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作为重要的金融机构,为个人以及企业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在社会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市场环境变化较大,银行面临的金融风险也逐渐增加,对银行的发展带来了较大不利影响,不利于银行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会影响银行的金融服务能力。内控管理作为银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对银行开展的业务进行综合分析和管控,规范业务工作开展的流程以及各项工作行为,为银行的经营营造良好的内控环境,从而更有效地抵御外部的金融风险,提高银行的业务水平。因此,银行应该更加重视内控管理工作,依据外部的金融环境以及内部业务开展情况,优化内控管理模式,从而更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银行业务更加繁杂,银行的规模也不断增加。 目前,外部的经济发展环境较为复杂,对银行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强化银行内控管理工作势在必行。内控管理作为银行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有助于更好地规范内部的工作行为,确保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防范和降低银行业务开展的风险,从而确保银行的健康发展。但是,银行在内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内部的相关制度建设还不完善,专业人员的综合能力也有所欠缺,对内控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阻碍,不利于银行业务的高质量开展。高效地发挥内控管理工作的作用,为银行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更加有效的保障,促进银行的高质量发展。 一、银行内控管理概述 银行是为个人以及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主要业务就是吸收资金、提供融资以及代理客户承办支付相关事项,通过对资金的运作获取相关收益。从业务开展的角度来看,银行内控管理工作主要就是针对开展的业务情况,制定和落实相关的管理制度,对业务开展的过程进行监督和审计,规范业务工作开展的流程和程序,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进而更好地满足银行经营目标,促进各项业务的良好开展。现如今,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银行的规模增加,所涉及的业务也更加繁杂,强化内控管理至关重要,通过对经营活动进行管控,更好地满足业务开展的要求。同时,从银行风险管控角度来看,银行开展内控管理工作,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更加合理的内部管理机制,依规、合规开展业务工作,降低业务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而且银行还能够利用内控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通过对外部金融数据信息以及内部业务、财务等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优化内部业务决策,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有效地抵御外部金融风险的侵袭,促进银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二、银行内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银行内控管理意识较为薄弱 内控管理工作在银行经营管理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对银行业务开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但是,一些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往往更加重视业务管理和业务拓展,追求更加显著的经济效益。而由于内控管理工作无法为银行提供显而易见的经济收益,在短时间内也无法体现出明显的效果,这就使得一些银行管理者对该项工作较为忽视,缺乏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在内控管理工作安排上存在较大的问题,影响该项工作的正常开展。而且,一些银行内控管理者对该项工作缺乏全面的认识,内控管理意识较为薄弱,管理者自身的内控管理相关知识较为匮乏,对该项工作的认识较为局限,往往是为了应对相关的检查而开展工作,使得内控管理流于形式,影响内控管理的成效。 (二)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 内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借助良好的内控管理制度,利用内控管理制度约束和规范工作行为,促使该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但是,一些银行在开展该项工作时,内部缺乏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无法为该项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导和保障。一方面,由于一些银行管理者对该项工作缺乏重视,阻碍内控管理制度的建设,使得内部缺乏内控管理制度。另一方面,一些银行在构建内控管理制度时,缺乏对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的综合分析和考量,导致制度建设具有片面性,无法为内控管理全过程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此外,一些银行缺乏对内控制度落实过程的跟踪,不能实时掌握内控制度落实的具体情况,无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内控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得内控管理制度无法得到有效的优化和改善,影响管理制度的执行成效。 (三)缺乏良好的激励体系 激励体系建设作为内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规范员工工作行为、提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银行在开展内控管理工作时,若缺乏有效的内部激励机制,就无法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也无法有效地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使得内控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影响工作质量。而且激励体系的缺乏,容易促使内控管理工作人员注重追求短期效益,对银行的长期发展缺乏重视,影响银行的可持续经营。一些银行内部激励体系不完善,无法有效发挥激励作用,对员工的约束力度较小,不利于提升工作开展的效果。一些银行内部考核机制不完善,无法有效反映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对工作人员的考核不准确,无法为激励体系的落实提供有效参考,使得激励机制无法更好地发挥作用。 (四)内控人员的综合能力有待提升 内控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是影响该项工作的重要因素,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有助于显著提高内控管理的成效。但是,一些银行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内控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有待提升。一些银行内部并未设置专门的内控管理部门,主要是由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兼职该项工作,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内控管理知识和能力,对该项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不足,影响内控管理的质量。而且,一些银行缺乏对内控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未针对工作的具体需求以及时代发展要求,针对性地组织专业培训活动,造成内控管理工作人员的能力得不到显著提升,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专业技能掌握不足,无法更好地满足工作岗位的要求,阻碍内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降低银行内控管理工作的效率。 三、业务发展视角下强化银行内控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强化对内控管理工作的重视,营造良好的内控环境 要优化内控管理模式,银行就需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重视,树立良好的内控管理理念和意识,认识内控管理与业务发展之间的联系,依据业务发展的目标和实际情况做好内控管理工作安排,确保内控管理与业务发展目标的一致性,从而更有效地发挥内控管理的作用,实现业务的高效开展。银行有关管理者要及时关注金融市场、经济金融政策等的变化,针对性地调整和改进内控管理工作,促使内控管理能够更好地满足外部市场的要求。同时,银行要在内部强化对内控管理工作的宣传,在银行官方网站、工作群等普及该项工作的内容和重要性,也可以定期开展内控管理相关知识的考试,强化工作人员对内控管理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掌握,提升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的内控管理意识,促使工作人员积极配合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 银行在开展内控管理工作时,要建立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开展流程,权责分明,从而更有效地落实内控管理机制,确保银行自身的业务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提升业务发展的效果。银行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时,要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分级汇报以及授权审批制度。银行管理人员要完善内部的组织架构,落实法人统一管理以及分级授权的管理体系,清晰划分各级别以及各分支部门的职责范围,授予各级别管理人员明确的管理权限,制定有效的工作规定,促使各级人员在规定的权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在进行工作汇报时要依规逐级汇报,促使内部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确保银行内部的秩序性。银行还要正确处理各岗位之间的关系,要对不相容的岗位制定岗位分离制度,比如对于监督岗、审计岗、对账岗等,要确保这些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更好地发挥岗位职能,通过轮岗制度,确保不相容岗位的独立性,降低违规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同时,银行还要注重对内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以及反馈,对内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内控管理制度的实效性。 (三)加强内控风险评估,构建良好的风险管控体系 银行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面临较大的业务风险以及外部市场风险,这些风险会对银行自身业务的拓展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影响银行的可持续经营。因此,银行在开展内控管理工作时,需要更加重视风险管控工作,完善风险评估体系,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人为操作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构建全面的风险评估机制,更好地防范化解业务发展过程中的风险。银行可以针对不同的业务环节开展相应的风险评估,构建有效的风险预警体系,比如在开展信贷业务过程中,强化对客户借贷情况查询,完善客户信用评级,依据评级结果确定借贷决定和借贷规模,降低逾期还款、违约等风险,在贷后管理环节,需对客户的风险情况进行及时地监督,对于存在违约情况,要及时收回借贷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同时,银行需要强化内部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定期对开展的业务进行审核,强化对业务的监督,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为业务开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四)借助信息技术,推动内控管理智能化发展数字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在银行内控管理工作中获得较大程度的应用,对提升该项工作的效率具有重要意义。银行可以借助信息技术,积极推动内控管理智能化发展,提高内控管理能力。银行需要加大对内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投入,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和设备,为内控管理信息化发展提供良好的设备支持。银行还可以利用AI技术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智能化监测,借助区块链技术对银行数据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获取相应的动态信息,从而更高效地开展内控管理工作。 (五)健全内控管理激励机制 强化内部人员管理是内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规范工作人员行为,还需要有效地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促使业务开展效率的进一步提高,推动银行高效发展,提升银行自身的竞争力。构建良好的内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激发工作人员的内在潜力和工作热情,促使内部人员积极投入各项工作中,使得各项业务活动能够顺利、有效开展。银行要建立内部激励制度,就需要明确奖惩规定,依据具体的工作要求设定相应的工作目标,细化个人的奖惩规定,对于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任务的工作人员提供内部表彰、绩效工资、职位晋升等多样化的奖励。对于未达到任务要求、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则要追究个人责任,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促使工作人员认真对待本职工作。 (六)加强内控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 银行要强化内控管理工作,需要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内控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从而满足工作岗位的需要。银行要定期开展内控管理培训活动,采取“培训+考核”的方式,丰富内控管理人员的专业内控管理知识和技能,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促进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在培训结束时进行相应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促使工作人员认真对待专业培训,增强培训的效果,更有效地发挥培训的作用。 结语 内控管理工作对银行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助于降低银行经营风险,提升银行的业务水平,增强银行的竞争优势和能力。但是,从银行开展该项工作的现状来看,一些银行对内控管理工作缺乏认识和重视,存在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激励体系不完善以及专业人员综合能力欠缺等问题,直接影响内控管理作用的有效发挥,阻碍内控管理工作进程的有序推进,对银行的发展也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银行应强化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构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以及内部激励机制,还要加强内控风险评估,推动内控管理智能化发展,强化内控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内控管理工作提供更大的助力,增强该项工作的实效性。 作者:江婷婷单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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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理论法律论文 论文关键词:经济法民法商法行政法 论文摘要:部分法的划分具有相对性。对经济法与民法、商法、行政法之间关系的认识不能绝对化。其间的联系与区别按照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的排列顺序,从民法到行政法,私法属性不断减弱,公法属性不断增长。其中,以社会法为纽带,私法属性与公法属性的消长变化,说明法律对于社会关系的调整,分别有自身的任务和功能,并呈现出相继联结的内在联系。 一、法律部门划分的一般理论 经济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肖先涉及到法律部门的划分问题,其次是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与其他相关法律部门的联系和区别。 划分法律部门的意义,在于力求准确地制订、解释、适用法律,以恰当地调整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复杂的各种关系。法律从旱期的“诸法合体”状态到今人“各法分离”格局,既说明了人类社会关系的客观多元性,也反映了人对所生存环境的认识能力不断强化。法律发展的历史和现实表明,法律部门的高度分化与高度综合是法律发展的规律;因而在尊重传统部门法划分时应当小局限于已有分类。 对法律分类的基本观念,大体有三种主张:1.主观论,认为法律划分是人的主观假设,诸如“自然法”、“实在法”的划分;2.客观论,认为法律划分是山特定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社会关系就应当有什么样的法律;3.主客观统一论,认为法律的划分是现实社会的客观存在和法学家的主观认识相统一的结果。在主客观关系方面,主观主导’一。法律划分,应当属于认识论范畴,相对而言,主客观统一、主观主导的观念史符合认识论原理。认识具有相对性,法律的划分也就具有了相对性一般认为,部门法划分的基本标准是法的调整对象。有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就可以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尽若学界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表述不一,但是经济法具有特定调整对象——以社会整体性和国家调控性为基木要索的经济关系——的共识是客观存在的。无论在法学理论上还是立法机关对于法律的分类上,经济法都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与经济法有较为密切联系的法律部门主要有民法、商法、行政法。 二、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曾经是学界讨论的热点,少于且由立法机关来阐述其关系(参见顾昂然关于《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在实务界,两者的关系曾经是模糊不清的,以往法院的经济审判庭审理的多数是民事案件,以至于法院系统将经济审判庭史名为民事审判庭,让一些人认为经济法本存在了。这是误解。现在看来,经济法与民法的个性大于共性,它们是具有不同法律理念和法律制度的两个独立法律部门。 (一)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主要体现为两者的调整对象都与经济关系有关。经济法调整社会性经济关系,民法调整个体性经济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则产关系。其次表现为两者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渊源。 (二)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首先表现为调整对象本同,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则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经济法调整社会性经济关系。所谓社会性经济关系,是指具有社会影响的经济关系,包括具有社会性的公平交易秩序建立和运行关系及社会经济平衡协调持续发展关系。前者主要体现为市场规制关系,表现为公平竞争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女全公平交易关系等;后者主要体现为宏观调控关系,表现为产业调整关系、则政税收关系、金融平衡关系、国有资产运营监若关系等,其中包括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规制、调控、管理关系。其次是主体不同,民法的主体是具有一般法律人格的自然人、法人。经济法主体是具有一定社会功能属性的消费者、经营管理者,虽然消费者、经营者,管理者可以表现为自然人、法人,但是毕竟具有了社会功能属性而小同于自然人、法人的法律地位。第三是调整方法不同,民法的调整方法主要是通过仃意性规范调整意思自治行为,在特殊情况下采取民事制裁方法。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采取强制性规范、注意性规范和倡导性规范相结合以及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第四是内容不同民法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的规定,法律表现为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亲属法等。经济法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公平竞争、弱者保护、市场规制、经济平衡、宏观调控的规定,法律表现为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法、价格法、预算法、则税法、金融法等。第五是功能不同,民法的功能主要是提供适应市场交易的基本规范以建立微观一般交易秩序。经济法的功能是克服市场缺陷建立公平竞争秩序,弥补民法不足。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但是这此区别都是相对的,区别的意义在于理论上有利于部门法建立,实践上有利于法律的正确适用。 三、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商事关系发生在商事话动中,主要包括商事主体关系和商事行为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与商事话动有密切联系,但是经济法与商法在发展原因、作用基点、性质理念、内容制度等方而都有较大区别。总体来看,商法与经济法的的关系是一元交 叉关系。 (一)经济法与商法的区别 从两者历史发展阶段和原因来看:民法、商法、经济法相继出现。对此现象可以认为,商法的产生是对民法一般性调整而不能适应具有风险性的商事话动简捷、高效、安全、营利要求的扬弃和发展;而经济法的形成,则是对商法强调商人营利和商行为自由、安全、简捷的个体倾向而难以避免走向垄断、妨碍竞争、滥用权利,造成整体不平衡的纠正。也有学者认为,民商关系的法律保护成本增加产生了对经济法的生成渴求。总之,对经济话动的法律调整,是由于经济话动从个体性而社会化、从私益性而公序化、从局部话跃到整体平衡的发展演进过程,而使法律调整旱现多元和完整。所以,商法是经济话动中的基础性、前置性法律,经济法是经济话动中的平衡性、后续性法律。 从两者的基点和作用过程来看,商法的基点是确认和保护商人地位和利益,由此出发,而作用于商人(经营者)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过程;经济法的基点是确认和保护社会经济利益,因而要反对垄断,限制不正当竞争,从社会利益出发来平衡与商人利益的关系。商法作用过程是立足个别,兼顾一般;经济法的作用过程是立足一般,兼顾个别。两者在结构上正好是互补关系。 从两者的性质和理念来看:商法是属于具有公法因素的私法,其中自由、平等、公平、效益、安全等法律理念被侧重于从私法方面来理解和阐释,即强调个体的自由,个体之间的平等个体相互关系的公平以及个体行为的效益和安全、经济法是具有私法和公法因索的社会法,自由、平等、公平、效益、安全、秩序等,法律应当具备的基木理念则被侧重于从社会利益的角度去阐释,强调社会整体的自由而反对个体的极端自由,强调社会结构的平衡和社会公正而限制个体成员滥用优势,强调社会整体效益和交易安全而反对个体暴利和私权绝对。商法和经济法在性质和理念方面的差异只是相对的,说明两者之间有所交叉,有所相异。 从两者的内容和制度来看,商法主要规定了商人、经营者的地位、组织形式、商事交易行为规则和行为后果、商事行为的技术性规定和营利性规范这此内容,形成了公司法、企业法、票掘法、合同法、保险法、海商法等法律制度;经济法主要规定了市场准入和退出以及商事话动(经营性话动)竞争的规范、商事组织对市场的.片有关系以及政府如何调整此种关系、商事行为涉及社会公众利益时,两者如何平衡、政府如何保障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振兴和发展等,这此内容形成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资源保护法、投资法、经济发展法、产业振兴法等法律制度。虽然将以上法律制度分为商法或者经济法,但是也应当注意当今社会经济关系的复杂性与法律调整之间的关系:第一,此种划分不是绝对的,每一种法律制度并非十分纯粹,因而在一种法律制度当中包含了另外一种法律制度的规范内容是正常的;第一,商法与经济法的交叉,不存在相互替代和包含问题,这是社会经济关系多元复杂对法律的要求,也是人们认识到这种要求的存在而做出的反映。 总之,经济法与商法是相辅相成、交叉区别的两种法律现象,尽若这两种法律在我国尚未法典化,但有关单行法律和法规已经制定颁行,经济法和商法分别存在的基本理由是两者的侧重点小同以及现实对这此侧重点的需要。 (二)经济法与商法的联系 《公司法》、《票掘法》、《保险法》一般归入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人民银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按划分属于经济法。 在上述法律之中,可以看到在商法当中有经济法的内容,在经济法当中存在商法的规则。比如,我国《公司法》的立法宗旨即非常典型地体现了商法目的与经济法目的的结合该法第1条规定“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对公司的规范和对公司、股东、债权人的保护,体现了商法的个体性,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则反映了经济法的社会精神。在具体规范方面,《公司法》有关公司转投资的限制(第12条)、股份转让的限制(第147,149条)、对公司则务会计制度的强行性规定(第174,175,176条等),《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企业的设立、入伙、退伙时的登记规定(第15,16,56条等),《票掘法》关于木票出票人资格审定的规定(第74条)、关于票掘管理办法的规定(第110条),《保险法》关于限定投保、公平竞争以及对保险业监督若理的规定(第6,7,8条,第五章)等,已经超越了纯粹商法以“自由、便捷、个体安全”为特征的范围,而自然进入到“社会秩序、社会安全”的经济法领域。但是,在这此法律当中,社会经济秩序和安全的保障首先要建立在个别经营者地位确定和行为规范基础之上。作为经济法主要法律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1条)。该宗旨的特点是先考虑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 ,再考虑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体现了由社会而个体的经济法作用过程。类似的立法宗旨还表现在《产品质量法》、《税收征收税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当中。经济法强调社会性和整体性,以建立整体秩序为目的,在此过程中,对特定主体违规行为的制裁,是对不特定主体利益的保护,也是对社会利益的保护。但是,保护对象也并非都是不特定的。对特定对象及其行为的规范和保护,则体现了商法内容。这在具体规范方面,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第20条),《产品质录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第四章),《税收征收税法》关于向纳税人退税的规定(第30条),《房地产管理法》关于房地产交易的规定(第四章)等,是从保障政府管理、秩序建立、社会利益平衡的基础上考虑对个体利益的保护规则,而这此规则,已经涉及商事法的内容。 当然,上述两种现象也不是绝对的。也有较为纯粹的分属商法和经济法的制定法,少于不过多地涉及对方的内容,比如《海商法》就属于较为纯粹的商事法,而《人民银行法》则属于比较纯粹的经济法。此外,有的法律在立法时就已经设计为结构性倾斜,以矫正现实当中的不平衡而具有了经济法特征,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四、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从经济法的概念引入我国,其与行政法的关系就是争议焦点一些研究者认为经济法是经济行政法引、行政法是规定国家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规的总称。在过来因素上,行政法与经济法有所联系。但是在具体调整对象、性质、功能等方而,行政法与经济法有所区别。 (一)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 经济法调整的社会性经济关系,包括市场规制和宏观调控,是具有若理因索的经济关系。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若理关系,也是具有公里因素的行政关系。现代行政法具有规范、限制行政权力,防止行政机关滥权的作用,这与经济法通过社会利益矫正政府缺陷具有相同的理念。另外,经济法采取强制性与倡导性的调整方法,行政法也采取此类调整方法。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首先,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调整的是社会中经济关系,即或是具有管理因素的经济关系,这种鼓励因素也并不完全来源于政府行政管理,还包括行业自律管理,并且管理的目标、在于社会利益最大化,因而管理结构呈现关联中性,即管理对象与管理目标之间具有关联性。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管理关系,主要是行政机关设置、行政人员选拔、考核、升迁等管理,即或涉及到经济管理,也是从行政职权和行政程序角度加以规范的,是典型的纵向自线关系。 其次,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以实现社会经济利益和社会平衡协调发展为目的;行政法是国家本位法,以实现国家利益为宗旨。这里涉及到一个基本问题: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一般认为两者具有同一性,但是作者研究的结果并非如此,而是两个具有联系也有区别的独立利益,由于该问题较为复杂,将另文论述。第三,经济法具有社会法属性,而行政法是典型的公法,第四,经济法的内容主要是竞争法、消费者法、市场规制法、宏观经济调控法等实体性法律;行政法的主要内容是行政许可、行政救助、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性法律。 五、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民法是典型的私法,商法是具有公法因素的私法,经济法是具有公法因素和私法因素的社会法,行政法是典型的公法。按照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的排列顺序,从民法到行政法,私法属性不断减弱,公法属性不断增长。从行政法到民法,私法属性不断增长,公法属性不断减弱。其中,以社会法为纽带,私法属性与公法属性的消长变化,说明法律对于社会关系的调整,分别有自身的任务和功能,并显现出相继联结的内在联系。在法律系统中,结构的和谐影响到功能的优化。这种内在联系说明,法律部门的划分是相对的,不同法律部门之间有着密切联系,相互不能替代,相互也不能割裂。 经济法律论文:现代经济法基础理论法律论文 摘要:本文是对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探讨,论述了现代经济法学的四个基本问题:现代经济法价值取向的问题、现代经济法的主体架构问题、现代经济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哲学基础理论论证和现代经济法的主要研究方法。希望通过对这些基础理论问题的深入探讨,能够加强我国经济法学界基础理论统一与共识。 关键词:经济法基础理论、现代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第三主体 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与转轨,我国的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也已经历了20多年的争论与发展,在发展中争论,在争论中发展,在实践中检验各种理论的正确与谬误,正是在这样一种对真理的不断追求与探索中,我国的现代经济法学已经颇具规模。 目前,我国的经济法学界已经形成了多种流派学说,从最初的“纵横说”、“学科经济法说”、“密切联系说”、“经济管理关系说”、“综合经济法说”、“经济行政法说”、“企业法说”、“国民经济运行法说”,到现在的“经济协调关系说”、“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宏观调控说”、“国家调节关系说”、“国家参与关系说”、“新经济行政法说”、“二次调整说”、“模糊说”、“限定的纵横统一说”,等等。 百家争鸣的景象当然我国现代经济法学蓬勃发展的最好表征。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各种经济法学说相互并立,甚至一本书就代表着一种经济法流派,既给经济法学的讲授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也是一门独立学科还不够成熟的表现。笔者认为一门成熟的学科不仅要有促进该学科发展的争论,更多的要有促进该学科独立而稳定的共识,而在我国的经济法学界显然缺少一种“求同存异”的认识。在我国经济法基础理论日益丰富的条件下,我国的经济法学者应该尽可能的抛弃所属学派的意气之争和门第之见,在一切为我国经济法学独立和发展的大局观的指引下,尽快将各学派相同相通的经济法学理论统一起来,以谋求我国经济法在未来更大的发展。 笔者拟通过本文,在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求同”上作一个初步的尝试。在我国的经济法学界至少有现代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现代经济法的主体架构、现代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部门法的哲学理论论证和现代经济法的研究方法等四个问题应该形成共识。 