 2.2不合理利用个人信息资料 对于获取到的个人信息,很多的不法分子对其进行储存,建立数据库,比如今夜,可以用来调查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或者分析市场,或者房地产企业、银行等对消费者进行电话营销,甚至很多的不法分子可以利用这些获取来的信息进行敲诈、勒索、诈骗等等,在日常的生活中,很多的人都会接到莫名的陌生电话,比如办理信用卡、小额贷款、找工作等等,人们甚至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自己的电话、姓名、身份被泄露,因此这类问题如果不加以处理,或产生很严重的后果。[3] 2.3非法交易获取的个人信息 现在由于很多的商业需要,在个人信息方面,已经形成了巨大的利益链,很多网民在上网过程中浏览安全性较低的网站并在这类网站上注册时留下的个人信息很容易被窃取或转卖。很多的不法分子在获取个人信息之后,找到买主对其进行转卖,而且价格很高,尤其是一些利用电话来进行营销的企业,比如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咨询公司等等,都会利用买卖得来的个人信息进行交易,在行业内称之为“名单”,这样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如果个人信息在未经过允许的情况被转卖,属于违法的行为,因此,必须加强对这类的行为控制,保证人们的个人信息安全,维护社会良好的只需。 2.4未经允许非法传播个人信息 在社交聊天软件盛行的今天,很多的个人照片、姓名、电话、甚至视频都会在网上被搜索到,比如很多明星的“艳照”、视频等,这类信息不但损害了当今社会的文明,同时也对当事人的个人心理、精神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再比如“人肉搜索”这是典型的可以利用网络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不当而进行传播,进而能够使得通过互联网即可搜索到当事人的具体住址、电话、工作单位等等,因此,非法的个人信息传播给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有必要加大对其的惩治力度,建设健康、绿色、和谐的网络秩序。[4] 3网络环境下计算机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 3.1信息资料用户对个人信息泄露 人们过分的相信网络运营商,相信各大网站以及软件开发者、经营者会坚守协议中所遵循的条例,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少数的软件开发商、运营商因为个人利益或者信息保护不当,很容易将个人信息进行非法的使用或者被盗取,这主要是软件开发商以及网络运营商缺乏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也不重视管理用户个人信息,比如购物网站、医院、银行、房地产企业,屡屡出现这类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网络运营商以及软件开发者的管理和约束,对于违反法律的行为必须给予严重的惩罚。 3.2计算机相关保护技术运用不足 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互联网信息技术层出不穷,但是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却还是做的不到位,很多的木马、病毒、黑客肆意而为,可以窃取个人的信息、盗用软件,为一已私利进行犯罪,很多的网络环境都是窃取个人信息的地方,因此这为网民使用网络进行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甚至诚惶诚恐,影响了互联网环境和正常的网络秩序,通过网络下载、浏览、局域网、邮件、社交媒体很多的木马、病毒、黑客就会攻击进来,因此给个人的财产和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3.3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欠缺 相对于发达的国家来说,我们的网络起步比较晚,尽管是世界使用互联网最多的国家,但是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却是相对比较落后的,针对于一些个人信息窃取以及传播的行为还没有细化,很多的行为只是进行民事、行政处罚,缺乏有力度的刑事处罚,因此也助长了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同时在处罚过程中,很多是以罚金、拘留、协商为主,极少数的犯罪是通过量刑进行处罚的,因此在法律制度方面的缺失,也是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行为得不到制止的主要原因。 3.4人们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 对于目前新接触网络的人们来说,由于在认识上缺乏很多,所以很少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随意在网站平台上注册账号留下个人信息,主要是相信网络运营商,这是主要原因,其次是对于很多的网民来说,为了能够急切达到自己的需求,也很少顾及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比如注册游戏账号、购物网站、社交聊天软件及网站,在这个时候很多的网民缺乏这种保护的意识,同时,很大部分也是由于没有相关的渠道进行验证或者了解关于个人信息安全或者注册风险等途径,因此导致了很多人在无意中泄露了个人信息。 4网络环境下计算机个人信息安全的解决对策 4.1完善网络安全协议、约束管理人员 针对网络运营商以及软件开发者,必须对内部的管理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对计算机个人信息泄露的问题进行宣传,企业的管理者也应该担负起这些责任,确保数据信息管理人员能够对用户的信息负责,不要因为个人的利益损害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对用户协议也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制定相关的泄密惩罚措施,使得有法可依,也在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以后,能够依据相关协议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Internet中各网站所采取的安全防卫方式,网络安全防卫方式也就是将注意力集中在控制不同主机的网络通道和所提供的服务上,网络安全防卫包括建立防火墙来保护内部系统和网络、运用各种可靠的认证手段(如:一次性密码等),对敏感数据在网络上传输时,采用密码保护的方式进行。 4.2使用先进的网络保护技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用户应选取健壮完善的操作系统,这样的工作平台可以有效地避免黑客的入侵,应选取软件工具齐全、丰富、缩放性强,如果有多种的操作系统应选取使用人群最少的一种,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入侵者攻击计算机的可能性。政府应该加大对计算机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技术投入,加强在资金以及政策上给予帮助,鼓励相关的技术人员对计算机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研发出有效的技术,来制止黑客、病毒、木马等程序和软件的攻击,保护人们的财产和个人信息不受到非法的侵害,为人们的生活和正常地使用网络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 4.3加强对侵犯个人信息侵犯的违法犯罪的打击 国家应该在法律上进行严惩个人那些泄露的不法分子,加大打击的力度,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给予坚定的回击,结合国内外先进的法律制度,结合我国目前的互联网环境的具体状况,在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方面,不缺法律的空白,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制止类似事情的发生,这对于保障社会的和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4.4扩大宣传,培养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在当下社会,每个人都离不开互联网,因此国家应该在教育方面入手,比如在小学、初中、高中乃至大学的课本或者课程中,假如关于网络犯罪或者个人信息相关的知识宣传和学习;对于社会人员,在小区内进行相关的宣传,同时在网络上也要给予一定的警示,保证人们了解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以及了解犯罪分子的犯罪方式和行为特征,将这类事情扼杀在发生之前,数据显示目前有60%的网民受到网络安全威胁的直接攻击,这个数据还在不断增加。所以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很重要。 5结论 通过文中对网络环境下,计算机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随着信息技术逐渐发达的今天,人们的个人信息保护的确是刻不容缓的事情,我们不但要从法律上对其进行管理,也要从道德上对其进行约束,同时加强在技术上的研发和投入,提高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对违法犯罪的行为给予极大的打击,为建设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而努力,保障人们的人身、财产的安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同时,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让人们知道泄露和不合理的利用、交易、传播个人信息是属于不道德且违法的事情,我们要约束好自己的言行,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自身应有的贡献。 作者:朝鲁 单位: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探讨 摘要:数据引领生活的新变化,我们生活在一个“数据”的时代。但与此同时,大数据在收集、保存、利用等环节中仍存在着许多信息安全风险问题。该文就在大数据下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提出三种有效保护措施,社会网络企业的信息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立法安全和行业自律,提高用户信息安全素养。 关键词:大数据;信息安全;保护机制 1引言 “无论你认不认同,大数据时代都已经来临,并将改变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程院高文院士说。近年来,大数据一直是业界的热门话题。在2015年5月给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的贺信中说,“当今世界,科技进步突飞猛进,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刻改变着人类的思维、生产、生活、学习方式,深刻展示了世界发展的前景。”世界已经进入数据驱动的时代。我们生活在一个“数据”的时代,我们在网络上的行为也在不断地产生数据量,例如淘宝购物,微信朋友圈,网上挂号,都在不断填充大数据中的数据库。也可以说大数据已经与我们形影不离。 2大数据的重要性 无论学术界还是产业界都在试图分析大数据挖掘其潜在价值。据统计,在使用谷歌搜索用户平均每秒200万次,用户数每天在脸谱网上的份额超过40亿。同时,其他行业也有大量的数据在不断地产生。有数据显示2012年产生了2.7zb的信息量,在其后3年可能会达到8zb的信息量,这将是何等大的数据量。在在大数据环境下,数据成为原材料,已成为一种新型能源,为经济创造了巨大的价值,促进了创新,提高了生产力和效率,做出了重大贡献。在中科院视察时就指出“大数据是工业社会的重要资源,数据被谁掌握了,谁也就获得了优先权,获得了主动权。”大数据将会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又一新动力。 2.1大数据影响生活方式 “大数据”并不神秘。事实上,大数据每时每刻都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或许你并不在意它,关注它。但是它确确实实的就在我们的身边。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数据”的世界,我们的生活在不断地产生数据,和访问英国帝国理工学院时,学校赠送给的羊绒披肩就有大数据的功劳,该校用计算机图像分析技术计算披肩的尺寸。运用大数据的方法学校还为演示分析了“一带一路”政策的国际影响力,国内人口迁移情况,以及应用大数据进行医疗的推广等。对这种利用技术帮助人民提高生活质量的做法十分赞赏。我们日常中的各个领域都在使用着大数据。飞机的未来票价走势可以通过大数据将其预测出来;谷歌使用用户搜索记录来判断美国流感疫情的状态,比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预测早了近两个星期;股市的表现也可以通过剖析网络推特来预测未来走势;实时路况也同样可以通过大数据来完成;沃尔玛通过利用大数据来监测自己超市商品的销售情况,商品的销售速度,以及各个商品的摆放位置所引起的销售变化。与此来制定最有利与库存使用率,销售数量,大大提高了超市运营效率。这足以反映出大数据对我们带来影响是多么的巨大。 2.2大数据引领新的发展方向 数据是发展的产物,同时数据也会带动社会的发展,发展与数据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大数据时代,数据成为一种生产资料,成为一种稀有资产和新兴产业。无论哪个行业和领域都会有数据的产生,而这些数据的统计、分析、挖掘都会创造出意想不到的价值和财富。面对大数据时代,强调:“机遇是短暂的,抓住了就是机遇,抓不住就是挑战。” 2.3大数据是每个人的大数据 大数据是整个国家的大数据,也是我们每个人的大数据。大数据时代,我们应该拥抱大数据,五年计划中的提案已经说明了在大数据的到来,必须抓住机遇,抓住大数据、促进大数据的发展,实施大数据国家战略。创造一个基于大数据的生活,城市。大数据有利于整合与共享管理信息。我们每个人都会因大数据的爆发而受益匪浅。 3大数据带来的安全风险 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大数据的收集给我们带来隐形的财富的同时,也在悄悄地给我们带来信息危机,和对信息保护的挑战。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也是需要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我们仅仅是沉浸在大数据带来的利益,而不想面对其带来的麻烦,日后我们必将会为此受到其惩罚。例如,“棱镜门”事件更加剧了人们对大数据安全的担忧,大数据下的信息安全战争一定会是不可避免的。大数据威胁的根本原因是归结到最后,是在市场经济和信息社会条件下,用户的个人信息已经成为其重要的市场资源之一,也就是说,信息对市场来说有刚性需求。这种需求是商业活动和犯罪分子实施的“下游”的犯罪活动。信息泄露的元凶主要是网络服务商、管理员、网站经营者、黑客、通信运营商。本文将对大数据的安全分析划分为2个部分,一是拥有数据的组织内部问题;二是数据外部环境。 3.1拥有数据组织的内部环境 3.1.1非人为因素 非人为因素带来的大数据信息安全主要是指自然因素和网络本身硬件因素所带来的信息安全。(1)自然因素自然因素指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震、水灾、火灾、台风等。大数据所依赖的服务器一旦出现自然灾害,便会导致服务器损坏,严重则会导致数据丢失,无法恢复。(2)硬件设备如今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数据量与日俱增,增长迅速。数据的存储需求越来越大,而硬件存储不在能满足要求,都有可能会引起数据的无从存储,得不到很好的利用,另外系统的漏洞会使数据数据在计算机中存储的数据风险加大,还有可能会造成计算机服务器的崩溃,造成已存储数据流失。 3.1.2数据管理问题 大数据时代数据管理对数据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数据在收集管理过程中造成的风险主要有操作失误,恶意泄露两个方面。(1)操作失误数据收集之后,数据管理人员面对繁多的数据或多或少会出现操作失误的情况。或许删除重要的信息,或许更改重要的信息。面对众多的数据,操作失误的情况会各种各样。这样势必会影响数据的完整性。从而影响数据的安全。还有就是组织内部没有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使工作人员工作时没有规范,造成数据的泄露。(2)恶意泄露组织即使想要保护数据的不外流和用户的权益不被泄露,但是有时候还是会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并且被其滥用,从事不法活动。这样就会造成客户信息的泄露。 3.1.3技术漏洞 大数据时代数据的爆炸性增长,现在的技术难以确保大数据被安全的保存,加大数据的安全风险。 3.2数据的外部环境 大数据时代数据安全的外部环境是指除内部环境外有可能因潮流所导致的信息泄露,外部环境主要包括:行业自律,法律法规,黑客攻击以及用户自己的个人隐私意识。 3.2.1行业自律和法律法规 行业自律和法律法规也尤为重要,目前,关于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没有健全和完善,这就导致了拥有数据的公司企业利用她们已有的客户资料进行非法交易,使自己牟利。现在目前约束企业对信息使用的权限,也仅仅是自己公司对自己制定的有利于自己的规章制度,并不能实际有效的对信息实行安全掌控,企业们仍然有可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肆意出卖用户信息。也就是说目前还没有真正有效措施来保护数据安全。这些都使数据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3.2.2黑客攻击 黑客攻击也将会是影响大数据的信息安全的重要因素。因为大数据下信息变得越来越重要,黑客受到利益的驱使会去窃取有价值的信息。大数据下,数据的繁多,背景的复杂,组织数据内部的缺陷,都为黑客的攻击创造了有机可乘的机会。这也就导致了大数据下信息安全的风险加大。 4面对大数据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 个人信息保护的挑战,自古至今都存在着,在大数据的时代下,使个人信息的泄露更加容易,成本更加廉价。已经不再是政府在暗中监视着我们。例如,淘宝监视着我们的购物情况,百度监视着我们的搜索记录,微信、qq似乎对我们的情况更是了如指掌,在大数据时代下这种情况势必会加深这种威胁。近年来,非法泄露个人信息,网上诈骗、谣言等现象不胜枚举,严重地影响了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安宁和生活秩序,甚至还会造成个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因此,在大数据时代,我们应该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4.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大数据时代的法律法规迫在眉睫,必须纳入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虽然在2005,已经完成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专家咨询,但今天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仍然没有颁布。所以我们必须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4.2严厉打击非法窃取个人信息的行为 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到目前还没有颁布,所以在大数据的时代下,各种数据发生爆炸性增长,个人信息也发生着空前的泄露。加强严厉打击非法窃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尤为重要。 4.3健全监督机制 大数据时代,个人的信息是种无形资产。许多企业可能会对保留在其公司的个人信息进行商业化利用,从而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侵害用户权益。因此,建立健全政府的监督机制尤为重要,不容忽视。一是建立监督检查机构,专门对互联网的个人信息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制定严格的监督制度,限制个人信息拥有者对信息的使用权限,严格规范个人信息使用的标准,确保个人信息不被肆意使用。 4.4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在《个人信息保护法》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未健全,我们应该提高自己的保护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在网络上尽量不随意输入个人信息,不随意共享个人信息,删除跟踪行为的临时文件,养成良好习惯。加强日常学习,学习互联网相关安全知识。提高维权意识,当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时,要及时维权,必要时可采取诉讼手段。5结语安全问题不仅仅是个人问题,企业问题,而是关乎国家的每一个方面,不容忽视。在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一方面我们在获得了巨大收益,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意个人信息的安全风险。如何降低安全风险保障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被泄漏,就要综合从组织所处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考虑。在自然因素,数据管理,技术漏洞,法律法规,行业自律,黑客攻击以及个人的安全防范意识等几个方面来应对风险。 作者:张豪爽 单位: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社交网络中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探讨 摘要:当前,智能设备逐渐深入,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因特网已经逐渐渗透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成为我们生活的便捷助手。社交网络就是通过互联网将全球的个人联系在一起,组建一个开放性的社交平台。社交网络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朋友之间的友谊,与此同时,社交网络中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成为影响互联网发展的一道屏障,为了保护社交网络中用户个人信息安全,本文通过对当前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现状进行分析,对当前一些较为流行的互联网保护措施进行研究,并提出一些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措施。 关键词:社交网络;隐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信息安全举措 社交网络平台是互联网应用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当前科技的发展,移动互联终端迅速普及,智能手机、移动电脑等设备充实人们的生活。社交平台为社会上的个人创建了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用户可以逐渐发展自己的人脉关系,扩充自己的人脉网络,寻找曾经的朋友;用户还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分享自己的照片等;还有就是近两年逐渐流行的朋友圈之间互发红包等等,通过该平台逐渐拉近了朋友间的友谊。但是,分享的同时,个人信息也被上传到网络平台,成为一些不法分子注意的对象,近年来,网络犯罪的比例日益变大,社交网络中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迫在眉睫。 一、社交网络安全性分析 社交网络是一种基于因特网的网络使用方式,它为用户提供了一个扩充人脉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用户相当于整个社交网络中的节点,用户之间通过交流与沟通,将节点与节点之间的连线越来越复杂,互联沟通面得到不断扩展,社交网络普及面越来越广阔。当前,Android系统和IOS系统中的聊天通讯应用更新频率不断加快,应用软件层出不穷,因此,为社交网络的进一步发展和普及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基础。因此,未来社交网络的覆盖面将会更加广泛,用户活跃度将会更加高昂。但是,正是由于社交网络的开放性,使得网络上的虚拟人物良莠不齐,相关用户很难从表面上去进行辨伪,很容易上当受骗;此外,当前许多通讯聊天应用为了实现更加精准化的交友条件选择,对用户的个人信息完全透明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用户能够更加轻松的找到自己需要找的人,但是也为网络犯罪创造了绝佳的搜索平台;还有,当前许多人过分依赖网络,为了让别人相信自己的真实存在,对自己的信息毫无忌惮地展现在社交网络上,希望通过这种方法来提高自己的空间浏览量和关注度,用户在进行分享的同时,用户个人的信息有可能会被不法分子所关注,进而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据调查,2014年我国因网络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将近万亿元人民币,高达90%的互联网用户都受到过网络犯罪的攻击。因此,增强社交网络中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势在必行。 二、隐私保护控制方法 为了在社交网络中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许多专家学者提出了许多理论研究,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技术:①Sweeney专家提出的K-匿名技术,该技术将用户信息数据库的部分信息数据进行泛化处理,使得其中包含个人敏感信息的K个位置的信息数据形成匿名集,进而实现对用户隐私的保护;②Chen等人提出的生成虚假信息的隐私保护方法,在用户位置信息的服务器中形成多种不同位置信息,进而使得攻击者难以正确识别用户信息;③MatsuuraK和HuangL提出的基于区域划分的轨迹隐私保护理论,将用户的轨迹进行分析分类,对用户经过的敏感区域进行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用户个人信息的泄漏;④Gabrial提出基于分布式协议的prive方法等等。 三、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 3.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条文 在当前法制社会里,通过建立健全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条文非常必要,通过法律保护社交网络中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不受侵犯,是立法机构当前非常紧要的事务。对于当前有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搜集个人信息,然后通过各种渠道用于违法犯罪的行为,相关法律应该给予严惩,对于一些通过设计开发包含有非法搜集个人信息漏洞的应用软件,然后用于从事非法商业活动的商家个人,相关法律条文也应该严厉惩罚。 3.2社交网络企业加强用户信息保护管理 社交网络企业应用实名制注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不法分子通过注册一些非法账号用于网络诈骗,防止个人信息的泄漏,但是,这种情况下,注册的用户需要填写的信息更为透明化,如果账号被盗泄漏的信息将会更严重。在这种矛盾下,这就需要社交网络企业加强对用户信息的保护和管理。通过不断优化相关软件应用,对其中的漏洞进行不断修复升级,提升系统稳定性,运用先进手段对网络攻击者进行拦截。 3.3提高社交网络用户安全意识 除了需要国家和相关企业提高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外,用户个人也需要了解一些保护个人信息的方法。虽然社交网络是一个开放性的社交平台,但相关用户也不能过于放开自己,将自己的全部信息全盘透露给好友,将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分享给好友,这样就会存在许多安全隐患。所以,作为社交网络用户,需要时刻提防社交网络的局限性,及时对自己的软件进行升级,完善系统漏洞,对自己的一些敏感性信息有防范保护意识,对自己的信息安全负责。 四、结论 社交网络有利有弊,它在拉近朋友间距离的同时,也拉近了用户与网络犯罪的距离,为了保护社交网络中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立法机构、相关网络管理企业、用户本人都应该具备时刻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意识,通过相应的措施不断完善社交网络,使得社交网络平台更加安全、便捷、实用。 作者:刘伟彦 单位:武汉市第六中学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加快立法步伐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但对隐私而言,阳光却并非总代表着正义。”的确,对个人信息而言,需要的不是“阳光”,而是法律“保护伞”。 所谓个人信息,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课题组介绍,是指现实生活中“能够识别特定个人的一切信息”,其范围很广,有文档、视频音频文件、指纹、档案等,包括了一个人的生理的、心理的、智力的、个体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家庭的等等方面,即指有关个人的一切数据、资料。个人信息同我们个人生活密切相关。 然而,我国目前个人信息频繁受到侵犯,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却很缓慢,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个人信息安全的现状令人担忧。 一、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我们来看几则报道: 《新京报》:一家名为“上海OK信息有限公司”的网站显示,该公司正在出售“*年最新全国股民资料”,资料系由证券公司内部获得,内容包括全国100万股民的姓名、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记者调查后发现,该份资料中的股民信息基本属实。 新华社合肥电:上网求职资料屡屡泄露,安徽省教育部门提醒学生对个人信息应加强自我保护。 《羊城晚报》:一个名为“Ucloo”的网站在网上叫卖9000万华人私人信息,而价钱仅仅是1元人民币!随后,《北京青年报》、《新闻晨报》等国内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进一步得知这些个人隐私信息可能来自中国第一大同学门户网站“中国同学录”。 《市场报》:“手机监听王”惊现京城威胁个人信息安全。 《新快报》:500中学生隐私泄露网上家长频遭电话诈骗。 “商业推销‘指名道姓’,陌生拜访铺天盖地”。个人信息越来越多地被别有用心地进行着种种操作。个人信息安全正受到严重威胁。现代人在享受信息社会带来的诸多便利、好处的同时,也开始品尝接踵而至的烦扰。 1、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渠道。 在今天这信息网络时代里,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渠道繁多,在各行各业都有可能存在:如各电信运营商、银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保险公司、证券营业部、航空公司、互联网公司、人才市场、中介公司、物业公司、房地产交易市场以及各类零售商等等登记有个人信息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2、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和途径。 个人信息泄露的原因也是有很多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出于商业目的而被恶意套取,一些单位和部门为了一己私利而恶意泄露。 ②信息安全的重要性还没引起我们一些机关、单位、企业的足够重视,对个人信息管理不善,信息安全工作还处于被动的状态,没有形成“主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的意识,信息系统的整体防护能力低。 ③社会个体对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也给了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为日后信息泄露埋下隐患。 ④现有的法律规定显得比较滞后,不足以有效地震慑和打击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现象。 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主要有利用关系网络帮忙收集、利用问卷调查、网络注册、会员登记等方式自行套取、利用金收买等等。 3、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信息泄露,将导致很多不良后果。 个人信息泄露后将导致很多不良后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受损、人们经常受到各种骚扰、安全感丧失、政府管理受干扰、为刑事犯罪提供了土壤。 特别是在信息社会里,个人信息的泄露,不但会侵害个人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导致人人自危,严重制约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有专家称:“个人信息保护不仅是基本人权问题,也极有可能成为某种新的贸易壁垒,一个个人信息保护法制不健全的国家肯定会在国际贸易方面受到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的打压。” 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措施。 个人信息泄露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由于个人信息泄露给当事人带来侵害或损失的案件屡屡发生,所以个人信息保护变得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对个人隐私的尊重与保护,反映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也体现着社会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那我们要怎样来保护个人信息免遭侵害呢? 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以法为本,事前保障,多管齐下,多方努力。 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的主要措施: 1、加强自我保护。 ①我们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提高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 ②要多学习了解一些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2、加强行业管理,增强行业自律性。 掌握了个人信息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特别是象各电信运营商、银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保险公司、证券营业部、物业公司、房地产交易市场等等这类掌握了较多个人信息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模范守法,提高行业对个人信息的管理技能和水平,制定相应的管理个人信息的制度、规范,增强行业对个人信息管理的自律性。 3、加强技术保护的研究,实施技术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相关行业、部门要增大投入,研究开发更先进的技术,如,数字签名技术、数字证书技术、身份鉴别技术、信息加密技术、反病毒技术等等技术,真正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4、制定、完善法律制度,撑起法律“保护伞”。 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给予了充分的关照。在《民法通则》、《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一些经济类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都有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具体条款。 例如,《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又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又如,最高法院在《审理名誉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致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然而,现有的法律规定仍然显得比较滞后,不足以有效地震慑和打击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现象。“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侵犯他人名誉权只能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个人信息保护法》一旦正式出台,侵害他人信息的就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世界上已50多个国家建有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我国自*年以来,正在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但该项立法尚处研究阶段,无实质进展。 因此,我们要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尽早出台,以更有效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总之,现在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个人信息保护已刻不容缓,让我们从多方面、多角度共同努力,加强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相信我们的社会也将会进入一个安全、高效、文明的新时代。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个人信息安全将从产品步入服务时代 十年前,大多数计算机用户面临的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病毒、垃圾邮件等威胁上。而今天,网络中的不法分子则锁定了计算机用户的重要数据,企图盗取信息以获得更大利益。这些仅仅是冰山一角,邮箱、论坛、网银、QQ等账号密码登录令人云山雾罩,家有儿女却无暇监督孩子的上网安全,如何保证照片、视频、工作文档等隐私数据的绝对安全,个人用户的网络安全问题日趋复杂。 安全威胁促使需求分化 在复杂的网络环境里,用户随着自身安全需求程度的不同出现分化、形成分级。初级用户仅仅需要个人安全软件产品的防护就可以满足安全需求,免费的安全软件产品就是这类用户的最好选择。而专业级用户往往对某一类互联网操作有特殊的安全需求,比如针对网上银行的操作、针对网络购物的操作,需要专门针对这些特殊操作的安全软件提供安全防护。还有一部分用户希望安全厂商能够提供不同程度的针对个人的安全服务,为其解决所遇到的安全问题,这些个人安全服务可能是:初级的机器智能个人安全服务、按次计算的个人咨询安全服务、包月包年的安全检测服务、高端VIP安全服务等。 安全厂商可以分别通过机器智能安全检测方式、一对多的人工安全咨询方式、专家级别的高端安全服务方式,为不同的用户,根据其不同的个人安全需求,提供不同程度的个人按需服务。 卡巴斯基亚太区董事长张立申说:“互联网诱发了复杂多变的安全威胁,复杂的安全威胁促进了人们安全需求的分化,针对不同的安全需求,需要提供不同的安全产品、安全服务。从当前各家安全企业所探索的方向来看,按需提供服务将很有可能成为今后个人安全软件的一种新型商业模式,这也标志着个人安全将从产品步入服务时代。 ” 正因如此,卡巴斯基了全新个人旗舰产品――卡巴斯基PURE。作为卡巴斯基实验室的旗舰型个人安全解决方案,卡巴斯基PURE从网络威胁抵御、密码便捷管理、重要数据保护和家庭网络维护四大方面提供了完善的个人信息安全解决方案。 独享 VIP专属服务 作为一款售价为599元的安全软件,卡巴斯基PURE几乎可以被称为安全软件中的奢侈品。在免费安全软件大行其道的今天,卡巴斯基却反其道而行,必然有其杀手锏。 首先,对网络威胁的抵御,PURE延续了卡巴斯基实验室产品一贯的技术优势,能够防御所有类型的恶意软件及各类网络威胁,包括内核保护、高级保护、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控制、浏览器和安全免疫区、网络和互联网安全、数字信息保护、阻止垃圾内容、数字信息安全和自我保护等。PURE还融入了全新的功能――密码管理器,它令用户只需记住一个主密码即可进行一键登录,还可以帮助用户创建复杂的高强度密码。在对重要数据的保护方面,用户可通过PURE对数据进行加密、备份,或利用文件粉碎器对文件进行永久删除。对于家庭网络用户,PURE的上网管理模块可以监控未成年子女的上网情况,保护他们不受恶意内容侵害,保证家人健康上网。 除了技术方面的创新,PURE还为用户带来了更好的使用体验和更多的帮助。卡巴斯基实验室专门为PURE用户开辟了一条专属服务通道,只要购买PURE成为精英会会员,即可获得由卡巴斯基定制的PURE贵宾卡,并享受免费一年的私人安全顾问服务,具体形式包括电话、邮件、短信及十次预约式用户上门服务。如果用户不希望个人隐私、机密数据、公司优秀商业秘密被泄露,卡巴斯基PURE还能够提供VIP专属服务。虽然这类服务并非卡巴斯基首创,但却被其首先应用在安全领域。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常州市大学生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意识研究 [摘要]运用问卷调查对常州市本科大学生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和能力方面进行评价,提出大学生社交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对策。 [关键词]个人信息安全;大学生;社交网络;安全意识 1数据来源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搜集与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意识的相关资料,确定了调查问卷内容,共16个问题。本次问卷主要在常州市四所本科高校发放,回收有效问卷578份。本次调查时间为:2016年7月2日至7月8日。本次调查涉及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学生176名、常州工学院学生76名、常州大学学生152名和江苏理工学院学生173名。其中,调查对象以大一、大二、大三的学生为主,大四学生偏低,男女比例相对均衡。 2个人信息认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13〕12号)明确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 21个人信息保护范围认知 关于受访者对个人信息保护范围的理解,44%的受访者大概知道,31%的受访者知道,14%的受访者不太清楚,只有10%的受访者表示非常清楚,而有41%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其中,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的范围难以界定。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存在联系,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的保护范围之间具有交错性,但不可简单等同。个人信息范围的界定,取决于对个人信息的定义:个人信息具有可识别性,能与某个特定个体的人格和身份建立起联系;个人信息具有交互性,其发挥自身作用的空间就是信息主体与外界的交互过程,信息主体依循自身的意愿对个人信息进行合理的利用,以便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占据一个有利的地位。 将调查数据按受访者的年级进行细化分析,不同年级受访者对于个人隐私的掌握情况大体一致。相对而言,非常清楚安全隐私范畴的大四受访者比例为1724%;知道安全隐私范畴的大三受访者比例为3526%,大概知道安全隐私范畴的大一受访者比例为4651%,不太清楚安全隐私范畴大二受访者比例为1943%。可见,随着年级的增长,对个人信息范围的理解有所深入。 22个人信息暴露在社交网络上的看法 在大数据环境下,用户对社交网络上的个人信息的控制能力减弱,易被非法分子利用。如身边出现的多起身份窃取案件,通过获取用户微信号里动态、头像等信息,进行账号完全“复制”,假冒本人向亲友借钱。通过用户的动态、地理位置、跟踪用户、实施盗窃等。可见,社交网络上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关于对个人信息暴露在社交网络上的看法,3189%的受访者认为个人信息暴露在社交网络上很严重,应该采取措施避免不良影响,5806%的受访者表示有点担心,应注意个人信息安全,919%的受访者表示个人信息暴露在社交网络上无关紧要、很正常。这反映出大部分大学生在社交网络上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有一定的安全意识。 23是否会阅读社交网络服务商的用户服务协议 社交网络服务商和用糁间通常存在着一个用户服务协议,以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由用户在向社交网络服务商注册时,通过点击确认而成立,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首先,用户协议内容由服务商预先拟定,用户只能接受或拒绝接受,没有协商的余地;其次,服务商往往在用户协议中极力维护自身利益,对用户权利则多加限制:一般将用户协议分布在其他页面中,内容晦涩繁杂,将对用户权利造成不利影响的条款隐藏在其他条款中;社交网络服务商可随时单方修改服务条款内容,一旦用户继续使用则意味着接受新条款;社交网络服务商保留自己对条款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关于是否会阅读社交应用服务商的用户服务协议上,4974%的受访者偶尔阅读,3692%的受访者不会阅读,1179%的受访者经常阅读,而156%的受访者根本不知道用户服务协议。调查结果反映出,大部分大学生对于用户服务协议的态度是知道有用户服务协议,但不够重视。 24个人信息被泄露时是否维权 在社交网络上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有很多:服务商泄露个人信息(不良商家泄露或黑客入侵)、用户社交网络上晒信息(自拍、姓名、学校等)、电脑感染木马病毒导致信息被窃取、不法分子利用网站漏洞入侵数据库、用户随意连接免费Wi-Fi或扫描二维码等。而个人信息被泄露后,轻则广告骚扰源源不断,重则人财两空。而相应维权方式有:向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等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向公安部门报案;向侵权人索赔。然而一般金额相对较小的案件追回概率低。从数据可以看出,大部分大学生个人信息被泄露时,维权意识不强,2882%的受访者表示会利用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6736%的受访者表示只要没造成太大损失不会维权,382%的受访者选择其他方式解决。这跟目前信息安全侵害所带来的总体损失程度不严重有一定关系。 3个人信息安全能力 31个人信息填写 4479%的受访者表示在知名的社交网络会填写真实信息,但是在一些论坛或者别的需注册的网站说不准了,2587%的受访者如实填写,2535%的受访者会填写真假参半的个人注册信息,278%的受访者表示网络上的都是假的,所以随便填,122%的受访者选择了其他。 在社交网站上公布的个人真实信息 32设置 密码设置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部分。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一半受访者倾向于设置安全性较低、安全性一般的密码,其中5277%的受访者表示设置密码时会采用字母、数字、符号中两种的组合等安全性一般的密码,而3754%的受访者表示设置密码时会采用字母、数字、符号三种的组合等安全性较高的密码。可见,大学生个人密码设置能力不高。 33网络应用之间的相互绑定现象 6932%的受访者表示社交应用间存在相互绑定现象,3068%的受访者不存在相互绑定现象。这里绑定是指用一个社交应用的账号密码可以授权登录另一个社交应用,应用间相互关联、分享信息。这在方便用户的同时,大大增加了个人信息被盗的风险。一个账号密码丢失,可能引起多个应用上个人信息被窃取,从而使用户信息更加透明,更易使不法分子侵害用户权益。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大学生社交应用间存在相互绑定情况,个人信息被盗风险增加。 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程度认知 4社交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对策 41提高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素养 用户的安全意识是保障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的首要因素。大学生应谨慎对待个人信息,有基本安全意识。当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时,能够有效维权。 高校可结合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与相关信息安全部门、公安部门合作,开展相关安全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意识。 42加强个人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建设 目前,政府的相关法律体系等还未构建完全,相应的奖罚机制还不够成熟,政府应将信息安全保障政策体系化,建立完善的体制系统。应尽快制定出台《信息安全法》,并将其作为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对信息保护明确标准,对信息泄露苛以责任。要求网监部门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执法部门应严惩网络犯罪。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互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的效率。从而规范社交网络服务商行为。立法还应充分考虑到信息技术发展的持续性,为信息技术的发展预留空间。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大数据背景下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 摘 要 大数据作为继云计算之后信息技术领域一个新的产业增长点,正在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包括生活方式、工作习惯和思考模式等。但是,人们在与大数据环境交互过程中,个人信息安全正在受到极大的威胁。本文以此为出发点,探讨了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的具体应用以及存在的安全问题,并针对这些安全风险提出了应对的措施和具体的建议。 【关键词】大数据 大数据背景 个人信息安全 隐私保护 1 引言 在互联网环境下,“信息爆炸”产生了海量的数据,催生了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据统计,Facebook每天生成的日志数据达300TB以上;互联网上每天产生的数据内容可以刻满1.68亿张DVD;Twitter每天处理的推特数量超过3.4亿;等等。这些数据足够表明,我们已经身处大数据环境下。在大数据时代,大数据以及深深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人们在互联网上的行为都会被系统所记录,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购买记录、日常操作习惯等。对于商家而言,这些数据一方面可以深入发掘用户的需求,从而改善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也可以实现精准营销,从而产生更多的经济效益。但是,这些数据也会暴露个人的隐私,个人信息安全存在很大的风险。因此,本文站在大数据背景下,来对个人信息安全这一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在分析信息安全风险的同时,结合相应的技术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和方案。 2 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的使用现状 在大数据时代,大数据与传统行业进行了深度融合,从而诞生了新的业务和新的商业模式,在此过程中,个人信息得到了具体的应用。 2.1 商业领域 在商业领域,特别是零售行业,个人信息会被准确的记录并存储。消费者的每一次消费,包括购买商品的名称、时间、地点等,系统都会进行保存,通过这些数据,商家就会进行深入分析,分析消费者的购物偏好,进而预测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从而实现精准营销的目的。基于消费者消费的大数据,可以准确反映消费者消费商品之外的某些信息。比如,一个典型的案例是美国的一家零售商通过用户消费数据的分析,比家长更早知道其女儿怀孕的事实,并通过邮件告之 2.2 医疗领域 在医疗领域中,通过个人信息的记录可以实现个性化的治疗。比如,基因组数据,是以个人基因组信息为基础,通过大数据创新技术研究疾病和特殊药物之间的关系,在此过程中,由于考虑到了遗传突变的因素,医生可以根据基因的不同需要实现不同的用药,进而为患者制定最佳的治疗方案。 2.3 社交领域 随着社交软件的不断增多,大大丰富了人们的社交需求。在国内,最具代表性的是为腾讯2011年推出的微信,该软件能够快速地文字、语音和图片等多媒体信息,而且通过朋友圈使得信息在瞬间被更多的人关注。在功能上,微信已经不仅仅是一款简单的聊天社交工具,而是营销推广、商业支付等的一款综合性工作平台。用户在使用微信的过程中,个人信息也会被不断记录,比如基于位置的服务(Location Based Service,称LBS),让朋友圈的好友准确知道用户在什么位置了什么信息,同时,通过“附近的人”可以结交更多的好友等,这些都是个人信息在微信软件应用中的具体体现。 3 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的提出 随着新技术、新工具、新平台的出现,用户在具体使用这些媒体的过程中,个人信息都会被记录,一方面方便了用户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同时,也让用户觉得系统无时无刻地在“监控”着自己的各种行为。 随着硬件存储成本的下降,以及商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消费数据的重视,他们更乐意通过较低的成本存储更有商业价值的数据。据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止2016年底,我国网民规模为7.31亿,较2015年的6.88亿增加了0.43亿。伴随着“互联网+”的深入推广和应用,个人信息会被各个系统和平台所记录和存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可能,个人信息安全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作为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被提出来,以期从多个方面引起高度重视。从具体的表现来看,个人信息安全具体如下: 3.1 帐户被盗风险加剧 在大数据环境下,人们为了体验各种工具和平台,就会有多个帐户存在,每一个帐户在申请时平台会要求与邮箱或手机号进行绑定,这样,一个邮箱或手机号就会与用户的多个帐户进行关联。同时,各种工具或平台间也为了方便用户操作,也会加强合作,通过一个帐户就可以访问多个应用或平台。这样,无形中加剧了帐户被盗的风险。 3.2 隐私问题堪忧 在大数据背景下,人们在心情、互动交流过程中,会在不经意间泄露个人的一些信息,比如地理位置以及日程安排等。同时,大数据背景下数据的关联性很强,随着数据来源的增多和数据量的增加,通过数据和数据之间的深度分析,就会暴露个人的某些隐私信息。 3.3 用户个人信息控制权减弱 在大数据背景下,个人的图片、心情或交流的话题等,很容易被访问和传播,使得用户个人信息控制权明显减弱,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剧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 在传统的网络环境中,商家控制了数据的存储与运行环境(这里的数据主要是商家自身的业务数据),用户可以通过密码学技术手段保护自己的数据,也就是说,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是有一定保障的。但是,在大数据背景下,一些商家既是数据的生产者,同时又是数据的管理者和使用者,所以,用户使用传统的技术手段保护个人信息是非常困难的。 4 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安全的建议 4.1 优化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技术 在传统的网络环境下,一般采用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实现信息的安全保护,与此同时,通过安全漏洞修补、防篡改等手段保护敏感的和重要的一些数据。但是,在大数据环境下,这些技术手段具有一些局限性,不能实现更广泛、更深入的保护。大数据环境下,需要建立针对云、管、端的安全模型,在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方面,要主动感知。要根据海量数据的特点,建立适合用户身份信息验证的“符号化”手段,通过符号标记用户身份信息,有效规避了大数据背景下数据内容的交叉检验,这样在技术上提高了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同时也便利了使用网络的方便性。除此之外,还有以下技术可供参考: 4.1.1 数据匿名保护技术 大数据背景下,数据匿名保护是比较复杂的,但却是实现其隐私保护的优秀关键技术与基本手段,其具体原理和算法这里不做讨论。 4.1.2 社交网络匿名保护技术 社交网络中的典型匿名保护隐藏了用户的标识和属性信息,同时也隐藏了用户之间的关系。因此,要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就需要通过各种攻破属性获取用户身份信息,这是非常困难的。 4.1.3 数据水印技术 4.1.4 数据溯源技术 4.2 加快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统一立法 目前,从信息安全的相关法规来看,我国已出台了一些制度和措施,比如2013年2月实施的《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使得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正式进入“有标可依”阶段,其显著特点是规定个人敏感信息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须首先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明确授权。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效力等级不高、惩罚力度过小,未能真正起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目的。因此,在大数据背景下,迫切需要针对大数据环境的个人信息安全立法,规范相关商机和利益平台的行为准则,提高个人信息泄露的犯罪成本。 4.3 提高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 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因此,在大数据背景下,要提高公民自身的信息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宣传教育等措施,提高人的安全防范技能,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意识。比如,不能随意上传个人的私密图片,不能随意登录银行帐户,一般不要开启智能终端定位功能等,除此之外,要提供安全措施,比如使用完某项应用后要及时清除Cookies,增强密码安全设置级别,定期扫描并修复系统漏洞等。 5 结束语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极大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并与传统行业融合过程中催生了新的产业和商业模式,但是,大数据也带来了新的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本文从个人信息在大数据背景中的应用现状出发,提出了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并在借鉴国外做法和中国实际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措施和建议,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从而促进个人信息在大数据背景下得以有效保护。 作者简介 曹敏(1981-),男,福建省建瓯市人。大学本科学历。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计算机网络技术。 作者单位 福建江夏学院 福建省福州市 350108 个人信息安全论文:微信平台个人信息安全保障研究 摘 要:微信作为一种新型的即时通信工具,虽然方便快捷,但却引发了诸多安全问题。本文分析了在微信社交平台中购物及娱乐引发的个人信息安全风险,针对这些风险提出了相应的保护对策。 关键词:微信平台;个人信息安全;社交网络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 移动互联网已经渗透到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微信作为一种新型的即时通信工具,是大数据时代移动互联网成为发展趋势的必然写照。它以操作简单,支持文字输入、 语音、 图片等特点,拥有了大量用户,这种新型的通信工具已然成为了人们的新宠。然而,微信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蕴藏着无限的危机,近几年,由于微信社交功能而造成的个人信息安全风险层出不穷。如何认清在虚拟网络下的安全风险及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成为大数据时代首当其冲的问题。 一、微信平台下的个人信息安全风险 微信,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交媒介,最大的成功之处在于传播技术的不断创新满足了受众追求新事物的好奇心理,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人际交往格局。用户通过使用 “附近的人”“摇一摇” 等社交功能, 从附近众多显示出来的用户中,结交自己想认识的朋友。虽然这种交友功能便于用户找到或结识具有吸引力的新朋友,但使用者的信息也会暴露于公众之中,加剧了个人信息的安全隐患。 1、查找附近的人。点击查找 “附近的人”功能后用户会看到 100 m~1 000 m 范围内同样使用过此功能的用户。一些不法分子对用户的图片等个人信息加以收集、 加工、 利用,得出有利于自己的信息,进行敲诈勒索行为。据统计,近几年仅国内媒体报道的利用微信引起的犯罪案件就多达 60 余起,其中强奸案高达半数。 2、摇一摇。“摇一摇” 是微信推出的一个随机交友程序。通过摇动手机可以匹配出同一时间使用此功能的用户,这种有筛选性的择友方式使得用户既张扬了个性,又满足了自己的需求。因此,“摇一摇”上线后很快便达到了每日多达 1 亿次的使用次数,它的简单、 便利,快速地帮助人们扩大了社交圈,然而这样的便捷也对个人信息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微型 “摇一摇” 的社交功能并没有信息控制及筛选功能,人们的交流具有极大的自由化、 开放性、 匿名性, “u一摇” 的便捷使得人们对于微信另一端的使用者降低了警觉性。不法分子利用用户的这些心理,可以轻易地获得用户的个人信息。 二、微信购物和娱乐平台下的个人信息安全风险 微信原本是一款基于手机端的社交软件,在第三版更新后出现了微信 PC 端,于是社交形式由最初的微信好友和朋友圈扩展到微信公众平台,使群发消息给关注的用户得以实现。 无数的商家眼球被用户群吸引,更看到了隐含在人群之后的巨大商机。 1、微信购物。“微店”“微商城” 等购物方式,是基于微信平台而研发的一种电子商务系统,能够实现大多数个体的商业需求。消费者只要通过微信商城平台,就可以实现商品查询、 选购、 订购与支付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由于这些平台建立成本较低, 只需按照要求填写申请后便可以进行交易,没有相关的安全体系进行保障,因此易发生纠纷。 2、测试游戏。“测出你的前世今生”“测算基因看你未来开什么车” ,等等。近来,不少人通过朋友圈的信息共享玩一些游戏并随手转发。虽然这些只是名义上的测试游戏,但实际上却很可能是不法商家利用测试来吸引用户的眼球而随之盗取个人信息的方式。据了解,绝大多数游戏在进行测试时均需要输入姓名或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商家很容易全方位掌握用户的相关信息。此外,有网络安全人士指出,有的游戏或社交网络还会向手机软件植入木马程序,致使用户手机中的手机银行和支付宝等交易软件安全性降低。 三、微信平台下的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对策 1、加强对微信平台的监督管理。不法分子屡用微信进行犯罪的最根本原因是由于我国未实行微信实名注册用户,不法分子可以用不同的手机号进行多个账户的注册,案件发生后若罪犯注销或停用账户我们就无法进行追踪。因此,应当在确保个人信息不会泄露的前提下实施微信后台实名制原则,减少不法分子运用这一漏洞而进行犯罪活动。与此同时,应该加大对微信的监管力度,对交流中可能出现的不法信息、 敏感话题予以提醒。 2、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在我国,人们对个人信息的认识比较模糊,重视不足。个人信息的随意传播、 公开、 泄露、 滥用的现象随处可见。微信的使用,朋友间的交流或朋友圈信息的公开、 共享使我们有意或无意地泄露了个人信息。开启定位系统、 打开测试网页,每一次社交程序的应用都可能将我们的个人信息输入商家预先设计的数据库中,成为商家日后获利的筹码。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加快建立与个人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体系,对个人信息进行正规的管理和规范,以保证个人信息能够在合法、合理的状态下流动。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以提高道德风尚底线。面对网络信息纷繁复杂、 难以辨别真伪这一现象,腾讯公司应当在大力宣传推广微信产品的同时,定期推送具有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短文,开展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并在道义上提醒广大微信用户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4、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许多微信用户习惯于在朋友圈随意公开自己的状态及位置信息,同时晒出自己或与朋友、 家人的近照并伴随各种炫富行为,以渴求得到他人的赞美或崇拜。岂不知这样的行为容易使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因此,我们在朋友圈中应该少用真实照片或者在使用“附近的人” 后应当及时 “清除地理位置” 并退出,同时开启 “加我为好友需要验证” 功能。此外,在与陌生人进行交流时要随时保持警惕,尤其是女大学生,不要因为对方的花言巧语而放松警惕,泄露个人的重要信息。另外,面对网络上新兴起的代购行为,我们不能盲目地相信及追求,应该用怀疑的态度去辨别商品的真假性及卖家的信用,从而提高自身防范意识。 四、结束语 如今的微信已经不仅仅是一种即时通信工具,更是一种新型的社交网络平台。面对个人信息泄露的现象,我们应当提高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力度,根据微信的特点,加强对微信的监管力度,并要求各监管部门分工明确,承担不同的监管职责,建立和加强微信的监管体系。
传播技术论文:浅析网络流行语的利与弊 摘要:当下网络流行语见之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虽然它一定程度地活跃了人们的交际话语,但是它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主要论述了网络流行语的特点及它所呈现的一些弊端,从而提倡人们理性使用网络流行语,并建立文明网络交际环境。 关键词:网络流行语;特点;弊端;理性使用 一、序言 网络流行语,是指伴随着现实社会事件的发生在网络上几乎同步发生、迅速流行、风靡于网络内外的热门词语,有时还被称为“网络雷词”或者“网络热词”,从属于网络语言。[1]它是语言系统对社会现实最敏感的反映,它不仅是一个独特的语言现象,还是一个深刻的文化现象。网络为现在独立意识不断增强,创新性精神不断提高的人们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发挥自己才能的平台,尤其表现在话语方面。现今,网络流行语日益增多,以一种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活跃于人们的生活中。朋友见面一句:“亲,好久不见”打破了好久不见却又再次相见的陌生感;网上聊天最后以一句简明,干脆的“886”并附带一个挥挥小手的表情结尾,省去了很多没有必要的赘述,又减少了词穷所造成的不必要的尴尬。由此,应该说网络流行语为人们的日常生活交际带来了极大的益处。然而,是否网络流行语真是百益而无一害呢?我们应当谨慎思考。 二、流行语的列举及其特点 2004年至2012年的流行语列举: 2004顶,潜水,汗,沙发,百度一下,偶稀饭,…… 2005官煤勾结,,芙蓉姐姐,博客,超女,…… 2006一树梨花压海棠,楼主火星人鉴定完毕,…… 2007七时代,亚婚姻,基民,晒客,…… 2008宅男/女,澹雷,霹雳,很傻很天真,…… 2009楼歪歪,楼脆脆,杯具,蜗居,偷菜,…… 2010羡慕嫉妒恨,你妹,吐槽,鸭梨,给力,神马都是浮云,…… 2011穿越,坑爹,hold住,伤不起,有木有,…… 2012正能量,潘浚XX style,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通过这些流行语的列举,我们不难发现网络流行语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所起到的巨大影响,它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的交际带来了一定的乐趣,使人们的话语不再那么中规中矩,为人们的交际环境带来了轻松的氛围。因此,网络流行语的特点也是显而易见的,笔者通过对部分网络流行语的列举,从而对它的特点进行以下几方面的分析: (一)新颖性 网络流行语具有极大的丰富性和多样化,主要表现为:网络流行语多是根据现代汉语的发音音译而来的。很多词汇对于我们来说是既熟悉又陌生,是因为它们多运用了谐音和变形的方式,从而给人一种耳目一新之感。如2004年流行的“偶稀饭”,本是“我喜欢”的变音和变形。但是“偶稀饭”与“我喜欢”相比就更具有趣味性,这种通过音译的方式使文字所产生的新颖性和趣味性更易调动说话者和受话者的交际情绪,从而达到很好的交际意图。 (二)形象性 流行语中词汇极具形象性,让人听起来能够很容易的联想到相关的事物,从而正确地猜想到它所表达的意思。如“雷”它的含义是听了某句话或者看到某个异乎寻常的做法从而使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惊吓。词的含义与出乎意料地听到雷声从而受到不同程度惊吓的感受相似,因而它的意思也就不难猜出。具有形象性的此类流行语被赋予了一种极强的表现力,对汉语文化的丰富和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幽默性 流行语中的一些词汇常带有浅显的幽默性,听起来令人有种哭笑不得的无奈之感。如“神马都是浮云”。其中,“神马”的原形是“什么”。一个“神马”显示了说话者俏皮的情感色彩,而“浮云”表示了飘渺之感。“神马都是浮云”道出了说话者在无奈中所含有的调侃语调,更加衬托了说话者的悲伤与失落之情。这种流行语的幽默性恰好满足了网民的“找乐”心里。网民上网的一个重要动机就是“找乐”,而网民在互动过程中形成别具一格的“流行语”无疑增加了这种没有声音,没有图像的实时交流的乐趣,使上网成了一件轻松而有趣的事情。反过来,众多网民在“找乐”的过程中,又创造了大量新鲜的网语,不断丰富着“网络流行语的词汇。[2] 三、网络流行语产生的负面效应 语言与人类的关系可谓是密不可分的,“人是通过学习和掌握语言而成为社会人的,尽管我们很难意识到,但语言的确是我们认识世界、把握世界,从中汲取价值和意义的重要工具,同时也是我们的行动和思维的基本框架。”[3]网络流行语作为语言的一种,是反映当下网民们心理状态的符号,它在一定程度上为人们的交际带了益处,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然而它的弊端也是不容忽视的。 1、就词汇的语法规则而言,网络流行语以病毒入侵般的速度悄悄地潜入几千年来传承的中国汉语词列中,并且无声地影响着词汇的构成规则。不利于语法规则的研究和学习,对汉语的国际推广增加了极大的干扰。如“偶稀饭”,“偶”在字典中的意思有三:a.用木头,泥土等制成的人像,即木偶,偶像。b.双数;成对的(跟‘奇’相对),即偶数,无独有偶。c.间或;有时候;偶然发生。“稀饭”即粥(多指用米或小米组成的)。而“偶”作为名词与名词“稀饭”组合时,构成了并列的语法规则,但从整体性而言,“偶”和“稀饭”是不能组合的,没有意义的相关性。“偶”作为副词与名词“稀饭”相组合,是一种奇异的组合方式,因为在现代汉语中通常副词是不能修饰名词的。因此,在语法的角度研究“偶稀饭”,它是一种畸形的组合方式,但是它的存在又是我们不能否认的事实,这就为人们研究和学习语法规则造成了障碍,同时它也破坏了语法规则的稳定性。 2、现在网络流行语穿梭于我们生活中的各个角落和领域,不管是报纸,媒体,还是QQ,微博,人人,我们时时刻刻接触着这些新鲜词汇。在此,笔者且将传统的词汇比作我们的血液,而这些网络流行语就如病毒一般,侵入我们的血液,影响着我们身体机制的正常运行,造成传统词汇不知不觉被取代,进而被遗忘与丢弃。如“偶稀饭”代替了“我喜欢”;“有木有”代替了“有没有”;“神马”代替了“什么”等等。这些词汇的疯狂使用对我们的传统词汇造成了很大影响,不利于传统词汇地继续传承。 3、虽然网络流行语中规避了一些直白的粗话,脏话,但是这并不能说这些不文明的词语就不存在了,相反,它是以另一种面貌呈现在了人们的眼前,并且被人们广泛认可、接受、和传播。如“坑爹”它来源于地方方言,是“羞你先人”的代替,意为做了不道德的事使祖先蒙羞。网友多用“坑爹”来感叹自己对某人某事的不满之情。还有“TMD”(他妈的),“你妹”,“你不是VIP,甚至不是V,你丫只是个P”,等等。网络流行语中出现的不文明语虽然形式上优越于那些直白的粗话,脏话,但是从它们的含义上来说,所表达的意义程度都是大同小异的,它们的本质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因此,网络流行语中诸如此类词汇的大量使用和广泛传播并不利于社会的文明发展。 四、结语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相对集中,负面情绪有一定积累,网络流行语的丰富含义,在某种程度上,同时还充当了‘社会情绪泄压阀’,起到了宣泄不良情绪的作用”[4]。不难看出,网络流行语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便利了人们的生活,这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人们的社会心理,是人们对社会时事的一种评判,是人们思想自由的一种体现。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从前文的论述中我们也看出了网络流行语所携带的弊端。因此,笔者认为,人们当理性使用流行语,将其控制在一定的领域内,不可滥用,也不可跟风,人云亦云;当使用文明流行语,营造良好的社会交际环境。(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传播技术论文:浅谈当前网络的利与弊 互联网快速发展给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首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今天,“上网”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而在庞大的网民群体中,青少年占了很大的比例,并且在逐步增多。面对不可阻挡的青少年上网热潮,如何对其进行正确引导,已经成为当前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 一、网吧、网络对青少年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网络的开放性和方便性、内容的多样性和广泛性,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学习空间,大大拓展了青少年的求知途径,有助于青少年视野、促进学业;网络可以为青少年提供一种自由、轻松、没有压力的学习环境,有助于青少年培养和发挥创新能力;网络是一个广阔空间,存在着许多新鲜和未知的事物,有助于开发青少年的潜力。 网络为青少年不良情绪的宣泄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环境,教育工作者也可以通过网上聊天有效帮助青少年解除烦恼和疑惑;网络为青少年掌握心理健康知识,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自测,心理咨询;网络使青少年的各方面的个性特质都能得到更充分的尊重与满足,有助于青少年良好个性的发展。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信息传递的快捷,有助于启发和引导青少年培养和形成学习、效率、平等、开放等现代观念;网络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有助于青少年扩大交往的范围;网上人际交往方式和社会关系的建立为青少年在现实社会中进行社会交往提供了空间;网络还为青少年的社会化提供了练兵场,有助于促进青少年的社会化。 这些充分说明了网络对青少年学习的积极帮助,网络的好处可谓说不完。 (二)消极影响 网络对青少年的消极影响也是大量存在的,主要体现为:有可能影响青少年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网上信息接收和传播的隐蔽性,有可能引起青少年首先意识减弱、社会责任感下降;网络交流的隐蔽性、无约束性,极容易使青少年做出一引动违反常规的事情,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沉迷网络挤占了青少年读书和思考的时间,正常学习、生活秩序遭受破坏,学习时间无精打采,学习成绩下降,有的甚至出现厌学、逃学、辍学的情况。长时间连续上网会造成情绪低落、眼花、双手颤抖、疲乏无力、食欲不振、焦躁不安、失眠,有的甚于自杀;不良的上网环境也会损害青少年的身体健康。 由此看来,互联网是把双刃剑,它对青少年的影响既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那么,我们如何加强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呢? 二、青少年触网的归因分析与对策思考 (一)对青少年触网的原因分析 1.青少年身心发展特殊阶段的原因 青少年时期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阶段。首先是出现了对其心理与行为有重要影响的两方面需要:第一是性的成熟,使中学生性意识与性冲动出现,即出现了性的需要;第二是由于身体的全面发展,使中学生产生了成人感,出现了强烈的独立性需要。这些身心发展特点就势必导致了他们容易受网上不良信息的干扰。 2.网吧、网络本身的原因 互联网具有全球性、互动性、信息资源及表现形式丰富和使用方便等特点,这为以营利为目的的色情服务业提供了难得的营业场所。这些网站为吸引顾客,往往在主页上张贴色情图片,使任何在网上冲浪的人有意无意地就能看到,中学生当然也不例外。同样,不少网吧业主为了招揽生意,对这些网页也没有采取反防范措施。心智尚未成熟的中学生经常接触这些内容,受到的影响可想而知。 3.家长和学校的原因 从事例上可以看出:从不健康家庭教育中走出来的孩子,往往失去正确的人生方向,更谈不上什么人生理想,其向上的潜能往往被严重挫伤或扭曲。抑郁常常是因为孩子受到了沉重的打击,这些打击可能来自家庭,可能来自学校。现在的独生子女往往被家庭的爱包围着,自小没有受到过什么挫折,遇到大的打击常常一味逃避。另一方面学校、家庭在社会没有告诉他们网上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是虚拟世界,什么是现实的生活;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绝对不能做的。 (二)对青少年触网的对策思考 面对网络带来的负面影响,我们绝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坐等事态的自然发展,必须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尽可能地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1.参加对青少年利用网络的引导和监督 首先,要针对青少年在上网中遇到的问题,重点是实际“3W”(即为什么上网(why)、如何利用网络(how)、什么时候上网(when))引导,引导青少年正确对待上网、正确对待网上信息,培养良好的上网习惯。 其次,要积极发挥家长、学校、社会、政府各层面的综合引导作用,形成贯穿各个层级、覆盖各个领域的强大合力。家长和教师应当与青少年一起制订上网规则(比如不得透露个人信息等),分析上网的利弊,并以身作则,坚决不做有违文明和道德规范的网上活动,同时,也要做好青少年上网活动的疏导工作,如提出完成课业、功课及格才能上网等要求,限定他们的上网时间,向他们推荐健康、文明、有益有趣的网站,采用一些技术手段(如设置密码)使他们只能上指定的网站等,还要经常监督他们的上网时间和上网内容,在他们参与不健康、不文明的网上活动时指出其危害性,并坚决制止。大众传媒应在普及网络知识的针对性、系统性上下功夫,在传授网络知识的同时,告诉青少年如何理解、选择、利用和处理网上信息和娱乐资源。政府应巧妙运用行政、经济、市场、法律等手段和自身调用资源的优势,强化对青少年利用网络的管理和调控。 最后,要注意引导的方式方法,尊重青少年的自主意识,“疏”和“堵”有机结合,正面激励与批评教育相结合,灌输教育与暗示诱导相结合,寓理于事、寓教于乐、寓教于无形。 2.加强网络道德建设 首先,要构建网络道德规范。互联网是一个世界性的事物,因此,我们在研究提出自己的网络道德规范,可以而且应当认真研究借鉴国际发达国家的成果。同时,也要结合时展需要,结合我国国情,整合我国的传统美德。网络是一种新生事物,还不是很完善,有待发展。因此,社会各界应进一步加强对网络道德规范的研究和探讨。 其次,加强对网络道德的宣传教育。道德往往要在教育过程中才能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网络道德也不例外。关注、宣传网络道德,是目前大众媒体和学校德育的重要任务。 总之,面对网络科技的汹涌到来,规范网吧、网络建设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们教师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政府各部门也始终要保持对青少年成长的高度责任心真正地去关心他们,时时处处为他们着想,并协同家庭、社会形成一股强大的教育“网络”,充分发挥电脑网络的优势,做到扬长避短,尽可能地减少电脑网络对青少年的消极影响! 传播技术论文:谈网络阅读利与弊 [关键词]网络;阅读;利弊 目前,国内外报刊业也都在反思数字化进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纸媒提供的内容喂饱了网络媒体,使网络媒体迅速发展壮大,反而成了纸媒自己最大的敌人。然而,单纯撤掉电子版并非拯救纸媒的最好出路。 网络是一种新兴的媒体,被称为“第四媒体”。网络传播是指传授基于Internet的各种信息,传送者通过Internet再,而任何接受者通过Internet视听、下载、交互或传播的各种信息。网络产生与数字化时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而纸质传播是传统媒介传播的一个分支,是自古以来被接受的传播方式。 根据北京大学王素芳教授在《网络阅读的发展现状和前景探析》一文的阐述,网络阅读,是一种由文本的变化所带来的新的阅读方式,专指网络文化语境中的阅读活动,即借助计算机、网络技术来获取包括文本在内的多媒体合成信息和知识,完成意义构建的一种超文本阅读行为。互联网开辟了人类数字化生存的新时代。信息网络的交互性、开放性、自由性、虚拟性等基本特征构成了一种全新的网络民主和网络生存方式。由于数字化媒介技术与网络文化的整合作用,网络文学消解着传统文学文本信息单一、单向传播以及单线型叙述的局限,从而使自身呈现出了双向交流、非线型叙述以及多维审美蕴涵的新内质。与传统文学相比照,网络文学打造的是一个数码技术和个性化色彩相融洽的虚拟审美空间;每一个欣赏者在这里都可以感受到有别于纸质媒介线形阅读的多重审美体验,以及网络文学基于后现代话语逻辑,向我们不断演绎着的数字化时代的后审美主义艺术图景和网络审美范式。 在数字化时代,虽然出现了琳琅满目的各种电子出版物,但图书馆的传统纸质图书仍然具有一定的相对优势,其存在的价值和生命力也是长久不衰的。纸质阅读拥有许多的优势:1.纸质图书具有很好的稳定性;2.纸质图书携带方便,而且具有珍藏的价值;3.纸质图书对比电子图书在阅读时间上和空间上随意性、间断性强;4.纸质图书可以充分体现出人的阅读习惯和阅读感情;5.普及性。这些优势同时也能够表明纸质阅读带来的审美感受。书籍是纸质阅读的主要载体,也是人类文明的载体。它借助于文字、符号、图形,记载着人类的思想、情感,叙述着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除了具备传播文明的功能以外,书籍还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即书籍的审美价值――书籍设计艺术。 网络阅读具有方便快捷、信息容量大、生动形象等优势,这些是传统纸本阅读所不可比拟的。打开电脑,登录网站,利用搜索引擎可以找到各种各样我们所需要的资料信息,既方便又快捷。网络阅读改变了单一的文字或静态的图像的表现形式,能够对文字、图片、影像、声音等信息形态进行有机的合成,实现文本、数据、声音,以及各种图像在数字化环境中的一体化传播。网络读物可以提供读、看、听三方面的内容,阅读视野更加开阔,也更直观、更逼真,大大提高了阅读的趣味性,因此,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网络阅读使广大读者受益匪浅,但其中存在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第一,网络是一种新兴的载体,需要借助诸如网络、计算机、智能手机等一些硬件设备的支持,无法像书本那样随时随地阅读。第二,阅读环境容易受到污染。网络阅读环境由于信息的重复与失实、管理与控制的不严格,导致虚假低劣信息泛滥,出现一些低级趣味、色情、暴力等内容,使自控能力不足的青少年受到误导,甚至不能自拔,误入歧途。第三,内容浅薄,缺乏深刻性。网络媒体的快捷报道和海量信息,与传统读本相比,无法做到内容严谨,字斟句酌。目前,网络上可供阅读的内容许多是重数量而不重质量,通常只有广泛性,缺乏深刻性;娱乐性较强,琳琅满目,缺乏永久的回味和深入的思考。久而久之,读者的思辨能力将被削弱。 新闻的最大特点便是时效性,网络传播的时效性是众人有目共睹的。报纸曾经是传播信息最快的渠道,然而报纸的出版周期常以天甚至以周计,而网络新闻的更新周期却是以分钟甚至以秒来计算的。尤其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中,报纸的时效性不能达到人们所期望的快,最快的报道也要经过一系列的人工编辑在经过拍排版、印刷才能够将新闻传播出去。而网络新闻的信息来源广泛,制作的过程也较简单,因此在遇到什么突发事件时,网络能够在第一时间将新闻出去,是全民性的传播方式。 报纸作为传统被接受的媒介,是廉价的。但是,对于传统媒介,爱书又没有钱的受众来说,网络快捷的免费下载模式是最容易的,电子书的推广,或者网络阅读的形式也已经逐渐被接受。网络的信息容量之大是任何其他媒介无可企及的,对于网络新闻而言,其在空间能力上最突出的特征就是信息储存于转运的能力。在传统的新闻媒体上,报纸版面是有限的,广播、电视的时间是有限的。在信息爆炸的今天,这种传统狭小的空间是满足不了现代社会的需求的,而经过筛选在传统媒体上展现的新闻信息是少量的,而网络轻松地解决了这样的问题。 (编辑/李舶) 传播技术论文:论中职校园德育网络构建的利与弊 摘要: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当代,上网已经成为多数学生的主要课余活动之一,而网络信息中负面、消极的部分,严重地影响了学生的思想,也给学校的德育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笔者通过对广西区内三十多所中职校德育网络现状的调查,结合中职校园德育实际情况,分析总结德育网络建设的利与弊,对构建具备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中职校园德育网络可行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中职;德育;网络 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互联网飞速发展,网络冲击着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网民人数也呈几何级数递增。在这递增的人群中,各中小学生成为了强有力的生力军。在课堂上、在宿舍区、在校道间,我们最经常看到的不再是学生青春飞扬、奔跑运动的身影,更多地是一个个手捧手机、手提、ipad沉迷于网络的孩子。这种现象在中职学校尤为明显,根据调查显示,笔者所在校学生目前的手机拥有率为93%,手提电脑拥有率18%,平板电脑拥有率12%;其中88%的学生经常使用手机、手提电脑或者平板电脑上网;不具备随身上网条件的学生有64%会在日常和周末到网吧上网;有六成以上的学生把上网当作课余主要活动,而他们上网的主要目的包括聊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和查找资料。 笔者通过对广西区内近三十所中职校官网德育版块的调查发现,尽管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注意到了网络对学生教育存在的影响性,但实际上真正能够理解并切实运用网络的导向性开展德育工作的却并不多。在受查的三十多所中职学校官网中,设立有专门的德育版块的学校占97%,德育版块由校团委负责的占85%,版块内容中多以团委活动动态的报道为主的占86%,只有13%的校园德育版块设有类似优秀毕业生、心理健康等题材的项目,而互动类的设置却是没有一个学校有。从以上的情况可以看出,中职校对网络德育环境的构建重视度不够,仅仅停留在团委建设的任务或者单一的内容上,完全忽略了网络丰富多彩的内容与形式,这样的德育版块,学生欢迎度不高,作用过于局限,无法达到通过网络开展德育教学的要求和作用。诚然,会造成这种情况,除了学校软硬件的客观条件制约外,还有教师对网络功能的正确理解的主观因素存在。 在很多教师来看,正如网络本身就是利与弊并存的“双刃剑”一样,校园德育网络的建设也存在一定的利弊。 一、校园德育网络的“利” 校园德育网络的“利”,可以从网络的开放性、交互性、趣味性、能动性、隐匿性等特性来分析。 1.开放性。网络是开放的网络,一旦进入互联网,我们可以和远在地球另一端的人成为朋友,可以进入知名的大学电子博物馆查找各种资料,可以最快速地获得世界各地发生的种种事件的信息,在网络中,没有边界的差异也没有距离的束缚。利用网络构建的德育环境是一种开放式的德育,它改变了德育工作的时空,使人们可以不受物理时空的限制,它以计算机数据库为中心,通过信息高速公路连通学校、家庭、社会各个角落。 2.交互性。网络通过即时聊天工具、论坛版块等方式,使得人们可以随时的进行沟通与交流,产生思想的碰撞。中职德育课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课后对教学效果的追踪与加固。一个中职德育课教师,往往要教授好几个班级几百名学生,课后不可能对每个学生的动态进行了解,这也使得德育课的实效性存在局限。然而通过网络的交互功能,教师在课后同样可以与学生进行交流,能够及时的解答和解决学生的问题,也能够为学生提供一个讨论的平台。例如学生可以德育版块在“网上论坛”、“在线指导”或聊天室中发表自己的思想观点,大家通过网络进行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交流;或是德育网站管理者或德育教师针对某一专题预先设计好问题与答案,当学生访问该专题时.由机器提问或回答,实现人机对话;而更多地,教师、家长、学生乃至学生实习企业人员都能通过E-mail、电子公告板、留言板等来相互传递信息,实现德育效果的全方面反馈。 3.趣味性。德育教师可以通过设计网络课程,对日常德育课程中不能顾及到的德育教育内容进行补充教学,或者为学生提供更多丰富多彩的德育案例和专题信息,赋予德育教育趣味性,打破德育教育枯燥乏味、老生常谈的惯性。网络德育不仅仅只在文字,它可以充分利用声音、图形、图像、三维动画及影视等多媒体技术,使学生通过网络环境接受德育教育变得轻松起来。例如,可以在德育网上为学生介绍健康积极向上的电影、讲述感人的故事、开展丰富的竞赛活动、播报校园中大家都关注的事件,将德育网构建成学生日常网上“冲浪”喜欢逛的地方。这样既补充了德育的内容,使德育教育更全面,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不良网络信息对学生的污染。 4.能动性。一方面,构建校园德育网络,开展网络德育工作,学生在整个过程中是绝对自由的。他们不用再坐在课堂中,接受教师制定和强迫灌输给他们的知识,而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选择自己想要感受的德育内容,这样更容易调动他们接受德育教育的主动性,更容易发挥他们的能动作用,也更有利于学生开展自我教育,更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另一方面,学生可以主动参与到德育网络的建设中来,将德育网络打造成学生自己的学习园地。如在德育网络上设置校园文明风尚版块,由学生作为小记者对校园内不文明现象进行揭露,鼓励学生弘扬校内的真善美,使学生真正认识到道德文明就在我们的身边。 5.隐匿性。虚拟网络社会可为用户提供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空间”,在这个虚拟社会中,网络用户的身份、行为等都能够得到充分的隐匿,保有一定的隐私权。在这样的环境中,学生更容易说出自己真正的思想观点,可以不用担心因为观点的不正确受到老师的当场责难和同学们的白眼。对于一些诸如早恋、网瘾等平时难以启齿的问题,学生也可以通过网络德育提供的辅助教学课堂进行自我学习和修正,与教师进行网络咨询时也不会感觉难堪。 二、校园德育网络的“弊” 虽然校园德育网络具备如此多的“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弊”。 1.交互性受到客观条件的局限。中职学生多数来自于县镇,30%以上的学生来自于贫困地区,而这些学生的家长,很多都在家中务农或外地打工,平时接触网络、使用网络的机会并不多,要真正实现教师、家长、学生等多方位的交互交流可行性不高。 2.网络的开放性使得信息大爆炸的同时也对德育网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职生的性格往往比较独立特行,由于对未来并没有太多的期望和目标,中职生很少会主动去查找、关注对自己有用的各种信息,他们更多的喜欢能让自己放松的电影、游戏、音乐等等,这也是中职生缺乏自主学习性的表现。因此,如果德育网络的内容不能做到及时更新和趣味性,就容易被学生忽视,也就无法展现出它的教育功能。而德育信息的更新,需要网站管理人员、德育教师付出很多的时间去搜索、整理,这对德育教师也是一种挑战。 3.网络的隐匿性存在不利于德育开展的因素。网络的虚拟性,使得网络用户身份、行为等都能够得到充分的隐匿和篡改,而且大多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青少年往往希望通过一些“犯规”行为来引起别人对自己的注意,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满足,而网络恰好为他们提供了平台。校园德育网络运行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学生故意“找茬”或无意识“找茬”的现象,如果这种现象过多,网站的效果必然会大折扣;如果管理员对这种现象管理过速,也可能打击学生的积极性,使得网站备受冷落,不得不说是一个较难解决的问题。 在学校实施网络德育是德育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对传统德育模式的挑战。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未来的网络德育前景非常乐观,整体来看“利”毕竟大于“弊”,但提高网络德育实效的途径还有待进一步开拓。 传播技术论文:从微信看大学生网络交往的利与弊 摘 要:信息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网络越来越成为大学生精神生活的重要方面。当代大学生进行网络人际交往的人数越来越多,可供大学生进行网络人际交往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例如QQ、人人网、BBS等,而微信更是以语音、LBS交友这样别具一格的特色快速俘获大学生们的芳心。本文将以微信为例,从不同角度阐述大学生网络交往的利与弊。 关键词:微信 大学生 网络交往 利与弊 微信是一种高端的网络交往工具,是网络交往的新生力量。它功能强大,支持多平台智能手机、支持多人语音群聊、能够查看附近的好友、摇一摇还能发现周围的陌生人,注册简单方便,同时,它还与QQ通讯录匹配。正是因为这些强大的功能和别具一格的特色,微信自2011年一推出,便受到了众多网友的青睐,用户数目从零到亿,仅仅用了433天。大学生接受新事物速度快能力强,很快便成为了微信的一大主流使用群体。当然,微信与其他网络交流方式一样,是利弊共存的。 一、大学生进行网络交往的有利影响 一是帮助大学生排泄不良情绪,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大学生进行网络交流或是因为感到孤独,感到焦虑,或是因为无聊,打发时间。一般的在校大学生在碰到心理问题,或是一些难以启齿的难题时,很少会去咨询心理医生,也很少去找辅导员老师寻求帮助,他们害怕别人会用异样的眼光去看他们。由于自尊心束缚,不少大学生也不会选择自己身边的同学和朋友倾诉。如此一来,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难以找到诉说的对象。但是,消极情绪如果不排出去,会积郁成疾,形成严重的心理问题。那么,自然而然的,网络就成为了大学生排泄不良情绪的通道出口。微信有一个功能就是“摇一摇”摇到陌生人,在和网上的陌生人聊天时,他们不会担心别人知道他们的身份,不用担心会有人嘲笑他们,只要发泄出自己的不满就可以了。通过网络来释放不良情绪和排除心理问题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有助于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二是有助于大学生拓宽求知渠道进而实现知识技能和角色的社会化。相关研究表明,网络交往对大学生的社会化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大学生社会化是指大学生接受一定的社会文化,参与社会生活,履行一定角色行为,成为适应社会需要的合格的社会成员的过程。大学生们在平时的生活中,会通过各种QQ群、微信群如IT学习群、驴友群、读者群等,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在一起谈论专业学习、时事、求职经验等。他们通过各种网上交流方式可以与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人交流,大大扩展了交往空间,结交了更多的朋友。从一些有经验、睿智的网友身上可以学到很多在学校里学不到的知识,有利于大学生个体的智力发展。网络交往在一个虚拟的环境中,大学生们在进行网络交流时,往往会扮演不同的角色,社会对不同的角色有不同的要求,大学生们可以借助网络交流来体验社会上的不同角色的需求和感情,理解不同角色的行为规范,进而对比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角色,把握好自己作为大学生这名角色的行为,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 三是有利于大学生自我激励、自我控制、增强自信。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碰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在网上与网友进行讨论分析,广泛听取各种建议,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智,增强自我控制能力,不至于做傻事。在网上和一些有智慧的网友聊天,还可以让大学生进行自我激励,鼓励自己,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有些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可能胆小羞涩,自卑懦弱,毫无自信。但是,在网络的世界里,他可以选择自己擅长的领域,或者是在贴吧、或者是在群里成为佼佼者。这样的成就会增加个人的自信,这种自信也会影响到现实的生活,让这些学生在现实生活中也能够拥有自信。 四是有利于稳定感情。大学生们很多都是背井离乡,外出求学。与家人、以前的朋友和同学都相隔甚远。亲戚不走,会疏远,朋友不联系,会淡忘。不在同一个城市,别说见面,就是经常打电话也是非常少的。但是,网络交往就解决了这种问题。网络交流方式如QQ、微信都提供视频通话,不仅可以听到声音,还可以见到人,千里之外的亲人和朋友就好像近在眼前,因为操作方便且经济实惠,大学生会经常使用这些网络交往方式联络感情。现在,几乎每个班级都会建立班级的QQ群、微信群,不仅可以和以前的同学在群里聊天、谈笑,还可以群语音,群视频,十分便捷。通过网络交往方式来联系亲人、朋友、恋人、老师已经已经成为大学生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五是选择网络交往方式更经济。微信有点对点的语音通话功能,和打电话是一样的,但是,费用却比打电话便宜许多,只需要消耗流量就可以,这样是为什么这么多大学生选择微信的原因。学生还未进入社会,没有工作,生活费大部分来自家里。朋友多,想和朋友聊聊天的时候,如果打长途电话,话费消耗不起,网络交往方式需要消耗流量,移动、电信、联通在校园都有针对学生的流量特惠套餐。相对于其他的交往方式,网络交往的确是省钱多了。 二、大学生进行网络交往的负面影响 网络交往是把双刃剑,有利也有弊。大学生进行网络交往的负面影响还是有很多的。一是影响课堂质量。很多大学生在上课的时候,会用手机和网友聊天,有时候一聊就是一节课,压根就没听老师讲课。如果手机声音没关的话,还会时不时传出提示音,影响周围同学听课,也影响老师上课。现在的大学生很多都是夜猫子,晚上熄灯后,还会躺在床上用手机聊天,严重影响大学生自身的视力和睡眠。晚上没睡好,上课没精神,如此恶性循环,就越来越影响课堂质量。 二是易导致不良情绪的恶性循环。有调查表明,网络交往对大学生道德认知和道德情感负面影响程度与其孤独感特质和社交焦虑感存在显著的正相关。现实生活中,很多大学生在孤独,在的感受到焦虑时会选择躲进网络的世界里,在虚拟的网络世界进行思想交流,抒发情感。有研究发现,过度上网会导致孤独和抑郁感增加,并会导致社会卷入的减少和幸福感的降低,二者交互作用,会步入一个恶性循环。 三是过度沉迷依赖网络易形成网络性心理障碍。网络交流的确能够给大学生们带来非常多的好处。但是,对于一些自制力相对比较差的同学来说,网上交流未必就是件好事。有些大学生一碰计算机,可以不休息地一直聊天,长期坐在电脑面前呢,不愿意离开计算机。平时,也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娱活动,缺少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有的学生甚至过度依赖网络,逃避现实,不愿意面对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和问题。长期沉溺于网络会导致大学生出现身体机能下降,生物钟紊乱,思维迟缓,注意力难以集中等问题进而产生了网络性心理障碍。 四是容易造成道德缺失,信任危机。大学生在网上碰到的网友良莠不齐,很有可能接受一些非法分子的熏陶,形成错误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两外,因为网络的自由性和随意性,容易发生欺骗行为。部分大学生在网上受骗之后,通过QQ或者微信等网络交流方式进行报复,对其他的大学生行骗。有些受骗的大学生则是不再相信任何人,也不会再对任何人付出信任,产生信任危机。也有些猎奇的大学生,充当黑客,肆意侵入他人的网络系统,制作病毒,通过网络交流工具散布病毒等。最为常见的是盗取QQ号和其他一些账号,窃取同学或者校友的私人信息。这些都是不道德的行为,不利于大学生形成正确的道德观。 五是容易形成人格障碍。很多大学生在网络上扮演着与自己真实身份相差甚远的角色,或者一个人扮演多个不同职业、不同性别、有着悬殊差别的角色。这些在网上扮演不同角色的大学生往往会面临角色差异和角色的冲突,甚至回到了现实世界,就有些分不清他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角色。容易造成角色的混乱,形成人格障碍。 六是容易造成人情的冷漠。许多大学生沉迷于网络聊天,交友。对自己身边的同学和朋友却交流甚少甚至是漠不关心。如果一个班级里大多数都是这样的情况,那么整个集体就会涣散,大学生个人也更加容易产生孤僻、冷漠及其它的一些心理健康问题。 网络交往本身无对错,主要是看怎么去使用它。只要高校做好教育引导,多设置些网络交往指导课程,完善相关制度,积极鼓励学生进行社会交往实践,参加学校的文体活动,加强网络道德教育,相信,网络交往会成为大学生学习的一大利器。 传播技术论文:论网络在反腐败进程中的利与弊 作者简介:盛芮,女,陕西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共党史研究。 摘 要: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反腐败事业上取得了重大突破,成果显著。在当下党开展的反腐败实践中,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信息传播方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网络以其自身的一些优势,为反腐事业提供便利,推进反腐事业的进程。但同时网络自身也有一些难以克服的缺陷对反腐事业的顺利开展产生阻碍。 关键词:网络;反腐败;利与弊 腐败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的重要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到:“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1]”自十八大以来,党在反腐败事业上无论是打击力度、处理速度都有了很大的突破,真正做到了无论权有多大、位有多高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就绝不容情,不给腐败留任何余地,成为中国共产党反腐败进程中的一个具有标志性的里程碑。在党的反腐败事业如火如荼的开展过程中,网络作为现代人群接受信息的主要方式在反腐过程中亦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网络以其自身的优势,能够营造良好的反腐氛围、调动起人民群众参与反腐的热情、促使党政机关提高处理腐败事件的效率。但是在反腐事业中,网络是把双刃剑,在反腐进程中也存在着一些弊端,干扰着反腐事业的进程。 一、网络反腐在中国共产党开展反腐败事业中的优势 1.在当前的中国社会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覆盖率的提高,使得腐败事件的揭露较易引起人民群众广泛的关注,动员全民参与其中,营造一个全社会参与的反腐环境。 近年来的反腐实践表明,党的反腐事业要想在全社会顺利开展,仅仅由党的各类工作部门去推行自上而下的行动是远远不够的,反腐事业要想取得新的突破,关键还是在于发动起人民群众参与其中。因此如何在反腐过程中充分发动起人民群众参与其中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在当下的中国,网络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网络也覆盖到了更大的范围,致使各类反腐信息的传播速度有了很大的提高。在网络无处不在的大环境下,各类腐败事件一经披露,就会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被人们所知道,引起人民群众对这一事件的关注。并且网络自身的优势可以降低时间、空间等因素对网络自身的限制,可以随时随地向人们传递各类反腐信息,使人们能够及时了解反腐进度、各类资讯,了解反腐事态的发展趋向,对反腐事业有个多方面的了解,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由全民积极参与其中的反腐氛围,以此推进反腐败事业的顺利开展。 2.网络检举的匿名性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对举报人形成有效的保护,可以激发人民群众勇于监督、参与反腐的热情,促进反腐事业取得成功。 网络检举的方式不同于传统的实名举报。在传出的举报模式当中,为了保证举报内容的真实性,需要检举人在检举某一事件时被强制要求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并对举报内容负责。而网络检举的匿名性就有效打破了这一规定,这其实并不仅仅是一种自由的表现,更大意义上其实是对检举人的一种无形的保护。在传统的举报模式下,一部分干部在受到举报后可能会怀恨在心,对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这种风险的存在会冲淡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事业的热情,有些民众及时知道腐败事件的存在,但是为了个人的安危也只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以保全自己的安全。久而久之,就不会有来自基层的声音参与到反腐事业当中了。网络检举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在举报过程中实行匿名制,采集举报信息的渠道都是专门化的渠道,在各方面都有着较强的保密性,任何人都不能轻易获知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不能对检举人进行报复伤害。这就在一定意义上对检举人形成了一种无形的保护,能够让检举人无后顾之忧的参与到反腐败事业的开展中,讲述自己了解的具体情况,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这是对人们参与的一种精神上的支持,支持普通民众参与反腐败的行动,促使反复事业取得更好的成果。 3.网络自身的便捷性特点,使信息的传递不用受太多外界因素的干扰,能够让人们对反腐败事业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从而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给涉事单位造成一种舆论的压力,利用舆论的力量引起党政机关的重视,从而提高对腐败事件的处理效率。 传统媒体自身的一些缺陷导致普通民众参与反腐事业往往会遇到一些障碍,“传统主流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的缺位,或称为新媒体的配角、追随者” [2]。但网络技术作为一种新型的信息传播技术,其自身就具有便捷性的特点,这些优势能够很好的规避传统媒体存在的一些缺陷。网络在其传播信息的过程中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并且当下中国社会网络使用人群庞大的现实因素也能使事件在被揭露以后快速的引起热议,热议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在全社会形成一股舆论的力量,给相关的党政机关一种无形的压力,引起相关单位的重视,敦促相关单位加紧对腐败事件的处理。并且网络的高覆盖率也容易使信息的传播范围更加广泛,使相关单位在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打破以往的人情因素对事件处理进程的干扰,提高腐败事件处理的公正度。腐败事件一经发现就能被连根拔起,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徇私包庇,真正做到腐败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特殊不徇私情,让我党的反腐事业真正实现公平、公正,以此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处理腐败事件的能力和效率,建立一个能更好凝结民心的廉洁政府。 二、网络在反腐败进程中存在的一些弊端 1.在以网络为载体的反腐事业开展进程中,一些网络媒体为了提高本媒体的知名度,获取较高的点击率,而对腐败事件不负责任的大肆渲染,制造各种噱头以求引起围观,甚至为了吸引公众关注而散布各类不实信息,影响反腐进程。 网络的匿名性对普通民众的保护给了参与人群自由发表言论的机会,大大激发了民众参与反腐败事业的热情,给党开展反腐败事业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但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作为新型反腐工具的网络自然也不例外。网络在给反腐事业提供帮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阻碍反腐事业开展的因素。网络对检举人的保护在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热情的同时也留给了一些别有用心、说话不负责任的人可趁之机。通过近年来对腐败事件的处理过程来看,当一个腐败案件曝光后最先引起热议的大多是涉案官员的私生活问题。这些话题在网络技术的渲染下会快速成为街头巷尾讨论的笑料。其中还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这些被人们议论纷纷的话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没有可靠的来源的,话题的真实性自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但由于人民群众的识别力上的限制,这些问题反而成为受关注度最高的问题。这些不正常的现象无疑会将反腐事业逼入一个怪圈,使涉案官员的私生活问题、生活作风问题被动的处于整个反腐过程的中心位置。这除了会使党在人们群众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关键是还会影响反腐事业的导向,使反腐事业的发展方向偏离正常的航道,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更有甚者,这些问题一旦被一些别有用心的敌对势力所把握并用之加以炒作,在全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因此,网络在反腐事业中的这一弊端是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并在以后的反腐事业中不断加以克服的。 2.网络在反腐过程中制造的舆论压力在敦促涉事单位抓紧对案件的处理的同时,也会导致一些涉事单位在办案过程中过多追求处理的速度而对一些具体事件的调查过程有所忽视,从而造成不必要的失误。 纵观十八大以来的反腐事件处理过程,最显著的变化就是腐败事件的处理周期明显缩短了,在速度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当前中国,网络覆盖面积广、网民群体庞大的现实因素导致腐败事件在被披露以后,涉事机关面对舆论的压力会努力的尽快平息社会的物议,以求维护本单位在社会上的形象。在这一过程中,涉事单位会尽可能快的处理相关事件,就会更多的关注事件处理的速度而忽略一些具体问题的真实性。这往往表现在案件的调查取证过程中会存在以偏概全、没有确凿证据却依旧定论等方面的失误。 此外“网络反腐的一些非理性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容易形成集体性的非理性力量,从而导致监督范围扩大化,甚至侵犯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 [3]。这些做法都是违背党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的,但是面对社会舆论的压力又迫使他们不得不快速结案向全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因此网络在制造社会舆论敦促办案机关提高办案速度的同时也是存在一些负面影响的。 3.网络反腐方面制度化的缺失对推进反腐进程存在负面影响。虽然近年来在反腐事业中网络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该领域的制度建设仍未形成完整的、系统化的制度体系。也就是说在我国网络反腐还没有真正实现制度化,现有的一些管理办法多是一些零星的、相互独立的部分,在处理某些具体事件的时候不能很好的融合,甚至在一些地方还不能达成一致,简言之就是在网络参与反腐方面制度化还存在很大程度的缺失。制度化的缺失易导致一些触及敏感话题的言论无法发表、一切职能部门在事件被揭发后不能及时做出反应使反腐工作的有关环节衔接不畅导致反腐工作遇到障碍,造成网络反腐依旧无法摆脱传统反腐模式所面临的一些困境,由此给反腐事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推动网络参与反腐的过程中,建立一个完善的制度化体系是必不可少的。只有有了完善的制度保障,才能尽可能让网络适应形势的变化、充分发挥其优势,做到物尽其用,让网络在反腐过程中更好的发挥作用。 中国古语有“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之说。网络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新型事物,其自身也必然存在着两面性。如何克服其缺点,将其优点最大化地运用到党的反腐事业当中仍然是一个值得深思的关键问题。同时我们也要清楚的认识到,在党开展反腐败事业的过程中网络不是能呼风唤雨的工具,其中还需要各级党政机关结合国情、党情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做到让党、网络、人民群众三股力量合为一体,共同致力于党领导的反腐工作中来,这才能促进党的反腐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果。并以此提升人民群众对党、对政府的信任,激发对中国特色反腐事业的信心,维护社会稳定和人们团结。为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开辟更广阔的道路。 传播技术论文:浅议新时期我国网络教育的利与弊 摘 要 新时期网络教育发展极为迅速,它集合了多种讯息技术和教育资源,也适应了新时期教育的新发展。又因为它是一种新生事物,所以既有它本身的优势,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应该正确认识网络教育中的利与弊,有效利用网络的功能,培养新时代知识新人。 关键词 网络教育 发展 优势 不足 1网络教学的优势 首先,网络教学的最大特点就是不受时空的限制,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可以进行教学交流。师生可以利用电子邮箱、聊天室还有网络论坛等进行相关问题的讨论。这种方法的优点就是传播速度很快,费用也比较低,而且没有时空的限制。在网络中,学生更能自在的发言,没有面对老师的紧张情绪,可以敞开心扉说出自己的看法。对学习中的问题也能很好地和老师交流沟通。另外,班级也可以设立一个群聊天室,定期举办班级学习探讨会议。教师也可以提供给学生一些学习的网站,引导他们的学习,避免盲目性。教师可以充分利用网路资源,在网上布置作业及解决学生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使网站充分成为教师和学生交流的地方,这样也有助于教师很好地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给出好的指导。 其次,网络教学最大的优势就是网络资源能得到很好的共享,能够补充一些课本上没有的知识,突破了过去传统呆板的教学模式。现在的网络教学更加生动、自然。充分加入图片、声音、视频等多媒体资源,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更容易记住学习的知识内容。学生在课外时间也可以上网搜集各种知识,丰富了他们的见闻,开阔了眼界。也可以把自己搜集到的感兴趣的资料在网上和其他朋友一起分享。这对于培养他们的独立思考以及创新能力有很大帮助,对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也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再次,可以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网络教学改变了传统的教师讲课为主,学生被动听课的状态。网络教学中学生是教学的主体。首先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资料,可以更好地帮助自己理解教学知识的内容。其次学生可以在老师的帮助下理解教材,还可以充分分配自己的学习时间,有效地挖掘自身潜力的发挥。最后在网络学习中,可以有效地把信息的接受、表达方式和传播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学生通过自己的知识传播送达到表达的对象,可以获得很大的成就感。进而进一步促进他们的学习兴趣,提高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 最后,可以实现多种方式教学,网络教学改变了过去传统的教学模式,实现了多种教学方式的发展。利用互联网,来获取教育资源,克服了过去的教育资源受众面范围窄小、利用率低的弊端,而且最主要的是减少了传统教育的中间环节和教育运行成本。网络教育中的成本要低于全日制教育的人均成本。另外,网络教育还减轻了教师的负担。教师的部分职能可以通过网络代替取得。他们由过去的直接传道解惑变为知识的组织者和传播者。减少了过去的重复工作。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搜集更多的教材资料上去,开展丰富的教学活动。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实现了教学的升华。 2网络教学的弊端 首先,扩大了网络教育的作用,教学观念没有及时更新。有些人产生了不合实际的认识和过分推崇的心态,认为解决教育问题完全依靠网络教学,完全夸大了网络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实际上单纯依靠网络化的教学环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学改革。网络教学只是用网络作为主要媒介进行的教学,与传统的教学并没有实质性的不同。当下许多网校的办学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应付考试、提高考试成绩,因此在内容安排上都是同步课堂、在线学习、教师答疑等模块,是把课本、教师、教学资料全部搬到了网络上,这样的网络教学是传统课堂在网络上的继续运用,仍然是传统的教学理念,自然不会有很好的教学改革的效果。 其次,网络教育资源的建设不能满足学习本身的需要。网络教育资源建设目前存在数量少、质量与服务差、更新慢、内容少且重复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制约网络教学发展的一大重要因素。教育科研网站极少,虽然一些非教育网站也提供很好的教育信息与服务资源,但数量和质量上仍然不能满足网络教学的需要。而且不管是教育网站还是非教育网站,其教育信息都更新不及时,网页内容更新周期非常的慢,有多数的教学网页要半年多才更新一次,这么长的更新周期无法满足学习者的需要,最主要的是因为资源太陈旧,使得访问者没有了看的兴趣,降低了积极性。 最后,教师的信息素养与网络教学的要求不相符合。网络教学给教师教学带来了很丰富的教学资源,同时也对教师的信息素养作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信息时代的教师必须不怕困难,勇于挑战网络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做新时期合格的教师。因此,每个教师都要做到将技术融入到教学过程,做到在网络条件下实现与学生全方位的沟通。教师要想使学生有很好的学习知识能力,培养良好的信息素养能力,必须首先自身要有良好的信息素养。经调查,教师的信息技能还处在计算机的基本操作阶段,信息技术的教学利用状况不是很乐观,教师的信息教学技能和课件设计水平急需提高。 传播技术论文:网络化对科研管理工作的利与弊 摘 要:文章阐述计算机技术的不断普及使一些传统的文件载体不断消失,办公自动化最明显的标志就是通过上网查阅及网络信息的快速,给信息管理工作带来的方便和快捷,而且这项技术必将在今后的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中广泛应用,同时计算机自身也存在着一些缺陷,有利必有弊。基于此,文章主要对这两方面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网络;科研管理;工作;利与弊 科研信息的管理工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项复杂、繁琐的工作;近几年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社会文明的进步、办公自动化的逐步实现,上世纪的管理模式早已不能适应网络时代科技管理工作的需要,使工作方式从手工管理向计算机管理方式发展,特别是每天一些来往函件、通知等等,通过网络的方式传递已不足为奇,使一些传统的纸质文件载体不断消失,并且这种方式给我们的信息管理工作特别是科研信息带来极大的方便。 “上网”,这一、二年并不是很新鲜的事,如通过网络购物、订货,在商家娄娄出现;通过“上网”来了解国内外大事、科技信息、申报科研项目等等,则是很平常的事。 科技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管理学科。其优秀是科研项目的管理。2011年是进入“十二五”第一年,科学实验研究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也是国家“十一五”结束的第一年,根据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大计,科研工作也开始蒸蒸日上,研究课题逐年增多。在这一年里,一些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如“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863”项目、社会公益性基金等等,按以往申报程序,主要通过函件来往方式进行,这种方式从时间长短不谈,就邮件、函件安全问题而言,丢失信件现象也时有发生,给单位无论从资金、时间、甚至科研人员自身的利益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但近几年随着网络化的普遍使用,项目的申报却有了巨大的改变,即项目的申报基本上从网上、申报或提交;它的传输速度是无法估量的。如申报“863”项目过程,通过科技部网得知,申报“863”项目即将开始,申报指南、申报书从网上即可下载,因此,我们在几分钟内就可拿到申报材料及其申报事项。由于我们工作做得及时,使申报项目的科研人员非常从容地按“863”课题申报的要求完成了全部工作,及时上报材料并最终取得满意的结果,而这最终满意的结果,也是通过上网查询得知的。所以我们深深体会到,网络确实给科研工作带了的方便。上网查看科研项目信息及收集,已经成为我们每天工作的必不可少的内容。 在工作中,经常上网查看国家、省、市部网络,时刻各类科研信息,是我们主要工作之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重要的基础研究项目,它是重在培养人才,特别是青年科技人员,所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是我们经常关注的网页之一;在科研计划拟定中,开展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是每年科研项目申报重要工作之一。每年基础性研究课题约占10-12%。这就为后续的科研工作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基础,培养了人才。 每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下一年申报项目之前,都要申请项目指南等材料。在没有上网之前,通过订单订购“申请指南”,一般最快也要等到2到3月,而申请项目提交时间为每年的4或5月,可想而知,时间是非常紧迫地。实行网络后,我们每年10月份左右随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及公布“申请指南”等材料,一般11-12月份网上公布下一年度申请指南并且可下载打印输出,为项目的申报提供了充足的时间,且我们为此召开项目动员会,分析指南、领会其中的内容,使项目的申报更加准确,网上在线填报或离线填报,节省,所以,我所国家基金项目获批数量逐年上升,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了保障。 局域网在单位内部的应用也十分广泛,自我所2000年上局域网以来,作为整个所的科研管理部门,一般的工作通知、会议通知、科研项目填报及年度总结、论文统计以及通过科技部网络获得的信息均通过局域网通知各研究室,同时各研究室上报材料基本通过局域网传送至我处,与以往的文字方式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也许人们经常所说,纸、笔的用量在逐年减少,这充分体现出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的优越性。 电子邮件也是网络化管理的一种,与各部门之间、上级主管理部门汇报总结等文字材料都是通过Email传送,如在来往文件中,一般都注明其Email地址,特别是在时间紧急的情况下,更加体现出它传输速度的优越性,任何方式都与其无法比拟的,所以每年发往的信件在逐渐减少。作为科研管理工作者,真正体会到:现代化管理手段所带来的方便,同时工作时具有一种优越感、快乐感。 任何事情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我们在看到其优越性的同时,也显示出不足的一面。比如电子文档与传统的纸张相比,具有更大的风险性,如果没有制定防范风险的措施,那么很容易导致数据被盗;所以,在查阅科技信息时一定要注意信息的安全性,制定一些避免风险的措施,使信息资源更加安全。 另外计算机保密工作、网络的安全是当前视为重要的一面,由于使用不当,泄密事件时有发生,所以要积极引进最新技术。计算机在工作过程中要同时结合多种措施,而规避风险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设置密码,这是现代操作系统最常应用的方式,在对电子信息档案实施密码设置后,要使用专门计算机技术人员来管理控制,避免信息资源被一些外界因素干扰,制定必要的管理制度也是为了保证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必不可少的,所以单位制定一些有针对性的制度来进行预防,如要授权专门管理人员,只有管理人员才能进行相关的系统操控,而无关的人员没有权利操作系统等,使电子信息更加安全可靠。 简而言之,网络化时代已经实现,到那时信息真可谓是一路畅通,想必这项技术会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更大的方便。管理者或管理部门在对科技信息管理查阅时,一定要有这样的意识,即电子文件的风险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存在的,这种风险不是确定的,而是不确定的,而且还可能带来很大的危险,所以要有对风险的警觉度,把预防风险看做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使科技网络信息重要数据的管理水平得以提高,更新观念、创新管理、与时俱进,才能促进网络时代科技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信息化。 作者简介:冯晓霞(1962,10-),女,副研究员,工作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传播技术论文:从网络红人解读网络传播的利与弊 摘要:近年来,我们进入了一个网络迅速发展的时代。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网络红人应运而生,并不断大肆蔓延。伴随着网络红人的发展,其对受众的影响也不断加深,而网络传播的优劣也日益显露。以下将阐释网络红人的定义,分析网络红人存在的原因,进而解读网络传播的利与弊,以及在充分利用网络的同时,如何应对网络传播的缺陷。 关键词:网络红人;网络传播;利与弊 一、网络红人走红的原因 (一)网民的看客心理 在网络传播中,网民“看客”心理造成了对于诸如小月月、芙蓉姐姐等一系列网络红人的围观景象。而网络的多样性、丰富性也恰好的迎合了他们这种看客心态,事实上,他们仅是希望从对网络红人们的围观中,通过“欣赏”他们来使自己的心理获得快感,可也正是由于受众“看客们”的需求,网络红人们才有了欣赏他们的观众,获得了滋养他们生长的土壤。 (二)传统媒体的介入 网络红人“凤姐”,在网络推手的操作下,起初只是在网络上出现,可是随着传统媒体的介入,广播、报纸、电视都有凤姐的消息,最初或许一部分人知道,而现在是尽人皆知。如今,凤姐火得一塌糊涂,先前只是一些地面电视台请她去做节目,现在连在国内影响比较大的湖南卫视都看上了凤姐的火爆之势,张丹丹更特地做了凤姐的节目。 可见,传统媒体的盲目跟风,并与网络炒作形成一种互动,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迎合受众这种窥奇心理,也正是由于传统媒体的介入,不断加深着人们的印象,使得人们从开始的一笑了之,转向把他们当做一个新闻(或事件)来对待,并对此类人群存在的价值有了重新思考。 (三)网络推手的参与 在“芙蓉姐姐”、“犀利哥”、“凤姐”和小月月的身后,都有“网络推手”的身影。网友们对于推手们的“作品”非常熟悉,但是对于推手们本身,却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网络推手” 的推广行为,满足了各方的需求――对于网络人物本人来说,也已经达到草根成名成星的愿望;对于网络推手来讲,推广了网站,获得了点击率,收获了经济利益;对于广大网民来说,也消磨了大量的闲暇时光,在论坛上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与主张。 二、网络传播的利与弊 (一)网络传播的优势 1.网络媒体具有很好的开放性 在网络上,不同国家、民族、区域的人都可以进行交流;不同的思想、观念、文化都可以进行碰撞;不同的知识、信息、资讯都可以在网络的海洋里沉浮,或被拾取、或被利用、或被淹没。无论是网络信息的提供者,还是网络信息的享用者,都是不分年龄、职业、地域的,对所有网络大众都是开放的。随着网络媒体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这种优势体现得也就越明显。 2.网络媒体具有广泛的传播面 因此,无论你身处哪里,只要有网络,你就可以打破地域的界限随意的享受网络资讯,简单方便。网络传播范围非常广泛,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24小时不间断的将信息传播到世界各地。 3.网络传播具有互动性 传统媒体进行单方面的灌输和宣传,无法与受众互动,更没有受众的直接参与,受众是完全被动的。有了网络,受众成为信息传播的主导者,甚至还可以借助微博、天涯论坛等工具,发表自己的意见,反馈给传播者。 4.网络传播具有自主性 网络传媒的自主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网络上参与的人不是不受限制的;第二,拉近了媒体与受众、受众与受众之间的距离,不受地域限制;第三,进入网络媒体市场非常简易;第四,网络传播提供了更为丰富的信息,受众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自由选取信息。 5.网络传播具有极强的快捷性 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的时效性是有目共睹的。网络传播所需要的就是一台个人电脑,一台调制解压器,单却可以实时的把消息送上网络,而且网络传播是流动的,没有特定的出版时间,随时可以插播新的信息,这就决定了网络即时传播的可能。 (二)网络传播的劣势 1.网络传播易使垃圾信息泛滥 网络的公开性和进入门槛较低、审查制度不严、监管机制缺失等因素,造成网络信息泛滥甚至成灾。一个网页上会强加许多无用甚至无聊的信息,在网上搜索一个信息,会出现成千上万个搜索结果,而且很多时候对同一事物的描述完全不一致。现在网络上的信息良莠不齐,除了产生很多“文化泡沫”、“文化垃圾”之外,还滋生了许多低俗、庸俗的文化成分。从“木子美”到“流氓燕”,从“天仙妹妹”到“二月丫头”,从“芙蓉姐姐”到“国学辣妹”,她们在玩情欲、玩动作、玩清纯、玩自恋的过程中,网络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与日俱增。 2.网络传播具有很大的隐蔽性 网络传播者处于一个极端隐蔽的地位,仅靠个人手段是无法在整个庞大的网络世界中找到恶意传播者的,这就无疑很大程度上刺激了人们在网上恶意传播虚假信息的欲望。由于在网络中多是以匿名形式出现,要从众人中脱颖而出,“网络红人”往往会绞尽脑汁,甚至不择手段突出自己,或者扭曲基本伦理道德,引起他人注意。处于这样的网络环境,不禁让人们对传统的价值观产生怀疑,在网络中身不由己,最终迷失自己。 三、应对网络传播缺陷的策略 (一)社会责任理论需要完善 在网络媒介急速发展的今天,在很多普通受众都可以成为信息传播者的时候,社会责任理论应当得到新闻工作者的重新重视。社会责任理论承认媒体具有提供娱乐的功能,但是有一个附加条件,即这种娱乐必须是“好的”娱乐。媒体在当今社会具有大众传播的重要功能,因此传媒有义务对社会承担责任。这是社会责任理论对于传统媒介的要求,但是在现如今网络媒体等新兴媒介迅速发展,并且占领大量受众视线的时候,这样的要求同样适用于网络媒体。 (二)传媒素养与网络媒体的监管引导需要增强 笔者认为,在现代的社会里,所谓的环保绝不仅仅限定于传统意义上的空气质量、水资源质量等方面,也应当将社会信息的质量纳入监管范围。信息污染给人类、给社会带来的心理伤害绝不亚于空气污染给人们生理带来的伤害。在罗玉凤、小月月等走红网络之后,除了人们的嘲讽、消遣之外,社会上还出现了不少的模仿者,他们也以一些夸张怪异的手段展现自己,以求得到社会的关注。这样的事情对于整个社会的风气来说,也是一种污染。面对网络媒体发展带来的这种信息污染,不论是网民、传统媒体还是政府监管部门都应当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1.网民受众应有自律意识 作为网民受众,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社会责任意识,同时增强自身的媒介素养。受众应该知道,自己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是推进社会进步的一份力量,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具体地说,就是受众在传播信息或参与网络信息讨论的时候,要首先弄清楚这一信息会对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不能任凭自己开心或发泄,抱着“起哄”、“围观”的心理加入其中,应当采取更加积极的方式应对由于压力或无聊产生的焦虑情绪。 2.网络媒体应加强引导和监管 作为管理层也应当推出相应的制度,对于网络乃至新媒体传播本身加以引导。当然,在进行这方面治理的时候,尽量不要采取简单的行政手段,而要对传播者和受传者双方进行积极的引导工作,让全社会都认识不良信息的危害,让人们可以逐步做到自觉抵制。这样一来,不良信息在无立足之地以后,自然会逐渐消亡。 总之,在网络媒体繁盛的当代,网络红人已不知不觉的成为了网络信息的一部分,或好或坏,但都时刻影响着受众。所以无论作为传播者,还是接受者,都应该提高自身的素质,使其不良影响尽量减少。 传播技术论文:浅谈网络环境下中学作文教学的利与弊 摘 要:现今是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电脑已经不再是“稀罕品”,早已“飞入寻常百姓家”了,而运用利用网络资源和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授课也成为了学生司空见惯的事情。丰富的网络信息资源给予了作文教学极大的便利,很多素材和资源唾手可得。但是网络是把“双刃剑”,网络环境下的中学作文教学同样存在着利与弊,而如何积极利用网络环境引导学生进行作文教学也成为了众多教师思考的问题。本文就网络环境下的中学作文教学的利与弊谈谈自己粗浅的认识。 关键词:网络环境;中学作文;教学;利与弊 1.前言 如今,是一个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信息高速公路”已经走入我们的生活,电脑也早已“飞入寻常百姓家”了,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成为了众多教师研究的重点。众所周知,作文教学在语文教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是学生进行语文素质训练的主要阵地,也是学生把自己的知识体验情感表达外放出来的田园。而把网络运用到中学作文教学当中来,利用网络资源和多媒体技术给同学上一堂堂生动活泼的作文课,可以给学生营造出一个具有创新氛围的新课堂,激发学生们的创新热情和思维,真正做到寓教于乐。但是,网络是把“双刃剑”,网络环境下的中学作文教学也容易走上“岔路”,教学形式纷繁杂乱,教学内容良莠不齐,学生容易走马观花,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结果。因而,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网络环境下的中学作文教学也存在着其两面性,利与弊共存[1]。 2.网络环境下中学作文教学的利处 2.1素材搜集:激发写作兴趣,培养信息素养 正如俗语所说:“兴趣是一个人最好的老师。”兴趣是帮助人积极探究某种事物的认识倾向,它是学习的强大动力和内在力量所在。如果培养了学生良好的阅读兴趣,其写作能力自然而然也就提升了。而作文作为语文教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也是它的重点和难点。在传统教学中,作文教学形式较为死板,学生想写成好的文章,必须进行大量的书籍和资料的阅读和整理,这样才能积累素材写出优秀文章,而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之后,教学形式立即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网络环境下,学生可以与世界的沟通和交流更加的及时,学生可以通过网络搜寻海量的写作素材。从素材的形式看,除了文本信息,还可以有音视频及其图片信息,信息既有动态的也有静态的。这样的写作素材的获取激发了学生的写作欲望和写作的兴趣,调动了学生的写作积极性。如最近经常出现“城管暴力执法”问题,可以指导学生写作一篇相应的文章。学生可以通过网络搜集报道、图片等资源,加深对问题的认识和理解,写出更加具有说服力和感召力的文章。 2.2写作指导:培养创新思维,优化写作平台 创新思维是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也是国家提倡的重要方面。学生写作的培养应该重视创新思维的训练。原有的作文教学中作文的选题较为陈旧,不能顺应社会的发展。同时,老师的教学教学过于简单,往往是只留题目不做解释,学生个人进行琢磨往往容易出现跑题,深度不够等问题。老师对与文章的评价也仅仅停留在遣词造句上和逻辑修饰等方面,容易是学生养成写作模板化等坏习惯,这些都严重束缚了学生的灵性思维和创造活力[2]。 要想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首先需要优化写作教学平台。这一变化首先是体现在书写工具由原来的手写改为计算机输入,这样的写作方法可以任意打乱写作的顺序,减少了写的时间,留出更多的时间进行构思,大大提高了写作的质量。例如,有些学生在作文写作中不善于开头和结尾的写作,利用计算机进行写作教学,可以使学生先写主体内容,然后根据文章的优秀思想,添加开头和结尾,这样既避免了跑题和把握了中心,最后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文章进行润色和修改。 其次,作文教学的创新性思维体现在作文中要有闪光点。这些闪光点可以是文言古文的引用,示例的列举等。传统的作文教学中,学生的作文只能由学生自己的老师进行评阅,由于教师的喜好不同,不能充分发现学生写作的闪光点。网络环境下,学生作文可以由多为教师进行共享,充分发现闪光点,消除个人观点的单一性,对于学生作文写作的发展大有好处。 2.3修改交流:提高修改能力,促进交流协作 文章写成后,修改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叶圣陶曾说过:“改”与“作”关系密切,密不可分。所以,作文的教学还应该重视学生的修改能力培养。网络环境下,作文的修改更加简单,可以帮助学生修改病句和错别字,提高了修改的效率。同时,学生和学生之间可以互改,在欣赏别人的优点的同时,可以找出别人的不足,防止同样的错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可谓一举两得。其次,网络作文的出现,使的学生乐于改。由于计算机对于文档的处理简单,可随时对文档进行润色和版面调整,这样既减少了学生对于文章抄写的负担,还增加了学生对整篇文章的把握程度。 3.网络环境下中学作文教学的弊处 3.1网络环境信息纷杂,作文写作不规范 网络环境是一个浩瀚无边的信息海洋,信息资源多种多样,纷杂无边。在作文教学中,有些学生利用网络资源进行不健康信息的浏览,不利用学生的身心健康。同时,你文章写作中,有些学生利用网络语言进行文章的创作,使得文章不和规范,口语化过于严重,尤其是一些网络流行语对作文的整体水平提高有很多的影响。 3.2忽略作文教学的主次,过于注重素材收集 网络资源丰富多彩,教学资料和写作素材随时可见。但是,如果过于注重对素材和写作资料的收集就会造成主次不分的情况发生。由于作文写作素材的收集是十分重要的,网络上素材资源浩如烟海,导致老师和学生过分注重收集写作素材,将注意力集中在写作素材的收集工作上,对于写作素材的分析和理解就会疏忽,从而对文章的写作技巧和写作方法掌握不足,不能熟练的运用写作素材,写出的文章生搬硬到,缺乏感召力和可读性[3]。 3.3教学内容纷繁杂乱,忽略了学生主体作用 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多媒体教学内容也是纷繁杂乱,自然网络环境下作文教学难免会忽略学生的主体作用,强烈视觉冲击肯定会吸引学生的注意力,限制学生的自由思考和想象的空间,同时同学们思考时间也会受到限制,灵感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多媒体操作的影响被打断甚至是消失。这样就违背了多媒体教学的初始目的,导致教学的工作难度大大增加,教学的效果没办法得以体现[3]。 3.4作文教学技术难度颇大,老师学生都易受其限制 教师和学生计算机实际的操作能力高低对于教学效果能否得以实现起着很大的作用。部分教师和学生未能完全掌握好计算机操作,在课堂不能完全将其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无法及时面对突发状况,从而导致无法在预订的时间内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同时,教师课件的制作水准也直接影响的作文授课的品质。部分教师在作文教学中无法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的使用技术,无法制作出高质量、高水准的教学课件,这都直接限制了作文教学办法的实施,同时也使得作文教学无法达到预定的教学效果,直接影响学生的作文学习。 4.结语 综上所述,网络环境下的中学作文教学同样是一把“双刃剑”,存在着利与弊。而如何积极利用网络环境组织引导学生进行作文教学也成为了众多教师思考的问题。我们要保持传统教学中的精华,注入网络教学这种新兴事物的血液,扬长避短,发挥出各自的优势,不断探索,追求更加完美的教学效果,努力做到作文教学寓教于乐,帮助学生发自内心的喜欢上写作,喜欢作文教学的课堂。(作者单位: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文学院) 传播技术论文:探析手机网络文化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利与弊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手机网络文化不仅越来越深刻地改变着人类固有的文化发展形态,而且也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高中生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方式。因此,手机网络文化对传统的高中校园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为了深层次调查手机网络文化对校园文化的影响,我们对高中学生手机上网做了一个调查。 1.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我们采取了问卷调查方式,调查中共发放问卷600份,实际回收560份,回收率为93.3%。 2.调查结果 数据显示:47%的学生表示每周上网不超过2次,38%的学生每周上网3~5次,15%的学生表示每周基本不上。关于上网目的,45%表示是为了观看影音视频和观看讯息,29%表示是为了玩游戏,15%表示是为了帮助学习,11%表示为其他目的。就上网与学习、生活的关系问题,37%认为上网和学习往往是冲突的,35%表示上网有时会影响学习,10%认为影响很小,18%认为上网学习是相得益彰;56%认为上网会影响正常的生活习惯,20%认为不会影响正常生活习惯,24%认为对生活习惯影响不大。关于手机网络文化问题方面,79%认为手机网络文化先进且重要,8%认为有点用,10%认为无用,3%认为无用且有害。关于浏览不健康网页方面,8%表示经常浏览不健康网页,38%表示偶尔会浏览,54%表示从不浏览。 3.结果分析 手机网络文化是“新生事物”,对传统校园文化产生巨大的影响力。就上面的调查结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手机网络文化与高中校园文化建设的关系: (1)手机网络文化对高中校园文化的积极影响。高中校园文化是带有明显环境界限的文化形态。手机网络文化的产生,突破了其原有的环境界限,促使高中文化的视野拓宽了,张力也增加了。手机网络文化对高中校园文化无疑产生着积极的影响。首先,手机网络文化极大地丰富了高中校园文化的内容,实现了基于信息的无边际式的自由学习和自主学习。其次,手机网络文化极大地提升了高中校园文化的影响力。高中校园文化原有的相对独立性、相对封闭性,在手机网络文化背景下完全被打破了。最后,手机网络文化极大地促进了高中校园文化自身的发展。因此,手机网络文化已成为高中校园文化自身发展的一种强大的驱动力。 (2)手机网络文化对高中校园文化的消极影响。由于手机网络文化的无序化、无控制、大量的虚假信息、垃圾信息、色情信息以及别有用心的政治信息在网络世界里泛滥,这些对于高中生会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动摇着他们的文化信念。主要有以下几方面:①影响学习。上网会浪费学生宝贵的学习和休息时间,使学生的学习精力受到严重消耗,同时也使学生养成不爱动脑,逐渐依赖网络的不良习惯。这和新课改的要求和培养目标背离,最终会影响学生学习效率和成绩。②影响身心健康和成长。迷恋网络世界,一方面挤占了课余体育锻炼和参与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利于学生的成长;另一方面手机上网会导致学生视力下降,精神不振等。此外,在调查中有近80%的学生认为周围的学生曾经浏览过不健康的网站。③影响思想道德观念趋向。在调查中,有15.2%的学生认为网络上不需要讲道德,说明我们有一部分同学的道德观念受到了冲击。④影响现实人际交往。网络给高中生提供了自由交友的天地,是高中生极其喜欢和普遍使用的一种交往方式,有很强的诱惑力。高中生迷恋网上交友,在一定程度上会拉开他们与现实社会的距离,逃避与现实人的交流,从而弱化他们与现实世界的交往能力,甚至产生心理疾病。⑤影响学生的消费观。媒体曾报道一位初中生为买一部苹果手机,通过黑中介卖掉了自己的肾,这虽是极少数,但折射出了当代中学生这种虚荣攀比之风日趋渐盛。这样也就会导致心智不够健全、行为不够理智的中学生消费观的扭曲。 4.应对措施 为了确保手机网络文化背景下高中校园文化建设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学校应该教会学生兴其利,去其弊,让网络为素质教育服务。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坚持正面引导,避害趋利。学校应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兴趣活动,引导学生处理好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关系,娱乐与学习的关系,激励学生把时间和精力用到学习中去。 (2)适时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高中阶段是学生心理发生巨大变化的特殊时期,这个时期的学生自我意识开始增强,思维的独立性和批判性开始产生,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不如意和矛盾往往会使他们无所适从,情绪波动大,爱走极端。学校应该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辅导和干预活动。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学校对学生使用手机必须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如在休息、上课等特定时段坚决禁止使用手机。在这些时段使用手机其危害性和负面影响不言而喻,因此学校从制度层面必须加以规定,以达到对学生使用手机行为的有效监管的目的。 总之,在手机网络文化逐渐发展的今天,我们要充分利用原有的校园文化建设体系,借鉴成功经验,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开展趣味性、知识性、思想性较强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把德育和美育渗透到活动中,让高中生在活动参与中受到正面引导和实践教育,使思想得到熏陶,精神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提升。 (作者单位:甘肃省镇原县第二中学) 传播技术论文:分析幼儿园利用网络环境进行电化教学的利与弊 【摘要】教育是未来社会发展的根本,对于我国来说幼儿教育更是我国教育发展的根本。为了能够进一步的提升幼儿教育的教学水平,同时将幼儿教育中的教学水平和幼儿教学结合在一起。本文就将网络教学和幼儿教学结合在一起,以期能够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能够给教育者形成一定的好习惯,从而为我国幼儿教育贡献出一份力量。 【关键词】幼儿教学 网络教学 策略 建议 为什么要将幼儿教学和网络教学结合在一起。是因为我国已经跨入了高科技的时代,网络教学已经遍布于教学事业中,所以说幼儿教学和网络教学的结合已经是未来教学必然的一种走向。就此本文就网络教学和幼儿教学相结合,并针对其中所出现的弊端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策略,仅供参考。 一、幼儿教学和网络教学结合的优势 往往幼儿在自己所见、所闻、所听、所想的过程中,在自己寻求答案的过程中能够有效的提升自身的观察能力、想象力以及思考能力,能够全方位的提升其个人素质。在网络电教化教学当中,利用资源共享的这种模式能够让幼儿在机器和幼儿的合作之下参与到学习当中,从而充分的发挥出孩子的主观能动性,能够提升孩子的兴趣以及想法,从而拓宽幼儿所掌握的知识的层次和深度。 比如说,在电脑中设置了专门给幼儿的智力游戏小网站,在这个网站当中,不但有鲜明的画面,还存在着动态的设计,能够帮助幼儿在网络环境下,在游戏的娱乐天地下更深入的学习。 在游戏的动态感觉中,不仅效果明显,而且真实度非常深,对孩子来说这无异于是一种莫大的吸引和享受。能够让孩子在学习中玩,在玩中学习。而且游戏所涉及的方面很多,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音乐,健康等有益于孩子健康的知识,孩子在进行游戏的过程中,能够了解和掌握游戏的规则,在掌握规则的同时,能够培养自身的创造意识和表达能力,从而建立起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 比如说,在“我爱我家”这个游戏当中,为了能够真实的显示出我爱我家的内涵和主题思想,让孩子能够充满爱心,真正的做到我爱我家,能够爱自己的爸爸妈妈。在游戏开始之前,首先播放了很多关于我爱我家主题的动画,在远处是一个模糊的小木屋,在雾霭慢慢散去的时候,看到一个长头发的小女孩,和他的爸爸妈妈在放风筝,另外一个屋子是一个小男孩和爸爸妈妈踢足球,场面非常的温馨和谐。游戏的内容就是和爸爸妈妈一起放风筝,或者是和爸爸妈妈一起踢足球,感受到家的温暖和温馨,从而体会出父母深情博大的爱。这种场景的设置,不但能够从主体上帮助孩子形成一个家的氛围,还能够让孩子主动的加入到这个氛围当中,从而将游戏和学习以及家庭结合在一起,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二、能够提升教师的教学效率 在传统的幼儿教学中,所采用的是教师自身所准备的一些游戏设备,然后进行卡片的制作、教学玩具的制作等等。在一般情况下,准备这些东西就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甚至是需要现场去买一些教学所需要的设备,有时候小朋友也需要这些设备,但是因为小朋友丢三落四的习惯,所以也就不能够更好利用现场所需要的物品进行设置。但是将网络教学和幼儿教学结合在一起之后,能够利用网络教学使得教师能够找到一些比较精美的图片,能够找到吸引学生的一些游戏和软件,使得教材更具有鲜明性和固定性。使得教材工具摆脱传统教材不足,教材老旧的现象,能够摆脱教材老化的现象,将教材材料提升一个层次,有利于帮助教师更深入的进行教育教学当中,帮助教师能够设计出更符合学生学习和游戏的一些内容,提升教学的整体效果和整个教学的设计和创新。 三、将教学资源扩大化 在传统的教学当中,一般教学资源的获取渠道是通过学校自费购买或者是通过一些以往遗留下来的资源继续使用。这种情况不但浪费的资金,而且资源的再次利用导致了导致了信息的停滞不不前化,非常不利于幼儿学习和发展,但是将幼儿教学和网络教学结合在一起之后,就可以利用网络制作幻灯片或者是一些游戏动画,或者是找一些能够吸引学生进行学习的图书等等。这不但能够帮助教师更好地学习一些关于幼儿方面的知识,而且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帮助教师提供一定材料,提升整体的教学效果。这样,教师就可以拿出更多的时间专研幼儿,了解幼儿,从整体上把握教学方法和教学策略,彻底的帮助幼儿更好地学习。 比如说,在以往传统教学资源当中一般都是积木,或者是塑料的小木棍一起拼成的一些玩具。但是通过网络资源幼儿可以通过自己的发现找到一些符合自己喜欢的类型的一些积木,从而更好地学习,也可以将自己喜欢的这些资源分享给别人,从而更深入的学习。 四、提升学生和教师的创新能力 在现代教育当中,已经打破了传统的教学观念。要求能够创新和发展,不能够固步尘封走以往的传统步子,要勇于创新和发展,更好地迈出第一步,更深入的学习。将电脑和幼儿教学结合在一起,就很好的将创新迈向了一个新的阶梯。创新是人类智慧、意识能动性结合在一起的一种表现。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类的高明之处和集合资源的整合程度。然而对于幼儿来说,他们是一群固定的特殊群体,既没有形成固有的思维模式,又没有形成固定思维方向,没有和生活有更多的接触,没有受到能力或者是环境以及年龄的影响,有着虚无缥缈的感觉,但是在电教过程中,将网络教学和教学结合在一起,能够将创新付诸于实践当中,能够将幼儿的创新带入到一个新的阶梯。 比如说,在猫抓老鼠这个司空见惯的游戏模式当中,可能学生只能够认为猫必然会抓到老鼠,猫永远是赢家。但是在电脑锁设置的游戏当中,老鼠在逃跑的过程中设置了很多关卡,让猫追老鼠,最后是猫失败了还是老鼠胜利了都是一个不一定的概念,让学生通过游戏的方式来进行选择,如果说游戏胜利了,那么就是猫胜利了,如果说游戏失败了那么也就意味着猫失败了。这就是创新的乐趣,改变以往固有的模式,将事物从固有的圈子当中释放出来。 五、网络教学的弊端 网络教学和幼儿教学结合在一起,能够有效地的提升教学效率和教学效果,能够抓住孩子的心理,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但是在这种强大的优势当中所存在的隐患还是数不尽数的。 在利用网络教学之后,教师产生了一定的惰性。面对如此丰富的教学资源,教师往往会在教学这方面懈怠。而且,虽然说网络教学资源非常的丰富,但是如果将网络教学完全搬入到实际教学实践当中是非常不切实际的。所以说,很多教师在经常性的使用网络教学中,就会敷衍了事,将网络教学和实际生活中的教学结合在一起,不论内容是否恰当和衔接性很好,只是一味的照办不误,导致了教学质量的下降。 孩子面对新鲜事物永远都会产生一定的依赖性,就像是一个心怡的布娃娃会玩很久,但是当有了新的布娃娃之后,就不敢保证这个心怡的布娃娃会存在多久了?网络教学就像是这个新的布娃娃一样,在没有更新的事物取代它的时候,它会一直是以一个王者的身份存在于孩子的心中。所以很容易就会对网络教学产生一定的依赖,但是因为孩子是一个理解能力不强,自制力不强的特殊群体,长此以往在网络教学中游荡,不但不能够帮助幼儿更好地学习,而且还会产生一定的误区,导致教学的不成功性。 六、将网络教学用在正确的地方 在上述概述当中,具体阐述的网络教学的优点和弊端。那么如何才能够将网络教学恰当的应用在幼儿教学当中呢? 笔者认为网络教学存在一定的优势,就在于它能够脱离实际将资源整合在一起,能够激发幼儿的兴趣,帮助教师提升教学效率。但是网络教学如果过分的使用就会造成资源浪费,教师和幼儿的依赖性过强等弊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要明确网络教学只是教学的一种方式,是教学的参考而不是教学的统一策划。在利用这种方式进行教学的时候,要明白其资源是用来学习的,不是用来模仿和抄袭的。在利用资源教学的时候,一定要将其和实际教学结合在一起。在选择资源学习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恰当的资源,而不是看到资源就觉得可以利用,一定是符合学生的,能够更好地学习的。最后,在一些优秀的教师制作一些课件的同时,应该将一些好的课件共享出来,这样不仅个人提升了教学效果,而且整个教学队伍也会提升教学效果。 总而言之,将网络教学和幼儿教学结合在一起,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但是在将网络教学和幼儿教学结合在一起的同时,一定要明确网络教学资源仅仅只是一种辅助教学。真正的教学还在于实际的教学,一定要利用好资源,将合理的资源和幼儿教学整合在一起,从而才能够更深入的进行学习。 传播技术论文:论中职校园德育网络构建的利与弊 【摘 要】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当代,上网已经成为多数学生的主要课余活动之一,而网络信息中负面、消极的部分,严重地影响了学生的思想,也给学校的德育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笔者通过对广西区内三十多所中职校德育网络现状的调查,结合中职校园德育实际情况,分析总结德育网络建设的利与弊,对构建具备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中职校园德育网络可行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中职 德育 网络 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互联网飞速发展,网络冲击着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网民人数也呈几何级数递增。在这递增的人群中,各中小学生成为了强有力的生力军。在课堂上、在宿舍区、在校道间,我们最经常看到的不再是学生青春飞扬、奔跑运动的身影,更多地是一个个手捧手机、手提、ipad沉迷于网络的孩子。这种现象在中职学校尤为明显,根据调查显示,笔者所在校学生目前的手机拥有率为93%,手提电脑拥有率18%,平板电脑拥有率12%;其中88%的学生经常使用手机、手提电脑或者平板电脑上网;不具备随身上网条件的学生有64%会在日常和周末到网吧上网;有六成以上的学生把上网当作课余主要活动,而他们上网的主要目的包括聊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和查找资料。 笔者通过对广西区内近三十所中职校官网德育版块的调查发现,尽管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注意到了网络对学生教育存在的影响性,但实际上真正能够理解并切实运用网络的导向性开展德育工作的却并不多。在受查的三十多所中职学校官网中,设立有专门的德育版块的学校占97%,德育版块由校团委负责的占85%,版块内容中多以团委活动动态的报道为主的占86%,只有13%的校园德育版块设有类似优秀毕业生、心理健康等题材的项目,而互动类的设置却是没有一个学校有。从以上的情况可以看出,中职校对网络德育环境的构建重视度不够,仅仅停留在团委建设的任务或者单一的内容上,完全忽略了网络丰富多彩的内容与形式,这样的德育版块,学生欢迎度不高,作用过于局限,无法达到通过网络开展德育教学的要求和作用。诚然,会造成这种情况,除了学校软硬件的客观条件制约外,还有教师对网络功能的正确理解的主观因素存在。 在很多教师来看,正如网络本身就是利与弊并存的“双刃剑”一样,校园德育网络的建设也存在一定的利弊。 一、校园德育网络的“利” 校园德育网络的“利”,可以从网络的开放性、交互性、趣味性、能动性、隐匿性等特性来分析。 1、开放性。网络是开放的网络,一旦进入互联网,我们可以和远在地球另一端的人成为朋友,可以进入知名的大学电子博物馆查找各种资料,可以最快速地获得世界各地发生的种种事件的信息,在网络中,没有边界的差异也没有距离的束缚。利用网络构建的德育环境是一种开放式的德育,它改变了德育工作的时空,使人们可以不受物理时空的限制,它以计算机数据库为中心,通过信息高速公路连通学校、家庭、社会各个角落。 2、交互性。网络通过即时聊天工具、论坛版块等方式,使得人们可以随时的进行沟通与交流,产生思想的碰撞。中职德育课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课后对教学效果的追踪与加固。一个中职德育课教师,往往要教授好几个班级几百名学生,课后不可能对每个学生的动态进行了解,这也使得德育课的实效性存在局限。然而通过网络的交互功能,教师在课后同样可以与学生进行交流,能够及时的解答和解决学生的问题,也能够为学生提供一个讨论的平台。例如学生可以德育版块在“网上论坛”、“在线指导”或聊天室中发表自己的思想观点,大家通过网络进行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交流;或是德育网站管理者或德育教师针对某一专题预先设计好问题与答案,当学生访问该专题时.由机器提问或回答,实现人机对话;而更多地,教师、家长、学生乃至学生实习企业人员都能通过E-mail、电子公告板、留言板等来相互传递信息,实现德育效果的全方面反馈。 3、趣味性。德育教师可以通过设计网络课程,对日常德育课程中不能顾及到的德育教育内容进行补充教学,或者为学生提供更多丰富多彩的德育案例和专题信息,赋予德育教育趣味性,打破德育教育枯燥乏味、老生常谈的惯性。网络德育不仅仅只在文字,它可以充分利用声音、图形、图像、三维动画及影视等多媒体技术,使学生通过网络环境接受德育教育变得轻松起来。例如,可以在德育网上为学生介绍健康积极向上的电影、讲述感人的故事、开展丰富的竞赛活动、播报校园中大家都关注的事件,将德育网构建成学生日常网上“冲浪”喜欢逛的地方。这样既补充了德育的内容,使德育教育更全面,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不良网络信息对学生的污染。 4、能动性。一方面,构建校园德育网络,开展网络德育工作,学生在整个过程中是绝对自由的。他们不用再坐在课堂中,接受教师制定和强迫灌输给他们的知识,而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选择自己想要感受的德育内容,这样更容易调动他们接受德育教育的主动性,更容易发挥他们的能动作用,也更有利于学生开展自我教育,更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 另一方面,学生可以主动参与到德育网络的建设中来,将德育网络打造成学生自己的学习园地。如在德育网络上设置校园文明风尚版块,由学生作为小记者对校园内不文明现象进行揭露,鼓励学生弘扬校内的真善美,使学生真正认识到道德文明就在我们的身边。 5、隐匿性。虚拟网络社会可为用户提供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空间”,在这个虚拟社会中,网络用户的身份、行为等都能够得到充分的隐匿,保有一定的隐私权。在这样的环境中,学生更容易说出自己真正的思想观点,可以不用担心因为观点的不正确受到老师的当场责难和同学们的白眼。对于一些诸如早恋、网瘾等平时难以启齿的问题,学生也可以通过网络德育提供的辅助教学课堂进行自我学习和修正,与教师进行网络咨询时也不会感觉难堪。 二、校园德育网络的“弊” 虽然校园德育网络具备如此多的“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弊”。 1、交互性受到客观条件的局限。中职学生多数来自于县镇,30%以上的学生来自于贫困地区,而这些学生的家长,很多都在家中务农或外地打工,平时接触网络、使用网络的机会并不多,要真正实现教师、家长、学生等多方位的交互交流可行性不高。 2、网络的开放性使得信息大爆炸的同时也对德育网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职生的性格往往比较独立特行,由于对未来并没有太多的期望和目标,中职生很少会主动去查找、关注对自己有用的各种信息,他们更多的喜欢能让自己放松的电影、游戏、音乐等等,这也是中职生缺乏自主学习性的表现。因此,如果德育网络的内容不能做到及时更新和趣味性,就容易被学生忽视,也就无法展现出它的教育功能。而德育信息的更新,需要网站管理人员、德育教师付出很多的时间去搜索、整理,这对德育教师也是一种挑战。 3、网络的隐匿性存在不利于德育开展的因素。网络的虚拟性,使得网络用户身份、行为等都能够得到充分的隐匿和篡改,而且大多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青少年往往希望通过一些“犯规”行为来引起别人对自己的注意,从而获得心理上的满足,而网络恰好为他们提供了平台。校园德育网络运行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学生故意“找茬”或无意识“找茬”的现象,如果这种现象过多,网站的效果必然会大折扣;如果管理员对这种现象管理过速,也可能打击学生的积极性,使得网站备受冷落,不得不说是一个较难解决的问题。 在学校实施网络德育是德育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对传统德育模式的挑战。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未来的网络德育前景非常乐观,整体来看“利”毕竟大于“弊”,但提高网络德育实效的途径还有待进一步开拓。 传播技术论文:网络反腐的利与弊 [摘要]网络反腐是一种新形式的反腐方式,是公民用网络行使监督权的新途径,最新法律法规的颁布,也推动了网络反腐规范化发展。通过分析网络反腐的成功案例,探讨网络反腐的优势和局限性。 [关键词]网络反腐;优势;局限性 一、问题的提出 腐败在历史上有其深刻的历史和社会根源,是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的现象。腐败发生较多的地域,往往是新旧体制并存,制度不完善。在我国,腐败现象发展势头迅猛,严重破坏了法治的权威和有效实施,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导致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日益紧张,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长远来看,腐败问题能否有效解决,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2013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他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以此来表示反腐决心。由此可以看出,中央新一届领导人对反腐败工作的重视。 自从改革开放,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提高,伴随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信息传播与交流越来越便捷,为普遍的政治参与提供了一个便利条件。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以及网络社交工具的普遍应用,在巨大的反腐工程中,网络反腐立下汗马功劳,相对于传统的反腐格局,网络反腐在形式、手段方面别具一格一个个反腐案例的成功背后,网络起到了强大的推动作用。近年来,风风火火的运动式网络反腐,吸引了大众的眼光。对于这种新形式的反腐行为,进行探究、深入了解,希望能够发掘表象之下的本质,对其优点有效的加以利用,对缺点多加规避,让网络反腐的优势得到最大的发挥。推动我国反腐事业的发展,尽最大力度的挖出蛀虫,为社会主义事业保驾护航。 二、网络反腐的优势 (一)全民性 目前,随着网络的普及化,我国网民的数量快速增长,这使得网络监督具有广泛的民众基础。传统贪污腐败是检察院及相关监察部门的重要工作,而网络反腐的主体则是广大网民,是一场全民的运动式的反腐行为。他们是更大民意的代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相比专门反腐机构,他们监督腐败具有一些独特优势。如公开化、透明化,通过网络,及时的公布反腐的进程,使调查结果和对官员的处置处于公开状态,整个过程透明,不再遮遮掩掩。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之下,震慑了腐败分子和他上面的“保护伞”,不敢轻举妄动,对司法侦查工作施加影响。让有关部门能够抵制相关联势力对反腐工作的压力。 (二)便捷性 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非常快,一旦得到关注,大量转发,势不可挡。只要有网络的技术支持,手指一动,信息就可以传播,短时间对事件聚焦、挖掘大量相关信息。这种传播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网民行使言论自由更加自由、方便、快捷。传统的官方反腐机构受理举报制度,有很多不便的问题,如举报人不知道到哪个机构去举报,路途遥远,程序繁冗复杂,耗费财力、精力。甚至会有官员之间相互包庇,通风报信,敷衍塞责,来回踢皮球,办案效率太低,举报人举报后,几个月甚至一年两年都没有信息反馈,或者只是含糊其辞的回答,使举报人失去信心和信任感,缺点俯拾即是。而有了网络反腐,因其本身特性和技术上的优势,各种困难问题得到解决。 (三)高效性 对贪污现象的高度火热关注,微博的大量转发,政因迫于舆论的压力,迅速将案件嫌疑人立案侦查、惩治。如,雷政富事件中,不雅视频于七月二十号下午曝光之后,通过微博迅速发酵,在网友的监督之下,重庆政府部门将雷政富免职并立案调查,整个过程仅用了63小时。 (四)多样性 广受欢迎的反腐网络阵地,起初是天涯、论坛、各地民间维权网站等,在近些年来,网络反腐的阵地也发生了变化。微博已经成为反腐强大阵地,在这方面体现出独特的优势。经统计显示,三十九件网络反腐案例中,有十一件是通过微博渠道传播的。有些举报材料虽然不是在微博首发,也是在微博上才引发大量关注。在某种程度上,微博已经取代天涯网、论坛、民间维权网站,成为最重要的举报阵地。 三、网络反腐的局限性 (一)缺乏权威性 网络反腐是网民的呼声,通过网络监督、引起媒体注意,经过一系列的发酵,将事件扩大化,对政府形成足够的舆论压力,才能使其对腐败分子调查制裁。如果舆论效应不强大,不能引起足够多的网民注意,那么就会变得苍白无力,不能惩治腐败现象,不能够真正的预防、治理发现的反腐行为。另外,即使舆论足够强大,问题的最终解决,仍然依赖政府监督机关及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诉诸法院,才能将其绳之以法。 (二)缺乏规范性 网络反腐的特征之一,就是信息的制造、传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在这个过程中,会导致无辜者中枪。于是,网民虽然在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却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伤及他人的合法权利。如2012年的重庆的“雷政富事件”,无辜者的个人隐私被公众过度热炒。网民发帖和转帖揭露的腐败问题很多可能是道听途说,不一定准确,有可能误伤好人,有的甚至是造谣、诽谤。在对腐败者的人肉搜索、追踪报道过程中,往往会侵犯其周边人员(多为家庭成员)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另外,值得忧虑的是,有的腐败现象检查机关也已经注意到,正在技术侦查过程中,网民大张旗鼓的信息公开,会打草惊蛇,给侦查带来困难。因此,对网络反腐必须加以法律规范,使之上升为法治化的网络反腐。当我们用法律赋予的权力监督、制裁腐败行为时,不要侵犯他人的法律权力。 (三)缺乏可靠性 网络反腐中存在信息泡沫,真相总是扑朔迷离。一些“言之确凿”的证据,因为没有得到司法鉴定,真实性不能保证。在郭美美事件中“人肉”专家、新媒体从业者徐春柳,挖掘出中国红博爱公司在网上删除与中国红十字会关联信息的“铁证”。徐春柳说,“很多信息,网友不核实就转发,不知情的大V爷跟着瞎转发。”徐春柳还指出了网络中的伪反腐现象。“庐江官员6P门”艳照事件中,他很快“人肉”出男主角,并与他通电话。此人并非庐江县委书记,也不是官员身份。“跟公共利益完全无关。艳照门的事,道德上可以指责,但是粗暴传播,伤害的是个人隐私。”网络反腐制造强大的舆论压力,引起民众的激愤,一旦“东窗事发”,网民的唾沫也会将其淹死,给个人名誉造成万劫不复的影响。于是,某些人披着网络反腐的外衣,侮辱、诽谤他人,对一些事情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甚至利用网络侵犯他人隐私、毁坏他人名誉,进行打击报复,这在法治社会是绝对不允许的。这些现象导致网络信任危机,自掘坟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何况是利用网络恶意诽谤他人、侵犯他人隐私权。 现如今,打开微博、登录论坛,各种举报信息、爆料内容络绎不绝,看似有真凭实据者,却也有耸人听闻之嫌。所以说,在互联网时代,如果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人人都可以随意地突破道德底线,也就意味着人人可能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当大家都在漫骂、攻击、诋毁时,网络也会逐渐失去公信力,网络反腐自然也会走到尽头,这也是为什么网络反腐需要立法化、制度化的原因所在。 (四)缺乏全面性 通过对三十九件反腐案例的分析,可以明显的看到,其诱因常是一次不小心的言论(周久耕案),一个微笑牵连名贵手表(杨达才案),一次不懂微博公开性的自爆丑闻(谢志强微博开房案)……网络反腐揭发的是那些没有藏好狐狸尾巴腐败官员,经不得网民的人肉搜索。这些网络反腐事件,具有极大的偶发性,意外性,拍到的都是“反应迟钝、呆头呆脑的苍蝇”。 政治腐败不仅指官员利用公权力或职务之便,谋取经济利益,还有特定的族群、群体或者个人的政治、宗教利益。网络反腐目前多集中在经济腐败,高收入,高消费(公款旅游、名烟名酒名表等),在其他腐败领域几乎是空白。而那些腐败现象隐蔽性极强,更难预防,难发现。有些官员看起来清心寡欲,两袖清风,得到政府、群众的广泛认可,沽名钓誉,作为自己的评选筹码,为了政治利益,个人仕途快速升迁的隐蔽私欲,老奸巨猾,道貌岸然,却是社会主义事业最大的贪污蛀虫。这些类型的腐败现象,是网络反腐难以侦查得到的。 (五)功能辅助性 网络反腐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在反腐体制中的地位,仍然是次要的、辅助性的,我们不能将其作用无限放大,将反腐败工作太多的依赖于网民的揭发。从性质上来说,网络反腐是社会团体、组织、个人行使监督权的一种方式。网络反腐因其自身特性而迅速发展、成长,也因其自身的局限性,终归只是我国反腐制度的辅助手段。 四、对网络反腐的思考 长远来看,没有一个固定的良好的制度,网络反腐是走不远的。腐败问题的根本解决要从根源着手,建立有效的制度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网民自由发言的权利、规范了网络环境。2013年4月19日,新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网等各大网站集中推出了网络举报监督专区,一方面,吸纳了民意表达,有效整合了民众的智慧和偏见,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社会民主环境,对政府官员的执政行为产生无所不在的监督和约束;另一方面,网络作为一个新的平台,为执政官员和群众提供了崭新的对话方式,在这个全新的平台上,执政者能够清晰、理性的把握群众的心理和社会的舆论氛围,进而知道工作的开展,消除腐败现象。所以,开设正规、权威的网络举报间距平台,符合我国现代执政党的基本需求,为反腐工作开创了心的思路和方法,也符合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取向,为反腐工作的进行更便捷、更畅通。 网络反腐是一把“双刃剑”,从论坛时代,到微博时代,的确增加了公众言论自由的权利,却无时无刻不在地伤害公众的隐私权和无中生有的诽谤。反腐倡廉工作必须遵循依法、规范的原则,避免出现无关者误中枪、侵犯隐私等现象。举报、监督行为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只有真实、合理地应用网络渠道,倡导理性、正能量地参与网络举报监督,网络反腐才能在保障每个人权利的同时发挥最大的作用。 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广大公众的监督下运行,才会得到制约,使贪污腐败无处藏身。反腐斗争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它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网络反腐要从偶发性演变成有效的反腐形式,发掘腐败分子要从意外状态变成常态,将网情民意集中,汇聚变强成为一种持久的强大力量。网络反腐、媒体舆论监督作为一种新形式的便捷、高效反腐手段,和制度性的反腐机制有机的结合起来,让反腐工作更加的稳定、系统、持久,多种反腐手段相齐并下,无论那些社会主义的腐败蛀虫隐藏的多么巧妙,都要将其查处,绳之以法。
合规管理论文:浅谈企业如何加强合规管理 摘 要 本文阐述了企业合规管理的内涵与意义,列举出石油企业在合规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就如何加强合规管理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企业 合规 风险管理 一、引言 近年来,国有石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生产经营管理风险日益加大,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石油企业形象,破坏了企业优秀竞争能力,制约了企业健康发展,给企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有效的合规风险管控,不仅能够有效规避企业各个环节的风险,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且正逐渐成为企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 二、企业加强合规管理的内涵与作用意义 合规管理是企业优秀的风险管理活动,是指企业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地方、行业、企业标准和行为准则的活动。其内涵是建立健全企业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实现风险管控。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是指企业主动识别各类风险,修订完善合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违规事故、事件发生,让企业在合规管理框架之内良性发展的动态过程。 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合规性、适用性评价,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各单位以及基层队站之间的联系;有利于承上启下加强各级沟通、协作,保证各项制度措施有效落实到位;有利于通过科学配套的制度体系和有效管控,为全面推进依法治企,以及企业长远发展搭建合规管理框架;有利于增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企业权益,对千头万绪的各类风险管控和企业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来讲,意义重大且深远。 三、目前企业在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类事故事件发生的主要因素。随着企业发展规模、业务流程的不断壮大,各个领域风险逐渐加大。近年来,国有石油企业安全生产与环境破坏事故频发、生产经营管理风险日益加大、腐败案件时有发生,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石油企业形象、严重破坏了企业优秀竞争能力、制约了企业健康发展水平,给企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从各类事故、事件发生来看,体现两个“因果关系”:一方面是事故直接责任与间接管理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制度约束框架体系不健全,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专项管理措施;管理上层层衰减、人情高于制度、听之任之;执行上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相互推诿扯皮;另一方面是偶然因素与必然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诸多的偶然因素,造成了事故的必然发生。管理环节存在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人员配备、操作执行、协作与沟通等环节层层缺位、把关不严的深层次问题。从事故、事件预防来看。正确把握好上述两种因果关系,只有从思想、制度、管理程序和执行环节上识别漏洞、补齐短板,杜绝偶然、管控必然,真正做到全方位管理到位,才能够预防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 (2)合规风险管理意识淡薄,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和理念上的偏差。员工思想意识淡薄、重视不够,合规理念还未让全体员工完全理解。一些看似轻微的违章违规还时常存在,违章违规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无知无畏、有章不循,侥幸心理严重,轻视疏忽管理,甚至敌对管理。安全管理有个经典的事故致因理论――美国的海因里希法则,即每300起的隐患或违章会造成29次轻微伤害,并引发1起重大事故。由此可见,一些要害环节管控仍旧薄弱,违章违规隐患的长期积累和叠加,若不采取积极有效手段消减和控制,势必会成为事故事件发生的必然因素。 (3)合规制度不健全、管控落实不到位,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从目前管理和事故事件情况看,企业在合规风险制度管理框架上仍存在一定缺陷,有些已经完善适用的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有些环节还没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面和全方位的合规风险管理架构。个别领域和要害环节风险管控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和杜绝各类风险的需要,不能适应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和监管的需要,制度、措施和管理规定缺乏可操作性;管理程序等环节依然存在微小细节上的风险隐患未识别、制度和操作规程缺项的问题,有些岗位责任制建设和监管工作不够到位,一些规章制度停在纸上、喊在嘴上、丢在路上。一是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管理时有发生。企业重生产任务、市场营销和内外部拓展,忽视合规性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违规操作、违章指挥加大了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二是以包代管、以托代管、以令代管现象依然存在。个别领域存在凭经验管理、靠直觉指挥、监管不到位、执行无标准、管控不严、听之任之的现象。三是事故事件资源未充分有效利用。国际、国内兄弟企业发生的事故事件案例,没有学习到位,没有认真进行对照警示、分析和思考,致使管理层面、岗位员工规避风险、事故、事件的能力不足。 四、浅谈如何加强企业合规管理 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建设企业合规管理机制,有效提升合规风险管理能力。 (1)倡导培养主动合规,有效互动的合规文化。从思想深处根除疾病,让管理层到执行层的每一位员工,在事故事件反思反省中,从思想行为认识上真正体会到,合规管理究竟是在约束和限制我们的行为,还是帮助企业远离风险和隐患;广大员工只有思想认识到位,才能由过去的疲于应对、排斥与敌对状态,转变提升到理解、尊重、参与和执行合规管理的全过程当中。一是树立主动合规的合规文化。加强合规文化阵地建设,发挥宣传和引导作用,倡导主动发现和暴露合规风险或隐患,在全领域、全过程、全员中普及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通过合规制度建设与监督管控的有效互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各领域的监管。二是形成有效互动的合规文化。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真正让合规管理理念进班组、进岗位、进头脑,动员全体员工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合规管理工作,逐步促使外在的管理压力转换成自身合规发展的要求。 (2)进一步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业务流程。一是从问题根源上追溯和识别各类风险,修订、制定出合规业务流程、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体系,完善制度形成机制。二是与企业生产全过程相结合,认真梳理各项业务审批、操作和记录之间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规则和准则的制定和修改等新发展、新要求持续改进。 (3)以人为本,创建科学严谨的合规管理机制。一是形成齐抓共管的有效合力。动员全员积极参与,提高全行员工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增强执行力,严格落实内控制度,杜绝有章不循违规操作,工作中责权不分、职责不明、授权无度、授权不清等现象。二是建立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监管职能作用,通过日常检查、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查实、查清、查准,并及时加以改进。三是开展合规管理的专项培训。对所有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通过加强培训使其充分了解和掌握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而驱除直觉管理和经验管理,切实提升各级人员的风险管控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四是建立健全检查、考评机制。改进和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并将绩效考核机制作为培育合规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企业倡导合规和惩处违规的价值观念。 从国内外优秀企业管理事例来看,严格、规范、科学、有序的合规管理,能有效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但是也能切身感受到合规管理一旦侥幸松懈,必定会造成动力缺失、管理滑坡,任何程序、任何环节的疏忽大意或一张一弛,都会为事故事件发生埋下隐患。企业应自下而上追根溯源,完善和填补管理漏洞,从上至下认真执行和监督管理,只有在合规管理体系框架之内,坚持一贯性管理原则,才会使各类风险可控受控,从根本上杜绝事故事件发生,才能为全面合规管理迈向新阶段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单位为中国石油吐哈油田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 合规管理论文:对国有企业加强合规管理的几点认识 摘要本文主要探讨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的几点认识。 关键词国有企业合规管理 合规风险管理最早在1998年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倡导,在金融机构实施,是指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来有效识别、监测、评估、报告合规风险,从而主动采取各项纠正措施和适当的惩戒措施,避免违规事件发生,持续管理风险的动态过程。由于合规管理在防范风险和提升管理方面作用巨大,近年一些国有企业也相继提出了合规管理的理念,笔者结合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实践,浅谈自己在加强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方面的几点认识。 一、以文化培育引导合规管理。企业文化具有导向和示范作用,在企业员工中倡导诚信、守法、正直的行为操守准则和道德价值观,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宣传、教育,在企业上下积极宣贯“合规创造价值”、“合规是竞争力”、“合规才能发展”的理念,引导全体员工认识到合规管理的重要性,意识到合规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底线”、“红线”,让合规的思想观念和意识渗透到员工的血液中,渗透到每个岗位,体现在每个业务操作环节中。企业要加强对员工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良好职业情操的培养,确保员工具备应有的专业素养。要加强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大力宣传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同时剖析典型案例对员工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地合规培训,文化引导和渗透,逐步在企业养成合规管理、合规经营的良好文化氛围。 二、以完善机构支撑合规管理。加强合规管理,强力的领导组织机构必不可少,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业务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依法依规进行业务管理,成为企业实施合规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合规管理部门将监管规则、风险提示以及监管意见等分解给各个业务部门,在事前与事中实施跟踪管理,成为第二道防线。各个业务部门要主动寻求合规管理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主动提供合规风险信息或风险点,并配合合规管理部门的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因此,要充分认识设立合规管理部门的重要性,设置专门的、独立运行的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部门的地位,界定好合规管理部门与具体业务部门的关系,合规部门要通过提供建设性意见,为业务部门消除风险和合规管理提供组织支撑,层层落实责任制。企业要高度重视部门的建设,选派具有相应业务资质、业务能力,具有高度敬业精神和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品行的人员充实到合规管理部门。 三、以健全制度保障合规管理。在国有企业中,不少制度规定存在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问题,缺乏可操作性,制度执行时存在“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等不良现象,内部缺乏一个系统完整、全面科学的合规管理制度。合规经营管理需要一套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需要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以扭转职责不清、责任落实难的状况。在识别、量化、评估、消除隐患和控制风险方面,都要对过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办法进行必要的改进,规章制度不应该是长期一成不变的,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一定要有针对性,要具体化,操作性要强,流程要清晰。在业务规章和操作规程的制定上,要明确内部制度梳理、整合、修订和完善规范要求,新的制度要有必要的合规预估,在源头上解决合规管理的制度基础。通过制度层面不断修订与完善的方式,形成事事都有明确合规守法的工作标准,处处都有严格的合规经营纪律约束,以合规制度为合规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四、以强化监督促进合规管理。企业要通过持续监督检查,推进合规建设。在履行检查和监管职能时,各部门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企业合规建设。企业纪检监察部门通过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发现违规问题;审计部门要通过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管理层离任审计、财务稽查发现运营问题;业务主管部门要对分管业务流程运作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合规管理组织机构要创新和完善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认真借鉴先进经验,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估和预警系统,重视早期预警,提醒相关部门做好事前、事中预防和纠正。通过建立全方位、立体监督检查工作格局,对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抓早抓小。 五、以加大惩处严肃合规管理。对违规违纪问题惩处不力,企业内部的执行力就差,企业合规管理就难以推行,所以企业内部必须建立清晰的责任制和问责制,以及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所有员工理所当然要为其从事的职业和所在岗位的负责任的氛围,充分体现企业倡导合规和惩处违规的价值观念。一是建立举报监督机制,为员工举报违规、违法行为提供必要的渠道和途径,并建立有效的举报保护和激励机制,对合规工作做得好或对举报、抵制违规有贡献者要给予保护、表扬或奖励。二是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对存在或隐瞒违规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的,严格追究各级管理者的责任。三是将惩处违规违纪问题与个人绩效奖考核兑现结合起来,使哪些违规违纪者既受到严格纪律惩处,又受到经济处罚,彰显制度的严肃性和惩戒作用,推进合规管理。 合规管理论文:关于石油企业合规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阐述了合规管理的总体要求,我们提出了要积极培育符合石油企业战略的合规文化,加强目标与任务内容的统筹管理,提高合规管理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比重,构建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加大合规价值导向等一系列加强石油企业合规管理的举措。 石油企业合规管理实践思考 1合规管理总体要求 法律合规管理,就是企业要树立依法经营的理念。培育合规管理的文化,强化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风硷意识和法律效益观念,正确认识违法成本、违法收益和守法成本、守法I捞溢之间的关系,注重稳定、长远、合法的利益,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和执行。通过法律的合规管理,建立硅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的组织行为,以国家有关资源、土地、安全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行政法律、法规为依据,协调处理好与政府监管的行政法律关系,以相关专业法规规范内部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2加强石油企业合规管理的举措 2.1积极培育符合石油企业战略的合规文化 石油企业文化要与石油企业的发展战略相一致,其文化追求要体现石油企业的价值观和精神追求。这就要求石油企业文化内涵应当包含合规文化。一是丰富石油文化的内涵。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社会舆论泛化的大背景下,企业行为的合规性将成为石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企业综合竞争力和美誉度的基本内容。因此,有必要在阐释石油企业文化时,纳入合规的价值准则,在文化建设上纳入员工道德、企业良心等内容,通过培训和文化引导,让干部员工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和竞争观,让依法决策、合规经营,按章办事、合规操作成为一种习惯。如:“执行力”就不能仅仅解释为“一切行动听指挥”,而是要拓展为遵纪守法、守规矩;“艰苦奋斗”就不能只要求员工而不严格管理干部;讲“一线拼搏”还必须鼓励管理提升和思想创新等,使企业文化能够与时俱进,与我们自己公司追求优质石油公司目标相适应。 2.2加强目标与任务内容的统筹管理 一是目标要统筹。目标是整个组织要努力实现的预期成果。石油企业在目标管理中,更多地将利润、速度、规模等一定时期的经营方向作为硬目标,硬约束;而将企业价值以及其外化的企业形象作为软目标,实际执行中软目标往往模糊不清,还经常被硬目标覆盖。只有把合规管理上升到战略目标层面,合规管理才能避免被动应付,成为积极主动的管理行为。因此,必须将合规和发展置于同一个战略框架之中,统筹设计,才可能形成完整、有效的发展目标。二是任务要统筹。由于合规管理涉及范围广,风险层次多,是一项全局性工作,需要科学规划、全面统筹、合理安排。应根据企业自身发展战略和目标,明晰在合规管理方面企业应做的工作。主要任务应包括:制定合规管理工作规划;明确合规管理部门与其它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围绕合规管理重点难点、薄弱环节选题立项,加以研究和评估;统筹安排各类检查,合理调配力量,使合规管理、内控测试、财务、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形成合力。 2.3提高合规管理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比重 绩效考核是石油企业行之有效的目标引导手段,多年来为石油企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石油企业业绩考核体系中生产、经营指标占比过大,在一些单位出现了经营生产任务压倒一切的极端现象。一好百好,一损俱损,这是业绩考核指标权重失衡的必然结果。调整业绩指标项目的权重,适当提高合规管理在业绩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可以体现企业长远利益和短期目标的关系,遏制目前业绩考核可能引发的短期行为。结合绩效条例要严格责任追究。依法合规的要求再严,如果对违法违规行为不处理、违规成本过低,也必然导致守法合规要求化为泡影。因此,必须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中纪委将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抓早抓小的要求。 2.4构建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 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是实现合规管理的前提。要实现这个前提,需要对现有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第一,制度审查要客观中立。石油企业管理制度的建立大多是以各职能部门为依托,各自根据管理要求、目标和权限自行设计,这使石油企业的制度部门特征突出,其本身的合规性和公正性就存在疑问。为此,要在以往规范性、程序性审查的基础上,增加合规性审查,保证制度的中立性;合规性审查要独立于业务管理部门之外,相关人员要承担合规审查责任。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颁布实施。第二,制度体系要包含对违规行为的组织处理。经过多年的制度建设,石油企业制度已经很多。但认真分析,有些制度只讲企业要求和部门要求,不讲法律规定;有的制度只提要求,不讲程序;还有的制度讲了要求、程序,却不讲责任,特别是违规追责的内容。因此,要站在制度体系化建设的角度,进一步明晰违规与违纪的界限,重点明确违规性质、种类,细化惩处标准、执行责任人等内容,保证合规制度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2.5加大合规价值导向 一方面要把企业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与战略目标相吻合的东西保留下来,比如:继续宣扬和践行努力培育员工主动合规的良好习惯,使合规文化与石油企业的优良传统有机统一;另一方面要树立合规行为典范,提炼合规先进人物事迹,讲述合规文化故事,通过身边的典型,示范引领,以点带面,使依法合规成为企业员工普遍认同的价值理念。培育合规文化,需要对不良亚文化开展强有力的批判,切实矫正各种不良文化心理,压缩不良亚文化空间。一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和反“四风”主题教育,对干部员工进行正面引导,颂扬照章做事的行为,批判不良亚文化后面违纪违规的实质;二要公开曝光违规违纪人员,让违规违纪行为晒在阳光下,营造违规即被谴责的舆论氛围,同时选取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对发生问题的文化因素,从价值判断、行为方式和不良后果等方面揭开其包裹在外面的人情、亲情外衣,指出危害本质。 3结语 预防胜于治疗,要使干部员工少犯错误、少走弯路,就必须坚持严格要求,小错及时提醒,及时纠正,防止养痈遗患。同时通过严肃惩处,提高违规成本,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起到震慑作用,才能教育大多数,倒逼合规意识、合规管理工作的提升。 合规管理论文:如何完善企业治理体系,依法合规管理 摘要: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建立良好的体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管理,逐步完善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根据合规责任管理制度进行执行,提升合规的执行力度,架起那个合规问题的渠道管理。依法建立合规技术检查和分析过程。本文将针对企业合规的经营标准和规范进行分析,通过研究合规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对策问题,及时调整和管理,加深合规力度的执行过程,切实完善企业合规制度的管理水平,保证企业的有效监督管理效果。 关键词:企业;法制;合规 引言 如何可以加强企业的法制管理体系,依照法律合规制度进行有效的规范,逐步对不依法的问题进行处理,加强执行力度,提高销售渠道发展的合规管理,对可能存在的合规管理问题进行处理,实现对企业综合发展的有效管理。 一、企业治理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 1.合规管理意识不足 企业在发展中,为了有效的加强依法治理过程,需要依法完成企业的合规管理。企业员工会意识到依法合规的重要性,但是部分人员往往存在侥幸心理,对企业合规的相关管理职责没有有效的重视,认为企业合规管理师企业领导的工作,是企业后台相关部门的工作。这种偏见的认定会造成企业合规问题受到严重的影响。面对企业可能存在的竞争问题,一些利益至上的员工盲目的追求合规中出现的偏差性问题,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发展,铤而走险,触犯法律法规中存在的缺陷,最终会造成企业和个人的损失。 2.执行力度不足 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虽然具有一定的基础体系,但是在法律法规发展和管理上存在不足,法律合规的整体经验不足。合规管理可能产生的相关执行问题较多。一些机构为了提高办事效果,盲目的追求操作效果,一些短期利益的趋势直接影响影响企业法律法规制度的管理,造成企业利益受到严重的影响。合规管理制度无法有效的发展,各种违法性问题不断出现。 3.销售合规问题较多 企业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基础性规范,面对企业发展的需求,根据销售目标制定有效的规定标准。市场竞争的激烈需要研究多种多样的技术手段,不断加强企业员工的治理水平,依照法律法规的培训标准,对市场进行业绩效益的调整,控制不良竞争的产生,对各种违规风险进行控制调整。伴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各种新型业务发展开来,企业的经营模式不成熟,企业无法按照规定的政策标准完成企业水平的管理,企业合规控制能力受到严格的限制。 4.依法实行的检查管理办法实行不足 企业依法进行检查,依法完成企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大量违规问题隐患凸显出来。面对企业继续的合规过程,需要按照提示标准进行改进,逐步认识企业合规的工作标准,对企业的检查过程,运用标准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企业运作不到位的现象进行管理。依照企业部门提出的工作报告,对企业进行跟踪性质的改进,对可能存在的缺乏性信息进行渠道压力调整,控制压力的传导性作用。 二、依法合规解决经营的有效对策 1.加强合规教育培训管理 加强依法合规的企业发展管理,对企业的给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党组织思想进行学习,充分发挥企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对企业的诚信教育、廉政普法工作进行深入性分析,开展有效合规性知识教育培训管理,制定良好的依法合规文化发展氛围,逐步提升合规教育培训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合规方案的管理制度,提升企业合规经营能力的有效规范,确保企业合规经营发展效益。 2.加强企业合规的评估管理工作 依照企业合规评估标准,对企业进行全面规范整治,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改正,对企业可能存在的经营问题进行评估和分析。通过评估相关结果,全面的制定合规经验管理制度,提出适合企业合规评价的技术管理标准,确定合规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缺陷问题,及时对合规方案进行调整,解决企业合规过程中造成的各种违规问题,对相关隐患进行处理和改进。依照合规评估结果的相关标准进行分析,及时向企业的管理层提出有效改进的意见,制定强效专业违法法规制度问题的分析过程,向企业进行合规经营管理,督促完成重点跟踪管理的培训,提升企业综合管理水平。 3.加强企业执行力度的培训 依照合规工作标准,对企业的整体品牌形象进行分析,对企业发展中的不足进行研究,对企业建立全面的合规责任管理制度,切实有效的提升企业各个机构内部的有效学习工作,对企业规范制度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分析,对可能产生问题的缺陷进行调整,纠正违法乱纪的各种行为,规范企业管理制度的培训。另外,企业需要建立良好的考勤管理制度,逐步加强企业内部的执行管理力度,对企业内部的有效评估、企业内部制度的升级进行执行,提升企业综合效果的执行力度,确保企业发展的有效性。 4.大力加强企业的综合检查管理工作 依照企业发展水平,建立良好的 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制度。根据企业监督管理水平,对企业的内部监督考察范围进行规范,组织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工作,对企业内部的风险评估、营销、销售、内控管理等多项日常规定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加强企业内部关键岗位工作的流程管理,对可能存在的监督问题进行分析,及时发展潜在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整理和整改,对业务进行有效的督促和同步,坚决完善企业存在的业务检查缺陷性问题。坚决执行企业制度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分析企业内部的监督检查管理问题,对企业进行严格的制度规划,完善企业规范程序中的各种原因,对企业的员工进行责任规范划分,加强企业综合经营责任管理力度的发展,切实完善企业内部员工管理技术水平,提升企业责任风险意识的培养,从而有效的实现对企业风险的有效防范工作。 三、结语 综上所述,完善企业法制体系的规划,加强企业合规管理,可以有效的提升企业在经济体制、法制体制发展环境下的经营水准,提升企业的合规内外管理,对企业的合规制度进行规范,合理的评估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合规培训的执行力度,大力开展企业综合检查管理工作的培养,实现企业有效性合规发展,确保企业法制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合理性,提升企业未来合规发展的经营管理方向。 合规管理论文:采油企业合规管理探索与研究 摘要:依法治企是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新常态,本文结合依法合规管理的新要求,对采油企业实施合规管理的内涵、意义、可行性进行了科学论述,并提出了实施合规管理的路径和方法,为推动采油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键词:采油企业 合规管理 制度约束 企业合规管理源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目前已是国际大公司防控风险的主要措施之一。近年来,国内企业不断学习借鉴国际大公司的经验,建立自己的合规管理体系。采油企业属于资源消耗型的产业,面临国际油价波动、成本控制等一系列的风险问题,所以,对于采油企业来说,加强合规管理以保证可持续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合规管理的内涵 合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规,是指员工对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职业操守的普遍遵从;狭义的合规,侧重企业对外的商务活动,专指企业对于反商业贿赂、反利益输送、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和制度规范的遵守。 二、合规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合规管理,是打造法治和阳光央企的必然要求 总理在听取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关于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报时强调,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要合规经营,着力打造“阳光央企”。国务院国资委明确提出了“打造法治央企”的目标。党中央、国务院的这些部署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为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合规管理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加强合规管理,是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管控能力现代化与国际化的重要内容 由于采油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业务门类多、覆盖范围广,涉及的法律法规多,合规风险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对国家法律法规包括一些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研究不够、宣贯培训不力的问题,按照合规管理要求,我们目前从理念到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从领导干部到基层员工都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合规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强化,缩小与国际水平间的差距,以全面提升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 (三)加强合规管理,是解决企业发展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 合规是企业永远存续的基础,也是提升价值和形象的重要前提。近些年来,采油企业在持续发展,但同时,由违法违规行为所导致的各类事故或案件也时有发生。目前,企业在合规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对所有违规违纪行为必须零容忍,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合规管理的路径与方法 (一)完善合规管理制度 一是执行公司统一的诚信合规手册;二是根据采油企业的特点,制定合规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合规管理的内容、体制、机构及职责;三是组织梳理现行相关业务管理制度,依据合规管理要求补充、细化管理规范,并把合规制度嵌入业务流程,明确关键控制点,建立控制文档,完善内部控制依据。 (二)强化全员合规教育培训 要坚持不懈地对员工进行合规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训,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教育培训,使员工真正掌握公司合规管理基本要求、熟悉本岗位涉及的规范要求、岗位风险及其防控要领,进而养成依法合规的行为自觉。 要突出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各单位要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各个工作岗位进行排查,确定风险较大的关键岗位,对岗位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与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从业规范以及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岗位人员合规能力,有效防控合规风险。要特别抓好领导干部的合规培训,在培训内容、形式和方法上,建立相应的制度保障。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培训,在合规知识学习和遵守合规制度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切实落实好上级对下级的培训责任。上级领导要将培训直接管理的下级作为应尽的职责,坚决纠正上级只提要求、只要结果,忽视对下级进行培训和提供帮助的不良倾向。 (三)严格相关事项登记报告和审查制度 一是对员工可能产生与公司利益冲突或利益输送事项进行登记审查。凡员工本人在其他公司兼职、本人及亲属投资的非上市企业与公司发生交易、向单位推荐交易对象等,必须及时、如实登记报告。员工向公司推荐交易对象的,要如实报告推荐理由、与推荐对象的关系。要严肃登记报告纪律,凡不按时、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开展交易对象合规业绩审查。在选择交易对象和订立交易合同过程中,除严格遵守制度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外,要认真做好交易对象的合规尽职调查,对存在不良记录且交易风险较大的,不得与其开展交易。对干部员工推荐的潜在交易对象,有关部门应对其资质、背景及合规表现等情况进行严格核查核实,对交易价格、合同条款、交易过程等进行重点监管,防止发生违规输送利益的行为。要清除交易中的潜规则,使一切交易阳光透明、合法合规,禁止利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三是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审查。要依据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禁止性规定,在业务重组、收购兼并等事项决策实施前,严格审查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等文件,并按要求报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审批。在国家不断加强市场监管的形势下,我们必须进一步规范并审慎处理商业竞争关系,有关市场营销、促销、价格调整、市场并购、合资合作等活动及行为,都要依据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规定对相关文件进行审查。总部和各单位要对相关业务活动进行全面梳理,凡涉及市场垄断及竞争的业务,均要在工作流程中增加审查把关环节,由业务部门和合规管理部门共同把关,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决策实施。 四是开展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对相关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在以往规范性、程序性审查的基础上,增加合规性审查,重点审查制度内容是否符合反商业贿赂、反利益输送、反垄断、反不正竞争等方面的法律和制度规定。总部和各单位都要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上位制度制修订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颁布实施。 (四)加强合规评价考核 合规评价考核的目的在于引导员工落实各项合规要求、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增强员工合规自觉性。总部统一组织制定评价考核办法,区分普通员工和领导干部分别确定评价考核内容和方法。各单位根据总部评价考核办法,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补充细化,切实增强评价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合规评价考核按年度进行。原则上,每年对干部员工进行一次合规评价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员工参加合规培训、掌握合规知识和要求、遵守合规制度以及以往违规问题的整改等。对领导干部,除上述内容外,还要评价其在领导岗位履行合规培训职责、组织落实合规制度、完善合规管理机制、防控合规风险等方面的情况。总部和各单位在结合干部员工自我评价、上下级相互评价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对干部员工的合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要高度重视合规评价考核结果的运用。员工个人要针对评价考核反映出的不足和问题,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分析全员合规情况,对合规表现好的员工要给予鼓励,对表现差的给予批评帮助,努力提高全员合规水平。组织人事等部门要把合规评价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员工评先选优挂钩,合规评价差的,不得给予提拔使用和表彰奖励。 (五)加大违规举报及查处力度 进一步健全完善举报平台,公布举报方式,鼓励员工、交易方及社会人士举报违法违规人员和问题,充分发挥举报制度对违规人员的震慑作用。按照分工,违规举报受理及查处,主要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涉及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调查,由合规管理部门负责。要严格违规行为调查处理程序,对举报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登记、有调查、有处理、有反馈,及时发现和消除违规隐患、惩戒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协助配合调查,不准干扰和阻挠。 要进一步完善违规行为处罚机制,使违规人员付出应有的代价。要从制度上进一步明晰违规责任范围、细化惩处标准,完善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积极营造违规必究、处罚必严的氛围,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从根本上避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包庇纵容的错误做法。对单位发生严重违规问题或合规监管不到位的,在追究责任人的同时,还应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监管部门的管理责任。 (六)建立完善员工合规档案 员工合规档案不仅关系到员工的考核评价、任用和奖惩,同时也是公司对员工合规管理尽职尽责的重要证据。合规管理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分别负责相关人员合规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切实把员工所有违规行为及其处罚情况、被检举和调查处理情况记录在案,把员工参加合规培训、履行合规承诺、登记报告合规事项的情况和合规评价情况等原始材料全面归档备案,确保员工合规档案齐全完整。考察任用干部或评选先进,应当把查阅合规档案作为必备环节,把合规记载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合规管理论文:浅谈“营改增”后资管产品的税收合规管理 摘要:文章梳理了当前资管行业相关税收政策,分析了“营改增”对资管行业的影响,提出了资管行业税收合规和风险管控的措施。 关键词:资管 营改增 税收 资管产品大致可分为基金、理财、信托等类型,由于法律关系不同,相应有不同的税收合规责任。资管产品一般资金量大、涉及税种多、政策规定复杂。管理人忽视税收因素很可能使最终收益大打折扣。近年来,税务机关信息化管税能力提高迅速;金融行业“营改增”后,发票管理等相关制度等非常严格;这些都对资管行业税收合规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相关税收规定 (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没有规定基金、理财、信托等资管产品的税务登记义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也没有规定资管产品是纳税人。但国家税务总局《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国税发[2002]9号)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文件指公募基金,包括契约型和信托型)是金融保险业的纳税人。既然是纳税人就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在没有统一规定情况下,有的地方自行制定了管理制度,规定了资管产品的税务登记义务。如,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曾制定《股权投资企业项目登记管理办法》。 (二)纳税义务 在我国金融分业监管模式下,基金、理财、信托等不同资管产品由不同监管部门制定和实施监管政策,相应税收政策规定及完善程度也不尽一致,对基金、信托管理制度相对比较完善。 1.纳税人。投资人、管理人、相关资管服务机构是资管产品的纳税人。虽然证券等管理部门规定,资管产品应单独建账、独立核算。但税法没有规定其独立纳税和扣缴税款义务、涉税信息报告义务。资管产品既不是纳税人也不是扣缴义务人。同时,《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条规定“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2.应纳税种。“营改增”之前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营业税取消后由增值税替代,但优惠政策基本平移保留。 (1)企业所得税。有限公司性质的资管公司是纳税人。有限合伙公司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取得的收入实行“先分后税”,根据合伙人法律性质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业的投资者、管理人取得的基金买卖价差和分红均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银行信托资产的各方参与者取得的各类收入均征收企业所得税。《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5号)规定,对发起机构转让信贷资产取得的收益、机构投资者从信托项目分配获得的收益、贷款服务机构取得的服务收入、受托机构取得的信托报酬、资金保管机构取得的报酬、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取得的托管费、其他为证券化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取得的服务费收入等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理财产品和其他资管产品投资取得的收入原则上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理财和其他资管产品作为收入总额组成部分应当依法纳税。但对理财产品和其他资管产品并没有专门税收规定。此外,理财产品投资运作取得的国债和地方债利息等免征企业所得税收入后,在向投资者分配时是否能够享受免税也没有规定。在目前银行理财、信托等产品存在刚性兑付情况下,资管公司如果承担了本应由投资人承担亏损的情况下,是否能够作为自身亏损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没有明确规定。 (2)个人所得税。资管产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主要是资管产品的个人投资者和资管公司的从业人员。对个人投资者获得的基金投资收益基本免税。《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1998]55号)规定,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封闭式基金)获得的价差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分配中属于国债利息、储蓄存款利息、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部分,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基金分配中属于股票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的债券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派息分红时,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价差收入,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规定,对个人收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价差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向基金支付收入时,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投资信托和银行理财产品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具体规定。理论上个人取得的应税收入均应当主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实际难度很大,多数管理人也不会主动扣缴。资产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资管行业智力密集,收入较高且实行法定扣缴,税负较重。 (3)营业税。对个人取得的资管产品买卖价差和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不征收营业税。《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管理人等取得的管理费等相关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对企业等单位纳税人对资管产品投资的营业税政策差异较大。《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78号)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单位买卖基金份额获得价差应当缴纳营业税。《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5号)规定,对投资者(不包括个人和个体工商户)买卖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取得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对受托机构从其受托管理的信贷资产信托项目中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应全额征收营业税。在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贷款服务机构取得的服务费收入、受托机构取得的信托报酬、资金保管机构取得的报酬、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取得的托管费、其他为证券化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取得的服务费收入等,均应按现行营业税的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对单位购买的理财产品在二级市场上转让取得的收入征收营业税。对持有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是否缴纳营业税各地实际政策执行差别很大。根据理财产品不同性质,分别有贷款说(征税)、存款说(不征税)、投资说(不征税)等三种。(4)增值税。36号文延续了营业税优惠政策,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其他资管行业营业税相关政策在“营改增”后继续执行。 二、“营改增”后的问题与挑战 (一)风险必然加大 增值税发票管理严格,一旦违反可能受到税务行政甚至刑事处罚。而资管行业特点决定了无法照搬工商业增值税发票管控办法。例如,资管计划不是增值税纳税人,但需要单独建账核算并编制会计报表,收到或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但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制度,只能由管理人申领发票、开具发票,二者显然矛盾。 (二)税负可能变化 “营改增”后,6%的价外增值税相当于价内营业税的5.66%,需要进项税抵补。但是,资管行业购进的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评估、咨询、鉴证等费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也不多,总体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少。在融资方需要发票情况下,一般由管理人开具并需要缴纳全部增值税。之后,资管投资收益由管理人转付投资人。由于投资人所得属于投资收益,无法开具发票,没有差额征税政策,可能造成管理人承担管理费之外的超额税负。 三、对策和建议 首先,纳税人需要认真研读税收及相关政策法规,把握概念内涵,准确适用税法,争取税收权益。同时注意,地方虽然没有法定税收政策制定权,但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各地税收政策执行尺度对资管行业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一)合理设计组织架构和业务模式 1.选择适当的总机构税务登记地。《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57号)规定,总机构分摊全部企业所得税的50%,可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在税收等优惠政策吸引下,资产管理公司一般选择在具有优惠政策的深圳或西藏等地作为总机构注册地,同时在北京等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经营。 2.合理设计资管公司组织构架。客观上,我国存在境内税收“洼地”。随着地方党委、政府换届,各地招商引资很可能提供税收等优惠政策。同时,资管公司运作包括筹资、研究、投资、风控、客服等各个环节。增值税的制度设计目标之一就在于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和产业链条各个环节的专业化。为此,可将资管公司业务分拆,将其中一些环节单独成立公司,注册在能够获得补贴等支持政策的地方,减轻税负水平。需要注意:一是需要在当地实质经营,如召开董事会议、设立账簿等。二是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 3. 资管计划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的总、分支机构均应在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种和申报期限。总、分支机构均应履行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等义务。但契约型私募基金、理财产品、信托计划是否作为独立纳税人并没有规定,也就不需要作为“营改增”后增值税的纳税人。可与之佐证的是《银行业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号)规定,受托人而并非信托计划本身是营业税的纳税主体。 (二)正确设计合同条款 1.重视发票开具事项。对合同中有关发票开具、税负承担等事项进行详细约定。收入端考虑在可能的情况下转嫁增值税负担。在成本端,结合供应成本,考虑是否选择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在融资方要求提供发票时,管理人对超出管理费的部分,可以约定由投资人承担增值税,从其投资收益中扣除。 2.充分利用免税政策。36号文规定,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视为贷款服务征收增值税。为此,在合同条款中尽量避免收益被认定为“贷款”性质的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对于优先级基金,尽量避免在合同中出现“保底”等类似表述。如果设计成“存款”性质的限制大,则尽量设计成为“投资”性质。在产品具有“融资”+“融物”性质时,应尽量减少利息及相关收费,增加实物资产价值,获得增值税抵扣。 3.明确代收费增值税负担。按照税收规定,代收费需要合并收入缴纳增值税。为此,在具有谈判话语权的情况下,可以约定由委托方予以补偿。对于销售机构销售手续费,在事前与当地国税部门沟通后,可以约定由销售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合规管理论文:企业治理中的合规管理 对于企业而言,合规管理是规避风险,创造价值的重要手段。文章通过概述合规管理的内涵及其意义,分析其主要内容及基本原则,进而指出企业合规管理应有的方向。 近年来,知名公司在会计、公司治理和道德方面引发的丑闻愈加引发企业管理人员的思考。丑闻的产生,源于“生意就是生意”的传统逻辑。与此不同,合规管理主张企业应当重视对长期经营目标的追求。因此,当前企业管理者有必要正确认识合规管理,进而构建起切合企业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 合规管理的内涵 “合规”被理解为“合乎规范”或“合乎规定”。依据现有文献来看,国内外学者主要通过列举法,限定了“规”的范围,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行业自律规则、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等。以性质归类,“规”既包括来自企业外部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还包括了更为广义上的诚实守信道德准则。而以来源归类,“规”可以分为外部之“规”与内部“规”。 由此,若只将合规视为符合“硬件系统”要求,即避免被提起刑事或民事诉讼,避免品牌和声誉遭到攻击,保持经营资质而降低风险,显然并不科学。事实上,合规管理不仅仅强调企业经营活动的表面安全,它更注重企业经营的长时稳健性。因此,笔者认为,所谓合规管理,是指企业治理行为或活动需要自觉符合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等“硬件”的要求,并积极契合诚实守信道德准则等“软件”的要求。 加强合规管理的意义:风险规避或风险治理 在我国,“合规”一词最早出现在金融领域。从1992年由国家审计署与央行联合的《对金融机构贷款合规性审计的实施方案》来看,合规管理对于企业的意义可以概括为“风险规避”与“风险治理”。也就是说,合规管理是企业规避风险或治理风险,确保企业效益的关键。具体地,它在以下三个方面对企业产生重大意义: 它是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企业重大经营隐患往往发端于对企业合规管理的漠视。在一定程度上,有无合规管理机制良性运作已经成为衡量企业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 它是企业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路径。对于企业来说,社会公众或“消费者”的信心是企业得以良性发展的先决条件。而这一条件的获取,关键在于企业自身的合规文化制度的建设。 它是增强企业管理合理性的必要机制。从管理的内在要求上说,管理的合理性极为重要。管理并非只是纯粹意义上的“硬件”控制,它更多地强调了适度原则与符合客观规律原则,而主张“硬控”与“软控”要有机结合。 建构科学合理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增强企业治理成效 根据前文分析,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特别是在信任普遍缺失的当下。对比而言,在市场经济实务中,合规运行的企业往往能因优秀的品质而获得社会公众或消费者的青睐与信任,成功地扩大了市场份额,进而强化自己的市场竞争力。而不合规企业则会因丑闻频发导致竞争力下降,特别是致使社会公众或消费者在企业品牌上倾向于不认同,而衍生出企业效益大幅下降乃至企业破产等恶性后果。因此,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需要从管理的角度把握住合规管理的主要内容,并遵守一定的原则,积极建构起科学合理的合规管理体系。 合规管理的主要内容。管理的基本职能在于计划、组织与控制等方面。基于此,企业合规管理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是结合企业实际,对合规管理的风险及由此衍生的其他各类风险加以识别、评估,并就企业全面合规管理作出科学的规划,形成切实可行的良性程序系统;二是对各相关部门、支线和分支机构在合规管理事宜的执行上加以组织与科学指导;三是督促各相关部门、支线和分支机构加强合规管理机制建设,并对合规管理机制的运行情况加以评估,及时发现其中的偏差与不足而予以纠正,确保合规管理机制不断趋于完善。 在具体操作上,合规管理显然要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是建设合规制度;二是建设全面风险管理机制;三是建设内部控制机制;四是是建设合规文化;五是建设合规信息系统;六是建设合规考评机制与问责机制。 总体上,合规管理工作的开展,要实现“四个确保”:确保企业规章制度合乎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之间不会相互冲突;确保“规”在整个组织内得到严格执行;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活动和程序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企业合规管理的基本原则。盈利或创造价值是企业存在的根本动力,企业管控体系建设成效的最终检验标准就在于它是否体现并促进了价值创造。作为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支柱,企业的合规管理需要遵循“独立性、系统性和价值性”等基本原则,并采取程序性嵌入路径开展工作。 独立性原则。对于企业来说,其合规管理需要独立于企业的业务经营活动之外,从而建立独立的合规部门、独立的合规风险识别工具、独立的合规风险事项报告路径及独立的合规问责机制等,以达到牵制与制约企业业务经营与财务管理的作用,使企业能够有效地规避风险,特别是破产风险。 系统性原则。基于合规风险的综合性,企业在合规管理上应当积极运用系统论原理进行规划设计,并构建起全面合理的运行机制,强化机制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约束与监督,从而实现合规管理的最大效能。 价值性原则。从合规管理的意义上看,企业有效的合规管理,是违规风险损失降低的重要路径,也是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得以提升的关键;同时,它能够增强企业产品竞争价值,巩固优质客户的贡献价值,并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与风险意识。实际上,这潜在地强调了合规管理必须能够“创造”价值。 从合规管理的价值性原则上说,合规管理体系的优秀在于要增强企业治理成效,扩大企业效益。因此,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建构应当在“合规”上做足文章,不能片面地追寻传统的合规体系,而应在新形势下适当地加强超越合规管理,即要在与利益攸关方之间的和谐相处中去创造价值,超越合规,按照公认的目标和原则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 (作者单位:中国石油西北化工销售公司) 合规管理论文:国内商业银行合规管理现存主要问题及应对思路 摘 要: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基础,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存在较多不足之处,如管理体系不健全、重视不够、缺乏可操作性较强的管理流程、技术手段落后等。监管部门应充分认识不足,采取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合规管理对策与措施,建立健全合规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内控合规文化建设,建立大数据背景下的合规管理信息化平台,确立以风险防范优先的合规性审核制度,明确切实有效的合规问责机制,将合规管理由部门控制转变为流程控制,逐步实现银行内部合规管理目标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商业银行 合规管理 现状 对策 合规管理是银行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商业银行风险近年呈多样性、联动性、隐蔽性与复杂性,加上经济走势不明朗、竞争激烈等因素, 构建有效的合规管理机制成为商业银行完善与发展的关键问题,目前银行内部合规管理虽按《商业银行合规管理指引》要求初步构建了管理框架,但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监测、计量及风险报告等尚处初级阶段,存在较多漏洞与不足之处,如何加强合规管理为亟待解决之课题。 一、国内商业银行合规管理现存主要问题 (一)对合规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体系不健全 国内商业银行普遍重视业务拓展、经营目标与任务考核,风险管理存在重事后管理、轻事前防范,重基层人员管理、轻高管人员约束等不足。合规管理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撑,未形成完善的管理架构,现行管理制度未能兼顾工作实际状况及地域差异,权威性、适用性及可操作性均有不足之处,加上合规管理部门多脱胎于原有的管理模式,受观念、能力、工作模式等因素限制,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及技术水平落后,工作缺乏独立性和有效性,管理滞后、片面、被动,难以实现合规管理的连续性、系统化,以及对风险源头和过程的控制。 (二)可操作性较强的管理制度与流程缺乏 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多采用不规范的分散模式,缺少系统化风险识别机制、可操作性管理制度与流程以及量化的风险评估标准,多部门各行其职,许多时候集业务拓展、合规管理及裁决者于一体,分工合作不明,权责不清,管理缺乏系统整合和权力制约,风险识别活动呈随机分散和局部性,加上合规风险分析模型等量化技术不成熟,信息来源主要为日常审查及咨询、各机构合规风险报告等,难以及时、全面获取信息,缺乏对关键风险点的识别与量化,多通过损失衡量风险大小,风险预警多为定性分析,结论以推测为主,应对措施多为事后提示,作用有限。 (三)合规文化理念亟待建立 商业银行内部“合规人人有责”文化理念没有建立,分行设立合规部门与否无硬性规定,基层行对内控管理缺乏主动性,对合规管理认识不深入、不到位,风险识别与评估偏重于分散的风险问题与具体措施,评估对象多为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对新产品开发、新业务拓展、新客户关系建立等缺乏合规性审核,对业务流程、交易过程及其他部分领域缺乏有效的合规风险检查,工作中分散检查、封闭管理、重复检查现象明显,增加业务部门接待压力同时,降低了管理效率。 (四)合规风险报告制度存在不足 商业银行缺乏报告免责或减责的机制,基层行合规报告多由兼职合规经理承担,报告者获取合规风险数据的渠道有限,绩效考核与合规部门无直接关联,报告的覆盖面、实效性、真实性多取决于报告者的认识与态度,且内容受本机构负责人审定,人为干预色彩浓厚,对成绩报告多,风险报告少,对已发生或存在的合规风险隐患多不愿及时、全面报告,报告风险者可能因此受到处罚,很大程度削弱了报告风险的主动性,报告的预示性、时效性存在明显差距。 (五)合规管理专业队伍建设亟需加强 目前商业银行缺乏精通风险管理理论和风险计量技术的专业人才,专业合规人员多为法律顾问,对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处理方法不够科学,常用的例行检查、突击抽查、员工培训等方法难以形成精确的风险评估,效果取决于检查者的业务素质及风险意识,且不能对信息资源进行技术处理,合规风险监测与违规行为存在时间差,多针对具体问题提示风险、给出建议,对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合规风险等变化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如何调整有利于银行发展思考较少,不能满足现代商业银行合规管理要求。 (六)大数据背景下的风险信息库建设滞后 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信息数据来源单一,未能在大数据背景下改进信息共享与数据管理技术,对违规点、违规信息以及规章制度数据库等未能与业务运营、风险监测管理系统有效对接,合规部门与各业务部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程度较低,信息获取滞后,常在合规风险发生后才得知相关情况,除对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可及时预警外,对内部风险只能事后整理性预警,合规管理状况多维度分析受到明显制约。 二、对商业银行合规管理现状的改进思路 (一)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应尽快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及合规审核制度,加强董事会的主导作用,发挥监事会作用,有效整改合规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级合规部门,细化高级管理层合规管理职责,提高执行的有效性,有机结合业务拓展与风险管理,从战略、制度、流程等入手,有效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密切关注声誉风险的集中区域,在业务、服务创新过程中坚持“内控优先”的原则,对规章制度、新产品、新业务、客户关系等重要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核,评估潜在风险,确保银行经营管理活动与相应法律、法规相一致,有效防范声誉风险,从社会责任角度培养良好声誉,打造负责任、可信赖的企业形象。 (二)强化银行内控合规文化理念 加强银行内控合规文化建设,转变合规管理理念,贯彻“控制风险、合规操作”理念,注重“高层引领”,从高层做起,上下联动,营造全流程、全覆盖的合规管理氛围,提高银行内控管理水平及全员内控合规意识,使员工熟知规范操作和风险控制流程,注意可能存在的漏洞和风险点,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同时建立合规风险监控与诚信举报制度,明确识别和监控程序,对风险信息收集、评估、提示、报告与应对,鼓励举报违法、违规、违反职业操守等行为,设立行之有效的报告奖惩制度,充分保护举报人利益。 (三)建立合规管理的长效机制 建立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合规检查职能,注重考核约束,从组织推动、数据质量、信息沟通等层面完善考核指标,突出重点,调动员工应用积极性。在日常合规管理基础上,强化事前、事中合规控制,督促、考评基层行内控制度学习状况,确保“规规相符,规职相符”,提高制度执行力。合规部门加强对关键风险节点的检查,提高专业检查的有效性与针对性,同时配合监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开展检查、稽核,追踪监管意见的落实,督促问题的整改,对重要风险点及普遍性问题查找深层次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四)建立大数据背景下的合规管理信息化系统 建立云计算技术下的合规管理信息化平台,将不同种类的业务操作管理系统和数据整合为结构化数据库与非结构化信息库,实现数据源有效对接和资源共享,建立将制度检索、合同审查、授权管理、合规热线、监管动态、反洗钱监控等融为一体的合规管理信息化系统,使管理从“经验依赖”转变为“数据依赖”,拓宽管理视野及范围,减少人为因素的干预,实现全方位的风险管控。合规部门规范系统操作程序、运行日志及数据保密的管理,制定配套应急预案,明确成员职责,深化内部业务数据处理,识别与评估风险,注重高风险点,追踪“高危高频”领域,逐步实现银行内部实时互动与合规管理目标的可持续发展。 (五)加快人才梯队的建设与培养 着力培养合规管理人员,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和责任担当。引进精通审计、财会、信贷业务,掌握计算机信息化技术的专业人才,打造技术过硬的专家型合规管理队伍,界定合规部门与内审、业务及其他风险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促进合规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衔接与配合,明确授权制度,权责分离、相互制约,建立起良好的合作与监督机制,强化合规业务培训,组建合规检查非现场团队,有效运行与业务创新相适应的“提前介入、过程关注、合规评审后评估”的全流程合规评审,提升内控合规管理水平,实现合规风险管理由部门控制向流程控制的转变。 三、结语 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也是其优秀风险管理活动,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尚处于探索阶段,存在较多不足之处,包括对合规管理重视不够、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较强的管理流程、技术滞后等。银行监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到不足之处,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加强银行内控合规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合规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云计算技术下的合规管理信息化平台,确立以风险防范优先的合规性审核制度,建立切实有效的合规问责机制,提高合规管理水平,实现合规风险管理由部门控制向流程控制的转变,逐步实现银行内部合规管理目标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河南郑州 450046) (作者简介:周刚,硕士,经济师,广发银行郑州分行副行长,研究方向:金融管理。) 合规管理论文:互联网+时代的HR合规管理 近日,由美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SHRM)主办的2015年人力资源峰会在北京举行,主题为“HR的新常态:转型、创造力与业绩”。喜达屋国际酒店集团首席人力资源官兼执行副总裁杰弗瑞・卡瓦,SHRM-SCP、SHRM China 董事总经理冉毅波,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才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江出席本次活动并与200余名中外企业著名资深HR管理者就互联网时代人力资源管理难点和要点、国内外先进企业管理经验等课题进行演讲和经验分享。在会上,本人做了题为“互联网+时代的HR合规管理”的专场分享活动。 在互联网+时代下,不管我们是否认识到、是否愿意融入、是否抵触,我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工作方式都或多或少受到互联网的冲击和影响。今儿我们就来分享一下新常态下HR如何做好合规管理的法律话题。 HR在新常态下可能面临哪些新挑战? 1.市场产品不断创新,企业转型的机会增多,HR将面临更多、更复杂的法律问题,例如企业并购后的人员精简等。 以大家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App软件“滴滴出行”举例,以往我们用这款软件主要是预约出租车。随着业务模式的创新和转型,我们开始接触到“专车”、“快车”、“顺风车”,后来我们发现还有“班车”和“代驾”。在互联网软件给我们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HR开始遇到诸如员工兼职做专车司机算不算“在外兼职”、上班期间发“兼职代购”的微信朋友圈算不算违纪等问题…从另一个方面看,互联网时代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不少企业遇到重组、并购、订单减少、资金链断裂等情况,不得不精减人员。在此种背景下,HR将面临裁员方案设计、政府报备、员工沟通、离职谈判、应对媒体、处理劳动争议等方面的问题,确实比较挑战。 2.互联网思维模式下,员工的流动率增大,HR需要更多地关注诸如“竞业限制”等与员工离职相关的问题。 互联网时代是一个真正的人才主权时代,是一个员工随时有可能炒老板鱿鱼的时代。对于企业文化的“不兼容”、薪酬待遇“不匹配”、企业福利“不完善”、工作授权“不充分”等,都可能导致员工离职。在员工离职的过程中,HR开始逐步意识到“竞业限制”的重要性,如何避免关键人才离职后到竞争对手处工作、如何设计竞业限制条款、如何考量竞业限制补偿,成为HR面临的新课题。 3.企业人力资源部面临如何创新,如何更好地为业务服务,如何让员工感受到HR的作用。 在新的商业环境下,人力资源管理要推动企业的战略落地和业务发展,成为企业业务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在业务驱动导向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能可能需要重新梳理。现在许多世界级企业普遍应用的是“三支柱模型”,即把人力资源部门分为业务伙伴(HRBP)、专家中心(COE)、共享服务中心(HRSSC)。而如何构建这些业务职能,是摆在企业HR面前的难题。这里面的HRSSC共享服务中心,就是集中处理常规的人力资源事务性工作,如薪酬、福利、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费用报销等,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释放出人力资源的专业能量去支撑业务发展。 4.员工自我维权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一方面员工开始学会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由于对法律条款存在理解上的误区,导致HR从业人员遇到新的劳动用工纠纷。 如今的各种软件App、新闻推送等功能,使得企业和员工可以低成本、零距离地迅速获取自身所喜好的数据、信息与知识,信息的获取、解读使得我们的员工逐步了解法律,运用法律,合理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对于法律条款的理解,作为HR,通常为非法律专业人士,她们对“如何理解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2008年以后企业和员工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合同到期时,企业可否选择不续签”等问题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在实务操作中,遇到新的劳动用工纠纷。 给HR朋友的建议 1.强化员工入离职管理,防范员工流动风险 对于员工的入职,要把握好上一家单位的《离职证明》、《员工入职登记表》、企业规章制度的签收等环节,劳资双方应该有基本的诚实信用。 在员工离职方面,要关注离职文件的签署、未休年假的安排或结算、离职补偿金的计算与支付、竞业限制的描述、《离职证明》的出具、保密事项的约定等事项,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2.对某些岗位视情况实行弹性工时制,降低用工成本 在目前新的用工环境下,对于企业高管、销售、市场、研发等岗位,一些企业逐步实行“弹性工作制”,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于企业而言,如对高管、销售等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由他们自行根据业绩情况和工作需求来平衡工作和休息,可以节省加班费的支出,节约用工成本;对于员工而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可以自主掌握工作和休息时间,工作相对灵活,符合目前时代下的工作特点。“弹性工作制”也是目前市场上知名企业主流的工作形式。同时,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销售目标,采取灵活工作制,有利于发挥员工的工作主动性。 3.积极适应90后员工的想法与做法,对考勤规律、加班法则等进行良性调整 目前,80后、90后可以说是企业用工的主力,年轻人的思维、工作方式可能不尽相同。对于考勤纪律,一些企业考虑到上下班的拥堵高峰、岗位工作特性等情况,开始尝试实行灵活的上下班时间段,允许员工在特定的上班时间段、下班时间段自行掌握工作时间。同时,对于加班,一些外资企业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高效完成工作,推行专业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加班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而在一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对“加班”和“值班”进行相应的区分,合理控制企业的人力用工成本。 4.考虑多种用工形式:直聘、实习生、劳务、非全日制、派遣、外包等 在互联网+时代下,用工多元化、灵活用工将成为趋势和可能。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或正在考虑使用非全日制人员、实习生、劳务人员,并将一些非主营的业务外包给专业的第三方操作。 非全日制用工(也称“part time”),顾名思义,就是每天工作时间没有达到标准工作时间的用工形式。从法律上讲,是指员工在同一企业的工作时间一般平均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与全日制用工不同的是,从事非全日制的员工可以与一家或者多家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企业只需为非全日制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而且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而业务外包,通常包括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企业将一些重复性、零散的非主营业务外包给专业的外包公司,从而降低企业用工管理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在具体操作上,外包员工与专业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外包公司选派合适的人选到企业提供项目支持服务。企业通过支付给外包公司一定的管理费用,后续工作(例如选人、用人、换人、考核、管理等)交由外包公司跟进。 5.掌握一些“突发事件”的应对方法,例如特大灾害中的员工伤亡等 从马航事件、天津港事件,可以联想,如这些事件涉及企业的员工,HR该如何从容应对?企业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当有专门的危机处理小组。而人力资源部门是其中重要的一员,主要作用包括进行危机管理,参与危机事件策略制定、协调内外部相关资源、寻求HR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同时建立内部的沟通机制,保证信息的顺畅流通以及做好员工家属的沟通与安抚工作,及时表明企业立场和态度。 移动互联时代,科技让我们的生活更便捷,也给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不少挑战。可以想象,在企业今后的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可能将遇到两个方面的转型,一是要从雇主价值优先策略(单赢)转向雇主价值和人力资本价值平衡(双赢)的HR管理策略;二是从打法律“擦边球”的思路转变为合规守法,减少企业的违法成本。对于企业而言,在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和当地劳动用工政策的前提下,考虑通过企业文化塑造、工会、职代会等制度,建立相应的合规风险防范机制。 合规管理论文:浅谈国企合规管理监察工作定位 摘 要:当前国有企业进行合规管理监察工作定位存在一定偏差,亟待研究和解决,就此发现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开展合规管理监察工作有所帮助。结合近几年在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监察工作经验,浅谈国企合规管理监察工作定位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监察;工作定位 一、当前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监察工作问题 一是在合规管理监察工作中,监察对象不明确或者定位不准确。有的是只对事不对人,实施中只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直接处理,没有从管理上、制度上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二是混淆了监察与被监察的关系。将合规管理监察任务直接分配到业务管理部门或管理岗位,由他们自己去组织开展。这种作法,虽然检查的目的一致,但用自我监督代替异体监督,削弱了监督制约的作用。 二、开展合规管理监察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明确监察的对象,即对哪些单位管理人员的监督。由于监察对象是按层级管理的,每次监察都应当明确本次监察的单位。检查中,应该检查的单位必须全部检查,检查的结果应当是对所有被监察对象的评价。 (二)检查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检查的侧重点可以因工作任务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是对某一方面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相应的也是评价在这一方面的履行职责情况。 (三)在实施检查中,应突出关注“风险”和“责任”问题。既要注意发现已造成事实的问题,又要注意发现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既要认真纠正问题,又要落实管理责任,还要帮助从制度上进行完善。 (四)及时反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基层,除了严格纪律,维护制度,还要注意分析和发现上级管理上的问题,包括体制、机制、制度上的问题,及时反馈情况,积极提出建议,把加强上级的管理和提高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效能结合起来。 三、切实把握好合规管理监察职能定位 (一)把握好合规管理监察的工作目的定位 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效率、效益、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可以治标;通过督促整改和深入分析问题原因,促进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则能治本。标本兼治,才是合规管理监察的根本目的。 首先,合规管理监察要善于发现经营管理深层次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从机制、体制和制度上分析原因,纠偏堵漏,努力做到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相结合,堵塞漏洞与强化管理相结合,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其次,合规管理监察的重点要从提高执行力入手。围绕执行力开展合规管理监察,重点要规范领导人员用权行为,提升领导人员的执行力,进而带动部门、单位执行力提升;要针对检查发现的有章不循、有禁不止、屡查屡犯的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把握好合规管理监察的工作重点定位 随着企业业务要求不断拓展,管理幅度迅速扩大,合规管理监察工作领域也越来越宽,开展的项目越来越多,任务日益繁重。 选题立项是合规管理监察工作的第一步,项目若选得过大或把握不住重点,就有可能造成工作周期太长,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要注意把员工关注、领导关心、对实现中心任务影响大的事项,作为先选项目,抓住管控风险、舞弊风险、腐败风险较大的环节,积极开展工作。 运用好监察策略是作好合规管理监察的第二步,要盯住关键点,盯住最容易出问题的部位和领域。比如:在物资采购领域,供应商管理、招标管理、合同管理、质量控制等环节,是关注的重点;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审批、工程发包、施工管理、设计与变更等环节,是关注的重点。 及时跟踪落实是作好合规管理监察的第三步,合规管理监察是一项持续性工作,不能简单地认为经过检查、实施了奖惩、提出了整改建议,就可以鸣金收兵了。 (三)把握好合规管理监察的监督职能定位 合规管理监察涉及的问题一般比较复杂,业务性很强,监察部门不可能熟悉各专业的业务,也不应该超越自身的职权代替主管部门或业务部门开展工作。 在合规管理监察工作中,监察部门是责任主体,其他职能部门是被监察对象。因此,监察部门在开展合规管理监察工作中要注意找准自己的位置,既不能越俎代庖,代替业务部门完成工作任务;也不能坐享其成,把业务部门正常履行职责的管理成果当作合规管理监察业绩。 不仅要分清监察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不同职责,发挥好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的作用;更要注意加强与业务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考虑业务部门所具有的规律和特点,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把常规性的监察方法、手段,同业务管理的考核、测评、监管等方法结合起来。 (四)把握好合规管理监察的监督时机定位 开展合规管理监察,要坚持事前、事中与事后监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注重关口前移、预防为主。但对一些事前、事中不好开展,很难见到效果的项目,则应放在事后进行监察,注重运用合规管理监察的惩处功能,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定期通报情况,达到警示效果,促进管理责任的落实和执行力的提高。 总之,国有企业合规管理监察工作是国有企业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新形势下,我们一定深入实际,破解企业面临的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合规管理监察工作。 合规管理论文: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具体对策 摘要: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对合规管理越来越重视。特别是目前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的不断增加,使得合规管理受到了监管部门和银行业的高度关注。本文笔者分析了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管理的具体对策,以期促进农村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 合规管理 问题 对策 合规管理是指银行主动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主动发现并积极采取措施纠正已发生的违规行为。合规经营是农村商业银行规范化经营、防范风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规管理环境不完善 农村商业银行由农村信用社发展而来,受历史原因的影响,制度缺乏完善且落实不到位,执行缺乏力度,具体表现为农村商业银行的会计审核制度、信贷审贷制度、业务流程监管制度等存在很多漏洞和不合理之处。另外,商业银行内部缺乏一套完善的自我监督约束体制,多年来的经营习惯和固定式管理使得成本的高低与责权分离,成本控制能力较差[1]。一方面,银行没有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手段,很多农村商业银行存在指标控制不到位的情况,控制体系缺乏完整性、科学性;另一方面银行存在虚假核算,虽然对各种超预算费用进行了专项治理,但依然没有彻底解决挂账费用不断增长的问题。 (二)风险评估、管理水平较低 农村商业银行很多都没有建立专业的风险评估管理部门,风险评估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较低,相应的工作被分散到其他职能部门,管理局面混乱,严重的制约着农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合规风险缺乏统一、协调管理,如投资管理部只负责投资合规风险管理,信贷业务部只负责信贷审批合规风险管理,个人业务部只负责个人信贷合规风险管理。管理还是以财务报表为基础,风险管理技术相对落后,停留在初级阶段,风险预测和管理工作并没有采用先进的定量分析方法。另外,风险评估停留在采用定性评估的层面,评估水平较低,过度侧重于信用风险,对操作、市场、外汇、系统风险等没有建立有效的评估方法,缺乏有效监督,风险评估问题几乎全是针对信贷风险而建立的[2]。 (三)信息系统相对落后 农村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与大型商业银行差距较大,尤其是在信息收集、信息分析、信息处理和信息共享方面比较落后。一方面,农村商业银行的管理现状是财务信息质量不高、沟通不畅、信息共享率偏低,这些因素导致银行管理决策水平较低。另一方面,信息管理受多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存在严重的信息失实、失真的问题。 (四)稽核部门缺乏独立性、监督方法不科学 目前,农村商业银行分行普遍单独设立了稽核部门,由分行内部任命相关的工作人员,也对其进行全面管理和考核,但是稽核部门职责不明,一般还兼任其他职能,总行稽核部门只对分行稽核部门业务进行指导性管理。最终导致稽核部门缺乏独立性,不能正常发挥职能作用。另外,农村商业银行目前往往采用查账等方式来核查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章等问题,监督方法不够科学。稽核工作的重点偏离了风险防范,也没有集中在最高决策和管理层关注的区域和业务,不能对内部控制做出具体评价以实现防范风险的目的。 二、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的具体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组织框架 制定完善的合规政策,构建独立合规管理部门,确保合规部门独立发现问题、调查问题,让工作人员参与到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的再造过程中,促使合规、合法经营原则切实落实到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根据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自身特点编订一套切实可行的合规制度体系,用来指导合规管理。建立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重要工作是筹建合规机构,并且要明确机构内要设置的岗位及岗位职责。首先,要明确规定内部审计部门与合规机构的分工职责并构建清晰的合作体系[3]。其次,合规机构要与业务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业务机构要积极配合合规机构的工作,从合规机构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并为其在风险评估、风险因素监测方面给予支持;相反,合规机构要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业务结构,并提出建议,将合规风险防范做到更好,为银行开展的各项业务提供必要的合规监测和制度支持。 (二)建立有效合规问责制度 对银行每个岗位的合规要求给予明确、详尽的描述,形成一套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的内部制度,并不断修订完善;明确界定问责和免责标准,切实落实责任制,对违规的责任人给予惩戒,做到违规必究、奖惩分明,以杜绝银行内部长期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合规管理问责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重点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做到合规从高层做起;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违规造成的经济案件与资金损失,坚持责任追究到底。 (三)健全合规风险评估体系 在流程化的过程中,及时挖掘各个环节的关键风险点,采用专家经验法等方法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在涉及的风险点上标注相应的法律及准则,采用Visio工具制作出流程和涉及部门岗位,排查出各个关键环节风险点,制定解决对策,提升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 (四)培育合规文化,树立合规建设理念 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合规的重要内涵,培养员工的合规意识,让所有职员能够从思想上重视合规,倡导并推行正直、诚信的价值理念,把合规文化的理念融入到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中,积极推动银行的合规文化建设。 合规管理论文: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具体对策 摘要: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对合规管理越来越重视。特别是目前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的不断增加,使得合规管理受到了监管部门和银行业的高度关注。本文笔者分析了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加强管理的具体对策,以期促进农村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 合规管理 问题 对策 合规管理是指银行主动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主动发现并积极采取措施纠正已发生的违规行为。合规经营是农村商业银行规范化经营、防范风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规管理环境不完善 农村商业银行由农村信用社发展而来,受历史原因的影响,制度缺乏完善且落实不到位,执行缺乏力度,具体表现为农村商业银行的会计审核制度、信贷审贷制度、业务流程监管制度等存在很多漏洞和不合理之处。另外,商业银行内部缺乏一套完善的自我监督约束体制,多年来的经营习惯和固定式管理使得成本的高低与责权分离,成本控制能力较差[1]。一方面,银行没有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手段,很多农村商业银行存在指标控制不到位的情况,控制体系缺乏完整性、科学性;另一方面银行存在虚假核算,虽然对各种超预算费用进行了专项治理,但依然没有彻底解决挂账费用不断增长的问题。 (二)风险评估、管理水平较低 农村商业银行很多都没有建立专业的风险评估管理部门,风险评估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较低,相应的工作被分散到其他职能部门,管理局面混乱,严重的制约着农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合规风险缺乏统一、协调管理,如投资管理部只负责投资合规风险管理,信贷业务部只负责信贷审批合规风险管理,个人业务部只负责个人信贷合规风险管理。管理还是以财务报表为基础,风险管理技术相对落后,停留在初级阶段,风险预测和管理工作并没有采用先进的定量分析方法。另外,风险评估停留在采用定性评估的层面,评估水平较低,过度侧重于信用风险,对操作、市场、外汇、系统风险等没有建立有效的评估方法,缺乏有效监督,风险评估问题几乎全是针对信贷风险而建立的[2]。 (三)信息系统相对落后 农村商业银行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与大型商业银行差距较大,尤其是在信息收集、信息分析、信息处理和信息共享方面比较落后。一方面,农村商业银行的管理现状是财务信息质量不高、沟通不畅、信息共享率偏低,这些因素导致银行管理决策水平较低。另一方面,信息管理受多种外界因素的影响,存在严重的信息失实、失真的问题。 (四)稽核部门缺乏独立性、监督方法不科学 目前,农村商业银行分行普遍单独设立了稽核部门,由分行内部任命相关的工作人员,也对其进行全面管理和考核,但是稽核部门职责不明,一般还兼任其他职能,总行稽核部门只对分行稽核部门业务进行指导性管理。最终导致稽核部门缺乏独立性,不能正常发挥职能作用。另外,农村商业银行目前往往采用查账等方式来核查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章等问题,监督方法不够科学。稽核工作的重点偏离了风险防范,也没有集中在最高决策和管理层关注的区域和业务,不能对内部控制做出具体评价以实现防范风险的目的。 二、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管理的具体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组织框架 制定完善的合规政策,构建独立合规管理部门,确保合规部门独立发现问题、调查问题,让工作人员参与到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的再造过程中,促使合规、合法经营原则切实落实到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根据我国农村商业银行的自身特点编订一套切实可行的合规制度体系,用来指导合规管理。建立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重要工作是筹建合规机构,并且要明确机构内要设置的岗位及岗位职责。首先,要明确规定内部审计部门与合规机构的分工职责并构建清晰的合作体系[3]。其次,合规机构要与业务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业务机构要积极配合合规机构的工作,从合规机构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并为其在风险评估、风险因素监测方面给予支持;相反,合规机构要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业务结构,并提出建议,将合规风险防范做到更好,为银行开展的各项业务提供必要的合规监测和制度支持。 (二)建立有效合规问责制度 对银行每个岗位的合规要求给予明确、详尽的描述,形成一套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的内部制度,并不断修订完善;明确界定问责和免责标准,切实落实责任制,对违规的责任人给予惩戒,做到违规必究、奖惩分明,以杜绝银行内部长期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合规管理问责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重点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做到合规从高层做起;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违规造成的经济案件与资金损失,坚持责任追究到底。 (三)健全合规风险评估体系 在流程化的过程中,及时挖掘各个环节的关键风险点,采用专家经验法等方法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在涉及的风险点上标注相应的法律及准则,采用Visio工具制作出流程和涉及部门岗位,排查出各个关键环节风险点,制定解决对策,提升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 (四)培育合规文化,树立合规建设理念 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合规的重要内涵,培养员工的合规意识,让所有职员能够从思想上重视合规,倡导并推行正直、诚信的价值理念,把合规文化的理念融入到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中,积极推动银行的合规文化建设。 合规管理论文: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摘要:合规管理是任何商业银行生存与发展的基石,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发展历史较短的地方金融机构,加强合规管理尤为迫切。当前,城市商业银行从整体上看,合规管理还处于一个较低层次并且尚不稳固,存在的问题还很多,诸如合规管理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合规管理体系尚不够完善、日常合规管理流程和技术存在的欠缺,等等。只有充分认识和总结这些问题,才便于研究和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加强合规管理的具体思路与对策建议。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 合规管理 风险管理 近年来,我国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城商行”)都朝着规模化、多元化、国际化方向快速发展着,但与此同时一些城商行大案要案频发,各类违法违规事件层出不穷。究其原因有多方面,而银行内部合规管理的缺失乃是其中最根本和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虽然目前多数城商行都在按《商业银行合规管理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合规创造价值”等为原则,初步构建起了合规管理框架;相继建立了合规管理部门;配备了专职的合规人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合规培训和合规文化宣传活动;逐渐将合规制度建设纳入整个银行制度体系中,在合规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监测、计量及风险报告等方面各具特色。但从整体上看,城商行合规管理还处于一个较低层次并且尚不稳固,存在的问题还很多。 一、认识上仍然存在不够重视和模糊问题 目前,在市场竞争、经营业绩的压力下,许多城商行存在“四重四轻”的错误倾向:重业务拓展,轻风险管理;重信用风险管理,轻合规管理;重立规,轻循规、守规和主动合规;重事后的稽核检查监督,轻事前事中的合规风险控制。少数管理者甚至带头违反规章制度,对合规经营、合规文化建设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比如,全国还有一半的城商行没有完全将加强合规管理或合规文化建设提上银行发展日程上,而将合规纳入企业文化的银行更是少数。经统计,在已经公布的城商行年报及银行网站中,提出“合规从高层做起”理念或高层出席合规管理活动并发表重要讲话的,仅有27家银行,仅占所有城商行总数的18%。大多数城商行仍是重视执行层操作人员合规管理而轻管理层人员约束,合规没有引起高管层足够重视。 合规文化建设仍在较浅的层面进行。调研发现,目前城商行合规文化建设、合规活动的开展大多是为了响应当地银行监管当局的要求,而非出自自身发展需求,主动合规意识仍很薄弱。同时,许多城商行合规文化建设大多停留在开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浅层次的活动层面,并未将合规文化深入到银行各个层面、各项业务操作中,合规文化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究其原因:一是规模扩张与业绩增长仍然是一些商业银行及其员工的首要追求。银行间竞争不断加剧,要维持生存、谋求发展,必须不断扩大市场份额。经营业绩与银行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在不断扩大规模、提升业绩的压力下,部分员工为了升迁和眼前利益,不择手段、不顾后果地扩大“政绩”,导致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缺乏良好的职业操守。职业操守是银行员工行为的内心准绳,良好的职业操守有助于员工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但由于制度建设、道德教育、业务培训等跟不上业务发展的步伐,少数员工经受不住金钱、物质的诱惑,容易被社会不正之风传染,发生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法律意识、道德观念丧失的情况。 二、合规管理体系尚不够完善 作为一种独立的风险管理,目前多数商业银行还处于机制建设的基础阶段。不仅合规组织很不健全,而且保障合规运行的各项配套资源也多有缺失。不健全的合规机制自然难以保障合规政策的完全实施。 (一)没有形成完整、科学、有效的部门和岗位职责体系,部门之间、岗位之间普遍存在界限不清、职责不明的现象。在良好的风险管理机制中,各风险管理部门应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权责得当。但由于目前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都处于优化阶段,部分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责还存在交叉模糊的情形,分工不够清晰和合理。大多数银行虽然都开展了合规管理工作,半数以上银行成立了合规管理部门,但对分行是否有相同的合规部门并无硬性规定,没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的合规管理架构,合规部门的职能不够完善。 (二)人员配备不完善。从人员配备情况看,设立合规部门的机构是否配备了专职合规人员无从考量,而且合规部门的专业合规人员以法律顾问居多,缺乏既熟悉业务、法律知识又丰富的的复合型人才,因此职责难以进一步细化,真正落实合规管理要求具有较大难度。 (三)合规管理制度缺乏系统性、计划性和操作性。多数商业银行都重视处于第三道防线的稽核(或内审)体系建设,而没有建立实质的“三道防线”式的合规管理体制。稽核(或内审)对风险管理的作用功不可没,但它毕竟是事后性的,尽管能有效发现违规行为却不能及时和有效避免或制止违规行为。在合规管理中,存在不系统、滞后、被动和片面的管理,难以实现合规管理的连续性和系统化,难以在业务流程中嵌入合规管理环节,实现风险源头和过程的控制。 (四)风险管理存在短板。目前,风险管理实际上是以信用风险控制为主要目标,对整个风险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战略考虑不足,不能很好地服务于全行业务发展实际和效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五)合规管理技术和工具还比较落后。特别是缺乏精通风险管理理论和风险计量技术的专业人才。不能对有限的信息资源进行技术处理,难以对合规管理形成有效的支撑。 三、日常合规管理流程和技术存在的欠缺 (一)缺乏有效的风险识别与评估手段。大多数城商行监测合规风险的手段主要是合规检查,属于事后性质与突击性质的。检查与违规行为的发生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时效性不能保证,而且检查的效果与检查者的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有直接的关系。 (二)缺乏系统化的识别与评估机制。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活动呈现随机分散和局部性,覆盖面有限,未能深入到全行的所有领域、所有业务流程以及交易过程。 (三)缺乏对关键风险点的识别和对其予以量化的技术。大多数城商行对合规风险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多数银行通过现实损失来衡量风险大小。由于地域、人才、资本规模、服务种类、观念等方面的局限,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的知识层面、技术手段都相对比较落后。 (四)识别与评估主体主要是负责合规管理的工作人员,未囊括全行的业务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没有建立起“合规人人有责”的理念。所评估对象多为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主要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对新产品的开发、新业务的拓展、新客户关系的建立缺乏足够的合规性审核。 (五)大部分城商行偏重于分散的风险问题及具体措施。未能在整体合规管理框架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较为详细的操作性规章制度与措施。 (六)合规风险应对措施普遍存在事后提示的多,事前预示的少,预防不到位。合规风险主要来源于日常的审查及咨询、各机构的合规风险报告等,但目前的合规风险报告机制尚无法保证及时、全面地得知相关信息,从而无法及时做出预警与整改措施。 (七)合规风险应对措施就事论事的多,系统提升的少。由于合规部门成立时间短,工作还处于摸索与积累过程中,合规部门在合规风险预警问题上,多数是针对一个具体的问题提示风险并给出建议,而在对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合规风险等情况的变化将如何影响商业银行的系统性经营管理,以及如何调整适应,甚至如何提升从而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方面思考和实践较少。 (八)缺乏系统化的风险识别机制。体现在风险识别活动呈现随机分散和局部性;风险识别标准缺失;风险识别权责不清晰,前、中、后台之间分工与合作不够;风险识别活动覆盖面有限,识别活动存在盲区。 (九)缺乏量化的风险评估标准。由于合规风险数据的积累还刚刚起步,合规风险分析模型等定量化的管理技术还相对不成熟,合规风险预警多数是定性分析,难以进行精确化的定量分析,导致问题是具体的,结论却是推测的,建议也是宏观的,合规预警的作用大打折扣,其效果也是有限的。 (十)缺乏有效的风险检查机制。从事检查的机构比较多,如业务部门的自查、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资产监控部门的检查、合规部门的检查、稽核部门的检查,外部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管部门的检查等;检查频率比较高;检查宽度比较广,有专项检查,有全面检查;有业务类检查,有管理类检查。但重复检查较严重,特别是资产类业务。这种重复工作不仅加大了检查的资源投入,而且也增加了业务部门的接待压力。而在参与检查主体比较多时,如果信息沟通不畅,可能出现检查遗漏现象。这种分散检查、封闭管理的状况,不利于深度发掘风险信息的价值,降低了风险信息的使用效益。信息缺乏共享和交流是各风险管理部门不得不自行开展检查、重复检查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合规风险报告滞后、不畅 (一)报告的人为干预色彩严重。合规报告的覆盖面、实效性、真实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报告者的认识和态度。从实践看,多数是不愿意及时报告或不全面报告。且合规检查属于事后性质,检查的效果与检查者的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有直接的关系。另外,在报告内容方面,对工作状况特别是工作成绩报告得多,风险状况报告得少,而对已发生的合规风险或存在的合规风险隐患报告更少,“报喜不报忧”“报轻不报重”情况比较明显。 (二)报告的时效性不够,事后提示的多,事前预示的少。合规部门在信息获取的方面存在一定的滞后,常常是合规风险已经产生,合规部门才得知相关情况。信息的滞后,使合规部门除了对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政策可以及时预警外,对行内的合规风险只能作一些事后的整理性预警和提示,而事前的带有预示性的预警比较少。 (三)报告路线不通畅。在实践中,非合规部门向合规部门、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的报告基本上取决于报告者的取舍。非合规部门向合规部门的报告,一般都是由兼职合规经理承担。兼职合规经理一方面有其繁重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获取合规风险数据的渠道有限,而且报告内容都要受本机构负责人审定,同时合规部门对兼职合规经理的绩效考核没有影响力,最后报告的内容总是屡经删减。由于缺乏报告免责或减责的机制,报告风险者不仅得不到保护,反而可能因报告而承受处罚,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报告风险的主动性。 五、合规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 (一)合规制度很多得不到落实。虽然大多数银行制定了合规制度,但在各银行的年报中很少有制度的落实情况,具体落实上并不到位。许多合规制度没有纳入到具体的业务条线和操作流程。部分银行仅仅将合规纳入风险管理或内部控制工作中,没有制定专门的合规制度。 (二)制度的随意性问题比较突出。不同的管理者、部门负责人甚至具体的管理人员,都可能舍弃一些已有的制度而制定一套符合自己想法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容易因领导人的变化而变化,导致制度稳定性较差。 (三)制度不规范。制度的种类、制度的名称、制度的结构、制度的逻辑性、制度的用词等都没有统一的规范,比较随意。从制度内容看,有的制度内容抽象、空洞,有的制度滞后于业务发展的变化而未能及时修改,有的制度与外部法律法规相抵触。 (四)制度的体系不清。制度层级不清,如没有区分基本制度和实施细则、操作流程(规程)之间的层级,各层级之间的关系不清。制度之间存在冲突或遗漏。规章制度制定存在明显的部门立法特征,不同部门之间的制度甚至同一部门前后制定的制度之间,时常存在相互冲突或者是相互遗漏的现象。 (五)制度的制定流程不严谨。通常一个简单的通知就代替了一个制度的部分内容,甚至是一个制度的全部内容。合规部门在制度制定流程中的作用不合理,基本上都是“会签”的角色,导致合规部门比较被动,难以全面深入到制度的制定之中。所提的合规审查意见有时也难以完全得到落实。 (六)制度的执行力较差。一些人存在制度管下不管上的想法,忽视上级机构遵守规章制度的要求,导致上级机构或上级管理人员遵守规章制度的主动性较差。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或多或少地掺杂人情因素,存在人情大于制度现象,降低了制度的权威性、统一性和公正性。 六、信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 绝大部分城商行合规管理仍处于人工处理模式,基本上没有建立起相应的资产组合管理模型和合规信息管理系统,导致合规管理信息质量不高、时效不强、传递无序,难以形成相应的决策支持和对业务发展的促进作用,有效的合规管理技术还有待于开发、完善。 七、合规风险考核上仍然不够平衡 考核普遍注重业绩导向式。这种考核模式有两个特征:一是业务营销机构是主要的考核对象,存款、贷款、创利、资产质量等要素是主要的考核指标,激励资源也向营销机构大幅度倾斜。二是对中后台各机构或者是没有具体的考核要求,或者是侧重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宏观指标,而且激励资源也比较少,大锅饭现象比较明显。在此基础上,有的商业银行进行了改进,即在注重业绩的同时增加了部分合规管理方面的考核内容,但所占权重不高,而且部分城商行还属于倒扣分项目。这种考核模式,尽管对业务发展和开拓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却容易导致“重经营、轻管理”问题出现。少数人员为了业绩漠视甚至突破规章制度的要求,使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查屡犯。较低的合规考核权重,难以发挥合规经营的导向作用。 调查显示,只有少数城商行把合规管理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而且考核比较简单,一般仅针对是否发生内部案件、是否曾因违规行为遭受处罚而设置,较少针对合规管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例如管理层合规管理政策是否执行到位、合规管理机制是否有效运行、是否能及时上报合规情况并堵塞漏洞、合规培训是否充足等。相比之下,经营业绩考核的细化程度和比重要远高于合规管理考核。 八、合规问责和整改机制不健全 目前,各城商行都建立了问责机制,覆盖了各类违规行为,在抑制违规冲动、处理违规事件、促进合规经营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负责问责的主管机构比较分散和职能分散问题。保卫部门、资产监控部门、合规部门、稽核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都负责部分问责职责,且部分重叠,违规问责的最终决定机构不统一。这种分散的管理体制不利于统一管理,不利于对全行违规事件、违规整改进行全面统计分析。与此同时,部分主管机构的问责职能与其承担的管理职责不配套,而且各机构在落实问责职能时有虚有实,影响了部分主管机构管理职责的充分、有效履行。 另外,目前一些商业银行违规行为、风险案件仍时有发生,这与现有的问题整改机制的缺陷有直接的关系。多数城商行是由出现违规行为、风险案件的机构自我整改违规问题、自我评估是否已经落实,而没有专门负责组织、督促、评估整改的部门。且事后弥补的多,事前防范的少;个案解决的多,制度优化的少。 以上城商行合规问题的存在,也与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到位息息相关。一方面,目前国内合规经营、诚信守法的环境还不甚理想,违规成本时常低于违规收益,导致合规经营将会吃亏的想法被一些城商行和员工所认同。另一方面,合规管理监管法规缺位。中国银监会尽管已在2006年了《商业银行合规管理指引》,但至今还未制定具有操作性的相应法规,导致合规管理缺乏有效的政策和制度支撑。 X 参考文献: [1]聂明.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 [2]邵平.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浅析村镇银行内控风险与合规管理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银行管理也面临着极为重要的难关。同时,随着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以及配套设施的逐步实践,监管机构对村镇银行的内部控制以及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样,在现阶段的以全面的风险管理为主的村镇银行的内部控制不仅要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同时也担负着村镇银行合规发展的重担。本文将根据村镇银行在内部控制管理方面的实践的基础上,以此来探讨如何有效的构建村镇银行内控管理以及合规管理。 关键词:村镇银行;内控管理;合规管理 随着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以及配套设施的逐步实践,监管机构对村镇银行的内部控制以及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纳入外部的审计范围之后,作为高负债经营的村镇银行,内部控制以及合规管理存在巨大的问题,这样将直接的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因此,在现阶段的村镇银行管理中,应当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实施更加有效的内控管理措施,加强合规管理。 一、加强构建内控的梳理以及对标工作机制的完善 所谓的内控的梳理以及对标工作是指,在村镇银行全面收集规范业务类法律法规、监管法规以及行业自律措施或者是良好的行业间的实践活动,对此进行整理分析之后,形成对银行各项业务管理活动中内控的梳理以及对标工作,将各个业务的内部控制管理活动以及内控对标的标准进行对比,从而找到其中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改善,而内控的梳理以及对标的工作机制主要有如下的几方面: (一)明确内控梳理的对象 在进行村镇银行的内控管理以及合规管理中,应当明确内控梳理的对象范围以及对标的对象,才能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标准准则。同时,明确内控管理的对象时进行内控管理的梳理是极为基础的工作,而建立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主要从企业、业务以及流程这三个层面的内部控制来组成的。而其中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村镇银行在宏观方面对其业务管理活动进行内部控制从而产生基础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活动,同样,这也是企业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极为重要的基础。 而业务方面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村镇银行在具体的业务经营管理中所进行的各种内部控制活动,也是村镇银行进行有效内控管理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例如:零售银行业务以及电子银行业务等都是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范围。 相应的,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在业务层面的各种内部控制管理是各项活动的细化,通过将业务层面的各种内控活动进行分解,可以分解成一个或者多个的流程层面所进行的内部控制的活动。这是村镇银行进行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同样的,村镇银行应当根据其自身的特点对所有的业务进行相关的归纳总结,从以上三个层面对内控进行梳理,从而有效的实践内控管理以及合规管理。 (二)加强构建内控对标的标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高速发展,银行业务的规模也在不断的扩大,衍生了许多新的金融产品,为此,外部监管也越来越严格,而如何有效的保证银行的业务符合银行外部的监管要求,如何有效的防范内控合规风险成为银行现阶段极为重要的任务。因此,也要求应当给银行各项业务的内控管理活动树立良好的标准,明确银行应当遵守的规则。而内控对标的标准主要是作为村镇银行进行内控管理的重要标准,同样是衡量银行的内控管理是否符合外部监管要求的标准。 而构建村镇银行的内控管理对标的标准主要工作有:其一是务必要构建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二是务必要建立相关的内控管理对标标准框架,其三是务必要制定相关各项业务活动的内控对标标准。同样的,在进行村镇银行内控管理对标的标准应当定期进行更新,以此来确保监管能够积极有效的转变对村镇银行各项业务的内控要求。 二、完善内控管理以及合规管理的整改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银行管理也面临着极为重要的难关。同时,随着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以及配套设施的逐步实践,监管机构对村镇银行的内部控制以及合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样,在现阶段以全面控制风险管理为主的村镇银行,内部控制不仅要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同时也担负着村镇银行合规发展的重担。 在村镇银行的内控管理以及合规管理中存在许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因此为了提升村镇银行的内控管理以及合规管理水平这一目标,本文提出如下策略进行讨论与研究。 (一)明确内控管理问题的发现渠道 银行不同于其他企业,其经营活动具有特殊性,其内部控制管理一直备受监管部门的重视,进行监管检查以及监察的力度都不同于其他行业,因此外部监管也是村镇银行有效的完善以及提升自身的内部控制管理有效的渠道之一。但是由于监管的资源是有限的,所以进行内控是不全面的,因此,村镇银行也应当不断的拓展内控管理问题发现的渠道,确保内控信息的全面畅通,从而进行更好的改善。 (二)明确内控以及合规整改工作程序 往往发现内控管理问题的都是来自于不同的渠道,同样,对于来自不同渠道所发现的内控的缺陷以及问题,其内控管理以及合规管理部门应当对其来源以及性质进行详细的分析,确定相关的整改方案,同时,应当有效的根据出现的问题的类型以及严重程度来进行整改的先后顺序,从而更好的明确整改工作计划以及步骤,同样的,整改部门在实施整改方案时,应当记录相关的整改进程,对关键信息进行记录,直到整个整改工作结束。 (三)加强整改问责制 在村镇银行的内部控制以及合规管理中,进行整改问责机制能够有效的确保内控管理以及合规管理的整改工作效果,这样是达到整改目的极为重要的方法,而对于发现的各种内控问题,除了要进行整改之外,应当进行相关人员的追责,严惩到底,以此来警戒各位工作人员,从而有效的保障内控工作的有效实施。 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化以及配套措施的完善,促进企业得到更好的发展与快速的进步,村镇银行也在这一作用下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本文从村镇银行为出发点,结合其内部控制以及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内部控制的对象、内控对标的标准这两个方面进行讨论,提出明确问题发现渠道、工作程序以及加强制度等措施促进村镇银行的发展。 合规管理论文:商业银行合规管理及合规文化初探 摘要:在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研究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的特点、重要意义以及推动合规文化建设,对于助推商业银行业务稳健增长,保持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主要阐述了合规的内涵特点、合规的要求和重要意义,通过作者的感悟,提出了建立合规文化的一些要求。 关键词:商业银行 合规管理 合规文化建设 0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商业银行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是相应的面临的风险也日益增多,一方面外部经济形势日趋复杂,国际社会竞争剧烈、经济形势不稳定,另一方面国内监管制度不够健全,信用体系尚未建成,各类假存单、假印章、假证件、信用诈骗案件频发,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要加强自身合规管理,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苦练内功,建立完善的企业合规文化体系,在防范自身合规风险的同时,对于面临的外部风险能够及时甄别、及时防范、及时化解,其中最主要的是加强内部合规风险管理,杜绝内部人员作案、熟人做案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商业银行各项业务的平稳运行。 1合规的内涵、特点 1.1合规的概念 合规是商业银行非常重要的风险管理工作,甚至可以说是一项优秀的管理工作,即要保证商业银行的各项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管机构的规定、规则以及行业自律组织规定的相关准则的要求,并与商业银行自行制定的各项规定制度和实施细则保持一致。 1.2合规风险的内涵 合规风险主要是指银行或其内部人员从事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而产生的风险或损失,银行本身违规违纪问题的特征比较明显。而传统意义上的银行风险主要是由于客户不守信用、外部欺诈、市场环境、经办人员违规操作等内外部因素导致的风险或损失,其中外部因素具有比较大的偶然性和刺激性。因此,合规是商业银行非常重要的风险管理工作,甚至可以说是一项优秀的管理工作,同时,合规风险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互相之间又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操作风险是合规风险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导致其他风险产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而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其他风险的存在又使得合规风险更趋复杂、表现形式更为多变,进而导致防范合规风险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其共同点在于,各类风险的发生都会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 1.3合规的特点 首先,合规具有大众化的特点。即要求商业银行全体从业人员做到人人合规,商业银行制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环节控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理业务,将银行工作的全流程与合规管理紧密结合,并与每位员工紧密结合,培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企业合规文化。 其次,合规具有精细化的特点。即要求商业银行制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环节控制的每个细节都合规、都经得住考验,从细微处着手,环环相扣、严防死守,只有这样,才能防微杜渐,从根本上杜绝个案、小案逐步演变为大案、要案的情况发生,防范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悲剧发生。 2合规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2.1加强合规管理的必要性 在以往的研究中,经常发生将合规风险等同于操作风险的情况,在风险防范措施上更多的采用加强业务操作环节防控和操作人员管控,但其防范结果往往达不到预期,部分商业银行内部仍不断发生操作风险事件并不断变换手法和表现形式。这就说明,只是简单的将合规风险视同操作风险进行管理和防范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准确的。因此,商业银行一定要对合规风险给于足够的重视,并且在管理和操作上区别于一般的银行风险来对待,因为它有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比一般操作风险要大的多。 2.2加强合规管理的重要意义 首先,加强合规文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在现代日益复杂的金融环境下,各方面的诱因不断增多,要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执行力和向心力,合规文化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开展合规文化教育活动、加强合规文化管理,对于规范操作行为,防范风险事件,有着积极深远的意义。 其次,加强合规文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通过加强合规文化管理,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因此,商业银行一定要把合规教育落到实处,使全体员工都能够养成合规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主动承担自身合规职责,有效规避合规风险,促进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平稳健康发展。 再次,加强合规文化管理,是商业银行建立长效发展机制的需要。如果合规文化教育跟不上,那么企业一时的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是不会长久的,历史上著名的投行因为一个重大的风险事件而导致破产倒闭的现象不无发生,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商业银行的合规文化教育活动是一项工程浩大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成的,要持之以恒,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并不断的加以改进和完善,并最终建立适应企业长远发展的机制。 3对合规文化的感悟 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对于合规文化建设,也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不可推卸的责任,合规不仅仅体现在口头上,文字上,更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中,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事,拒绝违规操作和人情问题、面子问题,杜绝业务风险的发生。结合企业内部,甚至是我们身边发生的一些违法违规的案例,进行深入的剖析,找到产生违法事件的原因,并且引以为戒,防范同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很多案件的发生,其当事人可能并没有主观的恶意,甚至没有为自己谋取任何利益,但是可能就是因为一时的疏忽大意或者是侥幸心理,对银行业务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对各方面隐含的风险认识不清,从而酿成大错。因此,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合规要求,并贯穿于我们每日工作的始终。 在工作中,我们还要坚持正确的工作规定和操作方法,对于错误的指示或者暗示要坚决拒绝,更不能够姑息养奸,或者唯唯诺诺,丧失了自己的原则。要始终站在合规的立场上,不受一些外在因素的干扰。 4建立合规文化的要求 合规文化对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其贯彻执行又有着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就需要商业银行通过有效的措施和途径来维护和坚持。 首先,要加强合规意识教育。合规文化建设,说到底是意识形态的问题,要从思想上,从根源上认识到合规建设的重要性,紧紧抓住思想教育这一重要环节,通过开展各项金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加强案例学习和案例教育,不断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用合规思维充实头脑,才能够确保相关从业人员增强明辩事非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头脑清醒,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其次,要完善组织架构建设。近年来,我行一直把稳健经营、防范操作风险作为银行经营管理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来抓,成立了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等合规管理相关部门,按照独立性、权威性和全面性的原则构建层层制约、互相牵制的合规管理工作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组织架构内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并适时根据经营管理要求调整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合规部门应为各业务部门和员工提供有关合规风险管理的咨询、指导、培训和检查监督,通过提供内控评价和报告等方式,警示督促业务部门加强合规风险管理。 第三,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让我们全行干部员工在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合规文化建设需要制度先行,只有明确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才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内控制度,形成自我调整、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制衡机制,提高经营活动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实现合规前提下的利润最大化。 第四,要确立正确的经营思路和发展方向。企业的逐利性本质,会导致片面追求盈利而忽视经营风险的问题。商业银行在确立发展目标时,要将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紧密结合,每一步都做到稳扎稳打,对于一些历来不去关注的所谓低风险的领域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并取得长远发展。 最后,要建立合理有效的奖惩机制和监督机制。提高全体员工对加强企业合规文化教育的认识,明确和严肃岗位职责,使全体员工准确把握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的真正科学内涵,强化内控管理意识,狠抓基础管理,既要鼓励员工积极检举违纪违规事件。又要加强对先进事迹的宣传和表彰,引导广大干部员工自觉的融入到企业的合规文化建设中去,并且要集思广益,不断创新,以最大限度的满足企业发展需要,提升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精华。 5结语 通过对合规的分析和理解,结合我们身边经营管理上的问题,我们深刻的认识到了合规对于银行经营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金融机构将战略思想和动态思考贯穿于全面合规风险管理体系之中是非常重要的,而合理有效的合规方案也要具备应对变化的灵活性,和对于银行内部具体情况的适应性。所以,我们必须要把合规经营作为一项长效机制不断的贯彻执行,不断的发展完善,并在此基础上,谋求银行的经营发展长期健康有序的运行。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探讨:浅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及对策 摘 要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完全规避风险是不可能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同业也是客观存在的。认识审计风险的内涵和特征,明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并采取防空措施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 审计风险 会计师事务所 对策 一、审计风险内涵概述 (一)何谓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顾名思义,是审计人员对含有重要错误信息的财务报表表示不恰当审计意 见所造成的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公布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中对审计风险的定义则相对简单,即是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这里对审计风险的描述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允的会计报表,但实际上却是错误的,即已经证实的会计报表实际上并未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情况,或以被审计单位或审查范围中显示的特征表明其中存在着重要错误而未被注册会计师察觉的可能性;二是注册会计师认为的错误的会计报表,但实际上是公允的。它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 (二)审计风险的特征 1.客观现实性。现代审计一般是采用抽样审计的方法,即根据总体中的一部分样本的特性来推断总体的特性,而样本的特性与总体的特性或多或少有一点误差,这种误差虽可控制,但难以消除。因此,无论统计抽样还是判断抽样,不同程度的误差总是难免的,即审计人员要承担一定程度的作出错误审计结论的风险。即使是详细审计,由于经济业务的复杂、管理人员道德品质等因素,仍存在审计结果与客观实际不一致的情况。因此,风险总是内含于审计活动过程中,只是这些风险有时并未产生破坏性的后果,或对审计人员并未构成实质性的经济损失而已。 2.潜在可能性。审计责任的存在是构成审计风险的一个基本因素,如果审计人员在执业上不受任何约束,对自己的工作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就不会形成审计风险,这就决定审计风险在一定时期里具有潜在性。假设审计人员发生了偏离事实依据的行为,但没有造成不良后果,没有引起相应的审计责任,那么这种风险只停留在潜在阶段,而没有转化为实在的风险。这种风险是在错误存在以后经过验证才会体现出来,假如这种错误被人们无意中接受,而不再进行验证,则由此而应承担的责任或遭受的损失实际没有转化为现实。所以,审计风险只是一种可能性风险。 3.可控性。现代审计的指导理念上从制度基础审计向风险审计发展趋势表明,审计职业界并未被越来越多的审计风险捆住手脚而失去其活力,而是逐步向主动控制审计风险的方向发展。正确认识审计风险的可控性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我们不必畏惧审计风险,虽然审计人员的责任会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一旦其发生,其可能对审计职业的影响也是重大的,但我们可以通过识别风险领域,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避免,没有必要因为风险的存在,而不敢承接客户。只要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仍可对客户进行审计。另一方面,我们意识到了审计风险的可控性,也就是说审计风险是可以通过正常的会计行为降低其程度的,可以促使我们研究审计理论,提高审计质量。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不够高 职业道德不仅仅是对工作的迎合以及弥补,更是对外的负责,而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包括了相关的职业纪律、责任心、职业品德等等。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来说,大多会计师事务所中的审计人员普遍存在着职业道德水平不够高的现象,不仅仅影响到了审计人员自身的发展,更直接的毁坏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形象、审计声誉。 (二)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与监管机制 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制的存在,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约束人的行为,但就目前的形式来看,我国现有的审计风险规章制度仍然存在着一些漏洞,审计的监督机制也过于流于形式,使 得具体的工作不能够合理的、科学的展开。不仅如此,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制,还会直接的造成审计行业混乱无章的现象发生。 (三)审计服务市场供过于求 就目前的市场来说,大多数的审计需求者都是政府部门,而其他的企业则大多是受到政府的压力才会委托审计。这些都直接的造成了我国审计服务市场供过于求的现状,使得不少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不为了生存而与企业联合造假,又或者降低审计的费用来吸引客户,从而造成行业内部的混乱。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管理措施 (一)提高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 审计工作的直接展开者是人,也就是说因为人为原因而引发的审计风险或者说是潜在风险是占有非常大的比率的,而反过来说,如果能够提高这些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那么就能够从根本上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不仅如此,社会在不断的进步、发展,如果在这个不断变化的环境中,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却止步不前的话,就会出现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现象,同样也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发展。正是因为这样,必须及时的、积极的提高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因为这是最本质、最快速的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的途径。具体的内容包括了以下几点:第一,重视对人才的引进。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高素质、高能力的人才才是促进审计工作的关键所在,所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条件展开人力资源结构的剖析,根据实际的需求引进适合的人才则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必要措施;第二,重视对已有人才的培养。社会在发展的同时对审计人员的要求也是不断的在提高,而加强已有人才的培养,则是满足社会要求的直接途径,不仅如此,通过培养、培训,还能够使审计人员保持最佳的工作状态;第三,重视奖惩分明管理。通过奖罚分明,既能够给与工作人员以动力,又能够鞭策工作人员的成长,使之能够不断的进步。 (二)谨慎选择客户 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要想能够有效的控制并且防范审计风险的发生,就应该对客户进行有效的、高质量的选择,并且要尽可能多的去了解委托人的具体情况。具体包括了以下几点:第一,要选择正直的被审计单位。如果说委托者也就是被审计单位对自身的顾客、工作人员以及当地政府部门或者是其他方面都没有正直的品格,那么这个被审计单位也必然会出尽手段去蒙骗注册会计师,从而使得注册会计师落入他们的圈套。而这也就要求会计师在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委托之前,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被审计单位的历史情况有所了解,既要全面的、综合的去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品格,又要充分的了解被审计单位委托的真正目的,特别是在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时更应该如此;第二,对于陷入了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特别的注意。中外历史上绝大部分涉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都集中在宣告破产的被审计单位,因为这一类的企业往往是因为经济上的周转不灵甚至是面临破产的公司的股东或者债权人,所以这一类的被审计单位委托审计的真正目的是寻求挽回损失的替罪羔羊,正是因为这样,会计师事务所对于此类已经陷入财务困境的被审计单位要特别的注意;第三,注册会计师在承接业务的时候,要与委托人签订相关的业务约定书。因为业务约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是确定注册会计师与委托人责任的一个重要文件,一旦涉及到了法律诉讼就能够有效的减少双方的口舌之争,从而起到预防以及控制风险的作用。 三、总结 总而言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的存在,不仅仅加剧了其自身的审计成本,使运作更加困难,更会直接的影响到其生存、发展,因为风险的存在会大大的降低社会大众对审计行业的信任。正是因为这样,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及时的认识到引发审计风险度的原因,进而展开切实的、具有针对性的措施,这样才能够做好对审计风险的管理,最终也才能够促进自身的生存以及发展。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探讨: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机制浅析 一、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的业务执行机制 (一)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的机制 审计项目风险的大小不仅对事务所的利益造成直接影响,更是对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控制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审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是每个事务所承接业务的关健。不论是执业理念还是资源管理的支持系统中,在具体的审计业务执行过程中,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始终贯穿交叉其中,通过不断了解、判断、改进的循环过程。注册会计师在承接业务初期应该对被审计对象背景环境充分了解,识别被审计对象重大错报风险并评估错报风险的程度。这个了解过程并不是只在业务初期进行,在业务执行过程中也应该不断地持续地跟进,根据新收集到的信息对被审计对象及其环境有新的认识和了解,不断更新,客观地了解客户的内外部环境和准确地识别评估其可能存在的所有重大错报风险,从而采取有效的审计程序和措施,控制审计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因此,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业务执行制度的每个环节包括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审计计划、业务指导监督与复核、咨询意见分歧、业务工作底稿等也应该充分体现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的特点。 (二)建立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机制 审计质量控制应该从源头抓起,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开始控制。具体业务的接受是会计师事务所一项审计业务的开始,客户关系的保持是审计服务的连续性。承接什么样的业务,服务什么样的客户直接影响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倘若服务的客户自身的诚信或职业道德出现问题,虚报会计信息,承接这样的客户将存在着很严重的审计风险。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新业务或者继续保持原有业务的时候,应重点考察被审计客户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状况,被审计客户管理层的诚信、职业道德、独立性,对出具正确真实的财务报告的重视程度,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等信息;还应该考虑会计师事务所自身承接业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时间、人力资源信息和技术资源等,识别风险、评估风险,谨慎决策是否承接该业务。承接业务和保持业务应形成制度化,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立专兼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设计业务承接表,建立客户台帐或档案,利用好业务承接保持表和项目管理表,区别对待首次承接项目和非首次承接项目的管理,利用电脑软件和网络技术反映项目动态变化,以便实时掌控客户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还应该设计项目管理表对承接的业务实行实时控制,内容应包括项目号、防伪标识、完成进度、人员在岗情况及工时考核等具体内容,贯穿项目的整个流程。会计师事务所能通过项目管理表知晓项目的进度情况,所耗人工,对人员在岗情况也有了解为人员在项目间的调配提供信息,让事务所的管理层能从总体上把握事务所的整体项目运行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 (三)建立审计计划机制 审计计划是保证一项审计业务顺利有序完成的根本保证。审计工作前制定科学合理详尽的审计计划能帮助审计人员思路清晰地有重点针对性地审查账目,取得必要的审计证据并据此得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完成审计目标。编制审计计划应该有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完成,包括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编制完成后应申报上级业务负责人审核批准才能予以执行。总体审计策略用以确定审计范围、时间和方向以及审计资源,并指导具体审计计划的制定。具体审计计划比总体审计策略更加详尽,包括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项目组成员拟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范围和时间等。具体审计计划包含风险评估程序、进一步审计程序和其他审计程序。审计计划需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以及初步评价其内部控制,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可利用性和拟依赖程度。初步判断审计风险并确定重要性水平,用来确定审计过程中所需要的审计证据的数量和拟实施的审计程序。在以风险为导向的现代审计中,风险评估程序是不可少的。同时,审计人员应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实施符合性测试,只有当内部控制可信赖度高时,可以适当减少实质性测试,当内部控制不可信赖时,则应该加大实质性测试程序。对于进一步审计程序,各事务所应根据具体的业务性质和内容对其进行设计和裁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者京华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供参考的审计工作底稿是根据制造行业的审计工作设计的,有些地方对于其他行业会用不到或者不适用,因此在审计计划阶段应对审计程序的裁剪设计有所考虑,不要直接套用仅供参考的审计工作底稿模板。审计程序要能体现和达到审计师的审计目的。同时,审计计划还应该对审计人员分工和审计日程安排等有详尽的安排。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和预期计划的情况不一样,审计人员必须对审计计划作出合理的修改或者补充。审计计划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应当是个连续、动态的过程,根据审计工程中出现的问题持续不断的更新和修改计划,计划的修改和完善应该是贯穿于整个审计工作过程中。 (四)建立业务指导、监督与复核机制 项目风险与质量控制是个连续动态的过程,应该在审计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项目风险及质量管理控制应贯穿于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按其职责要求对各级次项目组成员的业务工作给予充分的指导、监督和复核,以合理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组成员的学识、经验、能力进行合理分工,通过适当的团队工作和培训,使项目组成员清楚了解所分派工作的目标,指导其完成所分派的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充分利用好审计计划,明确项目组成员各自的责任。如,各成员在该项业务中承担的具体审计任务,拟实现的具体审计目标,拟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及拟获取的审计证据等。从而对审计成员做出针对性的指导和监督。 项目负责人应当监督业务的执行,主要监督工作包括:追踪业务进程,了解业务的进展情况;考虑项目组各成员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执行工作,是否理解工作指令,是否按照计划的方案执行工作;解决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考虑其重要程度并适当修改原计划的方案;识别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需要咨询的事项,或者需要由经验较丰富的项目组成员考虑的事项。 在完成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同时,复核是整个审计过程中的关键,会计师事务所应制定项目组内部复核制度,可考虑执行三级或五级复核。一级复核工作应在外勤工作结束前完成;二级复核工作应尽可能地在外勤工作结束前完成;三至五级复核工作应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完成。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具体情况减少或增加复核级次,对于规模较小的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和现场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各级复核人员应履行各自的复核职责,复核责任不能互相减轻、替代或免除。会计师事务所对设立有分支机构的,除执行一级至三级复核外,应对高风险项目、重大项目、和分支机构及项目负责人认为有必要进行复核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各事务所制定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四至五级的复核。 (五)建立咨询、意见分歧机制 项目组人员在业务执行中遇到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如重大的技术、职业道德及其他事项等,应当考虑以适当方式和渠道进行咨询,避免随意处理或回避。项目组内部应形成良好的咨询、研讨氛围,业务人员遇到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项目组其他成员或项目负责人咨询。如果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在项目组内部无法得到解决,项目负责人可将问题以及所有相关的事实以书面形式提交技术与质控部(主管人员)。技术与质控部(主管人员)应及时回答项目组提交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反馈咨询意见。对于技术与质控部无法解决的疑难事项,可由技术与质控部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其他具备适当知识、资历和经验的专业人士咨询。被咨询人员不能替代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各级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其职责。项目组应当完整、详细地记录寻求咨询的事项及咨询的结果(包括作出的决策、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的执行情况),咨询记录应当经被咨询者认可见图1。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处理和解决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以及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形成的结论应当得以记录和执行。项目负责人应当编制意见分歧解决表,记录意见分歧的解决方式、解决过程以及结论。在意见分歧得到解决之前,项目负责人不能出具业务报告。 (六)建立业务工作底稿归档机制 事务所应建立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工作,业务档案应按单项业务整理、保存。如果针对客户的同一财务信息执行不同的委托业务,出具了两个或多个不同的报告,应当将其视为不同的业务,分别将业务工作底稿归整为业务档案。业务档案中应保存有效的审计工作底稿。已被取代的审计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财务报表的草稿、对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记录、存在印刷错误或其他错误而作废的文本以及重复的文件记录等不应保存在业务档案中。 保存在业务档案中的资料文件必须为经过适当签字批准后的文件,具体包括:业务承接(保持)评价表、业务约定书、总体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业务咨询情况表、意见分歧解决表、审计报告、审计小结、项目复核核对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核对表、项目发文控制表等。业务档案中还应包括分析表、核对表、询证函回函、管理层声明书、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信件(包括电子邮件),对被审计单位文件记录的摘要或复印件、项目组内部或项目组与被审计单位举行的会议记录、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声明书、与其他人士(如其他注册会计师、律师、专家等)的沟通文件、试算平衡表、调整分录汇总表、未更正错报汇总表等工作底稿。 业务档案可分为永久性档案和当期档案。永久性档案应与当期档案分开装订,以便更新。为保持资料的完整性以便满足日后查阅历史资料的需要,永久性档案中被替换下的资料也需保留。被替换下的资料应汇总在一起,与其他有效的资料分开,作为单独部分归整在永久性档案中。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业务档案,保证业务档案的安全、完整。 在完成业务档案的归整工作后,未经项目合伙人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业务工作底稿。在审计报告日后,如果发现例外情况要求注册会计师实施新的或追加的审计程序,或导致注册会计师得出新的结论,对确需修改现有业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业务工作底稿的,应当填写业务工作底稿修改审批表,经项目合伙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业务档案的借阅。总所和分所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可借阅业务档案。如果客户要求获取业务工作底稿的部分内容或摘录部分工作底稿,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具体业务的特点,分析客户要求的合理性,在保证披露这些信息不会损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的有效性,或不会损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鉴证业务的独立性的情况下,谨慎决定是否满足客户要求,并应取得项目合伙人的批准。 二、我国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的维护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持续考虑和评价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进行监控,以合理保证这些政策和程序是相关、适当的,并正在有效运行。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质量控制制度的监控情况及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最新变化,及时修订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技术与质控部(或主管人员)负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的日常监管工作。质量监管人员应当监管业务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控制缺陷,并且采取措施:(1)如发现业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指出问题及不足,并提出修改建议;(2)如发现质量控制制度执行不力,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确定处理方法,及时向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汇报;(3)如发现在理解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告知培训部(主管人员),由培训部(主管人员)进行质量控制制度和专业标准的培训;(4)如发现是质量控制制度设计上存在的缺陷或薄弱环节,应建议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修订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5)如发现严重违反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人员,应提交人力资源部(或合伙人会议),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技术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合伙人)每年应抽调具备适当专业胜任能力和经验的人员,组成业务质量控制检查组,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设计是否适当性和运行的有效进行评价,并对业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对每个项目负责人每三年应至少选取一项业务进行检查。参与业务执行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人员不得承担该项业务的检查工作。 人力资源部(或主管人员)负责处理会计师事务所收到的针对下列事项的投诉和指控:(1)已实施的工作未能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2)未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置投诉信箱,接收会计师事务所员工或外部关于业务质量方面的投诉和指控。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投诉人的身份保密,未经投诉人许可,不得披露其姓名。为了便于开展调查和反馈调查结果,会计师事务所鼓励实名投诉和指控。会计师事务所收到投诉和指控后,应当及时调查投诉和指控事项。如果调查结果表明存在质量控制政策和控制程序设计或运行方面的缺陷,应修订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或者存在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情况,应提交人力资源部 (或合伙人会议)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记录投拆和指控的调查过程、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探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及防范 【摘要】本文分析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的控制措施。本文的优秀观点是:审计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事务所组织形式问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淡薄、外部行业监管不力和被审计单位缺乏内部控制,因此相应的控制措施主要是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增强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创建良好的行业外部监管环境以及建立健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关键词】审计风险;成因分析;风险防范 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独立审计准则中对审计风险的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体制改革的深入,审计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监督作用日益突出,审计风险也随之加大,如何加强审计风险管理,有效控制和规避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信誉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从事务所组织形式的角度分析 我国现行的《注册会计师法》规定,不准个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只批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现在我国大约有80%的事务所采用有限责任制。《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东对事务所的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即仅以其对事务所的出资额为限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事务所对外赔偿不涉及股东的个人财产。这样,作为股东的注册会计师不必为出资额以外的私人财产担心,从而使得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意识很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也仅仅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如果仅让它面对社会承担有限责任,那么他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就失去了最根本的机制约束和保障。 (二)从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角度分析 虽然随着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诉讼的增加,注册会计师对审计风险增加了一定的认识。但总体来说,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执业过程中还普遍存在侥幸心理,风险意识还比较淡薄。在审计过程中,存在接受委托时的只求招揽客户,不问客户情况,到现场执业时的只求效率,不求质量,最后报告阶段的任意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一切从经济利益出发,而不计审计风险的现象。 (三)从外部行业监管的角度分析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起步较晚,目前还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一是行业监管出现多重管理的现象。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税务部门等都会对企业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质量实施监督,这就使我国会计师事务所陷入了一个被循环监督的困境,这样既容易出现监督空白,又人为加大了监督成本。二是行业监管不力,权威性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方式。 (四)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角度分析 如果被审计单位缺乏内部控制制度,或虽存在内控制度但其设计不够合理,或虽设计合理但却没有有效执行,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审计风险的大小。另外,如果被审计单位的体制不断变革,人员流动频繁,就会使被审计单位的环境处于一种经常变动的状态,从而使其内部控制制度变得薄弱,而内部控制制度能力的削弱就增大了错误或舞弊出现的可能性,从而间接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的防范 (一)改革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会计师事务所组建的合理形式可以为有限资任合伙制。目前,在世界各国所有的不同的组织形式中,有限责任合伙制是当今注册会计师职业界普遍采用的一种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兴起于90年代,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既融入了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会计师事务所的优点,又摒弃了它们的不足。在这种组织形式下,事务所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合伙人对个人执业行为造成的结果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之间不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二)增强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 审计风险贯穿于整个注册会计师审计执业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向注册会计师强化风险意识。在业务承接阶段,要避免签约风险,注册会计师要对被审单位有深入的了解。在审计执行阶段,注册会计师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对容易引起风险的关键领域应该实施严格的监控。在审计报告阶段,注册会计师应该根据所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及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构成影响来判断审计意见的类型,而不能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勉强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创建良好的行业外部监管环境 关于行业环境的治理,可以专门设立一个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委员会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独立监管。该委员会既要独立于注册会计师行业,又要独立于政府部门,真正做到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和自处,该委员会有质量监督复核和惩戒的职能,并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通过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环境的治理,可以促使会计师事务所提高业务质量,使会计师事务所减少法律诉讼,降低审计风险。 (四)建立健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完善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主要应从三方面考虑,一是改进内控制度设计,突出关键控制环节。把资金、成本费用、权力使用作为关键控制点,经过大量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后,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授权。二是定期实施自我评价,不断完善内控系统。内部审计人员与被评价单位管理人员组成一个小组,管理人员在内部审计人员的帮助下,对本部门内部控制的恰当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然后根据评价和集体讨论提出改进建议,由管理者实施。三是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审计等多元化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信息披露,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保障。加强群众民主和社会舆论监督,可以强制企业正确履行其责任和义务。通过审计监督,防范或分散公司经营和财务风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探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的全过程分析 【摘 要】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管理是其内部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会计师事务所长久生存和发展的力量源泉。文章在深入剖析审计质量概念的基础上,对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和审计报告阶段各重点审计工作环节的质量控制要点进行分析,旨在说明审计质量控制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始终,任何环节的疏忽大意都有可能导致审计失败。 【关键词】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质量; 审计工作环节; 质量控制要点 引言 和所有市场经济主体一样,会计师事务所要想长久地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其自身审计质量的不断提高。从外部看,随着我国审计准则体系的不断完善,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审计质量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从内部看,经过多年市场经济的洗礼和检验,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逐渐认识到能否赢得客户最终取决于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在外因和内因的共同作用下,提高审计质量已成为会计师事务所自觉和自愿的行为。国内外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评价的研究可以分为投资者或社会公众视角和行业自律视角两类。其中大部分研究都是以投资者或社会公众为视角进行的,从行业自律视角对业务执行过程进行质量评价的研究成果比较少。实际上,审计质量主要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及其独立性,由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的注册会计师对整个业务执行过程的每个环节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是整体审计质量的根本保证。本文主要从行业自律的视角对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行分析。 一、什么是审计质量 冯均科(2002)认为,审计质量是指依据专业性的和社会性的标准所确定的审计工作以及其产品(报告)的优劣程度。由此可见,该定义体现了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标准。即:判断审计质量是好是坏,是优是劣应遵循一定的标准。这个标准包括专业性标准和社会性标准两方面:专业性标准是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政府监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注册会计师执业方面的行政法规;社会性标准是指以审计报告使用者为主的社会公众对审计报告提出的一般要求。从专业性标准角度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是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最低标准,如果低于这个标准,审计质量就无法得到保障。相对于专业性标准而言,社会性标准就显得更为抽象,它是以审计报告使用者为主的社会公众对审计报告提出的一般要求。这种标准的衡量,应是注册会计师站在社会公众的角度对审计质量的一种专业判断,这种判断应是平均水平、一般要求,而不是特定审计报告使用者的特殊要求。但专业性标准和社会性标准时常出现偏差,专业性标准既注重审计过程,又注重审计结果,社会性标准更注重审计结果而不太注重审计过程。因为在社会公众看来,审计工作的高度专业性使他们难以理解审计过程的用意,在被审单位正常经营时,社会公众对审计过程的细节并不在意,一旦出现破产或倒闭,社会公众便会历数注册会计师的种种过失,其对审计质量的要求甚至会高于审计准则等专业性标准。第二层含义是对象,即:审计工作以及其产品(报告)。这个对象包括审计工作和审计产品(报告)两方面:审计工作是指执行审计业务的所有工作,包括审计技术工作和审计管理工作,它更多地体现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产品(报告)是指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档案,它更多地体现在审计结果上。 二、审计准备阶段质量控制的要点 (一)业务承接环节 1.正确评价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合格的专业胜任能力是审计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方面。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的会计处理方式层出不穷,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知识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在所难免。另一方面,由于客户组织结构的复杂性,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专业性以及特定行业的特殊性,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胜任。这时,应认真考虑是否承接该业务,不能为了审计收入而承接自己不能胜任的业务。 2.谨慎选择客户。市场经济体制下,注册会计师与客户应该是双向选择的关系。在客户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审慎选择客户,不与品质不良的客户打交道。对于财务管理混乱,内部控制形同虚设的企业应格外关注,这类企业有较高的舞弊风险,如果注册会计师稍不留神,就会掉入企业的舞弊陷阱,严重影响审计质量。 (二)计划审计环节 计划审计工作对注册会计师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合理的审计计划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关注重点审计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使审计工作更加有效。计划审计工作是对审计实施阶段具体工作的指导,是从源头上保障审计质量,因此,认真作好审计计划是提高审计质量的开端。 三、审计实施阶段质量控制的要点 (一)风险评估环节 风险导向审计是当今主流的审计方法,其目标是对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通过了解被审单位及其环境、了解内部控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等一系列审计程序的执行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审计准则要求我们从三个方面理解风险评估程序:(1)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必须要实施的程序而不是可选程序;(2)了解的目的是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3)了解的程度应当足够实现了解的目的。这三个方面均会对审计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 第一,体现了强制性,即:注册会计师必须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实践中,有些注册会计师认为中小型企业内部控制不完善,不需要对其进行了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混淆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和控制测试的作用。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如果注册会计师不打算信赖内控,则可以不实施控制测试,直接实施实质性程序。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不同于控制测试,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一种风险评估程序,如果不实施,将无法有效地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控制测试是一种风险应对程序,并且它不是唯一的风险应对程序,除控制测试外,还有实质性程序等风险应对程序,因此,在一定条件下,即使不实施控制测试,仍有实质性程序等其他风险应对程序可以实现风险应对的审计目标,不会损害审计质量。 第二,体现了目的性,在审计全过程中,我们从始至终都应该有清晰的审计目标,而在风险评估阶段的审计目标就是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一个目的是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这类风险是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前就客观存在的,因此审计人员更多的是去识别它、评估它另一个目的是在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上,在总体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一定的情况下,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进而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可见,如果不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就无法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也就无法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相应地,执行哪些、执行多少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就没有任何依据,进一步审计程序也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整体审计质量将受到严重的损害。 第三,体现了灵活性,即:了解的程度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这种程度应能保证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由于了解到什么程度没有统一的标准,因此,为保证审计质量,我们应当谨慎运用职业判断,尤其是对某些我们生疏的领域,更应该加深了解的程度,避免出现某些重大错报风险未被发现的可能性。 (二)控制测试环节 控制测试环节中注册会计师应当选择为相关认定提供证据的控制进行测试。这样,与会计报表金额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得以确认,将为确定进一步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提供指导。大多数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需要实施控制测试才能保证审计工作质量。例如: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这时,必须要有充足的审计证据支持才行,实施控制测试就是获取这些审计证据的过程。又如: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足以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时,只有实施控制测试,方能在其结论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方能在有限的审计资源下完成一定的审计任务。 (三)实质性程序环节 实质性程序是审计测试的主体工作,这一环节是发现会计报表重大错报的优秀环节。由于实质性程序步骤细,要点多,限于文章篇幅,此处只针对两个比较典型的程序进行分析。 1.函证程序的质量控制。函证的操作方式将直接影响函证的质量,审计人员必须亲自寄发询证函,而回函也必须直接寄到会计师事务所,避免被审计单位人员接触函证。许多财务舞弊案件正是通过独立的函证程序被揭发出来的,如:北京王府井外文书店原会计挪用资金案,就是在2006年北京新华书店系统清产核资过程中通过独立的函证程序发现的。在这方面,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2003年2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会计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开始立案调查,这也是北京市建国以来涉案金额最高的一起职务侵占案件。人们很难想象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一名普通会计,竟能贪污挪用高达2.2亿元的巨额资金。这中间,除了犯罪分子贪婪狡猾外,审计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基金委每年审计,每年都有审计报告,每年都认为整个账是平的。此案的最终暴露,就是来自一张银行的原始对账单,而让人遗憾的是这样显而易见的线索出现得太晚了。如果基金委能够在每年的审计中严格执行银行函证程序,或许很早就发现其中的问题了。可见,有效的函证对揭露财务舞弊,保证审计质量是至关重要的,而无效的函证甚至不函证将会极大地损害审计质量,给被审单位和国家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2.存货监盘程序的质量控制。存货监盘是函证之外的又一重要审计程序。要保证这一环节的审计质量必须做到两点:一是现场观察存货,二是适当检查存货。国内外涉及存货舞弊的案件很多,如:麦克森&罗宾斯公司、斯温道色拉油公司以及中国的红光实业公司。有的审计人员怕苦、怕累,不认真履行存货监盘程序,极有可能导致审计失败,严重地损害了审计质量。 四、审计报告阶段质量控制的要点 审计报告阶段,应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进行质量控制。形式上包括报告格式、结构的规范程度和报告要素的齐全程度。而实质上的质量控制是这一环节质量控制的优秀,在审计报告阶段,注册会计师需要决策是否披露已经发现但管理层拒绝调整的错报漏报。如果注册会计师如实披露已发现的错报漏报,恪守职业道德,就没有审计过失,不承担审计责任,但可能损失客户或无法全额收取审计费用。如果注册会计师不披露已发现的错报漏报,将被视同与管理层合谋作假,此时注册会计师虽然可能从管理层获得超额审计收益,但一旦被监管部门查出,将承担高额的罚款和无法弥补的信誉损失。不难看出,注册会计师必须在收益和成本之间作出抉择,这时,仅仅依靠其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是难以有效约束其行为的。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与管理层合谋作假的处罚力度,使其作假成本远高于作假收益,可以有效地抑制会计师事务所与管理层合谋作假的冲动,为审计报告环节的质量控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法律毕业论文:法律毕业论文 内容提要 入世后,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发生了显著变化,对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实践中,一些审判人员角色转换慢,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体现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主要是以人为本的理念远未树立,重视发挥刑罚的打击犯罪功能,对被告人合法权益保护不够;重实体法,偏面追求实体公正,漠视程序价值,违反程序法办案的情况时有发生;没有树立证据裁判主义理念,对事实的认定抓不着关键,举证、质证、认证说理溥弱;对量刑的均衡关注不够,个案量刑偏轻偏重,裁判不公现象影响了大众对司法的公信度,作者就此几个方面的问题展开论述,阐述现状,分析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理念”是柏拉图哲学思想的优秀概念,是指事物的原型或者说是永恒形态。今天,人们普遍认为“理念”主要是指一种完美的或指导性的观念形态。作为一名法官,对证据的审查、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直至最后的裁判都会受理念的支配。它是法官对法律的认识,但比一般的认识和观念沉淀更深,更具有稳定性、原则性和基础性。裁判的理念是每一位法官在自己世界观、价值观的基础上对刑事诉讼制度和刑事实体制度的一个综合性、原则性的理性感知。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生活方式和社会观念等都发生了有目共睹的变化,法制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今日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更要求法制建设同步运行,充分发挥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作为负有“打击犯罪,保护人权”职责的刑事司法,其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领域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愈益突出。近几年来,经过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不断努力,我国的刑事司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并日益朝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无论是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存在着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诸多问题,客观上制约了刑事司法之科学和公正目标的实现。笔者认为,在诸多因素中,思想观念的转变是第一要素。因为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没有科学的思想,先进的理念,超常的睿智,就没有开拓和创新可言,就无法应对纷繁复杂的客观现实,更无法适应社会生活的日新月异和千变万化。作为刑事司法工作者,尤其是一名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要想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做一名称职的法官,其首要的任务是不断加强学习,全面树立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并用以指导实践,使裁判得以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发展,而不是与社会的发展背离。结合司法实际,笔者认为,目前,应树立如下司法理念: 一、树立“打击”与“保护”并重的理念 “打击”与“保护”的涵义、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这说明我国刑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是一致的,都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即是对少数犯罪分子实行专政,依法惩罚;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切实维护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也是刑法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的体现。“惩罚犯罪”也即是要铲除社会上消极的、腐朽的东西,即犯罪,保卫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保护人民”,也即是保护人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维护整个社会的安定秩序和团结局面。该条中的“惩罚”和“保护”,或称“打击”和“保护”,依笔者理解,二者实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矛盾的对立和统一,虽然文字排列有先后,但其地位和作用并无先后之分,亦无轻重之分,我想立法者初衷亦如此。事实上,社会客观现实也要求如此。既为矛盾的一体,在实际操作中,难免会常现“矛盾”,顾此失彼,轻重失衡,这在过去多年的审判实践中突出表现为重“打击”,轻“保护”。 重“打击”轻“保护”的渊源。从社会初始分工的角度看,刑事司法制度的本源功能就是打击犯罪。因此,世界各国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都把打击犯罪作为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价值定位。无论是在古代东方国家还是在中世纪的西方国家,刑讯逼供在司法活动中的广泛运用乃至合法化,就是这样价值定位的表现之一。受“大公无私”等强掉社会利益的传统价值观念的影响,受“敌我矛盾”等阶级斗争的思维习惯的制约,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一直偏重于打击犯罪的需要,而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的保护重视不够,尽管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情况有所改观,但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普遍存在着漠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权利的问题,在一些地方甚至情况还相当严重。如庭审中法官与公诉人一同审被告人,不能让被告人充分发表质证、辩论意见,对待被告人态度蛮横,带着蔑视的口气或目光,甚至剥夺或限制被告人依法享有的重要诉讼权利,使公诉人与被告人在法庭中的平等地位严重失衡,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被告人参与诉讼的积极性,损害了法律的尊严;有的地方严重违反审限规定,无视被告人人身自由权利,案件久拖不决,超期羁押;有的案件由于受过去“有罪推定”思想的影响,在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情况下,不是作出宣告被告人无罪的判决,而是怕放纵罪犯,偏面地认为错不了,凭感觉判案,直接作出有罪判决,或搞折衷,降格处理,严重践踏了被告人的人权。 “保护”功能的彰显。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以人为本和保护人权的观念越来越受到各国人民的重视,并相继在一些国家被确立为刑事司法的价值目标之一。自1980年以来,我国先后签署了近20个国际人权公约。继1997年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之后,我国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2001年正式成为wto成员之后,我国批准并实施上述公约的历史脚步越来越快。强调刑事司法保护领域的人权保障日益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课题,也理所当然会影响到我国刑事司法价值取向。依《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规定,公民“在未依法证实有罪之前,应有权被视为无罪。”(《公约》第14条第2款);“所有被剥夺自由的人应给予人道及尊重其固有的人格尊严的待遇。”(第10条第1款)这充分说明被告人的人权需要特殊保护,被告人完全享有最低限度的程序,包括“不被强迫作不利于他自己的证言或强迫承认犯罪。”(第14条第3款第7项)。与之相适应,我国刑事立法已作了较大调整,肯定了无罪推定原则,但未从立法上承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沉默权。我们在司法中执行的还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某种意义上不利于保障被告人的人权。因此,在刑事审判领域,我们必须更新观念,强化“保护”意识,使“保护”功能归位,做好执行《公约》内容的准备,保证被告人享有受公正审判的权利,免遭不合法、不公正的刑事处罚,使刑罚真正发挥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刃剑作用。 “打击”与“保护”的均衡。目前,世界上有些国家依然把打击犯罪视为刑事司法的基本目标或惟一目标,其他利益和价值都必须服从于打击犯罪的需要,为了打击犯罪,司法机关可以不择手段,不计成本,甚至不惜践踏人权;有些国家则把保护人权,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看作是刑事司法保护的基本目标或最高目标,其他利益和价值都 必须让位于保护人权的需要,为了保护人权,不惜牺牲司法效率,甚至不惜放纵罪犯。毫无疑问,一味强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利保护,必然会影响到打击犯罪的效率。这两种做法都是不可取的。过去,我们重“打击”,轻“保护”,现在发现问题了就要改正,但是我们要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走到轻“打击”重“保护”的路子上去,不能用打击犯罪的基本需要来换取人权保护的“美名”。因为刑事司法毕竟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能,还具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功能。如何在审判实践中保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这两种价值取向的平衡,是一个摆在我们每一位审判人员面前的新课题,要解决这一课题,我们必须更新观念,努力实践,在追求审判的文明、重视在刑事诉讼中保护被告人乃至法院判决有罪的犯人的合法权利的同时,不能忘记刑事审判的根本任务还是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 二、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理念 “实体”和“程序”的涵义、关系。“实体”是司法的实体公正的简称,“程序”是司法的程序公正的简称。公正是司法的最高价值,是一个常讲常新的话题。罗马法学家凯尔斯曾把司法定义为“公正的艺术”。所谓司法的实体公正,即要求司法机关在审判裁决的结果中体现公平正义的精神。所谓司法的程序公正,即要求司法机关在审判活动中坚持正当平等的原则。前者的要旨在于审判结果的正确性;后者的要旨在于审判过程的正当性。如果把司法系统看做一个工厂,那么实体公正考察的是工厂生产出来的“产品”,而程序公正考察的是该“产品”的“生产工序”。虽然就一般情况而言,要保证“产品”质量就必须遵守科学合理的“生产工序”,而科学合理的“生产工序”也应该导致“产品”的合格,但是二者的考察指标毕竟不同。单纯就实体公正来说,无论采用什么“工序”进行生产,只要“产品”合格就是公正;而单纯就程序公正来说,无论“产品”质量如何,只要采用了科学合理的“生产工序”,就是公正。由此可见,司法的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一方面,两者统一于司法公正,是相辅相成的;另一方面,两者又有着相互区别的价值标准。虽然坚持程序公正在一般情况下就能够保证实体公正,但是程序公正毕竟不等于实体公正,而且坚持程序公正并不必然导致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也不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惟一途径。在有些情况下,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甚至是相互对立、相互冲突的,追求实体公正就可能伤害程序公正,而坚持程序公正又可能牺牲实体公正。 强化程序公正的理念。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的是职权主义的审理模式,以打击犯罪作为刑事诉讼的主要目的,使得重实体、轻程序的陈旧观念长时期左右人们的思想,一些本该早就出台的程序法如证据法,迟迟不能面世,远远落后于立法、司法需要。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同志所指出的那样,有许多思想和观念还是在资料匮乏、视角单一的历史条件下“独创”而来的,这些思想和观念既构成了我们无法抛弃的认识前提和知识基础,同时也对我们借鉴西方已发育良久的程序法理论和制度造成一定的阻碍。这些问题尽管早已引起我国学者的广泛关注,实践中也在逐步改善。但总体来说,我国目前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义务还是处于严重不平衡状态,程序公正的目标远远还没有实现。如在刑事证据制度上,表现为强调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而不论其收集的主体和方法,也不注重赋予辩方相应的平等对抗权,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他们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罪轻的机会。强化程序正义理念,就要求我们从根本上提高认识,明确刑事诉讼中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在刑事诉讼中,程序正义的最基本要求是:与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因该结果蒙受不利影响的人,都有机会参与到诉讼中,并得到提出有利于自己的主张和证据以及反驳对方提出的主张和证据的机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追诉者的地位,国家追诉机关发动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即在于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追诉,使那些在法律上构成犯罪的人受到定罪、判刑,剥夺其财产、自由乃至生命。因此,他们面临着被定罪的现实危险,与案件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为了实现程序正义,在刑事诉讼中必须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有利于已的主张和证据以及反驳对方的主张和证据、被告人提出有利于已的主张,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实体”与“程序”的平衡。刑事审判负有追究犯罪、惩罚犯罪的使命,也担负着保障人权的重责。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在实体上追求公正、客观地认定事实和确立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并做到罚当其罪;又要在程序上做到中立、平等和公开,以程序的公正来促进实体的公正。但刑事诉讼所追求的公正,应是一种相对的公正而不是绝对的公正。正如常言所道:“绝对的正义就是绝对的不正义。”以美国刑事诉讼为例,正当程序强调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陪审团参审有复杂、精细、合理的程序规定,法官绝对中立,这种方式似乎完美无瑕,但这种表面公正的背后却是旷日持久的审判所带来的国家财政的巨额耗费,当事人诉讼费用的巨大投入及对审判结果遥遥无期的等待,这一切,使公正的实现在带来阳光的同时,也留下了太多的阴影。对公正的不恰当的追求,不但牺牲了效率,而且是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对整个社会而言又显然是不公正的。同时,实践也已充分证明,单纯追求实体公正不仅会导致漠视甚至践踏诉讼参与者的正当权利,而且也会导致司法公正观念的扭曲。所以,实体和程序同等重要,两者不可偏废,在二者发生冲突时,需要相互协调,找到一个平衡点,使其各自功能和作用恰当发挥。 法律毕业论文: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一、办理时间 每年6月、12月各办理一次,办理前请将所有材料提前3个月准备齐备送交自考办,逾期不候。 二、准备材料 1、毕业登记表2份(自考办领取):自行填写封面(在"准考证号"下面填写好身份证等证件号码)、第一、二页,"组织鉴定"一栏以组织的名义自行填写,贴1寸蓝底照片; 2、毕业论文:参照"自考博客"上的毕业论文撰写提纲,按照提纲要求撰写论文; 3、办理前,请提供原毕业证书复印件;全日制本科考生,另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公章),英语四级证书或PETS--3复印件;电大法律专业大专考生,需另提供电大成绩单(加盖公章);4、考生准备5张1寸蓝底免冠照片、联系方式及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三、说明所有材料尽快送交自考办,考生课程结束前请主动联系自考办,以方便办理毕业证。 格式示范 毕业论文主标题(黑体﹒三号字) --副题(宋体·四号字) 考号:(楷体·四号字)姓名:(楷体·四号字) (内容提要)(黑体·五号字) 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公诉,检察权在本质上主要表现为公诉权,以公诉权为基本内容的检察权在本质属性和终极意义上应属于行政权。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权力都是具体的诉讼程序性权力,与所谓的法律监督权并不存之必然的关联性。(宋体·五号字) [关键词)(黑体·五号字)检察权公诉权法律监督(宋体·五号字) 正文:(宋体·三号字。) 谈论中国的检察体制,探讨检察机关转职托以及检察机关的改革,首要的问题就是对检察权的性质给出一个科学的解释。目前学术界刘这个问题已经作了初步的探讨,但是意见颇多分歧,归纳起来大致存在以下四种主要观点。观点一:行政权说,认为检察权就是行政权。(1)观点二:司法权说,认为检察官与法官同质但不同职,具有同等性,检察官如同法官般执行司法领域内的重要功能。(2) (注释)(黑体·五号字) (宋体·五号字) (1)龙宗智:《论检察权的性质与检察机关的改革》,《法学》1999年第10期。(2)谢鹏程:《论检察权的性质》,《法学》2000年第2朝。(参考文献)(黑体·五号宇) (宋体·五号字) l、朱勇、李育编著:《台湾司法制度》,时事出版社1989年版,第37页。2、张穹、谭世贵:《检察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0年版,第34页。 毕业论文选题参考一、《宪法学》1、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特征 2、违宪问题研究; 3、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4、论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发展趋势 5、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 6、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立法 7、宪政比较研究 8、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关系二、《婚姻家庭法》1、论离婚自由 2、试论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 3、无效婚姻制度探析4、论夫妻财产制度的发展5、对结婚禁止条件的探索6、拟制血亲间婚姻关系探讨 7、试论夫妻相互忠实义务 8、论家庭暴力中的权利救济 9、论重婚 1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婚姻家庭观 12,论"禁育不禁婚"13、论探视权的实现 14、婚外同居行为的定性与法律责任 15、试论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三、《刑法学》1、论无罪推定 2、论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的过失 3、论无限防卫原则 4、论犯罪构成 5、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6、论紧急避险制度 7、论数罪并罚 8、论受贿罪9、浅议计算机犯罪 10、论洗钱罪 12、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14、论犯罪 15、论金融诈骗罪四、《刑事诉讼法学》1、论两审终审原则 2、论回避制度 3、论刑事辩护人4、论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5、论取保候审 6、论不起诉制度7、论当庭判决 8、论死刑复核程序 9、论死刑缓期执行 10、论审判监督程序 五、《民法学》 1、论民法的基本原则 2、论诚实信用原则3、论民事主体制度 4、论物权与债权的异同5、论物的所有权 6、试论用益物权7、论债的担保 8、论引起债产生的原因 9、试论代位权 10、论无权 11、论表见的条件和结果 12、论合同的订立13、论无效合同的种类14、论合同的履行]5、论交付的种类和意义 16、论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原则 17、试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18,论人身权的种类 19、试论不当得利20、论一般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 六、《民事诉讼法》1、论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2、论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 3、论诉的和关 4、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5、论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6、论我国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7、论特殊地域管辖 8、论我田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制度 9、试论第三人 10、试论共同诉讼11、论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12、论举证倒置 13、论起诉的条件14、论反诉制度 15、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公示催告程序 16、试论支伺令 17、论上诉的条件18、论民事案件的督促再审程序 19、论民事案件:的执行"难"20、论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七、《知识产权法》I、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2、著作权许可使用之研究3、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4、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界限之研究 5、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法律保护之异同 6、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研究 7、驰名商标的法律问题 8、企业名称权研究 9、从商标纠纷看企业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 10、论商标撤销制度¨ 11、专利无效宣告制度的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八、《公司法》 1、论我国公司法的体例与结构2、论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3、论我国公司的种类 4、论公司设立的条件5、论公司设立的法律责任6、论公司资本的三原则 7、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8、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东出资 9、论公司的发起人制度 10、论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11、论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12、试论国有独资公司制度的完善 12、论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14、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发行 15、试论上市公司。16、论公司股票发行的条件17、论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的条件 18、论外国公司分支机;沟的设立程序 19、论公司集团的设立20、试论破产债权 九、《外国法制史》1、世界著名民法典体系之比较研究2、试论英美判例法之可借鉴性2、民法法系的历史发展与我国民法典的制定4、罗马法与我国市场经济法律构建中的法理问题5、论美国商法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6、信托的发展与我国信托制度的建立 7、论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关系8、法国民法发展制度考9、普通法系主要国家刑罚制度之比较 10、民法法系主要国家行政法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十、《合同法》1、论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论合同的分类3、试论合同的成立条件 4、试论缔约过失责任5、论合局的效力6、试论无效合同7、论债的保全 8、试论债权人的代位权9、试论合同的转让 10、试论合同解除的条件 11、论提存 12、试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3、试论定金责任 14、论违约行为的形态和责任 15、试论合同的解释 16、论要约和要约邀请 17、试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18、试论不安抗辩权. 19、试论概括移转 20、论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的原因 十一、《国际私法》1、论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的立法原则与补充完善 2、论适用外国法的理论和方法 3、论冲突规范的意义与重要组成部分的探讨4、试论香港与大陆的法律冲突问题5、谈涉外经济贸易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十二、《国际经济法概论》1、论关税减让原则与我国关税制度改革2、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法律问题3、试述关贸总协定对国际贸易的法律调整4、试述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法律问题 5、关贸总协定与中国对外贸易法的适用关系 十三、(劳动法学》 1、试论劳动法律关系 2、试论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3、试论工资保障法律制度4、试论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法律问题 5、试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十四、《保险法》 1、试论责任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异同 2、我国保险立法的现状及其完善 3、试论保险合同的补偿原则 十五、《金融法学》1、论贷款的法律调整 2、浅议我国商业银行现状及其发展对策3、金融违法行为的研究 4、票据法的探讨 5、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权利及其制约十六、《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制度》1、论环境标准 2、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论"三同时"制度4、论排污许可制度 5、论水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 6、论土地资源的法律保护7、论风景名胜地的法律保护 8、论国际环境责任 9、论可持续发展原则 10、论国际水道的保护11、论海洋污染防治 12、论文化遗迹地保护的法律制度 十七、《公证与律师制度》1、论公证的客观真实原则2、论遗嘱公证 3、论房屋买卖合同公证 4、论出国留学协议公证 5、论涉外公证 6、论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 7、论民事诉讼中的律师 8、论行政诉讼中的律师 9、论政府法律顾问的实务操作10、论法律援助制度 就几个方面论述 一国际投资争端是什么 二解决方案 三ICSID是什么 四两者比较下面再简单阐述一下编写毕业论文提纲的方法: 1.先拟标题; 2.写出总论点; 3.考虑全篇总的安排:从几个方面,以什么顺序来论述总论点,这是论文结构的骨架; 4.大的项目安排妥当之后,再逐个考虑每个项目的下位论点,直到段一级,写出段的论点句(即段旨); 5.依次考虑各个段的安排,把准备使用的材料按顺序编码,以便写作时使用; 6.全面检查,作必要的增删。 在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时还要注意: 第一,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有两种方法:一是标题式写法。即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毕业论文提纲一般不能采用这种方法编写.二是句子式写法。即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毕业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 第二,提纲写好后,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不可疏忽,这就是提纲的推敲和修改,这种推敲和修改要把握如下几点。一是推敲题目是否恰当,是否合适;二是推敲提纲的结构。先围绕所要阐述的中心论点或者说明的主要议题,检查划分的部分、层次和段落是否可以充分说明问题,是否合乎道理;各层次、段落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过渡是否自然。然后再进行客观总体布局的检查,再对每一层次中的论述秩序进行 法律毕业论文: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一、选定论文题目 以自己的个人爱好与所长、学术能力、现有参考资料、论题的学术价值与实践价值、写作时间及论文字数要求为综合因素确定某一法学学科特定论文题目(一般在学校预先公布的法学学科论文题目中选定)。 二、论文写作的基本步驟 (一)进行必要的学术及实践资料调查,确定论文题目; (二)确定论文提纲与基本结构,论文题纲应确定至论文的第三级标题,行文序号为:一、(一)1、(1)第一; (三)检索近3年或5年内与所写作论文同名和同类论文、著述调查报告、司法数据资料,了解所写作论文题目的研究动态(如论文数量、质量、巳解决的问题、正在研讨的热点问题、应当着重解决的问题),确定自己所写作论文的重点内容; (四)按照指导教师修改过的论文题纲所确定的论文结构写作论文初稿,论文初稿务必用规范的文稿纸张(300字/页或400/页)工整抄写或电脑打印; (五)参照指导教师对论文初稿的评阅修改意见,对论文初稿进行修改; (六)定稿(论文定稿应包括提纲、论文前言、正文和论文资料注释四个部分),打印及校对论文定稿。 三、论文的基本结构参考 (一)法学论文结构的常见范式 1.提出问题(争论的观点或论题现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提出论点(是什么)--论证(为什么)--应当注意的问题及其分析或者立法完善态势分析; (二)论文结构应当避免出现的问题 1.论文大的结构少于三部分; 2.论文结构逻辑混乱、论述层次不清。 四、论文写作及论述基本方法之选择(示例) (一)注释的方法; (二)批判(剖析现实问题)的方法; (三)历史的方法; (四)法哲学(法理学)方法:社会学方法、经济学方法、伦理学方法; (五)比较的方法:跨学科比较、中外比较、立法及学理沿革比较; (六)判例、案例分析方法; (七)司法数据分析方法。 五、论文成绩的评定 论文成绩的评定由指导教师、论文答辩导师组综合以下因素确定: (一)论文写作的学术价值 1.论点是否明确、客观; 2.论据是否可靠、充分、论述是否言之成理、自圆其说; 3.是否理论联系实际。 (二)论文语言与逻辑规范 1.语言表述是否清楚; 2.语言表述有无错字、别字、病句(应当在论文定稿前反复校对论文文字); 3.逻辑是否严谨。 (三)论文资料检素与注释 高教自考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论文资料检索一般不得少于10项。论文资料检素(参阅的学述观点、数据、引文出处)应当按照法学论文写作规范以论文注释的形式标示。"论文注释"可以分为页注(每页附注释)和尾注(整篇论文结束后附注释),各项注释用①②③标示予以编码,每项注释应包括以下依次排列的内容:著(释)者或论文作者姓名,著作或论文题目,出版社名和地址、出版时间、版次或学术期刊名、刊数,页码。 (四)、论文字数要求 论文字数必须符合西南政法大学自考办规定的具体字数要求,(8000-10000字,不得少于8000字)。 (五)、写作论文的态度 1.无完全抄袭他人论文的情况; 2.是否按规定时间分别将论文提纲、论文初稿交指导教师评阅,是否按时交论文定稿。 (六)论文答辩的效果 1.能否正确解答答辩教师的提问; 2.答辩是否口辞清楚,声音洪亮。 六、论文写作中的指导教师工作内容和步驟简介 (一)审查评阅论文题目和论文提纲,提出修改建议; (二)审查评阅论文初稿,指出修改建议;对初稿写作质量较差的应要求作者再写作初稿(第二稿)并予以审杳评阅; 法律毕业论文:中函法律本科生毕业论文 中函法律本科生毕业论文 经济的市场化、一体化、现代化势必以法治的现代化为前提。当前,随着司法改革足音的不断切近和《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颁布,人们的目光已越来越多地投注于对司法公正的追求。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地方保护主义及其恶果也越来越凸显,成为我们司法改革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应当认识到,地方保护主义作为一种区际间对资源分配、人才交流、市场交换的不合理干预和控制,是因为各区际间狭隘的局部利益所致,其本质是违法的。而法院审判工作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却有其体制上、经费保障制度上的深层原因。因此,从制度上改变目前我国司法权地方化、各级法院人、财、物受制于地方政权的状况,是我们克服审判工作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以维护司法公正的根本途径。关于变更人民法官的产生方式、人民法院领导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的论述因而也常见于智者论述中。但是,囿于宪法修改的严谨性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长期性、渐进性,上述措施在一定时期内还难以实现。本文试就民事诉讼调解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及其克服作一浅探。或可以完善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为契机,寻找一个较为便捷的限制地方保护主义及司法腐败蔓延的切入点。 一、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负面评价 现行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肇始于民主革命时期,并在其后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应当说,这一制度契合了改革开放前的社会实际,与当时社会利益的单一化、经济活动的计划化、法律的简约化、权利观念的淡漠化是相适应的。它继承了我国“轻法理重人情”,“以和为贵,以人为本,重义轻利”的儒家传统道德基础。同时它更满足了“平和地解决纠纷”以维护政权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单一诉讼价值标准。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一些旧有的社会价值观发生了变化,利益主体越来越多元,权利观念越来越鲜明,国家权力在市民生活中的许多领域逐渐淡出,人们对诉讼目的的追求已越来越多地转向正义的实现而不再满足于仅仅是纠纷的解决,由此,调解制度的某些弊端尤其是其制度框架设计上的某些不合理之处也日渐显现。 1.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弱化了实体法对法官的约束。 毫无疑问,司法权的本质决定了我们对法官的判决有着严格的合法性要求。这种严格要求体现在法官对每一权利主张的肯定或否定都应具有实体法规范的支撑。判决对实体法规范的遵循是无条件的,非此不可的。这也是判决产生强制力和得以有效实现的前提和依据。而在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的达成以诉讼当事人的自愿为基础,这其中包含了诉讼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故调解的合法性要求仅体现在“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不违反法律”。也就是说,只要调解协议的内容不违反实体法的禁止性规定就是允许的,即使其并未严格遵循实体法的规范。因而,在实体法的适用上,调解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调解对实体合法性的要求比判决显然要宽泛得多。概而言之,调解协议的合法需要满足的只是以下两个条件:a.内容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b.调解协议的达成系出于当事人自愿。如果对之进行更深入的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这样一种情况:从表面上看,当事人在调解中作出的让步是对其民事权利自愿作出的处分,因而无懈可击。实际上,这一处分行为往往并非出于当事人自愿,而是在法官的暗示、诱导甚或是别有用心的压制下作出的。由此可见,正是“自愿处分”中不可避免地掺入了权力意志和地方不法干预的因素,使得这种“自愿”显得格外暧昧。这样,就使得诉讼的结果可能被实体法规范之外的其它因素所左右。所以说,调解弱化了实体法对诉讼活动应有的约束。 2.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弱化了程序法对法官的约束。 审判权基于其“居中裁判”的特质又使得司法独立成为法制基本原则,乃至于权力机关的监督也被限制在事后监督的范围内,而无法对司法不公起到直接的事前防范作用。至于其他组织对法院、法官的监督更受到了种种限制(尽管这些限制是正当的而且绝对必要)。因而,强调程序正义,以细致、严整的强行性程序规范来约束法官,防止审判权的滥用也就成了最有效、最主要的办法。而当法官采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时,由于纠纷的解决是以当事人合意为基础的,所以调解在程序上不必像判决那样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而更具某些非程序化的特点。例如,法官可以主动地决定诉讼进入调解程序,可以随意选择“背靠背式”调解或“面对面式”调解,这种权力的随意性实质上是以对当事人的部分诉讼权利进行限制为代价的,也使得法官对其司法权的行使悖离了其应当具有的被动性的特点。通常观念甚至认为,调解制度在民事诉讼中的运用,其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简化诉讼程序,便利群众。显然,这就使得法官可因调解而脱离程序法的规范和约束,造成其行为失范和诉讼活动的无序,并进而导致实体上的不公。 3.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弱化了审判监督机制对司法不公的防范作用。 对于一个案件而言 ,判决可能会导致一方当事人因不服而上诉。一审法院处于地方权力和地方意识的包围中,相对而言,二审法院就显得超脱许多。因而上诉审作为对一审裁判的一种重要的监督方式,对防范司法不公尤其是防范地方保护主义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调解是以双方当事人合意为基础的,因而具有不可上诉的特点。这一对当事人上诉权的限制导致了上诉这一重要监督机制对调解不复存在。法官所须承担的诉讼风险也因此大大下降。显然这不利于督促一审法院严肃执法。同时,虽然民诉法允许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但对申请再审的理由作了严格限制:即民诉法第一百八十条所规定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并且,要求当事人就此负举证责任。实际上,由于调解过程的非程式化和随意性特点,当事人很难在事后将调解的具体过程予以再现,因而也就无法举证证明法官在调解中违反了自愿原则。所以申请再审成功的可能性相当小。这就使审判监督机制难以启动。在监督机制被极大弱化的情况下,很难想像司法公正能仅依靠执法者的内在约束而得以实现。 综上所述,由于民事诉讼中调解制度的负面因素存在,实际上使得法院和法官对个案的处理有可能游离于程序法和实体法规范之外,这在客观上就为地方保护主义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滋生和蔓延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 二、民事诉讼调解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及其体现 现化法制观念普遍承认:“不受限制的权力必将导致腐败”。因此,一整套严谨、完备的诉讼程序制度的制订和遵行,以及相对完善的实体法规范,是促进司法公正,防止司法权滥用的基本前提。如前所述,在我国目前体制下,尚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地方保护主义的产生。而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又因其本身的缺陷和执行中的不规范,使得法院和法官的审判权在某些方面得到了不合理的自由发挥空间。显然,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地方保护主义在民事诉讼调解过程中的肆意猖镢。 1.现行调解制度本身的负面因素导致地方保护主义获得极大的滋生空间。 地方保护主义往往从人事任免、财政政策、人情往来等各个方面影响和干扰法官的审判活动,有时还以“注重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等面目出现。而其维护地方不法利益的初衷显然与大一统的立法存在着尖锐对立。这种尖锐对立往往使法官无所适从,陷入尴尬境地。依法审判可能招致地方保护主义者的不满,进而在人事、财政等方面陷入不利;违心地错判虽然使地方不法利益得逞所愿,却又难回避法律本身的评判,和上诉审、再审的检验。不得不承认,在这种两难境地中,无奈的法官们往往正是籍调解制度所展拓的疏漏之处,才得以“突围而出”。从而在合法的案件处理结果之外,寻找到一种既维护本地方的不法利益,又不受监督机制约束,更无需承担诉讼风险的结案方式。而对更多具有强烈护法意识的法官来说,也正是因为调解制度的种种缺陷,使得他们失去了籍以抵抗地方意志的最后一件武器:实体法的规定和判决合法性的严格要求。所以说,正是因为现行调解制度弱化了程序法和实体法对法院和法官的约束和规范,使得某些极大损害外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处理结果能够以合法形式出现,并获得强制执行力。显然,这就使得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获得了广泛而丰肥的空间。客观上促进了地方保护主义在审判工作中的猖獗之势。 2.实践中一些背离调解原则的作法成为地方保护主义得逞所愿的手段。 为使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不断适应新的社会条件。我国立法机关曾一再对调解制度作出修改,直至一九九一年确立了“自愿合法”原则。应当认识到,这种立法上的完善和修正,主要就是为了解决审判实务中普遍存在的重调轻判,压服性的非自愿调解等问题。然而,从我们当前的审判实践中来看,这一原则并未得到严格遵循。而“重调轻判”、“以压促调,以拖促调”现象不但没有真正得到解决,反而成了某些法院和法官用以维护地方利益,实现地方保护主义的重要手段。 由于现行制度下的调解一般由握有该案裁判权的承办人主持,调解方案亦常由法官确定或提出。在这种“调审结合”的模式下,自愿原则往往难以落到实处。尽管现行调解制度的自愿原则要求法官不得对当事人意愿进行强制或变相强制。但是, 法院和法官常常会基于其地方保护主义的驱动, 自觉不自觉地利用自己是案件的审理者,手中握有对案件裁判权这一优势来“以压促调”。 而当事人,尤其是外地当事人一方,往往慑于法官手中的裁判权,因害怕不同意调解将触怒法官,最终承担更加不利于已的判决结果,而违心地作出妥协。在这种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自愿原则往往被背离,而掺杂了地方保护主义因素的调解协议实际上也就意昧着对外地一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既不公平,又违反了民事法律行为“表意真实”的基本前提。也就是说,类似的调解协议同样背离了合法原则。这种既违背合法原则又背离自愿原则的协议却能够以合法形式被赋予法律效力。试想,这是不是不合理制度为地方保护主义造就的一个“魔鬼者的乐园?” 同时,虽然民诉法第九条规定“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但这一思想并没有得到贯彻。实践中,久拖不决,久调不决的情况并不鲜见,这对当事人尤其是外地当事人一方造成的讼累和心理压力,势必直接影响到调解协议的达成,也成为地方保护主义实现的温床。正是因为民事诉讼现行调解制度本身及其实践中的种种不完善,自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提出伊始,调解制度即不断受到质疑。尤其是当调解制度已成为地方保护主义洪流肆虐的“管涌”所在时,如何采取措施消解这一负面影响,就成为当前司法改革所急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当前,我们以实现审判公正、公开为目的的审判方式改革正获得举世公认的积极评价,但如果继续忽视了对现行调解制度的负面影响而无所举措,危害将是巨大的,甚至会导致我们在其他方面的改革成果付诸东流。但是,应当认识到,调解制度因其在我国深厚的人文道德基础和诉讼价值基础而必将继续存在下去。那么,对其进行严格的规范和修改就显得必要。笔者认为,应当尽快制订相关规则,以求对调解进行严格的程序规范和重新定位。 三、严格规范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真正落实自愿、合法原则 如前所述,我国现行民诉法虽然确立了调解的自愿、合法原则。但缺乏一套具体的可以实际操作的规则以保障自愿、合法原则的实现。基于消解现行调解制度对地方保护主义放纵作用的直接考虑,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现行调解制度进行适当修改: 1.重新审视调解的目的及作用,进一步强调自愿原则。 应当认识到,诉讼当事人通过行使起诉权而启动诉讼程序,其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自身合法民事权利的保护。现代司法活动亦应尊重这一权利主张,而不是象以往那样简单地以纠纷的最终解决为诉讼目标。因此,首先应当改变过去“重调轻判”的观念,而将调解作为一种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基础上的辅助性结案方式,要在调解过程中强调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使争议双方在处分自己民事权利前对各自的合法权利义务具有清楚、明确的认识,改过去“让谅型”调解为“公平型”调解,不再在调解中片面强调当事人的“互谅互让”和牺牲精神。笔者建议,在调解书的制作中,亦应如判决书一样写明事实和证据分析,并增加“本院认为”的说理部份,通过在“本院认为”部份的法理阐述和法律判断表达清楚审判组织的观点。使当事人即使让步,也要让得明明白白。如此,就使得实体法对调解协议的达成也起到了一定的规制和约束作用。也更能反映调解中的自愿是一种“清醒而理智”的自愿,这样就限制了法院对当事人意愿的任意强制。 2.严格规范调解程序,防止其不规范性和随意性。 具体而言,为使自愿、合法原则在调解过程中得以贯彻,应制订严格的调解程序,如限定调解只能在合议庭评议结束后、宣判前进行(在庭审前的所谓“调解”应当是以双方当事人及其人为主导的“和解”活动)。任何在诉讼其他阶段中开始的调解活动均为非法。严格规定调解的期限,如果调解程序开始后,经过法定期限仍调解未成的,应当宣布调解终结,然后作出判决并宣告。调解程序的启动亦应以当事人双方主动的自愿申请为前提,法官不得依职权启动调解程序(鉴于离婚案件纠纷的特殊性,可把调解作为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官得依职权启动)。明确规定不得将调解过程中当事人的态度和要求、调解方案作为判决的证据和当事人的心理底线使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实行“调审分离”,即在审判组织外另设助理法官,由助理法官主持当事人进行调解,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不得参与调解活动。同时,把审理程序与调解程序明确划分开来,在进入调解程序之始即裁定中止审理。以上这些制度的严格遵循势必将调解程序纳入合法的轨道。以使调解符合诉讼活动的基本要求。也必然使其自愿、合法原则的贯彻得到切实保障,从而有效防范地方保护主义及其它司法腐败现象。 3.协调和修改审判监督机制相关规定,强化对调解的监督机制。 对调解书的不可上诉似乎无可非议,那么再审尤其是在上级法院启动的再审程序对防范地方保护主义就显得特别重要。而现行民诉法对申请再审条件的苟刻限制显然不尽合理。笔者认为,在上述调解程序得到确立后,对任何违反法定调解程序所达成的调解协议都可以启动审判监督机制予以纠正,这就要求修改民诉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适当放宽,增强其可操作性。 同时,应当明确的是,调解协议虽然因包括了当事人的自愿处分而不便对其进行直接的合法性监督。但法院调解同样是法院行使司法权的方式,应当也必须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内。因而检察机关对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同样具有抗诉权,只是其抗诉的理由更多地需要从程序上寻找而已。唯如此,才可能为当事人寻求救济提供更多、更强有力的合法渠道。 法律毕业论文:法律系本科生毕业论文 法律系本科生毕业论文 摘要:在目前的城市房屋拆迁领域中,被拆迁人权益保护现状堪忧。究其原因在于城市房屋拆迁立法方面的混乱和空白以及行政权力的异化。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制度层面的缺陷导致被拆迁人权益保护机制失灵。具体表现为:拆迁许可制度不完善、拆迁补偿安置制度不合理、被拆迁房屋的价格评估制度形同虚设、拆迁裁决制度异化、强制拆迁制度为害尤甚。要有效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就必须从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约束入手改造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制度。 毕业论文 关键词:城市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权益保护;行政权力 毕业论文 一、绪论 房屋是普通公民终其一生努力奋斗而拥有的最重要的私有财产,是他们生存和发展的根基。试设想,一个上无片瓦、下无立锥的人将会处于怎样的困境呢?基于房屋在公民财产权利中的重要性,国家也通过立法加以重点保护。但在近年来的城市房屋拆迁中,损害被拆迁人财产权利甚至侵犯被拆迁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却频频发生:房地产开发商以断电、停水、恐吓等方式,甚至以殴打绑架等严重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逼迫居民接受拆迁;地方政府退居幕后,坐视被拆迁人权益惨受践踏而少有作为,在不应干预的场合倒是积极有为地偏向拆迁人。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被拆迁人的权益遭受严重侵犯?被拆迁人的权益保护机制为何失灵?应如何完善被拆迁人的权益保护机制?这些正是本文力图解决的,笔者希望通过对上述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深入论证来为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出谋划策,以尽绵薄之力。 二、被拆迁人权益保护现状堪忧 (一)被拆迁人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处于弱势地位,是利益受损者 一般而言,被拆迁人往往是处于社会底层的群体,他们由于自身在社会经济方面的弱势,因而在城市房屋拆迁的利益博弈中处于下风,不具有响亮的话语权。近年来,城市房屋拆迁中侵犯被拆迁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野蛮拆迁等恶性事件屡屡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被拆迁人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也日益尖锐:被拆迁人要么因缺乏保护自身权益的力量而选择以自杀等极端方式来表达对当下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抗议(如南京翁彪事件、北京朱正亮事件等);要么选择以爆发群体性事件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发泄对拆迁人和地方政府的不满(如湖南嘉禾事件、河北定州事件等)。稍有良知的人对被拆迁人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感到不平,也对翁彪式的悲剧抱以同情,更令他们愤慨的是拆迁人无视国法的肆意妄为和地方政府的违法行政。 (二)行政权力行使不当,政府公信力缺失 目前在城市房屋拆迁领域是行政主导拆迁,不管被拆迁人是否愿意,他都只能接受政府作出的拆迁决定并负有配合拆迁进行的义务,行政权力对于被拆迁人而言具有支配性。根据行政法原理,“行政权与公民权具有不对等性,行政权具有优益性或支配性。行政权可以设定、变更或消灭公民的权利义务,而公民却不具有同样的权利。”正是因为行政权的这一特性,使得被拆迁人在城市房屋拆迁的利益分配活动中受制于政府,而政府一旦不依法行政就将严重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违法进行强制拆迁对被拆迁人权益的巨大危害即是明证);又由于政府未能遵循法律优位原则,没有严格按照法律规范来调整城市房屋拆迁中形成的利益关系,致使拆迁许可、裁决等制度几乎丧失了保护被拆迁人权益的价值。“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建设规划出尔反尔,造成居民不能回迁”的情形则严重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使公民对政府抱有强烈的不信任感。 (三)缺乏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来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 前已述及,拆迁许可、裁决等制度因行政权力行使不当已然难以发挥保护被拆迁人权益的作用。行政诉讼又因为“面临诸多法律困扰以及受到现实环境制约”而在解决城市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中“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不能充分地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如丰台区法院行政庭20xx年以来共受理因拆迁裁决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23件,判决维持的11件,裁定驳回的2件,原告撤诉的7件,判决撤消结案的仅3件。”此例说明被拆迁人要想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权决非易事,因为他们很难胜诉。这反过来就要求能为被拆迁人先提供切实有效的行政救济制度。 毕业论文 三、被拆迁人权益难获有效保护的原因 (一)立法方面的混乱和空白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继续存在缺乏法理基础。国务院于20xx年新修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目前调整我国城市房屋拆迁领域的主要依据,但由行政法规来规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明显违反了《宪法》修正案(四)第二十条和《立法法》第八条的规定。需要澄清的是:《宪法》修正案(四)第二十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只能制定法律,这里的“法律”都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广义的法律,而是狭义的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行政主体对被拆迁人的财产权利的限制甚至剥夺没有被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而是遵从低位阶的行政法规(况且这一法规也缺乏合宪性),严重违背了法律保留原则和下位法不能与上位法抵触的原则,所以立法上的僭越是导致政府机关在城市房屋拆迁中违法行政的根源。 2、立法对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关系定性错位。关于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关系性质的问题一直在理论上纷争不休,有持民事法律关系说者,也有持行政法律关系说者,但与《条例》对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关系认定一致的混合说似乎占据主流地位。判断某一法律关系的性质关键是看主体之间的地位:若主体之间地位是平等的,都以自己独立的意志参与法律关系并不受对方的强制,则该法律关系是民事性质;若主体之间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可以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并能单方面设定、变更或消灭对方的权利义务,则该法律关系是行政性质。就目前《条例》的规定而言,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关系兼具行政和民事两种性质。首先,在拆迁许可、拆迁裁决、强制拆迁等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作出的是具体行政行为,其意志对相对人有支配性和强制性,此类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性质。其次,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就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发生的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性质,因为双方地位是平等的,以意思自治原则来进行协商。有论者则从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关系的应然属性出发,认为“房屋拆迁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应受民法规范的调整,拆迁行为仅仅涉及拆迁当事人的民事利益,完全发生在民事生活领域,与国家利益和政府行政权力的行使无涉。”笔者认为,从城市房屋拆迁的实际运作过程出发,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关系中的确包含了民事法律关系,但是在政府主导拆迁的条件下,行政法律关系在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关系中无疑是占据主要地位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关系中是依附于行政法律关系而存在的,具有从属性。根据主要矛盾决定事物性质的哲学观点,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关系的性质其实就是行政法律关系(尽管其不是纯粹的和典型的行政法律关系),当然这一认识并不与《条例》契合。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条例》将城市房屋拆迁抹上民事法律关系的色彩,混淆了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关系的性质,淡化了政府的行政责任,导致整个城市房屋拆迁制度运行不畅。 毕业论文 3、立法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不明晰,未区分公益拆迁和商业拆迁。在我国的宪法和有关法律中对于“公共利益”的规定仅是宣示性的,过于原则和概括,不利于在实践中正确认识和区分城市房屋拆迁的目的:即是基于公益,还是出于商业目的。而公益拆迁和商业拆迁在法律规范的适用、法律关系的性质、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标准、权利救济的途径方面是不相同的。所以,立法未明确“公共利益”的界限“在实践中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使“各级政府和房屋拆迁行政部门动辄以公共利益为由剥夺被拆迁人的权益,造成被拆迁人与行政机关权利与权力的对峙。 4、立法中两权分离的规定。我国的宪法和相关法律始终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至今仍不承认私人可以拥有土地所有权,仅允许私人享有房屋所占土地上的使用权。尽管有论者认为,“政府作为国有土地所有权人的代表,不能基于其享有的土地所有权限制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处分其权利,也不能在无明确法律根据的情形下介入、干预这种行为,而应尊重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处分其权利的行为。”但是,由于“城市房屋拆迁是征地,是城市房屋所有人(国家作为所有人除外)依法享有的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灭失。所有城市房屋拆迁,实质就是对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争夺。”所以,国家是不可能不限制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的,而且国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正是导致“目前拆迁中双方缺少对等的谈判机制、补偿标准偏低、拆迁程序不公正、被拆迁人的权利被漠视和被侵害、拆迁矛盾扩大和激化的深层次原因。”也就是说,两权分离的规定也是被拆迁人权益难获有效保护的立法之源。 毕业论文 5、立法弱化了司法权,使司法机关在处理城市房屋拆迁案件时难有作为。特别是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被拆迁人不能提起民事诉讼,要寻求司法解决必须先经过行政裁决,并且如果被拆迁人对行政裁决的结果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而“即使法院认定行政裁决行为不合法,也只能判决撤消并判令由原处理机关重新裁决。拆迁双方的权益纠纷并不能在法院得到最终解决。” 这样一来,被拆迁人便无法绕开行政权力的干预,其权益也很难得到有效保护。 (二)行政权力的异化 行政权之所以在城市房屋拆迁中不应有为时越位,应有所为时缺位,有其深刻的经济原因和错综复杂的社会背景: 1、地方政府自身的利益需求使其和房地产开发商这一特殊利益集团结成了利益同盟。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政府可以通过出让被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权而换取数额可观的土地出让金,又由于我国目前的财税体制不健全,是所谓的收支两条线,“政府对于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所受到的制约和监督少,自主支配的灵活性大。”这就能够解释为什么地方政府对于城市建设乐此不疲,对于拆迁人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置被拆迁人的利益于不顾。亚当.斯密的“经济人”理论在政府身上同样适用,行政权力一旦缺乏制约,便会偏离法制轨道而去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样一来,被拆迁人的利益空间便被地方政府所挤占。“当政府介入、干预拆迁活动时,往往站在拆迁人一方,使本来在经济上就处于劣势的被拆迁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使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所以地方政府的自利动机是导致本应为维护处于弱势地位的被拆迁人权益的公权力异化为特殊利益集团的保护伞的原因。 毕业论文 2、地方政府官员追求仕途升迁所形成的好大喜功的政绩观。要想真真正正、踏踏实实地搞好一个地方的经济建设需要较长的时间,但不少地方政府官员缺乏耐心,他们希望自己在仕途上能迅速地飞黄腾达,所以用短平快的方式建立政绩是他们实现个人升迁的最优选择。扩大城市建设规模,大搞旧城改造正好可以达到他们追求立杆见影的效果的目的:房地产开发等固定资产投资能在短期内迅速拉动gdp的增长,而gdp的增长速度又是衡量地方政府官员政绩的重要标准;改头换面后的城市建筑尽显富丽堂皇,一派繁华景象,外界理所当然地会认为:这座城市取得了巨大进步,当地官员为经济建设做出了杰出贡献。在行政长官急功近利的思想的影响下,地方政府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以快速发展社会经济为名只求短期经济效益,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忽视了对被拆迁人的权益的保护。 3、某些地方政府官员的腐化行为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推波助澜也是行政权力异化的原因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种原因并非孤立地存在于城市房屋拆迁中,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异化行政权的合力并对被拆迁人权益的保护产生负面影响。 四、现行的被拆迁人的权益保护机制的缺陷 毕业论文 (一)拆迁许可制度亟待完善 1、正当性的缺失。自20xx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并发生效力的《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施行前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制定机关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清理;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停止执行。”这意味着《条例》中关于拆迁许可证的规定已经丧失了正当性,但是国务院至今为止并未根据《行政许可法》对《条例》中不符合上位法的拆迁许可进行清理和停止执行。《行政许可法》继《行政处罚法》、《价格法》、《立法法》在相关领域规定听证制度后也在行政许可领域确立了听证制度。而《条例》中却并没有关于拆迁许可听证的规定,这明显有违上位法。并且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发放事关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有关政府部门在未告知作为利害关系人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听证的情形下就擅自向申请城市房屋拆迁许可的拆迁人发放,违反了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参与原则,非法剥夺了被拆迁人的知情权、陈述和申辩权、申请听证权。这种违法行政的行为放纵了拆迁人,使其在城市房屋拆迁中自恃持有拆迁许可证而肆意妄为,导致野蛮拆迁等违法拆迁的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权益。 2、审核失察和疏于监管。在目前的拆迁许可证的发放过程中,行政机关往往在对申请拆迁人的资质和实施拆迁的必要条件没有经过严格审查的情形下就轻易地发放拆迁许可证,使很多不具备法定许可条件的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组织获得了进行拆迁的资格。而由于“持有拆迁许可证就表示行政机关已经审查并认可拆迁人达到拆迁资格,并向公众证明了这种资格,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并且“政府事先的行政许可,事实上使双方当事人失去了平等对话的平台,从而使被拆迁人的权利极易受侵害。”所以许可机关未尽严格审核的职责使得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有恃无恐,屡屡侵犯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自我国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以来,长期存在着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重许可的权力不负许可的的责任、重许可中的收费不解决许可后出现的问题的现象。”拆迁许可机关在赋予申请人拆迁资格后就不闻不问,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对拆迁人进行监督和管理以保证拆迁活动的依法进行;对于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侵犯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违法拆迁行为也没有及时纠正;更有甚者,纵容姑息拆迁人,没有严格执法和严肃处理有关违法拆迁行为的责任人。 毕业论文 3、拆迁许可审查方式不当和拆迁许可发放的条件不严。《条例》第七条规定:“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条件为提交下列资料:(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从目前《条例》的规定来看,对拆迁申请人的拆迁申请主要是进行形式审查,即看相关文件、手续、证明等书面材料是否齐备,对于齐备者即发放拆迁许可证。这种审查方式对于拆迁许可而言是不科学的,不对拆迁申请人进行实质审查就无法发现拆迁申请人不合许可条件的问题,因为拆迁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很难反映出他的真实情况。拆迁许可发放的条件中的拆迁计划和方案是由拆迁申请人一手制订的,根本没有体现出被拆迁人的意志;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往往也缺乏证明力,因为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存在密切的利益联系,实践中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就是利用金融机构出具的虚假资金证明骗领到拆迁许可证后进行拆迁,而一旦到了应支付给被拆迁人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的时候,房地产开发商却一拖再拖,迟迟不能付清补偿安置费用。所以拆迁许可审查方式不当和拆迁许可发放的条件不严使房地产开发商空手套白狼的伎俩一再得逞,而被拆迁人的利益却难获保障。 毕业论文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有必要以《行政许可法》为基础调整现行的拆迁许可制度,规范拆迁许可证的发放,加强对拆迁人在实施拆迁活动中的监督和检查,把好城市房屋拆迁的第一关,切实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 (二)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制度已刻不容缓 1、拆迁补偿范围过窄,不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条例》将拆迁补偿范围界定为: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被拆除的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但是,“拆迁的真正目的就是要取得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土地使用权,并非房屋本身。”而且,“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属于公民的财产权并受到相应的保护。”基于对这种认识的赞同,笔者认为当前的拆迁补偿范围涵盖面过窄,没有充分反映出被拆迁人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所受的财产损失。实际上,公民在购买城市房屋时本就支付了房屋所占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被拆迁人的房屋的价值并不仅仅包括其房屋所有权所体现的价值,还包括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所以拆迁补偿范围排除被拆迁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损失是极不合理的。另外,拆迁补偿范围没有包括被拆迁人因房屋拆迁而遭受的其它损失(如被拆迁人的可期待利益)也不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利益。 2、拆迁补偿仅是适当补偿,补偿费用和标准不符合市场价值规律。《条例》确立的拆迁补偿原则是适当补偿,但是在实践中却不断出现“变适当补偿为象征性补偿的作法。”这不禁让人警觉:有人在借适当补偿之名行损害被拆迁人利益之实!行政法理论上有两种补偿学说,适当补偿说认为“法律并不一定要求全额补偿,只要参照补偿时的社会观念,按照客观、公正、妥当的补偿计算标准予以补偿,就足够了。”完全补偿说认为,“应按作为征用对象的财产的客观价值予以全额补偿。”基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的行政法律关系性质的认识,笔者主张对被拆迁人进行充分补偿。被拆迁人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所受的利益损失是为了满足能够房地产开发的需要或者是为了支持国家的经济建设,无论是出于公益目的还是商业目的,拆迁的最终结果是实现了更大的利益:政府不仅改善了城市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还获取了大量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房地产开发商赚取了巨额利润;不特定的社会公众享受了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多方及被拆迁人除外的整个社会都通过拆迁而受益,完全没有理由仅仅对被拆迁人进行适当补偿,使被拆迁人成为拆迁活动的利益受损者。在补偿费用和标准方面,由于“政府采用土地基准价格加房屋重置价格确定的补偿标准,而政府是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制定的基准价格和重置价格。”所以导致对被拆迁人补偿的费用普遍偏低。 3、拆迁补偿不及时。“房屋拆迁补偿不及时的情况在我国非常严重。拆迁人往往在还不具有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资力时,就开始拆迁行为,导致被拆迁人长期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对被拆迁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严重侵害了被拆迁人的财产权利。” 4、拆迁安置不到位。主要表现在:被拆迁人原有的房屋面积较大足够家庭正常的居住和生活,而安置的房屋面积较小不能满足家庭成员起居的需要;被拆迁人原有的房屋户型结构较优,而安置的房屋户型结构不合理影响被拆迁人的使用;被拆迁人原有的房屋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而安置的房屋质量低劣对被拆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隐患;被拆迁人原有的房屋位于较好的地段,工作、子女教育、就诊、营业等更为方便和有利,而安置的房屋所处的区位差影响了被拆迁人的正常的生产生活。 (三)被拆迁房屋的价格评估制度形同虚设 《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虽然其后建设部于20xx年12月出台了《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对 《条例》中确立的价格评估制度作了细化,各地方政府也先后制定了相应的办法。但是从实践反映的情况来看,被拆迁房屋的价格评估制度形同虚设。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房屋价格评估机构的定位本来应当是有独立意志的社会中介组织,在20xx年以后房屋价格评估机构也完成了与政府部门的脱钩改制,但由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绝大多数由政府职能部门的下级部门发展而来,虽然形式上实现了与政府脱钩,但在人事、财物等方面仍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房屋价格评估机构在对被拆迁房屋的价格进行评估时难免会受行政意志的影响,不能做到独立、客观的评估。第二,房屋价格评估机构在经济利益上受制于拆迁人,作出的价格评估往往有利于拆迁人。“评估机构为了迎合拆迁人的要求,往往故意压低被拆迁人房屋的评估价格,做出不利于被拆迁人的评估结果,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这种违背市场公正性要求的行为使得价格评估制度被拆迁人所操纵,而被拆迁人的利益却难以通过价格评估得到实现。 毕业论文 (四)拆迁裁决制度的异化 尽管建设部希望通过《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来规范拆迁裁决,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但是效果并不明显。目前的拆迁裁决制度不仅为被拆迁人所诟病,也被学界广泛质疑。究其原因,不外两点。第一,行政机关在拆迁裁决中没有保持中立,而是偏袒拆迁人,所作出的裁决结果往往对拆迁人有利。(至于行政机关为何会在裁决中总是偏向拆迁人,笔者在前面已经详述。)第二,裁决前置使被拆迁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变窄。在被拆迁人和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形下,行政裁决成为唯一的争议解决方式。因为被拆迁人不能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被拆迁人对裁决结果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司法机关也并不会处理被拆迁人和拆迁人之间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争议而只审查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裁决是否具有合法性。 (五)强制拆迁制度为害尤甚 强制拆迁是指行政主体或者人民法院为实现拆迁裁决所确定的内容而强制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的行为。这种对被拆迁人权益起限制甚至是剥夺作用的行为应当受到严格的约束,然而事实上是行政机关在滥用行政权力进行强制拆迁以至出现“基本人权在拆迁过程中却遭到了来自行政权力的侵害和剥夺,拆迁户基本上无法将自己的财产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正常的市场交易,却在强迫与专横之下丧失了平等对法的权利”的情形。在城市房屋拆迁的实践中,因强制拆迁的不当行使而侵犯被拆迁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事件层出不穷,强制拆迁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激化了社会矛盾。 毕业论文 五、被拆迁人的权益保护机制的重构 法律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由于被拆迁人在社会经济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其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更易受到侵犯并且在权利救济途径上遇到重重障碍。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实现法治的基本精神:公平、正义,国家有必要在立法上倾向于被拆迁人,对他们的权益进行特别的保护以提升被拆迁人的法律地位,从而消减因被拆迁人自身的弱势地位而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所遭受的利益损失,达到以权利平衡权利、以利益制约利益的目的。另外,在立法上还要限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运用,使其真正体现出保护被拆迁人权益的宗旨。 (一)扩大行政听证的适用领域 目前,只有《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在城市房屋拆迁领域建立了听证制度,至于《行政许可法》中确立的许可听证制度则还没有得到贯彻执行。但是《规程》中的听证只适用于拆迁裁决和强制拆迁,而且还没有切实推行。行政听证制度是现代社会中行政程序法的重要制度,它强调行政决策过程的公开和相对人在行政主体作出行政决定前的参与,要求行政主体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在行政决定中反映出当事人的意志。为了体现民主和保证行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以保护被拆迁人权益不受任意的侵犯,有必要扩大行政听证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适用领域。具体而言,首先要建立拆迁决定的听证制度。即行政主体“在正式作出拆迁决定前应依法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然后在此基础上公告征收决定,明确拆迁对象、拆迁范围、拆迁时间、拆迁方式等。”这样可以避免以往行政主体在作出拆迁决定过程中的专擅垄断,有利于被拆迁人制约行政权力以维护自身的权益。其次就是各级行政机关要落实《行政许可法》的许可听证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规范拆迁许可证的发放程序。在这方面“重庆市政府出台了拆迁许可听证的原则规定,首开了国内听证立法的先河。”各地方政府可借鉴重庆市政府的做法。 毕业论文 (二)完善拆迁许可制度 1、严格设定发放拆迁许可的条件。目前发放拆迁许可的条件较为宽松,导致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居高不下和拆迁活动的不断增多,不利于调节宏观经济和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因此有必要严格设定发放拆迁许可的条件以抑制房地产业的投资过热从而使拆迁许可起到保护被拆迁人权益的作用。有论者提出,应“将拆迁当事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且拆迁人已履行协议作为拆迁许可证的法定条件。”笔者认为,这一主张一旦在今后的立法中得以确立将对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起到重大作用。 2、改现有的拆迁许可审查方式为实质性审查并严格审核拆迁申请。许可机关对于拆迁申请不仅要看申请人所提交的书面材料是否齐备,还应对相关文件、手续、证明、方案等进行实质性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定权限、条件、程序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拆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以验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另外,许可机关还应加强内部监督,保证工作人员能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做到对拆迁许可的严格审核,防止将拆迁许可证发放给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拆迁申请人。 3、加强对拆迁人实施拆迁许可的监管。为了改变长期以来行政许可领域中存在的疏于对被许可人的监督和管理的情况,《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因此,为了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拆迁许可机关应严格遵循《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加强对拆迁人实施拆迁许可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拆迁人依法拆迁,规范拆迁人的行为,对于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侵犯被拆迁人权益的违法拆迁行为要及时纠正。 毕业论文 (三)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制度 拆迁补偿安置事关被拆迁人利益的实现,是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中的优秀问题,针对当前的拆迁补偿安置制度的缺陷,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制度: 1、由政府先行补偿安置。即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经过协商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由政府负责先行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政府根据拆迁当事人达成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被拆迁人拨付补偿安置费用,其后政府再要求拆迁人在领取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向其支付因补偿安置而开支的费用,否则不予发放拆迁许可证。 2、确立充分补偿的原则。建议将被拆迁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损失也纳入拆迁补偿范围之中以充分保护被拆迁人的财产权利。 3、提高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当前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较低,不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只有通过提高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才能填补被拆迁人因拆迁而受的利益损失。经济学家茅于轼认为:“补偿标准应该是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再加10%。”他的主张值得在确定新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时参考。 (四)价格评估应充分市场化 1、评估主体的市场化。政府不能介入到价格评估之中,应尊重房屋价格评估机构的独立性,明确价格评估是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行为,允许房屋价格评估机构自主进行评估。 毕业论文 2、估价标准和方法应市场化和科学化。政府不应在行政规范中制定补偿安置的标准,而应由房屋价格评估机构综合考虑各种影响房屋价格的因素并根据现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3、改变价格评估的出资方式。应当允许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房屋价格评估机构并自付价格评估费用,从而避免因由拆迁人支付评估费用出现的操纵评估价格的现象。 现在在价格评估领域的情况是被拆迁人无法通过提出自己的价格主张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有论者建议,“成立一个由政府拆迁办、被拆迁居民代表、房地产开发商等各方组成的补偿价格协商小组,由各方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出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价格。”这种方法颇具可行性并能通过多方协商而实现利益均衡,如能实行应当可以使被拆迁人的利益得到充分反映。 (五)取消拆迁裁决前置程序,赋予被拆迁人选择权 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应允许被拆迁人既可以申请行政机关依法裁决,也可以以拆迁人为被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于现行的拆迁裁决制度排除了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从而在实际上否定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民事性质,使得被拆迁人对裁决不服只能选择与裁决机关对薄公堂,将被拆迁人置于与行政机关的对抗中无疑是加大了被拆迁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难度。有论者认为,由于当前的拆迁裁决制度“没有从根本上切断政府与拆迁人的利益联系,仍难以在制度上保证政府在裁决中处于中立地位。”所以,应当“废除行政裁决制度。”笔者认为,在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制度安排中继续保留行政裁决是必要的和合理的,但须为被拆迁人寻求司法救济扫清前置障碍,允许被拆迁人自由选择权利救济方式,为其设置行政和司法双重保护。理由在于: 毕业论文 1、行政裁决的高效率。以行政裁决的方式能够较为迅速地解决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问题,使被拆迁人的权益得到及时的保护。而如果被拆迁人诉诸司法解决,则将遭遇繁杂的程序和高昂的诉讼成本,更令他们不堪忍受的是漫长的审判周期。对于被拆迁人而言,“迟到的的正义便不再是正义!”因为他们自己安身立命的基础即将被侵犯,所以被拆迁人希望权利义务关系能尽快确定下来,而不是出现久拖未决的情况。这就要求权利救济方式具有高效率,能够快速地定纷止争,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行政 裁决正好满足了被拆迁人迫切期待争议得到解决的需要,因此其存在是必要的。 2、拆迁活动与行政管理的关联性。我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在短期内行政权力仍将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今后即使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制度得到调整,可以预见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仍将会起关键性作用,所以废除行政裁决缺乏可行性。况且,“当今行政机关处理裁决平等主体间的民事纠纷这样一种重要的行政作用方式,已被人们所接受。” 3、取消裁决前置使行政权力的作用受限。一旦取消拆迁裁决前置程序,如果被拆迁人担心行政裁决对己不利,他就可以绕开行政机关直接寻求司法救济,从而使行政权力在干预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这一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受到极大的限 毕业论文 制。 行政机关未能严格遵循依法行政和合理行政的原则导致了拆迁裁决偏离其保护平等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目的。行政机关对拆迁人的袒护使裁决结果往往有利于维护拆迁人的利益,但这还不能成为行政裁决被废除的充分理由。毕竟,裁决前置才是拆迁裁决被歪曲的制度原因。因此,应当加强行政法制监督,改进行政裁决工作,规范行政权力在裁决中的运用,做到依法裁决和公平裁决,以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为整个行政裁决制度的中心。 (六)取消行政机关的强制拆迁权 鉴于行政权力的不当行使对被拆迁人财产权利的巨大危害,有必要让行政权力退出强制拆迁这一将会对被拆迁人产生侵益性后果的领域,而仅保留司法机关的强制拆迁权。毕竟,司法机关较行政机关而言具有中立性,强制拆迁本就是其分内之事,并且司法机关进行强制拆迁也符合权力制衡的原则,既有利于保护被拆迁人权益又符合法治的要求。 六、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保护被拆迁人的权益首先要完善城市房屋拆迁立法,从宏观上理顺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关系,将行政权力置于有效调控和监督之下②,让司法机关在维护被拆迁人权益方面有所作为,同时在立法中加强对被拆迁人权益的保护;其次,行政机关在对城市房屋拆迁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保证行政权力的正当行使从而规范拆迁人的拆迁行为并体现行政权力的公共性。总而言之,被拆迁人权益保护的关键在于对行政权力的调控和平衡特殊利益集团与被拆迁人的利益。 法律毕业论文:物业服务合同法律浅析毕业论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商品房市场逐步确立和完善,居民自己购买房屋已成为普遍现象。与之相适应,传统的行政福利型房屋和单位自行管理已逐渐为现今的专业化物业管理所取代。物业管理作为房地产经营管理的一种专业化、社会化、企业化的模式已渐渐走入千家万户,为人们所接受。在物业管理中,调整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关系的重要依据是物业服务合同。正确认识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明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是正确解决物业纠纷,保障业主利益的关键。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和特征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小区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聘任和委托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支付服务费用的书面协议。它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建立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关系的法律文件,提供了当事人双方活动的范围和准则,是业主的权利保障书,在整个物业管理活动中处于优秀地位。正确认识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对每位业主都很重要。 1、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 在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是福利分房,由政府房屋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这些公有房屋,也有各单位自己投资建设,由单位安排专人管理房屋的情况,都带有极为厚重的行政管理色彩。用户与房屋管理者之间一般是所属关系,处于被管理和被领导的地位。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房屋所有权转归个人所有,享有了自主选择管理人的权利。物业管理企业通过合同获得物业管理的权利,为全体业主提供服务。根据合同,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而业主要支付对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从这一方面来说,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是民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主体,享有相当的权利和义务。「1两者之间成立的是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所以,物业服务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成立的民事合同,适用合同法的一般原则。 2、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 (1)物业服务合同是典型的民事合同,它不同于委托合同,是合同法十五种有名合同之外的无名合同,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型合同。它以提供物业服务为主要内容,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是关系人们生活居住的重要合同。在2002年稿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增加了物业管理合同,其第1318条定义为“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管理人受业主或者业主团体委托,为委托人持续处理物业管理事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将它定性为委托合同。但是在200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草案)》合同编则仅增加了保证合同一章,并未对物业服务合同作出规定。我个人认为,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典型性和重要性,而《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合同规定极为简单,应该在合同法中增设物业服务合同,以规范和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则可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2)物业服务合同实现了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2现代社会高速发展,要求实现社会化大分工,每个人精通自己行业的专业技术,而其他工作交由该行业的专业人员完成,知识专业化,行业分工化,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物业管理企业拥有专门物业管理技能,利用自己的技术为业主服务,行使管理权。业主是物业的所有人,基于所有权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监督。 (3)物业服务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房屋及配套设备的养护、维修,小区环境卫生清洁和保安等服务,业主支付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相互对应相互依赖的。物业服务收费的一项基本原则是质价相符,充分反应了其双务性的特点。 (4)物业服务合同是有偿合同,要式合同。 3、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委托合同 有人认为物业服务合同是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委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3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聘任,为业主提供服务,代替业主管理小区物业及相关事物。从这点看,物业服务合同与委托合同有相似之处。但仔细分析合同的特点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物业服务合同与委托合同存在极大的不同,不能将物业合同归属于委托合同。 (1)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有委托人承担。而物业管理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自己的经营方法,在业主将小区委托于其管理时,它以自己的经营费用,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并独立承担对外法律后果。 (2)委托合同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而对于物业服务合同,除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外,物业管理企业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业主委员会只有在业主大会以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决议后才能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也必须满足合同解除的相关条件。 (3)委托合同一般是无偿合同、不要式合同。物业管理是一种市场经营服务型企业行为,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业主支付报酬,是有偿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有的地方物业管理条例还要求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是典型的要式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订立-业主选择物业管理企业自由 根据契约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相对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表现为业主可以自由选择为其提供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开发商在房屋竣工出售前,常常选定一个物业管理企业为它管理物业,即前期物业管理。通常,该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是开发商的下属企业,与开发商利益一致,或者由原来的房管所转变而来,受到行政单位制约。开发商捆绑销售,强制业主同意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者行政部门加以干涉,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业主的选择自由。虽然业主大会成立后,可以通过决议选择其他的物业管理企业,但是多数情况下,业主们出于方便等考虑,会接纳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继续为自己服务。等到出现问题时,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业主常常处于弱势,其利益难以追回。所以,要保障业主的权益,首先要规范物业管理企业,使之与房地产开发商和行政单位脱钩,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现物业管理企业和开发商之间的平等主体关系。只有这样,开发商才能从维护整个物业的角度,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企业,符合业主的利益,同时能够防止传统的行政权力干涉业主的选择自由。2001年9月,景洲大厦在深圳首开先例,第一次由业主投票表决成功炒掉了地产开发商属下的物业管理公司,使房地产行业流行多年的“谁开发谁管理”的物业管理模式成为终结,在地产物管界引起了轩然大波,被媒体称为“景洲事件”,得到了国家建设部的肯定,推动了中国房地产物管行业的改革,其目标就是“房地产必须与物业管理分离”,「4为业主更好的行使自由选择权提供条件。 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自由是业主们的自由,其权利是以在业主大会中行使投票权的方式实现的。“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实行的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以单个业主的自由是受到一定限制的。物业服务合同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签订的。实践中出现了业主委员会为了物业管理企业所给的好处,而在选定物业管理企业或者议定具体条款时,与业主大会的决议不符的情况,这样的行为无疑侵犯了业主的权利,业主可以联名要求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罢免业主委员会,同时申请法院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恶意串通,侵害业主利益为由而宣告物业服务合同无效。 三、合同主要条款-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聘请,对城市住宅小区内的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开展维护、修缮、整顿服务以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作为物业合同的一项主要条款,服务收费关系到每一个业主的切身利益,是现今物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也是物业纠纷中涉及最多的问题。「5公务员之家 1、合同相对性原理-物业服务费的交纳 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它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的义务和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6所以,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不要和其他合同相混淆。 (1)区分物业服务合同和售房合同 要注意,物业服务合同与售房合同是两个独立、互不相干的合同。售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购买人(业主)和房地产开发商,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则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 在实践中,许多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吸引更多的购买人,把物业管理也作为一个卖点,打出“如购买房屋则送(免)半年物业服务费用”这样的促销广告。这实际上超出了其售房合同的范围。虽然业主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代替业主交纳半年的物业服务费用,但实际履行时,由于得不到开发商的实际承诺常常引起争议,业主利益无法得到保障。有的开发商在其售房合同中约定了物业服务的内容,在房屋交付之后,把物业交由自己下属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某一个部门管理,实际上提供的物业服务水平低下,并且以维护开发商利益为主,忽视业主权益。所以,业主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理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签好售房合同,不要被开发商的“物业”条款所迷惑。 正因为物业服务合同和售房合同时相互独立的,所以物业服务费用与购房款无关。因而,开发商不能以业主没有预交物业服务费用而拒绝交付房屋,同时买房人也不能以房屋存在缺陷而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对于前期出现的遗留问题,如果保修服务可以解决的,通过保修服务解决。通过保修服务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其他非保修方面的问题,应该由开发商负责解决。开发商应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等,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开发商和买房人都只能依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和追究相对人的责任,从而保护自己的权利。 (2)物业管理企业不能以停电停水的方式逼缴物业服务费用 目前,很多居民小区都出现了物业管理公司用停电停水的方法相威胁,逼迫业主交纳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情况,消费者协会的统计也表明这类投诉处于前列并有不断上升的趋势。「7这类问题,涉及到业主的日常生活,极易引起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矛盾,导致业主的愤怒。对于其处理,应当引起重视。 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主要是依据物业服务合同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实际工作中,物业管理企业往往基于委托向业主代收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用。而且,物业服务合同中也往往订有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停电停水的条款。因此,物业管理企业普遍认为,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停水停电,既是合同的约定,也符合常理,并没有不妥。 同样,物业服务合同与供水供电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涉及不同的合同当事人。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用水用电人有义务交纳水费和电费,供水供电公司有义务按照约定供水供电。也就是,用水用电人有要求供水供电的权利,而供水供电公司相应的享有收取水费电费的权利。根据双务合同履行中抗辩权行使的原则,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行交纳水费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公司可以拒绝履行供水供电的义务,即供水供电公司此时有停水停电的权利。可见,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物业管理企业并不是小区业主的供水供电人,不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在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情况下,赋予物业管理企业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一约定侵犯了供水供电人的权利。在合同法上,这属于涉他合同条款,这种条款必须经过第三然即供水供电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效的。并且,由于供水供电义务所对应的是交纳水费电费义务,即使供水供电公司授权物业管理企业代替其收取水费电费并可以停水停电作为收取费用的手段,物业管理企业也不能以停水停电催缴物业服务费用,只能以它来催缴水费电费。因为,供水供电不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其从供水供电公司得到授权的范围是有限制的。 过去,物业管理企业往往代收整个小区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等公共服务费,同时向业主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这是作为物业服务收费的一个组成部分写入合同的,是由《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所明确的。现在,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从而明确了公共服务提供人与业主之间的直接关系,理清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之间的关系,防止物业管理企业利用其便利的条件,侵害业主的利益,获取不正当的收益。当然,物业管理企业依照合同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权利,也必须要给予保障。在业主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采取合法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业主委员会督促业主交纳物业费用,亲自上门与业主沟通,向法院提出诉讼,或者依双方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等等。 (3)物业管理企业未公布财务报表,业主能否拒绝交纳服务费用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明确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实际生活中发生了这样的案例,物业管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公布其财务收支状况,业主们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引发争议。在这种情况下,业主究竟有没有权利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如果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合同提供了质价相符的服务,尽管没有公布其财务状况,业主也应该交纳服务费。另一种观点认为:定期公布财务报表是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如果其不履行义务,业主就可以行使抗辩权,拒绝交纳服务费。我个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对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合同进行分析,然后做出判断。 第一,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状况,如果不公布的,业主有权拒绝继续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根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达成的契约,在当事人之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所以,业主可以暂时拒绝支付服务费用,并通过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尽快公布。如果物业管理企业及时补正的,业主也应该及时补交服务费用。在被称作物业管理行业的“204条”-《深圳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管理)第八项明确规定: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3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账目公布前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乙方不公布账目,业主有权暂停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二,如果物业合同中仅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报告,并未规定业主的权利,此时,合同的主给付义务是物业管理企业依照约定提供服务,业主依照预定支付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定期公布其财务收支报告,是其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所负有的附随义务。在双务合同中,根据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一方单纯违反附随义务,但已履行了主给付义务,另一方不得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8所以,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了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就应当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对于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报告,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督促其公布或者要求业主委员会进行检查。 对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物业服务费用的情况进行监督,是业主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工作的重要方式。如何保障业主的这一权利呢?最好的做法就是学习深圳景洲大厦的做法,以合意的方式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不公布账目,业主有权暂停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是物业管理企业赖以生存的资金来源,这样的约定必然促使物业管理企业及时、全面的公布财务帐目。 3、关于开发商空置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问题 实践中,由于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两者通常约定,对于开发商尚未售出的空置物业,不交纳或者少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则小区的物业服务费用只能由已经入住的业主全部承担,利益受到损害。小区的物业服务费主要是公共性服务收费,包括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绿化管理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办公费等。从这些费用的构成来看,物业服务费不会因为物业是否空置而有太大的变动。并且,对于业主来说,物业服务费用都是入伙预收的,即物业费在交房时即开始支付,而无论是否实际入住,即使交房后空置,也要交纳相应的费用。「9所以,开发商为空置物业支付与业主相平等的物业服务费用,才是公平的做法。新的《物业管理条例》第47条第二款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从而解决了开发商空置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问题,保障了业主的权益。 四、结语 物业服务合同是整个物业管理关系的优秀。它是建立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是约束当事人双方行为的“法律规范”,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给予充分重视,尤其应明了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对于法律上没有规定或者规定模糊的事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虽然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物业行业和物业服务活动,但是对于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一些争议问题和细节问题,还没有做出规定。在我国的物权法和合同法也未提供相关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要得到最满意的物业服务,最好的方法就是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尽可能全面、详细的对各项事物做出约定,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善意,诚信的履行合同,依据合同解决一切纠纷。我国实践中深圳市福田区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与深圳市金风帆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所签订的《深圳景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就是这方面的典范,集中解决了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给出了相关处理措施,值得各地业主学习和借鉴。 法律毕业论文:农民工权益缺损和法律保障毕业论文 内容提要农民工是新式的工人阶级,在城乡二元模式的转型和市面经济的互动中,基于全球的轻视和法律保障的缺失,农民工权益屡屡被损害,困扰着全球的和睦发展。探究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缺损的深层原因,以期构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途径,是我们全球对其公民权保障的最大福祉。 关键词农民工权益缺损法律保障 经济发展的市面化、全球化,使得人数活动变化全球发展的必定形势。乡村充裕工作力涌向城市进行务工,一范畴是对乡村传统乡土经济秩序的改造,促使乡村产业构造做成积极调动,以此来完成乡村经济的可连续发展;另一范畴是对城市经济发展工作力缺乏的必要弥补,促使城市经济完成产业化、现代化的实践之路。乡村人数流向城市,既减免了乡村的经济压力,又增进了城市经济和全球的不断繁荣,这是一项双赢的韬略。同道夸张指出:“乡村充裕工作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必定形势。”然而,在城市经济发展进程中,只管农民工做成了宏大的功劳和就义,但其权益的保障不断存在缺损题目,这是对农民工的不尊重和蹂躏,是全球经济进程中的不和睦之音。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有效保障,不断仅是对农民工公民权的尊重,更重要的是对法律的尊重。由于法律彰显的公平、正义是为全部全球负义务,这是其不可推托的任务。 一、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缺失的表示 城乡二元模式带来的推拉效应和传统户籍政策的客观原因,成绩了农民工这个特别的全球群体,农民工是我国市面经济发展的必定产物,是国度完成现代化的基本轨道。农民工是介于农民和工人之间的一度全球特别群体,他们既非纯粹的农民又非真正意义上的工人,这就建议了这个群体的无奈和难堪事情。“他们这个群体就像是性命在孤岛上,阔别家门又徘徊在城市的门外。”一位全球学家如是说。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的缺失,一范畴把农民工不断推向全球的墙角;另一范畴又加剧了全球相对,增多了全球的动荡定因素。客观上,农民工权益缺损引起的违法犯法等全球题目,终极还是要法律往解决,权利机关的不作为终极还是要以其作为的行动往结束,这无疑于作茧自缚。 (一)全球保障政策对农民工的轻视性 全球保障政策是市面经济的“巩固器”、经济运转的“减震器”和完成全球公平的“调节器”。[1]但是本国目前的全球保障政策存在严重不足,缺乏公平性。全球保障政策只涵盖了国度机关、事业机关和部分集体企业的职工,而个体管理者、私营企业职工和“三资”企业中的农民工并未遭遇到充分的全球保障。固然广东、北京等少数省市开端实行最低性命保障,但尽大部分农民工仍然被消除在全球保障政策之外。当农民工遭遇工资不能和时足额发放、工伤典当、人格轻视等题目时,全球保障政策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和对于有坑农民工权益的部门和匹夫缺乏严格的处分机制,往往使农民工连辛苦恳动的“工资”都不能拿到。 (二)法律支援政策滞后 本国自1994年树立宪律支援政策以来,已经树立政府法律支援机构2892个,共有法律支援专职职员9798名,10多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600多万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支援事例81万余件,有130余万人取得了法律支援服务。法律支援已经变化一项保障农民工正当权益、完成公安公平、保护全球巩固的不可或缺的政策,但因法律支援经费的缺乏,法律支援辩护律师资源的不足,法律支援机构和政府部分的合作机制缺乏有效的监督,大批愿望需要法律支援的农民工权益纠纷和事例不能取得和时的解决。农民工权益被损害以后,由于交不起高额的诉讼费而丧失了国度法律辅助的权利,这对农民工来说是极大的不公平。法律的权威不是靠金钱堆积兴起的,而是靠公温和正义积攒兴起的。农民工权益受损而不诉诸于法律,却被迫选择自己不甘心的“私了”,这并不是农民工法律意识的淡薄,而是一种埋伏的不同等在作怪。由于他们和雇主之间的不同等位置,迫使其只能接收不同等的原因。 此外,当农民工权益被损害以后,保护全球公平的政府、保护工公民权益的工会、保护妇女权利的妇联理论上应当是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刚强后盾,但客观上来自他们的关心却竟然看不见。广东商学院教授谢泽宪、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巧燕于2003年7体液过问卷调查后觉察,专人农民工权益的机关并不能全心全意地保护农民工的亲自好处,从某种水平上说,它但是一度情势罢了。为何广东省手外科医院如此之多、手外科技巧如此繁荣,究其原因,是手指工伤事故太多。每年都有上万只手指手术,每一次手术耗费数万元,这是一度很大的好处市面。农民工工伤以后的典当、性命、就业、子女文化、父母收养等一连串题目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这不断仅是一度法律题目,更是一度全球题目。农民工工伤以后不但背负宏大的经济义务,并且负载更加沉重的实质压力,由于他们有见不得人的一面。谢泽宪教授痛心疾首地指出,“这不是他们的丑,是全球的声誉。”[2]法律把没有解决的题目扔给全球,是对全球的不尊重,更是对法律自身权威性的蹂躏。法律支援是农民工正义维权的全球下线,假如都没有了,那样农民工除非任人宰割。正义成了一扇假想的门,法律把农民工拒之门外,同时也把自己关在了门内。 (三)农民工政治权益被剥夺 农民工处于全球层次体专业的底层,由于受文化水平、身份位置、财产占领等的限制,其政治参和机会往往很少甚或被剥夺,这样使得农民工对政治性命的反应力较低甚或没有。政治性命的货物是法律,而法律则是权势政府对全球公共价值的强迫性和权威性分派。国势群体在法律的制定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反应力,他们超出自己的反应力或其他行动,使法律的制定有有利自己的好处欲求,或者至少不反应自己的既得好处。农民职业为弱势群体,因其特别的全球身份而无法参和法律规矩的制定,不能使自己的志气体现在法律中,故此,自己的权利被疏忽、剥夺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法律对国势群体的通知就是对弱势群体的欺负,这在特定水平上折光降生界权利分派不同等的“潜规矩”。同时,农民工政治参和权利被疏忽、剥夺殃和其他范畴,诸如子女受文化、就业、培训、休息、安全保障等权利都得缺席有效和有恒的保障。 “一度全球假如不能充分关注保障题目,特别是全球脆弱成员的保障题目,很可能性要接收损坏性顺利结果的磨难。”[3]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虚置的表示,使其不断被逼向“违法犯法”的边缘。2000年震动全国的湖南张君案就是一度明证,这不能不引起全球的高度器重。 二、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缺失的深层原因 农民工是市面经济的产物,是历史和现实的反常儿,其特别的全球身份和位置建议了遭遇多劫的性命轨道。因此,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缺失的深层原因变化全球亟待探究的重大考题。公务员之家 (一)以户籍治理为关键的城乡二元模式的历史原因 农民工是在我国特定环境下发生的,是和特定的历史时代相联专业。在打算经济时代,国度履行严格的收进分派政策和户籍治理政策,这两者客观上形成了本国城乡二元化全球分别的模式,限制了农民向城市的活动。只管这种二元模式在打算经济时代为全球的巩固和发展做成了宏大的功劳,显示了特定的优胜性。但是随着改造开花的不断深进,这种二元模式的弊病愈加凸现,在特定水平上制约着市面经济的步伐。二元化的户籍治理政策制约着人数的广泛活动,特别是经济退步乡村的农民向经济繁荣城市的活动。城乡二元模式是历史形成的,它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形成不同的经济构造,这种二元化的经济构造拉大了城市全球和乡土全球之间的经济差距,以和由此而来的各种价值观、人生观。经济差距越大,就越能润泽农民涌向城市的心理,也越能加剧城乡两种秩序的相对。 城乡二元模式的相对秩序建议了农民工特别身份的形成,农民和市民不同的效益观念和价值观念也建议了两种全球群体的必定相对。由于城市秩序的特别性,城市市民享有农民可看不可和的优宽待遇,甚至对于在这种不正义的政策下而取得的待遇发生了极大的惯性依附,所以总是要竭力保护这种不正义的好处分派模式。而城内政府对农民工采用的种种限制政策表面上就是保护城市市民这种不正义的既得好处的具体表示,这种好处上的冲突下降了农民工薪资待遇的心理预期,顺有利农民工“心悦诚服”地为城市经济发展服务。同时,和城市居民较大的好处反差使其心理发生“相对剥夺感”,从而引发全球危机。城乡二元模式是历史形成的,我们不能手为转变,但农民工不能遭遇和市民同等的待遇,却是不公平的政策形成的,而政策的不公平是对公民权的最大蹂躏。 (二)执法环境差、维权本钱高、城市轻视强的全球原因 农民职业为全球特别的弱势群体,当其权益被损害以后,会做成两种选择:让步和抗争。让步是农民工舍弃自己的权利,默默接收并予以回避,或者被迫接收“工资”的“高额打折”的便宜原因并进行蒙受;抗争是农民工争取自己权益的积极表示,他们超出上访、诉讼、甚或武力等方法来为自己维权。德国法学家耶林认为,“权利,为取得此对象的手腕就是奋斗。”[4]农民工希看超出政府、人大、工会等机关争回自己的正当权益,然而这些农民工的刚强后盾有时却视而不见,来自他们的关心至多只停留在口头上,让人看缺席客观的内容。固然目前农民工讨薪取得了特定成绩,2002年全国工作监督部分共追回14亿元,但距拖欠400多亿元还有很大的差距,这不能不介绍我们政府的执法部分还存在很大的题目。执法部分力度不够的原因取决执法职员的高素质不高、中央政府的保护学说,中央政府为了自己的经济好处,甚至忍受或纵容这种事情。名扬全国的工伤维权辩护律师周立太,为争取农民工权益积极辩护,深受农民工的尊重和欢迎。但是一些企业却到中央政府埋怨:有这样的辩护律师在这里,我们呆下往了。言下之意假如政府不采用特别的措施,就要撤资。中央政府招商引资、发展经济固然无可厚非,但我们决不能为了经济好处而疏忽、蹂躏农民工的正当权益。 诉讼是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下线,同时也是农民工最不愿意走的一条路。由于目前公安不正常环境,加之较高的诉讼费用使得农民工没有才能争回自己的正当权利。当农民工权益被损害,特别是遭遇工伤以后,农民工急需治疗费用,如若用法律途径来解决,也许能够取得更多的典当,但不能救急。农民工除非被迫接收雇主的很少的典当,并且以后的就业、性命还是一度很大的题目。公安环境不幻想,维权本钱高、风险大是法律难以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基本原因。农民工打不起官司的原因还取决耗不起时间,即便阅历艰巨疾苦获得胜诉,法院履行难也是一度题目,终极的胜诉但是一张仅有心理抚慰作用而无客观意义的法律白条。因此,即便农民工知道其权益被损害,也不敢、不愿用法律途径来为自己维权。 城乡二元模式的相对秩序造成了市民对农民的某种偏见,这种偏见受历史的反应,但在现实全球中却被不断地夸张,以至于城内政府对农民工发生轻视和排挤心理。农民不是乡村的专利,市民也不是城市的专利,他们都是特定历史的产物。从法律层面上讲,农民工和城市市民享有同等的法律位置,市民享有特别的全球待遇,就是对农民工的轻视,也是对“法律眼鼻祖人同等”的亵渎。城市政策对农民工的轻视具体表示在就业限制、职业环境差、子女受文化需交纳高额的借读费、同工不同酬、保险福利无保障等权利的缺失。只管城市如此轻视,农民工还是“忍辱负重”地进行留在城市,他们不敢对各种各样有害其权益的行动讲价,由于他们怕失来往之不易的职业,这样更加剧了城市轻视的蔓延。 (三)农民工的自身原因 农民工自身高素质的约束也是其权益法律保障缺失的一度重要原因。农民工文化高素质相对较低、现代法制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缺乏权利观念,当其权益遭遇损害以后,由于周济无门,只能自我承担。并且,我国的农民基于某种血统和地缘的同质作用,一般不愿打破这种互相依存的全球关专业。不同,倒是愿意舍弃一些权利,往博得一些情理,以好转同周围的全球关专业。这是我国农民传统的价值观念在作怪,这种退步的权利观念是农民工权益屡屡受损的重要原因,也是其难以接收现代法制思想、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的关头。此外,农民工缺乏机构性,观察散漫,这样使其无正式的全球机构依附。当其权益缺损后,由于得缺席全球机构内部资源的保护和撑持,农民工只能依附树立在低级群体网络房基上的血统、地缘或业缘的乡土机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客观上,这种乡土机构的力量对于他们的困境来说是非常牢固的。 三、法治视野下的公民权保障机制——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途径 农民工权益缺损是一度全球题目,但回根结底是一度法律题目,是法律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缺失造成的,是法律驾驶全球运转中的不和睦之音。因此,必需构建一种公平的和睦秩序——法治视野下的公民权保障机制,来对农民工进行国势关心,这才是清源之术、治本之道。 (一)政策公平:一种法律下线 政策公平对于转变农民工的弱势位置是基本性的。美国法学家罗尔斯在其名著《正义论》中认为,全球公平应体现两条“正义原则”,[5]一是同等原则,即每匹夫应当在全球中享有同等的自由权利;二是特征原则,即假如不得不发生某种不同等的话,这种不同等应当有有利境遇最差的众人的最大好处。罗尔斯对全球和经济中处于顺利位置的弱势者开出的便条是采用特别的积极特征待遇,一范畴保证书国度权利的对内开花,另一范畴又能够使弱势者获得最大好处,这客观上体现了一种表面上的全球公平。 农民工是不公平的政策造成的,这一弱势群体的形成,即证明了不公平已经存在。那样,按照罗尔斯的“特征原则”,国度应当采用积极措施来保障农民工的最大好处。(1)树立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有效机制,加强权益缺损事情的防备措施。农民工辛苦工作的工资假如不能和时、足额的拿到,不但生存变化题目,并且会加剧其对全球的敌视心理,增多全球的动荡定因素。(2)加快乡村经济建设和城市化步伐,改造城乡二元体制,完成城乡秩序一体化。农民工权益缺损的房基性原因是其依存的乡土秩序在城市中的失落,以和由此而发生的农民工生存和成长期看的落差。故此,加快乡村经济建设进程,转变乡村经济退步的局面是一范畴;另一范畴要打破城乡二元化的不正义模式,完成乡土秩序和城市秩序的融合和重建,终极完成城乡秩序的一体化,取得一种政策上的和睦。城乡秩序一体化是指城市秩序和乡土秩序超出融合能够互相容纳,改造两种秩序上因政策造成的人造相对;越超重建使两种秩序互相渗透,新建一种新式秩序,从而取得一元化形状。除非打破城乡二元模式,性情转变我国传统的户籍治理政策,使全球资源同等而有序的分派,完成农民工权利的公平分派。除非构建公平的政策,性情完整消灭农民工受轻视的全球现实,这也是转变农民工遭遇的法律下线 (二)公民权尊重:一种道德下线 法律是一种普适性的政策。普适性请求法律必需保障每匹夫的好处,这才是其公平正义原则的体现。农民职业为全球的弱势群体,理应受到全球的尊重,法律有任务请求全球大众,往尊重农民工,这是全球的道德下线,同时也是法律的道德下线。尊重是全球关专业中最基本的伦理准则,假如人和人之间连至少的尊重都不能获得的话,那样,不被尊重的一方即是被否定了做人的尊严,这是全球不答应的,更是法律不答应的。 农民工在城市受轻视是一度广泛景象,这重要回因于法律的器重和脆弱,器重表示为法律对农民工权益缺损的“视而不见”;脆弱表示为法律对农民工权益缺损的“能干为力”。农民工所言:物质上的贫困倒在其次,实质上的受轻视却让人难以接收,不尊重的全球现实往往使其难以长期安心肠在城市职业。和此同时,农民工和市民之间的冲淡、相对形状往往给全球治安带来不良反应,因此,法律应当给农民工以市民待遇,让农民工享有和市民同等的城市尊重。从法律功利学说的立场讲,尊重农民工并保障其正当权益,既象样使农民工长期为城市经济发展服务,又能够使全球秩序取得和睦发展,进而减免全球的义务,下降法律的本钱。 农民工进城务工,是市面经济环境下不可恶化的潮流,全球应当顺应而不应禁止。我们必需承认,“在今后的几十年里,农民工和城市市民将是本国城市同性命的、长期共存的两大全球群体,除非加强他们之间的懂得、懂得和沟通,消灭他们之间的误解、隔阂和轻视,性情防止全球冲突的呈现,从而保证书本国全球的长期巩固发展。”[6]既然农民工得缺席尊重反应了其权益的保护以和全球的巩固秩序,那样,法律就应当担当此重担,调动农民工得缺席尊重的全球关专业,对于不尊重农民工的行动予以处分,用法律的手腕来保护农民工的正当权益,使农民工取得法律的尊重。例如,成立正式的农民工维权机构,制定专门的《农民工权益保障法》,履行农民工工作合同政策,扩大全球保障政策的连累面,改造文化法规、增进文化同等。 (三)权利意识:一种生存下线 农民工由于天然的脆弱性,加之受传统儒家思想的反应,往往和平,宁可自己吃点亏,也不愿得罪犯,这是乡土全球中的熟名声结。在特定水平上,忍让意识保护着全球关专业的巩固,但长期下往,却埋伏着更大的危机,这种危机是以生存作为下线。在乡土全球中,由于血统、地缘上的特别关专业,农民权利虽然受到小半有害,一般会有乡村干部或德高重视的人出面调节,保持乡土秩序整体上的一种温和。农民这种传统的权利意识在乡村尚象样生存下往,但把它移栽到城市全球中就会碰壁,由于城市全球是在竞争激烈的市面经济中发展的,市面经济决不会同意和辅助弱势者。从某种意义上讲,城市全球是以好处的互动为房基,好处的互动又是以激烈的权利意识为准则,它请求市民要有法律观念。农民工从乡土全球来到城市全球,由于其文化水平较低,缺乏法律观念,所以其权利意识当然大大上升。但是这种上升还有特定的全球原因,农民工背井离乡为的是更好地养家性命,但在城市的轻视中“忍辱负重”进行职业,由于他们怕失来往之不易的职业。这样,一范畴下降了他们召唤遇的期看值,另一范畴也增多了雇主们的剥削心理,双重因素使农民工的权利意识不断跌向生存的下线。 农民工权利意识的缺乏不断仅是其匹夫的原因,法律保障的虚置也是一度重要范畴。罗尔斯认为,“假如法律不能充说明决由全球和经济的敏捷变化所带来的新式的争端,众人就会不再把法律当做全球机构的一度机器而加以信任。”[7]农民工权益缺损而不诉诸于法律,在特定水平上也剥夺了其维权意识。 四、序言 农民职业为全球活动中的边缘弱势群体,其权益保障已经变化一度严重的全球题目,我们要构建公平、正义的和睦全球,就不能不着想农民工权益缺损题目。国度在培养全球资本、开辟农民工人力资源、革命农民工全球位置以和其生存才能的同时,加强法律对农民工权益的客观保护,才是我们全球对其公民权保障的最大福祉。 法律毕业论文:法律经济法主体体系毕业论文 【内容提要】经济法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对现实经济利益关系的某种肯定或维持。[1]经济法主体作为经济法所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暨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是构建经济法主体体系的基础。本文结合相关的经济法概念,认为,经济法主体体系,是在一国的经济法的基本框架内,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和归纳所形成的各类经济法主体,基于各自在本国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形成的一种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模式。 【关键词】经济法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主体经济法主体体系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法学研究的不断深化,有不少学者对经济法主体体系提出了自己的设想。例如,王全兴教授提出了“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的三层经济法主体体系的框架理论,其中市场主体又具体包括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劳动者四种。[2]又如,单飞越教授以经济权利、社会自治权力和经济权力为标准归纳出了三大经济法主体群,即市场、社会、国家,其中市场主体按经济性标准分为企业和消费者两大类。[3]学者们的这些观点较之已往的“政府—市场”的二层经济法主体体系的框架理论,有了新的发展,但是仍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据此,本文结合相关概念,对经济法主体体系略作一番探析。 一、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其基本含义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⑴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经济法同其他任何法律部门一样,都由法律规范组成,都是各有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以,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与其他法律部门在法的共性方面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 (2)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在国经济运行而不是国际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对这种经济运行的协调是一个的协调即国家协调,而不是国际协调即两个以上国家的共同协调。为了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这种国家协调,制定或认可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是一个国家,而不是两个以上国家。经济法体现的是一国的国家意志,而不是两个以上国家的协调意志。所以,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不属于国际法体系,更不同于国际经济法。 (3)经济法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律部门。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经济法是对现实经济利益关系的某种肯定或维持。它的调整对象是现实中的经济利益关系,而不是政治关系、人事关系等非经济利益关系。这种经济利益关系是在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这种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体现了国家协调。所以,经济法不同于属于国内法体系的民法、商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二、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经济利益关系。其基本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权力)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社会实体。 (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即经济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关系。 (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经济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经济权利(权力)和经济义务。 三、经济法主体 经济法主体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指根据经济法的主体体制所成立的主体,如根据国有企业法和公司法所成立的国有企业或国有公司以及直接成立的中国人民银行等。二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权力)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社会实体。 本文所称的经济法主体,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权力)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他们或依照法定条件、法定程序成立,或由法定机关授权,均可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经济法主体主要包括以下三大类: (1)国家机关。国家协调经济、干预市场的活动主要通过国家机关来实施,所以国家机关是经济法律关系中重要的主体,特别是承担经济管理职能的综合职能机关和行业管理机关(如信息产业部、交通部等),其主体地位和作用都十分突出。 (2)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细胞,是经济法律关系不可或缺的主体,其数量大、种类多,作用更是不可估量。其又可以分为三种:①企业(如个人独资、合伙、公司等企业),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他们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②事业单位,即拥有一定财政预算或其他拨款,并从事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的非营利性组织;③社会团体,即根据自愿原则进行社会活动的群众团体、公益性组织和学术团体等。社会组织是市场主体的主要部分。 (3)公民个人。其主要是指以个人(或家庭)身份从事生产经营或特定服务的个人(如个体工商户),或者由经济法专门规定的个人(如依《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承包关系的农村承包户),还有各类消费者个人,都是经济法主体。 同时,以上的三大类经济法主体基于各自在一国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又可以分为以下三大类:①政府,包括宏观经济调控主体和微观经济调控主体(即市场规制主体) ②社会中间层,包括社会团体类主体、中间交易类主体、社会评价类主体和经济调节类主体等;[5]③市场,包括政府和社会中间层以外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 四、经济法主体体系 所谓经济法主体体系,有学者认为,经济法主体体系,依存和限制所在的经济体制,以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为基础,表明各类经济法主体之间的组合关系,综合展示各种经济法主体的法律地位。[6]显然,此观点并没有给经济法主体体系下一个完整而明确的定义。 笔者以为,经济法主体体系,是在一国的经济法的基本框架内,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和归纳所形成的各类经济法主体,基于各自在本国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形成的一种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模式。简言之,经济法主体体系就是一种由各类经济法主体有机组合所形成的关系模式。经济法主体体系的构建,首先须对经济法主体进行系统划分和归纳;然后基于各自在本国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再将各类经济法主体加以有机组合,进而形成一种较为科学、合理的关系模式暨经济法主体体系。据此,我们可以以上文所涉及的“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的三层框架(以下简称“三层框架”)为例,对我国的经济法主体体系做一番浅显的探析。 笔者以为,“三层框架”其本身就隐含了三类经济法主体(即政府、市场和社会中间层)之间的三种关系模式:①“政府市场”的关系模式;②“政府社会中间层”的关系模式;③“市场社会中间层”的关系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三层框架”就是以上三种关系模式有机组合而成的一种关系模式(即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有学者认为,理想的“三层框架”应该是对称互动的“三层框架”,在这中理想的关系模式下,社会中间层有适度独立的地位,政府通过社会中间层协调市场的力度与市场通过社会中间层作用与政府的力度大体均衡。[7]由此,笔者以为,学者们所理解的理想的“三层框架”,是一种以“社会中间层”为中点,以“政府”和 ldquo;市场”为端点,左右对称互动的(直)线型的关系模式。但正如学者们所认为的,在中国的现实中,社会中间层尚未成为与政府、市场相对独立的第三种力量,在许多领域还不存在社会中间层或者只有其名而无其实,政府通过社会中间层协调市场的力度远远超过市场通过社会中间层作用与政府的力度。[8]因而,在中国的经济法律关系的现实中,线型的左右对称的“三层框架”的关系模式是尚未定型的。但是,组成“三层框架”基础的三类经济法主体(即政府、市场和社会中间层)又是客观存在的。据此笔者以为,中国现阶段的经济法主体体系是非线型的关系模式。如下图所示: 这种“三角”型的关系模式是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等三大类经济法主体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所共同组成的一种较为合理的经济法主体体系。 五、结论 基于对我国经济法领域内相关概念的认识和对经济法主体体系的浅显探析,笔者认为中国现阶段的经济法主体体系,应该是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有机组合所形成的一种非对称的“三角”型的关系模式。 法律毕业论文:职业经理法律新探毕业论文 内容摘要:传统公司治理理论中经理法律地位不是独立的公司机关,与董事会是委托关系,本文通过对该理论的批判,明确职业经理人与董事会是信托关系,使职业经理人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确,使职业经理人与董事会的权利合理划分,期望对现代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和公司治理实践有所裨益。 关键词:职业经理人委托信托 引言 传统公司治理理论中大陆法的公司机关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英美法的公司机关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会代表的资本所有者和董事会代表的经营者分别行使所有权与经营权。但是,经理,这一公司中普遍存在的重要部分却始终被掩映在董事会的影子里,公司治理理论中通常把董事会和经理共同视为公司经营权主体,其中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经理是董事会的辅助执行机构,经理不具备独立的公司机关地位,董事会与经理之间是委托——关系或合伙关系。然而,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在经历了股东会中心主义和董事会中心主义之后仍然无法克服的问题是经营权执行不力,董事会和经理的权力模糊。伴随着经理人逐渐职业化,经理人逐渐形成了社会的一个重要阶层,成为公司发展所不可替代的新动力,从而使现代公司治理理论出现了经理中心主义趋势。职业经理人的首要意义是经理已经成为社会分工的一部分,成为一种职业,即具有某种专业技能的人所从事的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并以该种技能为主要经济收入的专门工作。因此,经理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问题成为我国现代公司治理理论研究的新课题。 一、传统职业经理人法律地位理论研究 所谓公司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是指职业经理人在公司中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具体表现为职业经理人与公司中其他公司机关之间的权利分配关系和职业经理人的行为对于公司外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如何。受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影响,董事会是股东的受托人,负责公司的业务执行,在公司经营中起优秀作用。但是,经理通常不被看作公司机关⑴、或公司级机关,有时被定位为董事会的辅助执行机关,公司经理充其量只是公司董事会下属的辅助董事长和董事会管理的机关,它本身不是公司级机关,更不是独立的组织机关⑵。仍然不是独立的公司业务执行机关。由此可见,在传统公司治理中职业经理人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传统公司治理理论否认职业经理人的独立法律地位是因为该理论是建立在委托——基础之上的。委托——理论源于民法中理论,我国《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人在权限内,以被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人对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第64条第一款规定:包括委托、法定和指定。委托是基于被人的委托而发生的关系。传统公司治理理论有的认为,股东与经理之间的责任和义务提倡“委托——”范式,有的认为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之间是委托关系(Pringcipie–AgentRelationship),即董事会以经营管理知识、经验和创造能力为标准,选择和任命适合本公司的职业经理人。而该经理作为董事会的人,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从事内务事务管理权,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⑴其中,董事会是经营者,经理是管理者。董事会只是把部分经营权力委托给经理人,经理人只是公司意定人。在委托理论下中,职业经理人的特征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公司中职业经理人的产生基于有偿雇佣,是公司的“高级雇员”⑵,经济学上称资本所有者的“牧羊人”,即受股东委托的人,经理和全体股东之间是合同的买卖关系,产权的交换关系⑶。第二,公司职业经理人的权力受董事会委托范围的限制。凡是超越该范围的决策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所辖事宜,都需报董事会决定⑷。经理的一切权限来自董事会,经理是附属于董事会而不是独立于董事会之外的。⑸第三,公司职业经理人不是公司机关。职业经理人所享有的“经理权之行为并非公司本身的行为,而是经理人自己的行为”⑹将公司职业经理人以公司名义对外直接从事的法律行为,认定为权中所包含的代表权功能,适用理论归于公司承受。委托理论目前在法学和经济学界成为解释公司职业经理人法律地位的重要学说,但是,该理论却存在着不可回避的缺陷和漏洞,对现实问题的解释使人困惑,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第一,从民法基本原理出发,在委托关系中人与被人是一种内部关系的体现,人始终以被人的身份出现,其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所约束的双方当事人是被人和第三人。但是,在公司经营管理实践中,职业经理人常常拥有公司的控制权,代表公司对外从事公司行为,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有调查表明,在我国股份公司中有近65%的公司采用“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体制。职业经理人已超越人的身份和地位,独立代表公司从事公司行为,而委托理论却无法解释。第二,公司职业经理人与公司中其他雇员的地位差异在委托理论中无法体现。雇员与公司是通过劳动合同建立起雇佣劳动关系,适用民法基本原理分析既是委托关系。公司如委托一般雇员对外采购或销售产品、提供劳动服务等,该雇员均处于人的地位,须完全依公司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的授权行事,该雇员是不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而公司职业经理人则不同,他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独立控制的能力与权力,对外可以代表公司处理有关公司整体利益的经营行为。这一点从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经理的职权在实施过程中得到体现。公司职业经理人的经营管理行为不可能不与第三人签订交易协议和文件。职业经理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已脱离雇员身份,他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公司的命运和雇员的地位、待遇和去留。单纯将职业经理与公司的关系适用委托的观点已颇为牵强。第三,公司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与其所担负的责任和所体现的价值不相吻合。在公司经营管理实践中,公司职业经理人素质的高低,管理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然而,职业经理人仅仅处于人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使得经营状况的好坏,职业经理人自身价值的社会意义都被委托人的“决策贡献”所淹没。相反,即使职业经理人能力低下、重大经营失误或故意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最终的责任都要有委托人承担,但事实上委托人可能还被蒙在股里。第四、委托理论适用于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不利于交易秩序的稳定。在我国商业实践和司法实践当中,公司签章往往代表着交易的法律效力。如果签章的不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而是掌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对外实施公司经营计划时的签章,其效力就因为如果总是依委托理论或表见这一靠法律对当事人主观善意与否的认定来判断交易的合法有效性,势必使日益快速的交易秩序混乱起来。第五,委托人混乱。委托理论中对职业经理人的委托人认定并未统一,有的主张是股东,有的主张是董事会。忽略职业经理人背后的公司治理机制的具体特征而空谈委托理论是站不住脚的,上述委托理论所遗留的问题就是委托方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而委托理论本身又无法解决双方在公司实践当中的问题,可见放弃委托理论,赋予职业经理人独立的法律地位已刻不容缓。 综上所述,传统公司治理理论中有关公司职业经理人法律地位的理论和学说不能合理解释公司实践中职业经理人的地位和作用,对于职业经理人和公司其他机关尤其是公司董事会的关系也无法做出清晰的说明。职业经理人在公司内部权利体系中仍然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起着其他公司机关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公司快速发展的脚步亟待公司治理理论的先导,因此理论界对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提出即符合实际又符合法理的理论迫在眉睫。 三、建立以信托关系为特征的新型职业经理人法律地位 相对于董事会来说,由职业经理人代表行使公司经营管理权具有诸多优势。第一,从职业经理人的产生看,职业经理人作为人力资本的载体,本身与物质资本载体——股东在联系上已脱离了,属于职业经理人市场中的一员。从法律角度上分析,他不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相对于股东而言,他本是独立的自然人,他即便曾是该公司的一名雇员,被在聘为公司职业经理人之时,他与公司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在聘任关系中,职业经理人享有独立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与公司和股东来说,他是一个外部主体,他们之间不是内部选举或代表关系,而是一种外部关系。这样,从产生上,我们不得不被职业经理人的独立性特征所吸引。第二,职业经理人来自职业经理人市场,作为宏观大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职业经理人市场遵循着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如任职资格规则、竞争规则(包括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和退出规则等。市场是开放的,也是无情的,在市场中形成的职业经理人相对于在封闭环境中形成的董事来说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职业经理人以专业的管理知识、过硬的职业道德和快速的更新换代等优越性已经在现今经济状况中当中傲然凸显出来了。可见,在公司价值由股东本位到公司本位、再到社会本位的发展道路上,确立职业经理人在公司中独立的经营管理机关地位是顺应公司价值理论发展的产物,而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中心主义已是“强弩之末”渐呈衰败之势,终将被职业经理人中心主义所取代。 然而,传统的职业经理人法律地位理论即委托说不能对这一所有权理论的变革作出合理的解释,因为在上述学说中,职业经理人是董事会经营权的附属,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因此,我们不得不为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寻找科学合理的民商法法理的支持,这样,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才会更加稳固,公司治理的理论才得到实质进展。顺应这一要求,笔者主张现代职业经理人的经营权依信托关系从董事会所代表的公司法人财产权取得。信托关系是指委托人将财产权转移于受托人,受托人依信托文件所定,为受益人或特定目的而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法律关系。⑴信托起源于英国,在英美法系国家,信托是财产管理的主要方式。利用信托原理,一个人在没有能力或不愿亲自管理财产的情况下,将财产转移给自己信任并有能力管理财产的人(即受托人),并指示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受益人的利益。信托制度的优秀就是,将信托财产的管理与支配所有权权能与实际受益权分开,在承认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上述所有权权能的同时,还承认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权能,并强调对信托财产及受益权的保护。将公司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建立在信托关系上,而不是委托关系或合伙关系,是基于信托关系的法律特征与委托关系和合伙关系的不同,适用信托关系解释职业经理人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独立的经营权来源和运用根据,更符合法理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第一,信托关系区分财产所有权的管理、支配所有权权能和受益权权能分属不同的主体所有。受益权权能在英国信托法原理上被称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是一种只享受享受财产的收益,却不能干预受托人的管理支配权,因为两者是不同的独立主体。因此,信托关系下,董事会与公司职业经理人分属不同的利益主体,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董事会尊重职业经理人的经营管理权,职业经理人在享有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权的情形下,又要服从董事会的监督。分权与制衡体制在信托关系下体现的淋漓尽致。 第二,信托关系区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者不同的法律地位。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决定信托关系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信托关系一旦成立后,委托人本身就失去了对信托财产的直接管理支配权和受益权,只能监督受托人将针对受托财产的管理收益依据信托合同给予指定的受益人。信托关系要求受托人不仅要按照信托文件的条款行事,而且还要受法律、法规的约束,以防其违反信托义务,损害受托人义务。在公司治理中,公司职业经理人只享有经营管理权,不具有对公司利润中有关股东收益的支配权和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这些权利由委托人——董事会来独立的安排,他自己不是受益者,真正的受益者是股东和公司。因此,信托关系保证了受益人——股东和公司的应得利益,同时使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各司其职,而这一切都是出于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的明确要求。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信托文件。在公司中,信托文件主要指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信托文件是契约性文件,其达成主要依赖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的诚实信用和平等互利,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由双方和议而达成的,在包括受益人在内的三方当事人形成了制度性约束,而制度性约束相对于人为主观性、随机性约束的优越性是众人皆知的。 第三,信托关系解决了公司职业经理人一定程度下对外的代表权。实践中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权的实施不可能全部依赖董事会的一一委托授权,表见的原理的适用有受到诸多限制,因此,许多学者将职业经理人的对外代表权认定为权中具有代表权权能。⑴笔者却认为不妥。代表权是一种内部关系,公司代表权主体是董事会,而不是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作为相对于公司和董事会来说是一种外部聘用关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这种独立性与董事会的独立性不相矛盾,而是通过信托文件予以明确的,各行其是、各司其职。在信托文件中规定,职业经理人在经营管理权限范围内享有对外独立的受托人地位,这样是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明晰各主体之间权利和责任,维护交易秩序的科学选择。若认定权具有代表权功能,则不能将职业经理人与董事会的地位彼此明确,相反会更加混乱。 第四,信托关系使公司职业经理人与公司雇员相对于公司的关系得以区分。以发生于英国的上诉法院案例作为说明。⑵ 案例:Lister Co.v.Stubbs(1890) 案情:原告是一家纺织公司,被告是原告公司的一位高级雇员,受命代表公司购买原材料。但他接受了原材料销售企业的大笔贿赂,并将所得款项投资于土地和股票。原告公司先请求法院禁止令,禁止被告处理这些投资,然后请求追踪这些投资,理由是,被告是原告公司的受托人。 判决:驳回纺织公司的请求,因为被告与原告并不处于一种受托人关系,只存在一种对人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 主审本案的CottonL.J.分析指出:这些投资不是原告公司的钱,从而不可以使被告成为它的受托人。相反,它是以这样一种方式获得的:根据适用于这个案件的所有规则,原告在起诉时可以针对被告获得一项命令,要求被告将这笔钱交给原告。这就是说,它是被告由于接受贿赂而对原告欠下的一笔债务,但被告由此获得的钱,不能看成是原告的钱。 在该案例中,雇员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视为信托关系,而是委托关系。如果是信托关系,受托人所处理的财产是信托财产,依据信托关系,公司职业 本篇文章来源于我爱论文网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出处内容摘要:传统公司治理理论中经理法律地位不是独立的公司机关,与董事会是委托关系,本文通过对该理论的批判,明确职业经理人与董事会是信托关系,使职业经理人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确,使职业经理人与董事会的权利合理划分,期望对现代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和公司治理实践有所裨益。 关键词:职业经理人委托信托 引言 传统公司治理理论中大陆法的公司机关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英美法的公司机关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会代表的资本所有者和董事会代表的经营者分别行使所有权与经营权。但是,经理,这一公司中普遍存在的重要部分却始终被掩映在董事会的影子里,公司治理理论中通常把董事会和经理共同视为公司经营权主体,其中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经理是董事会的辅助执行机构,经理不具备独立的公司机关地位,董事会与经理之间是委托——关系或合伙关系。然而,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在经历了股东会中心主义和董事会中心主义之后仍然无法克服的问题是经营权执行不力,董事会和经理的权力模糊。伴随着经理人逐渐职业化,经理人逐渐形成了社会的一个重要阶层,成为公司发展所不可替代的新动力,从而使现代公司治理理论出现了经理中心主义趋势。职业经理人的首要意义是经理已经成为社会分工的一部分,成为一种职业,即具有某种专业技能的人所从事的具有相对稳定性的、并以该种技能为主要经济收入的专门工作。因此,经理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问题成为我国现代公司治理理论研究的新课题。 一、传统职业经理人法律地位理论研究 所谓公司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是指职业经理人在公司中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具体表现为职业经理人与公司中其他公司机关之间的权利分配关系和职业经理人的行为对于公司外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如何。受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影响,董事会是股东的受托人,负责公司的业务执行,在公司经营中起优秀作用。但是,经理通常不被看作公司机关⑴、或公司级机关,有时被定位为董事会的辅助执行机关,公司经理充其量只是公司董事会下属的辅助董事长和董事会管理的机关,它本身不是公司级机关,更不是独立的组织机关⑵。仍然不是独立的公司业务执行机关。由此可见,在传统公司治理中职业经理人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传统公司治理理论否认职业经理人的独立法律地位是因为该理论是建立在委托——基础之上的。委托——理论源于民法中理论,我国《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人在权限内,以被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人对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第64条第一款规定:包括委托、法定和指定。委托是基于被人的委托而发生的关系。传统公司治理理论有的认为,股东与经理之间的责任和义务提倡“委托——”范式,有的认为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之间是委托关系(Pringcipie–AgentRelationship),即董事会以经营管理知识、经验和创造能力为标准,选择和任命适合本公司的职业经理人。而该经理作为董事会的人,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从事内务事务管理权,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⑴其中,董事会是经营者,经理是管理者。董事会只是把部分经营权力委托给经理人,经理人只是公司意定人。在委托理论下中,职业经理人的特征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公司中职业经理人的产生基于有偿雇佣,是公司的“高级雇员”⑵,经济学上称资本所有者的“牧羊人”,即受股东委托的人,经理和全体股东之间是合同的买卖关系,产权的交换关系⑶。第二,公司职业经理人的权力受董事会委托范围的限制。凡是超越该范围的决策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所辖事宜,都需报董事会决定⑷。经理的一切权限来自董事会,经理是附属于董事会而不是独立于董事会之外的。⑸第三,公司职业经理人不是公司机关。职业经理人所享有的“经理权之行为并非公司本身的行为,而是经理人自己的行为”⑹将公司职业经理人以公司名义对外直接从事的法律行为,认定为权中所包含的代表权功能,适用理论归于公司承受。委托理论目前在法学和经济学界成为解释公司职业经理人法律地位的重要学说,但是,该理论却存在着不可回避的缺陷和漏洞,对现实问题的解释使人困惑,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第一,从民法基本原理出发,在委托关系中人与被人是一种内部关系的体现,人始终以被人的身份出现,其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所约束的双方当事人是被人和第三人。但是,在公司经营管理实践中,职业经理人常常拥有公司的控制权,代表公司对外从事公司行为,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有调查表明,在我国股份公司中有近65%的公司采用“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体制。职业经理人已超越人的身份和地位,独立代表公司从事公司行为,而委托理论却无法解释。第二,公司职业经理人与公司中其他雇员的地位差异在委托理论中无法体现。雇员与公司是通过劳动合同建立起雇佣劳动关系,适用民法基本原理分析既是委托关系。公司如委托一般雇员对外采购或销售产品、提供劳动服务等,该雇员均处于人的地位,须完全依公司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的授权行事,该雇员是不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而公司职业经理人则不同,他对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具有独立控制的能力与权力,对外可以代表公司处理有关公司整体利益的经营行为。这一点从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经理的职权在实施过程中得到体现。公司职业经理人的经营管理行为不可能不与第三人签订交易协议和文件。职业经理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已脱离雇员身份,他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公司的命运和雇员的地位、待遇和去留。单纯将职业经理与公司的关系适用委托的观点已颇为牵强。第三,公司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与其所担负的责任和所体现的价值不相吻合。在公司经营管理实践中,公司职业经理人素质的高低,管理能力的强弱直接决定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然而,职业经理人仅仅处于人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使得经营状况的好坏,职业经理人自身价值的社会意义都被委托人的“决策贡献”所淹没。相反,即使职业经理人能力低下、重大经营失误或故意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最终的责任都要有委托人承担,但事实上委托人可能还被蒙在股里。第四、委托理论适用于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不利于交易秩序的稳定。在我国商业实践和司法实践当中,公司签章往往代表着交易的法律效力。如果签章的不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而是掌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对外实施公司经营计划时的签章,其效力就因为如果总是依委托理论或表见这一靠法律对当事人主观善意与否的认定来判断交易的合法有效性,势必使日益快速的交易秩序混乱起来。第五,委托人混乱。委托理论中对职业经理人的委托人认定并未统一,有的主张是股东,有的主张是董事会。忽略职业经理人背后的公司治理机制的具体特征而空谈委托理论是站不住脚的,上述委托理论所遗留的问题就是委托方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而委托理论本身又无法解决双方在公司实践当中的问题,可见放弃委托理论,赋予职业经理人独立的法律地位已刻不容缓。 综上所述,传统公司治理理论中有关公司职业经理人法律地位的理论和学说不能合理解释公司实践中职业经理人的地位和作用,对于职业经理人和公司其他机关尤其是公司董事会的关系也无法做出清晰的说明。职业经理人在公司内部权利体系中仍然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起着其他公司机关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公司快速发展的脚步亟待公司治理理论的先导,因此理论界对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提出即符合实际又符合法理的理论迫在眉睫。 三、建立以信托关系为特征的新型职业经理人法律地位 相对于董事会来说,由职业经理人代表行使公司经营管理权具有诸多优势。第一,从职业经理人的产生看,职业经理人作为人力资本的载体,本身与物质资本载体——股东在联系上已脱离了,属于职业经理人市场中的一员。从法律角度上分析,他不是由股东选举产生,相对于股东而言,他本是独立的自然人,他即便曾是该公司的一名雇员,被在聘为公司职业经理人之时,他与公司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在聘任关系中,职业经理人享有独立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与公司和股东来说,他是一个外部主体,他们之间不是内部选举或代表关系,而是一种外部关系。这样,从产生上,我们不得不被职业经理人的独立性特征所吸引。第二,职业经理人来自职业经理人市场,作为宏观大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职业经理人市场遵循着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如任职资格规则、竞争规则(包括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和退出规则等。市场是开放的,也是无情的,在市场中形成的职业经理人相对于在封闭环境中形成的董事来说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职业经理人以专业的管理知识、过硬的职业道德和快速的更新换代等优越性已经在现今经济状况中当中傲然凸显出来了。可见,在公司价值由股东本位到公司本位、再到社会本位的发展道路上,确立职业经理人在公司中独立的经营管理机关地位是顺应公司价值理论发展的产物,而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中心主义已是“强弩之末”渐呈衰败之势,终将被职业经理人中心主义所取代。 然而,传统的职业经理人法律地位理论即委托说不能对这一所有权理论的变革作出合理的解释,因为在上述学说中,职业经理人是董事会经营权的附属,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因此,我们不得不为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寻找科学合理的民商法法理的支持,这样,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才会更加稳固,公司治理的理论才得到实质进展。顺应这一要求,笔者主张现代职业经理人的经营权依信托关系从董事会所代表的公司法人财产权取得。信托关系是指委托人将财产权转移于受托人,受托人依信托文件所定,为受益人或特定目的而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法律关系。⑴信托起源于英国,在英美法系国家,信托是财产管理的主要方式。利用信托原理,一个人在没有能力或不愿亲自管理财产的情况下,将财产转移给自己信任并有能力管理财产的人(即受托人),并指示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受益人的利益。信托制度的优秀就是,将信托财产的管理与支配所有权权能与实际受益权分开,在承认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上述所有权权能的同时,还承认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权能,并强调对信托财产及受益权的保护。将公司职业经理人的法律地位建立在信托关系上,而不是委托关系或合伙关系,是基于信托关系的法律特征与委托关系和合伙关系的不同,适用信托关系解释职业经理人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独立的经营权来源和运用根据,更符合法理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 第一,信托关系区分财产所有权的管理、支配所有权权能和受益权权能分属不同的主体所有。受益权权能在英国信托法原理上被称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是一种只享受享受财产的收益,却不能干预受托人的管理支配权,因为两者是不同的独立主体。因此,信托关系下,董事会与公司职业经理人分属不同的利益主体,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董事会尊重职业经理人的经营管理权,职业经理人在享有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权的情形下,又要服从董事会的监督。分权与制衡体制在信托关系下体现的淋漓尽致。 第二,信托关系区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者不同的法律地位。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决定信托关系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信托关系一旦成立后,委托人本身就失去了对信托财产的直接管理支配权和受益权,只能监督受托人将针对受托财产的管理收益依据信托合同给予指定的受益人。信托关系要求受托人不仅要按照信托文件的条款行事,而且还要受法律、法规的约束,以防其违反信托义务,损害受托人义务。在公司治理中,公司职业经理人只享有经营管理权,不具有对公司利润中有关股东收益的支配权和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这些权利由委托人——董事会来独立的安排,他自己不是受益者,真正的受益者是股东和公司。因此,信托关系保证了受益人——股东和公司的应得利益,同时使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各司其职,而这一切都是出于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的明确要求。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信托文件。在公司中,信托文件主要指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对职业经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信托文件是契约性文件,其达成主要依赖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的诚实信用和平等互利,对于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由双方和议而达成的,在包括受益人在内的三方当事人形成了制度性约束,而制度性约束相对于人为主观性、随机性约束的优越性是众人皆知的。 第三,信托关系解决了公司职业经理人一定程度下对外的代表权。实践中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权的实施不可能全部依赖董事会的一一委托授权,表见的原理的适用有受到诸多限制,因此,许多学者将职业经理人的对外代表权认定为权中具有代表权权能。⑴笔者却认为不妥。代表权是一种内部关系,公司代表权主体是董事会,而不是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作为相对于公司和董事会来说是一种外部聘用关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这种独立性与董事会的独立性不相矛盾,而是通过信托文件予以明确的,各行其是、各司其职。在信托文件中规定,职业经理人在经营管理权限范围内享有对外独立的受托人地位,这样是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明晰各主体之间权利和责任,维护交易秩序的科学选择。若认定权具有代表权功能,则不能将职业经理人与董事会的地位彼此明确,相反会更加混乱。 第四,信托关系使公司职业经理人与公司雇员相对于公司的关系得以区分。以发生于英国的上诉法院案例作为说明。⑵ 案例:Lister Co.v.Stubbs(1890) 案情:原告是一家纺织公司,被告是原告公司的一位高级雇员,受命代表公司购买原材料。但他接受了原材料销售企业的大笔贿赂,并将所得款项投资于土地和股票。原告公司先请求法院禁止令,禁止被告处理这些投资,然后请求追踪这些投资,理由是,被告是原告公司的受托人。 判决:驳回纺织公司的请求,因为被告与原告并不处于一种受托人关系,只存在一种对人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 主审本案的CottonL.J.分析指出:这些投资不是原告公司的钱,从而不可以使被告成为它的受托人。相反,它是以这样一种方式获得的:根据适用于这个案件的所有规则,原告在起诉时可以针对被告获得一项命令,要求被告将这笔钱交给原告。这就是说,它是被告由于接受贿赂而对原告欠下的一笔债务,但被告由此获得的钱,不能看成是原告的钱。 在该案例中,雇员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视为信托关系,而是委托关系。如果是信托关系,受托人所处理的财产是信托财产,依据信托关系,公司职业 本篇文章来源于我爱论文网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出处 法律毕业论文: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一、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规定 注册会计师被称为经济警察,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注册会计师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这此法律责任条款散见于《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刑法》等法律规定中。 1.注册会计师的行政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的资格证书”。《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为股票的发行或上市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三十九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获得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所买卖的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20万下的罚款。”《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部门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证书”《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件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的,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许可。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或者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 2.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了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四个司法解释,即法函[1996]56号、法释[1997]10号、法释[1998]13号和最近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前三个司法解释文件是针对注册会计师验资赔偿责任而下达的,对如何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金额进行了说明,这三个文件是针对所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对《证券法》中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承担规定的落实,但规定了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被告人的虚假陈述行为,须经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并作出生效处罚决定后,法院方依法受理。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必然受到这个司法解释的约束。 3.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和二百零二条都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如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处罚金;前款规定人员如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人员如果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0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规定了追诉标准,即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如下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伍拾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时该案件追诉标准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中介机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也规定了追诉标准,即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造成恶劣影响的。这些法律条款具体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到了什么程度将被追诉刑事责任。 二。目前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 从注册会计师承担的三种法律责任的法律条款,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对于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有如下问题: 1.不同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矛盾。 《证券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强调的工作程序与应承担法律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然而《公司法》、《刑法》以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中强调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结果与应承担法律责任之间的联系。按《证券法》与《注册会计师法》规定要求,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程序符合有关专业标准的要求,即使其工作结果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注册会计师也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他法律则是按工作的实际结果与实际情况来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些法律的不同规定,而相关的司法解释又不一致,使实际司法判决不一。因此协调各法之间的矛盾是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较为重要的问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疑问。 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些法律都明确阐明了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却一纸通知,将由最高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执行范围压缩,而且还设置了前提条例。法院不仅不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还将皮球踢给证监会,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处罚决定方依据方可提起民事诉讼。这个规定不仅对证券市场的欺诈案件判决不利,也不利于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 3.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认定问题。 《注册会计师法》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仅就自身的“重大过失”和“故意”行为对第三者承担法律责任,《刑法》中也明确提出了注册会计师要为“故意”和“重大过失”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目前却无如何区分“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和“故意”等的专业判断标准。 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对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追诉规定仅有损失数额的绝对数: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伍拾万元以上的;重大失实的,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都应被追诉。这些规定没有损失的相对百分数,这就没有考虑到相同的损失数额在不同的经营规模的公司中所占的重要性是不同的,这不利于在刑事判决中保护注册会计师的权益。 4.《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问题。 《独立审计准则》是根据《注册会计法》的规定,由财政部批准实施的,应属于部门规章。《独立审计准则》应该是目前判断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是否有违规或过失的唯一技术标准。另外根据国外对注册会计师的保护经验,《独立审计准则》阐述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合理保证等概念,对于注册会计师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是在实际中法官很少将《独立审计准则》作为判决依据,一方面是由于法官们不了解《独立审计准则》,另一方面是由于《独立审计准则》毕竟是部门规章委等级的,不能同《刑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相提并论。 5.虚假财务报告的认定问题。 虽然法律规定了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处罚,但是目前没有哪部法律规定了什么是虚假的财务报告。因为会计行业内外对虚假财务报告的认识是不同的。会计行业外的人士认为只要财务报告与事实及结果不符,就是虚假的财务报告。会计行业人员认为,只要按会计核算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得出的财务报告就不应认定为虚假财务报告。即使这个财务会计报告与事实、结果不符,因为企业中出现的许多舞弊,并不是会计人员及注册会计师所能发现的。因此注册会计师不能对所有的虚假财务报告负责,应明确注册会计师应负责的虚假财务报告的认定标准。 三。相应的解决思路 为了更有效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保护注册会计师和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权益,同时也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长远发展,应采取如下措施: 1.完善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 (1)协调《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等法律规定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不同规定,尽量使之趋同。 (2)为使注册会计师合理承担刑事责任,应建议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修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在损失绝对数额的基础上增加相对比例数,损失的相对比例数应考虑企业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等数据。 (3)另外根据国外对注册会计师的保护经验,将《独立审计准则》中所阐述的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合理保证等概念列入《注册会计师法》等更高等级的法律中。 (4)建立“普通过失”、“重大过失”、“故意”和什么是“虚假财务报告”等认定标准。 作为注册会计师的主管部门财政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和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尽量协调、反映,使我国目前的有关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更完善,以保护注册会计师的权益。 2.大行业宣传和行业处罚,树立严格执业的观念。 目前有关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诉讼中,有很大部分是和注册会计师本身法律意识淡薄,不严格按《独立审计准则》执业有关。因此,中注协应努力宣传按《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重要性,加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意识,同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应严格检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法律毕业论文: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在知识经济即将到来的今天,社会已经全面进入信息时代。信息与技术产业的发展在计算机软件上表现的尤为突出。计算机软件作为人类创造性的智慧成果,其产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了当代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可以适用于计算机软件产权保护的法律有版权法、专利法、商业秘密法等,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对软件产权进行一定的保护。但是,由于它们本身并不是专门针对计算机软件保护而制定的,所以在使用它们对计算机软件产权进行保护时,都存在着各自的缺陷。这一点已经受到国际法学界和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针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专门的立法保护,已经成为了国际上计算机软件产权保护的一大趋势。 一、计算机软件立法保护的沿革 (一)计算机软件的概念及特征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可被自动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视为同一作品。“文档”是指用自然语言或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 计算机软件具有自身的特点。首先,它是人类脑力劳动的智慧成果。计算机软件的产生,凝聚了开发者的大量时间与精力,是人脑周密逻辑性的产物。其次,它具有极高的价值。一部好的计算机软件必然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它能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而且还能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再次,它具有易复制、易改编的特点,往往成为不法分子盗版和篡改利用的对象。 (二)计算机软件立法保护的沿革 1、计算机软件版权立法保护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由于计算机软件具有上述特点,自七十年代以来,世界各国普遍加强了计算机软件的立法保护。1972年,菲律宾在其版权法中规定“计算机程序”是其保护对象,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用版权法保护计算机的软件的国家。在美国,美国版权局于1964年就已开始接受程序的登记,国会于1974年设立了专门委员会,研究同计算机有关的作品生成、复制、使用等问题,并于1976年和1980年两次修改版权法,明确了由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随后,匈牙利于1983年,澳大利亚及印度于1984年先后把计算机软件列为版权法的保护客体。由于软件版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通过订立国际条约实现软件版权的国际保护就显得十分必要。目前,尚没有关于计算机软件保护的专门性国际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曾于1978年公布了称为《保护计算机软件示范条款》的建议性文件,作为对各国保护立法的一种建议和参考,但在公布后的实践中,该师范条款并未发生多大影响。1983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出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约》草案,要求参加条约的国家使之国内法律能达到一定的“最低要求”,以防止和制裁侵犯软件权利人权利的行为。但是各国专家普遍认为,缔结新条约的难度较大,且在目前情况下,大部分国家都以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只要能将计算机软件纳入版权法的国际公约中,就能达到保护的目的。1994年4月15日,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各缔约方在马拉签署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协议》(TRIPS),其第10条规定“计算机程序,无论是原始资料还是实物代码,应根据《伯尔尼公约》(1971)作为文学作品来保护。”另一方面,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96年12月20日通过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其第四条明确规定不论计算机程序表达方式或表达形式如何,均作为《伯尔尼公约》第2条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受到保护。这两个《协议》和《条约》为国际间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依据。 2、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立法。 在大多数国家,都没有直接把计算机软件纳入专利法的保护范围,因为一开始计算机软件被认作是一种思维步骤。根据各国的专利法,不能成为专利法的保护客体。但在实践中,人们认识到当计算机软件同硬件设备结合为一个整体,软件运行对硬件设备带来影响时,不能因该整体中含有计算机软件而将该整体排除在专利法保护客体范围之外,计算机软件自然而然地应当作为整体的一部分可得到专利法的保护。固在日本1976年公布的有关计算机程序发明审查标准第一部分、英国1977年公布的对计算机软件的审查方针,及美国1978年对计算机软件发明初步形成的FREEMAN两步分析法审查法则及它们的后续修改中普遍规定:单独的计算机软件是一种思维步骤,不能得到专利法的保护;和硬件设备或方法结合为一个整体的软件,若它对硬件设备起到改进或控制的作用或对技术方法作改进,这类软件和设备、方法作为一个整体具有专利性。 在国际上,涉及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国际性公约有两个,一个是1973年10月5日签署,1977年10月7日生效,1979年6月开始实施的欧洲专利公约,它规定对软件专利的审查标准要注重实质,一项同软件有关的发明如果具有技术性就可能获得专利。另一个是1976年6月19日签署,1978年1月24日生效的专利合作条约,它规定了软件专利的地域性限制:一个软件在他国获得专利的前提是进行专利申请。 3、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 在未采用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之前,人们一直使用商业秘密法对软件进行保护,当现在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纷纷将软件纳入版权法保护范围时,与计算机有关的某些数据和信息仍受商业秘密法的保护。但绝大多数国家都没有专门的商业秘密法(除美国等个别国家外)。在这些国家商业秘密法的内容散见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及侵权法中。但是国际上对计算机软件采取何种方法保护并未达成共识,各国法学家在版权法、专利法、商业秘密法、专门立法中冥思苦想,比来较去。日本、韩国和巴西都曾试图不用版权法,而采用另行制订新法的方法来保护计算机软件。他们指出无论采用专利法还是版权法来保护计算机软件,都是不合适的,力主制定专门的法律来保护。但由于美国强烈反对,迫于压力,日本、韩国和巴西最终仍通过修改版权法,把计算机软件列为保护对象。 二、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的利与弊 计算机软件立法保护的是可能受到侵害的权利人的权利。复制、抄袭或者剽窃是侵害计算机软件权利人权利的主要方式,这一点与传统的文学作品权相类似。而版权法的一大主要内容就是禁止他人非经权利人许可而复制、抄袭、剽窃其作品。因此,将计算机软件列为版权法的保护对象具有以下的优点:首先有利于满足软件权利人禁止他人非法复制、抄袭、剽窃其软件的要求。由于计算机软件本身具有的易复制易改编特点,侵害软件权利人的行为十分容易进行。但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需要耗费开发者的大量时间、精力,投入大量的物力、财力,如不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显然不利于促进整个软件行业的发展。将计算机软件纳入版权法保护,有利于打击猖厥的侵权活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其次,有利于国内国际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世界上大多数建立版权保护制度的国家都是《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成员国,如果这些国家都利用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则很容易做到软件的国际性保护,而无需再耗费时间、精力订立新的专门的软件保护多边公约。再次有利于软件的创新和优化。版权法只保护软件的表达方式,而不保护构思软件的思想本身,这样其他开发者就可以利用已有软件的创作思想,从中得到启发,开发研制出新的软件,促进软件的优化与科学技术的进步。再次保护范围广泛。版权法要求保护对象达到的标准不高,只需要具有独创性,因此几乎所有的计算机软件都可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最后保护手续简便。最多仅需要注册登记,而且在我国,实行的是软件自动产生版权原则,登记注册手续仅仅是提出软件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前提,而非获得版权的必要条件。 但计算机软件到底不同于一般文学艺术作品,其具有一般文学艺术作品不具备的属性:作品——工具两重性。说它是作品,是指计算机软件可以借助于文字、数字、符号等表现出来,并能用磁带、磁盘、光盘、纸张等媒体加以固定;说它是工具,是指计算机软件一般都具有功能性,都是为了解决一定问题或达到一定目的。且它都是通过控制计算机硬件,实现一定的逻辑运算过程,来达到预期的效果。 由于计算机软件具有不同于一般文字艺术作品的特殊性,用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的严重缺陷日益暴露出来:1.版权法只保护计算机软件的表现方式而不保护其思想内容。但计算机软件中最重要的就是其思想。软件的构思技巧和技术方案是一部计算机软件成功的关键,也是其最有价值的部分,权利人希望对这些构思技巧和技术方案享有较长时间的专有权。可是版权法不保护思想,使其他开发者能轻易的使用这些“思想概念”开发出表现方式不同的软件,这对原软件权利人是极不公平的。2.版权法中没有关于禁止使用的规定。计算机软件的价值在于其使用性,而版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和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合法,这是有悖于软件性质的。由于软件具有易复制性,其在私人之间的传递使用,必然造成计算机软件市场销售份额的减少,从而损害软件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因此,即使是为个人的学习、研究而复制使用软件,也应认定为不合理使用。3.计算机软件侵权认定困难。由于版权法所保护的计算机软件表现方式与不保护的思想之间很难划出一条明显的分界,所以使得侵权行为难以认定,纠纷难以解决。虽然在国际上有的学者提出实质性相似加接触来认定计算机软件的侵权,但是由于该标准主观性太强,于侵权认定并无多大帮助。 鉴于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存在着上述严重的弊端,许多学者开始考虑其它方法来保护计算机软件。专利法、商业秘密法就是这些学者考虑的方法之一。 三、专利法、商业秘密法的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利与弊。 用专利法保护计算机软件,相对于版权法保护有以下三个比较明显的优点:第一专利法保护计算机软件创造性方法,及计算机软件所特有的源代码。源代码也称源程序,是计算机软件开发者创造的一种特有的书写计算机程序的语言,只要掌握源代码则可对软件开发者的现有软件进行任意的修改,使之成为另一个表现形式不同的软件。由于版权法保护表现方式不同的作品,则非法取得软件开发者源代码而较轻易改编成的其他软件很可能受到版权法的保护,这对软件的开发者是很不公平的,但专利法保护,软件开发者创作的源代码,则非法改编成的计算机软件是不受保护的,故在这一点上,专利法保护计算机软件优于版权法的保护。第二专利法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程度高。专利保护具有强烈的独占性、垄断性,一旦计算机软件被授予专利权后,其他相同或相似的软件就再也不能取得专利权。这对强调保护所谓计算机软件思想即软件构思技巧、技术方法的计算机软件开发者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其他计算机软件开发者再开发与已取得专利权的软件表现方式或思想相同或相似的计算机软件将被认定为侵权。第三专利权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期限比较合理。专利法对发明的保护期限为20年,明显低于版权法的国际通例——作者有生之日加死后50年(《伯尼公约》)或25年(《世界版权公约》),这比较接近计算机软件的实际经济寿命,且有利于推动科学的进步。但是专利法保护计算机软件仍然有一系列无法克服的弊端,这些弊端在实践中体现的特别明显:1.专利的公开性有悖于软件开发者的意愿。依专利法规定,在受理一项专利申请后,必须将该申请的相关文件向公众公开,其中必然包括计算机软件专利申请人所提供的软件思想与表现方式,这正是大部分软件开发者所不愿意做的。2.取得专利权所应有的“三性”大多数软件并不具备。专利权的取得必须是申请的发明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与实用性三大条件,但只有极少数的计算机软件能同时具备这些条件,而且专利的三性审查一般是通过专家的评估与检验,计算机软件的三性往往无法被实际测出,这又降低了计算机软件取得专利权的可能。3.专利权取得的法律手续相对繁琐。申请专利需要续行一系列的法律手续,在专利被批准前,须经过十八个月到三年的审查期限,这与计算机软件高开发、高淘汰的客观情况极不适应。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用专利法对计算机软件加以保护困难重重,所以有的学者把目光投向了商业秘密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于计算机软件来说,如其优秀——源代码,是符合商业秘密所独具的非公开性、商业价值性和保密性三性的。而且适用商业秘密法保护计算机软件还具有以下二个优点:第一,商业秘密法没有关于保护期限的规定。因为商业秘密的专有权是靠保密来维持的。只要权利人能保密,则其专有权的保护期就能是无限的。因此,在不泄密的情况下,计算机软件权利人的利益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第二,以商业秘密保护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权利人比传统的知识产权(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多了两项权利:制止他人披露和制止他人获得有关信息。所以计算机软件权利人有权制止其他人未经许可而披露、获得或使用有关信息、技术。那么,用商业秘密法保护计算机软件是否十全十美了呢?不,这里仍有两个重大缺陷:首先,属于商业秘密的,必须是“并非通常从事有关信息工作之领域的人所普遍了解或容易获得的”未披露过的信息(具《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协议》第39条),但是由于“通常从事有关信息工作之领域的人”的地域性限止,可能导致某项在国外已不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在国内仍然未被披露,如果据此保护该商业秘密在国内的权利,这对国内的相关业者显然不公平的。对计算机所含有的某些商业秘密来说,也是如此。其次,商业秘密法并未规定反向研究的禁止。反向研究又叫反向编译,是通过对一计算机软件进行反编译,得到该程序的源代码。前面已经说过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是一部软件的书写语言,是软件优秀秘密,其对于软件开发者而言,是一种非常宝贵的技术资料。一般来说,计算机软件开发者不愿公开源代码,并采取了保密措施,因此不论软件是否公开,软件源代码都应该做为商业秘密受到保护。但是,大部分有关商业秘密所有人有权禁止和(或)获得损害赔偿的行为的立法都没有规定对反向研究的禁止。 综上,专利法和商业秘密法保护计算机软件虽然都有一定的优点,但它们仍旧存在着一系列有待各国立法乃至各国司法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因此用它们保护计算机软件仍是不成熟的,固各国学者最终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对计算机软件的专门立法保护。 四、计算机软件单独立法保护的必要性。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无形的智慧成果加以保护,对其所享有的专有权,它是将具有“社会公共财产”性质的信息纳入私权的范围,若不加注意就会出现保护过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但若保护过弱,又达不到知识产权保护的本意。在现代社会中,由于存在着诸多对知识产权限制与反限制的选择,因此存在一定程序创作者、开发者、传播者、使用者行使权利中的对峙等现实,知识产权法作为以促进科学文化事业发展,保障开发者、所有者及其他主体利益、实现社会公平为价值目标的法律,如何能统筹兼顾,真正发挥作用,唯有坚持平衡协调各种可能相互冲突的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平衡是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精神。但是,由于社会经济、技术、文化意识传统的多方面制约和影响,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绝对的平衡状态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如何能在现行的法律模式中达到知识产权权利人与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平衡,即平衡的最优化,是立法者主要考虑的问题,因此在论及版权法、专利法、商业秘密法保护计算机软件时,学者们虽都认识到它们之间的优缺点,但正是由于版权法、专利法、商业秘密法保护计算机软件都不能最大效率的平衡权利人与社会公共利益,固学者们都趋向于制订一部能最优平衡保护计算机软件的专门立法。 前文已经讲过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客体主要为其表现方式和思想。尤其计算机软件的思想棗技术构思是计算机的优秀。本文在谈到计算机软件思想时曾以源代码为其表现性的一种。源代码对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十分重要,一项计算机软件的创新性往往是由所使用的源代码的创新性带来的。而且,使用同一源代码可以写出语句表达不同而功能相似的计算机软件。因此,软件行业强烈要求保护源代码方面的创造性成果是可以理解的。但版权法不保护作品的思想,作为作品的计算机软件所使用的源代码属于其技术构思,所以从我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7条到美、日、韩等国家的版权法规都有不予保护的规定。显然,为了保护自己独自开发出来的新源代码的权利,开发者可以将其作为商业秘密采用保密的手段加以保护。但法律并不禁止对计算机软件的反向研究。因此以商业秘密保护计算机软件是不可靠的,相反在专利法方面,由于计算机技术水平的飞速发展,在美、日等国出现了大量利用他人创造的源代码开发出功能相似,但并不侵害他人计算机软件版权的计算机软件,因此,美、日等国已逐步调整了对计算机软件的专利审查基准,把计算机软件本身的专利问题同计算机软件设计技术的专利问题区别对待,把源代码本身同利用源代码解决的技术问题区别对待,大大放宽了相关限制。最近十多年,在美、日都各有数百项有关计算机软件的发明获得专利权,其中包括不少同源代码有关的发明。 综上所述,作者认为为实现计算机软件权利人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最优平衡,为实现对计算机软件表现方式与思想的双重合理保护,对计算机软件的立法保护应采取版权法与专利的双重模式,即所谓的工业版权法。以工业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在国际上虽然没有明确的立法,但我们推敲各国的相关法律,仍有迹可寻。如我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采用的是版权保护方式,但却规定了受保护的软件应是提交登记,这是传统版权法所没有的。如日本版权法规定了“在计算机使用上明知是侵犯他人版权的程序复制品”则使用人也将被视为侵犯程序权之人。而在传统的版权法中,是没有使用权的,只有在专利权的权利内容中,才存在“使用权”。如美国在简单地把软件纳入版权法后,近年又通过一系列判例加入工业产权的内容。事实上,无论同意还是反对以“工业版权”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国家,都从不同方面朝着工业版权保护发展。 五、工业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构想。 以工业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是计算机软件立法保护的大势所趋,现在笔者就工业版权法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的立法所应具有的特点,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 1、计算机软件工业版权法保护的客体包括软件的表达方式,除此之外,还在一定程度上包括软件的思想。对计算机软件表达方式的保护是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的主要内容,也是现有法律体制下对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最大贡献,在工业版权法中当然应该延续下来。对计算机软件思想的保护,历来是学者们争议的焦点,但从实践来看,对“和硬件设备或方法结合为一个整体,对硬件设备起到改进或控制的作用或对技术方法做出改进的软件”,其本身的思想是可以因具有专利性而受到工业版权法的保护的。 2、计算机软件工业版权法采取自愿登记制及审查制,要求软件公开。为避免重复开发及有利于国家对软件行业的管理,工业版权法应采取登记审查制。即计算机软件只有在经过登记并审查合格后,才能获得工业版权法的保护。主管机关应及时将通过审查的计算机软件有关资料向社会公开,供其他软件开发者在开发初期自行检索,以避免重复开发。 3、软件开发者有权选择商业秘密法保护计算机软件。这是与上面软件的自愿登记制相对应。由于登记审查制要求将软件的相关资料公开。而部分软件开发者并不愿意这样,他们认为公开软件只会使他人更为容易地获得其软件秘密。且因为软件时效性较短,诉讼成本较高,使他们不愿接受登记审查制。计算机软件工业版权法的自愿登记制满足了这部分软件开发者的愿望,他们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进行登记,以取得软件工业版权保护。在不进行登记的情况下,软件开发者获得的是商业秘密法的保护。 4、计算机软件工业版权法的审查标准高于版权法,低于专利法。其审查标准为创造性、新颖性与功能性。创造性即软件是由其开发者所完成,这是计算机软件开发者取得任何有关该软件权利的前提。新颖性是指计算机软件的表达方式(某些情况下包括其思想)与其他以取得工业版权的软件有所区别。功能性是指申请取得工业版权的计算机软件应当具备一定的功能,仅仅是程序语句的组合而不具备任何功能的软件不能获得工业版权的保护。 5、计算机软件工业版权规定的软件保护期较短。由于计算机软件本身生命周期较短,也为了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及计算机软件业的发展,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不宜过长。工业版权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规定以十五年为佳。 6、计算机软件工业版权法的权利人的权利包括公开权、复制权、使用权、出售权、租赁权、修改权等。计算机软件开发者拥有使用权,即不经许可而使用他人的软件将构成侵权。根据使用权,软件开发者可要求一份软件只能用于一步计算机,其他任何情况下再次使用均构成侵权。计算机软件开发者的修改权是一种有限的修改权,软件开发者可以提出对软件的“补丁”或升级版本,但是否使用,由软件用户自行决定。 制定单行的计算机软件工业版权法可能与现今版权法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流行趋势相背,但从长远看,笔者认为这是计算机软件立法保护的最终模式。 法律毕业论文:中国的商事法律制度 商事法律制度是一项古老的法律制度,但在我国还是一项年轻的法律制度。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也不可能有商事法律制度。在我国一商事法律制度的建立得益于改革开放,特别是得益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中国商事法律制度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一)商事法律制度与商法 商法是商事法律制度的表现形式。它是调整平等商事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人们之间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社会经济关系,不同的法律部门承担着不同的任务。其中,商法承担着调整商事关系的任务。换言之,商法通过调整平等商事主体(即市场经营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规范商事主体及其商事行为,确认交易顺利、可靠、安全的原则,保护商事主体实现营利的合法权益,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商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重要的法律部门。 商法有形式意义的商法和实质意义的商法。形式意义的商法是以商法为名称制定的法典,它着眼于规范的表现形式和法律的编纂结构。但是,由于各国的国情和法律编纂的原则不同,形式意义的商法也表现为不同的具体形式。实质意义的商法则是从规范的,总和上把握的一定的法域。它着眼于规范的性质、规范的构成和作用理念的统一。从实质意义上考察,商法不仅可以存在于商法典中,也可以存在于其他形式的商事法律、法规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国家可以没有商法典,但不可以没有商法。我国虽然没有商法典,但在1992年以来,相继制定了海商法、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和个人独资企业法。此外,国务院还颁布了相应的商事法规。这样,存在于这些法律、法规中的商事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是我国的商法。 (二)中国商事法律制度的特点前已述及,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曾有商事法律制度。 因为,商事法律制度的存在土壤是市场经济。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谈话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之后,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策,并载入了宪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商法在我国扎根、发展的土壤,因而商事法律部门快速发展起来了,并且形成了它自己的特点: 1、它调整的商事关系是人们基于营利目的而发生的经济关系。商法之所以能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存在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中,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有商事关系的存在。无疑,商事关系和民事关系具有共性,它们都是平等主体之间建立的社会关系。但是,商事关系在民事关系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它的特性,即营利性。所谓营利性,是指谋求超出投资的利益,并将其依法分配于投资者。商事法律制度不调整全部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而只调整商事主体在商事活动中发生的具有营利性特征的商事关系。 2、具有私法的性质,但渗透着公法的因素。商法和民法一样,是私法的一个重要领域。首先,作为商法对象的企业,或是公司、合作社,或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它们都是私法的主体,因而是私法对象的一部分;第二,商法调整的上述商事关系是个人之间的关系。缔结这种关系的个人不仅有自然人,也包括法人等,因而它们都是平等的主体。并且,这一关系是围绕企业(或自然人)经营发生的。这种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商事关系,无疑是私法调整对象的必要组成部分。第三,商法所保护的权利是企业从事商事活动的权利,其优秀是保护企业的经营自由,其本质是保证企业实现其营利的动机。为了使企业实现其权利,必须确保企业的经营决策自由。这些,都是商法作为私法的任务。当然,我国商法也和其他国家的商法发展趋势一样,渗透着公法的因素。如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登记、对公司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等,都表现了公法性质。这表明,商事权利需要多种法律规范的保护。 3、采用“民商合一’”的编纂体制。就世界范围而言,商法的编纂体制有两种:一是采用“民商分立”的体制,即民事、商事分别立法,于民法典之外另立商法典,使民法典与商法典各自独立存在。如法国、德国、日本、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均采此制。一是采用“民商合一”的体制,即民事、商事统一立法,有关商事的规定,或编入民法典,或以单行法颁行之,如瑞士、荷兰等国均采此制。立法的实践已表明,我国在商法编纂方面,也采用“民商合一”的体制。我国已有民法通则(应被视为现行的民事基本法),并已制定了合同法,正在草拟物权法。在此基础上,将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法典。商法的编纂则不采取制定商法典的作法,而是采用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海商法等分别颁布的作法。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商事法技术性强,适应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的需要,适时修改将是十分必要的。相对其他法律部门,其修改是较频繁的。因此,商事法以单行法颁行较以法典颁行适应性强。换言之,采用“民商合一”的编纂体制较采用“民商分立”编纂体制更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商法与民法、经济法的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商法和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将是引人注意的。尤其是商法和民法、经济法的关系,更加引入注意。 1、商法和民法的关系。商法和民法是私法中的两大领域,关系十分密切。民法是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作出规定的一般法,商法则是对其商事关系作出规定的特殊法,两者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以企业为中心形成了许多特殊物质生活领域,从而出现了许多特殊的社会关系即商事关系。这些关系的调整需求,要求有一些特殊的规定予以满足。而这些规定,不可能完全在民法的框架内完成,需要以特别法的形式实现。所谓商事法的特别规定,主要是: (1)对民法个别规定的补充、变更。如票据法关于时效的规定。 (2)对民法一般制度的特殊化规定。如公司法关于公司的规定就是对民法通则中企业法人的特殊规定,或者说,它是为了实现企业法人制度作出的更具体的规定。 (3)创设民法所没有的特殊规定。如海商法关于共同海损的规定等。 基于这些特殊规定,在法律适用上,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民法的一般适用和补充适用。在商事关系的调整中,民法的一般适用是一个原则。同时,凡商法对某些商事事项未设特殊规定者,民法的规定均可补充适用。 (2)商法的适用优先于民法。依照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特别法的适用应先于一般法。凡有关商事事项,应首先适用商法。如商法未予规定者,则依照前述的民法补充适用的原则,适用民法的有关规定。 (3)商法的效力优于民法。商事法律中关于商事登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规定,涉及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此类规定,其效力优于民法。 2、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商法和经济法都是规范有关企业经济活动的法律部门。因此,历来有将商法和经济法统一把握的主张。但是,商法和经济法在具体性质上是不同的。商法虽以企业为对象,但仅调整商事关系即企业经营关系,注重商事主体个别利益的保护;经济法则确认和规范政府对经济的适度干预,仅调整政府及政府部门以社会公共管理者的身份进行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注重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因此,将两者分别把握的主张已成为人们的一种共识。 二、中国现行商事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我国现行的商事法律制度包括两个方面,即规范商事主体的商事组织法律制度和规范商事行为的商事行为法律制度。 (一)商事组织法律制度 规范的商事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有关商事主体的法律规范是现行商事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之一。而商事主体法律规范,除规定个人从事商事活动外,无一例外地表现为商事组织法,即各种企业法律制度。 1、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法律制度集中体现为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通过,它是规范现代企业形式——公司的重要法律。该法规定了公司种类、公司的设立、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发行与转让、公司债券、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公司法的颁布使我国企业立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它标志着我国企业立法从主要按照企业所有制的不同进行立法转向主要按照企业出资人的责任和资金组成结构的不同进行立法。我国公司法以建立规范的公司制度为其宗旨,摈弃了股份制试点中定向募集等不规范的作法,明确规定公司设立的条件,吸收国外通行的原则和作法,诸如股东平等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公司组织机构合理分工与相互制约的原则、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等,都为我国公司法所采用。公司法还突出了公司信用在市场交易安全中的地位,明确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强调公司资本的真实性和不得任意减资,注意维持相当于公司资本额的财产。这些,都为保护公司债权人、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公司法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各国的通例,采用公司形式法定的原则,仅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价有限公司两种公司。但是,这两种公司为投资者建立公司和国有企业改建公司提供了制度框架,即公司法人制度的结构: 第一,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分离。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财产权利结构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不同。依公司法第四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产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这意味着,包括国有出资人在内的公司的股东在出资后仅享有股东权,公司则对出资人出资形成的财产享有包括所有权在内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因此,公司可依法对其拥有的财产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实现了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的分离。 第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依照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样,公司法就确认了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其含义是: 股东仅对公司负责;股东以出资额为限负责;股东不对公司的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这一原则无一例外地适用于所有股东,包括国家作为出资人的股东。由此,调动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也以法律形式解除了实际存在的国家对国有企业承担的连带责任。 第三,公司具有独立的人格。依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价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又依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换言之,公司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法还依照合理分工、相互制约的原则,规定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内的公司组织机构。 这些,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提供了组织构造的模式。 2、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1997年2月23日颁布的合伙企业法是我国第一个全面系统规定合伙企业法律关系的法律。它规定了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入伙、退伙,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等。合伙企业是我国企业形态的一种,它是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虽然是多投资主体举办的企业,但它不同于公司,其本质特征是出资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连带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该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共同管理、共同使用。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合伙企业可以吸收新的入伙人,但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法,是前不久才颁布的一部商事法律。它的宗旨是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独资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中最古老的一种企业形态,它是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实行准则主义,其设立本身不需经过审批。但是,某些领域个人独资企业必要的营业审批是需要的。个人独资企业有两大特点:一是出资人控制严,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和继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二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其他企业法律制度 除上述三种企业法律制度外,我国还制定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城镇集体企业暂行条例、农村集体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为特别公司——商业银行的运营制定的商业银行法。这些,都是规范市场经营主体的法律。不同的企业法律规定了不同的企业法律形态,为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提供了法律框架,也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各种投资者自由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提供了方便。 (二)商事行为法律制度 商事行为法律制度是商法中的重要分支,它是规范和引导商事行为的规则。我国的商事行为法律制度主要由企业直接融资的法律规则、间接融资的法律规则、预防和分散商业风险的法律规则、票据与票据交换的法律规则以及海上运输法律规则构成。除由于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立法体制,一些重要的商事行为法律规范含于民事法律(如合同法)之中外,主要的商事行为法律制度有: 1、证券法律制度 1998年12月29日制定的证券法全面规定了证券发行与证券交易,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国证券法实行一系列重要原则,包括: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证券发行、交易的当事入地位平等,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对全国证券市场的统一监管与证券业协会的自律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证券法对证券的发行、交易,上市公司收购,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业协会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等作出了较详细的规定。 依照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者审批。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发行公司债券,也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批。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交易。依法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经依法核准的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所有证券交易均以现货进行交易。 证券法还规定了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义务。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的,应当公告财务会计报告。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公告说明事件的实质。公司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这样做,可以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实现公正交易创造条件。 2、票据法律制度 1995年5月10日颁布的票据法,是我国第一个全面规定票据事项的法律。它的宗旨是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历来,票据立法体制有“分离主义”和“包括主义”之别。票据立法的“分离主义”是指将汇票、本票归于一项立法,将支票归于另一项立法;票据立法的“包括主义”是将汇票、本票、支票合于一项立法。我国票据法属于“包括主义”的立法,其特点是采用汇票、本票、支票三票合一的编纂体制,即以汇票为主,将汇票、本票、支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规则统一规定于票据法之中。票据是出票人依照法律规定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票据有多种功能,包括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抵销债务和融资的功能。因此,票据交换是加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票据仅作为支付、汇兑手段。票据法的颁布和实施,为票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它的各种功能创造了条件。 3、保险法律制度 保险有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两种。1995年6月30日颁布的保险法是规范商业保险的基本法,对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保险法通过对保险关系和保险业管理关系的调整,充分发挥保险作为经济补偿制度的功能,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确保经济和社会的安定。我国保险法主要实行下列原则:第一,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分业经营的原则,即同一个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第二,保险利益原则。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原则的目的在于,限制损害填补的适用,避免赌博行为和防范道德危险。在人身保险中,则还在于维护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第三,有利于弱者的原则。保险法实行法定解除机制度,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同时,对于保险合同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第四,保险公司稳健、安全运营的原则。保险公司的经营涉及千家万户,必须做到稳健、安全运营。适应其需要,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准备金提取制度、偿付能力维持制度、资金运用制度等。 4、海商法律制度 海商法律制度是调整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商事法律制度。我国1992年11月7日颁布的海商法是第一部规定海商制度的法律,它是我国海商法律制度的集中体现。该法系统规定了船舶、船员、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船舶租用合同、海上拖船合同、船舶碰撞、海难救助、共同海损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为调整海南关系、解决海事纠纷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海商法是国内法,但由于海上运输具有较强的国际性,因而各国在制定海商法时不得不参照国际立法和国际惯例,以求得国际海上运输法律规则的相对统一。我国的海商法是第一部大量将国际公约的规定引入国内立法的法律。其中,有些部分将公约的实质性条款全部引入,有些部分有选择地吸收。海商法还引入了国际惯例,诸如共同海损的确定、分摊和理算,均采用了国际惯例。由于海商法吸收了当前国际立法、国际惯例和国际海运实践的最新成就,受到国际海南法学界和实务界的好评,被人们认为是同国际社会接轨最好的一部法律。 我国的商事法律制度,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2年发展起来的。但它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规范商事主体和其行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为国有企业提供了公司法人制度框架,指明了国有企业成为市场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之路。 中国的商事法律制度来自:书签论文网三、中国商事法律制度的完善 中国商事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迅速的。但是,由于商事立法大发展的时期正处在经济体制转变时期,商事关系变动性强,不容易把握,加之时间较短,因此,表现商事法律制度的商事法律不可避免地存在缺陷:一是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过渡性。 一方面,基于对市场经济的认识,注意到市场经济的国际性,我们在商事立法中借鉴了许多国外有益的经验;另一方面,我们的市场经济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还不是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而不可能完全吸收国外商事立法的先进经验。并且,在立法中不得不反映经济体制转轨的痕迹。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很快,具有过渡性特点的商事法律制度不可能完全适应商事关系调整的需要。二是在形式上,条文简单,不够详细,可操作性不强。因此,我国商事法律制度需要改革和完善。 (一)制定商事主体的一般规则如前所述,我国在实际上实行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体制。因此,民事主体法律制度是商事主体法律制度的基础,完善民事主体法律制度也是完善商事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在这一点上,我们寄希望于将来制定民法典。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也表明,民事主体不能够都成为商事主体。换句话说,我们不能够搞“全民经商”。之所以多次纠正司法机关经商、军队经商、公安机关经商,而仍出现反复,除了认识问题、管理问题以外,缺乏商事主体规则不能不说是一个原因。同时,我们在经济法律中课以市场经营者更多的注意义务(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就是因为他们不是一般的民事主体,而是在民事主体的基础上具备一定条件后成为商事主体了。所以,应该制定一部关于商事主体一般规则的法律,使人们明确什么是商事主体?什么是商事行为?等等。在这方面,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已作了一些探索,他们制定了一个商事条例,对商事主体(商人)等一系列一般规则作出了规定,值得认真总结。 (二)完善商事组织法 如上所述,我国已经有了各项商事组织的法律,各种企业的组建和运营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不能说都很健全。许多企业方面的法律,亟待修改。尤其应特别提及的是,公司法需要尽快进行修改,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公司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制度不完整。一是公司立法本身留下了空白。譬如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大批公司设立无效的案件,但现行公司法没有对公司设立无效作出规定。二是公司法多处授权由国务院另行作出规定,但国务院一直未作出规定。这表明,这些必要的规则需要由公司法直接作出规定。 2、公司制度不统一。现行的公司法律制度实际是两套:一是1993年底颁布的公司法,一是外商投资企业法律确认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则。虽然公司法中表述了两者的关系,但两者冲突甚多,需要统一。 3、公司法分设股份有限公司规则和有限责任公司规则的必要性,应充分突出出来而未充分突出出来。尤其是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则,虽然是分别规定的,但差别性不大,使人难以感到分设的必要。甚至,区分这两种公司的意义被淡化了。 因此,有必要对其作出修改。如何完善和修改公司法? 首先,应明确一个指导思想,即借鉴制定统一合同法的经验,彻底修改公司法,实现公司法律规范的统一。一是废除公司法律制度上的双轨制,不再保留外商投资企业法。适应这一要求,在实现公司法的一元化同时,制定外资法,规定关于对外资进行管理、引导、监督的规则。二是将有关企业集团的规则纳入公司法框架之内,不对企业集团单独立法。 其次,完善公司法的重点应放在公司的设立和公司组织机构上。 在公司设立规则上,应进一步健全公司设立中责任的规定,补充公司设立无效的救济规则。 在公司组织机构的规则上应突出解决以下问题: (1)完善董事、监事的产生程序。所谓董事、监事的产生程序,包括董事、监事的提名程序和选举程序。现在,董事、监事的提名不规范,有政府部门提名的,也有在换届时由董事会提名的。显然,这些作法是和公司法的精神有距离的。前者,是政企不分在新形势下的表现;后者,等于自己提名自己为董事侯选人。公司法应明确规定董事、监事的候选人的提名权属于股东。股东认为必要时,可以授权他人提名。 (2)完善股东大会制度。进一步充实股东大会召集、举行和作出决议的规则,包括股东出席会议法定多数的规则和多种表决方式的规则。就我国股东大会运作的实践而言,现在既有股东如何有效实现权利的问题,也有如何防止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闹事”的问题,两者都需要加以解决。但两者相比,前者更重要。必须方便股东行使股东权,这是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第一着眼点。股东利益最大化,是公司运营的核。心,也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最重要的目标。要提供各种有效途径,使股东能比较容易地行使表决权,要使股东有充分的机会,及时、定期地获得公司相关的信息,特别是公司经营中重大问题的信息。公司控制的市场运作应以有效和透明的方式进行。在完善公司收购制度的基础上,应及时披露证券市场上争夺公司控制权的程序、以及公司购并、重要资产出售等特殊交易,从而使投资者了解其权利。交易应该在透明的价格和公平的环境下进行,以保护所有股东的利益。在反公司收购中,不能让经营管理者逃避它对股东的诚信责任。应完善股东向董事质询的规则,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以充分保护公司的利益,并进而保护股东的利益。 (3)增强董事会规则的密度,强化董事责任。董事会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优秀,相对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的基本决策而言,它是业务执行机构,因而必须接受股东大会监督并对其负责;相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而言,它是经营决策机构,经理由它聘任并对它负责。因此,董事会的质量如何,董事是否积极主动地履行义务,将是衡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劣的标志,也是保证公司业绩,实现股东利益的关键。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董事会制度,强化董事承担责任的机制。首先,必须改善董事会的结构,强调由懂经营、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的人担任董事。采拥“累计投票制”,使中小股东能有机会选出他们信任的董事;大中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一定比例的外部董事。这样,加之依法产生的职工代表的董事,就能实现董事会的多元结构,有利于发挥公司治理的机制。其次,在强调董事会,对董事长、经理的监督同时,应健全董事之间履行相互之间监视义务的规则,譬如非执行业务的董事可对执行业务董事的监督,执行业务的董事有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的义务等。再次,应制定董事长因重大过错致他人损害,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则,以使董事长为自己的过错与公司共同承担损害他人利益的责任,也避免董事长滥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最后,必须强调董事(实际上也应包括经理)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统一。现在,一方面,公司董事应该从公司得到的没有得到;另一方面,公司董事应该承担的责任特别是赔偿责任没有承担起来。为了改变这种既无对经营者的激励机制又无必要的约束机制的现状,应将现在大部分公司实行的经营者工资制改为公司法上规定的报酬制,并按照董事的贡献大小,分别由股东大会确定他们的报酬,包括奖励他们一定的公司股价。同时,要落实董事因自己的过错对公司的赔偿责任。鉴于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董事赔偿责任制度执行困难,有必要建立相关的辅助制度,譬如设立董事责任保险,即董事向保险公司交保险费,待董事赔偿责任发生时,由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或者,设立董事股权期权,将作为董事报酬的股份的一部分冻结起来,在董事任职期间不行使相应的权利,任职期间发生对公司的赔偿责任时,由其股价充抵;如任职期间没有此类责任,则任期届满时如数解冻。这样,既有对公司经营者的激励,也有对公司经营者的约束,则可鞭策他们为公司利益尽职尽责的努力工作。同时,应和合同法规定的精神相衔接,规定表见董事长的责任,以保护着意第三人的利益。 (4)完善公司监事会的监督机制。目前,我国的公司普遍存在着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力的现象。甚至,许多被监事会监督的董事都认为监事会是“花瓶”。近几年,一些曾经享誉全国的企业家侵害公司利益,甚至堕落为犯罪分子的事实,也表明公司监督的链条上有空白。如何完善公司的监督机制?首先,充分利用和开发监事会的监督资源,是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监事会对董事、经理的监督是公司法规定的法定监督方式,目前还没有被充分利用起来。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监事的构成不合理,在选择监事候选人时,没有注意到监督工作的特殊需要,导致监事会无能力监督;二是监事会缺乏监督手段。因此,公司法虽有监事会职权的规定,却被流于形式。为了有效地发挥公司治理机制的作用,必须从注意外部监督转到注意内部监督,充分挖掘、利用和开发监事会的监督资源。一是要强调选配具有专业技能的懂经营、财务会计、法律的人,经过法定程序进入监事会。二是应强化监督手段,包括赋予监事会聘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公司财务的职权,以使对董事、经理的财务监督成为可能。三是赋予监事会在特定情况下代表公司的职权。当董事特别是董事长的利益和公司发生冲突,并因此而酿成诉讼时,董事长无法代表公司,也不可能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其他董事代表公司,只宜由监事会代表公司。四是建立外部监事的制度,即经过法定程序,由股东代表、公司职工代表以外的监事进入国有股控股的公司的监事会,特别是大中型公司的监事会。 (三)尽快制定信托法、期货交易法,填补我国商事行为法的空白 信托业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个新的产业,信托公司设立和其行为的不规范,表现的很突出。虽然信托业已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整顿,但如无健全的信托法律规则,将会重新出现信托业的混乱。因此,必须尽快制定信托法,规范信托公司和信托行为。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门已在信托立法方面作了许多基础性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过一次信托法草案,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快步伐。信托法不仅在我国,即使在大陆法系的其他国家,也是一个较新的法律领域。在立法模式上,可借鉴我国制定保险法的经验,将信托业立法和信托行为立法合并进行,以利于在立法精神上的统一。关于信托业是否可以与其他业种一起经营,国外有不同的模式。但是,应注意到这些模式都有自己的背景。因此,结合我国金融业经营和管理的水平,似应以与其他业种分别经营为基本模式。 期货交易是商事活动中具有高度风险的快速交易,它较其他形式的交易对法律规则的需求更迫切。无庸讳言,我国期货交易曾经在几乎没有法律规则的环境中运作了一个时期,其期货市场出现混乱是难以避免的。由于期货交易没有必要的法律规则,以致出现期货纠纷无法解决,期货案件大量积压。这种状况,已经影响到了期货市场的发展。最近,国务院颁布了一个期货交易的法规,它无疑是至今规范层次最高的法律规则,为期货交易和期货市场的管理提供了法的依据。但是,期货交易是一种商事交易,需要通过商事行为法的完善解决。而这种需求,很难在行政法规的构架中满足。因此,应将已有的期货交易法草案加以完善,加快其立法步伐。由于规范期货交易行为和健全期货市场是统一的,因此,我国的期货法应将期货交易行为法和期货市场管理法合并立法,借鉴证券法制定的经验,对期货交易程序、期货合同、期货交易所等作出系统、详细的规定,为期货交易提供充足的法律规则。 (四)制定调整范围较宽的破产法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由企业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中的破产还债程序构成,缺乏系统编纂,并且规范的范围偏窄。根据实践的经验,应该打破现在按所有制界限分别制定破产法律规则的作法,制定一部调整范围较宽,能覆盖多种民事、商事主体的破产法。新的破产法应在调整债权人和债务人关系中,注重贯彻企业维持原则,重视破产重组在破产法中的地位,不要单纯追求满足破产还债的需要. 法律毕业论文: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 经济法在我国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产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它是同我国的市场经济同步发展起来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经济法在法学中的独立地位已经得到大家的认可,随之关于经济法理论和实践的各种探索和研究也逐渐繁荣起来。作为一个法学分支,同其它部门法一样,必然具有一定的价值,而且由于其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特殊性,其价值目标也和其它法律部门有一定的差异存在。在这里探讨经济法的价值本质,笔者认为可以遵从这样一种逻辑谈起:价值――利益――法的价值及价值本质――经济法的价值及价值本质。 一“价值”的阐述 “价值”一词被广泛应用于哲学、经济学等各个学术领域,对价值的概念,有多种认识,我国学术界普遍认为有如下两层涵义:1、是指凝聚在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2、是指客观事物的有用性或具体的积极作用,在这里,笔者认为作第二种解释较好。 “价值”作为客观事物一种有用性或积极作用,笔者认为应是客观事物的一种特性,这种特性基于物的根本属性产生,包括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它外在的表现为物的有用性或具体的积极作用,即对人有用的、有利的、能够满足人类某种需要的东西。这里的物应作哲学范畴理解,即其不仅指物理意义上的物,还包括一切社会观念性的东西,如:正义、秩序、平等、安全等。有学者认为:“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关系”,“它产生的前提是人的需要”,对此,笔者不敢苟同。物的价值是基于其根本属性产生的,客观事物所固有的属性多种多样,可以在不同的方面满足人的需要,每个人可能只会同其中一个或几个方面建立起价值关系,而且,这些有用的属性,有的会自动暴露于人们面前,为人们感知而满足人们,而有些则不会自动的暴露出来直接展现于人们面前,不能为人们意识到,或即使意识到它们有用,但未能掌握它们的使用方法,人们不能主动的和客观物建立起一种价值关系,那在这种情况下,该物是否就失去了其价值的存在?如果失去了价值,是否就意味着该物所具有的客观属性不存在了呢?如果是这样,那是否更进一步意味着该物的灭失呢?很显然,是不可能的,由此可见,价值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它离开客观事物的根本属性,就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和源泉。所以,笔者认为:价值是客观事物的一种特性,这种特性基于物的根本属性而产生,它外在的表现未一种有用性或具体的积极作用。 此外,价值虽然具有客观性,但它又与人们受一定社会历史条件所制约的需要、利益、兴趣、愿望密切相关,受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变化了、发展了,人们的价值标准或所追求的价值及其构成迟早也要发生变化,而且,作为客观事物根本属性的社会属性也会随之变化,同样也造成价值的历史变化。所以,价值还是一个历史范畴,根本不存在永恒的价值规范和价值标准。 二“利益”的阐述 利益是和价值相近的一个概念,有些人则完全把利益等同于价值,忽略了二者的区别,在笔者看来,二者虽意义相近,但与价值相比,利益还是具有自己显著特征的,依然可以区别开来。首先:利益表征的是一种关系,建立在人与客观事物之间,这里的客观事物也包括作为利益主体的人。利益产生的前提是人的需要,产生的基础是客观事物所具有的价值,所以,笔者认为利益就是一定程度上物的价值的实现。其次:利益具有实践性,利益作为主体对客体的一种主动关系,是通过人的实践建立起来的,即人在某种需要的驱使下,作用于客体,同客体建立起价值关系,这时才产生利益。第三:利益具有主观性,客观事物对主体有无利益、利益的大小,一方面取决于其自身的价值,而另一方面,则取决于人的主观需要,及需要程度的大小。利益不会脱离于客观物存在,更不会脱离于主体存在,而且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没有利益主体的利益是不存在的。最后:利益具有相对性,利益产生的基础是客观事物的价值,其外在的表现为一种有用性或积极作用,但这种有用性只对有需要的、并通过实践与之建立起价值关系的主体发生作用,并非对所有社会主体都发生作用,只相对于特定主体而言。所以,笔者认为,利益是客观事物的价值的实现,这种价值实现是作为利益主体的人基于自身某种需要通过社会实践与客观事物主动的建立起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产生的基础是客观事物的价值,产生的前提是人的需要,产生的方式是社会实践。 利益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如根据内容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物质利益、政治利益、精神利益,根据利益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个人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等。 三法的价值及价值本质 对法的价值这一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1、法所要实现的价值,也有学者将其表述为法所中介的价值,即法的目的价值,包括公平、正义、秩序、效率、安全等。2、法自身所具有的价值,指法律在形式上所具备的值得肯定的或“好”的品质。3、法所具有的工具性价值,即法作为一种工具,在各种利益发生冲突时,它所发挥的一种评价性作用。对法的价值的认识,学术界基本上是一致的。 对法的价值的本质,笔者想谈一谈自己的认识。就法的产生来看,法是阶级利益分化的产物,从这一视角分析的话,可以说利益是法产生的基础,利益的分化是法产生的前提。而法作为一种政治上层建筑,它所体现的首先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它的意志必然要体现和反映该阶级的利益。“法的功能则在于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实质上也即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统治阶级将法作为一种制度、一种工具,在与被统治阶级之间做出一种有利于统治阶级的利益界定和利益分配,同时,在统治阶级内部,协调各方的利益,维护一定的利益秩序,通过法这一制度来降低执政成本,巩固其统治地位,其最终目的也是实现其自身的利益。在这两种利益界定和分配得以实现的同时,法的价值也得以实现。法的诸多目的价值,如正义、平等、秩序、安全、效益等,在笔者看来,都无一例外的可以视为一种利益,而且它们也正是一种以社会观念形态存在的利益,这种利益可以相应的划入物质利益、政治利益、精神利益等范畴。而正义、公平、秩序、效益等不过是披着“美丽外衣”的各种利益在不同社会生活领域的反映和表象而已。所以,笔者认为:法的价值的本质,即是一种利益,但具体是何种利益,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待,根据利益冲突的双方、冲突发生的社会背景、冲突利益的类型等具体情况考虑。 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体的多样性、主体需求的多样性,客观事物根本属性的多样性等这些都决定了利益的多样性,更造成了利益在各主体间的剧烈冲突,同时也决定了各种利益的必然冲突,而且,这些冲突是在所难免的,在冲突发生的情况下,如何取舍,取何方利益或何种利益,舍何方利益或何种利益;在制定、适用、解释法律时,必然会产生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对这些利益如何评价?用什么原则来决定它们相互之间的分量?在发生冲突的情况下,那些利益应该让位?成为人们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而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的利益本位问题,或者说法律在调整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方面发挥作用时,调节的前提是什么的问题。 不同的法律是建立在对个人利益、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相互关系的不同认识之上的。因此,对于法的各目的价值,笔者认为应当做出一定的价值梯度的划分,而且,法的各目的价值是应该具有价值梯度的。如果从法的整体性或抽象性来看,正义、平等、秩序、效益等各法的目的价值应是平等的,都作为法共同的价值取向而地位平等的相互依存,但法作为利益调整的工具,其作用体现在“社会失灵”的情况下,也就是在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来发挥其作用的,而且,作为抽象概念上的法在社会生活中是不具体发生作用的,它的作用的实现则要靠具体的各部门法来实现,而各部门法,都有其独立的调整对象,每一部门法如果都将这些目的价值作为其平等的价值目标而存在的话,则会陷入一种自我纠缠、难以自拔的困境中。所以,笔者建议在各部门法中,根据其调整对象等具体情况对法的目的价值做出一定梯度的划分,这样有利于目的价值的系统化,有利于各部门法的立法和实施。有学者认为由于不能对法的目的价值足够精确的量化,因而不能建立和划分价值梯度。但笔者认为:该论断理由是正确的,但结论却绝对化了。诚然,作为社会观念形态的正义、秩序、安全等法的价值是无法量化的,但是,无法量化并不意味无法进行比较。在利益冲突没有发生时,冲突双方和利益类型是不确定的,但在具体利益冲突发生时,冲突利益的类型及冲突双方就确定了,这时,作为法的价值本质的利益就可以相对量化进行比较,“两利相较取其大,两害相较取其小”,并不是要将其绝对数量化以后才可比较。也并不是要拿出一套绝对顺序化的书面的1、2、3、4……的东西来展示给大家。所以,价值梯度的确立应作为一种原则性的指导,不能陷入教条之中,更不能死搬硬套,而且,这种划分,要根据冲突发生时的具体情况而定,切忌“一刀切”。 四经济法的价值及价值本质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学部门,它的价值如法的价值一样有如下三层含义:1、经济法所要表现的价值,即经济法的目的价值,它要表现和促进哪些价值。2、经济法自身的价值,即经济法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本身的特殊价值。3、经济法所具有的工具性价值,即经济法在其所调整的领域内发生利益冲突时,它所发挥的评价作用如何界定各方利益。 对经济法价值的分析,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以分析,一是经济法产生的背景,二是经济法的体系。 一经济法产生的背景 早期的资本主义是一种完全竞争的社会,社会的每个主体在经济生活中都是完全自由的。这种社会模式的形成与建立受到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代表人物亚当·斯密、重农主义思想和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亚当·斯密基于资产阶级的人性论和自由主义提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追求个人利益,它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唯一动力,是人的天性,凡是人都有这种要求,人类的利己心促成了变换”,他认为,每个人虽然追求的是个人利益,而没考虑到他人的利益,但是追求个人利益同社会利益不是矛盾的,而且是一级的,“每个人改善自身境况的一般的、经常的、不断的努力是社会财富、国民财富及私人财富所赖以产生的重大因素”。在斯密看来,政府对自由秩序的干预都几乎是有害的,抽象为“经济人”的个体在自私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他们好像为“看不见的手”引导而实现公众的最佳福利,这是所有可能出现结果中最好的。产生于18世纪中叶的法国的重农主义,把农业中的“自然秩序”推崇到了整个社会领域,崇尚“自然秩序”,反对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主张自由放任。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认为:“社会是一个个人的总和,社会利益是个人利益的总和。只要每个人真正追求他自己的最大利益,最终也就达到了社会的最大利益”。在这几种思想的影响下,早期的资本主义举行完全竞争,国家在社会生活中只充当了“守夜人”的角色,对社会经济生活完全放任,相信其可以遵循“自然秩序”。这种思想在当时占据了主导地位,政府也就作为一个“夜警政府”,除赋税外不再承担任何经济职能,因为他相信,他所统治的“经济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可以自动实现整个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同时也就达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这几种思想在早期的资本主义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它们犯了一个共性的错误,他们都忽视了社会关系的存在,割裂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把人看作是绝对独立的个体,而社会是一张“关系之网”,每个人都处在这张网之中,牵一发而动全身,个人利益最大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与他人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发生冲突。但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生产和资本进一步集中,不可避免的导致了严重的后果。19世纪末20世纪初席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打破了“自然秩序”的神话。社会经济过度集中,各种形式的经济垄断大量出现,工人大量失业,社会贫富差距悬殊,市场秩序遭到“理性经济人”的严重破坏,整个社会处于近乎瘫痪状态,这时,充当“守夜人”的政府发现,他们所推崇的“自然秩序”原来只是一种理想,放任主义非但没有促进社会利益的增加,反而对其造成了破坏,于是,应运而生的凯恩思主义通过主张国家对经济的全面干预,不仅拯救了资本主义世界,也促成了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的诞生。同时资本主义集团为了各自的利益,发动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战争经济法”也应运而生。所以,从这一时期看,经济法在诞生之初,就承担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利益,抑制贫富差距的扩大,实现社会公平的职能,而作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的经济法,它最后所要维护的仍然是一种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 二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多层次。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其主要内容包括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两大部分。 市场管理法究其本质是国家权力对市场交易活动的依法适度干预,而其根源则是市场失灵。它的宗旨在于重现和复制公平的市场交易活动,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属性、主要优点和发展动力,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促进和维系市场自由竞争,而要实现这一点,最根本的在于赋予和保障市场自由竞争权,作为市场管理法优秀和基础的市场竞争法很好的承担了这一职能,它的建立旨在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通过禁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为社会各主体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提供给大家公平竞争的机会,在全社会实现竞争民主。 宏观调控法其本质是国家通过经济政策间接影响市场主体经济行为的法律手段,和市场管理法不同的是他的干预是间接的,他主要通过一些诸如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等经济性的政策来影响市场主体的具体经济行为选择。市场经济不是放任自流的无政府主义经济,宏观调控可以校正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协调市场经济的总体平衡,调节市场经济的发展态势,维护市场经济的宏观秩序,抑制市场主体的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到凯恩思的全面干预,走到了今天的自由基础上的干预和干预下的自由相结合,政府已经认识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不是个人利益绝对最大化所能实现的,社会利益也不再局限于经济上的利益,它随着社会的发展,已具有了更为丰富的内涵,笔者认为,它应当包括经济秩序,社会公德,经济资源与机会的共享,人类文明等各方面。而且,社会利益是处在社会中的个人实现其利益的基础,没有社会利益的存在,个人利益是没有保障的,只有基于社会利益,个人对利益的追求才是自由的。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但其本质又是个人利益,不过它所强调的是每个社会个人的个人利益,是相对于单个个人利益、集团利益和国家利益而言的,具有极强的涵盖性、广泛性和更强的整体性。 所以,从经济法的产生及其体系看,笔者认为,经济法的价值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良好的经济秩序、经济民主、社会公正。1、经济秩序。经济法的价值目标在于实现一个良好的经济秩序,只有有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社会主体才能“最自由”的实现自己的利益,从而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二、经济民主。经济法通过维护经济秩序,建立良好的经济环境,赋予社会主体平等的、自由的竞争权,机会均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实现自己的利益。经济法通过国家干预,保证每个社会主体的最大民主,从而实现了社会的最大民主。三、社会公平。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利用税收杠杆调节个人收入,均衡社会财富,通过社会保障实现对弱者的利益的保障,通过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代际之间的公正。经济法作为一种工具,在对利益冲突双方进行调整和评价时,无不依据其价值进行,而其价值就其本质来看乃是属于社会利益的范畴,所以,笔者认为:经济法的价值本质,乃是社会利益至上。 法律毕业论文:论完善我国的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和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长期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负伤、致残者,死亡者本人及其家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关系到维护千百万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目前的工伤保险制度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本文从以下几方面对我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一、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 (一)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法律制度在覆盖人员范围上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基本上是“全民企业执行”、“集体企业参照执行”。改革开放后,涌现出大量的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在这些企业中,有不少企业劳动条件较差,不重视安全管理,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率较高,而国家又没有及时出台相应的劳动保护法规,在“预防”上予以强制及约束,也没有相应的工伤保险法规强制对职工进行工伤保险,甚至出现有些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只发工资、不管伤亡的“生死合同”现象。 工人为了赚钱与雇主签订“生死合同”,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一切损失由工人自己负责。虽然法律明确规定此种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没有强制的工伤保险作为后盾,赔偿也是不可期待的。即使很多劳动者没有签订所谓的“生死合同”,用人单位也往往是在出现工伤事故后,草率处理或仅付给受伤害者医疗费用,或索性与受伤害者“解除合同”,将其踢出单位大门,对于死者的赔偿也不一致。尤其是在三资、私营、乡镇企业中的职工中缺乏劳动保护,发生工伤后,以双方“私了”方式对工伤职工只支付极低补偿金的现象仍大量存在。由于工伤保险没有立法,大部分外资、港澳台及私营企业不愿参保,严重制约了工伤保险的发展速度。 (二)必须进行改革以扩大工伤保险的覆盖面 工伤保险是我国目前政府文件唯一提出在“中国境内”实行的社会保险项目,范围比较广泛,但目前社会化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较低。工伤保险范围的扩大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和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它保证社会公平原则的贯彻和社会成员的安全,并保证企业机会均等、效率优先的竞争原则得以实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伤保险制度要逐步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在我国,当务之急是通过立法尽快把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纳入到工伤保险范围中来。这些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差、设备陈旧,发生工伤事故的数量已占全国工伤事故的一半。只有实行工伤保险的“广覆盖”,才能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减轻企业的负担,保证职工发生工伤时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险待遇。如果没有一种社会统筹的工伤保险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意外,企业就要单独承担全部风险,这无疑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不利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实行工伤保险就是要通过社会共济,达到风险分担的目的,免去企业的后顾之忧,从而改善整个投资环境。深圳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受到了企业的欢迎,更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国外一些国家的工伤保险社会化程度都是很高的,职工和企业双方面都得利。当然“广覆盖”是一个滚动发展逐步推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参加工伤保险,权利义务应该是对等的,不能少缴费甚至不缴费也享受同等待遇。 二、工伤的认定标准问题 (一)我国工伤认定的标准及其存在问题 1.现行制度中工伤的认定标准 在工伤保险中,最优秀的问题是对于工伤的认定问题,因为工伤保险制度建立的目的,就在于给予因工伤亡者优于非因工伤亡和疾病受害人的待遇。我国目前对于工伤的认定,立法主要采用列举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明确、具体。但是,其最大的弊端就是,可能使应当按照工伤处理的工伤伤亡被排斥在工伤范围之外。 我国现行工伤认定的依据是劳动部1996年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工伤的认定,规定了10条界定标准,对全国企业统一工伤标准和认定工伤,起到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使大量的工伤得到工伤保险的认可和法律的保护。但实际中仍有一些工伤事件按10条标准难以界定,例如,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于深夜在办公室被害可否认定为工伤?职工值班期间外出用餐突发疾病能否认定为工伤? 2.现行工伤认定的10条标准存在着词汇界定不明晰的问题 《办法》界定工伤的标准表达含混,很多词汇的含义难以界定。例如,“履行职责”的范围有多大?如果包括了职工正常上班从事本职工作的行为,为何上班时间遭人蓄意伤害却得不到工伤认定;因“公”与因“工”又该作如何划分?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笔者认为,可对“履行职责”作扩大理解,在正常生产工作中遭受的不法侵害导致的人身伤、残、亡,也应划入工伤范围。只要劳动者在工作生产的时间和区域内从事正常工作生产,遭遇来自他人的伤害,就应认定为工伤,给予工伤保险待遇。至于因“工”作为工伤,应该是无可非议的。目前难以把握的主要就是因“公”。公与私相对,因“公”是为了区分因“私”,由于个人私事而造成的伤害不属工伤范围。这也许就是因工与因公这两个词同时出现在工伤保险法规中的原因。但是因“公”的尺度较难把握,因“公”与因“私”某些时候不能完全的区分。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厅函[2000]4号文件规定,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他人蓄意伤害是否认定工伤的问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暂时缺乏证据,无法判定受伤害原因是因公还是因私的,可先按照疾病和非因工负伤、死亡待遇处理,待伤害原因确定后,再按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笔者以为,从保护劳动者角度出发,此规定对受伤害的弱势劳动者的保护不利。应当先认定为工伤,使受伤害的劳动者能尽快康复和恢复劳动能力,若确认不是工伤,则可向劳动者追偿。 3.不认定为工伤的6种情况 《办法》中还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1)犯罪或违法;(2)自杀或自残;(3)斗殴;(4)酗酒;(5)蓄意违章;(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中的一个主要原则就是“无过失责任”原则。所谓无过失责任是指劳动者在各种伤害事故中只要不是受害者本人故意行为所致,就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对其作出伤害赔偿。在这个原则中排除了受害的劳动者本人的故意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故意实施的行为导致自身的致伤、残或致死,用人单位及雇主可免责。工伤保险制度源于近代私法中的雇工赔偿制度。最初,劳动者只要存在过失或过错,雇主即可免除责任。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不断加强,发展到现在,劳动者的严重故意才能构成雇主免责的要件。 我国的劳动法律规范中没有明确限定雇主免责的要件,但基于对劳动者权利的倾斜保护,笔者以为也应该对用人单位及雇主的免责条件进行严格限制。而《办法》中的6条内容规定不明确,存在着难界定、尺度难把握的问题。如果一概不认定为工伤,不利于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比如蓄意违章,蓄意与故意的尺度如何把握?在工作过程中明知是违反工作纪律的,仍然故意违章,这是否算蓄意违章?目前还缺乏对蓄意违章的权威的解释。有学者认为,蓄意违章,一般是指职工凭主观臆断,故意制造事故以达到个人目的;或因违章行为发生事故,但不采取任何措施遏制事故,任其扩大;或经常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劳动者及其家人蒙受着巨大的不幸,因此要朝有利于劳动者的方向倾斜。而且相对于受伤害的劳动者而言,单位取证要容易一些。但是,如果所有的举证责任都由单位一方承担,又会过度加重单位的责任,所以劳动者一方也应承担部分举证责任。在西方国家,没有独立的劳动法律部门,劳动法包含于民商法之内,而民商法一般都涉及平等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我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也是平等的法律关系,劳动者虽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但用人单位的强势地位还无法也不可能达到与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同等的地位,因此不可能由用人单位单方面承担所有的举证责任。简单地说,如果用人单位否认劳动者的伤亡属于工伤,举证责任的分担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用人单位主张不属于工伤,就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 三、工伤保险的待遇问题 (一)我国目前工伤保险待遇制度存在的缺陷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我国目前工伤保险的待遇构成还是比较合理的,但待遇标准和水平均偏低。现行的工伤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都是按本人标准工资计发的,基本上还是五六十年代的标准。改革开放后职工收入提高了,工伤待遇标准与工资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再加上待遇没有正常的调整机制,伤残待遇及死亡抚恤就显得更低。伤残职工及死亡者遗属本来就属于社会最困难的群体,在此情况下,他们的基本生活难以得到保障。 1.待遇项目不完全,缺乏明确的、专门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规定。职工无论轻伤、重伤或死亡,只有医疗免费及勉强维持最低生活的待遇,死亡待遇和残疾待遇都过低;没有一次性抚恤待遇的制度,不能适当弥补职工及其家属突然遭受不幸所造成的损失;劳动者自身劳动价值得不到承认,工伤职工在心理上失衡,损失得不到适量的弥补,这是社会对具有不同风险等级的行业、企业的价值不予承认的表现。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中没有明确规定各项目随工资或物价水平的增长而变动,使工残职工生活水平相对降低。由于待遇长期不作调整,全残退休职工基本生活难以保障。 2.现行制度中待遇水平未体现“伤残程度越重,补偿越优”的原则,没有在待遇水平方面形成合理的阶梯结构。医疗停止后的伤残待遇明显低于医疗期的水平,致使伤残职工拖延医疗期,不愿意办理退休手续。现行体制不能很好体现赔偿原则,达不到赔偿的目的,而且伤残退休人员与正常退休人员一样领取退休费,亦未体现“赔偿”的意义。 3.按我国目前的规定,并未提及职工致残后的残疾用具的更替费用,只规定残疾用具按普及型标准配给。职工既然残疾,就是无法恢复正常的状态了,也就是说残疾职工的后半生生活必须得依靠残疾用具,而残疾用具就象其它任何的用具一样,会折旧、损坏和丧失其原有的功能。我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中没有规定残疾用具的更替费用,也就说更替费用需要伤残的劳动者自己负担,笔者以为这对残疾的劳动者极不公平。残疾用具是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之一,劳动者致残后无收入来源,无力承担这一本不该由自己支付的费用。因此,笔者认为应该改革工伤待遇制度,加入残疾用具的更替费用,按残疾用具一般的折旧年限,规定每几年发一次。 法律毕业论文:法律毕业论文 内容提要 入世后,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发生了显著变化,对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实践中,一些审判人员角色转换慢,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体现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主要是以人为本的理念远未树立,重视发挥刑罚的打击犯罪功能,对被告人合法权益保护不够;重实体法,偏面追求实体公正,漠视程序价值,违反程序法办案的情况时有发生;没有树立证据裁判主义理念,对事实的认定抓不着关键,举证、质证、认证说理溥弱;对量刑的均衡关注不够,个案量刑偏轻偏重,裁判不公现象影响了大众对司法的公信度,作者就此几个方面的问题展开论述,阐述现状,分析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理念”是柏拉图哲学思想的优秀概念,是指事物的原型或者说是永恒形态。今天,人们普遍认为“理念”主要是指一种完美的或指导性的观念形态。作为一名法官,对证据的审查、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直至最后的裁判都会受理念的支配。它是法官对法律的认识,但比一般的认识和观念沉淀更深,更具有稳定性、原则性和基础性。裁判的理念是每一位法官在自己世界观、价值观的基础上对刑事诉讼制度和刑事实体制度的一个综合性、原则性的理性感知。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生活方式和社会观念等都发生了有目共睹的变化,法制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今日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更要求法制建设同步运行,充分发挥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作为负有“打击犯罪,保护人权”职责的刑事司法,其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领域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愈益突出。近几年来,经过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不断努力,我国的刑事司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并日益朝着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无论是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存在着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诸多问题,客观上制约了刑事司法之科学和公正目标的实现。笔者认为,在诸多因素中,思想观念的转变是第一要素。因为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没有科学的思想,先进的理念,超常的睿智,就没有开拓和创新可言,就无法应对纷繁复杂的客观现实,更无法适应社会生活的日新月异和千变万化。作为刑事司法工作者,尤其是一名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要想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做一名称职的法官,其首要的任务是不断加强学习,全面树立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并用以指导实践,使裁判得以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发展,而不是与社会的发展背离。结合司法实际,笔者认为,目前,应树立如下司法理念: 一、树立“打击”与“保护”并重的理念 “打击”与“保护”的涵义、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这说明我国刑法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是一致的,都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即是对少数犯罪分子实行专政,依法惩罚;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切实维护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也是刑法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的体现。“惩罚犯罪”也即是要铲除社会上消极的、腐朽的东西,即犯罪,保卫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为促进社会的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保护人民”,也即是保护人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维护整个社会的安定秩序和团结局面。该条中的“惩罚”和“保护”,或称“打击”和“保护”,依笔者理解,二者实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是矛盾的对立和统一,虽然文字排列有先后,但其地位和作用并无先后之分,亦无轻重之分,我想立法者初衷亦如此。事实上,社会客观现实也要求如此。既为矛盾的一体,在实际操作中,难免会常现“矛盾”,顾此失彼,轻重失衡,这在过去多年的审判实践中突出表现为重“打击”,轻“保护”。 重“打击”轻“保护”的渊源。从社会初始分工的角度看,刑事司法制度的本源功能就是打击犯罪。因此,世界各国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都把打击犯罪作为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价值定位。无论是在古代东方国家还是在中世纪的西方国家,刑讯逼供在司法活动中的广泛运用乃至合法化,就是这样价值定位的表现之一。受“大公无私”等强掉社会利益的传统价值观念的影响,受“敌我矛盾”等阶级斗争的思维习惯的制约,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一直偏重于打击犯罪的需要,而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的保护重视不够,尽管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情况有所改观,但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普遍存在着漠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权利的问题,在一些地方甚至情况还相当严重。如庭审中法官与公诉人一同审被告人,不能让被告人充分发表质证、辩论意见,对待被告人态度蛮横,带着蔑视的口气或目光,甚至剥夺或限制被告人依法享有的重要诉讼权利,使公诉人与被告人在法庭中的平等地位严重失衡,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被告人参与诉讼的积极性,损害了法律的尊严;有的地方严重违反审限规定,无视被告人人身自由权利,案件久拖不决,超期羁押;有的案件由于受过去“有罪推定”思想的影响,在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情况下,不是作出宣告被告人无罪的判决,而是怕放纵罪犯,偏面地认为错不了,凭感觉判案,直接作出有罪判决,或搞折衷,降格处理,严重践踏了被告人的人权。 “保护”功能的彰显。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以人为本和保护人权的观念越来越受到各国人民的重视,并相继在一些国家被确立为刑事司法的价值目标之一。自1980年以来,我国先后签署了近20个国际人权公约。继1997年签署《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之后,我国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2001年正式成为wto成员之后,我国批准并实施上述公约的历史脚步越来越快。强调刑事司法保护领域的人权保障日益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课题,也理所当然会影响到我国刑事司法价值取向。依《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之规定,公民“在未依法证实有罪之前,应有权被视为无罪。”(《公约》第14条第2款);“所有被剥夺自由的人应给予人道及尊重其固有的人格尊严的待遇。”(第10条第1款)这充分说明被告人的人权需要特殊保护,被告人完全享有最低限度的程序,包括“不被强迫作不利于他自己的证言或强迫承认犯罪。”(第14条第3款第7项)。与之相适应,我国刑事立法已作了较大调整,肯定了无罪推定原则,但未从立法上承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沉默权。我们在司法中执行的还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刑事政策,某种意义上不利于保障被告人的人权。因此,在刑事审判领域,我们必须更新观念,强化“保护”意识,使“保护”功能归位,做好执行《公约》内容的准备,保证被告人享有受公正审判的权利,免遭不合法、不公正的刑事处罚,使刑罚真正发挥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刃剑作用。 “打击”与“保护”的均衡。目前,世界上有些国家依然把打击犯罪视为刑事司法的基本目标或惟一目标,其他利益和价值都必须服从于打击犯罪的需要,为了打击犯罪,司法机关可以不择手段,不计成本,甚至不惜践踏人权;有些国家则把保护人权,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看作是刑事司法保护的基本目标或最高目标,其他利益和价值都 必须让位于保护人权的需要,为了保护人权,不惜牺牲司法效率,甚至不惜放纵罪犯。毫无疑问,一味强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利保护,必然会影响到打击犯罪的效率。这两种做法都是不可取的。过去,我们重“打击”,轻“保护”,现在发现问题了就要改正,但是我们要避免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走到轻“打击”重“保护”的路子上去,不能用打击犯罪的基本需要来换取人权保护的“美名”。因为刑事司法毕竟肩负着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能,还具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功能。如何在审判实践中保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这两种价值取向的平衡,是一个摆在我们每一位审判人员面前的新课题,要解决这一课题,我们必须更新观念,努力实践,在追求审判的文明、重视在刑事诉讼中保护被告人乃至法院判决有罪的犯人的合法权利的同时,不能忘记刑事审判的根本任务还是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民。 二、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理念 “实体”和“程序”的涵义、关系。“实体”是司法的实体公正的简称,“程序”是司法的程序公正的简称。公正是司法的最高价值,是一个常讲常新的话题。罗马法学家凯尔斯曾把司法定义为“公正的艺术”。所谓司法的实体公正,即要求司法机关在审判裁决的结果中体现公平正义的精神。所谓司法的程序公正,即要求司法机关在审判活动中坚持正当平等的原则。前者的要旨在于审判结果的正确性;后者的要旨在于审判过程的正当性。如果把司法系统看做一个工厂,那么实体公正考察的是工厂生产出来的“产品”,而程序公正考察的是该“产品”的“生产工序”。虽然就一般情况而言,要保证“产品”质量就必须遵守科学合理的“生产工序”,而科学合理的“生产工序”也应该导致“产品”的合格,但是二者的考察指标毕竟不同。单纯就实体公正来说,无论采用什么“工序”进行生产,只要“产品”合格就是公正;而单纯就程序公正来说,无论“产品”质量如何,只要采用了科学合理的“生产工序”,就是公正。由此可见,司法的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一方面,两者统一于司法公正,是相辅相成的;另一方面,两者又有着相互区别的价值标准。虽然坚持程序公正在一般情况下就能够保证实体公正,但是程序公正毕竟不等于实体公正,而且坚持程序公正并不必然导致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也不是实现实体公正的惟一途径。在有些情况下,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甚至是相互对立、相互冲突的,追求实体公正就可能伤害程序公正,而坚持程序公正又可能牺牲实体公正。 强化程序公正的理念。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的是职权主义的审理模式,以打击犯罪作为刑事诉讼的主要目的,使得重实体、轻程序的陈旧观念长时期左右人们的思想,一些本该早就出台的程序法如证据法,迟迟不能面世,远远落后于立法、司法需要。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同志所指出的那样,有许多思想和观念还是在资料匮乏、视角单一的历史条件下“独创”而来的,这些思想和观念既构成了我们无法抛弃的认识前提和知识基础,同时也对我们借鉴西方已发育良久的程序法理论和制度造成一定的阻碍。这些问题尽管早已引起我国学者的广泛关注,实践中也在逐步改善。但总体来说,我国目前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义务还是处于严重不平衡状态,程序公正的目标远远还没有实现。如在刑事证据制度上,表现为强调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而不论其收集的主体和方法,也不注重赋予辩方相应的平等对抗权,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他们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罪轻的机会。强化程序正义理念,就要求我们从根本上提高认识,明确刑事诉讼中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在刑事诉讼中,程序正义的最基本要求是:与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因该结果蒙受不利影响的人,都有机会参与到诉讼中,并得到提出有利于自己的主张和证据以及反驳对方提出的主张和证据的机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追诉者的地位,国家追诉机关发动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即在于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追诉,使那些在法律上构成犯罪的人受到定罪、判刑,剥夺其财产、自由乃至生命。因此,他们面临着被定罪的现实危险,与案件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为了实现程序正义,在刑事诉讼中必须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有利于已的主张和证据以及反驳对方的主张和证据、被告人提出有利于已的主张,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实体”与“程序”的平衡。刑事审判负有追究犯罪、惩罚犯罪的使命,也担负着保障人权的重责。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在实体上追求公正、客观地认定事实和确立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并做到罚当其罪;又要在程序上做到中立、平等和公开,以程序的公正来促进实体的公正。但刑事诉讼所追求的公正,应是一种相对的公正而不是绝对的公正。正如常言所道:“绝对的正义就是绝对的不正义。”以美国刑事诉讼为例,正当程序强调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陪审团参审有复杂、精细、合理的程序规定,法官绝对中立,这种方式似乎完美无瑕,但这种表面公正的背后却是旷日持久的审判所带来的国家财政的巨额耗费,当事人诉讼费用的巨大投入及对审判结果遥遥无期的等待,这一切,使公正的实现在带来阳光的同时,也留下了太多的阴影。对公正的不恰当的追求,不但牺牲了效率,而且是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对整个社会而言又显然是不公正的。同时,实践也已充分证明,单纯追求实体公正不仅会导致漠视甚至践踏诉讼参与者的正当权利,而且也会导致司法公正观念的扭曲。所以,实体和程序同等重要,两者不可偏废,在二者发生冲突时,需要相互协调,找到一个平衡点,使其各自功能和作用恰当发挥。
网络安全毕业论文:网络安全管理计算机信息论文 1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问题分析 影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人为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是制定的网络系统管理制度欠缺完善。例如,对于故障计算机的维修方面,未能制定出在其被送修之前要进行消磁处理的规定,且未能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监修,进而导致了数据的泄露;相关管理工作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较低。如不知道如何还原移动存储介质上已备删除的文件;在进行计算机信息日常维护工作或用户权限的设置时,由于自身操作经验的不熟练导致将权限授予给了不合适的客户等。 2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问题的应对策略 2.1物理层面的网络安全对策 对网络安全建设的加强,主要可以从硬件及软件这两个方面的安全维护来入手。而在硬件方面,其具体措施如下;相关管理人员务必要对计算机、服务器以及通信链路等硬件设备的安全性进行仔细的检查与维护,并尽量减轻甚至避免由湿度、电磁干扰、温度、灰尘以及自然灾害等影响因素给硬件设备造成的损害,为网络硬件设备的安全提供保障;建立完善的机房安全防护措施,利用物理访问控制设备对访问用户的身份进行验证。 2.2修复计算机网络出现的漏洞 注重用户及账户权限的安全设置工作,对每位用户身份及相关权限进行仔细的验证,并对用户的数量以及用户访问权限的范围进行合理控制;建立起系统的病毒防范体系,以对各种网络病毒进行有效防护,防止信息数据被恶意的窃取及篡改,保障信息的安全;充分利用防护墙技术对访问权限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并通过对提供商的补丁进行下载,来修复出现的网络漏洞,进而对内部网络的安全进行保护;对不良信息进行相关的防护建设。针对于与Internet连接的网络中掺杂的大量不良信息,应当建立起信息过滤系统,通过字段过滤以及IP过滤的方式,来对不良信息进行屏蔽。 2.3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完善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是解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问题的重要保障,其具体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入手。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将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的具体条例和标准进行不断的完善;加大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规范化管理力度,并不断提升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实行岗位责任制。将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人员的职权和责任进行明确,并不断加强其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网络操作的规章制度及保密协议,并及时做好信息的备份工作,以避免由于原数据的丢失而给企业或个人造成严重损失。对于已经出现的违纪现象,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的惩治,以达到警戒的作用。 作者:张选宝 单位:民航甘肃空管分局 网络安全毕业论文:网络安全计算机网络论文 一、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新阶段分析 在新阶段,计算机网络安全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用户缺乏安全意识。众所周知,近年来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网络安全事件层出不穷,不断被媒体曝光,同时也给人们造成了很多经济损失,但目前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对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还缺乏清醒的认识,尽管也都采取一些防范措施,但总体上来看仍然缺乏足够重视。比如,目前很多企事业单位还没有将计算机网络安全纳入到企业管理重中之重的位置,存在着随意上传和下载的问题,同时也存在着不使用正版软件的问题,而从个人来看,电子银行账户以及网络购物等方面也缺乏自身的安全保护意识。由于疏于防范,很多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因而计算机网络安全意识不强已经成为新阶段计算机网络安全的重要特点,同时也是最为显著的问题。二是网络犯罪层出不穷。由于计算机网络具有极大的开放性,特别是目前已经有5亿以上的网民,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人们工作、学习、生活以及娱乐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渗透到各个领域。从目前计算机网络犯罪来看,目前很多用户都经历过被入侵以及被钓鱼的问题,比如一些用户的游戏账户、电子银行账户以及电子邮件账户等经常会受到侵害,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三是黑客技术不断发展。黑客技术是伴随着计算机网络的发展而不断发展起来的,同时也是科技信息化的产物,随着计算机网络发展进入新阶段,黑客技术也同样进入了新的阶段,特别是在当前我国计算机网络方面的商业和交易模式的不断创新,黑客技术也在向新的方向发展,这就诱使很多不法分子为了实现自身的不法目的,进而采取木马、间谍、蠕虫等病程序,对网络用户的数据和信息进行盗取,虽然防毒软件在这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黑客技术也在同步发展,进而给计算机网络安全造成了重要影响。 二、新阶段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的应对策略 一是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想更好的防范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就必须将计算机网络安全纳入到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这就需要国家高度重视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对当前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和整顿,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出台《计算机网络安全法》,这将有利于将我国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与管理工作纳入到法治化轨道,以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更加有章可循。二是打造计算机网络安全环境氛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想更好的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就必须打造有利于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环境和氛围,特别是要提高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意识。这就需要国家、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引导,特别是要通过媒体将计算机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出现安全隐患的危害性以及一些计算机网络安全事件进行曝光,最大限度的提升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意识。三是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病毒防范。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始终存在,特别是计算机病毒无孔不入,要想做好计算机网络安全病毒防范,需要计算机网络用户在提高防范意识的基础上,选择科学的防范措施,比如应当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及时对病毒库进行更新;再比如对于来历不明的影音、数据、程序等方面做到不下载、不链接,未知邮件不要轻易打开,对于下载的软件要先杀毒后安装和使用等等;再比如,要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对于一些弹出的广告不轻易打开。四是强化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创新。新阶段计算机网络安全呈现出新的特点,要想更好的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就必须积极推动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创新,这就需要国家以及IT企业高度重视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技术创新,比如数字证书、数字签名、断气加密等技术对于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再比如网络防火墙技术能够对网络内外部之间进行有效监控、对流出和进入网络的各类数据以及访问者进行有效监督,对于防止恶意入侵具有重要作用。因而,国家应该积极鼓励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创新,并给予政策、资金等支持,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持续创新。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全球科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网络取得了巨大突破,这也使得计算机网络安全在新阶段面临着新的特点和问题,而计算机网络由于其开放性的特点,极易受到破坏和攻击,因而必须高度重视计算机网络安全问题。这就需要从计算机网络安全新阶段、新特点和新问题出发,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大力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建设,特别是在完善法律法规、打造安全环境、加强病毒防范、强化安全技术等方面狠下功夫,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运。 作者:莫年发 单位: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网络安全毕业论文: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论文 1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影响因素 通过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现状的分析,不能看出,目前我国计算机网络中依然存在很多安全隐患,这不仅仅会威胁到人们和企业的利益,同时也会威胁到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因此,掌握印象计算机安全的各种因素,从而针对这些因素制定各种管理措施,是目前我国网络技术人员的首要任务,具体分析如下。 1)计算机病毒。我们常说的计算机病毒,实际上就是一种对计算机各种数据进行份复制的程度代码,它是利用按照程序的手段,对计算机系统系统进行破坏的,进而导致计算机出现问题,并无法使用。例如,蠕虫病毒,它是一种比较常见的计算机病毒之一,它就是计算机本身为载体,如果计算机系统出现漏洞,它就会利用这些漏洞进行传播,其传播速度快,一旦潜入计算机内部,并不容易被发现,同时还具强大的破坏力,如果它与黑客技术相结合,那么对于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威胁会更大。 2)木马程序和后门。“木马程序”以及“后门”是近些年来逐渐兴起的计算机病毒,“后门”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计算机被感染之后,管理人员无法对其加阻止,它会随意进入计算机系统,并且种植者能够很快潜入系统中,也不容易被发现,计算机技术的升级换代过程中,“木马程序”也随之更新,例如特洛伊木马病毒,这种病毒还能够黑客活动提供便利,同样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3)外在环境影响和安全意识。除了影响计算机信息安全的因素之外,一些外部环境因素也会对其产生影响,例如,自然灾害,计算机所在环境等等,另外,有大一部分的计算机使用者的安全防护意识弱,这就为恶意程序的入侵以及病毒攻击提供了条件。 2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策略 1)漏洞扫描和加密。对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安全管理的第一步就是,进行系统漏洞扫描并采取加密的措施。漏洞扫描需要借助相关的工具,在找到系统漏洞被发现之后,对其进行修复和优化,从而为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提供保障,而机密技术则是对文件进行加密处理的一种技术,简单的说,就是对源文件加密之后,其会形成很多不可读代码,这些代码必须要输入特定的密码之后,才能够显示出来,并进行使用。 2)防火墙的应用和入侵检测。在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中,防火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也是最为关键的一道防线,它不仅仅能够保障内部系统顺利进入外部系统,还能够有效阻止外部可以程序入侵内部网络。为计算机病毒以及各种恶意程序的入侵,都会对计算机系统造成影响和破坏,从而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带来威胁。因此做好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了保障这样的管理效果,管理人员首先就应该做好数据包的控制工作。然后对所有能够进入防火墙的信息给与通过,入侵检测技术是指通过检测违反计算机网络安全信息的技术。当系统被入侵时,及时记录和检测,并对不能进行的活动加以限制,从而对计算机系统进行有效防护。 3)网络病毒防范和反病毒系统。反病毒系统是指禁止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计算机相关技术人员根据对计算机病毒的了解进行与之相应的反病毒设计,从而促进计算机安全运行。近年来,互联网病毒传播途径越来越多,扩散速度也日益增快,传统的单机防止病毒技术已经不能满足互联网络的要求。因此,有效利用局域网全面进行病毒防治工作势在必行。 3结束语 通过以上阐述,能够看出计算机技术在我国虽然已经比较成熟,并且已经遍及到各个生产领域中,为人们提供了巨大的便利,也创造了很多经济价值,但是其安全问题依旧还存在,并且形势也十分艰巨,为了保障人们的利益不受损害,计算机管理技术人员就应该更加努力的致力于其安全技术的研究方面,促进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作者:迟洪伟 单位:大庆油田测试技术服务分公司 网络安全毕业论文: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论文 1强化医院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设 在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之后,该系统能否发挥出其真正的作用,切实服务于医院的管理,其数据的安全性在其中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另一方面医院服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信息管理系统作为一个联机事务系统,要保持全天候不间断的连续运行,且随着医院就诊患者数量的不断增多,其挂号、收费、检查系统也不能出现长时间的中断,患者信息更是不允许被丢失。鉴于此在日常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医院方面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现有的安全管理机制做进一步的补充和更新,制定安全紧急预案,以备不时之需,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强化其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其安全防范和管理的能力。首先医院应当建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专司医院安全管理,然后逐层安排安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从而使医院中的所有医务人员都参与到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之中。且为了保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小组领导者还应该对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性做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演习。通过这样的方式从内部加强医院的安全管理。其次,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人才的培养,人才是医院计算机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元素,也是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优秀力量,院方可以采取对外引进或者内部培养的方式来为本院打造一支技术强、水平高的安全管理人才队伍,为医院管理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行提供保障。最后,为了“以防万一”,将故障发生所带来的不良影响最小化,医院还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应急演练一方面是为了检验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对系统中的不足之处进行改进,以促进系统正常运行,另一方面则是以备不时之需,通过人为故障,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技能。 2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防范工作 在医院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中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是一项非常常见并且重要的工作。操作系统维护、数据备份与恢复、病毒防范与入侵检测是防范计算机网络病毒所一罐使用的三种手段。一般在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维护时,会严格管控微机的使用账号和网络访问行为,对计算机系统中的各种漏洞进行及时的修复,以减少系统中的隐患。同时为了保证系统中信息的安全性,还需要对关键数据进行加密,比如对服务器和工作站中的CMOS设置密码,并将USB接口屏蔽,以防信息转移。再有一般我们会通过安装杀毒软件和软件防火墙的形式来检测和防范计算机网络病毒,从而使工作站计算机免受病毒的侵扰,同时为了保证软件的杀毒和检测效果,还需要对病毒库做定期的更新,更新的频率可以设置为一周一次。另外,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的计算机网络病毒防范效率,医院方面还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宣传,要求医务人员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操作行为,将员工讲解病毒与网络黑客对医院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危害以及密码的功能和效用,强化网络管理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要求员工不要在计算机设备中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或者移动信息存储器,对于一些陌生的E-mail要慎重对待和处理,因为在这些来历不明的东西里都很有可能隐藏着“病毒”。 3做好数据的恢复与备份工作 数据备份与恢复是为了保证整个系统数据的完整性,通常操作者需要对系统备份的环境和条件做周密的考虑后,再决定是否要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如果环境和条件都允许,那么操作员还需要制定一套系统的备份计划,确保系统中的数据被安全备份。通常这份备份计划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备份的频率,即每隔多长时间进行一次完整的备份; 2)备份的内容,哪些内容需要被完整的保存下来; 3)备份的介质,用何种介质来承载备份的内容; 4)备份的负责人,即如果备份出现失误有谁负责; 5)备份路径和途径,即将备份内容存储地址和备份方式。只有妥善地处置备份文件,才能确保故障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的恢复医院的数据库,使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持续运行下去。 4结语 在当前新形势的影响下,信息技术的不断普及,信息化已成为现代医院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医院要想在如今的行业竞争中获取立足之地,就必须不遗余力的搞好医院的信息化建设,利用好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对医院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病毒防范工作以及数据备份和恢复工作等相关内容做严格的把关和控管,确保医院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可靠,为医院的正常运行提供坚实的保障。 作者:张楠 单位:西安市中医医院 网络安全毕业论文:网络安全管理下的计算机信息论文 一、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在网络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随着时代经济的飞速发展,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在我国各个领域均有着较为广泛的应用,尤其是网络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同时网络信息安全不仅仅对人们的财产权有着一定的影响作用,同时对于人们的生命权也有着一定的影响作用,因此加强网络信息的安全管理,更要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合理化的建立,具体体现如下: 1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模型加以建立 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在网络安全管理中的应用中,更要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模型加以建立,并对全面的计划进行制定,进而做出相对详细的安排,并对高效和高质量的管理模型加以建立,并做好信息的执行和维护工作,加强混合型模型的建立,并对大量的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控制的研究力度。 2做好技术的控制 计算机网络在实际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就要做好技术的控制工作,并将网络安全管理的关键技术进行管理,对健全信息的安全系统加以建立,并在对各个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性的考虑,加强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好相关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进而提高技术管理人员对突发情况的处理能力,在实际的工作中,将责任加以落实,并对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加以保证,从根本上使得系统处于一种良性发展的过程。 3将安全防范管理加强 做好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在网络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就要加强其安全防范管理,将网络安全的管理逐渐扩大,并将其在安全防范体系和机制上进行延伸,进入保证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系统有着一定的衔接性,并做好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的处理控制工作。 4做好操作中安全系统的防护工作 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在网络安全管理中的应用过程中,更要对计算机漏洞进行严格的检查,及时的发现问题和总结问题,对科学的安全运行方案加以建立,并及时的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将其对身份的验证管理加强,从根本上将用户身份验证法规进行完善,最大程度上保证网络中的一些上网口令运行过程有着一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将病毒和黑客对系统造成的危害加以避免。总而言之,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在网络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就要合理的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将网络安全管理的关键技术进行管理,并加强系统的安全防范管理,对其技术进行科学化的控制,进而实现信息网络的安全性管理。 二、结语 随着时代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科技的进步,当前计算机网络技术同样也在不断发展着,以至于人们对信息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网络信息安全不仅仅对人们的财产权有着一定的影响作用,对健全信息的安全系统加以建立,提高技术管理人员对突发情况的处理能力,将网络安全的管理逐渐扩大,最大程度上保证网络中的一些上网口令运行过程有着一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网络信息有着一定的安全性,就要对网络信息的安全进行实时检测,不断的更新系统信息,从根本上做好各个环节的系统设计。 作者:秦钧伟 单位:无锡东源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网络安全毕业论文:电力系统网络安全电讯技术论文 一、电力系统中存在的网络安全风险 在电力企业中通常会将生产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分隔开来,通过这种方法来避免外来因素对生产系统造成严重损害。在生产控制系统中其风险多来自于生产设备与系统的故障,还有可能存在内部人员的破坏的风险。管理网络中的常见风险则有系统合法或者非法用户造成的危害、组建系统的过程中带来的威胁、来自于物理环境的威胁。这些威胁中常见的有系统与软件存在漏洞、合法用户的不正确操作、设备故障、数据误用、数据丢失、行为抵赖、内部或者外部人员的攻击、物理破坏(各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带来的危害)、各种木马和病毒等。这些风险造成的后果通常是数据丢失或数据错误,从而大大的降低了数据的可用性。网络中的链接中断、被入侵、感染病毒、假冒他人言沦等风险都会大大降低数据的完整性与保密性。正是由于这许多风险,所以必须加强网络安全的建设。 二、增强电力系统网络安全的策略 (一)物理安全 计算机网络的物理安全指的是对计算机硬件设备、计算机系统、网络服务器、打印机等硬件的安全防护,同时还包括了对通信链路等各种连接设备进行保护,避免被人为的破坏和各种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在物理安全中海需要为各种硬件设备提供一个良好的电磁兼容工作环境。计算机系统在工作时,系统的显示屏、机壳缝隙、键盘、连接电缆和接口等处会发生信息的电磁泄漏,而电磁泄漏也会泄漏机密。所以在物理安全策略中如何抑制与防止电磁泄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目前主要的措施有:第一种是对计算机设备内部产生和运行串行数据信息的部件、线路和区域采取电磁辐射发射抑制措施和传导发射滤波措施,并视需要在此基础上对整机采取整体电磁屏蔽措施,减小全部或部分频段信号的传导和辐射发射,对电源线和信号传输线则采取接口滤波和线路屏蔽等技术措施,最大限度的达到抑制电磁信息泄漏源发射的目的;第二种是使用电磁屏蔽技术,将涉密计算机设备或系统放置在全封闭的电磁屏蔽室内;第三是使用噪声干扰法,即在信道上增加噪声,从而降低窃收系统的信噪比,使其难以将泄漏信息还原。 (二)进行访问控制 网络安全的目的是将企业信息资源分层次和等级进行保护,而访问控制的主要任务就是保证网络资源不被非法使用和非常访问。访问控制是进行网络安全防范和与保护网络的主要手段。它是对网络安全进行保护的优秀策略。访问控制手段有多种,其中主要的有以下的几种手段。第一种是入网控制。它是第一层的网络访问控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入网访问控制是对用户可以登录的时间和允许他们可以登入的工作站进行控制。第二种是网络权限控制,其主要目的是防止各种可能出现的网络非法操作,它的做法是根据用户组与用户的身份赋予相应的权限,并对用户与用户组可以访问哪些资源和进行什么操作进行规定限制。第三种是目录级安全控制。该种控制指的是对用户在目录一级的文件和子目录的权限进行控制,例如用户的读权限、写权限等。第四种是属性安全控制。属性安全控制指的是网络管理员根据需求为给各种文件和目录所指定相应的安全访问属性。第五种是服务器安全控制。该种控制指的是为服务器设置口令、登录时间限制、非法访问者检测等,以防止非法用户对信息的修改和破坏等。最后的是防火墙控制。防火墙控制,在内部网与外部网的节点上安装防火墙对一些危险的数据信息进行过滤已形成一个较为安全的网络环境。 (三)对数据进行加密 数据加密的目的是为了隐蔽和保护具有一定密级的信息。对于网络上的数据加密方法常用的有以下三种,分别是链路加密、端点加密和节点加密。链路加密是传输数据仅在物理层前的数据链路层进行加密,它必须要求节点本身是安全的,否则其加密也相当于没有加密;端到端加密允许数据在从源点到终点的传输过程中始终以密文形式存在,与链路加密和节点加密相比更可靠,更容易设计、实现和维护,它的目的是对源端用户到目的端用户的数据提供保护;节点加密的目的是对源节点到目的节点之间的传输链路提供保护。而各个电力企业应该根据其自身的需求去选择合适的加密算法。 (四)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在进行网络安全管理的过程中,除了拥有良好的技术方法和措施,还必须拥有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如果没有一个晚上的管理制度,再好的措施在执行时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问题,而对于网络安全来说是容不得一点失误的,任何失误都有可能为网络安全带来不确定的影响。所以还必须做到如下几点:对安全管理等级和完全管理范围进行明确的划分;制定出完善的网络操作使用规程和人员出入机房管理制度;最后是制定出网络系统的维护制度和应急措施等。 三、结语 计算机网络对电力企业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对于计算机网络在电力系统中的安全防护问题,电力企业还有许多的工作需要做,这些都需要整个电力企业的员工共同的努力,逐步的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建设任重而道远。 网络安全毕业论文:高校网络安全计算机信息论文 1高校网络安全面临的威胁 目前高校应用网络的范围非常广,高校网络成为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高校网络系统应用的不断深入,校园网络的安全受到的挑战越来越大,高校网络安全问题成为高校网络建设不可忽视的课题之一。 1.1计算机病毒的感染 计算机病毒是目前影响网络安全的主要危害之一,病毒感染对计算机系统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它会导致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受到影响。计算机病毒主要是通过网络下载或者文件传输等方式侵入计算机系统。高校网络由于其用户非常多,网络接入相对复杂,因此高校很难在根本上对网络病毒进行全面的监控,因此一旦高校网络出现病毒感染会影响整个高校网络资源的正常运行,甚至会导致高校相关数据的丢失。 1.2黑客攻击 黑客攻击是网络安全威胁中技术含量最高的一种威胁形式,黑客攻击一般情况下带有非常明显的目的性,他们不以破坏高校网络系统资源为目的,而是为了获取某种高校资源。高校网络资源由于其内容丰富,其一些资源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机密信息等,具有非常高的经济价值,因此高校网络常常会受到黑客的攻击。 1.3网络不良信息传播 高校网络对于高校教育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其既可以拓展学生的知识,其网络环境的复杂性也会给学生带来不良的影响。高校网络可以实现校园内的信息交流,同时也通过网络的外界连接,拓展了学生了解世界的途径,但是外部网络环境含有大量的不健康的内容,这些内容会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2常用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减少高校网络安全 影响网络安全的计算机安全信息技术很多,除了计算机基础安全硬件设施外,其还包括一些网络软件系统。①防火墙技术。防火墙技术是介于私有网络和公共网络之间的,用于防止外来不安全因素入侵的一种安全防御设备,防火墙通过对进出网络数据的检测,分析其是否符合安全数据流,如果其不符合,防火墙就会阻止其进入网络系统,对防火墙本身来说,其具有非常强悍的抗外来网络攻击的能力以及自我的免疫能力。②入侵检测技术。入侵检测技术是对防火墙缺陷的补充,其可以对网路异常访问行为进行自主检测,并且根据收集到的各种信息对检测行为做出相应的反应,并且报告检测的结果。③数据加密技术。数据加密技术主要是通过改变信息的编码以及对信息的内容进行某种手段的处理防止信息被外界所窃取或者发生泄露的技术。目前数据加密技术主要包括:数据加密、密钥密码技术以及数字签名认证技术三种。④漏洞扫描技术。计算机系统都存在一定的系统漏洞,因此其必然会存在安全隐患,漏洞扫描技术就是通过对网络系统的扫描发现漏洞,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补的技术。⑤杀毒软件技术。杀毒软件技术是人们经常使用的一种网络安全防范技术,杀毒软件是通过一种外在的软件系统对计算机的各个配置进行优化,防止其被外界病毒侵犯。 3计算机信息技术在高校网络安全中的应用分析 高校网络安全受到的威胁因素比较多,对此本文只是将经常应用的集中信息技术进行分析。 3.1防火墙技术在高校网络安全中的应用 防火墙技术是高校网络安全最早的信息系统,其主要是通过对网络流量进行控制实现网络的安全。防火墙将网络非为信任网络和非信任网络,防火墙对非信任网络进行网络访问控制,防火墙一般设置在高校校园网和外部网络的边界接口处,通过对网络内部的ARP数据包进行过滤,可以防止外部的非法ARP数据包入侵,保护高校网络安全。 3.2数据加密技术在高校网络安全中的应用 数据加密技术在高校网络安全中的应用方式主要是:节点加密、链路加密以及端到端加密。节点加密就是在信息的节点处进行加密保证高校信息的传输过程不被外界窃取;链路加密就是在高校网络信息的传递过程中对高校的接受处进行加密设置,它加密保护是物理层面以前;端到端加密就是在高校内部网络信息端和外界网络端同时进行加密,以此保证整个网络信息传递过程不被外界所窃取和发生泄漏。数据加密技术主要表现在: 3.2.1密钥密码技术在高校网络安全中的应用 高校网络资源的保护需要采取密钥密码技术,然而由于高校网络资源使用的对象比较多,因此单靠私钥密码是不能很好的保护高校网络安全的,私钥具有一定的缺陷和漏洞,对此在高校网络安全保护中要采取公用密钥与私用密钥相结合的形式,提高信息传递的安全性。 3.2.2数字签名认证技术在高校网络安全中的应用 数字签名认证技术是高校网络安全中的重要技术,其主要包括口令认证和数字认证两种形式,口令认证一般操作简单,而数字口令则是通过加密技术实现,高校网络资源中心在传递信息资源的时候会通过加密技术来识别信息传递方的身份,如果传递方的身份没有经过认证,那么高校的网络资源管理系统就可以拒接接受信息,进而避免不安全信息的侵入,保护高校网络资源的安全。 3.3入侵检测技术在高校网络安全中的应用 目前防火墙技术与入侵检测技术联动是高校网络安全控制的主要措施,通过入侵检测技术可以有效弥补防火墙技术进行防御的缺陷,入侵检测技术主要是通过对高校内部网络和外部环境的行为识别做出相应的反映,并且提供帮助的技术。入侵检测技术系统主要包括对网络的入侵检测系统和对高校网络主机入侵检测系统,在应用入侵检测技术时在校园网的安全中心部署基于网络的入侵检测系统,将探测端安装在网络优秀交换机处,这样就可以对网络访问行为实施全局的监控。在用户终端上,可以部署基于主机的入侵检测系统,通过对主系统日志、安全日志及应用程序日志的分析,发现对终端的攻击行为。 3.4杀毒软件技术在高校网络安全中的应用 杀毒软件技术是高校网络安全防御中应用最普遍的一种技术,高校网络系统主要有网络服务器和工作站形成,因此需要在服务站进行杀毒软件系统的安装,不定期对工作站进行检测,分析工作站的运行情况;其次在网络服务器中要采取可装载形式的防病毒模式,对病毒进行扫描,保证服务器的正常运行。 作者:曹金静 王东盈 马叶革 单位:山东华宇工学院 网络安全毕业论文:网络安全方法软件工程论文 1计算机网络安全 1.1网络的设计理念 计算机网络安全涉及到计算机技术中的各个方面,如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密码技术等等。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标准是网络中的硬软件、系统的安全受到保护,在发生恶意侵入时不受破坏。在网络刚产生时,人们对于网络的要求侧重于可用性以及其方便程度,那时对于网络安全性的认识和重视度都不高。因为最初的网络没有遍布全球,主要是局域网,所以基本不存在网络安全的问题,于是人们也没有做必要的防护。后来网络技术日渐进步,互联网遍布全球,将世界联系起来,网络安全问题便逐渐成为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网络具有关联性的特征,所以在进行网络上的操作时,很容易在安全方面受到威胁。目前的众多网络产品,也是基于基础网络协议进行发展开发的,与互联网有着同样的安全问题。 1.2网络开放性 开放性是互联网的最基本特征,互联网的基本准则之一就是自由开放。目前我们使用的网络,处于互联网产生以来开放性最强的状态。互联网从最初的局域网发展成为今天的世界性的网络,为的就是更加方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网络的开放性为广大用户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但也在同时为黑客提供了可乘之机。网络安全便成了开发者和用户共同关心的优秀问题。 1.3网络的控制管理性 互联网将世界联系在一起,每个用户都是网络中的一个元素,个人计算机以及局域网都连接在公共网络中。网络具有的关联性使得对网络进行攻击时,只需要对网络中的关键点进行攻击,就可以对整个安全系统造成影响,就能够击溃整个安全系统。互联网中的关键点十分重要,若这个关键部位的安全保护做到位,互联网的安全便有了保障。若关键点丧失了安全性,整个互联网的网络安全就难以维持。安全系统被破坏后,网络运行环境就会变得复杂,缺乏可控性以及安全性。这对每个互联网中的用户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轻则导致文件的丢失,重则造成金钱的损失。 2网络安全威胁 网络面临着多方面的威胁,一方面在于网络信息的威胁,另一方面在于网络设施的威胁。网络安全受到威胁的首要原因是人为的疏忽,在对计算机进行配置时,因为操作人员产生疏忽,产生安全漏洞,这样便给了不法分子攻击计算机的机会。用户在对计算机进行设置时,没有浓厚的安全意识,例如口令密码设置不够安全以及防火墙不能及时维护,这些因素都会给电脑带来安全危害。网络安全受到威胁的第二个原因是他人的恶意攻击,其中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主动攻击,这种方式是人为对数据流进行修改、延迟、删除、插入以及复制的操作,通过这种操作读计算机安全进行攻击,主要是对信息进行篡改和伪造;第二,被动攻击,这种方式是截获信息,通过特殊手段监视或是偷听信息,以达到信息截获的目的,这种方法比主动攻击较难发现。网络安全受到威胁的第三个原因在于软件漏洞,软件的漏洞通常会成为黑客进行攻击的主要目标,通过攻击漏洞可以摧毁整个安全系统,除了软件漏洞,开发人员在研发软件时会留有一个“后门”,方便对软件进行升级,这也容易成为黑客攻击的对象。网络安全受到威胁的第四个原因在于管理疏漏。 3基于软件工程技术的网络安全防御 3.1防火墙 防火墙可以在硬件上进行建设,它起到了分离器、分析器和限制器的作用。它在两个网络进行连接和通信的时候发挥作用,对信息进行过滤和控制。防火墙包括很多类型,应用型、检测型和过滤型是最为常见的。使用防火墙,可以对内外网络正常运行提供保障,但防火墙也存在一定的弱点,它无法阻止LAN内部的攻击。 3.2访问控制 访问控制是通过对操作系统中访问权限进行设置,限制访问主体对访问客体的访问。访问控制是通过软件技术对网络安全进行防御的主要手段,它通过对网络资源进行保护,使网络资源避免非法的访问。访问控制技术主要包括入网访问控制、网络权限控制、属性控制以及目录级控制等。 3.3杀毒软件 病毒是主要以一个程序的方式存在和传播的,也有些病毒是以一段代码的形式。病毒运行后,会对计算机造成破坏,使计算机无法正常运行,严重的则会损伤计算机的操作系统,使整个系统崩溃,乃至使硬盘遭到损害。计算机病毒还有自我复制的功能,他们可以自身进行复制后,通过移动设备和网络大肆传播出去,感染网络内开放的其他计算机,对其他计算机也造成破坏。对于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可以分为几个模块,分别是病毒检测、病毒防御和病毒清除。目前市面上有很多种类的杀毒软件,选择高质量并且及时更新的杀毒软件,是十分重要的。安装杀毒软件后,要及时对电脑进行病毒扫描,检测出病毒的存在后,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清除,保障计算机不被病毒感染,达到保护计算机安全的目的。安装好的杀毒软件,不仅是对于一台计算机安全的维护,也是对网络安全的维护,杀毒软件及时清除病毒,防止了病毒通过网络传播出去,造成大批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 4结语 网络安全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本文对基于软件工程的计算机网络安全进行了探讨。要在软件技术方面实现网络安全的维护,就要加快技术的革新,要进行技术研发,就要投入足够的资金。所以,要保障网络安全,也需要得到国家的支持,有了国家的资金支持,才能更加顺利的进行软件的开发,推出更多的安全防护软件,并且在用户中普及,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网络安全。另外,网络安全的维护还需要每个互联网用户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意识,一方面是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信息,不要随意在网络上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另一方面,就是要重视安全软件的使用,利用软件弥补系统的不足,对病毒进行查杀,对漏洞进行修补,使计算机达到较为安全的状态。这样才能对网络安全起到很好的保护。 作者:李茂平 单位: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 网络安全毕业论文:网络安全管理计算机维护论文 1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与维护的重要性及常见问题 1.1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目前大多数医院都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对整个医院的日常运营进行管理和控制,同时医院还会将病患的个人资料上传到局域网中,以供网内各医院诊断病情时使用。因此,一旦医院计算机网络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医院日常工作的瘫痪,而且病患的个人信息也极有可能泄露,从而使病患的隐私受到侵犯。由此可见,确保医院计算机网络的不间断工作以及确保医院计算机网络中各种数据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是十分必要的。另外,稳定安全的计算机网路还可以推动医疗行业的进一步发展,给医院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而推动我国社会医疗保障的进步。 1.2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中常出现的问题 计算机网络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问题,我们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计算机网络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硬件问题、软件问题以及人工失误三个方面。 1)计算机网络的硬件问题 计算机硬件是整个计算机正常工作的基础,良好的硬件设施可以确保计算机的高效运行。但是在实际中,一些医院的计算机设备严重的不合格,在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例如,医院所使用的计算机主机比较落后,计算机的运行速度无法满足医院的日常工作要求,经常出现死机问题,给医院的日常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另外,一些医院使用的光缆、光纤质量不过关,日常工作中容易出现网线断开的情况,严重的阻碍了医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2)计算机网络的软件问题 计算机软件是计算机能够正常运行的关键所在,在日常的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以下一些问题。①计算机软件与计算机系统不兼容,从而造成计算机软件无法正常使用,严重的有可能造成整个医院计算机网络的瘫痪;②计算机中的杀毒软件更新滞后。杀毒软件是计算机网络抵抗病毒和黑客入侵的主要手段,但是一些医院计算机网络中杀毒软件的更新与市场中杀毒软件的更新严重脱节,以至于杀毒软件无法抵御新型病毒的入侵。 2如何做好计算机维护与网络安全管理 2.1医院需要从制度上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 医院需要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将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增强医院工作人员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意识。医院可以招募专业的计算机人才负责医院内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工作,由专业的人员负责整个计算机网络安全维护的责任。另外,医院要重视保密信息的保护与访问管理,医院可以对保密信息的访问设置一定的登陆权限,只有达到一定权限的人才能访问保密信息。同时,医院要将保密信息与普通信息分开保存处理,以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性。 2.2医院要提高网络安全管理技术水平 1)医院要做好计算机硬件的安全管理工作 对于计算机硬件的安全管理,医院要从硬件采购环节开始,选购时要派专业的技术人员陪同,首先要考虑计算机硬件的质量,其实再考虑成本,同时在计算机硬件的安装与调试过程中要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参与。尤其要注意的是,我们要用两台设备进行数据的存贮以及两台服务器维持计算机系统的正常工作。之所以要这样做是因为,医院计算机网络中的数据大都是有关病患隐私以及医院财务状况的保密数据,因此服务器以及存储设备都用两台可以保证其中一台出现故障时不影响数据的存储与保护,并且能够确保计算机系统的正常工作。 2)医院要提高计算机网络的软件技术水平 首先医院要采用一个可操作性强和性能稳定的操作系统,并且要做好系统的升级与更新工作,及时的修补操作系统漏洞。其次,为保证医院数据库的安全,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及时的清除数据库中的不必要用户,同时管理员还要定期的更换数据库的登陆密码,避免非法登陆数据库的情况出现。最后,医院要注意防护来自医院以外的非法网络入侵,定期更新杀毒软件抵御网络病毒,并且医院还要实时监测计算机网络系统,确保医院能够及时的应对非法入侵,从而保证计算机网络的安全。 2.3医院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计算机知识普及 为避免因人为操作失误而产生的安全问题,医院的医护人员都应该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医院要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计算机知识培训,要求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涉及到自身工作职责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3结束语 计算机网络在维持医院正常工作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因此做好医院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十分必要。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计算机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同时要认真仔细的分析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然后针对问题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做好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作者:姚苏平 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中医医院 网络安全毕业论文:网络安全视角计算机安全论文 1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方面存在的弊端 借助网络技术,计算机与各种终端设备连接在一起,形成各种类型的网络系统,期间开放性的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过传输介质和物理网络设备组合而成,势必存在不同的安全威胁问题。 1.1操作系统安全 操作系统是一种支撑性软件,为其他应用软件的应用提供一个运行的环境,并具有多方面的管理功能,一旦操作软件在开发设计的时候存在漏洞的时候就会给网络安全留下隐患。操作系统是由多个管理模块组成的,每个模块都有自己的程序,因此也会存在缺陷问题;操作系统都会有后门程序以备程序来修改程序设计的不足,但正是后门程序可以绕过安全控制而获取对程序或系统的访问权的设计,从而给黑客的入侵攻击提供了入口;操作系统的远程调用功能,远程调用可以提交程序给远程服务器执行,如果中间通讯环节被黑客监控,就会出现网络安全问题。 1.2数据库安全 数据库相关软件开发时遗漏的弊端,影响数据库的自我防护水平,比如最高权限被随意使用、平台漏洞、审计记录不全、协议漏洞、验证不足、备份数据暴露等等。另外,数据库访问者经常出现的使用安全问题也会导致网络安全隐患,比如数据输入错误、有意蓄谋破坏数据库、绕过管理策略非法访问数据库、未经授权任意修改删除数据库信息。 1.3防火墙安全 作为保护计算机网络安全的重要系统软件,防火墙能够阻挡来自外界的网络攻击,过滤掉一些网络病毒,但是部署了防火墙并不表示网络的绝对安全,防火墙只对来自外部网络的数据进行过滤,对局域网内部的破坏,防火墙是不起任何防范作用的。防火墙对外部数据的过滤是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的,如果有网络攻击模式不在防火墙的过滤规则之内,防火墙也是不起作用的,特别是在当今网络安全漏洞百出的今天,更需要常常更新防火墙的安全策略。 2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软件开发建议 基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问题,为保护计算机网络用户和应用系统的安全,我们需要分别研讨入侵防护软件、数据库备份与容灾软件、病毒防护软件、虚拟局域网保护软件等。 2.1入侵防护软件 入侵防护软件设置于防火墙后面,主要功能是检查计算机网络运行时的系统状况,同时将运行状况等记录下来,检测当前的网络运行状况,尤其是网络的流量,可结合设定好的过滤规则来对网络上的流量或内容进行监控,出现异常情况时会发出预警信号,它还可以协助防火墙和路由器的工作。该软件的最大有点是当有病毒发生攻击之前就可以实时捕捉网络数据、检测可以数据,并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收集黑客入侵行为的信息,记录整个入侵事件的过程,而且还可以追踪到发生入侵行为的具体位置,从而增强系统的防护入侵能力。 2.2数据备份和容灾软件 数据备份和容灾软件,可以安全备份需保护数据的安全性,在国外已经被广泛应用,但是在国内却没有被得到重视。数据备份和容灾软件要求将RAID技术安装到操作系统,将主硬盘文件备份到从硬盘;移动介质和光盘备份,计算机内的数据会随着使用的时间发生意外损坏或破坏,采用移动介质和光盘可以将数据拷贝出来进行存储;磁盘阵列贮存法,可大大提高系统的安全性能和稳定性能。随着储存、备份和容灾软件的相互结合,将来会构成一体化的数据容灾备份储存系统,并进行数据加密。 2.3病毒防护软件 随着计算机网络被广泛的应用,网络病毒类型越来越多,由于计算机网络的连通性,一旦感染病毒则会呈现快速的传播速度,波及面也广,而且计算机病毒的传播途径也日趋多样化,因此,需要开发完善的病毒防护软件,防范计算机网络病毒。首先是分析病毒传播规律和危害性,开发相对应的杀毒软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扫描系统指定位置及更新病毒库;其次是安装防毒墙软件,传统的防火墙利用IP控制的方式,来禁止病毒和黑客的入侵,难以对实时监测网络系统情况,而防毒墙则可以在网络入口(即网关处)对病毒进行过滤,防止病毒扩散。最后是更各系统补丁,以提高系统的操作水平和应用能力,同时预防病毒利用系统漏洞入侵计算机。 2.4虚拟局域网软件 采用虚拟局域网软件,可以将不同需求的用户隔离开来,并划分到不同的VLAN,采用这种做法可以提高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具体做法是从逻辑上将计算机网络分为一个个的子网,并将这些子网相互隔离,一旦发生入侵事故也不会导致网内上“广播风暴”的发生。结合子网的控制访问需求,将访问控制列表设置在各个子网中间,以形成对具体方向访问的允许条件、限制条件等,从而达到保护各个子网的目的。同时,把MAC地址和静态IP地址上网的计算机或相关设备进行绑定,这样就可以有效防止静态IP地址或是MAC地址被盗用的问题出现。 2.5服务器安全软件 服务器系统安全软件分为两种,一种是系统软件,另外一种为应用软件。计算机网络在配置服务器系统软件时要充分考虑到它的承受能力和安全功能性,承受能力是指安全设计、减少攻击面、编程;安全功能涵盖各种安全协议程序,并基于自身的使用需求,及时更新操作系统;服务器应用软件的应用,要求考虑软件在稳定性、可靠、安全等方面的性能,以避免带入病毒,并定期及时更新。 3结束语 计算机网络安全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问题,即使现在的网络技术已经日渐成熟、网络安全防范体系也日趋完善,但是网络安全问题是相对存在的。因此在实际计算机应用管理中,我们只能根据网络宽带的特点和具体的应用需求去找到平衡网络安全和网络性能,以此为指导思想来配置网络安全软件。也就是说,我们需要不断强化安全防护软件的研发力度,以进一步促进计算机网络系统防御水平的提升,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网络环境。 作者:连爱娥 单位: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 网络安全毕业论文:智能型防火墙网络安全技术论文 1、传统型防火墙的缺陷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其面临的安全性问题也越来越严峻,我平时应用比较多的传统防火墙在如今的网络中总会存在这样那样的漏洞,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传统的防火墙无法像智能防火墙,根据网络和网络信息的状态自动调整规则。第二,传统的防火墙是很难制定规则,如包过滤防火墙,虽然效率较高,但难以制定规则。有一种应用防火墙它虽然可以制定规则,但其效率又很低。第三,传统的防火墙没有主动过滤和屏蔽功能,对没有记录信息的攻击和危险程序无法进行阻拦。第四,传统的防火墙对信息的过滤相对比较单一,而且无法利用这些信息。第五,传统的防火墙的拦截能力非常有限,只能对一些相对简单的情况进行拦截,不具备深度检测功能。 2、INTRANET条件下,智能型防火墙的工作原理 当内网互联主机与互联网主机连接时,需要使用相应的IP地址,反之当互联网主机与内网互联主机连接时,需要通过网关映射到内网主机。这将使互联网网络无法看到内部网的网络,而且内部网的网络将自己躲了起来。此外,DMZ中堡垒主机过滤管理程序可以顺利通过安全通道,并与内部网中的智能认证服务器进行互相通信,而且通信的信息都是秘密进行的。由于智能认证服务器能够进行秘密通信,因此它可以修改内外路由器表,也可以调整制定过滤规则。在智能防火墙中的智能认证服务程序和应用过滤管理程序可以互相协调,不仅可以在堡垒主机上运行,还可以在服务器上运行。 3、INTRANET条件下智能型防火墙的网络安全技术实现方式 3.1智能型防火墙堡垒主机及其实现方法 堡垒主机起着连接内部网和互联网的作用,它的作用非常重要,但是它容易受到攻击,因此我必须要对其做好安全性保护,首先我们对堡垒主机操作系统——Linux操作系统,做了非常缜密的安全化处理,其具体方法是:对于SMTP,FTP,HTTP等的基本网路服务进行保留,对他们的源代码进行重新改写,使它们中的过滤功能从中分离出来,建立一个新的模块,这个模块被称为:应用过滤管理器模块,让这个模块运行在堡垒主机上,统一调度管理所有的应用服务。应用过滤管理器的主要功能是对所有经过堡垒主机的信息进行拦截,然后从下至上对其经过协议的信息进行逐层分析,并对相对安全的数据进行存储,最后秘密地传达给智能认证服务器,让智能认证服务器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完之后再秘密地传回给应用过滤管理器,然后应用过滤管理器根据分析结果对应用过滤功能进行重新配置,同时激发相应进行工作。 3.2智能型防火墙的智能认证服务器及实现方法 智能认证服务程序和网络数据库是智能认证服务器的优秀,智能认证服务器是通过信息驱动来进行操作的,如果外部主机访问内部网络,则需要外部路由器的数据审核,通过审核的信息才能顺利达到DMZ网络,对于内部网的信息请求,不需要经过内部路由器审核,它可以直接进入DMZ网络,另外,还需要这些路由器是否制定过滤规则,如果制定了过滤规则,就不能进行信息传达,并且这些信息也将被丢弃掉,但是,如果过滤规则允许进行传输,那么这些信息还需要通过防火墙。如果数据包和路由器制定的规则不一致,那么这个数据包将会被用过滤管理器拦截下来,然后从底层协议到上层协议对其进行分析,如果分析结果是具有安全性的,那么这个数据包将会被传输给智能认证服务器。智能认证服务器上的数据接收器就会把这些信息存储到网络安全数据库中,网络安全数据库发生变化后,推理机就会自动进行工作,推理机就会使用安全专家知识库里的信息对刚刚进入网络安全数据库中的这些信息进行分析、比较和推断,看看是否能够找出相关对应的数据,从而得出过滤方案,使网络管理员能够直观的看到,方便网络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这时原文发生器就会转化其内部的代码或者通过修改路由器表和过滤规则来实现内外主机通信;或者由过滤管理器通过修改过滤规则,将其传输到DMZ上的堡垒主机,堡垒主机中的应用过滤管理器对其过滤功能进行重新配置,激发其他应用进行工作。因此,智能型防火墙更能全面严格地进行安全控制。 4、结束语 总之,为了保证INTRANET条件下智能型防火墙的网络安全性更可靠,避免数据和信息的泄露,我们就要分析和了解传统边界防火墙的特点及其工作原理,充分掌握传统型防火墙的优缺点,并从中找出传统型防火墙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在改善和提高传统型防火墙的基础上,努力研发新型的智能防火墙,并提出智能型防火墙的INTRANET条件下网络安全技术的实现方式,从而降低Intranet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为保护网络事业做出更大更深层次的贡献。 作者:顼霞 单位: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网络安全毕业论文:网络安全体系电子政务论文 1组建一支安全系统技术支援队来保障政务网 络安全管理中心工作的开展制定严格的监控和安全管理制度,将政策法律与法规制度、管理权限、级别划分、安全域划分、管理技能培训、责任认定等因素综合纳入制度管理中,制度健全的安全管理技术团队是保障政务网络安全运行的根本力量。政务网络安全系统的构建过程中,要严格依照国家法律规定,选择国家认证且信赖度较高的设备与技术。 2保障政务网络安全的技术实施 2.1建立网络防火墙 网络防火墙技术是安全性维护的第一道防线,它可以有效地阻止外部网络用户利用一系列不法手段入侵内部网络,使内部网络信息和数据不被随意访问和操作,该技术完善了网络之间互相访问控制问题,增强了内部网络信息的安全性。防火墙属于安全体系的基层安全技术,其主要功能是保障网络间的安全传送和认证。随着网络技术和实施的不断革新,现代防火墙技术应用功能也被逐渐扩散到网络其他层次中,其功能也不再受限于传统的安全过滤,并随着网络应用功能的拓展产生了新的服务技术。防火墙技术转向数据安全与用户验证、黑客、病毒的防止侵入等。政务办公网络是建立在内外网互联基础上的,而防火墙则是保障网络安全的有力防线,缺之不可。 2.2安装入侵检测系统 入侵检测为防火墙技术提供了有效的补充,作为加强网络安全的辅助系统,进一步健全了网络系统管理员的管理能力(包括安全审计、监视、进攻识别)。入侵检测的工作机理是从网络系统中提取若干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分析和认定,从而确认这些信息中是否存在危险行为或遭到袭击的迹象。入侵技术系统能够在保障不影响网络正常性能的情况下进行检测,并适时提供错误操作、内部攻击和外部攻击的安全保护,是位列防火墙技术之后的又一道有效的安全防线。 2.3运行网络版杀毒软件 在设置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这两道安全防线的基础上,可以将网络版杀毒软件引入到每个网络客户端中,为客户端进行病毒查杀与监测提供便捷和安全。性能较强的网络版杀毒软件不仅可以有效查杀本地病毒,而且对本地网络端口也具有较强的监控性能,如对非法程序、木马程序和网路攻击进行拦阻。通过对政务网络的调查可知,再安装360安全卫士,进行系统防护、修复系统漏洞的效果会更佳。 2.4安装隔离卡实现政务网络物理隔离 采用科学的物理方式理念将1台电脑虚拟为2台电脑,在网络条件下电脑可担负双重状态功能,同时兼顾政务网络和Internet双重运行的作用,两种状态下的网路是相对隔离的,安全状态下不影响电脑同时连接内外网。即使物理隔离中的任一状态出现问题,也不会干扰到另外一个,或者将病毒传送到另外一个网络,增强了网络安全和系统安全使用系数。 2.5做好数据备份 网络安全存在众多潜在危险因素,无论是非法手段、病毒或黑客干扰、天灾或者是人为的不确定因素等都会损害网络信息的安全性,根本无法保证百分百的安全系数。数据的备份则是挽救网络灾难的最后一道保障,由此可见,数据备份对于网络安全的重要性。数据备份并不是单纯的文件拷贝,一些系统重要信息是不能依靠复制而备份下来的,备份还包含对管理信息的复制,没有管理功能的备份并没有实质的意义。 3政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结构 图1政务网络安全体系结构根据上文提出的网络安全技术以及实施策略,结合政务办公特征,遵照安全域划分和保护等级的构建理念,笔者将政务网络安全体系结构建构如图1所示。由图1可以明显看出将政务网络结构分为6个区域,并根据不同安全级别的区域采用网闸、防火墙或vlan技术进行隔离。由于政务网的办公特征中需要建立一个公共数据平台提供便捷使用和查询,因此,该区域的安全级别也最高,主要是采用网闸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原理进行网络加强。另外,在区域内部增设抗拒绝服务攻击系统、网络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系统、主机加固系统、主页防篡改系统、漏洞扫描系统和补丁分发系统等来保护信息安全;互联网服务区搭建了联系外部网络的平台,主要方便政务部门公布开放信息等业务,保障内外网络的安全系统主要由防火墙和入侵防御系统两者进行隔离和防护;采用终端PC准入系统对政务内部网络进行防护,阻止内部危险因素的干扰和侵入。政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结构体现了安全域划分和安全等级保护的思想,是综合考虑了不同部门的不同业务需求所建,并且充分利用了网络安全技术在应用上的功能体现,对政务网络信息安全的防护和运营具有坚实的保障作用,促进了我国政务网络安全的快速发展。 4结束语 政务网络安全体系的构建首先需要掌握坚实的网络安全策略与应用技术,同时还要加强政务网络的安全管理能力,从而建立科学完善的政务网络安全保障体系,使得我国政务网络安全在微观技术层面和宏观管理层面均得到有效的防护,实现政务网络信息安全保存和传输。 作者:高磊 单位:巴彦淖尔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网络安全毕业论文:计算机网络安全信息管理论文 1落后的安全管理技术 现如今,计算机网络迅猛发展的同时,的确给人们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在一些领域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说,对于应用网络来进行管理的企业而言,网络故障一直是困扰各大企业的难题。对于一些网络管理,尤其是当工作领域达到深层次的管理,都会并且不可避免的遇到种种棘手的问题。面对这些无法逃避,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首先要及时发现,及时排查,排除不利因素的干扰,这是属于及时处理的最重要的一步。因此,排除网络管理障碍的技术必须要加强,由于网络软件的罢工,导致管理体系无法正常运营工作,也不能及时找出解决方案,这就会在一定度上降低网络的工作进度,严重的制约着我们的企业发展。 2安全问题分析 (1)信息安全监测。信息安全监测工作在计算机工作过程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的成效影响着其他工作能否顺利进行。通过对安全的检测,网络系统的薄弱地区在很大程度上会被缓解,网络信息资源传播性之间的冲突也能得到缓解,此外,这将使网络信息安全的工作人员发觉安全隐患的效率提高,使问题得以及时处理,从而快速复原网络信息系统中的主要数据,是计算机的运行进入正轨。(2)控制信息访问。控制信息访问问题在整个计算机工作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无论是信息资源的使用方还是信息资源的拥有方,二者之间若是想要进行网络信息通信的时候,都会为自己设定一定程度的访问控制要求。换而言之,把的资源信息与个人的信息进行合理的保存是信息安全防护系统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 3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措施 (1)合理配置防火墙。作为电脑隔离层的防火墙,它的作用就是将电台网络的内部信息与外部信息进行一定区分,保护与控制。我们可以从安全防范的角度来检测网络之间互相传送的信息,同时找出相应的安全及审查制约点,随之分析其是否存在互通性,以此来保护网络信息不受到外界非正式授权信息的威胁。除此之外,加强计算机网络的控制,监控网络通讯执行访问尺度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步。确认好访问的人数,处理好计算机数据才能获得网络系统的进门卡,那些不被允许的人或者是一些其他的非法分子都会被拒之门外,另外,黑客等破坏计算机网络的行为要求我们及时拦截不法数据。(2)安全认证手段。在网络信息安全的措施中,数字信封技术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以Hash为函数优秀的数字摘要技术由于其严谨的逻辑性,可以充分保护电子商务信息的完整性。通过一系列对数字时间的实现,电子商务信息的有效性才得以保护。在现如今的商务平台应用中,数字签名技术无疑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运用CA认证技术完成网络电子信息商务交易中对于每个人身份的鉴别与认证。 4结语 随着计算机网络应用在不同领域的迅猛发展以及局域网在世界各地的散布。网络信息技术不得不不断提升,在网络安全领域也有了更加严格的要求,针对攻破破坏性的网络病毒及黑客技术的措施也在渐渐增强。为了要加强网络安全的防范,维护电台网络安全,保证计算机网络运营正常,大家必须在提供防护技能的方面共同努力与研究。 作者:麦贤毅 单位:海南师范大学 网络安全毕业论文:网络安全互联网论文 一、互联网有害信息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互联网技术在我国日益普及,促进了我国互联网产业和网络信息消费市场的繁荣和发展,同时互联网有害信息也随之蔓延并带来了诸多危害。伴随着相关产业和市场管理的逐步推进,我国对有害信息的治理也初见成效,立法逐步完善,管理体制日益健全,执法效果也初步显现。但总体而言,在有害信息的治理过程中,还存在着治理法律依据供给不足、治理体制碎片化、治理手段尚未形成合力等一系列问题。 (一)治理法律依据供给不足 20多年来,从立法机关到国务院及有关部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直都十分重视利用法律法规治理有害信息,也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即《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数项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多项部门的规章,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多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如《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其他法律中直接或者间接涉及网络信息安全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9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及第22条的规定等。从形式看,我国关于网络安全、网络有害信息治理的立法已经具有一定的数量和规模,并构成了较为系统的层级和体系。但实际上,我国关于有害信息治理的法律依据仍然呈现出供给不足的状态。这种供给不足体现为治理法律依据仍然不完善,缺乏专门性、权威性、系统性的法律体系。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法律层面仅有宣示意义的“决定”,缺乏操作性强、结构合理、内容完善的相关部门法律或基本法律;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并没有专门明确针对有害信息的立法,有害信息的治理被混同在网络安全维护以及网络知识产权、名誉权保护等相关立法中,还未形成一个有效的法律体系,未能为有害信息的治理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如近期公安部门针对网络谣言进行了专项治理,多名“网络大V”被司法机关以“寻衅滋事”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方面对有害信息的传播和蔓延起到了积极的遏制作用,同时也引发了关于寻衅滋事罪是否被扩大使用,是否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争论。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但相关的法律争议仍然没有得到完全的解决。从此实例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目前对于有害信息治理的法律依据还是显得捉肘见襟,更多的时候是临时的应对,缺乏以一部高层级的、专门性的法律为统摄的完善的有害信息治理法律体系。 (二)治理体制碎片化 在法律法规资源得到保障后,应着力建立健全相关的执法机制。但长期以来,条块分割的行政运作方式,严重地制约着我国政府在有害信息管理权限和职能方面作用的发挥,特别是互联网治理中的“九龙治网”已成为低效管理的一个缩影。我国涉及网络信息管理的部门及分工情况主要为:对互联网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宏观协调和指导;国家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挂靠在工信部)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国家新闻办公室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关系)先后成立,其中国家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对网络文化实施齐抓共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并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信部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工作;文化部负责部分互联网文艺类产品的前置审批工作以及其进口内容的审查,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并开展“网络文化”专项活动等工作;公安部负责落实防范木马、病毒,网络攻击破坏等的技术安全措施,打击网络犯罪活动;广电新闻出版总局负责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审批和内容监管、数字出版与网络出版监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承担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指导、协调和督促等工作;教育部负责高等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工商总局负责网络文化产业的工商登记、网络广告审查登记;等等。上述多部门齐抓共管的网络有害信息管理体制一方面促进了网络管理体制的完善,另一方面也暴露了网络管理体制碎片化的弊端。网络管理体制的碎片化,容易导致在有害信息的治理过程中遇到利益各个部门相互争利,遇到问题相互扯皮、推诿塞责的情况,同时带来的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导致针对网络文化管理执法的分散性大,执法力度降低,难以有效控制整个网络文化环境,也难以应对网络文化迅速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危害社会和国家安全的行为。此外,管理体制条块化还突出表现在国家层面缺乏具有权威性、强有力的管理机构,这也是当前信息化管理体制存在的根本问题。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其办公室的设立则有望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多头管网、分散管网和网络治理软弱的局面。 (三)治理手段尚未形成合力 从我国目前网络有害信息的治理实践来看,治理手段偏向单一,各种治理手段无法形成合力:在国家管制、市场主体自律、社会监督、国际合作等各种手段中,通常过于偏重国家管制;而在国家管制的过程中,各种法律手段的综合适用明显不足。例如,在法律手段的使用方面,应当是民事、行政、刑事并重,但实际上对一些传播网络有害信息的违法行为从重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已成为近年来有害信息执法的一个突出趋向。例如,近期处理的“快播公司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监管部门对快播公司处以了2.6亿元的巨额罚款。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任意使用,在合法性、透明性方面引发了不小的社会争议,甚至被指责为“选择性执法”[11]。此外,从其他手段的综合适用方面看,存在过于偏重国家行政管制的倾向,在治理实践中过多采取“突击式”、“运动式”的方式。由于网上舆情事件多发,各级政府部门出于维稳的压力,首先考虑和选用的是高效的行政手段,尤其在我国,行政管理力量对社会各个层面的控制力较为强大,容易在短时间内集中力量对专项问题进行治理。政府管制的手段形式可以短期内迅速处理一些突发事件和典型案例,达到应急的效果,但网络社会具有高度开放性、交互性和流动性特征,会使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单一的政府管制手段也会顾此失彼。而且由于行政手段自身具有的主动性、强制性等特点,在当前我国对于行政权的使用还缺乏全面规范的情况下,容易导致其自身被过度使用。例如,前几年,相关部门对于容易滋生网络有害信息的网吧采取了铁腕管制的手段,对网络公共信息服务场所进行清查,部分地方甚至一夜之间关闭所有网吧。类似做法反映出我国在有害信息治理过程中仍过多倚重单一的政府管制,各种治理手段之间并未形成合力。 二、互联网有害信息依法综合治理的实现 对目前治理网络有害信息过程中存在的治理法律依据不足、治理体制碎片化、治理手段尚未形成合力等问题,我们应当在治理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坚持依法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的实现需要法律、技术、体制方面的基础保障,也需要在法治框架内,综合适用多种法律手段,发挥国家管制、市场自律、社会监督、国际合作多种途径的协同作用。上述依法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正是对当前有害信息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有力回应。 (一)加强基础保障 在网络有害信息的治理过程中,有一些基础保障是无论我们依循何种途径、采取何种手段都是不可或缺的,这些保障主要包括法律、技术和体制保障。1.法律保障法律保障是实施网络有害信息治理的前提条件,也是依法综合治理的题中之义。目前,我国网络有害信息治理的法律保障已形成了一定的体系。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方面主要是:第一,加强专门性法律的制定。原有相关立法在治理有害信息方面虽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对有害信息的治理更多地带有附带性、应急性的特点,为了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实现网络信息的依法综合治理,应当制定《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专门性法律,并在这两部法律的基础上,修订整合已有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建立起指导思想先进、法律原则明确、制度设计合理、执法机构健全、行政执法有力、司法审判公正的网络安全法治体系,从根本上改善目前较为被动和分散的有害信息治理立法状况,使得“依法治国”的理念在互联网领域、在人们的“虚拟空间”得以落实和体现;第二,在专门性法律中明确网络有害信息的治理问题。在已有的专门性立法中,只有少数条文通过列举式规定明确提及“有害信息”。①但是,类似对网络有害信息进行明确列举或概括的法律规定仍较少,操作性不强,从而导致网络有害信息的治理并未形成系统的法律依据。因此,在今后的专门性立法中,应当明确界定网络有害信息,并通过专门条款以及援引性条款建立治理网络有害信息的法律规范体系;第三,建立网络实名制、内容分级制、内容审查制、网站注册制、绿色网站税收优惠制等有利于促进网络有害信息治理的基础法律制度[12]。2.技术保障当前网络治理方面的技术性立法是以计算机病毒防治为中心,相关立法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51号])为代表。但有害信息的传播也同样具有很强的技术性,而且无论通过管制、市场自律还是社会监督等手段进行有害信息治理,技术保障都是重要的基础条件。因此治理有害信息必须从立法方面对相应的技术支持做出规定,促进“以技术对技术”的有害信息治理的实现。有害信息治理技术的优秀是有害信息的发现技术。发现技术包括主动发现和被动防御两种方式,主动发现的方式主要指基于搜索引擎的有害信息主动监测,被动防御的方式则以网络内容过滤和封堵为主。借助网络有害信息的发现机制,可以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对网络有害信息进行监测、过滤、屏蔽,以使其难以在网络上传播,从而达到净化网络的目的[13]。目前,许多国家均实施了内容过滤政策:例如,欧盟采取技术措施处理有害内容,增强过滤软件和服务的实际效果,确保用户对信息的选择接受权利;日本总务省与NEC共同开发过滤系统,防堵有关犯罪、色情与暴力的网站;美国的中小学如今都对学校的电脑实行联网管理,集中对那些影响儿童身心发育的网站进行屏蔽;新加坡等“严格限制媒体”的国家公开列出一些网站和需要过滤的关键词,强行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ISP)进行封堵[12]。由此可见,用技术手段为治理网络有害信息提供技术支持,是实现有害信息有效治理的基础保障之一,也是很多国家在治理网络有害信息过程中的普遍经验。技术保障应当通过法律保障得到具体体现。3.体制保障法律保障、技术保障作用的发挥还必须建立在有效运转的体制保障之上。有害信息综合治理的保障体制应当是国家主体、行业主体、市场主体以及社会主体协同共治的综合机制,各个主体在依法治理的框架内独立行使自己的治理权限、平等互动、协同作用。虽然法律可能会赋予某个主体,通常是管制主体更多的职能,但这并非意味着管制主体就相较其他主体具有更高的法律地位。平等主体的参与及协同共治,是“治理”的优秀要求。网络有害信息的体制保障的强化,既要从管制方面入手,也要从市场、行业、社会等方面入手。随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成立,集中高效的管制机制得到加强,但市场、行业、社会参与的机制仍需加强。单一的管制即便暂时能带来有害信息治理的成效,但肯定无法长效,更不可能真正公正、规范,因为管制主体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最终必然发生异化和寻租等现象。要改变这一情况,就必须通过立法确立和完善国家主体、行业主体、市场主体以及社会主体综合治理的体制,尤其是要减弱行业主体、市场主体以及社会主体对国家主体的依附,赋予这些主体更多的自治权和监督权。此外,就国家主体层面的管理体制而言,应当有常设的、具体的国家机关专司其职(作为行政管理和执法机构,而非单纯协调机构,享有部级权限),由其他机关依法予以协助,同时应避免机关之间权责不清的情况发生;网络的无国界性、跨地域性,决定了其依法管制应该由中央主导、地方配合、国际协作,而不是各地“分而治之”;在中央层面,要着重管法规和政策、管主要网站、管传播性广且煽动性强的有害信息、管执法效果和权力,促进各方利益平衡。 (二)综合适用多种法律手段 有害信息的依法综合治理,总体上包括国家管制、市场主体自律、社会监督和国际合作等多种途径的协调作用;而单就国家管制而言,也涉及依法综合适用各种法律手段的问题,即在对有害信息实施国家管制的过程中,应当综合适用民事、行政、刑事等多种法律手段,尤其是要强化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打击的协同作用。《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2至第5条分别列举了相关的有害信息违法行为,并同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6条则规定了相应的行政手段和民事手段,即“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综合适用多种法律手段治理有害信息,是现有立法的基本精神,也是将来立法、执法、司法需要强化的重点。首先是刑事打击。刑事手段在网络有害信息的治理过程中应发挥积极作用。其法律依据主要是《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刑法》。其中《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网络有害信息相关犯罪行为进行了一般性的列举,主要包括三大类型:第一,利用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类型的犯罪。具体包括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利用互联网组织邪教组织、联络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第二,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类型的犯罪。具体包括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利用互联网损坏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第三,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危害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类型的犯罪。具体包括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14]。对上述行为应当结合《刑法》有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以及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赌博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虽然还列举了另外一些与网络信息有关的犯罪行为类型,但却未必与有害信息有关,如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或者军事秘密,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运行安全类型的犯罪(包括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等等。这些犯罪行为并不是本文讨论的调整对象。此外,《刑法修正案(三)》则规定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为了遏制在信息网络上捏造事实恶意损害他人名誉的网络诽谤行为,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21号),针对备受关注的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规定[15]。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加上《刑法》及其修正案以及刑事司法解释,为有害信息的刑事打击构建了立体化的法律依据。但是,在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过程中,也还存在应急性、政策化的立法倾向。今后,应转变当前有害信息治理中为追求示范效应而过度使用刑事手段的做法,能依据原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的则不必应急性“造法”,可以通过民事、行政手段达到遏制网络有害信息违法行为的,则不一定要扩大化地适用刑事手段;此外,也可以在对网络有害信息违法行为进行系统的类型化基础上,通过刑法修订增加新罪名。例如,我国现行刑法或司法解释有关虚假信息的罪名都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如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或将虚假信息相关行为作为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之一(如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而缺少一个专门的罪名规制一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当然也包括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①因此,可以增设专门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16],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有关有害信息刑法规定的科学性、易操作性,并保证刑事责任追究的谦抑性、严肃性。其次是行政处罚和其它行政执法手段的运用。《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以及《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有害信息行政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方式和其它行政执法的手段做出了规定,其中应用较多的主要是警告、罚款、查封场所、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应适用行政责任的有害信息相关行为类型主要包括:利用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类型的行政违法行为;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类型的行政违法行为;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危害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类型的行政违法行为。其行为类型与前述的刑事违法行为基本一致②,只是在情节、行为后果的社会危害性、违法性质等方面存在差异。今后在《网络安全法》的制定或相关行政法律责任法律法规的完善中,可以仍通过援引性规定为网络有害信息的管制提供有力手段,但同时应当注意细化这些手段在有害信息管制过程中的具体标准和程序,遵循形式合法、措施必要、后果最少侵犯公民权利、程序正当等原则[17];在强化行政处罚的同时,也可以适当增加“约谈”、激励和引导性质的税收政策等更柔性和多样的执法手段,避免过度执法。例如,美国在1998年底通过《网络免税法》规定政府在两年内不对网络交易服务科征新税或歧视性捐税,但如果商业性色情网站提供17岁以下未成年人浏览裸体、实际或虚拟的性行为,缺乏严肃文学、艺术、政治、科学价值等成人导向的图像和文字,则不得享受网络免税的优惠[12]。类似的间接行政管制手段也应当在我国的立法中予以借鉴。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除了加大对网络服务提供商以及个人的行政处罚和其它行政责任外,对监管部门在网络有害信息治理过程中的违法失职行为,同样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最后是民事赔偿。对有害信息侵权,应当积极依法追究加害人的民事责任,尤其是民事赔偿责任。适用民事赔偿责任的行为类型主要涉及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危害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这两大类型的民事违法行为。具体包括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产品或者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利用互联网损坏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行为。除民事赔偿外,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也是网络有害信息治理中经常适用的民事责任形式。民事赔偿和其它民事责任的运用,更能防微杜渐,预防有害信息违法行为的后果扩散,使得有害信息管制成本更低。例如,最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微博名誉侵权案,被告在微博上对他人进行侮辱、谩骂、嘲讽评论,并对微博相册中的照片随意丑化,被判侵犯原告名誉权,判决其停止侵害,删除侮辱、嘲讽、谩骂的文字和图片,并赔偿经济损失2250元和精神损失1000元。该类型的案件对于警示类似有害信息侵权行为将起到积极的效果。为了更好发挥民事责任手段在遏制信息网络侵权(包括利用有害信息侵权)中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11号),该规定划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明确了利用自媒体等转载网络信息行为的过错认定及相关责任,对“网络三手”(网络打手、网络推手、网络黑手)的违法行为中涉及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者规定了侵权责任,同时对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的违法行为设定了50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法释〔2014〕11号的规定为对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的违法行为追究民事责任提供了具体依据,尤其是通过民事赔偿责任条款的细化提高了侵权行为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可起到鼓励被侵权人依法维权,遏制侵权人利用网络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积极作用。该司法解释与《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款共同形成了有关利用信息网络侵权法律问题的裁判规则体系,将为维护网络人身权益、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网络信息健康有效传播和利用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三)培育法律框架内的市场主体自律 依法综合治理就意味着不能单一依靠管制手段,同时也要依靠行业、企业、公民等市场主体的自律[18]。因为管制手段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市场的外部性,但是也存在成本高、容易受到管制对象抵制或俘虏(capturetheoryofregulation)[19]、不具备长效性等缺陷,而市场主体出于社会责任、声誉等原因,通常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采取自律措施。自律路径包括行业自律、企业自律和公民自律三个层面:第一,行业自律。就行业自律来说,主要是指依托于行业组织进行的自律。目前全国性的行业组织主要是中国互联网协会。该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现有会员400多个,省市协会31个。该协会的职能主要是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权益等。为加强网络有害信息的治理,协会成立了直属的投诉咨询部(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投诉受理中心),并在下属的专业委员会中设立了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反垃圾邮件工作委员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委员会;此外,协会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自律公约和倡议书,包括《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自律公约》、《“积极传播正能量,坚守‘七条底线’”的倡议》、《中国互联网协会抵制网络谣言倡议书》、《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自律公约》、《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短信息自律公约》、《博客服务自律公约》、《文明上网自律公约》、《搜索引擎服务商抵制违法和不良信息自律规范》、《互联网站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自律公约》[20]。这些行业自律工作,为促进良好的社会、行业风尚形成,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总体而言,在行业主体方面,其性质上仍然带有明显的官方色彩,组织体系和行业自律手段过于单一,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方面的作用发挥还不明显。为强化有害信息治理的行业体制保障,应进一步扶持真正具有行业性、多层次的行业主体,并建立相应的行业惩戒和奖励机制。第二,企业自律。就企业自律来说,主要是指各类营利性的从事互联网运营服务、应用服务、信息服务、网络产品和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生产以及其他与互联网有关的服务活动的企业开展的自律活动。上述企业中规模较大、行业知名度高的企业往往同时也是中国互联网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在行业自律的过程中也发挥着积极作用。同时,部分企业也会从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自身形象和声誉、为用户提供健康的信息和服务的角度出发,在企业内部建立治理有害信息的内控机制。例如,国内最为知名的网络媒体公司之一———新浪公司,就通过建立自律专员制度对网络上存在的有害信息和不良风气实施内部监督,提出改进建议;此外,自律专员还将定期搜集社会各界对新浪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投诉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针对高速发展中的新浪微博,新浪建立了微博辟谣机制,并组建了专门的微博辟谣团队,以此避免虚假信息的传播[21]。这些自律方式可以作为经验在行业内部进行推广。国家网信办成立之后,也积极倡导企业自律,并召开了跟帖评论管理专题会,组织29家网站签署了《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其中对跟帖的管理主要侧重于各类网络有害信息[22]。第三,公民自律。网络空间总体而言是一个共同空间,是虚拟的“现实社会”,不是“法外之地”,个人应对其言行负责。应当通过宣传教育使公民个人意识到,网络环境是自己生存和生活环境的一部分,不制造、传播有害信息,自觉抵制有害信息,做推进网络法治的正能量者。同时,由于网络的传播放大功能,网上言论产生的影响力远远大于日常生活中的现实言论,因而在网络空间中更需要“谨言慎行”。依法治理有害信息,不仅仅是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的事,而是关乎一个国家全体人民利益的大事。 (四)促进社会监督法治化 除国家管制、市场主体自律之外,社会监督也是有害信息治理的有效方式。社会监督是指无法定监管职能的社会团体、组织和公民个人以批评、建议、检举、申诉、控告等方式对网络有害信息进行的监督,主要包括公民监督、社会团体监督以及舆论监督。各个市场主体既是社会监督的主体,同时也是社会监督的对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使有害信息置于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监督之中,可以降低有害信息治理的成本、提高治理的针对性和效果。如英国在有害信息治理过程中就特别强调“监督而不非监控”的理念[23]。加强有害信息的社会监督,至少需要在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方面,应当通过立法一般性地确认社会团体、组织和公民对有害信息的监督权。有害信息社会监督的法律依据可以间接地从《宪法》、《刑事诉讼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找到零星依据,但这些依据并不完全具有针对性且非常零星、分散。例如,《宪法》第41条规定的公民检举权针对的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1款规定的是单位和公民对犯罪的举报权利和义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第9条规定了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信息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权。另一方面,应将有害信息的社会监督权制度化,尤其是要完善以网络有害信息举报制度为优秀的社会监督机制。在网络有害信息的举报机制构建方面,应建立举报受理、举报管理、举报调查和处理、举报反馈、举报保障(包括保密、防打击报复、补偿和赔偿制度)、举报激励、不当举报制约等各个环节的相关制度[24]。在举报受理环节,应公开统一的举报受理主体并确立首问负责制,避免相关举报被推诿处理。在这方面,很多网络大国都采取了类似的做法,例如欧盟在打击非法内容方面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市民热线,公众通过热线汇报非法内容,然后由热线网络将相关信息报告各主管部门[12]。目前很多国家基本都设有相关的投诉举报机制,并通过多种渠道方便各领域用户使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这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五)扩大国际法律合作由于网络信息具有即时流动性和跨国性,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还可以通过租用海外服务器的方式逃避国内的监管,因此很多网络行为都是无国界或可以便捷地跨越国界的。一个国家法律再完善、机制再健全,也不可能仅以一国之力、在一国之内完全实现有害信息的治理。因此,国际合作也是有害信息治理必不可少的环节:第一,开展网络安全的国际对话与合作。我国政府非常重视信息安全的国际合作,并积极参与和推动信息安全国际合作的进程:包括举办“中美互联网论坛”、“中英互联网圆桌会议”等对话活动,积极沟通,增进互信,促进互联网安全;此外,国际层面的协作也在不断加强:2003年12月在日内瓦召开了“第一届信息社会世界峰会”,形成并颁布了关于网络问题的《原则宣言》和《行动计划》。2005年11月在突尼斯又召开了“第二届信息社会世界峰会”,共有174个国家参加,形成并颁布了《突尼斯信息社会议程》。第二,推动国际网络安全立法,强化治理有害信息的国际合作。我国政府与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一起向联大提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该行为准则的第2条第(三)项提出,各国应“合作打击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包括网络从事犯罪和恐怖活动,或传播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的信息,或其他破坏他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以及精神文化环境信息的行为。”[25]该项准则将“破坏一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以及精神文化环境信息的行为”作为各国合作打击的对象,实际上较为全面的涵盖了通常意义上的“网络有害信息”及相关行为。该准则或类似的准则如果能转化为国际立法,将为国际社会合作治理有害信息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当然,在统一的国际规则尚未形成之前,也应积极推动多边或双边协议的签订。第三,加强国际司法合作。由于网络有害信息具有流动性、跨界性的特点,很多色情、赌博、诈骗等有害信息的信息来源地与信息传播地、接受主体所在地不处于同一国家,对这些与有害信息相关违法行为的认定、取证、管辖、起诉和审判、执行等,都会涉及到国际司法合作。例如,很多涉及色情、赌博、诈骗等有害信息的网站服务器是设在境外的,而这些国家对于色情、赌博以及诈骗的立法与我国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我国在治理有关有害信息时,只能在国内对这些网站进行屏蔽,禁止境内用户访问该类网站,但是不能关闭这些服务器[26]。此外,寄生于有害信息中的有害数据和程序也对我国的网络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例如,仅2013年11月,境外木马或僵尸程序控制境内服务器就接近90万个主机IP,侵犯个人隐私、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由此可见,国际司法合作是网络有害信息依法综合治理的重要环节。应当在尊重各国主权、尊重各国文化的基础上,通力进行司法合作,真正实现网络有害信息的综合治理。 三、结语 随着我国从“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的转型,网络的安全和健康成为我国互联网乃至整个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目标。而治理有害信息正是维护网络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保障之一。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重大部署的背景之下,网络有害信息的治理更应严格依法进行;鉴于“治理”本身蕴含着多主体平等参与、协同共治的要义,同时也鉴于有害信息的治理涉及一国的政治、经济、科技、法律、文化(包含道德观、价值观、传统、风俗习惯等)等多方面的因素,有害信息本身又具有传播方式的隐蔽性、传播时间的即时性、传播空间的跨界性和传播对象的广泛性等特征,由此决定了对其进行规制不应采取单一、机械的路径和手段。依法综合治理是有害信息治理的必经之途。依法综合治理应当以完善的法律、技术、体制基础为保障,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通过国家管制、市场主体自律、社会监督、国际合作多途径共同推进。只有依法综合治理,才能保障有害信息治理的公正、规范、高效、长效,也才能最终促进网络空间的安全和健康。 作者:张新宝 林钟千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网络安全毕业论文:疗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论文 1计算机网络设备存在的技术上的安全隐患难点 计算机技术最早是在国外发明并传入我国,尤其是在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生产上,多年的时间里我国都不具有自主的优秀技术,在许多的关键设备部件都依赖进口,例如计算机硬件设备中的CPU芯片(中央处理器)曾经就一直依赖进口,只在近年来我国才取得了拥有自主优秀技术的能力,但是进口设备在技术上的成熟性使得很多单位在采购中还是会选择大品牌的设备,在疗养院中就存在大量的进口计算机硬件设备是,实际上这些硬件设备本身就存在着安全隐患问题。此外,关于进口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修也是存在安全风险的,因为对于技术较为复杂和高端的硬件设备维修,包括零部件以及系统的更换都有可能带有风险。 2疗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2.1强化对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的重视 作为疗养院要将计算机网络安全作为重要的管理内容予以重视,要强化疗养院领导管理者对这一问题的重视,通过领导的重视,加大在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上的投入,对疗养院现有计算机网络进行安全改造与升级,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更换硬件设备。在领导重视的基础上还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所有部门和人员对网络安全问题的重视,并对计算机网络安全的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关于信息保密性的责任教育。 2.2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 制度的完善是贯彻执行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和保障,因此作为具有安全保护职责的疗养院,一定要完善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制度,结合当前运行的网络系统,综合包括计算机和网络硬件、机房、管理员维护管理等方面进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无论是正常运行中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还是出现问题后的解决,都要按照制度规范进行,除了能够保障安全还能够提高运行和维修效率。在制度中还要对使用者和管理者的操作行为规范予以规范化调整,做到科学、合理和细致,降低操作和管理过程中的失误;对计算机网络纳入管理等制度的规定等,都是保障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有效措施。对于疗养院制定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除了要在内容上加以完善,还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要进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落实监督。 2.3提高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对于疗养院而言,一般都设有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岗位,因此就要发挥岗位功能,提高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素质,对计算机网络的建立、运行、管理和维护等进行全面的整体的安全管理。要提供给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和学习的机会和条件,提高在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技能,对于疗养院计算机网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能够及时的定位并能够进行有效的解决。除了以上对策,在疗养院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上,还要在疗养院使用数据资料方面加强保护,防止丢失或者损坏;加强网络线路、端口和终端的保护,同时还要在各个层级的权限上做好管理和防范;从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运行和升级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 3结论 疗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不但关乎疗养院日常管理和业务管理的进行,其安全问题更是当前疗养院管理的难点问题,安全管理的难点表现在多个方面,在安全问题的解决上也要进行深入和全面的研究,尤其作为疗养院网络管理人员更要从岗位职责出发对该问题进行更加深入和系统的研究。 作者:木又青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一、职业道德的失范的原因 1.社会环境的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人际关系复杂多变,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错综复杂,很多人在物质财富以及利益的驱使下失去了方向,致使企业内部存在很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不良行为泛滥。而会计人员主要管理企业的资金,处在财经大权的关键地位,在不良社会环境影响下,其价值观受到很大的影响,可能会导致职业道德失范。 2.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淡薄 在会计人员的队伍中有些人缺乏规范的职业素养,在工作中不按照规范行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违背会计准则。还有一些会计素质较低的人员把会计行业诚信为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道德规范抛在脑后,伪造会计凭证、侵吞公共财产,更有甚者对于故意逃避检察机关的审计,销毁会计资料,严重扰乱经济秩序,损害集体利益。 3.会计行业的监控制度不完善 会计制度仅仅是对个别条款设计到的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的要求,而没有系统、全面的职业道德规范来引导、约束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很难形成约束机构来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有的单位内部没有明确的财务职责,没有落实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检查不力,致使企业内部会计人员有张不循、循章不严,不能实现有效的相互制约与牵制的监督机制,弱化内部监督与制约。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重塑 1.重塑会计职业道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 范来矫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道德行为;另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是独立、自主、平等的经济实体,其目标是寻求企业价值最大化,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力,要求企业要具有合理发展的能力,职业道德要考虑这些方面的内容。 2.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会计主要是管理财务方面的事务,掌握着企业的命脉,所以会计人员的选用一定要慎重。会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自觉遵守规则。另外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与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品质以及规范的职业信念。会计教育与培训不仅要教授会计人员知识与技能,还要注重灌输会计人员道德标准和敬业精神,重视培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与思想水平,要特别注重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使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人生观,从而更好的服务于本行业。总之教育的目的就是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 三、不断完善会计道德的奖惩机制 在企业内部建立一系列考评和奖惩机制,比如在内部建立监督会计人员工作行为的监管组织,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追踪记录制度。对所有持证人员进行详细的等级,建立个人行为档案,对会计人员的额行为进行量化记分,在会计年检中做档案记录。完善内壁控制制度在企业内部完善控制制度,建立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实行有计划的会计轮岗制度,同时加强会计人员的内部监督,形成有效的牵制机制,以便防止腐败贪污行为发生。另外,要从内部控制上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加强财务、审计等部门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监管;有效的发挥企业员工与社会成员的监督力度,使会计人员时刻感觉到社会监督的压力,从而在工作中谨言慎行。 四、结语 会计职业道德的重塑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个长期发展、培养的过程,把会计职业道德纳入社会实践中,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在企业内部塑造公平、公正的道德形象,促进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 作者:柳青单位: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管理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一、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未来方向: 1、会计职业道德的重塑应当学习西方模式,会计职业道德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依附于社会的阶级意识形态,我国应当在保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框架下,不断学习西方科学、合理的职业道德规范。对不符合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职业道德进行修改和完善。 2、职业道德规范要“内外兼修”,对内,从业人员当秉持公正、客观的职业精神和审慎的职业态度。对外,从法律角度,国家应当建立合理的道德规范,如2003年11月由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的纽约股票交易所的公司治理规则,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制定和公布董事、管理人员的道德守则。应包括的基本内容是:利益冲突的处理,保密,公平交易,保护正确使用公司资产,遵守法律、规则和规范,鼓励对任何违法和不道德行为的披露。 3、要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由于会计职业的从事的具体工作存在不小差异,职业道德标准在职业中应当存在不同。公允性应当是道德要求的优秀目标,所以客观公正、奉公守法、职业能力、对利益相关者负责就构成了财务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主要的价值;而企业的内部管理的目标则是,提高投资、企业融资、公司营运等系列指标的效率,做好企业运营,提高企业价值是其要求的目标;内部审计部门与企业其他部门要保持相对独立,以独立的立场审视企业的内控,对出现或者可能发生的错误作出预警和分析,提出解决建议。所以内审部门须要具备相当的独立性。 二、解决方案 1、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有效提高,应注重教育理论和会计实践相结合。应考虑在大专院校的会计专业课程设置中,强化对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的强化,使会计专业的在校学生,首先从理论方面进行专业化的学习。提高注会考试的准入资格,使资质不够的人员不能够成为注册会计师。 2、对职业道德的理论研究不足,相对于在会计制度发达的国家,我国对会计理论研究投入不足,广大高校的资金也相对欠缺,国外大部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由职业组织制定和,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的《职业道德规范》。在会计监管上,倚重行业自律。而我国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多数是由政府部门制定和的,对会计职业道德的研究相对欠缺,因此,在会计职业道德上自律不足,使得财务违规行为频发。 3、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要从对内部从业人员的教育出发。一方面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另一方面,把那些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为人正直的同志调整到高级岗位上来,构建一支精通财务、经营管理、工程技术等业务知识且具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复合型财务从业人员队伍。 4、对会计职业精神的重塑,会计人员当秉承“奉公守法、严谨细致”的会计操守,在实物操作中做到职业审慎,不得对外界加以的压力低头,自觉对违法行为加以抵制。对职业技能进行不断提高,对自身职业操守严格遵守,从内到外做一名合格的会计从业人员。 三、结论 会计诚信危机的原因是来自于多方面:例如政府监管的缺失,市场机制存在在缺陷、会计制度的漏洞、企业诚信意识淡薄、财务从业人员自身不足、会计违法成本较低等。这些不良因素对财务从业人员的执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治理会计诚信危机首要任务是培育从业人员,另一方面政府必须加强监督力度、做好会计诚信道德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应监管体制,治理会计舞弊案件必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对会计失真根源着手,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 作者:龚健单位:兰州商学院研究生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基于体系构建的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一、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表现 (一)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不够强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金钱至上的观念也在冲击着会计从业人员,在利益的驱动下会计人员也难以抵挡住金钱的诱惑。为了得到好处,一些不够坚定的人会参与违法违纪活动,直接参与伪造账簿、会计报表甚至做出洗钱等违法行为。这种不劳而获,知法犯法的行为应该得到严厉的打击和制止。实践中可以看到,因当前国内经济发展依然不同程度的受传统计划经济束缚,加之对会计素质的重视程度不足,对会计从业人员缺乏教育培养,所以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否则将会与时展相脱节。同时,还存在着会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据调查显示,当前国内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其中不乏会计人员片面地认为会计工作只是一些简单、重复的工作,思想上对其要求并不高,而且行业中的收入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很可能会造成从业人员的心理不平衡现象;具体到工作中,主要表现为马马虎虎、甚至敷衍了事,在他们看来,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多做少一个样,而且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甚至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而身兼数职,根本没有提高自已业务技能水平的时间和精力,加之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注重能力培养,以致于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不实事求是,违背职业准则注册会计师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更加有责任的为社会提供鉴证和会计服务。有些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业务时,为了方便省事或者赚取利益,故意隐瞒顾客会计报表的错误之处。明明知道顾客的报表存在重大错误,不但不予以指明,还对报表进行虚假的陈述,在客观上也承认了会计作假的行为。 (三)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于同违规违纪作斗争的少,相反通过自己职位上的便利,对违规违纪熟视无睹,收入不入账,故意伪造会计报表,贪污渎职,挪用国家公款,甚至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这不仅侵害了顾客的权益,还侵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二、如何构建会计职业道德体系 要解决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缺失的问题,保证国家经济秩序的稳步进行,不仅要从管理体制和法制上面下功夫,还要在会计个人的职业道德修养上下功夫。不仅要通过外部压力制约会计行业的不良之风,还要是会计人员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 (一)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的要求第一,热爱工作,忠于工作。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坚持自己的原则,不受到外部利益的诱惑。要不谋私利、实事求是、不作假、不欺上瞒下。要切实的反应单位或客户的财政状况,尊重单位或客户的隐私,做好保密工作。第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我国会计事业发展还不够成熟,将来还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挫折,会计人员要始终抱着艰苦奋斗的决心克服困难。财富的积累不仅靠工作上的成绩,还要节俭。节俭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在任何职业中都不能缺少节俭,节俭也同样是自身道德修养的一方面。第三,会计人员还要熟悉与会计相关的法律,保证会计人员提供的信息合理、合法。第四,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会计人员通过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准确无误的会计信息,并且运用所熟知的专业信息和方法,改善单位内部的财政管理。 (二)会计职业道德需强化的意识第一,强化质量意识。质量是任何工作完成的基础,更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只有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意识,才能进一步发展会计工作的质量,使其进入新的层次之中。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第二,提高学习意识。所谓活到老学到老,会计人员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在新经济体的冲击下综合型人才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会计人员不仅要熟知专业知识还要继续学习会计行业新出现的规则。还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审计、税务、法律、企业管理、电子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有了这些知识储备,在社会竞争面前也能够站稳自己的脚跟。第三,强化法治意识。相关单位要不断宣传、学习一些与会计有关的法律知识,并且做好监督工作,查处和杜绝一切违法活动的发生。在保证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要对会计人员做出法律约束,要做到违法必究。目前,我国缺乏会计领域民事赔偿制度,所以有些会计事务所为了得到可观的利益帮助当事人造假。要完善这一赔偿机制,在受害人受到不合法的侵害时,可向法院提出涉事会计事务所对其进行赔偿的诉求。 (三)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的评价系统第一,要多举一些与会计有关的犯罪实例,让会计从业人员认识违纪与违法的区别。要用具体实例告诫会计人员违法犯法的严重后果,教育他们在工作的时候要知法、懂法、守法,鼓励他们自觉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第二,上级领导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干部们要做表率,不搞特殊化、大公无私,不管是谁违法乱纪,都要按纪律严肃查处。第三,在会计从业者受教育期间就要培养从业者的道德规范。让学生知道什么是职业道德,工作后应当承担那些道德责任。要培养从业人员坚定的信念,使其抵挡住社会上各种利益的诱惑,避免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还要通过反面教材,让学生们认识到一个不负责任的会计会给国家带来多少损失和危害。还可以开设一些名人讲座,让名人与学生分享自己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如何坚持自己的职业道德准则。第四,社会舆论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通过电视媒体等传播媒介的报道与揭露,不仅可以震慑会计行业的歪斜之气,还能激起广大群众的社会责任感,对身边的会计违法犯罪的举报也就更多了。所以作为舆论的媒介,报纸、杂志社、电视台要勇于报道此类事件,弘扬优秀会计的光荣事迹,打击不良作风和违法犯罪行为。舆论的力量是强大的,经过舆论的追踪与报道,所有的不良作风都能得到曝光。这正是社会需要的,同时也是建立会计职业道德体系所需的正能量。 (四)建立赔偿机制,加大处罚管理力度实践中,应当确保会计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性,然而不同职业的道德要求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比如医生救死扶伤、军人忠诚勇敢,从业人员的道德要求也有所不同。职业道德有别于道德的其他类型,有其独特的属性和鲜明的职业特色。同时,还要提高查处概率,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从政府单边监管发展成为全方位的社会监管。对于会计而言,其职业道德评价系统的建立与完善,可以通过单位内部进行评比、个人的自我分析与评价、社会组织的评比、政府的鼓励等来实现。对于表现较好的人员要给予加薪、升职、颁发奖状或物质奖励。对于出现问题的人员要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五)强化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对于那些不按标准收费,随意收取回扣的会计事务所,政府要严肃查处并让其停业整顿。对于那些违法犯罪,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准则的会计事务所,政府要坚决的查处取缔。政府还要做到,对小规模的会计事务所的审核工作,在他申请成立时要进行深入的考核,以防止出现借用他人资格证书等行为的发生。在当前新会计准则下,会计政策选择权不断增大、而且专业判断事项也在不断的增多,以致于会计人员滥用会计准则机会不断增大。实践中,如何有效防范操纵利润成为准则制订机构、证券市场监管机构需关注、解决的问题。有关会计信息生成准则的制订,一定要基于会计信急不对称,以及保护弱势群体之目的;为防止企业为保牌与配股等动机而利用公允价值创造利润,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在制订考核指标时,应充分考虑未实现的损益、已实现收益之间的差异性考核。同时加强对公允价值有关信息的披露,规定任何公允价值方法不仅应反映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及产生的收益,而且应根据相关项目进一步细分各种收益的来源和变动。 政府部门实行联合监管也是整治会计行业道德规范缺失的好方法之一。通过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券监督等部门,联合行业道德准则监督协会,对一些涉嫌违法犯罪的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进行调查取证,并且及时通报和纰漏。这样,政府和民间组织就形成了一个良好的监管网络。提高了监管工作的效率,有助于监管工作的进行。在当今,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体系的构建是不可缺少的。这个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要经过时间和国家制度的双重考验。在建立完善的期间,困难和冲突也难免发生,这就要靠有关人员的艰苦奋斗和争取。会计从业人员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水平,才能在充满诱惑和竞争的社会上保持自己的理性和公正的品质。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好的财务和管理上的服务。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也会进一步上升。 作者:王迪单位:渤海大学管理学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法务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论文 摘要:本文论述了法务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问题,具体分为三个板块:第一个板块解释了法务会计的含义;第二个板块论述了法务会计人员对外承担的职业责任,首先解释了什么是会计人员的职业责任,接着从各个角度总结了法务会计人员的职业责任,涉及到国内外会计实务的范围不同等。第三个板块论述了法务会计人员自身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解释了法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内涵,最后解释了该如何加强法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关键词:法务会计;职业责任;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一、法务会计的含义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经济组织规模日益庞大,企业经营环境瞬息万变。与此同时,各国为了加强对各项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颁布了许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在这样的背景下,经济犯罪、经济纠纷的形式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而且几乎所有的经济行为都与会计和审计有关。而通过法律来调节市场经济行为是现代经济的主要特征,对每一个市场经济主体来说,法律诉讼将成为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2002年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法务会计准则公告-APS11》(statementofforensicaccountingstandardsAPS11),其中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法务会计服务是“为解决争端或法庭诉讼的需要”。张苏彤(2006)认为,法务会计的总目标就是“为相关人士或组织提供、陈述或解释会计证据信息,满足法律的需要,解决法律问题。法务会计提供的服务不仅内容上要满足法庭诉讼的需要,而且在形式上也要符合其要求,法务会计可视为以法院裁决经济案件中的罪犯可接受的形式提供财务信息的科学”。 二、法务会计(人员)对外承担的会计职业责任 1.什么是会计职业责任。提到会计责任,人们想到的好像就是当事人因会计舞弊案件受到的责罚,其实这是法律认定的狭义责任观。一般而言,会计职业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即会计行为当事人作为某个组织成员,应该富有服务于组织经济利益的责任。当前主要表现为会计应当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体系,强化会计监督,并通过企业提供企业经营决策有用的信息,为提高企业的年经济效益服务。1.2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即会计行为当事人呢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履行社会契约,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伦理,也是程序化的道德。1.3道德责任:道德责任是会计行为当事人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社会契约,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伦理,也是程序化的道德。1.4自愿责任:自愿责任处于自愿选择主动承担对于组织和社会的义务,使得自己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而不是简单的安分守己和明哲保身。2.法务会计的职业责任。前已说过“责任”的含义,这里就不加赘述。法务会计的职业责任主要分为会计责任和法律责任,前者为法务会计人员应尽的职业责任,后者为法务会计人员因未履行其职业责任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法律制裁。首先说会计责任:法务会计服务就是“旨在寻找符合既定责任或公司其他活动合法性目标的证据”,法务会计的行为方式可归为三种类型:法务会计调查、法务会计鉴定和法务会计咨询,这也是法务会计责任的负责对象。国内外的法务会计服务范围以及会计责任的对象也是不相同的,国内实务界一般以提供法务会计服务作为他的会计责任对象;而国外实务界出了提供法务会计服务,还提供一些会计、审计甚至非会计非审计的业务。法务会计的法律责任是指法务会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提出了欺诈或错误的专家意见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而应依法承担的不利后果。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务会计人员一般受当事人委托而成为专家证人,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或同时承担作伪证的刑事责任。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务会计人员受公司司法机关指定或聘请而成为鉴定人,承担侵权责任或同时承担行政责任和作伪证的刑事责任。 三、法务会计(人员)的自身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1.法务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内涵。1.1专业胜任能力。法务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就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即法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从职业道德角度看专业胜任能力还需强调的是法务会计人员应努力培养敬业乐业勤业精业意识、服务社会意识等职业道德意识,通过内在意识反映到外部行为,正确处理公与私、集体与个人、奉献与索取之间的关系,切实遵守客观真实性、合法合规性、专业针对性等原则。1.2职业纪律与责任。法务会计的职业纪律是指在执业过程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章、行业规范,按时完成委托业务。法务会计的职业责任,是指法务工作往往会触及到不同方面的利益,经常遇到矛盾,甚至会遭到挫折和打击。具体表现为:保守秘密,执行相关规定,开拓创新意识,坚持独立工作等。2.如何加强法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2.1加强法务会计基本职业素养建设。如会计审计和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法务会计人员要通过审查企业的各种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来追查与所调查事项有关的事实,审计技术能帮助法务会计有效地搜集证据并鉴别真伪)、辨别舞弊的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尤其是证据规则知识,对法务会计人员来说对证据规则的理解至关重要。这包括证据是什么、它有哪些具体的形式、如何合法获得证据、如何保留证据、哪些证据当事人需要证明、哪些证据当事人无需证明、如何举证、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举证的时限与证据交换等)、高度地职业分析判断能力、对人的心理和动机的理解力、沟通技巧(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对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理解、高尚的职业道德、独立敬业的精神等。2.2成立规范、权威且配套齐全的行业协会组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也可以成立规范、权威且配套齐全的行业自律管理组织,维护社会公众和会员合法权益,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宗旨,组织实施法务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对法务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及其事务所的职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开展国际交往活动等等。2.3制定一套可操作性强的法务会计执业道德准则。现代法律会计发展较早的美国已经早制定了注册舞弊审核师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我国亟需制定一套指导法务会计师工作、规范其行为、保证其工作质量、明确其执业责任的准则,有利于法务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规范化、维护法务会计师的职业信誉。2.4健全会计法务制度。加快法务会计的相关制度建设,由财政部、司法部牵头,组成由会计界法律界共同参与的研究机构,开展对法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研究,着手进行法务会计制度建设。 作者:李凌吉 单位:四川大学商学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中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论文 摘要:中职教育所培养的人才不仅要具备专业化的技能,更要以就业为导向,具有明确的社会性,尤其是对于中职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除了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以外,更要把职业道德教育放在首要位置,所以作为中职会计教学的老师,在进行专业教学的过程中,必须要把爱岗敬业、坚实原则、诚实守信等等方面的内容渗透到中职学生德育教育方面,本文从多个方面说明对学生进行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并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研究。 关键词:中职;会计教学;职业道德;教育;研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各大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对于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会计专业的人才更是各个企业所关注的重点,只有保证财务人员的品行与道德,才能保证财务工作不出问题,保证会计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一、培养中职会计专业学生的爱岗敬业精神 作为会计专业的老师,在进行会计专业课程的讲授时,一定要把爱岗敬业的操守放在首位,这样才能让学生们认识到会计这个职业的真正意义之所在,才能真正发挥出会计行业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的作用,只有带着这种责任心和使命感去进行学习,才能在工作中达到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境界,所以老师在进行会计专业课教育的过程中可以把学生带出去,去进行各种社会实践,与企业接轨,与税务部门进行交流,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到会计工作的重要性,明白岗位的重要性,另外,还要组织学生进行互动,比如说,可以进行会计实务演练,让大家从各种角色的扮演中去体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不可缺失,找到自身存在的价值。 二、培养中职业会计专业学生实事求是的作风 作为一名会计人必须要具备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作风,因为这不仅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更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基础,只有内心诚实的人,才能在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才能避免一切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也可以说,诚实守信是中职会计教学工作中必须要进行重点教育的一项内容,也是要求每一个学生需要达到的目标,就当前我国的形势来看,因为经济的发展,各种不良的社会现象也侵袭着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如果作为会计人不能严守职业道德的防线,就不能抵制那些歪风邪气,不能让会计工作正常发展,更难以使企业得到长效的发展,因此中职会计专业老师肩上的担子是沉重的,他们必须把“信用”两字彻底贯穿到学生们的内心深处,让这些学生明白,诚实守信是做人的根本,更是会计人的原则,失去了是很难再找回来的。 三、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近年来,许多企业涌现了一些造假的行为,在账目上做手脚,以满足个人的私欲,这不仅违背了做人的准则,更是会计人员的大忌,而且我国的会计法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发现有在会计账务中动手脚的行为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所以,在进行中职会计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教会学生遵纪守法,按照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办事,不论是简单的凭证填写,还是一些报表的编制,都必须要有严格的流程,即使是制单人、审核人,也要进行规范的本人签字,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责任明确,账目清楚,也只有严格遵守会计制度,才能保证会计市场秩序的稳定性和各项数据、信息的有效性,才能真正做到为企业的发展及规划服务,而中职会计专业的学生也只有在这种良好环境的熏陶下才能进一步的提高自己的修养水平,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以后,做一名合格的会计工作者。 四、坚持原则,不受引诱 可以说在学校的每一个学生都是纯洁无瑕的,对于职业道德教育也是铭记在心的,但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的到来,各项社会不良风气难免使一些会计人受到影响,所以对中职会计专业的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时,一定要强调坚持原则,这样才能让他们不会受到一些物质利益的引诱,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且这样的德育教育一定要坚持不断的进行,时时给学生敲响警钟,只有坚守会计职业道德操守,才能保证在走上社会以后不会被形形色色的不良现象所诱惑,才能增强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比如说,有些企业为了偷税、漏税就会在开具发票时想方设法的进行销售收入虚假账目的伪造,有的少开销售量,有的少记利润等等这些事情都是违背会计准则的,是不可取的,老师在进行课堂教育时,一定要把这些活生生的例子列举出来,让学生们进行讨论和思考,找到这样记账的错误,并分析这种错误所导致的后果,以及所要承担的责任,使学生心中更加明确自己所要走的正确路线和方向。 五、作为会计人要以国家的利益为本 我国在九十年代打破铁饭碗以后,许多国有企业纷纷倒闭,而各大私营企业则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命脉,但这些私营企业管理阶层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老板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为了让企业赚更多的钱,就会要求会计部门做假帐,因为虽然我国的会计制度一直在不断的改革与完善当中,但仍旧存在着很多的漏洞,如果一些企业会计工作者要钻会计法的空子,将会直接损害到国家的利益,如果不按照企业老板的意图去做,可能会失去工作,而这时的会计工作者就会处于两难的境地,因此,在会计专业教学中,老师必须要引导学生,作为会计工作者必须要以国家利益为本,不论何时何地,都要站在国家的立场上,遵守会计法,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严格的进行账务处理,这是作为一名会计工作者应该具备的道德规范,更是中职会计教学中不可缺少的一课,只有坚决做好会计法规的维护与宣传工作,才能与各种不良风气做斗争,才能使企业得到良性的发展。 总而言之,中职会计教学的任务非常的艰巨,只有进行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才能为中职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做好铺垫,才能维持会计工作健康、稳定的发展,才能推动我国经济建设的腾飞。 作者:陈营 单位:单位河北省机电工程技师学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新准则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论文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人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经济时代,会计工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会计人员在社会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是在经济利益面前,会计行业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现象越来越严重,会计人员的一系列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现象发生频繁。所以,会计职业道德的问题成为会计行业的焦点问题。文章对新准则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与对策研究进行了详细阐述。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市场经济;会计从业者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企业中对会计的需求逐渐加大,企业运营的目的是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所以,必须注重会计的工作和管理。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在现今的企业中势在必行,会计从业人员在进行会计工作时要遵守会计职业行为准则,确保企业在发展的同时,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正当的经济活动。在这种形式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尤为重要。文章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探讨。 一、会计职业道德在企业中建设的必要性 (一)规范会计职业道德有助于实现会计目标 在我国会计的工作要规范化,会计从业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在保证其行为的合理化、合法化、真实化,而会计的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进行工作时的指导方针。会计从业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会使其会计行为具有规范性。要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从业人员就要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所以要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建设,才会净化会计行业的环境,保证社会的稳定发展,保护社会各界人群的经济利益[1]。 (二)建设好会计职业道德有助于社会资源配置 经济资源的合理管理,要有专业人员的参与经济活动过程,道德修养和价值观影响着一个人的人际关系协调状态,还影响着物质资源的管理方式。在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观念的错误引导下,会使企业存在虚假的业务、虚假的合同,这会造成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紊乱,致使物质资源的合理管理遭到破坏。所以,企业必须将阻碍其合理发展的隐患清除。使得企业的物质资源管理稳定的、顺利的进行,为企业在现今的市场经济下,合理稳定的发展,这不仅满足了企业的发展要求,同时也对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可见优质的会计职业道德对企业的发展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势在必行[2]。 (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能制衡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准则 职业道德作为企业管理会计从业人员的一种方式,其于法律、行政、管理等方式不同,职业道德建设有其独特的功能。法律、行政、管理等方式属于强制型的手段,它是由国家行政部门规定的一些政策和法律条文,虽然可以有效的对企业会计人员进行强制型的管理,但是对于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财务管理人员来讲,属于一种外在的约束力,在监督和执行上还是会出现不严格执法的情况。而职业道德作为一种内在的力量,会从根本上杜绝不严格执法的情况发生。所以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会使会计从业人员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促使其实事求是的进行会计工作,从而保证了会计数据和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二、目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不足 (一)受形势和行政压力造成会计人员不良工作行为 在现今的市场经济形势下,会计从业人员属于企业管理的范畴,企业的管理层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有监督管理权,基于这种关系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与企业管理层有很大关系。但是,企业管理层人员为了达到某种利益,通常会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不良行为的诱导,造成会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违反会计有关制度和规定,伪造财务的数据信息。这种情况的出现,通常不是会计从业人员的主观想法,所以要使会计从业人员坚守职业道德是很难实现的。根据大量案例可以得出结论,很多会计从业人员出现违规行为时,是得到上级领导授意和指使的,大部分案例中会计从业人员在账务上弄虚作假,其主要原因是企业管理层指使而造成的[3]。 (二)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较低 市场经济利益和不良风气给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私欲不断的膨胀,从而大大削弱了集体主义思想和积极的价值观等优良品质。很多会计从业人员,舍弃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规范,严重缺乏了职业道德和职业工作的敬业精神,对会计准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弃之不理。通常在个人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枉顾法律法规,在财务账目上故意的造假,其理由会计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贪污,在法律法规面前以身试险,逐渐走上犯罪的道路[4]。 (三)会计的监管的法律不健全 在正常的会计工作中,时常会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不良现象,致使企业各个部门法律意识浅薄,缺乏对企业工作人员的约束力。在企业的财务工作中,缺乏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的工作。现今很多关于财政方面的监督标准不同步,企业各个管理部门在管理的工作中各自为政,导致各种监督工作没有有效的结合,从而不能对企业的整体进行有效的监督工作。虽然税务部门每年都会对企业进行该项目的检查,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会给企业提供相应的财务会计服务,使得税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很难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实施监督工作。 (四)会计的规范体系不完善 现今,对于实现国家经济上的宏观调控,以及市场正常运行时的会计规范体系还不够完善,会计系统不够健全,而企业是社会各界利益的连接点。企业投资方从企业中获取投资的资金报酬,企业管理人员从企业中获取现金酬劳,国家有关政府部门从企业中获取税务缴纳金,在这种情况下各方的经济利益时常发生利益冲突。企业投资方和企业管理者从个人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能更多的去考虑企业发展中的微观经济利益,政府有关部门则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考虑是否能实现国家资源的宏观经济利益。微观经济利益与宏观经济利益有很大的差别,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会计从业人员在财务账务上造假行为。由于我国对会计从业人员违反会计的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罚,力度较弱,使得会计从业人员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时,以较低的处罚金而了结其违法行为,而对其违法行为给收益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这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造假行为。基于社会监督和管理等体制尚未完善,使很多会计从业人员敢于以身试法,造成了危害社会整体经济效益的不良行为。 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一)完善会计录用和上岗制度 我国对于会计从业人员的录用制度要进行完善,可以利用会计从业人员下派制度和录用制度相结合的方法,由个地方的财政部门组织,以此来成立新型的财务会计公司,作为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修,为企业会计部门输送高品质的会计从业人员的基地。对于不同的企业使用相应的下派模式,对于国有的大型企业、上市公司,采用直接委派的模式,对于其他企业则要使用推荐型的委派与企业的录用制度相结合的方式。会计从业人员在企业中地位越高该名会计从业人员的独立性就越强,这有助于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这样的优势能使会计部门在企业中具有独立性,从而避免了企业管理人员对会计从业者的不良授权,大大促进了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 (二)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思想教育学习 基于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与财务工作想观的理论、知识以及规章制度不断在更新。所以,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要实时关注最新的财务信息,顺应经济市场的变化,在市场的人才竞争中不断的加强学习和参与相应的会计知识培训,及时的丰富个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样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中展现个人价值。会计从业人员要自主的将高标准质量投入到日常工作当中,将财务工作细致的进行下去,严格要求自己将财务会计工作严格谨慎的落实到每个环节中。会计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同时还要努力学习职业道德建设的思想,提高个人的职业道德修养,认真努力的做好日常的会计工作。在企业中,会计从业者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企业的管理部门和会计管理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并将该名会计从业者积极工作态度的案例,进行广泛的宣传,这对其他会计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具有引导性的作用。而对于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从业人员,企业管理层要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个案,依法交于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三)完善监管机制的建设 要使得企业中会计行业具有优质的职业道德氛围,不单单要考会计从业人员的个人修养,更要用监督管理等措施予以辅助。现今国内还没有建立起全面的会计道德准则。所以,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的监督和治理,在目前来讲尤为重要。对会计从业者的监督和治理主要起督促的作用,用来辅助会计从业者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四)加快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加快法律法规建设步伐,需要构建完善的规章制度,从而来规范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并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才能促进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近几年来,为满足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我国会计行业的法律法规建设取得了有效进展,陆续颁布和实施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准则。有效的保证了会计从业人员在进行会计工作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是由于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的建设与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一段距离。所以需要在不断的实践中继续加强体制的建设。近些年来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会计的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出现了数据信息造假现象,这与相关的法律法规体制不完善有很大关系,同时也是执法人员执法力度不强的行为造成的。所以,在进行会计行业监督管理中,依照《会计法》来执行,加大对会计行业从业者的监管力度。同时国家财政部门也要履行其部门职责对加强对会计行业从业者的监管力度。在对企业进行财务检查中关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按照《会计法》的处罚规定,予以严厉的处罚,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要对其刑事责任进行追究。 四、结束语 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作为约束会计从业者的基础,是道德修养和道德义务的有效结合,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从业者的约束力不是强制性的,是以个人道德的力量而形成的会计行业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要在职业生活中对个人的思想品德进行自我教育,把履行会计职责变为一种自觉遵守的道德行业准则。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要从思想上进行教育,从而使会计从业者在进行会计工作中对个人的行为进行自我约束。这为社会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王金凤 刘强 单位: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佳木斯市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财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论文 [摘要]时代飞速发展,当前企业在财务会计用人的需求方面也悄悄发生了改变,动手能力强的技能型财务会计专门人才是必要条件,良好的职业素养更是必须具备,职业高中财务会计专业的学生如何能做到德才兼备,由其在职业道德方面有较高素质,本文将结合笔者学校在财务会计课程中的教学实践进行一系列的思考。 [关键词]财务会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培养 近年来,随着安然、世通等世纪财务舞弊事件的爆发,自诩是世界上财务监管最为完善的美国无地自容。在追寻造成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原因的同时,我们是否应该冷静下来,思考一下,是什么原因导致相关的会计从业者铤而走险,又怎样才能防范于未然,从源头上有效杜绝舞弊现象的出现?当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就业市场上对职业高中毕业生需求日益增大,对职业道德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现实是很多职业高中还没有重视这个需求,在学校看来,动手能力强就是职业高中财务会计专业毕业生与大学生竞争的最主要的优势,在教学时就把重心放在了专业技能的培训上面,却往往忽视了学生在职业道德教育的培养。这便成了职业高中财务会计专业毕业生日后就职的硬伤,要知道会计作为企业关键的一环,良好的职业道德才是就职的王道。 一、目前的问题 (一)思想上不够重视 当前的职业高中教育重心大多放在学生的就业率和专业技能上,却忽略了学生在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尤其是财务会计专业,由于思想上重视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学生就业后职业素养不高的情况出现。有些学校只是将它作为道德课程的一个次要部分,当成副科学习,而有些学校虽说专业课程安排上把会计职业道德也纳入其中,但只当其是普通学科看待。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有可能出现有才无德的情况,也就本末倒置了。笔者担任班主任期间曾经推荐一名财会知识方面、专业技能方面都挺优秀的学生到某企业工作,该学生对业务熟悉也很快,得到企业领导的认可。但没多久他却以无法适应工作环境为由辞去了工作。后经企业反馈信息得知,该学生在工作中总是拈轻怕重,遇到问题绕着走,遇到一点小困难也要等别人帮忙解决,无形中给同事也带去一定的压力,当同事好言相劝其应该独立完成工作的时候,他却觉得很委屈,认为同事帮忙完成是理所应当的。由此可见,仅有优秀的专业技能的财务会计人才是远远不够的,良好的职业素养更是立足社会的关键所在。 (二)态度上不够科学 职业高中财务会计专业的课程体系一直受知识学科性制约,大多以基础课、专业课、实训课组成的学科为中心,按照这个顺序,就业前的学期只是集中在实训上,理论教学基本结束,强化学生的职业道德变成了纸上谈兵。在会计职业道德课程上,大多数的教师仅仅能做到完成教学任务,就是教材怎么写,教师就怎么讲,学生也只是听而已。至于针对性地在会计职业道德方面进行教育和培养,几乎是没有。这门课程的评价方式也相对单一,只需要期末进行书面考试,一个分数就可以完成学生在会计职业道德的评定。此举也造成学生认为这单单是一门考试的课程,及格了就可以达到企业用人的标准,自然也就忽略了开设这门课程的真正用意。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 伴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明细,职业道德得以慢慢形成和发展,此后才有了多种多样的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其中会计职业道德作为会计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总结的主要内容有八个方面:1)爱岗敬业。作为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要求会计人员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热爱会计工作,敬重社会职业。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公私分明、不贪不占,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保持应有的独立性。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坚持按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努力提高业务水平。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从这些内容我们不难发现,会计职业道德不是空泛而谈,是有针对性的行业良心。会计专业的学生应该自觉了解这些内容,并在学习工作中以此为鉴,培养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思想。而作为教师,更应该把相关的会计职业道德内容融入到平时的教学中去,时刻提醒学生在行为方面规范化,为学生今后在工作岗位上经得起考验打下基础。 三、改进的途径 (一)提高认识 我国著名的教育学家陶行知说过:“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纵然你有一些学问和本领,也无甚用处,并且,没有道德的人,学问和本领愈大,就能为非作恶愈大。”财务舞弊事件就是最有力的例证。因此学校应重新定位会计职业道德,把它作为真正的主科进行学习,评价方式也应从书面考试的方式过渡到等第制的评价方式,评价结果采用等第方法表示,专业考试成绩作为参考,综合评分。这样也有利于学生重视会计职业道德,而不是停留在以考试作为最终目标的错误认识上。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开一些讲座,邀请企业的高层与学生互动,让学生切实了解企业的用工在职业素养方面的需求,对学生树立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思想有一定的帮助。 (二)转变态度 要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就离不开学校的悉心培养。首先从教师到学生都应该转变自身的态度,从教材中走出来。课堂上填鸭式教学会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降低,教师可以在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穿插教育,无论是理论课还是实训课,都可以通过分析学生身边的各类相关信息,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会计职业方向。特别应该与学生的实训结合起来,鼓励学生自觉努力,不断提升自身职业素养。也可以通过加强校企结合,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同时接受企业的职业道德教育,这样一来,学生应该能够更好地理解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在面对实际会计岗位的种种问题时就可明辨是非,解决道德冲突的问题。 当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竞争日益加剧,作为职业高中财务会计专业的学生要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不仅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过得硬,良好的职业素养也至关重要。尤其是用人企业对财会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学生必须不断进行自我增值,才能不被淘汰。学校也应从实际出发,致力于把学生培养成德才兼备,为企业输送优秀的人才。 作者:潘湛明 单位:信宜市职业技术学校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论文 一、正确的理解关于我国会计的职业道德标准 1.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所谓的会计职业道德需要遵循一定的职业特征,根据职业的特点进行时刻的对职业内在的联系标准进行规范。对于会计职业的道德建设内涵,国家财政部对此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因此会计人员不仅需要恪尽职守的坚持职能原则,还需要真实的针对职业需求进行核算,切实的实现会计的反映职能。基于此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财务工作的参谋和服务。切实的落实好财政部门提出的要求,并仔细体会,将其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 2.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所提出的要求。我国《会计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会计人员应该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总会计师条例》中也有规定,总会计师在从事总会计师时时,应该坚守职业原则,廉洁奉公。对此国家对于职业会计师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而遵守职业道德就是会计职业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违背了相关的职业道德那么就必然要承受相关的法律责任。 3.遵守会计的职业道德应是单位工作的首要规定要求。关于《会计法》的制定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会计的行为规范,因此《会计法》的制定涉及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会计职业单位的每个人。尤其是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和主要的经营者管理员更是有决定性作用,他们的行为更是时时影响着职业道德的形成对单位工作岗位的职业员工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这些人员更应该熟悉并落实好会计的职业道德规范,只要认识达到了统一才能够更好的强化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形成。 二、关于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内容 会计职业道德是从事会计职业中必须要遵守的职业要求,而我国的财政部门针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应该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且努力的钻研业务,做好本职工作,使得自己的知识和相应的技能都能够有所提升。 2.熟悉法规。工作岗位上的会计人员应该熟悉并且精通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熟悉国家指定的会计制度,进行广泛的宣传。 3.依法办事。会计人员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工作,并且需要保障所有的信息都有真实性以及合法性,确保完整和准确性。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在进行工作时需要秉持着一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 5.搞好服务工作。当会计人员在熟悉单位的生产以及相关的营业情况管理业务时需要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以及会计的计算方式,为单位内部的管理工作作出一系列的调整,提高工作效率以及经济效益。6.保守秘密。作为一名会计应该确实的保守住公司单位的商业秘密,除了法律规定的工作单位或者是岗位外,不得私自向外透露本单位的会计信息,以及相关财务现状。 三、目前我国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现状 1.职员的业务水平低下,缺乏一种专研的精神和能力。一些会计类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的过程中,工作态度完全就是任派拆迁,对于缺少的一些基本业务素质没有发现,对于工作事项而只是一个应付的态度。他们的业务知识不仅贫乏陈旧,在专业上又缺乏一定的钻研精神,缺少对于职业的一种热爱和工作的激情,这导致专业的水平和相对的会计工作的效率以及质量都普遍低下,职业能力不够强。 2.缺少法律意识,监督机制不够成熟。在做会计工作的这方面,有些会计人员不够关注,也不能够遵守相关的会计学习法则,这种遵纪守法的意识较为淡薄。以至于无法按照相关的会计业务水准进行工作,导致信息不够准确,出现大量的错误。另一方面就是,指定的相关职业道德法律管理制度不够完整。单位内部审计成为国家监督体系的一个部分,但是代表着国家的积极利益对于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同时也对国家的财政法规起到一个监督和执行的作用,即便如此,这也只是内部审计在有些单位中的一种表现形式,不具备任何高效益的影响作用。而相关的财政会计部门,应当经常性,规范性和深广度的为单位内部审计提供支持,确保监督体制能够完善并且实施起来。如果没有专门的机构对此进行管理,那么会计工作人员的日常活动管理将会没有任何的规章制度或者有可能会出现各种错误。相关的规章制度若没有进行严格的处罚,又会对工作单位带来一定的危害,而纵容相关的犯错者得到巨大的利益。 3.缺失诚信,利益驱动。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而会计人员也处于一种经济利益的中心位置,也正是这种利益的驱动,使得更多的会计人员的职业成为了一种“诱惑”很多人为之心动。一些会计人员也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顾及职业操守利用这种方式,进行贪利。即便发现有存在的虚假信息,相关的会计工作人员未能够做到公正客观的回应,还有一部分会计人员在做好“技术防备”的同时还巧妙的讨好单位的领导,进行贿赂。 四、如何强化我国的会计职业建设 1.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教育。要求会计工作人员要积极的参与到政治系列的教育讲座中去进行相关专业的知识培育,坚持四个基本原则,树立相关的全局观,进行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另一个就是会计人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的规定,进行自我行为规范的要求约束。并且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赋予会计人员一定的责任及进行会计的核算,参与公司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去,时刻的反应出企业的财务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针对活动,不断的提高工作单位的效益。再者就是会计人员要强化自身的学习能力,认真的钻研财务专业的相关知识,做到真正的业务技术熟练,账目处理的准确,在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同时,也要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会计人员也要定期的参与会计职能培训,不断地更新所学知识。真正的做到单位领导的好助手,为领导协调好工作,并管理好单位的资金,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为企业单位的经营生产活动进行出谋划策。 2.建立健全的会计职业道德机制。会计人员需要拥有从业资格,并且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要参加会计人员的前期培训,并且从中获取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设置为主要依据,针对那些没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清理退出,对于不达标的工作人员进行停用或者是再度培训处理。那些存在违纪乱纪的人员应该处于停职或者是永久性删除会计的从业资格进行处分。对于那些优秀的会计人员要进行积极的奖励和鼓励,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制度和激励的制度,便于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相关的单位还可以根据工作岗位制定相关的轮换制度,这种轮换制度能够有利于会计工作的北部监督。与会计内部形成一种机制,能够提升单位会计的管理水平,调动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对不同内容的接触以及各种各样的业务岗位的接触,极大的激发出工作人员的创造性和新思路新思想,另外加强会计的考试测评制度能够进一步的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这就需要在日常的财务管理中,需要定期的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形成一个奖罚的管理制度紧紧的和工作人员的道德操守和工作的效率联系到一起。这样在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同时,也培养出了大量的优秀人员。最后建立一个制度健全的外部监督机制,对于财务的的审计及时的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帮助会计人员正确的理解国家的财政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 五、结束语 综合所知,关于会计的职业道德操守的建设这是一项长期的,实践起来相对比较艰巨的活动。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靠着每个工作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和素质的提升来完成。因此,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不断的强化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只要这样才能进一步的加强会计职业的道德建设,全面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是我国的会计行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作者:陈宗富 单位: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海运公司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定义 1.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即是会计从业人员在其工作中应当恪守的道德准则。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在其工作中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会计职业道德体现了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社会公德、企业经济利益对该行业工作的要求,是在长时间的实践下由会计人员总结和概括出来的。 2.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素和主要内容 (1)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素。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素可以归纳为6个基本要素,分别是会计职业理想、会计工作态度、会计职业责任、会计职业技能、会计工作纪律和会计工作作风。 (2)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8个方面:一是爱岗敬业、二是诚实守信、三是廉洁自律、四是客观公正、五是坚持准则、六是提高技能、七是参与管理、八是强化服务。其中,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是对会计人员品质的要求;坚持准则、强化服务是对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要求;客观公正是对会计人员工作质量的要求;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则是对工作能力的要求。会计人员自身的自觉性和自律性是其职业道德的重要保证和依靠。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在海运公司中的体现 1.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保证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否得到及时完整真实的会计信息,完全取决于会计人员能否严格的按照职业道德的标准履行职业义务。能够真正能履行这种义务,是其长期职业道德教育和自我素质培养的结果。 2.提升反腐倡廉的利器 目前,社会上、企业中存在着一些贪污、行贿受贿、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而对这些问题的处置最终都要经过会计人员之手。作为海运公司的会计人员,是选择屈服于压力、同流合污,还是选择坚持原则,这在很多情况下都取决于会计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要想成为一名经得起考验的会计人员,就要时刻谨记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指导自己的行为,进而形成职业道德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在会计工作中保证应有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从而为种种不良现象筑起一道严格的审核关卡。 3.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条件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会计工作也发生着越来越多的变化,海运公司的经营管理内涵也在迅速扩大、变化,这也就要求会计人员具备更高的职业素养。其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能够提高行业人员素质和保证其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有利于建造一个高素质的行业团队。对于会计职业道德来说,职业理想是灵魂,职业责任是优秀。对于具体的会计人员来说,职业道德提高了,真正肩负起经济核算、监督的责任,才能真正提高自身的素质,从而切实发挥会计应有的职业功能。 三、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危害 如果会计人员不能恪守相关的职业道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可以说是显而易见的,也是有目共睹的。 1.海运公司会计职业道德失范不仅会对企业、个人带来损害,而且会对国家经济造成恶劣的影响 某海运集团韩国某公司原财务经理李某贪污案于2014年7月11日审判。李某因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因他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司收取的运费,造成国有资金严重流失,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害。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企业内部控制的缺失是一方面的原因,而某个人会计职业道德失范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企业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时刻不能放松,要警钟长鸣。 2.会计职业道德的失范也会危害投资者 在国外,美国的“安然”事件中,某世界著名的审计事务所配合安然公司编造虚假的经营行为,由于其会计职业道德的缺失,使大批投资客和企业雇员的家庭积蓄一夜之间荡然无存。在国内,某几家在股市造假的公司也牵涉出一批为金钱放弃而职业道德和自身尊严的审计事务所,其协同造假的金额之大、涉及面之广骇人听闻,混淆了国内股票市场,影响了投资环境,使一批股民对股市失去信心,不再相信某些公司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会计报表的失真,将直接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以至于有的人资产损失巨大甚至负债累累。 3.不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同样也会危害到会计人员个体自身 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海运公司的会计人员会面对种种的诱惑,有的来自社会,有的来自企业内部。有些会计人员受到不同方面的利益诱惑,在自身职业道德水平不够高的情况下而不能抵挡住这些诱惑,通过收入不记账、虚报、冒领、伪造、变造支出单据等违法行为满足自己的私欲;有些财务人员在职业道德方面原则性不强,有时可能在上级领导的压力下,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伪造、变造、篡改、隐匿、毁损会计资料,编造虚假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把虚假的会计信息和经济指标提供给外界;甚至还有些财务人员出于主观原因而进行违法违纪的工作,促成了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事件的发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原因,由于道德的失范发生问题,会计人员轻则不能再从事会计职业,严重的将会受到法律制裁,给自身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会计职业道德不同于一般的职业道德,评判会计职业道德的好坏,并不单纯依赖于社会舆论和会计人员的行为自律,它具有强制性,一旦会计人员违反了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就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尤其是作为一名会计从业人员,“以诚为本”是对自己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企业衡量会计人员能否胜任会计工作的主要标准。会计人员若是做出有违诚信的行为还会有损于自己的形象和名誉,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带来污点,对自己的职业发展造成不好的影响。不论是海运公司会计人员,还是社会审计人员,都应该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保持职业尊严,做高尚的会计人。 四、关于加强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议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远的工作,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要结合海运事业本身的特殊性来对待。要加强和完善其会计职业道德,可以从健全法律法规、完善企业制度、构建自律机制和全民道德建设等方面着手落实,使“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成为相关会计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 1.健全法制 健全法制就是要把那些不受道德约束、或是道德约束效果不佳的行为纳入法律法规的范畴,进行强制的制约。通过法律的强制规范,一方面,可以有效制约那些不道德的行为,避免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也可以时刻提醒那些自律能力差、道德意识薄弱的会计人员,让他们认识到不道德行为所要付出的代价,从而逐渐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我国《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该遵守职业道德”,这在法律上确定了会计职业道德有法可依,可以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还可以保护那些为了维护会计职业道德而站出来与不正之风斗争的相关从业人员。 2.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1)建立完整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根据我国海洋运输的发展现状,结合海运公司的特点,建立起一个完整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通过该体系能系统并有序地进行规范、教育和评价。 (2)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进行补充。现行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并在推动着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目前发现它仍然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为此,可以在现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相应增加一些新的内容,尤其是针对海运进出口贸易中所遇到的特殊情况进行适当的补充。例如,建立类似管理——考核——奖惩模式的机制,通过该机制来使会计人员更加深刻地意识到职业道德内容,使之扎根于心,这样可以更有效地将职业道德规范贯彻实施,进而发挥会计职业道德的约束力。 3.完善相关的内控制度 完善的内部控制可以避免和消除公司管理上的漏洞,其不仅可以在各部门之间实现相互制约的作用,还可以促使会计人员遵守和提高道德修养。 (1)明确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经办人、财务保管人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明确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的要求。一是明确决策和执行的规定程序,使之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在操作决策和执行程序时,要让决策人员与执行人员两者之间保持一定的相互监督和制约关系,防止权利分配的两极化,避免权利过度集中或者过于分散,以免出现各行其是的问题。 (3)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 (4)对内部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的目的在于形成既能相互协作又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努力减少发生舞弊问题的隐患,防止因为权责不明、制度不清而造成的无人监管的现象。出于内控管理的需要,财务部门之间可以推行会计委派制和轮换制。会计人员长期在一岗就业,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技能的退化和岗位的封闭。可以适当通过岗位轮换或推行会计委派制,从而使会计人员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客观公正的依法办事。 4.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自律机制 会计职业道德自律是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管制的基本形式。职业道德,顾名思义,它的实施是要靠会计人员的道德感和良心,而不是受制于外力。建立独立的监督体系,设立纪律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监事会等机构,专门负责调查和处理行业的违规行为,在对包括会计主体和相关领导等人员进行惩处的同时,以维护职业的良好信誉和形象。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应在更大程度和范围上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整治和规范,强化海运行业在会计职业道德自律上的监督体系,加强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当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或违背审计准则的审计报告时,一定要严厉惩罚,并督促其对会计信息使用者遭受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通过大力组织本行业监控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行业监督。一方面加强立法,另一方面依靠行业的自身优化,双管齐下,促进行业的稳定发展。建立海运事业相关会计职业道德自律机制的目的并不是要一味地用道德去强制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而是希望能通过这个自律的教育和执行的过程,使会计从业人员认识到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和精神,进而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并且发挥会计职业道德的积极作用,为我国的海运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5.加强海运公司内部的宣传和教育 (1)加大宣传力度,改善执业环境。开展全企业员工的道德宣传和法制宣传活动,在加强全体员工的道德素质的同时加强人们的法律观念,将会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相联系,为会计工作者营造一个诚信守法的工作环境。会计的职业道德肩负着法律与道德的双重责任,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执行法律的基础。只有从这两个方面同时下功夫,才能收到好的成效,达到规范教育的目的。 (2)加强社会监督,建立评价机制。一是引进社会力量。可以将社会力量引入企业来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监督,要想获得较好的监督成效要借助公众的参与。在当今社会,网络沟通十分迅速,任何企业的不良行为一经曝光,全社会皆知。可以创办一些公众的杂志刊物或网络平台,对海运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认真分析,时刻监督那些心存侥幸心理、妄图通过虚假报告保住上市公司牌子的不良公司,在社会上培养起揭露虚假会计信息的群众基础。二是建立独立的中介管理机构。尝试建立具有独立于相关公司的中介管理机构,可通过其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作出考核、评价,并根据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制定出合理详细的实施准则和评价方法,最终由该机构来负责管理和评价。在会计人员的聘用过程中,一方面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份全面的道德评语,让企业了解该会计人员一贯的职业道德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会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对这项考核的重视程度。 (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一是针对在校大学生。学校不仅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一门单独的课程来设立,还应该在其他的会计职业教学中将这种精神思想贯穿其中,将抽象的教育具体化。这样既丰富了教学的内容,也有助于这些未来的会计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荣辱观,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另外,对于即将就业步入海运相关企业的会计专业学生要提前进行行业相关职业道德教育。二是针对在职人员。要把与职业道德相关的内容加入到会计职称考试中,促使会计人员熟练掌握职业道德的相关知识;在后续教育中,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及时组织学习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最新发展内容;通过不断的学习,强化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适应新的执业需要;在会计活动中,组织会计职业道德的研究,彼此之间相互交流经验,提高认识。三是社会教育。通过媒体宣传,增加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对正面的典型人物或案例进行奖励和表扬,又对反面的事实加以披露,达到抑恶扬善的目的。面对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会计职业道德虽不是万能的,但是一旦会计职业道德成为行业中每一个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就会有一种无形的约束力来限制会计人员可能的不当行为,形成强大的道德约束力量和舆论监督力量,这一定会有助于海运公司及国家的海运事业更加健康地快速发展。 作者:朱耀华 单位:中国海运(西亚)控股有限公司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论文 一、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现状 1.会计信息造假 很多企业的会计信息存在造假或失真的现象。在相关部门对100家国有企业进行会计报表的抽查中发现,80%以上的企业都存在虚假资产和虚假利润的现象。2010年财务监管部门对部分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抽查,有近200家与香烟、金融等行业相关的企业存在不实资产。从这些调查中不难发现,会计信息造假现象十分严重,亟需法律的整治和规范。自2000年以来,会计信息造假的案例屡见不鲜。2006年7月份,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因为证券的会计审计出现违法违规的问题,被中国证监会予以了行政处罚,不仅给上市公司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也带来了很坏的名誉影响。 2.财务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变,我国国民的世界观、价值观也在不断变化。物质需求的不断增长使会计从业人员为了个人利益,不顾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故意捏造虚假会计信息,挪用公款,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近年来,我国也颁布了很多会计相关的法律,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来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规范,但是很多会计部门的人员缺少法律常识,不按照正确的途径办事,导致法律法规并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1.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理论研究 (1)传承传统美德,职业道德不能脱离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会计行业也是一样。诚实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将诚实守信这一传统理念注入到会计职业道德的理论研究中去,发扬中国老一辈的艰苦奋斗的伟大精神,汲取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将有利于推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进步。 (2)借鉴国外经验,在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伟大精神的同时也要努力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努力使起步晚的中国和世界会计行业的发展水平接近,使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理论研究到达更高的层次上去。在传承现有传统文化和吸取国外优秀文化的结合后,我国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应该总结一下几点优秀的职业道德品质:诚实守信、自律守法、公平公正、不畏权势。诚实守信是最重要的一点,不仅是会计行业,各行各业都应有这一优良品质。会计人员也应该奉公守法,不做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在对待每个社会群体都应该公平对待,不应带有色眼镜去对待社会的弱势群体。当有不法分子威逼利诱会计人员做虚假会计信息时,不能为一己私利而动摇,要牢牢守住自己的原则,捍卫自己的职责。 2.提高会计人员的个人道德修养 会计行业的道德建设离不开每个会计人员的个人道德提高。只有让会计人员懂得遵纪守法,提高个人道德修养,才能从根源上杜绝虚假会计信息的现象出现,让会计岗位上的人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杰出的贡献。在学校里学到的只是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没有很多的职业道德的培养。因此,在学校教育阶段,学校应该增加对学生的职业道德的教育环节,从学生时代就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各个企业也可以定期展开道德修养的培训课,进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学习,并讲解职业道德相关案例运用到会计行业中去。开展各种公益活动,提高会计人员的自我修养和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组织专业人员对会计工作者进行职业道德审核测评,根据考核结果,调动会计部门的人员。 3.加大职业道德教育的宣传 (1)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进行公众科普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知识,提高社会大众的维权意识,利用社会的舆论力量来监督企业内部的不法行为。对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宣传应该是多渠道的,全方位的。这样利用社会大环境来净化会计人员的内心,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效果。 (2)在企业里,会计部门的领导应该做好带头工作。部门领导应进行自我修养的提升,为会计人员做好榜样,洁身自好。树立几个会计岗位上的优秀工作者,并定期进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整个会计行业里,不论企业大小,进行评优,并对优秀工作者进行适度的表彰,让整个会计行业争相学习和效仿, 4.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制度 (1)完善道德建设体系,虽然我国颁布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并没有形成完备的道德建设体系。《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没有提出具体的会计人员的规范是什么,也没有严格的要求会计人员不应该做的行为,只是给了一些常规的行为规范,然而这些并不能有效地推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因此我国亟需建立一个完整的详细的会计道德建设的制度来规范各种会计行业的行为。 (2)建立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在企业内部应建立起一套良好的监督机制,专门负责监督会计信息的审核,使会计部门和管理部门能够进行及时地沟通和制约,及时避免造假或者管理层的腐败等问题,监督部门不受任何部门的约束,具有独立的判断,以企业内部来监督企业正常运行。用社会监督体系来管理企业监督,用企业内部监督部门来管理企业其他部门。这样既能保证企业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又能保证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 (3)加大国家执法力度,会计行业出现的造假贪污问题的大量出现,最根本还是国家的法律执行不到位,很多会计人员钻法律的空子,做很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因为法律虽然制定了会计信息相关的应遵守的规定,但是并没有什么严格的具体的惩治措施。因此,加大国家执法力度,制定具体的违法惩治措施,将有利于制止会计行业违法犯罪行为。 三、结束语 最近几年,由会计行业内部引发的犯罪案件层出不穷,也不断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本文主要针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出现的几个问题展开论述,并根据具体问题提出了若干点对策及建议。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环境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大力推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对整个社会经济的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者:韩英 单位: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企业伦理视角下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一、存在的障碍及原因 1、没有有效的会计管理人员,检查监督力度不够。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在会计职业中不够强硬,纪律不严,赏罚在职业道德中不够明确,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典范也没有树立起来,这样错误的认识就会时常的出现在会计人员身上。加之领导人员的缺乏有力的检查监督手段,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的现象就会经常发生,没有有效的管理会计人员,从而造成检查监督的力度不够。 2、会计职业道德失范严重和观念较弱。现代社会中利益冲突时常出现,工作人员在对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冲突进行处理时,对于应有的原则很难去坚持,一些不良行为时有发生。在和审计人员出现矛盾时,一些会计人员觉得应付国家和社会的检查监督和掩饰问题是他们的职责。 3、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缺乏和素质偏低。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在我国会计教育中还没有获取应有的重视,经常导致一些学生在办事时发生基础不够、能力不强和知识狭隘的情况,在做人中,也时常发生缺乏责任感和道德水平下降等不良现象。加之对于不正之风,会计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也没有自觉的去抵制,利益、权利和职位对他们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也是非常大的,这样对《会计法》带来影响的现象也会时有发生。 4、会计人员的自律机制会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人们在对物质利益进行追求的过程中,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等观念,将人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服务的思想就会被削弱,造成频繁的发生一些丑陋的情况。会计人员的自律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撼动,进而对会计工作人员在其中的会计观念和价值取向就会带来较大的影响和伤害。 二、有效的解决途径 1、将制度建设速度提升上来,确保良好伦理氛围的实现。在良好的企业伦理氛围的基础上,将会计职业道德构建起来,如,构建相应的奖励机制、建立监管组织、完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等。对于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应该积极的参照国家会计惯例,对我国不够先进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进行完善,将合并会计报表、外币折算和企业合并等制定并颁发出来。此外,对于会计职业道德的奖励机制和考评机制等一定要建立并且给予完善,将会计职业道德的监管组织和追踪记录制度组织要双管齐下的构建起来,将良好的工作氛围为会计工作人员们打造出来。 2、将监督力度提升上来,强化监管效率。将政府监管力度提升上来,对行业的自律监管予以完善,对于社会公众的社会监督力量和广告媒体的力量要不断的去借鉴和完善。财政部门不但要主动积极的帮助协会将会计人员的自律监管工作开展起来,对于会计工作人员资格证书的年检工作也应该强化起来,对于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确保各个会计人员都可以及时的加入进来,进而有效的提升本身的素质。此外,对于审计、监察、财政和税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监管等也要予以强化,确保有一个有效的外部检查机制存在于其中,对于会计人员对职业道德是否遵守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对于会计人员的不法行为最大限度的去约束,针对违法的会计人员或者不称职的会计人员应该严厉的去处置,问题恶劣的将会计执照吊销。 3、对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予以强化,将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起来。对于切实可行的职业道德规范,我国的会计人员联合会一定要认真的将其建立起来,对于会计人员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职责上要清晰的去明确,确保优秀的职业道德品质能够被每个会计人员所掌握。此外,对于会计管理制度的建设,企业内部也应该予以强化,由于其是提升经济效率和完善单位经营管理的重要措施。对于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企业内部也应该将其建立起来,将会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要充分的调动起来。 4、完善会计组织,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能力提升上来。道德比知识和技能都重要。技术专家不但是会计人员的重要表现,同时,道德专家也是他们的努力方向。各个会计人员都应该具备职业道德教育的信念和品质,会计教育不但要对技巧进行传授,对于道德标准和敬业精神他们也应该积极的吸纳。 5、将良好的社会风气树立起来。将良好的风气树立起来,对于良好的企业伦理氛围能够带来优化的作用,优秀的企业伦理氛围对于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可以有效的实施起来,所以,一定要为会计人员们建立一个制度完善、法制健全的环境。对会计职业道德环境的净化,会计职业界应该不断去努力,同时,社会各界的协调和配合也是不能缺少的,对网络和媒体广告等宣传工具进行使用,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影响和感召力提升上来。 三、结语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会计工作的支撑,近年来,各大企业不断加强对自身会计部门的建设。在将会计工作能力提升上来的同时,对于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也是一个绝对不能忽视的重要课题,因此,这就需要企业在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建设的过程中,要首先明确其中存在的障碍,然后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为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基础。 作者:李若玲单位:肇庆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一、加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原因 1.可以更好的适应复杂的经济形势。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经济形势也不断变革,社会的生产方式和人们的生活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经济形势日趋复杂,不断凸显出各类经济问题。在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可以帮助企业更好的应对这些经济问题。因此,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必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2.帮助企业达到预期会计目标。企业能否顺利的达到预期的会计目标,与会计人员是否按照规范的行为工作密切相关。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是会计目标能否达到的重要因素,在外部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如果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较高,他们做出来的会计信息就会真实、准确、客观,能够帮助企业的决策者做出正确的决策,有利于企业达成预期的会计目标。反之,如果企业内部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他们可能会因为上级的压力或自己的私利篡改或泄露企业账目信息,给企业带来损失。 3.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会计对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作为会计工作的实际操作者的会计人员,他们的操作行为也将直接影响经济的发展。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加他们的自身修养,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建设,培养会计职业道德良好的环境,将会使会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以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有利于更好的发挥会计的作用,从而促进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当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在的问题 1.对会计从业人员的教育力度有待加强。造成我国当前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在当前我国的教育体制下过于关注会计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忽略了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对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力度有待加强。在目前常见的会计教材中,基本没有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相关方面的内容,同时在学生接受教育时也没有接受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培养。这就导致了学生走向会计工作岗位后职业道德缺失,极易因一己私利而违规违法。同时会计从业人员所接受的培训教育也都是以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为重点,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很少涉及。当前的这种会计培养体系,使得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普遍低下,会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2.会计从业环境混乱。环境对人有极大的影响,我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下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当前我国会计从业环境极其混乱。在中国的企业管理过程中“人治”的行为依然普遍存在,很多时候企业的管理决策者会指示甚至强令会计从业人员篡改会计信息,企业高层对会计从业者的影响力极大,因为会计从业者的薪酬、福利待遇都受到企业高层的控制,在企业高层的施压下会计从业人员很少能够坚持自己的职业道德。同时相关的会计制度不完善,使得会计从业人员无法在规定的制定下开展工作,这些问题都对会计人员能否遵循职业道德起到极大的影响作用。 3.会计职业道德体系不完善。一个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是会计从业人员自己安装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约束自己行为的前提,但是当前我国的职业道德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这也是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建设只是在审计会计活动中初具雏形,而占会计活动绝大多数的企业会计、管理会计、政府会计活动、税务会计活动中都还没有规范化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当前我国的企业会计、管理会计、政府会计活动、税务会计活动主要是靠法律的手段来维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而单纯的依靠法律手段并不能建立起来完整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的缺失和不足需要我们不断的去修订和完善。 4.会计从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意识。当前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观念薄弱,他们缺乏对会计职业道德的整体认识,这也是我国当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一大阻碍。在经济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很多人已经被物质利益冲昏了头脑,部分会计从业人员也存在类似问题。他们为一己私利,置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于不顾,篡改数据、伪造报表、编造会计凭证。这些行为都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极坏的影响和极大的经济损失。也有部分会计从业人员本身能够在物质的冲击下保持清醒,但当他们面对企业高层管理决策者的非法要求时不能坚持自己的职业道德准则,导致违规违法。在他们的眼里,他们的行为完全是按照领导的指示,出了问题与自己无关,这种错误的想法最终导致他们落入法网。会计从业人员对会计职业道德意识的缺失,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是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 三、针对当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的解决方法 1.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求我们要在学校的教育中增添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课程,编写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相关教材,让学生在成为正式会计从业人员之前就已经对会计职业道德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培养他们坚持会计职业道德的自豪感。同时,在对在职会计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时候也要加强对会计职业道德相关方面的培训,让他们了解会计职业道德,并按照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要求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减少工作中的错误。最后还应该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要让单位中所有的人都了解会计职业道德,这样才能使会计造假行为减少,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到遏制。 2.加强会计从业人员对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很多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薄弱,他们甚至不清楚他们违背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因此需要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对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对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让会计从业人员了解他们的违规行为需要付出的巨大代价,从而有效的威慑那些会计职业道德观念薄弱的会计从业人员,达到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目的。 3.会计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并非完全依靠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来完成,它需要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来维持。因此会计从业人员需要从自身出发,加强自我学习、进行自我剖析,同时也要自重自省、自律慎独。只有会计从业人员加强了自身职业道德修养,才能使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更加容易打开局面。 4.构建良好的会计从业环境。会计从业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因此构建一个良好的会计从业环境将会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构建良好的会计从业环境需要我们制定完善的会计操作管理制度,有效的发挥单位内部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监督作用,同时也要加强单位中会计人员的管理工作。当然构建良好的会计从业环境还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我国的会计法律体系,发挥国家强制部门的监督作用。 四、结语 会计从业人员是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开展,也直接影响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刻不容缓。但我们也要清楚的认识到目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了解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并没有捷径,它需要我们长期为之努力。 作者:孙娴婷唐丽茹单位:大连财经学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医院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论文 一、医疗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院会计人员对职业道德建设没有予以高度的重视 一些会计人员并未对其所处的职业予以高度的重视,缺乏远大的理想与崇高的目标,对本身职业规范没有清醒的认识,常根据自身习惯办事,具有极大的随意性。职业道德的淡泊使得会计人员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对整个医院的经济管理存在着巨大的威胁。 (二)医院会计水平偏低,缺乏与时俱进的能力和意识 部分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偏低,不具有自主学习的精神。由于信息的飞速发展,信息呈爆炸趋势泛滥,知识不断地更新,旧的知识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渐渐地呈现知识老化和缺乏的状况,一些会计人员在遇到问题时不能主动去探索,往往一错再错,不能胜任会计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另外,部分人员对自身的会计工作不熟悉,导致了工作效率的缺失,对会计岗位的职业道德标准有所降低。 (三)医院会计人员放弃原则,明知故犯 一些会计人员利用职业之便,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从中谋取私利,漠视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这种铤而走险的做法,无疑违背了会计人员从业中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原则。另一方面,部分人员没有履行好监督的原则,在利益的驱使下,隐瞒事实,并且进行人为的平账,严重违反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医院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缺失危害性是极大的。首先,医疗事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事业其政策决断对百姓的生活有着极为密切的影响。而医院会计的任务是为医疗机构和政府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以便对未来发展决策做出相关的判断。判断的准确程度取决于会计信息的完整全面真实,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丧失势必造成医疗机构与政府部门决策的失误,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其次,医院会计行为不仅关乎个人声誉和医院水平,更是对国家社会风气的污染。医院会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将不合理的支出合理化,助长了医院管理的腐败风气,不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构建。所以,加强医院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是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是加强医院内部的廉政建设的必要措施。 二、加强医院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一)加强对相关法律规范的建设 没有具体从制度上设立对职业道德准则规范的标准,医院的经济管理和财务制度的建设便没有了参考标准。制度的建设为医院会计人员提供了职责标准、程序和操作方法上的规范。就目前医院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中的各种问题来看,会计规章制度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如责任制的设立,将财务内部分工的明确化与制约化,将重大资产的处置和调度呈现在更加透明的监督中,减少了因制度不全而存在的道德建设问题。 (二)加强对社会风气的净化 作为社会中存在的一分子,医院会计人员的思想形成受到全体社会风气的极大影响。净化社会风气,必然能改变医院会计人员思想上的不足。社会风气的净化作为一项大工程,需要社会中每一个人的努力。政府要从根本上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让人们认识到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必要性,让整个社会形成“诚信为本”的氛围。 (三)加强对医院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 教育是提高人的思想觉悟的根本途径。会计管理部门通过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深化他们对职业道德重要性的认识,形成正确的职业观念和“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操,提高医院会计人员本身的素质。此外,还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对医院会计人员的知识加以补充和更新,使他们自身的素质得到根本性的提高,增强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四)加强医院内部对会计人员的领导和监督 医院相关负责人应该树立良好的榜样,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同时,还应该密切关注会计人员的平时生活,积极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生活工作上的各种难题,做好思想监督,减少职业道德缺失的可能性。相关负责人应定期检查会计人员的在岗工作情况,对于职业道德建设有利的行为,应予以肯定和赞扬,对于存在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加以严厉的批评并督促其改正,必要时也可以运用一定的法律手段。 (五)升华职业道德精神 社会主义市场的快速发展对会计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对于传统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公正等原则,会计职业在参与社会主义经营管理与决策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使得会计职业的内涵得到进一步的拓展,会计工作的职业道德建设越来越需要提高技能和强化参与管理服务。医院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的建设体现了一个医院的经济管理水平,是一个医院服务水平的体现,关乎一个医院的发展。只有对当前医院会计人员道德建设中的各种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各种手段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建设水平,才能从根本上创造良好的行医氛围,推动医院长久发展。 作者:刘毅单位: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论文 一、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1.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在企事业单位中,单位的领导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是上下级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扮演者非常重要的角色。为了确保个人工作业绩、争取晋升机会等,单位负责人便向财会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非自发被动的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财务报表造假和造假账等违法活动。(2)而有些地方政府或者管理部门为了政绩,不调研市场,就向下级传达虚有的经济指标。有些国有企业未完成上级下达任务,便强迫下级企业代替去完成,因此不得不编造虚假的财务报表。据调查统计,大部分违反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都不是主动自愿地进行财务信息造假活动。为了确保个人的利益和今后的生活,会计人员不得不违反职业操守。 2.会计人员法律意识较弱 财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每日与资金周转。金钱的诱惑会驱使一部分心存侥幸的财会人员违反法律,发生挪用公款等活动以牟取暴利。特别是一些不思进取、墨守陈规的会计人员,缺乏钻研精神和职业道德,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在一些小企业中,这种现象的发生频率更高了。因为这样的企业往往财务部门不健全,人员素质较低,管理制度也不是很规范。 3.法律监督的执行不到位 (1)在现今经济工作中,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会计人员自身约束能力与守法意识。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当财务行为与规章制度相矛盾时,企业往往片面地搞经济活动。(2)财政、税务与审计监督部门制定的监督标准不统一。在进行监督活动中,各部门不统一,管理上各自为政,不能达到相互配合共同监督的目标。(3)我国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罚力度也不大,造成了违反道德规范行为气焰嚣张。 4.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 能够满足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管理体系尚未出现。投资者,管理人员与政府分别从不同的途径获得利益,而各方利益时常发生冲突。企业是各方利益的共同枢纽。从管理者与投资者的角度,他们关心的主要是企业的微观利益,而对于政府,则关心的是地方甚至国家的宏观利益与资源最优配置。这些差异不同造成了一些财会信息造假的行为。 二、完善企业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具体措施 1.建立一个完整、发展程度高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 会计职业道德应包含政府审计职业道德,财务与会计职业道德,注册会计职业道德等。应包含职业精神,职业培训,职业责任和职业公正这四个要素。表现为廉洁自律、服务企业、保守秘密,客观独立、责任心强、有意的职业技能和财务会计伦理等。 2.转变现有会计人员招聘方式 (1)可以采用管理制度与就业制度相结合。建立会计事务所作为会计人员的培训和选拔基地。因地制宜,依据公司实情与规模制定相应录用办法。(2)此外,还应该提高单位负责人业务知识和法律意识,了解《会计法》。发挥法律有效的约束作用,坚持依法办事。 3.加强监督作用 会计监督保证会计工作在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1)会计监督具体内容应包含:对原始凭证、会计账簿、实物、会计人员与财务收支的监督。除此之外,还要分设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单位。各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的内部和外部会计监督系统。同时能够在督促良好的会计工作,规范金融秩序和提高会计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2)各监督机构的监督标准应该统一,且功能互补交叉。这样,财务、税政与审计部门分别能够对会计活动的不同方面进行监督,发挥各自的最大功效,监督活动能够有效的执行。 4.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1)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避免一人多职从而发生以权谋私的行为,优化会计环境。(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的实情,制定并完善规章制度。将宽泛的条款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如学习西方国家,按责任的大小,来进行由于会计欺诈造成的民事赔偿。(3)加大处罚力度。从法律规范方面,要增加会计舞弊成本,并使其大于非法欺诈收益。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违规活动。 5.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自律能力 通过思想品德、法制与专业知识等三个方面的教育,提高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与自律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以使其形成诚信的工作观。 作者:王震宇单位:惠州市技师学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企业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 1.会计信息的失真 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目前在我国大部分企业中是普遍存在的。会计职业道德的高低,对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工作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形成与提供违背了客观的真实性原则,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无意失真和故意失真两种类型。会计信息失真会给企业带来一些危害,比如,会计信息失真会成为一些掌握一定权力的人以权谋私的保护伞,通过做假帐,使某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得以蒙混过关;会导致税收和国家资产的大量流失;会导致资产帐实不符。 2.财会人员专业水平偏低 现在的企业中有很多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很低。我国众多财务人员中,大部分都为初级职称人员而中高级职称人员只占20%,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学历与业务水平都不高。甚至有诸多会计人员对基本的业务素质缺乏,对会计工作只是应付差事而已。他们知识老化业务或知识贫乏,对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知之甚少,职业胜任能力专业技术能力都较差或明显不够。工作中业务素质的低下还表现在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记账账簿混乱不符合规范、报表挤数账账不符的现象。由于会计人员实践中业务不熟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对会计工作质量都大大降低,对职业道德的要求也违背了。 二、会计职业道德现状的对策 1.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并创造一个良好氛围 采用职业道德教育与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用真实的案例教育会计人员,使从业人员对职业道德规范的感性认识和教育的效果增强。还要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会计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惩罚失信违法者鼓励守信守法者,加强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要加强媒体宣传教育力度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教育作用,披露失信违法典型广泛宣传诚信思想,让全社会认识到诚信的重要作用。扎实的工作,努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 2.提高企业领导者的职业道德并对企业高管进行教育 企业的领导者对企业的良好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一个企业的领导者,是该企业的灵魂人物。他应当以身试则,将会计职业道德融入企业文化当中,对员工进行企业伦理教育,使之成为企业的精神,最终成为企业灵魂。企业需要有一个德高望重的领袖人物,设定企业伦理目标,制定企业的伦理守则,并且对员工进行伦理教育,是企业会计人员深刻认识到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3.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 要想促进良好会计职业道德形成教育是根本途径。企业和和会计管理部门,要不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并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另外,要将继续教育和培训,都列入业务考核的范围,让企业会计人员能利用继续教育深化对会计职业道德的熟知,树立法制观念诚信观念,对自身道德修养不断提高。 4.完善健全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要同内部控制制度相辅相成。在企业内部要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严格的职务分工,处理会计事项和经济业务应严格分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还要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建立健全以行业自律监管为优秀的会计监督体系加强企业外部会计监管,监督约束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工作,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得以保证。并且不断加强政府的外部监管制度,加强对企业的财务检查和审计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加强对新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新会计准则的施行更要监督检查,企业会计职业判断行为得以约束,增强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与客观性。 5.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要做到内部控制,需要使货币资金不相容,职务要分离,要钱账分管,要银行预留印鉴。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也需要内部控制制度。只有建立健全一个包含内部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内部审计监督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严密的,较为完整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才能有效地防止会计诚信缺失问题的发生。 三、结语 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发展,会计行业也越来越为要求讲求会计诚信,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意义重大。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世、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诚的精神,是会计执业界人士心中的准则,加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势在必行的。 作者:崔军玲单位:河北省水利工程局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一、职业道德的失范的原因 1.社会环境的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人际关系复杂多变,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错综复杂,很多人在物质财富以及利益的驱使下失去了方向,致使企业内部存在很多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不良行为泛滥。而会计人员主要管理企业的资金,处在财经大权的关键地位,在不良社会环境影响下,其价值观受到很大的影响,可能会导致职业道德失范。 2.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观念淡薄 在会计人员的队伍中有些人缺乏规范的职业素养,在工作中不按照规范行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违背会计准则。还有一些会计素质较低的人员把会计行业诚信为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道德规范抛在脑后,伪造会计凭证、侵吞公共财产,更有甚者对于故意逃避检察机关的审计,销毁会计资料,严重扰乱经济秩序,损害集体利益。 3.会计行业的监控制度不完善 会计制度仅仅是对个别条款设计到的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的要求,而没有系统、全面的职业道德规范来引导、约束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很难形成约束机构来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有的单位内部没有明确的财务职责,没有落实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检查不力,致使企业内部会计人员有张不循、循章不严,不能实现有效的相互制约与牵制的监督机制,弱化内部监督与制约。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重塑 1.重塑会计职业道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 范来矫正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道德行为;另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是独立、自主、平等的经济实体,其目标是寻求企业价值最大化,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力,要求企业要具有合理发展的能力,职业道德要考虑这些方面的内容。 2.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会计主要是管理财务方面的事务,掌握着企业的命脉,所以会计人员的选用一定要慎重。会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自觉遵守规则。另外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与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品质以及规范的职业信念。会计教育与培训不仅要教授会计人员知识与技能,还要注重灌输会计人员道德标准和敬业精神,重视培养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与思想水平,要特别注重会计人员的诚信教育,使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与人生观,从而更好的服务于本行业。总之教育的目的就是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 三、不断完善会计道德的奖惩机制 在企业内部建立一系列考评和奖惩机制,比如在内部建立监督会计人员工作行为的监管组织,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追踪记录制度。对所有持证人员进行详细的等级,建立个人行为档案,对会计人员的额行为进行量化记分,在会计年检中做档案记录。完善内壁控制制度在企业内部完善控制制度,建立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实行有计划的会计轮岗制度,同时加强会计人员的内部监督,形成有效的牵制机制,以便防止腐败贪污行为发生。另外,要从内部控制上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加强财务、审计等部门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监管;有效的发挥企业员工与社会成员的监督力度,使会计人员时刻感觉到社会监督的压力,从而在工作中谨言慎行。 四、结语 会计职业道德的重塑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个长期发展、培养的过程,把会计职业道德纳入社会实践中,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在企业内部塑造公平、公正的道德形象,促进会计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 作者:柳青单位:江苏省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管理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一、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未来方向: 1、会计职业道德的重塑应当学习西方模式,会计职业道德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依附于社会的阶级意识形态,我国应当在保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框架下,不断学习西方科学、合理的职业道德规范。对不符合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职业道德进行修改和完善。 2、职业道德规范要“内外兼修”,对内,从业人员当秉持公正、客观的职业精神和审慎的职业态度。对外,从法律角度,国家应当建立合理的道德规范,如2003年11月由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的纽约股票交易所的公司治理规则,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制定和公布董事、管理人员的道德守则。应包括的基本内容是:利益冲突的处理,保密,公平交易,保护正确使用公司资产,遵守法律、规则和规范,鼓励对任何违法和不道德行为的披露。 3、要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异。由于会计职业的从事的具体工作存在不小差异,职业道德标准在职业中应当存在不同。公允性应当是道德要求的优秀目标,所以客观公正、奉公守法、职业能力、对利益相关者负责就构成了财务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主要的价值;而企业的内部管理的目标则是,提高投资、企业融资、公司营运等系列指标的效率,做好企业运营,提高企业价值是其要求的目标;内部审计部门与企业其他部门要保持相对独立,以独立的立场审视企业的内控,对出现或者可能发生的错误作出预警和分析,提出解决建议。所以内审部门须要具备相当的独立性。 二、解决方案 1、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有效提高,应注重教育理论和会计实践相结合。应考虑在大专院校的会计专业课程设置中,强化对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的强化,使会计专业的在校学生,首先从理论方面进行专业化的学习。提高注会考试的准入资格,使资质不够的人员不能够成为注册会计师。 2、对职业道德的理论研究不足,相对于在会计制度发达的国家,我国对会计理论研究投入不足,广大高校的资金也相对欠缺,国外大部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由职业组织制定和,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颁布的《职业道德规范》。在会计监管上,倚重行业自律。而我国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多数是由政府部门制定和的,对会计职业道德的研究相对欠缺,因此,在会计职业道德上自律不足,使得财务违规行为频发。 3、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要从对内部从业人员的教育出发。一方面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胜任能力。另一方面,把那些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为人正直的同志调整到高级岗位上来,构建一支精通财务、经营管理、工程技术等业务知识且具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复合型财务从业人员队伍。 4、对会计职业精神的重塑,会计人员当秉承“奉公守法、严谨细致”的会计操守,在实物操作中做到职业审慎,不得对外界加以的压力低头,自觉对违法行为加以抵制。对职业技能进行不断提高,对自身职业操守严格遵守,从内到外做一名合格的会计从业人员。 三、结论 会计诚信危机的原因是来自于多方面:例如政府监管的缺失,市场机制存在在缺陷、会计制度的漏洞、企业诚信意识淡薄、财务从业人员自身不足、会计违法成本较低等。这些不良因素对财务从业人员的执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治理会计诚信危机首要任务是培育从业人员,另一方面政府必须加强监督力度、做好会计诚信道德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应监管体制,治理会计舞弊案件必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对会计失真根源着手,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 作者:龚健单位:兰州商学院研究生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基于体系构建的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一、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表现 (一)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不够强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金钱至上的观念也在冲击着会计从业人员,在利益的驱动下会计人员也难以抵挡住金钱的诱惑。为了得到好处,一些不够坚定的人会参与违法违纪活动,直接参与伪造账簿、会计报表甚至做出洗钱等违法行为。这种不劳而获,知法犯法的行为应该得到严厉的打击和制止。实践中可以看到,因当前国内经济发展依然不同程度的受传统计划经济束缚,加之对会计素质的重视程度不足,对会计从业人员缺乏教育培养,所以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否则将会与时展相脱节。同时,还存在着会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据调查显示,当前国内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其中不乏会计人员片面地认为会计工作只是一些简单、重复的工作,思想上对其要求并不高,而且行业中的收入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很可能会造成从业人员的心理不平衡现象;具体到工作中,主要表现为马马虎虎、甚至敷衍了事,在他们看来,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多做少一个样,而且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甚至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而身兼数职,根本没有提高自已业务技能水平的时间和精力,加之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注重能力培养,以致于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不实事求是,违背职业准则注册会计师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更加有责任的为社会提供鉴证和会计服务。有些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业务时,为了方便省事或者赚取利益,故意隐瞒顾客会计报表的错误之处。明明知道顾客的报表存在重大错误,不但不予以指明,还对报表进行虚假的陈述,在客观上也承认了会计作假的行为。 (三)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敢于同违规违纪作斗争的少,相反通过自己职位上的便利,对违规违纪熟视无睹,收入不入账,故意伪造会计报表,贪污渎职,挪用国家公款,甚至主动为领导出谋划策。这不仅侵害了顾客的权益,还侵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二、如何构建会计职业道德体系 要解决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缺失的问题,保证国家经济秩序的稳步进行,不仅要从管理体制和法制上面下功夫,还要在会计个人的职业道德修养上下功夫。不仅要通过外部压力制约会计行业的不良之风,还要是会计人员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 (一)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的要求第一,热爱工作,忠于工作。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坚持自己的原则,不受到外部利益的诱惑。要不谋私利、实事求是、不作假、不欺上瞒下。要切实的反应单位或客户的财政状况,尊重单位或客户的隐私,做好保密工作。第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我国会计事业发展还不够成熟,将来还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挫折,会计人员要始终抱着艰苦奋斗的决心克服困难。财富的积累不仅靠工作上的成绩,还要节俭。节俭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在任何职业中都不能缺少节俭,节俭也同样是自身道德修养的一方面。第三,会计人员还要熟悉与会计相关的法律,保证会计人员提供的信息合理、合法。第四,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会计人员通过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准确无误的会计信息,并且运用所熟知的专业信息和方法,改善单位内部的财政管理。 (二)会计职业道德需强化的意识第一,强化质量意识。质量是任何工作完成的基础,更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只有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质量意识,才能进一步发展会计工作的质量,使其进入新的层次之中。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第二,提高学习意识。所谓活到老学到老,会计人员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在新经济体的冲击下综合型人才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青睐,会计人员不仅要熟知专业知识还要继续学习会计行业新出现的规则。还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审计、税务、法律、企业管理、电子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知识。有了这些知识储备,在社会竞争面前也能够站稳自己的脚跟。第三,强化法治意识。相关单位要不断宣传、学习一些与会计有关的法律知识,并且做好监督工作,查处和杜绝一切违法活动的发生。在保证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要对会计人员做出法律约束,要做到违法必究。目前,我国缺乏会计领域民事赔偿制度,所以有些会计事务所为了得到可观的利益帮助当事人造假。要完善这一赔偿机制,在受害人受到不合法的侵害时,可向法院提出涉事会计事务所对其进行赔偿的诉求。 (三)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的评价系统第一,要多举一些与会计有关的犯罪实例,让会计从业人员认识违纪与违法的区别。要用具体实例告诫会计人员违法犯法的严重后果,教育他们在工作的时候要知法、懂法、守法,鼓励他们自觉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第二,上级领导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干部们要做表率,不搞特殊化、大公无私,不管是谁违法乱纪,都要按纪律严肃查处。第三,在会计从业者受教育期间就要培养从业者的道德规范。让学生知道什么是职业道德,工作后应当承担那些道德责任。要培养从业人员坚定的信念,使其抵挡住社会上各种利益的诱惑,避免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还要通过反面教材,让学生们认识到一个不负责任的会计会给国家带来多少损失和危害。还可以开设一些名人讲座,让名人与学生分享自己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如何坚持自己的职业道德准则。第四,社会舆论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作用。通过电视媒体等传播媒介的报道与揭露,不仅可以震慑会计行业的歪斜之气,还能激起广大群众的社会责任感,对身边的会计违法犯罪的举报也就更多了。所以作为舆论的媒介,报纸、杂志社、电视台要勇于报道此类事件,弘扬优秀会计的光荣事迹,打击不良作风和违法犯罪行为。舆论的力量是强大的,经过舆论的追踪与报道,所有的不良作风都能得到曝光。这正是社会需要的,同时也是建立会计职业道德体系所需的正能量。 (四)建立赔偿机制,加大处罚管理力度实践中,应当确保会计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性,然而不同职业的道德要求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比如医生救死扶伤、军人忠诚勇敢,从业人员的道德要求也有所不同。职业道德有别于道德的其他类型,有其独特的属性和鲜明的职业特色。同时,还要提高查处概率,建立健全监管体系,从政府单边监管发展成为全方位的社会监管。对于会计而言,其职业道德评价系统的建立与完善,可以通过单位内部进行评比、个人的自我分析与评价、社会组织的评比、政府的鼓励等来实现。对于表现较好的人员要给予加薪、升职、颁发奖状或物质奖励。对于出现问题的人员要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五)强化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对于那些不按标准收费,随意收取回扣的会计事务所,政府要严肃查处并让其停业整顿。对于那些违法犯罪,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准则的会计事务所,政府要坚决的查处取缔。政府还要做到,对小规模的会计事务所的审核工作,在他申请成立时要进行深入的考核,以防止出现借用他人资格证书等行为的发生。在当前新会计准则下,会计政策选择权不断增大、而且专业判断事项也在不断的增多,以致于会计人员滥用会计准则机会不断增大。实践中,如何有效防范操纵利润成为准则制订机构、证券市场监管机构需关注、解决的问题。有关会计信息生成准则的制订,一定要基于会计信急不对称,以及保护弱势群体之目的;为防止企业为保牌与配股等动机而利用公允价值创造利润,证券市场监管机构在制订考核指标时,应充分考虑未实现的损益、已实现收益之间的差异性考核。同时加强对公允价值有关信息的披露,规定任何公允价值方法不仅应反映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及产生的收益,而且应根据相关项目进一步细分各种收益的来源和变动。 政府部门实行联合监管也是整治会计行业道德规范缺失的好方法之一。通过财政部门、审计部门、证券监督等部门,联合行业道德准则监督协会,对一些涉嫌违法犯罪的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进行调查取证,并且及时通报和纰漏。这样,政府和民间组织就形成了一个良好的监管网络。提高了监管工作的效率,有助于监管工作的进行。在当今,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体系的构建是不可缺少的。这个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要经过时间和国家制度的双重考验。在建立完善的期间,困难和冲突也难免发生,这就要靠有关人员的艰苦奋斗和争取。会计从业人员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水平,才能在充满诱惑和竞争的社会上保持自己的理性和公正的品质。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好的财务和管理上的服务。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也会进一步上升。 作者:王迪单位:渤海大学管理学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法务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论文 摘要:本文论述了法务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问题,具体分为三个板块:第一个板块解释了法务会计的含义;第二个板块论述了法务会计人员对外承担的职业责任,首先解释了什么是会计人员的职业责任,接着从各个角度总结了法务会计人员的职业责任,涉及到国内外会计实务的范围不同等。第三个板块论述了法务会计人员自身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解释了法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内涵,最后解释了该如何加强法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关键词:法务会计;职业责任;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一、法务会计的含义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经济组织规模日益庞大,企业经营环境瞬息万变。与此同时,各国为了加强对各项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颁布了许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在这样的背景下,经济犯罪、经济纠纷的形式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而且几乎所有的经济行为都与会计和审计有关。而通过法律来调节市场经济行为是现代经济的主要特征,对每一个市场经济主体来说,法律诉讼将成为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2002年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了《法务会计准则公告-APS11》(statementofforensicaccountingstandardsAPS11),其中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法务会计服务是“为解决争端或法庭诉讼的需要”。张苏彤(2006)认为,法务会计的总目标就是“为相关人士或组织提供、陈述或解释会计证据信息,满足法律的需要,解决法律问题。法务会计提供的服务不仅内容上要满足法庭诉讼的需要,而且在形式上也要符合其要求,法务会计可视为以法院裁决经济案件中的罪犯可接受的形式提供财务信息的科学”。 二、法务会计(人员)对外承担的会计职业责任 1.什么是会计职业责任。提到会计责任,人们想到的好像就是当事人因会计舞弊案件受到的责罚,其实这是法律认定的狭义责任观。一般而言,会计职业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即会计行为当事人作为某个组织成员,应该富有服务于组织经济利益的责任。当前主要表现为会计应当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体系,强化会计监督,并通过企业提供企业经营决策有用的信息,为提高企业的年经济效益服务。1.2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即会计行为当事人呢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履行社会契约,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伦理,也是程序化的道德。1.3道德责任:道德责任是会计行为当事人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社会契约,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伦理,也是程序化的道德。1.4自愿责任:自愿责任处于自愿选择主动承担对于组织和社会的义务,使得自己的才能得到充分发挥,而不是简单的安分守己和明哲保身。2.法务会计的职业责任。前已说过“责任”的含义,这里就不加赘述。法务会计的职业责任主要分为会计责任和法律责任,前者为法务会计人员应尽的职业责任,后者为法务会计人员因未履行其职业责任而应承担的不利后果或法律制裁。首先说会计责任:法务会计服务就是“旨在寻找符合既定责任或公司其他活动合法性目标的证据”,法务会计的行为方式可归为三种类型:法务会计调查、法务会计鉴定和法务会计咨询,这也是法务会计责任的负责对象。国内外的法务会计服务范围以及会计责任的对象也是不相同的,国内实务界一般以提供法务会计服务作为他的会计责任对象;而国外实务界出了提供法务会计服务,还提供一些会计、审计甚至非会计非审计的业务。法务会计的法律责任是指法务会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提出了欺诈或错误的专家意见或有其他违法行为而应依法承担的不利后果。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务会计人员一般受当事人委托而成为专家证人,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或同时承担作伪证的刑事责任。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务会计人员受公司司法机关指定或聘请而成为鉴定人,承担侵权责任或同时承担行政责任和作伪证的刑事责任。 三、法务会计(人员)的自身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1.法务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内涵。1.1专业胜任能力。法务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就是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即法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从职业道德角度看专业胜任能力还需强调的是法务会计人员应努力培养敬业乐业勤业精业意识、服务社会意识等职业道德意识,通过内在意识反映到外部行为,正确处理公与私、集体与个人、奉献与索取之间的关系,切实遵守客观真实性、合法合规性、专业针对性等原则。1.2职业纪律与责任。法务会计的职业纪律是指在执业过程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章、行业规范,按时完成委托业务。法务会计的职业责任,是指法务工作往往会触及到不同方面的利益,经常遇到矛盾,甚至会遭到挫折和打击。具体表现为:保守秘密,执行相关规定,开拓创新意识,坚持独立工作等。2.如何加强法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2.1加强法务会计基本职业素养建设。如会计审计和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法务会计人员要通过审查企业的各种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来追查与所调查事项有关的事实,审计技术能帮助法务会计有效地搜集证据并鉴别真伪)、辨别舞弊的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尤其是证据规则知识,对法务会计人员来说对证据规则的理解至关重要。这包括证据是什么、它有哪些具体的形式、如何合法获得证据、如何保留证据、哪些证据当事人需要证明、哪些证据当事人无需证明、如何举证、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举证的时限与证据交换等)、高度地职业分析判断能力、对人的心理和动机的理解力、沟通技巧(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对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理解、高尚的职业道德、独立敬业的精神等。2.2成立规范、权威且配套齐全的行业协会组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也可以成立规范、权威且配套齐全的行业自律管理组织,维护社会公众和会员合法权益,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宗旨,组织实施法务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对法务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及其事务所的职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开展国际交往活动等等。2.3制定一套可操作性强的法务会计执业道德准则。现代法律会计发展较早的美国已经早制定了注册舞弊审核师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我国亟需制定一套指导法务会计师工作、规范其行为、保证其工作质量、明确其执业责任的准则,有利于法务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规范化、维护法务会计师的职业信誉。2.4健全会计法务制度。加快法务会计的相关制度建设,由财政部、司法部牵头,组成由会计界法律界共同参与的研究机构,开展对法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研究,着手进行法务会计制度建设。 作者:李凌吉 单位:四川大学商学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中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论文 摘要:中职教育所培养的人才不仅要具备专业化的技能,更要以就业为导向,具有明确的社会性,尤其是对于中职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除了要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以外,更要把职业道德教育放在首要位置,所以作为中职会计教学的老师,在进行专业教学的过程中,必须要把爱岗敬业、坚实原则、诚实守信等等方面的内容渗透到中职学生德育教育方面,本文从多个方面说明对学生进行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并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和研究。 关键词:中职;会计教学;职业道德;教育;研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各大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对于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会计专业的人才更是各个企业所关注的重点,只有保证财务人员的品行与道德,才能保证财务工作不出问题,保证会计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一、培养中职会计专业学生的爱岗敬业精神 作为会计专业的老师,在进行会计专业课程的讲授时,一定要把爱岗敬业的操守放在首位,这样才能让学生们认识到会计这个职业的真正意义之所在,才能真正发挥出会计行业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的作用,只有带着这种责任心和使命感去进行学习,才能在工作中达到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境界,所以老师在进行会计专业课教育的过程中可以把学生带出去,去进行各种社会实践,与企业接轨,与税务部门进行交流,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到会计工作的重要性,明白岗位的重要性,另外,还要组织学生进行互动,比如说,可以进行会计实务演练,让大家从各种角色的扮演中去体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不可缺失,找到自身存在的价值。 二、培养中职业会计专业学生实事求是的作风 作为一名会计人必须要具备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作风,因为这不仅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更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基础,只有内心诚实的人,才能在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才能避免一切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也可以说,诚实守信是中职会计教学工作中必须要进行重点教育的一项内容,也是要求每一个学生需要达到的目标,就当前我国的形势来看,因为经济的发展,各种不良的社会现象也侵袭着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如果作为会计人不能严守职业道德的防线,就不能抵制那些歪风邪气,不能让会计工作正常发展,更难以使企业得到长效的发展,因此中职会计专业老师肩上的担子是沉重的,他们必须把“信用”两字彻底贯穿到学生们的内心深处,让这些学生明白,诚实守信是做人的根本,更是会计人的原则,失去了是很难再找回来的。 三、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近年来,许多企业涌现了一些造假的行为,在账目上做手脚,以满足个人的私欲,这不仅违背了做人的准则,更是会计人员的大忌,而且我国的会计法也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发现有在会计账务中动手脚的行为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所以,在进行中职会计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教会学生遵纪守法,按照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办事,不论是简单的凭证填写,还是一些报表的编制,都必须要有严格的流程,即使是制单人、审核人,也要进行规范的本人签字,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责任明确,账目清楚,也只有严格遵守会计制度,才能保证会计市场秩序的稳定性和各项数据、信息的有效性,才能真正做到为企业的发展及规划服务,而中职会计专业的学生也只有在这种良好环境的熏陶下才能进一步的提高自己的修养水平,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以后,做一名合格的会计工作者。 四、坚持原则,不受引诱 可以说在学校的每一个学生都是纯洁无瑕的,对于职业道德教育也是铭记在心的,但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的到来,各项社会不良风气难免使一些会计人受到影响,所以对中职会计专业的学生进行德育教育时,一定要强调坚持原则,这样才能让他们不会受到一些物质利益的引诱,而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且这样的德育教育一定要坚持不断的进行,时时给学生敲响警钟,只有坚守会计职业道德操守,才能保证在走上社会以后不会被形形色色的不良现象所诱惑,才能增强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比如说,有些企业为了偷税、漏税就会在开具发票时想方设法的进行销售收入虚假账目的伪造,有的少开销售量,有的少记利润等等这些事情都是违背会计准则的,是不可取的,老师在进行课堂教育时,一定要把这些活生生的例子列举出来,让学生们进行讨论和思考,找到这样记账的错误,并分析这种错误所导致的后果,以及所要承担的责任,使学生心中更加明确自己所要走的正确路线和方向。 五、作为会计人要以国家的利益为本 我国在九十年代打破铁饭碗以后,许多国有企业纷纷倒闭,而各大私营企业则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命脉,但这些私营企业管理阶层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老板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为了让企业赚更多的钱,就会要求会计部门做假帐,因为虽然我国的会计制度一直在不断的改革与完善当中,但仍旧存在着很多的漏洞,如果一些企业会计工作者要钻会计法的空子,将会直接损害到国家的利益,如果不按照企业老板的意图去做,可能会失去工作,而这时的会计工作者就会处于两难的境地,因此,在会计专业教学中,老师必须要引导学生,作为会计工作者必须要以国家利益为本,不论何时何地,都要站在国家的立场上,遵守会计法,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严格的进行账务处理,这是作为一名会计工作者应该具备的道德规范,更是中职会计教学中不可缺少的一课,只有坚决做好会计法规的维护与宣传工作,才能与各种不良风气做斗争,才能使企业得到良性的发展。 总而言之,中职会计教学的任务非常的艰巨,只有进行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才能为中职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做好铺垫,才能维持会计工作健康、稳定的发展,才能推动我国经济建设的腾飞。 作者:陈营 单位:单位河北省机电工程技师学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新准则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论文 摘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人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经济时代,会计工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会计人员在社会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是在经济利益面前,会计行业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现象越来越严重,会计人员的一系列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现象发生频繁。所以,会计职业道德的问题成为会计行业的焦点问题。文章对新准则下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与对策研究进行了详细阐述。 关键词:会计职业道德;市场经济;会计从业者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企业中对会计的需求逐渐加大,企业运营的目的是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所以,必须注重会计的工作和管理。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在现今的企业中势在必行,会计从业人员在进行会计工作时要遵守会计职业行为准则,确保企业在发展的同时,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正当的经济活动。在这种形式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尤为重要。文章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探讨。 一、会计职业道德在企业中建设的必要性 (一)规范会计职业道德有助于实现会计目标 在我国会计的工作要规范化,会计从业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在保证其行为的合理化、合法化、真实化,而会计的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进行工作时的指导方针。会计从业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会使其会计行为具有规范性。要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从业人员就要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所以要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建设,才会净化会计行业的环境,保证社会的稳定发展,保护社会各界人群的经济利益[1]。 (二)建设好会计职业道德有助于社会资源配置 经济资源的合理管理,要有专业人员的参与经济活动过程,道德修养和价值观影响着一个人的人际关系协调状态,还影响着物质资源的管理方式。在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观念的错误引导下,会使企业存在虚假的业务、虚假的合同,这会造成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紊乱,致使物质资源的合理管理遭到破坏。所以,企业必须将阻碍其合理发展的隐患清除。使得企业的物质资源管理稳定的、顺利的进行,为企业在现今的市场经济下,合理稳定的发展,这不仅满足了企业的发展要求,同时也对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可见优质的会计职业道德对企业的发展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势在必行[2]。 (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能制衡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准则 职业道德作为企业管理会计从业人员的一种方式,其于法律、行政、管理等方式不同,职业道德建设有其独特的功能。法律、行政、管理等方式属于强制型的手段,它是由国家行政部门规定的一些政策和法律条文,虽然可以有效的对企业会计人员进行强制型的管理,但是对于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财务管理人员来讲,属于一种外在的约束力,在监督和执行上还是会出现不严格执法的情况。而职业道德作为一种内在的力量,会从根本上杜绝不严格执法的情况发生。所以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会使会计从业人员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促使其实事求是的进行会计工作,从而保证了会计数据和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二、目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不足 (一)受形势和行政压力造成会计人员不良工作行为 在现今的市场经济形势下,会计从业人员属于企业管理的范畴,企业的管理层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有监督管理权,基于这种关系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与企业管理层有很大关系。但是,企业管理层人员为了达到某种利益,通常会对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不良行为的诱导,造成会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违反会计有关制度和规定,伪造财务的数据信息。这种情况的出现,通常不是会计从业人员的主观想法,所以要使会计从业人员坚守职业道德是很难实现的。根据大量案例可以得出结论,很多会计从业人员出现违规行为时,是得到上级领导授意和指使的,大部分案例中会计从业人员在账务上弄虚作假,其主要原因是企业管理层指使而造成的[3]。 (二)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较低 市场经济利益和不良风气给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私欲不断的膨胀,从而大大削弱了集体主义思想和积极的价值观等优良品质。很多会计从业人员,舍弃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规范,严重缺乏了职业道德和职业工作的敬业精神,对会计准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弃之不理。通常在个人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枉顾法律法规,在财务账目上故意的造假,其理由会计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贪污,在法律法规面前以身试险,逐渐走上犯罪的道路[4]。 (三)会计的监管的法律不健全 在正常的会计工作中,时常会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不良现象,致使企业各个部门法律意识浅薄,缺乏对企业工作人员的约束力。在企业的财务工作中,缺乏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的工作。现今很多关于财政方面的监督标准不同步,企业各个管理部门在管理的工作中各自为政,导致各种监督工作没有有效的结合,从而不能对企业的整体进行有效的监督工作。虽然税务部门每年都会对企业进行该项目的检查,由于会计师事务所会给企业提供相应的财务会计服务,使得税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很难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实施监督工作。 (四)会计的规范体系不完善 现今,对于实现国家经济上的宏观调控,以及市场正常运行时的会计规范体系还不够完善,会计系统不够健全,而企业是社会各界利益的连接点。企业投资方从企业中获取投资的资金报酬,企业管理人员从企业中获取现金酬劳,国家有关政府部门从企业中获取税务缴纳金,在这种情况下各方的经济利益时常发生利益冲突。企业投资方和企业管理者从个人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能更多的去考虑企业发展中的微观经济利益,政府有关部门则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考虑是否能实现国家资源的宏观经济利益。微观经济利益与宏观经济利益有很大的差别,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会计从业人员在财务账务上造假行为。由于我国对会计从业人员违反会计的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罚,力度较弱,使得会计从业人员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时,以较低的处罚金而了结其违法行为,而对其违法行为给收益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这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造假行为。基于社会监督和管理等体制尚未完善,使很多会计从业人员敢于以身试法,造成了危害社会整体经济效益的不良行为。 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一)完善会计录用和上岗制度 我国对于会计从业人员的录用制度要进行完善,可以利用会计从业人员下派制度和录用制度相结合的方法,由个地方的财政部门组织,以此来成立新型的财务会计公司,作为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修,为企业会计部门输送高品质的会计从业人员的基地。对于不同的企业使用相应的下派模式,对于国有的大型企业、上市公司,采用直接委派的模式,对于其他企业则要使用推荐型的委派与企业的录用制度相结合的方式。会计从业人员在企业中地位越高该名会计从业人员的独立性就越强,这有助于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这样的优势能使会计部门在企业中具有独立性,从而避免了企业管理人员对会计从业者的不良授权,大大促进了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 (二)加强会计的职业道德思想教育学习 基于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与财务工作想观的理论、知识以及规章制度不断在更新。所以,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要实时关注最新的财务信息,顺应经济市场的变化,在市场的人才竞争中不断的加强学习和参与相应的会计知识培训,及时的丰富个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样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中展现个人价值。会计从业人员要自主的将高标准质量投入到日常工作当中,将财务工作细致的进行下去,严格要求自己将财务会计工作严格谨慎的落实到每个环节中。会计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同时还要努力学习职业道德建设的思想,提高个人的职业道德修养,认真努力的做好日常的会计工作。在企业中,会计从业者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企业的管理部门和会计管理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并将该名会计从业者积极工作态度的案例,进行广泛的宣传,这对其他会计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具有引导性的作用。而对于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从业人员,企业管理层要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个案,依法交于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三)完善监管机制的建设 要使得企业中会计行业具有优质的职业道德氛围,不单单要考会计从业人员的个人修养,更要用监督管理等措施予以辅助。现今国内还没有建立起全面的会计道德准则。所以,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的监督和治理,在目前来讲尤为重要。对会计从业者的监督和治理主要起督促的作用,用来辅助会计从业者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四)加快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加快法律法规建设步伐,需要构建完善的规章制度,从而来规范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并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才能促进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近几年来,为满足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我国会计行业的法律法规建设取得了有效进展,陆续颁布和实施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准则。有效的保证了会计从业人员在进行会计工作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是由于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的建设与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一段距离。所以需要在不断的实践中继续加强体制的建设。近些年来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会计的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出现了数据信息造假现象,这与相关的法律法规体制不完善有很大关系,同时也是执法人员执法力度不强的行为造成的。所以,在进行会计行业监督管理中,依照《会计法》来执行,加大对会计行业从业者的监管力度。同时国家财政部门也要履行其部门职责对加强对会计行业从业者的监管力度。在对企业进行财务检查中关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按照《会计法》的处罚规定,予以严厉的处罚,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要对其刑事责任进行追究。 四、结束语 会计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作为约束会计从业者的基础,是道德修养和道德义务的有效结合,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从业者的约束力不是强制性的,是以个人道德的力量而形成的会计行业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要在职业生活中对个人的思想品德进行自我教育,把履行会计职责变为一种自觉遵守的道德行业准则。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要从思想上进行教育,从而使会计从业者在进行会计工作中对个人的行为进行自我约束。这为社会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王金凤 刘强 单位: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佳木斯市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财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论文 [摘要]时代飞速发展,当前企业在财务会计用人的需求方面也悄悄发生了改变,动手能力强的技能型财务会计专门人才是必要条件,良好的职业素养更是必须具备,职业高中财务会计专业的学生如何能做到德才兼备,由其在职业道德方面有较高素质,本文将结合笔者学校在财务会计课程中的教学实践进行一系列的思考。 [关键词]财务会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培养 近年来,随着安然、世通等世纪财务舞弊事件的爆发,自诩是世界上财务监管最为完善的美国无地自容。在追寻造成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缺失原因的同时,我们是否应该冷静下来,思考一下,是什么原因导致相关的会计从业者铤而走险,又怎样才能防范于未然,从源头上有效杜绝舞弊现象的出现?当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就业市场上对职业高中毕业生需求日益增大,对职业道德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现实是很多职业高中还没有重视这个需求,在学校看来,动手能力强就是职业高中财务会计专业毕业生与大学生竞争的最主要的优势,在教学时就把重心放在了专业技能的培训上面,却往往忽视了学生在职业道德教育的培养。这便成了职业高中财务会计专业毕业生日后就职的硬伤,要知道会计作为企业关键的一环,良好的职业道德才是就职的王道。 一、目前的问题 (一)思想上不够重视 当前的职业高中教育重心大多放在学生的就业率和专业技能上,却忽略了学生在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尤其是财务会计专业,由于思想上重视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学生就业后职业素养不高的情况出现。有些学校只是将它作为道德课程的一个次要部分,当成副科学习,而有些学校虽说专业课程安排上把会计职业道德也纳入其中,但只当其是普通学科看待。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有可能出现有才无德的情况,也就本末倒置了。笔者担任班主任期间曾经推荐一名财会知识方面、专业技能方面都挺优秀的学生到某企业工作,该学生对业务熟悉也很快,得到企业领导的认可。但没多久他却以无法适应工作环境为由辞去了工作。后经企业反馈信息得知,该学生在工作中总是拈轻怕重,遇到问题绕着走,遇到一点小困难也要等别人帮忙解决,无形中给同事也带去一定的压力,当同事好言相劝其应该独立完成工作的时候,他却觉得很委屈,认为同事帮忙完成是理所应当的。由此可见,仅有优秀的专业技能的财务会计人才是远远不够的,良好的职业素养更是立足社会的关键所在。 (二)态度上不够科学 职业高中财务会计专业的课程体系一直受知识学科性制约,大多以基础课、专业课、实训课组成的学科为中心,按照这个顺序,就业前的学期只是集中在实训上,理论教学基本结束,强化学生的职业道德变成了纸上谈兵。在会计职业道德课程上,大多数的教师仅仅能做到完成教学任务,就是教材怎么写,教师就怎么讲,学生也只是听而已。至于针对性地在会计职业道德方面进行教育和培养,几乎是没有。这门课程的评价方式也相对单一,只需要期末进行书面考试,一个分数就可以完成学生在会计职业道德的评定。此举也造成学生认为这单单是一门考试的课程,及格了就可以达到企业用人的标准,自然也就忽略了开设这门课程的真正用意。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 伴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明细,职业道德得以慢慢形成和发展,此后才有了多种多样的各行各业的职业道德。其中会计职业道德作为会计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总结的主要内容有八个方面:1)爱岗敬业。作为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要求会计人员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热爱会计工作,敬重社会职业。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公私分明、不贪不占,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保持应有的独立性。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坚持按相关法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努力提高业务水平。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从这些内容我们不难发现,会计职业道德不是空泛而谈,是有针对性的行业良心。会计专业的学生应该自觉了解这些内容,并在学习工作中以此为鉴,培养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思想。而作为教师,更应该把相关的会计职业道德内容融入到平时的教学中去,时刻提醒学生在行为方面规范化,为学生今后在工作岗位上经得起考验打下基础。 三、改进的途径 (一)提高认识 我国著名的教育学家陶行知说过:“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纵然你有一些学问和本领,也无甚用处,并且,没有道德的人,学问和本领愈大,就能为非作恶愈大。”财务舞弊事件就是最有力的例证。因此学校应重新定位会计职业道德,把它作为真正的主科进行学习,评价方式也应从书面考试的方式过渡到等第制的评价方式,评价结果采用等第方法表示,专业考试成绩作为参考,综合评分。这样也有利于学生重视会计职业道德,而不是停留在以考试作为最终目标的错误认识上。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开一些讲座,邀请企业的高层与学生互动,让学生切实了解企业的用工在职业素养方面的需求,对学生树立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思想有一定的帮助。 (二)转变态度 要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就离不开学校的悉心培养。首先从教师到学生都应该转变自身的态度,从教材中走出来。课堂上填鸭式教学会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降低,教师可以在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穿插教育,无论是理论课还是实训课,都可以通过分析学生身边的各类相关信息,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会计职业方向。特别应该与学生的实训结合起来,鼓励学生自觉努力,不断提升自身职业素养。也可以通过加强校企结合,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同时接受企业的职业道德教育,这样一来,学生应该能够更好地理解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在面对实际会计岗位的种种问题时就可明辨是非,解决道德冲突的问题。 当前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竞争日益加剧,作为职业高中财务会计专业的学生要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不仅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过得硬,良好的职业素养也至关重要。尤其是用人企业对财会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学生必须不断进行自我增值,才能不被淘汰。学校也应从实际出发,致力于把学生培养成德才兼备,为企业输送优秀的人才。 作者:潘湛明 单位:信宜市职业技术学校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论文 一、正确的理解关于我国会计的职业道德标准 1.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所谓的会计职业道德需要遵循一定的职业特征,根据职业的特点进行时刻的对职业内在的联系标准进行规范。对于会计职业的道德建设内涵,国家财政部对此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因此会计人员不仅需要恪尽职守的坚持职能原则,还需要真实的针对职业需求进行核算,切实的实现会计的反映职能。基于此来不断的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财务工作的参谋和服务。切实的落实好财政部门提出的要求,并仔细体会,将其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 2.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所提出的要求。我国《会计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会计人员应该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总会计师条例》中也有规定,总会计师在从事总会计师时时,应该坚守职业原则,廉洁奉公。对此国家对于职业会计师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而遵守职业道德就是会计职业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违背了相关的职业道德那么就必然要承受相关的法律责任。 3.遵守会计的职业道德应是单位工作的首要规定要求。关于《会计法》的制定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会计的行为规范,因此《会计法》的制定涉及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会计职业单位的每个人。尤其是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和主要的经营者管理员更是有决定性作用,他们的行为更是时时影响着职业道德的形成对单位工作岗位的职业员工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这些人员更应该熟悉并落实好会计的职业道德规范,只要认识达到了统一才能够更好的强化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形成。 二、关于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内容 会计职业道德是从事会计职业中必须要遵守的职业要求,而我国的财政部门针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应该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且努力的钻研业务,做好本职工作,使得自己的知识和相应的技能都能够有所提升。 2.熟悉法规。工作岗位上的会计人员应该熟悉并且精通财务管理的相关法律,熟悉国家指定的会计制度,进行广泛的宣传。 3.依法办事。会计人员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工作,并且需要保障所有的信息都有真实性以及合法性,确保完整和准确性。 4.客观公正。会计人员在进行工作时需要秉持着一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 5.搞好服务工作。当会计人员在熟悉单位的生产以及相关的营业情况管理业务时需要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以及会计的计算方式,为单位内部的管理工作作出一系列的调整,提高工作效率以及经济效益。6.保守秘密。作为一名会计应该确实的保守住公司单位的商业秘密,除了法律规定的工作单位或者是岗位外,不得私自向外透露本单位的会计信息,以及相关财务现状。 三、目前我国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现状 1.职员的业务水平低下,缺乏一种专研的精神和能力。一些会计类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的过程中,工作态度完全就是任派拆迁,对于缺少的一些基本业务素质没有发现,对于工作事项而只是一个应付的态度。他们的业务知识不仅贫乏陈旧,在专业上又缺乏一定的钻研精神,缺少对于职业的一种热爱和工作的激情,这导致专业的水平和相对的会计工作的效率以及质量都普遍低下,职业能力不够强。 2.缺少法律意识,监督机制不够成熟。在做会计工作的这方面,有些会计人员不够关注,也不能够遵守相关的会计学习法则,这种遵纪守法的意识较为淡薄。以至于无法按照相关的会计业务水准进行工作,导致信息不够准确,出现大量的错误。另一方面就是,指定的相关职业道德法律管理制度不够完整。单位内部审计成为国家监督体系的一个部分,但是代表着国家的积极利益对于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督。同时也对国家的财政法规起到一个监督和执行的作用,即便如此,这也只是内部审计在有些单位中的一种表现形式,不具备任何高效益的影响作用。而相关的财政会计部门,应当经常性,规范性和深广度的为单位内部审计提供支持,确保监督体制能够完善并且实施起来。如果没有专门的机构对此进行管理,那么会计工作人员的日常活动管理将会没有任何的规章制度或者有可能会出现各种错误。相关的规章制度若没有进行严格的处罚,又会对工作单位带来一定的危害,而纵容相关的犯错者得到巨大的利益。 3.缺失诚信,利益驱动。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而会计人员也处于一种经济利益的中心位置,也正是这种利益的驱动,使得更多的会计人员的职业成为了一种“诱惑”很多人为之心动。一些会计人员也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顾及职业操守利用这种方式,进行贪利。即便发现有存在的虚假信息,相关的会计工作人员未能够做到公正客观的回应,还有一部分会计人员在做好“技术防备”的同时还巧妙的讨好单位的领导,进行贿赂。 四、如何强化我国的会计职业建设 1.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教育。要求会计工作人员要积极的参与到政治系列的教育讲座中去进行相关专业的知识培育,坚持四个基本原则,树立相关的全局观,进行遵纪守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另一个就是会计人员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的规定,进行自我行为规范的要求约束。并且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赋予会计人员一定的责任及进行会计的核算,参与公司单位的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去,时刻的反应出企业的财务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针对活动,不断的提高工作单位的效益。再者就是会计人员要强化自身的学习能力,认真的钻研财务专业的相关知识,做到真正的业务技术熟练,账目处理的准确,在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同时,也要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会计人员也要定期的参与会计职能培训,不断地更新所学知识。真正的做到单位领导的好助手,为领导协调好工作,并管理好单位的资金,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为企业单位的经营生产活动进行出谋划策。 2.建立健全的会计职业道德机制。会计人员需要拥有从业资格,并且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要参加会计人员的前期培训,并且从中获取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设置为主要依据,针对那些没有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清理退出,对于不达标的工作人员进行停用或者是再度培训处理。那些存在违纪乱纪的人员应该处于停职或者是永久性删除会计的从业资格进行处分。对于那些优秀的会计人员要进行积极的奖励和鼓励,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制度和激励的制度,便于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相关的单位还可以根据工作岗位制定相关的轮换制度,这种轮换制度能够有利于会计工作的北部监督。与会计内部形成一种机制,能够提升单位会计的管理水平,调动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对不同内容的接触以及各种各样的业务岗位的接触,极大的激发出工作人员的创造性和新思路新思想,另外加强会计的考试测评制度能够进一步的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这就需要在日常的财务管理中,需要定期的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形成一个奖罚的管理制度紧紧的和工作人员的道德操守和工作的效率联系到一起。这样在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同时,也培养出了大量的优秀人员。最后建立一个制度健全的外部监督机制,对于财务的的审计及时的进行检查,监督。同时帮助会计人员正确的理解国家的财政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 五、结束语 综合所知,关于会计的职业道德操守的建设这是一项长期的,实践起来相对比较艰巨的活动。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靠着每个工作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和素质的提升来完成。因此,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的过程中,需要不断的强化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只要这样才能进一步的加强会计职业的道德建设,全面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是我国的会计行业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作者:陈宗富 单位: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海运公司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定义 1.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即是会计从业人员在其工作中应当恪守的道德准则。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在其工作中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会计职业道德体现了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社会公德、企业经济利益对该行业工作的要求,是在长时间的实践下由会计人员总结和概括出来的。 2.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素和主要内容 (1)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素。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素可以归纳为6个基本要素,分别是会计职业理想、会计工作态度、会计职业责任、会计职业技能、会计工作纪律和会计工作作风。 (2)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8个方面:一是爱岗敬业、二是诚实守信、三是廉洁自律、四是客观公正、五是坚持准则、六是提高技能、七是参与管理、八是强化服务。其中,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是对会计人员品质的要求;坚持准则、强化服务是对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要求;客观公正是对会计人员工作质量的要求;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则是对工作能力的要求。会计人员自身的自觉性和自律性是其职业道德的重要保证和依靠。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在海运公司中的体现 1.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保证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否得到及时完整真实的会计信息,完全取决于会计人员能否严格的按照职业道德的标准履行职业义务。能够真正能履行这种义务,是其长期职业道德教育和自我素质培养的结果。 2.提升反腐倡廉的利器 目前,社会上、企业中存在着一些贪污、行贿受贿、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而对这些问题的处置最终都要经过会计人员之手。作为海运公司的会计人员,是选择屈服于压力、同流合污,还是选择坚持原则,这在很多情况下都取决于会计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要想成为一名经得起考验的会计人员,就要时刻谨记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指导自己的行为,进而形成职业道德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在会计工作中保证应有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从而为种种不良现象筑起一道严格的审核关卡。 3.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条件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会计工作也发生着越来越多的变化,海运公司的经营管理内涵也在迅速扩大、变化,这也就要求会计人员具备更高的职业素养。其中,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能够提高行业人员素质和保证其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有利于建造一个高素质的行业团队。对于会计职业道德来说,职业理想是灵魂,职业责任是优秀。对于具体的会计人员来说,职业道德提高了,真正肩负起经济核算、监督的责任,才能真正提高自身的素质,从而切实发挥会计应有的职业功能。 三、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危害 如果会计人员不能恪守相关的职业道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可以说是显而易见的,也是有目共睹的。 1.海运公司会计职业道德失范不仅会对企业、个人带来损害,而且会对国家经济造成恶劣的影响 某海运集团韩国某公司原财务经理李某贪污案于2014年7月11日审判。李某因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因他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司收取的运费,造成国有资金严重流失,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害。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企业内部控制的缺失是一方面的原因,而某个人会计职业道德失范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企业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时刻不能放松,要警钟长鸣。 2.会计职业道德的失范也会危害投资者 在国外,美国的“安然”事件中,某世界著名的审计事务所配合安然公司编造虚假的经营行为,由于其会计职业道德的缺失,使大批投资客和企业雇员的家庭积蓄一夜之间荡然无存。在国内,某几家在股市造假的公司也牵涉出一批为金钱放弃而职业道德和自身尊严的审计事务所,其协同造假的金额之大、涉及面之广骇人听闻,混淆了国内股票市场,影响了投资环境,使一批股民对股市失去信心,不再相信某些公司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会计报表的失真,将直接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以至于有的人资产损失巨大甚至负债累累。 3.不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同样也会危害到会计人员个体自身 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海运公司的会计人员会面对种种的诱惑,有的来自社会,有的来自企业内部。有些会计人员受到不同方面的利益诱惑,在自身职业道德水平不够高的情况下而不能抵挡住这些诱惑,通过收入不记账、虚报、冒领、伪造、变造支出单据等违法行为满足自己的私欲;有些财务人员在职业道德方面原则性不强,有时可能在上级领导的压力下,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伪造、变造、篡改、隐匿、毁损会计资料,编造虚假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把虚假的会计信息和经济指标提供给外界;甚至还有些财务人员出于主观原因而进行违法违纪的工作,促成了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事件的发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原因,由于道德的失范发生问题,会计人员轻则不能再从事会计职业,严重的将会受到法律制裁,给自身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会计职业道德不同于一般的职业道德,评判会计职业道德的好坏,并不单纯依赖于社会舆论和会计人员的行为自律,它具有强制性,一旦会计人员违反了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就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尤其是作为一名会计从业人员,“以诚为本”是对自己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企业衡量会计人员能否胜任会计工作的主要标准。会计人员若是做出有违诚信的行为还会有损于自己的形象和名誉,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带来污点,对自己的职业发展造成不好的影响。不论是海运公司会计人员,还是社会审计人员,都应该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保持职业尊严,做高尚的会计人。 四、关于加强和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议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长远的工作,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要结合海运事业本身的特殊性来对待。要加强和完善其会计职业道德,可以从健全法律法规、完善企业制度、构建自律机制和全民道德建设等方面着手落实,使“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成为相关会计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 1.健全法制 健全法制就是要把那些不受道德约束、或是道德约束效果不佳的行为纳入法律法规的范畴,进行强制的制约。通过法律的强制规范,一方面,可以有效制约那些不道德的行为,避免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也可以时刻提醒那些自律能力差、道德意识薄弱的会计人员,让他们认识到不道德行为所要付出的代价,从而逐渐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我国《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该遵守职业道德”,这在法律上确定了会计职业道德有法可依,可以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还可以保护那些为了维护会计职业道德而站出来与不正之风斗争的相关从业人员。 2.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1)建立完整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根据我国海洋运输的发展现状,结合海运公司的特点,建立起一个完整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通过该体系能系统并有序地进行规范、教育和评价。 (2)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进行补充。现行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对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并在推动着行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目前发现它仍然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为此,可以在现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相应增加一些新的内容,尤其是针对海运进出口贸易中所遇到的特殊情况进行适当的补充。例如,建立类似管理——考核——奖惩模式的机制,通过该机制来使会计人员更加深刻地意识到职业道德内容,使之扎根于心,这样可以更有效地将职业道德规范贯彻实施,进而发挥会计职业道德的约束力。 3.完善相关的内控制度 完善的内部控制可以避免和消除公司管理上的漏洞,其不仅可以在各部门之间实现相互制约的作用,还可以促使会计人员遵守和提高道德修养。 (1)明确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经办人、财务保管人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明确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的要求。一是明确决策和执行的规定程序,使之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在操作决策和执行程序时,要让决策人员与执行人员两者之间保持一定的相互监督和制约关系,防止权利分配的两极化,避免权利过度集中或者过于分散,以免出现各行其是的问题。 (3)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 (4)对内部资料进行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的目的在于形成既能相互协作又能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努力减少发生舞弊问题的隐患,防止因为权责不明、制度不清而造成的无人监管的现象。出于内控管理的需要,财务部门之间可以推行会计委派制和轮换制。会计人员长期在一岗就业,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技能的退化和岗位的封闭。可以适当通过岗位轮换或推行会计委派制,从而使会计人员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客观公正的依法办事。 4.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自律机制 会计职业道德自律是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管制的基本形式。职业道德,顾名思义,它的实施是要靠会计人员的道德感和良心,而不是受制于外力。建立独立的监督体系,设立纪律委员会、惩戒委员会、监事会等机构,专门负责调查和处理行业的违规行为,在对包括会计主体和相关领导等人员进行惩处的同时,以维护职业的良好信誉和形象。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应在更大程度和范围上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整治和规范,强化海运行业在会计职业道德自律上的监督体系,加强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当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或违背审计准则的审计报告时,一定要严厉惩罚,并督促其对会计信息使用者遭受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通过大力组织本行业监控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行业监督。一方面加强立法,另一方面依靠行业的自身优化,双管齐下,促进行业的稳定发展。建立海运事业相关会计职业道德自律机制的目的并不是要一味地用道德去强制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而是希望能通过这个自律的教育和执行的过程,使会计从业人员认识到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和精神,进而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并且发挥会计职业道德的积极作用,为我国的海运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5.加强海运公司内部的宣传和教育 (1)加大宣传力度,改善执业环境。开展全企业员工的道德宣传和法制宣传活动,在加强全体员工的道德素质的同时加强人们的法律观念,将会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相联系,为会计工作者营造一个诚信守法的工作环境。会计的职业道德肩负着法律与道德的双重责任,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是执行法律的基础。只有从这两个方面同时下功夫,才能收到好的成效,达到规范教育的目的。 (2)加强社会监督,建立评价机制。一是引进社会力量。可以将社会力量引入企业来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监督,要想获得较好的监督成效要借助公众的参与。在当今社会,网络沟通十分迅速,任何企业的不良行为一经曝光,全社会皆知。可以创办一些公众的杂志刊物或网络平台,对海运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认真分析,时刻监督那些心存侥幸心理、妄图通过虚假报告保住上市公司牌子的不良公司,在社会上培养起揭露虚假会计信息的群众基础。二是建立独立的中介管理机构。尝试建立具有独立于相关公司的中介管理机构,可通过其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作出考核、评价,并根据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制定出合理详细的实施准则和评价方法,最终由该机构来负责管理和评价。在会计人员的聘用过程中,一方面可以为企业提供一份全面的道德评语,让企业了解该会计人员一贯的职业道德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会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对这项考核的重视程度。 (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一是针对在校大学生。学校不仅把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作为一门单独的课程来设立,还应该在其他的会计职业教学中将这种精神思想贯穿其中,将抽象的教育具体化。这样既丰富了教学的内容,也有助于这些未来的会计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荣辱观,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另外,对于即将就业步入海运相关企业的会计专业学生要提前进行行业相关职业道德教育。二是针对在职人员。要把与职业道德相关的内容加入到会计职称考试中,促使会计人员熟练掌握职业道德的相关知识;在后续教育中,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及时组织学习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最新发展内容;通过不断的学习,强化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适应新的执业需要;在会计活动中,组织会计职业道德的研究,彼此之间相互交流经验,提高认识。三是社会教育。通过媒体宣传,增加会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对正面的典型人物或案例进行奖励和表扬,又对反面的事实加以披露,达到抑恶扬善的目的。面对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会计职业道德虽不是万能的,但是一旦会计职业道德成为行业中每一个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就会有一种无形的约束力来限制会计人员可能的不当行为,形成强大的道德约束力量和舆论监督力量,这一定会有助于海运公司及国家的海运事业更加健康地快速发展。 作者:朱耀华 单位:中国海运(西亚)控股有限公司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论文 一、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现状 1.会计信息造假 很多企业的会计信息存在造假或失真的现象。在相关部门对100家国有企业进行会计报表的抽查中发现,80%以上的企业都存在虚假资产和虚假利润的现象。2010年财务监管部门对部分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抽查,有近200家与香烟、金融等行业相关的企业存在不实资产。从这些调查中不难发现,会计信息造假现象十分严重,亟需法律的整治和规范。自2000年以来,会计信息造假的案例屡见不鲜。2006年7月份,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因为证券的会计审计出现违法违规的问题,被中国证监会予以了行政处罚,不仅给上市公司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也带来了很坏的名誉影响。 2.财务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变,我国国民的世界观、价值观也在不断变化。物质需求的不断增长使会计从业人员为了个人利益,不顾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故意捏造虚假会计信息,挪用公款,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近年来,我国也颁布了很多会计相关的法律,如《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来约束会计人员的行为规范,但是很多会计部门的人员缺少法律常识,不按照正确的途径办事,导致法律法规并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1.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理论研究 (1)传承传统美德,职业道德不能脱离中华民族的道德传统,会计行业也是一样。诚实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将诚实守信这一传统理念注入到会计职业道德的理论研究中去,发扬中国老一辈的艰苦奋斗的伟大精神,汲取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将有利于推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进步。 (2)借鉴国外经验,在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伟大精神的同时也要努力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努力使起步晚的中国和世界会计行业的发展水平接近,使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理论研究到达更高的层次上去。在传承现有传统文化和吸取国外优秀文化的结合后,我国的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应该总结一下几点优秀的职业道德品质:诚实守信、自律守法、公平公正、不畏权势。诚实守信是最重要的一点,不仅是会计行业,各行各业都应有这一优良品质。会计人员也应该奉公守法,不做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在对待每个社会群体都应该公平对待,不应带有色眼镜去对待社会的弱势群体。当有不法分子威逼利诱会计人员做虚假会计信息时,不能为一己私利而动摇,要牢牢守住自己的原则,捍卫自己的职责。 2.提高会计人员的个人道德修养 会计行业的道德建设离不开每个会计人员的个人道德提高。只有让会计人员懂得遵纪守法,提高个人道德修养,才能从根源上杜绝虚假会计信息的现象出现,让会计岗位上的人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杰出的贡献。在学校里学到的只是基础知识的教育,并没有很多的职业道德的培养。因此,在学校教育阶段,学校应该增加对学生的职业道德的教育环节,从学生时代就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各个企业也可以定期展开道德修养的培训课,进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学习,并讲解职业道德相关案例运用到会计行业中去。开展各种公益活动,提高会计人员的自我修养和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组织专业人员对会计工作者进行职业道德审核测评,根据考核结果,调动会计部门的人员。 3.加大职业道德教育的宣传 (1)在整个社会范围内进行公众科普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知识,提高社会大众的维权意识,利用社会的舆论力量来监督企业内部的不法行为。对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宣传应该是多渠道的,全方位的。这样利用社会大环境来净化会计人员的内心,提高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效果。 (2)在企业里,会计部门的领导应该做好带头工作。部门领导应进行自我修养的提升,为会计人员做好榜样,洁身自好。树立几个会计岗位上的优秀工作者,并定期进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整个会计行业里,不论企业大小,进行评优,并对优秀工作者进行适度的表彰,让整个会计行业争相学习和效仿, 4.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制度 (1)完善道德建设体系,虽然我国颁布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并没有形成完备的道德建设体系。《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没有提出具体的会计人员的规范是什么,也没有严格的要求会计人员不应该做的行为,只是给了一些常规的行为规范,然而这些并不能有效地推动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因此我国亟需建立一个完整的详细的会计道德建设的制度来规范各种会计行业的行为。 (2)建立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在企业内部应建立起一套良好的监督机制,专门负责监督会计信息的审核,使会计部门和管理部门能够进行及时地沟通和制约,及时避免造假或者管理层的腐败等问题,监督部门不受任何部门的约束,具有独立的判断,以企业内部来监督企业正常运行。用社会监督体系来管理企业监督,用企业内部监督部门来管理企业其他部门。这样既能保证企业的会计信息的质量,又能保证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 (3)加大国家执法力度,会计行业出现的造假贪污问题的大量出现,最根本还是国家的法律执行不到位,很多会计人员钻法律的空子,做很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因为法律虽然制定了会计信息相关的应遵守的规定,但是并没有什么严格的具体的惩治措施。因此,加大国家执法力度,制定具体的违法惩治措施,将有利于制止会计行业违法犯罪行为。 三、结束语 最近几年,由会计行业内部引发的犯罪案件层出不穷,也不断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本文主要针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出现的几个问题展开论述,并根据具体问题提出了若干点对策及建议。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环境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大力推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对整个社会经济的提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者:韩英 单位: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企业伦理视角下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一、存在的障碍及原因 1、没有有效的会计管理人员,检查监督力度不够。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在会计职业中不够强硬,纪律不严,赏罚在职业道德中不够明确,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典范也没有树立起来,这样错误的认识就会时常的出现在会计人员身上。加之领导人员的缺乏有力的检查监督手段,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的现象就会经常发生,没有有效的管理会计人员,从而造成检查监督的力度不够。 2、会计职业道德失范严重和观念较弱。现代社会中利益冲突时常出现,工作人员在对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冲突进行处理时,对于应有的原则很难去坚持,一些不良行为时有发生。在和审计人员出现矛盾时,一些会计人员觉得应付国家和社会的检查监督和掩饰问题是他们的职责。 3、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缺乏和素质偏低。会计职业道德问题在我国会计教育中还没有获取应有的重视,经常导致一些学生在办事时发生基础不够、能力不强和知识狭隘的情况,在做人中,也时常发生缺乏责任感和道德水平下降等不良现象。加之对于不正之风,会计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也没有自觉的去抵制,利益、权利和职位对他们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也是非常大的,这样对《会计法》带来影响的现象也会时有发生。 4、会计人员的自律机制会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人们在对物质利益进行追求的过程中,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等观念,将人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服务的思想就会被削弱,造成频繁的发生一些丑陋的情况。会计人员的自律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撼动,进而对会计工作人员在其中的会计观念和价值取向就会带来较大的影响和伤害。 二、有效的解决途径 1、将制度建设速度提升上来,确保良好伦理氛围的实现。在良好的企业伦理氛围的基础上,将会计职业道德构建起来,如,构建相应的奖励机制、建立监管组织、完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等。对于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应该积极的参照国家会计惯例,对我国不够先进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进行完善,将合并会计报表、外币折算和企业合并等制定并颁发出来。此外,对于会计职业道德的奖励机制和考评机制等一定要建立并且给予完善,将会计职业道德的监管组织和追踪记录制度组织要双管齐下的构建起来,将良好的工作氛围为会计工作人员们打造出来。 2、将监督力度提升上来,强化监管效率。将政府监管力度提升上来,对行业的自律监管予以完善,对于社会公众的社会监督力量和广告媒体的力量要不断的去借鉴和完善。财政部门不但要主动积极的帮助协会将会计人员的自律监管工作开展起来,对于会计工作人员资格证书的年检工作也应该强化起来,对于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确保各个会计人员都可以及时的加入进来,进而有效的提升本身的素质。此外,对于审计、监察、财政和税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监管等也要予以强化,确保有一个有效的外部检查机制存在于其中,对于会计人员对职业道德是否遵守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对于会计人员的不法行为最大限度的去约束,针对违法的会计人员或者不称职的会计人员应该严厉的去处置,问题恶劣的将会计执照吊销。 3、对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予以强化,将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起来。对于切实可行的职业道德规范,我国的会计人员联合会一定要认真的将其建立起来,对于会计人员需要履行的义务和职责上要清晰的去明确,确保优秀的职业道德品质能够被每个会计人员所掌握。此外,对于会计管理制度的建设,企业内部也应该予以强化,由于其是提升经济效率和完善单位经营管理的重要措施。对于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企业内部也应该将其建立起来,将会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要充分的调动起来。 4、完善会计组织,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能力提升上来。道德比知识和技能都重要。技术专家不但是会计人员的重要表现,同时,道德专家也是他们的努力方向。各个会计人员都应该具备职业道德教育的信念和品质,会计教育不但要对技巧进行传授,对于道德标准和敬业精神他们也应该积极的吸纳。 5、将良好的社会风气树立起来。将良好的风气树立起来,对于良好的企业伦理氛围能够带来优化的作用,优秀的企业伦理氛围对于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可以有效的实施起来,所以,一定要为会计人员们建立一个制度完善、法制健全的环境。对会计职业道德环境的净化,会计职业界应该不断去努力,同时,社会各界的协调和配合也是不能缺少的,对网络和媒体广告等宣传工具进行使用,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影响和感召力提升上来。 三、结语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会计工作的支撑,近年来,各大企业不断加强对自身会计部门的建设。在将会计工作能力提升上来的同时,对于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也是一个绝对不能忽视的重要课题,因此,这就需要企业在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建设的过程中,要首先明确其中存在的障碍,然后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为企业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基础。 作者:李若玲单位:肇庆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一、加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原因 1.可以更好的适应复杂的经济形势。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经济形势也不断变革,社会的生产方式和人们的生活水平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经济形势日趋复杂,不断凸显出各类经济问题。在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可以帮助企业更好的应对这些经济问题。因此,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必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2.帮助企业达到预期会计目标。企业能否顺利的达到预期的会计目标,与会计人员是否按照规范的行为工作密切相关。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是会计目标能否达到的重要因素,在外部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如果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较高,他们做出来的会计信息就会真实、准确、客观,能够帮助企业的决策者做出正确的决策,有利于企业达成预期的会计目标。反之,如果企业内部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参差不齐,他们可能会因为上级的压力或自己的私利篡改或泄露企业账目信息,给企业带来损失。 3.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会计对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作为会计工作的实际操作者的会计人员,他们的操作行为也将直接影响经济的发展。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加他们的自身修养,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建设,培养会计职业道德良好的环境,将会使会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以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有利于更好的发挥会计的作用,从而促进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当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在的问题 1.对会计从业人员的教育力度有待加强。造成我国当前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在当前我国的教育体制下过于关注会计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忽略了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对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力度有待加强。在目前常见的会计教材中,基本没有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相关方面的内容,同时在学生接受教育时也没有接受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培养。这就导致了学生走向会计工作岗位后职业道德缺失,极易因一己私利而违规违法。同时会计从业人员所接受的培训教育也都是以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为重点,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很少涉及。当前的这种会计培养体系,使得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普遍低下,会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2.会计从业环境混乱。环境对人有极大的影响,我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下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当前我国会计从业环境极其混乱。在中国的企业管理过程中“人治”的行为依然普遍存在,很多时候企业的管理决策者会指示甚至强令会计从业人员篡改会计信息,企业高层对会计从业者的影响力极大,因为会计从业者的薪酬、福利待遇都受到企业高层的控制,在企业高层的施压下会计从业人员很少能够坚持自己的职业道德。同时相关的会计制度不完善,使得会计从业人员无法在规定的制定下开展工作,这些问题都对会计人员能否遵循职业道德起到极大的影响作用。 3.会计职业道德体系不完善。一个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是会计从业人员自己安装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约束自己行为的前提,但是当前我国的职业道德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这也是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建设只是在审计会计活动中初具雏形,而占会计活动绝大多数的企业会计、管理会计、政府会计活动、税务会计活动中都还没有规范化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当前我国的企业会计、管理会计、政府会计活动、税务会计活动主要是靠法律的手段来维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而单纯的依靠法律手段并不能建立起来完整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会计职业道德体系的缺失和不足需要我们不断的去修订和完善。 4.会计从业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意识。当前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观念薄弱,他们缺乏对会计职业道德的整体认识,这也是我国当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一大阻碍。在经济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很多人已经被物质利益冲昏了头脑,部分会计从业人员也存在类似问题。他们为一己私利,置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于不顾,篡改数据、伪造报表、编造会计凭证。这些行为都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极坏的影响和极大的经济损失。也有部分会计从业人员本身能够在物质的冲击下保持清醒,但当他们面对企业高层管理决策者的非法要求时不能坚持自己的职业道德准则,导致违规违法。在他们的眼里,他们的行为完全是按照领导的指示,出了问题与自己无关,这种错误的想法最终导致他们落入法网。会计从业人员对会计职业道德意识的缺失,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是当前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 三、针对当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问题的解决方法 1.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求我们要在学校的教育中增添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课程,编写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相关教材,让学生在成为正式会计从业人员之前就已经对会计职业道德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培养他们坚持会计职业道德的自豪感。同时,在对在职会计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时候也要加强对会计职业道德相关方面的培训,让他们了解会计职业道德,并按照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要求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减少工作中的错误。最后还应该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要让单位中所有的人都了解会计职业道德,这样才能使会计造假行为减少,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到遏制。 2.加强会计从业人员对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很多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薄弱,他们甚至不清楚他们违背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因此需要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对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对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让会计从业人员了解他们的违规行为需要付出的巨大代价,从而有效的威慑那些会计职业道德观念薄弱的会计从业人员,达到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目的。 3.会计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并非完全依靠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来完成,它需要会计从业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来维持。因此会计从业人员需要从自身出发,加强自我学习、进行自我剖析,同时也要自重自省、自律慎独。只有会计从业人员加强了自身职业道德修养,才能使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更加容易打开局面。 4.构建良好的会计从业环境。会计从业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因此构建一个良好的会计从业环境将会对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构建良好的会计从业环境需要我们制定完善的会计操作管理制度,有效的发挥单位内部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监督作用,同时也要加强单位中会计人员的管理工作。当然构建良好的会计从业环境还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我国的会计法律体系,发挥国家强制部门的监督作用。 四、结语 会计从业人员是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开展,也直接影响经济的发展,因此加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刻不容缓。但我们也要清楚的认识到目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了解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并没有捷径,它需要我们长期为之努力。 作者:孙娴婷唐丽茹单位:大连财经学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医院会计职业道德建设论文 一、医疗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院会计人员对职业道德建设没有予以高度的重视 一些会计人员并未对其所处的职业予以高度的重视,缺乏远大的理想与崇高的目标,对本身职业规范没有清醒的认识,常根据自身习惯办事,具有极大的随意性。职业道德的淡泊使得会计人员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对整个医院的经济管理存在着巨大的威胁。 (二)医院会计水平偏低,缺乏与时俱进的能力和意识 部分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偏低,不具有自主学习的精神。由于信息的飞速发展,信息呈爆炸趋势泛滥,知识不断地更新,旧的知识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渐渐地呈现知识老化和缺乏的状况,一些会计人员在遇到问题时不能主动去探索,往往一错再错,不能胜任会计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另外,部分人员对自身的会计工作不熟悉,导致了工作效率的缺失,对会计岗位的职业道德标准有所降低。 (三)医院会计人员放弃原则,明知故犯 一些会计人员利用职业之便,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制造虚假的会计信息,从中谋取私利,漠视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这种铤而走险的做法,无疑违背了会计人员从业中的客观性和公平性原则。另一方面,部分人员没有履行好监督的原则,在利益的驱使下,隐瞒事实,并且进行人为的平账,严重违反了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医院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缺失危害性是极大的。首先,医疗事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事业其政策决断对百姓的生活有着极为密切的影响。而医院会计的任务是为医疗机构和政府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以便对未来发展决策做出相关的判断。判断的准确程度取决于会计信息的完整全面真实,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丧失势必造成医疗机构与政府部门决策的失误,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其次,医院会计行为不仅关乎个人声誉和医院水平,更是对国家社会风气的污染。医院会计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将不合理的支出合理化,助长了医院管理的腐败风气,不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构建。所以,加强医院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是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是加强医院内部的廉政建设的必要措施。 二、加强医院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一)加强对相关法律规范的建设 没有具体从制度上设立对职业道德准则规范的标准,医院的经济管理和财务制度的建设便没有了参考标准。制度的建设为医院会计人员提供了职责标准、程序和操作方法上的规范。就目前医院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中的各种问题来看,会计规章制度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如责任制的设立,将财务内部分工的明确化与制约化,将重大资产的处置和调度呈现在更加透明的监督中,减少了因制度不全而存在的道德建设问题。 (二)加强对社会风气的净化 作为社会中存在的一分子,医院会计人员的思想形成受到全体社会风气的极大影响。净化社会风气,必然能改变医院会计人员思想上的不足。社会风气的净化作为一项大工程,需要社会中每一个人的努力。政府要从根本上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让人们认识到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必要性,让整个社会形成“诚信为本”的氛围。 (三)加强对医院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教育 教育是提高人的思想觉悟的根本途径。会计管理部门通过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教育,深化他们对职业道德重要性的认识,形成正确的职业观念和“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操,提高医院会计人员本身的素质。此外,还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对医院会计人员的知识加以补充和更新,使他们自身的素质得到根本性的提高,增强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四)加强医院内部对会计人员的领导和监督 医院相关负责人应该树立良好的榜样,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同时,还应该密切关注会计人员的平时生活,积极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生活工作上的各种难题,做好思想监督,减少职业道德缺失的可能性。相关负责人应定期检查会计人员的在岗工作情况,对于职业道德建设有利的行为,应予以肯定和赞扬,对于存在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加以严厉的批评并督促其改正,必要时也可以运用一定的法律手段。 (五)升华职业道德精神 社会主义市场的快速发展对会计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对于传统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公正等原则,会计职业在参与社会主义经营管理与决策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使得会计职业的内涵得到进一步的拓展,会计工作的职业道德建设越来越需要提高技能和强化参与管理服务。医院财务人员职业道德的建设体现了一个医院的经济管理水平,是一个医院服务水平的体现,关乎一个医院的发展。只有对当前医院会计人员道德建设中的各种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各种手段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建设水平,才能从根本上创造良好的行医氛围,推动医院长久发展。 作者:刘毅单位: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论文 一、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1.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在企事业单位中,单位的领导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和会计人员是上下级的从属关系。会计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扮演者非常重要的角色。为了确保个人工作业绩、争取晋升机会等,单位负责人便向财会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非自发被动的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财务报表造假和造假账等违法活动。(2)而有些地方政府或者管理部门为了政绩,不调研市场,就向下级传达虚有的经济指标。有些国有企业未完成上级下达任务,便强迫下级企业代替去完成,因此不得不编造虚假的财务报表。据调查统计,大部分违反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都不是主动自愿地进行财务信息造假活动。为了确保个人的利益和今后的生活,会计人员不得不违反职业操守。 2.会计人员法律意识较弱 财会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每日与资金周转。金钱的诱惑会驱使一部分心存侥幸的财会人员违反法律,发生挪用公款等活动以牟取暴利。特别是一些不思进取、墨守陈规的会计人员,缺乏钻研精神和职业道德,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在一些小企业中,这种现象的发生频率更高了。因为这样的企业往往财务部门不健全,人员素质较低,管理制度也不是很规范。 3.法律监督的执行不到位 (1)在现今经济工作中,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会计人员自身约束能力与守法意识。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当财务行为与规章制度相矛盾时,企业往往片面地搞经济活动。(2)财政、税务与审计监督部门制定的监督标准不统一。在进行监督活动中,各部门不统一,管理上各自为政,不能达到相互配合共同监督的目标。(3)我国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罚力度也不大,造成了违反道德规范行为气焰嚣张。 4.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 能够满足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管理体系尚未出现。投资者,管理人员与政府分别从不同的途径获得利益,而各方利益时常发生冲突。企业是各方利益的共同枢纽。从管理者与投资者的角度,他们关心的主要是企业的微观利益,而对于政府,则关心的是地方甚至国家的宏观利益与资源最优配置。这些差异不同造成了一些财会信息造假的行为。 二、完善企业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具体措施 1.建立一个完整、发展程度高的会计职业道德体系 会计职业道德应包含政府审计职业道德,财务与会计职业道德,注册会计职业道德等。应包含职业精神,职业培训,职业责任和职业公正这四个要素。表现为廉洁自律、服务企业、保守秘密,客观独立、责任心强、有意的职业技能和财务会计伦理等。 2.转变现有会计人员招聘方式 (1)可以采用管理制度与就业制度相结合。建立会计事务所作为会计人员的培训和选拔基地。因地制宜,依据公司实情与规模制定相应录用办法。(2)此外,还应该提高单位负责人业务知识和法律意识,了解《会计法》。发挥法律有效的约束作用,坚持依法办事。 3.加强监督作用 会计监督保证会计工作在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1)会计监督具体内容应包含:对原始凭证、会计账簿、实物、会计人员与财务收支的监督。除此之外,还要分设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单位。各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的内部和外部会计监督系统。同时能够在督促良好的会计工作,规范金融秩序和提高会计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2)各监督机构的监督标准应该统一,且功能互补交叉。这样,财务、税政与审计部门分别能够对会计活动的不同方面进行监督,发挥各自的最大功效,监督活动能够有效的执行。 4.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1)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避免一人多职从而发生以权谋私的行为,优化会计环境。(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的实情,制定并完善规章制度。将宽泛的条款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如学习西方国家,按责任的大小,来进行由于会计欺诈造成的民事赔偿。(3)加大处罚力度。从法律规范方面,要增加会计舞弊成本,并使其大于非法欺诈收益。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违规活动。 5.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与自律能力 通过思想品德、法制与专业知识等三个方面的教育,提高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与自律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以使其形成诚信的工作观。 作者:王震宇单位:惠州市技师学院 会计职业道德论文范文:企业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一、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 1.会计信息的失真 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目前在我国大部分企业中是普遍存在的。会计职业道德的高低,对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工作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形成与提供违背了客观的真实性原则,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失真可分为无意失真和故意失真两种类型。会计信息失真会给企业带来一些危害,比如,会计信息失真会成为一些掌握一定权力的人以权谋私的保护伞,通过做假帐,使某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得以蒙混过关;会导致税收和国家资产的大量流失;会导致资产帐实不符。 2.财会人员专业水平偏低 现在的企业中有很多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很低。我国众多财务人员中,大部分都为初级职称人员而中高级职称人员只占20%,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学历与业务水平都不高。甚至有诸多会计人员对基本的业务素质缺乏,对会计工作只是应付差事而已。他们知识老化业务或知识贫乏,对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知之甚少,职业胜任能力专业技术能力都较差或明显不够。工作中业务素质的低下还表现在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记账账簿混乱不符合规范、报表挤数账账不符的现象。由于会计人员实践中业务不熟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对会计工作质量都大大降低,对职业道德的要求也违背了。 二、会计职业道德现状的对策 1.会计职业道德的宣传并创造一个良好氛围 采用职业道德教育与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用真实的案例教育会计人员,使从业人员对职业道德规范的感性认识和教育的效果增强。还要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会计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惩罚失信违法者鼓励守信守法者,加强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的遵守。要加强媒体宣传教育力度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教育作用,披露失信违法典型广泛宣传诚信思想,让全社会认识到诚信的重要作用。扎实的工作,努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 2.提高企业领导者的职业道德并对企业高管进行教育 企业的领导者对企业的良好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一个企业的领导者,是该企业的灵魂人物。他应当以身试则,将会计职业道德融入企业文化当中,对员工进行企业伦理教育,使之成为企业的精神,最终成为企业灵魂。企业需要有一个德高望重的领袖人物,设定企业伦理目标,制定企业的伦理守则,并且对员工进行伦理教育,是企业会计人员深刻认识到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性。 3.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 要想促进良好会计职业道德形成教育是根本途径。企业和和会计管理部门,要不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并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另外,要将继续教育和培训,都列入业务考核的范围,让企业会计人员能利用继续教育深化对会计职业道德的熟知,树立法制观念诚信观念,对自身道德修养不断提高。 4.完善健全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要同内部控制制度相辅相成。在企业内部要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严格的职务分工,处理会计事项和经济业务应严格分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还要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建立健全以行业自律监管为优秀的会计监督体系加强企业外部会计监管,监督约束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工作,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得以保证。并且不断加强政府的外部监管制度,加强对企业的财务检查和审计由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加强对新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新会计准则的施行更要监督检查,企业会计职业判断行为得以约束,增强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与客观性。 5.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要做到内部控制,需要使货币资金不相容,职务要分离,要钱账分管,要银行预留印鉴。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也需要内部控制制度。只有建立健全一个包含内部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内部审计监督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严密的,较为完整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才能有效地防止会计诚信缺失问题的发生。 三、结语 会计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发展,会计行业也越来越为要求讲求会计诚信,因此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意义重大。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世、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诚的精神,是会计执业界人士心中的准则,加强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势在必行的。 作者:崔军玲单位:河北省水利工程局