一、现代经济法价值取向的问题 现代经济法的法律价值取向: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法,而非以国家为本位的法。 我们首先来谈谈现代化这个常识性问题,有的学者认为:“现代化有两个优秀问题,一个是发达的市场经济,一个是民主政治,这两点背后共同的东西就是社会的个人本位化,也就是从一个共同体为本位的传统社会过渡到个人本位的、尊重公民个人权利和个性价值的社会。”[1](P231)对于此种认识,笔者认为“尊重公民个人权利和个性价值”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关于“社会的个人本位化,也就是从一个共同体为本位的传统社会过渡到个人本位的社会”的提法,值得商榷。 回顾人类近现展的历史,我们会发现在社会价值取向上始终存在着以个人为本位的西方国家同以国家为本位的东方国家之争。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和个人本位的思想理念,在反封建的斗争和人类思想解放的过程中其进步作用当然应当肯定。而在相对贫穷落后的东方国家,正是以国家为本位的主导思想,才使得整个国家的稀缺资源掌握在该国先进的阶层或统治阶级手中,由政府加以调配,从而集中力量办几件大事。例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正是藉此赶走外来压迫,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在国内进行政治和经济革命,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奠定了有力的工农业和科技基础。 然而无论是以个人为本位的理念,还是以国家为本位的理念在人类生产力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特别是在人类社会化大生产的背景下都遇到了自身无法克服的矛盾和问题,于是它们都自觉或被迫地选择了或正在选择一种现代化的本位理念观:以社会为本位的理念观。在信奉“个人本位”的西方国家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深刻认识到极端的个人主义和自由放任非但不能保证个人充分发展,相反会危及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关于对“个人本位”危害的认识,早在19世纪,作为美国社会学法学派的创始人庞德就已经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他把利益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并进一步指出:“包含社会利益的个人生活是一种道德的、社会的生活。所以社会利益不能容忍为了满足反社会的邪恶目的而行使个人权利。”[2](P138-140)而在信奉“国家本位”的东方国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也同样认识到国家的过分集权,大大损伤了社会个体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也就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也正是基于这种本位观认识的转变,无论这种转变在当时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它都体现在了对国家经济关系的调整上,而这种调整体现在社会上层建筑的法律中,便是现代化的经济法理念观。绝对的计划经济以国家为本位,绝对的市场经济以个人为本位,而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法。所以“绝对的计划经济不需要经济法,绝对的市场经济容不得经济法”[3]。只有在市场与计划(西方国家)或计划与市场(东方国家)相互融合,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经济法才得以产生。 综上,经济法是社会转变中产生,其本身也在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而转变。现代经济法的法律价值取向与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相一致: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法。因此,现代经济法是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型部门法,是法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而随着经济法社会化本位的日益凸现,经济法的现代化主体—第三主体,一个完全以社会为本位的主体,也逐渐显露出庐山真面目,登上了历史舞台。 二、现代经济法的主体架构问题 经济法主体二元架构的突破,三元架构的初探。 我国一些传统经济法学者的“国家—市场”二元框架理论的基本特点是:将政府和市场作为对等的非此即彼的两个主体,他们把政府和市场作为经济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方式。当“市场失灵”的时候需要政府权力的适当介入或干预,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国家指导”;而政府的调节行为则可能会有调节“不适当”情况的出现,这就需要完善的法律对政府的经济行为及其后果加以规范。从正面说,政府对市场失灵时的正确干预需要法律的确认;从反面说,政府干预的缺陷和有时的失灵与不适时也需要法律的纠正、限制和禁止。这样就产生了一些经济法学者认识经济法本质的基础。对于这种经济法的国家干预和协调学说这里我们不做评论,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经济现象的日益丰富,我们越来越认识到第三部门的存在和其对经济资源配置影响力的日益加强。 对于第三部门的认识,迄今为止国内外学者的认识是不统一的,这里限于篇幅笔者不能一一举例,笔者认为所谓的第三部门就是与国家政府和私人团体相对应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不具有国家机关的官方性质,同时也没有私人团体的赢利唯一性。这里需要对“赢利唯一性”做一特殊说明,“赢利唯一性”不同于赢利性,它强调唯一性,即第三部门可以有赢利的要求和需要,但赢利不是第一性的,它往往服从和服务于其它社会公共目的。社会团体具有极强的社会公益性,着眼于人类社会长远的整体利益,随着其范围和主体的日益扩大,其社会为本位的价值观正日益受到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的认同,因而其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也在不断扩大。社会团体作为经济法的第三部门的提出,恰恰反映了人类价值观的转变历程:由国家为本位到个人为本位,由个人为本位“回归”到社会本位。社会团体的范围至少包括各种公益事业基金会、文化团体、学术组织、运动协会、现代化的教会、“在野”派、民间环保组织、红十字协会以及独立的传媒等等。 特别地,在当代高科技日益深入人们生产、生活的条件下,以国家、政府的立法行为来弥补高科技所带来的法律真空已经明显滞后,在全球范围内的因特网的技术标准、保护协议和相关游戏规则几乎都是在没有国家的参与的情况下,由一些社团组织不待政府授权而自行制定和实施的,这种超越国界,没有国家参与的立法在现实中也得到了很好的保障与实施,这更从现实的角度证明了作为第三部门的社会团体的独立的主体地位和其存在的必要性与价值:即第三部门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新型主体,它的出现是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必然和客观需要。 作为第三部门的社会团体同国家政府对经济资源配置调整的优势在于:第一,经济资源配置效率大大提高。作为第三部门的社会团体同国家政府相比显然缺少了官僚的拖沓作风。第二,经济资源配置更加人性化。与国家的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职能不同,由于社会团体更着眼于社会整体利益,所以它会将更多资源应用于相对贫困和需要投入的经济个体。中国古语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补有余。”这句话充分说明了人类历史上的贫富差距总在不断拉大的社会根源。而第三部门的出现则真正有可能使人之道符合天之道。而且我们也有理由相信随着生产力的日益提高,第三部门在这方面的职能将越来越强大。第三,第三部门经济资源配置范围将有可能超越国家领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超越国界第三部门也越来越多,它们对经济资源配置当然地不限于一国之内。这无疑为突破各国政府相对狭隘的贸易保护壁垒,反垄断特别是反国家垄断提供了一个的新的解决途径。 三、现代经济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哲学基础理论论证 经济法的哲学基础理论的现代化: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与延伸——系统论。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的地位长期以来受到一些民法学者的质疑,在他们看来:经济关系可以分解为行政性经济关系、平等主体的经济关系和劳动经济关系,所谓的经济法法规可以分解为民法的规范、行政法法规和劳动法法规,而经济关系的综合调整则可以分解为行政法的调整方法、民法的调整方法和劳动法的调整方法,既然这三个部门法可以分割“独立”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法也就丧失了其存在必要性。 笔者认为这些民法学者之所以会得到上述错误结论,主要是采用了片面的形而上学的分析方法,更是对马克思哲学的辩证法和现代科学的系统论缺乏应有的认识。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一种综合性的经济关系,所谓的综合是有机的结合,绝对不是简单的相加混和,所以采用“平面层次的分割法”来分析分解经济法的研究对象当然是行不通的!笔者认为法律本身就是一种有机的系统,而法律中的各个部门法本身也是一个有机系统,部门法系统就构成了法律系统的子系统。引用哲学中充满了辩证唯物主义色彩的系统论的观点来理解现代化的法律体系关于部门法的划分,从而从哲学的角度为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来正名,无疑对丰富现代化经济法基础理论有重大意义。 辩证唯物主义系统论认为:系统虽然由子系统或元素构成,但系统具有子系统或元素不具备的某些特性,系统一经子系统或元素构成就发生了质的飞跃与提升。所以系统不能理解为其子系统或元素的简单集合。此哲学观点无疑为现代法律系统的子系统划分(部门法划分)提供了最好的方法论。一些传统的民法学者划分法律部门时认为:横向的平等主体间经济关系由民法部门来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则由行政法来调整。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既有横向领域又有纵向领域,那么经济法是否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依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经济法)一经子系统或元素(横向领域的经济关系和纵向领域的经济关系)构成就发生了质的飞跃与提升,这种质的飞跃与提升具体表现在现实中就是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既不可能由单纯调整横向经济关系的民法来实现,也不可能由单纯调整纵向经济关系行政法来实现。相应地,这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所调整的一定范围内的纵横统一的经济关系相对于单纯的横向经济关系与单纯的纵向经济关系,有质的变化,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关系。这里我们可以借鉴化学来更好地理解这一点:比如C+O2=CO2,CO2显然与C和O2不是同一种物质。这也就是上世纪80年代我国学者提出的著名的结构质变规律。通过上述带有思辨色彩的哲学分析,我们可以很自然的确信:新兴的经济法系统当然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四、现代经济法的主要研究方法 经济法的研究方法体系一般认为主要有三个层次:哲学层次的抽象思维方法、法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 哲学层次的抽象思维方法在讨论第三个问题时我们已经使用过,它从人类的思维逻辑上论证了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从而驳斥了少数其它部门法学者对经济法地位不能独立的攻击。 法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当然是经济法研究的最基本方法。但笔者认为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才是经济法的最主要研究方法。 对于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这里笔者作如下定义:将原本为甲学科特有的研究方法应用在乙学科中,从而使乙学科有意想不到的突破或发展的研究方法,叫做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是现代学科研究中最锐利的研究方法。例如现代生物学基因排列发现就是借鉴了物理学科的研究方法;而现代最出色的经济学者和其理论往往都借鉴了数学的分析方法。凡此种种,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那么作为新兴的部门法——经济法而言,它的研究方法就更具备了这样一种特性。对于经济法的跨学科研究方法主要是指对经济学的借鉴。这种借鉴是不可避免的!这种借鉴源自于经济法与经济学的天然联系,是伴随着经济法刚刚产生的那一刻就开始了。 显然在古典政治经济学时期,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的市场一手论是不可能使经济法成为独立的部门法。而只有在现代经济学认识到国家适度干预的理论后,才使经济法的独立成为可能。所以经济法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不可避免地与经济学联系在了一起,甚至可以这样说:经济法就是法学借鉴经济学而从传统法律体系中独立出来的部门法。因而它也就常常为近乎“完美的”传统法律体系固执的拒绝和不容。 从宏观经济学的国家和市场对经济的调控理论到微观经济学的效益和成本、供给和需求、均衡理论,现代经济学几乎无一不为现代经济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和吸收的理论。 综上:法学学科的研究方法是经济法研究的最基本方法,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尤其是现代经济学理论)才是经济法的最主要研究方法。 结论 经济法作为法律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从它的价值取向到它的主体,从它的独立基础到它的研究方法无一不闪烁着各种学科的前沿性与现代化的光芒。因而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法律体系中冉冉升起的新兴部门法必然和其它新兴事物一样有着无限美好的前景。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现实性探讨法律论文 论文摘要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一直是法学界争论的焦点,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其实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明确经济法的概念,证实其独立性和重要性,并在理论和现实的基础上对相关部门法加以区分。本文谨从经济法的概念入手探求经济法的独立性,并在回顾经济法历史演进的基础上分析论证经济法历史上是重要的法律部门,而且现实仍是重要的法律部门,当然要更加明确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还须与相关的法律部门进行比较,最后以经济法的非凡性分析经济诉讼和经济审判。 要害词:经济法,法部门,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现实性,市场失灵,公共失灵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其实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明确经济法的概念,证实其独立性和重要性,并在理论和现实的基础上对相关部门法加以区分。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从其萌芽至今已走过了100多年风风雨雨的历程,它的产生以至发展都伴随着争吵,目前学界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作为理论思维的第一步就是给经济法下定义,这也是经济法研究学者的首要任务。前人在此已做了相当的工作,总的说来,对经济法的定义可以分为两类观点:一是承认经济法是一个法部门,进而在此基础上进行定义;二是不承认经济法的独立地位,认为经济法是一个学科或是一种规范的综合等等。 否定经济法的普遍观点认为“经济法没有统一的调整对象和方法,所以无论是单个的经济法规或是这些法规的总合,都不能构成独立的法律部门”(1).而肯定派则认为经济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和方法,坚持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2)。综观两方的观点其最大的分歧就在于经济法是否有有别于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这也是传统部门法的划分标准。还有部分学者为求证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对传统的部门法划分标准提出了质疑,认为法部门的划分并非如此,现在不得不对这一传统理论加以彻底的改造了(3)。当然还有提“法域说”和“法体制说”的。我们没有必要一厢情愿的为建立一套理论而去任意否定已有的且被大家所公认的东西,否定这一点就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研究态度。唐诗有言:“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这句诗用来说明经济法的发展极恰。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应该得到肯定,如何去诠释经济法呢?首先还得从法谈起,法律就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那么经济法也是为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而存在,了解这一点给经济法下定义就不是一件难事。从苏联改造过来的“纵横统一说”在学界曾占有相当的地位,此说认为经济法调整的是纵向的经济治理关系和横向的经济协作关系(4).这一观点试图使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更加明显,但无意间却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经济协作关系更多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不应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畴,而是民法调整的范畴。经济法主要是从公权力入手来调整公私融合的部分,也就是公私之间的交叉关系。现在非凡是象中国这样的日益发展的经济民主社会,公权力应该在一定的地方适可而止,不应过多的涉入私权利。因此,经济法应定义为是调整国民经济的治理和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理解:首先,经济法调整的是纵向的经济治理和协调关系,这区别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次,调整的主体其中重要一方是国家相关的经济机关,这是为摆脱行政机关对经济的盲目干预,确定一定的机关进行经济的治理和协调工作。虽然,经济法是以一定的强力为基础的,但强力并不是直接调整手段而是作为经济治理协调的坚实后盾。 二、经济法的独立性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而进一步研究其实重要的就是经济法的独立性问题,这个问题是上个世纪以来法学界争论的焦点,可以肯定的说经济法是一个部门法。前面已对经济法的概念进行了分析,下面具体就经济法的独立性进行研究。 判定经济法是否为部门法须确立一个明确的部门法划分的标准,而不是不顾现实自封为部门法。部门法的划分有对象说,对象加方法说,还有方法说,还有目的说等。按照多数的观点认为特有调整的对象和方法是划分的标准。但方法相对于对象来说是次后的,特有的调整对象才是要害,任何法律部门都有其调整的对象,这是划分部门的根本标志,它是指法律部门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5).虽然有人对这一传统的划分方法提出了质疑,但他还是不得不承认,对经济法的基本界定说还是应当立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根本特征,否则经济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异于空中楼阁,经济法的科学性也就值得怀疑(6).在前面的定义中已经阐述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对经济的治理协调关系。这种关系的一方主体是国家经济机关,另一方则是市场经营的主体,大到公司企业集团,小到“户”(7)这种经营的单位。从客观上说,经济法调整的的对象是一种社会关系,具体说有宏观调控法(或者宏观经济法)、市场规制法、经济组织法等方面。宏观调控法主要包括金融财税等,市场规制法包括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等方面的内容,经济组织法主要包括了公司企业法等方面的内容。 调整的对象基本上就决定了经济法的独立性和非凡性,在经济的治理协调过程中会使用包括民事、行政等方面的调整手段,这并不会影响经济法的独立地位,现实的情况非常复杂,使得国家必须用多方面的手段进行调整。另外经济法也不是没有自己的调整手段和方法,如“经济不名誉”处罚等。 所以从理论上来说经济法有明确的调整对象并辅以一定的调整方法,它就具有作为一个法部门的独立性,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三、经济法的发展和现实性 经济法成为法律部门首先是要有独立性,但现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经济法现实性其实就是经济法的现实存在依据,说明经济法作为一个部门法存在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有重要的意义。 经济法的重要性可以从经济法的发展历程来说明。经济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早在2000多年以前就有了成文的法典,比如《汉穆拉比法典》,其中就有很多相关经济的法律条文,但这时的法是诸法合体,不能说已经产生了经济法。经济法是相对于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与经济的进步分不开的,总的说来经济法产生于19世纪,随后在20世纪初出现分野,一方面是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的“计划经济法”,典型的如捷克等还制定了专门的《经济法典》。但随着苏东集团的解体以计划为主导的经济法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现实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是否有必要再继续坚持原苏联计划经济时期的理论学说有待商榷。另一方面是资本主义国家几经演变的经济法,从“战时经济法”到“危机对策经济法”,再到比较成熟的“自觉维护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分析这一过程,可见它是沿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轨迹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逐渐熟悉到国家对经济干预的重要性,同时民主经济的推动,一时出现了“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的现象。比如,不正当竞争、垄断这些问题光靠民法规范的市场调节手段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而且经济越发达对经济稳定的要求就越高,不规范的金融治理以及猖獗的金融投机严重的影响了一个国家的经济稳定和发展,1929年从美国开始的世界经济危机的就是一个明证。 资本主义国家在加强国家干预的同时,社会主义中国也在一边规范职能经济部门的治理,又逐步的放权,让民众享有更多的经济自由,进而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各国的经济形式逐渐趋同。经济法正是在此基础上有其继续存在的理由,可以完全否定那种经济法的“阶段论”(8).法律部门之所以形成,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精神(9),也就是它有它的现实性,即适应经济现实而生。 由于各国的情况不一样,各国的经济法强调的主要方面也不一样。英美法系没有部门法划分的传统,也就没有经济法部门,但事实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被称之为“经济宪章”,可以理解为这是其重要的经济法内容。德日对经济法德研究由来以久。由于民商法在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人们关注经济法的程度不高,甚至很多人还不知道什么是经济法。但不管怎样,经济法的存在是一个事实。西方国家已注重到经济法的重要性,借鉴近年来中国经济法发展的经验,加强对国民经济的治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中国由于传统思维的影响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经济法的重点不在反不正当竞争而在财税方面。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这种状况会逐渐的改变。 经济法的重要性最重要的就是其存在的现实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建立在符合现实基础上的法部门才有其合理性。事实证实,要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光靠计划抑或是市场调节是不行的,经济法要解决的就是市场跟公权的关系问题,这也是经济法存在的意义所在。公共权力有很大的张性和破坏性,它介入市场、干预经济必须依法划定合理的阶域,克服“市场失灵”和“公共失灵”是经济法的双重任务(10)。从另一方面来说,国家究竟也是社会的一个组织,在发挥经济职能对社会经济进行规划、引导、控制、调节和监督的同时,又具有为自身利益“寻租”倾向,经济法才对经济权力的范围和程序作出限定,以防其放弃或滥用代表权,侵害、背离社会利益(11)。普遍的情形是因为自由的市场经济的失灵,国家就由与市民社会相对立的“政治国家”变为“经济国家”。经济法是经济国家的衍生物。但我国的情况与其说是市场失灵,不如说是市场机制的缺乏和不完善,改革的取向和目标就是要改革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全面引入市场机制,而不是或者说主要不是纠正市场失灵或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的(12)。我们更多的是克治所谓的“公共失灵”,下放权利,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竞争环境。总之,经济法的现实使命就是调整公私融合的权利义务关系,填补社会发展带来的法律调整空缺。 从现实的情况看,以下几个方面必须由经济法重点加以调整和规范的: 一,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13),通过治理协调和处理好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之间的意志、行为和利益的矛盾十分重要。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重视国家经济部门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以市场为基础并加以国家调节这一辅助手段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帕累托最优”。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按一定的程序制定经济政策等行为,如利率、税率的调整,宏观经济调整有利于克服市场的盲目性和滞后性,使“市场失灵”带来的损害降到最低。 二,市场竞争方面。市场经济的活力来源于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新技术的迅速开发和利用,经济就会放缓,因而维护并鼓励正常的经济竞争是经济法的重要使命。但同时市场经济的发达天性决定了一部分经济主体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并逐渐取得相对优势的地位,甚至走向垄断,而垄断者会维持自己的垄断价格剥夺消费者,更为严重的是导致技术和服务止步不前。另外恶性的竞争损害了平等民事主体的利益,还损害了整个市场竞争机制。对此,传统的民法调整显然是力不从心。 最后,经济法的调整为市场和国家经济的稳定提供保障。市场越是开放发达,稳定性的要求就越高,非凡是金融体系对此要求更高。假如金融监管不力,则会导致金融投机猖獗,从而严重影响经济的稳定。1998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所以经济法必须从主体资格、程序运作等方面加以规制和监管。 当然,需要经济法调整的地方还有许多,这里不可能一一详叙。 总之,经济法都是顺应时代而存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经济基础的客观性决定了经济法部门必须存在并发挥作用。 四、经济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前面仅从理论上以部门划分的标准阐明了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同时就经济法存在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和论证,但若要进一步明确其部门法的地位,须与相邻的部门法加以比较,不能区别就难说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涉及公私权利的问题,一方面它与民法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它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与行政联系紧密,所以准确的区分经济法与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才能说明经济法的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相较而言,其他部门法就没有什么可比较的必要,本文由于篇幅的限制,也不打算与民法和行政法之外的部门法相比较。 与民法相比较,双方调整关系的主体明显是不一样的,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经济法则是调整的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治理协调关系,与人身关系无关。明确的区分经济法和民法是为了让公权利不干预私权,让市场经济按价值规律发挥最大的作用。经济法与民法并不是对立的,经济法是民法的重要补充,可以说民法是经济法的基础,经济法是民法的保障。举例来说,在消费者权利保护方面,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商家和消费者的关系,但是《民法通则》在制定时忽略了一点就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可能有平等的关系和不平等的关系,很显然,商家在信息力等方面占有了绝对的优势,假如完全按照民法来调整的话显然不利于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这种情况下,就必须以国家或社会的力量涉入这一关系中,通过调整国家与商家的关系从而达到双方的平衡。 众所周知狭义的民法不包括商法,商法是后来才出现的非凡民法。尽管有民商分离和民商合一的不同,但商法属于广义的民法是没有异议的,其基本的价值理念与民法是相同的,调整的对象仍然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脱离这点商法就不成其为民法。一般认为商法包括公司法、保险法、海商法等,但这些同时又被纳入经济法的范畴,如何具体的区分商法和经济法呢?有的学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考证了商法的来源,认为商法本来就是一个不十分规范的叫法,也就是说没有商法,建议把调整平等主体的部分划入民法中,而余下的划归经济法(14)。笔者以为这完全没有必要,保持民商法的现有提法已是共识,所以属于商法的相关法中可以有经济法规范,只是双方的研究角度不同,商法可以从主体资格、权力自治等方面就以规定和研究,而经济法则从经济组织、竞争规范等方面进行规定和研究。商法与经济法并不矛盾,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其区分要害在调整的主体不同。 与行政法相比较,二者主体方面存在相似之处,这是笔者在解决经济法主体地位是碰到的最难的也是思量最久的问题,但两者的区别仍然存在。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也就是说国家一方面是统治者的身份,另一方面又是治理者、组织者,在某些时候还是经营活动的参与者。其行使行政职能的由行政法调整,行使经济职能的由经济法加以调整。传统的行政法内容庞杂,不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效率并规范行政行为,一些原来行政领域的东西应分离出来纳入新的法律部门如经济法来调整,而一些未成熟又没有形成一套法律系统的法规继续留在行政法中,最终行政法调整余下的部分。所以行政法应该是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并规定公民在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的行政救济(15).因此区分经济法和行政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从调整对象上看,行政法只调整发生在行政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如公安治理关系,人事行政关系等,经济法调整的是经济活动中的治理协调关系,包括产业政策治理关系,工商治理关系等。再是从调整的方法上看,经济法更广,不仅涉及有民法和行政法的方法,还有自己特有的方法,而且经济法在宏观调控上更多的是采用间接调控方式。最后,经济法规范专业性更强,更复杂。 五、小结 上面的分析已经论证了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但是时代在发展,现实情况在变化,我们必须不断的加强对经济法的研究,让经济法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也正如前面在论述经济法的现实性所说,经济法顺应现实而生,它一定会继续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边缘法律论文 所谓经济法的边缘,是指经济法学的研究范围,其优秀是廓清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的界限。这是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老问题,本文拟从新的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探索,以确定经济法学的研究领域。 一、问题的提出 过去经济法学理论研究,关于经济法的研究范围都是与研究者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紧密联系的。在此笔者将其称之为“调整对象说”。这一学说有多种观点①,其中最有代表性也最有优秀的观点是以划分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为前提,将它们之间的关系表述为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法律部门,然后确立经济法的独立地位②。这一理论,看似对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作了划分,但深入考察便不难发现:它并没有真正阐明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也不可能划清它们的界限。