计算机研究论文:计算机英语教学特点的研究论文 1引言 计算机专业英语是各个层次的计算机类专业的必修课,是大学英语教学的延伸和提高,也是学生大学期间英语不断线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由于计算机学科的特殊性,即绝大部分计算机新技术都源于国外,要想快速学习、掌握这些新技术和新的开发工具,必须能够熟练地阅读计算机英文文献。同时目前倡导的双语教学,要求部分专业课程要用原版英文教材,这就要求学生必须先掌握足够的基础知识专业词汇。所以专业英语对计算机科学及相关专业的学生来讲,非常重要。 计算机专业英语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学生掌握常用的计算机专业英语词汇、培养科技英语的阅读理解、翻译及写作能力,但各高校基本上都是将该课程设为考查课程,相当一部分学生学习效果不理想。从毕业设计中的专业外文文献翻译和毕业论文的英文摘要,就可以明显地看出来,有的学生甚至直接使用“金山快译”之类的翻译软件来翻译。如何更好地讲授好计算机专业英语课程,达到更好地教学效果,是许多计算机学科的教师探讨的课题。 2计算机专业英语的特点 计算机专业英语除了具有科技英语的一般特点外,还有其自身的特点。 长句多。 被动语句多。 祈使语句多。 专业术语多。 新词多,且合成新词多。 缩略语多。 一词多义。 其中缩略语出现的频度高,以及新词(包括新缩略语)产生快和数量多是计算机专业英语区别于其它学科专业英语的主要特点。 3教学内容的选择 3.1教材的选择 计算机专业英语的教材比较多,层次也不同。选择一本合适的教材是取得好的教学效果的基础,选择教材时有以下几个原则: (1)全面性。计算机专业英语是要介绍计算机专业课程涉及的词语和知识,所以教材内容要尽量全面,至少要包括大部分计算机专业课程的内容,如计算机原理、数字逻辑、数据结构、数据库、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程序设计语言等等。目的是掌握相关词汇,所以理论上不要求太深,通常是介绍性质的,事实上目前计算机英语教材中不少课程内容都是源自某一课程的英文教材的内容介绍,或者是摘编出来的。 (2)时效性。由于计算机技术发展非常迅速,且新技术市场化周期越来越短,要使学生能够掌握新的计算机技术和新的实用工具软件,就必须考虑教材内容的时效性,达到与时俱进。 (3)适用性。由于计算机专业英语教材较多,层次不同,包括两年高职、三年高职、专生本、本科等层次,相应的内容深浅、侧重点各有不同。同时现在计算机相关专业也越来越多,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专业、软件测试等,不同的或方向对课程内容的侧重也不同,所以要根据不同的教学对象选择适用的教材,当然,也可以对教材内容进行选择性的取舍。 3.2适当补充新内容 由于教材编写的时滞性,一些实用的新技术不会包括在教材中,而计算机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学生急于了解计算机新的技术发展和应用情况,特别是实用性的技术和新软件功能等,所以要根据当前的技术发展,适当补充一些介绍计算机新技术的内容。如笔者在近年的教学中,及时补充了、IPV6、超线程(Hyper-Threading)、Dual-CoreProcessor、DDRMemory等实用性强的新技术的文章,很受学生欢迎。根据经验,学生是非常乐于了解新技术的,特别是那些已得到应用的主流技术。 另外,大部分教材内容理论性较强,对一些基本的实用操作则介绍很少,如对于CMOS设置、键盘上各键名称的具体含义、软件基本操作术语等基本的实用英语则很少有介绍,甚至部分学生本科毕业时还不知道“Ctrl”、“Alt”键等具体是哪个英文词及其实际含义,“有专业没常识”。所以在教学时,应当补充这些最基本的内容。 在教学时还应适当讲授科技英语的阅读、翻译和写作的基本知识和技巧,使学生能够熟练翻译相关的技术文章,并基本上可撰写一般性英文科技论文,特别是要掌握科技论文英文摘要的写作方法。 总之,在教学内容上,要达到全面性、时效性、实用性的合理协调。 4教学进度安排以及与专业课程的协调 计算机专业英语教材的内容通常是以计算机专业课程为单元编排的,如计算机硬件、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等等。本科计算机专业英语通常是在三年级开设,专科通常是在最后一学年开设,此时学生有些专业课程还没有学到,这样就会增加对计算机英语课文理解的难度。所以在教学进度的安排上,要兼顾其它专业课程的教学进度,对于学生没有学过的专业课程,由于在学习对应的专业英语时,学生没有该方面的概念,老师又不可能将理论原理讲得很透彻,学生学起来可能会一头雾水。对于已经学过的专业课程,再学习相应的专业英语,其效果要好得多。另外还要考虑采用双语教学的专业课程,合理灵活地安排课程内容和进度,不一定非要按照课本上的章节顺序来进行。 5教学及辅助教学形式的多样化 多媒体及其它现代技术已广泛应用于教学,利用这些技术可以使教学形式多样化,获得传统的教学方式难以获得的良好的教学效果。除了传统的板书教学外,还可以利用下列方式。 (1)PPT等课件。利用投映机播放PPT课件来讲解课文,要比让学生都低着头看自己的课本讲解,效果要好得多。 (2)音频。目前部分计算机英语教材都提供了相应课文的音频材料,而且网上也有许多计算机专业英语的听力材料,利用PC教师也可以自己录制英语课文的录音。利用音频可以有效地锻炼学生的专业英语的听力和口语。 (3)视频与动画。许多计算机相关网站上都有计算机技术和知识的视频材料,特别是一些著名的IT公司如IBM、Microsoft等公司的网站上,经常及时地提供介绍其新技术和新产品的英文版视频和动画,其发音纯正,制作精美,形象直观,时间通常为几分钟,介绍一种产品或技术的主要特点。观看这类视频短片或动画,提高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学生既锻炼了听力,同时也学到了新技术,所以效果非常好。 辅助教学对教学效果的影响非常重要,要想使学生很好地掌握计算机英语,除了课堂上的面对面的教学、交流外,还要充分利用其它的辅助教学手段。网络技术的普及为我们提供了多种辅助教学方式。 (1)网络课程。教师可以在校园网上建立自己的计算机英语网络课程,将自己的教学课件等资料放在上面,教师可以通过网络课程布置作业、上传学习资料、答疑等。学生可以随时访问学习,提交作业、提问题等。网络课程在校园内已成为教师的一种重要的辅助教学平台,也是学生重要的学习平台。 (2)博客。虽然博客近几年才开始兴起,但已有许多教育工作者尝试将其应用于教育中,有的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目前许多网站都提供了免费的博客空间,并有专门的“教师博客”、“学生博客”网站等用于网络教育。博客的特点是网页创建非常简单,且使用方便,空间免费,无须个人维护。可以作为教师的辅助教学平台和学生的自主学习平台。如笔者创建的个人的计算机专业英语博客,可以方便地上传计算机英语学习资料、作业等,同时不定期地开展专业英语学习专题讨论,要求学生提问题和发表评论必须使用英语,学生也非常乐于访问、交流,自然而然地提高了学生的计算机英语阅读和表达能力,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辅助教学方式。 (3)E-Mail。E-Mail作为一种日常的通信工具,笔者要求学生在向笔者发E-Mail全部使用英语,当然给学生的回复也是英文的,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有效地锻炼学生的英文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学生也乐于以这种方式与老师交流,很好地配合了计算机专业英语的教学。 另外网上有许多英文的计算机幽默短文和漫画,在讲解课文时适当地让学生看一则相关的计算机幽默(英文)或一幅计算机漫画,可以活跃课堂气氛,加深印象,寓教于乐。还有许多学生都喜欢听那些经典的和流行的英文歌曲,虽然不是关于计算机的英文歌曲,但由于歌词通常都很精炼,语法简明,学生也爱听,在课间休息时播放学生喜爱的英文歌曲,潜移默化,有助于其英语水平的提高。超级秘书网 6作业与考核 平时的作业和考核也是课程学习的重要部分,由于许多计算机英语教材在书后都提供了课文的参考译文和练习答案,所以相当一部分学生对课本上的作业习惯于抄答案,这样一方面对学生没有任何效果,另一方面也干扰了老师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准确了解。对此可以采用灵活的课下作业和考核方式。如将课外的计算机英语音频资料提供给学生,安排在课下练习听力,下次上课利用几分钟来测试其效果。再如在课堂的最后几分钟安排随堂的快速翻译和写作,可以很好地培养学生的快速阅读和写作能力。笔者的实践证明,这些方式效果很好,学生也很欢迎。 7结束语 虽然计算机专业英语通常是辅课,但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除了能进一步提高其专业英语水平外,还可以丰富其专业知识,提高其就业竞争力。所以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积极性是很高的。 要想很好地讲授好一门课程,作为教师需要付出大量的心血,还要广开思路,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和技巧,提高教学效果,计算机专业英语课程也是一样。特别是语言的学习需要语境,教师要抓紧一切机会为学生创造条件,如在课下主动用英语与学生交流,课堂上增加互动,及时了解学生的意见等。当然计算机专业英语的学习涉及到教师、学生、与其它课程的协调等多种因素,要想方设法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针对课程的特点,利用多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和辅助教学手段,以获得更好地教学效果。 计算机研究论文:计算机英语教育中的相关问题研究论文 摘要:基于计算机专业英语的课程特点,结合实际教学中的具体情况,探讨了教学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以及应采取的教学方法,旨在更好地促进计算机专业英语的教学工作。 目前,计算机专业英语不仅是各层次计算机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也是部分国内、国际认证考试的主考课程,同时还是获取国外最新计算机技术、动态信息的语言工具。无论是学习最新的计算机技术,还是使用最新的计算机软硬件产品,都离不开对计算机专业英语的熟练掌握。目前国内许多院校,为了适应这种需求,已经或正在积极开设计算机专业英语课程。对于高校计算机专业教育来说,专业英语这门课程显得尤为重要。在此,结合个人多年教学经验,针对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英语教学特点,提出几点建议,以期与广大同仁商榷。 一、高职计算机专业英语教学目标 (1)培养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一定量的现代计算机专业词汇,能熟练地看懂计算机屏幕信息的英文提示、菜单、帮助文件及出错信息。 (2)培养学生能顺利阅读并正确理解本专业资料,能阅读和翻译计算机的软硬件手册、资料和说明书。 (3)具有一定的听说能力。 二、计算机专业英语教材选用 计算机专业英语教材的选择特别重要,既要针对教学对象的特点,又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当今计算机发展的新成果。目前流行的计算机专业英语教材种类繁多,各教材内容覆盖范围、侧重点、深浅均有不同,应根据不同的教学层次,选用不同的教材。就高职学生而言,他们的基础本来就比较薄弱,再加上没有考级的压力,所以英语的学多停留在高中毕业水平甚至有所下降,对他们的教学就应该选择一些比较简单的教材,最好是教材中还有一些关于组词、语法等知识的补充材料,以便教师在讲课的过程中给学生补充必要的知识。 三、合理设置专业英语课程开设时间 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高职院校,都是将专业英语安排在第三学年的上半学期,这种做法滞后于专业课的教学,使专业英语对专业课的教学应起到的配合、帮助和促进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因而笔者认为,应当对专业英语开课的时间作以调整,即从大学一年级就开设专业英语课,使专业英语、公共英语贯穿大学整个三年的学习,并与专业课程的设置同步,并且专业英语课程的内容应与本学年、本学期的专业课程紧密相关。这样,一方面可让同学们感到所学的专业英语,学有所用;另一方面,也及时解除了学生在专业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因为英语词意不明确而带来的障碍,对专业课的学习起到积极配合和促进的作用。 四、计算机专业英语教师的安排 在教师选用上,不少学校安排英语教师讲授计算机专业英语。英语教师虽然具备了较高的英语授课能力,但由于英语教师对计算机专业知识不熟悉,不能灵活地组织调整授课内容以适计算机专业英语特点。要完成这门功课的教学任务,它要求教师必须同时具有英语与计算机教育素质水平。同时,对教师的其它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专业知识与外语知识的整合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网络技术)能力等。计算机专业英语的特点,决定了计算机专业英语的教学最好由计算机专业方面的教师来承担,这样做的优势是专业教师在讲授过程中,涉及计算机领域方面的概念、专业术语、专业知识时,轻车熟路,可以用非常简练的语言将看似高深的道理简单化。为了教好学生,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教师必须刻苦钻研,在学习计算机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努力学习其它知识、了解计算机专业的最新科研成果及该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把握教材,把课教好、教活。每一个讲授专业课的教师都应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能够对其所授课程包括上机操作中所能遇到的专业英语名词、对话,以及实验环境中的英文信息,流利地阅读,及时正确地给予解释和说明,从而使学生更加明白英语在专业课学习中的重要性,使他们更加自觉地学好英语。另外,提倡各门任课教师都应增加专业英语词汇的应用,在多名教师反复应用的过程中,使学生们加深对常用专业英语的理解和记忆,提高专业英语的应用能力。超级秘书网 五、教师应采用多媒体辅助英语教学 建议在英语课的教学中,应尽可能地采用多媒体手段,把每一章节的内容都制作成多媒体课件。多媒体技术具有图形、图像、声音、动画、文字等多种信息功能,而电脑入网后的信息量大、信息变更速度快、信息资源共享性高,都是过去任何一种传媒无法比拟的。在计算机英语教学过程中,讲的都是与专业相关的内容,一般是一些应用程序,或与计算机系统有关的问题。单靠学生通过思维去理解,肯定有不同程度的差异。如果我们在讲授的同时把课程内容用计算机演示出来,就一目了然了。此外,还可以提供一些课外阅读材料,让学有余力的同学去自我提高,并提供留言板,让同学们可以提出自己的问题和一些好的建议。 总之,讲授和学习这门课程的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互动活动中都具有主观的能动性,双方都应遵循科学的教学原则,不断摸索适当的教学方法,在实践中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和激励,依据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高效高质地完成教学目标,以达良好的教育效果。希望通过上述方法的实施,使高职学生的专业英语能力有一个较大的提高,使之与专业能力、计算机的应用、编程能力的需要相适应,达到和满足社会及软件企业用人的标准和要求,为学生的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计算机研究论文:大学英语计算机口语考评的制度研究论文 【摘要】大学英语计算机口语考试与传统面试型口试相比较具有诸多优势,本文通过对首都医科大学计算机口语考试的相关研究,为更有效地进行计算机口语考试提供实践经验,并提出建议。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方案(试行)》明确提出:将积极研究开发设计计算机口语测试,以进一步扩大口语考试的规模。首都医科大学早在2007年就在本科生中全面实行计算机笔试、听力和口语考试,实践表明大规模计算机口语考:试是可行的,但也有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一、首都医科大学计算机口语考试的设计与实施 (一)计算机口语测试流程目前首都医科大学的大学英语口语考试主要包括以下5个步骤:试卷命题(教师命题、主考审阅、计算机录入)考务管理(考场、考生和监考安排)考试过程(考试登录、考试进行、收卷和交卷)试卷批阅成绩处理(成绩、成绩统计分析和资料存档)。 (二)计算机口语测试设计 计算机口语考试与直接型面试考试具有同样的效度和信度是计算机口语考试成功与否的关键。我们根据《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学生的口语能力应包括3方面:语音语调、连贯表达能力和语言交际能力,设计计算机口语考试。1.考试任务口语考试的测试任务主要有:(1)考前热身问答(warm-upquestions),(2)短文朗读(readingaloud),(3)故事复述(retellingthestory),(4)就给定题目即席讲话(continuousspeaking)。(1)(2)(3)主要考察学生的语音语调,任务(4)考察学生的连贯表达能力和语言交际能力。 2.评分标准 为全面、详尽、客观地了解学生口语水平,我们根据语音、词汇和流利程度等因素制定评分标准对考生的口语表达能力进行评分(总分为10分,分为5个等级)。 3.评分方式 为保证评分标准的一致,我们对评分教师进行了严格的培训。为确保评分的公正,每一份试卷的数据都被输入移动硬盘,由两位教师分别进行评分,如两次评分差距超过两个等级(4分),就由主考教师进行复听复核。 (三)计算机口语测试的实施 本研究的实验对象是首都医科大学2007级七年制学生90人,在两个不同的语言实验室同时测试同一套试题,考试时间为15分钟(不包括考场就绪、考生登陆和试音的时间)。学生进入考场后,输入姓名学号登陆,考务员确认学生身份,学生试音,调节音量,试卷分发,学生考试。考试结束,考务员统一提交试卷,上传试卷到服务器,所有数据输入移动硬盘存档,学生端的试题及答卷文件被删除。 二、计算机口语测试的结果 (一)基本情况分析 本研究的实验对象为第二次参加计算机口语考试,有一定的经验。考试安排在一般的语言实验室,考试时相邻座位有一定干扰,学生戴耳机进行测试,录音效果较好,评分教师能清晰的听到考生本人的声音,没有串音的情况。样本采集基本合格。75%的实验对象充分利用了考试时间,未完全利用考试时间的同学主要是由于其语言能力,不能连贯表达,或对讨论问题发言过于简单,空耗了考试时间。 (二)数据分析 本次测试的总分为10分,平均分为7165分。可以看出实验对象的整体口语水平不是很高。标准差1156,说明大多数学生的本次考试表现相近。平均分和中位数较接近说明测试采样趋于正态分布,有一定代表性。 不同评分员的评分还不能保持完全一致,两个教师对一个考试的录音打分完全一致的只有35155%,差半个等级(1分)的有56168%,两者累计达到92123%,这表明教师掌握评分标准的情况还是令人满意的。超级秘书网 三、讨论 我们在此次口语测试后立即对考试进行了问卷调查,之后又对部分实验对象做了深度访谈。发放问卷90张,收回有效问卷86张(占95156%)。考生对计算机口试总体上持赞成态度:多数学生认为计算机考试比面试型口试压力和紧张情绪减少很多;计算机屏幕上的文字有助于考试对考题的理解,激发学生的思维,同时减少学生听力水平对其口语水平发挥的影响。他们认为计算机考试的缺点在于:人机对话使考试缺乏真实性;在不理解考题的情况下,没有机会请考官重复问题;考生在情绪欠佳时无法得到考官的鼓励和帮助;少数学生(3名)提出考 试时受到临近学生答题声的干扰。评分后,对评分教师的访谈反映出计算机口语考试如下优势:(1)计算机考试的公正性相对较高,有效避免了考官的临时状态、情绪、发音语调、语速等可变因素。(2)计算机考试时间比面试型考试时间掌握更精确,确保每个考生享有同样的发挥时间。(3)计算机考试避免了考试和评判时的主观性。面试型考试是不可重复的,通常是考试当场对考生成绩进行评判,尽管可以通过录音和录像复听,但这仅限于少数考生,难免出现不够客观的考官印象分,而计算机口语考试使评判更加专业化、流水化,而计算机考试可以复听和反复比较的特点使其在准确性和效率上远远高于面试型口语考试。(4)计算机口语考试使同一套考题为更多的考生使用,这既节约了资源增加试题的使用率,相同的考题也提高了考试的信度(保证考试内容和难度更加一致)。(5)英语教师不需进行长时间的持续面试和现场给分,消除了考官的压力,计算机考试大大节省了人力和物力,而且评分可以由专业人员在方便的时间和舒适的环境下进行。(6)多媒体资源的应用极大的丰富了口语考试的内容。除了考生提出计算机口语考试存在的问题,教师们还提出了在计算机考试中,一些学生的考试缺乏真实感,表达不够自然;计算机口语考试的操作系统教师较难掌握,考试需要熟悉计算机口语考试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操作;面试型考试的评分是由参与考试全过程的考官给出,计算机口语考试考评分离,可能会有部分不够负责人的评分教师在没有听完考试全部录音的情况下,根据部分录音内容评分。 四、结论 尽管计算机口语考试的实际效果还做不到尽善尽美,但这是解决大规模口语考试的有效途径。本研究表明,大学英语计算机口语考试较之面试型口语考试的信度和效度都较高。交际性强、听力和记忆负担轻的考题是较为理想的口语测试任务。实行计算机口语考试是大势所趋,这迫切需要建立大型口语考试试题库和完善口语测试系统,同时应加强对评分人员的培训。 计算机研究论文:计算机网络词语翻译中的懒惰现象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分析了计算机网络词汇翻译中的懒惰现象,对计算机网络词汇翻译中采用的归化异化两种方法进行了论述,认为该懒惰现象具有相对的积极意义。同时,网络词汇既有一般科技术语翻译的特点,又有它独特的翻译方法。对网络词汇的翻译要根据其接受程度和读者的文化包容性,以归化、异化融合并存为主。 [关键词]网络词汇懒惰现象缩略语积极与消极归化异化 随着电脑科技的飞速发展和日益普及,与之相应的许多计算机网络词汇,以其简洁、形象、比喻生活、富于联想等特点,异军突起,在英语和汉语词汇中都占有重要的一席。计算机词汇不再仅仅只是科技领域的普通科技词汇,而是以其独有的特点越来越多的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去,尤其是与那些在计算机前成长起来的年轻一代息息相关,而其翻译也随之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 本文分别从计算机网络词汇翻译中的懒惰现象,及其归化异化两种翻译方法入手,对计算机网络词汇的翻译进行分析。 1.懒惰现象。 1.1现象: 下面是笔者搜集到的一些颇为流行、颇具代表性、译介非常出色的词汇。从中可以看出缩略语及其翻译,甚至是英汉语言中的懒惰现象。 源语Abbreviation译语缩略语mo(dulator)+dem(odulator)Modem调制解调器猫videocompactdiskVCD视频光盘/小型激光视盘影碟compactdiscreadonlymemoryCD-ROM致密盘只读存储器光驱compactdiscreadandwritememoryCD-RWM致密盘读写存储器光盘刻录机有些词汇的翻译出现了中西合璧现象,懒得把一部分英语译成汉语。比如: 源语Abbreviation译语缩略语InternetProtocolPhoneIPphone网间协议电话IP电话informationtechnologyIT信息技术产业IT(业)注:时下有种看法,谁要是说“信息技术产业”就有被看成“土老帽”的风险。IT才最洋气、最具异国情调(exoticism)。 有时人们似乎忘记了本族语,懒得去翻译源语,而直接套用源语中的说法,拿来为我所用,竟然在人民大众中流行起来。这不就很能说明问题吗?例如: 源语Abbreviation译语缩略语digitalvideodiscDVD数字式光盘DVDcomputeraideddesignCAD计算机辅助设计CADcomputeraidedinstructionCAI计算机辅助教学CAIdiscoperatingsystemDOS磁盘操作系统DOS1.2懒惰现象的分析: 美国哲学家Grice提出的会话合作原则(CooperativePrinciple)包含四条准则(maxim)及相关次准则。这四条准则是:数量准则(QuantityMaxim)、质量准则(QualityMaxim)、关联准则(RelationMaxim)、方式准则(MannerMaxim)。这里只探讨和本文相关的数量准则和方式准则。 数量准则:1)使自己所说的话达到(交谈的现时目的)所要求的详尽程度;2)不能使自己所说的话比所要求的更详尽。方式准则:3)说话要简要(避免赘述)。(何兆熊,2000:154)简单来说,数量准则规定说话人所提供的信息量不应过多也不能过少;方式准则要求说话人简明扼要,避免冗词赘句,提高交际效率。 在笔者看来,数量准则和方式准则中也包含这么一层意思,即该偷懒的地方一定要偷懒,不该偷懒的地方切忌偷懒,否则交际失败,后果自负。语言能容纳懒惰现象,规则使然。因此,无论是把modem译介成“调制解调器”还是“猫”,或是直接拿来使用,只要各种读者群(readership),从专业人员到人民大众,能理会、能交际、能工作、能生活,这就达到了其语用目的。 1.3懒惰现象的功用。 1.3.1扩充汉语词汇。 懒惰现象和扩充汉语词汇听起来风马牛不相及,事实上两者息息相关。“翻译工作者最大的苦闷之一,是汉语词汇的贫困。百年来,虽然创造了不少译名,并且借用了不少日译,可是有些最常用的字,还是没有妥当的汉译的。”(王宗炎b《,翻译通报》 Vol.II,No.5)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以及全球一体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外来词及其缩略语进入我们的生活。对这些词语的译介,不管是音译、意译、中西合璧,还是拿来主义,都能扩充汉语词汇,填补译语中的词汇“空缺”。这不能不说惰性在此起到了重要作用。可见,惰性也能恩泽汉语。 1.3.2译名统一。 译名统一问题一直是翻译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译名太多无疑会造成语言的混乱,但语言有其自身的规律—————优胜劣汰。优秀的译名经广泛传播会在语言中存活下来,而劣质译名大多行之不远。(于海江,1999)。外来词音译也好“,约定俗成”也罢,最终的落脚点必然是一个:简洁、标准、大众、流行。 “译名有三难:一难于正确,二难于合民族形式,三难于大众化。”(王宗炎c,《翻译通报》Vol.II,No.5)语言中的懒惰现象似乎可以翻越这三座大山。虽然各种汉译都有自己译介的环境和历史条件,但应该结合我们汉文化的特点和具体情况,优胜劣汰,使其统一。同时,也让语言这个开放性系统不断地新陈代谢,吐故纳新,就像早期的由‘德曼克拉斯'''' (democracy)到’民主‘一样,由’大乱‘到’大治‘。(张政,1999)1.3.3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 在英汉口语体中,冗余现象与简化倾向并行存在,它们是一对矛盾。这一矛盾来源于社会功能,又在社会功能的作用下并行发展,相辅相成,相互制约。冗余现象可以增加信息传送的准确性和可接受性,简化倾向则可提高信息传送的效率。(吕国军、李胥森,1992:12)由此可以看出,语言中的懒惰现象具有相对积极的意义。当然,积极意义的产生源于翻译和语言运用过程中对“规则”的严格遵守。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超出语言的“游戏法则”,干些无谓的偷懒的活计,无助于扩充汉语词汇,无助于统一译名,无助于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可以设想,把人们从未谋面的源语中的缩略词和外来词生搬硬套到汉语中去,与国人,尤其是与普通读者群交流时懒得去解释,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场面!毫无疑问,说话者或作者违反合作原则,听者或读者诧异,交际失败。 2.归化异化融合并存是网络词汇翻译的正确途径。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网络术语越来越为人们接受。正如计算机从286型发展到586型只花了几年时间一样,网络词汇与其它科技词汇相比,具有发展快、更新快的特点。同时,现代人喜欢多样性,不喜欢墨守成规。因此,网络词汇翻译虽然仍有对诸如“搜索引擎(investigator)、菜单(menu)、鼠标器(mouse)”等大量网络技术术语的归化翻译。但异化的程度越来越高。“e-mail”既有“电子邮件”、“电子信函”的归化译法,又有“伊妹儿”这样通俗、易于接受的异化译法。甚至象《人民日报》这样的正式报刊也使用“伊妹儿”这个名称。另外如“WWW”这个网络词汇,在英语中的全名是“WorldWideWeb”,归化的译法是“世界广域网”。但其异化译法“万维网”更时尚。它巧妙地借用了这三个中文文字的汉语拼音都是以W开头,与英文形似的特点。但是,由于汉语不是拼音语言,英语词汇很少能直接进入汉语,在英汉语言交流中新词的诞生,主要是在汉语本土文化与世界文明的冲撞后,相互折中和融合的结果,表现在网络词汇的翻译中就是一种音译加意译构成的译词,即一般所说的谐音联想词。所以,网络术语翻译更常用的是归化异化融于一体的方法。如:黑客(hacker)、因特网(internet)。这两个词的翻译方法是:前一部分是异化的方法,保留了其源语词汇发音的特点;后一部分是归化的方法,点明其意义。同时,由于有些网络技术术语,尤其是其缩略语形式不易翻译,更由于在这一领域里人们的文化包容性越来越强,网络术语翻译目前流行一种特殊的归化异化融合方法。这是一种保留某一词汇的英语单词或其缩略语,即保留源语词汇的洋味,再进行归化翻译的方法。如“Infoseek查询工具、Ultrasmart查询方式、IRC多人实时交谈。”超级秘书网 3.结论 论述了计算机网络词汇翻译中的懒惰现象,该懒惰现象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只是相对的。它在扩充汉语词汇、统一译名和提高信息传递的效率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它也可影响交际(书面或口头)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交际失败。总体来讲,懒惰现象在语言中的积极作用远大于其消极作用。同时,网络词汇既有一般科技术语翻译的特点,又有它独特的翻译方法。对网络词汇的翻译要根据其接受程度和读者的文化包容性,以归化、异化融合并存为主。 参考文献: 1.王宗炎a.音译和义译。翻译通报,Vol.I,No.5译名论集。张岂之,周祖达主编。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02.王宗炎b.漫谈译名。翻译通报,Vol.II(5).同上3.卢欣渝。科技新词汇译名的统一性———漫谈因特网词汇[J].中国科技翻译。1999.(11)。 4.刘英凯。归化———翻译的歧路[A].杨字俭、刘学云编。翻译新论[C].湖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 5.张政。简论计算机词汇汉译中的两种状况。中国翻译,1999(6)6.纪春。简论计算机与网络词汇的翻译。中国科技翻译,2001(1)7.谭惠鹃。从文化的差异与渗透看翻译的异化与归化[J].中国翻译。1999.(1)。 8.徐丹。文化融合中的语言异化问题[J].中国翻译。2000.(5)。 计算机研究论文:院校计算机专业教学手段研究论文 摘要:文章分析了目前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的教学现状及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分级教学、改革考试方式与成绩评定方法等具体措施,并在实践应用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计算机文化基础;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考试方式 《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是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接受计算机基础教育的入门课程,也是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开设该课程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大学生的信息素养,使学生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把计算机作为一种有效的工具,应用到各自的专业中。如何开展好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考试方式是我们应该重新思考的问题。 《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的教学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学生水平参差不齐对于刚入校的新生来说,由于地域和家庭环境等方面的差异,他们在计算机方面的知识水平差别很大。这就明显地加大了教学难度,基础好的学生对课堂内容已掌握,对上课毫无兴趣,觉得在浪费时间;相反,对于基础差的学生,课堂内容不仅是新知识,而且要掌握还存在一定的困难,教师必须要有一定的耐心。这使教师无法准确把握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教学形式多样,方法呆板目前,在许多高校《计算机文化基础》课大都采用形式多样的授课手段,既有黑板、投影仪,又可以板书与多媒体演示相结合,极大地丰富了教学内容,使讲解的内容更加直观形象。但是教学方法仍显呆板。首先,教学方法没有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忽视了学生是教学的主体,师生缺少交流,不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及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其次,有些多媒体课件只是把黑板的内容搬到了大屏幕上,使多媒体教学成为显示在屏幕上的教科书,多媒体教学的特点没有真正体现出来。 理论教学与实践脱节,实验效果差《计算机文化基础》的性质决定它是一门以实践操作为主、理论教学为辅的基础课程。现在《计算机文化基础》教学普遍将课堂讲授与机房实验分开。一般上完一次或数次理论课后才上一次实验课,理论课时比实验课时多,比例不合理,教学效果不理想。另外,在实验时,一个实验指导教师有时要同时指导一两个班,影响了实验教学的效果与学生动手操作的积极性。 考试形式单一,成绩评定方法不科学《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实行教考分离,全校统考的考核方式,考试形式以笔试为主,对于开卷笔试、实践操作考试、演示考试及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等考试形式较少采用。总评成绩主要以平时成绩和笔试成绩相结合进行考核。但从卷面成绩上不能反映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真实水平,理论成绩比例过重,因此总评成绩体现不出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教学改革的方法与建议 改进教学模式,采用分级教学针对新入校学生的计算机知识与能力参差不齐的现状,建议进行分级教学,即根据学生入学时计算机基础水平的差异分不同的教学班进行教学。如可在新生入学时进行《计算机文化基础》的摸底考试,根据考试结果对学生进行分级,甚至部分学生可免修。同时开设相应的选修课,如《办公自动化》、《网页制作》、《计算机网络基础》等,使免修学生能多学一些新知识,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在分级教学中,可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使学生共同达到一定的要求,还可因材施教,使优秀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学的更多、更深。 改进教学方法,强化实践环节,提高教学效果目前,《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的教学,虽已采用了多媒体电子教学方式,但还是采用教师讲、学生听,课后做作业的灌输式教学方式。学生的个性受到束缚。计算机教学的重点应从“教”转向“学”,有步骤、有计划地过渡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教学模式,充分调动学生的兴趣。还可以把理论和实践合二为一,全部在机房授课。这样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和网络技术,边讲授、边练习、边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教学效果。 改革考试方式与成绩评定方法《计算机文化基础》的最终目的就是让学生都学会使用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一些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所以《计算机文化基础》的最佳考试方式就是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不仅能够测试学生对计算机知识的掌握程度,而且还能考查学生操作计算机和使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的能力,考试过程就是计算机知识的具体应用。通过无纸化考试,做到让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避免学生死记硬背,能够考核学生的真实水平,有效地杜绝高分低能的现象。同时会增加学生对计算机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从而更有效地提高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设计能力、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成绩评定除了百分制外,可以采用等级评分制、模糊评分制、激励评分制。避免学生只注重结果而不注重过程,只注重分数而不注重实际操作的现象。利用网络设施,补充教学资源在《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的教学中,利用网络资源作为补充,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兴趣,提高学习效率。网络教学作为一种新的教学模式,突破了地域上和时间上的限制,为学生提供更深、更广的教学内容,从而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拓宽知识面。超级秘书网 通过分级教学、新的考试方式与成绩评定方法等具体措施的试验与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了,学习该课程的目的更明确了,实践操作能力明显增强。当然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涉及课程体系、教学计划、教学方法、考试方式等一系列的内容。只有通过积极地研究、实践探索与完善,总结出一套适应于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的教学与考核体系,才能提高教学质量。 计算机研究论文:中职院校计算机专业的教学方法研究论文 [摘要]在中职学校的计算机教学中,教师要通过营造一个良好的课堂氛围,运用各种各样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来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为此,教师更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各方面的素质。 [关键词]计算机;学习兴趣;教学方法 在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是一门很重要的学科,从事计算机教学这么多年,深感计算机教学有别于其它学科。在教学中,开始学生都对计算机充满着神秘感,有着浓厚的兴趣,但随着计算机教学内容的深入,难度增大,而学习的内容与社会上的计算机应用又有一定距离,学生的兴趣就会降低。为此计算机教师要多动脑筋,在现有的教学条件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不断进行教学研究,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兴趣,提高教学效率。 一、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兴趣是学习的动力,在教学中应注意激发学生多方面的兴趣,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此,我每周抽出两次课后时间开展计算机兴趣小组活动,巩固计算机基础知识、操作技能,扩大眼界,增强学生对计算机课的兴趣。兴趣小组开展活动的内容可以多种多样,如组装电脑、用计算机编排打印校报墙报、设计学校网站、参加省市的比赛等。同时不定期地开展一些全体学生都参加的指法练习、编辑排版、网页设计等操作竞赛,以增强学生学习兴趣。兴趣小组的成立和竞赛的开展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计算机学科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上机时间占70%,理论课教学时间只占30%。在上机实践中,应使学生感到在玩中学、学中玩。上机操作的过程是一个融阅读、理解思考和观察、验证于一体的过程。学生刚开始学习时还有兴趣,但慢慢热情就会下降,甚至不感兴趣。这就要求教师善于采用多种多样的教学方法。比如新生第一个学期刚开始学习五笔字型时,兴趣高涨,但真正练习打字速度时,却又感到枯燥、不耐烦。为活跃课堂气氛,教师可采用金山打字通等打字软件供学生们练习,以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用这样的方法使原来枯燥乏味的指法练习。变得生动活泼。经过一段时间练习之后,同学们打字的速度有明显提高,活跃了学习计算机的氛围。 二、激励学生的创新精神 创新精神就是指灵活地运用已获得的知识去发现和创造一种新观念与新方法的能力。因此在当前积极推行的学校素质教育中,尤其要重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对于每一概念、每一问题的提出都应精心设计与安排,注意创设问题情境。而提出的问题要尽量从实际应用出发,贴近日常生活,使学生对问题感到有解决的需要,激发学习兴趣,并鼓励和帮助学生建立创新意识,形成创造性心理品质。比如教师在讲到C语言中几种典型的排序算法时,可以先设计这样的一些问题:如果要对全班同学的考试成绩进行一次排名,你会用什么办法?你又能想出几种排序的方法?从而集中学生的注意力,引起学生内在的求知欲和创造欲,接着引出要讲的课题。又如在讲到网页制作中的“网页间的链接”时可以把学生分成几组,每一组按兴趣制作班级主页的某一部分,这节课将制作一个主页将各个单机中的网页按小组链接起来,在课堂上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将未做链接的与做好的链接比较,讲明链接的功能。将做得好的链接与一般的链接进行比较,激发学生的深入学习,鼓励学生使用不同的方法去创造性地解决问题。 三、提倡理论教学的精讲多练 我们知道以前那种赶鸭子上架的满堂灌的教学方式早已成为教学改革的对象。尤其是对于实践性特强的计算机课而言更是如此。理论课并不代表一定要讲满一节课的理论知识。因为现在的计算机教材大都简明、通俗且图文并茂,大部分学生都能看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起的是贯通点拨的作用,故我们提倡教师只讲解一些难懂的、易错的地方以及一些更快更有效的学习方法,从而更全面地发挥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和自学能力。例如我们在FrontPage2000的教学过程中,理论课只讲一些难懂的如超链接、报表、表单的制作。而那些文本的编辑、动画字幕及互动式的设计由于学生有WORD2000的基础,且书上写得很详细、易懂。所以可以一概不讲,留给学生课后去自学并上机实际操作。在授课时不必要讲满一节课,总是留下一些时间回答学生在上机中遇到的问题。而上机课只是在一些难懂的地方演示一遍给学生看,其他时间留给学生去摸索创造,这样的学习效果往往比学生从头到尾在教师安排、监视下好得多。 四、在计算机教学中还要注重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 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与学习内容的相对滞后,使得课堂所学非将来之所用的情况越来越突出,这是不容回避的事实。如何在教授这些相对过时的知识同时,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是每个计算机教育工作者都应该重视的问题。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面对的将是形形色色的软件,越是最先进的软件,越没有人教他们如何使用,只有在学校的教学中注重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才能在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从容不迫地面对陌生的软件,并主动地学习利用。要营造这样一种氛围,不是不要老师,而是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随机性和多样性突出,更需要教师有丰富的知识,和充分的备课。学生充分的自主,还可能带来气氛的活跃,需要教师有很强的控制能力,既要保持良好的氛围,又不使之进入无序状态。在进行《网页制作》这一教学内容时,教师要求每一个学生制作自己的主页,由此使得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竞争力得发充分的发挥。一是都想在题材选择和技术的运用上力争做得更好,二是不限于课本的内容,产生对知识的不满足。这样既能较好地培养学生主动学习和自学的能力,又能让学生充分体现个人的价值。在此基础上,教师进行适当的指导,指出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网页制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思想;让学生上网浏览,了解当今网页制作的先进水平;将网页作品送上Internet,组织学生之间进行作品的展示和评讲,取长补短。这样在对知识的进一步探究的基础上,使学生网页制作水平不断向上攀登,从而培养学生在学习上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终身学习打好了基础。超级秘书网 综上所述,在计算机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还要注重理论联系实践,从而让学生自己去发现规律,进而认识规律反过来指导今后的学习。惟有这样,学生才能学得主动,学得轻松,学生的个性、特长才能自由发挥,学生的素质才能得以全面提高,切实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总之,计算机学科是一门飞速发展的新兴学科,它的灵活性和多变性,决定了教学方法的灵活多样。在教学中应以学生为主体,启发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的创造力。 计算机研究论文:解析计算机犯罪对刑事法的冲击研究论文 摘要:计算机犯罪作为与高科技相伴生的新型犯罪,对我国刑事法中有关计算机犯罪的罪名立法问题、犯罪主体问题、刑罚问题、刑事管辖权问题、刑事侦查工作以及刑事证据制度产生了诸多冲击。法学界应当正视面临的挑战,完善立法,以回应这些冲击。 关键词:计算机犯罪;刑事法;冲击;立法完善 随着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尤其是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的结合,人类社会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然而,科学技术历来就是一把双刃剑。绚丽多姿的网络世界,就像“潘多拉魔盒”在给人类社会带来希望的同时,也释放出“飘过世纪的乌云”———计算机犯罪1.国外一位犯罪学家指出:比起现实世界,人们似乎更倾向于在网络上犯罪 1.随着社会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计算机犯罪日益严重地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遭受计算机犯罪侵害的领域越来越广泛,危害的程度也越来越高。这给我国的刑事法造成了诸多冲击,亟待研究解决。 计算机犯罪对相关罪名立法之冲击在我国第一部刑法(1979年刑法)立法时,由于当时的计算机发展水平不高,计算机在我国的应用范围极其有限,故该部刑法未对计算机犯罪作出任何规定。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1986年在深圳发生了我国首例以计算机为犯罪工具的金融诈骗案件2.此后,类似的案件不断增多。对于此类以计算机为犯罪工具的案件,1979年刑法还能勉强应对,可以按其目的行为所触犯的罪名如诈骗罪、盗窃罪、贪污罪等进行处罚。然而,对于随后发生的纯正的计算机犯罪,即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为侵害对象的非法侵入和破坏行为,1979年刑法就显得无能为力了。针对这种冲击,修订后刑法(1997年刑法)作出了一定的回应,以第285条和第286条专门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两个罪名。但是,由于计算机犯罪是一种全新的犯罪形式,加之立法经验和立法水平不足,这两个罪名的立法本身就不尽完善。再加之立法的回应跟不上一日千里的计算机发展和应用速度,计算机犯罪又对修订后刑法发出诸多冲击,使得1997年刑法在层出不穷的计算机犯罪面前又显得相对滞后。这种滞后在罪名问题上主要表现为: (一)已有罪名的立法缺陷已日益显现 首先,刑法第28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该条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和尖端科技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护范围显得过于狭窄。这种规定,明显落后于时展的需要,与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及其在我国各行各业的广泛应用状况极不相称。目前我国许多单位,尤其是金融、邮电、医疗、交通、高校等部门都建立了计算机信息系统。这些信息系统关系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许多系统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如果我们对这些计算机信息系统不从刑法上加以保护,那么对这些系统的非法侵入将无法用刑罚加以制裁,这极不利于打击犯罪,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刑法中对其保护范围作适当的扩大,显得很有必要。再者,根据刑法第286条的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或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储存、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或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条旨在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但该条的规定也显示出一些不足之处。本条将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规定为实害犯,即需要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能构成犯罪。这一规定不尽合理。计算机病毒往往具有潜伏性,使得感染病毒的计算机系统不一定立刻受到病毒的影响。例如风行全球的CIH病毒,就经历了一个较长的潜伏期之后,才全面爆发。如果按本条的规定以实害犯标准加以衡量,那么在潜伏期内就看不出其实质的危害结果,从而很难适用本条对其加以惩处。但如果以危险犯标准,即计算机病毒可能给信息系统造成多大危害来加以衡量,则可以通过估测病毒感染的范围以及从程序代码的分析结果中估测其可能具有的破坏力大小,只要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威胁达到一定程度就能成罪。因而,若将本条中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由实害犯改为危险犯并单独成罪,则更加合理、可取。 (二)罪名阙如,法网不密 我国现行刑法关于计算机犯罪的规定,尚存许多立法空白,从而导致法网不密。这主要表现在:(1)没有规定窃用计算机服务罪。在我国现行刑法中,窃用计算机服务的行为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这使刑法与时展的要求产生一定的脱节。在现代社会中,由计算机系统所提供的信息服务也是一种商品,它是与信息采集、加工、处理、查询等相关的一种劳务。使用计算机信息服务需要向提供方支付一定的费用,因此,窃用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服务,则侵犯了所有人对系统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并给所有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对于这种行为,理应作为犯罪予以打击。然而,我国现行刑法并未规定窃用计算机服务为犯罪,这使得实践中对一些案件无法处理或打击不力。(2)没有规定盗窃计算机软件、数据罪。计算机系统内部的数据,有些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软件,有些属于商业秘密的资料,有些则是属于国家秘密,窃取这些数据或软件的行为,虽然可以适用相应罪名来加以处罚,但是,计算机系统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数据并不属于以上的内容,却具有广泛的知识性和十分重要的价值。从知识经济的角度考虑,窃取这些数据的行为也应规定为犯罪,否则就会造成盗窃有形的物质财产构成犯罪,而盗窃无形的知识财富不构成犯罪的畸形状态。(3)没有规定破坏计算机设备罪。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实体硬件、系统软件或其他附属设备。尽管对破坏计算机设备的行为也可以依照毁坏公私财物罪定罪处罚,但由于毁坏公私财物罪的法定刑较低,按此罪处理打击力度显然不够。由于计算机本身在现代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中的地位非常重要,所以对计算机设备应像对交通工具、电力设备等一样予以特别保护。因而,单独规定破坏计算机设备罪很有必要。 (三)罪名类型归属不当,应作调整 随着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对计算机系统的依赖程度亦越来越高,计算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变得越来越大,因而也越来越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现行刑法将计算机犯罪归属于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中,这一归类不甚妥当。将计算机犯罪的部分罪种由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调整至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当中,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得越来越有必要。 计算机犯罪对犯罪主体问题之冲击 计算机犯罪主体的低龄化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趋势。世界各国的学校教育都将计算机操作作为一种基本内容加以普及,这对于社会的技术化进程无疑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这也造就了一大批精通计算机技术的未成年人,这些人利用计算机技术的违法犯罪在一些国家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我国的教育制度现在也强调此种教育,因而此种主体低龄化的趋势也可能在我国发生。至少未成年人制作计算机病毒的案件就已发生多起3.然而,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是说,除了该条款中规定的,种犯罪以外,该年龄段的人实施的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作犯罪处理。因而,我国刑法中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主体就不包括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少年“黑 客”是一种不可小觑的破坏力量,这就对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产生了冲击。为了应对这种冲击,笔者认为,我国刑法应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计算机犯罪的主体范围。 此外,从司法实践来看,单位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已不鲜见。例如,1997年,北京江民新技术公司为防止盗版,在其产品“KV3LL++”杀毒软件中加入“逻辑锁”,致使许多计算机不能正常运行4.再如,一些企业为了达到破坏其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目的而侵入、破坏他人计算机网络,这样的行为时有发生。然而,根据我国刑法第30条、第285条、第286条的规定,单位不能成为侵入计算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主体。因而,上述的单位危害行为又对我国刑法造成了冲击。为此,有必要将单位主体纳入计算机犯罪的规制范围。 计算机犯罪对刑罚问题之冲击 根据我国刑法第285条、第286条的规定,我国刑法对计算机犯罪仅规定了自由刑,未规定财产刑和资格刑,并且自由刑的法定刑较低(第285条仅规定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第286条对一般情形只规定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亦只规定5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一刑罚制度在日益猖獗的计算机犯罪面前,威慑力不足,从而使刑罚效果大打折扣,不利于实现刑罚的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的目的。 计算机犯罪的主体往往是掌握计算机技术的智能型犯罪人,其犯罪目的通常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进行技术挑战。为了有效地打击、威慑和预防此类犯罪,应对现行刑法的刑种作出调整,增设以下财产刑和资格刑:(1)罚金。立法时可以采取倍比罚金制,即对犯罪人处以非法所得若干倍的罚金,使之真正起到惩戒和预防犯罪的双重效果。(2)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情节严重的计算机犯罪。(3)剥夺犯罪人的职业资格。例如剥夺从事与计算机相关行业的资格等。这主要适用于对计算机形成瘾癖的所谓“网虫”的犯罪人。 计算机犯罪的显著特征就是容易成功,获利大,风险小,不易侦破,定罪困难,后果严重。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不施重刑,难以防止和打击,只有提高法定刑幅度,才能有效地回应其挑战,防患于未然。我国台湾地区的电脑犯罪立法即体现了这种精神,例如其“刑法”第318条规定:“利用电脑或其他相关设备犯第316至318条之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其316至318条之规定为电脑资讯犯罪,其泄露资讯因电脑的特质所造成的损害远较传统犯罪为大,所以立法明确规定加重刑罚,这种做法无疑会对遏制电脑犯罪起到较好作用。因此按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调高计算机犯罪的法定刑标准,避免罪刑失衡,是我国刑法为回应计算机犯罪的冲击而应当作出的选择。 计算机犯罪对刑事管辖权之冲击 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至第11条的规定,我国刑法的刑事管辖权是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其他原则。而传统意义上的地域(即领域)仅含领陆、领水、领空和拟制领土,它是一个具体的,可触及的物理空间,其界限相对分明。然而,计算机网络的出现,创造了一个全新的“虚拟世界”或“虚拟空间”———赛博空间(CyberSpace)。这一空间是属于真实的物理架构“(即多种线路及多种计算机设备所连结构成的系统)的数字化空间,人们不能物理地进入这一空间,但通过各种数字化的界面,却可以进行多种多样的活动”5.这一“虚拟空间”,有学者称之为“第五空间”,并认为传统刑法的属地管辖仅包括领陆、领水、领空、拟制领土“4个空间”,不包括“虚拟世界”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这一“第五空间”,因而对于发生在本国领域外,又非直接针对本国及其公民的“第五空间”的犯罪,以属地原则为主、其他属人、保护原则为辅的传统刑法的管辖权显然难以覆盖。例如,无国籍人某B在Z国X网站实施了通过因特网传授邪教教义并发展邪教组织的行为,访问该网站的任何人因此均可在该网站主页上读到其教义并在线入教。这样,某B的行为无疑涉嫌构成中国刑法第300条规定的有关邪教组织的犯罪。然而对于本案,中国刑法很难管辖。因为因特网域既非领陆、领水、领空,也非拟制领土,不属于上述四大领域之任一部分,本案行为及结果又不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加之行为人某B既不是中国公民,又不是针对特定的中国国家或公民的犯罪,因而根据中国现行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中国刑法无权管辖6.然而,此类犯罪毕竟对于我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若无权管辖又有放纵犯罪之嫌。由此可见,互联网络这一“虚拟空间”的出现,无疑对传统的刑事管辖权问题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对此,我国和国际社会应该反思传统刑法对于网络空间管辖规定之不足,尽早地对这种冲击作出回应,构想出超前性的刑法新“领域”,将刑法的“领域”适当地扩大到该“虚拟空间”。 计算机犯罪对刑事侦查及刑事证据制度之冲击 计算机犯罪作为一种与高科技相伴生的犯罪,它与传统犯罪有着许多不同的地方。计算机犯罪的行为人大多受过一定的教育和技术训练,具有相当高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和娴熟的计算机操作技能,他们作案时多种手段并用,手法高明巧妙,作案前一般又往往经过周密的预谋和精心的策划,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体现了智能型犯罪的特点,这加大了被识别、被发现的难度。计算机犯罪,特别是网络犯罪,多数是在“虚拟空间”里进行,因而其犯罪现场已不具有传统犯罪现场的物理性和确定性,难以按照传统的方法和习惯进行现场勘查、收集证据。计算机具有强大的运算能力,犯罪分子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作案,侦查机关很难现场追踪犯罪分子,也给监控带来困难。计算机犯罪具有行为地与结果发生地、行为时与结果发生时的分离性,因而难以在现场直接抓获犯罪人。计算机犯罪的证据多存在于电磁介质(如硬盘、软盘)中,信息在其中以数字方式储存,具有隐含性,人的肉眼难以分辨,必须借助专门的计算机和软件的支持才能看到,并且电磁介质极易受到有意和无意的损伤而失去证据意义,这给侦查取证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出于以上因素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计算机犯罪的发现率和侦破率都是极低的,这给刑事侦查工作造成了不小的冲击。为了应对这种冲击,我国的侦查机关应当加强对计算机犯罪侦查问题的研究,加强侦查人员的计算机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门的侦查机构,组建反计算机犯罪特别警察队伍,加强国际社会计算机犯罪侦查的合作与交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计算机犯罪的侦破率。 计算机犯罪也给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以下7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在上述7种证据种类中,计算机犯罪中的电子证据———电磁记录,究竟属于哪一种证据?由于计算机犯罪中的证据问题是一个全新的问题,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对其认识还不统一,对于它的法律定位,产生了“视听资料说”、“书证说”、“鉴定结论说”、“独立证据说”和“混合证据说”等不同观点7.笔者认为,计算机证据主要有3个特点:其一,是以其所存储信息的内容来证明犯罪事实;其二,其存在方式是以二进制代码的形式(即数字式形式)存储于存储介质中;其三,在感知方式上,它必须借助电子设备,且不能脱离特定的系统环境。第一个特点使计算机证据具有书证、视听资料的某些特征,但后两个特点又使它区别于所有证据种类。数字化信息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它以“0”或“1”两个数的不同编码存储,信息一旦数字化就可以利用计算机随意加码、编辑,而不具有其他证据相对稳定直观的特点。因此,将计算机证据归属于刑事诉讼法第42条中的任何一种证据,都是不妥当的。随着计算机犯罪案件的不断增多,计算机电磁证据将大量涌现,为了避免区分认定证据上的分歧与争论,刑事诉讼法应该作出恰当的回应,有必要将计算机证据规定为一种新的证据种类,给它一个明确的法律定位。 计算机研究论文:课程改革实验研究计算机软件论文 1以能力为优秀是培养目标的体现 高职学生有自己的特点,他们不同于进入本科院校的学生。劣势在于,初高中阶段的基础知识掌握不扎实,自学能力相对不高。缺乏学习热情。但是能够走入高职院校学习的学生也有自身的优势。他们对未来的工作要求不高。希望掌握技术走入对应的企业工作。针对计算机软件专业来说。通常学生希望掌握网络知识,软件编程能力。能够实现软件研发或者软件测试等工作。这既是学生的学习目标,也是高职软件技术专业要培养的目标。要让学生具备岗位的工作能力,熟悉岗位工作的各个环节与流程。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这些都要求对学生进行能力培养。包含职业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所以,在高职软件技术专业的培养中应当以能力为优秀。 2课程改革实验中的有效措施 在高职教学工作中,参与到软件技术课程改革中。在具体改革中不断的摸索与尝试,总结一些方法与方案,对课程改革帮助较大。 2.1企业合作,调研实践,了解企业岗位能力的需求 高职软件专业课程的设置不能闭门造车。尤其是软件专业属于不断发展的专业。对于程序编写人员来说,三四年的时间,已经是编程语言与项目的更新换代时间了。从早期的网页开发到手机游戏开发,再到手机平台系统开发,到今天的微信平台功能推广。软件的研发方向和应用方向都是在不断的变更的。高职院校软件专业要培养能够符合企业岗位需求,具备岗位工作能力的人才。就要真正走入企业,实地调研。深入的了解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积极与企业合作,共同编写新的课程体系。携手共创培养平台。 2.2对工作能力要求进行分解与融合工作 企业岗位的工作流程了解清楚,企业岗位的主要工作熟悉掌握。这之后的工作应该是把这些工作进行能力分解。换而言之,就是完成这些工作需要具备哪些能力要进行分类。因为学生走入高职院校,首先要进行学习,而不是直接走入工作岗位。调研中的工作项目,对学生而言还不能一蹴而就。要通过学习来逐步掌握。所以这些工作需要具备的能力分解出之后。要进行再次融合。把不同的能力融入到知识当中。具体到应该在哪门课程中体现,在哪一章节中介绍。同时在实验和实践中如何体现等等这些问题都要总体考虑。 2.3实训、实验、定岗实习是锻炼实践技能的好方法 能力优秀中就包含职业技能。软件专业要突出侧重于实践能力,项目开发能力。课程体系中应该侧重于实践能力的锻炼。所以在课时中应该充分考虑实验课程和实训课程的量。定岗实习更是毕业前夕,提升学生能力,让学生适应岗位工作的重要途径。通过定岗实习甚至可以让企业和学生更早的建立就业意向。所以在课程改革中,实训、实验、顶岗实习环节不可少,要注意课程的前后联系和充足的实践锻炼。 2.4加强教学过程监控、建立教学管理和考核措施 为了保证课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可以建立由系领导挂帅、教研室主任参与的课程建设检查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定期对课程建设的质量、进度进行检查评估,听取校、系专家的听课意见,以及学生对课程的建议与意见,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督促任课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制定严格的教学管理和考核措施,是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有力保障。每学期开学前任课教师都必须按照教学大纲认真填写教学进度表,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把关听课制度和教学问卷调查,可进一步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考试内容除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外,还特别强调结合实际的问题,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5教材编写工作更利于课程体系改革的发展 课程体系改革,要形成新的体系,加入创新内容。对已有的知识和课程要根据需要进行较大幅度的改变。比如理论知识,最好以够用为主,就是学生能够使用知识进行软件的实践和工作。深入的理论知识,可以通过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再他需要拓展知识深度的时候,进行再学习。再比如知识点的介绍前瞻性和后续性,都可能有所变换。这样的话,沿用以前的传统教材,就不能适应新的课程体系的教学要求。所以,编写新的教材,有助于课程体系的改革。同时教师在编写新教材的同时,也是对新的课程体系深入了解,深入认识的一个过程。 作者:崔研 单位: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研究论文:计算机网络环境研究论文 1研究计算机网络虚拟实验环境的意义解析 在计算机网络教学中,实验教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能够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因此,在计算机课程不断进行改革的同时,其实验教学的方法和模式也应不断进行完善,以便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操作机会。传统的网络实验成本较高,且不利于维护和管理,无法为所有学生提供操作的机会,降低了计算机课程的教学质量。传统的计算机教学模式通常存在几方面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计算机网络中的实验内容大多涉及网络物理线路的连接和路由器之间的连接,传统的网络物理线路连接水平较低,学生在实验的过程中容易出错,导致接线出现故障,从而降低了实验教学的教学质量。第二个问题是:网络仪器和设备的结构大都比较精细,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若操作不当,容易造成设备和仪器的损坏,造成损失的同时也为后续的实验带来不便。第三个问题是:学生的排除故障能力不强,使其经常纠结在物理设备的一些故障上,不能很好的完成实验目标,对实验设备和仪器的利用率较低。而虚拟实验环境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由于虚拟实验环境能够任意搭建合理的典型实验或实验案例,通过虚拟实验环境能够模拟交换机、路由器的等网络设备的配置,不会造成实验设备和材料的浪费,同时不会产生接线故障等实验事故。 2计算机网络虚拟实验环境的设计方案解读 2.1合理选择开发方案 虚拟实验环境的设计大致上分为四种方案,第一种方案是VRML结合Flash和Javascript等技术。通过VRML进行建模,但由于交换机和路由器等设备的接口较复杂,不能够直接用VRML技术进行开发。因此,可以先用3DSMAX等专业的三维建模软件进行建模,再导入VRML进行修改,利用Javascript添加交互,最后利用Flash技术结合网页插件实现路由器的配置交互。第二种方案是VC++结合伪3D技术,伪3D比真正的3D技术含量要少的多,同样能够形成美观、真实的界面。VC++能够兼容传统的C语言,同时,还有面向对象的特征。利用VC++的功能,使学生与计算机的交互更加便捷。第三种方案是Java技术,Java技术具有面向对象、分布式、多线程、事件驱动、继承性强、封装性的特点,通过Java技术能够创建各类设备以及各种虚拟仪器的组件,能够满足网络虚拟实验环境的需要。最后一种是Java技术结合XML、Flash等技术,Java技术能够建立跨平台的虚拟实验环境,Flash能够提供实验的资源,设备间的交互和设备的操作可通过FlashActionScript实现,数据的存储可通过XML实现。在具体的实验教学中,应根据实验目标和教学内容合理选择适合的方案。 2.2结合实际需求 虚拟实验只是一种教学资源,评价的标准在于是否能够对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有帮助,而不是利用的技术是否先进。如在教学中展示实验流程时,可通过视频进行演示,而对于实验环境和实验设备的演示需要借助3D技术。虚拟实验系统中必须包括演示实验步骤、介绍实验背景和知识要点、学生提交实验报告、教师对实验报告进行批改、师生之间的交流等环节。 3重视虚拟实验的自适应性 计算机网络的虚拟实验环境能够为学生提供一个自适应的实验环境,记录学生的实验过程并形成实验记录文档,教师可以利用计算机形成的文档对学生的实验过程进行检查,既有利于教师及时的发现学生在实验中出现的问题,又有助于学生清楚自己出问题的地方,从而进行强化训练,不断的提高实验技能。 4注重虚拟实验的协作性和模拟性 实验中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学生间合作完成任务,同学之间的合作有利于学生提高实验技能,提高实验教学的效率,同时能够加强同学间的感情。学生间的协作通常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通信技术和信息共享技术。通信技术使学生能够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交流,协作讨论问题。信息共享技术能够使学生感受到其他学生的活动和结果。计算机网络虚拟实验环境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应考虑增加实验环境的真实美感,使学生感受到真实的计算机网络实验环境和设备,提高实验教学效率。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计算机网络课程的教学,应用计算机网络虚拟实验环境能够降低实验教学的成本,节省了人力物力的同时,还能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在计算机网络课程中引用虚拟的网络实验环境,能够系统的展示现实中无法描述的知识,通过模拟形成学生容易接受和理解的实体,为提高学生的实验技能和教学质量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此外,计算机网络虚拟实验环境的应用,有利于实现信息化教学,促进了教学体系的完善,推动了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作者:付建民 单位:河南大学医学院 计算机研究论文:小课题研究的计算机教学论文 教师在每天的教学实践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加以解决,比如查阅资料、与同行探讨或向有经验的教师请教等。在借鉴别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解决问题方案。这些工作我们经常在做,但如果我们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好好梳理、总结一下,就是一项有针对性和成效性的小课题研究。要想有效地将我们经常做的这些工作转换为有价值的小课题研究,首先,就要善于发现问题,并知道如何将“小问题”转换为“小课题”;其次,确定好研究的课题后,制定研究计划或研究方案,在实践中尝试找到解决问题的理论依据和具体办法;再次,梳理、总结研究的心得体会;最后,展示研究成果,并与同伴分享、应用研究成果。这些环节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1发现问题 小课题的选题源于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问题,所以教师平时教学中要特别留意所遇到的问题。笔者上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时发现,教师布置了操作练习后,有小部分学生很快完成练习后就睡觉、玩手机、和同学说话,使得没有完成练习的学生也加入了聊天的行列,严重影响课堂纪律和教学效果。 2将“小问题”转换为“小课题” 出现以上问题,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教学内容对部分学生而言过于简单。受生活环境、个人兴趣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学生入学时计算机水平参差不齐,所以面对同样的教学内容,就会出现有的学生觉得较难,有的学生觉得过于简单的情况。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程,教材内容简单,也很实用,非常适合没有计算机基础的学生学习。如何让计算机水平不同的学生都有兴趣上这门课?如何充分发挥基础较好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其带动全班学生一起学习?通过分析,笔者认为选择教学内容非常重要。虽然使用的教材是规定好的,教学内容也是教学大纲要求的,但教师可以针对知识水平层次不同的学生,对教学内容进行二次创作,让学生感到学习本节课教学内容的必要性和挑战性,使没有基础的学生“吃得好”,基础好的学生“吃得饱”,由此确定课题———分层教学应用于中职计算机教学的研究。 3做题 3.1确定研究方法在确定好研究课题后,选择适合的研究方法对小课题研究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本次研究内容,笔者选择了以下几种研究方法。调查研究法,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各班学生现有的计算机水平;文案研究法,研究教学大纲和教材,对教学内容“分层”,并通过网络等途径搜索相关内容,增加拓展内容;行动研究法,在教学中采取边实践边研究、改进的方法,以获取最佳教学效果;课堂观察法,通过观察学生上课时的眼神、表情、回答问题及完成练习情况等,及时获取本节课的各种信息,比如知道本节课的情境导入是否合理、教学方法是否得当、教学内容难易程度是否适合等,以便适当调整。 3.2制定实施方案首先,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初步了解各班学生原有的计算机水平。以笔者所教授的2012级护理9~15班为例,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到7个班95.8%的学生用过计算机,但由于条件限制,经常使用计算机的学生只有18.5%。学生用计算机经常做的事情是上网聊天、听音乐、看视频、看小说、购物、查资料等,而对上网之外的其他功能知之甚少。可喜的是96.7%的学生对计算机感兴趣,愿意通过学习掌握更多的计算机知识。其中部分有一定计算机基础的学生,明确提出通过学习想要掌握的内容和达到的水平。这些资料对教学内容的二次加工,尤其是对确定课外拓展内容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其次,深入研究教学大纲和教材,并结合问卷调查情况,将教学内容分为基本知识、飞跃进阶和课外拓展3个层次。将教学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设为基本知识,基本知识是全班学生都要熟练掌握的内容。在掌握基本知识的基础上,将一些操作小技巧以及教材上没有但又很常用、很实用的知识作为飞跃进阶内容,把一些高级的操作技巧和有一定难度的内容作为课外拓展内容。比如Word中可以把给文档加密设为飞跃进阶内容,把插入尾注和脚注设为课外拓展内容。对教学内容分层的同时,设计与不同层次教学内容相对应的案例和练习。教学中,在要求学生熟练掌握基本知识的同时,鼓励学生挑战自己,进一步掌握飞跃进阶内容,突破课外拓展内容。 3.3反馈观察学生上课时的反应,并通过提问和展示、评价学生作品等途径了解教学效果;课后根据教学效果结合反馈情况,及时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中职生大都是十六七岁的孩子,他们对于未知的事物有强烈的好奇心,动手操作的欲望很强,而且有股不服输的精神。教师要正确引导,抓住他们的好奇心,让其把这种不服输的精神用到学习上,在班级形成你追我赶的浓厚的学习氛围。上课时,学生完成课堂练习后,展示、点评不同层次学生练习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基础不太好的学生看到其他学生运用飞跃进阶和课外拓展知识完成练习后的效果,都很羡慕、好奇。于是他们不甘心只掌握基础知识和完成几个简单的练习,遇到不会的操作时,他们自然而然会问同学或老师。一次次提问、一次次讨论的结果不仅仅解决了某些具体问题,更重要的是在此过程中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培养了学习能力,增加了自信,逐步提高了计算机水平。而且同学间互相帮助、共同讨论,课堂学习气氛越来越浓厚,玩手机和说话的学生明显减少,教学秩序明显改善,教学效果越来越好。 4结题 结题就是把自己解决问题的过程总结出来。这一过程既是教师反思的过程,也是从实践上升到理论的过程。根据确定的研究方法和实施方案,最终小课题研究成果为:问卷调查的调查研究报告;编写飞跃进阶和课外拓展教学内容与相关练习题集;分层教学法应用于课堂的教学反思;以案例形式记录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形成优秀的教学案例。 5成果推广 将总结出来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再次运用到教学中,这是教师最有成就感的阶段,在这一过程中教师的教学技能得到提升,教学效果显著提高,可以完成理论到实践的二次升华。本次小课题研究所编写的飞跃进阶和课外拓展的教学案例及练习题集,为教学提供了书面资料,方便了今后的教学;教学反思及时总结了教学中的不足与成功之处,及时记录了处理教学过程中一些偶发事件的灵感和闪光点,对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通过本次小课题研究,解决了现有问题,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通过展示和点评练习,让学生体验到了成就感。基础好的学生在学习拓展内容的同时,引发了其他学生的关注,进而带动其他学生一起探究,“先进”带动“后进”,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在合作过程中他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进一步培养了团结协作精神。小课题研究解决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于一线教师是一种既简单又实用的科研方式。每一个小课题研究的过程都是教师不断沉淀、积累的过程,每一项研究成果都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将研究成果整理、归纳、应用、推广,对提升教师自身理论水平、实践水平有很大促进作用,对同行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作者:聂玮单位:茂名卫生学校 计算机研究论文:科学技术下的计算机教育研究论文 1计算机科学技术在计算机教育中的实际应用 1.1方便学生日常学习。由于计算机网络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一方面,其具有快速查阅、上传等的特点,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学生学习,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的搜索功能,能够快速准确的找到有效的信息。并且,网上资源丰富往往可以帮助学生触类旁通、举一反三。学生学起来也会觉得轻松有趣,在兴趣的驱使下学生会更主动的要去学习,变得爱学习。同时,通过网络学习能将学生的知识面变得宽阔,在上课和老师同学的交流上有更多更丰富的话题,从而活跃了课堂,学生自己本身也会在讨论得到满足。另一方面,由于每个学生的学习进度和接受能力是不一样的,传统的教学基本上是在课堂上“一遍过”,利用互联网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这一特点,灵活的调整教学实践,将与课堂上相关的视频发给学生,让学生能够充分的理解上课内容,也可以发一些课外相关的资料给学生加深他们的理解与记忆。这就不受传统课堂一节课四十五分钟的限制,老师原本上课本内容的时间就不多,更不可能吧课堂外的知识完整的带给学生。 1.2帮助丰富教学资源的同时节约教育资本。利用计算机科学技术进行计算机教育可以丰富教师的教学方式,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不仅可以看到文字图片还能看到动态的视频,这样趣味生动且直观的的教学,方便了学生对知识的掌握[3]。在拥有海量资源的同时,计算机教学还具有节约资源这一特点,如果把我们的教课书,教学资料变为电子稿,将学生平时的测验由笔试变为机考,平时的作业改成用word、PPT等形式,节约了大量的纸张不说,也可以节约为这些教育资源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及经济上的不菲开销,减少了学生学习成本。而在学生学习的内容上来说,降低成本的同时不当没有减少应学习的内容反而使得教学内容更为的丰富多样。再加上计算机作为一种工具,它可以被随时随地的使用,当学生需要学习去朗诵、背诵课文时就可以在电脑中找到各种名家的朗诵,无论是音频还是视频甚至是动漫等一些丰富有趣的资源,帮助学生对课文的理解,将枯燥的朗读背诵变得有趣。 2计算机科学技术对计算机教育应用的发展 2.1积极创新。要想计算机教育取得更好的发展,在教师和学生使用中受到更好的成效,应该要积极努力不断地创新。了解实际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只有从实际中出发,才能让创新的内容更为贴近学生的需要,被广大学生所接受。也正是用为有了计算机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计算机教育中的教学技术和质量才能不断的得到提高。 2.2规范教师对计算机教育的使用。教师要确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计算机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对学生学习环境的控制能力,引导学生适应计算机教学,并正确使用。不断地对学生在计算机教育中会遇到的问题,提出猜想,积极地寻找解决的方案,防患于未然。让学生在接受计算机教学的过程中能够有正确的认知,利用计算机教育去切实的提高对所要学的知识的认知程度,加强对知识的理解,灵活的去运用计算机教育中的教学资源。 2.3提高学生对计算机技术应用的认知。就像对电脑的使用有利还是有害这一问题的辩论一样,计算机教育在学生的使用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这就需要学生对计算机教学有一个清楚的认知,要明白计算机教学的初衷。同时让自己能够运用计算机教育,就要提高自身的计算机的使用水平,这样才能配合老师的教学以及教材的需要,掌握自己要学的知识。 3结束语 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前的一些传统教育受到了改革与创新。计算机科学技术在计算机教育上的运用,将现在的教育变的更丰富多元,将不同的教学内容利用计算机技术通过不同的教学演示传输给学生。帮助提高了教育质量,提高教师对学生的日常管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让教育面向未来。而如何让计算机科学技术在计算机教育中起到更好更大的作用,就需要每一个从事教育的工作者兢兢业业,不断探索创新,深入实践帮助计算机教育发展的更加完善。相信在计算机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下,计算机教育事业会有更为蓬勃的发展,帮助千千万万的教育工作者更好的去利用其来让广大的学生受益,感受新科技给生活学习带来的变化。 作者:卢唯威单位: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计算机研究论文:人文主义视角计算机教育研究论文 一、我国高校计算机教育发展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都将计算机列为基础课程,不论任何专业的学生都要修读计算机课程,计算机操作能力作为本科生必备的技能,学生计算机考试通过的等级证书甚至与毕业证书联系起来,也就是说如果学生的计算机水平不达标便得不到毕业证书。可见现如今计算机教育在我国高校教育中的重要性。然而,目前我国高校计算机教育却存在了很多的现实的问题。 (一)科学性不完善高校计算机教育科学性不完善主要表现在过分注重操作性和实用性,对计算机工具性的认识不够全面和深入。现在高校的计算机教学课堂,特别是非计算机专业学生的计算机教学课堂,基本上是老师简要介绍计算机相关原理,学生看教师操作一遍,之后学生自主模仿学习,完成教师要求的作业内容。这样的教学虽然让学生迅速的学习和掌握计算机操作步骤,却忽视计算机科学知识的深入学习和学生个人学科科学精神的塑造,学生只知道怎样做而不知道为什么,对计算机这门科学深层次的了解不够,科研精神缺失。计算机的工具性不应该是单纯的表现在学生会应用一些系统的方法解决计算机操作问题,还应该是具备一定的科学钻研和探索发现的精神,在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善于科学思考,主动进行科学创造,学生科学精神的树立是计算机教育的终极价值取向。另外,让学生了当前计算机技术发展的资讯也是计算机科学性的体现,现在高校计算机教育当中普遍缺乏对计算机前沿资讯的了解。在一些计算机课堂中,学生完成作业任务之后,教师便让自己上网和玩游戏,甚至有些学生上计算机课就是为了能够上网玩游戏,这样就完全扭曲了计算机教育的目的,大大的浪费了课堂教学时间,剥夺了学生学习的机会。其实,学生在熟练掌握基本技能的同时应该让学生充分了解计算机科学发展的前沿,深入了解计算机以及信息、网络发展背景和未来发展趋势,让学生能够熟悉计算机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现状和动向,让学生在计算机科学的世界中开阔视野,培养学生兴趣,进而树立科学精神。 (二)人文性缺失高校计算机教育计划中将学生对计算机原理、操作等技术方面的内容作为唯一的目标,教师的教学任务就是教会学生如何操作计算机系统、使用办公软件、浏览和制作网页等等。在这一过程中,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强化,并能够在日常应用中日益熟练,客观上达到了现代信息社会对计算机操作的要求。但在这种教学模式下计算机教育日益沦为一种工具理性至上的机械式训练,计算机教育忽视了学生个人的丰富的情感,学生知识被当做死板的训练对象,学生与学生之间没有差别,计算机文化与信息文化在教学中被忽视,计算机教育的目的就在于实际的应用,人文精神在计算机教育中缺失。有学者指出“由于对纯粹操作技术的强调和对人文精神教育的忽视,当今大学计算机教育体制培养下的大学生表现出了种种令人难以满意之处:从计算机黑客的横行到电子流氓的产生,从沉溺于网络恋爱到网络成瘾,从数字化犯罪到信息垃圾的泛滥……”因此,我国计算机教育由于过于注重工具性,对学生在现如今的信息时代产生了一些不良行为并没有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我国高校计算机教育人文性缺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要能够清醒、理智地看待计算机教育,应该提升对计算机所具有的文化特征和意义的关注,在注重计算机实用性的操作的同时,增加对学生个人的关注,了解学生的真正需要,进而为了社会发展培养人才。因此,计算机教育在注重科学性的同时,应该关注学生个人和社会的需要。增加对学生的计算机文化、信息文化、网络文化等相关文化性知识的传授,充分发挥计算机教育的人文性。计算机教育欠缺科学性会导致学生对于计算机科学体系理解的不够全面,对于学科的研究不够深入,缺乏科学探索精神,单纯追求计算机技术的实用目的和功利目的,这完全不利于高校层次学生对于计算机学科的科学领悟。计算机教育人文性缺失会导致计算机教育沦为僵化的技术灌输,欠缺计算机教育的时代性、社会性、个性,不同的学生对于计算机教育有着不同的需求,计算机教育的人文性能够有效的帮助高校计算机教育符合时代需求,培养适合社会需要并且全方面发展的学生。计算机教育科学性与人文性都是不可或缺的,因此,科学人文主义教育观能够为我国高校计算机教育的发展指明方向。 二、科学人文主义视角下我国高校计算机教育体系改革探讨 (一)计算机教育以学生为本计算机教育首先应该将视野从计算机技术转向学生的需要,要鲜明的突出人的主体地位。传统的计算机教育是书上怎么写学生就怎么做,教师怎么教学生就怎样操作,这样是教育明显是以计算机程序为中心,学生被“牵着鼻子走”。以学生为本的计算机教育应该让学生们理解到技术是人的能力的拓展与延伸,其中蕴含着人类长期的智慧的结晶和人类精神、道德与价值的凸显。科学人文主义教育观下的计算机不再死板的、冷冰冰的客观物体或技术手段,计算机教育应该引导学生去主动探索、获取、处理、生成的能力,让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避免让学生产生被动接受的麻木性,不让学生成为计算机程序的“奴隶”,而是让学生成为主导者,在计算机科技与技术中发挥自我。另外,在如今的网络时代,要加强计算机教育的与时俱进,要让学生正确认识互联网的有效用途,培养学生在互联网中健康的交流与共同,计算机教学内容要符合学生生活实际要求,摆脱与学生生活脱节的窘境。 (二)注重学生信息素养的提升计算机作为现代人类社会生活必备的工具,其基本功能是为人类服务。在计算机教育中,计算机知识与技能的培养是教育的只要目的,但在信息高速膨胀的时代,我们生活在信息社会中,信息文化充斥着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因此,我国高校计算机教育应该知识与素养并重,既重视学生计算机知识的学习与技能的训练,还要注重学生信息素养的提升。所谓信息素养,也就是对计算机文化的内化。学生学会应用计算机与网络是不够的,还要能够很好地融入信息社会。有学者指出信息素养的本质主要包括“信息意识情感,信息伦理道德,信息技术方面的基本知识,操纵、利用、与开发信息的能力。”可见,信息素养自身就是科学与人文的结合,它既体现了学生情感意识、伦理道德层面上的素质,有体现了学生知识与能力的开发,因此,我国高等计算机教育应该放眼学生信息素养的提升,而不是只停留在知识层面的单项传授。 (三)课程建设关注科学性与人文性的整合传统计算机教育课程设置以科学技术课程为主,课程内容基本上停留在技术理论和操作层次,然而,站在科学人文主义教育观的立场上看,这是远远不够的,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精神是计算机教育的目的之一,人文精神的培养才是教育价值的方向,学生学习计算机科学的最终目的是要达到自我开发与发展并且最终适应社会的需要,进而实现自我人生价值。因此,高校计算机教育的课程建设要综合科学性与人文性,促进学生个人与社会的发展。首先,改革科学课程内容,在课程内容方面保留基本的、具有生成意义的内容,同时应具有丰富、前沿性的,甚至是正在构建的能反应人们对计算机领域的新的认识和探讨,保证学生在学习基本知识的基础上了解学科的前沿,思考挑战性的问题。其次,加强计算机教育人文课程建设,挖掘计算机学科文化、信息文化、网络文化内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科学文化精神,引导学生自主创新。 作者:斯琴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研究论文:高校中学计算机教育研究论文 1中学计算机教育存在的问题 1.1教学模式单一中学计算机理论知识内容比较广泛,但计算机课程的课时安排有限,因此学生无法全面地学到充足的计算机知识。目前,尽管计算机课程普遍出现在大多数学校之中,但教学形式依然沿用传统的理论授课模式,没有以学生为主体进行教学。多媒体计算机教学一直是计算机教学常用的模式之一,这种方式使学生的学习思维与操作技巧方面受到限制,学生的思路只能按照教师讲解的套路进行延伸,因此无法充分发挥学生自身的计算机逻辑思维与操作能力,从而降低了计算机整体教学质量。 1.2师资力量薄弱一般情况下,部分中学的计算机教师只是进行短期培训就开始上岗教学,不具备专业的计算机文化水平,无法制定出有效的教学方案与计划。随着计算机系统的不断更新与发展,一些计算机教师所拥有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操作方法难以跟上时代的变化;另外,部分中学会聘请大专、本科院校的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进行教学,虽然这些教师的计算机理论知识掌握全面,但是他们缺乏教学经验,而且遇到问题无法及时处理,需要不断地进行自我培训来积累教学经验,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计算机教师。 2实施中学计算机教育改革策略 2.1改变教学理念改变教学理念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思想观念。一些计算机教室不仅身兼教师一职,而且还要分管计算机机房管理工作,相较于其它科目教师而言,工作量与待遇呈反比,从而使计算机教师对工作缺少热情与积极性。所以,计算机教师要提升自我的思想观念,了解素质教育与计算机教育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第二,教育理念。教师必须摒弃传统的教育思想,理解教育不只用于传递文化知识,而且是发展认知的必要方式。所以,中学教师要注重对学生自主性学习进行培养,使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到教育学习之中,从而发挥了其主体作用。 2.2课程结构的改革因为中学生学习任务量大,学习科目繁多,所以无法编排更多的计算机课程。针对有限的计算机课程学习,应该制定难易程度适中的教材来实施教学,教材的内容要能发挥出全面性和实用性,使学生不仅能够学到自己感兴趣的计算机内容,又可以对目前市场发展的最新状态有所了解,开阔学生的视野。除此之外,学校教师还可以设计相关的计算机辅助材料或者成立学校的教学网站,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平台。 2.3教学内容的改革教材应该选择与中学计算机素质教育相符合的理论内容。教材内容应该以实际为出发点,做到有重点、有规范、层次分明的计算机基础教学。而且,计算机教材也要随着计算机系统的更新进行升级调整,使计算机教材内容涵盖多方面的理论知识,同时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操作能力。 2.4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在中学计算机教学评价系统中,教师的品格素质是决定计算机教学质量的决定性要素之一。所以,中学教师要往多元化的方向进行发展,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学习交流活动,通过自我提升来充实计算机教学能力,加强自身的素质锻炼,吸取成功的教学案例来积累经验,从而达到全面发展教师教学水平的目的。 3结语 综上所述,中学计算机依然存在多方面的因素制约了计算机教学的发展,如何提高中学计算机教学水平已经成为教育部门、中学学校主要关注的话题之一。本文主要通过调查研究中学计算机教育的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正确的方法策略,从而保证中学计算机教学的有效、快速发展。 作者:李悦宁单位:内蒙古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计算机研究论文:中专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论文 1中专学校计算机教育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分析 1.1教学方式落后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才能够提高计算机学习的效率,但是在中专学校的计算机教学过程中,计算机教师受传统教学思想和教学方式的影响,计算机教学方式比较落后,对中专学生学习计算机知识非常不利。在计算机课堂上,教师只是机械的传授上课前备好的教学内容,根本不管学生是否能够听懂,很多学生听不懂也没有机会或是不敢向教师咨询,最终导致不懂的计算机知识越来越多,从而降低了学习计算机的兴趣。教师的这种灌输式的教学方式,减少了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互动,降低了学生在课堂的主体性,学生在计算机课堂上的学习效率自然不高。教师对学生计算机的考核方式还是传统的纸质考核,仅仅通过纸质考核,只能够反映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学习情况,更不能够了解学生对计算机实践操作的应用能力,这种落后的教学和考核方式不能够满足现代社会对计算机人才的要求,降低了中专学校计算机教育的水平。 1.2使用教材不适合只有适合的教材,才能够帮助中专学生对计算机知识的学习,促使中专学生毕业后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但是很多中专学校的计算机教材不合适,不利于学生以后的就业。中专学校在计算机的教育工作中,没有结合学生的专业进行计算机教学,不管学生所学的专业是什么就利用相同的计算机教材教学,很多学生所学的计算机知识与自己所学的专业无关,学生在进入工作岗位后需要重新学习相关的计算机知识,不利于提升学生在岗位上的竞争力。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知识也在不断更新,但是很多中专学校还是使用过去老版本的计算机教材,学生无法学习到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知识,这对学生以后的成长和发展非常不利。很多中专学校还是只传授学生一些计算机相关的理论知识,没有将计算机软件、网络信息技术等教材引入中专学校中,阻碍了中专学校计算机教学的发展。 2提高中专学校计算机教育水平的相关策略 2.1提高中专学校对计算机教育的重视中专学校要加强对计算机教育对学生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同时提高对计算机教育的重视,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促进中专学校计算机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中专学校要重新调整教学计划,将计算机设置为学生的必修课,给学生提供一个学习计算机知识的平台。除了重视学生计算机理论知识的学习,还要加强学生对计算机实践操作的练习,为此中专学校要加大对计算机基础教学设施的投资,引进先进的计算机设备,在学生学习理论知识之后,教师要给学生安排计算机操作练习,只有这样才能够巩固学生学习的理论知识,还能够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有利于学生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除此之外,学校要改变计算机考核机制,除了要保留传统的纸质考核形式外,还要考核学生对计算机的实践操作能力,这样才能够提高中专学生计算机教育水平,更好地促进学生发展。 2.2不断创新计算机教学方式中专学校的计算机教师要转变传统的教学方式,不断创新计算机的教学方法,这样才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计算机的教学质量。在计算机教学过程可以采用多媒体和小组合作的教学方法,例如在学习计算机系统的组成时,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播放计算机硬件部分和软件部分的图片,让学生通过图片来增加对硬件和软件概念的理解,这样可以吸引学生学习的兴趣,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在学生学习了word2003的基本文字处理软件之后,教师在实践操作课堂上给学生分组,每个小组来制作毕业论文的版面设计,设计要求不限,让小组成员之间相互合作来对毕业论文的版面进行设计,这样既可以培养学生之间的的团结意识,还能够提高学生对计算机的应用能力和创造力。 2.3加强社会调研,满足社会发展需要中专学校要及时地做好计算机应用的调研,根据调研不同专业对计算机的应用,及时地对计算机教材和教学内容作调整,这样才能够符合学生的发展要求,促进学生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中专学校的教师要通过进入企业来了解不同工作岗位所需要的计算机知识,加强对先进计算机技术的关注,根据社会调研及时更换中专学校计算机的相关教材,保证学生所学的计算机知识能够满足现代社会工作岗位对计算机技术和知识的要求。中专学校计算机的教学内容应该把提高学生对计算机的实践操作内容作为教学的重点,不同专业的学生,计算机教学的内容也各不相同,将教学内容和社会生产接轨对中专学生的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2.4加强对计算机教师队伍建设为了提高中专学校计算机的教育水平,就要加强中专学校计算机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计算机教师的综合素质,更有利于学生学好计算机知识和技术。学校对计算机教师要建立严格的任职考核制度,只有通过考核的专业计算机人才才能够到中专学校任职。中专学校要加大对计算机教师的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计算机水平,让教师及时学习先进的计算机知识,并组织教师到与中专学校合作的企业考察学习,学习计算机技术和知识在工作岗位上的应用,通过上述学习,教师及时地调整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计算机能力,让学生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中专学校还要加强计算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让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有利于培养教师的爱岗敬业精神,还能够提升教师的责任意识,提高计算机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对计算机知识的学习。 作者:陈郁清单位:汕头市林百欣科学技术中等专业学校 计算机研究论文:一体化教学的计算机教育研究论文 1.当前技校计算机教学现状 1.1教学观念滞后大多数技工学校总仍然存在“轻实践重理论”或者理论和实践“不挂钩”的问题,对于计算机这种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其顺利发展。由于技校管理层不重视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不愿意配备硬件设施,学生想实践但是缺乏条件;部分院校计算机教学的教学观念滞后,认为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是相互独立的,造成实践和理论脱节。计算机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要满足社会需求,就必须不断更新教学方式和教学观念。对于上述技校,即使学生掌握了大量的理论知识,依靠理论知识获得了计算机等级证书,但是一旦参加工作,轻视实践的教学方式的短板就显现出来了。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势必会有更高的人才需求,对人才的综合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2教材、课程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技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教材和课程结构不够合理。对于计算机教学,应结合实际教学情况和学生的水平选择,但是很多技校更换教材的周期很长,部分院校的实践教材和理论知识教材分开,很难达到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再者,计算机技术发展突飞猛进,并且和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逐渐紧密,但是技校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教材内容滞后。举例来说,传统的HTML制作的网页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CSS、Javascript技术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大多是技校计算机教材缺乏这个方面的内容,不能与时俱进,陈旧的知识也无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即使进入社会,技能和社会需求也是脱节的。 1.3教学方式枯燥无味兼具实践性和理论性,这是计算机教学具有的特点,在实际学习过程中,也要求学生实践和理论相结合,这就是技校提倡的一体化教学方式。纵观现今的技校计算机教学,大部分仍然是“填鸭式”的知识灌输,学生在教学中非常被动;理论知识讲解完后,教学习惯给学生布置作业。这种教学方法枯燥无味,过于单一。计算机知识是比较抽象的,如果缺乏实践,也就缺少了由“抽象知识”到“具体知识”的转化过程,难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很多技校缺乏足够的硬件设施,教师也不愿去转变教学方法,认为这是浪费时间和精力,落后的教学方法严重阻碍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1.4管理方式有缺陷大部分技校已经建立了机房,能够满足学生最基本的计算机操作需求,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有病毒、垃圾等,由此产生计算机死机、系统损坏等问题,长此以往,计算机损毁严重,对于技校来说,这是缺乏有效管理的体现。 2.一体化教学方式的具体实施 2.1树立对教学对象的正确态度相比于高中生,技校学生的知识水平、思维方式都有较大差别,技校学生的智力特点比较特别,并别偏重于形象思维,通过教学可以培养为实践性技术人才。对于高中生和技校学生,势必不能采用相同的培养方法,所以,计算机教学的课程安排、教学组织等都要针对技校学生做具体安排。对于技工学校的学生来说,走入社会得到好的工作是主要目标。对于技工学校来说,转变教学观念和方法是当务之急,技校应根据社会需求,培养学生的自我提升能力,做到理论知识实践操作技能的双向培养。对于教师来说,在教学中应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己的“导学”作用,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更加重要,一方面,教师应尽力提高学生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教学目标;另一方面,将一体化教学观念落到实处,注重学生综合素养的提高,而不仅仅是提高考试成绩和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 2.2开发一体化教学课程目前,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是让学生知道“怎么做”而不是“为什么”,和教材的编写思想不相符合,造成计算机教学中存在问题,也不符合技校学生的思维特点。对于技校来说,开发一体化教学课程非常重要。现在的计算机教材,只是按部就班的讲解软件使用方法,将具体的操作方法列举出来,内容较为枯燥,学生即使掌握了,也没有很大帮助,因为他们没有获取实质性的计算机知识。技校应采用和实践结合较为紧密的计算机教材,让学生通过学习能够将知识和实践联合起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计算机教学中,教材仍然是最重要的工具,技校应结合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教学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教材,优质教材应注重“工学一体化”,能够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案例而不仅仅是枯燥的理论知识,通过任务式的内容引导学生学习,教材内容难易适中。设计一体化教学课程,教师应注意几个方面。教材中应有具体案例,并且案例要有较强的实践性、针对性,更加生活化,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各个案例之间应联系紧密,能够形成教学系统,应按照学生水平由易到难的设置。为学生设置上机课程,让学生有更多机会锻炼实践操作技能。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也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 2.3设立一体化计算机教室传统的教学方法是:教师在多媒体教师中讲解理论知识,然后让学生在机房中自己操作,虽然教师详细讲解了计算机的操作方法,但是到了机房,学生可能又忘记了,教师可能还要重新讲解一遍,费时费力,效果也不好,事倍功半,再者,这种教学方式也不符合技校实践技能为主的教学观念。技校应为学生设计一体化计算机教师,有两种方式。第一是在机房计算机中预装多媒体控制软件,教师可以控制学生的计算机,在学生屏幕上演示具体的操作方法,学生的记忆会更加深刻;第二种是在机房中设置投影仪和幕布,教师利用投影仪、幕布和计算机,变讲解边操作,真正实现理论和实践操作相结合。这种教学方法更加灵活生动,教师能够发现学生在计算机学习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并加以解决和引导,帮助学生更好的学习。 2.4运用分组、分层、合作的教学方式对于技校学生来说,由于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对计算机知识的了解程度也不尽相同,在实际教学中,有的学生对教学内容可能已有一定了解,但是有些学生却根本不知道,要保证学生的全面发展,就必须进行差异化、个性化的教学,教师应该依旧学生水平对学生进行分层,即1、2、3三层,每层选择一到两个学生作为小组长。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应以知识水平最低的第3层学生为基础,着重培养第2层学生,适当的给1层学生增加练习难度。学生分组学习,遇到问题和困难可以小组讨论解决,教师也应该给与适当的指导。这种学习方式充分发挥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动性,提高自己水平的同时又能够帮助别人,这种差异化的教学方式,能够满足每个学生的需求,教学效果较好。 3.结束语 综上,首先简单介绍了一体化教学方式,然后详细分析了当前技校计算机教学中存在的若干问题,最后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策略。有助于实现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目标,将学生培养为高素质的综合型人才。 作者:陈勇单位:福建工程移民职业技术学校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基于增长方式的农业经济论文 一、农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内涵 不能单一的依据扩大耕地,而是土地等生产要素都要提升经济增长的效率。农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实质就是要一直替换农业经济发展的优秀资源,其主要是创造更大的经济剩余。是由在过去主要依据要素的投入,过渡到主要依赖提升生产要素的运行效率,推动经济增长,提高全要素生产率(TFP)的农业的贡献经济份额增长。为了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要重视创新的技术和制度,提升农业劳动者的整体素质,还一定要充分注重调节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结构性的影响,推动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 二、农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制约性因素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在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完善,农业生产的传统模式出现了很多方面的问题,已成为限制农业的发展的因素。 1.制度或政策因素。 在20世纪90年代农村土地从制度转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生产力,使农民的生活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然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平均分配,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工业化建设,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虽然土地按照国家或集体的基础上,可以对土地承包权自愿、有偿转让,但因为没有相关的政策和制度的匹配,合同权利的转让过程是非常慢的。再加上我国的户籍制度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城乡户籍制度的性质,造成生产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不能有效地转移到城市,因此农业生产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并不能有效的解决。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完全覆盖的农村地区,农民把土地作为生产,生活的安全形势也难以打破。如果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劳动力过低的问题,就不能有效地进行土地资源的有效分配,因此它是难以实现土地规模经营,阻碍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因为阻碍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生产转移,我国农业生产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很不适应,所以制约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2.市场因素。 因为中国农村市场的发育程度相对较低,从而使农村商品化的市场意识淡薄,再加上传统的农业产品结构无法适应,改变了现代人们的需求结构,自给自足的农业生产意识比较强,在一定程度上农民不参与市场,不能共享成果。其次,是因为中国的农业生产资金的主要来源农业内部,也有相当一部分的资本外流,引起相对缺乏的资金现象,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知识不足,导致农业生产创新能力不高,进而引起“传统农业生产,生产的传统农产品”的情况不完善,不断限制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还因为工农、城乡交流的“局部利益”,农村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活动始终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使农业和农业生产的盈利能力不对称,若没有相应的政策和措施,纠正来纠正工农、城乡的这种““局部利益”,农村在市场化过程中将被边缘化。在农业生产中,生产和收入,不像工业生产计算强劲的货币投入和产出,农业生产投入和产出计算的是非货币性的,所以往往被低估和高估,因为有相当一部分成本投入并没有反映在总投资,而这可能是影响满足生活的需要,降低生产的产量和市场的支出。因此,由于这种非货币形式,让农民仍处于传统农业生产,进而影响了改变农业传统生产方式。最后,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因素,相应降低了农业生产,或提高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这是不利于农民对农业生产的重视,不利于提高农民主动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三、推进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的措施 1.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目标。 农业结构调整的目的是全面改善农产品质量,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实现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我国的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是:1.要维持农业生产的稳固上升,提高粮食产量,确保粮食安全。2.实现各种农产品优质的基本平衡,以满足市场需求。3.经由农村的二、三产业,发展优质、高效的农业经济,改变农村落后的局面。4.完善农业的合理、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生态环境,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国家发展需要。积极调整农业生产区域结构,要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外向型农业。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必须考虑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益,依据科学和技术问题的原则进行调整,充分利用可持续发展。 2.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培育主导产业。 环绕市场,加快战略转型的实施,努力培育农业主导产业,进而实现农业增效的目标。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业结构的调整,发展优势主导产业,产业结构调整要着力培育市场竞争力。农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特色主导产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基础。着力培育1-2个特色主导产业,可以更好的完善产业体系,奠定农业产业化的基础。 3.优化生产,实现了适度规模。 形成适度规模,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未来方向。要完善领导,统一规划。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一定要审时度势,因势利导,精心策划,稳步推进。要加强领导,制定总体规划,使经营规模一直稳步发展。要改变农业的经济增长,应积极引导,应因地制宜打造规模农业,立体农业,高效农业,农业产业化示范区,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包括农业、商业组织和其他形式的改革。 4.保护资源,走持续发展道路。 在农业结构调整的进程中,我们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放弃错误过去的经济增长等同于经济的发展的观念,要依赖科技的进步,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路线上。处理好质量和效益之间的关系,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处理新的项目和现有企业关系的基础上,对现有企业改组改造。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注重控制人口数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坚持走发展资源节约的道路,逐步建立资源节约型农业生产体系,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提升经济效益。 四、结语 我国的农业发展取得了快速的进步,不断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我国农业目前的发展正处于转型期,从传统到现代的重要阶段,面对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双重挑战,受到一定的阻碍。农业的转变,是经济增长的中国经济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必须采取生产的现代农业方式,把农业的发展真正纳入科学的轨道发展,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快速转变。 作者:魏凤霞 单位: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民政局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新区科技园区农业经济论文 一、选题依据 1.1研究背景 农业科技园区,是近年来我国沿海发达地区和大城市郊区建设现代集约持续农业过程中出现的新经济现象,已引起各级政府,科技界、农业产业界和广大农民的普遍关注。农业科技区是以一定规模的土地为基础,以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和优惠政策为条件,吸引国内外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入驻,用高科技和高资金投入,以农业设施工程为主体,产品具有较高科技含量,以企业运作和产业化发展为手段,具有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进行集约化生产、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和规范化管理的新型农业组织形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科技园区,是我国农业生产方式逐步由传统粗放型向集约型过渡,推动我国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举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农业生产方式逐步由传统型向现代集约型过渡,作为现代集约型农业示范窗口的农业科技园应运而生,并呈快速发展的势头。农业科技示范园是在特定的区域内,运用资金的集中投入,进行以农业高新技术的展示示范、精品农产品生产、种苗繁育、技术培训及旅游观光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的建立解决了一批影响我国农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转化了一大批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孵化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大量先进实用技术得到推广应用,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促进市场繁荣、农民增收和城乡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天津市津南农业科技园始建于2001年,属于国家科技部、农业部等6部委联合启动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同年津南农业开发区被评为首批启动的中国21个部级农业科技园区之一,并命名为天津津南农业科技园区。津港公路贯穿园区南北,津晋、丹拉高速公路分居园区两侧。2003年开园即被确定为天津市科普教育基地和大中小学学生学农基地。转年即被评为中国农业旅游示范点,AAA级旅游景点。天津市津南农业科技园区以市场为导向,先进适用技术为支撑,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天津特色。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加速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进程,加强农业技术的组装集成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传统农业的改造与升级;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运行机制,促进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园区规划,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建设标准,坚持科技创新,突出高科技、高标准、高投入、高产出和高效益,努力提高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水平,把滨海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成为全国重要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基地,成为全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重要引擎。进一步完善园区规划,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建设标准,坚持科技创新,突出高科技、高标准、高投入、高产出和高效益,努力提高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水平,把滨海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成为全国重要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基地,成为全市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1.2研究目的和意义 农业科技园区是我国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国农业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己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尽管发展仍存在着区域差异,但在发展水平较高,地方技术经济和财政较好的地区,已不满足于常规的生产方式,着手考虑生产力要素的重新组合,从而要求在生产组织形式上有所突破。以达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加速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进程的目标。农业科技园区的出现,正是这种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由于园区有利于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以及农业生产率和生产效益的提高,逐渐成为各地探索新形势下发展现实生产力的有效模式。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指出,按照“全国农业科技大会”的总体部署和《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具体要求,建立一批符合21世纪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对不同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科技园区,对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农业由主要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国农科院原副院长许越先研究员把农业科技园区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1994至2001年为初级阶段,2001年至2005年为规范发展阶段,2005年以后为成熟阶段,这种划分具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到今天我国农业园区的建设己过经历了初级阶段和规范发展阶段,2005年后我国科技园区步入它的成熟时期。成熟阶段时期我国科技园的建设规模以及其在全国建设的数量都是比较大的,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己经不是怎么去建立一个科技园,而是怎么去管理一个科技园,建立一个怎样的管理体系,使得我国现阶段的科技园能够充分发挥其应有的效应。目前我国的农业科技园的运营主体包括政府官员、科研人员、企业家、农民等,这样就存在怎么来协调各方的功能,我国农业科技园朝着一个怎样的方向发展的问题。本文就是在天津市农业科技园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天津市农业科技园现在所项目区的概括预期定位进行分析,对项目区的规划布局进行研究,在针对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指出天津市农业科技园发展的有效途径就是制订整体发展规划;正确定位,树立正确的建园目标;加强培训,提升园区人力资本;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园区多元化投资体系;建立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机制;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等。因此,项目区位定位来发展农业科技园,促进天津市农业科技园的建设和发展,是本文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理论意义 农业科技园企业化经营是对我国农业经营理论的一次补充和发展,是继天津市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理论和农业科技化、产业化理论的一次创新,而本文又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研究农业科技园的管理体系,为农业理论增添了一个新的亮点。 2.实用价值 天津市出现农业科技园区以来,已初步显示了其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先进农业技术推广,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迅速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方面的作用。而对农业科技园定位探索研究则使我国的农业科技园效应更为突出。 二、文献综述 2.1国外农业科技园区的研究 2.1.1国外对农业科技园的发展概况 创建科技园的设想始于1947年,当时担任美国斯坦福大学校长的弗雷德里克佛曼(FrederickFerman)提出了建立斯坦福大学研究园的设想,并于1951年在校内划出约25Ok了的土地兴建起现代化的实验室和厂房,形成了斯坦福研究园。由于政府支持及多方配合,依靠雄厚的智力资源,以及逐步形成的政府、大学和科研单位、科技企业紧密合作这一先进的运行机制,从50年代中期开始,斯坦福大学研究园就逐步成为世界有名的高技术设计和制造中的“硅谷”。此后,英国科技园建于1961年,1964年日本筑波科学城着手建设。科技园成为了世界许多国家发展高科技及其产业的普遍做法,并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综观国外农业科技园发展的历史,国外农业科技园的基本主体都是先进的农业设施和高新技术向农民、学生及游人展示新的生产模式。农业科技园现已成为国外农业一种方兴未艾的发展趋势,农业科技园的表现类型有以下几种:(l)示范农场(Demonstratefarm):这是以推广先进技术为主体的试验示范基地模式。如以色列,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通过科研单位和生产基地的结合,针对干早和沙漠化的生产条件建立了多个以沙漠农业和节水农业为主体的试验示范农场,并通过创办专门的基金支持试验示范农场的建设与运营。如美国衣阿华的Allee示范农场,主要针对标准化生产、可持续发展、家庭农场问题而设置,使那些个体性的农场在一种互为关联的系统下发展,从而比他们原本的单个研究能更好地整合资源,降低研究、生产的成本。衣阿华州立大学研究顾问委员会负责示范计划,农业领导则来自州政府。(2)假日农场((Holidayfarm):以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农事活动的展示示范和农业休闲为主要内容,它把观光旅游与农业结合为一体,让游人体验农事中享受休闲、观赏的乐趣,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假日农场的种类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种:①观光农园。在城市近郊或风景区附近开辟特色果园、菜园、茶园、花圃等让游客自己摘果、种菜、赏花、采茶,享受田园乐趣。②农业公园。按照公园的经营思路,把农业生产场所、农产品消费场所和休闲旅游场所结合为一体。例如日本有一葡萄公园,将葡萄园景观的观赏、葡萄的采摘、葡萄制品的品尝以及与葡萄有关的品评、绘画、写作、摄影等活动融为一体。③教育农园。教育农园是兼顾农业生产与科普教育功能的农业经营形态,即利用农园中所栽植的作物,饲养的动物以及配备的设施,如特色植物、水耕设施栽培、传统农具展示等,进行农业科技示范、生态农业示范,传播游客农业知识。代表性的有法国的教育农场、日本的学童农园等。(3)试验站(Experimentstatin):在美国,农业部属下有40个农业试验站是农业部属下庞大的农业科技教育、研究和推广协作网中的一部分。它依托州立农学院,紧紧围绕农业开发的迫切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培训、推广工作,其基本运行经费由国家财政拨款支持。如衣阿华州立大学的试验站土地,一般由当地的非赢利的农场协会与商人提供一些靠近试验站的田地供作试验或出租给试验站,试验站的部分研究成本来自出售农产品的收入。 2.1.2国外农业科技园的理论研究 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科技园区基础理论的完善上,最近关于农业园区区委评价、指标评价的研究也较为成功。最早涉及科技园区评价研究领域的是美国学者埃弗雷特.M.罗杰斯(Everett.M.Rog创治)和朱迪恩.K.拉森(zhuDean.KLarsen),他们运用定性分析方法对美国“硅谷”的起步和成长过程进行了系统考察,揭示了“硅谷”形成“凝聚经济效应”的条件。地理区位理论:1826年德国著名的农业经济学家、经济学区域理论之父约翰.冯.屠能(John.Thunen)从地理的角度,从单一运输出发研究了当时德国社会环境中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农业生产配置问题,提出了农业区位理论。屠能指出:在城市周围应根据距离城市的远近不同来划分不同的农业类型区,才能保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使农业经营者处于有利的经营地位。技术创新理论:最早是由著名的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J:AschUmpetes)于1912年在其成名之作《经济发展理论》(1912年)中首次提出的。他认为,创新是建立一种生产函数,在经济活动中引入新思想、新方法,即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现有生产过程,使生产技术体系发生变革。他的定义强调了技术创新的突破性、跃进性和革命性。对于农业科技园区引进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开辟新市场、建立新型的农技推广组织,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实现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发展极理论:1950年法国学者佩鲁(F.Perroux)提出。该理论强调中心城市作为产业中心和市场枢纽的作用。中心城市作为发展极,一方面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集聚生产要素,另一方面又把增长和发展方向通过技术、组织、要素、信息等渠道向其周边地区扩散,从而使区域经济通过多层次的发展极在不同的点上带动经济增长。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农业园区作为区域农业经济的增长极,农业园区优秀区通过技术的组装、集聚和孵化,作为发展极向示范区和辐射区扩散农业新技术,带动周边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发展。 孵化器理论:孵化器的概念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为美国曼库索(Mancuso)于1956年首创,世界上第一个科技企业孵化器于1959年在纽约(Batavia)成立。孵化器是一个帮助企业成长的优化环境,这种环境能为新企业发展提供包括设备服务、技术服务、商业服务和管理支持服务等活动,使企业快速成长。比较优势理论。比较优势理论源于产业化分工和国际贸易理论,该理论以李嘉图(D.Ricardo)的“比较成本说”和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禀赋说”为重要发展阶段。李嘉图认为,不论一个国家的经济处于怎样的状态,经济力量是强是弱,技术水平是高是低,都有各自的相对优势,即使总体上处于劣势,也可从诸多劣势中找到相对优势。企业竞争优势理论: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迈克尔•波特(MichaelPorter)教授在《竞争优势》中,波特把价值链描述成一个企业用以设计、生产、销售、交货以及维护其产品的内部过程或作业。认为企业内各部门之间若能连结为一链状,将提升产品价值,进而形成本身竞争力。企业竞争优势有三个主要来源:一是价值活动本身,二是内部价值链的联系,三是价值链的纵向联系。价值链理论就是企业战略理论,企业通过选择正确的战略,以增强其竞争优势。纳什(Nash)均衡理论:纳什均衡是指相互作用的经济主体,每一方都在另一方所选择的战略为既定时,选择自己的最优战略。一旦双方达到了这种纳什均衡,都不会再有做出不同决策的冲动或激励。讲解“纳什均衡”的最著名的案例就是“囚徒的困境”。a,b两个囚徒,a坦白b抵赖,b判10年,a判1年.若两人均坦白则各判5年,若两人均抵赖则都判2年。a,b面临抉择。显然最好的策略是双方都抵赖,结果是大家都只被判2年。但是由于两人处于隔离的情况下无法串供,按照亚当•斯密的理论,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理性的经济人”,都会从利己的目的出发进行选择。这两个人都会有这样一个盘算过程:假如他招了,我不招,得坐10年监狱,招了才5年,所以招了划算;假如我招了,他也招,得坐5年,他要是不招,我就只坐1年,而他会坐10年牢,也是招了划算。综合以上几种情况考虑,不管他招不招,对我而言都是招了划算。两个人都会动这样的脑筋,最终,两个人都选择了招,结果都被判5年刑期。 2.2国内农业科技园区研究现状 2.2.1国内农业科技园发展现状研究 第一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以山东禹城科技农业园筹建为标志。禹城科技农业园的指导思想是依据本区域社会经济条件和自然背景,以及它在整个黄淮海地区,甚至全国的农业科技地位而形成。早在1966年初,就有一大批科技工作者来到禹城建立井灌井排、早涝碱综合治理实验区,为黄淮海平原大面积中低产田的改造提供科学依据。1988年5月,山东省禹城县科技副县长程维新(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副研究员)谈起在禹城建立科技农业园的想法。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地理研究所分别提出了建立河南省封丘科技农业园和禹城科技农业园的初步设想。此后,中国科学院农业项目管理办公室邀请多位专家进一步研讨,正式形成《黄淮海平原科技农业园建设与开发》(轮廓设想和项目建议书),从此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逐步铺展开来。第二阶段:从1997年开始,以国家工厂化农业示范区建设为标志。国家科技部为加速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资源产出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使农业科技和生产有一个带动全局的发展,实现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由分散、粗放向集约、高效转变,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首批推出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先导、产业化为目标的工厂化高效农业示范工程项目,选在北京、上海、沈阳、杭州和广州五个城市实施的国家工厂化农业示范区,建立167公顷技术示范优秀区,667公顷应用示范区和6667公顷延伸辐射区,并带动一批相关产业的发展。项目的选择以现代设施农业为主体,集成国内外高新技术组装配套,进行工厂化生产。第三阶段:从2000年起,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标志。随着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我国农业进入了以农产品买方市场和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基本特征的新的发展阶段。加入WTO既为我国农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了灵活应对加入WTO的挑战,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步伐,必须加强科技引导和示范。2000年3月,国家科技部为了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的基础上,成立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部际协调指导小组(由科技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银行等部门组成),并依据《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总体部署)),制定了《农业科技园区指南》和《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精神,在“十五”期间,我国将建立50个部级农业科技园区。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原则于2001年8月批准山东寿光、天津津南等21个农业科技园区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试点)。2002年4月,科技部又组织专家对第二批申报的农业科技园进行了评审,批准了宁波慈溪等几个农业科技园为第二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试点)”。从此,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2.2.2国内农业科技园区的理论研究 在国内,1996年以来,原国家科委“火炬计划办公室”、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共同组成了中国科技园区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课题组,对此问题再次进行了研究。吴林海以国内外科技园区发展现状、现有发展理论研究成果为起点,以高技术产业理论、区位论和创新理论为铺垫,提出了科技园区区域创新能力的理论分析框架。他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在国内首次提出集成创新理论观,并首次提出中国科技园区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刘国强、李友华为了真实地反映农业科技园区运营和作用的发挥状况,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方面入手,对农业科技园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该指标体系对园区的发展起监督指导作用。复合生态农业理论:认为农业生态系统是由农业生物(植物、动物、微生物)、农业环境与资源(大气、土壤、水域)和农业技术经济(农业商品交换、农业组织管理、农业科技教育)等3个二级子系统9个三级子系统组成,形成严格有序的结构,各子系统之间必须协同有序地运行。这一理论对于农业科技园区这个复合系统的主导产业定位,明确发展的重点,以合理利用资源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合理增加农业科技投入为手段,使园区持续、稳定、高效、协调地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系统工程理论:强调应用系统理论和系统方法,借助运筹学、控制论、信息论和计算机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通过优化系统结构和运行方案,来解决具体系统问题,使系统的性能达到最优。农业科技园区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复合系统,园区设施工程,生产技术,政府、园区、企业、农户、市场以及多学科、多部门各要素之间的协调和运营,内部要素与系统外部环境之间相互协调发展,借助系统工程理论,将有利于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合理利用一切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使园区取得最佳的生物产量和最好的经济效益。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理论:南京农业大学刘志民博士2004年提出。认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本质是将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物质资料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过程。它以技术成果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实体,进行专业化集约化、系列化的生产经营活动。它是21世纪农业科技发展的一个主要特征。根据农业园区的目标定位和功能定位,农业科技园区应发展成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平台,应是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实体的密集住所或活动基地。园区发展的规模效应理论:高科技园区具有一定生命周期,当其成为拥有独特资源察赋的区位优势时,它能以最快的速度聚集各种创新要素,形成高科技产业发展的高地,率先发展起具有创新能力的主导产业,然后带动与之相关的前向、后向和旁侧部门发展,形成很长的产业链,逐步形成区域经济增长极。这些增长极达到一定的发展规模,并与周边地区形成梯度差异时,就会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周边地区辐射和扩散,最终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这一理论对于农业科技园区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代企业制度理论:自1993年中共中央第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以来,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历程已有10多个年头。我国对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由1993年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到1999年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再到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和优秀的”现代企业制度,使我国企业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3.1研究内容 1.分析天津市农业科技园的发展现状,指出天津市农业科技园的发展特色。 2.针对天津市农业科技园的经营管理现状,对天津市农业科技园管理体系进行了博弈分析。 3.对农业科技园区管理体系进行研究。指出农业科技园的管理模式可以分为三种,即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政府+企业”混合型管理模式。 4.综合分析天津市农业科技园经营管理现状、不合理性以及不合理性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河北省农业科技园管理体系的对策及模式。 3.2研究方法 1.文献法 为全面了解与本论文相关的系统理论与研究成果,本文系统查阅了学术界近十年来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方面的研究文献以及政府部门、相关革位的有关文件资料百余篇,并进行分类整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论文的基本研究框架。 2.系统分析法 本研究对调查数据主要运用统计分析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论文的优秀部分天津市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现状及管理模式系统分析,从而总结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成功经验与存在的问题。 3.3技术路线 本文首先是对此问题提出的目的和意义做出阐述,然后在此选择适用的研究方法,对天津市农业科技园的现状做了分析。在对天津市农业科技园项目区域规划布局时主要采用了文献分析的方法,提出天津市农业科技园存在的问题,最后得出相关对策和建议。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新时期农业经济论文 1农业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尽管农业经济发展有了很大变化,但仍面临着一些严重问题影响其持续发展,除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基础设施落后等因素外,农业机构单一、乡镇企业落后、农业投入能力低、农业人口科技文化素质低、科技人才匮乏等均不同程度的制约农业经济的发展。 1.1农业产业机构调整缓慢 农村基础设施落后,且具有传统产业结构惯性思维,使得现阶段农村产业结构仍以第一产业为主,第二、三产业占据比例较小,而第一产业又以农业种植为主,其他产业涉及较小,种植业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远大于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这种农村经济结构严重影响着农业产业化发展。 1.2农业生产方式落后 受劳动者自身素质、山区地形、科技投入等多方面影响,南阳市一些农村农业生产方式还相对较为落后,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率低,农业机械、水利灌溉普及程度低,山区农村耕种还依靠着人畜耕作。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致使当地多为分散式小农耕种方式,农业生产效率较低,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推广困难,农业经济效益低。 1.3环境与人口对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制约 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影响下,极端气候事件频发,干旱、洪涝频繁,水土流失严重,化肥农药大量使用等对农村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剧。农村还存在着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传宗接代观念深重,还有不少农民为生育男孩不惜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农村人口增长过快,人口多,人口老龄化加重。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导致老年抚养比抬高,抚养能力下降,影响着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2提高人口素质,加快农业经济发展 2.1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要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素质是关键。要搞好农村基础教育,以改善办学教学条件、落实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政策为前提,切实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加强农村劳力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技知识和劳动技能。要加强农民民主法制和计划生育教育。定期对农民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争取培养出具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有文化、有思想、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从而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发展。 2.2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提升第一产业,发展第二三产业,使第二三产业在农业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增加。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宜牧则牧,宜林则林,通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林、牧、渔业全面协调发展。由以往发展农产品产量为主,转化为适应市场需求,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为主,提高农业整体效益,还可突出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土特产,逐步形成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经营化模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2.3推广先进农业科技,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 生产力水平高低是决定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件。要大力推广先进、成熟、实用的农业技术,采用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方式,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村或示范户等,推广先进科技到农村。实现农业机械化劳作,减轻农民劳动强度,节省劳动力和劳作时间,提高农业生产率,形成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并可发展第二三产业。 2.4有效控制农村人口增长,实现可持续发展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认真控制人口增长,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采取有效生态保护措施,搞好水土保持及治理工作,实施天然林及植被保护工程,缓解人与自然资源的矛盾,保护人类赖于生存的环境不被破坏。 作者:闫丽华 单位: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农业局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低碳农业经济论文 1陆川县低碳农业经济发展情况 1.1发展生态循环种养生产模式在稻田、菜地广泛使用杀虫灯,推广野猪要沼要稻渊菜、果冤要灯要渔冶、野猪要沼要果蔗+冬瓜冶、稻鸭共栖等多项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减少了环境污染。 1.2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对农民开展低碳、节能培训,每年发放技术资料、科技明白卡30万份,把测土配方、精准施肥、科学用药、生物防治病虫害等低碳增效技术送到农民手中,指导农民发展低碳农业,减少面源污染,使86.8万农民受益。 2陆川县发展低碳农业面临的问题 一是从事生态生产的农户较为分散,制约了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二是财政投入不足,影响节能、节水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改善。三是农业科技投入不足,真正服务于农业科技的人员少、经费少,影响技术人员下乡蹲点指导农业生产,每个乡、镇仅2名技术人员,既要搞好农业技术推广,又要搞好农产品安全监测,还要搞好农资、种子供应服务,工多人手少,导致农业低碳科学技术推广和应用难度大。四是农民长期大量施用化肥、农药,导致农业面源污染加剧,造成耕地板结,肥力下降,农作物减产。五是目前推广应用的生态农业模式在技术方面存在弊端。如推广的野猪要沼要稻渊菜、果冤要灯要渔冶等生态农业模式,虽然优越性显著,但这种模式一般只适用于农户小规模生产,自动化、机械化程度不高,致使劳动强度大、人力物力跟不上、推广难度大。这些都是严重制约生态农业模式进一步推广的难题。 3推进低碳农业经济发展的对策 3.1制定全县低碳农业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制定《陆川县低碳农业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低碳农业经济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突出发展低碳高效农业各项指标,明确投入渠道,提供政府补贴,保障低碳农业发展需求。 3.2选择适合当地的低碳农业经济发展模式陆川县每年粮食总产量50万t左右。以水稻生产推算院稻谷产量7500kg/hm2,习惯施基肥碳铵375kg/hm2、过磷酸钙375kg/hm2、尿素150kg/hm2、钾肥225kg/hm2。合计施化肥1125kg/hm2。生产50万t粮食,需要7.5万t化肥。根据我国氮肥利用率只有30%~35%,磷肥10%~20%,钾肥35%~50%,平均35%的利用率计算,7.5万t化肥中浪费掉48750t。其利用率之低,能源浪费现象之突出是十分严重的。因此,应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建设野清洁田园冶示范带。 3.3强化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强化动物防疫预警能力建设。加强乡镇测报站和村测报点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动物疫情测报网络,市和县区要加强对疫情的分析、预判和处置能力建设。二是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按照野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企业为主、项目扶持,财政补助、保险联动冶的原则,建立政府组织集中收集处理和屠宰场、养殖场自行处理相结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运行模式。三是强化畜产品质量监控。从饲养、屠宰、贩运和经营等各个环节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踪。 3.4加快畜牧产业化升级以生猪、家禽和草食动物生产为重点。生猪生产以长白、大白、杜洛克等优良种猪杂交生产三元商品猪为主体,改善猪肉品质,提高出栏率。家禽生产要突出发展优良种禽及苗禽产业,增加种蛋禽、肉禽品种比重,扩大饲养出栏量;牛羊等节粮型草食动物要培育养殖基地,引进推广西门塔尔良种肉牛、波尔山羊和优质高产牧草良种,推广粮要经要饲三元种植结构,发展种草养畜,增加草食动物肉类比重。 3.5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从场房圈舍、疫病防控和粪污处理等方面引导养殖场户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结合当地实际发展适度规模养殖。逐步扩大标准化养殖覆盖面,通过3~5年的发展,全市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禽出栏10万羽以上、蛋禽存栏1万羽以上的养殖场全部实行标准化生产,实现畜牧业生产优化升级。 作者:罗明泽 黄东贤 李朝勇 郑庆文 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川县米场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陆川县农业环保站 陆川县温泉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陆川县珊罗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休闲农业经济论文 1休闲农业的概念及在林州发展的潜力 1.1休闲农业的概念 休闲农业自发展以来,就被认为既可以增加农村经济效益,提高农民收入,又具有一定的生态性,维持生态环境的稳定性,是地方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双赢。2005年“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休闲农业作为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在我国各地农业发展,特别是城市近郊和旅游区域开展开来。现在休闲农业的发展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1.2休闲农业在林州发展的潜力与基础 我国休闲农业正处于蓬勃发展期,林州市本身也具有休闲农业发展的潜力和基础。①政府政策。国家和林州本地对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的全面支持,包括金融、土地、科技等方面。②林州市地理位置优越,三省交界,且铁路和公路交通发达,史书有“卫弃之而弱,晋有之而霸”的记载。③旅游业发达,现在已经形成了以红旗渠为主的红色教育游,以太行大峡谷为主的绿色生态游和以林虑山为主的蓝色滑翔游的“红绿蓝”三色品牌旅游特征。2014年“五一”3天假期林州市共接待游客23.4万人次。④人力资源丰富。乡村人口数达867597,且多数农民出身,给予休闲农业有力支持。 2休闲农业经济在林州发展策略 2.1目标明确,服务市场 2.1.1市场定位。休闲农业大发展首先满足市场的需求,在休闲农业建设的时候应该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综合确定休闲农业的市场类型和服务对象,切忌不顾市场的需求,建设“面子工程”,或在建设中盲目发展,导致“供需不平衡”。在发展的同时还要兼顾生态效益,实现休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1.2服务定位。①距离定位。休闲农业的服务距离标准为短距离、短时间。因此在休闲农业建设初期,应该根据定位确定建设规格,在林州距离定位应该在立足本地市区居民需要的同时,服务周边几个中小型城市,如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晋城、长治、邯郸,车程应该保证在2h左右。②时间定位。休闲农业的发展应该和中小景点相结合,主要以节假日和小长假服务为主,保证在1~2d内可以完成农业的休闲体验。③客源定位。调查结果显示,休闲农业的服务对象年收入区间多数在3万~10万元,因此在建设的同时应保证建设规格和规模,保证产业发展和对象的平衡性。对林州休闲农业的客源市场进行细分,主要包括家庭自驾游市场、城市企业和机关职员的旅游市场、青少年农业活动或体验市场、老年人的休闲养老市场等。 2.2品牌和文化建设 休闲农业在发展的同时,应该特别注重文化和品牌的建设。休闲农业的内涵同时要求其应该体现旅游和农业协调的发展方针,即在休闲农业中体现出地方地域文化特征和地域农业特色,实现真正的特色发展。对林州市来讲,特别应该注重的是红旗渠文化的发展,使“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红旗渠精神”在休闲农业中以适当的方式加以体现。同时林州市“小推车”的文化气息,石板岩的“石板文化”等都是可以在休闲农业中加以利用和发展的。 2.3第三产业水平有待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林州市经历了20世纪60年代的红旗渠建设,80年代的10万建筑大军出太行,90年代的工商业大发展,形成了“战太行、出太行、富太行”三部曲,但就第三产业服务业发展而言,仍然和发达地区存在较大的差异。主要包括:①服务场所环境有待提高。林州市现有的休闲农业主要由当地农民在原有农业生产田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由于受到资金限制和素质水平限制,虽然地方特色保留较好,但“脏乱差”仍是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②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由于受到小农意识的影响,休闲农业的发展模式主要是“家庭式”和“乡村式”的发展观念,服务人员整体素质较低,接待中仍是农民自有的待人接物方式,不能很好地适应现阶段高速发展的经济,所以如何提高或引进高素质人才,提高服务人员素质,特别是管理人员素质是需要重点考虑的一个问题。③服务项目应该多元化发展。“采摘”文化深入人心,所以休闲农业整体发展模式比较单一,游客参观体验出现审美疲劳,不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所以应该在原有基础上,积极开发一些新项目,如“健康黑色园艺文化观光休闲园”,“红旗渠红色文化农业体验园”,“原始石板乡村体验园”等,实现地区自有特色。 3结语 经济的发展对农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休闲农业作为一种新的农业形式,是地方特色资源新的开发形式。林州具有自己传统的文化传承,加上新时期的红旗渠文化,这些将会极大地促进地方休闲农业的发展,为未来农业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地方生态做出一定贡献。 作者:张海凤 单位:林州市旅游局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低碳时代农业经济论文 一、我国农业经济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污染严重 我国的农民对环境的保护意识还没有那么强烈,这一方面是生活方面的限制,也就是农业的运行方式缺乏管理,没有很好的运作方式,没有系统化的进行管理。还有就是技术上的落后一方面是国家缺少宣传,导致我国的几亿农民并没有很好的保护农业的环境,我国的农民普遍知识水平较差,需要国家大力宣传才能有效果。不仅如此近些年来,国家对一些企业缺乏管理,一些无良企业钻法律的漏洞,寻找更经济的地区建立工厂,这样他们就自然而然的选择了地价廉价的农村,导致工业的废气,废水等大量往农村排放,对农村的土地,环境造成了重大污染。 (二)科技水平较低 农业一直是我国赖以生存的产业,它的出现也是在有了人类开始以后就开始有了农业,因此它的历史很悠久,所以农民心中有着传统的耕作方式,而农民也一直采取着传统的耕作方式。对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很低,没有把高科技运用到农业生产中来,在加上农民的认识能力缺乏,没有很好的管理农田,造成土地的流失,这对农村的发展都很不利。反观从2008年开始,总理开始减免农业税,这极其鼓励我国农民积极发展农业的信心,但另一方面由于知识的缺乏,农民还是没有办法把农业纳入到一个良好的发展轨道中来。 二、低碳经济时代农业发展的模式 (一)循环经济的发展之路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人口大国,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用很少的土地养活很多的人。首先我认为应该采取的措施就是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减少低质量人口的产出,然后就是发展循环型经济的农业发展方式,在农业资源的利用上采取低投入高回报的方式,且珍惜农业资源,反复利用,这样既保护了环境,又珍惜了农业资源。比如采取四节,节水,节能,节地,节材等这样的措施,让农业资源得到最高的利用。 (二)生产有机化的农业产品 这样一方面保证了农业产品的卫生和营养,促进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增加了农业的收益,另一方面又保护了环境,降低了对农业生产的支出。近些年来,我国的农业副食品质量堪忧,生活在城市的人们有的宁愿少吃蔬菜也不愿意吃那些带有化学药品的蔬菜,导致农产品的售卖堪忧,这样的情况下我国的农业应该减少对农业化学品的投入,保证人们吃的农副产品是健康的和营养的。 (三)走产业化发展的道路 在我国农村生产农产品的过程中,农民要保护生态环境,保证生产过程中和生产过程后都是绿色的,纯天然的,这样一方面保护了环境,有利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又可以让在城市生活的人们进行参观旅游,陶冶情操,让他们在工作生活压力之余,来到农村,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感受自然。 (四)用高科技促进农产品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伟大的邓小平同志曾说过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实践也证明了这一论断的正确性。因此我们在发展农业低碳经济的时候,要加大科技的投入,让农业经济发展的更好。我国要加大对从事农业人员的技能培养,培养他们的能力,他们对农业的认识和对农业机械的利用,对保护环境的认识,提高他们的素质,也可以让大学生回到基层,去发展农业,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加强宣传农业的技术,让农业有秩序的发展;完善对农业的技术推广,让农民进行标准化化生产,可以让更多的技术人员进行上山下乡,把高科技知识传授给农民,让农业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和产出;建立农业网站,随着网络的发展,人们越来越离不开它,应该把它运用到农业中去,让农民可以更好的了解农业信息,促进农民和科研人员的交流。 三、总结 综上所述,农村经济的发展要走出一条低碳发展的道路来,就要在保护环境的同时,全方位,多层次的利用农业资源,促进农民的增收,让农业可持续发展。 作者:刘现肖 单位:河北省平乡县畜牧局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核桃种植技术农业经济论文 1、核桃的种植技术 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对核桃的生长种植不够重视,种植地点和品种选择等都根据以往经验进行选择,把核桃种植作为一项副业进行。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核桃品质的提高,因此要使核桃种植产业化,首先要改良核桃种植技术。 1.1平整土地 根据现有种植经验发现,核桃树比较适宜生长在平整的地面上,因此在进行核桃树栽培之前,需要对土地进行平整。土地平整的方法有很多,在核桃种植地区比较实用的方法有抽糟换土和修筑梯田两种,同时为保持土壤肥力,需要在具体实施时适当施加有机肥。平整土地时,单位平整面积需要控制在80m2左右。在挖好核桃种植穴后,将表层土与有机肥料进行充分混合,之后将其放入种植穴底部。 1.2种植品种的选择 进行核桃栽培时,要根据当地的气候、土壤、水分条件选择适宜的品种。不同的品种对核桃的产量和品质的影响很大。因此选择一个好的品种很重要。当前,各个农科院已经培养了很多优良品种,为种植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 1.3苗木的选择 核桃苗的选择是影响核桃最终产量的关键因素。具体操作时,要选择两到三年长势良好的嫁接苗木,通过矮化和密植的种植模式,经过四到五年的时间就可以进入丰收期。 1.4苗木的定植 选择好苗木之后,就需要对苗木进行合理定植。根据核桃的生物学特点,每一个核桃园需要选择两到三个品种的核桃树进行合理种植。核桃雌花可以通过风媒完成传粉授粉,授粉范围不会超过50m,因此需要在这个范围内种植的授粉树才能够充分授粉。同时也要适当控制密植范围,一般株距控制在35m左右,定植穴为60cm2同时在穴内施加有机肥。定植后,需灌入足量水以保证后期成活率。 2、田间管理技术 合理的田间管理技术能够有效提高核桃品质和产量。核桃园内需要及时除草松土,为提高经济效益,也可以进行间种和套种。 2.1除草、松土 为减少养分流失、增加土壤空气含量需要对核桃园进行除草、松土作业。核桃处在幼龄时,每年需要除草3次左右,同时完成深度为13cm左右的松土作业。对于已经成年的核桃树,除此之外还要疏松树根周围的土壤,深度控制在0.5m左右。 2.2套作间种 由于核桃生长周期较长,仅在核桃园内种植核桃带来的经济效益并不高,因此现在很多核桃园在核桃生长期内会选择套种其他农业作物以实现增收。进行间种套种时,要对所种植的作物进行合理选择,不可种植植株较高或藤蔓类的作物,宜选择豆类等固氮类作物,或薯类、小麦等作物。在进行套种间种时,要注意加强核桃园内的水肥管理,满足各类作物生长需要。 3、病虫害防治 当核桃植株生长到四年时,需要特别注意病虫害防治。核桃树较容易感染的疾病主要有黑斑病及白粉病。具体防治措施如下:1)加强日常管理,早发现,早治理;2)在不同生长发育阶段施加不同的农药加以预防;3)一旦发现病虫害,要及时喷洒农药;4)通过合理的水肥控制、修剪枝叶减少病虫害发生的条件。 4、核桃种植技术对农业经济的促进作用 核桃种植主要集中在贫困农村地区。因为当地村民知识水平有限,对核桃种植技术的了解不多,粗糙的管理模式不能有效提高核桃的产量和品质,也就不能实现经济增收。为此,有关部门需要将以上这些行之有效的种植技术、管理手段、注意事项传授给种植户,根据当地种植结构,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种植园内进行相关培训,解决农民栽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合理密植、科学管理,核桃的产量和品质都有所提高,在一定程度上能帮助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5、结束语 对于农村地区来说,要想实现经济发展,必须以土地为根本,不断提高农业种植技术及田间管理水平,实现农作物产量和品质的提高。对于核桃种植,种植户要摒弃过去粗糙的种植模式,重视和采用科学的管理模式,实现增产增收,最终才能脱贫致富。同时,政府还要设立专项基金,为贫困地区的农民提供更多的技术扶持和资金帮助。 作者:段系云 单位:金沙县岩孔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信息技术农业经济论文 一农业经济信息化的问题 现在的农业经济信息化已经处于信息落后时代,很难适合新时期的需要,为此只有找出问题的症结,才能够走出科学合理的创新之路,这样才能够提高农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1信息技术缺乏 因为农村实用网络技术的不多,这样就导致信息技术产品与信息服务产业化的水平不高,因为信息产业公司就是面向农村发展了,但是使用的人太少甚至是无人使用,这些技术根本就没有必要。就因为信息技术缺乏了,根本就不能满足现阶段农村的需要,不能满足农业的科研、生产、教学以及管理上的需要。 2计算机使用较少 计算机作为接受信息的重要方面,在农业上应用还是比较少的,总体来说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个其中最大的一项就是农村文化偏低,大部分都是初中小学毕业,甚至还存在一些个字不识的文盲。 3信息人才缺乏 农村的信息网络欠发达,造成了信息交流落后。这样很多人都对信息化的东西不感兴趣,造成了专业人士比较缺乏。尤其是既要懂得计算机网络的人才,又要懂得农业技术的人才更是缺乏。这样,就导致农业信息化得不到发展或者发展缓慢。 二完善农业经济信息化具体措施 1建立信息资源共享 要进一步加快信息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让涉农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这样才能大力推动农业信息网站、系统以及信息资源的整合和集成。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涉及到的农业公共数据的兼容与共享。同时,还要加强农业信息的推广,让农户快速的了解最新的农业信息。这样才能改变目前的农业宏观信息多以及微观信息少的情况,才能够改变生产性的信息多、市场性的信息少,全国性的信息多、区域性的信息少的现状。 2对信息化服务方式 创新要加强农村信息化的基础设施,就必须要对服务方式进行创新。这个方面就要结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已有的电视和电话的普及率,来发展电子信息网络。充分利用现阶段电话和电视采用的信息服务模式,来服务与信息化的需求。 3加速信息技术的应用 进一步加强数字农业建设,促进信息技术的应用是关键。只有通过数字农业将信息化带动市场化,推进农业的产业化,让农业经济得以真正提高。这方面是需要政府出台政策,积极的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同时,还要鼓励与支持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农业信息服务,逐步推进农业经济的信息化。 4对应用系统的创新 对于创新来说,主要从农产品的预警、市场监管以及农场科技的信息服务三方面着手,大力推进农业经济信息化,实施全面的创新。首先是建立农产品的预警系统,要尽快实现农产品的生产和市场需求以及价格进行动态跟踪和检测,防止出现大批了生产出来之后却卖不出去的局面。对农产品的需求量的预测和未来价格预测,避免出现跟风的现象。最近几年就出现过类似的现象,很多人看西瓜卖的红火,就盲目跟风都去种植,结果等到出售的时候才发现西瓜已经过剩了,造成价低甚至卖不出去。只要建立了农产品预警系统,就能够正确引导农户统筹安排,合理种植。其次要建立全面的市场监管,对于生产的物品进一步监督,对于种植过程中的农药和其他一些有隐患的药物的使用,进行全面的监管,确保生产出真正的绿色食品。这种实例很多,很多农户为了产品有个好卖相,就违规打了很多药物,确实改变了产品的卖相,却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健康。比如,西红柿卖之前打上崔红素。这就需要进行严格的市场监管。最后,完善农场科技的信息服务。这样可以让农户通过信息了解到全国的生产动向,能够全面了解全国的农产品批发状况。 三总结 只有实施农业经济的信息化,才能快速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也只有全方位认识清楚农业经济信息化中的不足之处,才能不断从实践中探索出一条科学合理的创新之路。 作者:贾树有单位:黑龙江省望奎县惠七镇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土地承包农业经济论文 一、对策和建议 1.继续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土地承包政策 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继续让法律法规和政策下乡、进村、入户,不仅要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调解仲裁人员熟练掌握和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与政策,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而且要让农民群众理解和领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农业主管部门对违法违纪案件要严肃查处。工作中,着眼于把群众上访问题化解在基层,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思路,变农民上访为干部下访,坚持排查和化解并重,使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2.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 进一步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属地管理责任制、案件包保责任制、领导信访接待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和落实工作预案,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土地承包矛盾纠纷问题的排查和整改,继续接待和协调处理好农民因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而引发的上访工作。既要抓好一般性案件的处理工作,又要重点抓好越级访、群体访案件的督办工作和疑难案件的指导工作。对群众上访反映的一般性问题,按照工作制度,及时转交相关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对少数解决难度较大的上访案件,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宣传,积极主动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能解决的尽快解决,对依法不能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尽量向群众解释清楚,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征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减少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的发生。 3.积极建立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化建设。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强调解仲裁体系建设,配齐配强调解仲裁员,搞好业务培训,完善工作制度,逐步建立起以调解为基础、仲裁为依托、司法为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承包合同,健全土地资源台账,全面落实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大力实施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和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土地承包规范化管理。 4.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保持相关部门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在巩固农村资源纠纷集中整治和作风建设涉农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级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按照抓重点部位、抓关键环节、抓突出问题的原则,健全“排”、“调”、“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成员单位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新机制、新格局。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各部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劲不松、力不软,促进工作早安排、矛盾早排查、问题早解决。行跟踪,落实案件包保责任人,促进上访案件的有效解决。 二、结束语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化解人地矛盾,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是当前乃至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 作者:黄丽华单位: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双发乡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经济管理模式下农业经济论文 1农业经济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分析 1.1报账员素质有待提高 村中的报账人员多数情况下学历层次不高,报账员委任多数都是由村委会选定一位合适的人员,而高素质的财务人员又不愿意到农村工作,而由于村委三年一选举的制度,导致了农业经济管理的报账人员随着选举的进行而不得不更换新人,这种情况的存在就导致了村集体中没有一个能够很好对农业经济进行管理的报账人员。对于这个问题的出现其中出现了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在农村的待遇不高,而且还不是正式的编制,因此,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留不住。此外,有不少的农业经济管理人员对农业经济的正确认识不足,对其工作的重要性不重视,对发展农业经济不积极、不主动,在工作过程中仅限于完成指定的任务,因此,对于农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 1.2农业经济管理的相关法规制度执行不到位 随着我国农业经济不断的发展和进步,农业的经济管理工作逐渐的变得复杂多变起来,因此,在工作过程中就需要制定更高的标准。农业经济的管理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很多种利益,尤其是在土地流转和承包过程中,其审计制度执行的严谨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给农业经济管理人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面对新形势下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趋势,现行的农村经济管理制度和法规的建设虽然比较完善,但是农村的管理部门在开展管理过程中缺乏系统的认识,在相应的法规执行过程中各种政策和制度的建设十分的不到位,这就给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执行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1.3乡镇财务监督管理到位 乡镇的村级会计一个人会好几个农村集体的账目也,其在办公工程中也只是在乡镇办公,因此在工作过程中就不能做到事前、事中的有效管理,在管理过程中也只是做到事后的核算工作。会计在工作过程中很难有效的做到事后的监督和管理,只是做到对账目进行必要的核算罢了。 2加强当前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途径分析 2.1对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进行全面认识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地区社会的稳定大局,关系到每一个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各个部门提高对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并做好对农业经济的管理工作。在管理过程中要落实好土地承包管理政策,在自愿和有偿,符合法律基础的前提下加强对农村土地的流转,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不断进行完善。在农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对于涉及到农民群众亲身利益的各种问题一定要强化监督力度,稳定好农民群众的不良情绪,防止农村社会出现不稳定的局面。要明确监督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好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作用。 2.2加强农业经济管理队伍建设 按照党中央的相关要求,对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体系进行全面的完善,配备齐全工作人员,确保每一个地区都有专门承担农业经济管理的工作人员。提高农业经济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素和思想素质。及时的解决好管理工作进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建设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农业经济管理队伍。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保持整个工作队伍的稳定。同时各级的农业经济管理部门还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行政职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保证农业经济管理工作有效地开展下去,保证为农村农业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加有力的条件。 2.3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途径对农业经济进行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是更好提供农民群众的实际收入,在农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只有全面带领农民群众发家致富,农民群众才会更加愿意相信农业经济管理部门。对于各个地区的农业经济管理机构来说,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应该积极的引导农民群众对农业种植方式和种植结构进行科学的调整。在确保基本农业基本种植面积和总体粮食产量不变的基础上,积极的鼓励农民群众种植更多经济价值高的农作物,并且还可以积极的发展深加工,推动地区整个向着产业化发展和进步,从而不断增加农民群众的发展信心,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和进步。 2.4增加投入,保证农村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经费 虽然最近几年,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但是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依然经费依然存在很多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农业经济管理机构运行同样需要资金的支持,这两个方面的需求导致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十分的困难。因此,保证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开展具备充足的经费,是十分重要的。 3结语 加强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在农业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因此,我们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更好的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作者:龚开楠单位:中共大庆市委党校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农村经济发展中农业经济论文 一农村经济管理所采用的形式 面对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农村经济管理也做出了相应的措施,使得这些问题得以解决和缓解,改善农村教育条件提高农民文化水平;统筹城乡发展,落实付出政策;发展现代农业,强化科技保障;加强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大农业投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正是这些管理手段,采取了这些管理形式,使得农村经济发展得到了促进。 1改善农村教育条件,提高农民文化水平 农村基础教育条件有所改善,在农村建立起正规的中小学,推广义务教育,宣传教育的重要性,使得适龄儿童都有学上,上得起学,在初等教育上跟得上,打下文化基础,为农村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不会因为没钱上学而错过受教育的机会,这样对于农民文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2统筹城乡发展,落实扶持政策切实落实 “三农”政策,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入新技术、新人才,把经济建设作为优秀,促进农业增产、增收,拓宽销售渠道,打通城乡合作,积极帮助农村居民早日步入小康行列。 3发展现代农业,强化科技保障结合 科技的发展,将新技术引入农业生产中,改变农村现状,用科技实现高产,在良种培育、防虫防害等方面都有良好的效果,机械自动化等节省了劳动力,可以创造更多的价值。引入新技术,用科技的力量推动新农村经济发展。 4加强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发展必须是可持续的,如此才能稳定、可循环,保证经济发展不占用下一代生活资源,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环境,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在发展中要重视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发展经济的同时提高生活质量。 5加大农业投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在农村经济发展之初,没有完善的农业机制,缺乏先进的生产技术,没有多渠道的信息资源,销售渠道少等问题难以解决,需要政府等部门的支持,加大农业投入,帮助农民建设新农村,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完善生产机制。 二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对于农村经济发展中长久存在的制约问题,农业经济管理都提出了相应有效的管理方法,对于农村实际需求做出了详细的分析,要采取积极的管理手段,确实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让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制度的保证、提供理论的引导、解决其制约问题,令农村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 1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了制度保证 在农业经济管理下,结合农村现有条件和经济情况,农村经济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发展制度,产生了切合实际的发展模式。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制度的保证。规范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行为,使得农业的发展满足农村经济的需要,农村经济的发展行为得到良好科学的规范,保证农村经济发展效果。优化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使得农业的发展具有合理的制度保证,采用优化的制度才能最大化的发展经济,保证农业生产的质量和经济发展的速度。提高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使得农业的发展得到有效的管理,经济发展达到较高的水平,在农业经济的管理下,农村经济发展得到制度上的保证,农村经济发展有了高水平的发展。 2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 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在应用方面,农业经济管理也对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有了明确的引导,农村经济有目的性的发展,加速了经济发展的速度。农业经济管理明确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市场经济地位,明确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占有重要组成成分的农村经济,更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重点发展,明确经济地位,更有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3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发展解决了制约问题 从以上分析也可以看出,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制约问题,然而农业经济管理为这些问题提出了很好的解决方案,从一定程度上解决或者缓解了问题,并取得了一些成效。农业经济管理实现了农村发展方案的合理规划,为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了科学有效的发展方法,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了农村发展资源的有效性,合理有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破坏,实现可持续发展,节约人力物力,保证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和快速。 三结语 面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这一重要问题,农业经济管理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为农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提供了动力。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农村居民文化水平较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业生产规模较小、农村生态环境逐步恶化、政府对农业投入力度不足等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问题,通过农业经济管理都得到了相应有效的解决和缓解,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做好了制度保证、提供了理论指导、解决了制约问题,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作者:陈利霞单位:河南省济源市畜牧技术推广站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我国信息化农业经济论文 一我国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足 在农村地区,多数农民、相关部门领导不了解农业信息化的具体方法及其服务平台的服务制度,造成无法全面实现农业信息化的局面。缺乏对农业信息化重要性的认识,导致农民和相关部门的领导缺乏建设农业信息化的主动性。为改变人们对农业信息化积极性不足的问题,应改变农民认为计算机上网就是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错误认知。 2工作人员素质较低 在我国,从事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议的工作人员多为非专业的编制内人员,其中大多数都是早其从事农业经管理的人员,他们普遍信息化建设技术水平较低,从事于信息化建设很吃力。由于这些问题,使得我国的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得到高效解决,进而造成信息化建设具有局限性,发展速度慢,严重阻碍着农业技术创新与经济管理质量的进步与发展。此外,我国农民长期仅从事于单一的农业生产,普遍存在文化素质较低的特点,对信息化建设认知不深刻。 3信息资源开发程度较浅 我国农业信息化资源开发层次较低,是因为受到各方面的阻碍。我国的农业信息化建设刚起步,农民对此认识不足,管理机构需要逐步完善,工作人员需要专业化培训,导致农业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果不显著,我国农业经济管理服务平台不够完善,行业间信息资源共享缺乏。 二提升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水平的策略 1完善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的配备 农业经济的信息化水平比较落后,不少地区的农业开展仍然主要依靠人力,以及传统的运输类机械,而在播种、收货等作业环节的信息化机械装备并不完善。基础性的机械设施已很难为农业带来质的提升,也制约着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水平的发展。政府机关应当加大这方面的投入,通过调查分析,提供适合本地开展农业生产的信息化机械,并建设信息化规范作业区,以及加大对信息化机械设备的使用培训,提升农民信息化的热情。 2加大农业信息技术的研发力度 要想达到较高的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农产生产效率,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政策扶持及资金投入。政府部门应加大农业信息技术的研发投入,并进行合理的规划,注意不同种类的信息技术研发。通情情况下,何种信息管理技术的研发都要以提高农民收益为根本出发点,并结合原有的农业经济管理模式中的优点,进行管理创新及信息技术创新。同时,信农业信息技术的研民,不仅仅只是相关生产机械设备的研制,还包括种植技术、计算机信息化技术等诸多方面,政府可通过建立相应的农业技术产业园来推动农业信息技术的研发速度。 3提高农民对信息化科学技术的掌握能力 我国现阶段从事于农业生产的人员,对信息技术的掌握能力十分的有限,严重缺乏即懂技术又懂信息技术的人才,使得农民的生产形式十分的被动,无法动态的掌握市场行情,对市场中的商机等掌握的十分有限,很多较好的农业项目都大量的流失,使得家业发展缓慢。因此要想提高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就要培养出具有高信息技术水平的专业人才。在培养的过程中,要结实培养地区的实现情况及年龄结构等特点,对于文化根基较差的农民,要先从基础入手,逐渐递进;而对于年纪较轻,并具备简单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一定文化知识的农民,可重点培养。从而实现多层次,全面的农民信息化科学技术建设工作。 4强化信息技术队伍建设 乡镇组建信息技术模范队伍,通过政府的力量使农民感受到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使农民通过对现场实际教学中,能够发现掌握信息技术的重点,使自己在学习中能够发现自身的不足,根据别人的正确指导,进行相应的实际操作,将更多的经历应用到实际操作中去。信息技术队伍的优秀思想还应使农民能在灵活掌握对网络等信息技术应用的前提下,集合自己的种植经验,进行网上的交流,从而带动自身种植技术的信心提升,各项细节也会得到不断强化和增进。 三总结 综上所述,农业经济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贡献了巨大的力量,要想使农业经济的发展速度不会落后于整体的经济增长速度,就要对现有的农业经济管理模式进行优化及改革,使其更加适应时展的节奏。而将信息化管理融入于农业经济管理之中,能够有效的完善农业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为农业生产注入新的生机。通过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建设,还能够起到加强对相关农牧企业的管理,加深对不同农产品加工领域的了解,再结合本地区的农业发状况及农产品品种等,建立更加适合于本地区农业发展,能够实现更好经济效益的新型经营模式,不断挖掘农业开发潜质,进而全方面的提高我国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率。 作者:田春霞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草业研究所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机械化农业经济论文 一、农业机械化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具体作用 农业的机械化极大的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首先表现在农业机械化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进而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在传统农业生产中,播种施肥、抗旱抗涝、翻整土地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农业机械化用先进的设备替代畜力和人力,不仅解放了生产力,而且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率,从而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同时,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高了复种指数,从一年一熟升级为一年两熟甚至一年三熟,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从而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高了播种、喷洒药剂和施肥的准确率,从而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间接的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为农业科技化提供了基础,有利于高科技技术手段应用于农业生产活动,进而促进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率。其次,表现为农业机械化能够使农业生产活动呈现规模效益,进行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业的机械化提高了农业单位生产的机械作业量,把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和农业机械化生产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农业生产机械化,将先进的机械应用于农业生产,这将可以有效的改变我国传统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模式,由粗放型经营模式向集约型模式发展,促进了农业规模化发展,从而降低单位生产的成本,从而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农业的机械化发展和农业规模化生产相辅相成,农业生产要实现规模化生产就需要采用农业机械化,而农业的机械化的发展优化了配置了农业生产中的各个要素,从而又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的发展,从而获得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效益,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最后,农业机械化能够有效解放农村生产力,进而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应用,把农村生产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减小了对农村土地的依赖程度,从而使得农村劳动力可以有机会从事其他行业工作,增加农民收入。同时,由于脱离了农业土地生产,农村劳动力可以从事农业附加值更高的非种植农业活动和养殖业,增加了农村劳动力的收入,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全面发展。闲置的农村劳动力也可以到城市工作,这既能够促进城市的发展,又能增加农村劳动力的收入,而且还可以解放农村劳动力的思想和增加农村劳动力的知识,这样就变相的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也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 二、通过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措施 首先,推动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发展。政府作为社会发展的中心环节,必须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使农业机械更好的融合当前的先进科学技术。使农业机械化的科技创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更大程度地调动农业机械化从业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在充分结合农业机械化实际需求的基础上,鼓励农业机械化从业创新体系人员,做好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发展的研究开发与宣传推广工作,从而起到促进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作用。要坚持农业机械化的自主研发创新与引进技术协调发展,不仅要实现农机生产企业与相关大学、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及共同研发,更要适时引进和吸收国外农业机械化方面的先进技术,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科实现突破性的进展,推进农业机械化装备和技术水平的整体转型升级,最终实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其次,加大农业机械化资金投入力度。近年来,农业机械化对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不可否认,还有很多偏远的农村地区没有大规模实现农业机械化。如果想要通过农业机械化以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力度,让广大的农村地区都能够更好地推广和应用农业机械,提高农村地区劳动力的产出效率和土地的生产能力,从而促进整体农村的经济发展。政府应当对农村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出台一些倾斜政策,可以成立农业机械化推广专项基金,给农业机械化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为广大购置农业机械的农民给予补贴,提供稳妥可行有效的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也要从我国农业发展的不同区域格局和不同生产特色出发,结合当地农业机械化的现实情况,下大力气提升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力度,最终提升我国各地的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村各地经济平衡协调发展。最后,要提升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的社会化程度。农业机械化的推广,引发了农村社会的技术水平、社会发展态势劳动力等方面的变化,并提高了农业生产活动的生产效率。提升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的社会化程度,广泛推广农业机械农业生产活动中占的比重,这样才能通过农业机械化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同时,因为农业机械化的推广导致农业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大幅度下降,因此要考虑建立起完善的劳动力输出机制,防止农业机械化引发的农村劳动力剩余的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后,能够在原有的农业生产基础上,增加农民的收入。管理和规范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推广过程,建立规章制度,解决当前农业机械化管理的混乱状态问题,从而提高提升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的社会化程度。目前,我国农村农民的对于农业机械化设备的操作能力和机械化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很大的问题,农民的知识水平也有待提高,这就需要加大对农民机械化知识的培训,建立定期培训制度,从而提高农民的农业机械的操作水平和认识程度。 作者:李小卫单位:滨州市滨城区沙河街道办事处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低碳农业经济论文 一、传统农业发展的弊端 我国拥有几千年的农耕文明,是世界公认的农业大国,国家经济发展更是聚焦三农问题。在新的社会形势下,我国逐步转变传统的粗放式农业发展模式,标志着我国在低碳经济时代转变农业经济发展体系尤为重要。我国在长期的经济发展阶段中,农业都暴露出各类弊端,包括有:农业生产初期不合理的使用农药,导致农产品农药残留物超标,农产品安全威胁人们身体健康;过量施肥导致土壤结块,地下有机质降低,使土地单位产量愈见低下,长期以往形成恶性循环。传统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严重威胁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严重浪费了自然资源。对此,本文就坏境污染、科技落后以及产能低下等三个方面对我国传统农业发展的弊端加以阐述。 1.环境污染 我国绝大多数农民都缺乏相关知识教育,仅掌握了局限的农业知识,部分适应农村经济转型发展的政策方针没有及时有效地贯彻到农村中去,绝大多数地区农业发展仍沿用传统的粗犷式生产模式,不注重农业生产的实际效率,有关于低碳经济、绿色生态、环境保护等原则问题更是不知为何。直到工业发展不断深入,工业污染从城市扩散到农村,面对农产品的重金属超标,使绿色食品不再绿色环保,部分农村人才初步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 2.科技落后 我国农村大多出去中西部偏远区域,农民生活质量依旧不高,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知识文化综合素养也不高,关于新型农业的科技更是两眼一抹黑,大多还处于传统的农耕模式。从而,现行有效的农业科技很难在农村地区得到推广与实施,农业机械使用率不高,导致农业整体发展水平处于滞留阶段,农业产率地下直接降低了农业生产水平。 3.产能低下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都是支撑工业发展的,从而我国对农业的投入力度相对较低,农村资产投资等基础设施建设处于落后阶段,导致土地单位生产能力低下。我国现有的农业水利枢纽或设施,绝大多数还是20世纪中期修建的,功能落后,配套设施不健全,损坏情况恶劣,极大地约束着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低碳农业经济发展可能性 我国工业化发展已经步入中期阶段,人均GDP达到8000余元,人均收入水平达到中等国家行列,国民生产总值中农业所占与中等发达国家几近持平。城镇居民食品支出总额在个人消费支出总额中的份额降至37%以下,虽然生产对农产品的需求量降低,但也相应提高了农产品的品质需求。城镇人口比例激增,从原有的18%到现今超过40%,非农业就业人口从约30%增长到比50%还要多。为满足日益激增的非农业人口的适量消费需求,以及应对耕地减少的状况,我国农业生产率以及产能都必须相应的提高,同时还要做好农产品的品质。根据全球化的进展以及我国自身发展需求,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方式已然具备先决基本条件,为实现低碳农业经济提供发展的可能与动力。 三、低碳农业经济发展方式 低碳出行作为健康的生活方式,是我国社会发展新阶段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同样的低碳生产作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就在于全面推行低碳农业经济模式,限于篇幅本问就发展循环经济以及生态农业两方面进行阐述。 1.发展循环经济 我国人地矛盾日益激化,面对低效益,、高污染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要使有限的土地资源满足更多人对食量的需求,以保障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就只有全面推动农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大力推行循环经济。以减量化、资源化以及循环再利用为基础原则,全面深化节能减排、节水保能的个人价值观,使有限的资源得到综合利用,完善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机制,全面实施清洁生产,从而实现低投少耗、低排高效的节约型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通过构建“农业资源农产品废物循环利用”的体制,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相协调的,有利于生态环境改善的,能实现农业经济良性发展的循环经济体系,使农业资源短缺和土质退化的农业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 2.开展生态农业 结合生态学与经济学原理,运用农业的先进科学技术,在为农业生态环境提供保障的情况下,结合生产技术来促进农业生产,使人类与自然协调共存。开展生态农业能对农业资源进行科学的开发与利用,有利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实现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中共中央在2005年提出的第11个五年规划中指出:落实自然生态的保护工作,坚持优先保护、有序开发,对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进行控制,切实加强对水源、土地、森林等各类资源的生态保护工作。由此不难看出发展生态农业满足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能防止水土流失,降低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同时,能使农业劳动生产率得到有效提升,能为农民拓展新的就业选择,能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 四、结语 在现今低碳经济时代,我国必须坚持转变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全面鼓励并逐步推行低碳农业,在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使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等理念深入人心,以利于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与共存。大力发展友好型农业经济增长模式,开发并利用诸如沼气、太阳能等新能,使农村环境得到改善,农业收入得到显著增高,有利于全面推广城乡统筹工作,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整体提高。 作者:李雪单位:青岛农业大学 农业经济方面论文:循环性农业经济论文 一引导农业科技的创新力量 1建立健全农业科技的创新机制 1.1提高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对于区域循环性农业经济来说,其创新技术上具有明显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因此,在建立区域农业经济的过程中,出于农业经济科技创新的可持续性,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一定强化财政性补贴在农业科技创新领域的利用,积极鼓励涉农企业在农业生产与开发上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并把科技成果传之于民、用之于民。例如,在2014年7月末,河南省南阳市农业局就通过《关于申报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认证奖励的通知》,引导涉农企业与农业经营者积极发展有机产品与绿色食品,提高区域内农产品附加值的同时,还要积极引导区域循环性农业积极的可持续发展。 1.2重视农业科技发展能力的建设力量 在建立区域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对于农业科技的利用,一定要积极加大对涉农领域的科技实验室、技术中心以及野外基地建设与运营的投入,完善区域内农业经济的基础条件。在实际工作上,积极推进水稻、玉米以及大豆等粮食产业的科技体系化建设,提高多部门有效联动的合作力度,提高多学科有效集成优化的提升力度,从而加强科技体系在提升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层面的能力。另外,在建立区域性循环农业经济的过程中,一定要加大各类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强化区域内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在遵从本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下,培养在世界农业经济上的具有领先思想与技术的团队与科学人员,从而在国际农业经济发展上占据先进技术的利用程度,积极推动区域内,甚至是全国农业科技发展的建设力量,促进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提升成果的有效转化与技术扩散 第一,在我国“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大力支持下,区域内农业经济同样要积极取得“863”、科技支撑等计划的支持,把农业科技与重大成果进行有效转化,从而在区域内逐渐构建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第二,积极推进“科技富民强县”等区域内扶持计划,构建涉农企业包办区域化与“以户带村和以村带乡”等新型科技成果与技术扩散模式。一方面要基于本区域内农民最实质也是最需要的相关先进技术出发,强化乡村农户科技“超市”式推广,让农户积极学习与利用先进技术,另一方面又要强化农业经营者基于自身情况去创新技术与开发产品,强化全员创新意识。第三,基于区域农业发展模式的前提下,打造特色农业生产新模式。例如,对于河南、江西以及安徽等地来说,其同属于粮食的净调出省份,在我国区域循环性农业经济中较为典型,因此可以在粮食生产优秀区域的计划上,积极推进粮食技术集成化示范工程,使该区域粮食在生产上渐趋于现代化、高效化以及持续化,加大该地区粮食生产可持续工程。第四,对于农村区域的农业生产来说,通过农业科技人员扎根农村对农业科技进行亲身传授属于最为直接,也是最好用的办法。与此同时,还要加大高校、职业学校以及培训机构中涉农专业学生的奖励力度,大力引导与鼓励新农业人才扎根到农村区域,从而为我国现代可持续发展农业贡献更大的力量。第五,在推进创新科技有效转化的过程中,可以加强与相关农技站的合作力度,为私营合法机构提供技术信息与支持,通过其中介作用促进创新科技和经济的有效结合,从而强化各类科技创新主体与农地的紧密联系关系,提升农业科技成果的遍地开花,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创新公共服务体制 1完善政府服务职能 1.1政府要强化积极引导与职责规划作用 地方政府作为区域循环性农业经济的建立者,其在整个农业可持续经济发展上起着引导与职责规划的作用。因此,相关地方政府一定要紧紧围绕着区域定位与功能拓展的条件下,加强区域内政府间的合作力度,大力发展区域循环性农业经济,确保循环性农业经济的发展重点得到保障,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1.2加大政策性支持力度 对于我国农业经济来说,由于历史与现实人地关系,大部分地区还处于“小农经济”的发展状态,在建立区域循环性经济的过程中,如果缺乏政策与资金层面的大力支持,相关工作将很难开展。因此,相关地方政府一定要强化立法、基金扶助等措施,在区域内构建支持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另外,地方政府还要加大对农村地区公共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构建农村区域“三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体系,从而提高区域循环性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1.3完善农村区域经济管理体制 在改革土地流转形式与扩大农业经济经营规模的过程中,一定要避免以往行政命令等粗暴方式的出现。在相关工作上,要充分参考农村居民的意愿,利用政府积极引导的手段,多鼓励农村居民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强化资本。另外,相关地方政府还要完善农地流转管理中心,在配套运转机制与体系的协助下,监督、引导与协调农村居民在农地流转合同的签订、矛盾纠纷的处理和仲裁等工作,从而构建符合本区域的农地评估机制,科学合理地评价土地真实价值,保护农民的合法收益,实现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要积极推进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配套的义务教育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以及养老保险体系,积极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充足、高效的信贷支持是实现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条件。对积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商、农业生产者(农民、农业生产企业)、农产品销售商等相关主体通过利率优惠政策给予扶持,对资源约束与生态环境影响大、投资回收期长、经济效益相对不高的大宗农产品生产的实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企业,尤其要增加信贷资金投入与支持力度,根据其发展需要提供中长期低息贷款。 三结论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从我国现阶段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对我国往后在建立区域循环性农业经济中对于可持续发展模式的要求进行浅谈。而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看,引导农业科技的创新、构建生态文明的农业发展方式以及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对我国区域循环性农业经济的作用较为明显,有利于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 作者:涂洪强单位:南阳市黄牛良种繁育场
科研档案管理研究篇1 1农业科研档案的涵义及其特性 1.1农业科研档案的涵义农业科研档案是指农业科研项目在立项论证研究实施及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及绩效评价、成果管理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图像、音频、视频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以及标本、样本等实物。根据科研内容和科研管理程序,可区分为项目立项论证、研究实施及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及绩效评价、成果管理等阶段各种形式和载体的科研文件材料[1]。本文只限于对农作物在育种和栽培、土壤肥料、植物保护等方面的农业科研档案管理进行探讨。 1.2农业科研档案的特性农业科研人员根据不同区域自然生态环境,用智慧、观察力和农业研究特有方式,对农作物相同期间内的生长发育、环境适应、抗逆性等进行研究,最终形成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原始记录材料。在对课题(项目)以及多个分支的反复研究过程中,每一个课题(项目)往往又形成一个独立的档案卷宗[2]。是课题(项目)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利用和转化的唯一凭证。从研究主体、研究领域、研究方式和档案利用上看,都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特殊性、权威性和不可复制性。 2当前农业科研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档案工作人员能力欠缺2020年11月,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部发布施行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对科研档案的管理原则、方法制度、归档范围、档案人员等做出了新的规定。就农业科研档案管理而言,虽然近年来有所加强,但仍有不少科研单位,特别是地市级的科研院所,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力度不大,没有配备专职人员,一般由机关工作人员兼职,缺乏档案管理的业务知识、工作经验和创新能力,对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指导协调不力,基本处于主管部门要什么就要求科研人员报什么、科研人员报送哪些材料就保存什么的状态,农业科研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和利用不系统、不完整、不规范。 2.2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偏差由于档案人员和科研人员学习理解《档案法》《知识产权法》《植物品种保护法》不深不透,缺乏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正确认识,把握不好科研材料管理的尺度,存在保护过度或不善的问题,给档案管理及成果转化造成障碍。一是部分科研人员担心科研材料归档后有泄密风险,项目完成后,材料不归档、延迟归档或核心材料不归档的现象比较突出,甚至有的将重要材料留下,自行开发,私下转让[3]。二是科研人员在项目进行中对核心的技术、资源、材料等保护不力,致使科研数据在未进行品种保护、项目验收、成果鉴定前泄露。三是对知识产权过度保护,封闭自守,定密解密不规范,核心资源材料不交流,核心档案材料达到解密时间不解密,私自扩大保密范围,造成知识产权的自然流失[4]。 2.3主管部门监管指导不力《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明确,国家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对全国科研档案实行监督和指导[1]。近几年,各省市虽然进行了档案管理机构改革,但改革过渡期,机制运行、职能履行、分级管理还有待加强,对档案管理尤其是科研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不够。各地农业厅(局)作为农业科研单位的主管部门,往往更注重行政职能的履行和业务方面的管理,对科研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有力的督促指导和长远建设的统筹谋划。而农业科研单位,无论是从整体规划、专业力量,还是从基础条件、制度机制看,都显得比较薄弱,农业科研档案管理还处于较低水平。 2.4信息网络技术运用不够2017年3月,国家实施了《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新出台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也对发展电子档案作了明确。虽然目前各地在推动数字化档案建设,但从实际情况看,大多停留在电脑检索、方便查阅的利用层次,特别是对于科研档案管理,很多单位存在安全顾虑、“驼鸟心态”和守陈思想,不敢或不会将信息网络技术运用到档案管理,仍然处于传统的管理模式,大大限制科研档案信息的开放共享和资源的深度开发。 3科研档案管理对于成果转化的必要性 3.1完善的科研档案是专利申请与转让的必备条件农业科研档案是否完备,对于专利申请、成果转让至关重要。因此,科研人员和档案部门必须在平时就注重科研档案建设,按照专利申请、成果转让的相关要求和科研进程,及时对每项科研项目(课题)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形成齐全、完整、系统的科研档案,为科研成果的专利申请与转让提供必备条件。 3.2完善的科研档案是提高成果转化效率的重要保证农业科研一般周期比较长,受自然环境等外在因素影响多,如果没有详细完备的科研记录档案,后续的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工作就很难得到保证,甚至造成科研资源、科研成果的浪费。高质量的科研档案管理带来高效率的转化利用,有的甚至可以直接进行成果转化和新产品开发,快速投放市场,创造经济效益,从而最大程度地缩短科研成果从“实验室”到“生产线”的时间,提高转化利用效率。 3.3完善的科研档案是成果推广应用的前提基础科研档案的更大价值不在于“藏”,而在于“用”。如何使科研成果受惠于民、产生价值,必须要有记录详实、资料齐全、数据准确、经验可鉴的科研档案作为开发利用的基础。有了完善的科研档案,科研人员才能更好发挥科研档案的继承作用和参考借鉴作用,站在以前经验和他人肩膀之上,科学制定科研和生产计划,拟制配套技术措施;才能着眼当前地方政府、企业、农民对新技术、新产品的强烈需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科技情报、档案信息的咨询工作;才能配合利用项目推广、产品展销等活动,编写技术资料,有目的地进行宣传推广,增强科研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5]。 3.4完善科研档案是知识产权保护的迫切需要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不仅侵害科研单位、科研人员的权益,同时也给科研成果转化利用带来障碍和影响。据查,仅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高达3845件,其中涉及农业科研的植物新品种案件34件[6]。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已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标志着知识产权保护进入快速发展[7],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越来越强,相关纠纷案件也会成为科研和生产中的常见问题。由于农业科研周期较长、专业性强、保密困难,一旦发生知识产权侵权问题,鉴定和取证比较困难。只有平时把科研档案做完善,才能在关键时候发挥其凭证作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4农业科研档案促进成果转化带来的积极效应 4.1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科研档案促进成果转化,正是将农业科技渗透到现代农业经济活动和社会生产的各个环节,从而广泛推动国家经济发展,也是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强有力的支撑和引擎。据统计,每年我国仅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审定就多达几千个,以2020年为例,通过审定的水稻品种1913个、玉米2827个、大豆335个、棉花88个。这些科研成果通过转化利用,可以为社会创造巨大的经济价值。 4.2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农业科研档案推动科研成果的成功转化和广泛应用,必然衍生多种产业链。比如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特色旅游、农业机械、良种繁育等等,通过科学规划发展,形成集“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农科教”为一体的农业产业体系,不仅可以大大提升乡村经济发展质量,也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吸引年轻人投身乡村振兴,缓解城乡就业压力,促进城乡发展平衡。 4.3激发研科人员创新热情农业科研档案促进成果转化,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科研人员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目前一个国审优质玉米、水稻新品种转让费大概在50~300万不等,有的甚至更高。国家和许多单位为推动科研工作出台了一些激励政策,将成果转化收益进行按比分配,一部分留作单位的科研经费,另一部分用来奖励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成功,即使单位有了充足的科研经费,又让科研人员享受到实惠,充分调动了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的热情和干劲,使农业科研在良性循环中得到更大发展。 4.4提高单位核心竞争力科研档案本身就是宝贵的科研资源,农业科研成果及其转化是一个单位的无形名片和宣传窗口,代表农业科研单位的实力。站在一定的科研积淀之上,使其在行业内和相关领域得到更广泛认可,对争取高级别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和高素质科研人才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聚合作用,有利于更好的提升单位形象、科研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5加强农业科研档案管理,为成果转化打下坚实基础 5.1健全完善档案管理法规制度认真贯彻《档案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着眼科研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定农业科研档案相关管理规范,对农业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存管理、开发利用等做出明确具体规定,切实做到有章可循。同时,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档案的整理归档、日常管理、定密保密、管理责任、检查评查、档案利用等系列制度,不断提高农业科研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为成果转化提供基础条件。 5.2大力培养档案管理人才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必须转变“管档案就是管资料,谁都能干”的认识观念,针对农业科研档案人员年龄结构偏于老化、农业科研和档案业务素养较低、网络信息技术不懂不会等问题和现状,采取人才引进、岗位调整、办班培训、送学进修等形式方法,提升农业科研档案管理人员的农业科研素养、档案管理能力和信息技术水平,使其能够真正参与到科学研究中抓档案管理,与科研人员一起挖掘科研档案的潜在价值,提升科研档案在成果转化中的效率和作用。 5.3积极创新档案管理模式农业科研与管理有其明显的自身特点,农业科研档案也较行政文书档案区别很大,具有材料来源散、收集链条长、记录难度大、资料品类多等特点。在实际工作中,档案管理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往往处于各干各的、分割脱节的状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紧贴农业科研的自身特点,在创新档案管理模式上求突破。具体讲,就是建立与科研计划一体统筹、与项目实施一体推进、与课题验收一体考评、与成果转化一体利用的“五位一体”科研档案管理模式,做到农业科研每推进一步、档案工作就跟进一步,确保科研档案的详实、完整、系统,为项目鉴定验收、专利申请转让、成果推广应用、知识产权保护、科研经验积累等打下坚实基础。 5.4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当前,信息网络技术得到空前广泛的应用,给社会各领域带来了结构性颠覆性影响。农业科研档案管理,要把握信息化发展方向,跟上社会技术变革的步伐,着眼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站在整个农业系统的高度,加强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统筹好人才队伍、资金投入等各方面资源,大力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在农业科研档管理中的普及运用。同时,要走出搞数字化档案就是“电子扫描+电脑储存”的认识误区和发展层次,着眼农业科研成果的价值特点,敢于树立和实践“共享”理念,综合考虑信息咨询、成果转让、交流合作、产权保护、利用权限、保密安全等因素,打造农业科研成果和资源共享的“云平台”,建立健全科研档案开放利用机制,最大限度地挖掘农业科研成果的价值和作用。 6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农业科研档案管理在成果转化中显得越来越重要。要改变当前科研档案管理的现状,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把握信息化发展的大趋势,积极创新方法模式,进一步提高农业科研档案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为农业科学研究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庞雪芹 单位:武汉科技大学档案馆 科研档案管理研究篇2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科研水平的快速提升,国家对农业科研项目加大了投入力度,农业科研取得了丰硕成果,科研项目不断增加。因此,农业科研项目资料随之增多。但是科研项目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配套档案管理不完善、档案管理人才匮乏,致使档案管理工作压力增大。有些科研项目资料在课题组手中保存,缺少专业性、规范化管理,重视程度不够使一些科研项目资料丢失;有些纸质材料因保存不当,出现了霉变、虫蛀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不利于农业科研工作延续和再利用。因此,探究农业科研项目档案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业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在农业科研单位中,往往只重视科技研发而轻视后期项目归档工作。尤其是领导干部对科研项目档案归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还有待提高。农业科研工作以项目执行为主,科研项目贯穿科研工作的全过程,而科研项目材料归档工作是否完整和统一,直接影响科研项目执行效果和后续科研工作的延续。因此,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就有利于科研项目档案工作的开展。在档案信息化管理已普及推广的形势下,有些单位仍以人工为主进行档案管理等工作。因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缺少认识,进而影响其价值的发挥。由于农业科研项目档案具有系统性和连续性,在实际工作中,一旦档案材料不完整甚至丢失,就会导致课题不能如期完成或是科研质量下降,还会影响下一步课题的申报,形成恶性循环。 (二)项目执行人档案意识薄弱。项目执行人大多重视科研项目的科学研究、实践活动、科研成果及成果转化等过程,而忽视在项目前期申报、制定的实施方案、签订的合同任务书、试验示范过程、数据采集、资金使用、总结、结题验收、成果申报、成果转化、报奖等一系列的纸件材料和电子材料的归档工作。项目执行人一是认为这种工作应该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的事情,不需要他们来配合;二是认为科研项目材料存到档案管理部门,不如放在自己手里用起来方便。致使科研项目执行人产生了错误的认识,造成科研档案不能及时归档,甚至材料缺失或不完整。 (三)档案管理复合型人才匮乏。农业科研项目档案管理流程繁琐,科研项目存在跨年度、执行周期不一致等情况。从项目申报、立项、批复、年度执行情况、结题、成果等全部资料按年度收集,到归档编目,再到入库保存以及后期的借阅使用,都需要档案管理人员严格遵循相关制度规范,并且要具有极强的专业知识。一名合格的档案管理员,除了要具备档案学相关技能外,还必须对农业科研项目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如果本部门已经推行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还需要档案管理员掌握信息技术。因此,要想胜任农业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就需要具备较强的复合能力。调查发现,在省级或市级许多农业职能部门,大多配备了高素质档案管理人员;而在基层和农业科研院所配备的档案管理人员,具有扎实的档案管理专业技能,熟悉农业科技相关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还比较匮乏。 (四)档案管理配套制度不完善。农业科研项目档案管理作为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要想保证各个流程做到顺利完成且无缝衔接,需要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为各项具体工作开展提供参照和依据。从整体上来看,近几年我国农业科研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但是还有一些科研单位的项目不在存档范围之中,同时在一些细节方面还存在不足。例如,在立卷标准上,不同地方的农业科研单位,执行的标准存在差异。有的是按照科研项目的类别不同进行分类;还有的是按照时间顺序,把每个年度的档案分成一类。在档案形式上,有的是将纸质档案按照“三孔一线”的方式进行整理,有的则是将所有档案直接装入档案盒。由于缺少统一的制度标准,一方面给档案管理增加了负担,另一方面也影响了档案资料的共享和利用。 (五)档案管理模式滞后,利用率不高。农业科研项目档案的价值在于利用,只有为科研人员、科研工作提供了帮助,在农业科研项目档案管理上投入的时间、人力和物力才能得到回报。但是基层农业科研单位,受到技术条件和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强的限制,仍依赖于人工这种落后的管理模式。虽然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也得到安装和使用,但多数情况下还是用于档案资料的查找,没有利用技术优势进行更深层次的价值开发和挖掘利用。由于检索效率不高,许多有价值的档案没能得到很好的利用,也就无法为农业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产出提供支持和参考,也使农业科研单位之间,无法就各自的档案资源进行高度共享,造成了档案资源的浪费,影响了农业科研事业的发展进程。 二、加强农业科研项目档案管理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研项目档案作为对农业科研工作从项目申请、立项、实施、检查评估、项目验收、成果鉴定、成果申报、成果转化、科技推广等各个环节、各项工作的真实记录,也是对科学技术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数据及影像等各种形式的材料以纸质或电子档案形式的保存,可以对当前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借鉴。任何领域的科研创新,都必然会伴随着各种困难甚至走一些弯路,而通过查找以往的项目档案资料,则能够借鉴前人的经验教训,从而让农业科研活动更加高效地开展。同时大大缩短了科研周期,保证了科研成果尽快转化和推广。另外,在农业科研项目档案中也包含了科技工作者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成功经验,可以为后人打开新的研究思路,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因此,把农业科研项目档案当成知识宝库,可以对农业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产出提供帮助。 (二)有利于农业转型发展。随着产业结构调整,我国农业正在经历转型发展。而农业的现代化、科技化则是一个必然趋势。农业科研项目成果转化及试验示范,可以为不同区域的产业发展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还可以扶持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带动地方吸引符合本地特色发展的企业入驻,推动地方特色农产品的精深加工等产业的发展。在农业科研项目档案中,就包含了不同区域农业科技水平的全面调查。通过查阅这些档案,可以为地方产业发展方向提供科技支撑,也是为农业科研工作者了解各地农业科技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寻找到农业科技创新的方向,提高了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和利用价值,能助推农业实现转型升级。 三、完善农业科研项目档案管理的对策 (一)强化岗位责任制,细化档案管理流程。农业科研项目档案从前期资料文件的搜集、筛选,到最后入库存储,整个流程包含了诸多的细节要点。为确保科研项目档案顺利交接,需要项目负责人与档案管理人员有效配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科研项目档案管理的每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能落实到位。对于农业科技成果已经推广应用的,需要将成果转让协议书、转让技术资料等文件及时提交给档案管理人员,而档案管理人员也要及时与项目负责人对接收集资料,保证后续项目材料的齐全、完整。完成档案验收后,填写验收单,然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因有些科研项目档案存在知识产权和涉密等情况,在归档之后,无论是日常的档案整理,还是档案的检索和出借,都需要档案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最大程度上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加强人才培养,夯实档案管理基础。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农业科研快速发展,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才队伍。重点抓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两项工作。“引进”就是结合农业科研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和档案管理信息化趋势,在人员招聘时,除了要具备档案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外,还要考察信息技术、农业科技等方面的知识储备情况,优先选拔录用复合能力较强的应聘者,从而为下一步农业科研档案管理工作高效率的开展,以及档案价值的深层次挖掘提供人才支持。“培养”主要是针对现有档案管理人员,通过培训和外派学习等形式,鼓励他们进行深造,弥补不足,获得更高级别的职业资格证,培养适应现代农业科研档案管理的人才。 (三)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为适应农业科研项目档案管理需求,必须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一是建立科研项目归档范围,明确科研项目档案的收集内容。特别是科研项目立项、实施过程、验收标准、成果鉴定等材料接收,都要有统一的规定,并做出明确的说明。二是建立农业科研项目文件资料的归档流程、具体的格式标准及时间节点等,使项目执行人和档案管理者明确归档节点,保证科研项目执行与归档工作同步进行。因科研项目从立项、执行、验收、成果鉴定、成果报奖、成果转化的全过程执行周期比较长,因此,需要规范不同时间节点提交不同的项目档案材料归档,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就要进一步细化,减少歧义。三是建立科研项目考核管理机制,把科研项目归档纳入年度考核中,并且与项目执行人的绩效考核挂钩,提高项目执行人对科研项目归档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保证科研项目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健全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通过借鉴其他档案管理单位的成功经验,制定出关于农业科研项目电子档案收集、备份、共享、利用等相关工作制度。让制度紧跟农业科研档案管理的发展趋势,使档案资料的价值得到更好利用。 (四)开拓创新,利用信息技术挖掘档案价值。随着档案管理标准的不断提升,农业科研档案的管理思维和方法也要顺应时代的变化,做出与时俱进的调整。随着现代化大农业科技创新步伐快速推进,农业科研单位更加重视信息技术在科技创新及档案管理等工作中的应用价值。特别是有些基层单位信息基础设施比较匮乏、信息管理水平相对落后,要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持续提升。以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草业研究所寒地作物种质资源库的种质资源综合管理平台建设为例,把几万份农作物种质资源利用物联网、5G、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种质资源“收集-评价-鉴定-管理-挖掘-应用”的保护利用创新体系,实现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的全流程智能化管控,实现种质资源数据高效共享及平台互联互通。利用种质资源数据平台,深度挖掘优异种质资源,将种质资源优势转变成可利用的亲本材料优势,培育出更多具有突破性的作物新品种。种质资源综合管理平台为种质资源长期安全储藏、种质资源的更新繁殖安全高效管理、种质资源的数据在线交流分发、高效利用和效果追踪提供了数字化解决方案,实现了种质资源全方位信息化管理的新模式。因此,档案管理人员要利用大数据等前沿技术手段,进一步挖掘档案的利用价值。可以通过建设档案资源共享平台,让国内农业科研单位将非涉密的档案资料在平台上共享交换,相互学习和借鉴,使农业科研档案的实际利用价值得到快速提升。 四、结语 在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快速发展的同时,积累了大量的农业科研项目资料,这些资料是多年来农业科研工作者的宝贵经验,可以为以后的科技创新提供技术支撑。面对种类多样、数量庞大且管理要求极高的农业科研项目档案。一方面,要加快档案各项制度建设,做到各项工作规范、严谨,保证档案资料完整、可用;另一方面,要重视信息技术引进和人才培养,提升档案资源利用价值,加快现代化大农业的发展进程。 作者:孔晓蕾 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草业研究所 科研档案管理研究篇3 一、医院科研档案管理概述 医院科研档案是医院在从事医疗、科研、教学等过程中形成的原始材料,在一定程度上能体现医院总体及医生个人的水平。医院科研档案信息资源通过多渠道、多载体、多形式的公开及利用服务,对医院发展创新、医生专业水平提高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使科研档案发挥出更大价值。对于科研档案管理而言,科研档案主要涉及临床、教学、行政等多个部门,档案来源较为分散,形成人员较多,且科研档案形成过程的生命周期都比较长,其申报立项、项目实施、结题验收等环节涉及的业务部门、业务流程都比较多。医院档案工作人员作为医院科研档案的主要管理人员,承担着制度建设、监督指导及业务活动具体开展等工作,除了需具备专业的档案理论知识、信息化基础知识、业务管理能力外,还应对医院的各项职能活动有全面的了解,这样才能为科学高效推进档案管理发挥医院科研档案的更大价值。 二、医院科研档案管理利用遇到的问题 (一)档案意识淡薄。一是医院是以医疗工作为中心的单位,院领导及管理人员主要把精力投入到医疗工作及科研工作上,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投入的资源十分有限,信息化基础更是薄弱,对于档案的认知仅限于“管理即存放,工作即保管”的传统思想。二是医院其他人员对于档案认知程度也普遍较低,特别是开展科研项目的相关人员,往往以结果为导向,并不注重过程中各种有归档价值的科研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不注重维护科研档案各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从而造成科研档案收集不全、管理不善。 (二)知识结构欠缺。虽然我院的档案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实操技能,但是随着档案业务的深化和载体形式的多样,原有的知识结构已无法满足日常管理所需。特别是医院科研档案有其独特性和专业性,档案信息化建设也有较强的技术性和实践性,这都对档案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了拥有扎实的档案专业知识外,还要不断扩充医疗业务知识、信息技术知识,从而丰富各类知识储备和结构,更好地胜任岗位工作。 (三)归档形式单一。目前我院科研档案的归档形式主要依赖于科研部门在科研项目完成后整合上交,且大部分都是以纸质形式作为最终归档载体。这样的归档形式,一方面,可能会流失在科研项目进展中一些其他有归档价值的文件材料,如行政部门的管理性文件,项目运行过程的各部门、单位之间的重要往来文件等;另一方面,由于主要载体是纸质文件,容易造成档案载体利用不便和科研档案信息资源的匮乏。 (四)档案借阅困难。一是我院档案室虽位于单独楼层,但由于库房、借阅、办公面积有限,提供的现场查阅条件较为不便,而科研档案借阅过程中涉及的档案数量较多,不能很好地满足现场查阅的要求。二是科研档案利用的需求人员较多为医疗人员,常因工作繁忙等原因无法上门借阅查询,档案查询一般通过电话口述的形式,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医学专业术语,而档案工作人员很可能对口述的需求一知半解,因此很难精准地从大量的纸质文件中定位到所需材料,且无法确认所需档案资料的具体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全面,档案利用的查全率、查准率效果较差。三是通过近年来档案利用经验总结发现,传统形式的纸质档案借阅方式及手工登记流程较为繁琐,并不高效。此外,科研档案借阅一般为全项目借阅,材料内容较多,可能因管理不善、疏忽大意导致纸质档案借阅过程中信息泄露、档案损坏,导致档案在完整性、原始性、保密性上出现问题,影响档案保管安全。四是审批流程冗长。因我院开展科研项目的部门较多,形成科研档案涉及不同部门的审批流程。而目前在科研档案利用时,其利用流程未进行有效梳理和统一规划,往往花费较长的时间才能够获取到所需的档案,使得科研档案的利用率下降。 (五)软硬环境薄弱。目前我院科研档案以纸质文件为主,但是随着档案信息化发展的客观需求,对科研档案管理的软硬件环境也产生了新的要求。一是档案管理方式仍较为传统,特别是在档案数据条目、元数据管理、接收利用等业务流程方面主要通过手工著录、手工管理,迫切需要一套完善的档案信息系统来辅助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随着信息系统的建设及电子文件等载体形式的丰富,档案库房资源就不能局限于保管传统的纸质档案,需要配置配备能够满足电子档案长期保管的存储设备及信息系统稳定运维的服务器环境。三是基于科研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保密要求,科研档案在信息化环境下的收管存用流程,对其网络环境的稳定及安全防护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医院科研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对策实施 (一)不断提升档案工作意识。随着国家及社会数字化转型的深入发展,我国档案法律法规及业务标准体系的持续完善和发展,特别是《“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发布,都对档案信息化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与任务。档案作为重要信息资源的价值也受到更多重视与关注,有助于院领导和管理人员改变对于档案工作的传统认知,提升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度。此外,医院档案工作人员也应该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举行专题宣传或讲座,如新版《档案法》的宣传、新标准的宣传,利用院内宣传墙张贴宣传海报,在医院OA办公系统中开辟专栏等形式,使档案工作与院内其他职能工作活动产生更多交集,从而提升医院广大职工的档案意识。 (二)丰富档案人员知识结构。为了更好地开展医院科研档案的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不仅需了解医院科研档案相关的基础知识、熟悉业务流程,主动介入科研档案全生命周期管理,参与科研档案形成归档全过程。更需要档案管理人员懂得档案信息化基础知识与概念,对现代信息技术,如5IABC有一定的掌握及了解,这样才能做好全院档案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在工作中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创新思维,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行稳致远,提高各项档案业务工作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医院广大职工提供档案服务,深挖档案价值。 (三)加强档案软硬环境建设。对于档案信息化建设而言,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基础但又极为重要的工作,应当予以重视,给予投入。在软件建设上,可参考《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企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指南》等标准规范,充分调研档案管理人员及档案利用人员的需求,结合医院各项职能活动的实际情况,选取各项功能模块简单实用、功能明确的软件系统,并选择社会上较为成熟优秀的档案产品服务商,从而降低自研成本,确保系统稳定可靠及维护升级服务的可持续。在硬件建设上,医院档案部门应和信息化部门通力合作,重点关注系统服务器配置、网络系统可靠稳定及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备份机制等问题,合理规划资源的投入与配置,确保档案信息系统用户网络并发、档案信息资源上传下载等关键环节不宕机、不崩溃,档案信息资源交互、档案信息资源保管等机制策略不泄密、不丢失。 (四)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医院科研档案信息化的建设,也是医院科研档案信息资源的建设,没有科研档案信息资源,信息化建设也是无米之炊。在建设档案信息资源的过程中,应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一是加强科研档案归档移交时目录数据与元数据的收集与数据质量,从而保证科研档案的利用人员可以通过关键字检索出想要的档案。医院档案管理人员可联合科研人员认真梳理科研档案管理及利用过程中所需的各项元数据信息,规范各项数据著录格式与标准,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辅助管理的功能,尽量减少手工著录管理可能存在的错误。此外,档案管理人员应重视已归档科研档案的历史问题,设法补足完善历史数据的缺项漏项。二是开展医院科研档案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的相关工作。制订好档案数字化标准,保证数字化副本质量,特别是运用ORC技术实现科研档案的全文检索功能,实现对科研档案内容的深层次检索,进一步满足科研档案利用人员的个性化检索需求,提高科研档案利用效率。在存量档案数字化建设过程中,如可投入的财力有限,应对形成年代较早、较为珍贵、重大科研项目或日常利用较多的科研档案等,优先进行数字化管理。在增量电子化建设工作上,应客观结合医院档案管理水平与条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科研档案由双套制向单套制、单轨制的转变。三是丰富档案信息资源的组成形式。目前医院科研档案信息资源的载体形式常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为主,往往缺少在科研过程中一些有价值的声像档案的归档。档案部门应联合各部门,主动加强对科研项目关键节点或里程碑,如对研究过程,验收过程声像档案及其他载体形式档案的收集与整理,规范声像档案数据格式与“六要素”等著录项要求,保证声像档案可查可用,进一步反映科研项目全貌。 (五)提高档案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建立医院档案利用服务门户网站,医院科研档案的利用可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利用方式也不再局限于电话咨询、手工翻阅等形式,档案利用人员可通过个人办公计算机、移动终端等设备,在控制权限的基础上实现对科研档案信息资源的查询和浏览,使得科研档案利用的方式方法更加多样,效率更加高效。对于一些需要线下浏览借阅、涉及档案出入库登记的情况,可积极运用RFID等技术,实现档案出入库的快速准确登记,库藏变化的动态管理,减少手工登记及库藏盘点的繁琐低效,提高线下借阅时的工作效率,节约档案管理人员及利用人员双方宝贵的时间。另外,医院档案工作人员应进一步加强工作主动性,通过在档案利用门户网站发布新归档资源目录,专题档案编研成果等形式,充分挖掘和整合各类档案信息资源,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 (六)促进档案资源智慧利用。在深入建设医院科研档案信息资源的同时,档案部门应以档案利用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知识管理、数据治理等理念,不断创新档案利用方式和方法,对档案信息进行深层次加工和知识化组织,将各种隐性知识显性化,从而实现内部知识的充分共享,帮助医院科研等各类人员快速发现本院已有的存量知识,节约科研成本,提高科研效率。在实现途径上可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整合和利用各类内外部信息资源,促进医院内部各类知识资源和外部的情报资源、信息资源的充分聚合。利用自然语言处理的各类方法,识别各类信息资源中的知识单元,利用本体构建知识单元之间的语义关系,构建不同类型的医院科研知识库、专题情报知识库,为院领导进行发展规划、科研人员进行技术研究、管理人员总结工作经验提供强大支撑,从而实现有针对性地、主动地为医院科研、管理、经营等各项职能活动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个性化档案信息利用和知识决策支持服务。 四、结语 基于本文论述与笔者实践经验,医院科研档案信息化建设并非一蹴而就,其有着诸多复杂繁琐的建设内容及工作流程,需要医院提供可靠且持续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源保障。作为医院一名基层档案工作者,需要不断完善和丰富自身的知识储备和结构,在档案信息化建设等业务工作上勇挑重担、主动作为,为院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知识支持与服务保障。 作者:徐杨 单位:上海市嘉定区中心医院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法律保护论文 现代信息社会的发展,使个人信息的资源性日益彰显,个人信息的保护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促进个人信息的合法运用,首先需要对个人信息进行准确的定位,是在传统民法体系内保护,还是以特别法的形式予以补充,目前还处于争议阶段。本文将从个人信息的性质,以及个人信息与相关权利的区别入手,来探讨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及其法律保护途径。 一、个人信息的法律性质 个人信息,有的学者将其称为个人资料;有的干脆将其称为隐私。其实,个人资料和隐私这两个概念都不够准确,均不能表达所要保护的对象。首先,信息和资料之间是有差别的,资料是代表人、事、时、地的一种符号序列(不以文字为限),是一种客观事实状态;信息是指资料经过处理后可以提供为人所用的内容,能够直接起到识别的功能[1](P13),是有价值的,只有具有一定价值的资料才能够作为资源,也才能够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属于法律的价值判断范畴。正因为信息和资料所指称的对象有差别,所以,并不是所有的个人资料都能够成为保护的对象,只有具有价值的能够为人所用的资料,也就是信息,才能够成为被保护的客体。其次,隐私这个概念,来源于英文“Private”,对于这个词是否应该翻译为隐私,还值得进一步研究。但一般认为,隐私是一个人内心深处的不愿向外界透露的信息,而且这个信息一旦泄露则会给他人的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隐私只是相当于个人信息中的敏感信息,而不包括琐细信息(注:以个人信息是否涉及个人隐私为准,个人信息可以分为敏感个人信息和琐细个人信息。参见齐爱民主编:《个人资料保护法原理及其跨国流通法律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由此可见,资料和隐私,一个所指称的范围过宽,一个则过窄,均不如个人信息准确。个人信息这一概念准确地表达了所要保护对象的特点,具有识别效果和资源价值。因此,个人信息是指可以直接或者间接识别该个人的资料。现代社会个人信息占有量往往与一个企业的竞争力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法律保护问题被提上议事日程。 首先需要对个人信息的权利性质有一个明确的认定,才能够把握法律保护的方法和途径。对于个人信息的性质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个人信息属于物的范畴,适用所有权的保护模式[2]。有的人认为个人信息属于隐私利益,应该适用隐私权来保护个人信息[3]。有的人则认为,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与利用涉及该个人的人格尊严,个人信息所体现的利益是公民人格利益的一部分,这一利益是一种独立的、新型的法律利益,应该被赋予新的权利,这一权利就是资料权[4](P109)。资料权从权利归属来看,属于人格权的一种,人格权是资料权的上位权利[4](P115)。笔者认为,个人信息的拥有者对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权利,在权利归属上并不是人格权的一种,而是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权利。首先,从权利内容上看,人格权的典型特征就是不直接表现为财产利益,而个人信息权的行使往往是为实现直接或者间接的财产利益。其次,从权利的表现方式来看,人格权一般都表现为消极的不受侵害的权利,相对人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负有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而个人信息权在很多情况下都表现为该个人对其信息予以自由支配和控制的积极性权利,该个人得以完全基于自己的意思自由地行使该权利,该权利表现为确认、了解个人信息的存储、利用与流通情况,并排除第三人对信息的不法侵害。再次,从权利的行使情况来看,人格权是与人身密不可分的,人格权不能转让,不能作为交易的客体,而个人信息权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个人信息能够作为商业交易的对象,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将成为个人信息权的主要实现途径。最后,从救济方式来看,对人格权的保护通常采用事后救济的方式来实现,而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是采用事前防范和事后救济相结合的方式来达到的。显然,个人信息权与人格权是不同的权利类型,尽管隐私权也是保护个人信息的,但隐私权所保护的个人信息范围非常有限,仅限于一些可能对本人造成损害的敏感信息,而且隐私权的保护仅仅是从精神利益角度出发所作出的规定,所以,以隐私权来实现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设想是行不通的。那么,个人信息能否通过所有权的模式来保护呢?也不行,因为个人信息权与所有权毕竟是不同性质的权利类型。首先,从权利的设立目的来看,所有权是为确保权利主体对物本身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物本身就体现了所有权的价值,具有直接的财产利益。而个人信息权的设立则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不受他人的侵害,个人信息的商业化运用虽然也表现一定的财产利益,但个人信息的立法宗旨仍然是以保护人格独立和人的尊严为终极目标,个人信息的价值也具有不确定性,其价值的实现有赖于不同的商业运作模式。其次,从权利客体来看,所有权的客体为物,而作为个人信息权客体的个人信息则不具备物的一般特性。再次,从权利行使方式来看,所有权人在正常情况下都能够以自己的意思来直接实现对物的支配,而个人信息权人在很多情况下,要实现对个人信息的控制和管理,则必须通过请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如确认、了解个人信息的存储、利用和流通情况。最后,从侵害后的救济方式来看,所有权人可以通过行使物权请求权来恢复对物的支配,不受时效限制;而个人信息权人在受到侵害以后,只能够通过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责任,不存在恢复原状的问题,而且受到时效的限制。 个人信息权之所以是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不仅因为其与所有权、人格权都存在重大差异,更重要的是,个人信息权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权利内容。个人信息权的权利主要表现为:第一,个人信息决定权。指本人有权决定个人信息是否被收集与利用或者进行更新,以及个人信息在什么领域、基于何种目的、以何种方式被处理。第二,信息保密权。是指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保持信息隐秘性的权利。对个人信息的保密途径一般来说有两种,一是自律,一是他律。他律是指通过政策、法律等消极手段间接地约束信息处理主体的行为,解决信息内容被截取或者泄露的责任分担问题。自律则是由信息处理主体主动采取保密措施来防止信息内容被截取或者泄露,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提供了安全的环境,自律是个人信息保密权得以实现的基础和保障。第三,信息查询权。是指个人请求信息处理主体告知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处理的相关情况,有的学者也将其称为请求告知权[5](P121)。信息查询权是个人信息权得以实现的关键所在,个人要实现对信息的支配和控制,必须首先了解哪些个人信息被收集,这些信息又是如何被处理和利用的,才可能知道这些信息是否保持完整,是否准确适时。第四,信息更正权。是指本人在发现其个人信息错误、不完整或者过时时,可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更正和补充的权利。一般来说,行使更正权的事由有三类,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从新。我们此处的更正权包括了补充权。信息更正权中最有争议的就是个人信息中有关本人价值判断的内容,本人能否请求更正或者补充,从个人信息的客观性来看,有关个人价值判断的内容如果本人能够举出充分的相反证据,可以予以更正或者补充,但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时候,是不能够变更或者补充的。第五,信息封锁权。是指在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本人得以请求信息主体以一定方式暂时停止信息处理的权利。第六,信息删除权。是指在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本人得以请求信息处理主体删除其个人信息的权利。信息封锁权与信息删除权存在许多相似之处,一般来说,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不准确,可以行使封锁权;而在个人信息收集目的实现的情况下,则可以行使删除权。第七,信息报酬请求权。是指本人在因其个人信息被收集、处理与利用的情况下的一项信息处理主体请求支付对价的权利。 综上所述,个人信息权不仅不能归入人格权,也不能够归入物权的范畴,个人信息权在权利属性上看,是一种独立的复合性权利,具有人格和财产的双重属性,而且已经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权利内容,应以民事特别法的形式对之予以保护。 二、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现状 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前提是个人信息的收集,个人信息的收集按照收集的主体,可以分为“公的部门”的收集即由国家机关为主体进行的信息收集,和“私的部门”的收集即由非国家机关为主体进行的信息收集。由国家机关进行的信息收集活动一般是由国家机关依职权或者执行国家公共事务的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在此我们不作讨论(注:当然,对于国家机关所收集的个人信息也存在如何合理使用的问题。2003年5月8日《南方周末》法治版刊载了一篇《建行贿人资料库供招标方遏腐败——宁波检察院悄砸行贿商饭碗》。在该篇报道中,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率先建立了建筑行业的行贿人员“黑名单”,“黑名单”中既包括已经被判行贿罪的行贿人,也包括虽未判刑,但行贿数额巨大的人员,甚至将那些检察机关已经掌握行贿事实,但本人还未交待或者拒不承认的人员也列入其中,这些对于行贿人来说都是保密的,也就是说这些个人信息是通过间接的方法获得的。北仑区检察院使用这些个人信息为社会提供“诚信咨询”,招标单位可以事先向其咨询投标人是否存在行贿的污点,检察院将审查结果予以反馈;对长期与该院合作的国家机关或者特大型国企提供部分行贿人名单;还对反贪部门以及有关的法纪部门的侦查行为提供必要的资料帮助。这种做法迅速在宁波市检察院系统推广,并将范围扩大到医药行业和政府采购领域。本来检察机关为了预防犯罪在其权限和工作必须的范围内收集、利用个人信息是法律所允许的,但其扩大个人信息的使用范围,虽然在目的上是为了遏制腐败行为,但毕竟是在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凭借公权力介入私法秩序,这种行为本身值得商榷,同时反映出我国个人信息合理运用的法律问题亟需解决。)。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主要发生在由非国家机关收集个人信息的场合。非国家机关收集个人信息一般都是出于营利目的,非国家机关收集个人信息的营利性就决定其可能在商业利润的驱使下肆意收集、传输个人信息而践踏个人信息权。为规范非国家机关的信息收集行为和信息利用行为,就需要对非国家机关的信息运用情况有一定的了解。下面就目前几个典型的涉及个人信息收集和运用的非国家机关对于个人信息的收集和运用情况予以介绍。 第一,网络商家对于网民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无论是在线电子交易还是传统商务经营,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都学会一项关键的营销策略,即锁定顾客群体,提供个人导向服务,巩固消费者与商家自身之间的关系与忠诚度。网络空间给商家们提供了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收集顾客个人信息和挖掘潜在顾客群体的平台。经营者收集个人资料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是消费者主动提供个人信息,二是消费者并没有主动提供信息,是由网络商家利用信息技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个人信息。消费者主动提供个人信息,通常是商务网站以登录网站、加入会员的例行程序或者提供优惠等方式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消费者一般有选择接受或者拒绝的权利(注:这种方式从程序上看,虽然是尊重了消费者的意愿,属于个人信息的合理收集,但不排除有些网络商家在收集过程中,可能会采取一些隐蔽性的欺骗手段;或者虽然赋予消费者选择接受或者拒绝的权利,商家有时候会通过文字游戏使得消费者忽略该项权利的行使,以默示推定或者行为认可的方式来视为其已经接受;或者收集的信息的使用超越事先承诺的范围,这都在事实上对个人信息权造成侵害。)。个人信息权遭受侵害的最大威胁就是商家未经消费者的同意而利用信息技术收集个人信息的情况,此时的个人信息完全处于失控的状态。目前,网络商家经常通过“网络小甜饼”(cookies)及其他一些追踪软件,来追踪消费者的网上行为,收集其个人兴趣和偏好。利用cookies技术,网站的服务商能够在消费者访问网站时,在消费者的电脑中以文本文件的形式设置信息代码,该信息代码对于每一个上网的消费者来说都具有唯一性、识别性,而且只有网站服务商才能够识别。只要消费者随后再次访问该站点,就可以被识别出来。网站还可以通过隐藏的导航电子软件收集被访问网站的信息,包括哪些网站被访问,哪些信息被下载,哪种类型的浏览器被使用,以及消费者所上过的网站网址[6](P95)。通过网站所记录的这些信息,我们就能够知晓该消费者的e-mail、ID号码、消费习惯、阅读习惯等兴趣和爱好,甚至可以知晓其信用记录和通信记录,进一步核证其交际范围和能力。信息社会中,个人信息是有价的,个人信息的交易也日渐成为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情,有些网络商家除了将这些信息作为自己广告宣传和营销的资源外,还可能将这些资源作为交易的对象。对商家来说,谁掌握的个人信息越多,谁就拥有越多的潜在消费者。因此,众多商家普遍存在“信息饥渴症”,不惜通过各种手段来窃取或者购买他人的个人信息。而通过网络可以低成本获得个人准确而详尽的信息。商家往往对个人信息进行仔细的分析,然后有的放矢,甚至有可能采取有差别的价格,把无差别的产品卖给不同的顾客,如果对这类现象不加以规范,低成本、高利润的引诱就会使越来越多的商家效仿,个人信息权就无法保障,我们就要遭受大量垃圾信息的干扰。由于个人信息的充分暴露,商家对你的消费情况了如指掌,有时还会使个人遭受网上歧视。当网上企业知道消费者的消费历史和习惯时,便可以选择性地服务某些消费者。比如,当网上销售商通过你的个人信息查知你并不是一个十分阔绰的消费者时,他们会先服务其他人,而要你在客户服务热线上久等,你甚至对这种不公平待遇全然不知。有的网络商家就根据他们所收集的客户信息,把客户分成不同等级,而最低等级的客户就只能最后得到服务。 第二,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收集了大量关于生理、疾病、生育等方面的个人信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如何处理和对待患者的个人信息缺乏系统完善的规范,仅一句概括式的宣传意义上的“为患者保密”,这是远不能适应信息社会发展需要的。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医疗技术日益发达,有些医疗技术的实施可能会影响人伦关系,如人工授精技术虽然解决了因生殖能力所带来的困扰,但同时也引发了人工授精子女日后可能因为寻找生理父亲所可能引发的一系列人伦和法律问题,如实施人工授精技术的医疗机构应该如何记录和保存该信息,哪些相关人员可以查阅有关信息,由信息泄露所导致的损害应该向谁进行赔偿,由谁进行赔偿,如何赔偿,这些都需要进行规定。再如,现在许多人进行美容整形手术,还有的甚至进行变性手术,实施这些手术的机构是否应该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密,采取何种措施在多大范围内进行保密,都是亟需进行研究的问题。现在比较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医疗机构将患者的个人信息卖给药商、保险公司,有的医院将产妇的信息出售给婴儿用品公司、奶粉商等,获得这些信息的商家还可能将这些信息再次整理出售给各级教育培训机构以及与孩子成长各个阶段密切相关的各个商家,个人信息的价值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挖掘,而我们个人的正常生活将因此受到无穷的干扰。 第三,金融机构和电信机构也是个人信息的汇集地。为保护金融活动参与人的利益,《储蓄管理条例》、《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都对金融机构的个人信息保密义务作了相应的规定。但这些规定都缺乏操作实效,这些义务的履行有赖于金融机构业务流程的规范,金融工作人员即使泄露信息,也无法查证,而且当事人也很少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是否侵犯其个人金融信息提出疑问。电信机构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电信服务项目,事关通信的机密性,如果电信机构对服务客户的通信进行收听、窃听、存储或者其他形式的监听或者监视,将会对客户的隐私构成巨大的威胁,有时甚至会被有些商家作为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使用,比如,某些关键性的电话谈判,就可能被竞争对手通过监听的办法截取,从而先发制人。 综上所述,我国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尚无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规范,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构成巨大的威胁。 三、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法律保护 从目前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现状来看,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对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法律保护。 首先,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法律保护离不开专门法律的调整,当务之急就是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原则必须遵循信息社会发展的规律,在保证个人信息自由流通的前提下,对个人信息的商业运用加以合理的限制。很多国际组织认为,个人信息保护原则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优秀内容(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理事会于1980年9月23日通过《关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跨国流通的指针》,以及联合国于1990年12月14日通过的《关于自动信息档案中个人信息的指南》中都持这种看法。)。个人信息的保护原则的重要性可见一斑。综观世界个人信息立法较为完善的美国、德国,个人信息的立法一般来说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第一,直接原则。即个人信息的收集原则上应坚持向本人收集,间接获得的个人信息具有获得上的不正当性,不能够被利用和处理。第二,目的明确原则。指个人信息收集和利用时必须有明确目的,禁止公务机关和非公务机关超出目的范围收集、储存和利用个人信息。第三,安全保护原则。指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利用主体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避免可能发生的个人信息的泄漏、意外灭失和不当使用。第四,公开原则。指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和处理,一般应保持公开,本人有权利知悉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和处理情况。第五,耕种原则。指为了保护个人信息的完整和正确,本人有权利对个人信息进行适时修正。个人信息保护法还必须明确保护对象,如1990年德国资料法第3条第1项规定:“个人资料是指可以直接或者间接识别自然人的任何资料”。该条规定就将个人资料保护的主体限定于自然人范围,排除了法人和其他组织。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保护对象也应仅限于自然人(注:仅限于自然人的规定,从表面看起来非常简单,事实上有关自然人的问题还很多,比如,自然人是否包括死者,是否包括胎儿,以及以后可能出现的克隆人等。),有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信息可以通过商业秘密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制。有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应该区分琐细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并针对各自不同的特点规定不同的收集、利用和处理模式。个人信息法规范的重点应该在于信息收集人、处理人和利用人的权利义务、个人信息权人的权利义务、责任追究机制和赔偿标准以及个人信息商业运用的监督机制。 其次,加强业界自律。法律尽管可以规定个人信息应该如何被合法收集和运用,但法律只能够起到外部约束的作用,很多情况下,侵犯个人信息权的行为仍然防不胜防。ISP业者、征信者、直销业者以及其他销售业者等涉及个人信息的行业可以通过订立行业成员应遵守的收集个人信息应该遵守的行为标准和同业惯例,鼓励行业成员与消费者个人达成信息处理的契约,根据行业惯例,行业成员应该措辞清楚地在网页或者明显的位置公开其信息收集的原则,或者张贴有关的隐私政策,并明确告知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的目的,使消费者可以明确自己的信息将得到如何的保护和处理,再来选择是否提供个人信息。业界自律可以通过取消成员资格或者某种具有商标性质的认证来作为督促或者惩罚手段,来达到约束行业成员自觉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目的。 再次,可以借助市场机制的作用来缓解商家和消费者在个人信息权上的激烈矛盾。由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实行的是直接原则,未经消费者同意,商家是不能够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的,然而要直接取得消费者的同意是非常困难的,消费者没有义务来配合商家的任何商业目的的实现。例如,某全球性公司在一次直销活动中,消费者最高的回复率仅为52%,且是在以免费电影票吸引消费者回函的情形下才得以达成的(注:详见王郁琦:《“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与个人资料的商业利用》注释7,载《信息法务透析》1996年3月。)。所以,商家可以通过提供一些诱因,来吸引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如提供免费阅览、提供赠品等方式来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在此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认识到自己的个人信息是有经济价值的,是否通过提供个人信息来换取利益,由自己衡量得失后作出决定。比如,欲出售订户名单给广告业者作邮寄名单的杂志社,就可以拟定两种不同的订阅费率供消费者选择:一种属于正常费率,适于要求对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的订户;一种是较正常费率更为优惠的费率,适于同意将个人信息作商业利用的订户。如果订户觉得两种费率的差价利益大于因信息作为商业利用可能带来的不便,那他就会选择后一种优惠费率。相反,如果经验告诉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商业利用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烦恼,也就是说,信息收集主体没有严格按照承诺兑现隐私政策的话,那么,消费者就可能放弃这些优惠而选择保密个人信息,这样就不利于信息的自由流通。市场机制的采用一方面有助于克服信息收集的程序困难,同时也给商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执行严格的隐私政策,才能带给消费者实际利益并在优胜劣汰的竞争中生存下去。 最后,必须对消费者进行自我保护教育。通过宣传和示范,让广大的消费者树立个人信息保护的观念。在购物时,商家时常要求我们填写一些有关个人信息的卡片,如姓名、住址、联系电话等,有的商家甚至要求登记信用卡号、银行账号等,并引诱你说是为了便于参加抽奖或者累积积分换奖。此时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谨慎控制个人信息,要在详细了解该商家所执行的隐私政策,并确认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能否得到保护的前提下再决定是否提供相关信息。尤其是在网上购物时,尽量选择访问个人信息保护比较完善的站点,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尤其是信用卡号、银行账号以及手机号码,能够匿名的尽量匿名,能够设置密码的一定要加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建立个人信息的防护屏障。在发生个人信息被侵犯的情况下,要积极主张权利,从而推动个人信息权保护的进程。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个人信息保护行政法论文 一、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的内容 (一)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 1.信息决定权:在我国,自然人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支配的权力,此权利具有排他性。 2.信息更正权:若信息所有权者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存在错登记或遗漏时,其有权要求相关机构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及时更正或补充。 3.信息告知权:信息告知权指的是当信息所有者的个人信息被收集后,信息所有者有权知道其个人信息被何种机构或个人所使用、保存,并有权知悉其被收集信息的用途。 4.信息删除权:当信息所有者脱离该信息管理机构的法律范围,其有权要求使用主体或管理机构删除其个人信息。 二、我国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中出现的问题 (一)基本原则模糊 目前我国的个人信息行政立法还不够完善,只有在部分机构的规章制度中体现出保护个人信息的条款,因此,我们要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立法观念,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力度。 (二)立法模式和法律规范不健全 目前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模式上,有以下观念:(1)建议采取综合性立法模式;(2)建议采取统一的立法模式。在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时,需要依据我国宪法实施,而个人信息却处于公法与私法间,没有固定模式对其定位。 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没有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部分与其相关的法律条款,一般源于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法规,分散性强。因此,我国应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立法,不断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体系。 三、完善我国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制度的措施 (一)确立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的基本原则 1.尊重人权原则:我国宪法规定需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需秉承尊重人权的原则,尊重人权在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立法中起到的指引作用,同时也保障公民的知悉权,体现出国家在践行“以人为本”上的力度。 2.保障人权:我国在个人信息行政立法中,主要以维护信息所有者的人格尊严为基础,并切实保障信息主体的各项基本权利,因此,在制定个人信息的保护法律条款时,不得损坏公民的其他权益。 3.比例原则:在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过程中,当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发生冲突时,应按照适度的比例来进行处理,既不过分侧重于公众利益,也不过多偏向于个人利益。 (二)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1.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充分利用行政机关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个人信息权利,维护其个人信息安全,方法有:⑴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管理体制,公众参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督,设立热线电话和和联网监督渠道;由专门的国家行政机关对相关的信息使用者进行监督,促使其依法办事、履行相应的义务。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在个人信息保护上应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增加信息的透明度,扩大公众知悉权,并制定相应的标准,以确保信息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也不损害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以便于更好地落实信息公开制度。 3.完善个人信息处罚制度 完善个人信息处罚制度,加强对信息使用主体的监管力度,若信息使用主体在信息操作过程中有违规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处罚制度予以处罚,确保个人信息的保护权不被侵害。 四、结语 针对目前我国个人信息行政法保护中存在的不足,我国应加强相关方面的行政立法和完善监督管理体制,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实时有效的监督。增加个人信息管理的透明度,让群众参与监督,运用多种监督管理手段,力求做到公正、公开,确保公民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的保护。 作者:朱珈宇 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探析论文 摘要: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客体是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体现的是一种基本人权。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对特殊行业和领域应制定特别的法律规范,并实行行业自律。 关键词: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权;立法 一、个人信息的界定 目前全球已经有50个国家或地区制定和颁布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各国或是地区在法律中对个人信息的称谓有所不同,如“个人数据”、“个人资料”、“个人隐私”、“个人信息”。采用“个人数据”称谓的采用“个人资料”称谓的,如1977年德国的《联邦资料保护法》。采用“个人隐私”称谓的,如1974年美国的《隐私权法》。采用“个人信息”称谓的,如2003年日本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个人数据”和“个人资料”的英文均为“PersonData”,两个称谓只是中文的翻译不同而已。“个人数据”指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与个人(自然人,又称数据主体)相关的任何资料。“个人信息”指自然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户籍、遗传特征、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业、健康、病历、财务情况、社会活动及其他可以识别该个人的信息。 个人数据(资料)与个人信息的区别如下:首先。个人数据(资料)侧重于客观形式,而个人信息偏重于数据或是资料所反映的内容。从资料和信息的内在关系看,资料是信息的载体,信息是资料表现的内容。从这个角度理解,数据(资料)是信息的表现形式,信息是数据(资料)所体现的内容。其次,个人信息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并不一定表现为个人数据(资料)形式,不以个人数据(资料)的物化形式存在的个人信息是大量的。最后,数据是一个偏技术性的概念,一般认为个人数据是指与个人相关的任何资料,也包括家庭的一些相关情况等。信息则是指经过处理后得到的数据。其与数据最大的区别在于它经过了处理过程。 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地开始使用“个人信息”这一概念。这是因为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个人数据或是个人资料所反映出来的个人信息,而不是简单保护个人数据或个人资料本身。而保护个人信息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所能识别的自然人。简而言之,保护个人数据或是资料的目的就在于保护个人信息所指向的个人。因此,“个人信息”一词更能体现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本意。 “个人隐私”的称谓主要出现在英美法系之中。1890年两位著名的美国法学家萨缪尔·D·沃伦和路易斯·D·布兰戴斯在《哈佛法律评论》上发表了著名的《隐私权》(TheRighttoPrivacy)一文,随后隐私权的内容在法学研究、立法和司法领域得到了认可和逐步扩展。关于隐私的定义。学界也是众说纷纭。有学者认为,隐私是指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还有的学者认为,隐私不仅包括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保密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还包括对个人私事的决定。由此可见,隐私主要是指那些私密的,不愿公开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选择个人隐私这一概念,就相当于将不涉及隐私利益的个人信息都排除了在了法律保护的大门之外,显然是不足取。 二、个人信息权利的属性 立法中所体现出来的个人信息权利的属性是不尽相同的,大致有三种: (一)隐私权 典型代表是美国法,认为对个人信息享有的权利是一种隐私利益。对其保护应当采取保护隐私权的权利形式。1974年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隐私权法》,主要规制政府机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1980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简称OECD)通过了《OECD关于隐私保护与个人数据跨疆界流动的指导原则的建议书》(GuidelinesontheProtectionofPrivacyandTransborderFlowsofPersonalData,OECD),该法律文件除了跟美国《隐私权法》一样在标题中就清楚标示为隐私,文件中也多处提到,如第二条,“这些指导原则适用于个人数据,不管其是属于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因为处理方式或者因为他们的性质或被使用的语境。他们对隐私和个人自由构成危险。”我国香港个人资料(隐私)条例也采隐私权说,其绪言指出:“本条例旨在个人资料方面保障个人的隐私。并就附带事宜及相关事宜订定条文。” (二)人格权 典型代表是德国法。认为个人信息体现的是一种人格利益,对其保护应采用人格权的保护形式。德国1977年《联邦个人资料保护法》规定,个人信息保护的目的是保护个人隐私。但是由于隐私权说与德国整个法律文化不相协调,在1983年被德国联邦宪法法院《人口普查案判决》推翻。该判决认为资料何种情况下是敏感的不能只依其是否触及隐私而论。德国1990年修改后的《联邦资料保护法》第一章“一般条款”第一条规定:“本法旨在保护个人的人格权,使其不因个人资料的处置而遭受侵害。该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个人人格权在个人信息处理时免受侵害。”我国台湾地区《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保护法》在总则部分第一条规定:“为规范计算机处理个人数据,以避免人格权受侵害,并促进个人资料之合理利用,特制定‘本法’。” (三)基本人权 国际组织多采此说。认为个人信息体现的是一种基本人权,即关于个人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综合权利。欧洲议会公约在绪言中指出:“考虑到在自动化处理条件下个人资料跨国流通的不断发展,需要扩大对个人权利和基本自由。特别是隐私权的保护。”欧盟95指令绪言规定,“各成员国对于个人权利和自由特别是隐私权,在个人数据处理过程中不同的保护措施可能会阻止这些数据在成员国之间的传送。”联合国指南第一条规定:“不得用非法或者不合理的方法收集、处理个人信息,也不得以与联合国宪章的目的和原则相违背的目的利用个人信息。”联合国宪章的目的和原则体现的是对人的权利和自由的保障。 我国将来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时,应如何定位个人信息权利的法律属性呢?笔者认为:首先不宜定性为隐私权,这是因为采取该种界定不能全面地保护我国的个人信息。其次,人格权属性也应排除。一般人格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人的基本权利。个人对其本人信息的权利其实是一种个人信息控制权,即个人对自己的何种信息被何种组织以何种方式收集、储存、使用等的一种决定权。显然人格权的外延囊括不了个人信息控制权。最后,为了与我国现有法律体系相协调,也为了更全面的保护个人信息权利,我国宜采用基本人权说。 三、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 不管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均在其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对个人信息保护原则做了明确规定。借鉴国外经验,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应规定以下基本原则: (一)信息质量 信息处理者应该在拥有合法权限的前提下,依照法定的程序获取和传播(包括)信息。收集信息是基于特定的目的,在取得信息之前目的已经明确化。之后的储存和使用行为必须受到先前收集时特定目的的约束,行为应该与特定目的具有充分而不多余的关系。数据管理者有义务保证储存的信息是准确的,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应当保持信息的适时更新。信息应以信息主体可以进行访问的方式进行储存,且信息的储存时间不应超过储存信息所必须的期限。 (二)信息处理的合法性 信息处理者在保证信息质量的前提下,需经信息主体同意,才可以对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除外情况有处理数据是履行法定义务的要求;为了保护信息主体的重大利益所必须;履行与信息主体之间合同所必要的;进行信息处理不损害法律所保护的权利且管理者对信息处理具有法律上的利益等。不管依哪种前提对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在处理之前管理者应该告知信息主体相关事项,包括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与方法;提供信息是否是强制义务,拒绝提供的法律后果;信息的使用范围,信息接收者的身份类别;信息主体享有确认、更改、删除、获得信息和拒绝处理信息的权利;个人信息控制着的身份和住所或营业场所所在地等。 (三)信息公开 信息处理者要使得信息主体能够了解和掌握以下内容:自己的哪些信息当前被管理者所控制、正在或将被采取何种方式的处理行为、处理的主要目的是什么、信息控制人的身份及其住所地或是营业场所。具体到政府部门而言,信息公开原则的内容为:上级行政部门接到下级行政部门呈报的个人信息档案以后,将其分类目录在政府公报上公布;保管个人信息档案部门的负责人有义务将个人信息目录制作成个人信息簿供一般人阅览:任何人都拥有请求阅览关于自己个人信息的权利,有关不供阅览的理由应予以记载;管理部门在接受阅览请求后合理期限内必须做出答复;对行政部门做出不能公开,即不可阅览决定有异议时,可以提出意见,并根据行政复议法提出异议申请,或根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信息主体可以要求管理部门对保管信息的内容做出订正。 (四)信息安全 为了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适当的技术上和组织上的安全措施。保证个人信息免受意外的、未经授权的访问、修改、丢失、破坏或损害,以及其他未经授权的个人信息处理的需要。在要求信息处理者采取技术或是组织上的安全措施时要考虑其现有的技术水平以及采取措施的成本,同时结合其所控制信息的性质和潜在的危险,采取的措施既可以保证信息的安全又不会给管理者造成很大的负担。任何能够访问信息的管理者及其授权的人员必须在有管理者的明确指示下才能对数据进行处理,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的强制性义务除外。此外信息处理者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及工作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应该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非法泄露其工作时所接触到的个人信息。 四、特殊行业的特别立法和行业自律 (一)特殊行业的特别立法 将个人信息的保护纳入法治的轨道,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不同的行业和领域对个人信息的使用情况是各不相同的,因此对所有行业适用整齐划一的措施是不现实的,这样就需要针对特定的行业和领域制定特别的法律规范。这些领域包括医疗、电信、网络、征信、金融、统计等。例如,个人医疗信息除了用于患者个人的康复外,还被用于医学教育及医学研究等,可以促进医疗水平的提高和医学界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公益性,鉴于其特殊性对其进行特殊规定是必不可少的。我国个人信息的网络立法保护很零散,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邮件管理办法》。缺少专门立法;仅规制个人信息的不当泄露和通信自由及通信秘密受到侵害,对于个人信息的收集、持有、使用等环节没有相应的管理保护机制除了《侵权责任法》外,我国还应进行专门的网络立法,规定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我国的个人信用服务业正在逐步发展,但是目前尚没有一部直接规范个人信用服务机构及业务的专门法律。个人信用服务行业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我们需要通过特别立法将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生产、销售、使用的全过程加以规范。 (二)行业自律 尽管我国行业自律机制比较弱,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我国一直存在行业自律,且在不断发展,国家应该在加大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力度的同时,鼓励提倡行业进行自律。因为行业自律机制是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如果政府机关与行业协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那么行业自律组织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将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探究论文 关键词:行政主体/个人信息/行政信息/信息公开/个人信息保护法 内容提要:行政主体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是一种行政事实行为。我国应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信息主体有权要求行政机关不能随意处理个人信息,公开对其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利用,规定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原则、监督和救济制度。利益衡量是目前协调个人信息保护与行政信息公开的适当方法。 随着行政权的扩张和行政活动的日益复杂,行政机关通过各种行政活动收集、处理和利用着大量的个人信息,同时也对个人信息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传统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建构只是通过信息公开法中的例外规定来实现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忽视了行政机关对个人信息的侵犯。依据联合国指南规定的“不得用非法或者不合理的方法收集、处理个人信息,也不得以与联合国宪章的目的和原则相违背的目的利用个人信息”,我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制度应当顺应历史潮流作适当调整。 一、行政主体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的要件 个人信息是可以识别本人的一切信息的总和。作为管理的基础、决策的依据,个人信息是政府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行政机关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在行政活动中是非常必要的。行政主体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是行政事实行为。它是行政主体基于职权而实施的,是运用行政权力的结果。由于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不能产生、变更和消灭行政法律关系,因此它不是行政行为。但是行政主体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时仍然要遵循一定的规则,符合特定的条件。 (一)有法律依据行政主体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是行政事实行为,从较抽象的角度来讲,任何公权力都应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其目的,如果一个公权力行为不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则该行为就失去了正当性基础。公益是行政作用所无法免于考虑的,国家机关之作为倘若背离公益,将失去其正当性。[1]而判断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就在于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例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7条第2款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各种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都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在此,行政法规授权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对城市低保申请人有关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的个人信息进行收集,以保证履行好行政给付职责,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 (二)特定的职责事务或特定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目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39条第1款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此时,行政法授权医疗卫生机构收集患者和疑似病人的健康状况的个人信息,从而能及时地救治病人,有效地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履行好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行政职责。特定目的要件蕴含着比例原则的要求。比例原则是大陆法系限制自由裁量权的重要理论。按照一般的理解,比例原则要求手段和目的的协调,严格禁止一切为达成目的不择手段的国家行为。[2]比例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在实现某一目的的各种不同方法中应运用其中最适当的方法;在不违背或减弱所追求目的的效果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地选择对相对人造成损害最小的方法;行政机关对公民个人利益的干预不得超过实现行政目的所追求的公共利益,两者之间必须符合比例或者相称。尽管行政主体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有法律的授权,但是法律对行政主体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的范围、条件、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往往不明确、具体,行政主体在遵守行政法规范的同时也就具有了一定的选择、裁量的余地。根据比例原则,行政主体为履行特定行政职责而依法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时,只能收集履行行政职责的特定目的范围内的个人信息,不能收集其他不相关的个人信息,不能对收集的个人信息进行特定目的之外的处理和利用。 (三)告知或经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 美国隐私权法规定了禁止公开的原则,规定行政机关在公开个人的记录以前必须首先通知被记录的人,征求他的意见,在没有取得个人的书面同意以前不能公开关于他的记录。有学者认为国家机关的管理性收集行为必须通知个人信息主体,国家机关的服务性收集行为则必须经过资料本人的同意。[3]该观点认为管理性的收集行为是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需要,相对人只有配合的义务而无拒绝的权利,国家行政机关只须履行告知程序即可,包括事前告知和事后告知。行政机关的服务性收集更多地是为私人主体的利益,与公共利益关系不大,应遵循意思自治原则,要有信息主体的同意才能进行。由于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对信息主体个人权益关系重大,信息主体的同意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满足保存和举证的需要。同时,也应允许特殊情况下非书面的形式。如紧急情况下进行个人信息收集时,可以是口头同意,事后再补做书面同意。 (四)保证个人信息的正确、完整、最新、安全和隐秘 个人信息反映信息主体的人格形象,不正确、不完整和不时新的个人信息将影响行政决定的正确性和合理性。因此,行政机关在对任何人作决定时,其所运用的档案的记录,均应保持正确、完整及最新,以使其在作出决定之时,能合理保证对该个人具有相当的公正性。此外,行政机关应当采取适当的行政性、技术性及物理性保障措施,保障记录的安全与保密,防止可能对记录的安全与完整造成的任何潜在的威胁与损害,因为,这些威胁或损害可能会对记录所涉及的个人造成实质性危害、妨碍、不便或不公正影响。 二、建立我国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制度 (一)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是当务之急 行政信息公开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行政程序法是构成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法律。[4]行政信息公开法适用于全部政府信息,而个人信息保护法只适用于个人信息。信息公开是对社会公众的公开,而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个人信息仅对信息主体公开,对社会公众则是限制公开。所以,从行政机关将所持有的个人信息对信息主体公开这个角度来说,个人信息保护法属于行政公开法律范畴。同时,行政机关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的整个程序不仅向信息主体而且也向社会公众公开。传统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在建构上,对个人信息权的保护是作为行政信息公开的例外存在的,侧重于从保护个人信息权不被行政机关以外的主体侵犯的角度来规定个人信息不予以公开。随着行政权的扩张和行政活动的日趋复杂,行政机关对个人活动的控制范围和对个人提供服务的范围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行政机关通过各种行政活动收集了大量的个人信息,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行政机关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的能力更是空前提高,行政活动对个人信息权已构成极大的威胁。传统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由于忽视行政机关对个人信息的侵犯而需要调整。信息主体有权要求行政机关不能随意处理个人信息,并要求公开对其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利用。行政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整个程序应该向社会公开。信息技术的发展提高了行政机关行政信息处理的效率,同时也对行政机关的行政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也由信息公开法中的例外规定发展为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项立法。可见,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是解决行政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权之间的矛盾、完善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途径。 (二)个人信息保护与行政信息公开的协调 尽管行政信息公开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都属于行政信息公开法律的范畴。但是,知情权与个人信息权的对立是不可避免的,两者构成一对矛盾。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成为必须解决的实际问题。 利益衡量的方法不失为解决个人信息权与知情权的冲突的明智之举。协调两种权利的冲突就必须解决好不同利益之间的关系,即在公众的了解利益和个人信息的人格利益之间进行取舍。适用利益衡量方法的前提是两种利益互为矛盾,其中一方面利益的实现可能导致另一方面利益的减损。利益衡量的方法通过对两种利益的估量和平衡,选择价值更高的利益。如果公众的了解利益比个人信息之上的人格利益明显重要,则行政机关就应该公开其掌握的个人信息,反之则不予公开。根据个别比较衡量论,当个人信息权与知情权两种价值发生冲突时,依据具体个案,分析公民了解的利益和个人信息之上的人格利益所受到的损害,将二者衡量比较,当保护前者利益较大时承认公民的知情权;当保护后者所获利益较大时尊重个人信息权。个别比较平衡论中标准的随意性过大而显不足。界限确定衡量论认为,知情权是绝对价值,保障公民对国家政治信息的知情权占首要地位;而其他人权是相对价值,其自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予以限制。[5]该理论是基于对权利本质的分析。从权利本质上看,个人信息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它通过赋予信息主体支配与控制其个人信息的权利来保护信息主体存之于个人信息上的人格利益。知情权主要是一种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与行政信息公开制度相关的知情权更表现出政治权利的属性。在现代社会,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公民对政治的参与度日益提高,知情权所体现的是公益性,它要求整个社会更加透明和开放,要求人们能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和参与政治,而个人信息权具有个人性,与公共利益无关。因此,在知情权与个人信息权的对抗中,由于前者代表了社会公共利益、体现了更高的利益价值而占据上风。当某项个人信息涉及到公共利益时,对个人信息权进行限制、将个人信息予以公开则成为必然。当然,对公民知情权的优先考虑并不意味着漠视个人信息权。当个人信息的公开纯属满足个人的需要而与公共利益无关时,应该适当保护个人信息权而牺牲知情权。 三)通过立法完善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美国将个人信息划分为公共领域和非公共领域分别进行保护,公共领域的立法主要是规制政府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的行为,防止政府对个人信息隐私权的侵犯;在非公共领域,各行业和领域中的个人信息分别由不同的联邦法规通过普通法和侵权行为法予以保护,同时以建议性的行业指引、网络隐私认证计划、技术保护等行业自律形式增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针对性。[6]这种模式尽管有其优点,但存在不足:分散立法易导致欠缺整体规划,法治不统一,司法不协调;行业规范缺乏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实施效果不理想;普遍性不足,很多企业游离于行业规范之外;投诉和争端解决机制不完善。同时,美国的行业自律是建立在行业组织高度发达且与政府互动明显的基础上。我国显无这一基础,故行业自律模式不符我国国情。多数欧洲国家则认为尽管政府机关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时与非政府机关存在一些不同的行为规则,但是仍存在许多共性,而且公私领域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的价值目标上是一致的,也都遵循同样的基本原则,因此通过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的单行法,对公、私领域中的个人信息保护进行统一规范。结合我国的法律体制和法律传统,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应借鉴欧洲国家的立法模式,进行统一规范、统一立法,主要内容应包括个人信息的一般规定,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非国家机关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以及监督和救济等方面。尤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 法律保护的范围应及于一切个人信息。在过去手工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的技术条件下,个人信息受到的威胁并不突出。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这种威胁已变得十分现实和严重。因此,不少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仅对电脑处理的个人信息进行规范,如美国、英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等。而一些国家的立法则对自动化处理与人工处理的个人信息进行同时规范,如德国、荷兰等。笔者认为,尽管电脑处理的个人信息更容易受到侵害,但不能因此而忽视人工处理和半自动系统处理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立法应给以个人信息全面保护。 2.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 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应明确规定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作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指导思想,同时也用来弥补具体规则的不足。借鉴国际立法经验,个人信息保护法总体上应体现合法兼正当的原则,具体应规定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行政主体行为的目的、方式、程序、内容均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2)直接收集原则。个人信息的收集,原则上应该直接向信息主体收集。现代信息技术使得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具有隐蔽性,该原则有利于实现信息主体对其个人信息的直接支配和控制。这是个人信息决定权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信息主体获得知悉权。 (3)目的明确原则。个人信息在收集时必须有明确的目的,禁止超出目的范围而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对于行政机关来说,必须在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所需的目的范围内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行政机关应告知信息主体信息收集的目的。 (4)公开原则。一般应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保持公开,使信息主体了解其个人信息被收集、处理和利用的情况。当然,“公开”并非指将个人信息的内容向公众公开,而是指将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的情况向信息主体公开,否则将违背个人信息保护的目的。 (5)完整正确原则。信息处理主体应保持所持有的个人信息的完整、准确和时新,信息主体对错误、有瑕疵的个人信息有要求更正的权利。当然,信息主体的更正权仅在于维护其个人信息的正确、完整与时新,其行使更正权的程序与内容应当受到适当的限制。 (6)安全原则。行政主体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灭失和不正当使用。 3.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督机关 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机关的设置有独立的监督机关和原行政机关自行监督两种情形。法律授权的独立监督机构固然有利于个人信息保护监督职责的履行,但设置新的机构涉及机构和人员的编制,需要必须的工作条件和经费,这显然不符合机构精简的原则,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不符。而由原行政机关自行监督,属于行为主体自己行为自己监督,其不足亦是显而易见的。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立足于我国现有的行政复议制度,把行政复议机关作为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机关,赋予其相应的职权。行政复议本身具有监督行政的属性,行政复议机关一般是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所属的一级政府,行政复议机关与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或者是业务指导、主管的关系。因此,由信息处理主体的行政复议机关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督,比信息处理主体的自行监督会有更好的效果。依《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由行政复议机关的内部机构履行复议职责。而实践中,一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分别由其法制部门和内部的法制机构具体履行复议职责。复议机构工作人员的相对专业性和专职性也有利于其胜任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督工作。结合各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机关的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执行进行一般性监督;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和咨询;并定期提交工作报告。 4.对信息主体的救济 “无救济则无权利”。要使信息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得到维护,则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应明确对信息主体的救济。例如,应当明确规定,信息主体公开、修改其个人信息的请求遭到行政主体的拒绝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未予以处理或者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时,信息主体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都将受理案件的范围限定于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第6条列举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其中第9项和第10项规定,相对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以及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它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法》第11条也对受案范围进行了规定。其中第1款第5项和第8项规定,相对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以及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第2款规定,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对信息主体的公开申请、修改申请拒绝或不予答复时,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权将受到影响,行政主体的拒绝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予答复属于行政不作为。因此,依据我国现有的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诉讼制度,信息主体可以获得救济。个人信息保护法应规定信息主体因行政主体违法收集、处理和利用个人信息的行为遭受损害的,给予行政赔偿。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介绍了美国《隐私权法》的立法原则、适用范围、个人记录公开的限制和登记、公民查询与修改个人记录的权利、对行政机关的限制与要求、免除适用的规定、该法与美国《信息自由法》的关系;论述了我国研究和借鉴国外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强化政府信息法制建设力度,在确保国家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必要性。 关键词隐私权法个人信息信息公开信息安全政府 1974年12月31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隐私权法》(ThePrivacyAct)[1],1979年,美国第96届国会修订《联邦行政程序法》时将其编入《美国法典》第五编"政府组织与雇员",形成第552a节。该法又称《私生活秘密法》,是美国行政法中保护公民隐私权和了解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就政府机构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公开和保密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以此规范联邦政府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权之间的矛盾。 1立法原则 《隐私权法》立法的基本原则是: ①行政机关不应该保有秘密的个人信息记录; ②个人有权知道自己被行政机关记录的个人信息及其使用情况; ③为某一目的而采集的公民个人信息,未经本人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④个人有权查询和请求修改关于自己的个人信息记录; ⑤任何采集、保有、使用或传播个人信息的机构,必须保证该信息可靠地用于既定目的,合理地预防该信息的滥用。 2适用范围 《隐私权法》对该法出现的"机关"、"人"和"记录"等概念的适用范围做出限定。 2.1机关(agency) 该法中的"机关",包括联邦政府的行政各部、军事部门、政府公司、政府控制的公司,以及行政部门的其他机构,包括总统执行机构在内。该法也适用于不受总统控制的独立行政机关,但国会、隶属于国会的机关和法院、州和地方政府的行政机关不适用该法。 2.2人(individual) 该法中的"人",是指"美国公民或在美国依法享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 2.3记录(record) 该法中的"记录",是指包含在某一记录系统中的个人记录。记录系统是指"在行政机关控制之下的任何记录的集合体,其中信息的检索是以个人的姓名或某些可识别的数字、符号或其他个人标识为依据"。个人记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的姓名或其他标识而记载的一项或一组信息"。其中,"其他标识"包括别名、相片、指纹、音纹、社会保障号码、护照号码、汽车执照号码,以及其他一切能够用于识别某一特定个人的标识。个人记录涉及教育、经济活动、医疗史、工作履历以及其他一切关于个人情况的记载。 3记录公开的限制和登记 3.1禁止公开的原则 行政机关在尚未取得公民的书面许可以前,不得公开关于此人的记录。 3.2例外 《隐私权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可以公开个人记录,无需本人同意的12种例外情况。 ⑴为执行公务在机关内部使用个人记录; ⑵根据《信息自由法》(theFreedomofInformationAct)公开个人记录; ⑶记录的使用目的与其制作目的相容、没有冲突,即所谓"常规使用"; ⑷向人口普查局提供个人记录; ⑸以不能识别出特定个人的形式,向其他机关提供作为统计研究之用的个人记录; ⑹向国家档案局提供具有历史价值或其他特别意义值得长期保存的个人记录; ⑺为了执法目的向其他机关提供个人记录; ⑻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某人的健康或安全而使用个人记录; ⑼向国会及其委员会提供个人记录; ⑽向总审计长及其代表提供执行公务所需的个人记录; ⑾根据法院的命令提供个人记录; ⑿向消费者资信能力报道机构提供作为其他行政机关收取债务参考之用的个人记录。 3.3记录公开的登记 行政机关根据上述例外公开个人记录时,除机关内部使用和依《信息自由法》公开的情况外,其他各项公开必须将公开的时间、性质、目的、获取记录者的姓名和地址登记在案,并至少保存5年。除非是向执法机关公开,被记录者有权取得行政机关制作的关于本人记录公开情况的登记。 4公民查询与修改记录的权利 《隐私权法》规定,个人有权知道行政机关是否保本人记录以及记录的内容,并要求得到复制品。除非此项记录符合该法规定的免除适用情况,或者系行政机关为起诉某人而编制,行政机关不得拒绝个人的请求。个人认为关于自己的记录不准确、不完整或已过时,可以请求行政机关修改或删除。个人请求修改的信息限于记录中的事实,不包括意见在内。 5对行政机关的限制和要求 5.1采集信息的限制 ⑴行政机关必须用正当合法的手段和程序制作、保有、使用和公开个人记录。 ⑵行政机关搜集个人信息,如果可能导致对被记录者作出不利的决定时,必须尽可能地由其本人提供。 ⑶行政机关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时,必须对提供信息者说明下列事项: ①行政机构要求提供信息的法律依据,以及个人是否必须公开这项信息; ②该项信息主要用于什么目的; ③该项信息的常规使用; ④个人全部或部分地拒绝提供行政机关所需信息的法律后果。 5.2保有和使用记录的限制和要求 ⑴行政机关建立或修改个人记录系统时,必须在《联邦登记》上公布下列事项: ①系统的名称与地点; ②系统中包括哪一类人的记录; ③该系统收集了哪一类信息; ④这些记录的常规使用是什么,包括使用目的和使用者类型; ⑤行政机关对这些记录的保存、获取和控制政策以及保存的方式; ⑥该记录系统的负责人; ⑦个人查询记录系统中是否包括自己的记录时,行政机关答复的程序; ⑧个人查询如何获取自己的记录,如何质疑该记录时,行政机关答复的程序; ⑨系统中记录来源的类别。 ⑵行政机关只能在执行职务相关和必要的范围内,保有个人记录。 ⑶保有个人记录的行政机关必须保证记录的准确性、适时性和完整性。 ⑷美国宪法修正案第1条规定公民享有宗教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等基本权利。个人的宗教信仰、政治信仰和行政机关执行公务无关,禁止行政机关保有这些方面的个人记录。 ⑸行政机关所保有的个人记录,在诉讼程序中,由于法院的命令而对其他人强制公开时,行政机关有义务通知被记录人。 ⑹行政机关必须建立行政的、技术的和物质的安全保障措施,以保障个人记录的安全、完整和不被泄漏,并防止其它可能对被记录者产生损害的危险。 ⑺为了确保《隐私权法》的执行,行政机关必须规定个人行使权利的程序。 6免除适用的规定 个人隐私权只在符合公共利益的范围以内受到保护。为了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寻 求平衡,除了前面提到的12种"例外"情况,《隐私权法》还作出了"免除"的规定。 所谓免除,是指行政机关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不适用《隐私权法》的某些要求和限制。即在一定的条件下,保有个人记录的行政机关,对被记录的个人可以免除公开的义务,可以不提供他所查询的记录,不进行他所要求的修改,或者免除法律为行政机关规定的某些义务和要求。法律在免除行政机关适用某些保护个人权利的条款的同时,给予行政机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不限制行政机关适用这些条款。免除分为两种,即普遍免除(generalexemptions) 和特定免除(specificexemptions)。 6.1普遍免除 "普遍免除"是指《隐私权法》中的全部规定,除了法律所排除的几项基本规定以外,其余各项规定,行政机关均可免受限制。 6.1.1免除范围 能够适用普遍免除的行政机关对其保有的个人记录系统,除下列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和要求外,可以免除《隐私权法》对行政机关规定的绝大部分限制和要求: ①被记录人的同意权; ②登记公开的数目和保存登记的义务; ③在《联邦登记》上公布的义务; ④保持记录正确性的要求; ⑤对保有涉及宪法修正案第1条公民基本权利的个人记录的限制; ⑥建立保护个人记录安全的行政与技术措施的要求; ⑦改变常规使用时进行公告的义务; ⑧违反法律的刑事责任。 6.1.2适用机关 普遍免除只适用于中央情报局和以执行刑法为主要职能的机关所保有的个人记录。 6.2特定免除 "特定免除"是指行政机关只能免除法律特别规定的几项限制。 6.2.1免除范围 特定免除只能免除适用《隐私权法》中的少数条款。行政机关对本机关中可以适用特定免除的个人记录系统,免除适用《隐私权法》中规定的下列限制或要求: ①个人查询和获取本人记录的权利; ②个人查询和获取本人记录公开情况记载的权利; ③行政机关只能保有与执行公务相关和必需的信息; ④行政机关在《联邦登记》上公布个人查询该机关记录系统中是否含有、如何取得关于本人信息的办法,以及该系统中的各类信息来源; ④行政机关规定个人取得、要求修改本人记录的办法。 上述5项免除的共同特点是免除行政机关对被记录的个人公开关于他的记录。 6.2.2适用记录 特定免除不限制适用的机关,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记录系统中以下7种关于个人的记录。 ①涉及到根据总统的行政命令明确划定为国防或外交秘密的个人记录; ②以执法为目的而编制的个人记录; ③以保卫总统、副总统、其他重要官员、外国来访元首为主要任务的安全机关所保有的个人记录; ④人口普查记录和其他纯粹以统计为目的而编制和使用的个人记录; ⑤以决定个人是否宜于任用、签订合同、接触保密资料为目的而编制的调查材料; ⑥文职官员在使用和晋升过程中的考核材料; ⑦可能暴露信息来源的军官晋升考核时所用的资料。 7与《信息自由法》的关系 《信息自由法》是规定美国联邦政府各机构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律。该法于1967年6月5日由美国总统批准,同年7月6日(美国独立纪念日)施行,是美国当代行政法中有关公民了解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根据这一法律,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民享有从政府的档案馆、手稿馆、图书馆、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情报所、科研所获得信息,并利用信息的权利[2]。 《隐私权法》规范行政机关处理个人记录的行为,规定个人记录必须对本人公开和对第三者限制公开的原则,与《信息自由法》同属于行政公开法的范畴。和《信息自由法》的不同之处在于:《隐私权法》只适用于个人记录,而《信息自由法》适用于全部政府记录;《隐私权法》着重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权,而《信息自由法》着重保护公众的了解权;《隐私权法》企图限制某些政府文件的公开,而《信息自由法》则寻求政府文件最大限度的公开。 这两个法律互为补充,关系密切,但在适用上互相独立。行政机关对个人记录系统的公开,同时受这两个法律的支配。一个法律中免除公开的规定,不适用于另一个法律。行政机关不能依据《信息自由法》中免除公开的规定,拒绝向个人提供他在《隐私权法》中可以得到的文件。《信息自由法》规定不能对公众提供的文件,不一定是《隐私权法》规定不能对个人提供的文件;行政机关也不得根据《隐私权法》的规定,拒绝提供《信息自由法》中公众可以得到的文件。《信息自由法》兼容除《隐私权法》外的其他法律对某一文件不得公开的规定。公众根据《信息自由法》或《隐私权法》要求行政机关提供文件,而行政机关要拒绝提供时,只能依据该法本身免除公开的条款。 8思考与启示 政府信息的公开是民主社会的特征之一。一方面,公众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从政府那里获取信息;另一方面,政府有义务提供各种条件,保证公众平等利用政府机构控制的信息。在保证国家安全和利益、公民隐私不受侵犯的前提下,保障公民的了解权,即知情权,是对公民人权的一种尊重,也是民主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到来,特别是网络化的计算机系统和大型数据库的建立,大量涉及金融、医疗、保险、财产、家庭等方面的个人信息集中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中,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个人信息失控的情况。公民的个人信息一旦被他人非法获取,或者信息持有者未经公民本人授权擅自将这些数据用于职责以外的其他目的,就很容易对公民的隐私权甚至人身安全造成侵害。 对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法律保护,其实质是在确保国家和公共利益的原则下,赋予公民对个人信息传播的控制权[3]。然而,对于政府机构所掌握的个人信息,我国目前尚没有专门的法律予以保护。因此,笔者认为,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关法规,对于改进和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环境,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保护公民的切身利益,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试析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 论文摘要 在信息社会中,个人信息的保护对于个人信息的安全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个人信息的界定与民法性质以及各国立法模式的区别,得出我国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应该借鉴立法主导模式的结论,同时提出我国在立法过程中应对个人信息本人以及信息收集者或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等给予明确的规定。 论文关键词 个人信息 隐私权 一般人格权 保护模式 个人信息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资源作用,其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是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而出现的。个人信息,是指一个人生理的、心理的、智力的、个体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以及家庭等一切可以识别本人信息的总和。近半个世纪以来,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问题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而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在科技发展迅猛的今天,个人信息的保护已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已经在各个主要发达国家展开,美国、西欧等一些国家已经出台了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项立法,但是其远未覆盖全球大多数国家。在我国大陆地区,目前还没有出台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项立法,这使得在信息处理和传播技术广泛应用的信息社会,个人信息处理和传播行为得不到规制,致使信息主体的利益经常受到侵害。个人信息的保护不完善,将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进而阻碍社会的发展。因此,在我国亟待对个人信息进行立法保护。 一、个人信息的界定及民法性质分析 (一)个人信息的定义 个人信息保护前,我们必须对个人信息进行科学的界定。目前,由于各个国家在法律传统和法律习惯上的不同,对个人信息的界定也不一致,但是这并不影响法律的内容。 1.关联型定义 在个人信息定义中,德国法强调“个人关联型”,根据《个人资料保护法》中规定,在不能确定所收集资料的关联方的情况下,该法将不受调整。关联型定义强调信息主体特定,而且对于个人信息的界定过宽,这导致在实践中对个人信息的侵害的行为被放纵。 2.隐私型定义 在个人信息定义中,美国等国家采用隐私性定义。美国parent教授认为:“个人信息是指社会中多数所不愿向外透露者或者是个人极敏感而不愿他人知道者”。隐私型定义在著名的《隐私权》的发表之后被不断丰富和发展,调整了包括私人秘密、姓名、肖像、私生活以及不实形象等,并且扩展到私人生活的各个方面。 3.识别型定义 各国对于个人信息的界定中,欧盟1995颁布的《个人数据保护指令》属于典型的识别型定义。识别型定义同前两种定义相比,其所划定的范围更加科学、宽严适度,因而也为国内多数学者赞同。但是任何一种定义也存在其不足和缺陷,识别型定义也不例外。在个人信息的判断方面,识别型定义优势很难通过一条或者少量信息作出判断,而是需要汇总多方面的信息才能够作出。此外,识别性的判断也受到所处环境改变的影响。 (二)个人信息的法律特征 1.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识别主体身份 直接识别是指不需要借助个人的姓名、肖像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就能够识别出信息主体身份,而间接识别则需要个人性别、兴趣、学历等其他信息的辅助才能识别出信息主体身份。 2.个人信息的内容具有多样性 目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个人信息涵盖的内容也在不断地丰富,涵盖了新的内容,主要有个人的身份信息、健康状况,个人的信用和财产状况以及活动踪迹等。 3.个人信息的主体是自然人 目前,对于个人信息主体的限定,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限定为自然人,而对于法人是否能成为个人信息的主体尚存在争论,有一些国家将保护的主体扩张到了法人。笔者认为,个人信息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主要是因为:第一,自然人和法人在保护范围和内容上存在很大差异,不易将法人认定为信息主体;第二,由于个人信息和法人信息体现的价值功用不同,应该由不同的法律分别保护;第三,如果对企业的信息流通进行限制,从立法成本和执行成本方面来看会增大交易成本。 (三)个人信息的民法性质分析 1.个人信息的权利基础 个人信息应受民法保护已经被广泛认可,但是立法需要诸多理论方面的支撑,进而我们需要对个人信息的民法性质必须理清。一般情况下,认定个人信息保护权利的基础为人格权,可以具有财产属性。大陆发行确立了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制度,将姓名、肖像、名誉都纳入到具体的人格权中而进行保护。隐私权范围比美国法上的隐私权范围要小的多,只是与具体人格权并列的一种人格权。大陆法系的人格权制度相当于英美法系的隐私权制度。目前我国的立法基本上沿袭了大陆法系的模式,没有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当隐私受到侵害时需通过名誉权制度来救济,如果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时照搬英美法系将隐私权作为个人信息的基础,势必造成理论上的错乱。 2.个人信息的财产属性 随着网络与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已经开始成为一种商品,能够在不同的主体之间进行交易,其所体现的巨大经济价值越来越明显。具体而言,个人信息财产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个人信息的直接商品化。个人信息的直接商品化是指个人信息本人或者使用者出于商业目的而将其拥有的个人信息以商品的方式进行转让的现象。一般情况下,个人信息直接商品化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个人信息本人为了获取利益而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出售。另一种是除个人信息本人以外的信息占有者为了经济利益而对其他人个人信息进行出售。 第二,个人信息的二次开发利用。主体在对其掌握的个人信息进行挖掘、分析、加工的过程中,能够实现对个人信息的二次开发利用。,通常情况下多采取数据库的形式通过反映某种群体的通行而满足自身或者使用者的需要。一般情况下,数据库的个人信息比单独某个人的个人信息具有更大的商业价值。 二、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必要性与两种保护模式 (一)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1.个人信息保护是信息时代保护自然人的需要 一段时期内,各国没有足够重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进入信息社会后,随着信息处理和创办技术的不断发展,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变得日益突出。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以及国家的角色逐渐向福利国家转变,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其个人信息一直处于政府的管理和监控之中,几乎到了无孔不入的程度。虽然政府对个人信息的掌握能够使政府工作更加高效和便捷,但是由于这些信息往往会脱离信息主体的控制,所以信息主体很容易受到来自精神上以及财产上的损害。 民间机构出于经营目的,会对个人信息进行收集,在个人信息收集时存在着信息主体知道的收集和信息主体不知道的收集两种情况。信息主体知道的收集能够确保信息主体的在知悉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一定的控制,然而信息主体知道的收集或者不知道的收集,都面临着个人信息在信息处理过程中的种种危险。 2.个人信息保护是信息时代促进贸易与合作的需要 在现代信息社会,个人信息保护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信息服务贸易的发展。目前,各个国家对信息服务贸易采取的限制措施主要有限制信息产业的外国投资、施行贸易保护政策以及通过个人资料保护严格控制资料跨国流通。在进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时,应当对于禁止收集人民在参与各种民主政治活动时形成的信息,同时赋予当事人查阅、修改自己档案记录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表述自由、通信自由等政治自由。 (二)个人信息的一般保护模式和民法保护模式 目前,各个过节已经充分意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必要性,也在一些基本原则上达成了共识。(1)合法合理原则,即个人信息的搜集、处理和使用都必须合法合理;(2)准确性原则,对于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时,相关人员应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适当性、完整性以及最新性;(3)目的明确原则;(4)当事人查阅原则,即当事人具有知悉其个人资料是否被处理的权利,同时有权对其个人资料的不准确或非法的部分进行适当的改正和删除;(5)无歧视原则,即不能因为当事人的种族、肤色、宗教等的差异性而对其个人资料进行自动化处理;(6)安全原则,即应当保证个人资料安全性,防止其丢失和破损。 1.个人信息的一般保护模式 (1)自律主导模式。自律主导模式突出市场的作用,在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传播和存储过程中,通过契约的方式来约定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是自律主导模式由于缺少对公共秩序的考虑,使得个人信息本人对于特定个人信息使用和处理的同意在法律上是否具有合法性受到质疑。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美国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美国对此的基本立场是,政府作为国家机关,应该是社会的服务者,政府权力的使用应当审慎,不能过分干预市场,从而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但是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为了维持其网络霸权地位和巩固贸易霸权地位,维护其国家利益。 (2)立法主导模式。与美国不同的是,欧盟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采取了立法主导的模式,其深层次原因在于欧洲国家在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以后,国家非常重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而且欧洲公民对于政府非常信赖,认为政府是实现社会保护的必要前提。立法主导模式有覆盖范围广、规制程度深、执行机构健全的特点,使得这种立法能够全面严格的保护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模式 (1)一般保护模式的启示。自律主导模式和立法主导模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自律主导模式虽然能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自由的环境,但是却把个人信息的保护寄托于市场机制下,使得个人信息的保护面临市场失灵的风险和挑战,而个人很难真正控制他人对其个人信息的使用,而商家也难以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花费很大成本。民法力求通过私法自治实现一种有序的社会状态,强调主体意思自由应当受到尊重。目前,我国的信息市场还不健全、主体间力量不均衡,也不具备美国那样完备的隐私立法,况且我国还未建立隐私权制度。综合考虑以上原因,为了弥补我国在个人信息民法保护方面的不足,我国应该采取统一立法的模式。 (2)我国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应注意的问题。我国的信息安全立法正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目前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使得距离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构筑严密的信息安全立法体系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国在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规制的制定方面,应该协调好多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体系的关系,具体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其一,立法规制应与职场自律平衡;其二,个人信息保护与行业发展相平衡。 三、国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分散于民法、商法等一些部门法的相关法律规范中,还没有形成一部统一的、综合性的、完善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对个人信息的界定不清楚,使得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相当薄弱,也无法规范政府以及其他组织的行为,而只能寄希望于行业自律,使得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处于一种缺乏约束的状态之下,这也导致了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当今社会,公民对于自己个人信息被非法使用的情况毫无知觉,同时行政机关也在对相关人的管理中无故收集、传递了很多不必要的信息。因此,为了突破传统的民法保护,我国亟待建立一套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 四、国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立法构想 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民法的特别领域,适用于民法的一般规定,但是个人信息民法保护也有其特殊性的规定。市场主体强势与弱势力量的不均衡是个人信息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在我国的个人信息立法中,如何调整这种状态特别重要。在这方面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成熟经验,在保证信息市场发展下实现个人信息不通主体间的平衡。 (一)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义务主体进行规定 对于个人信息权利和义务如何分配,需要法律确定个人信息的相关主体,个人信息本人与其他信息提供者应是授权与使用的关系,信息的持有者可以在信息本人授权的范围内将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人,信息的收集者和使用者可以分为公共部门和非公共部门。公共部门对于信息的收集或者使用必须限制在职权行为或者职权范围之内,而非公共部门在收集人格信息时则必须在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以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二)明确规定个人信息本人的权利 赋予个人信息本人权利是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优秀,也有着积极的意义,各国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也均有相关的规定。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涵盖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传播以及修改等过程,个人信息保护是为了实现保护个人信息与促进信息流通和社会进步的平衡,因此在赋予个人信息本人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对其权利进行限制,以防止个人依靠个人信息本人的权利来绝对排除他人对其信息的使用。通常情况下,个人信息本人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决定权,决定权是个人信息权利体系的优秀内容和首要权利,其适用对象包括未收集的个人信息和已经被收集的个人信息;(2)查询权,个人信息查询权也称信息知情权,是指本人有权利查询其个人信息及有关的处理情况;(3)更正权,是指个人信息本人有权要求信息收集者、使用者对个人信息中不正确、不完整或已经过时的信息进行更正或补充;(4)封锁权,信息本人可以要求其特定信息不得再被大众或者特定主体查询或者使用,但是个人信息控制者尚可保有这些记录;(5)删除权,个人信息权利人或合法提供者有要求删除有关资料的权利。 (三)对个人信息收集者和使用者的义务进行规定 仅仅通过赋予个人信息本人权利,在个人信息本人权益保护方面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明确规定个人信息收集者、使用的义务。个人信息的收集者和使用者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内容:(1)说明与提示义务;(2)合理使用义务;(3)合理的注意义务;(4)侵权发生后的补救义务。 (四)对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进行规定 要使个人信息权利人的各项权益能够实现,我们必须对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进行相应的规定。目前,对于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学界普遍认同过错责任的原则,这一原则能够在为个人信息产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的同时对个人信息本人的权益进行保护。 五、结论 过去,我国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使得在信息时代个人信息遭受侵害的现象相当严重,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个人信息民法保护已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的过程。目前,我国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既具备理论基础,又具有现实必要性,立法的时机已经基本成熟,相应的立法程序也已经启动。在立法过程中我国政府应当借鉴国外经验,构建起完善的个人信息民法保护制度。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试析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论文摘要 《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律属性决定了公民个人信息的不容侵犯性,是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前提。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罪名的设置有待商榷、“情节严重”标准模糊和相关附属刑法有待完善。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完善也需要从前述的三个方面着手。 论文关键词 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保护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公民个人信息是公民社会交往的符号,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是相伴而生的。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许多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业由于监管失利导致很多信息被泄漏。公民个人信息的泄漏给公民个人及整个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而这种危害已经超过了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我国《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从而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提供了刑法依据。但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适用中产生了很多问题,本文以此作为写作目标,展开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概述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将个人信息定位为“个人姓名、住址、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医疗记录、认识记录、照片等单独或与其他信息对照可以识别特定的个人的信息。”据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社会属性,但公民个人信息权又属于公民基本权利,并与人格利益密不可分,因而公民个人信息同时具有法律属性。而正是基于此,公民个人信息权与公民隐私权密不可分,公民隐私是个人信息中的隐秘信息,因而不被外人所知,公民个人信息成为他人识别公民的重要标志。同时,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价值特征,因而能够为掌握个人信息的人带来经济利益,而价值特征成为不法分子揭露、出卖公民信息的诱因。可识别性和价值特征决定了公民个人信息被划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生活状态下的公民个人信息,另一个是法律权利状态下的公民个人信息,第一个层次强调公民个人信息在社会交往中的作用,即强调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会属性;第二个层次强调公民个人信息在法律上的地位,即强调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因此,法律属性决定了公民个人信息的不容侵犯性,是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前提。 (二)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必要性分析 刑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最后手段,“刑罚是严重损害公民权益的强制方法,”利用刑法保护公民信息具有一定的必要性。首先,从现实层面来讲,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隐患突出。某些行业基于管理或者业务需要掌握着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但受利益驱动,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会将自己掌握的个人信息出卖给他人。如此一来,公民个人信息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便显得不安全。其次,从立法层面上讲,公民个人信息立法应严厉化。利用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紧迫性,故意揭露、窃取或者出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恶,这种恶已经超出了民法或者行政法调整的范围。因而,借助刑法这一严厉的调整方法能够压制行为人心中的恶,同时风险社会也要求刑事立法具有前瞻性。最后,从公民权利保护角度处罚,借助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迎合了公民权保障的需要。公民个人信息权是公民权的组成部分,而权利的行使一方面需要恪守法律的现有规定,另一方面权利的行使不以侵犯他人自由为前提。因此,通过刑事手段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一方面规范公民个人信息权的行使,另一方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惩治。 二、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罪名的设置有待商榷 由于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本罪的罪名进行明确的解释,导致了基层司法部门在适用本罪时产生了两种方式:一是将本罪笼统地界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是将本罪拆分为两个罪名,即窃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显然,后一种方式将本罪拆分为两个罪名,即本罪成为一个选择性的罪名,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后很有可能按照数罪进行处罚。笔者认为,后一种界定方式不能涵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全部犯罪行为。本罪存在的另一问题是,将本罪增设在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之后会对本罪适用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例如,邮政工作人员私拆信件也会对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侵犯,将本罪增设在《刑法》第253条之后有重复立法之嫌。 (二)“情节严重”标准模糊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使用了“情节严重”这一罪量要素,而“情节严重”本身具有模糊性,加之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情节严重”进行说明,便造成了“情节严重”适用困难。我国有多项罪名使用了“情节严重”,而司法机关也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进行补充。例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对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严重情节进行了量化,只要泄露三项以上的国家秘密即构成“情节严重。”相比较而言,我国至今还没有颁布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情节严重”进行说明。而在这类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只能根据自己的经验对“情节严重”进行判定,例如从公民个人信息本身的特殊性质判断是否构成“情节严重”,一般而言,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相较于普通民众而言具有更大的经济价值。尽管凭借司法经验对“情节严重”进行判断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情节严重”的适用困难,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这种经验判断因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而缺乏统一性,从而产生高昂的判断成本。 (三)相关附属刑法有待完善 尽管刑法已经增设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是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广度和深度仍存在一定的问题,而焦点在于与本罪相关的附属刑法亟待完善。刑法条文仅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了抽象性的规定,根据行业划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及标准必然导致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不全面性。其他附属行为在与《刑法》的衔接上仍存在空挡的问题,例如各个银行对员工保护客户信息的要求不同,只有银行业的巨头才可能细化这种保护标准或者方式(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行为准则将保护客户信息作为员工的一项基本义务)。而在交通、教育、电信等其他行业,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行业从业人员往往会牺牲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而寻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由于缺乏完善的行业监督立法,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相关的附属刑法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完善 (一)罪名设立的明确化 由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能够包容所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因而没有必要将本罪拆分两个罪名。同时,为了使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罪名设置上更加明确化和独立化,有必要将本罪从第253条中独立出来,单成一条罪名。同时,本罪明确化和独立化的前提是公民个人信息权的明确化和独立化。在增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之前,还没有一部生效的法律文件将公民个人信息权作为一项独立的公民权利加以规定。立法对公民个人信息权的“漠视”是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不力的重要原因。笔者认为,刑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是立法的一项创举,但是必须将公民个人信息权独立化作为今后其他领域立法的重要议题。 (二)增强“情节严重”的适用性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危害结果影响的周期是十分漫长的,公民个人信息在被侵犯后,原来的信息主体随即陷入了一种不稳定状态,其生活的环境随时都有可能被侵扰。从这一角度出发,应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作为抽象危险犯进行设置,而不作为实害犯加以规定。尽管这样做提高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门槛,但是危险状态却可以成为认定本罪犯罪情节的考量因素,对于危险状态的判断完全可以凭借正常人的社会经验。因此,可以使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更为便捷。此外,笔者认为,有必要仿照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做法,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进一步细化。 (三)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的附属刑法立法 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的附属刑法立法建设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首先,需要建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双轨制立法模式,刑法不会顾及到行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因而需要各个行业严于律己,制定自己的行业自律标准。“所谓自律,就是作为社会组成的个体要自我约束,自我控制,把个体的所作所为主动地纳入诚实守信的道德范畴。”而只有通过刑事立法和行业立法这种双轨制的立法模式,才能有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其次,需要完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从本质上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是行业管理活动中的越轨行为。由于行政机关在处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因而应充分发挥行政处罚的积极作用,使得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顺畅衔接。 个人信息保护论文:浅论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 浅论我国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作者:陈静方 摘 要 《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律属性决定了公民个人信息的不容侵犯性,是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前提。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罪名的设置有待商榷、“情节严重”标准模糊和相关附属刑法有待完善。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完善也需要从前述的三个方面着手。 关键词 公民个人信息 刑法保护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公民个人信息是公民社会交往的符号,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是相伴而生的。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许多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业由于监管失利导致很多信息被泄漏。公民个人信息的泄漏给公民个人及整个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而这种危害已经超过了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我国《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从而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提供了刑法依据。但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适用中产生了很多问题,本文以此作为写作目标,展开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概述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将个人信息定位为“个人姓名、住址、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医疗记录、认识记录、照片等单独或与其他信息对照可以识别特定的个人的信息。”据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社会属性,但公民个人信息权又属于公民基本权利,并与人格利益密不可分,因而公民个人信息同时具有法律属性。而正是基于此,公民个人信息权与公民隐私权密不可分,公民隐私是个人信息中的隐秘信息,因而不被外人所知,公民个人信息成为他人识别公民的重要标志。同时,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价值特征,因而能够为掌握个人信息的人带来经济利益,而价值特征成为不法分子揭露、出卖公民信息的诱因。可识别性和价值特征决定了公民个人信息被划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生活状态下的公民个人信息,另一个是法律权利状态下的公民个人信息,第一个层次强调公民个人信息在社会交往中的作用,即强调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会属性;第二个层次强调公民个人信息在法律上的地位,即强调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因此,法律属性决定了公民个人信息的不容侵犯性,是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前提。 (二)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必要性分析 刑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最后手段,“刑罚是严重损害公民权益的强制方法,”利用刑法保护公民信息具有一定的必要性。首先,从现实层面来讲,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隐患突出。某些行业基于管理或者业务需要掌握着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但受利益驱动,这些行业的从业人员会将自己掌握的个人信息出卖给他人。如此一来,公民个人信息在当今的信息社会便显得不安全。其次,从立法层面上讲,公民个人信息立法应严厉化。利用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紧迫性,故意揭露、窃取或者出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恶,这种恶已经超出了民法或者行政法调整的范围。因而,借助刑法这一严厉的调整方法能够压制行为人心中的恶,同时风险社会也要求刑事立法具有前瞻性。最后,从公民权利保护角度处罚,借助刑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迎合了公民权保障的需要。公民个人信息权是公民权的组成部分,而权利的行使一方面需要恪守法律的现有规定,另一方面权利的行使不以侵犯他人自由为前提。因此,通过刑事手段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一方面规范公民个人信息权的行使,另一方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惩治。 二、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罪名的设置有待商榷 由于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本罪的罪名进行明确的解释,导致了基层司法部门在适用本罪时产生了两种方式:一是将本罪笼统地界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是将本罪拆分为两个罪名,即窃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显然,后一种方式将本罪拆分为两个罪名,即本罪成为一个选择性的罪名,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后很有可能按照数罪进行处罚。笔者认为,后一种界定方式不能涵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全部犯罪行为。本罪存在的另一问题是,将本罪增设在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之后会对本罪适用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例如,邮政工作人员私拆信件也会对公民个人信息造成侵犯,将本罪增设在《刑法》第253条之后有重复立法之嫌。 (二)“情节严重”标准模糊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使用了“情节严重”这一罪量要素,而“情节严重”本身具有模糊性,加之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情节严重”进行说明,便造成了“情节严重”适用困难。我国有多项罪名使用了“情节严重”,而司法机关也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进行补充。例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对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严重情节进行了量化,只要泄露三项以上的国家秘密即构成“情节严重。”相比较而言,我国至今还没有颁布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情节严重”进行说明。而在这类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只能根据自己的经验对“情节严重”进行判定,例如从公民个人信息本身的特殊性质判断是否构成“情节严重”,一般而言,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相较于普通民众而言具有更大的经济价值。尽管凭借司法经验对“情节严重”进行判断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情节严重”的适用困难,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这种经验判断因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而缺乏统一性,从而产生高昂的判断成本。 (三)相关附属刑法有待完善 尽管刑法已经增设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是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广度和深度仍存在一定的问题,而焦点在于与本罪相关的附属刑法亟待完善。刑法条文仅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了抽象性的规定,根据行业划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及标准必然导致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不全面性。其他附属行为在与《刑法》的衔接上仍存在空挡的问题,例如各个银行对员工保护客户信息的要求不同,只有银行业的巨头才可能细化这种保护标准或者方式(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行为准则将保护客户信息作为员工的一项基本义务)。而在交通、教育、电信等其他行业,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行业从业人员往往会牺牲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而寻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由于缺乏完善的行业监督立法,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相关的附属刑法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完善 (一)罪名设立的明确化 由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能够包容所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因而没有必要将本罪拆分两个罪名。同时,为了使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罪名设置上更加明确化和独立化,有必要将本罪从第253条中独立出来,单成一条罪名。同时,本罪明确化和独立化的前提是公民个人信息权的明确化和独立化。在增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之前,还没有一部生效的法律文件将公民个人信息权作为一项独立的公民权利加以规定。立法对公民个人信息权的 “漠视”是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不力的重要原因。笔者认为,刑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是立法的一项创举,但是必须将公民个人信息权独立化作为今后其他领域立法的重要议题。 (二)增强“情节严重”的适用性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危害结果影响的周期是十分漫长的,公民个人信息在被侵犯后,原来的信息主体随即陷入了一种不稳定状态,其生活的环境随时都有可能被侵扰。从这一角度出发,应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作为抽象危险犯进行设置,而不作为实害犯加以规定。尽管这样做提高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门槛,但是危险状态却可以成为认定本罪犯罪情节的考量因素,对于危险状态的判断完全可以凭借正常人的社会经验。因此,可以使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更为便捷。此外,笔者认为,有必要仿照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做法,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进一步细化。 (三)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的附属刑法立法 加强公民个人信息的附属刑法立法建设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首先,需要建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双轨制立法模式,刑法不会顾及到行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因而需要各个行业严于律己,制定自己的行业自律标准。“所谓自律,就是作为社会组成的个体要自我约束,自我控制,把个体的所作所为主动地纳入诚实守信的道德范畴。”而只有通过刑事立法和行业立法这种双轨制的立法模式,才能有效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其次,需要完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从本质上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是行业管理活动中的越轨行为。由于行政机关在处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因而应充分发挥行政处罚的积极作用,使得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顺畅衔接。
车辆管理系统论文:车辆管理系统设计和行业应用展望 摘要:该文从车辆管理系统建设背景谈起。在简要介绍烟草物流大环境和建设目标后,阐述系统实现过程中的部分技术原理,提出了烟草车辆管理系统建设的价值,详细介绍了车辆管理系统在烟草企业使用各模块内容,最后对车辆管理系统在烟草行业的应用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中国烟草;物流配送;车辆管理 1 系统建设背景 目前,我国各省、市烟草公司在国家局“以市级公司为业务单元,统一组织架构、统一业务流程、统一功能模式、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平台、做到全省一个样”的总体思路指引下,都在积极展开物流配送及其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工作。以进一步提升烟草商业企业的市场运作水平、规范水平和节约能力、竞争能力,科学合理地整合有限资源,加快向现代化流通转变步伐,从而打造烟草商业企业的现代物流体系。 2 物流的定义 美国物流管理协会(Council of Logistics Management:CLM)对物流的定义是:“物流是供应链流程的一部分,是为了满足客户需求而对商品、服务及相关信息从原产地到消费地的高效率、高效益的正向和反向流动及储存进行的计划、实施与控制过程。 而中国《物流术语》标准将物流定义为: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现有机结合。 由于我国烟草物流配送由统一型号的车辆由地区集中的物流配送中心出发,配送到全市各零售网点,配送完成后车辆返回该物流配送中心。 烟草行业的车辆配置与管理现状: 1) 各型车辆购置环节监督流程有待完善。 2) 在车辆运行管理中,存在着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的现象。 3) 管理方法滞后,各职能部门缺乏有效衔接。 4) 信息化管理模式必更新取代陈旧的管理模式。 5) 用车环节没有有效方式监管。 车辆作为烟草运营诸多重要环节之一,统一规范管理烟草直属车辆,节约用车成本,尤其对配送车辆的信息化、规范化、最优化管理,成为烟草商业企业信息化体系建设,切实降低烟草运营成本所关注的诸多课题之一。以“保增长、重服务、强管理”为目标,如何提供快捷、安全、顺畅的物流服务保障,成为行业节约成本、提高物流配送效率的关注焦点。而提升车辆管理模式的信息化无疑是提升行业物流服务保障的一条途径。 3 系统建设目标 1) 通过对各型号车辆建立详细的信息卡片,实现对车辆和驾乘人员信息的管理。 2) 在车辆的购置、日常运营和维修等环节,通过系统平台预设流程和配置标准,统一监管。 3) 组合利用GIS、GPS、GPRS技术,实现烟草配送调度监控指挥中心对各型号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和事后监控(车辆行驶轨迹和行驶时间量度分析)。 4) 系统通过各系统参数设定,实现系统自动化调整运行状态,减少人工干预情况。 5) 系统实时或定期提供各统计类型和粒度下各车运行数据和运行费用成本分析报表,提供烟草决策者决策依据。 4 系统架构和关键技术简介 4.1 J2EE实现架构图 如图1所示。 4.2 GIS、GPS、GPRS车辆监控技术路线图 车载监控终端将车辆实时坐标数据传输到监控网关,然后由监控网关传输到监控服务器,监控服务器接收到信息后,把信息更新到应用服务器上结合GIS地图展示。 图2 4.3 GIS、GPS车辆在图导航系统技术路线图 通过车载GPS设备,接受车辆实时全球坐标信息,配合车载GIS电子地图,实现车辆行车路线的辅助导航,尤其提升车辆配送过程中的熟悉度和配送效率。如图3所示。 5 系统模块简介 5.1 车辆档案管理 提供卡片模式实现,卡片存放车辆与驾驶员的档案管理信息。如表1所示。 5.2 车辆日常管理 如表2所示。 6 总结和展望 成本是管理和效率的目标体现,通过精细化的管理能降低整体成本、通过提高各作业环节内部和环节间的沟通效率有效降低物流成本。而烟草物流是一个流程繁杂、环环相扣的综合业务,车辆管理环节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信息化建设的迫切要求。据了解,目前国内部分网建先进省市商业烟草已经开始对物流配送线路优化、经济地理BI 分析、车辆监管等领域进行了信息化建设,并取得不错的效果。尤其建立了颇具现代化特色的车辆调度中心,以大屏形式监控车辆运维情况,体现了高度的信息化、自动化。在“管理、效率、成本、服务的综合效益最佳”的物流整合优化目标指导下,整合烟草车辆资源,提高物流作业环节的运行效率,引进先进的GIS、GPS、GPRS技术,科学地步骤地实现物流配送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车辆管理系统论文:基于.NET乙烯原料运输车辆管理系统的设计 摘要:从实际工作出发,在分析本单位乙烯原料运输车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的概念、结构及系统开发的基本原理和方法,通过ADO.NET技术对数据库进行访问,开发了一套运输车辆管理信息系统。 关键词:乙烯原料;运输;车辆管理;.NET 企业信息化建设是通过IT技术的部署来提高企业的生产运维效率,从而降低经营成本。为此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在企业发展战略中占有不可预估的地位,企业把信息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国家“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两化融合”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 1 乙烯原料运输车辆管理系统实现 1.1 开发背景 公司原油采购部每月有近500多车的乙烯原料采购任务。而公司缺乏一套信息系统对汽车运输任务的分派、装载、运输、油品品质检验、到站排序、卸车等进行监控管理。目前公司原油采购部在乙烯原料运输车辆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归纳为: 1) 派车时不能实现对车辆运输资质、本次运输的油品和上次油品是否可混做出预判断。 2) 车辆装载完货物后,驻点人员用电话、短信或传真方式告知原油采购部,工作繁琐,所报信息容易出错。 3) 按照运输的相关规定,无备案车辆,不允许做油品运输;备案车辆长时间无运营任务,需要重点对所装油品做分析检查,目前人工完成检测核对工作。 4) 卸车完毕后,根据过磅重量人工对该车是否超重做出判断,不能从源头杜绝车辆超载情况。 5) 日车辆装、卸信息,用EXCEL完成日报和月报。数据量庞大,工作繁琐,容易出错。 在充分了解油品车辆运输业务现状的基础上,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建立乙烯原料运输车辆管理系统使原油采购部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其处理工作的速度和准确性,也便于动态查询,实时监控,提高决策水平。 1.2 开发软件技术 在应用层面上,运用技术,以及目前最流行的Windows 平台应用程序Visual Studio为开发环境,结合若干服务器组件创建B/S模式的应用程序,使所有联网用户都可以通过WEB浏览器访问。 在数据层面上,为系统建立专用数据库服务器,用于数据存应用程序主要通过方式存取数据。并且易于使用、高速度、低内存支出和占用磁盘空间较少,支持用于建立基于客户端/服务器和 Web 的应用程序的主要功能。 1.3 数据库设计 本系统利用ORACLE数据库,使用PL/SQL Developer工具创建系统所需数据库文件, 乙烯原料运输车辆管理系统数据库命名为YYCGB。考虑到系统的实际需要,系统至少需要以下数据表。本系统数据库表一律采用汉语拼音的首字字母作为该项代码。 1) 承运商信息表(YYCGB_CYS) 承运商代码 承运商名称 经营许可证 法人等信息 2) 车辆信息表(YYCGB_CL) 车辆代码车辆标准 车辆净重 车辆毛重 车辆保险日期等信息 3) 装车信息表(YYCGB_ZC) 装车日期 油品 装运地点等信息 4) 卸车信息表(YYCGB_XC) 卸车信息 油品 卸车 5) 用户信息表(YYCGB_USE) 用户组用户名密码权限等 本系统共设计数据表13个,并根据数据库的实体完整性和参照完整性的要求,为表设置主键、外键和索引,并创建表间关联。 1.4 系统功能模块设计 图1为系统功能图。 本系统共分为六个部分,分别为:基础信息、装车信息、卸车信息、统计查询、文件中心及系统维护。 基础信息包括承运商、车辆、乙烯原料、单位信息、月计划录入和运输理论天数录入。此部分主要功能是维护基础信息,为后续的功能提供基础数据。 装车信息包括派车计划、装车信息录入、装车信息修改和打印装车磅单。驻点人员根据派车计划装车,将装车信息录入系统。 卸车信息包括待卸车信息、卸车信息录入、卸车信息修改和打印卸车磅单。卸车信息由卸车点人员录入。 统计查询包括两部分,分别为报表和查询。报表有日报、月报和频次。查询有理论运输天数查询、承运商查询、车辆查询、装车信息查询、卸车信息查询、用户查询。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不同的条件进行实时查询。 文件中心包括上传文件和文件查询两部分,管理员可将相关制度、通知等各种文件上载到系统中,方便用户和驻点人员查看,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 系统维护包括系统设置和用户管理两部分。系统设置具体分为模块管理、用户组管理和代码管理,用户管理具体分为用户维护、口令修改和系统日志。 1.5 主要功能流程逻辑 1.5.1 基础信息录入 基础信息模块录入车辆、承运商、月计划等信息,为装车信息,卸车信息,车辆监控,统计查询提供数据源。 1.5.2 派车及装车逻辑 按照公司下达的乙烯原料月配置计划进行配车,安排车辆到指定炼厂或油田采购乙烯原料,配车计划下达后,由承运商安排相应车辆运输乙烯原料;车辆到达目的地后联系装车,装车完毕,由驻点办事处人员在系统中录入车号,系统自动带出相应车辆基本信息,包括所属承运商、车辆标重等信息,同时录入油品,毛重,装车铅封号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系统自动计算出净重,判断此车是否超重,若超重,给出提示。 1.5.3 卸车逻辑 车辆即将到达厂区前,进行卸车自动排序。车辆到待卸点后,原油采购部录入待卸车信息。卸车时,承运商车辆进行车辆毛重称重,查看铅封并卸车,卸车完成后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卸车单据,并检查是否超重,若超重对话框提示。供货商运输车辆到达厂区后,需先到原油采购部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审核并通过后,由原油采购部人员录入车辆基本信息,完成后进行后续卸车操作。 2 结论 乙烯原料运输车辆管理系统能够实现乙烯原料运输车辆信息的共享,提高业务响应速度,加快业务处理进程。能够理顺和规范车辆调度流程,消除大量的人工劳动,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能够加强内部控制,做到实时监控,及时处理,对每一环节存在的问题可以随时反映出来。实现供应商信息、车辆信息、车辆保险、日报表、月报表、车辆监控信息综合集成,使决策层能够及时得到动态的车辆运输数据。 车辆管理系统论文:基于RFID技术和指纹识别技术的车辆管理系统 摘要:基于车辆管理信息化的需求,提出了引入RFID技术和指纹识别技术的车辆管理模式和手段,设计一套既能有效实现车辆日常信息的数字化管理又能有效监控车辆进出公司的车辆管理系统,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车辆管理水平,杜绝公车私用,规范用车。 关键词:车辆管理; RFID技术;指纹识别技术;信息化管理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化管理成为企事业单位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对于拥有一定数量车辆的企业,车辆管理成为他们日常管理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然而,公司内部的车队车辆调派信息以及油料管理、维修管理、年检管理等,仍然通过电话、纸张表单等传统的方式实现,效率低下、费用高。而且,很难实时掌握公司车辆的使用情况和杜绝公车私用,倘若员工驾驶公司车辆在外发生交通违章违规或事故,这难以跟踪和追究责任。另外,公司大院内车辆的防盗安全管理也是很重要的管理工作,需要监控跟踪进出公司的所有车辆,包括公司车辆、员工的私人小车以及来访人的车辆。目前已有很多车辆管理系统[1,2],但无法完全满足公司的车队管理。所以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科学技术,设计一套既能有效实现车辆日常信息的数字化管理又能有效监控车辆进出公司的车辆管理系统,以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杜绝公车私用,规范用车。 1 系统总体设计 1.1 系统需求分析和功能描述 本系统的需求包括两部分,一是车辆日常信息管理,二是车辆进出管理。如图1所示。 车辆日常信息管理要求:通过系统能录入和查询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车辆油料、维修、保养、年审、违章等信息;能在网上用车申请和批示,方便车辆调派;能统计和查询车辆使用的历史记录。 车辆进出管理要求:要求准确记录哪个员工何时开出某辆车和何时还车,其车辆的保管责任由此员工负担;驾驶任何车辆(公司车辆、员工的私人小车以及来访人的车辆)都要在公司大门通过系统的安全验证。 所以系统功能包括车辆日常信息管理功能,车辆进出管理功能两大部分功能组成。 1.2 系统结构 系统由后台应用系统、车辆管理员操作、查询和用车申请操作、出车/回车登记、车辆进出登记等几个部分组成。结构如图2所示。 1) 后台应用系统:包括后台数据库和应用系统服务器,是车辆管理系统的优秀,接收和处理前台应用程序的请求、发送反馈信息、存储采集到的数据。 2) 车辆管理员操作:使用前台应用程序界面录入和查询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车辆油料、维修、保养、年审、违章等信息,网上用车审批和用车调派。管理员采集驾驶员指纹数据和制作代表车辆身份的ID卡,并录入系统。 3) 查询和用车申请:各部门的员工使用前台应用程序查询车辆状态和用车申请。 4) 出车/回车登记:驾驶员出车和回车时,使用前台应用程序和ID卡-指纹采集器进行出车/回车登记,以建立和解除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信息绑定。 5) 车辆进出登记:公司车、员工私人车、外来车的进出公司需在公司门口刷ID卡,以记录进出信息。其中,员工开私人车或者外访人开车的进出公司时使用临时卡,员工开公司车辆进出公司时要使用具有唯一代码的车辆ID卡。 2 RFID技术和指纹识别技术及其在本系统的应用 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无线射频识别)技术[3]是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技术,其基本工作原理并不复杂:标签进入磁场后,接收解读器发出的射频信号,凭借感应电流所获得的能量发送出存储在芯片中的信息,或者主动发送某一频率的信号;解读器读取信息并解码后,送至中央信息系统进行有关的数据处理。最基本的RFID系统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标签,二是阅读器,三是天线。从工作频率不同,RFID系统可分为低频系统(30-300KHz)、高频系统(3-30MHz)、超高频系统(300MHz-3GHz)和微波系统(2.4GHz以上)。依据实际需求,本系统选取低频系统。在公司大门部署读取ID卡(125KHz)的阅读器,当驾驶员开车进出公司时读取代表车辆身份的ID卡。另外在公司大楼里部署一台或多台ID卡阅读器,用于出车和回车登记。 指纹识别技术[4]是利用人体指纹特征进行身份认证的技术,属于生物识别技术的一种。其基本原理是通过取像设备获取指纹图像,然后用计算机识别软件分析指纹的局部特征和全局特征,从中抽取特征值进行特征匹配,最终实现指纹识别。本系统应用指纹识别技术来识别开公司车辆的驾驶员身份。在出车登记时,驾驶员需要通过指纹识别验证身份,这样做是为了避免被盗用别人身份开公司车辆进出。 3 系统工作原理 本系统两大功能模块可单独运行使用,其中车辆日常信息管理部分用于实现录入和查询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车辆油料、维修、保养、年审、违章等信息,网上用车审批和用车调派等;车辆进出管理部分用于验证车辆身份和监控车辆进出。然而,系统重点要解决的是如何确定谁驾驶公司某辆车进出公司以及其准确使用时间。 本系统使用具有唯一编号的ID卡代表车辆身份,使用人体指纹代表驾驶员身份。当公司的部门或班组要使用公司车辆时,先在系统中查询车辆状态并申请使用未被分派的车辆,等审批后去领汽车钥匙和车辆ID卡。在出车前,要在系统中做出车登记,即在系统中选中出车登记功能并使用ID卡-指纹采集器刷车辆ID卡和扫描驾驶员指纹,系统验证通过后建立驾驶员和车辆信息的绑定和生成一条出车登记记录。这样,该驾驶员驾驶车辆进出公司经过门口时在ID卡阅读器上刷车辆ID卡,系统就自动获取该车辆信息以及驾驶员信息,并记录进出时间。如果该驾驶员办完事需要交还车辆时,需要在系统作回车登记,这样可以解除驾驶员与车辆的绑定,车辆变成待分派状态。这样系统可以准确记录哪个员工何时驾驶某辆车进出公司,便于跟踪车辆使用情况。 在系统里详细地记录车辆的申请使用、批复调派、出车信息、回车信息、进出信息等等,能让管理员实时地掌握车辆的动态、保障车辆的防盗安全、跟踪和追究责任以及杜绝公车私用。 4 总结 本车辆管理系统既能实现车辆调派、用车申请油料管理、车辆和驾驶员年审台帐等业务的数字化管理又能有效监控车辆进出公司。通过引入RFID技术和指纹识别技术,能准确记录公司车辆使用情况,让管理很容易跟踪查询某辆车被某位员工何时驾驶进出公司,这样既能自动记录,无需人工手续,提高了管理的工作效率,又能保障车辆的防盗安全和杜绝公车私用,规范用车。 车辆管理系统论文:浅谈基于传感器网络的车辆管理系统 摘 要:伴随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无线技术、传感器技术的发展,使得无线传感器技术有了低成本、低功耗、多功能的特性。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当今社会的交通网络日趋完善,有关车辆管理的问题也愈发突显,此时基于传感器网络的车辆管理系统也应运而生。车辆识别信息是交通规划和管理部门重要的信息来源。基于传感器网络的车辆管理系统,对于有效地管理交通提供了更多可执行性以及效率性,对交通管理技术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与意义。 关键词:传感器网路;车辆管理;系统 1 基于传感器网络的车辆识别技术简述 无线传感器网络系统一般包括传感器节点和汇聚节点。节点大量部署于被感知对象内部或附件中。这些节点通过自身组织的方式构成无线网络,以协作的方式实时感知、采集和处理网络覆盖区的信息,通过多跳的方式经由汇聚节点链路将整个区域的信息传送到远程控制管理中心。正是由于以上途径,使得无线传感器网络具有资源有限、网络规模大、覆盖面积广、拓扑结构相对稳定、感知数据冗余度强、干扰更强等特点。 由于每种车辆的物理参数(如长宽高、颜色等)皆不相同,则需做好有关车辆类型的分类。车辆识别将车辆划归为实现分好的类别,采集多个车辆参宿作为样本,根据事先划分好的车辆类别,将隶属于同一类别的车辆信息进行汇总。其中车辆的分类精度是评价一个车辆识别系统的重要评价指标。生活中,通常根据不同的交通应用采用不同的车辆分类方案,现较流行的分类方案是美国联邦公路局(FHWA)的车辆分类方式,其分类的侧重点是车辆的车轴数。 2 时下的车辆识别技术存在的问题 2.1 受到环境与光线的影响大 目前使用的车辆识别方法大多为应用图像技术、感应技术等方式进行车辆的分类,其中基于图像识别技术识别率可达90%以上,但是上述方法仍存在局限性,比如环境以及光线的影响,同时,车辆上喷涂的漆料也会对于车辆识别产生影响。 2.2 造价高、覆盖面积小 目前的车辆识别系统的安装成本以及维护费用很高,且耗能较大,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同时由于其不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因此其覆盖面积小,不利于大范围使用以及大规模部署。 2.3 大型车辆对结果的影响 在交通管理以及研究中,譬如卡车、大型货车这种大型车辆也会对于结果产生影响。大型车辆体型大且速度低,对于公路的容量检测、环境评估会产生影响,同时会对车辆的分类统计精度也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 3 用于车辆识别的信号分析及车辆分类 3.1 用于车辆识别的磁信号分析 第一,磁场信号的方向性特征。由于地球的磁场在不同的地理位置具有不同的倾角和幅度,但是这仅限于大的范围而言,在很小的范围内,在同一行驶方向上的两个相邻的磁阻传感器节点测量的车辆信号特征基本上是相同的。根据计算,在磁力线与地面所成角度为65°左右时,车辆在同一地点的不同行驶方向所测量到的磁场特征差距较小,进一步从理论上说,利用无线节点测量的磁场信号进行车辆分类是可行的。 第二,磁场信号的偏移特征。将磁阻传感器节点安置车辆底部的不同部位,所测量的磁场强度不同。从理论上讲,解决该问题的方法是在测量车道上放置一排节点,将各个节点的测量数据进行结果对比分析,找到数据中相关性最大的数据,便可以作为最终测量数据进行识别。 第三,车辆的磁场特征。每种车辆都有其固定的相关特征,不同类型车辆的磁场信号特征也不尽相同。前文提及,车辆识别技术是通过磁阻传感器测量的车辆特征信号,与每个节点内存储的每种车辆特定的信号进行比对,其中关联性最大即实际测量数据。在此操作之前,应先制定车辆识别算法来获得每种车辆信息的模型。 3.2 车辆分类 利用相关算法,可将原始车辆的磁场信号转换为具有较小矢量大小的车辆特征信号,再根据前面提到的方法利用车辆的特定磁场信号进行车辆分类。每种类型的车辆对应的一系列车辆的特征信号集,计算所测得的车辆特征信号和节点内存储的车辆特定的特征信号进行比对,比较二者的相关性,相关性最大的车辆特征信号对应的车辆类型就是该车辆的类型。进行车辆识别的时候可使用最邻近法这一算法,它可以更好地提高车辆识别环节的效率与准确性。 4 基于传感器网络的路况信息监测 交通管理方面,实时监测恶劣天气与道路上的情况也是至关总要的。实时监测积水、积雪、结冰、能见度低等天气情况,以及道路损坏、桥梁损坏等突发情况,将路况信息快速传送给驾驶员,确保驾驶员的行车安全。由于监控道路的路况参数变化较为一致,可将用于道路情况的参数监测传感器安放在各个节点上,或使用专门具有能量供应的节点用于道路状况的参数监测。其中传感器可以选择温度传感器、湿度传感器、光强度传感器、加速度传感器相结合,全方位进行各项参数的监测。路况监测节点安放在路面上,用来监测道路积水、结冰情况。 同时,对于车辆的监测可使用声音传感器,搭配前文提到的磁阻传感器,二者合一,既可以监测当前路况的车流量,又可以进行车辆分类操作,更大程度提高效率。 5 传感器网络的优化 在计算机互联网、科学家合作网、产品生产关系网和电力网络等诸多领域,都会产生小世界现象,许多实际的复杂网络既不完全规则又不完全随机,而是介于这二者之间,既有类似规则网络的较大集聚系数,又具有类似随机网络的较小平均路径长度。无线网络传感器也是如此。网络编码可以实现数据发送对拓扑结构容错性,通信代价比传统的多路径容错低,但无线传感器网络本身由于体积、计算能力、存储空间的限制,无法使用高复杂度的编码算法策略,未来网络编码对于无线传感器网络的容错问题的研究工作则是尽量减小编码算法的计算复杂度,根据实际情况设计攻略,付诸实践。 6 结语 在实际设计相关无线传感器网络系统时首先应了解其他方法的优劣性,总结其实用性与局限性,其次进行新的系统设计。交通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是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有关基于无线传感器网络的车辆分类系统以及对于路况的实时监测,可提高交通运输部门的工作效率性以及精准性。此外,合理地使用优化算法,优化网络编码技术,使所接收到的车辆特征信号更精确、更及时。从而使得整个系统的效率逐渐提高。 作者简介:姬婷(1995―),女,河北泊头人,沈阳理工大学本科在读。 侯凯(1996―),男,辽宁葫芦岛人,沈阳理工大学本科在读。 张欢(1996―),女,辽宁锦州人,沈阳理工大学本科在读。 车辆管理系统论文:基于RFID的智能车辆管理系统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与车辆数量的剧增,车辆管理系统也面临着空前的挑战。RFID属物联网体系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其所具备的安全、高效以及经济性的特点得到当前普遍的关注与推广。基于RFID系统技术的车辆管理,能够极大地降低人力成本,并且能够使后台车辆实现统一性、规范化的智能管理。本文概述了RFID系统的特点,并且分析了RFID系统结合智能车辆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意义,旨在为我国的智能车辆管理提供一定参考意义。 【关键词】RFID 智能车辆 管理系统 当前,日益剧增的车辆给政府机构实现车辆的有效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而车辆管理的滞后,极有可能引发交通拥堵、车辆盗窃、车辆无法识别以及因为超速所引发的交通事故等一系列不良现象。运用现代化的智能车辆管理系统,尽可能地充分利用道路资源,维续交通路面的道路畅通,对城市的车辆道路网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 RFID智能车辆管理系统的工作原理 RFID系统采用UHF技术,车辆在各出入环境下均注册RFID智能牌照,以此从载体意义上实现RFID的智能管理。智能车牌所保留的信息主要有该车辆的具体所属部门(个人)、车牌号、驾驶车辆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RFID智能牌照发射UHF,如果车辆出入口的远距离阅读器收到所发射的信号之后,读卡器就会利用韦根接口(Wiegand)把信号传输至通道的控制器。之后,再判定车辆牌照是否有效,而如果合法,智能控制器中继电器驱动道闸便会开启,允许这一车辆进出,而如果不合法,则无法开启。 同样,外来车辆在驶入智能源识别范围后,智能控制器并未收到UHF所发出的信号,初选信号中断。与此同时,智能道闸控制器出现警示,语音提示司机停车,提出登记提示,并且自动启动摄像抓拍这一车辆的信息(车牌号)。 2 RFID智能车辆管理系统的特征 2.1 接收信号距离远 RFID智能系统的信号接收距离可以保持在十米以内,阅读效率较高。按车辆管理门禁的现实要求,智能读卡的距离也不可一味拉长。十米的距离,可保证不需要进行人工近距离刷卡抑或是驾驶到特点范围内方可识别,RFID智能系统可完全达到自动识别水平。因而,也就极大地规避了在非常恶劣的环境下,驾驶人续开窗刷卡等。RFID智能系统可确保在高峰期间,缓解车辆多造成的堵塞现象。 2.2 稳定性强 RFID智能系统在保证远距离接收阅读信号的同时,而且有着极强的稳定性,不会轻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即RFID智能系统可以非常高效破除汽车防爆金属网的屏蔽状态,进而较好的阅读器展开数据交换。在系统在极端温度下,可正常运行,例如在北方低温与西部高温的状态下更能凸显系统的优势,并且可以高效地抵抗灰尘与污染物。另外,RFID智能系统对环境一般不会受到环境因素影响,对干扰源抵抗出色,装置也非常便捷;智能设备使用年限长,投入成本低,无辐射损害。RFID系统具有现代化的防碰撞技术,能够在1s内识别数百个车辆信息标签。 3 RFID智能车辆管理系统的运行流程 RFID智能系统主要通过电子标签的手段得到车辆的身份信息,之后再通过TODA无线定位手段得到相关的车辆地理信息,利用车辆行驶过程中形成的高频多普勒频移( Doppler shift)得到这一车辆速度信息。RFID系统内的车牌信息都保留了这一车辆的用途、最大载货(客)量、驾驶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 对此,可以针对各区域的建筑环境与实际交通流量,装置相应数量的接收节点,实现资源有效利用,避免出现节点浪费。安装的每一个数据接收节点根据相对的频率定向传送编码、调制的命令信号,处在这个节点区域的RFID智能车辆(车牌)在获得这一命令,通过认证,将UID传送过去,接收节点在获得信息后,对车牌展开解调、解码,以获得车辆的身份信息,再利用CDMA模块传输到数据的处理单元,并最终发送到城市数据处理中心。 基于RFID智能系统无线定位的实现是通过无线数据收发节点主动得到覆盖范围内的车辆地理信息,通过RSSI、TOA、TDOA完成。首先在估计阶段,可通过鲁棒性(Robustness) 测试以保证估计值的有效性。在此背景下,寻找出和RFID智能车牌距离最近的三个数据接收节点,通过接收节点TDOA值实施再次定位,以此来获取车辆的地理信息,并发送到数据处理和控制中心,解释这一车辆的行驶轨迹。如上述所提,利用对车辆自身行驶过程中形成的高频多普勒频移开展即时评估,在数据处理结束后对这一车辆开展即时的测速。 RFID车辆智能系统通过计算机集中控管,利用感应式电子车牌对出入的车辆实施管理,以期使整个运行流程更为便捷、高效、安全,而这些都绝非传统模式所能比拟的。从整体性看,RFID智能车辆安全管理系统涵括了包括识别、道闸控制系统、地感检测、摄像机、监控等诸多环节。此外,贴附在车辆发动机的电子标签作为一项重要的识别工具,其功能与智能车牌的电子标签相同,一旦车辆被小偷盗取,该系统可进行实时监控,即便发动机上的电子标签被损毁,发动机也就不能正常的进行发动。换言之,小偷无论将车辆开向何处,都不能逃脱监控。RFID智能系统中的电子标签有着唯一性,该识别号码无法篡改,因而也就避免了复制、伪造和篡改的情况,车辆的安全性也得到极大保证。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RFID智能系统对智能车辆管理的需求,探讨了系统应用在开放道路网中的定位、识别、以及测速子系统的组成。RFID智能系统能够有效地解决多站管理问题,可以完成即时监控、智能报警、自动巡检等一系列功能。并且,能够紧密贴合工程的实际,在实现变电站通信的基础上,获得装置设计最初的预期功能,该系统架构现代化、安全程度高、稳定性强、兼容性好,并且装置数量可灵活设置,对智能车辆管理的实现有极大的借鉴意义。 作者简介 王书林(1993-),男,山东省烟台市人。现为军事交通学院大学本科在读学生。 作者单位 军事交通学院 天津市 300161 车辆管理系统论文:一种部队大院车辆管理系统的设计 摘要:本文描述了一种部队大院车辆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过程。系统采用含源RFID射频识别技术对车辆的进出进行识别,当一张车载电子标签进入阅读器的感应识别区域后,阅读器进行识别并会将电子标签内的车辆相关信息自动、瞬时地传输到电脑上去。管理系统运用Access 2010对系统进行设计开发,通过系统分析、系统设计、界面及代码设计,实现了对部队车辆和地方车辆的进出管理。系统还设置了驾驶员管理、检查查询等功能。系统旨在对内部车辆加强控制,确保领导掌握实时信息,对外部车辆明确区分,确保不错放、误放进出大院,从而为大门哨兵减轻负担。 关键词:车辆管理 射频 车辆出入 中图分类号:TN929.5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15)12-0000-00 1引言 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科技也在高速前进着。科技的日新月异推动着当今生活向着更智能、更方便、更高效的信息化方向发展。自1999年“射频标签”这一全新概念的提出,物联网技术,在短短的十几年内,已有了长足的研究和应用,特别是在2009年,总理提出了“感知中国”这一理念以后,物联网技术被正式列入了国家五大新兴战略产业之一[1]。通过计算机网络现代技术,物联网了实现物品的识别、定位、监控、跟踪全程动态管理,使得各物品在使用时,更加合理高效[2]。 随着科技的进步,军队也步入了一个新的时代――信息时代。诸如美、英、德、法等世界各军事大国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对于军队的重要性,纷纷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应对信息时代带来的新军事变革,世界上甚至有将科技水平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军队战斗力的标准。因此,我军也必须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提高信息化能力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和遂行多样化任务的能力,为新军事变革下能打仗、打胜仗这一目标打下扎实基础[3]。 基于以上三个方面,将物联网技术与部队车辆的识别管理结合起来,有效地对车辆进行识别和管理,将大大提高车辆的管理效能,并提高部队信息化水平[4]。 2 系统需求分析设计 系统所需要包含的信息主要包含部队内部车辆的基本情况和地方车辆基本情况两类,其中,部队内部车辆的基本情况主要为部队常委车辆配发基本信息、部队机动车辆配发信息、部队车辆基本信息、部队车辆进出信息、部队驾驶员基本信息共5类;地方车辆基本情况主要包含地方车辆信息和地方车辆车主信息两类。 (1)部队内部车辆的基本情况:①部队常委车辆配发信息。部队的常委车辆,在进出大门时,无论领导是否在车内,一般哨兵是不会加以阻拦的,哨兵主要是对车辆的进出时间加以登记,方便以后加以查询。因此,这类车辆在分配后主要对车牌照、车型、颜色、领导姓名以及职务、联系方式、车辆的照片等加以登记,由于常委的司机一般是固定的,所以在对部队常委车辆的信息记录上,会加上驾驶员的姓名一栏,以方便查询。②部队机动车辆配发信息。部队机动车辆,由于这些车在使用时必须先有用车单位向分管用车的领导进行申请,填写用车的相关信息,比如出车原因、目的地、时间、公里数等,所以在以往哨兵在对此类车辆进出大院时,通常收取派车单,通过派车单上的信息来了解明确是否放行。这类车在分配给各单位后主要对车牌号、车型、颜色、驾驶员、隶属单位、联系方式和照片等信息加以登记管理。③部队车辆基本信息。部队车辆在分配给各领导或各单位的同时,需要对其相关信息加以登记,此类信息主要为车辆的车牌号、车型、颜色、生产时间、配发时间、使用年数、现在是否在修、维修原因、维修记录等。这样,可以根据车辆使用的基本信息及故障维修的相关情况,对车辆进行定期的检查、适时的维护保养,减少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出现突发状况。④部队车辆进出信息。部队内部车辆,在进出大院时,对于其进出时间是需要进行登记的,但常委车辆和机动车辆所要登记的内容有所区别。常委车辆进出大院时,需要对车牌号、驾驶员、外出时间、归队时间等加以记录,另需增加备注一栏,以记录车辆进出时有无突发状况或额外待办事项,例如,某常委车辆在外出途中由于发生意外,导致电子标签损坏,未能将归队时间登记上,这样的突发状况就需要在备注当中由人工加以登记。对于部队机动车辆,除却车牌号、驾驶员、进出时间外,还要对车型、申请使用车辆的单位与个人、外出原因、预计里程、批准人等相关信息做登记。⑤部队驾驶员基本信息。为部队内部驾驶员的信息建立一张表格,方便快速查阅某个驾驶员的有关情况,方便领导选用驾驶员。其信息主要包括驾驶员的姓名、出生日期、籍贯、入伍日期、政治面貌、衔职、初次领证时间、准假车型、驾驶车辆、驾龄、违纪情况等。 (2)地方车辆基本情况:①地方车辆信息。以往对地方车辆进出部队大院时,主要通过对车牌号、车型及驾驶员等因素加以观察区分,以明确车辆是否属于可放行车辆。由于经常进入大院的地方车辆的车主一般为部队干部家属或是已退休的部队领导及家属,因此,在对地方车辆信息做登记时,还需要对车的颜色、车主姓名、联系方式、职务、部队内所隶属单位、住址等加以记录,方便观察车辆的同时明白车主所属。②地方车辆车主基本信息。对地方车辆作出信息登记,主要包含车牌号、车主姓名、性别、籍贯、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驾龄联系方式、住址、照片等内容,当需要对地方相关车辆进行检查时,方便和车主取得联系。③地方车辆进出信息。地方车辆的进出,需加以严格的登记,如果出现问题,以方便查找问题的原因。其主要包含的信息有车牌号、车型、颜色、车主、进入时间、外出时间和违纪情况。违纪情况主要登记地方车辆在部队大院内有无出现不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比如在大院内超速行驶,此类情况需要对驾驶员进行教育的同时进行登记,为大院内车辆行驶安全负责。 3 系统硬件设计 RFID是一种通过无线电波进行识别的技术,主要分为阅读器和应答器两部分,其基本读写如图1所示。电子标签一般固定于被识别的对象上,其内部主要由多个耦合元件和芯片组成,芯片中保存一定特定格式的信息、数据,在读写器对电子标签进行查询时,通过耦合元件之间进行一定形式的能量转换,将信息、数据进行相互交换。读写器用于查询和处理RFID电子标签的相关存储数据,其构成一般为高频模块、控制单元、存储器、通信接口、天线和电源等部件。中间件是一种独立的系统软件,介于RFID读写器和应用系统之间,通过提供应用程序接口将各式各样的RFID读写器设备连接起来,从而为读写器对电子标签的相关信息进行读取。 4 系统软件架构设计 本系统在设计时,需要根据登录者身份的不同所能拥有的查询权限也不同。系统主要能够实现部队车辆信息查询、驾驶员信息、地方车辆信息、进出管理和系统设置等功能,如图2所示。 5 数据库开发设计 通过对所要管理的内容和数据进行分析,使用Access2010创建一个空数据库,数据库的名称为“XX部队大院车辆进出管理系统.accdb”,主要包含的数据表有“部队常委车辆分配表”、“部队机动车辆分配表”、“部队车辆信息表”、“常委车辆进出登记表”、“机动车辆进出登记表”、“驾驶员信息表”、“地方车辆车主信息表”、“地方车辆信息表”、“地方车辆进出登记表”、“权限管理表”、“登陆信息表”共11个表,各表的作用如下。 部队常委车辆分配表:记录部队常委车辆分配情况。 部队机动车辆分配表:记录部队机动车辆分配情况。 部队车辆信息表:记录部队车辆信息。 常委车辆进出登记表:记录常委车辆进出情况。 机动车辆进出登记表:记录机动车辆进出情况。 驾驶员信息表:记录所有驾驶员情况。 地方车辆车主信息表:记录地方车辆车主相关信息。 地方车辆信息表:记录地方车辆信息。 地方车辆进出登记表:记录地方车辆进出情况。 权限管理表:部队管理车辆的首长用来记录登陆者的权限。 登陆信息表:登记登陆者的登陆名和密码。 通过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设计后,便可通过Access2010进行创建数据库。步骤如下: (1)创建一个空数据库:启动Microsoft Office Access 2010后,选择创建模板中的空数据库,以创建一个新的空数据库。 (2)创建一个新的表:新模板创建后,出现一个空的表1,可进行一张表的创建。一张表创建完后,选择创建菜单中的表,再进行一张新的表的创建。在设计视图中,可以对数据表中字段的属性加以修改。 6 结语 本文主要讨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信息化背景下,国内汽车的数量大幅增多且军队大院对于进出车辆的管理工作复杂而繁琐,与此同时,部队作为一个特殊的团体,针对部队大院的既能够管理内部车辆进出同时能够识别外部车辆的相关系统较为欠缺,因此,运用Access2010、Visual Basic6.0设计出一个能够解决以上问题的系统显得格外有必要、有意义。 对系统进行分析,从可行性、需求及系统的功能设计与划分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确认系统的设计能够实现。 对系统进行相关设计,包括系统功能、系统概要设计、数据库设计和创建数据库与表等四个方面,将系统需要设计的参数、格式进行了明确。对系统的界面与代码进行了设计,通过设计界面与代码,最终实现系统的功能。 本次设计实现了基于RFID射频识别技术的车辆的进出进行识别,当一张车载电子标签进入阅读器的感应识别区域后,阅读器进行识别并会将电子标签内的车辆相关信息自动、瞬时地传输到电脑上去。管理系统成功地运用Access 2010对系统进行了设计和开发。 车辆管理系统论文:基于RFID与Android平台的小区车辆管理系统的研究与设计 摘要:本文研究了基于RFID与Android平台的小区车辆管理系统,是当今比较热门的话题,长期以来小区车辆管理系统一直处于以人工为主机械为辅的阶段,鉴于此需要开始着眼于新一代的智能小区车辆管理系统的研究,本课题的选取是有实际意义的。 关键词:RFID;Android;车辆管理系统 一、引言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小区汽车用户数量急剧增多,导致进出小区的车辆也越来越多,这就显得如何对出入小区的各类型车辆进行有序、高效的管理尤为重要,目前小区最普遍的管理方式是使用非接触式IC卡技术,这种技术由于抗干扰、受折易坏等缺点已不能满足未来的需求。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和保证车辆安全,迫切需要一种自动化程度高、方便快捷的小区车辆管理系统。 无线射频识别(RFID)作为一种非接触的自动识别技术,具有识别速度快、操作方便等优点,广泛应用于工业自动化、商业自动化、物流管理等领域。RFID技术在车辆管理系统中也有重要的应用[1],该技术的优势在于通信距离远,传输速率高,环境适应性强,可以实现无需停车远距离采集车辆信息,可以有效解决车辆进出频繁造成的拥堵现象。可以通过在相关的出入口安装读卡设备,让提前注册的带有标签的合法车辆接近出入口的时候提前自动完成读卡功能,获取准确的车辆信息,然后通过软件中的相关指令进行相关操作的判断,进而完成进、出口横木升降放行及收费等功能。 Android是基于Linux开放性内核的移动端操作系统,目前已被多家移动终端厂商采纳,主要应用于用户的移动互联终端上。 基于RFID与Android的小区车辆管理系统,车主可以通过Android手机安全、方便、快捷的了解车辆在小区内的状态,使车主能够快速高效的通过小区出入口,获得高质量的网络服务,又能帮助小区管理人员更好的进行网络管理,从而可以更有效的削减开支,控制成本。 二、可行性分析 系统主要使用RFID技术与ARM处理器,采用较为简单的串口通信方式[2], 通信速度可根据要求设定, 最高可达到 115200bps。采用RS232电缆方式连接时, 数据传输具有较高的可靠性。ARM处理器将收到的消息解析后发送给数据库模块,数据库模块对解析后的消息进行分析,然后依据分析结果对SQLite数据库进行操作[3]。用Google提供的API开发用户图形界面模,用户图形界面利用相应的控件,完成操作和显示数据的功能。上述技术都是比较成熟,完成系统开发理论上是可行的。 三、系统需求分析 第一,需要对对小区内住户的机动车辆进行注册登记,得到车主的个人详细信息以及车辆的详细信息,并给注册过的车主发放RFID电子标签作为车辆唯一的标识。对于拥有标签的车辆只要车主按时交纳管理费用,就可以自由进出小区。 第二,车主可通过手机程序完成信息的查询与统计。 第三,性能方面要求车辆信息采集模块对电子标签的读写误差 第四,正常工作时功率在5W以下 四、系统总体方案构架 基于RFID与Android的小区车辆管理系统主要建立在RFID技术、Android平台技术、自动控制、嵌入式技术上的,系统可以通过车辆信息采集模块、数据库存储模块、用户图形界面三大模块实现了对小区车辆的智能管理。 小区车辆管理系统涉及到使用人员有:小区车主、临时车主、管理员、门卫。小区内注册了的用户可以自由方便的进出小区;临时车需要领取临时卡并按时付费后进出小区;管理员和小区车主可以通过Android手机端App查询车辆相关信息。基于RFID与Android的小区车辆管理系统的功能如图1所示: 系统的硬件可以采用UT-S3C6410开发板,RFID 射频读写模块内嵌的ISO14443 Type A 协议解释器,具有射频驱动及接收功能。 系统软件可以采用C语言和Java语言交叉开发,使用Linux、Google提供的SDK和ADT插件,在PC上开发好程序编译好后烧写到开发板即可;车辆信息数据库采用SQLite数据库;图形用户界面通过编写Android应用程序实现,Android应用程序处于application层[4],可以使用Google给开发人员提供的类、API函数、ADT插件快速的开发出友好的基于Android的图形用户界面。 五、结论 本文研究了基于RFID和Android技术相结合的小区车辆管理系统方案,对系统的可行性和需求进行了分析,完成了系统总体架构的软硬件方案设计。本系统方案划分为车辆信息采集模块、数据存储模块、图形用户界面模块三个功能模块,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和详细的技术分析。本系统采用ARM处理器和Android系统开发,用户可以将软件安装到Android手机上,随时查询自己车辆的信息,提高小区物业服务的质量。 作者简介:李金娟(1978-),女,回,宁夏固原人,副教授,硕士学位,研究方向:计算机应用。 车辆管理系统论文:手机APP被盗抢车辆管理系统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 【摘 要】自改革开放以来,关于机动车被盗抢的案件数就不断的增加。目前,我国存在着被盗抢车辆查询系统,它是通过输入机动车的车牌号或者发动机号来进行查询的。虽然,它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其功能给被盗抢车辆的查询带来了方便,但是由于这款程序是在网页上,在公安工作的车辆排查或者检查的时候,很难将其应用。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在排查被盗抢车辆的时候减少出错,更好的快捷使用,我认为一款手机APP软件,提前设计好其相关可以实现的功能,通过输入车牌号或者发动机号,可以查询到比如车辆信息,主人信息以及车辆原貌照片等等,应用于安卓系统的警用移动终端上,便捷容易携带,且工作效率高。 【关键词】机动车;被盗抢车辆程序;手机APP;安卓系统 序言 当前社会,由于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私家车已经成为一种生活必需品。随之而来的机动车辆被盗抢的案例也有增无减。当前,我们国家已然拥有了自己的被盗抢车辆查询系统,这个系统是需要用电脑进行查询,但公安的实际工作大都是具有灵活性的,比如在日常的巡逻排查中,发现了可疑车辆没有办法第一时间进行查询确定。因此,手机APP的被盗抢车辆管理系统与现在的查询系统相比较,它的及时性,可以让民警第一时间得知是否为自己想要的信息,并且可以消除民警和情报中心交互过程中的各种人为不确定因素,而其功能的全面性在查询出车辆信息的结果之后也可以作为民警在处理案件时做出第一判断的依据。 一、 当前被盗抢车辆查询系统的功能和缺陷 (一)被盗抢车辆查询系统的功能 当前,我们的被盗抢车辆查询系统在功能上相对完整,但是对于普通民众其查询结果是不公开的。而在输入车牌号或者发动机号后,能够查询到的主要结果为1.车辆的型号。即车牌号,车辆的商家以及其他的基本信息是可以查询到的。2.车主资料。反馈出来的结果是车主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基本信息。3.车辆有无设定抵押。4.车辆有无查封或者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5.车辆有无共有权人。6.车辆是否属于盗抢。7.车辆的违章信息。8.车辆的过户信息。 这八个功能是目前被盗抢车辆查询系统的基本功能。经过仔细研究与分析之后可以发现,被盗抢车辆查询系统在一定程度上记录了相关信息,为以后的破案提供帮助,但是其功能大部分对于车主是有用的,但是对于公安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涉及的却是不多。 (二)被盗抢车辆查询系统在实际工作中的缺陷 据学生实习和民警反映以及查阅资料所知,公安的工作具有灵动性,但是在实际的巡逻排查与治安设卡过程中,发现可疑的车辆往往因为没有及时得到有用的信息而第一时间做出判断,由于被盗抢车辆查询系统是在计算机上,无法携带,只能通过汇报信息中心,信息中心的人员查询反馈之后才能确定,因此这样的工作方式往往效率不高。同时,由于各方面条件的限制,目前各省份使用的被盗抢车辆查询系统数据更新不及时,致使许多嫌疑车辆无法核查身份,特别是近期丢失的车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无法查到资料,大大影响并削弱了对盗抢车辆犯罪的打击力度。 二、手机APP被盗抢车辆管理系统具备的功能 (一)车辆信息功能 通过车辆信息功能可以得知车辆的购买日期,车辆的车牌号以及发动机号,车辆类型比如奥迪,奔驰,宝马等,还有车辆的颜色,以及相关保修等信息,这在公安工作的治安设卡排查中可以进一步明确该车辆的渠道是否合法。 (二)车主信息功能 得知车辆主人的基本信息资料比如姓名,国籍,出生日期以及主人照片等信息,这在日常巡逻盘问中,可以得到更加明确的情报,通过照片的对比可以第一时间得知是否为车辆的主人,在盘问中公安机关将占主导地位。 (三)案件信息查询功能 可以查询到案件的相关信息,假若查询到的车辆时被盗抢车辆,可以得知该被盗抢车辆的案件信息,知道何时何地被盗抢的车,车主是谁,联系方式等等。可以第一时间通知车主赶到现场进行进一步的细致调查与辨认。 (四)警用论坛 利用案例交流模块功能,可以得知各地相关的类似处理过程,程序,并且系统内有不同民警对于被盗抢车辆案件破获的心得体会,可以借鉴。公安工作是一个相对来讲较为复杂的环境,每天都会遇到不同的人不同的事情,通过与有过处理类似案件的警察沟通和交流是减少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的麻烦和失误的有效途径。 三、手机APP被盗抢车辆管里系统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 目前,公安干警在执勤过程中由于当前网页被盗抢车辆查询系统的限制性,普遍采用的是口问,笔记的工作方式。由于缺乏必要的情报信息,被查人员,车辆的信息不能现场核实,不能适应复杂的工作环境,工作效率不高。民警迫切需要携带便于使用和查询的相关系统,在执勤过程中,现场核实各种证件的真伪,对可现场处理的问题进行处理。 手机APP被盗抢车辆管理系统,因为它是装载在可携带的警用移动终端上,便捷易携带,可以分配在有巡逻排查或者公安设卡任务的民警手上,在实际工作中,一旦发现可疑的车辆,即可以通过输入车牌号或者发动机号查询相关信息确认是否为被盗抢车辆,为民警提供必要的情报信息,在第一时间做出判断提供依据。公安的工作无论在质量还有效率上的要求都很高,通过软件的几个功能,我们不仅可以查询到相关的信息,而且更加的及时有效,这样可以减少警力的浪费,也跟的上时代的变化。 四、结语 使民警更加快捷,便利有效地获取相关信息是手机APP被盗抢车辆管理系统的最主要目的,该软件的成功应用可以极大的减轻警力的压力。通过手机APP被盗抢车辆管理系统,在最大的方便简单,便捷上给公安工作的效率做到保证。同时,该软件的的设计与监督也应该需要极其注意,因为其涉及的是公安内部资料,对于信息的收集整合,管理必然也需保证安全,秘密。 车辆管理系统论文:基于Arduino 的智能车辆管理系统原型设计与实现 摘要:Arduino平台,开源、方便上手、便捷灵活的特点,使得它非常适用于快速搭建基于各种传感器的物联网应用原型。该文以停车场为应用场景,使用Arduino电子原型平台结合C#编写的上层管理程序设计并实现了一套用于高职层次物联网专业教学与实训的智能车辆管理系统模拟沙盘。 关键词:Arduino;C#;智能车辆管理;物联网 Arduino是一款便捷灵活、方便上手的开源电子原型平台,包含硬件(各种型号的Arduino板和传感器)和软件(Arduino IDE)。Arduino能通过各种各样的传感器来感知环境,通过控制灯光、马达和其他的装置来反馈、影响环境[1]。基于Arduino平台,可以快速搭建各种模拟物联网应用的电子原型[2]。C#是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它简单、快速的特点,使得程序员可以快速地编写各种基于MICROSOFT .NET平台的应用程序[3],特别是在实现Windows应用程序方面优势非常明显。本文中的智能车辆管理系统正是利用上述两项的优势设计并实现了一套集门禁管理、停车场实时监控、灯光控制、停车指引等功能为一体的用于物联网专业教学与实训的电子原型。 1 设计思路与系统结构 该电子原型使用Arduino Uno开发板作为下位机,运行使用C#编写的通信Service和管理程序的PC作为上位机,通过一台数据库/通信服务器存储数据和传送指令,配合各种传感器和网络构成了整个原型的软硬件环境。如图1。 图中数据库/通信服务器和Arduino开发版联合组成了控制和通信的中枢,用于读取各传感器状态信息,发送控制信号,控制进/出口闸机、照明系统、LED显示屏,并为管理客户端提供基础数据。 2 功能描述 图1对系统的总体结构进行了描述,本节将对系统中各个部分的功能及实现原理进行详细描述。 LED显示屏:读取数据库信息,显示停车场实时显示车位占用情况,下停车场示意图中显示为占用停车位位置,同时显示总车位数,停车书和剩余车位数。 对射开关组(停车场):停车场每个车位均装有对射开关用于探测车位占用情况,系统实施读取开关状态,并将数据写入数据库。 对射开关组(路):探测道路上车辆行驶情况,当有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按照车辆行驶路线,分段开启道路照明,实现照明系统智能开启。 进门RFID读卡器:用于读取进出门车辆卡片信息,判断该车是否为授权车辆,同时将车辆信息以语音播报的方式在进门控制室进行播报,以方便相关人员核对实际进门车辆是否与登记信息相符。 出门RFID读卡器:用于读取出门车辆卡片信息,结合该车进门信息生成计费数据,并进行计费管理。 车位状态指示灯:与车位对射开关组合,通过点亮或关闭指示灯,指示车位占用状态,并通过灯光指引车辆快速找到为占用车位。 光感开关:避免照明系统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开启,以节省能源。 Arduino控制板:读取停车场对射开关状态,生成停车场占用信息数据,读取道路对射开关状态,获取车辆在道路行驶的路径,将上述信息按通信协议编码并发送到数据库/通信服务器。通过RFID读卡器读取车辆卡片信息,查询数据库核对卡片授权信息、车辆登记信息、进门信息,控制进/出门闸机进行开闸和毕闸操作。根据道路车辆行驶信息控制照明系统分段开启照明。 数据库/通信服务器:由于本系统数据量和通信量都不大,故将数据库和通信两类服务安装在同一台服务器。数据库用于本系统所有数据存储和查询。通信服务负责根据各种通信协议从Arduino主控板读取各类传感器数据。另外,该服务器还负责驱动用于显示停车场实施状态的LED显示屏。 管理客户端:主要负责停车场示意图生成与维护;停车卡的制卡、销卡,车辆信息维护;闸机、照明系统的手动控制;停车场实时数据的监控。 3 系统实现 本文所述系统是为物联网专业学生实训开发的,系统中分别应用了C#(PC端程序和通信服务)、SQL-SERVER和Ardunio,篇幅所限下面只列出部分优秀代码。 车辆管理系统论文:车辆管理系统需求分析 摘要:车辆管理系统需求分析是车辆管理软件系统开发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是系统开发之前的必要技术环节,需求分析为最终用户和软件开发者双方对系统的定位、认识、运行环境、功能和性能需求等方面进行明确。 关键词:车辆管理系统;需求分析 0 引言 车辆管理系统需求分析是车辆管理软件系统开发中最重要的一个阶段,是系统开发之前的必要技术环节,需求分析为最终用户和软件开发者双方对系统的定位、认识、运行环境、功能和性能需求等方面进行明确,需求分析作为设计实现的基线,为系统的应用功能设计、开发提供依据。本文对智能化住宅小区车辆管理系统的需求进行分析。 1 系统业务需求 住宅小区车辆管理系统主要业务是对固定住户车辆、临时来访车辆进行管理,管理员对系统数据进行管理和维护几个方面。具体需求为: 1.1住宅小区内固定住户车辆的车主 住宅小区内固定住户车辆的车主在出入出入口时,经车辆检测器检测到车辆后,将感应磁卡在出入口感应区掠过,通过阅读器进行读卡、判断卡的有效性,从而识别该车辆是否在车辆数据库中有记录(即判断该车辆是否为物业管理部门登记的住户车辆),同时摄像机摄录该车的图像。对于有效的感应磁卡,自动道闸的闸杆应升起放行并将相应的数据存入数据库中。若为无效的感应磁卡或进出场的车辆图像出现异常情况时,则不给予放行[1]。 1.2临时来访的社会车辆的车主 对临时来访的社会车辆的车主,在车辆检测器检测到车辆后,按入口控制机上的按键取出一张临时感应磁卡,并完成读卡、摄像和放行。在出场时,在出口控制机上读卡并交纳停车费用,同时进行车辆的图像对比,无异常情况时道闸升起放行,否则不予放行。 1.3系统管理员的日常使用 系统管理员负责对系统数据库进行查询、管理和对系统的日常维护。首先,管理员负责发放标签卡,在此过程中要对相应的标签卡的内容进行修改,用来识别不同的车辆,同时在数据库中创建相应车辆信息,把指定车辆和指定的标签卡联系起来,用于车辆识别。其次,管理员可以查询该数据库,用以实现特殊情况下人工实现车辆的识别和事件的处理,管理员可以修改数据库,以实现数据的更新、修正以及备份和恢复。除此之外,管理员可以强制控制停车器、报警器等硬件装置,以实现故障情况下车辆的进出口管理。最后,由于系统的管理员几乎可以对系统做任何操作,因此整个系统要实现对管理员身份的认证,以确保数据和系统硬件不会被其他人恶意操作。 2 系统目标需求 本系统的设计目标是针对小区的车辆管理的实际业务情况,设计出一套通用化、自动化、智能化的车辆监管系统。其目标需求如下: 1.为小区提供一个统一的车辆管理平台,实现车辆的自动化管理。 2.使用安全、可靠的信息管理方式,辅助物业人员完成小区内车辆监管工作。 3.使用高度智能化的软硬件设备,完成车辆出入检查,减少人工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4.能自动区分合法车辆与非法车辆,并能拦截非法车辆、发出警报。 5.能实时检测车辆出入情况。 6.能查看、统计任意时段车辆信息。 3 系统功能需求 住宅小区出入口车辆管理系统应用在小区出入口,其基本功能是对出入车辆的监督、记录、缴费及分类管理,实现对出入小区车辆信息的查询,实现对车辆情况、小区车位使用情况的汇总统计。因此系统功能应有以下需求: 3.1脱机运行功能 系统控制器增加CPU处理器,系统硬件具有运算功能,在脱机状况下,不仅IC卡能作到临时卡脱机收费,远/近距离磁卡也可以做到脱机识别。 3.2栏杆自动控制功能 出入小区时,业主车辆的磁卡和访问车辆的临时标签卡这类有效标签卡刷卡时,栏杆自动抬起,车辆驶出/入后(即来往车辆通过地感线圈),栏杆自动落下。 3.3车辆自动检测功能 实现车辆自动检测、统计、计数,便于稽查管理。 3.4车辆分类管理 物业管理部门通过对卡片的分类管理,从而实现对不同类的车辆的管理,包括固定车、临时车等,相关部门根据不同需求,分别发行业主车卡和临时租卡。业主车卡实行预交费用;临时卡随到随取,简捷方便。停车场管理简捷,能有效防止高峰期缴费造成堵车。 3.5车辆出入控制管理 1.访问车全自动出卡,一车一卡防反复出卡; 2.有效卡刷卡自动抬闸,车过后自动落下; 3.出入场操作语音提示,无效卡报警提示; 4.防砸车功能,能独立控制闸机,可以用遥控器控制闸机和手动开关栏杆。 5.收费数据自动管理功能 所有收费交易自动入帐、管理,受有收费过程系统数据自动完成登记、存储。所有收费数据自动通过网络传输至收费网络服务器。 4 系统性能需求 小区车辆管理统应该具有良好的性能。因此,系统在性能方面应该有以下几种基本需求: 4.1数据精准度 要按照严格的数据格式输入,否则系统不给予响应进行处理。查询时要保证查全率,所有相应域包含查询关键字的记录都应能查到。因为通常有文件的记录会很多,系统采用两种方法进行查询:直接查询和模糊查询。 4.2稳定性 通过良好的系统架构设计,通过软硬件设备的运用,通过安全加密技术的保障,保证系统运行的稳定性。 4.3响应和访问速度 可稳定支持10个以上的用户数量;在局域网环境条件下,客户端访问系统平均响应时间≤3秒;数据综合查询事务≤5秒。 4.4不间断运行 系统客服务器端须提供24小时不间断正常运行,以保障系统业务全天候提供应用。 5 系统安全性需求 RFID系统很容易受到各种各样的攻击,主要是由于其通信是通过电磁波的形式,而且RFID标签设备具有一定的尺寸和成本限制。因此,其安全性与隐私性是人们一直所研究和讨论的主要问题。RFID系统安全机制目前主要采用两种方法,即物理机制方案和加密机制方案。 物理机制主要有Kill命令机制,静电屏蔽,阻塞法,主动干扰等,这些方法主要用在一些低成本的标签中,因为这类标签有严格的成本限制,因此很难采用密码机制。 Kill命令机制在设计上是从物理上杀死标签,而标签一旦被使用了Kill命令,便不能再重新使用了,这是一个不可逆的操作。 静电屏蔽则可以对标签进行屏蔽,它需要把标签放置于有静电屏蔽功能的物理设备范围内,标签不能再接受来自阅读器的信号,这样需要一个额外的物理设备,增加了系统成本。 阻塞法则依靠树遍历反冲突协议来起作用,阅读器每次发送读取命令总获得相同的应答数据,从而来保护标签,此方法需要额外一个阻塞标签,增加了系统成本。 物理安全机制存在着增加系统成本,阻止失败等多种弊端,因而,人们越来越多的在密码技术的安全机制上提出不同的方法。 数据加密传输时采用密码加密的方法,对数据信息加密后再进行通信,由阅读器或上位机单方面进行操作,从而节省标签的成本。小区出入口车辆管理系统需要采用MD5加密算法,计算机或阅读器将数据(明文)加密转换为密文后,发送给标签进行存储,当阅读器要读取标签中数据时,标签将存储区中密文发送给阅读器,阅读器将收到的密文解密,并与后台数据库比对[2]。 以上是住宅小区车辆管理系统设计的基本需求,也系统开发的设计的基本要求,是系统开发的目标方向。 6 小结 本文主要从系统的设计目标、设计原则、安全性、业务要求、实现功能、和性能几个方面对小区车辆管理系统的需求进行了分析,为我们进行车辆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明确了方向。 车辆管理系统论文: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能小区车辆管理系统研究 【摘要】本文针对智能化小区车辆停车管理难题,提出了一种基于物联网技术与嵌入式技术、无线传感网技术相结合的智能小区车辆管理系统方案,通过综合运用物联网的思想、概念和方法,采用无线技术、网络和设备,以构建一个信息化、自动化、网络化、无线化的车辆管理系统,实现智能小区车辆动态、合理、高效地管理。 【关键词】物联网;ARM;无线;车辆管理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辆越来越多地进入百姓家庭,住宅小区“停车难、管理乱”的问题日趋突出。智能小区车辆管理正在逐步趋于规范和科学,实现小区车辆智能化管理已经成为必然的发展方向与研究热点。 1.系统设计方案 利用物联网、嵌入式、无线传感网等技术,实现智能小区车辆管理系统,将智能无线传感器安装在车辆、智能小区信息采集点,通过无线感知周边的温度、湿度、光线、位置等信息。在无线传感器节点内同时集成CPU、无线通信模块、天线、电源等,使得该无线传感器节点具备与周边传感器节点协作、通信的功能,组成无线传感网络。每个节点即是信息的采集点又是路由中转点,采集到的数据通过路由算法在各个节点中传送,最终到达嵌入式智能小区网关。小区网关基于S3C6410与嵌入式Linux操作系统平台之下,能有效运行协议转化软件,将无线传感网传输的数据通过以太网发送到智能小区控制服务器,服务器接收到数据后发出相应的控制命令,经由智能网关发送到每个无线传感节点。通过智能小区车辆管理无线传感网,实现对智能小区内车辆的管理和控制,提高智能小区内车辆的管理效率。整个系统由出入口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小车辆区管理,无线节点管理四部分构成,其系统框图如图1所示。 2.关键技术介绍 2.1 物联网关键技术 2.1.1 物联网的概念 物联网(IOT)是指将所有物体通过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与互联网相连接起来,实现对物体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从技术架构上来看,物联网可分为三层: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和传统的互联网相比,其特征和优势一它是各种感知技术的广泛应用,二它是一种建立在互联网上的泛在网络。 2.1.2 射频识别技术 RFID是射频识别技术的英文缩写,又称电子标签、无线射频识别,是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技术。一个完整的RFID系统硬件通常由标签(Tag)、阅读器(Reader)天线(Antenna)组成。其中,标签由耦合元件及芯片组成,每个标签具有唯一的电子编码,附着在物体上标识目标对象;阅读器读取(有时还可以写入)标签信息的设备,可设计为手持式或固定式;天线在标签和读取器间传递射频信号。目前,RFID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于物流系统、电子收费系统、安防系统、供应链系统、车辆识别系统等各个行业。 2.1.3 车牌识别技术 车辆管理工作智能化的发展趋势也让通信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被广泛应用于车辆管理领域中,其精度强、自动化程度高的特点在车辆管理领域逐渐突显。其中车牌识别技术就是在此过程中引起广泛关注的重要技术之一, 车牌识别是通过计算机的视频及模式识别功能,对车辆拥有的唯一车牌号进行定位识别的系统技术。技术的主要环节包括对图像开展预处理、对车牌进行定位、对字符进行分割以及对字符进行识别。 2.2 嵌入式技术 嵌入式系统(Embedded system)是一种“完全嵌入受控器件内部,为特定应用而设计的专用计算机系统”,根据英国电气工程师协会的定义,嵌入式系统为控制、监视或辅助设备、机器或用于工厂运作的设备。与个人计算机系统不同,嵌入式系统通常执行的是带有特定要求的预先定义的任务。由于嵌入式系统只针对一项特殊的任务,因此能够对它进行优化,减小尺寸降低成本。嵌入式系统通常进行大量生产,所以单个的成本节约,能够随着产量进行成百上千的放大。近年来,随着医疗电子、智能家居、物流管理和电力控制等方面的不断风靡,嵌入式系统利用自身积累的经验,在已经成熟的平台和产品基础上与应用传感单元的结合,扩展物联和感知的支持能力,发掘某一领域物联网应用,成为物联网系统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 2.3 无线传感技术 无线传感网,简称WSN,是指由一组随机分布的集成有传感器、数据处理单元和通信模块的传感器以自组织方式构成的无线网络,用于实时监测网络覆盖区域的各类监测对象的信息。WSN综合了传感器技术、无线通信技术、嵌入式系统技术、分布式信息处理等技术,是一项集成了多学科的技术领域,已成为构建无线物联网的重要技术。 3.关键技术实现方法 3.1 车辆识别 RFID读写设备主要完成车上卡片与主机上的信息的交换,用于识别车辆信息以及完成收费等一系列服务,此部分要求模块稳定度高,灵敏度高,可以实现2米以上读卡,读卡速度可以设定,至少是lOms,相同ID信息输出时间间隔设定为2分钟以上,与上位机通信采用232接口,系统可以在很短时间内稳定地实现收费等系列服务。摄像头作为RFID读写器的辅助设备,可以在缴费、登记时对车辆进行监控、抓拍,防止在无人值守情况下发生车辆作弊行为。系统图像采集模块采用基于CMOS图像传感器的OV7620感光器件及OV511微处理芯片组成的USB接口摄像头。 3.2 无线传感网络 系统利用CC2431协议技术和NesC技术进行无线传感节点的软硬件设计,为构筑智能小区内车辆在无线传感器网络,每个传感器节点需要同时具备传感器及计算功能。无线传感节点硬件采用8051 MCU控制单元及CC2420 RF传输芯片相结合的SoC TI CC2431,以支持使用TI CC2431 ZDK的Zigbee协议,并通过TinyOS 2.x实现实时传感器网络。在CC2431的控制下选择不同的传感器以实现不同的数据信息的采集。软件采用无线传感器网络的专用操作系统TinyOS 及TinyOS下具有类形式组件(component)结构的NesC语言来开发节点程序,完成不同传感器的程序编写以实现数据采集和无线传输,达到数据采集功能,并通过对无线传感网MAC协议的优化和改进,最大限度减少电池的能量消耗,延长传感器的使用时间。 3.3 嵌入式网关 要完成有线和无线的通信、融合,需将无线节点发送的数据通过智能小区嵌入式网关或智能家居嵌入式网关进行协议转换,并通过以太网发送到小区控制主机,同时将主机的指令通过嵌入式网关转换为无线指令发送到无线传感器节点。系统中采用基于S3C6410微处理器与嵌入式Linux相结合的智能小区网关,并完成Linux下的协议转化软件的编程。 4.结论 本系统提出了一种将物联网技术与嵌入式、无线传感网技术相结合,利用先进的控制技术实现智能小区车辆管理系统方案,是一种高效、方便快捷、科学的车辆管理手段。能体现智能小区车辆管理要求高可靠性、高实时性、高安全性、低维护性,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任务综合管理特点。 作者简介:徐见炜(1980―),男,浙江嵊州人,硕士,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验师,研究方向:智能控制、嵌入式系统技术、检测装置与仪表。 车辆管理系统论文:机关车辆管理系统完善探析 摘 要 车辆管理系统是立足于当前党政机关车辆管理工作的实际,为提高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的高效性,加快和保障车辆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和开发技术建立的一套管理信息系统。本管理系统的目标是实现对车辆申请、调度、查询、维护工作全过程的管理,从而提高车辆管理工作的效率和监管力度。 关键词 机车管理系统 完善 1目前主要问题分析 1.1功能单一,数据处理能力较低 在现行的车辆管理系统中,只包括了配发数量、基本车况、运行状态等最基本的数据:而对于车辆的日常调度、油料使用、维修保养等,基本上依然采用纯手工的派车单、油料单及维修报告等方式,管理上比较混乱,效率低下,经费使用上也无法达到全透明管理。 1.2数据更新时间跨度大,无法做到实时管理信息 现有系统内的数据一般每年度或者每半年更新一次,最快是每季度更新一次,根本无法准掌握车辆的最新实时情况,无法适应新形势下车辆管理的新要求。 1.3系统孤立,导致管理断层 受系统本身的局限的影响,现有的车辆管理系统没有提供上下级之间以及财务、油料,停车场等相关系统间的接口。这导致了上下级单位之间以及各相关部门之间的管理断层,并给数据录入、系统维护等带来的很大的困难,自动化管理系统在短期内还难以实现。 2机车管理系统完善的方法 2.1正确操作是节油不可缺少的要素 汽车水温40C以上时才起步。经科学试验证明,40℃以下水温的车辆起步行驶,会增加6%油耗。冬季汽车起步行驶在10km以内,车速不能超过30~40km/h,根据当地不同气温可适当延长低档行驶时间。一般情况下,气温0~50℃以内的各档行驶时间为:二档50S左右,三档和四档为35S左右;气温-20℃左时,二档1~2min,三档3~4min,四档5~6min。待水温和各式润滑油温度升高后再进入正常车速。 2.2加强机车驾驶员的管理 2.2.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 思想政治建设是机关车队必须建立的制度,其关系到驾驶员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也直接影响着车队的全面质量管理。因此,车队要高度重视驾驶员的思想政治建设,把其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提高驾驶员职业道德素质的首要任务,抓好落实。一是要加强和改进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从讲国格、讲人格教育起,积极引导驾驶员把握好个人和集体的辩证统一关系,自觉地服务人民。二是要深入进行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教育。检验驾驶员奉献精神的重要依据,就是看能否出色完成本职丁作,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同时客服在驾驶生活中的侥幸心理、赌气心理、急躁心理、图利心理等不良心理。三是深入进行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淡名利,尽本职,重事业的敬业精神,增强职业道德观念。 2.2.2加强专业技术教育 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驾驶员队伍.车队要对单位驾驶员做到心中有数,要建立好每个驾驶员的工作档案.根据驾驶员的技能水平、工作作风、思想素质制定科学的培训学习计划,尽量不占用驾驶员休息时间。学习的时间要科学地安排,内容要适应,驾驶员是愿意参加单位学习的,关键车队要组织好。要健全内部安全教育、业务技能教育的制度。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驾驶员的专业技术和理论水平,这样培养出来的驾驶员才能胜任各项运输保障任务。 2.2.3细化内部行政管理 细化内部行政管理是车队管理的关键环节。一是要加强对车辆使用和维护的管理。严格规定比车的批准权限、定期做好车辆保养、及时车辆修理,加强行车安全等应有明确的措施。二是细化内部考勤制度,对外出、生病请假、销假及社会交往等都要有明确的规定。三是细化奖惩制度。对奖惩标准、奖惩的形式,要严格分清,不能贡献大与贡献小一个样,干得好与干得差一个样,出问题与不出问题一个样,而应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工作局面。四是要抓好管理制度的落实,要重管理、勤检查、严监督、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车队的各项管理制度真正地落到实处。 2.3加强车队管理 (1)制定规章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合理用人根据机关工作的实际情况.有效合理的进行公务用车配备根据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车辆统筹兼顾,抓落实、保重点、抓管理、保效率,合理分配领导用车与机动用车的用人比例有效调节用车高峰的调度管理在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以及驾驶员管理方面加强制度规范,通过有效合理的奖惩制度达到用人管理的最佳状态。 (2)细化考核标准,实行分层次考核对机关车队lT作人员进行各项指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百公里油耗、材料费用消耗、维修保养次数、以及安全行驶里程等,通过考核奖励优秀员工,营造爱车、保养、节能、安全的驾驶理念。同时,根据人员编制情况,进行相同编制人员。同一考核办法。根据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同类驾驶人员同一考核办法考核实行分层次考核,公平合理,较好地调动驾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水平行车安全是完成用车服务的前提和基础。机关车队主要的服务工具就是车辆。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的行车安伞是用车服务的基本前提。随着这几年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道路交通的拥堵显现不断增多。车辆的增加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也给行车带来了很多不便。行车安全带来了许多隐患近几年,道路交通法规不断完善,对于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驶要求也不断提高。所有的这一切都要求我们车队工作人员提高驾驶技术,保证安全驾驶。同时,对于所属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修,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保证驾驶人员的安全操作,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高效、安全的完成服务工作。 车辆管理系统论文:Wifi定位技术在库存车辆管理系统中的应用 摘要:为对汽车生产厂成品车辆库存进行有效管理,该文将Wifi定位技术引入到车辆自动化管理中,开发了基于Wifi定位技术的车辆管理系统,通过有线网络将基于Wifi技术获得的车辆位置信息传回管理服务器,完成了车辆出入库的自动化管理并实现了库存车辆的精确定位和查找。 关键词:Wifi定位;车辆库存;数据库;自动化管理 在生产过程中,车辆厂需要对库存中的车辆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护,传统方法中通过人工记录获得车辆进出仓库信息,当某辆车需要保养时,人工地在仓库中查找对应车辆并进行保养,该过程费时费力,且容易出错。目前在车辆库存管理过程中,虽然可以使用RFID标签代替人工进行出入仓库车辆信息录入,但是由于RFID标签功能的局限性,很难获得仓库中车辆的具体位置[1,2]。该文设计了基于Wifi定位技术的车辆库存管理系统,通过对车辆上安装的微型Wifi标签和车库上覆盖的Wifi网络获得车辆位置信息,同时关联车辆信息数据库,可以实时显示出每个位置上的车辆状态信息,为库存车辆的高效精确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1 基于Wifi定位技术的库存车辆管理系统总体设计 基于Wifi定位技术的库存车辆管理系统共有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基于标签主动扫描的方案,二是基于AP端扫描的方案。前者不需要修改AP,可以在任意AP下实现定位,但功耗相对较大,需要用大电池完成标签设计。该文考虑到库存车辆管理系统的使用环境是固定的,AP可以被任意修改,所以本文选择第二种标签方案进行设计,即标签负责发送802.11标准信标帧,由AP负责监听Wifi标签的信标帧,通过该信标帧的场强对标签进行定位。该方案的优点是主要的功耗都消耗在负责接收和扫描的AP端,标签可以设计的非常紧凑,可直接粘贴或安防在车辆的任意位置。图1是该系统的总体设计框图: 图1 系统总体框图 如图1所示,固定在每个车辆上的Wifi标签周期性的发射符合802.11标准的信标帧,然后进入休眠状态,此时每个AP负责扫描周围的由Wifi标签发送的信标帧,并记录下该信标帧的场强,然后将所有信息打包后通过Tcp/Ip协议发送到多网口网卡,多网口网卡将每个AP发送上来的数据帧转发到服务器的Wifi定位解算程序,Wifi定位解算程序在获得了三个或三个以上AP发送的同一个标签的场强后,根据场强差定位原理解算出标签的位置信息[3.4]。标签的位置信息由管理软件维护的一个车辆位置信息结构体获得,该结构体内存储的车辆位置信息始终是最新值。车辆信息数据库包含了每辆车需要保养的时间和项目等信息,管理软件在数据库中查询到需要保养的车辆后,通过显示器提示工作人员对该车进行保养,并将该车具体位置显示给工作人员,当需要出库销售时,管理软件可输出最早进入仓库的汽车的位置,保证车辆入库时间管理最优化。此外,使用该系统可以不需要在库门口设置识别装置,车辆安装Wifi标签入库后,定位解算软件自动识别车辆入库或出库信息并自动加装车辆信息到仓库的车辆信息数据库。 2 系统关键技术设计与实现 如图1所示,系统由标签、定制AP、管理软件和定位软件实现,考虑到标签工作具有时间长,稳定性要求高等特点,使用了上海炫雅科技有限公司的嵌入式操作系统产品,经过测试实现了6个月连续无故障工作,远超过系统要求,AP使用Linksys的开源AP,方便修改;管理软件使用VS2008设计,定位软件直接使用了上海炫雅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整体方案架构。 对本系统的关键技术的设计与实现包含管理软件设计、标签设计以及AP固件修改等三部分。 2.1管理软件 管理软件主要负责和用户交互,考虑到实际需要,我们使用VS2008下的C#进行开发,该环境可以方便的与数据库进行交互,软件分为自动提醒模块和人工查询模块,自动提醒模块包含大部分日常工作,从汽车入库开始,软件自动识别车辆入库,自动调入车辆信息,自动设置定时提醒,同时,为了配合Wifi标签的管理,软件还实时的显示标签内电池的剩余电量,当电量低于进入告警状态时,自动弹出提醒界面,人工查询模块包含查询所有提醒信息,包含提醒后未执行操作、提醒后已执行操作和即将提醒操作,此外还包括查询待出库车辆信息,该信息主要对车辆入库时间进行排序,找到最先进入车辆出库。自动查询模块软件框图如图2所示。 2.2 Wifi标签设计 Wifi标签使用CPU加射频芯片方式设计,CPU使用Arm7系列单片机,在保证系统功能情况下选择最小功耗芯片。射频芯片使用了洛达公司的al2236芯片,该芯片为混频芯片,在发射信标帧时,通过Arm7芯片的D/A模块输出模拟信号,该模拟信号经过滤波处理后送到射频芯片I输入端和Q输入端。射频芯片的初始化通过Arm7的SPI接口完成。 3 结论与展望 本文提出的库存管理系统经过短时间的使用,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人为因素带来的损失。获得了车辆位置信息后,该系统不仅可以用在库存车辆管理中,还可以应用在车辆的生产管理中。由于被动扫描方式的标签具有体积小、功耗低等特点,在车辆生产中,可以将该标签贴到车辆和物料上,来自动匹配物料供应等操作;同时可对物料信息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可以辅助规划采购需求,应用前景十分广泛。 车辆管理系统论文:基于ARM的停车场车辆管理系统 摘 要: 为了实现基于ARM的停车场车辆管理系统,本文采用 Cortex?M3 内核的 STM32 微控制器,以此为优秀部署了超声波模组作为车辆检测器,液晶屏作为信息显示器,步进电机作为道闸控制器,以及智能卡读写器。为了便于管理员使用,在PC上用VB编写了图形界面,配合Access数据库通过串口对系统进行管理。测试系统功能结果能够完成车辆在停车场的进出场流程,由此验证了该套低成本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实用性。 关键词: ARM Cortex?m3; RFID; 停车场管理; VB 0 引 言 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是为了克服传统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人工收费方式的缺点,推动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发展的高技术产物,此系统不仅可以有效地解决乱停乱放造成的交通混乱,而且可以促进交通设施的正规化建设,同时也尽可能地减少车主失车被盗的忧虑。另外,在技术方面,其高技术性匹配于现有其他智能化系统,具有很好的开放性,易于与其他智能化系统组合成更强大的综合系统,顺应各种综合方式的高级管理[1]。 本文所讲述的一个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采用的是 Cortex?M3 内核的 STM32 微控制器,以此为优秀部署了超声波模组作为车辆检测器,液晶屏作为信息显示器,步进电机作为道闸控制器,以及智能卡读写器。为了便于管理员使用,在PC上用VB编写了图形界面,配合Access数据库通过串口对系统进行管理。 1 系统组成 系统框图如图1所示,停车场车辆管理系统以微控制器为优秀,由车辆检测器,非接触式IC卡读卡器,液晶显示屏,道闸,以及PC机组成。车辆检测器负责检测是否有出入车辆。微控制器通过非接触式IC卡读卡器向IC卡中写入或者从卡中读取数据。液晶屏显示停车信息给用户。道闸控制器控制车辆的出入。管理员通过PC机向管理系统命令同时接收系统反馈的信息。本系统以微控制器为优秀对组成系统的一系列外围设备进行控制,同时负责与PC机进行通信反馈信息与接收命令。系统在空闲时不断检测是否有车辆准备进入或者离开停车场,一旦检测到车辆,立即进入IC卡读写准备流程,读取IC卡内信息,根据用户类型决定下一步动作。同时显示屏显示相关信息给用户,微控制器与PC机进行通信。上述动作全部完成后,微控制器向道闸控制模块发出命令,对符合入场条件或者符合离场条件的用户放行。 2 硬件设计 系统总体框架如图2所示。在主板上有一颗STM32微控制器,在主板上引出了接口用来与外围设备进行连接,其中主板与PC机之间采用9针串口连接。MCU与智能卡读写板之间通过SPI接口进行通信。主板与其他设备之间采用GPIO进行连接。 道闸检测器采用超声波模组构成,道闸控制器采用步进电机。考虑到STM32的I/O口提供的电流较小,在主板与步进电机之间连接了步进电机驱动板来提供较大电流。智能卡读写板上集成了专用智能卡读写芯片与天线。超声波测距模组部分由发射端和接收端两部分组成。发射端由超声波谐振载波调理电路和超声波发射探头组成。接收端由超声波回波接收处理电路和超声波接收探头组成。320×240图形点阵液晶屏由UC8239s液晶控制芯片驱动,利用一个电压跟随电路产生驱动液晶的电压来实现节能操作。智能卡读写模块采用MFRC522智能卡读写芯片驱动读写器天线完成与Mifare1 s50智能卡的通信。步进电机部分采用ULN2003驱动阵列进行驱动。串口部分通过STM32 UART实现与PC机的通信。 3 软件设计 3.1 停车场管理系统工程结构 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软件结构主要分为三层,如图3所示。最底层为STM32固件库,这一层由ST公司提供,为程序编写人员对STM32的内核与片内外设的控制提供了基本的接口。这一层对应图3(b)lib目录下的所有文件。向上一层为外围设备驱动程序,停车场管理系统需要一些必要的外设以完成其职能,这一层提供了对这些必要外设的驱动。这一层对应图3(b)中extern_lib目录下的文件。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些文件中,RTC.c、systick.c不对应一个实在的外设,而是对应STM32的片内外设。 图3 工程目录结构 最上层是主函数对应图3(b)中User目录下的main.c,在这一层中对停车场管理系统的逻辑功能进行了实现。 3.2 程序模块介绍 3.2.1 超声波驱动的实现 在本系统中,利用STM32内部的通用定时器TIM2进行定时,配合GPIO_PA1输出电压的翻转来产生40 kHz方波。当超声波发送出去后利用TIM3进行计时,当接收到回波时Back_Pulse引脚产生一个高电平信号,利用这个信号作为触发信号通过GPIO_PA2触发外中断来停止TIM3,此时TIM3中的计数值可通过换算得到时间t。即可计算出距离d。需要注意的是,在超声波刚刚发出的时候,由于电路的电器特性导致模块的Back_Pulse引脚马上就会出现高电平,这种现象称之为回波干扰,显然如果由这个信号触发中断就会导致测距的错误。为了避免回波干扰,需要在超声波发出后延时一小段时间再打开中断来接收真正的反射波。如果认为空气中声波的速度为340 m/s,经过估计需要延时十个微秒即可,随着测量距离的增大可以适当增加这个延时的时间以保证消除回波干扰。 3.2.3 RC522读写mifare1 由于不能直接对mifare1卡进行操作,所有对mifare1卡的操作是通过RC522进行的。RC522对外提供了三种接口,分别是SPI,I2C,UART。本系统采用软件模拟SPI的方式对RC522进行操作,如图4所示。 在 SPI 通信中 MFRC522 模块用作从机。SPI 时钟 SCK 由主机产生。数据通过 MOSI线从主机传输到从机;数据通过 MISO 线从 MFRC522 发回到主机。 MOSI 和 MISO 传输每个字节时都是高位在前。MOSI 上的数据在时钟的上升沿保持不变,在时钟的下降沿改变。MISO 也与之类似,在时钟的下降沿,MISO 上的数据由 MFRC522来提供,在时钟的上升沿数据保持不变。 3.2.4 步进电机驱动 步进电机是将电脉冲信号转变为角位移或线位移的开环控制元件。在非超载的情况下,电机的转速、停止的位置只取决于脉冲信号的频率和脉冲数,而不受负载变化的影响,即给电机加一个脉冲信号,电机则转过一个步距角。对于步进电机只有周期性的误差而无累积误差等特点。步进电机必须加驱动才可以运转, 驱动信号必须为脉冲信号,没有脉冲的时候, 步进电机静止,如果加入适当的脉冲信号,就会以一定的角度(称为步角)转动。转动的速度和脉冲的频率成正比。 3.2.5 串口通信 串口通信的实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STM32的串口发送与接收,另一部分是PC的串口的发送与接收。对于PC机上发送与接收将在后面介绍,这里着重介绍STM32串口的发送与接收。 STM32传送数据时采用查询的方式,在接收PC传来的数据时采用中断的方式,这是因为PC是不定时发送数据的,如果采用查询的方式接收数据,STM32将无法执行其他任务。采用中断就可以释放STM32的CPU资源,PC发送出的数据会触发串口接收中断,在中断服务函数中进行数据的接收。 3.2.6 软件界面 在停车场管理系统中为了便于停车场管理员更好的工作,需要有一个面向管理员的终端,这个终端为管理员提供必要的信息,同时管理员可以通过这个终端对整个系统进行控制。所以在本文中采用VB 6.0设计了一个简单的界面,如图5所示。 在客户端的右侧可以设定STM32 RTC的当前时间,在左侧可以设定新的停车费率,同时会显示当前停车场的剩余车位。 3.2.7 串口处理 在PC端,软件设计的优秀思想是:通过VB提供的交互控件让停车场管理员可以方便地查看需要的信息和向系统命令。程序通过VB提供的MSComm控件控制PC上的串口与STM32之间进行通信。MSComm控件提供两种处理通信的方式:一是事件驱动方式,一是查询方式。 (1) 事件驱动方式。事件驱动通信是处理串行端互作用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在许多情况下,在事件发生时需要得到通知,例如,在串口接收缓冲区中有字符,或者 Carrier Detect (CD) 或 Request To Send (RTS) 线上一个字符到达或一个变化发生时。在这些情况下,可以利用 MSComm控件的OnComm事件捕获并处理这些通信事件。OnComm 事件还可以检查和处理通信错误。所有通信事件和通信错误的列表,参阅 CommEvent 属性。在编程过程中,就可以在OnComm事件处理函数中加入自己的处理代码。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程序响应及时,可靠性高。每个MSComm 控件对应着一个串行端口。如果应用程序需要访问多个串行端口,必须使用多个 MSComm 控件。 (2) 查询方式。查询方式实质上还是事件驱动,但在有些情况下,这种方式显得更为便捷。在程序的每个关键功能之后,可以通过检查 CommEvent 属性的值来检测事件和通信错误。如果应用程序较小,并且是自保持的,这种方法可能是更可取的。例如,如果写一个简单的电话拨号程序,则没有必要对每接收一个字符都产生事件,因为惟一等待接收的字符是调制解调器的“确定”响应。 事件驱动方式是处理串行通信的一种有效的方法,它可以利用OnComm事件捕获并处理通信中发生的事件或错误,实时性较强。而查询方式是在程序通过查询CommEvent属性值来判断通信过程中的事件或错误,这种方式适合于应用程序较小、实时性要求不高的系统中。 MSComm控件进行串行通信的一般步骤为: (1) 设置通信对象、通信端口号及其他属性; (2) 设定通信协议; (3) 打开通信端口,进行数据的传送; (4) 关闭通信端口。 当设定好MSComm控件的各个属性后就可以让串口正常工作了,但是仅仅能工作是不够的,能工作意味着可以实现在PC机与STM32之间传递数据,但是PC与STM32通信的目的在于根据传送的信息进行不同的操作。所以这就需要人为的对通信的内容赋予一定的意义,在本系统的设定中PC与STM32之间每次传递定长的16字节数据,第一个字节的内容代表命令,后面的字节是命令所要处理的数据。PC与STM32通过串口收到16个字节的数据后会检查第一个字节的命令,根据命令进行不同的操作。 4 系统性能测试 连接好线路后将STM32上电,打开车场管理终端.vbp点击工程?引用?勾选Microsoft Activex Data Objects 2.5 Library。添加好Access数据库路径后点击测试连接进行测试。本系统可以进行费率设定、系统时间设定,有进场流程和出场流程,将卡放在读卡器上可以显示缴费金额。图6是缴费金额画面。 图6 缴费金额显示 5 结 论 本文从硬件与软件的角度阐述了基于ARM的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以ARM微控制器为优秀配以适当的外围设备构建起来的停车场管理系统,大大减少了停车场管理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通行的效率。停车场作为未来智能交通系统中的重要一环,对其进行电子化改造以适应未来基于物联网的智能交通系统是非常必要的。本文从系统功能的角度出发,制定了工作的目标,然后紧紧围绕着目标进行系统设计,在设计的过程中由于功能复杂性的考虑放弃了应用范围最广,价格低廉的51单片机,选择了目前非常流行的ARM优秀的微控制器STM32。事实证明这样的选择是非常正确的,丰富的外设使得功能的实现与硬件资源之间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同时ST公司针对STM32推出的固件库大大缩短了开发的周期,又由于程序员不用自己直接对寄存器进行修改,而通过相应的函数进行操作,确保了程序的稳定性,也极大地增加了程序的可读性。 车辆管理系统论文:基于RFID技术的港口车辆管理系统设计与实现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港口业务增长迅猛,提高吞吐量的需要也越来越强烈。而目前依靠人工管理的方式显得捉襟见肘,所以采用高新技术改善港口管理模式势在必然。RFID港口车辆管理系统通过给港口车辆绑定电子身份芯片,把车辆的相关信息记录到系统中,由系统统一管理港口车辆的进出行为,从实际上解决人工管理车辆所带来的效率与效益的问题。系统利用高性能的超高频读写器,采用基于C/S模式分层结构,利用缓存,双数据库技术,使系统的可操作性强,稳定性高,数据交互便捷。从而很好地提高了港口码头的管理效率与服务水平。 关键词: 港口车辆管理系统; RFID技术; 车牌识别; 电子标签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快速增长的港口业务量对港口码头管理系统的要求越来越高。将RFID无线射频识别技术、计算机技术、车牌自动识别技术、地感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视频监控技术、数据库技术、网络技术紧密结合,建设基于RFID技术的港口车辆管理系统能大大提高港口的效率与效益\[12\]。 传统的人工管理手段存在很多缺陷,港口使用RFID技术等管理能有效地解决以下问题: (1) 人工管理存在着人为的过失与耗时长的问题,而使用计算机技术自动读取RFID存储信息,在系统正常运行中不存在失误的问题,计算机的高性能也使单位流程的作业时间减少到最优。 (2) 在遇到不实时的问题时可通过系统调出历史记录,防止无法追溯问题的出现,减少不必要的分争端。 (3) 在遇到网络故障等问题时,车辆身份的信息可直接通过读取写入RFID标签的数据区获取,实现系统的不间断运行。 (4) 减少司机的工作量,RFID技术的远距离、可移动的读取方式可使司机不下车,不等待便可以通行。 (5) 可防伪性,系统根据一定的规则向每张车辆身份卡写入数据,他人不可效仿。 1RFID技术 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技术是一项利用射频信号通过空间耦合(交变磁场或电磁场)实现无接触式信息传递,并通过所传递的信息达到自动识别的技术。20世纪90年代以来,RFID技术迅速发展,因其具有数据存储量大,穿透力强,读写距离远,读取速率快,使用寿命长,环境适应性好等特点,已被广泛应用于身份识别、物流管理、物品追踪、防伪、交通、动物管理等诸多领域。 一个完整的RFID系统主要由限量的后台计算机、若干读写器、阅读器及电子标签组成。其中,电子标签是物品识别的载体,每个标签具有惟一的电子编码,其内部存放着物品的相关信息;读写器和阅读器是系统的中间设备,它们通过射频信息同电子标签进行近距离通信,从而识别标签指代的物品信息,通过接口把信息汇总给后台计算机。读写器和阅读器的区别在于,读写器可以对标签进行读写操作,而阅读器只能读取标签内部存放的信息;后台计算机分析从中间设备传来的信息,负责管理整个标签系统的正常工作。 RFID系统的硬件组成包括电子标签和电子标签读写器两部分。读写器通过射频信息同电子标签进行通信,系统通过读写器给电子标签发送指令,并通过读写器分析电子标签返回的有关信息;电子标签是应答器,用来响应读写器的指令,并报告处理结果。 电子标签由标签天线和标签芯片组成,标签天线是读写器和标签芯片之间进行信号和能量传递的终结。标签芯片则根据读写器的指令,做出相应的操作和响应\[310\]。 2系统概述 系统分为软件与硬件部分,硬件部分包括RFID读写器、RFID电子标签、工控机、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自动道闸、LED显示屏、地感等。软件部分采用C/S模式设计,具有响应速度快,操作界面漂亮等优点。软件实现对系统合法用户的管理,并允许对应的用户管理车辆的身份卡(RFID标签),包含新增与注销。另外,对应的系统用户可以监控整个车辆的出入行为,必要时可进行人工干预,超级用户具有对这个系统所有功能的权限,具有对系统所有数据字典、过往历史记录的查阅统计等操作权限。另外,系统具有双数据库,即中心数据库与本地数据库。中心数据是网络正常情况下系统记录信息与获取信息的媒体,系统通过WebService服务与中心服务器进行交互;本地数据库应具有与中心服务器相同的数据字典,以便于网络异常情况下,实现系统脱机运行,系统在这一时期产生的数据会暂时保存在本地数据库,待网络正常后自动上传到中心服务器,保证记录的完整,其物理结构模型如图1所示。 由图1可以看出,系统主要运行在局域网内,一个网内可分步多个闸口子系统,一般情况下一个子系统可包含一个出子系统与一个入子系统,图中只画出一个子系统的出与入子系统,每个子系统通过连接基础硬件设备已达到系统全方位控制,读写器与网络相连,可通过读写器的ID地址区分不同的子系统,同时安装视频监控,实时记录现场的画面并保存,通过串口服务器主要是要达到控制自动道闸与LED显示屏的目的。其系统软件体系结构如图2所示。 图1RFID港口车辆管理系统网络拓扑图图2RFID港口车辆管理系统软件体系数据存储层包括与数据存储系统的接口,如数据库系统、文件系统或者其他类型的数据源,主要是存储系统所产生与所需要的数据记录。 数据接口层此层是为业务服务提供相应的数据服务,通过WebService接口实现与数据存储层的连接。该层由一系列的数据访问组件组成,它可以完成对数据对象的CRUD(增加、删除、查询、修改)操作,可抽象出数据访问方式,分离数据访问的实现与其他业务逻辑,上层的业务逻辑组件无需理会底层的数据库访问细节,专注于业务逻辑的实现 应用服务层此层是应用系统的优秀,由系列的业务逻辑组件组成。它完成了系统所需的所有业务逻辑方法。业务逻辑层建立在数据接口层之上。为了分离业务逻辑层与数据接口层之间的耦合,即业务逻辑组件只调用数据接口层提供的接口,而不与具体的实现类耦合。使应用层仅仅与业务逻辑组件的接口耦合,而无需理会业务逻辑组件的实现。 用户表示层表示层即UI,UI(User Interface)用户界面,也称人机界面。是指用户和某些系统进行交互方法的集合,这些系统不单单指电脑程序,还包括某种特定的机器、设备、复杂的工具等。控制层接受用户的输入,并调用模型和视图去完成用户的需求,当用户单击系统界面中的按钮等时,触发相应的事件提交对应的模块进行处理。 系统工作流程图结构如图3所示。 图3RFID车辆管理系统工作流程图上图主要是从大的角度描述整个系统工作的流程,首先系统定义了身份卡的类型有2种:临时卡、固定卡。临时卡只有一个单位的生命周期,即只能完成1次车辆的出入操作,车辆进港口时发卡区提供如车牌等的必要信息后,发卡用户确认无误后发出该车辆对应的临时卡。固定卡是代表长时间有效的,车辆持卡进入识别区,进行核对身份并进行相应的操作。临时卡的车辆出闸口时,用户应该在系统的提醒下回收身份卡后才能放行。 3系统功能模块结构 (1) 查询:在用户名称文本框中输入需要查询用户的用户名称,即对应详细信息列表中的账户名,即可查询对应的账号信息,该查询属于精确查询,默认文本框为空,则查询系统所有的合法用户。 (2) 添加:在添加信息中输入用户的必要信息,通过验证,包含账户名不允许相同,2次输入的密码要一致等,即可完成用户的添加。 (3) 删除:在详细信息列表中选中需要删除的用户,点击删除用户按钮完成用户的删除。 3.2卡片管理 界面如图6所示。 图6卡片管理界面图(1) 添加新卡。首先保证软件跟读写器设备正常连接,软件左下角会提示当前的连接情况;然后拿一张新的标签在读写器上读取它的编号后,再根据界面的需求完成必要的信息填写,点击确认新增按钮,即可完成发卡的功能,同时标签内会写入一些相关的信息,由于车牌部分设计汉字编码,按照国际编码规范转换一个汉字得占用16 b,因为车牌汉字固定,故采用自定义编码规则,有效节省标签存储空间,其他的写入信息也按照定义的简单类型进行写入,所以读取标签时也要在此编码规则下进行翻译才能读取有用的数据。 (2) 销毁卡片。当卡片不再在系统中有效时,可先读取标签的编号,界面显示这标签的相关信息,待用户确认并填写相关的销毁原因后点击确认销毁即可完成操作。 3.3车辆管理 界面如图7所示。此模块主要自动完成车辆持有效身份标签后通过闸口的操作,可以对车辆进行有效的身份确认与记录功能。闸口历史记录列表记录允许通过闸口的车辆记录,显示最新的N条记录。左下角是车牌识别模块实时识别显示,显示当前车道的摄像枪的摄像内容,点击切换按钮可在出口通道与入口通道的视频画面中转化。 图7车辆管理界面图右面显示的区域是最新通过闸口车辆的截图与状态。右上区域显示出口车辆的画面,并在标签车牌文本框中显示当前车辆的身份卡中记录的车牌号,系统会自动与车牌识别模块中的识别结果进行匹配,如果识别成功则自动完成开闸、LED显示、记录行迹等相关操作;如果识别失败则提示人工识别,如果识别成功则填写开闸原因,并点击手动开闸按钮进行放行;如果识别的结果与身份卡的信息不匹配,则提示操作人员匹配失败,操作人员人工确认后可进行相应的处理。 3.4统计查询 车辆基本信息查询界面、行迹信息查询界面如图8所示。 图8查询界面车辆基本信息查询是查询所有已发车辆身份卡的信息。行迹信息查询是查询所有允许通行的车辆的记录信息。此模块按照界面所能提供的属性进行相应模块的查询操作,支持组合条件查询,查询部分为提供更快的查询效率,添加缓存机制。根据搜索内容的关键字,可优先从本地缓存中取数据,不用向服务器请求。 除此之外,系统还有一些其他的功能模块,菜单栏中的下载数据是指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从服务器下载最新的数据字典,达到本地数据与远程服务器数据的一致性。上传数据是指脱机运行时产生的数据,如行迹记录等都暂时保存在本地,客户端跟服务器恢复正常通信后通过“上传数据”菜单把记录保存到后台服务器。切换用户是指在模块的管理员账户之间可以在不退出系统的情况下进行切换。修改密码是指修改当前处于登录状态的用户密码,需要输入原始密码与新密码。 4结语 RFID港口车辆管理系统是基于RFID的车辆管理应用解决方案,采用先进的RFID技术结合数据库技术、电子技术、通信和信息技术等诸多高科技技术,能有效地解决港口车辆信息管理中的传统问题,有效地提高闸口的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实现对车辆的自动识别和实时跟踪,避免了人为的过失,提高了车辆在港口的通关速度。所以RFID技术应用于港口车辆的综合服务与管理,具有多方面的战略性积极影响与巨大的市场前景。