这里明显的问题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至今仍无统一认识。以一个不确定的概念来作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就不同学者所认识的不同的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而言,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的界限或经济法的范围绝非毫厘之差。 本文无意于批判或非难某种理论,且笔者也是调整对象说的赞成者。但是,这种研究方法作为一种既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研究的深入,阻碍了纵深思维。因此,有必要跳出既定模式的简单框架。 笔者认为,现存的调整对象说在阐述经济法的独立性时,至少存在如下难题: 1、作为区分民法与经济法、行政法与经济法的的调整对象究竟是什么?是经济关系还是社会关系?这些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2、经济关系能否分割?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在调整经济关系时是共同调整还是分别调整?如果是共同调整,不同的法律部门划分以什么为标准?如果是分别调整,不同的法律部门又以什么为划分标准? 3、法律部门的分类与学科分类是否同一概念?以调整对象为标准所划分的法律部门是学理概念还是法律形式概念? 这些问题,都是十分艰难却又表现解决的经济法学基础理论问题。 二、调整对象与法律部门的划分 经济法具体的调整对象是什么,笔者将另文讨论,这里仅研究调整对象对于确立经济法部门即经济法学研究范围的意义。 调整对象说的基本观点是将经济法有无独立的调整对象作为经济法能否取得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志。综观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诸流派及观点,关于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可分为两大派,即肯定派与否定派,但两大派的基本论据是一致的。否定派认为:“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一个十分必要的法律学科。”因为“经济法没有统一的调整对象和方法,所以,无论是单个的经济法规或是这些经济法规的总合,都不能构成独立的法律部门”。“谁要想建立一个经济法部门,就必须指出这些经济法规在调整对象上的同类型,或者指出我国现阶段已产生了一种新的经济关系,并应找到在这种经济关系中起作用的特殊规律,找出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原则和方法。如果只是简单地把已经受到其他法律部门调整的诸种经济关系都归由经济法调整,并以此建立经济法部门,这不仅违背了唯物主义法学关于以社会关系本质属性作为划分部门法的基本理论,而且必然是以否定或者贬低其他部门法为代价的。”③肯定派则是以肯定经济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为国为依据,认为经济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肯定派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又有多种观点。但均认为经济法是调整一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里可以看到:无论哪个流派、哪种观点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都反复使用了两个概念,即“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这两个概念是否可以等使用?它们的内涵与外延是否一致?确定它们的涵义直接关系到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对于确定经济法的概念具有直接影响。 经济法律论文:低碳经济的法律创建透析 作者:王祥修 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 我国三次产业间的比重仍然停留在1∶5∶4的状态,我国经济的主体是第二产业,工业作为主要产业部门导致高能耗成为必然,低能耗的第三产业和服务业比重偏低,发展滞后。由我国在资源与环境保护问题上所面临的国际压力决定的。国际舆论对我国的发展道路表示质疑,并认为我国的环境污染已经超越国内经济问题的范畴。2009年召开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发达国家普遍关注中国等发展中大国的减排问题,并且试图要求中国等发展中大国在此次大会上承诺具体的减排目标。尽管《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但是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我国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再次在这样的国际会议上重述,也给我国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在低碳经济领域的积极实践表明,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是可持续发展的时代潮流,以能源环境技术为优秀的新一轮国际发展实力的竞争浪潮即将形成。谁在能源环境技术创新中领先,谁就将主宰绿色发展的潮流,谁就是未来世界的最大赢家。我国能否在未来几十年里走到世界发展的前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应对低碳经济发展调整的能力。 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法律规制 (一)有关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性法律到目前为止,有关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性法律主要有两个:一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二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世界上第一部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公约。《公约》于1992年5月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通过,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有世界各国政府首脑参加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期间开放签署,1994年3月21日生效。我国于1992年签署并于1993年1月5日批准了该《公约》。《公约》由序言、26条正文和两个附件组成。《公约》主要目的是应对因CO2等温室气体排放引起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公约》正文中规定的“目标、原则和承诺”是其优秀内容。《公约》第二条规定,“本公约以及缔约方会议可能通过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书的最终目标是:根据本公约的各项有关规定,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这一水平应当在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的时间范围内实现。”《公约》第三条规定了各缔约方为实现最终目标和履行《公约》各项规定而应遵循的五项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或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应当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具体需要和特殊情况的原则;预防原则;促进可持续发展原则;国际合作和开放经济体系原则。《公约》第四条规定了各缔约方应作出的承诺即应承担的义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议定书》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参加联合国第三次会议制定的。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我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议定书》共28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规定了定量减排指标,规定了履行《议定书》的灵活机制等。2007年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了《公约》缔约方第十三次会议和《议定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通过艰苦谈判,会议最后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巴厘岛路线图”确定了今后加强落实《公约》的领域,对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主要发达国家的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200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由于《议定书》对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主要发达国家的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一规定截止的时间是2012年。2012年以后的减排时间表和额度怎么安排?这正是本次哥本哈根会议希望解决的问题。但会议并没有获得具有法律意义的结果,而只是将中美等5国提出的一份非约束力的协议作为会议成果。201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六次缔约方会议在墨西哥坎昆召开。会议最终达成的两项决议,分别是《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进一步承诺特设工作组决议,以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决议。不过,在各经济体减排温室气体、发达经济体为气候基金提供资金等问题上,尚未出台量化目标。(二)有关发展低碳经济的外国立法英国2003年在其能源白皮书中率先提出了低碳经济的理念之后,又于2008年正式通过《气候变化法案》。该法案的目标在于提高碳管理水平,促进经济转型。这使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而建立具有法律约束性长期框架的国家。该法案提出,英国将在1990年基础上,到2050年至少减排CO2量的80%。该法案还要求制定5年一次的“碳预算”,2009年4月,英国政府宣布新的财政预算时,也同时宣布了2008至2012年的碳预算,将到2012年的减排目标细化到22%。2009年7月,英国又公布了详尽的《英国低碳转型》国家战略方案。这份方案涉及能源、工业、交通和住房等社会经济各个方面,同时出台的配套方案有《英国可再生能源战略》、《英国低碳工业战略》和《低碳交通战略》等[5]。美国虽然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但也重视以立法的形式规制低碳经济。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该法案的主要内容为:战略性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稳定配额交易价格的“限制———交易体系”;配额分配鼓励科技投入并保护美国的消费和就业;主要奖励碳捕获和碳储存技术;技术、适应和低收入援助;国际合作。奥巴马出任总统后,提出新能源政策,预计到2030年,所有新建房屋都实现“碳中和”或“零碳排放”,成立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开展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2009年2月,美国出台《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投资总额达7870亿美元,主要用于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2009年3月,美国众议院能源委员会向国会提出《2009年美国绿色能源与安全保障法案》,该法案由绿色能源、能源效率、温室气体减排、向低碳经济转型4个部分组成,该法案构成了美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法律框架。2009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美国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该法案不仅设定了美国温室气体减排的时间表,还设计了排放权交易,试图通过市场化手段,以最小成本来实现减排目标。印度政府一直重视运用环境友好、提高生产技术、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等方式来满足国内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为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鼓励新能源的运用,印度政府于2001年颁布《能源法》,其意义在于调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国家的长效发展。印度气候变化的国家行动计划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印度政府于2008年6月30日的《气候变化国家行动计划》。“根据印度宪法,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权力范围都以公民基本权利为限,尽管印度宪法没有明确赋予法院违宪审查的权力,但这为法院审查立法和行政行为是否侵犯公民基本权利提供了可能。”[6]此外,丹麦、德国等国还通过加强科技立法来促进低碳经济发展。丹麦为发展低碳经济建立起了由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与市场互动关联的社会支撑体系。在这一体系里,科研机构组织专家对低碳技术项目进行科研攻关;中小企业积极投身于科研成果的商业化运作,并以市场为导向及时反馈低碳技术的使用效果;政府不仅对低碳技术研发进行宏观引导,还通过税收激励、价格补贴、优先采购低碳技术产品等措施对低碳新产品进行扶持,确保新技术成果被广大消费者接受。德国不仅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个涵盖所有政策范围的《德国高技术战略》,还专门制定气候保护技术战略,确定了未来研究的四个重点领域,即气候预测和气候保护的基础研究、气候变化后果、适应气候变化的方法和气候保护的政策措施研究等。(三)我国有关发展低碳经济的立法目前,与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有关的国内法律主要有:《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煤炭法》、《电力法》、《环境保护法》等。除上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外,国务院制定了一些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制定了一些相关的部门规章,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一些相关地方性法规,有立法权的地方政府制定了一些行政规章。另外,我国还制定并实施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2000~2015年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要点》、《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十五”规划》、《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等规划与政策,这些规划与政策虽然本身不是法律,但却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立法的不足之处 发展低碳经济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尽管有相关法律对此进行了专门规定,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法律仍存在一些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完善当前,低碳经济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发展方式已被确立,但其规定却是由诸多繁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加以调整的,法律体系不完善。一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但此条文的规定与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国家基本发展战略的要求不完全吻合,其内容也不能涵盖低碳经济发展的全面要求。二是到目前为止,作为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中,还没有一部专门引导和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三是即使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与其他的法规、规章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法律之间、法律与法规、规章之间存在不协调的现象。这种情形对发展我国低碳经济有着一定的负面影响。(二)能源基本法缺位目前,我国已经施行《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能源单行法律。在能源问题日渐成为关系国家安全的领域,制定一部系统的、综合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行为、反映低碳理念的基本法就非常必要。能源基本法的出台将健全中国能源法律体系,为能源领域单行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也有助于解决能源单行法之间以及能源单行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协调问题。不仅如此,关于规范能源诸如石油天然气、原子能、太阳能、风能、地热等专门性法律至今还未出台。(三)现行有关低碳经济法律缺乏可操作性由于长期受到“宜粗不宜细”立法思想的影响,目前我国相关的低碳经济的法律条文大多是原则性的规定,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不能够从“细”做起,不能有效规范、调整和解决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四)有关低碳经济法律内容相对滞后《煤炭法》、《电力法》、《矿产资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低碳经济法律内容的规定与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吻合,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不相适应。(五)公众参与制度不到位,法律引导作用乏力2010年3月“中国低碳与能源发展论坛”指出,“发展低碳与低碳经济,绝不仅仅是靠政府、靠政策推进的事,而是关乎全世界每个国家、每个区域、每个产业、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事业。”[7]在我国的各行各业,人们缺乏普遍参与“低碳行动”的意识,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低碳”或“低碳经济”是什么,法律在这方面也没有相应回应,法律引导作用乏力。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 加快国家战略立法,适时推出低碳经济法第一,要修改《宪法》,在《宪法》中确立“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基本战略”的内容。综观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已先后提出低碳经济发展的战略。如英国在2003年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将实现低碳经济作为英国能源战略的首要目标;德国提出了实施气候保护高技术战略;欧盟于2007年通过了欧盟能源技术战略计划;澳大利亚于2008年了《减少碳排放计划》政策绿皮书,提出了减碳计划的三大目标;日本2008年提出的“福田蓝图”,是日本低碳战略形成的正式标志;“美国政府在寻求一个综合、平衡和对环保有利的能源安全长期战略中,把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可能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9]第二,建议由全国人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低碳经济法》(以下简称《低碳经济法》)。《低碳经济法》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最根本和普遍适用的指导规范,是超越能源法律政策、产业法律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政策之上,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律规范。《低碳经济法》的目标和内容是确立低碳经济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提出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的战略目标、步骤、法律原则、主要法律制度,为制定和完善次位阶的低碳经济法律规范提供依据。构建以能源基本法为优秀的能源法律体系第一,尽快出台《能源法》。我国虽已出台《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电力法》等单行法,但是这些单行法都不是综合性的能源基本法,只是对能源问题的某些方面加以规定,并未涵盖所有的能源问题;此外,就是从上述能源单行法调整范围的角度出发,也存在立法规定不够详细、缺乏操作性等问题。目前,作为统领整个能源领域的综合性立法《能源法》正在制定过程中,希望能够尽快出台。第二,要制定《可再生能源法》与《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的配套法。第三,修改完善《煤炭法》、《电力法》等法律,进一步增强其可操作性。《煤炭法》虽然新近进行了修改,但这里认为,我国《煤炭法》还应进行更大幅度的修改,不仅要解决煤炭产业自身的产、供、运、销以及矿山安全等问题,还要抓住机遇对如何防治煤炭开采和利用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加以明确规定,特别是对如何清洁利用煤炭资源,以降低煤炭行业的碳排放作出规定[10]。《电力法》正在修改中,《电力法》的修订中应对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强制入网、电网建设的责任与义务、电力企业的监管等加以规定。加强财政金融立法,充分利用市场激励机制发展低碳经济要充分利用财政金融的作用,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发达国家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实施开征碳税、提供财政补贴、发展碳金融等措施,将低碳发展外部问题内部化,有效激励了企业和个人参与低碳经济建设。这既是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也能对发展低碳经济起到较好的激励作用,体现法律功能的进步意义。为此,在低碳经济立法中,不仅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建立相应的资金保障机制,还要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研究试行开征二氧化碳税,逐步完善碳交易体系,积极构建起以碳保险、碳证券、碳基金等一系列创新金融工具为组合要素的中国特色的碳金融体系。加强科技立法,促进低碳经济科技的创新科技进步是解决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和能源危机的根本出路。通过科技立法表明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发展什么、限制什么,可以建立起有效的科研工作机制,保证低碳科学技术活动的高度组织化和规范化,从而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英国为发展低碳技术建立了有效的低碳技术资金投入、开发、成果转化与扩散机制。德国推出世界上第一个涵盖所有政策范围的《德国高技术战略》,加强科学技术的研发。我国的低碳科技基础立法状况不佳,部分领域科技立法内容稍显滞后,这对于我国低碳科技的发展无疑具有重大影响。为此,要加强低碳科技基础领域立法建设,通过进一步明确低碳科研院所的法律地位、科技规划的主要步骤,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制,完善国际低碳技术合作与交流立法工作等,建立起促进低碳科技发展的基本法律体系。加强消费立法,促进低碳消费模式的形成低碳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生产方式向低碳转型,更需要引导大众的生活消费理念和方式向低碳转型,使低碳消费模式成为协调经济发展和保护气候的一条基本有效途径。国外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通过立法对消费行为加以规范和引导,使人们的消费行为朝着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的方向转变。如欧盟各国注重运用税收手段对消费者的过度消费与奢侈消费行为进行调整;荷兰等国对生活消费垃圾征税;德国对回收率低的饮料瓶实行押金制度,等等。为促进我国低碳消费模式长效机制的建立,要进一步健全低碳产品认证标志制度,不断完善我国生态消费税制度,适当提高汽油、柴油的税负水平,进一步拓宽奢侈品和奢侈行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政府绿色采购的立法及实施机制等。 经济法律论文:立法经济法律论文 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法体系的主要构成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法律体系的构成,在当时的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中都有专门规定。比如,1936年的“五五宪草”规定中华民国之经济制度,应以民生主义为基础,以谋国民生计之均足。在1946年国民大会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第13章基本国策部分专门设置国民经济一节对国家的经济制度予以原则性规定。但在具体的规范方面,国民政府通过了大量经济性立法对国民经济予以管理和调整。第一,财政税收。在财政税收管理方面国民政府先后颁布了《预算法》、《决算法》、《营业税法》、《公库法》等一系列法律、条例。在预算法律方面,主要有1928年8月9日公布的《决算法》、1935年8月14日公布的《会计法》、1932年10月19日公布的《统计法》,另外还制定颁行过《预算法》、《审计法》。在税务管理立法方面,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颁布了一些列法律、法规,包括1934年12月8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印花税法》、1936年7月21日公布的《所得税暂行条例》等,另外还有《营业税法》、《遗产税》、《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等。在国库管理方面,1938年6月9日公布的《公库法》主要规定对国库的管理。该法规定,公库现金票据证劵之出纳、保管、移转及财产之契据等之保管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指定银行。前项事务属于国库者,以中央银行。属于其他各级公库者,其银行之指定,应经上级政府公库主管机关之核准。在未设银行之地方应指定行政机关。第二,银行金融。国民政府为了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先后颁行一系列关于银行事务的法律法规。1930年4月立法院商法起草委员会起草《银行法》,拟具《银行法草案》59条,1931年2月28日立法院第133次会议地方将《银行法草案》提出讨论并三读通过,1931年3月28日公布了《银行法》,共计51条。《银行法》第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组织之银行其资本至少须达五十万元,无限公司组织之银行其资本金至少须达二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及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有限责任股东应负所认股额加倍之责任[5]。可见,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设立银行可以任意采用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无限公司等组织形式。同时,还加重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及股份两合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股东的责任,以保证银行资本的充足,维护债权人的利益,进而保证金融业的稳定。南京国民政府初期还建立了中央银行等金融机构,形成了所谓的“四行两局”的金融体系。为了规范这一金融体系的运行,南京国民政府先后颁布了《中央银行条例》等规范。同时为了加强对货币的管理,南京国民政府采取废两改元、银本位制的措施,从而使中国币制走向统一和正规。第三,邮政交通。在交通运输方面先后颁布了《铁道法》、《邮政法》、《航空公司条例》等法律、法规。1929年5月21日公布了《中国航空公司组织规程》、《中国航空公司条例》;1930年6月19日行政院公布了《长途汽车公司条例》;1932年7月21日公布了《铁道法》;1935年7月5日国府公布了《邮政法》。第四,社会团体管理。在社团体系的管理方面,先后有《商会法》、《商标法》、《交易所法》等法律、法规出台。1929年8月15日公布的《商会法》,共计9章44条,主要规定了商会的宗旨、性质及其职能。 该法规定商会的主要职务有:筹议工商业之改良及发展事项,关于工商业之征询及通报事项,关于国际贸易之介绍及指导事项等[6]。另外,还有《商会法施行细则》的颁布。1929年4月,工商部拟具《交易所法草案》及施行细则草案,呈由行政院第21次会议决议送立法院。1929年5月4日立法院第22次会议讨论,立法院第49次会议三读通过。1929年10月3日公布了《交易所法》。1930年5月6日公布的《商标法》,主要规定了商标的申请原则,禁止注册商标的情形等规定。该法规定,不得作为商标呈请注册情况有:有妨害风俗秩序或可欺罔公众之虞者;相同或近似于同一商品习惯上所用之标章者;相同或近似于世所共知他人之标章使用于同一商品者[7]。1937年6月28日国民政府公布日施行《商业登记法》。第五,工矿业。在工矿业管理方面,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工厂法》、《矿业法》、《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特种工业奖励法》。1929年12月30日公布的《工厂法》,规定了童工女工年龄、工作时间、休息及休假、工资、工作契约之终止、工人福利、工厂安全与卫生设备、工人津贴及抚恤、工厂会议等各方面内容。《工厂法》规定,凡是平时雇佣工人三十人以上的工厂适用本法,凡未满十四岁的男女,工厂不得雇佣为工人,成年工人每日实在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凡工人继续工作至五小时,应有半小时之休息,工资之结付应有定期,至少每月发给二次。1930年12月16日公布了《工厂法施行条例》。1930年5月10日立法院第88次会议通过《矿业法》,不久农矿部公布了《矿业法实施细则》。该法规定了矿业国有的原则,矿业权属于物权一种,获得采矿权需要依照本法规定取得。1929年7月31日国民政府公布了《特种工业奖励法》,1932年9月30日公布了《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另有《华侨回国兴办实业奖励办法》的颁布。第六,土地立法。在土地管理方面先后有《土地征收法》、《土地法》、《土地登记规则》等法律、法规。国民政府于1928年7月28日颁行《土地征收法》。但由于其内容仅仅涉及土地征收事项,且有许多不完备之处,于是《土地法》制定工作就提上日程。首先是《土地法原则》的拟定。“民国十七年十一月,中央政治会议开第169次会议,胡委员汉民、林委员森,根据孙中山平均地权之旨,酌用廖仲恺在广州与沙尾博士等讨论土地税法之结果,并参考胶州、加拿大、英国、德国等关于土地之法案,草拟《土地法原则草案》……旋胡委员等迭开会议,共同详加讨论,于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审查完竣,提经第171次政治会议决议通过,于十八年一月十六日函送立法院查照。”[8]1154其次,立法院根据《土地法原则》草拟条文,1929年1月29日立法院第10次会议讨论制定各项法典,其中议决土地法由委员吴尚鹰等人起草,并特聘戴传贤、王宠惠为顾问。土地法起草委员会依据土地法原则,迭次开会研讨,历时年余草成《土地法草案》共405条,1930年6月3日立法院召开会议,最终通过。《土地法》共分5编397条,应当说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立法中规模比较宏大,制度比较健全的立法活动。第一编总则、第二编土地登记、第三编土地使用、第四编土地税、第五编土地征收[8]1158-1159。在土地所有权部分,《土地法》明确规定了“中华民国领域内之土地属于中华民国国民全体,其经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权者为私有土地。”其后接着规定哪些土地不可以私有,包括可通运之水道、天然形成之湖泽而为公共需用者、公共交通道路、矿泉地、瀑布地、公共需用之天然水源地、名胜古迹等。同时,土地法还规定政府根据地方需要、土地种类以及土地性质对个人或团体的私有土地的最高额予以限制。另外还有不得转移和租赁与外国人的土地种类,包括农地、林地、牧地、渔地、盐地、矿地、要塞军备区域及领域边境土地等[9]。除了在抗战末期国民政府行政院1945年9月25日公布的《收复地区临时登记规则》外,还于1946年10月2日公布了《土地登记条例》。 二、南京国民政府经济法律体系的作用 诚如石柏林先生所言,民国时期的经济法体系是一个十分庞杂的体系,其内容涉及到许多方面。而且,关于该体系所起的作用问题还是一个学者们很少涉足的问题。因而要正确、客观地评价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法律体系的作用,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情,笔者仅从较为宏观的角度给予初步的归纳和分析。 首先,加强对财政、金融、税收及工商业的监督和管理,强调国家干预和宏观管理。在一切国家中,特别是现代国家,立法者总是通过各种立法和执法活动,来保证诸如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护环境,维护交通、通讯秩序,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等等。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功能越来越具有重要地位。在立法方面,执行社会管理事务则主要通过法律来进行规制、监督、管理。南京国民政府的建立,设立了比较健全的国家经济管理部门,国家需要出台一些列的法律法规对财政、金融、税收及工商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因而加强对财政、金融、税收及工商业的监督和管理应当属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法律体系的首要作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对国家的预算、税收、银行、工商业团体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次,界定和规范各种经济组织及其行为方式,以规制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运行规则。