新闻法论文:电视新闻法则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整合了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关于后现代主义与媒介文化具有代表性的言论,提炼出诸如拼贴、复制、解构、多元等后现代法则,并尝试将这些后现代法则与电视新闻研究进行整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陈其利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电视新闻;后现代;拼贴;复制;解构;多元 勿庸讳言,当代电视节目因其创造了斑驳陆离、叹为观止的媒介景观而成为了后现代研究的绝佳范本。当人们沉迷于后现代气息炙烈的MTV和电视广告时,对于体察电视新闻的后语境却显得有些漫不经心。其实,在大众文化的漫天硝烟下,电视新闻从形式到内容都或多或少地隐匿着后现代主义的种种法则。 拼贴、复制与电视新闻的时空幻象 拼贴与复制具有典型的后现代性状,也是最受争议的后现代命题之一。本雅明曾对这种技术表现出倾心,他认为:“技术复制能把原作的摹本带到原作本身无法达到的境界”,[1]尤其是摄影技术在表现事物时,通过拼贴式组接或蒙太奇技巧的运用,不只为观者带来视觉的全新体验,也使“展示价值开始整个地抑制了膜拜价值”,[2]从而改变了大众与艺术的关系。 如今,当我们置身于大众媒介营造的视觉王国里,也会深深感受到拼贴与复制的无所不在。电视新闻就是经由电子技术显像,按照特定的镜头语言逻辑,对新闻元素进行声画拼贴与复制的一种媒介形态。其带给人们的新闻资讯无所不包、无远弗界,这种时空体验是以往那种亲历体验方式所无法企及的。面对媒介社会的信息泛滥,电视新闻为了高效快捷地给大众提供资讯服务,使表达当下情感和精神成为可能,也在不断催生着新的节目表现形态。 例如《东方时空》子栏目《时空连线》在国内首创多视窗节目形态,其呈现给观众的画面是主视窗中的主持人与三个分视窗中的新闻当事人的对话。在这里,传统的一元电视画面被切割成若干影像单元,通过技术拼贴使来自不同时空现场的画面被统一在节目当下的时空维度中,这种虚幻的时空景象无疑强化了新闻的即时性。另外,目前频见于各档新闻节目中实时滚动的字幕新闻,也是通过拼贴复制技术使得字幕在画面下方快速滚动,使新闻演播室的直播时空与由文字不断生成的拟态时空互相交错,这样造成了信息空间相对膨胀,而时间因并轨被相对压缩。技术的进步使得新闻的进行时态不断得到强化,而观众也仿佛置身于永恒的当下和永恒的变化之中,随时体验着新闻资讯的鲜活。如此看来,拼贴与复制法则在粉碎我们以往时空体验的同时,也延伸了我们的感官,并找到了当下的存在方式——一种新的时空体验,而这使我们通过电视媒介感知新闻信息的方式变得更加丰富。 然而,技术带给新闻的也并非完全是福音。创立了诸如类象、内爆、超现实等后现代话语的社会理论家波德里亚,在对媒介技术进行阐释时就走向了激进的批判。在他的社会学视野中,传播的扩张性和影像的蒙太奇一起构成了后现代的社会体系,而“真实已经在形象和符号的迷雾中完全消逝了”。[3]由于传媒技术打破了传统的时空整体性,瓦解了曾经为人们提供了统一感的时空量度,因而在电视新闻为大众提供的信息符码中,“历史”就演变成符合编码规则的视觉文本,零散、平面而无深度。在编码过程中,生产者会对一些真实事件的影像声音碎片进行任意地拼贴复制,由此产生的媒介文本会令人们推演出整个新闻事件的前因后果。然而就是在媒介技术的过滤、切割和操纵下,真实世界的面貌往往被窃取甚至取消,过往历史的深厚也会变得萎缩和平庸。因此,波德里亚悲观地断言,“人们越是接近真实资料、‘直播’,越是用色彩、突出等手段来追踪真实,对世界真实的缺席随着技术的日臻完善就会越陷越深”。[4] 在现实的媒介事件中,关于媒介真实与社会真实的种种矛盾成为波德里亚的追随者所津津乐道的话题。在对电子技术的仿拟功能采取批判态度的同时,他们进而对电视新闻传播的真实性进行质疑。由于声画符号是电视新闻报道现实的重要手段,因此符号与现实的断裂也就在所难免,对海湾战争的怀疑就是一个极端的案例,波德里亚曾断言海湾战争根本未曾发生,只是传媒制造了一场影像战争。这种说法虽有矫枉过正之嫌,但对于电子媒介竞争,尤其是战时新闻中愈演愈烈的媒体大战而言,则不无反讽效果。确实,电视媒介对新闻事实的主观再分割,肯定会导致观众对真实状况的无所适从。传媒对关于“9.11”事件和伊拉克战争的新闻报道的反思,就代表着生活于后媒介景观中的新闻工作者的一种理性自觉。 解构之维与电视新闻的“去中心化” 在风起云涌的后现代思潮中,由德里达、巴特、福柯等人创立的解构思想是绝对不容忽视的。反结构主义是解构主义的徽章,其解构的目标就是拆除那种具有中心指涉结构的主体。因为在解构主义者的眼中,这种结构根源于对永恒意义和恒定结构的先验性设置,而其本身往往无法逃离权力中心的控制和话语制约,因此需要对这种抽象结构进行消解,最终使得“社会从所有那些作者、创造支配性话语的知识权威们的观念束缚中挣脱出来”。[5] 解构大师德里达的一个很重要的策略就是“去中心化”,例如对某一文本的关注点不在于其中心,而在于其边缘,在于被隐瞒、被掩盖的那些环节。当电视新闻被视为媒介文本时,其去中心化过程就是建构那些与观众切身经验相关,但以往却处于边缘的意义的过程。 电视新闻诞生之初基本上沿袭的是政党报刊的路数,把宣传与教育作为自身的主要职责,而电视机构的体制属性无疑催生了电视新闻的话语权威性。在我国,长期以来,以《新闻联播》为代表的宣教新闻是国内电视新闻的主流模式,政治教化成了这类新闻的第一要务,与之对应,那些引领潮流的社会精英也就当仁不让地成为新闻中的主角。然而,随着新时期国内新闻理念的进一步演化,新的节目形态开始崭露头角,其中以《南京零距离》为代表的都市民生新闻成为新的热点。在这类节目中,关注社会普通层面、再现都市生存状态成了新闻首要的价值诉求,而生活在平凡世界、忙碌于街头巷尾的普罗大众就成为节目重点捕捉的新闻人物。如今,随着一批民生态的电视新闻如燎原之势蔓延全国,一度被观众视作政治传声筒和领导见面会的电视新闻正在以其前所未有的亲和力及创造力,倾力建构着“新闻,为民所用”的全新话语体系,而这类新闻节目大多在各种花哨的技巧外衣下隐含着“去教化中心”与“去精英中心”的策略。 稍加留意,我们不难发现,活跃在电视新闻改革中的这场“去教化中心”和“去精英中心”运动实则暗合了后现代的解构之风。因为在当下这种后乌托邦式的平民生活中,在反精英主义情结日益普遍的社会氛围中,人们对深度意义、终极价值、永恒真理等精英话语的灌输已渐生抗拒,他们开始放弃对终极价值的追求,转而开始向衣食住行、饮食男女等生活原生态回归。而在电视新闻节目中,传播语态由教化向沟通的过渡、选材向度由唯上向亲民的转变等等,本身就意味着对传统新闻领域的政治情结与精英情结的一种消解。 然而,正如“后现代”概念本身就是一个亦正亦邪的矛盾综合体一样,解构主义也有其与生俱来的思维罅隙,特别是当其一味流连于文本的游戏和差异,却对真理、意义的构建无动于衷时,就会有滑向价值虚无主义的危险。詹明信曾视“去中心化”的文化逻辑为“把生活中无数卑微的细碎一一混进他们切身所处的文化经验里,使那破碎的生活片断成为后现代文化的基本材料,成为后现代经验不可分割的部分”。[6]这种观点作为对时下电视新闻某些弊端的概括颇为到位。例如以表现世俗民风见长的湖南卫视《晚间新闻》在初创时期,为了尽可能淡化新闻的政治色彩而不惜出位,以肤浅琐碎的新闻噱头来取悦观众,致使一些未经证实的市井传闻、鸡毛蒜皮的邻里矛盾甚至百无聊赖的猫狗打架都曾一度堂而皇之地步入新闻殿堂。而当节目沉湎于再现这些偏离新闻基本属性、一味媚俗的伪民生题材时,民生新闻将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化与琐碎化。其实,新闻的平民化视角并不等同于低俗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品味,还原百姓生活也并不意味着就此取消价值导向和伦理规范,毕竟,电视新闻在传承文化和传播信息方面是责无旁贷的。因此,电视新闻在吸纳“去中心化”的合理价值内核时,同样需要审慎地把握解构这把双刃剑。 新闻谈话节目与元话语权威的消解 受德里达、福柯等人解构思想的影响,法国思想家利奥塔在反对主体性的基础上,进而质疑现代知识的合法性地位,并发展出一整套解合法化的后现代策略,从而成为后现代主义的领军人物之一。他将知识定义为类似于一种普遍真理和终极价值的元话语体系。在分析了知识的状况、地位的变化以及叙事知识与科学知识的“范式不可通约”后,他认为“知识元话语权威下的综合原则”已经不适用了,所谓元话语只不过是多种话语中的一种话语而已,不再是绝对真理。因此,把知识重新加以合法化,意味着应该尊重各种话语的差异。他同时还指出,人类对话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共识,因为“那种一致的共识,是一条永不可及的地平线”,相反,对话的目的在于追求谬误推理,目的在于打破求同的稳定模式,而强调差异的不稳定模式。[7]据此推断,倡导以更深广的气度来包容差异和多元才是后现代的知识法则。 当我们为利奥塔的犀利和颠覆性思维喝彩时,却发现身边的传媒世界也浸染了这种反叛权威、崇尚异质的后现代色彩。受其影响,媒介文化正在经历着从偏重单一教化到促进多元沟通的转变。这种转变如此深刻而迅猛,以至于一贯以承载意识形态教化为己任的电视新闻也无法逃避。在平等参与、尊重差异的传播理念下,将谈话与沟通机制引入到电视新闻中就多少带有了必然性。这类新闻谈话节目一改过去主持人或专家独家掌控新闻话语权的局面,引进了开放、平等的多人或群体对话机制,话题的参与者都是具有平等发言权的独立个体,现场成为汇集众议的公共论坛。在这个开放的话语空间里,各种信息多向流动,多元价值观相互撞击,宽容代替狭隘,民主超越独断,不再有先验性的思想框架,对话是产生文本意义的唯一渠道。 我们试举央视王牌节目《对话》的一期内容作为例证,节目围绕高校收费居高不下,寒门学子上学难这一社会问题展开讨论。高校把持教育成本分摊制的观点,家长却认为工薪阶层负担沉重;学生抱怨助学贷款申请困难,银行回应欠贷不还现象非常普遍;社会希望政策支持企业救助,而政府认为捐款抵税与国情不符……,多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一个就学话题带出了教育体制、收入分配、银行信贷、税收政策、社会救助等一系列问题之间的潜在矛盾。的确,在当代这个多元异质的社会中,对与错、是与非的二元维度似乎已很难应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纷繁复杂的差异与矛盾,因为任何话语只能是在历史视点之内的有限性话语。因此,节目秉承“突出思想的交锋与智慧的碰撞”的宗旨,让差异各方尽可能通过对话达到沟通,并鼓励各方以一种更平和的心态看待矛盾,以一种更宽容的态度来面对现实。 然而,与解构主义所面对的困境一样,多元主义如果片面追求知识的异质性,推崇差异而贬损共识,力主谬误推理而拒斥宏大叙事,其结果就有可能形成“狂欢节式的”众语喧哗。在这里,由于缺乏共识,多元话语之间相互讥讽、语无伦次、前后矛盾,于是“社会联系的纽带被离断肢解了,有秩序的社会转变成了一个乱七八糟的无序的大众聚合”。[8]当然,波德里亚的这一结论未免过于耸人听闻,但这对于当今这个充斥着话语碎片的传媒世界来说,无疑是具有警示效果的。 其实,无论时代如何发展,人类都会渴望从对话中实现沟通,从而满足智慧、信念的精神需求,并体验普遍、永恒的终极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取得共识应比陈列差异更有意义。例如在前文所举的案例中,《对话》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不忘启发社会各界提出更多的帮助解决寒门学子入学的建设性方案来。由此可见,电视新闻利用谈话机制建构多元话语场固然重要,但通过对话交流传递人文关怀、催生情感共鸣、引导社会变革,也同样应该是媒体追求的职业理念。 后现代思潮虽发源于西方,但随着全球化浪潮风行世界,其影响已经波及我国。对于这股思潮,盲从或拒斥都是无益的。无数历史经验表明,不同的思想文化在经过碰撞之后产生的价值整合才是最具意义的,而这也正是本文尝试以后现代法则反思电视新闻的目的所在。 新闻法论文:虚假新闻法律规制管理论文 某刊今年第一期刊载了《读者的“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从桂运波诉《知音》杂志说起》;在第二期又刊载了《虚假报道:侵犯读者的人格权———兼作新闻“真实性”的法律读解》引起了读者的关注。《“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规则》是这个讨论的继续。 本文认为,虚假新闻分为两类:一类有特定指向,侵犯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类无特定指向,但有严重的危害性。读者桂运波诉《知音》一案出现后,人们应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进行理论反思。 新闻打假的呼声,在中国现当代新闻史上可谓是历久不衰。然而,回望漫漫长路,新闻打假却遭遇尴尬:面对与己“无关”的虚假新闻,广大受众虽满腔义愤,但更多的是无奈和茫然。虚假新闻就在这样一种“集体无意识”中依然得以蔓延、肆虐。 新闻打假难,难就难在虚假新闻形式的多样和权利主体的有时不明确上。从有无特定指向来看,虚假新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一类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前者在报道中有明确、真实的新闻当事人指向。后者在报道中没有指向某特定新闻当事人或其所指向的新闻当事人纯属虚假。对于前类虚假新闻,由于它往往侵犯了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闻当事人一般会主动高举打假旗帜,因此,现实中这类虚假新闻也较好地得到了遏制。而对于后一类虚假新闻,由于法律规制存在着不足,加上业界和学界关注不够,其打击力度也明显较弱,这不能不给新闻打假蒙上一层不确定因素。《知音》一案的出现,使得如何认识和规制这类虚假新闻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课题。 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擦边球战术 不断涌现的新闻侵权诉讼表明,虚假新闻不仅违背了新闻规律,同时也侵害了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新闻媒体和新闻作者有卷入新闻侵权法律纷争的可能。透过众多的案例可以看到,几乎所有涉诉的虚假新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均指向特定的新闻当事人。有的是在报道中指名道姓,以直露的方式侵害了当事人的人格权。有的则没有指名道姓,但通过特定的时空关系和人物特征的描写可分辨出其新闻指向和侵害对象。 也许是虚假新闻制造者从诸多的新闻官司中领悟到,制造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存在着侵权和被起诉的极大风险,于是,无特定指向这种“有惊无险”的虚假新闻便得以纷纷出笼。《45年前的恋人从死亡名单上走来》一文曾是前些年为许多媒体刊载的一长篇“纪实”通讯,文中讲述了黑龙江省海林市胜利乡一位叫王家政的战斗英雄与长沙姑娘许燕的生死恋情。此文颇为煽情动人。后经《黑龙江日报》记者纪秀英的调查,发现该篇“纪实”通讯纯属“纪虚”,不但许、王其人其事均属虚构,连海林市也无胜利这个乡。河南西峡县某人曾在办公室里炮制出两篇颇具现代意义的法制新闻,一是发表在1998年5月13日《人民法院报》上的《我要凭票看电影》一文,说西峡县某影院在放电影时发现观众只有三人便决定退票,为此一观众诉至法院,法院判定影院单独为这位观众放一场电影。另一篇是发表在安徽一法制类刊物上的《滥用诉权案》一文,说一工人因被人错告使其经济和精神受损,转而起诉此人滥用诉权,最终法院判其胜诉并获赔偿1400元。 以上几例皆属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该类新闻表面上言词凿凿,新闻要素一应俱全,实际上纯属虚构,这类报道的另一特征是“对事不对人”,它追求的是事件的煽情或事件所具有的轰动效应,它不以侵害新闻当事人为目的,实际上也因为其事件乃至人物、地点的子虚乌有构不上对特定新闻当事人的侵权。它使作者追名逐利的渴求得到满足的同时又避免了新闻官司的烦扰,这也是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日益泛滥的缘由。 尽管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没有或不能侵害新闻当事人的权益,但其危害性却很明显。个别媒体的虚假新闻不仅损害其自身信誉,而且还殃及整个传媒,危及整个传媒的发展前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使普通受众既花了不该花的钱,又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在感情上也受到了欺骗和伤害。另外,受众凭借对媒体的信任,在某些虚假新闻的误导下可能会做出错误的行为抉择,不仅使自身利益受损,甚至还可能有碍整个社会的常态发展。 《知音》一案:普通受众渴求法律之剑 2000年4月,与报道内容并无所涉的普通读者桂运波以被告刊登虚假纪实文章为由(其中有一些便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将国内知名杂志《知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刊发虚假文章,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并赔偿原告购买的刊有虚假文章的该杂志价款的一倍,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并公开向受骗读者赔礼道歉。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知音》杂志社在答辩中强调,商品和服务是《消法》保护的范畴,而报刊内容并非其保护范畴。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竖昆则持反对意见,认为报刊内容属《消法》的保护范畴。而民法专家何山认为,对于文字内容的虚假,除非是这一期杂志的大部分内容都是虚假的,单凭一两篇文章中部分的虚假,读者是不能作为原告起诉的,这有个量的标准。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告和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当事人的条件,不具有适格的原告资格。 [page_break] 《知音》一案给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作者和刊载媒体敲响了警钟:伴随着普通受众权利意识、法制意识的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已从单纯的物质产品领域进入到精神产品领域,这种擦边球战术尽管没有侵害某特定新闻当事人的权益,但因其愚弄了一般受众,同样有被诉诸法律并受法律惩罚的可能。 本案引发的争论和本案的一审判决表面上蕴含着这样一个问题,报刊的内容是否属《消法》的保护范畴?但其背后却蕴含了一些更深层次并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普通受众能否作为原告以“虚假新闻”为由提起诉讼?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性质?现行法律对此类新闻的法律规制如何?又该如何规制这一类危害甚大却经常逍遥法外的虚假新闻? 无报刊的内容是否属《消法》保护,《消法》并无明确规定。一期报刊中存在多少虚假内容算是质量瑕疵,法律并未界定其标准。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的确使普通受众从物质到精神上都受到伤害,但它究竟侵犯了普通受众的何种权利呢?现行立法在以上一些问题的模糊和疏漏直接导致了《知音》一案的一审结局,尽管本案已告一段落,但其争议仍在继续,留下的问题也未获解决。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危害性、对普通受众权益的侵犯性确乎是一个昭然的客观事实,而由于法律规制的不足致使普通受众的权益遭到冷落。《知音》一案再次表明:现实呼唤一部专门的新闻立法,新闻立法应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倍加关注! 普通受众的诉权:必要且合理的外部规制 防治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既要仰赖新闻记者和新闻媒体的道德自律、新闻行业从业规范的约束,更要仰赖法律的规制。对于虚假新闻,我国在一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作了些规定。如《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规定:“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的处理办法》中规定,报刊刊登虚假、失实报道和纪实作品的,应公开更正并消除影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将责令限期更正、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有关责任人员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显然这些规定或措施适用于各种虚假新闻,自然也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有效。但这些规定或措施也有其特殊性:其一,它们本质上属于新闻出版部门的内部制约监督或法律规制。新闻监督和监督新闻同样重要,对新闻媒体进行监督是确保其有序、合法、文明运作,正确发挥其功效的必要前提。它需要普通受众的参与,广大普通受众的参与有助于形成一个良好的外部制约环境,使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具有一定的透明度,也利于彻底打击虚假新闻的产生和蔓延,并达到消除虚假新闻的目的。其二,尽管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属以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之列,但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仅是行政责任,受侵害的普通受众无法通过新闻记者或新闻媒体行政责任的负担,使其已然受损的权益能够得到弥补、恢复和赔偿。赋予普通受众以诉权,是弥补现行法律规制之不足的需要,它可使法院通过审判,让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制造者或刊登者承担民事责任,使普通受众在监督新闻媒体的同时又能维护自身的权益,从而有助于有效打击、遏制和消除这一类虚假新闻。 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性质也决定了赋予普通受众以诉权具有合理性。笔者以为,从性质上看,刊登、出版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行为构成违约。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普通受众与新闻媒体之间存在着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是普通受众通过购买这一交易行为而订立的,受众购得报刊后合同开始生效。依照买卖合同,买方即普通受众的义务是支付价款,他所享有的权利是取得报刊的所有权,并有权就所购买报刊的质量瑕疵追究卖方即新闻媒体的违约责任。提供质量合格的新闻报道为新闻媒介的基本义务。新闻报道的质量不仅体现其载体报刊杂志的纸张、装帧、印刷、错别字差错率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新闻报道的内容上。因为报刊的主要价值在于新闻报道的内容,而不是它的载体。读者的购买目的也并非在于新闻的载体“纸”,而是在于新闻报道的内容。对新闻报道内容的质量要求便是报道应具有的基本属性即新闻的真实性。只要出现了内容基本失实的新闻报道,无论一期报刊上有几篇,正如顾客所购的衣服不论它破了多少个洞,都应属质量瑕疵,属于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有时也可以构成侵权行为。传统的新闻侵权理论认为,新闻作品有特定的指向才构成新闻侵权。《知音》一案的出现使我们有必要对该项理论进行反思。 民法的侵权行为理论可成为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是否属侵权新闻的判断标准。民事侵权行为法认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行为的违法性;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主体的主观过错。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这一民法的“帝王条款”,而且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报纸质量管理标准(试行)》及其实施细则、《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的处理办法》等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作者在主观上对其作品的发表均属直接故意,对作品可能造成的侵害也持有故意或过失,刊载媒体同样存在故意或过失。至于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要构成侵权的另两个要件,以下例子可以证明。1999年《新闻出版报》曝光的虚假新闻———《神农架悬赏50万抓野人》,这一虚假新闻的幕后策划者为深圳“智慧鸟公司”,其真实目的是发行探险旅游卡。某公民在读过此类报道后,受其“50万悬赏”的误导,购买了探险旅游卡,结果发现是上当受骗。在此例中,该公民财产本不应受到的损害直接源于此文的误导,其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一目了然。 以上分析足以说明,在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对普通受众形成误导,受众在该误导的指引下作出了错误的意思判断和不应有的行为时,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构成了新闻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此类新闻侵权的特征与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的侵权有所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一般受众的财产权,它使受众的财产不应减少的得到了减少,而后者侵权的直接客体是特定新闻当事人的人格权。 违约性是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特征,也是一切虚假新闻的共同特征。普通受众可以其违约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向新闻作者和刊载媒体主张违约责任。另外,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也可能构成侵权。此时,新闻作者和刊载媒体所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便属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依照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侵权和违约特征的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既然对普通受众的财产权形成了侵害,普通受众便与案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可以作为原告,任选一种责任方式向法院提出其诉讼请求。 其实,依照我国1997年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27条的规定,出版物的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而使其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不在于出版部门对有关主体行政责任的追究,而是在于受其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诉权,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判来追究其民事责任。 新闻法论文:高等院校新闻法课程教学新思路探究 摘 要:新闻法学是新闻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作为规范和限制记者实践操作的新闻法学在当今时代起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但是由于中国还没有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加之在现代化发展中法律体系的不完备,新闻法学的教学呈现混乱、无序的状态。很多领域都出现了“有法可依,尚不完备”的状态鉴于此,总结在新闻法教学中的不足,得出了关于新闻法教学内容的几点补充意见:一是案例教学法;二是模拟法庭法;三是头脑风暴法;四是小组专题讨论。 关键词:高校;新闻法;教学方法 现在的中国是互联网迅猛发展信息资讯高速增长的时代。新闻学教学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也面临着全新的改革和创新。新闻法是新闻学教学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作为规范新闻工作者行为准则的新闻法学开始日益引起新闻学界的关注。笔者作为从事新闻法教学的教师,从总结自身教学过程中的不足出发,认为在新闻法的教学中,有两项内容在以往的教学环节中被大家普遍忽视。其一就是针对新闻法课程中理论知识的基础部分还需夯实和补充,其二就是针对联系实践的教学方法上还需改进和突破。那么,笔者就从这两方面一一阐述自己的观点。 一、夯实和补充新闻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作为日益引起重视的新闻法学课程,得到高校新闻学专业越来越多的开设,同时,也鼓励和建议学生多阅读法律方面的书籍,多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但是由于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新闻法》,而系统、具体的学习散见于诸多法律体系中涉及新闻传播活动的内容,这一任务实在太过巨大,所以,鉴于时间和精力有限,也不能完全做到。因此,教师在课堂讲授时就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应该主要讲授和新闻传播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那么,笔者认为新闻法教学主要内容的讲授除了教材中指定的部分外,还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 1.介绍我国新闻法的现状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新闻法,但是对学生在讲授新闻法渊源时必须强调广义的新闻法应包括以下四个层次:一是宪法。宪法是近代形成的民主制的标志,是国家的根本法,或称最高法、基本法。各国都把宪法有关内容作为新闻传播法的最重要的渊源。二是法律。在我国,法律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基本法律包括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调整社会生活中重大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法律。在我们的基本法律中有关于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和限制,比如我国民法中有关于人格权的规定,刑法中也大约有二十多种罪名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例如侮辱罪、诽谤罪等。三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成,其效力和地位低于宪法和法律。四是地方性法规。总之,通过对我国新闻法现状的讲授,让学生了解我国目前与新闻活动相关的法律规范,便于在将来从事新闻活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做到有法可依。 2.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针对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必须让学生了解的新闻法内容之一。国际新闻界通常把新闻自由理解为采访自由、通讯自由、出版报纸自由和批评自由,并且认为这些就是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在我国,新闻工作者关于自身权力谈论较多的是采访权、报道权和评论权等。但是在现实中,很多记者对自己权利的概念不清,认为自己是无冕之王,代表政府和人民利益,似乎自由的无边无界了,所以,出现了很多滥用权利的现象。因此,教师的讲授过程中,一定要描述清楚新闻工作者的权利,更要描述清楚其义务。要让学生明白,新闻工作者拥有的是权利而不是行政权力。我国新闻单位不是国家机关,新闻记者不是国家公务员,新闻传播活动不是国家管理活动。教师尤其要把容易引起新闻纠纷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给予详细透彻的分析,让学生学会如何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充分行使自己的新闻自由权利。 3.为什么我国现在不能制定和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 我国现在还不能制定和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其理由有三:一是新闻法必须规定新闻工作者权利的普遍性,但是,现在传媒按行政等级划分,实际上记者也存在这种等级差异性,这种普遍性和差异性的矛盾是不能很快制定和出台专门《新闻法》的最基本理由;二是新闻法的稳定性与舆论导向随机性的矛盾也是理由之一;三是新闻法面对作为社会行业的新闻业的禁止性规定与作为具体的党政机关一部分的传媒宣传纪律之间的矛盾。 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明白:法是“不因内在矛盾而自己推翻自己的内部和谐一致的表现”(恩格斯)。法愈开放,对统治阶级中个人的任性的限制愈大。 总之,在新闻法的教学内容方面,一定要让学生了解关于以上的理论知识,这是学习新闻法的必要前提。 二、改进和创新新闻法课程的教学方法 在当代高校的新闻法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重理论轻实践,当然,这也是由这门课程本身的特造成的。新闻法本就是诸多法律条例的汇总,理论知识点丰富,课堂中需要讲授的内容太多,所以就形成了偏重理论讲授的课堂风气。这样的课堂设计自然带来了比较单调、呆板的课堂环境,学生普遍反映新闻法学课不生动、不有趣,学习兴趣不浓厚。鉴于此,笔者从自己的教学实践出发,总结出了几点改进的方面,希望用创新的形式来进行新闻法学课堂的设计。这几点改进和创新的方面将分别从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头脑风暴法和小组专题讨论来一一叙说,希望能够引导学生从现实实践中学习新闻法,来培养他们对于新闻法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最终能增强他们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案例教学法 在新闻法规教学中,如果只是对课本内容“照本宣科”,学习兴趣就很难调动起来,教学效果可想而知。这就要求任课教师先要系统梳理,精选案例,把这些枯燥的理论讲“活”,这样才能增强学生在新闻采写中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意识。 案例教学法是指运用身边发生的事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说明道理,给学生的行为以启发的教学模式。一般情况下,由老师讲透原理,然后剖析个案,课后由学生分组搜集案例并讨论,并在课堂上按老师的要求进行剖析。例如,笔者在讲授“批评建议权和舆论监督”这一节内容时,给出了案例“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首先讲述了什么是批评建议权和舆论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的法律依据,新闻从业人员如何正确行使舆论监督权利。同时分析了“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中的违法行为,要求学生对这起案例的每一处违法细节进行分析与讨论,最后得出新闻工作者在工作中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舆论监督权利的结论。进行案例教学法,旨在培养学生获知新闻事件时能通过法律专业角度对新闻事件进行分析,引导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形成专业思维习惯,促成新闻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2.模拟法庭法 模拟法庭法是从法学教学中借鉴过来的一个概念。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笔者在讲授“新闻与司法”这一章内容时,曾引用了“王彬余悲剧”这一案例,希望借此让学生明白“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的关系。在课堂上,针对案例中的“王彬余案件是否该判死刑”这一问题进行模拟法庭。这一堂课学生们热情空前高涨,很多学生在课前搜集了详细的资料来佐证自己的观点,各方“律师”和其他“角色”语言犀利,法理充分,给出了详细、准确、很有见地的意见。通过这一堂课,训练了学生们的辩论技巧、庭审技能,让他们学习了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和司法制度等知识,令他们更深刻地领悟到新闻的操作及运用,也让学生们充分地认识到了法律的魅力,激发了他们的学习热情。 3.头脑风暴法 所谓头脑风暴,是指专家群体决策尽可能激发创造性,产生尽可能多的设想的方法。头脑风暴指的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三人行,必有我师”。在新闻法课堂教学中采用头脑风暴畅谈会,一方面可以结合全班的智慧,开创新思路,寻求更好更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另一方面也活跃了课堂气氛,提高了师生互动。笔者在讲授“商品信息的和报道”这一部分内容时,介绍了广告信息在传播时出现的一些不合法不合常识的地方,但是却依然可以通过大众媒体得以正常传播的案例,在课程上针对此问题组织学生民进行头脑风暴畅谈会,希望能够得出比较有效的可行性解决方案。结果是同学们对此问题畅所欲言,确实提出了一些比较可行的意见和方案,开拓了思路,活跃了课程气氛。 4.小组专题讨论 顾名思义,小组专题讨论的概念就是将全班划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个专题,小组成员内容分析、讨论,最后得出结论的过程。这样的教学方法将大的议题划分,细分任务和责任,并逐一落实,有利于任务更有效地完成。同时,各小组内容讨论、消化,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写作精神,一举两得。笔者在讲授“特殊新闻的和报道”这一任务时,曾就“突发事件”这一特殊新闻在和报道中的注意事项交由学生们分小组讨论完成。其中,各小组负责一个突发事件新闻,小组内容分析这一突发事件在信息和报道中的问题,最后在全班逐一给出个子结论,最后由笔者汇总,成为这一任务的最终答案。 三、结语 新闻法不仅要做到坚实的理论知识的教授,还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课堂教学方法的总结和提高。也就是说,新闻法教育除了向学生传播新闻法律知识外,也应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当的教学方法有助于学生感受、理解知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是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水平法律工作者的重要途径。 新闻法论文:《暂行报律》风波与民国初年的新闻法制建设 摘 要:本文以《暂行报律》风波为中国新闻法制建设中的一个独特案例单独给予分析研究。拟在民国初立的历史背景下考察新闻法规与国家政权建设的关系、报界俱进会和新闻法规的博弈影响等问题。并以历史发展的动态视角,考察民国初年中国新闻法制建设的发展脉络,把新闻法与媒体、媒体组织博弈效应置于民国政权初立的大环境下,不仅有助于我们探析中国新闻法制建设进程本身,也更有助于我们深入的理解媒介与社会的互动效应。 关键词:暂行报律;新闻法制建设;中国报业俱进会 近代知识分子通过报刊和报刊活动来彰显话语权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自主的意识。他们将报刊作为舆论动员的阵地,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充分表达了其政治诉求。在民国初立的《暂行报律》风波中,表现尤为突出。《暂行报律》一颁布,仍然立即遭到了新闻界的一致反对。这些新闻从业人员和以自由知识分子出现的各政治势力代言人,对报刊的舆论造势功能利用地尤为明显。他们利用自己手中的舆论工具,集体刊发反对文章,甚至以新闻职业组织的形式上书孙中山,集体抵制《暂行报律》。在这场报律风波中发生在西学东渐的特定历史条件,自由主义新闻理念的成为其冠冕堂皇的动机和理由。然而当时上海新闻界如此强烈地反对《暂行报律》,从表面现象上看,是为了向南京临时政府争取新闻自由,但实际上却有更为深层次的政治原因:即南北军阀势力与倒袁妥协派为反对南京临时政府发动的舆论攻势。 一、“暂行报律”风波始末 民国元年(1912年)3月4日,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对清政府颁布的《印刷物专律》等法规宣布无效,并称在民国报律尚未制定之前,先定《暂行报律》三章,“南京政府内务部以前清报律未经民国政府声明继续有效,应即废止;而民国报律又未颁布,故暂定报律三章,令报界遵守”[1]。全国报界俱进会当电孙中山,表示反对。报律三章,内容为:(一)新闻杂志已出版及今后出版者,其发行及编辑人姓名,须向本部呈明注册,或就近地方高级官厅呈明,咨部注册。兹定自令到之日起,截至阳历四月初一日止,在此期限内,其已出版之新闻杂志各社,须将本社发行及编辑员姓名呈明注册;其以后出版者,须于发行前呈明注册;否则不准其发行。(二)流言煽惑,关于共和国体有破坏弊害者,除停止其出版外,其发行人、编辑人井坐以应得之罪。(三)调查失实,污毁个人名誉者,被污毁人得要求其更正。要求更正而不履行时,经被污毁人提起诉讼时,得酌量科罚[1]。 这样三章规定,从一般意义上说,并没有对新闻自由作出过分的限制,而且,为了防止帝制的复辟,不让颠复者在报刊上散布破坏共和国体的言论,也是合情合理的。然而《暂行报律》一公布,中国报界俱进会首先表示反对,立即致电孙中山,表示“报界全体万难承认。”很快,《申报》、《新闻报》、《时报》、《神州日报》、《时事新报》、《民报》、《大共和报》等均登报致临时大总统孙中山电,强烈反对该报律。同时,《民立报》于3月6日刊发章士钊《论报律》一文,明确提出“法制国而无此物”,第二天,《申报》《大共和报》等上海报纸又刊出章太炎《却还内务部所定报律议》。该文点明:“民主国本无报律”,并称:“且立法之权,职在国会,今纵国会未成,未有编定法律者,而暂行格令,亦当由参议院定之。内务部所司何事,当所自知,辄敢擅定报律,以侵立法大权,已则违法,何以使人遵守?[2]”对报律的立法程序提出质疑。章太炎认为内务部议定报律不仅毫无法律依据,而且侵犯了参议院的立法权。 在舆论界的一致抵制下,孙中山于民国元年(1912年)3月9日通知内务部,取消《暂行报律》。通告称:“案言论自由,各国宪法所重。从善改恶,古人以为常师。自非专制淫威,从无故事摧抑者。……该部所布暂行报律,既未经参议院议决,自无法律效力,不得以‘暂行’两字谓可从权办理。……民国此后应否设置报律,及如何订立之处,当俟国民会议决议,勿遽亟亟可也。[3]”旋即下令撤销了《暂行报律》。一场风波就此平息,《暂行报律》成为中国新闻法制史上的一现昙花。《暂行报律》的旋起旋灭,是民国初期“绝对新闻自由”新闻理念的盛行的显著标志,这种形式上新闻权力的胜利在短时间内促进了民初报业的大繁荣。但这种繁荣只是短暂的假象,离开了法律的合理约束,报界的自由言论自然不会长久,甚至会为以后的厄运埋下祸根。最终在“癸丑报灾”的残酷现实下幻灭。当时的报界精英对新闻自由的认识有偏差,对西方自由主义的新闻生产方式盲目追从,矢志追求的是绝对的“新闻自由”,是这次报律风波的根本原因。 二、中国报业俱进会与“暂行报律”风波 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所制订的《暂行报律》公布后,便遭到新闻界人士的普遍反对,他们通过当时第一个全国性职业报业组织——中国报业俱进会直接致电孙中山,旗帜鲜明的表明反对该报律。 中国报业俱进会成立于1910年9月,是国内第一个全国性新闻职业团体。这个组织最初由《神州日报》、《时报》发起倡议成立,原定名为“全国报馆联合会”,1910年6月,中国在南京举办大型工商业展览会——南洋勤业会,各地报馆派记者采访,期间,上海报界记者提议,在此前众多区域性报界团体成立的基础上,成立全国报界大联合。是年9月4日,上海日报公会主持召开了中国报业俱进会的成立大会,会议的地址选在了南京劝业会公议厅,第一次讨论会便制定了组织的章程和宗旨。要求“以各报馆为集体会员,不以总理、主笔为会员,但承认其为代表;每年召开一次大会;中国人自办报馆才有入会报馆资格:在各地设立分会。”明确表明俱进会的组成单位是报馆,而非传统意义的报人,并坚持纯粹性,要求是国人自办报馆,并宣称中国报界俱进会以“结合群力、联络声气、督促报界之进步”为宗旨。这个组织在诞生之初,便具备彰显“新闻自由、新闻权力”的特质。会上选举了领导机构,并决定“设事务所在上海办理会中一切事务”,规定是以报馆为会员单位的全国性新闻界团体。它在上海召开特别大会,又通过了“关于全国报界共同的利害问题”,“须用全体名义执行对外联络事宜”等决议。根据当时的统计结果,参加这个全国性新闻组织的共有“上海6家、北京7家、东三省9家、广东2家、香港1家、江西3家、汉口1家、浙江3家、南京2家、四川2家、福建1家、贵州1家、芜湖1家、无锡1家、共40家”[4],这40家报馆分布在20个地区,且基本上包括了当时报业相对发达的一些省市。 从报界俱进会的地域分布来看,这是一个真正意义上全国性的新闻组织,联合声气以督促报界进步的实际意义就是以报界的群体力量来对抗外来压力,而外在压力的主要来源便是当局政府。所以当《暂行报律》乍一公布后,中国报界俱进会立即在上海召开紧急会议,基于新闻界自身的利益考虑,一致同意拒绝执行报律三项规定。在及与会代表详细讨论后发表致孙中山大总统电:“今统一政府未立,民选国会未开,内务部搜定报律,侵夺立法之权,且云煽惑关于共和国体有破坏弊害者,坐以应得之罪。政府丧权失利,报纸监督,并非破坏共和。[5]”孙中山接到此电文后,为巩固新生政权,于3月9日即明令撤销《暂行报律》。可见在“暂行报律”风波中,中国报业俱进会以报界同仁组织的形式,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这是中国新闻人首次以报界团体为主体来抗争当政政府的报纸管理律法。此后,北京报界同志会集体反对袁世凯的《报纸条例》;1915年中日交涉中,广东报界公会掀起的一系列反日活动,《申报》在报律风波后不久,发文明确表示:“亟宜联合全国成一大团,……凡此对内对外,我报界均应互相商榷,确定方针,以发挥共和之精神,制造健全的舆论。[6]”由此可见报界同仁意识到了以团体的力量对抗当局以及时局的重要性。“暂行报律”风波对中国新闻团体的发展,功不可没。 《暂行报律》被明令取消,这是报界俱进会引领报界抵制报律的显著成绩。但是关于报律的争论问题,并没有因此停止。之后,上海日报公会、湖南报界联合会、武汉报界联合会等新闻团体曾多次就报律问题与地方政府进行交涉,这说明不得滥用法律限制言论自由、钳制报业发展成为报界共识,以至中国报界俱进会上海特别大会特意通过“不承认有报律案”[7]。甚至对于中国报业俱进会本身,关于报律问题的争议仍然存在。然而对报律问题的不断争议,并未能延长这个第一个中国职业新闻团体的历史寿命,其存在仅仅维持了不到三年的时间。然而该团体的存在还是有其鲜明意义的。总体而言,中国报界俱进会在暂行报律及其他相关事件的带动和鼓舞下,使得中国新闻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引外联,加强组织之间的亲密互动。在对待重大社会政治事件或者关于报业厉害的事件上,群策群力,充分利用已有的媒介资源,整合传播力量,使得报业在在政治、社会、文化方面的影响更加显著,让报界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势力之一。因此不管是不是对西方自由主义新闻的盲目追求,毕竟是有组织的争取新闻权力的开端,从这个角度说,俱进会对新闻法制建设是有积极意义的。 三、对报律的误读与新闻自由绝对化 在致孙中山大总统信中,中国报业俱进会提及《暂行报律》“欲袭满清专制之故智,钳制舆论”[6]一语点明中国新闻界自诞生以来,如何长期受清政府各种法律和规章严苛的压制。故民初新闻界一面向往西方宽松的媒介环境,对新闻出版自由强烈渴望,一面对新政权报以实现民主国家新闻自由主义理论的希望,二者合力,导致报界对《暂行报律》的实施给与严厉的批判和抵制。然而就民国《暂行报律》而言,它对新闻界的约束并不过分,它认为一切报刊都应呈请注册,不许攻击新政权新整体,不许毁坏别人名誉,报道失实应更正等。这在任何国家都是最基本的要求,否则就不能成为完全独立主权的国家。而且《暂行报律》报律本身的完善也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然而,一部分盲目信任新闻自由主义新闻理念的社会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占据舆论阵地,兼之另外一部分人基于政治原因,导致《暂行报律》在民初寸步难行。当时比较有影响力的《申报》的反应可窥一斑。在发表发对《暂行报律》的当天,申报同时刊载社论《论国会宜早召集》,提及:“前清之亡,亡于专制。专制者何政礼也?民国之成,成于共和,共和者何国礼也?然则民国之政礼将为专制乎?[8]”直接批评南京政府“专制”地对待新闻报纸,并提高到政治体制的批判高度。此后,该报在3月8日头版刊登的孙中山上海报界电文后配发评论《论新政府今日急宜痛除虚骄之习》,提及南京政府有“虚骄之习”,并认为此虚骄之习“足以扰乱人心而影响国事也。……前清之亡,亡于失民心,民国之兴,兴于得民心,乃合众人之心。[9]”以《暂行报律》为引,认为南京政府成立之初,便有不尊重民意的“虚骄之习”。 这种站在维护新闻传播者利益的过度批判是当时的普遍状态。然后,影响更大的却是那些基于政治目的,刻意扩大报律事件的社会影响的一些人和组织。在报律斗争中,他们以践行新闻自由为旗号作为反对理由,实际上有更深层的社会政治原因:即南北军阀势力及政治妥协派为反对南京临时政府而趁机发动的舆论攻势。如报律风波中比较有影响的人物章太炎。在反对民国《暂行报律》事件中,他实际是为了实现政治斗争的目的而抵制报律。其政治立场为吹捧袁世凯等伪立宪党人,因此极力攻击孙中山和临时政府。甚至同盟会机关报《民立报》,也积极参加署名发表通电反对《暂行报律》。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出于该报一贯的“国民之舆论”理想和使命。背后的原因是这时的《民立报》虽的宣传基调已转到南北妥协的倾向,在舆论上强调“不逼袁世凯为恶”,采取以妥协求团结的态度。 对于《暂行报律》的出现,现行研究者多以尊重历史、审视历史的态度给予支持。大多数研究者认为该报律规定的内容强调的是报纸杂志出版应该登记,不可报道失实和毁人名誉三项,这三项几乎是所有的新闻法律都要涉及的,《暂行报律》并无逾越。至于“不准在报刊上散布破坏共和国体的言论”项,在民国初始,各种情况纷繁复杂,外有敌对国虎视眈眈,内有晚清残余势力时刻伺机复辟,从新闻法的角度保护新生的革命政权,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十分必要。如实报道以及禁止散布破坏共和政体的言论,是新闻媒体应尽的职责。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和巩固新生政权,暂定的报律对新闻事业进行适当的管理和约束是完全必要的。在当时报业发展迅速的背景下,新政权对全国的新闻媒体进行大致了解,要求注册在案是在情理之中的。 显然,民初新闻界幻想的绝对的新闻自由是不存在的,显然脱离现实的社会政治环境的绝对自由是不现实的。报界在《暂行报律》风波上的胜利,并不是新闻自由思想的胜利,也不是新闻界良性发展的体现。这种毫无法律约束的自由,在导致新闻人对自由的滥用同时,必然会掀起一轮更强大对新闻活动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初新闻人思想上的幼稚和对西方新闻自由理解上的偏差。 四、“暂行报律”风波对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影响 新闻法制是指有关新闻业的法律、规章和管理制度,涉及国家对新闻业的控制和管理、新闻业内部行为准则等方面。南京临时政府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原则上确立了以言论出版自由为本的新闻法制准则,是开始在中国建立自由新闻体制的标志。实际上,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一直十分重视报刊的舆论引导功能,在革命促成过程中,反复提及报刊的宣传引导作用。革命成功后,孙中山对革命报刊在辛亥革命时期所起的作用评价极高。曾在《民立报》的茶话会上说过“此次革命事业,数十年间屡仆屡起,而卒观成于今日者,实报纸鼓吹之力。报纸所以能居鼓吹之地位者,因能以一种之理想普及于人人心中。[10]” 辛亥革命后,清朝的《大清印刷物专律》、《报纸应守规则》,无形中被废除了。以“三民主义”为政治原则的国民政府形式上掌握了国家政权,成为新统治者,新闻自由似乎获得了以往所不曾有的对待。《暂行报律》明文肯定言论出版自由,相比于先前的专制报律,在中国新闻法制演进过程中显然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是新闻法演进的第一次自觉选择新闻法律制度。也正因为这次《暂行报律》风波的产生在民国初立之时,军阀势力,清末残余,国外各方势力群立,甚至当时革命派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主张绝对民主和自由的人们,这些不同的势力和组织基于不同的目的一起反对《暂行报律》,报律的夭折是注定的结局。“民初《暂行报律》事件不只是一场新闻界争取新闻自由的斗争,更是几派政治势力对孙中山领导的南京临时政府的一次攻击。” 单纯从新闻法自身发展来看,这次绝对新闻自由的“无法”状态的形成,也为此后袁世凯政府制造“癸丑报灾”提供了机会。袁世凯上台后,为了是现状及的绝对专制目的,以新闻界自由无序发展为由,颁布对新闻界实行严密控制的《报纸条例》,实行比清朝更严密的言论控制制度。并以《报纸条例》为执法依据,对异己的报刊和报人加以迫害,民初报人努力争取并认为已经获得的“绝对新闻自由”在袁世凯政府的打压下成为一纸空谈。纵观历史,人类取得的所有成果均有赖于法律的肯定与保障。新闻法律法规自然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在限制规范报业和新闻从业者的行为的同时,对新闻业实行有效的管制,防止言论自由泛滥和报业无序发展,从某些层面也保护了新闻业。从根本上说,在特定历史时期新闻法规的出现,也是为了政治体制的稳定和国家社会的安定,没有了这些基础,新闻事业是无从发展的。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制的发展与思考 【摘 要】新闻法制可以说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到现在为止,我国的新闻立法仍在探索阶段。但是,为加快建设中国的新闻法制体系,就势必要对新闻法制的产生及发展进行分析,并对国外新闻法制中适合我国的部分加以借鉴。文章试从以上问题提出对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可行建言。 【关键词】新闻法制;新闻法 一、新闻法制的起源和发展 新闻法制的优秀是新闻自由,而新闻自由式欧洲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斗争过程中提出的。新闻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欧洲封建社会的后期,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斗争的胜利,19世纪以后,新闻法律制度也逐步在西方国家得以确立。 西方的新闻法,是指国家在调整新闻传播过程中而产生的规范公共利益、公民利益和法人利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豍各国的新闻法的主要形式包括:第一,针对新闻活动的专门单项立法。比如法国在1881年制定的《新闻自由法》,瑞典的《出版自由法》等。第二,有些国家没有单行的新闻专项立法,而是根据宪法、民法等基本立法中有关新闻的有关规定而规范新闻活动。比如美国的宪法修正案规定的人民言论和出版自由。此外,由于英美法系国家是判例法国家,所以在这些国家内,往往也依据对已决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对新闻活动进行规范。纵观国外新闻法制的发展,主要是遵循了这样一条发展线索:从没有新闻法制到严格的新闻管制,再到民主化进程中对新闻法制态度的摇摆,最后到现代法治国家中对新闻活动立法规制的完善。 我国的新闻法制可以追溯到封建社会,早在唐宋时期就有“报状”、“观察使牒”和“定本制”,到了清末民初,更制定了《大清报律》和出版法,后来,南京临时政府也制定了《国民暂行报律》,袁世凯也出台了《出版法》,国民党政府时期也颁布了《出版法实施细则》和《新闻记者法》等。在新中国成立后,在《共同纲领》中第49条规定:“保护报道真实新闻的自由。”在现行的我国宪法当中,也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出版、建议等权利。 我国的新闻专项立法早在1980年赵超构先生就提出了制定新闻法的口头建议。到1984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共同组建新闻法研究室成立,我国的新闻立法正式拉开序幕。到1988年,全国有三个新闻法草案,1989年以来,虽然制定工作停滞下来,但是邓小平曾指出“控制局势要注意方法,特别要抓紧立法,包括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豎1997年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豏截止到2012年为止,我国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形成了以国家法律为基础,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兼有规范性文件,并遵守国际公约的新闻法制体系。 二、新闻法制的形式和内容 新闻法制的形式可以从新闻法的渊源的层次上进行划分,主要有以下四个层次:第一,宪法或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文件;第二,专门的新闻法为优秀的基本法律;第三,新闻法规;第四,其他相关规定。 虽然新闻法的形式上各不相同,但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闻自由权。新闻自由可以说是新闻法的根基,它应该允许新闻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在不超过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报道。第二,新闻监督权。这是新闻媒体作为第四权力的重要体现,主要是指法律赋予新闻媒体对于一些社会问题和现象及时披露及做出合法性评论的权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新闻监督权,必须有严格的界定,不能以监督为名冲破司法的界限。第三,新闻的社会责任。新闻的社会责任要求媒体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要负担相应的义务,要有行业责任和社会良知。这就要求新闻行业要进行行业自律。 三、完善我国新闻法制的思考 在近年来的新闻实践中,随着有关新闻诉讼的个案的出现,如何建设一个规范而有效的新闻法制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这其中,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力进行。 第一,树立新闻法治观念,正确认识新闻立法。 在我国新闻专项法律制定的道路上,一直困难重重的原因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就必须从思想上进行转变。只有从思想上认识到我国新闻法治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新闻法治观念,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其中的问题。新闻法治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有了新闻法治的保驾护航,新闻行业的发展必将更蓬勃。而且,从总体上讲,新闻法治的建立和完善也是我国树立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国际形象的最好办法。 第二,完善新闻法律体系,制定专项新闻法。 虽然我国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等,但是总体而言却缺少新闻法,这样使得新闻法律体系缺失了专项基本法。所以,加紧制定专项的新闻法就成为整个新闻法律体系建设中的最重要一环。 制定和充分实施专门的新闻法不仅可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同时对于规范新闻业的发展也有重要的发作用。大法治环境的确立无疑为新闻传播活动提供的有力的环境保障,同时,新闻实践的发展也不断的呼唤专门新闻立法的出台,同时,新闻实践也为新闻法的出台提供了大量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准备,所以,制定出适合我国新闻实际的新闻法势在必行。 新闻法论文:从新闻法规新闻自由角度探析癸丑报灾发生的深层原因 【摘要】北洋政府时期对报业的控制是我国报业发展史上十分黑暗的一段时期。尤其是报业史上的巨大劫难“癸丑报灾”,它带给现代新闻研究者的不仅是其体现在表面的理论价值,更是隐藏在背后的关于新闻法规、新闻自由发展内在规律的研究价值。研究癸丑报灾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有助于现代研究者更好的全面认识北洋政府时期的新闻政策,更全面的认识癸丑报灾产生的主观、客观因素,从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角度更好的发展我国的新闻事业。 【关键词】癸丑报灾 北洋政府 新闻政策 新闻自由 一、社会背景因素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中国,在当时可谓“万马齐喑”。政治上广泛动荡,各系军阀虎视眈眈;经济上迟滞不前,内战频仍民生凋敝;文化上想方设法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新一轮的文化领域斗争一触即发。 窃取辛亥革命胜利果实后,袁世凯设计将临时政府由南京迁往北京,同时藐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专门出台了包括《报纸条例》、《新闻电报章程》、《出版法》等管制新闻的法律法规,不仅如此,他还在制定其他法律的过程中加入了对新闻事业的管制的规定。制定出台这些限制新闻自由的法规政策的原因。是袁世凯政府钳制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政策内涵所导致的,更是北洋政府意识到了历史经验中报业重大力量的结果。 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以袁世凯为代表的统治集团打着“拥护共和”的旗号,实则是为加强专制、复辟帝制,不断进行新闻立法建设。成为了癸丑报灾的始作俑者。 二、矛盾激化过程及导致报灾的直接原因 在辛亥革命之后,报业持续了很长一段时期的极盛时代,但是到1913年3月宋教仁被刺后,袁世凯与国民党各自在势力范围内加强对媒介、舆论的管制致使本来深厚的矛盾被更加激化,袁世凯更实在取得全国统治权后进行个人独裁,各种法规的限制使报业陷入低谷长达四年之久。1913年4月29日,《国风日报》、《国光新闻》、《新中国报》在评论宋教仁被刺案时,使用了“万恶政府”、“政府杀人”、“政府罪状”、“民贼独夫”等语言斥责政府,激怒了袁世凯。5月1日,袁世凯指令内务部按照《大清报律》或刑律第16章第31条予以“严重取缔”美其名曰“重秩序而安人心”。据统计,民国元年全国报刊约500家,北京占1/5。“二次革命”后,北京的报刊只剩下20家,上海5家,汉口2家。至1913年底,全国继续出版的报纸只剩下139家,比民国元年锐减了300多家,新闻出版遭受到了重大打击。 至此,“癸丑报灾”的直接原因——北洋政府的残酷新闻管制政策,将辛亥革命南京临时政府的革命果实之一——以无限制言论自由为基础的传媒法制彻底摧毁了。 三、世界新闻思想影响 清末明初,中国社会经历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其时社会矛盾日益激烈,各种新旧观念百家争鸣,在历史的舞台上绽放光彩。在大时代的浪潮下,留学海外的学生们在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风暴洗礼之后,将一部分的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学说带回中国,其中就包含了资产阶级认为是人类最重要的自由“新闻自由”的思想。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思想是“以言论政”,他们一直在努力向统治者争取自己的言论自由,因为他们认识到言论自由是人类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这个理论对于先进的知识分子无疑是极大的振奋和鼓舞,他们在将新闻自由广泛传播的同时身体力行,创办报刊。然而,理想和现实之间的鸿沟总是将人带回原地。众所周知,西方的新闻自由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经历了两百多年的漫长洗礼才逐渐被人广泛接受。在社会发生激烈变革思想异常动荡的清末民初,“新闻自由”这个来自大洋彼岸的理念很难在短期内落地生根。仅凭一腔热情对其空空追求甚至因此斗争,必将会和当时的政权及社会现实发生激烈的碰撞;更为重要的是,先进的知识分子虽然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观念并且坚定的传播着这一思想,但是他们大多数由封建士大夫阶层转变而来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所以他们既有传播新思想的积极性,又深受传统思想的束缚,这样的双重性成为了他们在传播民主思想的道路上的障碍。章士钊在《论报律》中阐明了言论出版自由是人类的天赋权利。这是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4条规定: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可以说,从西方的自由思想上,中国的报人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启示,在思想上催生了他们的自由观。产生了与限制新闻自由法令相斗争的观念,进而指导了这批报人的斗争。 四、报业追求“绝对自由主义”的主观因素 事物的发生总是具有两面性的,固然北洋政府对新闻的钳制根本上造成了“癸丑报灾”的发生,但报业对新闻自由的上层建筑与当时的客观经济基础不符的“空想主义”也是这个报业悲剧产生的主观原因所在。民国初期推崇的“无限制言论自由原则”是与当时国情不符的媒介原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更多的是“空想自由主义”的余温。有学者甚至认为:“对清末民初新闻自由造成很大戕害的是绝对主义新闻自由思潮。不要报律、不遵守报律是其典型表现。这种表现在清末尚有促成封建王朝瓦解的积极作用。在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就是非理性的,弊远大于利。袁世凯制造癸丑报灾是残酷的,但新闻界的‘无日不与政府宣战’,并煽动暴力,却为报灾埋下了伏笔。” 事物在对的时间经历对的状态才能使历史产生最顺畅的前进动力,然而在北洋军阀统治的大背景下,盲目的追求绝对自由,且进行宣战、对抗、一味的批评甚至讥讽,也是造成其悲剧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 历史的洪流中带来了传媒和法律进程的无限经验,而经验告诉我们,想要传媒人能够真正有尊严的为民生立命为大众疾呼,就要在根本上实现真正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要制定中立的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我们只能说,在历史的实践中,我们看到了进步的光芒和勇于求索的勇气,但是在追求民主和自由中所难免暴露出来的空想自由主义思想的弊端也是应该为我们后来的研究者所警醒和借鉴的。 新闻法论文:从传播效果看案例教学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应用 【摘 要】 本文在阐述传播效果的涵义及其层次、案例教学法特点的基础上,从传播效果的角度探讨了案例教学法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运用问题,认为应首先重视理论的讲解,其次重视课堂讨论,以期提高教学的生动性与典型性。 【关键词】 传播效果;案例教学;新闻法规;课程应用 一、传播效果的涵义及其层次 传播效果从广义上讲是指带有说服动机的传播行为在受传者身上引起的心理、态度和行为的变化。传播效果是和传播实践结合最为紧密的一个领域,也是检验传播活动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手段。一般来讲按照传播效果发生的逻辑顺序将其划分为三个层次:首先,信息作用于人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变化;其次,传播效果在受传者心理和态度层面产生的效果;以及最终引起的行动层面的效果。 在高校专业教学工作中,因部分专业课程的高度理论性造成学生学习兴趣低下,课堂反应平淡,直接影响课堂教学的传播效果。 笔者长期以来一直担任新闻专业新闻法规课程的教授工作,新闻法规是一门专业课程,该课程总体上来讲理论性较强,这门课程作为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法律规范性课程,从教材上来讲,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前一部分是关于新闻法制知识的介绍,后一部分是关于新闻职业道德的讲解。教材的这种结构体系,对学生在入门的时候就提出了一个较高的要求:要掌握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而实际教学过程中笔者也明显发现,很多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是空白的,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在讲到新闻侵权的构成条件时,为了使学生对这一部分的内容掌握的牢固一些,要先引入在民事案件中,构成一般民事侵权的要素,再进一步引申到、具体到新闻侵权的构成。而在考试过程中却发现,学生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容易产生混淆。 二、以提高传播效果为设定目标的案例教学法 1、案例教学的兴起 案例教学是一种通过模拟案例场景,进行案例场景再现等方式,将教学内容运用到教学过程中的一种典型教学方法。该方法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为哈佛学院前院长提出,之后被广泛推广到全球各地,并被较多的运用到医学、法学、军事学等专业教育的实践教学领域。 案例教学中的案例本身具有一定的主题性,它是对现实问题中的各种复杂矛盾的综合反映。案例教学中选用的案例多数来源于现实社会发生的真实事件,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在教学环节中可以通过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性和较强代表性的教学案例,将实际生活中的复杂关系呈现在课堂教学中。因其来源于实践,一方面可以最大化的调动学生的课堂积极性。另一方面为其积累社会经验提供帮助。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笔者认为: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应首先根据教学目的要求,设定好相关教学内容,并根据每项教学内容有目的、有主题的选定教学案例,之后在课堂教学环节中组织学生开展对案例的阅读、理解、分析和讨论,并在理解的基础上完成广泛交流活动。针对教学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笔者采用了目前教育领域中得到广泛推荐的这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 2、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1)案例教学法具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性。实际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所选择的事例多数具有广泛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够直接反映出教学内容中的某些具体方面,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在选择教学案例是也是要根据教学需求选择一些好的案例开展教学。重在通过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的设计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其将专业理论内容紧密的设置在教学环节之中,也直接有效地加深了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印象,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 (2)案例构成的综合性。教学案例的多数都是来源于现实社会中发生的真实事件,因其典型的社会性特点,表现出案例内容并非只是单一的表现某一项理论,它的构成因素和构成条件往往较为复杂和多元化。鉴于此,学生可以通过对案例的深入体会和剖析,逐层多角度的进行探讨的认识。 (3)传播效果的启迪性。文前提到传播效果的第一个层次是信息作用于人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变化。从案例教学的教学实践效果来看学生中的绝大多数加深了对教学内容的记忆。其次,传播效果在受传者心理和态度层面产生的效果。这一层面则能够通过学生对案例教学的课堂积极性充分的反映出来。 三、案例教学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运用 新闻法规课程主要向学生们介绍新闻法制的基础理论,以及引导其注重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针对新闻法规课程的这个基本情况,笔者设计了讲练结合为主线、课堂讨论和案例讲授相结合的教学思路,并且在本学期的课程中具体实施了这个思路,希望可以通过理论讲解使学生的知识系统化;通过课堂讨论启发学生的思维能力,通过新闻事件培养学生的新闻技能。具体来说: 首先是理论的讲解。由于目前国内大部分新闻法规教材理论内容较多,案例相对较少,对学生缺乏吸引力。所以在讲解理论的时候,教师应首先结合学生的层次特点调整教材的结构,对教材进行大胆设计和取舍以凝练主题。比如针对法制特点部分,教材上强制性、集权性、统一性、阶级性,而实际上,在具体应用中,我们很多情况下常用后两种。所以在实际讲授中,讲授者可有意识的加强后两种方法的讲授。而另外一些章节,比如就如何提高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等章节,可做以充分的讲解。通过这样的调整,可以最大限度地使得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对他们未来的工作最有用的知识。而这两个部分均可以根据其特点选择案例。尤其是对于新闻侵权等一系列问题完全可以广泛收集选取报刊电视最新的例子,整个授课过程所讲授的例子除了经典例子之外,大都是新近发生的新闻事件。此外,还适当为学生介绍一些中国香港及国外新闻节目的一些做法,开阔了学生的视野。这种教学方式受到了学生的欢迎,而且教学效果很不错。 然后是重视课堂讨论。学生是学习的真正主人,一种好的教育,应当是让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投入到学习中去,享受求知的乐趣,享受智慧的升华。对于学生自己已初步形成教师通常会围绕一个问题首先组织课堂讨论,鼓励学生踊跃发言提出自己看法。对他们提出的有创见的想法予以鼓励。针对学生具有一定理论认识基础的部分,运用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导入、案例分析、假设结果模拟预测和案例总结等阶段开展教学。通过从案例讨论中引申出一定的结论,为后续的课堂教学提供准备。最后可以让学生自行总结,也可以教师总结,讲明案例中的关键点,以及讨论中存在的不足和长处。在总结中,要揭示出案例中包含的理论,强化以前讨论的内容,提示后续案例,给参与者以鼓舞。 四、案例教学法在传播效果实现过程中的作用 案例教学对教师提出了较高层次的要求,这种方法的运用不仅要求教师完成对教学内容的充分认识,还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要能够根据教学重点和教学目的有计划和针对性的设计案例教学的过程和环节。因此,案例教学法对于教师在教学环节中的创新能力提出了要求,并能基于这一设定要求提高教师的创新能力。其次,案例教学是对教学内容综合化的一种外在表现,它可以在映射教学主要内容的同时,触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方面摆脱了单一理论教学的纯“真空化”缺陷,另一方面,也能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简单培养提供教学资料。 新闻法论文:阿根廷记者与新闻法制改革 展江,1957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法学博士,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系主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美国新闻媒介运作机制和战时新闻传播事业。2001―2005年组织了有海内外多学科学者参加的五届“新世纪新闻舆论监督研讨会”。 基于历史渊源,阿根廷等拉美国家的法律采用大陆法系,主要是由宪法和专门的新闻法来对新闻事业开展舆论监督的前提――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进行直接授权。但是,长期的军人独裁统治破坏了法治的基础。近年来,虽然阿根廷在民主化进程方面进步显著,虽然新闻自由已经成为法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反复出现的独裁统治和长期的“保密文化”传统等原因,法治精神远远没有充分发育成熟,以至于有法不依和行政操弄司法的现象相当普遍,甚至许多民众普遍对司法抱有不信任态度。此外,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不利于舆论监督的过时法律还有待清理。为推动法制体系尤其是新闻法制改革,阿根廷的新闻工作者以其勇气、坚韧和智慧为各国新闻界树立了一个范例。 (一)宪法与《美洲人权公约》 阿根廷没有成文的新闻法,而是在宪法和民法、刑法中对新闻出版活动的权限作出具体规定。阿根廷最高法院曾经指出:新闻自由是阿根廷宪法中一条极重要的条文,如果新闻自由没有足够的保障,整个民主制度只会徒具形式。在阿根廷,创办任何媒体都不需要领取执照。但是,由于1930年到1983年的军人统治期间宪政体系的中断,法治受到了极大损害。这影响了反腐败的制度能力。1983年民主制度恢复后,情况逐步好转。 阿根廷宪法制定于1853年,后经1860年、1866年、1898年、1957年和1994年多次修正。1994年的宪法改革就国家和新闻界的关系加入了若干肯定表达自由的条款。宪法第14条规定,阿根廷共和国的所有居民有权“在报刊上发表其观点而无须事先检查”。第32条具体规定:“联邦国会不得通过限制刊印自由的法律,或者对它确立联邦司法管辖权”①,这被称为阿根廷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为消息来源保密的权利得到了宪法第43条第3款的专门保护:“新闻信息来源的秘密性质不受损害”。第75条第19款赋予国会管制广播电视媒体的权力。 这部宪法还糅合了若干专门处理新闻界权利的国际条约的内容。对新闻自由来说具有重要性的是已被阿根廷接纳的《美洲人权公约》(又名《哥斯达黎加圣何塞条约》,它的第一款的文字与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国际公约》第19条主要部分如出一辙),它确立了如下权利: 第13条思想和表达自由 1.人人有思想和表达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告知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是口头的、书面的、印刷的、采取任何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任何个人所选择的其他媒介的。 2.上一段落所述权利的行使无须经受事先检查,但是必须承担法定的专门性事后责任,以确保:(1)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名誉;(2)维护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健康或公德。 3.表达权利不可被下列间接方法和手段限制:政府滥用权力和私人控制新闻纸、电台广播频率或用于扩散信息的设备,或者通过任何倾向于阻碍观点和意见传播与流通的手段。 4.尽管有以上第二段的规定,但是公共娱乐可以依法受到事先检查,对它们的近用进行管制的唯一目的在于对儿童和青少年的道德保护。 5.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依法可处罚的罪行:宣传战争和针对个人或人群鼓吹可激发违法暴力的民族、种族和宗教仇恨或类似行为,无论这种鼓吹是基于何种理由,包括种族、肤色、宗教、语言或国籍。 (二)“不敬罪”法与诽谤法 民主化改革以来,阿根廷有了一部好宪法。但它仍然是对新闻界开展舆论监督进行法律限制最多的国家之一。除了声名狼藉的“不敬罪”法之外,《刑法》和《民法》相关条款以及最高法院的裁决也约束着新闻工作者的行为和新闻自由。民选总统卡洛斯・梅内姆在任内(1989―1999)和卸任后多次针对新闻媒体提起“不敬罪”(desacato)和刑事诽谤诉讼,在1995年前后达到了一个高峰,有的案件至今仍然没有审结,对新闻事业的发展造成了复杂的影响。 刑事诽谤罪由刑法有关条文规定,这些过时的法律对新闻界的限权比较严苛,因而招致了越来越多的批评。一旦发生国家和地方权势人物提起的诽谤法诉讼,其漫长的审理过程和结果往往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在新闻工作者的多年艰苦努力和国际社会的持续压力下,有关立法和司法改革进程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 1.“不敬罪”法及其废除。阿根廷著名新闻工作者奥拉西奥・贝韦斯基(HoracioVerbitsky)认为,与许多拉美国家一样,阿根廷残留着若干威权性质的法律,其中之一便是刑法第244条中规定的“不敬罪”。它类似于一种对公共官员的特殊藐视罪,其作用是阻止对以总统、国会两院议长和最高法院院长为首的高官的劣行进行公共调查。 身为《12页报》专栏作家的贝韦斯基本人在1991年因对最高法院院长“不敬”而被定罪。案件源于1988年3月6日贝韦斯基在《12页报》发表的一篇名为《两次战争的创伤》的文章,文中在提到最高法院院长奥古斯托・贝卢西奥所做的一次访谈时用了asqueroso(有“令人厌恶”和“对……感到厌恶”两个意思)一词,称贝卢西奥讲到的拟议中的额外增加最高法院法官人数“令他厌恶”。 贝卢西奥因此向位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联邦第四刑事法院提起私人性的诽谤诉讼。联邦法官裁定,贝韦斯基使用的措辞超出了尊敬官员的限定,构成了对官员履职的损害。法官将私人诉讼改为公共诉讼中的“不敬罪”(它惩罚的是冒犯、侮辱或威胁履职官员的表达),判定贝韦斯基有贬损最高法院院长的意图。贝韦斯基辩称,他使用asqueroso一词取的是某人被厌恶的意思。1991年7月13日,联邦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贝韦斯基于是依宪法中的新闻自由条款向最高法院作出违宪特别上诉,但是在1992年2月25日被驳回。 贝韦斯基聪明地利用了阿根廷在1984年9月5日接纳的《美洲人权公约》,向美洲人权委员会揭露国内判决侵犯了作为基本人权的新闻自由,并前往美国避难。然后他利用美洲人权委员会的机制,于1992年5月5日向美洲人权委员会提出由委员会要求阿根廷当局接受庭外和解,迫使阿根廷政府于8月31日同意庭外和解,并承诺要推动废除与国际潮流相违背的“不敬罪”。1994年,“不敬罪”终于被国会以全票的表决结果予以废除。这为媒体监督高官消除了一大障碍。②③ 2.诽谤法。《刑法》中有口头诽谤(calumnias)和侮辱(injurias)罪。第109条称:“导致公共行为的口头诽谤或虚假指控某一罪名可处以1到3年监禁”。第110条称:“任何诋毁他人之人将被罚款1000到10万阿根廷比索并处以1个月到1年监禁”。如果有人感到他是这些规定的受害者,他就可以提起诉讼。这些条款的适用范围被扩展到发表或复制其他人所作的声明的人,或者被认为是声明原作者的人。第114和115条特别规定:发表此类声明的新闻组织的主编可被原告强制发表法庭判决或因其冒犯而加大某种惩罚。第117条则充当了一种安全阀,它允许冒犯者避免受到惩罚,如果他们在回应法律诉讼前或与此同时公开撤回有关声明的话。 《刑法》中的口头诽谤和侮辱罪条款引起了民权至上主义者的异议,因为这些条款多次被用来惩罚新闻组织。2002年,阿根廷国会就一项议案限制上述条款的适用范围开展辩论,该议案拟将参与涉及公共利益(例如政府官员)的议题的个人排除在外,降低或免除发表这类声明的新闻组织的责任。 (三)梅内姆与诽谤诉讼 在废除“不敬罪”之后,卡洛斯・梅内姆和他的家人转而以诽谤罪控告新闻工作者,他可能是各国政要中打同类官司最多的一个。在阿根廷,司法部门受到行政部门的支持,法院作出了多项不利于新闻工作者的判决。1990年,梅内姆利用总统权力将最高法院法官人数从5人增加到9人,其中6人支持他。以下数起官司都引起了阿根廷国内外的关注。 1.梅内姆诉《理性报》主编案(1988年)。1988年,里奥哈省省长、总统候选人梅内姆对《理性报》(La Razon)主编哈科沃・蒂梅曼(JacoboTimerman)提起诉讼。梅内姆当时还不能以“不敬罪”控告对方,他打的是诽谤官司。蒂梅曼在随后两次审判中被判无罪。1996年初,得知阿根廷最高法院应梅内姆的要求重审此案,蒂梅曼逃往乌拉圭。在国际压力下,对他的指控于1996年4月10日最终撤诉。 2.梅内姆诉前国会议员和《新闻》杂志案(1991年)。1991年,梅内姆总统以诽谤罪起诉一名前国会议员兼影评家和《新闻》杂志。该议员在当年3月13日《新闻》发表的专访中指控梅内姆政府“腐败、行骗和卖国”。2003年3月20日,最高法院发回重审这起旧案。④ 3.内政部长诉贝韦斯基《窃国大盗》一书案(1992年)。1992年2月18日,梅内姆政府的内政部长卡洛斯・科拉奇因贝韦斯基1991年11月出版的揭露梅内姆政府腐败的《窃国大盗》(RoboParalaCorona)一书对他提起诉讼,指控其对政府犯有诽谤罪。1992年5月5日,贝韦斯基将此案上诉至美洲人权委员会。经过漫长的多次上诉过程,贝韦斯基于1999年1月25日又将此案上诉至美洲人权委员会,该委员会于2001年向阿根廷方面发出了有利于贝韦斯基的庭外和解的提议,并获得阿根廷当局的同意。此时梅内姆已经卸任。 4.梅内姆诉《12页报》专栏作家和主编案(1994年)。1994年,梅内姆对《12页报》专栏作家贝韦斯基、主编索科洛维茨(Sokolowicz)和蒂芬贝格(Tiffenberg)提起诽谤诉讼。贝韦斯基在10月30日的文章中质疑梅内姆总统关于在军人独裁期间遭受折磨的说法的真实性。梅内姆指控《12页报》和地方人权团体共谋破坏他的领导地位。1996年12月17日,一名法官判决说,贝韦斯基履行了他的职责,不但行使了一种权利,而且履行了他作为新闻工作者调查梅内姆总统的义务。梅内姆因此败诉,支付所有诉讼费用。贝韦斯基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裁决。⑤ 5.梅内姆诉《新闻》杂志案(1996年)。1996年,梅内姆起诉《新闻》杂志1995年发表的关于他和前教师马莎・梅萨关系的一系列文章侵犯了他的隐私权。《新闻》报道说,前总统是梅萨生于1981年的儿子的父亲,梅内姆给了梅萨许多礼物,还帮助她进入政界,成为国会下议院议员。梅内姆败诉了,而上诉法院在1998年推翻了一审判决。2001年9月25日,阿根廷最高法院维持了1998年的判决,但是将梅内姆的赔偿金从15万比索(合15万美元)降至6万比索(合6万美元)。当日,贝韦斯基代表维护独立新闻事业协会要求美洲人权委员会进行干预。⑥ 上述多宗案件中的被告最终向美洲人权委员会提出申诉,该委员会于1999年10月14日向阿根廷当局提议庭外和解及进行立法和司法改革。2001年7月30日,阿根廷当局向委员会发来一份国会执行部门提交的改革阿根廷民法和刑法中诽谤罪条款的议案,以便与《美洲人权公约》协调一致。此后,尽管刑事诽谤条文仍然没有从刑法中删除,但是刑事诽谤案件明显减少了。 贝韦斯基在评价该国宪法精神与新闻自由实际状况时说:“作为对美国宪法的最成功移植,阿根廷宪法保障最完全的言论自由。我们有自己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但是在20世纪的阿根廷,更多的政府是由子弹而不是选票选出的。在书本上言之凿凿,而实际上不是这样。1983年独裁统治终结后,新闻界开始争夺军方留下的空间。即便我们有了民选政府,宪法中所陈述的权利也不是一种真实的实践。于是,新闻界不得不在现实条件下支持争夺这些权利……阿根廷人民还不习惯对官员进行公共审视。每一届民主政府被看作是两次军事政变的过渡。于是,一种恐惧文化弥漫开来,而每一次独裁都比上一次残酷。这样,我们不得不学习运用自由。在这个过程中,新闻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因为它首先开始调查独裁统治期间对人权的侵犯,然后才调查民主政府的腐败。作为半个多世纪威权统治的结果,我们有一种高度抑制性的立法。它与我们的宪法相抵触。然后在一系列的审判中,我们开始反对这种立法。”⑦ 民主政治的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需要新闻界的配合和监测。在根据宪法权利持续开展对政治权力进行监督的过程中,阿根廷新闻工作者勇敢而智慧地应对各种刑事诉讼,并逐步向公众揭示陈旧法制的弊端,进而引发一种社会动员,推动了立法和司法改革;另一方面,他们在推动完善国家法制的进程中也为新闻界获得了更大的运作空间,这种新闻事业与法治建设的良性互动模式值得借鉴。 新闻法论文:西方国家新闻法探析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是最高的又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是一切社会行为规范的基础和基本准则。政府、政党、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实施法律的最主要的手段是司法,在西方三权分立体制下,司法被认为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无论是他律的行为规范还是自律的行为规范,其基础都是法律。所以讲新闻管理和自律,必须先讲法律。新闻法治是现代国家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方理想的新闻自由就是新闻传播和新闻媒介的活动在法律范围内享有绝对自由,只受司法的约束。这显然是过于理想化的。随着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积极行为为特征的行政管理对于新闻传播活动的干预也在日益深入,如果说对于报刊等印刷媒体的管理主要还是在于经济活动,即把报刊社作为一个企业那样来管理,那么对于广播电视,行政管理的作用就显得格外重要。而对新兴的互联网,行政也已经开始介入其中。 新闻自由本身就是一条行为规范,是对国家和从事新闻传播活动个体的共同规范,它要求把国家和政府对新闻传播活动的强制性的外界约束减到最低程度。所以西方各国新闻事业大都有发达的自律机制,通过自律使新闻事业能够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不致妨害社会和统治者的整体利益。 了解一个国家的“新闻传播法”,主要不是看这个国家有没有以“新闻传播”命名的法律,而是要看这个国家整个法律制度对于本国的新闻传播活动有哪些规范。 英国没有成文宪法,但是有充分保障新闻自由的普通法传统。除英国等少数国家外,多数国家都在宪法性法律中对新闻自由加以保护。例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剥夺公民的言论或新闻自由”。1949年颁布的德国《基本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每一个人都有以语言、文字和图画自由地表达和传播自己意见的权利,并有自由采访一般可允许报道的消息的权利。新闻出版、广播与电视报道的自由予以保护,不受检查。”《俄罗斯宪法》(1993年)第29条第5款规定:“保障大众信息自由。禁止新闻检查”。印度宪法第19条第l款规定,一切公民均享有“言论和表达自由”。 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当代国际人权法和各国法律公认的基本人权之一,也是现代新闻媒介法的基石。它的理论基础就是“基本人权”和“人民主权”这两大基本理念。这个原则其实只是对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之间规定一个合理的尺度,只是保护和限制的范围和方式有所区别。这几种不同的方式可以这样概括,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直接保护”,宣布不能立法限制新闻自由,实质上是主要通过司法来直接对新闻传播活动提出一些限制原则,干预新闻传播活动。二是以各大陆法国家为代表的“间接保护”,亦即由宪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立法限制新闻自由,然后由立法机关制定各种法律包括“新闻传播”的专门法。三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兴起的“人权保护”。这以《欧洲人权公约》为代表,影响较大的是英国。因为英国以前在法律上从未规定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这项权利在普通法里只是在扣除了一切限制后才得到承认,故被称为“剩余权利”,直至1998年英国制定了同《欧洲人权公约》接轨的人权法案,才有了对言论出版新闻自由进行保护的法律条文。 新闻自由作为基本人权和作为制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西方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下的新闻自由制度有很大的虚伪性,面临着种种困境。 从保密和信息公开、禁止诽谤、保护隐私等方面来了解各国有关法律规定。其中一个基本要点就是承认新闻自由同维护其他公共利益和私人权利之间存在着冲突,法律就是要致力于实现和维护两者之间的合理平衡。如,任何国家都有保密制度,而随着现代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信息公开也已成为现代社会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制度。20世纪后半叶以来,西方世界纷纷制定信息公开法,就是对何种信息必须公开,何种信息必须保密,信息公开如何得到法律保障,泄密如何制裁等予以规范,其中最著名的是美国的《信息自由法》,它一方面规定政府承担了向公众公开信息的义务以及公众向政府索取信息的程序,另一方面规定有九项豁免披露的范围。 对媒介的管理,西方国家也是存在差异的。美国是大部分信息传播所依赖的软硬件的最大控制者,是公认的网站建设最成熟、信息化工作开展最彻底的国家。美国政府通过一个个完整的、连续的、层层递进的规划,实施信息化战略,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确保美国在全球竞争的优势地位。美国政府的网络发展战略还在全世界带来强烈反响,促进和推动了全球的信息化建设。美国一直重视信息法规建设。这些法规还体现了美国法律的基本精神,既限制又保护个人的权利,既保障公民合法的权益不受侵犯,又限制公民侵犯他人利益、危害社会的行为。美国的信息法相对他国而言,是较为全面的,涉及电话通信规则、行业进入规则、数据保护规则、反欺诈与误传法规、消费者保护规则、版权保护规则、诽谤和色情作品抑制规则等,既有对互联网的宏观整体规范,也有对细节的具体规定。面对美国在电子通信领域的成就和互联网在世界的迅速兴起,欧盟意识到信息和通信技术及相关的服务具有促进稳定和可持续增长、提高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全体欧洲人的生活质量,以及提高组织效率等作用,同时为了确保自己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根据新的国际竞争局势调整和制定欧洲信息社会的发展计划。如“增长、竞争和就业”白皮书、“本杰曼”报告、“欧洲通往信息社会的道路――行动计划”、“欧洲电信政策的形势报告”、“信息2000年”等。欧盟针对信息建设及其管理的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性和立法性的文件,表明了欧盟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和解决问题的决心。文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遏制网上非法有害内容和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涉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隐私权、消除各类网络犯罪和有害内容等。(2)关于泛欧电信网络的建设。按照这样的指导方针,英、法、德等欧洲各国相应建立了自己的互联网管理体系。 国外的新闻立法经验对我国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如美国的诽谤法,以及波兰、匈牙利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制定了《新闻法》等。 首先必须有一个独立强大的新闻界。在西方人眼中,以报纸为代表的新闻媒体正成为社会的“第二政府”。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名誉权都被认为是基本人权。西方的新闻制度虽然还不完美,但有些地方确实值得我们借鉴;虽然我国同美国等西方国家有着截然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新闻制度和新闻法制也有着本质上的差异。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某些做法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作为我们解决类似问题的借鉴与参考。在这些国家里,新闻媒体都自觉地和政府保持距离,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因此,为了监督和制约强大的政府,必须有一个独立强大的新闻界。 其次是新闻自由必须受制于新闻法。在当今这个市场经济时代,有不少新闻媒体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而损害了公司或个人的名誉和隐私权,因此,新闻自由必须受到新闻法的限制。在这方面,美国的司法界就一直在探索如何更好地维持这两者之间微妙的平衡。 再次是新闻媒介必须提高法律意识。负责任的新闻媒体在涉及个人名誉的报道时,依然是谨小慎微。毕竟,作为基本人权,名誉权在现代社会中极为重要。因此,为了保证高质量的报道,也是为了避免旷日持久、耗费巨资的诽谤诉讼,《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全美著名大报先后成立了律师事务部。律师事务部的责任是与编辑和记者合作,确保那些批评政府和官员的重头文章能在法律上站住脚。对那些可能使当事人的名誉遭受损害的新闻报道,必须反复核定事实的细节,由律师确认没有法律方面的麻烦后,才能发稿。其他一些规模较小的新闻报刊,大多采取向保险公司投保“诽谤保险”的办法来避险。 (作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编校:施宇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立法必要性分析 1979年。中国提出“新闻改革”,新闻法在历经数次提案后也开始酝酿。然而时至今日,学界对新闻法的立法原则、条文的构建甚至立法的必要性等诸多方面尚存在争议。本文拟从三个方面人手分析新闻立法的必要性。 明确新闻工作者的地位。保障新闻工作者执业权利的需要 新闻是人们了解周围世界的一扇窗户,通过不同渠道的信息获取。人们可以了解时政要闻,拓展知识,开阔眼界。锻炼冷静的思考和判断能力。更重要的是,新闻舆论在当今社会已成为促进民主与法制的“第四种权力”。然而,上述目标能否得以顺利实现。首先有赖于新闻工作者不受阻碍地自由执业。在我国,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利并未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救济,实践中,新闻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被无端阻挠、干扰的情况屡见不鲜,设备被抢夺、损毁,甚至遭受人身攻击、非法拘禁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对此,有学者认为,对于新闻工作者的执业权利已有上位的《宪法》和基本法《刑法》等进行保护,无需制定新闻法。但应当看到,《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其条文大多较为宏观、抽象;特别是《宪法》在我国具有不可司法的特征。不能成为个案的审判依据,显然需要下位法予以落实和细则化。而《刑法》虽设立了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但针对的是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对于阻挠、干涉新闻工作的轻微违法行为并不适用。更重要的是,上述罪名保护的客体是生命权、健康权而非新闻采访权。换句话说,并未针对新闻工作者的特殊职业身份进行立法保护,而是仅仅将其视为一般公民。 应当看到,新闻采访权并非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权力。就其本质而言,是公众知情权、社会参与权、社会监督权的代表和延伸。如果新闻采访、报道权受到暴力干涉,整个社会公共利益就会受到伤害,因此对新闻采访、报道权需要法律有针对性的、强有力的保障,必须通过新闻法的制定明确新闻工作者的执业地位,全面保障其合法的执业权利。 保障新闻自由的需要 当人权宣言宣称“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时。新闻自由开始从一项“自然权利”上升为具有宪法位阶的制度权利。对于新闻自由的尊重和保障,也已成为现代宪政国家的共同选择。 新闻法从其性质上来说应该是新闻自由法而非新闻限制法。首先。新闻自由是公众了解事实真相的手段。现代的大众传媒能够使人们足不出户便了解到世界任何角落的消息,通过文字、声音、影像、图片等手段的综合运用,让受众有身临其境之感,使政治事务不再遥远和陌生。其次。新闻自由是推进民主与法治的重要手段。新闻媒体作为行政权、立法权与司法权以外的第四权力组织,在抑制政府违法、防止政府滥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功能。最后,新闻自由是公民参政议政的渠道。“没有知情的民众,就没有民主。”通过事实真相的获悉和参与评价。原本分散的个体意志被凝聚成群体意志为国家所重视。新闻法恰当的文本表达必将使新闻自由的理念得以最大化的落实。 规制新闻活动的需要 新闻自由对任何国家来说,都不是绝对无边际的。新闻自由有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发现事实、针砭时弊、弘扬社会正气;另一方面,无限制的新闻自由必将对国家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造成不应有的侵害。这就使得新闻法在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成为规制新闻活动提供准据和尺度。 增强新闻工作者责任心,抑制失实新闻报道。在利益驱动下,一些新闻工作者社会责任缺失,为了赶时效、抢新闻,不做深人调查就草率发稿,导致报道失实。更有甚者,甚至炮制虚假新闻。“纸箱馅包子”事件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实例,“作者”利用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扰乱视听。导致了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影响极为恶劣,也降低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新闻法作为新闻界的行业规范,其早日出台必将督促新闻工作者坚持职业操守。从根本上杜绝虚假和失实新闻。 理性的角色定位,保持适度谦抑。“新闻记者的职责是调查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记者和编辑的职责不是起草法规或领导一场运动或展开一场道德审判。”新闻媒体是事实的守望者。而非法官,不能挟民意以干涉司法。因为有时民意并非在任何时候都保持理性和客观,甚至给司法活动带来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新闻法的出台将引导新闻工作者找准角色,理性定位。 规范新闻内容和新闻用语。新闻报道受众广泛,其真实性也被视为常态的,因此发挥的社会导向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有鉴于此,对新闻报道的内容和用语必须加以规范。英国新闻投诉委员会告诫英国新闻工作者对自杀事件的报道不应过于详细,以免读者效仿。负责起草这一准则的英国新闻投诉委员会成员莱斯・欣顿说:“我们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媒体关于自杀新闻的报道常常导致(读者)模仿自杀。”作为新闻业的行业规范,新闻法应当制定相关规则限制新闻报道淫秽、歧视性、低级趣味的语汇和内容,避免误导,杜绝错误的价值观。 衡平公众知情权和公民私权。公民私权同样是宪法和其他法律保护的对象。公众知情权的获取不能以放弃、牺牲公民个体权利为代价。然而一些媒体、记者在探寻事实真相的过程中,随意采取秘密潜人私人住宅、跟踪、隐匿摄录等手段:为突出真实感和现场感,不惜任意曝光公民姓名、肖像及其他个人信息。新闻法的制定。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衡平公众知情权和公民私权,在两者之间找寻和把握恰当的尺度,并予以细则化、可操作化。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治化的困惑与出路 当今社会,新闻传媒由于其自身搜集传播信息、舆论监督等特性,已逐步成为公民实施言论自由权利的主阵地。完善的新闻法治环境不仅能使新闻活动更加规范,而且更能有力地保障新闻自由。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作为全体人民的共识写进了宪法。然而。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新闻立法的历史进程可以发现:虽然当前新闻法律体系中有大量由不同立法主体制定的不同法律等级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中部分条款不同程度地对新闻自由和新闻活动给予一定的规范,但至今却没有一部系统而完整的新闻法,这将直接影响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新闻媒体发挥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的自由,因过于空泛而无从落实;新闻采访是新闻媒体存在的生命线,虽然记者的采访权在事实上得到了默许和认可,但却没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记者享有“采访权”、“报道权”。因此,一直以来,制定和颁布《新闻法》成为不少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呼吁的对象,并且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新闻法的缺失使新闻法治化陷入困境 1979年5月,复旦大学新闻系学生在校庆学术报告会上率先提出了制定新闻法的问题。1980年9月,赵超构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小组会议上提出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的建议。然而,20多年过去了,《新闻法》却始终没有出台,新闻法的缺失,虽然并不意味着我国的新闻活动无法可依,但却给当前的新闻传播活动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具体来说,《新闻法》难产的原因在于对新闻法的性质、功能等关键问题的明确上,行政部门、立法机关、专家学者各抒己见,这些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如何界定和表述《宪法》中规定的公民享有新闻、出版自由;舆论监督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新闻媒体和出版社要不要主管和主办单位等。在新闻立法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新闻法的立法目的难以明确阻碍了新闻事业法治化,新闻立法的宗旨是傈护和发展新闻自由,但也强调了对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限制和约束,成为立法与否旷日持久的争执优秀。2 新闻法中关于媒体创办权的规定存在难点。曾任社科院新闻法研究室副主任、参与起草过《新闻法》的孙旭培研究员认为,《新闻法》一时难以出台,根本原因在于《新闻法》应该规定谁可以创办传媒的问题,面对全部媒介国家化的情况,现在提出的问题是,公民和法人能否参与创办传媒?目前的《新闻法》草案被要求不涉及创办传媒,而《出版法》却规定:这样的《新闻法》显然违背《宪法》第35条规定的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如果允许公民创办传媒,则又与我国现在的新闻体制不符。 因此,为了改变新闻事业在现实中所面临的这种尴尬局面,摆脱无法可依的现象,必须加快新闻立法的速度和进程,以保障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同时也需要新闻立法来约束各种滥用新闻自由的行为,保证舆论监督的公正和力度。 新闻法治化需要重视的问题 《新闻法》在全世界很多法治国家都是一部除宪法以外的重要大法。在民主国家,新闻媒体被看作是除三权分立之外的“第四权力”。而在我国,新闻媒体也扮演着党和政府喉舌的角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数十年的法治建设和新闻实践,为我国新闻立法提供了社会环境;法学研究和新闻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为新闻法治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必要前提;大量新闻纠纷和新闻诉讼案例,为我国新闻立法提供了鲜活的素材和现实基础。1997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推进新闻出版的法制建设。要加快立法工作,加强依法管理,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新闻法》的颁行已经为时不远。 1 坚持党领导下的新闻法治化进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新闻事业都是由党委宣传部门领导,虽然新闻体制逐步放开,但是对媒体意识领域的监控从未放松,部分人认为新闻立法会削弱党和政府对新闻事业的领导。实际上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党的奋斗目标之一,而且新闻立法只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之下,把对新闻规律和我国的实际国情的认识凝结到新闻法中,就能充分体现党的引导作用,从而使新闻法中的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2 加快新闻法及相关法律的颁布实施。为保证新闻主体依法实现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新闻立法必须建立和健全明确而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这既包括因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侵权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还应包括基于行政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行政责任,以及因触犯刑法而产生的刑事责任等。 3 新闻法治和新闻自律并举。新闻自律机制的功能,首先是“限制”性的,既约束新闻媒介及新闻工作者,使之恪尽社会责任,不滥用新闻自由的权利,又通过自身行之有效的工作,避免政府直接出面制定严厉的法律。新闻法治与新闻自律并举,使两种机制中“张力”与“限制”互补。政府通过参与建立自律机制,既能达到规范新闻媒介的目的,又可避免与之直接冲突,可以有效弥补新闻法治刚性带来的不足。 总而言之,《新闻法》的制定势在必行,其对新闻自由、舆论监督、新闻采访权等问题作出的大量规定,必将更加完善目前的新闻法律体系,加快推进新闻法治化建设,在新闻法治化的进程中,法治与自律并举,自由与监督并行,才能使新闻事业的作用得到最大的发挥和张扬。 新闻法论文: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变化 摘要: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法国的新闻法规逐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法的形式特征上看,法的调整机制的变化最为明显。本文从法的调整机制上比较了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前后法国新闻法规的变化和发展,从中透视新闻法规的进步,兼论新闻法规进步的部分原因以及对我们的启示。 关键词:社会控制 新闻法规 调整机制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结构),反映着法的价值的变化。通过分析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制制度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结构),可以透视不同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序列。”因此,研究新闻法规的调整机制对于透视新闻法规的价值有着重要意义。“近代法国法无论内容、原则和形式,都是比较纯粹的资产阶级法;它系统并且直接地反映出反封建的革命成果,适应并促进了资本主义关系,因而是早期资产阶级法的典型。”法国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完整地经历了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其新闻法规也因此有着明确的进步历程,体现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本文所探讨的新闻法规。意指专门的新闻出版法和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的与新闻出版内容相关的规定。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前新闻法规的主要内容基亟调整机制 专制时代,“君权神授”思想大行其道,路易十四“朕即国家”的说法形象地反映了大革命前法国的政治统治状况。 法国在印刷术传人后很快颁布各种管制出版和发行的法令。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以后,政府确立了印刷出版特许制和审查制,1521年。法兰西斯一世禁规,此后又一再颁布法令,强化这方面的管理。当时,天主教会还对一切出版物实施严格的检查。禁止教徒阅读“蔡书”。怯国第一张持续出版的周报是1631年勒诺多创办的Gazette,该报经首相推荐,国王路易十三特许出版。“在法国,王权牢牢地掌握着最高控制权,通过敕令、文告指挥着最高法院与教会检查和控制出版物。” 当时法国的新闻法规采取成文法的形式,主要的调整手段有书报检查制度、办法许可证制度、特许制度、追惩制度和限制规模。违反了新闻法规的记者、出版商等往往不经过严格的法院审判就被宣判有罪,上诉权得不到保障,甚至可以完全没有法院审判过程就将记者、出版商等处以刑罚。这时的新闻法规要求新闻记者和出版商承担义务的客体一般是君主、教会和法院的统治权力,而很少涉及或不涉及社会的利益、公民的个人利益。这是由当时的统治方式决定的:第一,君主代表国家,享有政治、经济和法律上的特权,所以国家立法得以从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限制媒介;第二,君主就是国家的代表,人们很少有主权意识,也没有成形的市民社会,所以新闻法规并不对君主、教会以外的权利进行保障。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新闻法规的主要内容及调整机制 大革命后,在自由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立法开始采用民主的形式。法律代替命令成为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新闻法规的内容更加规范了,包括对言论自由、新闻出版的保护和对新闻事业必要的限制。 1789年,制宪会议通过的《人权宣言》,揭开了新闻法规权利本位时代的序幕。确立了公民的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作为《人权宣言》的继承和发展的《世界人权宣言》又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世界人权宣言》使新闻自由拓展到了全球的大部分地区。 虽然在实践中,新闻自由在法国并未从此畅行无阻,革命时期也有书禁和书报检查。拿破仑上台后也开始文化专制主义统治。路易十八复辟后继续进行出版前检查、二战时也曾实行过战时检查制度,等等,但是公开宣布出版自由和废除出版检查制度,并用宪法形式固定下来,作为政府的基本原则之一。法国可谓世界上第一个国家。 1881年7月,法国议会通过《出版自由法》,规定印刷和出版自由,废除了新闻出版检查制度,并且把新闻出版活动争议的裁决权归于司法而不是行政。法国现行的《刑法》、《民法》、《军事审判法》等对报纸刊载的具体内容有一定的规定。1947年通过的《梵希特法案》标志着报刊自由发行的原则得以实施。欧洲人权法院要求。在国家通过禁止公开信息而对出版自由权利进行限制时,国家应当履行非常严格的强制性标准。来作为免责理由。因为法国是欧共体的成员国,所以共同体法也是法国法律的正式渊源。具有法律效力。1999年的Fressoz诉法国案就以Fressoz胜诉结案。这也是法国新闻法规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国1978年7月制定的《行政文书公开法》,成为规定法国信息公开的法律。 对新闻出版进行必要限制方面。1881年的《出版自由法》在第四章规定了“煽动犯重罪和轻罪”、“妨害公共事务的犯罪”、“妨害个人罪”、“伤害外国国家首脑和外交官员”等罪名,并在第五章规定了“诉究与制裁”。其中第27条针对提供虚假信息。规定“出版或复制错误的新闻,捏造、伪造或谣传新闻,如其扰乱了公共治安,并属蓄意之举,则处以一个月至一年的监禁和五十至一千法郎的罚款。或仅处以二项惩罚中的一项。”第29条针对诽谤和侮辱,规定:“一切对某一事情的断言或指责损害了其他个人或团体的名誉和声望,即为诽谤。以侮辱性的语言。蔑视或抨击性的词汇肆意归罪于人即为侮辱。”这些对于新闻事业的限制性规范,就是为了保障新闻事业不在非必要的条件下侵犯公民和法人的自由和权利。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政府的义务主要体现在维护新闻自由、确保信息公开等,是针对新闻出版业、公民和社会而设。法国新闻出版业的义务主要体现在提供真实信息、不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危害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遵守法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除了针对国家和政府以外。还出现了更多针对公民权益和社会利益的内容。这时。新闻出版业和政府承担对等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情况并不常见。从而保障了国家和政府、新闻出版业、公民和社会的权益,体现了社会制度的进步。法国的法律以权利与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新闻法规也逐渐开始体现权利与义务之间的互补关系。 新闻法规调整机制变化的原因 从专制时代权利义务相分离,到资本主义社会权利义务相统一。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日趋完善是由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决定的,主要原因包括: 第一,社会制度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进步使公民个人及新闻事业的权利得到了全社会范围内的认可,这为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前提条件、思想基础和法律依据。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天赋人权”深入人心,公民的权利合法化,新闻事业的权利作为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外化和延续也随之合法化。新闻法规在赋予国家和政府权利的同时。也就要求国家和政府承担义务以保障公民和新闻事业的权利。 第二,分权原则为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制度基础。资产阶级掌握法 国政权后,立法开始采用民主的形式,分权代替集权成为国家政权的主要组织形式。法国1791年宪法、1793年宪法、1875年宪法、1946年宪法和现行的1958年宪法都规定了三权分立原则。立法和行政的分权使行政权需要遵守的法律来自外部。这样可以使对行政权的授权性条款有合理的限度而使义务性规范得以确认。司法和行政的分权使行政权有了外部监督机制。在行政权出现违法行为时,有外部的强制力量予以有效的阻止并对利益受损方以适当的法律救济,这就使行政权履行义务成为可能。这样,新闻出版活动由立法、行政、司法三种社会权力共同管理,而这三种权力互相节制。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在法律和制度上保障了新闻出版自由,从而为新闻传播活动创造了一个相当自由的发展环境。 第三。从新闻事业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来看,统治阶级无法再对新闻事业进行野蛮残酷的镇压。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程度的提高,人们对信息的需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新闻事业日益发展壮大。成了人们获取新闻的主要渠道和手段,人们对新闻事业的依赖也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新闻事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同专制时代已不可同日而语。它甚至可以左右政局,催化战争与媾和。面对如此强大的社会力量,资产阶级不愿也不能走专制时代的老路。必须更新和健全新闻法规。在要求新闻事业承担义务的同时,也保障公民和新闻事业的权利。 第四,新闻事业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新闻法规调整机制完善的历史背景。新闻媒介在资产阶级夺取和巩固政权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立下了汗马功劳。新闻自由在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斗争中和巩固自己地位的过程中就已经确立了合法地位,“第三个支配法国大革命时期报刊发展的观点是。报刊不仅构成了政治活动的一面镜子。同时也是政治生活中的中心参与者”。所以资产阶级的新闻法规必然排除以往新闻法规中大量的禁止性规范,增加授权性规范,以保障公民和新闻媒介的权利。 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变化对我们的启示 第一,“民主制的法必定是权利本位的法。”“现代立法以权利与义务为利益调整机制。”我国的立法机关在制订新闻法规对新闻事业进行管理的时候。应该严格遵循这一原则。这不仅是社会进步、现代法律的体现。而且是保障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没有权利的义务和没有义务的权利在结构上都是不稳定的,从短期来看。权利主体获得了更多的利益,但是从长期、发展和全局的眼光来看,这些利益根基不牢;尤其当新闻事业作为信息传播机构和宣传机构的地位来看。如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那么它的信息功能和宣传职能都将严重受损。 第二,新闻事业的发展是新闻法规完善的物质条件。法不能脱离社会现实而存在,我国的新闻法规要以我国的国情为基础。适合我国的现实条件和社会状况,适应我国新闻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过于滞后的新闻法规,会使新闻事业束手束脚、裹足不前,无法获得健康的发展;过于超前的新闻法规,则无异于揠苗助长,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新闻法规的确立、发展和完善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随着社会各项制度的进步、新闻事业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 第三,我国的新闻法规要在可能的条件下、适当的范围内与国际接轨。遵循国际惯例和世界通例。在世界文化交流越来越频繁的背景下。这样做可以避免由于不必要的差异导致的误解,避免我国的信息传播和宣传工作陷入被动的局面。可以更好地进行国际信息的传播交流。向世界展示中国的风采。[本文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20060NIO)】 新闻法论文: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新闻法制及其当代意蕴 自井冈山根据地创建以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各根据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加强包括新闻法制在内的政权建设。本文拟对这段时间的新闻法制建设作一梳理,以供共和国新闻法制建设参考启示。 革命根据地不同时期的新闻法制 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在党的“一大”通过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出版物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必须贯彻党的路线。此后,党的有关文件除继续强调该原则外,还把争取新闻自由的斗争视为民主革命的重要内容。进入土地革命以后,中国共产党通过领导根据地政权将其不断上升为新闻法制。 土地革命时期的新闻法制。自“八七”会议至1933年下半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武装开辟出10多块革命根据地,建立了工农民主政权,出台了旨在加强新闻工作的新闻法制。该时期的新闻法制主要体现在宪法性文件和惩治反革命条例中,专门的新闻法制并没有出现。 新闻自由在苏维埃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的宪法性文件中都有体现。在中央,由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正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10条规定了中华苏维埃政权的目的就是保障工农劳苦民众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在地方,地方苏维埃政权也规定了新闻自由,比如《江苏省苏维埃临时政纲》第8条规定:“确定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住居、罢工之绝对自由。” 新闻法制还体现在惩治反革命条例中。1934年4月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2条规定反革命行为是:“一切图谋推翻或破坏苏维埃政府及工农民主革命所得到的权利,意图保持或恢复豪绅地主资产阶级的统治”。该条例列举了27项反革命行为,其中第10条、第12条、第13条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 抗日战争时期的新闻法制。抗日战争爆发后,各抗日根据地依据《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之“全国人民除汉奸外,皆有抗日救国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及武装抗敌之自由”规定和国民政府的有关法令,除在惩治汉奸条例中规定新闻法制内容外,都在出台的有关施政纲领或专门人权条例中规定了新闻自由的内容。 施政纲领中规定新闻自由的内容具体情况是:《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1939年4月)第8条、《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1年5月)第6条、《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施政纲领》(1941年9月)第3条(丁)、《对于巩固和建设晋西北的施政纲领》(1942年10月)第4条、《晋察冀边区目前施政纲领》(1943年1月)第6条、《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1944年2月)第3条(丙)等。 在专门人权条例中规定新闻自由的内容具体情况是:《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1940年11月)第4条第三款、《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1942年2月)第2条、《晋西北保障人权条例》(1942年11月)第8条、《修正淮海区人权保障条例》第4条规定等。有的人权条例还以专章形式规定了新闻自由权,如《冀鲁豫边区保障人民权利暂行条例》(1941年11月)第三章。有的虽没有明确规定人民言论、出版自由权利的条款,但却有保障权利实现的内容,如《渤海区人权保障条例执行规则》(1943年2月)第2条即是例证。 解放战争时期的新闻法制。进入解放战争时期以后,各解放区继续在宪法性文件中规定了新闻法制内容。如《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施政要端》(1945年9月)第2条、《苏皖边区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1945年12月)第1条、《东北各省市(特别市)民主政府共同施政纲领》(1946年8月)第7条、《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1947年4月)第6条、《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1948年8月)“政治方面”第4条,等等。 此外,解放区政权还颁布了管理新闻事业的专门法规,如《北平市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暂行办法》(1949年2月)和《华北人民政府新闻办法》(1949年6月)。它们的颁布,标志着党领导的根据地政权新闻法制的进步。 革命根据地时期新闻法制的主要特点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政权不同于中国历史上既有的任何政权类型。它创制的新闻法制也不同于以往政权出台的新闻法制。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 新闻自由权利主体范围的确定性。自晚清创制新闻法制以来,南京临时政府、袁世凯政府及北洋军阀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不但在其宪法和宪法性文件中规定了享有新闻自由权利的主体为人民,而且还在其出版法、报纸条例中频繁出现“人民”一词。但综观前述政府的新闻法制,均未对“人民”作出具体解释,没有明确说明“人民”具体指社会上的哪些人,使“人民”成为一个不确定的词语。正因为新闻自由权利主体“人民”的不确定,使得只有以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为基础的政府才能对新闻事业实行专制和独裁。 革命根据地时期新闻法制中虽也规定了新闻自由权利的主体为人民,但与前述政权所说的“人民”有着本质不同。这里所说的“人民”内容是确定的,而且随着民主革命任务的变化而有所变化。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人民”的范围就是工农劳苦民众,而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不属于“人民”的范围。进入抗日战争时期以后,抗日成为民主革命的主要任务,“人民”的范围也有所变化。所有赞成并参加抗日的、反对投降卖国的人都属于“人民”的范围,而投降卖国者都不属于“人民”的范围。解放战争时期,排除在“人民”之外的仅限于大地主、大官僚、大资产阶级和国民党反动派。“人民”外延的不断变化,决定着新闻自由权利主体范围的不同。 新闻自由权利切实实现的保障性。尽管袁世凯政府及其后的北洋军阀政府、南京国民政府都在根本大法中规定人民享有新闻自由权利,以标榜所谓的民主。但又通过具体法规、条令、命令、办法等加以限制,把民众的言论出版自由剥夺得一干二净。正如指出:“背叛孙先生的不肖子孙,不是唤起民众,而是压迫民众,将民众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等项自由权利剥夺得干干净净”。①与“背叛孙先生的不肖子孙”不同,革命根据地的新闻法制则从法律上和物质上确保了新闻自由权利的实现。 早在土地革命时期,根据地时期的新闻法制就有了保障新闻自由权实现的规定。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10条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反对地主资产阶级的民主,主张工人农民的民主,打破地主资产阶级经济的和政治的权利,以除去反动社会束缚劳动者和农民自由的一切障碍,并用群众政权的力量,取得印刷机关(报馆、印刷所等)、开会场所及一切必要的设备,给予工农劳苦民众,以保障他们取得这些自由的物质基础;同时反革命的一切宣传和活动,一切剥削者的政治自由,在苏维埃政权下都绝对禁止。”此后,抗日根据地、解放区的民主政权都继受了该原则,切实使新闻自由权利在根据地得到实现,“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在中国境内,只有解放区是彻底地实现了。”② 新闻法制创立方式的特殊性。与晚清以来的新闻立法方式相比,根据地时期创制新闻法制的方式较为特殊。这种特殊主要表现在: 一是立法依据的特殊性。综观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的新闻立法依据均为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政策。而晚清以来的其他新闻立法均在形式上以约法或宪法为依据。二是立法主体的特殊性。在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政策指导下,各革命根据地结合实际制定适用于本根据地的新闻立法,有利于体现地方特色。有的在政权组织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则以党的组织名义进行。而晚清以来的其他新闻立法则由国家立法机关统一进行。三是党的新闻政策的特殊性。党的新闻政策不属于新闻法制的范畴,但当时的新闻管理多依据党的新闻政策。党的新闻政策不但规范根据地的新闻事业,而且具有强制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起到法的作用。而其他政权的新闻立法则较为少见。 革命根据地时期新闻法制的现实意义 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新闻法制已经成为历史。以史为鉴,它还具有如下几点现实意义。 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制建设提供了历史渊源。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过程中,新闻法制建设也不断推进,内容涉及新闻事业的发展方向、公民的新闻权利、新闻事业的限制范围、新闻事业的管理等内容。可以说,我国新闻活动已经有法可依,但从法治的眼光来审视,作为效力位阶更高法律层面的《新闻法》、《出版法》等专门法尚未出台。尽管新闻界多次呼吁制定专门的《新闻法》,“然而,《新闻法》等专门的新闻传播法律至今仍处于呼吁和立法规划阶段,《新闻法》文稿至今还没有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出版法》文稿分别于1990年和1993年两次提交立法机构审议,但均未获通过。”③ 当然,健全新闻法制并非制定《新闻法》、《出版法》等专门法即告完成,它需要根据《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制定一系列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形成较为完善的新闻法律体系。这个过程是较为漫长的。它需要从多方面着手准备条件。基于革命根据地时期政权与共和国政权的传承性,它的新闻法制可以直接为共和国新闻法制建设提供历史渊源。 它为法学学术研究提供了有益启示。在中国法学如何发展的问题上,专家学者提出了诸多不同的主张,并就此展开过激烈的论争。邓正来为此对“本土资源论”、“权利本位论”、“法条主义”、“法律文化论”等当代中国最具代表性的主张逐一进行了分析和批判。但对于“中国法律理想图景”,他拒绝用一种更为明确的方式来解释,而是用一句令人深思的话作了回答:“当我把你从狼口里拯救出来以后,请别逼着我把你又送到虎口里去。”④中国法学确实存在着诸多问题,但再多的雄辩与精彩的哲理思辨,都不能脱离社会实践这个基础。 革命根据地的新闻事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权下的新闻事业,是共和国新闻事业实践的前奏,是真实存在过的社会实践。这一时期的新闻法制是新闻史、法制史共同研究的对象,具有交叉学科的特点。就研究状况而言,新闻界已有陈建云的《中国当代新闻传播法制史论》、马光仁的《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史》等专题涉及该领域,而法学界整体来说则关注不够。这就启示我们,法学学术研究需要加强对专门领域实践的关注,以使研究更加具有针对性。 它为正确理解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提供了实证。近代以来,政党这一新生事物力图通过自己的政策来影响立法,从而实现其自身的特殊利益,同时它又强调在社会控制中实行法治,倡导法律至上。因此,如何理解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 其实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在《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就已明确:“在人民的法律还不完备的情况下,司法机关的办事原则应该是:有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规定者,从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之规定;无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规定者,从新民主主义的政策。”但自1957年以后,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开始走上曲折发展的道路,“政策是灵魂,法律是工具”逐渐成为强势理论。上世纪末我国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但如何正确理解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依旧有待进一步扩大群众基础。革命根据地新闻法制的立法模式为我们理解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提供了历史实证。它启示我们要正确理解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不能仅进行理论上的思辨,还要从历史由来中理解它们的关系可以使我们理解现状的合理性。 新闻法论文:从新闻选择性看新闻法规的缺失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反映和服务于市场经济的新闻传播事业在法制建设方面仍是一个薄弱环节,迄今为止,新闻法仍迟迟不能制定出台,本文主要从新闻的选择性这个角度来探讨新闻法规存在的必要性。 新闻选择性的客观存在 1. 从报道者角度看 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因此,事实是新闻的本原,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事实要成为新闻必须依赖一个中介,即新闻报道者。新闻报道者将事实转变为新闻,这是一种主观能动的活动。任何新闻报道者个人对客观社会生活的反映,决不是直观、机械的,而是能动的。他在反应社会生活时,总要发挥主体意识,通过对社会生活的感知、观察、认识和评价,然后做出反映。因此,新闻所反映的社会生活是包含着报道者主体意识的社会生活,是经过报道者认识和评价过的社会生活。然而,每一个新闻报道者都有自己特定的思想倾向,并且这种倾向是潜移默化地存在于新闻报道者头脑里的,现代解释学家伽达默尔称其为“先见”或“偏见”,这里的“先见”和“偏见”不带任何贬意,是一个中性词,因为这种“先见”或“偏见”是一种合法的存在。因此,新闻报道者总是在这种“先见”的影响下,依据这种思想倾向去观察、了解社会生活中的人物和事件,选择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事实加以报道,这种选择性是客观存在的。 2. 从新闻事业角度看 新闻事业是隶属于一定的阶级,一定的政党或一定的社会集团的,是为他们的特殊利益服务的,所以,新闻事业不可避免地受到阶级、政党或社会集团的制约,因此,新闻事业报道的新闻必定是具有选择性的,选择那些符合阶级、政党、集团利益的事实去报道。 法规的缺失导致媒体为经济利益所驱 1.侵犯他人隐私 在市场经济大潮的不断冲击下,大众传媒被推入了市场,这要求我们的媒体必须参与市场竞争。娱乐报道的兴起和繁荣是符合受众需求、增强媒体竞争力、顺应时代特征的有力举措。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媒体为了博得经济效益而一味地强调眼球效应,追求卖点,选择新闻事实时更注重猎奇、刺激,放松了对报道内容的把关,淡化媒体的舆论引导功能,致使大量低俗化信息泛滥而带来负面效应,丢失了社会责任,造成媒体报道品质下滑。一些新闻从业者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已经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但由于目前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我们无法对其追究责任,公民的个人隐私权无法得到保障。 2.公民的知情权被剥夺 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传媒也有了自身经济利益的诉求。在传媒―受众―广告的利益链环中,争取最大多数的受众成了传媒利益实现的基本前提。为了吸引受众,有些记者在选择新闻事实的时候断章取义,营造轰动效果,从而造成新闻的整体失实。 在一些灾难性新闻的报道中,媒体选择避重就轻或者封锁式的报道也是对公民知情权的剥夺。如2003年“非典”蔓延的前期,就是因为媒体对这种疫情信息进行了封锁,使得疫情大面积扩散,很多人由于不知情而无辜染病身亡,造成了人群的恐慌。因此,我们迫切需要一套法律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不被新闻的选择性所剥夺。现在世界上有30多个国家制定了国务或政府信息公开法,例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英国、韩国等等。我国在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也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我国公民的知情权提供了保障。但这种保障还不够系统,不够完善,相关法规还有待健全。 新闻法规存在的必要性 新闻法规作为法律的组成部分,具有一般法律所具有的原则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特点,这使得它在评价、约束和规范新闻人员的职业行为时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新闻法规的缺失,使得我们国家对新闻传播活动监管不力,甚至形成了管理盲区。并且,由于我国现行的新闻传播制度在执行方面缺乏强制性和严肃性,使得一些新闻工作者在新闻活动中的失范行为得不到及时和应有的惩罚与有效控制。在缺乏监控的情况下,一些新闻传播机构和个人打着“新闻自由”、“第四种权力”等口号,对新闻的选择性乱用,严重地违背了新闻职业道德,造成了不良的后果。因此,面对这些情况,我们除要求用职业道德去规范人们思想领域的问题,我们更迫切要求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进程中,加快新闻法制的建立和完善,通过法律去维护受众的权益,同时也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权益。 (作者单位: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法论文: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三性――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 摘要:我国新闻法制的历史演变。资本主义国家“新闻自由”的入侵,因此,我们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新闻法规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家利益。我国现在已有了一些零散的新闻法律规定,但尚未形成系统的新闻法律机制。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新闻法制建设才能使我们的新闻事业迎合市场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关键词:新闻自由;新闻主体;市场经济;有偿新闻;党性原则;新闻著作权 一、我国新闻法规的历史演变 (一)、新闻自由与新闻法规的关系。1、新闻自由的含义。新闻自由,亦出版自由,属公民民主权利中的一种,是宪法所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体现和运用。2、新闻自由与新闻法规的关系。从“新闻自由”的含义可以看出,作为主体在进行新闻传播的活动中虽然享有一定的权利,但必须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早在我国前新闻学时期,梁启超就就认识到:为报人必须对社会承担义务,报纸的一切报道批评必须在“服从”的前提下进行。服从社会公理,服从社会法律规范与群体的整体利益。(二)、我国新闻检查制度的历史演变。自从有了新闻传播活动之后,有关新闻传播的法律规定也就接踵而来。我国最早的报纸出现于唐朝,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相应的检查机制:一级“报状”,二级“进奏院状”,三级“观察使牒”。宋朝的报纸相当发达,于是又出现了“定本制”。清政府制定了《大清物件专律》、《大清报律》等法规来限制报纸的创办和发行。袁世凯政府出台的《报纸条例》、《出版法》使当时整个新闻界陷入黑暗时期。国民党为维护统治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条文:《出版法》、《危害民国急制罪法》、《日报登记法》、《新闻检查标准》、《新闻检查办法大纲》、《新闻记者法》等。新中国成立后,将新闻的规范融入《宪法》和其他条文中。 二、社会主义政治环境下的新闻法制建设 (一)、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社会注意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是指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注意国家对新闻事业的地位、性质、任务、作用等总的看法和纲领性的意见。它要求新闻事业要在党的领导下,作为党的“喉舌”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建立起新闻法制,来规范新闻传播活动中的行为,使新闻事业能够保持党性。(二)资本主义国家“新闻自由”的入侵与国家安全。在当今世界新闻传播秩序不平衡的情况下,少数西方发达国家依仗强大的发射功率和政治、经济、军事实力,利用空中电波对第三世界或敌对国进行其文化价值的宣传或意识形态的渗透。《美国新闻记者》近期发表文章说:“过去我们说枪杆子里出政权,现在是摄像头里出政权,如今新闻舆论已经能左右政治。”1979年,魏京生因向外国人提供我国重要军事情报,并公开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煽动活动,而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4年,《航机报》因两期出现了较严重的政治错误而被停刊。在如今,一个电视画面的谎言在我们脑子里的印象远比那些复杂的“真理”要深刻得多。因此,我们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新闻法规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家利益。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闻传播 (一)、新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宪法赋予作为新闻主体的记者和采访对象权利及义务。在权利上,新闻记者依法拥有言论、出版自由和舆论监督权。而在义务上,前面已经提到过记者在从事采访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尊重采访对象的权利,符合整个社会的利益,为人民和社会主义服务是宪法赋予新闻记者的权利和义务。但即使是在这样的前提下,如今新闻记者屡屡受到人身伤害的事件令人关注。2001年,《重庆商报》女记者罗侠在重庆市南平某夜总会对红酒事件进行采访时,因拒绝一伙心存歹心的男子的陪酒要求而惨遭毒打,事后又遭百般恐吓。此事件震惊了全国,新闻记者的权利必须得到保护的呼声再次高涨。(二)、新闻著作权和“克里空”。新闻著作权是指记者按照法律规定对自己的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如今新闻的时效性越来越被提到一个高度,凤凰卫视对新闻的要求是及时、快速,如果来不及配画面就进行口播,再不行就先上字模,目的是抢在第一时间把新闻报出去。在这样抢新闻的情况下,一些新闻媒体在出现新闻断裂时没有经过作者的允许就对其作品进行转载,这样的状况在网络上反映最明显。“客里空”是前苏联作家柯涅楚克名剧《前线》里的一个人物,这位记者先生写新闻凭想象瞎编乱造,闹出不少笑话。后来新闻界把一切写假报道的记者和道听途说、弄虚作假的新闻都称为客里空。“客里空”作为一个人只是一个虚构,但作为新闻界的一种不实作风却一直阴魂不散。从2001年起,每年都有十大假新闻的评选,假新闻的数量正不断增多,造假手段也越来越高。这些假新闻被戳穿以后令人啼笑皆非,但同时也反映出媒体和记者为求得经济利益不负责的态度。(三)、严禁“有偿新闻”。“有偿新闻”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以来,在新闻界出现的腐败现象。其主要表现是以“新闻”为条件向被报道对象获取货币和非货币的利益。搞“有偿新闻”的有新闻单位,也有记者个人。我国新闻事业是在党的领导下为人民服务的事业,搞“有偿新闻”是从人民群众中获取利益,就违背了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原则。 四、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现状 我国现在已有了一些零散的新闻法律规定,但尚未形成系统的新闻法律机制。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拨乱反正以来,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对于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虽然尚未出台过直接命名为“新闻法”和“出版法”的法律,但是在已经建立的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中,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法律规定和法律表述。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新闻法制中的缺陷,如没有专门的新闻法律;对于新闻信源的管理与开采、新闻作品的生产与传播、新闻侵权的构成等细节没有完善的规范条例,有些环节甚至是一片空白;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尚未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侵权必究的法律环境和法治观念。这些现状使我们看到完善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紧迫性,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新闻法制建设才能使我们的新闻事业迎合市场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中国新闻事业是中国民主政治的一部分,中国新闻法制建设是中国新闻传播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作者单位:浙江传媒学院
财务基本理论论文:浅析财务会计基本理论构造 摘要:会计基本理论研究和说明会计最优秀的概念和原理,财务会计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受制于会计实务的发展水平和会计理论工作者的认识水平。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结构应包括会计假设、会计职能、会计目标、会计准则、会计要素、会计环境、会计程序等内容。 关键词:会计理论会计假设会计准则会计环境 会计的基本理论是指构成会计最基本最优秀的概念和原理的理论,它是研究和说明会计活动的理论,也是研究人们如何认识和反映客观经济活动的理论。会计理论一般应包括财务会计理论、管理会计理论和审计理论等内容。从会计历史发展过程来看,财务会计历史最悠久,会计理论的研究也是从其开始的。财务会计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受制于会计实务的发展水平和会计理论工作者的认识水平。由于会计理论研究人员使用规范研究的方法,使得会计理论研究有了长足的进步。 美国会计学会1966年的《论会计基本理论》提出,会计理论研究可以起到四个方面的作用:确定会计的范围,以便提出会计的概念,有可能建立会计理论;建立会计准则来判断、评价会计信息;指明会计实务中有可能改进的一些方面;为会计研究人员寻求扩大会计应用范围以及由于社会发展而需要扩展会计学科的范围时,提供一个有用的框架。20世纪80年代以后,各个国家以及一些会计国际组织开始研究并且制定、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会计理论工作者希望会计理论能对会计准则的制定起引导或指导作用。目前,国内外会计学界讨论会计理论结构问题的说法不一,大部分采用了理论结构概念框架的方法,即按照会计假设、会计职能、会计目标、会计准则、会计要素、会计环境、会计程序等构成来进行研究。 财务会计的理论基础——会计假设 会计假设是对财务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和空间范围所作的合理假定。它是根据会计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律和要求提出的,为进一步研究财务会计理论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由于会计所处的经济环境较为复杂,会计核算的基础条件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给会计确认和计量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如不加以假定,企业的会计工作将无法正常进行。会计假设对于进行科学的会计理论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规定了会计理论的外延,也是建立科学的会计理论体系的重要基础。但在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基本准则中没有使用会计假设的概念,而是采用了会计基本前提的概念。一般地说,前提偏重于公认的真理,假设则注重于合理的假定,所以应采用会计假设更为合理。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往往有相当多的经济业务会脱离会计基本假设,这就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特殊的处理。如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并没有遵循会计主体假设,企业破产清算时显然与持续经营假设相背,短期经营行为就不需要对经营活动进行会计分期。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会计假设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起点曾经是美国会计理论界的主要特点,认为会计假设应该是会计理论的最高层次,它应该能够指导会计原则的制定,并且对会计实务有相应的影响。但其存在的问题是,究竟需要设定多少条假设才是科学的,至今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 财务会计的客观内涵——会计职能 会计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中所具有的功能和能发挥的作用,它是会计的客观内涵。会计职能是与经济发展不同阶段对会计的要求密切相关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范围不断扩大,会计职能也将不断增多。我国会计职能的研究是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受马克思关于“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论述的影响,对会计职能基本倾向于“核算”和“监督”两大职能。到20世纪80年代,又出现了从“一职能说”、“二职能说”直到“八职能说”以至“全职能说”并存的局面。但这些研究始终以马克思对簿记的论述为基础进行,没有考虑会计实践的发展,因此不利于会计理论结构内容的完善。 从现代会计发展趋势来看,会计的职能应总结为“反映”和“管理”两大职能比较合适。反映职能是指将会计信息向使用者进行充分的揭示和披露;管理职能是指会计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会计反映职能和管理职能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反映职能是管理职能的基础,为管理职能的发挥提供服务,管理职能是会计的固有职能,是会计的首要职能。实践证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越高,对会计与管理结合的要求也越高,会计管理职能也就发挥得越充分。不同会计人员由于其岗位责职不同,一般地应分别发挥不同的职能,这就为监事会和会计委派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财务会计的工作要求——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工作总的目的性要求,它是会计职能的具体化,往往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由于会计目标和会计职能的内在联系,西方会计学界强调会计目标,我国会计学界则强调会计职能,这是由于对财务会计体系运行的目的不同造成的,是期望达到主观要求还是发挥客观功能。目前会计界普遍接受会计目标的概念,但不同学派对会计目标的理解也有不同。如“决策有用性学派”认为,会计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经济责任学派”则认为,会计目标是反映和报告受托经济责任及其履行情况。我国会计准则中会计目标的定义是:为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外部投资者以及内部管理部门提供会计信息。目前,世界各国大多采用决策有用性观点,笔者也倾向于这种观点。原因在于,财务会计理论结构问题的研究应具有前瞻性,应该从长远观点出发,以确保其框架的稳定和适用。 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同的国家和机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是不同的。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表述为:相关性与重要性、形式与实质、可靠性、避免偏向性、可比性、一贯性、可理解性。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则强调相关性和可靠性。笔者认为,既然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有用的信息,那么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应该是:相关性、可靠性和一贯性。相关性是决策有用性的最重要质量特征,能保证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得的是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可靠性能保证信息使用者获得可靠的信息,避免虚假和误导,以利于作出正确的决策;一贯性能使信息具有可比性,保证多个会计数据具有相同的基础。 财务会计的技术规范——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对财务会计进行业务处理提出的规范要求和判断标准,是财务会计的一种技术规范。会计准则是会计实践工作经验的抽象和总结,它又反过来指导和规范会计实践,为会计人员处理具体业务提供操作规则。对于一个成熟的社会来说,会计准则不仅是技术标准,在其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带有经济性和政治性。美国的会计准则是世界上最具有代表性的,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由会计学界开始明确提出会计准则的概念,为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国际会计协调确立依据。我国的会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基本准则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准则就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和特殊行业的会计核算作出了规定。 从理论上看,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较完整的体系,但其相互之间还存在需要协调的矛盾。如真实性原则与谨慎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有用性原则之间都有需要协调的问题。 财务会计的具体内容——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按照经济特性对经济业务内容进行分类的项目,它是财务会计具体内容的基本分类。由于各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同,经济管理要求也存在较大差异,所以不同国家的会计要素项目是不同的。会计要素的划分应充分考虑项目内容的基本特征,即项目的同质性、独立性和系统性。这是因为只有根据同型内容和同质特征进行分类才能够对财务会计的具体内容进行有效的分类核算;而各会计要素在其本质特征上又应该区别于其他会计要素,这样才有其独立设置的意义;同时各个会计要素之间应存在十分严密的逻辑关系,能充分体现会计等式的内在联系。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特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六项,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为静态要素(又称资产负债表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为动态要素(又称利润表要素)。只有明确规定了会计要素的内容,才能规范会计实务,会计人员才可能在极其复杂的会计实务中得心应手地进行业务处理。 财务会计的社会背景——会计环境 会计环境是指会计所处的各种客观条件,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会计有其不同的环境状况。会计环境对会计思想、会计理论、会计组织、会计实务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力,会计发展史上历次重大的变革和创新均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而会计的发展对会计环境也具有很大的反作用,它往往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持,经济资源的配置,财经法规的实施等起重要的影响。正因为如此,各国会计学家都非常重视会计环境的研究,往往将其作为会计问题研究的出发点。 会计界一般认为,会计环境包括生产力环境、经济环境和政治环境三类因素。在会计环境各因素中,对会计影响最大的是生产力环境,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直接决定会计理论和方法的发展水平。其次是经济环境,包括经济管理体制、企业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等,它决定会计的研究方向。社会的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等上层建筑对财务会计实务和会计准则的确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它能充分体现不同上层建筑的意志和思想。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会计的产生和发展无不与会计环境相关。会计基于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又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而演进。会计与会计环境之间存在着双向的作用关系,一方面,随着会计环境的发展,会计也日益发展和成熟;另一方面,新的会计方法也可以促进或阻碍相应会计环境的改变,进而能动地推动社会的发展。 财务会计的处理技术——会计程序 会计程序是指会计处理会计业务、生成会计数据和信息的具体步骤,包括记录、分类、汇总、报告、分析等,它是会计业务处理的技术方法。会计程序的研究往往不被人们重视,这是因为它涉及的是会计的最基本内容,会计凭证、账簿组织、报表体系、会计分工等。其实,在实务工作中,会计程序关系到会计实体各职能部门对经济业务的反映过程和联系机制,会计程序的研究具有较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个合理的会计处理程序,不仅能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会计控制的质量,而且能加强整个企业的经营协同能力和信息传递速度,进而全面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财务基本理论论文:财务管理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 摘 要:财务管理是企业现代化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只有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才能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从财务管理的理论出发,主要分析了财务管理的内容、财务管理的目标、现代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提升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对策。 关键词:财务管理 企业管理 基本理论 一、财务管理的内容 财务管理的本质就是反映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本价值的运动以及这一过程中特定的经济关系,具体而言,财务管理其实就是资本价值的管理和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精神方面的管理。在企事业单位中,财务管理既要反映其资本价值的运动,又要反映非价值方面的情况;另一方面,既要揭示微观价值活动与非价值活动,还要揭示宏观价值活动。 二、财务管理的目标 企事业单位的理财目标既是财务管理的基础,也是财务管理理论与财务管理实践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财务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的目标是管理环节目标,第二个方面的目标是工作目标。 (一)管理环节目标主要包括以下五点 (1)企业筹资管理目标; (2)企业投资管理目标; (3)企业成本管理目标 ; (4)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目标 ; (5)企业利润分配管理目标。 (二)工作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1)协助管理当局确定经营目标; (2)协助管理当局编制经营规划; (3)协助管理当局实施经营规划; (4)协助管理当局评价经营管理业绩。 三、现代企业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财务信息质量难以保证 有效的财务管理必须依靠高质量的财务信息作为基础,在较为良好的环境中才能完成,但是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企业环境显然难以达到这个标准。当前,我国市场环境制度规范不够完善、竞争不够合理、金融工具的市场化水平相对较低,除此之外,财务管理自身的灵活性以及市场的不确定性,就容易导致财务管理人员在获取与确认财务信息时会出现一定的误差。 (二)信息成本相对较高 相比较于其他的管理而言,财务管理在信息的搜集、处理、分析、报告等方面的信息成本要高出许多。开展财务管理工作,需要财务管理人员在对于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以及各种综合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然后编制出财务报表。这个过程的信息成本相对较高,而当成本高于收益时,就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基本原则。因此,提高信息质量,降低信息成本,是企业使用财务管理应该着重解决的问题。 (三)相关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在企业中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既需要相关部门公平、公正,又需要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才能胜任。即使外部市场环境与制度相对完善,如果相关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够高,也会阻碍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然而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中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都有待提高。 四、提升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对策 (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保证财务信息质量 传统的财务管理方法无法处理大规模的财务信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相关软件的大量开发与应用,就能完成大规模的数据计算与处理,因此也能降低甚至杜绝在财务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误差。随着电脑的普及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财务信息的传递也较为便捷。 (二)运用合理手段降低财务信息成本 科学技术的进步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财务信息成本,因此可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来开展财务管理工作。首先,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内部信息公开,逐步降低信息的搜集成本、处理成本、分析成本、报告成本。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促进财务信息与其他部门信息的交换共享。其次,保证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完整。可在企业中成立专门的小组或者部门来处理各种财务信息,选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各类信息以及信息使用者关注的信息。 (三)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如上文所述,在企业中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必须要有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才能胜任。财务管理的规程较为复杂,因此只有综合素质较高的财务管理人员才能较好的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制出质量较高的财务信息。由于我国现阶段财务管理没有统一的标准与指南,不少企业的相关人员不具备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的知识储备与业务能力。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的财务管理是企业现代化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在具体的财务管理实践中,只有使各个环节紧密联系、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完整的财务管理方法体系,才能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财务基本理论论文: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基本理论框架 【摘 要】 审计是治理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失真的机制之一,文章探索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的基础性问题,包括: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需求、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本质、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目标、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客体、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内容、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主体、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方法、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环境,上述内容形成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基本理论框架。 【关键词】 激励机制; 绩效信息; 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 绩效审计; 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 一、引言 委托关系是人类社会文明孕育的有效制度安排,是文明社会大多数活动的运行架构。在委托关系下,委托人如何激励人是合约的优秀内容之一。然而,无论激励机制如何设计,人的绩效都是激励的基础。同时,人的绩效还是其付出努力程度的表征,也是委托人所托付事项的实现基础。所以,在委托合约中,人绩效是关键要素[ 1-5 ]。正是由于人绩效如此重要,人有积极性来操纵绩效信息,从而出现绩效信息失真。例如,现实生活中的“数字出官,官出数字”及上市公司财务报表造假都是典型的绩效信息失真。为了应对绩效信息失真,出现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治理机制,包括绩效信息审计在内的绩效审计便是其中之一①[ 6 ] 。关于绩效审计有不少的研究,然而,关于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的一些基础性问题还没有系统化的理论框架。本文从理论逻辑上分析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的基础性问题,构建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基本理论框架。 随后的内容安排如下:首先是一个简要的文献综述,梳理相关文献;在此基础上,对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的基础性问题进行理论逻辑分析,提出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基本理论框架;最后是结论和启示。 二、文献综述 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的研究包括在绩效审计的相关文献中,分为两类:一是审计职业组织的绩效审计指南;二是研究性文献。 关于审计职业组织的绩效审计指南,有国际组织的,也有一些国家的。最高审计组织国际组织发表的《利马宣言――审计规则指南》中有绩效的内容,还专门了《关于绩效审计、公营企业审计和审计质量的总声明》及《绩效审计指南》。一些国家也了绩效审计指南,例如,GAO的《美国政府审计准则》有绩效的专门章节。国内也有些审计机构了绩效审计指南,例如常州市审计局了《绩效审计操作指南(试行)》。审计职业组织的绩效审计指南涉及到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的方法。 关于研究性文献,主要涉及绩效审计的概念、影响因素、方法、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标准等[ 7-15 ],还有一些文献研究特定领域的绩效审计,例如环境绩效、投资项目绩效、高校绩效等[ 16-18 ],也有少量文献研究绩效审计理论问题[ 19-20 ]。 总体来说,关于绩效审计的一些基础性问题还缺乏系统研究,关于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更是如此,本文拟探究这些基础性问题,提出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基本理论框架。 三、基本理论框架 本文探究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的基础性问题,这些问题包括:为什么会有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审计需求?什么是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审计本质?希望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干什么――审计目标?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是对谁审计――审计客体?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的审计内容是什么――审计内容?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由谁来审计――审计主体?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如何审计――审计方法?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与审计环境是什么关系――审计环境?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探究,形成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基本理论框架。 (一)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需求 审计需求关注为什么审计,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需求也不例外。一般来说,委托关系有三种类型,一是公共部门委托关系,二是私营部门委托关系(上述两种委托关系都是原始意义的委托关系),三是组织内部的委托关系②。这三种委托关系下,都存在信息不对称、激励不相容和环境不确定问题,因此,人都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为了治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需要设计一些应对机制,其中,信息报告制度是重要的机制之一。信息报告制度要求人向委托人真实地披露与经管责任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资源使用情况,二是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由于人的资源是委托人提供的,所以,委托人会关注资源使用情况。委托人将资源交给人,一定是希望人完成特定的事项,这就表现为人责任目标,委托人当然会关注这些目标的完成情况。一般来说,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是以非财务计量的视角表征人责任目标完成的量化信息。 人在报告上述信息时,完全有可能操纵信息,甚至弄虚作假,也可能由于非故意的错误导致信息失真。其原因如下:第一,由于绩效信息是委托人激励人的基础,同时,这些信息在很大程度上还表征人的努力程度,所以,在自利动机的驱动下,人具有操纵绩效信息的积极性。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人有信息优势,在这种情形下,人具有了操纵绩效信息的可能性。由于上述积极性和可能性的存在,人作为信息责任方,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故意舞弊。第二,绩效信息是由人加工生产出来的,而人是有限理性的,在信息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错误。上述绩效信息舞弊和绩效信息错误,共同形成绩效信息的失真。 委托人作为理性人会预期到人的上述绩效信息失真,为了治理人的绩效信息失真,委托人会推动建立一些治理机制来应对绩效信息失真,信息审计是其中的机制之一。关于财务资源使用状况相关的信息是财务信息,绩效信息审计是作为绩效审计的一部分,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属于绩效审计的部分,主要关注这类信息是否失真。当然,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只是治理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失真的机制之一,委托人最终采用何种治理机制或治理机制的组合是由成本效益决定的。一方面要达到治理效果,另一方面还会考虑治理成本,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如果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则会成为委托人选择的治理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失真的机制或其中之一。 (二)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本质 审计本质关注审计是什么,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本质也不例外。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属于绩效审计,所以,其本质不能离开绩效审计本质。笔者先分析绩效审计本质,然后再分析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的本质。 一般认为,审计是以系统方法从行为和信息两个角度独立鉴证经管责任中的问题和次优问题并将结果传达给利益相关者的制度安排[ 21 ]。以此为出发点,绩效审计是以系统方法从行为和信息两个角度独立鉴证经管责任相关绩效中的问题和次优问题并将结果传达给利益相关者的制度安排。与审计一般相比较,这里强调了经管责任相关绩效,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经管责任,很显然,其内涵更加特指,所以,其外延也就更加收敛。即使如此,对经管责任相关绩效的理解也有不同的观点,主要有两种:一种观点认为,这里的绩效主要是指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相关的信息,绩效审计一方面关注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将这些信息与既定的标杆进行比较,以确定绩效水平,这种观点称为狭义绩效审计观。很显然,这种绩效审计观只承认真实性和效益性绩效审计。另一种观点认为,这里的绩效除了包括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相关的信息外,还包括行为是否合规,绩效审计还要关注责任人的相关行为是否符合既定标准,这种观点称为广义绩效审计观。很显然,这种绩效审计观同时承认真实性、效益性和合规性绩效审计[ 22-23 ]。 无论采用何种绩效审计观,都离不开绩效信息审计。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属于绩效信息审计。其本质可以表述为: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是以系统方法独立鉴证经管责任相关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中的问题和次优问题并将结果传达给利益相关者的制度安排。这里强调的是经管责任相关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收敛了这种审计的内涵和外延,其范围域限定在经管责任相关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 审计本质的另一个维度是审计功能。一般来说,审计具有鉴证、评价和监督三大功能,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也不例外。鉴证就是判断特定主题与既定标准之间的一致性,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本质本身就包括这种含义,所以,鉴证是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的基本功能。评价是在鉴证的基础上,将绩效与一定的标杆进行比较,以判断绩效水准。在许多情形下,委托人需要将人的绩效与一定的标杆进行比较,以确定人的绩效水平,如果授权审计人来履行这种职能,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就有了评价功能。监督就是对发现偏离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处罚,如果委托人授权审计人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处罚,从技术逻辑来说,并不存在障碍,所以,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可以具有监督功能。 (三)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是指希望审计干什么,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目标也不例外。一般来说,审计目标区分为终极目标和直接目标。就终极目标来说,是指审计委托人期望通过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干什么或得到什么。根据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在委托关系中,为了应对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失真,委托人推动建立一些有针对性的治理机制,希望通过这个机制来抑制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失真,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是这些治理机制的组成要素。所以,审计委托人希望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在抑制信息失真方面发挥作用。具体来说,就是希望审计能抑制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失真。 就直接目标来说,是审计人希望通过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干什么或得到什么。总体来说,审计人当然的目标是生产审计委托人满意的审计产品,履行好委托人的审计委托或授权。一般来说,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产品有三种类型,一是审计鉴证产品,二是审计评价产品,三是审计处理处罚产品。审计鉴证产品是关注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是否真实,一般以审计报告的形式出现;审计评价产品是将鉴证后的非财务计量绩效与适宜的绩效标杆进行比较,以判断责任方绩效水平,一般以绩效评价报告的形式出现;审计处理处罚产品关注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偏离责任人的惩处,一般以审计决定的形式出现。上述审计产品只是产品清单,最终生产什么审计产品是由委托人需求决定的。 当然,直接目标是终极目标的基础,没有直接目标的达成,终极目标也就没有基础。另外,直接目标要以终极目标为导向,根据终极目标的需求来确定直接目标,也就是根据消费者的需求来确定生产什么产品。 (四)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客体 审计客体关注审计谁,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客体也不例外。由于委托关系具有广泛性,所以,人绩效信息也具有广泛性,由此,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客体也具有广泛性。本文前面指出,委托关系包括公共部门委托关系、私营部门委托关系和组织内部委托关系,这三种委托关系下的人都是绩效信息审计客体,当然也都是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客体。 在公共部门委托关系中,审计客体是公共责任承担者。政府的委托人是公众,在单一制国家,上级政府也是下级政府的委托人③。对于政府部门、政府事业组织来说,本级政府是委托人;对于非政府的NGO来说,供资者是委托人。人的绩效信息包括两部分,一是资源及其使用状况,二是公共责任完成情况。一般来说,资源及其使用情况体现在财务报告中,而公共责任完成情况则体现在各类绩效报告中。这里的公共责任有多种情况,可以是一个单位或部门的职责,也可以是一个项目的实施,还可能是一项政策的执行,也可以是一类公共资源的管理。所以,公共部门的绩效审计分为单位(部门)绩效审计、项目绩效审计、政策绩效审计、资源绩效审计,上述四方面的绩效审计都包括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 私营部门委托关系主要是私营企业,股东是委托人,管理层是人。管理层的绩效信息包括两部分,一是资源及其使用情况,主要体现在财务报告中,针对这种信息报告有专门的财务审计;二是经营绩效,包括财务成果、营运绩效、优秀竞争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成果,这些绩效中,财务成果来源于财务报告,其他各类绩效信息基本都是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需要有专门的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来鉴证其真实性。一般来说,股东是将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关注的,在一些特定情形下,股东也可能关注某些特定的项目,例如,大型工程项目、重要的科研项目,所以,这些情形下,项目也可能成为绩效审计的特定客体。 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都有内部组织层级,所以都存在内部委托关系,上级是委托人,下级是人。上级将一定的资源交付下级,并要求下级完成特定的职责,下级要向上级报告资源及其使用状况,更要报告其职责履行情况,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主要体现在职责履行情况中。在一些特殊情形下,上级交付下级实施特定项目,这类项目的绩效信息也就成为报告内容。 以上所述的各类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客体,归纳起来如表1所示。 (五)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内容 审计内容关注审计什么,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内容也不例外。一般来说,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客体不同,其承担的经管责任内容也不同,所以,其绩效信息审计内容也不同。根据本文的分析(表1),绩效信息审计客体包括以下主要情形:单位绩效、工程项目绩效、科研项目绩效、政策绩效、资源绩效。不同情形下的绩效信息不同,从而审计内容也不同。 1.单位绩效信息审计内容 单位绩效包括的范围很广,凡是具有独立职能的组织都应该报告其职能履行情况,从而都具有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在公共委托关系中,一级政府、一个政府部门、一个政府事业单位、一个NGO组织,都具有独立的职能,都应该报告其职能履行绩效,都会有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当然,由于不同单位的职能不同,其绩效信息也不同,进而其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内容也不同。例如,高等学校的绩效指标与医院不同,从而,其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内容也不同。另外,即使是同一单位,在不同时期,委托人对其绩效的关注重点也可能不同,从而引致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内容不同。例如,对于各级地方政府,以前的绩效考核中并不关注资源环境绩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将生态文明提到了重要日程,所以各级政府的绩效指标中,资源环境绩效成为重要内容,进而,这方面的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也就成为政府审计重要内容。 2.工程项目绩效信息审计内容 工程项目绩效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建设绩效,二是营运绩效。建设绩效包括建设成本、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建设环境影响等,不同的项目在上述各方面的权重可能有些区别。营运绩效一般是工程项目的设计功能实现情况,主要体现为一些非财务计算指标,不同的工程项目,其功能指标差异较大。 3.科研项目绩效信息审计内容 科研项目绩效主要关注科研成果及效果,科研成果是科研的直接产出,而效果则是科研成果使用后的产出。很显然,不同的科研项目,成果和效果的指标不同。 4.政策绩效信息审计内容 政策绩效主要关注政策事实和价值两个维度,事实维度是指政策目标达成情况,一般体现为一些量化指标;价值维度指政策产生的影响,这些影响是以价值判断为基础的,也可能体现为一些量化指标,其中包括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 5.资源绩效信息审计内容 这里的资源是指为特定目标而设定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源,资源绩效是指其特定目标达成情况,一般也体现为一些量化指标的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 (六)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主体 审计主体关注谁来审计,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主体也不例外。审计主体的要求包括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由于专业胜任能力是可以建立的,所以,从根本上来说,对审计主体的唯一要求是独立性。当然,在保持独立性的前提下,还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根据这两个原则,在不同的委托关系中,审计主体有不同的选择。 在公共委托关系中,当政府本身作为审计客体时,其审计主体只能是上级政府建立的审计机关,或者是同级政府分权制衡下,本级政府的一种权力通过其设立的审计机关对另一种权力进行审计。当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作为审计客体时,本级政府设立的审计机关或上级政府审计机关都具有独立性,都可以成为审计主体,究竟选择何种审计主体,要从成本效益原则来考量。至于单个项目、单项政策、一类资源的绩效信息审计,可由这些事项负责的机构来确定其审计主体选择,基本类似于上述政府本身、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审计主体之选择。至于NGO组织,其审计主体有两种情形,一是供资者积极参与NGO组织治理,此时,可以由供资者选择审计主体,可以委托民间审计组织来审计,也可以申请政府审计机关来审计;二是供资者基本不参与NGO组织治理,此时,政府审计机关应该积极地参与其中,作为审计主体。当然,当政府审计机关作为审计主体时,也可以采取业务外包的方式,委托民间审计组织来实施,这并不改变政府审计机关作为审计主体的事实。 在私营委托关系中,对于企业管理层的审计,股东一般会委托民间审计组织来实施。当然,如果股东投资了许多企业,也可以建立自己的审计机构来对接受投资的企业进行审计。究竟选择何种审计主体,股东会基于其成本效益考虑而理性作出。 在单位内部委托关系中,审计客体是单位内部组织,其审计主体有两种选择,一是建立内部审计机构,二是委托民间审计机构,选择何种审计主体,单位最高领导层会根据成本效益原则作出。 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主体的选择中,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是绩效考核部门能否作为审计主体?从独立性来说,在许多情形下,绩效考核部门可能不具有应有的独立性,此时,就不宜作为审计主体。例如,在公共委托关系中,一些指标是层层加码确定的,下级绩效指标可能是上级绩效的基础,没有下级指标的操纵,上级绩效可能难以完成,在这种情形下,上级绩效考核部门可能难以保持独立性,从而也就不能作为这些绩效指标的审计主体。当然,如果绩效考核部门能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从专业胜任能力来说,绩效考核部门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还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则绩效考核部门是可以作为绩效信息审计主体的。 (七)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方法 审计方法涉及怎么审计,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也不例外。从审计基本理论视角出发,这里仅关注审计取证模式。一般来说,审计取证模式包括命题论证模式、数据流程模式、数据分析模式和专业测量模式,上述四种模式在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中都有可能采用。 命题论证模式是存在完整信息链的情形下,为了验证上一层级的信息,可以追踪支持其形成的下一层级信息,通过层层追踪,最后使得最高层级的信息得到验证。这个追踪过程,类似于将大命题分解为小命题,通过小命题的证明来获取对大命题的证明。一些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存在完整的信息链,可以用到这种取证模式。例如,为了验证产品的销售量,可以跟踪到不同客户的销售量,不同客户的销售量可以追踪到销售发票,销售发票还可以追踪到出库单和运货单,而出库单还可以通过存货明细账追踪到入库单,进而追踪到生产记录,运货单还可以追踪到运费支付记录。当然,命题论证模式的审计程序较为复杂,审计成本较高,但是,通过这种取证模式获取的审计证据,可以支持审计师发表合理保证审计意见。 数据流程模式是不存在完整的信息链但数据流程本身可以鉴证的情形下采用的审计取证模式。在一些情形下,数据是闭环产生的,不受人的干扰,如果经过评估,认为数据生产流程值得依赖,则其生产的数据当然也就值得依赖。例如,为了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英国于1991年颁布的citizen's charter initiative法案要求英格兰及威尔士审计委员会负责开发公共服务绩效评价指标,并定期公布经过审计后的这类绩效数据。由于这些绩效指标大多数是非财务指标,这些审计机关采用的工作方法是不对数据本身进行审计,而是对数据产生的流程进行审计,并公布对这些流程的审计结果[ 24 ]。一般来说,由于数据流程模式本身并没有验证数据,数据流程的可靠性只是数据质量的数据证据,所以,这种取证模式通常支持审计师发表有限保证审计意见。 数据分析模式是通过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来验证数据是否存在失真。许多非财务计量绩效数据与一些数据存在某种可验证的逻辑关系,如果责任方提供的数据不存在这些逻辑关系,则很有可能是这些数据存在失真。例如,产量与用电量之间存在逻辑关系,作为绩效指标的产量如果有较大幅度增长,而用电量却没有增长,这就存在两种可能,一是该单位出现了节电技术,二是产量数据失真。如果没有采用节电技术,则产量数据就是虚假。当然,数据分析模式的分析方法很多,特别是在大数据背景下,用于数据分析的相关数据很多,从而使得这种审计取证模式具有较为广泛的适用性。但是,一般来说,这种数据发现的只是可能的疑点,是否真的存在失真,还需要进一步验证。即使对疑点核实之后存在数据失真,通常也不能肯定是否还有其他类型的数据疑点,所以,通常只支持审计师发表有限保证审计意见。 专业测量模式是通过现场测量的方式来获取数据,将获取的数据与责任方提供的数据进行比较,以判断责任方数据的可靠性。这种取证模式有两个关键,一是现场测量以获取数据,一定要保证专业性,并且专业测量的方法要与责任方相一致;二是当发现测量的数据与责任方提供的数据存在偏离时,如何判断这种偏离,因为数据受到一些权变因素的影响,在不同时点测量得到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如何确定合理的差异是问题的关健。例如,环境责任绩效指标可以采取专业测量的方式来验证,但不同时点测量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要判断责任方提供的环境绩效数据是否存在失真,就要合理确定可容忍的偏离范围。 (八)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环境 在基本理论层面,审计环境理论关注两个问题,一是审计环境如何影响审计,二是审计如何影响审计环境,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也不例外。 从审计环境对审计的影响来说,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环境从两个路径影响审计:一是影响审计需求,不同的审计环境下,对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是否存在审计需求及何种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是审计重点,存在重要影响,例如现在非常重要的资源环境责任信息审计,在以前并没有得到重视,发生这种变化的原因是资源环境问题的严峻性;二是影响审计技术方法,在不同的审计环境下,能用于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的技术方法也不同,例如,在专业测量模式用到的测量技术就受到科学技术环境的影响。 从审计对审计环境的影响来说,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主要通过审计产品来影响审计环境。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产品包括鉴证产品、评价产品和处理处罚产品,这些审计产品通过委托人及利益相关者的使用,会影响人及利益相关者的行为,从而影响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质量,进而影响委托关系下的经管责任之履行和公共责任的履行及企业的营运。 四、结论和启示 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是治理绩效信息失真的机制之一,本文从理论上分析其基础性问题,提出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基本理论框架。 关于审计需求,由于自利和有限理性,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可能出现失真,为了应对这种信息失真,委托人会推动建立信息治理机制,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是其中之一。 关于审计本质,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是以系统方法独立鉴证经管责任相关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中的问题和次优问题并将结果传达给利益相关者的制度安排,可能具有鉴证、评价和监督三大功能。 关于审计目标,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的终极目标是抑制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失真,直接目标是生产让审计委托人满意的审计产品,包括鉴证产品、评价产品和处理处罚产品。 关于审计客体,公共部门委托关系、私营部门委托关系和组织内部委托关系中的人,都是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责任方,从而都是审计客体。 关于审计内容,人绩效信息包括单位绩效信息、工程项目绩效信息、科研项目绩效信息、政策绩效信息、资源绩效信息,上述信息中都包括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 关于审计主体,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主体包括政府审计机关、民间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组织,委托人会根据独立性和成本效益原则选择审计主体。 关于审计方法,命题论证模式、数据流程模式、数据分析模式和专业测量模式在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中都有可能采用。 关于审计环境与审计的关系,一方面,审计环境通过审计需求和审计技术方法两个路径来影响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另一方面,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通过审计产品使用所发挥的效果来影响审计环境。 本文的研究启示我们,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是一个系统,而系统功能的发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协调配合。在建立和实施非财务计量绩效信息审计制度时,要以系统的观点,就事论事、缺乏系统思考建立的审计制度是不可能发挥其预期功能的。 财务基本理论论文:社会责任对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影响 摘要: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企业作为社会的重要成员,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这对于企业内部财务会计工作者来说,也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近些年来我国企业更加关注社会责任为导向的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研究,并由此激发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本文针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几点分析研究。 关键词:社会责任;财务会计理论;影响 通过财务会计基本理论提升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热情,激发企业员工对自身责任以及职能的关注以及认识,这样才能够帮助企业更加顺应社会的发展需求,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并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构建和谐社会是实现我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我国重要的战略目标之一,企业作为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主体,其必须要认清自己所承担的任务与责任,通过参与和谐社会构建活动,实现自身的职能,履行自己的义务。我国社会开发程度不断加深,经济发展也非常快速,在这样的背景下,更多的企业加入到经济建设的队伍中,但是盲目的扩大经营规模与经济效益的问题却越来越严重,参与社会活动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环境问题与资源问题,在职工生活、职工责任以及产品质量方面不够重视,进而产生了很多社会责任问题,这些问题极大的阻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非常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如果坚持原有的会计体系原则,是无法发现这些问题的,面对更加迫切的社会需求,会计工作理论必须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应该基于社会责任的角度,不断披露企业社会责任情况,增加企业存于社会活动的频率,促进企业社会职能的发挥。在社会中,不管是什么企业,都无法离开其他社会个体而独立存在,也不可能离开各方利益主体而进行经济活动,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业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同时也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企业的发展也离不来各方利益主体的资金投入,这些利益主体包括企业的股东、债权人以及员工等,同时也包括客户供应商以及自然环境,企业在社会中进行经济活动,必须要考虑到这些主体因素,受这些因素的约束,因此企业必须要与这些利益主体监理良好的关系,实现企业的产出消化,形成良性循环。特别实在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资源急需优化配置的时期,市场稳定与经济增长的相互作用,使得企业的责任性更加凸显。企业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并积极去承担社会责任,用长远的眼光看待问题,实现经济增长与贡献社会的双赢。 二、引入社会责任对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影响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在进行各种社会活动与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要接触到其他利益主体,而这个时候企业应该认识到自身的社会责任,积极与其他主体进行沟通合作,建立良性的社会关系,这个观念同样适用于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财务会计作为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人员必须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做到利己利人,下面针对社会责任对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影响进行几点分析: (一)对财务会计目标的影响 在企业内部引入社会责任的理念,首先要面临的就是对财务会计目标的影响,现阶段在我国最为普遍的一种观点有两个方面,分别为受托责任观以及决策有用观,然而不管是其中哪一种观点,一旦社会责任被引入,都会对其产生影响。如果从受托责任观的角度来看,引入社会责任之后,委托方则是才能够单一的股东转变成了企业所有资源的提供者,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有很多方面,比如员工福利待遇、产品质量以及政府税收等各个方面。而为了能够与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相匹配,会计也必须要向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的相关者转变。如果从决策有用观的角度看,在社会责任引入之后,信息使用的范围就被扩大了,同时其很多潜在投资者,债务人也逐渐浮现出来,很多社会民众都能够成为企业信息的使用者,并且社会信息化,使得人民对于社会信息质量要求也更高,企业会计必须要不断挖掘自身实力,不断完善与改革自己的工作方式与理念,为使用者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在这样的发展形势下,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受到社会责任的影响,其在受托责任观、决策有用观方面也必然会向着综合效益的方向发展,进而推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相互融合。 (二)对财务会计要素的影响 依据利益的相关理论解释,各方利益相关者不断是在投入还是付出方面的资源,都被定义为资产,具体来说它包括人力资源、生态环境等等,并且都被纳入了企业资产会计核算的范围。在引入了社会责任之后,资产的范围被扩充,并且其利益相关者理论基础上的利润反映出来是企业生产活动所带来的总体价值,而不仅仅是政治经济学中的剩余价值。也就是说企业增加价值中既包括了股东、债权人,又包括员工的个人利益以及政府的公共利益,另外企业在进行所有社会活动过程中所带来的效益,也被视为增值效益。由此可知,在社会责任引入之后,“利润”这个会计要素直接受到了影响,企业的负债、收入和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外延也会扩展或进一步细化。 (三)对财务会计假设的影响 在引入了社会责任理念之后,企业内部会计主体的范围会发生变化,这个变化是范围的逐渐扩大,新的核算范围中引入了很多非经济效益影响类的因素,并且需要一一进行记录、确认以及报告,因此企业财务会计主体必然会有所增加。另外企业面临新的社会需求,其目前现行的货币以及计量形式也应该有所完善,必须要从社会效益以及社会成本等方面进行全面考量,并使用普遍化的劳动量度与计量形式。同时环境价值假设被引入,由于传统会计核算体系中企业在付费方面只针对直接消耗的生产进行核算,可是在社会责任引入之后,间接消耗的环境资产也被纳入了核算范围,并且还不必须要建立在承认环境资源固有价值的基础之上。 (四)对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影响 调查分析法。指通过对那些享受了企业效益或者承担了社会成本的个人或组织进行调查,搜集有关信息,通过对信息的分析来确定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的数额;替代品评价法。当某项社会成本或社会效益无法直接决定时,可以通过估计替代品(某些与所要估计的项目大致具有相等效用或牺牲的项目)的价值来确定;历史成本法。是按取得某项资产时实际支付的现金数额或其等值来计量该资产的价值;复原或避免成本法。是指根据恢复原状或预防损害所需的成本进行估计的方法。 (五)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影响 基于前面的变化,引入社会责任必然、对会计报告产生相应的影响。例如:由于利润要素的拓宽,企业必须单独反映其社会收入、社会支出和社会净收益,或者改进现有的利润表,增加反映这些内容的项目;又如:资产和负债要素的扩大,至少要求在原有的资产负债表中增加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环境收益等项目。 总而言之,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在运用会计基本理论的过程中,必然会受到社会责任的影响,这个时候会计财务而能源应该全面充分的掌握以上所阐述的五点内容,意识到社会责任给会计理论所带来的影响与制约,这样才能够在满足经济活动需求的同时,实现自身的社会责任与义务。 三、公司治理机制重塑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企业内部首先应该进行股权结构的优化,改变以往一股独大的局面,一股独大导致权利过于集中,并且难以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因此改变股权结构的优化非常重要。其次,要合理的完善董事会结构,为了各方利益的保障,以及责任的发挥,必须要构建新的董事会结构。另外企业内部激励机制以及考核机制的构建也非常必要,员工的工作得到认可,并获得相应的鼓励,其参与社会活动的兴趣也会更加浓厚。最后要强化企业责任信息的披露,会逐渐缩小小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不对称问题,促进其更好的参与企业经济决策,并降低各种成本。 (一)针对企业一股独大的局面进行全面改革,由于一股独大的问题,使得大股东在很多方面都具有明显优势,比如地位、权利以及财产等等,这样的竞争手段是片面的,并且无法估计其他利益主体。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应该转变这样的模式,尽可能实现股东之间的协调和制约。 (二)要不断完善和优化董事会结构,突破以往以股东至上的观念,倡导股东与各方利益之间的评分与优化,监理联合治理机制,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实现权利分摊以及利益分摊,照顾到其他利益主体的感受,在企业内部各方利益主体在进行相关事件研究的时候,通过独立懂事以及民间组织的形式进行参与和决策。 (三)要针对企业内步现有的考核体制以及激励政策进行改革和完善,在企业中员工以及管理人员都需要一定的激励政策获得相应的回报,考核体系是确保员工工作质量的关键,针对现有的考核体制和激励机制进行细化,在客户满意度,员工满意度以及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制定社会责任指标,并建立长期激励和短期激励相结合的机制,鼓励企业管理当局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四、结束语 本文针对基于社会责任的企业财务会计理论进行了分析,并将其必要性以及相应的对策进行了研究,希望能够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有所助力。 财务基本理论论文: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研究 [摘 要] 目前,国内外会计学界讨论会计理论结构问题的说法不一,大部分采用了理论结构概念框架的方法。20世纪80年代以后,各个国家以及一些会计国际组织开始研究并且制定、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会计实务的发展水平和会计理论工作者的认识水平逐渐完善。财务会计基本理论按照会计假设、会计职能、会计目标、会计准则、会计要素、会计环境、会计程序等构成来研究。 [关键词] 会计假设;会计职能;会计目标 从会计历史发展过程来看,财务会计历史最悠久,会计理论的研究也是从其开始的。财务会计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受限于会计实务的发展水平和会计理论工作者的认识水平。由于会计理论研究人员使用规范研究的方法,使得会计理论研究有了长足的进步。 1 会计假设 会计假设是对财务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和空间范围所作的合理假定。也是科学研究中的一种逻辑思维方式,它是通过建立会计建设,确定财务会计确认计量的前提条件,也是构造一个理想客体,根据会计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律和要求提出的,为进一步研究财务会计理论问题提供了理论基础。在会计假设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才加以确认、计量、报告,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只有那些影响企业本身的经济利益的各项交易或事项才能加以确认、计量、报告。在会计假设中明确会计主体才能将会计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与会计主体所有者的交易或事项以及其他会计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区分开来。例如,企业所有者的经济交易或者事项是属于企业所有者主体所发生的,不应纳入企业会计核算的范围,但是企业所有者投入到企业的资本或者企业向所有者分配的利润则属于企业主体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纳入企业会计核算范围。我们再来看会计假设中的持续经营,企业是否持续经营在会计原则、会计方法的选择上有很大差别。明确基本假设就意味着会计主体将会按照既定用途使用资产,按照既定的合约条件清偿债务,会计人员就可以在此基础上选择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例如,判断企业是否会持续经营,就可以假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会在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成长发挥作用,并且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固定资产就可以根据历史成本进行记录,并采用折旧的方法,将历史成本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或相关产品的成本中。如果判断企业不会持续经营,固定资产就不应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记录并按期计提折旧。如果一个企业在不能持续经营还假定企业持续经营,依然按照持续经营基本假设选择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原则的方法,就不会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今流量,会导致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根据持续经营假设,一个企业将按当期的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无论是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还是投资者、债权人等的决策都是需要及时的信息的,都需要企业持续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分期确认、计量和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明确会计分期假设意义重大,由于会计分期,才产生了当期与以前期间、以后期间的差别,才使不同类型的会计主体有了记账的基础,进而出现了折旧,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在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之所以选择货币为计量基础是货币本身属性决定的。货币是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是衡量一般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要想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在量上无法进行比较只有选择货币尺度计量,才能充分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所以基本准则规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选择货币为计量基础。总之会计所处的经济环境较为复杂,会计核算的基础条件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给会计确认和计量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如不加以假定,企业的会计工作将无法正常进行。会计假设对于进行科学的会计理论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规定了会计理论的外延,也是建立科学的会计理论体系的重要基础。 2 会计职能 会计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中所具有的功能以及发挥的作用,它是会计的客观内涵。会计职能是在经济发展不同阶段对会计的要求密切相关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范围不断扩大,会计职能也将不断增多。同时会计职能也是会计工作本身所固有的,客观存在的一种功能,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从目前来讲人们对其内涵的认识还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和一致的认识标准,从现代经济管理对会计所提出的要求来看,市场经济下会计所担负的主要经济责任与我们认为的现代会计的基本职能有所差异。因此,为了达到反应与控制的目的,现代科技在发展中逐步构建了它的工作体系。 从现代会计发展趋势来看,会计的职能应总结为“反映”和“管理”两大职能比较合适。反映职能是指将会计信息向使用者进行充分的揭示和披露;管理职能是指会计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会计反映职能和管理职能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反映职能是管理职能的基础,为管理职能的发挥提供服务,管理职能是会计的固有职能,是会计的首要职能。实践证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越高,对会计与管理结合的要求也越高,会计管理职能也就发挥得越充分。不同会计人员由于其岗位责职不同,一般地应分别发挥不同的职能,这就为监事会和会计委派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3 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对财务会计进行业务处理提出的规范要求和判断标准,是财务会计的一种技术规范。会计准则是会计实践工作经验的抽象和总结,它又反过来指导和规范会计实践,为会计人员处理具体业务提供操作规则。对于一个成熟的社会来说,会计准则不仅是技术标准,在其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带有经济性和政治性。美国的会计准则是世界上最具有代表性的,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国从20世纪80 年代初由会计学界开始明确提出会计准则的概念,为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国际会计协调确立依据。我国的会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基本准则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准则就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和特殊行业的会计核算作出了规定。从理论上看,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较完整的体系,但其相互之间还存在需要协调的矛盾。如真实性原则与谨慎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有用性原则之间都有需要协调的问题。 4 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又称为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孤傲与会计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的抽象范畴,它在会计准则的基本概念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会计目标也是财务会计工作总的目的性要求,它是会计职能的具体化,往往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由于会计目标和会计职能的内在联系,西方会计学界强调会计目标,我国会计学界则强调会计职能,这是由于对财务会计体系运行的目的不同造成的,是期望达到主观要求还是发挥客观功能。目前会计界普遍接受会计目标的概念,但不同学派对会计目标的理解也有不同。如“决策有用性学派”认为,会计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经济责任学派”则认为,会计目标是反映和报告受托经济责任及其履行情况。我国会计准则中会计目标的定义是:为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外部投资者以及内部管理部门提供会计信息。目前,世界各国大多采用决策有用性观点,笔者也倾向于这种观点。原因在于,财务会计理论结构问题的研究应具有前瞻性,应该从长远观点出发,以确保其框架的稳定和适用。 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同的国家和机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是不同的。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表述为:相关性与重要性、形式与实质、可靠性、避免偏向性、可比性、一贯性、可理解性。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则强调相关性和可靠性。笔者认为,既然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有用的信息,那么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应该是:相关性、可靠性和一贯性。相关性是决策有用性的最重要质量特征,能保证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得的是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可靠性能保证信息使用者获得可靠的信息,避免虚假和误导,以利于作出正确的决策;一贯性能使信息具有可比性,保证多个会计数据具有相同的基础。 财务基本理论论文: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基本理论初探 摘 要:文章从分析公共组织及其财务特征出发,探讨了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的内涵、特征,提出了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目标及其内容。 关键词:公共组织 财务管理 理论 一、引言 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弱化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1989年美国审计总署和总统管理与预算办公室对联邦政府的“高风险”项目进行研究,识别出多达78个不同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潜在的联邦政府债务达到数千亿美元。为解决上述问题,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首席财务官法案》,目的在于提高联邦政府的财务管理水平。我国近些年来审计署披露的中央、地方政府部门及某些高校、基金会的违规违纪案件更是令人触目惊心。人们不禁要问这些过去的“清水衙门”为何成了事故频发区,它们到底是怎么管理的,违规违纪案件为何屡禁不止? 在这一背景下,理论界对公共组织财务管理问题展开了研究。英国学者John.J.Green出版的《公共部门财务管理》一书中,以英国为例对公共部门的财政控制、预算等问题进行了概括和总结。我国学者李建发对公共组织财务与会计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在其发表的论文“市场经济环境下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规范”,“公共财务管理与政府报告改革”等研究成果中对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的性质、特征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加强公共组织财务管理若干建议。姜宏青在“公共部门理财学科的兴起与建设”一文中从学科建设角度分析了建立公共部门理财学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公共部门理财学科的构建设想。这些研究无疑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理论研究,但总体来说,我国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理论研究刚刚起步,现有研究成果中就公共组织财务管理某一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研究的比较多,探讨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理论问题的研究成果尚不多见。基于此,本文在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着对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的内涵、特征、目标及内容进行探讨。 二、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的含义和特点 公共组织财务管理也称为公共部门财务管理或公共财务管理,是指公共组织(或部门)组织本单位的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 (一)公共组织 社会组织按组织目标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为组织成员及利益相关者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营利性组织,一般称为私人组织,包括私人、家庭、企业及其它经营机构等;另一类是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非营利组织,一般称为公共组织,包括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 在我国公共组织主要指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从理论上讲,国有企业也属于公共组织,但由于其运行和管理方式比较特殊,一般不把其包括在公共组织中进行研究。 公共组织具有组织目标的非营利性和多样性,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非竞争性,行为活动的规则导向性以及通过行使公共权力来管理公共事务等特点,这些特点使得公共组织的财务活动明显区别于私人组织。 (二)公共组织财务的特点 公共组织财务包括财务活动的组织及其所形成的财务关系的处理,其中财务活动主要指围绕组织资金的流入、流出所进行的组织、计划、控制、协调等活动。公共组织财务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财政性。公共组织的资金运营与财政资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1)大部分公共组织(主要是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2)由于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是公共财政的具体实施者,因此公共组织财务活动就是财政政策的具体执行和体现。(3)公共组织财务活动的结果和效率直接影响到财政目标的实现。 2.限制性。公共组织是用别人的钱给别人办事,缺乏责任约束和激励机制,为防止公共组织滥用公共资源,各国政府对公共组织的资金管理一般较为严格。与私人组织相比,公共组织在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上受到较多的限制。(1)公共组织资金的筹集、使用方向和金额应严格以部门预算为基础,并非组织自主决定。(2)公共组织(主要是政府部门)在资金管理权限上受到限制,如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政府部门采购大宗商品和劳务的活动要由财政部门代为进行,政府部门在资金管理权限上受到相当大的限制。 3.财务监督弱化。私人组织的财务活动一般会受到来自产品市场、资本市场、投资者、债权人、社会中介等多方面的约束和监督,与私人组织相比,公共组织由于来自所有者和市场的监督弱化,导致其财务监督弱化。(1)资金提供者监督弱化。公共组织的非营利性决定了公共组织资金的提供者不能从组织的运营中获得经济上的收益,他们既不享有经营管理权,也不享有收益分配权,这样公共组织就缺乏最终委托人的人,不存在“剩余索取权”的激励机制。因此,与企业投资者相比,公共组织资金提供者对组织的经营和财务活动情况关注度较低,对组织运营的监督相对弱化。(2)市场监督弱化。公共组织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如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等往往具有垄断性,一般不需要由具有竞争性的市场来评价其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公共产品市场的这种非竞争性,使得公共组织缺乏来自市场的竞争和监督,这也是造成公共组织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 4.财务关系复杂。公共组织财务活动涉及面广,影响大,所体现的财务关系也比私人组织复杂。(1)利益相关者众多。公共组织在组织资金运动,提供公共产品的过程中既涉及到与财政部门及其它职能部门的关系也涉及到与供应商、金融机构及社会公众等关系,利益相关者众多。(2)既存在经济关系又存在政治关系。私人组织财务活动体现的是市场规则下的经济关系,而公共组织财务活动所体现的既是经济关系又是政治关系。公共组织的资金从根本上是来源于纳税人等社会公众,其产品也是服务于社会大众,其财务活动的背后反映的是政府的政策选择,体现着政府的意图。因此公共组织资金的流动和分配就不仅仅体现着经济关系还体现着一种政治关系。 (三)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的特点 1.以预算管理为中心。在本质上,公共组织是受公众的委托利用公共资源来提供公共服务,但它缺乏利润等明确的指标来反映公共组织委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因此,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通过预算模拟市场机制来组织、指挥公共事务活动,通过预算将公共组织所承担的受托责任具体化、数量化、货币化,使之成为人的具体目标和委托人控制的具体标准。预算管理是公共组织管理的优秀和基础,必然也是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的中心。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就是围绕着预算的编制、执行、检查、考核进行的,公共组织的资产管理、收入支出管理、绩效考核等都是以预算为基础展开的。 财务基本理论论文:对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热点问题的思考 “会计不是一门艺术,而是一门社会科学”,这个观点现今已经被大多数会计学者所接受,既然视为一门科学,会计学者通过大量的实践所产生的会计现象(行为)概括凝练出一系列完整的、逻辑性的概念和原则,构成了我们常说的会计基本理论。作为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会计,同样也有着反映自身特点和本质的基本理论体系,主要包括:财务会计目标、财务会计基本假设、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会计要素的确认以及计量、财务会计报告的列报等,这些理论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实践的日益复杂也在不断地发展,对它们的认识在不同的经济阶段也有着不同的理解和体会。 一、 对财务会计(财务报告)目标的再认识 在财务会计理论结构中,会计目标是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也是会计理论体系基础。会计目标虽然是人们主观认识的结果,但它并不是一个纯主观的范畴,会受到特定历史条件下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律、政治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并随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当前比较流行的财务会计目标主要有两派,即“受托责任派”和“决策有用派”。受托责任学派认为,会计的目标是以适当的方式有效反映受托人的受托责任及其履行情况,因此受托责任学派更强调信息的可靠性,它在重视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格外重视损益表。决策有用学派认为,会计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信息。决策有用学派更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即要求信息具有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更关注与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有关的信息。笔者认为,决策有用和受托责任二者其实是互相关联的会计目标,受托责任是实质,决策有用是形式,受托责任是会计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动因,提供反映受托责任的信息是会计的根本目标。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笔者认为我国会计目标的现实选择更适合定位于决策有用性,具体来说引用我国著名会计学家葛家澍老师的观点“(1)对国有企业来说,必须满足国家企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监督企业的需要;(2)对所有企业来说,都有义务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的需要。” 二、 对财务会计基本假设的重新思考 财务会计的基本假设是会计的基本前提,是财务会计特征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它是从客观经济环境中抽象而得的,其本质上应该是客观的,但同时它也是会计理论研究者对客观经济环境进行总结而得出的结论,因此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随着会计环境的变迁,我们也需要与时俱进地对会计基本假设进行重新的认识和思考。 过去传统的、国际公认的四个基本假设即“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发展到至今仍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除了这四项基本假设外,还应结合市场特点增添新的必要的补充假设,尤其关于确认基础与计量属性方面的假设,来保证财务会计能够顺利、及时地提供有用的信息。APB Statement No.4 的观点更是开创性把会计基本假设具体化和扩展为财务会计的13项基本特征,以更全面的概括经济环境对财务会计程序的影响,13项基本特征中除了4个公认基本假设外,还包括:经济资源与义务的计量、权责发生制即应计制、交换价格、估算、判断、通用的财务信息、基本相关的财务报表、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等9个方面。结合我国的国情,政府对市场干预的经常性和具有很大的力度,因此除共有的基本假设外,还产生了我国特有的基本假设内容即“宏观调控”,这项基本假设决定了我国的财务会计既应为微观经济管理服务,又应为宏观经济管理服务。由此,会计基本假设理论的发展到今天,内容已得到大大的丰富和扩充,更清晰地更深刻地阐述了财务会计与经济环境之间直接或间接的相互影响。 三、 对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总结和分析 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使会计信息成为有用信息的各种特征,是为会计目标服务的,是为达到决策有用性和反映管理当局的受托责任而对会计信息所作的约束性和规范性要求。 以美国FASB第2号概念公告为代表的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最为详尽,它把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财务报表内容的质量,另一类是财务报表表述和在其他财务报告中披露的质量。关于第一类,可靠性与相关性是主要的质量,可比性(含一致性)是次要质量。不论主要或次要质量都要具有可理解性。重要性是有用质量的前提,效益大于成本是选择信息的约束条件。第二类信息的特征包括完整性、充分披露、实质胜于形式、谨慎和透明度。完整性说明无论表内表外,不应遗漏按照准则制度必须列报的所有项目;充分披露说明虽然未曾违反准则和制度隐瞒列报该列报的项目,仍需尽可能披露对使用者决策有用、并非法定披露的其他事项和情况;实质重于形式说明必须反映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而不能只反映其法律形式而导致错报、误报;谨慎性说明在准则或制度允许的前提下,宁可多报可能的损失,而不可多报可能的收益;透明度是总体质量信息。此外,美国、英国、IASC、加拿大、澳大利亚的CF中所认可的主要质量并不完全相同,但有一共同点,即把相关性列在可靠性之前。而在我国理论界,更主张把可靠性列在相关性之前,即在可靠性的前提下,选择最相关的信息。因为现阶段,我国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问题比相关性更为突出,可靠性是衡量会计信息质量最重要的标准,多年来会计信息失真总是困扰着各方面的信息使用者,尤其是近年来美国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欺诈案件给予我们的深刻教训,更加促使我们认识到财务报告的改进应以提高可靠性为主,应反映经济业务的真实性,不可靠的信息对信息使用者来说不仅是误导,甚至会带来风险和灾难。 四、 关于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的探讨 财务会计的属性,按照由经济环境决定的基本假设,其计量属性的基础应是市场价格,其中应用最广的是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历史成本是财务会计传统的计量属性,而公允价值则是近年来越来越被FASB所极力倡导和推广的计量属性。这两种计量属性孰优孰劣?我们不能抽象地进行断定,计量属性的应用必须针对各种计量对象的不同性质和特点来考虑。 历史成本最大的优点是可靠性,可以尽可能避免人为的主观估计与判断,同时也能大大节约交易成本;但历史成本也有不容忽视的局限性,其最大局限性在于它面向的是过去,对未来的决策缺乏足够的相关性。公允价值则被认为是用来弥补历史成本而面向未来的一种计量属性,它采用的是在缺少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交易双方意欲发生而尚未发生的估计价格,依靠的是估计与判断(选择),因此可靠性就难免令人担忧。从财务会计的本质来看,当可靠性与相关性发生矛盾时,应当从具有可靠性的计量属性中选取最相关的属性。因此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根据其优缺点来选择,其各有其适用性。历史成本可以应用于已完成交易或事项的资产与负债的计量,而公允价值更适用于以不可改变的契约为基础的、尚在进行交易之中,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和风险的衍生金融工具中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计量。在我国,公允价值的应用更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公允价值主要应用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这主要是由于我国许多企业运用公允价值的条件还不成熟,相关法律的监管力度和人员素质等也都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若不加限制的允许企业采用公允价值会计,很可能管理层就将其演变为“合法合理”操纵利润或计提秘密准备的工具,从而导致会计信息丧失真实性与可靠性,与公允价值计量原则的目的背道而驰。因此在当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公允价值已跃升为与历史成本并驾齐驱的计量属性情况下,我国仍实行以历史成本为主,其他计量属性为辅的计量原则,是与我国国情相符的。总之,公允价值的出现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它是历史成本会计的延续和发展,代表了财务会计未来的发展方向,起到了连接会计过去和未来的桥梁作用,它的应用必将使财务会计信息更具有价值,为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提供更加直接的帮助。 财务基本理论论文: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分析与探讨 摘要:财务会计理论框架是构建会计理论体系和指导会计实践的基础。财务会计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受制于会计实务的发展水平和会计理论工作者的认识水平,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结构应包括会计职能、会计准则、会计目标、会计要素、会计环境等内容。 关键词:会计理论;会计准则;会计环境 20世纪80年代以后,各个国家以及一些会计国际组织开始研究并且制定、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会计理论工作者希望会计理论能对会计准则的制定起引导或指导作用。目前,国内外会计学界讨论会计理论结构问题的说法不一,大部分采用了理论结构概念框架的方法,即按照会计假设、会计职能、会计准则、会计目标、会计要素、会计环境、会计程序等构成来进行研究。 一、财务会计的客观内涵――会计职能 从现代会计发展趋势来看,会计的职能应总结为“反映”和“管理”两大职能比较合适。反映职能是指将会计信息向使用者进行充分的揭示和披露;管理职能是指会计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反映职能是管理职能的基础,为管理职能的发挥提供服务,管理职能是会计的固有职能,是会计的首要职能。不同会计人员由于其岗位责职不同,一般地应分别发挥不同的职能,这就为监事会和会计委派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会计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中所具有的功能和能发挥的作用,它是会计的客观内涵。会计职能是与经济发展不同阶段对会计的要求密切相关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范围不断扩大,会计职能也将不断增多。我国会计职能的研究是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受马克思关于“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论述的影响,对会计职能基本倾向于“核算”和“监督”两大职能。到20世纪80年代,又出现了从“一职能说”、“二职能说”直到“八职能说”以至“全职能说”并存的局面。但这些研究始终以马克思对簿记的论述为基础进行,没有考虑会计实践的发展,因此不利于会计理论结构内容的完善。 二、财务会计的技术规范――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对财务会计进行业务处理提出的规范要求和判断标准,是财务会计的一种技术规范。会计准则是会计实践工作经验的抽象和总结,它又反过来指导和规范会计实践,为会计人员处理具体业务提供操作规则。对于一个成熟的社会来说,会计准则不仅是技术标准,在其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带有经济性和政治性。美国的会计准则是世界上最具有代表性的,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由会计学界开始明确提出会计准则的概念,为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国际会计协调确立依据。我国的会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基本准则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准则就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和特殊行业的会计核算作出了规定。从理论上看,会计准则体系是一个较完整的体系,但其相互之间还存在需要协调的矛盾。如真实性原则与谨慎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有用性原则之间都有需要协调的问题。 三、财务会计的工作要求――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工作总的目的性要求,它是会计职能的具体化,往往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由于会计目标和会计职能的内在联系,西方会计学界强调会计目标,我国会计学界则强调会计职能,这是由于对财务会计体系运行的目的不同造成的,是期望达到主观要求还是发挥客观功能。目前会计界普遍接受会计目标的概念,但不同学派对会计目标的理解也有不同。如“决策有用性学派”认为,会计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我国会计准则中会计目标的定义是:为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外部投资者以及内部管理部门提供会计信息。笔者也倾向于这种观点。原因在于,财务会计理论结构问题的研究应具有前瞻性。 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同的国家和机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是不同的。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表述为:相关性与重要性、形式与实质、可靠性、避免偏向性、可比性、一贯性、可理解性。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则强调相关性和可靠性。笔者认为,既然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有用的信息,那么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应该是:相关性、可靠性和一贯性。相关性是决策有用性的最重要质量特征,能保证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得的是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可靠性能保证信息使用者获得可靠的信息,避免虚假和误导;一贯性能使信息具有可比性,保证多个会计数据具有相同的基础。 四、财务会计的具体内容――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按照经济特性对经济业务内容进行分类的项目,它是财务会计具体内容的基本分类。由于各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同,经济管理要求也存在较大差异,所以不同国家的会计要素项目是不同的。会计要素的划分应充分考虑项目内容的基本特征,即项目的同质性、独立性和系统性。这是因为只有根据同型内容和同质特征进行分类才能够对财务会计的具体内容进行有效的分类核算;而各会计要素在其本质特征上又应该区别于其他会计要素,这样才有其独立设置的意义;同时各个会计要素之间应存在十分严密的逻辑关系,能充分体现会计等式的内在联系。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特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六项,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为静态要素(又称资产负债表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为动态要素(又称利润表要素)。只有明确规定了会计要素的内容,才能规范会计实务,会计人员才可能在极其复杂的会计实务中得心应手地进行业务处理。 五、财务会计的社会背景――会计环境 会计环境是指会计所处的各种客观条件,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会计有其不同的环境状况。会计环境对会计思想、会计理论、会计组织、会计实务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力,会计发展史上历次重大的变革和创新均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而会计的发展对会计环境也具有很大的反作用,它往往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持,经济资源的配置,财经法规的实施等起重要的影响。正因为如此,各国会计学家都非常重视会计环境的研究,往往将其作为会计问题研究的出发点。 会计界一般认为,会计环境包括生产力环境、经济环境和政治环境三类因素。在会计环境各因素中,对会计影响最大的是生产力环境,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直接决定会计理论和方法的发展水平。其次是经济环境,包括经济管理体制、企业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等,它决定会计的研究方向。社会的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等上层建筑对财务会计实务和会计准则的确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它能充分体现不同上层建筑的意志和思想。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会计的产生和发展无不与会计环境相关。会计基于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又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而演进。会计与会计环境之间存在着双向的作用关系,一方面,随着会计环境的发展,会计也日益发展和成熟;另一方面,新的会计方法也可以促进或阻碍相应会计环境的改变,进而能动地推动社会的发展。 财务基本理论论文:论现代财务管理基本理论体系 摘要:财务活动是伴随着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财务管理是财务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财务管理理论是研究人类各种财务活动的普遍规律以及财务管理规律的理论学科,财务管理理论从诞生到现在仅有一百余年的历史,还处于成长阶段,还有很多需要充实和补充的内容,本文将就现代财务管理基本理论展开系统讨论。 关键词:现代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理论 问题 措施 一、引言 众所周知,财务管理理论仅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是一个年轻的学科,还有很多需要充实和丰满的地方,笔者将结合工作实际,就现代财务管理基本理论进行讨论和分析,当前财务管理理论存在的问题,提出财务管理基本理论体系设计措施。 二、当前财务管理理论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概念不规范 当前很多财务管理学教材以及其他相关出版物对于财务管理相关概念的命名和阐述各不相同。由于我国对财务管理理论的研究比较晚,很大成分上借鉴西方成熟的财务管理理论,研究过程中需要翻译大量的外文文献,造成很多专业名词在命名上差异。很多词汇尽管翻译不同,但是财务管理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能够轻松明白所要表达的意思,不影响阅读。但是,也有很多专业词汇属于不常见词汇,专业性很强,而且与很多词汇在大方向上表意相同,仅仅在细节部分不一样,这样的词汇的翻译工作的准确性就十分重要,财务管理概念规范化建设十分必要和重要。 2、部分财务管理理论欠缺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资本市场日益繁荣,资产交易更是家常便饭,然而还有很多财务管理出版物中缺乏资产评估理论;市场经济是典型的短缺经济,在短缺经济环境下,对资源优化配置的研究十分重要,同样的,很多相关书籍中缺少这一概念的研究。当前,部分资产管理理论欠缺的现象依然存在,这与我国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知识经济飞速发展的现实格格不入,实践探索的高度与理论研究的缺乏的矛盾日益尖锐。 三、财务管理基本理论体系设计 1、财务管理基本理论体系内容 第一、财务管理要素和相关概念。现代财务管理是相关工作人员在企业这一特定环境下,运用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结合企业财务活动实践,对资金运动进行有效管理,以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活动。要按照这一概念规范好财务管理的各项要素和概念。 第二、财务管理的任务和职能。财务管理的职能在于企业在聚财方面、用财方面、生财方面、监督方面以及综合平衡方面等。而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评判财务工作成果的标尺。 第三、财务管理环境理论。要充分研究企业财务管理的环境,并分析环境对理财的影响,并研究应对措施。 第四、财务管理假设。财务管理假设是从事财务管理相关研究工作的前提,主要涉及:财务个体假设部分,持续经营、奋起管理假设部分;自主理财假设部分;特定环境假设部分以及消息可靠假设部分几个内容。 第五、财务管理原则。财务管理原则是财务管理人员从事财务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范和行动准则,是有效实行财务管理的保证。 第六、资本时间价值理论。对于资本时间价值的研究十分重要,在资本管理理论研究领域也是如此。 第七、资产结构理论。资产结构论是研究企业内部各种资产构成的理论,能够帮助企业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配置。 第八、投资理论。投资理论是研究各种不同类型投资的相关特点和规律的理论,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投资的优化组合,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第九、资产评估理论。资产评估理论是资产管理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按照科学而固定的评估原则以及相关程序对待评估资产进行价值上的评定和估算,为企业在特定资产业务上提供价值标尺。 第十、资本运筹论。资本运筹对企业资产管理十分重要,涉及到资金的筹集、调用等方面。资本运筹论主要内容涉及资本运动理论、资本筹集理论以及资本运用理论等。 2、财务管理基本理论体系要求 第一、概念准确。财务管理理论研究的严肃性要求基本理论概念准确性和规范性,要充分保证专业词汇、专业概念表意的准确性、唯一性。 第二、内容全面。现代财务管理理论要充分考虑到内容的全面性,与此同时要充分考虑到当前经济飞速发展、财务管理工作日新月异的现实状况,及时更新和补充必要内容。 第三、结构完整,内部联系完整合理。财务管理理论是一个综合性理论,必须充分考虑理论体系的完整性,要能够准确反映各个理论之间的紧密联系,从而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各个财务管理要素之间要基于财务管理信息的不同,合理选用财务方法实现有效管理。此外,做好现代财务管理工作,还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结语 财务管理理论是研究人类各种财务活动的普遍规律以及财务管理规律的理论学科,财务管理理论从诞生到现在仅有一百余年的历史,还处于成长阶段,还有很多需要充实和补充的内容。本文分析了当前财务管理理论存在的问题,探究了财务管理基本理论体系设计方面内容。 财务基本理论论文:财务职能基本理论及其拓展分析 [摘要] 企业财务随着环境的变化,内容不断扩充、体制日益完善、职能渐渐拓展。本文通过企业财务职能的归纳分析,对其今后的发展趋势做了预测展望。 [关键词] 财务 财务职能 财务本质 财务目标 一、企业财务及财务职能 财务,也即财务活动,是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及其产生的特定经济关系的统称。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资金是财务活动的基本细胞,企业资金从货币资金开始顺次经过购买、生产、销售三个阶段,不断循环往复,包括资金筹集、投放、耗费、收入及分配五个方面的经济内容。同时在复杂而规律的运转过程中也形成了企业与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等的各种财务关系。财务职能是指企业财务在运行中所固有的功能。财务的职能源于企业资金运动及其所体现的经济关系,表现为筹资、用资、耗资、分配等过程中的管理职能,包括: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分析等。传统的财务职能理论在引入产权思想后,以财务分层理论为基础,从财务管理主体(所有者和经营者)角度来研究财务职能更具科学性。从该角度定义的财务职能更倾向于使所有者和经营者为实现企业目标而共同进行的财务管理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把所有者的财务职能定义为决策、监督、调控,经营者的财务职能为组织、协调和控制。 “二权分立”更好地使财务职能得以迅速实现,提高了效率。 二、财务职能及相关概念 1.财务本质及财务职能。财务本质是关于财务工作实践具有根本规定性的范畴,是对财务对象、财务属性、财务职能、财务特征的高度概括。财务研究的优秀问题是企业的资金如何运动,如何处理企业与各方面的经济关系。财务本质和职能有机联系在一起。财务本质决定财务职能,财务职能是财务本质的具体体现。 2.财务目标与财务职能。财务目标是财务管理活动的起点和终点,它不仅统领财务应用理论,而且还是联系财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纽带。而财务职能是由财务本质所决定的,其内涵是如何实施财务管理,高效地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是财务管理达到其目标的前提,有了明确的职能才能更好地实现目标。 3.财务环境与财务职能。财务环境是企业从事财务管理活动过程中所处的特定时间和空间。财务环境既包括企业理财所面临的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文化等宏观环境,以及企业自身管理体制、经营组织形式、生产经营规模、内部管理水平等微观环境。就所有企业来说,其宏观财务环境是相同的,但每一个企业的微观财务环境则是千差万别。企业财务职能的发挥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并受环境变化的影响和制约,同时对于环境的形成和变化也有着明显的推动作用。 三、企业财务职能拓展 财务职能与财务本质、财务环境、财务目标等均属财务基础理论问题。因此伴随着财务环境的变化、内涵的丰富和目标管理、价值管理等管理理论的发展,财务的职能在决策、监督、调控、组织、协调和控制基础上,必然要进行创新。这样才能使财务的职能完成由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由生产管理转向风险管理、由面向过去转变为面向未来,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1.资本运营、资源配置职能。资本运营、资源配置职能是伴随企业的宏观管理理念而出现的,通常和企业的战略管理思想紧密联系在一起。企业可以通过资本运营,将本企业的各类资本和资源与其它企业的资本进行流动与重组,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动态重组,使企业的运行处于最佳状态,提高资本运营效率的目标,实现自有资本的不断增值。比如,通过资产和债务重组、资产股权置换,以及资产剥离等形式,盘活不良资产,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产质量;通过买壳上市达到整合企业资源、降低成本、迅速上市筹集资金等目的。企业还可以进行并购重组,壮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实现产业结构的日趋合理;或进入新兴行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或达到规模经营,实现经营协同、管理协同、财务协同和价值协同共赢。 2.财务分析预测职能。现有的财务分析职能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合理运用各种财务分析方法和分析工具去分析公司财务报表中的有关资料并得到相关结论。经过扩展的财务职能需要企业从两个方面进行财务预测分析,一方面运用财务指标分析体系了解企业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获利能力、成长能力等;另一方面运用杜邦财务分析体系等进行企业综合财务分析,运用计量学和模糊数学的思想工具,综合剖析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以及存在的问题,以便提出确实可行的弥补措施,减少企业的风险。财务预测分析除了评价企业过去的经营业绩,了解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外,更主要是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降低决策的盲目性,提高数据的精确性,为实现财务管理目标提供保证。 3.财务信息服务职能。信息时代,客观上要求企业的财务职能具备财务信息的收集、储备、处理和服务职能。目前,国内许多企业信息化管理落后,财务部门不能及时准确地为管理者提供可靠的决策支持,导致企业的财务风险增加。此外,信息时代的迅猛发展也导致了虚假信息大量泛滥,这就要求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者具备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保证有价值的信息能在系统内部实现资源共享,为企业的财务决策提供支撑和服务。 4.财务风险管理职能。财务风险是企业在整个财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机会和可能。企业在行使财务风险控制职能时不能一味追求低风险甚至零风险,而应本着成本效益原则把财务风险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可接受的范围之内。笔者认为,企业应该依托财务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模型,通过对经营杠杆系数、财务杠杆系数和复合杠杆系数等预警指标的计算、分析和识别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投资风险等,恰当评估所面临风险的发生概率、风险强度、风险分布、将来可能造成的损失,积极构想回避、转移或分散风险等风险防范和控制方案,加强风险防范,将可能遭受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达到以最小的成本来保障最大收益的目的,增强企业自身的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财务职能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对财务职能的研究应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多方位、多角度去把握,把它和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联系起来,和财务的其他基本理论联系起来,这样财务职能界定才会更科学、更有利于它的创新与发展! 财务基本理论论文:公司财务控制基本理论概述 摘 要 财务控制是指对企业的资金投入及收益过程和结果进行衡量与校正,目的是确保企业目标以及为达到此,财务控制目标所制定的财务计划得以实现。内部财务务控制的本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交易成本的控制活动。内部控制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是学术界、职业组织、大型企业及政府组织共同推动作用的结果。此外,内部控制领域的发展历程显示,一些影响巨大的公司经营失败或舞弊事件的发生,往往加速了内部控制理论研究以及实践应用的发展进程,并催生了一些里程碑式的文献和立法规定。我国许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经历了由小到大的快速成长期。对于小型公司而言,创建者的个人控制往往非常有效。而所谓财务控制环境,是批对财务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建立、加强和有效实施产生影响的各种条件和因素的总和。 关键词 财务控制 财务控制目标 财务控制本质 财务控制是指对企业的资金投入及收益过程和结果进行衡量与校正,目的是确保企业目标以及为达到此目标所制定的财务计划得以实现。现代财务理论认为企业理财的目标以及它所反映的企业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在一定条件下也就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财务控制总体目标是在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的基础上,优化企业整体资源综合配置效益,厘定资本保值和增值的委托责任目标与其他各项绩效考核标准来制定财务控制目标,是企业理财活动的关键环节,也是确保实现理财目标的根本保证,所以财务控制将服务于企业的理财目标。从工业化国家发展的经验来看,企业的财务控制存在着宏观和微观两种不同模式。其中财务的宏观控制主要借助于金融、证券或资本市场对被投资企业直接实施影响来完成,或者通过委托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实施审计来进行,前者主要反映公司治理制度、资本结构以及市场竞争等对企业的影响,后者实际是外部审计控制,而我们本文的主要聚焦点在于企业的内部财务控制。 内部财务务控制的本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交易成本的控制活动。现代产权经济学指出,现代企业是一系列委托关系的组织,即契约的结合体。从委托的角度进行分析,内部财务控制是以一定的市场经济博弈规则来约束和规范企业行为的,这个博弈规则就是市场经济参与者共同遵守和不断创新的委托合约。以现代股份制公司为例,股东是委托人,管理者是人,由于委托人和人的目标往往并不完全一致,经营者可能作出违背所有者利益的事情;另外由于信息非对称性的存在,人就可以利用这种非对称性信息损害所有者利益,因而产生了高昂的成本。内部财务控制从根本上说就是协调权利各方的利益,以降低交易成本,使企业价值达到最大化的控制活动。 财务控制的特征有:以价值形式为控制手段;以不同岗位、部门和层次的不同经济业务为综合控制对象;以控制日常现金流量为主要内容。 财务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内部控制的优秀,是内部控制在资金和价值方面的体现。从工业化国家发展的经验来看,企业的财务控制存在着宏观和微观两种不同模式。其中财务的宏观控制主要借助于金融、证券或资本市场对被投资企业直接实施影响来完成,或者通过委托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实施审计来进行,前者主要反映公司治理制度、资本结构以及市场竞争等对企业的影响,后者实际是外部审计控制。 内部财务控制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是根据公司治理结构的需要和生产经营活动特征而设计的、用于维持公司治理结构中相关利益主体相互制衡的一种制度安排。其基本功能是限制委托人和人之间财务信息不对称性、财务契约不完全性和财务责任不对等性,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通过限制财务信息不对称性、财务契约不完全性和财务责任的不对等性,分散委托人的风险,维护委托人的监督权;二是通过限制财务信息不对称性、财务契约不完全性和财务责任不对等性,维护管理者的控制权;三是有效实现对人的经营业绩考核,解决对人的激励问题。由此可见,内部财务控制是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 财务控制主要是指在董事会、经理层和有关责任人中建立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这种控制体系应该明确界定企业内部各种权利的分割,同时还应该明确规定:(1)对企业的每一个下属部门和每一个决策人的绩效度量和评价体系;以及(2)与个人绩效相联系的奖励和惩罚体系,包括建立作为绩效度量体系的成本中心和利润中心,确定预算在绩效度量中的作用和建立个人绩效的度量、奖励及惩罚制度 。如果缺乏健全的内部财务控制,公司治理机制就推动其存在在前提,因而不会有效地发挥作用,就有可能出现所有者被架空的问题;如果缺乏健全的内部财务控制,公司治理机制也会推动其在维护企业价值最大化上的有效性,美国经济学家哈罗德•德姆色茨(H.Demsetz)和肯尼斯•莱恩(K.Lehn)(1975)所作的所有权集中与企业特定风险相关关系的实证研究表明,企业的外部竞争环境越不稳定,就越需要内部财务控制。 可见,企业内部的财务控制问题能够通过企业内部财务控制活动来解决健全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应该能够保证财务信息的可信性,可以弥补财务契约的不完全性和财务责任的不对等性。从机制的角度分析,一个健全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实际上是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体现,反过来,内部财务控制的深化也将促进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达到降低交易成本的重要作用。 财务基本理论论文:财务分析学基本理论体系的构建与探索 摘要:财务分析学理论体系分为两个层次:基本理论体系和应用理论体系。本文针对目前的经济环境,从目标、概念、内容、假设、技术、原则等方面,探讨如何构建财务分析学的基本理论体系。 关键词:分析目标 分析内容 分析技术 分析假设 财务分析产生于20世纪初,经过多年发展,财务分析从最初的报表分析发展成为一门独立学科。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财务分析学必将向更高层次发展,财务分析的理论体系如目标、方法、内容等也应不断拓展与延伸。本文针对目前的经济环境,探讨如何构建财务分析学的基本理论体系。 一、财务分析概念 财务分析的概念与特定的经济环境相适应,由分析主体、分析依据、分析方法和分析内容等部分构成,其界定既要体现发展性,又要保持稳定性。笔者认为,财务分析是以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统计数据、外部市场经济信息等其他相关资料为依据,采用一系列专门的分析技术和方法,对企业等经济组织过去和现在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分配活动、重组并购活动及其它财务活动中的偿债能力、营利能力、营运能力、长期发展能力、价值创造能力、社会贡献能力等进行分析与评价,为企业现在(或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经营者及其他关心企业的组织或个人了解企业过去、评价企业现状、预测企业未来,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用信息的经济应用学科。由此可见,财务分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综合性与边缘性。财务分析不是对原有学科中关于财务分析问题的简单重复,而是依据经济理论和实践要求,综合了相关学科的长处产生的具有独立的理论体系与方法论的经济应用学科;有系统可观的资料依据,不仅包括报告资料,还包括其他与企业财务相关的信息。对信息的选择本着有用性原则,只要对财务分析有用,都可以成为信息的来源;有健全的方法论体系。这是财务分析与一般学科的明显区别。财务分析离不开方法,任何分析工作都需要在一系列方法支持下完成,不仅包括技术方法,还包括指导工作的方法论。是经济应用学科。财务分析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具有一套完整的应用理论体系。 二、财务分析目标 信息使用者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促使了财务分析的产生。20世纪初,纽约国家银行经理杰姆斯积极倡导对企业扩大贷款必须预测贷款人的偿债能力,必须对报表进行分析,并设计出财务报表的比较格式。从财务分析的产生可以看出,目标是其理论体系的起点,不同的目标决定了不同的财务分析内容、方法、原则、假设,并共同构成基本理论体系。随着经济的发展,新经济形式的出现,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难度增加,要求提供反映新经济内容的分析报告,进而对财务分析目标提出了更高要求。分析目标的这种变化必然影响到财务内容、方法、技术等各方面。由此可见,基本理论体系中财务分析目标是起点,其他理论都是在目标的基础上产生,且随目标不断变化。财务分析目标是指财务分析者通过对企业财务情况的分析想要达到或应该达到的预期效果。由于分析的主体是多元的变数群,决定了分析的目标也是多元的变数群,是由不同层次、不同系列、不同等级和不同阶段的目标所构成的网络体系。贯穿这一网络体系的是财务分析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总体目标起主导作用,是引导财务分析行为的航标,一般概括为以下方面:评价企业过去的经营绩效;衡量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预测企业未来的前景。具体目标是在总体目标的制约下体现不同分析主体的特定目标,具体目标具有直接性和特殊性。以经营者为例,经营者需要及时获得各种重要的财务信息,以便采取必要措施应付瞬息万变的情况。为了增强信息的有用性,经营者需要连续不断地进行财务分析信息,以便随时了解财务状况变动的原因。对于经营者来讲,分析的具体目标有通过财务分析将错综复杂的会计信息转化为简单明了的财务信息,增强有用性;通过分析观察企业目标完成情况,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并进一步了解影响经营目标的因素,以便采取措施改进工作;预测未来的发展前景,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 三、财务分析假设 (一)产权清晰的企业制度 从财务分析的产生、发展、目的和作用看,财务分析之所以如此重要并引起越来越多的重视,是因为它能服务于企业利益的各个方面。而只有在产权清晰、权责分明的企业制度下,企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才能得以确认,财务分析的主体才能实现多元化,财务分析的必要性才会更加突出。产权清晰的企业制度使得各相关利益方从不同角度关心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从而促进和完善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二)主体多元化 财务分析的主体是财务分析服务的对象。财务分析的服务面较广,凡与企业经营有关(现存关系和潜在的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进行财务分析,成为财务分析主体。分析的主体可以是本企业,也可以是联营企业的对方、具有控股关系的母公司或投资者个人,还可以是向企业提供信贷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分析目的和内容,在财务分析内容的确定上必须同时考虑多方主体的要求。 (三)经营连续性 经营连续性指企业的经营活动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会被终止,而将持续经营下去。财务分析的目的在于通过对企业过去和当前财务状况的分析从不同的角度对企业的未来经营作出判断。只有连续经营的企业,其所持有的资产才能在正常的经营中被转换、耗用或出售,通过资产的运营获得盈利,其所负担的债务才能在未来正常的经营中得到清偿,财务信息的使用者对企业经营总体趋势的分析以及偿债能力、资产周转状况、盈利能力的分析才有实际意义。 (四)完善的信息披露体制 信息是财务分析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及时、完备、准确的信息,财务分析无从谈起,因此完善的信息披露非常重要,建立在以下基础上: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提供客观、可比的会计信息;具有健全完备的信息市场,能瞬时获得所需的市场信息;有完善的信息网络,方便查询各种网络信息等。 四、财务分析内容 财务活动是一个动态系统,其与环境紧密相连。财务分析的内容也应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拓展。财务分析的内容是由财务分析的目标所决定的,而分析目标是为了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因此,应充分了解各类信息使用者在特定经济环境下的信息需求,广泛而又准确地理解其行为特征,从而概括出财务分析的一般内容。 财务分析的信息使用者主要有企业的所有者(现在或潜在)、债权人(现在或潜在)、国家经济相关部门、企业的经营者。潜在和现有的投资者在确定是否与企业建立关系或是否修订与企业的现存关系时,必然对企业经营趋势、投资风险、收益质量、长期的盈利和价值创造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分析,以判定投资的可行性;潜在的和现有的债权人在确定或修订与企业的借贷关系时,则要分析资产的安全性、长短期偿债能力、债务风险和盈利能力;从经营者的角度看,作为企业的受托者,其目标就是在资产保值和增值的同时,向所有者提供投资收益、按约定条件向债权人偿付资产,要做到这一点,经营者必须经常作各种财务分析来对经营理财的各方面工作进行评价,剖析当前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产生的原因,把握企业的发展趋势,为企业的经济决策和控制提供依据;而国家的 经济相关部门使用财务分析信息,主要是为了获得企业的收益信息,进而判定税收缴纳情况。此外,经常性地对非营利组织捐赠以支持国家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也是国家经济相关部门关注的重点,据此判定企业对社会的贡献。 从上述分析可看出,不同的信息使用者,关注的重点不同,财务分析内容也不同。财务分析包括以下方面:盈利能力,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赚取利润的能力,是企业所有者关注的重点,也是财务分析的重要部分;价值创造能力,是企业所有者追求的最终目标,将短期盈利能力与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相结合,是企业综合创造能力的体现;营运能力,是资金利用效率及资产运营协调性的能力,有助于分析主体对企业营运风险和经营业绩的判断。营运能力的大小直接影响盈利能力,通常由资产的周转快慢来体现,如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等;偿债能力,是指到期偿还债务的支付能力,包括短期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是债权人最关心的信息。评价时要综合考虑企业的信用等级、可用的贷款额度等在一定程度上对偿债能力的影响;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受到企业所有者和债权人的普遍关注。在降低风险的同时利益最大化是每个投资者追求的目标,但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方法进行计量并分析影响因素,尽可能地提前将风险降到最低;收益质量。追求收益最大化固然重要,而收益质量更能体现长久盈利和价值的保证,备受信息使用者的关注;发展能力,是指企业通过自身生产经营的不断扩大和积累而形成的发展潜能,是企业长期盈利的保证,可以通过现金增长率、销售增长率、资本累积率等指标衡量,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品牌竞争力、企业研发能力都与发展能力密切相关;社会贡献能力;考察企业对社会的贡献能力,对评价企业的社会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是国家经济相关部门最为关注的信息,包括对财政税收的贡献、对国民经济及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履行社会责任与信用操守情况等,可以通过社会积累率、纳税贡献率、就业贡献率等指标进行评价。 五、财务分析方法 (一)唯物辩证法和系统论 唯物辩证法和系统论是建立财务分析方法的基础。企业的经济现象及各组成部分是一个系统,由许多要素构成,要素间的结合形式和作用方式决定着系统的功能和效用;财务报告中的每一项指标都体现着系统中某一方面的要素,指标问的相互关系体现了各经济活动间的内在联系。财务分析必须以唯物辩证法和系统论为指导,按照事物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观点分析财务指标体现的经济现象及其相互联系。具体表现在:运用对立统一观点,进行全面分析;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事物的内在联系,进行因果关系分析;确定普遍联系的观念,实现多方面分析相结合等方面。 (二)财务分析的技术方法由定量与定性两部份构成。(1)定量分析方法。定量分析法分为两大类:具体技术方法和综合分析评价方法。具体技术方法主要有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因素分析法、趋势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是通过财务指标的对比分析确定指标间的差异或趋势的方法,用于比较的信息既可以是绝对数、也可以是相对数;比率分析法是以比率的形式说明同一期相关财务数据间的联系。相关数据的选用以及比率指标的多少因信息使用者的用途而异;因素分析法是依据指标与其组成因素之问的关系,将综合指标分解成若干个构成因素,分析各因素变动及其对指标影响的方法。采用因素分析法出指标与其构成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以此为基础建立数量分析模型;趋势分析法是根据企业连续几年或几个时期的分析资料,运用指数或完成率的计算,确定分析期各有关项目的变动情况和趋势的一种财务分析方法,既可用于对报表的整体分析,也可对某些主要指标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综合分析评价方法目前主要指杜邦财务分析法、综合指数法和综合评分法。其中,杜邦财务分析是将若干反映企业盈利状况、财务状况和营运状况的比率按其内在联系有机地结合起来,并最终通过净资产收益率这一优秀指标来反映,体现了企业的经营目标;综合指数法是选择一组经营业绩评价指标,通过对比指标的实际值与标准值计算指标的单项指数,并加权计算综合经济指数,以此评价经济效益。该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评价经济效益的大小,缺点是没有定性分析与评价;综合评分法的特点是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在定量分析上,将企业指标分为四大类28个指标,通过对比计算指标的实际值与标准值计算综合得分;在定性分析上,对定性指标赋予等级与权数,通过计算综合评议指标进行评价,总分是两者之和。 (2)定性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方法是对影响企业综合财务状况的非货币性指标进行评价的方法,如经营者的素质、管理水平、发展创新能力、综合社会贡献等。非货币性指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影响重大,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但影响数额无法用货币衡量,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定性评价。定性分析法的实施分为以下步骤:首先,选取评价财务状况的定性指标并根据影响力赋予权重,通常盈利能力的评价与经营者素质、管理水平、管理制度、销货渠道、市场占有率等关系密切,而偿债能力则与企业信用等级、社会形象、高层人员品德修养以及资产质量等联系紧密;其次,确定评议指标的等级分类和参数,设计评议指标等级表,等级可以设置为优(1)、良(0.8)、中(0.6)、低(0.4)、差(0.2);然后,随机选取评议员,填评议指标等级表,可以采取面询、函寄或社会调查的形式进行,增强客观公正性;最后,计算单项评议指标和综合评议指标,其中,单项评议指标=∑(单项指标权数*评议员给定等级参数)/评议员人数,评议指标总分为所有单项得分的总和。由此可见,定性评价也有客观依据,评价的准确性受到人为主观估计的影响,为了提高评议的可信度,可以进行多次测试。 六、财务分析原则 财务分析的原则主要有:(1)相关性。指财务分析的结果应能够对拟将进行的活动产生影响,与决策者的行为相关。相关性与信息使用者的目的有关,如对债权人来讲,其决策所需的主要是有关企业偿债能力方面的信息;投资者所需的主要是有关盈利能力方面的信息;而对企业管理者来讲,相关信息涉及财务分析的所有方面。按照相关性原则的要求,在建立财务分析方法体系和确立财务分析内容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不同分析主体对信息的需要。(2)可理解性。指财务分析的结果能够被客观理解,而不产生误解。可理解性要求财务分析过程中尽量采用通用的方法和计算口径,对于行业财务制度中已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口径,财务分析人员必须共同遵守;对于未作规定部分,应在探讨和实践的基础上尽可能达成一致做法。对于没有统一计算口径的指标,应注明所采用的分析计算方法。(3)充分性。充分性原则要求财务分析所需的信息要尽可能地充分、有用,满足分析需要,具体体现在:财务分析资料充分性;财务比率选择和运用的充分性;比较标准的充分性。(4)科学性。财务分析所采用的方法要科学合理,坚持辩证唯物论,从系统所具有的内在关联出发,对各项财务比率作因果分析;此外,坚持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力求获得科学完整的财务分析报告体系。(5)稳健性。该原则要求财务分析充分考虑企业财务活动及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充分预计不利因素及可能对企业造成的财务损失,而不考虑可能获得的风险收益,除非收益基本可以确定。(6)可操作性。作为一门应用性学科,财务分析所确定的分析程序、方法和指标体系应能满足不同立场、不同水平分析人员的实际操作需要。(7)时效性。时效性要求财务分析工作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信息的价值在于帮助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若不能够及时提供,延误决策,将失去应有价值。 作者简介: 许秀梅(1978-),女,江苏徐州人,莱阳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讲师 财务基本理论论文:社会责任对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影响 【摘要】 面对新时期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任务,企业必须披露其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客观上对会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会计理论形成了一定影响。本文以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为基础,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入手,探讨了引入社会责任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影响,以及如何从公司治理角度出发引导企业更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 【关键词】 社会责任; 利益相关者理论; 财务会计基本理论; 公司治理 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科学发展是我国新时期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而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举世瞩目,但必须承认不少企业在扩大经营规模、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存在污染环境、忽视职工生活、逃避债务、产品和服务质量低劣等社会责任问题。既阻碍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也影响了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而这些问题在传统会计体系中却得不到全面反映。面对我国新时期建设和谐社会的任务,作为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会计,必须建立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理念,在反映企业经济责任的同时,披露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被认为是研究社会责任时最重要的理论武器。该理论认为企业是各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组契约”(Jensen and Meckling,1976;Freeman and Evan,1990)。任何一个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各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因此,企业追求的应当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仅仅是股东的利益。这些利益相关者既包括企业的股东、债权人和员工,也包括顾客、供应商、政府、普通民众、自然环境等受到企业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客体,企业的经营行为必须考虑他们的利益或接受他们的约束。因为企业外部的利益相关者为企业提供了日常活动所需要的环境和资源,同时也消化了企业的产出。企业只有在这样的良性循环中才能发展壮大。特别是在当前企业大规模并购扩张的形势下,许多公司的行为不仅对资源配置、环境保护、市场稳定及经济增长有直接作用,甚至还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承担社会责任是社会对企业的必然要求。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可以和各利益相关者保持良好的关系,得到各利益相关者的信赖,从而帮助企业获得各种外部资源,优化经营环境,提高竞争优势并转化为稳定增长的财务收益。同时,强化企业员工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所以,从长远看,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是“既利己也利他”的双赢选择。 二、引入社会责任对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影响 (一)对财务会计目标的影响 关于财务会计目标,当前比较流行的观点是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但无论赞同哪种观点,社会责任的引入都会改变它们的内涵。就受托责任观看,引入社会责任后,委托方由单一的股东变成了企业所有资源的提供者,企业的受托责任包括了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企业必须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福利待遇、产品质量、政府税收、社会公众的就业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效益。与此相适应,会计必须向股东和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同时反映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就决策有用观看,引入社会责任后,信息使用者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从潜在投资者、债务人到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甚至普通的社会民众都可能成为企业信息的使用者,而且对信息的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会计必须为更多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全面的会计信息。 从发展趋势看,社会责任的引入必将促使财务会计目标从受托责任观、决策有用观向综合效益观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 (二)对财务会计假设的影响 引入社会责任,一是会扩大会计主体的范围。因为进入会计核算范围的不只是传统会计中那些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交易和事项,一些与企业经济效益没有直接关系的事项也需要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二是挑战现行的货币计量假设。因为要想正确地反映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必须广泛使用劳动量度、实物量度和其他计量形式;三是需要引入环境价值假设。因为传统的会计核算体系中,企业仅对直接消耗的生产要素付费,而没有对间接消耗的环境资产进行会计核算,社会责任的引入,要求企业必须对所占有的环境资产,所承担的环境负债以及所取得的环境效益进行全面核算,而其前提是必须承认环境资源的固有价值。 (三)对财务会计要素的影响 按照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解释,各个利益相关者投入或付出的资源,都可以在广义上理解为是一种资产,包括人力资源、生态环境资源等,它们都将作为企业的资产进入会计核算范围。因此,引入社会责任首先会扩大“资产”这一会计要素的范围;其次,利益相关者理论基础上的利润反映的是企业生产活动所增加的总价值,而不仅仅是政治经济学中的剩余价值。不管是股东、债权人或员工的个人利益还是政府的公共利益,都内含在公司的增加值之中,而企业从事社会公益活动形成的效益也属于增加的价值。可见,引入社会责任将对“利润”这一会计要素产生直接影响。此外,企业的负债、收入和费用等会计要素的外延也会扩展或进一步细化。 (四)对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影响 会计确认是将某一项目纳入会计核算系统的过程。社会责任的引入,一是会减少会计确认的限制条件,例如不一定强调必须采用货币计量;二是由于会计要素内涵扩展而扩大会计确认的范围,凡是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资产、负债、成本和效益等,都将纳入会计确认的范畴。 引入社会责任对会计计量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计量单位的多元化和计量方法的创新。目前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方法主要有:(1)调查分析法。指通过对那些享受了企业效益或者承担了社会成本的个人或组织进行调查,搜集有关信息,通过对信息的分析来确定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的数额;(2)替代品评价法。当某项社会成本或社会效益无法直接决定时,可以通过估计替代品(某些与所要估计的项目大致具有相等效用或牺牲的项目)的价值来确定;(3)历史成本法。是按取得某项资产时实际支付的现金数额或其等值来计量该资产的价值;(4)复原或避免成本法。是指根据恢复原状或预防损害所需的成本进行估计的方法。 (五)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影响 基于前面的变化,引入社会责任必然对会计报告产生相应的影响。例如:由于利润要素的拓宽,企业必须单独反映其社会收入、社会支出和社会净收益,或者改进现有的利润表,增加反映这些内容的项目;又如:资产和负债要素的扩大,至少要求在原有的资产负债表中增加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环境收益等项目。 三、公司治理机制重塑 广义的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和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公司治理和企业社会责任具有一定的历史渊源。公司治理是企业社会责任得以实施的重要途径,企业社会责任则能够推动公司治理的有效改善与良性发展。由于会计最终输出的数据正是综合考虑各种利益关系后的结果,所以社会责任要想在会计信息系统中得到应有的反映,必须改变现行的公司治理机制。 现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按照“资本雇佣劳动”的理念设计的,主要关注的是股东和管理层的关系。引入社会责任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应当能够更好的协调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为此,必须从以下方面改善现行的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优化股权结构,改变一股独大的局面。因为一股独大时,大股东往往会利用优势资源(如地位、关系、财产等)和竞争手段片面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而不顾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样的股权结构,难以形成持续稳定的利益共同体,既不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同时有可能影响大股东的最终利益。 其次,完善现有的董事会结构。应当改变股东至上的董事会结构,倡导股东和各利益相关者分权,建立共同治理机制,以便更好地发挥各利益相关者在企业生存发展中的作用。各利益相关者应当通过共同独立董事或民间组织等形式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 第三,完善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为了促使管理当局在经营决策时更多考虑社会责任,建议在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或细化客户满意度、员工满意度、环境保护、社区参与度等一系列社会责任指标。并建立长期激励和短期激励相结合的机制,鼓励企业管理当局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强化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的本质是分权和协作,强化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仅会缩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促使各利益相关者更多地关注企业的经营行为,更好地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而且会降低分权和协作的成本。 财务基本理论论文:探析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结构 摘要:会计基本理论研究和说明会计最优秀的概念和原理,财务会计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受制于会计实务的发展水平和会计理论工作者的认识水平。财务会计基本理论的结构应包括会计职能、会计目标、会计准则、会计要素、会计环境等内容。 关键词:会计理论会计准则会计环境 美国会计学会1966年的《论会计基本理论》提出,会计理论研究可以起到四个方面的作用:确定会计的范围,以便提出会计的概念,有可能建立会计理论;建立会计准则来判断、评价会计信息;指明会计实务中有可能改进的一些方面;为会计研究人员寻求扩大会计应用范围以及由于社会发展而需要扩展会计学科的范围时,提供一个有用的框架。20世纪80年代以后,各个国家以及一些会计国际组织开始研究并且制定、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会计理论工作者希望会计理论能对会计准则的制定起引导或指导作用。目前,国内外会计学界讨论会计理论结构问题的说法不一,大部分采用了理论结构概念框架的方法,即按照会计假设、会计职能、会计目标、会计准则、会计要素、会计环境、会计程序等构成来进行研究。 一、财务会计的客观内涵--会计职能 会计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中所具有的功能和能发挥的作用,它是会计的客观内涵。会计职能是与经济发展不同阶段对会计的要求密切相关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范围不断扩大,会计职能也将不断增多。从现代会计发展趋势来看,会计的职能应总结为“反映”和“管理”两大职能比较合适。反映职能是指将会计信息向使用者进行充分的揭示和披露;管理职能是指会计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会计反映职能和管理职能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反映职能是管理职能的基础,为管理职能的发挥提供服务,管理职能是会计的固有职能,是会计的首要职能。实践证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越高,对会计与管理结合的要求也越高,会计管理职能也就发挥得越充分。不同会计人员由于其岗位责职不同,一般地应分别发挥不同的职能,这就为监事会和会计委派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财务会计的工作要求--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工作总的目的性要求,它是会计职能的具体化,往往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由于会计目标和会计职能的内在联系,西方会计学界强调会计目标,我国会计学界则强调会计职能,这是由于对财务会计体系运行的目的不同造成的,是期望达到主观要求还是发挥客观功能。目前会计界普遍接受会计目标的概念,但不同学派对会计目标的理解也有不同。如“决策有用性学派”认为,会计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经济责任学派”则认为,会计目标是反映和报告受托经济责任及其履行情况。我国会计准则中会计目标的定义是:为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外部投资者以及内部管理部门提供会计信息。目前,世界各国大多采用决策有用性观点,笔者也倾向于这种观点。原因在于,财务会计理论结构问题的研究应具有前瞻性,应该从长远观点出发,以确保其框架的稳定和适用。 三、财务会计的技术规范--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对财务会计进行业务处理提出的规范要求和判断标准,是财务会计的一种技术规范。会计准则是会计实践工作经验的抽象和总结,它又反过来指导和规范会计实践,为会计人员处理具体业务提供操作规则。对于一个成熟的社会来说,会计准则不仅是技术标准,在其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带有经济性和政治性。美国的会计准则是世界上最具有代表性的,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由会计学界开始明确提出会计准则的概念,为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国际会计协调确立依据。我国的会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基本准则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准则就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和特殊行业的会计核算作出了规定。 四、财务会计的具体内容--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按照经济特性对经济业务内容进行分类的项目,它是财务会计具体内容的基本分类。由于各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同,经济管理要求也存在较大差异,所以不同国家的会计要素项目是不同的。会计要素的划分应充分考虑项目内容的基本特征,即项目的同质性、独立性和系统性。这是因为只有根据同型内容和同质特征进行分类才能够对财务会计的具体内容进行有效的分类核算;而各会计要素在其本质特征上又应该区别于其他会计要素,这样才有其独立设置的意义;同时各个会计要素之间应存在十分严密的逻辑关系,能充分体现会计等式的内在联系。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特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六项,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为静态要素(又称资产负债表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为动态要素(又称利润表要素)。只有明确规定了会计要素的内容,才能规范会计实务,会计人员才可能在极其复杂的会计实务中得心应手地进行业务处理。 五、财务会计的社会背景--会计环境 会计环境是指会计所处的各种客观条件,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会计有其不同的环境状况。会计环境对会计思想、会计理论、会计组织、会计实务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力,会计发展史上历次重大的变革和创新均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而会计的发展对会计环境也具有很大的反作用,它往往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持,经济资源的配置,财经法规的实施等起重要的影响。正因为如此,各国会计学家都非常重视会计环境的研究,往往将其作为会计问题研究的出发点。 会计界一般认为,会计环境包括生产力环境、经济环境和政治环境三类因素。在会计环境各因素中,对会计影响最大的是生产力环境,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直接决定会计理论和方法的发展水平。其次是经济环境,包括经济管理体制、企业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等,它决定会计的研究方向。社会的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等上层建筑对财务会计实务和会计准则的确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它能充分体现不同上层建筑的意志和思想。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会计的产生和发展无不与会计环境相关。会计基于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又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而演进。会计与会计环境之间存在着双向的作用关系,一方面,随着会计环境的发展,会计也日益发展和成熟;另一方面,新的会计方法也可以促进或阻碍相应会计环境的改变,进而能动地推动社会的发展。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述评 【内容提要】世纪之交的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亟待尽快形成一个全面综合而又能够切实解决中国农业发展问题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体系或分析框架;吸收、借鉴和运用西方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研究成果和发展经验时,必须十分慎重,绝不能完全照搬或全盘移植;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选择必须真正反映农业可持续发展实践要求和客观规律,以能够最终形成促进、推动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实现的新型战略。 【摘 要 题】农业可持续发展 【关 键 词】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 正 文】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其特殊的国情决定了农业在中国具有远比世界上其他国家更为重要的地位。在当今世界中,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农业像中国这样长期困扰着整个经济的发展,成为左右中国政治、经济、生活的持久因素。 虽然中国仅用占世界不到7%的耕地,让占世界总人口22 %的人口丰衣足食,被世人誉为“世界经济史上持续发展的一桩奇迹”。但是,中国人口规模的迅速扩张、生态环境的加剧恶化等却使未来农业发展面临多重危机。 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第1 号国情报告所得出的这一极富挑战性的结论,唤起了人们对中国生存与发展的优秀问题——农业发展战略问题的深思。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brown提出了震惊世界的“中国粮食威胁论”, 更引起了中国乃至世界对中国农业发展战略问题研究的广为关注。 中国究竟应选择怎样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便构成了中国如何迈向21世纪的主要研究热点问题之一。 一、战略观点(注:根据研究者所提出见解的学科侧重或学科倾向,大致将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观点概括为农业生态学、农业经济学和农业地理学三大学科领域,并不是严格按照研究者自身的学科研究领域进行区分。) 《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的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明确指出了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保持农业生产率稳定增长,提高食物生产和保障粮食安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村贫穷落后状况,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合理永续地利用自然资源,特别是生物资源,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即确保食物安全、发展农村经济和合理利用保护资源。 针对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应选择什么样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于这一问题目前在农业生态学、农业经济学和农业地理学三大学科领域形成了大量的研究观点。 (一)农业生态学家的观点 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以中国科学院生态研究中心马世骏院士为首的生态学家,就开始倡导中国应该走生态农业的发展道路。80年代中期,马世骏曾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参与了著名的brundtland宣言——《我们共同的未来》筹备工作。认为应以生态控制方法诱导非机械控制手段去堵截污染,以天人合一的观点去发展而不是以回归自然的方式去保护环境,从而促成了宣言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概念的产生,并提出中国应实现以生态经济原则为指导的农业经济持续发展。自此,关于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选择问题的研究,便层出不穷,形成了流派纷呈、见解各异的多种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 1.“生态农业论”。生态农业是中国最早触及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发展战略,且至今仍将其作为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主流方向。 该战略是在总结吸取传统农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生态经济学原理,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结合现代农业的先进技术,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种多层次、多结构、多功能的集约经营管理,以期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农业发展模式,其基本特征“循环、持续、高效”反映了持续发展的宗旨。 2.“效益型农业论”。该战略认为中国持续农业的优秀是发展效益型农业,保持粮食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既是解决“民以食为天”的需要,也是确保社会稳定、国家发展的需要。 这一战略就其基本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遵循经济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优化生产力要素组合;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充分合理开发利用自然人文资源。其最终目的是要提高资源利用率及经济效益,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现代化。 3.“农牧结合论”。这一战略认为:为确保中国21世纪16亿人口的食物安全,建立一个以畜牧业为突破口,实行农牧结合,以农促牧、以牧促农、以农牧产品促加工的“种、养、加”和“产、供、销”一体化的新型农业生产体系,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发展有中国特色可持续农业的战略需要。 4.“现代可持续集约农业论”。(注:程序认为中国应该走“可持续集约农业”之路,那种“集约化持续农业”的提法,强调把“可持续的”约束条件作为根本特征,显然是不足取的。)该战略认为中国人多耕地少、自然资源相对紧缺,农村欠发达、多数地区尚处于传统农业阶段,不断增长的人口和消费趋势,要求农业在有相应投入和依靠科技进步的基础上,选择高产量、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集约持续农业道路。 上述生态农业战略、效益型农业战略、农牧结合战略、现代集约持续战略等,其优秀实质都是要试图解决、回答如何协调发展生产与保护环境的关系问题,这显然是与中国的现实国情密切相关。 (二)农业经济学家的观点 农业经济学家虽然不像农业生态学家那样,能够直接敏锐地指出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道路选择,但是却尤为关注农业发展的内部运行机制,更能从深层次揭示把握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问题。目前,其关注的主要战略问题有: 1.粮食问题。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brown在《who will feedchina——wake-up call for a small planet》一书中,认为随着中国人口的增长与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粮食的需求将大幅度增加,而耕地面积却不断减少,农业灌溉用水也将大量移向非农产业部门,且化肥使用量已达报酬递减点,到2030年中国粮食将较目前水平减少20%,中国届时将进口3.69亿吨粮食,这将远超过国际粮食市场拥有的粮食资源,从而提出了“谁来养活中国”的命题。 brown的这一观点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高度关注。由此,关于21 世纪中国应采取怎样的粮食发展战略问题,目前主要形成了两种观点——悲观论与乐观论。 悲观论认为中国真正解决吃饭问题,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要维持一定的粮食安全水平是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和代价。这意味着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则会增加财政对粮食生产的补贴,从而会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尤其是对像中国这样一个农业资源紧缺且粮食生产比较优势已经丧失的国家来说,追求100%的粮食自给,会付出高昂的代价; 应适度地部分进口粮食,利用人类共有资源最经济地实现粮食安全,粮食生产应采取“立足国内、基本自给、适度进口、促进交换”的战略方针。 乐观论认为中国粮食需求的增长不但不会给中国粮食安全带来威胁,更不会给缺粮的第三世界国家粮食造成威胁,技术进步是中国过去粮食增长的原动力,也是中国现在粮食生产增长的原动力,还将是中国未来粮食生产增长的第一推动力,粮食问题的关键在于科技,而科技发展又取决于国家的科技投资政策。 2.制度问题。中国建国以来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国家总体的产业政策和经济政策对农业的发展状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由传统战略转变为比较优势战略,作为产业政策重要组成部分的农业发展政策是否符合比较优势原则,决定着农业经济体制的性质或演变方向。只有依据农业比较优势,推动农业结构变革,提高中国农业整体效率,才有可能使农业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为此,应实施包括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和观念创新的农业可持续发展创新战略。 3.技术问题。中国农业科技的发展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经历了绿色革命前时期、绿色革命时期、后绿色革命时期(ⅰ)、后绿色革命时期(ⅱ),应实施21世纪农业技术创新战略,即改革现有农业科技投资体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制度,建设强有力的创造发展体系和研究方法,确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和研究领域,并建立新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式,构造可持续农业生产政策支持系统,加强农业科研、推广与教育体系建设,是今后持续农业发展的三大支柱。 4.农村问题。关于农村经济发展战略问题,目前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即“一元化论”与“三元化论”。 一元化论认为中国农业的根本问题是农民过剩,过剩的农民是一切问题的根源。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在于农村工业化,应以农村工业化为重心,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进一步促进工农业协调发展,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加快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迅速推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进程。 三元论认为中国农村产业结构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失衡加剧,失衡主要表现在时间顺序上的差异、变动速度上的差异、产业部门之间的差异,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取向应是“三化齐动”,即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其指导思想与战略目标就是要以农民为本,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为目的,寻找生产力持续发展的途径与对策,并以是否对农民有利作为评价有关农业与农村政策的准则。 由此可见,农业经济学家主要是围绕“粮食——制度——技术——农村”等农业可持续发展经济影响因素,探讨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内部运行机理问题。 (三)农业地理学家的观点 如果说农业生态学家关注农业生态问题,农业经济学家关注的是农业内部运行机制问题。那么,农业地理学家则更为注重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问题。目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 1.“粮食主导论”。这一战略认为粮食问题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将主导中国农业发展的走势和农业政策取向。粮食问题不仅表现为总量不足,也表现为区域供需不平衡;粮食供需的区域差异将继续导致区域农业政策的差异,粮食供需的区域差异与农业政策的区域差异将构成中国农业发展区域差异的主流,也是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考虑的关键方面。 该战略认为实现粮食安全是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成功实施的第一性条件。 2.“国土开发论”。这一战略认为中国农业发展战略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如何使丰富的劳动力同极为有限的人均自然资源和人均工业资源得到优化组合,从而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效率,满足全社会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 该战略认为虽然中国的资源形势严峻,但是资源还有相当大的潜力。中国不仅必须,而且经过努力也能依靠自己的资源解决或基本解决食物与农产品的供给。应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国土大开发战略,这是中国人民永远能够养活和养好自己的根本性战略,必须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发尚未开发或未充分开发的国土,着重在山区、草原和海洋,实行全面规划,分区治理开发,纳入国家计划。 3.“发展危机论”。该战略认为中国空前庞大的人口基数是土地资源供应的危机所在,中国持续农业正面临着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挑战。人口众多、资源紧缺,物质基础薄弱,地区差异悬殊,这是中国最基本的国情。为此,考虑农业发展战略必须强调的基本思路应该是:协调人口与资源的关系,优化人力资源与自然资源的组合;建立资源节约型的生产体系,实行集约化经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建立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地区资源优势和促进地区间优势互补,力求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以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4.“生存发展论”。该战略认为中国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重危机:人口膨胀与迅速老化,农业资源日益紧张,环境污染蔓延,生态日益恶化,粮食需求量迅速增加而增长又很困难,加之工业化起步时间晚、发展起点低、历史负重等原因,今后中国现代化经济发展的最大阻碍在于农业生产的发展,最大问题在于是否使粮食增产赶上或接近人口的增长,最大难点在于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农村体制改革只是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改革只是为创造、提高和优化新的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与配置机制提供制度的保证,既不能代替生产力诸要素本身,又不能使农业生产可能性曲线上升。因此,应实施“保证生存与持续发展”的发展战略,增加农业投入是发展农业生产的关键条件,也是改造传统农业的根本途径。 总之,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无论是农业生态学家的观点,还是农业经济学家、农业地理学家的观点,其从不同视角所提出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概括起来看主要试图集中研究解决困扰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三个最基本问题,即食物安全、农业现代化及农村发展问题,它们构成了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的优秀。 然而,目前研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仍主要侧重于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还未真正将其转向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从而也反映出当前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仍然是“重经济,轻生态”、“重视农村经济发展,忽视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等社会发展”,这应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理论源流 回顾历史,中国像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农业发展战略的选择大致经历了一个由“工业化偏斜绿色革命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演进历程,其理论支撑同样也基本上沿袭的是“工业化推进战略理论发展经济学理论农业可持续发展理论”。 沿着这一主线追踪溯源,中国农业发展战略形成确立的主要理论源流有: (一)前苏联的发展理论 中国改革开放以前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根源于50年代初采取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这一经济建设方针是完全照搬或承袭前苏联模式。适应于这种工业化战略,就要求“农民除了向国家缴纳普通税即直接税和间接税以外,还要缴纳一种超额税,即在购买工业品时多付一些钱,而在出卖农产品时,少得一些钱,以便使资金从农业流入工业”。 中国所选择的这种以“工业为主导,以农业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战略,或称之为是以牺牲农业发展支援国家工业化进程的“以工挤农”战略,确立的根本目标是“强国”,选择的基本战略是超高速优先发展重工业,采取的主要策略就是“社会主义原始积累”,建立的主要制度之一就是和统购统销制度,其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国家主导的计划经济。这一发展模式的选择深受前苏联发展理论的影响,其主要理论背景有: 1.协调发展论。该理论十分强调农民问题和工农联盟的重要性,指出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商品率是工业积累和发展的基础。牺牲农民利益不仅不能加快工业化步伐,而且还可能危及国家统治,主张工业化资金应依靠自我积累,以及吸收存款、征收公税等正常积累方式取得;强调国民经济计划不能脱离市场机制,对于农村经济应通过与之建立市场联系,将其引导到社会主义轨道上来;通过发展农业,扩大对轻工业产品的需求,从而促进轻工业的发展,增加消费品的供应,而轻工业的发展又扩大了对重工业产品的需求。这样,农业发展就为工业化创造了巨大的市场和动力,从而使工农业经济得以协调发展。这一理论虽未能坚持执行,但却是后来绝大部分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理论依据。 2.超工业化论。该理论认为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存在着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规律和市场价值规律两个对立的调节者,两者各有自己的调节范围。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计划与市场是对立的,主张由国家利用垄断地位,运用工农业产品不等价交换,对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征收高额赋税和实行通货膨胀政策等方法进行强制性工业化积累,为此就不能允许市场机制发生作用,农业只是被动地为工业增长提供资金和劳动力。 这一理论对后来社会主义传统经济体制的形成产生了极大影响。尤其是为保证农业剩余产品能够由国家掌握,实行农产品义务交售制,并适时地实现了农业集体化等理论观点,对中国传统农业经济体制的形成建立具有极为深刻的作用影响。 3.地理分工论。该理论把社会劳动地域分工问题提到首位,研究与社会历史联系到一起的社会劳动地域分工的形成、特点、变化和结果,认为应把苏联经济区当作更为复杂的国内和国际体系中的复杂体系进行研究,在社会劳动分工过程中产生各部门经济的专门化并促进这些部门的形成和发展,而在国家之间、国家的各个区域之间、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之间的社会劳动地域分工过程中,应促进各类经济区的形成与发展。特别是在对部门进行空间分析时,应阐明各部门内部劳动地域分工形成的部门区和枢纽,而在对区域系统和个别的区域进行分析时,也必须对区域的部门结构、主要的辅助经济部门布局和相互关系进行研究。总之,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前传统农业经济体制的三个基本因素:从一个落后农业国向现代化工业国迅速过渡所采取的经济发展战略、战争年代惯用的供给制组织形式和动员方式以及农业布局、地域类型划分及区域规划等均是上述发展理论运用的具体表现。 (二)西方世界的发展理论 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后,伴随着前苏联式传统农业经济体制从历史舞台的退出,以及新型社会主义市场农村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建立,中国农业发展战略的选择确立,不仅深受国际环境背景的作用影响,而且还受国内经济发展环境的影响制约,更深受来自西方世界发展经济学理论的作用影响,其作用影响最为深刻的主要理论有: 1.比较优势理论。该理论认为国际贸易的基础并不限于生产技术上的绝对差别,只要各国之间存在着生产技术上的相对差别,就会出现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的相对差别,从而使各国在不同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使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成为可能,每个国家都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从而可获得“比较利益”,故这一学说亦被称为“比较利益”理论。 这一理论认为每个国家应该出口能够利用其充裕要素的那些商品,以换取那些需要比较密集地使用其稀缺生产要素的进口商品;在开放条件下如果一国根据它当前的比较优势确立产业结构,而根据它的比较优势变化调整产业结构,就可宏观长期、快速、稳定地获得经济增长。这就是著名的比较优势战略理论。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已由传统的工业化赶超战略,转变为通过培育一个相对价格能够反映产品的供求和要素相对稀缺性的市场竞争机制,由特定资源结构选择确定的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比较优势战略,以及在国家宏观调控和比较利益原理牵动下所形成的农业区域专业化和地区间分工协作的不断加强等,均是比较优势理论客观作用的结果。 2.诱导创新理论。认为历史上有多种农业增长道路,具有不同要素禀赋的国家应该有不同的农业增长道路。那些劳动力丰富而土地资源贫乏的国家应该走生物和化学技术进步的道路;那些劳动力稀缺而土地面积相对丰富的国家应该走机械技术进步的道路。这一理论的重要意义就在于认识到了把发达国家的农业技术直接移植到发展中国家可能会导致高度无效率的增长。 相反,强调市场需求的诱导创新理论,则认为市场需求决定创新努力的有效配置,不同产业产品的发明数量与产出销售额密切相关,由此引申出三个命题:技术发明是一种经济活动,与其他经济行为一样,追求预期收益;预期收益取决于该项发明产品的预期销售额;而采用发明后的预期销售额很大程度上决定于该产品目前的市场销售额,认为农业技术推广和使用的一个主要影响因素是市场盈利性,技术创新的收益是与农业研究的外部效应——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的增加有关,而新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率又受到经济利益的支配。 近年来一些学者运用上述两种理论对中国农业科学技术进步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认为中国农业技术进步目前仍然是诱导性的。从要素稀缺性来看,虽然中国农村和劳动力市场很不完备,要素价格无法正确体现要素相对缺乏程度,但是作为生产者的农民仍然为追求产出最大化而寻求相应的技术发明。从市场需求来看,尽管中国的主要农产品特别是主要粮食作物还受到遗留下来的统购统销价格体制和行政命令对生产过程的干预,农产品价格和需求数量在政府政策的限制之下不能正确体现市场需求的强度,但由于农民是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农产品生产规模仍然能较好地反映市场需求规模,因而农业科研单位依然可根据实际需求规模选择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技术创新。 通过综合应用该理论对中国粮食作物育种优先序列实证研究表明,中国现阶段的粮食增产政策应该从资源和产品控制,转向以提高单产及开发新的粮食增产来源为中心,认为实现这一新型粮食增产政策的关键是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只有通过增加农业科研资源投入、改善科研资源分配,才能够促进推动该政策目标的实现。 3.二元经济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弱小资本部门与相对强大的传统部门并存形成为二元经济结构,即高工资经济部门如矿业、大农场、工业、大型运输业等部门和低收入部门如家庭农场、手工业、家庭佣工、小商业、临时工等部门并存。高工资经济部门资本相对充足,实行竞争,可产生利润,工人可得到自己的边际产品;低收入部门资本相对稀缺,没有竞争,不产生利润,人们要维持生计,必须要消费多于边际产出的产品,且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低收入部门劳动者将转向高收入部门,其宗旨就是要寻求发展中国家经济一元化道路,即实现工业现代化和农业现代化。中国因其特殊的国情,不仅客观决定了全国范围及不同地区存在着二元化现象,而且同一地区的不同区域或产业也存在着二元现象,这是中国经济发展现实的基本格局。但是,对于中国二元经济结构的认识却形成了4种不同的观点,即三元结构论、双重二元结构论、二极经济论和环二元经济结构论。 三元结构论认为中国二元经济结构主要应从社区的角度来认识,因而可称之为城乡二元结构,其原因在于现代工业一般集中于城市,传统农业部门分散于农村,但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近年来这一结构却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城乡二元结构已演化成了城市现代工业——城镇乡镇企业——农村传统农业的三元结构。 双重二元结构论认为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农村经济向非农化方面的发展,农村工业在农村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国民经济结构已由典型二元经济结构演变成了双重二元结构,即农村工业与城市工业、农村内部农业与农村工业并存的双重二元结构关系。 二极经济论认为建国以来的中国经济发展过程表明,中国存在的并非是完全的二元经济,而是严重的二极经济,即传统部门与现代部门之间基本不发生劳动及其人口流动,两个部门因而也不发生整体关联,传统部门的一级劳动力淀积越来越多因而趋于停滞,而现代部门一级则由于发展迅速而越来越重型化因而劳动力也必然趋于停滞。 环二元经济结构论认为虽然中国的工业化及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没有注意农业及农村发展问题,导致出现了二元经济结构并进一步演化成了环二元经济结构。所谓环二元经济结构就是中国经济不但从总体上看存在着具有一定优势的城市及工业和比较落后的农村及农业这样两个互相区别的“经济元”,而且各个“经济元”内也存在着优势与落后并存的现象,这些大小不等的“经济元”便构成了环二元经济。 总之,中国20世纪80年代以后农业发展战略的形成演变,并非仅仅局限于上述发展经济学理论的作用影响,而且还吸收了诸如新经济增长理论、制度结构理论、贫困恶性循环理论、低水平均衡陷井理论、小农有限理性理论、落后经济理论以及从宏观角度研究粮食政策、粮食保障和农业持续增长等问题的多种农业宏观经济理论。 (三)中国自己的发展理论 中国目前最大的生态问题莫过于人口与耕地的矛盾问题,由此而带来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农田污染、水资源紧缺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威胁着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中国农业既不能走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化常规道路,也不可能走低投入可持续农业发展之路,只能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伴随着中国农业发展问题研究的逐步深入,中国科学家在继承和发扬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具体实际,提出了一些具有较高理论价值的见解观点。如马世骏的复合生态系统控制论李澄与郭玮的工农业关系理论、王宏广的要素组合论、冯海发的农业效益评估理论、郭书田的农村经济发展理论、康晓光的贫困与反贫困理论、吴天然的农村工业化理论、赵昌文的农业宏观调控论及牛文元的农业持续发展理论等。其中,影响较大的农业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主要有: 1.复合生态系统控制论。该理论认为当代若干重大社会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社会体制、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和自然是三个不同性质的系统,但各自的生存和发展都受其他系统结构、功能的制约,必须当成一个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来考虑,衡量该复合系统的三个指标是:自然系统的合理性、经济系统的利润、社会系统的效益,且其研究是一个多目标决策过程,应在生态经济原则的指导下拟定具体的社会目标、经济目标和生态目标,使系统的综合效益最高、风险最小、存活机会最大,即就是要依据生态经济学原理找出生态问题的症结,在外部投入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各种技术、行政和行为诱导手段去调节系统内部各种不合理的生态关系,提高系统自我调节能力,实现因地制宜的可持续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普遍开展的生态农业建设,就是运用这一理论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进行的一种有益尝试。 2.要素组合理论。该理论认为农业生物在其生长过程中,总是在一定的生长环境中有顺序、按比例地吸收和同化各种生活要素并最终形成一定的生物量,农业生物运动和发展的这一客观规律就叫要素组合规律。 根据这一理论,认为农业现代化是实现农业高产高效、避免资源及人工投入要素浪费的基础。运用要素组合理论实证分析研究中国农业发展问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农业发展的过程,是农作物生活要素数量不断提高、不断组合优化的过程。 3.农业可持续发展理论。该理论认为一个农业生物群体,在土地资源、水资源、光热资源、矿物元素资源等的共同支撑下完成其生物学的转换,又在人的参与下完成其经济学的转换,其最终所形成的生物物质体增长,既有每年扩大耕作面积所获得的产品,又有发挥单位面积生产能力的贡献。这里依据支持人类生存基础的粮食产量变化趋势与人口粮食增长趋势的匹配程度,分析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并将粮食产品增长作为它自身以及所在区域自然资源的生产函数。 根据推理,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人口增长规律与粮食增长规律之间有惊人的相似性,这种“狭义”的可持续发展规定了粮食增长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同步性,它意味着年人均粮食数量保持常量的状态下,粮食与人口的规模总量增长必须保持严格的对应可比,且服从于“不超出区域承载力阈值”,才能被认为是在“狭义”可持续发展的范围。 依照“狭义”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理论,中国人口众多,只有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可持续发展,才能具备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只有保证当人口达到零增长时的总规模约有16~17亿,确保按每年人均400kg 计算应达到6.4~6.8亿吨的粮食基本需求,并能够稳定地保持下去,才具备进一步实现广义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门槛”,这也是中国农业在目前条件下必须要实现的首要目标。 虽然无论是复合生态系统控制论,还是要素组合论、农业可持续发展论,其理论方法及其实际可操作性等均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但它们毕竟是中国人自己探索开拓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 三、几点启示 通过对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观点及其理论渊源的简单回顾,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一)综合研究 世纪之交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无论是农业生态学家、农业经济学家还是农业地理学家,越来越多的学者已不再把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问题简单地看成是粮食问题或生态问题,而是从更为宏观综合的角度去分析考察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 为此,中国亟待形成一个全面综合而又能够切实解决农业发展问题的宏观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体系或分析框架。这一理论不仅能客观地反映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特点和实际需求,而且还必需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以改变目前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大多是个案性、经验性或实证性的空泛论述,很少能够将其研究提高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 (二)理论借鉴 西方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难免带有“西方中心主义”的色彩,因而运用其理论并不能“全面系统地解释或解决”发展中国家的实际问题,尤其是西方学者很少有对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直接研究,更缺乏对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律的认识,这就客观决定了吸收、借鉴和运用西方农业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成果或发展经验时,必须十分慎重,绝不能完全照搬或全盘移植。 几十年来中国绿色革命推广种植的几种高产作物,虽然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但却付出了极其高昂的代价:生态环境的破坏、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这应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和重视。因此,历史不应再继续重演,对于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只能是在对中国国情有一个明确认识和正确判断的基础之上,有选择地借鉴和运用来自外部世界的理论和方法,在理论构筑上有所创新、研究手段上有所突破,从而才有可能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 (三)新型战略 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无论是生态农业、现代化集约可持续农业战略,还是农村“三化齐动”、生存发展战略等,均或多或少地依旧带有浓厚的行政干涉和政府行为色彩,这在实践中必然会导致政府对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过度干预。因而,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选择,只能是在正确体现“适度原则”的宏观调控这一前提之下,制定一个能够真正反映农业可持续发展实践要求和客观规律,以促进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实现的新型战略。 这一战略既要着眼于未来21世纪中国农村经济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又能促进中国农业与世界经济的接轨调整,更能充分体现《中国21世纪议程》所提出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政策取向。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于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选择这样一个极为复杂的重要命题,绝不可能单纯从一两个学科视角或运用某一原理及理论透视剖析便能够解决,只有综合考察其影响作用的各方面因素,全方位、多视角、多学科地加以分析研究,才有可能形成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型战略。这是时代的要求,更是未来的呼唤。 中国农业论文:规模化和精细化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 摘要:由于理论的局限性和实践经验的缺乏,中国农业发展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农业的特征。城市工业化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限吸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照搬刘易斯模式实现农业现代化。规模化和精细化作为现代农业的两个发展方向,必将成为中国农业经营的现实选择。 关键词:传统农业;现代农业;规模化;精细化 改革开放以来,以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标志,中国农业经历了一系列比较成功的发展时期。然而,由于理论的局限性和实践经验的缺乏,中国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农业的特征。农业脆弱的基础地位在中国新一轮的通货膨胀中暴露无遗。据国家统计局的信息,2007年,中国居民cpi上涨4.8%,涨幅比2006年提高3.3个百分点,而食品价格上涨成为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的最主要原因。2008年,中国物价上涨的势头有增无减,仅2月份的cpi就达到8.4%,创下十二年来的新高。可以说,中国“低通胀、高增长”的黄金发展时期已经过去了。农业是食品加工工业的基础,深刻反思中国农业发展的不足,不仅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目前的通货膨胀问题,更有利于中国农业抓住契机,迅速向现代农业转变。 一、传统农业发展理论的局限性 传统农业发展理论以阿瑟·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和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为代表。应该说,这两大理论都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提供了崭新的思路,对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农业的发展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理论本身的缺陷,非常苛刻的理论应用前提,加上缺乏实践经验的必要总结和提炼,很容易导致发展中国家农业在经历一段短时期的繁荣之后再次陷入停滞,回到那种投入产出的低水平均衡。以《二元经济论》为例,刘易斯最重要的假设就是农村存在隐性失业,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者为负数。在对农业生产没有任何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农村劳动力可以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加人工业化进程。当农村劳动力流出到一定程度时,农产品产量下降,价格上升,追求利润的动力将促使农民把现代农业的生产要素引进来,从而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然而,从发展中国家的实践来看,不仅是刘易斯的假设站不住脚,刘易斯所描述的二元经济向一元经济转变的过程也过于简单。首先,正如美国西奥多·w·舒尔茨所指出的,农村劳动的边际生产力为正,不是零,更不是负数,因此农村劳动力流出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的下降。其次,农产品价格的上升几乎伴随着劳动力流出的开始而开始,并不是有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滞后期。因为相对于较低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工业的劳动生产率较高,即使在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农产品的相对价格也会上升。再次,农产品价格上升所带来的利润,并不能肯定把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来。因为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是多种要素的集合体,其中许多关键性的生产要素具有很长的生产周期。农产品市场的价格波动足以扼杀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整体引进,取而代之的是增加传统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从而使得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功败垂成。最后,考虑到经济开放的因素,农产品的进口足以阻止任何农产品的价格上涨和农业生产利润的获得。因此,无论是二元经济理论还是改造传统农业理论,它们都存在先天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在中国过去三十年的农业发展中充分暴露了出来。 二、中国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978年以来,中国农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1985年,在中国具有深远影响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全面铺开,其效应也已开始充分发挥,中国农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丰收。现在,中国农业的发展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迅猛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农产品的进口在全部进口总额中只占很小比重,这对于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而言,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然而,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问题和不足。总体上说,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中国农业仍是一个低收入行业,二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受到工业化能力的限制。这两大问题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维持着中国农业投入产出的低水平均衡。需要指出的是,农业的低收入使农村劳动力流出,极大降低了农业劳动力的整体素质,这对主要依赖人力资本的中国农业现代化造成了致命打击。巨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不仅意味着农村较低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也意味着农村的低储蓄和低投资,意味着改造传统农业所需要的货币资本和实物资本投入都面临不可克服的现实困难。然而资金的缺乏还不是最主要的,因为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中,只要有丰富的人力资本,信用仍然能够弥补货币和实物资本的不足,但务农的低收入恰恰又让农村本已稀缺的人力资本进一步流失。现代农业需要的不是廉价的低素质劳动力,而是具有较高教育水平和相当技术含量的高技术劳动者,这种劳动力在农村很奇缺。然而在农业劳动低收入的刺激之下,不仅有一定技术水准的劳动力走向了城市,甚至具有强壮体力的简单劳动力也离开农村,这意味着滞留在农村的劳动力主体是老、弱、病、残,他们无论在劳动力数量还是质量上都不可能胜任中国农业发展的需要。农产品价格偶然性上涨所带来的经济刺激,其结果不可能是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而只能是传统农业生产要素的简单追加。农产品销售的高价格最终对应着农产品生产的高成本,而不是通过引进现代农业生产要素降低生产成本,获取更多的农业利润,从而使农业生产进入良性循环。 如果说,务农的低收入为传统农业的现代化制造了巨大障碍,城市工业化接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有限,则使传统农业维持的低水平均衡获得了必要的外部条件。受工业化产品市场容量的限制,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中国城市的发展遇到瓶颈,城市产业结构的升级进一步表明依靠城市工业化来完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民以食为天,廉价的劳动力大军盘踞在农村,也就为传统农业的延续提供了最好的土壤。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里,尽管中国的农业机械总动力有所增加,但中国农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并没有显示出来,更没有显示出中国农业机械化的强大竞争力。 三、规模化与精细化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 一方面,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受到工业化市场容量的限制;另一方面,中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又必须以大批农业劳动力的退出为前提,只有这样才可能产生资本对劳动的有效替代。这意味着中国必须开辟一个新的就业领域作为农村过剩劳动力的吸收器。新的就业领域只能来自农业内部,但它绝不是我们日常所理解的现代农业,在严格的意义上,按照刘易斯模式实现的现代农业应称为大田农业。新的就业领域是特种农业,也称精细农业、都市农业,它在日本、东亚四小龙甚至东南亚一些国家已取得一定的成功经验。特种农业生产满足人们特殊需要的农产品,大田农业生产满足人们日常需要的农产品。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就产品而言,特种农产品异质性高、产品差别化程度大,大田农产品同质性高、几乎完全可替代;就要素投入而言,特种农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而大田农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尽管二者所需要的技术含量都很高。特种农业和大田农业是现代农业的两个组成部分,它们代表着农业现代化的两个方向,每个发展中国家在实现农业现代化时,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自己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自主决定特种农业和大田农业在本国农业部门中的比重。 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绝不能照抄照搬西方的农业发展理论,必须结合中国国情,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理论。西方的农业发展理论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适合西方的国情。西方发达国家在工业化的过程中,面临着严重的劳动力短缺,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农业除以廉价的资本取代昂贵的劳动力之外,没有任何选择,以机械化为基本特征的西方农业现代化完全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后来的农业电气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等都是在机械化的基础上完成的。这种在特殊情形下完成的农业现代化并不意味着西方的农业现代化代表着农业现代化的全部内容,充其量它只是告诉我们,通过资本对劳动的替代,可有效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创造出更多的农业剩余产品。从这种意义上说,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讲述的是西方的农业现代化之路,是农业劳动力严重不足情形下的农业现代化,这条道路对于有着严重过剩劳动力的中国农业是否适用值得商榷。相反,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与其说它为农业的现代化提供了一条新思路,不如说它为西方农业现代化理论补充了新的内容。因为就大田农业而言,刘易斯的《二元经济论》显然更具有说服力。大田作物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受自然条件影响显著,最能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地方就是改变劳动的投入方式,这是西方农业现代化首先从以资本替代劳动开始的首要原因,在机械化全面铺开之后,才有化学化、生物化等其他农业现代化技术。这种以节省劳动力为基本目的的农业现代化注定了其产品的劳动含量较低,农产品具有明显的资本密集型特征,但社会发展的需要显然不应局限于资本密集型农产品的满足。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在强调农业生产过程中资本与劳动具有可替代性的同时,认为可以通过增加劳动的投入来弥补资本的不足,却无意识地把人们引导到一个农业现代化的全新空间,这就是特种农业的现代化,专门生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如果说大田作物满足的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特种农产品满足的就是人们特殊生活的需要。舒尔茨理论应用的结果是,如果要取得成功,只能是特种农业的出现和特种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这也许是舒尔茨当初提出这一理论时所没有想到的。 中国在过去三十年中,发展农业不能说不尽力,但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始终缓慢,每一次重大的农业技术特别是生物技术的革新,都带来了农产品产量的较大提高,但中国农业始终没能摆脱传统农业的基本特征。 现代农业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是一次全新的“革命”。中国发展农业应该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发展大田农业,提高农产品产量,通过机械化解决劳动效率问题;另一方面发展特种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的品种,解决劳动力过剩问题。可以说,没有机械化,就不可能实现大田农业的现代化;同样,没有差别化,也就没有特种农业的现代化。中国农业过去最大的失误是,在强调产量的同时没有将过剩劳动力从大田农业中分离出来。实现大田农业和特种农业的齐头并进,追求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精细化,将是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中国农业论文:有关中国农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思考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农业不可避免地会融入到世界经济大潮和国际分工体系之中。中国农业如何“走出去”也就成了当前中国农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分析和借鉴对外直接投资主流理论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提出了对中国农业对外直接投资等几点看法。 关键词:农业企业;“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比较优势 目前中国农业一方面土地、水资源严重匮乏,另一方面部分农产品、劳动力过剩等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农业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农业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外农业跨国公司对中国农业经济的主导作用明显增强。中国政府为了缓解当前的这种局面,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到国外去投资。国内相当一部分农业企业技术力量较雄厚,已具备较强的产业优势和综合竞争力,但受制于有限的土地和市场,难以进一步扩大发展。在此情况下,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可缓解国内经济发展与资源短缺的矛盾,绕开国外贸易壁垒,既为占领国外商品市场、获取境外农业自然资源创造了条件,又可以加快催化和培育中国具有著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农业公司,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对外直接投资的主流理论对开始“走出去”的中国农业企业具有指导和借鉴的作用。 一、中国农业企业需要“走出去”,也能够“走出去” (一)中国农业自然资源短缺 中国是一个劳动力丰富而土地资源、水资源、草地资源等相对稀缺的国家。不平衡理论(hwy-chang moon thomas w.roehl)认为,存在资产相对不平衡的企业,可以通过对外投资在国外市场寻求补偿性资产,从而使其资产组合达到平衡,竞争力得到显著增强,战略地位发生根本性逆转。因此,对外直接投资是处于相对劣势的企业增强竞争实力,在竞争中实现赶超的有效途径。无论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还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企业的生产活动都与农业自然资源紧密相连。不平衡理论说明当有些农业自然资源在本国不能提供或是不能全部提供时企业可以寻求资源的进口,但这样会导致本国企业生产活动对外依赖性增加,甚至还可能威胁到国家的农产品安全,这时农业企业的海外投资就成为获取农业自然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前应该加强引导农业企业发展跨国经营,拓展国际市场,开展境外农业资源合作开发和农产品加工,加快境外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建设步伐。 (二)中国正处于对外直接投资的高速增长阶段 邓宁(john.h.dunnin)的对外投资周期理论根据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划分了四个经济发展阶段。认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2 000美元~4 750美元时一国对外投资增加,增速有可能超过外资流入增速。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2日的经初步核实的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340 507亿元,根据2010年7月27日 1美元=6.7797人民币元汇率折算,并按全国13.38亿人(数据来源于中国人口信息网)计算大约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 753.69美元,正处于对外直接投资高涨阶段(这里用国内生产总值代替国民生产总值)。在邓宁看来,跨国投资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会随着经济发展而进行动态演进。虽然该理论在分析中只用了人均这个单一指标并据此来判断企业整体所具有的优势状态和对外投资直接规模,其结论很难说是全面的,但从跨国投资的实践看,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投资地位的变化大体上符合这一发展趋势,所以该理论也可以作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个判断依据。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农业已经在产业体系、研究体系、人才培养、高科技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这是中国农业进行国际投资的先决条件。 二、重视培育和发挥比较优势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通过采取适当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创造和培育出对外直接投资所需的某些比较优势,进而利用这些比较优势参与国际投资。正如拉奥(sanjaya lall)的技术本地化理论所认为的那样,发展中国家企业能够在较低技术水平基础上形成赖以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特有优势,也就是说当发展中国家对来自发达国家成熟技术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就具有了自身的竞争优势;另外,企业跨国经营的过程本身会使企业获得和增加新的优势,因为跨国经营不仅是企业实现优势的活动,而且是企业在更大的空间内寻求优势,发展壮大自己的活动。所以,中国农业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 (一)组建大型跨国农业企业集团,形成规模经济优势 海默(hymer s.h.)的厂商垄断优势理论认为规模经济优势是企业特有优势之一。跨国企业通过水平的或垂直的一体化经营可以取得当地企业所不能达到的生产规模,降低成本。跨国企业还可以实行国际专业化生产,利用各国生产要素价格的差异 ,合理布置生产区位来取得企业内部与外部规模经济,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从整体上看,目前中国农业企业和国外大型跨国农业公司相比规模还较小,集约化程度还不高。企业规模小,企业内部市场就小,外部交易成本就较大,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优势,更难以与外国大型跨国农业企业抗衡。为此,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围绕壮大主业,加强国际资本运作,开展和规范企业兼并、收购,提高企业集约化程度,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二)培育世界品牌的农业跨国公司 厂商垄断优势理论还意味着培育世界品牌的重要性。培育世界品牌的跨国公司,已成为各国提高综合国力,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战略。像泰国正大集团、嘉吉、美国先锋国际良种公司、德国kws种业集团、美国孟山都集团等这样一批跨国农业公司,它们能够持续增长几十年、上百年,能够在世界市场获得统治地位,是与其品牌经营策略分不开的。中国农业跨国公司还处于起步阶段,属于发展中国家小型的跨国公司。培育世界级的品牌对中国农业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三、人民币升值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机遇 阿利伯(r.z.aliber)的资本化率理论认为货币市场的不完全导致了目前世界上存在着若干通货区域。各种货币的地位强弱不同,强币的币值稳定,汇率坚挺,而弱币正好相反。强币通货区的跨国公司用该种货币购置其他区域资产是有利的。另外,该理论还认为强币通货区的跨国公司,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在金融市场筹资,从而为其在海外投资设厂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自2005年7月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幅度达22%。在汇改推进的五年中,人民币一直面临着巨大的升值压力:一方面中国外汇储备居高不下,贸易顺差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国际市场要求人民币加速升值的呼声不断。在可预见的将来,人民币升值的趋势不大可能逆转。另外,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全球许多资产的价格进一步下跌,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并购的成本在进一步降低。特别是有些国家,有些经济体,为了应对危机、振兴自己的经济,出台了许多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消除了原来设定的一些政治性障碍。这些都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一个重要机遇。 四、重视“走出去”的区位选择,加强对周边国家或地区的投资 一国企业“走出去”首先面临的就是“走到哪里去”的问题,所以区位的正确选择是企业能否成功“走出去”的关键。对外直接投资的主流理论都十分关注企业“走出去”的区位选择。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认为在海外经营的地理扩展上,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受“心理距离”(包括文化、习惯和语言等)的影响,其对外直接投资首先是利用种族联系在周边国家进行直接投资,随着海外投资经验的积累,逐步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扩展,最后为获得更复杂的技术开始向发达国家投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存在密切联系。中国农业企业在“走出去”的区位选择上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如果企业的基本目标是开拓市场,利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那么就应该进入劳动力价格比较低廉、基础条件和制度环境较好的国家或地区;(2)如果企业是为了提高技术水平,就应该到技术资源与智力资源密集的地方投资。尽量采取与具有最新技术的企业合作或合资的方式,充分利用技术溢出效应,获得国内得不到的技术和管理技能;(3)如果是为了回避贸易摩擦,则应该到那些市场准入门槛高、贸易摩擦频繁的国家和地区投资;(4)资源开发型企业可以到东南亚、拉美和非洲等农业自然资源丰富、自然条件好的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去投资,通过对外投资建立海外农产品供应基地。 根据弗农(raymond vernon)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小岛清的比较优势理论,当前中国农业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应以东南亚发展中国家为主,一方面这些国家符合中国农业结构特点,可减少投资的风险,另一方面因为这些国家多是华人聚集地,与中国有着相似的文化背景,可以充分利用中国对这些国家的特定区位比较优势。如印度尼西亚是农业大国,但农业生产水平相对中国较为落后,每公顷土地棉花产量仅2.7吨,在农作物品种选育和应用上与中国有较大差距。但该国土地资源丰富,有1 300万公顷的土地可以用来种植棉花,气候条件优越,农业生产条件极佳,但每年却要花费大量的外汇进口棉花、稻谷等农产品。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与财政投入政策选择 「内容提要利用资源禀赋优势组织农产品生产与贸易是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根据农业生产的资源配置与资源耗费及农产品国际贸易格局,选取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在wto农业规则下,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效率,改革农村税费制度,建立健全农业灾害保障机制是中国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重要选择。 「关 键 词农业比较优势/wto/财政政策 「 正 文随着农业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增强,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着国际分工与合作的机遇与挑战。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地发展优质、高效农产品,按照比较优势原则确定农业的发展战略与方向,提高农业竞争力,将是中国农业发展的长期政策选择。 一、农业国际化促使世界各国政府重视农业比较优势世界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要求世界农业发展专业化生产并实现国际分工。农业国际化主要表现在世界农业多边管理框架基本形成,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技术合作日益增强,外国直接投资大规模增加,产品国际贸易日益扩大,其主要特征是农业管理规则国际化、生产国际化和市场国际化。 1.农业管理规则国际化。在关贸协定(gatt)体制下,农业问题常成为国际贸易纠纷的焦点,因关贸总协定管理规则不明确,管理体系不健全,执行规定不严格,导致各国或地区撇开有关规定,根据本国的需要建立有利于本国农业发展的生产与贸易政策措施,使农业保护主义盛行。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的达成,第一次把农业问题纳入多边管理体制框架内,世界农业生产与贸易有了多边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纪律。1995年在关贸总协定基础上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继承和发扬了gatt的国际规则和纪律,奠定了农业国际化的法律和组织基础,为农业国际化的发展提供了国际规则保障。 2.农业生产国际化。产品专业化和国际间分工日益深入发展,世界范围内新的农业生产体系正在形成,不同国家和地区按照比较优势组织生产已成共识。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格局下,一些大型农业企业和涉农企业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越来越多地选择在国外办厂,充分利用大企业特有的生产、管理、营销网络、商品和技术开发能力,与国外的劳动力与市场等优势相结合,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佳配置和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3.农业市场国际化。市场是世界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之一。由于生产销售国际化的发展,任何农产品都与国际市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不断取长补短,趋于融合。 二、中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及其战略选择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需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顺应农业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以国内外两个市场为导向,以区域比较优势为基础,依靠科技引进、研究和推广,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着力改善农产品的品种和质量,实现农业发展增长方式的根据转变,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 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首先提高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这些农产品参与国际竞争。其次,调减资源利用效率低的农产品生产,适度进口一些缺乏国际竞争力的农产品。由于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宝贵性,加之财力的限制,中国不可能也完全没有必要追求主要农产品的高度自给。对资源成本高,缺乏比较优势的少数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调减其生产,利用国际资源和市场来调剂国内需求;同时,集中资源发展收益高、市场潜力大的优势产品,将更有利于中国农业的发展。再次,在进一步开放农产品市场的同时,加强对重点农产品(主要是粮棉油等)的支持与保护,使农业对外开放与农业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农业保护是世界各国的一项旨在支持与发展本国或地区农业的普遍政策,也是国际农产品贸易谈判的焦点,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对于开放本国农产品市场,减少对农业的支持,均持特别慎重的态度。中国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并不是减少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相反,任何国家产业结构的成功调整均离不开政府的有力支持,尤其是政府的财政大量投入。这就要求政府一方面调整国民经济资源分配格局,改变目前农业负保护状况;另一方面调整农业保护方向,集中财力重点扶持重点农产品的生产与贸易,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 三、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的财政投入政策选择传统的财政农业投入政策主要围绕农产品数量增加为主要内容,投入重点放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上,对改善农产品品质、农业科技、农产品市场建设、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农业收入支持体系等方面的投入不够,投入力度也不足。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增加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改善农产品品质,充分发挥农产品比较优势,对于提高农业生产率和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中国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实施农业发展比较优势战略,政府财政投入的规模与投入结构是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农业是高度依赖土地、水、气候等自然资源的产业,维系农业的稳定发展,发挥农业的比较优势,首要条件是农业有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其内部环境就是具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较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广泛应用的农业科技等;外部环境主要是市场体系和价格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与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农业税收制度的完善等。创建良好的农业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重在政府的财政投入。中国农业资源,尤其是水土资源相对短缺,人均农业资源不足,农业经营规模小,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同时,农业科技水平、物质基础装备水平较低,农产品品种的更新换代和品质提高的速度慢,农产品品种和品质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不多。农业以农户小规模经营为主与发达国家普遍形成的大农场经营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进行直接竞争,在中国现有财政对农业投入水平情况下,将使中国农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事实上,发达国家利用政府的大量财政投入使农业生产率、资源、技术、市场营销管理和资金上都具有明显的优势。wto农业协议虽然削减了国内农业支持和对农产品出口补贴,但由于许多国家基期的农业保护水平本来就很高,因此,削减后的农业支持和出口补贴水平仍十分可观。如美国在减让基期的国内支持总量(ams)高达239亿美元,其中大部分直接给予农民,按wto农业协议规定削减20%,美国仍可使用191亿美元的“黄箱”支持措施;欧盟削减后的国内综合支持总量仍可高达796亿美元;日本削减后仍有283亿美元。只要在完成承诺减让后,这些国家仍可以大量使用对农产品的价格支持,保持其竞争力。此外,发达国家均已完成了“黄箱”政策国内支持的减让承诺,但这些国家的“绿箱”政策国内支持大幅增加,存在着“黄箱”政策支持转向“绿箱”政策支持的倾向。美国“绿箱”政策支持总量由1986~1988年基期的241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461亿美元;欧盟由基期的11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242亿美元;日本由基期的22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329亿美元。这些发达国家的农业虽然其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经很小,但农业所获得的政府投入却非常多,对农业的支持一直维持在很高水平,有力地稳定了农业,真正使农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并成为出口创汇及影响国际农产品市场价格,甚至干预他国政治经济的重要手段。以美国为例,一个美国农民能养活98个美国人和34个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人。现在美国的农业人口不足全国人口的2%,而耕地面积达1.9亿多公顷,人均按近0.8公顷。 2.优化财政对农业投入结构,提高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效率。从“绿箱”政策看,中国1996~1998年平均每年补贴为1514.2亿元,其中“一般服务”补贴达785.6亿元,占“绿箱”政策补贴的52%;粮食安全储备补贴约383.8亿元,占25%;其他为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相对wto规则及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国而言,中国“绿箱”政策补贴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农业补贴的对象错位,有许多农业补贴并没有补给农业生产者(wto规定应补贴给农业生产者),而是补贴给了中间环节;二是农业补贴结构不合理,除有限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外,还未建立既符合wto农业规则又能有效支持农业发展的农民收入、农业结构调整支持体系,以及农业信息服务、市场营销服务等支持体系。从“黄箱”政策看,中国1996~1998年间实施的“黄箱”政策主要有两种:一是对粮食、棉花的政府定价收购及保护价收购。对于粮棉产品,1996~1998年3年平均除对玉米补贴(ams)是正值9.35亿元外(占玉米产值的0.7%),其他产品的ams都是负值;二是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中国对农业生产资料的价差补贴(ams)为281.08亿元,1996~1998年每年“黄箱”补贴实际规模为290.43亿元,仅占农业总产值的1.4%,按中国承诺“黄箱”补贴8.5%的规定,最高的“黄箱”补贴规模可达1741亿元,扣除已有的290.43亿元,还有1450.57亿元的补贴空间。 3.加快农村税费改革进程,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以减少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逐渐提高农业的积累水平,提升农业的竞争力。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支持农业的发展,对农业生产者从事农产品生产不仅不征任何税收,反而利用其雄厚的财力给予农业大量的投入,给予农业生产者以巨额的补贴。大量事实表明,中国现有的农村税费政策,制约着农业比较优势的发挥,不利于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亟待改革。 (1)改革和完善地方税收与财政分配制度,切实解决基层财政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屠宰税等专门面向农业生产者征税作为财政主要收入来源的格局。 (2)逐渐压缩农业特产税的征税范围,直至取消。现行的农业特产税的功能与作用并非是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而仅仅在于地方财政的增收,弥补日益庞大的政府行政事业经费的不足。从发展比较优势农产品、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的目的出发,逐渐压缩农业特产税征税范围、降低税率直至完全取消,将农业特产品视同粮食、棉花、油料等农产品一样征收农业税,只是在计税依据上按略高于同等面积、同等条件下种植粮食作物的收益为标准,已成为必然趋势。目前,浙江、江苏等省已停征农业特产税。 (3)规范收费管理。地方政府部门无权设立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等项目,取消涉及农民的各种摊派和达标升级活动;精简乡镇机构和压缩财政供养人员;调整支出结构;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 (4)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农村税费改革后,随着农民负担的大幅度减轻,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行政经费将出现较大缺口,需要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4.支持建立农业灾害保障机制,促进农业保险业的发展。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然条件,特别是地理和气候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的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农业保险因赔付率过高,又不能获得政府补贴,中国各商业保险公司都不愿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基本处于停顿状况。这与中国农业发展不相适应,与日益激烈的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不相适应。作为支持与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中国需建立与完善农业保险法规制度,选择世界大多数国家采取的以政府组建农业保险公司为主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由中央政府统一组建专业性保险公司,公司宜隶属于农业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相应的分支机构,具体业务由县农业保险支公司组织办理。农业保险基金以政府财政补贴和农产投保保费构成,并对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费用和保险费给予财政补贴,以及实行免税待遇。新的农业保险公司需注重经营效率,避免机构庞大、责权利不明、官办色彩浓厚、办事效率低下、人员素质不高等现象发生,本着积极为农业服务、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支持与保护农业的重要手段。 中国农业论文:对中国农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思考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中国农业不可避免地会融入到世界经济大潮和国际分工体系之中。中国农业如何“走出去”也就成了当前中国农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分析和借鉴对外直接投资主流理论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提出了对中国农业对外直接投资等几点看法。 关键词:农业企业;“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比较优势 目前中国农业一方面土地、水资源严重匮乏,另一方面部分农产品、劳动力过剩等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农业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农业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外农业跨国公司对中国农业经济的主导作用明显增强。中国政府为了缓解当前的这种局面,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到国外去投资。国内相当一部分农业企业技术力量较雄厚,已具备较强的产业优势和综合竞争力,但受制于有限的土地和市场,难以进一步扩大发展。在此情况下,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可缓解国内经济发展与资源短缺的矛盾,绕开国外贸易壁垒,既为占领国外商品市场、获取境外农业自然资源创造了条件,又可以加快催化和培育中国具有著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农业公司,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对外直接投资的主流理论对开始“走出去”的中国农业企业具有指导和借鉴的作用。 一、中国农业企业需要“走出去”,也能够“走出去” (一)中国农业自然资源短缺 中国是一个劳动力丰富而土地资源、水资源、草地资源等相对稀缺的国家。不平衡理论(hwy-chang moon thomas w.roehl)认为,存在资产相对不平衡的企业,可以通过对外投资在国外市场寻求补偿性资产,从而使其资产组合达到平衡,竞争力得到显著增强,战略地位发生根本性逆转。因此,对外直接投资是处于相对劣势的企业增强竞争实力,在竞争中实现赶超的有效途径。无论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还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企业的生产活动都与农业自然资源紧密相连。不平衡理论说明当有些农业自然资源在本国不能提供或是不能全部提供时企业可以寻求资源的进口,但这样会导致本国企业生产活动对外依赖性增加,甚至还可能威胁到国家的农产品安全,这时农业企业的海外投资就成为获取农业自然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当前应该加强引导农业企业发展跨国经营,拓展国际市场,开展境外农业资源合作开发和农产品加工,加快境外农产品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建设步伐。 (二)中国正处于对外直接投资的高速增长阶段 邓宁(john.h.dunnin)的对外投资周期理论根据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划分了四个经济发展阶段。认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2 000美元~4 750美元时一国对外投资增加,增速有可能超过外资流入增速。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7月2日的经初步核实的2009年国内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340 507亿元,根据2010年7月27日 1美元=6.7797人民币元汇率折算,并按全国13.38亿人(数据来源于中国人口信息网)计算大约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 753.69美元,正处于对外直接投资高涨阶段(这里用国内生产总值代替国民生产总值)。在邓宁看来,跨国投资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会随着经济发展而进行动态演进。虽然该理论在分析中只用了人均这个单一指标并据此来判断企业整体所具有的优势状态和对外投资直接规模,其结论很难说是全面的,但从跨国投资的实践看,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际投资地位的变化大体上符合这一发展趋势,所以该理论也可以作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一个判断依据。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农业已经在产业体系、研究体系、人才培养、高科技方面形成了一定的优势,这是中国农业进行国际投资的先决条件。 二、重视培育和发挥比较优势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通过采取适当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创造和培育出对外直接投资所需的某些比较优势,进而利用这些比较优势参与国际投资。正如拉奥(sanjaya lall)的技术本地化理论所认为的那样,发展中国家企业能够在较低技术水平基础上形成赖以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特有优势,也就是说当发展中国家对来自发达国家成熟技术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就具有了自身的竞争优势;另外,企业跨国经营的过程本身会使企业获得和增加新的优势,因为跨国经营不仅是企业实现优势的活动,而且是企业在更大的空间内寻求优势,发展壮大自己的活动。所以,中国农业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 (一)组建大型跨国农业企业集团,形成规模经济优势 海默(hymer s.h.)的厂商垄断优势理论认为规模经济优势是企业特有优势之一。跨国企业通过水平的或垂直的一体化经营可以取得当地企业所不能达到的生产规模,降低成本。跨国企业还可以实行国际专业化生产,利用各国生产要素价格的差异,合理布置生产区位来取得企业内部与外部规模经济,获得一定的竞争优势。从整体上看,目前中国农业企业和国外大型跨国农业公司相比规模还较小,集约化程度还不高。企业规模小,企业内部市场就小,外部交易成本就较大,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优势,更难以与外国大型跨国农业企业抗衡。为此,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围绕壮大主业,加强国际资本运作,开展和规范企业兼并、收购,提高企业集约化程度,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二)培育世界品牌的农业跨国公司 厂商垄断优势理论还意味着培育世界品牌的重要性。培育世界品牌的跨国公司,已成为各国提高综合国力,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战略。像泰国正大集团、嘉吉、美国先锋国际良种公司、德国kws种业集团、美国孟山都集团等这样一批跨国农业公司,它们能够持续增长几十年、上百年,能够在世界市场获得统治地位,是与其品牌经营策略分不开的。中国农业跨国公司还处于起步阶段,属于发展中国家小型的跨国公司。培育世界级的品牌对中国农业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三、人民币升值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机遇 阿利伯(r.z.aliber)的资本化率理论认为货币市场的不完全导致了目前世界上存在着若干通货区域。各种货币的地位强弱不同,强币的币值稳定,汇率坚挺,而弱币正好相反。强币通货区的跨国公司用该种货币购置其他区域资产是有利的。另外,该理论还认为强币通货区的跨国公司,能够以较低的利率在金融市场筹资,从而为其在海外投资设厂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自2005年7月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幅度达22%。在汇改推进的五年中,人民币一直面临着巨大的升值压力:一方面中国外汇储备居高不下,贸易顺差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国际市场要求人民币加速升值的呼声不断。在可预见的将来,人民币升值的趋势不大可能逆转。另外,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全球许多资产的价格进一步下跌,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并购的成本在进一步降低。特别是有些国家,有些经济体,为了应对危机、振兴自己的经济,出台了许多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和措施,消除了原来设定的一些政治性障碍。这些都为中国农业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提供了一个重要机遇。 四、重视“走出去”的区位选择,加强对周边国家或地区的投资 一国企业“走出去”首先面临的就是“走到哪里去”的问题,所以区位的正确选择是企业能否成功“走出去”的关键。对外直接投资的主流理论都十分关注企业“走出去”的区位选择。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认为在海外经营的地理扩展上,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受“心理距离”(包括文化、习惯和语言等)的影响,其对外直接投资首先是利用种族联系在周边国家进行直接投资,随着海外投资经验的积累,逐步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扩展,最后为获得更复杂的技术开始向发达国家投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选择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存在密切联系。中国农业企业在“走出去”的区位选择上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如果企业的基本目标是开拓市场,利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那么就应该进入劳动力价格比较低廉、基础条件和制度环境较好的国家或地区;(2)如果企业是为了提高技术水平,就应该到技术资源与智力资源密集的地方投资。尽量采取与具有最新技术的企业合作或合资的方式,充分利用技术溢出效应,获得国内得不到的技术和管理技能;(3)如果是为了回避贸易摩擦,则应该到那些市场准入门槛高、贸易摩擦频繁的国家和地区投资;(4)资源开发型企业可以到东南亚、拉美和非洲等农业自然资源丰富、自然条件好的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去投资,通过对外投资建立海外农产品供应基地。 根据弗农(raymond vernon)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小岛清的比较优势理论,当前中国农业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应以东南亚发展中国家为主,一方面这些国家符合中国农业结构特点,可减少投资的风险,另一方面因为这些国家多是华人聚集地,与中国有着相似的文化背景,可以充分利用中国对这些国家的特定区位比较优势。如印度尼西亚是农业大国,但农业生产水平相对中国较为落后,每公顷土地棉花产量仅2.7吨,在农作物品种选育和应用上与中国有较大差距。但该国土地资源丰富,有1 300万公顷的土地可以用来种植棉花,气候条件优越,农业生产条件极佳,但每年却要花费大量的外汇进口棉花、稻谷等农产品。 中国农业论文:论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农业发展 摘要:在二十一世纪,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需要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有偿转让政策,以集体土地制度的稳定与市场化作为发展农业的基础;需要与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相适应,积极探索建立能达到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生产组织;农产品市场的发展必须依靠市场化经营组织,进行公司化运作,政府不再参与;应由国家负责农业科技投入;大力培养有文化、有专门技能的新一代农民。 关键词:二十一世纪;工业化;中国农业;现代化 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二、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中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要求之一。落实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全方位推进中国农业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的长期落后状态。同第二、三产业相比,中国农业的发展水平还相差太远。中国经济实现第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的最基本要求是必须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努力实现中国农业经济的市场化和现代化。 一、彻底改变小农经济状态 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经济发展中,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需要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土地有偿转让政策,吃透政策精神,落实政策到位,以集体土地制度的稳定与市场化作为发展农业的基础。 (一)小农经济与实现工业化相矛盾 在中国,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方式已延续数千年。当前,集体土地所有制下的农业生产必须超越传统的小农生产方式,走出现代化发展的新路,实现土地集约经营和机械化种植。小农经济与实现工业化是矛盾的,如果一个国家的农业还停留在小农经济状态,这个国家不可能实现工业化。小农经济需要大量农业人口,不需要特别多的工业产品,这就限制了工业就业人口的增加和工业产品市场的发展。所以,小农经济的存在是工业化的阻力。有小农经济存在,就无法推进工业化的腾飞。长期以来,中国人已习惯小农经济,一想到改变小农经济需要付出高昂的社会转型成本,就望而却步。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一直未能启动农业转型,从根本上说,这是一个观念问题,是一个在思想上尚未认识小农经济延续的严重性问题。然而,如果在工业化腾飞阶段还留恋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就会遇到经济发展的障碍,就会因农业的基础落后而无法继续保持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工业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农业生产必须达到集约规模 2003年3月1日实施的《土地承包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农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利,这对改变中国农业传统经营方式是必要的法律保障。在现有的土地制度基础上,推进农业的规模生产与集约经营,并不是走回头路,也不是重新回到大锅饭时代,而是要在现行政策下实现农业土地的市场化集中经营,让农民自愿地以有偿转让的方式将土地集中在农业生产专业户手中,进行规模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和经营。近年来,在学术界,有些人认为不改变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就不能发展现代农业,就不能实现土地的规模生产与集约经营,这种认识实际上是没能跳出原有的体制思路看问题。事实上,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产权的运作十分简便与灵活,以土地的产权运作为优秀,在土地有偿转让政策下,是可以进行土地的市场化集中,并不存在不可协调的阻止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制度障碍。只要允许土地有偿转让的政策稳定,就可以保证土地规模化生产经营者的经营稳定和获取良好的经济利益。现在,当务之急是有效落实允许土地有偿转让政策下的农业土地集约经营,逐步推进中国农业经济发展走出传统的土地分散经营的小生产方式窠臼。 (三)中国农业人口的比重必须下降 在工业化腾飞阶段,为适应农业的集约化经营,中国农业人口的比重必须降下来。如果还是7亿多的农村人口、3亿多农业劳动者,工业化实现不了。美国只有300多万农业劳动力,中国人口是美国的5倍,按同样比例,应只需要1500万农业劳动力。但这与中国农村的现实距离太远,我们不可能很快与美国消灭差距。从实际出发,中国恐怕在近期内还有不少于1亿的农业劳动力。按这个数量,虽然比美国还多得多,但我们还是降了很多。我们一定要明确这个目标,努力实现降低农业人口的最低目标。新农村建设的最重要表现就是农业人口的大幅度减少。如果农业人口的数量降不下来,不论对新农村建设有多少投入,农村的房屋和街道变得多好,农村还是旧农村,并不是新农村。这也就是说,新农村的实质要求是农业人口降下来。为实现工业化及三大产业的协调发展,应将降低农业人口作为硬任务来抓。但这并不是把农民硬赶出农村,而是城市要主动吸收农村人口,工业要创造更多的条件吸收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因此,降低农业人口比重的责任主要不在农村,而在城市与工业的发展。 二、改革农业生产组织 为在二十一世纪实现中国工业化,在农业生产组织方面,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定要有实质性进展,不能停留在20世纪80年代初的水平上,必须尽快与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相适应,积极探索建立能达到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生产组织。近几年,有些地区的农民在当地政府的指导下自发地创办生产合作组织,就是一大进步。这便于农民引进新的生产技术,便于农民与市场对接,便于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以色列是世界农业经济发展最先进的国家之一,以色列的农业成就主要依靠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在中国工业化腾飞阶段发展现代化农业的历史进程中,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发展各种不同类型的具有法人经营资格的农业生产组织,这是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基础。 创立新的农业生产组织是一项基础工作。现在,城市可以发展多样化的经济成分,为什么在农村就不能搞多种经营形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曾经起过很好的作用,而现在应进行新的创造。我们可以发展各种各样的农业合作组织。吸取外国经验,搞多方面合作,成立农业合作社组织。搞以色列式的合作组织也好,搞自己创新的股份合作制组织也好。总之,不能还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我们主要应搞家庭农场。现在,发达国家的农业组织基本都是家庭农场,这是很成熟的经验,应学习与借鉴。从发展的趋势看,中国农村走家庭农场化道路是早晚的事,应该早走,而不要拖到不能拖的时候再走。 我们还应发展个人或法人投资的大农场。一般说,大农场数量少,但一个农场顶几十个或几百个家庭农场,具有更大的经营优势。要走出传统农业发展的误区,就要大胆向前走,允许各方面力量进入农业领域,创立大型农业生产组织。中国的农业保障不单纯是土地问题,还要在更新农业组织方面下功夫,需要创办中国特色的大农场。 三、采用市场化方式经营农产品 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发展必须依靠市场化经营组织,进行公司化运作,不需要政府直接参与。就是说,除完成国家收购任务和农民自留的消费部分,其余的农产品全部通过市场交易。为此,必须建立农产品经营公司,同其他行业一样,进行资本运营,为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提供条件。 (一)政府不要充当市场中介 在向农产品营销市场化迈进的过渡期,许多地方政府对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销售有过直接资助或进行组织控制,不论其出发点和效果如何,都是反市场化的做法,不能再延续了。中国的农业发展必须走市场化道路,不能成为政府包办的产业。政府充当市场中介的弊端很多,其中,最大的弊端是政府赔不起。如,政府号召农民种大蒜,农民都种了,丰收后,好卖或是特好卖,那没有说的;倘若市场不好,大蒜卖不出去,又当如何呢?农民怨政府,政府是好意,农民不怨政府,大蒜卖不出去,就没有活路。所以,政府不要介入其中,不要只包盈不包亏。政府是做社会工作的,不是作市场中介的,政府没有能力负责农民的损失问题。政府可以招商引资,可以技术推广,还可以作市场主体,就是不能搞市场中介。现在,县一级和乡一级政府特别喜欢指挥农民,让农民干什么,农民就得干什么。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这很不正常,是与市场经济不合拍的。这其实都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后遗症,我们在工业化腾飞阶段必须要给予清除。 (二)销售农产品需要资本运作 从创新的角度讲,农产品的公司化、市场化经营是传统农业转化为现代农业的市场保障,是在新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保障农业生产者稳定收益的基本条件。经营农产品的公司在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之间搭起资本运作的桥梁,以现代资本经营的方式为农业经济服务,可将农业发展带到以高科技为主导的现代产业发展链条中,使之能与第二、三产业协同发展,其创建意义十分重要。同时,要与第二、三产业实现协同发展的现代农业不能仍是在无金融体系支撑的状态下生存。由于长期以来中国农业处于小农生产的发展方式下,现代金融机构难以进入农业领域,原有的农业金融组织的服务功能也逐渐消退,甚至将自身的主营业务转向城市。显然,离开现代金融体系的支撑,仅仅依靠国家政策性银行和融资能力很小的农村信用社提供的金融服务,中国农业迈不开现代化发展步伐。因此,随着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实现,先进的农业生产组织和农产品经营公司成为产业主体,现代金融机构必须大举进入中国农业经济领域,构建相对完整的农业金融体系,提供全方位的现代农业金融服务。在这方面,金融体制改革迫在眉睫,其重要性并不仅在于支撑农业经济的现代化发展,更在于第一、二、三产业需要以此为基础实现协同发展。 四、国家应负责农业技术进步 在二十一世纪,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需投入巨额资金进行农业科技研究。技术进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现代农业必须建立在现代农业技术广泛应用的基础上。相比减轻农民负担,国家供给农民先进的生产技术更重要。 (一)技术进步是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 发达国家都把对农业的投入摆在重要位置,为农业技术研究创造最好的环境和条件。而在所有的农业投入中,重要的是技术投入。技术代表的是劳动力智力因素的发展水平,这一水平决定劳动力整体的发展水平。在传统农业生产中,技术也发挥主导作用,但从事农业劳动,起主要作用的还是体力,传统的耕种模式要求劳动者必须有强劲的体魄。而在现代农业中,智力因素更重要,没有高智力的投入,就无法实现农业机械化生产,无法改良土壤,更无法得到优良的品种。农业是随着技术进步发展的,从机械化农业到生态农业,从传统畜牧到现代优质的良种畜牧,这些变化都是由农业技术进步推动的。我国与发达国家农业发展水平的差距也是在农业技术水平上,农业技术上不去,农业的发展就受到制约,国民经济就要受影响。发展农业一定要从推动农业技术进步做起,哪个国家重视农业技术进步,其农业发展就会走在世界各国的前面。在中国工业化腾飞阶段,更需要推动农业进步,推动农业走向现代化。因此,需要高度重视农业技术进步。 (二)保障农业技术进步的资金应由国家负责投入 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国家应负责农业技术进步,即负责全国的农林牧副渔的良种培育工作。改革开放以来,每年都讨论农业生产问题。而所有问题的优秀就是农业技术投入。在中国农业走向市场化进程中,唯一不需要市场化的就是农业技术研发投入。这不是市场化能解决的问题,在世界各国,都由政府统一负责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极端重要性,由此得到集中体现。因此,中国也不能在农业技术研发和推广方面搞市场化,中央政府必须调集充足财力保证全国性的农业技术研发和推广的投入,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必须依靠国家对农业技术进步的统一负责和财政支持。农业技术研究是长期的过程,非常耗费时间和财力,而且也需要最优秀的科学家。但除时间和人才外,最重要问题是必须由中央财政负责农业技术基础研究的全部资金投入。是否重视农业,关键看为农业技术进步的科学研究投入多少资金。 五、二十一世纪中国需要尽快提高农民素质 中国农业要在二十一世纪走出传统模式,走上现代农业经济发展道路,最重要的任务是在劳动主体方面实现转变,即提高农民素质。 (一)农业现代化的根本是提升农民素质 现代化的农业需要现代化的农民。只有提升农民素质,才能建设新农村,实现农业现代化。具体措施为:一是提升农民的文化知识。文盲不能当农民。今后,不用说文盲,就是低素质的农民也是落伍的农民。大力普及农民的文化知识,这是农民进入新时代的基本条件。二是提升农民的专业知识。未来的农民要懂得生物工程、机械化原理、农药知识、畜牧知识、气候知识等,并且要学会运用这些知识。现在,美国的农民就是多面手,做哪样儿活都会,是知识型农民。而我们的培训目标也是要将中国农民培训成知识型的农民。培训费用也要由政府支付,这是支持农业走向现代化,是关系国家经济基础的大事。三是提升农民的市场经济意识。中国农民必须走出传统农业,奔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现代农业发展空间。要让中国农民了解市场经济的规范要求,了解世界市场和中国市场的未来发展走势,知道怎样在市场中求得生存之地。 (二)新一代农民需要接受高等专业教育 拥有现代文化基础知识、农业专业知识及市场经济意识的农民,也应接受过高等专业教育。所以,我们需要高素质的农民。这就需要鼓励大批农业大学的毕业生回到农村作农民,作新型的高素质农民。办农业大学的目的就是要培养合格的高素质农民,而不是培养农业干部。当前,农业大学必须要为国家培养更多的新型农民发挥其重要作用。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产业链主体协调的现状与整合探析 摘要:农业产业链各主体之间的协调程度关系到整个产业链沟通的效率和价值的提升,而只有高效率、高价值的农业产业链才能真正有效地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因此,在深入分析中国农业产业链主体之间协调现状的基础上,指出其问题所在,并以三大主体间高效率、高质量的协调为目的,提出农业科技下乡、提高农科成果转化率;在企业和农户之间通过新型农业经济组织进行沟通等建议,可以为农业产业链主体间有效沟通的实现尽提供帮助。 关键词:农业;产业链;内部协调;整合 我们所说的农业产业链其实质是一种与农产品初级加工有密切联系的产业群之间的供需关系所构成的网络结构。农业产业链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目前,已经在加拿大、日本、荷兰等发达国家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近年来,巴西等发展中国家通过对农业产业链理论的研究和应用,也使其农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并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来,经过二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绩,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的农业产业化水平已经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而农业产业链这一理论也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中国农业的产业化水平仍然很低,中国现存的农业产业链中仍存在着极为严重的缺陷,尤其是产业链各个主体之间的协调效率低、质量差,其弊端从近来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初见端倪。因此,农业产业链主体之间的整合势在必行。 农业产业链的主体包括为农业生产作准备的科研、农资等前期产业部门,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等中间产业部门,以及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后期产业部门。而所谓农业产业链的主体整合是指产业链主体之间的连接、合作与协调,它根据社会资源状况和市场需求状况的变化,在产业链主体之间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协调各产业链环之间的比例关系,进而产生出协同效应和聚合质量。其主要内容包括前期部门与中间部门的协调、中间部门与后期部门的协调、后期部门与前期部门的协调三方面的内容。 一、前期产业部门与中间产业部门的协调 从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先进经验来看,越是发达的国家,越是现代化的农业,其农业产业链的前期产业部门,即农业科研、农资等部门对农业进步的作用越突出,贡献越大。由此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前期产业部门对农业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加速作用。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近年来中国政府对农业科研以及农资装备等重视程度日益提高,经费投入日益加大,促使农业前期产业部门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农业的现代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使得农业增加值中的科技贡献率不断提高。但是,客观分析后不难发现,中国的农业科研、农资等部门作为农业发展加速器作用的发挥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这种状况的产生,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而在这里我们主要就农业科研部门的现状进行讨论。 中国的农业科研部门普遍存在着科技成果产出率高,实际转化率低的情况。每年国家在农业科技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资金,产出大量的优秀科技成果,然而由于农业科研部门,特别是高校农科所等人才和技术最先进、最密集的科研机构普遍处于中心城市,脱离了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的大环境,科研成果大量堆积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外,随着农民对科技对农业发展推动作用的认识日益加深,其对于新技术、新产品、新知识的需求以及对自身素质提高的渴望与日俱增,而作为与农民联系最为直接的基层农科所等部门由于能力所限,特别是一直以来面临资金短缺问题,只能对农民进行最为基础的农业生产的指导,对于高新科技成果的研发和推广无法全面而有效地完成,而在其他方面如对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上也普遍存在着人才短缺、知识陈旧等问题,亟须新鲜力量的注入。农业科技成果同其他科研技术使得农民对新技术、新技能的强烈渴望无法得到满足,极大地挫伤了农民的求知欲和生产积极性。 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通过科技下乡,而只有将实验室里和书本上的知识转化成农民可以理解可以接受的技能,才是真正的科技下乡。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求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走出实验室,走出学校,走出大城市,到农村去,到农民中来,通过对农村的调查,与农民的接触,了解什么样的技术是农民最需要的,什么样的培训方式是农民最能接受的,从而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科技信息的回流,在防止了科研产品堆积现象发生的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只有当农民掌握了更高级更实用的技能,才能生产出多样化的、有高附加值潜力的农产品,进而改善农业预期收益过低的状况,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真正实现农民增收;另外,使农民掌握一定的技术,可以对初级农产品进行简单的加工,在提高农产品价值的同时也促进了产品的多样化,进而打破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初级原材料全盘收购的垄断局面,给农户更大的选择和发展空间。 另外,基层农科所是广大农户获得最新的农科知识和技能最直接和便利的场所,作为根植于农村的农科机构,其与农民的沟通也更为顺畅,更有效率,因此其作用不容忽视。要加强基层农科部门作用的发挥,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村级、乡级农科所的财政扶持,加强其科技研发和推广能力;实现高校农科所等与基层农科部门的帮带互助,定期对基层农业科技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通过基层农科部门进行资料和信息的采集工作,了解农民的最迫切的科技需求,通过回流反馈提高这些需求实现的可能性。 二、中间产业部门和后期产业部门的协调 农户以及农业企业是农业产业链的基本主体,这两大主体间的衔接及协调对于整个产业链的生产效率、盈利水平以及农业生产的产业化进程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目前,中国农业产业链普遍采用的是“公司+农户”或者“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的运营模式。广大农户组织化程度低,市场信息掌握少,在与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的对抗中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面对企业因为市场行情变化而降低收购价格,减少收购量等违约行为时,大多数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另外,农业企业面对农户有选择性的出售其农产品,擅自提高出售价格,甚至直接违约将产品卖给他人做法时,从自身成本等因素考虑,最终会不了了之。农户和农业企业这两大主体之间缺乏一种真正合理有效地衔接和沟通,而目前存在的农业中介组织从事的也大多是简单的农产品的收集和销售工作,以赢利为目的,无法真正的搭建农户和企业间的合作桥梁。农户和企业之间只是简单的买卖关系,始终无法连接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在两者的合作过程中互相算计,斤斤计较,只是简单的考虑当前的短期的利益,这无疑加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风险和农户的种养风险。而对于广大农户来说,由于处于一种弱势地位,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而从事掺假行为,欺骗农业企业,似乎也变得可以理解。如何真正有效地提高农户的主体地位,让农户真正的参与到农业产业链的整个生产过程中去,使其同农业企业紧密的结合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联体又联心,是目前所面临的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 就当前的状况来说,广大农户与农业企业之间缺乏一种真正的有效沟通与协调,二者虽然签订农产品买卖合同,但是农户并没有真正的参与到农业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去,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与农户的经济利益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这就间接导致了初级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发生。 九联集团通过组建肉鸡养殖股份有限公司,吸收普通农民入股并以合作社的形式建设农场,农民在养殖公司的管理监督下在农场内养殖肉鸡。同时,为了确保农民个人股本无风险,集团公司承诺每年最低分红率不低于15%,五年累计平均分红不低于18%。九联集团通过这种运营模式,使得农民成为了股民,并通过合作社与企业真正实现了地位平等,通过分红实现了利益均沾,从而将农民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紧的联系在了一起,农户不仅会分享生产环节的利益,而且将分享加工增值环节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农户会主动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而自觉地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甚至会相互监督,杜绝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在这种模式下,农户与农业企业已经结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农民由单纯的生产者转化为理性的经济人——股民,在理性思维的支配下,降低初级原材料质量这种有损于自身利益的非理性行为发生的几率很小,从而从源头上消除了食品质量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后期产业部门和前期产业部门的协调 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后期产业部门的中坚力量,担负着整个产业链价值提升的重任。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和逐渐萎缩的盈利空间,怎样寻找新的突破口,实行特色差异化经营,已经成为众多企业的重要目标之一。为实现这一目标,大多数有资金有实力的企业都拥有自己的科研队伍,或者与各地农业高校联手在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上投入极大成本,这种状况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体现了科学技术在农业产业中的重要作用。 然而,要想生产出能够吸引消费者眼球的高质量的、有特色的产品,作为原材料的初级农产品科技含量的高低、质量的好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由于初级农产品质量问题而引发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也凸显了源头产品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一个企业成功与否的决定性作用。然而,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在农业科技知识普及的层面上始终存在着沟通困难的问题,企业和农户都有着强烈的提高自身素质的意愿,却因为沟通不善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另外,与农户联系密切的农业科研部门、特别是基层农科所,却因为资金的短缺而苦苦挣扎,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这种形势下,企业和农业科研部门联手,改变农业科研部门,特别是基层农科机构一直以来只有国家投入,资金严重短缺的状况,通过对农民科学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的提高,进而改善初级农产品品质,在降低自身成本的同时,也减少了食品安全隐患的发生。 中国农业论文:浅谈日本农林渔业公库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农林渔业 金融公库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启示 论文摘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对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和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农民收益,都具有关键性作用。但是,时至今日,我国农业发展银行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通过借鉴日本的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成功经验,通过对比得出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发展的相关启示。 一、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基本情况 日本国土面积十分狭小,仅仅相当于我国的1/25,并且日本的山地和丘陵地区约占总面积的80%,多火山、地震,土壤贫瘠,资源比较匮乏。第二次世界大战使日本雪上加霜,国内粮食严重不足,因此农业发展的首要目标是尽快增加粮食产量,确保国内基本的粮食需求得到满足。在这种情况下,1953年4月1日,由日本政府全额出资设立了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其经营目标是依据国家政策向经营农林渔业的个人和法人贷放期限长、利率低的资金,以促进日本农林渔业的发展。日本农林渔业公库设总店1个,支店22个,员工924人,资本金3116亿日元。2004年3月末(财政年度)贷款余额32669亿日元,贷款构成主要是农业贷款、林业贷款,其中农业贷款16869亿日元,占比51.6%。 (一)纵观日本农林渔业公库的发展史,其大致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5年到1960年的战后恢复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粮食极度短缺,日本陷入了极端的混乱中,国民处于饥饿的边缘。公库的政策目标是支持粮食增产,信贷基金主要投向农地改造、开拓耕地、改进灌溉设施,用于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第二阶段为1960年到1975年的支援改善期。随着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工商收入增长很快,农业与工商业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为缩小工农业收入差距和适应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增加畜牧业和果业比重的需要,日本1961年颁布了《农业基本法》,并且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政策目标是要满足不断增加的果树、畜产、蔬菜等经营实施建设的需要。 第三阶段为1975年到1990年的生产过剩期。由于农业基本法的切实落实,大大促进了大米、畜产品和水果的生产,大米的产量开始出现过剩的倾向。因此,农业发展的重点转到了加工、流通领域。在水产业方面,农林公库又创设了支援水产品加工业的贷款资金项目。 第四阶段为1990年以后,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使日本的农产品市场形成了本国农产品直接与海外竞争的情形。因此,增强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育能与海外农产品进行竞争的农业,成为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主要目标。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愿意从事农业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周末农业”、“老人农业”现象日益成为阻碍日本农业发展的严重问题。为此,1994年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创设了“强化农业经营基础资金”,用于支持优秀农户的发展。这种资金制度规定,只要经市、町、村认定是新一代的农业生产者,公库除提供设施资金贷款外,还可以同时向其贷放当地低利息的长期流动资金。 (二)公库资金的筹集与应用 长期以来,日本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的筹集主要来源于邮政储蓄和邮政简易保险。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来源的主管部门——大藏省专门设立一个融资管理机构“邮政投资特别会计窗口”,把筹措的资金集中起来,再贷放到每个政策性金融机构。公库的贷款范围包括四个方面:农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60.3%;林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24.7%;渔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4.9%;加工和流通信贷业务,占贷款的10.1%。贷款资金的特征是长期、低息,平均贷款年限为20年,最长可达55年,平均贷款利率为3.89%,其中1998年度为1.77%。在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一般是固定不变的,但贷款户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进一步申请减息,由此造成的利息损失,公库可获得“农林渔业振兴基金会”的补偿。 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概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概况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于1994年11月18日,总行设在北京。其分支机构按照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需要,并经银监会批准设置。截至2006年底,除总行及总行营业部外,设立省级分行30个;地(市)分行(含省级分行营业部)330个,地(市)分行营业部210个,县(市)支行1600个,县级办事处3个。目前暂未在西藏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现有员工约5.9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承担国家粮棉油储备和农副产品合同收购、农业开发等业务多种的政策性贷款、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及监督使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若干农业比重大的省、自治区设摆出机构(分行和办事处)和县级营业机构,资金来源除财政核拨资金外,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并使用农业政策性贷款企业的存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来源长期以来主要依靠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从2005年开始加大了市场化筹资的力度,目前暂未开展境外筹资业务。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余额3870亿元,金融债券余额3131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营资金目前主要用于粮棉油收购等流动资金贷款。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8844亿元,其中粮油贷款7454亿元,棉花贷款1173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1、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不足且来源较为单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注册资本为2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实拨资本金较少,仅为lo亿元,其余为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以贷款的形式划转的资产和财政退税转增的资本金。资金不足,然而其来源除资本金少和吸收少部分企业存款外,主要依赖于向中央银行再贷款和发行金融债券,资金来源与所承担的任务之间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较为狭窄 2、从1998年开始,为了配合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国务院决定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专项贷款业务从农业发展银行划出,其职能变成了单一的粮棉收购银行。随着粮食流通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深化,粮棉市场全面开放,农业发展银行在2003年、2004年粮棉油贷款分别为6809.77亿元和7104.26亿元,占当年农发行贷款总额的99%。农业发展银行业务的单一导致其难以扩大发展,同时也限制了对其他涉农产业如农产品科技研发、农业基础设施等项目政策性资金支持。 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经营困难重重 3、农发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资金的扶持,也离不开资金的回流。但是由于农产品的市场风险性、地方企业对资金的挤占挪用以及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风险管理落后等原因,农发行的贷款难以回收,信贷资金流失严重。再加上农发行办公费用的快速增长及机构规模的日益臃肿,高成本与低经营利润的矛盾使农发行的发展步履维艰。 三、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启示 对比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业务及其演变,我们可以得到以下重要启示。 (一)日本政府高度重视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作用,充分发挥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农业支持和保护的特殊功能。日本这种发达国家的成功实践经验,进一步验证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和长期性。加入wto后,中国农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强大国际竞争,要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发挥和完善农发的政策性银行功能,进一步加大农发行支农力度。 (二)日本政府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赋予公库不同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这种需求追随型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战略,较好地适应了农户在不同时期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为政府不同时期的农业政策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国家对其经营业务也是一直在不断的进行调整,但是与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相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却在不断地缩小,而不是扩大,这样不利于我国农业的稳定与发展。所以,今后必将随着农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增加农发行的业务。 (三)尽管随着不同时期农业发展和农业政策调整,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业务相应调整,但却始终集中在对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上,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作用。在日本除了国家储备大米由财政提供收购资金外,农产品收购资金贷款都有农协、信用联合协会或农林渔业中央金库(商业银行)提供。也就是说,在日本粮棉油等农产品收购和调销资金贷款是不需要政策性银行支持的,至少说明其政策性不如农业生产性贷款的政策性强,农业生产领域才是最需要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可见,农发行从事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尽管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作为我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应该说还没有充分发展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如果国家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在支持和保护农业中的作用,就应该相应调整农发行的业务范围,逐步增加农产品加工贷款和农业生产性贷款,开发对林业和渔业的政策贷款等。 中国农业论文:浅谈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定位 论文关键词:农业银行 市场定位 研究 论文摘要: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已经明确了农业银行应以服务“三农”为重要目标,以县域为基础,实行城乡联动,挖掘现有农村金融资源,使潜在的金融资源逐渐变为利润来源。 一、农村金融机构比较 农行只有认清现状,看到自己的优势与劣势,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己与其它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才有可能实现自己“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的原则,真正做到服务三农与商业化运作的和谐共存。 农行与农信社。农信社在将近六十年的发展历程中,一直是三农发展中的重要金融机构,特别是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撤出农村县域市场以及农信社与农行在行政隶属关系上的脱钩,农信社几乎已经在农村金融市场上形成了垄断,成为最重要的正规金融支农机构。然而产权不清、体制不顺及缺乏政策扶持等问题使信用社难以从根本上改善其经营状况,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相对于农信社,农行实力雄厚,实现股改后,管理机制将更加合理,下一步农行将上市,不论从融资渠道还是从运行机制方面都是农信社无法比拟的。此外通过网点网络建设,高科技的发展,农业银行能够为所有客户提供更加统一、快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农行与农发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银行,目前的投资领域基本限制在农副产品收购、储备、补贴资金的拨付等范围内,所以农业生产单位很难与其直接建立联系。而农行是商业性银行,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业务更加多样化,操作更加市场化。目前已拥有将近4万个机构网点,这些网点分布在广大的城市和农村,在全国的每一个县市农行都有支行。这是农发行所不具备的。 农行与其它金融机构。其它金融机构包括邮储、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以及非正规民间融资组织。总体来讲他们在农村金融市场所占比重尚小或尚处于萌芽阶段,从总量上还不能与农行抗衡。邮储营业网点分布广泛,邮储的吸储能力强,但业务比较单一;尚处于半地下经济的民间融资比规范的金融机构拥有很大的灵活性,但融资能力较农行要差;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涉农业务相对较少。 二、发挥农村金融支柱作用的现实选择 未来农行要实现服务农村金融的目标,要坚持商业运作原则,坚持面向“三农”;确立以县域为基础、充分发挥城市业务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城乡联动、农工商综合经营的市场定位;依托网络优势,强化农村金融骨干网络功能,建立横跨城乡两个市场的特色服务体系,促进“三农”融入国际国内大市场;发挥专业优势,集中力量发展有独特优势、竞争能力和市场需求的业务,提升县域金融产品和服务水平 ,推动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对策之一:要采取多样化的城乡双层经营管理模式。为协调平衡好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关系,农行应该采取科学的城乡双层经营管理模式,重点解决好涉农组织架构设计问题。对经济金融相对落后地区应该选择相对独立的经营模式,也就是在一、二级分行设立涉农业务管理部门,承担统计分析、其他部门涉农业务协调、政策制订等职责;各前台部门应在已有职能范围内细分相应涉农业务;调整县级行内设机构,加大以贷款为重点的综合营销力度。同时,由农行参股或牵头来组建独立法人的村镇银行,把大银行的优势与小银行的灵活性结合起来,有效增加农行网点的设置。 对策之二:农行应将服务产业集群经济作为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优秀。首先,农行要明确服务产业集群经济的客户优选机制,实行分层信贷服务。将产业集群经济内的20%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扶优扶强;将30% 的企业作为适度信贷介入对象,重点支持企业临时性流动性生产资金需要;将其它50%列入积极关注对象。在信贷授信机制方面,一方面,要对单个集群经济授权总量进行科学的规划,既要支持集群经济发展,又要控制好信贷防止盲目扩张。另一方面,选择一批集群内的优秀企业,由省分行或总行对其进行公开统一授权,提高农行服务集群经济的效率,提升农行服务产业集群经济的竞争力。其次,要加快对产业集群经济的信贷流程。农行要加快服务集群经济的信贷流程研究和创新步伐。可尝试建立客户经理、产品经理、风险经理三位一体的服务方式,打造高效的信贷业务办理平台,同时增加一级分行对集群客户业务创新的自由度,适当放开县支行对集群客户的贷款定价权,通过规定定价区间,由经营行选择,以提升竞争力。 对策之三:加快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发展。中小企业是产业集群经济的重要支撑。而且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导致土地集约经营程度高,一部分农村劳动力转向城镇务工经商,一部分农村劳动力从事农副产品的加工、运输、调销以及辅助原材料的生产,中小企业将成为未来农村经济发展的主流。所以确立农行在县域金融市场的主体地位就是要求农行信贷建设直接面向中小企业。优秀民营、个体私营企业,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不仅是当地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也是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扩大就业的重要载体。农业银行要大力支持那些资质好、信誉高、产品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优质企业, 努力满足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和就业,使优质民营、个体私营企业成为带动一方经济发展的旗舰。 农行还应该大力支持农产品深加工、运输、储存及需求潜力和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这些服务业可以大大地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是农行金融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现实选择。此外特色产业、产品的发展也要受到农行的重视。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而蕴含巨大的市场潜力,拥有广阔的市场开发前景。 对策之四:大力发展零售银行业务。服务“三农”,最终应体现在对人的服务上,农行应该大力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给农村消费市场带来了巨大活力。激活农村的消费市场,是扩大内需,解决投资与消费发展不平衡等结构性矛盾的重要突破口。如何支持农村消费市场建设,把农村消费市场这块“蛋糕做大做强,将是农业银行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要认真做好的一篇大文章。 农行目前已确定零售银行业务,作为零售银行发展战略重点,农行应该在个人理财领域下大功夫,积极地向广大农民群众导入科学的理财理念, 大力营销储蓄、国债、保险、基金等个人理财业务,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帮助其管好钱,理好财,全心全意为农民朋友做好理财服务,从而使农行有所为,农民有所得。 此外,在农村地区农民外出务工情况非常普遍,家中留守老人和孩子,需要按时交纳各种费用例如水费、电费等。针对各种各样的生活方面需求,农业银行应该开发活期定时定额自动供款业务。这类业务可满足各类客户每月固定支出的需要,也可以利用活期账户或卡账户向外地就学的子女划付生活费或交纳房租金等,使客户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银行的周到服务。 中国农业论文:新中国农业税制度的发展 一、新中国农业税制度的初步建立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农业税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央政府规定的原则和各地的具体情况,逐步建立健全农业税的各项制度,适当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1950年6月15日,根据主席在中共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税收、酌量减轻民负的建议,政务院副总理陈云在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提出了调整农业税收的措施:第一,只向主要农产物征税,凡有碍发展农业、农村副业和牲畜的杂税,概不征收。第二,为了照顾农村的经济情况,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恰当地减轻农业税并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征收。第三,农业税应当以通常产量为固定标准,对于农民由于努力耕作而超过通常产量的部分不应当加税,以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此后,财政部就此作出了具体规定。 同年9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公布了《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即日起施行。1951年秋,西北、东北、华北大区重新颁布了农业税暂行条例。 根据《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新解放区的农业税以户为单位,按照农业人口每人平均的农业收入计征。农业收入的计算,以土地的常年应产量为标准,以市斤为单位。不同来源的收入计算方法不同。每户农业人口全年平均农业收入不超过150斤主粮者免征,超过者按照3%至42%(后来逐步调整为7%至30%—作者注)的40级全额累进税率计征,农业税地方附加不得超过正税的15%.荒地,以试验为目的的农场、林场,经过县(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学校、孤儿院、养老院、医院自耕的土地,机关、部队的农业生产收入已经向国家缴纳生产任务的,可以免征农业税。垦种荒地、轮歇地,可以定期免征农业税。遭受自然灾害者和特别贫困者,经过批准可以减征、免征农业税。 为了建立健全农业税制度,政务院、财政部陆续制定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措施,包括《关于农业税土地面积及常年应产量订定标准的规定》、《农业税灾歉减免办法(草案)》、《农业税查田定产工作实施纲要》、《受灾农户农业税减免办法》等。 在这一时期,农业税负担的基本政策是全国统一的。但具体的征收办法,各地区不尽相同。例如,在征税对象方面,华北区以耕地为农业税的征税对象,耕地的计算单位为标准亩;而其他地区则以土地收入为农业税的征税对象,收入的计算以土地的常年应产量为标准。又如,在税率方面,老解放区实行比例税率,新解放区实行全额累进税率。 1951年6月21日,政务院了《关于1951年农业税收工作的指示》,其中将新解放区已经完成地区的农业税的最低税率和最高税率分别调整为5%(提高了2个百分点)和30%(降低了12个百分点),将农业税附加的最高附加率提高到20%(提高了5个百分点)。 1952年6月16日,政务院在《关于1952年农业税收工作的指示》中指出,为稳定农民负担,必须实行查田定产,依率计征,依法减免。 1953年8月28日,政务院了《关于1953年农业税工作的指示》,指出从1953年后三年以内,农业税的征收指标应当稳定在1952年的实际征收水平上,不再增加。 在牧业税方面,中央人民政府没有就牧业税作出统一的规定,而是授权各有关省的人民政府自行拟定征收办法,报请大区人民政府或者军政委员会核准以后,转报政务院备案。 二、新中国农业税制度的统一和调整 1955年9月29日,中共财政部党组向中共中央报送了《关于两年来农业税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意见向中央的报告》。该报告指出,应加强有关农业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积极准备起草农业税法。 1958年6月3日,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即日起施行。国务院于同日了《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税平均税率的规定》,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税的平均税率从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到19%(黑龙江省)不等,西藏地区征收农业税的办法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自行规定。 农业税的纳税人为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艺作物等类收入,以粮食作物的常年产量为基本计算标准。农业税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全国的平均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县以上人民委员会对所属地区规定的税率最高不得超过25%.对于个体农民可以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一至五成(缺乏劳动力、生活困难者除外)。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可以随同农业税征收地方附加,附加率一般不得超过15%,最高不得超过30%.对于纳税人在山地上新垦植或者垦复经济林木取得的收入,定期免征农业税。对于纳税人从农业科研机关、农业学校进行农业试验的土地和零星种植农作物的宅旁隙地取得的收入,免征农业税。纳税人的农作物由于遭受自然灾害而歉收的;农民生产、生活还有困难的革命老根据地,生产落后、生活困难的少数民族地区,交通不便、生产落后和农民生活困难的贫瘠山区;革命烈士家属、在乡的革命残疾军人和其他纳税人,由于缺乏劳动力或者其他原因而纳税确有困难的,经过批准,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农业税。 关于农业税的负担问题,财政部副部长吴波阐述了增产不增税的方针,并明确提出: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各年的农业税征收额将基本稳定在1958年征收额的水平上,不予提高。 1959年至1961年间,我国国民经济发生了严重困难。1961年6月23日,中共中央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税负担的报告》时提出:农业税的实际负担率,即农业税正税和地方附加的实际税额占农业实际收入的比例,全国平均不超过10%.同时确定,1961年农业税征收额调减以后,稳定三年不变,增产不增税。据此,全国农业税征收额调减了44.4%,后来一直稳定不变。 在牧业税方面,中央继续明确实行轻税政策,以扶持畜牧业生产的发展。1961年12月6日,中共中央转发了《西北地区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纪要》,提出要继续实行轻税政策,取消草场税,牧业税的税率应当控制在牧业总收入的3%以内。 三、改革开放后农业税制度的调整 改革开放以后农业税制度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对贫困地区采取了大量的减免税措施,二是逐步地建立了对于农业特产品征税的制度。 1978年12月2日,国务院转发《财政部关于减轻农村税收负担问题的报告》,规定从1979年起,在粮食产区,凡是低产缺粮的生产队(包括大队统一核算的单位),每人平均口粮在起征点以下的,可以免征农业税。起征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规定,并报国务院审批。 1979年11月9日,财政部在《关于加强农业财务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农业税的征收额应当继续稳定不变,增产不增税。按照实行起征点的办法,对部分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和社队的农业税减免,从1980年开始,一定三年不变。各地征收农林特产税的范围和税率,毗邻地区要在负担政策上进行必要的平衡,以便更好地促进社队开展多种经营。牧业税也要贯彻稳定负担、增产不增税的政策。牧业税的税率,以省、自治区为单位,应当控制在畜牧业总收入的3%以内。 从1983年起,农业税起征点办法停止执行,并相应恢复因实行这一办法而核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业税征收任务。 1985年2月28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贫困地区减免农业税问题的意见》。文件规定,对于少数因自然和经营条件很差,解决温饱问题又需要一定时间的最困难农户,可以从1985年起给予免征农业税3年至5年的照顾。对于生产和生活水平暂时下降,困难较轻的农户,可以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减征或者免征农业税的照顾。 为了平衡农村各种作物的税收负担,促进农业生产的全面发展, 1983年11月12日,国务院了《关于对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若干规定》。根据这一文件,园艺收入、林木收入、水产收入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应当征收农业税的其他农林特产收入,均属农业税的征税范围。 1989年3月1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林特产农业税征收工作的通知》,决定从1989年起全面征收农林特产农业税,并对征税办法作了若干改进。 1993年2月2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调整农林特产税税率的通知》,对部分农林特产品的税率进行了调整。 1994年,中国实施了改革开放以后工商税制的第二次全面改革。在这次税制改革中,农林特产农业税与原产品税、工商统一税中的农、林、牧、水产品税目(不包括改征屠宰税的生猪、菜牛、菜羊)合并,改为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了《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即日起施行。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生产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为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农业特产收入;全国统一的税目有烟叶产品、园艺产品、水产品、林木产品、牲畜产品、食用菌、贵重食品等7个,税率从8%至31%不等,其他农业特产税的税率从5%至20%不等。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进行科学试验取得的农业特产收入;在新开发的荒地、荒山、滩涂、水面上生产农业特产品的;老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其他地区中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贫困农户,纳税确有困难的;因自然灾害造成农业特产品歉收的,可以享受一定的减税、免税待遇。 四、我国稳定农业税政策的措施 为了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关于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正确处理新时期的农民问题,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财税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稳定农业税收政策。 1996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了《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决定规定:国家的农业税收政策不变。第九个五年计划期间(即1996年至2000年),国家对农业生产不开征新税种,国家规定的农业税税率不再提高。任何地方无权设立税种,提高税率,非法设立的税种和擅自提高的税率一律取消。农业特产税必须据实征收,不得向农民下指标,不得按照人头、田亩平摊。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不得重复征收。 2000年4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当前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强调严禁违反国家税收政策向农民乱摊税赋,严禁强迫村集体和农民贷款上缴各种税费。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地方,要认真领会和贯彻中央的政策精神,把减轻农民负担作为改革的首要出发点,真正使农民在改革中得到实惠。 2002年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农业部等部门报送的《关于2002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提出,要继续执行禁止平摊农业特产税的规定;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普遍推行农业税收“公示制”;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继续抓好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规范农业税收征管,防止违反规定平摊税收,落实好灾区和贫困地区农业税费减免政策。 五、农村税费改革的起步 1998年10月14日,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提出,减轻农民负担要标本兼治。合理负担坚持定向限额,保持相对稳定,一定三年不变;严禁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纠正变相增加农民负担的各种错误做法,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逐步改革税费制度,加快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的立法。 2000年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就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同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朱?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积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当年将在安徽省试点,总结经验后再行展开。 2001年3月24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包括合理确定农业税计税土地、常年产量和计税价格,采取有效措施均衡农村不同从业人员的税费负担,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特别要减轻生产环节的税收负担),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妥善解决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五保户”供养经费开支,妥善解决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义务工以后出现的问题,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认真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各项配套工作,包括改革和精简机构、压缩人员、节减开支,加大中央和省两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条件的市级政府也应当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这项改革);严格规范农业税征收管理,建立健全村级“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妥善处理乡村不良债务。 六、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逐步扩大 2002年3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做好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确定了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范围(其中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国务院确定的试点地区;上海、浙江、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省、直辖市,如果条件基本成熟,可以自费进行扩大改革试点);规定了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包干使用的办法。 2003年1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指出,要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2003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朱?基在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充分肯定了2000年以来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取得的成绩,并提出在2003年这项工作要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2003年4月3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总理指出,中央决定,今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推开,这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彻底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推动农村上层建筑的变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农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从财政部的统计数据来看,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税收入逐步增加,农业税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则呈逐步下降趋势,农业税负担也呈逐步降低趋势:从1950年到2001年,农业税、牧业税的年收入从19.1亿元增加到285.3亿元,增加了近14倍;农业税、牧业税收入占当年全国税收总额的比重则从39.0%下降到1.9%,降低了37.1个百分点,降幅为95.1%.从1950年到2000年,农业实产量从2195亿斤增加到9632亿斤,增长了3.4倍;实征农业税仅从270亿斤增加到281亿斤,增长了4.1%;实征农业税占农业实产量的比重则从12.3%下降到2.9%,降低了9.4个百分点,降幅为76.4%。 中国农业论文:“入世”后的中国农业财政支持政策 关键词:农业财政政策;农业保护;农业支持;国际贸易;世界贸易组织 从我国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始,特别是要加人wto,理论界、新闻界和政府都在极力主张加强农业保护。我们认为农业支持比农业保护更有利于中国市场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wto鼓励农业支持,反对农业保护 在经济全球一体化和国际贸易自由化不可逆转的国际环境下,wto内各成员国的农业政策都要受到wto理念和规则及其协议约束。wto的农业政策代表世界农业的主流政策。《农业协议》对农业政策分为农业支持政策(support)和农业保护(protection)政策两大类。农业支持是指政府对农业提供:一般性政府服务(如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培训推广与咨询、检疫、市场促销、水利等基础设施服务);以食物安全为目的的公共储蓄;国内食品援助;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支持;自然灾害的救济支持;通过投资提供的公共调整计划;地区援助计划;通过资源休闲计划提供的结构调整援助;环境规划等。这些能在不扭曲市场机制的条件下促进农业的持续发展,称作“绿箱政策”。农业保护是指政府对国内农业生产与贸易采取的财政补贴、价格干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等措施达到刺激国内粮食等农产品的生产、向农业转移收入的目的,其结果替代和扭曲了市场机制,称作“黄色政策”。wto的宗旨促进自由贸易,消除贸易壁垒,试图通过多边贸易协议加以限制甚至消除农业保护。 二、发达国家的农业已由保护转向农业支持 历史上许多发达国家实行过形形色色的农业保护政策。若以立法为标志,英国于1815年制订《谷物法》对谷物实施“中断性出口补贴”政策(export bounty)。美国于1933年制订《农业调整法》开始实行农产品平价收购政策,20世纪70年代改为类似差额支付的办法。日本从1904年开始征收大米关税。1950年又通过政府补贴提高粮价,成为世界上保护水平最高的国家。进入20世纪,世界各国为了促进农产品供给或出口,都实施了农业保护政策。从其效果看,农业保护虽在短期内增加了国内农产品产量和农民收入,但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 1.财政负担沉重。在1985年的前10年,美国农业补贴总共高达3000亿美元,财政收入来自农业的不足4%,而农业补贴占财政支出的9%。同期欧共体为1000亿美元,占其预算总额的2/3.法国财政收入来自农业的仅0.7%,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高达7%。日本每年的直接农业补贴平均都在8000亿日元以上。 2. 扭曲价格机制与竞争机制,造成资源配置效率损失。相比于按国家间、地区间、品种间的比较优势来组织生产贸易,通过农业保护政策谋求国内农产品自给,就要承担巨大的资源机会成本和效率损失。 3. 造成消费者福利损失。农业保护直接导致粮棉等主要农产品的国内价格高于世界市场价格,如日本国内的大米价格50年来一直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6-10倍。 4. 引发国际贸易摩擦。为保护和反保护实施出口补贴和进口限制而引发贸易摩擦逐步升级,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已经发展到不可收拾的程度,成为“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最激烈的焦点之一。尤以美国、欧共体和日本之间的农产品贸易摩擦最为严重。 5. 为防止过度竞争而实行过度保护,其结果是强化了农民对政府的依赖。过度保护使农民对市场的反应能力和经营素质下降,使农民把增收希望总是寄托于生产补贴、价格补贴和市场保护上。尽管给予农业很高的保护,如1982-1984年财政补贴在农业收入中的比重,美国为22%,欧共体33%,日本72%,但农民收入并没有与城市居民收入同步增长,而是不断下降。 正因为如此,发达国家的农业政策的重心已由农业保护转向农业支持。美国分别在《1985食品卫生法》、《1990食品、农业、环境保护与贸易法》和1996年的新农业法逐步削减了有关农业保护的补贴,大幅度增加了与农业支持有关的投资。欧共体从1992年开始大幅度削减农产品的价格补贴。日本加大农业支持力度,在20世纪60年代政府对农业投资每年达3700亿日元,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保持在40000亿日元以上,相当于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半。 三、中国农业更需要支持 1. 农业保护并非是农业持续发展必由之路,农业支持更有利于市场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农业保护的理由主要有:“农业弱质论”、“农业风险论”、“农民收入低论”、“供求平衡论”等。 “弱质”决不是农业的产业特征。农业具有明显的优势。否认这一点就很难解释世界农业在过去对国民经济(尤其是哺乳工业化)的贡献。建国后40年,国家对农业的支出(包括农业行政开支)约3000亿元,同期农业向国家的贡献高达12000亿元。也很难对当前发达国家的很高的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回报率、工商资本向农业渗透的客观事实作出令人信服的解释。更难解释我国农业一直在“负保护水平下”迅速发展的原因。 农业具有明显的产业优势:(1)成本优势。农业的最本质特征是经济的再生产与自然的再生产交织在一起的。投人到农业的部分自然资源和太阳能是无偿的,自然生产率使得农产品成本绝对低于工厂化生产农产品的成本。(2)资源优势。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告诉我们,农业对土地占有的垄断性加上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使得农产品生产具有天然的垄断性,从而使农产品的价格高于社会价值,特别是高于其本身的价值。(3)市场优势。农产品使用价值的特殊重要性和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和数量需求不断增长的趋势使农民在市场交易中能够处于有利地位,农产品价格趋于上升。(4)高收益优势。工商业的成本利润率一般在10%-25%。1998年我国成本纯收益率,稻谷为55.59%、小麦12.64%、玉米41.94%、高粱46.82%、大豆50.88%、花生40.07%、芝麻107.37%、棉花42.30%、甘蔗42.9%、甜菜35.16%、蚕桑茧30.94%、绿毛茶29.96%、苹果50.43%、甘桔69.42%。这只是全国平均水平,在专业化的区域和企业,其收益率更高。正因为如此,国内外越来越多的工商资本向农业渗透。 有人认为当前农民收入低,需要保护。我们认为农民收入低不是农业本身固有的,而是由政策和体制导致价格扭曲(如工农产品不等价交换)、供求信息障碍造成供求结构失衡、产业组织分割使农业处于低价提供原料的地位和“小而全”的农业经营方式(阻碍科技推广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等造成的。靠农业保护提高农民收入是治标不治本。通过农业的支持改善农业的生产和市场的基础设施才是治本之道。 有人认为农业自然灾害多,收入没有保障,需要保护。但是,农业发展历史表明,农产品产量总体上处于上升的趋势,农业的丰年多于灾年。即使农业因灾减产,由于农产品供给减少,价格上升,农民收入不会减少很多。况且防灾减灾和稳定农民收入的途径有多种,相比较而言,最有效的途径是农业支持(如科技减灾、兴修水利、治理生态环境和政策性保险等)。 有人认为农产品(尤其是粮食)供求不易平衡,需要保护。以粮食的特殊的战略意义而把所有农产品都纳入保护的范围实在是有点以偏概全。靠保护来增加农产品供给、维系供求平衡不仅代价高,而且扭曲市场机制。特别是在农产品买方市场的条件下,供求长期失衡源于农业保护造成价格扭曲、供求信息失真。解决供求平衡只能靠加强宏观调控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是一个公益产业仅靠保护是不够的。农业落后于工业,农村落后于城市恰恰说明了农业急需强有力的支持。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的针对性最强的、最有效的政策是农业支持。 2. 我国农业保护难以如愿 为了确保我国粮食战略安全,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大幅度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1993年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但由于农用工业品价格没有相对稳定,且以更高的增长速度增长,使得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每年以大约10%的速度增长,农民从提价得到的实惠很快丧失。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1993、1994和1995年分别是1988年的128.7%、180.1%和195.9%,而同期的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分别为147.6%、173.0%和198.4%,同期工农产品综合交换比价指数分别为114.7%、96.1%和91.9%。与政府的意愿相反,价格保护没有起到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的目的;相反,还引发物价的全面上涨甚至通货膨胀;并产生了沉重的财政补贴;使我国最受保护的大米、小麦、玉米和大豆的收购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20世纪90年代以前,粮食和棉花国内的价格平均水平低于国际价格,而在实行保护价后的1995年大米、小麦和玉米的国内价格分别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17.8%、28.5%和71.1%。而在1999年依然为12.3%、51.5%和56.2%,大豆为41.8%,失去了价格优势。当农产品价格出现周期性下降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和销售企业无法顺价销售,造成巨额亏损。1998年全国粮食部门亏损挂帐达2000亿元。在巨大的亏损压力下,收储企业不愿按保护价收购,导致农民卖粮难,农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减缓,严重影响了农民生产积极性。1997-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速度分别为9%、4.6%、4.3%和2%。现在出现了一种不太正常的思维定式:一听到要提高农民收入,政府和学者就想到对农业保护,如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增加补贴和减少进口等。而农民抱怨保护价太低,把收入的增长寄托于政府提高主要农产品的保护价。 我国农业价格保护并没有达到它的政策目标——向农业转移收入的目的。我国的农业生产者补贴(简称pse,它是假定取消所有现存的政府对农业的支持措施,由此造成农业收入的减少额同原来的收入额的百分数,用以反映政府的农业保护政策的影响和农业的保护程度)在1982、1984、1986、1988、1990、1992、1993、1994和1995年分别为-2.27%、-25.91%、-38.4%、-21.4%、-26.1%、-18.5%、-24.07%、-7.79%和-4.99%,全部是负值。由于负保护造成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净转移出价值约1400亿元,1993年至1995年每年从农业净转移出价值高达2194.5亿元、1284.04亿元和1406.3亿元。 此外,由于高额的关税保护造成消费者福利损失。我国目前关税水平牛肉45%、猪肉20%、禽肉20%、柑橘40%、葡萄40%和苹果30%。降低这些商品的关税,加上它们进口价格低,我国消费者福利的增加是不难计算出来的。农业保护没有给农业有力支持,反而给国家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给实施这一政策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带来巨大亏损,那么这个保护政策就值得怀疑。 3.我国保护的能力有限 从我国国情看,我国工业化水平低,财政负担能力有限,农业人口众多,农业保护难以实施。事实上,少数人怎能保护多数人?发达国家尚且没做到,况且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要确保粮食战略安全,只能对重点农产品和重点地区实行重点支持。 4.国际贸易环境不允许农业保护,农业支持有利于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发展 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实施保护也是不现实的。wto的宗旨和规则及诸项协议都力求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自由的国际贸易新型的市场体制,鼓励农业支持政策。从总趋势看,非关税和边境措施关税化,关税下降至平均水平,生产出口补贴逐步取消,农业保护的空间越来越狭小。 如果我国执意实行农业保护政策,将使我国今后在wto谈判和国际贸易中付出巨大代价。历次谈判,尤其是“乌拉圭回合”wto的双边和多边贸易谈判都对农业保护政策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农业协议》对关税与非关税、价格补贴和出口补贴做了较大的限制。虽然允许发展中国家逐步削减补贴,但总的趋势是最终取消。新一轮的多哈wto谈判中,农业保护依然是一个争论的焦点,问题具体集中在:进口关税的进一步消减,关税配额扩大,出口补贴,国内补贴,“黄色”政策的规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履行削减国内补贴上要求极为强烈。旷日持久的我国加入wto的谈判遇到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我国农业保护问题。一些想与我国发展正常贸易的国家在进行双边贸易谈判时,对我国入世后能否遵守农业补贴上的规则。已存疑虑,因而附加许多保证条款,给谈判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中美农业合作协议》中美方附加了许多保留条款。 如果我国执意实施和加强农业保护,将会在国际贸易中不断引发摩擦,使我国具有价格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受到严重的限制,或因反倾销而丧失。客观地讲,我国具有价格优势的农产品占多数。猪肉、羊肉、牛肉、禽肉、禽蛋、水产品、水果、花卉和蔬菜具有价格优势。例如中国与美国是禽蛋最大的出口国。1985-1998年间,美国与中国的带壳禽蛋的出口价格之比徘徊在2.44:1至4.18:1之间。某些进口国以我国媒体“加大农业保护力度”为据,认定我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是政府补贴造成的,采取反倾销甚至限制进口来压制我们。例如,我国的蜂蜜的产量和出口量居世界第一,价格最具优势。1998年出口价我国为1055.5美元/吨,而阿根廷为1150-1200美元/吨,墨西哥为1300美元/吨,澳大利亚为1400美元/吨。但美国认定我国的价格优势是政府出口补贴所致,对从我国进口的蜂蜜价实行由美国商务部定价(只对中国)。从1997年第2季度起,美国公布的从中国进口的蜂蜜价格远远高于其国内市场实际价格,致使我国蜂蜜对美国的出口严重受阻。1997年仅出口1.14吨,比1993年的3.34吨减少65.9%。我国出口韩国的大蒜被限制进口,韩国认为我国出口的大蒜的价格优势是由于我国政府补贴造成的。当前中日贸易摩擦也是由于日本实施农业保护引发的。 我国的小麦、稻谷、玉米、棉花、食糖、大豆和油菜价格处于劣势(基本上高于国际市场2至5成)正是由于农业保护的负面结果(实际收益者是农产品流通部门及其企业)。取消农业保护能改变这些农产品的价格劣势。通过科技和环保支持将大大提高出口农产品的品质,赢得优势。 四、实施强有力的农业支持政策,促进我国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1.把农业政策重心从保护转到支持上,充分利用wto的“绿箱政策” 从总的趋势看,wto的谈判的重点由边境措施转向国内立法,由贸易壁垒转向技术壁垒,从贸易自由化转向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从贸易问题转向经济社会政策问题。这些趋势将直接指导成员国的农业政策。各项协议如《农业协议》和《中美关于中国加入wto的协议》及《中美农业合作协议》对“绿箱政策”不加限制。我们要在遵守wto的基本规则,逐步放开国内市场,有步骤减少和消除农产品国际贸易中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同时,应加大农业支持力度,努力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因此,今后我国农业支持政策的内容主要是:加强有利于农业科研水平和农业抗灾能力的一般性政府服务;设立结构调整基金专门用于扶植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以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市场信息系统为重点的农业市场体系建设;加强给农民适度的生活保障、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支持;加强以保护农业生产力源泉的农田基本建设(尤其是水利建设)和环境规划与生态的支持;建立健全农村信息网络系统(特别是供求价格信息和就业信息);加强农产品检疫检验技术与质量标准和环境标准的研究,促进绿色农产品的发展;取消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完善劳动力市场;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调节制度,增加粮食储备补贴。 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用保险替代价格保护的经验。美国、日本、加拿大十分重视农业保险,用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来代替灾害救济和价格补贴。如美国为所有参加保险的农作物提供30%的保险费补贴,投保农户的作物减产35%以上可得到联邦保险公司很高的赔偿金。建立和健全农业保险制度与保险体系,尤其是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增强农业风险承受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发展出口保险服务,以保险服务代替出口补贴,促进外向性农业的发展。 2. 明确农业支持的目标和任务 考虑我国农产品(尤其是粮食安全)供求状况和国际竞争力,今后我国农业支持必须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增加有效供给、支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和促进农业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与保障体系(包括技术、生态环境、生产流通的基础设施、农村信息网络、制度和法律等)为主要任务。 3.确定适宜的农业支持的水平,扭转农业的负支持的局面,尽快达到农业支持的国际水平 我国农业支持总量(aggregate measurement of support,简称ams,根据《农业协议》,是以货币和年计量的、用以衡量政府为支持农业生产者增加某种特定产品或非特定产品的供给而提供的支持水平的指标)长期处于负支持水平。1993-1995年间特定农产品市场价格支持总量(ams)高达-546.36亿元(陈敏敏,2000)。1993年农业生产者补贴(pse)低于0而大于40%由高到低依次为鲜蛋、黄麻、水稻、羊皮、山羊板皮、蜂蜜、牛肉、大麻、皮棉、小麦、苹果、玉米、山羊毛、猪肉、黄豆、茶叶;低于40%的由高到低依次为柑桔、生漆、山羊绒、水产品、蚕桑茧、蔬菜(张忠发,1996)。加入wto后,国际竞争压力不容我们继续实行农业的负支持。当务之急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的提高,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国内支持总量。 4. 选择正确的农业支持的重点与方式 根据各类农产品在经济和社会中的不同的战略地位,按发挥区域、成本、价格、品种和质量等比较优势的原则,根据国家财政负担能力,重点支持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具有成本价格优势的但质量不高的农产品。周曙东和徐志刚用国际通行的国内资源成本系数指标(反映资源配置效率的指标)研究我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1997年国内主要农产品的国内资源成本系数从小到大排序为:蔬菜、蚕桑茧、柑桔、苹果、烤烟、菜牛、花生、中籼稻、生猪、粳稻、谷子、晚籼稻、小麦、早籼稻、肉鸡、棉花、鸡蛋、高粱、大豆、玉米和油菜子。其中油菜、玉米和大豆的国内资源成本系数均超过临界值1,而且它们的百元产值给社会带来的净收益,分别为-27.38、-7.08和-4.75元,应当国外生产;高粱、鸡蛋和棉花为0.99、0.97和0.92,接近临界值,不具资源优势,而蔬菜、蚕桑茧、柑桔、苹果、烤烟、菜牛、花生、生猪和稻谷,尤其是中籼稻,国内资源成本系数都低于0.8,具有较高的比较优势。蔬菜、水果和肉鸡中农药激素高于国际标准。从地区比较优势来看,早籼稻在浙江、福建和广西具有比较优势,中籼稻在安徽、河南、四川、贵州、云南和陕西有比较优势。晚籼稻在浙江和安徽有比较优势,粳稻在山西、吉林、安徽、河南和宁夏有比较优势。小麦在天津、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北京、黑龙江、上海和云南有比较优势。以上地区的优势农产品应当成为农业支持的重点。 在支持的方式上,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行政手段。wto规则要求市场准入、非关税和边境措施等行政手段逐步让位于经济手段,农业支持将由法律来保障,并要求各国农业支持的去向和水平有完全的透明度。《农业协议》支撑‘绿色补贴“(包括政府用于环保、病虫害控制、基础设施和救灾等一般性服务,与生产不挂钩的收入支持,结构性调整援助,区域援助计划,环境规划等),反对”黄色补贴“(包括价格支持、营销贷款、面积补贴、某些有补贴的贷款计划)。因此我国选择”绿色补贴“为主、逐步取消”黄色补贴“的国内支持方式;分期逐步减让到与我国应当承担的7.5%的水平;逐步取消出口补贴(包括农产品出口的直接支付、出口奖励和为降低营销成本提供的补贴)。建立健全农业支持法律与制度体系,制定农业支持法,加强农民权益和土地资源的保护、加大农业支持立法和督查的力度。 特别是要借鉴发达国家的通过技术壁垒来进行农业保护的经验,加强农产品环境质量标准与动植物检疫技术的研究,通过提高农产品环境质量标准和检疫技术水平来保护我国农业。 5.政府、新闻界和学术界要免提“加大农业保护力度”及其类似的提法 这种提法会授人以柄,引发国际贸易纠纷,还会误导农民。许多人对达成的7.5%的农业保护指数并同意逐步减少的承诺、《中美关于中国加入wto协议》和《中美农业合作协议理解,原因就在于此。 中国农业论文:浅议证券市场与中国农业发展 一、 证券市场对于农业发展的功能证券市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标志。作为市场经济的高级发展形式,证券市场浓缩和凝聚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机制、优秀要素和基本价值观念,它应该而且可以为农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一) 筹资与投资功能筹资与投资是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企业通过在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和债券,能够迅速地把分散在社会上的闲散货币集中起来,形成巨额的、可供长期使用的资本,用于生产和经营,从而开辟了不同于间接融资(银行贷款)的直接融资渠道。同时,这些股票、证券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直接投资工具。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改变社会资金配置方式,开辟农业直接融资渠道,有利于克服农业发展的资金制约。 (二) 转制与监督功能 证券市场还具有促使公司转换经营机制的功能。证券市场对经营主体有一定的要求,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必须先改制成为股份公司,按照股份公司的机制来运作。企业要在证券市场发行证券,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要有良好的业绩。这就使企业时时处在各方面的监督和影响之中。这些监督包括:①股东的干预。股东作为投资者必然关心企业的经营和前途,并且通过授权关系或“用脚投票”实施他们的权力。②股价升跌的压力。企业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股价,股价提高,对公司是一种激励;经营不善产生的价格下跌可能导致外部接管,在这种制约下,管理层不得不认真地为公司服务,股东的权益因此得到相应的保护。③社会的监督,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制约,所有这些制约,促使上市公司形成健全的内部运作机制。 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有助于促进农业企业的机制转换,培育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作用要求它具有完善的内部运行机制,优越的组织形式。相比而言,上市公司具有体制上的优势。对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有利于培育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2)启发和影响各类农业经营组织的企业化转变。证券市场不仅培育农业大中型上市公司,而且以它的标准、效率启发和影响着各类农业经济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由于企业经营方式有较高的效率,传统的一家一户的小农经营方式逐步向面向市场的农业企业经营方式转变;农民从传统的农业生产者逐步向具有市场意识、投资意识、管理意识的农业企业家转变。 (三) 资源配置与结构调整功能 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特征会引导资金流向效益好且有发展潜力的部门或企业,从而发挥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功能。在我国,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已成为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缺乏一个引导资源尤其是资金流通与配置的市场机制。证券市场恰好提供了这样一种机制:在证券市场上,资金在利益的引导下流向效益好的行业、企业,抛弃收益率低、缺乏增长潜力的证券,从而实现包括资金在内的资源的合理配置。 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消除行业壁垒,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要进入证券市场,要在证券市场不被冷落,必须先要成为能够赢利的行业,成为比较效益较高的产业。在过去农工商脱节、供产销分离和农业劳动力过多的情况下,农业部门仅限于原料性初级产品生产,加工和运销环节的增值流向了工业和贸易部门。然而,在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条件下,农业的比较效益和市场地位可以大大提高。资源配置功能促使农业必须走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增强赢利能力。(2)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遏制和克服重复建设。农业部门的经营性资产中,存在不少重复建设项目,造成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低。重复建设是计划经济和部门分割的必然产物。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导致重复建设的旧体制还会发生作用。利用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可以有效地遏制和克服重复建设的弊端。这是因为,首先资本的趋利动机会冲破农业经营管理中的部门分割,促进资源的自由合理流动;其次,证券市场大范围的兼并收购、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四) 分散风险功能 证券市场通过提供各种不同性质、不同期限、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证券,既给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了丰富的投融资渠道,同时也提供了分散风险的渠道。首先,融资方通过发行证券筹集资金,实际上将其风险部分地转移和分散给投资者。上市公司的股东越多,单个股东所承担的经营风险就越小。其次,投资方可以根据不同偏好,通过买卖证券和建立投资组合来转移和降低风险。证券市场的流动性特征解决了投资者难以变现的后顾之忧,证券市场的出现,为各种长短期资金相互转化和横向资金融通提供了媒介和场所。人们可以用现金购买有价证券,把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人们也可以卖出有价证券,将其变为现实购买力,以解决即期支付的需要。这一功能对于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农业生产的根本特征决定了它所特有的生产周期长、存在自然灾害等风险。证券市场的分散风险功能有利于化解农业企业的风险压力,有利于农业的长期发展。 (五) 社会功能 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证券市场还有其超越经济领域的社会功能。首先,证券市场的出现加速了中国经济转轨和社会现代化的发育过程,广泛而深入地传播了市场经济的基础知识和价值观念。其次,证券市场成为联系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与公民切身利益的纽带,起到了社会凝聚作用。证券市场是政治、经济的“晴雨表”。国际形势、国家政局、体制改革、经济增长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投资者的投资收。81.证券市场与中国农业发展益,也都会在证券市场中得到反映。证券市场的走势,投资者的心态、倾向也会反馈到国家有关部门,从而影响有关决策。同时,从自身利益出发,企业、投资者必然对国家政治生活、经济形势、企业经营状况保持高度的关切,并且成为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增长的坚定支持者。 这一功能对农业发展的意义在于:(1)有利于加强政府和公众对农业的关注。在证券市场上,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每天会吸引千家万户的注意,投资者会因此而更加关注农业政策、农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证券机构更会认真研究农业方面的信息,关注农业企业的经济活动。而这些信号会反馈到决策层,从而影响有关政策的制定和决策的实施执行。(2)促进农业部门经营观念的创新。证券市场浓缩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元素。农业与证券市场的联连,带来了经营观念的变化。例如,从只重视产品经营到产品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从追求利润最大化到既追求利润最大化,也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从只重视土地、农具等有形生产要素,到重视股票、债券等无形生产要素等。这是经营观念、思维方式的重大进步和创新。综上所述,证券市场为农业注入了多种现代生产要素,农业需要证券市场。同时,证券市场也需要农业的参与。农业对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在于:①没有农业的参与,证券市场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将大为降低,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将大打折扣;②农业所形成的食物与纤维系统是世界最大的产业部门,没有它们参与,证券市场是不完整的;③农产品市场是永不衰落的市场,农业为证券投资者提供了适宜长线投资的工具,有利于减少证券市场中的短线投机行为。 二、 农业利用证券市场的途径 (一) 农业利用股票市场的途径 股票市场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的主体。在债券、基金等证券品种尚未充分发育的情况下,股票市场率先支撑起中国的证券市场。目前,我国农业对证券市场的利用主要是通过股票市场进行的。至1999年底,共有57家农业概念的股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其主营业务和资金投向涵盖农产品加工、畜牧饲料、种植、种子、渔业、水产养殖、林业、农产品流通、化肥、农用机械等领域,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 农业利用股票市场的步骤是:1.农业企业化。农业企业化的含义是:加快推动各种资源向农业产业化转移,对各种商品化农业的经营性资产实行企业化管理,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规范企业组织形式。企业化是农业企业进入股票市场的前提。农业经营性资产必须经过企业制改组,才具备进入股票市场的条件。 2.农业企业股份化。农业企业股份化是指农业企业建立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为农业进入股票市场奠定微观基础。农业企业股份化过程表现为多种形式,例如,农户联合兴办股份化的企业;对乡村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农户取得股东资格;农户以其交售的农产品或服务参股龙头企业,作为优先股东,分享企业利益,不参与管理;专业合作社参股龙头企业;龙头企业进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农业产业化链条不同环节的企业间相互持股,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必须指出的是,农业企业化过程是一个多样化的过程,是一个多种模式并存的过程。由于历史的、自然的原因,我国农业经营必然存在多种组织形式,农业企业也会表现为不同形态。这种多元化的组织结构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都会存留下去。 3.农业股份公司证券化。(1)扶持现有农业股份公司上市。在农业企业股份化的基础上,扶持和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股份公司进入国内外股票市场发行股票,走上资本经营的“快车道”。通过股票市场的筹资功能,募集资金迅速扩张企业规模,取得规模效益;通过股票市场的转制功能,提高企业的素质和管理水平;通过股市的资源配置功能,不断培育优质资产,改良弱质资产,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并运用并购、重组等资本经营手段,走集团化、规模化发展道路;通过股市的巨大影响,提高农业上市公司的知名度,扩大企业的无形资产,创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让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农业产业化,让农业上市公司成为产业化经营的有力的龙头。 (2)组建新的农业股份公司并促使其上市。新组建的股份公司可侧重发展3种类型:一是大型。主要是原来国家部委直属的大型农贸加工、流通、进出口企业,经改组上市。二是精品型。选择若干着名的农业精品如砀山梨、涪陵榨菜等,组建农业精品股份公司上市。三是高科技型。把我国农业高科技成果、农科基地组成高科技农业股份公司,提高农业上市公司的科技含量。 (3)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随着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深化,农村资产得以量化,产权得以清晰,非上市的股份制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可以通过证券化,在产权交易市场流通转让。目前,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亟待建立。一个规范化的、有约束力的产权交易市场有利于盘活农业经营性资产,有效节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复建设,为大范围的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创造条件,使股票市场与产权市场、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实现有效联连,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效率和规模。 (二) 农业利用债券市场的途径 中国债券市场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规模和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股市,更不能和银行信贷相提并论。中国企业对债券市场的参与程度是很低的。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但至今为止还未有一家农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我国应重视和加强对债券工具的运用。 农业利用债券市场的主要方式有3种:①发行公司债券。②发行经营型的基础设施如路、桥、水库等项目债券。③政府发行农业专项债券。目前,可供农业产业化选择的债券类型主要是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 1. 企业债券及发行。企业债券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无论从筹资者角度还是从投资者角度分析,企业债券有其独特的吸引力。从筹资者的角度来看,发行企业债券综合成本低于发行股票。这是因为:①通过债券融资,债务的利息计入成本,有冲减税基的作用;而在股票融资中,存在着公司法人和股东双重纳税的问题。②通过债券融资,公司可以更多地利用外部资金扩大公司规模,增加公司股东的利润;而在股票融资中,发行股票固然增加了运用的资金,但同时也增加了公司利润的分配基数。③通过债券融资,公司原有管理机构基本不受影响;而通过股票融资,公司的管理结构可能因新股东的进入而受影响。从投资者的角度分析,投资债券可以规避因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投资风险。在现代经济活动中,信息是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但信息是稀缺的。在股权投资情况下,由于存在着委托—关系,道德风险随时可能发生。而债券投资则减少了道德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降低了监督成本。这就使债券能够得到投资者的偏爱。 2.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性,含有以下三个特点:①债券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金和利息。②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证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③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者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者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债券持有者不想转换,则可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可转换债券的投资者还享有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一些可转换债券附有回售条款,当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持续低于转股价(即按约定可转换债券转换成股票的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债券持有人可以把债券按约定条件回售给债券发行人。另外,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人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一些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附有强制赎回条款,规定在一定时期内,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高于转股价一定幅度并持续一段时间时,发行人可按约定条件强制赎回债券。由于可转换债券附有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因此,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有助于降低筹资成本。但可转换债券在一定条件下可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而会影响到公司的所有权。 (三) 农业利用基金市场的途径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个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对应的概念,是以个别产业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这类基金的主要目的是吸引对某种特定产业有兴趣的投资者,通过发行基金受益券募集资金,交由专家组成的投资管理机构运作,以支持这些产业发展。其投资目标既追求长期资本利润,也注重当期收入,是一种典型的成长及收入型投资基金。我国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是按有关法规设立的投融资金融工具。其经营宗旨是,在严格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规则的前提下,以市场、收益为投资导向,募集的资金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具有市场潜力的项目进行股权等形式的投资,促进目标企业和项目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商品化经营,提高目标企业的效益,并给投资者以丰厚的投资回报。 1.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位。我国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应该是一组基金,既有部级的农业发展基金,又有各地的农业发展基金;既有纵向按行 业如畜牧、渔业、林业等划分的投资基金,也有横向按地区划分的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还有两者结合的投资于特定地区的特定产业的投资基金。资金来源既可以是中国境内的机构或自然人,也可以是境外的机构或自然人,还可以境内境外同时募集。既有境内基金,也有境外基金,还有中外合资合作基金。既有上市基金,还有非上市基金。只有这样的基金结构,才能适应中国各地的差异,才能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才能有充足的资金来源,并有利于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 2.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方式。在目前我国的经济、金融背景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方式以封闭式为宜。这是因为:①目前中国投资基金所依托的证券市场不成熟,市场波动大,投机气氛浓厚;投资者不够成熟,其投资行为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这种背景下发展开放式基金,证券市场的波动、社会形势的变化,都会导致投资者冲动性撤资行为,从而影响基金的正常运作。②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农业,农业生产周期长,需要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不是随时可以抽走的游资。设立开放式的投资基金,会造成资金的不稳定。③我国目前缺乏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经验与人力资源,在此情况下设立开放基金,具有很大的经营风险。为适应农业投资对资金相对稳定性的需要,农业投资基金在发展初期应选择封闭式设立。但是应该看到,开放式基金现已成为世界投资基金的主流。世界基金业的发展规律是从封闭式基金走向开放式基金,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开放式基金已占压倒多数。在基金发展初期以封闭式为主有其客观必然性,因为它的操作与管理比较简单,风险与压力较小。但从制度优化的角度而言,需要逐步走向开放式基金。 3.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类型的选择。按组织形态划分,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和公司型两个类别。它们的区别在于:①法律地位不同。公司型投资基金是依据《公司法》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契约型投资基金是依据信托契约组建的,不具备法人资格。②发行的凭证不同。公司型投资基金是通过发行普通股票筹集资金,普通股票的持有者即为股东;契约型投资基金是通过发行受益凭证筹集资金,受益凭证的持有者为受益人。③有关当事人不同。组建公司型投资基金通常有4个当事人:基金公司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承销人;组建契约型投资基金通常只有3个当事人: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从投资者的角度看,这两种方式没有太大的区别。从基金运作的角度看这两种类型各有利弊。从投资农业的角度看,选择契约型基金较为适宜。首先,契约型基金设立、运作、解散比较灵活,便于操作,投资者不需要组成一个法人实体,只要向基金管理公司买入收益凭证后,即成为该基金的受益人。其次,在基金业发展初期,契约型基金有利于减少管理摩擦,突出专家理财、专业管理。由于契约型基金是一种“虚拟法人”,基金的运作主要由有经验的专家进行;而公司型基金是独立法人,容易干涉基金管理人的经营,出现管理上的摩擦。最后,契约型基金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契约型基金是一种信托基金,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尤其是能够使不同基金份额的持有人享有同等权利。 4. 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经营管理的关键取决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作的特点是通过管理公司的专业运作,保障受益人的投资回报。选择基金管理公司有两种方式:一是为设立新基金而成立一家管理公司,将基金交给它管理;二是在基金设立后交由已有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国内已设立的投资基金和早期的基金基本都采取第一种方式。这样做表面的理由是我国基金管理公司少,缺乏相关管理经验,其本质的原因是缺乏社会分工的观念,视基金为自己的资产,不容他人染指。第二种方式乃是以后的发展方向。随着基金业的发展,由一家管理公司管理多个基金的局面将会出现。这有利于管理公司积累更多的专业经验,节约基金管理成本;同时,还可以避免基金的发起人又是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不利于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缺陷。农业基金管理公司应熟悉农业经济、农业科技、农村社会,拥有农业经济专家、企业管理专家、金融分析专家和资本运营专家等人力资源。它的设立,一是通过新设立的途径,二是选择具有运作农业基金条件的已有基金管理公司,三是引进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农业在发达国家已成为盈利行业,国外不乏投资农业的成功经验,引进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业基金的运用绩效,而且有利于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如前所述,我国农业产业基金可以是一组基金,但农业基金的管理则应该相对集中。经过市场的检验,经过投资者的筛选,最后形成一两家具有权威性的农业基金管理公司。 三、 发展农业证券市场的有关政策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农业产业化的推动,各行业利润率逐渐趋于平均,农业领域的现代企业制度正在形成和确立,政府对农业企业上市实行重点倾斜的政策,农业利用证券市场的渠道基本畅通,所以,农业企业利用证券市场融资的步伐不断加快。截止到1999年底,农业上市公司通过新股上市、配股等方式在证券市场募集资金近200亿元,相当于1998年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22%.发展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 培育更多的证券市场主体 首先,培育更多符合条件的从事农业经营的企业上市,提高其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其次,培育更多熟悉农业的投资人,鼓励居民、企业、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共同基金等社会法人机构参与投资农业企业。最后,培育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发挥其资金雄厚、专家理财的优势,使投资主体多样化。 (二) 发展和规范证券市场客体 首先,扩充市场容量,丰富融资品种,以适应和满足不同的投资偏好,例如推出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货等。其次,积极发展项目融资、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以及抵押债券融资。再次,在适当时候,开放国有股、法人股上市,逐步加大国有和集体资产上市流通的力度。最后,参照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不断进行金融创新,增加新的融资工具。 (三) 建立多样化的资本市场 资本市场融资并非仅限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基金市场,还应该包括产权交易市场和其它货币金融市场。可以建立规范化的产权交易市场,通过企业的并购、重组,生产资料交易进行融资。另外,民间自发的小型金融机构、社会集资这类原始形态的金融市场经整顿、规范也可成为资本市场的一部分。 (四) 努力开拓海外融资市场,稳健地推进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首先,我国农业企业可以创造条件赴国际证券市场发行股票或债券。其次,可与境外资金共同设立中外合资的农业发展基金。再次,允许外商投资农业企业在国内与国外上市发行股票。最后,在加强监管、控制风险和逐步实现金融开放的前提下,允许国际资本有步骤地并以适当方式进入国内证券市场,让外资投资中国农业股票,推动中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五) 培养和发展专业化中介机构 资本市场上的中介机构主要是投资银行、证券商、投资咨询公司、产权交易咨询公司等。它们能为企业改组、并购、股份制改造、项目融资提供策划、咨询并参与组织工作。由于农业的行业特殊性,有必要在原有机构中培养或新建熟悉农业产业特点和农业生产经营规律,能为农业在资本市场融资活动提供帮助的中介机构。 中国农业论文:加入WTO后的中国农业保护与税收政策 由于农业是具有弱质性、需要特殊保护的产业,因而对农业进行保护已成为一种国际惯例。我国是一个有近13亿人口,其中9亿在农村的农业大国,农业问题在我国始终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我国多年来实行的是以农补工、优先发展工业的战略,这种对农业的负保护,导致了我国农业积贫积弱。我国经过15年的艰苦努力,现已成为wto新成员。如何在更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保护低效率的农业,如何在自由贸易下保护处于比较劣势的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大课题。 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影响 一、农产品市场面临强大的竞争压力 按照wto农业规则,我国农产品的边境保护实际上将失去其有效性。与此同时,由多年负保护政策所形成的多数农产品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的竞争优势,将随着日益增高的农产品成本(如主要粮食成本以平均10%以上的速度增长),以及农业政策倾向转变而逐步消失,农产品价格水平出现了接近或超过世界价格水平的趋势。因此,失去保护的我国农产品市场将面临着国外产品的严峻挑战和冲击。 二、农产品生产面临着巨大的冲击 加人wto后,外国质优价廉的农产品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将引起国内市场农产品价格下跌,销售市场缩小,势必对农业生产的结构和数量产生重大影响,从而影响农民收人的增加,挫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减少对农业的投人,进而影响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对我国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和保持农产品市场的稳定十分不利。 三、解决农村社会经济矛盾的难度加大 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是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加人wto以后,大量农产品的进口必然对国内农产品形成挤压态势,使我国农产品的销售雪上加霜,更加影响农民收入的增长,拉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于农业生产的部分收缩,据估计大约有近千万农业劳动力需要转移。由于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置成本太高,农民的再就业困难很大,亿万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且也影响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的进程,制约了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并在一定程度上危及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我国加强农业保护的主要对策 一、建立良好的农业政策扶持环境 农业问题不可能仅在农业本身的范围之内得到解决,必须首先建立起良好的政策扶持环境,即从根本上改变不利于农业的资源分配格局,变对农业的负保护为正保护,转入工业农业并行发展阶段。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就已进人工业化中期阶段,在近期内宜把工农业发展速度比调整到3∶1,并逐步调整到2.5∶1. 除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外,还要采取其他措施。一是必须控制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攀升,规定其销售价上限,或者对低收入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给予直接补贴。二是建议在制定新的农业税制时,调整课税对象,改变养殖业不纳税,而农业税集中于种植业的政策,适当降低税率,减轻农业税费负担,以此作为加入wto后,政府保护农业的举措之一。三是在农业信贷方面,要改变农业信贷占国家信贷总额比重下降,占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贷款比重较低的状况。同时要扭转农业贷款占农村贷款比重持续下降,即农村资金“非农化”的倾向。 二、搞好关税配额管理,争取最有利的上限约束关税 在加入wto的谈判中,我国已争取到对小麦、大米、棉花、豆油和食糖等农产品进行关税配额管理(限对进口确定一定的配额量,对配额内产品进口征收低关税,配额外进口征收高关税),配额准入量的确定实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即在最近三年的年平均进口量,或国内三年平均消费量的3%之间,选择较大的作为关税配额基期准人量,并承诺一定的增量,到实施期末必须达到国内消费量的5%。国家计委前不久公布了《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这是我国根据wto的规则,在保护内为农业发展多争取一点提高竞争力的时间,以防止国外农产品过量进口冲击国内市场。 按照国际惯例,在丧失非关税措施后,只能采取上限约束的办法自主提出约束关税,但上限约束关税必须与缔约成员谈判确定。我国承诺加入wto后10年内农产品关税平均水平削减22.1%,虽然高于发达成员国,但却低于大部分发展中的成员,不利于我国农业的贸易保护。因此,用好配额量,争取对我国农业最有利的上限约束关税,是我国加入wto后加强农业保护的至关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三、并用“绿箱”和“黄箱”政策 在国内支持方面,农业协议将国内农业支持分为两类:一类是不引起贸易扭曲的政策,称“绿箱”政策,可免于减让承诺;另一类是产生贸易扭曲的政策,称“黄箱”政策。协定要求各方用综合支持量(简称ams)来计算其措施的货币价值,并以此为尺度,逐步予以削减。 由于“绿箱”政策无需减让,且与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一致,因此我国应加大对“绿箱”政策措施的保护力度。与价格保护造成国家巨额财政负担相反,这些措施不需要大量的财政支出,但是它的“外部经济和社会效益”却很大,能够降低农业的综合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水平,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从而实现对农业良性和持久的保护。 事实证明,在农业生产领域,知识与科技已成为最重耍的因素,在生产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只有坚定地推动新的农业科技革命,才能有效化解由于降低关税等措施带来的冲击。因此,我国应加大对农业科研的投资力度,逐年尽快将政府对农业科研的投资增加到农业gdp的1.5%~2.0%,将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资增加到对农业科研投资的2倍~2.5倍。国家对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该同样适用于高新农业科技开发企业。 在“黄箱”政策方面,虽然我国只有485亿人民币的支持空间(我国今后对农业的支持水平不能超过1986年~1988年平均农业生产总值的10%,约485亿人民币),但是,这一数字与我国目前的实际支持水平相比,还是可观的。今后的重点是加大农产品价格支持和农业生产资料补贴力度,在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基础上,调整农产品价格支持补贴结构,提高补贴效率。尤其是应借鉴国际经验,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与补贴的重点转向农业生产者,从而不断改善和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四、完善农业保障体系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农业保险已成为wto框架下世界农业政策的重要走向之一。我国是一个农业高风险国家,加入wto后,我国的农业风险尤其是经营风险会加大。为了抗御农业的各种风险,减少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保障农户收入和生产发展,建议应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制度和体系,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农业保护方面的作用。不管选择哪种保险模式,都应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总体发展规划,加强农业保险立法;第二,改革现行的农业保险体制,成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第三,逐步建立农业保险专项风险基金。 五、加强农业税改革 笔者认为,我国农业税的改革应当分两步走:第一步应先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第二步是在此基础上,推进农业税制的全面改革。 据有关资料分析,与其他国家比较,我国农业成本最为突出的有两个方面,一是农民负担的税费所占比重过高(农业税、期间费用和成本外支出三项合计约占19.1%);二是人力成本过高(约占32.80%),而农民的平均农业剩余微乎其微。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农产品价格还要下跌,农民收入增长滞缓,因此,建立在剩余分配上的税费制度的基础是薄弱的。为此,作为加入wto后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的重大举措,近期应切实免除由农民负担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凡应由政府支付的,一律不再向农民摊派。按照公共财政理论,政府机关行政管理支出和义务教育支出均应由财政安排,并由财政开支,同时还应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向农民征收的行政性收费。在此过程中,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乡村“吃黄粮”的人员,并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调整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有关政策。 笔者认为,现代农业税收体系,应该由“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组成,规范税制中的收入和扣除项目,并确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农业税条例》是由全国人大通过并颁布的,该税法的修订应尽早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议程。 中国农业论文:浅谈经济危机对中国农业的影响 摘要:经济危机对当今社会已经是众人皆知,变得习以为常。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中国过度的私有化、国际化和全球化,经济危机亦不可避免的波及到中国经济。2008年美国爆发的经济危机,中国作为美元外汇的最大持有者也不可避免的遭受牵连。作为世界上农业人口最多的国家,人均稀少的耕地,恶劣的自然环境,让本来就很脆弱的中国农业在经济危机大潮中变得岌岌可危。通过分析在经济危机中粮价的波动来判断中国农业所遭受的影响,对预测中国农业的发展前景有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经济危机;农产品价格;粮食安全 最近爆发的经济危机已成为世界各国、各世界组织所关注的焦点,对于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国,经济危机的危害不可小视。因此探讨经济危机对农业的影响很有现实意义。 一、经济危机下的中国农业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扩散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集中表现在农民增收难度加大等五个方面。 2008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胜来自国际国内、自然界和市场等多方面的严峻挑战,实现了持续稳定发展,取得了极为难得的好成绩,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亮点,为国家成功办好大事、妥善处置难事,有效应对金融危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作出了重大贡献。 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扩散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集中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农产品价格下行压力加大,一些农产品市场萎缩,二是农民工就业困难,三是优势农产品出口受阻,四是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困难加大,五是农民增收难度加大。这些困难和不利因素相互作用、相互迭加,加上上年基数较高,使得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面临的形势异常复杂,任务十分繁重,难度明显加大。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在粮食连续五年增产、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好的时候,切不可放松农业;在全力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任务繁重的时候,切不可忽视农业,必须明确,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重视农业。 二、影响粮食价格波动的因素 (一)提价政策,拉动粮食市场价格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及此后党和国家召开的一系列会议,十分明确地作出了2009年加大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购买农机具补贴、良种补贴力度,大幅度提高2009年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决定。2008年10月19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出《关于提高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明年新粮上市起较大幅度提高2009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87元、83元、83元,比2008年分别提高10元、11元、11元。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也要较大幅度提高。” 粮食最低收购价大幅度提高,2008年临时存储粮食收购后按照“顺价销售”的原则销售,意味着国家政策强力拉动粮食市场价格。2009年粮食收购价格、国家最低收购价粮食、临时存储粮食拍卖价格将进一步提升,市场粮价总水平将高于2008年。 (二)金融危机,压低粮食市场价格 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危机已经波及全球,在此危机和世界粮食丰收的情势下,2010年国内外粮食市场将出现新的格局。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世界主要大米出口国,如泰国、越南等国纷纷解除大米出口限制,国际米价更进一步回落。受全球经济衰退的影响,消费超过全球小麦一半以上的发展中国家的小麦需求可能会大幅减少,尤其是亚洲地区。随着国际米价的一跌再跌,国内外米价已几乎持平。中国从2008年12月1日起,取消玉米和玉米面粉出口关税,同时降低小麦、大米和大米、面粉等出口关税。小麦出口关税从目前的20%调到3%,大米出口关税从5%~10%调到3%~8%。 调整粮食出口关税,对国内市场的影响十分有限。由于中国政府对粮食的供应始终维持自给自足的策略,近期以来政府为稳定国内粮食市场,持续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包括对稻谷的临时收储、下调大米出口关税、解除年初对成品粮等食品类商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受到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支撑,在国际大米价格大幅急跌期间,国内米价则始终维持平稳运行的态势。 (三)石油降价,降低粮食生产价格 世界石油价格在2008年7月11日飙升至147.27美元/桶的油价后,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直线下降。美林预计,油价短期将触底至25美元/桶;高盛的报告也唱跌,预计油价将至30美元/桶。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回落的情况,国家发改委决定,自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将汽油出厂价格由每吨6 480元调整为5 580元,每吨降低900元;柴油出厂价格由每吨6 070元调整为4 970元,每吨降低1 100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每吨7 450元调整为5 050元,每吨降低2 400元。与粮食生产息息相关的石油价格大幅度下降,减轻了中国生产资料上涨的压力,带来粮食生产价格的下降。 (四)充裕粮源,有效调控市场价格 在2008年丰收大背景下,中国粮食收购量显著增加。据国家粮食局统计,截至11月25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十四个中晚籼稻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2008年新产中晚籼稻1 456.9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353.4万吨;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等六个粳稻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2008年新产粳稻442.1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244.5万吨;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等十个玉米主产区各类粮食企业累计收购2008年新产玉米641.4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467.8万吨。2009年,国家有充裕的粮食调控粮食市场,只要常年拍卖最低收购价和临时存储粮食,就可以有效地保证市场供给,并运用价格杠杆调剂市场价格。 三、农业是根本,粮食更是重中之重 (一)“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农业和农村发展亮点突出,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村发展仍然滞后,农民增收仍然困难。而正在持续蔓延的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负面影响日益加深,对农业农村发展的冲击逐步显现。农产品价格下行,农民工就业形势严峻……经济环境骤变带来的新困难与历史形成的老问题互相叠加,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明显加大。 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只要中国农业和粮食安全不出问题,人民温饱无忧,经济社会发展就有良好的基础。 在全球粮价大起大落的背景下,“手中有粮”无疑是关系经济社会全局的大事。据分析,在粮食连续增产之后,“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能不能稳得住,是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之下,农产品的价格开始出现下跌或波动,由此会影响到农民出售农产品的价格收入。”现实中,国际市场上小麦、玉米、大米等农产品价格相对上半年高点时有较大幅度下降,反映在国内市场上这些农产品的价格存在不同程度的下降。 针对粮食供求出现的新情况,为了稳定粮食市场、促进农民增收,近期以来,国家先后两次下达国家储备和临时存储粮食收购计划共计3 050万吨,其中包括稻谷、玉米、大豆等多种粮食品种,价格与市场持平或略高于市场价。国家的托市政策,给了农民一个好价格,掀起了一股卖粮热潮。少数地区粮食收购价格有所回升,目前多数地区市场收购价格与国家出台的挂牌收购价格接近或基本持平,有的地方市场价格还略高一些。部分地区农民售粮踊跃,各地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收购进度,尽力满足农民售粮需要。 (二)“内外兼修”应对挑战 农产品贸易问题需要引起高度关注。最近几年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逆差越来越大,2008年更为突出,2007年贸易逆差大概是40亿美元左右,2008年1到10月,已经突破100多亿美元。山东是农产品出口大省,约有1/3的农产品出口境外,2008年农产品出口遇到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受世界金融危机、国际贸易壁垒等多种因素影响,2008年前三季度,山东蔬菜出口同比下降9.9%,肉食品出口下降20%。在全省500余家水产品加工出口企业中,约30%的企业微利经营,60%的企业保本甚至亏损,10%的企业被迫转产。这种情况为近十年来前所未有。 面对种种不利情况,各地农产品出口企业在政府的扶持下,“内外兼修”以应对各种挑战。以山东省为例,山东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最大的调理食品出口企业,2008年前十个月,公司出口量下降了20%,但出口额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司凭借质量优良提高了出口产品的价格。在稳定国际市场的同时,龙大集团进行肉制品和花生油国内市场的产销网络建设。目前,龙大内贸总量已占到集团销售总额的65%~70%。其中,2008年龙大花生油国内销售额达到5.6亿元,增幅70%多;肉制品预计全年国内销售额将达到13亿元,增长超过50%。 农产品对外贸易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向实体经济蔓延,中国农产品的国际需求将会有所减缓,但也为中国提升农产品出口质量提供了机遇。今年中国部分省份农产品出口逆势上扬的情况表明,金融危机对不同农产 品出口的影响具有差异性,质量较高、具有中国风味的加工食品、地方特色农产品仍具有较好的出口市场前景。近期以来,国家进一步下调了贷款利率和中小金融机构准备金率,今年还将陆续出台更多的出口鼓励政策,这些利好的政策为中国进一步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提升农产品出口质量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如果我们能抓住机遇、用好政策,今年中国农产品出口仍有保持较快较好发展势头的可能。 四、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展望 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可以说是2008年三农成就的两大亮点:这一年全国粮食总产和单产均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全国粮食总产量预计10 570亿斤,创历史新高,粮食总产连续五年增加,这是四十年来第一次,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首次连续五年增长的好成绩。前三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收入3 971元,同比增加650元,实际增长11%,2009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 000元,实际增幅6%以上,农民收入增幅连续五年超过6%,这是二十多年来第一次。 2008年初中国南方部分地区遭遇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5月发生汶川特大地震,在遭遇如此严重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取得如此成绩,着实不易;下半年世界金融危机致使国际经济形势急转直下,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陷入经济危机,在外部形势发生严峻变化的情况下,取得这两大亮点,实属难得。 近二十年来,中国粮食生产一直在丰收与歉收之间波动,从2004年以来,党中央不断加大三农工作的力度,中国农业基础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不断提高,粮食生产得到恢复、稳定和发展。粮食连年丰收,增强了人们对中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信心,为国家应对特大自然灾害和国际农产品市场剧烈波动提供了重要支撑,也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抑制物价过快上涨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民收入方面,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扭转了农民收入一度低迷徘徊的局面,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从2004—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均超过6%。 据分析,在近年来的农民收入构成中,转移性收入成为新的增长点。如,国家先后出台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带动了农民转移性收入的增加。同时,受农村土地征占用补偿水平提高、农民土地流转和房屋出租增多、参加入股投资分红人数增加等因素影响,农民获得的财产性收入不断增长。尤其是今年以来农民增收的良好成绩是在众多挑战中实现的:从年初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到汶川特大地震,再到下半年以来的农产品价格普遍下滑以及农民工大量因失业返乡,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农民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 五、中国农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的专家分析指出,虽然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但在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扶持、引导下,在困难中中国农业仍然可以抓住多个机遇,可以有多种作为: 在国际能源价格下降的背景下,农资产品如化肥、农药、农膜等的生产成本相应降低,这正可为农民增加投入提供支持,为农民节本增收提供机遇。 在扩大内需的机遇下,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这正是解决农业生产基础薄弱,增强农业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机会。各地可借国家加大投资的机遇,变被动为主动,化不利为有利,解决多年来农田水利设施落后、靠天吃饭、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等长期制约农业生产的问题。 2011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战略部署的重要之年,也是应对国际经济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农业农村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大力扶持粮食生产,不断增强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较大幅度增加农业补贴,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我们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千方百计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提供有力保障。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经济模式转变研究 党的十七大报告深刻指出,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党不断探索和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辟了中国道路,形成了中国理论体系。新时期,中国农业经济跨越式发展,正在由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农业经济转型,在新时期确立了中国农业经济模式。中国农业经济模式是中国道路、中国理论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 一、中国农业经济模式的起步阶段———新民主主义社会农业经济模式 从解放战争时期在解放区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是探索中国农业经济模式的起步阶段。在这一阶段,进行,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建立农民土地私有制,在农民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上探索农业合作化的道路。从这一阶段开始,迈出了探索中国农业模式的最初步伐。其又具体化为:第一,进行,建立农民土地私有制。1946年5月至1952年底,先后了关于的几个重要文件。1946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1947年7月~9月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全国土地工作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国家意志进行。到一九五三年春,除中央决定暂不进行的若干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大陆的已全部完成。通过,彻底摧毁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建立起了土地初始配置均等化的农民土地私有制,赋予农民最完整的土地私有权,形成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家庭经营制度。第二,建立互助组,发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始农业生产合作化。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1953年2月将其作为正式决议。在决议指导下,针对不同地区情况,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采用典型示范的方法,或成立互助组,或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主要形式有:最初级的季节性、临时性的简单劳动互助;更高的常年互助组;最高级的以土地入股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农民按入股的土地分配一定的收获量,并按入股的工具及牲畜取得合理的代价,同时在共同劳动的基础上,实行计工取酬,按劳分红。发展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后中国农业模式的必然选择。长久坚持农民土地私有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就可能重蹈旧制度的覆辙。互助组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农业生产关系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最初形式。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上,互助组实现了最初的劳动互助,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保留农户土地与生产资料狭义所有权的前提下,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进行土地、资本、劳动的多重互助。 二、中国农业发展模式的形成阶段———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制下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 从1955年10月党的七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到1981年底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本建立,是中国特色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形成与曲折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兴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农村建立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动“运动”,确立了制的农业经济模式。中国农业经济模式在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曲折发展。第一,兴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建成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经济模式。1955年10月,党的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指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有重点地试办高级的(即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随后,在全国上下掀起了兴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高潮。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建成标志着在农业经济领域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走上了土地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的道路。第二,实行制,中国农业经济模式曲折发展。1958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要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制度基本稳定下来,成为改革开放前农业经济的基本模式。既是经济组织,又是政治组织、社会组织。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缺乏生存和发展基本经济环境。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基本经济制度,赋予农民集体的是产权残缺的产权制度。高额的交易费用,在集体内部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造成了农业生产经营的低效率。按照当时决策者制订的工业化、城市化战略对农业、农民、农村执行经济掠夺政策,造成农业长期徘徊。 三、中国农业经济模式的定型阶段———家庭承包经营制下的农业经济模式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是中国农业经济模式持续稳定发展与定型的阶段。在这一阶段,确立了以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为基础,以家庭承包经营制为主的经营制度,赋予农户完整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长期不变,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道路,推进土地流转、工业反哺农业、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等。在这一阶段,真正找到既适应生产力发展实际,又体现社会主义性质,能够保障农业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特色鲜明的农业经济模式。其主要形成历程为:1979年9月,十一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确定农业政策和农村经济政策的首要出发点,是充分发挥我国八亿农民的积极性。1982年1月,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91年11月,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要求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 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2001年12月,中共中央了《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强调农产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承包期内,农户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形式。200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要加强农业发展的综合配套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200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探索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8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指出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四、结语 中国农业经济模式是同一性与多样性的有机统一。它保持了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基本属性,又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特有经济模式。中国农业经济模式不是单一样式,而是因地制宜在保持本质的基础上形成了多种样式。家庭承包经营制、两田制、股份合作制、家庭农场、农业庄园、集体经营等,都有所发展。中国农业经济模式是公平性与效率性的有机统一。土地集体所有制与集体所有的产权制度,公平保障了集体成员的土地所有权、经营权、支配权与收益权,而土地经营制度、流转制度、农业政策支持体系则保障农业经济的高效运行。中国农业经济模式是统筹发展与和谐发展的有机统一。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环境纠纷的司法帮助 近年来,我国农业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问题日益严重,农业环境纠纷已成为当前面临的重大而迫切的现实问题。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现行的农业环境纠纷的司法解决机制不够完善,使很多农业环境纠纷很难进入诉讼程序,即使进入诉讼程序也很难获得公正救济。这不仅侵害了农民的权益,而且严重地制约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为了有效救济受害者、惩罚加害人、实现保护农业环境等目标,本研究总结了我国农业环境司法救济机制面临的困境,并就此提出完善机制。 1农业环境司法救济机制面临的困境 1.1涉农环境司法主体面临的困境 1.1.1缺乏专门化的环境审判机构 长期以来,有关环境纠纷案件都是在普通法庭审理,分别由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和刑事审判庭依法管辖。由于普通法院缺乏专业性,对于环境侵权责任中无过错责任的认定、损害结果的认定、因果关系推定、举证责任分配等专业性高、处理难度大的环境纠纷常常感到束手无策。虽然海事法院、林业法院、农垦法院等专门法院也有权管辖部分环境案件,但是这种分散式审理模式常常导致各类法院在面对环境纠纷案件时有利可图各主管辖、无利可图互相推诿,难以有机协调形成合力,最终贻误案件的处理,受害人就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 1.1.2法官对涉农环境司法能力不强 司法是法官适用法律的过程,法官的素养与能力直接影响法律适用的水平。农业环境侵权的显著的特点在于它的技术性较强,不仅涉及环境法律知识,往往还涉及农学、生物学、化学等专业知识。在我国现有的司法主体中,法官大多未经过此类专业培训,所以对于农业知识、科技手段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往往力不从心,对环境司法的效率和质量产生了不良影响。 1.2涉农诉权主体面临的困境 1.2.1农业环境诉权主体范围过窄 农业环境侵权行为一般不是侵害单个农民的利益,往往是相当地区多数农户的利益,并且往往不是直接侵害受害人,而是通过农业环境这个载体再作用于受害人。如果按照传统的诉讼法“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理论,那么直接利害关系人之外的任何人都无权就农业环境侵权提起诉讼,这势必阻断了很多侵害农业环境公共利益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1.2.2农业环境诉权主体的诉讼能力不足 我国农民一直以“无讼”为主流观念,常导致农业环境司法的虚置。首先表现为农民证据意识很弱,当农业环境事故发生后不主动保存证据,也不知道有效地收集证据。而农业环境污染多具时效性,许多证据转瞬即逝,况且有些损害结果也不是马上表现出来,所以受害农户在法庭上往往因为证据问题而丧失胜诉权。其次,农民的诉讼经济能力有限。农业环境领域技术性、专业性很强,农民取得的证据有时必须得到权威机构鉴定后才能证明自己权利受到侵害,但是鉴定机构收费很高,加上提起诉讼应当预先支付诉讼费,这对于经济条件不好的的农民当事人来说,往往因为没钱打不起官司,从而丧失司法救济的良机。再者农民的诉讼技能偏低。由于农业环境案件专业性强,侵权的因果关系复杂,很多农民不知道如何起诉、应诉,举证、质证和辩论。所以在面对复杂、抽象的法律规则和灵活多变的诉讼技巧,农民显然无法依靠自身的能力进行环境维权。 1.3对侵权者执行司法裁判面临的困境 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下,很多涉农环境案件的判决在执行实践中面临很多困难。一是,侵权者经济困难无力赔偿损失或承担恢复环境原状等费用。农业环境问题往往侵害空间广阔,对象广泛,损害结果严重,而且很多农业环境一旦遭受破坏要恢复原状几乎是不可能。如果侵权者经济实力不够雄厚,就无法赔偿成千上万农民的经济损失或治理已遭受破坏的农业环境。二是,侵权者不配合执行,对判决不予接纳,拒绝履行义务。在农业环境侵害中,侵权者往往是具有特殊经济能力的企业或个人,在司法实践中他们很多不履行判决,并通过投亲结友,发动各种社会关系阻止判决的执行,这使得司法裁判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遭遇严重的挑战。 2完善农业环境司法救济机制 2.1健全司法主体 2.1.1建立环境法庭 在各级人民法院内部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指定具备扎实环境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担任法官并参与审理专门的环境案件。这样既能聚民事、行政、刑事为一体的审理模式又能充分整合我国的司法资源,保证环境纠纷案件的审理效率[1]。在国外,如澳大利亚、南非、美国部分州、孟加拉国、科威特、瑞典等国家均设置了相应的环境法庭,专司环境污染的案件[2]。我国自2007年开始,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审判庭也相继挂牌成立,集中专门审理环境纠纷案件,提高了案件的审理效率,增强了环保执法效果[3]。 2.1.2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 由于环境问题证据的技术性较强,法官独任审判难以胜任,仅仅依靠环境法律知识还无法满足审判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实行合议制的审判方式,吸收农学、生物学、化学等专业知识水平高的专家担任陪审员,一方面可以确保法院审判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还可以降低诉讼成本、有效地解决环境诉讼案件。 2.2健全诉权主体 2.2.1放宽农业环境诉讼的原告资格 如果按照传统的诉讼法理论,起诉资格仅限于与案件有直接利害的关系人,势必造成很多农业环境侵害的农民无法提起诉讼。鉴于环境保护的社会性、公益性,有必要对现行的诉讼法理论进行完善,扩大环境侵权诉讼的原告范围,只要在农业环境案件中具有事实上的侵害,不论受到损害的是个人利益还是公共利益均可以认定原告具有起诉资格。范围上讲,原告既可以是直接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间接利害关系人,包括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 2.2.2提升农民环境维权能力 首先,提高农民环境诉讼意识。虽然环境侵权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减轻了原告的举证责任,但仍解决不了受害者举证能力薄弱所带来的问题。所以应该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亟待解决我国农民诉讼意识不强的问题,提高农民的环境法律意识,使他们在农业环境遭到破坏的第一时间立即搜集证据。其次,在举证方面,公权力机关应该提供有效的救助,受害人可以请求当地环境行政机关鉴定其受害原因和状况,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取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再次,实行农业环境案件诉讼费的减、免制度。现在法学理论正朝着由保护受害者向救济受害者为要旨的方向发展,减免原告预付诉讼费用正是顺应这一法学潮流。在环境诉讼案件中,这一制度为美国立法所确认和日本司法实践所采用。如美国的《清洁空气法》、《清洁水法》均有规定;日本的富山骨痛病诉讼首先采用了这一制度[4]。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对经济确实有困难的农民,应当少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以保证农民不致因负担诉讼费困难而放弃权利的保护。最后,构建涉农法律援助制度。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建立了法律援助制度,但至今仍未设立专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组织和救助体系。作为农业人口占80%以上的发展中国家,法律援助体系并没有考虑到农业大国的特色。因此,法律援助设计应当考虑到“三农”的特殊性,有必要对现行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修改,把农民明确列为援助对象。对于需要法律帮助经济拮据的农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承担法律援助义务[5]。在鉴定费用承担上进一步完善司法援助手段,由政府建立一些法律援助性质的鉴定机构,对于私益农业环境诉讼案件的鉴定费用给予适当减免或缓交;对于公益农业环境诉讼案件的鉴定费用应当免除。 2.2.3完善侵权者责任承担方式 第一,建立环境保险制度(侵权方为企业)。农业环境侵害范围大、对象广、赔偿金额和恢复环境治理费用高,常导致加害企业不堪重负而破产,使受害者也难以及时得到赔偿。为了确保环境纠纷赔偿责任的有效执行,有必要建立环境保险制度。即通过保险机构与危险企业约定,由危险企业向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用,由保险机构承担危险企业可能造成的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该制度以分散风险为目的,危险企业通过保险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自己的侵权赔偿责任,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受害者也可从经济实力雄厚的保险机构获得赔偿金。第二,建立国家补偿制度(侵权方为自然人)。如果侵权者是自然人,且能够证明经济困难无力赔偿环境侵权造成的损害责任,那么国家应该出于对被害人权益保护的考虑构建被害农民的国家补偿制度。先由国家赔偿受害农民的损失,等到加害人经济状况好转,立即向加害人追索原来支付给被害人的补偿费用。第三,启动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单一的司法执行力量是有限的、单薄的,使环境侵权案件不能有效地彻底执行。为了避免农业环境案件执行难的困境,应当创新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运行机制,启动多个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工商、公安、交通、电力、银行等多部门的联系,严格限制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的经济活动。比如对其实行断水断电、吊销执照、限制工程招标、取消贷款等联动措施,最终形成一种执行威慑机制,确保农业环境案件判决的有效执行。 3结语 农业环境是我们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场所,完善农业环境保障机制,事关农业环境的保护与改善,事关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的维护,事关农业生态可持续发展。我们应该立足于法院、原告及被告三方机制面临的困境来探讨农业环境纠纷的有效解决途径,这样才能使司法救济的巨大功能发挥到极致。因此,建立环境法庭、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放宽农业环境诉讼的原告资格、提升农民环境维权能力、建立环境保险制度、建立国家补偿制度以及启动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已成为当前加速解决我国农业环境纠纷,充分保护农业环境资源的重要途径,应在今后的农业环境保护工作中不断得到健全和完善。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发展前景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75%的人口、90%以上的国土在农村。建国47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以占世界不到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对人类生存和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纵观世纪之交的国际国内形势,正在迈向21世纪的中国,要实现小康生活目标,向富裕水平迈进,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农业得到持续发展。 1中国农业科学技术面临着重大挑战 目前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快速发展期向成熟期过渡的阶段,完成工业化过程,耕地不断转用于非农业,大量灌溉用水也转用于非农业用途是不可避免的。而人口的刚性增加、消费水平的提高,更加重了人口、经济、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问题。如何处理生存与发展的矛盾是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民以食为天,优秀是粮食问题。 中国建国47年来,粮食年递增达3%。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粮食总产年际虽有波动,但最大波幅不到10%,已挤身世界粮食稳定系数高的国家之列。世界上没有其他一个国家像中国那样成功地解决了粮食问题,中国有能力自己养活自己,中国也只能自己养活自己。虽然如此,中国决不可掉以轻心。根据估算,到2030年,按中国人口总数达到16亿左右,人均占有粮食400kg计算,粮食总产需为6.4亿吨。也就是今后35年间,平均每年粮食产量增加近40亿kg,年递增1%左右;若按目前单产4200kg/hm2计,粮食播种面积基本不减,单产水平需提高1500kg。作为农业大国,除了粮食外,我国需高度重视农业的全面发展。《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1〕中指出,“九五”期间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任务是,保证粮棉油等基本农产品稳定增长;保证农民收入有较快的增长,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到2010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要再上一个新台阶。要实现这一系列宏伟目标,农业科技将起重要的支撑作用,这也是农业生产发展的必然。 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生产经历了三个阶段:80年代初,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并提高了农产品的价格,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给农业生产带来了巨大变化;80年代,为使粮棉油全面丰收,着重调整了农业生产结构;90年代,农业科技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科学技术的进步不仅是中国农业生产的原动力,更重要的在于到2000年乃至下一个世纪将在农业生产的腾飞中起决定性的作用。 2中国农业科学技术蕴藏着巨大的潜力 建国以来,中国农业科技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性进展。据初步统计,1979~199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认的科技成果有3.2万项,其中受到国家、部门奖励的重大科技成果4815项。这些科技成果不仅有较高科技水平,而且产生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计算〔2〕,1971~1980年间,农业科技贡献率为27%,1981~1985年间增至35%左右,以后有些浮动,但目前仍为35%。中国农业科学技术进步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2.1遗传学理论和育种技术的突破,使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 目前,我国已收集、保存各种农作物种质资源33万份,其中属国内收集保存的占85%,而且种类十分丰富。自建国以来,全国共培育出41种农作物新品种、新组合5000多个,使粮食等主要作物种植品种在全国范围内更换了3~5次,良种覆盖率达80%以上,每次更换一般增产10%~30%,良种在科技进步中的作用占30%左右〔4〕。以我国主要粮食作物之一的水稻为例,70年代初,我国成功地选育并在生产中推广“三系”配套的籼型杂交水稻,这在水稻发展史上是一次新飞跃,不仅为提高水稻产量开辟了新途径,而且也为自花授粉作物利用杂种优势闯出了新路,极大地丰富了遗传育种理论。据统计,至今杂交水稻种植面积累计达1.6亿hm2,年种植面积占全国水稻面积近50%,年增产稻谷约125亿kg。在畜禽良种培育上,继培育肉脂兼用型猪新品种之后,80年代又培育出商品瘦肉猪新品系,瘦肉率高达63%,料肉比由5∶1降至3∶1。培育出肉鸡、蛋鸡系列新品系和中国黑白花奶牛、中国美利奴羊等,良种覆盖率达60%~80%。 2.2改进田间管理技术和饲养管理方法,提高了农畜产品的产出率 如改双季水稻三熟制,北方发展间作套种,发展小麦叶龄指标促控技术和水稻叶龄模式栽培技术,以及立体种植技术和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综合配套技术等,使全国复种指数达156%〔7〕。此外,通过增施化肥和改进施肥技术,配方施肥、推荐施肥约占粮食播种面积的1/3,比传统粗放施肥增产8%~15%;改进灌溉技术,推广渠道防渗,低压管道输水技术达333.3万hm2以上,提高水的利用率30%~40%,降低能耗50%,增产粮食20%~30%以上;引进的地膜覆盖栽培技术,经过研究和技术改进,年应用面积达470多万hm2。在改进畜禽饲养管理方面,推广良种良法配套集约化饲养技术。以草地畜牧业为例,在南方条件下可实现0.14~0.20hm2地放养1只羊,北方条件下可实现0.33~0.53hm2地养1只羊。在饲料饲养技术开发方面,研制出适合我国国情的饲养标准和饲料配方,饲料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使饲料转化率提高30%。 2.3对主要病虫害进行综合防治,有效地减少了农产品的损失 提出以种植抗性品种、生态系统调控、科学施用农药等措施相协调并因病虫各有侧重的综合防治技术,使东亚飞蝗、小麦吸浆虫、小麦线虫、麦类黑穗病基本消灭,小麦条锈病基本得到控制,粘虫等迁飞害虫防治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每年可挽回粮食损失150亿kg。研制成功的一批安全有效疫苗,基本控制和消灭多种畜禽疫病,如牛瘟、牛肺疫、猪瘟、马传贫等,为畜牧业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 2.4生物技术在农业上应用研究发展很快,正在走向生产 中国已成功地利用组培、花培技术,选育出40多种作物新品种、新品系,其中水稻、小麦、烟草等已用于生产。果树、蔬菜、花卉和马铃薯脱毒快繁实现了商品化、产业化。利用基因工程已获得了一批转基因植物,其中抗棉铃虫棉花、抗黄矮病小麦、抗青枯病马铃薯等已进入田间试验示范。首次研制完成了4等分奶牛胚胎并获得4分胚胎牛。利用染色体技术,在母牛妊娠后20d左右,可准确地判断牛胚胎性别。研制成功3个不同品种幼畜腹泻基因工程疫苗,经10万头母猪100万头仔猪示范表明,使用该疫苗可以显著降低仔猪腹泻所引起的死亡率。此外,核技术、计算机技术、遥感技术等也广泛用于农业,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我国农业科技总体水平虽然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由于科技发展所依赖的社会经济条件的限制,以及科研体制、科技人才、科技手段和科研基础的差异,使得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实力和承载力同发达国家尚有明显差距,农业科技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总体差距为15~20年。我国科学技术对农业的贡献份额仅为35%,灌溉水利用率和化肥当季利用率均低于40%。小麦、水稻、玉米、大豆等主要粮食作物平均单产仅为高产国家的41%、68%、54%、45%。在畜禽草资源评价利用、畜禽疫病诊断、新技术应用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有相当大的差距。同时,在我国农业技术进步中,技术推广的作用发挥得远远不够。显然,这些差距从科学技术工作的意义上说,就是潜力、就是希望。 3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发展总体目标 21世纪之交,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其优秀实际是科技实力的竞争。现代农业科技将出现超前性、渗透性、竞争性和创新性四大新趋势,在技术革命和社会经济发展浪潮冲击下,农业和农业科技均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根据世界农业科技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国情,中国农业生产要实现4个转化,即:劳动密集与技术密集结合,逐步向知识技术密集转化;手工劳动与半机械化、机械化相结合,逐步向农业机械化、自动化转化;用地与养地相结合,逐步向高产优质高效集约化经营、科学务农转化;传统农业技术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逐步向现代农业转化。从而大幅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投入产出率和经济效益。同时,中国一定要形成大农业的观念与格局,实现农业产业化,即农工贸一体化,使农业获得必要的、应得的效益,才能保证农业持续发展。 “九五”至2010年中国农业科技发展目标为: 1.以科技保证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大力推广和普及现有科技成果和适用新技术,减少农民采用新技术的风险,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进一步加强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工作,使农业科技进步的贡献份额2000年提高到50%左右。2010年,为农业上新台阶、综合国力大提高、农村经济全面持续发展提供科技保证,贡献份额将达到60%左右。在土壤改良、杂种优势利用和作物多抗性育种、多熟种植、高产栽培、生物防治、畜禽疫病诊断和淡水养殖等优势领域继续保持世界领先地位。 2.加快农业技术改造,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强农业的产、供、销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形成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地和工程研究中心,当前尤其要抓好种子工程。 3.为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后劲,攻克一批关键性、综合性的重大科技难题。 4.进一步加强农业重大基础理论研究,到2000年使农业科技总体水平达到80年代末世界先进水平,部分领域达到或接近90年代中期国际先进水平,迅速缩小同世界先进农业科技水平的差距,到2010年,争取60%农业科技领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5.加强农业科技发展能力的基础建设。 据此,我国农业科技工作将沿着4个层次展开: 1.农业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重点研究动植物生产力持续增长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方面的重大关键技术。 2.重大应用基础和基础性研究,以提高我国农业科技的整体水平,增强发展的后劲,紧跟世界农业科技发展前沿。 3.重点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研究,重点加强农作物种子工程,水稻、小麦、棉花、玉米、大豆5大作物大面积生产开发示范工程,畜禽规范化养殖,黄淮海地区节水农业工程,南方丘陵、沿海滩涂综合开发工程等建设。 4.高新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示范工作,以获得科技经济一体化,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新途径、新模式,加快农业产业的技术改造,逐步形成新兴产业。 4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发展重点领域 未来中国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对农业形成的压力主要集中在粮食生产上。提高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因素为播种面积、物质投入和科技进步。据近20多年资料表明,世界粮食增产中25%归功于扩大耕地面积,74%归功于提高单产。中国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了挖掘内涵、集约利用土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设想〔6〕。增加粮食的途径将主要依靠科技进步来提高现有耕地上的单产,及减少作物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在保证主要粮食作物生产的同时,逐步推动“粮食-经济作物”二元结构向“粮食-饲料-经济作物”三元结构的转变,同时还要大力加强菜篮子工程和特种经济作物的生产,以科技支撑整个农业的发展。 今后加强研究与推广的10大重点领域为: 1.动植物种质资源的引进、鉴定、评价和利用。充分发掘利用现有特(优)异种质材料,进行相关目标性状的遗传改进,在超高产、抗虫、抗病、抗逆境和品质方面有较大的突破,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多样性研究。 2.动植物新品种选育。选育高产、稳产、多抗、优质的作物新品种,加强抗旱、抗寒、抗涝、抗盐碱等品种选育,并大力推广和示范。在今后15年内使品种更新换代2~3次,良种覆盖率达85%以上,使良种在科技进步中的贡献份额提高10%~15%。同时在畜禽、牧草、水产优良品种选育及苗种繁育技术研究方面有重大突破。 3.动植物病虫害防治研究。针对我国动植物重大病虫草鼠害和疫病的灾情现状和成灾趋势,开展灾害预测和控害减灾技术研究,以及病虫抗药性监测和农药安全有效施用技术研究,为减轻灾害提供经济、安全、高效的配套技术。农药的有效利用率提高到30%~35%,病虫害损失率降低5%~10%,畜禽死亡率降低8%~10%。 4.粮食等主要农作物、畜禽、水产的高产、优质、高效综合配套技术研究。研究作物“两高一优”综合栽培技术,农作物间套复种多熟增产机理与综合配套技术及不同区域作物资源优化配置生产管理系统。围绕提高施肥利用率,研究提出多种改进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10%~15%。在节水高效农业技术方面,目前我国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左右,因此根据作物高产、优质栽培的需水规律和农田水分循环机理,研制和推广一批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使灌溉水利用率提高10%~20%,并进一步开发与扩大灌溉面积。研究畜禽规模化饲养技术,包括优化繁育体系、营养标准、饲养技术、饲料生产技术、饲料配方及综合防疫措施等研究,使饲料转化率提高20%左右。研究湖泊、水库、浅海滩涂等水产资源环境保护和生产管理技术措施,以渔为主农牧综合开发技术,使产值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5%以上。 5.农业生物技术研究。综合运用生物技术方法,注重与常规育种技术相结合,并有大的突破。研究高效、经济、实用的分子标记技术,绘制基因图谱,并培育具优良基因的新种质、新品种。此外,加强作物品质改良基因工程、抗除草剂基因工程研究。建立牛羊胚胎工厂化生产技术、猪胚胎冷冻技术、家畜性别控制技术等,研究基因工程苗、病害的诊断检测和防制技术。 6.不同类型区农业综合发展配套技术研究。针对占全国人口总数68%、耕地70%、中低产田80%的黄淮海平原、北方旱地、黄土高原、南方红黄壤以及松嫩-三江平原等五大区域,从理论、方法、实践上提出不同类型区综合治理和综合发展的多种模式和配套技术,形成一系列治理低产因素的有效技术措施,使粮食产量占全国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的85%以上,当季氮肥利用率提高到35%~40%,灌溉水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复种指数提高到160%。 7.农业宏观发展战略研究。长期以来,我国粮食生产量的增加方式基本上是通过大量的物质投入来实现的,生产成本也随之不断上升,生产者或投资者并未从中得到相应的收益,出现增产不增收甚至减收。这需要进行宏观经济研究,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规模效益。据有关资料,在粮食增产中,规模效益占15%左右,其潜力相当可观。同时,需加强农业科技政策和农村经济政策、形势等软科学研究。 8.农产品加工增值技术及饲料开发技术研究。在世界发达国家,农产品产后增值为初级产品的3~9倍。研究农产品贮藏、保鲜、深加工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新型饲料添加剂,建立研究开发基地,使农民增产增收,从而发展农村经济,优化农业结构。 9.集约化农业生产技术研究。加强农作物机械生产工艺与成套设备、工厂化高效农业工程技术、新型农业小机具及农用航空喷雾技术等研究,使农业生产中产值、省工、节能等方面有较大提高,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10.农业环境保护与资源的高效利用研究与开发。综合研究与开发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和废弃物资源化技术,制定绿色食品标准,建立防治农业污染的示范工程,使农业资源污染和农业生态环境破坏得到减缓。5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引进我国在国际合作和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就,如优良品种和资源,地膜覆盖、水稻旱育稀植等作物栽培技术,畜禽饲料管理技术,现代技术仪器设备,国外智力引进和国内人才培养等。为改善科研条件,提高科研能力,乃至提高综合农业生产力发挥了重要作用。要实现我国跨世纪的农业科技目标,还必须继续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和国际先进农业科技的引进、消化与吸收。为此,计划在近5年内引进我国农业急需、国际先进、增产潜力大、经济效益好、见效快、覆盖面广、实用的农业科学技术1000项,以增强农业科技研究实力,推进我国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引进的同时,必须结合我国国情,加强消化、吸收与创新,解决一些关键技术,并加强示范、推广。 中国农业论文:中国农业经济模式转变分析 党的十七大报告深刻指出,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党不断探索和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辟了中国道路,形成了中国理论体系。新时期,中国农业经济跨越式发展,正在由传统农业经济向现代农业经济转型,在新时期确立了中国农业经济模式。中国农业经济模式是中国道路、中国理论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 一、中国农业经济模式的起步阶段———新民主主义社会农业经济模式 从解放战争时期在解放区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期是探索中国农业经济模式的起步阶段。在这一阶段,进行,废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建立农民土地私有制,在农民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上探索农业合作化的道路。从这一阶段开始,迈出了探索中国农业模式的最初步伐。其又具体化为:第一,进行,建立农民土地私有制。1946年5月至1952年底,先后了关于的几个重要文件。1946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1947年7月~9月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召开了全国土地工作会议,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国家意志进行。到一九五三年春,除中央决定暂不进行的若干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大陆的已全部完成。通过,彻底摧毁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建立起了土地初始配置均等化的农民土地私有制,赋予农民最完整的土地私有权,形成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家庭经营制度。第二,建立互助组,发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开始农业生产合作化。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1953年2月将其作为正式决议。在决议指导下,针对不同地区情况,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采用典型示范的方法,或成立互助组,或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主要形式有:最初级的季节性、临时性的简单劳动互助;更高的常年互助组;最高级的以土地入股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农民按入股的土地分配一定的收获量,并按入股的工具及牲畜取得合理的代价,同时在共同劳动的基础上,实行计工取酬,按劳分红。发展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后中国农业模式的必然选择。长久坚持农民土地私有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就可能重蹈旧制度的覆辙。互助组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农业生产关系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最初形式。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上,互助组实现了最初的劳动互助,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保留农户土地与生产资料狭义所有权的前提下,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进行土地、资本、劳动的多重互助。 二、中国农业发展模式的形成阶段———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制下的农业经济发展模式 从1955年10月党的七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到1981年底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基本建立,是中国特色农业经济发展模式形成与曲折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兴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农村建立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发动“运动”,确立了制的农业经济模式。中国农业经济模式在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曲折发展。第一,兴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建成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经济模式。1955年10月,党的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指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有重点地试办高级的(即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随后,在全国上下掀起了兴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高潮。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建成标志着在农业经济领域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走上了土地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的道路。第二,实行制,中国农业经济模式曲折发展。1958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要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1962年,党的八届十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巩固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制度基本稳定下来,成为改革开放前农业经济的基本模式。既是经济组织,又是政治组织、社会组织。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缺乏生存和发展基本经济环境。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基本经济制度,赋予农民集体的是产权残缺的产权制度。高额的交易费用,在集体内部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造成了农业生产经营的低效率。按照当时决策者制订的工业化、城市化战略对农业、农民、农村执行经济掠夺政策,造成农业长期徘徊。 三、中国农业经济模式的定型阶段———家庭承包经营制下的农业经济模式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是中国农业经济模式持续稳定发展与定型的阶段。在这一阶段,确立了以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为基础,以家庭承包经营制为主的经营制度,赋予农户完整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长期不变,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道路,推进土地流转、工业反哺农业、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等。在这一阶段,真正找到既适应生产力发展实际,又体现社会主义性质,能够保障农业持续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特色鲜明的农业经济模式。其主要形成历程为:1979年9月,十一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确定农业政策和农村经济政策的首要出发点,是充分发挥我国八亿农民的积极性。1982年1月,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91年11月,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要求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 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2001年12月,中共中央了《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强调农产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承包期内,农户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形式。200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要加强农业发展的综合配套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200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探索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8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指出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四、结语 中国农业经济模式是同一性与多样性的有机统一。它保持了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基本属性,又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特有经济模式。中国农业经济模式不是单一样式,而是因地制宜在保持本质的基础上形成了多种样式。家庭承包经营制、两田制、股份合作制、家庭农场、农业庄园、集体经营等,都有所发展。中国农业经济模式是公平性与效率性的有机统一。土地集体所有制与集体所有的产权制度,公平保障了集体成员的土地所有权、经营权、支配权与收益权,而土地经营制度、流转制度、农业政策支持体系则保障农业经济的高效运行。中国农业经济模式是统筹发展与和谐发展的有机统一。 中国农业论文:健全中国农业信贷风险补偿制度 2008年10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同银监会联合了《关于加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决定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了创新和完善涉农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三农”贷款需求。但纵观我国当前农业贷款现状,虽然国家信贷政策不断向农业倾斜,但农业贷款不良率仍然居高不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体系仍然存在不少缺陷。 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迫在眉睫 (一)农业属于弱势产业,农贷受自然因素影响大 “三农”信贷的主要还款来源是农业生产,但农业具有天然弱质性。农业要依赖于水、土、日照、气温等天然资源的配置。人类到目前为止,对天然资源的配置,只能适应,不能整体改变,由于天然资源的影响,农业自然灾害具有不可抗性。农业自然灾害一方面导致农业生产费用增加,另一方面导致粮食减产,直接影响农业贷款的回收,存在着巨大的自然风险。 (二)农村信用体系不完善,信用风险较大 当前,一些地方的信用环境不够理想,部分农民信用观念较差。同时,农业贷款多采取信用、保证和联保方式,虽然方便了农户,但与抵押担保方式相比,存在对借款人还款约束力差的问题,部分农户容易产生失信行为。如:部分贷款户虽有还贷能力,但与失信农户相互攀比,坐等观望,长期拖欠本息不还;有的农户受别人唆使冒名贷款或为不具备贷款能力的农户提供担保;还有的农户虚构贷款用途骗取贷款,改作他用。 (三)农业贷款规模过大,与信贷管理力量不相称 农业贷款超常业务量与农村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人员偏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以吉林省农村信用社为例,县级以下有1566家机构,信贷人员5434人,管理有贷款的农户267万户、农村个体工商户7405户、农村经济组织7399户,农村工商业14119户,人均管理贷款户496.7户,人均管理贷款968万元。为管理贷款户,信贷员每人日均行程40公里,信贷人员明显不足。 (四)农业贷款担保机制不到位,不能满足现实需求 与农村的现实需要及相对完善的城市信贷担保机制相比,农村信贷担保机制的差距明显。一是农村担保资源不足。一方面,农村保证人的担保能力有限,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收入不稳定,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不足,难以成为金融机构认可的保证人;另一方面,农村担保物范围狭窄,宅基地和房屋是农民的主要财产,以其提供担保受到法律禁止或者限制,而牲畜作为担保物又难以得到金融机构的广泛认可。二是担保的社会服务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政府等职能部门服务体系不健全,不能与农业贷款新政策相适应。三是银行担保方式创新不足。近年来,金融机构加大了信贷管理考核力度,基层机构没有信贷创新权力。同时,金融机构存在不动产抵押偏好,对其他担保方式审慎有加,与担保组织的合作不主动,限制了这些担保机构功能的发挥。 建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几点建议 (一)构建农村金融风险消化转移机制 一是加快健全农业保险体系,使农民遭受自然灾害的损失能尽快得到合理补偿,加快恢复生产能力。鉴于农业保险利润少、风险大、运作困难的实际,政府应该在建立农业保险体系中担负重要责任,在明确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的基础上,对农业保险给予法律上的支持、经济上的优惠和行政上的保护;二是建立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村市场中介组织,如建立农村抵押物流转机构,培育农村抵押物流转市场,积极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改善市场结构,遏制市场操纵行为;三是以主要涉农金融机构为主,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扩大农村担保物范围,目前吉林省农村金融机构已经对农户陆续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农业机械、林权、粮食直补资金抵押贷款试点。 (二)做好信用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 良好的信用环境是防范农业贷款风险的基础,各级政府应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村镇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同时,要通过建立健全农户信用档案,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增大失信成本,打击农村恶意逃废债现象,提倡守信履约的道德风尚,促进农村信贷业务进一步发展。 (三)优化农业贷款管理体系,提高管理人员能力 建立科学的农业贷款管理体系,用科学的方式和科技的手段对农业贷款的发放、使用和回收进行管理,这样才能使其真正起到为农民服务的带动与辐射作用。首先,要创新农业贷款的管理手段,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信贷管理系统。涉农金融机构要利用现在先进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创建自己管理严密的农业贷款管理系统,实现全省贷款管理的一体化,使每一家有贷款或担保的农户资料都能通过管理系统查询获得,从而可以对农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杜绝冒名顶替、超额贷款等问题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农业贷款发放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要建立健全农户经济档案,使之真正成为信贷管理的助手,为农业贷款管理提供详细可靠的信息。其次,要加大对农业贷款信贷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其掌握科学的方法和技术。先进的设备和技术,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人来操作,因此加大对农贷信贷员的培训力度势在必行。特别要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管理技能培训,在传统的包片管理模式上寻求管理上的创新,增加信贷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单位时间内农业贷款的管理效率。再次,为解决农村信贷人员不足问题,可聘请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干部为农业贷款协管员,协助各涉农金融机构管理好农业贷款。 (四)要建立农村担保体系,构建农村金融风险消化、转移和承受机制 一是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对农业保险的再保险和农业巨灾风险的分散机制;二是建立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村市场中介组织,积极发展农产品市场,改善市场结构,遏制市场操纵行为;三是以主要涉农金融机构为主,有序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
媒体管理论文:高校新媒体时代学生管理论文 1引言 教育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我国各高校应不断加强学生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提升高校教育整体水平。近几年来,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兴起与普及,计算机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网络浪潮不断冲击着我国传统的学生管理体制。为满足时展需要,高校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到新媒体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抓准新媒体时代中高校学生管理特点,不断创新改革,做到与时俱进,从而提升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水平。本文主要就新媒体时代高校学生管理特点以及相应有效对策研究分析。 2新媒体时代特征 2.1开放共享性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使信息技术得到了全面的改革。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推广,信息的互动性得到加强。信息的传播也从传统的和接受,逐渐演变成网状流动的趋势。人们获得信息的方式也逐渐趋向于多元化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人们创造了更为开阔的信息共享空间。 2.2融合延展性新媒体时代打破了传统的信息传播模式。将多种媒体形式得到融合,使信息传播空间得到了相应的扩大延伸。新媒体时代充分运用当前先进的网络技术,使信息传播空间不再受地理、国家以及物理空间的限制。加之,互联网信息传播方式的多样性,人们在第一时间就能了解到相关的新信息,为人们的生活创造了诸多便利。同时,也使新媒体时代的魅力发挥到极致。 2.3双权威化性新媒体时代拥有便捷畅通的信息渠道,为人们创造了更为开阔的信息互动交流平台。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信息传播逐渐由官方逐渐扩大到公共与大众媒介的参与。新媒体信息交流平台双权威化,极大地提升了信息的可信度。但随着社会各界的不断参与,信息传播过程中突发事件不断,这也加大了我国高校突发事件处理的压力。 2.4多元快捷性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QQ、微博、贴吧、博客、电视、手机等都成为人们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这些网络电子化产品为信息传播模式多元化发展营造了良好空间。同时,也在信息的交流传播中起着重要的载体作用。随着信息渠道的不断扩大和发展,高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信息传播速度将会大大加快。这在一定程度上,给我国高校信息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3新媒体时代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有效应对措施分析 3.1加强高校学生新媒体时代管理意识正确的新媒体观念,是正确认识和看待新媒体技术的重要前提。要加强新媒体时代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高校必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新媒体观,使学生正确地认识新媒体技术。在新媒体技术中,新媒体作为交往工具,学生需正确的使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避免带入个人情感,先入为主,片面地认识新媒体技术,对其存在偏见心理。只有这样,高校学生管理者才能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新媒体观,使学生正确对待新媒体技术,科学合理地处理现实生活与虚拟的网络空间之间的关系。 3.2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高校学生正处于青少年时期,有着强烈的求知欲。因此,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应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全面加强网络信息管理控制,尽量避免学生陷入虚拟空洞的网络世界,影响生活和学习。 3.3不断丰富优化集体活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QQ、飞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已成为学生主要的交往方式。这些新媒体交往方式的不断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为学生交流提供的方便。同时,也使学生之间的关系更为冷漠。学生在集体中体会不到温暖,极易陷入网络虚拟世界。因此,各高校应多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提升学生兴趣与积极性,使学生都能参与其中。从而从现实中满足学生精神所需,避免学生将网络与生活颠倒,沉溺其中。 3.4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技术,提升高校学生管理水平新媒体技术虽然为高校学生管理带来了诸多困难,但同时也为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提供了方便。新媒体技术广受学生欢迎,因此高校老师应充分利用这一特性,通过QQ群、飞信等方式加强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随时了解学生的精神动态,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从而提升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整体水平。 4结束语 1978年,我国顺利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高校教育就迈入了一个新的时代。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完善改革,学生和学校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近几年来,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兴起与发展,使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由传统的管理逐渐转变成为学生服务,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高校管理水平,促进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作者:柏杉单位: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媒体管理论文:数字化多媒体实验室科学管理论文 1数字化多媒体语言实验室概述 所谓多媒体技术就是指结合文字、声音、图像、动画和声像技术中的音频、视频等多种媒体形式,利用计算机使这些媒体建立逻辑联系,从而实现生动、丰富和复杂的信息传递的一门技术.多媒体语音实验室在很早就得到了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一些高校就已经开始应用多媒体语音实验室.到现在为止,学习系统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由传统意义上的语言学习系统,进步到半模拟半数字语言学习系统,再到现在的全数字化语言学习系统.当前的语言学习系统应用嵌入式处理技术和DSP数字芯片技术,应用以太网星型拓扑形式的网络结构,实现教师机与学生机数据的共同传输.因为当前语言学习系统应用标准网络协议,所以具备极快的传输速度,且具有较好的开放性,教师机和学生机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可以接入互联网,充分应用互联网资源进行学习与教学,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了一个广阔而丰富的教学平台. 2数字化多媒体语音实验室构建意义 2.1激发学生兴趣依据心理学原理,如果人们在环境中遇到一定的刺激则会发生定向反应达到吸引人们注意力的效果,激发人们的认知兴趣.应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可以全面结合文本、图形、色彩、声音和视频图像等信息载体,真正做到声情并茂.可以有效吸引学生们的注意力,提高学习效率.当前网络上具有丰富的学习资源,学生不再只依靠教师的讲解,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语音实验室上的网络信息,发挥校园网络资源的作用,利用真实的语言情境开展交流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水平. 2.2提高学生外语自信和语言交际能力学生进行语言学习的目的就是要不断提高自身语言交际能力,而提高交际能力则需依靠一定的学习氛围.因此,教师要善于创造真实自然的语言学习环境,基于这种语言学习环境的学习活动,可以顺利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多媒体语音实验室拥有纯正的语音和语调,可以帮助学生正确发音,训练学生的语感,调动学生应用语言的积极性,从而主动投入到语言学习活动中,提高学生的自信心,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2.3可以提高学生外语自主学习能力大学当中的教育教学形式以学生的自学、研究和探讨为主,学生应该专注于自学,在自学当中严格管理自已的行为,实现自我发展.最近几年,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多媒体语音实验室得到了高校的普遍应用,是社会进步和时展的结果,有利于促进大学生自主学习英语的发展.如果在校园网络服务器上安装各种学习和教学软件,则更能提高学习效率,实现网上教学、网上考试和网上管理.当前市场上出现的各种教学软件功能强大,内容丰富,利用网络进行学习与在图书馆查阅资料相比具有很大的优势.还有利用多媒体语音实验室可以进行听说技术训练,将学生置于真实的语言情境中,利用多媒体具有的录音功能将自己的语言录制下来,并存储在个人文件夹中,可以反复播放对比,也可以进一步将这些录音存入自己的优盘或移动存储设备中,随时都可以拿出来播放学习并参考.利用语音实验室,学生还可以完成写作练习,应用自主学习模式可以保证实现以学生为主体学习模式的应用,使课堂教学得到丰富的补充和完善.利用多媒体图文处理能力、音频信号能力、海量存储能力、随时存取能力等优势,不但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促进了学生自主性的提高.学生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方法,甚至模拟考试,这些学习手段随时都可以实现反馈评分.依据这些评分,学生可以随时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学习进度与学习方法,可以迅速提高自己的英语学习水平. 2.4提高口语考试工作效率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硬件也得到了不断地更新,同时使数字化语音课堂教学软件的功能不断得以完善,尤其是实现了集中控制下的数字化音视频录放功能,可以同时容纳几百人进行口语测验,有效增强了测试效率.同时,教师的评判和修改工作不受时间与地点的局限.只要拥有一台电脑就可以实现修改与评判,可以随时将评判结果到网上,有利于学生实时收到评判结果,提高了工作效率. 3数字化多媒体语言实验室科学管理策略 数字化语音实验室在高等教育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语音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已经成为高等学校外语教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其功能越来越强大、管理越来越复杂、参与人员越来越多样,所以对高校语音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1建立科学管理制度要制订合理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使语音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保证语音实验室实现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在制订语音实验室的管理制度时,要重点考虑语音实验室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不但有利于推进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也应方便管理,而且明确不同人员的职责. 3.2做好硬件管理与维护要定期检查语音实验室的电脑、终端机、耳机、卡座、音箱、投影仪、网络交换机、实物展台等设备,争取做到每天有重点的检查,期中和期末进行全面检查.将新引进的设备进行分类,已经不能使用的设备要报废.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掌握实验室硬件设备的分布,可以熟练应用各种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与任课教师一起记录实验课机器的运行情况、应用时间和发生的问题.一旦设备出现问题,要迅速进行维修.重视建立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管理库、耗材管理库,科学管理语音实验室,保障实验室正常运行,认真履行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3.3做好软件管理与维护要为实验室设备安装杀毒软件、及时下载操作系统补丁,随时观察电脑的运行情况,安装软件还原卡将重要资料及时备份.周末清除电脑上的临时文件及整理新文件,与任课教师积极交流,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应用新型教学软件更好地服务于语言教学活动.再有建设和管理实验室资料库,将最优质的课件提供给师生. 3.4加强规范化管理在每个学期开始前,语音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向任课教师讲解实验室设备的使用方法,同时向学生说明在实验室上课需注意的问题.再有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最新电脑硬件和软件知识,以便随时对电脑进行维护和保养,掌握最新软件应用知识.对语音室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知识培训,不但有利于提高语音设备的维修保养水平,而且对外语教师也有很大的帮助作用.学生是语音实验室应用的主体人员,因为学生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对于首次进入语音实验室的学生,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详细讲解实验室设备的操作注意事项,讲明学生在语音实验室的义务与责任. 3.5做好日常管理语音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提前半小时上班,打开全部设备并进行调试,在师生到来前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在上课时如果师生使用中遇到问题,要给予热情帮助并解决.每天放学后,要关闭全部设备及实验室所有门窗,积极落实防火防雨防盗工作.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教学做好服务工作,积极辅助大学英语教师做好语音语言的教学工作. 3.6做好技术培训工作当前教育领域也在进行积极改革,语音实验室建设也要顺应时展潮流不断发展进步,要求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电脑硬件和软件知识,掌握电脑维护知识可以熟练应用各种教学软件.对语音室工作人员要进行电教知识普及教育,不但要做好语音设备的维修与保养,而且要帮助外语教师提高语音教学功能.再者,对外语教师也要进行设备技能培训,如果外语教师没有参加过语音设备技能培训,那么对于教学任务繁重的教师来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利于语音教学的顺利进行.因为学生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因此,对于首次进入语音实验室的学生要加强教育,讲明各种操作制度,上课时要固定每位学生的座位,落实规范使用责任.下课时要求教师与学生填写使用记录,防止出现人为损害. 4结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中应用的数字化语音实验室越来越多,并且在外语教学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关系到高校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各个高校根据实际情况,创建与本校实际相符的数字化语音实验室,不断提高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形势下转变语音实验室功能,使其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有力促进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 作者:郭淑珍单位:吕梁学院外语系 媒体管理论文:多媒体科学管理论文 一、多媒体教室的管理现状 1.1设备使用问题 一方面体现在教师对多媒体教学理解偏差,把多媒体教学简单理解为计算机加投影幕布,对多媒体教学软件使用不熟,课件制作简单,难以发挥多媒体教学优势。另一方面体现在教师对多媒体设备操作不熟。课堂一旦出现设备小故障时就束手无策,必须等技术人员解决才能继续讲课,从而影响多媒体教学效果的发挥。 1.2设备安全问题 硬件安全:多媒体教室一般配置的设备有计算机、投影、幕布、中控、功放等,整套设备值上万,作为学校的固定资产,如安保措施不到位,容易发生设备被盗事件。因而对多媒体教室的管理比较严格,教师和学生借用手续繁琐,影响多媒体教学作用的发挥。另外,多媒体教室设备老化等故障(如投影、灯泡损等),也会影响教师正常教学。软件问题:主要是计算机本身的操作系统漏洞,容易受到病毒攻击。另外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一般只安装基本应用软件,不允许老师自行安装软件,这就会影响部分老师的教学需求,降低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积极性,影响多媒体教学效果。 1.3设备维护问题 多媒体教室设备需要定期保养和维护更新,这就要求学校必须有专款用于日常设备维护保养,而办学经费相对短缺,造成了很多学校实际维护经费非常少,很多设备超龄使用,这也影响多媒体教学实际效果的发挥。 二、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科学管理,发挥多媒体技术的教学作用 2.1定期培训,提高教师信息技术能力 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能够适应不断更新的现代化多媒体设备,解决多媒体设备在使用中出现的故障;二是加强使用人员的培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能力,达到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源,更好的提升教学目的。 2.2加强管理,确保设备安全 要充分利用多媒体资源,实现多媒体教室全方位开放,而又不担心多媒体设备安全问题。一是做好统计教师使用软件需求,提前安装相关软件工作保证教师能正常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教学。二是安装监控摄像头,实现监控功能,确保多媒体教室设备安全。三是每天巡查发现隐患时及时给予处理,保障多媒体教学的正常进行。 2.3定期维护,保障设备性能 一是要定期对多媒体线路检查,防止线路老化等故障影响教学。二是定期对投影系统进行清洗,保证投影效果,三是定期对多媒体教室电脑进行软件更新、等操作降低电脑系统故障。四是设立专业维护经费,购买易损零件,比如:投影灯泡等,出现问题及时更换,保证多媒体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作者:范绕单位: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媒体管理论文:多媒体计算机实验室管理论文 1桌面云技术 在高校数字化校园的建设中,教学资源的共享已成为构建教育服务体系的重要趋势。但传统的信息计算和存储平台存在资源独占、信息孤立、维护和管理费时费力、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例如,不同的多媒体计算机实验室的设备配置不一致,仅仅依赖网络来实现资源共享难度较大;高、低不同配置的计算机难以平等地共享资源;个体多媒体计算机实验室资源只能在小范围的局域网内访问,在全校范围内共享还有一定障碍等。又例如,以往计算机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模式是使用保护卡和网络同传方法,虽能较快恢复计算机操作系统,但个性化的应用程序及计算机驱动型号的差异增大了维护难度,对实验教学仍然会有较大影响。此外,一些连续性的教学任务在保护卡应用后容易造成数据丢失问题;保护卡对Mac操作系统不起作用[1]。为提高多媒体计算机实验室管理效率和计算机维护工作质量,一种新的解决方案———桌面云,将出现在我校多媒体计算机实验室的管理工作中。IBM对桌面云的定义为:“可以通过瘦终端或者其他任何与网络相连的设备来访问云服务器端的应用程序,以及整个客户桌面。”桌面云的瘦终端拥有独立的嵌入式操作系统,通过远程桌面协议访问云服务器端的虚拟桌面,所有支持操作系统以及应用软件运行的资源消耗均发生在云服务器端,云终端不承担计算、存储任务,其主要作用是提供人机交互功能。桌面云借助分布式云计算技术,将用户端的用户数据、应用程序和操作系统转移到服务器端的数据中心,实现用户桌面的集中监控、管理和存储,使程序操作和程序运行分离[2]。桌面云的架构如图1所示。桌面云平台由瘦终端、网络的接入、工作台和身份认证、操作系统或应用程序以及存储层构成。(1)瘦终端。可以是瘦客户机、传统PC机、笔记本电脑、智能终端等,连接到运行在服务器上的桌面的设备(虚拟桌面需采用RDP、HTTP、TCP/IP等远程桌面协议来实现与服务器的通信)。(2)网络的接入。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接入方式。(3)工作台和身份认证。虚拟桌面控制器OVD、虚拟机管理平台OVP,用户的认证和授权,对运行着虚拟桌面的云服务器进行配置和管理,监控运行时云服务器的一些基础性能指标。(4)操作系统或应用程序。虚拟机、共享服务采用共享服务的方式来提供桌面和应用,在特定的服务器上提供更多的服务。(5)存储层。服务器集群和磁盘阵列为桌面云平台提供存储资源池。 2用桌面云技术管理多媒体计算机实验室的优势 用桌面云技术管理多媒体计算机实验室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节省采购成本。PC机平均更新周期为3~5年,而云终端的工作时间可达10年左右。虚拟化软件ThinputerVDI可以永久使用;服务器的寿命也远高于PC机。如果需要提升桌面的处理能力,只需要给服务器增加CPU和内存配置即可,众多的云终端无需更换。(2)降低维护成本。随着桌面的集中,本地用户不用再考虑数据存储、数据同步、数据备份等问题,数据的备份和安全管理全部交给服务器管理部门或管理员来完成。通过授权控制用户USB拷贝数据,保护计算机数据安全。(3)可持续节能和降低成本。传统PC机的能耗大多在250W以上,而云终端能耗小于10W,平均约为5W,云终端+服务器的方式比传统PC机节约能耗约95%,能够大幅减少电费成本,实验操作环境绿色环保。(4)提升管理效率。桌面云可以通过“资源池”来组织管理CPU、内存、磁盘等资源,同一资源池中的VM可以共享该资源池中的资源。管理员可以根据最终用户的资源需求灵活配置资源池中的资源,从而大大减少闲置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率。 3桌面云实施方案 3.1多媒体性能测试 由于多媒体教学已是当今很普及的教学模式,因此桌面云的多媒体性能指标(特别是动画、视频、图片等性能指标)在测试中就显得尤其重要,这也是衡量桌面云技术可行性的关键指标之一[3]。通过对虚拟桌面的协议比较(见表1)来看,VDX协议的性能还是稳定、可靠的。尤其是视频多媒体播放的流畅度方面,完美支持1080P的高清视频在线和本地播放,达到了与传统PC一致的用户体验,所以最终选择了ThinputerOVD桌面云平台的方案[4]。表1主流虚拟桌面显示协议比较协议传输带宽要求图像显示体验视屏播放支持传输安全性PCoIP高好差高RDP高差中中SPICE中中好高ICA低中中高VDX高好好高。 3.2瘦客户端桌面云模型组建 瘦客户端通过开源的终端操作系统连接到服务器获取桌面服务,多媒体计算机实验室中的每个用户得到的虚拟桌面服务是一样的(见图2)。服务器资源可以由机房管理员动态分配,在出现闲置瘦终端时,可以为其他瘦终端用户分配专用的虚拟桌面。对于公共多媒体计算机实验室(主要是公共语音计算机实验室和公共计算机实验室),主要功能应用就是播放音频、视频和PPT以及联网服务,应用需求较单一。瘦终端完全可以取代以前较低配置的计算机,特别是低配置的计算机报废后,可以尝试在全校范围内更换瘦终端。还可以将瘦客户端扩展到教师桌面漫游,学校为每个教师分配一个专属的虚拟桌面,实现教室之间的无缝漫游。OVS是终端Linux操作系统。相比传统的Win-dows操作系统和原生的Linux系统,OVS摒弃了不必要的系统组件,对终端性能要求非常低,CPU主频在500MHz、内存512MB的终端即可安装OVS到终端,从而可低成本实现桌面云平台改造。同时,由于终端操作系统为开源系统,无需支付Windows系统授权费用,可大幅节约部署成本。无论是在旧计算机上部署OVS终端操作系统,还是用云终端完全取代传统PC机,对于机房管理员而言,都可以提高终端管理效率,快速实现桌面的还原和更新,实现计算机集中式远程管理,真正实现终端零维护。但是,桌面云初期建设成本是较高的。这是由于:(1)建立桌面云需要有服务器,瘦终端上的所有负载都加在服务器上,所有的虚拟机都在服务器上运行,因而对服务器的配置要求较高;(2)由于瘦终端的资源完全来自服务器,瘦终端访问外部设备(如外部打印机)时对网络带宽占用较多[5],网络承担着瘦终端与服务器的连接和通信,因此,桌面云对于网络的依赖性也很高,网络布线的成本也比传统机房布线高。桌面云有效地改变了传统PC整个生命周期的总体拥有成本(totalcostofownership,TCO)和能耗高的劣势。由于软成本的大大降低,且软件成本在TCO中比重非常大,所以总体TCO是不增反降,预计可以减少40%左右。 3.3胖客户端模式桌面云模型组建 广西民族大学的实验课类型多种多样,其中一些专业实验软件并不适合在桌面云系统运行,如动漫设计、Photoshop、3dsMAX等,仍然需要沿用原来较高配置的计算机,即胖客户端。机房管理员对该类专业多媒体计算机实验室的分类管理是通过配置模板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模块,并将模块推送给胖客户端,胖客户端可以通过服务器网络镜像启动操作系统[6]。由于多媒体计算机专业实验室为不同专业所用,硬件配置种类较多,胖客户端的模式能够较好地支持不同型号客户端的硬件。胖客户端能够快速从网络镜像中获取操作系统,大大节省了机房管理员对批量计算机系统修复和安装的时间。例如多媒体计算机专业实验室每学期都要承担校内专业设备共享及对校外提供社会服务的任务,例如新汉语水平考试(HSK)、ATA考试、思科网络工程师考试、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和银行系统招聘考试等。对于这些不同的考试环境,机房管理员只需通过桌面云胖客户端模式将不同的模板保存在服务器上,将相应的考试模板推送给客户端使用即可,省去对多台计算机格式化硬盘、重做系统、还原系统的工作。机房管理员的工作只是维护若干刀片服务器,工作效率会得到明显提升。 4结束语 利用桌面云改善高校多媒体计算机实验室管理工作是切实可行且高效的,涉及的各种构架技术已比较成熟,已得到很多高校的认可。桌面云技术最终将轻松应对多媒体计算机实验室维护和管理面临的挑战,实现绿色环保和低碳节能的长远规划目标。 作者:覃冯 黄善斌 覃卫玲 廖安平 单位:广西民族大学 媒体管理论文: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论文 1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维持多媒体教室高效运转 (1)建立健全多媒体设备管理制度。只有真正建立起规范的管理制度,才能确保多媒体设备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针对多媒体设备的使用者和管理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如《多媒体教室管理规定》、《多媒体设备使用操作流程规则》、《多媒体设备日常使用记录表》等,使多媒体设备的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确保各项设备正常运行。(2)建立培训机制、开展媒体设备规范化操作培训。在学院多媒体设备的管理维护过程中,部分设备故障都是由于教师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教师是多媒体教室的使用主体,所以规范化的操作离不开教师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为了使广大教师更好地利用多媒体教室、提高教师运用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水平,必须对首次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室设备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多媒体教学特点、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操作步骤、基本故障排除和课件制作等教师急需的使用知识等,力求使每位教师都能掌握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3)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设备更新换代快,多媒体管理人员要不断学习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为师生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4)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管理部门和任课教师必须教育学生爱护多媒体设备,禁止带饮食入教室,以免将老鼠引入教室,进而破坏设备。 2精心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保障教学正常运行 计算机的维护分为硬件系统维护和软件系统维护两个部分。(1)计算机硬件系统的维护。准备一定数量的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数据线等备用设备,如果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突发性故障就可马上进行更换,以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另外,每学期要对电脑硬件进行除尘等维护,这样可以防止因灰尘的沉积而导致硬件接触不良或电脑自动死机等故障的产生。(2)计算机软件系统维护。多媒体教室的电脑使用频繁,时时都离不开各式各样的U盘等外接设备,为保护好教学软件的安全,做好病毒预防工作致关重要。管理员可以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硬盘保护卡或还原精灵,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病毒入侵,也可防止教师因操作失误而导致系统被破坏的现象出现;还可以安装较新的正版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杀毒。(1)投影机的维护。投影机是一种精密贵重的多媒体设备,为了防止操作不当或者缺乏保养而产生故障,在投影机的日常使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第一在使用或维护投影机的过程中,要注意避免震动和碰撞;第二要定期清洗空气过滤网,保证进风畅通,避免因散热不良,造成机内温度过高而损坏;第三要定期清洁投影机镜头;第四应尽量避免投影机长时间使用,这样对延长投影机和灯泡的使用寿命非常有益;第五更换投影机灯泡时,要严格按照投影灯泡的型号及编号进行更换。(2)电动幕布的维护。投影幕布的清洁度,直接关系到影像质量的好坏。平时使用时要保持幕布清洁,收卷屏幕时不要让蚊虫压死在幕布上,否则会在幕布上形成污点,使图象产生斑点或色彩失真。幕布用完要及时收起,以防尘土和粉笔灰过多地粘在上面,长期不用应切断电源。 3网络多媒体远程控制操作,优化管理 网络多媒体教室集远程设备管理、视频监控、网络教学资源管理等于一体,通过以太网接口经校园网络把多媒体教室组成一个整体。解决了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大大提升了多媒体教室管理水平和效率。首先简化了设备使用和操作的难度,实现了一键操作多媒体,为教师上课提供便利;其次是根据课表排课系统实现自动开启多媒体教室系统;第三实时监控多媒体投影机的使用时间及状态信息;第四运用TCP/IP协议,网络多媒体教室管理模式能实现对设备运行状况的监控,能对设备故障远程控制维护,实现自动化管理,无人值守。 4结语 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是一个较为复杂的工作,虽然目前多媒体教室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中还存在不足,但随着大家对多媒体教学的重视,在使用过程中不断探索和积累管理和维护保养方面的经验技术,相信未来这项工作将会变得更为成熟和完善,为教学提供一个稳定的多媒体教学平台。 作者:陈丽 张果羽 媒体管理论文:网络媒体下高校教育管理论文 网络媒体成为意识形态的重要工具。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受众可以随时参与到信息的传播中。西方国家由于科技发达,其网络媒体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传播技术,都具有极大优势,这就使得西方文化逐渐成为网络媒体的重要传播内容。西方国家利用网络媒体作为主要的意识形态工具,在日常信息传播中夹杂大量政治、文化、经济的意识形态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对大学生的思想产生影响。就目前而言,我国很多高校的教育管理组织形态还没有完全渗透到网络媒体中,在网络传媒时代无法与西方意识形态产生抗衡,因此,高校要对此类问题加大重视,深入分析,进行改革。 网络媒体对多元化信息的传播,能够对原有的主流文化以及精英文化产生影响,甚至会逐渐取代两者的地位。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各高校要努力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将高校教育管理的主要内容与网络媒体进行有机结合,从根本上实现高校教育管理组织形态的转变,促进信息化高校管理组织形态的实现。除此之外,高校在转变教育管理组织形态的同时,要依托相应的网络媒体,使内容逐渐朝着SOA软件的结构转变,从而使高校教育管理组织形态转换成开放的、敏捷的、组合的、联合的基本模型。SOA软件体系结构具备可操作性、可发现性等特点,在良好的接口以及契机下,可以使高校教育管理逐渐实现网络化管理,从而促进高校教育的发展。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可以将信息作为主要载体,以组织作为主要手段,在价值基础上构建发展空间,促进校园网络社区的实现。校园网络社区不仅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并且具有丰富的组织活力,在适宜的环境中能够使各组织成员之间的地位更加平等。网络媒体所具有的开放性需要强大的动力系统。网络媒体所具有的开放性是对教育管理组织形态的最大包容,只有尊重个人选择,为高校学生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价值理念,才能提高整个组织的凝聚力。要促进网络媒体在高校的发展,需要强大的动力系统作为主要的解决措施。第一,高校要结合网络媒体的特点,建立顺畅的交互系统,从而使学生在所建立的系统中对彼此进行了解,进而积极交流。第二,高校教育管理系统要为学生建立相应的认同机制,从而实现学生对组织的认同。第三,可以利用辅导员以及导师对高校学生进行管理,从而促进整个组织的整合、创新,使该组织在网络中逐渐成熟。网络媒体所具有的自主性需要完善的控制系统。网络媒体在发展过程中不仅具有开放性,完善性也是其重要的特点之一。网络媒体所具有的自主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高校管理教育的改革,促进高校学生的全面发展。除此之外,其自主性还能激发高校学生对独立的渴望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很多高校的教育管理形态过于传统,很多大学生往往会将自己与组织划分界限,使自身脱离教育管理组织。针对这种情况,高校教育管理组织系统不仅要进行创新性改变,还要以信息技术作为主要手段,在组织内建立比较完善的控制系统,从根本上提高教育管理的整体水平。网络媒体所具有的多元化需要有力的应急系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网络媒体顺应多元化趋势持续发展,并且形成了多元的发展特点。网络媒体的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使各种信息发生相互碰撞,一般而言,即时信息最为突出。在信息相互碰撞的同时,很多高校学生在面对众多信息时无法对其真假进行分辨。除此之外,我国很多高校在面对突发事件的时候,不仅反应速度比较慢,并且对于大范围的群体事件也没有能力进行处置。因此,要想从根本上促进网络媒体在高校中的发展,就要具备有力的应急系统进行处理,在提高学校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同时,从根本上促进高校教育管理组织形态的发展。网络媒体所具有的隐匿性需要良好的价值系统。 网络媒体所具有的隐匿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大学生多样化发展,并且使大学生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危机。因此,价值系统作为网络媒体发展的重要支柱,在以意识形态作为重要基础依据的同时,对各类资源进行整合,以其主要特点引领学生发展与创新。第一,价值系统以整个高校校园为基础,对每一位学生进行了实名制的信息传播。除此之外,价值系统还把通过审核的红色信息传递到每一个学生的手中,逐渐占领整个网络媒体的发展渠道,从而扩大了思想政治教育,维护了网络传播的真实性与稳定性。第二,价值系统所具有的实用性将媒体与受众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整合。价值系统能够在高校的各个部门进行使用,并且还可以向学生重要的通知以及信息,从而让学生能够对系统的实用性有更深的了解与认识,加强学生对网络的依赖性,促进网络教育的顺利开展。第三,价值系统在以信息技术为优秀的同时,能够将学生引领到学习社区中,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我管理与自我教育。价值系统将学生的学习环境由虚拟化逐渐变得真实化,让学生在网络中健康成长。 总体而言,高校教育管理在网络媒体的辅助下逐渐形成了信息型组织形态,这种组织结构,不仅可以使大学生能够以网络媒体作为发展基础,并且还能使自我价值得到认同,从而有利于高校对网络组织以及管理组织进行统一结合,从根本上实现学生在教育管理组织中的创新性发展,为学生的教育探索出重要道路,促进高校教育的发展。 作者:胡全裕 媒体管理论文:新媒体下学生管理论文 一、新媒体的特点及定义 一直以来,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被视为传统媒体。新媒体则是指通过互联网、有线网络、无线通信网利用网络技术、数字技术、移动技术在数字电视机、电脑、手机等终端设备上向受众提供娱乐和信息的媒体形态和传播形态。新媒体环境下,又迎来了“自媒体”的传播时代。自媒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个人主页、个人微博、个人日志等传播形式,还包括如BBS、博客、播客、手机群发、微博、SNS、微信公众平台等。它是普通大众使用新媒体提供与分享自身信息及新闻的途径。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有一些鲜明的特征:其一,交互性,即信息的传播者与受众之间是双向交流的,双方可互动性地表达对信息及娱乐的需求。其二,即时性。即信息一旦经传播者发送,受众就可在第一时间接收到,非常便利。其三,多样性。即信息能以文字、音频、图片、视频等多种形态传播,传播者和受众可在新媒体上及时、无限、双向地扩展传播内容。信息传播及接收的选择性和目的性更强,更具个性化。其四,虚拟性。即指网络世界的存在形态具有虚拟性,它以声音、文字、图像等电子载体来呈现自己的存在形式。其五,海量性。即各种社会思潮、新闻资讯、不同阶层受众及传播者的信息经由新媒体后,形成了海量的数字信息源。其六,共享性。新媒体环境下,个人阐述自己的立场变得更加自由,互联网认同传播自由,尊重传播的信息主体,共享技术空前的广阔。 二、当代高校学生的心理个性特征 目前的高校学生,主要是“90后”,这一群体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及心理特征,他们是广泛浸润于新媒体环境中的一代。据调查显示,目前的高校学生几乎人手一部手机,大部分学生有电脑,沟通与交流主要依赖网络,人际沟通多是通过微信、QQ等工具,个人展示爱通过微博、个人主页等途径。他们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主要通过电脑、手机来获取信息。“90后”是一群思想活跃、喜欢标新立异、想法新颖的群体。他们在高校中,常常表现得勇于创新和探索,在参与校园文化生活时,常常做出一些令人刮目相看、出乎意料的言行。“90后”因为与社会接触少,生活阅历还不够深厚,对一些复杂的事物及社会问题,容易出现片面化、简单化的认识缺陷。生活于新媒体环境中的“90后”,非常擅于从网络来获取各类信息,他们有开阔的视野和多样化的价值取向。随着新媒体的飞速发展,部分人被新媒体这把“双刃剑”所伤,变得以自我为中心,价值观日趋现实功利化。“90后”的这些个性及心理特征,为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深刻地影响。 三、新媒体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机遇和挑战 (一)新媒体下高校学生工作的机遇 新媒体依托移动通讯、网络、数字等技术,构筑了巨大的网络体系,它的优势很多。如:资源丰富、信息量大、交互性强、传输便捷、形式多元、覆盖面广等,这也为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巧于运用这些优势可探讨出新的学生管理模式。新媒体的交互性,使管理者可以通过微博、微信、飞信等交流工具和学生进行互动,使大家可以随时随地的交流。这样的双向沟通因方式新颖,“90后”们乐于参与讨论,能提高学校各项工作及决策的民主性,还能增进管理者与学生间的感情。新媒体的即时性,使学生及管理者的任何信息,能够第一时间传达出去。一些关于学生学习、生活、情感的动态性趋向及引导,都能及时呈现,这也可提升高校管理工作的预见性,为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赢取了宝贵的时间。高校管理者能第一时间内收集到学生的各类动态信息,多渠道地获取教育资源后,在新媒体上以多样化的形式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新媒体的多样性,为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供了更便利的交流平台。高校开展学生工作基本上是通过学生会、社团、社会实践等组织形式。新媒体时代,这些组织要更擅于使用微信、微博等传播平台,将各类工作管理信息,以“90后”乐于接受的文字、图片或视频编辑方式,及时地传播出去,引导学生群体的舆论及价值导向。 (二)新媒体下高校学生工作的挑战 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群体的自主性不断增强,其思想表达更加个性化,他们擅于借助新媒体的平台表达自我。学生使用新媒体时会处于虚拟和现实两种世界中。他们在虚拟世界中的言行,因得不到有效的限制和规范常常会失度。因为网络的虚拟化、缺少真实性,学生容易丧失自我,或对周围人的产生信任危机,甚至出现人格障碍。新媒体的虚拟性导致学生的生活空间虚拟化,这也给高校的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随着平板电脑及智能手机价格的持续走低,使得移动设备已成为“90后”上网的第一大终端。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如3G的普及,公用及私用WiFi的发展,以及智能手机应用的不断创新,都为大学生提供了多元化的网络使用选择。手机的海量应用如手机团购、手机地图、手机打车、手机银行、手机淘宝等密切联系生活的应用,满足了高校学生多元化的生活需求,也提升了高校学生对新媒体的使用黏性。当前的网络环境愈来愈复杂,网络工具更新越来越快,新媒体在学生的学习、生活、交往中越来越必不可少,如此复杂的媒体环境也增加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难度。新媒体的共享性,为各类信息及观点的传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新媒体为高校学生提供了交流和接触的平台,许多意志薄弱和迷茫的学子,非常容易受到一些歪曲人性的价值观的影响,进而影响到身心的健康成长。新媒体的共享性还导致高校学生价值观的多样化。这些新的变化对高校管理工作者而言,都是不小的挑战。 四、探索新媒体下高校管理工作的创新模式 (一)高校要重视辅导员的博客建设工作 辅导员是高校进行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优秀人物之一,辅导员的博客可以建设成一个师生间沟通交流的平台,学校可重点推进团队型辅导员博客建设。如鼓励辅导员就国内外的热点事件撰写评论,从政治上、社会价值观上、生活情感上等各方面引导学生的价值导向。同时,针对学校的各项实践工作、教学活动撰写评论,在线各类学习及生活信息,为学生的各类问题进行网络答疑解惑,提升学校辅导员博客的影响力。同时也为各位辅导员提供一个集中展示的平台,展示出他们不同的个性及能力,辅导员间也可以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探讨增加学生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方法,促进自身素养的完善和提升。 (二)建设高校的微信公众平台集群 高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可以通过建设高校微信公众平台集群,构筑高效精确的学生分类服务平台。学校可细分受众群,建立一个整合学生工作的微信平台群,实现细分信息的精准推送机制,实现信息最有效的传播。受众一旦细分后,最需要的信息传达到最需要的受众面前,可以极大的提升该传播媒体的公信力热度及受众的忠诚度。 (三)建设高校的微博宣传矩阵 微博的传播速度快,范围广。高校应重视学生管理工作官方微博的建议工作,实现学生各类管理及工作信息的及时发送。同时,学校还应打通学生管理工作官方微博与学校官方微博、各职能部门官方微博、各学院和学生组织微博间的横向联系。一旦有重大信息要公布可各级联动,实现全方面无死角的宣传攻势。微博宣传矩阵的建设,能实现各层次学生的沟通,能够最大限度地聚合微博领域内的受众,通过共振发声的宣传模式,使某一信息的传播达到最佳效果。学校通过这样的微博矩阵,可以实现管理者与学生间的顺畅沟通,可以保证传播信息的内容真实、渠道正规、信息能第一时间内准确扩散。学生总能在校方的微博矩阵中,找到最准确可靠的,自己最需要的信息。 (四)高校应重视整合SNS社区资源 高校应依托SNS社区真实性的特点,整合这类资源,实现其重要信息的功能,能够对学生的各类思想进行动态搜集,发挥出学校管理者、学生管理专家、学院领导的价值导向功能,如帮这类领导及专家设置SNS主页,促进管理者与学生间的平等互动,增强师生间的亲切感。辅导员可在上面多一些生活化的信息,接近与学生间的距离,建立起师生间的互信进而实时掌握学生的真实动态,及时进行思想引导,提升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质量。 五、总结 综上所述,新媒体环境下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惟有重视、正视并研究新媒体的特性,并探索出相应的管理对策,才能紧跟时代的脉博,以高校学生喜欢的方式开展学生管理工作。高校能够积极创新地用好新媒体,才能增强学生管理工作的吸引力,增强管理者价值导向的影响力,进而更好地占据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制高点,夺取管理工作的主动权,正确引导学生的世界观和价观观,保进学生身心及人格的健康成长。 作者:杨东华 单位: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媒体管理论文:新媒体学校管理论文 一、新媒体应用的优点 1.大大节省人力、物力、财力 按照传统未采用新媒体工作的方式,学生干部往往要话费大量时间往返于辅导员与学生之间进行工作交流,通知传达,打印文件。花费财力用于通讯、文件材料购买。运用新媒体工作后,大大减轻了学生干部的工作负担,同时也节约的办公经费,相应了低碳办公的号召。通过网络还可以直接、简单地了解同学的动态,节省辅导员进行繁琐调查的时间。 2.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宣传力度 对于新媒体来说,其最为优秀的功能就是信息的和获取。许多高校纷纷将其作为信息的平台和对外宣传的窗口。目前,许多高校利用微博主页公布每年的招生计划、招聘信息、就业信息、学校动态等,让公众第一时间获得第一手信息。新媒体应用采用电子传输,网络交流,节约了大量时间,提高了师生之间的沟通,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传统通知、宣传板由于各种原因无法长时间保存,运用网络平台宣传不仅有利于同学及时分享消息,并且可以长时间保存。3.大大增进成员之间交流网络的即时性,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交流为多方面沟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在新媒体中,高校广大师生的对话、交往等活动都是在一个相对平等的网络环境下进行的,师生之间也就比较容易建立起互相信任、和谐相处的友好关系。这就更好地推进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从而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亲和力。 二、新媒体应用的问题及控制方法 目前,新媒体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应用率已经相当高,但必须看到,新媒体工具有其特有的弊端。 1.更新速度难以把握 在信息冗杂化的环境中,辅导员发送的信息很容易被忽略或误读。同时,那些不经常上网的同学则有可能错过信息。 2.舆论监督和管理难度加大 新媒体为受众提供了自由表达和信息共享的公共平台。而言论的自由和随意会导致大量无用信息的泛滥,甚至含有攻击、炒作和谣言。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新媒体平台中,不良信息会对他人的判断和看法形成煽动作用,极易形成一种舆论上的暴力。这种舆论暴力会直接影响学生的群体情绪,造成不安定因素,给学校管理带来巨大挑战。新媒体应用带来的管理问题需要高校学生工作者转变工作思路,采取新措施一一应对。 3.管理员的挑选培养 组织的网络管理员,特别是直接面向同学的主页管理员,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直接影响主页内容的质量,直接影响组织在同学心目中的形象。所以,做好管理员的挑选和培训显得至关重要,应做到:(1)在学生干部中挑选政治素养高,积极与党组织靠拢,思想健康向上,乐观积极,工作能力强,熟悉学生工作的干部担任管理员,必要时可以设立多个管理员;(2)组织管理员进行文书写作,网络基本知识等的培训,必要时吸纳其进入党校进行再教育;(3)制定管理员管理行为规则,以制规范管理员的管理行为;(4)对于优秀管理员进行表彰,不合格管理员及时撤销。 总之,在高校学生工作中,既要运用新媒体,又不能完全放弃旧的工作方式。网络时代的到来使高校思政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也就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这也就是要求我们要站在以人为本的新高度对传统思想政治工作方法重新审视,开创网络时代高校思政工作的新局面。 作者:刘舒羽 单位:西安财经学院 媒体管理论文:媒体时代社会管理论文 一、检察机关应用自媒体信息工具存在的问题 (一)对自媒体的重要性认识不清,定位不准 自媒体作为新生事物,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接受,但更多人持观望态度,甚至对自媒体存在偏见,没有认识到自媒体在检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和价值,抵制自媒体的使用,导致开通率低。已开通使用自媒体的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不适应自媒体的平等性,在没有得到民众关注的情况下,失去了运营积极性,导致“空壳微博”。 (二)在自媒体的运营上制度呆板,信息滞后 管理员怕说错话,信息不能摆脱公文习惯,层层报批的形式又导致信息不及时,与网络用户互动少,必然不能吸引网络用户的关注,导致自媒体传播范围增长速度低,影响力低于其他政法机关运营的自媒体。 (三)经自媒体的信息形式单一,文字冗长 大多检察机关通过自媒体的信息主要以文字为主,形式单一,而且不注重信息短小精炼的特点,不能引起网络用户的兴趣,甚至造成曾经关注的用户失去信心,不再关注,最后导致用户数目增长缓慢。 二、检察机关需要应用自媒体信息工具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维持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需要社会结构进行调整转型、体制机制进行深化改革、社会管理提高科学效率,以应对利益多元化状态下社会矛盾的日益复杂与尖锐。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履行检察权的过程就是“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的过程,所以检察机关肩负着社会管理的职能,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的应有职责,同时检察机关本身也是需要创新的对象。检察机关履行检察权也需要创新理念和方式,以适应现代法治社会的需要。微博、微信等新信息传播介质、网络软件应用的出现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全新的平台,也对检察机关创新管理理念、提高自身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依据社会发展态势,运用法律监督权及新的社会管理理念、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进行改进或者改革,不断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的过程,以期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检察机关主要在执法办案中行使检察权,所以检察机关必须根据执法办案的需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活动。社会管理职能是检察职能的延伸,但不能脱离执法办案的根基。检察机关属于广义的社会管理主体,其执法办案活动是广义的社会管理活动,检察机关不能超出法律赋予的权力行使检察权,随意插手社会管理。 三、自媒体信息工具对检察机关的作用 以微博、微信、陌陌这三种自媒体信息工具为例。微博是同一时间向所有用户信息进行互动,微信是同一时间向好友用户信息进行互动,陌陌是同一时间向区域用户信息进行互动。当然这三种应用可以通过具体操作实现对方的功能,但与直接使用相应应用实现相应功能相比,各具优势。通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引导规范社会行为是促使社会大众遵法守法的重要手段。 (一)减少成本,扩大法律宣传范围 自媒体信息工具的应用不单扩大检察机关在网民中进行法律宣传的范围,而且针对不同上网群体的倾向性特点,利用不同的网络信息工具可以实现对特定群体的宣传教育。如微信的朋友圈功能、陌陌上的群功能等都是相近人群组成的小团体,这种小团体的信息传播与微博这种同一时间面对所有微博用户信息不同,影响的范围小了,但是沟通的效果更显著。这种通过网上对目标性人群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的手段,大大减少了在现实生活中寻找和集中目标群体的时间成本和人为成本。而且现实生活中有些群体是不容易接触到的,如在现实生活中没有记录的吸毒者和潜在吸毒者分布分散又不易甄别,常规的法律宣讲难以接触到这些人以实现针对性法制教育。通过信息网络工具可以大范围的宣传涉毒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这种人群的覆盖面是传统法律宣讲无法相比的。而且通过对网络信息工具的管控,可以发现有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甚至团体,进行重点追踪教育,把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且通过检察信息、在线解答咨询,能扩大检务宣传工作,拉近检民关系。 (二)发现线索,抓捕犯罪嫌疑人 目前很多应用程序都有GPS定位功能,如“陌陌”应用程序中,只要设定为非隐身模式,即所有人可见,则查到对方的“陌陌”号码,就可以定位对方与自己的具体距离信息。只要嫌疑人使用手机登陆“陌陌”,开启了定位功能,就可以实现对其位置的锁定。微信也具有类似的功能,同时微信具有通过网络快速发送语音、视频、图片的功能,而且这一功能在类似的应用中堪称翘楚,最适合建立快速信息反应平台,报送、案情。如建立微信举报中心,可以第一时间接收报案材料、照片,甚至视频。进行线索征集,可以快速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立案侦查。2010年10月重庆市丰都县检察院开通全国首个官方“防腐微博”,半年时间吸引了11.3多万名粉丝关注。而且通过粉丝在微博上跟贴评论中的信息获取了一条线索,成功侦获当地一家医院包括副院长在内的两名贪腐人员。 (三)维护稳定,及时反馈涉案信息 目前,对于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要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向社会公众披露信息,打消人民群众的疑虑,提高群众满意度,树立司法权威。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司法正义不仅要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而且要以可接受的速度尽快实现。检察机关可以利用自媒体及时案件处理阶段和结果,公开庭审过程和审判结果,让当事人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达到打击预防犯罪目的的同时,安稳民心,维持稳定。 (四)应对危机,及时掌握网络舆情 使用自媒体信息工具可以让检察机关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并保持持续关注,了解社情民意、应对舆情危机。通过自媒体信息工具的突发事件新闻,比电视等传统媒体更早、更快。通过对特定群体和个人的关注,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得舆情,与网络用户对话,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引导舆论导向回归理性。 (五)交流业务,丰富检察官知识体系 检察官可以通过自媒体信息工具建立相应的业务“群”开展业务交流,还可以关注、吸纳法学专家学者、其他法律同行相互交流学习,丰富法律知识、增强实践本领。检察官在应用自媒体工具的过程中学习了网络知识,优化了知识结构,增强了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锻炼了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四、提高检察机关使用自媒体信息工具的能力 自媒体信息工具能够在社会上迅速普及的根本原因,一是其具有便捷性和有趣性,二是其具有易操作性。自媒体信息工具的使用不需要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功能简单实用,易于操作,普通人通过了解都能掌握。参与自媒体的设备要求低,只要有一台电脑、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自由浏览发表信息。所以检察机关只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建立自己的自媒体品牌并不难。检察机关在自媒体信息工具的应用上亦有成功的案例。北京检察类微博数量在全国检察类微博排名第一,与北京检察机关对自媒体的重视程度密不可分,与运营上的方法技巧密不可分。归纳起来,检察机关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使用自媒体信息工具的能力。 (一)掌握自媒体信息工具功能,熟悉应用自媒体信息工具 掌握自媒体信息工具的主要功能,根据情况熟悉、灵活的应用自媒体信息工具,增强与网络用户间的互动,提高关注度,增大影响范围,对不适宜的信息及时更正,避免不良影响的发生和扩大。主动关注有利于确定目标人群,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宣传、舆情控制和相互学习,提高关注度和影响力。和转发有真知灼见的信息及与检察工作性质相关的信息,是吸引关注、扩大影响力的根本。私信、私聊可以在接受控告举报时和涉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事项时使用。 (二)丰富信息形式,完善信息制度 利用自媒体信息工具信息应形式丰富,易于被网络用户接受。可以采用视频短片、直播案件事件、典型案例讲解、热门话题讨论等吸引人眼球的方式全面宣传检察职能,释法析理,吸引用户的关注。选择喜爱从事自媒体管理的检察人员担当管理员,管理员信息言论与网络用语接轨,言之有物的同时要时尚风趣。鼓励检察人员关注自媒体,使用自媒体信息工具,积极参与信息。避免使用自媒体信息工具过程中盲目跟风、误发误转敏感信息和言论,避免自媒体信息流于形式,表面响应,实际应付。 (三)提供物力人力保障,激励参与人员热情 管理员大多是兼职从事自媒体的运营,办公时间还有本职工作要完成,压力较大,如果没有积极的工作热情去从事自媒体的运营,而是仅在空闲时偶尔发一、两条信息,必然造成自媒体活力不足,活跃度不足的结果。自媒体的运营不能仅靠个人单打独斗,它离不开团队的力量,也离不开物质保障。为运营团队提供基本办公设备,可激发工作热情。 (四)紧跟发展趋势,准确选择自媒体信息工具 检察机关宜选择主流的信息工具发展自媒体,不宜全面铺开、盲目跟风。检察微博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而且微博的自身优势也使得其成为检察机关发展自媒体的首选。检察机关要在落后的局面下,集中力量建设检察微博自媒体,塑造自己的自媒体品牌,吸引用户关注,扩大影响力。不同的自媒体信息工具有其各自优势,可以在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不同的作用。要灵活应用,帮助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其预防和打击犯罪方面的作用。检察机关运营自媒体的能力提高了,可以在更多的平台上建立团队进行自媒体的运营,更大限度发挥不同自媒体信息工具的作用。 作者:吴雪华 单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媒体管理论文:新媒体下的公共危机管理论文 一、新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1.新媒体的高交互性,为政府与民众搭建了沟通新平台新媒体时代,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在虚拟的环境中更为直接和频繁,以往信息不对称的局面逐渐改善。新媒体固有的交互性特征使其天然地成为了满足受众和政府间互动共享危机信息的最佳平台。2012年7月21日,北京城遭遇61年以来的最大降雨,并且引发了房山等地区的泥石流灾害,引起群众广泛关注。暴雨发生后,网友通过微博、微信发出求救信号,相关部门联动积极应对。政府通过网络及时危机事件的进展情况,并设立微博平台与广大网友沟通。针对网络中出现的对死亡人数的质疑,北京市政府积极辟谣并微博直播救援情况。在广大网友监督下,救援工作圆满完成。北京市政府运用网络坦诚地和民众互动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无形中提升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也增强了公众参与公共危机管理的积极性。 2.新媒体的舆论导向性,重塑了政府的良好形象政府形象取决于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政府利用新媒体引导社会舆论,为政府形象塑造创造了机遇。危机来临时,政府对危机的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宣传报道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度。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的基本义务包括公开实情并付诸行动,政府在危机事件爆发后迅速核实情况、澄清事实、引导舆论、平息谣言和公开相关信息不仅有利于危机的化解,也有助于塑造政府的良好形象,四川省会理县“PS门”事件即为一例。2011年6月16日,四川省凉山自治州会理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一则新闻中,使用了合成痕迹明显的照片。在图片中,县领导“漂浮”在一条公路的上空,而图片说明显示,这几位领导在“检查新建的通乡公路”。6月26日晚,有网民在某论坛上将其爆料,这引来全国网民的热议。就在大家认为会理县会在假照片丑闻中愈陷愈深时,事件却峰回路转。事发第二天下午,会理县政府将致歉信和原始照片传到政府网站和天涯论坛。不到24小时,会理县政府官方微博开通,第一条微博即对此事件作出道歉,承认照片是经过PS的,并进行了真诚的道歉与深刻检讨。同时,一个名为“会理县孙正东”的微博以轻松幽默的方式与公众互动、祈求谅解。会理县道歉微博发出后立刻赢得网民好评,三条致歉微博共引来网民两万多次转发。在评论中,网民纷纷表扬会理县政府处理及时、表现坦诚。“会理孙正东”随后又了多条微博,贴出来一系列会理当地的风景照片,并称绝对没有PS哦。会理县政府通过微博在48小时内转危为机,用真诚的道歉和检讨化解质疑,对于网民的调侃幽默地应对,还顺带推广了会理县的旅游资源。 二、新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局限性 新媒体在给公共危机管理带来机遇的同时也使其面临严峻的挑战。政府如果不能恰当合理运用,新媒体就可能沦为加速公共危机恶化、蛊惑人心、煽动不良言论的工具,对社会稳定和公众的生活带来恶劣的影响。 1.新媒体的及时性可能导致信息的随意性,引发公众不满传统媒体在处理危机事件时,对于即将发行与公布的内容有严格审核机制,公布的信息往往比较权威,用词严谨。而在新媒体环境下,危机事件一旦发生,网络的使用者常常会即刻对网络信息进行判断。有研究者指出:“无论是意见领袖还是一般网民,他们往往是在看到某个事件、某种现象的最初时刻,通常不会超过30秒,就已经作出判断,表达意见。这样的即时性应激性的意见,显然还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与经过深思熟虑后的意见当然不会完全一致。”[1]网民快餐式地阅读网络上的信息,缺乏足够的耐心来深入了解危机事件本身。有的网络媒体为了在第一时间信息以抢得关注,对相关信息缺乏足够的验证就转载。而此时的信息往往比较简略甚至不实,因此信息“证实”与信息“否定”交替出现,使公众产生了被愚弄感,不满情绪积聚。2014年3月8日的马航失联事件发生初期,各种消息满天飞,真假难辨,当公众渴望真相的希望一次次被点燃继而破灭后,他们的情绪可想而知。在这次事件中,连波音中国总裁马爱仑都误发了一条微博称,飞机已经找到,技术团队会协助官方调查。此条微博发出后瞬间被财经网、新浪网等知名官方微博转发。然而在几十分钟后马爱仑就删除了原微博,并发新微博表示搜救仍在继续。据相关人士推测,波音总裁引用了错误的媒体消息,从信息的获取者成为者,进而又成为媒体上的信息源。[2]当时马来西亚官方没有结论性消息,而公众的信息诉求却十分迫切,于是一些编造的“消息”不断出现并被转发。所以说,新媒体的便捷性同时导致了它的随意性,海量而不确切的信息使公众失去了判断力,容易引发不满情绪。 2.新媒体的意见聚合功能易引起群体极化,扩大危机规模新媒体的意见聚合功能既可以被政府部门用来监测网络舆情,也可能使一些非权威信息找到生存与发展的空间。而且,网络空间中的公众情绪更容易相互感染,导致群体极化,扩大危机规模。凯斯•桑斯坦在其著作《网络共和国》中指出:“群体极化的定义极其简单,团队成员一开始即有某种偏向,在商议之后,人们朝着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3]他还指出,互联网中群体极化现象更容易发生,极化程度也高于现实世界。在公共危机事件中,公众自我保护的本能使他们对一些失实的悲观信息抱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并在信息传递的过程中不断强化,加速公共危机蔓延,引起民众心理的不安和社会的动荡。在2011年3月的抢盐事件中,因为日本核电站泄漏事故,有谣言称日本核辐射会污染海水导致以后生产的盐无法食用,而吃加碘盐可防核辐射。这个言论首先在微博传播,随后这则信息被转发约300万条,居于微博热门话题榜首。尽管国家发改委、各地政府紧急辟谣,不少百姓仍继续盲目抢购。网上甚至出现日本核辐射图,图中中国大部分地区都标在内,一时间祸起谣言,人心惶惶。由于听信网络谣言,很多人加入了抢盐大军,超市的食盐被抢购一空。一些抢不到盐的人甚至转而抢购泡菜盐、紫菜等含碘食物,这样的情形给了不法经销商可乘之机,他们哄抬物价,严重干扰了正常市场秩序。最后在政府与相关专家出面协调与辟谣之后,“抢盐”事件才得以平定。由此可见,新媒体环境下,网络的意见聚合功能导致群体极化现象,极易扩大危机规模。 3.新媒体环境下把关人作用弱化,失真信息的传播成为危机的根源美国社会心理学家、传播学的奠基人之一库尔特•卢因认为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群体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入传播的通道。在传统媒体时代,政府对于信息的把关比较严格,但是在新媒体环境下“把关人”作用逐渐弱化,“把关”的权力被分化,“把关”的可行性被降低。网络中的每一个人都具有采集、、评价信息的自主权,因此虚假、负面、恶意的信息不可避免,这可能成为引发公共危机的根源,2011年的“响水谣言事件”即为一例。2011年2月10日凌晨,江苏响水县有传言称:化工厂毒气泄漏,马上要爆炸。随后这则消息通过微博、手机短信、微博等方式在熟人之间迅速传播,数万居民由于惧怕爆炸纷纷出逃。在逃离过程中,由于马路拥堵,民众的手机、座机因通讯堵塞而无法拨打,更制造恐慌,导致谣言泛滥。在谣言传播的6个小时内,上万村民逃难,4人死亡。从“响水谣言事件”中看出,由于在网络上信息缺少把关人,所以极易造成谣言四起从而引发公共危机。 三、公共危机管理中新媒体角色的优化 新媒体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是一把双刃剑,利弊共存。它既可以帮助政府走出危机困境,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和公信力;亦可以引爆网络谣言,侵犯他人隐私,制造暴力事件,对现实中的行政和司法形成干扰。所以,政府应该做的是对新媒体积极利用、加强引导、科学管理,从而更好地为公共危机的化解服务。 1.利用新媒体,开发治理新工具新媒体为公共危机事件中的信息传播创造了开放互动的环境,也提供了多样化的传播渠道,政府应该积极利用这些渠道更好地与公众沟通,推动危机的化解。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的权威平台,在危机发生时,应该及时信息,跟进报道,对网民的疑问公开回应;新闻网站(如人民网、新华网)和知名商业性门户网站(如新浪网、腾讯网)用户规模庞大,使用频繁,政府应借助其进行危机信息公开,并依托这些网站建立微博等政务社交平台,针对危机事件与网民进行直接互动,听取网民的意见,提升信息的透明度和加大对话群体的覆盖面,有助于公众配合政府促成危机事件的解决。此外,随着智能手机的推广和移动应用终端费用的降低,手机网民不断增多。政府应积极开通手机客户端,方便手机网民及时便捷地获取信息。同时应尝试应用政务微信,在出现危机时可以利用这一平台在第一时间信息、解释真相,澄清谣言,稳定民心,避免危机不断扩大。 2.引导新媒体,把握舆论风向标网络天生具有信息便捷、传播迅速、辐射面广的特点。新媒体时代,各种社交媒体的迅速发展,使得网络平台上的谣言具有前所未有的传播速度,影响力极大。尤其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网络上的虚假信息会导致人们恐慌,带来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在公共危机中,政府要特别注重对舆论的引导。一方面,政府要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因为危机不会毫无征兆突然爆发,也不会自觉停止,所以时刻洞悉社会舆情变化,建立网络舆情监测体系非常必要。政府只有在了解舆情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回应和引导。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网络意见领袖的引导,注重与其平等对话。在危机事件发生后,政府主动了解意见领袖的观点,并对其提出的问题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解答,可以消解民众疑惑,掌握舆论引导权。 3.管理新媒体,构建互动新规则对新媒体进行科学管理,首先应该积极倡导实名制。由于新媒体隐匿了现实社会中人的身份、地位、工作、性别等属性,人们在虚拟社会中的言行不受其身份和地位的约束和限制。新媒体中发表的言论可以很尖锐、大胆或偏激,严重者甚至胡乱信息,造谣生事,因此加强新媒体管理就应该积极倡导实名制,以增强对不良信息的监测和控制,保证公民言论自由的同时被合法合理监管。其次,要进一步完善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一方面,这可提高政府危机沟通的效能,让更多的网民在第一时间了解危机状况和政策情况;另一方面,通过便捷的权威信息,可即时回应网络杂音,便于消除群体恐慌。同时,要建立健全针对网络不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尽快完善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对发生在虚拟空间中的恶意虚假信息传播、侵犯隐私权、污蔑诽谤等行为严肃处理,并及时关于事件的官方消息。 作者:马小娟王婷单位: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媒体管理论文:新媒体公共危机管理论文 一、新媒体及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相关理论 (一)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理论 芬克认为处理潜伏期的危机简单而且有效,早期发现问题非常重要。二是危机突发期。危机的突发期是事件快速扩散的阶段,时间短但往往对人们的影响最大,且舆情热点会持续增高,网络流言泛滥。芬克认为处理危机的关键在于控制危机,如果不能控制危机,就尽量控制危机爆发的地点、方式和时间。三是危机蔓延期。这段时期是自我分析检讨的康复止痛期,是危机扩散式传播的显著阶段。在此阶段,危机应对主体须做出行政作为来纠正危机蔓延期产生的各种不利结果,政府决策者要认真分析公共危机产生的原因并全方位制定治理危机事件的方案。四是危机解决期。这个时期媒体淡化了对事件的关注,网民对事件关注度急剧下降。在此阶段,政府须保持高度防范意识,做好善后工作,彻底消弭危机的影响,并防止危机去而复来。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是政府以解决突发性危机事件为目标,对突发性危机事件及其关联事物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通过提高公共危机发生前的预见能力、危机发生时的反应能力与控制能力、危机发生后的救治能力,及时、有效处理危机,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二)新媒体环境下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作用 1、公共危机管理可以增强政府的公共危机防御能力由于新媒体传播速度的快速化,使政府的危机防御能力受到新的挑战。基于新媒体的舆情传播方式多样化、舆情传播速度高速化,在危机传播的潜伏期政府就会意识到预警机制的重要性,进而反思并提高危机防御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公共危机防御能力就得到了增强。2、公共危机管理可以提高政府的公共危机治理能力由于新媒体传播方式的交互性,传播内容的海量性特点,使政府治理危机的难度增加。因此,政府相应会制定一整套治理危机事件的管理机制,如政府治理危机时的信息公开与沟通机制,公共危机事件的善后机制等。在整个过程中,公共危机的治理能力就会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提高。3、公共危机管理可以规范媒介常规化管理体系基于新媒体的舆情传播特点、内容,在公共危机管理的过程中,政府会采取措施来引导新媒体主动建立系统全面的管理体系,规范新媒体舆情传播和引导模式,如建立新媒体日常报道机制及紧急特别报道机制等管理机制,以达到媒介日常管理体系的科学化。4、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可以完善媒介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新媒体与公共危机管理是一个良性的互动过程,政府在治理危机的过程中,会根据媒介在信息传播中的不良效应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建立并完善具有系统性的媒介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真实性、公正性、社会责任感、平等、批判精神和人文关怀等,以达到媒介传播行为的理性化。 二、新媒体与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互动 (一)新媒体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互动影响 1、新媒体的积极介入有利于完善公共危机管理系统新媒体有利于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构建信息公开新平台。一是新媒体可以追溯危机产生的源头,预警公共危机,将预测到的公共危机信息通过各种途径来公开,引起政府的关注,以达到避免危机的目的。并通过建立网络敏感区域的预判预警制度,追踪危机信息的传播趋势,监督控制危机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及时反映、及早预防,准确做出科学判断,降低危机发生的可能性。二是在危机发展的各个时期,新媒体都会对事件做出深入报道,渗透评价观点,引发公众对危机事件的激烈讨论,又通过相互借力,互相转载,构成信息公开新平台。如以网络社区、网络视频为代表的网络新型媒体报道,使公众能全面直观的了解事件真相。新媒体有利于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打造信息沟通新平台。一是新媒体的产生,畅通了公众接受信息的渠道,促使政府进行信息公开,达到信息公开透明。并且传播方式的多样使其在传播内容和时间上比较自由,可以从多方面,多角度向公众传播危机事件内容,危机事件扩散趋势以及政府对危机事件的治理全过程及进程,保障了公众对危机信息的知情权。二是网络论坛、手机微社区等新媒体具有多样化的传播方式,高速的危机舆情疏散功能,政府和公众可以在网络上进行危机信息的互动与沟通,这样就可以更加方便的稀释危机滋生环境,缓解民众的不安全感和不满情绪。2、新媒体的积极介入有利于全方位化解公共危机新媒体通过建立危机预警机制来多角度化解公共危机。新媒体运用全方位多角度的传播渠道,即时收集公共危机信息。政府在研究危机信息的基础上,借助新媒体的危机预警体系,来预警危机可能带来的风险,将危机化解在潜伏期。新媒体通过建立一整套危机预警机制,可以监控危机传播的各个阶段,检测危机的风险性,把握危机舆情发展趋势,来全方位化解危机。新媒体通过完善新闻机制来多角度化解公共危机。通过建立全国性的舆情监测网络,新媒体对危机信息进行监督,防止危机进一步扩大。在新媒体中建立一整套的新闻机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化。通过举行危机事件报道的新闻会,畅通新媒体、政府及公众的信息交流渠道,维持社会秩序稳定。新媒体通过及时有效的危机舆情调查和采访,第一时间公开危机信息和政府决策,化解公共危机。 (二)新媒体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挑战 1、新媒体的虚拟性对危机管理的挑战新媒体使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和破坏性加大。新媒体的信息和交流平台往往缺乏对公共危机舆情的过滤和筛选。在网络论坛,手机微社区等领域未形成意见领袖的舆情分析机制。新媒体缺乏及时转移敏感话题,畅通疏导危机信息的工具,会加大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并凭借传播内容的海量和虚拟性,传播速度的即时性,又会促使危机连锁爆发,直接导致危机破坏性增加的结果。新媒体使危机的规模扩大和危机反应时间减少。新媒体传播方式的多样性,使危机信息以多种渠道传播,也加剧了危机舆情信息的超量性。并且网络媒体会产生蝴蝶效应式扩散传播,这也促使了危机规模的扩大。在新媒体传播环境下,信息传播往往不受地域、时间的限制,在危机事件发生后政府就没有充裕时间来化解危机。危机舆情信息的扩散式传播,大大减少了公共危机应对的时间,危机治理更为紧迫。2、新媒体自身媒介化效应对危机管理的挑战新媒体容易引发并加速危机的产生。在公共危机中,手机短信和网络等新媒体传播迅速、互动性强的特点扩大了公共危机传播的速度和范围,使危机在短时间内不断扩散,并产生一系列连锁效应。这对政府来说,是危机治理能力的挑战,政府必须果断决策,采取措施治理危机,才可以防止危机事件产生“多米诺效应”,不断衍生出新的负面信息。新媒体消解政府的正面形象。新媒体导致政府公信力的消解。政府形象对公众的影响是巨大的,尤其是在与公众息息相关的公共危机中。新媒体的开放性和强大传播功能使一些网络论坛、手机微社区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组织利用和主导。并且有些新媒体由于缺失社会责任感,媒介素质不高,为了吸引民众眼球,提高网络点击率,就采取夸大危机事件严重性,诋毁政府形象的方式,这些都会导致政府公信力的消解。 (三)公共危机中新媒体、政府、公众的互动 政府、媒体、公众是公共危机传播的三个主体。公众是危机舆情传播的重要源头和渠道。政府是公共危机传播过程中信息资源的掌握者,而新媒体则是公共危机信息最重要的传播渠道,是沟通公众和政府的信息桥梁。1、新媒体的可能行为信息传播不客观不真实。面对危机,新媒体有时会表现得不客观不理智。为提高关注度,不经查实信息就轻易转载、引用,忽略对事实的求证和原因的解释。或对一些原本不确定的信息过多渲染,不客观不真实传播信息,给政府带来了名誉和经济损失,也给公众带来了巨大的心理负担,从长远来看更是严重损害了媒体自身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缺乏全方位的报道方式,缺乏理性思考。即使媒体从权威的专家、组织或政府中获得相关信息,也不能确保信息的准确和科学。对于新媒体来说要对公共危机进行科学的分析与研究,在分析信息舆情准确性程度后,再开展舆情传播。但这方面新媒体却少有建树,许多新闻都在同一角度、同一层面对相同内容进行传播和扩散,缺乏多层次、多角度、多样性的调查报道。利益驱动下,媒体人缺乏社会责任感。媒介素质缺失表现在:在公共危机的传播中,新媒体会简略信息,不真实的传播过程会导致信息扭曲;媒体人在知识结构、专业水平方面的缺乏会导致媒介的失语状态;媒体自身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及在各种经济利益驱动下的故意扭曲等,这就使其不能正确引导舆论方向,加剧了危机扩散。2、政府的可能行为危机意识迟钝,对新媒体及公共危机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政府往往对新媒体在传播领域中的主导地位认识不足,不够重视新媒体的传播内容。政府会认为新媒体传播的信息只是小道消息,不会引发主流民众的舆情扩散。因此,政府不能合理有效利用新媒体对公共危机管理的积极作用,不能利用新媒体来预警危机,从而导致舆论传播偏离真实。对新媒体的关注不足,会降低新媒体辅助政府治理危机的作用。公共危机的防治中,缺乏健全的法律体系作保障。新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要求建立起健全的法律制度来净化新媒体环境。这也要求政府为了提高危机治理能力,必须健全应对危机事件的法律体系。而在我国的公共危机管理中往往缺少统一的危机管理机构,对于危机事件的管理没有达到制度化、法制化的要求。在立法方面,缺乏一整套相互配合的法律法规。危机事件处理中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应急措施,这会造成民众的反抗,进一步扩散了舆情,扩大了事件的严重后果。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体系的信息公开和沟通机制不完善。在公共危机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的应对行为更多体现在采取措施来掩盖舆情,掩藏真实的信息,造成了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很大缺失。一些政府官员考虑到自己的利益,或政府的错误决策,封闭消息,导致不实消息的扩散,延误了危机处理的最佳时效,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在治理危机时,忽视公众的知情权,采取强制措施来维稳,这样会导致危机的恶性传播,舆情愈演愈烈,最终损害政府形象。3、公众的可能行为公众很容易受不实传闻的误导。由于公众普遍缺乏危机判断意识,鉴别谣言的能力,因此,在危机事件发生后,危机信息通过新媒体形成爆炸式传播,公众面对舆情传播的复杂性、海量性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恐慌。同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民众缺乏对危机事件的理性认识,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激发更多具有理性认识的公众选择从众的应对姿态,从而扰乱社会秩序,给公共危机的治理带来更大难度。 三、新媒体条件下完善公共危机管理的对策 (一)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新媒体管理体系 1、建立新媒体复合报道机制在网络媒体、网络电视等主流新媒体建立起复合报道体系。包括日常报道机制及紧急特别报道机制。特别需要建立紧急报道机制,紧急报道机制必须侧重体制、措施、人员等基本要素的有效结合,并能实现制度化。在公共危机的治理过程中,政府所采取的媒介措施必须与新媒体的媒介环境相适应,利用新媒体传播及时准确的信息,充分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从而提高我国抵御危机风险的能力。新媒体全方位地报道危机全过程,能够保证公众的危机信息知情权,进一步维持社会有序发展,运用正确危机治理方式治理危机,减少危机带来的损失。2、创造新媒体对政府公共危机事件的公正准入机制政府对新媒体的公共危机报道实施适度的监管。新媒体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公正准入机制,可以实现政府与新媒体之间信息平台的良性互动。对于公共危机事件的治理,政府应该审核新媒体的媒介传播资格,建立一整套资格审查体系规制新媒体报道行为,使新媒体能在公平的媒介传播环境中,采取理性传播行为。因此,必须创建新媒体对公共危机事件的公正准入机制,以规制新媒体管理体系,使政府运用新媒体治理危机更游刃有余。 (二)建立和完善新媒体社会责任评估体系 1、完善新媒体常规化管理对新媒体实行常规化管理。媒体的重要职责是通过新闻报道在民众、社会和政府之间建立联系。媒体一方面是公众的先导,必须时刻监测危机舆情的扩展趋势、监控公共危机治理进展;另一方面又是政府信息公开新平台,保证了多渠道公开危机信息,作为政府公共危机事件治理的得力助手,在一定的程度上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媒体作为政府和民众的中间环节,起着上传下达的信息传输作用。随着新媒体的兴起,必须对其日常的媒介传播行为进行常规化管理,以完善对新媒体的常规化管理,建立新媒体的责任评价体系。2、建立新媒体责任评价体系积极构建新媒体责任评价体系。新媒体是政府公开信息的新渠道,也是维护政府形象的得力助手。因此,必须建立一整套新媒体社会责任评估体系,包括媒体社会责任感评估体系、媒体人媒介素质评价体系,用具体的评估方法,鼓励、引导媒体规范自我行为,提高公信力。作为社会舆论的工具,新媒体具有反映和引导舆论的功能。须按照年、月、周的评价周期对新媒体舆论传播是否合理进行奖励或处罚。正确运用“胡萝卜加大棒”的管理措施,使新媒体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成为政府和公众之间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的渠道。 (三)建立和完善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机制 1、建立健全政府公共危机管理预警机制对政府可能遇到的危机进行有效合理评估。划分危机等级,把握公共危机的种类、性质、特点,根据危机的不同分类建立一整套危机治理方案。针对各类型的危机建立治理系统。如:建立决策支持知识系统,包括数据库的建设、模型库的建设、方法库的建设。根据不同的危机分类和级别采取不同措施和方法来治理危机。建立危机预警系统。公共危机治理中的下一级政府要根据危机的不同分类,将危机传播现状汇报给上级政府。在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的互动中,建立信息汇报反馈机制,上级政府在对危机信息进行分析和处理后,建立起一整套的危机预警系统。筹建全国范围的危机公告制度。美国防恐的经验是设立国土安全警戒体系,由低到高分别是:低,绿色;警戒,蓝色;高度警戒,黄色;高,橙色;极度危险,红色。2、完善信息与沟通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健全信息制度。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须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准确权威信息,防止出现政府应对危机事件慢半拍,舆论先于政府声音的现象。具体措施包括:创建权威信息平台。全面、准确、及时公布权威信息在信息平台上,并增强疏导理念,控制引导舆情。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创建网络留言板,提供利益表达平台,在最短时间内对危机事件事实进行澄清,做到信息透明化、快速化、及时化,切断谣言蔓延和传播机会,阻断危机事件爆发。由新闻发言人,及时对外信息,把握网上民意,与网民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政府绝不能以语言辞令来掩盖事实真相,避免官腔,否则不仅达不到与公众沟通的效果,反而使网络舆情愈演愈烈。在政府与网民之间构建沟通机制,建立互动平台。及时有效做好信息沟通工作,通过建立专门的网站,利用视频,聊天系统等与网民交流,把握舆论话语权,并及时快捷地对网民的意见和诉求做出回应,积极主动和群众进行在线交流,在二者之间搭建信息沟通的平台,创建政府机关访谈录节目。比如开设“市长访谈录”,“厅长访谈录”等,了解民声,积极引导,科学分析判断事件本质。政府通过建立全方位的信息互动机制,在信息沟通和互动平台上,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互动,满足公众的信息知情权,使政府更好地治理危机事件。 (四)建立政府和新媒体合作机制,做好公共危机善后工作 公共危机的爆发期结束,并不意味着危机管理过程的完结,其善后管理是整个公共危机管理机制中的重要环节。善后工作具体为:1、主动回访危机事件相关人政府主动回访危机事件相关人,认真履行服务型政府的职责。政府要及时解答公众反映的问题,对于危机事件的受害人,政府要给予其物质和精神上的抚慰。建立相关机制,贴近实际,贴近百姓利益,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新媒体合力形成媒体链,全方位多角度关注危机事件相关人。随时回访危机事件解决状况,防止危机事件的复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平复民情。对于危机事件中的受害人,媒体人要呼吁社会给予其物质精神上的帮助,密切关注他们的生活状况。2、加强对危机事件相关人的心理干预政府应对危机事件相关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履行责任型政府职责。政府主动对危机事件相关人员进行心理干预,消除危机事件受害人的紧张、恐惧等心理失衡状态,使其很快从消极影响中解脱,最小化危机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新媒体应从多个方面辅助干预危机事件相关人的心理。新媒体利用各种媒介资源,多种传播手段来治疗危机事件过后相关人员的心理失衡状态。比如:积极播报政府对于危机事件的合理正确的处理结果,给予受害人生活的信心;大力宣传政府积极的行政作为,重新树立政府公信力,挽救政府信任危机,给予受害人社会进步发展的希望。3、及时对危机事件进行总结政府及时总结危机事件预防与治理的经验教训。在危机事件的四个传播阶段中,政府如何才能及时有效的取得事件的正确治理,在危机事件的善后阶段,政府应该积极去总结概括。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总结经验教训,并从危机事件的处理实践中获取规律性的真知。新媒体改善危机事件的传播方式,努力成为政府治理危机的得力助手。新媒体要发挥在危机事件中的积极作用,抑制在危机事件中的消极作用。通过新媒体的预警机制以及舆论监测机制关注社会动态,努力做到预警危机事件游刃有余,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作者:卫立浩冯欣琳单位:西藏民族学院管理学院 媒体管理论文:多媒体技术档案管理论文 1.速度快,科技含量高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当前的档案资源呈现出出版周期短、出版速度快的特点,信息传播的速度已经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快捷,导致当前的信息资源的叠加。当前传递的信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传播与传递,针对使用者进行个性化服务,利用互联网继续拧信息传播。当前使用者能够不受时空的约束而获得信息。以上的信息发展的特点,为当前的档案管理馆藏资源带来革新的动力,也带来了新的挑战,为了适应当前时代的不断发展,并且体现出档案管理知识载体的特点,当前的档案管理馆藏信息主要可以分为个体知识以及社会知识,当前的信息革命为社会知识载体进行更新,对于出版业是一种革命,作为知识的载体,当前的档案管理与互联网相结合,能够采集当前的印刷出版物的信息,并且采用合适的载体承载信息,对当前的信息进行有序化的管理,方便使用者使用。 2.多媒体技术快速发展下的档案管理建设 2.1加强电子档案资源的建设。档案资源的信息化是当前档案的主谭斯文哈尔滨市急救中心黑龙江哈尔滨150056要趋势,电子化、信息化以及多媒体化是当前信息传递的方式之一,因此为了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公共档案管理应该将电子图书与电子档案资源当做档案管理管理的重点之一,加强电子档案资源的管理,从而为使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电子档案资源具有传播方便、不受时空限制、成本低的特点,因此在经费较少的环境下构建电子档案资源,将现有资源电子化,为使用者提供服务。 2.2加强地方档案资源建设,开发馆藏档案资源。为了在有限的资源中为使用者提供服务,应该加强馆际之间的合作,从而提供更为丰富的档案新的服务。公共档案管理的资源浩如烟海,在档案管理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对信息进行管理,并且将有价值的信息资源进行开发,从而利用有效价值。开发现有的资源,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比如加强索引建设、加强档案资源建设等,从而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服务,形成特色馆藏。同时加强档案管理自检的合作,加强资源合作互补、加强资源管理经验交流,促进档案管理的管理服务。 2.3档案管理是一门综合性的边缘学科,涉及的知识面广,因此,对其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为此,必须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能力。档案管理人员在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一方面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现有档案工作者信息化意识的培养,提高处理信息的能力,能熟练运用信息资源管理理论和信息技术手段,对档案信息资源实施科学管理与应用,努力成为具备信息知识和网络文化的综合性档案管理人才,以满足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3.结语 信息资源现如今已经成为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战略资源之一,多媒体技术已经广泛应用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大量采用多媒体技术开展档案管理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是时展的要求,我们作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抓住机遇,不断进行对策研究,创新档案管理模式,使档案管理工作在多媒体技术的支撑下,得到质的飞跃。 作者:谭斯文单位:哈尔滨市急救中心 媒体管理论文:新媒体视域下公共危机管理论文 一、我国公共危机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对新媒体影响的认识不足新媒体因其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快速性,传播者、受众的数量庞大,以及与传统媒体的配合,使新媒体在政府危机管理中起着舆论的扩音器与震荡机的作用。根据谢耕耘、万旋傲对2007至2011年不同媒介在公共事件中的角色的实证研究,下表就是其中一组研究数据,从表中数据我们可以知道新媒体对重大公共事件的首次曝光呈逐年上升趋势,并且已经大大超过传统媒体对事件的首次曝光。在新媒体时代,人人都是自媒体,每个人都开始有话语权,这改变了传统精英话语权的格局,如果政府对这个自媒体的力量认识不到位,不提高自身的危机处理能力,肯定会造成信任危机。 (二)危机预防意识薄弱“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对危机防与不妨,结果是天壤之别,2005年12月,美国东北部经历了一场暴风雪,12月3日,气象部门就发出灾害天气的警告,所以,尽管这次雪灾波及面很广,但造成的损失却微乎其微。而我国2008年发生在南方的冰雪灾害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516.5多亿元,全国十多个省几千万人受灾。为什么会有如此之大的差别,关键在于有无预防。 (三)新媒体时代网络舆论容易“失控”自互联网广泛应用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依赖网络来获取信息,网络传播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舆论的传播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控性,这加大了政府危机处理的难度。在政府危机处理中,存在的一个很重要的危机源就是网络谣言,这使得政府在混乱的“信息场”中处理危机时面临更大的挑战。 (四)传统管理方式的“自我保护”意识按照我国政府传统的危机管理方法,危机发生后,首先是要封锁消息。在一些政府官员看来,把危机真相公布于众,会引起公众的恐慌和社会的不稳定。他们下意识的应对之策就是捂着、堵着、瞒着、拖着,期望热点变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有一些官员,出于各种利益考虑,总是以“维稳”为借口,不愿在第一时间把真相告知于公众,这种“自我保护”只能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对公共危机的解决没有丝毫益处。 二、新媒体时代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强化政府自身能力建设1.树立危机意识,实行前馈控制在今天的新媒体时代,如果政府没有强烈的危机意识,仅仅使用过去危机出现后才处理的方式是难以奏效的。我们今天所面临的社会,危机显得更加频繁、更加肆虐、更加迅速,致使传统的反馈控制管理方式总是慢半拍。前馈控制是相对于反馈控制的一个概念,“主要指事先控制不利因素输入系统之中的一种管理行为。”[1]我们的政府在危机管理过程中,要逐步改变传统的反馈控制行为,实现前馈控制,把危机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2.及时、准确的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传统政府管理方式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必然结果。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进行信息公开非常必要:首先,信息公开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唤起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其次,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在今天的新媒体时代,政府想要完全封锁消息是很难的,唯一正确的做法就是积极、主动地公开信息,这才是正确处理危机的方式。3.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公共危机管理中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一种政府危机管理人员通过新闻会的方式经由媒体告知公众有关突发事件的起因、经过、后果、政府应对措施,以及工作进展等情况,以澄清事实,避免恐慌,同时争取公众对政府危机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的制度。在今天的新媒体时代,新闻发言人制度也应该有新的内容,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应该仅仅是举行关于突发事件的新闻会,而是可以利用更多的新媒体工具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例如政务微博、政府网站的建设等。 (二)提升新媒体的服务水平1.提升新媒体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在现代信息社会,很多人认为媒体是继立法、行政、司法之后的“第四种权力”,当然新媒体更是如此,这说明媒体扮演着重要的社会监督角色,其基本功能是沟通信息、提供帮助、表达民意、揭露真相、伸张正义、监督政府等。但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新媒体还是一把“双刃剑”,也有其局限性,包括媒体的竞争压力和利益冲突、信息偏差和不对称、参与其中人员的道德修为和法律素质不足等,所以新媒体要加强自律,扮演好自己特殊的社会角色,在公共危机应对过程中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挥好媒体的社会监督、信息沟通和服务公众的作用。2.加强对新媒体的技术与法律规范网络作为一个虚拟的系统,互联网的参与者很多情况下是匿名的,所以传播者身份具有隐蔽性。从新媒体的角度来说,参与者的身份有时在虚拟空间里难以辨别和确认。在当前的情况下,对互联网进行监管,存在不少难题,但并不是无法监管。从技术手段来说,对于新媒体上的信息传播、交流,可以通过信息过滤、邮件监管、自动跟踪等各种技术措施进行管理。此外,政府还应加强新媒体的法律法规建设。对新媒体的法律规范是一种硬性控制手段,目前,我国关于互联网的法律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网络法律法规还缺乏实践经验。还有一个更大的难处是执法的障碍,对互联网信息传播的监管,对违法事实的调查、取证,与国际法律的协调,对新媒体如何在法律上管理等等都是执法部门的新课题。 (三)公众理性参与1.培养公众的危机意识在信息时代,良好有效的公共危机管理,不仅要靠政府和新媒体的努力,也取决于参与其中的公众自身的危机意识和危机应对能力。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技术事故和人为的灾难,都与公众以及各种组织的危机意识和危机防范能力薄弱有关。公众的危机参与意识能够提高社会自我救助应对危机的能力,可以减少社会公众盲目轻信甚至传播流言等不当行为的发生,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同时今天的网民要有理性地危机意识,理性地参与网络监督。2.培养公众在新媒体上的道德自律意识网络为人民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有很多的虚假信息。很多人为了吸引眼球,为了出名,无所不用其极,在网上散布虚假、诽谤等信息就是重要的手段之一。新媒体以其低准入的门槛,只要有电脑、手机等设备,有网络,很方便就可以将信息出去,成为新闻“第一人”,在网络上很多时候把关人是缺失的,这就使得信息不需要审批就能传播出去,制造谣言轻而易举,任何人都有需要信息的可能,有可能形成“网络暴政”。所以要健全新媒体中的“把关人”制度,公众的道德自律意识是更重要的一个方面,公众要想网络监督得到良性的发展,首先要靠每个人在其中的道德自律。政府、新媒体、公众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三方,是公共危机管理系统中的三个要素,公共危机管理要想有良好的效果,这三者就要积极合作,发挥合力的作用,实行三者的良性互动。 作者:金江亮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媒体管理论文:新媒体时代高校危机管理论文 摘要:高校危机管理作为社会公共危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高校学生人身安全、培养学生危机意识、维护高校声誉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从新媒体对高校危机管理造成的影响入手,深入分析新媒体时代国内高校危机管理的现状,提出对策如下: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对高校危机事件的预警;完善危机事件信息披露机制,进行正确舆论引导;加强高校危机管理队伍建设,积极提升管理人员媒体素养。 关键词:新媒体;高校危机管理;突发事件 新媒体作为近年来的新生事物,其发展速度十分迅猛,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高校作为师生日常生活学习的地方,人口密度较大,尤其是在国内众多高校不断扩招的大环境下,高校学生数量急剧增长。随着新媒体的日益发展,高校发生各类危机事件的概率大为提高,为高校有效管控校园危机事件带来了挑战。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高校危机事件预警和处理机制,应当成为高校应对各类校园突发事件的一个有效手段。 一、新媒体对高校危机管理的影响 (一)新媒体的内涵 正确认识新媒体对高校危机管理带来的影响,首先要对新媒体及其特点有比较全面的理解。所谓的新媒体是指区别于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等信息传播方式,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为基础、利用不断发展的互联网和高速通信网,以各种移动终端设备为主要传播载体的一种新的技术形式下的媒体形态[1]。相较传统的媒体传播方式,新媒体具有信息传播速度快、信息实时交互性强、信息影响范围广、信息传播自由度高等特点。新媒体时代下,信息传播的便捷性得到极大的提高,信息传播的数量呈现爆炸式的增长,其中不可避免地充斥着各类虚假有害信息,这也给了一些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利用新媒体误导广大人民群众,进而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新媒体对高校危机管理带来的影响 简单来说,高校危机管理是高校应对各种未知或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其目的在于维护高校正常教学秩序,切实维护高校师生合法权益和高校声誉,是高校平稳、有序运转的重要措施。在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下,其影响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高校危机管理带来的影响也越来越大[2]。首先,新媒体的发展增加了高校危机管理的不可控风险。由于新媒体信息传播所具有的系列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高校对危机事件的掌控能力和处理效果,使得危机从出现到处理所需要的时间大大缩短,危机蔓延的速度进一步加快,极大地压缩了高校危机管理的预警和处理时间。由于难以预料新媒体对高校危机事件最终的发展走向所起到的作用,使得危机事件产生影响的不可控因素大增。其次,新媒体的发展增加了高校危机管理的复杂性。在高校,大学生作为受教育的主体,思维活跃,接受新事物能力强,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工具的使用频繁,使得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危机事件在高校之中快速蔓延,引起学生的广泛关注,经过朋友圈、微博和QQ空间等错综复杂的社交网络进一步扩散到高校之外,从而由开始的高校危机事件进一步演变为社会热点事件。这不仅增加了高校对危机事件的监管难度,而且使得高校在处理危机事件时要考量的因素大为增加。如之前发生的安徽芜湖高校女生元旦意外坠亡、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跳楼自杀等危机事件不仅使当事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且极大地损害了高校的声誉,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此外,高校学生正处于塑造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时期,思想容易受到外界不良信息的误导,新媒体的发展进一步消除了社会与校园之间的界限,学生卷入社会纠纷事件的可能性较以往更大,这也会加剧高校危机管理的复杂性。再次,新媒体的发展对现有高校危机管理机制带来了挑战和机遇。在新媒体时代下,传统的高校危机管理机制在新的危机形态下显得滞后和被动,对危机事件的应对捉襟见肘。但是新媒体也为高校危机管理带来了新的机遇,有效利用新媒体的特点,尤其是在高校中的传播特点,对于不断提高高校危机管理能力是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二、新媒体时代高校危机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危机管理观念落后 由于新媒体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事物,很多高校对新媒体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高校危机管理多停留在日常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没能从危机公关的视角看待高校学生维稳工作,对危机的事前预警和事后的处理措施还不成熟,对新媒体给危机事件造成的负面作用缺乏清晰认识。此外,很多高校教职工在危机管理方面的意识较为淡薄,把高校危机管理同高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割裂开来,简单地认为高校危机管理对于高校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是一种浪费,没有认识到高校危机管理对于促进高校人才培养、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3]。 (二)危机管理机制不完善 新媒体时代,高校危机管理机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对危机事件的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措施匮乏两个方面。一方面,很多高校对新媒体认识不充分,没有针对新媒体建立危机预防长效机制,往往是在危机事件发生时才进行相应处理,临时成立危机事件处理小组,更有甚者在危机发生时仅由辅导员或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处理,高校各部门缺乏一个系统的危机应对机构。这样不仅会错过危机的最佳处理时间,而且会使得事件借助新媒体进一步蔓延,使事件扩大和复杂化。一些高校对于发生的危机事件没能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系统的研究和总结,以便更好地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高校危机事件,在危机发生时提升危机事件的应急响应速度[4]。另一方面,在新媒体时代,很多高校对危机事件的处理结果只是以公文的形式在学校官网这一渠道,对于事件实时处理进展没有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下进行信息同步披露,不利于师生和外界公众对事件的理解和认识,甚至出现误解和谣言等不利情况。 (三)危机管理能效较低 造成高校危机管理能效低的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没有一个高效的危机管理机制,往往是在危机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时才加以重视,以致贻误了危机的处理时机。二是危机管理者对新媒体的理解和认识层面较浅,对新媒体在危机事件中所起作用还未能引起足够重视。三是高校危机管理者很多都是兼职教职工,缺乏专业的高校危机管理技能和相关培训,应对危机事件的处理手段较单一。 三、新媒体时代高校危机管理应对措施 (一)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对高校危机事件的预警 完善的危机预警机制对提高高校的危机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在原有高校危机预警机制的基础上,一是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相关信息和高校相关决策,加强对高校师生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同时依托学校宣传处、学生处和团委等部门定期与高校危机事件和相关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主题信息,正确疏导负面信息,积极宣传正能量,进一步增强高校师生对学校的凝聚力。二是组织专职人员加强对新媒体平台上的各种信息的搜集、分析,对各种信息进行甄别,及时发现可能出现校园危机事件的危险信息,并立即启动应对危机事件的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三是借助新媒体平台,完善师生和高校领导层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消弭师生对学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相关决策的不满因素,同时积极吸纳、听取师生对学校发展建设中所提出的相关建议,进一步增强师生对学校的归属感和信任度,防止出现因上下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出现的有损学校声誉和师生利益的危机事件。 (二)完善危机事件信息披露机制,进行正确舆论引导 为避免在师生之间出现各种谣言和非议,防止事件通过新媒体平台的传播使事态进一步扩大,在危机事件发生后,一是应及时利用微信官方公众号、官方微博账号等新媒体平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相关信息公之于众,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避免广大师生和外界大众被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不可信信息所误导,争取获得舆论的主导权以及大众的理解和支持,使事件产生的危害降到最低。二是根据新媒体的不断发展,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作为学校相关决策、制度和危机处理的信息传播者和解释者,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时正确危机事件相关信息,避免谣言传播、降低危机管理成本,有效利用新媒体切实维护高校声誉和正当权益。同时发挥新闻发言人在高校领导层和师生以及外界大众之间进行有效沟通的桥梁作用,形成高校上下之间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学校应对各种危机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高校危机管理队伍建设,积极提升管理人员媒体素养 高校危机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进行持续的投入。加强高校危机管理队伍建设和危机管理制度建设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在当前新媒体时代的大背景下,信息的数量呈现出爆炸式的增长,信息的扩散速度十分迅速,对高校危机管理人员的专业要求和媒体素养不断提高。其一,高校应重视对危机管理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相关专业技能训练工作,使危机管理人员掌握基本的校园危机事件的应对措施,使之具备基本的危机公关素养。在危机发生时,快速进行初步处理,避免因未能及时有效处理使得事态通过新媒体平台的传播而产生负面影响。其二,高校危机管理人员应加强自身媒体素养,积极面对新媒体对高校危机管理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及时转变思维模式,熟悉各种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使用方法和相应特点,将新媒体平台作为信息、搜集的有力工具。其三,作为高校危机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以专业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要求自己,在高校师生之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在高校中使用广泛、互动性强等特点,适时传播积极向上信息,利用新媒体对高校师生产生积极影响。当前,有关新媒体时代高校危机管理相关理论研究还处于初步阶段,对于新媒体时代下高校危机事件的各种产生形态还处于不断探索阶段,应对新媒体时代下高校危机事件的机制还不够完善,作为高校危机管理人员,应紧紧把握新媒体时代下高校危机事件的特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危机管理机制,有效维护高校声誉、师生正当权益和安全稳定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作者:荣耕 单位:重庆邮电大学 媒体管理论文:自媒体视角下学生党员教育管理论文 一、自媒体特点分析 1.传播主体大众化。与传统媒体在信息的收集、整理、专业技术性强特点相比,自媒体传播的多是人们日常生活的琐事,信息接受者对传播人的要求也并不严格。人们随时都能把自己所想、所见到的东西进行实时传播。 2.传播方式交互性强。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传播者”,传统媒体在信息传播中的“垄断”地位被打破。人人都可以制作信息,实现不同主体之间的互动,真正实现了信息交流的双向化。 3.传播速度迅捷。传统媒体信息审批繁复过程所产生的时滞效应,甚至有时候会使“新闻”变成“旧闻”。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自媒体的参与者实现了随时随刻、接收信息的可能,充分体现出自媒体传播的迅捷性。 4.信息的可信度差。传统媒体的经历了层层把关审核,信息的准确度较高。而自媒体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监管、法律约束等方面的配套制度还不完善,自媒体的信息可信度降低。 二、自媒体的发展给学生党员教育带来的机遇 1.丰富党员教育的形式。自媒体的出现有望改变传统的党员教育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教育的场面严肃,形式单一现状,自媒体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终端和电脑互联网络来丰富党员的学习形式,通过声音、图像、文字、图片的立体化传输来增加党员学习的趣味性、知识性和通俗性,进一步丰富党员学习教育的方式。 2.拉近“施教者”与“受教者”的距离。在传统的党员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施教者处于“我讲你听,我说你做”的居高临下的位置,受教育者通常或者不会主动提出问题、展开讨论。如果能合理利用自媒体,则可以改变这种现状,在自媒体中,角色的虚拟化使得各参与主体间实现了“身份”上的平等,很容易使参与主体敞开心扉,自由的畅谈自己的理想、观点、看法。 3.增强党员教育的效果。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党的主张内化为党员的自觉行动,自媒体的出现为此提供了新的契机。据有关部门统计,大学生群体平均每人每天用在QQ、微信、微博等自媒体的时间在3-5个小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哪怕每天能“挤占”五分钟,其潜移默化的影响也是极其深远的;此外,在这些网络社交媒体上,大学生群体更愿意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动态,进而提高党员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 4.很好的对外宣传窗口,提高组织影响力。校园的传统外宣窗口主要是校园的官方网站,官网的特征决定了校园网上的文章“公文性”强的特点,很少有人对这种信息感兴趣,造成校园网的访问量偏低的特点。相较而言,自媒体不用拘泥于固定的模式,可以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学校信息,使人们第一时间了解学校动态。 三、新时期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举措 面对自媒体时代严峻的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每一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都应该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应对,化被动为主动,努力开创自媒体时代党员教育工作新局面。 1.重视自媒体的研究和使用,抢占校园舆论新阵地。党委宣传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重视对大学生意识形态的塑造关乎党的执政基础和未来,应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契机,推动校园自媒体的发展,在知识分子中抢占传播主流思想的新阵地。 2.顺应自媒体发展新趋势,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媒介素养。充分发挥自媒体在党员教育,学生管理中的作用,首先需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提高使用自媒体的相关技能,在使用自媒体中善于融入学生群体,才能得到学生们的爱戴与尊敬。其次,各级教育部门、高校党建研究部门等机构应成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媒介素养研究培训中心,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聘请新媒体领域的专家或者在这方面做得较好的单位来讲述方法,传授经验;通过让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参与校园广播、校报、校园微博等校园媒体的制作和传播的过程,来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媒介素养。 3.整合校园现有媒体资源,着重打造一到两个富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品牌。目前在高校中,一些校内组织有自己的微博或微信公众账号,这对于传播本组织理念,增强组织影响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力量分散,管理薄弱等因素,很难发展壮大。因此,实行“合并重组”的方式,打造一到两个富有竞争力与影响力的自媒体品牌,才能发挥良好的信息传播引导功能。 4.建立专门的自媒体运营管理团队,健全校园舆情监测体系。在各个高校中,组建专门的自媒体运营管理团队势在必行。在这方面,可通过专门的机构建设,形成党委宣传部门牵头负总责,专职党建工作者负责日常的运营管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教授、学生干部和校园意见领袖共同参与的自媒体运营管理机制,从而保证自媒体信息的及时更新,实现自媒体在传播内容上迎合学生需求,进而为校园自媒体聚人气,维护校园稳定的思想政治环境。 5.“改文风、转作风、树新风”,充分发挥自媒体在培养党员、服务师生中的作用。现在的校园自媒体所的信息多是一些转发上级文件,“官腔官调”的宣布一些信息,针对广大师生留言中所反映的问题或者不回复,或者就是千遍一律的“神回复”,因此,“改文风、转作风、树新风”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信息的传播中,应该以师生们普遍关心的教育、教学、就业等服务型信息为主,以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通俗化语言来传递信息,力竭“官腔官调”“假大空”的套话。 大学生党员来自于大学生群体,根植于大学生群体,这是叶与根、水与源的关系,因此,在探索创新利用自媒体时,一定要把眼界放宽,将改进大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在整个大学生群体的大环境中来考虑,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才能构建起自媒体时代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格局。 作者:薛晓静苏怀彬单位:河北金融学院
网教毕业论文: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论文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是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包括课题来源,主要设计,实验方法,本人的主要成果,约含200个字符的中文摘要。 关键词:写作规范;排版格式;毕业论文 目录 内容摘要I 引言1 1文本格式说明2 1.1基本要求2 1.2封面格式2 1.3内容摘要2 1.4目录2 1.5论文正文2 1.6定义章节标题格式3 1.7参考文献3 1.7.1标题:“参考文献”3 1.7.2参考文献说明3 1.7.3参考文献示例4 1.8其它5 1.8.1量和单位的使用:5 1.8.1图表及公式的使用:5 2毕业论文的写作规格6 2.1毕业论文(设计)装订要求6 2.2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简述6 参考文献7 附录8 引言 从引言开始是正文的第一页,页码从1开始编排。 注意引言内容不要与摘要内容雷同。 引言,或称前言,主要阐述立题的背景与问题的提出。诸如本课题所及的国内外现状、理论依据、研究的意义,并点出自己要研究的主题和本论文要解决的问题等。 1文本格式说明 1.1基本要求11111 纸型:A4纸,单面打印; 页边距:上2.6cm,下2.6cm,左2.6cm,右2.6cm,左侧装订线0.8cm; 页眉:1.5cm,页脚:1.75cm; 字体:正文全部宋体,小四; 行距:固定值22磅; 页码:宋体,五号,居中,底部 1.2封面格式 大连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二号,黑体,加粗,居中)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二号,黑体,加粗,居中) 题目(三号,黑体) 学习中心(四号,黑体) 层次(四号,黑体) 专业(四号,黑体) 年级(四号,黑体) 学生(四号,黑体) 指导教师(四号,黑体) 完成日期(四号,黑体) 1.3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之标题(小三,黑体,居中) “内容摘要”之内容(小四,宋体;约200字符) 关键词(小三,黑体):3—5个主题词(小四,宋体) 1.4目录 标题:“目录”(三号,黑体,居中) 章标题(四号,黑体,居左) 节标题(小四,宋体,居左) 页码(小四,宋体) 1.5论文正文 页眉:论文题目(小五,黑体,居中) 章标题(一级标题)(三号,黑体,居中) 节标题(二级标题)(四号,黑体,居左) 三级标题(小四,宋体,加粗,居左) 正文(小四,宋体) 从“引言”开始标注页码 1.6定义章节标题格式 (1)每章的章标题选用模板中的样式所定义的“标题1”,居中;或者手动设置为:黑体,居中,三号,22磅行距,每章另起一页。章序号为阿拉伯数字。在输入章标题之后,按回车键,即可直接输入每章正文。 (2)每节的节标题选用模板中的样式所定义的“标题2”,居左;或者手动设置为:黑体,居左,四号,22磅行距。 (3)节中的一级标题选用模板中的样式所定义的“标题3”,居左;或者手动设置为:宋体,居左,小四,22磅行距。 正文各级标题编号的示例如图1.1所示。 图1.1标题编号的示例 1.7参考文献 1.7.1标题:“参考文献” 标题:“参考文献”:黑体,居中,三号,参考文献要求至少四篇以上。 1.7.2参考文献说明 参考文献中所列的论著,应按文稿中引用顺序排列,其序号通常用方括号括起,并在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以方括号上标形式注明所引用的文献或资料的序号。例如: “巴甫洛夫认为[1],条件反射……。” “张山教授的实验结果如表3所示[2],由此可得出……。” 1.7.3参考文献示例 参考文献字体要求:字体为五号,宋体。 期刊类: [序号]作者1,作者2,……作者n.文章名.期刊名(版本),出版年,卷次(期次):页次 例如: [2]张万山,王小四.空气质量的研究.环境学报,2000,34(6):13-17. 图书类: [序号]作者1,作者2,……作者n.书名.版本.出版地:出版社名,出版年.页次 例如: [4]张完善.有色金属材料.第二版.大连:金属工业出版社,1998.89-90. 会议论文集: [序号]作者1,作者2,……作者n.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社名,出版年.页次 例如: [3]张完善,刘六,等.第五届科学管理国际会议论文集.北京:管理工程出版社,2001.18-19. 报刊类: [序号]作者1,作者2,……作者n.文章名.报刊名,出版年月日,版面 例如: [6]张完善,刘六.校园环境与学风建设.城市日报,2002年3月5日,第2版. 网络类: [序号]作者1,作者2,……作者n.文章名.网址,发表年月日 1.8其它 1.8.1量和单位的使用: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已经废弃的单位(如,高斯(G和Gg)、亩、克分子浓度(M)、当量浓度(N)等)。 量和单位不用中文名称,而用法定符号表示。如,不用6公斤,而用6kg;不用8分钟,而用8min。 1.8.1图表及公式的使用: 插图宽度一般不超过10cm,图的编号、图名(小四,宋体)及图的说明置于图的下方并居中。 坐标图中的物理量符号用斜体,单位符号用正体,坐标标值线朝里。标值的数字尽量不超过3位数,或小数点以后不多于1个“0”。如用30km代替30000m;用5μg代替0.005mg等,并与正文一致。 表的编号、表名(小四,宋体)及说明位于表的上方并居中,表内的文字(五号,宋体)。表要用WORD绘制,不要粘贴,表的大小以一页为限,如果超限需要加续表。 公式要居中,公式的编号加圆括号,居行尾。图、表及公式的编号分别按从前至后的顺序编排。 例:由于一般的文献资料中所给出的载荷和抗力的统计参数主要为变异系数,为便于讨论,定义公式形式如下 其中,μR,μS分别为抗力和载荷效应的均值,……。\ 2毕业论文的写作规格 2.1毕业论文(设计)装订要求 毕业论文应独立装订成册,其内容一般包括: 1)封面(毕业论文题目、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 2)内容摘要(约200字符) 3)论文目录 4)引言 5)正文(论文正文或设计说明书及图纸等,正文字数应不少于1万字符) 6)列出参考文献或资料 7)附录或后记 2.2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简述 1.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的封面,应采用学院统一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封面规范样式。论文应选用与论文封面规格相同的纸张(A4)打印。 2.内容摘要是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包括:课题来源,主要设计,实验方法,本人主要完成的成果。它应是约含200个字符的中文摘要。超级秘书网 3.引言,或称前言,主要阐述立题的背景与问题的提出。诸如本课题所及的国内外现状、理论依据、研究的意义,并点出自己要研究的主题等。 4.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的正文是论文的主要部分,可根据需要下列几个分标题或小标题,一般在最后应有结论或结语。其正文字数应不少于1万个字符。 5.参考文献或资料,在毕业论文或设计说明书中被引用过的文献或资料才可作为参考文献或资料列出。如是图书,则按文献序号、作者姓名、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页次的顺序列出;如是论文,则按文献序号、作者、论文题目、期刊名、年份、刊号、页次的顺序列出。所引用的参考文献或资料,一般应为公开出版物,但考虑学生毕业论文的具体情况,也可引用正式的会议资料、论文等。 6.附录,方便他人阅读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和图表;论文使用的主要符号的意义和单位;程序说明和程序全文等。 网教毕业论文:高职思政教育网络文化论文 一、网络环境与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机会 1.互联网改变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传统模式。互联网的发展突破了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你说我听”的落后状态,为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开展提供新的方式。互联网的传播速度快,内容包罗万象、无所不有,信息更新迅捷,大学生通过网络可以了解最新的国内外大事、资讯等信息。除此之外,互联网颠覆了传统德育工作的单向传播模式,转变为师生双向互动模式,为大学生提供了积极参与互动的机会和途径。 2.互联网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多方参与提供了技术支持。大学生不但利用网络获取信息,而且利用网络娱乐、休闲,甚至可以利用网络购物,网络为大学生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程,需要多方共同配合完成。网络未普及之前,由于通讯手段的落后,学生家长无法及时获取孩子在校具体情况,对于配合学校的德育工作更是无从谈起。如今,互联网的普及有效弥补了之前德育工作的缺陷,方便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及时沟通,共同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互联网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手段。由于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学生进入一个更为丰富多彩的世界。大学生可以及时了解社会上的各种热点问题、思想观点等,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化程度。由于网络的存在,大学生可以畅所欲言,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都可以真实地表达出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能更准确地获知学生的思想动态,从而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学校的德育工作者也可以利用网络进行正面宣传、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讲座、发表帖子以及开通电子信箱等。总之,互联网的存在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多样化的手段。 二、网络环境与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挑战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能够为大学生提供海量的学习资料,增加了沟通和交流的机会,为德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内容、新方法和新手段;另一方面,网络的存在也为高职院校的德育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互联网是信息传播的载体,既可以通过它传递积极向上的观念,也可以传递非主流的不健康信息,具体如下:第一,通过互联网,西方不健康文化观念、生活方式影响着大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国内外敌对势力或不良居心的团体或组织从来没有停止过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对互联网的争夺;第二,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大学生可以在网络世界中不受现实世界中的各种道德限制,他们在网络上不注意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法律道德的约束、忘记自己在社会中的角色以及所承担的相应的责任,导致出现一些带有不道德甚至攻击行为的不当言论出现,严重干扰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开展;第三,少数大学生过度沉迷网络,导致他们在现实世界中没有责任感,抗挫折能力低,交际能力下降;第四,大学生将过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网络,导致大学生知识结构的不平衡,降低了他们的文字应用水平。 三、网络文化环境下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对策 网络环境对大学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影响了大学生思维方式、人格形成,对高职院校的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广大教育工作者来说,要用辩证的观点看待网络,合理利用积极的方面,消除不利影响,通过制定一系列适用于网络环境下的思想政治教育新对策,营造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场所。 1.转变认识,开辟网络教育新阵地。由于网络对大学生的生活观念、思维方式以及其他方面能够产生深刻的影响,因此当前高职院校面临着如何利用网络所产生的积极、健康影响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的紧要任务。因此,广大德育工作者不能故步自封,沉溺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手段,而是要积极转变观念、强化认识,以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各高职院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划和建立自己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站,以便对大学生产生更大的吸引力和影响力。高职院校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网站,对学生进行积极的正面宣传,占领网络舆论的主阵地,这是当前网络环境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网络心理学研究表明,网民对权威机构或者权威网站的信息所产生的信任程度要明显高于其他信息。高职院校的德育工作者应利用这一点,及时在网上正面、积极的信息;此外,还要将正面信息以多样的形式展现出来,提升对学生的吸引力。德育工作者也可以通过论坛、BBS等渠道与学生一起针对某一社会热点问题展开讨论,扩大正面宣传的影响,力争开辟出一块新的网络教育阵地。 2.加强管理,注重对网络信息质量的监控。网络的飞速发展不仅标志着社会进步程度越来越高,而且网络也成为大学生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很多大学生对于网络信息的态度已不仅仅是“看“”听”,而是积极参与其中,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因此,加强网络信息的管理和引导、规范校园网络秩序是十分重要且必要的。第一,高职院校的德育工作者一定要注重引导大学生,使其形成正确的网络观念,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第二,高职院校应制订相对完善的网络管理规范或制度,保证网络信息的质量,使大学生的各种网络活动都处于一定的规章制度之下,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网络秩序;第三,坚决抵制网络上的不良信息。高职院校要及时监控学生发表在网络上的观点,对于一些消极的观点,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或转变,将全体学生的认识统一在稳定的范围之中。另外,高职院校也要借助先进的技术或手段,严防可能对大学生产生不良影响的信息进入学生的认知范围内。 3.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利用网络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从现有情况来看,高职院校德育工作者利用网络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并不乐观,很多思想政治工作者不但不精通网络技术,甚至很少使用网络,更不了解如何通过论坛发帖子等。若要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人才是最关键的因素。因此,对高职院校来说,创建一支思想道德水平高,同时有很强的业务能力尤其是利用网络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队伍非常重要。改变当前德育工作者的素质现状,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为学校的德育工作者提供网络知识培训的机会,使其掌握一定的网络技术,提高他们应用网络的能力;第二,提高德育工作者的责任感,学校要关注德育工作者信息意识的培养,形成对网络环境的正确认识,通过网络了解学生的思想认识,并体现在日常的德育工作中;第三,德育工作者要提高抵制不良信息的能力,能够自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德育教育工作,同网络上的反动信息、黄色信息坚决地做斗争;第四,德育工作者要学会利用网络上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开展各种各样的德育活动,提高正面宣传的影响力。 4.开展德育创新活动,实现网络德育与现实德育的完美结合。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新的方式和手段。对广大高职院校的德育工作者来说,一定要积极开展德育创新活动,尤其是要注意创新德育方法和德育手段。在很多高职院校中,学生都拥有自己的个人电脑,而且学校也为学生提供了便利的上网条件,那么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利用这一有利形势,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活动,使网络世界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现实世界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完美结合在一起。德育工作者一定要充分利用丰富的网络资源,积极发挥网络的正面教育功能,如教育工作者可以通过网站中的聊天室,为大学生创造与知名专家进行沟通和交流的机会,积极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同时,可以组织与网络有关的各种各样的比赛或其他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以此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高职院校借助于网络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一定要主动而创造性地利用网络的巨大优势,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传统教育模式的优势,开拓更为广阔的思想政治教育空间。总之,一方面利用传统教育模式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另一方面利用网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的巨大机遇,以便更好地适应互联网环境的要求。 四、总结 飞速发展的网络环境不仅为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使其面临的严峻的挑战。对高校德育工作者来说,一定要及时更新自己的观念,适应网络文化环境,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积极利用网络环境所提供的新内容、新方法和新手段,使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和前瞻性更为明显,推进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作者:李洪昌 单位: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微电子学院 网教毕业论文: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论文 一、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存在的现实困境 1.教育理念陈旧 面对网络道德教育的困境,不少高校的教育管理者仍维持着传统的教育理念。一方面,只注重强调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对学生的思想引导放任自流。在高校,与学生接触最多的是各类专业教师,他们经常是上课才来,下课即走,认为只要认真上课、传授知识就是履行了教师的职责,对学生出现的不道德行为视而不见,没能真正发挥出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另一方面,不少两课教师和思想政治辅导员未能深入研究新时期大学生的个性特点,对学生教育引导时采用的还是传统的课堂教学、讲座报告等“灌输式”教育手段,学生对此容易产生反感和抵触。由于缺乏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和娴熟的网络技术,教育管理者在网络时代往往表现出“失语”与“缺位”,这导致教育者的地位逐渐边缘化,话语权受到冲击,引导性日渐丧失,影响大学生正确的人生理想、社会责任、道德标准和价值判断的形成。 2.教育资源分散 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系统包括校内系统和校外系统,校内系统主要包括高校及相关部门、专业教师、两课教师、辅导员和大学生等;校外系统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各级教育管理机构、行业企业及家庭等。各参与主体主导的子系统都有着清晰的边界,处于相对孤立闭塞的状态,彼此之间难以做到资源共享。特别是校内与校外系统,信息沟通和资源交流很少,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以校内系统来说,专业教师、两课教师都是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主力军,但往往专业教师仅负责传授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两课教师只负责理论知识灌输,而辅导员忙于日常事务管理,三者间缺乏相互的开放、有效的沟通和密切的合作支持。各自为阵、单兵作战式的教育模式严重影响了教育资源共享的可能性,降低了教育成效。 3.教育平台缺乏 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缺乏有效的机制平台,从而导致教育效果不理想。首先,缺乏科学的教学和评价平台。部分高校目前还没有开设专门的媒体素养课程,只是在信息技术、两课等相关课程中增设内容。教学模式大多还是以教师、课堂和教材为中心的封闭式为主,老师教得枯燥,学生听得乏味。教学考核多数采用笔试或论文的方式,缺乏针对性和实践性。而班主任和辅导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成效都是软性指标,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无法在短时间内对其进行测评。其次,缺乏有效的网络互动平台。部分高校没有将网络作为教育引导的有效载体,缺乏正面掌控网络的能力,对大学生的网络心理与行为缺乏了解和积极的引导,无法在关键时候发挥其对网络舆论导向和群体意识的影响。第三,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平台。网络作为一种新的技术,安全防护和监督管理技术还不成熟,不能自动对网络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进行屏蔽和处理,技术保障能力有待提高。 4.教育环境不理想 以往,由于国家对网络道德的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致使网络道德建设的环境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在网站的建立、管理、运行,网络内容的审核,网络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等方面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这些对整个社会道德建设都起到负面的影响。同时,我国网络立法方面还存在许多空白,现有的法律条文有不少漏洞。比如如何在保障网络自由的前提下保护好个人隐私;如何对传播网络暴力、网络色情等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等,都还缺乏科学的、切实可行的法律制度,导致网络行为无法可依。这些都容易造成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规范和行为出现偏差,使失范现象得不到应有的约束。 二、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协同创新的路径分析 1.形成协同创新观念 一是开放协同观念。即改变系统之间相互封闭、各自为阵的传统做法,在目标一致的基础上,推进各参与主体之间人员、物资及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在创新发展的方向、原则、方法和环节等方面保持开放协同的态度。将各参与主体的优势进行科学分析、明确其差异性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做到全方位育人和全过程育人,才能推动网络道德教育的协同发展。 二是创新发展观念。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要发展,创新是关键,主要在于管理部门运行机制、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以及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教育方式的优化。以转变师生关系、改变沟通意识为例。传统的师生关系主要表现为“主体-客体”的单向教育活动,侧重于主体对客体的改造,抑制了受教育者的能动性和创新性。创新视角下的师生关系应是双向的对话与沟通,教育双方处于平等地位,能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同时,教育双方的沟通方式也要由“灌输”向“对话”转变,加强师生间的互动。 2.建成协同创新队伍 一要建成网络道德和素质教育教师队伍。这支队伍主要由高校两课教师、信息中心教师及辅导员组成。组成人员一方面要具有正确的道德观念和渊博的理论知识,以便能向学生传授积极向上的道德理想,令人信服地向学生释疑解难;另一方面要具备较好的媒介素养和网络技术,善于采用学生喜欢接受的方式开展互动交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帮助他们修正完善网络道德的意识、情感和行为。 二要建成网络技术管理队伍。这支队伍主要由高校网管中心教师、计算机专业教师、政府网管部门技术人员及各网站管理人员组成。组成人员应掌握最先进的网络技术,能熟练地建设各类主流网站,并及时开展信息的、传播和监管,干预非法信息的网络传播和网络黑客攻击,排除各类网络故障,实施有效的网络管理,确保网络安全。 三要网络意见领袖队伍。这支队伍主要由高校教师、学生代表、各类网络论坛管理员组成。这支队伍的成员应具备正面掌控网络的能力,能发挥言论的积极导向作用。他们平时要及时了解信息流通的主要趋势和特点,关注与学生沟通交流的共同话题,并通过提高自身素质和人格魅力,吸引学生的关注和信任,从而将正确的思想理念和价值观念通过网络平台传递给学生。 3.完善协同创新机制 一是组织管理机制。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起科学有效、资源共享的管理机制。从校外系统来说,必须把网络道德建设纳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总体范畴来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自上而下地合力推动。政府部门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网络社会法制建设、规范网络舆情管理、更新网络管理技术来营造理想的网络道德建设环境,为网络道德教育保驾护航。从校内系统来说,应该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厘清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组织管理机制,落实校内参与主体的工作内容和管理职责,形成教育资源共享、良性竞争、优势互补的组织管理体系。 二是绩效评价机制。从校外系统来说,政府部门可从网络法制建设、网络安全保障、网络舆情引导、网络道德教育等方面对相关单位和企业提出具体的建设要求和考核机制;从校内系统来说,高校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灵活机动的原则,改变以往单一的考试评价和教师的主观性评价,创新探索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途径。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结合教学实践形成多元化的评价制度,将学生在网络道德情感、意志、心理及行为等方面的表现和变化纳入评价体系,真正激发学生的自我发展意识和动力。 4.构建协同创新平台 一是协同教育平台。高校是开展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主阵地。首先,应该通过开设课程、讲座、主题宣传及心理辅导等方式开展网络素养和法律法规教育,帮助大学生熟悉网络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制度,强化他们自律慎独的意识,引导他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网络工具和网络信息。其次,通过校园网站、论坛、飞信和QQ等途径搭建多元的信息传播平台,主动占领网上道德教育阵地。特别要发挥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技术资源丰富、传输便捷、无时空限制的优势,针对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以正面、理性、轻松、活泼的方式教育引导,增进学生的认同,激发学生的兴趣和主动性,潜移默化地发挥教育的影响力。第三,要把网络道德教育与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及志愿者行动等紧密结合以来,帮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虚拟结合现实,践行真正的知行统一。 二是信息监管平台。通过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形成法律规范和道德自律相结合的管理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避免有违道德规范信息的蔓延。首先,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要积极研发有益于网络道德建设的技术平台和技术保障,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网络信息设置“过滤器”,对不良信息能进行屏蔽处理、追踪根源、打击消灭。其次,要强化网络信息立法,加快制订完善网络版权法、电子盗窃、数据滥用等行为的惩处规定、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处罚机制,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网络技术和纷繁复杂的网络行为,通过法律的威慑力促进网络道德的发展。第三,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强化正面引导。要善于在热门的网络论坛和信息空间中培养主流的“意见领袖”和网络管理员,便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掌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是家校互动平台。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离不开家庭教育的支持和配合。高校应该主动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借助网站、E-mail、家长QQ群等便捷手段,与家长保持定期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在校情况。特别是对逃课较多、网瘾严重等特殊学生,高校更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要求家长配合工作,共同促进学生的转变与成长。 作者:俞亚萍 强浩 单位:江苏理工学院校 常州大学轨道交通学院 网教毕业论文:高中教育网络信息论文 1网络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实践应用 在网络信息技术条件下,探究式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就是把网络信息技术作为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认知工具和情感激励工具,以探究为主的教学,从而实现网络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我校作为省级重点学校,已建成比较先进的校园网络,学校网站已颇有水准,百兆宽带接入。前年,我校各个教室都已经安装了电子白板教学设施,这对各学科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教学提供了很好的先决条件。结合我校实际,我对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探究式教学有以下几点认识: (1)处理好教师、学生、网络信息技术之间的关系。“师者,所以引路,开窍,促进也;学者,所以体验,探究,创新也。”教师要充分发挥“信息源”的作用,变教为导,对学生进行启发诱导,成为学生学习的“引路人”。学生要充分发挥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民主性、合作性,变学为思,变学为悟,在教师的引导下自己去研究问题,寻找答案。而网络信息技术则要作为学生进行探究学习的认知工具、辅助工具。 (2)创设生动的教学情境。结合学校实际,作为网络信息技术教师,在学科课堂教学中一定会运用到网络信息技术,所以我们每节课都是使用课件、学件进行教学,这样就改变了以往单一的教材形式,提高了课堂的表现力,拉近了课堂与生活的关系,同课件的生动展示相比,课本上的理论知识就更显枯燥,所谓"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这种生动的教学情境中,就弥补了学生由于实际体验不足,所造成的教材知识理解困难的局面,而且能更好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从而使课堂教学达到更好的效果。 (3)网络信息技术的优势。在课堂教学中,运用网络信息技术不仅是教学手段的改变,而且是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网络信息技术不再仅仅作为辅助工具,而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所提供的自主线索,多重交互,合作学习,资源共享等学习环境,把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调充分动起来,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2预习的好帮手 随着网络的普及,学生对知识的获取并不局限于粉笔、黑板、教材等传统教学工具,网络平台的运用会让学生收获更为丰富多彩。如:在语文学科教学中,教师安排下一节课宋词“声声慢”的预习任务,可以让学生通过网络去了解,作者的生平、人生际遇,以及此首词写作的年代背景等,这样,在教师授课时,学生就能更好的体会此首词的意境及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师生交流的好工具。在课下师生可以通过在线即时交流工具及时解疑答惑,合作学习,并共享资源。利用学件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在实践课中,教师可以制作学件让学生自学,学生在观看学件演示的过程中自己发现操作的重难点和易错点,并且总结经验,这样可以培养学生探索学习的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3不要让网络信息技术成为累赘 使用网络信息技术的目的就是能很好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培养兴趣,创设教学情境,而不能过多的依赖或侧重网络信息技术,从而导致课堂的教学重点有失偏颇。因此,我们要科学、合理地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并且依据教学内容对教学媒体进行优化组合,从而高效的完成我们的教学任务。 4总结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在当前教育环境下的重要任务是:探究如何把网络信息技术更好的融入到学科教学中去,如何更好的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这个辅助工具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师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只有把教师的教学方法和学生的学习方法以及当前的网络信息技术条件有机的统一起来,从而实现教学的全面优化,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学科教学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作者:郑祥华 单位:临清市第三高级中学 网教毕业论文:高校公共体育教学网络信息论文 1网络信息技术在高校公共体育教学中的运用 在高校公共体育篮球教学中,运用现代性的技术手段,可以培养学生学习篮球的兴趣,使学生对篮球动作的概念以及篮球相关的理论知识加深理解,提升教学的质量.教师借助于多媒体进行体育教学,多媒体的形式极为丰富,包括影像、图像、声音以及动画等,能够直接的体现篮球运动的特点,反映篮球动作的变化,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对学生产生视觉以及听觉的刺激,引导学生积极的拓展思维,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下,部分内容较为抽象,学生理解起来不容易,教师在讲解以及进行示范时,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借助于网络信息技术,就可以不断的丰富教学的手段,学生对教学内容理解较为清楚.应用多媒体教学,可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使学生集中注意力,学生的心境较为愉悦,能够迅速的进入到学习的状态,提升学生的素质. 2网络信息技术有助于高校公共体育篮球教学 2.1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对于公共体育篮球教学,教师需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兴趣能够产生强大的前进动力.在公共体育篮球教学中应用网络信息技术,画面生动,图像鲜明,动画丰富,音乐动听,学生能够迅速的进入学习的情境,体会到篮球的魅力.多媒体本身的功能就具有趣味性,基于此,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多媒体教学所提供的优势超过了普通的教学手段.运用多媒体教学,静态的教学内容由于多媒体教学的加入,变得具有动感,学生在一种愉悦的气氛中学习,对体育内容的学习兴趣更加浓厚.在进行第一节课时,教师可以给学生播放NBA篮球赛,向学生展示进球和比赛的过程.教师进行动作示范,并辅助语言指导,学生对篮球的认识更加深刻. 2.2形成学生的运动技能 在高校,公共体育篮球教学的主要任务是让学生学习关于篮球运动的技能,在此基础上,不断进行创新.学生要想形成动作,需要教师不断进行讲解示范,学生不断的进行练习,才可以感知到篮球技术的动作过程,教师进行知识的讲解以及动作的示范是学生学习动作的主要来源,根据网络信息技术,建立视听表象,促进学生形成运动技能.视听媒体能够提供多种信息,对时空的变化进行调节,反映事物的现象,体现事物的运动特征,相对于纯粹的视觉以及听觉媒体,网络信息技术手段体现出多方面的优点.根据教育心理学家的相关研究,在教学的过程中,调动学生的视觉以及听觉功能,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的效率,促进学生技能的发展,网络信息技术在形成学生的运动技能方面效果较为显著. 2.3对学生的错误动作进行纠正 学生在平常练习的过程中,经常出现错误,为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教师在进行示范时,需要指出错误的动作,并分析学生错误动作形成的原因.借助于网络信息技术,可以应用动画以及电影播放的慢动作、重新播放等手段,在上课的时候,让学生仔细观看,并和学生共同分析,提出问题,进而解决问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后,教师可以采用动静结合的方法,把抽象的知识化为形象.此外,教师可以将成功的影像资料进行剪切,进行辅助讲解,引导学生进行对比,学生头脑中会形成关于动作的观念,并产生付出实际行动的欲望.在实践的过程中,教师只要进行补充性的讲解或者是示范,就会产生比较理想的教学效果. 2.4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审美和欣赏能力 要想让学生真正的懂得篮球比赛,学生需要掌握篮球比赛的术语,学习篮球比赛的技术,并懂得篮球比赛的规则,学习的难度较大.对于大学生,学习的任务比较重,能够抽出时间欣赏篮球比赛的机会较少.要想提升学生的欣赏能力,必须引导学生观看比赛,认真的进行学习,知晓篮球运动的知识.在高校公共体育篮球教学中,借助于网络信息技术,给学生多放映篮球比赛,教师在旁边进行引导解释,学生能够提高篮球比赛的欣赏能力.当学生的欣赏水平得到提高后,学生就会下意识的模仿,学习相关的技术动作,并进行战术组合,同学之间通过演练,指出彼此的缺点,相互的学习,提高篮球运动的技能,提升篮球的运动水平,使学生形成竞争意识. 2.5传播篮球知识 在通常的情况下,教师受到专业内容的约束,在讲课的过程中,教师会选择自己较为擅长的内容,讲解较为精炼,当讲述的内容超过自己擅长的范围时,讲解就会比较生硬,动作的示范缺乏准确性,严重的影响到教学的效果.当教师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时,篮球理论的讲解可以借助下载等方式搜集详细的资料.然后,借助技术软件制作教学课件,在上课的时候,运用多媒体设备进行播放,学生在课堂上看到优美的动作时,学习的热情被充分的调动起来,教学效果明显的得到强化.此外,多媒体游戏软件也可以发挥辅助性教学的作用,此种手段基于竞赛的规则,可以对比赛的环境进行随意的设置,能够表现出篮球战术的配合.为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和篮球相关的知识,自觉的探究篮球的技术以及战术,学会欣赏高水准的篮球比赛,教师可以为学生创设网络平台,学生借助网络平台自主的下载课件或者是观看篮球视频,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结语 网络信息技术为高校的公共体育篮球教学增加活力,篮球教学的场景更加直观,学生对篮球的认识更加深刻,促进学生掌握篮球技术以及战术,了解篮球比赛的规则,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欣赏能力. 作者:董必凯 黄国新 单位: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教育系 崇左市江州区民族中学 网教毕业论文:新形势下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论文 一、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优势 1.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便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互动。在网络交往过程中,由于交往对象的社会角色都是虚拟的,因此交往对象可以毫无保留的直抒胸臆,保持一种相对平等的心态。这种方式使交往对象在毫无心理负担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表现真实的自己,以此达到更深层次的交流。 2.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了教育效率。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是单纯的依靠课堂教学,很大程度受到时空的限制,对一些新事物的解读、理解不能及时地传授给受教育者,影响了教育的效果。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产生,使教育内容从平面走向立体,从静态走向动态,从单一的课程教学转换为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 二、网络给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负面影响 1.网络不良信息产生的影响。根据网康互联网内容研究实验室长期对互联网信息的监控和研究,发现了大量充斥着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破坏信息安全等类别的不良网络信息。因此,在网络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作为一名思政教育工作者更应当意识到不良信息带来的危害,时刻绷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弦。通过对不良信息的梳理,可以将这些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的危害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网络诈骗,如钓鱼网站等,极大地威胁了公民的财产安全;二是黄色暴力的内容,有损网民的心理健康,影响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三是不真实的网络言论影响着民众的日常生活;四是网络上还充斥着一些违背公民道德伦理的信息。 2.网络的虚拟化导致网民道德的失衡。在网络虚拟的世界里,人们可以隐蔽在一个个虚拟的身份之后,随心所欲地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见解,而不拘泥于世俗和现实,甚至不承担任何责任。正因为网络的虚拟性,使得一部分人的道德责任感逐渐缺失,人们的道德水平受到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的约束越来越少,通常真正的约束来源于人们内在的道德约束,内在约束力不强的,很难抵制网络诱惑,甚至把一些违反法律,违法道德的网络活动看成一种炫耀自己高超计算机技术的方式。再加之,长期以来,人们在网络定位上一直倾向于价值定位,把网络当做可以追逐可观经济利益的增值机器,把其文化生存状态置于一种可有可无的境地,致使在网络世界中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意识形态支离破碎,对正确观念的认同日渐削弱,逐步造成网民的道德危机。 3.网络对教育工作者素质的挑战。传统思想教育模式通常都是课堂灌输,这种灌输方式使得传播方式是单向的,由教育者将信息传播给教育对象。这种方式对教育者来说,可以根据所有信息挑选适合的内容施教,而对于受教育者来说,可以避免与反动、落后信息的接触。这种方式要想理想的运行,必须依赖于受教育者对教育者无限的尊重与信任,在教育过程中依靠这种权威性的宣讲方式使思想政治教育顺利开展。然而,当网络进入普通家庭以后,这种传统思想教育模式靠一对一、一对多的面授方式被完全打破。由于网络具有共享性、平等性等特征,在海量的网络信息面前,教育对象具备双重身份,即信息的接受者和享用者、信息的生产者和传递者,教育的模式也由单向传播逐步转化为双向互动。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所采用的参观展览、报告会、座谈讨论和谈心等传统教育模式效率明显下降,从而降低了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的有效性。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对教育者的理论水平、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和教学语言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4.网络造成了人们现实情感的缺失。网络虽然开启了一扇与世界沟通更为便捷的大门,但是如果缺乏自律、过度沉溺的话,会让人们逐步产生现实情感的缺失,从而逃避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主要可以表现为以下三方面:第一,网络时代中,人们为追求快速便捷的生活方式,现实生活逐步被带入了虚拟网络世界,如目前人们购物更热衷于网络购物,甚至“谈情说爱”也喜欢先通过网络婚介平台进行交流。但是这种追求效率的生活方式也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如人们长期面对电脑,久而久之会产生人们对现实生活冷淡的倾向,从而导致无法适应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人际交往。第二,目前网络上大量的虚假信息让人真假难辨,人们为了防止被骗,很容易产生防范、多疑的心理,从而使坦诚交往的机会变少,安全感降低。 三、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背景下思政教育工作者的应对策略 1.要想处于信息的优势,把握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更新速度,必须要充分应用好网络这个平台。作为一名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敏锐的洞察力,坚持“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原则,及时学习和掌握新技术新方法,在工作中更好地应用网络资源,更快、更全面地了解信息,以多元化渠道开辟互动式交流。利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平台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和行为监督,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学会用网络语言、学生喜欢的方式进行教育引导,对负面新闻进行及时更正说明,对网络舆情要坚持“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处理”的原则。 2.思政教育工作者要根据学生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特征“因材施教”。如针对大一新生,应重点加强在如何适应新环境、与人相处方面下功夫,引导其解决在学习、生活方面的困惑,激发他们的学习动力,为今后的专业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针对大二、大三学生,他们已经基本上适应了大学阶段的学习和生活,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形成,进入了学习专业课的“黄金”时期。应当逐步在他们的自身定位和人生发展目标方面加以引导,同时,他们的人际交往也逐步变得复杂,应当重点加强恋爱交友、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引导教育。针对大四学生,应重点加强对学生就业问题、职业归属、企业忠诚度的引导,教育学生增强理性认识,认清自我,摆正心态,用平常的心态对待继续升造、就业问题。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平台上的网络留言板、主题专区中传播教育内容,将第一、第二课堂教育的重要观点发送给学生,帮助学生形成不断进取的思想意识,强化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素养,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效占领大学生的思想阵地。 3.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不断丰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应当处于一个动态过程中,要不断适应大学生日益丰富的网络生活,要使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不断丰富与大学生的网络生活实际相联系,即通过网络休闲娱乐、网络聊天、网络学习、网上办公等方式丰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作为一名思政教育工作者可以从以下方式进行探讨:第一,关注当前网民现实、虚拟生活存在的问题,把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将还未纳入教育内容范围同时又具有教育意义的内容增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范畴。引导大学生提高对网络的认识水平,提高其对不良信息的抵抗力和鉴别力,以及盲动的自我克制力,让他们逐步养成审慎判断、守法自律、自我防范、谨慎交友的网络行为方式与行为习惯。第二,根据人们关注的生活热点以及社会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网络思想政治的侧重点。作为高校教师,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更应当具备时代的敏锐感,主动适应新形势,主动利用当前网络带来的新机遇,重点关注、积极融入,站在学生的立场,以朋友的身份,加强与青年学生的沟通、交流。 作者:袁希 单位: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网教毕业论文:网络时代道德教育论文 一、社会虚拟化与道德榜样的污名化危机 网络社会的一个典型特征是虚拟化。互联网带来了人类社会信息感知的变化,即社会的虚拟化。网络能够创造出一种虚拟的环境,给人以一种真实的感受和体验,人们在虚拟与真实之间变得摇摆不定。“信息的即时性使虚拟事件本身即成为信息,其背后因素被遮蔽,人们不再被现实所掌控,而是根据虚拟的‘眼见为实’形成认知,并加以判断”。信息的爆炸提高了人类处理信息的难度,使人们对信息的掌控能力弱化,网络信息变得真假难辨。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道德榜样很容易被歪曲。比如雷锋和雷锋精神的污名化。2012年是雷锋牺牲50周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做出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因此全国各地各行业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广泛的学雷锋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思想理论界也积极响应,深入解读雷锋精神,有力推动了学雷锋活动的深入开展。然而,网络上同时也出现了不同言论,对雷锋和雷锋精神进行了否定。有的人质疑或否认雷锋其人其事的真实性,质疑:雷锋的照片是不是“摆拍”的?雷锋捡粪难道会论斤称?雷锋捐款从哪来的钱?有人肆意歪曲雷锋精神,还有人认为雷锋所谓的“共产主义的忠诚”,是一种“愚忠”,结论就是认为雷锋精神不值得学习和颂扬。这里面有一些是单纯的事实争论,但也不乏通过解构雷锋来制造议题、将雷锋污名化的倾向。将原本尽人皆知的民族道德榜样的雷锋,解构为虚构出来的假榜样假标杆,这对于青少年儿童的道德认知无疑是一个巨大冲击,对于道德教育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悲剧。 二、网络恶搞与德育经典的侵蚀危机 在今天的网络世界中,恶搞文化正愈演愈烈。所谓“恶搞文化”,又叫“KUSO”文化,非权威说法是由日本的游戏界传入台湾,成为台湾BBS上的一种特殊文化。据考证,KUSO是日本话,做动词用时,是指不够善良的恶搞,即往死里整的意思。“KUSO的早期形式只限于文字,而随着接受它的人日益增多,KUSO之风迅速蔓延开来,比如我们几乎天天都可收到的搞笑短信就是一种恶搞文化的外延派生品”。中国最早的网络恶搞对象是艺术精英们的所谓“大片”,恶搞者不满于这些大片中所蕴涵的“大”:耗资大、演员名气大、场面大、题材大、主题深刻等。于是,胡戈创作了一部网络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其内容重新剪辑了电影《无极》和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法治报道》栏目。对白经过重新改编,只有20分钟长,中间穿插无厘头的对白、滑稽的视频片段和搞笑另类的广告。在网络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下载率甚至远远高于电影《无极》本身。《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一片,在中国的互联网上掀起了恶搞文化的第一个高潮。眼下,网络恶搞文化方兴未艾。从“丹丹体”到“咆哮体”,从芙蓉姐姐到犀利哥、凤姐,通过文字、话语、图像以及视频等方式完成的恶搞文本,借助于新媒介空间得以迅速流行和传播,并且日益普遍化、日常化和大众化,“它们强烈地冲击、颠覆着固有的社会认知、道德意识和文化趣味”。 恶搞文化是一种独特的审美趣味和喜剧精神,它反映了人内心对于游戏精神的追求,对于“好玩”的追求,所以才会出现那么多的恶搞者,恶搞作品才会受到那么多人的追捧。但是,如果过度追求恶搞,则会变得恶搞泛滥。有的恶搞者甚至连国民教育的经典也不放过,中国的四大名著和主旋律影片,诸如《铁道游击队》、《闪闪的红星》,毫无例外地都中了“恶搞”的枪。作为中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富含道德教育意义。它通过一个个人物和故事,向读者们讲述着是非善恶的观念,本身就是一本生动有趣的道德教育教材。然而,《西游记》在网络上已经不止一次地遭到恶搞。一本改编的漫画《西游记》曾经在小学生中流行,内容相当另类:孙悟空穿的“虎皮裙”竟是迷你裙的前身;他偷吃的仙丹变成了壮阳药“伟哥”;玉皇大帝居然是爱使用望远镜的偷窥狂。这个漫画《西游记》完全颠覆了传统,虽然主人公没有变,但剧情和人物完全变了样。这种恶搞完全扭曲了学生对《西游记》的认知,自然也会影响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这已经引起了许多教育界人士的担忧。 三、读图时代与德育介质的文字边缘化危机 在网络时代,“读图”成为流行时尚,这里的图不仅仅是指图片,也包括视频和流媒体,因为视频就是快速播放的图片。现在走在大街上,不论男女老少,手捧一个iPad看视频的人大有人在,我们正在步入一个“读图时代”。读图时代正在悄悄地改变人们的阅读习性,带来的后果之一是重图轻文的阅读取向。有研究者指出,读图时代的读图隐忧是“图像对文字的‘霸权’,因此造成了对文字的挤压”。在读图时代,公众更沉醉于读图带来的快感,却冷落了文字阅读的爱好和乐趣。混入文字著作中的太多插图,将文字原有的叙事格局和逻辑搅乱,将文章的内在脉络打断,将读者的注意力从文字引向图像本身,最终破坏的是读者对文字进行沉思默想的感悟方式。文字阅读是一种“静观”,它允许读者不断地体验作品的形而上意义,允许读者反复停下来沉思,因而读者与对象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阅读的同时就保留了反思的可能性;看图像阅读则不同,观者完全沉浸于图像情境,看流媒体更是容不得片刻停留,它消弭了主体与对象之间的距离,换来的是片刻的、当下的快感,刻不容缓的读图过程拒绝了反思的可能性。有研究者对读图时代深表忧虑,认为读图是对“知”的一个障碍,它使人们丧失了对形而上学的兴趣,丧失了对理性的、对文化艺术以及对文字的兴趣,“它对一切复杂的、需要逻辑思维或形象思维的认知产生本能的排斥”。因此,“逻格斯与‘道’被弃置,附着在认知上的审美被剥离,‘真’与‘美’之间的联系被切断,余下的‘趣’便成为庸俗不堪的感官刺激”。虽然这种说法有些言过其实,但是中国的汉字与汉字文化,的确讲究文以载道,讲究文与道的融通。然而,文之不存,道将焉附?反观道德教育,翻开现在的小学思想品德教材,大量的图片充斥其中,占据了本就有限的大部分篇幅;德育课堂上,许多教师为了讲授的方便,也把大量的图片和视频嵌入自己的教学课件中;网络德育的网站,为了吸引青少年的注意力,当然更是大量使用色彩绚丽的图片和生动有趣的多媒体。可以说,在网络时代,道德教育也面临着一种文学式的介质危机,即图像战胜了文字,成为其主导性的阅读介质。 四、总结 当前,我国正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并将其提高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的高度,要将其贯穿于国民教育的全过程。网络德育在培育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上自然大有可为,然则必须正视并面对网络时代道德教育所面临的表征危机。通过全面呈现信息,告诉网民一个全面、真实的有血有肉有感情的榜样人物,使道德榜样的污名化自然消除;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禁绝网络恶搞对道德教育经典的侵蚀;通过探索双向甚至多向互动性强的德育途径,诸如德育聊天室、网络咨询室、德育BBS、德育QQ群等,鼓励青少年更多地使用文字与人交流,鼓励相互之间进行道德论辩,而不是把他们单向地抛入到图像的洪流。 作者:齐立旺 单位: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 网教毕业论文:研究生网络道德教育论文 一、网络道德的概念及研究生网络道德行为现状分析 (一)注重保护个人隐私,网络安全意识较强。调查发现,仅有15.03%的研究生愿意与他人共享信息,自我保护意识较强,希望能够通过网络最大化地获取有用的信息内容,但同时不愿意个人的身份隐私被暴露,也不愿与他人共享自己已有的网络资源。 (二)具有较强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对网络信息的复杂性有很清醒的认识,对反动、淫秽信息有较强的辨识能力和抵御能力,遇到不法信息时不会主动进行散布、传播,但也不会主动举报。据调查,仅有32.33%的研究生表示会主动举报网络不良信息。 (三)对网络道德的相关法规政策内容了解得不够,引用网络资料文献时标注不够规范。尽管当前研究生能够自觉地抵御网络中的不良信息,但对网络法规的相关细节了解仍然不够,在遇到实际问题时难免会做出错误的判断。另外,在进行网络文献查阅时,很多人缺乏自律性,16.84%的研究生表示有过将间接参考文献改为直接参考文献的行为,没有严格遵守引用标准,养成正确的标注习惯。 二、研究生网络道德教育对策探讨 (一)开设研究生网络道德教育相关课程 既然研究生的生活、学习已离不开网络,我们就必须顺应信息时代的要求,不能采用粗暴、强制的手段来压制、反对。应当为研究生开设相关的网络道德教育课,要让学生了解网络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世界,要懂得保护他人权益,尊重知识产权,在共享信息资料的同时,杜绝学术抄袭、剽窃行为,自觉摒弃网络上的不良信息,不主动传播反动、淫秽图片等等。这些内容都可以通过研究生网络道德教育课程进行传授,并且90%以上的被调查对象表示有必要开设并且愿意选修网络道德教育的相关课程。因此,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条件为学生开设网络法规政策、伦理道德等方面的相关课程,提高学生的网络规范意识。 (二)从技术源头抓起,推动技术创新 网络道德教育的有效开展离不开网络技术的支持,网络技术滞后势必影响网络道德的实效性。面对良莠不齐的网络信息,仅靠人自身的道德修养去约束是远远不够的,一定的技术约束也是帮助道德完善的必要手段,任何主权国家都应该有义务和能力对外来信息进行审查与控制。我们要从源头抓起,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来开发防火墙软件和网络监控程序,对丰富的网络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过滤、甄选,防止反动、消极等不良信息的传播、蔓延,净化网络环境。同时,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创建多媒体教学平台,提升网站内容的丰富性和优质性,增强教育方式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彻底改变教育模式传统、教育方法陈旧、网站内容泛化、网络功能单一等状况。各高校及相关单位“堵”与“疏”双管齐下,加大网络技术创新和研发的力度,定能为网络道德教育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 当前,研究生群体对现有的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内容和方法都有了更高的要求,如何丰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感染力是摆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应努力将传统德育与网络德育结合起来,将课堂说教与具体服务结合起来,针对研究生年龄大,自主性强,知识水平高等实际特点,采用微博、微信、网络图片、电子邮件、在线答疑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在加强针对性的基础上,努力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确保研究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实际效果。 (四)加强网络德育专业队伍的建设 研究生网络道德教育工作者是研究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实施者,在当前的大背景下,各高校要尽快打造出一支知识结构合理、网络技术过硬、政治素质高的网络德育专业队伍。首先,作为一名合格的研究生网络德育工作者,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水平和素养,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有针对性、有感染力、有影响力地开展工作,增强网络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其次,网络德育工作者还应具有较高的网络技术水平和多媒体应用水平,这样有利于在工作中创新网络平台,优化网络服务质量,及时发现网络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改进。另外,高校的网络德育工作者还应当熟悉网络语言,这样在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时可以迅速减少距离感、增加亲和力,第一时间掌握学生的心理动向,使网络德育工作的开展更加细致深入。 (五)制度建设是关键 科学、健全的制度体系是高校网络德育有序开展的有力保障。当前,网络环境复杂多变,研究生网络道德自律性差,网络管理制度仍不够完善。高校德育工作者应做到“两手抓”,“一手抓深入细致的德育工作,一手抓严格有效的制度规范,两者的契合是实现研究生健康成长目标的关键所在”。各高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德育相关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订出符合研究生实际需要及符合网络环境的工作管理制度,以确保网络德育真正有章可循、落到实处。 作者:贾玥 张林芝 张万敏 单位:沈阳药科大学 网教毕业论文:高校网络教学特征及师德构建策略 本文作者:赵玉言 单位:青岛科技大学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 网络时代高校教育教学呈现出的新特点 一支粉笔、一块黑板写春秋,一本教案、三尺讲台显身手。这是传统教学方式的典型写照。这种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方式,虽然有利于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有利于教师对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和控制,但却忽略了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创造性及其教学的互动性,且教育内容单调,教学手段单一,教学质量不稳定,甚至由于教学条件的限制,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单一的教学方式也是当时最基本的教学方式。而在网络时代,这种传统的教学方式不再是高校教学的唯一方式,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许多新的现代教学方式的广泛应用,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远程教育等多样性教学方式在现代高校教育教学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教学方式一改过去那种单一性和呆板性,而呈现出明显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传统的教学方式,基本上是一种“传递—接受”的教学模式。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和学生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教师掌控着教育教学的话语权,学生被当作灌输的对象,片面接受教师的教育,被动消化和理解教师的教学内容,学生和教师很少或者根本互动不起来。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根本改变了教师掌控教育教学资源的状况,网络所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不仅使学生和教师能够平等地共享,而且无论是在数量方面还是质量方面,很大程度上都能和教师的讲授相媲美,甚至超越课堂面对面方式的讲授内容。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在一定程度上不再是教育教学资源的垄断者,在教育教学知识的传授上,师生之间表现出越来越强的平等性。同时,网络时代背景下的教学模式也使得学生能更好地通过网络技术去获取相关学科知识和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不仅改变了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讲授模式,也大大增强了学生质疑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因而在现代教学中日益增强了师生的平等性和互动性。 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受地理隔阻、语言障碍和科技手段落后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文化发展,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独立性和封闭性的特点。而网络的发展,从根本上打破了文化教育的国度障碍、地域限制、时空隔阻和校域界限。BBS和博客等网络技术,为教师和学生自由发表言论、阐述不同的学术见解、表达内心的不同想法等,都提供了一个宽阔的平台,并使得平时很难出现的匿名言论也找到了生存的空间。网络的这种开放性,使言论开放和自由争论等形式逐步成为师生利益表达的常态和推动学术前进的强劲动力。网络技术的发展,虽然给人类社会和高校教育教学的发展带来了巨大进步,但互联网并不是人人道德高尚的“理想国”,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常常使部分参与者以不道德的手段损害网民利益,如一些暴力、色情、欺诈、恶搞等网络内容,严重影响着高校教育教学的健康发展。特别是网络信息的世界化,更增加了高校教育教学的风险性。据统计,到2010年底,全球网民数量已达20.8亿,如果再加上52.8亿手机用户,几乎整个世界都已联网。[2]而目前在国际互联网上,英语信息则占全部流量信息的95%。鉴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进入互联网就进入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文化的万花筒。正如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所说,“当今世界正面临着第一文化的威胁”,这是一种“新形式的殖民主义”。对此,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说:“世界已越来越远离依靠暴力和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的人手中,他们使用手中控制的网络控制权、信息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优势,达到控制和征服世界的目的。”由此可见,在网络时代高校教育教学也面临着不可轻视的风险性。在这种情况下,加强高校师德建设显得格外迫切和意义重大。 网络视域下高校师德层面上出现的新问题 师德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内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在当今网络日益发达和网络技术普遍应用的情况下,高校师德的内涵也应有相应的丰富和发展,呈现出与传统师德迥异的特点。与此同时,伴随着高校教育教学在网络视域下呈现出的新特点、新情况,高校师德层面上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随着社会上腐败问题的蔓延,在高校这块净土上也滋长了腐败的土壤,出现了许多腐败问题。其中,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学术腐败现象,已成为限制高校自身发展、制约高校师德建设和影响学科水平提高的一大毒瘤。客观地说,学术腐败问题早已有之,并不是网络催生的,但却在网络的推动下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期刊、报纸乃至硕士和博士论文,都融入了网络世界,登上网络平台。由于网络资源的共享性,浏览者在学术期刊网上随便输入一个关键词,便可搜出一系列相关的学术论文。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学术态度浮躁、学术能力有限、学术行为不端的教师,面对科研的压力,秉承“天下文章一大抄”的观点,利用网络提供的便利条件,很方便地就能搜索到自己研究课题所需要的学术界现有的系统研究成果,然后简单拼凑出自己的论文。有些教师则热衷于名利,为了晋升职称、提升级别、提高职位、获得荣誉等,而不惜下载拼凑科研成果,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利用手中拥有的钱和权换取金光灿烂的学术光环;或者出卖自己辛苦奋斗的学术成果,以获得满足自己野心膨胀的利益需要。更有甚者,直接通过网络寻找“”,或者通过网络端口买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成果来充数。可见,在愈演愈烈的学术腐败中,网络似乎成了催化剂,使得学术腐败更加便利,更加隐蔽,更容易逃脱监管,成为人们不得不认真审视高校教师在职业道德遵守和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个新的突出问题。 正如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两面性一样,网络也不例外。网络是一个开放的大平台,无论教师还是学生都可以自由地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言论。教师和学生的网络言论,既有善意的建议和争鸣等,但也有恶意的诽谤、攻击、丑化和别有用心等。而对于教师这一群体而言,其为人师表的性质决定了他在行使这种网络自由时,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予以更加冷静的思考,赋予更加理智的行为。实际上,在网络技术发展的背景下,大多数教师能够科学地应对网络言论自由发表和传播的新情况,并能够因势利导、科学利用这一网络特点,充分调动学生的言论积极性。但是,仍有部分教师由于教育理念落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抓住负面的东西不放,视网络如猛虎,极力压制学生在网络上自由发表言论等,这或许是目前师生关系紧张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另外,由于部分教师安于现状,习惯了过去的教育教学方式,对新的网络教育不大适应,又疏于甚至不愿意再去学习,结果使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与网络科技的发展相去甚远,其教育教学水平的落差越来越大。更有甚者,少数教师则把自己平时的一些不满意情绪和不顺心的心情,利用网络发泄出来,在网络上发表了一些不当言论,造成了很坏的影响。#p#分页标题#e# 当今网络年代,网络已成为一个最大的调换平台,对人们的生活和整个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重要。近年来,网络广告铺天盖地,令人眼花缭乱,各种类型的名人代言互联网渐成火爆之势,网络营销硝烟四起、大显身手。特别是博客问世以来,更带动起一波又一波网络媒体热点事件。各行各业的风流人物把此当成了逐鹿的原野、温暖的小屋、互动的平台、表态的话筒和心灵的记录等,从而演绎出一个个网络神话和网络故事。这种问题集中体现在个别所谓的“明星学者”身上,这种人利用自身的教授、博导等学术光环以及其他一系列头衔而带来的在所处领域的强势地位和影响力,做客网络聊天室、出席各类名目的会议等,无原则地为强势集团代言,为某些利益集团公关,并谋取私人利益。而且这种人在学术研究方面处心积虑组织圈子,形成某个领域的垄断地位,并积极维护这种垄断地位,压制甚至边缘化持不同学术观点的学者,压制圈子外的学者的声音等,这些也极大地抑制了学术上的百家争鸣,延缓了学术前进的步伐。 网络视域下高校师德建设的着力点 长期以来,在高校师德建设问题上,存在着一种理想化、片面化和绝对化的倾向。或者认为,只要跻身教师行列、从事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就会自然而然地变得高尚起来,变得自律起来;或者想当然地认为,只要是教师就会自觉自愿地接受师德规范的约束。其实不然,教师也是普通人,教师的师德也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后天形成的,他们的品性也是需要教育、养成和约束的。因此,要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必须强化师德教育,全面落实师德规范要求。2005年1月13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对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高校师德水平,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以下简称《规范》),这对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加强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实际上,《规范》是推动高校师德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要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必须把学习贯彻《规范》作为加强高校师德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抓好《规范》的学习宣传。要将学习师德规范纳入教师培训计划,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师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并根据《规范》要求制订或修订本校师德规范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校外兼职兼薪规范等配套政策措施,将师德规范要求落实到教师日常管理之中。同时,要积极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规范》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规范》的倡导性要求和禁行性规定,要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环境,激励广大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树立高校教师良好职业形象,将教师权益保障与责任义务要求相结合,科学引导和规范教师言行,使师德规范成为广大教师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引导广大教师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这就要求教师对本职工作,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有一种强烈的使命感。中华民族历来有“敬业乐业”、“忠于职守”的传统。在当今网络视域的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应该结合实际要求,发扬中华民族敬业的优良传统,大力提倡爱岗敬业、公而忘私、无私奉献、教书育人的职业精神。俗话说:“学无止境”,教师的任务是“传道、授业、解惑”,其责任极其重大。教育者必须先受教育。教师要把“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做好,不仅要有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而且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要想给学生一杯水,老师要有一桶水”,形象地反映了人们对教师知识存量的期望,也体现了传统教育的教师知识观。然而,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发展,近年来人类知识系统发生了重要变化,知识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数量越来越多,知识传播的途径越来越多,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再也不能从量上满足于“一桶水”的现状,而应该从质上不断更新“一桶水”,使其永远保持优质的“纯净水”状态。这就需要教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的确,在网络视域的新形势下,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学习化社会已成为新的教育理念。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的师德建设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是不是一个学习型教师和能否做到为人师表。这就要求教师在两方面下功夫:一是牢固树立终身学习观念。目前,世界在变化,形势在发展,高等教育实践在深入,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新思想、新知识,是高校教师能否提高师德水平和完成教书育人任务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我们必须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把建设学习型高校教师队伍作为师德建设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切实做到为人师表。常言道:“教师无小节,处处是楷模”。学校是学生的栖身与学习之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身作则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也是力量之所在。教师工作是直接教育人的特殊职业,不仅向学生传授文化知识,而且要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塑造年青一代美好的心灵。教师的思想品德和世界观通过具体的教学教育工作影响学生,从而造就出掌握一定文化、具备一定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的社会成员,其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成长影响极大。因此,教师必须为人师表,必须把言教与身教结合起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引领社会风尚。教师务必时时处处用高尚的师德标准和要求对照自己、检点自己、修正自己、提高自己,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事,教师必须首先带头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做的事,教师必须带头不做,以自己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做到为人师表,才能教书育人,才能使教师的言教发挥更大的作用,才能使学生从教师的形象中感受到所学的可信,才能促成学生的言行统一。#p#分页标题#e# 加强师德建设,高校教师不仅要树立终身学习观念,还应该善于学习,端正教风,严谨治学,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教风是教师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修养、知识水平、文化水准、精神面貌等的综合表现,是教师德与才的统一。教风是教师队伍素质的优秀,是学校品牌和校风的象征。教师的教风不仅表现在课堂教学及各项教学活动中,表现在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等方面,还表现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目前,在网络视域的新形势下,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抵制学术腐败则是教师教风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的条件下,有的教师学风浮躁,治学不够严谨,急功近利,个别教师甚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的职业声誉。这是高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教师的学术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是教师职业的支撑点,对于教师从教至关重要。师德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之一就是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科学研究能力和其他教育水平,提高教师在其所处领域的专业素质,使之能够适应“传道、授业、解惑”的需要,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在网络视域的新形势下,一系列学术腐败事件的曝光,使神圣的学术境地蒙上一层黑色的浓雾。面对规则严重缺失的现状,学术界呼唤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的声音越来越高。目前来看,通过师德建设的开展,来促进教师遵守学术道德,并以此为契机,带动相关规则的制定和道德的强化,弥补学术道德层面上的缺陷和不足,重拾学术诚信,是最现实的途径之一。而学术道德的规范和学术诚信的重构又必将对诚信校园的建设起到巨大的示范和促进作用。因此,加强师德建设,抵制学术腐败,教师必须严守职业道德规范,端正学风,端正治学精神、治学态度、治学原则,从严执教,严谨治学;必须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必须诚实守信,力戒浮躁,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切实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必须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必须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师德是衡量一个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当前,我国高校尚无健全、统一的师德建设评价体系,存在着许多不规范性,以致在师德考核、教学评估、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学术带头人的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的资格晋升等诸多方面,缺乏统一的考核办法,造成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业务工作不相往来的现象,使得教师道德修养方面的要求不能很好地渗透到教书育人的实际工作中去。加之,实际考核过程中又缺乏细化的考核指标,致使人们往往把考核视作例行公事,甚至形成“轮流坐庄”的评优局面。由于考核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现象,因此考核的导向作用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有时还产生负面效应。[3]特别是对网络技术中出现的师德新问题,缺乏充分的了解,并在认识上存在着很多误区,还没有上升到师德的高度予以足够的认识和重视。因此,加强师德建设,必须严格考核管理,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评价、年度考核、聘任(聘用)、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和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同时,注意改进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将《规范》作为师德考核的基本要求,结合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和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全面评价师德表现。另外,在网络视域下,应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资源,建立健全教师师德考核的电子档案,畅通意见反映和处理机制。实际上,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性质,既决定了师德在其职业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也决定了教师在师德的遵循情况和层次上的非隐私性,教师的师德应该置于公众的视野之内。为此,在网络技术语境下,建立健全教师师德电子档案,公开教师师德状况,这在法理上是不存在障碍的,在技术上是比较便利的,在使用上也是有利于对师德状况进行监督的。而网络资源的大容量性和低成本性,也可以使无纸化的电子档案详细地记录教师从教开始到退休整个执业过程中师德的遵循情况。网络技术的开放性也可以使用户在许可的权限范围内,方便地查询到想要了解的教师的师德状况,并对教师的师德状况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等。另外,目前高校BBS的火爆和电子邮件的广泛应用,既颠覆了人们传统的面对面的意见反映机制,也为在网络技术背景下拓宽言论渠道、建立新的网络沟通途径、健全意见反映和处理机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手段。所以,在网络视域的新形势下,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建立新的对话机制是必然的趋势和选择。通过建立BBS等网络交流平台及其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机制,使学生在对师德的评价、监督以及校园建设的其他事务上有一定的发言权,并及时地处理和反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等情况,更好地完善学生管理工作。同时,这对于教育理念相对落后,尤其是抱残守缺、限制网络言论自由、谈网色变的老师来说,通过开放和宽容的心态平等地和学生交流来完善自己的职业行为,也是网络技术背景下师德建设的必要环节。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和约束,是必须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世上再好的东西,如果没有规范和约束,都只不过是一纸空文。所以,在师德建设问题上,我们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将一些“软性”要求变为“刚性”约束,这是高校师德建设的必由之路。但是,从对传统师德的运行与监管上来看,虽然多数高校成立了师德建设的领导组织,明确了师德建设的内容,但缺乏细化的师德行为规范,并且多数还仅仅停留在书面和文字上,很少落实,还没有形成很好的监督管理机制,特别是对于网络技术背景下师德建设的新问题、新困境更鲜有规范进行界定和规制,致使高校师德建设只讲教育引导,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教育与监督管理脱节。因此,在网络视域的新形势下,师德制度建设的着力点应集中于两点:一是要加强师德行为规范方面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而具体的师德规范要求,明确告知教师应该怎么做,做什么;二是要加强师德约束规则方面的建设,提出显明而严格的师德约束条文,明确告诫教师不应该做什么,做了怎么办。 近年来,随着《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印发,关于高校师德行为规范方面的制度建设正在逐步完善之中,目前的着重点是要加强师德行为规范方面的制度建设。各校都应该紧密结合本校实际,制订贯彻实施《规范》的工作方案,提出落实的具体措施,精心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在当今网络视域的新形势下,尤其应致力构建一个科学有效的师德建设工作监督评估体系,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对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要予以重点培养、表彰奖励;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督促整改,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师德表现失范的教师,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将师德教师放在“阳光”照射的范围之内,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利用开放的平台进行广泛监督和及时反馈,自觉接受组织、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群众的监督,以确保师德建设的成效。#p#分页标题#e# 网教毕业论文:网络化电化教学活动思路 本文作者:王铁兵 目前,全区职工学技术热潮已如星火燎原,点燃全区各个企业。使各企业在转机制、抓管理、促营销等方面有了新的经验,创造出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产品附加值高的群众性经济技术成果,全区实现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200多项,创经济效益2000万元,为属地企业培育出一批技术拔尖人才,为突破限制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探索出一条可行之路。 对这些“创争”活动,长春市总工会以职工电化教育方式,及时跟踪,深入报导,总结经验,积累了大量的鲜活事例,表现了一个时代的风采。然而,“创争”活动中的“电化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第一,资源分散。在全国范围内,还需要整合资源,使省市地工会散在的、静态的电化教育事例,成为全国共享的、可资比较、借鉴的鲜活素材,为全国职工学习成才构筑更宽广、更立体的平台。 第二,仍停留于传统的思维教育模式。说到底这还是在因袭传统媒体的平面语汇,只是用“电”媒介替换了“纸”媒介,把现代视觉化、动态化的电化语汇退化为传统的平面化。比如:开辟专栏、刊登笔记、评比考核、报道座谈、表彰奖励等传统思维和表现技法。这种时代与意识的错位,是因为尽管我们的电化教育技术是现代动态的,但使用者却仍然滞留于传统的平面思维。 为深入开展“创争”活动,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各级工会的电化教育必须与现代科技带来的现代意识同步,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远程教育网络,必须通过整合、提升、挖潜,发挥其最大效能,以期形成广大职工的终身教育平台。 因此,各级工会的电化教育者首先应该明确:“创争”活动是新世纪全面提升、构建人的素质的历史性契机。其次,“电化”不是将传统的文字平面表述,简单地转化为电和影的平面表述。而必需确立非线性的、现代动态的、高度视觉化的思维和表现方式,即由静态的平面表述到动态的视觉化表述。 构建网络时代电化教育信息平台新时期电化教育的视觉化、现代动态化,集中体现在职工远程教育网络信息平台的建立。企业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更喜欢,并擅长利用远程教育网络信息平台获得更多更丰富的教育资源为己所用,提高自己的技能,从而达到与青年人在现代、动态、视觉化的电教平台进行形象化的互动对话目的。毋庸质疑,网络是现代社会高速、高效的信息传播工具,只有充分发挥其优势和效能,才能最快、最充分地占有信息,运用信息,才能通过互动,实现人与人之间的高效沟通,这样的交流、对话才是平等的、立体的、开放的、富于生气的,才会赢得青年,赢得当下与未来。 据了解:目前在全国城市工会中,利用网络开展大规模的远程电化教育活动不多。即便部分地区开展了这样的活动,也由于单打一,无法形成话语的权威。就职工电化教育的整体而言,职工远程教育网络信息平台不应该是一时一事,彼此隔绝的独立体,它本身就应该是一个系统,是一个上下贯通、横向衔接,不断完善的大“网络”。这就要求各级工会电教系统必须有大局观,资源共享,而不是让鲜活的资源自生自灭。从而形成从全总到省、市地方工会、基层工会全面链接的职工远程电化教育“大网络”。 简言之,只有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科学的方法,建立全国的,具有现代动态视觉化思维的职工远程电化教育“大网络”,各级工会的服务才能产生“超加和性”,才能拥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效益最大化,才能掌握话语主动权,真正拥有权威性,才能不断开创“创争”活动的新局面。 网教毕业论文:大学生互联网安全教学分析 本文作者:杨建强 李学锋 单位:襄樊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于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目前国内各大高校普遍存在如下问题[2]:对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认识滞后.21世纪是信息的时代,为了适应社会需求,各个高校纷纷开设计算机基础课程及信息系统应用相关课程,但各高校对目前的信息安全威胁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认识严重不足,部分高校认为信息安全教育可有可无,他们未能深刻理解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与高素质人才培养的关系,对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认识严重滞后.缺乏对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重视.很少有高校将大学生的信息安全教育纳入到大学生的培养体系和教学日程之中.尽管目前各高校普遍开设了计算机基础课程,该课程中或多或少有一些信息安全的内容,但其多半强调信息安全理论而缺少实用安全技能的介绍,因此对培养大学生信息安全意识及安全操作技能作用有限.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方法不得当.首先,高校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其次,信息安全教育措施及方法不得当,教学内容跟不上信息发展速度,引导性和实用性不强.最后,信息安全教育不够系统和规范,在法律规范、道德伦理、技术保障、安全意识培养方面存在不足之处,没有形成完整体系. 加强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一些思考 针对上述问题,国内一些学者纷纷提出自己的看法,给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比如通过“六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内容、统一时间、统一教师、统一考评,把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使其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利用多种教育形式开展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信息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应包括法律规范、伦理道德和防范技术等三个方面[2];建立健全高校信息安全教育的运行机制,开设专门的信息安全教育课程[3];把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纳入到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体系中,把信息安全教育作为每个大学生的必修课程等等[1].这些观点或建议都很有道理,具有启发性,不过其中许多观点并不现实,比如开设专门的信息安全教育必修课程.当前国内各高校大学生要学习的课程已经很多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已经很重了,如果专门针对信息安全教育单独开设新的必修课程,显然很难实现.另外,虽然许多学者都提到了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但国内还没有哪个学者给出较合理的、具体的内容,尤其是信息安全技术方面的内容.总之,目前我国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还处于探索阶段.下面我们从教育内容、教育途径等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大学信息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就教学内容而言,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大致可分为信息安全基本知识及实用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和伦理道德三个部分[3].信息安全基本知识、实用安全技术教育. 信息安全基本知识包括密码技术、数字签名、身份验证、访问控制、防火墙、入侵检测、灾难恢复、恶意软件、网络入侵等.实用安全技术包括上述理论知识的实际应用,比如Windows系统中的加密文件系统EFS、NTFS权限设置、常用的安全策略设置、账户安全、系统还原/备份、安全中心,以及PGP加密、典型恶意软件的防范技术、常见的网络中的欺骗及防范措施等.对于基本知识部分只需讲清楚基本概念及工作原理即可,不要涉及太深入的专业知识.这一部分是信息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它主要培养学生识别信息安全威胁、规避信息安全风险的能力,以及提高学生基本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计算机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教育.如同现实世界里一样,在互联网络中也需要遵守法律法规.我国的法律及有关互联网的规定、条例为维护网络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如《国家安全法》、《宪法》等法律对公民在有关信息活动中涉及国家安全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直接约束计算机安全和互联网安全的行为;其他如《电子出版物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对信息内容、信息安全技术及信息安全产品的授权审批作了相关规定;刑法修订案补充了有关计算机犯罪的相关条款[4].教学中可以以这些法律、法规、条例为主要内容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使大学生明确计算机犯罪所要承担的责任,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从而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矫正网上行为,同时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网络伦理道德教育.法律的强制和技术的屏障对于威胁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总是有一定的局限性、滞后性,因此网络伦理道德教育也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为信息安全构筑一道道德屏障.一些西方国家的高等学校已将“网络道德教育”纳入教育课程,如美国杜克大学就为学生开设了“伦理学和国际互联网络”的课程. 我国在这方面也已经作了有益的尝试,比如2001年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等联合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它标志着我国青少年有了较为完备的网络行为道德规范.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途径在计算机基础课程中把信息安全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并注重信息安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知识的介绍.如前所述,单独开设新的信息安全必修课程并不现实.不过,目前各个高校都开设了计算机基础课程,该课程目前普遍增加了对信息安全知识的介绍.因此,借助计算机基础教育来加强的信息安全教育就成了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重要途径.在目前许多高校的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中,信息安全并不是重点内容.要加强大学生的信息安全教育,就必须使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中的信息安全部分成为课程的重点.其具体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即信息安全基本知识教育,计算机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对于信息安全基本知识部分,要注重信息安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知识的介绍,包括密码技术、数字签名、身份验证、访问控制、防火墙、入侵检测、灾难恢复、恶意软件等.而对于计算机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网络伦理道德教育,重点要让学生明白在网络上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以及计算机犯罪的后果.这两部分的内容相对要少一些.开设全校性的信息安全选修课程,课程以实用安全技术为主,同时加强信息安全道德伦理和法律法规教育.大学生在计算机基础课程中初步了解了信息安全基本知识之后,必需依靠实用的安全技术、具体的安全事例来加强对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事实上,也只有这样信息安全选修课程才会受到大学生们的欢迎,从而提高大学生的信息安全意识,实现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目的.信息安全选修课的内容要侧重于实用的安全技术,尤其当前流行的技术.比如Windows系统中账户安全、NTFS权限设置、EFS和磁盘加密、系统还原和备份、常用的安全策略设置、Internet内容分级设置及安全级别设置,以及PGP加密软件的使用、典型恶意软件的防范技术、U盘病毒的手工清除、典型的网络入侵技术、常见的网络中的欺骗及防范措施等.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向学生分析和演示各类近期发生的信息安全威胁,讲解和分析目前信息系统主要应用领域面临的各类信息安全陷阱以及各类典型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计算机犯罪行为,促使他们吸取各类信息安全教训,使他们养成良好信息安全思维方式和日常操作习惯.#p#分页标题#e# 在目前的思想政治课程中融入计算机法律法规、伦理道德的教学内容.比如在《法律基础》课程中增加相关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章节,在《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中融入信息安全道德修养的教学内容[5].与信息安全选修课相比,这里可能比较缺少具体实例的演示.充分运用高校其他教育资源,积极开展信息安全意识教育.通过开展信息安全学术研讨会、信息安全知识竞赛、信息安全知识讲座等多样化的教育形式,促使大学生主动学习信息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信息安全意识.通过校报、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全方位的进行信息安全知识、计算机法律法规及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在信息安全选修课中采用无教材的教学模式如果信息安全选修课以实用安全技术为主要教学内容,那么,采用无教材的教学模式更加符合计算机安全技术快速发展的特点.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与之相应的信息安全技术也是如此.比如,随着操作系统体系结构的变化,传统的计算机病毒现在几乎消失了,而蠕虫、木马成了目前危害计算机安全的主角.现在人们经常谈到的病毒实际上是蠕虫、木马或者流氓软件,它们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病毒,工作原理已有很大的不同.另外,新的危害网络安全的技术也出现了,比如网页钓鱼、跨站脚本攻击技术以及专门针对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的恶意软件和入侵技术.除了入侵方式和恶意软件在发生变化,防范网络入侵和恶意软件的安全技术也在不断更新.比如微软从Windows2000开始增加了EFS,以方便用户加密文件,保护个人隐私;从WindowsXP开始内置防火墙,以防范来自网络的入侵;从WindowsVista开始增加了用户账户控制UAC和BitLocker,前者用以防止恶意软件和间谍软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对计算机进行更改,后者用于对整个驱动器加密(此项功能在最新的Windows7中又有新的改进).所以,在信息安全选修课中采用无教材的教学模式是恰当的. 当然,这里的“无教材教学”,并非真正不要教材,而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遵循学科的原理,抓住课程的重点和难点,根据课程内容的难易程度和相关性,打破已有教材或讲义的原有次序,去掉陈旧的知识,增加最新的技术,突出知识的系统性、先进性和实用性[6].在教学中弱化传统教学手段,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图书馆引导学生自己获取知识.对于信息安全选修课来说,系统性要求任课教师对信息安全的基本原理和安全机制非常熟悉,对课程内容了如指掌,在撇开教材的情况下,引导学生通过网络查找相关资料,促使他们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独立的思考和钻研,对重要的实践内容进行尝试和实验.先进性要求任课教师不断关注计算机及信息安全的前沿知识和最新发展动向,引导学生从网络资源中学习,不断吐故纳新.实用性,就是要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在信息安全选修课中实施无教材教学的教学模式,应该把网络教学作为重要的教学手段,把网络教学和传统教学等同看待,有时甚至比传统教学更重要.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吸取最新信息安全技术成果,充实教学内容.要有针对性地给出一些目前正在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引导学生去探知真相,搞清楚事件中涉及的工作原理和机制,明确哪些行为触犯了法律,哪些行为不符合道德规范.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学生交流学习成果,把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归纳,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引导学生自己解决.课程考核的时候,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不定考试范围,不考死记硬背的题目.在信息安全选修课中注重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信息安全教育绝不能仅仅局限于理论知识的传授,必须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给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使他们掌握实际动手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信息安全选修课中有一些实践内容可以在学生个人机或计算机基础实验室里进行,但有些实践内容需要特定的软件或硬件配置,比如跨站脚本攻击和DDos网络入侵攻击,这是普通个人计算机和计算机基础实验室所不具备的.这部分实践内容需要专门的实验室,可以在计算机基础或计算机专业实验室的基础上,建立信息安全实验室.信息安全实验室应以网络环境为基础,对外连接因特网,内部设置几个相对独立的网络群,安装一些常见的信息安全系统和设备,根据普遍存在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现象,组成模拟信息安全实验环境. 结语 互联网络正在改变着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维模式,影响着他们的世界观.加强信息安全教育,能够保证高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免受网上不良信息的侵害,避免学生本身违法犯罪的发生,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保障.目前国内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还处于探索阶段,文章探讨了信息安全教育的内容、教育的途径以及教学模式等,为国内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 网教毕业论文:物联网时代下中职计算机教学论文 引言 在物联网时代即将到来的今天,信息技术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之中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且在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专业的教学中,教学也越加的趋于实践化、信息化及网络化,在人才需求不断提高的同时,教学资源及师资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提高。在这种物联网的大背景之下,中等职业学习计算机专业必将迎来巨大的发展前景,但就目前来说,中等职业学校的计算机教学状况还并不能够满足社会对计算机类人才的需求,所以说,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专业的改善与发展已经迫在眉睫。 一、物联网的定义及其特点 物联网就是指通过各种信息传感设备,实时的去采集任何需要互动、监控以及连接的物体或过程等一些人们所能够利用的信息,并且其能够去与互联网进行结合,形成一个即时便捷的信息传递渠道。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够去形成一个人与物体或物体与物体的信息交流渠道,使得人们能够更好地去对物体进行控制及管理。物联网本身就能够通过识别技术、智能感知与普适计算等通信感知技术,去广泛的应用于互联网的应用之中,所以说物联网也被誉为信息产业中继计算机与互联网之后的第三次发展浪潮。物联网相对于互联网来说,物联网具有着相当鲜明的特点。首先来说,物联网就是各类感知及宿舍实际运用。在互联网上,诸多的感知器都会与网络链接,这样一来传感器就能够作为信息源去收集网络或传感器存在之地的各种信息,使主机能够实时的去获得各种各样的所需信息,并且信息还能够随着时间同步的去使信息得到更新。其次来说,物联网还能够算做是一个互联网之上的网络。其所运用的技术以及其优秀所在都能够算作是互联网的一部分,并且物联网物体与人或物体的信息传递都是通过互联网的网络来得以实现的。在物联网之中,物联网的信息传递都是需要网络来完成的,然而由于信息量的庞大,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性与准确性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所以物联网也必须要去适应各种的网络协议及异构网络。在最后,物联网其实就是一个能够去提供不被任何场景所限制的,能够在随意的时间内提供与人们进行自由地互动与交流,物联网通过与互联网的融合,将信息的传递变得更加的快速,将对物体的管理变得更加的便捷,这样一来,人们将会最为直接的去感受到物联网所带来的更加便捷的工作与生活,为人们开辟了一条通往智能生活的必由之路。 二、物联网在计算机发展中的意义 随着物联网的不断发展,物联网的应用将会遍布人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如工业生产的安全、公共场所的治安、环境的监控、智能家居以及信息化交通等诸多领域,涉及了生活的各方各面。比如以GPS车载位置传感装置为基础的城市智能化交通系统,是有利于统一化调配的安全平台,为用户在导航、避免交通阻塞以及安全出行等方面提供了切实的便利,完成了对远距离资源的高效率的及时指挥、管理。新一代的物联网技术还将会运用到各个行业中,就例如去将传感器安装到如:大桥、水坝、楼房、铁路、道路、供水、供电、及供气系统中,将传感器所获取的信息通过物联网与互联网的整合去传递到整个网络之中,去对所获取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及运用,并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及研究,从而更好的去对所检测的设备及设施进行管理及控制,使得人们更好的去达到精密及动态的管理中的生产及生活,使人们的生活更加的安全便捷,并且能够更好的去改善人与自然间的关系,然而想要达到这种高度,就必须要拥有一个功能相当强大的中心计算机,使得计算机能够去对物联网的信息进行收集、整合、分析、研究、控制及管理,进而这种假设就能够得以实现。就目前来说,在我国网络已经得到了大面积的覆盖,无线网络更是无所不在,网络是物联网所形成的必不可少的一个条件,一些安装在各种物体上的传感器都需要通过网络来使得信息向外传递出去,一些情况下信息只能够去通过无线网络去进行传递。随着时代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对于物联网中亿万物品所产生的信息能够去得到更好的分析及管理,使得物联网对亿万物品的管理变得可能,相信物联网的不断发展,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的便捷与乐趣。 三、物联网时代下中职计算机教学的发展策略 在物联网时代到来的今天,中职计算机教学也必须要进行改革与发展。下面,就是一些在物联网时代下中职计算机教学的发展策略:首先,我们要去调整计算机专业的专业结构及课程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必须要紧随时代潮流,了解物联网对人才需求的特点,去建立健全的培养体系,注重实践课程及新兴技术课程的培养,让学生们所学的知识能够紧随时代步伐,充分的达到物联网时代对人才的需求。其次,我们还要建立优秀的师资力量。物联网时代的到来,就需要计算机专业的教师们能够跟随时代的进步步伐,去培养新时代的人才,所以我们要去加强计算机专业的师资力量,以求计算机的教学能够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的改革创新。最后,还要去建立一个完善的培训基地。在计算机的教学之中实践是相当重要的一个方面,因为计算机都是在实践之中才能够去更好地掌握的,想要使得实践教学能够更好地去进行,就必须要有一个完善的培训基地,能够让同学们得到足够的实践经验,从而去更好的面对物联网时代的到来。 作者:王进军 顾鹏 单位:郑州轻工业学院 郑州市卫生学校 网教毕业论文:案例教学网页设计论文 一、传统网页设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案例教学模式的内涵及特点 1、传统网页设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计算机网页设计课程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操作性等特点,若想制作效果良好的网页,需要具备文字版面处理、动画制作及图像处理等相关知识。设计计算机网页时,通常使用Flash、Firework和Dreamweaver三种网页设计软件。现阶段,很多技术学校依然采用传统的网页设计教学模式,即利用实践和理论的方式组织教学过程,具体地说,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实施章节教学,若知识点不同,则会分两次进行理论和实验教学,这就导致学生无法灵活运用所学知识,一味的照搬课本内容,不会融会贯通和相互联系,以致无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及能力。传统教学模式虽然同样重视实践教学,而其实际教学效果常常达不到预期目标,这主要是因为学生在熟练掌握网页制作技术及技巧的情况下,未能有效掌控网站、图片制作和内容排版编排的规划和布局造成的。 2、案例教学模式的内涵 所谓的案例教学模式,是指学生熟练掌握基础部分相关知识辨别、知识分析及知识理解的前提下,教师精心设计教学案例,进而为学生展示课程内容,同时,根据课程大纲和教学目标的教学内容和要求,指引学生通过教学案例的有效运用,分析、讨论相关知识,并以独立思考和团队合作有机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析,促使学生进一步辨别和分析所学知识,进而提高其解决问题的能力。除此以外,教师还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协调沟通能力、工作作风以及管理理念。 3、案例教学模式的特点 我们认为,案例教学方式的实施基础是实例,实际的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利用形象、生动的教学案例,有效激发学生学习网页设计课程的兴趣,并在网页制作的学习中贯穿教学案例中的相关知识点,进而使学生在学好相关知识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自身的问题解决能力。教师在整个案例教学过程中,始终充当着激励者和设计者的重要角色,以促使学生积极参与案例讨论。 二、案例教学的具体实施方法 一般情况下,案例教学的教学方式多种多样、不断变化,因而只有高度重视各教学流程,才能有效实施案例教学,进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我们认为,案例教学流程包括教学案例的设计、组织学生讨论教学案例、总结和实现教学案例三部分,具体实施过程为: 1、教学案例的设计 通常来讲,有效实施案例教学的前提和基础是设计教学案例,因而教师一定要按照教学规划和教学要求,充分准备授课内容,并讨论教学案例的相关理论和技能,同时还要分析案例教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此外,设计教学案例时还应注意:第一,确保教学案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即保证设计的教学案例符合教材及现实案例的相关要求,以便学生更好的理解;第二,确保教学案例具有较强的典型性,也就是说,教学案例可以涵盖大部分课程知识点;第三,确保教学案例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具体地说,设计的教学案例之间应具有前后贯穿的关系,并按照由易及难的顺序进行排列;第四,确保教学案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这就要求教师根据学生实际的接收能力选择或设计教学案例。另外,学生还要在分析教学案例的基础上,不断思考和探索其实际应用,并有效、及时的促使教学案例理论知识逐渐转变为实践应用,进而实现理论结合实践的教学目标,同时不断拓宽学生的视野。例如,网页设计教学过程中,教师可让学生根据实际题目设计求职网站,因而学生需要结合网页制作的相关知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相关的求职素材,进而独立设计求职网站,这不仅激发了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兴趣,还提高了其实践动手能力。 2、组织学生讨论教学案例 实际上,组织学生讨论教学案例的目的在于分析分体,进而提出合理、有效的办法和思路。每个学生实现同一教学案例方法以及分析结果各不相同,虽然部分学生能找到容易、简单的实现方法,却无法充分理解;部分学生虽然找到了容易理解的实现方法,其实现过程却非常复杂。所以,教师应有效指导学生果断删除不重要的案例细节,同时寻找教学案例的结构与理论知识之间的联系。此外,讨论教学案例的优秀是学生和教师共同努力,进而将教学案例的理论知识和教学内容有机相连,这就要求教师充分发挥引导者的作用,并为学生创造自由、和谐的讨论氛围,同时让学生成为教学案例讨论的主角。一般来讲,案例教学模式着重强调教师教学过程中的交往情境,而学生在这一情境中,也能主动参与到学习及互动交流活动中,进而反复学习。与传统教学模式不同是,案例教学抛弃了教师为主的旧观念,将学生作为教学主体,且不强迫学生进行记忆,只要求其积极思考提出的相关问题,并反复训练,从而达到提高学生解决及分析问题的能力,最终实现培养学生积极动手能力的教育目标。例如,计算机网页设计案例教学中,教师应根据实际教学内容选择合理、有效的教学方式,如介绍网页制作工具时,由于学生对其比较陌生,因而教师可通过讨论案例实施教学活动。 3、总结和实现教学案例 学生结束教学案例讨论后,教师应恰当评价讨论结果,以便去除错误观点。同时,教师还要分析、讲解教学案例分析的相关技巧及知识技能,进而在学生通过计算机进行操作时,根据课堂讨论内容具体实现教学案例,以利于学生牢固掌握相关知识点。 三、案例教学在计算机网页设计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1、营造轻松、和谐的学习氛围 计算机网页设计的案例教学中,教师应注重为学生营造活跃、融洽的学习氛围,促使学生在心理上产生安全、自由的感觉,进而激发其敢做、敢说的勇气。此外,教师在计算机网页设计的案例教学中,始终扮演着指导者和组织者的重要角色。所以,学生要独自完成整个案例教学过程,且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表现出的极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直接影响着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2、提高教师素质,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 若想保证计算机网页设计案例教学顺利进行,需要教师具备知识渊博、经验丰富的特点,这也是教师为学生传递经验和知识的基本条件。因此,教师必须要不断的学习,以便为学生提供丰富的信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教师的影响力和威信,进而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除此以外,教师还应全面、多角度的爱护和关心学生,同时融入学生中间,以便更好的感受和体会其内心世界,进而在做好教师的同时,努力成为学生的朋友。 3、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体系,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 一般来讲,学生学习必备、认识事物和适应环境的基本条件是认知结构,且其学习过程是不断平衡同化和顺应机能的过程,也是不断构建认知结构的过程。因此,教师若在教学过程中引入相关背景知识和展示新知识点,都要密切结合教学大纲。此外,教师选择教学案例时,应保证案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且能充分反映教学大纲中的相关知识点。例如,为网页页面进行布局时,可通过表格、框架和层的方式进行,如为食品网站做简图时:为确定网页的主色调,应将背景图片插在第一层中;为给网页增添活力和生机,可将flash动画插在第二层中;将精美食品插在第三层中;为体现饮食文化,可在第四层中搭配相关歌曲;为增强网页的立体感,可在第五层中添加浮动物体。此外,教师应先鼓励学生使用表格布局解决相关问题,尔后引出层的内涵,进而逐步解决问题,直至完成学习任务。 四、结语 由上可知,有效实施计算机网页设计案例教学,不仅能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还能使学生熟练掌握相关理论知识,且这种教学方法改变了学生的被动地位,使其成为课堂教学的主体。此外,案例教学法还能有效优化课堂教学,以提高网页设计课程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进而培养高素质的网页设计专业人才。 作者:马松 单位:鞍山市信息工程学校 网教毕业论文:思政教学网络环境论文 1网络环境下高职思政教育的机遇与挑战 1.1机遇 网络环境为教师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进入信息化时代,自我学习和自我教育也就是“学会学习”已经逐渐成为这个时代对人才的最基本要求。网络时代的出现不仅加快了知识的更新速度,同时其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特点也为教师的“学会学习”提供了保障。教师可通过网络环境提供的便利,检索和选取自己所需要的学习内容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同时,网络环境信息来源的广泛性和及时性也为教师教学案例的选取提供了最鲜活的、不可或缺的教学资源。提高了思政教学的实效性。高职作为高等教育教学的一部分,教学手段大多死板乏味,而高职思政教育又属于枯燥的理论,因此单一的、“以课本教材为主”的教学形式的利用就会造成学生学习积极性的降低,教学效果难以得到提高。而将思政教学引入网络环境,真正通过多媒体等技术手段的运用,使枯燥晦涩的教学内容变得简单易懂,寓教于乐,真正摆脱传统单一的教学形式,保证了教学的实效性。增加了沟通机制,开放了教学环境。网络教学是依据多媒体在虚拟环境中进行的教学。其实施过程不再受限于固定的时间、地点和人群。而虚拟世界间的交流大多都是匿名的,淡化了师生之间的身份和地位。学生通过利用网络环境的隐蔽性,更能敞开心扉发表自身观念和见解,使师生之间的情感碰撞得更加真实。同时,作为学习的主体,网络环境下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安排,自行选择授课时间、形式、内容以及教师。 1.2挑战 教师“导向”功能被弱化。教师的“导向”功能具体来说就是对学生精神的感召、知识的浇灌以及灵魂的震动等。但由于网络虚拟环境的交流不是人与人面对面的交流,久而久之师生之间真情实感的交流就减少了,教师的“导向”作用也就逐渐被淡化。同时,网络的开放性也让一切信息的获取变得轻而易举,教师的传道、授业、解惑功能逐渐减弱,甚至还处于教师向学生学习的网络知识的尴尬境地。教师的传统权威地位受到了严重冲击。教学环境被污染。网络环境凭借自身资源的丰富性成为了人们接受信息、感知世界的信息来源渠道之一。但是,网络资源的丰富性以及网络环境的开放性也决定了学生在获取有用信息的同时必然会接触到一些非法的黑色信息或者不良的黄色信息。这些垃圾信息的产生将会对还未形成完整价值观念的青少年形成思想和心灵上的勿扰,误导其行为,使之偏离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这又会对高职思政教学的导向构成挑战。 2网络教学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原则 2.1可行性原则 可行性是能否实施辅助教学的关键,它又由学生是否拥有电脑、学校教学设备是否完善等多方面因素决定。因此,在进行可行性分析时,其内容必须包含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 2.2辅助性原则 是指通过发挥网络的辅助功能,更好的为思政教学服务。其服务体现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两方面。首先,网络资源的共享丰富了教学内容;其次,运用多媒体教学大大提高了思政教学的教学效率。 2.3趣味性原则 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是一种通过对视频、声音、文字等元素的运用,将教学内容形象生动展示出来的、有别于传统刻板教学模式的教学方法。相比于传统课堂,它具备了一定的趣味性。 2.4可控性原则 利用网络进辅助行教学,必须要保证能对其进行有效控制。而网络的虚拟性决定了它的难控性,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要全方位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保证自身“导向”作用的实施。 3网络环境下高职思政教学的路径选择 3.1构建职教新干线教学手段 职教新干线教学手段属于一种全新的面向所有学生构建的教学体系。在这个系统中,学生位于主体地位,一切教学活动的开展都以学生的变化情况为出发点。因此也决定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加强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学生动态,才能适时进行教学调整。同时,教师在这个系统中要扮演保护者角色。教师要在网络环境内对网络资源进行筛选,权衡利弊,屏蔽不良信息。真正通过网络环境的美化,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 3.2模块化教学手段 模块化教学手段是指对教学内容进行模块划分和学习,具有简单、快速的特点。模块化网络教学手段不仅使教学更具针对性,教学内容更加完整,同时它更全程记录了学生的思想变化和学习状况,保证了教学活动开展的顺利性。在具体操作中,一方面,教师可将思政教学内容按思想动态、政治事件等进行模块划分,帮助学生更好地查询需要的各类资源;一方面,教师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教学空间,让学生根据学号进行身份验证,访问相关教学资源。对于强行进入的访客,可使用强制性手段进行处理,从而保证空间的安全性。 3.3充分利用先进的交流手段和交流平台 随着网络技术手段的蔓延,社交网络已经逐渐成为了大学生等年轻一代最主要的交流平台。微信、微博、QQ等社交软件逐渐代替了短信、电话的沟通功能。因此,教师应该抓住这一特点,通过创建讨论组,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这种不受限的交流平台还可以保证学生随时寻求教师的帮助,提升学生与教师的交流力度。同时,交流的内容,可扩展到对实事热点的讨论分析,保证思政教学的实效性。 4结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网络因素也逐渐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高职思政教育也不例外,网络因素的介入也加大了高职思政教育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我们要学会用辩证的眼光看待网络环境,在利用网络资源时,真正做到:树立网络化教育意识,自觉抵御网络中的负面信息;通过教学手段和方法的创新,充分利用网络为教学带来的益处,不断促进自身的发展。 作者:牛倩 单位: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网教毕业论文:法学案例教学法网络环境论文 一、网络环境与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整合优势 1.网络适用的课堂化,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对于传统的讲授式教学而言,教师站在讲台上向学生讲解书本理论知识,这种形式相对枯燥、刻板。虽然这种教学方式也可以穿插案例教学法,但由于缺乏网络的支持,信息相对闭塞,表现形式单一,与普及的网络社会相脱节。对于在网络发达的时代成长起来的大学生而言,利用网络来学习成为他们乐于接受的方式,区别于传统的讲授式教学,将网络以教学的方式适用于课堂,用贴近学生生活的方式提高学生参与教学的主动性。在网络环境下实施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学生的学习不仅局限于课本的知识,也可以在网络上搜寻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更可以借助于身边的存储设备和网络工具发表自己的看法。网络的大环境给学生提供了激发和投入兴趣的平台,进一步的有利于完成案例教学法的教学任务。 2.网络资源的多样化,有利于教学案例的精选 法学案例教学法的优秀在于案例的选择。要选择出典型的、适合所授知识的案例需要大量的案例储备。掌握大量的教学案例对教师来说具有一定难度,但在具有多样网络资源的今天,这种条件变得不再那么苛刻。法学教师在准备案例的时候有多种途径可以选择。如可以登录专业的法学案例网站查找,可以登录一些搜索网站搜索近期发生的热点案件的视频,还可以下载央视的《今日说法》、《经济与法》栏目的一些案件的视频,教师对这些案例进行筛选、剪辑等。同时,法学教师选择的案例不应仅仅局限于讲述并演绎案件事实的视频,还可以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完整的庭审实录。庭审实录视频同样可以根据教师和学生的分析来重现案件发生过程,观看这样的视频学生更能对案件当事人的感受身临其境,与此同时,他们学到的不只严谨的法学理论知识,还有生活中的待人原则和处事方法。 3.网络手段的丰富化,有利于提高教学活动的效率 在没有网络环境的前提下,在法学课堂上实施案例教学法,受制于课堂时间和学生人数,学生能够参与课堂讨论的人数极其有限,参与度不高又极大的影响了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效果。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尽管很多高校法学专业课堂上有过百的学生,但教师和学生可以通过在网络论坛或QQ或MSN上互动交流,这种交流不仅表现为教师与学生一对一的交流,也可以是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数十人之间的交流,学生甚至可以在课堂上通过发手机微信的方式向教师发表自己对案例的看法。这种网络带来的教学手段的丰富,延展了教学时间和空间,大大提高了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有效性,提高了教学活动的效率。 二、网络环境下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原则 1.网络案例与理论知识紧密结合原则 网络案例与理论知识紧密结合原则是指教师在网络上精选课堂上授课所需要的案例时,应注意紧密结合需要学生掌握的理论知识。网络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存在于这个平台上的案例会受到很多人的关注,这其中包括媒体、大众以及法学专业人员,而每一方都会给出自己对该案例的评价,这些观点可能不包含对理论知识的传达而只是单纯依个人喜好谈感觉,仅代表个人,甚至传达不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也可能对相同案例的评价并不侧重于法律的认知,而是侧重于对整个社会公众道德及社会人际交往秩序的理解。作为教师在选取案例的时候应对案例做综合的把握,应有的放矢,侧重于选择表达对某一法学知识的不同观点的案例,以期开拓学生的理论知识眼界,从而让选取的案例更符合教学的需要,给学生正确的学习与生活的导向。 2.教师与学生平等互动原则 教师与学生平等互动原则是指在实施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教师应放弃平时讲解理论时居高临下的姿态,参与到学生的讨论中来,与学生平等交流。案例教学法实施的效果如何,其中很重要的部分在于教师引导作用的发挥。这就要求教师与学生应有互动,为保证互动过程的顺利进行,教师应与学生平等互动。这种平等的态度和理念甚至影响学生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在实施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重视教师和学生之间平等的地位,具体表现为学生能够摆脱学习者所处的弱势心理定位,勇于阐明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作为发挥引导作用的教师需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发言权,降低对学生对理论把握水准的心理预期,给学生以充分肯定,只有这样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才可以自由讨论甚至展开激烈的辩论。最终使得学生的各种观点、理由及论据能得到充分表述,达到对案例所反映出的相关问题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和深刻,进而对所学知识有了更为准确、全面的理解,达到案例教学法的教学目的。3.案例典型性与创新性并重原则案例的典型性是指近期发生的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具有启发性和疑难性,给学生留有较大思维空间并且能够涵盖了所授知识点。这种典型案例对于学生来说,往往在课前已经通过媒体、网络等各种渠道了解,在教师采纳这种案例的时候,学生会有很浓厚的兴趣积极投入课堂教学。并且由于典型案例的真实性、启发性和疑难性,更可以使学生将书本知识和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培养学生思考的深度和广度。在此基础上,对教师而言,典型案例可以很好的提高教学效果,从而达到传业授道解惑的目的。创新性原则指的是教师在法学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法时,必须坚持求异思维。这个原则要求教师在实施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时候,应放弃一贯的在分析案例的最后得出既定的统一的答案的做法。应允许和引导学生去质疑既定的答案,从既定答案中找出争议点,就争议点发表自己的观点,鼓励用不同观点去分析案例,鼓励学生克服既有的在学习其他学科过程中存在的思维定式,不局限于所学知识,从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法学专业人才。 三、网络环境下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步骤 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大背景下,高校培养的法学人才应是实用型、创新型人才,为了这个目标的达成,我们作为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应该在教育理念、教学手段以及教学方法上做出相应调整。案例教学法作为法学教学中必不可少且举足轻重的教学方法,应切合时代需要做出相应改进,笔者认为,在网络环境下实施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步骤如下: 1.课前准备阶段 第一,教师的备课。教师的备课主要分三个步骤,一是要熟练的掌握所授内容,这不仅包括对教材理论的把握,还包括对所授内容相关知识点以及相关学科知识点的了解。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很好的应对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保证案例教学的顺利进行。二是选取典型案例。选好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的首要条件。案例是教学的主线,它是学生获得认知的载体,案例要有事物发展的过程描述,有简单的故事情节。因此在网络环境下,选择网络视频案例为佳。它能够很直观的展现案例的发展过程,也有关键的细节表现,相比较文字更为精准。三是通过一定方式使学生观看案例。在选取网络视频案例的前提下,教师只需要在论坛、QQ群、电子邮箱等任一联系方式上留下该视频的网络地址,通知学生在课前去观看即可。第二,学生的预习。在这个环节,学生应按照老师的提示,通过网络寻找到其的案例和推荐的配套资料以及按照“导引”线索可以找到的自选信息,并充分通览和透彻分析相关的案例材料,尽可能补充自己欠缺的且与案例有关的理论知识,准确把握案例材料中的关键信息点。 2.课堂讨论阶段 在网络环境下,课堂讨论阶段可以分为配备了多媒体设备、能够链接上网的现实课堂和虚拟的网络化课堂。第一,对于现实课堂而言,由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不论班级人数多少,都应该分组讨论。首先,教师提出问题,设定讨论时间。其次,学生开始讨论,教师在课堂上巡回参与到小组的讨论中,及时了解学生的讨论情况,与学生进行对话。最后,在设定时间结束后,由每组派代表综合该小组的讨论结果发表意见。第二,对于虚拟课堂来说,由教师选择一个网络平台如校园论坛,确定一段时间,在几天也可以是半个月等短期内,可以组织学生分组,也可以不分组,鼓励学生就案例所展现的内容畅所欲言。教师主要负责答疑解惑,对学生发表的意见进行点评,与学生及时互动,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与教师交流。 3.课后总结阶段 第一,课堂讨论结束后,利用剩余的课堂时间由学生汇报讨论结果。可以派学生代表其小组做综合性发言,传达小组成员共同的观点。同时对于愿意发表自己个人意见的同学,应给机会允许并鼓励其做单独发言,针对这些发言,教师应做适当点评。在汇报结果的过程中,教师应对学生多做肯定,激励学生能够更好的参与下次案例教学过程。第二,对于因时间所限不能当场做总结的或者在虚拟网络课堂讨论的情况下,鼓励学生撰写总结报告,对案例做出自己的分析。总结报告应先表述基本案情,再列出该案所引发的思考或问题,最后用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出自己的思考结果或是问题答案。第三,对于少数有独到见解且有兴趣深入研究的学生,鼓励其充分利用校图书馆或网络图书馆查找资料,利用资料帮助自己的观点向纵深方向拓展,理清思路,指导其就自己的观点撰写相对专业的学术论文,最后引导其在相关的法学学术刊物上发表,最终增强学生学习法学的信心和研习法学理论的能力。 4.期末考核阶段 对于考试科目,传统的期末考核手段为试卷成绩和平时成绩的结合。笔者所在的院校坚持试卷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的方式来定学生该科目的期末总成绩。笔者认为,在实施了案例教学法的前提下,应将学生在案例教学课堂中的表现作为认定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这些依据来源于学生在网络上的发言、撰写的总结报告等,力求考核的结果公平并能体现学生的实际能力。对于考查科目即不需要进行闭卷考试的科目来说,应结合学生在具体的某一次案例教学课堂上的表现和总结报告作为该科目的最终成绩依据。对学生的期末成绩评定参考学生在案例教学课堂上的表现,一方面,重视学生在课堂上的客观表现,这些客观表现又可以在网络留言以及书面的总结报告中得到印证,因此能够帮助教师力争做到对学生评定成绩的客观公正;另一方面,促使学生重视法学案例教学课堂的参与,督促学生课前充分准备、课中积极参与、课后认真总结,以此全力发挥法学案例教学法的重要作用,更深入的达到培养学生法学专业能力的目标。 作者:李伶俐 单位:信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网教毕业论文:外语教师专业发展网络教育论文 一、网络教育叙事与高校青年外语教师专业发展的关系 (一)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戴炜栋、王雪梅(2011)提出,现代信息化环境赋予了外语教师专业发展新的内涵,包括教师信息与通信素养、网络元评价能力以及网络教育叙事研究能力。从宏观来看,教师信息与通信素养(InformationandCommunicationTechnology,ICT)和媒介素养已经成为了新内涵和高要求。就微观而言,网络教育叙事研究能力对高校教师专业发展提出了新挑战。随着微博、微信、微课、慕课(MOOC)等网络新名词的出现,学习者似乎不用中规中矩地坐在教室就可以听课,可以获得知识,于是学习习惯趋于碎片化、泛在化,随时随地拿起手机、平板等便携上网设备,短暂的时间内就能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和知识,文秋芳教授称这种泛在化的学习方式为4A学习(Anyone,Any-time,Anywhere,Anydevice)。在颠覆传统的学习模式变革之下,高校青年外语教师更应该借助网络,利用叙事研究方法,通过描述和记录个体教育生活,搜集和讲述教育故事,在解构和重构教育叙事材料过程中对个体行为和经验进行分析和解释,以超脱故事本身,获得隐含在故事中的教育规律和价值,最终促进自身专业发展。 (二)可行性和优势 首先,高校青年外语教师相对年轻,因专业特点经常接受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熏陶,多有出国接受教育或进修的经历,因此网络媒介素养较高,网络媒体使用频繁,多媒体操作能力强,更易于借用网络媒介帮助教学和科研,这是他们的自身优势,也为他们进修网络叙事研究奠定了基础。其次,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无线wifi等的快速普及,使得网络教育叙事较之传统的教育叙事有其独特的优势。传统的教育叙事研究往往是教师通过纸和笔记录下有关的校园生活和教育教学事件及其反思,花费时间较长,易受时空限制,局限在个人经验中难以共享和互评,且随着量的增多,难以管理和查阅。而高校外语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已非常繁重,尤其是大学英语教师,普遍反映每周平均课时可达16节,忙碌的工作生活往往会让他们疲于奔命,很难有时间静下来专门撰写教育故事,等到终于抽出空来,留在脑海中的教学问题和冲突细节又寻不到踪迹,而有了网络,教师则可以摆脱时空限制,及时记录(或录制)现场文本,即时,即时更新,具有强大的云存储功能,可以时间为轴自动归档,便于查阅,更容易交流和分享,相互促进。 (三)提倡基于微视频的网络教育叙事研究 目前,网络教育叙事研究主要通过文字方式进行记录。张仙、黎加厚(2004)总结了基于网络博客教育叙事的特点:开放型、共享型、动态型、发展型、展示型。笔者认为,教师研究者们可以借助影音方式来记录,通过微视频等方式直接录制现场“文本”。在高像素手机等便捷设备普及之下,微视频相比文字记录而言,更加快捷、直观、真实且生动地反映当时当地的教学细节、思维变化等过程。学术界对叙事当中的教育故事虚实问题有过很多讨论,例如刘良华(2007)认为,叙事研究并不拒绝虚构的叙事,也没有必要否认虚构的叙事。而鲍道宏(2007)则强调教育叙事研究不宜虚构教育之事。笔者以为,文学叙事适用的虚构手法不能否认教育叙事研究“求真”的态度,所以视频录制的方式避免了叙述者在文字符号转码过程中偏离了研究对象的第一本意,主观歪曲也好,客观误解也罢,都不同程度地造成一定的“失真”,而视频录制则尽最大可能避免这种不必要的“失真”。因此,微视频应该作为一种更为有效的网络教育叙事手段被研究者们广泛使用。好莱坞生化大片里经常有这样一幕:一位生物学家用视频录制自己试验进程,汇报试验数据、重大调整、研究突破等,这个过程就是客观、理性的记录和分析,以备后续跟踪研究。只是在网络教育叙事研究环境中,镜头里的叙事者不是生物学家,而是描述教育故事、试图掌握教育价值和规律的教师科研者,研究对象不是某种新型药物对大猩猩智力提升的影响,而是通过对教育问题和冲突的描述、分析和解释,得出对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成果的促进效果。视频录制的客观性、真实性、科学性对一门系统且严谨的科学研究而言,效果是不言而喻的。 (四)有助于构建生态化的教学研究网络环境 教师叙事研究对象可以是教师自己本人,也可以是其他教师,还可以是你的学生。例如某教师对一位年轻教师或者教学经验丰富老教师教学行为的叙事研究,抑或是对某一种类型学生学习特点的叙事研究,抑或是针对新入职青年教师在科研意识觉醒、科研理论和方法掌握、科研成长和进步质变过程的研究。简言之,一切与教师教育、教学、科研、专业成长有关的故事、反思、评价都可以作为网络教育叙事研究的内容。而教师、学生、同行、教与学、教学与科研共同构成了一个多元、复杂的共同体。教师、学生、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建立网络教育叙事平台,试图构建一个和谐的网络授课、信息共享、经验交流、网络叙事教学反思、师生互评、同行互评与指导的生态网络环境。包括教学科研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教学科研专业领域创新平台、教学科研专业成长交流平台。 (五)局限性 首先,高校青年外语教师教育理论储备不足。高校青年教师立足于高等学校教育环境中,而高等教育学也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不同于普通教育学,研究方法和范式还需要教育学者们的不断探索,高校青年外语教师更要注意弥补高等教育学理论基础,用于指导教学和科研实践。其次,高校青年外语教师应系统学习教育叙事研究理论。从发现教学问题、检索前人教学研究成果、设计研究方案、执行和调整方案、收集分析数据到撰写叙事研究报告,这是一个教师本人亲身参与的完整过程。虽然叙事研究注重个人经验和参与,但绝不等于日常教学活动的流水账,需要系统严谨的理论指导。苗洪霞、徐瑞(2007)指出,叙事研究的理论基础是厚重的,研究视野是宽阔的。后现代哲学、现象学、解释学、文学叙事理论、现代知识论、人类学、社会学、语言学理论为叙事研究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近年来,高校教师招聘往往注重高学历,而忽略了教育教学和科研理论方面的储备,青年外语教师往往学历较高,语言专业知识基础牢固,但是教育教学科研理论不足,需要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主动培养和加强教育叙事研究方面的理论素养和指导。例如补充年代学方法和理论,因为叙事的基本因素就是以时间为线索追踪丰满的教育故事,这必然涉及年代学的分析方法和思路。又如学习多种叙事结构,掌握如何对原始故事(现场文本)进行编码和转录,使其再现(retell-ing)。关于叙事结构,可以借鉴目前比较权威的基本叙事结构,一种是Creswell(2002)提出的组织故事元素成为问题解决的叙事结构,将故事所包含的基本要素分解为:背景、人物、活动、问题和解答五个方面;另一种是Clandinin与Connelly(2003)提出的三维空间叙事结构:相互作用、连续性和情境。限于篇幅,笔者不在此赘述。另外,要特别注意教育叙事和教育叙事研究的区别。既是研究,就要体现其科学性。目前教育叙事研究的困境在于,教师(研究者们)由于缺乏叙事研究理论指导,容易将叙事流于形式,变成了单纯的记流水账,这不是叙事研究,仅止于叙事而已。教育叙事研究固然离不开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讲述,但是在叙事过程中更应该记录研究者和研究对象的思维变化过程,并对这些过程做出分析、解释和评价,企图找到理论依据,发现教育规律和价值。卜玉华(2003)在纵观西方教育学领域的叙事研究之后指出,“在叙事研究中,研究者必须以对话者、倾听者的身份同时与三种声音(至少)进行交流:叙事者的声音(包括录音带或文本作者的声音)、理论框架(为解释提供概念和思考的工具)以及对解释与阅读的反思性批判(即对材料所作结论的自我评价与反思)”,笔者以为这是进行教育叙事研究的基本要求。所以教育叙事的本质是教师的反思,没有反思、没有总结和评价,即使视频制作再精彩,教育故事描述得再丰满,也很难从根本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结语 本文结合教师专业发展、教育叙事研究等理论,阐述了在信息化时代要求下,高校青年外语教师借助网络教育叙事研究促进自我专业发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局限性。重点提倡高校青年外语教师借助网络视频手段进行教育叙事研究,发挥自身网络媒介素养高等优势,弥补高等教育学和叙事研究理论不足的劣势,缩短从“新手型—熟手型—专家型”教师的专业成长过程。撰此文,以共勉。 作者:窦岩 李丹云 单位:海南医学院外语部
机构与行政论文:仲裁机构的民间性与去行政化 摘要:从 199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到今天已经是第十八个年头,但时至今日,不仅仲裁的行政化、诉讼化倾向严重,而且至今都没有能够真正确立仲裁机构的身份定位。因此,我国仲裁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而仲裁机构性质改革则是最为重要和敏感的一个环节,在理论和实践中也越来越受到各方人士的关注。本文旨在通过对仲裁的相关基本原理、仲裁机构民间性的内涵、必然性以及可行性做初步研究的基础上,阐释出在我国仲裁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必须实现仲裁机构的民间化与去行政化。 关键字:仲裁机构;民间性;去行政化 一、仲裁和仲裁机构的民间性质 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民间第三者(双方选择的专业人士或者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和裁断,并可由法院强制执行其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机制。民间性是仲裁的本质属性。仲裁作为一种司法诉讼外解决商事纠纷的方式、途径或者机制,原本产生于民间,用之于民间,并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而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 我国自上世纪50年代后期建立了涉外仲裁制度,国内仲裁制度直至改革开放之后于上世纪80年代才开始建立,但是国内仲裁却是模仿前苏联行政仲裁的模式建立的,这种行政仲裁体制,是学习仿照苏联行政仲裁模式的结果,其弊端已十分明显:其一,仲裁机构不仅数量过多,队伍庞大,有不断扩张之趋势,而且基本都靠财政支撑,不符合精简效益原则,长此以往,财政不堪重负。其二,仲裁机构行政色彩太浓,许多仲裁机构都是以行政机关为主,设置在机关内部,机构组成人员绝大多数是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且数量过多;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多是由相关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即所谓“专职仲裁员”担任。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交织在一起,仲裁职能来源于行政职权,仲裁权以管理权作后盾,权威性以行政权力为依托,在仲裁活动中也往往避免不了用行政权取代仲裁权。这样的仲裁,排除不了长官意志和行政干预,缺乏独立和公正。其三,仲裁程序不能真正体现当事人自愿原则和简便、灵活这一仲裁制度的本质特征。而且这三方面的弊端相互交织,互为因果。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上述弊端,在1995年,全国人大下了极大决心在制定我国仲裁法时否定了行政仲裁体制。仲裁法明确规定,仲裁机构建立起来之后“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促使仲裁机构与行政机关脱钩,摆脱行政干预;为限制仲裁委员会组成员中官员的数量,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即官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国务院组建仲裁机构的文件规定,仲裁委员会设立初期,所在地政府应当“参照有关事业单位的规定,解决其人员编制、经费”,仲裁机构“应当逐步做到自收自支”。这些都是从立法上确定仲裁机构不是行政机构或者代行政府行政职能的半官方机构。遗憾的是,仲裁法实施十多年来,我国的仲裁事业出现了背离仲裁法立法宗旨的种种现象,仲裁的民间性没有得到实际确立,而仲裁的行政化却日益发展。 二、我国仲裁机构目前的“行政化”现状 首先,在我国现阶段,当地行政官员兼任了绝大部分的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领导,这种体制从根本上对仲裁委员会的独立工作带来障碍。其次,在为数不少的仲裁机构中,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人数占了很大的比例。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数在 11 到 17 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也即,党政官员不能大于三分之一。但目前很多的仲裁委员会中“党政机关领导”占 50%以上。再次,在国务院的相关档中明确规定:仲裁委员会成立以后应当“逐步做到自收自支”。但是,相当多的仲裁机构长期以来是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维持生存的。这种“吃皇粮”的模式,使得仲裁机构对政府的依赖性日益加深,另一方面也使得行政部门对仲裁机构的控制更显得名正言顺,这在极大程度上泯灭了仲裁的固有性质。最后,在仲裁收费的性质界定上含糊不清。我国政府在加入 WTO 谈判中,曾明确“承诺”:仲裁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并为国际社会所公认。但是在财政部下发的通知中将“仲裁收费”定性为“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具有垄断性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作为“国有资产”直接纳入“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这不仅与仲裁法关于仲裁机构性质的规定相矛盾,而且对中国政府人世谈判所作的“承诺”构成了反悔,在实践中也更使人们对仲裁的性质产生怀疑。 三、仲裁机构民间性的现实可行性 有一种观点认为,现在强调仲裁机构民间性的条件不成熟,为了保证事业发展和队伍的稳定,作为过渡,应先将仲裁机构定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其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其实,手段为目的服务,改革路径的选择不能脱离发展方向。路径错误,方向必然错误。至于事业发展,也有朝什么方向发展及如何发展问题。如果认为发展就是案件的增长,甚至不惜通过行政手段、行政权力推动案件增长,以牺牲仲裁机构独立性为代价来争取行政部门的支持,实际是偏离了仲裁法立法精神,与仲裁法立法目的南辕北辙。我们永远不可能通过强化仲裁机构行政性的做法,达到仲裁机构民间化的目的。 现今,有些人认为,政府比民间组织更有权威,强调仲裁机构民间性,当事人难以认同仲裁;目前一些仲裁机构存在的仲裁不公正、服务差、长期发展缓慢等问题,就是不适当地强调仲裁机构民间性质造成的。这一论点不仅没有实证支持,相反,事实表明,这些问题恰恰因为配套改革措施未跟上,仲裁机构民间化不彻底造成的。按照仲裁法规定,仲裁市场是开放的,不是封闭和垄断的,当事人可以自愿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选择自己信赖的仲裁机构、仲裁员仲裁。仲裁机构想要获得权威和公信力,只能靠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公正、高效的仲裁和高质量的服务。这也是仲裁的客观要求。机构不独立,这一要求就无法得到满足。而仲裁不公,服务差,机构就会被当事人抛弃,被社会淘汰。仲裁机构民间性是其独立的前提,是克服长官意志、行政干预、地方保护主义,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制度保障。随着仲裁法的实施,律师、当事人在判断、选择仲裁机构上已有相对成熟的认识。 实践中,仲裁机构民间化程度越高,独立性越强,业务发展越好,越能实现当事人、仲裁员、仲裁机构和社会受益的多赢局面。 四、我国仲裁机构去行政化的建议 落实我国仲裁机构去行政化就是要贯彻我国仲裁机构的民间化性质,就是要以民间化为仲裁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来开展仲裁工作,以仲裁民间化程度作为衡量仲裁发展的尺度。 首先,仲裁机构的组建及运作,要认真落实仲裁法的各项规定,不能穿新鞋走老路,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搞仲裁行政化的做法。其次,要按着仲裁民间化原则,清理、修改不符合仲裁法的规章制度,仲裁法实施初期,为保证新旧体制“平稳过渡”而采取的阶段性、权宜性措施,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也要进行修改。不能以维护稳定、时机不成熟为由,拖延或拒绝清理和修改。其三,按照仲裁民间化原则,制定落实仲裁法的配套措施,大胆吸收借鉴国际商事仲裁的成功经验和通行做法,努力缩短中国仲裁与国际商事仲裁的差距,跟上国际仲裁制度发展潮流,不能以国情特殊为由,盲目排斥,自我封闭。 从各个角度来看,我国都有充分理由在仲裁法修改中坚持仲裁及仲裁机构民间化的方向。在此就如何促进仲裁机构的民间化和去行政化提出一些建议: 首先,在社会中,尤其是行政领导阶层,积极开展有关法律和仲裁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在思想上为仲裁民间化奠定坚实的基础。这是个长期的过程,见效也许很慢,但却是最基础性的工作。有很多人正是由于不了解仲裁的真实含义,更不能认识到其作为一种制度所具有的强大生命力和独特的特色优势,所有在实践中往往忽视它。仲裁事业在我国刚刚起步,其强大的制度优越性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现阶段应该让这个还不太为大众所了解的体制推广开来,这样才能为其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在立法层面,应当对仲裁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及其性质做出明确的规定。如上文所述,1995 年我国仲裁法对仲裁机构的规定是受当时的各种条件所限所产生的一个折中说法。近几年,仲裁机构的性质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所以,完全有必要在立法层面为仲裁机构的改革提供一个强有力的支持,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应该将国内仲裁委员会界定为非政府性的民间组织,其本质是私法人。此外,应当明确规定行政人员不得在办事机构中兼任任何职务,明确仲裁委员会成员中专家、学者人数,切实减少党政领导干部在仲裁委员会中的比例。建议由全国人大出面组织一次仲裁法执法检查,根据调查情况,组织由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部分参与仲裁法立法工作的同志和专家、学者、组成共同的仲裁法修改领导小组,组织起草仲裁法修订草案。该草案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讨论,以使这个草案真正反映社会各方利益,提高仲裁法修改质量。或者可同时委托有关学术团体、仲裁机构提出不同的修改文本,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从中集中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作者简介: 尹雯(1988-),江苏泰州人,女,汉族,上海大学法学院2010 级法学院法律硕士。 机构与行政论文: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在执法监督与行政处罚中暴露的相关问题 【摘 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作为现行医疗机构最高层次法规,对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有着重大意义。但是,由于相关罚则缺失,处罚金额偏低,法规条款陈旧等因素,造成卫生监督机构法律适用困难,执法力度偏弱,监督范围和权限界定不明确等诸多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确保医疗监督执法与行政处罚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问题;解释制度 1994年9月1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了医疗市场秩序,医疗安全得到相应保障。但该条例实施至今已有19个年头,受制于当时的医疗体制和社会经济水平,一些条款设计不够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现结合实际工作,就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过程中该条例的法律适用困难做进一步探讨。 1 问题的主要表现 1.1 概念界定不严谨 《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养老院、门诊部、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该条例实施细则中的第二条进一步规定,“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可以理解为,适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医疗机构必须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前提条件[1]。那么打击涉及无证行医的“黑诊所”便无法套用本条例第二十四条与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1.2 罚则缺失 在民营医疗机构,有一种现象较为常见。某医务人员的胸牌上标注职称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该医生仅为医师职称。这种虚假标注胸牌内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但是该条款并无对应罚则,所以卫生监督部门只能在《监督意见书》中责令立即改正,无法做出行政处罚。在检查中还常出现一种情况,即发现医疗机构在其大门处私自悬挂未经认证的牌匾招牌,比如,发现一所肝病专科医院大门外擅自悬挂有一块“某某肝病研究中心”牌匾。违反了《条例》细则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以及医疗机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的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细则并无与之对应的处罚性条款,所以也只能责令改正。 1.3 处罚金额不适应经济发展 实施《条例》的时间是1994年,距今已经近20年,《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行政处罚金额普遍在3000元以下,明显不适应今天的经济水平[1]。除了由于时间跨度大造成的罚款数额偏低,法律威慑力差等问题,我们必须留意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条例》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3000元以上;(二)给患者造成伤害;(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第一项规定,只要机构超范围执业的违法收入累计超过3000元就必须吊销执照。可见3000元的界限成为吊证与否的关键,但是,随着医疗技术不断发展,医疗服务价格不断上涨,很多外科手术一例的项目收费就已经超过3000元。由于3000元标准的易达性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严苛性,造成法律上限与下限之间缺乏有效过度,不仅从法理上违背法律设置原则,更给卫生监督员在实际行政处罚过程中造成压力。 2 建议与对策 2.1 完善立法 一部运行良好的法律,立法是关键。《条例》及其细则从1994年实施至今,只在2006年由卫生部对《条例》细则的第三条进行了相关修订。所以,由于时间跨度久,法条相对滞后,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甚至是使其法律化,提高法律效力。从立法层面进一步丰富《条例》的内容设置,完善处罚金额的设定,处理好同《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性,增强该项法规的适用性[3]。 2.2 强化法律解释制度 时效性是法律的典型特性之一,近几来,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深入进行,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办医模式多样化的特点,《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新问题新困惑,许多新医疗模式无法套用原规定,或者与其他法律法规相互矛盾,此时法律解释无疑成为一种有效手段。涉及卫生领域的法律解释主要分为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对此国家应该做好“两个严格”,一方面,应当严格司法解释的主体,保障司法权独立。另一方面,严格控制行政解释权限,避免行政解释成为新法创立。 2.3 出台《医疗机构服务监督管理规范》 2013年10月1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4],此举将放宽市场准入,加大医疗服务领域开放力度。由于《条例》所涉及的罚则多针对医疗机构执业资质条件不达标,并没有将关注重点放在医疗服务质量上,所以,现阶段有必要形成一部《医疗机构服务监督管理规范》[2],就医院乱收费,收取病人红包,病历处方管理混乱引起医疗纠纷等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法律约束,配合《条例》,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机构与行政论文:仲裁机构的民间化与去行政化综述 摘 要:仲裁机构是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合同争议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民间性机构。仲裁机构应该是民间性组织,但是在中国,由于各种原因,仲裁机构所呈现的形态仍然是行政化的。这不仅不符合国际上对仲裁机构的要求,同时也渐渐不能适应中国现今的仲裁事业发展。由此,中国的仲裁机构必须走上一条去行政化即民间化的道路。 关键词:仲裁机构 仲裁协会 民间化 一、仲裁机构概述 仲裁机构是民商事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合同争议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民间性机构"。[1]这种说法,把临时仲裁机组建的临时仲裁组织也认为是仲裁机构。有学者认为:" 仲裁的原始形式是临时仲裁,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组织机构参与其中,协助或服务于仲裁活动,制定并向争议当事人推荐使用仲裁规则,从而发展成为机构仲裁形式,这些组织机构就是仲裁机构。"[2] 本文所探讨的"仲裁机构"被限定于,以1995年全国大规模重组仲裁机构为时代标志,以《仲裁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的相关文件为立法基础,由市级政府牵头组建的以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争议的仲裁委员会。对照前文可知,仲裁委员会属于常设仲裁机构。 《仲裁法》第10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第15条规定:"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可见,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机关是市级政府,仲裁委员会的主管机关是中国仲裁协会。 二、仲裁机构的行政化现象[3] 在仲裁委员会的地位上,《仲裁法》第14条是这样规定的:"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可是在现实中,往往不是如此。中国的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未曾从行政机关中独立出来。 (一)仲裁机构管理模式行政化 在许多地方,当地政府对仲裁机构适用行政机关管理模式加以管理,仲裁机构的组织机构在许多方面套用行政机关的模式定级定编,确定主管部门,由政府为其提供办公用房、办公经费及补贴,甚至于行政部门与仲裁机构合署办公,仲裁机构异化为"二政府"、"小金库"、"权力寻租的新渠道",替政府行政,替部门敛财,仲裁机构自身特点反而被弱化。 相当多的仲裁机构的负责人由法制部门的官员兼任或由负责组建的其他行政机关领导兼任,行政机关甚至于控制仲裁机构人员、经费、物资和对仲裁案件仲裁员的指定权、大案承办人的指定权,而仲裁机构则毫无自主权,仲裁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难以调动。在专业机构中,行政人员管理专业人员,往往会使专业人员的水平难以发挥。 (二)仲裁机构运作依赖政府财政 仲裁机构的财政权基本上由行政权掌控,很多仲裁机构对其财务收支均没有独立的权力。仲裁机构收取仲裁费不是按照国际惯例划分为仲裁员报酬和仲裁机构管理费,仲裁收费的标准由仲裁机构上报省级物价部门核定;与行政机关相同,仲裁机构每逢换届要进行换届审计,负责人离任要进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国内许多仲裁机构从开办到日常运作经费来源多为财政拨款,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仲裁机构案源不能保证,完全靠财政,对政府财政的过度依赖使其失去独立性,从设立之初就被视为行政事业单位。"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仲裁机构靠政府"养着",自然就无心发展自身业务,没有了市场经济环境下应有的服务意识。 (三)仲裁制度推行依靠行政手段 仲裁机构创立之初,在我国仲裁工作整体水平不高,市场开拓力度不够,仲裁员队伍素质普遍不高,办案质量亟待加强的背景下,在整个社会的仲裁法律意识非常落后而仲裁的管辖又依赖于当事人选择的情形下,仲裁机构的案源短缺成为制约仲裁工作开展的一大问题,如何开拓案源、摆脱无案可办、经济紧张的困境,就成了仲裁机构负责人面临的现实问题。运用行政化手段推行仲裁制度对增加案源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且仲裁机构的负责人多为政府官员,面对案源的压力他们的内心普遍有着在短期内追求显著政绩的冲动,于是,为拓展业务量,运用行政化手段推行仲裁制度自然会成为首选。他们往往借助行政力量来落实仲裁条款,用行政命令、规范性文件、借助行政职能搭车在合同文本中预制仲裁条款。此种做法往往剥夺了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权,不能充分体现出当事人选择仲裁的真实意愿。 (四)仲裁机构负责人惯用行政思维 仲裁机构的负责人不仅是行政人员兼任,而且在思想上,惯用行政思维,其原因如下:一是官本位思想在作怪,认为民间机构腰杆不硬办事不力;二是认为政府在仲裁机构组建时给予了巨大支持,提民间化怕被扣上意识形态自由化的帽子;三是担心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剥离后,仲裁机构切断了经费来源无法生存。由此,仲裁机构无法从领导层面上摆脱行政束缚。 (五)仲裁办事机构受控行政机关 仲裁秘书处权力膨胀,借监督操控仲裁庭,对仲裁庭进行行政化管理,用上下级隶属的方式管理仲裁庭,仲裁庭没有独立地位。仲裁秘书处受行政机关牢牢控制架空仲裁委员会,委员会制的优越性无法实现。仲裁委员会本是决策监督机构,秘书处是执行机构,我国的仲裁机构运作中的实际情况却是:仲裁秘书处与仲裁委员会权力划分不清,秘书处凌驾于委员会之上,委员会不能科学决策和实施有效监督,出现委员会虚无化现象,形成仲裁机构畸形的运行机制。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操控和干预仲裁庭,对仲裁公正性和独立性造成负面影响。 三、仲裁机构的民间化依据 在这里,仲裁机构的民间化指的是一个过程,即仲裁机构实现民间性的过程。民间化是与行政化相对的一个概念,也称"去行政化"。 (一)仲裁权的来源决定仲裁机构的民间性 仲裁本是一种"私力救济"方式,只是由于这种"私力救济"方式发展到了一定规模,才被国家立法予以确认,从而上升为一种法律制度。仲裁是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优秀的争议解决制度,从仲裁权的授予到仲裁员的选择,从仲裁程序、仲裁规则到仲裁适用的法律都可以由当事人合意决定。仲裁机构管辖权来源于并仅限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仲裁机构的出现,不但赋予了仲裁现象新的生命,更使得仲裁这一社会机制定型化、机构化、成熟化和制度化,使它成为现代社会诉讼外最重要的一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4] (二)《仲裁法》确立了仲裁机构民间化原则 《仲裁法》立法目的是改变原有的行政仲裁体制,建立民间仲裁体制,从立法机关编辑书中可见立法的初衷 "为了保证仲裁机构能够独立性、公正地解决纠纷,应当体现仲裁机构的民间性、中介性,避免外界干预……"[5] 《仲裁法》颁布时,我国民间商会尚未强大到能独立组建仲裁机构,因此由政府组建仲裁机构,改变原来各行政部门多头仲裁的局面是必要的,这也是中国仲裁发展中不同于欧美国家的地方,但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参与组建的政府部门的越位,不正当的干预,导致仲裁机构的行政化程度很严重。而在仲裁制度有所发展的现今,是时候让仲裁机构重归民间化的初衷。 (三)仲裁机构应是非营利性民间组织 从世界范围来看,仲裁机构大多为非营利性组织。仲裁机构作为市民社会实现自我治理的一种社会组织,其民间性是国外仲裁机构的一个根本特征。把仲裁机构作为非营利机构来认识,对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非营利组织是以服务大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志愿性和自治性的正式组织。非营利组织具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和志愿性等重要特征。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的形式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单位内部的社会固体、特殊社团法人以及以企业法人形式存在的非营利组织。实践中把仲裁机构定为事业单位,这样的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 首先,仲裁机构运营不以营利为目的。仲裁机构是从事社会服务的单位,向服务的对象收取仲裁费用维持自身发展。但作为法律服务机构,"片面的追求盈利可能会导致仲裁机构在公正性和案件审理质量的减损,并且,仲裁机构注重利润也会和仲裁员在利益上产生冲突。必须保证仲裁机构把精力放在提高案件管理质量和公正审理上而不是追求利润上。 其次,仲裁机构奉行非营利法人的"禁止分配规则"。非营利法人奉行"禁止分配原则",这是与营利组织(比如公司)的本质区别,即非营利法人可以从事经营性业务并收取费用,只要该商事活动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本组织章程所确定的宗旨,只是对于所获得的利益,非营利法人的所有成员、内部人员都不得予以分配。仲裁机构是独立的公益的社团法人,应同样适用"禁止分配原则"。 最后,仲裁机构不能成为某些特定个人牟取私利的载体和工具。防止不当的资产管理行为,防止私人将仲裁机构的财产转化为个人利益是仲裁机构资产管理制度设计的重点。这一点,与非营利性组织的特征"不能将非营利法人的资产以任何形式转变为私人财产"是契合的。 (四)政治体制改革要求加快仲裁机构民间化进程 1.政社分开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市场经济下发生的民事纠纷,政府不适宜进行行政干涉,应该通过其它的渠道解决。因为民事权益纠纷涉及到市场主体的生存权、发展权,搞市场经济必须扩大市场主体的自主权,市场主体有了纠纷,可以自主选择诉讼以外的方式解决,这是对私权的处分,只要仲裁程序严格政府就可放手不管。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一是仲裁必须脱离行政,二是当事人可以自愿仲裁。行政仲裁过渡到民间仲裁就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不是万能的,应借助民间力量构建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 2.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要求仲裁机构发挥作用 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中国社会从结构层面、从观念层面必然要面临一系列深层次的调整,社会纠纷大量发生,各级法院面临"诉讼爆炸"的局面,我国司法改革的趋势之一即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从整个纠纷解决体系的大视野出发,我们没有必要建立一个与法院相似靠国家财政支持的的公权力机关去分流法院的案件,民间化解决纠纷组织既可减轻财政负担,又能达到我们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最终追求。国家通过立法或政策导向把应由私法调整的民商事案件分流到其他途径解决,可以减轻财政负担沉重和司法案件过多的压力。 四、仲裁机构民间化的前景 在仲裁机构民间化建设座谈会上,肖峋老师曾对仲裁机构的民间性做了如下三方面的概括,由此可知仲裁机构民间化的前景和发展趋势。[6] (一)裁决权的私权性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权来自于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各自私权的处分,体现在现实中即仲裁协议。这就要求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是唯一的裁判权来源,行政机关无权干涉仲裁行为,法院也只能在仲裁程序出问题的时候才能介入。 (二)组织上的独立性 仲裁机构既不隶属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所以其在组织上是具有独立性的。这里也涉及到仲裁协会的问题,仲裁协会是属于行业自律型组织,仲裁协会不能任命仲裁委员会成员,也不承担仲裁委员会的经费,更不能干预仲裁厅裁决案件,所以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协会在组织上也是独立的。 (三)财政上的自主性 在这里,我国涉及仲裁机构的财政问题共有三部法律条文:第一个是在国际条约中,明确仲裁属于中介服务,即财政上是自收自支。第二个是国务院办公厅95年44号文,明确规定自收自支。第三个就是财政部的规定,收支两条线。财政部的规定与前两者不符,而效力显然低于前两者,因此仲裁机构在财政上应是自收自支。仲裁机构在财政上应该独立自主,摆脱行政机关的控制。 五、结语 综上所述,无论在仲裁的本质属性层面还是当今我国的社会生活的实践中,只有旗帜鲜明地倡导和贯彻仲裁的民间性原则,坚定不移地推进仲裁机构的民间化改革,才能更好地彰显仲裁机制的生命力,使其更充分地发挥在社会解纷系统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机构与行政论文:论奖惩制度与医疗机构行政管理 摘 要:奖励与惩罚制度对医疗机构的工作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奖惩制度在各个医疗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的运行却存在很大的差异。如,不按标准评发奖金,不采用绩效评发奖金,不合道理地扣留医务人员的奖金等等。这些不恰当的奖惩形式不但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热忱,而且还造成奖惩机制中掺和了大量的“水分”和“潜规则”。正确落实奖惩制度应坚持原则;制定标准化和措施。 关键词: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奖惩制度 奖励与惩罚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也是现代行政管理工作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激励手段。通过奖励与惩罚,有助于激发医护人员的荣誉感或羞耻心,有助于医护人员明确工作目标,也有助于维护医疗机构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然而,据有关调查显示,近几年来,由于不按标准评发奖金,不采用绩效评发奖金,不合道理地扣留医务人员的奖金等不当奖惩,不但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热忱,而且还造成奖惩机制中掺和了大量的“水分”和“潜规则”,使得本该是光荣和骄傲的奖赏成为人们心中的疑惑和不满。这样的奖惩制度实在是违背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论述了自己的几点粗浅看法。 一、奖惩不当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奖惩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根据笔者对几家医疗单位的调查结果显示。没有一个单位具有健全完善的职工奖惩机制,仅仅有几家单位在一些管理制度标有“是部门绩效和个人工作表现予以奖励”的宽泛性阐述,这样的奖惩机制显然不能也根本不能适应现代企事业的行政科学管理。比如在奖金的分配方案上,还有一些单位采用以考勤为主要标准的平均分配方案,导致出现医护人员出工而不出力和尸位素餐的现象;还有些单位的奖惩机制杜绝了各个科室吃单位“大锅饭”的现象;此外,诸如考核办法不合理不科学等也将致使同一单位付出相同劳动的医务人员获得不同等的奖励。 (二)奖惩标准不明确 奖惩不明主要表现在该奖的不奖或少奖,不该奖的得奖,该罚的不罚。在笔者的调查中发现,绝大部分医疗机构的现有文件对奖惩的规定大都为:“对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医务人员或科室班组给予通报表扬;对不称职的,将及时向有关单位建议予以更换。”对此,我们不禁疑惑:“工作做到什么程度视为优秀,什么程度又应该视为不称职呢?”奖罚不明会造成一个单位人心涣散,会影响单位执行力,不利于单位的长远发展。 (三)奖惩实施过程不够严格、严肃 严格的奖惩制度是在复杂环境和危急时刻帮助人们端正前进方向、确立正确价值取向的风向标。如果医疗机构对忠于职守、医德高尚、医术精湛、表现突出、给医院带来了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及时予以鼓励和支持,就会挫伤医护人员的积极性,就会起不到示范带动作用。反之,如果医疗机构对玩忽职守、明知故犯或者造成误诊、误治、误护的科室或个人不及时进行惩处,就会影响医疗工作的继续开展、损害单位的荣誉,使群众对医疗机构丧失信任。 (四)领导干部变相获奖,频频获奖 据统计,无论在哪项奖励中,各个阶层的领导所获得奖励占整个项目奖励的85%以上。这就说明,基本上所有的奖励都给了领导。很多单位在评奖时,首先把领导作为优选人选。这里,笔者并不是认为领导干部就不能获奖,只是为了说明很多单位存在这样的“潜规则”而已。 二、奖惩不当的主要原因 (一)领导干部考虑片面,主观思想干扰严重 这种现象主要体现在医疗机构的有些领导认为奖励是衡量工作成绩的指标而惩罚是衡量单位行政管理工作严格程度的标准,认为获奖多则工作优秀,罚得越多则管理越严格到位。在医疗机构奖惩机制运行中,有些决策领导不从德、能、绩、勤等方面综合考虑,而是根据他们的主观臆想来评定,甚至有些领导特权思想严重,常常个人说了算,不按原则和程序办事,不经职工集体讨论研究便决定奖惩职工科室。 (二)管理过程虎头蛇尾,政治工作敷衍了事 这种情况往往体现于医疗机构的某些领导管理人员借故称忙,在会议上郑重其事地把任务布置得有条有理,会议结束便放任自流,疏忽日常的监督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遇到困难后便偃旗息鼓,不认真组织医护人员研究对策,一拖再拖,结果还是没有解决问题,最后奖罚了事。 (三)工作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 据了解,在众多医疗机构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工作任务的落实只是流于“开会”的形式大为普遍。这样浮光掠影的“开会”,看起来真的把工作落实下去了,实际上却是“光说不做”并没有深入展开。比如,在很多医疗机构的个人年度考核大会上,绝大多数人都是本着过过形式的思想,不按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在调查卷上给职工评优,仅仅凭关系疏远和个人主观臆想来选评,甚至出现多份所有职工都是优秀满分的调查卷。 三、奖惩不当造成的不利影响 (一)不利于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热忱和主动积极性 如何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这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然而,在医疗机构的现实经营管理活动中,却是一个需要重新思考的新问题。任何人都有获得更多、更好、更广泛的奖励期望。想要把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首先应了解职工积极性的来源,奖励制度便是刺激职工积极性的因素之一。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为了刺激员工的积极性,就发奖金。但是,如果医疗机构奖惩不当,干活的不干活的都能拿奖金,就会给医务人员带来不良情绪,进而严重影响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不便于医疗工作的贯彻实施和深入开展 在医疗工作的贯彻实施和深入开展中,奖惩机制发挥着现代管理中的激励和制约的作用。针对医疗工作者实施奖惩,通过奖励诱使医务人员严格遵循按时间、地点和过程、方式的计划要求行事,通过惩罚以迫使医务人员规范自己的行为活动。奖惩不当,让医护人员心中不服,致使当事人的人际关系紧张和恶化,同时又会降低奖惩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医疗机构单位的执行力也失去了稳定性。 (三)难以树立“典范、先进”的示范作用 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可以推动医疗工作的向前发展。如果医疗机构在实施奖励工作时搞暗箱操作,不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或者在评选和奖励劳模或“先进”时宁滥勿缺,就会使人们失去对劳模或先进集体的敬仰,取而代之的是不屑和质疑。反之,如果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在处罚应受罚人员时,讲情面,怕报复,避重就轻,就会降低奖惩制度的示范作用。 (四)难以弘扬正气,遏制不正之风 清正廉洁,自古以来便是一种高尚的节操。发扬清正廉洁的精神是当前深化医改过程中的热点问题之一。医疗机构弘扬清风正气,纠正不正之风,才能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营造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良好氛围。奖惩不当,会滋长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收红包”、“开单提成”、“私自外出行医”、“以医谋私”等等不正之风。只有健全合理科学的奖惩机制,才能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严格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推动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确保医疗机构纠风工作取得成就。 四、如何正确落实奖惩制度 全面贯彻落实奖惩制度,可以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医务人员的凝聚力和主人翁责任感,在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和医患合法权利的同时,也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一)坚持原则 1.公正公平的原则 公平,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医疗机构也如此。如果医疗机构制定的奖惩措施只对部分职工起作用,那么这样的奖惩制度必然不会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甚至还会增加医务人员的敌对情绪,从而产生很多负效应。 2.公开的原则 这里的“公开”主要是这奖惩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的程序公开和结果必须公开,以便让人民群众参与对医疗机构行政管理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 3.及时性的原则 笔者个人认为:奖惩必须要及时,否则会让奖惩的功效大打折扣。医疗机构应按制度对理应奖惩的医护人员不仅仅要当场宣布给予他们的奖励或处罚,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一个月或月末)予以兑现。时差的奖惩会让人产生举棋不定和模棱两可的联想,阻碍单位整体工作的向前发展。 4.科学合理的原则 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有利于发挥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创造力,有利于培养医务人员对医疗机构的经营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深入研究医务人员的需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才能使医疗机构充满活力,才能为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管理制度保障。 (二)制定标准和措施 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必须深入研究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可持续发展的奖惩标准,以及“以人为本”的奖惩标准。医疗机构领导层应高度重视奖惩制度的贯彻落实,狠抓绩效考核,按绩给奖,奖惩分明。在构建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的同时,医疗机构要做好责任制度的建设,将奖惩制度与责任制度紧密联系起来,二者齐头并进。 此外,由于思想政治工作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医疗机构全体医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正确对待奖励和惩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机构与行政论文:公共服务供给与行政机构职能转变 摘要:本文通过对公共服务供给与主体职能之间关系的阐述,解析了我国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中行政机构的角色定位,进而引出了我国行政机构在公共服务供给职能上既是承担者又是监督者,如何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加快行政机构的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公共服务供给;行政机构职能;公共服务改革 1 公共服务与公共服务供给 1.1 公共服务 学者们对于公共服务常常居于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如:无形和有形的角度;提供者和被提供者的角度;从行政职能的角度等等,众说纷纭。不过,公共服务的概念最初源于人们对于公共物品的理解。 时至今日,学者们广泛认同的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对于公共产品的概念的阐述。1954年他在他的《公共支出纯理论》一文中提到:“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产品消费的减少”①。在文章中萨缪尔森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这两个概念明确区分开来。首先,公共物品具有两个基本属性: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消费的非竞争性与受益的非排他性。消费的非竞争性是指经济主体间的消费行为相互不影响对方,某一公共物品的提供,不会因消费文体的增加,而增加了消费成本。据此,繁衍出众多关于公共服务概念的定义,更加精准,并具有时代意义。本文对公共服务的理解更倾向于广义上公共服务的概念,即公共服务包括公共产品,同时还包括其他内容,如行政机构行使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经济调节的职能。 1.2 公共服务供给 在公共服务领域,提供公共服务属于行政机构的职能范围,但行政机构并非是提供公共产品的唯一主体。某些公共服务,也就是被称为纯公共产品的公共服务,必须由行政机构提供,但有些公共服务,由其本身的市场特质决定,由市场参与管理。多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取代了仅由行政机构单一主体提供的方式。由奥斯特罗姆提出多中心治理理论②,正符合这一情况,多中心治理理论打破了产品供给的单一集权格局,形成了多元主体相互竞争的局面,这就构建了由公共部门、私营部门与第三部门所组成的多中心供给模式,改善了由行政机构这一单一供给主体提供公共产品导致的不足。 2 公共服务供给的三种模式 根据公共服务供给三种主体的不同,相应形成了三种不同的供给模式: 第一种是权威型供给模式以行政机构作为供给主体,以其权力运作为特征。在这一供给模式中,行政机构处于供给的权力中心,为社会公众生产产品、供应产品和提供消费者消费产品时所需的服务。 第二种市场型供给模式以私营组织作为供给主体,以其商业交易为特征。在这一供给模式中,资源配置采用市场化标准进行,公共服务的生产者是私人企业,其目的以营利为准,提供收费的公共服务;相对的消费者也可以在不同的服务供应者间自由选择,并对其提供的公共服务拥有选择权与决定权。 第三种是志愿型供给模式以第三部门作为供给主体,以其志愿慈善捐赠为特征。在这一供给模式中,为社会公众生产产品、供应产品和提供消费者消费产品时所需的服务的生产者和安排者都是些非营利性组织。行政机构在其中扮演的是维持秩序的角色。 3 行政职能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体现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人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不仅仅表现在生活的水平上,尤为突出的是人们的消费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消费性公共需求已经得到满足,追求发展性公共需求日渐成为人们生活的下一个目标。人们对几种基础性的公共服务需求不断上升,比如教育、医疗、交通等,这些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需求。 我国的行政机构,代表的是社会公众的利益,并发挥着最大能量以满足人民大众对公共利益的需求,更有责任督导公共部门改善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质量与分配中的公平、公证,这是行政机构作为职能部门的重要责任。利用“有形的手”调控社会政治经济生活,满足公众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需求,也就是公共服务,这就使行政职能的体现,不紧是在提供这一环节,更重要的是在调控这一环节上。它是一个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是社会公众生活水平和质量全面提高的保证。在享有公共服务的所有社会公众当中,关注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下层劳动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成为重中之重,这就要求行政机构以公平正义的原则为先,逐步完善行政职能,充分发挥社会责任感,肩负起改善全社会公共服务环境的重要使命。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多样化,各国都在改革中不约而同的引进外部力量,但无论如何,行政机构都被作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当中的优秀力量。 4 我国公共服务改革进程中的行政机构职能转变 建国至今,我国经历数次行政体制改革,每次改革无一不把如何完善行政职能作为重要目标,并把人民利益最大化、一切为了人民作为重要执行标准。2007 年10 月, 党的“十七大”提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③ , 并把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确立了新时期中国公共服务模式发展的新方向。但是,达到这一目标并非毫无阻碍,一帆风顺,而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条件都不完全成熟的当下,加快行政职能转变的步伐就显得尤为关键。 首先,应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强行政机构的决策职责,为做好下一步管理职责作好准备。行政机构的基本职能就是提供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优秀力量,一定要把握好发展的脉搏,把自己从相对处于劣势的领域中脱离出来,并在公共服供给中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供给效率。 其次,深化行政机构的服务管理职责,加快行政机构的职能转变,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发部相关公共服务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加大力量培养第三部门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的发展壮大。完善健全的法律制度是改革过程中最有效的制度保障,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制度是公平、公证的原则性保障,培养第三部门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中发挥作用,形成公共服务供给多主体的竞争局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 再次,要加强行政机构的监督职责,最大化公共服务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我国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有效的监管,能够防止腐败,保护消费者与投资者的利益不被侵害。行政机构不仅要负担起监管的责任,还要负责引导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进行联合监管,形成一股牢固的监督力量,鼓励多方监管,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自发监督的积极作用。 最后,培养服务型行政的先进理念。在我国,行政机构是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服务型行政机构,去除行政人员官本位和行政本位的有害思想,端正态度,增强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的培养,建造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使社会公众都能够享有社会主义国家完善的公共服务。 机构与行政论文:论行政副职制与政府机构改革 摘 要:在中国的行政实践中,模糊不清的行政副职认识导致了大量值得诟病的行政现象,成为中国政府机构深化改革的主要阻力之一。要解决这一严峻的现实问题,首先就得明确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中国政府当前进行减副的必然性,并在此基础上从行政副职的设置、人员的产生与任免、行政副职的管理等方面来为中国政府机构规划一个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 关键词:行政副职;政府;机构改革 一、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 行政副职并非中国所特有,但由于特殊的国情条件、历史文化造就了中国式的行政副职。那么在当今中国真的需要设置行政副职吗?行政副职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一)从管理幅度看副职 国内外管理研究成果和管理实践经验表明,各级行政组织必须确定合理的管理幅度。根据管理学原理,确定管理幅度应了解如下变量:(1)管理层次;(2)管理事务难易程度;(3)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先进程度;(4)被管理的机构或人员的素质。参照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到:1)中国政府的现有管理体制,加上世界第一的人口数,我们的一级政府或一个管理者,其直接管辖和控制的下属单位和人员数是巨大的;2)在这个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竞争白热化的形势下,中国政府所面临的任务是艰巨的;3)从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来看,中国的行政管理者并未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养,很多都是在实践中摸索成才,可见还远未达到先进的程度;4)从被管理者的素质来看,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刚刚开始,经过严格科学的考试选拔出的具备先进科学知识技能的公务员在整个公务员系统中所占比重还很小,其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中国从国务院到县级政府均直接管辖着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工作部门和非常设机构(或下级行政单位),行政组织的管理幅度不可谓不大。在不增加管理层次的情况下,一级政府多设几名行政副职,有可能缩小管理幅度,解决管理者对被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失控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管辖数量过多的政府部门与机构,在不改变管理幅度的条件下,通过设置行政副职来协助管理,也有利于解决行政管理者素质与管理幅度相矛盾的问题。 (二)从同西方国家的比较中看副职 在西方发达国家,行政副职现象也有存在,但数量不多、范围不广,比如,德国、法国不设副总统、副总理,英国不设副首相,美国副总统也只有一个,且只起助手作用没多少实权,法国政府各部一般不设副部长等等。但中国却有着自己特殊的国情。首先从县一级政府的管理幅度看,与中国的县在层级和地位上最为相似的英国的郡,其辖中间层级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6.5个,而中国的县辖基层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25个左右。由此可见,在经济转型期间,在这样宽的管理幅度下,不设副职是不可想象的。 再看省一级的政府,中国一个省的人口和面积相当于欧洲一个国家,中国各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当然也远远大于这些国家同级政府的管理幅度。而至于中央一级,从国家结构形式来看,美国实行联邦制,州政府自主权很大,同联邦政府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中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因而,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管理幅度比美国这样的联邦制国家的联邦政府就要大得多,在不能增加新的管理层次的情况下,设置行政副职就成为了一种必要的选择,有利于缩小管理幅度。 二、政府减副的必然性 既然行政副职制是因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文化造就的,那么政府为何又要实行减副呢? 谈及副职,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为了适应现实及发展的需要,我们设置了大量的行政副职,但在实际的行政活动及效果中我们却发现由此而来的很多问题。其危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 (一)削弱了正职应有的权责 按照行政组织的一般规则,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最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制度。根据首长负责制,在一个行政组织中,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行政首长握有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并对组织的行为负实际的责任。而在设置了副职特别是设置了较多的副职的情况下,副职必然要从正职那里分解一部分权力和责任,这样也就势必导致正职的应有权力和责任受到削弱。尤其是,副职一多,分工必细,事权分散,行动迟钝,对统一指挥必有妨碍。 (二)削弱了职能部门的权责 在本来的意义上,职能部门就是为行政首长具体处理行政事务的。自从设置了副职之后,各个副职实际上分管了某些方面的工作,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实际发挥着职能部门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职能部门的功能就相对削弱了。 (三)使下级对上级的程序复杂化 一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既要服从分管的副职领导,更要听从正职的指挥和命令,于是,为了使其能够在正副职间寻求平衡,通常不得不采取左右逢源的手段。由于副职的增多,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抑或下属,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调整关系,协调矛盾。 (四)增加了管理的成本 管理的成本与管理人员特别是中高层管理者的数量成正比。副职的增多,使得官职趋于庞大,机构趋于臃肿。中国的政府机构多少次的精简之所以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副职的设置以及偏多不能不是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副职的增多导致的人员和机构的膨胀造成了管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使得管理上的经费开支、人员配备、设备安排以及其他待遇等等都得增加,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成本。 以上几个方面正说明了中国行政副职设置的无序状态。 三、行政副职制的系统规划 正是由于行政副职制理论与现实两方面存在的合理性与政府减副的实践必然性间的矛盾,所以必须要对行政副职制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以使其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一)行政副职的设置 行政副职的设置涉及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在什么条件下或者什么样的行政岗位可以设置行政副职;其二是设置行政副职的程序以及设置后其地位如何。原则上,一般行政管理者可设行政副职,但是对于层级较低的行政管理者,当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在能力、经验上足以应付该职位上所有事务时,则无须再设副职。 由于行政副职都是根源于行政正职管理者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对于它的设置程序,应首先由正职管理者提出方案,包括其设置的理由,设想的副职数以及管理的方案等。方案应由上级人事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必要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最后再由行政正职管理者负责实施,上级行政机关进行监督,从而使整个行政副职的设置合法化。 (二)行政副职人员的产生 在完成行政副职的设置之后,我们需要去配置合适的副职人员。这里也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二是副职选拔的程序。 1.“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是指什么人能够担任副职,他需要具备一些什么样的条件。只有先对“副职”这一职务相关问题作深入分析,认清这一职务的工作性质、地位、作用和内容,才能据此对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员提出要求,确定担任这一职务的主体资格条件。 2.副职选拔的程序。包括两个内容:首先是职务分析,系统地收集和分析与行政副职有关的各种信息。第二是资格考试,通过公开、公平、客观、竞争的考试方法为政府选录合格的“副职人才”。行政副职实质上是一种职务而不是一种一般行政职位,这就使行政副职有职业化的可能。我们可以先根据“副职”职业化的设想,将“副职”作为一门特殊的职业制定职业标准,再以此为据举行公开的考试。这种标准资格的考试可以依据行政职务等级的特殊性而相应地确定为若干层次,各个层次应针对不同级别的行政副职设定。 (三)行政副职人员的任免 在确定行政副职主体资格和选拔程序之后,对于被录用的人员还需要规范其任免形式。就一般行政副职而言,首先应由正职提出行政副职的候选人员,然后由上级行政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及相关认定,最后再由正职从合格的人员中进行授权任命。对于任命的结果,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而对于罢免程序,可先由行政正职提出罢免事由并作出罢免决定,然后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即可。 (四)行政副职的管理 按照行政副职职业化的要求,行政副职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任期。行政副职的产生与任免主要取决于其正职,这种极强的依附性使得行政副职的在职期限应与其正职相一致,这将使行政副职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和变动性。 2.人才储备。我们有必要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利用现代的高科技手段,建立起详细、真实的“副职”人员资料库,以此作为他们今后被再次任用的可靠依据。 3.副职数的控制。副职数与副职的设置其实是一种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副职的设置其目的在于满足行政的工作需要,提高行政效率,这是收益;而任免安排一定的副职人员必然要增加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是成本。如何确定这种收益与成本的最佳结合点呢?由于副职的设置来自于正职的实际需要,在编制上有其特殊性,故不宜纳入行政编制体系。在具体确定行政副职人员数额时,首先要从最基本的职位分析入手,通过对正职工作的总体考评,估算出具体的工作量,然后需要考虑同类职位、正职的一般实际工作量和工作能力在现有科技水平的支持下,以及现阶段副职后备人员的素质能力水平,并结合管理幅度的相关原理,从而确定出某一职位所需的具体副职数。 只有通过这种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的建立,才能为政府部门合理有效的减副提供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才能保证政府机构改革的真正深入。 机构与行政论文:中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之设置与职能重构 摘要: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设置与职能上存在的问题较多,不利于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依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以及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我国有必要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能进行重构。设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将管理职能与执法职能相分离,以提供高质量的行政服务为基本理念,弱化乃至取消行政裁决职能,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词:知识产权;机构设置;行政管理;行政执法;重构 2008年6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发展进入部级战略高度。其中“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是《纲要》确立的五大战略重点之首。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离不开知识产权管理,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又是知识产权管理中的重要方面。对此,《纲要》特别提出要“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这表明,改革、健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已具有切实必要性和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 从我国目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权力分配情况来看,涉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机关众多。这是由于中国的知识产权立法一直采取单行立法模式,基本上每个单行法规只调整知识产权的某项特定客体,然后再根据国家机关的职能划分和任务平衡的原则规定一个主管机关。这样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客体在我国就设置了不同的行政管理部门。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商标权和类似权利给予保护,并负责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的版权管理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管理全国的原产地名称保护工作;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对植物新品种权给予保护;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互联网络域名系统的管理机构,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工作委员会则协助国务院信息办管理我国的互联网络域名系统;海关总署则负责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为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2004年,中国政府还建立了由这十多个部门组成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各部门的协调,并推动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指导各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上述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自成体系,除中央机构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设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并且行政职能涵盖知识产权的多个方面,包括行政管理、行政服务以及行政执法功能。因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目前实行的是“双轨制”,即对知识产权既提供司法保护又提供行政保护。相较而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对知识产权予以确权、行使和保护等管理方面以及向公众提供行政服务方面的职能与其他各国相比差异不大,但是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直接行使着根据权利人的请求对知识产权纠纷进行调解、查处和裁决的行政执法功能确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一大特色。 因此,有学者认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在设置与职能方面具有多元化、多层级和一体化的特点。所谓“多元化”是指知识产权由不同的行政机构来保护;而“多层级”则是指各行政管理机构从中央到地方又分为若干个管理层次;“一体化”则是指行政立法、授权和保护职能集于一身。 这种多元化、多层级和一体化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体制在知识产权普及、推广和保护等方面曾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它也很容易形成管理机关设置的分散、执法主体过多及相互职能交叉和权力冲突的局面,从而成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制度性障碍。具体而言,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设置与职能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职能部门太多,行政管理成本过高。由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达十数家,每家又下设地方机构,结果人员、机构臃肿,造成大量的设备与资金的浪费,行政管理硬性成本过高。而且各机构之间职能虽有交叉,信息却不能互通和共享,容易出现审查标准不统一、重复授权、无效授权等结果,无形中又增加了软性的行政成本。比如商标权和商号权分别由商标局和地方工商局两个部门管理,当权利主体不同时,极易导致权利冲突,难以协调。可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过多也是一些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原因之一。 第二,行政效率低下,给公众造成困扰。由于各部门职能划分不够清晰,各机关往往各自为政,不断设法扩张自己的权力范围,部门利益化现象日益严重,整体效能不断下降,阻碍了政府综合协调职能的发挥,给接受服务的社会公众造成不必要的困扰。社会公众在遇到知识产权问题需求助于行政管理部门时,将其形象地比喻为“钻行政迷宫”。虽然中央成立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但其本身也难以形成协调统一的保护措施和执法合力,这种现象显然不利于我国服务型政府形象的树立。 第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集行政立法、管理、执法职能于一身,负担和压力过重,且不符合法治制衡的原则。我国现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权的配置是根据知识产权的种类不同,与该类型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权划归同一政府机关,各执法部门之间没有从属关系。而现实中各种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或违法行为往往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模式必定会产生行政执法的效率降低、力度削弱、资源浪费以及保护范围限缩等问题,并使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承担过重的行政负担。再者,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既拥有知识产权立法权限,又肩负着执法功能,将本身属于不同阶层的行为合并在一起不符合法治原则,不利于有效监督,因而近年来饱受诟病。 第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多元化、复杂化不利于TRIPS协议的执行及开展国际交流。TRIPS协议将透明度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一成员做出的司法裁定和行政决定涉及知识产权的有效性、范围、取得、实施和防止滥用,都应以官方语言加以公布。”我国作为TRIPS协议的成员国,应这一原则的要求,行政管理机关理应尽量提高行政透明度。但实际上,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各部门政令繁多、数量巨大,甚至有时相互冲突,难以贯彻执行透明度原则。而且由于知识产权行政机构的分散设置,且各自又享有外事权,其他国家或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在与我国进行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时不得不分别同我国的知识产权各管理部门一一进行洽谈、磋商。这种知识产权行政机构分散的状况,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国际交流。 因此,改革与健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设置与职能已经势在必行。 二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之一般原则 有效的行政管理活动有赖于有效的行政机构 设置,科学、合理的行政机构设置是提高行政效率和实现行政职能的开端和基础。改革、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无论是机构设置方面还是职能方面的改革,都必然涉及相关机构的分、合、并、转,甚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改革。对此,我们应谨慎行事,坚持以下原则: 首先,要适应知识产权发展的需要。一个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置是否科学,是否合理,首先要看它是否合乎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现有模式选择很大程度上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很多地方还有待完善。过去的单行立法模式造成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多元化。然而,知识产权毕竟共性大于个性,知识产权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随着民法典的编纂,知识产权立法不论是纳入民法典中单独成编,还是在民法典之外独立编撰法典,其逻辑化和体系化已是必然的历史选择。与此相应,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也需要统一的机构。而且,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日新月异,知识产权涉及的领域会越来越广,新的知识产权客体会相继出现,如果还是根据领域的相关程度将其归口分配给各个部门管理,势必出现每个部门都要设立自己的知识产权子部门,因而又重蹈目前重复建设的问题。因此,无论是从知识产权的性质还是从发展规律来看,由一个统一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会是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 其次,要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实行精简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反对官僚主义”。2003年,我国政府也明确提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通过优化政府内部组织结构,促使同类管理职能的集中化和一体化,打破部门分割状态,构建新的职能体系和协调运转机制。而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多元化、多层级的行政管理体制显然有悖于精简行政机构的方针和公共管理学的基本要求,很难体现“精简”和“效率”。因此,政府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行政资源的节约和效率的提高为出发点来设置行政机构,该设的设,该并的并,只有行政权限集中化,将同类事务划归一个机关管理,在统一领导下,才能避免工作重复、权责冲突,实现以最小的输入求得最大的产出。也只有在这样体系完整严密的组织领导下,才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协调高效运转,实现对纵向系统的有效监督和横向系统间的密切协作。 第三,优化职能,坚持服务行政原则。所谓“服务行政”,是一种以公共利益和公共责任为导向,强调社会治理方式以服务为主的行政管理模式。知识产权本身作为私权,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应以提供公共服务为主,不宜过多地进行行政干预,若动辄以简单粗暴的行政命令代替市场自身的调节,势必泯灭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这又无异于退化到知识产权萌芽期的“皇室特权”时代。因此,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要逐步实现由控制者、管理者向组织者和服务者的身份转变。 (二)国外有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的一般做法 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上,从世界范围看,绝大多数国家采取的是相对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机构设置。据统计,全世界实行知识产权制度的196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二合一体制,即将专利和商标的行政管理机构统一设置,称之为工业产权局或专利商标局。这其中,又有74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三合一体制,将专利、商标和版权的行政管理机构统一在一起。而采取将专利、商标和版权分散管理的只有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巴基斯坦、利比亚、希腊、埃塞俄比亚、埃及、文莱和中国不到10个国家。 由此可见,国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总体上还是比较统一的。因为知识产权种类虽多,但各类权利之间存在同质性,尤其是作为授权性知识产权的专利和商标在行政管理上存在许多共同点。为此,许多国家都将授权性工业产权的行政管理归到同一个行政机关名下。而版权由于具有非授权性和意识形态管理的特点,因而有的国家将其单独设置管理机关。如美国商务部下属的专利商标局负责美国国内专利和商标的行政管理,版权办公室则隶属于国会图书馆;日本通产省下属的特许厅负责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商标的行政管理,版权由版权局管理。而德国,专利商标局负责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事务,版权由联邦司法部下面的贸易与商法部管理。 将工业产权管理和版权管理分开来的二合一模式有其一定的优势。由于专利、商标都需要资格审查和在先检索,具有同质性,专利纠纷和商标纠纷也常常联系在一起,需要联合执法,因此,将所有的工业产权活动集中在一个工业产权局管理之下,有助于管理者更有效地使用管理技能,更大限度地提高管理效率,并能缓解专业人员不足的现状。 除二合一体制外,有些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进一步统一化,将传统的知识产权类型专利、商标、外观设计和版权几个领域都归到统一的部门之下。如英国贸易工业部下属的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的包括专利、商标、外观设计和版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的受理、审批工作,并执行知识产权相关立法,遵照欧盟相关法令协调英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促进及支持知识产权保护活动。与英国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十分相似的还有加拿大。加拿大的知识产权局主管专利、外观设计、商标、版权、集成电路,而植物品种权由食品监督局负责。 总的来看,将知识产权管理集中在一个权威机构之下,已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所采纳。反观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有着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管理系统,行政管理成本高企,行政效率却很低下。 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考察,国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主要可概括为如下四方面:知识产权的登记、注册与评审;知识产权的信息传播与管理;提供立法建议与制定行政规章;对外谈判和国际交流等。 由此可见,国外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与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在管理职能上基本类似,但很重要的一点区别是它们并不承担行政执法任务,只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解决法律问题或冲突。即使有的管理机构具有执法职能但并不涉及对侵权的查处,而在我国侵权查处是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 三 由于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在设置与职能上存在明显不足,为切实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绩效,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水平,应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本着行政管理机关的设置原则,适当精简管理机构,整合行政职能,合理配置行政资源,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 首先,应设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这里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将所有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归于一个部门统一领导下的三合一模式,在该部门之下再按各种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设分支机构;另一种方案是采用二合一模式,将专 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授权性权利集中在一个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而将版权归到另一行政管理部门,在这两者之上再设立一个协调机构。从确保我国知识产权战略高效实施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协调高效运转的角度出发,采取三合一模式在国务院直属机构中设立一个统一的知识产权领导机构――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在国家知识产权总局之下再分设两个司――著作权司(或称版权司)和工业产权司的方法较为可取。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总局,将绝大部分知识产权置于同一屋檐下,有助于协调对各类知识产权客体的管理,整合行政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优化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资源配置,同时也有助于贯彻执行TRIPs协议,开展国际交流,一旦发生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国际争端,能对敏感问题做出迅速反应,妥善解决问题。在统一的领导下,行政机构内部还应进一步进行科学合理的横向分工,以适应不同职能的需要。但是在划分横向部门的时候,应避免分工过细,以免造成部门林立、效率低下。 其次,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将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分离。虽然各国都有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但是各国通行的是由专门的行政机关保护,比如海关。而我国是由行政管理机关直接去执法,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客体种类的增多,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审核等行政管理工作将日益加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将其职能主要立足于知识产权的审核登记、政策制定、宣传教育、人才培养、信息咨询、公共服务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工作中。将行政执法的职能剥离出去,减少执法耗散,使其职能专业化,有利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加强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集中精力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特别是在网络技术广泛应用的当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更应大力加强公共服务职能,优化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环境。譬如,可以构建知识产权网络信息服务平台,把一些常规性、程序性、同质化程度较高的服务项目在网上开展实施,实行网络申请与网络缴费,建立信息数据库,定期各类知识产权网络公报,逐步实现电子化管理,为申请人进行权利申请、文献检索、利用知识产权情报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这些服务性措施对于节约资源,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十分有利。 第三,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并适时调整行政执法内容。由于知识产权特别是工业产权的专业性极强,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基本上难以妥善解决纠纷。而现有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中专业人士缺口较大,反馈到执法上,各地区的执法标准与认识差别很大,这要求我们必须建立一支专业过硬的、对知识产权制度设置与内涵把握精准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只有成立这样一支队伍,才能做到相同案件相同的处理,避免由于行政执法的错误而造成不公平竞争状况。因此,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能相分离,并非是要取消行政执法,而是要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实行执法权的集中化配置。正如有的学者所言,“不但不会削弱已有的行政执法,而且可以大大强化行政专业执法。” 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的组建,我们不妨将原来分散在不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系统的执法人员和装备整合起来,成立统一的行政执法队伍,划归到知识产权局的框架下,由其统一领导,主要查处那些影响社会公众利益和市场正常秩序的,具有明显违法特征的行为。但是作为例外情况,针对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应当继续由海关负责。 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内容,过去主要有行政处理(包括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仲裁等)、行政查处(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救济、行政处分、行政法制监督等形式。其中,行政查处构成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最为优秀的内容。而对于行政处理特别是行政裁决,学界一直存在“存与废”的探讨。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的一种行为,如果当事人对行政裁决不服,传统理论认为应当提起行政诉讼。然而知识产权本质上是私权,在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上,更多的应是由权利人作为民事主体自行启动民事程序从而得到民事救济。只有少数对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的情况下,才启动行政执法。有鉴于此,一些学者认为行政裁决制度混淆了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分工,认为应逐渐弱化行政执法在裁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维护私权)方面的作用,直至完全取消。按照TRIPS协议的规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也应整体被弱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不再具有终局性,所有行政保护均须接受司法审查。这是因为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将司法机构设置为民事争议的最终处理机构更符合法治原则。但是知识产权毕竟也具有公益内容的一面,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也给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有必要对知识产权给予行政保护,可以说知识产权私权的公权化因素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提供了客观基础和内在条件。而且由于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相对司法救济而言具有程序简易、成本低、周期短等优势,特别是从我国解决纠纷的历史传统和文化机制角度看,民众对行政机制解决纠纷的权威性和认可度还较高,因此,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未来仍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作用。有鉴于此,《纲要》提出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言下之意,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还将继续存在一定时期。 因此,我国未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制度的发展模式可以定位为:以提供专业的行政执法水平作为基本理念,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的建设,在不减损已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前提下取消对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行政裁决,适时调整行政查处力度,最终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双轨制向司法保护的单轨制过渡。 机构与行政论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效能建设与经济发展 摘 要:在改革开发的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政治得到全面的发展。而道路运输行业在这过程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支撑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作为一个行业的管理部门,各个地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方面还是存在不少的问题,各项制度也亟需进行改革,各省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管理机制和行政效能建设以及人员机构的设置和配给上都存在漏洞。为了能够尽快促进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就有必须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效能建设做出统一的部署和安全,从而能够形成科学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制。 关键词:道路运输管理 行政效能建设 经济发展 引言 开展道路运输管理机制行政效能建设和经济发展这已经成为当前急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对道路运输管理韩各样的行政效能建设,不断促进我国的大陆运输行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这也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和公正透明以及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这些都是关系到改革开放稳定、发展的大局。本文从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政效能建设为出发点,逐步分析当前我国道路运输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够对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的产生积极影响。 1、行政效能建设的具体含义 行政效能是对行政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而言提出的一种新型的行政管理体制。行政效能是能够衡量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结果的尺度,总的来说,行政效能建设是一种高效能、高层次的管理形式和载体,是以行政效能为基本的目标进行的,为了能够实高质量的管理目的,将行政管理的诸多因素有效地融合在一起,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功能的母的。能够依法有效地实行行政管理方面的职责,而社会各界群众是行政效能建设的客体,主体行为是一种通过管理为手段,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的行政行为。所以,行政管理建设就要能够以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为基本准则,不断强化相关对于行政主体的行为约束,从而能够更好地服务于行政管理的客体。为了能够实现这个目的,就必须要能够充分调动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创造性,能够不断增强行政机关人员的“群众”意识,能够充分利用好行政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确保各项政策能够有效地落实到位。 2、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的现状分析 2.1、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经费管理机制亟需完善 目前,我国很多地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还有很多是事业单位,只有很少部分是已经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变为行政机关,在之前的行政管理方面,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各种费用开支都是来自与运管费的征收,在某种程度上说,运管费是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的大部分经济来源。为了能够维持相关管理部门正常的运行,有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现了收取部分费用,有的甚至是出现“钓鱼执法”在国家实行税费改革后,有的运输管理机构可能由于经费的因素影响了行业管理工作的开展。 2.2、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管理模式还有待加强 在我国,各个地区省份的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是不一样的,有些是采用“条块管理”,而有些省份是采用“垂直管理”对于“条块管理”模式地方的道路运输管理机制很容易出现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而对于“垂直管理”的地方运输管理机构,但是由于在道路运输管理方面还是存在方面的不足之处,需要公安和城建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但是由于管理模式之间的不同,从而也使得统一的行业管理政策法规方面难以出台和贯彻执行。 2.3、全国统一的道路运输管理规章制度未能健全 在对于2013年出台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于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做出新的规定,对过去的一些不合理的情况进行修改,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还在运行当中,各个地方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开展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还是有很多的地方依靠部门规章和地方性的法规,难以在全国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从而使得各个区域行政法规的不统一,例如,一些道路运输方面的超载和重叠执法的现象,给市场运行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同样的也给相关的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2.4、对于各个道路运输管理机制规模和人员配置上有待统一规范 目前,我国很多各地的运输管理机制规模大小不一,对于各个运输管理机构的名称也不尽相同,这就给全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带来一定的麻烦。 2.5、道路运输管理队伍建设水平有待加强 在我国很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属于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财政行政预算之内,但是由于管理模式和从属关系不一样,让一部分的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队伍建设存在一些问题,而对于一些基层运输管理部门的人员也相对较多,有的单位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经验不足,职业素质不高,以及单位人员构成不合理等等一些问题都始终困扰着很多的政府管理部门人员。 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政效能建设的措施探讨 3.1、持续深化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体制改革办法 对于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改革,首先,就需要将事业单位改变为政府行政部门,这是当前解决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之一,从而能够使得更加全面规范行政管理职责,规范地实施行政执法,从而确保道路运输性行业管理的严谨以及规范性的进行。 3.2、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改革 要能全面理顺道路运输机构的管理体制,就必须要能够加强“条块管理”和“垂直管理”两个方面的管理格局,将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的财政投入到上级的管理过程中去,能够将人员配置方面及时与地方政府进行协调和商议,并沟通地方其他相关的执法部门的机构,从而能够确保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道路运输管理行业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3.3、全面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的整体专业水平 首先,我们就必须要能够建立合理的人员考核制度,并采用公开考试录用制度,可以由国家统一进行考核、录用和分配。在对于录用的人员要能够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从而能够使得录用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水平,并能够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统一的管理奠定基础,另外一方面,我们要能够建立统一、合理的激励奖赏制度,定期对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监督,此外,还要能够注重对录用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从而能够保持道路运输管理机制的活力性和公平性。 3.4、注重协调好相关执法部门的关系 首先,我们要能够清晰地认识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能,这就不仅仅要在《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还要能够不断调整相关的道路运输设计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清晰地认识到各自的职权所在,不断促进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上的重叠执法问题,在对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中要能够专门设立相关的机构来负责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工作,尤其是在综合执法的过程中要能够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能够合理高效低分配好人员工作,从而能够形成好道路运输管理方面的合力,不断加强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有效地破除地方管理的限制,从而能够共同促进我国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4、结语 一方面,努力提升道路运输管理机制上的创新和改革,就必须要持续深化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体制改革办法,并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改革。在另外一方面,还要能够全面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的整体专业水平,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注重协调好相关执法部门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不断促进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制方面的创新发展,更好地促进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水平。 机构与行政论文:行政机构信息安全的风险分析与应对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高度发展,行政机构办公越来越离不开信息网络,如何保证行政机构的信息安全将成为我们研究的一个重大的课题。行政机构的信息安全涉及到多个方面,从信息的采集、存储到传输、访问整个过程,每一个过程中都存在信息安全风险。本文着重对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有效的控制措施。 【关键词】信息安全;风险;应对 随着计算机应用范围日益广泛,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已经离不开信息网络。信息技术成为行政机构中重要的资源之一,很多行政机构都大量引入了信息化办公手段,运行于系统、网络和电脑的数据安全成为了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面临的重大问题。尽管很多行政机构都认识到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也纷纷从人员配置、资金投入、技术更新等多方面加强对信息安全风险的管理,但是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并没有随之消失,相反却在不断地增长。现在,机构在越来越多的威胁面前显得更为脆弱。网络攻击日益频繁、攻击手段日益多样化,从病毒到垃圾邮件,这些方式都被用来窃取机构信息,如不提前防范,一旦被袭,网络阻塞、系统瘫痪、信息传输中断、数据丢失等等,无疑将给行政机构业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因此,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控制势在必行,它不仅是行政机构需要关注的问题,也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的重要课题。 1.行政机构信息安全的风险分析 1.1 黑客的入侵和攻击 行政机构面临着一系列的信息安全威胁,其中最普遍的一种信息安全威胁就是病毒入侵。黑客技术的网络资源随处可见,很多年轻人处于好奇或者出于牟利目的,从网上购得黑客技术,对行政机构网站进行攻击。 1.2 行政机构不重视信息安全的风险问题 目前,很多行政机构都加强了信息化建设,通过资金投入、技术改造等多方面来加强行政机构信息安全。但是信息风险不仅仅是技术层面的东西,更重要是人的意识层面对安全风险的认识。在行政机构中,很多部门和个人依然对信息安全风险问题不重视,有的认为信息风险安全是网络部门的事情,与其他部门或者员工没有关系,而且也帮不上忙;有的人认为对信息安全的宣传有夸张的嫌疑,真正遭受过网络攻击的行政机构屈指可数,肯定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有的行政机构缺乏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没有出台具体的故障制度,造成员工无章可循,不知道怎么应对网络信息风险,出现问题也不知道如何化解和处理。有的行政机构尽管已经制定了规章制度,但很多都是流于形式,没有针对性,也没有操作性,长年累月不进行更新和修改,滞后于信息化时展的要求。 1.3 行政机构信息安全权限的规定不严谨 很多行政机构在实际工作制定了大量的安全管理规定,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对行政机构员工以及信息服务人员的口令卡、数据加密等要求很难得到落实。部分员工长期使用初始口令、加密强度较弱的口令,有的员工登陆系统时使用别人的账号,使用完毕后也没有及时关闭账号,也不关电脑,外来人员很容易登陆电脑窃取行政机构机密文件,机构内部也缺乏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的意识,员工可以任意下载行政机构资料,可以随意将行政机构资料设置成共享状态,在拷贝行政机构文件或者数据时,也没有经过杀毒过程,直接下载或者用邮件发送。甚至很多行政机构员工在上班时间看电影、玩游戏、下载文件比较普遍,员工随意打开一些不安全的网站,随意接受一些来源可疑的邮件,成病毒传播、木马下载、账号及密码被盗,自己还浑然不知。这些不良行为都严重威胁行政机构的信息安全,加上现代行政机构人员流动比较频繁,员工跳槽很普遍,很多员工离职后也没有上交机构账号和口令卡,依然可以登录原机构系统,给行政机构网络风险带来隐患。行政机构废弃不用的一些安全设备也没有及时进行加密和保护处理,里面的数据没有及时进行删除,安全设备随意放置,外人很容易从这些设备中还原和复制原有的信息资源。 1.4 行政机构缺乏对信息技术装备和设施的监控与维护 很多行政机构为了加强信息安全风险管理,都有针对性的部署了一些信息安全设备,然后这些从安装上就很少有人问津,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参数设置都不合理,都是根据系统提示采用默认设置,由于行政机构与行政机构之间有很大的不同,行政机构之间的信息安全风险也相差迥异,采用默认状态无法照顾行政机构的真实情况,不能从源头上有针对性的加强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很多行政机构缺乏对安全设备以及运行日志的监控,不能有效的根据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细致分析,从而采取适当措施加强信息风险管理。总之,在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中被动保护的情况比较普遍,缺乏主动防御的意识,而且对于大多数中小行政机构而言,行政机构资金和规模都比较小,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行政机构将主要精力用于市场开拓和产品的影响,以期在短时间内获得可观的利润,行政机构在信息安全风险上的投人比较少,很多设备都老化了,线路都磨损严重,却没有得到及时更新和维护,为行政机构安全风险管理埋下了隐患。 2.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的应对 2.1 机构人员须提高个人信息安全意识 维护行政机构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是行政机构每一位员工都应该关注的课题,行政机构要加强信息安全风险防范的宣传,让每一位员工都对基本得到网络安全信息技术有所了解,对计算机风险的重要性有清楚的认识,每位员工尤其是网络技术服务人员要把口令卡和账号管理好,不能泄露或者遗失,使用者的网络操作行为和权限都要进行一定的控制,防止行政机构员工越权浏览机构信息,对于一些涉及行政机构机密的文件要及时进行加密,对文件是否可以公开访问进行限制,减少不合法的访问。还要及时清理文件,一些废弃的或者没有价值的文件要及时进行删除,要彻底删除不能仅仅放到回收站,保证其他人无法通过复制或者还原电脑设备中的信息。对于行政机构电脑设备要注意防磁、防雷击等保护措施,行政机构职工要对电脑设备的基本保养和维护措施有了解,不要在过于潮湿、气温过高的地方使用电脑,要懂得如何对电脑系统继续软件更新和漏洞的修补,从而保证计算机处在最优的防护状态,减少病毒入侵。 2.2 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 行政机构要加强信息安全风险防范的资金投入,资金投入主要用于行政机构日常安全信息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以及安全设备的购置等等,每年行政机构从行政机构利润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来加强信息安全的投入,投入的资金与行政机构规模、行政机构对信息安全的要求息息相关。针对很多机构信息化设备老化,线路损耗严重的现实情况,行政机构要加强线路的维护和改造,购买新的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等等,在采购和使用信息安全产品时,行政机构一定要重视产品的管理功能是否强大、解决方案是否全面,以及行政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例如行政机构可以购入UPS电源,突然停电时可以利用该电源用来应急,以保证机构信息化建设中系统的正常运行和设备技术的及时更新。 2.3 加强行政机构网络的防火墙设计 由员工网络操作不当造成的黑客入侵、商业机密泄露也威胁着行政机构的生存和发展。一直以来,行政机构信息安全解决方案都需要来自多个制造商的不同产品,需要多个工具和基础结构来进行管理、报告和分析。不同品牌、不同功能的信息安全设备被杂乱无章地堆叠在行政机构网络中,不但兼容性差,还容易造成行政机构网络拥堵。正确地部署和配置这些复杂的解决方案十分困难,而且需要大量时间。另外,大量安全产品互操作性不足,无法与已有的安全和IT基础结构很好的集成。这样组成的解决方案难以管理,增加了拥有者总成本,并可能在网络上留下安全漏洞。行政机构可以引入终端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安全风险的防范,例如瑞星终端安全管理系统采用了统一系统平台独立功能模块的设计理念,集病毒查杀双引擎、专业防火墙和信息安全审计等于一身,具有网络安全管理、客户端行为审计、即时通讯管理和审计、客户端漏洞扫描和补丁管理等功能;行政机构信息安全新品还采用了模块化的新形式,行政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定制相应的功能组合;通过瑞星在线商店,行政机构也可以随着信息安全需求的变化添加所需模块,减轻首次购买的支付成本及后续的升级成本。 总之,随着网络应用的日益普及,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问题日益复杂。要切实加强对信息安全风险的认识,从规章制度、技术手段以及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加强行政机构信息安全风险防范,确保网络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机构与行政论文:试论国家人权机构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摘要:国家人权机构的产生和发展对于促进和保护一国国内人权具有重要作用,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是研究国家人权机构价值的重要视角。在实践中,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由行政机关发起设立或成为其内设部门,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发挥作用。该文从国家人权机构的设立入手,进而阐述其职能,从而分析国家人权机构对行政机关人权保护工作起着调查、建议、监督等补充作用,同时,对国家人权机构相对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具有独立性这一重要特征进行论述。 关键词:国家人权机构;行政机关;职能;独立性 199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即《巴黎原则》,为各成员国设立国家人权机构提供了国际标准。已经有116个国家和地区依据《巴黎原则》设立了119个国家人权机构,其中,美洲国家建立的较早,而亚太地区到90年代后期才有所发展,目前为止,已经有19个亚太地区的国家建立了国家人权机构。但对于何为“国家人权机构”,联合国系统内尚没有一个统一和公认的定义。联合国人权事务中心1995年了《关于设立和加强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手册》,根据《联合国手册》,从联合国保护人权的活动来看,国家人权机构是指“由某一政府按照宪法、法律或法令建立的机构,其职责是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角度而予以特别规定。” 自国家人权机构产生以来,其与传统三权机关特别是行政机关的关系就一直是研究的焦点,理清二者之间关系对于促进和保障人权有着重要意义。《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也提出:“每个国家有权选择最适于自己国家一级特殊需要的框架,鼓励设立和加强国家机构。”可见,相关的国际文件和宣言对国家人权机构与行政机关的关系采取开放的态度,因此,研究国家人权机构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不仅要有理论架构,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归纳和总结。 一、国家人权机构的设立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巴黎原则》的通过,为国家人权机构的设立提供了最低标准,国家人权机构的概念在联合国范围内逐渐被具体化,其第2条明确指出,“应赋予国家机构尽可能广泛的授权,对这种授权在宪法和立法案文中应有明确规定,并具体规定其组成和权限范围。”国家人权机构是在《巴黎原则》通过之后得到真正的发展,它并不是非政府性组织,而是一个法定的国家机构,具有官方性质。 由其性质决定了国家人权机构与国家行政机关有着密切联系。实际上,从三权的角度来讲,所有的国家人权机构均属于行政机构,而非立法或司法机构。因此,国家人权机构最好是由宪法授权产生,这样才可以与政府、立法和司法机关处于平行。在亚太地区现存的19个国家人权机构中,斐济、菲律宾、泰国和尼泊尔四个国家人权委员会采用了此种设立方式。 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由行政机关主导设立,例如东帝汶,阿尔及利亚的人权机构均是由该国行政机关组建,部分国家人权机构设立为行政机关的下属部门,例如乍得国家人权委员会隶属于总理府。 再者,一些国家人权机构的成员也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提名或委派的。例如斐济群岛共和国宪法第42条规定,斐济人权委员会的成员由首相提名,总统任命。除此之外,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的主要成员由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尼泊尔人权委员会由主席和4名其他成员组成,均有总理根据宪法委员会的建议指定。 除此,国家人权机构成员的构成也体现与行政机关的紧密联系。《巴黎原则》中规定了国家人权机构的组成,人权机构的组成成员应当具有多元性,法官、律师、大学老师、人权学者等都可以成为人权机构的成员,这也包括了政府部门官员。例如阿尔及利亚人权委员会成员就来自各个不同的行业和部门,既有政府部门代表,也有民间组织代表,既有保护人权的专业人员,也有少数民族代表,这样的构成对促进和保护人权具有积极意义,也使民众更容易对其产生信任和尊重。 虽然根据《关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理想的或者具有充分独立性的国家人权机构应该设立在国家行政机关之外,但也有例外情况,有的国家人权机构与国家行政机关并非保持平行的关系,而是从属关系,因此在实践中,通过对其职能权限等进行具体规定,恰当的处理好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促进国内人权保障的作用。 二、国家人权机构的职能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巴黎原则》对国家人权机构的职责进行了规定,与行政机关相关的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三类:①对侵犯人权行为进行调查;②向政府机构就人权事项提供建议;③监督政府遵守其人权义务。 (一)调查职能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国家人权机构主动发起调查,是了解本国人权真实状况的有效手段。国家人权机构开展调查可以采用法律授权等多种手段。一些国家授权国家人权机构可以发起公众调查,进入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场所,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如监狱、拘留所;走访检查,检阅任何与人权事项有关的文件;询问证人等。妨碍国家人权机构进行调查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再者,国家人权机构有调查侵犯人权,受理个人或团体申诉的职能。虽然不是所有的国家人权机构都有受理个人申诉的职权,但有效的调查机制对于人权保护具有直接作用。根据《联合国手册》,一个有效的调查机制必须具备充足的法律能力、相关的组织能力、确定和适当的优先考虑问题以及履行其职责的政治意愿。对于后一点,如没有政府的某种程度的支持,一个调查机构是无法正当工作的。经验一再表明,尽管有法律权力,得不到政府支持的机构是无法有效开展工作的。 概括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国家人权机构在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申诉后,一般会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侵害了申诉人的权利展开调查。国家人权机构调查对象主要为涉案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有关官员,部分国家人权机构也可对涉案的国家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或官员展开调查。例如,在新西兰,该国的人权委员会可以对行政机关任何涉及或者可能涉及人权侵犯的事宜进行调查。其二,国家人权机构对行政机关展开调查的内容主要涉及有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公开性。部分委员会可以调查任何人在行使政府行政职能的过程中实施的行为过程、行为的结果以及未履行的行为。其三,国家人权机构在对行政机关进行调查中享有广泛的权力:传讯;从任何的国家或者地区的政府机构、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搜集和获得必要信息及资料;要求惩罚任何侵犯人权的官员;要求专家给予必要专业协助等等。再者,对于行政机关阻碍国家人权机构的调查行为,部分国家人权机构可以追究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官员的责任,进行惩处。但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国家人权机构的调查提供了服务,应视情况给予一定的报酬。《巴黎原则》提倡赋予国家人权机构以调查权,调查侵犯人权行为并向受害者提供帮助对侵犯人权行为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因此在实践中,国家人权机构是否有对行政机关的调查权对国家人权机构有效履行其职能有重要意义。 (二)建议职能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巴黎原则》赋予了国家机构尽可能广泛的职权,这包括“就有关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任何事项,向政府、议会和其他任何主管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提议和报告”,“促进并确保国家的立法和惯例与该国所加入的国际人权文书协调,及其有效执行”,“鼓励批准上述文书或加入这些文书并确保其执行”,“受理和审判有关个别情况的申诉和请愿”,与其他国际组织、国家机构进行合作,进行人权与反歧视的宣传教育等。 国家人权机构的建议职能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可以就总体政策和行政事务向政府机构提出建议并就现有的行政安排发表意见。国家人权机构作为专职机构具有较高的人权知识和实践经验,因此能够分析有关政策是否侵犯了人权,在发现政府的政策或做法对个人或团体的人权造成有害影响时,可以正确的分析政府的不足之处,在此基础上提供建议,以更好的保障人权。加之,在政府部门或机构的行政行为影响到人们的权利时,权益受到侵犯的人们可能更倾向于寻求国家人权机构的帮助,而非行政机关,这样国家人权机构在经过分析之后就问题的解决提出建议,这不仅有利于处理侵权纠纷,而且也为行政机关分担了工作量,有助于改善一国的国内人权状况。其二,在执行国际人权标准方面提供建议和协助。各种国际人权标准的建立及各项国际条约的缔结为各国的人权发展指引了方向,根据本国国情,将国际人权标准与国家人权标准结合起来,是保障人权的关键所在。因此,国家人权机构具有的建议职能可以将某一个国际文书对缔约国要求的义务的确切性质告知政府,并提出是否批准或加入该国际文书的建议,还可以审议现有的国内法是否已经符合这些文书要求的各项人权标准。例如国家机构可以建议,政府为了履行国家的国际义务可以或者应该采取何种其他措施。这类措施可能涉及:改变财政或货币政策、调整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的重点和做法、在政府各部内以及在部与部之间建立报告机制以及执行积极行动方案和开展公共教育活动。通过国家人权机构的相关建议,政府部门能够较充分的了解本国所应当履行的国际人权义务有哪些,以便更好的保护人权。其三,协助政府提交报告。一些国际人权文书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需要缔约国向相关机构如人权事务委员会,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委员会,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等提交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关于该国如何努力履行国际义务以及落实文书所保障的某项权利的情况等。国家机构凭其具有的特别专业知识以及独特的地位帮助本国草拟准确、详尽、得当的报告。在许多情况下,国家机构能向负责编写报告的政府部门直接提供情况、资料或统计数字。一些机构可以审查报告草稿,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还可以利用一些机构作为协调点来汇集政府各部门和各类组织提供的资料。 (三)监督职能与行政机关的关系 虽然《巴黎原则》对国家人权机构有关建议职能的描述中并未使用“监督”的字样,但有效监督是提出合理建议的前提。一方面,国家人权机构只有通过对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家机关行为进行监督才能发现问题,进而解决问题,将“监督”从建议中提炼出来,有助于体现国家人权机构的主动性;另一方面,根据各国实践情况,许多国家人权机构的确被赋予了对其他国家机关进行监督的职权。《巴黎原则》中规定,国家人权机构“就有关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任何事项,向政府、议会和其他任何主管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提议和报告”。根据这一表述,国家人权机构应当有权对有关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任何事项进行监督,即对任何参与上述事项的主体进行监督。 国家人权机构对行政机关的人权监督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规章等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其二,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其主要形式包括到行政机关进行走访、调阅行政机关文件、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人权监督职能是国家人权机构促进和保护人权的重要武器,从权限上来说,国家人权机构有权监督国内各个领域的人权状况,包括监督国家相关法律的制定与遵守、本国己加入的国际人权条约的实施、人权政策的落实等,并就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任何与人权有关的问题向有关机关提出建议。从方法上来说,国家人权机构可以采取谈话、走访、公共调查等多种有效手段了解国内人权状况和各个国家机关保护、促进人权的情况,并通过后续措施敦促有关机关执行建议;从对象上来说,国家人权机构有权对几乎任何国家机构进行监督。因此,国家人权机构行使其人权监督职能,必会对国内人权状况产生影响。该项职能行使得当,对实现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最高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综上,国家人权机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它不隶属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它的存在是对传统体制的补充,以弥补传统调查建议监督机制的不足。国家人权机构的特色在于从人权的专业视角审视国家人权状况,发现其他国家机关人权工作的缺陷,并以国内法律和国际人权标准为基准,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提出建议,敦促其弥补缺陷、解决问题。这种补充作用需要与其他国家机关合作,经其他国家机关认可和执行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 三、国家人权机构相对于行政机关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指国家人权机构必须具备独立的法律地位,能够在人权保障领域独立进行活动,不受来自政府、政党和所有其他可能影响其工作的实体的干涉和影响。在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特点中,尤其强调独立于政府等国家机构。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能够保障其在不受干涉的情况下解决人权问题,是机构进行有效运作的重要要素。 《巴黎原则》特别注重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设有以“组成和独立性与多元化的保障”为题的专门章节,对国家人权机构保持其独立性做了规定,大致包括以下几点:①国家人权机构的组成及其成员的任命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确定;②国家人权机构应具备使其能顺利开展活动的基础结构,特别是充足的经费;③国家人权机构成员的任期要有一定的稳定性。此外,国家人权机构成员的多元化也是确保国家人权机构独立性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强调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并不意味着它要同其他政府机构特别是行政机构处于对抗状态。如何处理好国家人权机构与其他国家机构的合作并保持其独立性,需要由每个国家人权机构根据其自身的运行环境来决定。 (一)能够独立行使职权 国家人权机构对行政机关应享有独立性,这样才能对国家行政机关实行有效的监督。这意味着,国家人权机构依法行使其职权时不受国家行政机关的干预。从实践上看,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由国家行政机关设立或发起设立,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参与国家人权机构的工作。因此,若国家人权机构为国家立法机关的内设机构或对国家立法机关负责或报告工作,它相对于国家行政机关的独立性较强,对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较有力。反之,若国家人权机构为国家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向国家行政机关负责或报告工作,它将受制于国家行政机关。 为了维护国家人权机构相对于国家行政机关的独立性,部分国家还通过立法保护国家人权机构成员的豁免权,使其在行使职权时独立于其他国家机关。因此,是否能够独立行使职权或者有独立的授权是国家人权机构取得独立性的关键。 (二)有独立的经费 国家人权机构应有独立的经费预算和国家财政拨款。以便它们在一定的财政控制范围内认为合适时可以使用。这种预算至少应足以使它们拥有自己的工作人员和办公室,因而它们不必在这方面依靠国家。《巴黎原则》解释为国家人权机构配备充足的经费的目的时,特别强调此举“是使它不受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财政控制”。实践中,大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的经费来自国家财政部门的拨款,这些经费包括维持机构日常运作的所需费用以及行使职权所必须的所有工作费用。还有少数的国家人权机构经费来自政府不同部门的拨款,例如,德国人权协会的经费主要来自德国联邦政府下设的三个部门,分别是外交事务部、司法部与经济合作部,这三个部门每年给予德国人权协会的拨款列入本部年度财政预算。还有部分国家人权机构的经费来自政府财政部门以外的部门,像新西兰人权委员会和荷兰平等待遇委员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司法部。 若国家人权机构能独立作出经费预算并经国家立法机关审查通过后由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它便具有独立和稳定的财政来源,这不但可以保障国家人权机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资金,而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其工作免受行政机关的不当干预。反之,若国家人权机构没有独立的财政预算权,其经费不是国家通过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而是需要国家其他部门批准其财政预算或通过其他部门拨付经费,其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保障可能不充分,其工作可能受到批准其预算或向其拨付经费的国家机关的不当干预。可见,国家人权机构的经费来源与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息息相关。 (三)成员组成具有独立性 国家人权机构的各项职能都是通过其成员执行,因此成员的独立性对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具有很重要的影响。《巴黎原则》从保障国家人权机构的独立性角度出发,规定机构的成员必须具备组成的多元代表性、一定的人权资历以及品行和政治素质等其他条件。再者,保障国家人权机构独立行使人事任免权而不受任意的干涉。例如,在丹麦,主席的任命发生在相关机构内部,丹麦采用的是在已经任命的委员中选出主席。丹麦人权委员会确保领导成员独立的一个通常的措施是他们的工资不应受制于行政部门或受行政部门的影响。 国家人权机构的成员来自社会各阶层,有助于国家行政机关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实行监督。实践中也有所不同,有的国家的人权委员会由政府官员构成,与政府关系密切,例如英国、加拿大、新西兰;有的国家则禁止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担任国家人权机构的成员,例如菲律宾。但笔者认为不论政府官员在国家人权机构的成员构成中是否占有一定地位,关键是国家人权机构必须免于被其他机构和任何个人或因素控制和影响,由此,国家人权机构才能具有独立性,避免因批评政府遭受威胁,从而更好的促进和保护人权。 四、结束语 目前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建立了国家人权机构,尽管各国因其法律、政治状况的差异,呈现出不同类型的国家人权机构模式,但通过对国家人权机构与行政机关关系的探讨可总结出如下结论: 其一,国家人权机构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是一种补充的关系。国家人权机构的设立并不会改变国家行政权力由国家行政机关享有和行使的局面,其存在的意义在于对行政机关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进行补充,发挥联系国家与公民之间的纽带作用。其二,传统人权调查建议与监督机制逐渐显现出一系列弊端,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人权事业发展的需要,赋予国家人权机构调查建议与监督职能及时有效地弥补这些不足。其三,国家人权机构相对于行政机关的独立性是保障人权的关键。独立的行使职权而不受行政机关的干涉,通过在一定程度上与行政机关的合作来促进工作的开展,达到促进本国人权保护的目的。 随着人权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人权机构相继建立,各国国家人权机构在保护人权,促进建立法治政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着成就,但国家人权机构的发展还面临诸多不足和挑战,其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的探讨也成为人权领域研究的重点之一。因此,在未来国家人权机构发展的道路上,各国要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与本国的政治体制、人权文化背景和公民素质等方面相结合,不断探索出适合本国国情的机构运行模式,为人权事业的蓬勃发展开创出新的道路。 机构与行政论文:行政副职制与政府机构论文 摘要:在中国的行政实践中,模糊不清的行政副职认识导致了大量值得诟病的行政现象,成为中国政府机构深化改革的主要阻力之一。要解决这一严峻的现实问题,首先就得明确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中国政府当前进行减副的必然性,并在此基础上从行政副职的设置、人员的产生与任免、行政副职的管理等方面来为中国政府机构规划一个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 关键词:行政副职;政府;机构改革 一、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 行政副职并非中国所特有,但由于特殊的国情条件、历史文化造就了中国式的行政副职。那么在当今中国真的需要设置行政副职吗?行政副职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一)从管理幅度看副职 国内外管理研究成果和管理实践经验表明,各级行政组织必须确定合理的管理幅度。根据管理学原理,确定管理幅度应了解如下变量:(1)管理层次;(2)管理事务难易程度;(3)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先进程度;(4)被管理的机构或人员的素质。参照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到:1)中国政府的现有管理体制,加上世界第一的人口数,我们的一级政府或一个管理者,其直接管辖和控制的下属单位和人员数是巨大的;2)在这个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竞争白热化的形势下,中国政府所面临的任务是艰巨的;3)从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来看,中国的行政管理者并未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养,很多都是在实践中摸索成才,可见还远未达到先进的程度;4)从被管理者的素质来看,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刚刚开始,经过严格科学的考试选拔出的具备先进科学知识技能的公务员在整个公务员系统中所占比重还很小,其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中国从国务院到县级政府均直接管辖着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工作部门和非常设机构(或下级行政单位),行政组织的管理幅度不可谓不大。在不增加管理层次的情况下,一级政府多设几名行政副职,有可能缩小管理幅度,解决管理者对被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失控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管辖数量过多的政府部门与机构,在不改变管理幅度的条件下,通过设置行政副职来协助管理,也有利于解决行政管理者素质与管理幅度相矛盾的问题。 (二)从同西方国家的比较中看副职 在西方发达国家,行政副职现象也有存在,但数量不多、范围不广,比如,德国、法国不设副总统、副总理,英国不设副首相,美国副总统也只有一个,且只起助手作用没多少实权,法国政府各部一般不设副部长等等。但中国却有着自己特殊的国情。首先从县一级政府的管理幅度看,与中国的县在层级和地位上最为相似的英国的郡,其辖中间层级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6.5个,而中国的县辖基层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25个左右。由此可见,在经济转型期间,在这样宽的管理幅度下,不设副职是不可想象的。 再看省一级的政府,中国一个省的人口和面积相当于欧洲一个国家,中国各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当然也远远大于这些国家同级政府的管理幅度。而至于中央一级,从国家结构形式来看,美国实行联邦制,州政府自主权很大,同联邦政府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中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因而,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管理幅度比美国这样的联邦制国家的联邦政府就要大得多,在不能增加新的管理层次的情况下,设置行政副职就成为了一种必要的选择,有利于缩小管理幅度。 二、政府减副的必然性 既然行政副职制是因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文化造就的,那么政府为何又要实行减副呢? 谈及副职,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为了适应现实及发展的需要,我们设置了大量的行政副职,但在实际的行政活动及效果中我们却发现由此而来的很多问题。其危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 (一)削弱了正职应有的权责 按照行政组织的一般规则,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最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制度。根据首长负责制,在一个行政组织中,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行政首长握有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并对组织的行为负实际的责任。而在设置了副职特别是设置了较多的副职的情况下,副职必然要从正职那里分解一部分权力和责任,这样也就势必导致正职的应有权力和责任受到削弱。尤其是,副职一多,分工必细,事权分散,行动迟钝,对统一指挥必有妨碍。 (二)削弱了职能部门的权责 在本来的意义上,职能部门就是为行政首长具体处理行政事务的。自从设置了副职之后,各个副职实际上分管了某些方面的工作,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实际发挥着职能部门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职能部门的功能就相对削弱了。 (三)使下级对上级的程序复杂化 一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既要服从分管的副职领导,更要听从正职的指挥和命令,于是,为了使其能够在正副职间寻求平衡,通常不得不采取左右逢源的手段。由于副职的增多,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抑或下属,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调整关系,协调矛盾。 (四)增加了管理的成本 管理的成本与管理人员特别是中高层管理者的数量成正比。副职的增多,使得官职趋于庞大,机构趋于臃肿。中国的政府机构多少次的精简之所以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副职的设置以及偏多不能不是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副职的增多导致的人员和机构的膨胀造成了管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使得管理上的经费开支、人员配备、设备安排以及其他待遇等等都得增加,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成本。 以上几个方面正说明了中国行政副职设置的无序状态。三、行政副职制的系统规划 正是由于行政副职制理论与现实两方面存在的合理性与政府减副的实践必然性间的矛盾,所以必须要对行政副职制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以使其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一)行政副职的设置 行政副职的设置涉及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在什么条件下或者什么样的行政岗位可以设置行政副职;其二是设置行政副职的程序以及设置后其地位如何。原则上,一般行政管理者可设行政副职,但是对于层级较低的行政管理者,当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在能力、经验上足以应付该职位上所有事务时,则无须再设副职。 由于行政副职都是根源于行政正职管理者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对于它的设置程序,应首先由正职管理者提出方案,包括其设置的理由,设想的副职数以及管理的方案等。方案应由上级人事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必要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最后再由行政正职管理者负责实施,上级行政机关进行监督,从而使整个行政副职的设置合法化。 (二)行政副职人员的产生 在完成行政副职的设置之后,我们需要去配置合适的副职人员。这里也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二是副职选拔的程序。 1.“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是指什么人能够担任副职,他需要具备一些什么样的条件。只有先对“副职”这一职务相关问题作深入分析,认清这一职务的工作性质、地位、作用和内容,才能据此对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员提出要求,确定担任这一职务的主体资格条件。 2.副职选拔的程序。包括两个内容:首先是职务分析,系统地收集和分析与行政副职有关的各种信息。第二是资格考试,通过公开、公平、客观、竞争的考试方法为政府选录合格的“副职人才”。行政副职实质上是一种职务而不是一种一般行政职位,这就使行政副职有职业化的可能。我们可以先根据“副职”职业化的设想,将“副职”作为一门特殊的职业制定职业标准,再以此为据举行公开的考试。这种标准资格的考试可以依据行政职务等级的特殊性而相应地确定为若干层次,各个层次应针对不同级别的行政副职设定。 (三)行政副职人员的任免 在确定行政副职主体资格和选拔程序之后,对于被录用的人员还需要规范其任免形式。就一般行政副职而言,首先应由正职提出行政副职的候选人员,然后由上级行政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及相关认定,最后再由正职从合格的人员中进行授权任命。对于任命的结果,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而对于罢免程序,可先由行政正职提出罢免事由并作出罢免决定,然后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即可。 (四)行政副职的管理 按照行政副职职业化的要求,行政副职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任期。行政副职的产生与任免主要取决于其正职,这种极强的依附性使得行政副职的在职期限应与其正职相一致,这将使行政副职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和变动性。 2.人才储备。我们有必要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利用现代的高科技手段,建立起详细、真实的“副职”人员资料库,以此作为他们今后被再次任用的可靠依据。 3.副职数的控制。副职数与副职的设置其实是一种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副职的设置其目的在于满足行政的工作需要,提高行政效率,这是收益;而任免安排一定的副职人员必然要增加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是成本。如何确定这种收益与成本的最佳结合点呢?由于副职的设置来自于正职的实际需要,在编制上有其特殊性,故不宜纳入行政编制体系。在具体确定行政副职人员数额时,首先要从最基本的职位分析入手,通过对正职工作的总体考评,估算出具体的工作量,然后需要考虑同类职位、正职的一般实际工作量和工作能力在现有科技水平的支持下,以及现阶段副职后备人员的素质能力水平,并结合管理幅度的相关原理,从而确定出某一职位所需的具体副职数。 只有通过这种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的建立,才能为政府部门合理有效的减副提供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才能保证政府机构改革的真正深入。 机构与行政论文:行政副职制与政府机构改革论文 摘要:在中国的行政实践中,模糊不清的行政副职认识导致了大量值得诟病的行政现象,成为中国政府机构深化改革的主要阻力之一。要解决这一严峻的现实问题,首先就得明确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中国政府当前进行减副的必然性,并在此基础上从行政副职的设置、人员的产生与任免、行政副职的管理等方面来为中国政府机构规划一个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 关键词:行政副职;政府;机构改革 一、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 行政副职并非中国所特有,但由于特殊的国情条件、历史文化造就了中国式的行政副职。那么在当今中国真的需要设置行政副职吗?行政副职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一)从管理幅度看副职 国内外管理研究成果和管理实践经验表明,各级行政组织必须确定合理的管理幅度。根据管理学原理,确定管理幅度应了解如下变量:(1)管理层次;(2)管理事务难易程度;(3)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先进程度;(4)被管理的机构或人员的素质。参照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到:1)中国政府的现有管理体制,加上世界第一的人口数,我们的一级政府或一个管理者,其直接管辖和控制的下属单位和人员数是巨大的;2)在这个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竞争白热化的形势下,中国政府所面临的任务是艰巨的;3)从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来看,中国的行政管理者并未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养,很多都是在实践中摸索成才,可见还远未达到先进的程度;4)从被管理者的素质来看,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刚刚开始,经过严格科学的考试选拔出的具备先进科学知识技能的公务员在整个公务员系统中所占比重还很小,其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中国从国务院到县级政府均直接管辖着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工作部门和非常设机构(或下级行政单位),行政组织的管理幅度不可谓不大。在不增加管理层次的情况下,一级政府多设几名行政副职,有可能缩小管理幅度,解决管理者对被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失控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管辖数量过多的政府部门与机构,在不改变管理幅度的条件下,通过设置行政副职来协助管理,也有利于解决行政管理者素质与管理幅度相矛盾的问题。 (二)从同西方国家的比较中看副职 在西方发达国家,行政副职现象也有存在,但数量不多、范围不广,比如,德国、法国不设副总统、副总理,英国不设副首相,美国副总统也只有一个,且只起助手作用没多少实权,法国政府各部一般不设副部长等等。但中国却有着自己特殊的国情。首先从县一级政府的管理幅度看,与中国的县在层级和地位上最为相似的英国的郡,其辖中间层级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6.5个,而中国的县辖基层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25个左右。由此可见,在经济转型期间,在这样宽的管理幅度下,不设副职是不可想象的。 再看省一级的政府,中国一个省的人口和面积相当于欧洲一个国家,中国各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当然也远远大于这些国家同级政府的管理幅度。而至于中央一级,从国家结构形式来看,美国实行联邦制,州政府自主权很大,同联邦政府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中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因而,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管理幅度比美国这样的联邦制国家的联邦政府就要大得多,在不能增加新的管理层次的情况下,设置行政副职就成为了一种必要的选择,有利于缩小管理幅度。 二、政府减副的必然性 既然行政副职制是因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文化造就的,那么政府为何又要实行减副呢? 谈及副职,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为了适应现实及发展的需要,我们设置了大量的行政副职,但在实际的行政活动及效果中我们却发现由此而来的很多问题。其危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 (一)削弱了正职应有的权责 按照行政组织的一般规则,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最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制度。根据首长负责制,在一个行政组织中,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行政首长握有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并对组织的行为负实际的责任。而在设置了副职特别是设置了较多的副职的情况下,副职必然要从正职那里分解一部分权力和责任,这样也就势必导致正职的应有权力和责任受到削弱。尤其是,副职一多,分工必细,事权分散,行动迟钝,对统一指挥必有妨碍。 (二)削弱了职能部门的权责 在本来的意义上,职能部门就是为行政首长具体处理行政事务的。自从设置了副职之后,各个副职实际上分管了某些方面的工作,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实际发挥着职能部门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职能部门的功能就相对削弱了。 (三)使下级对上级的程序复杂化 一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既要服从分管的副职领导,更要听从正职的指挥和命令,于是,为了使其能够在正副职间寻求平衡,通常不得不采取左右逢源的手段。由于副职的增多,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抑或下属,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调整关系,协调矛盾。 (四)增加了管理的成本 管理的成本与管理人员特别是中高层管理者的数量成正比。副职的增多,使得官职趋于庞大,机构趋于臃肿。中国的政府机构多少次的精简之所以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副职的设置以及偏多不能不是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副职的增多导致的人员和机构的膨胀造成了管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使得管理上的经费开支、人员配备、设备安排以及其他待遇等等都得增加,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成本。 以上几个方面正说明了中国行政副职设置的无序状态。三、行政副职制的系统规划 正是由于行政副职制理论与现实两方面存在的合理性与政府减副的实践必然性间的矛盾,所以必须要对行政副职制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以使其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一)行政副职的设置 行政副职的设置涉及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在什么条件下或者什么样的行政岗位可以设置行政副职;其二是设置行政副职的程序以及设置后其地位如何。原则上,一般行政管理者可设行政副职,但是对于层级较低的行政管理者,当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在能力、经验上足以应付该职位上所有事务时,则无须再设副职。 由于行政副职都是根源于行政正职管理者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对于它的设置程序,应首先由正职管理者提出方案,包括其设置的理由,设想的副职数以及管理的方案等。方案应由上级人事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必要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最后再由行政正职管理者负责实施,上级行政机关进行监督,从而使整个行政副职的设置合法化。 (二)行政副职人员的产生 在完成行政副职的设置之后,我们需要去配置合适的副职人员。这里也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二是副职选拔的程序。 1.“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是指什么人能够担任副职,他需要具备一些什么样的条件。只有先对“副职”这一职务相关问题作深入分析,认清这一职务的工作性质、地位、作用和内容,才能据此对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员提出要求,确定担任这一职务的主体资格条件。 2.副职选拔的程序。包括两个内容:首先是职务分析,系统地收集和分析与行政副职有关的各种信息。第二是资格考试,通过公开、公平、客观、竞争的考试方法为政府选录合格的“副职人才”。行政副职实质上是一种职务而不是一种一般行政职位,这就使行政副职有职业化的可能。我们可以先根据“副职”职业化的设想,将“副职”作为一门特殊的职业制定职业标准,再以此为据举行公开的考试。这种标准资格的考试可以依据行政职务等级的特殊性而相应地确定为若干层次,各个层次应针对不同级别的行政副职设定。 (三)行政副职人员的任免 在确定行政副职主体资格和选拔程序之后,对于被录用的人员还需要规范其任免形式。就一般行政副职而言,首先应由正职提出行政副职的候选人员,然后由上级行政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及相关认定,最后再由正职从合格的人员中进行授权任命。对于任命的结果,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而对于罢免程序,可先由行政正职提出罢免事由并作出罢免决定,然后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即可。 (四)行政副职的管理 按照行政副职职业化的要求,行政副职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任期。行政副职的产生与任免主要取决于其正职,这种极强的依附性使得行政副职的在职期限应与其正职相一致,这将使行政副职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和变动性。 2.人才储备。我们有必要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利用现代的高科技手段,建立起详细、真实的“副职”人员资料库,以此作为他们今后被再次任用的可靠依据。 3.副职数的控制。副职数与副职的设置其实是一种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副职的设置其目的在于满足行政的工作需要,提高行政效率,这是收益;而任免安排一定的副职人员必然要增加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是成本。如何确定这种收益与成本的最佳结合点呢?由于副职的设置来自于正职的实际需要,在编制上有其特殊性,故不宜纳入行政编制体系。在具体确定行政副职人员数额时,首先要从最基本的职位分析入手,通过对正职工作的总体考评,估算出具体的工作量,然后需要考虑同类职位、正职的一般实际工作量和工作能力在现有科技水平的支持下,以及现阶段副职后备人员的素质能力水平,并结合管理幅度的相关原理,从而确定出某一职位所需的具体副职数。 只有通过这种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的建立,才能为政府部门合理有效的减副提供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才能保证政府机构改革的真正深入。 机构与行政论文:行政机构预算革新与核算的协调 一、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 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常规性工作。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不仅体现了财政资金的收支变化,还反映了作为资金物化形式而存在的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因此,一套科学、完整的财务预算体系不仅应当包括资金收支安排,还应包括资产的构建、配置以及处置的相关计划或安排,即资产预算。资产预算,作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反映了预算年度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配置方面的收支计划,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收支规模、业务活动范围和方向。因此,资产预算的编制应与财政资金预算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财政预算。但是,资产预算又不等同于财政资金预算,其侧重点在于它是政府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做出的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配置和处置的决策方案,因此,主要体现的是作为资金物化形式而存在的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动计划。 编制资产预算时,要尽可能的细化预算内容,以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预算编制部门应对资产配置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各单位资产预算的具体内容和计划。资产预算应包括资产项目的具体技术参数,如各项资产规模、类型、构建或处置方式、资金来源等。以资产购置方案为例,预算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购置项目提出的具体依据,资产购置数量、规模及型号,资产购置项目的支出规模和资金来源等具体项目。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如有其他配置或处置方式,如租用或部门调剂等,资产预算内容还应包括欲购置或租用资产的性能、价格及其运转、维护费用等因素分析,部门间资产调配的可能性分析等。 预算编制仅是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始,更重要的是预算的执行和落实。为了确保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资产预算一经审核批准,预算单位就必须严格执行,这是深化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预算执行必须严格遵照预算内容和项目进度计划,预算单位要接受财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及时对预算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核。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发现行政事业单位擅自改变资产用途,或者挪用资产购置资金的,应立即减少或停止财政拨款,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必须强调的是,预算执行内容一般不得随意调整,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国家政策、单位职能或其他环境因素发生变化,有时也需要对预算进行适当的调整以确保预算的科学性。预算调整必须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一般而言,预算单位需要调整或追加国有资产预算的,应提前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按程序调整或追加预算。资产预算执行结束后,主管部门应对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和考核。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配套制度的相对落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难度由于现行的财务制度中费用报销的标准,大多数制定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有的开支规定不够具体,有的标准偏低,同当前的经济水平和实际情况有着差距。例如差旅费标准、住宿费报销等等。这是会计集中核算实践中,最为突出的矛盾之一。如何把握好既坚持规章制度,以达到节约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又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实际开支的报销问题,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业务活动的开展,这是对中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判定能力的严峻考验。 (二)内控制度不足,造成单位内部牵制与监督机制的弱化单位财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后,其原有的会计出纳相互牵制及内审制度被不同程度地弱化,财务会计知情面缩小,虽然核算中心在记账时,也履行了牵制和监督职能,但由于其置身单位外部,对单位经济业务只知其表,不知其里,表现在支出的合理性、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造成了财务治理与会计核算分离,失去了实地实时监督的优势,单位报账时,会计中心只能根据经验来判定,一是看报账发票的手续是否完备;二是看票据是否规范合法。只要手续完备,票据合法有效,不管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都必须报销。这就使得一些单位假借住宿、会议、印刷、修理、运输、劳务费、代办费开支等合规票据列支送礼、超标准吃喝招待、滥发奖金,补贴、公款旅游等不合规支出,造成了新的监管隐患。 (三)财政监督管理不力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这种性质对其财务行为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主要表现为:①看银行存款花钱“有钱不花,过期作废”的错误观念比较严重;②较少关注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四)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直接来源于财经专业的很少,大多数会计人员是从其他岗位转岗而来或直接由其他岗位人员兼职。 三、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改革与会计核算的协调 (一)继续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加快部门科学预算推行的进度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各部门所有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其预算编制以部门为单位,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均统一反映在该部门的年度预算之中。因此,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早编细编预算,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追踪问效。 (二)完善会计集中核算体制,减少财务日常监管盲区,促进各项会计制度的执行,更好地维护国家财经法纪首先要扩大会计集中核算的覆盖面,将核算单位所有下属单位的账务也逐步纳入进来,不留尾巴。其次,完善各项配套的操作办法,让单位和核算中心的职责定位和情况沟通有章可循、易于操作,实现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和密切配合。再次,定期组织对单位的资产盘点,加强实物管理。财政部门要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使会计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要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机制,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 (三)发挥财政日常监督与审计综合监督的合力作用,及时纠正会计集中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单位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提高首先,财政部门应做好对核算中心的业务指导,提升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改进会计集中核算工作。其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单位的财务监督和管理,通过定期或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不断研究对策进行整治。再次,审计部门对由于核算中心方面原因而形成的问题,应在审计报告中一并反映,并要从宏观角度提出改进建议。 (四)积极创造条件,搞好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融合一是将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可以避免库外资金的无效、低效运作,使政府在宏观调控方面更加得心应手。二是能够减少国库、会计中心与专业银行之间人为的频繁的资金划拨、结算和对账的麻烦。三是将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尤其是会计中心所提供的月、季、年终决算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囊括资料的全面性及会计信息的可利用性。因此,我们应搞好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谋合,努力实现收入税收化、支出预算化、账户国库化、了解全面化、核算完整化。 (五)在科目体系中增加行政单位“上级补助收入”及“上缴上级支出”等科目目前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无法核算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经费补助收入和下级单位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解决的办法有两种方法可以考虑:一是将这类收入和支出融入目前的会计科目体系当中,收入可以列入“其他收入”中核算,支出列入“日常公用支出”中核算,但这种方法很牵强;二是在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体系中,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和下级补助支出两个科目,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对应,这种方法可以清楚地核算和反映行政单位的这类收入和支出。 (六)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以贯彻实施《会计法》为契机,切实加强会计队伍的后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执行修改后的新《会计法》及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提高财会信息质量。 机构与行政论文:行政发展与行政机构优化 公共行政的发展以及多元社会管理主体的出现,需要我们对传统的行政组织结构进行重新认知,依法推进行政组织结构的变革,破解行政体制改革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实现行政组织结构的整体优化。建立在传统行政组织理论基础上的行政组织结构已经不能适应公共行政发展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要求,需要我们以发展的眼光重新审视传统的行政组织理论,以及以该理论为基础的行政组织结构,深入了解行政组织理论以及行政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的原因所在,以审慎的态度,提出科学合理的构想,有效回应行政体制改革与公共行政发展的现实需求。 一、对行政组织与行政组织结构的新认知 (一)行政组织的概念与构成。传统认为,行政组织是由国家设立的管理行政管理的组织,是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的综合体。伴随现代行政的发展,公共行政不再被简单理解为国家行政,在国家行政之外,还存在社会公行政,虽然目前对如何界定社会公行政,以及如何划定国家行政与社会公行政的界限等问题仍存有疑义,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人们逐步承认政府以外的其他组织也承担一定公共行政职能。基于此,有学者提出行政组织包括政府组织、其他公共机构与非政府的社会组织等,进而将行政组织界定为“是指行使行政职权、管理公共行政事务的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以外的承担行政任务的其他组织的总称。”[1]3-4笔者赞同这种对行政组织概念的拓展性界定。首先,“行政组织”中的“行政”指公共行政,它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国家行政,在国家行政之外,还包括由非国家组织承担的社会公行政;其次,“行政组织”中的“组织”指按照一定的宗旨和原则建立起来的有序组织体,它具有科学严谨的组织结构形式。据此,笔者认为,行政组织是指由依法行使行政权,管理国家及社会公共行政事务的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构成的具有一定组织结构体系的统一体。该概念首先揭示行政组织是承担公共行政事务管理职能、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凡是不承担行政职能的组织均不能称为行政组织,因权能性质的不同,行政组织不同于行使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以及行使司法权的司法机关,更有别于不承担公共行政事务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其次,该概念明确了行政组织的构成,行政组织是由国家行政组织与承担公共行政职能的非政府公共组织共同构成的有机统一体,该有机统一体组织结构严谨,职责权限分明,以公共行政职能的承担与履行为其存在的目的和价值。 (二)行政组织结构的概念与构成。行政组织结构是指构成行政组织的各要素按照一定规律和方式组合而成的完整体系,包括国家行政组织结构、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结构以及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结构三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其中,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在行政组织结构中的地位最为重要,其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影响行政组织结构的科学性,因而优化行政组织结构最为重要的部分是对国家行政组织结构进行优化。 1.国家行政组织的结构。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包含国家行政组织的横向结构(管理幅度)和纵向结构(管理层次),同时,国家行政组织所构成的规模体系对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具有重要影响作用。横向结构、纵向结构及规模结构共同构成了国家行政组织结构的有机体,三者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关系。在国家行政组织规模一定的情况下,横向的管理幅度大,纵向的管理层次少,这种“扁平状”的组织结构形式分权优势比较明显,有利于各组织成员积极性的发挥;反之,横向的管理幅度小,纵向的管理层次多,这种“金字塔状”的组织结构形式集权优势比较突出,有利于命令的服从与执行,传统的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往往呈现出这样一种多层级的集权性组织形式。同样,国家行政组织的规模结构与其横向及纵向结构也是相互影响的,严格控制行政组织的规模结构,有利于实现行政组织结构整体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结构。与政府机构相比,“非政府公共组织是一种独立的社会组织,其组织形式不同于政府机构自上而下的官僚体系,组织的运作也不是按照行政指令机制,而是扎根于社区的、权力流动双向或多向的、独立运作的组织。”[2]作为一种独立存在与运行的组织形式,非政府公共组织彼此之间并不具备行政隶属关系,它们在各自的职能领域内独立发挥作用。而在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内部,为有效实现该组织的职能,也存在纵向上的三个管理层级,即决策层级、管理层级以及具体的操作层级。同时,为了对社会公共行政事务实施有效管理,非政府公共组织同样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规模和人员数量。因此,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结构应当包含各组织之间的平行结构形式、组织内部的纵向管理层级以及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结构三项内容。[3] 3.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结构。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在组织体系内的关系结构也是影响行政组织结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重要因素,国家行政组织结构、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以及两者的关系结构共同构成了行政组织结构的完整状态,只有三者都是合理的,行政组织结构才能实现合理性。关于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结构,我们认为主要涉及到两者是否具有隶属关系、各自的活动界限以及两种的规模比例三个方面的内容。 (1)两者之间是否存在行政隶属关系。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独立性意味着非政府公共组织不是政府的附属机构,与政府之间并无行政隶属关系,非政府公共组织应当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独立履行职责,并独立承担其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其行为不受任何制约,对非政府公共组织及其行为的法律监督是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政府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监督是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但监督关系不等于隶属关系。 (2)两者的活动界限。一是与政府的职能类型有关。如果是全能型政府,则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存在与作用空间将非常有限;如果是有限型政府,则非政府公共组织将获得相应的履行公共行政职能的空间。对有限与有为政府的模式选择意味着政府的职能与权力是有限的,要求公共行政职能在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二是与公共行政的社会化程度有关。如果公共行政的社会化程度越高,社会管理创新越深入推进,则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活动范围就会越宽,反之则越窄。从公共行政发展的进程来看,公共行政的社会化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三是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发达程度相联。如果非政府公共组织越发达,自主能力越强,则能够承担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就越多,反之则越少。当然,应当明确的是,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活动范围不是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变迁,两者处于不断的变化和发展之中,需要进行动态调整,这也对政府能力与行政组织理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两者的规模比例。二者的规模比例应当是科学合理的。对国家行政组织的规模要求是,国家行政组织的机构和人员规模应当以满足能有效履行公共行政管理职能为限,过大会导致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权力寻租、财政压力巨大等弊端,过小则难以承担其应当履行的公共行政职能。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要求是,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组织规模和人员规模应当以满足能够对社会公共行政事务实施有效管理为限,能够有效提供只能由国家行政组织提供的纯粹公共产品以外准公共产品和其他公共服务,构成对国家行政有益的补充。 二、我国行政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横向组织结构不合理。在横向组织结构上,宏观与微观结构均不合理。就宏观管理幅度而言,显得较为狭窄。①就微观管理幅度而言,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均下辖相当数量的下属机构,机构设置名目繁杂,数量众多,如办公厅(室)、职能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办事机构等,以及各种各样为处理临时性问题设立的临时机构,以及为协调、处理、解决机构间的问题和矛盾而设立各种各样议事协调机构等单位或机构。这在一定程度导致了国家行政管理宏观协调不够、职能分割、合作不足的弊端。 2.纵向组织结构不合理。实践中,我国政府组织的宏观纵向层级已经突破宪法规定的层级要求,形成实际上的中央———省———市———县———乡五级。微观上各政府部门内部亦再细分为若干层级,宏观和微观的纵向层级设立过多。再加之上下级政府之间在机构设置上讲究对应的原则,地方政府除国防、外交外,设立的机构与中央政府相差无几,形成上下级政府之间机构设置同构现象。这就导致无论行政管理的幅度有多大,上下级机构规模均呈现出“一般粗”的不合理状态,机构重叠、多头管理、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弊端在所难免。 3.规模结构不合理。国家行政组织在横向、纵向结构上存在的问题,以及党政两套班子机构设立重叠的客观现实,必然会影响其规模结构的合理性。目前,机构规模过大、人员众多、国家财政不堪重负等问题非常突出,影响了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及与国家行政组织关系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能力和活动范围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首先,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数量与规模尚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一是我国尚未形成关于非政府公共组织整体发展的法律规范体系,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法治化建设与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二是非政府公共组织在社会生活中被公众认知度还比较低,欠缺社会自治意识基础的客观状态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制约了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发展。其次,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未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一是从活动能力上来说,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内部管理、外部活动、创新、可持续发展、筹资、社会治理、政治参与、组织协调等能力仍然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从活动范围上来说,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活动范围还较为有限,尚不能满足政府职能转变的需求,需要扩大组织规模,拓宽活动范围,与政府的公共职能形成有效的衔接。 2.非政府公共组织与国家行政组织的良性关系尚未建立。首先,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角度而言,受政府支配的非政府公共组织在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构成中仍占主导地位,这些组织的独立性很差,与政府之间存在严重的依附关系,受政府控制和支配,而非平等协商、合作互动。独立的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数量和规模仍较为有限,活动能力和空间尚未能与政府职能范围形成有效衔接。其次,从政府的角度而言,政府对非政府公共组织尚未能形成信任和放权的意识,政府对非政府公共组织更倾向于管理、控制、支配而非培育、引导和监督,从政府的角度而言,其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良性互动关系尚未建立起来。 三、优化行政组织结构的标准 以行政组织结构的整体优化为视角系统考量优化行政组织结构的标准包含以下三方面。 (一)国家行政组织结构是否能够保障政府职能的有效实现。设立国家行政组织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国家的行政管理职能,优化国家行政组织结构最根本的标准就是该组织结构是否有助于政府职能的有效实现。 1.外在标准:是否能有效满足政府职能转变后的履责需要。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政府在职能范围、职能重心以及履责手段和方式上予以转变,决定了政府组织结构必须作相应的调整和变动,以满足职能转变后政府履责的需要,这是国家行政组织结构优化的外在标准。一是政府职能范围的转变要求政府职能从其他领域退出,集中于法定的职能范畴,需要政府的规模结构作必要的调整,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该调整的调整,该撤裁的撤裁,该加强的加强,政府的宏观规模和微观规模都会因此而变动。二是政府职能重心的转变意味着政府组成机构及其构成比例的相应调整。政府的职能重心由经济管理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相应地需要减少经济管理部门,适当调整或增加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三是政府履责手段和方式的转变意味着政府的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都要作相应的调整和变动。一方面,政府的履责方式由微观、直接向宏观、间接转变,应当加强对政府组织结构的整体整合,突破“条块”之间,特别是“块块”之间的限制。另一方面,政府的履责手段由主要依赖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需要适当缩减行政管理的层级而扩大行政管理的幅度。 2.内在标准:是否符合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要克服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已经存在的弊端,保障政府运行的有序和高效,需要国家行政组织结构的设置符合其内在的规律性和科学性———组织结构所要求的精简、统一和高效,这是优化国家行政组织结构的内在标准。所谓“精简”,就是要求国家行政组织的机构、人员、层级、工作程序等克服现存的机构臃肿、人员庞大,组织层级过多,工作程序过于繁杂等弊端,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机构精减、人员精干、办事程序精炼的有限有为政府。所谓“统一”,是指国家行政组织结构的设置应当能够保证其运转的协调统一,保证各组织结构之间权责关系的协调统一,最终保证政府职能履行的协调统一。按照统一的原则,优化行政组织结构,应当有利于克服实践中存在的机构之间分工有余而协作不足,强调部门利益、地区利益而忽视甚至漠视全局利益,中央与地方关系不顺,垂直部门与所在地方政府关系不顺等各种弊端,实现机构运转、职能履行的协调统一。所谓“效能”,是指国家行政组织实际的履责效果。精简和统一原则最终的指向都是政府的履责效果,要求政府以较高的行政效率完成职能的履行。精简和统一是高效得以实现的前提和路径,而高效是精简和统一的目的和价值所在,只有在机构精简、职能统一后,政府高效地履行了其行政管理职能,国家行政组织结构才真正实现了优化。 (二)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是否能够满足对社会公共行政事务管理的需要。要保证政府职能转变的真正实现,非政府公共组织在职能上的承担和结构上的合理就成为必须要求,能否满足对社会公共行政事务管理的需要,是优化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最为基础可行的标准。一是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结构能否满足公共行政的履责要求。政府职能范围的转变意味着非政府公共组织行政管理范围和管理事项的扩张,也必然带来其组织规模、人员规模结构等的改变。因职能履行的需要,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整体规模和个体规模都将发生相应改变。二是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独立性能否满足其履责需要。如果具有独立性的非政府公共组织所占比例较少,显然不能满足独立履责的要求,则要求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构成比例作相应的调整和变动。三是非政府公共组织之间的职能分配是否合理。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在职能范围扩大,规模结构扩大的同时,同样会出现类似国家行政组织结构曾出现的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弊端,因而优化其组织结构,必须保证各组织之间职能分配合理,独立、高效地处理社会公共行政管理事务。 (三)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结构是否合理。行政组织结构的优化应当是一个整体性的优化,各构成要素的优化为整体性的优化奠定了基础,但是,如果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结构不合理的话,其整体的优化难以得到有效的实现。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之间的关系结构是否合理,是判断行政组织结构是否优化的重要标准。一是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是否在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上做到了各司其职,特别是国家行政组织的职能范围是否严格限定在了法定的“应该管、管得了和管得好”的领域。二是非政府公共组织是否剥离了政府附属机构的地位。剥离附属地位,实现组织和地位的独立性,是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优化的必要要求。三是国家行政组织与非政府公共组织之间的法律监督关系是否确立。保持彼此的独立性,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实行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监督,保证非政府公共组织履责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此,行政组织结构的优化具备了监督的保障。 四、优化行政组织结构的构想 (一)优化国家行政组织结构。 1.横向组织结构的优化。 (1)宏观横向组织结构的优化———扩大政府横向管理幅度。一是增加省级政府的建制,扩大中央政府的横向管理幅度。有学者指出,中国的省级行政单位应当增加至50个为宜,[4]也有学者指出,我国一级行政区划应当增设到50个到60个。[5]笔者认为,增加省级政府的建制,缩小其管理规模,扩大中央政府行政管理幅度,增强其宏观调控的能力,实现行政管理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是未来发展的总体趋势,应当在全面考虑影响行政区划改革所涉及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传统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平衡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合理确定省级政府的具体建制,循序渐进的推进改革。二是省直管县(市)改革。现行的市级政府的设置增加了地方政府组织结构的纵向层级,也降低了省级政府的横向管理幅度,是导致政府规模膨胀以及管理低效等弊端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在进行的省直管县(市)改革对扩大省级政府的管理幅度,缩减政府纵向管理层级作了有益尝试,有利于政府组织结构的合理化。 (2)微观横向组织结构的优化———大部制改革。以职能整合、同类项合并为标准设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具有“宽职能、少机构”的显著特征,对于克服计划经济时代按照行业和专业职能设置“小部门”所导致的职能狭窄、机构林立、扯皮推诿、效率低下等弊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大部制改革要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不能将大部制改革等同于简单的机构合并和行政权力的再分配。正如学者所言:“大部制改革的关键在于行政组织的设置与其内在职能的吻合,真正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6] 宽口径、宽职能的大部门设置只是大部制改革的外在表现形式,其根本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应当在于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有限有为的服务型政府的建构。在进行大部制改革的过程中,对改革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应当有明确的认识和严格的遵从,否则容易使改革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二是决策、执行、监督权由不同的行政组织行使,即通常所称行政三分制在大部制改革中的必要性。大部门的设置对于解决现存的组织结构缺陷所带来的问题无疑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必须保证这些大部门能够规范履责,否则可能导致更为严重的组织结构缺陷:一方面是对外整合职能建立大部门,克服职能狭窄,行政低效的弊端,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是在内部实行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分,防止专权和滥权。两者有机结合,大部制改革的目标方能有效实现。三是强调法治对大部制改革的意义。我国正在推行的大部制改革目前主要依据的是党的政策和政府的文件,尚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保障。比较而言,政策和文件更倾向于纲领性、临时性和指导性,法律则更具规范性、稳定性和操作性。从我国以往的改革经验来看,欠缺立法的刚性规范和约束,不利于改革成果的巩固和保障。应加强立法,将大部制改革纳入法治的轨道,以法治保障大部制改革的成果。 2.纵向组织结构的优化。 (1)宏观纵向组织结构的优化———减少地方政府层级。一是逐步取消市级政府建制,实行省直管县(市)。市级政府的建制客观上增加了地方政府的纵向层级,缩减了省级政府的横向管理幅度,扩大了国家行政组织的规模结构,降低了行政效率,且违反了宪法关于省、县、乡三级地方政府建制的原则规定。二是推进乡镇政府改革,条件成熟时取消乡镇政府建制。对乡镇政府的改革已历经多次,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方面,乡镇政府的职能或由县级政府设立的派出机构代行,或者由于社会自治的发展放权于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或者因为需要上级政府的协调而无法独立行使,乡镇政府能够有效行使的职能已经极为有限;另一方面,乡镇政府机构因上下对口设置的原则而规模庞大,与职能履行的有限性形成强烈冲突。从乡镇政府职能履行的现状客观分析,可以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取消乡镇政府建制,进一步缩减政府管理的纵向层级,缩小机构规模,精简机构人员。 (2)微观纵向组织结构的优化———减少政府部门层级和内设机构层级。区别于宏观纵向层级,我国现有的组织立法并没有对政府的微观纵向层级作出明确的立法规定,但政府部门层级和内设机构的层级同样不宜过多。借鉴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的改革经验:政府部门层级应当尽可能的控制在二级以内,对于能够压缩的机构、职位应当尽量压缩,从而实现部门层级、内设机构层级和行政职位层级的最优化。 3.规模结构的优化。在横向、纵向组织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国家行政组织结构的合理化最终取决于组织规模结构的合理性,规模结构合理是国家行政组织结构实现优化的重要保障。一是国家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置应当严格遵守因事设岗的原则,保证机构规模和职能机构比例的合理性。这就要求根据政府所承担的职能设置相应的机构,并根据政府的职能重心合理确定各职能机构在机构体系中的比例,从根本上克服实践中存在的政府职能过多、机构膨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不足、以及始终走不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怪圈等弊端,在机构设置、机构规模和职能机构比例上实现优化。二是切实推进党政联动的机构改革,促进机构规模的合理化。合理调整两套班子的设置,明确党政各自的职责,撤并职能相同或相近的部门,整合相关的职能,对确需共同履行的职能尽可能采取合署办公的形式,实现机构的精简和行政的高效。三是要求并保障常设职能机构充分履责,清理、撤销现存大量的临时机构,合理设置议事协调机构。可以由、应该由常设机构完成的职能,不再设临时机构。对确需设立的临时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要依照法定的程序设立,避免机构之外再设机构所造成的机构、人员不断增加,政府组织规模不断扩大,但效力却更为低下的现实矛盾。四是尽快进行编制立法,以立法的形式实现人员规模的合理性,避免人员膨胀和人浮于事。因欠缺编制立法而导致人员编制的膨胀和失控,不利于对机构和人员的规范和约束,故应积极推动编制立法的出台。 (二)优化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及与国家行政组织的关系结构的构想。 1.合理界定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职能。在有限政府的职能要求下,非政府公共组织应当承担政府职能以外的公共行政事务管理职能,但必须遵循两者对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承担既不能包办代替,也不能重复交叉的原则。合理界定非政府公共组织职能的范围,既是保证非政府公共组织结构及于与政府关系结构合理的前提,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 2.扩大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目前,我国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尚不能满足对公共行政事务管理的需要,扩大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规模,需要做好下列工作。一是注重观念培育。在社会层面形成对非政府公共组织职能、作用的正确认识,在政府层面克服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怀疑和不放心,以客观和信任的态度认可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存在并引导和推动其发展,奠定非政府公共组织发展和壮大的思想观念基础。二是加强规范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法制建设。应当克服现行制度缺失和法律保障不足的困境,形成对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性质、法律地位、职能、作用以及职责和法律责任等的完整规定,依法推动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克服实践中存在的约束和限制非政府公共组织发展的障碍性因素。如对成立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置的必须获得主管单位同意的前置性条件规定②、对非政府公共组织实行的登记单位与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体制、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的制度歧视等制约和限制了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发展,需要克服这些障碍性因素,为非政府公共组织提供生存与发展的平等空间,保证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机构和人员能够满足履责的需要。四是非政府公共组织彼此之间并无隶属关系,对外以组织形式独立履责,组织的个体履责是非政府公共组织职能履行的基础,因而要特别注重其个体规模和组织间职能分配的合理性,既要保证组织自身的机构、人员规模的合理性,满足自身履责需要;也要保持组织之间职能分配和规模结构的合理性,满足整体履责需要。 3.增强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独立性,建构与政府之间监督与合作的关系结构。一是从政府的角度而言,政府应当合理界定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关系,承认并保证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独立性,不去指挥和干涉非政府公共组织的活动,避免把非政府公共组织变成政府的附属机构或派出机构,保证非政府公共组织在机构上、职能上的独立性。二是从非政府公共组织的角度而言,非政府公共组织应当克服在体制和观念上延续着政府行政部门的管理模式和思维定势,避免出现效仿政府机构的行为方式及运作规范等“官本位”留下的痕迹,[7]339-340保持机构、人员、内部管理的独立性,保证对外履责的独立性。三是完善减免税制度等相关法律制度,扩宽非政府公共组织资金、经费来源的渠道,帮助非政府公共组织摆脱在资金、经费上对政府的依赖,实现独立履责. 机构与行政论文:行政副职制与政府机构改革 摘要:在中国的行政实践中,模糊不清的行政副职认识导致了大量值得诟病的行政现象,成为中国政府机构深化改革的主要阻力之一。要解决这一严峻的现实问题,首先就得明确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中国政府当前进行减副的必然性,并在此基础上从行政副职的设置、人员的产生与任免、行政副职的管理等方面来为中国政府机构规划一个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 关键词:行政副职;政府;机构改革 一、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 行政副职并非中国所特有,但由于特殊的国情条件、历史文化造就了中国式的行政副职。那么在当今中国真的需要设置行政副职吗?行政副职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一)从管理幅度看副职 国内外管理研究成果和管理实践经验表明,各级行政组织必须确定合理的管理幅度。根据管理学原理,确定管理幅度应了解如下变量:(1)管理层次;(2)管理事务难易程度;(3)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先进程度;(4)被管理的机构或人员的素质。参照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到:1)中国政府的现有管理体制,加上世界第一的人口数,我们的一级政府或一个管理者,其直接管辖和控制的下属单位和人员数是巨大的;2)在这个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竞争白热化的形势下,中国政府所面临的任务是艰巨的;3)从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来看,中国的行政管理者并未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养,很多都是在实践中摸索成才,可见还远未达到先进的程度;4)从被管理者的素质来看,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刚刚开始,经过严格科学的考试选拔出的具备先进科学知识技能的公务员在整个公务员系统中所占比重还很小,其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中国从国务院到县级政府均直接管辖着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工作部门和非常设机构(或下级行政单位),行政组织的管理幅度不可谓不大。在不增加管理层次的情况下,一级政府多设几名行政副职,有可能缩小管理幅度,解决管理者对被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失控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管辖数量过多的政府部门与机构,在不改变管理幅度的条件下,通过设置行政副职来协助管理,也有利于解决行政管理者素质与管理幅度相矛盾的问题。 (二)从同西方国家的比较中看副职 在西方发达国家,行政副职现象也有存在,但数量不多、范围不广,比如,德国、法国不设副总统、副总理,英国不设副首相,美国副总统也只有一个,且只起助手作用没多少实权,法国政府各部一般不设副部长等等。但中国却有着自己特殊的国情。首先从县一级政府的管理幅度看,与中国的县在层级和地位上最为相似的英国的郡,其辖中间层级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6.5个,而中国的县辖基层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25个左右。由此可见,在经济转型期间,在这样宽的管理幅度下,不设副职是不可想象的。 再看省一级的政府,中国一个省的人口和面积相当于欧洲一个国家,中国各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当然也远远大于这些国家同级政府的管理幅度。而至于中央一级,从国家结构形式来看,美国实行联邦制,州政府自主权很大,同联邦政府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中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因而,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管理幅度比美国这样的联邦制国家的联邦政府就要大得多,在不能增加新的管理层次的情况下,设置行政副职就成为了一种必要的选择,有利于缩小管理幅度。 二、政府减副的必然性 既然行政副职制是因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文化造就的,那么政府为何又要实行减副呢? 谈及副职,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为了适应现实及发展的需要,我们设置了大量的行政副职,但在实际的行政活动及效果中我们却发现由此而来的很多问题。其危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 (一)削弱了正职应有的权责 按照行政组织的一般规则,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最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制度。根据首长负责制,在一个行政组织中,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行政首长握有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并对组织的行为负实际的责任。而在设置了副职特别是设置了较多的副职的情况下,副职必然要从正职那里分解一部分权力和责任,这样也就势必导致正职的应有权力和责任受到削弱。尤其是,副职一多,分工必细,事权分散,行动迟钝,对统一指挥必有妨碍。 (二)削弱了职能部门的权责 在本来的意义上,职能部门就是为行政首长具体处理行政事务的。自从设置了副职之后,各个副职实际上分管了某些方面的工作,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实际发挥着职能部门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职能部门的功能就相对削弱了。 (三)使下级对上级的程序复杂化 一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既要服从分管的副职领导,更要听从正职的指挥和命令,于是,为了使其能够在正副职间寻求平衡,通常不得不采取左右逢源的手段。由于副职的增多,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抑或下属,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调整关系,协调矛盾。 (四)增加了管理的成本 管理的成本与管理人员特别是中高层管理者的数量成正比。副职的增多,使得官职趋于庞大,机构趋于臃肿。中国的政府机构多少次的精简之所以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副职的设置以及偏多不能不是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副职的增多导致的人员和机构的膨胀造成了管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使得管理上的经费开支、人员配备、设备安排以及其他待遇等等都得增加,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成本。 以上几个方面正说明了中国行政副职设置的无序状态。 三、行政副职制的系统规划 正是由于行政副职制理论与现实两方面存在的合理性与政府减副的实践必然性间的矛盾,所以必须要对行政副职制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以使其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一)行政副职的设置 行政副职的设置涉及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在什么条件下或者什么样的行政岗位可以设置行政副职;其二是设置行政副职的程序以及设置后其地位如何。原则上,一般行政管理者可设行政副职,但是对于层级较低的行政管理者,当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在能力、经验上足以应付该职位上所有事务时,则无须再设副职。 由于行政副职都是根源于行政正职管理者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对于它的设置程序,应首先由正职管理者提出方案,包括其设置的理由,设想的副职数以及管理的方案等。方案应由上级人事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必要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最后再由行政正职管理者负责实施,上级行政机关进行监督,从而使整个行政副职的设置合法化。 (二)行政副职人员的产生 在完成行政副职的设置之后,我们需要去配置合适的副职人员。这里也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二是副职选拔的程序。 1.“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是指什么人能够担任副职,他需要具备一些什么样的条件。只有先对“副职”这一职务相关问题作深入分析,认清这一职务的工作性质、地位、作用和内容,才能据此对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员提出要求,确定担任这一职务的主体资格条件。 2.副职选拔的程序。包括两个内容:首先是职务分析,系统地收集和分析与行政副职有关的各种信息。第二是资格考试,通过公开、公平、客观、竞争的考试方法为政府选录合格的“副职人才”。行政副职实质上是一种职务而不是一种一般行政职位,这就使行政副职有职业化的可能。我们可以先根据“副职”职业化的设想,将“副职”作为一门特殊的职业制定职业标准,再以此为据举行公开的考试。这种标准资格的考试可以依据行政职务等级的特殊性而相应地确定为若干层次,各个层次应针对不同级别的行政副职设定。 (三)行政副职人员的任免 在确定行政副职主体资格和选拔程序之后,对于被录用的人员还需要规范其任免形式。就一般行政副职而言,首先应由正职提出行政副职的候选人员,然后由上级行政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及相关认定,最后再由正职从合格的人员中进行授权任命。对于任命的结果,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而对于罢免程序,可先由行政正职提出罢免事由并作出罢免决定,然后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即可。 (四)行政副职的管理 按照行政副职职业化的要求,行政副职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任期。行政副职的产生与任免主要取决于其正职,这种极强的依附性使得行政副职的在职期限应与其正职相一致,这将使行政副职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和变动性。 2.人才储备。我们有必要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利用现代的高科技手段,建立起详细、真实的“副职”人员资料库,以此作为他们今后被再次任用的可靠依据。 3.副职数的控制。副职数与副职的设置其实是一种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副职的设置其目的在于满足行政的工作需要,提高行政效率,这是收益;而任免安排一定的副职人员必然要增加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是成本。如何确定这种收益与成本的最佳结合点呢?由于副职的设置来自于正职的实际需要,在编制上有其特殊性,故不宜纳入行政编制体系。在具体确定行政副职人员数额时,首先要从最基本的职位分析入手,通过对正职工作的总体考评,估算出具体的工作量,然后需要考虑同类职位、正职的一般实际工作量和工作能力在现有科技水平的支持下,以及现阶段副职后备人员的素质能力水平,并结合管理幅度的相关原理,从而确定出某一职位所需的具体副职数。 只有通过这种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的建立,才能为政府部门合理有效的减副提供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才能保证政府机构改革的真正深入。 机构与行政论文:中国行政副职制与政府机构改革 一、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 行政副职并非中国所特有,但由于特殊的国情条件、历史文化造就了中国式的行政副职。那么在当今中国真的需要设置行政副职吗?行政副职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一)从管理幅度看副职 国内外管理研究成果和管理实践经验表明,各级行政组织必须确定合理的管理幅度。根据管理学原理,确定管理幅度应了解如下变量:(1)管理层次;(2)管理事务难易程度;(3)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先进程度;(4)被管理的机构或人员的素质。参照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到:1)中国政府的现有管理体制,加上世界第一的人口数,我们的一级政府或一个管理者,其直接管辖和控制的下属单位和人员数是巨大的;2)在这个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竞争白热化的形势下,中国政府所面临的任务是艰巨的;3)从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来看,中国的行政管理者并未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养,很多都是在实践中摸索成才,可见还远未达到先进的程度;4)从被管理者的素质来看,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刚刚开始,经过严格科学的考试选拔出的具备先进科学知识技能的公务员在整个公务员系统中所占比重还很小,其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中国从国务院到县级政府均直接管辖着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工作部门和非常设机构(或下级行政单位),行政组织的管理幅度不可谓不大。在不增加管理层次的情况下,一级政府多设几名行政副职,有可能缩小管理幅度,解决管理者对被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失控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管辖数量过多的政府部门与机构,在不改变管理幅度的条件下,通过设置行政副职来协助管理,也有利于解决行政管理者素质与管理幅度相矛盾的问题。 (二)从同西方国家的比较中看副职 在西方发达国家,行政副职现象也有存在,但数量不多、范围不广,比如,德国、法国不设副总统、副总理,英国不设副首相,美国副总统也只有一个,且只起助手作用没多少实权,法国政府各部一般不设副部长等等。但中国却有着自己特殊的国情。首先从县一级政府的管理幅度看,与中国的县在层级和地位上最为相似的英国的郡,其辖中间层级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6.5个,而中国的县辖基层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25个左右。由此可见,在经济转型期间,在这样宽的管理幅度下,不设副职是不可想象的。 再看省一级的政府,中国一个省的人口和面积相当于欧洲一个国家,中国各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当然也远远大于这些国家同级政府的管理幅度。而至于中央一级,从国家结构形式来看,美国实行联邦制,州政府自主权很大,同联邦政府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中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因而,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管理幅度比美国这样的联邦制国家的联邦政府就要大得多,在不能增加新的管理层次的情况下,设置行政副职就成为了一种必要的选择,有利于缩小管理幅度。 二、政府减副的必然性 既然行政副职制是因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文化造就的,那么政府为何又要实行减副呢? 谈及副职,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为了适应现实及发展的需要,我们设置了大量的行政副职,但在实际的行政活动及效果中我们却发现由此而来的很多问题。其危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 (一)削弱了正职应有的权责 按照行政组织的一般规则,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最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制度。根据首长负责制,在一个行政组织中,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行政首长握有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并对组织的行为负实际的责任。而在设置了副职特别是设置了较多的副职的情况下,副职必然要从正职那里分解一部分权力和责任,这样也就势必导致正职的应有权力和责任受到削弱。尤其是,副职一多,分工必细,事权分散,行动迟钝,对统一指挥必有妨碍。 (二)削弱了职能部门的权责 在本来的意义上,职能部门就是为行政首长具体处理行政事务的。自从设置了副职之后,各个副职实际上分管了某些方面的工作,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实际发挥着职能部门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职能部门的功能就相对削弱了。 (三)使下级对上级的程序复杂化 一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既要服从分管的副职领导,更要听从正职的指挥和命令,于是,为了使其能够在正副职间寻求平衡,通常不得不采取左右逢源的手段。由于副职的增多,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抑或下属,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调整关系,协调矛盾。 (四)增加了管理的成本 管理的成本与管理人员特别是中高层管理者的数量成正比。副职的增多,使得官职趋于庞大,机构趋于臃肿。中国的政府机构多少次的精简之所以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副职的设置以及偏多不能不是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副职的增多导致的人员和机构的膨胀造成了管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使得管理上的经费开支、人员配备、设备安排以及其他待遇等等都得增加,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成本。 以上几个方面正说明了中国行政副职设置的无序状态。 三、行政副职制的系统规划 正是由于行政副职制理论与现实两方面存在的合理性与政府减副的实践必然性间的矛盾,所以必须要对行政副职制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以使其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一)行政副职的设置 行政副职的设置涉及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在什么条件下或者什么样的行政岗位可以设置行政副职;其二是设置行政副职的程序以及设置后其地位如何。原则上,一般行政管理者可设行政副职,但是对于层级较低的行政管理者,当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在能力、经验上足以应付该职位上所有事务时,则无须再设副职。 由于行政副职都是根源于行政正职管理者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对于它的设置程序,应首先由正职管理者提出方案,包括其设置的理由,设想的副职数以及管理的方案等。方案应由上级人事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必要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最后再由行政。(二)行政副职人员的产生 在完成行政副职的设置之后,我们需要去配置合适的副职人员。这里也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二是副职选拔的程序。 1.“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是指什么人能够担任副职,他需要具备一些什么样的条件。只有先对“副职”这一职务相关问题作深入分析,认清这一职务的工作性质、地位、作用和内容,才能据此对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员提出要求,确定担任这一职务的主体资格条件。 2.副职选拔的程序。包括两个内容:首先是职务分析,系统地收集和分析与行政副职有关的各种信息。第二是资格考试,通过公开、公平、客观、竞争的考试方法为政府选录合格的“副职人才”。行政副职实质上是一种职务而不是一种一般行政职位,这就使行政副职有职业化的可能。我们可以先根据“副职”职业化的设想,将“副职”作为一门特殊的职业制定职业标准,再以此为据举行公开的考试。这种标准资格的考试可以依据行政职务等级的特殊性而相应地确定为若干层次,各个层次应针对不同级别的行政副职设定。 (三)行政副职人员的任免 在确定行政副职主体资格和选拔程序之后,对于被录用的人员还需要规范其任免形式。就一般行政副职而言,首先应由正职提出行政副职的候选人员,然后由上级行政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及相关认定,最后再由正职从合格的人员中进行授权任命。对于任命的结果,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而对于罢免程序,可先由行政正职提出罢免事由并作出罢免决定,然后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即可。 (四)行政副职的管理 按照行政副职职业化的要求,行政副职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任期。行政副职的产生与任免主要取决于其正职,这种极强的依附性使得行政副职的在职期限应与其正职相一致,这将使行政副职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和变动性。 2.人才储备。我们有必要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利用现代的高科技手段,建立起详细、真实的“副职”人员资料库,以此作为他们今后被再次任用的可靠依据。 3.副职数的控制。副职数与副职的设置其实是一种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副职的设置其目的在于满足行政的工作需要,提高行政效率,这是收益;而任免安排一定的副职人员必然要增加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是成本。如何确定这种收益与成本的最佳结合点呢?由于副职的设置来自于正职的实际需要,在编制上有其特殊性,故不宜纳入行政编制体系。在具体确定行政副职人员数额时,首先要从最基本的职位分析入手,通过对正职工作的总体考评,估算出具体的工作量,然后需要考虑同类职位、正职的一般实际工作量和工作能力在现有科技水平的支持下,以及现阶段副职后备人员的素质能力水平,并结合管理幅度的相关原理,从而确定出某一职位所需的具体副职数。 只有通过这种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的建立,才能为政府部门合理有效的减副提供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才能保证政府机构改革的真正深入。 机构与行政论文:论行政副职制与政府机构改革 摘 要:在中国的行政实践中,模糊不清的行政副职认识导致了大量值得诟病的行政现象,成为中国政府机构深化改革的主要阻力之一。要解决这一严峻的现实问题,首先就得明确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以及中国政府当前进行减副的必然性,并在此基础上从行政副职的设置、人员的产生与任免、行政副职的管理等方面来为中国政府机构规划一个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 关键词:行政副职;政府;机构改革 一、行政副职制存在的合理性 行政副职并非中国所特有,但由于特殊的国情条件、历史文化造就了中国式的行政副职。那么在当今中国真的需要设置行政副职吗?行政副职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一)从管理幅度看副职 国内外管理研究成果和管理实践经验表明,各级行政组织必须确定合理的管理幅度。根据管理学原理,确定管理幅度应了解如下变量:(1)管理层次;(2)管理事务难易程度;(3)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先进程度;(4)被管理的机构或人员的素质。参照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到:1)中国政府的现有管理体制,加上世界第一的人口数,我们的一级政府或一个管理者,其直接管辖和控制的下属单位和人员数是巨大的;2)在这个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竞争白热化的形势下,中国政府所面临的任务是艰巨的;3)从管理者的水平和管理手段来看,中国的行政管理者并未经过系统的学习和培养,很多都是在实践中摸索成才,可见还远未达到先进的程度;4)从被管理者的素质来看,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刚刚开始,经过严格科学的考试选拔出的具备先进科学知识技能的公务员在整个公务员系统中所占比重还很小,其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中国从国务院到县级政府均直接管辖着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工作部门和非常设机构(或下级行政单位),行政组织的管理幅度不可谓不大。在不增加管理层次的情况下,一级政府多设几名行政副职,有可能缩小管理幅度,解决管理者对被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失控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管辖数量过多的政府部门与机构,在不改变管理幅度的条件下,通过设置行政副职来协助管理,也有利于解决行政管理者素质与管理幅度相矛盾的问题。 (二)从同西方国家的比较中看副职 在西方发达国家,行政副职现象也有存在,但数量不多、范围不广,比如,德国、法国不设副总统、副总理,英国不设副首相,美国副总统也只有一个,且只起助手作用没多少实权,法国政府各部一般不设副部长等等。但中国却有着自己特殊的国情。首先从县一级政府的管理幅度看,与中国的县在层级和地位上最为相似的英国的郡,其辖中间层级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6.5个,而中国的县辖基层行政单位平均幅度为25个左右。由此可见,在经济转型期间,在这样宽的管理幅度下,不设副职是不可想象的。 再看省一级的政府,中国一个省的人口和面积相当于欧洲一个国家,中国各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当然也远远大于这些国家同级政府的管理幅度。而至于中央一级,从国家结构形式来看,美国实行联邦制,州政府自主权很大,同联邦政府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中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因而,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管理幅度比美国这样的联邦制国家的联邦政府就要大得多,在不能增加新的管理层次的情况下,设置行政副职就成为了一种必要的选择,有利于缩小管理幅度。 二、政府减副的必然性 既然行政副职制是因中国特殊的国情和历史文化造就的,那么政府为何又要实行减副呢? 谈及副职,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为了适应现实及发展的需要,我们设置了大量的行政副职,但在实际的行政活动及效果中我们却发现由此而来的很多问题。其危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 (一)削弱了正职应有的权责 按照行政组织的一般规则,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最为重要的一种组织制度。根据首长负责制,在一个行政组织中,必须也只能有一个行政首长握有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并对组织的行为负实际的责任。而在设置了副职特别是设置了较多的副职的情况下,副职必然要从正职那里分解一部分权力和责任,这样也就势必导致正职的应有权力和责任受到削弱。尤其是,副职一多,分工必细,事权分散,行动迟钝,对统一指挥必有妨碍。 (二)削弱了职能部门的权责 在本来的意义上,职能部门就是为行政首长具体处理行政事务的。自从设置了副职之后,各个副职实际上分管了某些方面的工作,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实际发挥着职能部门的功能。在这种情况下,原来的职能部门的功能就相对削弱了。 (三)使下级对上级的程序复杂化 一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既要服从分管的副职领导,更要听从正职的指挥和命令,于是,为了使其能够在正副职间寻求平衡,通常不得不采取左右逢源的手段。由于副职的增多,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抑或下属,都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调整关系,协调矛盾。 (四)增加了管理的成本 管理的成本与管理人员特别是中高层管理者的数量成正比。副职的增多,使得官职趋于庞大,机构趋于臃肿。中国的政府机构多少次的精简之所以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副职的设置以及偏多不能不是一个主要原因。由于副职的增多导致的人员和机构的膨胀造成了管理时间、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浪费,使得管理上的经费开支、人员配备、设备安排以及其他待遇等等都得增加,从而增加了政府管理的成本。 以上几个方面正说明了中国行政副职设置的无序状态。 三、行政副职制的系统规划 正是由于行政副职制理论与现实两方面存在的合理性与政府减副的实践必然性间的矛盾,所以必须要对行政副职制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以使其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 (一)行政副职的设置 行政副职的设置涉及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在什么条件下或者什么样的行政岗位可以设置行政副职;其二是设置行政副职的程序以及设置后其地位如何。原则上,一般行政管理者可设行政副职,但是对于层级较低的行政管理者,当一般行政管理人员在能力、经验上足以应付该职位上所有事务时,则无须再设副职。 由于行政副职都是根源于行政正职管理者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对于它的设置程序,应首先由正职管理者提出方案,包括其设置的理由,设想的副职数以及管理的方案等。方案应由上级人事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必要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最后再由行政正职管理者负责实施,上级行政机关进行监督,从而使整个行政副职的设置合法化。 (二)行政副职人员的产生 在完成行政副职的设置之后,我们需要去配置合适的副职人员。这里也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二是副职选拔的程序。 1.“副职”人员的主体资格。是指什么人能够担任副职,他需要具备一些什么样的条件。只有先对“副职”这一职务相关问题作深入分析,认清这一职务的工作性质、地位、作用和内容,才能据此对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员提出要求,确定担任这一职务的主体资格条件。 2.副职选拔的程序。包括两个内容:首先是职务分析,系统地收集和分析与行政副职有关的各种信息。第二是资格考试,通过公开、公平、客观、竞争的考试方法为政府选录合格的“副职人才”。行政副职实质上是一种职务而不是一种一般行政职位,这就使行政副职有职业化的可能。我们可以先根据“副职”职业化的设想,将“副职”作为一门特殊的职业制定职业标准,再以此为据举行公开的考试。这种标准资格的考试可以依据行政职务等级的特殊性而相应地确定为若干层次,各个层次应针对不同级别的行政副职设定。 (三)行政副职人员的任免 在确定行政副职主体资格和选拔程序之后,对于被录用的人员还需要规范其任免形式。就一般行政副职而言,首先应由正职提出行政副职的候选人员,然后由上级行政机关进行资格审查及相关认定,最后再由正职从合格的人员中进行授权任命。对于任命的结果,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而对于罢免程序,可先由行政正职提出罢免事由并作出罢免决定,然后报上级人事部门备案即可。 (四)行政副职的管理 按照行政副职职业化的要求,行政副职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任期。行政副职的产生与任免主要取决于其正职,这种极强的依附性使得行政副职的在职期限应与其正职相一致,这将使行政副职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和变动性。 2.人才储备。我们有必要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人才储备机制,利用现代的高科技手段,建立起详细、真实的“副职”人员资料库,以此作为他们今后被再次任用的可靠依据。 3.副职数的控制。副职数与副职的设置其实是一种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副职的设置其目的在于满足行政的工作需要,提高行政效率,这是收益;而任免安排一定的副职人员必然要增加一定的管理费用,这是成本。如何确定这种收益与成本的最佳结合点呢?由于副职的设置来自于正职的实际需要,在编制上有其特殊性,故不宜纳入行政编制体系。在具体确定行政副职人员数额时,首先要从最基本的职位分析入手,通过对正职工作的总体考评,估算出具体的工作量,然后需要考虑同类职位、正职的一般实际工作量和工作能力在现有科技水平的支持下,以及现阶段副职后备人员的素质能力水平,并结合管理幅度的相关原理,从而确定出某一职位所需的具体副职数。 只有通过这种全新的行政副职制度的建立,才能为政府部门合理有效的减副提供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才能保证政府机构改革的真正深入。 机构与行政论文:试论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中的定位与作用 试论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中的定位与作用 摘 要:行政调解是行政主体在其权限内,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平息止争的活动,对解决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功能。法制机构是各级政府以及各级政府部门设立的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具有重要的职责。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中担任着牵头人、监督人以及调节参与人的角色,承担着界定调节范围、指导、监督行政调解、组织行政复议调解以及综合协调的作用和职责。 关键词:行政调解;法制机构;定位;作用 一、行政调解的概念界定 调解,“说服双方和平地解决纠纷”。传统行政法认为,“行政调解即国家行政机关所做的调解”。 “行政调解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出面主持的, 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 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 促使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 消除纠纷的诉讼外活动。” 传统行政法将行政调解的主体定位为国家行政机关,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和公共管理机制的不断发展,行政的发展趋势呈现出“公务分权”的特点,行政主体已不仅仅局限于国家行政机关,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的公共组织。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律师协会等通过法律明确授权成为了行政主体。因此,行政调解应理解为:由行政主体主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序良俗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以平等主体间的争议为对象,在行政主体的权限内,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 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平息止争的活动。 第一, 行政调解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在我国三大基本调解制度划分的主要依据是调解主体的不同,司法调解的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调解的主体是依法成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体上的行政性是行政调解的一个重要特征。 第二,行政调解的范围以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争议为主,但不限于此,行政调解的范围还包括有关行政补偿、行政赔偿的争议以及自由裁量权、行政许可权的行使所产生的争议。 第三,行政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一般不具有法律拘束力,调解协议的履行主要是依靠双方当事人的信誉、道德、社会舆论等加以保障。 第四,行政调解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自愿应当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并尊重当事人对调解方式、方法的选择。 二、法制机构的类别和职能 《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对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作了一系列规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此又作了进一步规定。 1、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 以政府名义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承担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的具体工作;具体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确认工作;承担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对本级政府部门及相关负责人执法违法行为的认定并提出处理建议,将针对情节较重和情节严重的行政执法责任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进行备案;对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证件的持有人进行发证前的法律知识培训,承担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证件的发证领证具体工作,对证件定期验审、备案;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并掌握和汇总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情况;具体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登记和审查工作;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2、政府部门法制机构的职责 具体实施对当事人陈述、申辩的复核工作;具体实施对执法人员当场产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工作;具体实施对适用一般程序的执法调查结果的初步审查工作;具体组织并主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程序;承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包括审核并报送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并报送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负责对部门内设机构和有关负责人执法违法行为的认定并提出处理建议;承担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证件的发证领证具体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具 体工作。 地级市政府部门法制机构还承担以下职能:对下级行政机关的执法违法案件进行督查处理,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对下级行政机关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三、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中的定位 如上所述,法制机构职责众多,政府法制机构、政府部门法制机构以及不同级别的法制机构的职责也不尽相同,要明确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起到什么样的作用,有必要对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中扮演的角色予以定位。笔者认为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中的定位应当是: (一)牵头人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第23条明确指出:“建立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 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可见政府法制机构承担了牵头人的角色,负责组织一级政府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综合协调各政府部门在行政调解中的关系、指导下级政府及本级政府各部门行政调解工作的进行。 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则应当是本部门行政调解工作的牵头部门,在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和上级政府部门法制机构的组织领导下负责组织本部门行政调解工作的开展、综合协调本部门各科室在行政调解中的关系、指导本部门各科室行政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督人 法制机构的一大重要职责就是法制监督。一级政府部门众多、职责繁杂,行政调解涉及各方面的工作,而目前又没有一部法律对行政调解进行规范,如何保证行政调解合法合理,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制机构的监督,因此,法制机构的另一重要角色就是行政调解的监督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下级政府以及本级政府部门行政调解的监督,政府部门法制机构负责本部门以及下级行政机关行政调解的监督。 (三)调解人 涉及各部门业务的行政调解通常由政府各部门的业务部门负责开展,如消费争议调解由工商部门的消保部门负责调解。政府法制机构和地级市政府部门法制机构还承担了行政复议的职责,而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也会存在行政调解,这一调解应当由法制机构负责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明确了行政复议调解的范围。 四、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中的作用 如上所述,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中承担了牵头人、监督人和调解人的角色,其在行政调解中的作用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界定调解范围 我国设定行政调解的法律文件种类形式繁多,截止到20__ 年12月,涉及行政调解的法律有近40部,行政法规约60部,行政规章约18部,地方法规约70部,地方规章约45部,另有大量一般规范性文件。虽然,各地方行政调解要内植于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当中,但没有一套最基本的程序规范, 很容易使人们在“制度森林”中迷失方向。行政调解法律法规规章的分散性,决定了法制机构的一个重要职责是界定行政调解范围。政府法制机构要科学界定本级政府及各部门调解的范围,各部门法制机构要界定本部门行政调解的范围,以便行政调整工作顺利开展。 (二)指导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缺乏立法保障和程序保障,行政调解范围的不能明确界定和调解程序的不确定性,加之行政调解人员法制意识不强、法律水平不高,在实际的调解工作中容易产生各种问题,而法制机构的法律水平较高,又承担指导法制工作的职责,决定了目前法制机构在行政调解中的另一重要作用是指导行政调解。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及下级政府的行政调解工作;各部门法制机构负责指导本部门以及下级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 (三)监督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要遵循自愿、合法、回避等原则,行政调解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自愿应当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并尊重当事人对调解方式、方法的选择。调解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对不属于行政调解范畴的,以及经行政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纠纷,应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认为调解人员与另一方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要求调解人员回避;调解人员认为自已与当事人其中一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法制机构作为法制监督部门,有必要有责任监督行政调解工作。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对本级政府职能部门和下级政府的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法制机构负责对本部门和下级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进行监督。 (四)组织行政复议调解 行政复议调解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当事人在行政复议机关办案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依法就有关行政争议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合意、解决行政争议所进行的活动。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就行为条件、行为程序作出作为与否和作出何种行为方面做合理选择的权利。对某一特定事实来说,拥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政主体只要未超出自由裁量的范围和幅度,任意一种方式的选择都是合法的,但对行政相对人来说,这些合法的选择中还存在着最合理的选择。因此,行政行为合理性的问题就成为复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同时也是争议双方达成复议调解的基础。通过行政复议调解,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改变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接受,就能够降低成本,彻底地消除矛盾和纠纷。行政赔偿纠纷和行政补偿纠纷的优秀都是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受理损害而涉及到的赔偿与补偿的问题,因此赔偿与补偿的具体额度、范围、程度等方面就成为争议的焦点,行政复议机关只要居中调解,让双方当事人满意就可以有效地化解矛盾、解决争议。 (五)综合协调 行政调解范围广泛,很多纠纷又可能跨部门、跨区域,法制部门作为行政调解的牵头人,自然承担着综合协调的职能。 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协调同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由政府法制机构政府牵头协调组织,职能部门法制机构负责协调本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对同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调解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调解业务的定期培训和经验交流。职能部门法制机构负责对本职能部门和下级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调解业务的定期培训和经验交流。