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各种市场主体规制法规,对公司、商会、同业公会等市场主体进行规制。如公司法主要针对公司的类型、对外行为以及股份公司的入股、退股、清算、解散、公司发行公司债、公司会计等进行界定和法规。商会法规定,商会的主要职务包括:筹议工商业改良及发展、工商业的征询及通报、国际贸易的介绍及指导、工商业的调处及公断、工商业统计调查编纂、工商业证明及鉴定等事项。而《工商业同业公会法》主要规定,同业公会以维持增进同业公共利益及矫正营业弊害为宗旨,工商同业公会章程须有该地方同业公司行号代表三分二以上之出席方得议决。 最后,保护、扶持和奖助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合法活动,为新兴资本主义工商业造就所需要的社会条件和环境。南京国民政府还通过诸如《商标法》、《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特种工业奖励法》、《华侨回国兴办实业奖励办法》等对商标、专利、华侨回国创办实业予以保护和鼓励,从而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规定,凡中华民国人民对于工业上之物品或方法首先发明者得依本条例呈请奖励,受奖励者享有专利权十年或五年。《商标法》则规定对商标的保护,“凡因表彰自己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批售或经纪之商品欲专用商标者应依本法呈请注册。商标所用之文字图形记号或其联合式须特别显著并指定所施颜色”。可以说,这一系列立法行为基本肯定和继承了清末民初的一系列经济法制建设,对当时的经济发展发挥了促进作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立法虽然还有种种局限,比不了我们现有经济法所强调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涉及市场监管和市场规制的法律。但是我们不能以现在的观念苛求过去,“总的来说通过这一立法活动,中国基本上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经济法规体系。南京政府制定的这一系列经济法规,基本上代表了近代中国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法规的最高水准,在中国经济法制建设史上有较高进步意义,对资本主义发展亦有较大促进作用”。 作者:韩业斌单位:盐城师范学院经济法政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利益与平衡的经济法律论文 1.经济法律中的利益平衡点 经济法律中利益平衡点就是经济法律中确定利益平衡关系的“度”。在经济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如何保证经济法律中利益平衡,关键看如何确定利益平衡点。因此,在整个法学界,包括经济法律在内,利益平衡点的确定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根据前人研究,笔者认为,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找寻: (1)应当从经济活动的实际中找寻。经济法律约束市场经济活动,也就是保证经济行为主体的根本利益。经济法律的制定,包括经济利益平衡点的制定都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主体利益。因此,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应当从经济活动的实际中寻找。经济活动直接反映了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只有充分认清经济活动中,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才能真正找到确保经济活动长期繁荣昌盛的利益平衡点。 (2)应当从利益的追溯中确定。利益永远是经济活动的最根本目的。利益追溯的规范和约束也是经济法律的最根本目的。利益平衡分配是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根本条件。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应当与市场经济中的利益诉求保持一致。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是市场经济利益的法律表现。 (3)应当符合时代要求和客观实际。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应当随着时间、空间、政策、主体等活动不断的发生变化。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处在计划经济阶段,经济活动中的利益以服从国家的利益安排为主。而21世纪,我国进入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年代,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更应当注重经济活动中每一个主体的利益。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使每一个主体都能得到最基本的利益保证,实现权力与义务的平衡。 2.如何追求经济法律利益平衡 经济法律的利益与平衡关系与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利益关系紧密关联。因此,如何找到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实现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就必须要在充分认识当前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基本利益分配的基础上实施。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以公平、自由、效率、可持续发展为最根本的目标,因此在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的追求过程中,也不能脱离这些基本要求。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点: (1)立法部门要充分考虑利益平衡实际。立法部门握有建立健全法律的权利。经济活动中所有行为的法律规范都出自立法部门。因此立法部门要在充分考虑当前市场经济实际的情况下,综合各方因素制定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的法律。 (2)执法部门要全面反馈经济法律的不足。经济法律的实施过程中,执法部门要及时找出法律制定与事实相悖,或者偏颇之处。这样,执法的过程就成为了纠正经济法律不足的重要环节。执法过程中,执法部门发现法律中不符合经济法律利益平衡标准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立法部门。 (3)经济活动主体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经济活动的主体是经济法律的主要规范对象,也是整个经济活动中的利益诉求主体。因此,经济活动主体能够最深刻的感知到经济活动中的利益分配不均等问题,特别是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问题。经济活动主体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经济法律中的利益不平衡问题及时反馈。 3.小结 经济法律的利益与平衡问题,是经济法律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基本问题之一。经济法律的利益和平衡关系的确定就是找到经济法律中利益平衡点的问题。要想确定利益平衡点,就要在经济法律的立法、执法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自权限,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接受经济活动主体的监督。 作者:高宁一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经济法律论文:教师教学经济法律论文 说服教育必然要摆事实讲道理,在新的教育环境下,要以学生的进步和发展为目标。在运用这种方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下面结合所代的课程谈谈我的感受。 (一)要有针对性。 当代中职生有自己独立的思维,认为自己已长大,成熟,其实阅历浅,看问题很简单,欠周全。有时还会产生错误的认识。这就需要我们站在他们的角度去考虑,有针对性的去解决。讲道理必须从学生思想实际出发,做到有的放失。因此,要求建立新型的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并学会赏识学生,学生才能信任你。在经常与学生真诚谈心中,注重观察学生的倾向性问题的出现,从而把握其思想的脉搏。比如,我针对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但又对学习法律抱无所谓态度的思想状况,第一堂课上就例举了某厂长身为厂长,不懂法,虽为“公”偷税,但最终入狱的实例,使一个活生生的法盲展现在学生的眼前。网络的出现有些学生认为那是虚拟的,无拘无束。我以上海某女生网上发表言论,散布某企业食品的成分有毒的虚假信息,从而被该企业告上法庭,最终承担了法律责任的教训,对全体学生无不是一个深深的震撼,促使学生自觉提高法律观念。 (二)要有真实性。 当代中职生,虽然有了自己的独立思维,但网络信息大量涌现可能会使信息中鱼目混珠,特别是大量的负面信息事件使学生从过去学到的完全美好时代一下子掉入负面信息的灰暗时代,再结合听到的身边一些不公正或不透明事件的出现,导致其偏听偏信。他们要求老师能实事求是的说明问题,而不要美化和掩盖事实。否则对你就会缺乏信任感,对你的教育就会置之不理,认为是假大空。因此,教师必须对学生要讲真话,不要回避,把最真实的事情一面呈现出来,全面分析看待,学生相信了你这个人,才会相信你的话。比如我在讲到“我国法制建设”这一问题时提到腐败问题就不能回避,而要向学生讲清腐败问题是共性问题。在我国腐败确实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但要清醒地看到主流是好的,我们不能一叶障目。同时我又列举了近年来大量的国家对大案要案的追查,打“老虎”、拍“苍蝇”,特别举到山西政界高层的大动惊。从而说明党反腐败的力度有多大,最终使学生更加坚信党的领导,相信明天会更好。 (三)有感染性。 以学生为本,要求教师讲究教学方法,能够把学生带动起来,使教学由外部的刺激转为内部的需求。即通过师生合作探究生成观点,从而引导学生自觉践行。这就要求教师教学设计要有趣,把直观生动的事例引入课堂,设计新颖有引导力的问题,使学生一直处于迫切想探究结果之中。教学方法要多样,案例教学法就是一种非常好的方法。特别是运用现代的教学手段,使问题更直观、形象,更有说服力。教学语言或朴实简练或风趣幽默或凝重,从而把教育寓于具有艺术感染力的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中。比如讲知识产权保护时,我以天津一家手风琴厂为例。开始大讲该厂“鹦鹉”牌手风琴在国内畅销状况,随后话锋一转引向进军日本市场,当谈到在日本被迫更名时,学生们都很愕然,迫切想了解内因。我顺势引入正题,问题获得解答后每个同学都无不产生惋惜之情。乘势我又引到中国产品“贴牌”问题,做外国名牌企业的“打工仔”。引导学生分析利弊,探究原因,增强了学生创中国名牌意识,无形中民族责任感、使命感油然而生。 (四)有时机性。 抓住时机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抓住时机的关键在于判断准确,就是要抓住国内外形势变化的时期,抓住学生思想的变化时期。这就要求教师平日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变化,密切关注地区、国家、世界大事,把合适的最新热点导入课堂,从而引发学生浓厚的兴趣。比如由这两年最红的“中国好声音”我引到其赞助商“加多宝”,由其广告引到与”王老吉”的大战,从而上升到商标权保护的问题。再如讲授《破产法》在讲清破产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性时,我结合本地区的企业现况,讲到阳钢的破产,不失时机引导学生,使他们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个人择业的风险和竞争的紧张程度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从而进一步激发他们奋发学习的热忱和自立自强的决心。总之,我坚信教书必须在“育人”上下工夫,心灵的教育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需要我们在教学中不断探索总结,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一条可行之路。 作者:窦玲单位:山西省阳泉市工业学校 经济法律论文:探究性学习经济法律论文 最合适经济法律课程教学的是情境探索式教学模式,教师通过借助一定的教学方法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使他们自觉、主动地观察,并借助个人的生活经验和感受,去思考、去感悟,最后动手实践,把所学的知识内化为能力,使之成为指导自己行为的信念。在这种新型的课堂教学中,教师扮演着课堂活动的组织者、设计者、参与者以及材料的提供者等角色,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不仅要在课前下足工夫,而且还要具备良好的课堂操控能力。下面,结合经济法律课程教学的实践经验,笔者谈谈对运用探究性学习方式的看法: 1.材料或案例的选择要合适材料或案例的选择是探究 性学习课堂设计的基础,材料是否合适,将直接关系到课堂教学效果的好坏。在选择探究材料或案例时,教师必须注重材料或案例的亲历性、经典性、近期性和趣味性。亲历性,即学生亲身经历的有直接或间接体验的材料,因为有了经历和体验,学生才能有所感悟,容易使学生产生心灵共鸣,便于达成共识;经典性,即这一类材料能集中突出教学重点,有助于教师实现教学目标;近期性,即最近发生的事情,它更贴近生活和现实;趣味性,即选择的材料或案例生动有趣,寓教于乐。 2.材料内容展示的形式要贴切 在教学实践中,展示材料内容的方式有很多种,如学生表演、多媒体演示、网上下载的视频、教师口述等。表演最适合学生,如果有正反两个方面的对比表演则更佳。这样一来,材料就更具说服力,学生也能一目了然,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但是,教师必须在教学前做好精心安排,学生的表演不仅要真实可信,而且要重点突出,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在运用多媒体演示、网上下载的视频等方式时,切忌平铺直叙,必须有层次性,即分阶段性的演示或讲述。这样可以设置悬念,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还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预测事情未来的走向;在运用教师口述时,教师不仅要具有很好的表达能力及调节课堂气氛的能力,还要求学生必须跟上教师的节奏。 3.探究性学习的问题设置要重启发和引导 探究性学习始于问题的提出,重在问题的解决过程,它是以问题为中心展开教学的过程,学生在问题情境中主动探究、体验、发现,在探究过程中主动获取知识、运用知识。探究性学习问题的设置是关键。首先,教师从触动学生心灵最感兴趣的事件入手,充分调动学生的探究兴趣;其次,设计的问题必须环环相扣,水到渠成有所衔接,体现出逻辑性和整体性。这样既能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又能满足学生的求知欲;再次,提问形式要多样化,切忌固定化和模式化。这需要教师大力开发和灵活运用多种提问形式,如说一说、猜一猜、议一议、算一算、想一想、忆一忆等。教师只有常讲常新,才能使学生兴趣盎然,不产生疲劳感。问题解决重在启发和引导。运用学生表演的方法,教师只要组织得好,就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使学生得到震撼和顿悟;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传统的教师口述时,教师必须从学生感兴趣的材料入手,通过逐层剖析,启发和引导学生层层剥离;解决问题的前提在于学生必须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想法,教师只有从中发现问题,才能适时地进行引导。这就要求教师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在教师恰当的鼓励下,才能使学生敢于表达、愿意表达,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使他们主动思考。 4.探究性学习的反馈要及时经济法律课程探究性学习 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课上悟道,课下主动、有意识地修正自身的行为。只有及时反馈信息,才能保证最佳的教学效果。信息反馈过迟,是很难纠正学生头脑中固定化的错误认识;信息要及时反馈,才能使教师根据学生的听课反应,调节教学方法,制订补救方案和措施,强化学生课堂上学到的内容,及时纠正不正确的认识,从而使教学目标落到实处。 作者:窦玲单位:山西省阳泉市工业学校 经济法律论文:ERP系统经济法律论文 1经法系统与ERP间的数据传递 ERP系统调用经法系统注册在ESB总线上的订单服务,把采购订单传递到经法系统,经法系统起草合同并选择ERP系统传递过来的订单,在合同信息审批完成后;点击合同结束时,经法系统调用ERP系统注册在ESB总线上的合同审批信息服务,把合同审批后的相关信息回传到ERP系统。同时经法系统调用ERP系统注册在ESB总线上的合同履行服务,ERP返回合同履行信息。 2经法系统与财务管控间的数据传递 经法系统在合同信息审批完成后,调用财务管控系统注册在ESB总线上的合同审批信息同步服务,把合同审批后的相关信息传递到财务管控系统。合同在经法系统审批完成后,点待办任务进入到结束流程页面,在该页面中点“结束合同会签流程”按钮,会通过接口把合同审批信息同步到ERP和财务管控系统。 3ERP与财务管控间接口数据传递 首先是ERP采购订单信息传递给财务管控系统。(1)ERP按照接口定义的字段设置中间表,当ERP新增了采购订单或原采购订单数据发生变化时,ERP对中间表数据进行实时更新。(2)手工触发ERP服务,ERP服务响应并将中间表中新增或者发生变化的增量数据反馈到财务管控系统。(3)财务管控系统接受到ERP反馈的采购订单数据,首先判断必填字段是否为空,如果为空则不进行后续处理,直接记入财务管控日志表。关键字段包括:采购订单号、合同编号、合同名称、所属项目定义号、供应商、订单总金额。(4)未清项信息传输至财务管控系统。ERP定时触发程序ZCWPAY001,将新增数据传输至财务管控系统,并在中间表ZCWTPAY01中记录数据。如果财务管控处理结果为“成功失败信息”,则反馈给ERP,ERP记录反馈的同步结果,作为下次同步判断增量信息的依据。其次财务管控系统资金支付凭证回传ERP系统。 凭证同步接口,需要设置字段同步资金支付凭证的辅助信息供应商、采购订单、未清项目(ERP未清凭证号)等传入到ERP。ERP接受财务管控同步的资金支付凭证,同时根据科目、供应商、采购订单号、未清项凭证号等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自动清账。资金支付凭证同步到ERP成功后,ERP的反馈信息接口需增加字段,将所清账的原未清项唯一标识(公司代码-凭证年份-凭证号-行项目号)反馈给集成平台,集成平台根据该信息调用管理对象接口,停用相应的未清项对象记录。再次做资金支付申请时不能再选择。 4总结及展望 随着电力行业的发展,信息集约化、系统集成化将成为未来电力企业信息系统应用发展的趋势,经济法律系统与ERP、财务管控系统的业务集成在电力行业中的应用,要求业务应用厂商在开发接口服务时,按照统一的接口技术规范,同时要依据集成组件所提供的身份认证手段,设定服务访问身份认证的模式。同时加强数据加密管理,对于部分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业务数据或用户名、口令等敏感数据,要制订相应的加密方案,保证敏感数据的安全传输和存储。通过各系统间的业务集成接口技术,实现电力企业中的数据集成和资源整合,以促进应用集成水平和效果的持续提升,加强各系统使用的灵活性和便利性,不断提高系统性能。 作者:岗巧针单位:新疆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法律论文:中职教改经济法律论文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因此中职教育首当其冲要改革的是触动灵魂的课程。它是是一把打开学生心灵的钥匙。这把钥匙灵不灵,关键在老师是否真正触动学生心灵。让他把心灵最真实的一面毫无保留的呈现,从而引导、修正。为使它真正发挥塑人的作用,教师必须打破传统教学模式,大胆方法创新,让学生由台下走到台上,突出教、学、做一体化模式,运用信息化技术,创新教学方法,精彩设计课堂,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职业能力、技能培养。这样做必须解决两个突出的问题:如何做到让学生敞开心扉?如何让学生顿悟真谛?下面结合经济法律课教学实践谈谈笔者的看法。 1多方举措让学生敞开心扉 首先,教师以身作则,并有很强的调控能力。就是通过你的日常行为让学生感觉到你的人格魅力:为人坦诚,真实可靠。学生相信你是你工作迈出的第一步。比如在开学第一节课,为了引导学生明确就业前景,规划在校目标。笔者设计了“购买未来”的活动,列出多种人生目标,要学生“购买”。活动开始,同学们过于拘谨一言不发。这时有个胆大的学生反问“老师你要什么?”,笔者如实的说出了自己的购买的是旅游,并且把自己的旅游经历与同学们分享,并调侃未来与志同道合的同学相约旅游。这下同学们畅所欲言开了。在真实温暖的气氛中原来陌生的师生关系一下子拉近了不少,从而建立了良好的第一印象。 其次,情暖心田,融洽师生关系。师生关系的建立更多是课下功夫,课间、课下是师生交流的好时机。为此平日多搜集时事、应聘、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在不经意的聊天中、朋友试的谈话中,使同学们的困扰、疑虑得以解决。对个别问题学生朋友似的谈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其体会到老师的良苦用心。就是在这点点滴滴中教师成为学生的良友和可亲的长辈。再有,尊重人格,鼓励为主,树立信心。中职生自尊心都很强。因此上课提问要注意因“才”提问,并加以适当引导,并及时鼓励。在鼓励声中会使学生信心满满不断去探究。笔者坦诚地告诉学生,只要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想法,这就是最好的答案。对于问题学生,课下教育课上更要表扬。持之以恒,正能量得以发扬光大,从而形成一个好学上进的良好氛围。 2精彩设计课堂,使学生顿悟真谛 案例教学不失为一种好的学生为本的教学方法。应用得当,使学生心灵产生强烈的震撼,很快悟到真谛,事半功倍。要求教师得才能兼备,有很高的综合素质。要求事例经典,构思新颖,有良好的启发诱导能力、随机应变能力、学生情绪的操控能力,课堂气氛的调节能力等。首先事件的选择必须经典,能使学生心灵上产生共鸣,有所感,急于发。其次问题的设置是关键。从学生有切身体验或者从学生的内心需求发问触动其心灵,使兴趣一下子被调动起来。再有为了整体性,设置问题必须环环相扣,有衔接,做到水到渠成,道理自明。这样既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又满足其求知欲。 再次课堂形式多样化,切记固定模式化。常讲常新需要教师大力开发,多种形式灵活应用。可以采用教师边举例边发问、学生讨论争辩、现场演示,还可以是辩论会、故事会,还可以观看网上下载的经典案例视频让学生谈感受等。比如新生第一节课笔者的设计构思如下:用活动“购买未来”激发学习兴趣,使其明确未来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上,必须学得一技之长,必须学好专业技能课。紧接反问学生,如果你是公司老板要招聘员工,首先看他的技能还是人品?并举一招聘小例,让学生猜一猜最后谁被应聘上。在学生的争辩中得出,成功首先是做人的成功。之后引导学生,回归课本,明确这门课就是教你如何做人,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这样学生明确了这门课的重要性及教学内容。最后这节课在《我的未来不是梦》的歌声中结束,坚定了学好知识、技能,迎接美好未来的信心。 3改革传统的考试方式 中职生不久的将来,就要投身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实实在在的学会做人,是进入社会的前提。现实生活中不知礼碰壁,不守德受阻,不守法毁了一生的例子太多了,给我们的教育敲响了警钟。因此,我们的教育必须由传统的去记忆改成真正的去践行。因此,笔者认为考核,重在实践,最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在掌握主要法律精神的前提下,借助案例分析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真正把它融入日常行为中,能用学到的法律评断现实生活中的事情,不做违法之事,并且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总之,中职教改势在必行!在教改之路上吾将上下而求索。 作者:窦玲单位:山西省阳泉市工业学校 经济法律论文:清代的经济法律论文 这种田庄制的运营形式主要是,土地由内务府统一管理,内务府将土地出租给农民,再由农民向政府缴纳租金。到了年末政府就将这些租金的以部分按原来土地的比例给这些大地主。这样既能保证每年的粮食产量,又曾加了政府的税收,还能保证八旗贵族的利益,在当时不失为一种两全之策。但是在清朝后期,由于法律的特别优待,一些王公贵族整日无所事事,慢慢失去了自力更生的能力。他们经常私卖祖产,把政府分来的田地偷偷的典卖给他人。这种行为造成土地大量的兼并。统治者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又颁布了法律来加以控制颁布“井田”制。主要的目的是把田地分给没有职业的旗人,有他们来统一耕种。这一制度在一般人看来这种制度无异于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可就是这种优越的条件也丝毫没有引起无业八旗子弟的兴趣。旗人受不了整日忙碌的耕种,不久逃离者十有八九,这种制度也不能维持了。有时候对特殊人群的优待,反而是一种无意间的坑害。 后期由于军事的需要清朝的统治者在边疆地区推广屯田制。前期军队在战争时期从事军事活动,在和平时期从事农业生产,这与八旗制度建立的目的有点相似。八旗军战时为兵,平时为民。这种生产方式既能保证军队的粮食供给,又能节省部队平时的开销,为中央政府减少负担。这种生产方式逐步演变成了,军队占有土地后租给农民耕种,农民在岁末向军队缴纳一定的租金。这样在能保证军队保证战斗力的同事,军队又有足够的粮食与经济收入。当然清朝的统治者也梦想着“江山永固,一同万年”,在康熙年间皇帝颁布御诏称“永不加赋”,这时期中国的人口较之前增加了3倍,这一政策是之前的历代王朝所不敢尝试的,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的国家经济已经发展到封建社会的最高峰。 在经济方面统治者并没有意识到商业的重要性,对于商业方面的立法也大多以防范商人偷税漏税为主。统治者似乎认为商人站在了国家的对立面,而没有商人也不利于国家的统治。这促使统治者制定较为复杂的税制来向商人征税。对于商人的成功避税,贡献最大的要数当时的官员了,他们熟知法律可以帮助商人在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避免沉重的赋税。一个法律的出台有积极的一面,同时也有不利的一面虽然皇权对商业有所抑制,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封建小农经济的发展。在清朝早期曾经实行“迁戒禁海”政策,禁止出海打渔住在海边上的居民也要迁移至内地。虽然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收复台湾。在当时台湾岛的粮食来源主要是依靠大陆,如果将大陆的居民内迁,以当时台湾的粮食储备来看,这些粮食是不足以维持半年的。清代针对商人的法律规定也十分严苛,商人禁止穿绸缎,商人一旦从商其子女是不准参加科举考试的,但即使是这样也没有阻止东南沿海一带的工商业发展。 在清代末期手工业作坊及商业出现了空前的繁荣。由于一些地区的人从事商业,后以地域血缘为纽带带动了整个地区的商业发展从而形成了一些大商帮。其中有苏州一带的盐帮,山西一带的晋商,和安徽的徽商,这些商帮在我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随着商人的财产不断积累,他们对身份的要求也是越来越迫切。传统的士农工商的思想深深的根植与这些地位较低的商人的头脑中。他们大多希望后代能考取个“功名”光宗耀祖,更有甚者为自己的祖宗买一个官职来冲脸面。统治者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为了拉拢商人他们颁布法令准许商人子弟参加科举,从此商人的子弟获得了与普通士子一样的权利,这一法令大大提高了商人的地位,从侧面促进了清末商业的发展。 作者:张妍张橙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 经济法律论文:田赋征实经济法律论文 一、“田赋征实”制度在陪都和四川实施的背景 (一)日本对陪都和四川各地的战略轰炸,使国民政府充分认识到后方的粮食征购对整个抗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1938年到1943年,日军对中国战时首都重庆进行了长达5年半的“战略轰炸”,史称“重庆大轰炸”。日军轰炸重庆,无异于对平民宣战,其目的是摧毁中国人民的意志,幻想中国人放弃抵抗投降。四川省会成都,也是日机轰炸的又一个重要目标。除成、渝两地外,四川地区的乐山、宜宾、南充、自贡、涪陵、垫江等小城市也受到过日机的轰炸。日机的轰炸使国民政府充分认识到后方的粮食征购对整个抗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国难当头,军粮的保障日益成为战略性问题。国民政府想尽一切办法来维持庞大的抗日军队和后方人民的粮食供应。当然,除“田赋征实”外,还实行了“借征”等措施。 (二)国民政府行政院政策上的失误,导致陪都和四川地区粮价猛涨,引发粮食危机爆发,不得不实施“田赋征实”1939年秋,四川粮食获大丰收,行政院通过了《四川省新谷购储大纲》,仓促决定大量购粮并强制实行,导致粮价猛涨。1940年,四川遭受旱灾,粮食供需失衡,粮价飞涨,政府的军粮收购计划也难以完成。随着日军加紧攻击和掠夺,使国统区生活更加困难,物价飞涨,物品和军粮民食需求量增加,政府难以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足够的粮食来满足作战部队及后方公职人员和居民的粮食供应,致使国家粮食和市场粮食短缺,导致各地粮价普遍飞涨。粮食危机爆发。粮食危机的爆发,促使政府更清楚地意识到粮食问题,“实为治国首要……已成为当今一致之国是”,不能让粮食问题动摇抗战的根基,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来挽救危局。 二、“田赋征实”制度在陪都和四川地区实施的概况 (一)“田赋征实”制度的制定1.颁布条例1941年夏,国民政府行政院为了贯彻国民党1941年4月在陪都重庆召开的五届八中全会关于将田赋暂归中央接管,并改征实物的决议,决定“田赋征实”机构分为经征与经收两部分,经征归原财政部筹设田赋管理委员会负责;经收与粮食管理部分由新成立的粮食部负责主持。并先后颁布《战时各省田赋改征实物暂行通则》、《非常时期违反粮食管理治罪暂行条例》。2.通过三项原则1941年6月中旬在陪都重庆举行全国第三次财政会议,以“田赋征实”为中心内容,通过了下述三项原则:(1)自民国30年(1941年)下半年起,各省田赋战时一律征收实物。(2)田赋征收实物以民国30年度田赋正附税总额为准,每元折征稻谷二市斗(产麦区得征等价小麦,产杂粮区得征等价杂粮)为标准。其赋额较重之省份得请由财政部酌量减轻。(3)各省征收实物,采用经征经收划分制度。凡经征事项,由经征机关负责,经收事项,由粮食机关办理。在会上讲话,认为这是“全国基础精神”,国民完纳田赋是为了整个国家,采行粮食库券征购或实行征收实物“就是要征收一定数量的粮食来调济军粮与民食”。抗日战争是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指引和国共两党合作共同抗日的基础上,会议的这个决定得到各个党派、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二)陪都、四川地区对“田赋征实”制度的贯彻实施1.“田赋征实”的行政机构设置1941年“田赋征实”开征前,国民政府粮食部建立了督导机构,首先做好粮政宣传、调查大户存粮和除弊便民等工作。与此同时,财政部、粮食部报经行政院和军事委员会批准把全川划为四个粮区,共同委派刘航琛为川东南区(辖43县)特派员,潘文化川东北区(辖21县)特派员,邓锡侯为川西北区(辖17县)特派员,何成浚为川西南区(辖38县)特派员,在全川领先进行督导征实活动。1941年全川(含陪都重庆)的征实、征购,数额大,从开征之日起仅四个月零22天,即超额100.8%,完成任务。2.粮食调查统计工作随着国民政府的西迁,陪都重庆、四川地区成为战时的政治、经济活动中心,也成为国民政府开展粮食调查统计工作的重点地区。陪都、四川地区按照河流地势划分为六大自然区域:成都平原区、岷江流域区、沱江流域区、涪江流域区、长江流域区、嘉陵江流域区。粮食品种的调查包括:上等米、中等米、下等米、糯米、稻谷、小麦、玉米、高粱、黄豆、蚕豆、豌豆、绿豆、豇豆、菜籽、芝麻、花生、面粉、菜油、麻油。[3]3.全川(包括陪都、四川地区———笔者注)交纳粮食的数量1941年,中央下达全川征粮600万石,随赋购粮600万石,共1200万石。结果实收1382万石。1942年,中央下达全川征粮900万石,购粮700万石,共1600万石。实收1658万石。1943年,中央配额与上年同,征900万石,改购为借,借700万石,实收1605万石。1944年,中央配额征900万石,借1100万石,并加配160万石,共配2160万石。实收1941万石。1945年,全川征实仍与上年相同,征900万石,借1100万石,实配2134万石,实收1822万石。这一年开征时日本已经投降,抗战已经胜利,粮民却仍然照交粮食,照2000万石之数交到九成。以上五年中,全川田赋征实共计实收8408万石,完成了中央的配额,在全国征实的实收总额中,四川即占三分之一。 (三)民众支持抗战,拥护田赋征实田赋征实,既增加人民负担,也增加交粮麻烦,但全川人民认识到大敌当前,后方所以比较安宁,完全有赖于前方军队浴血奋战,值此国家民族危急存亡关头,民众理应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粮出粮,因而对征兵、征工、征粮都积极拥护。粮民把纳粮当作是爱国、救国的神圣责任和光荣任务。所以在为抗战而征实的5年中,绝大多数粮民都依照期限,把应交的粮食交纳清楚,除1944年及1945年稍有短欠外,其余3年都超额完成了中央下达的配额。在政府方面,对各地具体情况也较及时了解,对确定因灾歉收之县,有的核定在征收的数额内酌予减收,有的扣回赈谷若干石,有的折征部分代金,通过民食供应处异地缴纳,还有不产稻谷的县折征杂粮。如1941年,全川全征稻谷的有121县,全征玉蜀黍的有7县,兼收稻谷和玉蜀黍的有6县,专收青稞的有1县。还有不征稻谷而改征大米的有川西平原的十几县(这些县份佃农向业主交租,历来也都是交米,以米0.46石作稻谷的1石)。凡此都是县征收机关为排除征收过程中的困难而采取的便民措施。 四川省田管处负责各县田管,依据财政部颁发的宣传大纲,大力配合县级机关进行宣传,印发了各种小册子、传单标语、文告,号召和鼓励粮民纳粮。中小学师生、各级行政人员、征收处员工,都在进行宣传鼓励,说明纳粮是为了抗日,为了不当亡国奴。省田赋管理处还于1941年11月15日出版了《四川田赋改制丛刊》,不仅登载了张群、黄季陆、向传义、邓锡侯、潘文化等人的文章,还登载了征实的重要法令、统计资料等。其他新闻报刊也不断发表阐述田赋征实意义的文章和人民拥护征实、踊跃交粮的消息,对征实中的舞弊事件也作了揭露。由于广泛深入的宣传鼓动,大大启发了民众的爱国主义觉悟,使征实工作进展顺利。1941年,在全国范围内的县级征实工作竞赛中,征实数量的前三名皆在四川:灌县(今都江堰市)第一,梓潼县第二,南川县(今重庆市南川区)第三。当时参与田赋征实工作的陈志苏、陈雁、张惠昌等先生在《抗战时期的四川田赋征实》一文中记录了每年9月10日开征以后,各县粮民肩挑、背负、车运,前往征收处交纳粮食的生动事例。 作者:丁新正单位:重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经济法律论文: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论文 1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国有资产的产权分配不清目前的法律不承认地方的国有资产归属地方政府支配,但是事实上地方政府已经在对地方的资产行驶管理权,导致地方产权与中央的产权不一致。一些地方政府出于自己发展的需要,凭借行政权力来支配地方的国有资产致使中央资产使用脱节,影响国家整体的发展建设;而中央政府把地方的国有资产全部收归中央的做法,也会极大的挫伤地方国资委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国有资产的实际使用效率。 1.2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管不力国有资产管理的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腐化分子,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给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造成重大的损失,其中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尤其是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立法项目还不够完善,一方是对监管的法律不够重视,另一方面是法律的监管不够系统,导致管理非常的杂乱、分散,没有针对性和强力的约束力。 1.3国有资产使用的预算制度还不完善预算是经过法律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的计划,它指引着国家资产的投放,是保证国有资产使用和管理不出现严重疏漏的基础环节。但是我国一些政府部门在使用国有资产方面却没有建立完善的预算制度,导致国有资产的使用没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也不能把国有资产的作用充分的表现出来。 2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制定的探索 2.1必须坚持的原则分析国有资产的管理与国家的兴衰强弱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在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时,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首先,必须依据《宪法》来制定。《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制定和执行的基础。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的制定和出台,都不能违反《宪法》的根本要求,这样才能保证经济法制定的合理性和正确性。其次,坚持人民民主的原则。国家的权利来自人民,国有资产也是来自人民的,在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时,也必须充分发挥民主的特性,让群众参与到法律的制定过程中,更好的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价值。再次,细致具体而又分权制衡的原则。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的制定要结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进行,尤其是各个政府部门对于国有资产有不同的使用形式,要想将这些资产真正的用在为公众服务上,在国有产权内部就要将产权的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管的权力分开设置,规定每一种权力使用者的权力范围。 2.2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的内容分析经济法律的制定是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率,充分发挥为群众服务的重要职能,就必须解决现代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问题:首先,划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管理权限。国有资产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其使用者却有中央和地方之分,法律要明确二者处理地方国有资产的职权,在满足地方政府使用的前提下其余的资产归中央政府支配。其次,划分国有资产使用的范围,任何超越规定的范围或者中饱私囊的人员,都要受到经济法律的严厉惩处,真正起到国有资产监管的作用。再次,细化国有资产使用的程序,如预算机制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符合经济法的规定,这样国有资产的投放才更加有针对性,收益也会更大,群众才能真正享受到国有资产的福利。 3结束语 国有资产的管理事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通过分析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基础,并结合当今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的制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而在法律规定的管理之下,则能有效的指导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并约束他们的资产使用行为,减少违法现象的产生,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的效能和资金使用的价值量。 作者:王璐单位: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功能目的论指导下经济法律论文 1翻译目的论及其主要法则 20世纪70年代兴起于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以瑞斯(Reiss)、费米尔(Vermeer)及诺德(Nord)为代表。功能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在摆脱传统翻译理论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的基础上,指出理想的译文应该在“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上与原文保持等值”(Nord,2001:9),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以文本目的(sko-pos)作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即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y)。翻译目的论包含三个法则,即目的性法则(skoposrule)、连贯性法则(coherencerule)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rule)。其中目的性法则指译文预期的目的决定翻译的策略,是所有翻译行为应该遵循的首要原则;连贯性法则指译文必须符合译入语语内连贯(intratextualcoherence)的标准,即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译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忠实性法则即通常所说的忠实于原文,指原文与译文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intertextualco-herence),而忠实的程度,即原文与译文相似或相同的程度由翻译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所决定的。翻译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中语际连贯从属于语内连贯,即忠实性法则从属于连贯性法则,二者又同时从属于目的性法则(仲伟合、钟珏,1999)。 2翻译目的论关照下的经济法律英译 翻译目的论强调翻译活动的“目的性”,其“目的”有三种解释,即译者的目的、译文的交际目的、使用某种特殊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因此,译者必须是在明确翻译目的的情况下进行翻译活动,而理想的译文也应与原文保持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上的等值。因此,法律翻译除了要求语言功能的对等之外,还应照顾到法律功能的对等,即原语和译语在法律上所起的作用和效果的对等(张法连,2009)。法律语言作为最为正式的庄重文体,具有避免出现任何歧义、不确定性及模糊性的特点,而较之汉语法律语言的特点,英语法律语言又具有文辞古奥、句法繁杂等独特之处,因此,在目的性原则、语内连贯原则及语际连贯性原则(即忠诚法则)的指导下,汉语法律条文英译时,应该特别注意译文的准确性与严谨性,使译文同样呈现出准确严谨、简洁庄重的语域特征,准确再现原文的语义内容,保持法律语言的严肃性、准确性及权威性,以下将以《公司法》为例探讨翻译目的论三原则指导下的汉语经济法律英译的两大基本原则。(1)准确严谨是法律翻译的基本原则,也可是说是法律翻译的生命。译者应尽量以地道精确的语言准确再现原文的真实意义,从而精准地向译文读者再现原文法律信息,在实现原文与译文在意义上的语际连贯的基础上,更好地实现翻译的目的。因此,在汉语经济法律的英译中,主要体现在译文措辞准确,不能背离原文意义,必要时还需要增加补充性语汇,使原文的模糊信息更加具体化;选词精确,符合专业语域特征;术语一致,达到法律文本术语同一律的要求;增加甚至重复法律行为主体,使之更好地为译文读者理解并接受等方面。如:例1: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Article10Thedomicileofacompanyshallbetheplacewhereitsmainadministrativeorganizationislocated.例2:第三十四条……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Wherethecompanydeems,onreasonablegrounds,thatitisforillegitimatepurposesthattheshareholderre-queststoconsultitsaccountingbooks,whichmaydamagethelawfulinterestsofthecompany,thecompanymayre-fusetoprovideitsaccountingbooksfortheshareholdertoconsult,...法律语言中经常也会使用所指较为广泛的模糊词,用于表述法律条文中无法明确指示的事实性质、范围、程度、数量等。如上例1中的“办事机构”在汉语中是一个模糊化的语汇,英语中用administrativeorganization使之具体化,强调其主要行政管理机构,语义更加明确。而例2中的“合理根据”、“不正当目的”以及“合法利益”等都是概括性语汇,翻译时同样选用了“reasonablegrounds”、“illegitimatepurposes”、“thelawfulinterests”等模糊性语汇,从而涵盖原文在原因、目的及利益上的各种可能情况。另外,《公司法》中多处出现“社会”这一模糊性词汇,如“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第八十八条)、“社会公共利益”(第一百九十七条)等,译为英语时都按照英语社会及文化习惯直接省译为“gener-alpublic”、“publicinterests”。同时,经济法律的翻译还应该特别注意译文选词的精确性及术语的一致性,尽量选择专用语汇,保持特定法律专用语汇的一致性,必要时根据上下文选取合适译文词语进行表述。如上例1中的“处所”一词就选用了法律上专指户籍所在地的正式词“domicile”,使译文更为准确、专业、严谨。《公司法》中有大量重复出现的与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财务、解散等相关的专业语汇,在法律条文中都应保持其译文的一致性,如《公司法》全文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公司章程”、“公司债券”、“连带责任”等一律选用一致的专业术语“acompanywithlimitedliability”、“acompanylimitedbyshares”、“legalperson”、“company’sarticlesofassociation”、“corporatebonds”、“jointandseveralliability”等进行翻译,保持概念上的高度统一,避免歧义与前后矛盾。而第二百一十七条解释《公司法》用语的含义时第一项“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译者将此处的“是指”翻译为“include”,选词非常准确,既完全再现了原文的意义,又贴近译语表达实际与习惯。由于汉语意合的特点,汉语法律条文中也经常省略法律的行为主体,翻译成英语的形合语句时,往往需要增加或者重复法律的行为主体,使之更符合译入语的表达习惯,语义更加明确。如:例3: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Article6Whereanentityintendstoincorporateacompany,itshall,inaccordancewithlaw,applytoacom-panyregistrationauthorityforregistrationofsuchincorpo-ration.例4:第八十九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Article89Wherepromotersoffersharestothegener-alpublic,theyshallenterintoanagreementwithabankonthecollectionofsubscriptionmoneysontheirbehalf.(2)法律翻译在准确严谨的前提下,译者还应注意译文的简洁庄重,力求译文简洁凝练、行文严密、逻辑缜密,从而以法律英语的语内连贯性(即翻译目的论的连贯性法则)更好地实现翻译活动的目的。在《公司法》的翻译中,主要体现在:译文力求从各方面体现译入语的语域特征,如适当简化句子结构或使用动词的被动语态形式;再现原文庄重的语言风格,体现译入语法律文体的行文规范,如shall的使用上;重复信息的恰当处理,汉语意合与英语形合的转换,增强可读性与译文的逻辑性等方面。如:例5: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Article111…Theformofnotificationandthetimelimitfornotificationinrespectoftheconveningofaninterimmeetingoftheboardofdirectorsmaybeseparatelypre-scribed.上例中,译者通过简化句子结构以及使用动词的被动形式,使译文更加简洁正式、中立客观,《公司法》英文版中还有很多相似的例子,如第87、113、127条等。新修订的《公司法》英文版基本没有使用thereof等相关古英语词汇,但通过动词shall来的频繁使用表示汉语原文中显性或隐性的禁止、许可、应该等法律行为(全文共出现564次),准确再现英语法律文体的行文规范与庄重风格,如第五十条中“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Themanagershallattendmeetingsoftheboardofdirectorsasanon-votingattendant.)译文通过增加“shall”一词明确了经理的法律义务。再如:例6:第五十九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Anaturalpersonmayonlymakeinvestmentforthein-corporationofoneone-personcompanywithlimitedliabil-ity.Suchacompanymaynotmakeinvestmentfortheincor-porationofanewone-personcompanywithlimitedliabil-ity.短短的不足50字的汉语原文中,长达8个字的专业名词重复了3次,其对应的英语译文中只在必要的地方重复的2次,而中间衔接的部分则采用了代词替代,从而是译文在语义明确的基础上更为简洁。汉语意合的特点决定了汉语法律条文中很多句子都没有主谓结构,句与句之间的关系仅仅通过语义衔接,而英语的句子,尤其是正式严谨的法律英语,则必须有完整的主谓结构,分句与分句之间也必须有显性的连接词,如例7:第一百九十七条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Article197Initsbusinessactivitiesconductedwithintheterritory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thebranchofaforeigncompanyestablisheduponapprovalshallobserveChineselawsandshallnotimpairthepublicinterestsofChi-na.ThelawfulrightsandinterestsofsuchbranchshallbeprotectedbyChineselaws.例7中原文以“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为主语,统领后面四个形式上并列的小分句,英语一文中,通过状语“Initsbusinessactivitiesconductedwithin…”首先划定其法律行为的范围,并通过后置定语的形式限定行为主体的合法性,而为了保持句子结构的紧凑性、一致性、连贯性,同时使用代词“its”、“such”等代指前文或后文中出现的名词,从而有效地实现了汉语意合与英语形合的转换,增强了译文的语内连贯性。可见,在目的论的指导下,法律翻译应尽量做到措辞准确、选词精确、组句审慎,力求译文表意准确、行文严密、逻辑缜密,更好地实现译文与原文在交际目的、语言意义等的一致性及译文语言的连贯性。 3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语言有着共同的语体特征,英汉两种法律语言都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在法律翻译中形成了一定的挑战。翻译目的论突破传统的翻译理论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将翻译研究的焦点从译文与原文的关系转向译文的预期目的,强调目标文本的功能(即“目的”)在翻译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仲伟合、钟珏,1999)。就法律条文的英译而言,翻译目的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理论视角,译者不仅需要完全理解法律原文的真实意义,在翻译目的论三原则的指导下,译者还应该确立法律翻译要求准确严谨、简洁庄重的一般原则,同时,翻译目的论还为解决经济法律英译中遇到的一般问题指明了思路与方法。 作者:马金凤单位: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基于经济法视野下企业法律论文 1.经济法与中小企业保护的目标价值一致性 1.1中小企业保护的现实意义 在中国,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洪流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为:首先,中小企业庞大的数量以及涉猎面的广泛使得其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推动力量,它分布在国家的各个地区和领域,中小企业的发展如何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态势。其次,中小企业承载着我国很大一部分就业,对于中小企业的一些分析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分布在服务业、加工制造业以及个体零售方面的数量都较大,吸收了我国很大一部分的劳动力,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就业,尤其是对近年来产生的就业难问题起到了很大的缓解作用。再者,中下企业为经济结构的转型提供了助力,近年来,经济结构的转型成为了热门话题,促进我国的企业向现代化的、高科技的产业发展,是现阶段的目标,中小企业就在其中承担着先行者的任务,对于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最后,中小企业还是扩大出口的中坚力量,近年来,强调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进出口产业发展已成为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大型企业的发展已经基本定型,进出口行业的效益增长日间转移到表现凸起的中小企业身上。 1.2目标价值的一致性 对于中小企业的保护是出于促进市场经济形成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从而实现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而经济法的目标是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价值理念则是保护自由竞争,由此可以看出,这两者在目标价值上具有很明显的一致性,所以,从经济法的角度研究中小企业的保护可谓是完全可行而且顺理成章的。 2.西方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及其借鉴 2.1德国的法律保护措施 2.1.1着重法制环境的营造 德国在对中小企业的保护手法上,最常用的是立法手段,比如在1953年出台的《手工业秩序法》,主要是针对规模不大的手工行业的准入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而四年以后产生的《卡特尔法》则是对中小企业实施了比较实际的保护,因为其严格限制了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压制和收购,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有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1.2金融行业的支持 德国的银行体系与我国有一定的类似度,由被称为信用合作银行的金融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经济上的服务,比如:提供额度较小时间较长的贷款,因为这类银行在德国分布范围广,对中小企业来说最方便。正因为有这种周到的服务,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更容易实现,也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2.2日本的相关措施 2.2.1有完善的管理机构 日本目前有全世界公认的职能最为科学、完善的中小企业的管理机构,其管理网络基本遍布全国,在该网络中,政府占主导地位,成立了专门管理中小企业运营的部门,工作细化到地方,另外,还有社会团体的参与,为整个网络自上而下,自内而外传达各项政策、精神提供了便利,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导向作用。 2.2.2到位的法律政策 除了科学的组织机构外,与德国一样,日本对于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政策的制定也丝毫不含糊,尤其是在19世纪,出台了各种保护中小企业发展以及竞争的法律,有《防止中小企业破产共济法》、《中小团体组织法》等等,总量达到30多部,其思路是通过立法形式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及使其在与较大企业的竞争中不会因为实力的不对等而被兼并。 2.3美国的相关措施 2.3.1以法律手段维护中小企业的竞争环境 与德国、日本政府一样,美国也是首先考虑通过法律来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美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法律是1890年的《谢尔曼》法,它最先提出了发垄断的法律法规,无形中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保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谢尔曼法》慢慢的有些不能满足和规范企业的运行秩序,于是《克莱顿法》便应运而生,历史上,对于《克莱顿法》的评价说的最多的就是《克莱顿法》则是对《谢尔曼》法的一种补充,更大程度上为中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助力。 2.3.2以技术创新为发展突破口 美国敏感的意识到,科学技术是推动企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推动经济发展的最重要一点就是加强发展科技,科技革命开始后,美国政府便把改革的重心放在了中小企业身上,使得他们进行先进的技术探索和创新,此举也获得了很大的成功,目前美国以技术著称的几家大企业就是当初扶持的这批中小企业发展起来的,并且就现有统计来看,目前,美国的技术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十分有活力,为美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相当大的帮助。 2.4美国、日本、德国的措施比较 通过以上对美国、德国以及日本三国的对中小企业的政策研究发现,三个发达国家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都十分重视,但是根据本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不同,具体的政策也不一样,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三个国家在企业竞争的公正、平等的客观环境,保护自由竞争,保护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特别为企业融资渠道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的建设等等方面都是一样的,而且这三个国家在经济发展上都处于世界前列,作为发达国家,都深刻认识到中小企业只有在技术上不断创新,才能在经济发展瞬息万变的今天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所以,在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上也给予了很多的扶持,有政策上的,也有技术上的,还有经济上的等等,比如:对企业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提供技术上的支持,政府帮助企业与专家学者间搭建交流平台,或者是设立各种扶持中小企业创新的基金,使得企业在创新过程中可以享受到资金的扶持。综上,我们可以发现,这三个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成功,甚至在国际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都让我国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上有着相当大的借鉴意义。 2.5西方国家中小企业保护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借鉴 2.5.1从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着手 就我国经济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中小企业的占比依旧很大,并且发展潜力也很大,西方国家在保护中小企业上大多以立法为基础,作为一个法治国家,但是相比我国目前的现状,法律制度的制定上依旧十分不足,所以,我国应该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以法律手段保证市场环境的公平、公正,从而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制定的同时还要注重随着实践的发展,要不断建立健全法制体系,营造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制环境,确保中小企业的合法权利。 2.5.2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一直受到融资难问题的制约,所以,对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也是保护中小企业发展当中的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从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我们可以从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这点出发,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包括提供贷款、提供政策咨询,同时还要注重担保以及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完善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2.5.3抓紧政策落实与科学配备管理机构 在立法等政策制定出台以后,就要真正贯彻落实下去,在我国,政策的落实主要依靠地方政府,能不能将保护中小企业的政策落实到实处,地方政府的作用尤其重要,因为大部分的中小企业都分布在城镇,所以地方政府一方面要抓紧政策的落实,还需要密切关心中小企业的成长,并将其如实地反映给制定政策的中央机构,这样才能有效的制定出符合实际而实用的政策、规章。另外,我国对于中小企业一般运用的是比较分散的各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管理的管理方式,这种方式有一定的弊端,由于管理职能的分散,会使得部门与地方的不协调,影响管理效果,所以,科学配备管理机构,行使管理职能也是十分必要的。 2.5.4帮助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从美国的经验我们可以看到,要造就成功的企业,运用科学技术进行探索创新是必由之路,在科技力量上,光靠企业自身是有限的,所以政府的作用不可忽视,政府必须在科技创新上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如制定各项科技发展规划,在中小企业较多的地区建立各种科技园区,或者各种科技基地,为企业间进行交流提供平台,甚至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方面的咨询服务,带领企业走上科技发展之路。在科技创新方面,人才的作用不可忽视,政府还应该在为企业吸引人才上下功夫,技术产生于优秀的人才,政府可以通过提供一些高科技人才优惠政策等方式帮助企业吸引并留住他们。 2.5.5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 所谓的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是指为中小企业提供例如:政策扶持、经营技术指导、融资服务、投资顾问、创新技术研发等等一体化服务的组织与机构,在我国,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一是政府,在体系中占主要地位,近年来,国家要求政府转变职能,要向服务型的政府转变,这一概念体现在面向中小企业上就如提供技术信息、融资与担保、企业间的交流服务等方面,这是政府在服务方面可以做到的;二是中介,中介可以由政府支持,辅助政府在提供服务方面做到更完善,更全面,一些必须市场化的政府无法干预的就可以由中介机构完成。在这几者的联合作用下,必定会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更加蓬勃、健康。 3.经济法基础下的中小企业保护制度分析 3.1市场竞争中法律制度的完善 在市场竞争中,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处于弱势地位,未免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大企业独大的不良发展态势,保护小企业是势在必行的,所以我们通过法律手段来确保竞争的合理性,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自由竞争是市场的本质属性,但是自由也是建立在一定基础上的,是相对的,法律的存在对市场竞争起到了规范作用,为其提供了一个正确的导向。中小企业的存在是作为市场的一个部分,他们与大企业一起保证了市场的运转,市场只有存在多种类型的竞争主体的时候,才能实现自由竞争,而出台各种法律就是为了保证市场的这一特点,保证自由竞争。在我国,比较有代表意义的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出台,它诞生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起始阶段,主要是对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定和控制,直接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保护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自2008年实施的《反垄断法》在保护中小企业上可谓是效果最显著的法律,顾名思义,反垄断法直接禁止了大企业利用自身的优势进行的垄断行为,保护了自由竞争,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项:(1)严禁大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在市场竞争中针对价格方面进行的支配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2)为了达到市场支配者的地位采取的不当合并行为。(3)利用行政手段进行的干预市场竞争的行为。(4)限制竞争的横向限制行为。 3.2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制度的完善 3.2.1金融方面 中小企业的发展少不了财力的支持,所以怎样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方面的制度支持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作用明显,只有有了畅通的融资渠道作为支撑,企业的发展才有动力⑩。中小企业的融资可以是直接融资也可进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企业面向市场发行股票、债券等,而间接融资是指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资本筹集,这种方式的资本是由如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通过存款等方式为企业筹集资本再通过贷款等的方式转移给企业的。怎样从制度层面上为中小企业的金融融资渠道提供支持呢,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两点:一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门的金融服务提供机构,目前,我国在金融体制的改革上要多注重中小企业一块,为他们提供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或者是开辟新的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部门,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强中小企业贷款的便利性。二是加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这个体系的建设目前要多依赖政府的支持,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或者是为中小企业的贷款设立专项用作承担担保的基金,然后由政府的某个职能部门负责运作,这样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真正意义上的帮助,也使得银行与企业间的关系有了一定程度的保险。 3.2.2税收方面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运用政治手段向各种群体或个体收取收入的一种方式,也是为了财物的二次分配,其有着强制性的特点,也有一定的固定标准。正因为税收的这些属性,使得税收成为很好的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以及配置的一种手段,并且可以促进社会需求和供给的平衡。在税收上,如果能善用其调节经济收入和支出的作用也能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目前,对于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制度上,税收上可以制定优惠政策,这种方式对中小企业来说是最直接的,因为在企业,税收是不小的一块支出,如果这方面国家可以进行扶持,那么会实实在在的为中小企业减负,也是中小企业比较乐于接受的方式,这种方式直接增加了企业的资金积累,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从长远考虑,这种方式能取得双赢的效果,经过资本积累的中小企业会迎来更加长足的发展,发展的越好,税收自然也就越多。参考其他国家在税收上的政策,我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征税比率的下调,可以通过下调中小企业税率10个百分点左右来进行税收优惠,包括增值税、营业税等等。(2)直接减免税收,对于一些特别的中小型企业进行减免,根据经济形势,可以对比如进出口类型的企业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免。