中国管理信息化论文:美国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对中国的启示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美国的纽约警察局的CompStat以及从其延伸出来的巴尔的摩的CitiStat和华盛顿州的GMAP三个城市管理信息化的成功案例,引出对中国城市管理信息化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CompStat CitiStat GMAP 电子政务 城市管理 信息化 一、引言 世界正在步入信息化的时代,互联网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成熟是这 一时代的主要特征。由于全球一体化和多元化带来的激烈竞争,中国政府正面临 着巨大的压力。城市发展加速,规模不断扩大,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本文通过介绍美国的纽约警察局的CompStat以及从其延伸出来的巴尔的摩的CitiStat和华盛顿州的GMAP三个城市管理信息化的成功案例,引出对中国城市管理信息化的借鉴意义。 足城市建设的需求,仅仅依靠人工手动的管理方式已无法适应信息化时代的需求。 中国传统的管理体制存在许多弊端,主要的问题有: ⑴城市管理体制不合理。传统的城市管理是一种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每个部门各管一块,致使城市管理不能形成有效的合力,增加了执法成本,影响了执法效率,综合协调性不强。 ⑵信息传递不及时。当城市管理方面出现问题后,除了管理部门例行执勤巡逻中发现以外,大多数情况是群众打电话反映、信访或者媒体进行曝光后,管理部门才获得信息,去协调处理问题,因此处理常常严重滞后。 ⑶管理法规不够健全,管理缺乏权威。 ⑷运行成本高,政府财政负担沉重。 ⑸人的因素影响管理。 一方面,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另一方面,市民对政府管理机构的认识度和理解度不够。由于市民是城市的主体,他们既是管理结果的承受着,更应是管理的参与者,所以,市民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很大程度也可以更好地帮助政府管理。 信息化是当今城市的发展趋势之一。信息化发达城市的信息化战略代表了当今城市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信息交流的规模、速度和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速度和水平。近几年来,为了确保信息技术领先优势,一些国家或其中心城市纷纷制定信息化发展战略。在这一方面,美国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美国的CompStat以及从其延伸出来的CitiStat和GMAP是信息化应用到城市管理中比较成功的案例。本文首先介绍这3个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来探讨对中国城市管理信息化的借鉴。 二 、美国典型案例介绍 纽约警察局的CompStat作为先驱,在信息技术和管理改革的结合中,是一个典型的成功案例。美国很多州和城市甚至很多国家都借鉴其经验,出现了类似的系统。下面主要介绍3个典型案例,虽然他们各自的出发点不同,但是都在各自的领域取得了相当的效果。 ⒈纽约市警察局CompStat[1] CompStat (计算机统计系统,Computer Statistics 或 Comparative Statistics)是在纽约市居高不下的犯罪率情况下,1994年由纽约警察局长William Bratton的领导下建立的犯罪追踪和管理系统。CompStat在1996年获得了由哈佛大学组织评选的政府创新奖。 在CompStat之前,纽约市警察局使用的是月报形式。各部门的负责人在每个月底前写出报告,然后在下个月的7号之前递交上级,上级领导在15号之前看完汇报,然后反馈意见,随后再采取行动。通常这个时候,犯罪情况已经至少发生1个月了。而且犯罪情况是和地图静态点对点的映射,信息量比较少,更新慢,对信息的掌握不全面,而且不容易分析趋势。随着信息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的发展,把信息技术融入到犯罪管理就有了客观可能。 CompStat系统首先定期收集数据,然后结合基本的警察评估工具和规则分析数据,并把数据映射到地图上,与GIS(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地理信息系统)结合,主要负责人员在专门的会议室开会,根据数据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职责,会后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犯罪的追踪和警察管理。CompStat主要目的是提高警察局的分层管理效率和更有效地减少犯罪。 CompStat机制包括以下5个部分。 ⑴资料收集 纽约警察局分成76个分局,9个警察服务区和12个地铁区域,共97个分区。每个分区每周统计各种犯罪资料,加上重点案件的书面材料,警察的运作情况和其他相关材料等传送到CompStat小组。 ⑵CompStat小组 CompStat小组有15位数据统计分析人员,另外10位助理负责收集统计数据。 ⑶会议室 CompStat有一个专门的会议室,里面装备了可以显示统计表、数字和地图的大型投影仪和多台计算机。由专门的硬件软件建立了一个平台,可以分享信息。 ⑷相关会议 CompStat包括了很多的相关会议:CompStat简报会前会,分管管理小组会,警察局2周一次的策略会议,每周局长对市长的简报。其中每2周1次的防止犯罪策略会议是系统优秀,在会议上结合根据收集的数据分析后,进行分析评估,并且让分局长对问题进行回应解答。允许各级管理人员对数据里面任何问题提出异议,并且要求解答。在会议过程中,管理人员对有关犯罪和逮捕情况,以及相关案件的情况作出汇报。然后确定各个部门职责缺失所在,可以公开问责管理人员执行情况,并令其整改。当分局长会后针对问题采取行动后,管理人员可以观察执行情况,在随后的会议继续分析,评判成功与否。如果分局长没有能力解决,要接受批评,甚至免职。 ⑸部门协作 除了纽约警察局,纽约地区的律师办公室、教育部门的学校安全委员会,信息管理部门也受邀参加会议,共同协商处理问题。 CompStat投入使用后,对降低犯罪率起了明显的作用,在前6年(1988 ~1994年)暴力犯罪率下降了15.9%,财产犯罪率下降29.1%;1994年至2003年暴力犯罪率下降了47.6%,财产犯罪率下降48.8%。 ⒉巴尔的摩市CitiStat[2] CitiStat是2000年由市长Martin O’Malley在巴尔的摩(Baltimore)开始实施的。在2004年,巴尔的摩的CitiStat获得了哈佛大学组织评选的五个美国政府创新奖之一。 CitiStat是数据驱动城市管理系统,通过软件的方式跟踪政府管理部门的执行情况。政府的每一个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每2周去市政府参加会议。汇报管理的执行情况,并且回答市长、市长办公室以及其他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的质疑。 CitiStat起源于1999年Malley当选巴尔的摩市长时。其同事Jack Maple曾参与到CompStat项目,Jack把纽约警察局的CompStat用到了巴尔的摩警察局。当Malley了解CompStat后,决定把这个管理机制使用到巴尔的摩市的管理中。经过筹备,2000年6月CitiStat开始投入实施,最初只包括固体废料处理部门,2002年时包括了16个部门,现在已经包括了全部的管理部门。在执行初期,管理部门关注的数据主要是已经收集到的数据,特别是针对旷工和超时工作的工资单和一些个人数据。随着CitiStat的推进,市长办公室要求管理部门搜集额外的数据,比如公众投诉的反馈时间等,从而能够更深入全面地进行考核,希望能够达到零投诉。 CitiStat系统,是自上而下的,得到市长的支持和参与(该系统的工作流程参见图1)。市长设置策略和目标,以及对各个部门的要求;各个部门在市长设定的策略下开展工作;CitiStat跟踪监督、控制各个部门的工作。 CitiStat的主要功能有: ⑴提高了对公众服务的质量; ⑵提高了不同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 ⑶提供了跨部门合作的机会,更有效、更便利地解决跨部门问题; ⑷对每一个部门提供了更有效的绩效考核方式; ⑸节约管理成本。 市政府相关的管理部门每两周参加一次CitiStat会议,参会的还有市长,副市长和主要的议会议员。在会议前,各个部门提交给CitiStat小组过去两个星期的相关数据。CitiStat小组包括操作组和技术组。操作组负责保证数据的正确性,在收到上报的数据后,进行数据调查,随机调查案例并与前期数据比较,然后根据数据提出存在的问题。在这过程中,操作组要根据上报的数据和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若有必要,则针对问题把数据通报给其他相关部门,让其准备在会议上回答问题。CitiStat技术小组负责准备会议汇报材料,把操作组提供的数据和GIS结合,更新数据库材料等。 在会议上,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汇报两星期的数据,并且解答会议其他人的质疑,如果出了任何问题,那么大家协商处理,并且协作配合解决。会议中还对以前会议的问题进行反馈了解。会议后,相关部门就按照会议要求决定行动。 值得一提的是CitiStat与311电话平台的联合。311电话系统和紧急电话911以及411信息台类似,但主要用于处理市民需要市政府处理的非紧急类的事务,是市民和政府的沟通平台。CitiStat通过311电话获得市民的需求和投诉信息,并且可以很方便地跟踪到管理部门的处理情况和反馈时间。每周311大概处理15000个电话。 CitiStat 充分利用已有的软硬件资源,因此其投资相对较小。比如使用Powerpoint用于做汇报,Excel用于收集数据和图形显示数据。因为巴尔的摩的管理部门基本都有这些软件,所以执行投入非常少。CitiStat项目仅仅是雇佣了几个人用于系统运行,并且在市政大厅设立1个CitiStat会议室。CitiStat的建立花费了28.5万美金,年花费近40万美金,大部分的花费用于项目人员的工资。运行的前4年,节约了1亿美金。在投入的第一年,就获益了1200万美金。每年在节约超时工资支付上,就能达到600万美金。 目前执行CitiStat项目的城市还有 雪城(Syracuse)、金山(San Francisco)、底特律(Detroit)和迈阿密(Miami),等等。雪城在执行CitiStat上,第一年就为政府节省了1400万美金。 之后,O'Malley 又当选马里兰州州长,并把CitiStat应用到州级政府。为此推行了StateStat。但是StateStat远远比CitiStat复杂得多。巴尔的摩的CitiStat管理15000名雇员,而StateStat管理80000雇员,每一年的执行费用是36万美金,预算到2012年年花费为38.9万美金。 ⒊华盛顿州GMAP 华盛顿州的GMAP[3]也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例。2005年6月华盛顿州州长Christine Gregoire 在了解了CitiStat的成功实践后,决定在华盛顿州实施类似系统。这个系统称之为GMAP (Government Management Accountability and Performance)。 GMAP和CitiStat类似的是系统性的分析和评估,但是不同的是,GMAP不仅仅针对部门进行汇报,而且针对议题进行管理考核,从而侧重于跨部门的协作和具体实践问题的解决。议题包括控制对儿童的犯罪,降低高峰时间的交通堵塞,等等。 GMAP会议主要针对5类问题: ⑴经济增长。主要包括的部门有雇用安全部门、劳动和工业部门、财政部门、经济贸易发展部门等。 ⑵政府效率提高。主要包括信息部门、州行政管理部门、经济风险部门和人事部门等。 ⑶健康。主要包括社会和健康服务部门、授权的医疗中心等。 ⑷安全。主要包括社会健康服务部门、华盛顿州巡逻部门、安全部门、劳动和工业部门等。 ⑸交通。主要是交通部门和州巡逻部门的协调。 GMAP运行初始只有4个工作人员,后来发展到13人。为了发展这个项目,州政府通过人事部门和咨询部门合作,对州雇员进行相关培训,目前提供的培训包括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和如何评估等。目前政府的官员通过网络可以看到实时的数据。 三、案例的总结 上面所述的3个案例都是对城市管理进行的改革,并且结合了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可以分析出这些项目的如下优点[5-9]。 ⒈信息的及时性 信息的及时性体现在:各个部门都能够实时地采集数据并及时地将这些信息传送到项目小组,由项目小组借助软件和数据库对数据进行分析统计,并且将数据分析结果结合到GIS系统,使数据更加直观,能够看到地理空间特性和时间特性,从而能比较容易地分析数据发展趋势。基本上这些项目都是以两个星期作为时间周期。 ⒉策略的合理性 行动策略是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评估后,在会议上获得及时充分的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然后通过会议讨论确定的,从而能制定更加合理的、比较有效的行为策略。 ⒊人员配置的及时性 在会议中,政府各个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都参加会议,一旦策略确定后,能够马上确定责任,能够尽快地配置人员,能够直接由基层管理人员决定派遣人数,能够实现最佳利用人力资源。 ⒋策略和评估的持续性 会议中,一旦问题被确定,相关策略制定后,会后马上就采取行动,在随后的会议中,会追踪执行情况,并且根据执行的情况,对策略进行及时修正。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策略不断修正,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并且根据执行过程的情况,一直在评估。 ⒌跨部门的协作 无论是CompStat,还是CitiStat、GMAP,尤其是GMAP,都不同程度进行了跨部门的协作。首先各个部门共享数据,其次是各部门的领导者分析和协商处理,并且在随后的会议中持续跟踪处理结果。各个部门之间职责非常清楚,有利于合作处理跨部门的复杂性事件。 ⒍信息公开度提高 政府管理部门定期收集信息、上报数据,并且能够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让公众和其他部门了解管理工作的情况。如此提高了信息公开的程度,也增大了公众对于政府工作的信息了解程度,并能加强了对政府工作的理解。 ⒎人员培训 在GMAP项目里,特别重视政府雇员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尤其是信息化处理能力的提高。 四、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近几年,随着中国电子政务的发展,城市管理信息化有了很大的进展。其中,宁波的81890和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城市网格化管理都是成功的案例。中国成功案例更多的是侧重社区或者基层的服务管理,涉及到的部门相对还比较少。比如城市网格化,基本是在建委的领导下,涉及的部门主要是城管部门,所以可以借鉴CompStat、CitiStat和GMAP的成功经验。但是在借鉴成功经验的同时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⒈数据的界定 对于评估提高管理水平和提高服务质量分析所需要的数据是需要严格界定的。这些数据应该是对解决问题有实际意义的数据,而不仅仅是容易统计测量的数据。有些服务是没办法用直接可见的数据来评估,比如服务质量的评估等。数据应该同时来源于内部和外部,外部数据主要来源于市民的投诉或者建议,内部数据来源于政府内部报告和统计数据。中国政府内部有周报月报,但是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不够。对于外部数据,宁波81890就是个比较好的例子,通过81890热线电话,沟通政府和居民,81890和巴尔的摩CitiStat系统的311具有同样的功能。 ⒉按议题还是按部门讨论 在上述的案例中,有针对部门进行评估分析和问责的,也有按照议题来分析和问责的。从协作的角度来说,按照议题能够更好地进行,但是对于数据分析和责任确定就比较复杂。合理的做法应该是两种方法的结合。对于主要的议题,按照议题进行分析评估,其他按照部门处理。 ⒊评估的界定 评估的目标取决于市长初期建立的目标。所以在执行这个系统的前期,市政府需要有明确的目标体系。在实际的行动中,已确定的目标体系决定了评估的方向,但是反过来,行动也会在评估中修正目标体系。 ⒋对公众的信息共享 公众对政府管理信息的了解程度影响到对政府管理的支持度和理解度。现在互联网的普及,政府把很多信息到互联网让公众查询。这几个实例都通过互联网信息,及时地把会议情况按照问题做出公开的报告。但是这个不是信息共享的唯一方式。在美国纽约州,有的政府会议会对公众电视直播或者网络点播。中国有听证会的直播,但是是否能把政府部分会议公开,值得参考。 总而言之,美国的纽约警察局的CompStat以及从其延伸出来的巴尔的摩的CitiStat和华盛顿州的GMAP三个城市管理信息化的成功案例,对中国符合中国国情的城市管理信息化体制的建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中国管理信息化论文:中国施工总承包企业信息化管理研究 摘要:针对中国目前普遍采用的施工总承包模式,主要分析了施工总承包企业信息化管理现状和难点,并提出施工总承包企业信息化管理的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为中国大中型施工总承包企业最终走上管理信息化正规道路创造条件。 关键词:施工总承包企业 信息化管理 现状分析 一、施工总承包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程管理理论与实践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并逐渐形成了一些较为完善的工程管理模式。随着建筑市场运作模式与国际接轨进程的深入,中国承发包模式也逐渐呈多样化,除了传统的施工总承包外,还包括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模式(EPC/turnkey)、设计―建造总承包模式(Design―build,DB)、建造―运营―移交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BOT)、代建制等。 尽管中国建设主管部门在积极推行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DB)等工程总承包模式。但是工程总承包在中国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许多问题尚待解决。施工总承包模式依然是国内建筑市场主要的承发包模式。施工总承包,国际上称为“设计―招标―建造”(Design―Bid―Build)方式,在国际工程项目中最为常用。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和采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项目均采用这种传统模式,中国目前普遍采用的施工总承包模式基本上参照的是世行、亚行和FIDIC的这种传统模式。 二、施工总承包企业信息化管理现状分析 (一)需求现状 马斯洛(Maslow)“需求层次论” 指出人类的需求遵循某种特定的金字塔层级。马斯洛将人类的需求分为五个层级: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受人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只有在层级中处于低级的需求全部或大体得到满足之后,高一层级的需求才会得到关注。企业对于信息的需求也遵循着由低到高的层级递进。有的研究人员将企业信息需求分为五个层级:通讯需求、运营需求、分析需求、知识需求和简化需求的金字塔层级。从中国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基础设施、人员IT技能水平、企业管理模式和水平等企业现状因素差异,存在不同的信息化应用需求层次。如:数据处理电子化、信息共享网络化、业务监督信息化、信息处理智能化等需求。 (二)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1.软硬件情况。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十五”期间对中国全部二级及其以上资质的建筑企业信息化现状进行了调查,根据其结果,中国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施工企业一人一机占40%,二人一机以上占60%;二级及其以上资质企业尚未连通任何网络的占17%,已经联网的占83%。其中具有局域网的占79.5%,广域网占13.6%,因特网占46.6%,企业间联网的只占6.8%。从调查结果来看,大中型施工总承包企业已经具备了开展信息化的硬件基础环境。另外,在中国互联网应用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中国施工企业的互联网应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2.应用系统建设情况。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2003年调查表明,89.3%的企业建立了财务管理数据库,各类企业都重视财务系统的建设,数值的离差不大;建筑业中53.1%企业已经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但是建筑业的企业在具体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上远低于平均水平,已经建立业务应用系统的仅为12.5%,为各行业最低。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的调查样本显示二级及其以上资质企业中67%拥有办公自动化系统,93.2%拥有专业软件,21.6%拥有管理信息系统,30.7%拥有项目管理系统,4.5%拥有决策支持系统,6.8%拥有企业资源规划系统,2.3%拥有知识管理系统,6.8%拥有大型数据库系统。尽管由于机构不同,调查样本及问卷的设置等有所不同,使得两家调查结果不太一致。但可以肯定的是,施工总承包企业中,都在使用专业工具类软件。 3.现状总结。在建设主管部门、学术界、软件开发商等的大力推动和宣传下,中国施工总承包企业认识到了企业信息化建设重要性,在信息化软硬件、信息化组织机构、信息化培训等内容上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在中国大中型施工总承包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己经具备了良好的企业软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业务系统建设落后于其他行业,建成业务应用系统比例很小,构成了大中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息化建设中的瓶颈。 三、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信息化管理的难点分析 1.工程建设行业本身特点。工程建设行业不同于其他行业,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生产周期长的一次性的复杂工程项目,各种计划的准确性差,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低,突发临时性事件较多,不适应信息化管理的独特特点较多。所以许多其他行业适用的信息化思想和技术不能直接应用到施工总承包企业,需要研究工程建设行业信息化的特殊需求,突破其他行业不存在的应用难题。与国际工程行业相比,中国工程建设行业还具有许多中国特色,如,监理制、概预算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共存的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独特的分部分项概念、形形色色的地方标准等。所以,许多国际上通行的工程建设行业信息化产品也不能直接应用到中国施工总承包企业,还必须适应这些中国特色。 2.各企业具有不同的需求层次。每一个具体的企业对于信息化的需求状况存在很大差异性,中国大中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需求现状又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1)需要实现企业业务部门和下属项目的办公自动化,满足信息共享和数据传递网络化、自动化的需要;通过集成到办公自动化平台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定期填报成本、资金、物资、进度、质量安全等业务报表,取代人工纸质报表,满足企业对项目/分公司业务结果进行网络化监管的需要。(2)需要把企业项目管理业务如招投标、合同、物资、机械设备、成本、分包、劳务、质量技术安全等关键业务的管理过程纳入信息化系统进行监督处理,建立企业项目信息管理系统。(3)需要实现原始基础数据自动汇总处理,完成对公司数据的上报;公司领导决策层随时能查看系统自动对项目部原始数据进行实时统计分析形成的各类报表、图表,进行决策支持,纠偏纠错,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对业务处理过程需要设置自动控制,如物资采购进行量价控制、物资出库限额领料、成本核算对比分析控制等,能实现事前、事中控制;实现完整的项目成本管理系统,实现成本分析、成本预测、成本分析、成本控制的闭环管理等。至2007年底,中国共有34 071家施工总承包企业,其信息化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异,其信息化需求也是参差不齐。 3.不同类型项目有不同的特点。不同类型项目从投资主体、承发包模式、规模、工期、施工技术特点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不同工程类型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企业项目管理模式也有不同的特点。项目自身的管理模式差异也决定着信息化的模式差异,从事不同类型项目施工的企业的信息化需求也就存在着不同,所以进行施工总承包企业信息化研究和开发建设要重视这种差异,提供个性化信息化解决方案。而且,中国大中型施工总承包企业往往具备多项施工资质,从事多种类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内就存在不同项目管理模式需求,这进一步要求即使是同一家企业的信息化解决方案也要能适应不同类型项目的管理模式,满足多样化的信息化需求。 4.各种各样的行业和地方标准。大中型施工总承包企业往往在全国各地都承揽施工项目,必须面对中国各行业各地方都有各自施工标准的现状。中国大中型施工总承包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需要建立不同行业的各省市的众多版本的企业定额数据库、材料编码库、市场价格库、工程技术资料数据库等,以适应各种各样的行业和地方标准。 四、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信息化管理需解决的问题 1.建立业务模型、信息化模型。建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业务模型和信息化模型,是开发施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和前提。由于缺少现成的业务模型和信息化模型可供中国施工总承包企业信息化建设参考,目前实践中一般采用实地需求调研,为每家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立业务模型的方法。由于中国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在多种企业施工项目管理模式共存、不同类型项目特点及管理模式迥异、各地存在多样的地方标准和存在不同的信息化应用需求层次等特点,同时中国工程建设行业存在许多与国际惯例不同的独特行业特点,施工总承包企业业务复杂多样。而且系统开发人员往往不熟悉施工企业业务,而施工企业业务人员不了解系统开发。企业信息化建设中业务建模的工作量大、周期长,而且难以保证质量。这就急需建立可供施工总承包企业信息化建设参考的关键业务模型及其信息化系统参考模型。 2.开发实践性强的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研究和开发能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实际需求的、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业务应用系统是本文研究的最终目的。国内外有大量的施工企业信息化理论研究成果,但真正能在实践中得到应用的相对较少。为检验和进一步完善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项目管理信息化理论,同时为其他大中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需要进行示范性实践应用。 所以,应根据实践构建出能适应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项目需求的以成本管理为优秀的集成化施工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从而为中国大中型施工总承包企业最终走上管理信息化正规道路创造条件。 中国管理信息化论文:中国钢铁企业优秀员工信息化管理研究 【摘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推动下,中国钢铁企业规模扩张加快,企业之间人才竞争加剧,集团公司对优秀员工重点管控的需求也日益增强。本文在对优秀员工内涵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借助信息化技术对中国钢铁企业优秀员工进行管理的思路,并以W公司为例对企业优秀员工信息化管理的实施过程和成效进行实证分析。 【关键词】优秀员工 信息化 钢铁企业 一、前言 中国和全球经济的持续发展,刺激着全世界对钢铁的需求不断增加。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速对全球钢铁行业的市场秩序和产业格局带来深远影响的同时,也对中国钢铁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面对世界钢铁发展史无前例的机遇与挑战,中国2005年提出了“通过钢铁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实施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跨地区的联合重组,到2010年,形成两个3000万吨级,若干个千万吨级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的重大决策。依据这一政策,国内钢铁龙头企业纷纷加速扩张步伐:宝钢集团与马钢结盟;鞍钢联合重组本钢;首钢集团与唐山宝业钢铁正式合作…… 企业规模的扩张,先进技术的应用,都越来越依赖为企业带来高附加值的优秀员工,今天钢铁企业之间竞争的焦点便演变为对优秀人才的竞争。那么哪些员工是企业的优秀员工,又如何在管理人员高度精简的条件下管理好企业的优秀员工?这是中国钢铁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必须面对的挑战。 二、企业优秀员工的内涵 从目前理论界和企业界对优秀员工的研究来看,在其内涵界定及确定方法上还远未达成一致,这对深入分析企业优秀员工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完善企业优秀员工的管理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影响。 在对众多参考文献进行梳理借鉴的基础上,笔者结合学习和工作中对企业优秀员工内涵的理解,认为要比较准确地判断一位员工是否为企业的优秀员工,一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进行界定。 1、是否具备独特的优秀能力 企业的优秀员工首先要具有高度的企业价值性,他们掌握一定的人、财、物、信息等优秀资源并具有某方面的特长,如专业技术、杰出的管理才能、娴熟的财务管理能力等。这些是优秀员工在素质和能力上区别于一般员工的具体要求和体现,也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可能对企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2、其优秀能力是否与公司发展战略一致 在员工具备一定优秀能力的前提下,只有当其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相一致时,才会给企业带来效益,也才能够被企业视为优秀员工。所以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企业的优秀员工也会随企业展战略的改变而变化。 另一方面,具备某种优秀能力的员工在一家企业没有被视为优秀员工,但很可能在另一家企业作为优秀员工而受到重用。 3、是否具有高度的劳动力稀缺性 稀缺性表现为优秀员工不仅在技术、管理上有自己的专长,更重要的是他们的技术、知识、客户关系和资源,且在短期内劳动力市场上同类人才的数目相对较少,可代替性差,招聘和重置培训成本都远远高于一般员工。 4、是否处于企业的关键岗位 因为只有当员工处于企业的关键岗位上时,其自身价值才能得以充分发挥,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否则这些人才对企业来讲就是一种浪费,更不可能对企业的发展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作用。 5、对企业是否有较高的忠诚度 优秀员工具备的高绩效性和高价值性使其在市场上处于优势地位。若其对企业的忠诚度不高,很难保证其不对企业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造成损害。所以在确定企业的优秀员工时,一定要从那些在企业工作时间较长、能够认同企业文化理念的优秀员工中挑选。 三、企业优秀员工的信息化管理 根据上述企业优秀员工内涵的研究,下面以某大型钢铁企业W公司为例,来进一步研究企业优秀员工的信息化管理方法。 1、W公司优秀员工的确定 W公司是由国家投资建设的一个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其钢铁产品主要有热轧重轨、中厚板、镀锌镀锡板、硅钢片、彩涂钢板等数百个品种。 W公司目前有机关部门17个,全资子公司32家、控股公司19家、分公司7家。到2006年,该公司有在岗职工7.3万人。 根据与发展战略方向一致的原则,我们首先确定W公司优秀员工的工作岗位范围为与钢铁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职能管理相关的单位和部门。(1)集团总部:党政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规划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2)研发单位:研究院;(3)生产单位:钢铁股份公司、矿山公司、能源动力公司、运输公司、港务公司。(4)销售单位:销售公司、客户中心。 再按具备一定优秀能力的原则,在上述单位范围内按照管理、技术和操作三类人员进行划分。(1)管理人员:集团公司领导、总部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各二级单位主要领导;(2)技术人员:生产、研发单位直接从事科研或生产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3)操作人员:生产单位直接从事生产的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者获集团公司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 最后根据企业文化的一致性原则,由集团公司和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初步纳入公司优秀员工范围的人员进行分层负责的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并最终确定公司优秀员工的人选。 根据W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统计结果,最终有618名管理人员、2076名技术人员和1311名操作人员被纳入公司优秀员工管理的范围,占集团员工总量的5.49%,占与战略方向一致单位和部门3.5万员工总量的11.44%。 2、W公司优秀员工信息化管理模型 从钢铁行业来看,世界知名钢铁公司如美钢联、澳钢联、蒂森克虏伯等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已经历了从分散管理到集团管控的发展过程。国内钢铁企业真正意义上的信息化于本世纪刚刚起步,最近几年来,钢铁企业信息化在规模、效益、技术等方面继续取得进展,累计投资约50多亿元,在纳入中国钢铁协会统计对象的50多个企业中,已经有17家基本实现信息化。 但据调查发现,目前我国钢铁企业还没有一家使用信息化技术对优秀员工进行专门的管理。为此,我们提出了在人力资源基本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对优秀员工进行信息化管理的思路。其基本模型如下图所示: 3、W公司优秀员工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 (1)系统环境。从计算机技术发展趋势看,计算机网络必将成为企业竞争的重要手段。根据目前的技术现状,我们采用B/S三层架构+Microsoft .Net+ SQL Server数据库的环境组合。 (2)系统模块。如前面系统模型中所展示的,该系统是一个十分开放的平台,用户可根据公司的发展实际对系统的输入和输出进行重新定义,以保证系统能够适应环境的变化。当然,系统的开放性是以系统的使用者对优秀员工管理技术有深入的研究为前提的。目前系统已设计的模块有:优秀员工基本信息、优秀员工业绩信息、优秀管理员工评价模型、优秀技术员工评价模型、优秀操作员工评价模型、优秀员工层次更新和系统维护。 (3)数据库设计。本系统对数据的访问全部采用存储过程来实现,以利于提高应用程序的访问速度。具体设计的数据表有:基本信息表Information、主要奖励表Encouragement、主要荣誉表Honor、主要论文表Paper、学术兼职表Pluralism、综合信息评价表All-V、管理人员评价表Management-V、技术人员评价表Technology-V、操作人员评价表Skill-V、系统维护表System。 四、取得的成效分析 使用本系统一年多来,W公司在优秀员工管理上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相关性调查统计结果得到部分的应证。 1、优秀员工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在2007年5月W公司组织的机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专项研究中,认为只有把工作做得更好才能获得好的评价结果的占83.4%,分别较2005年和2006年上升36.7个百分点和23.8个百分点。对绩效考核结果也呈现出较高比例的认同倾向,上年度考核为优秀和称职的分别为30.8%和68.7%;认为该结果很客观和比较客观的分别为23.1%和68.1%。 2、近三年优秀员工流出情况 由上表可知,该系统使用以来,W公司优秀员工流失总数有了明显降低。 3、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2007年以来,W公司的19项重大科技专项全面实施,319项科技进步计划项目100%落实,70%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另外,2007年W公司科技成果获奖情况为历年最好,共申报73项,其中特等奖1项;专利申请也创历史新高,2006年W公司专利申请量为105项,为2005年的3倍;2007年1至9月份共达到202项,为2005年的6倍。 由此可见,优秀员工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对W公司优秀员工的管理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也值得其他企业借鉴。 中国管理信息化论文:浅析中国服装企业信息化管理的利与弊 [摘要] 中国是一个劳动密集型国家,而服装业又是其中一个庞大的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入世后中国服装企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摆脱传统工业开始走上信息化道路。信息化带动了服装行业的发展,提高利益促进管理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完善。目前中国服装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利弊参半,随着社会的进步,相信信息化管理会带动服装企业走的更远。 [关键词] 服装 信息化 管理体系 企业 利弊 近年来,服装业的信息化管理发展迅速,国内一些服装企业已经采纳了信息化这种新型的管理模式,然而信息化管理的利与弊在应用过程中是并存的。 任何一种新兴管理模式必须通过实践来检验其实效性。只有经过实践才能从中发现问题,从而进一步改正创新。信息化管理对服装企业亦如此。根据中国的国情,中国的服装行业起步较晚,服装企业信息化管理处于初级阶段。在具体使用过程中我们既看到了可喜的一面,也感受到其中不足的存在。 首先感受一下服装企业信息化管理发展过程中的可喜一面,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提高了企业工作效率和利益。服装企业实行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了企业市场应变能力,其中工作效率和利益的提高让人感触最直接。在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过程中,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节约了人力成本。而在信息化的操控下,消除了各部门之间,以及异地机构、渠道和终端之间的信息壁垒,完善企业内部的信息共享。正是信息系统提供快速、完整、客观的相关信息,才能使企业和客户之间的协作达成可能。加快了客户和企业交易的速度,缩短业务周期,加大交易数量,从而提高企业运作效率和利益。 第二,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并提高了产品质量。在企业运营过成中,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准确信息让企业对自身的生产、销售和库存都有了较为系统的了解。有助于企业准确的制定生产和销售计划,使其灵活化,促进完成对生产销售进行跟踪和控制,并对企业原料、成品、半制品等进行科学的管理。从而控制企业资源配置,降低库存,减少再制品,提高企业的资金和库存周转速度,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实例可以证明:某公司因为不了解自身库存情况,导致过季服装大量积压,库存占用了大量资金,公司进行信息化管理后明显的解决了库存问题,取得了显著效果,每个月减少库存资金30余万元,对于中小型服装企业是一笔不小的金额。信息化管理能对生产的过程进行有效地跟踪和监督控制,能第一时间了解产品生产中的质量情况,它能对产品质量状况进行信息反馈,利于及时处理。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又降低了成本,可谓一举两得。 第三,企业形成信息管理体系。拥有和掌握了整套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并让其运行顺畅,可以促进整个企业的流程化管理。从而形成公司内部独有的控制体系,善于公司日后的经营和管理。 服装企业信息化应用到目前为止也出现众多弊端。以下四方面是应用过程中问题的主要体现: 第一,信息化管理系统得不到合理的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现在已经存在于大部分服装企业中,但是它的利用率并不高,并不被多数公司看好。公司花大量的资金配置安装整个生产销售管理系统,但是把它忽略在一旁闲置下来,是公司最大的损失。我们大家日常生活中了解到,电脑软件的更新速度十分迅速。配置过久不运用自然会被新的软件所取代,时间长久了会被看成是“古董”或“垃圾”之流。 第二,信息化软件不能由专业服装人才研发。现阶段各公司应用的服装信息化管理软件,致命的问题就在于软件程序的开发人员。在服装企业的信息化中,技术已经不是最大的问题,对于供应商和服装企业来说,专业性的开发人才才是最关键最首要的问题。现在应用的服装软件并不是懂得服装和管理的人士开发的,他们缺少对服装企业背景的了解,并且也对服装的生产、销售和管理知之不多。由于此类人才的缺乏,导致信息化系统在应用过程中出现很多没有遇到过的新问题,稳定性差,经常二次开发。影响系统的运行效率。所以现在十分缺乏了解服装懂得管理的软件开发者,希望这个问题能被大家重视起来,以便尽早得以解决。 第三,企业信息孤立化。目前,部分公司运用了很多的管理软件,但是软件可能只有公司一个人进行操作,沟通对于一个企业十分重要,在一个企业中每个人想知道的信息都不尽相同,譬如公司老总关心的是公司的利润?设计人员、销售人员、采购人员等每个人的职位和工作性质不同,导致他们的信息的使用要求也不同。只有信息结构多样化满足了所有的员工不同要求,并使信息系统内部的信息传递形成完整有效的链接,才能达到理想的工作效果。信息的孤立有时候会导致生产上重复浪费等问题的出现。企业只有信息上达到一定程度的共享、必要的沟通,才能形成企业内部的凝聚力,这样的企业才能够有更长远的发展。 第四,使用者的自身素养。在中国劳动密集型的服装企业中,员工的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所以能熟练运用软件的人并不多。现在服装企业中的工作人员对软件的认识还很浅薄,不能深入和系统的学习掌握软件,使软件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用。 入世以来对外贸易的日益繁荣,让愈来愈多的企业意识到信息化管理可以帮助他们实时监控产品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提高企业运作效率。大部分企业现在都拥有了局部或整个全套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并从中获得了良好的预期效益。信息化管理系统已经成为企业运作中一件重要的战略性武器。虽然这个软件系统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但是它的整体性能现在已经被大部分服装企业所认可。随着企业对信息化管理重视程度的提高,专业性研发人员的不断涌现,相应的管理软件也会日趋完善,成熟的信息化管理软件的问世指日可待。使我国的服装企业正准备迎来信息化的春天。 中国管理信息化论文:论中国电力物资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分析 摘要:文章结合笔者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笔者对当前电力物资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做出分析,对于电力物资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叙述,与大家共同探讨。 关键词:电力物资企业;信息化建设;发展方向 一、电力物资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我国从电力企业信息化资源发展最初直至发展到今天,对于其整体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将其大致的划分成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80年代末期称为起步阶段,主要特征是:开始认识计算机的功能和作用,由上而下的逐渐进行配备计算机,然而当时配置计算机的时候出现了没有统一的型号,而且出现了档次参差不齐,在价格方面也是存在居高不下的局面,导致运用领域比较窄。 第二阶段称为腾飞阶段,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至90年代末期。计算机的配备开发应用得到了空前广泛快速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①硬件方面;②计算机知识普及得到高度重视;③软件方面;④电力物资企业计算机的应用软件得到了超常发展;⑤与此同时,系统内外许多软件公司争先恐后进入电力行业;⑥电力物资企业信息化建设有力地推动了电力物资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的进步,也取得了经营管理方面的实效。 第三阶段21世纪的这几年的有力发展称为:①做大:从单一的软件向集成化、系统化、网络化共享化转变;②做强:从单项功能向多功能全方位服务转变;③做优:从别人没有的,我有。别人有的,我更优秀转变。 2011年是突破建设的一年,推进电子商务平台(ECP)建设,完善ERP物资计划、合同等业务功能,建设物资集约化管理信息系统;2012年是全面深化的一年,深化物资集约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与应用,确保信息化建设成果在实际业务中发挥实效;2013年以后是是全面优化提升阶段,随着物资业务发展及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推进物资集约化管理向更高层次迈进。 二、电力物资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总体建设 1.基础设施相对完善 目前我国电力物资企业的计算机水平,在装备配置方面有了非常大的提升,而且在微型计算机装备方面也得到了进一步全面提高。我国目前针对电力物资主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在计算机的使用中已经完全到了百分之百的标准,计算机应用物资工作业务在实际中也超过了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2.两级部署ERP系统 涵盖计划管理、采购执行、库存管理、配送管理和废旧物资管理,固化业务标准,规范业务执行,实现精益管理通过纵向贯通的功能建设,实现需求计划的统一管控,库存信息的统一查询。 3.一级部署电子商务平台(ECP) 涵盖采购标准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供应商关系管理、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废旧物资竞价和专家管理等应用;结合物资调度应用,实现全网业务的统筹管理和监控通过与重点供应商的系统集成,加强与供应商的协同作业和战略合作。 4.电力物资信息化的重点是信息化安全管理 信息网络在电力物资经营管理过程当中已经深入到整个过程,在电力物资的各方面都有着全面的涉及,然而造成经营管理对其的依赖性逐渐越来越大。所以,我们对于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就必须要进行全方位有力的加强提高。那么,对于信息化安全管理就应当在企业每一个人心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对于安全管理工作将要进一步的抓紧抓好。 三、电力物资企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及发展趋势 1.加强业务规范提升应用成效 物资集约化管理信息系统在经过多轮业务应用,反映了一些问题,一方面要持续完善、优化系统应用功能,提高系统支撑复杂业务应用场景的应用能力;另一方面则要强化业务规范,加强业务管理,提高操作规范性、准确性,为系统平稳运行奠定坚实的业务基础。 2.加强业务提升与信息发展的双向促进 物资集约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实现了对物资管理业务流程的系统固化,各项业务管理、操作进一步实现了规范、统一,对物资管理的管控力度得到了加强。但在集中部署信息系统的应用过程中,仍发现部分业务操作不规范、管理不统一、作业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必须制定颁布与信息应用相协调的管理制度和标准,推动管理水平向更高目标提升。 3.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与物资管理的衔接 项目储备库,是物资需求预测的基础;工程项目物资需求,是物资采购计划的来源。生产计划和物资计划的合理匹配,时间和数量的准确衔接,将保障电网项目建设顺利开展,提高建设的投资效益。充分发挥规划计划在整个电力价值链中的引领作用。首先,统一公司各专业项目储备库管理,依托项目储备库开展动态跟踪预测物资需求。其次,应加强项目前期管理,强化项目投资计划与招标采购计划、建设施工计划的有效衔接。最后,规范各ERP系统工程项目WBS架构,确保项目名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4.把握建设特点实现应用价值 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层次理解大型信息化工程的建设特点和应用规律。 首先,要有恒心,秉承“持续提升,永久优化”的信息化建设思路,为物资集约化管理信息化建设提供人、财、物长期投入与持续保障,巩固应用成果,完善应用功能,拓展应用覆盖。其次,还需要有耐心,端正建设态度,正确认识应用初期由于管理思想转变、业务操作方式转变而造成效率降低和反复的情况,加强思想宣贯和操作培训,持之以恒地开展深化应用工作。最后,需要决心,知难而上,克服物资集约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中存在的一切困难与问题 四、总结 总之,电力行业应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推动信息化建设向前发展,用自己信息化建设的成功硕果。带动全行业电力物资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取得明显较好的进步,有力地推动了电力物资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上有一个更大的发展。 中国管理信息化论文:物联网时代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信息化管理的创新分析 [摘 要]成品油是国家的一类商品,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商品。针对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信息化建设的问题,利用物联网技术,提出了基于物联网的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智能物流新管理的系统理念与构想,指出物联网技术是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创新与发展的引擎,重在要以物联网技术构建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系统的整体效率。 [关键词]物联网 成品油 物流信息化 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对于降低中国成品油的销售物流成本,规避经营风险,增大企业盈利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中国在2005年初开放了成品油零售市场,2007年初开放了成品油批发市场,标志着我国成品油市场已经全面开放[1]。但是多年来我国石油销售企业物流量大,物流费用惊人,如何发展现代物流,降低物流费用,抵御汹涌而来的外资石油销售企业,已成为我国石油销售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争取市场竞争优势所必须研究的重要课题。我国成品油物流行业目前正处于一个从“以规模扩张为主的粗放式增长”向“精细化管理”进行转型的敏感期,改变旧有的业务流程与运作模式是应对国际市场变化和激烈竞争的客观需要,同时是改善我国石油销售企业相互关系,促进我国成品油物流市场稳健、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从本质上看,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IOT)是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一种聚合性应用与技术提升,将各种感知技术、现代网络技术和人工智能与自动化技术聚合与集成应用,创造一个智慧的世界[2]。作为一门新技术,物联网应用最广泛、最能体现它价值的行业就是物流行业。然而,我国成品油物流业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如何借助物联网技术,加快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业信息化建设与发展的步伐,这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信息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三大石油公司都注意到物流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从硬件配置、人员配备上积极主动的运用供应链管理思想,从软件配备上,通过采纳先进的计算机及网络通讯技术,先后建立了成品油销存信息系统、IC卡信息系统等业务应用系统,提高企业的整体的信息化程度,促进整个物流系统的升级和优化。但是,我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的信息化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概括如下: 1.物流节点企业信息化程度偏低,缺乏统一的信息系统管理平台 虽然我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的整体信息化程度有了较大的改进,但是从总体上来看,石油物流节点企业缺乏信息技术的支撑,没有形成完善的物流信息系统,信息无法实现在整个物流系统之间各个成员中高效快速传递,或在传递过程中失真。从而严重影响和阻碍了整个物流体系的建设与管理的集成化与无缝化。同时,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即使石油物流节点企业正在进行着相关的信息化建设,但是由于缺乏全局考虑,现有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是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没有兼顾到整体石油物流系统的优化与升级。 2.物流节点企业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应用程度较低 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在物流信息化基础建设上普遍存在建设不平衡问题,表现在总部及区域公司硬件配置与通讯网络搭建完成情况较好,而在底层油库与加油站的信息化建设上则比较薄弱,有些作业还处在手工与计算机混合作业阶段,导致了整个物流信息网络体系难以体现整体效益。同时,物流系统节点之间由于没有统筹的安排,物流信息化应用程度较低。表现在一些成品油销售企业之间的数据快速传递失真,整个物流信息系统没有发挥网络作用,动态响应、自动控制与智能化程度较低。 二、物联网: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创新与发展的引擎 物联网是21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的又一个发展机遇。通过装置在各类物体上的电子标签、传感器、二维码等,再通过接口与无线网络相连,从而给物体赋予智能,可以实现人与物体的沟通和对话,也可以实现物体与物体互相间的沟通和对话,这种将物体联接起来的网络就是物联网。物联网伴随新的业务共同发展,他包括多种不同的通信模式,如物与人通信,物与物通信。 现代化的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管理必然是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一体化的生产运作系统。现在,物联网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尚未被很多成品油销售企业意识到。物联网信息技术对加快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的信息化进程贡献将是巨大的。建设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智能信息系统的意义重大,物联网必将是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创新与发展的引擎,俨然会成为各个企业争相发展的重要对象,试图通过技术的不连续创新谋求企业自身的永续发展。 三、以物联网技术构建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 “物联网”被公认为是继计算机和互联网之后的第三次信息技术革命,突破了互联网的限制,融合各种信息技术,将物体信息直接输入到网络,实现物品的自动识别和信息的互联与共享。物联网也将推动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产业升级,使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经济发展上一个全新的台阶。基于物联网优化成品油物流成为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提升利润空间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基于物联网技术建构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智能型物流管理信息平台是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信息化的高级阶段,优秀是实现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在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等方面的无缝对接,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石油供应链效率问题。对于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来说,基于物联网技术对整个企业物流系统进行智能的业务分析,物流数据才能转化为有用的物流信息,通过整合的方式提供给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 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需要多方协调、及时沟通的系统性任务。中国成品油销售系统重组的时间不长,成品油物流信息化发展的潜力巨大,是各公司挖掘盈利空间和提升优秀竞争力的关键领域,也是各公司亟需推进并不断加以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在物联网的支撑下,整个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系统的运行状况都是透明可见的,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系统成员之间能够实现信息的完全和实时共享,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准确性和完备性;后台的分析系统则对前台得到的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得到决策建议;同时使信息自动、智能地在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系统流通。提高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系统管理的效率,将成品油物流系统节点企业从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使其更专注于成品油物流系统管理流程的优化和成品油物流系统成员间的协作,从而提高整个成品油物流系统的效率和灵活性。 四、结论 本文分析了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信息化建设的存在若干问题,提出了一种基于物联网的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系统构想。基于物联网的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系统,能够有效地实现快速采集石油物流信息,是提升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系统效率的一种全新的思路。当然,随着物联网技术的进步,在成品油物流管理中的应用不断拓展,伴随着关键信息与识别技术逐渐成熟,运作管理机制规范,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同步推进,物联网将引发一场轰轰烈烈的石油物流管理革命,并带来更好的用户体验和产生价值的新途径,最终将实现“智能”的中国成品油销售企业物流供应链系统。 中国管理信息化论文:以WIMS软件构建中国制造业全信息化精益管理平台 信息化建设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信息化建设是执行企业管理思想和制度的有效工具,而另一方面信息化的割裂建设往往也是企业管理发展的阻碍。 面向制造业的全信息化精益管理软件(WIMS)开发背景 1 制造业信息化整体运行面临的困境 割裂的软件应用模式使深层次管理举步维艰:企业的组织模式并不是按照软件商提供的ERP、PLM、OA等软件产品模块进行的职能划分,数据与流程需要跨多个职能部门,数据的录入需要在原始采集点一次完成,全程共享。推行全面绩效管理,各组织单元均为利润中心,而传统ERP、PLM软件仅是针对企业各项职能工作内容进行的部门级管理应用,无法实现“全面绩效管理,利润核算到人”的企业级应用。 管理高度依赖信息化:信息化建设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信息化建设是执行企业管理思想和制度的有效工具,而另一方面信息化的割裂建设往往也是企业管理发展的阻碍。 信息化战略严重不足:企业战略决策的信息化支持是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终极目标,然而制造业信息化的现状很难实现决策层的信息化支持,优秀问题是目前制造企业的信息化战略依然是以职能部门的信息化为发力点,没有企业战略决策层面的信息化整体规划。站在战略决策层的高度,制定与企业战略相匹配的信息化整体建设战略,是制造业信息化建设的当务之急。 2 全信息化精益管理研究所及软件研发中心的创立 为了使制造业同行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少走弯路,公司加大在管理和软件方面的投入力度,2008年成立“全信息化精益管理研究所”和“软件研发中心(北京中机盛科软件有限公司)”。 3 全信息化精益管理解决方案 全信息化精益管理解决方案(Whol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ulutions简称WIMS),是在借鉴了日本精益生产方式和阿米巴组织模式,在吸收了欧美企业的科学管理、ABC作业成本法、平衡积分卡、全面预算管理和业务流程再造等先进管理理念的基础上,根植中国企业自身的文化土壤,将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信息化手段)不断融合并应用到企业实践中,逐步发展形成务实,成熟、一体化的管理体系。 全信息化管理软件(WIMS)系统概述 1 全信息化管理软件WIMS的内容及系统架构 作为全信息化精益管理模式的载体,WIMS软件研发以“管理模式对应管理软件”为优秀理念,无缝配合管理模式,帮助企业把人、财、物、信息实时连接起来,为企业构建一体化的综合管理平台。 2 全信息化管理软件WIMS系统的创新点 主要创新点:强大的计划模块可灵活应对各类特殊业务支持多组织,多账簿、多工厂、多语言等复杂化的集团应甩设计数据、经营数据一致性,保证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的唯一性;检测数据自动采集、同步录入,保障质量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排产单元最小化、生产进度可视化、生产过程无纸化、成本结转实时化;全信息化的物流模块,实现准确、高效的物流管控;自动记账、实时结账、快速出报表;完美实现成本自动化全程管控直观易用的可视化工作流配置,准确及时的消息预警机制;管理看板图文并茂、实时动态、生动活泼;一体化的管理平台涵盖企业全部管理信息。 全信息化管理软件(WIMS)应用实践 以某机械装备制造公司应用WIMS系统为例,管理创新点如下: 1 计划体系可处理各类特殊业务 1)产品选配:只需在销售订单录入选配方案,系统将自动生成选配BOM,计划运算时生成选配产品的生产计划。 2)产品的改制和定制:通过产品改制和定制的工作流,贯穿销售、研发、生产和采购等各环节,保障生产具备完整的各项技术资料并下达计划。 3)工程变更:对工程变更引发的不同阶段的产品进行处理。售后产品:产品召回计划;在库品:产品改制计划;在产品和完工检验产品:生产计划的变更、改制及物料转移功能。 2、保证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据一致性 1)标准产品的图文档、产品结构(BOM)、工艺(CAPP)、质量控制标准、计划成本、工程变更等基础数据,在研发、生产、销售和跟踪服务各阶段,实现同步变更。 2)产品的图纸、工艺、工程变更通知单、代料审批单等技术资料,跟随车间生产计划,直接下发到生产车间的触摸屏上,生产车间无需纸质技术资料,保证了技术资料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3 完整的质量数据 1)结构性质量标识码:在装配环节采集关键件的质量标识码信息,建立产品与关键零部件的对应关系。 2)自动传输:通过与数字化的质量检测设备集成,质量检测数据自动传输到WIMS软件中,杜绝手工录入。 3)全程追溯:输入产品的质量标识码,可对其原料供应商、生产人员、检验人员等所有相关信息进行追溯。 4 生产精益管理 1)车间生产执行:生产排产到人、设备、刀具、模具、工装和夹具,实时对生产进度和产能负荷进行调控。 2)生产费用的核算:根据定额标准,WIMS自动核算生产过程中物料的超耗和节约、水电费等主要制造费用的超支和节余等,责任到人,奖罚到人。 3)成本实时结转:通过指纹系统,在工序完成后进行进度、质量、和费用信息的确认。WIMS系统实时将所发生的费用结转到在产品成本中。 5 成本全程管控 1)工时定额的自动计算:产品依据设计图纸和标准工艺,通过工时定额自动计算,直接运算出其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 2)计划成本的动态调整:当企业的工序费率、材料费率等基础定额发生变化时,系统自动更新所涉及产品的计划成本。 3)过程成本的精细核算:在生产阶段,以产品和器材的计划价为管理基点,对采购、外协和制造过程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进行精细核算和控制。 4)产品的利润贡献分析:对产品的利润贡献额度和利润率进行阶段分析,对滞销或低利润产品进行淘汰或改进,并重新规划升级或替代的新产品方案。 6 财务实时结账 1)实时记账:通过凭证模板,事先设定记账规则,当具体业务发生时,系统自动记账,省去制单会计录入环节,保证财务数据的及时、准确。 2)实时结账:企业可以在任意时点,迅速完成财务总账和内部核算账的结账工作。并出具各类财务报表和管理明细账。 全信息化管理软件WIMS系统应用前景 持续优化全信息化精益管理模式WIMS-SYSTEM:全信息化精益管理软件(WIMS-SOFTWARE)同步升级:WIMS软件系统作为全信息化精益管理解决方案的执行载体,管理模式升级变革,WIMS软件会同步升级,软件与模式始终无缝匹配:“WIMS系统体验中心”筹建,真实业务在线培训,适时互动,革命性地提升制造业信息化实施与服务水平。 WIMS软件将以全新的精益管理思想、独特的实施服务方式,成就制造业全信息化精益管理。 中国管理信息化论文:基于中国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发展问题的若干思考 摘 要:以经济业务为对象,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控制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是企业管理信息化系统的优秀。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以财务信息为优秀的管理信息,是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迅速地对各种财务、管理方案做出科学的、符合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决策,是企业针对内部的各种资源进行高度集中的管理、控制和配置的有效保障。因此,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集团化、网络化、一体化的全面、高效的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建立,充分利用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信息革命成果,迫在眉睫。 关键词:财务管理;信息化;企业 企业信息化作为21世纪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倍受关注。作为企业管理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财务管理信息化,其优秀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策略来提升企业的优秀竞争力;(2)运用财务信息技术增强企业的管理和技术创新能力;(3)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融入日常的管理工作为企业带来效益等方面。系统地规划财务管理信息化策略,并且为信息化建设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成为一项很有价值的研究课题。 一、中国企业财务信息化的现状 从国内目前的状况看,企业的财务信息化已得到很大程度上的发展,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硬件资源。目前,中国企业中台式机、打印机的运用已经将近普及,服务器的运用率超过50%;40%的大型企业的电脑拥有量在150台以上,预购率仍然不断增高。在未来3年内会建立自己局域网的建立率将超过70%。拥有自己的网站和独立域名的企业,也超过调查总数的3成以上。 2.软件资源。微软的操作系统、Office、用友的ERP、CRM、财务管理软件、HP的网管软件的使用占主导地位。 虽然财务信息化发展程度已经有大幅度的提升,当一部分企业管理层还没有认识到财务信息化与会计电算化的区别,管理水平仍然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管理手段和措施也没有很大的变化,对企业的财务信息化不够重视。这些都严重影响了企业财务信息化的进程。 从国际方面比较来看看,虽然国内的财务软件已改进不少,但是,犹豫国内会计准则,未与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惯例、商法等接轨,致使企业无提供的相关财务报告不符合国际投资方与合作伙伴的要求。 二、企业财务信息化发展中问题探析 由于中国工业现代化尚未实现,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尚不到位等客观原因的存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的财务管理信息化,还需要有有不断完善和探索改进的过程。就目前而言,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资金管理失控等问题亟待解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人员对财务管理信息化的认识程度。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必须对管理理念、模式、资金运作的方式、生产组织的形式等进行综合考虑,所以说,企业管理信息化系统的建立涉及部门广、人员多,十分复杂。 2.财务管理基础薄弱,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不断,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的目的难以实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分散;(2)信息失真;(3)信息滞后;(4)信息重复;(5)资金散乱。 3.企业财务人员综合能力欠缺,缺乏财务信息化管理的复合人才。企业不乏拥有生产经营方面的专家,研发人员,控制计算机方面的技术人员等等。但目前来说,既懂财务又懂信息化管理的人才却相对匮乏。 4.财务管理软件存在问题。主要有三方面问题:(1)企业如何选取财务软件的问题。(2)企业在购买通用软件和自主开发软件之间如何选择。(3)对于信息安全的保护心存顾虑。由于财务信息化通常具有网络化、电算化,因此,与传统财务管理相比,信息安全风险大大提高。 因此,开发融入企业文化,体现管理理念的统一财务管理软件,迫在眉睫。同时,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重点难点问题——如何促使中国软件企业间的合作;如何加强财务集中管理的统一财务软件的集中组织开发等问题,也被提上了相应的日程。 三、企业财务信息化发展中问题成因分析 多方面的因素导致了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诸多的问题,既有主观,也有客观。 (一)企业财务信息化建设的主观认识方面 建立攘括企业管理模式、生产组织、资金管理运作、管理理念的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是一项重要的重要且艰巨的任务。在现实中,往往有不少管理人员缺乏对整个系统建立的认知。 (二)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资源闲置浪费 鉴于网上泄密、窃取、篡改事件的发生,出于对网上办公的风险问题的担心,习惯有纸化办公,信息化网络建设成为摆设。安全问题成为了制约财务管理信息化的一大瓶颈。 (三)滞后的管理软件发展,难以满足财务管理工作的需求 融入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的统一财务管理软件,才能使得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有效的运行。目前,开发适合企业财务管理需要的统一软件的专门技术人才缺失、国外软件公司的相关软件造价十分昂贵等原因,导致国内的软件发展的滞后。虽然个别行业的单位企业管理功能的开发已有一定突破,但仍然有诸多方面不适合大型企业集团实现财务集中统一管理,难以满足财务管理的需要。 (四)使用技能低,导致运行与安全难以保障 财会人员既要熟悉财会知识,又要熟悉网络知识,才能适应财务管理实现信息化是这个财务管理学科发展的新领域的要求。 四、完善企业财务信息化发展的若干建议 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社会工程和系统工程。政府从着眼于增强企业优秀竞争力、推动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角度入手,紧抓专项开发资金投入到位和使用;为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外,我们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财务管理为优秀的内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 原有的手工一些业务流程将不适应新的环境,这是由于手工与信息化在信息处理、存储和传输上具有很大的差别所决定的。此外,运用计算机后,较之手工操作,工作变得相对简单,效率得以提高。 (二)财务与业务一体化推进 财务和业务的一体化是财务管理的最高层次。企业财务综合办公平台的搭建,业务系统集成,在互联网应用较为成熟的情况下,可以使财务管理真正达到全面信息化的高度。 (三)财务管理的标准化建设 财务信息管理系统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就是建立标准化工作。企业财务管理的标准化和模式化的实现,应通过账套结构、参数控制、权限管理等基础设置等工作来完成。 (四)开放式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构建 由于中国企业与国外跨国大企业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为学习外国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平台。 (五)健全财务信息安全防范体系 内部人员道德风险、系统资源风险和计算机病毒的危害减轻,主要工作在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应从计算机病毒的预防与消除、管理和维护软硬件,管理和控制组织机构和人员,以及系统环境和操作,保护和控制文档资料等方面着手,以保证财务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 综上所述,作为推动现代科技管理信息化的必要途径——企业管理信息化财务信息化的实现,将会在管理部门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管理水平,以及进行科学管理决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实施财务信息化过程中不断探索,及时发现困难与问题,认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才是有效保证财务信息化的工作质量和不断提高财务信息化水平的有力保障。 中国管理信息化论文:论中国中小企业的管理信息化 摘要:信息化管理已经成为现代成功企业不可或缺的管理模式。要实现高效的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软件不可或缺。然而,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所需的高额初期投资、及后期维护成本,是令中国中小企业望而却步的。本文旨在讨论信息化管理,及如何在中国中小企业中得以实现。 关键词:信息化管理;ERP;基于SaaS模式的ERP 企业信息化管理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过程。是将先进的信息技术与现代管理理念相融合,转变企业的生产方式、经营方式、业务流程、传统管理方式和组织方式,重新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效率和效益、增强企业优秀竞争力的过程。具体如下:一方面,改变企业的传统管理模式,实行扁平化管理和网络化管理,实现面向客户的集成化管理目标。这就要求对企业管理进行重组和变革,重新设计和优化企业的业务流程,使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信息传输更为便捷,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使管理者与员工、各部门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更直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另一方面,运用信息技术对企业的物资资源管理(物流)、人力资源管理(人流)、财务资源管理(财流)、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流)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逐步实现物流、人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同步发展,打破原来的管理金字塔体系,实现扁平化的流水线管理方式,通过这个主线条衔接并重建每个员工、每道工序、每个部门的信息化基础,并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可随时调用生产、采购、财务等部门所有数据,既实现资源共享,又实现实时监控,同时能防微杜渐。如此,在新的管理思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的信息化管理才能成为企业走向网络化,信息化的坚实基础。 信息化管理的精髓是信息的集成,其优秀要素是数据平台的建设和数据的深度挖掘。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把企业的设计、采购、生产、制造、财务、营销、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集成起来,共享信息和资源,有效地支撑企业的决策系统,达到寻找潜在的客户,降低库存、提高生产效能和质量、快速应变的目的,同时利用现代的技术手段来寻找潜在的客户,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在企业管理信息化过程中,ERP、CRM、BI、PLM等都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应用系统。在这其中,ERP正在向高度整合的全程管理信息化迈进。ERP是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计划)的简称,是上个世纪90年代美国Gartner Group Inc.根据当时计算机信息技术发展及企业对供应链管理的需求,预测在今后信息时代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发展趋势和即将发生变革,而提出的概念。ERP系统集信息技术与先进的管理思想于一身,已成为现代企业的运行模式,反映时代对企业内外部资源合理调配、最大化地创造社会财富的要求,成为企业在信息时代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利用计算机技术,将企业所有资源集成到一个信息管理平台上,从而实现信息数据标准化,系统运行集成化、业务流程合理化、绩效监控动态化、管理改善持续化。 在中国,自1981年沈阳第一机床厂从德国工程师协会引进中国第一套MRPII软件(制造资源计划,ERP前身)到现在,ERP管理软件在中国已经发展了超过30年。从最初单一的会计核算软件到现在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ERP系统,ERP已经逐渐成为中国企业最主要的管理软件之一,广泛应用于大中型企业。发展到2010年,中国ERP软件市场规模已经达到了69.56亿,占到管理软件整体规模比重超50%。虽然企业越来越离不开ERP,但ERP本身却越来越少被媒体提及和关注,而随着像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概念的兴起,ERP已被当为“信息技术行业中的传统行业”逐渐冷落。2012年管理软件全年财报的,更是让人为ERP的发展前景堪忧,众多ERP管理软件企业纷纷出现了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现象。30年后的今天,中国ERP管理软件企业不得不以创业者的心态重新思考传统ERP的未来。 “上ERP找死,不上ERP等死。”柳传志的这句名言几乎成了中国企业信息化的“魔咒”。从中国中小企业的角度来看,当今后金融危机时代,面对用工荒及不断缩紧的银根,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制造企业,面临转型。或者脱离制造业转做其它行业,或者从企业自身找到更多突破口、寻求创新。信息化在帮助企业实现转型升级、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都可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几乎所有想实施企业信息化的中小企业都面临着两难的选择:价格过低,则担心服务问题,担心ERP厂商无法按承诺为企业提供ERP实施服务;价格高,又担心实施的风险,毕竟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因此如何解决中小企业信息化的难题,成了中国ERP管理软件企业的心头之痛。一方面,中小企业信息化已经迫在眉睫,但高额的投入成为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阻力因素;另一方面,受诸多因素的限制,中小企业的信息化一直没有找到突破之路。调查显示,有50%左右的企业还未进行任何的企业信息化,而实施了ERP的企业甚至还不到10%。在ERP界,管理软件企业同样面临两难选择:价格过低,自己的利润就成了问题,毕竟开发一套好的ERP软件系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此外还必须投入大量的实施人力帮助客户实施;但价格高了,客户又不接受,何况还有来自竞争者的压力。这样,供需双方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从而导致了一方面确实有大量的中小企业想上ERP,但又不敢上;另一方面,ERP厂商由于价格过低服务质量下降,反过来又导致了企业更不敢上。于是众多的厂商不得不开始寻找新的商业模式。 一个新兴的概念:软件即服务(Software as a Service, SaaS)进入了大家的视野。软件即服务(SaaS)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软件的成熟,而在21世纪开始兴起的一种完全创新的软件应用模式。SaaS的模式是厂商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软件,厂商将应用软件统一部署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客户可根据实际需求,向厂商定购所需的应用软件服务,按定购的服务多少和时间长短向厂商支付费用,并通过互联网获得厂商提供的服务。SaaS 应用软件的价格通常为“全包”费用,囊括了通常的应用软件许可证费、软件维护费以及技术支持费,将其统一为每个用户的月度租用费。 将ERP与SaaS相结合,构建基于SaaS模式的ERP,就是解开ERP厂商与中小企业之间供需死循环的一把钥匙。SaaS管理软件,将电子商务与企业内部业务管理相结合,专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了“一站式电子商务信息化服务平台”,目的在于向中小企业提供全程电子商务服务,内容包括客户关系管理、购销存业务管理、连锁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管理、企业商铺、供应链管理和商业情报服务等。ERP这样的企业信息化管理软件,其部署和实施比软件本身的功能、性能更为重要,万一部署失败,那所有的投入几乎全部白费,这样的风险是每个企业用户都希望避免的。而在SaaS模式下,ERP供应商为企业搭建信息化所需要的所有网络基础设施、软件及硬件运作平台,并负责所有的前期实施、后期维护等一系列服务,企业无需购买软硬件、建设机房、招聘IT人员,即可通过互联网使用信息系统。传统的ERP、CRM项目的部署周期至少需要一两年甚至更久的时间,而SaaS模式的软件项目部署最多也不会超过90天,而且用户无需在软件许可证和硬件方面进行投资。同时,传统软件在使用方式上受空间和地点的限制,必须在固定的设备上使用,而SaaS模式的软件项目可以在任何可接入Internet的地方与时间使用。相对于传统软件而言SaaS模式在软件的升级、服务、数据安全传输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优势。此外,大量的新技术,如Web Service,提供了更简单、更灵活、更实用的SaaS平台。因此,对于广大中小型企业来说,SaaS是采用先进技术实施信息化的最好途径。 具体来说,SaaS与ERP相结合可以为中小企业客户及ERP厂商带来如下价值: 1.企业无需承担初期搭建高昂的硬件投资、软件授权费用,降低了企业的资金风险,一旦软件不好、服务不好就可以更换; 2.企业可以更加专注于优秀业务,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选择自己所需的软件和服务,真正做到按需配置; 3.由于是租赁,所以也就没有传统ERP客户所抱怨的升级费用,一方面,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又能随着技术的发展享受更好的软件和服务; 4.由于租赁服务的倒逼效应,必然会迫使ERP厂商提供最优质的软件和服务,从而增强企业实施ERP的信心,让更多的企业选择ERP; 5.客户需求的满足,软件价值、服务价值的体现,能让客户更容易接受为服务付费的观念,同时为优质ERP厂商带来稳定收益; 6.对于能长期提供优质的、满足客户需求的软件和服务的厂商来说也就获得了竞争中的蓝海,市场会越来越广阔。 随着基于SaaS模式ERP市场的快速发展,基于公司业务自购系统型ERP市场已呈萎缩状态。根据Forrester预测,在2011年至2015年间传统ERP市场每年萎缩2.5%;与之相对的,基于SaaS模式ERP市场每年将增长22%。相信,经过全行业共同努力推进基于SaaS模式ERP市场,通过分工协作不断提升产品范围和质量,提供标准化、人性化、不断协助企业成长的咨询实施服务,必将改变ERP行业的困境,促进中国中小企业的信息化。在不断提升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同时,软件厂商也将获得丰厚的回报。 中国管理信息化论文:经济全球化与信息化对中国经济与管理学科发展的影响分析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与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得中国经济与管理学科面临着诸多新情况和新需求,为了应对新形势对中国经济与管理学科带来的影响,学科研究者们必须不断充实和调整经济与管理学科的思想、知识和内容,强化经济与管理学科建设,使其始终处于动态的发展状态。本文从分析经济全球化与信息化对中国经济与管理科学发展的影响入手,提出了几点促进经济与管理学科发展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经济与管理学科 一、经济全球化与信息化对中国经济与管理学科发展的影响 随着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化、网络信息化时代的不断推进,使得全球一体化不仅覆盖经济领域,更涉及文化、政治、社会等多个领域,具体体现在资源配置、生产、消费等方面。经济全球化通过促使全球资源相互弥补、相互流动,进而推动世界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在此新形势下,我国金融、投资、通信、运输、服务等领域逐步打破了国家和地区的界限,融入了全球市场运行体系之中,使得世界经济发展既影响着中国经济发展,又受益于中国经济发展。在近几年里,国外经济呈现出停滞不前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对外贸易,致使一些重工业产业的经济很难像以往一样高速增长。为此,认真分析经济下滑的原因尤为重要,这样才能找出最佳的解决方法。我国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经济都是依靠投资来支撑,但由于一些特殊原因的影响,使得国家最近几年出现了资金不足的情况,并且外资方面也相对比较缺乏,国民的经济情况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两级分化,经济条件富足的人,将很多资金用于购买奢侈品,普通的消费品很难引起他们的购买兴趣,而经济条件一般的普通百姓,却连基本的消费品也没能力购买,从而制约了我国消费品市场的发展。消费品的需求实质上就是用于有购买力的需求,经济与管理就是要解决这种需求之间的关系,这有助于促进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为此,在加强经济与管理学科建设的同时,还要研究全球化背景下经济与管理学科的发展方向,扩大经济与管理学科的知识内容,使经济与管理学科能够解决当前出现的新问题。 二、中国经济与管理学科发展的应对策略 (一)开展本土化的经济与管理学科学术研究 从我国当前的情况看,虽然经济与管理学科的研究日趋本土化,但是这却并不意味着在研究过程中以及相关研究内容上不需要涉及国外的一些理论与实践。国内的管理者通过对国外先进的管理理论与实践进行深入具体的研究,能够与从中获取到很多有价值的借鉴,并以国外成熟和完善的方法来解决我国经济与管理学科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实际性问题。就我国的经济与管理学科研究人士而言,他们在对国外先进的管理实践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主要是为了了解从国外学者如何从相关的管理实践当中提炼出具有实用价值的科学问题,并在这一基础之上构建相关的管理理论,进而发展出相应的分支学科。在对国外的研究实践进行关注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理论导向,要尽可能熟悉经济与管理学科现有的分支学科,并了解这些分支学科之间的关系,以此作为推动我国经济与管理学科发展的理论基础。总之,对经济与管理学科的研究,应当立足于国外先进的管理理论和管理实践,并将其引为己用,借此来发展促进我国的经济与管理学科持续发展。 (二)建构均衡化的经济与管理学科知识体系 经济与管理学科包含多个分支学科以及边缘分支学科,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与信息化,我国应当建构起均衡化发展的经济与管理学科知识体系。首先,树立“大学科”意识,将所有涉及经济活动和管理活动研究对象的学科都纳入到经济与管理学科的研究视域,使经济和管理学科涉及公共、教育、科学技术、军事等方方面面。经济与管理学科作为一门结构复杂的学科门类,必须建立起联系各分支和各边缘学科的交汇点,经济与管理学科研究者应从工商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技术经济与管理、公共经济与管理等角度向普通经济与管理学这个交汇点聚焦,力求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与管理学科。其次,合理创建经济与管理学科的“缺位”学科。经济与管理学科的研究者既要促进哲学、自然科学、系统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同经济与管理学科之间的交汇融合,又要根据研究成果积极创建管理思维学、管理美学、管理教育学等“缺位”学科。再次,加强经济与管理分支学科的相互交融,如可利用管理社会学、管理心理学等学科的边缘杂交优势,促进这些学科与公共经济与管理学、工商管理学等分支学科相互交融。 (三)培育精锐化的经济与管理学科研究队伍 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背景下,想要从根本上推动我国的经济与管理学科持续不断地向前发展,就必须培育出一支精锐的研究队伍,这既是前提也是基础。经济与管理学科研究人才的培育需要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在营造这个环境的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人才规划、人才管理制度以及人才政策等。其中人才规划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方面,在该方面,不但要对实践类的经济与管理人才进行合理规划,而且还要做好理论类人才的规划,同时还要特别关注该专业学科教师的培养,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出自身在经济与管理学科研究队伍建设中的作用。从目前我国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经济与管理学科的教师都来源于该学科的专业教育,尽管如此,学院也不能忽视其他专业来源,只有这样,才能使教师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也才能为经济与管理学科培养出更多的人才。历史与现实都证明了经济与管理学科研究人士来源的多元化,能够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交融与渗透,这对于我国经济与管理学科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结论 经济全球化与信息化背景下,中国经济与管理学科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为此,我国必须根据新形势的变化明确经济与管理学科的发展方向,积极开展本土化的经济与管理学科研究,构建均衡化的经济与管理学科知识体系,与此同时还应培育一大批精锐化的学科研究人才,为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与管理学科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管理信息化论文:中国宠物信息化管理和宠物经济发展关系问题的探讨 【摘要】近年来我国宠物数量快速增长,宠物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但宠物业仍存在整体发展水平不高,管理滞后等问题。在宠物经济日渐繁荣的过程中,宠物信息化管理与其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将结合国内外宠物信息化管理的比较研究,探讨中国宠物信息化管理和宠物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宠物经济 信息化管理 一、我国宠物经济现状分析 (一)我国宠物经济发展综述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的宠物经济逐步发展,形成了以犬和猫为代表的初级宠物市场。九十年代初,国外“宠物伴侣”的理念逐步转入中国,以马氏公司代表的一批国际品牌进入我国市场,带动了宠物业的发展,一些宠物店开始在大城市兴起。 随后的十余年,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宠物成为了人们生活的伴侣。目前,世界上最为常见的宠物分别为宠物犬、宠物猫、观赏鱼、观赏鸟和赛马。而就我国而言,我国的宠物目前仍以宠物猫和宠物狗为主,另类宠物规模也有所增长。宠物产业链已经成为一个涵盖宠物养殖、宠物交易、宠物食品和用品的生产与销售、宠物医药保健、宠物赛会、宠物美容、宠物训导等内容的庞大产业。宠物经济会进入以每年15%~20%的增长速度继续发展。 (二)宠物经济发展主要驱动力 1.宠物数量。有资料显示,1999年,我国的宠物数量不足4000万只,2010年达到1亿五千只,2015年10月16日,调研机构公布2015年全国在册宠物数量已达1亿只,即有关部门登记在册的宠物已超1亿只,13个中国人中就至少有1个人饲养宠物。目前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和武汉是全国公认的五大“宠物城市”。虽然我国宠物数量与日俱增,但与国外相比,中国的宠物数量还远远没有达到饱和:美国有宠物4亿只,是美国人口的1.3倍。而在未来几年,中国的宠物饲养量将以10%的增速持续增长。 2.社会因素。中国社会老龄化的趋势,家庭结构的变化,如丁克家庭、空巢家庭、失独老人的增多,人们对宠物的需求会越来越大。这些社会因素推动了饲养宠物人群的壮大,宠物产业消费增长。 3.市场教育。宠物理念更新,宠物市场产业链日益完备。走进宠物商店,宠物商品琳琅满目,全球主要的宠物食品厂商进入中国市场,投资力度加大,刺激着我国的宠物需求。 4.经济发展。2015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保持7,1%的增速,人均GDP也逐年上涨。人均收入的提高给宠物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契机,人们可支配收入提高,恩格尔系数下降,自然在其他方面的之处会有所增加。对饲养宠物的人群而言,在宠物身上消费的能力和意愿都会有所提高,带动宠物消费,宠物经济的发展。 二、宠物信息化管理 (一)宠物问题日益突出 随着宠物经济的发展,饲养宠物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也日益严峻。宠物丢失和遗弃事件屡屡发生,宠物疾病的传播,宠物监管不力,宠物伤人究责难以落实等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社会和谐安定,影响城市的整洁和秩序。 (二)国内外城市宠物管理对比 在国外很多国家,在宠物管理方面都有严格规定。美国法律规定,3个月龄以上的狗都要登记。要养狗先到当地政府申请并登记,注册收费一般是10~15美元。并且在美国至少有75个动物福利组织为流浪动物及被虐待动物提供照顾与领养的服务。在法国,宠物狗和宠物猫都必须登记、建档、办理健康卡。和人一样,犬也有身份号码,并由兽医纹在犬身上。一旦犬意外跑丢或发生意外,有关部门可通过电脑储存的资料通知主人。国外大多数国家在宠物信息化管理方面实施比较成熟,而我国才刚刚起步。近年来,在我国一些大城市,初步开始普及宠物登记及宠物芯片的注射,旨在从根本上解决宠物监管方面的问题。 目前,同用的宠物信息化管理采用国际先进的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和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过给宠物注射唯一的电子芯片表明其身份,芯片中存储了宠物的基本信息代码,电子芯片作为宠物的电子身份证将伴随其一生。通过阅读器,可以将芯片上的数据传输给计算机应用软件系统,对宠物的系谱、身份以及繁殖、健康、防疫等相关信息进行自动识别分析,从而实现宠物管理信息化。 该系统分为省、市、县(市、区)三级管理模式,包括宠物身份管理、防疫监督管理、医院管理、主人管理、用品管理和系统用户管理六大功能模块。系统将在动物防疫和城管执法等部门分别建立终端,通过该系统,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以进行宠物的防疫与诊疗许可等管理;城管执法部门可以进行宠物注册、宠物医院、宠物健康诊疗、繁殖配对、遗失查询等相关管理;而宠物主人则可通过该系统享受实时、快捷的信息咨询服务和信息增值服务。但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效果并不显著。法律保障薄弱,目前我们对于饲养宠物方面的专门全国性法规仍有空缺,一些相关法律分布于其他法律之中,法律条例的力度低于法律,可操作性不够强。芯片注射普及力度不够,在一些二三线城市,很大数量的宠物没有进行相关登记和宠物芯片的植入。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参与度不够,宠物芯片信息化管理有了开端,但是仅靠政府部门落实力度有所欠缺,宠物城市管理缺乏协作机制,整体的管理水平仍有待加强。 三、宠物信息化管理促进宠物经济的繁荣 宠物信息集中管理,建立宠物的电子档案,对宠物业的规范化管理大有裨益。以宠物身份信息规范化为开端,将宠物规范化管理逐步涉及整个宠物行业,规范宠物交易市场秩序,统一宠物用品标准,宠物医院标准化管理,宠物专业人员从业门槛设置,严格审查从业人员资格等,全面促进宠物行业的规范经营。 宠物经济以推崇服务引导消费为基本立足点,宠物经济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就宠物交易而言,多为零散经营,没有集成效应,加之信息交互缺失,不容易监管。这样混乱的交易市场不利于宠物交易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宠物交易的声誉下降,阻碍宠物的经济的繁荣。从近几年宠物行业发展的状况来看,宠物行业服务缺乏标准规范,市场竞争呈现无序状态、繁育的水平低下,尤其法制观念淡薄,管理不规范,制约宠物业的稳步发展。 宠物经济的发展与宠物信息化管理相互制约又相互促进,在未来,如何处理协调好宠物经济发展和宠物信息化管理的关系,以宠物经济的发展推动宠物管理进步,再以宠物规范化管理推动宠物经济的繁荣是值得我们去努力的方向。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的宠物经济处于快速增长时期,宠物信息化管理拉开了序幕,但是仍处于初级阶段。我们在未来应强化落实宠物信息化管理,以宠物规范管理带动宠物经济的发展。 中国管理信息化论文: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在中国企业的应用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论文摘要: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也要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做出相应的演变,而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的出现就成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变化发展的一种动力.同时也是企业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的纽带。文章从剖析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在我国企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入手.探讨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应用的对策,以期对我国企业应用ehr有一定的启发和促进作用。 论文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分析;主要对策 进入信息时代以来以及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企业的经营环境正迅速发生着巨大变化。对人力资本的经营已经成为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但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认识到,要将人力转变为企业的竞争优势,不仅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还需要充分借助技术性的手段来保障人力策略的有效落实。这样,专门针对人力资源管理的电子解决方案——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就应运而生了 一、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概念的提出及其应用的优势 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ehr.是将先进的技术力量运用于人力资源管理.为企业建立人力资源服务的网络项目,使人员管理流程电子化。一方面.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可以“dothingsbetter”.缩短管理周期.减少hr工作流程的重复操作,使工作流程自动化。减少不必要的人为干扰因素,使最终用户(员工)自主选择hr信息和服务。加速实现事务性工作和日常服务的外包。另一方面。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可以“dobetterthings”.使hr部门从提供简单的hr信息转变为提供hr知识和解决方案.随时随地向管理层提供决策支持,向hr专家提供分析工具和建议.建立支持hr部门积累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体系。 企业信息化革命的飞速发展在于信息化能够有效帮助企业迎接管理挑战.并不断推动管理效率的提高与管理水平的提升。在我国,由于不同的企业背景、企业成长环境、组织人员结构以及文化的差异.造成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面临着不同的挑战。认清所面临的人力资源管理挑战.有助于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以及更好地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企业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的应用.可以帮助企业迎接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挑战。 (一)降低管理成本 首先.由于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是企业信息化的组成部分。它能使企业实现办公无纸化,在办公用品等方面可以减少开支:其次,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可以成功地通过软件和网络来完成一些原本需要大量人手来做的行政性工作.使企业减少行政性管理人员的费用开支;最后.对于一些网络及分支机构分布较广的企业而言.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通过网络实现hr管理.可以大大减少通讯费用。 (二)畅通信息传递 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通过互联网使hr管理的触角成功地延伸到了每一位员工的身边.上级的有关指令可以直接传递给基层员工.使hr的信息传递畅通有效,更利于管理和政策的实施。另外.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可以迅速、有效的收集各种信息.加强内部的信息沟通。员工可以直接从项目中获取自己所需的各种信息.并根据相关的信息做出决策和相应的行动方案.使hr信息服务实现自助式。 (三)提高员工满意度 2l世纪.企业必须把提升员工满意度作为企业管理的重中之重。纠借助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软件项目.使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从传统的以权力为中心转变为以服务为中心.让所有的人事工作流程,如员工流动、工作调配、工资晋升及职称评定等都在网络上进行。这样能提高管理的透明度。也能提升员工参与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员工满意度。 (四)技术促进变革 在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项目中.由干行政事务上的工作可以由电子化项目完成.只需占用极少的精力和时间.因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可以真正把t作重心放在服务员工、支持公司管理层的战略决策以及公司最重要的资产——员工和员工的集体智慧的管理上,把绝大部分精力放在为管理层提供咨询、建议上。 二、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在我国企业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在我国还属于一种新兴的技术,大多数企业所采用的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项目要么是借鉴国外企业应用的经验,要么是盲目跟随大流.模仿其他企业,而没有联系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就照搬照抄.从而出现或这或那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忽视企业文化 利用企业文化管理来获取竞争优势已经越来越成为共识.而企业在没有建立起一个真正深入人心的“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之前.就要建立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项目.这无论是对客户还是对供应商而言,都没有真正从企业文化的角度去进行宏观的规划。变革企业文化,就不可避免的要调整或者优化或者重组企业的业务流程,如果在错的、有问题的业务流程上实施这种企业文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项目.情况只会变得越来越糟。 (二)忽视组织因素 作为一个企业和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项目.技术是一方面,人员也是一方面。在启动一个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项目的过程中,经理们经常在员工方面遇到这样一个问题:员工并不喜欢变革。然而.在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却意味着众多的变革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处理组织和人的因素,寻求让员工参与进来负责业务流程变革的方法.处理变革的文化影响 (三)企业网络环境不完善 很多企业盲目跟随大流.妄图一步到位.而不顾及企业现宴的硬件与软件环境.导致企业网络环境、服务器性能出现瓶颈现象.影响了整个项目的运行效率.从而直接影响用户的应用.造成用户对此项目的抵触 (四)供应商选择失败 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不仅仅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经营战略。国内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软件厂商更多的是将精力放在对国外产品和技术的模仿和超越上.而忽视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最重要的经营战略体现.即国内的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项目大多数是在实施产品.而不是在实施一种以客户为中心的围绕用户业务流程的经营战略企业在选择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时.若不考虑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而相信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供应商天花乱坠的演示和近乎信口开河的承诺.不仅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还会造成企业投资的失败.甚至影响到相关人员在企业中的职业生涯规划。 三、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在我国企业中应用的对策研究 针对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日益凸显的重要性和不完善性.建立适合的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项目对我国企业来说尤为重要借助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的发展和优势来不断推动管理效率的提高与管理水平的提升.以此迎接来自各方面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挑战。 (一)建立深入人心的“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以客户为中心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个企业潜移默化的各个部门和员工都认可、遵循的经营战略,围绕这个战略.不同部门就不是在争论谁赢得客户.而是都一致的去想一个共同的目标:如何更好的服务客户!在此前提条件下.才能实现企业文化向良好的方向变革、重组,从而为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的实施创造有利的文化环境 (二)不仅仅是选产品,更是选合作伙伴 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不是一个简单的买来就用的软件产品。其部署过程是一个包含了系统规划、系统实施与二次开发、培训、系统维护与升级、系统应用管理等众多环节的复杂项目管理过程。从而决定了企业在选择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时不能只关注产品本身的特性与价格等.还应该深入了解产品技术框架、供应商的服务能力、供应商业务发展趋势以及公司的发展前景等关于供应商综合实力方面的因素选择一个实力雄厚、产品优秀并且许询实施经验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供应商.是一个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项目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不求一步到位。但要有长期规划与持续发展 选择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不能盲求一步到位成功的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要有一个长期的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规划.形成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规范、行为、流程以及网络环境.循序渐进的推进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建设首先可以从建立简单的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人手.降低事务处理的手工操作.将hr人员解放出来.然后进行专项的系统建设.如招聘、e—leanring、培训等系统.从而最后建设一个大型的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项目。同时.人力资源管理电子信息化建设也要考虑到同企业的其他信息系统相连.如erp.形成企业高效运作与决策的数字神经系统 (四)选择ehr要从推进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着手。更重要的是要与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结合起来 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管理.是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寻求培植并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有效途径.因而在实施ehr项目时要与企业人力资源战略结合起来企业应该完善人力资源的规范行为与流程.先进的ehr是以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为指导的,作为企业首先也应该让员工接受这些先进的管理思想。ehr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上升到战略高度.它以提升组织管理能力和战略执行能力为目标.创建以能力素质模型为基础的任职管理体系、以绩效管理为优秀的评估与激励体系、以提高员工整体素质能力为目标的培训与招聘体系.帮助企业实施由ceo、hr经理、业务经理和员工全员参与的现代企业人力资源战略。 中国管理信息化论文:中国石油财务会计信息化管理工作 摘 要:随着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企业的运作模式也发生很大变化。中国石油不断将信息技术应用于财务管理工作中,加强信息化建设,创新管理模式与运作方式,取得了重大成就。本文分析了中国石油财务会计信息化管理的主要做法,总结了财务会计信息化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并指出了中国石油财务会计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未来发展思路。 关键词:中国石油;财务会计信息化;管理 一、中国石油财务会计信息化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紧密结合会计处理与信息技术 严格、规范的会计核算方法和财务报表体系,为高效会计信息平台的建立夯实了基础。在信息化发展趋势下,中国石油对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细致的分析,对油气资产折旧折耗等重要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合理处理重大事项,获得了财政部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认同,基本消除了年报净利润近120亿元的差异。紧密结合会计处理与信息技术,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保证数据在总部与地区公司之间的实时传输,集中生成主要的财务数据。 (二)实施规范的内控管理工作 会计集中核算系统有机结合了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和内部控制规范。信息系统中明确涵盖了会计核算要求及内控标准,系统中详细记录了全部的会计处理信息,报表的生成只需通过统一的公式在账务系统取数,使得报表信息“有账可循”,促进了会计准则和内控规范的顺利实施,全面规避各项风险。除此之外,对企业内部管理的需求进行了充分考虑,在把握控制重点的前提下按统一流程处理所有地区、板块业务,保证了数据在总部与地区之间的实时传递,强化了总部对地区的管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三)推动财务会计信息化工作转型 原有的财务会计信息系统较重视确认、计量和报告,重视核算工作,轻视对会计数据的分析利用,轻视管理工作。在推动财务会计信息化工作转型的过程中,这种情况得以改变。在上下统一的财务信息系统下,更注重对数据背后的经济事项及影响进行挖掘与分析,提出意见并生成报告。会计职能发生改变,由核算型转变为管理型,提升了价值管理能力。 (四) 有机结合分部管理与总部管理 中国石油规模较大,拥有数量多、分布范围广、业务类型多的分公司,因而,总部应加强对地区公司的管理。通过设立标准化体系,对业务流程进行规范,集中核算系统促进了财务系统与公司ERP系统的融合,便于数据的集中分析、处理。 二、中国石油财务会计信息化管理取得的成就 (一)实现会计一级集中核算 财务管理的重要基础为会计管理,中国石油以“设计思想国际化、开发实施本地化”为原则,实现会计一级集中核算,并对管理体系、业务流程进行不断创新。先从下属地区公司中分别实施集中,再进一步实现股份公司总部集中,最终实现了总部对地区公司经济业务的动态监控,将8000多个会计帐套合并为1个,7层财务报告流程压缩为1层,安全收纳了所有交易记录与交易金额,建立了科学、规范的信息共享平台。 (二) 成功应用XBRL分类标准 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是一种先进的标准,被应用于商业和会计数据电子化交流中,在企业财务报告领域属于一项新技术,对加强国际公司对比分析、支持管理决策具有重要作用。早在2007年,中国石油就已开展对XBRL的研究,探索基于FMIS的XBRL系统,并向财政部报送了相关报告。在财务会计信息化前沿领域,中国石油发挥了重要影响力。 (三)顺利融合ERP与FMIS 为推动ERP的实施,2008年中国石油开始启动FMIS融合项目。到目前为止,项目的整体实施计划已圆满完成,超过一百家单位实现了ERP系统单轨运行。顺利融合ERP与FMIS后,实现了在线自动处理业务核算工作,提高了业务处理一体化程度,巩固了会计一级集中核算的成果,从集中处理上升为集成处理,财务、业务相互渗透,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 三、中国石油财务会计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未来发展思路 (一)发挥财务信息化价值管理的作用 利用数据仓库技术,对财务、业务数据进行全面整合,对价值链进行由上到下的逐级分析,挖掘各个要素之间的匹配关系,探索公司价值运作的内在规律。建立模型对经济活动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公司资源的价值链运行动态情况有清晰的把握。加强XBRL的应用,合理配置资源,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财务信息化价值管理的作用。 (二)夯实财务会计信息化基础 加强ERP与FMIS的融合,不断完善融合系统。首先,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实现数据共享,全面提升信息系统的集成性、统一性;其次,全面整合业务流程,促进其它业务系统与FMIS的集成,提升流程的协同性与信息的共享性;最后,对FMIS的内容进行丰富,不断延伸其财务管理职能,实现精细化管理,有机融合财务信息管理与业务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体系的适用性。 (三) 推进财务信息管理国际化 根据海外项目的实际情况,逐步将财务管理体系与信息化平台应用于海外项目的运营过程中,应用共享服务模式,促进在同一信息平台上运行和管理国际国内业务目标的实现,将各项经济资源的流动范围扩大到全球。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开展风险管控工作,保证国际业务运作的规范性,规避国际业务往来中的风险。 四、结束语 中国石油在财务会计信息化管理工作上做出了诸多努力,紧密结合会计处理与信息技术,实施规范的内控管理工作,推动财务会计信息化工作转型等。这些努力工作带来了许多成就。例如,实现会计一级核算,成功应用XBRL分类标准,顺利融合ERP与FMIS等。未来,中国石油应继续发挥财务信息化价值管理的作用,不断夯实财务会计信息化基础,推进财务信息管理国际化,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网络时代国家安全与信息安全论文 一、美国国家安全的发展及网络时代信息安全之源起 国家安全是国家调控机制中一个重要因素,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国家安全”也是一个历史的和发展的概念,其内涵依据一个国家所处时代的不同而发展演变。时至今日,“国家安全”早已由狭义上的强调国家不受外敌入侵的军事安全扩展为一个广义的内容丰富的大体系。其内涵是一个由关系到国家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各种国内外因素共同构成的动态系统。国家安全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尽可能对不利于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各种国内外因素进行调控,实现国家的安定和预定的国家目标。代表国家的政治实体(政权和政治制度)为了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必须在满足现代国家特定的内外需求的同时,符合一定的国际行为规范。对外政策是政治实体试图适应或控制外部环境对内部影响的一系列行动方针或原则,对外政策能否奏效,取决于不同国家在国内治理和对外关系方面发挥效用的能力。从调控和治理之角度来说,国家对外政策是从属于国家安全战略的。在美国实现现代化及走向强国和超级强国的发展过程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在国家安全的名义下,大力发展高科技,而且首先用于军事。军事科技又带动了高科技,进而带动了整个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是美国军事力量和经济实力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保障其经济繁荣和国家安全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美国战后不断提高科研经费在财政预算中的比例,持续把庞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发展军事工业。从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末,科研投入的比例一直雄居世界第一。70年代后继续大幅度增加。国防在美国的研发费用中占很大比重。战后美国几项关键性发明,如电子计算机、卫星通信、微电子处理器等,均直接产自于军事研究。即使是在冷战时期,“遏制战略”之父乔治•凯南也认为冷战竞争主要是在各自内部,即“看谁在解决自己的特殊问题时干得最成功”,而不是靠军事手段。美国经济学家约翰•加尔布雷斯则更加明确地指出,西方国家的命运“完全取决于其发展自己生产力的能力”。美国政府推动信息技术的发展,制定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并在不同阶段根据内外情况变化进行调整,很大程度亦是因循了上述系统治国理念。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美国政府为了在冷战中占据主动,围绕“国家安全”进行国内外战略设计与调控,大力支持发展信息技术,资助并主导了互联网的诞生与发展。1957年苏联世界上第一颗人造卫星上天后,艾森豪威尔总统先后签署了两个公共法案,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署(DARPA)和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得以创建。这些部门的建立和相关科研预算经费的投入,有力地推动了军事安全信息技术的创新发展。1962年,美国国防部设想建立一种能够保证美国国内外防卫力量在遭到苏联第一次核打击后仍具有生存和反击能力的指挥系统。随之,计算机专家提出了计算机“网络”的概念。1971年,高级研究计划署资助了一个项目———高级研究计划局网络,把接受其补助金的大学的电脑在全国联网,实现了计算机“网络”这一设想。为了对该网络雏形进行统一技术管理,美国国防部于1974年主导建立了TCP(传输控制协议)和IP(因特网协议)(后合称为TCP/IP协议)。同年,美国国防部将TCP/IP协议公开,向全世界无条件地免费提供解决电脑网络之间通信的优秀技术。五角大楼如此慷慨地向全球提供互联网技术和相关管理协议,其背后自有其深远的、颇具战略意义的谋虑。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该互联网络是一套有明确假想敌的军事指挥系统,其指挥乃至控制功能需要与内外部环境进行信息交换方能体现(亦即“知己知彼”)。另外,其他国家一旦应用此套技术并采纳其管理规范,就会在虚拟空间产生对“美国制造”网络的需求和依赖,这反过来又推动美国政府进一步放开互联网技术,从军用推广至民用,促进经济利益不断扩大。从历史根源的角度来看,自电子计算机互联技术诞生之日起,其应用和推广过程中存在的信息安全问题就相伴而生。但美国国家信息安全作为一种系统思想和战略,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在政策实践上以国内为重点,国内、国外并举,围绕内部稳定和发展与维系全球事务主导地位之战略目标,在国内安全得到保障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时期的内外环境特点,制定和适时调整对外政策。 二、网络时代美国信息安全战略之发展 信息安全在美国的国家安全和对外政策中开始上升到战略的高度是在克林顿执政时期。克林顿政府以综合发展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理念为基础,将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有机融合起来,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一方面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相关领域的研发;另一方面一步步构建信息安全领域的国家战略。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冷战结束后,美国在国外失去了最大的政治军事战略竞争对手,国内则面临经济增长乏力等问题,同时还要应付来自于欧洲和日本日趋激烈的经济竞争。此时上台的克林顿政府为应对这些新的挑战,提出国家安全战略三要点:以军事能力维护美国安全;重振美国经济;在国外推行“民主”。其中,“经济安全”是优秀。克林顿政府根据国际局势的变化对军事力量进行了结构性调整,继续加大研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尖端武器的力度,提高军事人员的素质。与此同时,开始着手信息安全领域的相关部署。1993年,美国政府提出兴建“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即“信息高速公路构想”,对产业结构进行了调整,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同时加快用高新技术对传统制造业进行改造。产业结构的变化和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带动了金融和股票市场的繁荣,使美国经济出现了有史以来不间断增长时间最长的时期。到了90年代后期,构建网络空间安全即为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的战略思想被正式采纳,成为美国政府政策,信息安全的概念随之产生,然后纳入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体系。由此,网络时代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框架下的信息安全政策就产生了。1998年5月,克林顿颁布第63号总统令———《克林顿政府对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的政策》,首次提出了“信息安全”的概念和意义。该文件开宗明义“: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军事力量和经济力量,这两种力量相互促进相互依赖,但是也越来越依赖某些关键设施和以网络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在2000年12月克林顿签署的《全球化时代的国家安全战略》文件中,“信息安全”被囊括了进来。这标志着新的历史背景下,信息安全正式成为了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外关系上,克林顿政府坚持一切以实现国家安全战略要点为根本的政策。而在利用信息技术优势实现经济安全战略目标方面,克林顿对外政策的第一大特点,是把计算机网络作为对外贸易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在因特网上的商业活动占得先机。1997年,通过因特网上进行的76亿美元商品交易中,美国就占了9/10;美国企业占了全世界网址的70%,占网上总收入的93%。正是基于对全球互联网贸易巨大潜力的认识,1997年7月,克林顿政府公布了网络贸易战略报告《全球网络贸易框架》,强烈要求宣布互联网络为全球自由贸易区,发展技术并制订行为准则。美国政府的目标是尽可能充分地利用自身优势,把它研制的互联网技术标准和制定的内部行为准则推广到全世界,把美国的标准作为全球的标准固定下来,从而在全球虚拟空间贸易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由此可见,在对外关系方面,发展全球网络贸易并主导国际规则的制定,已成为美国政府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外交事务方面,克林顿政府的政策之显著特点是推行新霸权主义,大打“人权牌”,以图将美国的人权观和价值观推向全世界,这是克林顿政府安全战略对外部分的优秀之一。其中,通过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美国精英治理价值观推广是非常重要的。为了在世界上推行美国的国际规则,克林顿很注意使用“软”的一手。他上台伊始即把在国外推动民主和人权作为其外交政策的第三支柱。他提出的冷战后美国对外关系新战略的内容之一便是“帮助”社会主义国家“扩大民主和市场经济”,极力通过外交手段继续在国际社会中推广美国的价值观。克林顿政府为美国留下的最大一笔外交“遗产”,当属以“新干涉主义”“克林顿主义”等著名的一套“软”“硬”并重的“理论”。克林顿抛出的这套“人权高于主权”的“理论”,便是美国选择的修改现行国际规则的突破口。而全球推广互联网技术,能相对低成本、高效率地帮助美国政府突破他国境外信息准入屏障,将自己的观念即时传播至当地民众,对舆论造成影响。小布什2001年上台后不久就爆发了“9•11”恐怖袭击。在反恐战争的背景下,为保障美国国家信息安全,防止出现极端事件,美国政府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息安全的重视程度,战略思想从防御为主转为攻防结合。2003年2月,美国公布了《国家网络安全战略》报告,提出建立美国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响应系统,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此系统可谓是一个国家—民间,公共—私人合作机制。奥巴马2009年上台后,从军事安全角度,进一步强调网络空间战略的进攻能力和威慑性。同时,奥巴马政府将互联网信息安全作为美国外交政策突破国家主权的便捷途径,对外推进国家利益以及推广自身认可的价值观。同年5月,奥巴马总统批准公布了国家网络安全评估报告:《网络空间政策评估———保障可信和强健的信息和通信基础设施》,指出“美国的经济和安全利益都是以信息系统为基础,……,政府需要综合考虑各方竞争的利益,制定出一个全面设想和计划,以解决美国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6月,美国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网络战司令部。2010年,白宫发表了《2010国家安全战略》,保证将信息安全作为国家安全工作的重点。与克林顿时期相比,奥巴马时期网络安全战略的特点是,网络外溢效应凸显,虚拟空间的传播突破了传统的国界线,同时也影响到了作为最初主导构建网络内外空间的美国政府所要处理的内外问题。 三、信息安全在美国国家安全和对外政策中的作用日益重要 美国“国家安全”的优秀目标是主动避免自身关键利益受到伤害,在内外环境中,争取最大程度的主导权。作为国家安全总体战略的一个部分,美国的国家信息安全战略也即为此目标服务。在当代,信息技术与国家安全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信息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后,在美国的对外政策中起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信息安全在美国的世界秩序构建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乔治•里卡斯对美国的世界秩序作了贴切的描述:“首先是尽可能扩大和巩固生存空间,建立并巩固一种更为广泛的秩序,这种秩序在美国力量强大时是它自我表演的舞台;在遇到失败或力量相对衰落时是支持和复兴的力量;即使美国最终衰败时,也会“成为被人们铭记和仿效的楷模”。在网络时代,美国政治精英们相信“信息就是权力”。美国政府推行的信息安全战略是为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服务的有力工具。美国对外安全战略总的要求是,防止敌对和不友好势力对美国利益的损害,美国的中心目标是建立一个以它为主导的世界秩序,信息安全无疑成为成本低、效果显,影响既广泛又深远的政策手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国内外政策相互影响,两者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究其原因,主要是政府和国会动辄以“国家安全”对美国的内外政策加以诠释。“世界秩序”则日益成为美国“国家安全”掩盖下“霸权有理”的代名词,它涵盖了美国由企图主宰世界到试图主导世界的策略上的转变过程。而信息安全则成为美国国家安全中日益重要的内容。 国际规则是规制世界秩序的大法。美国对其信息主导地位的维护对全球信息安全规则产生了重大影响。为了使其易于接受,美国对其信息安全战略(政策)重新进行了诠释,突出并强调该战略中的“国际性”,极力诠释其战略目标及实现手段和规则制定之“道德性”,意图在于通过“道德性”来掩盖美国争取国际网络空间规则制定主导权以及相关利益的真实目的,通过“国际性”来印证其“道德性”。美国在实现手段和规则方面精心设计,力图使其显得在最大程度上符合全球化和人类安全问题的时代潮流。2011年美国政府出台的第一份《网络空间国际战略》,首次明确将互联网自由纳入维护网络安全政策体系之内,“将此项努力与二战后建立经济和军事安全的全球框架相提并论”。从这份《网络空间国际战略》文件可以看出,信息技术在21世纪快速发展与全球普及,已经对国际秩序造成了深远影响,美国作为国际社会霸主,意识到自己必须通过强调自身国家安全战略的“国际性”与“道德性”来重新构建其世界影响力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网络技术和信息安全对于提高美国的综合国力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实力是一国制定外交政策的基本参考标准,信息技术的发展对美国综合国力的进一步提高产生了深刻影响。美国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越来越重视“软”力量的作用。其外交政策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综合使用或交替使用政治、经济和文化意识形态手段。约瑟夫•奈认为,冷战结束后,意识形态的冲突将让位于更危险的各种文明之间的冲突,属于不同文化范围的各个民族的文明之间的冲突正是为了扩大自己的支配权;他还认为,在当今时代“,硬实力和软实力同样重要,但是在信息时代,软实力正变得比以往更为突出”。基欧汉和奈在论述信息与权力的关系时指出:“信息和美国大众文化的传播增进了美国观念和价值观在全球的认知和开放”;“在21世纪,广义的信息能力可能会成为最关键的权力资源”,“信息革命的最终影响是,改变政治进程,在软、硬权力的关系中,软权力比过去更为重要。”网络外交的出现,使软实力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布什政府时期,美国的对外政策开始向利用综合力量进行调控。克林顿上台后更加重视“软”力量,把美国式的民主和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作为普遍原理在全世界推广。他在20世纪末向国会提交的《新世纪国家安全战略》强调,美国必须致力于外交“,为防止冲突、促进民主、开放市场”等方面花的每一美元都肯定会在安全上得到回报。奥巴马总统则更加主动地出击,把《网络空间国际战略》称为“美国第一次针对网络空间制定全盘计划”。不难看出,美国政府是要将信息技术优势充分为己所用,营造有利于自身稳定与发展的外部环境,通过危机管理、推广民主和市场开放来塑造信息化时代的全球价值观,增强自身国际影响力,进而巩固和提高国家实力。信息技术的发展对外交决策的影响越来越大。自上世纪末,美国产业结构就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长期以来在产业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的钢铁、石油、化工等产业的地位逐渐下降,以半导体、微电子、计算机、软件业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迅速崛起。早在20世纪90年代,微软、英特尔公司就已取代了美国三大汽车公司当年的地位,成为美国经济保持持续增长的主要推动力。至今,信息产业已成为美国最大的产业,伴随着这种变化,一批新的权势人物也涌现出来,对美国的对外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这批新的权势人物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将逐渐在美国的政治权力架构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们有能力通过参与或资助竞选、游说国会、制造和影响舆论等方式影响美国内政外交的酝酿和制定。鉴于信息技术产业如今在美国经济发展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美国政府制定对外政策(尤其是经贸政策和知识产权问题)时势必要考虑这一产业集团代表的利益与要求。 四、信息安全:美国国家安全和对外政策的“双刃剑” 互联网的发展促进了人类的生产力的提高,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但其“双刃剑”的角色也不可否认。对于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对其国家安全和外交活动的影响更是双重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网络安全遇到的威胁日益严重。计算机病毒利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传播,对网络信息系统进行攻击和破坏,对外交信息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黑客攻击是另一种破坏程序,可给外交人员及国家带来严重影响,甚至威胁国家和地区的安全。近些年来,不单是美国,世界其他主要国家也将信息安全列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威胁。如,俄罗斯在2000年9月把国家信息化建设作为其外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英国政府2010年10月公布的《国家安全战略》将网络战列为英国今后面临的“最严重威胁”之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网络已经直接影响到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运转,控制着世界信息流动和国际经济命脉如何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各国尚无万全之策,美国也不例外。对西方价值观,特别是人权观的影响愈发明显。批判理论家罗伯特•考克斯指出,社会结构是主体间互动的结果,是社会建构而成的。人类安全和人权问题越来越受重视。按照西方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和美国自己的文化价值观去“规范”全世界,是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且占有越来越突出的位置。冷战结束后,美国等西方国家把“捍卫西方价值观”推到外交和国家安全的前台。20世纪90年代以来成为西方一个重要政治理论“第三条道路”宣称的对外政策的两大实质,一是向全世界推广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价值观,二是推行“人权高于主权”“人权无国界”“主权有限”“主权过时论”等观念。美国在“互联网打上了美国价值观的烙印”。但美国自身也是精英治理与个人自由之间矛盾着的混合体,一边是现实,一边是信仰及理想。“美国价值观”在对外政策(人权问题、个人自由、道德观)方面定调太高,看上去很美,但真正落实起来,困难很多。如屡屡发生的美国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对国内,特别是对别国机构和重要人物的窃听丑闻,最有名的是斯诺登揭秘案例,就大大削弱了美国的“道德”影响力。正在逐渐削弱美国等西方国家的霸权地位。1999年,约瑟夫•奈在《信息革命与国际安全》一书中,把信息技术革命视为21世纪美国在国际事务中保持主导地位、发挥更大作用的一种重要“软力量”。美国凭借其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方面的优势谋求全球信息化主导权,以获取“信息霸权”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其21世纪全球唯一超级大国的影响力,强化其“全球霸权”地位。迄今为止,以美国为首的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在信息领域仍占有很大优势,确立并保持着“信息霸权”。他们深信自身的政治主张和价值观念具有优越性和普世价值,同时对政治体制和价值观不同的国家心存偏见,在不完全了解这些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具体历史和现实国情的情况下,干涉别国内政,制造民族间、国家间和不同宗教间的矛盾,招致了越来越多的不满、嫉恨,为自己催生、培育了越来越多的对立面。一些宗教团体、政治党派、极端组织等也通过各种信息传输手段传播不利于、甚至反对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各种主张。从国家层面来看,全球网络信息空间主要的行为体仍是各个国家,在国际体系信息安全规范仍然缺位的情况下,各国均设法扩大本国网络空间安全边界来保障国家安全,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合作与博弈并存。美国对此情况显然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但仍无法摆脱过于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判断,白宫在2011年5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构建一个繁荣、安全和开放的网络世界》,被解读为既是“合作的邀请”又是“对抗的宣言”。长期以来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着互联网治理的话语权,从标榜互联网“开放、共享、无国界”到借“网络自由”等抨击其他国家的网络安全治理。这些不可避免地引起了其他国家或机构层级的抵制乃至对立。总的来看,美国在信息领域正经历从“霸权”到“王权”的转变过程。对国际关系概念和公共外交带来挑战。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空间技术的应用,传统的“国家主权“”领空”和“领土”等概念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利用高科技手段制造和传播旨在削弱、颠覆他国政权的信息、刺探情报或进行洗钱等活动,给国家安全增添了新的防范问题。1965年“公共外交”概念被首次提出并得到运用,该外交策略试图通过现代信息通讯等手段影响其他国家的公众,以帮助外交政策的形成与推行。美国是“公共外交”的有力践行者,白宫大力开展思想文化传播,实施外交战略,在网络信息空间构建“公共外交”的实践场域。但通过互联网频频披露的美国政府之种种劣行,无疑也会损害美国的形象,侵蚀美国透过外交展现的“软”实力和“巧”力量。此外,信息安全“双刃剑”还体现在这些方面:(1)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美国的国家安全正遭受着越来越大的非传统威胁,对传统国家政治治理模式造成了挑战。(2)政府权威受到进一步挑战,个人、企业、非政府组织、恐怖分子、社会运动等都成为影响国际政治的重要变量,削弱了美国及许多国家政府对本国事务的控制能力;国家外交政策的合法性在网络上受到更多质疑的同时,政府对网络舆情的管理更加困难,对外交议程的控制力也会相应减少,如美国国防部因无法合理解释关塔那摩监狱的虐囚事件而在网上广受诟病。(3)面临更多的国内外问题。美国虽在建立其国际安全体系方面“成就”显著,但用于“国家安全”上的开支增加迅猛,这固然刺激和带动了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背负着过多的支出;它既可提高国家的安全系数,同时也增加了易受攻击的“软肋”。 五、结语 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美国政治精英们为了维护国家内部的稳定和发展,巩固和保持其国际超级强国地位,围绕着“国家安全”进行内外战略设计与调控,大力发展信息技术,资助并主导了全球化时代的互联网之产生与发展。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至今,美国政府已经构建了颇为完整的信息安全战略,在其国家安全框架下,从政治、军事、经济和外交等多个方面统筹指导国家对外政策的制定与调整。总的说来,美国发展信息技术,将科技创新为己所用,迅速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一条有效措施,是使国家信息安全与国家发展和国际地位之巩固紧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美国虽在建立自己的信息安全体系和实现国家安全战略目标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它自身在调控信息安全,主导对外政策的同时,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内外因素之制约。从美国自身战略设计的角度来看,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国家信息安全作为支撑美国国家发展的一个庞大体系,涉及面非常之广泛。在对外政策方面,由于国际环境的复杂与多元,加上与国内因素相互交织,任何一个部分出现误判,都有可能使整个系统出现漏洞,使得其他部分和其他环节的工作化为乌有。若一味强势追求自身“信息安全”,既有力不从心之虞,也会增加国际合作的难度,恐生过犹不及之忧。 作者:朱丹丹 单位:外交学院外交学与外事管理系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信息安全系统与计算机网络论文 1构建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 1)加强病毒防范 病毒的入侵是因为计算机系统本身存在着一些漏洞,因此需要定时地对计算机的漏洞进行检测并修复,从而有效及时地防范病毒的攻击。我们只需要一款好的杀毒软件便可以解决此问题。杀毒软件不仅具有杀毒的功能,还能对计算机进行实时的监控,因此用户必须要安装一款杀毒软件,并及时地对病毒库进行更新,增强计算机病毒防范的能力。 2)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技术可以有效地避免外界网络对计算机的非法入侵,保障网络的安全性。它是一道隔离本地网络和外界网络的防御系统,能够有效地隔离风险区合安全区的连接,是一种高效的网络安全模型,因此用户要提高防火墙的等级。 3)加强访问控制技术 访问控制技术是指制定相应的网络访问规则,部分网络允许被访问,而部分网络禁止被访问。通过访问控制技术能够降低网络被攻击的概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网络的安全性。访问控制策略的制定包括入网访问控制环节、网络权限划分环节、客户端防护策略制定三部分组成。其中入网访问控制是网络的第一道关口,一般都是通过验证用户账号和口令来控制。因此,为了提高计算机使用的安全性,用户应尽量使账号和口令复杂化,并定时对其进行更改,防止他人盗窃。 4)建立安全实施防御和恢复系统 众所周知,计算机本身具有一定的漏洞控制能力,但是不能长时间地确保网络信息的安全性,因而当发现网络信息被破坏的时候,应该及时地做出一些补救方案,使丢失的信息或者资料能够尽快恢复,减小损失。为了保障网络系统的安全性,就需要建立安全实施防御和恢复系统,包括安全检测预警机制、安全反应机制、入侵检测机制以及安全恢复机制。 5)采用信息加密和认证技术 当前受大众欢迎的电子商务就是依靠加密技术作为保障的。信息加密是阻止他人恶意地盗取或者破坏信息,能有效地保障信息的机密性。而认证技术可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使信息不被他人恶意更改,在开放式计算机网络环境的安全防御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因此,为了保障计算机内数据、文件、口令等重要信息不被他人盗取,就需要对信息流通过程中要传输的数据进行加密和认证处理。常见的信息加密方法有三种,即链路加密、端点加密以及节点加密。 2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的关键技术 1)设置密码技术 为了保障计算机网络信息的安全性,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设置密码,这是保证信息安全的最基本的方法。首先,对需要保护的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可以防止信息被非授权用户所访问。其次,密码技术的采用使得网络信息多了一层保护壳,即使信息被不法分子盗取,但是却很难破解其中的内容,有效地防止了信息的外泄。 2)访问控制技术 访问控制技术能够有效地对网络进行安全防范和保护,主要是防止用户对资源越权使用现象的出现。使用访问控制技术时,用户在使用某些特定的网络资源的时候需要进行身份验证,从而确定用户是否具有使用权。该技术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访问网络的行为,减小了网络信息被侵犯的可能性。 3)病毒防范技术和防火墙技术 病毒防范技术中最常用的就是安装防病毒软件。当前计算机网络上使用的防病毒软件有两种存在形式,即单机防病毒软件和网络防病毒软件。其中网络防病毒软件的重点在网络上,当病毒攻击网络系统的时能够及时地对其进行查杀。值得注意的是防病毒软件并不是万能的,一些新型的病毒也会让其束手无策,因此还需对系统的重要文件进行备份,并对关键的信息进行加密处理。防火墙是一款网络的防护软件,可以防止网络受到外界的侵害。安装了防火墙软件的计算机就等于多了一道保护墙,可以使其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内运行。总之,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的建立除了需要技术支持外,更需要我们广大用户自身提高安全意识,共同来抵制和维护,才能有效预防网络病毒入侵,确保网络的安全性。 作者:刘德文 单位: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现教中心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信息安全与网络通信技术论文 1当前网络通信信息安全存在的问题 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不法分子企图通过不合法的网络系统攻击方式对网络通信进行人为的攻击从而获取大量的网络资源。这些“黑客”的攻击不仅出现在商业管理终端等能够获取大量经济利益的领域,甚至还可能出现在个人的计算机中获取个体用户的信息,给用户的信息安全造成重大隐患。应该客观认识的是,我国网络通信在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及通信方式变革的背景下发展速度一日千里,但是作为保障的信息安全维护工作却与网络通信的发展现状存在较大差距。再加上网络通信管理部门对于网络通信信息安全认识不足、网络通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也加剧了网络通信信息安全隐患,甚至给整个互联网通信系统带来安全隐患,给不法分子以利用的机会。正是基于当前我国网络通信中信息安全的严峻现状及在这一过程中所出现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不断加强网络通信技术革新与网络通信制度建设,充分保障网络通信信息安全是时展的必然要求。 2保障网络通信信息安全的途径 2.1充分保障用户IP地址 由于黑客对用户网络通信的侵入与攻击大都是以获取用户IP地址为目的的,因此,充分保障用户的IP地址安全是保护用户网络通信安全的重要途径。用户在使用互联网时也要特别注意对自身IP地址的保护,通过对网络交换机的严格控制,切断用户IP地址通过交换机信息树状网络结构传递被透露的路径;通过对路由器进行有效的隔离控制,经常关注路由器中的访问地址,对非法访问进行有效切断。 2.2完善信息传递与储存的秘密性 信息传递与信息储存的两个过程是当前给网络通信信息安全造成隐患的两个主要途径,在网络信息的存储与传递过程中,黑客可能会对信息进行监听、盗用、恶意篡改、拦截等活动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目的的需求。这就要求用户在使用网络通信技术时要对网络信息的传递与储存环节尽量进行加密处理,保证密码的多元化与复杂性能够有效甚至从根本上解决信息在传递与储存环节被黑客攻击利用的威胁。当前在网络通信过程中用户可以选择自身合适的加密方式对自身的信息进行加密处理,而网络维护工作者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信息的加密设置。 2.3完善用户身份验证 对用户的身份进行有效的验证是保障网络通信信息安全的另一条重要途径。在进行网络通信之前对用户身份进行严格验证,确保是本人操作从而对用户的私人信息进行充分有效的保护。当前,用户的身份验证主要是通过用户名与密码的“一对一”配对实现的,只有二者配对成功才能获得通信权限,这种传统的验证方法能够满意一般的通信安全需求,但是在网络通信技术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背景下,传统的身份验证方法需要新的变化,诸如借助安全令牌、指纹检测、视网膜检测等具有较高安全性的方法进一步提升网络通信信息安全水平。此外,在保障网络通信信息安全的过程中还可以通过完善防火墙设置,增强对数据源及访问地址恶意更改的监测与控制,从源头上屏蔽来自外部网络对用户个人信息的窃取以及对计算机的攻击。加强对杀毒软件的学习与使用,定期对电脑进行安全监测,从而确保用户自身的信息安全。 3结语 完善网络通信技术的安全保障是用户在开展网络通信时保护个人信息的必然要求,必须要通过完善对用户IP地址的保护、完善对用户信息传递与储存的保护、完善对用户身份验证的途径加强对网络通信信息安全保障。 作者:刘佳 单位: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卫生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 1我国卫生信息化发展概述 1.1卫生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方向性为进一步加快我国卫生信息化整体的建设步伐,推进信息技术在全国医疗卫生领域的广泛应用,改善我国卫生防疫、公众医疗、基层卫生等状况,提高公共卫生健康水平,国家鼓励地方政府建设全国联网五级数字卫生信息平台。即:建设覆盖全国“省—市—县(市、区)—乡—村”五级数字卫生体系,并通过租用营运商提供的网络,实现对全国卫生信息以及公众健康信息的收集、处理、查询、传输和共享,完成面向公众基于个人健康档案服务和远程医疗会诊。 1.2加强卫生信息收集整理的重要性加强卫生信息的收集整理是改善和提高卫生系统质量的前提条件。尽管及时可靠的卫生信息是改善公共卫生状况的基础,但是,由于各级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在数据采集、分析、和使用方面的投入不足等原因,常常无法实现及时的跟踪以达到完全链接和反映现实医疗卫生状况,导致决策者无法正确发现问题、了解现实需求、跟踪最新进展、评估所采取措施产生的影响,干扰了行政管理部门在卫生政策制定、项目设计以及资源分配等方面做出正确决策。所以,加强卫生信息收集整理对改善和提高卫生系统的服务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1.3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和管理的必要性安全管理是一个可持续的安全防护过程。信息安全建设是我国卫生行业信息化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承载着大量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数据,网络与信息安全不仅关系到卫生信息化的健康发展,而且已经成为国家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开展卫生行业信息化必须重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和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强化安全保密意识,高度重视信息安全,是确保卫生行业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前提条件;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完善规范的制度,是做好卫生行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基础;三是建立信息安全组织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做好卫生行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关键;四是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正确处理“五级数字卫生体系”安全,是确保信息安全投资效益的最佳选择。 2卫生信息安全的风险与需求分析 随着网络社会发展程度的不断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是信息化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的副产品。当今社会已进入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方式、广度、速度都是过去任何一个时代无法比拟的。随着网络应用的日益普及,黑客攻击成指数级增长,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的手段层出不穷。网络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不可忽视的安全风险。所以,可靠的卫生信息就需要一个安全的数据运行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社会提供有效的、高质量的、安全的数据保障。 2.1安全风险分析目前卫生系统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应用系统风险和网络风险。应用系统风险主要体现在身份认证、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授权管理控制等,此类风险可以通过应用系统的改造提升得到控制。网络风险主要体现在网络结构不够清晰、区域划分不合理、区域边界防护措施缺失、接入网络缺少相应的防护措施、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容易造成可用带宽损耗、网络整体布局被获得、网络设备路由错误、网络设备配置错误、网络设备被非授权访问、网络管理通信受到干扰、网络管理通信被中断、传输中的网络管理信息被修改和替换、网络管理中心受到攻击、外部单位接入风险、本地用户接入威胁、恶意代码传播和破坏风险、安全操作风险、安全管理风险等等。系统和网络出现问题,将会造成网络信息丢失和网络瘫痪,无法实现网络功能和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 2.2网络安全需求分析保证网络相关设备安全、稳定、可靠地为业务活动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是网络要安全、设备运行要正常。为此,必须要保证网络体系结构安全,采用各种安全措施有效防止卫生网络系统遭到非法入侵、未经授权的存取或破坏可能造成的数据丢失、系统崩溃等事故发生;采用灵活的网络拓扑和冗余与备份,保证网络结构不因单点故障造成网络业务活动的中断;采用可信的网络管理手段,保证结构的完整性。网络系统遭到有意攻击、设备故障、网络管理出现漏洞等是网络安全防范的重点。 2.3边界安全需求分析清晰、规范地界定、标识网络边界,是网络边界设备和安全网关实施防护的有效措施。采用具有多层访问控制功能的防火墙对接入实施控制;使用基于网络的IDS有效侦测来自内部、外部对网络边界的攻击,严格记录网络安全事件,配备网络边界设备脆弱性评估工具,有效监控网络边界设备的配置、运行状态和负载;配置网络穿透性测试工具,定期或不定期对网络边界安全有效性进行检查。边界安全是网络安全的门户,提升网络边界安全设备管理服务功能,是保证安全策略设计、配置、部署等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2.4网络管理安全需求分析对于卫生网络系统而言,网络与信息的安全时常受到威胁,最常见的就是拒绝服务攻击、网页篡改、恶意程序等。为保证网络与信息的安全,需要构造科学、有效的网络安全管理平台。以业务为中心,面向卫生系统,将不同的网络进行整合,基于应用环境来管理网络及其设备的正常运行。当网络异常时,基于事先制订的策略(主要是应急方案)和网络管理系统,实现主动采取行动(如:终止、切断相关连接;停止部分非关键业务等),达到主动保证卫生系统网络安全和正常运行的目的。 3卫生信息安全的防御体系与网络的维护 3.1卫生信息安全的防御体系卫生信息安全防御体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攻防双方都是与时俱进的。防护的目的在于阻止入侵或者延迟入侵所需要的时间,以便为检测和响应争取主动。一旦防护失效,通过检测和响应,可以及时修复漏洞,杜绝威胁,防止损失扩大,确保业务运行的持续性。从技术发展的角度来考虑,攻击和防御构成了一种动态平衡的体系。一段时间内,安全防御发挥着有效的作用,此时的安全体系就具有一定的平衡性,但这种平衡是相对稳定的,一旦攻击技术有所突破,防御也需要随之更新,安全防御体系就是在这种由此及彼的相互牵制中动态发展的。 3.2网络的维护随着信息系统在卫生行业的应用,网络安全问题日渐凸显。一旦网络出现故障,小到造成单机信息丢失、被窃取、操作系统瘫痪;大到全网网络服务中断,业务被迫停滞,甚至是重要数据丢失等一系列严重后果。在新医改大背景下,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构建坚固的网络环境,是每一个医疗单位的责任,同时也是挑战。在网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对网络基础设施的维护主要包括:确保网络传输的正常;掌握卫生系统主干设备的配置及配置参数变更情况,备份各个设备的配置文件。这里的设备主要是指交换机和路由器、服务器等。主要任务是:负责网络布线配线架的管理,确保配线的合理有序;掌握内部网络连接情况,以便发现问题迅速定位;掌握与外部网络的连接配置,监督网络通信情况,发现问题后与有关机构及时联系;实时监控整个卫生行业内部网络的运转和通信流量情况。 3.3信息安全风险控制策略面对复杂的大规模网络环境,无论采取多么完美的安全保护措施,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都在所难免。因此,在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其安全风险控制策略,利用相关技术及管理措施降低或化解风险,如物理安全策略、软件安全策略、管理安全策略、数据安全策略等,可以将系统安全风险控制在一个可控的范围之内。 3.4数据的保存与备份计算机系统中最重要的就是数据,数据一旦丢失,导致卫生行业的损失是巨大的。针对各类型的危机事件,应该制定完善的备份方案,防患于未然,做到数据丢失后能及时处理,减少损失带来的巨大后果。网络环境具有复杂性、多变性、脆弱性。它们共同决定着网络安全威胁的存在。在我国,卫生网络与信息逐渐扩大,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建立完善信息安全的屏障已成为网络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充分认识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在网络维护过程中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弥补,不断完善安全技术与安全策略,提高卫生网络信息的安全性。 作者:李楠单位:云南省医学信息研究所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信息安全与网络安全论文 1网络安全检测系统设计构思 1.1设计目标网络安全检测系统需要对网络中的用户计算机和网络访问行为进行审计,检测系统具有自动响应、自动分析功能。自动相应是指当系统发现有用户非法访问网络资源,系统将自动阻止,向管理员发出警示信息,并记录非法访问来源;自动分析是根据用户网络应用时应用的软件或者网址进行分析,通过建立黑名单功能将疑似威胁的程序或者方式过滤掉。此外,系统还具有审计数据自动生成、查询和系统维护功能等。 1.2网络安全检测系统架构网络安全检测系统架构采用分级式设计,架构图如。分级设计网络安全检测系统具有降低单点失效的风险,同时还可以降低服务器负荷,在系统的扩容性、容错性和处理速度上都具有更大的能力。 2系统功能设计 网络安全检测系统功能模块化设计将系统划分为用户身份管理功能模块、实时监控功能模块、软件管理模块、硬件管理模块、网络管理和文件管理。用户身份管理功能模块是实现对网络用户的身份识别和管理,根据用户等级控制使用权限;实时监控模块对在线主机进行管理,采用UDP方式在网络主机上的检测程序发送监控指令,检测程序对本地进行列表进行读取,实时向服务器反馈信息;软件管理模块是将已知有威胁的软件名称、参数等纳入管理数据库,当用户试图应用此软件时,检测系统会发出警告或者是拒绝应用;硬件管理模块对网络中的应用硬件进行登记,当硬件非法变更,系统将发出警告;网络管理模块将已知有威胁网络IP地址纳入管理数据库,当此IP访问网络系统时,检测系统会屏蔽此IP并发出警告;文件管理模块,对被控计算机上运行的文件进行实时审计,当用户应用的文件与系统数据库中非法文件记录匹配,则对该文件进行自动删除,或者提示用户文件存在风险。 3数据库设计 本文所设计的网络安全检测系统采用SQLServer作为数据库,数据库中建立主体表,其描述网络中被控主机的各项参数,譬如编号、名称、IP等;建立用户表,用户表中记录用户编号、用户名称、用户等级等;建立网络运行状态表,其保存网络运行状态结果、运行状态实际内容等,建立软件、硬件、信息表,表中包含软件的名称、版本信息、容量大小和硬件的配置信息等;建立软件、网址黑名单,对现已发现的对网络及主机具有威胁性的非法程序和IP地址进行记录。 4系统实现 4.1用户管理功能实现用户管理功能是提供网络中的用户注册、修改和删除,当用户登录时输出错误信息,则提示无此用户信息。当创建用户时,系统自动检测注册用户是否出现同名,如出现同名则提示更改,新用户加入网络应用后,网络安全检测系统会对该用户进行系统审核,并将其纳入监管对象。系统对网络中的用户进行监控,主要是对用户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网络资源等进行管控,有效保护注册用户的网络应用安全。 4.2实时监控功能实现系统实时监控功能需要能够实时获取主机软硬件信息,对网络中用户的软件应用、网站访问、文件操作进行检测,并与数据库中的危险数据记录进行匹配,如发现危险则提出警告,或者直接屏蔽危险。 4.3网络主机及硬件信息监控功能实现网络主机及硬件信息监控是对网络中的被控计算机系统信息、硬件信息进行登记记录,当硬件设备发生变更或者网络主机系统发生变化,则安全检测系统会启动,告知网络管理人员,同时系统会对网络主机及硬件变更的安全性进行判定,如发现非法接入则进行警告并阻止连接网络。 5结束语 本文对网络安全检测系统进行了设计介绍,明确设计目标和设计架构,对系统各功能模块进行设计说明,分别对用户管理功能、实时监控功能、网络主机及硬件信息监控功能的实现进行论述,完成基本的网络安全检测功能,满足网络安全检测需要。 作者:徐宝海单位:泰州市高等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与防护研究论文 摘要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在国民生活中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原因在于:许多重要的信息存储在网络上,一旦这些信息泄露出去将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之所以网络信息会泄露出去,一方面有许多入侵者千方百计想“看”到一些关心的数据或者信息;另一方面网络自身存在安全隐患才使得入侵者得逞。针对这些问题,该文归纳并提出了一些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的方法和策略。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黑客网络入侵 1引言 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全球迅猛发展,人们在提供了极大的方便,然而,信息化在给人们带来种种物质和文化享受的同时,我们也正受到日益严重的来自网络的安全威胁,诸如网络的数据窃贼、黑客的侵袭、病毒者,甚至系统内部的泄密者。尽管我们正在广泛地使用各种复杂的软件技术,如防火墙、服务器、侵袭探测器、通道控制机制,但是,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黑客活动越来越猖狂,他们无孔不入,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与此同时,更让人不安的是,互联网上黑客网站还在不断增加,学习黑客技术、获得黑客攻击工具变得轻而易举。这样,使原本就十分脆弱的互联网越发显得不安全。针对各种来自网上的安全威胁,怎样才能确保网络信息的安全性,尤其是网络上重要的数据的安全性。本文通过对几起典型的网络安全事件的分析,以及对威胁网络安全的几种典型方法研究的结果,提出实现防护网络安全的具体策略。 2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 近年来,威胁网络安全的事件不断发生,特别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发展迅速的国家和部门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越来越频繁和严重。一些国家和部门不断遭到入侵攻击,本文列举以下事例以供分析和研究之用。 2.1事件一: 2005年7月14日国际报道英国一名可能被引渡到美国的黑客McKinnon表示,安全性差是他能够入侵美国国防部网站的主要原因。他面临“与计算机有关的欺诈”的指控,控方称,他的活动涉及了美国陆军、海军、空军以及美国航空航天局。 可以看出,一方面尽管这位黑客的主动入侵没有恶意,但是事实上对美国国防部的网络信息在安全方面造成威胁,假如这位黑客出于某种目的,那么后果将无法估量;另一方面网络技术很高的国家和部门也会被黑客成功入侵。 2.2事件二: 2005年6月17日报道万事达信用卡公司称,大约4000万名信用卡用户的账户被一名黑客利用电脑病毒侵入,遭到入侵的数据包括信用卡用户的姓名、银行和账号,这都能够被用来盗用资金。如果该黑客真的用这些信息来盗用资金的话,不但将给这些信用卡用户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侵犯了这些信用卡用户的个人隐私。 2.3事件三: 日本3家银行eBank、网络银行和瑞穗银行近日声称,有客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存款被转账、盗领,在向银行查询后,才知道是遭黑客入侵。瑞穗银行已发生两件类似案件,遭到500万日元的损失。日本警视厅高科技犯罪对策中心接到报案后已展开调查,并从被害人的计算机中查到间谍软件,这种软件可自动记录输入计算机的资料,并透过网络传送给第三者。 入侵的黑客通常扮演以下脚色: (1)充当政治工具。非法入侵到国防、政府等一些机密信息系统,盗取国家的军事和政治情报,危害国家安全。 (2)用于战争。通过网络,利用黑客手段侵入敌方信息系统,获取军事信息、假信息、病毒,扰乱对方系统等等。 (3)非法入侵金融、商业系统,盗取商业信息;在电子商务、金融证券系统中进行诈骗、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证券系统接二连三发生的盗用他人密码进行诈骗的案件,已经引起了网民的不安。 (4)非法侵入他人的系统,获取个人隐私,以便利用其进行敲诈、勒索或损害他人的名誉,炸毁电子邮箱,使系统瘫痪等。 基于以上事件的分析,一方面可以看到网络安全不仅影响到一个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及文化的发展,而且会影响到国际局势的变化和发展;另一方面网络自身存在安全隐患才会影响到网络的安全。目前,威胁网络安全的技术主要有病毒、入侵和攻击;而对网络信息失窃造成威胁的主要是黑客的入侵,只有入侵到主机内部才有可能窃取到有价值的信息。 3计算机网络存在的安全问题 导致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受到威胁的根本原因在于网络存在安全问题,归纳为以下几点: 3.1固有的安全漏洞 现在,新的操作系统或应用软件刚一上市,漏洞就已被找出。没有任何一个系统可以排除漏洞的存在,想要修补所有的漏洞简直比登天还难。从CERT(CarnegieMellon大学计算机紧急事件响应队)那里,可以找到相当全面的程序错误列表。另一个消息的来源就是诸如BugNet或NTBugtraq一类的新闻组。 (1)缓冲区溢出。这是攻击中最容易被利用的系统漏洞。很多系统在不检查程序与缓冲区间的变化的情况下,就接收任何长度的数据输入,把溢出部分放在堆栈内,系统还照常执行命令。这样破坏者便有机可乘。他只要发送超出缓冲区所能处理的长度的指令,系统便进入不稳定状态。假如破坏者特别配置一串他准备用作攻击的字符,他甚至可以访问系统根目录。 (2)拒绝服务。拒绝服务(DenialofService,DoS)攻击的原理是搅乱TCP/IP连接的次序。典型的DoS攻击会耗尽或是损坏一个或多个系统的资源(CPU周期、内存和磁盘空间),直至系统无法处理合法的程序。这类攻击的例子是Synflood攻击。发动Synflood攻击的破坏者发送大量的不合法请求要求连接,目的是使系统不胜负荷。其结果是系统拒绝所有合法的请求,直至等待回答的请求超时。 3.2合法工具的滥用 大部分系统都配备了用以改进系统管理及服务质量的工具软件,但遗憾的是,这些工具同时也会被破坏者利用去收集非法信息及加强攻击力度: 例如:NBTSTAT命令是用来给系统管理员提供远程节点的信息的。但是破坏者也用这一命令收集对系统有威胁性的信息,例如区域控制软件的身份信息、NetBIOS的名字、IIS名甚至是用户名。这些信息足以被黑客用来破译口令。 另一个最常被利用的工具是网包嗅探器(PacketSniffer)。系统管理员用此工具来监控及分发网包,以便找出网络的潜在问题。黑客如要攻击网络,则先把网卡变成功能混杂的设备,截取经过网络的包(包括所有未加密的口令和其他敏感信息),然后短时间运行网包嗅探器就可以有足够的信息去攻击网络。 3.3不正确的系统维护措施 系统固有的漏洞及一大堆随处可见的破坏工具大大方便了黑客的攻击,但无效的安全管理也是造成安全隐患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发现新的漏洞时,管理人员应仔细分析危险程度,并马上采取补救措施。 有时候,虽然我们已经对系统进行了维护,对软件进行了更新或升级,但由于路由器及防火墙的过滤规则过于复杂,系统又可能会出现新的漏洞。所以,及时、有效地改变管理可以大大降低系统所承受的风险。 3.4低效的系统设计和检测能力 在不重视信息保护的情况下设计出来的安全系统会非常"不安全",而且不能抵御复杂的攻击。建立安全的架构一定要从底层着手。这个架构应能提供实效性的安全服务,并且需要妥善的管理。 服务器的代码设计及执行也要进行有效管理。最近,有很多公开的漏洞报告指出:在输入检查不完全时,cgibin是非常脆弱的。黑客可以利用这一漏洞发动拒绝服务攻击,非法访问敏感信息或是篡改Web服务器的内容。低效的设计最后会产生漏洞百出的入侵检测系统。这样的系统非常危险,它不能提供足够的信息,就连已提供的信息都可能是不真实、不准确的。4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防护策略 尽管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受到威胁,但是采取恰当的防护措施也能有效的保护网络信息的安全。本文总结了以下几种方法并加以说明以确保在策略上保护网络信息的安全: 4.1隐藏IP地址 黑客经常利用一些网络探测技术来查看我们的主机信息,主要目的就是得到网络中主机的IP地址。IP地址在网络安全上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如果攻击者知道了你的IP地址,等于为他的攻击准备好了目标,他可以向这个IP发动各种进攻,如DoS(拒绝服务)攻击、Floop溢出攻击等。隐藏IP地址的主要方法是使用服务器。使用服务器后,其它用户只能探测到服务器的IP地址而不是用户的IP地址,这就实现了隐藏用户IP地址的目的,保障了用户上网安全。 4.2关闭不必要的端口 黑客在入侵时常常会扫描你的计算机端口,如果安装了端口监视程序(比如Netwatch),该监视程序则会有警告提示。如果遇到这种入侵,可用工具软件关闭用不到的端口,比如,用“NortonInternetSecurity”关闭用来提供网页服务的80和443端口,其他一些不常用的端口也可关闭。 4.3更换管理员帐户 Administrator帐户拥有最高的系统权限,一旦该帐户被人利用,后果不堪设想。黑客入侵的常用手段之一就是试图获得Administrator帐户的密码,所以我们要重新配置Administrator帐号。首先是为Administrator帐户设置一个强大复杂的密码,然后我们重命名Administrator帐户,再创建一个没有管理员权限的Administrator帐户欺骗入侵者。这样一来,入侵者就很难搞清哪个帐户真正拥有管理员权限,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危险性。 4.4杜绝Guest帐户的入侵 Guest帐户即所谓的来宾帐户,它可以访问计算机,但受到限制。不幸的是,Guest也为黑客入侵打开了方便之门!禁用或彻底删除Guest帐户是最好的办法,但在某些必须使用到Guest帐户的情况下,就需要通过其它途径来做好防御工作了。首先要给Guest设一个强壮的密码,然后详细设置Guest帐户对物理路径的访问权限。 4.5封死黑客的"后门" 俗话说“无风不起浪”,既然黑客能进入,那我们的系统一定存在为他们打开的"后门",我们只要将此堵死,让黑客无处下手,岂不美哉! (1)删掉不必要的协议 对于服务器和主机来说,一般只安装TCP/IP协议就够了。鼠标右击“网络邻居”,选择“属性”,再鼠标右击“本地连接”,选择“属性”,卸载不必要的协议。其中NetBIOS是很多安全缺陷的源泉,对于不需要提供文件和打印共享的主机,可以将绑定在TCP/IP协议的NetBIOS给关闭,避免针对NetBIOS的攻击。 (2)关闭“文件和打印共享” 文件和打印共享应该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功能,但在我们不需要它的时候,它也是引发黑客入侵的安全漏洞。所以在没有必要"文件和打印共享"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将其关闭。即便确实需要共享,也应该为共享资源设置访问密码。 (3)禁止建立空连接 在默认的情况下,任何用户都可以通过空连接连上服务器,枚举帐号并猜测密码。因此我们必须禁止建立空连接。 (4)关闭不必要的服务 服务开得多可以给管理带来方便,但也会给黑客留下可乘之机,因此对于一些确实用不到的服务,最好关掉。比如在不需要远程管理计算机时,我都会将有关远程网络登录的服务关掉。去掉不必要的服务停止之后,不仅能保证系统的安全,同时还可以提高系统运行速度。 4.6做好IE的安全设置 ActiveX控件和JavaApplets有较强的功能,但也存在被人利用的隐患,网页中的恶意代码往往就是利用这些控件编写的小程序,只要打开网页就会被运行。所以要避免恶意网页的攻击只有禁止这些恶意代码的运行。IE对此提供了多种选择,具体设置步骤是:“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另外,在IE的安全性设定中我们只能设定Internet、本地Intranet、受信任的站点、受限制的站点。 4.7安装必要的安全软件 我们还应在电脑中安装并使用必要的防黑软件,杀毒软件和防火墙都是必备的。在上网时打开它们,这样即使有黑客进攻我们的安全也是有保证的。 4.8防范木马程序 木马程序会窃取所植入电脑中的有用信息,因此我们也要防止被黑客植入木马程序,常用的办法有: (1)在下载文件时先放到自己新建的文件夹里,再用杀毒软件来检测,起到提前预防的作用。 (2)在“开始”“程序”“启动”或“开始”“程序”“Startup”选项里看是否有不明的运行项目,如果有,删除即可。 (3)将注册表里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Run下的所有以“Run”为前缀的可疑程序全部删除即可。 4.9不要回陌生人的邮件 有些黑客可能会冒充某些正规网站的名义,然后编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寄一封信给你要求你输入上网的用户名称与密码,如果按下“确定”,你的帐号和密码就进了黑客的邮箱。所以不要随便回陌生人的邮件,即使他说得再动听再诱人也不上当。 4.10防范间谍软件 如果想彻底把Spyware拒之门外,请按照这几个步骤来做: (1)断开网络连接并备份注册表和重要用户数据。 (2)下载反间谍工具。 (3)扫描并清除。 (4)安装防火墙。 (5)安装反病毒软件。 4.11及时给系统打补丁 最后,建议大家到微软的站点下载自己的操作系统对应的补丁程序,微软不断推出的补丁尽管让人厌烦,但却是我们网络安全的基础。 5结束语 尽管现在用于网络安全的产品有很多,比如有防火墙、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但是仍然有很多黑客的非法入侵。根本原因是网络自身的安全隐患无法根除,这就使得黑客进行入侵有机可乘。虽然如此,安全防护仍然必须是慎之又慎,尽最大可能降低黑客入侵的可能,从而保护我们的网络信息安全。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浅析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隐患与防预对策 摘要:随着 计算 机 网络 和通信技术的飞速 发展 ,信息网络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关系国家安全和主权、社会稳定、民族文化继承和发扬的重要问题;是政府宏观调控决策、军事、商业 经济 信息、银行资金转账、股票证券、能源资源数据、科研数据等重要的信息。因此,网络信息的安全问题也逐渐成为一个潜在的巨大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计算机网络信息一旦受到外来的攻击和破坏,将给国家、军队和使用单位造成不可估量的重大经济损失,并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必须对网络信息的安全隐患有足够的重视和防范,做到防患于未然。 关键词:网络信息安全;防火墙;数据加密;广域网;局域网 一、计算机网络信息的安全隐患 网络信息安全是一门涉及计算机 科学 、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密码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数学、数论、信息论等多种学科的综合性学科。网络信息的含义主要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使得网络服务不中断。例如,广域网覆盖地域广、用户多、资源共享程度高,影响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因素较多,网络面临的威胁和攻击错综复杂,但归结起来对网络信息安全的威胁主要表现在: 1.1物理安全对网络信息造成的威胁 网络的物理安全是整个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在诸多的网络工程建设中,由于网络系统属于是弱电工程,耐压值很低。因此,在设计和施工中,必须优先考虑保护人和网络设备不受电、火灾和雷击的侵害;考虑布线系统与照明电线、动力电线、通信线路、暖气管道及冷热空气管道之间的距离;考虑布线系统和绝缘线、裸体线以及接地与焊接的安全;必须建设防雷系统,防雷系统不仅考虑建筑物防雷,还必须考虑计算机及其他弱电耐压设备的防雷。总体来说物理安全的风险主要有,地震、水灾、火灾等环境事故;电源故障;人为操作失误或错误;设备被盗、被毁;电磁干扰;线路截获;高可用性的硬件;双机多冗余的设计;机房环境及报警系统、安全意识等,因此要尽量避免网络的物理安全风险。 1.2网络的开放性决定网络的脆弱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应用变得越来越广泛,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海量信息的同时,网络的开放性和自由性也产生了私有信息和数据被破坏或侵犯的可能性。而针对网上的信息资源共享这一特性,各种信息资源就要在网上处理,传递,从网络的连通性上看,在享受信息便利的同时,各节点上用户的信息资源便有暴露的可能,建立的网络越大,节点越多,信息泄漏的危险性也就越大,这种危险可以来自方方面面,比如说,人为的蓄意攻击等等。网络信息的广泛和通信协议的开放决定了网络的脆弱和易损性,这就对我们当前的网络信息安全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和潜在的危险。 1.3来自黑客的威胁和攻击 计算机信息网络上的黑客攻击事件越演越烈,已经成为具有一定经济条件和技术专长的形形色色攻击者活动的舞台。他们具有计算机系统和网络脆弱性的知识,能灵活使用各种计算机工具来达到他们的目的。境内外黑客攻击破坏网络的问题十分严重,他们通常采用非法侵人重要信息系统,窃听、获取、攻击侵人网的有关敏感性重要信息,修改和破坏信息网络的正常使用状态,造成数据丢失或系统瘫痪,给国家造成重大 政治 影响和经济损失。黑客问题的出现,并非黑客能够制造入侵的机会,从没有路的地方走出一条路,只是他们善于发现漏洞。即信息网络本身的不完善性和缺陷,成为被攻击的目标或利用为攻击的途径,其信息网络脆弱性引发了信息社会脆弱性和安全问题,并构成了 自然 或人为破坏的威胁。 1.4人为造成的无意识失误 无意识的失误涵盖的方面也很多,如管理员安全配置考虑不当所造成的安全漏洞,用户的安全意识不强,用户口令选择不慎,用户将自己的帐号随意转借他人或与别人共享信息。近几年,由于 计算 机 网络 的迅速 发展 ,在网络中“搏客”,聊天等,由于说着无意,听者有心,也会无意识的报露一些机密,目前从发生的一些泄密案件来看,很多都是无意识的行为,这些都会对网络信息的安全带来一定的威胁,并给我们的 经济 带来巨大的损失。 1.5来自网络软件漏洞和“后门”的隐患 所说的后门是一种登录系统的方式,他不仅可以绕过系统已有的安全设置,而且还能挫败系统上各种增强的安全设置。后门的种类有很多,简单的后门可能是建立一个新账号,较复杂一点的可能会绕过系统的安全认证对系统具有访问权。后门的实质是驻留的计算机系统中,供某些特殊使用者通过特殊方式来控制计算机系统的途径。目前,计算机中的任何网络软件都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无缺陷和无漏洞的,然而,这些漏洞和缺陷恰恰是黑客进行攻击的首选目标。在近几年的网络隐患中,有的就是因服务器和工作节点未及时打上补丁而遭到一些外来攻击,轻者使得机器出现死机,系统不能正常的启动,重者是系统瘫痪或造成硬件的损坏。另外,软件的“后门”都是软件的设计编程人员为了测试软件或为自己提供某些便利而设置的,一般不为外人所知,但一旦“后门”被洞开,其造成的后果更加不堪设想。 二、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预对策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范工作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综合性工程。在防范策略上我们必须做到: 2.1强化网络安全技术手段 强化网络安全技术手段是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必须要采取的措施。尤其是对网络中使用的关键设备,如交换机、网络服务器等,要制定严格的网络安全规章制度,采取防辐射、防火以及安装ups不间断电源等。从方位控制上,要对用户访问网络资源的权限上加以严格的认证和控制。如,进行用户身份认证,对口令加密、更新和鉴别,设置用户访问目录和文件的权限,控制网络设备配置的权限等。 2.2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加强网络法规管理 从目前看,对人员的管理难度比较大,也有一定限度。在强化网络安全意识的同时,制定相应的网络安全法规,用 法律 的权威、公正、强制手段来对网络人员的思想行为和安全意识确实能够达到难以代替的规范和制约作用。例如,从我们当前对一些泄密案件的处理上看,就已经威慑到了部分人的继续犯罪行为,也起到了对网络安全信息的宏观控制。因此制定必要的,具有良好性的可操作性网络安全的法规也是十分必要和有效的,这样才能使得网络安全有规可寻,依章管理,对侵犯和渎职网络的任何犯罪违法行为在处理上有法可依照,对危急网络给国家造成任何损失的人都必须要追究法律责任,这样才能有效的保障网络信息的高度安全。 总之,随着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他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网络安全也是我们今后工作中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他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同时还要加大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建立严密的安全防范体系,在制度上确保该体系功能的实现,并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大胆探索,反复实践,不断追踪新技术的应用情况,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网络信息的绝对安全,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网络安全防护技术也必然随着网络应用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浅谈网络恐怖主义对公共信息安全的挑战与对策 [论文关键词]网络恐怖主义 公共信息安全 信息社会 [论文摘要]网络恐怖主义是一个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新的全球性问题,是对公共信息安全的野蛮挑战。公共信息安全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安全的集中体现,我国的网络快速发展与公共信息安全保卫措施滞后之间的突出矛盾,反映了当代反网络恐怖主义的现实性和艰巨性。如何加紧这方面的科研和备战以打赢这场新形势下的特殊战争,切实维护公共信息安全,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课题。 网络恐怖主义(cyberterrorism),是指由特定组织或个人以网络为手段和活动空间,有预谋、有政治目的的软暴力攻击活动。它针对或利用信息、计算机程序和数据以及网络系统制造恐怖气氛,威胁、破坏公共信息社会和相关政府、国家利益,其危害足以导致人们心理的恐慌、财产的损失甚至人员的伤亡。 从1993年底我国首次与internet联网以来,尤其是1999年1月我国启动“政府上网工程”以来,我国因特网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伴随而来的是网络犯罪也呈明显上升趋势,甚至在一些案件中出现了网络恐怖主义这种新型犯罪的苗头,给我国公共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的潜在威胁。放眼世界,尤其是日本和欧美,无论是其电力、金融、能源等国家重要基础设施,还是卫星、飞机、航天等军事技术,以及教育、商业、文化等等社会各方面,都日益依赖网络系统而进行,“当超过100亿美元的网络经济建立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网络基础上时,人们有理由严肃地质疑其安全性。公共信息安全日益成为这些国家关注的重大课题。而另一方面,网络恐怖主义极有可能成为21世纪恐怖分子或犯罪组织青睐的攻击方式,成为对全球公共利益和国际安全的一种新的巨大威胁。 一网络恐怖主义的特征 与爆炸、绑架、劫持飞机自杀性爆炸和利用生化武器施毒等传统意义上的恐怖主义方式相比,初步显现的网络恐怖主义表现出如下的特征: (一)超级恐惧性 恐怖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一就在于其恐惧性,包括美国的“9·11’’事件在内,传统恐怖方式造成的恐怖效应,由于地缘以及与国家、人们生活关联度等因素的影响,其扩散规律是由中心向四周减量辐射,波及的范围和危害程度是有限的、可控制的,最终必定会限制在一定的区域和社会中,恐惧性因此适可而止。而网络恐怖主义则不同,其不仅破坏“信息社会眼睛”和“第三传媒”的网络传媒,而且直接毁损人们日益依赖的网络系统,其扩散规律必然是等量、甚至有时是增量地由事件中心向外辐射,波及的范围和危害程度是无限的、难以控制的。一次局部的网络恐怖事件,往往会在很大范围内连锁反应,从而使信息社会的大部分或全部陷入混乱盲目状态,甚至引发社会危机。这种新的恐怖方式较传统方式而言,更具有难以预测性、突发性和象征性,一旦发生,必然加剧人们心理上对信息社会的不信任感,甚至留下“核冬天”样的长期损害,从而也加剧了下一次网络恐怖事件的恐怖效应。 (二)非暴力性 暴力或暴力威胁是恐怖主义的内涵。很大程度上说,离开暴力性谈恐怖主义是不全面的。但是网络恐怖主义修改了这一传统说法。它针对或利用的是网络本身,并不以造成人身安全的危害为直接或间接追求效果,因而只有对物的破坏性而不具有对人的直接暴力性,因此也显得文明些,少有血腥味,这对于日益强调人身安全等私权的当代国际社会来说,具有很大的蒙蔽性。人们也一度模糊了它与一般犯罪行为的区别,放松了对它的打击力度,甚至有极少数人不分青红皂白地盲目崇拜,甚至以此为荣。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其非暴力性丝毫未能改变其恐惧性、政治性和被袭击目标的无辜性等恐怖主义内涵,因此,我们在确认其具有非暴力性的新特征的同时,也应透过现象看本质,用发展的眼光来看清它的恐怖主义根本属性。 (三)高度隐蔽性 网络恐怖袭击是一种非常规的破坏活动。从形态上看,是一种网络上的快速符码运动。本身就具有难以跟踪的隐蔽特征。国外的资料显示。越来越多的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一改传统做法,身份彻底虚拟化,在网络恐怖事件中,事前不声张,事后匿名退出。其匿名性的特点也越来越明显。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网络管理滞后,袭击手段的不对称发展和攻击目标的模糊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网络恐怖分子可以多维、多点、多次进攻,而将自身的风险降到最低。因而从网络恐怖事件的筹划、实施到完成的整个过程来看,具有难以预测、难以防范、难以取证的特点,具有高度的隐蔽性。 (四)低成本与高破坏的极度失衡性 网络系统对故障和病毒缺乏免疫力,而进入系统的程序和信息内容具有难以检测的特点,这就使得网络系统十分脆弱,易受攻击。网络科技日益普及,其全球性、开放性、共享性和快捷性的特征·,也使得那些针对网络天然弱点,逆用科技,研制、掌握攻击网络系统的成本十分低廉。一台入网的计算机、一个调制解调器,恐怖分子或恐怖组织就可以发动一场网络恐怖袭击,其进入成本十分低廉。而与低成本相对应的是巨大的破坏性。近年的“情书”、“求职信”病毒恐怖袭击,全球生产损失额高达88亿美元和90亿美元,2003年3月上旬新型蠕虫病毒sqloverflow开始的5天内便造成了9.5亿美元的生产性损失。一次网络恐怖事件,可能超几十次其它类恐怖事件的损失总和。这种低成本和高破坏的“高效”恐怖方式极大地满足了恐怖分子所追求的恐怖效应,从而有可能刺激其制造出更多更大的网络恐怖事件,反过来加剧了这种失衡性。 二网络恐怖主义发展趋势 目前,在我国,网络恐怖主义尚处于组织联络、筹措经费等初始状态,现实的网络恐怖事件多发生于西方一些网络程度较高的国家。但是它正日益成为一个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新的、全球性的问题,并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势。 (一)个人网络恐怖主义趋势 网络袭击的武器易获得、网络目标的脆弱、攻击结果的高危害等属性,使得恐怖分子可以利用极少的个人资源对拥有强大社会资源的公共信息社会和相关政府发动灾难性袭击,恐怖分子个人行为就能达到甚至超过传统意义上的恐怖组织所追求的效果。同时,个人行为也更符合现代恐怖主义追求隐蔽的特点,因此,在某种程度上,随着多样性和信息技术的日益发展,网络恐怖主义的组织性将更加弱化,个人化的倾向将更加突出。 (二)计算机黑客恐怖化趋势 网络恐怖分子必然是利用计算机黑客技术和病毒技术等手段进行袭击,这就使得一些计算机黑客由无害的科技探索者或普通的违法犯罪者向恐怖分子堕落成为可能。甚至有一种说法:“黑客+病毒=恐怖袭击。”国外资料表明,高水平的网络攻击多数来自有恐怖主义思想的黑客。人们在迈向信息社会的进程中,些人在享受人类科技成果的同时,精神世界的改造却相对滞后,淡化了道德观念,导致人格空虚,一些计算机黑客道德缺失,其心理泛滥为仇恨、冷酷、狂热的恐怖心理,而为恐怖分子、恐怖组织所利用、雇佣或自甘堕落为反科技进步、反人类社会的网络恐怖事件的制造者。 (三)国家背景支持的网络恐怖主义趋势 2003年5月伊拉克战争结束之后,国际反恐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西方国家实行双重标准,将特定的国家、民族组织妖魔化、恐怖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打击恐怖主义时常成为强国干涉他国主权和内政的借口,甚而侵犯他国信息安全,对网络恐怖主义视作实用工具的某些强国,也很可能把它当作“挥舞大棒”、推行强权政治的一个法宝;一些欠发达国家、贫国和弱国在全球化过程中被边缘化,在受到霸权主义或强权政治的欺压时,或明或暗地支持包括网络恐怖主义在内的各种恐怖活动,甚至把支持网络恐怖主义当作反对信息霸权、对付强权政治的秘密武器。网络恐怖具有高度隐蔽性的特点,承担的政治风险几乎为零,传统的恐怖活动方式在国际社会的强力打压下,活动空间日益狭小,而国家背景支持的网络恐怖主义将得到某种程度的发展,全球反网络恐怖主义形势将更加复杂。 (四)袭击手段的多样化趋势 网络恐怖主义,从另一种角度上讲,实质上是特殊形式下的信息战。网络恐怖分子和组织可利用的攻击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如恐怖分子可利用网络传播快捷的特点,直接散布恐怖信息,大打网络心理战,这种手段简单,效果有限,发展空间小,容易被排除。但恐怖分子将之与其它手段综合运用,将产生极大的威慑和破坏作用,较为常见的袭击手段是采用计算机病毒实施黑客袭击。无论是“蠕虫”、“逻辑炸弹”、“计算机陷阱”,还是“软件嗅探”等各种破坏性病毒,其传染性、变异性、潜伏性、持续性的特点,决定了其作为网络恐怖事件首选袭击武器的可能。全球最大的网络安全公司symantec曾警示,新开发的未知病毒,尤其是极具毁灭性的混合病毒,将越来越多地在网络恐怖事件中使用。 三对策思考 网络恐怖主义是对公共信息安全的野蛮挑战,防御网络恐怖主义已成为国家安全防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将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针对网络恐怖主义难以预警等特点,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加以制约和反击。 (一)加强反网络恐怖的理论研究.建立完整的作战理论体系 公共信息安全是信息社会健康发展的保证,反网络恐怖主义,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全新的研究课题,只有高度重视,建立完整的反应机制,才能掌握主动,占据优势。目前,建立该理论体系,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第一,要针对网络恐怖主义的特征和发展趋势进行研究,并借鉴我国反恐怖斗争中已取得的经验和研究成果,从法律、政策层面对网络恐怖主义进行有力的警示和惩戒,为反网络恐怖主义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如政府可出台《公共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信息安全工作作出更加全面、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像防范“非典”一样,对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事件分类定级、调查处理和应急响应工作等提出明确的要求,做到快速反应,积极主动。第二,“因特网无国界,网络恐怖主义通常具有跨国犯罪特征,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正成为各国的共同目标”。因此,必须加强国际合作,参与形成一套全球监控、防范和反击的安全体系,在促进、发展和落宴全球性的网络安全文化中发挥我国的影响,并注意在合作中实行“拿来主义”,借鉴国外反网络恐怖的实战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为我所用。第三,要突出我国反网络恐怖主义的主要矛盾,有针对性的进行防御。目前,境内外邪教组织、“东突”和“藏独”等民族分裂势力是我国面临的恐怖主义的主要源头。其中,个别邪教组织已针对我国卫星电视进行了多次侵扰,今后我们不排除它们与国外敌对势力相勾结,造谣煽动,发动网络恐怖袭击的可能。对此,我们要高度警惕,通过建立功能强大的监测系统,对可能的网络恐怖活动进行密切监控,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反击。 (二)加强反网络恐怖作战的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不断完善技术装备。加强科技练兵 反网络恐怖实质上是一场科技战,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拥有先进独特的技术和自主的知识产权的硬件、软件才是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维护公共信息安全的基本保障。和美、13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网络安全技术、反网络恐怖作战还处于初始期,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加强网络安全方面的硬件研制和软件开发力度,强化基础设施,建立自主的骨干信息网络,加强芯片和操作系统的研制,发展民族的防火墙、路由器、数据密码技术等公共信息安全产品,并密切跟踪国际反网络恐怖的科技新发展。甚至在条件适当的时候可以考虑建立更安全、独立于因特网之外的独有网络,构筑我国坚实的网上边疆。只有在网络技术方面占有先机优势,加大科技练兵,才能运用高科技保卫我国网上领土的安全和主权,打赢将来可能发生的反网络恐怖主义信息战。 (三)强化军警民联合反网络恐怖机制。多管齐下。将网络恐怖主义消灭在萌芽状态 首先,要加强网络安全全民教育,提高人们对网络恐怖主义这一新的犯罪形式的认识。要让民众清楚目前我们还存在许多网络隐患,各类信息安全事件呈上升趋势,危害增大,信息安全形势严峻,维护公共信息安全,国家、社会和公民必须责任共担。其次,目前我国极为缺乏维护信息安全的优秀人才,因此要大力加强信息安全专业人才培养,锻造一支反网络恐怖主义的精兵强将。再次,要加强军、警、民技术协作。要以专业人才为基础,构建多结构、多层次、覆盖面广、全民参与的公共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不仅要建立“内部目标监测网、国内治安形势网、国际反恐信息网”,还必须在各部门间相互提供情报和技术支持,密切协同,有备无患,加强网上演练。同时。加强it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在采购信息安全产品时借鉴国外的“sbts”标准(safebetterthansorry,安全胜于后悔),推广和使用民族信息安全产品与网络。此外,还要重点加强对银行金融网络系统、证券交易网络系统等事关国计民生和重要国防目标网络系统的防范措施。 总之,对网络恐怖主义的巨大潜在威胁,我们要不惧怕、不麻痹、不松懈,要以法治网、以德治网、以技术治网。只有把安全策略、内部安全管理措施、技术手段和加强网络伦理道德的建设等系统化反网络恐怖主义措施落到实处,防范于未然,处置于萌芽,才能切实维护我国公共信息安全,保卫我国网上疆土的有序和安宁。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医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策略 摘要: 为了解决看病难,就医难的问题,各个大中型医院都引入了医院信息系统,主要是方便管理,提升工作效率,但是面对巨大的数据资源,信息安全显得尤为重要。论述了医院网络与信息系统的需求分析,阐述了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策略问题。 关键词: 信息安全;安全需求;信息系统 1引言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不断普及,各个行业都开始将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应用到自己的领域来更方便地解决问题。医院尤其是三甲医院更是率先引入信息系统,将医院的人力资源,物质管理以及患者的就诊资料进行整合、加工,从而形成了医院信息系统。医院信息系统需要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而一旦与网络联系在一起,就会存在各种各样的安全威胁。如信息泄露,网络中断等,就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我国医疗系统是在20世纪80年代进行改革的,最开始主要涉及到医院的财务,例如挂号费,医药费等,然后是收录患者的就诊及住院信息,这样再次就诊的时候就很容易调阅,节省了很多办理手续的时间。最后才是将医院所有的信息整合在一起,开发了比较人性化的医院信息系统。随着信息化的推进,医院信息系统的功能也越来越强大,门诊部、住院部、医药部、化验科等都能相互联系在一块,通过一卡通一站式解决。通过一卡通交上了费用,就不需要再排队,再交费,节省了患者就诊时间,使得患者不再浪费时间在排队上,由于每次就诊的医生不一定都是同一个人,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诊断病情,但是引起信息化系统以后,每个医生的机器里都有患者以前的就诊记录,能够更方便地诊断患者的病情,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医院信息系统是一个及多学科的系统,建设难度相当大,并且要求医院的医生护士以及工作人员在具备医疗知识的同时,还需要有强大的网路安全意识,甚至于需要去维护信息系统安全,这就增加了工作的难度,也增加了信息系统的风险。 2网络与信息安全概述 在医院网络信息系统中,参与人数繁多,业务种类繁杂,造成了信息维护困难的问题。从表1可以看出,医院信息系统是一个多用户、多业务的信息系统,由于各种角色都牵涉到数据隐私,所以要求保密性也特别强。而医院数据面临的威胁多种多样,总体上可以分为内部威胁和外部威胁。 2.1内部威胁 医院内部人员可能会用U盘来回传输数据,就有可能传染病毒木马。不但会造成网络中断,更有可能造成数据丢失,无法恢复,严重影响了医院的信息存储。个别医院工作人员会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使用里面的数据,造成信息泄露,甚至有人直接买卖里面的数据,给医院信息系统造成损害。 2.2外部威胁 外部威胁种类繁多,大体有以下几种:窃听:有些黑客或者攻击者会利用窃听技术窃听敏感数据,等这些数据到手后,可能去威胁当事人,借此达到自己的利益目的。木马:木马是一种远程控制的工具,它不具有传染性,所以严格意义上讲不是一种病毒,只有具备了传染性的木马才可以称为病毒。但是木马具有强大的键盘记录功能,一旦机器中了木马,就什么安全性都没有了,可以记录账户密码,也可记录输入的数据信息,一旦窃取了账号密码,就可以随便登录数据库,获得想要的信息。DOS攻击:是专门针对服务器的一种攻击,可以通过TCP协议中的3次握手原理的漏洞信息,不断地向服务器发送大量的垃圾无用的数据,导致服务器瘫痪,对于医院信息系统来说,服务器瘫痪了,医院可能就无法了解患者以前的就诊信息,无法准确对患者信息做出判断,也有可能无法开药。耽误患者就诊,甚至可能耽误病情。篡改:攻击者可能通过进入医院信息系统,非法篡改患者的就诊记录,影响医生的判断,造成误诊,延误病情,这是非常危险的。面临上述的各种威胁,就需要有专门的网络安全人员维护系统,除此之外,还需要对医生、护士、医院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但是现在往往缺乏培训,甚至很多工作人员意识不到这个问题。 3医院信息管理系统 3.1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 医院信息系统里面的数据库主要有患者信息、患者病例、治疗方案、药品信息以及医院人事信息管理等,医院有义务保证这些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保障信息的安全,要保证这些数据不丢失、不被窃取、不被篡改。 3.2身份认证 医院信息系统里面是多用户的,也就是多角色的,不同的角色担任了不同的任务,具有不同的功能,所以给每个角色都分配了不同的账号和密码,密码可以自己修改。每种角色都具有自己的权限,要保障不能随意丢弃账号,不能越权,采用的是动态授权机制,在身份认证时,采用的哈希算法对比数字摘要的形式进行的。 3.3药品库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系统需要录入每一种药品的型号、生产日期、名称以及出品商等详细信息,要保证这些信息随时更新,并且服务不能中断,一旦和医院开药的处方脱离关系,可能会影响到病人的救治。 4医院网络与信息安全策略 保证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方法有很多种,主要提出了各种入侵检测技术与防火墙技术之间的联动方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信息的安全性。如图1所示,虽说防火墙是第一道防护技术,但是很多防火墙无法防御未知的病毒,而入侵检测由于里面有人工智能的技术,采用一些算法可以防御检测未知的防毒,先采用入侵检测技术进行检测,然后再通知防火墙及时把策略写进去,这样就能防范新的病毒。例如黑客通过Internet再攻击HostA,这时候受保护的网络会发送通知给入侵检测系统(IDS),然后IDS识别出攻击行为,接着告诉防火墙,防火墙就会阻断连接或者报警等,这样就起到了联动的作用。无论多么严密的系统,都有可能会遭受攻击,引起数据丢失甚至服务器瘫痪,所以必须有备份系统,在发生意外的时候,能及时启动备份系统解决问题。传统的容灾备份方案有数据库备份、手工备份等,但是这样的备份方案恢复的时候很费事,有时候需要一天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恢复,这样就耽误患者的就诊,延误病情。所以新的医院信息安全系统应该采用新的容灾备份技术。新的容灾备份技术主要建立在存储层和网络层中。存储层容灾备份:配置主要磁盘阵列和次要磁盘阵列。在这些磁盘阵列中加入了容灾备份软件,当数据写入到主磁盘阵列中时,就可以通过备份软件,将数据转到备份阵列中,这样就实现了主磁盘阵列和备份磁盘阵列的数据一致性。但是在恢复的过程中,有时候也是需要手工恢复的。网络层容灾备份:主要为在信息系统服务器和磁盘阵列的存储设备间增加一个虚拟化控制器,使得在数据达到虚拟化控制器后,能够将数据复制为两份,分别存放到两台磁盘阵列中,这样就保证了两台磁盘阵列数据完全实时同步。因此能够实现在极短的时间内恢复数据,基本上不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行。而且这种方法无需人工值守,降低了维护,所以现在大部分都是采用网络层容灾备份技术。 5结语 论述了医院网络与信息系统的背景,阐述了它的需要,分析了如何维护医院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其中讲到了入侵检测系统与防火墙的联动,这项技术虽然好,但是本身防火墙就是一个比较大的系统,入侵检测又是一个比较大的安全技术,当两项技术结合在一起时,维护时所要求的技术就比较高,需要非常专业的技术人员来维护,所以这方面需要继续改进。 作者:刘璘 单位:山东省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水利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系统建设 摘要: 在水利信息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信息化所需的基础设施及业务应用正在有条不紊的建设并完善,随着网络与信息安全在水利行业和各项水利工程应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与日益增加的业务应用对安全需求的对比,暴露出防护方面存在的安全漏洞和相关隐患。文章对网络与信息安全存在的威胁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提供一些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系统建设方面的设想,以供参考。 关键词: 水利;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系统 水利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工作是水利行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此项工作,对于加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保障和促进水利信息化健康发展,预防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1网络与信息安全存在的威胁 1.1计算机病毒侵袭 互联网上存在大量肆虐的网络蠕虫病毒,具有渗透防火墙的传播能力及功能,可以快速穿透防火墙并进入与之连接的网络及计算机。如果遭受了网络蠕虫病毒的侵袭,将会造成网络和系统各项性能及处理能逐步降低,同时对网络与信息安全构成较为严重的威胁,如不及时处理,更会造成网络拥塞,导致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瘫痪。 1.2人为无意的操作失误 如果操作管理员因在无意的情况下将相关安全设置更改,将会造成安全漏洞的存在。用户在安全防护意识上认识不到位,所使用的账号口令及密码选择设置不当、或将账号口令及密码随意转借告知他人、共享安全设置信息等方面,会使网络安全存在极高的风险。 1.3人为有意的操作或攻击 网络与信息安全所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人为有意操作或攻击,寻找存在安全漏洞和隐患的网络,通过相关技术破坏网络和信息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同时利用网络侦查软件和植入木马病毒,在不影响网络和计算机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截获、窃取、破译重要机密信息,已达到其目的。这两种方式均能对网络与信息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使机密数据在毫不防备的情况下被窃或泄露。 2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系统建设 通过合理运用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形成由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相结合的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系统,最大限度的保证网络与信息安全。 2.1网络拓扑图 网络拓扑如图1所示。 2.2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系统的功能与作用 (1)防火墙。防火墙是一种保护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技术性措施,可以有效过滤存在安全漏洞的服务,阻止有意攻击网络的用户接入网络,同时利用安全策略机制保护内部网络,将存在萌芽状态的外界威胁及时处理。(2)IPS(入侵防御系统)。入侵防御系统是具备监视现有网络、网络设备、网络资料传输行为的网络安全防护设备,能够快速及时的中断、调整或隔离具有危险性的网络传输行为,同时可以阻止病毒侵袭、拒绝服务攻击、网络风暴攻击等,从而确保网路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应用,为关键业务的性能和网络提供更全面的安全保护。(3)路由器。路由器是网络互联及网络资源合理分配的关键性设备,更是网络信息安全重要的一环。通过对路由器合理的应用配置,使其在网络中达到能够防备安全隐患服务、潜在具有威胁的IP地址目的。(4)网络交换机。网络交换机是基于MAC(网卡的介质访问控制地址)识别、能完成封装转发数据包功能的网络设备。现有网络中必将需要一台优秀交换机,其主要工作就是能够将访问控制、三层交换等功能充分使用,已实现交换机对用户对数据包、源和目的地址、各项协议、各网络设备端口等进行及时的筛选和过滤。(5)自动更新服务器(WSUS)。WindowsServerUpdateServices(简称WSUS),它提供了Windows部分操作系统的关键更新的分发。可以快速进行部分Windows操作系统的关键补丁的更新,减轻在病毒发作时从美国微软更新的时间,同时通过运行如下所附的设置程序将计算机的更新完全调节好,从而提高计算机安全防护能力。(6)网络监测软件系统。网络监测软件系统主要功能与作用是要保证网络能够有效、平稳、安全地运行。通过记录网页浏览日志,智能过滤有害网站、监控通过网页发送的邮件(包括内容和附件)、监控通过网页发送的所有数据、监控文件传输、监控网络流量、端口控制和IP控制、上网权限管理等提供相应的实时运行数据,使管理人员能够及时优化网络资源,提高网络使用效率。(7)网络防病毒系统。建立由服务器端和客户端组成的网络防病毒系统,客户端由服务器端统一管理,统一升级,使客户端防病毒软件能够及时杀毒,提高防病毒能力,从而有效的避免了病毒的传播和蔓延,消除网络与信息安全隐患。(8)全方位主机房监控系统。全方位主机房监控系统由监控摄像机、门禁系统、报警系统组成。通过监控摄像机对主机房过道、配线间、设备间、值班间进行24小时监控记录,再由门禁系统和报警系统对主机房进行出入权限设置和区域布放。 3结束语 水利网络与信息安全是水利信息化发展的重中之重,防护系统的建设,将进一步提高水利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但是各单位在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建设时,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和提高水利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系统建设的技术水平,推进水利信息化的安全、健康、协调发展。 作者:李渤 单位: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运营商网络信息安全威胁与防护 摘要: 随着4G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对于新技术革新带来的网络信息安全威胁更加突出。运营商在面对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及威胁时,如何从网络信息安全管控技术上来提升安全性水平,已经成为运营商提供良好服务质量的迫切难题。为此,文章将从主要安全威胁源展开探讨,并就安全防范策略进行研究。 关键词: 运营商;网络安全;威胁;防护策略 从3G到4G,随着运营商全业务运营模式的不断深入,对支撑网络运行的安全管控工程建设提出更高要求。特别是在应用系统及用户数的不断增加,网络规模不断扩大,面对越来越多的应用设备,其网络安全问题更加突出。2014年携程小米用户信息的泄露,再次聚焦网络信息安全隐患威胁,也使得运营商在管控网络安全及部署系统管理中,更需要从技术创新来满足运维需求。 1运营商面临的主要安全威胁 对于运营商来说,网络规模的扩大、网络用户数的骤升,加之网络分布的更加复杂,对整个网络系统的安全等级也提出更高要求。当前,运营商在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工作中,需要从三个方面给予高度重视:一是来自网络系统升级改造而带来的新威胁。从传统的网络系统平台到今天的4G网络,IMS网络的商业化,对传统网络业务提出新的要求,特别是基于IP的全网业务的开展,无论是终端还是优秀网络,都需要从IP化模式实现全面互联。在这个过程中,对于来自网络的威胁将更加分散。在传统运营商网络结构中,其威胁多来自于末端的攻击,而利用IGW网络出口DDoS技术,以及受端网络防护技术就可以实现防范目标,或者在关口通过部署防火墙,来降低来自末端的攻击。但对于未来全面IP化模式,各类网络安全威胁将使得运营商业务层面受到更大范围的攻击,如木马病毒、拒绝服务攻击等等,这些新威胁成为运营商IP技术防范的重点。二是智能化终端设备的增加带来新的隐患。从现代网络通信终端智能化程度来看,终端的安全性已经威胁到网络平台及业务的安全,特别是在不同接入模式、接入速度下,智能终端与相对集中的运营商全业务管理之间的关联度更加紧密,一旦智能化终端存在安全隐患,即将给通信网络平台带来致命威胁。如智能化终端利用对运营商业务系统的集中攻击可以导致运营商服务的中断。同时,作为智能终端本身,因软硬件架构缺乏安全性评测,在网络信息完整性验证上存在缺陷,也可能诱发篡改威胁。如在进行通信中对信息的窃听、篡改,这些安全漏洞也可能引发运营商网络的安全威胁。三是现有安全防护体系及架构存在不安全性风险,特别是云技术的引入,对于传统网络架构来说,在用户数、增值业务骤升过程中,对现有基础设施的不可预知性问题更加复杂。另外,在网络安全标准制定上,由于缺乏对现阶段安全威胁的全面评估,可能导致现有网络体系难以适应新领域、新业务的应用,而带来更多的运行处理故障等问题。 2构建运营商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和对策 2.1构建网络安全防护统一管控体系 开展网络信息安全防范,要着力从现有运营商网络系统业务类型出发,根据不同功能来实现统一安全管控,促进不同应用系统及管理模式之间的数据安全交互。如对网络运维系统安全管理,对计费系统用户的认证与管理,对经营分析系统的授权与审计管理,对各操作系统数据存储的分散管控等,利用统一的安全管控功能模块来实现集中认证、统一用户管理。对于用户管理,可以实现增删修改,并根据用户岗位性质来明确其角色,利用授权方式来实现对不同角色、不同操作权限的分配和管理;在认证模块,可以通过数字认证、密码校验、动态认证及令牌等方式来进行;在权限管理中,对于用户的权限是通过角色来完成,针对不同用户,从设备用户、用户授权访问等方式来实现同步管理。 2.2引入虚拟化技术来实现集中部署 从网络信息安全管控平台来看,对于传统的管控方案,不能实现按需服务,反而增加了部署成本,降低了设备利用率。为此,通过引入虚拟化技术,部署高性能服务器来完成虚拟的应用服务器,满足不同客户端的访问;对于客户端不需要再部署维护客户端,而是从虚拟服务器维护管理中来实现,由此减少了不必要的维护服务,确保了集中维护的便利性和有效性。另外,针对运营商网络中的多数应用服务器,也可以采用集中部署方式来进行集中管理。 2.3引入RBAC角色访问控制模型 根据角色访问控制模型的构建,可以从安全管控上,利用已知信息来赋予相应的权限,便于正确、快速、有效的实现用户特定角色的授权。同时,在对RBAC模型进行应用中,需要就其权限赋值进行优化,如对层次结构的支持,对不同用户群组、不同用户存在多个岗位的角色优化,对岗位与部门之间的协同优化,对用户岗位与用户权限及其所属岗位角色的继承关系进行优化等等。 2.4融合多种认证方式来实现动态管控 根据不同系统应用需求,在进行认证管理上,可以结合用户登录平台来动态选择。如可以通过数字认证、WindowsKerberos认证、动态令牌等认证方式。当用户端采用插件方式登录时,可以动态配置key证书认证,也可以通过短信认证来发送相应的口令。由于运营商网络应用账户规模较大,在进行系统认证时,为了确保认证账户、密码的有效性、可靠性,通常需要客户端向应用服务器发送请求,请求成功后再向用户端发送认证密码。 2.5做好运营商网络安全维护管理 网络信息安全威胁是客观存在的,而做好网络安全的维护管理工作,从基本维护到安全防护,并从软硬件技术完善上来提升安全水平。如对网络中服务器、操作系统及网络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对不同网络安全等级进行有序升级,增加网络硬件加固设备,做好日常网络维护工作。同时,对于安全维护岗位人员,做好网络硬件设备、网络访问控制权限的管理,并对相关的口令及密码进行定期更换,提升安全防护水平。另外,运营商在构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上,不仅要关注网络层面及应用层的安全,还要关注用户信息的安全,要将用户信息纳入安全管理重要任务中,切实从短信认证、用户实名制、用户地理信息等个人隐私保护中来保障信息的安全、可靠。 2.6做好网络安全建设与升级管理 随着网络通信新业务的不断发展,对于网络信息安全威胁更加复杂而多样,运营商要着力从新领域,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策略,从技术创新上来确保信息安全。一方面做好网络安全策略的优化,从网络业务规划与管理上,制定相应的安全标准,并对各类业务服务器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业务从一开始就纳入安全防护体系中;另一方面注重安全技术创新,特别是新的网络安全技术、防御机制的引入,从安全技术手段来实现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 3结语 运营商网络安全防护工作任重道远,在推进配套体系建设上,要从安全维护的标准化、流程化,以及网络安全等级制度完善上,确保各项安全防护工作的有效性。另外,加强对各类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建设,尤其是建立沟通全国的安全支撑体系,从统一管理、协同防护上来提升运营商的整体安全防护能力。 作者:王树平 东野圣尧 张宇红 单位:泰安联通公司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与对策浅析 摘要: 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已经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工作效率。网络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的,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就是由于网络信息技术的过快发展,出现了一系列的信息安全问题。文章针对现存的网络信息安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且归纳和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可行的应对措施,以及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的保障体系。 关键词: 网络;信息安全;应对措施 前言 目前,我国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到了一定的水平,并且随着网络的普及,信息媒体的传播速度更快,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逐渐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及交流方式。凡事都有正反面,当网络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带来了信息泄露的威胁,将造成人们的个人信息泄露和一定的经济损失,严重的甚至会造成整个网络体系的瘫痪。因此,如何建立安全完善的网络信息对策,从而同时保证网络资源的开发运用,已经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研究内容。 一、网络信息安全的概述 网络信息安全,本质上针对计算机网络系统中的硬件和软件,以及软件中的数据信息不会被恶意的破坏、更改及泄露,网络系统是正常的运行状态以及网络服务不中断。从广义上来看,网络信息安全领域的范围很广,比如包括网络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安全性以及真实可控性。 二、网络信息安全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目前计算机信息安全存在着很多潜在的隐患,来自不同方面的威胁,但是能够影响网络信息安全的因素有很多种,其中不但包括计算机本身存在的硬件设施以及系统存在的漏洞和缺点,也有一些管理上的疏忽和人为因素导致造成的威胁,所以通过归纳我们将问题分为以下几种: (一)计算机网络的自身的问题 1.系统存在的漏洞 一般情况下,在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由系统漏洞造成的,所以系统漏洞造成的网络安全的损失往往更大,系统漏洞的出现在计算机程序的实现逻辑中的意外情况的出现,如果一个入侵者获取了系统的访问权限就有可能利用系统的漏洞将自己设为管理员权限。系统漏洞的出现造成程序处理文件在时序和同步上出现问题,并且会在文件处理过程中遭到外来窗口的影响。 2.移动存储硬盘 移动硬盘存储介质由于自身的便携带,存储空间大以及通用性强等优点被广泛的喜爱和接受。这也是这些优点给计算机网络系统带来了安全隐患。目前很多移动存储介质都缺少设备等级、身份的认证以及审核,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网络系统不易管理和容易遭到病毒入侵。 (二)计算机外部及人为的问题 1.计算机病毒带来的威胁 计算机病毒本身的传染速度很快,范围比较广对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是一大威胁,并且可以造成很大的损失。并且计算机病毒的攻击对象是网络系统本身,一旦感染就会出现死机或系统中文件信息的数据丢失,也会对硬件设备带来损坏。 2.来自计算机黑客的攻击 黑客一般有着非常熟练的计算机操作知识和技术,并且熟知各种计算机软件的应用。对系统中的漏洞的察觉性特别高,所以系统中的漏洞就很容易被黑客拿来攻击,以及利用系统漏洞对网络系统进行破坏,对危机网络信息安全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而且在世界上各个国家都遭受过不同程度的黑客攻击网络系统的事件发生,对国家信息安全带来很大威胁。 3.间谍软件的存在 和计算机病毒不一样的是,间谍软件不是对网络系统的破坏,而是为了盗取网络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信息。间谍软件的种类及功能很多,不仅可以件事用户,还可以广告和修改网络系统设置,对用户的信息泄露带来巨大威胁。 (三)系统管理的疏忽造成的问题 工作人员因为对计算机操作的不熟悉或者工作疏忽往往会造成网络信息的泄露,或者是故意的泄密,即工作人员恶意的对计算机网络安全进行破坏的行为,从而获取系统信息,因为一般计算机系统的操作人员,有权限查阅系统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如果将其对外提供,后果不堪设想。 三、针对网络信息安全隐患的应对策略 (一)网络系统漏洞扫描技术 漏洞扫描技术可以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安全监测,能够找出潜在的安全隐患或者系统的漏洞存在。漏洞是每个系统都可能存在的问题,所以就要在黑客利用这些漏洞进行不法行为前找出网络漏洞,所以加强漏洞扫面技术使保证网络信息安全必不可少的手段。 (二)防火墙技术的配置 配置防火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给网络信息系统加上一层防护罩,是网络安全的重要屏障,也是最基本、最经济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一般防火墙是由软件和硬件组成,通过阻碍限制外界用户企图访问内部网络,起到一定的屏障作用。所以加强防火墙技术可以阻止外来用户的非法入侵,同时防火墙黑能够很大程度上提升内部网络信息的安全性,降低信息安全威胁的风险。 (三)数据加密以及用户授权访问技术 数据加密技术就是对网络系统中信息数据进行以为和置换的变换算法。并且由“密钥”来控制,对网络中的动态信息进行保护。所以对数据加密可以有效的避免动态数据遭受攻击的风险。而用户授权访问控制则是对网络系统中静态信息的保护,一般通过维护操作系统安全来实现。数据机密技术和用户授权访问控制技术相比防火墙来说更加灵活方便,对网络的实用性更强。 (四)系统管理制度的完备 维护网络信息绝对的安全是不可能的,所以要构建完善健全的网络安全管理体制可以有效额减小、控制信息安全的威胁。同时,管理人员要加强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加强管理人员的防范意识和提高网络安全的法律意识,才能够促进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受到保护,进而保障社会和人们的信息和人身安全。 结语: 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工作要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变化而发展。在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时候,也要重视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研发,从而构建起完善了网络信息安全体系。文中对提高网络信息安全水平采取了对策,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树立正确的信息安全意识,提高人员的管理素质,尽可能的降低网络信息安全的威胁,将损失下降到最低水平以此保障国家和人们安全和利益。 作者:刘伟 单位:惠民县公安局网安大队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分析 1计算机网络基础性内涵机理以及目前面临的问题考验客观论述 透过宏观角度观察界定,计算机网络就是借助电缆、电话等媒介,将不同空间位置的计算机系统交互式连接,确保彼此之间能够进行信息自由快速地传输。但是由于人为操作的随意性,使得各类黑客、病毒侵害难以系统化抵制。常见的计算机安全隐患包括信息大范围泄露、系统机理完整性破坏、特定服务功能难以响应等。 (1)关于信息泄露问题,就是说操作主体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将个人信息透露给非授权方,包括网络非法监视、射频肆意截取、网络钓鱼等不良状况。 (2)系统机理完整性受损隐患,则基本上利用物理侵权、病毒漏洞等渠道衍生拓展。 (3)特定操作功能无法及时响应结果,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高速普及,基层社会大众不管是学习、生活,以及工作模式上,都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但同时也夹杂着某种不良威胁隐患,包括黑客、病毒的肆意攻击侵害问题等,任何细节处理不当,都将直接造成难以估计的经济名誉损失。因此,笔者决定针对目前我国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状况,加以客观观察校验;同时联合外国最先进技术资源和思维理念,进行上述诸多不良状况遏制,希望能够为今后人们正常网络生活秩序维护,提供更多合理的指导性建议。摘要主要是一切合理性访问资格权限一时间被外界非法人员占据,不能在当下展现出和预定时间相关的程序功能特性。 2新时代背景下我国计算机网络与信息 安全的科学防护措施细致性解析随着人们对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结果关注意识的系统化提升,有关各类物理防护措施、数据加密和病毒抵御等程序,开始受到广泛好评和有机改造沿用。有关具体调整控制策略内容主要如下所示: 2.1针对社会大众进行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知识讲解推广 想要督促个人在计算机操作过程中自主强化信息保密意识,前提条件就是不断参与各类技术培训实践性活动,借此系统化吸纳和熟练解读最新网络信息保密原理,将一切网络病毒和黑客操作行为成功抵制。由此来讲,不管是学生还是单位职员,千万不可随意打开来源渠道不明的文件,单纯拿目前广泛流行的视频软件为例,安装过程中总是伴随着其余机理混乱的程序内容,无故的占据计算机原有内存空间或是借助孔隙窃取操作主体个人账号信息,最终造成的经济损失数据着实难以估量。所以说,进行社会大众进行最新网络信息保护知识科学灌输和灵活讲解,绝对是非常必要的。 2.2专业化病毒防治软件和防火墙的全面性安装 在计算机系统之上进行防病毒程序预先安装,能够发挥出系统漏洞实时性排查遏制等功用,确保一切邮件、网页信息都能够得到更深层次的防护,一旦说发生任何危急状况就可在当下进行快速处理。就拿防火墙为例,其主张进行专业化硬件、软件资源科学吸纳整合,同时于内部和外部网络空间内额外提供一类检验关口,完成数据包合理过滤任务,最终决定是否将其发送到最终目的地。归结来讲,就是进行网络使用信息流量、隐藏IP地址等结构细节多元化控制疏通。 2.3添加服务器并进行自身IP地址适当性隐藏 针对操作主体IP地址进行防护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就算是计算机系统内被恶意安装了木马程序,主要IP地址尚未泄露,外方攻击人员始终是束手无策的。针对IP地址加以系统化防护的最佳适应途径,便是设置完善形态的服务器。服务器能起到外部网络访问内部网络的中间转接作用,其功能类似于一个数据转发器,它主要控制哪些用户能访问哪些服务类型。当外部网络向内部网络申请某种网络服务时.服务器接受申请.然后它根据其服务类型、服务内容、被服务的对象、服务者申请的时间、申请者的域名范围等来决定是否接受此项服务,如果接受,它就向内部网络转发这项请求。目前市场普遍被采用的网络安全技术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主机安全、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密码认证、防火墙、安全审计、安全管理、系统漏洞检测、黑客跟踪等。但是,有了安全技术还是远远不够,许多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都与缺乏安全防范意识有关。因此,我们要有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并建立起相应的安全机制,诸如加密机制、数字签名机制、访问控制机制、数据完整性机制、认证机制、信息流填充机制、路由控制机制、公正机制等,借此保证网络环境的安全性。 3结语 按照上述内容论述,互联网技术本身兼有利弊,尽管说现阶段衍生的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的产品类型极为丰富,但是黑客侵害行为始终是难以得到全面化遏制的,对于社会整体安全稳定时局的确造成不小的伤害。各类基层社会人员必须确保在享受网络便利服务条件基础上,及时吸纳并消化最新网络信息保护知识原理,杜绝一切不知名的程序随意添加行为迹象。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优秀职责,应该引起各类人员的广泛关注和全面承接。 作者:王萌 单位:南京晓庄学院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探析 1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现状 计算机网络安全现状当真不容乐观。 (1)计算机网络能够在弹指间共享资源,使得工作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它的这种特性使得经济、文化、金融等各个领域的运转都与计算机的工作息息相关。不过也正是由于其资源共享的特性直接增加了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脆弱性和复杂性。 (2)随着网络的普及,企业与商家更倾向于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来储存信息建档归案,消息获取资源。但现如今网络太过危机四伏,黑客们能够动用各种手段进行攻击,而大环境下的这种较低的信息安全保障水平使得这些网站面临黑客潜在的破坏性访问风险极高。 (3)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重要性毋庸置疑,各个领域的敏感信息都需要给予极高的保密程度,信息的泄漏某种程度上能够直接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完善的计算机网络信息的安全防护体系亟需待建。 (4)对于国家来说,网络信息安全与否,直接威胁到网络空间上的国家主权,放眼中国的军事版图,国家的国土安全应是重中之重,一个漏洞百出的信息网络将会使国家面临信息战的威胁。人人都期待一个高效的计算机安全防护系统的构建,入档的文件可以受到保护,不受外界环境的干扰;个人的信息流出受到绝对的自我掌控;在传递过程中有良好的加密措施不受侵犯。 2信息安全目前存在的问题 2.1网络本身具有脆弱性 计算机网络本身所具有的最大的特点便是开放和便捷,这直接导致了计算机网路系统浅析计算机网络如何保证信息安全文/胡晔随着国民经济陀螺高速旋转,计算机技术普及繁荣,大数据时代全面到来,一个个计算机交织成网,密集地分布在世界的各个角落,一根根光缆与光缆相连接,信息与信息简易地发送传输,在计算机网络为我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防护问题愈来愈受到大众的重视。本文深入浅出针对当前计算机网络所面临的安全威胁及不容乐观的安全现状做出了分析,并结合自身相关理论知识提出相关对策,旨在于为真正的做好计算机网络信息的安全防护工作做出一些绵薄的贡献。摘要的脆弱性。在计算机的文件、数据中潜伏着的病毒通过USB接口、正在运行的程序、已经打开的文件肆意地进行破环和传染;雷电、电磁和水,这些自然条件和谐保证了计算机网络一致有效,可是一旦这种保障遭到破坏,由于当前我国的计算机中还没有防雷、防水、防火或防干扰等有效方法就会导致整个网络信息运行系统的瘫痪;在应用软件与操作系统之间的缓冲区中存在极多漏洞更是网络信息安全的一大隐患。 2.2信息受到恶意窃取 黑客入侵最常见的方式就是获取用户的账号和密码来进行非法操作,通过窃取、破译和截获等手段,利用各种各样网络本身具有的脆弱性,对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威力强大的修改和破坏,传播大量的有害信息和不法行为,从中行使盗窃、贪污、诈骗等非法犯法活动,危及国家和个人安全。 3保证信息安全的具体措施 3.1网络用户提高警惕,亟需加强安全意识 针对个人用户,去正规的官方网站下载软件,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设置网站黑名单,不接受不明来历的邮件,设置复杂的密码,及时修补漏洞,定期全盘扫描等等都是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与此同时,网络日新月异,骗子、黑客、身份信息窃取者时刻埋伏在我们身边等待我们不经意的瞬间,不断提高自身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知识水平才能够有效的保护计算机信息安全,不受侵犯。针对企业用户:加强整个机构的安全意识,配置保密系统,重视并抓紧相关维护人员的工作。加强机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抵御不法分子的入侵,确保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 3.2做好网络信息加密工作 做好网络信息加密工作能够大幅度提高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保密性,能够有效避免重要的数据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听、截取以及破坏的问题出现。历史上信息加密工作与国家政务息息相关,高冷如天空皎洁明月,但现如今,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作为信息的发送端与接收端,如若网络信息加密工作做不好,我们每个人的隐私都极容易暴露在大众的目光中。数据存储、数据传输以及数据完整性每一步都不容小觑,要求相关技术人员严谨对待。而笔者认为线路加密技术相较于端对端加密技术其不考虑信宿和信源,关注点只在传输的线路上从而起到安全保护作用的方式更加具有简便可行性。发送者在采用了专业的加密软件后才开始传输信息简单地使明文就成了秘密的文件。当接收者接收到这些文件或信息后,只要输入相应的密码就能够打开的分享模式可以是做好网络信息加密工作的第一步。 3.3安装杀毒软件以及防火墙,防止恶意攻击 安装杀毒软件以及防火墙,是一种能够防止外部网络用户通过非法的手段进入到内部网络并且访问内部网络资源的先进技术,可是在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在医院、教育机构中的计算机安全风险极高。部分管理层认为这些防火墙的安装与维护过于耗费时间与精力,却不知恶意攻击在这种安全系数极低的计算机安全系统一旦悄然而至,对于个人或企业甚至国家而言都将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当然这种迫切的计算机网络安全薄弱环,也要求杀毒软件能够想方设法利用一切高新IT技术对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进行加强,此外现有的安全扫描技术对计算机网络安全进行的保护力度也是不够,高效能的安全扫描技术应对漏洞进行迅雷般及时有效的查找,检测潜在的漏洞,对系统安全配置进行评估,控制安全危险。 4结束语 综上所述,计算机网络要保证信息安全,相关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与拓展,相关研究领域的深入分析与研究只是一方面,要想充分的提高计算机网络信息的安全性,还需要每一个网民每一位网络用户加强自己的网络安全意识。计算机网络日新月异,需要每一个人提高自身,跟上时代的脚步,综合的运用各种计算机网络信息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存档,科学地配合各类先进的防护加密技术,有效辨别受信任的网站,保护好个人与企业的信息安全。当然,建立一个安全防护体系并非一日之功,也并非一劳永逸之事,我们也应该清楚,就好像误差一直存在,没有办法得到一个绝对严密的防御系统,是故一个长期的可持续的安全规划与防范才可以有效地防止不法分子的入侵,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网络信息的安全。 作者:胡晔 单位:天津正大方圆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现状与对策 1关于网络信息的安全问题 1.1网络信息的重放 就当下网络信息的安全来看,如果计算机的网络信息缺乏充足的安全预防措施,部分非法用户就会容易通过AP进行中间人欺骗和人身攻击,而这些网络安全问题虽然使用VPN方式进行保护,但是非法侵入情况也不可能彻底解决。例如,非法用户能够通过AP或授权客户端进行双重欺骗,进而将网络数据篡改或者窃取网络数据信息。 1.2公话的拦截与地址的欺骗 目前网络信息环境中,一些非法用户使用监视、窃听等方式来窃取相关用户的IP地址,或者盗取MAC的详细地址信息,再使用获取的信息进行会话拦截、网络行骗与网络攻击等,导致合法用户的切身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特别是部分客户资料非常重要,一旦被窃取,人身财产会受到严重损坏,更甚者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 1.3部分非法用户的侵入 因为网络信息具有易获取与公开性的特性,因此,比较方便进行开放式的访问,部分非法使用者没有授权也能够擅自对网信息络资源进行利用,而最终后果就是不只占用了网络信息资源,还导致网络成本增加,在某种程度上还会造成合法用户的服务质量大大减弱。同时,一些非法用户可能违反相关服务条款,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而导致出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 1.4网络监听 由于网络信息的开放式访问特点,大部分无网络信息都是以特定格式呈现,容易导致非法用户监听合法用户的信息数据。同时,在监听过程中破解合法用户通信的密码,乘机接入用户网络,进而恶意窃取用户信息或者篡改用户数据。例如,当下商场中部分不良网民就会采取监听手段,最大限度地盗取对手信息,进而采取相关应对策略,使自己的企业在竞争中获利。 1.5无线的加密协议会被破解 当下网络信息存在许多非法性,能够准确捕捉AP信号中具体网络信息数据包,再通过各种方式破解WEP密匙,也就是按照无线通信监听用户信息,然后通过网络信号破解密匙,进而导致用户信息丢失、泄露等,使用户个人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1.6服务被拒绝 服务被拒绝是当下网络信息数据中一种较为严重的网络攻击方式,通常包含下面两种情况。第一,攻击者会对AP进行泛滥攻击,导致AP产生拒绝服务的现象。第二,有针对性地对某一个点进行攻击,让AP可以不断转发相关数据包,一直到资源耗尽,无法进行工作,一般就是资源的耗尽攻击。以上两种方式进行比较,前者相对比较严重。 2关于网络信息数据中安全问题的防护与管理策略 2.1可以使用加密的技术 目前,加密技术中相对有效的一种方式是WPA加密技术,其中WPA主要目的就是为解决网路WEP的缺陷所研发的一些新型加密技术,再使用TKIP的动态算法构成128位的密码,加强网络信息数据的安全防护。通常WPA包由验证数据的完整性、数据的认证与加密三个部分共同组成,是目前比较完善与安全的管理方案。然而,使用WPA的加密短信数据包在特殊情况下也容易被破解,从而产生WPA2加密技术。WPA2技术是通过CCMP平台取代WAP中的TKIP技术,这种技术是目前安全性较高的一项加密技术,只是这个技术并不支持老旧网卡。因此,网络信息数据安全管理一般建议使用WPA技术与WPA2结合的加密技术,这样可以更好地防护网络信息的安全。 2.2使用入侵的检测技术 检测入侵技术的使用可以及时控制网络、采集信息数据与信息传输等,以便及时找出网络安全故障的原因,这样能够保证网络信息数据的安全,以及预防非法用户窃取与篡改重要数据信息。特别是不少网民信息数据至关重要,必须进行严格保护,一旦信息泄露,就会使用户受到严重伤害。因此,在网络信息安全维护方面,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如可以通过路由查询,实时追踪等,坚决不能让非法用户侵入,确保用户信息的安全。 2.3个人方面 首先,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易在网上泄露个人账户和密码信息、个人身份信息及其他隐私;在设置网上账户密码时,不能为了方便记忆使用简单的密码,如单纯数字或字母重复,而应设置安全系数高、复杂的密码;密码使用一定时间后应及时更换,否则容易发生盗号现象。其次,在计算机上安装杀毒软件,并养成经常查毒、杀毒和及时升级、更新软件的习惯,不给计算机病毒可乘之机。再次,对垃圾邮件和陌生软件随时保持高度警惕,不随意打开垃圾软件,不随便安装陌生软件,尤其是那些杀毒软件检测出异样的软件。简而言之,养成良好的计算机使用习惯,可以有效地防止病毒和黑客入侵。 2.4构建无线网络信息安全防护应对机制 如果无线网络信息发生安全问题,网络信息的相关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的标准化流程,应对网络安全问题。网络信息数据的管理者可以根据流程具体规定,实时检测的网络信号状况、工作的状态与信息的传输状况,同时更新相关信息,保证无线网络信息的有效性与准确性。 2.5构建可靠、安全网络信息的管理机制 需要规范网络信息数据,整个规范过程中不只需要充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还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便于网络信息可以安全使用与运行。各个区域还应该增设具备决策权或者管理权的部门和机构来规范管理无线网络信息,让网络信息能够安全可靠地为相关活动做贡献。 2.6给入侵用户设置阻碍 信息技术的使用成本虽然有下降趋势,但是建立与设计一个完善、有效的网络营销数据库是长期、系统性的工程,要大量投入财力、人力与物力,且信息开发与信息使用都需要长期的改进与积累。因此,如果某个企业构建有效的网络信息数据库,相关竞争者基本无法进入公司的目标市场。可见安全的网络信息据库势必成为企业难以模仿与盗取的无形资产,只有构建完善、安全的网络信息数据库,才可以更好地保护企业信息数据,进而促进企业发展。 3结语 在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新时代,网络信息的安全防护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但是单方面采取应对措施就可以彻底解决网络信息的安全问题。因此,需要从法律、技术、个人与管理方面入手,全方面保证网络信息的安全,构建一个有效的网络信息防护系统,尽可能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信息,不要出现用户信息损坏、泄露与流失现象,以及防止黑客侵扰与病毒侵害,进而营造一个安全的信息环境,使每一个用户的网络信息安全都可以得到保障。 作者:吴海年 单位:合浦县公安局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网络通信信息安全对策与建议 一、网络通信中对信息进行保护的重要性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人们对于网络通信的方式要求也越来越高,既希望它灵活开放,同时还要求能够方便快捷。现代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能够实时通讯的网络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加方便快捷,但是随着网络通信普及的速度加快,相对应的硬件和软件的维护系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给人们的网络通信安全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众多的软件登陆系统结构存在着缺陷,软件不完善,病毒的传播以及网络黑客的恶意攻击给人们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危机到了人们的通信信息,使得人们的日常通信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网络通信的安全主要就是能够在数据进行传递以及储存的过程中保证其安全稳定性,要想使得通信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仅仅需要网络维护部门相关技术人员的努力,也需要用户个人增强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因为这事关商业信息的安全,政府工作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尽管维护网络安全性不会使得经济取得明显的效益,但是却能够让个人,企业,政府的网络通信信息得到良好的保障,让各个行业或者是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传递更加放心安全,进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一个良好的通信环境,使得企业能够展开良好的运营发展,使得商业竞争中的不公平手段得到有效合理的制约,对于一些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不法分子行为得到良好的遏制。 二、加强网络通信信息安全的对策与建议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网络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建立起了越来越紧密的联系,为了保证政府工作的正常开展,企业的良好运营,以及个人信息资金的安全,促进网络通信的更好发展,相关部门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保证网络通信中的信息安全。 (1)对使用的IP地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 要对IP地址进行有效保护,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就是要严格的控制网络交换机,因为在网络通信系统中,信息的传递必由之路就是交换机,它处于TCP/IP网络协议的第二层,对交换机的保护措施做好,就能够从很大的程度上来保护IP地址的安全;其次,保护IP地址另一种有效办法就是对路由器进行隔离控制,采用科学的方式对已经访问过的地址合理监控,这样就能够制止发生那些非法访问的情况,进而可以从根源上来对网络黑客的窃取行为及时中断制止。对IP地址进行恶意攻击的数据包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检测:http(端口80)和TCP建立起一种连接,尽管3次的握手工作已经完成,但是不能够立刻结束客户端的连接情况,这样便可以对Web服务器的连接资源形成一种消耗,使得正常的使用者无法访问这个网站。一些恶意攻击的地址,分布大都比较分散,没有一个确定的区域特征,每秒建立起来大概有2000次左右的连接。对防火墙的日志采取过滤措施,一旦发现有GET/HTTP1.1url的记录,就可以表明有扫描程序在对WebServer扫描判断用户类型。 (2)对重要信息的传递和储存进行加密处理 网络通信中的信息安全问题主要包括2个方面的环节,其一就是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另外就是信息在存储后的安全。对网络通信中信息传递构成威胁的主要因素有在信息传递过程中对其监听窃取,盗取使用互联网用户的私人信息,甚至还能够在中途进行拦截,将主要信息进行恶意篡改。因此面对种种威胁,就需要用户自身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在信息传递与储存的过程中采取加密的办法进行处理,从根本上来对这些威胁进行及时的消除。在当前的网络通信过程中经常使用的信息加密方式有很多,例如秘钥等,当然,个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加密处理技术办法。 (3)修补完善网络通信中的防护墙保护系统 为了能够更加有效的保护网络通信中的信息安全,建立起一个非常成熟完善的防护墙技术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还要及时更新反病毒的插件,让这些软件防御病毒的能力得到实时更新,可以精准的对病毒进行查杀,这种方式无论是对个人用户还是对企业网络都比较适用。调整防火墙的策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按照总体宽带以及资源流量的限制来确定IP地址的syn连接次数,通常情况下的策略,都是先延迟处理源地址的连接数据,这样可以有效缩短时间。一旦发现源地址的时间频率加大的,则可以立即将这个地址拉黑处理,一次性的对其进行限制。开启关于syn验证方式,这样便可以有效避免synflooding进行伪造的前端源地址的攻击。同时还可以在内容上开启关于过滤的功能,主要就是对head关键词进行有效限制,大部分的扫描器都能够实现本功能,甚至还能够用head代替GET。在连接的时间上也可以根据网络的负载以及应用的情况进行合理化的设置。例如可以尽可能多的使用像http这类的应用协议,因为其为短连接,所以可以从很大的程度上将攻击的频率降下来。 (4)不断完善用户的身份验证系统 通常在用户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络通信之前,都需要对使用者的个人信息身份等进行验证确认,不断完善用户的身份验证系统,可以对用户的私人相关信息进行合理的保护,防止被他人所窃取。最为传统的身份验证系统就是采取用户名和密码相匹配的方式,只有当这二者共同具备匹配后,用户才能够得到相应的通信权限,相对而言,具有非常高的安全性。通常情况下,为了避免身份丢失,用户需要将用户名和密码分开进行保存。同时,随着网络通信的发展,一次性密码也开始出现发展,这种密码因为只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才可以使用,使用也具有一定的安全性,但是也会出现在密码传输的中间环节被截用或者是受到攻击的情形。同时另外也出现了一种辅助的验证身份的办法,就是由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员发放的安全令牌,这种令牌具有唯一性,同时也能够和传统的用户名密码一起使用。目前又新兴出来的识别身份信息的检测方法主要以生物科技为主,例如指纹掌纹检测措施以及视网膜检测办法,因为这种生物科技办法模仿伪造的难度较高,所以其安全性也非常高。 三、结语 在我国的通信领域不断发展的良好形势之下,政府的工作,企业的运营,个人的生活学习也和网络建立起联系,随之而来的网络通信的安全问题也需要得到足够的重视和解决。按照当前网络通信过程中出现的比较常见的问题,不仅需要使用者自身在信息传递与储存的过程中加强保护意识,运用防护墙以及安全病毒查杀软件等有效方式来维护安全,同时网络安全部门也应该要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系统,不仅要让网络的开放性得到保障,同时还能够促进安全,使得我国的网络通信工程能够发展的更加完善健康。 作者:项保利 单位:湖南省慈利县92665部队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的搭建 1计算机网络及网络安全问题 1.1计算机网络存在的安全问题 1.1.1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定义 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定义会随着用户的变化而变化,用户不同,会对网络安全的认识也不同。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本质包括组成网络系统的软硬件及其在网络上传输信息的安全性,使其不会因为偶然的、或者恶意的攻击而被破坏。网络安全既有技术方面的问题也存在管理方面的问题,两者是相互补充的。 1.1.2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缺陷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1)网络共享带来系统的不稳定性网络共享给使用者带来方面的同时,也给破坏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破坏分子利用共享资源攻击甚至破坏用户的计算机或系统,这是给系统网络带来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 (2)网络机构不够安全,网络硬件的配置不够完善文件的服务器是网络的中枢系统,其运行的稳定性,功能是否完善是直接影响网络系统质量,网络应用的需求是影响网络的可靠性、兼容性以及升级换代;再有就是网卡和工作站的选配不合适会导致网络的不稳定。 (3)各种病毒带来网络不安全的问题由于计算机网络给不同的结点接收信息,这样容易使病毒轻易地进入计算机的内部造成感染。而病毒侵入之后会使其在网络内部以一定的数量和速度不断地繁殖传播,这样能在较短的时间里布置到网络的各个结点,这样就会导致整个网络处于瘫痪状态,比如说以前的“熊猫烧香”病毒,只要有计算机存在,病毒就会随之而来,令人不胜其烦。 (4)网络缺乏安全策略由于网络上大部分数据未被加密,会使网络数据安全没办法保证,许多站点在防火配置上下意识地扩大了其访问权限。 2计算机网络攻击的特征 2.1攻击的手段多样化,手法隐蔽 计算机攻击的手段可谓是五花八门,攻击者既能通过监视网络数据的方式获取人的保密资料,也能通过截取他人的账号和口令来进入他人的计算机系统,攻击者还可以通过一些特殊的手段绕过人们精心设计好的防火墙等。这些过程能在非常短的时间内通过任意一台计算机来完成。 2.2以攻击为主 要对计算机的各类软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2.3损失巨大 因为攻击与入侵的对象是网络上的计算机系统,因此攻击者一旦取得成功就会使网络中大量的机器处于瘫痪的状态,这样会给用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3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的关键技术 网络系统结构设计的合理是系统安全运行的关键,要全面分析网络系统设计的每个环节,这是建立安全可靠的计算机网络庞大工程的首要任务。 3.1应用网络的分段技术 网络分段技术实际上是杜绝网络的安全隐患问题。因为局域网是采用交换机为中心的、以路由器为边界的网络传输格局,同时加上基于交换机的访问控制功能和三层交换功能;因此采取物理分段和逻辑与逻辑分段两种方式来实现对局域网的安全控制。目的就是将非法用户与敏感的网络资源隔离,从而能保证信息的安全通畅。 3.2访问控制方式 在访问的过程中采用的方式认证系统和访问控制网关等方法,对网络资源的内部布置认证服务系统,其作用有: (1)具备基于连接时段的ACL功能,对各用户使用的网络资源加以控制; (2)用户使用网络时需要经过身份认证,这样就会确定各个用户的有效信息,出现问题能及时解决; (3)限制用户对系统的访问。这种限制分为两步:第一步是通过IP地址来限制,通过安装TCP_Wrap-persr软件来实现;第二步是超级用户口令,只允许系统管理员知道,并要求定期修改。还有一种方式是不允许其他用户远程登录访问root,这是在系统文件/etc/default/login中缺省中设置的。 3.3设置密码的方式 密码是常用的信息安全保护技术,密码能为网络的安全起到安全通信的作用,对用户的信息用加密法来进行变换进而能安全的进行网络通信,这样能防止被非授权用户访问,这样就能实现网络信息安全的目的。同时密码的作用有如下三点:保证数据机密不被窃取、数据的完整校验以及数据的不可抵赖性的验证。密码的采用是网络信息多了一层比较坚固的外壳,即使有不法分子窃取也不能被轻易地破解,起到了保护信息的作用。 3.4存储备份方式 为保证网络系统的安全,还应对相应的数据进行备份。这主要是针对一些外在因素而导致的安全隐患问题;比如:系统与硬件出现故障、人为的损坏等等。这就需要我们结合数据存贮备份技术将因外在因素而导致的损坏控制在最低范围内。计算机用户应从存储备份硬件、存贮备份软件等方面采取防范措施。 3.5病毒查杀的方式 防病毒软件是病毒防护中最常用的技术之一,病毒的查杀可及时发现侵犯网络的恶意行为。现在计算机网络病毒的形式多样负杂,传播的方式也在演化升级。病毒具有危害大、传播迅速的特点,这样就给计算机网络造成巨大的损失。现在计算机网络抗病毒的技术主要是安装不同的杀毒软件,而且要定期地对防病毒软件进行升级、对病毒库进行更新等。同时在杀毒完了时还要对计算机进行杀毒和修复漏洞等,这样能保证良好的病毒查杀效果。病毒查杀是当前防范网络威胁最普遍的方式,其取得的防范效果也较好。 4结束语 计算机网络对当今社会的影响巨大,关注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问题,并且建立完善的网络信息系统显得非常必要。开发和研制有效的网络安全产品的软硬件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用户在使用计算网络的时候,也应提高安全意识,搭建一个安全的网络信息系统。在分析网络威胁因素之后,应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这样就能保证计算机网络的持续运行。 作者:崔鹏宇单位: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高校网络与信息安全解析 摘要: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信息时代的到来以及移动端的普及,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也提上日程。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国家主任亲自担任组长,以此可见对网络发展和网络安全的高度重视。并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强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 关键词:高校;网络;信息安全 1目前高校网络现状 大学是一个知识的殿堂,人口相对密集,人才辈出的地方,大学生的思维活跃。目前高校的网络现状包含了一下几方面:①系统分期建设,缺乏安全规范:高校的信息化建设分期建设,逐步完善。从数字化校园到如今的智慧校园,由于前期的建设在安全规划、安全分区上未作严格的要求,大都根据使用情况,发现问题来解决问题,导致信息资产大都统一存放以致进行不同级别的安全防护级别难度增大。②网站建设和管理不统一:高校内部网站数量多,建设单位杂,安全管理困难。③网站日常维护缺失:高校网站重建设、重功能,日常安全维护较差,一些已公布的安全漏洞常常得不到修复。④安全防护意识有待完善:目前已有的安全防护手段包括出口行为审计、防火墙、漏洞扫描、上网行为分析、入侵检测、信息审计。⑤网络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管理人员,制度都存在缺失,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安全措施不到位。 2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信息安全包含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和完整性,三者缺一不可,小到个人信息大到国家机密,任何国家、部门、行业、个人对信息安全都必须非常重视。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隐私权的被侵犯受到各界人士的广泛重视,其重要性呼之欲出。根据360互联网安全中心的数据显示,其拦截的骚扰电话数量惊人,用户每接到10个电话,其中就有5个是骚扰电话。邮件管理部门同样有这样的感叹,垃圾邮件骚扰电话无孔不入。其根源就在于信息的泄漏。从传统的计算机安全到信息安全,更重要的是对安全发展的延伸,安全也不仅是技术问题,而是将管理、技术、法律等问题相结合的产物。 3网络安全的产品 网络安全是指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因逻辑或者物理的错误导致数据遭受到泄露、破坏、更改,系统能正常连续可靠地运行,网络服务不中断。网络安全具有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可控性等特征。近几年来信息安全进入到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产品层出不穷,图中列举的负载均衡、防火墙、防篡改系统、信息审计、入侵检测、上网行为审计、漏洞扫描等都能有效地帮助网络管理员更好、更有效管理网络安全。很多人认为有了防火墙,网络就安全,其实防火墙只是最基本,最简单的一种方式。配备入侵检测可以把透过防火墙的攻击做相应的记录,并做出相应的判断(通过、禁止、阻断等动作)。采取终端安全保护系统以“主动防御”理念为基础,操作系统与策略地有机结合,通过对端口、代码、数据文件加密、网络连接、上网行为审计分级控制、移动存储设备接入,实现操作系统加固及信息系统的可防御、可控、可制止、保障终端系统以及数据的安全。 4高校网络如何实施信息安全,杜绝信息泄漏 制定网络安全管理章程,做到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第一责任人,建立校、院两级网络安全管理机制,主管领导对网络安全负总责,具体管理人负主责。在各二级单位设立网络安全员,加强对各级网络安全管理员的业务学习,负责保障和监测本部门的网站和自建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对各网站实行安全责任人,由安全责任人负责服务器的日常维护以及网站信息内容审核、监控,力求能够快速、妥善处理各种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对于BBS、博客等具有交互信息网站,建立完善的信息审核和实时监管的制度,执行7*24小时不间断监控,有效防止信息泄漏和扩散的风险。源头上制定安全规范,从源头上阻止信息的泄漏,传输过程中增加网络安全相关设备,积极完善网络中遗漏的漏洞,增加安全力量,缩短应急响应时间,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对接IPDB安全基础信息库,主动发现漏洞,积极配合处理。启用VulTracker漏洞管理与自动化跟踪平台。 5结语 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到来,移动终端已深入学生群,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深刻地影响着高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管理制度以及师生观念观点、学习方法以及行为习惯,如今高校的传统教育管理理念、形态以及业务都面临重大的变革。随着信息网络的深入,资源信息的共享,迈过了网络建设的时代,信息安全将会成为如今高校网络工作的重中之重。信息化时代标志着信息的重要性,时代的进步离不开信息的发展。 作者:曾红玉 单位:第三军医大学信息管理中心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移动社交网络用户信息安全与保护 【摘要】笔者据移动社交网络用户信息安全问题现状,分析了移动社交网络安全问题的成因,结合信息安全保护原理,从用户个人、网络企业、国家立法三个层面提出了移动社交网络用户信息安全保护对策。 【关键词】移动社交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无线加密技术;WPA;WPA2 随着人类文明和科技进步,我们已步入互联网时代。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正以空前的力量和效率,掀起一场影响全人类的深层变革,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思维模式。移动社交网络已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丰富了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同时移动社交网络中用户信息安全问题也成为当今社会的一个焦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饱受广大网民诟病。 1移动社交网络用户信息安全问题现状分析 当今社会移动社交网络(MobileSocialNetwork)已成为社交网络的主流,移动社交网络虽然是一种虚拟的社交媒体,但为用户提供了分享信息、交流思想、沟通情感的平台。近年来,随着4G技术以及无线网络技术的发展及智能移动终端的广泛使用,移动社交网络得到高速发展。然而,移动社交网络在给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的同时也面临着极大地安全挑战。据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6.7)显示,截止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7.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1.7%,手机上网主导地位强化,手机网民规模达到6.56亿,网民中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为92.5%,中国网站总数为454万个[1]。另据有关资料显示,2015年有95.9%的手机网民遇到过手机信息安全事件,手机网民中会主动查看手机软件隐私权限的用户仅占35.8%,44.7%的用户会在不确认公共Wi-Fi是否安全的情况下直接连接,58.9%的手机网民没有听说过伪基站,26.4%的用户在遭遇手机信息安全事件后不会采取任何措施进行处理[2]。由上述情况来看,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都遇到过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诸如骚扰诈骗短信或电话、非正常链接、恶意软件攻击、病毒木马入侵等信息安全事件,但因受影响程度的不同,人们的处理态度和方式也不一样。因大多数未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加上举报程序复杂且操作成本高,人们担心花费时间和精力得不偿失,半数以上的人选择不理睬的态度,从而怂恿了不法分子的猖獗,这也是导致诈骗信息不断的主要原因。除非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或出现人身伤亡事故,如徐玉玉事件,才会引起高度关注。总的来看,各类信息安全事件在数量上将呈上升趋势;在内容上花样百出、不断翻新;在手段上隐蔽性更强、欺骗性更大。移动社交网络中用户的信息安全正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突出的社会问题。 2移动社交网络中的信息安全问题原因探究 移动社交网络中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形势仍较严峻,主要有以下原因:(1)用户信息安全意识淡薄。目前仍有一部分网民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由于许多网站的隐私设置比较繁琐,很多用户都没有进行隐私设置;有一些用户习惯于用一个ID注册多个账号,甚至用同样的密码;有的用户使用与自己相关的个人信息等纯数字来设置密码,很容易被破译;有的随意安装未知来源的社交应用软件,导致移动终端和个人信息遭到泄露;还有部分用户不会使用终端系统的隐私控制功能,不能及时更新系统;随意开启GPS功能,导致位置信息泄露[3]。(2)信息安全保护技术还存在漏洞。在智能终端设备上安装第三方社交软件,通过这种第三方软件进行注册和认证,会把用户的信息及使用数据进行记录在移动终端设备上,通过用户的操作从而窃取用户的身份标识。然后通过截获的用户信息进一步的窃取其相关用户的信息[4]。(3)网络企业安全管理职责缺失。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掌握大量用户个人信息资料,是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的义务主体和第一责任人。但部分移动社交网络运营机构不重视用户信息的安全保护,缺乏制度建设,没有完全履行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的职责。不进行技术创新,缺乏有效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的解决方案;没有投入充足的经费建设专业安全管理团队,没有良好的应急能力。(4)个人信息安全法律体系滞后。由于互联网技术是新兴产业,近十年来发展异常迅猛,尤其是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存在法律缺失。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一部完整独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而散落在其他法律条款中的规定,也无法完整的反映并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此外,现成的法律体系主要表现为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侵害时的一种补救机制,缺乏事前警示作用。 3移动社交网络中的信息安全保护原理 为了保护用户数据,无线网络从WEP加密技术逐步改进成为今天应用最广泛的WPA无线加密技术,它有两种标准,下面进行介绍: 3.1WPA加密技术 WPA全称是Wi-FiProtectedAccess,它作为一种系统,能够保护无线网络(Wi-Fi)的安全。Wi-Fi联盟(TheWi-FiAl-liance)这个组织建立并确定了WPA,WPA最重要的部分就在TKIP和IEEE802.1X。TKIP相当于包含在WEP密码外围的一层“外壳”,它的密钥长度是128位,解决了WEP密钥短的问题。IEEE802.1X:①发出连接上网请求;②发出请求数据帧;③经过一系列处理将用户的信息发到服务器;④比较传送来的与数据库中的信息有何不同;⑤将对应的口令进行加密处理;⑥将加密后的口令传给客户端;⑦对上一部分的信息进行加密整理;⑧检查处理加密过的信息。 3.2WPA2加密技术 WPA2是WiFi联盟新通过的协议标准的认证形式,其中Michael算法被更加安全的CCMP所取代、而AES算法取代了RC4加密算法。WPA2支持安全性更高的算法AES;但与WPA不同的是,WPA2支持802.11g及以上的无线网卡。 3.3WPA与WPA2的公式区别 WPA=IEEE802.11idraft3=IEEE802.1X/EAP+WEP(选择性项目)/TKIPWPA2=IEEE802.11i=IEEE802.1X/EAP+WEP(选择性目)/TKIP/CCMP 3.4WPA技术的四个优势 WPA会不断一直的迭代密钥,增加其密钥长度,从而增加安全级别。WPA所采用的有效的保障机制,让其可以应用在不同种类的网卡。WPA使公共场所和学术办公地安全地设置无线网络,不必担心信息安全问题。WPA实现“一户一密”。即每一个用户都使用分配给自己的密码。 4移动社交网络用户信息安全保护对策 保障移动社交网络用户信息安全,需从用户个人、网络企业、国家立法三个层面多维度应对。具体措施如下:(1)提高用户信息安全素养,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信息安全素养是指个人在当今网络环境下对信息安全的理解与认知,以及应对信息安全问题所反映出来的综合能力[5]。增强信息安全意识,学习信息安全知识,有助于人们了解网络犯罪和病毒攻击的特征,提高识别风险的能力。同时遵守信息伦理道德,不受骗,不骗人,从自身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文明网民,营创风清气正的社交网络环境。(2)提高网络安全保护技术,加强信息安全监管。未来网络安全攻守双方将以新型技术漏洞为优秀进行长期博弈。因此,提高技术壁垒,减少技术漏洞是保障信息安全的基础,要加强互联网技术和安全防护技术的深度融合,不断创新,从源头上保证个人信息安全。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要让黑客在红客面前无机可乘,无计可施。(3)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完善行业自律机制。社交网络企业作为信息安全体系的主导因素,有义务在技术、制度、管理等方面提升综合能力,承担相应责任。社交网络企业要深刻意识到用户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的职责,建设专业安全管理团队,建立完备的隐私控制策略。在与第三方共享数据时要建立行业自律机制,遵守自律公约,保证用户个人信息的隐私和安全。(4)健全信息安全法律体系,加大安全事件执法力度。加快成立专门的部级个人信息安全管理部门,与时俱进,同步的完善信息安全法律体系。实行信息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对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加大打击力度,以高压态势整肃信息安全环境,促进移动社交网络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作者:吴尚蔚 单位:湖北省宜昌市夷陵中学 网络与信息安全论文: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与防护策略思考 摘要:随着电子信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信息技术已被运用到人们日常的生产与生活中。随着人们对计算机依赖程度的增加,信息安全的隐患渐渐暴露了出来,非法入侵、泄露个人隐私的案件层出不穷,严重的信息安全问题亟待解决。基于此,就结合计算机威胁因素,提出了相关的计算机安全防护措施。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防火墙 互联网科技时代来临,计算机的使用已深入到了现代人们生产、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网络逐渐得到广泛应用,现代网络不仅可以实现电话、视频,还可以储存、交易,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隐患。据360网络诈骗举报平台统计,2015年全国举报的网络诈骗就有24886例,涉案金额高达1.27亿元,据警方介绍网络诈骗案例的发生多半与受害者的信息泄露有关。网络安全是近些年来的热点问题,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1威胁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的因素 1.1黑客的威胁和攻击 黑客常常先会利用网络进行扫描,广泛寻找存在弱点的计算机,然后对有弱点的计算机投掷信息,当用户不小心点击该链接后,电脑会自动安装侦听器监视程序,程序会自动收集用户的网络数据流,这样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用户电脑的密码和口令,然后就能对用户的个人信息了如指掌。黑客的信息投掷一般会伪造电子邮件地址、Web页地址,用户对此却毫无察觉,利用获得的信息又可以进行二次再骗,使得用户亲近的人认为是其自身发出的。 1.2计算机病毒 计算机病毒是能够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可以完成自我复制的计算机指令或程序代码。计算机病毒往往对计算机的破坏力极强,严重的会导致计算机无法启动,轻微的会影响运行速度,改变磁盘存储空间,破坏文件格式,有的甚至影响外部设备。计算机病毒传播的途径既可以通过存储介质传播,也可以通过网页下载和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传播,因此,计算机病毒也是信息安全问题的主要诱因之一。 1.3网络软件漏洞 系统本身的漏洞是不可避免的,随着系统用户的使用深入,系统的漏洞会慢慢显露,因此网络漏洞成了黑客攻击的首选目标,黑客可以通过软件的漏洞入侵到后台,实施网络攻击。 2计算机安全防护措施 2.1设置身份鉴别系统 计算机的第一道防线就是限制用户的使用,以判别该用户是否是本人操作,可以计算机设置身份鉴别系统,身份鉴别系统对于用户的隐私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可以有效防止使用者不慎泄露信息。计算机身份鉴别可以是单向的鉴别,也可以是双向的鉴别,单向的身份鉴别只对一方进行限制,鉴别的一方被称为验证者,这种鉴别方式只适合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对一些不太重要的个人隐私进行保护。双向的身份鉴别既可以对发出者进行鉴别,又能够对验证者进行限制,同时实现通信双方的互相鉴别,这样可以对隐私实现双重的保护,既能够防止非法者实现单方面入侵,也可以防止非法者入侵用户后进行再次对子关系用户进行入侵。设置身份鉴别系统是保护计算机免入侵,维护信息安全的第一屏障。 2.2设置口令识别 口令是计算机安全的防线之一,计算机的信息系统需要经过口令的身份验证,才能具备访问权限。值得注意的是,涉密计算机的口令一定要是符合保密要求的,否则计算机口令很容易被破解,一旦口令破解,入侵者就会以用户的身份访问计算机隐私,盗取机主的个人信息,因此,涉密计算机的口令设置一定要严格按照保密协议规定进行。通常保密规定对信息进行隐藏的口令不少于8位数,并且要求口令必须在一个月之内更换。而对于机密类型的信息则有更高的要求,口令长度为4位数,但采用的是IC卡或者USBKey与口令结合的方式,口令的更换周期要缩短为一周更换一次。设置的口令尽量是字母与数字混合的形式,处理绝密文件有条件的可以采用特有的生理特征作为口令,例如指纹或者虹膜。 2.3安装防火墙软件 防火墙技术软件是计算机软件和硬件、专用网与公共网、内部网与外部网等共同作用,对数据流量进行截断所形成界面上构造的保护屏障。防火墙是网络通信监控的重要手段,能够隔离内部和外部网络,实现阻断外部网络对机体的入侵。防火墙按照实现的对象不同分为网络防火墙和计算机防火墙,网络防火墙是指在内外网络之间安装防火网,防火网一般是先通过路由器对可连接网络进行筛选,准入的网络又要经过目的地址、信息协议、端口及应用层的检测,进而达到防火网过滤非法信息的目的。计算机防火墙与网络防火墙不同,它是在外网与用户之间构建防火墙,即防火墙成为了计算机的一部分。计算机防火墙是在外网与用户的途径中检测传输协议、接口规程、目的地址和应用层,过滤掉不符合规定信息。计算机防火墙可以检查计算机发出的信息,并对符合规定的信息加上协议标志,然后才能将信息传输出去。安装防火墙是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能够有效保护脆弱的服务器,限制非法用户的访问,并能实时的对网络数据进行统计,方便对信息的集中监管,具有很强的保密性。 2.4信息数据加密处理 数据加密其实就是用户双方约定对信息处理的一种手段,即将明文文件按照某种算法进行特殊处理,使文件成为非法用户不可读的代码。数据加密实质就是隐藏机要文件,文件成为密文后,只有通过得到密钥才能显示文件完整内容。通过信息数据加密处理过的文件,能够放心安全地发送机要文件,有效防止第三方用户窃取和阅读信息。当前的主流加密技术为全盘加密技术和驱动级技术,全盘加密技术顾名思义就是进行磁盘全盘加密,并辅以主机监控、防火墙堵截等防护体系共同作用的技术。全盘加密技术又称为磁盘加密,数据本身不加密只对磁盘进行加密处理,一旦操作系统启动,数据只显示在磁盘上是以明文形式存在,而磁盘在非法用户计算机内是无法读取。全盘加密能够对全盘的信息安全进行有效管理,破解难度大,安全性能高。驱动级技术是当前机密信息加密的高级技术,采用的是进程和后缀式处理,用户能够灵活选择加密方式,可以高效管理信息。驱动级技术主要可以为文件构建加密系统,用户只能在安全环境下操作,但离开特定环境文件将无法读取,数据安全性得到了大大提升。信息数据处理技术是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的另一大防护信息的安全措施,其主要是通过运用网络定位系统,对发送的信息进行精确定位,能很好地监督和管理信息。信息数据处理技术能够有效约束非法截流信息,消除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2.5强化管理 信息技术的安全保护不光要从网络系统的角度阻止信息的泄露,也要规范信息传输本人的操作,严格管理用户的使用习惯是从源头遏制信息泄露的重要手段。对于企业在对绝密信息的管理方面,一定制定严格的规范,计算机使用者只能使用自己特有的计算机,最好专人专用,人员一人一台计算机,既可防止使用者利用职务便利泄露信息,也可以方便追查泄密相关责任。 3结语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及防护是防护信息安全的重要议题,只有深入掌握了信息泄露的途径,才能有效根据非法入侵渠道进行合理防范。信息安全是现代无法逃避的话题,对于信息的监管和预防是当前需要讨论的热点,也是论述本文的重要原因。 作者:李祎明 单位: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宏观经济调控下的文化创意论文 一、宏观经济调控下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不同模式 政府在进行宏观经济调控中应该是一种择优选用的原则,应该帮助消费者和产业者知道新形式下的最好的技术、生产渠道、发展模式或者是调高效益的方法。我们的国家由于名族众多,地域广阔,可用于发展的艺术和文化底蕴也是最多的,在不同的社会意识和心里下,其经济行为和协调关系也不一样,因此由于历史、文化的不同会对艺术与文化认知的意识形态产生差异,一般来说在宏观经济调控下有三种模式(图1)。一种是以个人或者是团队合作形式的自由经济模式,通俗地来说自由经济模式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法治与国家行政规范的指导下,对社会人文与艺术传统因素的个体经营模式,特别是在艺术与文化产业集聚区,此种模式尤为明显。其实早在19世纪后期,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就有了类似的手工艺作坊,并由此而孕育出了各种行会经济体制,自由经济模式的有事在于其调节市场经济的转变作用,同时实现各民族歌地域之间历史、艺术、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在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基础上,起到维持宏观经济稳定的杠杆行为作用,并对社会储蓄与保险承担责任。另一种是企业的集体职能模式,这种模式一般可以理解为集体协调市场经济的行为,艺术与文化可以使个体的发挥,也可以使以集体为载体的创造性经济活动。现在各种以高校为载体的产业园、高科技软件应用;以艺术文化娱乐中心为载体的影视、动漫、展示;已消费为主体的各种民族旅游、映像互动等等。这种集体协调可以使民族与民族之间,也可以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而由此形成的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体系,与艺术历史文化的演绎,政府经济管理机构的改革、政府经济宏观计划的协调、艺术与文化产业金融系统、企业模式、劳资关系都十分紧密的相互联系在一起。第三种是国家政府职能模式,国家和政府在行政市场体制中起指导性调控行为的作用,,建立和健全有法律规制的,带有中国特色的艺术文化的市场经济在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中是十分必要的。例如:新加坡模式。由功能完备的职能部门来控制投资和艺术产业的发展,这种宏观经济的调控无论是在稳定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文化,宣传传统与道德界面,更加具有充实性,且具有长久发展的潜力。 二、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对中国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分析 (一)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为特征艺术与文化作为一个新兴的知识性意识形态产业,首先需要的是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指导,从当今世界关于文化产业的实践经验来看,宏观调控的手段对于艺术与文化创意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例如1997年的“创意英国”全球推广计划,在税收、出口计划、财政支出所给与的发展战略计划,不仅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同时也推动了国民消费意识的增长。其次艺术与文化的行为特征需要受到规范的约束和保护,艺术和文化从意识层面上来说是我们的精神财富,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更是政府职能机构对于经济宏观调控的手段,经济学之父霍金斯就曾经提出,文化与艺术需要有传承的载体,这种载体是一种价值,体现在知识的民族性、文化的差异性、对社会的贡献性上面,所以要有完备的法律和宏观的政策去促进它,只有这样,我们的创造活动才有价值。第三,个体与团队的作用在往往可以创造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这种创造性思维不仅可以带动经济的跳跃式发展,在绘画、设计、电影与时尚、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甚至我们的将来都会给予深刻的影响,而艺术与文化不仅仅是简单的创意产品的价值,同时也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只有激发出这种行为才能促进社会的共同繁荣和文明的进步。第四,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行为需要产业经营的主体,只有通过市场的运作与开发,才能够在市场与消费者之间搭建起桥梁,这些产业经营的主体利用资源和环境,提高全民整体素质,这不仅是带来了经济效益,同时也对社会整体进步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对我国经济转型与经济增长的作用中国经济增长从来都不曾像现在这样备受关注,近50年来似乎没有一个国家做的能比中国更出色,如果让我们穿越到从前,以一个历史者的眼光来看中国现在的复兴,不难看到中国的经济增长主要在于宏观调控下渐进式的市场导向,改革开放并不是一条平坦的康庄之道,经验告诉我们要“摸着石头过河”,这种局部性的市场导向与改革往往是在取得成功之后再随之推广。而现在的中国经济又处在转型期,艺术与文化的创意与发展也符合我国宏观调控机制的中“微观先行”的思路,现今中国的高储蓄额对于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并不是一件可喜的事情,如果不考虑到社会消费能力以及社会主动投资的可能性,那么中国经济也可能会出现高储低开的局面,只有通过刺激消费与改变投资方式,促进资本积累才能有利于经济发展。以江苏省为例,作为全国经济发展的排前兵,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每年的增长率超过25%,高于江苏省地区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的增速,据统计2011年,江苏文化产业产值达到1500亿元,占GDP比重的3.4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了0.7个百分点(表1)。从诸多数据可以看出,现在中国经济宏观调控重点已经从开放投资转向了扩大内需、增强消费的理性控制阶段。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投资一度出现过热的现象,导致了投资与消费的失衡,随着中国经济由计划统制模式走向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社会资源的配置不在是由国家宏观控制供需比的单一模式,随着改革的深入,可以预期的是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一定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高速增长的需求和消费比率,但是由于中国计划经济时期所遗留下的高储率以及银行投资贷款项目过热的问题,会导致文化创意产业在现有的经济体制转型中不能以主力军的姿态出现,但其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作为经济转型期的文创产业在当前进出口投资疲软,国家经济增长速度放缓的情况下,作为改变现有收入分配格局,促进消费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对中国宏观经济内外平衡的影响近十年以来中国经济的GDP平均增长率都在10%以上,但是从社会经济内外平衡的研究来看,现在的经济体制构架存在着严重的失衡状态。就国内而言从宏观经济学角度来分析,国民经济的内部吸收成分,即消费投资额对社会经济增长的贡献值很低,国内的经济增长都是政府企业在投资涉外进出口项目或者是基础设施中体现出的价值逆差;从外部环境来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早就开始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并把其纳入国家经济宏观协调的范畴中加以深化,以美国为例,其创意产业早已成为国家最大的出口产业,好莱坞影视、迪斯尼主题公园、第五大道等等。据统计,2011年,仅美国的知识产权产业就约占国家生产总值的5.24%左右。在美国艺术与文化创意作为知识经济的优秀,成为其国家经济宏观调控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当前的世界经济已经不在是资本积累初期的意识形态了,多元化、金融性、创造性已经成为现今社会发展的主流,在中国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需要对艺术与文化创意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上升到战略高度,这不仅对社会繁荣稳定、提高国民的综合素质、增加经济增长点、促进社会就业率,都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四)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是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之一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经济增长与传统经济学中关于经济发展的理论有所不同,现有的快速经济模式并不适合于艺术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短期的经济增长是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所不能带来的,它需要资源配置循环利用,需要先发展后规范进而边发展边规范,并逐步转向先调控后发展的过程,利用艺术和文化的附加值实现经济增长转向,同时依靠新技术改善结构的优化整合,影响体制改革,同时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可以有适度的经济增长速度,同时能体现当前社会对于知识价值体现的一种新形式,兼顾传承与中国的没学道德,同时体现地投入高回报的经济增长特色。在这里可以运用经济学GNP的模型修订指标来衡量宏观调控机制的有效性,即GNP=GNP-Dm-Dn+A,其中Dm代表人力资本的折旧,Dn表示资源配置的折旧,A表示折旧资本的再利用。模型建立的基本思路是在中国现有的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学宏观调控下,通过对中国社会经济、资源利用率等因素,考虑进人文发展指数(HDI),通过艺术与设计创新提高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所以当前中国社会的宏观调控政策需要有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思维能力,而艺术与文化不仅可以使经济增长的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方向。 三、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下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构架模型 (一)国家财政与货币政策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因地域而异,人文风情也不经一样;由于历史原因、民族传统与风俗习惯的不同,国家在对待文创产业的财政和货币政策的调控机制要有不同类型与之适应。大体上来说,一类是投资性财政政策或者是激励政策模式,在鼓励和帮助的机制下,扩大财政支出,降低税率,减少各种规费和地方性税收,以刺激需求和吸引外部资金流动。另一类是有计划财政支出政策,提高税率,控制需求平衡。利用激励模式促进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高就业率和消费水平,提升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水平;对于那些需求过度,供需比不平衡,财政支出过高的要采取稳定有效的措施,一切从有利于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思路出发,做好宏观调控工作。 (二)社会资源分配以及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对于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来说,特别需要对社会资源的有利分配,在初次分配的过程中应该按文创产业的生产要素进行分配,通过再分配政策调节社会资源的收支水平,计划协调好资源的社会供需比,既要保障对经济增长的有效利用率,同时也要对资源的分配所带来的风险和回报率做好预判。国家宏观调控文创产业的手段一般由税收来调节社会、地区间的极差水平,同时通过转移支付调节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收入比,还有最为关键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作为调节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艺术和文化创意产业是知识产权与国家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息息相关的经济体模式,需要国家宏观调控系统中法律规范的约束和保护,因此经济增长是宏观调控的目的,而对于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来说宏观调控还应该有另一个层面的内容即文化的传承。 (三)文化创意的产业政策对于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来说,并不是一味的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强调经济增长实际上不能忽视艺术品和艺术家在创造精神财富时的不确定性,需要在宏观经济体制调控中加以体现,可以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增加货币供给量,刺激市场消费水品,同时增加教育投入和素质培养,例如美国国家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设计中心等艺术文化中心占城市公共服务的比重有87%以上,免费对外开放以及参观的几乎占95%以上,城市基础文化建设的比重占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47%。依据经济最优投资模式主要受国家就业率增长的驱动原理,目前的中国实际处于经济投资过度,未来就业率水平下降的经济过渡期,我们在文化基础建设投入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因此国家对文化创意产业宏观经济政策上应该有“倾斜”的政策,要有合理的维护和适度的竞争机制,不能盲目的追求规模经济。 (四)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机制下的构架图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需要有国家宏观调控机制政策的引导,而有利的经济增长点;有竞争力的知识产权;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都能让中国的经济摆脱过渡依赖对外贸易的被动局面,减少外部需求周期性波动的影响,但是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跨越性边界十分模糊,因此需要从经济学宏观控制的角度来量化分析,给出了关于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机制下的构架图(图2)。从构架图上我们可以看出文化创意产业的增长模式对国家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构成了一个外循环的过程,如果单从国家GDP即国名生产总值上来看是不能体现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以及社会艺术文化教育水平、创新科学技术等诸多相关因素的,但是从构架图上我们可以明确的看出文创产业的经济增长模式是对国家宏观调控机制起到深刻影响作用的,当前我国的经济增速放缓,内需不足,特别是社会储蓄率过高而物质消费水平偏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对于基础设施和制造投资比重太大,而对文化、素质、教育、艺术等公共服务投资严重失衡。从构架图上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当前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应向着有利于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方向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而在宏观经济调控下的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应抓住机遇和挑战,依据地域文化以及科学发展的优势,不断完善自身产业模式,从长远的角度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走宏观科学的市场经济体制。 四、结论及补充 如果将艺术与文化创意扩展到资源配置与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转型手段来看,无疑它对于我国经济储蓄投资长期失衡以及经济体制内外不协调会带来非常有意义结果。从研究逻辑上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并不是值得沾沾自喜的事情,如何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特征构架的经济体模型是一个漫长而浩大的工程,而艺术与文化创意是这个浩大工程中所不能缺少的部分,如何体现高储蓄率与消费水平的协调性,如何体现经济体制改革的优越性,艺术与文化创意产业会对我国的宏观经济调控给予强有力的支持。 作者:承恺单位:江苏大学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宏观经济调控下经济发展趋势研究论文 摘要:当前中国经济形势总体上是良好的。中国完全可以有效遏制通货膨胀,实现经济的软着陆。当今世界经济形势,金融危机愈演愈烈,股市暴跌形成潮流,全球央行纷纷降息。在这样的背景下,当前的我国是否应该继续保持紧缩性货币政策,人民币升值的方针能否继续推行,以及对于跨境资本流动的管理将如何进行、财政政策的作用该怎样发挥等问题都成为重中之重。 外部经济形势:金融危机远未结束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的基本特点可以用“三F”来表示,即FinancialCrisis(金融危机)、FUelCrisis(石油危机)和FoodCrisis(粮食危机)。索罗斯日前曾指出,美国当前可能面临“60年来最严重的一次金融危机”。 目前,随着美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下滑,金融危机已经从次贷蔓延到优级抵押贷款。美国最大的两个房地产贷款公司——房利美、房地美近期陷入困境便是证明。这两家金融机构持有大约5.3万亿美元的抵押贷款债权,占整个市场规模的44%。这两大公司面临财务困境,势必会对美国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因此,要对当前国际经济形势保持高度警惕,不要掉以轻心,不要以为最坏的时候已经过去。危机还远未到达“结束的开始”(thebeginningOftheend),很可能仅仅是“开始的结束”(theendOfthebe-ginning)。 内部经济形势: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及其国内的通货膨胀 1次贷危机影响中国的直接和间接途径 发端子美国的次贷危机直接影响到了中国,部分中资银行机构购买的次级抵押债券价格缩水,更严重的是,由于中国是美国机构债的最大持有国,而房利美和房地美又是美国最大的两家机构债发行人,因此中国持有的机构债不仅会账面缩水,而且还会面临违约的风险。无论如何,“两房”危机已经对中国外汇储备的安全造成极大冲击。次贷危机给中国带来的损失还会表现在资本流动、贸易保护等诸多方面。随着次贷危机的发展,可能会改变国际资本流动的方向,极可能导致短期性投机热钱流入中国,也可能导致热钱的迅速抽逃。次贷危机和美国经济下滑将导致美元持续贬值,以美元计价的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扬,进而造成中国国内输入型通货膨胀。而美国经济下滑又会引发美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思想抬头。 2美国经济减速或衰退对中国出口的影响 根据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的研究人员测算,中国出口对美国收入的弹性大约为4。就是说,美国经济增长下降1%,中国对美出口增速可能下降4%。考虑到其他国家经济增速也会因美国经济减速而下降,加上中国出口对许多重要贸易伙伴的收入弹性也在3~4左右,因此,以对美出口占中国出口比重1/5左右计算,美国经济增速下降1%,中国的总出口增速大致下降2%。 3对中国的通胀形势必须继续保持高度警惕 当前中国的通货膨胀,既有成本推起也有需求拉动的性质。但本轮通货膨胀的发生,从根本上、从源头上说,是经济过热的结果。当前国际石油价格、粮食价格和其他商品价格的暴涨,以及国内工资成本的上涨(还有天灾),对中国通货膨胀的发生也有重要作用,而且正在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的通货膨胀,从根本上说,也是世界范围内经济过热的结果。 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中国的通货膨胀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第一,通货膨胀的发生和发展,滞后于经济过热的发生和发展数个季度甚至、年以上。2007年的经济过热,不但对当前的通货膨胀,而且对和未来的通货膨胀将会发生影响。目前,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依然高达10.4%,依然高于潜在经济增长速度。通货膨胀压力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继续存在。 第二,中国目前的通货膨胀水平是在依然存在物价管制条件下的通货膨胀水平。为了改善资源配置,增加供给,政府必然会逐步放松物价管制。由于价格下调的刚性,一旦解除对关键性产品的物价管制,通货膨胀率将会上升。 第三,国际石油价格、粮食价格和其他商品价格(如铁矿石)的上涨——尽管目前已经有所回落,已经而且还将增加中国产品的生产成本,从而导致中国PPI的上升。 第四,中国的PPI在最近几个月持续上升,目前已经超过10%。下游企业将越来越难以消化PPI的上涨。一些企业将因亏损而倒闭、减产,但这并不意味产品价格不会上涨。因而,CPI很可能将因越来越多的产品的价格上涨而上涨。此外,CPI并不是衡量通货膨胀的唯一尺度。例如,GDP—缩指数依然在快速上升。中国面对的不仅仅是猪肉或其他农产品价格的上涨,而是物价的普遍上涨。 第五,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通货膨胀的上升趋势得不到扭转,通货膨胀预期将会加强,通货膨胀预期下的企业和个人的自我保护行为(如要求增加工资、囤积、抢购等)将使通货膨胀进一步恶化。在目前条件下,抢购之类的现象不大可能发生,但工资一物价的上升螺旋却可能形成。 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前瞻:坚决遏制通胀 国务院最近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把抑制通货膨胀放在突出的位置。笔者认为,尽管CPI的上升速度可能会因基数和农产品价格回落等原因而出现回落,但对通胀的警惕不能放松,宏观经济政策仍应该坚持把抑制通胀作为宏观经济政策首要目标的方针。如果中国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抑制通胀,经济就不需要急刹车;如果过早放松宏观经济政策,通货膨胀就可能反弹。最终不得不急刹车,损失则要大得多。 1抑制通胀无需惧怕经济增长速度适度降低 由于中国通货膨胀的根本原因是经济过热,抑制通货膨胀的主要途径应该是抑制总需求。换言之,控制通货膨胀就要降低经济增长速度。在中国的总需求中,固定资产投资和出口是增长最快的两部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高于GDP增速。中国的投资率超过45%,是世界之最。由于房地产投资对总投资的增长贡献最大,且存在较严重的泡沫,因此应该成为宏观调控的重点。抑制经济过热所造成的通货膨胀,必须付出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的代价,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中央政府关于“两防”的方针是绝对正确的,在通货膨胀回落到可接受的水平之前,切不可以改变。投资增长速度和出口增长速度的下降符合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的方向,我们没有必要对两者增长速度的下降,特别是对出口增长速度的下降过于担心。目前速度降一点,是正常的,不必紧张。没有增长速度的适度回落,就不能有增长质量的提高,也不可能有产业结构的升级。 防止经济过度下滑可以做些预案,但还没有到需要立即实施的程度。在当前形势下,释放出政府将会对“反通胀”方针加以调整的信号是绝对有害的。即便需要对某些具体政策进行微调,也不应使公众产生“政策将会放松”的印象。例如,基于货币政策松动的预期,许多银行提前放贷,夸大信贷紧张程度,营造信贷需求旺盛、规模紧张的氛围,以倒逼中央银行。温总理关于经济增长速度不低于8%的提法,显示了政府治理通货膨胀的决心,为治理通货膨胀预留了充分的余地。笔者认为这是完全正确的。通胀率4.8%的目标今年恐怕难以实现,可以延长实现这一目标的期限,但没有必要对此目标加以改变。而且,中国的通货膨胀率应该最终维持在3%左右。 2治理通胀离不开货币紧缩 货币主义者认为,“通货膨胀无论何时何地都是货币现象”。话虽然不能说得极端,但宽松的货币供应环境毕竟是出现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的必要条件。因此,治理通货膨胀离不开货币紧缩。除非通货膨胀形势有了根本的好转,否则,货币紧缩的大方向是不会也不应该改变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减少有效需求,从而达到抑制通货膨胀的目的。 治理成本推起型通货膨胀,自然要增加供给,但为增加供给所能选择的宏观经济政策工具是有限的(减税是其中最常见的一种),且难以在短期内见效。一般情况下,即便通货膨胀是由供给方原因所造成的,为了抑制通货膨胀,除实行其他政策外,实行紧缩性货币政策也是必不可少的。必须看到,在这种情况下,为求抑制通胀,需要付出更大的经济增长速度下降的代价。遗憾的是,我们没有更好的选择。1980年代,为了抑制由于石油冲击造成的通货膨胀,美联储采取了紧缩性货币政策,美国经济一度陷入“滞胀”。但历史表明,美国当时的经济衰退换来了以后20多年的低通货膨胀。而这种低通胀,则为美国经济的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中国多年的低通胀来之不易,一旦失去,要想重新获得,所付代价将是十分巨大的。由于就业对经济增长的弹性已经越来越低,经济增长速度下降所带来的失业问题应该、而且可以通过其他方法(如财政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来解决。 3为了改善经济结构应继续使人民币升值 中国的本次通货膨胀不能不说同其汇率政策有关。中国本轮通货膨胀的货币源头及其发展可以分为这样几个环节: 第一。优惠的引资政策和出口导向政策导致了中国的双顺差。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双顺差日益固化为结构性的双顺差。中国经济增长的对外需依赖度日益提高。 第二,由于对外依存度过高,中国不希望人民币升值。在双顺差条件下,为了维持汇率的稳定,中央银行不得不大规模干预外汇市场:买进美元,释放出人民币。 第三,央行的干预导致外汇储备和基础货币的大量增加。为了防止基础货币的增加导致通货膨胀,央行进行了大规模的对冲操作:卖出央票,回收人民币;提高准备金率。央行的对冲是成功的,但由于存在种种制约因素,对冲难以完全冲销掉过剩的流动性。事实上,中国的广义货币的增长速度一直明显高于GDP的增长速度。这就为通货膨胀的发生创造了货币条件。 第四,中国的持续、巨额双顺差必然导致对人民币升值预期的产生,这种预期进而导致了外贸顺差和外国直接投资之外的资金的流入,从而进一步导致了人民币的升值压力和央行的对冲的负担。过剩流动性进一步增加。 第五,解决由双顺差和人民币升值预期造成的流动性过剩的最简单办法是让人民币根据市场的需求自由浮动。但是,由于人民币币值长期低估,人民币汇率一旦自由浮动,上升幅度可能过大。由于担心对中国的出口造成严重打击,中国选择了人民币缓慢升值这一路径。 第六,人民币缓慢升值和中美利差的倒挂导致热钱流入。在人民币升值速度缓慢条件下,防止热钱流入的唯一方法是实行资本管制。 4必须加强资本项目管制 如果已经确定了人民币缓慢、渐进升值的方针——尽管笔者不认为这是最佳方针——我们就需加强资本管制。人民币升值的速度取决于资本管制的有效性。只有当资本管制完全有效时,才谈得上人民币升值的自主性,即升值速度才可以由中国自行掌握。当前央行对跨境资本流动加强管理的方针是非常必要的。但笔者认为力度还应该进一步加强、覆盖面应该进一步加宽。“严进宽出”应该调整为对进和出都实行有效管理。在强化对“热钱”防堵的同时,我们也必须对“热钱”突然流出、对中国经济造成冲击而防患于未然。 5财政政策应在稳定经济、促进机构调整中发挥更大作用 由于银根紧缩、人民币升值,以及外部经济体增速下滑等,出口形势将会恶化,中国经济增长速度会下降。这时,财政政策应该发挥更大作用,用于帮助经济增长方式平稳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比如,采取减税政策、增加对低收入者的补贴、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等举措。值此世界经济增长速度下滑、贸易条件严重恶化的时候,通过增加税收的政策刺激出口,以保持中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办法不是最好的选择。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宏观经济调控行为的可行行论文 摘要: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正当性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经济生活中的“市场失灵”;二是宏观调控能够法治化。宏观调控法治化的最终标志,是司法可以也能够对宏观调控行为进行审理与裁判。认为宏观调控行为具有不可诉性的观点在理论上因有悖于法治的基本理念而不合时宜,在实践中则可能因应人治的需要而十分有害。虽然要实现宏观调控的可诉性在目前还存在许多障碍,但这并不能成为否认宏观调控可诉性的理由。通过对现行司法制度的改革,以建立“公益诉讼”为突破口,辅之以“法院之友”等手段,宏观调控的可诉性是可以实现的。 关键词:宏观调控/法治化/可诉性 基于历史的演绎与观念的推导,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由于市场失灵作为市场的内生品格而不可避免,通过来自国家的干预以有效消除市场的负面效应,也便具有了正当性,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也就成了一种不可否认的客观存在。虽然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手段、重点和程度因各国历史背景和传统文化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样态,但作为国家干预经济重要手段的宏观调控,则以“国家经济管理行为的最高形式”,而几乎为当今所有市场经济国家所运用。然而,这种隐含了秩序建构主义逻辑的行为,又会因政府的理性不足、能力有限和自身利益偏好等“政府失灵”现象,而在实践中可能出现“干预异化”,从而对市场机制功能的正常发挥构成威胁或破坏。因此,构建可控制、可预见的宏观调控制度框架,实现宏观调控的法治化运行,不仅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更是法治社会的当然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近来法学界有少数学者却提出了宏观调控行为具有不可诉性的观点。(注释1:这方面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可参见:邢会强.宏观调控行为的不可诉性探析[J].法商研究,2002(5):64-70;肖顺武.置疑宏观调控行为的可诉性[C].第四届全国经济法博士论坛,重庆,2007.)笔者认为,这种观点至少是对现代法治精神的背离——现代法治的精髓在于对公权力运用的控制;现代法治的屏障在于司法权的独立、权威与有效;现代法治的演进在于尽量缩小政府活动的非法治范围而不是维护或扩张这种范围。在经济法领域主张宏观调控行为不可诉的观点,于目前行政诉讼拒绝接纳“抽象行政行为”的背景下,实质上是将宏观调控推向了绝对的人治化运行的危险境地。诚然,宏观调控的控制与矫正有多种方式,诸如政府内部的监督、人大的外部督察、社会公众的谴责、行为者政治责任的承担等等,但在笔者看来,凭借现有司法制度,实现我国法律中业已确立的基本价值,比其他任何监督与控制方式更具有实质与终极意义。事实上,以“一种独立的国家权力形态”存在的司法权,因其权威性、最高性、中立性的品性和得到法治国家的普遍推崇的事实,决定了宏观调控法治化的进程绝对不能偏废对司法权的仰赖。“任何权利和权力都有被滥用的可能,而对此最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机制莫过于通过司法实现的诉讼法律制裁。”因此,笔者认为,通过必要的制度设计,将宏观调控行为纳入司法权的监控范围并有效克服其“异化”,是宏观调控正当性的法治基础。 一、能否“接近司法”:宏观调控行为属性之辩 宏观调控行为具备什么样的性质,与宏观调控行为的可诉性不无关系。宏观调控行为作为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共同关注并极富争议的时代性课题,我国学界围绕其概念、属性和运行等若干问题,已形成诸多富有创见的理论。从经济法学界的讨论来看,宏观调控行为的性质与其可诉性的关系主要涉及到两个问题,即宏观调控行为是不是不受司法管辖的“国家行为”以及宏观调控行为是否仅是单纯的决策行为。 国家行为是指“涉及国家或社会重大安全的判断,以及社会安全专业机关的危险预测”的行为。尽管各国对国家行为的称谓不尽相同,但都把国家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我国学者在论及宏观调控行为不具有可诉性时,也大都预先假定宏观调控行为是国家行为之一种。为了克服这种“对话上的障碍”,本文拟通过界定国家行为的特征的方式,来说明宏观调控行为并非国家行为。 首先,国家行为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或统治性。在日本,国家行为称为“统治行为”,是指关系到国家存亡及国家统治之根本的、具有高度政治性的、国家最高机关(国会、内阁)作出的行为。在法国,国家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不受普通法院监督,不受行政法院监督的行为,由于只受政府管辖所以称为政府行为”。法国法上规定的政府行为,一般包括以下几种:(1)政府与议会发生关系的行为,如召集和解散议会,提出法律案和公布法律的行为等;(2)政府与其他国家或联合国发生关系的行为,如与外国签订条约、出国访问等;(3)总统根据《宪法》第16条在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紧急措施,以及根据《宪法》第11条所作出的将法律草案提交全民公决的决定。在德国,国家行为是指与国家整体利益、国家目的有关的行为。属于排除法院管辖的“高权行为”。它一般是由最高国家宪法机关(总理领导的联邦各部即整体意义上的联邦政府、联邦总统和议会)实施的行为。由此观之,国家行为是为了国家安全、国家主权、国家外交、军事机密,由最高行政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作出的属于“政治保留”范畴的行为,一般包括国防行动、军事行动、外交活动和戒严、紧急状态、总动员等。而宏观调控行为首先是经济性的,是国家经济职能在经济生活中的运用。笔者固然不否认经济性问题转化为政治性问题的可能性,但在更多的时候它们之间的界限是明确的。 其次,国家行为不具备司法审查的合理性。美国学者亨金认为,所谓国家行为,“其真正含义是指这样一项司法政策,它宣称某些案件或某些案件涉及的问题不具有可裁判性,即不适宜司法解决,尽管这些案件或这些案件涉及的问题属于宪法或其他法律规定联邦法院的管辖权范围之内,或者也符合法院受理诉讼的各项要求。”笔者认为,国家行为之所以不能成为司法审查的对象,主要是基于以下的理由:第一,作为政治决策的国家行为是一国对外的绝对主权和对内的绝对统治权的体现,这些权力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最高性,司法权本身从中衍生而来,司法权无法对作为它自己源泉的权力进行审查;第二,从策略上看,法院之所以拒绝审查具有高度政治性的国家行为,也是使自己免于卷入政治纷争,从而保持司法独立、维护司法权威的明智之举;第三,国家行为作为体现国家重大主权利益的行为,涉及到国家的尊严、荣誉和存亡,“其缺乏能被发现和容易控制的司法标准”。而宏观调控行为作为调节和控制一国经济总体的机制和手段,一般情况下和国家主权无涉,更不会引起政治纷争,也具备司法审查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所以自然不能游离于司法权的管辖之外。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一是宏观调控权(行为)能不能等同于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行为)?因为作为国家主权组成部分的经济主权亦具有不可诉性。笔者认为:一般而言,主权只有在国家间主权相较时才有其应有的意义,因此一国国内事务之间并不存在主权与非主权的可比性;经济主权是国家对本国经济事务的自主权、国家对其境内的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国际经济事务的平等参与权与决策权等一系列权利,这种权利当然也只有在涉及国家间经济事务管制分野时才有意义。而宏观调控行为是确保一国经济正常运行和均衡发展的手段,如果仅仅在国内事务与国内事务之间相比较(如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相比较),说它是主权行为并无必要,也不妥当。二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国家行为的实施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存在,有时国家行为发生,常常伴随着宏观调控行为的实施,比如,因战争引起的经济管制,战时的紧急经济政策、经济措施等。此时的宏观调控行为已不再是一国范围内常规意义上的经济手段,而是作为国家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在与固有的国家行为发生特定联系时,宏观调控行为才有可能转化为国家行为,从而不再具有可诉性。 涉及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宏观调控行为是否仅仅是一种决策行为。有学者在论证宏观调控行为不可诉时,认为其不可诉性的原因首先源于该行为的抽象性质——宏观调控行为仅仅是一种决策行为。笔者认为,这种将宏观调控行为人为割裂的论证不仅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而且也与宏观调控行为的实际运行状态不符。事实上,宏观调控行为不仅包括决策行为,还包括执行行为(或实施行为)。(注释2:当前已有学者提出了这一观点,如,杨三正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指出:“宏观调控权是由一系列权力构成的权力束,应包括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参见:杨三正.宏观调控权论[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06:29.))理由是:第一,作为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行为,宏观调控行为的本质属性,当然是“在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剥离了执行行为的宏观调控行为,如何在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举例言之,央行加息的决策如果不被各商业银行及其所有客户执行,不知这样的决策在实践中还有何价值?事实上,由于目前我国欠缺宏观调控基本法,缺乏对于拒绝执行、怠于执行或歪曲执行宏观调控决策的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有时中央的宏观调控决策在实践中就是得不到全面、准确和及时的贯彻。实践反复证明,任何缺乏实施机制、责任机制的所谓决策行为,都可能演化成“隔靴搔痒”的“口号”。第二,法理常识还告诉我们,法律意义上行为的内在方面包括动机、目的和认知能力;外在方面包括行动、手段和结果。[12](P73-83)宏观调控行为作为法律意义上行为的一种,当然也不例外。在笔者看来,宏观调控的“行动、手段和结果”,必须通过执行行为来体现。黑格尔说:“后果是行为特有的内在形态,是行为本性的表现,而且就是行为本身,所以,行为既不能否认也不能轻视其后果。”只有将宏观调控行为定位为由一系列行为组成的有机系统,宏观调控行为才能成为真正的“行为”。第三,宏观调控行为的人为分割在实践中是十分有害的。因为作为事关全局的经济手段,宏观调控常常表现为一系列行为的连续行使,比如,产业政策需要财政手段和货币手段的支持,规划政策需要财政、金融的配合等。在我国现行体制下,社会生活中调控部门之间、调控手段之间的冲突和内耗已经相当严重,如果再对宏观调控行为加以人为割裂,宏观调控行为在实践中的协调运行恐怕永远只是一个良好愿望而已。总之,既然宏观调控行为是包含了决策行为和执行行为的综合性行为,那么以宏观调控行为仅是决策行为为由否认其可诉性也就没有科学性可言了。 二、为何“接近司法”:司法权是宏观调控行为法治化的根本保障 法治化是中国现代化实践的一项重要追求。宏观调控的法治化作为政府权力法治化运行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已作为一种普遍诉求得到了表达。在当前有关宏观调控行为法治化的论证中,许多人认为,宏观调控行为之所以需要司法审查是法治和民主的要求。不可否认,宏观调控法治化的实现具有多元路径,诸如政府理性的良好发挥,国家权力运行过程中的自我控制,调控程序的公开、透明与规范等。(注释3:这些方式的存在,在有些学者看来,又恰恰成为否认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的理由。(参见:邢会强.宏观调控行为的不可诉性探析[J].法商研究,2002:69-70.))笔者认为,宏观调控行为的法治化运行之所以需要引进司法权的控制,不仅是因为法治的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司法权具有功能和结构优势——作为一种制度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司法以“最彻底、最权威即最具有约束力的裁处方式……最文明、最公正因而最可信赖的法律机制”成为文明时代解决纠纷、平息矛盾和维护稳定的基本方式和途径。 首先,从实体的角度讲,可诉的宏观调控行为意味着权利因宏观调控行为的实施而遭受侵害的人,获得了公正救济的可能。作为现代国家权力扩张的结果,宏观调控行为的存在尽管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但“权力行使的泛边界与消极不作为亦是执法中的常态”[3](P104)。“在使行政自决权的行使必须与法令的基本原则相适应并为正当的目的而行使而且不能以不合理的方式行使等方面,法庭具有很大的作用,换句话说,每一种行政自决权都可能被滥用,而法庭的基本作用,正在于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与宏观调控行为的政治控制相比,宏观调控的司法控制具有更加明显的比较优势:政治对行政的控制不具有分权的特征,它无疑于“自己监督自己”,当深究自己错误的时候难免存在“忍痛而不能割爱”的心态,预示着相对人权益被侵害也总是能够找到种种所谓“正当”或“必要”的理由。与此相反,中立而超脱的司法权,只服从法律而不从属于上级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只服从于法律的要求和良心的命令”的性质,决定了它在处理宏观调控纠纷时,更容易作出公正的裁决并获得人们的心理认同,更容易消解因宏观调控行为而引起的社会纷争,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从程序的角度来讲,可诉的宏观调控行为意味着个人获得了一种有效的诉求渠道和救济途径。在程序法上,司法的特质并不在于判断,而在于启动判断的程序,即救济(当然包括事先的预防、事中的监督和事后的补救)程序的启动。它为“个人提供了一种表达冤情、诉诸法律的基本途径,使得那些为宪法所确立的公民权利能够得到现实的维护”。在笔者看来,在对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监控进程中,司法权的功能不仅仅是一种事后的、被动的裁判,更重要的是,它意味着一条可供人们选择的利益诉求通道,由于“国家行政机关所代表的国家,在法院面前处于和私人一样的地位”的事实,使得个体通过司法这一中介与宏观调控主体之间的平等沟通、充分交涉、对等抗衡等成为现实。 第三,随着现代司法的演进和司法功能的扩张,现代司法所具有的政策形成功能日益凸现,通过对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审查,对于良性公共政策的生成,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现代型法院与古代型法院相比较,其中最为明显的变化可能要数法院政治功能的呈现。自资产阶级国家确立权力分立的政治体制之后,法院就逐渐从国家事务的后台走向了前台——通过裁判来判断政治行为的合宪(法)与否,并形成公共政策以影响社会发展的进程。在笔者看来,从现代司法权功能扩张的角度看,之所以需要通过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审查等方式将宏观调控行为纳入司法权的监控范围,(注释4:2005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虽然社会各界对此褒贬不一,但大家都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个司法解释将对我国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进而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参见:鲁篱.论最高法院在宏观调控中的角色定位[J].现代法学,2006(6):107.))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理由:一是宏观调控行为作为最富有灵活性和不确定性的行为之一,其规则形式有诸多的空白条款和一般条款,这就要求法官根据自身的职业思维、职业操守和授权范围,作出合理、妥当的裁判,而这对于促导宏观调控行为的合目的性和妥当性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我国宏观调控立法冲突需要司法权的介入予以消解。当前,在宏观调控法领域,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立法之间的纵向冲突、同一层次立法之间的横向冲突严重存在的现状,需要法院通过司法判决的方式予以选择并确定其效力;(注释5:在我国最为典型的例子是被称为“2003年最热点法治事件”的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民事案件的判决中,作出了“《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有关条款因与《种子法》相冲突自然无效”的判决,尽管该判决针对的纠纷并不是宏观调控纠纷,但我们至少可从中看出司法是解决法律规范冲突的有效路径之一。)三是在民主代议制政治体制内,社会公众和集团渴望对公共政策(包括宏观调控政策)的形成发挥其影响力,但公众的积极参与愿望有时并不能通过现存的正常渠道得到满足,“当集团发现正常的政治渠道对它们关闭的时候,它们便可能寻找其他途径去影响公共政策。法庭逐渐成了这种努力的中心。”笔者认为,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健全和人民权利意识的愈发觉醒,个人和集团寄希望通过法院影响宏观调控政策的形成和变革将更加普遍和常见。 最后,从功能来源的角度讲,司法权对宏观调控权的监控优势来源于其具有最高组织化的强制力支撑。强制力的存在是社会控制方式获得有效性不可或缺的因素,作为社会控制方式的司法权当然也不例外。事实上,强制力的大小常常成为对某种行为能否有效控制的关键。在对宏观调控行为进行控制的各种手段中,司法权无疑是一种最为高度组织化的社会控制力量,司法组织历来就是国家中最成系统的、最稳定的体系,法官、检察官、警察均是世界各国官方角色中最引人注目的和最规范的角色;在司法组织系统和司法角色的行为方式中存在着严格的协调一致的规则、习惯等行为倾向,由此所形成的渊源与合法性以及制度的、机构的力量,是其他社会控制的力量所无法比拟的。一如前文论及,宏观调控权作为权力的一种总是存在着被滥用的可能,而作为被侵害的个人由于势单力薄,无力与其制定主体和实施主体相对抗,而借助行政机制,其程序的繁琐和拖沓,以及因权力之间的“亲缘”关系而导致的关联性、倾向性,使得人们难以获得及时公正的救济;与此相反,通过司法的救济之所以能够获得更理想的结果,就在于中立的司法不仅能使权利受损人得到公正的判决,而且这种判决又会得到一种高度组织化的国家强制力的执行,此时,公权力的行使代替了私人的力量,受损权利的复原也由此变得更为现实和可行。 三、如何接近司法: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的障碍及其克服 胡肖华教授在论及宪法诉讼时深刻地指出,“无诉讼即无法治”,“无诉讼即无宪政”,宪法诉讼乃法治之精义所在(P105)。笔者认为,将其类推适用于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之价值评判,亦不为过。诚如前文所言,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监控是实现宏观调控行为法治化的终极路径,然而该法治理想的实现,不仅需要理论依据,更需要制度支持。诚然,笔者并不否认当下中国实现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控制所面临的艰辛与障碍,但这不是我们放弃努力的理由。在此,笔者拟通过对宏观调控行为可诉性的现实障碍及其克服路径的分析,试图让“宏观调控行为具有可诉性”这一命题,不至于仅仅是一种虚妄。 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的障碍分析 1.文化性障碍在中国,根植于传统文化土壤中的法观念,除“德主刑辅、礼法合一”之外,便是“无讼息讼”观念。从《周易.讼卦》中的“讼,终凶”、“讼不可妄兴”、“讼不可长”,到孔子对“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的崇奉,以及与之相契合的传统中国的自然农业经济与社会结构和当时现实的政治需求,使得人们视诉讼为畏途。近代以来,急剧的社会变革频频发生,但这种文化上的思维定式,并没有因为西方的坚船利炮和强势文明的逼迫而完全消退,“实际上,中国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连续性并没有被中断,它们只是从制度层面上隐退了,而以另一种潜在的方式继续存在着,并在实际上决定着制度层面上那些看得见的东西”。这种厌讼息讼观念的存在和延续,是我国宏观调控行为诉讼难以有效进行的主要文化障碍。 其次,吏官文化和人治理念是制约我国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控制的又一文化障碍。“中国有史以来就存在一个统摄一切、高高在上的政治权威,所有活动均以此为优秀展开,所有文化的缘起不妨看作是对这种优秀的说明和解释”(P398-399)。如前文所言,这种观念主导下的中国大众心理并没有因为“人民当家作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种种努力而得到根本的消除。与这种观念相伴随的,便是人们对于行政权力的“仰视”和对“民告官”的恐惧,这从我国《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行政审判庭门可罗雀,而上访者如潮涌动(寻求更高级别的行政领导解决问题)的现象中可窥一斑。这种文化观念上的障碍,对于宏观调控行为的司法监控实现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容忽略。 2.体制性障碍当下,司法体制改革的呼声不绝于耳,然而实际的情况是,司法在中国至今尚未获得真正的独立,法院和法官在人民大众心目中的形象并未得到根本的改变。关于司法不独立的缘由、弊端和危害,我国学者已给予了诸多有益的探讨,本文不再进行学理上的论述。笔者欲说明的是,与普通的私权之间的纠纷对司法权的援引相比,司法权的独立与否,对宏观调控行为纠纷能否公正裁决更为关键。一个显见的事实是,私权间的纠纷仅仅涉及个人利益,而宏观调控行为引起的诉讼需要对宏观调控行为的合法与否、合理与否作出评判,甚至需要相关主体承担法律责任,不独立的司法如何能抵御来自行政的干扰?更为严重的是,司法的不独立必然对司法权威造成破坏,进而引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危机。因此,如果没有司法的真正独立,司法作为依附政治甚至作为行政御用工具的状态不能得到根本改变,那么,企图通过司法权对作为政府权力之一的宏观调控权的规制,只能是一种奢望和空想。 3.立法性障碍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成为司法审查的对象——法院不受理“行政法规、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而引发的纠纷,而宏观调控行为多以抽象行政行为的方式出现,因此现行法律对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的规定,是我国宏观调控不可诉的立法性障碍。事实上,关于抽象行为是否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问题,学者们已有精辟的论证,“规范性文件的入讼,能够有效矫治行政机关‘以抽象行为之名,行具体行为之实’从而规避诉讼的侥幸心理,改变规范性文件违法侵权的现状。”(P108)笔者认为,当前一些宏观调控行为决策或实施部门出于地方保护、部门保护的动机,通过行政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滥用权力,扩充、保护部门利益或地方利益的现象相当突出,而现有的监督方式,其“努力结果非常有限”,“人民代表大会由于缺乏真正广泛的民主基础,也由于受现行政治体制限制,并不能充分行使依法享有的监督职能。”因此,从立法上修正当前关于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的相关规定,以克服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的立法障碍,亦相当关键。 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法律构造 1.法治理念的树立著名学者梁治平指出,作为一种指导话语的“法治”,似乎已成为当前的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存在(P85)。有关法治理念的问题,我国学者已进行了孜孜不倦的研究,其成果也是蔚为壮观。法治理念的确立对于一国法治的实现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不言自明。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前文有关传统文化对于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的障碍的分析,决不意味着笔者认为传统文化应予以彻底否弃和完全被替代;事实上,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约束对于宏观调控的正当化有着重要的价值,对于降低宏观调控成本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正确的做法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当下,中国各种途径的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如火如荼,这对于弘扬法治理念,进而整合法治精神和传统道德,当然大有裨益。 2.法院人格的健全司法与行政、立法的分离是现代政治制度中不可缺少的关键性要件。当前,我国关于司法体制的改革,更多的是从司法系统内部着手进行,然而这种“细枝末叶”般的修补,无法解决司法作为行政的御用工具、作为国家暴力工具“刀把子”形象这一根本问题。在笔者看来,只有将司法改革与政治体制改联系起来,司法改革的诉求才有可能有实质性的突破。 3.宏观调控行为司法审查的具体制度设计宏观调控可诉性的实现除了要仰赖深厚的法治观念和独立的司法体制外,还必须从技术层面找到宏观调控“走入法庭”的具体路径。笔者认为,宏观调控诉讼可以考虑两种路径: 第一,建立宏观调控公益诉讼制度宏观调控公益诉讼制度,是指一定的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认为国家宏观调控决策主体、实施主体或受控主体违反了国家宪法、宏观调控法(现尚未制定基本法)或其他法律的规定,侵犯了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宏观调控公益诉讼因其“宏观”,所以其必然首先涉及公共利益,(注释6:从逻辑分析的角度,宏观调控的诉讼应当包括对决策机关的诉讼、对实施行机关的诉讼和对受控主体(宏观调控涉及的具体市场主体)的诉讼,而前两者往往涉及的是公共利益,故主要引发的是公益诉讼。)而公益讼的救济内容,“不仅仅是要求被告对所受的损害的简单的金钱赔偿或修复,还包括要求公共团体、企业以及国家修改、变更有关政策和事业规模,或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避免损害的出现或扩大,甚至禁止被告再从事有关活动,故而又被称为禁止性诉讼。” 笔者认为,宏观调控公益诉讼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一是规定宏观调控公益诉讼诉权。立法应当明确规定,宏观调控的决策和实施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公民、社会团体或有关机关具有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或者保护国家或社会利益的权利。二是宽原告资格,摒弃原有诉讼法理论中关于当事人必须是直接利害关系人的规定,从更广泛的角度理解利害关系人和利益主体。笔者认为,具有宏观调控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的主体应包含以下几类:(1)直接利害相关人;(2)公益组织或社会团体;(3)间接利害相关人;(4)国家机关,比如英国的法务长官(检察长)可以代表公众提起公益诉讼。事实上,这种由国家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因其权威性和公共性,在我国尤其值得推广。三是确定审查范围。如前文所述,宏观调控公益诉讼的审查范围,不仅仅是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也应纳入其中。四是确立激励制度。如,对原告实施奖励,“尤其是对胜诉的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个人实施重奖,以资鼓励其检举揭发控告经济违法行为”。 第二,建立“法院之友”制度所谓“法院之友”,根据《布莱克法律词典》的解释,是指对法院有疑问的事实或法律上的观点善意地提醒法院注意或向法院报告的人。“法院之友”制度是欧美法院长期以来惯用的手段,其目的是请当事人(含参加人)以外之第三者提供于案件的解决有用的意见和资料,辅助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法院之友”的产生,分为由法院依其权限委托以及由法院根据要求申明己见者之申请予以批准两种情况。能作为“法院之友”的,有政府机关、压力集团,也有专家学者。一般认为,英国是最早将“法院之友”制度引入审判制度的国家;在美国,“法院之友”制度是其法院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50年来,联邦上诉法院85%以上的案件都有“法院之友”参与。 笔者认为,在宏观调控公益诉讼制度中,引入“法院之友”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宏观调控具有极强的政策性,单纯的法律判断并不一定能得出合理的结果,需要参考相关领域专业人员的意见才可能作出合乎情理的判决;二是宏观调控具有极强的专业技术性,承担审判职责的法院当然不可能全知全能,相关专业的人员介入并提供意见,可以保证查明案件的性质及真相;三是作为“法院之友”的权威专家的意见,极易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可,而这作为一种无形力量,可以有效抵御来自行政部门的干预,并防止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等现象的产生。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宏观经济调控分析论文 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好于预期的成绩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经济实力迈上了一个新台阶。2007年,国内生产总值超过24万亿元,比2002年增长67%,年均增长10.8%,从世界第六位上升到第四位;全国财政收入达到5.13万亿元,增长1.71倍;进出口总额达到2.17万亿美元,从世界第六位上升到第三位。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得到更多实惠,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不断提高。 在2003年至2007年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我们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围绕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及时制定正确的宏观经济政策,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节奏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宏观调控手段和方式,注重宏观调控的预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促进了经济平稳快速发展,避免了大的起落。 进入2008年,我国先后遭遇历史罕见的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指挥下,全国人民同特大自然灾害进行了顽强斗争,取得重大胜利,极大地振奋了民族精神。同时,中央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控制货币供给和银行信贷过快增长,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结构调整、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保持了宏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的局面。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比去年同期增长10.6%;需求结构进一步改善,投资、消费、出口三大需求增长态势更趋均衡,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持续较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加快,经济发展质量有所提高,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节能减排取得新进展;就业规模继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加,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这些成绩好于预期,来之不易,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果,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成果。 当前经济运行面临比较严峻的挑战 党的十七大科学总结了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呈现的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这些阶段性特征在经济方面的主要表现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同时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同时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等等。由于这些特征的存在以及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通货膨胀压力加大。今年以来,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一直在8%左右徘徊,全年预计会高于去年。此次通货膨胀压力明显加大,深层次原因是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方式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经济增长过多地依靠过快的投资增长和出口拉动;直接原因是成本推动因素和外部通货膨胀输入。近年来,多数时期我国原材料等上游产品价格上涨明显高于消费价格上涨幅度,积累了原材料成本上升压力;为了缓解流动性过剩问题,近期货币政策导向是控制货币供应量,中国人民银行已数次提高贷款利率,资金成本呈上升趋势;节约能源资源以及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政策的实施,使资源、环境、土地等要素成本上升。此外,多种因素使得国内的劳动力成本也在较快上升。在国际市场,随着石油、谷物等重要商品的价格急速上涨,不仅广大发展中国家纷纷陷入通货膨胀,欧美等发达国家也为越来越明显的通货膨胀问题所困扰。输入型通货膨胀影响成为不容忽视的因素。 金融安全面临新的挑战。近几年,我国外贸顺差维持在较高水平,外汇储备快速增加,流动性过剩的局面难以得到有效缓解。今年上半年,尽管贸易顺差增长放缓,但大量外汇资金和热钱却在加速流入。人民币升值预期以及中美利差是热钱流入规模急剧扩大的直接原因。外汇储备快速增长所释放出的人民币基础货币投放,加剧了流动性过剩的局面。而持续的流动性过剩,加大了通货膨胀的压力以及货币政策操作的难度。对跨境资本流入流出监管难度的增大以及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波动,都要求我们充分重视金融风险程度提高的问题。 煤电油运的供应保障工作难度加大。由于国内需求增长过快,相关产品价格机制尚未完全理顺,以及多次严重自然灾害的影响,再加上国际市场一些重要初级产品价格的持续攀升,今年以来国内出现了较为明显的煤电油运供求关系趋于紧张的状况。某些重要产品和部分地区的紧张状况较为严重,短期内难以得到根本缓解。这对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抑制物价上涨带来了不利影响。 影响农业持续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不利因素增多。由于中央采取了促进农业生产的有力政策措施,2004年我国农业增长速度达到6.3%,扭转了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粮食产量下降、农业增长缓慢的局面,进而取得粮食连续4年增产的成绩。但近年来农业增长速度持续减缓,特别是今年,由于严重自然灾害的影响以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较快上涨,保持农业持续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备有利条件 当前,虽然经济运行面临比较严峻的挑战,但也存在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诸多有利条件。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奠定了抵御自然灾害和外部冲击的雄厚物质基础。这使政府有可能组织协调各种资源力量,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03年底以来实施的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一方面,经济增长过多依靠投资和出口过快增长拉动的局面正在逐步改善,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已逐步运行到合理区间,防止了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另一方面,2008年上半年宏观经济运行的基本面仍然是平稳较快发展,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经济环境的不利因素没有改变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本面,GDP增速较上年虽有所减慢,但仍然明显高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平均速度,城乡居民收入继续提高,全国财政收入继续较快增长。这说明国民经济运行总体效益是好的,政府有能力利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和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 在过去连续4年粮食增产的基础上,今年夏粮又喜获丰收。“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粮食增产对抑制通货膨胀、抵御目前世界性的粮价上涨危机、稳定社会提供了重要保障。 我国现在握有充足的外汇储备。我国外汇储备不仅比东北亚其他国家和地区外汇储备的总和还多,也已经超过了世界7个主要工业国家(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的总和,使我们具备了坚强的抵御外部经济和金融风险的能力。 改革开放30年来,在宏观调控方面我们已经经历了特点各异的多次磨炼,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使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迎难而上,战胜挑战,把物价上涨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同时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宏观调控的方向和重点 下半年,宏观经济工作应继续按照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要求,在总体上继续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同时,根据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把握好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实施力度和节奏,加大稳健的财政政策对结构调整、保障民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支持,有效避免经济出现大的起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当前,特别应防止出现经济增长速度过度减缓而物价水平仍然居高不下的情况。只要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重点、节奏、力度,坚持科学发展,就能战胜国际国内各种不利因素造成的困难。 根据目前形势的特点,当前宏观经济工作的重点内容应该是:控通胀、改价格、稳金融、抓农业。一是把“控通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在当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水平依然较高的情况下,应千方百计抑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努力把物价涨幅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保障居民生活稳定。二是把“改价格”作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不久前进行的成品油和电价的调整,是必要的,也是成功的。应该继续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资源要素价格改革,进一步理顺价格体系,增加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促进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和增产节约。三是把“稳金融”作为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要求。面对国际国内金融环境的复杂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做到有备无患。应正确分析国内金融领域的问题,高度警惕短期资本流动和国际汇率变化的动向,充分认识金融危机的突发性特点,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促进国内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确保国家金融安全。四是把“抓农业”作为稳定大局的基础工作。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实现农业稳定增产、保障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无论何时都是抑制物价上涨和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的基础。应继续认真落实支农惠农的各项政策,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争取实现更高水平的农业持续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摘要:进入2008年,国际国内形势出现了不少新的复杂因素,既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又使我国经济运行面临新的严峻挑战。我们正处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时刻,必须正确估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努力在党的十六大以来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所取得的成绩基础上,继续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下半年,宏观经济工作应继续按照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要求,在总体上继续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 关键词:宏观经济,政府调控,财政政策,货币政策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研究论文 一、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不同之处 经济管制是指具有经济管制权的政府管制部门依照政府制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进行的(主要是)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宏观经济调控则是指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在相关法规的约束下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的需要对宏观经济进行的调节。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宏观经济调控一词带有较浓厚的计划经济或者管制经济的色彩,“宏观经济调控”一词所表达的意思是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和控制。准确地说,这里探讨的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节的关系。因为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对宏观经济只能是进行调节,目标是实现宏观经济的平衡,并不是对经济进行控制,对宏观经济进行控制的结果是管制经济。但根据习惯或传统,这里笔者仍称宏观经济调控。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存在着多方面的不同之处的,以下将分别予以说明。 1.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具体原因不同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根本原因都在于市场缺陷,都是由市场经济所内生出来的(注:参见曾国安:《政府经济学》,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但两者产生的具体原因是存在差别的。经济管制主要是由经济的外部性、垄断、信息的不对称、经济人的非理性行为以及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非市场品、有害物品的生产与消费问题、产权保护问题、市场不完善问题等所引起的,宏观经济调控则是由宏观经济失衡(包括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失衡,总投资、总消费的波动,总就业的波动,一般物价水平的波动,国际收支失衡,经济增长的波动等)所引起的。两者产生原因的差别导致了政府干预部门、干预目标、干预手段等等的不同。 2.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 虽然总的来说,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要通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弥补市场的缺陷,充分发挥市场的优长(包括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促进技术创新,促进积累的增长等),提高经济效率,增进社会福利,但两者的具体目标是存在着差别的。经济管制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主要是:(1)通过政府的干预解决外部经济效应问题,即限制、减少具有负的外部经济效应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具有正的外部经济效应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2)通过政府的干预解决垄断问题,即政府在避减垄断的总原则下,通过对不同类型的垄断分别采取禁止、限制以及数量管制、价格管制和促进竞争的政策,以维持或者促进形成有效竞争的行业市场结构,促进企业和产业经济效率的提高;(3)通过政府的干预增加市场信息的供应量,减轻由信息不对称对经济效率带来的危害;(4)通过政府的干预约束经济人的非理性行为,如禁止非市场品的生产、交易和消费等;(5)通过政府的干预减少交易成本,促进市场交易,增进生产性活动;(6)通过政府的干预进行收入再分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宏观经济调控则旨在通过对经济总量的调节,实现经济总量的平衡。具体来说,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是:(1)通过对总供求的调节,实现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2)通过对投资的调节,避免或减轻总投资的波动;(3)通过对消费的调节,避免或减轻总消费的波动;(4)通过刺激经济实现充分就业;(5)通过调节宏观经济实现物价水平的稳定;(6)通过调节国内经济和汇率实现国际收支的平衡;(7)通过逆向的经济调节实现国民经济长期稳定的增长。 3.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不同 基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原因的不同,决定了两者出现时间的不同。虽然经济管制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但由于经济管制主要导源于市场的不完善,由于市场的不完善始终存在,伴随着市场经济产生、发展的全过程,因此经济管制伴随着市场经济产生、发展的全过程。而宏观经济调控导源于宏观经济失衡,在市场经济足够成熟,宏观经济失衡对社会大众的经济利益产生了负面影响,损害了经济的正常运行,并危及社会稳定,而且社会充分认识到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并且已经建立起了宏观经济调控的“基础设施”以后,才会出现宏观经济调控。从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演变历史来看,经济管制出现的时间要远远早于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市场经济出现之时,经济管制也随之出现了,在不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有经济管制,在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自然也有经济管制(注:实际上,如果不限于市场经济,经济管制在国家或政府出现之后,市场经济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可以说,经济管制是随国家或政府的出现而出现的。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如外部经济效应问题、垄断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居民的非理性行为等等,在市场经济产生以前就存在,只不过其规模、影响等小一些而已。),而宏观经济调控是在市场经济进入到成熟阶段以后才出现的,在市场经济进入到成熟阶段以前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在市场经济出现以前也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在西方国家,只是在20世纪30年代之后才出现宏观经济调控,如果从16世纪算起,在市场经济阶段,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要比经济管制出现的时间晚了400多年。 4.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不同 经济管制涉及的具体领域很多,政府部门中实施经济管制的机构既包括司法机构,也包括行政机构,既包括中央政府司法机构和行政机构,也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司法机构和行政机构,在行政机构中既包括纯粹的宏观经济管理机构(如中央银行、财政部等),也包括其他专门的经济管理机构(如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等)、非经济管理机构(如文化管理机构、环境保护机构、药品管理机构等)以及综合性管理机构。这些机构依照颁行的法规在各自管理的领域对被管制者依法进行管制。经济管制具有很强的行业性,即依照行业性质,由设立的政府主管机构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和监督(如商业银行一般主要由中央银行进行管理和监督,投资银行主要由证券监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险公司主要由保险监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但经济管制的行业性并不排斥政府其他管理机构依法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也有许多行业同时受多个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这些管理机构拥有非重复的,但对被管制对象的活动的影响几乎具有同等的制约力和管制权。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则主要是中央政府的行政机构,并且主要是中央政府行政机构中的宏观经济管理机构,在宏观经济管理机构中主要是中央银行和财政部。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的数量远远少于实施经济管制的机构。 5.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手段不同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实施手段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管制或者调控对象的特征与行为的变化、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的演进等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但两者的区别还是相当大的。经济管制的实施手段主要是行政、司法手段,因此具有强制性,虽然经济管制肯定会影响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但政府主要并不是通过对市场的调节,改变市场信号来达到管制的目的,而主要是通过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直接管制而达到管制目的的。政府对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处罚直接减少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但经济当事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不是来自于市场,对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奖励会直接增加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但经济当事人由此获得的利益同样不是来自于市场,而是来自于政府,来自于政府的行政机构或者司法机构,这种直接来自于政府的经济处罚或者经济奖励在这里仍应归于行政或司法手段,因为它们是行政管理和监督、司法管理和监督的工具。在经济管制中,政府的角色定位主要是“裁判”。需要说明的是,经济管制本身并不排斥经济手段的运用,有的领域也需要政府当“运动员”,最近一二十年来,无论在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在许多领域,政府运用经济手段取得了过去运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进行管制所没有取得的效果,经济手段的运用范围也有扩大的趋势,但基于经济管制的基本性质,经济管制的实施手段以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为主的格局并不会发生变化。 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手段则主要是经济手段,因此具有非强制性。宏观经济调控是通过政府参与市场(充当“运动员”的角色),通过对市场的调节,改变市场信号,从而使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发生变化,从而使经济总量发生变化,来矫正宏观经济失衡,维持宏观经济平衡的。经济手段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这些政策的运用,会对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等市场的供求产生影响,继而会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从而使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从而促使其调整其行为,最终重新恢复市场平衡。在市场经济中,除非是在战争时期,政府是没有理由普遍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因为政府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调控从根本上是与市场机制相排斥的,这样做的结果是政府对市场的替代,从而也就必然导致市场优长的丧失,造成社会福利的根本性下降。同样需要说明的是,撇开特殊的战争背景,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实现有的时候也是可以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的,例如在严重的通货膨胀条件下,政府可以采取直接控制收入增长的收入政策来抑制通货膨胀,但这类政策的采用除非迫不得已,应该禁止政府使用,并且政府要使用这类手段,也必须获得政府立法机构的授权。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由于经济管制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管制者与被管制者多发生直接的联系,它是管制者直接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与监督,而且管制具有强制性,因此应该说经济管制主要是直接干预;而宏观经济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宏观经济调控机构并不与调控对象发生直接的联系,它是政府调节市场,市场影响或者引导微观经济单位的调节方式,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机构对调控对象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注:否则,就属于经济管制范畴,因为如果宏观经济调控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即主要采取直接干预的手段,那么市场经济的基础就会受到破坏,这样的经济也就不再是市场经济了,而是计划经济或者管制经济了。因此,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与直接干预是相冲突的,换句话说,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只能主要采取间接干预手段。近20年来,中国国内经济学文献中大量提到的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应该以间接干预为主(或者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应该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理论应该说针对宏观经济调控是正确的,而且只是针对宏观经济调控才是准确的。),而且宏观经济调控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应该说宏观经济调控主要是间接干预。(注: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曾经有过还要不要经济管制的疑义。应该说,经济体制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是要不要经济管制的问题,而是要什么样的经济管制的问题。1950年代初开始形成的中国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与市场经济是相背的,必须对这种经济管制制度进行根本的改革,这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比较缓慢,根本原因就在于对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过慢,市场化改革过程从实质上来说也就是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过程,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进程越快,市场化改革的进程越快,市场化改革每向前推进一步,也意味着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进程向前推进了一步,市场经济的完全建立要以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根本改革为前提。但是市场经济与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势不两立,并不表明市场经济与经济管制制度势不两立,市场缺陷要求建立经济管制制度,政府的经济管制是市场经济所内生出来的要求,是实现经济的高效率和社会公正的必要条件,但是这必须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弥补市场缺陷的、有着明确的管制边界的经济管制制度。从市场经济国家来看,宏观经济调控制度方面的差异远较在经济管制制度方面的差异小,借鉴各国在宏观经济调控和经济管制的经验时,选择更困难的是在经济管制方面的经验。各国的经济管制制度相当复杂,而且合理性差异也很大,因此在研究市场经济国家政府调控经济的经验教训时,虽然研究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的经验教训是必要的,而研究各国经济管制方面的经验教训更为迫切,应该避免(也是在实践中最容易出现错误)的是将别国特殊的经济管制制度,并且是不合理的经济管制制度当作市场经济的具有共性的一般经济管制制度。对各国经济管制制度进行比较、甄别、判断、改造对改革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管制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6.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方法不同 这里所谓的实施方法是就政府干预的力度而言的。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依宏观经济失衡程度的不同而会有所不同,宏观经济失衡越严重,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应该越大,失衡程度越轻,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应该越小。市场经济中的宏观经济失衡具有周期性,因此国民经济无法避免短期性的周期性的波动,这样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的选择直接与经济的短期性的周期性的波动有关。在市场经济中,宏观经济会经常性处于失衡状态中,为了防止宏观经济出现严重失衡,一般来说,政府应该逆对经济风向采取经常性的调节政策,这种调节属于微调。相对于有可能出现的宏观经济的严重失衡,这种调节属于预防性质的调节。微调是经常性的,大调则不是经常性的,而是周期性的(有时间周期,宏观经济严重失衡才应该进行大调)。相对于宏观经济调控的方法的选择性,针对于微观经济主体,经济管制一般来说并不存在微调与大调问题,因为经济管制是依律行事,按照法规应该受到什么处罚就给予什么处罚,应该受到什么奖励就给予什么奖励,同业者间的区别会相当大。当然对于一些经济活动,政府是加大管制力度,还是减轻管制力度,也需要政府做出选择,但这种选择与宏观经济调控力度的选择不同,它与宏观经济失衡的程度无关,与经济周期性运动无关,而是取决于公众的认识、技术水平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变化、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等方面的因素,力度加大或减轻一般会表现为长期趋势,而不是短期性的周期性的变化。 因此,我们就能发现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运用具有典型的逆经济运行的特点,而经济管制则不具有这一特点,无论是在经济萧条时期,还是在经济繁荣时期,只要经济管制制度未变,管制政策就不会有变。 7.经济管制、宏观经济调控与产业政策的关系不同 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对产业发展产生影响,因为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改变相对价格,如果宏观经济调控改变了相对价格,那就会改变产业的比较利益,从而会引起经济资源在产业间的重新配置。就其性质而言,可能产生有利于产业政策的效果,也有可能产生出不利于产业政策的效果。不过就宏观经济调控本身而言,其性质、目的等等都与产业政策无关,宏观经济调控并不是为了产业政策的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 经济管制则不同,经济管制虽然并不是只服务于产业政策,但是它是产业政策的必备工具,要实施产业政策,就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经济管制,否则,产业政策就是无效的。例如政府要支持幼稚产业的发展,政府就要对外实施进入管制政策和其他相关管制政策;政府要促进一个行业的竞争,政府就要实行反垄断、鼓励进入和促进公平竞争的管制政策;政府要压缩有较大污染的行业生产规模,扶持污染小的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就要采取抑制前者、鼓励后者的进入管制政策、污染排放管制标准与排放数量的管制政策、污染排放税政策等。 8.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不同 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是无选择性的,它是通过对市场的调节而影响微观经济主体,宏观经济调控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和全局性,虽然市场的影响程度对不同的微观经济主体会有所差别,但由于宏观经济调控所要改变的是宏观经济变量,因此任何微观经济单位都难以避免地要受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因此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实际上是针对所有的经济主体。就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的性质来看,可能使所有的经济主体受益,也可能使所有的经济主体受损,也可能使一部分经济主体受益,而同时使另一部分经济主体受损。从社会整体而言,一项正确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将会增进社会福利。 经济管制的对象则是有选择性的,它所管制的是具体的微观经济单位。例如基于保护环境而实施的污染排放管制的管制对象只是污染排放单位,其他单位则不在管制之列。微观经济单位如果违规,将会受到管制机构的处罚。任何经济单位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如果不在经济管制的范围之列,它就不会受到经济管制机构的约束。虽然经济管制造成的影响可能是全局性的,不过一般来说,其影响的局部性更强。 9.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存在着差别 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都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具有影响。不过两者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是存在着差别的。这种差别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1)影响的时间长短不同。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具有非持续性的特点。原因在于:第一,微调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较小,大调才会明显地影响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而大调所具有的周期性的特点,使得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具有非持续性的特点;第二,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改变经济制度,即不会改变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这样一旦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发生变化,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就会消失。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则具有持续性的特点。因为:第一,经济管制总是表现为一种长期的趋势,一项管制制度确定以后,往往会在很长的时期内运行,有的持续几十年,有的持续上百年,有的经济管制制度一经确定,几乎就成为永恒性的了,这样就使得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具有长期性;第二,经济管制制度的变化改变的是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这样一旦经济管制制度发生变化,新的制度会在长时期内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行为,从而对经济效率产生持续的影响。 (2)影响的途径不同。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改变市场环境,或者说宏观市场结构,从而改变微观经济单位的外部环境(压力),来影响经济效率。经济管制既通过改变微观经济单位的外部环境(压力),也通过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动力机制和能力,还通过对相对价格或者成本、利润率的影响而影响经济效率。简而言之,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具有单方位性,而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具有全方位性。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的全方位性预示着经济管制会通过渗入到经济机体的内部而在深层次上影响着经济效率,这就意味着一个社会的经济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经济管制制度,低效率社会要提高经济效率就应该主要从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入手。 (3)影响的结构不同。虽然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影响,但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影响最大,而对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则比较小。在经济不景气时,政府采取扩张性的经济政策会使经济资源的利用率得到提高,这是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最主要的积极影响。在经济繁荣时,政府采取紧缩性的经济政策会使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下降,也会增加微观经济单位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这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但由于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增强微观经济单位提高生产效率的动力和能力,因此并不一定能够使微观经济单位努力提高生产效率。虽然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改变要素或者产品的相对价格,从而具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可能性,但一方面相对价格的变化可能会出现不利的变化,从而出现恶化资源配置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要素的流动性等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条件并不是宏观经济调控所能改变的,因此即使要素或者产品的相对价格有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也会因为其他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改变资源配置,从而不能使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提高。而要具备这些条件恰恰需要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 与宏观经济调控一样,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影响,但与宏观经济调控不同的是,经济管制不只是主要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产生影响,而是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首先,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利用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进入管制、过程管制等都会影响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例如,中国实行了几十年的排斥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非农产业部门的劳动力进入管制政策就造成了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大量闲置,实行了几十年的排斥非国有经济进入金融、汽车等现代产业部门的产业进入管制政策也造成了金融发展能力、汽车发展能力的闲置。一般来说,进入管制的领域越广,管制越严厉,经济资源的利用率越低。其次,经济管制对生产效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生产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有无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能力和外部压力,经济管制对这几个方面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经济管制可以削弱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和能力,减轻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外部压力,也可以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和能力,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外部压力,好的经济管制制度应该是能够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能力和外部压力的制度。其三,经济管制对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经济管制既会影响生产要素和产品的相对价格,也会影响产品生产的成本,影响不同产品生产的利润率,还会影响资源的流动性,因此就会影响经济资源的配置。经济管制可以促进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的提高,也可以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下降。好的经济管制制度应该是能够促进经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制度。 简而言之,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结构具有局部性的特点,而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结构则具有全面性的特点。 (4)影响的程度不同。由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在时间长短、途径、结构方面存在着差别,因此两者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也存在着差别。由于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时间所具有的持续性、影响途径所具有的全方位性、影响结构的全面性,而这些是宏观经济调控所不具有的,因此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自然要超过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 由上可以得出结论,一个社会的经济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其经济管制制度,如果要提高经济效率,就必须要改革经济管制制度。 10.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失效的原因存在着差别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存在着共同的原因,但是也存在着差别。最主要的差别在于两者在被调控对象俘虏的可能性上存在着差别。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不是因为被调控对象俘虏了调控机构,因为在宏观经济调控中,政府机构并不与微观经济单位发生直接的联系,而且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是系统性的、整体性的、全面性的,具有非排他性,因此不存在政府机构设租和被调控对象向政府机构寻租的条件。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主要在于政府能力不足,而一般主要不在于政府权力的滥用。而管制者被被管制者俘虏却是经济管制失效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在经济管制中,政府管制机构要与微观经济单位发生直接的联系,管制的利益是可以排他的,而且管制机构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每一级管制机构、管制机构的每一个职能机构都有其独享的管制权,并且这些管制权又是被分配给一个一个的作为管制者的自然人手中,管制权都是人格化了的,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的直接联系使得管制具有了一对一的“交易”的性质,这样就存在着管制者设租和被管制者寻租的条件,从而也就出现了管制者被俘虏的可能性,一旦管制者被俘虏,就会出现管制失效。在经济管制中,不仅管制的执行者存在着被被管制者俘虏的可能性,而且管制规则的制定者也存在着被被管制者俘虏的可能性,在管制规则的制定中,所谓政治上的“看不见的手”(特殊的利益集团等等)发挥的作用往往相当大,这样就使得管制规则本身与管制应该实现的目标相背,即管制规则背离效率和公正而出现的管制规则的扭曲。由于管制规则的制定者被被管制者俘虏而导致的管制规则的扭曲对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的损害比由管制者被俘虏对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的损害更大。 11.经济管制、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存在着差别 经济自由是指微观经济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地做出经济决策的自由。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最基本、最重要的性质和特征,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前提,没有经济自由,就没有市场经济。经济自由使得市场经济具有多方面的计划经济体制所不可能具有的优越性,但同时无约束的经济自由也会使市场经济难以避免地产生多方面的缺陷。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它们都会对经济自由产生影响。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实质上都是市场以外的力量——政府对经济自由施加的约束,但是两者对经济自由的影响方式、影响程度是存在着差别的。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是间接的,它并不直接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决策进行干预或限制,它是通过改变宏观市场环境而对经济自由产生影响的,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具有整体性、系统性的特点,除非宏观经济调控采取直接的经济管制的手段,否则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直接剥夺或限制经济自由。因此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程度也要小一些。经济管制则不同,它对经济自由的影响主要是直接的,因为它要直接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决策进行干预或限制,因此经济管制会直接剥夺或限制经济自由,经济管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主要是差别性的。例如进入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自由,价格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卖方和买方的价格决策自由,出口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出口商的出口决策自由。不过管制也会对经济自由产生间接影响,因为管制会影响产业环境。由此,经济管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要比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大。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尤其要对经济管制的边界给予明确的界定,对政府的经济管制权予以明确的规定,否则就会导致经济管制的无限延伸,就会不正当地侵害经济自由,从而损害经济效率。 由上可见,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两者都是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但是两者的差异是明显的、多方面的。 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相互联系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存在着明显的、多方面的差异,但是两者也存在着多方面的联系。两者的联系并没有为将两者混同提供依据,但是明确两者的相互联系也是经济理论研究应该关注的,并且两者的联系也是两者关系的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两者的联系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和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都是由市场缺陷所产生的,虽然与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相联系的市场缺陷存在着差别,但都导源于市场缺陷。如果不存在市场缺陷,那就不需要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市场缺陷是市场经济内生的,市场经济内生的缺陷使得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条件遭到破坏,或者市场经济本身不能保证满足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所需要的条件,或者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导致经济效率的下降或者低下,从而使得仅仅有市场力量并不能使社会的生产能力得到充分的有效的利用,不能实现社会在已经拥有的可资利用的经济资源的条件下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某些市场缺陷可以由第三种力量的作用得到或多或少的弥补,但第三种力量的作用存在着根本的缺陷,并不能作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依靠力量,(注:参见曾国安:《政府经济学》,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因此只能由政府充当弥补市场缺陷的依靠力量,政府弥补市场缺陷需要根据市场缺陷的不同领域分别通过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来实现。虽然政府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一定能够弥补全部的市场缺陷,但它却是一个社会弥补市场缺陷的最终依靠力量,而且只要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能够得到不断的提高,就可以与市场力量这只看不见的手一道不断增进社会福利。(注:无论是市场缺陷,还是第三种力量的缺陷,抑或政府缺陷,从根本上来说,都是由人类的生产能力的有限性所决定的,因为市场经济、第三种力量以及政府都是人类社会的事情,没有人,便无所谓市场经济、第三种力量和政府。虽然人类的生产能力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生产实践的发展、社会制度的不断改进(简而言之是随着人类知识的增长)而不断增长,但相对于人类的需要,相对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要求,仍然存在着巨大的缺口。即便是进入到所谓的知识经济社会,人类所掌握的知识仍然是极其有限的。因此,如何使经济资源得到充分的有效的利用,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永恒挑战。) 市场缺陷导致了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也同时规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范围。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在于弥补市场缺陷,因此,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都不能渗入到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而只能进入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这从根本上规定了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边界。虽然两者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起作用的“领地”有不同,但从它们都只能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发挥作用这一点来看是相同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 2.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主体都是政府,都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最终目标都在于提高经济效率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由市场缺陷所引起的,都在于弥补市场缺陷。尽管实施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的政府职能机构有不同,但都是政府机构。实施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既不是企业、居民,也不是第三种力量,而是政府。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要履行多方面的具体的经济职能,主要包括:维护产权;抑制、限制或消除垄断,促进市场竞争;解决外部经济效应问题;提供和鼓励提供公共物品;提供信息和促进市场信息供应量的增加;补充市场的不完善,提供或鼓励提供市场供应不足的私人物品;进行收入再分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限制非市场品的生产和消费,禁止有害物品的生产和消费;矫正宏观经济失衡,维护宏观经济平衡,促进宏观经济稳定;调节经济结构,促进结构平衡等。任何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的政府都应该履行上述经济职能。而这些经济职能可以归结为两个大的方面,即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由此可见,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要充分弥补市场缺陷,使社会的经济效率达至最优,既需要实行经济管制,也需要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政府只有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和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有效地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由于市场缺陷内生于市场经济本身,因而具有长期性,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离开了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方面,社会的经济效率都会无法达到最优水平,所以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目标不同,两者的干预对象、方式、方法等等都存在着差别,影响经济效率的时间长短、途径、结构、程度也存在着差别,但是不管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从它们的最终目标来看,都是要通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增进社会福利。 3.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相互补充的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由于两者导源于市场缺陷的不同方面,由两者的性质决定了两者功能上的差别,决定了各自适于弥补不同类型的市场缺陷,也就是说,应该实行经济管制的就不适于采取宏观经济调控,归属于宏观经济调控的就不应该采取经济管制,经济管制不能代替宏观经济调控,宏观经济调控也不能代替经济管制,两者的关系不是相互替代,而是相互补充。两者这种相互补充的关系决定了只有既能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又能有效地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政府才能实现有效地履行政府应该履行的经济职能的目标,市场缺陷才能得到有效地解决。 4.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都需要不断地发展 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能够进入的领域,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些领域政府就一定要无条件地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这里涉及到政府的能力。如果政府进入这些领域不仅不能起到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使社会的经济资源完全浪费,反而因为政府在这些领域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而损害了市场机制在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的作用的充分发挥,那么政府就不应该在这些领域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因为政府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结果不是增进社会福利,而是减少了社会福利。政府能力是人类生产能力的组成部分,人类生产能力的增长包含着政府能力的增长。政府能力的增长使得政府可以进入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中的更多的领域,经济管制制度和宏观经济调控制度也因此要相应地发展。 市场力量作为人类生产能力的一部分,也是随着人类知识的增长而不断增长的,这就使得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与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的结构会发生一些变化,基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和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手段等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调整。 随着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实践的发展,人类会发现和掌握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更有效的方法,更有效的具体的手段,更恰当的干预力度和时机,更好的决策制度,更好的机构设置,更好的机构协调机制等等,人类自然就应该利用这些新的知识来改进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 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的不断发展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有效的必要条件,也只有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能够得到不断发展,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成为增进社会福利的手段。 5.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与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 (1)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会影响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如果经济管制的范围、程度等超越了其应该有的边界,宏观经济调控不可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例如如果存在着普遍的市场进入管制、普遍的价格管制、普遍的投资管制、普遍的分配管制,那么无论政府如何努力,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都不可能有效。(注: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一直在努力从改革开放前的直接干预过渡到间接干预,在出现宏观经济失衡时,力图依靠间接干预矫正宏观经济失衡,政府的这种意愿是好的,是正确的,但每次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以致于每次都要通过直接干预来最终矫正宏观经济失衡。出现这一现象并不奇怪。原因就在于中国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在这种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下,市场信号是扭曲的,资源不能自由地流动,微观经济单位应该享有的经济决策权和经济利益都被经济管制所侵蚀或者说被剥夺,应该承担的经济风险也因为经济管制而无法通过新的经济安排而转移或者被经济管制自动地转移到其他的经济主体,这就使微观经济单位对于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所传达的信号缺乏反映,因此使得间接干预失效。在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下,宏观经济调控只有采取直接干预才能达到预期目标,间接干预的宏观经济调控与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是相背的,因此只有根本改革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也可以作为判断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改革进程的一项指标。)经济管制制度所影响的是宏观经济调控的微观基础。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要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微观经济单位享有独立的经济决策权,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自己承担经济风险,需要有灵活的价格机制,经济资源能够自由地流动,需要有发达的高度竞争性的市场,这些条件在存在普遍的严格的经济管制的经济中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经济管制既可以为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有效地发挥作用提供有利的条件,也可以成为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障碍。 (2)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也会影响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例如如果国民经济处于总需求严重超过总供给,通货膨胀高居不下,政府的反垄断管制政策就难以奏效。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够为经济管制的有效性提供有利的条件,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则会使失衡的宏观经济成为经济管制有效性的不利因素。如果宏观经济调控本身导致了宏观经济失衡或者加剧了宏观经济失衡,这样的宏观经济调控就成了经济管制有效发挥作用的障碍。 6.某些经济管制在特殊条件下也可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 与实现宏观经济调控调控目标相关的经济管制可以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例如为实现国际收支平衡而对汇率进行管制,为解决通货膨胀而对利率、银行的贷款规模、企业的投资规模和薪酬进行管制,为提高就业率而对雇主辞退在业者进行限制等。不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某些经济管制在特殊条件下也可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实际上是说为了达到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政府可以采取管制手段,而不是说这些管制是正常的经济管制的现成的组成部分,因为这些管制本身是不应该存在的。因此经济管制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是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的,只有在间接干预无法矫正业已出现的宏观经济失衡,而宏观经济失衡对于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对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也就是说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危机时,政府才可采取管制手段矫正宏观经济失衡,因此经济管制只能作为市场经济中特殊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的临时性手段,而不能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常用手段。经济管制手段的运用应该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有严格的范围限制和时限,一俟危机缓和,政府就应该撤消管制,而完全采用常规性的间接干预手段。 三、关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几点思考 基于上述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的讨论,考虑到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在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方面,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1.不能混同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有相互联系的地方,但两者的差别也是明显的。政府在制定经济调控政策时,应该考虑两者的差别,在政策工具的选择、职能部门的分工等方面都应该有相应的差别。如果将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混同起来,在政策工具的选择、职能部门的分工等方面就会出现错误的选择,导致的结果要么是经济管制的目标和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无法实现,要么是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不仅不能弥补市场的缺陷,反而会强化市场缺陷,而且会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成为导致效率下降的因素,总的来说会导致政府失效。如果政府失效由此引起,这样的政府失效比市场失效更糟。 2.政府应该不断完善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市场经济需要政府对经济实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府也应该成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主要力量和最后依靠力量,但政府是否能够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呢?这取决于多种因素,除了受政府政策性质的影响外,政府干预方式的选择、政策工具与力度的选择、政府实施政策的能力等都会影响政策的效力。政府不是万能的,不可避免地会在政府干预方式的选择、政策工具与力度的选择等方面出现或多或少的错误,甚至政府制定的政策本身就是错误的。减少错误才能提高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效力。政府应该不断学习,不断探索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规律,不断改进和完善经济管制制度和宏观经济调控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制定和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从而不断完善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不断提高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效力。 3.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应该法治化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通过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弥补市场缺陷,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但与企业、居民、民间组织等不同,政府是一种特殊的力量,它是公共权力的垄断机构,它享有立法权、司法权,它是唯一合法享有暴力的机构,它能够动用强制力贯彻它的意志,这为政府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来弥补市场缺陷提供了前提,也是它作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主要力量和最后依靠力量的根本原因。但它作为公共权力的垄断机构也同时造成了它不作为和滥用权力的可能性。无论是它不作为,还是它滥用权力,都会造成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失效。要防止政府不作为和滥用权力,不断提高政府有效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就应该为此提供制度保障,根本的唯一可行的制度保障就是法治化。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从性质上来说是受托行为,即它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公众赋予其公共权力,它运用这种公共权力,代表公共利益,贯彻公共意志,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因此,首先应该通过立法明确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无论是政府的行政机构,还是政府的司法机构,其履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都应该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政府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政府各层次、各职能部门所享有的权力和应该履行的职责,都应该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从立法上防止政府缺位和越位;其次,应该通过立法和司法对政府各层次、各职能部门所享有的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进行监督,并进行相应的激励和惩处制度,一方面防止政府不履行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责任,另一方面一旦出现政府滥用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权,就及时予以纠正;其三,应该通过法律对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程序予以明确,保障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制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一方面防止政治中的看不见的手起作用,另一方面防止政府机构出于自身利益而无限扩张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范围的行为和政府随意制定政策而扰乱经济正常运行的行为。只有将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纳入法治化轨道,方能限制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才能被限制在弥补市场缺陷的范围内,才能促使政府切实履行它所应该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责任,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才能成为弥补市场缺陷、促进经济效率提高的有益的手段。 电子政府与宏观经济调控论文 一、电子政府与办公自动化 电子政府的办公自动化的表述,可以用Webnomics也可以用Cyberhomics等;总之中国政府在入世一年,政府使用InternetEconomy使电子政务更加方便了群众,政府政策的透明度增加了,无疑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更加快捷。 党的十六大确定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其中共产党代表最先进的文化,而电子政府与经济全球化接轨,是文化地最先进部分。当然电子政府的网络成本增加了,但人力的节约从总体来说,符合网络经济的要求。 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各国政府的组织形式和名称有所不同,但都与其政权性质相适应。按照管辖范围不同,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分。中央政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 政府是金字塔型的行政组织结构,塔顶是国务院,而中间层次是各省、自治区,起着上传下达,充当信息驿站的作用;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对政府组织结构的理解。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把过去承揽的大部分社会事务交还给社会。政府便可以集中精力抓宏观的、长远的、重要的事情了。在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中,电子政务使电子政府增加了信息、管理、服务、沟通等功能的互联网上的迁移。电子政府使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全面信息共享的机关职能由虚拟走向务实,实现政府机关间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沟通。我国的电子政府仍然是人民政府,依据人民的需求,提供个性的服务选择。 如果电子政府不能与人民办实事,如同玩起滑稽的、与爱犬转圈却永远咬不到自己尾巴的相映成趣的逆向游戏。 电子政府仍然需要大量的熟悉电子政务的人才,而人才的培养,通过MPA是各国的培养办法。中国的MPA要学习西方的信息技术,同时要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结合起来。 二、经济全球化与宏观经济调控 一百多年社会主义的发展有过曲折与反复,苏东社会主义的解体,说明经济全球化与西方推行的和平演变是同步进行的。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的关键时候,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同志的领导下,近十三年来,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特别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考验中,中国经济增加10%左右,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巩固,也锻炼了一批经济人才和中青年领导骨干。 当代和未来的电子政府,是要使国家政务融合到一体化的全球活动的地球村中去。因此,电子政府将电子政务作为社会信息网络化的宏观手段。 电子政务的内容包括电子政府的内涵、系统、安全防范以及与传统政府的区别,对社会变革的影响,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发展前景与展望等。 电子政务是用互联网的手段,来完成政府的行政工作。然而电子与夸克等一样,是肉眼看不见的客观存在,但通过直接经验可以判断政府行政工作的文件在互联网上的传输,一旦文件成为电子邮件,发出去后,对方是否收件,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没有收到可以再发,一旦网络出了问题,互联网的通讯将被中断。然而,一些哲学家在承认电子、夸克等实体存在的同时,却否认香肠、牛奶之类物质的存在。中山大学哲学系翟振明教授的论文《实在论的最后崩溃——从虚拟实在谈起》,刊登在中山大学哲学文库的网站上,成了原创性的靶子论文。 对实在论(realism)的讨论,牵动过一大批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如贝克莱、休谟、罗素、穆尔、胡塞尔、梅洛——庞蒂、帕特南等。 以上是粗略梳理一下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斗争。电子政务长远效率与效率、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封闭与开放,官僚行政与民主行政等的争论,远远没有哲学界争论的激烈。正因为哲学的争论,语言不够流畅、通俗,普及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然而,生活中哲学,将赋予MPA的教育对象巨大的任务,不仅要完成电子政府所有的工作,而且要通过政府公务员的工作,吸引对现代政府管理的关心。 然而哲学上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感兴趣的人士越来越多,与中山大学哲学系高稿酬悬赏万字评论有关。笔者也是参与评论的稿约者之一,观点是支持翟振明教授,在哲学上的,与时俱进。西方哲学界对这个问题的争论,被我国哲学家从语言角度分析,划分成“真值实在论”和“指称实在论”两种,有哲学上的创新思维;当然,最终寻求的答案,要待专家评选后揭晓。 三、电子政府开启社会之锁只是一种手段 社会问题的政府行为,大量是微观问题,随着电子政务的实施,政府上网工程的顺利进行,政府管理者的政治业务素质也会在实践中得到提高。面对国有企业的转制;社会福利力度的加大,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政府公务员由管理控制的“主人”转变为以服务形式的“公仆”身份来满足社会需求,是公务员生存的社会选择。公务员由追求自我利益转向追求社会利益,体现了政府的经济有效效用函数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从关注政府工作效率转变到关注公众利益的实现,是动态进化博奕在电子政府中的务实。电子政府由过去“替民作主”转变到“由民作主”,是一种互动行为选择的转轨。 电子政务的最终归宿,是实现政府对公众的要求进行快捷有效地回应,更直接、更有效地为人民服务。随着政府寻租行为的减少,理想政府前景,与MPA教育一起发展,全国的地方政府上网工程,随着经济学利他行为的实现,地方政府的财源将得到增加。 电子政务是一把开启社会之锁的金钥匙。然而政府行为有大量的以法为基础的、稳定的、富有弹性的工作。在这些工作中,以中央政府为主导,中央与地方政府各司其职并功能互补的运行状态在电子政务实施手段的促进下,达到理想状态。 从哲学上对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中,来谈论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划分。结论应该是:中央政府必须准确地代表全局的利益,这种利益不是虚幻的,而是具体可依的。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益,要通过立法化,以保证中央政府的主导地位。 研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是老一辈革命家同志所研究的“十大关系”之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矛盾和摩擦,在我党和中央政府三代领导人那儿处理得十分好。他们重视生活中的哲学在政府工作中的运用,随着电子政府职能的发展,电子政务的工作成绩,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将沿着党的十六大指引的方向,快步前进。 四、入世后转变政府职能需要行政管理高效,协调运转 中国加入WTO后,政府职能要迅速转变,“全能政府”的形象要改革。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执掌机构,它的维持经费来源国民的税收,它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才力支持,因为它要维持其组织机构的运转,给政府工作人员加薪,负责大量社会外部管理,都需要经费。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但经济总量在全球排第7位,是世界第十大贸易国。中国入世,对美国来说,可逐步解决对华贸易巨额的赤字问题。 全权主义模式强调和关注的面向主要是国家正式制度、正式组织及其对整个社会的有效控制过程,因而正式的制度与程序、上层精英及官方意识形成的描述,就成为其分配与解释问题的最佳途径(dHalpern,1993)。显然,全权主义模式的着眼点主要集中于国家一维。 “全能政府”受“全权主义”理论影响。其实,有效的政府能力有利于社会整合和对社会资源的提取,从而达到社会的即定目标,促进社会进步。 我国政府处理“”邪教及时、正确。几名“”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制造自焚事件,再次证明了“”邪教本质。各国政府对待邪教,都是严厉打击的。法国邪教团体众多,信徒至少50万,法国反邪教部际委员会,1999年9月通过马赛法院审理邪教伤人致残的案件,受到美国国务院同年的所谓《人权报告》的指责。打击邪教是各国政府对公民人身权力的保护,形形色色邪教的本质,是威胁人身健康,影响社会稳定。 当今社会,如果没有政府的作用,要形成错综复杂的经济与社会网络是不可想象的。个人福利不仅依靠市场交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依靠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公共经济最重要的目标,牵涉到政府立法和管理的各种形式,包括一些自我决策的活动。但对稳定社会来说,分配和配置是宏观经济的重要内容。 回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东亚政府过度扩张导致社会对政府的全面依赖,社会防风险的机制丧失。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和行政管理学家C、V布朗所说:“东亚发展的资金获得方式是高负债的经济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在它高速成长时期潜伏和积累了严重的金融问题,繁荣时期必然地递延着在某一个时间上将发生的金融动荡”。 东南亚的那场金融危机,使社会自身发展动力机制丧失,使某些国家的政府在政治统治。经济调控,社会管理方面“疲软”“乏力”。这些经验教训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入世后,我国政府的需要高效,协调运转的行政管理。而这处决于国家公务员的素质。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是以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为专门业务并为一定阶段或人民的“公共利益”服务的。但是,它同时又是公务员谋生的手段,广大公务员总是要通过其职业活动谋取自身乃至家庭的生活资料。入世后,对公务员要求更高,监管的力度加大,这都是应该的。 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1978年以前,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使农业、服务业和轻工业长期停滞,社会福利水平提高很少;“三线”工业分布分散,地理位置偏僻,失去了规模经济优势和区位经济优势。这都是失败的记录。 1989年《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若干要点的决定》明确规定,严格限制高耗电产品,主要是空调器、冷热风机、电吹风的生产。但这一产业政策并没有抑制住近几年该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大战。 国家公务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其本质是人民的“公共权”。这种权力,首先要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但是改革的难点之一,加入WTO可以使国外企业和国内非国有企业参与竞争。在公平竞争的促动下,我国物流业无论在资本结构、服务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的调整方面,会有一个革命性的飞跃。加入WTO后中国物流业的管理办法和竞争规则会借鉴WTO的基本原则和国外先进办法。 政府采购制度将促进中国法治的进步。西方的政府,采用政府采购制度,为一定阶级服务,并有先进的物流管理与之配套。入世后,我国要学习西方先进的物流经验,使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在实践中完善。我国公务员职业行为方向是“为人民服务”,但个别人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谋取私利,侵犯和损害群众利益。在避免以权谋私,避免自身的行政行为损害人员利益的同时,要同一切背叛和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是树立大公无私、廉洁奉公、胸怀改革大志,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固执已见,专横跋扈,文过饰非、诿罪于人。 五、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 欧盟从1998年起不再给中国普惠制待遇,中国有七大类,占税则分类近41%的产品不再享受关税优惠待遇;对我大宗出口产品征收30~60%的反倾销税,有的甚至超过100%;对我优势产品如丝绸实行歧视性数量限制。发达国家在加强贸易保护的过程中,对我的非关税壁垒,包括质量标准壁垒,环境无害化壁垒,反倾销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有所加强。入世后,在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我国将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取消大部分非关税壁垒,外国产品和企业更多进入国内市场,冲击我国部分行业,竞争局面会更加严峻和激烈。 一般来说,与公共资本(包括物质资本的人力资本)形成有关的公共支出对私人投资的影响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积极的促进作用,即所谓的“挤入效用”或“拉动效应”;另一个是对私人投资的消极性缩减作用,即所谓的“挤出效应”或“排挤效应”。 公共需求与公共供给之间的关系是公共行政的基本关系。公共供给必须与公共需求相平衡;公共需求决定了政府的职能、活动范围与活动方式。政府的公共供给包括法律体系、公民权利保护、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政策;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环保、航天科技等公共服务。所以公共行政法制包括行政法制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与行政救济等。研究政府公共产品提供涉及法制问题与法制保障。社会公共需求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生产与生活中的共同需要,例如下水道系统,供水供气系统、铁路运输系统、公路交通系统、邮政服务系统等的混合公共服务需要等。 依法行政是要求政府通过市场和社会给社会成员满足需求的平等享用公共供给的权利,例如企业产品的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等政府管制的公共服务。另外,现代社会还要求政府维护公共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保障与救济体系、给护公民人权、自由等权利。通过政府工作,提供公共资源与公共财产,满足公民的需求,对城镇来说,就是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 在进一步提高机关公务员工资的同时,现阶段要把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作为城镇反贫困和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对于因企业破产、倒闭、经营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失业、下岗的职工,以及因其他原因陷入绝对贫困的阶层,一方面要开拓就业领域,创造就业机会,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为其提供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要不断扩大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基金等的社会覆盖面,并逐步提高发放标准,以提高城镇低收入阶层和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 当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贫困线后,人们的消费模式发生变化,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在高等教育、健康设施、停车场,高速公路和空间探索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将大量增加。 竺乾威主编的《公共行政学》认为:“公共行政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而这一种事务将国家安全放在首位。 布什政府上台不久,决定把战略重点从欧洲转移到亚太,予头指向中国,加强中国周边的兵力兵器部署、不惜代价扩大亚太的军事基地,不断加大亚太的军事演习,以所谓“中国封销台湾海狭”制订军事战略;美国电子情报侦察机在中国海南岛海域上空撞毁我军用飞机,致使我飞行员王伟遇难。 英国C、V布朗认为,政府稳定的职能,是制度使经济活动中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完美统一⑥。 当代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初期阶段,政府需要提供社会基础设施与人力资本投资;经济进入成熟期,公共支出的主要对象又从提供社会基础设施,转向提供教育、卫生和福利、社会保障和收入再分配。 入世后,中国政府面对的挑战最大,用WTO的法律框架体系来约束参加政府的行政职能和行政程序是一种体制性的挑战。 英克尔期通过对6个国家的深入研究发现,随着时代的推移,人们的价值观念与社会国民收入的相关性正愈益显著。他的成果表明,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与1958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43,与1965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71。结论是,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影响着以后8年到15年的社会国民收入的增长。 因此,实现现代化管理,最为关键的是要实现人的观念的现代化。邓小平在我国改革的实践中,始终如一地倡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看成是改革的最重要内容,同时也把它看成是改革的巨大动力。WTO的法委,要求我国改革,处理政企关系,不能沿用国有资产投入。运作的办法,而是用财税返回及贴息的办法;在处理市场运行环境和市场秩序监管关系上,WTO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争端等多款;在现代管理方面,政府服务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以外国的贸易优惠政府重要得多;在政府管理能力和人力结构上,WTO使外资企业和非公有企业依法对政府反控制能力增强,政府管理的难度加大。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宏观经济调控关系论文 多年来,经济学界将政府的经济职能统称为宏观经济调控,虽然已经有个别学者注意到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不同,但至今鲜见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之间的关系进行专门讨论的文献。产业经济学文献中有大量的讨论经济管制问题(主要是产业管制问题)的论著,管制经济学、反垄断经济学以及其他相关经济学领域的文献也有大量的讨论经济管制问题的文献,这些文献主要讨论的是产业管制、微观经济管制问题,而在宏观经济学文献中,则有大量的讨论宏观经济调控的论著。