(3)调高税收的征收线,对于征收的标准线进行提高,对于一些营业额等不及标准的企业可以减轻很大程度的负担。目前,我国对于税收减免政策上都没有形成法律形式,为了将这些政策更好的落实与发展,加强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明确的立法是最好、最直接的方式。当然,这也需要更加系统的对于政策进行细致化的研究。 4.结语 从我国一些对于经济发展、企业发展的研究看来,中小企业的作用都不容忽视,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要加大扶持力度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怎样扶持,目前的研究也比较浅显,且偏理论化,企业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是分不开的,所以,本文选取的经济法的角度一是比较符合发展的趋势,二是与实际联系的比较紧密。经济法的价值目标是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其方式是保证市场竞争环境的自由、公平、公正,与本文保护中小企业的目的十分一致,虽然本文从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制定实际的法律制度来讨论了一些保护中小企业的手段,但是研究的内容依旧有限,比如法律制度的讨论仍然不全面,需要以后更进一步的进行研究,以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 作者:马小龙王兴攀单位:桂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管理学相关论文:中国企业管理学发展前景研讨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西方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历史回顾;当前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趋势与特点;日本企业管理研究发展的借鉴;当前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的现状和面临的任务四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每一管理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其特定政治环境、调节人际关系、改善劳动条件等办法来提高劳动生产率、工业生产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企业管理理论的研究经历了从局部方法研究到管理职能研究、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现状和趋势、西方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特点、管理具有二重性、我国企业管理实践及理论的发展、管理理论源于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的发展、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的任务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管理学从朴素走向科学,边界得到了拓展,内容得到了充实,方法得到了更新。管理学朝何方发展,中国企业管理研究的任务是什么等问题,是管理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西方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历史回顾 每一管理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其特定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技术环境。18世纪到19世纪的工业革命使以机器为主的现代意义上的工厂成为现实,工厂以及公司的管理越来越突出,20世纪初到30年代,以泰罗(F.W.Taylor)的“科学管理”、法约尔(H.Fayo1)的“一般管理理论”和马克斯。韦伯(M.Weber)“组织理论”为代表,形成了古典管理理论。古典管理理论阶段的研究侧重于从管理职能、组织方式等方面研究效率问题,为当时的社会解决企业组织中的劳资关系、管理原理和原则、生产效率等方面的问题,提供了管理思想的指导和科学理论方法。古典管理理论是人类历史上首次用科学的方法来探讨管理问题,反映了当时欧洲和美国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对管理上的要求。 20世纪30年代初,为了解决经济危机问题,许多管理学者把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引进企业管理的研究领域,提出用调节人际关系、改善劳动条件等办法来提高劳动生产率。行为科学理论正是由于当时社会矛盾的加剧应运而生的。行为科学理论阶段重视研究人的心理、行为等对高效率地实现组织目标(效果)的影响作用。该时期具有代表性的理论包括:马斯洛(A.H.Maslou)的需求层次理论、赫兹伯格(F.Herzberg)的双因素理论,麦克莱兰(D.C.Macleland)的激励需求理论、麦格雷戈(D.M.McGregor)的“X理论-Y理论”、波特-劳勒模式。 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工业生产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企业生产过程自动化的程度空前提高,技术更新的周期大为缩短,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出现了许多新的管理理论和方法,现代管理理论迅速发展,各种各样的管理学派犹如雨后春笋,滋生蔓延,林立丛生。孔茨(H.Koontz)将之称为“管理理论丛林”。其中有代表性的有6个学派:管理过程学派、德鲁克(P.F.Drucker)为代表的经验主义(案例)学派、管理科学学派、以巴纳德(C.Barnard)为创始人的社会系统学派、西蒙(H.A.Simon)为代表的决策理论学派以及早期的行为科学学派。到20世纪80年代初,又增加了系统理论学派、经理角色学派、权变理论学派、群体行为学派、社会协作系统学派等,发展为十一个学派。这些理论同古典管理学派和行为科学的理论,在历史渊源和理论内容上互相影响,盘根错节。 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战略”的概念开始引入管理学界。战略管理理论有了很大发展。安索夫(Ansoff)《公司战略》(1965)一书的问世,开了战略规划的先河。1980年,迈克尔。波特(M.E.Porter)的《竞争战略》(1980)与后来的《竞争优势》(1985年)以及《国家竞争优势》把战略管理的理论推向了高峰。波特的5种竞争力、3种基本战略,价值链分析等,在全球范围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大企业病‘普遍存在。随着信息技术越来越多地被用于企业管理,三、四十年代形成的管理理论已经愈来愈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管理学界提出要在企业管理的制度、流程、组织、文化等方方面面进行创新。1993年,迈克尔。哈默(M.Hammer)博士与詹姆斯。钱皮(J.Champy)发表了《再造企业-管理革命的宣言书》一书,提出了企业再造理论。企业再造的的首要任务是BPR-业务流程重组,而BPR的实施又需两大基础,即现代信息技术与高素质的人才。 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信息化和全球化浪潮席卷全球,跨国经营也成为大公司发展的重要战略。知识经济的到来使信息与知识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而信息技术的发展又为获取这些资源提供了可能。此外,顾客的个性化、消费的多元化决定了企业只有更好地满足顾客需要,才能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上获得生存和发展。企业的竞争优势在于拥有比竞争对手更快更好的学习能力。1990年,彼德。圣吉(P.M.Senge)的《第五项修炼》出版,提出了学习型组织的概念。 与此相关的理论还有优秀能力理论、虚拟企业理论和知识管理理论。1990年《哈佛商业评论》第6期发表文章《公司优秀能力》,作者建议公司将经营的焦点放在不易被模仿的优秀能力上,由此引发后来的“虚拟组织”热。1994年出版的由史蒂文。L.戈德曼(S.L.Glodman)、罗杰N.内格尔(R.N.Nagel)及肯尼斯。普瑞斯(K.Preiss)合著的《灵捷竞争者与虚拟组织》是反映虚拟组织理论与实践的代表作。 总体来看,企业管理理论的研究经历了从局部方法研究到管理职能研究、从企业内部作为一个整体研究到考虑企业外部环境的研究、最终走向面向全球的研究。但迄今为止,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仍然是以美国企业管理理论为主流。 二、当前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趋势与特点 1.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现状和趋势 近年来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反映出以下趋势: (1)管理的人性化趋势。管理离不开人,而人的复杂性决定了管理的复杂性。管理的难度在于准确地把握人性,对人性的认识是随着社会发展而逐步深化的。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文化上也出现了一些变化:更加强调个性、人的本性和人的独立性,导致人的需求的多样化;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融合,使得社会文化的多样性、人的心理的复杂性和人的行为的不确定性更加突出。在此条件下,管理理论的发展也出现了新的趋势,其中一个重要的趋势即重视人的趋势,提出了“人本管理”的新思想。“人本管理”强调理解人、尊重人、充分发挥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的学者将人奉管理概括为“3P”管理,即ofthePeople(企业是由人组成的);bythePeople(企业要依靠人进行管理);forthePeople(办企业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也有的学者将“人本管理”分为5个层次:即情感管理、民主管理、自主管理、人才管理和文化管理。德鲁克指出,本世纪管理学的最伟大贡献在于,它让体力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50倍。下个世纪最大的挑战在于,如何提高知识工人的劳动生产率(BruceA.Pastemack,1999)。 (2)生产经营系统和管理组织结构的革命性变革。长期以来,人们对生产经营系统和管理组织结构的变革都持一种比较慎重的态度,主张用改良、完善的办法来改善和加强企业管理,对管理组织结构也是要求保持稳定性和灵活性的统一,避免出现大的震动,造成工作秩序的混乱。而“企业再造”的理论的提出,主张对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管理组织系统进行重组、再造。哈默对再造工程下的定义是:“将组织的作业流程,作根本的重新思考与彻底翻新,以便在成本、品质、服务与速度上获得戏剧化的改善。”他强调企业流程要“一切重新开始”,摆脱以往陈旧的流程框架。迈克尔。哈默认为,企业再造工程必须组成团队来进行,要使信息在各个部门得到充分运用。再造工程一旦推行,就会带来以下一些根本性的变化:①工作单位划分的基础,从职能变成以流程为基础。②工作内容从单一变成丰富。③人员的角色,从被控制转变为有决策权。④获得工作能力的方法,从没有系统的训练,变成有全盘计划的教育。⑤绩效评核与奖励方面,从观察单一活动转变为观察其整体活动的结果。⑥决定晋升的因素。由以绩效为主转变为兼顾绩效与技能。⑦在价值观方面,将为主管而工作变成为顾客而工作。⑧生产线上的管理人员,由监督者变为教练。⑨组织结构,由层级式变为扁平式。⑩高层主管,由事后评分变为对员工主动引导。 (3)企业竞争由传统的要素竞争转向优秀能力的竞争,员工和企业的知识成为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源泉。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优势和整体竞争能力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源泉。优秀竞争力是企业获得可持续竞争优势与新事业发展的源泉,它们应成为公司战略的焦点。企业的知识被视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未来真正出色的企业是使全体员工全心投入并善于学习、持续学习的组织--学习型组织。通过营造学习型组织的工作氛围和企业文化,树立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不断调整的新观念,从而使组织更具有长盛不衰的生命力。企业需要更多地通过建立学习型组织、知识管理,帮助企业汇集员工的知识和技能,采用新的知识积累方式,将现有的组织、知识,人员、流程与知识管理和协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应对未来的竞争和知识经济的挑战。学习型组织和知识管理要求企业更加注重对人才的管理。企业管理的对象已经从“劳动力”转变为“人力资源”。 (4)企业之间的关系由竞争转向合作,构建网络组织、虚拟企业、战略联盟,进行供应链管理等。虚拟组织与传统的实体组织不同,它是围绕优秀能力,利用电脑资讯技术,网络技术及通信技术与全球企业进行互补、互利的合作,合作目的达到后,合作关系随即解散,以此种形式能够快速获取处于全球各处的资源为我所用,从而缩短〃观念到现金流〃的周期;不仅如此,灵活的〃虚拟组织〃可避免环境的剧烈变动给组织带来的冲击。 (5)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化成了企业管理的平台。信息化给企业管理带来的变化是革命性的。莫顿(MortonM.S.Scott)的研究表明,这种变化至少可以归纳为六个方面:①信息化给企业生产、管理活动的方式带来了根本性的变革。②信息技术将企业组织内外的各种经营管理职能、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③信息化将在许多方面改变产业竞争格局和态势。④信息化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战略性的机遇,促使企业对其使命和活动进行反思。⑤为了成功地运用信息技术,必须进行组织结构和管理方法的变革。⑥对企业管理的重大挑战是如何改造企业,使其有效地运用信息技术,适应信息社会,在全球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6)全球化趋势。全球一体化的步伐在加快,管理对新观念的持续需要意味着,需要世界上所有最优秀的思想汇集起来共同保证和维护组织创新的趋势。BruceA.Pastemack(1999)最初在管理学领域的探索中,常常以美国人为中心。当日本公司达到鼎盛时,美国人的骄傲遭到了严重的打击,但随后而来的日本经济长期停滞以及美国在服务业和制造业方面的复苏,使得这种骄傲又重新回来了(BruceA.Pastemack,1999)。 2.西方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特点 从西方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现状看,仍然是以美国企业管理理论为主流。西方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1)广博深化。除了一般管理理论的发展外,20世纪80年代后期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来,各个专业管理领域新的管理理论层出不穷。如,供应链管理、需求管理,风险管理、项目管理,柔性管理、企业资源管理、嵌入理论、危机管理、心理契约、社会资本理论、实物期权、人力资源管理、员工持股计划、6西格码管理、敏捷制造,精益生产、计算机集成制造、大规模定制、界面管理、标杆管理、清洁生产、顾客价值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网络营销、绿色营销、关系营销、整合营销、服务营销,直复营销、渠道管理、顾客忠诚度管理、顾客满意度管理、连锁经营、跨文化管理,企业形象设计等等。 (2)相互融合。传统的管理理论偏重从不同的角度和利用不同的学科工具进行研究,虽然今天多个学派仍然并存,但在初显轮廓的新的管理主流范式中,各理论学派显示出了明显的整合趋势,因此很难出现一个学派理论统治的局面。此外,管理理论和实践更加密切地缠绕在一起,商学院和管理咨询公司之间的差异日益模糊(StuartCrainer,2000)。 (3)快速变化。随着管理实践的发展,新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和管理理论出现的速度越来越快。在管理中,理论是有差别的,当理论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就能够改变人们的生活。这一事实的反面就是,如果理论不起作用,就会很快被抛弃,这可以解释管理理论不断推陈出新的现象,理论出现和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管理学总是挑战那些试图将它引入角落,使它固定下来的理论家(StuartCrainer,2000)。传统的企业战略管理理论所面对的是稳定,变化缓慢的企业经营环境:而新的管理理论所面临的是剧烈变化的经营环境,因而更加注重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企业内部系统之间及其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动态适应。管理需要变革和持续的改进。没有什么地方可以逃避这样的变革(BruceA.Pastemack,1999)。 三、日本企业管理研究发展的借鉴 管理具有二重性。它既有与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特性,又具有与生产关系相联系的特性。管理二重性原理决定了一国企业管理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各国都在致力于探索本国特色的企业管理理论。究竟什么是具有本国特色的企业管理理论?在研究日本企业管理理论时,有人主张强调日本企业的文化特色,也有人主张强调日本的工业集团或株式会社、金融体系、政企关系或者产业关系、劳动管理、生产控制或经营者决策与组织等管理方式(MasakiHayashi,2002)。从这两个方面看,20世纪60年代,终身雇佣制、年功工资制、企业工会、集中管理原理等形成了日本企业管理特色,直至今天,他们仍然代表着日本企业管理中的社会文化特征。 20世纪70年代,有关企业的社会责任的研究抬头,管理研究涉及到企业污染问题。此外,企业所有权与管理控制理论、日本企业资本结构分析、财团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等都成为研究的焦点。 20世纪80年代前期,日本企业管理的研究从劳动管理扩展到企业管理的其他领域,如R&D、生产管理、购销管理、财务管理和经营分析,以及企业的管理结构和企业集团研究等。随着日本经济的起飞,对日本企业管理的研究也波及到海外,国际企业管理学界刮起了“日本管理风潮”。美国日裔学者威廉。大内从1973年开始专门研究日本企业管理,经过调查比较日美两国管理的经验,1981年出版了《Z理论-美国企业界怎样迎接日本的挑战》一书。大内的研究表明,日本的经营管理方式一般较美国的效率更高,美国企业应该结合本国的特点,向日奉企业管理方式学习,形成自己的管理方式。他把这种管理方式归结为Z理论型管理方式,并对这种方式进行了理论上的概括,称为“Z理论”。该书在出版后立即得到了广泛重视,成为20世纪80年代初研究管理问题的名著之一《Z理论》、《成功之路》、《日本的管理艺术》、《公司文化》一起被称为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管理的“四重奏”。( 20世纪80年代后期,丰田生产方式以其在成本、质量和交货时间方面的竞争优势引起了发达工业化国家的关注。同时,随着日本海外企业的增加,各国增加了日本企业管理模式的研究和应用。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开始研究日本企业管理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问题,即在日本企业管理中哪些是与其文化背景密切相连的,哪些对其他国家的企业是普遍适用的。日本企业的人事管理、组织管理、企业目标和管理制度是否具有普遍性,如长期交易联系和企业网络。 继20世纪80年代竞争战略理论之后,90年代,美国的管理理论继续占据了全球企业管理的主导地位。企业再造理论、优秀能力理论、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知识管理理论、虚拟企业理论等吸引了全球企业的眼球。尽管这些理论都属于美国企业管理理论,但它们吸收了日本以及其他国家企业管理中属于普遍性的先进管理经验。 日本在战后学习西方技术与管理时,对技术直接拿来为其所用,但在管理上不是照搬西方模式,而是结合日本的国情、民情,“自成一家”。 日本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对我国企业管理研究的借鉴在于,如何识别和挖掘西方企业管理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使其更好地为我所用,并在我国企业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发展和形成真正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管理理论,这是我国管理学者必须面对的挑战。 四、当前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的现状和面临的任务 1.我国企业管理实践及理论的发展 管理理论源于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企业管理在曲折中发展。改革开放前,我国照搬前苏联的经验和理论,建立了一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没有经济责任,管理只是一种封闭的生产型管理。1960年《鞍钢宪法》提出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方法,1961年的《工业七十条》成为新中国第一个工业企业管理试行条例。十年动乱中,企业管理遭到了严重破坏。1978年改革开放后,我国企业管理进入了一个新时期。20世纪80年代初,以“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改革试点,使企业管理工作的重心转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实行是中国企业领导制度的重大改变。承包经营责任制、资产经营责任制等的推行,推动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促进了企业家阶层的形成。这一时期,蒋一苇所提出的“企业本位论”、“职工主体论”、“经济民主论”以及“两制四全”管理体系“两制”即在民主管理的基础上,建立高度集中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制。“四全”即在企业建立全企业、全过程、全员性的全面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全面经济核算、全面人事劳动管理。是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的重要代表。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引进了一批西方先进的企业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促进了我国企业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企业积极主动地引进和学习了许多国外最新管理理论,并将其应用于企业实践中,结合我国国有企业在改组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所面临的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母子公司体制、主辅分离、职工安置等一系列特殊而又具体的问题,创造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管理思想和方法。如首钢的“投入产出总承包”,海尔的“日清日高管理法”,邯钢的“模拟市场、成本否决法”等,我国企业管理的水平不断提高。但总体来说,我国还处于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的阶段,缺乏中国自己的企业管理理论。 发达国家已经走过了上百年的市场经济道路,形成了一整套成熟、科学的企业管理模式,创造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理论。引进和学习西方先进的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是我国经济多年来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在积极吸收借鉴外国经验的同时,不能不考虑我们所独有的国情、民情,使别人的好经验、好做法,能够在我国土地上扎根,开花,结果。 中国企业管理理论应该是源自于中国本土企业管理的历史和现实的理论。目前从中国企业管理理论的发展现状来看,尚未形成中国企业管理的一般理论。其原因在于,中国企业管理理论应该是关注于中国自身的特点,由于金融体系、政企关系、产业组织、劳动力状况和劳动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的不同,中国的企业管理具有别于别国的特点。但是,目前,仍然鲜有强调中国特色的一般管理理论。随着近年来管理学研究的细分和专业化,这种现象更为突出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为企业管理提供理论支持的企业管理理论研究已显得越来越重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转轨时期,如何搞好企业管理研究,改善和提高我国企业管理水平,是我国企业界和企业管理理论界面临的一大课题。 2.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的任务 建国以来,尽管经历了风风雨雨,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者仍不懈努力,为企业管理理论体系的建设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水平还有待提高。当前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所面临的任务是: (1)对我国管理理论的发展进行系统的概括和总结。我国的企业管理研究发展到今天,凝聚了广大管理学家、企业管理人员众多的智能。如何将这些智能抽象出来,融纳到企业管理理论体系中,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此外,中华民族有着几千年的历史,几千年的文化沉淀和民族特性必然反映到我国企业管理实践中。我国的企业管理实践中所创造出的许多管理思想、方法和手段,有许多是其他国家所没有的,对其作理论上的总结,既是对我国企业管理事业的贡献,更是对企业管理理论的贡献。对我国企业管理理论和实践进行系统地概括和总结,为21世纪我国企业管理改革和发展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是我国企业管理学界的重要任务。 (2)作为经济体制转型国家,管理问题具有复杂化和多样化的特点,需要在理论上加以研究。我国是一个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的国家,许多经济现象是西方发达国家所没有的。生搬硬套西方的管理理论,在应用时必然脱离实际。因此,我们的企业管理理论研究,必须站在中国的土壤上观察问题,采用科学的、切合实际的研究方法,以解决或有助于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为己任。 多年以来,国际范围内的企业管理研究一直以西方发达国家经济为中心,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有失偏颇。随着世界各国经济逐步实现一体化以及中国的崛起,中国正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密切关注。鉴于转轨国家企业管理有其特殊性和重要性,为此,我国必须着手全面研究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型国家的企业管理问题。这方面的研究应成为近期企业管理理论研究的一个重点。 长期以来,西方管理研究文献对我国的企业管理理论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中外企业管理环境的差别,在某些场合却往往被忽视。不同环境下企业管理理论研究的条件显然是不同的。所以,进行我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在借鉴西方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的同时,应当以我国企业所处的环境为基础,实事求是地研究和解决本国的问题。 (3)中国企业管理理论的出现必须考虑本土文化的特点,发掘中国文化的有益成分。我国是有近13亿人口的大国,中华民族具有五千年文明史。“重道”、“明德”、“修权”、“知止”、“行法”、“谋略”等中国古代管理思想体现在中国企业管理实践中。中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经济取得了引起世界瞩目的巨大成就。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中。因此,中国企业管理理论研究,必须坚持“以我为主,博采众长,融合提炼,自成一家”的原则。“以我为主”是指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学习借鉴外国经验,这应成为理论研究的立足点。“博采众长,融合提炼”,就是要广泛研究各国在管理上的好经验和科学理论,取其精华,为我所用。“自成一家”是我们的目标,通过总结自己的和外来的经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理论。 管理学相关论文:博舆论管理学生道德教育探讨论文 编者按:道德教育问题是一个与决策科学相关的问题,运用博舆论的基础知识来讲授这个问题,可以达到较为理想的教学效果,以博舆论知识建立的数量模型框架能够很好地提高学生们的道德意识。虽然博舆论已经问世多年了,但是目前的决策科学和管理科学教材几乎都没有涉及这方面内容,幸好还可以很方便的在网上浏览到大量相关材料。本文主要对有效利用网上有关博舆论方面的资料进行道德教育途径探讨。 摘要:最近受到广泛关注的公司丑闻,让人们意识到在商学院的课程中,加强道德教育的必要性。道德教育问题是一个与决策科学相关的问题,运用博舆论的基础知识来讲授这个问题,可以达到较为理想的教学效果,以博舆论知识建立的数量模型框架能够很好地提高学生们的道德意识。 虽然博舆论已经问世多年了,但是目前的决策科学和管理科学教材几乎都没有涉及这方面内容,幸好还可以很方便的在网上浏览到大量相关材料。本文主要介绍一种教育方法,说明了在2个小时内,以二节课课时来安排,如何有效利用网上有关博舆论方面的资料进行道德教育。这个方法对研究生教学和本科教学应该都是可行的。另外,该方法在教学上相对独立,可以随时插入到教学过程中去。其优点还在于,对于未受过正规博舆论和伦理学知识培训的老师来说,不需要花多少时间备课。 运用本教学方法在课程安排上分为七个步骤,如果时间不允许,其中的第一、三、七步骤可忽略不上。对于高年级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这一课程,一些与道德伦理相关的学习材料,比如《Gallo》(2004),老师应在课程开始前布置学生阅读。 下面我们对课程的七个步骤一一具体说明: 第一步 对于博舆论概念,一个有趣的方式是用莫比乌斯(Mobius,2003)的“动机试验”切入概念。在黑板上写下“动机试验”的游戏规则: 全班同学每个人都拿出一张纸来,每个同学都在纸上写下0-100之间 的一个整数。这个数字表示你对所有同学写在纸上数字平均值的猜测。如 果估计接近全班2/3同学的猜测值,就可以从老师那里得到五美元的奖励。 如果出现平局,那么最接近答案的所有学生将有五美元的奖励。 能从老师那里拿到现金奖励,无疑会让学生感到很兴奋。理论上,如果全班同学都写上“0”,那么老师就得给每个学生五美元。不过,老师们实在不必为此担心,在很多做过这个游戏的大学,显示出来的结果是,平均约有2/3的同学们写在纸片上的那个数在15-20之间。对于猜中的学生,有必要制作一份电子表格(spreadsheet),学生应该会把这作为荣誉接受的。 第二步 经过“动机试验”的游戏后,现在可以在黑板上写下博舆论的定义了,莫比乌斯(2003)对博舆论有如下的定义:在一个理性的群体内,人们的行为策略会相互影响,博舆论就是研究这种影响的规范性方法。 这个定义包涵了一些很重要的概念,现在我们来一一说明。 ·群体——在很多游戏里都有一批可以做决定的人,这里所说的群体概念,指所有的游戏参与者。假如是一个人的游戏,那只是个个人决策问题,不属于这里所说的群体范畴。 ·相互影响——指在游戏中,一个人的决定至少影响这个群体中另一个人的决定。否则,这个游戏就不存在相互影响的问题,而只是一系列独立决策行为。 ·策略——各个参与者的策略导致了这种相互依存。 ·理性——尽管策略是相互依存的,但是每个参与者都会独立做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决定。 第三步公务员之家 让学生观看好莱坞电影“美丽心灵”(2002年出品)。剧中主人公是博舆论的主要奠基人约翰·纳什(JohnNash),好莱坞著名演员罗素·克劳扮演了这个角色。电影里应该让学生们注意的一幕是,有一天在普林斯顿大学的一座酒吧内,纳什和他的几个男同学喝酒闲聊,看得出来,他们都想找机会和酒吧内另一群女学生答讪。在这群女孩子中,一位金发女孩尤显出众。纳什看着这一切,突然间眼睛一亮,这时话外音说,他发现如果他的每一个男同学都和一位女同学答上话,最好的办法是没有一个男同学去和那位金发女孩答话。剧中的纳什正是凭着这一发现,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博舆论,并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在组织学生对这部电影进行讨论时,老师最好再放一遍纳什在酒吧发现博舆论原理的那一幕,然后对定义再进一步地解释,这样学生对博舆论概念的理解效果可能会更好。因为虽然对电影的讨论不涉及到具体的教学内容,但无疑使学生对博舆论在现实生活中的运用有了直观的感受。 第四步 好了,到这一步是时候用一个博舆论的经典例子来说明它的作用了。这就是有名的“囚徒困境”博舆问题。 问题是这样的:警方怀疑两名嫌疑犯从事了一系列的犯罪活动(比如持械抢劫),现在警方将二人单独囚禁起来,这样二人就完全不知道同伴都招了什么了。但是他们都知道下面的“收益矩阵”,这个矩阵清楚地反映出在以下四种情况下,二人会坐几年牢。 “收益矩阵”(用字母x,y表示二个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y 坦白不坦白 犯罪嫌疑人x坦白1年1年0年20年 不坦白20年0年5年5年 在用“囚徒困境”博舆的例子进一步对博舆论做出解释后,提问学生:假设他们作为其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他们会做出怎样的决策,要考虑到人们普遍具有的信任心理和“小偷之间特有的信誉因素”对决策的影响。不过,优先的选择一般是考虑坦白。 此外,上课时注意把这个例子与现实生活中“警察与小偷”之类的案例联系起来讲。在这一点上,笔者的方法是在上课时向学生读一篇案例摘录。这篇案例谈的是一个经纪人的助手对在玛莎·斯图尔特(MarthaStewart)的英克隆(ImClone,生物技术公司)股票交易中犯罪行为认罪的案例。虽然这个案例与“囚徒困境”问题不是很一致,但是它也很贴切地反映了博舆论的真实作用。另一个应让学生知道的是网上“是朋友还是敌人”的游戏。 第五步 上一步的游戏只是最简单的囚徒困境博舆游戏。这一步要做一个更有趣、变化更多的博舆游戏,这就是重复性囚徒困境游戏。这个游戏是通过网址在线进行的。游戏以计算机为“对手”,参与者要与这个“对手”进行十次重复的囚徒困境博舆。游戏的收益矩阵结构和上一步的矩阵相似。不过,博舆结果是用“金币”奖励,而非“坐牢”的惩罚。同时,“坦白”还是“不坦白”改为了“合作”还是“欺骗”。这样改的好处在于可以避免去讨论令人不快的犯罪问题,而相互之间窜谋不坦白无疑是存在道德问题的。尽管有这些不同,这个在线游戏与上一步的游戏还是非常相似。在这里,学生们并不知道电脑已事先设计了著名的“以牙还牙”策略。这个策略以合作开始,随后根据对手前次的决策做出相应的反应。学生们要不了多久就会发现,要想得到高分,方法是在十次博舆中,一开始到第九次博舆都采取合作的策略,而在第十次采取欺骗的策略。最后一次的欺骗行为值得讨论。以下来自戴维斯(Davis,1983)的摘录,反映出在自然界也存在相似的情况: “在多回合的囚徒困境博舆中,博舆双方要维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首先要做到背叛行为要受到惩罚,合作能得到奖励。在蚁群王国, 蚂蚁之间保持着传统上的、固定的、共生的关系,而在蜜蜂的世界, 蜜蜂并不知道它们的群落一直处于变化之中。显然,如果知道明 天双方就不再有关系了,那么背叛的行为极可能今天就会发生。” 这里要着重强调出,以上情况对商战中决策的意义是:一般没有人能肯定地预测到谁会是他的下一个竞争对手。 除了“以牙还牙”的策略,其它的策略没有那么容易说明问题。