这些论著对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专门领域的问题的研究相当深入,但并没有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同时在政府经济学文献中,也鲜见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的系统讨论。在专门讨论宏观经济调控以及讨论政府的经济职能的文献中,流行的观点是将宏观经济调控与政府的经济职能等同起来。这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将政府等同于宏观,凡是政府做的事,都成了宏观经济调控;二是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研究还比较薄弱,还不能明确区分两者的异同。实际上,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并不是一回事,宏观经济是有确定的涵义的,并不是任何经济活动都属于宏观经济活动,从而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政府对经济进行的任何干预活动都属于宏观经济调控。明确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不仅是经济理论研究的任务,而且对规范政府政策、规范政府行为和政府有效地履行经济职能都具有重要价值。本文拟对二者的相互联系与差别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不同之处 经济管制是指具有经济管制权的政府管制部门依照政府制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进行的(主要是)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宏观经济调控则是指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在相关法规的约束下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的需要对宏观经济进行的调节。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宏观经济调控一词带有较浓厚的计划经济或者管制经济的色彩,“宏观经济调控”一词所表达的意思是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和控制。准确地说,这里探讨的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节的关系。因为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对宏观经济只能是进行调节,目标是实现宏观经济的平衡,并不是对经济进行控制,对宏观经济进行控制的结果是管制经济。但根据习惯或传统,这里笔者仍称宏观经济调控。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存在着多方面的不同之处的,以下将分别予以说明。 1.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具体原因不同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根本原因都在于市场缺陷,都是由市场经济所内生出来的(注:参见曾国安:《政府经济学》,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但两者产生的具体原因是存在差别的。经济管制主要是由经济的外部性、垄断、信息的不对称、经济人的非理性行为以及收入分配不平等问题、非市场品、有害物品的生产与消费问题、产权保护问题、市场不完善问题等所引起的,宏观经济调控则是由宏观经济失衡(包括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失衡,总投资、总消费的波动,总就业的波动,一般物价水平的波动,国际收支失衡,经济增长的波动等)所引起的。两者产生原因的差别导致了政府干预部门、干预目标、干预手段等等的不同。 2.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 虽然总的来说,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要通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弥补市场的缺陷,充分发挥市场的优长(包括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促进技术创新,促进积累的增长等),提高经济效率,增进社会福利,但两者的具体目标是存在着差别的。经济管制所要达到的具体目标主要是:(1)通过政府的干预解决外部经济效应问题,即限制、减少具有负的外部经济效应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具有正的外部经济效应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2)通过政府的干预解决垄断问题,即政府在避减垄断的总原则下,通过对不同类型的垄断分别采取禁止、限制以及数量管制、价格管制和促进竞争的政策,以维持或者促进形成有效竞争的行业市场结构,促进企业和产业经济效率的提高;(3)通过政府的干预增加市场信息的供应量,减轻由信息不对称对经济效率带来的危害;(4)通过政府的干预约束经济人的非理性行为,如禁止非市场品的生产、交易和消费等;(5)通过政府的干预减少交易成本,促进市场交易,增进生产性活动;(6)通过政府的干预进行收入再分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宏观经济调控则旨在通过对经济总量的调节,实现经济总量的平衡。具体来说,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是:(1)通过对总供求的调节,实现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2)通过对投资的调节,避免或减轻总投资的波动;(3)通过对消费的调节,避免或减轻总消费的波动;(4)通过刺激经济实现充分就业;(5)通过调节宏观经济实现物价水平的稳定;(6)通过调节国内经济和汇率实现国际收支的平衡;(7)通过逆向的经济调节实现国民经济长期稳定的增长。 3.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不同 基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产生的原因的不同,决定了两者出现时间的不同。虽然经济管制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但由于经济管制主要导源于市场的不完善,由于市场的不完善始终存在,伴随着市场经济产生、发展的全过程,因此经济管制伴随着市场经济产生、发展的全过程。而宏观经济调控导源于宏观经济失衡,在市场经济足够成熟,宏观经济失衡对社会大众的经济利益产生了负面影响,损害了经济的正常运行,并危及社会稳定,而且社会充分认识到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并且已经建立起了宏观经济调控的“基础设施”以后,才会出现宏观经济调控。从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演变历史来看,经济管制出现的时间要远远早于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市场经济出现之时,经济管制也随之出现了,在不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有经济管制,在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自然也有经济管制(注:实际上,如果不限于市场经济,经济管制在国家或政府出现之后,市场经济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可以说,经济管制是随国家或政府的出现而出现的。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如外部经济效应问题、垄断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居民的非理性行为等等,在市场经济产生以前就存在,只不过其规模、影响等小一些而已。),而宏观经济调控是在市场经济进入到成熟阶段以后才出现的,在市场经济进入到成熟阶段以前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在市场经济出现以前也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在西方国家,只是在20世纪30年代之后才出现宏观经济调控,如果从16世纪算起,在市场经济阶段,宏观经济调控出现的时间要比经济管制出现的时间晚了400多年。 4.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不同 经济管制涉及的具体领域很多,政府部门中实施经济管制的机构既包括司法机构,也包括行政机构,既包括中央政府司法机构和行政机构,也包括各级地方政府司法机构和行政机构,在行政机构中既包括纯粹的宏观经济管理机构(如中央银行、财政部等),也包括其他专门的经济管理机构(如证券监管机构、保险监管机构等)、非经济管理机构(如文化管理机构、环境保护机构、药品管理机构等)以及综合性管理机构。这些机构依照颁行的法规在各自管理的领域对被管制者依法进行管制。经济管制具有很强的行业性,即依照行业性质,由设立的政府主管机构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和监督(如商业银行一般主要由中央银行进行管理和监督,投资银行主要由证券监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险公司主要由保险监管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但经济管制的行业性并不排斥政府其他管理机构依法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也有许多行业同时受多个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这些管理机构拥有非重复的,但对被管制对象的活动的影响几乎具有同等的制约力和管制权。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则主要是中央政府的行政机构,并且主要是中央政府行政机构中的宏观经济管理机构,在宏观经济管理机构中主要是中央银行和财政部。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机构的数量远远少于实施经济管制的机构。 5.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手段不同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实施手段都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管制或者调控对象的特征与行为的变化、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的演进等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但两者的区别还是相当大的。经济管制的实施手段主要是行政、司法手段,因此具有强制性,虽然经济管制肯定会影响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但政府主要并不是通过对市场的调节,改变市场信号来达到管制的目的,而主要是通过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直接管制而达到管制目的的。政府对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处罚直接减少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但经济当事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不是来自于市场,对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奖励会直接增加经济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但经济当事人由此获得的利益同样不是来自于市场,而是来自于政府,来自于政府的行政机构或者司法机构,这种直接来自于政府的经济处罚或者经济奖励在这里仍应归于行政或司法手段,因为它们是行政管理和监督、司法管理和监督的工具。在经济管制中,政府的角色定位主要是“裁判”。需要说明的是,经济管制本身并不排斥经济手段的运用,有的领域也需要政府当“运动员”,最近一二十年来,无论在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在许多领域,政府运用经济手段取得了过去运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进行管制所没有取得的效果,经济手段的运用范围也有扩大的趋势,但基于经济管制的基本性质,经济管制的实施手段以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为主的格局并不会发生变化。 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手段则主要是经济手段,因此具有非强制性。宏观经济调控是通过政府参与市场(充当“运动员”的角色),通过对市场的调节,改变市场信号,从而使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发生变化,从而使经济总量发生变化,来矫正宏观经济失衡,维持宏观经济平衡的。经济手段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这些政策的运用,会对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等市场的供求产生影响,继而会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从而使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发生变化,从而促使其调整其行为,最终重新恢复市场平衡。在市场经济中,除非是在战争时期,政府是没有理由普遍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因为政府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调控从根本上是与市场机制相排斥的,这样做的结果是政府对市场的替代,从而也就必然导致市场优长的丧失,造成社会福利的根本性下降。同样需要说明的是,撇开特殊的战争背景,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实现有的时候也是可以采取行政和司法手段的,例如在严重的通货膨胀条件下,政府可以采取直接控制收入增长的收入政策来抑制通货膨胀,但这类政策的采用除非迫不得已,应该禁止政府使用,并且政府要使用这类手段,也必须获得政府立法机构的授权。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由于经济管制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管制者与被管制者多发生直接的联系,它是管制者直接对被管制者进行管理与监督,而且管制具有强制性,因此应该说经济管制主要是直接干预;而宏观经济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宏观经济调控机构并不与调控对象发生直接的联系,它是政府调节市场,市场影响或者引导微观经济单位的调节方式,不存在宏观经济调控机构对调控对象的行政管理和监督(注:否则,就属于经济管制范畴,因为如果宏观经济调控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即主要采取直接干预的手段,那么市场经济的基础就会受到破坏,这样的经济也就不再是市场经济了,而是计划经济或者管制经济了。因此,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与直接干预是相冲突的,换句话说,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只能主要采取间接干预手段。近20年来,中国国内经济学文献中大量提到的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应该以间接干预为主(或者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调控应该以间接调控为主)的理论应该说针对宏观经济调控是正确的,而且只是针对宏观经济调控才是准确的。),而且宏观经济调控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应该说宏观经济调控主要是间接干预。(注: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曾经有过还要不要经济管制的疑义。应该说,经济体制改革要解决的问题并不是要不要经济管制的问题,而是要什么样的经济管制的问题。1950年代初开始形成的中国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与市场经济是相背的,必须对这种经济管制制度进行根本的改革,这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比较缓慢,根本原因就在于对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过慢,市场化改革过程从实质上来说也就是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过程,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进程越快,市场化改革的进程越快,市场化改革每向前推进一步,也意味着废弃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进程向前推进了一步,市场经济的完全建立要以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的根本改革为前提。但是市场经济与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势不两立,并不表明市场经济与经济管制制度势不两立,市场缺陷要求建立经济管制制度,政府的经济管制是市场经济所内生出来的要求,是实现经济的高效率和社会公正的必要条件,但是这必须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弥补市场缺陷的、有着明确的管制边界的经济管制制度。从市场经济国家来看,宏观经济调控制度方面的差异远较在经济管制制度方面的差异小,借鉴各国在宏观经济调控和经济管制的经验时,选择更困难的是在经济管制方面的经验。各国的经济管制制度相当复杂,而且合理性差异也很大,因此在研究市场经济国家政府调控经济的经验教训时,虽然研究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的经验教训是必要的,而研究各国经济管制方面的经验教训更为迫切,应该避免(也是在实践中最容易出现错误)的是将别国特殊的经济管制制度,并且是不合理的经济管制制度当作市场经济的具有共性的一般经济管制制度。对各国经济管制制度进行比较、甄别、判断、改造对改革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管制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6.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方法不同 这里所谓的实施方法是就政府干预的力度而言的。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依宏观经济失衡程度的不同而会有所不同,宏观经济失衡越严重,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应该越大,失衡程度越轻,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应该越小。市场经济中的宏观经济失衡具有周期性,因此国民经济无法避免短期性的周期性的波动,这样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的选择直接与经济的短期性的周期性的波动有关。在市场经济中,宏观经济会经常性处于失衡状态中,为了防止宏观经济出现严重失衡,一般来说,政府应该逆对经济风向采取经常性的调节政策,这种调节属于微调。相对于有可能出现的宏观经济的严重失衡,这种调节属于预防性质的调节。微调是经常性的,大调则不是经常性的,而是周期性的(有时间周期,宏观经济严重失衡才应该进行大调)。相对于宏观经济调控的方法的选择性,针对于微观经济主体,经济管制一般来说并不存在微调与大调问题,因为经济管制是依律行事,按照法规应该受到什么处罚就给予什么处罚,应该受到什么奖励就给予什么奖励,同业者间的区别会相当大。当然对于一些经济活动,政府是加大管制力度,还是减轻管制力度,也需要政府做出选择,但这种选择与宏观经济调控力度的选择不同,它与宏观经济失衡的程度无关,与经济周期性运动无关,而是取决于公众的认识、技术水平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变化、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等方面的因素,力度加大或减轻一般会表现为长期趋势,而不是短期性的周期性的变化。 因此,我们就能发现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运用具有典型的逆经济运行的特点,而经济管制则不具有这一特点,无论是在经济萧条时期,还是在经济繁荣时期,只要经济管制制度未变,管制政策就不会有变。 7.经济管制、宏观经济调控与产业政策的关系不同 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对产业发展产生影响,因为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改变相对价格,如果宏观经济调控改变了相对价格,那就会改变产业的比较利益,从而会引起经济资源在产业间的重新配置。就其性质而言,可能产生有利于产业政策的效果,也有可能产生出不利于产业政策的效果。不过就宏观经济调控本身而言,其性质、目的等等都与产业政策无关,宏观经济调控并不是为了产业政策的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 经济管制则不同,经济管制虽然并不是只服务于产业政策,但是它是产业政策的必备工具,要实施产业政策,就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经济管制,否则,产业政策就是无效的。例如政府要支持幼稚产业的发展,政府就要对外实施进入管制政策和其他相关管制政策;政府要促进一个行业的竞争,政府就要实行反垄断、鼓励进入和促进公平竞争的管制政策;政府要压缩有较大污染的行业生产规模,扶持污染小的新兴行业的快速发展,就要采取抑制前者、鼓励后者的进入管制政策、污染排放管制标准与排放数量的管制政策、污染排放税政策等。 8.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不同 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是无选择性的,它是通过对市场的调节而影响微观经济主体,宏观经济调控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和全局性,虽然市场的影响程度对不同的微观经济主体会有所差别,但由于宏观经济调控所要改变的是宏观经济变量,因此任何微观经济单位都难以避免地要受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因此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实际上是针对所有的经济主体。就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的性质来看,可能使所有的经济主体受益,也可能使所有的经济主体受损,也可能使一部分经济主体受益,而同时使另一部分经济主体受损。从社会整体而言,一项正确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将会增进社会福利。 经济管制的对象则是有选择性的,它所管制的是具体的微观经济单位。例如基于保护环境而实施的污染排放管制的管制对象只是污染排放单位,其他单位则不在管制之列。微观经济单位如果违规,将会受到管制机构的处罚。任何经济单位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如果不在经济管制的范围之列,它就不会受到经济管制机构的约束。虽然经济管制造成的影响可能是全局性的,不过一般来说,其影响的局部性更强。 9.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存在着差别 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都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具有影响。不过两者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是存在着差别的。这种差别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1)影响的时间长短不同。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具有非持续性的特点。原因在于:第一,微调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较小,大调才会明显地影响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而大调所具有的周期性的特点,使得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具有非持续性的特点;第二,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改变经济制度,即不会改变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这样一旦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发生变化,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就会消失。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则具有持续性的特点。因为:第一,经济管制总是表现为一种长期的趋势,一项管制制度确定以后,往往会在很长的时期内运行,有的持续几十年,有的持续上百年,有的经济管制制度一经确定,几乎就成为永恒性的了,这样就使得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具有长期性;第二,经济管制制度的变化改变的是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这样一旦经济管制制度发生变化,新的制度会在长时期内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行为,从而对经济效率产生持续的影响。 (2)影响的途径不同。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改变市场环境,或者说宏观市场结构,从而改变微观经济单位的外部环境(压力),来影响经济效率。经济管制既通过改变微观经济单位的外部环境(压力),也通过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动力机制和能力,还通过对相对价格或者成本、利润率的影响而影响经济效率。简而言之,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具有单方位性,而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具有全方位性。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途径的全方位性预示着经济管制会通过渗入到经济机体的内部而在深层次上影响着经济效率,这就意味着一个社会的经济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经济管制制度,低效率社会要提高经济效率就应该主要从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入手。 (3)影响的结构不同。虽然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影响,但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影响最大,而对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则比较小。在经济不景气时,政府采取扩张性的经济政策会使经济资源的利用率得到提高,这是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最主要的积极影响。在经济繁荣时,政府采取紧缩性的经济政策会使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下降,也会增加微观经济单位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这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但由于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增强微观经济单位提高生产效率的动力和能力,因此并不一定能够使微观经济单位努力提高生产效率。虽然宏观经济调控可能会改变要素或者产品的相对价格,从而具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可能性,但一方面相对价格的变化可能会出现不利的变化,从而出现恶化资源配置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要素的流动性等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条件并不是宏观经济调控所能改变的,因此即使要素或者产品的相对价格有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也会因为其他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改变资源配置,从而不能使资源配置效率得到提高。而要具备这些条件恰恰需要经济管制制度的改革。 与宏观经济调控一样,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影响,但与宏观经济调控不同的是,经济管制不只是主要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产生影响,而是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首先,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利用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进入管制、过程管制等都会影响经济资源的利用率。例如,中国实行了几十年的排斥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非农产业部门的劳动力进入管制政策就造成了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大量闲置,实行了几十年的排斥非国有经济进入金融、汽车等现代产业部门的产业进入管制政策也造成了金融发展能力、汽车发展能力的闲置。一般来说,进入管制的领域越广,管制越严厉,经济资源的利用率越低。其次,经济管制对生产效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生产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企业有无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能力和外部压力,经济管制对这几个方面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经济管制可以削弱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和能力,减轻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外部压力,也可以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和能力,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外部压力,好的经济管制制度应该是能够增强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内在动力、能力和外部压力的制度。其三,经济管制对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经济管制既会影响生产要素和产品的相对价格,也会影响产品生产的成本,影响不同产品生产的利润率,还会影响资源的流动性,因此就会影响经济资源的配置。经济管制可以促进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的提高,也可以导致资源配置效率的下降。好的经济管制制度应该是能够促进经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的制度。 简而言之,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结构具有局部性的特点,而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结构则具有全面性的特点。 (4)影响的程度不同。由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在时间长短、途径、结构方面存在着差别,因此两者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也存在着差别。由于经济管制对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生产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时间所具有的持续性、影响途径所具有的全方位性、影响结构的全面性,而这些是宏观经济调控所不具有的,因此经济管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自然要超过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程度。 由上可以得出结论,一个社会的经济效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其经济管制制度,如果要提高经济效率,就必须要改革经济管制制度。 10.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失效的原因存在着差别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存在着共同的原因,但是也存在着差别。最主要的差别在于两者在被调控对象俘虏的可能性上存在着差别。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不是因为被调控对象俘虏了调控机构,因为在宏观经济调控中,政府机构并不与微观经济单位发生直接的联系,而且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是系统性的、整体性的、全面性的,具有非排他性,因此不存在政府机构设租和被调控对象向政府机构寻租的条件。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主要在于政府能力不足,而一般主要不在于政府权力的滥用。而管制者被被管制者俘虏却是经济管制失效的主要原因之一。因为在经济管制中,政府管制机构要与微观经济单位发生直接的联系,管制的利益是可以排他的,而且管制机构是一个庞大的体系,每一级管制机构、管制机构的每一个职能机构都有其独享的管制权,并且这些管制权又是被分配给一个一个的作为管制者的自然人手中,管制权都是人格化了的,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的直接联系使得管制具有了一对一的“交易”的性质,这样就存在着管制者设租和被管制者寻租的条件,从而也就出现了管制者被俘虏的可能性,一旦管制者被俘虏,就会出现管制失效。在经济管制中,不仅管制的执行者存在着被被管制者俘虏的可能性,而且管制规则的制定者也存在着被被管制者俘虏的可能性,在管制规则的制定中,所谓政治上的“看不见的手”(特殊的利益集团等等)发挥的作用往往相当大,这样就使得管制规则本身与管制应该实现的目标相背,即管制规则背离效率和公正而出现的管制规则的扭曲。由于管制规则的制定者被被管制者俘虏而导致的管制规则的扭曲对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的损害比由管制者被俘虏对经济效率和社会公正的损害更大。 11.经济管制、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存在着差别 经济自由是指微观经济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地做出经济决策的自由。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最基本、最重要的性质和特征,是市场经济存在的前提,没有经济自由,就没有市场经济。经济自由使得市场经济具有多方面的计划经济体制所不可能具有的优越性,但同时无约束的经济自由也会使市场经济难以避免地产生多方面的缺陷。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市场经济中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它们都会对经济自由产生影响。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实质上都是市场以外的力量——政府对经济自由施加的约束,但是两者对经济自由的影响方式、影响程度是存在着差别的。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是间接的,它并不直接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决策进行干预或限制,它是通过改变宏观市场环境而对经济自由产生影响的,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具有整体性、系统性的特点,除非宏观经济调控采取直接的经济管制的手段,否则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会直接剥夺或限制经济自由。因此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对经济自由的影响程度也要小一些。经济管制则不同,它对经济自由的影响主要是直接的,因为它要直接对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决策进行干预或限制,因此经济管制会直接剥夺或限制经济自由,经济管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主要是差别性的。例如进入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自由,价格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卖方和买方的价格决策自由,出口管制直接剥夺或限制了出口商的出口决策自由。不过管制也会对经济自由产生间接影响,因为管制会影响产业环境。由此,经济管制对经济自由的影响要比宏观经济调控的影响大。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尤其要对经济管制的边界给予明确的界定,对政府的经济管制权予以明确的规定,否则就会导致经济管制的无限延伸,就会不正当地侵害经济自由,从而损害经济效率。 由上可见,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两者都是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但是两者的差异是明显的、多方面的。 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相互联系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存在着明显的、多方面的差异,但是两者也存在着多方面的联系。两者的联系并没有为将两者混同提供依据,但是明确两者的相互联系也是经济理论研究应该关注的,并且两者的联系也是两者关系的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两者的联系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和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都是由市场缺陷所产生的,虽然与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相联系的市场缺陷存在着差别,但都导源于市场缺陷。如果不存在市场缺陷,那就不需要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市场缺陷是市场经济内生的,市场经济内生的缺陷使得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条件遭到破坏,或者市场经济本身不能保证满足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所需要的条件,或者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导致经济效率的下降或者低下,从而使得仅仅有市场力量并不能使社会的生产能力得到充分的有效的利用,不能实现社会在已经拥有的可资利用的经济资源的条件下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某些市场缺陷可以由第三种力量的作用得到或多或少的弥补,但第三种力量的作用存在着根本的缺陷,并不能作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依靠力量,(注:参见曾国安:《政府经济学》,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因此只能由政府充当弥补市场缺陷的依靠力量,政府弥补市场缺陷需要根据市场缺陷的不同领域分别通过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来实现。虽然政府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并不一定能够弥补全部的市场缺陷,但它却是一个社会弥补市场缺陷的最终依靠力量,而且只要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能够得到不断的提高,就可以与市场力量这只看不见的手一道不断增进社会福利。(注:无论是市场缺陷,还是第三种力量的缺陷,抑或政府缺陷,从根本上来说,都是由人类的生产能力的有限性所决定的,因为市场经济、第三种力量以及政府都是人类社会的事情,没有人,便无所谓市场经济、第三种力量和政府。虽然人类的生产能力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生产实践的发展、社会制度的不断改进(简而言之是随着人类知识的增长)而不断增长,但相对于人类的需要,相对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要求,仍然存在着巨大的缺口。即便是进入到所谓的知识经济社会,人类所掌握的知识仍然是极其有限的。因此,如何使经济资源得到充分的有效的利用,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是人类社会面临的永恒挑战。) 市场缺陷导致了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也同时规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范围。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在于弥补市场缺陷,因此,无论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都不能渗入到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而只能进入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这从根本上规定了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边界。虽然两者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起作用的“领地”有不同,但从它们都只能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发挥作用这一点来看是相同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 2.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实施主体都是政府,都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最终目标都在于提高经济效率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由市场缺陷所引起的,都在于弥补市场缺陷。尽管实施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的政府职能机构有不同,但都是政府机构。实施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既不是企业、居民,也不是第三种力量,而是政府。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要履行多方面的具体的经济职能,主要包括:维护产权;抑制、限制或消除垄断,促进市场竞争;解决外部经济效应问题;提供和鼓励提供公共物品;提供信息和促进市场信息供应量的增加;补充市场的不完善,提供或鼓励提供市场供应不足的私人物品;进行收入再分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限制非市场品的生产和消费,禁止有害物品的生产和消费;矫正宏观经济失衡,维护宏观经济平衡,促进宏观经济稳定;调节经济结构,促进结构平衡等。任何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国家的政府都应该履行上述经济职能。而这些经济职能可以归结为两个大的方面,即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由此可见,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要充分弥补市场缺陷,使社会的经济效率达至最优,既需要实行经济管制,也需要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政府只有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和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有效地解决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由于市场缺陷内生于市场经济本身,因而具有长期性,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离开了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方面,社会的经济效率都会无法达到最优水平,所以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 虽然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具体目标不同,两者的干预对象、方式、方法等等都存在着差别,影响经济效率的时间长短、途径、结构、程度也存在着差别,但是不管是经济管制,还是宏观经济调控,从它们的最终目标来看,都是要通过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增进社会福利。 3.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是相互补充的 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由于两者导源于市场缺陷的不同方面,由两者的性质决定了两者功能上的差别,决定了各自适于弥补不同类型的市场缺陷,也就是说,应该实行经济管制的就不适于采取宏观经济调控,归属于宏观经济调控的就不应该采取经济管制,经济管制不能代替宏观经济调控,宏观经济调控也不能代替经济管制,两者的关系不是相互替代,而是相互补充。两者这种相互补充的关系决定了只有既能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又能有效地实施宏观经济调控,政府才能实现有效地履行政府应该履行的经济职能的目标,市场缺陷才能得到有效地解决。 4.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都需要不断地发展 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能够进入的领域,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些领域政府就一定要无条件地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这里涉及到政府的能力。如果政府进入这些领域不仅不能起到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使社会的经济资源完全浪费,反而因为政府在这些领域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而损害了市场机制在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的作用的充分发挥,那么政府就不应该在这些领域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因为政府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结果不是增进社会福利,而是减少了社会福利。政府能力是人类生产能力的组成部分,人类生产能力的增长包含着政府能力的增长。政府能力的增长使得政府可以进入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中的更多的领域,经济管制制度和宏观经济调控制度也因此要相应地发展。 市场力量作为人类生产能力的一部分,也是随着人类知识的增长而不断增长的,这就使得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与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领域的结构会发生一些变化,基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和范围都是由市场缺陷所规定的,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对象、手段等都应该做一些相应的调整。 随着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实践的发展,人类会发现和掌握实行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更有效的方法,更有效的具体的手段,更恰当的干预力度和时机,更好的决策制度,更好的机构设置,更好的机构协调机制等等,人类自然就应该利用这些新的知识来改进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 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的不断发展是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有效的必要条件,也只有经济管制制度与宏观经济调控制度能够得到不断发展,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成为增进社会福利的手段。 5.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与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 (1)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会影响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如果经济管制的范围、程度等超越了其应该有的边界,宏观经济调控不可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例如如果存在着普遍的市场进入管制、普遍的价格管制、普遍的投资管制、普遍的分配管制,那么无论政府如何努力,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都不可能有效。(注: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一直在努力从改革开放前的直接干预过渡到间接干预,在出现宏观经济失衡时,力图依靠间接干预矫正宏观经济失衡,政府的这种意愿是好的,是正确的,但每次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以致于每次都要通过直接干预来最终矫正宏观经济失衡。出现这一现象并不奇怪。原因就在于中国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没有根本性的变化,在这种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下,市场信号是扭曲的,资源不能自由地流动,微观经济单位应该享有的经济决策权和经济利益都被经济管制所侵蚀或者说被剥夺,应该承担的经济风险也因为经济管制而无法通过新的经济安排而转移或者被经济管制自动地转移到其他的经济主体,这就使微观经济单位对于政府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所传达的信号缺乏反映,因此使得间接干预失效。在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下,宏观经济调控只有采取直接干预才能达到预期目标,间接干预的宏观经济调控与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是相背的,因此只有根本改革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也可以作为判断传统的经济管制制度改革进程的一项指标。)经济管制制度所影响的是宏观经济调控的微观基础。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要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微观经济单位享有独立的经济决策权,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自己承担经济风险,需要有灵活的价格机制,经济资源能够自由地流动,需要有发达的高度竞争性的市场,这些条件在存在普遍的严格的经济管制的经济中是不可能得到满足的。经济管制既可以为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有效地发挥作用提供有利的条件,也可以成为以间接干预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有效地发挥作用的障碍。 (2)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也会影响经济管制的有效性。例如如果国民经济处于总需求严重超过总供给,通货膨胀高居不下,政府的反垄断管制政策就难以奏效。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够为经济管制的有效性提供有利的条件,宏观经济调控的失效则会使失衡的宏观经济成为经济管制有效性的不利因素。如果宏观经济调控本身导致了宏观经济失衡或者加剧了宏观经济失衡,这样的宏观经济调控就成了经济管制有效发挥作用的障碍。 6.某些经济管制在特殊条件下也可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 与实现宏观经济调控调控目标相关的经济管制可以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例如为实现国际收支平衡而对汇率进行管制,为解决通货膨胀而对利率、银行的贷款规模、企业的投资规模和薪酬进行管制,为提高就业率而对雇主辞退在业者进行限制等。不过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某些经济管制在特殊条件下也可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实际上是说为了达到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政府可以采取管制手段,而不是说这些管制是正常的经济管制的现成的组成部分,因为这些管制本身是不应该存在的。因此经济管制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是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的,只有在间接干预无法矫正业已出现的宏观经济失衡,而宏观经济失衡对于国民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对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也就是说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和社会危机时,政府才可采取管制手段矫正宏观经济失衡,因此经济管制只能作为市场经济中特殊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的临时性手段,而不能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常用手段。经济管制手段的运用应该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有严格的范围限制和时限,一俟危机缓和,政府就应该撤消管制,而完全采用常规性的间接干预手段。 三、关于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几点思考 基于上述对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的讨论,考虑到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认为在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方面,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1.不能混同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有相互联系的地方,但两者的差别也是明显的。政府在制定经济调控政策时,应该考虑两者的差别,在政策工具的选择、职能部门的分工等方面都应该有相应的差别。如果将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混同起来,在政策工具的选择、职能部门的分工等方面就会出现错误的选择,导致的结果要么是经济管制的目标和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无法实现,要么是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不仅不能弥补市场的缺陷,反而会强化市场缺陷,而且会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成为导致效率下降的因素,总的来说会导致政府失效。如果政府失效由此引起,这样的政府失效比市场失效更糟。 2.政府应该不断完善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市场经济需要政府对经济实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府也应该成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主要力量和最后依靠力量,但政府是否能够有效地实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呢?这取决于多种因素,除了受政府政策性质的影响外,政府干预方式的选择、政策工具与力度的选择、政府实施政策的能力等都会影响政策的效力。政府不是万能的,不可避免地会在政府干预方式的选择、政策工具与力度的选择等方面出现或多或少的错误,甚至政府制定的政策本身就是错误的。减少错误才能提高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效力。政府应该不断学习,不断探索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规律,不断改进和完善经济管制制度和宏观经济调控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制定和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从而不断完善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不断提高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效力。 3.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应该法治化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通过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弥补市场缺陷,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但与企业、居民、民间组织等不同,政府是一种特殊的力量,它是公共权力的垄断机构,它享有立法权、司法权,它是唯一合法享有暴力的机构,它能够动用强制力贯彻它的意志,这为政府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来弥补市场缺陷提供了前提,也是它作为弥补市场缺陷的主要力量和最后依靠力量的根本原因。但它作为公共权力的垄断机构也同时造成了它不作为和滥用权力的可能性。无论是它不作为,还是它滥用权力,都会造成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失效。要防止政府不作为和滥用权力,不断提高政府有效实施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能力,就应该为此提供制度保障,根本的唯一可行的制度保障就是法治化。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从性质上来说是受托行为,即它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公众赋予其公共权力,它运用这种公共权力,代表公共利益,贯彻公共意志,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因此,首先应该通过立法明确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无论是政府的行政机构,还是政府的司法机构,其履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都应该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政府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政府各层次、各职能部门所享有的权力和应该履行的职责,都应该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从立法上防止政府缺位和越位;其次,应该通过立法和司法对政府各层次、各职能部门所享有的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权力和责任进行监督,并进行相应的激励和惩处制度,一方面防止政府不履行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责任,另一方面一旦出现政府滥用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权,就及时予以纠正;其三,应该通过法律对政府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程序予以明确,保障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制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一方面防止政治中的看不见的手起作用,另一方面防止政府机构出于自身利益而无限扩张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范围的行为和政府随意制定政策而扰乱经济正常运行的行为。只有将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纳入法治化轨道,方能限制政府权力的无限扩张,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才能被限制在弥补市场缺陷的范围内,才能促使政府切实履行它所应该进行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责任,经济管制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才能成为弥补市场缺陷、促进经济效率提高的有益的手段。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电子政府宏观经济调控 1999年开始,我国的“政府上网工程”的实施,标志着电子政务在中国的全面启动。电子政务在西方发达国家已进入相对成熟阶段。而我国从2000年开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4所高校才获准试办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 一、电子政府与办公自动化 电子政府的办公自动化的表述,可以用Webnomics也可以用Cyberhomics等;总之中国政府在入世一年,政府使用InternetEconomy使电子政务更加方便了群众,政府政策的透明度增加了,无疑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更加快捷。 党的十六大确定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其中共产党代表最先进的文化,而电子政府与经济全球化接轨,是文化地最先进部分。当然电子政府的网络成本增加了,但人力的节约从总体来说,符合网络经济的要求。 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各国政府的组织形式和名称有所不同,但都与其政权性质相适应。按照管辖范围不同,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分。中央政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 政府是金字塔型的行政组织结构,塔顶是国务院,而中间层次是各省、自治区,起着上传下达,充当信息驿站的作用;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对政府组织结构的理解。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把过去承揽的大部分社会事务交还给社会。政府便可以集中精力抓宏观的、长远的、重要的事情了。在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中,电子政务使电子政府增加了信息、管理、服务、沟通等功能的互联网上的迁移。电子政府使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全面信息共享的机关职能由虚拟走向务实,实现政府机关间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沟通。我国的电子政府仍然是人民政府,依据人民的需求,提供个性的服务选择。 如果电子政府不能与人民办实事,如同玩起滑稽的、与爱犬转圈却永远咬不到自己尾巴的相映成趣的逆向游戏。 电子政府仍然需要大量的熟悉电子政务的人才,而人才的培养,通过MPA是各国的培养办法。中国的MPA要学习西方的信息技术,同时要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结合起来。 二、经济全球化与宏观经济调控 一百多年社会主义的发展有过曲折与反复,苏东社会主义的解体,说明经济全球化与西方推行的和平演变是同步进行的。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的关键时候,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同志的领导下,近十三年来,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特别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考验中,中国经济增加10%左右,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巩固,也锻炼了一批经济人才和中青年领导骨干。 当代和未来的电子政府,是要使国家政务融合到一体化的全球活动的地球村中去。因此,电子政府将电子政务作为社会信息网络化的宏观手段。 电子政务的内容包括电子政府的内涵、系统、安全防范以及与传统政府的区别,对社会变革的影响,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发展前景与展望等。 电子政务是用互联网的手段,来完成政府的行政工作。然而电子与夸克等一样,是肉眼看不见的客观存在,但通过直接经验可以判断政府行政工作的文件在互联网上的传输,一旦文件成为电子邮件,发出去后,对方是否收件,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没有收到可以再发,一旦网络出了问题,互联网的通讯将被中断。然而,一些哲学家在承认电子、夸克等实体存在的同时,却否认香肠、牛奶之类物质的存在。中山大学哲学系翟振明教授的论文《实在论的最后崩溃——从虚拟实在谈起》,刊登在中山大学哲学文库的网站上,成了原创性的靶子论文。 对实在论(realism)的讨论,牵动过一大批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如贝克莱、休谟、罗素、穆尔、胡塞尔、梅洛——庞蒂、帕特南等。 以上是粗略梳理一下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斗争。电子政务长远效率与效率、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封闭与开放,官僚行政与民主行政等的争论,远远没有哲学界争论的激烈。正因为哲学的争论,语言不够流畅、通俗,普及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然而,生活中哲学,将赋予MPA的教育对象巨大的任务,不仅要完成电子政府所有的工作,而且要通过政府公务员的工作,吸引对现代政府管理的关心。 然而哲学上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感兴趣的人士越来越多,与中山大学哲学系高稿酬悬赏万字评论有关。笔者也是参与评论的稿约者之一,观点是支持翟振明教授,在哲学上的,与时俱进。西方哲学界对这个问题的争论,被我国哲学家从语言角度分析,划分成“真值实在论”和“指称实在论”两种,有哲学上的创新思维;当然,最终寻求的答案,要待专家评选后揭晓。 三、电子政府开启社会之锁只是一种手段 社会问题的政府行为,大量是微观问题,随着电子政务的实施,政府上网工程的顺利进行,政府管理者的政治业务素质也会在实践中得到提高。面对国有企业的转制;社会福利力度的加大,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政府公务员由管理控制的“主人”转变为以服务形式的“公仆”身份来满足社会需求,是公务员生存的社会选择。公务员由追求自我利益转向追求社会利益,体现了政府的经济有效效用函数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从关注政府工作效率转变到关注公众利益的实现,是动态进化博奕在电子政府中的务实。电子政府由过去“替民作主”转变到“由民作主”,是一种互动行为选择的转轨。 电子政务的最终归宿,是实现政府对公众的要求进行快捷有效地回应,更直接、更有效地为人民服务。随着政府寻租行为的减少,理想政府前景,与MPA教育一起发展,全国的地方政府上网工程,随着经济学利他行为的实现,地方政府的财源将得到增加。 电子政务是一把开启社会之锁的金钥匙。然而政府行为有大量的以法为基础的、稳定的、富有弹性的工作。在这些工作中,以中央政府为主导,中央与地方政府各司其职并功能互补的运行状态在电子政务实施手段的促进下,达到理想状态。 从哲学上对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中,来谈论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划分。结论应该是:中央政府必须准确地代表全局的利益,这种利益不是虚幻的,而是具体可依的。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益,要通过立法化,以保证中央政府的主导地位。 研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是老一辈革命家同志所研究的“十大关系”之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矛盾和摩擦,在我党和中央政府三代领导人那儿处理得十分好。他们重视生活中的哲学在政府工作中的运用,随着电子政府职能的发展,电子政务的工作成绩,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将沿着党的十六大指引的方向,快步前进。 四、入世后转变政府职能需要行政管理高效,协调运转 中国加入WTO后,政府职能要迅速转变,“全能政府”的形象要改革。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执掌机构,它的维持经费来源国民的税收,它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才力支持,因为它要维持其组织机构的运转,给政府工作人员加薪,负责大量社会外部管理,都需要经费。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但经济总量在全球排第7位,是世界第十大贸易国。中国入世,对美国来说,可逐步解决对华贸易巨额的赤字问题。 全权主义模式强调和关注的面向主要是国家正式制度、正式组织及其对整个社会的有效控制过程,因而正式的制度与程序、上层精英及官方意识形成的描述,就成为其分配与解释问题的最佳途径(dHalpern,1993)。显然,全权主义模式的着眼点主要集中于国家一维。 “全能政府”受“全权主义”理论影响。其实,有效的政府能力有利于社会整合和对社会资源的提取,从而达到社会的即定目标,促进社会进步。 我国政府处理“”邪教及时、正确。几名“”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制造自焚事件,再次证明了“”邪教本质。各国政府对待邪教,都是严厉打击的。法国邪教团体众多,信徒至少50万,法国反邪教部际委员会,1999年9月通过马赛法院审理邪教伤人致残的案件,受到美国国务院同年的所谓《人权报告》的指责。打击邪教是各国政府对公民人身权力的保护,形形色色邪教的本质,是威胁人身健康,影响社会稳定。 当今社会,如果没有政府的作用,要形成错综复杂的经济与社会网络是不可想象的。个人福利不仅依靠市场交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依靠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公共经济最重要的目标,牵涉到政府立法和管理的各种形式,包括一些自我决策的活动。但对稳定社会来说,分配和配置是宏观经济的重要内容。 回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东亚政府过度扩张导致社会对政府的全面依赖,社会防风险的机制丧失。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和行政管理学家C、V布朗所说:“东亚发展的资金获得方式是高负债的经济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在它高速成长时期潜伏和积累了严重的金融问题,繁荣时期必然地递延着在某一个时间上将发生的金融动荡”。 东南亚的那场金融危机,使社会自身发展动力机制丧失,使某些国家的政府在政治统治。经济调控,社会管理方面“疲软”“乏力”。这些经验教训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入世后,我国政府的需要高效,协调运转的行政管理。而这处决于国家公务员的素质。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是以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为专门业务并为一定阶段或人民的“公共利益”服务的。但是,它同时又是公务员谋生的手段,广大公务员总是要通过其职业活动谋取自身乃至家庭的生活资料。入世后,对公务员要求更高,监管的力度加大,这都是应该的。 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1978年以前,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使农业、服务业和轻工业长期停滞,社会福利水平提高很少;“三线”工业分布分散,地理位置偏僻,失去了规模经济优势和区位经济优势。这都是失败的记录。 1989年《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若干要点的决定》明确规定,严格限制高耗电产品,主要是空调器、冷热风机、电吹风的生产。但这一产业政策并没有抑制住近几年该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大战。 国家公务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其本质是人民的“公共权”。这种权力,首先要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但是改革的难点之一,加入WTO可以使国外企业和国内非国有企业参与竞争。在公平竞争的促动下,我国物流业无论在资本结构、服务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的调整方面,会有一个革命性的飞跃。加入WTO后中国物流业的管理办法和竞争规则会借鉴WTO的基本原则和国外先进办法。 政府采购制度将促进中国法治的进步。西方的政府,采用政府采购制度,为一定阶级服务,并有先进的物流管理与之配套。入世后,我国要学习西方先进的物流经验,使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在实践中完善。我国公务员职业行为方向是“为人民服务”,但个别人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谋取私利,侵犯和损害群众利益。在避免以权谋私,避免自身的行政行为损害人员利益的同时,要同一切背叛和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是树立大公无私、廉洁奉公、胸怀改革大志,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固执已见,专横跋扈,文过饰非、诿罪于人。 五、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 欧盟从1998年起不再给中国普惠制待遇,中国有七大类,占税则分类近41%的产品不再享受关税优惠待遇;对我大宗出口产品征收30~60%的反倾销税,有的甚至超过100%;对我优势产品如丝绸实行歧视性数量限制。发达国家在加强贸易保护的过程中,对我的非关税壁垒,包括质量标准壁垒,环境无害化壁垒,反倾销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有所加强。入世后,在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我国将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取消大部分非关税壁垒,外国产品和企业更多进入国内市场,冲击我国部分行业,竞争局面会更加严峻和激烈。 一般来说,与公共资本(包括物质资本的人力资本)形成有关的公共支出对私人投资的影响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积极的促进作用,即所谓的“挤入效用”或“拉动效应”;另一个是对私人投资的消极性缩减作用,即所谓的“挤出效应”或“排挤效应”。 公共需求与公共供给之间的关系是公共行政的基本关系。公共供给必须与公共需求相平衡;公共需求决定了政府的职能、活动范围与活动方式。政府的公共供给包括法律体系、公民权利保护、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政策;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环保、航天科技等公共服务。所以公共行政法制包括行政法制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与行政救济等。研究政府公共产品提供涉及法制问题与法制保障。社会公共需求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生产与生活中的共同需要,例如下水道系统,供水供气系统、铁路运输系统、公路交通系统、邮政服务系统等的混合公共服务需要等。 依法行政是要求政府通过市场和社会给社会成员满足需求的平等享用公共供给的权利,例如企业产品的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等政府管制的公共服务。另外,现代社会还要求政府维护公共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保障与救济体系、给护公民人权、自由等权利。通过政府工作,提供公共资源与公共财产,满足公民的需求,对城镇来说,就是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 在进一步提高机关公务员工资的同时,现阶段要把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作为城镇反贫困和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对于因企业破产、倒闭、经营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失业、下岗的职工,以及因其他原因陷入绝对贫困的阶层,一方面要开拓就业领域,创造就业机会,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为其提供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要不断扩大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基金等的社会覆盖面,并逐步提高发放标准,以提高城镇低收入阶层和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 当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贫困线后,人们的消费模式发生变化,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在高等教育、健康设施、停车场,高速公路和空间探索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将大量增加。 竺乾威主编的《公共行政学》认为:“公共行政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而这一种事务将国家安全放在首位。 布什政府上台不久,决定把战略重点从欧洲转移到亚太,予头指向中国,加强中国周边的兵力兵器部署、不惜代价扩大亚太的军事基地,不断加大亚太的军事演习,以所谓“中国封销台湾海狭”制订军事战略;美国电子情报侦察机在中国海南岛海域上空撞毁我军用飞机,致使我飞行员王伟遇难。 英国C、V布朗认为,政府稳定的职能,是制度使经济活动中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完美统一⑥。 当代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初期阶段,政府需要提供社会基础设施与人力资本投资;经济进入成熟期,公共支出的主要对象又从提供社会基础设施,转向提供教育、卫生和福利、社会保障和收入再分配。 入世后,中国政府面对的挑战最大,用WTO的法律框架体系来约束参加政府的行政职能和行政程序是一种体制性的挑战。 英克尔期通过对6个国家的深入研究发现,随着时代的推移,人们的价值观念与社会国民收入的相关性正愈益显著。他的成果表明,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与1958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43,与1965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71。结论是,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影响着以后8年到15年的社会国民收入的增长。 因此,实现现代化管理,最为关键的是要实现人的观念的现代化。邓小平在我国改革的实践中,始终如一地倡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看成是改革的最重要内容,同时也把它看成是改革的巨大动力。WTO的法委,要求我国改革,处理政企关系,不能沿用国有资产投入。运作的办法,而是用财税返回及贴息的办法;在处理市场运行环境和市场秩序监管关系上,WTO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争端等多款;在现代管理方面,政府服务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以外国的贸易优惠政府重要得多;在政府管理能力和人力结构上,WTO使外资企业和非公有企业依法对政府反控制能力增强,政府管理的难度加大。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宏观经济调控的差异性分析 1干扰性方面 中央在对事权和财权下放的时间进程中,初始阶段存在着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并不匹配的现象,即事权过大、财权过小。但前者也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间的博弈,建立起了制度诱导机制。另外,随着税制双轨制的实行,使得地方政府具有通过出卖土地使用权而获得地税的强烈偏好。这样一来,官商合谋下的区域房地产开发局面就孕育而生。从中不难看出,地方政府对于中央做出的诸多调控举措,存在着选择性偏好。也就是说,有利于地方的大力执行,不利于当地的就延缓执行时间。从近年来执行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来看,其不仅挫伤了开发商的拿地热情,且更使得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受到严重影响。从而,部分地区以修保障性住房的名义改修商品房,可谓是机关算尽。有专家指出,应将二元税制合为一统。虽然不明确这一想法能否落实,但针对现在的行业乱象仍需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可见,这种干扰方面所导致的宏观经济调控的区域差异性,是需要着力规避的。 2理解基础上的价值判断 那么,如何针对宏观经济调控建立起正确的价值判断呢?这直接关系到中央与地方之间讨价还价的民众基础,进而关系到宏观经济调控与地方经济发展实际能否匹配。从现阶段媒体所的信息现实,中央在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后,会根据调控效果进行过程优化或者终止。这也在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央与地方之间目标函数的异同,并主动使中央政策的植根性得到完善。从以上思路出发,以下可从整体和局部两个方面建立起价值判断来: 2.1整体方面 通过上文的理解可以发现,在宏观经济调控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存在着各自的利益偏好,这就形成了二者相对独立的价值判断。在我国现有行政管理机制下,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需要借助地方政府的执行而变为现实,当然中央政府可以采取督察的方式来强化地方政府的执行效力。然而,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中的民生改善目标仍是一致的,也是宪法所规定的。在通过“看得见的手”来引导市场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时,地方政府具有天然的优势。这种优势主要来源于,因科层结构下的信息强势地位使然。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就客观成为代表区域经济利益的主体了。从而,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引导角色,这就使得一切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指导的调控需要建立起区域植根性。由此,中央政府应与地方政府之间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渠道。 2.2局部方面 正因为地方政府的政策供给直接关系到各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也难免出现地方强势经济主体对地方政府实施影响的可能。关于这一点,在房地产市场中已有所显现。且这种影响力,也通过地方政府开展土地财政的主观意愿而被加强。作为地方政府难以把控的国有金融机构,则成为后危机时代影响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阻碍。首先需要申明,笔者完全赞同借助金融紧缩政策来降温房地产经济,但认为忽视区域差异性和缺乏历史观的急刹车措施,则是值得商榷的。近年来,所执行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使得区域范围内的开发商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周转压力,该压力通过减少对土地需求的方式来显现出来。最后,地方政府因土地出卖受影响而导致地方财政缩水,当然就促使其存在着变相背离中央意图的动机。因此,为了规避市场噪音的出现,中央政府应给予地方政府某种政策性补偿。以上两个方面所建立的价值判断,而构建差异化的宏观调控提供了证据。尽管上面是以调控房地产市场而言的,但针对其它宏观调控领域仍具有很强的启示性。 3价值判断下的优化措施构建 根据上文所述并在价值判断下,优化措施的构建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展开。尽管本文没有论述有关行政部门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但实践已经告诉我们,诸如房产管理中心这一部门,却成为了实施上的执行区域差异化调控的主体。为此,以下将在“其它优化措施”中给予阐述。 3.1进行区域差异性需求的调研 考察二手房交易现象不难发现,其是许多进入城市生活民众的首先策略。相对于一手房源,二手房具备了现房、证件齐备、现有居住配套设施完备等优势。因此,这不仅是农村转移人口的购房选择,也是学区房的重要构成部分。但因各区域房地产市场发展水平不平衡、民众购买力水平不均衡等因素影响,需要充分调研各地现行二手房市场的状况。一般而言,内陆地区的二手房交易中的投机性质并不强,因而在政策执行中应给予一定的柔性。 3.2根据调研建立整体调控措施 宏观经济调控仍面临着目标管理的需要,通过目标分解和目标协同来实现调控的内在要求。因此,中央政府在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时,应在原则性、方向性等环节进行优化,从而建立起整体调控措施来。从目前针对二手房征收20%差额税的政策来看,缺少必然的柔性特质。显然,强行执行这一政策将导致欠发达地区的二手房交易价格猛涨,进而将这20%的税转嫁给刚性需求的消费者。所以,各地在执行中存在政策差异,是具有合理性的。 3.3管控违规的区域差异性调控 针对地方政府与当地开发商之间的合谋举动,需要中央政府实施持续的管控工作。关于这一点,需要采取合理的政策补偿与严格的制度惩戒相结合。这样,才能使得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合谋的机会成本变大,而降低该政府的合谋意愿。综上所述,以上便构成笔者对文章主题的讨论。关于宏观调控的区域差异性是一个有趣的议题,相信笔者将不断深化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3.4其它方面的优化措施 3.4.1强化中心职能管理效能。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具备出让条件土地、环境保护局提供的审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地震局提供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文件、城乡规划局提供的刚性规划条件四个办理事项全部移至土地招拍挂之前,提前统一完成。 3.4.2充分引入舆论监管机制。舆论监管机制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商而言的,在上文的前置审核过程中若发生寻租行为,应通过互联网平台相关开发商的信息,从而在声誉约束机制的作用下提高他们实施寻租行为的成本。在针对含有民生福利的经济适用房、保障房建设项目时,中心在审批上给予优先考虑。这一措施,将在规避寻租的同时,提高中心工作的社会效益性。房地产经济当前仍是拉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优秀力量,对它调控效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各关联产业的发展程度。对此,需要业界给予足够的重视。 4实证分析 4.1地方政府 从上世纪90年代初财政分灶吃饭以来,地方政府逐渐将土地使用权买卖所得收入用来充实地方财政,进而成为了所谓的土地财政。这也就意味着,开发商若要修建商品房首要任务就是从政府手中拿地。在土地公开拍卖市场上,受到房地产开发所蕴涵的巨大利益驱使,开发商之间的竞价十分激烈,并伴随着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互动。这从不难发现,土地价格就在供不应求的状态下被抬高了。若其中还存在着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合谋的话,那么被抬高的土地价格里面并不全由经济因素所决定。由此,这一后果必然使得商品房价格具有上涨动力。 4.2房地产开发商 开发商修建商品房的最终目的在于获得高额经济利润,而这并不因增加保障房建设项目而改变。在成本叠加效应下,开发商必定将高昂的投资成本分解到商品房的单位面积的售价之中。从而,这就在事实上形成了商品房价格上涨态势。另外,还需要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即商品房的区位环境。根据级差地租I的原理可知,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改善的区域环境下,商品房从开盘到最后竣工都存在着价格上涨的经济学原因。这种原因就导致了消费者因投资买房的时间先后不同而存在着价格之间上涨的情况。应该讲,这是一个正常现象。 4.3消费者群体 消费者群体在面对商品房的购买时,存在着不同的消费心态。大部分人群都属于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这一需求所导致的房价上涨原因已在上文做了分析,而投机性需求(如温州抄房团)则是恶意抬高房价的重要因素。因此,此处的原因一方面存在着合理的一面,另一方面又存在着必须限制的方面。从当前国家所设计的调控政策来看,也是主要针对后者的。 结论 本文借助房地产市场调控来对主题进行讨论。宏观经济调控在于通过政府的那只“看得见的手”,来引导市场这只“看不见得手”的功能发挥。以最近出台的针对二手房销售的新政来看,各省、市对此具有不同的解读。从而,在执行宏观调控方面也存在着区域差异性。对此,应从必然性和干扰性两个方面来解读。需要关注中央与地方之间讨价还价的民众基础,进而关系到宏观经济调控与地方经济发展实际能否匹配。其优化措施包括:进行区域差异性需求的调研、根据调研建立整体调控措施,以及管控违规的区域差异性调控。 作者:张洪云单位:中共灵璧县委党校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宏观经济调控对房地产发展的影响 我国房地产业方兴未艾,从改革开放到现在30多年的时间里,取得了惊人发展。这一结果表明,房地产行业有着巨大的提升空间;而从实践角度上来看,我国政府对房地产业高度重视,房地产行业被很多地方都当做经济发展技术和领头羊双重的角色,希望能够借助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促进当地的经济繁荣。同时在本世纪初到现在2015年,我国房地产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人民的生活和居住状态,加之人民可支配收入持续成长、对生活住房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使得房地产行业发展异常火爆。从一些数据来看,目前国内房地产形势整体运行良好,而面对市场不断变化的环境,国家使用了宏观经济调控措施这样的方式也使得房地产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地位较为平稳,其作用非常突出。但是纵观房地产市场,近年来走势呈现出较大的波动,这一方面是由于国家政策参与了房地产市场,使得市场不理智行为与调控措施产生对应的矛盾所造成,另一方面是由于市场上房地产企业经营结构和经营策略失控而造成。面对发展潜力巨大却又市场短期波动剧烈行业,房地产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要保持不败之地,就需要采取战略的调整来规避人为因素、环境因素所造成的风险。据此,一方面房地产企业的多元化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企业的优秀竞争力;另一个方面,对于宏观调控要在国家发展的大框架下,立足于房地产发展现状,引导和构建我国房地产整体发展战略产业链。但具体到细节如何安排,企业怎么样在经营理念、经营领域、经营方式、经营目标等各方面去运作、去发展,宏观经济调控如何去实施,这都是房地产战略发展需要研究的内容。 一、宏观经济调控的作用 1958年美国发展经济学艾伯特?赫希曼在《经济发展战略》一书中率先提出“发展战略”。房地产发展战略是指导我国房地产如何在市场运行发展的理论体系。根据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市场环境,发展战略对房地产发展方向、发展的内容、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发展的政策作出相关的界定,以保证我国房地产从宏观发展方面得到长期持续稳定的策略安排。宏观经济调控其实就是发展战略的一种体现,其意义在于:一是宏观调控对我国房地产整体发展能起到巨大作用。二是宏观调控对房地产长期发展极为重要。房地产发展需要持续性,因此宏观经济调控需要有长期发展的思维和准备,不能够依据短期房地产发展的目标来替代我国房地产长期发展的计划,只是立足于眼前,不能使得我国房地产获取长期发展的动力。三是宏观经济调控能把握我国房地产基本性问题的解决。四是宏观经济调控对我国房地产应对市场变化而产生的策略有着极其深刻的影响。从发展的角度上看,我国房地产发展战略并不能为房地产目前所遭遇的市场形势矛盾提供具体的方法,但是宏观经济调控能够提供解决矛盾的方向,它能够使得房地产在“少投入、多产出,少挫折、快发展”的原则之下,获取决矛盾的方案,指导方案的设计和运行,保证我国房地产正常有序的发展。 二、宏观经济调控框架结构 著名管理学家亨利.明茨伯格(Henry.Mintzberg)将战略管理的理论分成了十个流派。其中设计学派的代表人物钱德勒最早提出了“战略”的概念,认为只有不断调整组织结构以适应战略,才能够获得竞争优势。针对我国房地产战略而言,其是贯穿于我国房地产经营与产品和市场之间的“连线”。房地产战略管理框架是针对于房地产战略方针的引导而制定出来,通常更具实践管理活动的范式,我们把它归结于三个部分组成,人们经常把它称作为四三一战略框架模型。其中的含义就是:四个问题、三个层面、一个过渡方案。简单地说,四个问题就是WHWW:What,我国房地产愿景和发展目标战略定位要成为什么,首先要对企业的发展目标有着清醒的认识。How,在那里竞争?如何竞争?企业发展运行的战略意图所使用的方法究竟如何?When,什么时候完成?针对企业而言光有计划和目标不能有效的完成战略的安排,需要规划出详细的步骤。Who,由人负责完成?任何目标和计划的实施者都是人,人在其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三层面业务:优秀业务,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优秀业务的挖掘;第二层面业务,新兴业务,未来发展需要定位的行业所产生的业务;第三层面业务,种子业务,可以培育发展、未来有较强竞争力的业务。一个过渡方案:新旧战略思想相互之间的衔接。宏观经济调控不仅仅针对房地产一个行业,更是经济综合全面发展的一种考量,由此在界定宏观调控手段的时候,一是要对房地产战略框架进行简单、明了的安排,其显性的重要性是在于它解决了我国房地产战略管理中的基本原则,任何战略都可以在这个框架中得到体现好和印证,而不是一味地打压或者遏制其发展。 三、宏观经济调控过程 安索夫在《从战略规划到战略管理》一书中,提出了“战略管理”的概念。安德鲁斯认为“,战略思想是企业原始发展目标、运行模式、以及具体实施的一种宏观政策和纲领性文件。战略思想主导企业发展的内容和方式,以及运行的模式。战略思想决定企业的性质和形式”。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的迈克尔.波特教授认为,战略发展是一个企业为了实现其终极目标,而产生以一种一企业发展为基础、以事实为依据而制定出来的宏观发展策略。在实际市场竞争过程当中,运用的是取舍效应。明茨伯格将战略定义为“5P”:plan(计划)、ploy(策略)、pattern(方式)、position(定位)、perspectiv(e想法)。简单地说,5P战略是对企业发展、对企业生存所作出的全方位的安排,它不仅体现着企业的实力,也体现着企业的文化以及企业对市场的理解力。我国宏观调控措施的内涵契合上述管理理论,其中就包括战略分析、战略识别、战略选择、战略实施、战略评估、战略创新等六个环节,六个环节构成了我国宏观调控的战略性价值链条,表明了战略价值的传递与形成的过程。具体而言:调控目标的设定、行业自身发展的认知——市场开发、产品和服务开发、横向一体化、相关多元化等方面。目前宏观调控措施对我国房地产如何获取竞争优势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但是由于我们国家还处于一个社会经济转折时期,可以说宏观调控措施在房地产这个产业上还属于摸索阶段。 四、宏观经济调控对房地产业影响的因素 1.宏观经济调控对房地产业整体的影响目前,我国房地产面临的许多突出的问题,使得房地产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这就需要宏观经济调控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安排。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国家颁布了《中国房地产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改变政府包揽房地产的格局,使得各类房地产呈现出的春笋般的发展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房地产行业的竞争。由于改革开放,我国房地产业开放的政策逐渐加大,使得国外一些房地产参与到了房地产市场的抢夺当中。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已经全方位的进入到市场经济发展的轨道当中,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完全依靠我国房地产自身来应对市场的风险,使得一些我国房地产没有足够应对风险的办法,出现了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局面,由此我们必须针对我国房地产发展的宏观环境进行相应的分析,以保证我国房地产经营发展战略制定的有效性。 2.宏观经济调控对房地产环境方面的影响政府对房地产业的定位:在上个世纪末,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开始了货币化分配和房地产市场化改革阶段。而在此之前,国家一直采取的是福利分房制度。随后在2002年5月开始,改革措施进一步得到深化,国土资源部实行了新的土地招拍挂制度试点,并于当年8月出台18号文件进一步落实了此项制度,由此通过竞标,竞拍等方式来购买土地成为了土地制度改革的最大转变。地方政府垄断了土地的供应,也使得部分开发商则联合垄断了商品房的供应。这是后来被认为造成目前房价高企的主要原因。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发展,高企的房价使得百姓难以负重,政府出于民生保障的角度开始慎重考虑商品房的问题,相继推出了与商品房对应的廉租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等等,来缓解目前商品房市场的矛盾,这体现了目前政府对民生保障的考虑,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以前政策失误的一种修正。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迎合市场发展的自然规律,在处置房地产业改革时,多是强调以市场为主的自我调节方式,但是由于市场的欠规范性,同时国家制度法律的不完善性,造成市场被部分人所操控,致使市场呈现混乱的局面,使得国有国法、下有政策的现象比比皆是,制度法律的不完善,使得市场管控没有明确的依据,更加使得市场朝向偏离社会正常的发展轨迹而运行,使得房地产业为社会服务的内涵和目的性受到挑战。2006年国家出台了第一个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时称“国六条”;2010年出台了“国四条”以及“国十一条”;2010年出台了90平米以上购房首付3成,第二套执行首付5成利率1.1倍、进行了土地挂拍政策大改革、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等。在2013年出台部分城市开始执行限购政策。这些举措短期来说对房地产业具有很强的抑制性。但同时鉴于房地产业出现的过度疲软现象、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沉重,在2014年又对不少于30个城市对房地产政策进行了微调或松绑,放松楼市政策,一方面降低限购门槛、放松非户籍资格审查和购房落户政策、微调公积金政策、提高公积金可贷额度、税收减免、优惠补贴、房价审查,限制降幅等。多年来,一些具体的调控,如税收政策、限制房地产开发的的贷款管理、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加强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都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冲击。 3.宏观经济调控对房地经济环境的影响国民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近年来国民生产总值持续高速增长,国民生产总值持续高速增长,使得国内人民的收入不断增长,供给的增加也导致了人们对品质生活的追求,继而对购房产生了旺盛的需求,这使得近年来国内的房价飞速上涨,房地产效益不断增加。中央银行存款储备作为宏观调控手段,近年来也进行了相关的调整,大幅度提高存款准备金;这一种举措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房地产资金的来源,使得部分房地产资金来源受到影响,减少了房地产投资以及流动的资金。为了控制市场的行为,包括股市、房地产市场,国家采取了前所未有的存款利率调整,而且调整的幅度和周期都极为罕见。尤其是连续性的利率上调,使得房地产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房地产优质我国房地产能在利率上调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市场扩张机会,抢占了更多的市场占有率,盈利能力不足的房地产则出现了举步维艰状况,两极分化的形势越来越明显。 4.宏观经济调控对房地产业包含的社会与文化要素影响目前我们国家家庭结构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主要是朝着小型化的家庭结构发展。一方面是由于国家采取了计划生育率政策所造成的,而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近年来离婚率上升的原因所致。加上思想观念的更新,一些年轻人渴望自由化的生活,不愿意与父母双亲居住在一起,这也导致了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增加。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前那一代人,目前已经在社会取得一定的地位,大多数在城市居住,这一部分人经济条件普遍很好,这一类人群成为了对居住商品房的强有力的需求者。对我们计划生育初期出生的人群而言,也到了成家立业的时间段,其家庭条件相对富裕,也成为了对居住商品房消费人群。这两个有利因素在短期内依旧会促使房地产业的发展。同时中国经济发展使得中国城市化的建设力度越来越大,大部分的农村人口将向全镇人口转化,据不完全统计的数据,我国每年将有两千万左右的人群从农村转移到城市。这些转移的人群也成为了带动当地房地产业蓬勃发展的外因。 五、宏观经济调控对房地产业影响背后的建议 1.宏观经济调控能够引导房地产业总体发展战略战略调整是我国房地产经营发展过程中对过去选择的目前正在实施战略方向或线路的改变。房地产需要不断的更新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建立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我国房地产文化为旗帜、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管理提升为主线、以资源整合为方式、以协同发展为目的,以人才开发为重点、以质量安全生产为根本、加强资本运作扩大规模,依法治企、从严治企、规范治企,全面提升我国房地产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战略调整是一种特殊的决策,是对我国房地产过去决策的追踪。这种追踪决策受到我国房地产优秀能力、行为以及我国房地产文化等因素的影响。需要在自身优势方便进行大力的拓展,将我国房地产发展的优势延伸到整个产业链当中,形成纵横交错统一完美的形态,将投资结构从单一的房地产商品房项目投资转化为房地产工程技术开发与服务、景区建设投资与开发、惠民工程投资与开发等多元化的发展道路上;充分利用并购上市企业资本运作的平台,尽早尽快的开展投融资活动,以提升我国房地产的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使得我国房地产能在经济效益、盈利能力上得到充分的发挥。 2.宏观经济调控要体现房地产业的创新机制选择过程以及选择确定后的实施过程中人的行为产生着重要的影响。管理创新的根本目的在于我国房地产经营能力的培育,创新是我国房地产经营能力的源泉。企业要发展,必须要拥有一定的与众不同之处,这就是创新。创新能够使得房地产经营能够突破原有固有的观念和思想,在新形势下能够更好的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满足因条件变迁、环境变化而对企业形成的新的要求。创新能力的提升能够有效的提高房产企业的实质运行的能力。创新发展能够使得我们房地产企业在市场当中实现强有力的竞争力,由此房地产企业需要管理上的创新与发展,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自己的经营领域和相关的经营产品,采用横向联系、纵向发展思路进行多元化的发展路径,产生竞争当中的优势。 3.宏观经济调控建立房地产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房地产完善的保障制度,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但不仅仅是对于企业自身发展保障的一种措施,也是行业发展和社会效应的一种体现,从其复杂性来讲其实一个完整的、相互联系、相互包容的一个系统。由此在建立房地产保障制度的同时,需要考量外部环境对企业的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因素。从我国目前房地产企业状况来看,房地产行业整体框架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自身经营理念和架构需要重新构想、相关的战略战术需要重新整合、有关与人的因素相互关联的具体实施需要保障。那种以老套制度以紧箍咒般的约束来制定出固定模式,在市场的竞争当中最容易受到伤害,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全面发展。房地产企业发展需要从内部和外部同时着手进行分析和研究,找出适宜于内环境和外部环境的管理策略和管理方法。针对于宏观经济调控而言需要重视培育和发展会计、评估、法律等各种社会终结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外部审计、法律监督与信息传递职能,保障我国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具体可以在制定战略管理规划、制定实施管理细则和操作细则、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和管理信息制度、完善财务管理技术及制度、建立人才选拔制度、加强我国房地产文化建设、建立我国房地产激励约束机制的评估制度等多个方面来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善制度建立的环境。 六、结语 我国房地产想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良好的经营以及生存与发展,就需要宏观经济调控来起到协调作用,不断地调整我国房地产自身发展的战略,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要求。面对环境的变化,宏观经济调控需要针对于目前我国房地产的实际情况,分析自身经营特点,找出自身经营发展的优势和劣势,以高瞻远瞩发展的眼光来制定出我国房地产的发展战略,来提高我国房地产自身的竞争力。具体在建立发展战略科学化的指导思想、加强房地产内部管理、拓展融资渠道增强资金保障、加强房地产文化深度挖掘利润增长点、业务链延伸纵向和业务规模范围横向扩张、房地产业发展战略实施的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有力度的整治,相信由此来进行目前宏观经济调控,会取得一定效果和喜人的成绩。 作者:唐辉艳 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及模式诌议 一、非正式约束的宏观调控机制 1.目标的选择。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流行的看法是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是总量的绝对平衡与结构的相对平衡的统一。这个观念取得了较为一致的意见,因而学者重点讨论的是控制总需求还是控制总供给的问题上。宏观经济作为一个超级系统其调控目标是系列的、有层次的,稳定、协调、有序是宏观经济调控的基本目标,并且这些目标要分级或分层界定。在非正式约束的影响下,目标选择要依据区域特点进行宏观调控目标的制定,要符合区域文化和区域的价值观与道德观念。 2.调控的顺序。从传统的事后调控转为事前调控。传统的调控模式存在严重缺陷,第一存在严重时滞,不能及时解决会错失良机;第二力度很难把握,使经济过冷或过热。因此要改变这种被动模式。 3.调控机制的完善。在非正式约束下要不断完善市场秩序和市场机制,要保证市场进出的规则,优化市场结构;制定作价规则和严格的竞争机制,形成良好的市场道德秩序和价值观念,形成公平、平等的市场秩序。同时,规范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使政府与企业肩负起社会责任。 二、非正式约束的宏观调控工具模式的创新 现有的调控工具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缺陷,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与观念的进步宏观调控的工具模式也出现了创新和改革。 1.民债。民债是国家在国民经济遭受通货紧缩压力或危害时向公民发行的;在国民经济遭受通货膨胀压力危害时要求公民偿还的,仅具有货币购买功能的购物凭证。与其他债券相比民债的主要特点是:(1)与国债相反。国债是国家向公民借钱用于投资民是国家借钱实际是只能用于消费支出的购物凭证给公民用于消费。(2)债券都是有息的而债无需债务人付息利息由中央政府支付。(3)民债只能用于消费而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限比天内用于消费支出。(4)民债的对象是全体有稳定收入或偿还能力公民。(5)它是记式的公民无需用货币购买。(6)民债只能参与购买价格高于其面值的商品或服务。(7)民债在行时不规定偿还时限。民债在萧条期可以提升总需求曲线使其与供给曲线重新相交,是总需求与总供给在充分就业下达到新的平衡。在经济过热时期则有降温作用。 2.国土资源。邱铃章(2006)研究指出自2003年以来,土地参与宏观调控成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学者从体制创新、市场配置、规划编制及部门间协调配合等方面分析了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一些问题,曹清华(2004)认为土地供应政策要像金融货币政策那样,成为国家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而程烨(2011)认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政策工具包括土地产权制度、土地登记制度、土地产权市场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土地金融制度等。 三、小结 宏观经济调控是经济增长的重中之重,本文从新的视角即非正式约束下入手探讨了其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和宏观调控的机制以及工具模式的转换,希望在后续的研究中可以探讨更多的工具模式的创新与优缺点。 作者:尹玥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宏观经济调控与审计的关系 一、通过实施项目审计,实现国家审计在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中的监督性作用 根据国家审计的经济监督性特征,一方面,围绕宏观经济调控的重点实施审计监督。一是对国家“宏观性部门”的审计。通过对有宏观调控职能的国家财经管理监督部门和市场主体主管部门(如财税、金融、发改、建设、国土、物价、工商、国资等)调控监管市场经济包括本部门经济活动的审计,以及对领导干部任期履行宏观经济调控职责情况的审计,监督这些部门及领导干部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正确履行职责,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和政策措施,合理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和有效配置公共资源,确保宏观调控规范有序,提高宏观调控政策效益,为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创造优良环境。二是对国家“宏观性资金”的审计。通过对影响宏观经济调控的国家公共财政、信贷等资金(基金)特别是各类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支持重点领域的资金的审计,监督这些资金来源(收入归集)和运用(支出分配)的合法有效情况,为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对国家“宏观性项目”的审计。通过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确定的新农村建设、交通基础设施、节能、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教育发展、公共服务和文化建设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投资决策及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这些项目合理控制投资规模,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改善投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资效益,为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奠定坚实基础。 二、开展经济效益审计,挖掘增产节约潜力 当前国家财政比较困难,建设资金不足,财力又过于分散,损失浪费比较严重。同时,部分企业不仅利润下降,亏损上升,而且严重地存在着潜亏挂账、虚盈实亏问题,这是财政的一大隐患。为此,要围绕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积极加强大中型企业的审计监督。要在财务收支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当前烟草行业潜亏挂账、虚盈实亏的问题比较严重。经济效益审计,主要是检查企业盈亏问题,除研究外部原因外,重点是检查内部问题,如产品质量品种、企业生产流通、影响亏损挂账的因素和“三角债”、资金周转等问题。并要进行一些审计调查,针对存在的重要问题,查找产生原因,提出挖掘内部潜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改善外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既审计监督,又帮助解决问题,为宏观经济调控积极工作。 三、社会审计 有利于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企业的行为及活力直接影响市场经济的运行,加强社会审计有利于规范企业行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根本特征是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分离。由于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晴雨表,所以,企业所有者、债权人、潜在投资者、政府和社会公众都重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别是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会计信息的质量更为重要。为了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法律规定必须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管理者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中国国有企业占主导地位,公司法规定:国有企业改建为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转换经营机制,有步骤地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社会审计行业拥有一批会计、税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等领域的专业人才,他们能根据加强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记账和设计会计制度、税务、资产评估以及管理咨询在内的各类专业服务。 四、内部审计 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不可少的“监督者”,是现代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个过程和机构。内部审计作为审计队伍的一支强劲力量,正在各类组织和机构中发挥着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通过监督和评价活动能有效的关注组织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关注组织存在的风险及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给组织管理者提供及时、客观的信息,为管理者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作者:周芬 单位:湖南省汨罗市农业局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实证分析 内容提要 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为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为缓解利益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宏观经济调控政策重点取向应是解决扩大就业、缩小贫富差距、发展资本市场、促进居民储蓄向消费和证券投资方面转化等问题。 关键词 宏观调控 货币政策 财政政策 一、积极财政政策与稳健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积极财政政策实施5年多来,累计增发国债8000亿元,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和生态环境建设、铁路、公路、电信和一些重点机场建设,城市环保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电网改造和建设,经济适用住宅建设,国家储备粮库建设,重点行业技术改造、重大项目装备国产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建设及科教设施等方面建设,支持西部开发项目建设;在增发国债的同时,调整收入分配政策,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以刺激消费需求。重点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包括适当提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提高离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部分税收政策,支持外贸出口。 稳健货币政策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保持货币供应量适度增长。199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对商业银行贷款限额控制,使商业银行可按信贷原则自主发放贷款;1998年和1999年先后两次下调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7个百分点,1996年6月以来连续7次降息,存款平均利率累计下调5.73个百分点,贷款平均利率累计下调6.42个百分点。 (2)调整信贷政策。1998年以来我国对信贷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如为国债项目配套贷款,鼓励银行发展消费信贷,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按同档次固定资产贷款减档执行的基础上又下调了10%;推行适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推行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开展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等。 (3)加强金融监管,降低金融风险。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和配合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1999年组建信达、长城、东方、华融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从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的1.3l万亿元不良资产。2002年开始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审计会计制度和信息公开披露制度。 二、积极财政政策与稳健货币政策的积极作用 1.国债投资,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及企业技术进步,改善了生态环境 1998年一2002年,我国共发行长期建设国债6600亿。在国债资金支持下,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对大江、大河、大湖进行了大规模的堤防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改善了交通运输条件。2001年,我国政府以西部开发为重点,集中财力支持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青藏铁路建设等重大项目。在1999年增发的600亿国债资金中,有90亿元专门用于符合产业结构方向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系统的技术改造。政府将发行国债所筹集的资金的一部分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2.调整部分税收政策,促进了出口增长,减轻了农民负担,为扩大消费创造条件由于先后三次提高出口退税率,综合退税率由8.2%提高到15.2%,五年累计退税4000多亿元;同时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2000年起农民税费改革在安徽等地试点,2002年扩大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地区农民负担平均减轻30%。停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完成了车辆购置的费改税,取消了200多项收费项目,规范收费制度的同时,为扩大投资与消费创造条件。 3.改善了金融环境,抑制了金融风险 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的实施改善了我国的金融环境。从2000年开始,四家国有独资银行不良贷款增幅下降。与此同时,加大了金融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金融风险。 4.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为扩大消费需求创造了条件 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提高了人民群众实际生活水平和购买能力,为扩大消费需求创造了条件。从1998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一系列发展消费信贷政策,2002年底,消费信贷余额达1.07万亿元,促进了消费增长。 5.降低利率,增加货币供应量,抑制了通货紧缩 2002年末流通中现金mo的余额为1.73万亿元,同比增长10.1%,增幅比上年末提高3个百分点,全年现金累计投放1589亿元,比2001年多投放553亿元。高出的幅度较大,这表明目前的货币供应量增长较大,对通货紧缩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三、积极财政政策与稳健货币政策实施中的问题 1.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使政府赤字和债务膨胀 积极财政政策实施以来,我国财政赤字逐年上升,如果扩张性财政政策继续实施,财政赤字将继续上升。2001年和2002年,债务余额又持续增加,如果把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欠发工资、养老保险欠账等也计算到政府债务中,政府的债务规模更加庞大。 2.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抑制了商业银行对企业部门的货币投放 我国政府为启动内需而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银行市场风险约束加大和我国现行的金融管理体制决定了银行资产运用结构向政府部门倾斜。从而使银行惜贷现象持续,抑制了商业银行对企业部门的货币投放,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3.积极财政政策难以带动民间投资 由于我国投资增长主要依赖于政府增发国债和由国债投资的贷款所拉动,市场机制的内在驱动因素较少,在国内企业面临“相对过剩”的市场环境下,由于缺乏新的经济增长点,实际利率和贷款利率较高,而价格又较低,因而投资回报不足以抵偿企业的投资成本,社会对投资前景预期较差,企业缺乏投资动力,社会投资增长相对缓慢。 4.增加收入及降低利率没能有效地刺激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我们将全国城乡储蓄存款余额作为被解释变量,分别把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利率及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利率作为解释变量,利用1990年一2001年时间序列数据建立回归模型,通过检验知利率对全国城乡储蓄存款余额影响不显著,从模型中剔除。利用广义差分法消除自相关,得如下两个回归方程: 其中chx代表全国城乡储蓄存款余额,chsh代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nsh代表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 居民收入增加,没有明显地带动消费增长,相反却下降了。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gdp、m0、m1、m2之间的相关系数很小,说明提高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加大货币投放都未对扩大消费起到明显作用。 四、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重点取向 1.加强国债管理,化解财政风险 由于国债具有流动性强、信誉高、不征利息税等特点,对投资者具有特殊的吸引力。因此,可以适当降低国债利率,减轻还债压力,同时降低发行费用,从而化解财政风险。从财政风险及其他国债投资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看,国债投资应该加强管理,同时应逐步减弱力度,但并不意味着财政职能的削弱,因为财政的职能包括很多方面。 2.促进居民储蓄向消费和投资方面转化 首先,应加强社会保障体制建设,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各级政府预算中社会保障支出比例。其次,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通过利率市场化改革,可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可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这样既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又可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3.发展资本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解决体制和结构障碍,加大对全社会企业和民间投资的组织、引导、协调等,可以充分调动和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的投资,为非国有经济投资的增长创造适宜的政策环境。作为企业,应从产品质量、营销等方面下功夫,提高盈利能力,从而提高自身的信誉,成为银行争取贷款的客户,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 4.转变政府投资方向,加强对第三产业的投入,缓解就业压力 应用描述经济增长的计量经济模型,可给出1978年以来不同阶段、不同产业就业弹性的最小二乘估计值(见表1)。 取不同时间段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研究,结果基本一致,即第三产业就业弹性最大。这说明第三产业是吸纳劳动力最多的产业,因此财政政策应对第三产业加大支持力度,第三产业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发展新型服务业,如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咨询等,这些部门具有见效快、费用低、容易创造就业岗位等优点。此外,应对农业产业化给予支持,减缓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其他产业流动。 5.完善收入分配政策,缩小贫富差距 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很大,地区收入分配的差距也很大,形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收入结构不合理和收入分配不规范。要调解收入分配,财政政策是主要手段,因收入分配与财政收支有特定联系。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在适度提高起点的同时,减少级次、扩大级距并降低税率,对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000—5000元之间的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者采取低税率政策,征收遗产税及赠予税等,可在某种程度上缩小贫富差距。有必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西部大开发,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均衡发展。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我国宏观经济调控对策分析 摘要:近年来,国际收支持续不平衡,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持续双顺差现象呈现强化趋势,纠正国际收支失衡和妥善处理大量外汇储备成为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宏观经济问题。但是,妥善处理这一问题与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从多种角度、综合多种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并使这些措施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关键词:双顺差;宏观调控目标;外汇储备 1 问题的提出 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四大目标是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近年来,双顺差现象呈现强化趋势,纠正国际收支失衡和妥善处理随之而来的大量外汇储备成为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宏观经济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我国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及措施将可能对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增长、增加就业、物价稳定以及货币政策效果等诸多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带来负面影响。 2 内外目标冲突的现状 2.1 物价稳定与国际收支均衡的冲突 自1994年以来,中国连续出现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双顺差格局,国际收支呈现大量盈余。同时人民银行承担了无条件买卖外汇、平衡外汇市场日常供求义务,导致了外汇储备大幅增加,由此引发的外汇占款对基础货币投放的影响使我国的金融经济的发展受到很大冲击。一方面,外汇储备过高,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另一方面,巨额外汇占款引发基础货币投放增大,导致货币供给的内生性扩张,为了对冲外汇占款引起的基础货币投放,央行采取了一系列货币冲销手段,但这些手段不论在市场基础上还是操作技术上,都是不可持久的,其效果稳定性也将是难以预期的。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币对内贬值,对外升值,使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很难实施。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两大目标的冲突加大。 2.2 充分就业与国际收支均衡的冲突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安国之策。双顺差的产生对充分就业带来了好处。其一,经常项目的顺差是由外贸出口导致的,而外贸出口的增加势必会增加国内人员的就业,提高就业水平。其二,资本项目的顺差是由资本的大量流人造成的,而大量流人的资本大部分构成投资,由外商投资企业主导的加工贸易的制造环节在境内主要采取劳动密集型生产,对扩大就业的效果十分显著。如果出口急剧下降,或外商直接投资出现大幅下滑,势必会影响到我国的就业状况,不利于社会与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可见,调节国际收支失衡与充分就业之间的矛盾一定要权衡利弊,采取适当的措施。 2.3 经济增长与国际收支均衡的冲突 国民收入的构成要素包括消费、投资和净出口,它们的增长对国民收入的提高起着决定性作用。由于当前中国消费疲软,人们偏向于储蓄,所以消费对国民收入的增长贡献有限。因此,当前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是投资和净出口。目前中国人们的储蓄并没有顺利地转化为国内投资,即对国民收入起到主要作用的投资来自外资的流入。这也是双顺差中资本项目顺差的功劳。净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净出口一直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当然这支主力军导致了双顺差中经常项目的顺差。 3 解决措施 双顺差对我国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有利也有弊。要充分利用双顺差的利同时减少它的弊需要政府充分利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等多项综合措施。 3.1 减少双顺差 3.1.1 经常项目 经常项目顺差的根源就是国内储蓄大于国内投资。这部分资源国内居民消费不了,所以只能出口到国外,向国外寻求销售途径。 (1)抑制国内通货膨胀,然后扩大内需。 当前国内出现的困境是通货膨胀和内需不足并存。这两个矛盾可以并存的原因是它们产生的原因和渠道不同。通货膨胀是结构性,它是由猪肉和石油的短期供不应求引起的,进而引起粮价和其他物品的涨价,而内需不足是由于我国国民偏爱储蓄引起的。所以,我们应该针对通货膨胀的起因采取措施控制物价上涨。而扩大内需可以通过降低储蓄率,稳定人们的支出预期,减少预防性储蓄,央行也要降低利率;也可以通过增发国债,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2)调整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减少出口。 今年来,我国一直奉行“出口至上”的贸易战略,如出口退税等,忽视了进口和国内市场的作用,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外汇储备的不断增加,这一措施没有及时得到修改,致使中国内需不足和外汇储备的过度增加。为了减少双顺差,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出口对经济健康平稳增长的作用。当前,政府应该实行出口、进口和内需并重的平衡贸易战略。取消过度激励出口的措施,降低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优化,激励出口商品提高国内增值程度,增加高附加值、高技术、低能耗、低污染商品的生产和出口。从国际收支的角度来看,这样做带动了服务贸易进口、更有助于国际收支平衡。 3.1.2 资本项目 (1)稳定汇率,减少人民币升值压力。 一直以来,人民币汇率未能反映外汇市场供求关系,不利于均衡价格的形成。并且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较窄,缺乏足够的弹性。所以,外汇管理改革应重在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适当增加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以促进经济的均衡发展。具体地说,首先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增加外汇市场交易币种,让更多的金融和非金融机构参与进来,使人民币汇率能真实的反映外汇市场供求状况;其次要逐步放松资本外流的限制,放宽个人外汇业务、促进海外投资等,采取更加弹性的汇率制度方法,不断扩大汇率变动的区间;最后要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因为有效的利率形成机制是形成有效汇率的基础。我国应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从而促进汇率市场化的实现,以促进经济的均衡发展。 (2)减少外资流入,引导并合理利用外商投资。 近年来,我国引进外资的主要目的是补充国内储蓄的不足和引进先进的技术。而如今,中国居民自己的储蓄率已经很高,只要合理地把它转化为投资,中国就没必要去引进外资。所以,引进外资应重在引进先进技术、提高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具体来说,首先要取消地方政府把对外资的引入状况作为政绩考核标准的做法,同时取消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做到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其次要适当转变外资政策,引导外资流向高技术含量的行业,使其有利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节约能源。真正把利用外资和提高国内产业结构结合起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 3.2 妥善处理大量外汇储备 外汇占款的增加改变了我国基础货币的投放结构。降低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推动了国内通货膨胀的发展。 3.2.1 纠正外汇管理观念 管理层对于外汇储备的管理存在观念上的误区必然会导致管理方式产生失误,如人们普遍认为外汇储备是国家经济地位的象征。但我国的外汇储备主要来源于经常项目的顺差。产品大量出口被外国使用。对于我们这个资源相对缺乏的发展中大国来说,是个资源的浪费。所以我们应该出口高质量、高附加值和有高新技术的产品,而不应注重顺差的“量”,更不能简单地把外汇储备看作是国家实力的显示。另外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资本资源发展经济。我们可以用这些钱还外债,也可以去国外投资,或者购买外国物品投放到国内经济发展中等等。 3.2.2 建立国家外汇储备管理的动态目标系统 目前,外汇储备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力正在加强,而我国对外汇储备的管理却相对滞后。处于被动状态。建立国家外汇储备管理的动态目标系统变得越来越重要。这需要慎重选择多项指标,比如外汇储备最优量、外汇持有币种和外汇储备的调节手段等。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中国经济复苏与宏观经济调控 【摘要】中国经济近期呈现明显的企稳回暖趋势,但其基础并不牢固。而积极的宏观经济政策已经实施半年,在中国经济复苏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着眼长远,在充分肯定取得的巨大成绩的同时对中国经济未来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充分估计与准备,提升我国经济增长的质量。本文从经济学分析的角度,对中国的宏观经济发展的潜力及前景,当前的宏观经济运行态势以及当前我国宏观经济调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分析,为下一步宏观经济政策选择与调控提供参考。 【关键词】 经济复苏 市场规模 价格体系 宏观经济调控 一、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分析 中国经济不管是在全球范围还是从自身发展进程角度,其长期发展潜力和前景确实值得我们充满信心。从全球范围来说,中国经济与发达经济体相比,有新的经济增长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生产力的潜力较大,工业化、城市化扩展空间也很大。同时,中国经济已经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体制条件,具备实现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空间。从自身发展进程来说,中国经济尚处于起飞阶段,进一步发展空间巨大,而且中国经济具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市场规模,这样的市场规模将为中国技术持续创新与发展提供基石和可能,以保证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在前现代社会,市场规模作为技术发展的关键因素使中国经济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虽然在工业革命之后,数学模型以及可控试验等科学技术的出现使规模在技术进步中的优势消失;但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技术进步与技术的应用必须以需求为支撑,随着技术应用中累计规模效应逐步被即时规模效应所取代,市场规模的大小正成为新技术需求大小的关键因素,市场规模又将成为未来技术进步的关键因素甚至是决定性因素之一。所以,不管是外部环境比较还是自身条件分析,中国经济发展的潜力和前景是非常乐观的,但要想将潜在的优势和潜力转化为现实优势与能力,特别是在当前国内外条件下,阻碍因素也非常多。 二、中国经济运行态势分析 中国经济此次下滑是近二十年来最严重的一次,虽然有世界金融危机的外部因素影响,但中国经济自身经济增长过程中积累的问题等内部因素更是不能忽视。中国经济从2003—2007年经历了连续五年的两位数的高速增长,增长使中国经济规模和成就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从宏观经济数据上看,集中体现在中国经济的“失衡”——投资与消费的失衡、内外需的失衡、产业结构的失衡、经济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长的失衡等,中国经济增长过多的依赖投资、出口;但从更深层次上说是结构性问题,主要在于经济中配置资源的价格信号被严重的扭曲。 根据经济学理论,市场之所以能实现合理配置资源,就在于其价格的调控作用,但并不是所有的价格都能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只有在充分竞争下形成的均衡价格才能实现,计划经济下的计划价格体系就是因为其由人为因素确定,无法通过自我调节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阻碍了我国经济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进行了深入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但长期以来,为保证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不管是利率,还是能源、土地和各地方政府的各种优惠政策,中国的投资成本一直非常低。这不仅导致大量的资源被用于投资,从而减缓了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1995—2007年,扣除通货膨胀后,经济总量增加2.5倍,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了5.7倍,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增加1.4倍,农民人均纯收入才增加1.2倍);而且,由于我国金融体系缺乏效率,投资整体可以在较低的水平上重复进行建设,导致我国的大量投资应用到最有效率、最能给中国带来经济发展的领域,造成社会资源配置的低效。中国的出口领域的情况也是类似,汇率管制以及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导致部分出口行业的规模超过了应有的水平。中国大部分出口企业技术含量低,出于下游产业链,其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非常脆弱,资源也没有被用到更有效率的地方。这种扭曲的价格体系,结果就是老百姓补贴投资、补贴出口,导致居民收入增长远远低于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结构必然会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中国经济自然出现“失衡”现象。 三、中国经济复苏与宏观经济调控 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时候,很多问题会被所取得的巨大成绩掩盖。此次危机的爆发,使政府、学者、专家都有机会冷静地思考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多年所积累下来、影响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大问题。所以,在初期就有人提出“借危机、促改革”的想法,但这种声音很快就被经济刺激计划的声音所淹没。因为,中国当前的许多现实问题确实需要经济保持比较高速度增长来暂时解决或缓解,比如失业问题。所以,我国政府在面临经济危机时,果断地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组合拳,这对恢复中国经济增长的信心起到了非常巨大的积极作用。现在也确实看到经济回暖的种种迹象,如股市回暖、楼市回暖、消费特别是汽车消费增长态势良好,外汇储备稳中有升达到2.1万亿美元等。但我们更需要做的是保持头脑清醒,经济学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方案,也不可能有免费的午餐,其实任何危机的解决方案都会有后遗症,而且有的可能是很大的问题。从经济学分析的角度,当前我国经济宏观调控政策可以缓解短期内的部分矛盾,但对于解决中国经济中存在的长期根本性问题帮助不大,同时还必须看到可能带来或加剧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此轮通货紧缩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供需失衡,内外需求不足导致经济下滑,治理的一个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扩大需求。对于外需,我们采取的稳定汇率、税收优惠的政策在世界经济整体不景气的情况下,对整体需求拉升的作用将会非常有限;而扩大内需,采取的是通过投资和产业刺激计划来间接提高收入,以提高消费需求,但这却面临一个较大的风险,积极的政策会首先体现在供给上有更大的提高或至少保持不变,2009年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透支同比增长33.5%,这个速度比2008年同期还快7.2个百分点,如果需求不能实现我们预计的有效恢复,产能过剩将会更加严重,供需失衡是否会更加突出?是否会带来后期更加严重的通货紧缩?这也是短期内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要应对的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第二,在积极的经济刺激政策和宏观管理体制下,一方面会使银行为急于完成放贷任务,使项目控制不严,影响效益(据报道,由于国外市场的不景气,某出口企业企业主在打算放弃银行授信贷款的情况下,由于银行增加信贷的需求,致使他最后不得不申请,其获得信贷资金后便转移到另一家银行的企业账户上,最后流入股市)。另一方面因为过多的货币供给会使原本不应该投资的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在经济达不到预期的恢复或增长速度时,由此形成了大量的银行坏账、死账。而且,中国商业银行经过上次股份制改造之后,不可能再享受当年剥离不良资产的免费午餐了,因政府积极政策产生的银行坏账、死账严重影响了我国未来的金融安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部分地区可能因为经济刺激的需要,减少了对环境保护审批等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如前段时间就报道过现在有地区存在简化环保审批环节的现象,原来大概需要三个月审批,现在能够一个星期内完成,使环保审批环节不能发挥应有的效果,这样是否会使环境问题更加突出? 第四,经济刺激计划中相当部分经济成果将会归属于政府,而据报道,中国目前76%的资产是政府拥有,民间只有不到24%。是否会使居民收入增长低于经济增长的情况更加恶化,使社会资源分配不均问题更加突出呢? 第五,如果继续使用积极的经济政策,为提高税收来缓解财政赤字的压力,可能会使原本突出的部分行业垄断利润的问题更加突出。如当前的中国成本油价格问题,公众对其价格形成机制充满质疑,一方面成品油价格机制不能真实按照国际市场价格波动定价,具体体现在价格机制对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十分敏感、而对价格下调十分迟钝或无动于衷;另一方面部分政府机构、专家及媒体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暧昧,今年6月的第一次价格上调的前几天,发改委某官员在媒体上公开表示近期不会涨价,这不仅不会改变未来民众对价格上涨的预期,而且还严重影响中国政府机构的公信力。而在6月30日最近一次价格上调、外界普遍质疑中国油价高于美国的事实时,面对质疑,石油系统的某位“权威人士”很快抛出一份清单作为回应,其中,巧妙地选择比较对象、选择税率,并偶尔犯个概念性的“小错误”,最终得出一个“中国油价比美国低”的“权威”结论,这种结论除挑战国内国民智商、损害政策的权威之外,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中国的成品油价格不是不能高于美国水平,而是按照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成本、税金和适当利润的定价模式,确实难以做到明确界定和公开透明,也不能够令人信服的解释中国成品油价格在国内现有的国民收入和经济发展水平下高于美国成品油价格的事实,这种不能以真诚的态度面对民众的“政策解释学”无疑将会严重损害政策的权威和政府公信力。其实,在关于中国高房价的原因的争论中,也出现类似情况。揭露背后的问题往往比衡量问题本身更具有意义,大家如此争议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行业都与政府的收入有直接的关系,如2009年6月全国财政收入同比增长近两成,其中贡献最大的就是燃油税。中央政府刚要决心治理的垄断行业利润问题,却随着经济危机的到来肯定会被较长时间搁置,这对长期经济发展以及整个社会公平不利。 第六,从前一阶段经济刺激政策实施效果来看,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久前有专家预测,上半年7万亿新增贷款中保守估计有超过20%的流入到股市、房市等非实体经济领域,导致在经济还未出现强势回暖的情况下,股市、房市价格大幅上涨,部分地区的房价甚至超过了2007年10月左右的历史最高水平,与之相对应的实体经济层面并不太理想,大量的资金仍然流入到大型企业,而在经济复苏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并没有因为宽松的货币政策得到多大的改善。所以,在外需下降20%的情况下,内需增长不明显,2009年上半年gdp同比增长7.1%,cpi降1.1%,这个增长速度虽然不算低,但与我国经济刺激力度相比效果不算好。资产价格脱离经济基本面的高涨可能会带来很多问题,如果形成的资产泡沫破灭,将来必然严重破坏经济运行,经济必然再次进入衰退;即使不破灭,资产价格非正常上涨将会扭曲市场的价格结构,给市场发出错误的价格信号,可能诱导原来实体经济领域的资源流入到股市、房市,影响经济的正常运行。同时,也会带来社会财富逆向分配效应,恶化社会分配的不公平,进一步扩大贫富差距问题;更糟的可能出现资产价格传导到其他领域,导致在经济恢复前价格大幅上涨,从而形成滞胀,中国经济将陷入两难的境界,政策选择的余度更小,经济复苏会面临更大的困难。 中国经济潜力与前景巨大,按照上半年经济增长态势,中国经济今年“保8”应该没有问题,我们并不是要否定所取得的成绩,只是我们在充满信心的同时,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充分估计与准备,要更关心经济增长的质量。只有认识到可能出现的问题,才能防患于未然。直面问题、治理问题重要的是从问题的本质出发,对于此次危机中暴露出来的阻碍我们经济长远发展的根本问题,要着眼长远,“借危机、促发展”,“深化改革、理顺价格体系、优化资源配置、解放生产力”,充分利用市场规模、制度等方面的优势,在使中国经济迅速企稳回暖的同时,夯实经济基础,使中国经济保持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关于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探讨 【摘要】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正处于关键时期,调控产生的效应遏制了经济增长过快过热,更有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增长。近年来国际收支持续不平衡,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持续双顺差现象呈现强化趋势,纠正国际收支失衡和妥善处理大量外汇储备成为我国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宏观经济问题。但是,妥善处理这一问题与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冲突。本文结合当前我国国内经济形势,提出应从多种角度,综合多种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并就如何将这些措施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进行了一些探讨。 【关键词】经济;宏观调控;分析 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近年来,双顺差现象呈现强化趋势,纠正国际收支失衡和妥善处理随之而来的大量外汇储备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宏观经济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我国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及措施将可能对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增长、增加就业、物价稳定以及货币政策效果等诸多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带来负面影响。 一 我国内外贸经济目标冲突的现状 1.物价稳定与国际收支均衡的冲突 为了促进经济增长,政府必须调节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关系,使之达到基本平衡。如果社会总需求明显超过社会总供给,出现商品普遍供不应求、物价全面上涨,这时宏观调控的重点就是抑制投资需求、消费需求,并适当减少出口,同时鼓励增加供给,适当增加进口;如果社会总供给明显超过总需求,出现商品积压、生产下降、物价下降、失业增加,这时宏观调控的重点,是刺激投资需求、消费需求的增加,并鼓励增加出口,同时适当控制供给增加,减少进口。自1994年以来,国内连续出现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双顺差格局,国际收支呈现大量盈余。同时,人民银行承担了无条件买卖外汇、平衡外汇市场日常供求的义务,导致了外汇储备大幅增加,由此引发的外汇占款对基础货币投放的影响使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受到很大冲击。一方面,外汇储备过高,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另一方面,巨额外汇占款引发基础货币投放增大,导致货币供给的内生性扩张。为了对冲外汇占款引起的基础货币投放,央行采取了一系列的货币冲销手段,但这些手段不论在市场基础上还是操作技术上,都是不可持久的,其效果稳定性也是难以预期的。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币对内贬值,对外升值,使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很难实施。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两大目标的冲突加大。 2.充分就业与国际收支均衡的冲突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途径。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一方面,劳动供给数量庞大;另一方面,劳动力需求数量有限。因此,必须坚持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长期将增加就业的宏观调控目标落到实处,并严格控制人口和劳动力增长。 双顺差的产生对充分就业带来了好处。一方面,经常项目的顺差是由外贸出口导致的,而外贸出口的增加势必增加国内人员的就业,提高就业水平。另一方面,资本项目的顺差是由资本的大量流人造成的,这些资本大部分构成投资,由外商投资企业主导的加工贸易的制造环节在境内主要采取劳动密集型生产,对扩大就业的效果十分显著。 如果出口急剧下降或外商直接投资出现大幅下滑,势必会影响我国的就业状况,不利于社会与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可见,调节国际收支失衡与充分就业之间的矛盾一定要权衡利弊,采取适当的措施。 3.经济增长与国际收支均衡的冲突 国民收入的构成要素包括消费、投资和净出口,它们的增长对国民收入的提高起着决定性作用。国际收支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由于各种交易所引起的货币收付或以货币表示的财产的转移。 影响国际收支的重要因素,一是进出口贸易状况,二是资本流入流出的多少。如果一国的国际收支出现不平衡,尤其是出现较大逆差时,对本国经济是不利的,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调节,使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当前中国消费疲软,人们偏向于储蓄,所以消费对国民收入的增长贡献有限。因此,当前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因素主要是投资和净出口。当前国人的储蓄并没有顺利地转化为国内投资,对国民收入起主要作用的投资还是来自外资的流入,这也是双顺差中资本项目顺差的功劳。净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净出口一直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它也导致了双顺差中经常项目的顺差。 二 解决我国内外贸经济目标冲突的措施 双顺差对我国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有利有弊,充分利用双顺差优势的同时减少它的弊端,需要政府利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等多项综合措施。 1.宏观调控内需与出口战略 经常项目顺差的根源就是国内储蓄大于国内投资。这部分资源国内居民消费不了,只能出口到国外,向国外寻求销售途径。 第一,抑制国内通货膨胀,扩大内需。当前国内出现的困境是通货膨胀和内需不足并存。这两个矛盾并存的原因是它们产生的原因和渠道不同。通货膨胀是结构性的,是由猪肉和石油的短期供不应求引起的,进而引起粮价和其他物品的涨价;而内需不足是由于我国国民偏爱储蓄引起的。为此,我们应该针对通货膨胀的起因采取措施控制物价上涨;而扩大内需可以通过降低储蓄率,稳定人们的支出预期,减少预防性储蓄,降低利率增发国债,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等来调节。 第二,调整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减少出口。近年来,我国一直奉行“出口至上”的贸易战略,忽视了进口和国内市场的作用。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外汇储备的不断增加,这一措施没有及时得到修改,致使中国内需不足和外汇储备的过度增加。为了减少双顺差,必须重新审视出口对经济健康平稳增长的作用。当前,政府应该实行出口、进口和内需并重的平衡贸易战略。取消过度激励出口的措施,降低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优化,激励出口商品提高国内增值程度,增加高附加值、高技术、低能耗、低污染商品的生产和出口。从国际收支的角度来看,这样做带动了服务贸易进口、更有助于国际收支平衡。 2.调节资本项目顺差 第一,稳定汇率,减少人民币升值压力。一直以来,人民币汇率未能反映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不利于均衡价格的形成。并且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较窄,缺乏足够的弹性。因此,外汇管理改革应重在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适当增加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的水平上基本稳定,以促进经济的均衡发展。具体来说,首先,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增加外汇市场交易币种,让更多的金融和非金融机构参与进来,使人民币汇率能真实的反映外汇市场供求状况;其次,要逐步放松资本外流的限制,职放宽个人外汇业务,促进海外投资等,采取更加弹性的汇率制度方法,不断扩大汇率变动的区间;最后,要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因为有效的利率形成机制是形成有效汇率的基础。我国应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从而促进汇率市场化的实现,以促进经济的均衡发展。 第二,减少外资流入,引导并合理利用外商投资。近年来,我国引进外资的主要目的是补充国内储蓄的不足和引进先进的技术。而如今,中国居民自己的储蓄率已经很高,只要合理地把它转化为投资,中国就没必要去引进外资。所以,引进外资应重在引进先进技术、提高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具体来说,首先,要取消地方政府把对外资的引入状况作为政绩考核标准的做法,同时取消对外资的优惠政策,做到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其次,要适当转变外资政策,引导外资流向高技术含量的行业,使其有利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节约能源。真正把利用外资和提高国内产业结构结合起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 3.妥善处理大量外汇储备 外汇占款的增加改变了我国基础货币的投放结构,降低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推动了国内通货膨胀的发展,所以一定要妥善处理大量外汇储备。 4.纠正外汇管理观念 第一,纠正管理层对于外汇储备管理在观念上的误区,必然会导致管理方式产生失误。如人们普遍认为外汇储备是国家经济地位的象征,但我国的外汇储备主要来源于经常项目的顺差。产品大量出口被外国使用,对于我们这个资源相对缺乏的发展中大国来说,是个资源的浪费。所以应该出口高质量、高附加值和有高新技术的产品,而不应注重顺差的“量”,更不能简单地把外汇储备看作是国家实力的显示。同时,要充分利用这些资本资源发展经济,可以用这些钱还外债,也可以去国外投资,或者购买外国物品投放到国内经济发展中等。 第二,建立国家外汇储备管理的动态目标系统。目前,外汇储备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力正在加强,而我国对外汇储备的管理却相对滞后,处于被动状态。因此,建立国家外汇储备管理的动态目标系统变得越来越重要,这需要慎重选择多项指标,如外汇储备最优量、外汇持有币种和外汇储备的调节手段等。 三 结论 针对我国宏观经济运行正处于关键时期,而近年来国际收支持续不平衡、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持续双顺差呈现强势化所带来的影响,要想实现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则纠正国际收支失衡和妥善处理大量外汇储备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简述宏观经济调控下房地产经济如何发展 【摘 要】2011年中国的总体经济形势良好,保持较快的稳定增长,国家的经济运行也都在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之下。房地产作为前几年的经济热点,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高房价时代已然远去,商品房价格开始逐渐的理性的回落,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自用住房成了房地产市场的主要消费目标。按照我国的总体经济形势判断:最近5―10年我国的经济都会保持稳定增长,国家的经济环境很好,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也会朝着稳中求进发展,在这种大环境下,房地产必然朝着理性回归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宏观调控;房地产;经济 1 目前我国房地产整体形势和现状 我国的宏观调控政策是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一种控制手段,这种调控的特点是根据国家的经济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后,对具体经济行为进行调控。经过实践证明,宏观经济调控成效显著。目前房屋价格已经经过了几轮的上涨,有些地方房屋价格已经超出了原有价格的2-3倍,已经背离了价值规律。根据经济学原理来分析,已经到了价格拐点。恰巧在这时,国家也意识到了房屋价格过高现象的存在,意识到房屋价格过高已经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水平。所以,在这时,国家适时的出台了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这是及时的也是必要的。对房屋价格的调控,国家的原则是明确的,即房屋价格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走,既防止过快上涨,也防止过快下跌,总的房屋价格趋势要保证稳定,要符合市场定价规律。 从这种宏观调控可以看出,国家是根据经济学原理办事的,是尊重客观规律的。我国已经实行多年的市场经济,更多经济行为就应该按照经济规律来执行,而不是依靠行政命令来解决,从这一点上看,国家是极具科学眼光的。目前的我国的整体房地产经济形势是从过快增长向平稳增长转变,从数量增长向质量增长转变,实现由量的增长向质的增长的转变,使房地产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所以,目前房地产经济的总体形势是在国家的宏观政策的调控下,从房屋价格过快上涨向房屋价格稳定的方向发展,从房地产经济过热向房地产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方向转变。 由于房地产经济和多种行业具有密切联系,所以对房地产经济的调控会对许多上下游经济造成一定的影响和冲击,所以国家出台的针对房地产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首先是稳定的,其次健康,最后是促使国家整个房地产经济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房地产经济现在已经发展成为国家的一种重要的经济形式,房地产经济是否能健康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计,关系到每个国人的幸福感,所以目前出台的房地产经济调控政策都是以稳健为主。 2 宏观调控下我国房地产经济的发展方向 自从国家出台了房地产经济调控政策之后,房地产经济就破除了持续高速上涨的神话,开始了向合理价格的理性回归。不得不否认,之前几年的房地产出现不正常的快速上涨的怪现象。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自身的利益,鼓吹“中国人多地少,房子越来越少”的概念,恶意炒高房屋价格,使得房屋价格居高不下,虽然实现了自身利益的上涨,却损害了广大消费者,所以建立在这种方式下的房地产经济发展模式并不可取。 国家出台的房地产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正是基于对这种经济形式的深刻分析之后,做出的理智的选择。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市场经济是主流,国家和政府不可能逆历史潮流而动,但是对于房地产经济不合理的快速上涨,国家和政府也不可能听之任之,出台宏观调整政策就成了必然。最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经济的调控力度,其目的就是挤掉房地产经济的泡沫,使房地产经济能够健康可持续发展。 目前在国家的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之下房地产经济朝着这几个方向发展: 2.1 房屋价格由虚高向理性合理价格回归 房屋价格和其他的商品一样,定价机制都要遵守市场经济规律。根据经济学原理,价格规律是成波浪形的,价格可以适当的偏离价值,但是必须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否则就容易形成经济泡沫,泡沫一旦破裂,对实体经济的损害是巨大的。房屋价格经过前几年的上涨,已经达到了价格顶点。某些城市和地区甚至出现了一年间,房屋价格就翻番上涨的局面,这对整个国家的房地产经济发展是不利的。经济发展有规律可循,我们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不能为了短期的利益饮鸩止渴。所以,经历过大规模的上涨,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之后,房地产价格逐渐的开始合理性的回归,开始向合理的价格方向发展。这不但是宏观调控的效果,也是房地产经济发展的必然。只有这样,房地产经济才能朝着合理的方向发展。 2.2 房地产开发从过度开发向适度开发方向回归 房地产开发的规模要与城市建设规模相适应,房地产过度开发不但浪费闲置土地,也不利于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在前些年的房地产开发中,有些城市和地区存在房地产过度开发的现象。例如,某一中等城市人口只有100万,新建住宅套数居然达到了20万套,已经超出了该城市正常的发展需求。这种房地产开发就属于过度开发。并且房屋价格虚高,严重超出了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最终导致大量的商品房闲置,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我国的土地资源有限,必须加大土地的使用率。现在国家正在搞城乡一体化建设,有些城市为了扩规模,合并的周边的乡镇,大力发展房地产经济。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地方经济发展固然是好事,但是房地产总量也要从实际需要出发,房地产过度开发是对各种资源的浪费,必须得到遏制。国家出台了宏观调控政策之后,房地产开发正由过度开发向适度开发方向回归。 2.3 房屋形式由商品房为主向经济适用房方向转变 前几年的房地产开发,主要的房屋形式是商品房,主要面对的有改善房屋需求的群体。并且商品房的户型均以中大户型为主,超大户型和别墅也存在相当的比例。但是城市的消费群体为工薪阶层,中大户型并不是其主要的诉求,开发宜居的小户型成为了房地产发展的必然。随着国家经济政策的转移,国家开始大规模建设经济适用型住房。经济实用型住房面对的群体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这部分家庭的住房状况日益受到国家和政府的关注。正常的房地产开发结构应是根据群体不同,开发不同的形式的房屋。城镇居民按照收入水平划分,分为高中低等收入水平,这就决定了当地产开发的房屋形式应是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按照一定比例并存的,而不能全部都是商品房。根据这一现实情况,国家及时的出台了针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加大了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力度,目的是为了使房屋结构形式更趋于合理。所以,在这种大的政策的指导下,房地产房屋形式必然由商品房向经济适用房方向转变。 3 新形势下房地产经济如何发展 当前的房地产经济发展,每年钢材用量占全国钢铁产量的40%,水泥使用量占全国水泥产量的60%,铝用量占全国电解铝产量的30%,虽然对钢铁、水泥和铝制品行业有促进之外,但是对整体经济确实有危害的。因为钢铁、水泥和铝制品都是高耗能企业,产能的上升意味着对能源的高消耗。目前国家正在提倡节能减排,建设节能型社会,房地产如果继续按照目前速度发展,对资源的消耗将持续增加,这不符合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基于此,在国家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下,房地产将出现供应量和价格的双重下降。再次,我国的土地资源有限,不可能有大量的耕地用于住宅建设,未来几年内,我国的房地产开发规模将逐步缩减,房地产经济将由高房价和高数量实现平稳着陆,实现价格和数量稳中有降。房地产经济的增长速度将逐渐放缓,最终与国家整体经济增长实现和谐统一,朝着健康理性的方向发展。 宏观经济调控论文:滞胀风险下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选择 摘 要:近期我国经济呈增速趋缓、物价攀升的边际滞胀态势。阻碍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因素主要是人口红利减少、储蓄—投资转化率低和制度不完善,引致我国通货膨胀的因素主要是政府宽松的财政货币政策、企业成本上涨和公众的高通胀预期。借鉴国内外有关滞胀治理的理论研究,我国应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劳动的收入份额,增加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保投入,实行结构性减税,完善科技投入体制,完善产权、户籍、社保和行政法律制度,明确货币政策的币值稳定目标,合理引导通胀预期。 关键词:滞胀风险;边际滞胀;滞胀治理;人口红利;通货膨胀;通胀预期;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结构性减税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波及全球,各国政府采取了种种政策措施挽救经济。然而,由于各国经济内部的结构性矛盾以及互联网时代经济开放所带来的外部性,2010年以来全球经济在通缩与通胀并存中摇摆复苏(郑良芳,2011),但美、欧债务危机使全球经济复苏前景变得更加黯淡(金三林,2012)。后危机时代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也是扑朔迷离,以至于学界难以作出一致的判断。尽管经济仍然保持9%以上的速度增长,但增速呈递减趋势;就业增长依然缓慢;物价水平却一路上扬,大有不可遏制之势。学者们在提出防通胀的同时,又担心陷入增长停滞的两难境地(刘澜飚 等,2011;柳欣,2010)。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正值转型的关键时期,对宏观经济走势的准确把握,关系到未来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正确制定与有效实施。因此,深入研究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剖析未来阻碍经济快速增长、引发通货膨胀的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意义十分重大。 本文对当前我国经济面临的滞胀风险进行了考察,通过引入社会总生产函数构造经济增长影响因素的分析框架,运用货币经济学理论分析引发我国通货膨胀的成因,从劳动力与资本的数量增加和要素效率提高、制度优化、财政货币政策合理化等方面提出应对滞胀风险的政策建议。 二、我国面临滞胀风险的现实考察 1.我国经济面临的滞胀风险 “滞胀”是指经济停止增长且有通货膨胀的经济状态。本文研究的滞胀是一种边际滞胀,即经济增速趋缓且通货膨胀攀升的经济状态。尽管“滞胀”一度被认为在中国是最不可能出现的,因为它是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典型特征(尹碧波,2007),然而,从下面几项指标来看,现阶段我国经济正面临边际滞胀的风险: (1)GDP增速下滑,CPI持续高涨。2010年初我国GDP增速达到顶峰11.92%后一路下滑,到2011年末时仅为9.2%;物价指数则从危机时的低迷迅速回升,由2010年初时的2.2%持续上升到2011年第四季度的4.6%。 (2)宏观经济景气指数不乐观。虽然滞后指数仍在回升,但一致指数在震荡中呈下降态势,先行指数也持续下跌,到2011年末两者仅为99.8%和100.2%,发出较强的经济衰退信号。 (3)消费者信心指数下跌。在消费者预期指数和消费者满意指数下跌的影响下,消费者信心指数从2010年初开始下滑,虽有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却仍然无法改变持续下滑的态势。这表明消费者对收入预期、就业状况、物价上涨等方面的满意度下降,对未来经济有担忧,意味着消费需求可能进一步减少;研究表明,消费者信心指数与失业率有较强的负相关关系,消费者信心指数下滑说明失业状况可能趋于严重。 (4)采购经理人指数和企业家信心指数下降。我国的采购经理人指数(PMI)由2010年初的55.8%下降到2011年末的50.3%,直逼制造业衰退的临界点50%;企业家信心指数也由2010年初的79.5%下降到2011年末的68.4%,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当前及未来经济发展信心不足,预示投资需求不足,经济增长受到影响。 2.导致我国经济面临滞胀风险的主要因素 从理论上讲,若社会总生产函数为Y=F(K,L),劳动力、资本(假设土地总量不变)等要素投入数量和各要素生产效率将影响经济增长。劳动力数量取决于人口的增长、人口年龄构成及就业状况等,资本数量取决于资本存量、折旧率、社会总体储蓄率、储蓄—投资的转化率等,劳动效率的高低由劳动者所接受的教育水平(即积累的人力资本)决定,资本效率的高低由生产技术水平决定;知识和技术通过提高劳动力和资本的生产效率来促进经济增长,制度因素则通过影响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进而决定实际产出能否达到潜在产出水平。可见,适龄劳动人口数量和结构、失业率、劳动者的教育程度、资本投入数量和增长速度、生产技术水平、制度等都将影响经济增长。 通货膨胀是指价格水平持续上涨。根据货币经济学理论,推动价格上涨的因素主要有:从供给角度来看主要是产品成本的上升;从需求角度来看主要是政策因素使货币供给过多,导致市场上流动性过剩;同时,公众过高的通货膨胀预期会对实际通货膨胀产生放大的效果,从而加剧通货膨胀的压力。 现阶段,导致我国经济面临滞胀风险的因素主要有: (1)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企业劳动力成本上升 “人口红利”指一国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较大,抚养比较低,充足的劳动力供给和高储蓄率为经济发展创造的有利条件(蔡昉,2010)。充足的“人口红利”为我国经济增长带来了“黄金时期”,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0%。然而,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从1982年到2009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比例由50.2%上升到63.1%,抚养比例持续下降。世界银行《2007年世界发展报告》也指出,由于生育率下降和老龄化加剧,我国的“人口红利”将于2018年左右消失,未来五到十年内我国的经济增长将受到劳动力资源的约束。此外,我国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也日益突出。城乡大量失业人口与沿海各地“招工难”、“用工荒”并存,劳动力市场价格看涨;产业结构升级伴随着劳动力需求结构转变,而劳动力供给转变相对滞后;企业需要提高劳动力价格以招募日益稀缺的技术性人才,劳动者则因为日益增加的城市生活成本倒逼工资上涨。总之,劳动力供求的结构矛盾和泡沫经济吞噬了一部分“人口红利”,在一定程度上滞阻了经济增长。 (2)储蓄—投资转化率、投资效率、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不高,经济增长方式急需转变 尽管城乡居民的巨额储蓄曾经为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提供了投资来源,然而,由于国民的高储蓄、低消费,我国经济步入恶性循环:低消费率—市场疲软—投资利润率下降—市场主导的投资减速—生产下降—失业增加—收入预期不好—低消费。为改变这种状况,政府通过行政手段让国有银行以较低的利率贷款给国有企业,银行的坏账风险由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承担;但这种做法却助长了国有企业投资的盲目性,造成了大量重复建设和严重的产能过剩(任志军,2007)。可见,非市场方式的利益驱动最终只能是扭曲投资,降低投资效率;而解决的方法是促进经济增长由投资推动向消费拉动转变。另外,三十年多来经济的高速增长,使我国面临的资源耗竭、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压力日益严重,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急需向集约型转变。然而目前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有限,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产业结构优化受阻,这也将严重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行政管理学论文范文: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比较论文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公共管理学的问题引起了行政管理学界的关注。其中一个基本问题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一种观点认为,从国外的研究情况来看,公共管理学就是行政管理学,两者的差别是由于翻译的不同而造成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是有区别的,二者不能等同。但这种差别何在?后者没有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笔者认为,在今天的中国探讨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不能仅仅以西方学者的观点为依据,而主要应根据中国目前的理论与实践来探讨。本文试图首先通过对公共部门的科学界定来确定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然后在此基础上探究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 一、关于“纯粹的”公共部门与“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之区别 人类社会是一个整体,然而这个整体又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人们可以对这些不同的部分给予不同的称谓,如社会团体、社会群体、社会部门等。其中,有关这些社会部门的分类,人们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或运用不同的标准对之加以区分。例如,传统社会科学一般将整个社会部门分为政治部门、经济部门、文化教育部门、科学技术部门,等等。为了从更宏观上对社会部门进行分类,并有助于研究不同社会部门管理的规律,当代一些社会科学家将整个社会部门区分为三大部门:第一部门为政府组织,这是纯粹的公共部门;第二部门为工商企业,这是非公共部门,西方的一些学者将之称为私人部门;第三部门是介于政府组织与工商企业之间的一些部门,这些部门非常复杂,有的更具有工商企业的特点但又不同于工商企业,往往被称为公共企业或公益企业;有的则更类似于或依赖于政府组织,往往被称为非政府公共机构。前者如在城市中由市政府投资兴办和经营的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等;后者如由政府投资兴办和主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非营利性的公共医疗机构以及类似于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的中介组织等等。 政府作为所谓“纯粹的”公共部门,它具有以下基本特点:第一,政府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这里所说的公共事务包含了社会中除私人领域(按西方学者的观点,竞争性的工商企业一般属于私人投资领域,因而这方面的事务被划归于私人领域,属私人事务)以外的所有事务。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有些事情固然可以通过私人或私人组织来进行处理,小到个人的谈情说爱、结婚生子,大到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但是,还有很多事情是无法由私人或私人组织来办理的。例如,人口的控制和管理、社会治安、大江大河的治理和维护、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公民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国民素质的提高和智力开发,等等。有关这些事务的管理,必须由一个超越私人或私人组织之外的公共组织来进行处理或加以管理。第二,政府组织用来从事公共管理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把这种权力称之为公共权力,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的理由:一是这种权力就其性质而言,它总是表现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某一个阶级的权力,而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的私人权力。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尽管皇帝把皇权当成自己的一种家族权力,但它实际上是代表整个封建地主阶级的,离开了它所代表的整个阶级,这种权力就不会存在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政府组织的权力被宣称为是一种来自于全体公民的权力,尽管它实际上仍然是有产阶级的权力;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已经被写入了共和国的宪法。一句话,自从政府产生以来,几乎所有社会的政府组织的权力在性质上都是公共的,当然,由于社会性质的不同,在“公共”这一概念下所隐含的意义有所区别。第三,政府组织所掌握和运用的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我们知道,政府要通过行使其权力来实现其职能,必须以掌握一定的资源为前提。没有一定的人、财、物作基础,整个政府组织就无法运转起来。而在人、财、物等资源中,从政府控制的角度而言,对财源的控制又是非常基础的。政府组织的财政来源于全体公民的税收,因而其财政实质上是一种公共财政。此外,政府所控制的国土、矿山、水利等重要资源,也是一种公共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就其本质而言,是为全民所共享的。第四,政府组织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是一种公共物品。这种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作为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它不能单独提供给每一个人,而是自动提供给社会中的所有人。例如,国防作为一种公共物品便是如此。一个国家的国防力量保卫着该国的全体居民,而不需要每一个人单独购买。因此,单个个人不会花钱也可能享受公共物品,即所谓的“搭便车”现象。这样,单个个人一般不会自己花钱来购买公共物品,这种物品只能由政府来购买或提供。第五,政府组织行为的价值取向是公共利益。政府组织是一种公共服务组织,从理念上讲,它应该把全体公民当成自己的服务对象,它不应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对于政府组织来说,凡是追求自己本组织、本部门利益的行为都是错误的。因此,政府应该是一种“公益人”而不应该是一种“自利人”。它应该也只能把追求和维护公共利益作为本组织、本部门的行为目标。在这里,公共利益应该理解为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当然,在一个存在着不同阶级、不同团体的社会里面,由于不同阶级之间、不同团体之间的利益是相互冲突的,而且这此不同阶级、不同团体的利益与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也可能发生冲突,因此,在政府如何对待社会共同利益的问题上也有一个哪个阶级、哪个团体的利益优先的问题,但这并不能因此否定政府组织行为以公共利益作为基本价值取向这一事实。 竞争性工商企业作为“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竞争性工商企业的基本投资主体,在西方国家主要是私人,因而其权益主要归私人所有。这表明,这类组织所控制的资源,实际上归企业的所有者所有,因而是一种非公共资源。当然,这里的私人不一定是某一个人,而可能是多个人的联合,但其产权是非常明确的,因而每个人所享有的权益也是非常明确的;在我国,国有资产也将逐步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在有些竞争性企业,虽然国有资产还占有很大比例,但已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实行自负盈亏,因而也正在逐步向真正的非公共部门过渡。第二,竞争性工商企业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一般属私人物品而非公共物品。私人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能够加以分割,因而每一部分能够分别按竞争价格卖给不同的个人,而且一般不会对他人产生外部效应。因此,个人对私人物品的消费是可计价的,这样的物品可以由私人自己购买,而不必由政府来提供;其价格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来加以确定,而不必由政府来加以控制。第三,竞争性工商企业的行为价值取向是本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竞争性工商企业活动所遵循的是“经济人”原则,这种原则实际上是一种“自利人”原则,其目的是追求本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尽管企业必须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并在这个过程中创造出有益于整个社会的价值,但就其基本动机而言,为社会提供产品只是手段,其目的是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这种经济人的实质正如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著名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即《国富论》)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利己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1](第14页)。这就是经济学家眼中的“经济人”,这也是竞争性工商企业的基本特性。 以上分析表明,“纯粹的”公共部门与“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之间至少存在以下三点区别:一是在它们所占有的资源问题上,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所占有的是一种公共资源,公共权力也可以看成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而作为“纯粹的”非公共部门的竞争性工商企业所占有的是一种产权明确的非公共资源。二是在它们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方面,政府组织所提供的是一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包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而竞争性的工商企业为社会所提供的则是一种私人化的产品。三是在它们的行为价值取向上,政府组织必须以公共利益作为其行为的价值取向,而工商企业则往往以其自身利润的最大化作为其行为的价值取向。 二、关于第三部门及其与公共部门的关系 第三部门即公共企业或非政府公共机构既不同于竞争性工商企业,也不同于政府组织,但又既与竞争性工商企业相联系,也与政府组织相联系。在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所著的《经济学》一书中有这样一道供讨论的问题:“思考一下一种从纯粹公共物品到纯粹私人物品序列是有用的。在一张纸上画出这种序列并用下面这些例子填上:纯粹私人、大部分私人、一半私人一半公共、大部分公共、纯粹公共。”[2](第1211页)这个问题表明,从私人物品到公共物品之间存在一个链条,并且这个链条又存在着由细(私)到粗(公)的变化。同样,在竞争性工商企业与政府组织之间也存在着一个链条,这个链条也是变化的,即第三部门由这样一个链条构成:公益性企业、公共事业、非政府公共机构。第一类组织即公益性企业,如城市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城市公共工程公司等。其基本特征是:一般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体,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物品,生产由政府垄断,其服务或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但实行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必要时由政府补贴。如果套用萨缪尔森等人的话来说,这类组织所生产的是大部分私人或一半私人一半公共的物品,其性质属于(竞争性)企业化倾向比较明显的准公共部门。第二类组织即公共事业,如公立幼儿园、小学、中学;公立高等院校;政府投资兴办的科学研究机构;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如老年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残疾人福利院等。这类机构的基本特征是:主要由政府投资,所需资金主要由财政提供,部分资金由其为社会服务所得收入予以补充;其基本功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产品,其服务或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但一般不实行企业化管理,政府对这些组织实行必要的行政管制,要求这些组织的活动优先体现政府的意图,甚至直接用来为实现政府的目标服务。这类组织所生产的物品或提供的服务,按萨缪尔森的说法,是大部分公共的。第三类组织即非政府公共机构,如中国妇女联合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等,这类组织活动所需的经费一般可能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如中国妇女联合会等组织便是如此;也不一定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如中国青少年基金会便是如此。但无论其经费是否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它的职能在很大意义上与政府相似,承担着很多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或公共服务工作。这类组织所提供的服务基本上是纯粹公共的,至少也是大部分公共的。以上三类组织除了分别具有上述特征外,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特征,这就是非营利性。当然由于这三类组织所具有的“公共性”程度的不同,它们所具有的“非营利性”程度也不同。一般说来,第一类组织还具有一定的“赢利”,即“非营利性”程度较低;第二类组织基本无“赢利”或只有少量“微利”,“非营利性”程度较高;第三类组织就其实质而言属于完全无“赢利”组织,因而是真正“非营利性”的。可见,从“营利性”这一特征来看,第三部门由从“少量赢利”组织到“微利”组织再到“无赢利”组织这一系列组织或部门构成。 人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应该既包括“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也包括“准”公共部门即第三部门。第三部门之所以被归入公共部门,主要原因在于:第一,第三部门主要是一些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其生产或活动的基本目标是公益性,即为公共利益服务,这与政府组织即“纯粹的”公共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第二,第三部门市场化程度较低或非市场化,其生产、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往往由政府实行控制或必要的行政管制,因此它与政府组织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甚至被当做政府组织用来实现其目标的一个重要工具。第三,第三部门为社会提供的产品也往往是一种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这与政府为社会所提供的物品是一致的,至少基本是一致的。第四,第三部门的投资主体或提供资源的主体也主要是政府。当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第三部门也应向私人资本开放,允许私人资本进入某些第三部门,毫无疑问这是对的,甚至是一种趋势。但私人资本在这些领域的投资不可能是完全市场化的,它必须受政府的高度控制,其产品或服务价格必须接受政府的行政管制。第五,第三部门的“非营利性”与政府组织以“公共利益”作为行为价值取向的目标或原则是一致的,即都是以一种“公益人”而非“经济人”的面貌出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三部门很难被归入私人企业部门或竞争性工商部门,尽管它不属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将它称之为“准”公共部门是合理的。 三、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及其与行政管理学之同异 什么是公共管理学?简单地说,就是研究公共部门管理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主要是研究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科学。既然公共部门既包括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又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因此,公共管理学不仅仅要研究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而且也要研究作为第三部门的公益企业和事业组织、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问题。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与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共同构成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 从上述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的观点看,公共管理学与目前我国学界所公认的行政管理学至少在研究范围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早在20世纪30年代,英语中的PublicAdministration一词就被译为“公共行政”,至80年代这一学科在我国恢复时,“公共行政”一词广泛地被“行政管理”所代替。在政府和学界的共同推动下,行政管理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被很快地发展起来。从那个时候起,我国的行政管理学就被定义为研究政府组织及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规律的科学,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也就是说,从目前我国的实际状况看,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仅仅是政府组织自身的管理以及政府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至于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即公益企业与事业组织的管理问题、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问题,则在行政管理学的视野之外。 据此,我们认为,仅就研究范围而言,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在以下方面是共同的:无论是行政管理学还是公共管理学都必须研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把探讨政府组织如何高效率地运用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务或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作为自己的重要研究内容。因此,政府部门的组织问题、领导问题、决策问题、执行问题、监督问题及其管理过程中的规律性问题,既是行政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公共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和探究,构成了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的共性问题,也就是二者之间的相同点。 但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着差别: 第一,公共管理学的研究领域不仅仅是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问题,而且还应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的管理及其规律性问题,而行政管理学的研究领域仅仅限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性问题。仅就这一点而言,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就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前者的研究范围要大于后者的研究范围,或者说,前者所探讨的范围是后者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第二,公共管理学所研究的是“纯粹的”公共部门与“准”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共有的规律性问题。在公共部门中,“纯粹的”公共部门与“准”公共部门之间是存在着明显区别的,既然二者之间存在着区别,它们各自的管理方式及其规律也是有所不同的,也就是说,它们各自都有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研究这些特殊的管理方式和规律并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而是行政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等学科的研究任务。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纯粹的”公共部门和“准”公共部门既然都是公共部门,因此,它们除了具有各自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外,还应有共同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研究各种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由此看来,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全部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与管理规律,而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则仅仅是“纯粹的”公共部门所特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第三,公共管理学所关注的是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利用现有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它在研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时,也是把政府组织当成一个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机构的,研究的重点是如何把政府机构自身管理好,以便更有效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在公共管理学看来,包括政府组织在内的所有公共部门都是管理的客体,至于政府机构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体地位,公共管理学则关心不多,而这一点正是行政管理学所十分强调的。行政管理学把政府机构既看成是管理的客体,又看成是管理的主体。当它把政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客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把政府机构自身管理好;当它把政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主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求政府把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好。而在公共管理学的视野里,政府组织与工商企业一样,只是性质以及方式不同罢了。因此,公共管理学更强调公共部门自身的管理,而行政管理学则更强调公共部门(“纯粹的”公共部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这也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区别。 行政管理学论文范文:行政管理学毕业论文 【内容提要】在如今行政管理实践追求以人为本理念的条件下,行政管理理论中出现的解释方法和批判方法对推动行政管理学学科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该文对建筑在实证主义认知论之上的传统研究方法,尤其是结构一功能主义方法的局限性进行检讨的同时,提出解释理论和批判理论对行政管理研究各理论和方法的相互吸收与借鉴,并共同促进行政管理理论的发展有着突出的贡献,特别是对完善行政管理者和公众之间的有效沟通,以及改进行政管理实践有着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实证论/解释视维/批判视维 【正文】 当今的行政管理理论取向从功能主义和制度主义到解释视维(inte-rpretiveperspective)、批判视维(criticalperspective),以及到后现代的视维发展变化着。事实上,还没有任何一种理论方法得到行政管理学术界和实践界大多数人士的支持。在库恩(thomaskuhn)看来,当今行政管理领域正是缺乏一个我们这个学科大多数人认同和支持的典范(即占统治地位的理论)。 在行政管理和工商管理领域,学者们经常使用“典范”(paradigm)这个词,也许是作为引起人们注意力的一种方法,此词经常出现在各类专著和文章的标题中。但是,由于缺乏创造性,许多学者所揭示的典范架构常令人失望。这类典范通常是一些旧的观念的再包装,再加之植根于传统的结构一功能主义、开放系统理论(或新系统理论),因此,只注重于对人的行为和组织现象做一种决定论的阐释。这类典范之认知力实质是一种实证论的探究方法,目的是把人们的组织经历加以客观化,由此来证实科层制的工作绩效。需要说明的是,该文在此决不隐含这样的意思:观念重组和经验资讯的呈现在本质上并不重要。相反地,只要能够对社会情境之中的各类涵义予以清晰划分,只要能够对人类的沟通、管理活动和公共福祉进行改善的话,那么这类工作就是重要的。 尽管存在着理论视维的分裂状态,但是可以说,公共政策和行政管理现象研究中的以宏观或中观为取向的制度方法和功能方法仍占有主导地位,因为其范围和方法能够为行政管理学者和实践者所接受。事实上,实证论和管理取向的思想在行政管理研究和著说中是显而易见的。更进一步说,这类思想方式与主流行政管理中的传统是密不可分的,其理论取向乃是对人的行为进行某种经验性的阐释,或设定一些原则来寻求组织的秩序、效率、绩效、理性和客观的职业责任。 这篇介绍性的文章旨在讨论解释和批判方法在行政管理和组织理论研究中的显著意义。解释视维是一种理解行政管理中复杂现象成份的选择性方法。批判理论视维是许多解释传统,如现象学、诠释学、象征互动主义和心理分析等理论方法的继续或延伸。尽管解释研究在交叉社会科学领域中享有极强的知识影响力,但是仅有一些自由主义理论家运用解释研究方法来探讨民主行政管理的主体性和主体互动性的本质。功能主义和实证论的方法或典范之所以能够在整个20世纪普遍流行,也许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科层制的强大影响力及其在公众中的需求。 柏瑞奥(gibsonburrell)和摩根(garethmorgan)认为,解释方法是与功能主义典范抗争时独立出来的典范。然而,解释方法并不是一个明晰清楚的典范,也就是说,它尚没有一整套框架和假设用于对社会现象进行阐释和预测。相反,解释视维只是一些观念和方法,对各层级的组织分析进行含蓄的说明。 一、解释的需要 行政管理学者迫切需要一种认知基础,由此对行政管理的本质提出新洞识,从而不仅能够思考人们所关切的政治、经济和工具的事物,而且能够从人本主义和文化层面上来思考社会现象。当一种实证主义的认知论受到批判的时候,人们总是批驳其基本理论内含的假设(譬如功能主义理论中的科层制、偶然论或系统论)。从一种选择性视维(包括后现代主义的视维)来批判一个理论,这本身就是一个理论构建过程。这种批判假定:人类的理解和行动过程不能仅仅被简化成科学(或实证论)的探究。而且,为了恰当地把功能主义理论置于范围更广的行政文化视域中,我们就不得不寻求一个一般性的人类理解理论,并将几乎从每个点上与普遍接受的或经典的理论进行对比。 德国哲学家狄尔塞(wilhelmdilthey,1833-1911)曾介绍过一种研究社会和文化的新方法。他强调,从学者们用以探究社会现象的方法论而言,在自然科学与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不同之处。自然科学家运用普遍法则来试图阐明某种现象;而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学者则试图通过一些确定的经历,并依赖研究目的,来理解某种现象。如此一来,狄尔塞就把诠释理论带进了“历史知识和人文科学的哲学境界”,其中阐释人类活动的方法基本上是心理的或直觉的。 胡塞尔(edmundhusserl,1859-1938)则把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中的经验主义科学)批判成以“幼稚的客观主义”(或现实主义)来看待社会现实。他特别是对“自然主义”(经验主义或实证论)在哲学探索中企图建立真理持否定态度。胡塞尔强调理解“生活世界”的重要性;强调通过观察体验认知的平凡世界和即得经历的重要性。这个生活世界被看成是活生生的和俗世尘嚣的世界,胡塞尔将其形容成并赋予了这样的内涵:我们人类正经历变化着的事物、期望、情感和观念等等。这个尘世和生活的世界先于所有的内心反省而存在,并且我们必须做如此理解:这个尘世赋予在其中发生的其他所有可能经验世界以意义。 狄尔塞和胡塞尔作为诠释学和现象学哲学家,对进一步推进解释视维的发展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其他持解释视维的西方思想家,如海德格尔(heidegger)、萨特(sartre)、梅洛—庞蒂(merleau-ponty)、米德(georgemead)和泰勒(steventaylor)等,通过批判自然科学式探究的预先假定,以及通过提倡发展总体上理解历史、文化、语言、传统和人类现象等的新兴方法,来强调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不同。但是近年来,解释实践活动中所存在的缺陷也遭到一些后现代思想家如罗蒂(rorty)和德瑞达(derrida)的非议。使解释成为独一无二的方法,尤其是使其与行政管理紧密相联的正是解释视维对社会现象持构成主义(constructivist)的立场。这种构成主义立场强调辩证法以非决定论(非因果关系)方式存在的可能性,并且在此方式下,目标、规划、方案则被视为通过参与者们所持有观念和经历的相互分享而使共同行动得以合法化。 解释方法提供了一系列观念和假设帮助我们来理解社会现象和行政管理现象,现可把这些相互联系的观念列举如下: 第一,解释视维,特别是建筑在现象学基础上的解释视维,通过社会情境的参与者角度来寻求理解和阐释社会现实。解释视维在个人的意识和主体性领域中,是通过参考行动的参与者而不是观察者的框架来探求解释。解释视维把社会现实看成是由那些对社会抱有自身利益需求的人引发的突发社会过程。人类是社会真实的创造者,他们通过社会互动来建立社会现象的意义,通过社会互动和观念的分享,一个修正(妥协)意义的活动就出现了。 第二,理解社会现实开始于成功有效的解释活动。正如塞尔沃曼(davidsilverman)指出的:“解释的任务在于理解被解释者,创造解释在于提供对被解释者的理解。”例如,要考察行政管理沟通,现象学(或诠释学)解释就会关注借助于去解释沟通内容的活动,来理解并得出沟通者之间沟通经历的意义。因而,从解释者和内容(或资讯)关系的角度,意义可能被探究和描述。就此层面而言,解释是一种定性的描述。从这种联系可以看出,意义是被创造出来的。 第三,由于个人不仅为他或她自己存在,也为其他人的共同体而存在,因此理解构成各类组织和共同体的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就是必要的,即使人与他人之间时常存在着冲突。譬如,在工作场所,人们不仅有着个人利益,而且还必须同他人进行交流。舒茨(alfredschutz)把人的社会交往描述为“我们的关系”(we-relationship),即当两个人处于面对面联系的情况下,他们相互觉察、理解以及分享各自的经历。通过主体之间的相互反省和对话,他们可以对某种情境的意义得出一致看法。要实现主体间的相互影响,“我们的关系”必须是互动性的社会过程:两人必须接触、扩大和丰富彼此之间的理解。在组织中,主体间相互理解使得组织成员的集体活动成为可能。 第四,解释理论家认为,功能主义对人类行动的阐释忽视了对实证论和经验论的认知论之理论预先假定及局限性的审视。功能主义的根本失误在于其对人类和行动所做的假设。功能主义关于人的内容的假定是:主要地说,人是消极被动的客体,屈从于象组织、经济、政治和社会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解释理论家则把人定义为积极、有目的和创造性的主体。人们之所以使其行为与法律或职业规章等组织的和外部的要求保持一致,那是因为这是替政府组织工作的任何人无法逃避且必须履行的义务。但是,对于行政官员和管理者来说,迫使组织成员应有一定行为,人们应顺从与合作,这些规范所要求的正当理由必须能够被从事实际活动的成员个人所理解。假如成员们深信,为了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必须坚持统一的规章和制度,那么,从成员们自己的观点来看,他们自身的行为才能被证明是绝对正当的。因此,相信和行动的理由同行动者对义务所做的解释以及对组织规范和目标的自愿信奉是不可避免地联系在一起的。这样,不考虑个人对于规范要求所做解释的组织义务,将仅会变成具体化的组织需要。正如马克斯·韦伯(maxweber)所指出的:“当并且在行动者个人赋予行动以主观意义的限度上,行动就包含着所有的人的行为。” 第五,因为人们的价值观念是异常复杂、常无定所、非理性以及总体上不具体的,所以就必须以非决定论的(非因果关系的)方式来理解人类行动,即必须从主体者看法的角度来理解。理解并不是由理论来决定的,而是经由研究者对主体的情景移植(empathy)来取得的,主要的研究方法是解释人的表现、情感、交谈、人造物和象征符号。 正如解释和定性研究者所看到的,人文科学把重点放在对日常世界中人的经历进行研究上面,也正是在这个日常世界中,动态的行政管理过程得以产生。通过行动和相互影响,人类的秩序才得以建立和重建,因而研究者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听、观察和解释主体各种经历的意义来研究这个流动的人类世界。作为主流行政管理基础的功能主义和实证论的方法,其目的是通过得到显而易见的而不是定性、隐含和心照不宣的知识来阐释和预测社会现象。 因为各种各样的组织问题深深地植根于历史和行政组织文化,所以就有必要运用这样一种方法:它有助于使我们关注在社会内容条件下人们所发觉的根本性问题。事实上,解释和批判方法较少地关心得到或验证经验知识,而更多地则是关心理解各种意义。定性研究方法,譬如现场观察研究和访谈分析方法,其目的是从涉及人类行动、象征符号、沟通、经历、价值观念、情感、历史、传统、文化、语言等社会内容中得到学习。为了去理解一个社会情境,研究者必须使用一些朴实无华的方法收集信息,这样才能够向主体学习,以及批判地反省研究设想和研究程序。定性和解释研究方法中理论联系实践,并非实证论和经验论研究的决定论过程,而是一个开放的、能够不断地与主体和社会环境相互影响的以及通过社会实践学习的过程。 总之,解释方法旨在寻求理解为什么事件会这样发生以及人们在不同情境中会怎样行动的共享假设(尽管通常是不明确的)。梅洛—庞蒂指出:“理解最终总是此时此地构建、建立、导致对客体的综合。我们分析一个人的身体和感觉时,其实揭示着比此过程更为深刻的我们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对于解释理论家来说,从主体看法的角度来理解社会现实是所有人类活动的基础,并且借助这个手段社会生活和集体行动得以实现。 二、批判反省的需要 在现代行政管理的历史进程中,有一个令人惊叹的理论观念经久不衰,这就是理性主义。在行政管理和组织理论的字里行间,可以发现理性主义在制度性活动和人类活动中被广泛讨论的踪影。当然,也有一些学者,如尼采(nietzsche)和当今的后现代主义者们,就以反理性的面目出现。反理性主义者承担反传统的任务,但是并没有成功地克服非理性主义所易犯的理论错误,反理性主义者不对构成主义感兴趣,而是把纷繁复杂和破碎不整的问题作为自己关注的焦点。这样,它就无法在处理组织基本问题,如社会秩序、效率、产出能力、沟通、组织变迁和问题解决等方面,提供有意义的建议。尽管后现代主义者是以针对理性主义而进行的反传统的面目出现的,但是他们主要关心在解释过程中诸如内容分解和解释说明等问题上面。 相反地,批判理论主要关注功能主义、制度主义和构成主义等所有理论视维之间跨学科的对话上面,以及为管理活动提供报告方面。批判理论已成为一支批评主流社会理论预先假定的重要知识力量,并且批判视维的争论理由显而易见地得到后构成主义和后现代社会理论的支持。正如凯尔纳(kellner)所暗示的,在社会学领域,批判理论(包括当初的法兰克福学派)和后现代社会理论为行政管理理论带来了多学科的研究取向,从哲学、社会学、政治理论、心理学、文化理论、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学等领域中介绍了研究视维。批判理论(并非没有争议)批判了主流行政管理的理论与方法;通过为改革现今的制度以及促进行政管理人员基于集体理解采取民主行动而提供新的理论选择,批判理论更是有力地推动着变革。 尽管批判理论还没有得到完全发展,但是这些被许多理论家如阿德诺(adorno)、霍克海默(horkheimer)、哈贝马斯(habermas)、杰伊(jay)、施洛尔(schroyer)等所坚持的观念与理解行政管理中的问题直接相关。建筑在批判理论视维基础之上的行政管理,提倡努力地去影响根本性制度的变革,提倡对制度问题和人的价值观念问题、主体和客体、经验分析科学和诠释(历史的解释)科学、价值中立立场和价值涉入立场以及人的本质中积极能动的方面和消极被动的方面等进行批判性综合。批判理论反对在主体和客体之间或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之间进行本质性的区分。 批判理论对进行行政管理研究持价值批判态度。例如,由于选择或设计一个理论架构和对事实知识进行分析这两者都受到研究者个人价值观念的影响并且最终使社会现实客观化,那么就有必要对理论(或假设)试验和经由客观研究而得到的经验数据的局限性进行解释,并批判性地重新考验所假定的价值中立观(如韦伯所指出的)。为此目的,解释视维和批判视维为选择性地研究行政管理问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批判理论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去认识众多阐释视维的力量和缺限,并批判性地把它们融入为一个范围更广阔的解释架构中。从这方面说,批判理论为行政管理提供了一个解释性的方法。通过摒弃制度对人类非人道的统治以及行政人员惯常性的行为,批判的行政管理理论根据行为如何符合伦理道德和行动怎样负有责任,来理解和解释所存在着的行为和行动。通过新旧解释方案相互影响、综合为一个辩证的过程,从而使变革得以产生。 假如人们要开放地面对不同理论视维的批判性分析和选择性地变革制度和行动,那么他们必须是自我反省的。自我反省是运用自觉意识,点燃理智之光,照亮个人知识所基于的内在化假设,从而构建个人关于社会秩序、合法行为意识方面的社会知识以及理解和行动所赖以形成的基础。哈蒙(michaelharmon)把自我反省描述为“这样一个过程,人们监视自我内心生活的流动,为的是清醒地认识有意识的目的性行动同那些行动中所反映的不明显的、深层心理构想之间的联系”。哈蒙强调行政管理者必须通过自我反省和对他人所承担的义务使责任重新个体化。自我反省意味着,行政管理者在实现角色任务时去积极能动地“创造”而不是消极被动地“得到”或“接受”责任。 由我们所认识并体现在我们行动中的组织和行政管理世界,正如我们清醒地意识到的,是主体性和相互主体性的组织管理世界,其终极本体论不是植根于自然,而是个人意识活动的历史累积。它是一个相互主体性地分享着世界和日常生活的领域。这样,在这个世界里,自我反省就使理智得到体现,它为理论性地理解由自我和社会现实之间相互构成的关系提供了一条方法,它是理解意识的神秘本质、自我、现实、意义和秩序的人道主义手段。自我反省仅是赋予人类的实践,它是面向意识基础并面向社会秩序预先假定基础所进行的激进的内心理智活动。一个自我反省的人着眼于这种判断基础,为的是通过信念使他的观念有意识地得到坚持,或是为了使观念更适合人类的需要而改变它。 三、行政管理相关的问题 解释和批判理论,其理论观念和方法的运用所面临的一些问题有:一、术语的非普遍性;二、对待行政管理现象的习惯(非批判的)方法;三、理论联系实践的困难。 第一个困难,即这两种理论视维其术语的非普遍性,是学者们对所用理论词汇和抽象隐喻常感全然困惑的原因。大多数学者不是很通晓解释理论的文献,他们对某些所介绍的语言感到陌生。要试图对某一理论的理论假设以及对社会和行政管理实践进行批判,那么专业术语的使用或新隐喻的创建则是必要的。其目的是为了摆脱当今行政管理理论现状的僵局特征。激进的和自由主义理论家的主要任务并非要使人们确信理论假设的缺点(或弱点),而是用辩论去证明选择性的观念,以激起智力的交流。作为一种结果,分裂化的学术努力还会继续下去。 另一个困难来自于人们通常对熟知的理论假设和活动持非批判态度而形成的习惯思维定势。大多数行政管理学者和实践者习惯于在关注制度的、功能的、经济的以及行政管理政治层面的理论架构下工作,并且大多数这类学者和实践者对不符合熟知架构的认知选择方法不感兴趣或不予注意。譬如,当我给自己的研究生或学期培训小组的实践者指派诸如新组织设计这类问题解决的任务时,他们经常把应用诸如描绘层级结构、勾勒权威格局、描述新雇用人员的功能责任等这类正式组织的基本要素作为开端。通常,有些人会关注与传统组织方法相关的问题,并且坚持应从人道主义、学习、变革、文化多样性、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来讨论组织活动更为广阔的面向和假设。 最后,对于许多人来说,理论观念的效用落到其与行政管理者实践考虑的相关性上面,诸如提高效率、绩效和产生能力的问题。大多数行政管理研究者关心通过演绎理论而得到事实资料和通过行政管理情境的假设来阐释行政管理的现实;在进行实证论研究时,为了阐释和预测行政管理现象而采纳一种独特的理论视维。大多数解释研究普遍是定性取向的;描述和提供定性研究的发现对于大多数持经验取向的行政管理学者来说不是太令人信服。 尽管存在上述局限,但是作为反主流力量的任何新理论视维都值得引起行政管理学者的注意。起初,行政管理的事业是理性地管理政府功能的活动,但是,当今行政管理的范围要比政府组织做什么和怎样做大得多。从该领域绝对地必须从广泛的内容——人类、共同体、社会和世界等层面——去看待这个意义上说,行政管理的今天与以前的日子是不同的。 假如我们作为行政管理者想理解复杂的关系,想承担起提倡的角色并与社团内外的人们一道工作,那么我们就必须超越那些显而易见的事实性的发现。批判性地说,许多行政管理中传统的和狭隘的方法缺乏理智实质。作者并非暗示:针对眼前考虑,如效率、产生能力、定量化政策研究、绩效评估、人类行为的阐释等管理取向的研究,不存在有效性和理智成就。该文趋向于认为:负责任的行政管理学者应有理智好奇心,有批判某些琐碎观念和知识的紧迫感,并把他们的精力投注于去辛勤地探索选择性的视维。 四、结论 现代行政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正如科层制管理所体现的,是由一系列规章和层级节制关系在决策及问题解决中的运用而决定的。管理过程总是由组织层面向个人层面流动。为领会行政管理中解释和批判理论的要点,行政管理研究者个人需将他或她的理智视维做至少是暂时的分类,应试图从人类视维(人类活动或实践)的角度去理解社会(或行政管理)现实。研究行政管理的学者有必要把管理过程和社会互动看成是由个人层面向组织层面的流动。缺乏对社会现实的足够理解,管理(来自上层)和社会互动(来自下层)之间有意义的平衡(基于批判综合)就不可能得到发展。 通过组织和共同体成员(理智的)合理的沟通,解释和批判分析可以有意义地在行政管理内部严谨地得到实践。因而,就有必要把批判态度植入行政管理思考中,不仅有必要批判地审视产生行政管理知识所使用的认知假设,而且有必要去理解行政管理制度结构得以形成的行政管理秩序的预先假定基础。解释和批判研究的显著作用在于能够帮助人们更清楚地看到及更牢固地理解行政管理者的非完整的信息和行为所反映出来的行政管理现实。解释视维尽力揭示行政管理之预先假定的问题层面,它触及到知识的基础和行政管理的实践。在这里,实践永远使程序作为解决问题的先决条件不再是绰绰有余的。 行政管理学论文范文:海洋体系行政管理学的论文 一、海洋行政管理学发展现状 海洋行政管理学始自20世纪后期人类对于海洋利益的高度重视。超越陆地,走向海洋,拓展人类生存发展空间成为社会共识,如果说古代海洋开发利用与近代航海时代停留在尚未完全成型、统治管理职能不够明晰的政府的引导之下,那么近几十年来海洋事务的兴盛,则是由成熟的管理型行政的政府统摄之下推进而成,海洋行政管理获得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内涵。海洋行政管理学正是在工业化时代背景下研究人类海洋事务管理规律,服务于社会对于海洋快速增长的需求。中国海洋行政管理学发端于上个世纪90年代,学者与海洋部门官员对于海洋领域具体管理问题的论述。进入21世纪,学者逐渐开始由实证研究转向理论提升的过程,作为一门学问的海洋行政管理学也在其中不断地得到展开,如郑敬高于2002年出版的《海洋行政管理》一书。目前学界的研究集中在海洋行政管理学定义以及海洋行政管理学框架体系设计上。最初的研究尚无明确的“海洋行政管理学”定义。学者通过基于海洋管理学探讨“海洋行政管理”,略加阐述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学界对于海洋管理学的定义突出政府的主体作用,这与海洋行政管理学以政府为优秀主体相合。 王琪在《海洋管理:从理念到制度》一书中引述以往有关海洋管理的定义,如美国学者J.M.阿姆斯特朗和P.C.赖纳在《美国海洋管理》对于“海洋管理”的定义:“指政府能对海洋空间和海洋活动采取的一系列的干预行动”。早期国内学者对于海洋管理的理解近似于海洋行政管理的定义,比如“海洋管理市政府对海洋及其环境和资源的研究和开发利用活动的计划、组织和控制活动”。而王琪等编着的《海洋管理:从理念到制度》多是从倡导海洋管理的高度,着重介绍海洋管理的已有研究成果,并且将海洋管理归于公共管理范畴,认为“海洋管理是以政府为优秀主体的涉海公共组织为保持海洋生态平衡、维护海洋权益、解决海洋开发利用中的各种矛盾冲突所依法对海洋事务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这一思路与世界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一脉相承,海洋行政管理学只是以专业名词的身份出现,并没有形成独立的篇章,也没有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2013年3月出版的《变革中的海洋管理》一书中在公共管理的思路下审视行政管理,辟有“海洋行政管理”一章。在该书中,王琪等认为“海洋行政管理是指国家尤其是政府部门依法对涉海行业及涉海事务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并且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突出海洋特色、系统性、以政府为优秀等原则,将海洋行政管理体系划分为基本理论、管理组织、管理行为以及工具、具体实践、海洋行政伦理、海洋行政管理发展等六个方面,并结合国内海洋管理实际,具体分析了海洋执法体制与海洋政策问题。这部分论述关涉海洋行政管理定义、构建原则、体系设计等基础内容,可以视为学界系统探索海洋行政管理的代表,为海洋行政管理学科以及海洋行政管理学自身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海洋行政管理学》一书是国内第一本系统总结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的着作。 海洋行政管理学从属于行政管理学,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地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行政机关内部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以及一般规律的科学”,因而行政管理学的基础理论对于海洋行政管理学具有总体的规范效应,但是海洋行政管理学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具有学科的独立性,它是“以涉海行政组织及其行政实践行为为研究对象,要揭示海洋行政组织的职能、结构特征,海洋行政组织的运行过程和运行规律,更要研究海洋领域中的特殊管理问题”,由此海洋行政管理学既要研究传统行政管理已有的行政职能、行政组织、海洋政策、行政法治等内容,也要展现海洋信息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管理、海岛管理、海洋应急管理等特色部分,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从而兼具行政管理学以及海洋特色内容。针对海洋行政管理学的框架体系,国内学者还有其他表述。郑敬高在《海洋行政管理》一书中将海洋行政管理的体系分为海洋行政管理体制;海洋立法与执法管理;海洋政策与决策;海洋权益管理;海洋资源管理;海洋环境管理等几个方面。滕祖文的《海洋行政管理》一书主要从行政法的角度进行阐述,全书的体系也类似于行政法教材的体系。吕建华等从公共管理的视角出发,将海洋行政管理学的体系设计为“海洋职能、海洋制度、海洋战略、海洋决策、海洋实施、海洋财政、海洋伦理”等七个方面。现有的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依然没有达致理论自洽。其一表现在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基础研究不足。原有研究只是原则性的将其理论基础划分为行政管理学以及海洋科学理论,这种思路无疑是对的,然而由于缺乏细致的理论再分解,因而缺乏较强的理论解释力;第二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缺少管理行为工具层面的论述。以往只是在论述政府职能时提及经济职能,体现资源分配作用的海洋政策以及海洋财政没有凸显出来,而海洋政策与海洋财政正是与海洋管理实践结合最为密切的部分。此外,正式着作中缺少海洋战略的规划设计,这与国家层面海洋强国的整体实践不能有效衔接,因而也不能体现行政管理学的问题导向意识。理论体系的前瞻性设计影响着后续理论发展乃至具体实践,实践的需求又会反作用于理论,推动理论的不断发展。中国的海洋行政管理学本就是由海洋管理实践所触发,当前海洋强国建设的实践更是呼唤着完善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的指导,由此需要重新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体系。 二、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构建原则 中国海洋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历 经几十载发展,海洋行业管理、海洋综合管理、海洋区域管理等方面已经具备较为丰富的素材,从明确构建原则出发统合素材、形成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就水到渠成。 (一)工具性原则 行政管理学自19世纪末诞生之日起就有着浓厚的工具性与应用性色彩,它是以威尔逊为代表的美国学者为了解决政府管理无效现实以及政党分肥现象而逐步创造出来。技术与效率成为行政管理学研究的主题,尤其以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为最显着。虽然此后新公共行政与新公共服务等理论对行政管理工具性价值取向大加鞭挞,然而,新公共管理运动却不断提醒世人行政管理追求效率的合理性。行政管理学的发展本身就是民主与效率价值此消彼长的过程。行政管理的发展史证明面对新兴事物,效率是初始阶段的首要价值。针对海洋这一新兴领域发展而来的海洋行政管理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走上追求工具性价值的道路。突出工具性价值,强调应用性,能够引导人类实践迅速适应海洋的易变性;并且海洋事务的发展首先需要海洋科技的支撑,技术的发展本身就蕴含着对于工具性管理的需求,因而,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发展不应放弃工具性价值,应结合海洋科技,更好的服务人类海洋实践。 (二)差异性原则 海洋赋予海洋行政管理学相较于传统行政管理学的鲜明特质,这样海洋行政管理学在研究目的、研究对象以及具体研究领域等方面不同于传统的行政管理学。一方面,海洋行政管理学以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为国家海洋权益维护提供制度支持为研究目标;其研究对象聚焦于国家海洋事务有效管理的规律;另一方面,海洋又使得海洋行政管理学具有独具特色的研究领域,比如针对海洋信息、海洋环境保护的研究。因而,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需要遵循与传统行政管理学相差异的原则。 (三)系统化原则 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需遵循系统化原则,即“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要相互联系、符合逻辑性,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体”。这就需要认真考察理论整体与部分、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是否能够达到逻辑自洽的效果。比如,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内涵与外延意指何在,其外延能否已由各个子部分有效呈现;子部分之间演进的逻辑顺序又是如何,是否遵循一般行政管理学的规律等。系统化原则有助于海洋行政管理学形成完整规范的体系结构,解决以往该领域理论的碎片化现象。 (四)生态性原则 生态性原则可做两层意思来理解。一是与工具性原则相对,生态性原则呼应人类对于环境问题的严重关切,在海洋行政管理学中注入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理念,侧重海洋环境管理的研究,为人类现实中的环境问题提供解决工具;二是注意西方理论在中国文化生态环境下的适应性,海洋行政管理学在美国也有着自己的学术观点,发展中国海洋行政管理学必然要借鉴国外成果,然而需要利用中国的文化生态加以检验和甄别,不可盲目照搬,单纯从纯学理角度引入国外理论。 三、海洋行政管理学的框架体系 按照人类一般的认知规律以及行政管理学现有的框架体系,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基本框架可以包括海洋行政管理学概念阐释、海洋行政管理理论基础、海洋行政管理理念、海洋行政管理主体、海洋行政管理行为工具、海洋行政管理实践等六个部分。理论基础部分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学理论和海洋科学理论;理念层面包括海洋意识与海洋价值、海洋伦理相关理论;管理主体部分按照传统行政管理的定位,应该是以政府为优秀的公共组织;管理实践部分内涵管理客体内容,并且应该是海洋行政管理学海洋性特色的体现,意即包括海洋权益管理、海洋环境管理等。由此,从管理理念到管理主体、行为工具、管理实践部分的设计,体现了由精神层面过渡到制度层面再到操作层面的演变。 (一)概念阐释 在构建框架体系时,概念的区别为体系构建提供边界,因而厘清概念尤为必要。海洋行政管理学研究首先应该认真处理“海洋管理”、“海洋行政管理”、“海洋综合管理”等基本概念的关系。对于海洋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一般将“海洋管理”定义为“政府以及海洋开发主体对海洋资源、海洋环境、海洋开发活动、海洋权益等进行的调查、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工作”,海洋管理涉及多元主体,这与强调政府单一主体的海洋行政管理有着明显区别,借助于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区分,比较容易在海洋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概念区分上达成共识。然而海洋综合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关系则很难简单加以分别。现有的研究将海洋综合管理定义为“国家和地方海洋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和教育等手段,对海洋权益、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等事关全局、影响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公共问题进行决策、规划、组织、协调、控制的一系列活动及行为过程”,海洋综合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主体都是国家和地方海洋行政机关,海洋综合管理属于高层次的战略管理层面。学者在编写教材体例上多将海洋综合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并列,但是没有给出明确的分类理由。笔者认为,随着行政国家的发展,政府往往借助行政、立法乃至部分司法功能达成预定的公共目标,加强海洋的区域管理亦或是综合管理,都是政府行政管理中的应有之义,因而海洋综合管理可以归于海洋行政管理之列。此外在美国学术界。美国的海洋行政管理分为海洋资源管理、海洋工业管理、政策与冲突解决、海洋环境管理四类。这种分类方法侧重于海洋经济价值的开发以及海洋环境保护,但是不能完全照搬。海洋资源管理内涵广阔,参与主体以企业为主,更多的属于工商管理或者经济管理的范畴;海洋工业管理可以说是政府经济职能的体现,没有必要单独列出;至于强调海洋政策以及冲突解决,意在加强所属海洋权益的维护以及国际国内海洋争端的处理,这对于目前中国复杂的海洋事务具有借鉴意义。而美国海洋行政管理(Marine Administration)已经将研究范围从“海岸带(coastal zone)扩展到海洋深处(marine),并且将陆地、海岸带、海洋行政管理结合起来;在具体的海洋行政管理实践中还将注入全球、地区、国家视野。”在中国海洋行政管理学体系的构建中应注意明晰海岸带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关系,在设计基本框架时要突显海洋行政管理与陆地行政管理的差异,与国外海洋行政管理相接轨。 (二)理论基础 一般性行政管理学理论是指发展较为成熟,可以为海洋行政管理学借鉴的管理理论。权变理论强调组织所处的环境决定着所适用的管理观念与技术手段,以变化与因地制宜的思维方式指 导管理实践;整体治理理论赋予管理者统摄全局的视野、管理过程的开放性。海洋科学理论侧重于海洋生态学理论、系统理论在海洋事务方面的运用以及提升总结。海洋生态学是“研究海洋生物及其与海洋环境间相互关系的科学。它是生态学的一个分支,也是海洋生物学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过研究海洋生物在海洋环境中的繁殖、生长、分布和数量变化,以及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阐明生物海洋学的规律,为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增养殖,保护海洋环境和生态平衡等提供科学依据。”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一般模式,结构和规律的学问,它研究各种系统的共同特征,用数学方法定量地描述其功能,寻求并确立适用于一切系统的原理、原则和数学模型,是具有逻辑和数学性质的一门新兴的科学。海洋是具有高度复杂性与流动性的存在,海洋行政管理学需要重视海洋自身的客观规律。海洋生态学与系统论作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基础,体现出海洋行政管理学谋求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旨趣与尊重海洋自身规律的科学精神。 (三)管理理念 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念包含整体性、国际性、生态性。海洋事务具有明显的整体性与国际性特征,海洋行政管理关涉的领域包括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等,其管理在地域上有着明显的梯度,由于海洋自身的流动性特征,使得在上述范围内的行政管理需具备整体化思维;海洋行政管理相对传统行政管理,一国政府在海洋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行为不仅对本国公民产生影响,而且对于周边国家乃至更广的范围产生影响,换句话说,海洋行政管理政府行为的影响具有强烈的国际化色彩;此外,海洋本身也是全球最大的生态系统,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与实践均需遵循海洋环境的生态规律,否则将会付出高昂的管理成本,因而海洋行政管理理念更应该突出整体性、国际性、生态性,注意海洋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协调国际海洋事务,不要局限于传统的一国或者一区的范围之内。 (四)管理主体 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管理主体自然以政府为优秀,研究内容包括政府职能、涉海行政组织。政府职能包括政治统治职能与管理服务职能,海洋行政管理学更应加强对于行政组织的管理服务职能的研究,尤其要明晰行政组织职能的边界与职责,以优化涉海行政组织结构。中国海警局的成立是对海洋行政组织具有的维护海洋公共秩序与海洋国土权益职能的确认与优先体现,但是不能就此忽视引导海洋有序开发利用和激发国民海洋意识等经济、文化职能的有效实现。职能决定组织结构的设计。“组织的结构域过程影响着组织的行为,也影响着组织成员的行为方式。同样,组织的结构与过程对其顾客或者服务对象也有深刻的影响……因此,组织问题是公共行政研究者和实务者必须首先考虑的中心问题。”以往“九龙闹海”、多头治理海洋事务的局面使得中国在处理国际海洋事务时捉襟见肘,虽然这一情况随着海洋事务委员会以及中国海洋局重置、中国海警局的设立得以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如何有效整合原有的涉海行政部门、优化涉海组织内部结构是一项全新而又紧迫的课题。 (五)行为工具 海洋行政管理学需要研究海洋行政管理实务中的行为工具,以更好地服务实践要求,这主要包含海洋战略、海洋政策、海洋财政、海洋法治。海洋战略大致分为总体战略与子战略,如海洋强国战略与海洋经济战略的划分;海洋政策主要是为落实海洋战略服务,注重微观层面的规划设计;海洋财政主要针对政府在海洋领域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状况,包括海洋财政占总体财政的比重以及财政手段在海洋开发利用与保护中的有效使用;海洋法治包括海洋立法、海洋司法、海洋执法等一系列过程,其中海洋执法集中体现出海洋行为与技术工具的发展状况。 (六)管理实践 这部分内容应该着力突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特色,体现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具体门类,可分为海洋信息管理、海洋环境管理、海洋应急管理等。海洋信息管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海洋信息数据库,将其作为海洋行政管理的资源共享平台;海洋环境管理是政府为维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持续发展,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进行的管理活动;海洋应急管理包括一般性海洋突发事件应对(如海上溢油事件)以及非传统型海洋突发事件(如各种形式的海上恐怖主义活动)。 四、深化海洋行政管理学发展的思考 (一)跨学科整合 亚里士多德最早进行了学科划分,近代启蒙思想时期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带来自然科学领域的重大变革,学科细分成为发展潮流。社会科学领域社会学、政治学、哲学等也有了较为明确的边界,威尔逊与古德诺的学术努力又将行政学从政治学分离出来,使行政学获得独立学科地位。然而,随着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后工业化社会特征凸显,这就使得原有泾渭分明的学科之间有了许多共同主题或者学问交叉点,甚至有学者如张康之认为,“诸如社会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可能会整合成为社会治理的科学”,这就意味着后工业社会环境下,学科间由分化走向综合将成为趋势。随着当今行政管理领域对于公共性等价值理性的高度认知,以往过分注重效率等工具理性的做法得以纠正,海洋行政管理学正是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发展,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其理念中具有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双重品格。海洋科学从本质上是对技术的推崇,也就是对于工具理性的重视,如果仅仅出于认识海洋的目的,工具理性已经足以应对,然而,海洋的多重价值使得人类的开发利用不会单纯停留在认知角度,人类必将对海洋展开全方位、立体式的利用,其中涉及大量组织、协调工作,单靠海洋科学无力回答实践要求,因而从学科整合的角度入手,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发展一方面要借鉴海洋科学研究所揭示出来的海洋自身活动规律,掌握涉海科技,尊重海洋的客观规律,探求人类开发利用海洋的限度;另一方面应该探索政府与涉海其他主体的关系,探索政府管理海洋事务的有效方式,为海洋事业的发展供给完整的制度架构与管理手段,开拓海洋科学的运用平台,并为海洋科学的实际应用注入价值理性。 (二)争取学术话语权 “话语权”一词多见于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领域,学术意义上的话语权是指“在学术领域中,说话权利和说话权力的统一,话语资格和话语权威的统一,也就是权的主体方面与客体方面的统一”。从“权利”来看有“创造更新权、意义赋予权、学术自主权”;从“权力”角度则有“指引导向权、鉴定评判权、行动支配权”。学术话语权的取得,有赖于学术 的数量与质量以及相关学术组织的建立。海洋行政管理学归属于行政管理学,但是目前海洋行政管理学在行政管理学难以进入正统研究行列,缺乏基本的学术话语权。仅以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历届年会以及《中国行政管理》杂志为例,历届年会收录的文章中,《中国行政管理》自1994年到2013年间仅有孙迎春的《公共部门协作治理改革的新趋势———以美国国家海洋政策协同框架为例》、吕建华与高娜的《整体性治理对我国海洋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启示》、李白齐的《对我国海洋综合管理问题的几点思考》等少数文章。海洋管理类学术组织也只有中国海洋学会、太平洋学会、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等。党的十八大报告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以及中国海洋领域如海警局的设置等实践的广泛开展,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实践上海洋事务的勃兴与理论层面海洋行政管理学研究的“失语”形成鲜明对比,这就迫切要求海洋行政管理学从加强海洋特色管理研究入手谋取学术话语权,积极响应海洋实践的需求,以期成为中国行政管理学的重要理论分支。 (三)深度开展海洋管理实践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中国的海洋管理实践由来已久,春秋时期齐国就开始重视开发渔盐之利。建国后也比较重视海洋领域的管理,并且由最初的行业管理发展到综合管理、区域管理,重点集中于海洋行政执法体制的有效整合以及国际海洋事务处理,但是,相比美国、日本、韩国等海洋强国前瞻性的出台海洋基本法律以及相应的海洋发展战略等举措,中国的海洋管理实践具有较强的被动性,缺乏长远设计。同时海洋实践缺少传统行政管理有关行政组织的成熟理论,因而,学界应当加强对于诸如三沙市等涉海行政组织内部运行规律的研究,为海洋行政组织的深入整合提供借鉴。 五、结语 不可否认的是,世界范围内的公共管理思潮已经给自威尔逊、韦伯等就已确立起来的传统行政管理学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诚然,公共管理以其多元主体参与、民主协商的对话方式等特点有着强大的生命力,然而公共管理并不是完美无缺的理论范式,其中就有管理主体空心化的危险。有学者指出,西方公共事务管理经历了“政府科层、企业市场、公民社会网络”三种治理模式,以上三种模式的协同互补出现的“元治理”模式则使得政府成为唯一主体,近年来金融危机、各类非传统安全等社会治理需求也使得政府重新扮演着应有的重要角色,这说明以政府为中心研究的行政管理学并没有丧失发展活力。与此相对应,海洋以其流动性、复杂性、国际性等特征更加需要政府的良性介入与有效引导,加强对于政府管理海洋事务的研究有助于国家海洋事业的顺利发展,海洋行政管理学未来也将有着长久的学术价值与生命力。 行政管理学论文范文:案例教学行政管理学论文 一、行政管理学课程开展案例教学必要性 1.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潜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在案例教学中,将生活中的真实典型事件引入课堂中,在老师积极引导的前提下,学生在案例中不断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积极调动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这种师生角色交互可以激发学生的热情,同时也活跃了课堂氛围,大大提高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而且案例教学法也要求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这样,学生就成为教学过程中的重要角色,能够积极思考、自主分析、独立创新,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同时,案例教学法也可以让学生进入案例描述中的特定情景和角色中去,独立思考问题、积极寻求答案,也提高了学生表达意见和沟通交流的能力。 2.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人际交往的沟通表达能力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充当了教学环节中的主要角色,学生需要摆脱在传统教学过程中养成的对教师的依赖习惯。在教师的正确引导下,学生须独立查阅有关资料和文献,通过独自或者与同学合作的形式对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从而获得问题的各种解决方案。这种积极的自主学习方式,锻炼了学生自主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课前的大量准备为在课堂上发言讨论、思维的碰撞提供了可能,这种循序渐进的自主学习—发言讨论—解决问题的模式既培养了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也锻炼了人际沟通表达的能力。 3.有利于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案例教学不仅需要教师在课前案例的选择上下工夫,还得在充分熟悉案例的基础上合理设置问题,案例分析中循序渐进地对学生加以引导,把握整个课堂教学环节的走向。教师除要系统地讲授专业理论知识之外,还必须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将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环节很好地结合起来。而且由于行政管理类课程实践性较强,授课教师必须时刻关注国家行政管理理论发展和事实动态,这无疑会对教师的理论知识、结构框架及教学责任心等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这样无疑就会锻炼教师的教学思维,积累了案例素材,提升了专业技能和专业水平。 二、行政管理学课程案例教学的现状 20世纪30年代,案例教学法逐步在美国的公共行政领域中发展起来,该方法首先由哈佛大学创立。目前哈佛大学的案例库有一万多个案例,而且每年都有20%的更新,哈佛每年不菲的案例销售收入为其案例库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巨大支持。发展至今,哈佛的案例教学法形成了一套系统健全、操作规范的教学模式,给社会输出了大批商界和政府精英。在国内,行政管理案例教学起步较晚。因学科设置和划分合理性不够,行政管理学科以前隶属于政治学类,偏重于宏观价值,重视原理、轻实证,使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教学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直到20世纪末,教育部才对高校的专业进行了全面调整,修订并颁布实施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行政管理学专业才在很多高校开始开设,借鉴工商管理学的教学模式,行政管理案例教学才被逐渐提上行政管理教学的日程。在专业领域,借鉴国外的先进教学理念,我国的学界专家、相关学者也根据自己多年的教学经验和教学体会收集、整理、编写出一些案例集,如《公共政策学案例精选》(高等教育出版社)、《应用行政管理》(暨南大学出版社)、《行政管理学案例教程》(中山大学出版社)、《公共管理案例教程》等,为行政管理案例的教学提供了一定的导向作用。然而在案例教学上并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一方面是案例库并没有系统化,不专业、不规范,案例的本土化稀缺,在师生中激发不出足够的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差;另一方面是经费不足,对案例的调查、编写及整理耗费时间、财力和个人精力,经费不足严重影响了研究人员的个人积极性。在教学环节上,对大多数老师而言,案例教学虽说耳熟能详,但在实践教学中由于缺乏行政管理案例教学的系统培训,缺乏一定的教学技巧和经验,教师角色混乱,案例的选择针对性不够,没有很好地将教与学加以结合,加之学生的主动参与性普遍较弱,使案例教学在行政管理教学中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 三、行政管理学课程实施案例教学的途径 1.建设行政管理专业案例库从宏观上讲,领导应重视行政管理案例教学模式,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强化组织管理,大力鼓励各地方教育单位对本地方典型的行政管理案例进行整理编写,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对经典行政管理案例统一入库,并组织专门人员对其管理、更新,形成具有时代感、本国特色的经典案例库源。除此之外,还应做好行政管理专业案例库的推广,充分运用现有传播媒介,让更多的同行了解运用案例库的经典案例。 2.提高教师案例教学水平对课堂指导者进行定期培训,让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形成规范的教学模式。让教师明白在案例教学法下,教师不做课堂的主体,更多的是担任组织和协调的角色。首先,授课教师应摆正自己在课堂中的角色位置。“导航“”导演”“导游”,是教师在整个案例讨论中扮演的角色,不断强化自己的职责,充分调动课堂积极性,发挥师生的潜能意识及主观能动性。这就要求授课者不仅要善于倾听学生的积极发言,还要适当地引导学生思维,用提问或者提示的方式,争当讨论反角,使案例讨论的发言紧紧围绕中心话题顺利展开,绝不偏题或者跑题,使学生的讨论能够积极地深入开展,从而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其次,教师要不断积累相关案例的教学经验。由于行政管理学具有很强的时政性,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发现问题,提高案例分析深度。 3.精选时代性强的课堂案例授课教师对案例的选择要合适,要具有专业针对性,按教学要求选择难易相当、繁简相宜的案例,且尽量选择具有本土特色,具有鲜明时代感的案例,这样才能激发学生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氛围。案例准备前老师应尽量设置可能出现的问题,案例讨论中要根据这些问题对学生进行引导,激发和培养学生敏捷思维能力和雄辩口才,课后要对学生的案例报告进行点评或评价,综合评估学生的理解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作者:杨翠碧宦书亮单位:重庆三峡学院 行政管理学论文范文:我国当代教学行政管理学论文 一、中国当代行政管理学课程体系的现状 (一)课程思想过于陈旧由于受到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行政管理学教学思想显得颇为陈旧。这体现在在计划经济的时代,我国的行政管理方式为政府主导国家、政府管理民众。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环境逐渐成熟,我国政府的职能已由主导型的政府变为服务型的政府。这种改变就要求行政管理人员不能以主导的思想去看待问题,而要从怎样做好服务工作的思想看待问题。而目前这种服务型的思想还未体现在行政管理课程中。 (二)课程内容过于偏颇由于受到陈旧的教学思想的影响,这使行政管理学的课程内容变得有些偏颇。这种偏颇体现在:重视政治而轻视管理,即学校培养的人才会说出各种政治概念,然而却无法结合现代管理的理论实现政治构想;课程内容缺乏系统性,我国当代行政管理学的部分课程内容与行政管理学知识结合得不紧密,这使学生难以整合学习过的知识。如学生要学好公共财政学这门知识,就要结合经济学相关的知识一起学习,才能使学生的知识结构变得系统化,学生才能灵活应用这门课的知识,而在现有的行政管理学课程中,这门课程的知识是极孤立的。我国当代行政管理学的课程缺乏层次性,比如纵观硕士学的课程和博士学的课程,在课程内容上有很多重复,其课程内容没体现出课程的层次性。 (三)缺少综合实践教学从教育学的角度来说,行政管理学的课程应是实践能力很强的课程,然而由于我国行政管理学教学的内容重政治理论的传授,轻管理技能的培养,这使学校培育出来的学生只擅长陈述理论,却不会结合理论解决实际的问题。比如说,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学生应当如何决择出最优的公共政策策略、应当如何用行政管理知识展开演讲、社交、谈判等,在目前我国行政管理课程中鲜有训练这类职业技能。 二、中国当代行政管理学课程内容的革新 (一)教学思想的改革当代行政管理学,是我国吸收国外的文化以后开辟的一门课程,这门课程中的理论思想以及所举的案例均以国外的行政管理现状为主。然而我国的教育学家们已经意识到中国所处的环境与国外所处的环境是不同的,如果照搬国外的行政管理思想将无法解决我国现有的行政管理问题,所以很多学校的行政管理学课程从教学思想上开始改革,它要求学生能结合国内的环境入手,结合学习的理论知识,解决当前的行政管理问题。 (二)教学内容的改革教学思想的改革促进教学内容的改革,我国各学校在行政管理学课程中融合进自己学校的专门研究,形成具有独到特色的教学内容,比如某一所学校有自己更擅长的研究内容,这些独到的内容是吸引学生学习知识的关键。为了让行政管理学课程的理论能够满足社会的需求,一些学校特别增设与行政管理相关的课程,比如管理学、心理学、经济学等,让学生能够更系统的理解行政管理学知识。为了让行政管理学理论具有可操作性,部分学校把企业管理学知识与行政管理学结合起来,让学生能借鉴企业管理学的操作方法理解行政管理学的操作。 (三)教学方法的改革信息化的发展,使行政管理学也向着信息化的方向发展。目前各类学校把信息技术与行政管理学课程结合起来。这体现在学校可使用信息化的技术引导学生学习,如部分学校要求学生能根据自己对行政管理学理论的理解,设计出一个电子政务网站。教师用这种项目式教学的方法,既能让学生理解到目前行政管理学知识是要用信息化的技术来实现的,又能让学生在实践中培养信息化技术的能力。这种教学方法使学生的知识结构与社会的需求接轨。 三、中国当代行政管理学课程体系的完善 (一)强化课程的方向性我国的行政管理学课程体系需要强化课程的方向性,即这门课程面对的知识是处理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如果方向性模糊,学生学习的知识就会过于零散,不能形成一套完善的知识系统。为此,学校开设与行政管理学相关的课程都要紧紧联系行政管理学的知识,让学生能通过学习各类课程形成完整的行政管理学知识系统。 (二)强化课程的科学性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行政管理学知识已经不再是一种理论知识,它与各种科学结合起来。比如学生在分析一个公共政策时,要能用科学的方法做数据统计,要能用科学的思想做数据模型、要能用科学的分析技术分析数据结果。这些知识已经不再限于文科类的知识,它已涉及到理科类的知识。教师要引导学生理解到科学的思想对行政管理学带来的重要变革,让学生学会用科学的方法思考行政管理学方面的问题。 (三)强化课程的层次性要让行政管理学满足社会的需求,就要强调门课程能突出学科的层次性。比如博士级人才需能从宏观的角度、用科学的方法,抽象的思维提出行政管理学目前存在的问题,且能得出一套解决行政管理问题的模式;硕士级人才则要能分析当前我国行政管理问题存在的原因,能通过自主的思考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本科级人才则要能应用学习到的知识解决目前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它需强调学生的实践能力。分层次的培养方式能够挖掘出学生自身的潜力。 中国当代行政管理学课程体系存在一起问题,各个学校结合教育学家们的意见对该课程体系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这些改革从总体上来说颇见成效,然而要让该课程体系能真正满足社会的需求,就需要继续完善。 作者:张伟伟聂辉单位:南昌工学院 行政管理学论文范文:课程实践教学下的行政管理学论文 一、理论依据 (一)实践教学是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教学方法是为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而设计的。作为一种人才培养的手段,教学方法从根本上来讲是由培养目标决定的,培养目标不同,教学手段也不同,培养目标发生了变化,教学手段迟早会随之进行调整。根据1999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方案〉指标内涵说明》中明确指出:“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既有密切联系,又有相对独立性,它对提高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有着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由此可见,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是我国本科人才培养的目标之一,实践教学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方法。 (二)实践教学是行政管理学课程的性质所要求的行政管理学是公共管理学科的优秀基础课程,在公共管理学科体系中具有明显的基础和导向作用,也是法学、新闻学、档案学、财政学等与公共组织密切相关专业本科生的选修课。作为一门研究政府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规律的科学,行政管理学的原则、原理有很强的理论性。同时,作为系统总结了国家行政管理的科学方法的学科,又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行政管理学“贵在有用”。作为一门科学性与艺术性有机结合的实用性很强的学科,行政管理学在要求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原理及方法等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必须重视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行政管理学这一鲜明的特征决定了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把理论讲授和实践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实践教学,这是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生能力的关键所在。 (三)实践教学是解决目前行政管理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培养新形势下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需要持续多年的,导致了我国人才培养的断裂,因此,随着高考的恢复,我国各方面的高等人才的培养急需首先补上理论匮乏这一课。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研究行政管理学理论,开设行政管理学课程。行政管理学在研究和教学方法上以政治学作为价值取向,采用传统的研究型、学术型教学方法。这种研究方法满足了当时一个新的理论和课程最初建立和发展的需要。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我国社会的迅速发展,尤其是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社会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由传统的研究型、学术型向应用型、操作型人才转变。据此,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的学科调整中把行政管理从原来隶属于政治学一级学科转到了隶属于公共管理学,突出了行政管理学学科的管理性,即实践性。从学科的调整可见我国对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变化。那么,作为行政管理学科最基础的课程《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和教学也必须随之发生变化,突出其实践性。但是长期以来,高校行政管理学教学的软肋就是实践教学环节非常薄弱,严重影响了行政管理学课应有的教学效果,也是导致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具体方法 本科教育培养目标、行政管理学的课程特点以及目前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决定了在行政管理学的教学方法上必须进行优化和改革,其中首先必须坚持的一个根本原则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和优化实践教学,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 (一)课堂实践课堂实践教学活动是指以课堂为教学场所,在课堂讲授的基础上,为了深化和巩固学生的认知而开展的教学实践活动。课堂实践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主体学生处于被动地位的教学模式,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从而深化学生对教师所传授的理论知识的掌握。课堂实践教学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案例分析法。这一方法是20世纪初哈佛大学创造的,即围绕一定的教学目的,把实际中真实的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案例,通过学生的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的方式,来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方法。行政管理学的实用性特别强,它的重点不在抽象的推理,而在指导解决现实的社会公共问题,以及这种解决方法在其他相关情形下的推广。这一特性决定了案例分析在行政管理学教学工作中有普遍的应用价值。 2“.角色模拟”教学法。这一方法在于在课堂上人为地营造某种行政管理情景,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行政管理角色,从事相应的具体工作。通过这一方法,可以让学生身临其境,直观地去感受、领悟所涉及的问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技巧,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及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这一方法比较适用于涉及大量常规细节和现象、需进行较为复杂的综合方法技能训练的场合。行政司法、行政执法、公文处理、会议管理、机关物产材管理等内容非常适合运用这种方法。 3.课堂讨论。这种方法是在教师讲授基础知识后,为加深学生对所讲授内容的理解,在教师的组织与指导下,学生通过充分准备,师生围绕一个主题,发表意见,展开讨论。通过讨论,既可以达到形成共识、求同存异的目的,也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其创造性学习的兴趣和能力。例如,在教学中针对“西方公共行政理论历史沿革及其启示”“我国大部制改革的困境与对策”“行政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路径“”深化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西方行政改革对我国的启示”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问题,就应该运用讨论的方法。 4.换位教学法。对于一些简单的章节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学的方式备课,然后在课堂上师生身份互换,老师随机点名,让个别同学以老师的身份给大家讲解,其他同学随时提问,老师最后作点评。这样,通过备课、讲课,学生把所学习的内容学懂、学透,提高了其自学能力,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语言表达和组织能力。 5.任务驱动法。任务驱动法就是教师通过让学生在完成提出的某一“任务”的过程中掌握知识和技能并提高综合素质的方法。任务驱动法包括以下三个环节: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布置教学任务、学生独立完成任务、教师进行成绩评定。“任务驱动”作为一种学习方法,它使教师由“主角”转变为“配角,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极大地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学生实现了由被动地接受知识向主动地寻求知识的转变。这一方法既培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合作精神,提高了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的能力。 (二)课外实践课外实践是指学生在课堂之外、在学校的范围内进行的实践活动。这类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利用学生课下的业余时间,使学生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扩展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并提高其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1.指导性自学。这一方法是通过教师给学生布置课外作业的方式,让学生自学来理解和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一种方法。自学的内容大体包括两方面:一是布置学生阅读与行政管理学相关的课外书籍,包括经典著作、重要文献、高质量的专业论文等,其目的是扩大和加深学生对所学的教材内容的理解。二是教材中的一些非重点、非难点的章节,学生通过自己阅读就能理解的内容。如行政管理学当中的“行政决策”这一章,关于行政决策的定义、程序、类型以及行政决策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在管理学等课程中基本的东西都学过,因此,这部分内容完全可以布置学生自学,教师没有必要花大力气来讲,只是提示学生在把握的过程中注意决策同行政决策的区别就可以了。教学的重点应该放在“行政决策体制以及我国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教授上。自学不仅达到了扩大和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更主要的是在自学的过程中学生养成了良好的阅读和思考的习惯。 2.科学研究法。科研是高校的重要职能之一,这种职能不单纯是要求教师从事科研工作,而且要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因此,引导学生参加科研活动是高等教育的特征之一。为了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应该创造各种机会让学生参与适当的科研工作。如以教学中的疑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布置学生撰写小论文,选拔基础好的具有刻苦钻研精神的优秀学生参加教师的课题研究或鼓励学生参与科研团体等,让学生有足够的空间充分发挥和展示个人的才华。 3.模拟实验。在校内建立行政管理模拟实验室,模拟各种行政管理场景和运作,使学生身临其境地处于某种管理角色中,从而增进学生对管理知识和方法的认知,培养综合管理能力。 (三)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指学生走出校门进入到真实的社会中去,实现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通过社会实践印证和加深学生的理论认知,把学到的理论向实践转化,提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社会调查。针对行政管理要解决的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开展专题调研,在调查中深入生活、了解社会,如行政管理学“行政组织“这一章,可以布置“我国省直管县改革———以绥中为例“”辽宁省大部制改革的困境及对策”等。人事制度这一章可以布置“辽宁政府雇员制”“辽宁公务员考试制度研究”等。在调研过程中,学生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发袋徇卷、撰写调查报告等,锻炼学生的交际沟通、撰写调查报告的能力。 2.参观教学法。为了使行政管理学抽象的理论知识感性化,使学生获得新知识的同时巩固验证已学知识,可以组织学生到政府等部门去实地参观。参观法资源鲜活、生动,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同时教学空间被极大地拓展,教学同社会生活紧密相联。参观访问作为课堂教学的直观印证,对学生的情感、思想和行为的影响非常明显。参观一般由校外实践教师指导和讲解,要求学生围绕参观内容收集有关资料,整理参观笔记,撰写参观报告。 3.实习。顾名思义,实习就是在实践中学习,把学到的理论知识拿到实际工作中去应用,以锻炼工作能力。对于应用性极强的行政管理学这一课程而言,实习具有一切课堂教学所不能替代的特殊功用。为了保证实习的实效,最好应在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进行。 三、问题思考 课堂实践、课外实践和社会实践等多种方法和形式表明了《行政管理学》课程的实践教学方法非常多,五花八门,各具特色,为行政管理学的实践教学提供了丰厚的理论基础。但是这只是从应然的角度来讲的,而在实际上,教学方法作为实现教学目标的手段和措施,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实践性教学方法的采用必须从实际出发。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行政管理学的实践教学尚属探索阶段,加强实践性教学必须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合理地运用实践教学的具体方法,构建比较合适的实践教学方法体系实践教学方法丰富多彩,并不是说在每个学校的教学实践中对每种方法都要采用,也不是某个教学内容都可以随意采用某种教学方法。实际上,每种具体的实践教学方法都有其特定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我们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合理地运用各种具体的实践教学方法。在多种教学方法中,从达到教学目标的角度来看,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最基本的基础实践手段,其目的是加深学生对行政管理学基本理论和知识的理解,如实验、参观、自学;二是强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到的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中层实践手段,如情景模拟、案例分析、讨论法等;三是为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而设置的高层综合实践手段,如项目驱动、科学研究法、调研、实习等。因此,应加深对各种具体的实践教学方法的研究和探讨,合理地对各种方法进行组合,构建比较合适的实践教学方法体系。 (二)系统地规划和安排实践教学体系教学方法作为实现教学目标的手段和方式,与教学计划、教学内容、考核方法等要素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有什么样的教学方法,就应该有与之相配套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考核方法。从总体上看,教学方法有理论讲授和实践教学两大类。作为两类不同的教学方法,其在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以及考核方法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在长期的行政管理学的教学实践中,由于更多地采用的是理论讲授法,因此,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以及考核等方面具备了许多经验,理论讲授比较规范和系统。而实践教学虽然随着教学改革的进行其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但是由于多种原因,至今还没有单独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以及考核方法,从而使得实践教学难以落到实处或者变形走样。因此,加强实践性教学,必须首先对其进行系统地安排和规划。如调整和完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增加与实践性手段相适应的内容;明确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在总学时中的比例,改变实践学时随意性的情况;将实践教学内容纳入到考试制度中,建立和完善独立的实践教学考核办法,从而使实践教学得以贯彻落实。 (三)建立和完善一系列保障机制教师队伍是教学质量提升的根本保障。实践性教学方法运用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教师必须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践能力,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在目前从事行政管理学课的教师队伍中,大部分教师是直接从学校到学校,博士毕业后直接进入到了高校从事教学工作,这种情况不仅是在行政管理学科比较常见,在其他学科也司空见惯。实践教学经验的缺乏严重地影响着实践教学方法的使用,从而成为提高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质量的一个瓶颈。因此,加强实践性教学必须在教师队伍的建设上下功夫。如有计划地让从事该课的教师到行政部门挂职锻炼、吸引优秀的行政领导干部加盟等。实践教学方法的成本比理论教学要高得多,一定的物质条件是实践教学方法运用的前提,无论是实验设备的配置、实践基地的建立和使用,还是调查、参观以及实习方法的使用都需要必备的资金物材的支撑,没有这些条件,实践教学无法开展。但是,从目前高校的实际情况来看,这部分投入还有很大差距,部分学校甚至是空白。因此,加强实践教学,学校必须在教学的硬件环境上下功夫。 (四)防止实践性教学方法目的化近年来,随着高校教学模式改革问题的提出,实践性教学方法被许多学者和专家所关注,从而在一些高校的行政管理学课的教学改革中实践性教学方法被提上议事日程,在实践中做了一些可贵的探索。但是也出现了一个极端化的现象,就是为实践教学而实践教学,实践教学被异化为目的。而在客观上,无论是理论讲授还是实践教学,都是实现教学目标的一种手段,方法再重要,也必须要为教学目标服务,否则,过分地抬高实践教学的地位,忽视其实效性,就会使这一教学手段极端化。因此,正确发挥实践性这一教学手段的功用,在教学过程中,首先,必须正确区分在教学内容上哪些内容适合使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教学内容都适合实践性教学;其次,实践性教学方法丰富多彩,每种方法都有其适合的条件,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最后,检验实践性教学方法效果的唯一标准是教学目标的实现。 (五)正确处理实践教学与理论讲授的关系理论讲授与实践教学是行政管理学教学的两类基本方法,这两类方法各有所长,无所谓优劣,两种方法不能相互代替,因此,在教学实践中必须从战略的高度上使两种方法兼顾,相得益彰。我们现在之所以强调实践教学方法的运用问题,是因为在长期的行政管理学的教学实践中这一重要的教学方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实施,与其应有的教学地位非常不匹配。因此,在强调实践性教学方法使用的同时,不能从一个极端走上另一个极端而忽视理论讲授方法的运用。当然,也有的学者会认为,现在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传统教学方法实在不可取,必须改革。这个观点笔者非常赞同。但要说明的是,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方法是理论讲授方法存在的问题而不是理论讲授法自身,不能因其存在问题需要改革而对这种方法进行否定。理论讲授作为教师通过口头语言系统连贯地向学生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方法,不仅在世界上最悠久,应用最普遍,而且它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让学生获得大量的系统知识,因此,这一方法不仅非常重要不能被取代,而且因其当之无愧地成为其它教学法的基础而魅力永存。 作者:孟迎辉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行政管理学论文范文:课程实践教学行政管理学论文 一、理论依据 (一)实践教学是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教学方法是为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而设计的。作为一种人才培养的手段,教学方法从根本上来讲是由培养目标决定的,培养目标不同,教学手段也不同,培养目标发生了变化,教学手段迟早会随之进行调整。根据1999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应当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方案〉指标内涵说明》中明确指出:“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既有密切联系,又有相对独立性,它对提高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有着理论教学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由此可见,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是我国本科人才培养的目标之一,实践教学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方法。 (二)实践教学是行政管理学课程的性质所要求的行政管理学是公共管理学科的优秀基础课程,在公共管理学科体系中具有明显的基础和导向作用,也是法学、新闻学、档案学、财政学等与公共组织密切相关专业本科生的选修课。作为一门研究政府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规律的科学,行政管理学的原则、原理有很强的理论性。同时,作为系统总结了国家行政管理的科学方法的学科,又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行政管理学“贵在有用”。作为一门科学性与艺术性有机结合的实用性很强的学科,行政管理学在要求学生掌握基本概念、原理及方法等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必须重视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行政管理学这一鲜明的特征决定了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把理论讲授和实践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实践教学,这是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生能力的关键所在。 (三)实践教学是解决目前行政管理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培养新形势下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需要持续多年的,导致了我国人才培养的断裂,因此,随着高考的恢复,我国各方面的高等人才的培养急需首先补上理论匮乏这一课。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研究行政管理学理论,开设行政管理学课程。行政管理学在研究和教学方法上以政治学作为价值取向,采用传统的研究型、学术型教学方法。这种研究方法满足了当时一个新的理论和课程最初建立和发展的需要。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我国社会的迅速发展,尤其是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社会对行政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由传统的研究型、学术型向应用型、操作型人才转变。据此,国家在20世纪90年代的学科调整中把行政管理从原来隶属于政治学一级学科转到了隶属于公共管理学,突出了行政管理学学科的管理性,即实践性。从学科的调整可见我国对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变化。那么,作为行政管理学科最基础的课程《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和教学也必须随之发生变化,突出其实践性。但是长期以来,高校行政管理学教学的软肋就是实践教学环节非常薄弱,严重影响了行政管理学课应有的教学效果,也是导致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具体方法 本科教育培养目标、行政管理学的课程特点以及目前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决定了在行政管理学的教学方法上必须进行优化和改革,其中首先必须坚持的一个根本原则就是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和优化实践教学,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 (一)课堂实践课堂实践教学活动是指以课堂为教学场所,在课堂讲授的基础上,为了深化和巩固学生的认知而开展的教学实践活动。课堂实践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主体学生处于被动地位的教学模式,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体现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从而深化学生对教师所传授的理论知识的掌握。课堂实践教学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案例分析法。这一方法是20世纪初哈佛大学创造的,即围绕一定的教学目的,把实际中真实的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案例,通过学生的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的方式,来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方法。行政管理学的实用性特别强,它的重点不在抽象的推理,而在指导解决现实的社会公共问题,以及这种解决方法在其他相关情形下的推广。这一特性决定了案例分析在行政管理学教学工作中有普遍的应用价值。 2“.角色模拟”教学法。这一方法在于在课堂上人为地营造某种行政管理情景,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行政管理角色,从事相应的具体工作。通过这一方法,可以让学生身临其境,直观地去感受、领悟所涉及的问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技巧,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及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这一方法比较适用于涉及大量常规细节和现象、需进行较为复杂的综合方法技能训练的场合。行政司法、行政执法、公文处理、会议管理、机关物产材管理等内容非常适合运用这种方法。 3.课堂讨论。这种方法是在教师讲授基础知识后,为加深学生对所讲授内容的理解,在教师的组织与指导下,学生通过充分准备,师生围绕一个主题,发表意见,展开讨论。通过讨论,既可以达到形成共识、求同存异的目的,也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其创造性学习的兴趣和能力。例如,在教学中针对“西方公共行政理论历史沿革及其启示”“我国大部制改革的困境与对策”“行政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的路径“”深化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西方行政改革对我国的启示”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问题,就应该运用讨论的方法。 4.换位教学法。对于一些简单的章节可以让学生通过自学的方式备课,然后在课堂上师生身份互换,老师随机点名,让个别同学以老师的身份给大家讲解,其他同学随时提问,老师最后作点评。这样,通过备课、讲课,学生把所学习的内容学懂、学透,提高了其自学能力,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语言表达和组织能力。 5.任务驱动法。任务驱动法就是教师通过让学生在完成提出的某一“任务”的过程中掌握知识和技能并提高综合素质的方法。任务驱动法包括以下三个环节: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布置教学任务、学生独立完成任务、教师进行成绩评定。“任务驱动”作为一种学习方法,它使教师由“主角”转变为“配角,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极大地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使学生实现了由被动地接受知识向主动地寻求知识的转变。这一方法既培养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合作精神,提高了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的能力。 (二)课外实践课外实践是指学生在课堂之外、在学校的范围内进行的实践活动。这类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利用学生课下的业余时间,使学生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扩展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并提高其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1.指导性自学。这一方法是通过教师给学生布置课外作业的方式,让学生自学来理解和掌握基本理论知识的一种方法。自学的内容大体包括两方面:一是布置学生阅读与行政管理学相关的课外书籍,包括经典著作、重要文献、高质量的专业论文等,其目的是扩大和加深学生对所学的教材内容的理解。二是教材中的一些非重点、非难点的章节,学生通过自己阅读就能理解的内容。如行政管理学当中的“行政决策”这一章,关于行政决策的定义、程序、类型以及行政决策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在管理学等课程中基本的东西都学过,因此,这部分内容完全可以布置学生自学,教师没有必要花大力气来讲,只是提示学生在把握的过程中注意决策同行政决策的区别就可以了。教学的重点应该放在“行政决策体制以及我国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教授上。自学不仅达到了扩大和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更主要的是在自学的过程中学生养成了良好的阅读和思考的习惯。 2.科学研究法。科研是高校的重要职能之一,这种职能不单纯是要求教师从事科研工作,而且要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因此,引导学生参加科研活动是高等教育的特征之一。为了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应该创造各种机会让学生参与适当的科研工作。如以教学中的疑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布置学生撰写小论文,选拔基础好的具有刻苦钻研精神的优秀学生参加教师的课题研究或鼓励学生参与科研团体等,让学生有足够的空间充分发挥和展示个人的才华。 3.模拟实验。在校内建立行政管理模拟实验室,模拟各种行政管理场景和运作,使学生身临其境地处于某种管理角色中,从而增进学生对管理知识和方法的认知,培养综合管理能力。 (三)社会实践社会实践是指学生走出校门进入到真实的社会中去,实现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通过社会实践印证和加深学生的理论认知,把学到的理论向实践转化,提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社会调查。针对行政管理要解决的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开展专题调研,在调查中深入生活、了解社会,如行政管理学“行政组织“这一章,可以布置“我国省直管县改革———以绥中为例“”辽宁省大部制改革的困境及对策”等。人事制度这一章可以布置“辽宁政府雇员制”“辽宁公务员考试制度研究”等。在调研过程中,学生通过设计调查问卷、发袋徇卷、撰写调查报告等,锻炼学生的交际沟通、撰写调查报告的能力。 2.参观教学法。为了使行政管理学抽象的理论知识感性化,使学生获得新知识的同时巩固验证已学知识,可以组织学生到政府等部门去实地参观。参观法资源鲜活、生动,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同时教学空间被极大地拓展,教学同社会生活紧密相联。参观访问作为课堂教学的直观印证,对学生的情感、思想和行为的影响非常明显。参观一般由校外实践教师指导和讲解,要求学生围绕参观内容收集有关资料,整理参观笔记,撰写参观报告。 3.实习。顾名思义,实习就是在实践中学习,把学到的理论知识拿到实际工作中去应用,以锻炼工作能力。对于应用性极强的行政管理学这一课程而言,实习具有一切课堂教学所不能替代的特殊功用。为了保证实习的实效,最好应在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进行。 三、问题思考 课堂实践、课外实践和社会实践等多种方法和形式表明了《行政管理学》课程的实践教学方法非常多,五花八门,各具特色,为行政管理学的实践教学提供了丰厚的理论基础。但是这只是从应然的角度来讲的,而在实际上,教学方法作为实现教学目标的手段和措施,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实践性教学方法的采用必须从实际出发。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行政管理学的实践教学尚属探索阶段,加强实践性教学必须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合理地运用实践教学的具体方法,构建比较合适的实践教学方法体系实践教学方法丰富多彩,并不是说在每个学校的教学实践中对每种方法都要采用,也不是某个教学内容都可以随意采用某种教学方法。实际上,每种具体的实践教学方法都有其特定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我们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合理地运用各种具体的实践教学方法。在多种教学方法中,从达到教学目标的角度来看,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最基本的基础实践手段,其目的是加深学生对行政管理学基本理论和知识的理解,如实验、参观、自学;二是强化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到的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中层实践手段,如情景模拟、案例分析、讨论法等;三是为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提高学生创新能力而设置的高层综合实践手段,如项目驱动、科学研究法、调研、实习等。因此,应加深对各种具体的实践教学方法的研究和探讨,合理地对各种方法进行组合,构建比较合适的实践教学方法体系。 (二)系统地规划和安排实践教学体系教学方法作为实现教学目标的手段和方式,与教学计划、教学内容、考核方法等要素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有什么样的教学方法,就应该有与之相配套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考核方法。从总体上看,教学方法有理论讲授和实践教学两大类。作为两类不同的教学方法,其在教学计划、教学内容以及考核方法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在长期的行政管理学的教学实践中,由于更多地采用的是理论讲授法,因此,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以及考核等方面具备了许多经验,理论讲授比较规范和系统。而实践教学虽然随着教学改革的进行其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但是由于多种原因,至今还没有单独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内容以及考核方法,从而使得实践教学难以落到实处或者变形走样。因此,加强实践性教学,必须首先对其进行系统地安排和规划。如调整和完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增加与实践性手段相适应的内容;明确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在总学时中的比例,改变实践学时随意性的情况;将实践教学内容纳入到考试制度中,建立和完善独立的实践教学考核办法,从而使实践教学得以贯彻落实。 (三)建立和完善一系列保障机制教师队伍是教学质量提升的根本保障。实践性教学方法运用的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教师必须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实践能力,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在目前从事行政管理学课的教师队伍中,大部分教师是直接从学校到学校,博士毕业后直接进入到了高校从事教学工作,这种情况不仅是在行政管理学科比较常见,在其他学科也司空见惯。实践教学经验的缺乏严重地影响着实践教学方法的使用,从而成为提高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质量的一个瓶颈。因此,加强实践性教学必须在教师队伍的建设上下功夫。如有计划地让从事该课的教师到行政部门挂职锻炼、吸引优秀的行政领导干部加盟等。实践教学方法的成本比理论教学要高得多,一定的物质条件是实践教学方法运用的前提,无论是实验设备的配置、实践基地的建立和使用,还是调查、参观以及实习方法的使用都需要必备的资金物材的支撑,没有这些条件,实践教学无法开展。但是,从目前高校的实际情况来看,这部分投入还有很大差距,部分学校甚至是空白。因此,加强实践教学,学校必须在教学的硬件环境上下功夫。 (四)防止实践性教学方法目的化近年来,随着高校教学模式改革问题的提出,实践性教学方法被许多学者和专家所关注,从而在一些高校的行政管理学课的教学改革中实践性教学方法被提上议事日程,在实践中做了一些可贵的探索。但是也出现了一个极端化的现象,就是为实践教学而实践教学,实践教学被异化为目的。而在客观上,无论是理论讲授还是实践教学,都是实现教学目标的一种手段,方法再重要,也必须要为教学目标服务,否则,过分地抬高实践教学的地位,忽视其实效性,就会使这一教学手段极端化。因此,正确发挥实践性这一教学手段的功用,在教学过程中,首先,必须正确区分在教学内容上哪些内容适合使用实践性教学方法,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教学内容都适合实践性教学;其次,实践性教学方法丰富多彩,每种方法都有其适合的条件,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最后,检验实践性教学方法效果的唯一标准是教学目标的实现。 (五)正确处理实践教学与理论讲授的关系理论讲授与实践教学是行政管理学教学的两类基本方法,这两类方法各有所长,无所谓优劣,两种方法不能相互代替,因此,在教学实践中必须从战略的高度上使两种方法兼顾,相得益彰。我们现在之所以强调实践教学方法的运用问题,是因为在长期的行政管理学的教学实践中这一重要的教学方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实施,与其应有的教学地位非常不匹配。因此,在强调实践性教学方法使用的同时,不能从一个极端走上另一个极端而忽视理论讲授方法的运用。当然,也有的学者会认为,现在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传统教学方法实在不可取,必须改革。这个观点笔者非常赞同。但要说明的是,传统的“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方法是理论讲授方法存在的问题而不是理论讲授法自身,不能因其存在问题需要改革而对这种方法进行否定。理论讲授作为教师通过口头语言系统连贯地向学生传授文化科学知识的方法,不仅在世界上最悠久,应用最普遍,而且它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让学生获得大量的系统知识,因此,这一方法不仅非常重要不能被取代,而且因其当之无愧地成为其它教学法的基础而魅力永存。 作者:孟迎辉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行政管理学论文范文:教学改革行政管理学论文 一、充分运用好讲授法,使学生扎实地掌握好基础理论和知识 讲授法作为历史最悠久,使用最广泛的教学方法之一,在任何一门课程当中的作用都不容忽视。它能够最直接、最高效、最系统的将知识点传授给学生。它有无可比拟的优势,但是如果教师照本宣科、“满堂灌”会让授课效果大打折扣。因此,讲授法也要改革、创新。首先,教师要将知识点的脉络和相互之间的关系理清。其次,在讲解的过程中要条理清晰,全面周密,逻辑性强。同时,还要兼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要讲解的生动,具有感染力和启发力。最后,要让学习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讲授过程中,要经常提出问题让学生思考并互相交流,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讲授法结束后,辅以相应的练习将更有助于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熟悉和理解程度。 二、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加强与学生的交流 沟通当今,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就是知识,信息就是力量。随着多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它在我们的课堂教学中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原因主要有: (1)传统的教学大多以书本为主要内容,但是现代社会信息量非常大,单纯的学习书本上的案例和知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学生对新鲜知识的渴求。所以,网络带给我们很多的便利资源,我们可以在课堂随时连接网络,讲解最新、最热点的问题。另外,学生还可以通过教师制作的教学PPT,更直观、生动的理解书本上的知识点,弥补了以前书本教学的单调和枯燥。 (2)好的教学必须是和学生融为一体的,多媒体的运用可以拉近和学生的距离,更好的了解他们的思想,有的放矢的授课。教师可以开通教学微博,在课下和学生随时的保持互动和交流。 三、充分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 行政管理学的任务不仅要向学生传授基础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因此,除了讲授法之外,必须辅以启发讨论法、案例教学法、角色模拟法等多种教学方法。 1.启发讨论法引导学生就某一问题多角度分析、考虑,不给出标准答案,可以鼓励学生大胆发表自己的观念和看法,并给予学生肯定,从而让学生学会大胆表达自己想法的能力,同时也可以适当的引导学生之间互相辩论,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最终达到巩固知识的目的。 2.案例教学法行政管理的实用性特别强,它的重点在于运用理论知识来解决现实中的社会公共问题。这一特性决定了案例教学法特别适用于行政管理的教学。首先,教师在课前准备阶段要根据学生学习的实际情况建立自己的行政管理案例库,所选案例应尽可能地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最好能够选取一些知名或学生熟知的单位的案例,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其次,在课堂讨论阶段,教师要通过案例讲解,向学生提出问题,让学生主动去思考,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可以将课堂思考问题、回答问题的表现与学生的总评成绩结合起来,以此来作为学生课堂发言的动力。同时,作为教师,一定要仔细倾听学生的发言,作有意识的引导,让学生学会用行政管理学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来分析、解决问题。最后,教师讲解、学生讨论过后,总结整理阶段不可或缺。教师要对课堂讨论内容进行整理,并列出相关的专业知识点,让学生通过案例分析更好的掌握书本上要求的理论知识。学生也可以就案例进行小组讨论,选取最优方案,丰富案例库,也便于教师保存归档,以便学生日后参考使用。 3.角色模拟法这种教学方法有助于活跃课堂气氛,让学生更好的融入到课堂活动中。同时,也可以帮助学生积累一定的管理经验,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首先,教师应明确根据情景教学的目标和要求,选定场所,准备道具,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步骤,同时要将教学计划提前通知学生,分配好角色,让学生有所准备,这样在课堂上学生表演起来也能游刃有余,并有所提高。其次,是行政管理情景开展阶段,它是角色模拟法教学中的中心环节,教师要仔细观察学生在情景模拟过程中的优点和缺点,做好记录,引导学生独立地完成角色的扮演。最后,总结评估阶段,教师要对模拟的效果进行点评,指出模拟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并给出正确的指导。该阶段可采取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点评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目的是帮助学生积累行政管理实践经验,也可以帮助教师全面了解学生对行政管理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客观了解教学效果,为后面的课程设计积累一定的经验。 四、加强案例实践教学,切实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1.运用好案例教学法,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案例教学法起源于20世纪初美国的哈佛大学医学院、法学院,经哈佛大学商学院的推广与发展,逐渐成为一种成熟的教学方法。它以实际案例贯穿教学过程的始终,教学内容与实际密切相连,通过课前预习、分小组讨论、教师点评、分析报告、写作等教学环节,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传统教学法只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案例教学法更关注复杂的社会现实,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大学生一般没有行政管理的实践经验,要使学生尽快了解行政管理实践,并运用所学知识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只依靠书本学习和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案例实践。我们可以和学生共同搜集案例,筛选案例,在搜集的过程要求学生尽可能选取那些内容丰富、代表性强,与现实联系的较为紧密的案例,实际在案例筛选中学生已经掌握了案例分析所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2.加强学校与实习基地的联系,开展多种合作实习基地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安排学生实习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但我们认为,其他形式的合作也很重要。例如,我们的老师可以带队到实习基地去和企业的教师公共指导学生实践,也可以聘请企业的领导到学校担任兼职的副教授,指导我们的课堂教学、开展科技攻关与项目申报。另外,也可以经常的安排一些学术讲座与座谈会,增加企业和学生之间的联系。当然,最主要的我们可以安排有针对性的课堂实践,比如会务安排的内容,我们就可以带领学生到某政府机关去参观会场布置、会务接待等。学生可以通过参观、考察和见习方式来了解行政管理的实际状况。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并不是被动的接受外在信息,而是积极主动地多看、多听和多问,通过主观感受,对行政管理及其运行机制形成一个初步“印象”。这一模式可以帮助学生在较短的时间里了解行政管理的概貌,包括行政管理组织的实际运作情况、特定政策的演变过程等。 3.社会调查实践法社会调查实践法是指学生利用社会实践的方式深入到政府工作机构去,了解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学习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工作方式和方法,适应行政管理工作环境,从而增进学生对行政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的了解。首先。可以采用现场观摩方法,让学生亲自到政府机关中的工作现场去,有可能的话组织学生深入学校所在社区的党政机关进行现场教学。其次,教师可运用实践调查方式,结合所学的有关课程和当时政府部门的热点问题,利用节假日走出校门作专题调研,带领学生到社会中去调查并形成相关的调研报告,在行政管理实践领域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充实课堂教学。另一方面,也可聘请那些具有丰富党政机关工作经验的领导为学生讲解我国行政机构设置、级别划分、权责分配以及中央地方各机构分权授权和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的难点分析和对策等。 作者:张小宁单位: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管理学论文范文:法学教育行政管理学论文 一、方法论的借鉴 管理学发展至今表明,管理学包括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和实践都必须融汇各学科领域的知识成果才能完善和丰富自身的知识体系。如今,随着“新公共管理学”的兴起和传统公共行政学派的衰落,公共管理学包括行政管理学在更广阔的定义和更强的使命感的召唤下,必然要追求价值的多元化。作为展现柔性技能知识的行政管理学只有具备多学科性和跨学科性才能产生行之有效、富有开创性并具有影响的理论。所以,行政管理学理论研究的方法不是简单的演绎或归纳,而是采用各学科知识后的综合发展。行政管理学所研究问题的复杂性也决定着其必须运用多种学科知识成果和分析方法来应对。行政管理学教育离不开处于高级知识层级且与之紧密联系的法学方法论的支撑。我们发现,西方在管理思想发展上颇有成就的大师,同时也在法律思想上有着不朽的建树,知识的融通和多样性发展说明二者在学科的哲学思维上一脉相承。法学方法论具有规范性,法学的研究和法律的适用都必须进行严格谨慎的推理。具体到可被借鉴的法学方法论体系的法律方法上,行政管理学教育应当建立用法律思考行政管制问题的思维,以法律中的程序正义为追求,树立用法律衡量事物的标杆,还应当深入思考事件和决策的法律意义。其次,还应在追求法治的价值角度上,让学生学会在法律范围内解决冲突纠纷的法律技能。服务型政府的管理理念预示着行政管理学需要不断借鉴和参考法学方法论。即不仅在政府的行政管理,而且在企业的行政管理中都开始运用法律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在行政管理学摒弃了静态主义研究模式且面临更多待解决问题的今天,其与法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追求民主科学的价值特征。亚里士多德认为由于行政自由裁量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者需要依赖实体规范。他还认为,公共管理者在做出不可避免的行政自由裁量决定时必须理解其行为的命令精神。可见,政府的施政追求,行政管理学研究的目标不再仅仅根植于效率和效能,其应当与要承担起捍卫人民主权、个体尊严、社会公正的责任的实践呼应起来。在不断强调民主科学的行政管理的今天,行政管理学教育应当借鉴法学不断追求从程序性问题上展开思考,让学生理解在行政管理的绩优性之外还要理解程序的正当性和权利义务的合理性。 二、理论知识的融合 在行政管理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知识的融合方面,最容易想到也最具直接互补互促性的当属行政管理学与行政法学知识的互动。虽然处在不同的学科划分体系,但是行政管理学教育中必须有行政法学理论的参与。因为从行政管理学和行政法学各自产生的时代背景来看,各自的完善对于彼此的发展程度都有着很大依赖,社会对于行政管理活动的要求与兼顾法治与管理、公平与效率是不谋而合的。在“法治化行政管理”成为重要课题的当下,行政效率的提高不能离开法律的控制框架。具体而言,行政管理学研究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与安排,如何管理内部行政人员以及行政组织之间的关系问题;而行政法学知识的渗透则为行政管理学在保障基本权利上完整覆盖社会公平的含义,行政法学从外围着手阐释行政权限的范围、行政权力的行使以及对行政侵害的救济。余敏江、杜文娟指出行政程序的合理设计、公共管理的司法审查问题及公共管理的行政法治化问题等都是可以从法律思维角度思考的包括行政管理在内的公共管理问题。随着时代的变革,传统政府与社会开始呈现划分模糊的趋势,而同时诸如协会、行会等介于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第三方机构”的出现都需要行政法对相应机构的地位性质、权力来源以及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给出答案。 在新公共行政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不断被提及和参照的今天,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权力”的多方行使已经日益明显而迫切,也都为法学视角下的行政管理学提供了契机。因此,在行政管理学教师队伍结构中有一定比例的法学教师参与,提供包括公法原理、行政法学在内的相关法学课程如法理学、宪法、公务员法等作为必修课程是非常必要的。唐桦指出,应当在公共管理学科中,建立以行政法学为主,以调整公共权力包括行政权力在内的相关领域的法律学科为辅的公共管理法律知识体系。在美国公共管理教育已经采用法律思考途径开设课程的影响下,我国的行政管理教育更应思考将符合中国政府体制的法律理论体系作为公共管理学教育的有益补充。通过法律思维的培养和法学基础的学习,可以使学生养成通过法律途径思考行政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在法律基础上分析公共政策的思维模式,并且懂得以程序和规则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这对于培养具有扎实理论知识的行政管理人才至关重要。除政府行政管理之外,企业行政管理也应在行政管理学中有一席之地,企业行政管理教育同样离不开法律角度的研究和实践。首先,作为企业管理者不仅要有管理内部组织的技能,还需有对外部环境的敏感度,这包括关注外部的法律制度,使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外部的法律制度相适应;其次,法律制度制约企业管理包括企业行政管理的范围和作用,管理的决策不能忽视对法律制度的研究。目前,企业管理包括企业行政管理已经运用法律方法展开了研究和实践,当代管理者愈加离不开法律思维和法律技能,在未来,企业模式的转变将为企业管理包括企业行政管理与法学的互动带来挑战。因此,企业行政管理教学不能只注重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还应在教育中融合包括法学在内的多种知识,使之成为复合型人才以适应企业组织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的需要。 三、实践的多重性 在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注重用法律思维和应用法律技术对行政管理案例进行深入分析,相对于单纯灌输法学理论知识而言,实践课堂注重讨论、发言甚至辩论的形式,能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能动作用,这有利于学生真正学会从法律思维角度理解和掌握行政管理的精神和技能。同时,在实践中,学生亦可应用管理知识于法律,多角度的思考立法的科学性和效率。目前,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社会实践项目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实践一样,难以突破形式大于内容的瓶颈,更难以看到培养具有实践能力人才的效果。在完善高校行政管理学教育实践教学模块时,在建立和创新实践教学体系的同时,也应将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互动关系纳入考虑。李邵平,何晓华在谈到面向公务员的MPA教育中指出的一些理论关注点,值得在行政管理学实践教育中有所思考。比如,多重主体的执法问题、相对集中处罚权问题、职能交叉的执法问题等,必然都不是只有在行政法学与行政管理学闭门造车又自说自话的情况下就能得到答案,也不会在纸上谈兵中得到解决。管理包括行政管理学科的复杂性必然带来其实践的复杂性,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也许更利于问题的解决和创新。因此,在行政管理学教育实践项目中,应当综合思考理论和实践的焦点和热点,设计有利于此类问题解决的社会实习和社会实践。 四、总结 总之,在逐渐以人作为维度的时代,在学术研究回应现实问题不断发展和教育教学为培养人才逐渐整合的背景下,许多新的学科方向正在蓬勃发展,行政管理学和法学正是如此,彼此面临诸多领域的合作和许多复杂的挑战。在法学视角下进行的行政管理学教育是在改革浪潮中服务社会转型的必然之路。 作者:黎月单位: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行政管理学论文范文:行政管理学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 【内容提要】在如今行政管理实践追求以人为本理念的条件下,行政管理理论中出现的解释方法和批判方法对推动行政管理学学科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该文对建筑在实证主义认知论之上的传统研究方法,尤其是结构一功能主义方法的局限性进行检讨的同时,提出解释理论和批判理论对行政管理研究各理论和方法的相互吸收与借鉴,并共同促进行政管理理论的发展有着突出的贡献,特别是对完善行政管理者和公众之间的有效沟通,以及改进行政管理实践有着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实证论/解释视维/批判视维 【正文】 当今的行政管理理论取向从功能主义和制度主义到解释视维(inte-rpretiveperspective)、批判视维(criticalperspective),以及到后现代的视维发展变化着。事实上,还没有任何一种理论方法得到行政管理学术界和实践界大多数人士的支持。在库恩(thomaskuhn)看来,当今行政管理领域正是缺乏一个我们这个学科大多数人认同和支持的典范(即占统治地位的理论)。 在行政管理和工商管理领域,学者们经常使用“典范”(paradigm)这个词,也许是作为引起人们注意力的一种方法,此词经常出现在各类专著和文章的标题中。但是,由于缺乏创造性,许多学者所揭示的典范架构常令人失望。这类典范通常是一些旧的观念的再包装,再加之植根于传统的结构一功能主义、开放系统理论(或新系统理论),因此,只注重于对人的行为和组织现象做一种决定论的阐释。这类典范之认知力实质是一种实证论的探究方法,目的是把人们的组织经历加以客观化,由此来证实科层制的工作绩效。需要说明的是,该文在此决不隐含这样的意思:观念重组和经验资讯的呈现在本质上并不重要。相反地,只要能够对社会情境之中的各类涵义予以清晰划分,只要能够对人类的沟通、管理活动和公共福祉进行改善的话,那么这类工作就是重要的。 尽管存在着理论视维的分裂状态,但是可以说,公共政策和行政管理现象研究中的以宏观或中观为取向的制度方法和功能方法仍占有主导地位,因为其范围和方法能够为行政管理学者和实践者所接受。事实上,实证论和管理取向的思想在行政管理研究和著说中是显而易见的。更进一步说,这类思想方式与主流行政管理中的传统是密不可分的,其理论取向乃是对人的行为进行某种经验性的阐释,或设定一些原则来寻求组织的秩序、效率、绩效、理性和客观的职业责任。 这篇介绍性的文章旨在讨论解释和批判方法在行政管理和组织理论研究中的显著意义。解释视维是一种理解行政管理中复杂现象成份的选择性方法。批判理论视维是许多解释传统,如现象学、诠释学、象征互动主义和心理分析等理论方法的继续或延伸。尽管解释研究在交叉社会科学领域中享有极强的知识影响力,但是仅有一些自由主义理论家运用解释研究方法来探讨民主行政管理的主体性和主体互动性的本质。功能主义和实证论的方法或典范之所以能够在整个20世纪普遍流行,也许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科层制的强大影响力及其在公众中的需求。 柏瑞奥(gibsonburrell)和摩根(garethmorgan)认为,解释方法是与功能主义典范抗争时独立出来的典范。然而,解释方法并不是一个明晰清楚的典范,也就是说,它尚没有一整套框架和假设用于对社会现象进行阐释和预测。相反,解释视维只是一些观念和方法,对各层级的组织分析进行含蓄的说明。 一、解释的需要 行政管理学者迫切需要一种认知基础,由此对行政管理的本质提出新洞识,从而不仅能够思考人们所关切的政治、经济和工具的事物,而且能够从人本主义和文化层面上来思考社会现象。当一种实证主义的认知论受到批判的时候,人们总是批驳其基本理论内含的假设(譬如功能主义理论中的科层制、偶然论或系统论)。从一种选择性视维(包括后现代主义的视维)来批判一个理论,这本身就是一个理论构建过程。这种批判假定:人类的理解和行动过程不能仅仅被简化成科学(或实证论)的探究。而且,为了恰当地把功能主义理论置于范围更广的行政文化视域中,我们就不得不寻求一个一般性的人类理解理论,并将几乎从每个点上与普遍接受的或经典的理论进行对比。 德国哲学家狄尔塞(wilhelmdilthey,1833-1911)曾介绍过一种研究社会和文化的新方法。他强调,从学者们用以探究社会现象的方法论而言,在自然科学与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不同之处。自然科学家运用普遍法则来试图阐明某种现象;而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学者则试图通过一些确定的经历,并依赖研究目的,来理解某种现象。如此一来,狄尔塞就把诠释理论带进了“历史知识和人文科学的哲学境界”,其中阐释人类活动的方法基本上是心理的或直觉的。 胡塞尔(edmundhusserl,1859-1938)则把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中的经验主义科学)批判成以“幼稚的客观主义”(或现实主义)来看待社会现实。他特别是对“自然主义”(经验主义或实证论)在哲学探索中企图建立真理持否定态度。胡塞尔强调理解“生活世界”的重要性;强调通过观察体验认知的平凡世界和即得经历的重要性。这个生活世界被看成是活生生的和俗世尘嚣的世界,胡塞尔将其形容成并赋予了这样的内涵:我们人类正经历变化着的事物、期望、情感和观念等等。这个尘世和生活的世界先于所有的内心反省而存在,并且我们必须做如此理解:这个尘世赋予在其中发生的其他所有可能经验世界以意义。 狄尔塞和胡塞尔作为诠释学和现象学哲学家,对进一步推进解释视维的发展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其他持解释视维的西方思想家,如海德格尔(heidegger)、萨特(sartre)、梅洛—庞蒂(merleau-ponty)、米德(georgemead)和泰勒(steventaylor)等,通过批判自然科学式探究的预先假定,以及通过提倡发展总体上理解历史、文化、语言、传统和人类现象等的新兴方法,来强调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不同。但是近年来,解释实践活动中所存在的缺陷也遭到一些后现代思想家如罗蒂(rorty)和德瑞达(derrida)的非议。使解释成为独一无二的方法,尤其是使其与行政管理紧密相联的正是解释视维对社会现象持构成主义(constructivist)的立场。这种构成主义立场强调辩证法以非决定论(非因果关系)方式存在的可能性,并且在此方式下,目标、规划、方案则被视为通过参与者们所持有观念和经历的相互分享而使共同行动得以合法化。 解释方法提供了一系列观念和假设帮助我们来理解社会现象和行政管理现象,现可把这些相互联系的观念列举如下: 第一,解释视维,特别是建筑在现象学基础上的解释视维,通过社会情境的参与者角度来寻求理解和阐释社会现实。解释视维在个人的意识和主体性领域中,是通过参考行动的参与者而不是观察者的框架来探求解释。解释视维把社会现实看成是由那些对社会抱有自身利益需求的人引发的突发社会过程。人类是社会真实的创造者,他们通过社会互动来建立社会现象的意义,通过社会互动和观念的分享,一个修正(妥协)意义的活动就出现了。 第二,理解社会现实开始于成功有效的解释活动。正如塞尔沃曼(davidsilverman)指出的:“解释的任务在于理解被解释者,创造解释在于提供对被解释者的理解。”例如,要考察行政管理沟通,现象学(或诠释学)解释就会关注借助于去解释沟通内容的活动,来理解并得出沟通者之间沟通经历的意义。因而,从解释者和内容(或资讯)关系的角度,意义可能被探究和描述。就此层面而言,解释是一种定性的描述。从这种联系可以看出,意义是被创造出来的。 第三,由于个人不仅为他或她自己存在,也为其他人的共同体而存在,因此理解构成各类组织和共同体的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就是必要的,即使人与他人之间时常存在着冲突。譬如,在工作场所,人们不仅有着个人利益,而且还必须同他人进行交流。舒茨(alfredschutz)把人的社会交往描述为“我们的关系”(we-relationship),即当两个人处于面对面联系的情况下,他们相互觉察、理解以及分享各自的经历。通过主体之间的相互反省和对话,他们可以对某种情境的意义得出一致看法。要实现主体间的相互影响,“我们的关系”必须是互动性的社会过程:两人必须接触、扩大和丰富彼此之间的理解。在组织中,主体间相互理解使得组织成员的集体活动成为可能。 第四,解释理论家认为,功能主义对人类行动的阐释忽视了对实证论和经验论的认知论之理论预先假定及局限性的审视。功能主义的根本失误在于其对人类和行动所做的假设。功能主义关于人的内容的假定是:主要地说,人是消极被动的客体,屈从于象组织、经济、政治和社会等环境因素的影响。解释理论家则把人定义为积极、有目的和创造性的主体。人们之所以使其行为与法律或职业规章等组织的和外部的要求保持一致,那是因为这是替政府组织工作的任何人无法逃避且必须履行的义务。但是,对于行政官员和管理者来说,迫使组织成员应有一定行为,人们应顺从与合作,这些规范所要求的正当理由必须能够被从事实际活动的成员个人所理解。假如成员们深信,为了平等地对待当事人必须坚持统一的规章和制度,那么,从成员们自己的观点来看,他们自身的行为才能被证明是绝对正当的。因此,相信和行动的理由同行动者对义务所做的解释以及对组织规范和目标的自愿信奉是不可避免地联系在一起的。这样,不考虑个人对于规范要求所做解释的组织义务,将仅会变成具体化的组织需要。正如马克斯·韦伯(maxweber)所指出的:“当并且在行动者个人赋予行动以主观意义的限度上,行动就包含着所有的人的行为。” 第五,因为人们的价值观念是异常复杂、常无定所、非理性以及总体上不具体的,所以就必须以非决定论的(非因果关系的)方式来理解人类行动,即必须从主体者看法的角度来理解。理解并不是由理论来决定的,而是经由研究者对主体的情景移植(empathy)来取得的,主要的研究方法是解释人的表现、情感、交谈、人造物和象征符号。 正如解释和定性研究者所看到的,人文科学把重点放在对日常世界中人的经历进行研究上面,也正是在这个日常世界中,动态的行政管理过程得以产生。通过行动和相互影响,人类的秩序才得以建立和重建,因而研究者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听、观察和解释主体各种经历的意义来研究这个流动的人类世界。作为主流行政管理基础的功能主义和实证论的方法,其目的是通过得到显而易见的而不是定性、隐含和心照不宣的知识来阐释和预测社会现象。 因为各种各样的组织问题深深地植根于历史和行政组织文化,所以就有必要运用这样一种方法:它有助于使我们关注在社会内容条件下人们所发觉的根本性问题。事实上,解释和批判方法较少地关心得到或验证经验知识,而更多地则是关心理解各种意义。定性研究方法,譬如现场观察研究和访谈分析方法,其目的是从涉及人类行动、象征符号、沟通、经历、价值观念、情感、历史、传统、文化、语言等社会内容中得到学习。为了去理解一个社会情境,研究者必须使用一些朴实无华的方法收集信息,这样才能够向主体学习,以及批判地反省研究设想和研究程序。定性和解释研究方法中理论联系实践,并非实证论和经验论研究的决定论过程,而是一个开放的、能够不断地与主体和社会环境相互影响的以及通过社会实践学习的过程。 总之,解释方法旨在寻求理解为什么事件会这样发生以及人们在不同情境中会怎样行动的共享假设(尽管通常是不明确的)。梅洛—庞蒂指出:“理解最终总是此时此地构建、建立、导致对客体的综合。我们分析一个人的身体和感觉时,其实揭示着比此过程更为深刻的我们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对于解释理论家来说,从主体看法的角度来理解社会现实是所有人类活动的基础,并且借助这个手段社会生活和集体行动得以实现。 二、批判反省的需要 在现代行政管理的历史进程中,有一个令人惊叹的理论观念经久不衰,这就是理性主义。在行政管理和组织理论的字里行间,可以发现理性主义在制度性活动和人类活动中被广泛讨论的踪影。当然,也有一些学者,如尼采(nietzsche)和当今的后现代主义者们,就以反理性的面目出现。反理性主义者承担反传统的任务,但是并没有成功地克服非理性主义所易犯的理论错误,反理性主义者不对构成主义感兴趣,而是把纷繁复杂和破碎不整的问题作为自己关注的焦点。这样,它就无法在处理组织基本问题,如社会秩序、效率、产出能力、沟通、组织变迁和问题解决等方面,提供有意义的建议。尽管后现代主义者是以针对理性主义而进行的反传统的面目出现的,但是他们主要关心在解释过程中诸如内容分解和解释说明等问题上面。 相反地,批判理论主要关注功能主义、制度主义和构成主义等所有理论视维之间跨学科的对话上面,以及为管理活动提供报告方面。批判理论已成为一支批评主流社会理论预先假定的重要知识力量,并且批判视维的争论理由显而易见地得到后构成主义和后现代社会理论的支持。正如凯尔纳(kellner)所暗示的,在社会学领域,批判理论(包括当初的法兰克福学派)和后现代社会理论为行政管理理论带来了多学科的研究取向,从哲学、社会学、政治理论、心理学、文化理论、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学等领域中介绍了研究视维。批判理论(并非没有争议)批判了主流行政管理的理论与方法;通过为改革现今的制度以及促进行政管理人员基于集体理解采取民主行动而提供新的理论选择,批判理论更是有力地推动着变革。 尽管批判理论还没有得到完全发展,但是这些被许多理论家如阿德诺(adorno)、霍克海默(horkheimer)、哈贝马斯(habermas)、杰伊(jay)、施洛尔(schroyer)等所坚持的观念与理解行政管理中的问题直接相关。建筑在批判理论视维基础之上的行政管理,提倡努力地去影响根本性制度的变革,提倡对制度问题和人的价值观念问题、主体和客体、经验分析科学和诠释(历史的解释)科学、价值中立立场和价值涉入立场以及人的本质中积极能动的方面和消极被动的方面等进行批判性综合。批判理论反对在主体和客体之间或研究者和研究对象之间进行本质性的区分。 批判理论对进行行政管理研究持价值批判态度。例如,由于选择或设计一个理论架构和对事实知识进行分析这两者都受到研究者个人价值观念的影响并且最终使社会现实客观化,那么就有必要对理论(或假设)试验和经由客观研究而得到的经验数据的局限性进行解释,并批判性地重新考验所假定的价值中立观(如韦伯所指出的)。为此目的,解释视维和批判视维为选择性地研究行政管理问题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批判理论另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去认识众多阐释视维的力量和缺限,并批判性地把它们融入为一个范围更广阔的解释架构中。从这方面说,批判理论为行政管理提供了一个解释性的方法。通过摒弃制度对人类非人道的统治以及行政人员惯常性的行为,批判的行政管理理论根据行为如何符合伦理道德和行动怎样负有责任,来理解和解释所存在着的行为和行动。通过新旧解释方案相互影响、综合为一个辩证的过程,从而使变革得以产生。 假如人们要开放地面对不同理论视维的批判性分析和选择性地变革制度和行动,那么他们必须是自我反省的。自我反省是运用自觉意识,点燃理智之光,照亮个人知识所基于的内在化假设,从而构建个人关于社会秩序、合法行为意识方面的社会知识以及理解和行动所赖以形成的基础。哈蒙(michaelharmon)把自我反省描述为“这样一个过程,人们监视自我内心生活的流动,为的是清醒地认识有意识的目的性行动同那些行动中所反映的不明显的、深层心理构想之间的联系”。哈蒙强调行政管理者必须通过自我反省和对他人所承担的义务使责任重新个体化。自我反省意味着,行政管理者在实现角色任务时去积极能动地“创造”而不是消极被动地“得到”或“接受”责任。 由我们所认识并体现在我们行动中的组织和行政管理世界,正如我们清醒地意识到的,是主体性和相互主体性的组织管理世界,其终极本体论不是植根于自然,而是个人意识活动的历史累积。它是一个相互主体性地分享着世界和日常生活的领域。这样,在这个世界里,自我反省就使理智得到体现,它为理论性地理解由自我和社会现实之间相互构成的关系提供了一条方法,它是理解意识的神秘本质、自我、现实、意义和秩序的人道主义手段。自我反省仅是赋予人类的实践,它是面向意识基础并面向社会秩序预先假定基础所进行的激进的内心理智活动。一个自我反省的人着眼于这种判断基础,为的是通过信念使他的观念有意识地得到坚持,或是为了使观念更适合人类的需要而改变它。 三、行政管理相关的问题 解释和批判理论,其理论观念和方法的运用所面临的一些问题有:一、术语的非普遍性;二、对待行政管理现象的习惯(非批判的)方法;三、理论联系实践的困难。 第一个困难,即这两种理论视维其术语的非普遍性,是学者们对所用理论词汇和抽象隐喻常感全然困惑的原因。大多数学者不是很通晓解释理论的文献,他们对某些所介绍的语言感到陌生。要试图对某一理论的理论假设以及对社会和行政管理实践进行批判,那么专业术语的使用或新隐喻的创建则是必要的。其目的是为了摆脱当今行政管理理论现状的僵局特征。激进的和自由主义理论家的主要任务并非要使人们确信理论假设的缺点(或弱点),而是用辩论去证明选择性的观念,以激起智力的交流。作为一种结果,分裂化的学术努力还会继续下去。 另一个困难来自于人们通常对熟知的理论假设和活动持非批判态度而形成的习惯思维定势。大多数行政管理学者和实践者习惯于在关注制度的、功能的、经济的以及行政管理政治层面的理论架构下工作,并且大多数这类学者和实践者对不符合熟知架构的认知选择方法不感兴趣或不予注意。譬如,当我给自己的研究生或学期培训小组的实践者指派诸如新组织设计这类问题解决的任务时,他们经常把应用诸如描绘层级结构、勾勒权威格局、描述新雇用人员的功能责任等这类正式组织的基本要素作为开端。通常,有些人会关注与传统组织方法相关的问题,并且坚持应从人道主义、学习、变革、文化多样性、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来讨论组织活动更为广阔的面向和假设。 最后,对于许多人来说,理论观念的效用落到其与行政管理者实践考虑的相关性上面,诸如提高效率、绩效和产生能力的问题。大多数行政管理研究者关心通过演绎理论而得到事实资料和通过行政管理情境的假设来阐释行政管理的现实;在进行实证论研究时,为了阐释和预测行政管理现象而采纳一种独特的理论视维。大多数解释研究普遍是定性取向的;描述和提供定性研究的发现对于大多数持经验取向的行政管理学者来说不是太令人信服。 尽管存在上述局限,但是作为反主流力量的任何新理论视维都值得引起行政管理学者的注意。起初,行政管理的事业是理性地管理政府功能的活动,但是,当今行政管理的范围要比政府组织做什么和怎样做大得多。从该领域绝对地必须从广泛的内容——人类、共同体、社会和世界等层面——去看待这个意义上说,行政管理的今天与以前的日子是不同的。 假如我们作为行政管理者想理解复杂的关系,想承担起提倡的角色并与社团内外的人们一道工作,那么我们就必须超越那些显而易见的事实性的发现。批判性地说,许多行政管理中传统的和狭隘的方法缺乏理智实质。作者并非暗示:针对眼前考虑,如效率、产生能力、定量化政策研究、绩效评估、人类行为的阐释等管理取向的研究,不存在有效性和理智成就。该文趋向于认为:负责任的行政管理学者应有理智好奇心,有批判某些琐碎观念和知识的紧迫感,并把他们的精力投注于去辛勤地探索选择性的视维。 四、结论 现代行政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正如科层制管理所体现的,是由一系列规章和层级节制关系在决策及问题解决中的运用而决定的。管理过程总是由组织层面向个人层面流动。为领会行政管理中解释和批判理论的要点,行政管理研究者个人需将他或她的理智视维做至少是暂时的分类,应试图从人类视维(人类活动或实践)的角度去理解社会(或行政管理)现实。研究行政管理的学者有必要把管理过程和社会互动看成是由个人层面向组织层面的流动。缺乏对社会现实的足够理解,管理(来自上层)和社会互动(来自下层)之间有意义的平衡(基于批判综合)就不可能得到发展。 通过组织和共同体成员(理智的)合理的沟通,解释和批判分析可以有意义地在行政管理内部严谨地得到实践。因而,就有必要把批判态度植入行政管理思考中,不仅有必要批判地审视产生行政管理知识所使用的认知假设,而且有必要去理解行政管理制度结构得以形成的行政管理秩序的预先假定基础。解释和批判研究的显著作用在于能够帮助人们更清楚地看到及更牢固地理解行政管理者的非完整的信息和行为所反映出来的行政管理现实。解释视维尽力揭示行政管理之预先假定的问题层面,它触及到知识的基础和行政管理的实践。在这里,实践永远使程序作为解决问题的先决条件不再是绰绰有余的。 行政管理学论文范文:案例教学行政管理学论文 一、案例教学在行政管理学中存在的问题 1. 学生的问题。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的运用中可以达到一个很好的教学效果,不仅仅是老师单方面的努力,还需要学生的配合。这对于学生的自身素质、知识量的储备和学科的创造力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我国教育体制过分的应试化,往往将学科的学习目标定确为成绩的考察,这极大的遏制了学生的创造能力和思考疑问的能力,而且学生在学习中缺乏自主性,以往都是在老师的带领要求下进行学习,完全没有发挥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参与其中,互动其中,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同伴间的互相配合、互相帮助是达到教学效果的最重要的因素。但是不同的学生自身素质性格等等存在着差异。部分性格开朗的学生对于案例教学法的情景模拟的参与热情较高,配合能力较强,这在于活动中可能就会得到较多的参与实践机会。但是相对于比较内向的同学,不善于表现自己,参与度不高,没有更多的兴趣参与案例教学活动,这对于行政管理知识的学习就会处于一个不利的状态。同时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的运用中对于学校的班级人数有较大限制,对于各个学校扩招生源,学校班级学生量比较大,这样的教学环境对于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是不利的,班级的学生过多,参与活动的机会可能相对减少,不能达到人人参与自然影响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的运用效果。 2. 案例的问题。案例的选取决定了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运用的成功与否。好的案例教学可以充分完全的将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效果表现出来,但是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我国行政管理学中的案例资源需要较大的完善跟补充。就数量而言,我国行政管理教学中的案例较少,对于案例教学在学科中的运用无法满足。同时,在较少的案例教学中西方的案例占较大比重,行政管理所学知识是结合我国基本国情运用到我国行政体制当中,对于西方的案例运用到我国的行政管理学中不够恰当,使学生理解困难,不容易融入到案例模拟当中。就质量而言,案例的选择标准较多,如时效性、有代表性、真实有效性等等,能够同时达到符合标准的案例很少。几乎都是符合一个或者两个,这对于案例教学效果有一定的影响。同时这些案例缺乏更新,一手资料较少,这对于案例的时效性和真实有效性都是一个考验。 二、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运用的意义 1. 教学观点的落实。任何学科的学习都是为了学科知识在学生的后继发展中的运用。人是学习的主体,学科的教学要以人为中心,要求从传统的传授行政管理知识转化为学生自主参与学习。对于学生的尊重、指导和参与是案例教学运用的根本目的。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的运用,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发挥自主学习的能力,这有利于以人为中心教学观点的落实。 2. 教学气氛的调动。传统的行政管理教学模式过于单一,老师独自讲解传授知识,学生只坐在下面听讲,被动的学习。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的运用可以最大限度的调动课堂气氛,老师在案例教学的活动中邀请学生积极参与,形成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让传统枯燥乏味的课堂变得生动有趣,这对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知识的探索求知欲,学科的创造思考能力都具有很大的意义。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丰富了学生的学习模式,调动了学习氛围,在参与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学生对于行政管理知识充分的了解学习。 3. 学生团队、协作精神的培养。案例教学活动的开展不仅需要老师选择鲜明具有代表意义的案例,更要求在活动中学生的配合跟参与。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的运用,这是老师与学生为了达到更好学习效果这一目标的共同努力。例如,老师在案例教学活动中,给出经典案例,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自由组合自由讨论,在讨论之后让学生对于讨论结果发言分析进行自我展示,在展现自身的讨论结果时也虚心听取别人的结果,从而看到自身的不足,加以弥补。在这样的案例教学活动中,不但改变了单一老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而且加强了学生之间的相互协作能力,提高了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这对于学生不仅仅是课本知识的教育,更是对学生身心健康的培养。对于学生后继投身到工作岗位是有很大益处的。 三、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的教学策略 1. 选择优秀案例。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中老师对于案例的选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优秀的案例有利于学生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行政管理学学习目标的完成。老师在选择案例时要考虑到自身对于案例的理解和把握程度同时要考虑学生对于案例难易程度的接受能力。所选择的案例最好是我国的本土案例,行政管理学是贴合我国国情,实际行政管理部门的学习。案例的本土化有利于学生对于行政管理学知识的理解记忆,同时优秀的案例还应具备真实有效性和代表性。老师要选择比近期和受关注度较大的案例,这便于学生很快的融入到案例情景模拟中,有代表性的案例有利于学生在活动参与过程中对于所学知识的举一反三,归纳理解,达到最好的行政管理学教学效果。 2. 改变师生角色。案例教学法的运用要求老师重新摆正自己的角色。老师不仅仅是传统教学模式中知识的传授者跟引导者,更多的是邀请学生参与到案例活动中,充当与学生学习的互动者。学生也不再是只听讲的受教者,更多的是行政管理教学的参与者。经过师生角色的改变达到教学事半功倍的效果,老师跟学生在案例活动中相互协作,共同进步,为同一学习目标而努力。这是达到学生对于行政管理知识更透彻的理解和长久记忆的学习途径。 3. 革新授课技巧。成功的案例教学活动要求老师跟学生默契的配合。在活动当中,老师充当引导者的角色,即使学生处于不了解、不知情的情况下,老师也能在最快最好的气氛中将学生带入到案例情景模拟。这对老师的案例教学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要求老师在教学之前对于案例的时间、背景、事件等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进行案例分析然后联系实际的行政管理知识,创造活动范围和知识讨论空间等等。老师对于授课技巧的革新,有利于案例分析法在行政管理学中成功的运用,以便于学生的学习和对知识认识的强化加深。 4. 深化课堂讨论。案例教学活动的参与讨论之后,要求学生对于讨论结果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和理解。学生在参与之后,进行自主发言,可以是参与活动的心得也可以是对知识的加深理解等等。最后老师对于每一位学生的发言进行点评分析,好的予以鼓励,不完美的予以总结补充。老师在点评分析的过程中,使案例教学中体现的行政管理知识得到深化跟提升,同时在讨论分析过程中,培养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这是任何普通教学方法都达不到的效果。案例教学法的运用是老师与学生之间的默契配合达到了一个较好的学习效果,弥补了传统教学模式在行政管理学中的不足。本文通过对案例教学在行政管理学中的问题现状、价值体现和教学策略进行了简单分析,使得案例教学法在行政管理学中的运用更贴合实际,更为学生提供良好便捷的学习途径。 作者:包·哈斯巴根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管理系教师 行政管理学论文范文:大学行政管理学论文 一、设定“翻转式”课堂主体及教学内容 由于行政管理学课程的理论及实践特殊性,我们在“翻转式”课堂教学改革中采用了传统课堂与翻转课堂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在行政管理学的教学过程中,为了提高教学和学习效果,我们只选取出部分相对简单易懂的章节进行翻转教学。在翻转教学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我们改变了往日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形式,改由学生在课下自主学习,通过观看微视频解决疑惑。在课下学习的过程中由学生提出自己在自主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在课堂上汇总由学生讨论。每一章节习题不再像传统教学模式那样由老师讲解,学生记笔记的形式出现,而是学生自由讨论并完成。具体操作方式为:“学生自由分组”,“课下小组讨论”,“课堂成果展示”三结合方式。具体做法是“:学生自由分组”,即学生采取自由组合的形式,每一个小组5人,以小组形式学习,这一模式可以有效带动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习效率。“课下小组讨论”,即学生在自主学习过程中将无法解决的问题提出来,通过小组讨论来解决,这一环节是对学生知识上的理解进一步加深。“课堂成果展示”,即在课堂上每一个小组对章节的内容进行总结阐释,并提出自己的问题,之后由小组之间相互解答疑惑,教师在这一个环节中主要对学生讨论内容的重点性、准确性进行把握,对于学生无法讨论出的内容进行引导性的解惑。最后老师将习题列出,由学生在课堂完成。 二、翻转课堂学习效果检验 在采用翻转教学过程中,并不是每一位学生都具有较强的自觉性,较强的自学能力,往往会发生偷懒的情况。为了尽可能地杜绝这种情形的出现,在课堂中,老师的作用不可忽视。虽然翻转课堂学生是主体,学生在课堂中自由讨论,但是在这个过程中,老师也应随机参与到学生的讨论中来。在讨论过程中,老师也应该抛出自己的问题随机地让学生来回答,并给出练习题,由学生来完成。在每一堂课后,老师根据学生课堂讨论情形,小组整体表现以及课堂练习情况对每一位同学作出准确的评估。翻转课堂为一些原来在课堂上对知识领悟力较差的同学,在课下提供内化知识学习提供可能,有利于每一位同学发展。同时,通过翻转课堂,通过学生在课堂的表现,老师也对学生有了更加理性清晰的认识,改变了以往老师靠印象评价学生,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 三、鼓励机制的建立 布鲁纳曾说过:动力与激情是学习的源泉。因此,要让学生对学习充满热情,激发出学生的学习激情就尤为重要。而要想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就应该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课堂上,老师在布置课下任务的时候,知识点不宜直接展现在学生面前,如果知识点过难,直接导致学生失去学习的动力,因此老师应将知识点分解成若干小问题,由学生一个一个去解决,让学生在学习中找到成就感和满足感。另一方面,为了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每堂课老师可以选取一定的奖品带上课堂。对于在不同的任务场景里,每一位表现好的同学可以任意选取一样奖品。当然,不同难度的知识,对应的奖品也应该不同,总的来说,难度越大,奖品品质越好。当然,建立必要的惩罚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有制度才会有规范,这样也能够提醒督促学生认真学习,有利于他们取得学习上的进步。以上三个步骤在“翻转课堂”应用中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必将导致这一教学模式最后流于形式,不能对行政管理学的教学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结语 “翻转课堂”在实际教学中也存在诸多诸如学生能否自觉抵制网络诱惑和学生学习自觉性的问题。但是,如何利用网络资源,如何利用好网络资源以及提高学生自觉性,需要老师、学生和家长的共同努力。需要说明的是“,翻转课堂”并不是在线看视频,而是一种学习的方法,是让学生对自己学习负责的一种手段,老师不再是站在讲台上单纯的传道,负责讲授知识,而是和学生一起讨论、解决问题;“翻转课堂”目的是让学生能够更好地学习,在学习中培养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然而,在具体的实践中,还需要老师和同学不断地去探索,不断地去完善翻转教学的各个环节,找出适应我国教育发展和适合学生的教学模式。 作者:王莉 单位: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学论文范文:网络教学平台的行政管理学研究论文 一、网络教学平台模块的设计 为了更好地发挥网络教学平台对传统的课堂教学活动的补充和辅助作用,要科学地设计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内容。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活动要求老师更改原有的教学理念,使教学内容能够很好地辅助学生自主学习。在行政管理学课程中的网络教学平台,以下一些模块是必须要的: 第一,学纲。包括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有助于学生了解该课程要学习的内容,学习的重点和难点。考试大纲,则有助于帮助学生掌握要考的知识点,帮助学生复习,更有针对性,以获得较好的成绩。 第二,课程教案。包括文本教案和ppt教案。传统课堂教学时,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把握主要靠听和记,学生在课后则对课文内容有一定的遗忘,如果有了这个教案和课件,学生可以一边看教案和课件一边回忆老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这样,可以改变以往学生在上课时埋头记笔记的情况,学生在课堂中能更好地听和思考,提高学生学习的效果。使网络课件资源与课堂教学做到无缝链接。 第三,行政案例库。案例教学是行政管理学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教学方法。案例可以让学生更多地了解和接触行政管理的实践,更可以使本课程的课堂更加富有趣味和现实性。由于课时的限制,老师在课堂中的介绍的案例非常有限。所以为了使案例教学能获得更好的效果,应该要建设案例库,并把这些案例放在网络教学平台中。行政案例库中的行政案例可以是文本案例,也可以是视频案例,可以是国内的的行政案例,也可以是国外的行政案例。行政案例库中的案例要有一定的数量,还要有较强的典型性、代表性,更要体现现在的行政管理实践。所以,案例库中的行政案例要及时更新。 第四,教学视频。一方面可以把老师在课堂中的教学活动过程制成录像,方便学生课后的学习和巩固。另一方面,也可以把学生在课堂中的一些表现制成录像。比如,我们在教学时,会布置学生阅读经典著作,之后,做成ppt文件并利用一定的时间搞读书会。我们就会把学生讲解的情况制作成录像,并把录像上传到网上。这样一方面鼓励学生认真去读书,认真去准备读书会。另一方面,学生也可以通过录像了解自己讲课的情况,可以有效地改善和提高自己。 第五,学习园地。为了更好地拓展和延伸学生学习行政管理学的课程,要好好地建设这一模块的内容。首先,通过这个模块把课堂上不能呈现的内容呈现给学生,让学生自主学习相关的知识,这能很好地弥补传统课堂课时不足的缺陷。其次,可以通过这个模块把行政管理学的一些前沿性理论和实践等信息呈现给学生,让学生通过学习这部分的内容能够扩充行政管理的知识面,又可以达到一定的理论深度。比如,关于大部制改革的内容,教材中几乎没有,老师在课堂上补充这部分知识的时间也有限。为了更好地让学生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老师可以先搜集、过滤、筛选有关于“大部制改革”的理论和知识,让学生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对“大部制改革”有更全面的认识和把握。再次,在这里可以设一个网络链接,把中国行政管理、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中国政府网等等的网络链接呈现在这里,让学生可以直接通过链接浏览这些网站的内容。由此,可以不断地让学生充实自己和丰富自己,扩充学生的知识面,也可以让学生能及时地了解和关注国家的时事,了解行政管理的现状,了解行政管理理论的前沿问题。通过这个模块,能很好地培养学生自主的学习能力,又可以培养学生的行政管理的素养。 第六,复习题。要很好地掌握一门学科的知识,应适当地安排一些练习题,以掌握这门学科的答题方法和技巧。行政管理学的传统课堂教学课时有限,练习只能利用课外的时间来完成。网络教学平台教学可以安排这样一个模块,在这个模块里,安排一些练习题、模拟试卷等。包括章节练习题、综合练习题,题型应该包含填空题、选择题、名词解析、案例分析、简答题、论述题等。学生可以自由安排这个模块的学习时间,也可以有选择性地针对自己的学习情况进行学习。如果在做题过程中,有不懂的、不会的可以在网上或是当面请教老师。通过这个模块的学习帮助学生复习和巩固本课程的相关知识,加强学生对行政管理学的相关概念基本原理有更深刻的把握。这样有效地弥补了传统课堂教学课时的不足,夯实学生学习行政管理学的基础知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互动模块。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用饱满的热情和真挚的情感为晦涩的理论讲解增色添彩,在网络平台教学中同样不能只见其文不见其人,教师要融入其中,跟学生互动交流。通过这个模块,学生可以随时和教师进行互动。学生可以针对行政管理学课堂中的问题进行互动,也可以针对自己在平时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相互探讨,也可以针对行政管理实践过程中的一些新的问题、热点问题或现象进行探讨。另外教师也可以灵活设置一些不同的讨论题,让学生根据讨论的题目发表自己的看法。通过互动学生可以及时和教师针对行政管理的理论和观点进行沟通,教师也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学生理性对待行政管理过程中的问题,以更好地引导和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通过互动,能很好地培养学生学习行政管理学的兴趣,也可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其他的学习方式不能替代的。 二、对优化网络教学平台教学的思考 1学校要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要进行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首先要有一个较好的网络教学平台。网络教学平台的内容模块,在上面已经分析过了。但是要把这些模块很好地组织起来,还有上传资源、制作多媒体课件等,是专业性非常强的问题,要有专业的技术算机技术和软件技术的人才能完成。行政管理学课程的教师是很难以独自一个人完成的。这就涉及到请专业人员的费用问题,这个费用目前来说,还是比较高的。如果完全由个人来承担,恐怕不现实。为了更好地鼓励教师多多采用网络教学平台,学校应当给予适当的资金或是技术上的支持。现在很多学校是通过重点课程或是精品课程的方式予以资金上的支持。这个支持的面则并不是很广。所以有的学校行政管理学课程可以采用网络教学平台教学,更多的学校则是没有这个平台。在今后,应该加大支持的力度,使更多学校的行政管理学课程能运用网络教学平台教学。 2加强教师的网络知识培训现在是高科技时代,作为教师应该能与时俱进,能很好地利用新的技术为教学服务。教师要意识到这是当前大学教学的一种必然的趋势,积极去适应这种趋势。主动利用先进的技术改进教学方式,充实教学内容,提升教学效果。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首先要求教师能很好地运用这个网络平台。比如整合资源,上传资源,与学生互动等,都需要有一定的技术水平。网络教学平台制作之初,这些专业人员都会设计好和制作好。但是行政管理学的教学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在教学过程中要不断地充实和丰富网络教学平台的内容。这不可能每次都交由专业人员去完成,这就滞后了教学过程,不能充分发挥网络教学平台应有的作用。作为教师,要积极学习相关的技能,掌握了相关的技术,才能及时整合资源,上传资源,与学生互动,才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基于多媒体环境下的全新教学方式。 3不断丰富和完善网络教学平台教学资源丰富和完善的教学资源是网络教学平台教学的基础。网络上关于行政管理方面的知识多如牛毛,但是内容内容良莠不齐并且不成系统,学生没有足够的时间也没有较好的分辨力,因此很难以让学生自己去学习网络上的知识。因此,有必要建构一个专门的行政管理学生网络教学平台,以帮助学生学习。教师在设计网络教学平台模块时,要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和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材料,对网络上的资源和其他来源的资源进行优化,使其精华浓缩在这个网络教学平台上。同时,因为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和实践在不断地向前发展,要及时地向学生介绍前沿性的理论和不断发展的行政管理实践,所以要不断地补充新的知识和内容。所以,行政管理的网络教学平台教学资源要进行经常性的更新、完善和扩充,才能保证行政管理的教学活动所需资源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4合理灵活地安排网络教学活动时间因为行政管理学网络教学平台是传统的课堂教学的有益的必要的补充,所以要安排固定的网络教学平台的学习时间。首先是根据教学内容和时间安排,合理分配传统课堂与网络教学平台的比例。一般四个传统课堂教学课时,最好安排一次网络教学平台学习的时间。这样有助于帮助消化传统课堂教学的内容,有助于及时拓展相关的理论学习内容,及时把相关理论知识和行政管理的实践相结合,也可以及时答疑解惑。其次,在安排网络教学平台学习的时间要灵活一点。学生都有一定的课业,尽量不要太加重学生的学习任务。也不要过多占用学生课余的时间。不然,适得其反,不仅不能激励网络教学平台学习的兴趣,反而会让学生产生一种消极的情绪。 5不断完善网络教学平台不断优化网络教学平台是完善网络教学平台教学的保证。网络教学平台因为它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强,一般由专业的信息技术人员根据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师的规划开发设计的。在设计过程中由于考虑不周详或其他原因导致内容或模块方面会存在一些漏洞或问题,因而不能达到当初所设想的目标。因而在实际的教学教程中,要不断地优化网络教学平台,使教学平台更为科学合理,功能强大,教学内容资源丰富,能更好地发挥它的实际效用。在网络技术越来越发达的今天,要提高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的成效,必然要开发网络教学平台,这是当前课程改革的一个必然趋势。行政管理学网络教学平台的应用,离不开教师的组织,学生的主动参与。要取得较好的行政管理学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效果,不仅要很好地运用网络技术,更要教师的有效组织、整合教学资源,充分开展师生之间的互动,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作者:李文钰王经北单位: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行政管理学论文范文:行政管理学案例教学论文 一、行政管理学案例教学法改革的基本原则 1、真实性原则。所谓行政管理学案例教学的真实性原则就是指所选取的案例必须具备现实可查阅性。那些不能有效查阅的邮件,那些只是在想象中存在的案例,那些案例的部分内容来自于文学手法的案例,都会干扰教师对行政管理学案例的选择,所以一定要尽量避开。比如我们在讲授政府决策失误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损失的时候所采用的“三峡决策”的功与过的课件就很好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 2、针对性原则。作为管理学的分支学科,行政管理学课程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管理学课程。它需要教师针对该课程的实际进展,采用即时的案例进行讲授。比如在讲解政府管理对社会政治稳定的作用时,我们就采用了时下最为关注的案、案和中国铁道行贿受贿案,这些生动的案例,一方面暴露了中国大一统行政机制的弊端和不足,另一方面也显示出中国政府坚决捍卫民生福祉的信心和决心。如果我们不采取现实发生的生动案例,而是用民国时期的郭嵩焘腐败案例、谭嗣同受贿案例,抑或拿和案例来附会当今的王廷江案件、徐才厚案件,那就很容易使我们的分析陷入死胡同。 3、典型性原则。通过典型案例获得一般性的专业知识,是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改革的重中之重。案例的代表性一方面反映了教授者得知识存量和潜在增量,另一方面也对我们产品的知识构成最优化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比如在讲授行政监督中的舆论监督时,可以以孙志刚案作为案例进行分析,使得学生对舆论监督的相关理论能够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另外,对于当今社会反对恐怖主义方面的行政决策,我们要结合国务院出台的针对恐怖主义,特别是东突恐怖主义分子、伊斯兰极端主义分子和中亚地区的宗教极端分子展开论述。这些政府决策理论对于学生获得鲜活的公共管理学知识具有极为重大的现实意义。 4、价值中立原则。在行政处罚法上,任何针对国家和政府的诉讼都会牵扯到行政法方面的知识。最近内蒙古发生的错判误杀的案件就显示了政府司法部门的价值偏好性。一般来讲,一个价值偏好性的政府除了危害社会、祸乱众生、造福土匪、殃及渔民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地方。有的身处行政管理重要部门的领导和干部,每次下去视察都会发一个几万块钱的红包,而那些没有实权的部门,就只能望洋生叹。所以说,改革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让所有的政府部门都变成清水衙门,让做官变成一种责任,让“为官一方,造福于民”的理念深入人心,绝非靠治标不治本的打打杀杀就能解决,必须靠价值无涉原则。也就是说,一定要让公共管理人员彻底放下功利之心,做一名完全中立的服务生。舍此,中国的问题肯定永远无法得到解决。5、难易适中原则。太难的案例,对于行政管理领域的大学生来说,可能永远无法理解和接受,比如牵扯到国际私法、国际法、国际合约、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和国家赔赏等方面法律的案件———薄谷开来案件就是一件极为棘手的国际法案件,如果学生没有系统的民法学和刑法学知识和经验,要想真正理解判处薄谷开来死缓的原因是很难的。因为按照国际惯例,特别是英国的国内法,必须将簿谷开来引渡到英国,使用英国的国内法,如果那样,薄谷开来必死无疑。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有些案例的选择是非常困难的,必须做到难易适中的原则。 二、行政管理学案例教学法改革的实施步骤 行胜于言,任何完美的计划有且只有依赖于并不完美的行动。因为任何完美的行动(行政执行)安排,都排他性的剔除了各种外在变化的可能性。但在我们这个时代,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所以我们必须在不断变化的世界格局中寻找不变的价值和终极的真理,而不能消极等待。 1、充分的课前准备。课前准备无论是对老师还是对学生都非常必要,它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的效果’对老师来讲,首先要制定好课堂计划,预先分析教学案例的难度,仔细安排好讨论的阶段以及组织讨论的方式,预计可能出现的情况或突发问题准备好应变措施等;其次,老师要将所选案例提前分发给学生,适当给学生指出案例发生的背景,要有针对性地让学生预习有关理论,为案例分析讨论做好知识准备。比如我们在讲授行政区域的地缘管辖一章时,就采用了事先准备的策略。我们所使用的案例就是中日关于钓鱼岛事件的管辖权限问题。我们首先拿出了清代以前中国的行政区划图,指出早在明清时期,中国政府就曾到过钓鱼岛,并在岛上建立石碑。虽然由于时代的变迁这一标志性的建筑已经随着岁月的流失而渐趋式微,但文献的记载却是实实在在的。其次,我们也准备了日本明治维新以前的版图材料,指出日本人对钓鱼岛的主权诉求是没有历史依据的,日本人所能拿出的唯一证据是二战时期日本统治台湾和澎湖列岛的强盗版图。而根据《波斯坦公告》的内容,法西斯在二战时期所占领的所有亚洲版图都已失效。必须无条件归还给中国。 2、适时地课堂讨论。老师要根据自己预先设计的教学过程讲解案例,并提出富有启发性的思考题,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在分析案例时大胆地去思考!去发挥!去创新!引导学生形成行政管理分析问题的专业化思维。比如我们就根据高等教育领域的腐败案例,来讲解高校管理的去行政化问题。为了引起学生的关注和重视,我们还拿出了徐同文案件、丁凤云案件、李富山案件和安徽校长陈刚案件,指出发生在“象牙塔”内的贪腐大案,一方面暴露了中国“金字塔式”行政管理体制的弊端,另一方面也昭示着改革高校行政管理体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也在告诫高校教师除了教书育人之外,必须做到为人师表,否则就是人类的败类。 3、案例的巧妙讲解。三千大法在妙解,一度抱负了心中。佛教哲学的微妙在《楞严经》开篇就以明确,即“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此偈语是讲,任何信仰的推行必须借助于合适的讲师才能加以发扬光大,没有“言而无文行之不远”的韬略智慧,再好的理论也会流于形式而无所用。对于行政管理学的知识而言,同样需要高超的讲解和形象化的语言和分析。 4、课后的及时总结。“学然后知困,困然后知自解也。”对于反省的意义孟子有过论述,孟子说:“吾曰三省吾身。”也就是说,只有那些经常反思自己过失的人,才能不断总结经验向前发展,那些固步自封不知悔改的人,大多走向了失败的下场,这其中的教训是深刻的,经验是丰富的。老师要对整个案例分析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价,对学生在讨论中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引导或集中解答,并指导学生写作案例分析报告。 作者:戴建忠单位: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行政管理学论文范文:海洋体系行政管理学论文 一、海洋行政管理学发展现状 海洋行政管理学始自20世纪后期人类对于海洋利益的高度重视。超越陆地,走向海洋,拓展人类生存发展空间成为社会共识,如果说古代海洋开发利用与近代航海时代停留在尚未完全成型、统治管理职能不够明晰的政府的引导之下,那么近几十年来海洋事务的兴盛,则是由成熟的管理型行政的政府统摄之下推进而成,海洋行政管理获得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内涵。海洋行政管理学正是在工业化时代背景下研究人类海洋事务管理规律,服务于社会对于海洋快速增长的需求。中国海洋行政管理学发端于上个世纪90年代,学者与海洋部门官员对于海洋领域具体管理问题的论述。进入21世纪,学者逐渐开始由实证研究转向理论提升的过程,作为一门学问的海洋行政管理学也在其中不断地得到展开,如郑敬高于2002年出版的《海洋行政管理》一书。目前学界的研究集中在海洋行政管理学定义以及海洋行政管理学框架体系设计上。最初的研究尚无明确的“海洋行政管理学”定义。学者通过基于海洋管理学探讨“海洋行政管理”,略加阐述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学界对于海洋管理学的定义突出政府的主体作用,这与海洋行政管理学以政府为优秀主体相合。 王琪在《海洋管理:从理念到制度》一书中引述以往有关海洋管理的定义,如美国学者J.M.阿姆斯特朗和P.C.赖纳在《美国海洋管理》对于“海洋管理”的定义:“指政府能对海洋空间和海洋活动采取的一系列的干预行动”。早期国内学者对于海洋管理的理解近似于海洋行政管理的定义,比如“海洋管理市政府对海洋及其环境和资源的研究和开发利用活动的计划、组织和控制活动”。而王琪等编著的《海洋管理:从理念到制度》多是从倡导海洋管理的高度,着重介绍海洋管理的已有研究成果,并且将海洋管理归于公共管理范畴,认为“海洋管理是以政府为优秀主体的涉海公共组织为保持海洋生态平衡、维护海洋权益、解决海洋开发利用中的各种矛盾冲突所依法对海洋事务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这一思路与世界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一脉相承,海洋行政管理学只是以专业名词的身份出现,并没有形成独立的篇章,也没有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2013年3月出版的《变革中的海洋管理》一书中在公共管理的思路下审视行政管理,辟有“海洋行政管理”一章。在该书中,王琪等认为“海洋行政管理是指国家尤其是政府部门依法对涉海行业及涉海事务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并且按照理论联系实际、突出海洋特色、系统性、以政府为优秀等原则,将海洋行政管理体系划分为基本理论、管理组织、管理行为以及工具、具体实践、海洋行政伦理、海洋行政管理发展等六个方面,并结合国内海洋管理实际,具体分析了海洋执法体制与海洋政策问题。这部分论述关涉海洋行政管理定义、构建原则、体系设计等基础内容,可以视为学界系统探索海洋行政管理的代表,为海洋行政管理学科以及海洋行政管理学自身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海洋行政管理学》一书是国内第一本系统总结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的著作。 海洋行政管理学从属于行政管理学,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地对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行政机关内部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以及一般规律的科学”,因而行政管理学的基础理论对于海洋行政管理学具有总体的规范效应,但是海洋行政管理学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具有学科的独立性,它是“以涉海行政组织及其行政实践行为为研究对象,要揭示海洋行政组织的职能、结构特征,海洋行政组织的运行过程和运行规律,更要研究海洋领域中的特殊管理问题”,由此海洋行政管理学既要研究传统行政管理已有的行政职能、行政组织、海洋政策、行政法治等内容,也要展现海洋信息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管理、海岛管理、海洋应急管理等特色部分,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从而兼具行政管理学以及海洋特色内容。针对海洋行政管理学的框架体系,国内学者还有其他表述。郑敬高在《海洋行政管理》一书中将海洋行政管理的体系分为海洋行政管理体制;海洋立法与执法管理;海洋政策与决策;海洋权益管理;海洋资源管理;海洋环境管理等几个方面。滕祖文的《海洋行政管理》一书主要从行政法的角度进行阐述,全书的体系也类似于行政法教材的体系。吕建华等从公共管理的视角出发,将海洋行政管理学的体系设计为“海洋职能、海洋制度、海洋战略、海洋决策、海洋实施、海洋财政、海洋伦理”等七个方面。现有的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依然没有达致理论自洽。其一表现在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基础研究不足。原有研究只是原则性的将其理论基础划分为行政管理学以及海洋科学理论,这种思路无疑是对的,然而由于缺乏细致的理论再分解,因而缺乏较强的理论解释力;第二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缺少管理行为工具层面的论述。以往只是在论述政府职能时提及经济职能,体现资源分配作用的海洋政策以及海洋财政没有凸显出来,而海洋政策与海洋财政正是与海洋管理实践结合最为密切的部分。此外,正式著作中缺少海洋战略的规划设计,这与国家层面海洋强国的整体实践不能有效衔接,因而也不能体现行政管理学的问题导向意识。理论体系的前瞻性设计影响着后续理论发展乃至具体实践,实践的需求又会反作用于理论,推动理论的不断发展。中国的海洋行政管理学本就是由海洋管理实践所触发,当前海洋强国建设的实践更是呼唤着完善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的指导,由此需要重新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体系。 二、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构建原则 中国海洋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历经几十载发展,海洋行业管理、海洋综合管理、海洋区域管理等方面已经具备较为丰富的素材,从明确构建原则出发统合素材、形成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就水到渠成。 (一)工具性原则 行政管理学自19世纪末诞生之日起就有着浓厚的工具性与应用性色彩,它是以威尔逊为代表的美国学者为了解决政府管理无效现实以及政党分肥现象而逐步创造出来。技术与效率成为行政管理学研究的主题,尤其以马克思•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为最显著。虽然此后新公共行政与新公共服务等理论对行政管理工具性价值取向大加鞭挞,然而,新公共管理运动却不断提醒世人行政管理追求效率的合理性。行政管理学的发展本身就是民主与效率价值此消彼长的过程。行政管理的发展史证明面对新兴事物,效率是初始阶段的首要价值。针对海洋这一新兴领域发展而来的海洋行政管理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走上追求工具性价值的道路。突出工具性价值,强调应用性,能够引导人类实践迅速适应海洋的易变性;并且海洋事务的发展首先需要海洋科技的支撑,技术的发展本身就蕴含着对于工具性管理的需求,因而,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发展不应放弃工具性价值,应结合海洋科技,更好的服务人类海洋实践。 (二)差异性原则 海洋赋予海洋行政管理学相较于传统行政管理学的鲜明特质,这样海洋行政管理学在研究目的、研究对象以及具体研究领域等方面不同于传统的行政管理学。一方面,海洋行政管理学以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为国家海洋权益维护提供制度支持为研究目标;其研究对象聚焦于国家海洋事务有效管理的规律;另一方面,海洋又使得海洋行政管理学具有独具特色的研究领域,比如针对海洋信息、海洋环境保护的研究。因而,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需要遵循与传统行政管理学相差异的原则。 (三)系统化原则 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需遵循系统化原则,即“海洋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要相互联系、符合逻辑性,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体”。这就需要认真考察理论整体与部分、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是否能够达到逻辑自洽的效果。比如,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内涵与外延意指何在,其外延能否已由各个子部分有效呈现;子部分之间演进的逻辑顺序又是如何,是否遵循一般行政管理学的规律等。系统化原则有助于海洋行政管理学形成完整规范的体系结构,解决以往该领域理论的碎片化现象。 (四)生态性原则 生态性原则可做两层意思来理解。一是与工具性原则相对,生态性原则呼应人类对于环境问题的严重关切,在海洋行政管理学中注入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理念,侧重海洋环境管理的研究,为人类现实中的环境问题提供解决工具;二是注意西方理论在中国文化生态环境下的适应性,海洋行政管理学在美国也有着自己的学术观点,发展中国海洋行政管理学必然要借鉴国外成果,然而需要利用中国的文化生态加以检验和甄别,不可盲目照搬,单纯从纯学理角度引入国外理论。 三、海洋行政管理学的框架体系 按照人类一般的认知规律以及行政管理学现有的框架体系,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基本框架可以包括海洋行政管理学概念阐释、海洋行政管理理论基础、海洋行政管理理念、海洋行政管理主体、海洋行政管理行为工具、海洋行政管理实践等六个部分。理论基础部分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学理论和海洋科学理论;理念层面包括海洋意识与海洋价值、海洋伦理相关理论;管理主体部分按照传统行政管理的定位,应该是以政府为优秀的公共组织;管理实践部分内涵管理客体内容,并且应该是海洋行政管理学海洋性特色的体现,意即包括海洋权益管理、海洋环境管理等。由此,从管理理念到管理主体、行为工具、管理实践部分的设计,体现了由精神层面过渡到制度层面再到操作层面的演变。 (一)概念阐释 在构建框架体系时,概念的区别为体系构建提供边界,因而厘清概念尤为必要。海洋行政管理学研究首先应该认真处理“海洋管理”、“海洋行政管理”、“海洋综合管理”等基本概念的关系。对于海洋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一般将“海洋管理”定义为“政府以及海洋开发主体对海洋资源、海洋环境、海洋开发活动、海洋权益等进行的调查、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工作”,海洋管理涉及多元主体,这与强调政府单一主体的海洋行政管理有着明显区别,借助于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区分,比较容易在海洋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概念区分上达成共识。然而海洋综合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关系则很难简单加以分别。现有的研究将海洋综合管理定义为“国家和地方海洋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科技和教育等手段,对海洋权益、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等事关全局、影响海洋可持续发展的公共问题进行决策、规划、组织、协调、控制的一系列活动及行为过程”,海洋综合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主体都是国家和地方海洋行政机关,海洋综合管理属于高层次的战略管理层面。学者在编写教材体例上多将海洋综合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并列,但是没有给出明确的分类理由。笔者认为,随着行政国家的发展,政府往往借助行政、立法乃至部分司法功能达成预定的公共目标,加强海洋的区域管理亦或是综合管理,都是政府行政管理中的应有之义,因而海洋综合管理可以归于海洋行政管理之列。此外在美国学术界。美国的海洋行政管理分为海洋资源管理、海洋工业管理、政策与冲突解决、海洋环境管理四类。这种分类方法侧重于海洋经济价值的开发以及海洋环境保护,但是不能完全照搬。海洋资源管理内涵广阔,参与主体以企业为主,更多的属于工商管理或者经济管理的范畴;海洋工业管理可以说是政府经济职能的体现,没有必要单独列出;至于强调海洋政策以及冲突解决,意在加强所属海洋权益的维护以及国际国内海洋争端的处理,这对于目前中国复杂的海洋事务具有借鉴意义。而美国海洋行政管理(MarineAdministration)已经将研究范围从“海岸带(coastalzone)扩展到海洋深处(marine),并且将陆地、海岸带、海洋行政管理结合起来;在具体的海洋行政管理实践中还将注入全球、地区、国家视野。”在中国海洋行政管理学体系的构建中应注意明晰海岸带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关系,在设计基本框架时要突显海洋行政管理与陆地行政管理的差异,与国外海洋行政管理相接轨。 (二)理论基础 一般性行政管理学理论是指发展较为成熟,可以为海洋行政管理学借鉴的管理理论。权变理论强调组织所处的环境决定着所适用的管理观念与技术手段,以变化与因地制宜的思维方式指导管理实践;整体治理理论赋予管理者统摄全局的视野、管理过程的开放性。海洋科学理论侧重于海洋生态学理论、系统理论在海洋事务方面的运用以及提升总结。海洋生态学是“研究海洋生物及其与海洋环境间相互关系的科学。它是生态学的一个分支,也是海洋生物学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过研究海洋生物在海洋环境中的繁殖、生长、分布和数量变化,以及生物与环境相互作用,阐明生物海洋学的规律,为海洋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和增养殖,保护海洋环境和生态平衡等提供科学依据。”系统论是研究系统的一般模式,结构和规律的学问,它研究各种系统的共同特征,用数学方法定量地描述其功能,寻求并确立适用于一切系统的原理、原则和数学模型,是具有逻辑和数学性质的一门新兴的科学。海洋是具有高度复杂性与流动性的存在,海洋行政管理学需要重视海洋自身的客观规律。海洋生态学与系统论作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基础,体现出海洋行政管理学谋求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旨趣与尊重海洋自身规律的科学精神。 (三)管理理念 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念包含整体性、国际性、生态性。海洋事务具有明显的整体性与国际性特征,海洋行政管理关涉的领域包括领海、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公海等,其管理在地域上有着明显的梯度,由于海洋自身的流动性特征,使得在上述范围内的行政管理需具备整体化思维;海洋行政管理相对传统行政管理,一国政府在海洋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行为不仅对本国公民产生影响,而且对于周边国家乃至更广的范围产生影响,换句话说,海洋行政管理政府行为的影响具有强烈的国际化色彩;此外,海洋本身也是全球最大的生态系统,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与实践均需遵循海洋环境的生态规律,否则将会付出高昂的管理成本,因而海洋行政管理理念更应该突出整体性、国际性、生态性,注意海洋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协调国际海洋事务,不要局限于传统的一国或者一区的范围之内。 (四)管理主体 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管理主体自然以政府为优秀,研究内容包括政府职能、涉海行政组织。政府职能包括政治统治职能与管理服务职能,海洋行政管理学更应加强对于行政组织的管理服务职能的研究,尤其要明晰行政组织职能的边界与职责,以优化涉海行政组织结构。中国海警局的成立是对海洋行政组织具有的维护海洋公共秩序与海洋国土权益职能的确认与优先体现,但是不能就此忽视引导海洋有序开发利用和激发国民海洋意识等经济、文化职能的有效实现。职能决定组织结构的设计。“组织的结构域过程影响着组织的行为,也影响着组织成员的行为方式。同样,组织的结构与过程对其顾客或者服务对象也有深刻的影响……因此,组织问题是公共行政研究者和实务者必须首先考虑的中心问题。”以往“九龙闹海”、多头治理海洋事务的局面使得中国在处理国际海洋事务时捉襟见肘,虽然这一情况随着海洋事务委员会以及中国海洋局重置、中国海警局的设立得以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如何有效整合原有的涉海行政部门、优化涉海组织内部结构是一项全新而又紧迫的课题。 (五)行为工具 海洋行政管理学需要研究海洋行政管理实务中的行为工具,以更好地服务实践要求,这主要包含海洋战略、海洋政策、海洋财政、海洋法治。海洋战略大致分为总体战略与子战略,如海洋强国战略与海洋经济战略的划分;海洋政策主要是为落实海洋战略服务,注重微观层面的规划设计;海洋财政主要针对政府在海洋领域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状况,包括海洋财政占总体财政的比重以及财政手段在海洋开发利用与保护中的有效使用;海洋法治包括海洋立法、海洋司法、海洋执法等一系列过程,其中海洋执法集中体现出海洋行为与技术工具的发展状况。 (六)管理实践 这部分内容应该着力突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特色,体现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具体门类,可分为海洋信息管理、海洋环境管理、海洋应急管理等。海洋信息管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海洋信息数据库,将其作为海洋行政管理的资源共享平台;海洋环境管理是政府为维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洋持续发展,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进行的管理活动;海洋应急管理包括一般性海洋突发事件应对(如海上溢油事件)以及非传统型海洋突发事件(如各种形式的海上恐怖主义活动)。 四、深化海洋行政管理学发展的思考 (一)跨学科整合 亚里士多德最早进行了学科划分,近代启蒙思想时期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带来自然科学领域的重大变革,学科细分成为发展潮流。社会科学领域社会学、政治学、哲学等也有了较为明确的边界,威尔逊与古德诺的学术努力又将行政学从政治学分离出来,使行政学获得独立学科地位。然而,随着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后工业化社会特征凸显,这就使得原有泾渭分明的学科之间有了许多共同主题或者学问交叉点,甚至有学者如张康之认为,“诸如社会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可能会整合成为社会治理的科学”,这就意味着后工业社会环境下,学科间由分化走向综合将成为趋势。随着当今行政管理领域对于公共性等价值理性的高度认知,以往过分注重效率等工具理性的做法得以纠正,海洋行政管理学正是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发展,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其理念中具有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双重品格。海洋科学从本质上是对技术的推崇,也就是对于工具理性的重视,如果仅仅出于认识海洋的目的,工具理性已经足以应对,然而,海洋的多重价值使得人类的开发利用不会单纯停留在认知角度,人类必将对海洋展开全方位、立体式的利用,其中涉及大量组织、协调工作,单靠海洋科学无力回答实践要求,因而从学科整合的角度入手,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发展一方面要借鉴海洋科学研究所揭示出来的海洋自身活动规律,掌握涉海科技,尊重海洋的客观规律,探求人类开发利用海洋的限度;另一方面应该探索政府与涉海其他主体的关系,探索政府管理海洋事务的有效方式,为海洋事业的发展供给完整的制度架构与管理手段,开拓海洋科学的运用平台,并为海洋科学的实际应用注入价值理性。 (二)争取学术话语权 “话语权”一词多见于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领域,学术意义上的话语权是指“在学术领域中,说话权利和说话权力的统一,话语资格和话语权威的统一,也就是权的主体方面与客体方面的统一”。从“权利”来看有“创造更新权、意义赋予权、学术自主权”;从“权力”角度则有“指引导向权、鉴定评判权、行动支配权”。学术话语权的取得,有赖于学术的数量与质量以及相关学术组织的建立。海洋行政管理学归属于行政管理学,但是目前海洋行政管理学在行政管理学难以进入正统研究行列,缺乏基本的学术话语权。仅以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历届年会以及《中国行政管理》杂志为例,历届年会收录的文章中,《中国行政管理》自1994年到2013年间仅有孙迎春的《公共部门协作治理改革的新趋势———以美国国家海洋政策协同框架为例》、吕建华与高娜的《整体性治理对我国海洋环境管理体制改革的启示》、李白齐的《对我国海洋综合管理问题的几点思考》等少数文章。海洋管理类学术组织也只有中国海洋学会、太平洋学会、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等。党的十八大报告海洋强国战略的提出以及中国海洋领域如海警局的设置等实践的广泛开展,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素材,实践上海洋事务的勃兴与理论层面海洋行政管理学研究的“失语”形成鲜明对比,这就迫切要求海洋行政管理学从加强海洋特色管理研究入手谋取学术话语权,积极响应海洋实践的需求,以期成为中国行政管理学的重要理论分支。 (三)深度开展海洋管理实践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中国的海洋管理实践由来已久,春秋时期齐国就开始重视开发渔盐之利。建国后也比较重视海洋领域的管理,并且由最初的行业管理发展到综合管理、区域管理,重点集中于海洋行政执法体制的有效整合以及国际海洋事务处理,但是,相比美国、日本、韩国等海洋强国前瞻性的出台海洋基本法律以及相应的海洋发展战略等举措,中国的海洋管理实践具有较强的被动性,缺乏长远设计。同时海洋实践缺少传统行政管理有关行政组织的成熟理论,因而,学界应当加强对于诸如三沙市等涉海行政组织内部运行规律的研究,为海洋行政组织的深入整合提供借鉴。 五、结语 不可否认的是,世界范围内的公共管理思潮已经给自威尔逊、韦伯等就已确立起来的传统行政管理学带来一定程度的冲击。诚然,公共管理以其多元主体参与、民主协商的对话方式等特点有着强大的生命力,然而公共管理并不是完美无缺的理论范式,其中就有管理主体空心化的危险。有学者指出,西方公共事务管理经历了“政府科层、企业市场、公民社会网络”三种治理模式,以上三种模式的协同互补出现的“元治理”模式则使得政府成为唯一主体,近年来金融危机、各类非传统安全等社会治理需求也使得政府重新扮演着应有的重要角色,这说明以政府为中心研究的行政管理学并没有丧失发展活力。与此相对应,海洋以其流动性、复杂性、国际性等特征更加需要政府的良性介入与有效引导,加强对于政府管理海洋事务的研究有助于国家海洋事业的顺利发展,海洋行政管理学未来也将有着长久的学术价值与生命力。 作者:娄成武董鹏单位:东北大学文法学院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行政管理学论文范文:行政管理学科建设实现特色行政管理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中国行政管理学的研究与发展;建设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的路径;建议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继承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在借鉴和吸收的基础上不断发展、中国行政管理学为中国行政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现实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理论、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理论形成应有自己的特点、行政管理学建设的生态分析、行政管理学建设的重点转移、行政管理学建设的路径设计、铸就共同的认识和思考、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不同研究组织或机构的关注和参与、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和合作等,具体请详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和对实践的贡献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同时,在这一背景下,建立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已是迫在眉睫。建设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是中国行政管理学界的理性选择和使命,也是中国行政实践的现实需要和渴求。 一、中国行政管理学的研究与发展 1.继承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在借鉴和吸收的基础上不断发展 中国历史上有着丰富的行政管理实践和思想,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至今仍对中国现代行政管理实践产生着深刻的影响。长期以来,中国的专家学者系统梳理了中国传统的行政管理思想,合理借鉴吸收了西方行政管理学研究成果,不断追踪国际上关于行政领域的新理论,对中国现实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研究,并对中国行政改革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总结,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行政管理学领域相关研究空前繁荣和兴旺。 2.中国行政管理学为中国行政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现实指导 迄今为止,中国行政管理学初步确立了行政管理学研究的基本范畴和理论框架,成为社会科学中一门独立和新兴的学科。在中外行政思想研究的基础上,行政管理学研究内容进一步系统化和专门化,形成了一些相对集中的研究领域和议题。随着中国全方位改革,中国行政管理学努力把中国行政改革现实问题作为研究和关注的重点,着重研究中国行政的规律和特点,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中国行政改革的步伐。中国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发展和完善积累了一整套经验,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形成了中国行政管理实践特有的模式,也为构建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打下了基础。 3.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理论,是中国行政管理学的理性选择和使命趋势,也是中国行政实践的现实需要和希望 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的建设是指立足对本国或本地区的行政实践思考,透过适当的方法和途径,积极而谨慎地引进、吸收世界先进的行政管理学理论与实践,创立具有自身特色的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以指导行政实践的行政管理学知识生产和发展的活动过程。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是完善行政管理学自身学科体系的需要,是中国行政管理学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的建设与发展有助于行政管理学理论和知识的生产和发展,为行政管理学发展提供驱动力;同时也是中国社会发展和行政实践的现实需要,中国行政实践需要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理论加以指导。相反,中国特有的行政现实又推动着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向前发展,为行政管理学发展提供最基本的素材。 4.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理论形成应有自己的特点 首先,中国行政管理学根源于具有中国特色的客观环境。理论是对现实世界的反应和提炼,其产生和发展主要来自于行政实践的需要,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理论应该主要来源于对中国客观环境的思考。中国客观环境与其他国家迥然不同,建立在此基础上的行政管理学理论及其发展的结果,定会烙上中国特色的印记。 其次,中国行政管理学依赖于具有中国特色的途径选择。理论和知识的生产和发展都有其自身独特的规律,掌握其基本规律,采用不同的方法和途径来实现理论建构和发展,是一种合理选择和要求。各国行政管理学理论产生的基础和发展的程度各不相同,对理论建构的路径选择也会不同。中国行政管理学建立的目的是为促进中国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根本上讲,是为社会发展和需要服务。所以,在中国行政管理学发展道路选择上,都会具有中国性格和品行。 第三,中国行政管理学指向于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实践。理论的根本生命价值在于能够指导实践活动,以帮助人类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人类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区或国家所处发展阶段不同,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千差万别,对产生于实践的理论需求也会随着变化。中国行政管理学的出发点和归属点是对中国公共问题的关注,行政领域问题反应的是特定中国历史发展阶段的行政实践,指向于行政实践的中国行政管理学理论也应具有中国气质和特性。 二、建设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的路径 从行政管理学理论建构和发展角度来看,如何提炼和构建有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理论的实践操作性原则,是需要中国行政管理学者深入探究的重要课题。建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的路径,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探讨和研究: 1.行政管理学建设的生态分析 行政管理学的产生和发展受文化历史、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影响,与人的认识程度和生产关系等因素的发展变化有密切联系。我们把影响和作用于行政管理学发展的因素和条件称为行政生态环境。一方面,行政生态环境决定着行政管理学的产生、性质、使命以及进程,决定着其变化和发展方向。另一方面,行政管理学的发展反作用于行政生态环境,指导行政实践,利用和改造行政生态环境。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调适,在行政实践中达到动态平衡。 2.行政管理学建设的重点转移 中国行政管理学发展不可能直接用西方话语系统来解说中国实践,任何社会科学离开了对本国或地区的现实分析和思考都会虚幻而不现实。中国行政管理学过去近三十年的发展,如其它社会科学一样,充满了移植和加工的特点和性格。模仿和移植也是一种国际化,是学科早期发展的客观需要,这种行为无可厚非。但是,中国的行政管理实践一直有自己的特点,特别是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行政管理有自己成功的实践经验,需要总结、提炼和升华。从发展中国行政管理学角度看,建设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和最大的挑战。 一是凸显中国问题意识。面对中国语境中的行政问题,从国外的理论和实践中难以找到真正的答案。已有的“答案”可能不仅在西方饱受争议,在中国也会有水土不服的可能。即使是相同或相似的行政问题,运用相同或相似的方法或途径来解决,其效果也可能有巨大反差。中国行政管理学的建设,不要刻意去验证西方行政管理学理论,也无需用西方行政管理学理论来规定中国问题。重点是发现中国问题,从中国具体的行政实践中认识现象,从中找寻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规律和本质,逐渐形成和建立中国行政管理学知识自我生产和发展的机制。在中国行政问题的探索和研究中,诸如公共危机管理、绩效管理、大部制、行政三分制、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当前中国行政领域中的热点或焦点问题,仍然需要进行认真的学术性反思和创新:这些能够解决什么问题?我们真正的问题在哪里?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症结在哪里?如何才能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发掘和面对的是这些问题。不然,我们解决的将是一个伪问题,即使方法再有效亦是徒劳。 二是创新中国研究方法。行政管理学的研究方法中,实证主义研究方法是主导研究方法,它推动了行政管理学研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对行政管理学知识的生产和发展功不可没。然而,在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过程中,实证主义研究方法根植于个人主义的张扬,其工具性、经验性、单向度性等弊端暴露无遗,西方学者也对此颇有意见。美国学者怀特认为,行政管理学研究不仅有解释性、诠释性和批判性三种研究模式,而且与解释性研究方法一样,诠释性和批判性研究方法也可以促进行政管理学知识的增长,为行政管理学知识增长作出合法贡献。实证主义研究在中国的开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简单地照搬西方研究方法以及得出的结论。一方面,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在中国还未被大多数行政管理学者所认识和接受,行政管理学界对实证研究方面的知识还很缺乏;另一方面,实证主义研究方法是与西方行政管理学发展的情境相联系的,它对中国行政现实是否具有解释力和预测力,能否促进行政管理学知识的生产和增长,还是一个未知的疑问。因此,中国行政管理学研究在保持既有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基础上,需要克服单一的研究途径,引入哲学形而上学等不同的研究方法,以拓展行政管理学研究视域。在尊重科学理性的基础上,打破以个人主义为优秀的价值理念,引入反思、批判、伦理的价值维度以及以整体主义为优秀价值理念的研究方法,以创新中国行政管理学研究方法。 三是构筑中国对话管道。20世纪50年代以来,社会科学获得空前繁荣和发展,社会科学研究上也出现学科分工,每一学科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和明确的研究领域,社会科学领域呈现专门化和碎片化的镜像。人们在为各个学科有自己独立发展路径而沾沾自喜的时候,却发现建构的理论渐渐远离客观世界,对现实世界的解释力日益缺乏。每门学科根据自身特定的知识来建构理论,缺乏整体性的世界知识体系,就如在显微镜下观察事物的部分,显得脱离现实,这就是人们总感觉社会科学的理论与实践不一致的根本原因。因此,构建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一要寻找跨学科研究契合点。行政管理学在社会科学中是一门边缘学科,也就是跨学科、综合性的新兴学科。行政管理学者们运用相关学科的知识来研究行政问题时,需要有相关学科基础知识和理论体系的掌握和运用,对应不同的研究问题或范围予以合理选择,找到跨学科研究契合点。在此基础上,明晰行政管理学的真正使命,增强作为学科的自信心,尊重不同学科的规律,加强学科之间的对话,拓宽行政管理学研究视域,统筹于中国的具体行政问题的研究,建构行政管理学自身的知识和理论体系。二要构筑理论与实践融合平台。 3.行政管理学建设的路径设计 从某种意义上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就是“要在行政管理学的语言、术语上中国化,营造属于中国的行政管理学语境和话语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行政理念、行政思想、行政原则和行政目标等方面从根本上加以中国化。”这种从语言形式到实质内容上的中国化,内在地要求运用现代语境对行政管理学的解读与诠释,对中国特有的传统资源加以深度发掘,找寻积极的具有生命力的因素,重视传统资源对行政管理学建设和发展的影响。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涉及到对西方行政理论的反思和批判。这不是简单从研究对象、研究议题、研究方法上使之适应于中国,而要涉及到意义的阐释与文化价值问题。行政管理学的本土化与国际化涉及西方行政理论的普遍化或通则化是否可行的问题,牵涉到如何从本土的行政问题建构成为通行西方社会的行政管理学理论。行政管理学迫切面临“知”与“行”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个别差异”与“文化差异”的问题,必须严肃思考全球化时代东西文化融会贯通以及认识论的问题。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需要从行政哲学的视角,立足于中国的行政实践背景和文化特色,对西方行政管理学理论进行批判性反思。这不意味着对西方行政管理学的全面否定,而是重新审视,是对西方的行政管理思想的合理性评价,是对西方行政实践和文化语境下行政管理学特征的思考,是对中国行政生态的适应性分析。总之,根据行政管理学知识生产和发展的逻辑,透过适当的、可行的、有效的设计方法和研究途径,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行政管理学已是迫在眉睫。 三、建议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不同层面的协力合作共同致力于这一课题的研究,聚焦于中国特殊生态情境和语境体系下的行政实践,以及中国行政问题或公共问题的解决,建立具有真正意义的中国行政管理学。 1.铸就共同的认识和思考 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和探索国家行政机关或公共组织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规律的应用性学科。中国处于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立足于国情深入研究、全面总结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经验、借鉴其他国家的理论和实践,提炼和形成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理论体系,对于强化社会主义行政管理,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方式创新,实现政府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将具有非常重大的理论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要认识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思考什么是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如何建设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等问题。 2.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研究需要与政府管理的实践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一方面,通过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研究,提炼或形成的研究报告和研究成果可以为政府管理或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持,促进政府管理科学化;另一方面,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研究来源于政府管理的实践,尤其是政府管理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行政管理相关信息等资源需要政府提供支持,这是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研究得以进行的基本条件。 3.不同研究组织或机构的关注和参与 行政管理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涉及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方法,需要不同的研究组织或机构从不同的视角或层面来研究行政管理问题。建设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需要有对西方的行政管理理论的理解和行政实践的考察,对中国行政管理思想的梳理和特有国情的分析,还需弥合不同学科知识发展造成的间隙和隔阂,这些任务依靠少数研究机构或组织难以承担,需要吸纳不同研究组织或机构的关注和参与。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作为研究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发展行政管理科学、为政府改进行政管理服务的全国性学术团体,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科学是其重要使命之一。一方面,要组织相关科研单位或研究机构进行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研究,形成相关研究报告或研究成果,作为行政管理学研究的累积;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挥相关学术出版物,如《中国行政管理》和其他期刊杂志或出版社的作用,使之成为传播行政管理知识、探索行政管理学理论、交流行政管理学研究经验的平台,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研究。 4.国际国内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加强国内外交流和合作,拓宽国内外学术交流的范围和层次,提高行政管理学的学科地位,促进国内外行政管理研究的对话和接轨。在国内交流方面,通过相关课题研究,加强科研单位与各级政府部门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主办和参加一些学术会议,加强学术界、国内科研单位之间的学术研讨和联系。在国际交流方面,选派科研人员赴国外著名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进行访问研究并参加学术会议,邀请国外著名学者、专家来国内讲学,接受政府官员的访问,就有关行政管理问题进行多层次、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科学不是狭隘的民族情绪和观念。西方人提出的对人类有普遍意义的行政管理学,不仅仅只适用于西方国家;同样,中国人提出具有普遍意义的行政管理学,也不仅仅是属于中国,一定会属于世界。 综上所述,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和谐社会的推进、市民社会的成长发育、先进文化体系的发展和成熟,通过理论和实践工作者的研究和实践、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一定会不断推进行政管理学科建设和发展,促进中国特色行政管理学的形成和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是行政管理学理论发展和成熟的必由之路。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企业财务报告发展分析论文 著名的会计史学家迈克尔·查特菲尔德曾说过:"会计的发展是反映性的……会计主要是应一定时期的商业需要而发展的,并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我们正处在一个经济与技术飞跃发展的新时代,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作为立足企业、面向市场的一个重要的经济信息系统,当然也要迎接并适应经济和市场的变革而不断改变自己的内容和表述形式。现在的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最初只是财务报表)原是工业经济社会发展到20世纪30年代才在传统的会计与报表的基础上形成的。在资本市场产生并成熟之后,财务报告对市场所起的财务信息传递,帮助投资人进行投资决策和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的作用,是很独特的,也是不可替代的。但是,今天人类已跨进新经济社会,财务报告在许多方面已经滞后于整个经济环境的要求。因此,对其进行重大的改进及发展势在必行。 一、财务报告过去的发展与变化回顾 (一)财务报告理论上的发展与变化回顾 1、关于计量。财务报表是以传统会计的三个特征为支柱的。那就是:记录按复式簿记系统;确认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量采用历史成本属性。因此,人们把传统的财务会计分别称为复式簿记会计、权责发生制(即应计制)会计和历史成本会计。在财务会计的上述三个特征中,对会计信息特别是盈利信息最有影响作用的,是确认和计量。传统财务报表受到的冲击最早也是针对计量。所以,报表的使用者莫不关注计量。随着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美国出现的通货膨胀以及90年代以后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在传统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之外,先后创造了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清算)净值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正如FASB(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所说:"当前,在财务报表中报告的各种项目,是用不同属性来计量的。这要由项目的性质和计量属性的相关性与可靠性来定。"因此,到目前为止,我们对财务报告中的计量可以看到下列变化:由早期以历史成本为主(甚至占完全统治地位)到几种计量属性同时并用,再到当前倾向于采用公允价值。这种种变化明显地说明,计量属性的采用决定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即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各种不同计量属性所带来的不同经济后果及其应用的不同前景。 2、关于确认。早期财务报表的确认仅研究收入的决定和费用的分配。在股份企业出现以前,往往采用收付实现制来确认收入和费用。那时确认的唯一标准是看有无现金流入(收入)和流出(费用)。后来,由于出现委托和关系,为了正确反映和评估在某一期间的受托责任,就产生并广泛运用了权责发生制。然而权责发生制仍然是针对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来说的。它提出了确认收入和确认费用的新标准。这个新标准不再是看有无现金收付,而是看权利与责任是否发生。为了实现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又形成了应计、递延、分配和摊销等四个特殊的会计程序。权责发生制使财务会计处理和报表的编制较前复杂,当然所获得的收益数据也较前更为相关与可靠。人们主要关注收入和费用确认的另一解说是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左右,财务报表中的收益表被普遍认可为第一报表。财务报表使用者所共同关心的主要信息是一家公司的收益(盈利)。收益是怎样决定的呢?从收益表的构成可以看到:通过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决定收益。这就是流行于当年的收入/费用观。然而收益也还可以由净资产(不包括业主权益的变动)的期末与期初的余额对比来求得。在1984年12月发表的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确认和计量"中第一次提出确认的完整定义,确认的四项基本标准(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与可靠性),并根据确认是"将某一项目作为报表要素正式记入或列入某一企业财务报表的过程"的定义,而把确认的过程分为"初始确认"、"后续确认"和"终止确认"三种类型。FASB第5号概念公告关于会计确认的见解如同它强调现值技术的运用和大力提倡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一样,为把各种创新经济业务(典型的是衍生金融工具,可确认而尚未实现的有关收入项目等)在表内予以确认、计量或者在表外进行披露开辟了一条重要的新思路。由此可见,财务报告理论与实践的这一发展,不是凭空而来。它们同样是竞争技术与全球化等环境因素发生作用的结果。 3、关于报告。早期的财务报表,是直接根据日常记录所编成的。报表的内容就是表内的项目。项目只不过是会计科目的重新分类、汇总和排列。后来由于经济业务日趋复杂,表内陈述的内容基本上属于会计上的术语而不易为广大投资人所理解。为了提高报表的易懂性和可使用性,于是增加了表外附注和附表,这一部分的出现,同证券监管机构(如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上市公司的报表提出补充的披露要求也是分不开的。虽然表内和表外的区分,人们已习见为常,但多数人并不了解它们之间的联系、区别和不同的作用。在这个问题上,FASB于1978年发表的第1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提供了一个非常明确而又富有创造性的见解:当前实务中的财务报表应当称为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其他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需要由注册会计师审计,而其他财务报告则可以请企业以外的会计师或专家审阅,有的甚至可以既不审计,也不审阅。在讲到财务报表和附注的关系时,FASB的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则反复强调:在财务报表表内表述是确认;用附注(包括表内旁注,表外底注)、其他附表、其他报告手段进行表述,不是确认,而是披露。这样,附注和其他财务报告披露的内容、形式和是否量化表述就获得了更大的自由空间。 (二)财务报告及其种类的发展与变化回顾 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报告表内确认和表外披露两种表述形式共同构成今天的财务报告,乃是财务报告经历了60多年的一个重要的发展历程。再从报告和报告的种类看也产生了很多重要变化: 第一,报表的种类不断增加。 早期的基本财务报表只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两种。20世纪60年代中期增加了财务状况变动表,到1987年被现金流量表所取代(SFAS财务会计准则公告》95),成为第三财务报表。1997年,美国又发表"报告财务业绩"的第133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提出:企业可增加"全面收益表"作为第四财务报表,(在此以前,英国已在ASB(《会计准则公报》的第3号财务报告准则中提出"全部已实现利得和损失表"作为第四报表)。 第二,财务报告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改进。 1、从覆盖面看,原先的财务报告只反映一个主体的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或现金流量的变化。后来,由于出现控股企业,控股企业除编制本身的财务报表外,还要编制覆盖整个控股企业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一个企业由于规模很大,分部很多,又要求对具有不同机遇和风险的地区和业务分部编制分部财务报告。合并报表和分部报告都能向投资人补充提供对决策更有用的信息。 2、从时间间隔看,传统的财务报告是一年报告一次,属于年度报告。为了提高报告的及时性,后来,在年报之外,又陆续增加了半年报、季报、月报等统称为"中期报告"的财务报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将来信息的报告将越来越快,时间间隔越来越短,现在实际上已开始在网上实时信息。 3、从内容上看,第四报表较好弥补了传统报表违反漏计损益原则的缺陷。长期以来,西方会计界对编制收益表都声称坚持"满计损益观"而不是建立在当期经营业绩基础上,但实际上对可赚得却未实现的收入,往往绕过收益表,而把它们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部分。这种做法,实际上压低了企业当期所确认的全部损益,违反了满计损益的原则。第四财务报表即全面收益表,所报告的企业财务业绩包括了所有已确认的损益(不论是否实现)。这种业绩报告,才真正体现以满计损益为基础的收益表。 二、对现行财务报告的批评 尽管企业的财务报告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在改进,并根据使用者日益增长的需要作了若干创新。但迄今为止,使用者对财务报告的局限性是很不满意的。有人则对财务报告的有用性似乎在加速地降低而表示担忧,早在1975年,英国ASSC(会计准则筹划委员会)发表的"公司报告"和1991年英国ICAEW(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和ICAC(国际会计合作委员会)联合发表的"财务报告的未来模型",就先后相当深刻、全面地揭示了现行财务报告的缺点。1994年美国AICPA(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在"改进企业报告--面向报告用户"中也指出了现行财务报告的不足。概括各家的看法,特别是针对新经济的要求,财务报告有待改进的方面主要是: 第一,由于环境的加速变化,要求企业披露更多的、面向未来经营发展的关键性信息。但是,现行财务报告模式在确认方面有苛刻的要求,对于计量,也主要限于货币量度。这样就使许多能反映企业未来前景、对使用者非常有用的信息被排除在财务报表甚至财务报告之外。这些信息大部分属于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广义无形资产,如一家企业的员工、客户、知识基础和该企业的声誉。 第二,由于交易、事项、情况要得到会计的确认,从而在财务报表内表述,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它们必须是已经完成,至少是已经发生的。每一项符合确认要求的报表要素,在它们的定义中都明确规定属于过去的交易、事项所带来的结果。这样,整个财务报表的信息--这是财务报告中的优秀信息,必然面向过去,而不可能面向未来。 第三,尽管各种计量属性同时并存,实际上,在财务报告中,是成本而不是价值反映着现代企业的经济活动,可是使用者(特别是投资人)却更关注企业价值的创造和增加。资本市场的股价涨落,反映的也是企业价值的变化。而现在,财务会计与财务报告无法直接计量和表现企业的价值,它们只能用盈利和现金流量两个会计信息间接地作为替代变量。 三、对现行财务报告的改进 当前人们面临的经济环境已经大大不同于以往。关于这一点,FASB在2001年关于"改进企业报告--对增进自愿披露洞察"这一研究报告中进行了描述。该报告分析了可能正在改变企业环境的关键作用力量。从经济因素上具有全球化、所有权分散、竞争、着眼于财富的创造、企业资产构成的变化等特点。与此同时,今天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也会产生新的信息需求,主要是: 1、应当突破传统的财务报告模式,需要在财务报表之内对确认和计量方面有所创新,使之可确认更多的有用信息; 2、应当提供不一定用货币量度,但却非常有用的信息,为此要改进和扩大信息披露; 3、整个财务报告在维持有用的历史信息的同时,要更多地披露预测信息,特别是关系一个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的关键信息; 4、成本信息固然是可关与相关的,但企业价值的创造与变化的信息、可能更为有用。 面对竞争、高新技术和全球化的三股力量汇合的挑战,适应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信息提出的新需求。笔者认为在对现行财务报告模式加以改进时,一定要解决好继续和发展的问题。要改进现行财务报告模式中与会计环境不相适宜的部分。总的来说,对现行财务报告模式的改进应是一种扬弃;具体来看可以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1、改革现行财务报告模式,并不意味着对之完全否定,相反,在GAAP没有改变之前,构成财务报告优秀的应还是财务报表,我们应该继承现行财务报告模式下的优秀部分--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即它们必须符合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与可靠性等四项标准。并将它列为财务报告的第一部分,但是建议将这三张报表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分为优秀信息和非优秀信息两个部分。对于优秀会计信息,应该更加注意其计量的可靠性;而对于非优秀的会计信息,则可以相对地采取可靠性不如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如公允价值等。尤其应该注意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能够表明投资报酬、财务弹性和变现能力的会计信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借鉴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的做法,在损益表的下端附加披露全部已确认的利得和损失。 2、对财务报告中可采用的计量属性不以货币量度为限,并进行广义解释。这一点,其实并未动摇财务会计的基本假设--以货币为计量基础的假设。因为货币仍然是财务报告特别是其中的财务报表的基本量度。只是,应当同意,甚至应当鼓励同时使用其他量度,作为货币量度的补充。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总有可以量化的属性。问题仅在于量化的精确程度有所不同。现代企业具有如此复杂的经济活动,会计在计量问题上若不跳出货币度量的框框,恐怕很难在确认和披露上有所前进。 3、要充分发挥披露在财务报告中的作用。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应注意披露各种表外融资方式的特征和风险。在财务报表的补充资料之中,披露企业物价变动的会计信息;另外,可以适当披露采用"区间"或"范围"估计数量报表项目的有关信息,借以消除报表项目貌似确定而对会计信息使用者产生的误导。 4、在其他财务报告中,着重披露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特征、经营活动重大的不确定性--存在的显著风险和报酬机会、企业的相对竞争优势和关于企业"软资产"(如人力资源)以及评估的商誉的信息,并尽可能披露关于竞争对手或同行业其余相关企业的信息。 5、尽可能及时提供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必要时可以缩短财务报告提供的周期,如采用季度财务报告或适当发表临时财务报告,简化年度财务报告等。 6、对操作衍生金融工具的企业,应该单独予以披露并进行核算。 7、若存在着多个企业分部,应尽量按照行业分部或地区分部编制或提供分部报告。 8、鼓励企业进行适当的自愿披露,包括披露一些有一定依据的预测性、前瞻性会计信息和管理当局的意图等。 9、鼓励企业披露关于履行社会责任和关于企业增值的会计信息,并根据具体条件酌情采用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叙述性披露、在现有财务报表中添加某些项目或单独披露如社会收益表、增值表等形式。 10、要尽量注意"效益 成本"这个普遍的约束条件,在信息披露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在保护商业秘密和提供及时、有用的信息之间进行权衡,要尽量避免会计信息披露过载现象。要根据会计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变化,兼顾财务会计的固有特征,并作适当的调整。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市场状态决定财务报告的发展方向分析论文 摘要随着客观环境的变迁和时代的发展,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传统的财务报告已越来越无法满足财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本文借鉴国际国内研究成果,论述了财务报告体系的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以使会计披露能更好地发展。 关键词财务报告;会计环境;发展趋势 国务院2000年颁布的《企业财务报告条例》指出,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根据2006年2月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30号》,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等。 在西方,财务信息的披露经过了以账本披露为主体(12世纪到15世纪)、以财务报表披露为主体(15世纪到20世纪)和以财务报告披露为主体(20世纪六七十年代至今)的三个时期,财务报告的产生及每一次发展变化无一不是会计环境变化的结果。当经济、法律、社会文化、政治、科学技术以及自然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同时也对财务报告的实质内容及形式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他们对财务报告的影响或早或晚、或多或少,使得财务报告不断发展变化。以更好地适应财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 一、会计环境的含义和内容 财务报告在现实应用中的缺陷是它不能够满足环境的变化。会计环境是指会计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各项条件的综合。它包括存在于会计主体内的会计内环境和存在于会计主体外的会计外环境。生产实践中与会计相关的内容称为会计外环境,而会计实践则称为会计内环境,会计环境是会计内环境与会计外环境的有机结合。内环境决定了会计本质、职能、程序和方法;外环境决定了会计目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影响会计的程序和方法。 二、现行财务报告存在的局限性 现行财务报告披露偏重于财务信息的披露,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不足。 由于企业间竞争的加剧,诸如产品销售渠道、市场份额、用户满意程度、新产品开发和服务、企业经营业务、资产范围与内容、主要竞争对手及企业发展目标、企业管理当局的分析评价、有关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的信息、企业管理能力、职员结构及主要职员素质等非财务信息显得越发重要。非财务信息不仅是企业管理者有关政府部门了解企业并加强对企业管理所需要的信息,也是投资人、债权人等其他利害相关者分析企业未来发展前景所必需的信息。缺少了这部分信息,他们对企业未来的盈利分析必然会受到影响,也就难以达到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的目标,从而无法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作出全面揭示,所以企业应该将相关的非财务信息作为我国财务报告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现行财务报告偏重于反映企业历史经营活动的财务信息。而对未来经济活动的披露不足,缺乏前瞻性财务信息对经营业务风险性和不确定性的反映。现行的财务报告主要提供以历史成本为主的财务信息,缺少有关企业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风险与报酬机会以及种种不确定性的财务信息的披露。缺少能够对决策有用的、体现企业现在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预测性信息的披露。这使得现行财务报告无法反映企业未来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由于顾及和判断的客观存在,“不确定性”充斥着整个会计处理过程。 现行财务报告很少涉及社会责任方面的内容,不能全面反映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忽视了企业与周围自身环境方面的信息。只侧重于反映企业自身的经营业绩。知识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兼顾经济的增长与社会责任的承担。要求企业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要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资源损耗、人员消耗、土地利用和环境污染等问题进行核算和计量。并对这些信息予以披露。而这样导致的管制成本足以影响企业日后长远的经营业绩。甚至导致企业破产,所以,企业财务报告中应加入经济责任观念。从会计角度来讲。较为系统地研究作为“可持续发展”问题优秀之一的自然资源形成、开发、运用、存储、保护和再生产的经济效益核算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三、财务报告的发展趋势 会计环境的变化导致财务报告使用者的需求变化。而财务报告的目标就是要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的财务信息需求。会计环境的变化诱致了新的会计信息需求,在这一需求的拉动下,会计披露得以发展。因此会计披露发展的动因在于不断满足会计环境变化所导致的对会计信息的需求。 扩大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内容和范围。增加对知识产权、人力资源、自创商誉等无形资产的财务信息的披露,使财务报告由解释有形资产为主向解释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并重转变。从现有的情况看。无形资产在企业持续经营中的地位至少在目前还没有重要到可以完全取代有形资产的地步。因此,会计系统在解释无形资产的同时不能忽视有形资产的计量显得十分必要。鉴于当前各方面条件尚未成熟。为解决信息使用者的燃眉之急,可以借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准则委员会(1ASC)在金融工具问题上的做法:首先着重解决相关信息披露问题,暂时绕过确认与计量问题,待时机成熟之后再研究确认与计量的实务操作。在未解决之前,可以遵循充分揭示原则,即凡是为达到公正表达企业经济事项所必需的信息,均应完整提供。使用户易于理解。 适当增加财务报表附注的信息量,提高非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及数量。现行财务报告仅仅对财务定量信息予以揭示,不能够完全分析出给企业长期价值创造带来影响的具体因素。现行财务报告体系自财务报告中揭示了大量包括定性信息在内的非财务信息,但并不是说财务会计报告披露了这些非财务信息,这只是借助非财务信息来辅助说明和解释财务信息。帮助信息使用者更准确地理解与运用财务信息,从而提升财务信息的价值。未来的会计应在拓展财务信息的深度与广度上下功夫,为增加财务信息的价值服务。 加强披露财务预测信息。可以增加预测性财务报告,使财务报告由解释事后信息为主向解释事后信息与前瞻性信息并重转变。现行财务报告模式下的财务报表基本上是一张历史数据记录的汇总表,是一种向后看的会计报表。预测性财务报告是建立在对未来经济条件和行为方案进行假设的基础上。反映企业下一年度或未来期间的主要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的报表。目前我国只要求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中公布盈利预测信息。另外,编制预测财务报告也只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一种需要,预测信息虽然缺乏可靠的保证,但它毕竟能克服历史信息的不足,提供有助于经济决策的会计信息,以增加使用者决策和评价的相关性,应当成为信息披露的一个重要方面。可以借鉴西方许多企业编制并对外公布的“预测财务报告”,它采用与传统财务报告相问的报表形式。这种做法无论从编制角度。还是从使用角度来讲都有极大的好处,特别是便于对比,从而进行差异分析,充分发挥预测性财务信息的作用。超级秘书网 可以增加衍生金融工具财务报告以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及报告问题。金融工具创新对财务报告的结构和编制方法都有一定的影响。衍生金融工具不符合传统会计理论中的资产、负债的定义,传统财务报告揭示的是历史成本信息,衍生金融工具大多只是一种合约,他只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而交易尚未发生,因而无历史成本可循。对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可以采用表内与表外披露相结合的方式。在表内,可以揭示在产生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中所交纳的保证金和支付期权费金额,合同的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报告日的公允价值,并且在每个报告日有,必要用报告日的公允价值对其进行重新计量。附表在衍生金融工具的财务报表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在报告日因衍生金融交易而持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企业,编制一张“衍生金融工具明细表”对于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衍生金融交易的情况及进行风险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加强现金流量信息的披露,可以改年报为月报,使财务报表的项目、结构进一步国际化;推广全球化战略财务报告,加强现行财务报告的会计信息国际可比性;在财务报表结构安排上将优秀业务与非优秀业务分开反映,提供最能反映企业经营趋势的信息等等,以加强会计决策的有用性。更好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财务报告分析目标分类论文 摘要:财务分析指标是以简明的形式,以数据为语言,来传达财务信息并说明财务活动情况和结果。在此建立的财务指标与国家考核企业工作规定的财务指标是不同的。涉及到企业财务活动较广的范围,包含的指标数目多,而国家规定的考核指标则是抓住重点,有选择地规定一些指标,分为外部分析指标体系及内部分析指标体系。 关键词:财务分析指标;内部分析指标体系;外部分析指标体系。 企业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a.外部分析内容。企业偿债能力分析;企业盈利能力分析;企业资产运用效率分析;社会贡献能力分析;企业综合实力分析。b.内部分析内容。除以上外部分析内容外,还包括:企业筹资分析;企业投资分析。 另外,内部分析内容还应有:企业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形成原因分析。 c.专题分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将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企业和外部信息使用者可根据自身的特点,结合特定的目标选取特定的资料及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一些专题分析。 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分析、资本资产结构优化分析等。d.关于财务分析与相关学科关系的探讨。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我国财会学界学科体系的改革也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由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财务会计之争深入到各二级学科,这是理论发展的必然。学科的分分合合是由于环境的变迁,历史的发展而致,是科学发展的客观规律。进入20世纪到90年代,财会论坛上就有财务分析要独立成科的微弱声音,到了现在,对此论题的讨论越来越热烈,且似乎已达成共识,即由于市场机制、竞争机制的逐步完善,财务分析必须独立出来。那么,独立的财务分析学科在财会学众多学科中地位如何,包括哪些内容,与其原附着的学科关系如何?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减法问题,而是一个漫长的选择和甄别的过程。 1内部分析指标体系。 内部指标体系的设置,主要是为满足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可根据企业所在行业的特点和管理的特殊需要灵活设置,其内容相当广泛。 一般说来,可从筹资、投资等方面设置。 1.1企业筹资分析。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经营所需资金需靠企业自己来筹集,这样,筹资分析便成为企业财务分析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筹资分析中,首先要分析企业的资金需要量,其次分析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和获利能力;再次分析企业的资金成本和筹资风险;最后确定一个合理的筹资方案并与资金供应者进行协商,使企业筹资活动顺利进行。可设置筹资结构比率、资金成本率等指标。 1.2企业投资分析。 企业对投资活动首先应进行可行性分析,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这是投资分析的重点;其次应对投资活动进行事中分析,以控制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最后对投资活动进行事后分析,以考核投资效果、评价投资业绩,为改善企业今后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企业在投资分析时一般需考虑货币时间价值、投资的风险价值、资金成本和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在投资阶段为考察投资方案的可行,可设置内含报酬率,为考察投资的收益可设置投资报酬率、投资回收期等指标。 2外部分析指标体系。 2.1企业偿债能力。 分析企业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其债务的能力,通过对它的分析,能揭示企业财务风险的大小。按债务偿还期限的长短,又将其分为短期偿债能力与长期偿债能力。 2.1.1短期偿债能力,是指一个企业以流动资产支付流动负债的能力。设置该指标对外部信息需要者非常重要。对于企业来讲,该指标也至关重要,短期偿债能力的大小,主要取决于企业营运资金的大小以及资产变现速度的高低。 另外,可动用的银行贷款指标,准备很快变现的长期资产、偿债能力的声誉、未作记录的或有负债、担保责任引起的负债、未决诉讼等对它也有影响。短期偿债能力通常设置以下指标:流动比率;速动或酸性测验比率;现金比率。 2.1.2长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以资产或劳务支付长期债务的能力。对长期偿债能力进行分析是因为企业的利润与其有紧密的联系,分析长期偿债能力时不能不重视企业的获利能力,这是因为企业的现金流入量最终取决于能够获得的利润,现金流出量最终取决于必须付出的成本。此外,债务与资本的比例也是极其重要的。影响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因素很多,除资产、负债、股东权益外。还有长期租赁、担保责任、或有项目等因素。长期偿债能力指标有:已获利息倍数;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有形净值债务率。 2.2企业资产运用效率分析。 资产运用效率是指对企业总资产或部分资产的运用效率和周转情况所作的分析。企业经管的目的在于有效运用各项资产获得最大的利润。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收入,企业必须凭借资产、运用资产才能取得营业收入。资产周转速度越快,表示其运用效率越高,利润越大。企业运用各项资产有无过量投资?有无因设备短缺而导致生产不足?有无因资产闲置而导致利润降低?凡此各种问题,皆为企业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相关人士所关切。通过分析资产运用效率,则可以评价企业营业收入与各项营运资产是否保持合理关系,考察企业运用各项资产效率的高低。资产运用效率指标有: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 2.3盈利能力分析。 盈利能力分析是指对企业盈利能力和盈利分配情况所作的分析。它是企业财务结构和经营绩效的综合表现。企业经营之目的,在于使企业盈利且使其经营与规模不断成长与发展。 各方信息使用者无不对企业盈利程度寄与莫大的关切。投资者关心企业赚取利润的多少并重视对利润的分析,是因为他们的投资报酬是从中支付的,如果是股票上市公司,企业盈列增加还能使股票市价上升,从而使投资者获得资本收益。对于债权人来讲,利润是企业偿债能力的重要来源。政府有关部门关心的则是微观和宏观的经济效益以及各种税费上交的可靠性。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讲,可通过对盈利能力的分析,来评价判断企业的经营成果,分析变化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企业获利水平。它是管理者经营业绩和管理效能的集中表现。对于职工来讲,则是丰厚报酬及资金的来源,并可保证工作的稳定。它也是集体福利设施的不断完善的重要保障。 企业盈利能力分析指标可从一般企业及股票上市公司两方面制定。一般企业盈利能力指标有: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资产总额利润率;资本金利润率;权益利润率。股票上市公司除上述指标外,还可借助以下指标:每股盈余;每股股利;市盈率;股东权益报酬率;股利支付率;留存盈利比率。 2.4社会贡献能力分析。 社会贡献能力是从国家或社会的角度衡量企业对国家或社会的贡献水平。企业的目标是追求最大的利润。但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单纯的片面的追求企业个体的经济效益是不行的,还必须包括对社会的贡献。对盈利企业可用实现利税来衡量,但对一些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的企业讲,则无法适用。故为此设计的社会贡献率、社会积累率可兼顾反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方面对国家、社会的贡献情况。 2.5综合财务能力分析。 综合财务能力分析是根据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总体变化的性质、趋势进行的分析。 前述指标多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有一定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必须把它们综合在一起,进行系统分析。其指标有杜邦模型中的权益报酬率和计分综合分析法的实际得分值。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分析性程序检查虚假财务报告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深入了解客户经营现状,发现舞弊征兆;执行分析性程序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任何企业在虚假财务报告之前总是有些迹象或征兆的、年初的资金加上本期融资所增加的额外资金与本期的投资活动相匹配、任何严重的财务报告舞弊,都可能使企业的财务结构出现异常的状态、报表的主要项目及前后各期发生异常、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项目金额会由于经营业务的影响而在不同会计期间发生变动、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指标严重不合理、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利润与现金流量表反映的现金流量严重不平衡、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大、不良资产数额较大,资产质量低下、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差距过大、期后事项异常,出现经常性的第四季度调整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虚假财务报告的审查实际上是审计的一种特殊审计程序与方法。审查过程中所运用的具体方法也于一般的审计方法相类似,查询法,审阅法,核对法,调解法,盘存法,估计法,分析法等,只是在使用过程中侧重点不同,效果不同,因为他们服务的目标不同,下面主要针对虚假财务报告审计的特殊性,来探讨一些笔者认为重要的审查方法。 一、深入了解客户经营现状,发现舞弊征兆 任何企业在虚假财务报告之前总是有些迹象或征兆的,在审计职业界通常将这些征兆称为“红旗”或“警讯”,原国际六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普华永道国际公司列举了比较重要的几方面,提醒审计人员注意,主要包括:资金短缺已影响营运周转;融资能力(包括借款和增资)下降,资金来源只能靠盈余;发展中或竞争中企业对资金有大量的需求;现有借款和和流动比率,额外借款和偿还时间的规定缺乏弹性;为维持现有的债务需要,必须获得额外的担保品;主要客户经济困难,造成坏账的可能性加大;成本增长超过收入的增长,或者受到严重市场竞争威胁;订单减少,生产压缩,预示着未来收入的下降;盈余的质量下降,不合理的变更会计政策;夕阳工业濒临倒闭的企业;对单一或少数产品,对客户或交易过分依赖;管理阶层或主管有被严格要求达成预算目标的倾向;管理阶层或主管有前科纪录,或者没有正当的理由更换审计师。 以上这些迹象都是可以通过分析发现的,一旦发现这些情况,即应予以关注,另外,在我国,如果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和关联交易频繁,业绩和股价波动异常,或者是新上市的公司,其财务报告虚假的可能性就很大。 我国通过大量的统计研究,也总结出了极有可能采取造假的公司的特征。主要形式有:前两年连续亏损,今年经营业绩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的公司;前两年平均净资产报酬率达到10%,今年行业不景气的公司;资本运作和关联交易频繁的上市公司;业绩和股价波动厉害的上市公司;全行业亏损或行业过度竞争的上市公司。 二、执行分析性程序 一个健康、真实的企业,经过一年的融资,投资和经营活动,从年初的状态转换为年末状态,各项财务指标之间总是存在着一系列的平衡。年初的资金加上本期融资所增加的额外资金与本期的投资活动相匹配,本期的投资加上年初的资产总是与本期的经营活动相适应,按照财务学的观点,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之间存在钩稽关系,如果这种惯常的钩稽,均衡关系被打破。大量研究证实,分析性程序是一种应用十分广泛而且极为有效的审计方法,尤其在发现和检查财务报告舞弊方面的作用相当明显。 任何严重的财务报告舞弊,都可能使企业的财务结构出现异常的状态。归纳起来,虚假财务报告通常具有以下八个主要特征: 1.报表的主要项目及前后各期发生异常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项目金额会由于经营业务的影响而在不同会计期间发生变动。真实的财务报告主要项目金额的变动一般表现为有规律的正常变动,而且上市公司能就变动原因做出合理的解释,而虚假财务报告项目金额变动较大,且对这种异常变动上市公司很难做出合理的解释。 2.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指标严重不合理 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投资报酬率、存货周转率、每股收益率等。在审计中应根据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计算出主要财务指标并判断其合理性,判断其是否合理的标准包括经验数据、上年同期数据、历史最好水平、同行业平均水平等。如果计算出的财务指标与上述指标存在较大差异,这表明财务报告存在问题。 3.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利润与现金流量表反映的现金流量严重不平衡 某些上市公司为达到粉饰经营业绩的目的,往往采用资产装潢、股权置换、内部关联交易、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等手段,增加账面利润。由于上述措施一般不会增加公司的现金流入,反而可能会因利润的增加多交所得税而增加现金的流出,结果必然导致财务报告反映的会计利润与现金流量表反映的现金流量出现严重的不平衡。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就表明该上市公司存在对财务报告进行造假的可能。 4.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大 一些上市公司在经营业绩滑坡的情况下,往往利用资产置换、股权置换、内部关联交易、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等手段、来增加非经常性利润。以此来粉饰财务报告,审计人员在审计财务报告时,若发现非经营性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大,就该注意该报表的真实性。 5.不良资产数额较大,资产质量低下 由于虚构收入等原因,上市公司账面会有许多不良资产。如子公司亏损或业绩平平,在建工程一直挂在帐上。一些租赁、承包、托管的背后往往是这个子公司或分公司根本就不存在,如投资是否存在,是否应该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6.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差距过大 若一家上市公司的应缴税金数额特别大,则欠税很可能是虚构的,其造假手法就是虚开发票。根据会计公式计算的应缴税金期末余额,与公司的实际期末欠缴税额相比较,若两者相差较大,则公司造假确定无疑,反之,其收入和利润都可能是虚构的。需要说明的是,只要税法允许,上市公司对财务会计实行不同的会计政策是合理的,但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关系在一定时期内要保持连续性,除非税务准则发生显著的变化。 7.期后事项异常,出现经常性的第四季度调整 期后事项包括资产负债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以及审计报告日至会计报表公布日这两个时间段所有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事实上公司往往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调整损益,美化财务状况。 综上所述,虚假财务报告不仅严重制约了企业的正常发展,而且也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虚假财务报告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根源和社会根源,要有效的防范其产生,需要社会各界加强会计法规和会计法律制度的建设,从根本上杜绝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的根源,为企业,国家的和谐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分析我国上市企业财务报告舞弊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国内外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及其分析;防治财务报告舞弊的对策办法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美国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及其分析、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的综合分析、中国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及其分析、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概述、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的综合分析、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对大股东的控制;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构建上市公司外部监督体系: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完善政府监管;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摘要]财务报告舞弊是一个具有300多年历史,并一直令会计界头痛的问题。如何对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进行有效治理,这不仅是理论研究者和会计实务人员探讨的课题,更是广大财务报告使用者共同关注的焦点。有鉴于此,本文运用财务报告舞弊的相关理论,在对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就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上市公司外部监督体系的构建这两大层面,对防治企业财务报告舞弊进行了有益的社会思考。 [关键词]财务报告舞弊典型案例研究分析 一、国内外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及其分析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财务报告舞弊事件频发,这种不法经济行为掩盖了企业财务的真相,导致投资者决策错误并使资本市场陷入困境。为更好地理解财务报告舞弊的相关理论,本文拟对国内外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分析。 1.美国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及其分析 (1)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概述 美国典型的财务报告舞弊案,当首推美国能源巨头安然公司在20世纪初的轰然陨落。安然公司营运的天然气与石油曾占全美市场的20%,经营业务覆盖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营业收入突破1000亿美元,并因此成为全世界最大的能源交易商,位居《财富》杂志“美国500强”第七位,成为华尔街财务分析师力荐的蓝筹股。 然而,随着安然公司在2001年10月16日第三季度亏损6.18亿美元及其在1997年到2000年间由关联交易共虚报了5.52亿的盈利这一系列内幕消息的公布,安然股东财富瞬间蒸发,流通市值由颠峰的680亿美元跌至不足2亿美元,下跌了99.92%。安然大厦的崩塌给全球证券市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震撼,不亚于“9·11”事件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2)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的综合分析 ①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手法主要是以虚假手段高估资产、高估利润、隐瞒负债。首先,安然公司设立了大约3000家关联企业来进行“对倒”交易,这样做的目的既可以使公司进行大量的表外融资,以提高信用等级;又可以虚构交易规模,编造会计利润。其次,安然策划不具经济实质的对冲交易以掩盖投资损失;空挂应收票据以虚增资产和股东权益。2001年11月,安然公司在向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提交的重新编制的1997年至2001年第二季度的财务报告中,就公开承认该期间曾高估利润5.9亿美元,隐瞒负债6.28亿美元。 ②按照财务报告舞弊动因的理论分析,安然舞弊案的发生囊括了四因素理论中的所有因素。 首先,安然的管理层具备贪婪和需求的两大要素。安然的管理层想把安然构建成为美国、乃至世界的第一大公司,为实现这一目标,安然实施了“从美国到印度、从能源管道到宽带网络”的疯狂扩张政策。但这种盲目扩张并未成功,当关管理层无法实现许诺的发展速度时,就开始寻求“第二条道路”——人工增长法,即通过秘密交易和“创造性”的会计方法来粉饰业绩,以便继续博取投资者的青睐。而另一方面,为了保住自己的分红,安然管理层毫无羞耻感地“盗取”公司员工和广大投资者的财富。这样,亏空黑洞越来越大,在承认了12亿美元的虚假利润后,安然又挣扎了大约六个星期,终于宣告破产。 其次,安然的保密措施在为其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提供契机的同时,也能有效地防止外人揭穿和披露舞弊行为的可能。就连为安然欢呼的人也承认:没有人能搞得清安然的钱到底是怎么挣的!其原因在于安然一方面以“防范竞争对手”为由,以商业秘密名义把收入或利润的细节保护起来;而另一方面他们提供的财务数据又通常过于繁琐和混乱不清,连为标准普尔公司这样的债务评级公司负责财务分析的专业人员,都无法弄清这些数据的来由。不管是极力推荐安然的卖方分析师,还是想证明安然不值得投资的买方分析师,都无法打开安然这只黑盒。” 2.中国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及其分析 (1)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概述 1986年乌鲁木齐市新产品技术开发部和天山商贸公司先后成立,从事彩相冲扩、服装批发、食品加工、计算机销售等业务,这也是德隆的前身。1992年新疆德隆实业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并成立新疆德隆房地产公司,开始进入娱乐、餐饮和房地产投资领域。1994年新疆德隆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在新疆进行农牧业开发。1995年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设立北美联络处,拓展国外业务。1996年受让新疆屯河法人股,组建新疆屯河集团。1997年受让沈阳合金法人股,进入家用户外维护设备、电动工具制造领域;受让湘火炬法人股,进入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1998年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改制为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成立中国民族旅行有限公司,进入旅游业。1999年成立了北京喜洋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国武体育交流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文体产业。2000年在上海浦东注册成立德隆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控股新疆德隆集团和新疆屯河集团;同年8月,更名为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同年10月,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人民币。2001年成立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党委。2002年德隆大厦落成并投入使用。 可见,德隆的发展历程非常神速,然而在2004年4月14日,对于风光的德隆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德隆系旗下的“三驾马车”:湘火炬、新疆屯河、合金投资第一次集体“跌停”。这不仅反映了市场对德隆的信心丧失,也增加了市场流传的德隆资金链断裂的真实性。德隆王朝的瓦解在2004年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 (2)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的综合分析 ①德隆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手法是通过财务报表造假、关联担保和关联交易等方式骗取银行巨额贷款、挪用上市公司现金。a.财务报表造假。德隆财技高明是大家公认的,只需在一夜之间弄来几亿到上市公司账上去,或者更简单的方法,只需通过关联的金融机构(如南昌市商业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出示一下存单。b.关联担保和关联交易。从当前上市公告的数据来看,合金投资为苏州太湖担保贷款9959万元,为星浩特担保4500万元的贷款,为苏州美瑞担保1.38亿元的贷款,然而,苏州太湖委托德恒证券理财8000万,星浩特委托德恒证券理财6400万,苏州美瑞委托恒信证券国债投资7000万元,除了与美资合作的苏州美瑞外,委托德隆旗下金融机构理财的数目都大致与担保借贷的数目相同。在这一过程中,银行的2亿多资金就合法的成了德隆炒股的资金。 ②德隆财务报告舞弊的动因主要有激进目标和盲目扩张与业绩的失衡、上市保壳、圈钱谋私利等。首先,从目标定位来看,德隆与前述发达国家的两个案例相似,其一直遵循着的理念是产业整合做成行业老大,而且只涉足传统产业。从德隆发展及扩张的过程中,企业战略政策过于激进,上市公司激进的目标在无法实现时必然会成为上市公司操纵财务报告、粉饰财务指标的导火索。其次,为上市保壳,进而圈钱谋私利,粉饰财务指标、操纵会计信息就成为了德隆的重要事务。 二、防治财务报告舞弊的对策办法 从上述发达国家与我国的两个典型案例可以看出,美国安然案属于在资本和金融市场高度发达、各项机制相对健全国家的典型案例,其舞弊手法是高明而隐蔽的;而我国的德隆舞弊案则属于高技术含量的舞弊犯罪,其舞弊手法除了造假外,还广泛运用了关联企业和关联担保、关联交易等复杂方式。但无论是哪一类型,也无论其手法高明与否,都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和外部监督体系的不完备密切相关。因此,防治财务报告舞弊的良方,无疑当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外部监督体系的构建这两方面来共同思考。 1.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1)加强对大股东的控制 虽然我国正在推行的股权分置改革能够有效的解决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所带来的弊端,但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大股东“一股独大”的状况在短期内不可能很快就得以解决,即使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大股东问题仍会存在。为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大股东权力行使,避免出现通过财务报告舞弊而牟利的现象发生。一般来说,对大股东控制可以采用以下两种途径进行: ①权力制衡。由于大股东控制的根源在于大股东对公司具有控制权,那么解决这个问题的直接方法就是分散公司的控制权,使股东的股权结构类似,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比如股改后进行国有股减持,当然这一办法比较直接,需要充分的研究。考虑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作为过度的办法,也可以建立中小股东表决权的信托制度。因为当前我国大量的中小股东由于势单力薄,加上受业务素质和技术条件等的限制很难做出有影响的决策,因此往往只有名义上的发言权,使得股东大会被大股东所操纵,对董事会的监督作用也无从实现。而表决权信托制度可以将为数众多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权集中起来,使他们作为个人在股东大会原本微弱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的声音变的有分量,从而达到影响公司决策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大股东及其管理层的投机行为。 ②对大股东的行为进行控制。当前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对大股东及其管理层的行为也采取了一些控制措施,比如证监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3年8月联合了56号文件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进行了限制。但这方面的规定太少而且层次有限,还没有调动起广大中小股东维权的积极性。因此一方面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针对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且较典型的侵犯相关利益者的大股东和管理层行为进行明令禁止,对违反者给以严肃处罚外;另一方面对其他一些存在但不普遍的大股东及其管理层侵权行为应有关通告予以明示。 (2)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虽然引进了独立董事制度,但独立董事的作用并未得到有效发挥,为使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应该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完善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目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不强,与其选聘机制有关,因此可考虑:在股改完成后及国有股减持前,可以由大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提名的大股东应该回避;在股票全流通及国有股减持后,可以借鉴外国经验由专门委员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再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②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有效的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应在公司治理的基础上,将权力、责任和利益有机结合,建立有效的报酬机制和声誉机制。具体而言,即:一方面,应对独立董事的报酬实行固定报酬加延期支付部分,支付主体应改为证监会或独立董事协会,并由支付主体向上市公司收取管理费,这样既提升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又由于延期支付收益与独立董事工作的业绩密切相关,促使独立董事更加关注公司的长远利益。另一方面,还应注重独立董事的声誉机制的建设,通过对独立董事的工作业绩及时予以披露和宣传,从精神上满足独立董事的需要更能有效激励独立董事。 (3)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 由于诸多因素,监事会并没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需完善监事会组织结构,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进行监事会人员构成改造,改变监事会成员的产生办法,降低大股东或控股股东代表在监事会上的席位,增加其他相关利益者代表在监事会中的席位,同时监事候选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监督能力,使监事会的作用得到真正的发挥。 2.构建上市公司外部监督体系 (1)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各方博弈的结果,为了达成一致,留有较多的选择空间,这也为财务报告舞弊埋下了伏笔。公司管理当局往往会利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漏洞进行舞弊,所以加强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自身建设,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就成了当务之急。 ①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作为调整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众所周知,可靠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重要的质量特征,这两个质量特征到底谁应该居于主体地位还一直存在争议。但正如我国著名会计学者葛家澎所指出的:我们绝不能反对相关性的重要性,会计信息应当具有相关性,但相关性要有可靠性来落实。如果相关的信息不可靠,等于不相关。强调相关性不能牺牲可靠性,不可靠的信息只能误导使用者。特别是就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比较严重,如果过分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则可能加重财务报告舞弊,因此,当前应该以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为重。 ②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使之更加严谨。首先,尽量使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客观性,减少会计准则中的模糊性语言和概念,减少准则中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范围;其次,在制定新的会计准则时,应做好调查研究,不要照搬国外现成经验,使制定的会计准则符合中国实际。 ③建立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评估制度。美国在1997年公开对已经颁布并生效的会计准则进行了评估,因此,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中国也应该建立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评估制度,建议财政部相关部门会同各方面专家尽早制订出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评估制度,定期对已颁布生效的准则和制度进行评估。对那些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质量较低的准则和制度应重点关注,集中有关的人力物力优先修订。 (2)完善政府监管 ①进行监管政策的市场化改革,消除诱发财务报告舞弊的政策因素。在比较成熟的证券市场中,企业上市与退市取决于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企业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投资者偏好等因素,政府更多的是充当服务与裁判角色,维护交易的诚信、公平、公正、公开。 ②加大对舞弊公司的处罚力度。公司的会计行为是受自身利益和外部环境约束的综合结果,如果违规的会计行为没有受到处罚,公司在利益驱使下就会倾向于选择违规行为;若加大对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惩罚力度,就能产生威慑作用。 ③理顺监管体制,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当前能对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的机关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和审计署等,虽然各部门间经常进行沟通和协调,但还是存在“政出多门”的现象,因此有必要理顺监管体制。同时证券监管机构也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增加监管专业人员,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使其能够及时发现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的舞弊问题。 (3)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起到质量把关的作用,在目前的制度安排下,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直接评判。因此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向证券市场上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如若注册会计师未尽到应有的职业勤勉,就很难保证上市公司提供会计信息的质量。为此必须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的监管,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企业财务报告分析论文 一、现行企业财务报告存在的问题 会计一般原则中的客观性,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在市场需求不断变化的情况下,企业财务报告未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其披露的会计信息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正在逐步失去其相关性。 (一)财务报告信息含量不够完整 首先,完整性缺乏是现行财务会计模式的固有弊病。以交易为基础的现行财务会计模式势必会对某些与交易无联系但却十分重要的期间价值变化不反映。可能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导致企业对经营业绩的反映和控制难以令人满意。例如企业经营过程之中造就的竞争优势,因为不与企业的交易活动直接相关,因此在财务报表上得不到反映,但是这类事项或情况却对企业日后的经营业绩意义深远。 其次,现行财务报告的不完整性还在于它实际上是一种通用格式的报表,它提供给不同使用者以相同的会计信息,并将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予以程式化。然而,随着新环境下财务分析职业的兴起,市场和会计信息使用者正在呼唤通用格式财务报表以外的、有利于特殊信息需要的“专用”财务报表。且由于使用者的目的和方法不同、被估价的资产不同、报告公司的环境不同、使用者的信息偏好不同,所以使用者具有不同的信息需求。而程式化的通用格式的报表,实在难以满足上述需求。 再次,现行财务报告的优秀是企业的有形资产,而对企业内生的人力资源状况和各种软资产如商誉、知识产权、企业文化等未能得到真实而公允的反映,一些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也在财务报告中长期被忽视。在知识经济时代,这些软资产才是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和市场价值的动力所在,其重要性日益凸现。据统计,1995年美国很多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高达60%,特别是根据1997年中国品牌价值报告,世界第一品牌可口可乐的品牌价值高达479.78亿美元,中国第一品牌红塔山的品牌价值也达353亿元人民币。由此可见,在一些高技术企业和大型企业中,无形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重及所起的作用已不容忽视。然而传统的财务报告对此却无法充分反映,以至于导致当今类似英特尔、微软之类的股票上市后,其市场价值通常比账面价值要高出3—8倍,从而不能有效满足信息使用者基于无形资产的决策需求。 (二)财务报告信息反映不够准确 不可否认,在会计确认和会计计量中,估计和判断客观存在,“不确定性”贯穿着整个会计处理过程。事实上,只要现行财务会计模式确认以权责发生制为主,那么财务会计处理过程之中的估计和判断就不可避免。例如,坏账准备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和残值确定,无形资产经济寿命认定,职工退休金和递延所得税等。这些都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再有,在会计处理过程中,不可掩盖地存在以下几种现象: 1重法律形式而轻经济实质。要使会计资料反映如实,那就必须根据其经济实质,而不是依据法律形式进行反映和核算。因此,当经济实质和法律形式发生背离时,会计核算应根据经济实质进行会计处理。尽管现代财务会计模式中不乏“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运用的典型例子,但不可否认的是“法律形式”取代“经济实质”在会计处理中很有市场。例如,按现行财务会计理论,资产被定义为未来的经济利益,但是,究竟有多少资产是按照现值去计量?有多少历史成本属性对资产计量的结果与经济事实相符?再如,在进行有退款权的产品销售处理时,会计人员往往在交易发生时就完全确认为收入,但经济事实却是与该商品相联系的风险并未完全转移或排除。 2重成本而轻价值。成本、价格和价值是经济学中的三个重要概念,但具体到会计核算,要真正理解它们之间的转化关系却并不容易。譬如,对特定的会计主体而言,若以一定价格购进一台固定资产,当固定资产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后,原来支付的价格就体现为固定资产成本的一部分,在会计学之中,这时价格就转化为成本。成本在很大程度上仅仅代表资产的存量特征,价值则代表了资产的流量特征,现行财务会计模式重成本轻价值的原因主要是考虑到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近些年来会计学者提倡重价值却是站在提高财务报告信息的相关性立场或角度上的。因此,现行财务报告重成本轻价值是不适宜的。 3重利润核算而轻现金流量。现行财务报告力争体现资产负债观,而非收入费用观,但在财务报告中却并末始终如一地贯彻这一思想。例如:过分注重盈利的核算;过分强求收入、费用的配比而忽视资产计价;过分注意最终的利润数据。而对代表企业实际支付能力的现金流量状况长期忽视。但是,会计信息使用者所关心的是企业现金流入、流出的时间,金额以及概率分布的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有助于评估企业支付股利的能力、偿债能力,并通过分析企业盈利数字和现金净流量的差异来调整投资策略。 (三)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够及时 1重定期报告轻实时披露。信息的最大特点在于时效性。随着竞争的加剧;科技的进步和金融工具的日新月异,经济环境发生了急剧变化,企业的经营类型和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会随时转换。会计信息使用者要求会计能够提供“实时”信息。为了向企业的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管理者提供企业的经营情况,现行财务报告采取了定期报告的制度。然而,现行财务报告的披露无法达到会计信息质量的及时性要求,披露的周期、时限过长,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过时的信息往往无助于决策甚至有害于决策。英国巴林银行倒闭一案就是最好例证。因此,满足用户信息需求,提供更短期间的财务报告就成为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共同心愿。 2重历史经济活动记录而轻对未来经济活动的及时预测。现行财务报告模式下的财务报表基本上是一张历史会计数据的汇总表。会计要素的定义应该包含现在和未来这两个时间点的交易和事项,事实却并非如此。在经济环境变化不显著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用反映企业过去经营结果财务报告及其因果联系去推测企业的未来,但在经济环境剧烈变化的条件下,不可能直接用过去的财务报告去及时推测企业未来,这就导致财务报告的相关性大大降低。 (四)财务报告项目结构不甚合理财务报表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损益表上: 第一、损益表中未列出销货退回、折让和折扣。而销货退回、折让金额的多少可以反映客户对企业商品质量、规格的满意情况。由于未列出它们,管理者不能从表中了解客户对企业商品的评价。未列出销售折扣额,管理者就难以知道企业为扩大销售和减少坏账风险所用经营策略的实施情况。第二、未将非常损益与正常损益分开。非常损益是指非管理当局所能控制的损益项目,其性质特殊、具有偶发性,表内的营业外收支包含较广,非常损益仅仅是其中一部分。由于未将非常损益与正常损益分开,这就使人们对企业财务成果难以分清哪些是经营决策的结果,哪些不是企业所能控制情况下非经常发生的结果。从而不利对企业绩效进行正确评价和对现金流量作出正确预测。第三、缺乏极为重要的每股盈余项目。第四、将投资收益单列一项缺乏一定逻辑性。 此外,附注内容简单粗糙,财务情况说明书形式单一,缺失重要信息披露等等,也是现行企业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2、解决现行企业财务报告存在问题的对策 社会经济环境和会计信息使用需求的变化是推动会计发展的两大动力。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为企业内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已摆在重要位置。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更好地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对现行企业财务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已势在必行。笔者认为,现行企业财务报告的改进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扩展信息披露范围,适当增加报表附注内容。 按照财务报告的充分揭示原则,凡是为达到公正表达企业经济事项所必要的信息均应完整提供,并使用户易于理解,亦即财务报告应揭示所有对用户的理解及决策有用的重要信息。因此应在现行财务报告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适当扩展信息披露的内容。不仅要有财务信息,还要披露非财务信息;不仅要有定量信息,还要披露定性信息;不仅要有确定的信息,还要披露不确定的信息;不仅要有历史信息,还要披露预测信息;不仅要有整体信息,还要披露分部信息。因此,财务报告的内容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第一、要增加对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收益和风险信息的揭示,将金融衍生工具纳入表内,充分披露它的价值变动、报酬与风险的转移、潜在风险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以配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第二、要注重知识资本、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软资产信息的披露。 第三、要重视对企业未来价值预测信息的披露。在保持有用历史信息的同时,要披露企业未来价值趋势,诸如企业投资、产品市场占有率、材料成本升降、新产品开发、上市公司提供每股收益的预测数据等。 第四、要重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信息的披露。如因环境因素而产生的或有负债、治理污染的成本以及其他环境风险损失等影响企业发展的相关信息。 第五、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股东权益稀释方面的信息。否则公司经营者易通过权益交换方式来降低利息费用,虚增企业利润,可能诱导投资者作出有损经济利益的决策。 第六、增加财务报表附注。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行财务报告仍停留在以报表为主要内容的阶段。而发达国家会计报表附注长度几乎是报表本身的5倍,因而适当增加报表附注,增加有用信息的披露,是符合国际会计惯例的,也是充分体现会计信息全面性、相关性的有效手段。 (二)制定相应会计准则,创新会计确认、计量标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会计确认和计量必须创新,才能解决内容复杂,而纳入报告进行确认、计量有困难的难题。一是会计确认的范围要扩大,确认的标准要更新。二是计量属性须重新解释。要从广义上理解货币量度,不以货币量度为限,鼓励使用其他量度,作为货币量度的补充。例如:衡量一个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发展前景,可以用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度量:(1)市场占有率可用百分比来量化;(2)顾客满意度可用“很满意”、“满意”、“不满意”等概念量化;(3)企业风险可用概率来量化。可见,会计在计量问题上若不跳出货币度量的框框,就很难在确认和披露上有所改进。三是要适当拓展计量标准的范围。由单一计价模式向多元计价模式转变,由历史成本计量向现行价值计量转变,同时要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解决诸如自创商誉等项目如何确认和计量的问题。 (三)缩短报告时间间隔,提高财务报告的及时性 当前,企业面临的现实是产品生命周期不断缩短衍生工具不断涌现,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日益显著,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期大大缩短。而现行企业财务报告在时效上不能很好地满足报表使用者的需要。因此,首先必须建立一套能提供实时信息的财务报告制度。一方面,定期报告仍要存在,作为财务成果分配的依据;另一方面,编制实时报告作为有效决策的依据。为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的及时性,我国中期财务报告可借鉴西方国家的一些做法,在时间上采用季报编制形式,在内容上要重点突出,避免“小而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会计数据能通过计算机进行实时的处理与反映,会计人员账务处理一完成,计算机就可以自动生成报表。这就大大缩短了报告输出的时间间隔。其次,必须建立和完善实时财务报告系统。通过互联网企业会计信息已经成为企业与用户沟通的重要手段。网络会计使会计信息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得到了大大拓宽,减少了会计信息产生、传播与利用的时间间隔。我们可要求需要外送财务报告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实时财务报告系统,这样不仅给使用者获取企业财务报告更加方便、快捷,而且可以遏制一家企业两套帐甚至多套帐的做法。再有,职能部门可将查处的虚假财务报告问题在网站上公布,能以最快的速度将问题揭露,使会计信息的用户早做防范。 (四)调整财务报表结构,改进财务业绩报表 第一,调整财务报表结构。我们应该继承现行财务报告模式下的优秀部分———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应将这三张报表结构进行调整,将披露的会计信息划分为优秀信息和非优秀信息两部分。企业的优秀业务,是指正常的或经常的交易或事项。例如,正常或经常性的经营活动以及经常性的非经营利得或损失。而非优秀业务是针对于具体的企业来说是非典型的经济业务或偶发性的交易或事项。当然,优秀业务和非优秀业务的划分是相对的,也是因企业而不同的。将企业的经营业务划分为优秀业务和非优秀业务,可以力保集中资源向使用者提供最能够反映企业经营趋势的会计信息。 第二,改进财务业绩报表。在改进财务业绩报告时,可以充分借鉴英国、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两张财务业绩报表的观点,即在保留现行利润表的前提下,增加一张与之同等重要的全面收益表,来更有组织地列示那些已经得到确认但直接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进行报告的末实现利得项目。这种处理方法有以下优点:一是可以保留使用者熟悉的利润表格式,避免因报告全面收益使现行实务发生太大的改变;二是增加了末实现利得项目对使用者的透明度,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和公司间报表的可比性;三是全面收益表根据现行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加工而成,编制成本可降至最低。在我国推行全面收益表,不仅必要,而且可能,这是因为: 首先,在现阶段推行全面收益表,对于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而促使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都十分必要。 其次,推行全面收益表有助于解决我国已经出现和未来可能出现的会计难题。我国目前已有不少利得项目绕过利润表直接进入资产负债中所有者权益部分,如外币折算差额、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利得等。随着我国金融业务的发展,政府部门也在抓紧制定衍生金融工具准则,如果以公允价值作为衍生工具的计量属性,那么就必须解决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和报告问题。可行的解决办法还是在现行财务体系中增加全面收益表。 再次,推行全面收益表还是会计国际化的需要。我国已经加入WTO,根据现有WTO协定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和条款,在“合理、客观、公正”的前提下,我国将逐步开放国内会计市场。另外,国内有些企业不断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市筹资,他们也要求缩小与国际惯例之间的现实差异,降低公司的筹资成本。 总而言之,现行企业财务报告在新经济条件下受到了诸多冲击,必须改革,但改革中我们一定要坚持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一定要考虑财务会计自身的理论与方法,一定要在会计准则的规范内进行。只有这样,现行企业财务报告的改革才能达到预期目标。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政府财务报告分析论文 1、我国现行政府财务报告存在的问题 我国迄今还没有一份能够集中、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政府财务受托责任的政府财务报告。政府财务报告不能向公众和监督部门提供更多的政府会计信息,难以集中、全面、完整、系统地考核和评价政府财务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全面解除财务受托责任。尤其是作为反映国家财政情况全貌的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内容量往往只够占用一两个报纸版面。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制度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政府财务报告内容比较分散 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均规定了相应的一套会计报表,但各会计报表自成体系、分别编报,没有一套能完整集中地反映各级政府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全貌的合并会计报表,使人民代表大会等政府财务报告的主要使用者难以全面、系统地考核和评价政府财务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与此同时,政府也难以向人民代表大会等政府财务报告的主要使用者全面解除财务受托责任。 2.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不够完整,披露的信息过于简单 现行财务报告只能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它只是政府会计的一个侧面,而不能充分反映整个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一些资产产权股权、债权、债务的情况没有核算或者核算得比较粗略,即使是收支情况也未能与预算项目协调配合,难以充分反映预算收支的执行结果。 2、改进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必要性 1.改进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职能转换的需要 我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历程,实际上也是我国政府职能逐步转换的过程。新一届政府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纲领和建立透明政府、绩效政府的目标。政府职能的转换,体现着以下基本精神: (1)强调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受人民之托,用人民的资金,来管理国家各项事务包括各项国有资产和财政性资金,向人民提供公共服务。 (2)政府应当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政府应当接受人民的监督和评价,其中包括对国有资产管理、债务管理和财政性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评价。 (3)在市场力量逐步增强、法制建设逐步完善和政府职能逐步转换的情况下,人民与政府之间需要真正建构起委托与受托之间的关系,政府负有公共受托责任。 (4)政府的功能将逐步向服务型、管理型、绩效型转换。毫无疑问,实现上述政府职能的转换,建立一个完善的政府信息系统是十分必要的,在整个政府信息系统中,政府会计信息是政府信息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政府职能转换、提高政府透明度的重要一环。政府财务报告关注整个政府的资产负债状况和运营绩效,可以完整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有助于解脱政府公共受托责任,满足人民群众等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要。因此,政府职能的转换要求政府财务报告的改进。 2.改进政府财务报告是公共财政改革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财政体制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财政部门开始循序渐进的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在公共财政体制下,要保证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财政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考察部门预算的合理性及其执行效果,考察政府采购成本的公允性,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实施有效的监控等,都需要相应的政府会计信息作支撑。与此同时,政府出于向纳税人、国债购买者和投资者等政府资金的提供者提供有用信息的需要(如纳税人对于政府资产管理的关注,国债购买者和投资者对于政府债务结构和偿债能力的关注等),出于监控财政资金的使用和加强政府自身资产和负债管理的需要,我国有必要建立相应的政府会计核算标准和财务报告制度。 3.政府绩效评价制度的建设离不开政府财务报告的改进 随着我国新一届政府开始推行问责制和公共财政体制要求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追踪问效,我国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都在逐步建立起政府的绩效评价体系,以对政府部门及官员进行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在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绩效评价标准的设计固然重要,但是为政府绩效评价提供数据的政府会计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则更加重要。从这个角度讲,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离不开政府会计的改革和政府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比如,如果要评价财政项目的有效性,就必须依赖于政府会计提供有关项目成本的信息和由项目所形成资产的信息如果要评价某一政府或者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就需要依赖于政府财务报告中所包括的营运绩效表和资产负债表所提供的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信息等。 4.改进政府财务报告是加强社会监督的需要 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于政府财务状况、运营绩效和现金流量信息也日益关注,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知情权,从而对政府无形中形成了一个强大的社会监督网。政府要提高自身的透明度,解脱其公共受托责任,满足社会监督的需要,也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政府会计标准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3、结束语 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会计的“产品”,它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助于分析和评价政府的受托业绩及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财务信息,信息使用者可以据此做出相关决策。政府财务报告在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架起一座重要的信息沟通桥梁,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实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财务信息只是散见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或称政府财政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等政府报告中。我国在政府财务报告的构建方面,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对于政府财务报告的研究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政府财务报告分析论文 一、我国现行政府财务报告在披露内容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主要由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行政单位会计报表、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三大报体系组成。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主要由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情况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及其附表等报表组成;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主要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和报表说明书等报表组成。这一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是在1998年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后开始实施的,与当时的形势是相适应的,但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组织,这样一套政府财务报告在披露内容上的弊端越来越暴露出来。我认为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在披露内容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没有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承担的债务情况 反映政府所承担的债务情况的财务报告主要是资产负债表。 目前,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资产负债表反映一级政府承担的债务情况的项目主要有三个:“借入款”项目反映的是按法定程序由中央政府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数额举借的国内和国外债务,以及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法律和国务院特别规定举借的债务;“与上级往来”项目反映的是在预算执行期间本级财政对上级财政形成的债务;“暂存款”项目反映的是在预算执行期间财政对预算单位形成的债务。这样看来,目前政府财务报告披露的政府债务范围过窄,没有披露政府的隐性债务。长期以来,我国着重强调政府财务报告是为政府的预算管理服务的,因而一些与政府的预算收支没有直接关系的重要债务信息被忽视或遗漏,如政府欠发工资、社会保障支出缺口、政府承担的各种借款、国债的未来还本信息负担、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坏账等,因为它们都不涉及当前的预算支出,对于这些情况,不仅社会公众难以进行监督,财政部门也缺乏准确的了解。 (二)没有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运营成本和运营绩效 长期以来,我国的预算会计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的核算基础,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教育等事业单位会计都不进行成本核算,对内不计算成本,对外也不报告成本,因而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的政府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能帮助使用者评判政府的运营成本,特别是有关的服务成本,如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高等学校教育成本,目前就众说纷纭,社会公众很难从政府财务报告中得到权威的评判信息。除了没有如实地反映政府的运营成本外,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也没有如实地反映政府的投入产出情况,不能准确地反映政府的运营绩效和受托责任,如政府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的管理这一重要的信息并没有一个完整披露,这和当前我国强调的公共绩效管理理念有较大的差距,不利于公共绩效管理的开展与政府受托责任的强化。 (三)不能如实地提供国库现金管理方面的信息 从2001年起,我国开始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目前,这一改革在全国已基本完成。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支活动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导致国库现金大大增加,但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既没有提供现金流量表,国库对外也没有公布“国库现金日报表”及“国库现金月报表”,这就没有如实地披露政府国库现金管理方面的信息,如国库现金的流入、流出及结存情况,政府对国库现金余额采取了何种运营方式,取得了怎样的运营绩效,制定了什么样的风险控制机制等,社会公众知之甚少。 (四)资产负债表的项目设置不科学 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中有关报表的项目设置不科学的内容很多,这里笔者重点谈谈资产负债表的项目设置问题。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按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这一会计等式设计资产负债表,其结构为左边为资产部类,包括资产和支出两大类项目,右边为负债部类,包括负债、净资产和收入三大类项目,因而在资产负债表的项目设置上,既设置了资产、负债、净资产三类项目,又增加了收入和支出两类项目,这样的项目设置显然不科学。从国外政府会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我国企业会计的资产负债表来看,其项目设置均不涉及收入和支出两类项目,因此,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在项目设置上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也没有与我国企业会计接轨,同时还与收入支出表中的项目造成毫无意义的重复。 (五)没有包含审计报告,降低了政府财务报告的可信度 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出信息不很透明,预算如何编制、如何执行,财政资金如何使用,产生了什么效益,社会公众对这些不十分了解,尽管每年三月份财政部部长代表政府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国家预决算草案的报告向社会公布,但报告过于笼统,缺乏必要的审计监督,不仅社会公众看不懂,专业人士也不一定明白。另外,某些政府部门长期大量违规使用资金,国家审计署近几年每年都审计出高达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违规资金,如2005年审计署审计长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时,披露了中央部门违规资金高达90亿元。对社会公众而言,不包含审计报告,政府财务报告的可信度就大大降低。 二、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披露内容的改进 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披露内容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导致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同其他各国政府财务报告不具有可比性,不能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业绩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披露内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全面、系统地披露政府的债务 我国政府的债务目前主要包括我国政府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借入的债务,国债的未来还本付息负担,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坏账,社会保障支出缺口,政府担保的各种借款等。这些债务有些已按收付实现制的确认条件,在会计上得到确认,并已在政府财务报告中予以披露,如我国政府向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借入的债务,而更多的隐性债务在会计上没有得到确认,在政府财务报告中也没有予以披露,如国债的未来还本付息负担,政府担保的各种借款等。从国际经验来看,一些市场经济国家能够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全面、系统地披露政府所有的债务信息。我国政府财务报告也应改进对政府债务信息的披露,对于符合权责发生制基础下负债的确认条件和计量标准的政府债务,财政总预算会计应按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中有关项目予以披露;对于不符合具体的负债确认条件和计量标准,无法量化的政府隐性债务,应在政府财务报告附注中披露相关信息,以全面、系统地披露政府所有的债务信息。 (二)增加政府运营表、资本性支出表、产出与业绩分析表等报表 从2000年以来,我国逐步开展了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但目前的绩效考评主要是为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是为预算管理服务的,如在预算管理中引入了绩效预算的思想,对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的绩效考评制度。但目前我国政府财务报告明显示滞后于财政绩效管理改革,不能真实地提供政府的运营成本和运营绩效这方面的信息,鉴于这种情况,笔者建议借鉴外国的经验,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增加政府运营表、资本性支出表、产出与业绩分析表等报表,将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转变为顺应公共绩效管理潮流的,以披露国家预算执行信息为重点,并能全面地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营成本和运营绩效的综合性财务报告。 (三)增加现金流量表 目前,我国学术界正在进行预算会计改革有关问题的探讨,在政府财务报告中是否增加现金流量表意见不一。但笔者认为,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应增加现金流量表,原因主要有二:第一,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国库现金的流入、流出数量及余额大大增加了,为了加强对国库现金的监督管理,政府财务报告必须全面、真实地披露国库现金流入、流出信息及政府对国库现金余额的运营信息。 第二,随着我国政府履行的受托责任越来越广泛,内、外部信息使用者对于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政府财政年度的现金流量情况是他们进行分析评价和作出各种决策必不可少的信息,特别是今后我国预算会计的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度变为权责发生制后,这方面的信息更为重要。 (四)资产负债的项目列示 资产负债表应是反映政府某一时点静态财务状况的报表,而我国现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的资产负债表都列示了收入和支出项目,这就说明现行的资产负债表是反映某一会计期间动态财务状况的报表,因此,有必要删去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支出项目,改为按资产=负债+净资产的会计等式设计新的资产负债表,仅列示资产、负债、净资产三类项目。建议在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资产负债表中,在资产类项目下增加列示政府投资资产、对内贷款、对外贷款等项目,以全面反映一级政府所拥有的资产;在负债类项目下不增加列示国内债务、国外债务、借入转贷资金等项目,以全面反映一级政府所承担的债务;在净资产类项目下增加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贷款基金等项目,以全面反映一级政府所拥有的资资产。 (五)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增加审计报告 政府财务报告必须接受客观、公正的审计,只有在此基础上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分析才具有现实意义。从理论上讲,政府行政当局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社会公众、立法机构等使用政府财务报告,由于使用政府财务报告的立场与提供政府财务报告的立场不一致,政府行政当局提供的政府财务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就会受到使用者的怀虑,这就要求政府审计机关或其他社会审计机构以其公正、中立的身份通过对政府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提供客观、公正的鉴证报告,使政府财务报告取信于使用者,以解除其受托责任。因此,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在政府财务报告中增加审计报告,借以保证政府财务报告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摘要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部门及其附属机构向国家权力机关、决策机构、资源提供者、社会公众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可靠、有用财务信息的书面文件。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在其披露内容上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存在许多问题,迫切需要改进。 关键词政府财务报告问题改进 政府财务报告是政府部门及其附属机构向国家权力机关、决策机构、资源提供者、社会公众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可靠、有用财务信息的书面文件。从内容上来说,政府财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必须全面、真实、可靠、透明,能够充分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绩效及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使政府财务报告既能够为国家权力机关、政府决策机构宏观决策服务,又能够为政府管理服务,同时还能够充分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财务报告的信息需求。目前,美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都在不断地丰富、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的披露内容,而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从其披露内容上来看不仅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相差甚远,而且也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存在许多问题,迫切需要改进。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财务报告研究分析论文 [摘要]财务报告舞弊是一个具有300多年历史,并一直令会计界头痛的问题。如何对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进行有效治理,这不仅是理论研究者和会计实务人员探讨的课题,更是广大财务报告使用者共同关注的焦点。有鉴于此,本文运用财务报告舞弊的相关理论,在对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就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上市公司外部监督体系的构建这两大层面,对防治企业财务报告舞弊进行了有益的社会思考。 [关键词]财务报告舞弊典型案例研究分析 一、国内外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及其分析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财务报告舞弊事件频发,这种不法经济行为掩盖了企业财务的真相,导致投资者决策错误并使资本市场陷入困境。为更好地理解财务报告舞弊的相关理论,本文拟对国内外财务报告舞弊的典型案例进行实证分析。 1.美国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及其分析 (1)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概述 美国典型的财务报告舞弊案,当首推美国能源巨头安然公司在20世纪初的轰然陨落。安然公司营运的天然气与石油曾占全美市场的20%,经营业务覆盖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营业收入突破1000亿美元,并因此成为全世界最大的能源交易商,位居《财富》杂志“美国500强”第七位,成为华尔街财务分析师力荐的蓝筹股。 然而,随着安然公司在2001年10月16日第三季度亏损6.18亿美元及其在1997年到2000年间由关联交易共虚报了5.52亿的盈利这一系列内幕消息的公布,安然股东财富瞬间蒸发,流通市值由颠峰的680亿美元跌至不足2亿美元,下跌了99.92%。安然大厦的崩塌给全球证券市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震撼,不亚于“9·11”事件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2)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案的综合分析 ①安然财务报告舞弊手法主要是以虚假手段高估资产、高估利润、隐瞒负债。首先,安然公司设立了大约3000家关联企业来进行“对倒”交易,这样做的目的既可以使公司进行大量的表外融资,以提高信用等级;又可以虚构交易规模,编造会计利润。其次,安然策划不具经济实质的对冲交易以掩盖投资损失;空挂应收票据以虚增资产和股东权益。2001年11月,安然公司在向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提交的重新编制的1997年至2001年第二季度的财务报告中,就公开承认该期间曾高估利润5.9亿美元,隐瞒负债6.28亿美元。 ②按照财务报告舞弊动因的理论分析,安然舞弊案的发生囊括了四因素理论中的所有因素。 首先,安然的管理层具备贪婪和需求的两大要素。安然的管理层想把安然构建成为美国、乃至世界的第一大公司,为实现这一目标,安然实施了“从美国到印度、从能源管道到宽带网络”的疯狂扩张政策。但这种盲目扩张并未成功,当关管理层无法实现许诺的发展速度时,就开始寻求“第二条道路”——人工增长法,即通过秘密交易和“创造性”的会计方法来粉饰业绩,以便继续博取投资者的青睐。而另一方面,为了保住自己的分红,安然管理层毫无羞耻感地“盗取”公司员工和广大投资者的财富。这样,亏空黑洞越来越大,在承认了12亿美元的虚假利润后,安然又挣扎了大约六个星期,终于宣告破产。 其次,安然的保密措施在为其财务报告的舞弊行为提供契机的同时,也能有效地防止外人揭穿和披露舞弊行为的可能。就连为安然欢呼的人也承认:没有人能搞得清安然的钱到底是怎么挣的!其原因在于安然一方面以“防范竞争对手”为由,以商业秘密名义把收入或利润的细节保护起来;而另一方面他们提供的财务数据又通常过于繁琐和混乱不清,连为标准普尔公司这样的债务评级公司负责财务分析的专业人员,都无法弄清这些数据的来由。不管是极力推荐安然的卖方分析师,还是想证明安然不值得投资的买方分析师,都无法打开安然这只黑盒。” 2.中国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及其分析 (1)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概述 1986年乌鲁木齐市新产品技术开发部和天山商贸公司先后成立,从事彩相冲扩、服装批发、食品加工、计算机销售等业务,这也是德隆的前身。1992年新疆德隆实业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并成立新疆德隆房地产公司,开始进入娱乐、餐饮和房地产投资领域。1994年新疆德隆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在新疆进行农牧业开发。1995年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设立北美联络处,拓展国外业务。1996年受让新疆屯河法人股,组建新疆屯河集团。1997年受让沈阳合金法人股,进入家用户外维护设备、电动工具制造领域;受让湘火炬法人股,进入汽车零部件制造领域。1998年新疆德隆国际实业总公司改制为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成立中国民族旅行有限公司,进入旅游业。1999年成立了北京喜洋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国武体育交流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文体产业。2000年在上海浦东注册成立德隆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控股新疆德隆集团和新疆屯河集团;同年8月,更名为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同年10月,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人民币。2001年成立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党委。2002年德隆大厦落成并投入使用。 可见,德隆的发展历程非常神速,然而在2004年4月14日,对于风光的德隆来说是个黑色的日子,德隆系旗下的“三驾马车”:湘火炬、新疆屯河、合金投资第一次集体“跌停”。这不仅反映了市场对德隆的信心丧失,也增加了市场流传的德隆资金链断裂的真实性。德隆王朝的瓦解在2004年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 (2)德隆财务报告舞弊案的综合分析 ①德隆财务报告舞弊的主要手法是通过财务报表造假、关联担保和关联交易等方式骗取银行巨额贷款、挪用上市公司现金。a.财务报表造假。德隆财技高明是大家公认的,只需在一夜之间弄来几亿到上市公司账上去,或者更简单的方法,只需通过关联的金融机构(如南昌市商业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出示一下存单。b.关联担保和关联交易。从当前上市公告的数据来看,合金投资为苏州太湖担保贷款9959万元,为星浩特担保4500万元的贷款,为苏州美瑞担保1.38亿元的贷款,然而,苏州太湖委托德恒证券理财8000万,星浩特委托德恒证券理财6400万,苏州美瑞委托恒信证券国债投资7000万元,除了与美资合作的苏州美瑞外,委托德隆旗下金融机构理财的数目都大致与担保借贷的数目相同。在这一过程中,银行的2亿多资金就合法的成了德隆炒股的资金。 ②德隆财务报告舞弊的动因主要有激进目标和盲目扩张与业绩的失衡、上市保壳、圈钱谋私利等。首先,从目标定位来看,德隆与前述发达国家的两个案例相似,其一直遵循着的理念是产业整合做成行业老大,而且只涉足传统产业。从德隆发展及扩张的过程中,企业战略政策过于激进,上市公司激进的目标在无法实现时必然会成为上市公司操纵财务报告、粉饰财务指标的导火索。其次,为上市保壳,进而圈钱谋私利,粉饰财务指标、操纵会计信息就成为了德隆的重要事务。 二、防治财务报告舞弊的对策办法 从上述发达国家与我国的两个典型案例可以看出,美国安然案属于在资本和金融市场高度发达、各项机制相对健全国家的典型案例,其舞弊手法是高明而隐蔽的;而我国的德隆舞弊案则属于高技术含量的舞弊犯罪,其舞弊手法除了造假外,还广泛运用了关联企业和关联担保、关联交易等复杂方式。但无论是哪一类型,也无论其手法高明与否,都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和外部监督体系的不完备密切相关。因此,防治财务报告舞弊的良方,无疑当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外部监督体系的构建这两方面来共同思考。 1.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1)加强对大股东的控制 虽然我国正在推行的股权分置改革能够有效的解决流通股和非流通股所带来的弊端,但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大股东“一股独大”的状况在短期内不可能很快就得以解决,即使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大股东问题仍会存在。为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大股东权力行使,避免出现通过财务报告舞弊而牟利的现象发生。一般来说,对大股东控制可以采用以下两种途径进行: ①权力制衡。由于大股东控制的根源在于大股东对公司具有控制权,那么解决这个问题的直接方法就是分散公司的控制权,使股东的股权结构类似,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比如股改后进行国有股减持,当然这一办法比较直接,需要充分的研究。考虑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作为过度的办法,也可以建立中小股东表决权的信托制度。因为当前我国大量的中小股东由于势单力薄,加上受业务素质和技术条件等的限制很难做出有影响的决策,因此往往只有名义上的发言权,使得股东大会被大股东所操纵,对董事会的监督作用也无从实现。而表决权信托制度可以将为数众多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权集中起来,使他们作为个人在股东大会原本微弱甚至可以忽略不计的声音变的有分量,从而达到影响公司决策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大股东及其管理层的投机行为。 ②对大股东的行为进行控制。当前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对大股东及其管理层的行为也采取了一些控制措施,比如证监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3年8月联合了56号文件对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进行了限制。但这方面的规定太少而且层次有限,还没有调动起广大中小股东维权的积极性。因此一方面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针对上市公司普遍存在且较典型的侵犯相关利益者的大股东和管理层行为进行明令禁止,对违反者给以严肃处罚外;另一方面对其他一些存在但不普遍的大股东及其管理层侵权行为应有关通告予以明示。 (2)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虽然引进了独立董事制度,但独立董事的作用并未得到有效发挥,为使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应该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完善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目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不强,与其选聘机制有关,因此可考虑:在股改完成后及国有股减持前,可以由大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提名的大股东应该回避;在股票全流通及国有股减持后,可以借鉴外国经验由专门委员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再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②建立有效的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独立董事的积极性。有效的独立董事激励约束机制应在公司治理的基础上,将权力、责任和利益有机结合,建立有效的报酬机制和声誉机制。具体而言,即:一方面,应对独立董事的报酬实行固定报酬加延期支付部分,支付主体应改为证监会或独立董事协会,并由支付主体向上市公司收取管理费,这样既提升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又由于延期支付收益与独立董事工作的业绩密切相关,促使独立董事更加关注公司的长远利益。另一方面,还应注重独立董事的声誉机制的建设,通过对独立董事的工作业绩及时予以披露和宣传,从精神上满足独立董事的需要更能有效激励独立董事。 (3)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 由于诸多因素,监事会并没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需完善监事会组织结构,增强监事会的独立性。进行监事会人员构成改造,改变监事会成员的产生办法,降低大股东或控股股东代表在监事会上的席位,增加其他相关利益者代表在监事会中的席位,同时监事候选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监督能力,使监事会的作用得到真正的发挥。 2.构建上市公司外部监督体系 (1)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各方博弈的结果,为了达成一致,留有较多的选择空间,这也为财务报告舞弊埋下了伏笔。公司管理当局往往会利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漏洞进行舞弊,所以加强对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自身建设,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就成了当务之急。 ①将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作为调整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众所周知,可靠性和相关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重要的质量特征,这两个质量特征到底谁应该居于主体地位还一直存在争议。但正如我国著名会计学者葛家澎所指出的:我们绝不能反对相关性的重要性,会计信息应当具有相关性,但相关性要有可靠性来落实。如果相关的信息不可靠,等于不相关。强调相关性不能牺牲可靠性,不可靠的信息只能误导使用者。特别是就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比较严重,如果过分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则可能加重财务报告舞弊,因此,当前应该以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为重。 ②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使之更加严谨。首先,尽量使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和客观性,减少会计准则中的模糊性语言和概念,减少准则中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范围;其次,在制定新的会计准则时,应做好调查研究,不要照搬国外现成经验,使制定的会计准则符合中国实际。 ③建立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评估制度。美国在1997年公开对已经颁布并生效的会计准则进行了评估,因此,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中国也应该建立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评估制度,建议财政部相关部门会同各方面专家尽早制订出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评估制度,定期对已颁布生效的准则和制度进行评估。对那些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质量较低的准则和制度应重点关注,集中有关的人力物力优先修订。 (2)完善政府监管 ①进行监管政策的市场化改革,消除诱发财务报告舞弊的政策因素。在比较成熟的证券市场中,企业上市与退市取决于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企业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投资者偏好等因素,政府更多的是充当服务与裁判角色,维护交易的诚信、公平、公正、公开。 ②加大对舞弊公司的处罚力度。公司的会计行为是受自身利益和外部环境约束的综合结果,如果违规的会计行为没有受到处罚,公司在利益驱使下就会倾向于选择违规行为;若加大对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惩罚力度,就能产生威慑作用。 ③理顺监管体制,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当前能对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的机关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和审计署等,虽然各部门间经常进行沟通和协调,但还是存在“政出多门”的现象,因此有必要理顺监管体制。同时证券监管机构也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增加监管专业人员,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使其能够及时发现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存在的舞弊问题。 (3)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起到质量把关的作用,在目前的制度安排下,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直接评判。因此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向证券市场上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如若注册会计师未尽到应有的职业勤勉,就很难保证上市公司提供会计信息的质量。为此必须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的监管,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财务报告及注意事项分析论文 财务报告,也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其中,会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主体和优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相关附表。公司财务报告的功能在于以货币形式提供关于企业经济资源、义务以及影响它们经济活动的连续记录。这些项目及其任何变化按照编制报表日公认的财务会计准则加以确认和计量。财务报告的目的是提供关于企业及时、相关、可靠的量化的财务信息。 财务报告关系到高级管理者所关注的许多问题,如公司战略、与股东的关系、公司股价、股利政策及资本结构。由于信息不对称,财务报告使用者很难获得公司全面、准确的内部信息,获得信息的手段和渠道比较缺乏,分析公司财务报告就成为较佳的信息获取手段。 一、注意阅读审计报告 公布公司的财务报告通常会附有一份由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专业的注册会计师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完成预定的审计程序以后出具的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表示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对整个财务报告质量高低的总体评价,一般有四种类型: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拒绝发表审计意见。这四种意见中,后三种属于不利意见,注册会计师将对其提出不利意见的决定作出必要的说明。与财务报表一起的审计报告必须与报表一起阅读。分析财务报告时,应当特别注意这些不利意见,尽量剔除引发这些不利意见的错误根源所造成的影响,以期获得客观、真实的会计信息。 二、会计政策选择分析 财务会计和披露决策反映了许多基本惯例或概念,它们或多或少地被接受并用于指导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在实务中,会计惯例多是功利主义的,它们之所以被接受源于它们有助于涉及会计数据的决策。会计政策的选择形式上表现为企业会计过程的一种技术规范,但其本质却是经济和政治利益的博弈和制度的安排。公司经理人员被允许作出许多与会计有关的职业判断,因为他们最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情况。公司管理层的财务决策对财务报告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包括影响财务报表数据、分析人员对数据的理解、会计规则的选择、科目调整、格式选择和计量判断等。 财务报告分析的目的就是对交易和事项加以确认、评价公司会计数据反映经济现实的程度以及执行会计政策的正确性。分析公司运用会计政策灵活性的性质和程度,确定是否调整财务报告的会计数据,以消除由于采用了不恰当的会计方法而造成的扭曲。 一般来说,分析一个单位选择会计政策、估计的程序是:1.辨明关键的会计政策;2.评价会计灵活性;3.评价会计战略;4.评价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5.辨明潜在亏损;6.消除会计扭曲。 三、全面分析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的主体和优秀是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其相关附表。表与表之间都有紧密的联系,单独分析某个报表是不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展趋势了解全面的。因此,将报表与报表分裂开来分析是得不到全面、可靠的信息的,甚至会得出错误的结论。正确地分析应是全面和系统的,如在分析销售收入时,单看利润表上的销售收入是没有太大意义的,因为有些收入可能是通过赊销方式取得的,并不是所有在利润表中的收入都已变成“真金白银”,这时分析销售收入就要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项目、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栏目中的数字进行分析,如果结合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有关情况说明则更佳。在分析财务报告时寻找报告中的关键数字是很有必要的,也是分析报告时的重要技巧,不可轻视和忽略。一拿到报告就从头到尾、逐字逐句地阅读和分析是不明智的,这样做没有方向,没有重点,前看后忘,得到的信息只能是片面和零乱的。一般来说,拿到报告后,先审阅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利润、现金流量等几个反映总体方面的关键性的数字,对企业的经营规模、经济效益、财务状况有一个大体的印象。然后再根据自己的需求进一步分析,如债权人更关心收益质量和资产的安全性,而投资人则更关心成长性方面的数据。将上述数字与本企业上年指标相比,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等,寻找其中正常的或可能异常的迹象,便于在具体分析时能够把握大局,抓住重点,使具体分析更具针对性,提高分析效率,增强分析的准确性。在作财务报告分析时,一定要重视对报表附注的分析,因为许多在报表中未能反映的信息往往通过附注予以披露,如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账户余额详细说明、表外负债及风险、或有负债等信息。在分析会计数字之前必须先阅读附注。 四、合理运用财务比率分析 财务比率是解释财务报表的一种基本分析工具,它通过一些数学方法把财务报表中的某些项目联系起来。财务比率是对财务报告信息进行重新组织的结果。比率分析旨在评价公司当前和过去的业绩,并判断其业绩是否能够保持。财务比率分析应根据公司和公司所属行业的特点进行具体分析,从中找到一些对分析公司及其所属行业有用的线索。包括:将公司与同一行业内的比率对比;将公司在各个年度或各个会计期间的比率对比。财务比率分为四类:一是流动性比率;二是偿债能力比率;三是资金管理能力比率;四是盈利能力比率。就具体目的而言,不同财务比率的作用大小是不一样的。在开始分析时,应就自己分析的目的来选择相应的比率类型,然后计算那些最能达到目的的比率。在分析时,要将一定时段内的某一比率与标准进行对比,深入分析它们之间的主要差异和原因,最好从多角度来对多种比率进行比较,加深对财务报表的理解。 但要注意,财务比率分析有很大的局限性,这是因为:一是财务数据可能会受到管理层的重大影响。二是比率分析只反映数量性的信息,对诸如管理层道德观、能力等质量性因素未考虑。三是因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不同,公司间比率的比较可能有误导性。四是孤立的一项比率没有太大意义。五是根据财务报表计算出来的比率反映的是公司过去的情况。所以,运用财务比率分析时,不要被其误导,只有灵活使用,才能使之成为一种有用的分析工具。 五、重视收益质量与成长率分析 在为一个公司的股票进行定价时,投资者一般会通过研究公司财务报表所反映的收益水平和收益变动情况,结合公司目前和未来经济价值创造能力来作出评价,这项研究和评价称之为收益质量分析。收益质量分析着重进行两项评价:一是公司收益质量的绝对水平;二是公司收益质量的相对变化。绝对收益质量评价影响到公司的价格收益倍数;收益质量变化体现了公司经济价值的正面或负面的变动,这个变动是由营业环境或财务环境的变化或者前景变化引起的。 通常收益质量评价可以做如下解释:高质量收益指标较好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状况和未来前景,同时表明管理层对公司经济现状的评价较为客观;反之,低质量收益指标表明管理层可能夸大了公司真实的经济价值,对公司状况进行了粉饰,或者表明管理层没有客观地反映公司目前的状况和未来前景。收益质量上升表明管理层的决策越来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环境,同时也表明了公司增加经济价值不是依赖于降低收益的质量,而是提高了创造能力;反之,收益质量下降表明相对于过去,公司目前状况和前景正在恶化,管理层通过降低收益质量来增加收益,企图向外界传达比公司实际状态要好的经济状态信息。可见,收益质量分析突出了公司目前和未来的替换价值创造,因而可称之为实质性分析。 要分析收益质量应特别注意识别“会计红旗”。会计红旗表示公司收益下降或对收益不利的影响因素,如审计报告有异常的言词;公布日期比正常的日期晚;应收账款的增长与过去的经验不一致等等。“会计红旗”可能暗示,公司特征正在发生变化,公司的会计数据具有潜在误导性,或者在分析报表过程中需要格外注意。 成长率分析对公司的定价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司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销售收入、收益及股利的预期成长率。一般来说,成长特点和成长分析主要包括三个步骤:1.对成长率的各个变量进行数量计量;2.说明各种成长来源,包括成长来源的数量性分析,也包括质量性分析,重点是各种来源之间的相互关系、公司经营特点和财务特点、研究会计期间的外部环境及其变化趋势;3.预测未来的成长水平和预测分析可能的财务效率和经营成果。 无论是收益质量分析或成长率分析,都要着重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仔细地分析。分析现金流量表,我们可以得到许多很有价值的信息,可以看出资产和负债之间关系的变化,特别是收益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之间的关系,是收益质量分析非常有价值的信息。如虽然收益增加了,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减少了,这表明收益增长可能是通过非经营活动取得的;股利低于收益但高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这意味着目前的股利水平可能是不可持续的。 六、参考其他重要的信息 财务报告分析,顾名思义,就是对报告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再加工。如果单纯地就报告而分析报告,其产生的信息所发挥的作用仍然有限。因为企业的经营状况要受到整个国民经济、各个行业部门和企业自身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分析报告时就必须在有关报告信息的基础上,参考其他重要的信息再展开分析。一般情况下,需要参考的信息有: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国家有关的法令和政策,行业主要经济指标、行业技术进步的变化,企业的经营观点、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主要领导者的资历、整个劳动者队伍的素质等。 财务报告是财务信息的传递手段和表达方式。财务信息是以货币形式的数据资料为主,结合其他资料,表明资金运动状况及其特征的经济信息。公司财务报告既可以披露真实的管理业绩,也可以披露虚假业绩。公司在决定如何报告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时,是有一定的选择空间的。公司的利润随报告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那些能运用公司财务报告辨别真实和虚假业绩的报告使用者在作出各种决策时,具有很大的优势。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财务报告分析论文 著名的会计史学家迈克尔·查特菲尔德曾说过:"会计的发展是反映性的……会计主要是应一定时期的商业需要而发展的,并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我们正处在一个经济与技术飞跃发展的新时代,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作为立足企业、面向市场的一个重要的经济信息系统,当然也要迎接并适应经济和市场的变革而不断改变自己的内容和表述形式。现在的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最初只是财务报表)原是工业经济社会发展到20世纪30年代才在传统的会计与报表的基础上形成的。在资本市场产生并成熟之后,财务报告对市场所起的财务信息传递,帮助投资人进行投资决策和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的作用,是很独特的,也是不可替代的。但是,今天人类已跨进新经济社会,财务报告在许多方面已经滞后于整个经济环境的要求。因此,对其进行重大的改进及发展势在必行。 一、财务报告过去的发展与变化回顾 (一)财务报告理论上的发展与变化回顾 1、关于计量。财务报表是以传统会计的三个特征为支柱的。那就是:记录按复式簿记系统;确认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量采用历史成本属性。因此,人们把传统的财务会计分别称为复式簿记会计、权责发生制(即应计制)会计和历史成本会计。在财务会计的上述三个特征中,对会计信息特别是盈利信息最有影响作用的,是确认和计量。传统财务报表受到的冲击最早也是针对计量。所以,报表的使用者莫不关注计量。随着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美国出现的通货膨胀以及90年代以后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在传统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之外,先后创造了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清算)净值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正如FASB(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所说:"当前,在财务报表中报告的各种项目,是用不同属性来计量的。这要由项目的性质和计量属性的相关性与可靠性来定。"因此,到目前为止,我们对财务报告中的计量可以看到下列变化:由早期以历史成本为主(甚至占完全统治地位)到几种计量属性同时并用,再到当前倾向于采用公允价值。这种种变化明显地说明,计量属性的采用决定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即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各种不同计量属性所带来的不同经济后果及其应用的不同前景。 2、关于确认。早期财务报表的确认仅研究收入的决定和费用的分配。在股份企业出现以前,往往采用收付实现制来确认收入和费用。那时确认的唯一标准是看有无现金流入(收入)和流出(费用)。后来,由于出现委托和关系,为了正确反映和评估在某一期间的受托责任,就产生并广泛运用了权责发生制。然而权责发生制仍然是针对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来说的。它提出了确认收入和确认费用的新标准。这个新标准不再是看有无现金收付,而是看权利与责任是否发生。为了实现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又形成了应计、递延、分配和摊销等四个特殊的会计程序。权责发生制使财务会计处理和报表的编制较前复杂,当然所获得的收益数据也较前更为相关与可靠。人们主要关注收入和费用确认的另一解说是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左右,财务报表中的收益表被普遍认可为第一报表。财务报表使用者所共同关心的主要信息是一家公司的收益(盈利)。收益是怎样决定的呢?从收益表的构成可以看到:通过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决定收益。这就是流行于当年的收入/费用观。然而收益也还可以由净资产(不包括业主权益的变动)的期末与期初的余额对比来求得。后一决定收益的方法称为资产/负债观,因为这可不依赖收入与费用而单独对资产、负债和?姓呷ㄒ嬷苯咏腥啡稀H舾葑什赫郏ㄔ鸱⑸凭筒荒芄钩扇坎莆癖ū硪氐娜啡匣S谑荈ASB发展了会计确认的理论。在1984年12月发表的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确认和计量"中第一次提出确认的完整定义,确认的四项基本标准(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与可靠性),并根据确认是"将某一项目作为报表要素正式记入或列入某一企业财务报表的过程"的定义,而把确认的过程分为"初始确认"、"后续确认"和"终止确认"三种类型。FASB第5号概念公告关于会计确认的见解如同它强调现值技术的运用和大力提倡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一样,为把各种创新经济业务(典型的是衍生金融工具,可确认而尚未实现的有关收入项目等)在表内予以确认、计量或者在表外进行披露开辟了一条重要的新思路。由此可见,财务报告理论与实践的这一发展,不是凭空而来。它们同样是竞争技术与全球化等环境因素发生作用的结果。 3、关于报告。早期的财务报表,是直接根据日常记录所编成的。报表的内容就是表内的项目。项目只不过是会计科目的重新分类、汇总和排列。后来由于经济业务日趋复杂,表内陈述的内容基本上属于会计上的术语而不易为广大投资人所理解。为了提高报表的易懂性和可使用性,于是增加了表外附注和附表,这一部分的出现,同证券监管机构(如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上市公司的报表提出补充的披露要求也是分不开的。虽然表内和表外的区分,人们已习见为常,但多数人并不了解它们之间的联系、区别和不同的作用。在这个问题上,FASB于1978年发表的第1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提供了一个非常明确而又富有创造性的见解:当前实务中的财务报表应当称为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其他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需要由注册会计师审计,而其他财务报告则可以请企业以外的会计师或专家审阅,有的甚至可以既不审计,也不审阅。在讲到财务报表和附注的关系时,FASB的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则反复强调:在财务报表表内表述是确认;用附注(包括表内旁注,表外底注)、其他附表、其他报告手段进行表述,不是确认,而是披露。这样,附注和其他财务报告披露的内容、形式和是否量化表述就获得了更大的自由空间。 (二)财务报告及其种类的发展与变化回顾 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报告表内确认和表外披露两种表述形式共同构成今天的财务报告,乃是财务报告经历了60多年的一个重要的发展历程。再从报告和报告的种类看也产生了很多重要变化: 第一,报表的种类不断增加。 早期的基本财务报表只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两种。20世纪60年代中期增加了财务状况变动表,到1987年被现金流量表所取代(SFAS财务会计准则公告》95),成为第三财务报表。1997年,美国又发表"报告财务业绩"的第133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提出:企业可增加"全面收益表"作为第四财务报表,(在此以前,英国已在ASB(《会计准则公报》的第3号财务报告准则中提出"全部已实现利得和损失表"作为第四报表)。 第二,财务报告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改进。 1、从覆盖面看,原先的财务报告只反映一个主体的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或现金流量的变化。后来,由于出现控股企业,控股企业除编制本身的财务报表外,还要编制覆盖整个控股企业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一个企业由于规模很大,分部很多,又要求对具有不同机遇和风险的地区和业务分部编制分部财务报告。合并报表和分部报告都能向投资人补充提供对决策更有用的信息。 2、从时间间隔看,传统的财务报告是一年报告一次,属于年度报告。为了提高报告的及时性,后来,在年报之外,又陆续增加了半年报、季报、月报等统称为"中期报告"的财务报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将来信息的报告将越来越快,时间间隔越来越短,现在实际上已开始在网上实时信息。 3、从内容上看,第四报表较好弥补了传统报表违反漏计损益原则的缺陷。长期以来,西方会计界对编制收益表都声称坚持"满计损益观"而不是建立在当期经营业绩基础上,但实际上对可赚得却未实现的收入,往往绕过收益表,而把它们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部分。这种做法,实际上压低了企业当期所确认的全部损益,违反了满计损益的原则。第四财务报表即全面收益表,所报告的企业财务业绩包括了所有已确认的损益(不论是否实现)。这种业绩报告,才真正体现以满计损益为基础的收益表。 二、对现行财务报告的批评 尽管企业的财务报告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在改进,并根据使用者日益增长的需要作了若干创新。但迄今为止,使用者对财务报告的局限性是很不满意的。有人则对财务报告的有用性似乎在加速地降低而表示担忧,早在1975年,英国ASSC(会计准则筹划委员会)发表的"公司报告"和1991年英国ICAEW(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和ICAC(国际会计合作委员会)联合发表的"财务报告的未来模型",就先后相当深刻、全面地揭示了现行财务报告的缺点。1994年美国AICPA(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在"改进企业报告--面向报告用户"中也指出了现行财务报告的不足。概括各家的看法,特别是针对新经济的要求,财务报告有待改进的方面主要是: 第一,由于环境的加速变化,要求企业披露更多的、面向未来经营发展的关键性信息。但是,现行财务报告模式在确认方面有苛刻的要求,对于计量,也主要限于货币量度。这样就使许多能反映企业未来前景、对使用者非常有用的信息被排除在财务报表甚至财务报告之外。这些信息大部分属于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广义无形资产,如一家企业的员工、客户、知识基础和该企业的声誉。 第二,由于交易、事项、情况要得到会计的确认,从而在财务报表内表述,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它们必须是已经完成,至少是已经发生的。每一项符合确认要求的报表要素,在它们的定义中都明确规定属于过去的交易、事项所带来的结果。这样,整个财务报表的信息--这是财务报告中的优秀信息,必然面向过去,而不可能面向未来。 第三,尽管各种计量属性同时并存,实际上,在财务报告中,是成本而不是价值反映着现代企业的经济活动,可是使用者(特别是投资人)却更关注企业价值的创造和增加。资本市场的股价涨落,反映的也是企业价值的变化。而现在,财务会计与财务报告无法直接计量和表现企业的价值,它们只能用盈利和现金流量两个会计信息间接地作为替代变量。 三、对现行财务报告的改进 当前人们面临的经济环境已经大大不同于以往。关于这一点,FASB在2001年关于"改进企业报告--对增进自愿披露洞察"这一研究报告中进行了描述。该报告分析了可能正在改变企业环境的关键作用力量。从经济因素上具有全球化、所有权分散、竞争、着眼于财富的创造、企业资产构成的变化等特点。与此同时,今天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也会产生新的信息需求,主要是: 1、应当突破传统的财务报告模式,需要在财务报表之内对确认和计量方面有所创新,使之可确认更多的有用信息; 2、应当提供不一定用货币量度,但却非常有用的信息,为此要改进和扩大信息披露; 3、整个财务报告在维持有用的历史信息的同时,要更多地披露预测信息,特别是关系一个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的关键信息; 4、成本信息固然是可关与相关的,但企业价值的创造与变化的信息、可能更为有用。 面对竞争、高新技术和全球化的三股力量汇合的挑战,适应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信息提出的新需求。笔者认为在对现行财务报告模式加以改进时,一定要解决好继续和发展的问题。要改进现行财务报告模式中与会计环境不相适宜的部分。总的来说,对现行财务报告模式的改进应是一种扬弃;具体来看可以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1、改革现行财务报告模式,并不意味着对之完全否定,相反,在GAAP没有改变之前,构成财务报告优秀的应还是财务报表,我们应该继承现行财务报告模式下的优秀部分--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即它们必须符合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与可靠性等四项标准。并将它列为财务报告的第一部分,但是建议将这三张报表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分为优秀信息和非优秀信息两个部分。对于优秀会计信息,应该更加注意其计量的可靠性;而对于非优秀的会计信息,则可以相对地采取可靠性不如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如公允价值等。尤其应该注意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能够表明投资报酬、财务弹性和变现能力的会计信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借鉴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的做法,在损益表的下端附加披露全部已确认的利得和损失。 2、对财务报告中可采用的计量属性不以货币量度为限,并进行广义解释。这一点,其实并未动摇财务会计的基本假设--以货币为计量基础的假设。因为货币仍然是财务报告特别是其中的财务报表的基本量度。只是,应当同意,甚至应当鼓励同时使用其他量度,作为货币量度的补充。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总有可以量化的属性。问题仅在于量化的精确程度有所不同。现代企业具有如此复杂的经济活动,会计在计量问题上若不跳出货币度量的框框,恐怕很难在确认和披露上有所前进。 3、要充分发挥披露在财务报告中的作用。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应注意披露各种表外融资方式的特征和风险。在财务报表的补充资料之中,披露企业物价变动的会计信息;另外,可以适当披露采用"区间"或"范围"估计数量报表项目的有关信息,借以消除报表项目貌似确定而对会计信息使用者产生的误导。 4、在其他财务报告中,着重披露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特征、经营活动重大的不确定性--存在的显著风险和报酬机会、企业的相对竞争优势和关于企业"软资产"(如人力资源)以及评估的商誉的信息,并尽可能披露关于竞争对手或同行业其余相关企业的信息。 5、尽可能及时提供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必要时可以缩短财务报告提供的周期,如采用季度财务报告或适当发表临时财务报告,简化年度财务报告等。 6、对操作衍生金融工具的企业,应该单独予以披露并进行核算。 7、若存在着多个企业分部,应尽量按照行业分部或地区分部编制或提供分部报告。 8、鼓励企业进行适当的自愿披露,包括披露一些有一定依据的预测性、前瞻性会计信息和管理当局的意图等。 9、鼓励企业披露关于履行社会责任和关于企业增值的会计信息,并根据具体条件酌情采用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叙述性披露、在现有财务报表中添加某些项目或单独披露如社会收益表、增值表等形式。 10、要尽量注意"效益 成本"这个普遍的约束条件,在信息披露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在保护商业秘密和提供及时、有用的信息之间进行权衡,要尽量避免会计信息披露过载现象。要根据会计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变化,兼顾财务会计的固有特征,并作适当的调整。 财务报告分析论文:虚假财务报告概念分析论文 摘要:从世界上第一例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曝光至今,企业寻求其治理措施在理论和实务方面做了诸多努力,然而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和会计信息的复杂性决定了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问题是未来财务会计面临的首要难题。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200多年的治理历史证明,财务报告真实和虚假是动态的,杜绝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对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会计理论研究者责无旁贷,任重道远。 关键词: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治理 一、虚假财务报告的概念界定 现代资本市场实质上是一个信息市场,根据委托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上市公司存在自愿性披露信息的动因。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主要有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信息使用者根据企业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进行相应决策,会计也藉此达到决策有用性的目的。要使会计信息具有决策有用性的价值,就必须使会计信息具备相关性和可靠性,这就要求财务报告的揭示应符合三个标准:适当、公正和充分。我国新修订的《会计法》要求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其制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企业对外财务报表必须具备“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存在性”四个基本质量特征,并把“可靠性”作为四项质量要求的优秀。在现实中,可靠性集中体现在“真实反映”。 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未能遵循财务报告准则,无意识或有意识地采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歪曲地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做出不实陈述的财务报告,其后果必然导致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决策,使会计在经济生活中应有的功能失效,进而危及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弱化各项改革措施政策效果,甚至动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整个基础。从虚假财务报告的内容看,有财务数据虚假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数据虚假的财务报告。财务数据虚假的财务报告包括虚计资产、少列负债、虚增利润、少扣费用等;非财务数据虚假财务报告指对非财务数据进行虚假陈述,如对关联方关系的虚假陈述等,这类虚假陈述同样可以使企业达到造假的目的。从虚假财务报告形成的性质看,有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和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错误型虚假财务报告是指无意识地对企业经营活动状况进行了虚假陈述,在主观上并不愿意使财务报告歪曲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主要由会计人员素质较低引起的错误;舞弊型财务报告是指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目的而有意识地偏离会计准则和其他会计法规对企业经营活动状况进行虚假陈述的财务报告,是一种利益集团或个人为了经济利益或政治利益而进行的一种有意作为。本文讨论的虚假财务报告指的是舞弊型虚假财务报告。 二、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历史考察 会计自从诞生起,作为一种由企业内部向外部传递经济信号的媒介,其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差异导向决定了其在社会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现代公司制度建立以后,会计信息这种具有经济后果的特性日益凸现,诱发了具有决定会计信息生成和披露能力的主体按有利于实现其特定目的的方向生成和披露会计信息,从而导致上市公司操纵财务报告种种行为的发生。 虚假财务报告与现代公司制的建立和发展相伴而行,历史上每一次上市公司严重的虚假财务报告现象出现以后都会带来会计信息治理的改进,然而每一次改进无一例外地未能从根本上改善虚假财务报告泛滥的状况,200多年来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现象依旧,造假的程度有愈演愈烈之势,造假的空间和参与范围更加广泛,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问题已经演变成为一个历史性痼疾。随着上市公司在我国市场经济中作用的提升,挖掘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历史根源,明确其艰巨性对公司治理和健康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为早期股份公司发展迅速的英国,自然成为了虚假财务报告的发源地。1720年英国“南海公司”破产案掀起了人们对虚假财务报告不良后果的重视。“南海公司”破产案孕育了世界第一位民间审计师的诞生,同时政府部门意识到了虚假会计信息的恶劣影响,于同年颁布了《泡沫公司取缔法》,并沿用了百余年。然而,该法案只是通过简单地禁止设立股份公司来保持资本市场的稳定,以及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却严重地影响了英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这显然是一种因噎废食的做法。 19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以及大量股份公司倒闭,为了维护资本主义市场的完整性和稳定性。1844年英国议会颁布了《股份公司法》,明确了董事登记账簿义务,以及监事对董事会计记录的审查权力。但由于早期的审计技术不熟练,缺乏专业的审计人员,审计范围仅囿于审查全部支出是否编制了相应的支出凭证、资产负债表是否与总账余额相吻合等事项,这种简单朴素的会计信息形式的审计在当时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难以遏制虚假财务报告现象的发生。 到了20世纪,由于世界经济的中心由英国转移到美国,虚假财务报告这一经济顽疾在美国得到了更大的发展空间。1929年至1933年美国证券市场大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当时上市公司会计实务的混乱,缺乏正确可靠的财务报告。美国政府在1933年和1934年分别出台了《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明确了设立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作为会计与审计实务的管理和监督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具有法定审计义务,然而,这也同样没能阻止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案件的发生。 近五十年,世界各国由于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引发的案件仍然比比皆是。19世纪60年生的大陆自动售货机公司案,80年生的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倒闭案,90年代巴林银行理森舞弊案以及近年发生的朗讯、山登、安然、施乐、世通、环球电信、施贵宝等国际知名巨头企业的上市公司舞弊案,引发了新一轮的会计信任危机。为挽回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美国进行了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的广泛调查和研究,开始了对会计更严格的监管,制定了《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Act),并以此为依据重塑会计信息的监管模式。其改革成效如何,尚需时间检验。 我国新兴的资本市场从开始就饱受虚假财务报告的困扰。1992年深圳原野公司案揭开了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序幕,随后相继发生了北京“中诚”(1993)、海南“中水”(1994)、海南“琼民源”(1998)、成都“红光实业”(1998)、四川“东方锅炉”(1999)等上市公司恶性财务舞弊案件。2000年“郑百文”、“黎明股份”、“猴王股份”案件的余震还尚未完全消失,2001年爆发的“麦科特”、“银广夏”、“蓝田股份”风暴更是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推向顶峰。针对上市公司造假现状,尽管证券监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并没有因此而停止。2004年作为中小企业板首批上市企业之一的“江苏琼花”,上市仅10个交易日即爆出中小企业板首例财务丑闻。该公司上市前隐瞒了三笔金额合计为3555万元的国债投资,而这三笔投资的合作方均为当时的问题公司。2006年初,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财务舞弊研究中心(snaiFFRC)披露了以“科龙电器”为首的2005年度上市公司十大财务舞弊公司排行榜。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问题的不断曝光,会计信息造假性质之恶劣,使得我国股票市场自2000年后持续低迷,股价严重缩水,广大投资者损失惨重。在中国证券市场短短十几年中,尽管公司治理结构不断优化,监管制度和监管措施不断完善,但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寄生”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挽救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寻求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根治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现象是我国会计理论、会计实务以及监管界面临的迫切而现实的问题。 三、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国际视角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2002年公布的一份资料显示,仅2002年第一季度就出现了64家会计和财务报告案子,比2001年全年的数量还多。根据美国《商业周刊》的统计,从1995年到2001年重新进行申报的公司从每年50家增加到超过150家,共有772家公司公开承认数字有重大错误,不得不重新申报。其中2001年11月的全球能源巨头“安然公司”破产案及随后出现的“世界通讯公司”案件等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震惊了整个世界资本市场。然而上述案件只是美国证券市场财务报告舞弊案的“冰山一角”,美国这些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案的曝光又改写了一个会计监管时代,新的包括《萨班斯法案》在内以加大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惩治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为主要特征的监管措施陆续出台,对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问题具有一定震慑作用。 欧洲资本市场也面临着同样的困扰。2003年2月24日,仅次于美国沃尔玛和法国家乐福的世界第三大零售商荷兰皇家阿霍尔德(Ahold)公司爆出震动全球的“假账丑闻”。阿霍尔德丑闻的发生,让投资者对欧洲上市公司的诚心度和欧洲公司及财务监管机制的有效性产生了怀疑,并使欧洲在目前的会计标准之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在世界其他地方也可随处找到虚假财务报告的影子。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问题,不是中国特有的问题,而是一个国际性难题,并已成为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瓶颈,世界经验发展的绊脚石,应引起全球会计界和审计界高度关注和研究。 四、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未来趋势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作为近代工业社会发展以来全球普遍面临的一个难题,迄今还未能找到有效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良剂。可以预见,该难题仍将是困扰未来全球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财务会计理论研究的基本问题和优秀问题。如果仅仅认为会计认知的有限和会计监管的缺失,恐怕难以找到治理虚假财务报告的路径。会计信息的复杂性决定了虚假财务报告治理的艰巨性。会计信息的复杂性主要体现在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复杂性、信息披露的复杂性、信息监管的复杂性。(一)会计计量的复杂性 会计的学科属性决定了无论是会计理论还是会计实务,假设、估计、判断是会计不可逾越的鸿沟,因此主观取向与会计计量结果密不可分,在多种理念交织情形下的会计信息难以简单的以“是非”或“对错”衡量。会计计量的复杂性表现在:第一,会计规范自身的弹性不可避免。准则和制度中会计政策的选择以及会计估计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professionaljudgment)。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国际会计准则“可比性改进项目”,直至20世纪90年代后期推行的“高质量会计准则”等等,旨在削弱对会计实务的人为判断取舍,提高会计方法程序的可比性和会计信息的可信性。但对同一经济业务采用唯一的会计政策还只是理想。因为,一方面一些不同的会计政策有其各自理论依据,在理论上的争议澄清之前“统一”只是梦想;另一方面是会计政策具有经济后果,政策的选择将导致信息相关使用者决策的差异,信息相关使用者对有助于维持和改善自身效用的会计政策具有偏好,其结果是找到一种让所有各方都接受和满意的会计政策是不现实的。会计估计更为复杂,在经济业务不断创新的今天,会计计价中对现在和将来预期的不确定性程度加强,计量中的估价问题是一个长期内难以解决的国际难题。第二,会计准则和制度运用中的复杂性。主要表现为动机效应和能力效应。如前所述,由于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准则和制度中自身的弹性扩大了其在运用中的选择空间。就不同的会计主体而言,对同一经济业务出于不同动机可能会做出不同的会计处理选择,对不同的经济业务出于特定动机也可能会有相同的会计处理选择。基于动机对会计处理的选择违背了会计“如实反映”的要求,对会计方法的滥用从某种程度上就是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能力效应是指会计人员准确地运用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能力。一方面会计人员受其自身专业素质水平的影响,对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理解、运用可能会产生偏差;另一方面机械性误差是客观存在的。 (二)财务报告能否有效地传递给信息使用者 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拥有信息优势,在披露中占有主动地位。财务报告包含的会计信息的信号传递作用使公司在财务报告中有自愿或主动披露好消息而隐藏或推迟披露坏消息的动机。从信息使用者看,信息使用者要将对其有用的会计信息从财务报告中甄别出来,还要对财务报告会计信息的可信性做出判断。信息使用者要在信息的加工成本与期望在信息中获取的收益进行权衡,成本与收益显然取决于使用者对会计系统的熟识程度、特定的信息使用目的,以及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披露监管者看,披露监管者的监管对象为数量众多的公司,对每一个公司的财务报告做出虚假与否以及程度如何的判断是不现实的,而且信息披露监管者同样是会计信息的外部人士。然而,在监管内容、监管与惩罚力度方面同样面临来自信息使用者(投资人、债权人、政府部门等)以及信息提供者之间的压力。会计信息披露的复杂性后果就是广大的信息使用者难以以合理的成本从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区分出会计信息的良莠,即哪些会计信息是虚假的,而哪些会计信息是可以信赖的。尤其在不完善的资本市场,市场秩序的混乱使得信息使用者无法对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做出有效评价并且监管制度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威慑与惩罚力不足时,财务报告提供者可以从虚假财务报告中获取额外收益,而且在道德约束弱化的情况下,“劣币驱逐良币”虚假财务报告充斥资本市场的现象随处可见。 (三)独立审计的复杂性 会计信息生产和披露的复杂性使得企业外部信息使用者寄希望于能较多接触和了解内部信息的会计信息验证者——独立审计人员。然而会计信息鉴证中的复杂性决定了其职能发挥的不确定性。首先,审计师赖以工作的标准——独立审计准则如同会计准则一样存在弹性,准则制定机构的独立性受到会计职业界、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公司或企业的挑战,审计准则本身也难以提供一个非对即错的绝对标准;其次,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也在社会期望和自身价值取向中协调,审计质量高低是法律风险和利益激励权衡的结果;最后,审计人员的执业能力如审计人员对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理解,专业判断能力、职业敏感与洞察力等对审计质量,进而披露的财务报告质量产生重要影响。从现代审计的发展轨迹可以看出,不论在详细审计、制度基础审计阶段,还是风险导向审计阶段,查错防弊始终是审计的基本职责。然而时至今日,审计师似乎并没有完全履行好这一基本职责。 会计信息的复杂性致使财务报告游离于“真实”和“虚假”之间,而财务报告的“逼真”程度最终取决于会计信息的利益相关主体的较量与均衡。在会计市场上,公司的差异性以及动态发展性决定了这种博弈的结果是:部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真实,而部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是虚假的;财务报告真实和虚假是动态的,杜绝虚假财务报告的产生的研究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 五、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的框架与启示 对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成因和治理措施进行系统、深入研究,降低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比率和程度,寻求根治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途径,会计理论研究责无旁贷,且需要持之以恒。 通过对上市公司造假的历史、国际视角的分析可以看出,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是一个历史性难题,是一个国际性难题,也是财务会计未来面临的首要难题,实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本好转任重道远。尽管每一次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事件的爆发,都会带来理论界新一轮的研究探讨,引起监管界新一轮监管制度的出台,然而,两百多年的历史已经证明,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现象有增无减,造假的原因及手段并没有什么质的变化。这一事实提醒着理论工作者,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长期、系统、深入的研究。本文认为,找准治理的切入点,构建治理框架,进行深入、系统研究是解决问题的有益思路。
金融市场论文:财产险互联网金融市场论文 2013年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元年。实际上,早在前几年,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就开始发展。之所以称2013年是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元年,是因为2013年互联网金融市场产品大量涌现。余额宝的出现井快速发展,从某此角度来讲将加快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各种P2P的野蛮式的生长也让投资者逐步认识到互联网金融带来收益的时候也伴随着风险;移动支付市场快速增长,2013年二季度首次突破千亿大关;在传统非银行金融领域,“三马”联合成立众安在线保险公司,以及国华人寿与阿里合作的网销事件使传统保险销售看到新的机遇;证券方面,从国金与腾讯传纬闻到最后佣金宝的推出,加速了行业发展,倒逼行业加快转型。总之互联网金融市场对传统金融行业形成的冲击有利于我们形成一个更加开放和有效的市场。 2013年以来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大发展,互联网金融冲击着我国各传统金融领域,总体而言互联网保险走出了第一步。但是由于互联网特性,短期内销售的产品可能还是集中,在车险、意外险以及理财型等较简单的产品。对于复杂的寿险类产品销售,要达到一定的规模尚需时日。未来随着消费者保险意识的增强,保险产品由“被动销售”变成主动“购买”也井非不可能。长远来看,互联网保险具有能降低客户保费,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必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通常,保险产品的销售包含了如下的四个阶段:最初的信息收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市场研究、基本的信息收集和研究、产品设计;其他的售前活动,主要包括风险评估、给客户建议、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需求匹配以及和客户谈判等;第三阶段进人正式的销售阶段,主要包括合同的签汀,发行保单和保费支付等;最后一个阶段为售后的服务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保单管理、赔付管理以及风险控制。 这四个过程缺一不可,用户体验以及客户关系的维护也是一个长期过程,所以需要客户在短期内有良好的体验和评价井不太容易。通常,对于保险前期销售的完成,前两个销售环节尤其重要,这也说明了为何目前保险行业的主要销售渠道为人渠道。前期客户对产品功能理解十分重要,人起的就是信息传递和解释的作用。因此对于某此较简单的产品尤其是车险、意外险等保险产品,由于其产品设计本身相对简单,期限不长,因此人在前期起的作用井不是很大。因而如果客户对这类产品有需求,完全可以自己收集信息进行产品比较井购买。因此这类产品适合网销,而且按目前数据来看,这类产品网销增长迅速。 目前已经有约40家保险公司建立了自己的销售平台,但是总体而言销售效果井不是很好。第三方销售平台如慧择网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目前依然太小。以美国的保险第三方销售平台经验来看,这类平台规模很难做大,盈利也相对有限,最终难以逃脱被收购的命运。综合电商是互联网保险的一个不错的选择,淘宝、京东等综合电商去年曾经创造过不少网销的经典案例,但是综合来看,多数网销产品均属于高回报的理财型产品,对于保障类产品,网销路依然漫长。 依据保险业协会公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报告,截庄2013年底,我国互联网保险销售额已经达到了291亿元,同比增长46%,2003年至2013年复合成长率达到68%,显T了超高的成长性。但是总体来看,互联网渠道对整体贡献的比例依然较低,2013年仅为1.69%。我们预计未来保险网销将依然保持快速的增长,网销的理财型保险产品有望逐步对银保渠道形成替代,降低保险公司对银保渠道的依赖。 由于产品简单和趋于标准化,财险网销发展很快。网销的车险产品与传统渠道销售的车险产品相比,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在美国目前互联网保险网销已经占到了总保费收人的三成左右;在英国约有近两成的非寿险是通过互联网销售的,而且目前移动互联网销售的车险也处于快速成长期;在全国,目前互联网保险销售也出现了较快增长,过往十年的年均复合增速达到68%。目前国互联网保险销售,绝大多数是车险产品,网销已经成为了继电销之后车险的有一个重要的创新渠道。可以预见由于方便实惠,网销车险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由于产险产品的标准化和简单性,我们认为未来互联网将成为产险产品销售的主流渠道。在安永2012年进行的全球保险消费者调查y,y,国市场部分,超过4成的被访者表不他们会通过网站比较非寿险产品,有近5成的访问者表不他们已经通过了互联网购买过财产险产品,可见财产险产品的网销是易于被客户接受的。 我认为未来互联网保险将对保险销售大有帮助。尤其对财产险而言,互联网将成为主流的销售平台;对于寿险而言,互联网销售之路依然漫长。在未来的行业发展i},互联网金融对传统保险行业将是一个很好的补充。 作者:宋汝洲 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县支公司 金融市场论文:风险溢出效应金融市场论文 一、引言 金融市场间的风险溢出效应(或称波动溢出效应)不仅是重要的金融理论研究问题,也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1995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1998年俄罗斯债务危机、1999年巴西货币危机、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频发等金融危机表明,金融风险在金融市场间交叉传染,进而对实体经济造成了巨大冲击,充分显现了风险溢出对金融体系的巨大破坏,也给实体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我国对金融行业的股票、债券和期货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在制度层面为金融市场间建立了防火墙,将风险隔离在各个市场内部,市场间的信息和风险溢出能力较弱。近年来,金融创新加快了市场之间的融合,金融产品的投资标的同时覆盖多个金融市场,证券、银行和期货等金融机构之间业务出现交叉,信息和风险溢出渠道拓宽。研究我国的金融市场风险信息传递是否出现本质变化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当信息传递导致的市场联动性较高时,不同金融监管部门的政策制定和执行应加强协调性,避免一个市场的不利信息触发其他市场的风险,预防系统性风险。 二、文献综述 金融市场的波动溢出效应研究主要分为以下两类:一是研究不同国家某类市场之间的波动溢出效应,其中最为常见的是美国、英国和日本之间股票市场的溢出效应,多数研究结果表明国家间股票市场之间存在波动溢出效应;二是跨市场的波动溢出效应,如股票、债券、外汇市场和商品市场,多数研究表明市场间存在波动溢出效应。Hamao等[1]采用GARCH模型对东京、伦敦、纽约三大股票市场之间的波动溢出效应和市场相关性进行研究,实证结果表明,纽约和伦敦市场的股价波动都对东京股市有显著的影响和溢出现象,却没有发现东京股市对上述两市场的波动溢出。Koutmos和Booth[2]使用EGARCH模型研究了纽约、伦敦和东京三大股票市场之间的波动溢出效应,结果表明三个市场间存在波动溢出效应,坏消息的溢出效应大于好消息。Miyakoshi[3]研究表明,日本和亚洲其他国家的股市之间存在双向波动溢出效应,但美国股市对亚洲股市的影响和波动溢出较小。Diebold和Yilmaz[4]使用VAR模型和方差分解技术研究并发现了美国、英国等全球19个主要国家或地区的股票市场之间收益率溢出和波动率溢出效应。Abdalla和Murinde[5]研究了印度、韩国、巴基斯坦和菲律宾等新兴国家汇率和股票市场之间的溢出效应,结果发现两个市场之间存在溢出效应,多数市场参与者仅考虑商品市场和股票市场的波动率溢出效应。Maghyereh和AL-Kandari[6]使用非参数秩检验进行了非线性协整分析,研究表明石油价格以非线性方式影响股票价格。Malik和Hammoudeh[7]使用多变量GARCH模型检验了美国股票、世界原油市场间的波动和冲击传导机制,结果发现美国股票市场和全球石油市场之间存在明显溢出效应。Park和Ratti[8]使用VAR模型研究了美国和其他欧洲13个国家的石油价格冲击对股票回报的影响,结果发现石油价格冲击对美国的股票回报有很强的影响。Malik和Elwing[9]使用双变量GARCH模型检验了美国5个行业指数和石油市场间的波动传导机制,研究表明石油价格与某些行业存在明显的波动传导。Ehrmanna等[10]使用VAR方法研究了美国和欧洲地区之间股票、债券、货币和汇率市场的波动传导,结果表明美国是驱动欧盟金融市场波动的重要因素。国内学者也对金融市场的波动溢出效应进行了广泛研究。赵华[11]使用向量自回归多元GARCH模型研究了人民币汇率与利率之间的波动溢出效应,研究表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与利率之间不存在波动溢出效应,人民币对欧元、日元等非美元汇率与利率之间存在双向的波动溢出效应。陈云等[12]采用BVGARCH—BEKK模型研究了人民币汇率与股票市场之间的波动溢出效应,结果表明人民币汇率与股票市场之间存在波动溢出效应,且在汇改前后的溢出方向相反,汇改后主要表现为显著的从股市收益率到汇率变动率的波动溢出。李成等[13]采用四元VAR-GARCH-BEKK模型分析了我国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以及货币市场的溢出关系,研究发现,上述市场有很强的波动集聚性和持续性,大多数金融市场间存在显著的双向均值溢出,所有市场间均存在显著的双向波动溢出,还发现市场间溢出可能主要来自于市场传染效应。史永东等[14]基于Copula理论研究了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的风险溢出效应,研究表明,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联动效应总体不显著,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尾部相关性独立。 三、模型多变量 GARCH模型由Engle和Kroner[15]提出并给出了估计和检验方法,是目前金融市场间波动率溢出效应研究的主要方法之一。本文使用三变量GARCH模型,该模型比二变量GARCH模型能够更好地在一个完整的框架内同时捕捉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等主要金融市场的二阶矩关系,将更多信息从波动方程中分解出来。股票收益率Rs,t、债券收益率Rb,t、期货收益率Rf,t之间的收益率溢出效应方程为:Rt=B0+B1Rt-1+ t(1)收益率向量Rt=(Rs,t,Rb,t,Rf,t)';B0为3×1的系数向量;B1为3×3的系数矩阵,反映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本身以及三个市场之间的收益率溢出程度;B2为3×3的系数矩阵,反映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之外的冲击对三个市场收益率Rt的影响; t为随机误差项。股票收益率Rs,t、债券收益率Rb,t和期货收益率Rf,t间波动率溢出效应方程为:Ht=C'C+D' 't-1 t-1D+E'Ht-1E(2)Ht为随机误差项 t的协方差阵;C为3×3的上三角常数矩阵;D为ARCH项系数矩阵,表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自身及市场间波动率溢出是暂时性,反映了波动率溢出的ARCH效应;E为GARCH项系数矩阵,表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自身及市场间波动率溢出具有持久性,反映了波动率溢出的GARCH效应。考察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之间的波动溢出效应,就是判别系数矩阵D和E中的相关元素是否与零有显著差异。矩阵D中的元素dij,表示市场i的波动对市场j的冲击程度,反应了波动的ARCH效应。矩阵E中的元素eij,表示市场i对市场j之间波动率传导的持久性,反应了波动的GARCH效应。具体地,h11,t表示股票变化的方差,h22,t表示债券变化的方差,h33,t表示期货变化的方差。 1.股票市场的波动受债券、期货市场波动的影响考虑债券市场、期货市场对股票市场的波动溢出效应,在于检验系数d21、d31、e21和e31是否与零有显著差异。其中,d21和e21反映债券市场对股票市场的溢出效应,d31和e31反映期货市场对股票市场的溢出效应。d21表示当期债券波动对股票市场的溢出效应,e21表示当期债券波动对未来股票波动的持续影响,d31表示当期期货市场波动对股票市场的溢出效应,e31表示当期期货市场波动对未来股票波动的持续影响。 2.债券市场波动受股票、期货市场波动的影响考虑股票市场对债券市场的波动溢出效应,在于检验系数d12、e12是否与零有显著差异。d12反映当期股票市场波动对债券市场的溢出效应,e12反映当期股票市场波动对未来债券市场波动的持续影响。考虑期货市场对债券市场的波动溢出效应,在于检验系数d32、e32是否与零有显著差异。d32反应当期期货市场波动对债券市场的溢出效应,e32表示当期期货市场波动对未来债券波动的持续影响。 3.期货市场波动受股票、债券市场波动的影响考虑股票市场对债券市场的波动溢出效应,在于检验系数d13、e13是否与零有显著差异。d13反映当期股票市场波动对债券市场的溢出效应,e13反映当期股票市场波动对未来债券市场波动的持续影响。考虑期货市场对债券市场的波动溢出效应,在于检验系数d23、e23是否与零有显著差异。d23反应当期期货市场波动对债券市场的溢出效应,e23表示当期期货市场波动对未来债券波动的持续影响。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1.数据选取和来源 本文使用2005年1月4日至2013年12月31日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的每日价格数据,股票市场价格选取沪深300指数,债券市场价格选取中证国债指数,期货市场价格使用商品期货价格,选取中证商品指数。日收益率采用对数收益率计算,方法为Rt=In(Pt/Pt-1),Pt为第t日指数,Rt为第t日指数收益率。指数数据均来自Wind资讯金融终端,收益率来自作者的计算。 2.数据描述性 统计表1描述了样本统计特征:一是股票收益率的均值和方差最高,期货次之,债券最低,这表明股票市场的收益率和风险相对较高,期货次之,债券最低,体现了金融市场的高风险高收益特征。二是股票和期货收益率具有左偏特征,收益率分布会较频繁地出现小收益和一些极大的损失,债券收益率具有右偏特征,收益率分布会较频繁地出现小损失和一些极大的收益。三是债券市场和股票、期货市场均具有尖峰特征,债券市场的尖峰特征更强,出现收益率较大偏离均值的极端偏差的可能性更大。3.波动溢出效应的估计表2的估计结果表明:第一,在股票市场受债券和期货市场影响的方程中,系数d21、d31、e21和e31均与零有显著差异,债券市场波动(h22,t)和期货市场波动(h33,t)均对股票市场波动(h11,t)具有溢出效应。第二,在债券市场受期货市场和股票市场影响的方程中,d12、d32、e12和e32均与零有显著差异,股票市场波动(h11,t)和期货市场波动(h33,t)均对债券市场波动(h22,t)具有溢出效应。第三,在期货市场受股票和债券市场影响的方程中,系数d13、e13、d23和e23均与零有显著差异,股票市场波动(h11,t)和债券市场波动(h22,t)均对期货市场波动(h33,t)具有溢出效应。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使用多变量GRACH方法研究了2005—2013年间股票、债券和期货市场间的风险溢出效应。结果表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之间存在风险溢出效应,金融市场间存在风险传递。金融市场联系紧密,稳定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发展的政策的实施效果,会受到来自另外两个市场的不利影响的抵销。需加强市场监管和相关政策的协调性,以整个金融市场的全局视角进行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期货市场)等单个市场的政策设计,恰当选择政策实施时机,保证政策实施效果。 作者:米咏梅 单位:东北财经大学 社会与行为跨学科研究中心 金融市场论文:房地产金融市场论文 一、金融制度缺陷在风险交叉传染中的作用 金融制度是一个国家用法律形式确立的金融体系结构,以及组成这一体系的各类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职责分工和相互联系,是在长期发展中逐渐演化而成的复杂而又脉络清晰的生态系统。信贷、利率和贷款担保制度是我国金融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信贷与利率制度是影响房地产市场最重要的宏观金融政策因素。由于我国宏观金融政策存在不足,信贷与利率成为房地产市场与金融市场风险交叉传染的两个重要渠道;互保联保措施是目前我国江浙地区商业银行贷款担保的普遍做法,由于其存在着先天不足,也成为这两个市场风险交叉传染的一个重要渠道。下面将通过分析三个渠道对房价的影响来归纳风险在两个市场中的交叉传染机制。 (一)信贷渠道 信贷手段是央行最重要的数量型工具之一,其最大的特点是可以直接紧缩或扩张银行的贷款供给数量,继而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进而迅速影响住房需求状况,最终引起房价波动。以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为例,扩张性货币供给政策对开发商与购房人的影响效果不同,通过增加投资和增强购买力将风险传染到楼市,从我国和其他国家的历史情况来看,一般会导致楼市繁荣,量价齐升的同时泡沫膨胀[7]。1.从房地产开发商角度来看,扩张的信贷政策将使其得以扩大投资规模,一方面增加市场供应,弥补供需缺口而平抑房价;但另一方面,充裕的流动性也使得其能够高价竞拍土地而推高地价从而推高房价,而且房价上涨预期将会带动大量投机投资者入市购房,进一步推高房价。从经济学原理上讲,长期中只要市场是完全竞争性的,房价会因为供给增加占优而受到抑制。但是房地产开发本身有别于一般工业品市场:一是存在开发周期会导致短期供需失衡:二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不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而是有着较强垄断性的市场,因此信贷扩张将推动房价上行。2.从购房人的角度看,信贷扩张也将推高房价,在短期内尤其如此。扩张性信贷政策将使居民的购房贷款可获得性增加,使房产需求增多,交易量增加推高房价;另一方面,由于存在房地产开发周期,短期内增加的购买力与存量房数量有限形成矛盾,从而推高房价。不过长期中,由于新开发的房产不断入市、刚需不断减少,加上房价越高购房人越减少,不断攀升的房价将会受到抑制而下跌。另外,房地产有着投资属性,因此其有投资品的正反馈效应。一旦房价产生上涨预期,各种投机投资者入市将推动房价迅速单边上扬,也会激起刚性需求者的恐慌而使其被迫高价购房。但是央行不会任由房地产泡沫膨胀,在房地产市场非理性繁荣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风险加剧将会触发宏观审慎管理政策,信贷紧缩将导致楼市转头向下。房地产市场的正反馈效应再次启动将导致房价单边下跌。这两种正反馈效应对房价的影响都非常强烈,信贷扩张将可能导致房价先扬后抑剧烈波动,使风险加大。从上述影响分析可见,风险通过信贷渠道在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交叉传染的机制可以归纳为:宽松货币政策提供了大量的信贷资金———资金涌入推高地价,开发周期长供需失衡———多因素推动房价上涨———房价上涨吸引刚需和其他各种投资投机性资金入市———资金继续涌入与房价持续上涨相互强化导致楼市泡沫膨胀———风险加剧触发宏观审慎管理政策———信贷紧缩,楼市失血———房企坏账加上按揭断供导致银行贷款不良率攀升———房地产金融危机爆发。 (二)利率渠道 利率手段是央行最重要的价格型工具之一,其最大的特点是市场化、基础性、传递性,中央银行通过基准利率所发出的调控信号,能有效传递到各个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价格上,从而对整个社会的金融和经济产生深刻影响。利率渠道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也要从供需两方面来考虑。同样以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为例进行分析:从供给角度来看,利率是资金的使用成本,全面影响开发商的建筑成本、财务成本和利润等。在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下利率将下降,使得开发商贷款成本降低,加上对未来预期乐观,因此开发商会增加贷款投入从而在未来增加房产供给。但是由于短期的房价更多地取决于短期内房产供需状况,而房地产市场存在开发周期,短期的房产供给取决于存量多少。[8]从需求角度考察,对自住型购房人来说,利率下降意味着房贷成本降低,必然会有部分潜在刚性需求者选择出手购房,使住房的有效需求增加;对于投资投机型购房人来说,利率下降使其投资成本降低,预期收益增加。从国际经验来看,利率下降往往会使房价上涨,因此理性的投资者会迅速增加房产购买投资。而且由于房产供给受到开发周期的影响,短期内难以增加,如果存量有限将会导致供求失衡,因此利率下降将使房价上升。[9]利率下降导致的房价上升不会长期持续。在房地产市场泡沫膨胀使金融经济风险加剧的时候,央行将会通过提高利率收紧流动性,从而导致房地产市场掉头向下。从上述影响分析可见,风险通过利率渠道在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中的交叉传染机制可以归纳为:宽松信贷政策降低贷款利率———房地产开发和按揭买房成本降低,带动刚需和投机投资资金入市购房———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导致供需失衡,房价上涨———房价上涨带动更多购房人入市,楼市繁荣进一步推高房价,楼市泡沫膨胀———风险加剧触发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利率上升增加购房成本,减少购房需求;新房供应大量增加———供求再次失衡导致房价下跌———房企坏账加上按揭断供导致银行贷款不良率攀升———房地产金融危机爆发。综合上述两种渠道的影响机制可见,宏观金融政策应该要有持续性、前瞻性和可控性,短期内波动不宜过于剧烈。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后,我国启动4万亿投资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应急措施,投放天量信贷,同时不断调低利率,使温州市许多资质不符合银行规定要求的企业获得了大量的贷款,其中很多企业并没有产能扩张的计划,而是将贷款投入来钱快、利润高的房地产市场,导致温州楼市的非理性繁荣,房价从2009年1月的13000元每平米上涨到2011年2月的34000元每平米,涨幅高达161.54%,泡沫膨胀。①时隔仅仅1年(以2010年1月18日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为标志),在无论是房企还是实体企业的一个投资周期远未完成之时,央行货币政策就回归稳健,银行收紧银根,风格切换过于频繁且幅度过大导致许多企业资金链断裂,并引发金融经济的剧烈连锁反应。 (三)贷款担保渠道 互保联保是我国江浙地区商业银行贷款担保的常规做法,温州地区的中小企业贷款普遍采用这种担保方式,经济蓬勃发展时期这种模式在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双面性,互保联保的做法蕴含着巨大的风险。根据温州市金融机构贷款的一般做法,企业申请贷款时,首先将自有厂房作为抵押物评估,以评估价格的50%获得贷款金额;对于不足部分,银行则要求贷款企业提供1~5家企业进行担保。我们在2013年调查中显示,平均每家中小企业有3家互保关系。由此,如果1家企业倒闭,就有2~5家企业会遭殃;而如果5家企业倒闭,将会有20家左右企业受到牵涉。温州市浙江沪洋电气有限公司企业主“跑路”,就涉及到直接为其提供担保的5家企业,还有更多的企业受到间接的牵连。受到国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温州制造业利润逐渐微薄,急需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高房价带来高利润的示范效应吸引了众多制造企业投入大量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其中大量的资金来自互保联保的担保贷款。而一旦楼市出问题,银行将会自我保护紧急抽贷,银根紧缩导致涉房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将通过担保链迅速放大和传染,一家有难将变成集体受难,平时救急,危时要命,具有集群性、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互保联保渠道与制造业所面临的困境以及房地产市场巨大利润的吸引力紧密相关。风险通过这一渠道在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乃至实体经济中的交叉传染机制可以归纳为:互保联保措施使得企业获得过量贷款———制造业萧条和投机高收益吸引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推高地价房价———楼市繁荣吸引更多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房价与投融资相互强化导致房地产泡沫膨胀,风险加剧触发宏观审慎政策———银根紧缩使楼市失血戳破房地产市场泡沫———涉房企业倒闭———担保链上的其他企业倒闭形成企业倒闭潮———银行不良贷款增加引爆房地产金融危机,风险由此在多个市场中交叉传染,并可能迅速扩大到整个金融经济体系。 二、民间借贷在风险交叉传染机制中的作用 民间借贷作为温州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传播中起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一直处于活跃期。据温州银监分局最近的一次调查,2010年温州民间借贷市场规模约1100亿元,占当年全市银行贷款的20%;其中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或集资炒房的约220亿元,占比约为20%。这包括一些人以融资中介的名义,或者由多家融资中介联手,在社会上筹集资金,用于外地房地产项目投资,也包括一些个人在亲友中集资炒房。[10]同一年(2010年)温州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仅为270.5亿元②,由此测算流入房地产项目的民间融资占当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例高达81.33%。可见高息民间借贷在温州市房价泡沫膨胀和破裂中均扮演了重要角色。温州地区民间借贷的利率非常高,本身有着巨大的风险,通过开发商参与民间借贷,将风险传递到房地产市场;随着楼市的崩盘,风险迅速传染到民间借贷市场。由此,风险在房地产市场和民间借贷市场之间交叉传染,并进一步扩散到更大范围的金融市场。我们通过调查分析认为,民间借贷在风险交叉传染机制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民间高利贷放大了风险的程度。由于流入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资金中包括大量的高利贷,只有更高收益才能弥补这种高利息,因此民间高利贷通过推高房地产开发成本进而推高房价,使得温州房价上涨速度和幅度均高于国内其他三线城市。而在楼市崩盘的过程中又加剧了金融恐慌,导致房价下跌幅度明显高于其他地区,给房地产市场崩盘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另一方面,民间高利贷加快了风险传染的速度。宏观金融政策的剧烈波动导致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于是开发商求助于民间高利贷。然而房价持续下跌导致民间高利贷本金和利息无法及时偿还,债务人跑路使得风险迅速向民间借贷市场传导,恐慌加剧导致民间借贷市场在短时间内崩盘,风险传播速度远高于其他地区。房地产市场非理性繁荣和高利润、宏观金融政策变化过快是高利贷进入的诱因,也是催生高利贷的土壤。但是如果没有温州楼市的畸形发展以及宏观金融政策大起大落,次贷危机之后温州民间高利贷市场不会如此繁荣,也不会形成目前这种严重后果,可以说高利贷介入是温州楼市加速崩盘的催化剂。除了上述三种原因导致风险在两个市场之间交叉传染,民间借贷推波助澜之外,还有很多其他因素导致温州市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加剧与扩散,如不合理的土地供应政策等。2013年温州市总共出让土地9698亩①,是2007~2011年温州市区的供地总和的3倍;2013年温州市区商品房新增供应量将近80万平米,再加上2012年年底80多万平米的库存,市场供应量将达160万平米,而2006~2011年温州市区商品住宅销售量共计362.05万平米,年均仅60万平米。②庞大的土地出让量和新增商品房供应对温州房价形成了重压,供需严重失衡也是导致温州房价持续下降的一个非常重要因素。 三、温州市房地产金融市场危机的解决对策 温州楼市经过两年多的连续下跌而形成房地产危机和金融困局,对其他地区形成了一定的示范效应,类似三线城市如鄂尔多斯、常州等,以及杭州等二线城市的房价都有了不同程度的下跌。如果放任不管,楼市继续下滑将有可能导致局部危机演化为全局性、系统性危机。基于上述分析,我们提出一些针对性的政策建议:1.宏观金融政策应具有持续性、前瞻性和可控性,在企业的一个经营周期内波动不宜过于剧烈。风格切换过于频繁且幅度过大将可能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并引发金融经济的连锁剧烈反应,次贷危机之后的救市政策以及风格切换太快所引发的温州房地产金融风险问题应该引以为鉴。由于宏观金融政策的剧烈波动导致的风险在温州市两个市场交叉传染所引发的房地产金融危机,不应该仅仅由当地的企业和金融机构来承担,中央政府、浙江省政府和温州市政府应该与企业和金融机构一道,共同面对并妥善处理好4万亿投资的后遗症。2.切断互保链条,避免企业连锁倒闭,同时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方式创新。尽快摸清当前担保链上企业的债务等财务状况,清理债务链,妥善处置债权债务纠纷,提早化解风险。应当尽力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暂时搁置互保企业的连带保证责任,由倒闭企业自有资产先行偿还债务,不足部分暂时挂账停息,允许负有连带保证责任的企业分期偿还。[11]开展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方式创新。浙江组建中小企业再担保有限公司的做法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再担保公司按照“政府出资、政策引导、有效监管”的市场运作原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可通过与担保公司协作,为温州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和分险服务,提高融资担保能力,提升融资担保的服务质量,最终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温州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从根本上化解企业互保联保所带来的担保贷款隐患。3.完善中小企业治理机制,改善银企关系。对于资金链紧张但还能够继续经营的企业,应当充分发挥政府和行业协会的重要服务作用,由温州市政府出面与银行协商,尽量不抽贷,并且在确保不新增坏账的前提下适当提供贷款,帮助企业渡过目前难关。从长期看,此举可减少银行坏账损失,是一种双赢的策略。同时企业自身要完善财务制度,向银行提供真实的财务状况,夯实银企合作的基础。只有从企业自身和金融制度两方面着手,才能争取金融业回归服务于制造业,促进产融结合助推制造业复苏并转型升级。4.减少土地出让,促进供需平衡。应控制政府供地数量,减少楼盘开发数量,减少开发投资。[12]只有控制政府供地数量,减少楼盘开发数量,减少房地产市场的开发投资,才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稳住房价,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这是化解目前温州市房地产金融困局,防止局部风险演化为全局性、系统性危机的当务之急。5.规范民间借贷。民间借贷的过高利率对企业正常经营压力巨大,也是造成社会风气浮躁、投机盛行的根源之一,是风险持续扩散和演化的隐患。应当充分教育民众认识高利贷的危害性,主动远离高利贷这一社会毒瘤,同时发挥民间借贷登记制度的重要作用,既警示风险,也规范民间借贷,促进民间借贷阳光化,真正发挥民间借贷有益的补充作用。6.加大研发奖励力度,引导资金流入实业研发创新,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13]制造业萧条是温州问题的根源。2005年汇改以来,随着人民币汇率的不断走高和接踵而至的国际金融经济危机等综合因素,导致温州制造业日趋艰难,微薄的利润使企业举步维艰,而投入资金进行研发以转型升级并不是温州制造型企业的优势所在。因此需要发挥政府、行业协会及科研院所的资源优势和导向作用,设立研发奖励基金,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开展研发创新,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由温州制造走向温州创造。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温州制造业的困难。这也是未来我国制造业的发展路径。 作者:杨刚 谢永康 姚玲珍 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浙江农林大学经管系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 金融市场论文: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论文 一、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现存问题分析 1、供给主体类型较少,市场竞争较为乏力 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类型少,以农村信用社为主,处于绝对优势,而其他已有的各种金融机构实力相对比较弱,没有活力,各供给主体间无太大的利益纠纷,很难形成相互竞争的局面,这严重阻碍了其信贷能力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2、农村金融资源流失严重 我国农村金融资源流失现象严重,据统计1997到2002年由农村信用社净流出的资金达21949亿元,2003到2008年五年间每年农村净流入城市的资金高达2300亿元。农村资金流失的原因可归为以下几种: (1)历史原因,新中国成立后,经济萧条百业待兴,政府迫于国际形式和经济压力,决定率先发展重工业,一方面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把大量的农业资金通过农业金融机构转到工业生产;另一方面国家调整生产要素和物品的价格,使得工业生产以最低廉的劳动力、最廉价的原材料获取最大的工业收益,间接地把农业剩余转到工业上。 (2)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金融机构以追求利益 最大化为最终目标,农业资金运转周期长,收益小,加上虫害、病害、高温、冰雹等不确定自然的危害,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而工业生产周期短、受自然因素影响小、多为机械化大生产、成本低、利润丰厚,相比农业而言是一个很好的投资方向,在这种背景下金融机构把从农业得到的资金转投到工业和城市。 (3)相关机构未正确行使其职能,金融基本功能是把富余的资金转到资金匮乏者,以缩小贫富差距,而农村金融机构恰恰背道而驰,由贫到富,信贷不足,农村贷款仅占贷款总额的15%,不能满足约有一半农民的贷款需求,邮政储蓄更是存多贷少,致使大量资金流失。 3、农村金融市场服务功能不断弱化 农村金融机构必须向农民提供完善的、分层次的且面向农业的专门金融服务,不仅要有吸储存款和发放贷款的传统功能,还要有抵押、保险、政策扶持、监管等功能,然而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服务并不具备“农村金融”的特点,服务种类少,贷款力度不够,还停留在农村金融机构创立之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金融服务类型单一,农村金融机构仍以“存、贷、汇”为主,没有适合农业的保险、信托和租赁等服务,或是具有相关服务但服务水平较低,无实质性作用。其次金融产品种类少,主要是储蓄、抵押贷款和小额度的信用贷款,不能满足农户和农村企业的发展需求。再者农村保险体系尚未建立,资本主义市场也没有进入农村,县乡企业缺少和大企业融资的机会,筹措资金困难,也没有大企业和其共担风险,发展缓慢规模小。 二、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措施探讨 1、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创建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方面要根据农村实际现状做好改革规划,并调整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政策银行、农业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发展方向,加大农业金融占有率。另一方面要制定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机制,优先贷款给信用评价高的农户,减少对信用评价低的农户贷款,并对失信严重的农户给予处罚,优化农业金融信用市场。 2、鼓励各种类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 上文已经提到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呈一枝独大的局面,市场效率低,不利于形成完整的金融体系。政府应鼓励并支持民间金融、小额信贷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允许国资、外资和私有资金参股,加强涉农贷款的优惠力度,引导农户和农业企业贷款,积极开展农业活动,创造农业效益。 3、改革农村金融体制,促进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完成农村金融体质改革:一是要灵活调整存储和借贷的利率。农村多为中低收入人群,他们从事多种多样的农业生产,需要各种形式的金融服务,然而他们在金融中可支配资金数额小,相比于城市的大客户,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成本要高得多,致使农村金融机构撤资或减少与农业有关的服务。针对这一现状,国家应放宽利率政策,平衡农民和金融机构各自利益,在合理的范围内允许农村金融机构根据提供服务的成本制定利率,即加大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水平,逐步增加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试点和扩大利率浮动幅度,最终实现农村金融利率市场化。二是要创建农村资金回流体制,缩小城乡金融差距。农村金融资源外流现象已屡见不鲜,每年有大量资金由农业流向非农业,由农村流向城市,这是利益驱动必然结果。要想抑制资金外流应从制度的制定入手,比如根据农村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的种类和向农业提供贷款数额和比例,施行不同的税率政策,农业贷款比重越高,税率越低;可根据各县的经济收入,施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对于经济贫困县免除营业税和所得税,对于非贫困县可减免部分营业税和所得税三要秉承以三农为本的服务理念。我国农村金融的需求主体是农户、农业企业和农村建设等,农户分为生活困难型、生活温饱型和市场型三类,农村企业的规模也有大小之分,他们之间需求存在很大的差异,有很强的层次性,比如贫困型农户资金极度缺乏,甚至不能满足自身生产生活的需要,贷款的需求最为迫切,但其无抵押,风险大,只能通过政府补助、国际金融援助等获得小额资金;市场型农户从事专业化生产,贷款需求量较其他农户高,同样缺乏商贷所需的抵押品,仅有20%的农户能够获取金融机构的贷款。因而农村金融机构应采取多种手段、创设多种金融产品最大限度的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4、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切实分散农村金融风险 农业投资风险大,而农村金融机构实力薄弱,抗风险能力差,不愿向农户和农业企业提供大额资金贷款,这就要求政府颁布风险担保政策,并适当补贴金融机构因农业贷款而造成的金融损失,切实分担农村金融风险。此外各金融机构之间可以相互合作,共担风险,降低单个金融供给主体的投资风险。与此同时,国家应鼓励保险公司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为金融机构以及借贷的农户和企业提供风险保险,解除农村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 三、结语 自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口号提出以来,我国农村金融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对此,政府应颁布农村金融优惠政策,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多种金融机构共同发展,并推进农村机制改革,合理调整农业利率浮动幅度,完善信用担保机制,分散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最终建立一个良性竞争的和谐农村金融市场,实现农业大发展。 作者:李章溢 单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金融市场论文:信用社在金融市场中的实用性 作者:郭燕 单位: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由于农信社为员工规定了贷款营销任务,部分员工为了完成任务不顾贷款风险、不问贷款去向、不讲贷款规则,较为盲目地将资金贷给客户。只追求自己的个人利益,完全忽视了农信社的集体利益,不利于农信社的可持续发展。市场营销机制不健全农信社受到传统经济理念的影响,并没真正地考虑如何从开拓市场进行营销,所以没有形成较为健全的市场营销机制。主要体现在运行、监督、鼓励等机制方面。在农信社内部形成了无竞争、无动力的工作氛围,不利于激励员工积极努力地工作、创新及开拓。营销手段落后,经营产品单一农信社的营销手段往往局限于室内广告、微笑服务等形式,没有深层次地考虑如何制定营销策划,创造不同以往的营销手段。在经营产品方面也没有开拓出新的产品,难以满足市场与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树立正确的市场营销观念随着我国金融和体制的改革,农信社传统的经营阵地和客户群体已经不能满足自身经营的需求。在金融市场竞争日渐激烈的环境下,农信社应当积极引进市场营销机制,树立一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要求的营销观念。转变传统“坐等上门”的观念和作风,充分认识到只有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开展营销策略,才能保持旺盛而强大的生命力,在金融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建设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首先,几经改革形成的多级法人机制并不适合农信社积极开展市场营销策略的需要。农信社应当加快构建市场营销体制的脚步,尽快建立一个满足市场变化要求的机制,为开展市场营销提供良好的条件。其次,争取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机构得到更多优惠政策,例如结算渠道、票据兑换等方面。然后,政府应当减少不正当的行政干预行为,积极落实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农信社的市场经营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最后,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追讨部分企业和村集体拖延还款行为,降低市场营销风险和经济损失。为农信社创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明确以“三农”为主体的市场定位农信社市场定位,应以“三农”为主体,分三个步骤明确产品定位、明确品牌定位及明确公司定位。(1)产品定位的目的是让消费者一旦产生类似需求就会联想到该种产品,将产品形象定位在客户心里,以便区别其他金融机构产品。(2)品牌定位是在产品定位的基础上形成,并通过它实现品牌价值。农信社应当围绕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来确立自身品牌定位,便于区别其他金融机构以大额贷款、重视商业贷款等品牌定位。(3)农信社作为一个特殊的金融企业,需要确定企业定位,确定企业形象。明确企业定位,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客户对产品定位和品牌定位的认识,加深对金融产品的印象。在“三步走”定位策略的影响下,农信社占领和巩固农村市场,保住已有市场份额和客户目标群,并积极开拓新的客户群体和业务领域。实施以开发新产品为主的产品营销策略金融产品作为金融企业的优秀竞争力,农信社必须创造新颖独特的产品来吸引和满足客户的需求。利用现代金融技术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开办多元化的金融产品,争取目标客户群体,扩大市场占有率。创新金融产品是否能够被客户认识、接受和喜欢,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产品的促销策略。因为它是产品策略能够实现的有效保证。通过卓有成效的市场营销活动,向客户推荐新产品,做好销售后的服务工作,以取得客户的信任。建立完善的人才策略在以市场导向为主的竞争时代,竞争优秀之一就是人才。农信社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来培养和招聘各种营销人才,以改善人员知识结构,积极提高员工素质和竞争意识。在运行、监督、管理和鼓励等方面建立比较完善的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才能不断地拓宽业务领域,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建立属于自身的比较优势比较优势是一个企业自身独有的,明显强于同类企业的,不易被其他企业模仿复制的特殊优势。农信社要想巩固已有市场,防止被其他同类机构和产品吞噬市场份额,就必须通过产品、服务、品牌、形象、人员等,展示自身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新风貌、新实力,充分凸现出比较优势。 在市场经济大的背景环境下,农信社面对其他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要想在金融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一定需要充分引进市场营销策略,改变传统营销策略。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农村市场和客户群体,积极开拓新型金融产品,配置各种营销人才,才能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 金融市场论文: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论文 一、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模式 按照离岸金融市场的管理模式,可以分为内外一体型、内外分离型及避税型离岸金融市场这三种类型。内外一体型是指一国的在岸业务与离岸业务之间无严格分界,在岸市场与离岸市场相互交融,该类型的离岸市场对所在地的经济条件尤其是金融管理的要求比较高;内外分离型是指金融监管当局应该将离岸金融业务和国内金融业务严格区分开来并分别登记在不同的银行账户上,账户之间不能混淆,该类型离岸金融市场根据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的分离程度不同又分为绝对的内外分离型和内外渗透型;避税型离岸金融市场其目的是用来规避税收或规避监管,一般没有离岸资金实际交易活动,只是作为离岸金融机构办理离岸交易的地方。 二、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不断深入,综合经济实力有了较大提高,发展本国的离岸金融市场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任务。要进行金融体制的改革,缩短与发达国家的金融差距与国际金融接轨,就必须建立自己的离岸金融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开办离岸金融业务比较晚,离岸金融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第一,萌芽阶段:198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首先批准招商银行经营离岸金融业务,自此拉开我国离岸金融发展的序幕。第二,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是我国离岸金融业务发展迅猛时期,顺应发展趋势,我国允许深圳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等5家商业银行享受一系列优惠条件开办离岸金融业务。第三,整顿阶段: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影响较广,直接暴露了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的许多问题,经营离岸业务的银行出现大量的坏账,于是离岸金融业务中止进行坏账的清理整顿。第四,恢复阶段:2002年6月,特别批准招商、交行、浦发及深圳发展银行四家商业银行恢复离岸业务的经营权,致使离岸金融在我国拥有蓬勃发展的大好机会。目前,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模式是内外分离型。内外分离型是指把金融监管当局将离岸金融业务和国内金融业务严格区分开来并分别登记在不同的银行账户上,账户之间不能混淆。我国离岸业务实行单独设账,单独核算,实行分账管理税后并表的运营管理模式,将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分离。由表2可知,我国离岸金融业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离岸国际结算量不断提高,离岸金融发展呈现较快趋势。在这二十多年中,我国离岸金融业务有较大的发展,在离岸金融交易中,香港市场的客户和资金量占各离岸银行客户总量的60%以上,在离岸存款中,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存款约各占56.7%和39%;离岸贷款中,中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贷款约占57%和42%。在交易币种方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全面展开,香港成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主要平台,人民币在港的存款规模不断增长,目前人民币存款占香港全部银行存款规模比重的l0%左右,仅次于港元与美元,香港成为境外最大的离岸人民币资金池。另外,用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逐渐丰富,包括人民币计价的证券产品、基金、保险、黄金、外汇交易。同时,人民币经营机构不断扩大,随着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快速增长,必须有更多的金融机构为之进行清算服务。近几年来,由于政府政策的支持等各方面因素使我国离岸金融得到迅速发展,初步形成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但香港离岸金融中心与国际上其他离岸金融中心相比规模还是较小,交易品种不够丰富,也就是说当前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只处于起点上。从广度上说,用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有待进一步丰富,交易主体有待多元化,目前我国离岸金融业务主要是传统的银行业务,如存款、贷款、国际结算等业务的人民币产品;从深度上说,人民币存款规模和流动性有待提高,二级交易市场活跃度较低。另外,由于对人民币离岸市场的监管制度方面还存在漏洞,导致离岸市场成为人民币非法活动聚集地。因此,对发展我国人民币离岸市场的问题有待深入探讨。制约我国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人民币资本账户尚未完全开放,离岸金融发展有限目前,我国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推进幅度是非常有限的。第一,人民币资本项目并未完全实现自由兑换,人民币跨境流通主要是依赖实体经济推动。尽管我国与周边国家签订互换协议,人民币用于区域贸易结算,但人民币并不是这些地区交易的主要结算货币,人民币并没达到完全的国际化条件。此外,人民币的出入境还有限额控制,因此离岸金融规模难以迅速扩张。第二,近年来,人民币有较为强烈的升值预期,人民币需求较大,尤其是东南亚地区,人民币的境外流通规模扩大,但是我国离岸金融业务开展有限,不能满足境外对人民币的需求。 (二)离岸金融市场管理机制较为薄弱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管理机制的薄弱主要体现在监督机制不完善,表现为监管机构不明确,我国离岸金融市场的管制机构涉及到人民银行、银监局、外汇局、税务总局等多个部门,但是由谁来主导离岸金融监管还不是很明晰,多头监管会不可避免地造成监管资源的浪费,从而降低监管的有效性。比如说可能会造成监管的盲区或重复监管,从而降低了监管的有效性。所以有效的监管体系的建立对离岸金融健康持续的发展是极其重要的。 三、发展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政策建议 (一)审慎开放人民币资本账户,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世界主要离岸金融市场上交易使用的货币基本上都是可自由兑换的,而人民币的资本账户尚未完全放开,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民币离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一般来说,开放资本项目会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给一国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资本账户的开放也必然会对一国的金融秩序产生冲击,弱化本国的货币政策效力,可能会造成一国汇率的波动,但总体来说,资本账户的开放是利大于弊。所以,在作出正确估计的情况下,立足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本着循序渐进和风险可控性原则,适度推进人民币资本账户开放和金融自由化,拓宽人民币流通渠道,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从而满足对外经济开放的要求。 (二)借鉴发达国家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经验由于我国现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及人民币处于强烈的升值预期,选择正确的离岸市场管理模式对于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是非常关键的。从发达国家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状况来看,有以下几点值得我国借鉴:第一,明确发展模式,基于历史情况及较高的金融监管水平,伦敦金融中心选择内外一体型发展模式,而美国和日本为防止资金流动对在岸金融秩序的冲击采取内外分离型。基于我国实际情况,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为了防止国际游资通过离岸市场流入境内,造成经济不稳定,短期内采用内外分离型的离岸市场管理模式是明智之举。第二,健全的法律法规是离岸金融市场安全运行的有效保障,离岸金融自由化程度高,资金流动自由,受监管程度较低,金融业务的开展需要健全法律制度为其营造良好环境,所以我国应该加强对离岸金融立法的完善。 (三)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满足投资需求多样化目前,在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上人民币离岸业务种类较单一,并不能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多样化,同时,人民币对内贬值对外升值的预期及人民币贷款的需求较小的情况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为了增强人民币资产的流动性及人民币国际化程度,应该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增大人民币债券市场的发行规模,积极活跃二级市场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推动人民币用于产品的定价和结算,开发更多的金融理财产品。人民币资产种类越多,流动性就会越强,这样就能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促进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发展。 (四)短期内以发展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为重点,同时构建境内离岸市场与之相互支持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基本框架,香港成为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主要平台,在香港离岸市场上,业务种类和交易额不断增多。同时,我国境内也在积极开办离岸业务,近年来,有大量学者探讨在上海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可行性。上海是我国经济中心,经济发达,金融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人才集中,我国可以借鉴美国境内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经验在境内建立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与香港离岸市场相互支持,减小香港离岸市场上资金的异常流动对境内经济的冲击力度,维持经济运行稳定。 (五)完善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监管体系,有效监管和规避风险由于离岸金融市场的监管相对松弛,若对离岸金融业务监管存在漏洞,让非法投机者钻了监管制度的空子,可能导致离岸金融市场成为黑社会洗钱、非法筹集资金、非法资金逃税的场所,所以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对离岸金融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及其重要。加强对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监控,防范风险主要从两方面入手:第一,建立健全离岸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快离岸金融监管立法进度,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标准。第二,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人民银行、银监会、外汇局、税务总局等进行联合协同监管,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实施适时与定期监管,协作调查和联合检查等制度,不断完善协作监管机制。 对正处于经济转型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我国来说,发展离岸金融市场是我国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增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竞争力的最好方式,也是完善我国金融体系建设,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的重要途径。从总体上说,发展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对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促进金融创新具有巨大的作用。但离岸金融市场对一国经济的影响是把“双刃刀”,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所以要清楚认识到离岸金融市场潜存的风险会对本国金融体系稳定造成威胁。因此,我国在推进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过程中应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为我国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寻求一条安全高效之路。 作者:夏林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金融市场论文:民间融资金融市场论文 一、放松管制与加强监管是培育民间金融市场主体的主调 民间融资是民间按照市场机制调节资金余缺的经济活动,有其固有优势与灵活性。探索建立市场化的民间融资良好秩序,既要保持其原有的活性与自由,又要减少行政审批与行政干预。从设计思路来看,《条例》进一步放宽了主体设立准入条件,但在行为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监管要求,尤其是“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效处理行业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1.在主体设立方面除了明确民间资金管理企业需满足5000万元实缴货币资本以及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需获市级地方金融主管部门核准外,取消了其他诸多行政前置条件,鼓励各类民间融资主体设立与发展。同时,鉴于有些主体主要从事社会资金的管理,具有一定的公众性和风险性,根据审慎性原则,条例又规定这些主体在工商注册核准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地方金融主管部门备案。2.在主体行为方面《条例》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二条对发行定向债券及定向集合资金的主体提出了监管要求,即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主体才能从事定向债券和定向集合资金发行工作。同时,为了进一步防范和控制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这些主体的业务禁入、信息披露、资金托管、运营投向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监管要求。 二、温州民间金融市场主体发展现状剖析 (一)现代企业制度的滞后制约着借入方市场主体的培育壮大从条例设计内涵来看,现代企业制度始终贯穿着主体的确立及发展。但从企业规范程度看,传统的温州企业大多数以家族制为主,尚未完全建立起产权明晰、财务规范、信息透明、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据统计,全市中小企业50%以上存在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状况,许多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经营记录;60%以上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是3B或3B以下。此外,企业与企业主的一元化运作模式,混淆了条例所倡导的民间融资主体及其行为,降低了借贷用途的透明度,不利于主体规范行为的实践。虽然温州自2012年下半年开始启动中小企业改制提升工程以来,累计已新增近400家股份有限公司,超过了过去34年的总和,但长期所形成的“不规范”意识仍使投资者的“敬而远之”,直接影响着企业定向债的发行以及民间资金管理企业定向集合资金的投向等。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温州仅有9家企业登记备案定向债发行,备案金额1.62亿元,但成功发行仅7000万元。 (二)“三类中间服务”市场主体运行仍面临着诸多体制机制问题1.民间资金专业管理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目前,温州已培育发展12家民间资金管理企业(即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共计12.5亿元。截至2014年底,12家公司共组织39亿元资金投向1020个项目,其中发行定向集合资金共7期6.05亿元,占资金投向总额的15.5%。从规模来看,大部分资金来源于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自身投入的资本金。与《条例》施行后的民间借贷备案登记总额94亿元相比,仅占6%。换个角度来说,大部分民间资金仍是以借贷形式在市场上流动,还未能有效归入专业化运作轨道。造成这一现象主要原因是受投资项目难找、专业人才匮乏、股权投资退出渠道不畅等因素影响。但从更深层次分析来看,如何提升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专业能力及其衍生出来的公信力更值得我们深思,这也是目前条例制度设计中未能充分考虑的一个“短板”。虽然《条例》对民间资金管理企业的准入已作了更为严格的限制,要求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但受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影响,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使得条例所规制的5000万元的实缴货币资本沦为形式,易造成主体源头管理上失控,脱离了类金融主体审慎发展的原则,引发部分民间资金管理企业“空壳化”运作,给整个行业健康发展带来巨大的冲击。2.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亟待破解(1)可持续经营经费来源不足《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将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定位为民间融资公共服务机构,并赋予其受托承担民间借贷备案等一系列准公共服务职能。从本质上来看,民间借贷的备案等职能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畴,但除个别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享受小额地方财政补助或收取微额场租外,大部分中心没有收入来源,处于亏本运营状态。据初步测算,全市7家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年平均运行成本在300万元左右,长期以往必将影响中心的正常运转。(2)业务转型创新滞后按原先设计方案来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主要定位于为场内入驻单位提供信息服务,对于场外各类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中介的服务缺乏有效的着力点。而《条例》赋予中心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权益转让服务、理财咨询等职能,以及其依托民间借贷备案职能所建立起来的民间借贷备案信息(即民间借贷征信)的挖掘运用工作,受信息量不足、人才因素、资源公共性等因素制约,仍未能有效开展,还需要长时间的积累与探索。3.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良莠不齐截至2014年底,温州经备案登记的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已达72家,注册资本最低为100万元、最高达5000万元。从运营模式来看,既有纯信息中介平台模式、又有债权转让以及信用担保模式;既有纯线上或线下模式、又有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模式等,整体上呈现出运营模式互联网化、业务运营多样化等特点。受制于国家层面相关金融法规滞后等影响,民间融资信息服务行业长期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的状态。即便是《条例》出台后,温州对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的注册资本、股东构成、高管人员也没有任何前提条件。这一制度设计不足,造成了当前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业务运营的多样化、同质化,导致整体行业鱼龙混乱,部分甚至已经违悖设立时的定位初衷、偏离正确的轨道,并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从事资金融通等红线底线。 (三)合格的借出方市场主体队伍建设还存在“软硬”环境不匹配现象投资者是市场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投资者的成熟是市场成熟的重要推动力,没有成熟的投资者,不可能有成熟的市场。相比证券、期货等成熟市场,民间金融市场的合格投资者队伍建设仍任重道远。从当前投资者结构与行为现状分析来看,投资者逐利性和盲目性特征仍然非常明显,风险意识总体上还不强。以P2P平台为例,部分投资者受高利驱使受骗上当或发生不良损失等情况时有发生,进一步凸显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的不足。此外,从市场培育情况来看,温州虽已搭建了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权营运中心等平台并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判断合格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推进合格投资者教育、探索投资者分类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制约了理性而成熟的投资者队伍的形成。 三、规范发展民间金融市场主体的几点建议 (一)加快推进民间资金管理企业“扩面提质”,切实发挥其民间资金向产业资本转化的引导作用《条例》设立民间资金管理企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集聚并提升民间资金的专业化运作能力,解决“投资难和融资难”这一关联问题,实现“小资本与大项目”的对接。为此,要以《条例》施行为契机,鼓励民间资金管理企业“质与量”齐头并进,做强做大龙头企业,完善资金专业化服务网络,放宽服务地域限制,促进专业服务“下沉”或“普惠”。同时,要积极吸引温州区域外成熟的资产管理公司入驻,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及相关政策,推进服务“属地化”,着力将温州打造成“区域民间资本专业运营中心”,形成专业化金融服务产业支撑体系。 (二)继续深化中小企业改制提升工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长期以来“温州模式”下企业自身的不规范发展相对应的是民间借贷的地下野蛮生长,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造成了前几年“借贷风波”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在现行条例制度框架设计下,如何发挥民间融资“三条河流”(民间借贷、定向债券、定向集合资金)作用,首先要解决企业自身存在的体制束缚。为此,不仅在继续推进企业改制工作,引导更多的企业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更要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尤其是在资金投向、与资本市场对接等方面,形成正向激励作用。可以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竞争机制,增强中小企业的发展新动力,促进民间融资市场规范秩序的重建。 (三)积极探索民间融资公共服务平台“转型升级”之路,实现可持续发展1.要以改革创新思维重新思考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定位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依法赋予其相应的职能,探索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权益转让服务、理财咨询等业务,逐步搭建形成以“民间借贷征信服务”为基础的权益转让“二级市场”。2.要形成适合中小企业发展区域性资本市场体系要以原温州股权营运中心未上市股权转让平台试点为基础,引导其朝着具有独立的市场定位、特别的制度安排、不同的运作模式的方向,逐步形成适合温州中小企业发展区域性资本市场体系。3.进一步完善金融产品服务产业链鼓励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研发定向融资产品、资产收益权转让产品、定向投资产品、公私合营(PPP)产品、中小企业融资保证保险产品,进一步完善企业融资、百姓投资的金融产品服务产业链,开拓高成长中小企业融资蓝海业务。 (四)建立健全民间金融市场合格投资者制度,推进合格投资者队伍建设1.要细化地方金融市场合格投资者制度设计要以区别投资者的市场风险识别水平和承受能力为优秀内容,提供差异化的市场、产品和服务,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制度安排。2.要建立合格投资者自律管理制度以股权营运中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为平台,推进合格投资者的培育工作,加大对投资者的素质教育,逐步搭建起“合格投资者数据信息库”。3.要建立合格投资者利益保护机制监管部门必须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强化信息披露与事后监管机制,准确定位并严厉打击各类应披露未披露、错误披露甚至是恶意欺骗投资者的违法违规现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五)鼓励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主体创新发展,构建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并进机制1.要进一步加强民间融资信息服务平台管理以工商管理和备案登记相结合为手段,及时掌握主体源头信息,尤其是以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主体,避免形成监管“真空”。2.要积极推进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制定相关行业自律准入规则,深化主体业务禁入“负面清单”管理机制,防止民间融资信息服务平台的各类“触底线”行为的发生,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作者:方大林李炜刘理论单位:温州市金融办 金融市场论文:开放度测度的金融市场论文 一、文献综述 农村金融市场开放,是通过放松金融监管,让市场机制来决定金融资源的价格,并利用金融市场机制优化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形成农村内部、城乡间、区域间相对统一的金融体系。农村金融市场开放是促进经济金融健康发展的众多解决方案中的一种,是通过引入新的机构和市场参与者改变现有市场结构,建立竞争性市场机制的方案。开放过程中需要注意开放速度、开放程度、开放顺序等问题。农村金融开放的最大化将是金融城乡一体化、金融区域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8]。金融开放程度的测度,陈雨露等认为主要有两类度量方法:主观打分法和客观事实法[9-11]。主观打分法采用二元法或5分法,进行主观的评分。Eichen⁃green用0和1两个虚拟变量表示“完全开放”和“不开放”来表示[12],Quinn用0~4分别表示完全封闭(0)至完全开放(4),以0.5为步长[13]。黄金老将利率市场化程度等8个指标分为5个等级:极低、低、中、高、极高,其权重分别为1、2、3、4、5来度量金融开放[14-15]。客观事实法通常用3种指标体系来表示实际开放程度:国内储蓄率与国内投资率组合、利率的国内外差异以及金融服务业的开放。Feldstein和Horil⁃ka以一国储蓄率和投资率之间的相关性来衡量实际金融开放度[16]。李治国考察了我国区域间储蓄投资相关性以衡量区域间的金融分割[17]。Edwards和Klan用国内外利率差构建模型计算开放度值,当开放程度为0时,利率不受外国因素影响;当完全开放时,国内利率等于国际市场利率[15]。 Lane和MilesiFerretti以资本组合、直接投资和负债占GDP的比重来衡量金融开放[18]。姜波克从资本规模角度测度金融开放水平,用直接投资总额、证券投资总额与GDP比重反映资本市场开放,用央行国外净资产与央行总资产比重反映货币市场开放[19]。上述方法从主观打分设计和市场结构变动给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测度提供了思路,但已有文献中的指标内容或计算公式并不完全适合。这是因为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的主要措施是降低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增加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和资金供给,通过改变市场结构、增加金融市场竞争程度,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产业组织理论对市场结构和产业聚集度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通常,衡量市场竞争结构的方法有市场集中率、赫芬达尔指数、基尼系数、区位熵等。赫芬达尔指数HHI对大企业所给的权重较大,对其市场份额也反映得比较充分。当某行业由独家企业垄断时,HHI等于1;当每个企业具有相同的份额时,HHI等于1/k,因此HHI在1/k~1之间变动。基尼系数(GiniCoefficient)是计算收入分配公平程度的指标,其方法是等分布线(对角线)与洛仑兹曲线之间区域和对角线下方三角形面积的比率。用于市场结构衡量时,反映了某种子类型企业的市场份额占该产业市场份额的比重。其中,Lij表示i地区j子产业的市场指标(销售额、从业人数、产值、资产总额等);Li表示i地区该产业的市场指标总和(销售额、从业人数、产值、资产总额等);Lj表示全国范围子产业的市场指标(销售额、从业人数、产值、资产总额等);L表示全国该产业的市场指标总量(销售额、从业人数/产值、资产总额等)。对比几种方法发现,市场集中率、赫芬达尔指数、基尼系数都是绝对指标,区位熵是相对指标,相同点是都依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划分市场结构,市场集中率和赫芬达尔指数以企业的市场份额划分市场结构,基尼系数、区位熵以某个百分比水平划分市场结构。在衡量方法上,市场集中率、基尼系数、区位熵都用市场份额之和来衡量,只有赫芬达尔指数用市场份额平方和衡量。从全面性角度考虑,所选指标应当既包括反映该省水平的绝对指标,又包括能反映各省相对水平的相对指标;从可比性角度考虑,两类指标应当使用相同的计算方法使测度结果既能满足单个省的历史比较,又能满足不同省份的横向比较的分析需要。基尼系数和区位熵两种方法使用了相同的指标构建方法,能够满足全面性和可比性的分析要求,因此本文应用这两种方法分别构建农村金融开放度绝对指数和相对指数。 二、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测度 本文设计思路是用逐步开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准入引起的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变化来设计指数以衡量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的程度。 (一)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的指标张金清提出从金融开放参与者的市场准入、金融服务开放、实现途径三方面构建指标来衡量金融开放[23]。本文借鉴这一思路将农村金融开放的指标确定为三个维度: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正规化程度。维度1: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是获得准入的农村金融市场参与者,其覆盖面表示该地区内金融机构在多大程度得到覆盖。这是我国农村金融开放的重要目标。截至2012年末,县域物理网点数量达到11.3万个,年均增长超过1000个;乡镇新布设ATM机、POS机等电子机具231.7万台,较2007年增长29.5倍;在40万个行政村设置了助农取款服务点,小额取现转账电话覆盖30.4万个行政村。农村保险服务网点达到2.2万个。文中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数目表示。维度2: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能力体现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中低收入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满足程度,只有提供满足市场需要的服务,才能逐步争夺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份额。衡量服务能力可以用投入和产出两类指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策略首先不是产出或盈利,而是开拓业务占领和巩固市场。投入类指标更好地反映出该机构的经营成本策略、服务意愿和服务能力,其中从业人员的数量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因此选用投入类指标,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业人数表示。维度3: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正规化程度。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兴起作为一种底层改革,对农村金融制度变迁有重要意义[24]。但非正规的金融蕴含着金融系统性风险。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给了非正规金融正规化的市场机会,有利于化解金融风险、形成健康的农村金融市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吸引民间资本建立并扩大规模,资产规模反映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的行为及其程度。文中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表示。 (二)维度权重的确定方法权重的确定方法有主观法和客观法两类,本文采用客观法中的变异系数法测算各个指标的权重。变异系数法是在用多个指标对一个问题进行综合评价时,如果一项指标的变异系数较大,则说明该指标在衡量该维度的差别方面具有较明显的信号,那么这个指标就应该赋予较大的权重,反之,则赋予较小的权重。 (三)指数构建分别运用基尼系数和区位熵方法,构建了农村金融开放度绝对指数和相对指数。绝对指数只反映本区域内的开放程度,无法进行横向比较。相对指标可以反映该区域与全国平均金融开放度的相对变化。其中,AFOJ、AFOX分别表示j省(市、自治区)的农村金融开放度绝对指数和相对度指数;i为指标编号(i=1,2,3),wi为指标i的权重;Aij和Rij为j地区新型农村金融开放各维度的值;Oij/Oj为j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指标i值占j地区全部农村金融机构指标值的比重;Gi/G表示全国范围新型农村金融业指标i值占全国范围农村金融机构i指标值的比重。AFOJ取值范围为0~1之间,为便于分析,借鉴美国司法部使用HHI指数时的做法,本文将其值乘上10000,这样AFOJ的取值范围为0~10000。由于新型农村金融市场份额较小,这种处理更加便于分析。AFOX是一个相对值,当AFOX 1时,表示该地区农村金融开放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当AFOX=1时,表示该地区农村金融开放程度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当AFOX 1时,该地区农村金融开放程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两个指标结合使用,就能准确测度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 (四)数据来源与样本描述农村金融开放度的度量涉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村金融市场总体两类。农村金融市场(银行业)由大型金融机构、中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构成。大型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信贷业务、国家开发银行涉农业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中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它们在进入市场的门槛条件上存在差异,中小、新型农村机构进入市场的壁垒较高,可能面临着较高的经营风险,而大型金融机构则没有进入壁垒,由于只是分支机构,所以经营风险不高。洪正认为以国有金融资本主导农村金融实际上不可靠[25]。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呈现出城市化倾向,设立的主体以民营企业为主,设立的地区向大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区集中,而偏远落后地区则相对较少[25]。因此本文的衡量范围将不包括大型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各区域农村金融机构总体数据由该区域内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之和得到,全国农村金融总体数据由汇总各省总体的数据得到。本文所用的各个指标的数据来源于2008-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区域金融运行报告》。鉴于数据的缺失,去掉了西藏、台湾、香港和澳门的数据。吉林省2013年数据缺失用2012年的数据进行了替换处理。样本描述如表1所示。 三、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演化 (一)中国农村金融开放度演化运用公式(6),计算出全国水平的农村金融开放度绝对指数(相对指数仅适合于各区域,不能计算全国水平)1.我国农村金融总体开放程度非常低,平均开放度2092013年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仅有366,如图1所示。这说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市场份额很小,我国农村金融开放处于初期阶段。2.农村金融开放速度加快2008年至2013年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程度年均增长速度为62.4%,2010年出现了小幅调整,其原因是银监会的农村金融开放政策执行未达到预期目标。2011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以加大农村金融开放力度,例如2011年银监会放松了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加速了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态势逐步加强。3.农村金融市场开放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活力市场开放不仅发挥了“鲶鱼效应”,提高了市场效率,还共同做大了“蛋糕”,扩大了农村金融的总体规模。一方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为了巩固市场份额,积极提高服务水平和经营效率;另一方面,总体规模扩大,农村金融整体资产规模由2006年的4.18万亿增长到2013年末的20.67万亿。 (二)省际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演化表3显示了2008-2013年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通过分析各省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绝对指数发现:第一,各省份的农村金融开放程度普通较低,历史最高值仅976,2008年6个省(区)农村金融开放度低于10,几乎没有新的参与者进入农村金融市场,2013年仍有青海等4个省区的农村金融开放度低于200,陕西省、福建省、河北省农村金融开放度平均水平低于100。第二,开放程度增速快,省际差距增大。2013年天津、辽宁、浙江、内蒙古、宁夏、广西等6个省(市、自治区)的开放度指数超过500,新疆等7省(区)的开放度指数超过400。表4显示了30个省(市、自治区)的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相对指数。按照AFOX大于1.1、0.9~1.1之间、0.65~0.9之间、小于0.65分为四组,代表开放程度高、中高、中低、低。分析发现存在着开放程度省际不平衡的现象。一方面开放程度上不平衡,2013年开放程度“高”省平均相对开放度1.55,而开放度“低”省平均相对开放度仅0.43。另一方面,开放分布不平衡,两极分化严重。中高、中低两组的省份数少于高和低两组的省份数。 (三)三大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度演化表5显示了三大区域的农村金融市场开放度。首先,三大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度总体水平逐年提高,2013年三大区域之间开放度已经非常接近。其次,呈现出东部、西部高,中部低的U型特征。西部地区增长最快。由于西部地区受到农村金融政策的倾斜和扶持力度最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参与积极,2013年除陕西、四川、贵州、甘肃、广西等5省区略低于全国水平,其他均高于全国水平。中部地区仅山西和河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余4省的农村金融开放度均低于全国水平。如图3a和图3b所示。 (四)八大经济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度演化表6显示八大经济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度。进一步对八大经济区域进行分析:第一,八大经济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度差异非常大。黄河中游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平均开放度最高,南部沿海地区的农村金融开放度最低,黄河中游地区的开放度比南部沿海地区高出一倍。第二,八大区域农村金融开放度提升速度非常快。2008年北部沿海、东北地区、长江中游、西南地区开放度指数分别为14、22、25、26,2013年分别达到339、433、357、399,增长了15~24倍。第三,2012年长江中游和西北地区出现了回落但随后继续增长,反映出这两个区域内农村金融市场可能存在激烈的博弈。如图4a和图4b所示。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结论本文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起农村金融市场结构变化的视角,运用基尼系数和区位熵构建指标,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面、服务能力和非正规金融机构正规化程度等三个维度衡量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程度,构建了开放度绝对指数和相对指数,分别衡量区域内开放度水平及与上一级区域的相对水平。基于2008-2013年的省际数据,分别测度了全国及30个省、东中西部三大区域和八大经济区域的农村金融开放程度。分析发现:第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开放总体程度水平非常低,农村金融开放处于初期阶段。第二,各省农村金融开放程度普遍较低,省际差距在拉大。2013年天津、辽宁、浙江、内蒙古、宁夏、广西等6个省(市、自治区)开放度指数均超过了500,新疆等7省(区)开放度指数超过400,但陕西省、福建省、河北省三省农村金融开放度平均水平低于100。第三,从东、中、西三大区域看,西部农村金融开放度最高、东部次之、中部最低,呈U字开型特征,但开放程度差异并不显著。第四,八大经济区域开放度差异大,提升速度快。 (二)政策启示1.加快推动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缩小农村金融开放的区域差异第一,扩大村镇银行的准入,对于设立村镇银行超过一定数量的发起行或投资人,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或奖励。鼓励在中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农业主产区和小微企业聚集地区设立村镇银行,扩大村镇银行的覆盖面。第二,推动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鼓励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当地专业合作社或龙头公司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与农村资金互助社合作发展。第三,推动农村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理财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鼓励开展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等多元化金融服务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大力发展农村汽车金融公司、农村消费金融公司等,为农村居民提供适合的消费金融服务,激发农村地区消费潜力。第四,构建动态的农村金融区域协调发展机制。逐步将发展重心向经济落后区域转移,从动态上给予各地区平等的农村金融开放条件。加强区域政策协调,建立开放度高的区域向开放度低的区域的反哺机制。实施有区域针对性的金融政策和金融调控机制。2.农村金融开放的同时,继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第一,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变的前提下,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改革,实施市场化、企业化改革,提高治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发挥支农服务主力军作用。第二,推动大型涉农金融机构的改革。深化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尽快实现营业网点覆盖全部县域支行,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和资源配置力度优化。邮政储蓄银行提升县以下机构网点功能,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促进农村资金回流。完善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方案,科学定位、强化职能,创新服务,加大对农业开发和水利、贫困地区公路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力度。3.完善农村金融市场良性运转的制度基础第一,健全农村金融监管体系。针对农业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以及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特点,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监管技术和制度。第二,完善金融机构评级体系、审计监督机制、支付体系、流动性保障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创造有利于农村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外货币和资本市场的机制,如创造投资基金发行、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等。第三,适时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本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增强存款人信心,减少因金融机构倒闭引发的存款挤兑风险。第四,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孵化条件。借鉴对高新企业孵化的经验,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孵化机构,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提供资金和条件,承担其部分或全部组建成本和开办费用。培育农村或涉农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发展涉农融资担保业务,完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提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微型金融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向小微企业和农民发放贷款的技术,提高市场适应力和竞争力。4.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第一,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建立农产品订单—保单—信贷的联动机制,大力推广农村微贷技术,普及应用现代金融工具,增强金融产品契合度。第二,加快推动农业保险发展。推广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农业保险产品,大力发展农房、农机具、渔业、设施农业保险,巩固种养殖业保险,扩大重要“菜篮子”产品保险覆盖面,创新发展价格指数、天气指数、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第三,开展抵质押担保创新。增加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有效的模式,开展以大型农业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权、承包土地收益权、农产品订单、知识产权等为标的的新型抵质押担保方式。第四,利用互联网金融普惠性和跨地域性的优势,推动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的融合。加大农村地区ATM、自动存取款机、POS机、多媒体自助查询机等金融自助服务机具的覆盖,方便村民利用电脑、电话、手机等网络通信终端在线自助办理金融服务,逐步推广基于互联网金融的支付转账、小额信贷、消费信贷、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 作者:武晓明罗剑朝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村金融研究所西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金融市场论文:法律制度金融市场论文 一、民间金融市场行为法律制度的探讨 民间金融市场行为,如站在融资方角度,其实质就是吸收资金的行为。我国民间金融市场以民间借贷为优秀,还包括以股、合伙、信托等方式吸收资金的融资行为。限于法律约束,民间金融法律治理应坚持民间金融行为在非公开范畴内运行的底线,给予民间金融生存的合法空间,避免民间融资权利与自由的滥用。在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的探讨中,豆星星教授等认为当前我国民间借贷法治存在一些制度性问题亟需完善:一是民间借贷的利率规范不科学、不完善。应在立法上明确区分经营性借贷和生活性借贷,做出合理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限额标准,并对超过一定利率限额的高利贷行为设定处罚措施。二是民间借贷行为金融监管严重不足。可建立阳光化机制,借助民间借贷备案制等制度设计将民间借贷行为公开化、合法化、有序化。 陈正江教授指出,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与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交织,形成刑民交叉案件现象增多,应从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和当事人三个层面对其进行妥善处理:(一)在司法机关层面。严格审查借贷关系合法性,建立金融案件联动处置机制,统一金融借贷刑民交叉案件的裁判尺度;准确把握刑法介入民间借贷的空间,尽可能帮助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二)在政府部门层面。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的协同应对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三)在当事人层面。增强投资者金融交易风险意识,建立健全被害人法律救济机制,应赋予被害人选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程序选择权。陈飞博士认为,与正规金融不同,民间金融通过构建“类信托机制”来实现和满足其对信托功能之需求,以《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中创设的新型民间融资工具“定向集合资金”为例,其运行机理与信托原理基本契合,但其对于合格投资者与投资方式等要求都更为宽松,应进一步完善该制度以发挥其积极作用。一是要明确募集资金的投向,限定其直接投资于单一法人自身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二是要完善财产独立的制度保障,借鉴证券投资基金的做法,由地方出台规范定向集合资金会计处理的相关文件,确立定向集合资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彻底落实其财产独立原则。 二、民间金融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探讨 浙江省银监局傅平江副局长认为:民间金融市场监管应注重市场化导向,尊重私权交易自由和民间金融习惯。一是要通过地方政府、社会中介的充分服务引导规范民间金融,制定合理规则指导民间金融趋利避害。二是要加强教育,增强民间金融参与主体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丁平练指出,在民间金融市场监管中应明确地方政府主管民间金融的职能和能力,优化地方金融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一是要强化民间融资市场的行业监管体系和各监管主体间的协调监管机制。通过建立政府部门间民间金融监管信息的共享机制,做到及时监测、统计和分析民间金融市场的运行状况,加强对存在风险的民间金融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二是要加强民间金融市场的自律组织、行业协会的建设,发挥其自律监管功能。在民间金融市场具体监管制度构建的探讨中,吕贞笑等根据《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构建的三类民间融资服务主体和民间借贷备案制度,结合浙江省民间金融市场监管的实践,提出“服务加轻触式监管”的理念。并认为:民间借贷备案登记制度作为轻触式监管方式的创新,充分尊重了民间借贷的习俗性与私权性,但目前其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需在与实践的磨合中完善。其一,备案制度本身不足,如强制备案的标准过高、备案制度的审查方式不清晰、跨地区民间借贷备案制度不明确。其二,备案制度外部吸引力不够,备案材料的证据效力有待商榷,无法通过备案排除非法集资嫌疑,导致借贷双方备案积极性不高。针对制度本身问题,建议设置可调节、市场化的备案金额标准,确定形式审查为备案审查方式,细化跨地区借贷行为的备案制度;对于外部性问题,建议增强备案制度的积极意义,进一步夯实正向鼓励措施。 三、民间金融市场信用体系法律制度的探讨 现代社会经济活动是一个高度依赖于信用的网络化的动态系统。随着金融创新的深化,频繁出现的“跑路”事件充分显示了重塑社会信用体系的现实紧迫性。王琳认为,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存在诸多不足,如缺乏个人破产制度,缺乏民间信用征信体系、信用数据资源分割、信用信息应用领域狭窄、信用服务行业不规范等。应尽快完善信用体系,形成比较便利、可查询、可应用的信用信息系统。可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民间金融信用信息系统,并与目前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相对接,为放贷人提供有效的信用信息。李海龙博士指出,应以民间借贷信用体系的建立作为民间金融市场信用制度建设的切入点,具体应从如下方面进行制度构建:(一)完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民间借贷信用数据库,收集自然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职业、家庭状况、收入和财产、借贷记录等关系到个人信用的项目,并实现借贷双方信息的电子化管理。(二)通过民间担保机构建立企业信用制度。民间担保机构应当审核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严格自律控制风险。(三)发挥第三方机构信用评级在民间借贷领域的积极作用。帮助民间借贷关系人通过独立的评价机构正确了解到当事人的信用情况。另一方面,信用评级机构需受到国家法律规范的制约,承担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对信用机构的失信应有相应的惩戒制度。设计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估标准是发挥信用评级在民间金融市场积极作用的基石,朱明等认为,考虑到目前银行融资任占主流格局的实际情况,可由银行制定中小企业信用评估的标准,将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与信用评估结果联系起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信用评级机制,培育与扶持具有良好信用的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的信用建设。 四、民间金融市场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探讨 叶良芳教授以互联网金融为例,指出民间金融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一)市场风险。因基础资产价格、利率、汇率等变动而导致互联网金融产品预期价值未能实现而造成损失。(二)信用风险。因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三)流动性风险。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沉淀资金如缺乏有效监管和担保,极易被挪用于投资高风险、高收益项目,从而使资金链断裂、支付危机等风险增高。(四)政策风险。互联网金融往往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因某一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调整会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同一方向的操作选择,引起共振效应,从而对行业造成系统性冲击。同时,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具有更加突出的技术安全与数据安全风险。 在对民间金融市场风险的防范与处置中,应当尊重刑法的谦抑性,合理发挥金融刑法的规制作用:一是要注意穷尽行政监管原则,对于民间金融产品的创新,如果未触犯现行有效的行政管理法规,则可以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必要风险提示;游离在违法与犯罪模糊边界的民间金融行为,具有“二次违法性”,但本质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应当慎用刑罚处罚。二是要坚持底线原则,在民间金融的创新过程中,如果涉及到严重的道德风险,触犯刑事法律法规,则应予以刑罚规制。浙江省高院章恒筑庭长提出发挥司法能动性,防范、化解民间金融市场风险的观点。一是在企业破产审判方面。通过破产法律制度适用过程中破产制度文化和观念的推进,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金融环境的改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以及法院对破产审判工作的部署、破产管理人职能的发挥可以有效化解民间金融市场内中小企业担保链、资金链危机。例如在破产预重整程序中,采取政府主导的预登记和风险处置制度对接,改善在破产程序中的融资和税收环境,对重整企业信用记录进行修复等措施,均可进一步遏制民间金融风险的发生。二是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方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只是民间金融市场风险化解的环节之一,仅靠法院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无法妥善处理民间金融风险。应继续推进银企合作以及直接融资中的金融创新,使民间金融走向市场化。 李杭敏认为,民间金融市场中企业直接融资行为因立法缺失、政策边界模糊,导致实践中大量企业在直接融资过程中参与非法集资。应借助《证券法》修改之际,通过小额豁免、私募豁免等直接融资制度的创新,适当扩大企业直接融资的合法空间。通过完善基础性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为民间金融市场提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选择。通过企业直接融资的市场化,合理疏导民间资金,防范风险发生。研究民间金融市场法治治理的逻辑,构建和完善相适应的法律制度是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命题,也是一个集法律性、经济性、社会性于一体的制度创新问题,年会虽然落幕,但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将围绕该命题继续深入研究,以期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该领域的相关理论成果。 作者:李有星李杭敏王琳单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金融市场论文:经济结构金融市场论文 一、不完善的证券市场制度 我国的证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缺少相应的制度约束,存在较多市场欺诈和内部交易等不法行为,在市场操控、利益保障和信息纰漏等方面都需要进行完善证券市场制度。我国的证券市场指数受到较大的政策影响,长期在低位徘徊,行情的涨跌并不能充分反映出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许多的投资者并没有获得合理收益,企业债市场的滞后发展,造成证券市场缓慢的发展速度。许多民营企业并不能满足上市条件,又无法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只能依靠长期的企业资金积累和民间融资,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经营战略制定和证据市场的发展。 二、我国金融市场不完善对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始终保持着高速的增长速度,但经济总量在快速增长的过程,也出现许多严重问题。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宏观经济内外失衡现象,储蓄和投资出现失衡,不协调的投资和消费环节,造成了高储蓄、高投资和低消费的内部失衡。而国际收支的增强,提高了国民储蓄率和投资率,而消费水平却始终较低。我国采取宏观调控措施扩大内需,让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加强居民的消费水平,但并没有取得相应成效,严重失衡的经济结构,使得我国经济无法保持稳定发展。而我国经济结构失衡的主要原因在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完善,政府对经济发展过度干预,没有完全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优秀,而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受到金融市场的重要影响,金融市场的完善关系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进程。通过完善金融市场能够加强金融发展水平,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分散控制风险,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增加资本的使用效率,完善储蓄与投资的转换机制,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 (一)高储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收入水平也得到相应提高,人们加强了资金的保值增值意识,更愿将资金投入到金融市场中,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分析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进程,不完善的金融制度导致金融市场高风险、低收入的特点,大量的内部交易和市场欺诈现象,使得居民更倾向于将资金存入银行,推高了我国的储蓄总量。 (二)高投资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作为各地的发展中心,强烈的经济发展愿望与低成本生产资料相结合,提供了投资所需条件,而我国利率并没有完全市场化,资金定价没有反映资金供求的实际情况。并且受到资本市场功能定位偏失的影响,许多行业出现投资严重过剩现象,国有企业的投资扩张速度极快,造成了我国投资结构失衡。 (三)低消费收入水平是消费的决定因素,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使得居民工资收入无法增加,中小企业往往通过高留存、低工资的手段进行资金积累,企业收入和居民收入的差距进一步加大,导致我国居民收入增长缓慢。而不发达的今日融市场,也使得居民很难获取财产性收入,我国个人贷款和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并不能满足居民的消费需求。而金融市场不均衡的分布现象,也使得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相同金融支持。 三、结语 我国经济结构失衡原因较为复杂,完善金融市场是解决我国境界结构失衡的重要手段,并不能高估金融市场的影响作用,只有营造相应的政策环境,才能改善高投资、高储蓄、低消费的制度环境,通过金融市场改革,改善经济结构失衡现象。 作者:韩延萌徐凯单位: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金融市场论文:电力金融市场论文 一、电力金融市场 现货市场中的投资者也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参与进行投资,所以在现货市场上资源的配置是无效率的。通过金融市场的改革后,投资者和公司内部的零散资金可以进行投资,而中小供电公司也可以进行融资,进而使市场资金趋向于高效配置,也扩大了投资者的投资种类和范围。同时衍生物合约又可以使投资者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3)扩大交易主体。传统的现货市场只有国家电网公司可以进入,而金融市场化后,丰富了交易主体,有利于电力市场从垄断到竞争。2009年改革后,我国目前形成东北,华北,华中,华东,西北和南方6大供电区域,形成从原来的小范围的省内供电到跨省,跨区域供电。这种跨区域供电模式依赖于各种衍生物的金融合约,其中包括用以长期对资源稀缺区域提供支持和补充的长期期权期货合约,用以短期补充资源需求的日前期权期货合约,通过这种合约的模式使资源达到合理配置。 二、对我国电力金融市场实现路径的分析 (一)交易主体传统电力现货交易的参与者只有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等,普通的供电公司或者普通投资者根本无法进入市场交易。而传统模式下造成的垄断价格并不是基于众多的有效信息形成,而是由政府或者部分议价形成,这种模式造成的不完善的机制随着我国电力改革而有所改进。新型的电力金融市场交易主体种类丰富,既包括传统模式下的国家电网等部门,又包括小型供电公司,投资者,做市商,电力经纪人,电力兼营机构。这种金融市场模式打破了传统电力工业一体化模式,使电力市场开始从垄断市场走向竞争市场。严格管制、高度垄断、垂直管理等电力工业所具有的传统属性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而逐步减弱。 (二)交易对象从传统实物交割到金融合约交割是一个飞跃的过程。金融市场下交易的对象是电力衍生物合约,该合约分为三种类型,即电力期货合约,电力期权合约和电力远期合约。正如期货本身的特点一样,交易双方基于最有价值,最全面的信息分析得到的结果可以很好的预测未来的合约价格和趋势,所以,电力期货合约有现货市场不具有的发现价格的功能。并且这种期货合约中,并不要求实物交割,而是在到期日之前平仓,这种交割手段大大减少了交易的风险,在锁定了风险范围的同时,可以经过套期保值使电力期货的风险价格在短时间内保持在同一水平。作为标准化的合约,交易所交易的特点使交易更加变得安全可靠,从而在此之上再次降低交易风险,这种内在的特点可以吸引广大投资者进行投资,丰富金融产品,稳定物价。由电力特殊的内在特点决定的其不适宜储存,所以电力不同于普通商品,这也就要求了电力销售的高度流动性。而金融市场吸收了众多参与者后,提高了产品的流动性,有利于电力市场高效公平的竞争。而电力期权合约则是在期货合约的基础上免除投资者的义务,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的价格和信息决定是否行使权力,通过期权费来相对减少风险。在电力这样一个价格不稳定且高度垄断的行业,这一创新无疑削弱了价格的波动,减轻了来自市场的各个方面的风险。结合电力金融合约北欧和美国等公司成功的案例,这种发展趋势推进中国电力市场改革的进程。 (三)交易机制电力金融市场交易机制主要包括了电力衍生品交易的结算机制、信息披露机制、风险控制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稳定机制。衍生品交易结算诸如期货合约到期前平仓,而不是实物交割。这种结算方式方便了投资者,投资者不必实物持有不易储存的电力。而期权合约可以根据电力的市场价格决定是否执行期权。正是基于各种衍生品的特性,全面的信息,风险的控制,从而发现电力的真正价格,利用有效的价格预测未来的价格信息。一系列的新型交易机制使电力市场在原有的现货交易不稳定的状态下转为稳定,公平的竞争。 三、结束语 中国市场现在正处于电力改革的阶段,北欧电力成功的改革确实给中国指明了未来的道路。面对浩大的国土和中国目前的现状,要想彻底实现以电力金融市场为主,以电力现货市场为辅的这种局面,首要的是要以跨区跨省远期交易为切入点,先省内解决电力不足的问题,再通过跨区域合约购买实现有效资源配置。目前我国电力市场正处于供过于求的现状,面对大量的电力供给和部分地区的资源匮乏,我们更需要以这种创新,实现改革的终极目标。 作者:杨雨凝单位:江西财经大学国际学院 金融市场论文: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论文 一、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避免国际金融风险向内地传播的防火墙目前我国内地金融体系有待健全,金融体系实力还不足以与国际投机资金进行抗衡。在此条件下,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可能遭受到国际金融风险的冲击。在香港建设离岸人民币市场,可以作为内地规避国际金融风险的防火墙,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为中国内地制定人民币国际化发展战略及判断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提供实战依据。 (二)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试验场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是内地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提升金融体系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然而,实现人民币国际化面临各种困难和风险。在香港建设人民币离岸市场,可以利用其与在岸市场的中介和过渡性角色,充当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试验场。此外,由于受内地现行转轨型经济体制、不完全可兑换货币以及现行汇率、利率形成机制等因素的影响,内地短期内难于实现全面的金融市场自由化。在香港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可以加快人民币利率、汇率的市场化水平,增强人民币在国际市场的计价、交易以及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功能。 二、香港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香港在建立和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方面已取得积极的阶段性成效。 (一)香港与内地经贸往来密切随着内地与香港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内地和香港的企业会使用人民币作为贸易计价和结算货币。内地企业使用人民币对香港进口支付,必将使得人民币源源不断的流入香港。2013年我国内地与香港的进出口总额为4010亿美元,同比上升了17.5%。随着我国内地与香港的进出口贸易额的增加,跨境贸易结算量也不断增加,离岸人民币数量会渐渐增加,因此在我国境外的离岸市场的人民币资金会将会形成一定的规模,如何更好的引导和利用这笔资金,是我国经济学家关注的热点话题。 (二)香港个人人民币业务快速发展2004年以来,中国人民币银行逐步开放香港银行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范围,包括存款、汇款、小额兑换、信用卡和支票等,使香港个人人民币快速发展。据香港金融管理局统计,截至2013年末,经营人民币银行业务的认可机构数目达到146家;香港吸收人民币存款共8604.7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提高了42.69%,占当地外币存款的比重达到22.86%(汇率按1港元对人民币0.78623元),成为当地仅次于美元的第二大外币存款。 (三)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日趋成熟2007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在香港发行了第一笔人民币债券,拉开了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的序幕。截至2013年末,香港人民币债券发行共计约4000亿元,其中境内机构和财政部累计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1745亿元,境外机构在港累计发债2255亿元。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主体不断增多、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有利于增强香港债券市场相较于银行、股票市场的弱势地位,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四)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不断扩大2009年6月,中央政府允许广东的深圳、广州、珠海、东莞四市和上海与港澳地区之间的跨境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自此,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规模不断增加。截至2013年末,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累计35062.74亿元,同比增长33.19%,相当于香港进出口贸易总额的49.67%(汇率按1美元对人民币6.0969元)。 三、发展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政策建议 “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并支持香港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局面已基本形成,但总体规模还太小,为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需要大陆与香港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其快速发展,即在“循序渐进,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促进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及投资。 (一)大陆要为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虽然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迅速,但香港不是纯粹意义的离岸金融市场,这主要体现在,香港人民币业务并非完全在人民银行的监管范畴之外,而是有中央政府的授意及配合。因此要推进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除了其自身努力外,更大程度上是中央政策的结果。目前最为迫切的一项工作就是完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推进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除了其自身努力外,更大程度上是中央政策的结果。下一步应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高对中银香港的清算额度设定,在充分满足香港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的基础上进一步为香港注入人民币流动性。人民银行应会同其他部门,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增加试点企业数量,提高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总规模,逐步提高境内行对境外结算参加行的人民币购售限额、融资限额、境外参加行在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人民币的限额。 (二)香港离岸市场上的人民币既要有回流机制,也要有“体外循环”机制人民币要成为国际货币,必须建立境内货币流出和境外货币回流的双向机制。首先要继续加强对回流渠道的管理和监控,建立健全相关回流操作的流程,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管理,确保回流资金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减少回流资金对在岸人民币市场的干扰和冲击。其次,进一步加强人民币的“体外循环”。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人民币必须真正实现在国际上的流通和使用,而不仅仅限于在香港与内地之间的流动以及人民币的大量回流使用。特区政府和香港金融管理局要加大推进人民币“体外循环”的努力,只有这样才可能保持中央对香港市场的兴趣,才可能保证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中,人民币交易、清算和定价中心的地位不被其他市场所取代。今后要大力推动境外企业对人民币的需求,通过除香港和内地以外的第三方使用人民币进行贸易和投资活动来实现离岸市场上人民币的“体外循环”,减少因人民币的大量回流而对境内汇率和资本市场的负面影响。从监管层面讲,可以通过组织和参加全球性的路演来推进香港离岸市场可以提供的贸易结算、融资、投资的功能,签署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用本币结算、定价、投资的协议。 (三)继续拓展香港人民币业务广度和深度,支持人民币业务品种的创新货币国际化的一个必要条件是该国必须拥有具备相当广度和深度的金融市场。其原因在于这样的市场能够向国内居民提供具有高度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金融工具,能让他们自由迅速的进出该市场而无需花费太多的成本。首先要逐步放宽人民币业务的相关限制,如个人客户兑换限制和贷款限制、香港人民币业务参与境外外汇头寸额度限制等;其次要继续丰富人民币业务品种,研究开发基于香港本地市场的人民币期权、货币期货等产品,继续鼓励黄金市场推出以人民币计价交易的黄金投资产品,为人民币持有者提供更多的保值避险渠道;第三要继续开发人民币直接融资产品,做好相关配套服务,稳步发展离岸人民币保险、理财产品等。总之,香港的人民币离岸市场应集中力量把有关人民币业务的金融产品做精、做细、做好、做大。 (四)加强两地反洗钱合作第一,加强高层接触和政策协调,确立解决洗钱合作方面的原则问题,并且向全社会传达两地合力打击跨境洗钱活动的信息,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第二,建立两地协调打击跨境洗钱活动的专门机构和工作机制,监测和协调两地有关部门联合打击跨境洗钱活动。第三,今后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督促金融机构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的水平?最后,加强两地银行同业反洗钱经验交流,提高金融从业人员识别洗钱信息,追踪洗钱活动线索的能力。 作者:马蓉睿单位: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金融市场论文:文化产业的金融市场论文 一、理论预期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的作用机制可以这样描述:一方面,金融发展通过为文化产业提供更充足的资金和更便利的投融资渠道,而直接对文化产业产生作用;另一方面,金融发展通过对人们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以及整个国家的经济环境产生影响来影响文化产品的供求状况,从而对文化产业产生间接影响。在作用机制的第一方面,随着金融的发展,资金的供给更加充分,资金的投融资渠道更加便利,从而使文化产业的生产者更容易获得资金,从而使市场上文化产品的供应较少受到资金的约束。在作用机制的第二方面,一般来说,金融发展对一国整体经济会产生正向影响,从而对一国居民收入也会产生有利影响,当一国居民的收入提高时,居民的消费需求增加,从而对文化产品的需求增加。这样,金融发展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对文化产业产生了有利的影响。 二、模型设定与指标选取 (一)模型设定与样本选择本文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来检验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的影响。模型的表达式如下。其中,yt表示文化产业的规模,x1t表示城镇居民收入,x2t表示农村居民收入,x3t表示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x4t表示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x5t表示金融发展。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和整理难度,本文选取中国1995—2012年的时间序列数据作为样本数据。 (二)指标选择与数据说明1.文化产业的规模。衡量文化产业的规模的指标一般是文化产业的产值。但是对文化产业的产值一直没有精确的统计,李昭赢(2006)、陆彪和徐维(2007)用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的统计值作为文化产业的粗略估计值。但是在教育业的产值在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的统计值中占很大比重的情况下,这样的估计值很不可靠。因此本文没有采用文化产业的产值来衡量文化产业的规模,而是采用文化产业的从业人数来衡量文化产业的规模。文化产业的从业人数来自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中文化艺术和文物事业机构、人员情况这一统计项目。2.金融发展。本文借鉴周立、王子明(2002)的做法,将某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定义为“该地区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该地区GDP”,这一指标又可以称为金融相关率(FIR)。本文的中国金融发展水平就等于中国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中国GDP,而中国全部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和中国GDP的数据来自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3.城镇居民收入。居民收入决定着对文化产品的需求,所以居民收入对文化产业的规模有着重要影响。本文选择以1990年为基期的、以不变价来衡量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衡量城镇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4.农村居民收入。本文选择以1990年为基期的、以不变价衡量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数据来衡量农村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5.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恩格尔系数衡量的是居民的消费结构,而消费结构对居民消费文化产品的数量产生重要影响。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直接来源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6.农村家庭恩格尔系数。数据直接来源于1996—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各项指标在样本区间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 三、实证检验 (一)用OLS法估计模型用最小二乘法(OLS)得出的回归方程如下:由于R2较大,而且F=6.776268>F0.05(5,7)=3.97,故认为文化产业规模与上述解释变量间总体线性关系显著。但是由于其中x3、x4的系数估计值未能通过t检验,故认为解释变量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 (二)检验简单相关系数由表中数据可以发现x1、x2、x3、x4、x5之间都存在高度相关性,而且它们的相关系数超过了样本可决系数,这表明模型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 (三)找出最简单的回归形式可见,文化产业规模受金融发展的影响最大,因此以x5为自变量的模型作为初始的回归模型。 (四)逐步回归将变量x1、x2、x3、x4逐步添加到回归模型中,得到的参数估计结果如下表所示。 (五)最优模型的确定从第(四)部分知道,在引入x2、x3、x4后,回归方程R軍2的都有提高,但是引入x3比引入x4对R軍2和变量的t值有更明显的提高,考虑到在式(2)中,x3、x4的t值都不显著,因此去掉x4保留x3。虽然在引入x1后,回归方程R軍2的下降了,同时t值也不显著,但是去掉x1后的y=f(x5,x2,x3)与y=f(x5,x1,x2,x3)比较,不仅R軍2有明显的下降,而且变量的t值也明显下降,所以考虑到方程总体的拟合优度,保留x1,因此,在前面一系列步骤的基础上,确定最优模型为y=f(x5,x1,x2,x3),得出的回归方程如下。 (六)对检验结果的解释从最优的模型可以看出,各个变量的t值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都是显著的,方程的F值通过了检验,可决系数也较高,这表明方程总体性显著。此外,通过怀特检验和LM检验,验证模型不存在异方差和序列相关性,所以方程的拟合效果较好。从模型中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对文化产业规模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对文化产业规模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对文化产业规模存在正向影响,而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规模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规模存在正向的影响,这与预期的结果一致,金融越发展,文化产业越能有效地得到资金的支持,于是文化产业的规模越大。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与文化产业规模正相关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收入越高,居民对文化产业的消费能力越强,从而对文化产业的需求越高,进而拉动文化产业的发展。然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对文化产业存在负向影响以及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对文化产业规模存在正向影响,却有一点难以理解。有两个原因可以用来解释这两个现象。一是城镇居民对文化产业的消费观念发生了变化。例如,以前人们喜欢看艺术团体的表演,而现在却喜欢到电影院看电影,而一个艺术团体的从业人数显然要比电影放映的从业人数要多,由此导致文化产业的从业人数的下降。另一个原因是科技的发展,使得原来需要十个人做的工作现在可能只需要一个人来做,而科技在城镇进步最快,所以导致城镇居民的收入对文化产业的从业人数产生负向影响,以及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对文化产业的规模产生正向影响。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运用中国1995—2012年的数据,以文化产业从业人数为被解释变量,以金融发展、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解释变量,建立了一个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实证检验了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的影响。结果显示,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规模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对文化产业规模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对文化产业规模有显著的正向的影响,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对文化产业规模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一些政策建议。 (一)加大对文化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将有利于文化产业的发展。既然金融发展对文化产业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那么金融对文化产业的倾斜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我国文化产业正处在一个增长阶段,而这一阶段对资金的需求是很旺盛的。可以预期,如果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能够获得充裕的资金支持,那么我国的文化产业将迎来一个持续的增长期。 (二)探索适合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机制对促进金融发展与文化产业的互动十分重要。在金融发展和文化产业之间还有一个中间环节,那就是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机制。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有着自身的特点,这也就导致了文化产业需要有一个适合自己的投融资机制。只有建立这样一个适合文化产业的投融资机制,资金才能顺利地从金融市场流向文化产业。 作者:刘孝斌单位:中共湖州市委党校 金融市场论文:农村经济金融市场论文 交易费用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优秀范畴。罗纳德.科斯(R.H.Coase)作为提出“交易费用”的第一人,他认为,为了进行交易,有必要发现谁期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执行,等等。这些工作常常是花费成本的,而任何一定比率的成本都足以使许多无需成本的定价制度中可以进行的交易化为泡影。后来,科斯进一步补充说,谈判要进行,契约要签订,监督要执行,解决纠纷的安排要设立,等等。这些费用后来被称为交易费用。简单来讲,交易费用就是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所需要付出的费用,以及谈判和经常性契约的费用。新制度经济学家达尔曼(Dahlman.C.J)从契约过程解释了交易费用。他认为,从契约过程来看,交易费用包括了解信息成本、讨价还价成本、决策成本、执行和控制的成本。阿罗在更为一般的意义上明确了交易费用的概念,他认为,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 1、交易费用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影响 新制度经济学家将交易费用理论应用于广泛的领域,如关系、寻租活动、企业内部考核等等。农户的借贷行为,是农户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一种以资金为对象的交易活动,同样要面对为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谈判、签订契约、监督执行而付出费用的问题。出于降低交易费用和节约成本的考虑,可以很好地解释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合理性问题。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要为与农户的贷款交易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宁夏农村自身具有的很多特点,如地广人稀、基础设施不发达、较大程度上依赖社会关系等,这些特点构成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的较高交易费用。根据达尔曼和阿罗的交易费用理论,农村信用社与农户的贷款交易具体要支付下列费用:①、客户信息搜集费用。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只有将贷款成功发放、按期收回才能盈利,获得可持续发展,因此农村信用社为了避免贷款不还的金融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必须花费一定的费用用于搜集优质客户信息费用。②、贷前调查费用。由于农村社会缺乏象城市信贷记录这样的信息网络,为了尽可能地减少信贷风险,农村信用社会在贷前对贷款农户的财产、资信等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在地广人稀的农村,尤其是在宁夏南部山区,这种调查费用是非常高昂的。③、签订贷款合同的费用。对于每一位贷款农户,无论其贷款数额大小,农村信用社都要在层层审核之后与之签订贷款合同。由于农户贷款具有数额较小、分散等“规模不经济”的特点,农村信用社与农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就要为单位金额的农户贷款负担较高的交易费用。④、贷后检查、监督费用。农村信用社为了保证发放的农户贷款按时、足额收回,就需要对农户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在居住地非常分散的宁夏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要为此付出高额的费用。笔者认为,基于以上分析,农村信用社在与农户发生贷款交易时要支付高额的交易费用,而在国家对贷款利率实行制度约束的情况下,较低的贷款利息与高额的交易费用相比,农村信用社出于经营效益的考虑,就会理性地选择对农户“慎贷”、“惜贷”或“不贷”,必然造成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短缺。 2、交易费用对农户借贷的影响 如前所述,现阶段宁夏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市场失灵状况,是一种“卖方垄断”市场,农户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上的资金需求主体,为了获得贷款,也要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农户在与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交易时发生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①、贷前获得农村信用社信贷信息的费用。由于宁夏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短缺和农村信用社的垄断供给,农户必须主动去搜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信息。受自身文化水平的影响,加上宁夏农村闭塞的通讯和交通的不便导致的信息不畅通,农户为了获得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信息要支付较高的交易费用。②、获得贷款的费用。农户在获得农村信用社信贷信息后为了获得贷款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由于在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申请、合同谈判时处于不平等地位,农户必须按照农村信用社的要求,提供各种繁琐的信用、担保或抵押证明,这些无形中增加了农户的交易费用。③、其他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农村信用社可能会存在“寻租倾向”。目前,在宁夏一些比较贫困的农村地区,由于贷款发放的不规范操作,部分农村信用社存在“关系贷款”、“人情贷款”的腐败现象,农户为了获得贷款,还要额外支付一定的“寻租费用”,加重了农户的负担。 笔者认为,基于以上分析,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农户贷款的低利率已经被其高额的交易费用所造成的“高门槛”取代,当农户感到与农村信用社的交易费用超过预期的成本与经营收益时,农户很可能就会自动放弃或减弱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需求,而转向手续简便、投向自由、交易方式灵活的民间借贷。此外,如笔者在前文中论述的那样,急需资金的广大农户在发生借贷行为时,更多考虑的是资金的可获得性,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繁琐的手续、严格的抵押担保规定、层层审核的机制约束普遍使农户感到贷款难,出于这种原因,农户也可能转向农村民间借贷市场。 作者:吕桂玲单位: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金融市场论文:互联网金融市场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任何金融产品都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对金融市场管理的关键就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互联网金融所改变的是传统金融的方式而不是金融本身,无论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如何虚拟化和技术化,优秀是金融而不是互联网技术,因此互联网金融产品同样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的关键也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金融”的双重特性,决定了互联网金融市场较传统金融市场信用风险更加复杂、更加难以防范。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的问题主要来自制度设计缺失、交易过程失控、风控手段缺乏和互联网应对方案缺位四个方面。 (一)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制度设计缺失1、未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特点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我国的《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都是基于传统金融而制定的,已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要求,如为控制传统金融机构信用风险而设定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规定,对互联网金融的适用性较弱;对于P2P贷款、众筹融资等新的融资类业务无相关法律文件可循;在第三方支付领域,虽然我国已经初步构建起网上支付业务的管理体系,但在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支付等新兴领域,很多政策仍处于空白阶段。互联网金融市场一旦发生经济案件,投资者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维护自身权益。2、监管主体处于多头和部分监管真空状态。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第三方支付由央行监管,互联网基金理财由证监会监管,互联网保险由保监会监管,市场处于分业监管状态,并且没有形成互动协调机制;现在互联网企业多为跨界经营,涵盖支付、信贷、担保、保险、基金理财等多个领域,各业务之间存在着大量关联和交易,由于各监管部门只负责相应职责,因此对于业务之间的关联和交易存在监管真空;同时P2P借贷、众筹融资、网络货币等新业态尚未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信用风险更无从谈起。 (二)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的监控手段薄弱1、对参与主体的合规性没有设定有效验证,加大了交易信息不对称风险。互联网金融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都在虚拟的电子世界中进行,使得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很大。加之对于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违约记录、交易目的核查等信用风险评价要素并未设立系统的验证方案,更加大了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信用风险。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办理大额资金汇划时无需使用必要的安全校验工具;P2P网贷平台风险准备金不足的违规性问题无系统核查、也没有资本约束设置,目前已发生过多起卷款潜逃事件。2、对互联网滞留资金没有实现有效跟踪,导致信用风险积聚。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时,首先必须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开设账户,之后资金才能在互联网上流转。虽然在资金的调拨过程中,依旧离不开银行的底层服务,但从业务性质上,第三方支付平台事实上从事了与银行结算类似的业务。沉淀资金往往会在第三方处滞留一两天甚至一两周不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大量的资金沉淀会导致其信用风险积聚;当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各银行系统账户轧差结算时,每笔客户资金的来龙去脉变得更为复杂,又相当于屏蔽了外部对资金流向的识别,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注册虚拟账户的任意主体,都可以轻松实现不同账户间的资金转移(如网络洗钱)。 (三)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控制的手段缺乏互联网金融市场由多边信用共同建立,网络节点交互联动,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波及整个网络。由于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隐蔽性强,关联度高,目前还没有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和分析手段。1、未与央行征信系统关联,信用风险识别手段单一。除传统的金融机构外,互联网公司尚无法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相互之间也没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目前互联网公司信用风险审核主要依托其网络平台,信用风险识别手段单一,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核完全凭借各自的审核技术和策略,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互联网公司作为互联网金融市场多边信用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其技术风险以及平台的脆弱性对整个金融网络的影响不容忽视。2、面对互联网海量信息,传统信用风险分析方法难以运用。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具有无限性、广泛性、无序性等特点,海量的信用交易数据储存在网络后端的Access、Oracle、SQLServer等数据库中,在提取数据进行信用风险分析时,不可避免地被大量无用信息所困扰,造成工作量大、分析效率低下,难以作出有效分析和判断。 (四)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各种非预期事件没有系统化应对方案一方面,在互联网环境下,金融市场面对的是开放的网络通讯系统、不健全的网络监管、各种非预期的电脑黑客以及不成熟的电子身份识别技术和机密技术,存在着巨大安全隐患,若爆发系统性故障或遭受大范围攻击,将可能导致各类金融资料泄露和交易记录损失。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基础架构所使用的大部分软硬件系统均是国外研发,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互联网金融设备较为匮乏,使得我国整体互联网金融安全面临一定威胁。而对于上述因素对金融数据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影响,目前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系统化应对方案。 二、国际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的经验 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管理在全世界都面临挑战。因为互联网金融并未改变金融的本质,而美国、英国等成熟市场对各类金融业务的监管体制相对健全,体系内各类法律法规协调配合机制较为完善,能大体涵盖接纳互联网金融新形式,不存在明显的监管空白,通过分析总结他们的管理经验,可以为我国提供参考借鉴。 (一)美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美国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理念的发源国,一直致力于改造和完善风险管控体系,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更加重视对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对于互联网金融市场这一新渠道业务,美国政府从宏观到微观建立了相对完整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1、根据互联网金融特点迅速补充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的风险控制方面,从网络信息安全、电子签名、电子交易等方面补充出台了《网络信息安全稳健操作指南》、《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安全与稳健程序》等系列规则。如《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中规定,必须事前向消费者充分说明其享有的权利及撤销同意的权利、条件及后果等;消费者有调取和保存电子记录的权利,消费者享有无条件撤销同意的权利。2、构建严密的监管体系并建立互相协作机制。以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为例,出台了《爱国者法》、《电子资金转移法》、《诚实借贷法》等法案,并要求联邦和州两个层面,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核查手段重点对交易过程进行严密监管,最大限度减少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爱国者法》中规定,将第三方支付平台定位为货币服务企业,要在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行网络注册,并及时汇报可疑交易,保存所有交易记录。3、设立专门信息平台,对接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各类需求。随着大量金融业务迁至互联网上交易,各类高科技网络诈骗花样百出,对此,美国政府设立专栏网站,实时更新互联网诈骗、消费者权益受损等案例,开展广泛的互联网消费权益警示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旨在降低互联网金融消费损失;此外,美国联邦调查局和白领犯罪中心联合组建了互联网犯罪投诉中心,消费者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电话、电邮和上门等多渠道进行投诉。4、微观审慎的监管。根据互联网金融市场变化,对新推出的各类产品制定详细完善的监管规则。比如对于市场新推出的众筹业务,主要是从防范风险、保护投资人的角度进行规定:首先是对项目融资总规模限制,每个项目在12个月内的融资规模不超过100万美元;其次是投资人投资规模限制,根据每个投资人的财务情况对融资规模有一定限制,比如投资人年收入或净值低于10万美元,总投资额不能超过2000美元或其总收入的5%。 (二)英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英国除了像美国一样,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现有监管框架内、补充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进行了一些有特点的尝试。1、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监管职能。英国英格兰银行的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负责监管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行为,当然也包括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但因该部门制定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规流程较长,在具体法规流程未出台前,允许自律性较强的行业协会承担相关监管职能。如英国成立了全球第一家P2P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已发展成为良好的行业自律组织,协会章程对借款人设立了最低标准要求,对整个行业规范、良性竞争及消费者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2、充分结合现有征信体系,促进信用信息双向沟通。英国利用市场化的征信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征信体系,可提供准确的信用记录,实现机构与客户间对称、双向的信息获取;同时与多家银行实现征信数据共享,将客户信用等级与系统中的信用评分挂钩,为互联网金融交易提供事前资料分享、事中信息数据交互、事后信用约束服务,降低互联网交易不透明风险。 三、管理体系构建的建议 综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现状,参考国际管理经验,建议从完善制度体系、丰富风控手段和建立互联网安全标准三方面构建管理体系。 (一)在现有框架下,补充完善互联网金融法规及监管体系1、加快互联网金融的立法速度,逐步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互联网参与主体进行约束,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制定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互联网金融业务特征制定市场准入机制;对金融交易过程加大风险控制,建立交易过程监控法规,通过现场和非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互联网滞留资金实行有效跟踪,对于电子交易合法性、安全性加快立法速度,出台数字签名以及电子凭证有效性的条件和标准;针对网络金融犯罪加大惩治力度,以降低网络金融犯罪案的发生几率。2、根据参与主体特征,建立分工明确的监管框架。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是传统业务向互联网的延伸,对其监管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其风险主要来自网络建设和运营等方面,因此,工信部、商务部等部门可监管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建设和互联网金融运营业务;互联网企业利用成熟的互联网运营手段和技术将金融业务嫁接于互联网,其风险主要来自金融业务相关方面,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要对其强化金融关联业务的监管,并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地带。3、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功能。2013年12月3日,央行下属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牵头,与75家机构共同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这被认为是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最高水准的行业自律机构,被视为互联网金融迈向行业监管的过渡性举措。行业协会可根据创新业务特点,在相关法律法规未出台前,先行设定行业标准,规范相关业务发展,在促进新业务发展的同时也防止和缓冲风险影响。 (二)建立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1、丰富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数据库,加快配套征信系统建设。一方面,创建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全面采集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互联网征信体系数据库,同时关联央行征信系统,对比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另一方面,将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传递给央行征信系统,实时更新征信信息,全面共享数据库信息,为客观评价企业和个人信用提供良好的数据保障。2、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诉平台,掌握一手信用违约数据。可以参照美国政府的做法,由央行、公安部等部门联合成立互联网金融犯罪投诉中心,接受消费者多渠道投诉,掌握市场真实信用风险状况。同时设立专门网站,实时更新诈骗案例,进行互联网消费权益警示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3、建立面向互联网市场的信用风险识别和分析方法。一方面,以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平台为基础,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数据挖掘和分析工具甄选价值信息,并与传统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结合,开发综合型信用分析方法,通过对数据库信息的整合、深入分析和加工,建立互联网金融市场评分机制和信用审核机制;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市场属于新兴市场,参与主体多为非专业金融机构和人士,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预测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可在数据库平台上增加信用风险自评模块,方便互联网企业通过平台数据监测自身风险能力、改进业务营运环境,完善金融网络多边信用环境。 (三)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安全标准,从根本上确保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我国应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现状,建立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体系,尽快与国际上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和规范接轨,使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业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逐步实现整个金融系统的协调发展,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此外,我国要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研发的支持,力求在数据加密、防火墙等网络安全技术方面有重大突破,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金融网络防护体系,脱离在硬件设备方面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实现技术上的独立。 四、结束语 互联网是新兴、富有活力和创造性的业态,拥有不可限量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与整个金融业总量相比,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法规监管规范较少,对风险防范考虑不全,一旦发生风险处理不当,极易引起连锁反应,甚至冲击金融体系。因此必须在发展初期构建起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并在实际运行中不断改进和完善,让互联网金融在约束的框架下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陈秀梅单位: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
行政论文:管理体制下的教育行政论文 一、我国现行的教育行政 (1)现行社会制度下的等级权力 行政管理制度使基础教育中的权力分化下放难以落实,仍存在诸多矛盾。 往往表现为:从中央到地方在教育部门机构的设置上仍是上下级的隶属关系,各级教育机构仍旧受上级和同级政府的管理,学校的建立、校长的任免等各项事宜的决策仍旧由高层和同级政府以及管理部门决定,下层机构自主权缺乏,组织流于形式。这些在实际上给基础教学的学校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带来了阻碍。行政管理体制未被彻底打破,等级依然森严,致使分级办学、分级管理无法真正得到落实。 (2)现行的等级化的行政管理制度 使得教育管理部门设置繁多,但却往往存在权力膨胀、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等问题。中央到地方、政府与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到学校以及同级部门间的部门权力关系衔接不紧,学校业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权限不明晰,协调配合性差。传统教育思想中的等级和长官制度和现象依然存在,并影响着教育的行政化管理。政府对学校的管理仍旧是指令性强、干预多、缺监督、少服务。 (3)现行的基础教育的行政管理 中缺乏明确的价值理念和规范管理方式。 在教育价值理念的问题上,地方政府对教育在社会中发展中的使命、教育的发展方向、标准目标的制定、成败得失等本质性的问题没有明确的思想和标准,受到政绩考核的影响,在教育的行政管理上往往以政治性和经济性成果为目的,忽略其教育性的本质,管理过于行政化、权力化。对于教育的管理还没有形成管理和治理的法制化,更多的只是行政命令、干预等。 二、针对我国现行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对策 (1)建立并明确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政府各级部门和教育部门与学校间应当有清晰的、明确的权责关系,转变和突破传统教育的管理思想、方式方法等,更好地管理教育和发展教育,体现教育的社会服务性,以更好地实现政府的教育目标要求和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与要求。具体到基础教育中,行政化管理应当更好地推动教育的思想化、素质化。 (2)教育行政管理要努力实现多元化,以期更加的民主化、科学化和专业化。 教育行政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是未来社会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和其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政府应当改变一元化教育行政管理模式,让教育公共事业的建设与管理更加的多元化,使政府和其他参与教育行政管理的机构、组织和个人都能在法定的权限下参与教育管理,各行其职,在确保政府应有的“单元治理”权力的前提下,将那些本不属于政府的权力归还给公民、学校和社会。这样就有利于建设更加专业化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更有利于制度、决策等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3)在遵循和尊重教育规律的基础上,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 同时还应建立专业的教育行政化管理队伍。在教育价值观的树立上应当结合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的特殊特点,以更好地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确保教育在评价、质量、价值上的正确性,实现教育行政管理由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 作者:廖仲池单位: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乡王岭初级中学 行政论文:国内教育行政论文 一、我国教育行政法规的现存问题 (一)教育法制体系不健全 学校是保障公民享受教育、学习知识的场所,所以学校的教育水平和管理水平与公民的受教育权可谓息息相关。目前,我国在校学生人数约4亿人,可谓人口庞大、结构复杂,但是至今没有一部完整的“学校教育管理法”对学校管理这个庞大人群提供法律依据和操作方法,这也导致学校的教育权利不明、职责不清。现行教育行政法规对于教育资金投入、教育经费保障等规定过于原则性,缺乏可操作性,这也导致学校教育难以进一步创新和发展。 (二)教育法制运行机制不完善 推动教育法制化建设,必须要加强对教育立法、司法、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性规范。目前,我国教育行政法规运行机制不完善,在教育、立法、司法、执法、监督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例如,就教育立法层面而言,教育行政法规上位法与下位法衔接不顺畅,部门之间的立法存在冲突的现象;同时,由于缺乏完备的监督体系,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完善我国教育行政法规体系的构想 (一)树立正确的教育法制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引领行动前进的方向。科学、完善的教育法律体系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只有先“治法”,实现教育法制的现代化,才可能实现教育现代化。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树立正确的教育法制理念,转变教育管理观念。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必须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处理好教育政策与教育行政法规之间的关系,形成一股合力,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健全教育法制体系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现行教育行政法规已经难以适应公民教育需求。因此,加强教育行政法规立法工作,提高教育行政法规立法质量,对于保障教育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教育法制体系:一是制定“学校教育管理法”,通过制定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对学校教育管理予以规范。二是制定“教育投入法”,国家通过“教育投入法”明确财政拨款的落实方式和投入比例,并且对教育财政拨款的筹集方式予以明确。三是制定“教育财政法”,国家通过制定“教育财政法”明确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监督,落实教育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 (三)完善教育法制运行机制 完善教育法制运行机制要着眼于完善立法、司法、执法、监督等四个方面,通过完善教育法制运行机制的组成,提高教育法制运行机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立法机制。通过提高立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广泛吸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制定民主的立法程序,构建一个完备的立法机制。二是坚持司法公正。对于教育违法行为,司法机关要坚持公平公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三是坚持执法必严。针对教育违法犯罪行为,执法机关要坚决予以查处,做到不姑息、不放纵。四是完善教育法制监督机制。教育监督部门对于在立法、司法、执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要及时指出并予以纠正。 三、结语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和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我国教育行政法规也在不断完善。教育法制化可以为教育现代化保驾护航,推动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基于当前我国教育行政法规的建设现状,笔者深入分析我国教育行政法规的现存问题,如教育法制理念较为落后、教育法制体系不健全、教育法制运行机制不完善等。然后,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提出树立正确的教育法制理念、健全教育法制体系、完善教育法制运行机制等一系列对策,以期完善我国行政教育法规体系,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现代化进程。 作者:庞舒月单位:西京学院 行政论文:改革中人事行政论文 一、主要概念及其理论基础 (一)主要概念 1.人事行政 (1)人事。“人事”一词最早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古代对“人事”有多种不同的解释,在每个语境下都有不一样的用法。例如:《史记·太史公自序》上有“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辩人事之纪”。这里的“人事”指的是人情世故。又如,《后汉书·黄碗传》中:时权富子弟,多以人事得举。这里讲的“人事”则是交际或者应酬。其他的人事还有人世间的事。由此看来,我们今天所提到的“人事”和我国古代所说的“人事”意思大相径庭。(刘玉晓,2007)。《辞海》(1979版)解释“人事”一词包含有人情事理、交际应酬、人员管理乃至男女情欲等。由于研究角度的不同,现代所说的“人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人事”指人与人、人与事、人与组织在社会劳动的过程中的相互关系;而狭义的“人事”是指用人以治事,力求人与事的协调。人人有事情做,人人能做好事情。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现代社会所说的“人事”包括以下几层意思:第一,“人事”并不是单纯地人与事情之间的关系,而是指对人从事工作即人在做事时对人与事情的安排。(2)人事行政。人事部门通过行政化和法制化的手段对行政人员进行管理,从而达到行政目标和社会目标。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行政过程中,为协调事与事、人与人、人与组织以及组织环境的关系所进行的各种活动,目的是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发挥每个人的才智和能力,在完成行政任务中创造最佳的工作效果。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传统“以物为本”管理理念向“以人为本”的现代管理理念转变,传统人事行政也在向现代的公共人力资源管理转变。 2.行政话语 (1)话语。“话语”一词来源于语言学。在语言学中,话语指的是在“语义上能表达一个相对完整的意思或思想的一句以上的话或书面上成段的文句。”从这些定义中可以看出,在语言学的意义上,话语仅仅是人们进行自我表达与交流的工具,它由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两个部分组成:一个是能够表达完整意思或思想的话语内容;另一个是将话语内容表达出来的话语形式,这种形式可以是借助声音说出来,也可以是凭借文字写出来。(2)行政语言。作为行政机关进行管理活动的沟通媒介,行政语言既区别于一般的语言形式又与一般语言形式有着天然的共性。作为交际工具的语言,究其根源,主要有口头语,书面语和体态语三种类型。行政语言也不外乎于此,每种语言类型都有其特定的功能,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管理活动的进行。(3)行政话语。行政话语是指公共行政的参与者为实现意思表达、信息传递、沟通交流以及寻求自身利益等目的,借助声音说出来、文字符号写出来或以他人能理解(甚或不能理解)的其他方式表达出来的信息、言语和行动(谭银,2012)。 (二)理论基础 1.言语行为理论 奥斯汀是以“精细独到的日常语言分析”享誉于西方语言学界和哲学界的,他把语言作为行为来进行比较研究,从而产生语言行为理论。他曾说:我们所拥有的日常词汇体现了多少代人所发现的各种值得注意的区别与联系。由此看来,言语行为理论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去制造“理想语言”,而应该从人们惯常使用的自然语言出发,研究“现实语言现象”,从而得出日常语言的功用。 2.话语理论 查尔斯·J·福克斯,休·T·米勒在《后现代公共行政———话语指向》中,对传统公共行政尤其是官僚制及其替代模式进行全面结构,尝试以后现代社会理论的某些视角来改变人们思考公共政策的方向,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全新的话语理论,如公共管理、制度主义、社群主义等,致力于建立一个新的公共管理“话语”理论。因而在公共行政领域掀起了一股新的思潮。 3.普遍语用学理论 普遍语用学就其根基是哈贝马斯对当代资本主义进行批判和改造后形成的一个研究方案。普遍语用学是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切入点,在其交往理论中占有重要位置。但是他的研究与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存在差异,在哈贝马斯看来,奥斯汀的语言取效行为属于策略行为,不是他研究的重点,也不是普遍语用学的组成部分。普遍语用学是不同于经验语用学的哲学语用学。 二、人事行政语用的发展 (一)行政环境 行政环境是指围绕行政管理主体并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行政管理活动的客观因素的总和。行政环境是行政活动的生存、发展空间,同时也是行政活动施加影响的对象。同样,公共人事系统本身也是一个有许多子系统组成的社会大系统,它和其他的要素共同构成了公共人事行政系统的环境。行政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中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有社会的,也有自然的;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有国内的,也有国际的,如此众多的因素构成了行政环境的不同门类,不同层级,它们从不同角度对行政活动产生程度不同的影响。 (二)人事行政发展 中国人事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的产生、形成与发展,具有共同的国际经济社会背景条件,并贯穿着相同的客观规律。但受各个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制约,导致中国人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的产生和形成迟缓,呈现出许多特点。第一阶段,1978—1991年,国企改革困境下的劳动人事管理改革。在1978年之前,中国只有国家层面的劳动人事工资计划管理体制,并不存在组织层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所使用的“人事管理”一词也和西方语境中的人事管理不是一个概念。我们的人事管理主要指对干部身份的管理,而劳动管理则指对普通工人的管理。自从改革开放后,逐渐将国企中的劳动,人事等方面从政府管辖范围内分离出来,这才形成中国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改革起步的标志。第二阶段,1992—2000年,市场经济转型期的人力资源管理改革。该阶段的企业人力资源改革体现了明显的市场化导向,尤其是随着国有企业的战略化改组和减员增效等措施的提出。第三阶段,2001—2008年,多元格局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改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外资和私营企业在中国的蓬勃发展,国企职工身份逐渐由企业人转化为社会人,企业的劳动用工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发生重大变化。除此之外,学界其他对于中国人事管理研究的代表观点如下:赵曙明(2005)按照研究的层次和数量将人力资源管理研究进行了划分,曾湘泉(2006)认为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主要从组织行为学视角和人力资源管理视角进行研究,梳理出13个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内容;贺立(2007)从伦理视角归纳早期人力资源管理个学派的伦理理念,并简述其伦理价值等。第四阶段,2008年至今,人本管理。近年来“,以人为本”“、人本管理”等内容经常在人力资源管理中被引用。但是其真正的含义其实在不同语境下又有不同的意义。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人以及人的根本愈加注重,尤其是在人力资源开发这一部分。在政府管理中我们应该不断改进人事制度,通过对其他先进部门以及行业的人力资源领域的开发和学习,积极完善我国公务员管理机制,创造良好的环境以及服务来吸引更多优秀的组织和人员参与,从而保障人的全面的发展。 (三)人事行政语用变化 从语用角度审视人力资源开发,首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两个基本术语是“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源开发”,“人力资源”指的是人所拥有的、可作用于组织实践的内在与外在素质。在“人力资源”概念下,人被物化为可由组织整合并支配的资源。由此“,人力资源”取代了人成为“人力资源开发”思维的出发点。无论人事管理学还是人力资源学,二者都是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近十年来,人力资源理论的发展势头,远远超过了人事管理,是因为前者能够给人,特别是各级行政领导者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者以全新的视野。这不仅符合历史潮流,而且符合中国改革开放的大方向,因此人力资源理论在中国的蓬勃发展是必然的。它既有行政领导者的推动,又有专家学者们的协力。更为重要的是,它还能满足众多企业家办好企业的强烈需求。社会需求为人力资源理论增添了无限的助力,我们理应顺应这浩荡的潮流,使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理论在中国扎根、开花,进而结出丰硕的成果。但是,近几年来的实践已反映出人力资源开发模式遇到了一些问题,这主要是重决策管理,轻执行操作;重管人,轻管事;重宏观管理,轻微观管理等等,其实质是对传统模式的全盘抛弃。由此可见,人力资源开发模式并不能成为传统模式的理想的最终替代模式。人力资源开发用“绩效评估”取代“人事考核”,以确认组织人力资本的功效与收益,为评价以往的员工管理对策以及对员工进行奖惩、职务调整、培训等提供依据。然而,称谓的转换并未带来人事管理思维、理念、原则与人事管理模式的根本性改变。反思人事管理模式改革的经验与教训,推进传统与现代的汇通融合,将人力资源开发理论与传统人事管理理论结合起来,寻找更适合中国国情的第三条道路应该是人事管理未来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和侧重点转向了人才资源规划、深度开发、战略储备以及合理配置,注重发挥人才资源的最大效益。在现实中,只注重执行而不能参与高层决策的人事管理模式,显然人事管理的结果就有可能偏离整体的战略利益和规划;反过来,只强调决策而忽视执行,人事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就可能受到影响,日常工作没有做好,就会损害员工的切身利益,并最终影响单位的整体利益。所以新型的人事管理模式应该是既能参与决策把握战略方向又强调执行重视细节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三、结论 人事行政是行政管理的永恒话题,从人事行政到人力资源管理是研究中的一次革命性的变革,这场变革在我国引起了人事活动的深刻变化,也引起了人事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的深层思考。截至目前,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管理,都一味偏向人力资源管理,这样极端的方式未必是最好的,我们应从正反两面考虑问题,充分保障人事管理中组织和人员利益的统一。 作者:师丹单位: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论文:企业人事行政论文 一、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人事行政管理团队 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是煤矿企业重要的职能部门,其管理效能如何直接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是员工进入企业所接触到的第一个部门,看到的“第一张脸”,其工作作风与工作态度,影响到员工对企业的印象与评价。因此,要求人事行政管理工作者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文化修养与工作能力,展现出良好的自身形象。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人事行政管理团队,要依靠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首先要提高人事行政管理工作者的自身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能力素质。其次要提高人事行政管理者的服务意识,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与敬业爱岗精神,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再次是提高组织协调能力,提高交际及沟通技巧,增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实践创新能力。 二、为企业各项管理制度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企业以获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生产经营目标,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安全生产的科学化水平,以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实现以上目标离不开一套完整严格的行政管理制度及相关措施,并结合企业管理实践不断加以修改、提高,使之日趋完善。那么,管理规章制度与相关措施的建设完善,必须与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指导与引导。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更要符合员工的思想实际与工作实际。在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解放思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要广泛征求充分听取员工群众意见建议。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应该建立在充分的民意基础上,只有为大多数员工认同认可的规章制度,员工才会乐意接受并转化为自觉行为。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教育宣传上的作用,使员工理解制定与执行制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摒弃自由主义思想,增强严格执行制度的自制力与自觉性。如果没有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员工可能对制度存在反感与抗拒心理,认为制度就是用来约束人,用来修整人的,明里暗里对着制度唱反调,从而经常发生违反制度的事,大大削弱了制度在管理上的作用。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在行政管理中的导向作用,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通过制度管理实现企业的科学高效运转,为制度管理营造团结、合作、公正的环境,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与创新精神。 三、创造和谐的人事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企业和员工的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职工的思想状况更加复杂,客观上要求企业加强科学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完成的管理条例与规章制度提升管理水平。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与引导作用,教育员工深刻理解管理制度与个人权益之间的关系,深刻理解企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要体现民主集中集中制原则,让员工积极参与,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从而创造健康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生机和活力源泉。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事管理问题,思想政治工作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消除疑虑、化解矛盾、理顺怀疑、激发斗志,从而极大地提升企业凝聚力与战斗力,为人事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利益调节机制有利于解决一些人事纠纷,但在解决思想道德层面的问题就显得力不从心了,也不利于和谐社会、和谐企业的建设。因此,要坚持把制度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相融合,在强化严格制度管理的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倾听广大员工的呼声,积极回应他们的关切,使人事管理工作充满人情味,创造和谐的人事氛围和工作环境。 四、执行企业工作纪律要依靠思想政治工作 在执行企业纪律上,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主要表现为违反纪律的员工进行教育引导,通过和风细雨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员工提高思想觉悟,充分认识到纪律的重要性,挖掘违反纪律的思想根源,增强自觉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只有严格的纪律约束,才能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执行纪律是也是为了教育违纪者,这本身也是思想教育的一种必不可少的辅助手段。相对比较轻微的违纪行为,如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脱岗等是可以通过说服、批评教育解决的可以取得很好的效果,不需要强制手段。有的严重违纪造成不良后果,或者拒不接受教育的,就必须给予强制性的纪律处分,通过外部压力促进其思想转变。执行企业管理制度要以党的政策方针、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做到一视同仁,合情合理。要严格标准,充分掌握事实经过,不能以主观意志和感情作标准,要以纪律条例的规定为标准。不能以执行纪律代替思想教育,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的原则,避免处罚过滥过重。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执行纪律的全过程,在执行纪律的过程中,要做好疏导教育工作,跟职工违纪的危害以及惩罚的必要性,使员工愿意接受。同时要积极肯定员工的优点和成绩,把处分变为改正错误,继续前进的动力,鼓励员工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创造新的业绩证明自己,为班组和企业争光。综上所述,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发展的灵魂,是凝聚人心、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方法,对企业人事行政管理具有重要作用。紧紧依靠思想政治工作,企业人事行政管理才能取得更好的实际效果,推动人事行政管理工作不断迈向新的台阶。 作者:杨民英单位:西山煤电集团公司西铭矿 行政论文: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论文 一、内涵区分 1.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管理为优秀,以多元主体为特征,以公民社会为背景和基础的管理体制。我国首届公共管理理论与教学研讨会对公共管理进行了内涵界定,认为“公共管理既是一种新的管理模式,也是一门学科、一种新的学位教育方式。公共管理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公共管理即公共行政管理,亦即政府事务的管理,广义的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管理的延伸,它除了政府事务的管理外,还包括社会事务的管理[][]”,这就以广义和狭义的定义模式整合了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的内涵。简言之,公共管理学是在公共行政的基础上将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技巧引入整合,在主客体领域涉及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以公共事务为起点的学科群体系。为进一步明晰公共管理的内涵,我们对公共管理内涵进行简单地剖析解读。首先,主体的多元性。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倡导从主体的广泛意义上理解公共管理,公共管理的主体不再只限于政府和组织。其次,民主和效率的客观诉求。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优秀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以实现公共的福利与公共利益为目的,侧重于民主诉求的践行与服务效率的提升。再次,公共管理可细化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宏观层面指的是政治学(价值)意义上的公共管理,即政治学所研究的国家治理或政治管理;中观层面的公共管理是我们所谓纯粹意义上的公共管理,即与政治统治相分离的公共管理活动;微观层面的公共管理重点是解决管理技术和方法问题,这一范畴更多地体现为新公共管理理论。 2.公共行政。 公共行政是以刚性规范和固化原则为支撑,依托政府这一主体来维护政治统治,是国家行政机构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活动。本文作者认为,公共行政是以政府及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主体,将国家、社会及自身事务作为客体依法进行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一系列活动的学科体系。其本质是国家行政机构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活动,具有工具性、依附性的内在属性。同样,我们借助于对公共行政概念的剖析解读来加深对其内涵的认知,从多维视角辨析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在内涵上的差异。首先,公共行政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公共行政是指政府对自身事务的管理,广义上的公共行政是指政府对包括自身事务在内的整个社会的管理。其次,公共行政主体具有单一性。公共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构及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通常所说的政府或者行政当局,不包括立法和司法机构。再次,权利与职责的践行。行政的字面意思是“行其政事”,其要义在于政治统治的维护、职责的践行和社会的进步,具有明确的权威性和责任性。另外,在公共行政的外围包裹着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等刚性规范,要求其必须依法践行、合乎程序。 二、主客体区分 1.主体区分。 主体是行为的施动者,可以是单一的亦可以是多元的。公共管理的主体则呈现多元性,涵盖政府、非政府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各管理主体根据自身的业务范围,对管理权限内的各项事务进行统筹协调,在法律范围内享有充分的权限自由。公共行政的主体是政府及少数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主要依靠政府为代表的法定权力机构(一般不包括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多数时间内政府作为单一主体践行公共行政的相关职责。政府依托其内部各部门的分工与职责属性负责公共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成为公共行政运作的优秀载体。 2.客体区分。 客体对象是主体行为的内容,在本文中客体具体指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实际运行中的作用对象及运作范围。在客体维度上的区分,需要我们从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的特性或侧重性上探析。公共管理侧重于社会性,注重公共服务的提供、公众的参与程度、行政事务的透明化及社会责任和义务的履行,充分体现了客体的社会性内涵。而公共行政侧重于公共性,注重公共权利的执行和公共利益的维护,体现工具性、权威性、规范性等特性。公共管理客体多样,在不断扩展、变换中以更具象化的形式呈现,包括:以公共利益、公共服务为导向的社会公共事务,公共资源(公共设施、产品)等。公共行政的研究外延具有动态性,其学科前沿将以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为导向,不断引入新的学科知识,在学科内容上包含公共管理原理、行政管理等方向。公共行政客体多样,有较为固定的管理程序,更大程度上是基于巩固政治统治的政策执行。以民利为导向,维护公共利益是公共行政公共性的直接体现。 三、内在区分 1.特征区分。 从对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之上的解读中,我们不难发现二者都具备自身的鲜明特征。公共管理的鲜明特征集中体现在:专业性更强,重视专业化管理;注重绩效评估体系的科学化、完善化建设,积极引入人事弹性机制和业务竞争机制,强调公平与效率的统筹兼顾;侧重顾客导向,构建顺畅的沟通反馈机制,以为人民服务为要旨,对结果予以关注和实现;强调走向市场,具有显著的管理主义色彩。公共行政的特征则表现为:公共性是优秀要素,旨在保持公众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及公众利益最大化。政治性、权威性、层次性突出,管理的体制及模式固化;刚性规范引导特色,管理的程序经过规范性界定,管理的权限和内容受法律约束和保护。责任原则鲜明,作为公民权利运行的授权人的公共行政主体受到内外部的广泛监督,政府的行为须对社会大众负责。 2.管理目标区分。 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在管理目标方面,存在着维度性上的区别。一者,公共行政是一种“内部取向”,重视机构、过程和程序的管理。二者,公共管理是“外部取向”,公共管理重视项目、结果和绩效的管理。 3.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区分。 在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方面二者亦存在较大区别。一方面,公共行政重视计划、组织、指导、协调、报告等基本技能的运用,强调执行规范和“政策科学化”。另一方面,公共管理关注那些可以用来将思想和政策转变为行动的管理工具,旨在将更多的企业管理思想纳入到公共管理过程中来,侧重强调“管理市场化”。 作者:赵健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 行政论文:电大公共行政论文 一、电大公共行政学的内容和特点 (一)内容 公共行政学研究的范围非常广,每一个部分的研究都会随着社会的发张而深入。其内容包括公共行政学的一般理论,这些理论是课程的基础,同时理论的得出也是在广泛实践的基础上而来的。除了一般理论还必须研究行政管理的主体、过程、保障、目的等等。公共行政学的主体针对的政府部门、组织以及在其中工作的人员;公共管理学的过程包括行政执行、行政协调、行政信息、行政监督等等,这些都是公共行政学必需的过程,也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必须经过的阶段;公共行政学的保障是多种多样的,包括财务、法律、道德以及相应的方法;公共管理学的目的是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公共管理学的五个内容是紧密相连的,每一个部分都是这一整体中的一个,只有各部分有机结合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二)特点 公共行政学在教学过程中要求政治性与社会性相统一,行政性和社会性在公共行政学中是不相悖,它的研究对象决定了它的行政性,而它又揭示了社会公共管理事务中的一般规律。一方面这一学科是为上层建筑服务的,另一方面其成果又能被其他的管理学科所接受和共享。另外,公共行政学是理论性和实用性的统一,公共行政管理最终的目的是指导行政工作,而在这一过程中理论是必不可少的。再次,公共行政学是综合性与独立性的统一,多种学科的综合是公共行政学在内容上的特点,它的理论广泛地应用在多种学科中,起到理论指导的作用,但就其自身的研究特点来说,它又是独特的。最后,这一学科在一定阶段是规范的,但也会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而变化。 二、电大公共行政学教学方法 (一)远程网络教学法 电大的办学模式属于垂直系统,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省市广播电视大学以及地方和县级单位的分校组成,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跨区域覆盖面积较广的教学体系,怎样保证教学的质量又不影响学生学习是最重要的。远程网络教学被适时引入,它的优点在于能以最快的速度传播最优质的教学资源,电大的老师基本集中了全国优秀的师资力量,这些老师讲课的水平和知识是毋庸置疑的。通过远程网络教学不管中央还是地方的学生都能的到同质量的教学,且这种模式方面易行,可以在不同的时间重复观看,以达到学习的目的。 (二)案例分析教学法 公共行政学和其他管理学一样,它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用,能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案例分析法是一种教师基于案例帮助学生达到特地学习目的的教学方法。老师所选用的案例是一个故事,它或者是真实故事或者是根据真实故事改编,总是必须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也就是说它有着具体的教学目的。案例分析法比纯理论教学形象、生动、具有启发性,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学生往往能收获乐趣,并在快乐中思考问题,提高学习质量。电大是一座开放式的学校,它的学生有全日制,半工半读的也有业余的,这么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学生群体,老师要提高教学质量就必须在课堂上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一堂课必须有一堂课的效果,是学生能够在具体的工作中运用所学的知识。总之,案例教学法在公共行政学的教学过程中一方面使得课堂生动、形象不枯燥,一方面可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可以锻炼学生的沟通能力、合作能力。 (三)多学科综合教学法 这一方法基于以上两种方法,远程网络教学法为电大公共行政学教学的覆盖范围提供了保证,案例分析教学法能有效地提高课堂质量,锻炼学生各方面的素质,提高公共行政学的实用性。多学科综合教学法是结合公共行政学的特点而存在的,公共行政学要求学生掌握不同学科的只是以便更好地进行行政管理,这就对教学中所涉及的范围提出了要求,不能单一只讲公共行政学的理论还应该让学生多方面了解各个学科的基础知识。电大中的公共行政学更是这样,进入电大学习的学生大多是在职的工作人员,他们学习一方面是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一方面是为了提高晋升阶段的行政管理能力。电大学校的学生指向性非常明确,这就要求学校也要为这样的目的而服务。管理学是一门综合的学科,公共行政学则是管理学中比较独特的一类,它要求主体处理行政工作,而行政工作有面临正方方面面的事情,因此各方面的知识储备对行政主体而言就尤为重要、电大公共行政学的多学科综合教学法正式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满足这一特定学生群体的学习需求。 (四)总结与展望 电大学校的公共行政学的教学有它独特的地方,也有着与传统高校相一致的地方,在教学的过程中不仅要看到独特性还应该借鉴传统高校教学的方法,补强自身在教学方面的不足。在目前学历市场化的情况下,电大学历慢慢被边缘化,使得很多电大毕业的学生无所适从,这也就导致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很多电大里的学生更多的是在职的工作人员,他们在职的属性决定了他们学习的目的,在为自己充电的基础上更快地掌握行政管理的方法,电大的公共行政学的特殊之处也在于此,它面对的是目标一致的学生,它的教学就必须具有针对性。公共行政学和其他学科一样是在不断地发展的,它的发展似乎是与政府部门的改革和社会对政府部门的要求同步的,也可能一些理论的建立要早于实际的变化,理论最终会在实际的检验中获得应有的地位。在公共行政学不断变化的时候,电大的教学就更应该与时俱进,在教学的过程中采用最新的观点,给学生最前沿的理念,以便从电大走出的学生都能在自己的行政岗位上取得好成绩,管理好社会的各个方面。 作者:传永顺单位:保山开放学院 行政论文:浅谈我国法院法官有效激励依法行政论文 关键词:司法改革;司法成本;司法效率;法官激励 内容提要: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中,法院的财政保障构成了司法成本的主要问题。从长远的观点看应建立中央统一的司.法财政与决算制度。此外,为了有效遏制司法腐败和从根本上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渐进和配套的制度改革,将法官从一般公务员系列里独立出来并给予相对高的报酬仍应作为司法改革的一个努力方向。 一、法院的财政保障问题 中国有三千多个法院,以法官为主体的从业人员近30万人,近来每年处理的案件已超过千万件。这是一个即使以中国的标准来讲也算相当庞大的组织系统。 为了维持其日常的运转、保证司法功能的正常发挥,必须有相应的资源作为其财政的支撑。可以说,中国法院的财政保障就是有关司法成本的主要问题。虽然属于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但中国法院体系却在种种不同的方面存在着高度分权的制度安排,其重要的表现之一就是分散化的财政保障,而非国家统一的预决算拨款。 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到前些年,作为整个法院系统的财政基础,每一法院的经费主要都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同级财政拨款,而其额度则是由法院所在地区的政府所决定的;另一个是法院通过受理案件向当事人收取的各种费用,民商事案件的诉讼费用构成了其绝大部分。这样的制度安排带来了种种可预知或未曾期待的结果。一个显而易见的现实就是:由于法院所处地区的财政状况差异很大,每个法院能够收取的诉讼费用多寡不一,法院的财政保障状况也随之呈现出极不均衡的样态。对于这样的情况,学术界一直持批评的态度。其批评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即法院财政从属于作为行政部门的地方政府是“法院地方化”的表现之一,导致了“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等弊端的出现;另一方面,法院财政高度依赖于诉讼收费,造成了“滥收费”或其它不择手段地向当事人汲取资源等备受诟病的现象发生。这些批评尽管都确有道理,但是考虑到中国现阶段的公共财政整体状况,要求法院财政保障完全统一于国家财政的预决算拨款并不具备现实性。⑴还应该看到,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关于法院经费来源的上述状况近年来已经开始有了较大的改变。 进入本世纪以来,为了缓解部分欠发达地区法院严重的经费困难,中央财政在一些年度采取了向中西部特定区域的法院直接拨付专项经费的措施,有的法院开始利用国债进行基本设施的建设。大约在同一时期,不少省份的高级法院逐渐导入了全省范围的诉讼收费统筹,即每个法院的收费有一定的比例上缴高级法院,再由高院有重点地给财政困难的下级法院提供补助,以便在一定程度上达到省内不同地区法院之间财政保障的平衡。但最为重大的改变则是自2007年4月起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这一法规的结果是大幅度地降低了整个法院系统的财政状况依赖于诉讼收费这一经费来源的程度。⑵与此同时,为了弥补许多法院因减少诉讼收费而带来的经费缺口,自2007年起,中央财政每年都将数十亿元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直接拨付到省级财政,然后再不同程度地分配给各个下级法院作为办案办公经费使用。⑶总之,由于诉讼收费大幅度减少、来自中央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省内诉讼费用统筹的引入及其他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目前整个法院系统的经费来源较从前显得更加多样,不同来源所占比率也有变化,不同法院之间财政保障状况苦乐不均的非均衡性一定程度上有所缓和。 具体而言,法院的经费来源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来自同级财政的拨款在多数地区依然是法院经费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地方经济实力的增长,在财政收入状况相对宽裕的地区,一些法院早已实现了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所需各项经费。即使在尚未达到这种保障水准的地区,自2007年以来许多地方的政府不同程度地提高给法院的拨款额度,这也是可以观察到的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因此同级财政拨款可以说是法院经费中比率明显提高了的部分。其次,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专项资金从片断的、部分的和相对很有限的拨付,自2007年以来变为每年度连续的、较为普遍的和加强了力度的向省级财政下拨,使得这一经费来源在法院获得的财政支撑中从无到有,很快占到了一个颇为可观的比率。尤其对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不少法院来说,来自中央财政的专项资金有可能已成为其主要的经费来源之一。再次,诉讼收费的绝对金额虽然大幅度减少,而且在发达地区的某些法院已经与其经费保障完全脱钩,但是对于多数的法院,这一经费来源依然拥有某种程度的重要位置。最后,包括省内诉讼收费统筹和国债资金的利用等方式在内,一些财政保障有困难的法院现在开始有了更为多样的经费获取或筹资机会。不过,最后这一类经费来源所占比率比较有限,且由于其临时或非制度的性质而多居于辅助或补充的位置。 与经费来源的多样等变化相对应,法院支出的宽紧程度随投入的司法成本增加亦有一定的改善。一般而言,法院需支出的费用可大致分为三类,即人员经费、办公办案费用和设施及装备费用。人员经费指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奖金和福利,办公办案费用又称“公用经费”,包括水、电、电话等日常办公经费和办理案件产生的业务经费,设施及装备费用则是用于建设、购买和维护办公办案所需房屋、车辆、电脑及其系统和其他设备的经费。目前,除了一些法院能够做到上述这些所有的经费都由同级财政拨款全额保障之外,多数法院仍需依不同种类的支出,由来自多种渠道的经费给予力度不等的支撑,因而经费保障的程度在不同的法院之间依然不平衡。总体来看,人员经费由同级财政拨款可说最为普遍,但以前在某些欠发达地区的法院连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都时有被拖欠、不得不用诉讼收费来弥补的情况也非罕见。从2007年以来,由于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在这些地区也能够用于人员经费的补充,拖欠法官工资才真正开始成为罕见现象。关于办公办案费用,以前在大多数法院,无论是否切实做到“收支两条线”,但这笔公用经费其实主要都要靠诉讼收费来提供。到2007年诉讼收费大幅度下降之后,公用经费越来越依靠中央转移支付和同级财政加大拨付力度。不过,现在还有相当数量的法院,在这笔支出上仍须不同程度地依赖诉讼收费。至于设施及装备,东部发达地区、大城市和中西部的法院之间历来存在很大差距。近年来在欠发达地区的法院,除了同级财政和省内诉讼费用统筹开始加大改善这方面条件的力度之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国债的利用等渠道发挥了重要作用,各个法院的设施及装备状况因此有了较为普遍的提升。不过必须看到,各地法院在这个方面所获的司法成本投入仍是高度不平衡的。 2009年以来,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包括法院经费问题等内容的《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这一指导性文件,明确提出把能够使诉讼收费与法院各项支出“脱钩”的经费全额保障作为进一步改革的目标。按照这个文件的思路,法院的人员经费、日常的办公费用和办公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经费原则上由同级财政承担,办案经费和用于审判业务的装备及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由中央、省级和同级财政按区域分担,但中西部困难地区法院的人员经费可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予以补助,在这些地区,还可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法院公用经费和设施及装备费用的比例。这个指导性文件似乎还未把逐步建立国家统一的司法预决算制度列入当前的政策目标,因而针对的并非学术界批评的所谓“法院地方化”现象或分散化的财政保障体制。看来,作为更加重视现实性或可行性的一种改革方案,上述思路的重点在于切断诉讼收费与法院必要支出之间的联系,力图使所有法院的经费都能够从财政获得全额保障。确实,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许多法院已经从中央和省等上级财政部门得到了较以前更多支持这一现实情况来看,法院的经费支出依赖手各种收费的程度整体上有望进一步降低。不过,还必须看到,在许多地方,需要由同级财政为法院提供的经费保障是否能够真正落实,既要看该地区一般的经济发达程度及财政收支状况,也取决于法院向地方政府争取或进行交涉的具体过程和实际结果。可以说,只要中央财政仍无法给未能从同级财政得到经费全额保障的所有法院提供足够的办案办公费用和设施及装备费用,在这些方面依然程度不等地仰赖地方政府的法院支出或许就很难做到与诉讼收费完全脱钩。在问题实际解决的意义上,今后视具体情况适时地把建立国家统一的司法预决算制度纳入长期的政策目标也很有必要。 二、法院管理视角下的法官激励 以上是从司法成本投入的角度去观察法院的财政保障,反过来还必须从“产出”或“绩效”、即司法的公正、效率这方面的角度,来考虑如何在逐步充实的财政基础上提高司法“产品”的数量质量等问题。从这个角度看存在着无数的重大课题,包括什么是又如何做到“公正”、“效率”等等,都值得深入探讨。但是,出于限定问题的需要,本文仅把涉及到对“司法产品”质量数量起间接控制作用的法官激励与司法行政管理结合在一起作为考察对象。就西方发达国家的一般情况而言,对法官的激励与司法行政管理并无多少直接的或内在的联系。然而在中国目前现实的语境中,这两个问题却紧密相关,且都可视为法院财政保障状况的某种反映。因为在中国,每个法院都自成一个由院长负责的司法行政管理单元,且由于司法业务与行政管理相互间的紧密交织和影响而使法官的激励成为管理的一个环节或一部分重要内容。 法院获得的财政保障中,自然有相当一部分用于法官的薪酬。区别于西方国家,中国法官的工资基本上按照行政级别确定。因此,具有法官身份的公务员与法院外其他种类的公务员相比,只要行政级别一样作为基本工资的收入也大致相同。⑷而且由于中国极为广阔的地理空间内各地生活成本及工资水准的差异很大,不同法院的法官即便是同等级别,薪酬收入也依所在区域呈现出高度不均衡的分布样态。前些年有相当一部分法院,除了由同级财政按照行政级别给法官发放工资之外,还可能以诉讼收费为基本财源,根据法官从事审判业务的绩效给予他们不同程度的经济奖励。其结果是使同一法院内法官的待遇也有可能偏离行政级别而拉开距离,从而一定程度上形成诉诸于经济动机的激励和竞争。关于法官薪酬牵涉到绩效激励的这个部分,必须联系中国法院特有的司法行政管理体制才能得到更完整的说明。与许多国家不同,中国有关法院司法行政的权限及实际管理归属于法院自身。而且更具中国特色的是,每个法院在司法行政管理上几乎自成一体,构成一个个由院长全面负责的管理单元。⑸法院院长不仅对于本院的司法行政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其负责的范围还包括对司法审判业务自身的管理,且这两种管理紧密交织在一起,有时很难区分。⑹对于每一名法官,法院院长可以考核其司法审判业务的绩效,决定其在本院内部的升迁奖惩。作为“奖勤罚懒”的一种激励措施,特定年度内办案数量多且未发现质量问题的法官在工资之外获得某种程度的经济奖励曾是许多法院的普遍做法。不过,在部分地区针对一般行政级别的薪酬实施“阳光工资”制度之后,也随着2007年以后作为法院财政来源的诉讼收费大幅度下降,法官在工资之外获得绩效奖励的普遍程度和力度似乎都不再能够达到以前那样的水平了。 无论是法官薪酬根据行政级别并以绩效激励为补充,还是由法院院长全面负责司法行政管理乃至审判业务管理,对于外国的观察者来说,大概都属相当陌生的制度安排。因为在西方的法律传统中,这一类安排颇有与司法的基本性质相抵触或严重影响审判独立之嫌。不过在中国历史和当下的语境中,上述制度安排却都有其不得不如此的存在理由或者合理性。法官所从事的审判业务基本停留在解决纠纷的层次,其中并不一定蕴含西方法律传统中通过一个个纠纷的处理解决去不断发现、确认和动态地发展规则那样的观念,因而也未能获得与“引导基于规则的秩序生成”这种高度相对应的社会功能及位置。对于大部分法官来说,日常的业务中还包括大量简单的事务性工作。虽然近二十多年来法院已经越来越多地通过受理、审理案件参与或介入到对社会具有重大价值的种种利害关系的调整过程中来,但审判业务中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基于日常生活经验的判断与需要高度专业技术知识的判断、社会价值或重要性很大和较小的事项等等仍然混杂在一起,使得司法活动难以普遍地被认知为承担了极为重大和独特作用的领域。尤其在一个经济发展构成中心任务或“大局”的阶段,仅仅以处理解决纠纷为依归的司法审判自然不可能在赋予社会资源的优先顺位中居于首要位置。总之,在中国一直到目前为止,社会尚未承认法官能够凭据其从事的工作和作为其业务背景的知识而构成某种特殊的“职业共同体”,对外享有崇高的名声、地位和公信力,对内则拥有自律自治的能力。在这样的语境下,对法官的激励比照一般的公务人员按照行政性等级和实际的绩效来实施的制度安排也就容易得到理解了。 把这种制度安排作为前提并且主要从对法官的激励角度来看待司法效率的话,很大程度上这个问题就成为如何在给定的资源及业务基础上谋求更多更好司法“产出”的管理问题,而一个个法院作为管理单位以及院长的位置或作用也变得极为关键。目前在中国法院系统内,创制发展出将工作内容及相应责任都尽可能量化的某种“全面、合理”而又“科学”的考评指标体系,不仅是最高法院大力倡导和身体力行的一项任务,也成为许多不同层级的法院各自探索尝试去努力构建的目标,种种方案层出不穷。⑺这样的现象也局部地反映出法院的管理在某些方面和以“成本一收益”的综合考虑及“投入一产出”计算为基本特征的企业经营进行类比。每个法院的院长作为“一把手”必须具体规划这种管理、掌控其日常的实际运作并负有全面的“经营”责任。⑻而作为法院院长工作及责任的一部分重要内容,就是类似于“人力资源管理”那样地操作或实施对本院法官的激励。 法官的激励机制在中国和一般公务员同样大致有三种,即行政升迁、经济奖励和精神鼓舞。其中的精神鼓舞意味着从价值、伦理或意识形态的层面提升法官思想境界的努力,往往采取树立先进典型诉诸“榜样的力量”等形式。虽然在精神上对法官的激励非常重要,而且目前我们的体制还高度地依赖这种激励方式,但因其未作为本文的考察对象,这里暂且不再涉及。行政升迁固然不限于经济的因素,甚至可以说主要诉诸的并非经济动机,但这一激励方式确实包含了许多经济性内容,且与法院的财政保障问题紧密相关。近些年来,明显体现行政级别及升迁的经济意义并使其与法官的激励直接联系起来的一个现象,就是所谓“阳光工资”制度在部分法院的实行及其可能带来某些未曾预料也不被期待的后果。“阳光工资”指的是一些地方政府所推行的规范公务员收入,旨在提升其公开、透明程度的合理化及制度化改革。⑼这项改革的特征之一在于根据权限、责任与报酬相对应的原则按行政科层对公务员工资的不同等级加以规范和整理,而且将拉开了距离的工资级别贯彻到本地区所有的公共权力机构,以便尽量消除在不同机构工作、级别却相同的公务员之间存在的收入差别。这种制度有着明显的合理性或优点,虽然也存在某些副作用或尚待改进的问题,但总的讲是有效地改善了对于一般公务员的激励机制。不过,在适用到法院及法官这一具有自身特性的职业群体时,“阳光工资”却带来了某些始料不及也未曾期待的后果。 原来在一些收案数量众多、办案压力很大的基层法院,因为采取了按照办理案件的数量质量给予一定经济奖励的激励方法,报酬收入体现出明显向审判第一线办案的法官倾斜这种激励效应。但是,实行“阳光工资”之后,法官的报酬基本依照行政级别决定。这样导致部分一线办案法官因级别不高而大幅度减少收入,相反某些工作压力较轻的人员却获得相对更高的报酬。与之相伴的是一线法官士气欠佳乃至流失等等不期望看到的现象发生。一项本来具有合理初衷并可期待良好效果的改革,为什么适用到法院却会带来这些未曾预料也不受欢迎的后果呢?看来,“阳光工资”基本的合理性之一在于权责大小与报酬高低的对应及统一,行政级别越高的公务员权限与责任越大,工资收入也相应增加,不同级别的公务员依其权责大小在报酬上拉开距离。这项制度适用到行政机关时,其合理性和优势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发挥。但是在法院,却因处理解决纠纷的司法程序自身具有的直接性、亲历性等特点,相对一个个案件及其当事人来说,在审判第一线每日接触案情信息、具体操作程序的法官无论行政级别怎样,其权限、责任和风险都可说最大或最为直接。相反,法院内部其他一些工作应当说主要是服务于审判业务的,如果这些非审判的岗位虽然权责风险较小,却因级别高而收入更多的话,就会出现有违“阳光工资”制度初衷的错位。另一方面,对于法官实行“按件计酬”式的经济奖励同样存在许多问题。一个基础性的问题也和司法审判业务的性质紧密相关,即每一个案件处理需要法官投入的时间精力以及要求的知识、素质等方面的储备可能都是不同的。仅仅根据处理案件的数量和是否出现“错案”等后果来评判衡量法官的审判业务,单就技术层面而言就有极大的难度。而且与司法审判的直接性、亲历性相对应,关系到案件处理的质量高下或公正程度的这些信息在法院内部主要分布、储存在审判第一线,具体地体现于一个个法官每日的程序运作之中。这种关键信息分布的不对称也是法院在努力建立或形成某种一般的、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时,或者在院长对司法行政和审判业务进行的全面管理中所遇到的深层次难题之一。 总之,从收入报酬的角度来考虑对法官激励的话,无论依照的是“级别”还是“绩效”,看来都存在某些难以和司法审判本身的性质特征相适应的难点或问题。但目前在中国的法院,短时期内要扬弃或者仅是弱化这两种激励机制,恐怕都还不具备条件。现在的相关改革大都是在作为基本激励方法的两种机制之间选择或是进行增减式的调整,或者突出某一机制,或者以其中一种为主再适当辅以另一种,等等。这些改革在当前的语境之下确实都是有意义的。但是,如果把眼光放得更加长远就应该看到,把法官这个具有特殊性的职业群体从一般的公务员及行政级别中独立出来并给予其相对较高的报酬,很有可能构成从根本上防治司法腐败和提高法院公信力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有诸多条件的配合,或许需要经历一段不会很短的过程。这些条件既包括法官从事的审判业务不仅是纠纷解决,还包含更多的创制规则或引导“秩序形成”等内容,⑩也包括法官在法律职业自尊感及职业操守或自律能力方面的建构,还包括法官资格及员额的限定等带有可操作性的技术条件,不一而足。如果把上述每一条件的具备都作为某个特定改革之目标的话,对于法官的经济性激励又构成了达成这种目标的必要条件之一。尽管通向整个司法制度改革完善的道路还很曲折而漫长,但考虑到一个真正独立的司法在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政治体制改革中可能具有的“平衡器”功能,或者,考虑到一个真正享有公信力的司法在遏制腐败及社会不公正中可能发挥的“最后一道防线”作用,任何有益于建构这样一种司法的努力——包括本文所关心的改善法院财政保障和对法官的经济激励机制在内——都是我们决不该轻言放弃的。 行政论文:利用基层自治体解决部分政府行政论文 摘要:在现行体制下,乡镇是压力型国家体制的末梢,而村民自治又具有合法的独立性。两者的关系难以处理。由于农村是一个公共生活、日常生活和私人生活不分化的社会,在乡镇直接指导村民自治矛盾较多的情况下,应考虑加强乡镇对于村民日常生活和私人领域的非正式行政指导。其途径应当是增进村民与乡镇干部的互信、强化乡镇及其工作人员的指导能力、强化乡村党组织配合指导的能力。 关键词:非正式行政指导;村民自治;乡镇改革;乡村双层结构 自从我国实行村民自治以来,正式国家政权与自治体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在税费改革以前,乡镇政府往往倾向于积极干预村民自治,力图把村民自治变成自己的下一级机构;而在税费改革之后,乡镇政府干预基层自治的动力大大削弱,但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凸显。理顺二者的关系是一个多维度的问题,本文仅从非正式行政指导与乡村社会的关系这个特定的角度来讨论问题。这样的角度并不是排他的。 一、国家政权与自治体的关系困境 地方自治在现代民族国家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因为人们认识到,中央政府不可能掌握地方治理的所有相关知识和信息,这样的“地方性知识”实际上只有地方居民的自治才可以做到,因此,在国家宪政的总体框架下承认地方自治的合理性,是现代国家治理的总趋势。 综观世界上的地方自治模式,不外乎英美式自治和德日式自治两个模式。英美式自治内部还略有差异,但总的来说,是自治体萌芽从就的国家体系中分离出来,然后与旧的国家体系时而对抗,时而合作,最后通过一个根本性大法的形式把两者的关系稳定下来。诺斯等指出:“一般来说,历史上的一些代表性的政府解决方案的协议都是以某种精英条约的形式出现的(如1215年大宪章和美国宪法)。”[1]在这样的模式下,尽管国家权力可能极大扩张,但是自治地方仍然可以保留自己的权力,并保留通过违宪审查等方式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 德日模式则缺乏一个自治体的自我生长的过程,主要是依靠法律体系的规定使地方获得了自治权。以日本为例,地方自治的原则在明治宪法中就获得了确认,但是并无宪法的实质保障。1888年制定的市制、町村制和1890年制定的府县制是地方自治的基本制度,但府县仍然有地方行政机关的强烈色彩,1943年更进一步强化国家对市町村领导人选任的干预。1999年修改地方自治法,弱化了国家对市町村的监督和干预制度。但是,国家与地方公共团体的关系的问题并没有因为法律的修改的获得彻底的解决[2]。可以说,日本之所以成为世界上行政指导最发达的国家,原因之一也就是单一制国家下国家与自治地方关系的困扰。 在我国,也存在着类似日本的困扰。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法律规定村民自治,乡镇无权干涉村民自治内部的事务,但是规定非常简约含糊,不便操作;另一方面,乡镇在国家的强大压力下,必然希望村民自治能够为自己的工作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二者经常发生冲突,但是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来解决纠纷,因此事实上二者的关系是一个具体博弈的结果,其效率非常低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引发了人们对于乡镇职能、模式乃至于存废的广泛争议。在学术界,就有乡镇自治论(沈延生等),乡镇县派论(徐勇等)、乡镇强化论(主要是实务界人士)、乡政自治论(吴理财等)。废除乡镇的主张由于其依据的不可靠最为人们所怀疑,乡镇自治的主张由于过于激进也不为多数人所接受。乡镇县派论的主张其实不过是把乡镇的自由裁量空间变小,把矛盾上收到县而已,很难说是治本之策。吴理财“镇政、乡派”的主张注意到了农村的异质性,但是他也承认这不过是制度建构的一种形式而已,“现代乡镇制度建构关键在于乡镇权力的重构”[3]。作者比较倾向于吴理财的观点,本文的论旨之一,便是为“乡镇权力的重构”提供一个特定的思路。 如果从制度成功的角度上看,英美式自治无疑是最为成功的,不过其特殊的文化和不可复制的历史进程使得它对于中国乡镇自治的借鉴意义其实并不大。就国情与制度环境相似性的角度上将,中国同日本的情况可能更为接近。为了解决国家与地方的关系问题,一方面当然应当尝试英美式的契约方法,但是日本式的行政指导方法也应当成为我们研究的路径之一。由于国家与自治体之间不存在正式的强制制度联系,国家对于自治体的指导可能更加的非正式。因此我们研究的重点,应当是通过对于自治体及其基础的非正式指导,来减弱二者正式法律关系的困难。法律制度与非正式行政指导之间构成互为支持的关系。 二、“草根社会”的自治基础功能 中国的农村实际上是千差万别的,笼统地讨论“中国农村”不是一个明智的方法。我们大致上可以把中国农村分为这样几种类型:第一种是基本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村,即学术界研究颇多的城中村、城边村、大中型企业所在的村等。第二种是兼业型的农村,在这种村庄中劳动力大量流出,从事非农产业活动,村庄表现出高度的“空心化”状态。第三种是纯农业村,居民以种养殖业为主业,人口基本上不流动。本文讨论的是第三种村庄。 按张康之教授的看法,传统的农业社会是一个生活领域不分化的社区。一方面,人与自然还不能比较彻底地分开,社会也就不可能分化,因而,农业社会是以一体性的形式出现的,人们生活在熟人圈子里,受到习俗、习惯的规范,个人与群体浑然为一,是一个混沌的“一体性”、同质性存在[4]。在这样的生活状态下,公共生活领域、私人生活领域、日常生活领域实际上是一体化存在的,很难把它们截然地分开。这就导致了两个后果:第一,农民对于公共生活的决策通常是以日常生活经验作为自己的决策依据的,因此农民既是理性的(在日常生活领域的意义上),又是不理性的(在公共生活领域的意义上);第二,在农村实际上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公共空间”和“公共理性”。如果从这样一个思路来观察问题,那么时下流行的“公共性与社会治理”[5]的命题在纯粹农村社区是否能够获得支持便大可怀疑。在这样的哲学理念的支持下,陶传进指出,农村社区实际上是一个双层结构,其一是由村民组成的“草根社会”,其二是由这个“草根社会”中产生出来的(毋宁说是外部安排的——引者注)、位居更高一个层次的村民自我治理组织[6]。虽然在政治学看来,村民自治已经是一个最低层次的政治结构,但是从社会学的角度上看,这个政治结构乃是由更基本的社会结构所支持的。“草根社会”中包含了一系列的社会学变量,如社区发育程度、社会资本储量、志愿者组织的多寡等等。当这些变量取低值的时候,“草根社会”是非常贫瘠的,有效的村民自治便不可能展开。陶传进以此为进路,讨论了强化“草根志愿者”对于乡村治理的意义。但是,在强化“草根社会”的发育程度的进程中,基层政府不应当无所作为。 我们对于正式国家与乡村自治的关系的思考,一直是包含了一个压力型和直线型的思考模式的。也就是说,我们看到了国家权力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到村民自治的这样一个直线的压力型体制。村干部成了这个压力体制的末梢。他们总是在国家与村民的双重压力之下寻求空间,一旦二者的矛盾尖锐化,村干部就会站到乡镇政府的一边,而农民就找不到自己的组织化的代言人。我们可不可以把这个思路稍微改变一下:乡镇政府不是直接地把压力加到村干部的身上。乡镇政府可不可以首先同“草根社会”取得一致,深刻地影响“草根社会”的日常生活领域,从而达到政府与“草根社会”在公共生活领域的一致? 三、非正式行政指导及其作用 传统的行政行为的定义是:“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相对人在具体事件中作出的决定其权利的优越性的宣示。”[7]这样的行政行为定义,在中国这样的官本位和权力本位的文化系统中无疑是深受欢迎的。但人们也看到,对于行政行为单方性和优越性的定义也导致了权力滥用这一消极的后果。其中的深层次原因,是因为西方发达国家与我国行政和法律环境的不同。西方国家的行政行为单向性,一是受到人权保障原则的制约,而是权力制约制度的完善。而在我国,上述两个方面都还在建设之中,因此,不宜简单地强调行政行为的单向性[8],而应当更多地强调行政行为中的柔性和协商。 既然行政指导本身已经是非强制性行政行为,那么非正式行政指导又是什么意思呢?非正式的行政指导具有如下的特征:第一,在身份上,非正式行政指导者有意淡化自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而是以朋友、专家、内行的身份为相对人提供友好的帮助;第二,在途径上,非正式行政指导者主要是通过参与农村的私人领域生活甚至日常生活领域来实现的;他提供指导也许是在婚礼或者葬礼之上,也许是在日常的娱乐之中;第三,在法律后果上,除非存在恶意,非行政指导者原则上不承担法律责任;即使存在恶意,也是由指导者去承担个人责任,行政机关原则上不承担责任。简单地说,非正式行政指导是国家理性对于农村私人生活和日常生活领域的渗透,以期提高农民在公共生活中的理性程度,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国家理性同村民自治之间的对抗程度。 在中国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有固有的思想和制度资源。就思想资源来讲,我们从来都强调人民群众是是历史的创造者,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之道思想。“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9]对于共产党的政权来讲,不凭借国家政权的力量,而运用它的工作人员实现对于社会的非正式指导,不应当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就组织资源来讲,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严密的整体,对于这个战斗团队来讲是不存在自治的问题的。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党员遍布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它可以为非正式的行政指导提供有效的组织支撑。 但是,目前很多地方对于展开非正式的行政指导缺乏信心,其中重要的原因,一是干部作风漂浮甚至恶劣,不能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目前的乡镇干部包村制度,就存在着比较大的问题。这些包村干部吃住都在村干部的家里,一到周末就回镇上,基本上不同普通群众接触;一到村里面就吃喝打牌,基本上不关心普通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从而形成了一种“到村不下村”的现象。二是乡镇干部本身能力有限,即不知道村民有什么需要,也无法对村民提供有效的信息和知识。他们从某种意义上讲比村民还要懂得少。村民至少还知道一般的农业生产知识,但包村干部既不懂农业又不懂工商业,对政策法律也是一片朦胧。有人戏称,在税费改革以前,乡镇干部是“暴力威慑型”,谁块头大谁能力强;税费改革以后,乡镇干部自己都不知道干什么,变成了无所事事型,谁跟本地干部搞得好关系谁能力就强。三是乡村党组织本身处于半瘫痪的状态,没有明确的目标,没有相应的资源,很难为非正式的行政指导提供帮助。 鉴于此,强化乡镇政府对于村民自治的非正式行政指导应当做到: 第一,加大乡镇干部的作风建设,增进村民与干部之间的信任,从而使乡镇干部能够非常自然地渗透到村民的日常生活之中去。由于农村基本上不存在一个完整的“公共生活领域”,因此,乡镇干部如果要影响村民在乡村公共生活之中的决策,唯一的办法就是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去。那种正襟危坐、大量使用正式官方语言的干部,会使得村民敬而远之;那种作风恶劣、生活腐化的干部,会遭到村民的更大的排斥。建立干部与村民之间的信任,靠尊重,靠业绩,更靠人品。有一些“能人”干部,自以为成绩卓着而不屑于与村民打交道,实际上影响力是十分有限的。 第二,乡镇干部本身应当具有较强的指导能力。给人一碗水,自己要有一桶水。从实际情况来看,一是乡镇自身要非常注意各种生产知识、政策法规知识的收集,然后有意识地通过干部传递给村民。二是乡镇干部自己要非常注意学习,尽可能从酒桌牌桌之上摆脱出来。当然这需要一定的奖惩升迁制度的引导,要有合理的干部业绩评价机制。第三是对干部的使用要适当。政策法律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的可以派往矛盾比较多的村;对工商业比较熟悉的干部可以派往工商业经济比较发达的村;对农业比较熟悉的干部可以派往传统农业村。如果干部用非所长,他就很难发挥自己的作用。目前推行的大学生村官制度当然是一个比较好的制度,可以缓解农村的人才匮乏,但是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大学生刚刚从学校毕业,难以融入农村社会生活,难以为村民提供切中肯綮的指导。在一个县或者乡镇内大规模地使用刚毕业的大学生作为乡镇与村的联系人,利弊孰大,有待研究。 第三,村党组织必须成为非正式行政指导的重要组织渠道,除了人员精干、组织严密之外,必须针对本村的情况拟定清晰的工作目标与计划。然后与乡镇政府互通信息,由乡镇政府派出适当的人选参与到乡村社会生活之中去,提供非正式的行政指导。托克维尔说:“一个内容错误但是被表达得清晰明确的观念,经常比一个内容正确但被表达得含糊复杂的观念更能掌握群众。”[10]这是我们进行非正式的行政指导的时候也应当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当然我们要努力保证目标正确而明确。 行政论文:利用需求层次理论帮助政府行政施政论文 摘要:激励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优秀问题,它对于充分调动组织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人才以及提高个人和组织绩效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中国政府行政管理中运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结合行政管理的具体特点,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和有效激励体系,是提高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行政效率的科学选择。 关键词:需求层次理论;行政管理;激励;绩效 一、中国行政管理中的激励问题 1.约束不对称、重监督而轻激励 加强监督,对公职人员无疑是一种有效的、必要的约束。但监督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并通常具有滞后性和对公务员激励的被动性,激励成效有限。因此,除了加强监督以外,还应该强化内在激励机制,从积极方面引导广大公职人员敬业务实,拒腐防贪,从源头上减少公务员的失职行为,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2.考核激励的作用难以得到体现 考核激励的作用机制主要通过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的奖惩、职务升降、级别和工资的调整等挂起钩来,促使公务员积极工作,尽职尽责。而公务员考核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稍不注意就易产生考核误差,影响对公务员德才表现的准确评定,影响考核对激励功能的发挥。我国目前对公务员只进行定性考核,如某乡镇机关2007年年终考核,有48名公务员参加考核,除了4名公务员为优秀外,其余44名公务员均为合格,“不合格”一档形同虚设。这种考核无疑有失全面和客观公正,甚至没有体现出考核的意义。 3.干部选拔机制中缺少激励 中国的干部选拔机制中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体现不够,科学的具体的操作规范也不够健全,干部选拔过程中缺少激励,缺乏活力,必然导致利益分配激励功能减弱。由于工资基本固定,收入与努力无关,与组织目标完成情况无关,其结果是玩忽职守、无所作为、消极怠工等“搭便车”现象反复出现。这从根本上说,不是某个人的过失和责任,而是在组织制度中缺乏竞争激励机制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二、需要层次理论及其在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1.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 美国行为科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A.H.Maslow)于1943年出版的《动机激发论》中提出了“需要层次理论”。马斯洛认为,人的价值体系中存在着两类不同的需要,一类是沿着生物谱系上升方向逐渐变弱的本能或冲动,称为生理需要,另一类是随生物进化而逐渐显现的潜能或需要,称为高级需要。据此,马斯洛把人类的需要按其重要性和产生次序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1]。 行为学家们依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说,将需要的层次、激励的因素以管理的策略对应成表,为管理的实践提供指南[1]:(1)生理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工资和奖金、福利、工作环境,管理策略可表现为完善的工资和奖金制度、贷款制度、医疗保健制度、工作时间(休息),创造健康工作环境,住宅和福利设施。(2)安全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职位保障,意外事故防止,管理策略为安全生产生活条件、危险工种的营养福利制度、合理的用工制度、离退休养老金制度、健康和意外保险制度、失业金制度等。(3)隶属与爱的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良好人际关系、组织的认同,其管理策略为和谐工作小组和良好人际关系、协商和对话制度、互助金制度、工会及其他团体活动、娱乐制度、教育训练制度。(4)尊重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为名誉、地位、权力与责任、被人尊重与自尊、与他人工资奖金之比较,管理策略为人事考核制度、工作职称晋升制度、选拔择优的进修制度、委员会参与制度与提合理化建设制度。(5)自我实现的需要方面的激励因素有能发挥自己特长的组织环境、承担有挑战性的工作,管理策略为决策参与制度、建立攻关小组、提倡创造性工作、发动职工研究发展规划、交给职工挑战性工作和破格晋升制度。 2.基于需求层次理论的薪酬制度和灵活的福利机制 薪酬在人力资源管理激励中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薪酬因素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已经超出了物质激励的范围,成为兼具物质和精神双重激励的重要因素。美国管理学家孔茨曾指出:“金钱对那些抚养一个家庭的人来说要比那些已经功成名就、在金钱的需要方面已不再是那么迫切的人,就重要得多。”[2] 在中国公共部门传统的人事管理中,公职人员的薪酬一直实行等级工资制,一般工资水平是社会平均工资;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实行高薪金的公务员制度,一位高级行政官员的年俸可以与首相相比。鉴于中国的国情,目前不可能实行高薪金公务员制,但近年来公务员待遇的提高体现了决策者们对薪酬因素的重视。目前,中国公务员薪酬提高的趋势使得公共部门在与企业及其他行业争夺人才的竞争中增加了优势。但是,要使金钱成为一种真正有效的激励因素,必须保证“在各种职位上的人们,即使级别相当,但给予他们的薪酬也必须能反映出他们个人的工作业绩”。也就是说,薪酬应当与绩效挂钩,才能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目前,在西方一些国家,以往刻板的工资报酬制度正逐渐被以工作成绩来确定工资级别的制度所取代。以工作成绩来确定工资级别的制度是基于这样的论点,即“公务人员的工资收入应该符合经济市场的工资水平,并且不论公务人员之间可能存在何种差异,他们工资报酬的多少应该取决于其工作成绩的好坏,工作成绩越好,所得到的报酬就应该越多。这一论点意味着传统的、强调统一的公务员制度应该被取代。尽管公务员无疑也会受到经济利益的诱惑,但在以前,公务员作为一个整体有着强烈的服务意识,并将为公众服务作为他们努力的目标。然而,金钱奖赏正逐渐取代这些无形的、但却是真实的价值观和激励因素而成为招聘人员和提高其积极性的主要手段。”[3] 3.权力激励——公务员自我实现的需要 国家公共部门的公职人员掌握着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力,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管理和尽可能合理地配置,以实现公共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在公共部门这个庞大的机器不停地运转,源源不断地生产出公共服务产品的过程中,权力始终都在对支配和使用公共资源的公职人员起着不容忽视的激励作用。 公职人员处于何种行政职位,就拥有相应的行政权限,职位越高,所享有的权力就越大。公职人员在行使权力,满足对物和人的支配欲望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中的最高层级——自我实现的需要,使自己越来越成为受人瞩目和举足轻重的人物。因此,建立并完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权力激励体制,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权力对于各级公务员的激励作用集中体现在,为了能够支配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必须在法律和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勤奋工作,取得显着的成绩,得以受到提拔,从而能够行使更高职位上更大范围的权限。 在建立权力激励体制过程中,必须在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避免出现“为了掌权而掌权”的不良倾向。要明确公共权力是人们赋予的,是用来更好地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产品。合理的运用权力激励,不仅能够激发公职人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公共部门的行政效率,而且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减少权力腐化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丰富激励手段,完善公务员激励机制 1.拓宽激励渠道,注重加薪、休假等激励方式 有时将公务员晋升到一个其无法很好发挥才能的岗位,不仅不是奖励,反而使公务员无法很好发挥才能。在晋升中,并不一定是业绩最好的人得到晋升就是公平。业绩优秀者应该得到奖励与表彰,但是否晋升到高一级的职位则更主要地取决于他们的工作能力与个性特点。这一点应在晋升标准与要求中明确说明,并在晋升人选决定之后加以解释。对未能晋升的优秀公务员应有足够的表彰与补偿,以体现他们应有的地位与价值。激励渠道多样化有利于公务员合理地自我定位,从而可以不必将职务晋升作为自己的唯一目标,找一个自己能游刃有余的岗位好好发挥自己的专长。 2.在工作设计方面,尽量丰富工作内容 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内容,采取工作轮换、工作丰富化等工作设计方法,尽量丰富工作内容。对公务员工作内容的改善及对其工作行为的认同和奖励,可以使公务员对自己的工作产生满足感、成就感,从而促使工作不断创新。如因人而异地安排工作,由于每个公务员个性特征、兴趣爱好、职业生涯规划不同,对岗位的要求也不尽一致,因而须建立岗位流动机制,使公务员能感到工作的乐趣。 3.打造和谐有序的行政组织文化 良好的行政文化凝聚了公务员行政智慧和行政实践经验。行政文化诸要素对于激励机制的制定、激励手段的确定、激励机制的实施和激励结果的兑现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4]。健全激励机制的建立和作用的发挥以良好的行政文化为基础,促进行政文化的建设,要鼓励公务员树立社会公共利益至上的意识,成为协调政府与民众关系的主体,促进公务员对政府工作的主动参与,有效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如果能做到公务员都相信:职位只是分工,薪酬体现贡献,那公务员就不会去追求层级的发展,而转向关注工作的内容,这样才会提高效率。随着公务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群众之间、干群之间沟通会更容易,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会为和谐公务员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行政论文:服务型政府视角下的工商行政论文 摘要:行政指导是在工商部门广泛运用的一种现代行政管理行为方式。基于服务型政府理论视角,分析工商行政指导实践实现的几个转变,对构建服务型政府和推进行政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意义。 关键词:服务型政府行政指导工商启示 “服务型政府”是中国学者在21世纪前后提出的全新概念,也是中国学者面对新的国际和国内环境的急剧变化对新的政府管理模式进行的一次大胆探索。近年来,源起于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在全国工商系统全面推行的工商行政指导,就是其中范例之一。这种灵活且富有弹性的行政方式,越来越受到了行政机关的普遍重视,成为有别于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新型行政方式。 一、“服务型政府”理论引介与工商行政指导的兴起和发展 服务型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这种类型的政府将彻底抛弃旧的治民理念或“为民做主”的观念,而确立为民服务和“由民做主”的理念。服务型政府应当是一个民本政府、责任政府、有限政府、法制政府、阳光政府、效率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作为一种更高形态的政府类型虽然包含着上述概念指称的全部内容,却不能归结为它们,更不是它们的拼凑和杂糅,而是对它们的超越,是一种面向后工业化现实的政府模式。” 随着“服务型政府”理论对政治发展与行政实践影响的不断扩大,促成了政府职能与角色的重新定位以及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关系的变革。作为在政府和市场之间寻求平衡的一种制度尝试,2005年,福建省工商局在泉州等地试点的基础上,在监管执法与服务维权等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充分运用这一新型的柔性监管方式,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为政府组织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效能,优化公共服务,促进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良性互动与合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行政指导(Administrativeguidance)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能、职责与职权管辖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化的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法,谋求相对人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简言之,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为实现一定行政目的而采取的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与传统的刚性行政管理方式不同,工商行政指导实践突出了柔性指导,突出行政相对人的参与、协作与配合,其过程实质上是一个政府与民众间相互沟通协商、共同参与、协作配合和自律自治的良性互动过程,充分体现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个体意志的尊重与需求权益的关怀,彰显行政主体人文化的公共服务理念。它是顺应行政民主化的时代潮流,在现代公共治理理念催生下出现的一种以人为本的新型行政管理方式。 二、基于“服务型政府”视角解析工商行政指导的实践转变 1、行政理念:由“权力本位”到“责任本位”的转变。传统行政观念认为,政府机关就是履行行政权力、管理社会、约束行政相对人行为的,行政权力是政府机关的唯一存在方式。这种权力本位的行政理念,往往会使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忘记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事实上,任何行政主体都是责任主体,任何行政行为都必须处于责任状态,这是公共治理的基本逻辑。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是天职。这要求任何行政主体都必须树立“真诚为民服务、提供平等服务、提供有效服务”的理念。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过程,也是其履行职责的过程。从这点上说,行政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是统一的。责任本位理念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关注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利益,尽可能多地吸引他们参与到公共治理实践中来。工商推行行政指导,把服务市场主体和服务市场经济秩序当成分内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提高了办事效率。例如在市场准入方面加强信息引导,可以减少企业的投资风险,引导企业守法经营。由此可见,行政指导这种行政模式增强了工商部门的行政责任,也能够充分调动公民社会组织对行政活动参与的积极性,为达到共同的行政目标奠定基础。 2、政府职能:由“管制型”到“服务型”行政的转变。在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推行行政指导是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下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需要,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传统的管制型行政是种以权力为本位的行政模式,其行政理念往往习惯于“管”和“罚”,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也往往被简单理解为管理与被管理、管制与服从的关系。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要求政府承担更多的服务职能。而服务型政府理论采取的是“顾客导向”,把权力中心主义转变为服务中心主义,实现由管制到服务的转变。公共权力社会化,公共管理变成为公共服务,使服务成为行政活动的主题。政府行政活动实质上是提供公共产品,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工商行政指导改变了以往“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充分运用“说服、劝告、引导、商谈、帮扶”等柔性手段,把服务行政相对人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管理融入服务,弥补了传统单纯依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手段的不足,促进了工商部门在监管执法、消费维权等领域的履职到位。 3、监管模式:由“刚性为主”到“刚柔相济”的转变。在单向的“命令——服从”行政监管模式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刚性管理手段得到广泛运用。在这种行政模式下,行政主体的意志处于绝对支配地位,行政相对人则比较被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容不得置疑、反驳、拒绝和抵抗,行政双方长期处于对抗的紧张关系。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主、法治、人权等观念更深入人心,公众参与、追求公正的意识逐渐增强,说服型、说理型的行政监管模式备受推崇。以权力为主导、带有强制性的传统行政模式,已无法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开放透明、互动参与、说服沟通、协商服务为主要特征的工商行政指导,体现了政府公共治理模式的转型。在监管执法等行政活动中,通过运用建议、说服与警示等柔性的行政监管手段,做到刚柔相剂,相得益彰。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意愿选择,能够有效减少磨擦、抑制和对抗。从而增强相互间的配合、合作与协调关系。这是形成“以理服人”、“合作行政”的行政管理模式,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和谐监管”的必然选择。 三、“服务型政府”理论对完善和优化工商行政指导的启示 服务型政府是把管制纳入了总体的服务框架之中,是为服务而管制,管制是手段,服务才是最终目的。这些理念对工商部门完善和优化行政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启示。 1、公民本位,追求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服务型政府”理论认为,公民不仅是国家的主人也应是公共管理行为主体,要从以往管理客体或者顾客的被动角色中摆脱出来,不断增强参与意识,成为公共治理过程的积极参与者。在今天伴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以公民积极参与和公民自治能力为主导的治理模式已成为主流,冲击着传统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这使得传统的国家或政府组织的作用逐渐缩水,而公民社会正在不断强大起来,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所有这些,凸显了公共治理过程公民本位,追求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工商部门开展行政指导,始终坚持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原则,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需要。在行政指导实践中,行政相对人是否参与或接受行政指导,则由其自主抉择,充分体现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个体意志的尊重与需求权益的关怀,彰显公民本位的公共服务理念。而行政指导的目的,则主要是集中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社会发展上,这是社会的整体利益和要求。只有确实把工作着力点和重心放在服务行政相对人上,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2、服务导向,彰显公共机关的职责转型。政府职能转变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是职能转变的总方向,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体制保障。新公共服务理论学家认为,政府实现公共服务的方式是“掌舵”,而不是“划浆”。在推进公共治理过程中,要能够解决好“缺位”、“越位”和“错位”的现象,把政府职能转到“市场调节、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为公民社会组织服务是任何行政机关都必须始终牢记的职责。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时俱进,改变传统的管理型行政模式,站在社会公众的立场,把目光聚集在如何更多地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上,行政指导正是在这种环境下推行的。在执法监管、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监管以及服务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加强行政指导,有助于较好地实现预期目标。这种重指导、重服务的行政模式,彰显了工商部门在新时期下职能的转变;实践也充分证明,它大大提高了工商部门的服务水平与质量,得到了社会群众的普遍认可和好评。由此可见,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柔性行政行为,与传统强制性行政方式相比较具有更加明显的亲和力,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置于一种相对平等的地位,体现了政府机关的民主色彩和职责转型,因此有利于改善和塑造部门形象。 3.诉求合作,形成协商型的治理机制。在治理理论看来,治理是种多元的、民主的、合作的行政模式,它强调政府与公民社会组织问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协商互动的方式来共同管理公共事务。而在公共治理过程中,政府的主要作用是“掌舵”,但这并不排斥公民等其他社会主体的主动参与。公民社会组织是实现公共治理的有效基础,促成两者间合作的契合点是公共利益。诉求合作的协商型治理机制,实质上是政府机关对其他主体意愿和利益的尊重与回应,通过积极的对话、有效的交流与合作,最终实现公共利益。工商推行行政指导,扩大了行政相对人公共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具体施行过程中,关于提供什么行政指导、怎样提供行政指导,事先听取公众的意见,以公众的意愿为第一价值取向,建立了解民意、公众参与的渠道、规则和程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行政论文:全球化下的公共行政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运用政治经济分析方法,分析了全球化的不同含义、成因、影响,以及全球化及其对公共行政的意义,并对全球公共行政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全球化,公共行政,国家 导言 新千年到来之机,一种新文明正展露曙光。有关这种文明特性的变化已经成为诸多研究的主题,例如,亨廷顿谈到了“文明的冲突”,福山预言了“历史与人的终结”,科尔宾则宣称要“回归中世纪”。文明的这一变化的标记是全球化的进程,这导致了世界范围的一体化和各种引人瞩目的成就,并激发了至少两种不同的思想回应。 一方面,有些人认为,跨国公司的成长尤其是它“与国家无关”(state-indifferent)的性质,以及全球资本主义的扩张,已经使国家变得无足轻重、甚至多余;有些人甚至认为工作和公共行政已经终结。另一些人则相信,全球资本主义导致了超国家管理机构的出现,它们即便没有取代疆域性的民族国家,也成为民族国家的重要补充。还有一些人认为,全球资本主义也侵蚀了共同体意识和城市权力结构,造成了城市职业的丧失。他们警告说,超国家管理机构加深了欠发达国家的依附性,加重了它们的财政危机,在这些国家引发了严重的统治困难。 另一方面,一些公共行政管理者和公共政策分析家则预言,全球性公司将创造一个超越民族国家的世界秩序,即一个“地球村”、一个实行“全球性管理”的“世界政府”。部分理论家甚至试图提出一个普遍适用的、全球性质的公共行政理论。其他人则竭力反驳国家终结的观点,为民族国家以及与之相应的公共行政辩护。赫斯特和汤普森(HirstandThompson)、佐兹曼(Zysman)、波易尔和多齐(BoyerandDrache)1996年的论著指出,全球化被夸大了,政府在一些关键性的管理功能上依旧举足轻重。国际关系学界的现实主义者也指出,“实际上,(国家)的主权不是被削弱,而是被强化了”。同样,在八十年代“把国家带回”到学科研究领域的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米歇尔·曼恩(MichaelMamn)和塞得·斯考波尔(ThedaSkcopol)等,也始终怀疑国家从历史中消失的说法。 但是,后一类学者也认识到,全球主义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改变了政府管理的性质,全球化的经济结构及相关的许多超结构变革,如跨国界的权力结构,对公共行政产生了深远影响。几位社会科学家描述了国家权力和权威在质量与数量方面的“退却性转移”,他们分析了“从福利国家转变到竞争国家”、“空心国家”(thehollowstate)或者“法人国家”(thecorporatestate)的过渡性特征,这种转变是国家为了“适应、塑造和控制不断增长的国际政治、经济渗透”而作出的努力。 本文把全球主义和全球化视为一种在连续性的宽泛框架内的历史变迁所产生的现象,这些现象是晚近资本主义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产物,也是全球层次财富快速积累动态特征的产物。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发展最新的动态特征是从早期的偏重生产资本转向了偏重金融资本、从国内资本主义转向了全球资本主义。变革与连续性是社会经济制度辩证发展的特征。始于“二战”结束、在70年代加速的几十年的质变与量变,已经改变了资本主义经济以及相应的治理与行政结构、组织的性质。 我认为,全球化是多种因素的结果,其中包括剩余资本积累、国家、国内束缚、信息技术、国际组织和意识形态。反过来,全球化又对资本主义国家和公共行政产生了显著的影响。当国家与行政优秀部分保持广义的连续性的同时,随全球化而来的那些重大变革发生了,它们改变了国家与公共行政的性质,即从传统的福利型行政国家变成了法人型福利国家。资本主义需要国家,国家也不会独立于资本主义之外;这两方面的精英在全球化进程中协同作战,因为全球化也同时造福资本主义和国家。 下面的探讨在四个部分中展开:第一部分展示有关全球化和新世界秩序概念的各种看法,第二部分考察全球化的成因,第三部分讨论全球资本主义对国家和公共行政的影响,重点是在总体上探讨国家性质和角色变化并专门探讨一下行政性国家。在第四部分,陈述全球化对公共行政的各种意义,给各国公共行政管理者提出建议。 关于全球化和世界新秩序的各种看法 世界秩序并非一个新概念,但它的流行却是在“二战”以后。随着苏联改革领导人米哈伊尔·戈尔巴乔夫的崛起——他呼吁重构世界、公开性、全球新思维、全面和平、超级大国的合作以及结束冷战,世界新秩序的概念又重新出现。1990年苏美两国首脑赫尔辛基会晤后,美国总统乔治·布什越来越频繁地使用这个概念。今天,世界新秩序和全球化的概念成为许多严肃的研究的主题。但它们到底是什么含义呢? 世界新秩序表示的是一种“集体的世界安全体系,各国家和民族捐弃意识形态的分歧而和平共处”[1],“恪守各自的边界、维持集体的安全利益”[2]。海湾战争对世界新秩序的作用有据可查,布什宣称发动这场战争是“维护正义,惩罚错误”[3]。但是,苏联垮台后,世界新秩序的概念包含了不同的含义,变得含糊不清了。 对不同的人群而言,全球化有不同的含意。经济学家把全球化看作是迈向完全一体化的世界市场的一步。部分政治学者把它视为摆脱传统意义上的地域性主权国家的过程、世界秩序中非政府力量上升的过程。商学院的学者和咨询顾问们在“没有国界的世界”的意义上使用全球化概念,还有一些人把全球化当作一种仅仅由私有企业而非政府推动的现象。所有这些看法都涉及到国界问题——“国家管辖权的领土划分及相关的治理、经济、一致性和共同体等问题”[4]。与公共行政有关的全球化含义有五六种,这里作简要的评论和估价。 作为国际化的全球化。这是对全球化狭义的理解,它把全球化当作身份和共同体扩展到国家权限之外的组织间不断加强的交互关系。这种理解并不新鲜,国际贸易、经济与政治等方面国家间的联系几个世纪以前就已经开始加强了,国际关系领域不过更加突出而已。公共行政的国际化亦不新鲜,尽管它在“二战”后获得了新动力,其时美国和苏联都国际化了它们的卫星国及其相应的公共行政思想和实践。联合国和它的会员机构的兴起也促进了国际化。“比较行政团体”(ComparativeAdministrationGroup,CAG)的诞生和成长就是这种发展的产物。 作为国界开放的全球化。这意味着通过取消国家管制屏障和保护主义措施,实现大规模的国界开放,为快速的金融交易、通讯、贸易和文化联系提供便利。这样一个无国界的世界,特征就是统一的全球性经济、全球性政府、一致的全球性文化以及属于题中之义的公共行政。因特网和其他信息技术对这种匪夷所思的现象也起了作用。公共行政全球化的意思就是“全球性的观念和地域性的行为”;“新世界”、“地球村”、“全球性管理”等概念似乎突出了这类全球化的特征以及它对公共行政的意义。 但是,把这类全球化等同于自由化则是有局限性的和不完善的。反官房学派*的学者(anticameralist)使用自由化这个词来为资本主义的发展辩护,19世纪的古典的自由主义者使用这个词来反对中央集权的统制经济。在20世纪早期,具有自由倾向的国际主义者使用这个词来对抗均势原则,而超国家主义者则用这个词来反对国际关系中民族主义和国家主权方面的“现实主义者”的论调,那些以苏联为首的国际主义者的使命和社会主义者们的要求就不必再说了。 这类全球化概念也是多余的,因为针对新世界的国界自由化已经存在了几十年,特别是在那些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的卫星国家中,例如拉丁美洲、亚洲、非洲和中东的发展中国家。在第三世界,管制、劳工和行政政策总是向操纵商业利润的跨国公司提供让步。“比较行政团体”和其他国际公共行政咨询组织在欠发达国家也一直相当活跃,比较与发展行政学方面的出版物提供了证明这种现象的大量文献。 作为一个过程的全球化。用政治经济的眼光看,这种理解不是把全球化当作一种现象,而是当作一个过程,一个持续了数世纪的现代资本主义资本积累的不间断的过程。但直到最近,它才因现代技术的有效性而强化起来,所以,这种理解也不新鲜。这种全球化的历史可以回溯到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其标志是从早期(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向晚期(垄断的)资本主义的转变,这一转变受到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推动,并带来了冷战白热化期间的资本主义“黄金时代”(1950—1970年)。这类看法认为,资本主义“就其最内在的本质而言,无论对内对外都是一种扩张性制度,它一旦生根,就会在内外两个方面成长、扩张。”[5]从1974—1975年经济衰退开始的三股潮流促进了全球层面上的资本积累,即:增长率下降、“垄断(或寡头垄断)跨国公司世界性的扩散”以及“资本积累过程的金融化”[6]。这种观点没有告诉我们国家和公共行政角色的变化,特别是在世界新秩序下的变化。 作为意识形态的全球化。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意识形态基础在美国和西欧的自由民主全球化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大量的信息(包括宣传)借助媒体、报纸、电脑和卫星通讯系统传遍世界,它们给其他国家提供了可仿效的理想的政治制度。自由、个人主义、自由企业和多元民主等关键词语是这种全球化的意识形态力量的典型代表。但是,这一全球化的规范性力量也许很重要、也很有效,却没有揭示国家与公共行政的政治经济情况。 作为一种现象的全球化。这种观点把全球化看作是晚期资本主义的一种因果现象,认为全球化是70年代滞胀时期、世界资本主义为加速资本积累而不断开拓国际市场的结果。全球化对国家和其他组织造成了重大影响,即它们的疆界“不是被跨越或打开的,而是被超越的。这里,‘全球性’现象就是广泛的跨越并同时消解了地区性。地域距离和地域边界在这样的环境下意义不再重要,地球成了唯一的真正的‘地方’。”[7]这种全球化观点对于了解民族国家政治经济的全球性变化是有用的,它还将世界视为一个地球村,并提出了有说服力的解释。然而,这类观点对导致全球化的现代国家和公共行政的作用却重视不够,也没有指出在全球性的“地方”中,国家、制度内精英和公共行政的未来角色,更没有揭示出由下面问题所产生的矛盾和冲突。 既作为超越现象又作为过程的全球化。这种全球化观点认可并建立在前述几种观点之上,它把全球化看作全球资本主义积累的过程,这是一个为了扩大资本积累而在全球范围内扩展新疆域、获得新机会的连续过程;同时它又把全球化看作一种由全球资本积累而引起的现象,这种现象几乎在所有地方都显露了它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其影响甚至被西方和日本等强国所感受到,在这些地方,即便不是所有、但也是大多数超级资本积累组织都拥有自己的基地,并得到它们所操纵的国家的支持。和那些几十年来深受多国和跨国公司的全球化灾难性后果的第三世界不同,北半球的发达工业国的人民、组织和团体直到最近几年才感受到全球化的影响。 正是由全新的全球化过程所引起的性质变化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这种变化还给处于主导地位的西方民族国家带来了“新的后果”。因此,这种全球化观点有新意,是对上述各种观点很好的补充,给全球化概念增加了新成分。这一观点把国家视为在全球化进程中的一个积极的制度性角色,能主动应付全球化带来各种影响,而其他因素例如信息技术也发挥积极的作用。这样,在新的全球共同体中,行政性国家和公共行政变动中的角色,既被认为是原因,也被看作是结果。 全球化的成因 为了避免简单化,全球化的过程和现象在这里不仅仅是从发达资本主义意义上来理解,尽管这是一个主要的作用因素。事实上,有多种因素推动了全球化进程,其中包括公司剩余资本积累、主导性国家及其所属的官僚机构的作用、国内危机、人们不断高涨的期望值、国际组织和技术创新。 导致资本主义全球化最重要的因素是剩余资本的驱动力,几十年来,它跨越了区域、超越了国界;它在“二战”后加速、在70年代后达到新高、并在90年代到达了顶峰。剩余(或利润)积累是资本主义的命脉,需要不惜任何代价持续扩张,因此是资本主义取之不尽的动力。全球化已经成为跨国公司(也称多国公司)的优秀特征,几十年来这些公司占领了全球市场、享受了欠发达国家廉价的劳动力。“新颖”之处仅在于资本积累的高速度和高比率,它们的实现得益于诸多机制,以及国家帮助下的公司在没有时空限制的全球范围内的灵活性。借用斯考尔特(Scholte)列举的原因,下面简要对这些因素加以解释。 全球市场。为寻求新市场、廉价劳动力和没有限制的生产地点,许多多国或跨国公司决定“走向全球”。从美国冰雪地带到反工会组织的南方阳光地带的移动仍在进行之中,它推动了资本的积累。但更多的美国公司发现全球化是更快速、更有利可图的战略选择。全球消费主义开始兴盛,那些遍布全球、握有大把钞票的消费者有能力“在同一时间购买相同的产品”;协调一致的公司联合研究与开发活动带来了个人公司所难以获得的规模经济效应,为那些跨国公司以及支持它们的母国政府带来了很高的利润率和引人瞩目的转机。截止1989年,这些公司的广告费用已经达到2400亿美元,另有380亿美元花在了包装、设计和营销上。[8]1992年,英国和美国40家最大的广告公司几乎都设立了专门处理全球商务的部门[9]。《华尔街评论》写道,到了90年代,所有的法人公司均深信全球化“不再是一件奢侈品,而是一件必需品。” 全球生产。由于能够降低成本,它取代了国内生产;而金融全球化使之变得容易,并为它提供了“全球性资源”,生产企业能够以此从世界各地获得生产要素和原材料。由于金融全球化,“公司落脚在任何地方、使用任何地方的资源、在任何地方生产、销售到任何地方”成为可能。结果是出现了一个“全球性工厂”,不同的国家承担不同的生产活动,提供廉价的劳动力和原材料,消化与生产全球化相关的所有社会成本和外部成本。 全球商品化。各种新事物的商品化改变了全世界的社会与经济生活。传统的有形贸易和工业已经向崭新的、唯一的、截然不同的“无形”东西转变,它们适合全球消费者的胃口,比如乡村歌曲、文化和民族风情。 公司结构的重组。世界性公司的崛起与扩张引起了纵向和横向组织的重构,引起了全球层次上公司权力的集中和全球性统治阶级的出现。世界性公司的数量从1960年的3500家增长到1995年的40,000家,它们的销售额占全球商业总额的40%。[10]从纵向角度看,跨国企业间的战略联合数量已经上升,连续不断的世界性的企业并购浪潮形成了全方位的“融合”,1995年并购达6000起、价值2294亿美元。[11]实际上“兼并热”和“巨额兼并”潮流造就了全球性的优秀组织和集权型的权力结构,最大的300家跨国公司控制着全世界70%的国外直接投资和全世界近三分之一的公司资产。[12] 这种全球集权型的公司结构又造就了全球性的“管理精英”和能在世界各地实实在在影响公共政策和行政决策的“组织精英”,他们形成了一种全球性的“组织文化”:他们挑拨政府与政府对抗,策动政变或来平息那些对他们没有同情心的人发动的反政府暴乱。 全球货币与金融化。全球性货币不会效忠或依附于任何空间、任何民族或区域的人民。以前货币及发行主要是区域性的,是促进国内的就业、机会、商业活动和共同体的价值,与此不同,在银行电脑数码空间的作用下,全球货币和区域性金融的联系已经松弛了。1995年,“全世界9万多亿美元的银行资产属于非本国储户,且该国帐目处在外国发行的货币的掌握或控制中。”[13]在“数码政治”的帮助下,全球金融化步伐加快,改变了“信息时代权力的性质”。[14] 全球政府与行政。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资本主义的发展需要一个强大的政府和一个稳定的环境,它需要秩序和社会控制。那些处于全球性支配地位的政府特别是美国及其欧洲盟友,在本世纪推动资本主义全球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它们在军事和安全系统方面耗费巨资,以保护和促进公司在欠发达国家和本国市场中的资本积累。他们在许多国家实行军事干涉,更替合法政府,建立或支持一些最具压迫性和最腐败的政权,如70年代的智利、50年代的伊朗和60年代的印度尼西亚。尤其是“二战”以来,西方政府运用出神入化的通讯体系输出它们的意识形态、价值体系以及自诩为理想模式的治理和行政制度。通过对亚洲、拉丁美洲、非洲和中东发动直接的和授权的干预战争和入侵活动,美国公司找到了自己利益所在,并将它说成是保护美国在全球的利益。 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依靠强大的政府。资本主义的繁荣需要一个强壮的国家和行政体制,而有权势的工商业精英们却支配着政策过程、影响着政策的结果。为了避免资本主义遭受周期性的衰退,给资本主义发展提供一个安全网络,市场的失败呼唤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所以,现代国家通过公共开支,在加速资本主义发展和形成全球化的新世界秩序方面扮演了一个中枢式角色。可是,在公平问题上,现代国家尽管也花费了相当部分的预算来为福利国家提供经费,以维持社会和经济间的平衡,但这种平衡却并不为公司精英所接受。 国内经济衰退。整个70年代资本主义受困于国内经济滑坡,典型标志是滞胀、能源危机、预算赤字、政治与总统危机、对企业和政府精英业绩的信任危机,以及普遍的组织松弛和管理水平下降。与这些问题相伴的还有公民抗税运动和公私部门里工会不断提高的工资要求。凡此种种国内难题又和伊朗、尼加拉瓜的革命对美国和欧洲施加的国际挑战混合在一起。这些因素共同导致的结果是,国家面临着自身的合法性危机。它难以对加速进行的资本积累有所作为,也难以改革已经引起“财政危机”、代价越来越高的社会福利体制[15]。这些事件反过来驱使更多的公司走向全球化。 民众预期的增长。大众特别是那些工会成员的预期已经提高,工会要求工作“产权”、要求更多地参与企业管理以及劳动者队伍中妇女作用的上升等等成为明显的事实。公司权力机构认为公私领域雇员的这些要求与赢利目标不一致。此外,由“平等就业机会法”引申出来的法律案件也刺激更多的公司去国外的全球性工厂去生产,那里有廉价的劳动力,很少甚至没有法律约束。这些都促进了全球化。 技术创新。信息技术、通讯技术和交通领域的发明以及因特网的出现,对全球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正如微软公司的比尔·盖茨预言的那样,未来数码空间中的“购物天堂”,看起来能够提供一个地方,在那里“世界上一切商品都能通过因特网在家中购买”。[16] 联合国机构。联合国本身是全球化中的一个主要因素。70年代以来,它的一些关键性的会员组织如主要由“三边委员会”*支配和操纵的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世界贸易组织,以及重要的国际援助,一直是全球化过程中有力的工具。在最近20年中,这些跨国组织在全球化中相当活跃,其手段是向那些竭力寻求国际援助的贫穷、落后的国家提出“结构调整”的要求。而结构调整计划的主要内容是把政府管制、金融体制和行政组织等重大变革强加给这些国家。这些改革包括大规模的私有化和促进私有部门发展、消除贸易壁垒、对企业经营提供税收激励、实行有利于自由使用廉价劳动力的劳动法规、强调出口导向型生产及与经济发展相对的经济增长、缩小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等。 全球化的后果 全球化方便了民众、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全球性的联系是人类进步史上迈出的积极的一大步。但是,全球化所营造的新型文明的基础却充满了诸多矛盾。并非所有的国家都受到全球化相同的影响或产生相同的回应。在北美、东亚、西欧和澳大利亚,这一进程要比亚洲和欧洲其他部分、非洲、拉美发展得迅猛。不过,资本、政治、行政和文化的全球化确实对全部国家都产生了影响,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置身于外。对我们来说,下面的讨论仅聚焦于全球化对政府和公共行政产生的影响,它对发达和欠发达国家及其公共行政产生的影响我们都将讨论。 国家的连续性和持久性。全球化不仅没有终结国家及其行政组织,将来也不会引起国家的弱化。作为社会政治身份的地域国家会象过去几千年一样继续存在。市场与政治、资本主义与国家、私人部门的管理与公共部门的管理之间仍然会有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将继续存在,因为公共行政凭借着同样历经了几千年政治经济变革的官僚机构,与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文明紧密相伴、彼此促进。但是,全球化也导致现代国家的特征发生了重要变化,至少可以分辨出五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世界贸易组织等超区域性治理组织加强,它们的决定和行为规范与民族国家捆绑在一起、影响了后者的行政体制。 二是为了处理区域性和跨区域性事务,及在诸如全球环境预警、保持生态可持续发展等共同利益方面谋求合作,现代国家之间相互依赖程度不断加大。在这里,地球村、全球环境和世界公民等概念越来越受到重视,给所有的政府及其公共行政实践形成了压力。 三是所有政府都在处理国内、国际有关治理与行政管理的各种信息中,享受到了信息时代的好处,尽管欠发达国家还要落后一段时间。更值得一提的是处于主导地位的国家特别是美国的军事和技术实力的增长,它们从地球直到外层空间都主宰着世界,结果出现的就是全球霸权。 四是政府作为私人部门合作伙伴和促进者的作用日益增长,但通常以牺牲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为代价。在全球化的压力之下,“政府的角色日益演变成给私人(公司)企业提供适合的、法律许可的环境”。 第五,对公共行政管理者来说,也许最重要的变化是行政性国家(administrativestate)从福利国家转变成了“法人国家”,或者“影子国家”(shallowstate)、“无关紧要的国家”(indifferentstate)、“契约国家”(contractingstate)、“企业家国家”(entrepreneurialstate)。与此相应,公共行政与管理的变化可以用这样一些概念来概括,如“管理主义”、“政治管理”、“新公共管理”和“空心国家”、“法人行政国家”。 同样,公共行政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事业和专业性的领域,也将继续保持下去。公共行政的研究与发展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全球化的消极影响,但这一探索领域的连续性不会改变。全球化中的资本主义需要国家,而国家都具有既不可能、也将不会被废弃的公共行政职能。不过,近年来关于国家角色的争论及深入到哲学、制度、组织和实践层次的研究显然说明,在研究领域,公共行政性质已发生了变化。与此相应,公共行政学的两个孪生领域——比较公共行政学和发展公共行政学——充满了有关国家性质、规模和公共行政在拓展知识和建构理论原则方面的各种狡黠的争论,在国家与公共行政的实践方面可以观察到相似的变化。 作为全球化中的法人资本主义的结果,全球化中的国家的方向和角色发生了变化。与几十年冷战期间倾向于维持法人/市场利益与社会、政治利益平衡的福利型行政国家不同,新的法人行政福利国家的作用具有这样几个特点,其中包括我们提到的平衡性的福利国家的萎缩,安全与军事或战争国家的膨胀,警察、监狱、法院及其辅助功能如社会工作、心理网络、咨询等国家强制机构的膨胀。因此,国家和官僚机构的的确确还生气勃勃。然而,平等和公平却成了贪得无厌的法人和资本全球化的牺牲品。 全球化的消极后果。全球化的消极后果很多,它们包括国家主权的销蚀或丧失,对民主的限制,共同体的消失,全球权力结构的集中,法人和政府组织精英的不断聚集,欠发达国家对全球化权力的依赖性越来越强。 对国家主权的威胁。主权国家所依靠的是疆域、固定的居住区、对领土、领空和领海的绝对权威。但在资本主义全球化中,国家的优秀作用是“置主权于绝境”,从而对国家的身份构成了威胁。挑战主权意味着民族国家丧失了单独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能力。为了迎合全球化,许多国家把本国政策制定权拱手让给了地区性或国际性组织;为了取得地区合作之利,一些政府甚至修改了自己的宪法(如欧共体的意大利、波兰、西班牙,拉美国家为建立泛美共同体也在考虑采取同样的措施)。70年代以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世界贸易组织对欠发达国家的货币和财政政策采取了更严厉的措施。前文提到的结构调整计划迫使这些国家进行改革,这些改革使它们更加依赖跨国公司及其支配的政府。 1994年,世界银行打算“在未来十年里向第三世界提供2000亿元美元以改善它们的私人部门”[17],这样的国际贷款既带有“一揽子”条件又带有交叉条件,这些条件加深了第三世界在金融、军事、政治和经济方面对西方列强和全球权力精英的依赖,使后者能够轻而易举地对贫穷、落后国家的政策选择发号施令;这些金钱通常给支助国权力精英们带来滚滚财源,牺牲的却是千百万计的民众。大多数国外援助和国际贷款反倒有利于捐赠国也是事实。如科尔顿所说,“银行任用的顾问常常改写一国的贸易政策、财政政策、公共服务条款、劳工法规、医疗保健计划、环境章程、能源政策、定居条件、占有规则和预算政策。”[18]汉库克(Hancock)把银行领导们称作“贫困之主”,他们通过那些“组织精英”来指引全球政策的走向,而后者却执行的是有利于“内部小集团”和全球性法人精英的政策。 对民主和共同体的威胁。全球性资本的崛起与扩张,对全世界的民主理念构成了严重的威胁。事实就是如此: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世界贸易组织等全球性组织以及一批跨国精英为贫穷和欠发达国家设计并推行财政、货币及其他结构调整政策,恰恰是对当地民主的某种忽视。这些国家的人民没有也不能运用他们自己的人权和政治权利来决定自己政策的偏好,他们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外部统治权力而被牺牲。全球化导致了更深重的贫困、社会分裂和环境破坏。因为偏向出口导向、初级农作物与全球利益,这些国家中的公司全球化破坏了本国的经济生产。许多国家的人民一直在同压迫他们的政权和政治-行政精英进行斗争,那些精英得到了跨国公司及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民主国家的支持。 反过来看,跨国公司未同当地社会磋商而一夜之间关闭工厂、迁往海外,或者外国投资未经当地社会同意而进入当地企业时,也对那里的民主构成了真正的威胁:当地的人民失去了对他们共同体的控制。共同体解体是更痛苦的掠夺,众多落后国家上百万的农民已为此忍受了几十年。为自己的共同体和国民经济作出了贡献、自给自足的农民,被那些得到仆从式政府和行政精英们全力相助的跨国商业化农业和工业化农业逐往他乡,或变得一无所有。他们迁往城市寻找不体面的低收入工作,这又加重了原已经存在的城市问题。然而,这类解体问题却只有现代化理论研究过(如亨廷顿)。对全球化类似的谴责集中在“全球性掠夺”、以及“品牌之下血汗工厂”中的“现代奴隶制”,它们造成了一个“底层种族,最不利的工资和社会条件落到了最绝望的阶层身上。” 全球管理精英正在从事殖民主义的决策,这些决策将影响全世界的政府、共同体和民族,人类被贬低为全球市场的消费者。与一些理性选择理论相反,市场和民主并非同义词,它们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尖锐的冲突。“输出民主”是世界新秩序和全球化背景下可人的口号。但历史记录显示,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大国曾经支持过“地球上最专制、最具剥削性的独裁体制”,迫使欠发达国家无数人民发动了流血革命。 把民主和市场等同容易使人误入歧途,也是危险的。它之所以使人误入歧途,因为它们的价值在许多方面是冲突的。正如赫尔布鲁纳(Heilbroner)指出的那样,“说资本主义是民主的必要条件,或宣称民主及与之相关的政治平等在很多方面与资本主义内在的不平等并不矛盾,当然是愚蠢的。”[19]市场天生偏爱有钱人,他们无需在意健全社会的需求。随着经济、政治权力集中到少数全球性公司和政府精英手里,政策选择受到了“破坏”,自由选择、享受受保护的个人权利将变得越来越困难。全球公司很难(即便不是全无可能)保持责任心。如科尔顿所说,“当政治和经济权力集中到少数巨型公司手里的时候,想要拥有一个健全、平等、民主的社会是不可能的。”[20] 把民主与市场等同之所以危险,理由有二:(一)这种等同在世界范围内是自相矛盾的,友好的独裁者因支持全球化的法人公司而被大加赞赏,被视为民主,而对跨国公司不那么友好的合法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政府被视为不民主。(二)它使那些生活在由西方民主国家支持的专制体制下的欠发达国家的人民,对民主权利产生了错误的预期。 腐败与精英掌权。全球化把私有化作为结构调整计划的一部分而加以推广,使那些日益增多的、身为跨国公司人的附属精英们(仆从式的买办资产阶级)掌握了大权,并加剧了欠发达和较发达国家的腐败。这些最高层的腐败已经达到了民族危机的顶点。例如,当三分之一的智利人生活在痛苦之中,而一小撮军事—官僚—工商精英享受着世界级的生活方式的时候,这个国家却被吹捧为私有经济的典范。美国也有同样的问题。其他的研究也提到,全球化和私有化会诱发全球高层精英中的腐败行为。 精英掌权导致出了一种具有“法人帝国”特征的、新的全球组织结构,它在世界权力结构的巨大转型中具有灵活性。正如殖民主义一样,它需要的是中心化而不是集权化。这种中心化有四个要素:(1)缩小组织优秀层的权限,(2)电脑化与自动化,(3)并购与战略联合,(4)总部的团队合作与优秀人员中的士气。这一转型在精英与非精英之间划下了一条清晰的界限,后者被看作是可以牺牲掉的商品。全球化强化了世界新秩序下的精英统治,而在这一秩序中,霸权理论随着资本全球化而流传开来。那么,全球化和世界新秩序对公共行政意味着什么呢? 全球化对公共行政的意义 以下各段集中分析公共行政面临的挑战,并对世界各国的公共行政管理者提出建议。 1.公私领域内出现变化有利于全球公司部门。政府与公共部门在资源配置、财富公平分配、稳定经济、保持经济增长方面的领导作用受到了全球公司精英的否定。由于苏联解体、全球化和国家财政危机,传统的行政国家遭到各方面、特别是那些不再需要福利国家的公司精英的攻击。因此,行政性福利国家的解体对公共行政和公民产生了消极影响,公共领域和公民活动空间因全球化和政府重构而缩小。公共行政管理者应该通过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及在全球性法人精英控制之外的社会资源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来抵制公共服务领域的缩减。这一行动是他们未来的合法性基础。 2.国家的性质、活动的改变以及公共行政从“公民行政转向非公民行政”是更大的挑战。几十年来,传统的行政国家致力于平衡法人精英利益和广大公众利益,因而为资本积累和制度合法性提供了必要的社会和政治稳定,在维系制度和巩固政权方面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现在,平衡性福利国家已经被法人-高压国家所取代,其特征是迅速上升的强制性官僚机构把成百上千万被认为对社会秩序构成潜在威胁的公民投入监狱之中。这些威胁是由于市场混乱所造成,而后者又是全球化和市场化导致的经济、社会压力的产物。许多最受尊重、勤奋工作却难以忍受社会、经济景况的公民成了犯罪化社会的牺牲品。结果,公共行政为了社会控制和便利资本积累就从传统的公民行政转向了非公民行政——这种行政不关公众的事。这是国家性质主要的一个变化,所有具有社会良知的公共行政管理者应该抵制这一变化。 3.全球化国家迫使公共行政用更少的成本去做更多的事情。事实上,公共行政管理者是在严重的恐惧心理和裁员条件下承担不可能完成的高产出任务,这种做法导致的失败只能证明法人公司所宣称的政府无效率观点。公共行政管理者能够也应该拿出证明高效行政业绩及法人市场失败的证据。 4.广义地说,公共行政的职业化是对全球化挑战的一个回应。职业化给全世界的公共服务机构提供了组织、道德和伦理标准,并在借鉴全球跨国精英的组织技巧的同时,揭露他们的荒谬。过度全球化和市场失灵将引入更多的政府干预。出色的职业化公共行政应该为未来的行动做好准备。 5.全球化要求更多的私有化,而私有化扩大了腐败的机会。腐败把社会资源转化成了非法的、不道德的、没有生产意义的行为,它所冲击的正是健全社会的基础,破坏了公民对领导与制度合法性的信任。私有化建立在以市场为基础、自利的个人主义理性选择理论之上,个人为了谋求自我利益最大化,几乎可以不惜牺牲共同体和社会的一切。这种行为和规范的哲学将个体利益置于共同体和社会利益之上,这也正是全球化的跨国公司所竭力提倡的,他们要建立一种消费主义的、把各国文化融为一体的全球性文化。这种法人的全球性文化,部分是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实践来营造的,它同各种民族的和共同体的文化存在着尖锐的冲突。公共行政管理者应该抵制这种把公民看作消费者、把他们降格为商品的市场化观念。 6.全球化倾向于促进精英主义,并造福于商业、政治、军事和管理领域的精英分子,他们中的大多数是作为跨国公司的人和“附属物”而存在的。这些“全球战士”的个人和职业利益往往凌驾于民族和共同体利益之上,他们的的确确成了“公司的雇佣兵”,推进着“文化帝国主义”。欠发达国家的人们对这些以千百万人为代价、似乎一夜之间获得权力和财富的仆从式精英并不陌生。由于全球化政府通过与全球化企业执行公私伙伴关系计划而主动卷入了法人全球化,所以,公共行政管理者和行政顾问们在这一方面受到了全球化的挑战。欠发达国家许多精英控制着侵犯他们本国人民人权的专制政权。美国的谋士与顾问则经常帮助这些军职和文职官僚精英加强对社会的统治。矛盾的是,全球化导致了法人权力及组织机构的大规模集中,同时却又鼓励全世界的政府进行分权。 7.全球化削弱了地方控制与公民的参与作用,并使地方的公共行政管理者无法决定那些影响人民生活的政策,从而对共同体和“公共活力”(借用弗雷德里克逊1997年提出的词语)形成了挑战。当跨国公司为寻找更有利可图的地点而突然关闭企业时,地方政府对税基的预见能力将受到侵害。公共行政管理者对付跨国公司时应该保持长远眼光,以尽量使这种不确定降低到最低点。他们也应当建设共同体意识,鼓励公民参与行政管理,培育公民价值观和共同体/公共利益以抵抗粗劣的自我利益。同时,他们还应用尊重和效率来对待公民。 8.公共行政学及相关的比较行政学和国际行政学等分支学科,出现了知识爆炸。我同意法拉尔·海迪(FerrelHeady)的说法,这两个分支领域在过去几十年相互分离和脱节的情况下有所发展。现在又出现了一个全球化的新分支,有必要对比较行政学、国际行政学及全球化行政学的研究进行整合。美国公共行政学会的成员必须采取这一行动,以为形成世界通行的行政学原则提供材料。进行这些必要的研究将使实际工作者获得启发,使他们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地球村里更好的行政管理者。 9.从比较的角度学习更多的公共行政学知识能够拓展我们的视野。欣赏欠发达国家行政文化的文化、制度和宗教基础,美国的专家学者们可以拓宽他们个人和职业方面的全球视野,因为一些欠发达国家拥有丰富的文化与治理遗产。全球化对美国公共行政学狭隘的、种族中心论传统构成了挑战,打破了政治—行政的二分法,同时,也为欠发达国家有关公司的公共管理实践和咨询提供了大量的机遇。向其他民族、文化和公共行政学习将带来进一步的“知识爆炸”。世界上存在着大量美国人尚不知晓的行政管理传统。这方面的例子包括斯堪的纳维亚和苏联的公共行政体制,以及能够培育行政民主的协作型制度。同样,美国人及其他的全球公民也能从建立在别国的本土制度上的公共行政学中学到东西。对治理和公共行政的比较研究并不件新鲜事,它具有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其研究重点——对行政的全球性研究——将在21世纪被提上美国公共行政学会国际与比较行政分会研究的议程。 10.全球化对公共行政共同体的人类意识构成了挑战。全球共同体的专业人员有机会、也有责任了解并审视全球共同体每个角落的变化。许多问题对人类共同体意识形成了挑战,包括贫困状态及对穷人的剥夺、全球性工厂里的工资奴隶制与血汗车间、环境破坏、地球变暖、不平等与不公正;增强全球性问题的意识——无论是积极的问题还是消极的问题——既重要也必要,因为公共行政管理者会在事关本国公民的政策方面作出不同的决定。他们可以质疑精英分子的忠诚、反对剥削,抵制整个世界不民主、不公正、不平等的目标。在80年代,全世界公共行政管理者在开展反对南非种族隔离制度的运动中就发挥了有效的作用。唤起这种全球意识,能够抗拒全球化及各个层次全球精英的破坏性力量。因特网和其他通讯系统能够帮助公共行政管理者和遥远地区的同仁进行沟通。 11.作为“全球共同体利益”的守护人,发达或欠发达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者有一种全球性责任,即采取协调一致的伦理、道德行动。他们必须揭露并与任何时候任何层次的腐败展开斗争。政治任命者和政客是临时官僚,他们中的大部分和全球的公司法人精英保持着紧密的经济和私人联系,他们容易被腐蚀、容易滥用权力,他们对公共利益的界定是狭隘的,仅在意那些有权有势的选举人。 12.全球化不会终结国家与公共行政。存在一种能够拓展公共行政研究、实践与教学范围的全球新机遇。公共行政刚刚跨入人类文明新时期,全球化和霸权主义世界秩序使得其未来既有光明也有黑暗。我们期望的结果是全面的繁荣。 行政论文:科学发展观与依法行政论文 摘要:科学发展观是我党执政经验的最新总结,它要求我们的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为了实现这种发展观,我党必须不断改进和完善执政方式,笔者认为,依法执政就体现了这种要求,它能够保障人的全面发展,它是人类政治文明的要求,它可以使我们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依法执政政治文明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往我们一直强调发展的重要性,但对于如何发展,我们的认识其实并不深刻。党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集中回答了如何发展的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又提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即“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些都是在充分总结我党五十几年执政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对如何发展这一问题作出的科学回答,既实事求是,又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是我党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重大创新,也我党执政理念的重大突破。 科学发展观与提高执政能力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科学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宏观科学指导,提高执政能力是我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措施。我党科学发展观的确立经历一个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再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都要硬”,最后到“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统一”的过程。发展观的重大变化,也必然要求执政能力的提高,这就是“科学、民主和依法”的执政方式。科学执政,就是坚持按照科学的理论、制度和方法来执政,是科学发展观的直接要求;民主执政,就是坚持执政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科学发展观的群众基础;依法执政,就是坚持把体现执政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和人民意志的法律作为基本依据,是科学发展观的实现途径。简言之,落实科学发展观,最终要体现到依法执政上来。 一、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含义和要求主要有三个方面,“以人为本”的人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优秀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一方面回答了为什么发展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回答了在发展中相信谁、依靠谁的问题。具体说来,首先要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既包括生存的需要,也包括享受需要,既包括物质生活,也包括精神生活,既包括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包括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其次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利,保护公民财产和人身自由。要不断地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保证公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第三,要保障人民的发展权,包括就学、就业和创造等方面的权利。要树立相信人民、依靠人民的观念,创造人民平等发展,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科技文化和身体健康素质。概括说来,就是要保障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得以实现。 还要正确处理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始终十分重视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把可持续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坚持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和保护资源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经济增长、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既是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和未来发展的长远大计。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一定要把保持经济快速增长与合理保护环境、科学利用资源结合起来,把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良好循环的基础之上,努力实现经济协调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永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生态良性循环的协调统一,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必须深刻认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的科学内涵,全面准确把握“三个文明”之间的辩证关系。全面发展观,就是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协调发展观,就是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观,就是要在开发利用自然中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看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题中应有之意。 三个文明全面发展,尤其要重视政治文明建设。长期以来,我们只重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作用,而忽视了政治文明建设。政治文明的主要作用表现为,政治文明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提供有力的政治和法律保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只有这三者协调发展了,才真正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具体说来,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并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同志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事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方面。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方面,社会都不可能健康地向前发展。” 长期以来,我们党的执政过程中,总是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科学的发展观的指引,忽视了政治文明建设。当党的发展观存在重大缺陷时,出现一些问题也在所难免。但仅仅有科学的发展观,还未必能实现科学的发展。科学发展观的实现程度取决于党的执政能力。所谓执政能力,是我们党在执政活动中,通过协调党与政府和社会其他团体和组织的关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能力。一个党能否科学地协调党与政治和社会的关系,能否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社会的发展,完全取决于这个政治的执政方式。 二、依法执政的意义 依法执政是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科学的执政方式。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要求。这种要求是通过执政党遵守人民制定的法律来实现的,因为这些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人民的利益的直接表达。 政党的基本功能是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1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就是要保证把人民的利益稳定地表达出来。米歇尔斯曾经把无产阶级政党的执政规律尖刻地称为寡头统治铁律,“政党是为了特定的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它是一种达到特定目的手段。然而,一旦政党本身变成了目的,有了自己的目标和利益,那么从目的论的角度看,它将脱离自己所代表的阶级。”2我党会不会也犯这样的错误?笔者认为,克服这个铁律的关键所在是她不能有脱离人民大众的、属于政党自己的利益,也即执政行为本身不能成为党的最终追求,组织的自我保存也不能成为目的,而只能是手段,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手段,人民的利益永远是党的终极目标,党最终要做到以人为本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那么,如何保证党永远服从人民的利益? 革命领袖的结论是民意、人民利益要靠民主执政来体现。1945年,在延安回答民主人士黄炎培提出的共产党能否跳出历史“周期率”问题时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未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3在他看来,人民是对权力进行制约的主体,民主是克服权力政治的最好方式,要想保证人民的利益实现,必须采取民主的形式,我们的执政过程中必须要有充分的人民的意志反映。但最终他还是未能把有法制保障的民主贯彻到执政过程中,他欣赏广泛发展群众参与的“大民主”,忽视、轻视法制,倾向“人治”,这些认识,成为发动的一个重要思想根源。法律不一定以民主为前提,但民主必须以法律为基础,十年动乱是它最好的注解――缺乏法律保障的民主必然会走向民主的反面。未来的改革必须转向制度建设,在坚持党的领导下进行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把人民利益充分体现在执政过程中。 要在执政过程中充分体现民意,必须要以群众的观点来看待政绩。这就要求倾听群众呼声,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衡量干部政绩,最根本的是看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但在实践过程中,又不存在抽象的群众观,执政党在执政过程中,不可能事事都要征求群众的意见,问问群众答应不答应,那样既不可能实现,即使实现,其成本也是巨大的。其实,在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人民意志已经转化成了法律,执政党在执政过程中,遵守了法律,就等于遵守人民意志,体现了人民利益。因此,依法执政就是以人为本、民主执政的具体实现方式。 其次,它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要求。 在经历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物质、精神两手都要抓、都要硬”两个阶段之后,要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就必须着重强调政治文明对物质和精神两个文明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我们现阶段要建设高度的政治文明,就必须注重借鉴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和积极的因素。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生活的一种进步状态,是人类在政治生活中各种规则和惯例的总结和提炼,是人类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政治成果,政治文明的优秀内容是法治文明。同志曾经说过,像斯大林那样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都不可能发生。4邓小平同志也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精神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5十六大报告也指出,“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在我国,要建设政治文明,就是要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充分吸收世界各国包括西方发达国家政治制度中的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文明成果,善于从世界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高度,全面科学地认识我国政治文明程度,并把政治文明建设与其他人类文明形式结合起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既然政治文明的优秀是法治文明,建设法治国家就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优秀任务。 建设法治国家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规范和限制政府权力。亚里士多德就说过:“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通过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法律。”6在人治社会,民众守法而政府可以不守法,在法治国家,民众守法,政府更应当首先守法,政府是否严格依法行政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但在西方,却鲜有国家直接用法律来规范政党的执政行为,因为他们对政党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反对党与执政党之间的竞争来实现的,在多党政治制度下,宪法不需要直接规定执政党的职权和程序,而是规定各个政党平等竞选执政的权利,取得执政地位的政党就成为执政党,执政党政绩不佳、违法乱政,自然被反对党所取代。在我国,党的干部编制,属于国家编制;执政党的活动经费,包含在国家财政预算之内;执政党的领导权,主要表现为对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建议权和对国家领导干部的任免建议权。党处于国家政治活动的领导优秀地位,这是我国宪法明文规定的,也是国情所决定的。党的这种特殊地位就决定了,在我国建设法治国,首先规制党的权力,实现依法执政,所谓依法执政就是政党依照法律进入国家政权机构并处于主导地位,且依照法律从事对全体社会成员发生约束性影响的国家政务管理活动。7也有人名之曰党的领导方式法治化,即党的领导有明确的法律根据,有充分的法律保障,有具体的职权范围,有法定的活动程序。8坚持、完善党的领导权是依法治国的关键。9中国政党制度的特殊性要求宪法明确具体地规定党的职权和程序。 当前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中最大的挑战就是依法治官不力、权力监督不力,由此导致事实上广泛存在的权大于法的现象,这削弱法律权威,起着极坏的负面示范效应。因此,作为权力行使主体的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实现党执政方式的法治化,显得尤其重要。 第三,它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同志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共产党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同志所强调的,其实就是法律的稳定性对执政行为的一种约束,从而保证党的政策和执政行为的连续性,从而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与政策相比,其制定、修改、废止都需要由法定机关依法定程序实现,具有更强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长期性。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虽然也有党章、纪律予以限制,但往往容易掺杂个人因素而缺乏稳定性。先哲曾有精辟分析,“常人不能完全消除兽欲,虽最好的人们也未免有热忱,这就往往在执政的时候引起偏向。法律恰恰正是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神祗和理智的体现。”10反右及所造成惨重教训,便是明证。依法执政将彻底改变过去“动员模式”的革命党形象。依法执政的优秀要素就是对非人格化的规则的服从,旨在否定随意性和个人化的意志以及各种特权行为,从而实现发展的持续性、连续性。 当然,法律的稳定性也并不必然排斥制度创新的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地处理好稳定、改革、创新的关系。人们往往有这样一个认识误区――在改革的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会阻碍制度创新,不利于改革。在他们眼里,法律成为了一个僵硬的东西。事实上,法律除了稳定性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属性,即灵活性,灵活性为制度创新开启了一扇窗户。这种灵活性主要表现为对法律的适时修改、恰当的立法解释和适度的法官自由裁量权及少量的宪法惯例。法律的灵活性是在恪守稳定性的基础上实现的一种法律自我完善机制。法律的稳定性和灵活性既保证了执政行为的连续性,又保证了稳定基础上的创新性。 三、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依法执政的建议 依法治国需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也需要法治化。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不可偏废。目前,党的领导既成事实,当务之急就是如何实现依法执政、提高执政能力,从而完善、加强和巩固党的领导。 首先,必须强化执政党意识,强调法律在执政过程中的重要性。 正确认识我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职能,这是实现依法执政的基本前提,认识不到这一点,就不可能真正做到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我党身份、职能变化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执政党与革命党的区别。一,指导理念不同,革命党的理念是科学的斗争观,执政党的理念是科学的发展观,这是革命党与执政党的根本区别。因为革命党的主要任务是进行革命战争,推翻反动统治。而执政党的主要任务在于领导人民搞建设、谋发展。二,在国家政治格局中所占据的位置不同。革命党存在于体制外,是要破坏并摧毁旧秩序。执政党存在于体制内,是要建立并巩固新秩序。三,与法律的关系不同。革命党与国家法律呈反向,其主要任务是革命、打碎反动的旧法统;执政党与国家法律呈正向,其主要任务是发展,确立法律在建设事业中的基础地位。因此执政党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就是维护执政党的权威,遵守党自己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和法律才能建立和巩固新秩序,才能增强执政能力,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明确了执政地位后,就应当确立我党的中心任务就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领导人民搞建设,谋发展,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这一中心任务的基本保障就是把切实体现人民利益的法律作为我党执政的基本依据,做到依法执政。 其次,必须以法律明确党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使党和政府都能优质高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党直接领导和掌管一切的领导方式既不符合法治的要求,也容易滋生专制和腐败。《井冈山的斗争》中就提出了对党政不分的批评:“党的主张办法,除宣传外,执行的时候必须通过政府的组织。国民党直接向政府下命令的错误办法,是要避免的。”11彭真同志也指出,“党一定要加强对政权的领导。问题是,党委怎样领导政权?……在政治上,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从组织关系上说,那就有所不同,政权机关并没有义务服从党委,共同纲领也好,中央人民政府也好,没有一条说代表大会和政府一定要服从党委。政权机关对党委不是组织上的隶属关系。相反,对政权机关的决议,所有的人都要服从,共产党员也不例外,党委也不例外。”12放弃党的一元化领导,在法治轨道内实现党政分开,党通过进入国家机关,进入公共权力实现领导,是一种更为科学的领导方式。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中提出的依法执政,提高执政能力就是总结这一历史教训的产物。这样,既能保证党的领导优秀作用,又能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其他各方面的职能作用,防止出现“以党代政”、“以言代法”的现象。 82年宪法已经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它删除了75、78宪法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权力机关”这一有违党政关系的条款,把应由国家机关行使的权力,归还了国家政权机关,并规定“各政党和社会团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为改变长期存在的人大和政府直接向党委负责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奠定了宪法基础。但仅有宪法规定是远远不够的,党政的分开必须通过具体法律,如政党与国家机关关系法等对党与国家机关的权力作明确划分,才能真正理顺党政关系,真正克服以党代政、以党代法的倾向。 第三,必须以法律规范党权的行使程序。 依法执政,仅规定党有哪些权力是不够的,还要规定这些权力应如何行使,即党权的行使程序。如果我们不明确规定党的职权及其程序,“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如果不明确规定党的职权及其程序,党的形象和威望就容易受到损害。因为在我国实际政治过程中,党领导的程序法治化程度还比较低,党委会经常绕开人大而直接向政府和司法机关发号施令,极大损害了党的形象。只有明确规定了党权的行使程序,才能使党权运作规范化,杜绝权力行使的随意性、任意性。 在具体实现对党权行使程序规范化时,我们必须要注意,这里讲的执政权力主要是指党对国家机关的领导。从权力运作层面来看,党的领导包括党内领导和对国家机关的领导两个方面。但由于执政主要讲政党与国家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所谓执政,就是政党以一部分人(或全体人民)的名义对公共权力实施占有和运用的行为。13相应的,党的领导程序的法治化就主要是指党对国家机关的领导程序的法治化,主要是指党组织不能直接向政府发号施令,不能“以党治国”、“以党代政”和“以党代法”。党的主张须通过人大上升为国家意志,才具备合法性权威。因此,必须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党对国家机关的领导程序,使党对国家机关的领导程序法治化,做到党政分开。当党的重大决策须突破现行的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必须先修改宪法和法律再出台政策,要坚决避免绕开宪法和法律行事的错误做法,这样才能不断在执政过程中竖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同时也竖立了一个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现代政党形象。 行政论文:检举提升服从行政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行政忠诚的内涵及必要性;行政忠诚困境的产生及其原因;行政忠诚困境的解决途径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官僚个体被要求必须服从组织规则,履行组织的职责,保持对组织的效忠、行政忠诚指的是行政主体对上级权力主体和更高价值主体的服从、尽责和尊崇、忠诚是行政组织体系和治理方式的内在要求、服从对实现行政目标的重要性、行政忠诚不论对于行政组织系统的有效运行,还是对于行政人员自我价值的实现,都是很重要的、行政忠诚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压抑人们的道德自主性、行政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之间的冲突、必须赢得公众的信任与支持、检举行为要求正义的制度背景、必须保护检举者等,具体请详见。 [论文摘要]行政忠诚是行政伦理的一个基本规范,是行政主体应有的一种道德品质。行政忠诚是官僚组织对官僚个体的最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官僚组织得以存在和正常运行的制度保障。然而,在现实的政治实践当中,官僚个体面临着严重的忠诚困境。解决这一伦理困境最为有效的途径应该说就是行政检举。 [论文关键词]行政忠诚;伦理困境;行政检举 在官僚组织当中,官僚个体被要求必须服从组织规则,履行组织的职责,保持对组织的效忠。然而,在现实的政治实践中,当组织利益和公众利益出现对立和矛盾的时候,尤其是面对组织内部严重的寻租和腐败行为的时候,作为官僚个体,应该是忠诚于组织还是应该忠诚于公众?这是当前存在的一个伦理困境。如何走出这一伦理困境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行政忠诚的内涵及必要性 行政忠诚指的是行政主体对上级权力主体和更高价值主体的服从、尽责和尊崇。忠诚行为的出发点是服从,服从上级和组织的意志和政令,按上级及组织的要求和方针办事,不违抗、不推诿。同时,这种服从不是消极的,而是真心实意地去执行上级和组织的指令,尽责尽力实现上级和组织的目标,全心全意地去维护上级和组织的权威。 作为一种行政的行为规范,忠诚是行政组织体系和治理方式的内在要求。行政组织系统是一个有序的等级结构,它是通过逐级授权而形成的上下权力统属关系系统。下级的权力来自上级授权,下级的职责是完成上级确定的目标。在这种科层官僚组织结构中,上级与下级的地位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上级处于主导地位,下级处于从属地位。行政组织和治理方式这种特定的性质,必然要求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员工应该尊崇领导。从组织学的角度看,在行政组织关系内,行政人员是作为组织的一个角色而存在的,而不是一个自然人或公民。它是组织机器中的一个部件,或者说是组织实现其目标的工具,个人没有独立的地位和价值。当然,这并不否认行政人员作为个人具有的独立人格和作为公民拥有的权利,只是当他作为行政组织中的一个角色去处理与行政组织和上层的关系时,他(她)只能去服从和忠诚于组织,而不能强调个人的自由和独立。否则,行政组织系统就无法维持,行政人员也就丧失了作为行政角色的存在价值。 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斯曾经以权力效应的“双峰对称”理论解释个人服从的理由,并说明服从对实现行政目标的重要性。“双峰对称”理论认为,“组织只有赢得内部对其目标的服从时才能赢得外部的服从。其外在权力的大小和可靠性取决于内部服从的程度”。[1]因此,组织系统中的个人服从是有效行使权力的基本保证,个人的从属地位是权力效应的决定性因素。自上而下的等级次序是组织高效运行权力所必需的,也是政府实现组织目标的必要保障。根据加尔布雷斯的理论,“内部权力和外部权力所形成的‘双峰对称’是一个组织有能力让人们服从其目标的首要条件”。[2]行政人员作为个体,或者作为下级,其基本职责与任务是执行上级的命令,他们的角色只是组织机构整体安排中的一个分子。“个人要服从组织的共同目标,这种对内实行的权力就使组织有能力在外部强调自己的意志。内部对外部起关键作用。这是行使任何组织权力的一个永恒的特征。”[3]在组织的协作体系中,个人的基本角色只能是服从与效忠。 二、行政忠诚困境的产生及其原因 可以说,行政忠诚不论对于行政组织系统的有效运行,还是对于行政人员自我价值的实现,都是很重要的。然而,人们在具体履行忠诚义务时,却常常陷入忠诚与道德自主性相冲突的伦理困境。 在公共行政实践的历史上,官僚组织中的服从与效忠既代表着高效率,也意味着个人有限的道德理性能力。这是工业化时代的产物,在资本主义自由经济的发展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组织正是通过这种高度服从的权力运行模式,为推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政府管理在统一指挥与严格的服从中创造了高效行政的经典模式。但是,官僚体制下的个人在服从权威的同时,其自身的理性判断与选择能力很低。由于层层服从的组织结构,他们不可能塑造个人完善的自主意识,也不能作为独立的个体选择行为。行政组织有国家的强制性力量作为后盾,组织中的个人通常无力摆脱组织的控制,在一个官僚制机制十分完善的组织环境中,个人的道德理性能力是极其有限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个体的行为便出现了米尔格莱姆所说的“转换理论”,在官僚组织当中,官僚个体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即在严密的科层体制之下,以及以国家力量作为威慑力量的情况下,官僚个体“从为自己的目的而行动转换到作为纯粹的人为实现他人利益的愿望而行动”。[4]这往往会导致官僚个体只对拥有权力的上级指示负责,却不为上级所命令完成的行为负责。官僚组织成员在这种等级森严的体制当中,当个体作为行政人员进入官僚组织之后,他们所谓非社会化的、自然的人的特征就消失了,成为了执行上级命令的工具,其主要职责就变成了组织权力实现目标的工具和手段,从而导致了官僚个体的伦理自主性的严重弱化和工具化。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行政忠诚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压抑人们的道德自主性,降低人们的道德理性水平,使人们丧失某种道德判断力,甚至可能陷入盲目与迷信的误区。有学者指出,希特勒的第三帝国给世界带来的灾难,就是发生在一个严格的服从型官僚体制基础上的。正是行政官员的服从与忠诚,使希特勒病态的狂妄野心得以推行,罪恶的指令变成了血醒的现实。纳粹统治期间在奥斯威辛大量的罪恶行径,都不是当时社会上的病态狂或罪犯所为,而是那些正常的行政官员所为。这些纳粹德国的官员们在执行希特勒的命令时,都把它看作是服从上级的指令,全力以赴地支持和贯彻上级的决策是他们的职责,执行大屠杀的命令也只是履行职责而已。他们是坚定地忠诚于纳粹政府,或者说忠诚于希特勒的。 但是,没有人能否认,他们的服从与忠诚是盲目与愚蠢的,实际上丧失了理性自主能力。这与他们所处的官僚机器的性质密切相关。在官僚制度中,作为执行者的一般行政人员,甚至各级行政官员的道德选择能力都极其低下,或者说,官僚体制除了要求个人服从与忠诚以外,并不需要个人自主的判断与选择。组织中的职责对个人提出的要求,成为他们必须接受的美德,在这样的组织环境中,个人也就丧失了对善恶的辨析力,至少对上级的指令和决策的是非对错,没有了分辨力,也不愿意进行辨析。这样,当上级的决策失误甚至出现一些恶意的决定时,他们就会成为错误的推行者甚至罪恶的帮凶。 之所以会出现这一伦理困境,究其原因还在于行政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之间的冲突。“责任”(responsibility)一词是行政伦理学领域的优秀词汇之一。美国公共行政学家特里·库伯认为,责任应被界定为官僚组织中的个体对保障组织的高效率运行和维护公众利益所应负的职责和义务。相对于职责而言,义务更具有根本性。职责是确保义务在等级制度结构中得以实现的手段,更多地体现于对所在组织的忠诚和服从,以保障组织的高效运行;而义务则更多地体现于对公民利益的维护,根植于我们对自己忠诚、良知和认同的信仰。正是对个体自身和公众利益的认知和价值认同造成了我们信仰的产生,进而指导我们以某种特定方式的行为。 因此,责任与义务的冲突就体现于官僚个体在面临组织利益与公共利益对立时的两难选择。选择忠诚于组织的话,保障了组织的正常运行,实现了组织的利益并使自己免于遭受报复,但是,却使公共利益受损,自身在接受公众委托时对公众所承担的义务、这种深植于内心的伦理自主选择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和扭曲;而反之,选择忠诚于公共利益的话,自身的伦理信仰得到了坚持,尽到了自身对公众承担的义务,但是却破坏了组织的权威体系,破坏了组织的权力运行,更使得自己被排斥在了组织之外。问题就在于,来自于组织和公众的两种权力和压力有时从本质上是不相容的,是根本上对立和矛盾的。按照中国的俗语就是:做了你要下地狱,不做你也要下地狱,从而使个体的伦理自主性的发挥和选择面临严重的两难选择。 三、行政忠诚困境的解决途径 确实,服从与忠诚伦理会导致对行政人员个体道德的压抑和消解,甚至可能成为错误与罪恶的帮凶,但是没有忠诚伦理行政体系又无法有效运行。那么,如何来化解忠诚伦理的这些内在矛盾,走出忠诚道德的困境呢?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一忠诚困境,尤其是面临组织中出现的严重的贪污腐败行为,而官僚组织和公众存在着严重信息不对称,并对组织的监督缺乏效果的情况下,最为有效的伦理选择应该说就是行政检举。 在行政伦理中,“检举”有其特定的含义。美国联邦法律把检举揭发界定为“一旦雇员或候选人合理地确信发现了违背法律、规则或规定的证据;或者发现明显的管理失误、资金浪费、滥用权力;或者发现某些对公众健康和安全具有实质性的、特殊的危险,某些个人就会向公众揭露这些内部消息”。[5]“检举”是指组织内部的行政“个体人”通过越出组织程序的方式,向公众揭露组织内部的行政官员或部门违背公共利益、侵吞公共财富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检举的提出并非违背了组织和公众对官僚个体提出的行政忠诚。这是因为,根据委托理论的主要观点,组织的存在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而服务的,官僚组织的利益应该从属于公共利益。因此,“那些拥有这些角色的人一定要清醒的认识到,他们最首要的义务是公民义务。无论如何,当发现所供职的机构疏于为公民的利益着想,更没有为公民的最大利益着想时,所有的公共行政人员,实际上是所有的官僚组织成员都有责任去维护他们的公民利益。做不到这一点,就是违背了公众的受托责任,也是对公民责任的否定。”[6] 检举想成功就必须保证其有效性,这就要求检举必须具有直接性和明确性;必须是有证据的,可以被公开讨论的。但是,想要保证检举的有效性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一旦检举,组织内部的被检举者总会千方百计保守秘密,他们会施以各种手段,让检举者难以在组织生存。组织中的其他成员也会怀疑检举者的动机,怀疑他们揭发的事实是否真实,甚至会把他们当作喜欢刺探别人秘密的怪人,猜测他们的个人偏好与性格缺陷。由于检举总是伴随着不同政见、违背忠诚和控告,组织内部的同事会觉得检举是反常规的行为。与此相应的是,检举者的命运往往归于失败。那么,怎样才能使检举尽可能有效呢? 首先,必须赢得公众的信任与支持。如果公众对检举行为反应冷漠,或者漫不经心,检举者发出的信息就会因此而悄然消解。公众对检举者不信任,或怀疑他们的动机,检举就得不到支持。由于组织内部其他人觉得检举是超越组织程序的反常规行为,自然不会支持,唯一的可能是得到公众的信任与支持,通过披露内部消息,引起公众的舆论谴责,进而对组织内部的腐败进行治理。如果公众对披露的消息没有反应,无法形成社会舆论,检举的目的就难以实现。另一方面,如果公众无法自由地获得信息,或者由于官方的强迫性措施而无法作出回应,比如在一个高度集权专制的国家中,公众因缺乏民主的渠道获得政府内部的真实信息,即使公众了解某些信息,并有意制止政府内部的腐败行为,但极度的专制统治,使得他们无法采取任何有效的行为,那么,检举的结果也只能造成对检举者的伤害。 其次,检举行为要求正义的制度背景。在这种背景下,密谋、威胁、强制等不会有稳固的基础。由于专制统治经常对人们的所说、所想以及所听到的进行严格控制,检举就会变得特别困难,甚至具有悲壮的英雄主义色彩。正义的制度背景可以有效地保证检举者的控告行为及时得到公众的支持,一旦腐败行为曝光,马上就会引起公众的一致谴责,并受到法律的有力制裁。在现代民主制国家中,对政府组织内部的检举相对容易引起公众关注,并能及时得到监督部门与司法部门的支持,通过严格的查证,对违法行为进行公正的处决,最终确保行政责任的落实。在腐败日趋蔓延,成为全球性的普遍现象时,现代民主政治体制可以确保最高的检举有效性。 最后,必须保护检举者。政府内部的检举经常使行为当事人受到意想不到的打击,使他们陷于困境。尽管各国都有各种保护性法规与措施,如美国的“联邦保护法规”,但对检举者来说,检举的后果总是危险的。政府雇员的检举行为一旦在组织内部公开,经常就会受到同事和上司的疏离,并伴随各种报复。即使他们的工作很出色,在业绩评估时也可能得到很低的评价,遭到同事的排斥、降级甚至解雇也时有发生。所以,行政人员考虑是否检举时,一定要预计最坏的后果,准备成为悲壮的“道德英雄”。的确,检举至今还是一件危险的事情,检举者只有具备足够的勇气,才敢冒风险。因此,只有建立相对完善的制度,保护检举者不受报复时,检举才会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行政论文:科学化指挥监督日常行政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行政管理的演变;现行行政管理的误区剖析;新时期行政管理科学化的走向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对日常行政的指挥、监督、控制成为强烈的必需、管理是一个历史范畴、现代行政管理正在发生一系列的趋向性变化、从单一管理发展为分层管理、从刚性管理发展为柔性管理、从无风险管理发展为危机管理、行政管理庸俗化的表现、将开会布置任务,理解为科学决策的替代、管理的中心任务是什么、协调就是喝醉、决策的科学化、办公的自动化、管理的信息化、管理的信息化、管理的法制化、依法管理是今后行政管理的大势所趋等,具体请详见。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管理演变、现行行政管理误区剖析、新时期行政管理科学化的走向等方面的理论分析,阐述了科学管理的新趋向,并深刻揭示新时期行政管理须注重的几个环节。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深入展开,对日常行政的指挥、监督、控制成为强烈的必需,科学化管理的需求日益上升。实践证实管理者素质的高低,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政务效率和质量。因此,对新时期行政管理科学化新问题的探索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行政管理的演变 管理是一个历史范畴,其作为实践是历经无数人的努力,步步演变,才走向科学化的。从最初的经验管理发展到工业化时期的泰罗制和福特制管理,管理开始进入科学管理时期,泰罗在其《科学管理原理》中指出,科学管理是由组织、协调、合作、发挥每个人最高的效率,实现最大的富裕等多种要素结合而成的。这使人们对科学管理开始一窥堂奥,非凡是现代行为科学的诞生,为管理注入了新的心理因素,而系统论的发展,为系统管理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此时,以梅奥为代表的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占据主导地位,管理不仅仅是为追求有序化、合理化,同时也追求人的需要的满足,而且谋求管理的整个系统功能的优化。这就是管理的科学化新问题。 现代行政管理正在发生一系列的趋向性变化。首先是从流行程序管理变为倡导目标管理。程序管理要求管理者对被管理者明确行动的目标,且交代每一个行动的操作步骤,而且标管理仅需对被管理者明确目标及其工作要求,具体步骤由被管理者、操作层次的人自行解决。当然,不同的被管理者应运用不同的管理方式,但在人力资源素质不断提高的今天,仍一味奉行程序性管理是过于落后了。 其次,是从单一管理发展为分层管理。系统论中的结构——层次——功能理论开始在管理中发挥功能。不同人员结构的系统5单位8要运用不同的管理模式,不同层次的管理者,其管理方法不能相同。高层次的管理者仅仅关注战略性决策,而日常程序性决策都授权于低层次管理者操办。不同的管理者其管理半径不一样,其控制力、监督能力也不一样。 再次,是从刚性管理发展为柔性管理。刚性管理强调硬性行政命令约束,管理思维是非此即彼,容不得权变。而柔性管理认为管理存在弹性,管理者往往根据不同的被管理者和不同的情境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从而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 第四,从无风险管理发展为危机管理。传统的管理强调对被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的对称即所谓的奖惩机制的建立。通过表扬的手段、树立典型的效应来带动一批人前进,不谈忧患,不提危机,害怕被管理者受刺激过度,产生惧怕心理,影响工作及效率。危机管理在一些非凡情况下有其独特、甚至令人意想不到的功能。如急中生智,置之死地而后生,都说明危机管理的独特功能。更值得注重的是,现在危机管理似乎有演变为一种经常性管理模式的趋向。如微软公司总裁比尔·盖茨在管理中强调“最好的软件公司离真正破产永远只有!#个月。”正是有这种危机管理技能的运用,微软公司才会日益强大。 不仅仅是管理模式在变,而且管理的指导思想也在变。如鲶鱼效应和木桶原理,学习型组织的理论的兴起等。鲶鱼效应是一指在一批沙丁鱼的远途运输中,假如掺入几只凶猛的鲶鱼,反而会使沙丁鱼的死亡率降低,这是因为有了逃生的竞争,使沙丁鱼游动频率增高,从而生存力增强。同样,在管理中,假如多引入一些不同类型的人才,则会使单位的生命力更加旺盛,这破除了传统的“一山难容二虎”的理念。木桶原理是指一只由几十块木板拼接而成的大木桶,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最短一块木板。这给管理上的启示是摘要:面对被管理者的差异和管理环节新问题的差异,其实是最薄弱的那一个环节,可能会导致管理上的麻烦和致命伤。因此,一名优秀管理者应从最薄弱环节改进入手,去提升整体的管理绩效。只有经常性检查,经常性抓落实,抓责任制的贯彻才会获得满足的管理效果。现代科学还告诉管理者,如何将自己所管理的组织发展成为一个学习型的组织,已是十分迫切的新问题。传统的管理认为,被管理者一次充电,受益终生,知识、才能运用只须储备一次,便可应付全部的挑战。在信息、知识经济时代,这一管理理念落伍了。只有带领组织成为持续学习型的组织,摆脱单纯的模拟,且成员之间相互学习,一个单位、组织才会生气勃勃,不断发展,不断超越同行,取得成功。 二、现行行政管理的误区剖析 当前,一些人戏称流行的行政管理模式为“领导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协调就是喝醉”,一些管理人士并将其作为管理上的金科玉律。这其实是行政管理庸俗化的表现,是一熟悉误区,在这种指导思想下进行管理将贻害无穷。 首先,将开会布置任务,理解为科学决策的替代,这首先是管理者的悲哀。这种错误的熟悉轻易造成“会海”连绵,管理者开了会就等于事情完成了,长此以往,落实工作成为顽症。而没有落实的政策一切都是空的,管理的效能无从体现。 其次,管理的中心任务是什么,仅仅是收费吗$把管理权限混同于单项财权行使、赚钱的所为,这是极端简单化的表现。的确,好的管理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管理不是为了收费了事。这是管理导向的错误,会造成管理可有可无,机构形同虚设,人浮于事,最终断送了事业。 再次,协调就是喝醉,这是将管理极端庸俗化的表现。当然,协调是需要将方方面面的利益进行平衡,对各方倾向、意见进行妥协,但决不是一喝了事。 还有一种的管理误区就是多订制度,认为有了制度就有了管理。从而导致规章多如牛毛,有否贯彻执行则无人问津。这种错误的熟悉轻易造成“文山”现象,管理者须签阅大量的文件,哪有时间、精力去真正管理呢?其实,有了制度不等于就有管理,有了制度,只是为管理预备了一些基本前提、预备了一些条件,这只是管理的开始,实际上,被管理者是否自觉执行这些规章,这需要监控、需要调研,这都是管理题中之义。制订过多的规章等于没有规章,因此,规章过滥也会影响管理的效能。 三、新时期行政管理科学化的走向 1、决策的科学化。作出一项正确的决策,有赖于完全准确的信息,也需有一套动力机制去刺激决策付诸实施。传统的管理以领导者“拍头脑决策”为主,凭经验、凭主观决策,轻易导致决策失误,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我们必须寻求决策的动力机制,健全为决策服务的信息系统。 2、办公的自动化。制度、决策的落实在于执行,它涉及到办公的启动,传达贯彻、督办决策的实施到位。传统管理这些环节都已齐备,但缺乏的是高科技手段。现代管理就是要借助于办公自动化技术,成倍地提高政务效率,建立督办网络体系,使事中、事毕都存在可测性和可控性,使决策者、管理者随时能得到确切、全面的信息反馈,以便实现全程动态管理。 3、管理的信息化。无论是决策,还是日常管理监督,都需要管理的信息化。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是决策的前提,反馈实施信息是管理的要求,总结反映、宣传信息是管理效能的体现。因此,信息化管理是走向科学化的必然要求。通过重视信息反馈,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在管理过程中注重管理效果的信息反馈,以便随时调整管理的目标和方式,达到优化。 4、监督的经常化。好的管理,必须伴随大量的、经常性的日常监督,否则,薄弱环节随之产生,突变因素随之潜伏,久而久之,随着新问题的累积,可能使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因此,发挥群众监督,加强内控建设,充分利用社会监督,使新问题、隐患没有藏身之处,是十分必要的。 5、管理的法制化。依法管理是今后行政管理的大势所趋。伴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我国行政法制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一方面,我国制定了成千上万的涉及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规章,这大大改变了以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政策进行管理,而使行政管理具有很大随意性的弊端;另一方面,我国通过《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行政救济的法律制度。在这一基础上,我国于80年代末正式提出“依法行政”的口号和要求,管理开始走上法制化的轨道,这对新时期的行政管理将产生重大的影响。 行政论文:信息技术影响公共行政论文 内容提要:社会信息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大趋势,它正推动着公共行政现代化的进程。信息技术的发展对诸如行政人员、行政决策、行政组织、行政方法、行政公文、政府管理模式等公共行政要素和过程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信息技术公共行政 在信息时代,信息技术是最基本和最为普遍的技术手段,在人类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每一个方面都必然会普遍应用着信息技术,公共行政的领域也不例外。当前,我们正处在公共行政信息技术化的起点,预测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中带来变革的合理形态,对于我们在公共行政领域中自觉接纳和应用信息技术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信息技术对行政人员的影响 行政人员由于身处现代信息社会,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信息技术发展的影响。具体表现为: ·体能的延伸与增强。借助于信息技术,如电信、机器办文办事、远程会议,打破了时空限制,行政人员可以看到、听到、触觉到以前无法感知的事物,可以完成以前体能无法完成的工作。 ·开阔视野,提高判断、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信息技术的开发可使行政人员及时获得大量信息,有助于他们逻辑地、辩证地和系统地思考问题。互联网提供了获取信息的极大便利,使得行政人员“秀才不出门,而知天下事”、“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成为可能。·时间和精力的节约。信息技术节约了原来靠人脑和文件处理信息所消耗的大量时间和精力。跨越时空,降低了信息传输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 ·观念的更新。行政人员要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就必须更新传统观念,树立效率观念、创新观念、服务观念、竞争观念、民主观念、法治观念等现代化观念。 ·激励行政人员的全面发展。信息技术的应用既对行政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又节约了行政人员的精力与时间。前者成为行政人员不断学习与培训的直接动力,后者则提供了可能与机会。信息技术带来的教育方式的更新(如网络学校)更为行政人员学习现代化的管理知识,掌握与运用现代化的行政管理技术和工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二、信息技术对行政决策的影响 行政决策是行政决策者为达到某一特定目标,对若干备选方案进行选择,以确定行动方案的过程。信息技术发展对行政决策的影响是围绕着提高行政决策的有效性和行政决策的效率展开的。 ·对行政决策目标的影响。信息技术发展改变了人类生活的环境,为此对公共行政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公共产品的提供者--政府而言,一切应以公共产品的消费者的满意为决策的根本目标,决策过程的行政参与民主公开就成为一种必然选择。随着各地政务公开活动的开展,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也相应提高。·削弱以至取消决策者与执行者之间的严格分界。在马克斯·韦伯所设计的科层制中,组织内部层层授权,下级对上级严格负责,“只有处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才能掌握足够的信息而作出熟悉情况的决定。”[i]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每个人都能及时获得所需要的信息,在工作现场就可以作出必要的决策,无须事事先向上司汇报,再执行上司的决策,真正做到“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正如约翰·奈斯比特在其《大趋势》一书中所描述的:“由于新科技发展给社会生活带来的多样性和时效性,中央政府的集中决策愈来愈缺乏效率,谁是总统再也无关紧要,因为实际的政治力量,即把事情处理好的能力,已从国会和总统的手中转移到州、市、镇和邻里手里。”[ii] ·改善行政决策者的有限理性。管理决策的基石是由西蒙提出的“有限理性”学说,而信息的不完备是影响人们进行理性判断和决策的直接原因之一。信息技术的发展可逐步实现在适当的时候、把适当的信息提供给适当的管理者,这样就改善了决策者的有限理性。网络化电子政府的实现,使得公共行政决策者可以在广泛了解决策所需信息的前提下进行决策,避免了靠经验决策和决策信息不完备导致的决策的盲目性现象,从而提高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支持与强化行政决策过程。行政决策可分为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两类。以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技术完成程序化工作的效率与功能是不言而喻的。在计算机尚处于实验室阶段时,美国10年一次的人口普查只能用制表机来处理普查数据,以至于在人口普查结束4年后,数据尚未处理完毕。第一台专门设计用于商业目的的计算机UNIVAC[iii],就因总共服役7万多个小时并成功处理了美国人口普查局的人口普查数据而被载入电脑史册。这是计算机处理程序化决策的成功范例。而对于非程序化决策,信息技术也可以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1952年下半年,美国朝野都忙于为次年大选作准备。候选人分别是在二战中立下赫赫战功的62岁的艾森豪威尔将军和演说家阿德莱·史蒂文森,由于前者早已解甲归田,新闻界舆论对后者获胜的把握几乎一边倒。出于好奇,新闻界请出UNIVAC来做个预测。数据分析结果出乎人们的意料,电脑认为获胜者是艾森豪威尔将军,而且票数与史蒂文森相差悬殊。人们对此不以为然,因为UNIVAC依据的不过是5%的选票,根本不足为据。然而,大选结果却是艾森豪威尔将军大获全胜,且选票超过对手五、六倍。[iv]UNIVAC又一次证明了信息技术在非程序化决策中的强大作用。 三、信息技术对行政方法的影响 信息技术与行政方法密不可分。所有行政方法都要有相应的信息支持,而有些行政方法就是专门为保证信息流通而创立的。信息技术发展引起行政方法的创新主要通过以下途径: ·改善现有行政方法的信息基础和信息通讯手段。例如目前行之有效的网络规划技术,就运用了先进的信息技术予以支持,从而大大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网络规划技术源于十九世纪末美国学者甘特发明的甘特图,后发展为横条图形计算法,这是一种较为简单的安排工序和时间的图表。后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改进成为网络规划技术。著名的美国阿波罗登月计划就因为使用了网络规划技术而使原定14年的计划提前5年实现。网络规划技术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其工作程序的模型化建立就得益于计算机等信息技术的运用。 ·创立全新的行政方法和行政措施。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决策支持系统(DSS)、电子会议系统(EMS)、远距离控制、分布式工作的统一协调、动态网络计划成为可能。目前,我国政府上网工程就采用了一整套全新的管理方法,如人民银行网上支付、海关总署报关单和外汇联网的外汇核销系统、工商局红盾信息网提供企业数据库、国税总局增值税发票稽核系统和电子报税等。这些管理方法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四、信息技术对行政组织的影响 传统的行政组织形式是科层组织结构。它的创立与发展不仅与素质较低的人员和平稳的管理环境相对应,而且也是受信息技术不发达制约的无奈选择。科层组织结构的最大优点是效率很高,其弊端在于对外界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较差,而且压抑组织成员自身的全面发展。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使得科层组织的革新不可避免,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之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中间管理层的缩减以至取消。中间管理层是信息通讯技术落后的产物,它的存在既减缓了信息传递的速度,又易造成信息的严重失真。这种失真的原因有多种,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中间层次为了争功诿过而导演的“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现象,这也是信息传递不畅的结果。现代信息技术将通过加强操作执行层与高层决策的直接沟通,逐步缩减以致最终取消中间管理层。·管理幅度增宽。信息技术使管理者和其下属可以随时了解对方的状态和意图,而且仅占用很少的精力和时间。所以一个管理者能够指导更多的下属人员,增宽管理幅度。这一趋势对于行政机构改革有一定的启发。 ·行政组织绩效的改进。信息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得一个行政组织要完成与过去同样的工作量所需行政人员大为减少,从而行政组织更加精干高效。行政组织中信息技术的采用有利于提高行政组织产出绩效和促进行政组织成员的自身发展。信息技术可保证行政组织成员间的全方位沟通和组织与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流。五、信息技术对行政公文的影响 行政公文,是指机关、部门、团体在处理公务活动过程中,按特定体式形成与使用的、具有法定效用的文件。[v]信息技术日益渗透到办公或其他业务环境,如行政部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和电子商务等,便产生了电子文件,这是一种特殊性质和特殊形式的行政公文。它具有许多与传统行政公文不同的特点:(1)信息的非人工识读性;(2)系统依赖性:电子文件的使用依赖于一定的硬件设备、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3)载体的无信息性:从远古的甲骨、缣帛、竹简到纸张,载体的意义远大于“承载物”这一项,它和载于其上的外部特征,如字迹、书写材料、签字、印章等共同构成文件原始身份的“证明人”,但对于电子文件,载体本身及其上的外部信息消失得无影无踪;(4)信息的灵活处理性:制作电子文件时,我们可以任意地增、删、改。单纯从电子文件本身来看,修改的痕迹荡然无存。 电子文件的上述特点对行政公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文件记录的原始性、凭证性受到冲击。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证据必须是原始文件,其形式与内容同等重要。如审理经济纠纷所依据的主要是合同原件。传统的文件,内容一旦依附于某一载体之后,一份“原件”就产生了。即使被更改,也会在原件上留下痕迹。电子文件由于其复制的简便和文字编辑软件功能中引以自豪的整齐而美观的标准字体和字号,谁又能确认电子文件的原始性呢?传统文件利用封泥、骑缝、按指纹、画押、签字、盖章等方式来确认身份,而在电子文件那里,这些方式则无能为力。出于维护某种既定的社会秩序或维护某种经济利益的目的,人们对电子文件提出了身份认证的要求。现在诸如数字签名、存取控制、信息追踪加密和防火墙技术为这一要求的实现提供了部分可能。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美国国防部数次被黑客侵入,印尼总统电子邮箱被炸,某些网上主页被篡改等等都说明了电子文件的脆弱性。 ·重要原始文件的流失。由于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许多电子文件都将会随着电子脉冲流进历史的黑洞之中。或者是电脑遭遇病毒或者是受到黑客袭击,甚至在你不经意的一敲一点中,某一重要文件就荡然无存了。许多管理信息系统具有在适当时候自动删除或更新某些数据的功能。形成文件的业务人员往往考虑用这份文件处理现实事务,对于其中哪些东西今后有用,需要保存而考虑不周,甚至全然忘记。对传统文件的管理,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严密的收、发、签、办、归档等工作流程的规章制度,因此传统文件的管理步步为营,井然有序。而电子文件的管理中还远未形成类似的严谨而有效的措施。这就要求文件及档案管理人员在信息系统设计的初期积极参与,提出有关功能要求,在系统运行的适当环节,加入签发、签收、鉴定、制作原数据信封、归档保存等管理步骤,最后将电子文件保存在系统硬盘、软盘或光盘上留存备查。 ·数字文献的长期可读性“朝不保夕”。电子文件的载体有硬磁盘、软磁盘、光盘等。杂散磁场、氧化作用,材料的老化变质、污染、划伤和皱褶,会很容易地抹掉这些载体上记录的信息。另外,因为不断有新的、不兼容的媒体形式和存贮格式出现,数字式文献常常会在存贮它的媒体还没有破损之前就不再被使用了,现在还有多少人使用5英寸的软盘呢?涉及电子文献长期可读性的另一个因素是计算机病毒。大多数电脑系统都很容易受到旨在破坏它们的病毒的侵害。1998年流行的能破坏硬盘上的数据的“CIH”的病毒给人们造成的恐慌绝不亚于一场战争。 ·电子文件的法律意义。从法律角度来看,一般较重大的行政行为都应采取书面表现形式,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在许多情况下应被视为无效行为。从实践上看书面形式各种各样,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但结合电子文件的实际,可将网上的行政通告视为一种新的书面形式的行政行为。 六、公共行政管理模式的变革:政府信息化与电子化政府的实现 随着Internet的快速发展,网络时代的大潮正以不可抵挡之势扑面而来。它将深刻地改变我们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同时也给政府的管理模式带来一场革命。政府信息化,就是工业时代的政府(即传统政府)向信息时代的政府(即现代政府)演变的过程。[vi]而电子政府是一个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有效地实现行政、服务及内部管理等功能,在政府、社会和公众之间建立有机服务系统的集合。总体来说,电子政府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政府机构各部门实行电脑化、网络化和信息化,帮助提高政府在行政、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效率。电子政府利用信息技术,积极推动精减组织和简化办公等工作。 ·利用政府内建立的网络、信息和应用,为公众社会提供优质的多元化服务。政府的信息网络覆盖政府的各级部门。电子政府利用统一的信息资源,通过语音、互联网等现代化手段,为公众提供简便的多元化服务。 ·以政府的信息化发展推动和加速整个社会的信息化发展。只有向公众展示高新技术的应用,让社会享受信息网络的便利,才能切实地推动全社会信息化的发展。 政府上网工程具有跨世纪的历史重任,是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和国家综合实力及国家竞争力的最有力的保证。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信息技术必然导致传统的国家主权弱化。信息技术的发展增加了国际活动的透明度。遥感器和卫星技术把大多数国家具有战略意义和部分具有战略意义的目标置于全时辰、全天候的监控之下;视频和多媒体技术、信息高速公路和卫星通信技术使图文信息即时传递成为现实。在国际社会的注视、舆论的监控和可能的外部干涉的影响下,国家在国内外事务,特别是在核军备竞赛、军备采购、能源政策、污染标准等具有全球影响的事务上作出决定的自主性日益受到削弱。 由于因特网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它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受到各种不良现象的污染,如: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网上走私、网上贩毒、网上黑客,等等。这就提出了一个严肃的课题:如何规范网络行为?积极寻求对策是公共行政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
新闻传播论文:接受美学新闻传播学论文 一、接受美学和《非常静距离》 《非常静距离》是安徽卫视的一档娱乐访谈节目,每天23点首播,每期节目主要是邀请各类领域的明星来接受主持人近距离访问,是一档具有李静个人鲜明特色的深度访谈节目,下面我们以《非常静距离》为例,来分析接受美学在电视节目中的应用。 (一)节目选材贴近受众 首先,在嘉宾选择上,《非常静距离》中每期的嘉宾有影视的、体育的、话题的,还有歌唱界的;在年龄上,更是参差不齐,有老一代的前辈,又有最新的小童星;在节目访谈中,主持人采访的嘉宾大多是时下很出名的明星,该节目在这个时间段播放节目也会得到一呼百应的效果。其次,在节目形态上,先是对嘉宾进行短片介绍,或有配以DJ形式来引出嘉宾,这种新颖的形式在中国内地的访谈节目中是独有的,可在第一时间抓住受众眼球,而且DJ形式又是吸引年轻人的制胜法宝,从一亮相,节目给人的感觉便是轻松愉快的,也正与主持人李静的风格趋于一致。与此同时,主持人在访谈中的问题大多是广大受众所关心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主持人担当的角色可以说是广大受众的代言人,因此毋庸置疑会得到广大受众的认可和响应。 (二)诙谐幽默的节目语言 在今天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人们天天为柴米油盐、家长里短奔跑,在闲暇时间,人们希望在电视上看一些轻松、幽默的话题,《非常静距离》正是抓住了受众这一心理。例如,在2013-03-06《王珞丹在质疑中成长》这期节目中,当王珞丹的恩师霍老师被邀请到现场后,李静向霍老师问道“:刚才王珞丹说您把她比喻成一张白纸,所以我特别想问一下,当时您是如何拥有慧眼就看上这史上最黑的——王珞丹了呢?”现场笑声一片。另外在2012-03-12《林心如格格变皇妃》中,林心如说自己喝醉酒后爱亲人,李静说到“:亲人好,别咬人就行啊!”诸如此类的话语,李静用一般老百姓耳熟能详的普通语言来进行提问、讲述,大大地迎合了受众的需求。 (三)注重观众的参与和互动 在节目采访过程中,主持人李静会通过微博、微信好友的留言或问题,通过筛选后对嘉宾进行现场提问,这样不仅让嘉宾感到有更多的人在关注自己,也会让网友对自己的言行产生一种认同感。除了网络互动外,该节目还注重对嘉宾的现场互动。例如,让现场嘉宾下台与观众互动,观众上台表演。此外,在每期节目结束后主持人还会再次强调网友的互动和参与,并通过抽奖、送礼的方式来提高受众积极性。不管是现场的还是网络上的,《非常静距离》都是力求最大程度地与受众交流。尽量避免主持人和嘉宾的封闭交流。一切节目的关注点都在受众身上,这也是接受美学所倡导的。 二、接受美学对传播学研究发展的启示 我们可以看出安徽卫视的《非常静距离》这档栏目之所以受到广大观众的喜爱,是因为该栏目以观众的信息需求为出发点来策划制作自己的节目。同时主持人李静又以幽默诙谐的语言来进行访谈和交流,使得观众在忙碌之余可以享受休闲娱乐的轻松感觉。因此,该节目的成功可以将其归功于接受美学研究法与新闻传播学领域的完美结合。最后,媒体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必须要重视新闻传播的受众,找准自己节目的受众定位。从接受美学的角度出发,重视新闻受众的研究,策划出受众感兴趣的节目。研究受众是一门学问,它包括受众在新闻传播过程中的地位、受众心理规律的探索、受众的审美教育等,只有从受众的角度出发,以受众为中心,满足受众的信息需求,才能使节目受到观众的喜爱,这也是接受美学所提倡的。 作者:刘泽晓 单位: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论文:新媒体视域下电视新闻传播论文 一、新媒体的概念和特点 (1)新媒体的概念 首先,新媒体的发展是基于互联网这一前提之上的,在互联网和计算机的双重条件之下,新媒体逐渐应运而生。新媒体的产生是与传统媒体相比较而出现的,一般来看,新媒体是一种可以向受众提供更多丰富的信息,通过更多全新的技术手段来实现信息推送的媒介。例如,网络、手机、平板、数字电视等智能产品的出现,都可以称为新媒体。它满足人们多样化、个性化的生活要求和生活特点,进而可以更为有效的满足当代人对于信息的获取要求,从而有效地实现和弥补传统媒体在新闻传播方面的不足和劣势。 (2)新媒体的特点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具有许多传统媒体所不具备的特点,这也是新媒体顺应当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关键所在。它所具备的特点包括:传播主体普遍化、传播方式多样化以及传播内容丰富化。首先,传播的主体已经不局限于电视观众,它可以使得人们在任意时候,进行新闻的获取,更多的人都可以接收到相应的电视新闻内容。其次,在许多的传播平台都可以有相应的新闻获取,甚至比电视可以更早了解这些内容,人们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及时了解信息,从而掌握更多的新闻内容。最后,传播内容的丰富,传统的新闻传播主要就集中在文字、图片传播上,而新媒体背景之下的传播,可以更为有效地实现对内容的丰富,包括动态图、视频等,都成为激发人们获取新闻兴趣的重要保障。 二、传统电视新闻传播的问题 传统的电视新闻传播,是新闻传播的根本,并不是说将要被取代,而是应该更好的发展,才能够有效地实现对自身的发展与完善。首先,要明确传统电视新闻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那就是新闻的播出时间受限,许多时候都必须要观众在固定的时间点,选择固定的频道来观看新闻内容,这就导致了时空的局限性,以及对于观众自身积极性的一种抑制。其次,传统电视新闻传播的内容相对枯燥,观众对其认识和理解也比较有限,并不能够兼顾到全部的受众。所以受众的范围不能够扩大,很多时候也很难真正地实现新闻传播的意义。 三、新媒体视域下电视新闻传播的变化 (1)传播方式的变化 新媒体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电视新闻的发展和传播。首先,促进了大众对于新闻内容的接受。传统的新闻内容大多数都是通过电视或者传统的纸媒进行传播的,而新媒体的崛起,就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媒体传播的渠道。手机、平板以及网络终端,都成了传播新闻的途径,所以人们可以更加随意地在自己可以安排的时间内进行新闻内容的获取,再也不需要在固定的时间进行相应的电视新闻时间安排。这种传播方式的变革实际上也是新媒体在不断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对于新的传播方式,要不断地进行推广,这才能够更好地实现对新媒体平台的推送。 (2)传播方法的变革 在新媒体发展的今天,传播方法与从前相比也有了一定的变化。传统的传播方法具有许多的弊端,而新媒体恰好可以弥补这些不足。传播方法的变革,可以有效地推进电视新闻的传播。人们可以在更多的时候进行新闻的获取,也可以有效的把握电视新闻传播的方向。现在的传播方法包括互联网传播,这样的一种传播方式可以很好地满足对人们日常生活的需求,也可以满足当今时代的发展要求。传播方法,从最初的报纸、杂志、广播、影视、网络,实现了很大程度的一个跨越,同时这也反映出了传播方法的不断深入变革,是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产物,也是进行新媒体发展的重要前提。在这样的传播方法背后,电视新闻的传播更加具有推广意义,人们获得的新闻内容,也将更为全面、真实与直观。 (3)传播内容的变化 在传播内容的变化上,确实新媒体视域之下,具有了一定的突破和创新。首先,传统的电视新闻内容,主要就是有关于国家大事或者政策法规的,这些与许多观众的实际生活都是具有较小关系的。所以许多时候观众并不能够带着更多的积极性来看待这些新闻内容。其次,传统媒体播报的新闻内容过于死板和单调,人们并不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得更多有自身息息相关的内容。而新媒体背景之下,传播内容与从前相比,确实有了许多突破。新闻内容除了文字、图片、插图,更是有了许多的动态图或者短小视频,这非常符合当今人们的生活状态,也可以满足传播的特点和要求。另外,作为全新的一种新闻传播手段,更是具有许多传统媒体所不具备的特点,将新闻内容按照板块进行分类,一方面便于人们的查找;另一方面可以满足不同受众的不同要求。因此,在新媒体背景之下,传播内容的变化与丰富,是改变人们对于传统电视新闻传播的弊端的重要方法,也是提升人们电视新闻传播效果的重要保障。 四、结束语 在新媒体背景之下,电视新闻传播具有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另外,要想更好地为观众带来满足观众需求和口味的新闻内容,就应该实现传播手段的创新,将一些新媒体的平台和手段融入其中,推广新闻内容的同时,满足新闻的不同内容发展要求,进而有效的提升电视新闻的整体发展水平,将新媒体这一背景更好的应用起来。 作者:符岩 单位:洛阳广播电视台 新闻传播论文:传统新闻传播论文 一、网络及传统新闻传播的相同之处 (一)均是对新闻事件的详细分析 无论是什么媒体,在新闻传播中均会起到一定程度上的舆论监督及引导作用。在报纸的一些专栏新闻中,会对一些新闻事件发表一些看法,对舆论导向会起到一定的引导式作用。而在网络新闻传播中,一些社会公知对于某些新闻热点事件的看法也会对网民的新闻意识及行为产生一定的引导作用。由此方面看,两种新闻传播均会对新闻事件进行较为详细分析解答。 (二)新闻娱乐化较为常见 在网络及报纸新闻传播中,均存在着新闻传播娱乐化的特点,也正是因为此特点,对于新闻传播的改革工作开展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例如,曾在对两会进行报道时,无论是网络平台还是报纸媒介均在对基本的会议议程内容报道的同时,对于一些热点话题人物的提案也进行了采访。对于一些极具代表性的会议提案,广大网民也进行了评论,且评论大多带有调侃色彩。新闻传播的娱乐化色彩使得在新闻传播中多样化热点得以突显。 二、网络及传统新闻传播的不同之处 (一)网络新闻传播的时效性、内容性更强 在互联网刚开始兴起时,网络媒体传播的时效性便极为突显。在1999年的5月8日凌晨,我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坠落了3枚来自北约的导弹,最终造成3人死亡、20人受伤。在42分钟后,网络媒体便将这些消息传播至互联网之上,我国人民也迅速得知此事。而当时大部分报纸对于此新闻消息的传播在次日,比网络传播晚了24小时。另外,与报纸媒体相比,网络传播新闻的内容也更为丰富化。例如,在对克林顿绯闻消息进行传播时,报纸无法将长达78页的反驳报告完全刊登出来,445页的调查报告自然也无法出现在报纸上。但是在互联网上便可在较短的时间内容纳此事件的内容。网络与传统新闻传播之间存在此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在报纸新闻传播时会受到其版面大小的限制。而在网络传播中,新闻者中有较大部分为网民个人,无需经过道道关卡,只需点击鼠标便可完成新闻的。 (二)传统新闻更加注重专业性 与报纸新闻传播相比,网络新闻的专业性较低。由于在网络新闻者中,有较大一部分比例为网民,其素质水平参差不齐。有些具有丰富的内涵修养,而有些是尚未成熟的学生。有些正直的网民乐于传播社会中的一些正能量新闻及揭发丑陋事件。而一些素质较低的网民,可能会为了提升自身微博的阅读量而去编写一些假新闻,欺骗民众。还有一些网民,在网络上肆意谩骂,污染了网络环境。与网络媒体相比,报纸在进行新闻传播时,虽然其时效性相对较弱。但是大部分的报纸编辑、记者作为新闻工作人员,其专业素养是不容置疑的。所以,民众在获取到网络上的一些新闻信息后,只有在报纸等传统媒体上得到认证后才会相信。就此点而言,报纸等传统新闻的专业性、权威性还是较强的。也正是因为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专业性使得一些在网络上广泛传播的新闻问题得到解决。例如,在2003年发生的“孙志刚”案件,最开始是在网络上传播,随着其转发量的迅速增加,人民网进行了相关报道的转发,从而使得国家相关部门开始关注此事,并将其妥善解决。 (三)网络及传统新闻传播特点存在不同 网络新闻在传播时的互动延伸性较强。在2011年底,方舟子对韩寒的作品原创性提出了质疑,在网络上掀起了热议的浪潮。广大网民在网络平台上运用微博、论坛等渠道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想法。且由此进一步延伸开始对韩寒其他作品进行挑错及韩寒反击行为的探讨。虽然事件的最终发展、结果尚且等待证实,但不可否认的是,广大网民在此事件上的互动及延伸化讨论对推动事件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报纸等传统媒体的新闻报道形式以满足受众需求为目的。现今对于重大新闻的传播报道,只有充分展示出真实的场景,满足民众的信息获取需求,才能够真正得到其关注及青睐。在现今这个网络、传统新闻传播并存的时代,报纸新闻传播还是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的。在2011年的3月,日本突发9.0级地震,地震发生后对当地民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均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损伤。日本当地的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均参与至新闻传播工作中。无论是海啸已蔓延至日本东部还是震后当地民众的自救,均是当时报纸、电视等媒介新闻报道的主要内容。 三、结语 在现今互联网迅速发展的时代,在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新闻传播工作时,大部分的新闻工作者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之处,并开始注意灵活运用网络优势去弥补报纸传播的缺陷。在现今互联网之上,也有一些报纸媒体开始打造网络上的阵地,建立、维护相关网站的运行。读者也可在网络平台上阅读电子版的报纸信息,并在信息下发表自身的看法。不仅仅是报纸媒体,电视台媒体也开始开展官方网站的建立、维护工作。可以预见的是,现今不仅仅是我国还有全球范围内的传统、网络媒体均会聚在一起弥补自身不足,充分发挥优势,以此为广大读者带去更为优质的服务。 作者:郭晓野单位:吉林日报社 新闻传播论文:传统研究下新闻传播论文 一、我国的新闻传播研究套路 要想有效创新新闻传播学术,首先得转换研究角度,认真反思迄今为止的学术研究套路,为创新奠定基础。迄今为止仍在应用的新闻传播学术研究套路主要有七种:一是政策解释式。主要是解释党和国家政府所谈及的关于新闻传播学术工作的指导性政策和精神,进而引领当下新闻传播工作。二是经验总结式。总结经验的对象是新闻传播业的务实工作者,他们自身根据对当下各式学术工作进行总结,然后互相交流经验增长工作经验。三是建构体系式。是理论工作者依据与新闻传播学术相关的各项理论研究,总结新闻传播学术发展的规律。四是历史阐述式。此处的历史指的就是新闻传播学术的发展史,学术研究则根据所学知识分析和阐释传播学术的历史进程。五是问题研讨式。主要是针对各类理论研究成果提出问题,实现边探讨、边发现的目的。六是对策建议式。这是一种为“业界营运和管理问题出谋献策的实用性行政研究”,从而得出具有详尽理论分析的对策建议报告。七是媒介批评式。主要是对各种媒介行为及现象进行评估,主要是批评媒介上的评论文章。总的来说,以上几种新闻传播研究套路或多或少均挟有一定的滞后性,这需要研究者的更正与革新。 二、探析问题意识与科学问题 新闻传播学术研究套路主要有七种,上文已简要分条列举,但从研究套路实际发挥的价值来看,建构体系式、历史阐述式、问题研讨式、媒介批评式这四种研究套路更具理论创新和知识增长价值,仔细观察这四种研究套路可以发现,这四种套路能够归纳出两种不同学术倾向:一是学科体系倾向。二是问题研究倾向。然而,创新新闻传播学术十分需要问题意识和科学问题两方面内容。科学问题是指一定时代的科学家在特定的知识背景下提出的关于科学知识和科学实践中需要解决而尚未解决的问题,但处于新闻传播学术领域,科学问题的概念更加深化。其指的是认识主体在了解一定的新闻传播科学知识与理论背景的前提下,为了解决学术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矛盾冲突所提出的疑难解答任务。对待科学问题的态度,研究者们不应轻信、盲从所要认识的学术对象,而是应该秉持一种质疑、批评、探索求真知的态度,进而便形成了问题意识,既然问题意识已经真正形成,那么接下来要进行的就是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为后续新闻传播学术创新做好准备工作。但是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任务完成得并不好,一些研究者在提出问题这一学术训练阶段不够成熟,甚至有些人还不了解提出问题的基本功,那就更无法很好地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因此,新闻传播学术不但要创新,而且要督促研究者们提出有价值的问题,随即加大对某些价值问题的研究力度,才有可能突破新闻传播学术研究的瓶颈。 三、基于传统研究的新闻传播学术创新 问题意识的产生到提出问题,再到真正地解决问题,除了研究者亲身去寻找新的研究热点以外,还不能忘记传统研究的成果,真正做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既保证研究成果的精准度,同时提高研究成果的新颖度,保障整个新闻传播学术创新进程在传统研究的基础上大放异彩。但究竟什么是学术创新呢?经笔者个人的总结与归纳,认为学术创新指的是保持学术研究的灵魂和精髓始终不变,但从新的视角或者新的领域发现新的问题、找出新的答案,这就是学术创新。那么,新闻传播研究应如何实现学术创新?最重要的一个原则便是:创新,必先融入传统研究。这里所说的传统研究别无他物、绝不单一,指的是一系列与新闻传播学术研究相关的理论知识,或者知识谱系。立于这般学术创新大背景下,我国新闻传播学术研究者可以妙用传统研究或者知识谱系的光亮,照亮自己新晋研究的学术问题,从而获取新的感知与认识。例如,“民生新闻”这一名词概念及其内涵自产生之日起便广受关注,但是其真正的本质精髓,却也是众说纷纭,对此,可以从新闻传播学术知识的角度进行思考,便可得出其实质上是一种新式的新闻传播范式,或者说是一类新闻的集合、总称,挟有一定的中国特色。我国新闻传播学术的传统研究尚处于较低阶段,且传统研究层面的资源相对比较匮乏,导致新闻传播学术创新的推进进程较为缓慢。但也正是因为这样,便更应该加大对新闻传播学术创新这一问题的关注度,拓展学术研究者的学术视野,从而研究出更多有价值的成果贡献,最终有效推进新闻传播学术创新的发展进程,保证新闻传播研究水平的快速提升。 作者:胡娜单位:滕州日报社 新闻传播论文:网络时代新闻传播论文 一、充分利用微博平台 利用微博体育新闻资讯不失为一个好的传播方式。在这里,人们可以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地信息,用户也可以通过微博及时接收、查看,传播效率可见一斑。记者可以利用微博将撰写的体育信息或者拍摄图片发到网上,不用因为编辑、校稿和排版问题耽误时间。由于微博具有很强的互动性,将体育新闻在微博上,用户可以随时随地用微博看新闻。在浏览时,还可以对新闻进行及时评论、转发,让更多的人以更快的速度参与进来。这就是网络时代体育新闻传播无可比拟的优势。另外,不少体育明星以微博引导体育舆论,他们因为高知名度而被人们所重视,并且对体育事件的言论会带来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反响,让更多人参与、交流,让体育舆论朝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通过规范标题提高网络新闻报道 深度和传统媒体不一样,网络新闻的读者需要先点击标题才能进行资讯阅读,而传统媒体则恰好相反。所以,网络新闻标题的好坏直接影响新闻点击率,进而影响传播范围。也正是因为如此,很多体育网站的新闻传播对标题很重视,往往出现了言辞浮夸、标题深奥的报道。这是在损害新闻的真实性,对体育网站的信誉度是一种玷污。而国外诸如天空体育之类的体育网站的新闻标题都是很规范的、不带夸张与渲染的陈述式,大众一眼就能够从题目中了解到自己感兴趣的内容。网络时代的体育资讯异常丰富,大众对新闻传播中的信息有着更高的欣赏水平与审美品位。他们想要了解的不仅是体育赛事,也更加希望了解某支球队、某个体育明星的信息。这就需要新闻传播中的报道要具有深度,才能满足大众的多元化需求。通过深度报道,人们会对某个球队及明星的过去、现在、未来、逸闻趣事等有全面了解。所以,体育新闻的传播要注重视野拓展,认真做好深度报道,在丰富报道内容的同时,提高其可读性,以特色化的深度报道为新闻信息的广泛传播奠定基础。 三、以精品栏目塑造特色品牌 在网络时代的体育新闻传播中,媒体需要重点加强质量模式革新,着力打造与众不同的精品栏目,以特色品牌为发展目标。这方面我国的网络体育媒体做得不如国外网络体育媒体好,因而需要不断通过借鉴、融合、创新的方式打造自身的精品栏目。例如ESPN作为全世界最大的体育电视网,其经营方式和理念都独树一帜。该电视网的“NBA世界”、“英超联赛专栏”等精品栏目在世界上有为数不少的受众,传播效果很好,也正是这些精品栏目成就了今天的ESPN。相比我国,不少网络体育媒体都缺乏特色化的精品栏目。原因在于我国体育网站运营还不成熟,缺乏资金和实力,更缺少奔赴各个体育赛场的专业记者,尤其是国际足球频道、NBA频道,尽管有众多的观众,却缺少独家新闻,很多消息都是通过国外体育网站转载,信息同质化现象突出。所以,要想走出这个尴尬的境地,就一定要长期坚持特色化品牌塑造。网络媒体的竞争极为激烈,要想从中脱颖而出,就一定要做出别人没有或者比别人更具创新实力的精品栏目。品牌特色、个性化发展固然重要,但是在体育新闻传播中,各个媒体也必须找准自身的发展方向,不能随波逐流。 四、结语 网络时代,网络媒体渐成主流,网络体育媒体参与的重大体育新闻报道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已经能够和传统媒体进行对抗。体育媒体必须依靠网络的的超强信息整合能力,抓住网络时代体育新闻传播的新特点、新途径,通过独特的传播方式加强体育新闻的影响力与关注度。谁能够在重大体育新闻报道中占据优势,谁就能在网络时代的体育新闻传播中获益匪浅。尽管我国已经有一批比较成功的专业体育新闻网站,相互之间在通过竞争强化自身的优势,但是也需认真借鉴和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打造出影响力广泛的品牌,在网络时代的体育新闻传播中独树一帜,为我国的体育新闻传播事业作出突出的贡献。 作者:邸静单位:榆林学院 新闻传播论文:新媒体电视新闻传播论文 一、新媒体环境下电视新闻传播存在的问题 (一)传播形式单一缺乏互动性 对于新媒体的出现,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变化,与传统的电视新闻相比,电视新闻由于对人们的舆论和社会生活能够带来更多的信息。因此,受政策、传播理念以及各种体制的束缚,给电视新闻节目的发展空间带来了巨大的限制,尤其是不能够在正常的情况下像网络一样与观众实施互动,只能通过电视直播和网络形式进行播放,并不能够对于某一新闻某一话题针对观众的反应做出及时的反馈,而是在后期的制作过程中才能够得到信息的反馈,这种传播形式的单一性限制了电视新闻的传播。 (二)国内外新闻报道内容不平衡 新闻报道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信息时代日益发展的今天,新媒体对于网络和手机电视都带来了更多的信息传播。而对于电视媒体的新闻传播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改变。电视新闻主要侧重于国内的新闻报道,对于海外新闻、国际新闻缺少评论和各种报道,尤其是在互联网速度发生之快的状态下,电视新闻对于国际新闻报道的欠缺造成了观众缺乏对国际新闻的了解,从而使得国际化之间的交流也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因此,电视媒体的新闻传播还应该加强海外新闻的针对性和包容性。从新闻报道上更多地了解国际新闻,国际新闻也成为电视媒体传播的内容,从而使中国人民更好地了解世界,加强与世界文化的交流。 (三)内容更新速度较慢新闻最重要的特点 之一是对于新闻内容的“快”。但是电视新闻由于具有固定的播放时间,并不能够将刚发生的事件通过电视及时地传达给观众,尤其是对于突发事件的爆发,使得新闻事件发生的时间和播出时间产生了时间差,这有可能对于观众的预防措施产生不利的影响。这种应对突发事件报道的能力不如新媒体的更新快,直接失去了新闻媒体所具有的基本特点。 二、加强新媒体环境电视新闻传播理念的措施 (一)加强电视新闻的互动电视新闻 在为观众提供重要的新闻内容外,还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元的话语空间。在数字媒体和网络媒体发达和普遍的情况下,能够使数字化时代下实现多元化的舆论形式,在于观众的互动和舆论的发表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将新闻变革的理念实现社会的创新,从而加强电视新闻在新媒体环境下的新发展,使得电视新闻能够根据时代的变化适应社会的发展。事实上,互动理念在电视新闻中的应用是反映了时代的变化和革新,是新媒体环境下电视新闻传播理念变革的必然结果,只有加强与观众的互动,才能使电视新闻节目更真实、更体现民众的思想。从而将大众的声音反映到新闻节目中,能够对于社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尤其是在社会舆论压力大的情况下,民众的声音最能反映新闻的真实程度。随着中国在国际地位上的提高,中文在国际上也得到了普遍,有更多的人去学习中文,我们在关注世界母语的同时,国际上也在关注中国的声音。在互联网日益迅猛发展的今天,这需要电视新闻改变传统的媒介环境和新闻的生产模式,才能呈现给观众以新颖的传播方式。在当下,社会大众在新媒体的情况下,会从报纸、电视台和网络进行多方面的接触新闻,但是信息网络技术的进步,使得互联网更多的是以手机的形式进行传播,这对于传统媒体的应用造成了严重的挑战。因此,这就需要电视新闻针对社会的发展在新闻的节目安排上能够给予国际新闻更多的空间和播放,只有共同发展,才能使得更多的人继续关注电视新闻节目。 (二)及时更新内容新闻的及时性 能够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社会的动态,尤其是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地采取应对措施。新媒体不断冲击着新闻传播格局,新闻信息过载和传播渠道过剩使电视新闻频道的生存空间受到了空前的挤压。因此,在对于电视新闻进行安排的情况下,要将电视新闻的播放时间尽可能缩短,或者设置专属的新闻电视节目,才能将新闻及时地反映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国际新闻和国内新闻同等重要,而不是等待播音员进行时间上的整理后才能播出,这样的效果远远落后于网络的更新。随着时间的推移,就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 三、结语 网络的信息量和资源的整合,是目前大多数人们关注的焦点。网络以及报纸的冲击给电视新闻带来了严重的挑战,为了更好地实现电视新闻的新颖度,如何充分地利用网络信息资源是电视新闻应该考虑的重要问题。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众多新媒介应运而生,对传统的电视新闻媒体带来了巨大冲击,媒体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特别是在现代社会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我国新闻媒体传播不可能脱离世界电视新闻发展的大趋势。新闻的追踪报道、时事评论等多种形式的节目,在新媒体下的电视新闻应该具有属于自己的特色,才能在与观众和网民的互动中以此增加收视效果。利用电视和网络各自的优势,把观众吸引到电视屏幕和新视频媒体前,共同建构大电视、大传媒的观念,真正做到共生共荣。 作者:祝亚军单位:周口师范学院 新闻传播论文:新时期人文主义新闻传播论文 一、新时期人文主义与新闻传播的相互影响 (一)人文主义是新闻传播的文化心理基础 在新时期之前,人们处于““的思想枷锁中,而新时期人文主义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现象,使人们突破了陈旧的思想,解放了自己,冲破了过去的种种不合理的规则制度。人文主义思想对群众的思想转变作用是这样的:首先,在人文主义思想形成初期,某一特定阶层的人们与之相遇并能够理解、支持;然后,这一阶层的人们互相交流使得这种思想在这一阶层中广泛传播。随后,在得到了绝大部分人的认同之后,他们开始发起思想运动,让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了解到人文主义思想,从而引起全国人民观念上的改变,至此,人们的心里接受了这种想法,思想运动取得成功。人文主义思想重在强调“人”的重要性,解放自我。基于这种转变,人们,特别是新闻工作者们开始重新审视关于新闻的一切,新闻的传播形式首当其冲。人文主义就这样给新闻的传播打下了群众的心理基础,新闻传播也促进了人文主义的传播。 (二)人文主义为新闻传播指明了发展方向新闻 随着人文主义的发展,也有了新的转变,大步跨进了一个新的时代。然而,这个转变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20世纪90年代,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被提出并确定之后,新闻业的发展又出现了一个转折点。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导致的传媒业逐渐走向大众,被大众更加了解,新闻业也随之发生改变。从前的新闻业是由政治来指引,围绕着政治展开,而在新时期,在市场经济被高度重视的时候,新闻业的重心是否将从政治转移到经济上,是新闻业面对的首要难题之一。然后和政治一样,经济只是人们生活的一个方面,它是重点,却不是全部,若以经济为新闻发展的中心,则会像过去一样比较片面、笼统。在这个关键时刻,人文主义成了新闻业发展茫茫迷雾中的指明灯。跟随人文主义进行改革后的新闻业,以人为中心,从经济发展,政治改革,工作与生活等多方面来进行对人文的关注。新闻传播开始对普通的个体进行关注,不再只是关于某一个人。 (三)人文主义促进了新闻传播观念的转换 对比20世纪和如今的新闻内容,最显著的感受就是如今的新闻更加强调人的主体性,将新闻和读者放在了平等的地位。在这一改变过程中,“受众”的观念被提出,认为新闻的形式与内容应该根据群众的需要来决定,这是新闻业的改变中强有力的一笔。但改变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20世纪80年代,受众的需求仅仅停留在表面,主要体现为改变报纸的版块排列,增加互动内容等方面;到了90年代,才将传播者的姿态降低,和受众处于同等地位。观其发展历程,对“人文主义”的理解越来越深入,将“以人为本”的思想贯彻得越来越彻底,除了将传播者和受众放在同等地位,还能够把每个人当成独立的个体,正视每个人的权利,人文主义已经不断渗入新闻业。从根本上来说,新闻传播观念的转变就是从漠不关心,到无限关注“人”,将受众的需要放到最高的地位上,无处不体现着一种人文关怀。新闻已经能够走进群众生活,贴近群众,更能被群众所接受,都是人文主义促进了这种转变。 二、传媒新技术 对新时期人文主义与新闻传播的交互影响新媒体是在传统媒体发展的基础上运用数字技术、移动技术、网络技术的新的媒体形态。随着科学技术的推进,互联网以及手机的普及,新媒体逐渐成为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新媒体的传播因其传播方式的高度自主性、广泛参与性、去中心化的互动性等特点,使广大民众参与到信息的制作和传播过程中,给人们带来了新的虚拟生活方式,对新时期的人文主义与新闻传播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3)》提出,2012年以来,中国新媒体用户持续增长、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而新媒体应用也不断推陈出新、产业日趋活跃,特别是微博已经发展成为中国活跃度极高的新媒体应用平台和信息传播空间并频频引发热点。微博、微信都操作简单,使用方便,只要用户下载微博、微信软件并进行注册即可登录使用,再加上智能手机的普及,为微博、微信的使用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而手机即时通信的移动化、碎片化和随时在线的特点,符合当代人们的使用习惯;微博、微信等媒体地出现在改变着大学生获取信息、交流沟通等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在改变着新闻传播的方式。微博的出现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微博的特性满足了人们的个性和智力发展的需要,深受人们的追捧和喜爱。微博手机客户端和电脑客户端都可以随时随地信息,更新迅速,交互性传播快捷、信息海量,成本低廉,而微信则融合了腾讯QQ好友和手机通讯录,使关注和分享性更强,再加上微信资费便宜,只花费很少的流量费用,并且支持语音、图片、文字等各种信息的发送,让受众之间的沟通变得更加丰富有趣。“微”软件除具有网络媒介信息传播量大、速度快、超地域性等一般特点之外,还具有传播即时互动性强、高度自由性、信息内容与方式多样性、语言表达方式简捷性等特点。这使得新闻传播更具个人化,被更多的人所了解并接受。在一定程度上,新媒体技术改变了新闻传播的模式,新闻传播又传播了人文主义的发展。 三、结语 本文探究了大量新时期的人文主义和新闻传播的关系,其优秀就在于对“人”的关注,人文主义的重要性日益提高。在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历程中,我们不可否认的是,虽然过程曲折艰辛,但人的主体性始终处于上升的趋势,社会的主体是人,在人文主义的影响下,新中国的人们都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独立性,自己作为一个“人”的主体性,懂得为自己的权利去抗争,当代中国的主要思想潮流即是社会主体的意识觉醒。新闻传播的变革,正是去传播这种意识,促进思想觉醒,改变人与社会的关系,同时促进社会和人的发展。使人的进步带动社会进步,人与社会能够更加和谐。 作者:胡芳单位: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新闻传播论文:马克思主义新闻传播论文 一、起步阶段(新中国成立后到70年代) 新中国成立后,《新闻业务》《新闻战线》等刊物少量刊载了介绍马克思、恩格斯新闻实践活动、分析其新闻作品的文章。此外,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编辑出版了一些资料集,最具代表性的是《马克思恩格斯论报刊》(1958年8月出版)。“”期间,国内也有《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报刊》(1978年出版,北京大学中文系编)等相关文集出版。总的来说,80年代之前的研究较为零散,主要集中于对马克思、恩格斯本人的新闻实践、新闻思想的分析梳理,可以说是马克思新闻传播思想研究的起步阶段。 二、发展成熟阶段(80年代到90年代) 进入80年代后,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为代表的科研教学单位的一批研究者重新梳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者对马克思新闻传播思想继承和发展的发展脉络,使之系统化,开始形成体系。这一时期,学者们所研究的文献中纳入列宁、斯大林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者的论著。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马克思新闻思想研究论文集》(1983年出版);选集《马克思恩格斯论新闻》(1985年出版);陈力丹的《马列主义新闻学经典论著》(1987年出版);童兵的《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史稿》(1989年出版)等。90年代以后,研究所涉及的范围进一步拓展,纳入并重视中共各代领导人的新闻观点。同时,传播学等相关学科的成果进入国内研究者视野,融入研究之中。例如,陈力丹所著《精神交往——论马克思恩格斯的传播观》(1993年出版),“借鉴西方传播学的学术体系对马克思恩格斯的新闻传播思想进行研究……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的传播理论和世界交往的基本理念”。 三、进一步发展阶段(新世纪以来) 进入新世纪,对马克思新闻传播思想的研究基本均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一部分出现。这一阶段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即一方面对之前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一方面进一步拓展研究视野。2004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提出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在这一背景下,诞生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总结过去研究成果并进一步拓展的专著。例如,郑保卫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研究》(2005年出版),选编了25篇论文,描绘了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形成和发展的脉络;陈力丹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思想体系》(2006年出版),扩展了原有的研究,并以思想体系的形式进行了总结;吴飞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新闻传播思想经典文本导读》(2005年出版)、郑保卫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新闻经典论著导读》(2007年出版),则以集中梳理、呈现原文的形式,成系统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新闻传播观念的经典文本;此外,还有范敬宜、李彬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十五讲》(2007年出版)等著作,以不同形式总结了以往的研究成果。此外,新世纪以来,许多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呈现。以“马克思”和“新闻”为主题关键词搜索“新闻与传媒”类目下2000年之前的论文,一共有782篇;以同样的主题关键词在中国知网检索新世纪以来所收录的相关论文,共检索到2001篇(时间区间为2000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21日,下文中“新世纪以来”所指区间均为此区间)。单独看这个数据,不到15年里国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数量大约是之前51年总和的2.56倍。然而如果以同时间段“新闻传媒”类目下的论文总量比来看,新世纪以来的论文数是之前的4.75倍(新世界前后能检索到的论文分别为103600篇、491218篇),比值是马克思新闻传播思想研究的1.85倍之多。可见,虽然新世纪以来对马克思新闻传播思想的研究在绝对值上增加了,相对于新闻传播学的其他课题,马克思新闻传播思想的研究热度并不算高。作为常谈常新的课题,对马克思新闻传播思想的研究呈现出“恒温”的态势。由于论文相对专著更为轻巧,更容易采取新的视角、拓展研究视野。例如,将目光投向以往的研究中论及较少的话题,如马克思主义新闻自由观、新媒体与互联网等等。现有的对马克思新闻传播思想的研究,主要作为一个组成部分集中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对象涵盖了不同时期马克思主义经典作者关于新闻传播活动的论述,而这些论述多是针对当时新闻传播活动遇到的问题而发的。由于经典作者们所身在的具体环境差距不小,对同一话题亦会有不同见解。学者们为求全面性,在呈现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时就不得不采用较低的概括层次,对其当代意义的追寻亦较为薄弱。“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的宝贵财富解决中国新闻事业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在此过程中使研究成果既体现出实际价值又体现出学术价值,这是需要学人继续探讨的问题”。 作者:张冰清张国伟单位: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安徽大学 新闻传播论文:量化研究方法新闻传播学论文 一、缓慢发展中前进 1982年开始,藉由施拉姆先生访华带来的研究热潮,新闻传播学科快速发展起来,召开全国性的传播学研讨会,大众传播研究占据传播学研究的主流。1986年,量化分析在我国新闻传播学界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运用。陈力丹1986年在《新闻理论研究的现状及历史的探讨》中总结1979年来,我国新闻传播学科发展中的40个研究话题时,有13个话题涉及到量化分析方法的应用。1987年,《新闻学论集》第11辑发表祝建华的文章《传播学定量研究方法的科学来源》,这可能是目前可以追溯到的我国新闻传播学范围内较早的、鲜明的以“科学方法论”为论证对象的文章。逐渐的,在传播学界,量化研究不再饱受质疑,而是作为一种新的研究思路和工具运用起来。同时,也不仅仅局限于频率统计一类较为基础的数学和统计学手段,更多样的分析手段被引入学科研究中。例如岳南在1987年第3期《新闻学刊》上刊登了《新闻价值及其数学描述》一文,文中使用数学模型(二元一次方程)构建新闻价值这一因变量与读者需求、信息量这两个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在这之后,在新闻传播研究过程中,数学模型的应用逐渐多了起来。如《新闻学刊》1987年第4期刊登的洪颖的文章《深度报道——党报报道结构的再次调整》,运用了模糊数学中的“隶属度”概念。在这一时期,我国新闻传播学研究人员的眼界开阔了,研究也迈向了新的、更高的台阶。上世纪90年代中末期,传播学量化研究趋于多样化和多元化的发展态势。这其中,也不乏优秀的研究调查,如柯惠新、陈崇山、喻国明等人进行的亚运宣传效果调查研究。在研究中,不仅对数据进行了频率统计处理,更对数据间的相关系数、显著性进行了考量。通过路径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的方式处理数据,避免了以往采取推断式的研究方式可能产生的误差,以科学的方法对受众态度成因进行测度。这在我国新闻传播学研究中,是比较新颖的研究方式。在这一阶段中,新闻传播学的研究课题更加丰富和广泛,但大都停留在理论的引用和单纯借鉴上。原创性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比较少。如张莹、申凡等对1994年至2003年10年间《现代传播-北京广播学院学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的研究方法进行了统计,发现在这十年研究中,定量研究相较于定性研究方法而言,数量很少,依赖性较强,创造性不足。 二、高速发展时期 迈入新世纪的新闻传播学本身,迎来了自学科引入国内后最蓬勃发展的一段时期。依据王海龙,沈翠婷的《我国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的量化分析》对我国2000—2009年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统计显示:这10年间,新闻传播学科立项数量增长幅度达到了惊人的331%。在这一形势下,量化研究方法在新闻传播学中的运用也变得更加的普遍和广泛。2004年,有学者以上海和昆明市民对于四种报纸的阅读情况考察为基础,考察了受众对于议程设置的敏感程度。这是一次将统计学中显著性水平测定在新闻传播领域中的成功运用。谭天对2007—2009年间,刊载在《新闻与传播研究》、《国际新闻界》、《现代传播》这三本优秀期刊上学术论文的研究方法进行统计分析。最终得出结论,这三本期刊上,采用量化研究的论文数占实证研究总论文数的比例分别达到45.8%、43.6%和60.6%,量化方法呈现出单调递增的趋势。说明量化研究,在新闻传播中越来越受到大多数研究学者们的青睐和信任。 三、展望与未来 其实,早在20世纪20年代,源于西方的社会调查和统计的思想就已经传入我国。随着这么多年社会学科和新闻传播学自身的发展,量化分析的研究方法已经得到了研究者们的普遍认同。 1、统计方法应用多样化 对数字处理更加精确随着量化研究方法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统计学和数学方法被引入新闻传播学的研究中。如李春成,张少臣等对上海五所高校学生对于政府信任度进行调查,对调查数据进行多元回归方程分析和建立结构方程模型。媒介接触习惯和媒介评价作为重要变量,出现在最后的结构方程中。尤薇佳等对受众在面对突发状况时如何选择媒介和对媒介信任度的研究中使用了偏最小二乘法对数据进行处理,从正直信任、能力信任、善意信任、交互关联度和个人信任倾向五个维度出发,进行路径分析,建立结构方程模型。有效通过对于外部媒介接触条件的测量,揭示了媒介信任度这一隐变量是如何随着媒介渠道选择变化而变化。对于突发事件者如何选择媒介通道和优化信息效果提供了较好的建议。此文中使用的偏最小二乘回归(PLS),研究的焦点是多因变量对多因变量回归建模,能在自变量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的条件下进行建模,更易于辨识系统信息与噪声,对因变量也有较强的解释能力。 2、量化与质化研究之争仍未平息 正如谭天在《新闻传播学应加强质化研究》中指出的,质化研究不仅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弥补自身分析欠缺精确性、研究没有同一程序、很难建立公认的质量衡量标准的问题,而且质化研究可以解决量化研究局限于表层信息、无法获得具体深入问题本质的弊端。而张敏更是指出,量化研究只是一种方法,对方法的迷信是不可取的。所以,质化研究和量化研究作为研究工具,其实是不分你我、彼此补充的,只有充分协调利用这两种有效的工具,我们才能在研究传播学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以科学精神为指导,对于新闻传播学科中亟待解决的各种问题有着更加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作者:朱卉聂慧敏单位: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论文:量化研究新闻传播学论文 一、缓慢发展中前进 1982年开始,藉由施拉姆先生访华带来的研究热潮,新闻传播学科快速发展起来,召开全国性的传播学研讨会,大众传播研究占据传播学研究的主流。1986年,量化分析在我国新闻传播学界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运用。陈力丹1986年在《新闻理论研究的现状及历史的探讨》中总结1979年来,我国新闻传播学科发展中的40个研究话题时,有13个话题涉及到量化分析方法的应用。1987年,《新闻学论集》第11辑发表祝建华的文章《传播学定量研究方法的科学来源》,这可能是目前可以追溯到的我国新闻传播学范围内较早的、鲜明的以“科学方法论”为论证对象的文章。逐渐的,在传播学界,量化研究不再饱受质疑,而是作为一种新的研究思路和工具运用起来。同时,也不仅仅局限于频率统计一类较为基础的数学和统计学手段,更多样的分析手段被引入学科研究中。例如岳南在1987年第3期《新闻学刊》上刊登了《新闻价值及其数学描述》一文,文中使用数学模型(二元一次方程)构建新闻价值这一因变量与读者需求、信息量这两个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在这之后,在新闻传播研究过程中,数学模型的应用逐渐多了起来。如《新闻学刊》1987年第4期刊登的洪颖的文章《深度报道——党报报道结构的再次调整》,运用了模糊数学中的“隶属度”概念。在这一时期,我国新闻传播学研究人员的眼界开阔了,研究也迈向了新的、更高的台阶。上世纪90年代中末期,传播学量化研究趋于多样化和多元化的发展态势。这其中,也不乏优秀的研究调查,如柯惠新、陈崇山、喻国明等人进行的亚运宣传效果调查研究。在研究中,不仅对数据进行了频率统计处理,更对数据间的相关系数、显著性进行了考量。通过路径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的方式处理数据,避免了以往采取推断式的研究方式可能产生的误差,以科学的方法对受众态度成因进行测度。这在我国新闻传播学研究中,是比较新颖的研究方式。在这一阶段中,新闻传播学的研究课题更加丰富和广泛,但大都停留在理论的引用和单纯借鉴上。原创性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比较少。如张莹、申凡等对1994年至2003年10年间《现代传播-北京广播学院学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的研究方法进行了统计,发现在这十年研究中,定量研究相较于定性研究方法而言,数量很少,依赖性较强,创造性不足。 二、高速发展时期 迈入新世纪的新闻传播学本身,迎来了自学科引入国内后最蓬勃发展的一段时期。依据王海龙,沈翠婷的《我国新闻学与传播学研究的量化分析》对我国2000—2009年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统计显示:这10年间,新闻传播学科立项数量增长幅度达到了惊人的331%。在这一形势下,量化研究方法在新闻传播学中的运用也变得更加的普遍和广泛。2004年,有学者以上海和昆明市民对于四种报纸的阅读情况考察为基础,考察了受众对于议程设置的敏感程度。这是一次将统计学中显著性水平测定在新闻传播领域中的成功运用。谭天对2007—2009年间,刊载在《新闻与传播研究》、《国际新闻界》、《现代传播》这三本优秀期刊上学术论文的研究方法进行统计分析。最终得出结论,这三本期刊上,采用量化研究的论文数占实证研究总论文数的比例分别达到45.8%、43.6%和60.6%,量化方法呈现出单调递增的趋势。说明量化研究,在新闻传播中越来越受到大多数研究学者们的青睐和信任。 三、展望与未来 其实,早在20世纪20年代,源于西方的社会调查和统计的思想就已经传入我国。随着这么多年社会学科和新闻传播学自身的发展,量化分析的研究方法已经得到了研究者们的普遍认同。 1、统计方法应用多样化 对数字处理更加精确随着量化研究方法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统计学和数学方法被引入新闻传播学的研究中。如李春成,张少臣等对上海五所高校学生对于政府信任度进行调查,对调查数据进行多元回归方程分析和建立结构方程模型。媒介接触习惯和媒介评价作为重要变量,出现在最后的结构方程中。尤薇佳等对受众在面对突发状况时如何选择媒介和对媒介信任度的研究中使用了偏最小二乘法对数据进行处理,从正直信任、能力信任、善意信任、交互关联度和个人信任倾向五个维度出发,进行路径分析,建立结构方程模型。有效通过对于外部媒介接触条件的测量,揭示了媒介信任度这一隐变量是如何随着媒介渠道选择变化而变化。对于突发事件者如何选择媒介通道和优化信息效果提供了较好的建议。此文中使用的偏最小二乘回归(PLS),研究的焦点是多因变量对多因变量回归建模,能在自变量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的条件下进行建模,更易于辨识系统信息与噪声,对因变量也有较强的解释能力。 2、量化与质化研究之争仍未平息 正如谭天在《新闻传播学应加强质化研究》中指出的,质化研究不仅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弥补自身分析欠缺精确性、研究没有同一程序、很难建立公认的质量衡量标准的问题,而且质化研究可以解决量化研究局限于表层信息、无法获得具体深入问题本质的弊端。而张敏更是指出,量化研究只是一种方法,对方法的迷信是不可取的。所以,质化研究和量化研究作为研究工具,其实是不分你我、彼此补充的,只有充分协调利用这两种有效的工具,我们才能在研究传播学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以科学精神为指导,对于新闻传播学科中亟待解决的各种问题有着更加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作者:朱卉聂慧敏单位: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论文:新媒体时代下新闻传播论文 一、新媒体时代下的新闻传播创新模式 (一)将自媒体纳入到新闻报道之中 将自媒体纳入到新闻报道之中是由新媒体时代下新闻传播的互动性、传播主体的多样性等决定的。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地适应时代潮流,将自媒体纳入到新闻报道之中。在新闻报道中,可以专门开设自媒体版块,可命名为“亲历者说”等,用来作为网友新闻的阵地。同时,设置相应的负责该版块的新闻编辑,对有价值的、有重大意义的新闻进行核实和追踪报道,予以在其他相应版块,以供对严肃的新闻有阅读需求的读者进行阅读。在对有价值的新闻进行核实之后,可以对新闻的第一者进行适当的奖励等,以鼓励更多的人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入到新闻报道之中,鼓励自媒体的蓬勃发展。 (二)报道有深度、有价值的新闻 在新媒体的影响之下,新闻内容呈现出同质化的现象,为了刺激读者,一些新闻机构开始使用一些哗众取宠、措辞浮夸、观点偏激、内容严重失真的新闻。这严重地影响了新闻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在新媒体时代之下,要想进行新闻传播模式创新,就必须反其道而行之,坚持报道有深度、有价值的新闻,以促使读者能够进行独立的思考,而非只受到一些偏激的言论的刺激。首先,记者和编辑要有发现有价值新闻的能力,坚持报道对人们生活有切实影响、对社会发展有现实意义、对国家发展有一定作用的新闻,避免一味地通过各种奇闻逸事来刺激观众的好奇心。其次,记者对于新闻的报道要有深度。新闻的深度体现在,对于新闻的挖掘能够启发人们进行思考、能够影响人们的实际行为、能够使人们感受到真实的社会。因此,记者应该坚持对新闻进行深度报道,要坚持在报道新闻的过程中,做到报道新闻事实、了解新闻事实发生背后的原因、对新闻事实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报道,推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完善等。如此,新闻才算完成了其使命,记者才能够成为真正的无冕之王。 (三)新闻要与读者的阅读习惯 相契合现代社会是一个快节奏发展的社会,新闻量上升的同时,给人们造成的是一种阅读负担,使人们找到所需要的新闻越来越困难。因此,我们在进行新闻时,一定要使新闻与读者的阅读习惯相契合,尽量缩短读者对新闻进行筛选的时间,只有如此,才能够获得读者的忠诚。首先,新闻需要进行分类,可以将新闻按照新闻事件的种类、新闻发生的时间等来进行分类,便于读者进行新闻的筛选,并且供读者进行分类订阅,方便读者进行个性化阅读。其次,新闻应该尽量清晰简洁。在新闻的页面,可以采用标题罗列的方式来向读者展示各种新闻,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来点击标题进行新闻内容的阅读,这样,能够有效地节省读者的阅读时间。最后,在新闻的内容页底端,附上新闻专题以及相关性较强的新闻的链接,供有阅读兴趣的读者进行深度阅读和扩展阅读。所以,新闻应该是标题内容页相关专题、相似新闻链接的模式来进行,这样,读者能够方便地按照个人的阅读习惯进行阅读,有效地节省了阅读时间。 二、结语 新媒体时代下的新闻传播呈现出新的特点,这些特点也在无时无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新闻阅读习惯。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对新媒体时代下新闻传播的特点进行充分的了解,进而在此基础上充分地把握人们的新闻阅读习惯,然后在这两点的基础之上提出新媒体时代下的新闻传播创新模式。我们相信,只有深切地把握新媒体时代下新闻传播模式的特点,不断地了解人们的新闻阅读习惯,才能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新闻传播模式,才能够促进新闻传播效益的大幅提高。 作者:袁敬舒单位:央视国际移动传媒有限公司 新闻传播论文:人才培养新闻传播论文 一、成都市委宣传部、成都学院共建新闻学院的实践探索 “共建”新闻学院,正是通过交流与互动有效地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让教学人员和媒体工作者产生知识和功能的互补,共同从理论抽象和基础学术层面来深入研究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用正确理论促进新闻传播事业跟上时展的步伐。成都市委宣传部、成都学院在前期反复调研、论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和探索。下面选取了共建方案的部分主要内容,作如下推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统领,立足于资源共享、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加强高校新闻院系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机制,提高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水平,着力培养一批具有“正确立场、人民情怀、责任担当、传播创新”的新闻工作者队伍和新闻传播后备人才,为推进成都市新闻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共建任务 1.建立联合培养新闻传播人才机制 建立由成都市委宣传部领导,市教育局、市广新局,各区(市)县委宣传部、高新区发展策划局、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科宣局,成都传媒集团、市广播电视台,市记协及各主流新闻单位等共同参与,成都学院组织实施的联合培养新闻传播人才的机制,推动成都学院与新闻宣传单位在师资队伍、实践基地方面的共建,鼓励成都学院与境内外高水平大学开展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的交流合作,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 2.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 把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融入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引导师生始终坚持新闻工作党性原则,坚持正确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加强新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师生秉持新闻职业操守,履行新闻工作社会责任,增强做好党的新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3.加强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按照更加注重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统领、更加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更加注重职业道德培养、更加注重现代技术运用的原则,制订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三)共建内容 1.办学设计 结合现代媒体业的发展,顶层设计新闻学院的教育教学,努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教育体系,推进成都市新闻传播人才的学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提高教育。切实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专业人才,以满足支撑成都市作为首位城市,在领跑全川发展中对各级各类新闻传播人才的大量需求。 2.加强学科专业建设 结合学校自身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切实加强专业建设,完善培养计划,致力于把成都学院的新闻传播类相关专业建设成省级、市级普通高等院校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切实加强课程体系的改革与创新,积极引入媒体实战项目置换现有学校课程,推进实战型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力求在部级、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方面有新突破。在教材选用和编写中强化教学与教改建设,体现出新闻传播类专业的基础性(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系统性(职前职后一体化)、广泛性(学生涉猎的知识面)。学校加大投入,组织教师、行业专家合作编写出版培养成都市新闻传播人才的相关教材。 3.开展师资队伍建设 成都市委宣传部每年定期从新闻单位挑选10名优秀编辑记者到成都学院兼职或挂职任教,从成都学院选派10名骨干教师到新闻单位兼职或挂职1~2年,或到国内外高校新闻传播专业学习。派出单位在人员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每年推荐1~2名学界知名学者、业界知名专家、媒体精英、优秀从业人员到成都学院兼职授课或从教。引入“双导师”制,聘请业界导师和学校教师共同在选课、实习、撰写毕业论文、就业等方面指导学生,推进教学与行业的接轨,让学生与行业“零距离”接触,加强学生一线体验和业界专业训练。 4.推动资源共建共享 共建“成都市新闻传播研究中心”,开展新闻传播趋势研究,指导成都市新闻传播行业的实践。成立“成都市新闻传播培训中心”,开展新闻传播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共建实训、实习基地,成都学院与市新闻单位合作,共建5~10个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基地,积极建设校外实践平台,强化新闻传播类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从业技能。 5.构建评估机制 健全成都市委宣传部组织,市级相关单位、专家阅评组、市级媒体等多方参与的评估机制,对新闻学院开展的新闻工作者和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办学效果。 (四)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 成立由成都市委宣传部牵头,相关市级单位、各区(市)县委宣传部、高新区发展策划局、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科宣局、新闻媒体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成都学院共同参与的院务委员会;制定共建新闻学院章程,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在多方面加强深度合作。院务委员会要发挥共建优势,加强和完善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领导机制建设,牢牢把握正确办学方向,积极统筹协调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为成都学院新闻学院实施新闻传播教育的创新改革、人才培养质量的提质升位、新闻传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智力支撑。 2.政策支持 成都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给予成都学院培养卓越新闻传播人才计划所需的相关配套政策支持。支持成都学院与新闻宣传单位的合作,建立联合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支持新闻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鼓励高校与新闻宣传单位从业人员的互聘制度;支持参与“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新闻宣传单位与成都学院共同建立大学生校外实践平台。3.稳步推进。强化统筹,有序推进,根据各项工作特点,做好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方案、培养标准、培养计划、专业建设、师资引进工作规划,科学安排工作步骤,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取得的主要经验 1.加强重视,凝聚共识,突出制度建设 组织机构是工作运行的平台,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是工作得以正常运行的有效保证。在新闻学院筹备前期,成都市委宣传部、成都学院高度重视新闻学院建设工作。成都市委宣传部成立了以副部长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闻学院筹备工作组;成都学院在学校党委书记统筹安排下,成立了以主管副校长牵头,学校宣传部、教务处、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和艺术学院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成都市委宣传部、成都学院在认真贯彻国家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市思想宣传工作会议要求的基础上,双方结合地方新闻事业发展实际和学校新闻后备人才培养需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互通有无,凝聚共识,有力有序推进新闻学院建设工作。在新闻学院筹备前期,双方在全面调研、研讨的基础上,详细规划了新闻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共建方案、领导小组、共建章程等。这些规章制度既考虑了国家的相关文件精神,又考虑了各级党委宣传思想工作的会议精神;既考虑了地方党委宣传部门的要求,又考虑了地方新闻事业发展的实际;既考虑了学校当前的自身条件,又考虑了今后新闻人才培养的长远需求。 2.找准定位,“计划”驱动,打造特色品牌 成都学院在主管副校长的组织下,先后多次召集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学单位负责人、各专业负责教师、学界和行业专家等召开了共建新闻学院研讨会。专家们根据学校的发展实际,学校在高等教育领域中城市型综合大学的定位,并结合学校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的优势,从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培养模式、运行机制等方面,就校地共建新闻学院,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方案展开研讨,并形成了很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成都学院坚持以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驱动,在办学设计、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资源共建共享方面等都有新突破,为培育、造就一批高素质新闻工作者和新闻传播后备人才,进一步推动成都市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效保证。成都市委宣传部、成都学院在共建新闻学院,全面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过程中,既体现了国家的改革精神,符合国家的要求;又充分体现了成都特色、“成大”特色,将以共建新闻学院为契机,打造一批学界与业界的特色品牌。 3.汲取经验,追求卓越,推进改革创新 俗语说,采他山之石以攻玉,纳百家之长以厚己。国内一些重点高校在2013年已率先实施了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并形成了不少有益经验,并已取得了明显进展,所积累的宝贵经验值得积极正视和借鉴。成都学院教务处、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艺术学院多次向国内新闻传播学科知名院校进行调研,搜集了大量参考资料,汲取了国内知名院校在新闻学院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有益经验和主要做法,并将这些好经验、好做法融入到了成都学院新闻学院的各项制度中。成都学院在汲取这些好经验的基础上,力争顶层设计各项规章制度,逐步构建卓越新闻人才培养教育体系,全面推进新闻人才教育培养、地方新闻事业的改革创新。 4.强化过程,及时反馈,注重内涵建设 成都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和艺术学院在认真学习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和学校的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在学院内就卓越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方案、培养标准、培养计划、专业建设、师资培养等方面作了一系列的研究和理论设计;并就下一步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进行了初步规划和调研。我校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和艺术学院还积极联系新闻单位的行业专家,就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方案征求了业界的行业建议,并为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吸收了一些业界知名人士参与。在整个过程中,两个二级学院积极正视目标与要求,及时反馈问题,适时做出了一系列规划与调整,注重内涵建设,力争在实施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过程中创新新闻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管理、课程、教学、师资、科研五方面的有机互动,充分实现学界与业界联动、教学与科研贯通、理论与实践结合,走出一条政产学研合作互动、深度融合的新路。 作者:黄进杨琨李勇单位:成都学院 新闻传播论文:学术规范新闻传播学论文 一、勤于思考大学阶段的学习 一方面要对前人已有理论知识进行系统的学习、吸收和继承,同时又不能就此满足。列宁在评价马克思的研究方法时曾讲到“:凡是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他都用批判的态度加以审查,任何一点也没有忽略过去。凡是人类思想所建树的一切,他都重新探讨过,在工人运动中检验过,于是就得出了那些被资产阶级狭隘性所限制或被资产阶级偏见所束缚的人不能得出的结论。”世界高等教育会议(1998年)发表的《面向21世纪高等教育宣言:观念与行动》中指出:“高等教育机构必须教育学生能够批判地思考和分析问题。”真正会学习的学生是具有创新精神、敢于和善于进行独立思考、带着挑剔的眼光看待和接受前人成果的人。要自觉培养、锻炼大胆怀疑、勇于批判的精神。不要以为书上的都是正确的,不要迷信名人权威。在科学上,是无禁区、无偶像、无顶峰而言的的。要勇于发现前人理论、知识中的不完善甚至错误之处,不断发现和提出新问题,并通过学术问题上的讨论、争鸣推进学术研究的深化和发展。上世纪80年代有个叫鲁希才的电大学员曾对北京大学著名教授袁行霈关于唐诗繁荣原因研究的论文提出商榷,他著文《试论创作自由在唐诗繁荣发展中的地位》,提出袁先生强调的诗坛兴衰与经济相长相消,是经济繁荣导致了唐诗繁荣的观点,值得再讨论。他通过对中外文学艺术史上大量事实尤其是唐代诗歌创作实践的分析,并根据马克思关于物质生产与文学艺术生产不平衡规律,得出结论:导致唐诗繁荣的直接和主要的原因是创作自由。他的论文在学术界产生了很大反响,被不少写作教材和相关学术论著选作典范学术论文。今年6月,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一位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就对当前学界存在很大分歧看法的延安文艺的现代性问题提出了独到的见解,进行了深入研究,该文获得了学校优秀博士论文。 二、重视实践新闻传播学专业的生命与活力 全在于传媒业的实践及其发展。新闻传播学的专业学习离不开与新闻传媒业实践的密切结合。重视专业实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自觉关注我国传媒业的改革与发展,积极参与、承担传媒业如报刊、图书、网络、广播、影视等业界的实际工作,一方面通过实际工作锻炼独立从事传媒业务的能力,同时,通过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加深、巩固对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把握。二要进行专业领域里理论、实践问题的科学研究和学术写作。我以为这是同学们学习、掌握专业理论知识、提高科研能力最有效的途径,也是硕士博士阶段学习生活的主要内容和任务。科学研究实质上是在前人已有知识的基础上创造新的知识,是与本学科专业领域里最权威的学者、最有代表性的观点的一种对话。优秀的学术论文应该达到“新、深、美”的要求。所谓新,是指论文的选题要新,提出的观点、理论要新,运用的资料要新,研究的方法要新;所谓深,是指论文研究的问题要专深,提出的见解要深刻,论证要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分析问题深入充分;所谓美,是指论文的逻辑要谨严、有雄辩力,文字表述要准确、生动,语言要清新、朴实、流畅,写作要规范。在大学阶段的学习过程中,一方面认真学好各门课程,重点打好专业基础,同时,也要积极参与科研,进行科研的训练,努力争取在毕业时能够公开发表一篇有一定价值的学术论文。而对硕士、博士生来说,一定要在系统、扎实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的基础上把重点放在按学校规定写作、发表答辩所要求的论文,并竭尽全力完成好学位论文的写作。在做学问上,我们既不赞成只埋头读书,不思考、研究问题,懒于动手写作的倾向,也反对只读了几本书,仅懂得一点皮毛而没有坚实专业基础就匆忙写作、发表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的做法。应该有一个较高的目标和追求,坚决反对急功近利、只求数量不讲质量的现象。 三、严守学术规范 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学术活动虽是人的自由思想的活动,但亦有规矩需要遵守。学术规范是在长期的学术活动中总结形成的学人共同认可的规则。学术规范涉及道德、法律和技术等诸多层面。其优秀部分是道德规范,根本的是要老老实实做人,坚守诚信。在做学问上,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来不得半点投机取巧,任何浮躁、抄袭、剽窃都为学界所不齿。凡学术成果都应由自己辛勤劳动的汗水所换来,“宁可劳而不获,不可不劳而获”。在我国,许多前辈学者都把“板凳一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当做治学的座右铭,从而才攀上了学术的高峰。关于学术规范,还有许多操作层面上的规定,譬如,如何进行学术创新,如何借鉴他人研究成果,进行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的著录等等,都有规则需要遵循。对此,教育部曾组织编写过《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提出了全面系统的要求,希望大家一定认真读读,自觉践行。笔者始终认为,作为生活在21世纪的一代青年,都应当经过努力拼搏进入大学学习,且最好能有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经历,这的确是人生中最美妙的一段时光。期望青年人不负国家的希望、父母的嘱托,树雄心、立大志,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勤奋学习,奋力拼搏,掌握过硬的本领,以在将来回报社会,报答父母,为国家的富强、民族的振兴作出应有贡献。我们期待,在未来,在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同学中能走出范长江、穆欣那样的大牌记者;邹韬奋、范用那样的杰出编辑家;方汉奇、童兵那样的著名教授;郑君里、张艺谋那样的著名导演;夏青、赵忠祥那样的名播音和名主持。 作者:张积玉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新闻传播论文:国际化新闻传播学论文 一、新闻传播学研究国际化的三个环节要实现 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国际化,就要从下面三个环节去分析。 1.国际学界最关注的是理论 国际新闻传播学界关注的是理论问题,社会科学中的理论是指将社会世界的知识加以浓缩和组织起来的由相互关联的抽象的概念所构成的体系。需要澄清的是,理论不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一种缺乏科学理论所要求的批判特征的“准理论”,意识形态具有固定的、强烈的、不可置疑的假设,充满了无可置疑的绝对命题与规范性类别。然而,我国新闻传播学界研究的话题有的时候与意识形态结合在一起,难以有实际的研究意义。另外,我国的新闻传播学研究长期满足于对策研究,缺乏理论关怀。对策研究表面上看有利于企业、有利于政府,但是,缺乏理论基石的对策性研究实际上是没有根据的,没有理论基石的对策最终仍然不能很好地指导实践。为此,学术要回归学术,学界要为理论做贡献,这样贡献可以是对别的理论的验证、批评、质疑与整合。当然,我国新闻传播学应把其研究的最高目标定位为提出或发展原创性理论,这样的理论不但可以利用本国的经验材料去证实或证伪,还可以利用别国的经验材料来证实或证伪。改革开放30多年来,大陆的新闻与传播研究还未真正提出自己的原创性理论。而香港地区却做了一个示范,如祝建华在研究中国互联网的扩散和使用的经验数据上,提出了“新媒体权衡需求理论”瑏瑢,并可以接受别的国家或地区的经验材料的证实或证伪。根据笔者向国外的SSCI期刊投稿经验,国外的匿名审稿人的审稿意见第一个关注就是论文是否有理论性的贡献,理论性贡献越高,就越有可能发表。为此,要实现新闻传播学的国际化,关键之一就是发展理论。 2.方法的国际化是关键 要发展理论来实现国际化,就离不开方法的国际化。在SSCI的期刊上发文章,其一是定性研究方法,然而,“中国学者目前从事的大部分‘定性研究’基本上没有系统收集和分析原始资料的要求,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习惯性和自发性,发挥的主要是一种议论和舆论的功能。它更多的是一种研究者个人观点和感受的阐发,通常结合社会当下的时弊和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论说或提供建议”瑏瑣,新闻传播学很多定性研究也是如此。其二是定量研究方法,我国新闻传播学的定量研究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1982年—2000年)以受众调查为主,主要方法是社会调查;第二个阶段(2001年至今)运用定量研究的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增多,主要方法是内容分析和社会调查。瑏瑤然而这些定量研究与国际顶级研究相比,还相距甚远,比如在抽样上,严格的随机抽样,比如多层分阶段的抽样很少,样本多选学生,而面向整个人口群体的不多,在传播学社会调查、内容分析、控制实验三大主要研究方法中,控制实验的不多且质量也不高。在数据分析上,结构方程模型、多层线性模型应用等复杂的分析方法很少看得到,即使有,其数据分析也描述得不太清楚。比较研究、长时间的数列分析更是难以看到。研究方法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研究的“科学性”,以及由此带来的对研究的公开性、客观性、经验性的要求瑏瑥。研究方法的发展是推动学科发展的关键性一步,如伽利略通过实验法否定了亚里士多德的假说,社会学的奠基性人物迪尔凯姆利用大规模的数据分析写出经典名著《自杀论》。因此,绝不可认为研究方法是雕虫小技,无足轻重。祝建华曾经提到四个在SSCI的有效的发表策略瑏瑦,有三个是关于研究方法的,即跨国度、跨文化比较研究,多种研究方法、多种数据来源,长期的跟踪研究。当然,研究方法并不仅仅是量化研究,还应该包括定性研究、历史比较研究等在内的经验研究。经验研究虽然在实质性的领域、风格以及性质上千差万别,但都有类似的结构,并且在逻辑上恰好有八个组成部分:问题、文献、假设、测量、数据、方法、分析、结论,也称“洋八股”。“洋八股”是组织研究的一种简约有效方式,将优秀观点和发现置于“八股”的结构之中,研究者才能周密、清晰地思考自己的研究和现有文献之间的关系、假设和资料之间的关系等。瑏瑧同时,也能帮助读者一目了然看清楚这些关系。因而,只有以“洋八股”的思维模式去组织研究成果,才能为国际传播学界所承认和接受。 3.流利、地道的英语是前提 在现今学界,英语已成为发表国际论文的语言。瑏瑨尽管祝建华以以色列人、日本人、德国人、荷兰人为例认为,新闻传播学者的国际化是由英语以外的其他因素造成的,但是,无可否认的是,英语能力仍然是目前我国新闻传播学研究国际化的一个瓶颈。如在国内学者发表的英文论文里,可以看到很多“中国式英语”或“翻译腔”。根据笔者的经验,如果没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在投稿的时候就会直接被审稿人退稿,甚至连参与匿名评审的机会都没有。因此,流利、地道的英语是国际化的前提,其他相关研究也显示如此。如Salager-Meryer发现资历深浅、网络渠道多寡等因素对于论文成功发表的关键因素正在降低瑏瑩,但是研究者的语言能力仍应得到重视,对于非本族语研究者来说,语言能力和与语言以外的因素(即研究能力)裹挟在一起阻碍研究成果的发表。Flowerdew对香港地区学者的调查瑐瑠和St.Joah对西班牙学者用英语的分析瑡瑐发现,用英语精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已经成为英语非母语的学者们进行国际化的一个重要障碍。语言表达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如词汇量不足,缺乏精确表达自己观点的手段,局限于用简单的英语,文字不够简洁、精炼等。 二、新闻传播学研究国际化的突破 祝建华指出,个人学术训练和机构奖惩体制均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传播国际化有影响瑐瑢,但比较而言,机构层面奖惩体制的影响更为显著。为此,笔者将从机构层面奖惩体制和个人的学术训练两方面分析如何实现新闻传播学研究国际化的突破。 1.机构层面奖惩体制的设置提高 新闻传播学的国际化水平,需要对机构层面奖惩体制进行设置,实行制度激励。 (1)职称评定采取SSCI或英文要求制度 教师和研究人员最关心的问题可以说是职称问题,利用职称评定进行激励会有很大的动力。如中山大学人类与社会学院规定副教授申请教授,至少要发表1篇SSCI论文。现在各大高校都将SSCI作为重要期刊。由于SSCI的论文基本都采用匿名的同行评议审查制度,因此可以以此作为职称评定一个重要标准。当然,除了SSCI的论文,还可以采用“在同行匿名评审的新闻传播学重要国际会议或者在国内外发表英文稿件的期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作为代表作参与职称评定。 (2)学术期刊应实行严格的双向匿名审核 我国新闻传播学术期刊作为知识生产的载体,其审稿程序还存在很大问题。根据笔者的经验,向国外的SSCI期刊投稿,第一时间就能收到收稿回执,在规定的时间内无论是退稿还是送审都有明确回复,而且送出去匿名评审后的退稿肯定会有审稿意见。为此,我国的一些新闻传播学优秀期刊应该按国外SSCI期刊采用的方法招募审稿人,无论是中文和英文一律按照类似的标准来审阅稿件,并且及时给作者提供反馈意见,体现匿名评审机制,形成有国际影响力期刊。目前,我国一些期刊已经有了一定的尝试,如高校文科科学前沿系列期刊等的审稿流程基本跟国外SSCI相仿,但是,要建立的不仅是英文的双向匿名的审核学术期刊,还应将其推广到中文的新闻传播学术期刊上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我国新闻传播研究的发展。 (3)采取SSCI论文或英文单独评奖制度 我国现在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很少以论文单独设立奖励,更不要说采取SSCI论文或英文单独评奖制度,这一方面可能是我国的SSCI论文发文数量少,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管理者并没有真正重视SSCI论文。事实上,在国外SSCI发表文章或发表高质量的英文论文才是真正体现科学研究的高水准。要促进我国的新闻传播研究的发展,就要建立这种评奖制度,这种奖励仅仅针对颁发在SSCI发表的论文或发表高质量的英文论文,通过评奖制度来加大我国新闻传播学研究者的动力。 (4)拨出专项经费鼓励研究者参加高水平的国际研讨会 新闻传播学有三大最重要的国际会议:ICA(国际传播学协会年会)、NCA(美国全国传播学协会年会)、AEJMC(美国新闻与大众传播教育协会年会),这三大会议的共同特点是:收取全文而不是摘要投稿,格式要求跟在SSCI发文一样,采取同行双向匿名评审,接受率一般都低于50%。在这些会议上,不能凭借关系和金钱,完全凭借文章的国际学术水平。因此文章如果被接受,意味着其具备在较好的英文期刊如SSCI上的潜力。但是,这些会议规定,一旦接收了论文,该论文至少派出一名作者出席会议并发言。笔者曾于2011年投稿到AEJMC第94届会议并被接受,2011年8月到美国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市出席会议,前前后后虽然花了一大笔经费,但在与国外学者沟通交流、了解国际研究规则上都大有长进;2012年虽然投稿后也接到AEJMC和NCA的邀请,却由于经费的限制未能成行。因此,要提高研究者的国际化水平,鼓励其在SSCI上发表文章,就需要设立专项经费,鼓励研究者参加高水平的新闻传播学国际研讨会。 2.个人的学术训练机构层面奖惩体制的设置 是国际化的一个重要策略,而个人的学术训练对国际化也很重要。 (1)要多与国外学者合作交流 Flowerdew对香港地区学者的调查表明瑐瑣,他们在优秀期刊上发表的论文67%是和他人合作发表的,而这其中又有46%的是同英语为母语的学者合作发表的。相关研究表明,对英语非母语的学者来说,与英语为母语的学者合作是他们国际化的宝贵经验。瑐瑤我国新闻传播学研究要与世界学术对话,需要派研究者到海外长期进修,资助研究者参加国际会议,长期、有系统地购置国际传播书刊等。 (2)要改革当前的博士生招生制度 可由目前的考核制改为考核制和申请制相结合,最终变为申请制。中国人民大学近年已经开始进行一些改革,如2013年部分专业的博士考生托福、雅思、GRE等英语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后,可申请免外语初试。这样的改革还可以走得更远,香港的博士生招生采取申请制,除了英语成绩外,科研成果尤其是在SSCI发表的文章是申请成功与否的关键。鉴于SSCI发表的文章的公信力,国内大学也可以拿出一些博士生指标来实行申请制,吸引具有国际化能力的科研人才直接就读博士生。 (3)要开设系列的研究方法必修课 在传播学SSCI期刊上,美国博士生成为重要的作者群,如《新闻与大众传播》《传播研究》《传播理论》等。这主要得益于美国的博士生教育非常注重基础性理论和方法训练,无论何种专业方向,无论博士的个人兴趣所在,“传播理论与历史”“质化研究方法”“量化研究方法”都是必修、必考的;而博士一旦专业方向确定,就具有极大的专业性,是按照理论+方法+专题研究这样的课程结构来设置。瑐瑥而中国的新闻传播博士生课程中,“质化研究方法”“量化研究方法”很少成为博士的必修课。国外SSCI的新闻传播学期刊中的文章,方法的要求都是目前国内新闻传播院校的课程未能提供的,如结构方程模型、时间序列分析、分层线性模型等。 (4)要抓好学术英语的教育 在中国高校的课程设置尤其是研究生课程设置中,应该将学术英语写作课程列为必修课程,使学术新生力量接受规范、系统的训练,以便将来更好地融入国际学术交流圈。汉语的思维习惯、语法习惯与英语有很大区别,而我国研究者的英语学习又往往局限于应试教育或简单的日常交流,这样的英语知识结构是极不利于在国际期刊上发表文章的,如果翻译或者表达不好,甚至连送审的机会都没有。这就导致了很多优秀的文章由于没有很好的英语翻译,失去了发表机会。 作者:曾凡斌单位: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新闻传播论文:新闻传播公共关系论文 1.新闻传播运用公共关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质上来说,公共关系属于一种传播活动,它会利用各种传播手段与公众进行双向沟通。新闻传播作为一种媒体表达形式,具备双重意义:一方面,新闻传播是开展各项公共关系的重要手段,通过新闻媒体,公共关系活动得以良好发展;另一方面,新闻传播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态,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公共关系的影响,因此,在新闻传播中运用公共关系是必不可少的。众所周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树立品牌效应,媒体经营亦然。从新闻媒体的角度来说,品牌代表了企业的品质和形象,要想从根本上提高新闻传播的良好发展,除了注重新闻质量外,还要有自我宣传的意识,提升媒体的品牌效应和社会影响力。在新闻传播中,加强公共关系的运用,打造良好的媒体形象,加强与公众的沟通,提升社会影响力,对新闻媒体的发展大有裨益。 2.公共关系在新闻传播中的具体应用 引导新闻传播的价值取向。公共关系在新闻传播中最为主要的应用便是引导其价值取向。在新时期,我国新闻传播已形成一定的价值导向。新闻传播本身便是舆论,它代表了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然而长期以来,媒介与媒介之间缺乏竞争,传播者往往只需要按照自身的价值观进行传播即可。但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社会迈入了信息时代,公众逐渐形成自己的媒介价值观,新闻传播需要在公共关系的影响下逐渐形成相应的价值观。影响新闻传播的题材选择。公共关系对新闻传播的影响,体现在对新闻题材的选择上。受公共关系的影响,新闻传播的题材在选取时一般会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为例,在每日的播出中,该节目都会与公众进行互动,不仅保证了公共关系的良性循环,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闻传播的良好发展。影响媒体机构的发展方向。新闻媒体在发展的过程中所秉承的价值理念不同,则传播的内容也会不同。一个只会追求眼前利益、娱乐大众、忽视公共关系的媒介,最终的结果是被社会、受众所淘汰。因此,新闻媒介在传播过程中,无论是从媒介自身还是新闻人角度,都要注重公共关系的运用。 3.公共关系视角下的新闻传播发展 新闻工作应积极引入公关意识,吸收积极因素,弥补自身不足,促进新闻工作的长效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大众,服务于社会。其中,要想从根本上促进新闻传播的有效发展,需要遵循以下几点:新闻工作者要坚持自己的原则立场。对新闻事实进行真实报道,积极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不能因为团队以及局部小利益,使整个新闻工作失去客观性,使其成为谋取利益的工具和手段。坚持双向交流,在多方参与下,让新闻报道更加可信、可亲。由于播发载体的局限性,传统媒体在过去基本是单向传播,很难与读者、观众、听众进行互动。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这一局限,实现了媒体与受众之间的平等交流。新闻报道在运用公共关系时,不仅能够避免新闻传播的片面性,也能使新闻传播具备一定的群众基础,使整个报道更具有针对性,也更加可信。丰富新闻报道方式,吸引读者深入其中。要想从根本上做到这一点,就要进行新闻追踪以及策划。很多新闻媒体在报道时,往往将新闻作为一个已然结束的事件进行报道,常常采用总结式,致使新闻性较差。而在公共关系的影响下,要将新闻传播看做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不仅要将事实传递给受众,还要拓展报道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与此同时,还要利用公共关系的基本原则对新闻事件进行追踪报道,在加强舆论引导的同时,促进新闻传播的良好发展。精心组织,紧抓时效性。要想做到这一点,要树立“战役意识”,进入“临战”状态,要在第一时间内获知新闻事件,及时调动各个方面资源,从根本上保证新闻报道的时效性。 4.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公共关系与新闻传播之间不仅有着密切联系,也存在区别。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新闻传播作为信息的主要载体,能够对新闻事件进行表述。公共关系发展至今,给我国各行各业都带来一定的影响,其作用于新闻传播,既有优势,也有劣势,甚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新闻传播的正常运作。因此,我们要将两者进行有机结合,坚持相关原则,从根本上促进新闻传播的发展。 作者:金辉单位: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新闻传播论文:高职全媒体新闻传播论文 一、建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全媒体实践带动教学改革 一个中心解决的是“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的问题。宁波电大文法系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致力于培养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的掌握全媒体信息采编技能的一线技术人才,培养的是多能复合操作型人才,要求学生具有全媒体的意识,了解不同媒体的特性,掌握多媒体采制和传播的技能,能够承担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采制工作,并能根据不同媒体特点相互融会贯通。两个基本点解决的是如何培养的问题:一是坚持全媒体实践为主的课程体系建设,改革课程教学和考核方式;二是坚持校内外实践平台搭建,以项目产品推动提升学生全媒体采编能力。两个基本点相互促进,开始前者搭建基本框架,现在后者进一步带动前者。 (一)建立强化全媒体实践能力的课程教学体系 1、改革课程设置,建立适应全媒体发展的高职新闻传播实践教学体系宁波电大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从2004年创办以来,逐步摸索出一套符合高职层次的课程体系,不分具体媒体方向,突出全媒体采编技能培养的实践课程,相互融合互补。课程体系以专业技能课程群为主,涉及全媒体采编的各方面。主要有新闻采访、新闻写作、新闻摄影、报纸编辑、电视摄像、电视编辑、图像处理与动画制作、网站开发与管理、平面广告设计、播音主持、网络新闻实务、广告实务、公关实务等。这些专业技能课程群分布在第1-4学期,层层递进,由易到难,相互融合。整合新闻理论课程,将原来的新闻学概论和传播学概论课程合并为新闻传播学概论课,将新闻史的相关内容整合到新闻传播学概论课程及其他实践课程里面,精要教授必要的新闻传播理论知识,让学生具备全媒体的理念。同时辅之以应用汉语、中外文学经典等人文知识课程来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让其能对纷繁复杂的信息作出正确的价值和文字判断,还有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秘书实务、企业文化等辅助知识课程,让学生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 2、改革课程教学,教学手段全媒体化,突出全媒体实践能力培养在教学手段上,充分利用文字、图片、视频、音频、动画、网络等各种多媒体教学手段,实现全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室和实验室、摄影棚、录音室、演播室等实现采编播教学全面数字化和网络化,使用电子教案、网络课件、各种音视频案例、蓝易思多媒体控制系统等多媒体教学技术手段,让教学更加形象生动,易于让学生接受,也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多媒体的魅力。建立教学资源点播系统,把历届学生做的视频作品、音频作品、Flash动画作业放在上面,供大家交流学习。新闻摄影课开发新闻图片系统,让教师和学生上传和浏览新闻图片。教师可以在线评阅,也可以邀请同学共同评价,整个教学评价过程透明公正。学生则可以观看其他同学的作品,相互学习,从而激发学习热情。在教学方式和内容上,精简理论内容,采用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练习、小组讨论、现场练习、作品主导等方法,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而不是一味灌输和讲授,突出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和全媒体融合意识。不同的实践环节有机统一,围绕专业实践培养目标,以项目产品推动课程设计改革。专业优秀课程体系以“一幅动画、一本杂志(纸质、电子)、一张照片、一档音频节目、一个视频短片”为“五个一工程”项目导向,建立起全媒体融合的课程内容,较好地训练了学生的全媒体思维。在具体的课程教学上注意融入全媒体的思维。比如采访课让学生学会网络采访、手机拍照和写稿,最快速采制信息,并能考虑不同媒体的特性采写有差异性的内容。写作课采写适用于不同媒体形态的稿件,尤其是及时关注最新的移动媒体和社交媒体上的稿件特点。播音主持课让学生明白现代播音主持人要会自己策划采访制作“微节目”,既要注意语言的规范性,还可以适当使用网络用语让节目更有亲民特色。 3、改革考核方式,最终以毕业设计可视化改革全面展现学生全媒体采编能力考核方式的改革是为了让学生更重视全媒体实践能力的培养。本专业课程考核或结合平时实践作业;或直接用作品进行考核;或以考级考证为契机,以证代考;有些课程结合学生在系“新文人工作室”里的实践表现,作为加分内容。鉴于视频作品能较全方位考查学生的采编写全媒体技能,2012年起启动毕业作品可视化改革,要求学生组队制作专题视频短片,考核他们对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和网络等各种媒体的掌握情况和整合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实干能力,各门课程所学都能在此得到充分考察展现。2013年继续完善毕业作品操作流程,完善开题答辩、中期检查、验收评定、分组答辩等环节,加强指导和过程监控;2014年增设毕业设计指导课程,每组指导老师分设文案指导和技术指导,制定更完备的流程册让学生和指导老师全程填写,考核更加科学。这几届学生制作的视频或展现宁波历史文化、或反映社会现实、或与实践基地合作,在提升全媒体采编技能的同时也增加了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感。 (二)搭建全媒体实践平台 1、系内创建“新文人工作室”全媒体仿真实践平台新文人工作室是以学生自我管理为主的专业实践工作室,从本专业创立不久就创建了。十年来,工作室的组织架构随着媒体发展态势而不断调整,原来只制作平面杂志,后增加网站,仍以文字图片采集为主。2009年开始制作视频新闻,但量比较少,2013年创建官方微博,2014年开始制作演播室节目,创建公众微信号,并将部门调整为平面媒体部、网络新闻部和电视媒体部,分设平面媒体部、电视媒体部、网络媒体部,制作平面杂志、电子杂志、视频和音频新闻及节目,管理系网站信息、系官方微博和公众微信号,学生实践全媒体化。每个部门都有专业课程老师提供指导,由同学们自己策划选题,报道校内外新闻,展现自己各种多媒体原创作品。工作室模式创新了教育教学载体,让学生将课堂所学转化为自主实践,融合各种媒介的采编技能,进一步培养自己的全媒体思维和技能,是专业实践教学的第二课堂。在这里,信息的生产是个完整的全媒体融合流程,项目化的管理让学生的全媒体采编能力得到了可视化的呈现。尤其是2014年创建的“今日文法系”公众微信号较集中融合了全媒体的运作流程,文字、图片、视频和音频报道在这里集中展现,并通过手机移动终端发送。同学们锻炼了策划管理、团队合作和各种媒体的采编技能,掌握了最新的移动社交媒体形态的特点。因为有了公众微信号每天快速便捷的终端展现,学生的视频新闻制作积极性也被充分调动起来。电视媒体部打破了原来采编组、配音组、技术组和主播组各自分工干活的机制,所有实习记者都从基础的采编工作做起,全面掌握视频采编技能。自2014年9月以来,共制作165个视频报道,有些还使用了虚拟演播室系统,有主播播报。新文人工作室还通过表彰先进及出台《新文人工作室关于记者(编辑)业务考核及等级评定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对工作室记者编辑们的管理考核,激发同学们的工作积极性,这也是现代化媒体管理手段的仿真模拟。指导老师在指导学生实践的过程中也能得到各种反馈,更好地调整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方法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学生和各指导老师相互间协同作战,相互促进。由此,工作室的全媒体仿真实践带动了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 2、积极开创校外实践和实习基地本专业在寻找校外实践基地时,注意选择可以锻炼学生不同媒体形态采编能力的地方。先后与宁海县文化馆、中国宁波网、天一阁博物馆、人民网浙江频道、江东区百丈街道、江北区芝红社区、新侨报、鄞州电视台新闻中心、搜地网、81890求助服务中心、宁波文化艺术研究院、江东区档案局等单位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受到合作单位好评。为了增强和业界的联系,本专业还建立一支由业内专家组成的校外导师队伍,聘请了宁波大学、宁波日报社、人民网、江东区档案局、宁波文化艺术研究院、海曙作协和影视家协会等单位的15位专家,校外指导或来校讲座。 (三)取得的成绩 本专业在2012年成功申报宁波市高校重点建设(特色)专业,是宁波市唯一一个高职新闻传播类重点建设特色专业。已培养了一批适应社会需要的实用型新闻传播人才,受到用人单位好评。新文人工作室在2008、2010和2013年被评为宁波市先进大学生集体。本专业老师一起做的《创高职高专新闻采编实践教学之路》、《创新载体丰富平台拓宽渠道教学相长——宁波电大以新文人工作室促进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教学》、《轴心驱动可视呈现——宁波电大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学生职业能力实操体系的创新探索》分获宁波市第七、八届高校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和第九届高校教学成果二等奖。学生的毕业作品在校内外引起较大反响,受到宁波及全国媒体的关注和报道,获得社会各界好评。学生多人次在省市的征文、演讲、播音主持、公益信息传播比赛中获奖。 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思考 (一)全媒体技能融合的教学实践还需深入 全媒体采编能力不只是掌握各种媒体的采编技能,关键还要有全媒体的思维,能够迅速判断适用于不同媒介的信息采制角度,能对资源进行有效的全方位的整合。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不可能什么都精通。高职的学生学习基础和学习能力相对较弱,如何让学生既有全媒体的思维,在综合掌握全媒体实践技能的基础上突出掌握某些采编技能,这是高职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时所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关键还是要加强训练和实践。每门专业课程要密切关注媒体发展的最新状况,研究最新媒体形态的特点,及时更新课程教学内容,加强全媒体思维训练,阐述在全媒体背景下,本课程内容所需要变化和注意的地方。相关课件可和学生网络共享,供学生随时自修。目前本专业的工作室虽已有各种媒体形态,但还是分部门各自运作。今后可以做进一步改革:建立全媒体信息处理平台,各部门采集的信息都发到这里,实现信息共享,然后各部门根据各自的需要,选择有价值的信息进行深度报道或制作音视频报道,可以彼此合作。公众微信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各部门进行约稿,包括提出对已知信息做怎样的进一步报道的要求,由此提升报道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实现信息资源的全媒体有效配置。 (二)全媒体师资培训仍需加强 虽然本专业有系内外专业教师21名,高级职称比例占43%,部分教师毕业于复旦、浙大、中国传媒等名校,有扎实的专业功底,也有具有媒体从业经验的教师,但要真正掌握全媒体的特点,具备全媒体思维和相应的教学能力,仍需要不断接受培训。目前本专业双师型教师所拥有的证书主要是高级秘书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专业普通话测试员证书、MACROMEDIA授权的网页设计师资格证书等,离全媒体采编专业优秀技能仍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加强全媒体采编技能方面的专业培训,通过考取相关证书来提高自身实践能力。如何让教师转变思路?如何创造进修培训机会?如何提高教师的培训积极性?如何协调繁忙的工作和培训之间的关系?这都需要校系出台相应政策进行保障,为老师培训创造条件。再艰难,也要保证老师不断进步,这也是学生能学到更多知识技能的源头。同时,要建立校外导师的定期指导或讲座制度,目前的联系仍较松散,缺少针对提升学生全媒体实践能力的交流计划。 (三)全媒体教材亟待建设 虽然本专业教师有编撰过《Premiere基础实用教程》、《宁波历史文化读本》等教材,但离全媒体教学所需教材的差距还较远。要进行适应高职全媒体新闻传播教育的教材改革和建设,一是广泛收集业内各种相关教材,取其精华;二是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关注业界的最新动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然后进行资料梳理,总结归纳,编撰相应的教材。 (四)全媒体设施设备需要资金投入 全媒体采编设备都是数字化网络化的,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宁波电大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已建立大洋非编实验室、摄影实验室、虚拟演播室。另有摄影摄像仪器设备、平面媒体排版软件等,各类专业实验室固定资产总值近150万元,全面实现数字化采编播一条龙装备,为专业的实验教学提供了条件保障。但现在还缺少全媒体信息处理平台来实现学生多种媒体形态作品的平面、网络和各种移动终端的同时全方位。而且,现在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器材设备需要更新换代,仍需不断的资金投入,光靠学校的力量是不够的。除了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申请以外,还可考虑争取和企业合作,目前国内校企合作建设的传媒学院亦有一些,如果能为企业输送人才,双方可以双赢,这也要求我们能够培养出更多符合社会需要的全媒体采编人员。同时,还可想办法争取创收,比如目前大洋非编实验室已挂牌大洋非编系统培训认证中心,可考虑向社会开放相关培训。 作者:邬晶晶 单位:宁波广播电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