为此,让学生看看另外一个网站。进入网站http://首页,选择“互动板块”,接着选择“重复性囚徒困境”博舆。在这里学生会看到使用不同策略的五个对手。五个对手游戏的基本策略也是在开始时选择合作而在最后一次背叛,不过这种策略并见得那么有效。学生们在按自己的想法进行博舆时,一些学生肯定会发现事态正在沿着“以牙还牙”策略的方式发展。在学生用过了各种策略后,正式向学生推出在很多情况下都有效的“以牙还牙”策略(以合作开始进行博舆的策略)。在这里教师还可以引用组织行为学课程中的缴悈游戏,“以牙还牙”策略也在这个游戏中使用。 第六步 这一步主要讨论道德方面的问题。注意在课堂上提提“针锋相对”(tit-for-tat)和“以眼还眼”(eyeforaneye)策略之间的关系。另外,课堂上还要讨论到“针锋相对”策略如何与宗教传教方法联系起来,以及“针锋相对”策略如何完全地遵从生活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金科玉律”。 在学生进行博舆游戏过程中,随着对对手的了解和认识到保持作为一个公平的竞争对手的重要性,现实世界和理想乌托邦之间的差别在课堂讨论中就会逐渐显现出来。要是时间允许的话,在课堂上最好还谈谈发表在《Higgins》(2002)和《Milne》(2002)上的两篇网上短文。这两篇文章对博舆论与道德决策之间的关系提出了相反的观点。 在讨论道德如何与决策和数量决策模型相联系的问题上,哲学家乔纳斯(Jonas)在《Gallo》(2004)强调了“责任原则”,这个原则建议对所有的利益相关人的观点都应加以考虑。雷斯和孔塞(Theys,Kunsch,2004)则提出了合作对道德决策的重要性。他们以囚徒困境博舆游戏的结果支持他们的观点。我们也认为责任原则和合作原则对道德决策的讨论是相当有用的。 第七步 为进一步展开讨论道德决策与博舆论问题,这一步到网站/995/看看“道德面面观”(1995)(TheEthicalSpectacle)目录里面的文章观点。这里面有很多与囚徒困境相关的短文。题目涉及到了商业、法律、爱情、政治、软件开发、福利等诸方面。安排学生读读这些文章,并在课堂的剩余时间对文章口头总结。这些文章充分反映出博舆论的广泛运用,以及高度关注合作的精神和负责的态度对决策的作用。 要把这一步在课堂上讲地更理想,老师最好读一读一篇题为“Thehighofbeingnice”的摘要(读者文摘,2002),这篇文章是埃莫理大学(EmoryUniversity)对博舆论和道德问题的最新研究成果。 在36个女士进行囚徒困境的博舆游戏时,大学里的科学家利用磁共振原理对她们的大脑活动进行扫描……。研究发现绝大多数时间女士们都选择合作的策略,在作出决定合作的这一刻,研究者能观测到她们大脑中与愉悦感相关的二个部分有反应。神经学家格里高利·伯恩斯(GregoryBerns)认为,该研究表明了人与人之间的合作行为对合作各方均有积极性影响,一点点的善意流露都会让彼此之间感觉更好。难道人类有独立的神经构造来讲求道德么?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可以在课程行将结束时讨论讨论,特别是根据相关进化生物学的早期材料来看这个问题,讨论就显得更有意思了。 结论 博舆论远远不是两个小时就能完全讲清楚的。许多大学的经济系和哲学系都提供完整的博舆论课程,不过,有关决策科学和管理科学方面的课文一般都未涉及到本文的题目。本教学课件告诉教师,在讲授博舆论和道德决策问题时,如何方便地访问的一些相关网站,以增强讲课效果。 2003年5月,一些大学已经在大学三年级的管理科学课程中和二年级的商业伦理课程中使用本课件。从实际情况看,学生上课的积极性很高,反馈的书面意见都是比较正面的。 至于对学校没有多媒体教室的特殊情况,对这个要求二小时课时的课程,一个变通授课办法是把课堂上一个小时的网上学习布置为学生的家庭作业。为此,在第一节课最后半小时学习第1到第4步;第5步学习和第7步的文章阅读布置为家庭作业;在下一节课开始的前半小时学习第6步,并对第7步须讨论的部分进行讨论。 管理学相关论文:财务管理学研究论文 一、财务管理学的框架结构及总体特征之把握 财务管理学究竟是研究什么问题的?此问题的表述各异。1994年被《商业周刊》评为全美商学院12个顶级教授之一的AswathDamodaran(2001)在其《公司财务:理论与实务》一书中前后一贯的表述是:公司财务的研究对象是公司所制定的具有财务意义的所有决策。这些决策可分为三大部分:与资源分配有关的决策(投资决策)、与项目筹资有关的决策(资本结构决策);与制定再投资或退出经营现金额度有关的决策(股利决策)。Brigham和Ehrhardt(2005)在《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一书提出,大部分财务管理知识围绕三个问题展开:(1)一个特定公司的股票价值通过什么因素产生;(2)管理者如何选择增加公司价值的决策;(3)管理者如何保证公司在执行这些计划的时候不出现资金匮乏?Ross(2002)等人在《公司理财基础》一书中认为,财务经理必须关注三类基本问题:第一个问题着眼于企业的长期投资(资本预算);第二个问题着眼于企业对支持其长期投资需要的长期筹资的获取和管理方式(资本结构);第三个问题着眼于对客户收款和向供应商付款等日常财务活动的管理(营运资本管理)。若进一步考察这三本及其他财务管理类教科书的内容安排,就会发现西方学者对财务管理学框架的认识还是大同小异的,即:一个目标函数、四个模块的内容和一个财务管理工具箱组成。其中,一个目标是公司价值最大化;四个模块的内容包括投资决策、融资决策(或资本结构)、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财务管理工具箱里有四把工具,即会计报表与比率、现值、风险收益模型和期权定价模型②。 任何学科都是建构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的。Damodaran教授曾将建构财务管理学的基础性假设归纳为四组,即经理与股东目标函数一致性假设、债权人利益得到完全保护假设、市场有效性假设和社会成本为零假设。尽管Damodaran教授认为这些基本假设还远离“现实世界”并已受到来自很多方面的严厉批评,也尽管他试图想寻找一种新的目标函数和理论体系来解决“现实世界”中所存在的活生生的这样或那样的财务冲突,诸如经理与股东的冲突、股东与债权人的冲突、公司与社会的冲突等,但迄今为止仍没有找到完全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些假设仍是构建现代西方财务管理学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基本前提。 进一步地考察发现,以这些基本假设为前提建构的西方财务管理学体系,其所具有和显示的一系列总体特征,也正如它赖以建构的基本假设一样的远离现实世界。这些总体特征包括: 1.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财务学所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几乎都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着眼于解决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分派问题。因此,现代财务管理学实际上是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资本市场的财务学”。断言以资本市场为背景的财务管理学缺乏指导和应用价值显然并不合适,而断言这种财务管理学对所有企业具有普遍的使用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财务管理学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其适用性是很差的,而这些缺乏适用性的非上市公司通常要占到一国公司总数的90%以上。财务管理学的建构显然是关注了重点的少数。其次,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必然使财务管理学所关注的重点集中于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问题,而被企业所实际关注的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问题,尤其是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的流程问题,就很难融入财务管理学体系,或者占有它应该占有的位置。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学了财务管理学而仍然不会设计企业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体系的重要原因。 2;以价值为主线展开。财务管理学体系设计的出发点是价值最大化,为使目标与手段相统一,在解决实际的投融资决策问题,所选择的基本方法自然就是能够体现价值最大化的成本与效益比较分析法,诸如资本成本、净现值或现值指数、内部报酬率等,都是这种基本方法的具体体现。以价值标准作为投融资决策的唯一标准,显然是与财务管理学体系在建构时所采用的工具主义方法论或分析范式有关,但问题是,在现实世界里,价值往往并不是公司决策的唯一标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仍是国民经济的主导,而在国有企业的使命结构中,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类目标无疑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构成国有企业决策(包括投融资决策)的重要的出发点。即使是私营企业,非价值类的社会责任目标也是其使命结构中不可或缺的。其次,即使将价值视为公司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所定义的“价值”概念也是不完全的。对公司或股东价值的过分强调,必然导致对社会价值或成本的忽视。而在现实世界里,公司行为的外部性影响是非常显著的,诸如环境污染成本等,是公司决策时不可忽视的因素。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的事实上,公司的许多决策对增进公司或股东价值是有利的,但却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再其次,当我们过分强调以公司或股东价值作为决策的出发点或标准时,势必会把那些活生生的然而对决策有实际影响的人、制度、文化等因素排斥在决策体系之外,事实上也就是排除在财务管理学的体系之外,原本应该活生生的财务管理学因此而变成了“没有血液循环的躯体”。 3.以决策为重心展开。所以如此,可能与西方学者对财务概念的理解有关。在西方学者看来,公司财务通常被狭隘地定义为与公司主管所做决策有关的一些内容(AswathDamodaran,2001)。以决策为展开虽便于定量分析,并使框架结构前后逻辑一贯,但显然易见的问题是,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无法反映公司财务管理的全貌。尽管不同财务事项其工作流程会有很大不同,但财务管理的基本流程还是基本一致的,这个基本流程至少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评价与激励、财务预警等。很显然,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还不能涵盖整个财务管理流程,这也是财务管理理论偏离实际的重要原因。 4.强调定量分析:数字财务。当人们把决策问题作为公司财务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并把价值标准作为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时,所有的财务问题实际上都可以用数学模型来描述和解决了。检索一下财务管理的教科书和学术杂志,我们便可以看到连篇累牍的复杂的形式推理与经济计量技术,而与公司财务问题密切相关的文化、制度、意识形态等不可量化的因素,则被作为外生变量而被统统抽象掉了。这样的形式安排虽然易于构建数学模型 ,但依据这样的安排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对许多公司财务现象的令人信服的解释,以及究竟是否能够开出可以明确解决公司财务问题的政策药方,是很值得怀疑的。我赞成Shiller(2001)的见解:过多地依赖这些原始的模型并把它们作为政策讨论的基础是十分冒险的行为,因为这些模型只适用于那些能够用精确的科学方法解决的问题。如果过多地苛求精确,就有可能因过于狭隘而出现离题的危险。 二、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之表征 “贫困化”一词是经常见诸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的著作和学术杂志中,那么,同样的概念是否也适用于公司财务学领域呢?我的看法是,虽然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从总体看,内核相对确定和稳定的公司财务管理学理论同样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显然是由于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及财务管理实践的发展相隔阂有关,并且其结果事实上已经大大削弱了财务管理学的解释和预测能力。 1.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安排严重偏离实际。我不否认现有财务管理学所努力解决的问题都是现实世界中需要解决的真实问题,问题是现有财务管理学究竞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现实问题呢?其次,就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言,现有教科书中提供的方法真的就能解决现实问题吗?姑且不论前文已经阐释的财务管理学在指向上(上市公司)和重心定位上(决策)对解释和解决非上市公司和非决策问题上的软弱能力,仅就上市公司而言,现有的财务管理学内容安排也可能不是它们所期望的。即便是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股利分配决策,也不是它们年年、月月、天天、时时所发生和所关注的事项。这些事项,多少总有些“偶发”的性质。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而言,它们时时关注的“经常性事项”是什么呢?根据我在做多家公司的内部控制项目时的实地观察,可能主要是:(1)如何管好用好资产(资产管理)?(2)如何控制好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管理)?(3)如何确保经营和发展所需要的现金(现金流管理)?财务管理学未将这些经常性事项作为其关注的重点,而将重点定位在投融资决策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决策等偶发性事项上,是否意味着内容安排错位了呢?! 2.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严重脱节。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同理,财务管理学也是存在于一个学科群或学科域之中。在这个学科群中,数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都是其上游学科,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等以及公司管理的相关功能学科如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都是其旁侧学科,财务管理学正是在这种学科的前向联系、后向联系和旁侧效应中得以产生和发展的。财务管理学发生和发展历史深受它的上游学科诸如数学和经济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在近一、二十年开始弱化了,可以说,财务管理学的上游学科在近一、二十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大部分没有在财务管理学得到应有的响应,财务管理学对它的上游学科变化的反应有些过于迟钝了。比如,经济学领域中的外部性问题,经济学的“绿化”或“生态化”趋势,社会学中的社会成本问题,社会学中的冲突问题,管理学中的战略导向和战略联盟问题,管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中的网络结构问题等,所有这些应该在财务管理学中得到反应的研究,均未在财务管理学领域得到实际的反应。相对于它的上游学科,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可以说已经严重滞后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曾将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出现的隔阂视为经济学贫困化的标志③,而类似的特征又何尝不是出现在财务管理学领域?! 3.财务管理学对影响它的环境变化反应滞后。近一、二十年,公司财务管理的环境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英国学者玛格丽特.梅(2001)曾将这些变化归纳为九个方面,即:客户需求模式的改变;客户讨价还价能力的提高;降低成本的压力;新基础的冲击;战略联盟的出现;新市场的开拓;经济全球化;政府法规的增多;高度流动的资本市场。此外,对商业伦理和道德问题的关注、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重视趋势等,事实上不可避免地对财务职能提出新的要求。面对这些变化和挑战,管理学甚至会计学都已经做出了积极地回应,然而财务管理工作在多大程度上有所改进呢?让我们看看玛格丽特.梅的分析吧:进人新的世纪,我们已经无法忍受这样一个事实:用超过财务部门80%的资源和陈旧的计算机财务系统仅仅从事交易记录和控制工作,而没有使公司的价值显著增加。按照玛格丽特.梅的观点,财务职能必须转型,也就是“从传统的专家控制职能转变为着眼于未来的公司增值职能”。转变后的财务职能将在经营框架的构建和运营中发挥关键作用。这种经营框架将卓有成效地将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等内容连接起来,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很显然,财务管理学还没有对这种事实上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财务职能转型有所反应。 我无意全盘否定西方财务管理学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本文所说的贫困化,意在指出迄今为止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在面对相关理论发展和实务变革方面的局限性,也就是说,意在说明财务管理学体系应在现有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扩展。 三、再造和扩展财务管理学框架之思考 改造和扩展现有的财务管理学体系,无疑是一个十分迫切但又难度很大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又涉及到对许多财务管理学基本问题的重新理解。很显然,主要“向内看”的前苏联版财务管理学和主要“向外看”的美国版财务管理学,都无法解决理论与实际的脱节问题及其在中国企业的适用性问题,我们所要做的努力就是整合,以搭建内外统一、结构完整、视角合理的新型财务管理学体系。围绕财务管理学的扩展问题,本文仅就内容结构、研究视角和研究领域三个方面作些概略性的说明。 1.财务管理学内容之扩展。“一个目标、四个模块、四把工具”架构的财务管理学,相对于内容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属于“窄型”财务管理学,并且是主要是“向外看”的财务管理学,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问题的解释和解决能力是相当弱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需要寻找恰当的路径,我的看法是,可供选择的路径至少有: (1)功能扩展路径。我曾多次论证和强调,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功能是有效培育、配置和运用财务资源,以实现公司价值创造与增值。实现这一功能,需要财务管理的内容能够涵盖三张基本财务报表,也就是涵盖四个板块的内容:资产管理(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管理)、权益管理(资产负债表右边的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利润表管理)和现金流量管理(现金流量表管理)。所谓的财务管理,实际上也可以称为财务报表管理。现有框架中的三类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事实上是寓于四个板块的管理体系之中。 (2)主体扩展路径。公司财务管理的主体显然是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主体的公司企业,但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特征,要求我们要跳出公司企业主体、站在价值链甚至价值网的立场和范围上,思考和探索对公司企业主体的财务管理。当我们研究海尔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时,绝对不能就海尔公司谈海尔公司,需要考虑海尔公司的整个价值创造网络和财务支持网络。仅此而言,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又可以向财务支持网络管理和价值创造网络管理两项内容扩展。 (3)行为主体扩展路径。当问及“公司财务工作是谁做的”这一问题时,我们的答案显然不能局限于公司的财务部门。事实上,公司财务工作是分层次来展开的。若把公司财务工作分为决策和执行两项权能,则履行决策权能的行为主体显然是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合称“经营者”),履行执行权能的行为主体是包括财务部门在内的一些中间层次的职能部门,甚至包括营销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如果我们不 是将财务管理局限于现金流管理,而是将财务管理的重心界定为公司价值创造或公司增值的话,则履行执行权能的职能部门就不能再局限于财务部门,所谓公司财务也就不能再定义为“财务经理的财务”。尽管新的商业环境需要我们把财务管理纳入战略和经营框架之中,但财务与经营在公司组织体系中仍分属于不同的层次,相对而言,财务决策的组织层次要高些,这可以从《公司法》对董事会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中得到验证。也就是说,公司的财务决策实际上是融入于公司的治理框架之中,而经营决策通常在经理层面就可以得到解决。如果这个观点能够成立的话,则公司治理结构应是在构建财务管理学体系时绕不开的话题。 (4)组织扩展路径。如果有人问你“公司财务是怎样组织起来的”,你的解释显然不能局限于财务部门、岗位的设置及职责界定,而应当着眼于从四个层次上展开:一是制定公司及财务战略。战略决定组织架构;二是设计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进行职责界定;三是设计财务管理流程,甚至包括每一项具体的财务管理业务的流程;四是搭建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这个信息平台需要将财务与经营有机地整合一体,如ERP系统平台等。相对应的,财务管理学需要围绕财务战略管理、财务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扩展。 (5)流程扩展路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展开。不同的财务事项显然有不同的财务管理流程,但总体看,基本的财务管理流程总是内含战略与目标、预算、执行中的控制、根据信息反馈进行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激励、前瞻性的财务预测尤其是财务危机预警等。如果预警下来公司出现危机的征兆或特征,公司还需要设计摆脱危机实现反超的战略和策略。在整个财务管理流程中,“风险”是贯彻始终的概念。诸如“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等概念,是整个财务管理体系流程体系所无法回避的。其次,预算管理已经从单项预算管理转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全面预算管理阶段。因此,按照流程路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就应当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风险管理、财务反超等。 (6)经营方式扩展路径。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与策略深受市场结构形态及其转型的影响,短缺市场结构和过剩市场结构的选择总是有所差别。当前我们所面对的市场结构总体看是过剩,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中,商品经营总体上看是“微利型”的,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的角度考虑,企业需要选择新的经营方式来扩展自己的盈利空间,于是资本经营应运而生并倍受重视,甚至于,越来越多的公司专业地从事资本经营。相对于商品经营来说,资本经营的方式和结构更加复杂,风险也更加大。德隆、科龙、中航油等资本运作的失败,足见资本经营的风险。因此,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顺应时代变迁,关注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 总结以上扩展路径,再加上管理所必备的“工具箱”,则扩展后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大体由五大模块组成:(1)财务管理概览模块。包括公司财务的性质、功能与目标结构、财务管理环境及其演进、财务管理理论及其发展、财务管理体系及其扩展等内容;(2)财务管理工具模块。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与比率;货币的时间价值;风险与报酬模型;期权定价模型等;(3)财务管理组织模块。包括财务战略管理、财务治理与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等内容;(4)财务管理功能模块。包括资产管理、资本或权益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财,.务支持网络管理、价值及其创造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内容;(5)财务管理流程模块。包括财务决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反超等内容。 2.财务管理学研究视角之扩展。财务管理学的认识和研究视角需要转换,新的观察和分析视角至少包括管理学视角、利益相关者视角、战略视角、本土化视角、跨学科整合视角等。关于其中的利益相关者视角,我已在“利益相关者财务论”(李心合,2004)一文中进行了解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他四种研究视角。 (1)管理学视角。这涉及到财务管理学的学科归属问题。在西方,财务学的学科归属曾经历从会计学到应用经济学的转型。(Peter.Atrill,2004)由于公司财务学是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的,这导致了财务学与金融学的一体化状况。西方的学科划分传统显然不适用于中国。改革前,中国的财务管理学更多地是借鉴前苏联的传统,将财务管理学确立为具有微观性的管理学的分支。中国有将金融学与财务学分而治之的学术传统,我的看法还是继续沿用这个传统,也就是立足于从管理学的立场来研究和设计财务管理学科。 以管理学的视角来研究财务管理学,有两点需要引起关注:一是财务管理学的视野应涵盖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领域,用整体的眼光来看待公司的财务业务,并将公司财务业务与公司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等要素连接起来;二是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而不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出发。后一点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设计很有意义。因为,从目前学界的研究和实务工作来看,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选择通常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立场选择的,表现为控制程序的烦琐设计上。转换财务管理学的研究视角,需要将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等概念纳入财务管理体系,以使风险性与效率性相统一。 (2)战略视角。20世纪管理学的重大变化之一是确立了战略导向,对此财务管理学也应当有所体现,以实现财务管理从战术管理向战略管理、从具体事项管理到整体管理转变。仅以财务分析为例,现有的四个板块(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析体系是缺乏应有的战略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确立战略导向的财务分析体系,需要以财务报表为基本依据,并整合有关的经营资料,将财务分析与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联系在一起,系统考察公司的价值、实力、效率、质量、风险、成长性或失败性以及基于现金流和价值创造的公司战略分析等。 (3)本土化视角。会计是一种国际商业语言,会计的标准也逐渐趋于国际化,这使得会计学的研究可以选择普世主义的或趋同的模式。财务管理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实体性的管理活动,深受文化的影响。跨文化管理的研究证实,即使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管理方式也会因民族文化的不同而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这其中也包括财务管理方式,诸如财权配置模式和运作方式等,在大权距式中华文化背景下的特殊性还是非常明显的。因此,财务管理的研究应当考虑文化差异性的影响而选择特殊主义的或本土化的模式。也就是说,财务管理学的构建应当以文化为基石,充分考察和分析文化因子诸如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权力距离、风险意识、宗教、语言等因素的实际影响。在中国,一系列的文化特质诸如集体主义、大权距、政府主导、儒家伦理等及其对财务管理实务的深刻影响,是我们研究财务管理问题时所无法回避的。 本土化模式的财务管理研究,首先是民族主义的,它需要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环境因素相适应。这就需要研究人员关注中国财务管理背景及其财务影响的考察分析;其次,这种研究模式是嵌入式的。也就是要将企业的财务问题嵌入到中国的社会结构之中,分析公司财务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零嵌入性的财务立场或研究方式,只能导致理论与实际的脱节;再次,本土化的研究模式还是制度内生性的,它要求我们将制度 作为公司财务行为的内生性因素而非外生变量来看待,关注正式和非正式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制度结构对公司财务行为的实际影响以及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化结构。 (4)跨学科整合视角。综合化和细分化历来是科学发展的两种并存并交叉的趋势,这个趋势越来明显。体现在财务管理学的研究领域,就是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它的上游学科及旁侧学科(诸如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心理学和行为学、文化学、法学等)的冲击和影响,并借助这些学科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解决公司的财务问题,避免陷入“就财务论财务”的困境。 3.财务研究领域之扩展。在细分模式的影响下,科学的发展已经显著的多元化了。诸如社会学,有文化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性别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等等。再如经济学,有数理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经济伦理学、经济心理学等等。回到财务学领域,不难发现,迄今为止仍沿用单一的发展路径——数理财务学。其实,这应该也是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一个表征。问题是,财务管理学还可以寻找到别的发展路径吗?还需要寻找别的发展路径吗?拓展财务管理学研究领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是勿容置疑的,因为公司财务行为当属最普遍、最典型的经济行为,明显地具有社会性、伦理性等特征,且制度结构内生于其中。既然以经济行为为对象的经济学可以沿着多条路径发展,那财务管理学又何尝不可呢?我曾在《会计研究》(2003年第7期)上的一篇题为“公司财务学理论及方法论的认识与批判”论文中提出四种新的发展路径和研究领域,即制度财务学、行为财务学、财务社会学和财务伦理学,这些都是可以也值得尝试和研究的新学科。 【摘要】西方财务管理学并非像多数人所想象的那样完美,贫困化依然是当今财务管理学所面临的最大困境。财务管理学的贫困化,既体现在其内容的严重偏离实际上,也体现在其与相关学科的严重断裂和对环境性挑战的滞后反应上。走出贫困化的重要途径,就是要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转换财务管理学研究的视角,并开拓财务管理学研究的新领域。 管理学相关论文:远程教育管理学分析论文 一、远程教育管理概论远程教育管理学是研究远程教育管理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按照远程教育管理对象的层次结构可以将远程教育管理学分为宏观理论和微观理论两部分。远程教育管理学的宏观理论将整个国家的远程教育系统作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国家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用立法、行政、财政等手段,对各级各类远程教育院校机构进行规划、组织、指导和控制,使有限的远程教育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以实现远程教育管理目标的最优化。 所以,远程教育管理学的宏观理论也可以称做远程教育国家行政管理学。 远程教育管理学的微观理论以远程教育院校机构为研究对象,主要探索远程教育院校与社会环境的关系,远程教育院校内部的组织结构和功能,以及为了保证远程教学的正常运行、提高远程教育的质量和效益而开展的各种行政的、教学的和人员(教师和学生)的管理。因此,远程教育管理学的微观理论也可以称做远程教育学校管理学。远程教育的系统分析界定了课程、学生、行政和后勤四个主要的子系统,远程教育学校管理也可以对应地划分为课程管理、学生管理、行政管理和后勤管理等。通常将对课程设置、课程资源开发和学生学习支助服务的管理通称远程教育的教学管理,而将行政管理和后勤管理通称学校行政管理。此外,可以将对远程教育教师和学生的管理单列为人员管理。 于是,远程教育管理按对象(目标)和内容(职能)可以划分如下图所示。 远程教育管理学的理论基础是多元的,即建立在多种学科理论的综合和创新上。除了远程教育学科外,主要的还有教育管理学的学科理论;而教育管理学学科理论又是建立在教育科学、心理科学、系统科学、行为科学和管理科学的发展基础上的。 管理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得以生存、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在现代社会,管理同科学和技术一起成为现代文明的三大支柱。管理是一种社会职能,它既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又是文化发展的产物。从社会组织和人类行为的角度看,管理就是组织的管理者在特定的环境中,运用一定的原理和方法,引导组织中的被管理者有序地行动,从而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并发挥作用,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由此可见,管理具有以下诸方面特点:•管理是实现预期目标的一种行为;•管理的功能是对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管理是由规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职能构成的有序活动过程;•管理的优秀是决策;•管理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双边活动的过程;•管理总是在特定的不断变动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中进行的。随着近代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管理的进步,近代管理科学(广义)已经经历了从传统管理理论到行为科学理论,再到现代管理理论的演进和发展。传统管理理论的主要代表有泰罗(Taylor)的科学管理理论、法约尔(Fayol)的一般(行政、组织)管理理论和管理过程理论以及韦伯(Weber)的官僚等级组织的行政集权管理理论等。行为科学理论的主要代表有梅奥的人际关系学派,建筑在马斯洛(Maslow)等人的关于人的需要、动机和激励以及沙因(Schein)等人的关于人的特性的个体行为的行为科学理论基础上的阿吉里斯(Argyris)和麦格雷戈(McGrego)等人的人力资源学派(个体行为学派),建立在关于团体行为和组织行为的行为科学理论基础上的团体行为学派和组织行为学派等。现代管理理论的主要代表则有巴纳德(Barnard)的社会协作系统理论,西蒙(Simon)的决策管理理论、系统管理理论、社会-技术系统理论、管理科学(运筹学)理论、权变管理理论和经理主义理论(经验主义学派)等。 随着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的进展以及管理科学理论的发展,教育管理学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从教育科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此后,随着教育科学、心理科学和管理科学的发展,教育管理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和演化,逐渐形成了以官僚等级行政集权制为特征的教育管理学体系、以科学管理为中心的教育管理学体系、以人本主义哲学和行为科学为基础的教育管理学体系、以组织理论和现代管理理论为基础的教育管理学体系以及以系统科学理论为基础的教育管理学体系等。所有这些教育管理学理论体系对远程教育管理的实践和理论研究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具有各自的借鉴意义。 二、远程教育国家行政管理在许多国家的国民教育体系中,远程教育是一种历史尚不久远的新兴的教育形态。各国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对远程教育的行政管理既有共性,又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下面从体制、机制、立法和财政诸方面进行讨论。三、远程教育的管理体制远程教育的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对远程教育院校的行政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政府分权体制和对院校的分类管理体制。在此,政府分权体制主要是指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对远程教育管辖权限上的分工。在西方许多联邦制国家(如美国和澳大利亚),对传统院校的教育管辖权主要归州政府,但对远程教育领域,中央政府往往表现出更多的兴趣和干预。这一方面体现出远程教育对于实现整个国家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的战略目标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另一方面也是作为远程教育物质技术基础的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中央政府的参与是很难组织实施的。 美国克林顿政府就曾积极推进互联网的更新换代以及教育信息化进程。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则从20世纪70年代起,始终一贯地关注并推进革新和发展远程教育的政策、举措。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曾经成立了多个专门委员会论证在澳大利亚建立全国范围的开放大学的方案及其合理性和可行性问题,并最终导致了在80年代末的陶金斯革命:将澳大利亚的远程教育集中到经论证由联邦政府认定的全国8个远程教育中心。 自90年代初起,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又开始鼓励全国所有的大学继续和技术教育学院开展远程教育并投资创建了澳大利亚开放学习联合体。在英国,开放大学则由英国政府创办并直接管辖。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通常由中央政府创建并直接管理面向全国的开放大学或远程教学大学。 这样,便于利用国家乃至军队系统的广播电视系统和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动员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在短期内迅速、大规模地发展教育。在印度,既有中央政府管辖的面向全印度的国立开放大学,也有地方政府管辖的邦立开放大学。在我国,则采取了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政策和规划、由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分工办学和管理的体制。我国广播电视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都是从中央到地方基层的多层次的远程教育系统。中央院校由中央政府的有关部门领导和管辖,各级地方院校接受对应级别地方政府的领导和管辖,形成了学校教育系统与国家行政系统并行设置的独特体制。远程教育的院校分类管理体制是指政府教育部门如何分类指导和管理各种教育院校。 比如,在我国,首先将教育院校分为普通院校和成人院校两类,而将大多数独立设置的远程教育院校归入成人院校。与此对应地,就有两种全国统一的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和成人高校入学考试。这种双轨制的院校分类管理体制在现实中已经显示出其不适应来。首先是不适应统一的教育市场。 事实上,独立设置的远程教育院校的办学宗旨是实现教育思想、教育对象、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全方位的开放,应届毕业生和社会知识青年早就是这类远程教育院校的重要服务对象之一;而普通高等学校的成人教育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的规模也已经有了重大发展。其次,上述双轨制的院校分类管理体制不适应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化社会的需要。事实上,随着终身学习思想的深入人心和终身教育实践的不断发展,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界限、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的鸿沟正在变成一种人为的障碍而被日益抛弃。 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已经抛弃了这种普通院校和成人院校人为分割的双轨制的院校分类管理体制,实施面向全体国民的终身教育院校设置体制。更进一步,对远程教育院校和传统校园院校的分类管理体制也在受到挑战。那些双重模式院校远程教育发达的国家(如美国和澳大利亚),远程教育和传统教育的区分正在变得越来越模糊、越来越不重要。这在澳大利亚校外教育的综合一体化模式及混合模式注册学生的发展中尤为明显。美国的传统大学正在纷纷开设网络课程,并承认通过远程学习网络课程获得的学分。日本文部省已经制定了将传统校园学习取得的学分同远程学习取得的学分组合的政策,即自1998年起,接受远程教育取得的学分上限从原来的30分提高到60分。这一政策同大学间学分互相承认和转换的政策一起将推动日本开放的终身教育体制的建立、传统大学空间合作系统的发展以及虚拟大学的诞生。英国开放大学在创建初期曾经规定了学习者入学年龄下限,以表明不与普通大学争夺青年学生生源。如今,开放大学依然是英国成人业余高等教育的最大提供者,但同时也招收高中毕业生。 英国开放大学的许多课程教学材料被英国其他大学广泛采用,其课程学分被英国其他传统大学所承认。截至1998年,有7万名学习了开放大学课程的学生最后在英国其他大学毕业。四、远程教育的管理机制远程教育的管理机制是指政府对远程教育院校的行政管理机制,即是政府直接主办和管理学校还是政府对实行自治的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在世界各国,对于双重模式院校举办的远程教育,各国政府通常采取宏观管理的机制,即通过立法、规划、拨款等手段来进行宏观调控。 因为双重模式院校原本都是由传统校园院校介入远程教育市场发展演变而成,这些传统校园院校本来就享有办学自主权。但是,对于独立设置的单一模式的远程教育院校,情形就不完全一样了。像英国等国的开放大学,大多是自治的远程教学大学,在财政、考核、学分认定和授予学位、课程设置、课程材料的设计和开发以及课程发送和学生学习支助服务诸领域享有充分的自治权。 比如,这些开放大学有权依据教育市场的需求提供大学学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和博士学位以及继续教育的专业课程设置。同时,这些开放大学的招生、考核、学分认定和学位授予也都属于大学自治的权限,政府并不干预。我国政府对广播电视大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则实行另一种行政管理机制,体现出政府直接主办和管理学校的特征。例如,对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省级广播电视大学,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是办成一所大学还是办成播课中心或管理机关的争论。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大学还是教育部直属机关?长期以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并无高等教育专业课程设置权和学位授予权。在高等教育层次上,长期限于高等专科教育。广播电视大学开设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报告被长期搁置。广播电视大学也没有教师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的评审权。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高等专科教育试点,更将电大课程的考试权交给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这一切反映了我国政府直接主办和管理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的机制,学校缺少完整的办学自主权。广播电视大学一直在努力争取从各级政府那里取得更多的办学自主权。 最近教育部终于决策承认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是一所独立设置的部属重点高等学校,允许其办成教学实体,即成为享有高等教育法权利和义务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自治的高等学校。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更是由各级政府直接主办和管理的。委托承办的主考学校或其他机构只是负责课程资源的建设和考试命题,整个自学考试的专业课程设置和组织实施均直接由各级政府中的自学考试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主办和管理。 五、远程教育的立法在世界远程教育的历史上,有一些知名的远程教育院校是由著名的政治活动家、政府领导人直接倡导建立的。比如英国前首相哈罗德•威尔逊和英国开放大学,我国的邓小平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但是,各国都十分重视远程教育的立法,认为立法对规范和发展远程教育具有重大的意义。 在西方发达国家,远程教育立法及远程教育院校法律地位的确立通常需要经历较长的准备、论证和立法程序。比如,英国开放大学从威尔逊1963年提出创建开放大学的倡议,到1969年英国国会通过皇家法令正式建立英国开放大学,共经历了6年时间。又经过了2年筹备,英国开放大学在1971年才开始招生开学。 再如日本放送大学,早在1967年即在文部省就有了“关于使用视频和音频广播于教育播出的模式问题”的咨询备案,1969年通过答辩一致同意着手建立放送大学,中经文部和邮政两省向内阁会议提出报告并进行长时间的可行性论证,终于在1981年以国会第80号法令《放送大学学园法》公布实施,前后经历了12年。 又经过了4年筹备,日本放送大学在1985年才正式开学。与此作为对比的是,发展中国家远程教育立法经历的时间通常较短。比如,泰国从1978年普密蓬国王亲自签署法令批准成立苏可泰•探玛提叻开放大学的议案,到1980年招生开学共用了2年时间。上述法令明确指出苏可泰开放大学是泰国第11所国立大学,享有其他国立大学同等的自治权。同时规定,苏可泰开放大学是一所使用函授、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实施远程教育,有利于学生自学而无需到固定教室上课的大学。 依据法令,苏可泰开放大学的宗旨是:1.向公众提供自学的机会,而不必受非到课堂上课的限制;2.让更多的人接受高等教育;3.是所有的成年人(不受年龄限制)都能有继续学习的机会,以提高技能和丰富知识,从而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4.向更多的高中毕业生敞开高等教育的大门。再如,巴基斯坦在1974年召开国民代表大会正式通过了关于建立人民开放大学的议案,1985年即招生开学,1977年改名为阿拉玛•伊克巴尔开放大学。上述议案规定开放大学除了要履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般职责外,重点强调了开放大学的办学宗旨,即教育要面向社会,要为大众服务。 我国远程教育的立法有自己的特色。我国在实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确立了要在实现社会主义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建设高度民主、高度法治、高度文明的现代化国家。但总体而言,同其他社会生活领域一样,我国教育领域的立法和法制也表现出相对薄弱和滞后的问题,远程教育的立法和法制建设尤其如此。 这主要表现在立法滞后、法制建设不健全。以我国广播电视高等教育为例,立法滞后表现为我国广播电视大学实行的是“先上马,后备鞍”,即先建校、招生、开学、授课,后制定各项法规制度和明确规范的设置标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大多数省级广播电视大学都是于1978年建立、1979年全国统一招生开学授课。而我国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各级广播电视大学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是1988年制定并颁布试行的。此后,关于远程教育的立法工作又长期停滞不前。 法制建设不健全还表现在我国远程教育的法规制度几乎全都是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法规和文件决定,还有众多的会议纪要等,至今尚无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的有关远程教育的法律法令。例如,在广播电视大学创建初期,由教育部和中央广播事业局共同召开了首届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工作会议,制订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试行方案》(1978年)。会后(1979年),由国务院向全国批转了教育部和中央广播事业局关于全国广播电视大学工作会议的报告。而且,有些政策规定始终只是教育行政部门官员的回函或电话答复记录。这些有关远程教育的行政法规、文件决定、回函回电不配套、不完善,对其内容的解释不统一、执行不力,且缺乏监督。 此外,对我国高等教育法及其规定的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等条款是否适用于各级广播电视大学等问题也没有明确的有法律效力的解释。于是,我国广播电视大学在建设中存在两大难题:定位问题和投入问题。我国广播电视大学长期以来存在的对定位问题的反思和争议,直至对“电大红旗能打多久”的疑虑,从反面表明我国远程教育立法的滞后和法制的不健 因为对远程教育、对各级各类远程教育学校的定位,即对远程教育的性质和任务、地位和作用,对各级各类远程教育学校的设置标准和办学自主权的立法,是依法对远程教育实行法治和行政管理的基础。我国远程教育立法的滞后以及有关行政法规文件中对远程教育体制、机制和设置诸方面内容的不明确、不配套和不完善,即定位不明确,给远程教育的法治和管理带来了困难。其次,我国广播电视大学建设初期存在的投入严重不足,以及各级政府对相应各级广播电视大学的财政拨款没有明确统一的户头和标准等问题,也从反面表明了远程教育立法和法制建设的薄弱及其带来的不利后果。可以理解,这是我国正处在社会改革转型过渡时期的一种特征。而且,我国也不可能像英国或日本那样经过多年的论证和辩论,再通过立法后组织实施。这在广播电视大学建校初期会贻误时机。 而且,在当时(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法制普遍不健全的环境下也不现实。问题是此后的20年中远程教育的法制建设依旧滞后。可以相信,我国远程教育界对立法和法治的强烈呼声以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立法和法治的日益重视会使远程教育的立法和法治逐步走向健全。六、远程教育的财政远程教育的财政,广义地说,就是远程教育的成本或费用的分担问题;狭义地说,专指国家财政(各级政府)如何承担远程教育的经费及其拨款机制问题。国际远程教育界普遍认同:对于远程教育的费用,应该实行“谁受益、谁承担”的分摊准则。谁是远程教育的受益者呢?通常认为,远程教育的三个主要受益者是国家、社会和学生。•国家:远程教育承担着开发人力资源、培养各类人才、提高国民素质的职能,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国家是最大的受益者,各级政府理应对远程教育增加投入,进行财政拨款。•社会:远程教育是一种人力资本投资,一种生产性投资,推动着社会经济发展,对国民收入的增长作出了越来越巨大的贡献。远程教育以其培养的人才,生产和传播的知识,推动科技和管理的进步,从而对社会各产业部门增加产出作出了直接或间接的贡献。 因此,社会各相关产业和企业雇主是受益者,理应承担远程教育的部分费用。•学生:接受教育对学生本人而言也是一种投资,将会带来包括经济收益在内的各种回报。学生接受了远程教育,增长了知识才干,为其职业生涯注入了新的活力和资本。 所以,学生也是受益者,也应该承担部分远程教育的成本。至于远程教育的成本或费用在国家、社会和学生之间如何分摊,这在不同的国家,在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域和不同时期,在各类不同的远程教育院校和项目之间是很不相同的。英国开放大学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20世纪80年代初,学位教育计划经费的82%由英国教育科学部直接拨款,16%来自学生所交学费,2%来自各种课程材料销售所得和其他财源。 继续教育计划的经费原则上要求自筹解决,大约60%~70%来自学生交费收入,其余的来自社会各种专门的基金组织。自进入80年代以来,英国政府执行新的财政政策:减少政府拨款,增加学费收入在整个预算收入中的比例。日本放送大学的经费,70%以上由国库财政拨款提供,30%以下依靠收取学费和其他渠道解决。 美国联邦政府承认美国国家技术大学为非营利的免税机构并立项。国家技术大学的经费主要来自学生所在的企业公司。这是因为,国家技术大学提供的主要是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工程师在职继续教育。学生都是公司的业务骨干,不离岗学习。所以,各公司不仅承担了其学生雇员的学费,而且出资建立卫星地面接收站并向国家技术大学支付一次性开办经费。我国广播电视大学的经费来源实行国家、社会和个人多渠道集资的体制。 依据20世纪80年代末对广播电视大学投资效益的评估研究成果可知,我国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经费来源的基本结构如下:各级政府财政拨款约占52%,社会(办学部门、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集资约占40%,学生交费约占5%,其他收入约占3%。在各级政府财政拨款中,中央财政拨款约占7%(因缺乏可靠数据未将卫星教育电视专用频道的通信费用计入),省级财政拨款约占40%,地市县级财政拨款约占53%。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也随着非义务教育阶段适当增收学费的政策出台,广播电视大学经费来源中,学生个人承担的部分增加了。 随着网络教育的开展,学生个人承担的计算机设备投入和通信费用的增长是远程教育成本核算中又一个需要考虑的新因素。各国政府的财政拨款不仅在远程教育运行成本中所占比重不一,而且拨款的体制和机制也不相同。英国开放大学是同其他英国国立大学一起由英国政府设立的大学拨款委员会组织实施年度评估和拨款。日本放送大学的财政预算拨款,则由日本国库依据《放送大学学园法》规定执行。我国各级广播电视大学的财政拨款由相应各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掌握,没有统一规范的标准。各地广播电视大学对各类学生的收费标准则每年由学校会同当地政府的物价部门商定。 [摘要]远程教育管理学是研究远程教育管理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按照远程教育管理对象的层次结构可以将远程教育管理学分为宏观理论和微观理论两部分。远程教育管理学的宏观理论将整个国家的远程教育系统作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国家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用立法、行政、财政等手段,对各级各类远程教育院校机构进行规划、组织、指导和控制,使有限的远程教育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以实现远程教育管理目标的最优化。所以,远程教育管理学的宏观理论也可以称作远程教育国家行政管理学。本文从体制、机制、立法和财政诸方面对远程教育的国家行政管理进行讨论。 管理学相关论文:管理学研究范式分析论文 一、管理学研究范式的含义 范式是托马斯·S·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提出来的一个术语,指科学理论研究的内在规律及其演进方式。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赋予这个概念以关键性的作用,他提出科学认识不是简单而纯粹的知识积累;对科学理论进行构思、表述和组织的那种方式受到一些前提或预设的指挥和控制。他要探测一种隐蔽在预设或前提之下的、绝对而自明的集体资源。他把这些自明性称作范式。范式的这一定义同时是语义的、逻辑的和观念——逻辑的。就语义而言,范式决定着可理解性,给事物以意义;就逻辑而言,范式决定着最主要的逻辑操作;就观念——逻辑而言,范式是联合、淘汰、选择的第一原则,决定着观念的组织条件。根据这三个生成的和组织的含义,范式指导、统治、控制着个人推理的组织和那些遵循范式的观念系统的组织。 范式的含义既强烈又模糊,强烈是因为范式具有一种彻底的意义,它是方法论的指导、思维的基本图式、预设或起关键作用的信仰,因此它本身带有一种理论统治权。模糊是因为范式摇摆于多种含义之间,最终以含混的方式涵盖了科学家们对一种世界观的集体赞同。范式概念的不充分和不精确不仅揭示了库恩思想的缺陷,也揭示了思考范式概念的困难。一种范式,对于在这种范式控制下进行的所有话语而言,包含着可理解性的基本概念或主要范畴,同时也包含这些概念或范畴之间的吸引/排斥的逻辑关系的类型。一种范式的性质可以通过下述方式来界定,第一是对主要的可理解性的范畴的推广或选择;第二是对主要的逻辑操作的规定。 管理学范式是一种世界观,是管理学最高层次的方法论。它主要从科学哲学角度探讨与管理学学科体系和基本假设有关的一般原理问题,即指导管理研究的原则、逻辑基础以及学科的研究程序和研究方法等问题。在既定的范式中,管理学的理论研究和实务问题的解决往往是沿着既定的路径。按照管理学家的解释,知识的发展一般是遵循一定的路径从而形成一定的理论范式。在管理实践中,一般现存企业是在已有管理知识范式和管理技术的基础上寻求管理变革或改进管理的。而新企业和新技术往往会带来知识跳跃式发展的新范式。如果一种新技术的背后有全新的知识范式作为支撑,那么将对已有的管理理论、技术和能力构成威胁。 按照库恩的标准,管理学范式是划分管理科学共同体的标准,不同的范式决定管理学发展的某一历史时期,而某个特定研究方向或领域内所特有的共同世界观、共识及基本观点则形成管理学家群体。管理学范式就是管理学家对他们的研究主题所表现出来的基本意向和潜在知识假设。由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不同,所以管理学的研究范式呈现出多元化特征。从科学哲学的角度看,管理学范式理论包括三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是本体论视角,二是认识论视角,三是方法论视角。所以管理学的范式理论是以管理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与管理学之间呈现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既相互作用又相互促进的关系。 二、管理学研究的科学主义范式 西方的管理思想和学说从产生的时期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古典管理理论,主要包括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和韦泊的组织理论等;第二类是行为管理理论,发端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产生的人际关系学说,而后发展成为行为科学;第三类是当代的各种管理理论,产生和形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至今。这三类理论只是产生的时期有先后,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三个阶段。它们相互影响,继承演变,形成各种流派。根据不同的逻辑起点,管理学的理论研究有两个范式,一个是以组织的效率为起点,另一个是以人的需要为起点。前者被称为科学主义范式,后者被称为人本主义范式。科学主义范式是以组织的存在为根本,把人纳入组织,人的存在就是为了提高组织效率;人本主义范式把人的存在和需要作为根本,通过满足人的需要来实现组织目标。 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以美国古典管理学家泰罗为代表,通常把科学主义范式称为泰罗范式。该范式的优秀是如何使工作更加多产和高效,“科学管理”注重的是如何改进职工的工作表现,演示了工作要素的可辩识性和可重复性,泰罗坚信通过确定出工人完成某项作业的最佳时间,管理者就可能判断工人是否干得出色。通过这种管理方式带来了组织效率的提高。随着管理学的发展,在泰罗范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学主义范式以实证主义、经验主义为哲学基础,把人的认识局限在人的经验所及的领域,其方法论范式深受自然科学方法论范式的强烈影响。这种范式认为,组织及其管理现象与自然现象一样,具有一般性的普遍规律。管理学的任务就是要运用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从观察经验事实出发,研究和发展组织及其管理领域内的一般性普遍规律。 科学主义范式体现在具有理性约束的个体追求服从技术规律和组织纪律带来的高效率。从人的行为特征来看,“经济人”的行为是理性的,因此,假定每个行为主体的行为都是合乎理性的,管理原理、原则和制度必须以管理主体的个人行为为基础并且可以从社会历史背景中抽象出来。单个行为主体都服从于技术规律,通过时间动作的分析,实现工作方法的标准化、工作条件的标准化和工作时间的标准化。适应这样的行为主体的组织是一个高度结构化、形式化、不受个人支配的集权组织。 三、管理学研究的人本主义范式 管理学范式的第一次变革是由梅奥为代表的人际关系学说完成的,人本主义者指责泰罗的科学管理方法是不道德的,是将工作“非人性化”,并把极具人性色彩的管理变成了简单的效率衡量。他们对科学主义范式提出批评,认为管理的对象不仅是物的管理问题,更重要的是人的管理问题,人是每一个组织中的优秀,是具有社会性的动物,应当重视人的积极性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和作用。从人本主义范式的理论主张可以发现,行为管理是为解决效率与人性之间的矛盾而出现的。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对人性进行深入的研究并采取相应的行为准则,使得管理活动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人和组织与环境的关系时达到最佳的平衡状态,更加符合人性。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古典管理学的原罪促成了人本主义范式的兴起。人本主义范式以新康德主义、现象学、诠释学等哲学思潮为理论基础,强调管理学与自然科学的差异,认为组织及其关系现象的本质是人的主体精神外化或客体化,是精神世界和文化世界。严格来说,行为科学学派来自于社会学,法国学者涂尔干指出,在任何社会组织中群体总是由建立他们的价值观和规范来控制人们的行为。 人本主义范式强调应把人放在管理学研究的中心位置,组织中最宝贵的资源不是原材料、资本、机器、土地或能源,而是人。这里所说的“人”,是被看成“生活在社会里的人”,他们是不断地被密如蛛网的人际关系网所包围,而他们自身也是这个关系网的一部分。在人本主义范式中,整个人类的本性是由积极的与消极的、崇高的与卑劣的品质构成,他们反对科学主义范式把人看成仅仅是一味索取的自利主义的“经济人”,强调利他主义与给予的品质也是人性中最根本的东西。同时该范式强调人的潜质的生长与发展,而且这种潜质的生长始终处于动态过程中,是不断成长和进化的,是随着时间和社会文化场景的变化而变化的。 早在西方科学发展的初期,培根(F.Bacon)就觉察到了对一切认识活动产生影响的社会文化束缚,并同时觉察到了摆脱这些束缚的必要性。他在对认识的社会——文化规定性进行诊断时指出,认识的使命在于把认识从社会——文化规定性中解放出来,使认识成为科学。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认为,已经获得的合理性会随着促使它形成的那个过程的延续而削弱,合理性的操作特征会被不合理的社会力量所截取和利用。组织理论学家布赖尔和摩根在《社会学范式与组织分析》一书中隐含地指出,社会科学理论主要有两条轴线,一条代表科学本质属性的连续体,另一条代表社会(组织)本质属性的连续体。科学的本质属性强调稳定性、可证实性和规定性,而社会的本质属性体现为永恒的变革。 四、结论 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分别是管理理论中注重技术与注重人的两个主要方面,这两种范式的发展构成了早期管理学发展的历史。前者注重的技术是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基础上的,随着生产力发展和技术创新科学主义范式不断变革,所以科学主义范式恰好体现了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社会性。而人本主义范式注重人的需要,认为人是组织的优秀,管理的对象不仅是物,而且是人,这样的观点恰恰体现了管理学研究范式的科学性。人是管理学研究的主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的行为表现出不同的特征,这样的研究方法正是辨证的和科学的。组织及其管理的效率不仅是科学主义范式理性创新所产生的效率,也包括人本主义范式对工作认同的诠释所产生的效率。 从本质上分析,科学主义范式和人本主义范式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在于西方大范式。这个大范式是由笛卡尔提出并随着17世纪以来欧洲历史的发展而确立了下来。笛卡尔的范式把主体和客体分离开来,使它们各自拥有自己的领域,一边是科学和客观性研究,一边是哲学和反思性研究。这个范式决定着一种二元世界观,也是同一个世界的二元化:一方面是必须接受观察、实验和操作的客体的世界,另一方面是对自己提出存在、沟通、意识、命运等问题的主体的世界,客体世界对应着管理学的科学主义范式,而主体世界对应着管理学的人本主义范式。 管理学相关论文:财务治理的财务管理学分析论文 一、界定内涵: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 近年来,我国的财务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对财务治理的内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见解。程宏伟(2002)认为,财务治理是财务治理主体对企业财力的统治和支配,即关于企业财权的安排,它决定财务运营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财务政策;杨淑娥(2002)则把财务治理理解为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饶晓秋(2003)提出,财务治理的实质是一种财务权限划分,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林钟高(2003)指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以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以上这些有关财务治理的定义,虽然都从不同角度对财务治理的内涵进行了阐述,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认识偏差。他们要么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将“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等同,要么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混为一谈,或者只强调财权配置的重要地位而忽视其他方面,因而无法全面准确地理解财务治理的内涵。 综上所述,对于财务治理内涵的理解,笔者比较倾向于衣龙新(2005)的概括,即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的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既肯定了财务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又强调了财务治理是对财权的合理配置,同时还突出了财务治理是为了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绝大多数财务管理学教材都认为,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表明财务管理是一项管理活动,其直接对象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和企业的价值。 从以上对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可以看出,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财务治理是一种制衡机制,其目标是协调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财务管理则是一种运行机制,其目标在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也就是说,财务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财务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财务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财务奔向目标。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同时也存在许多共同点,那就是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具有同源性(都以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为基础);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对象具有同质性(都涉及到财权问题);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具有体系上的统一性(同属财务范畴且都是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因素);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财务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管理的模式特征。 二、财务管理学目前存在的缺憾:基于财务治理的考量 “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这一概念特征决定了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从财务的二重性:经济属性(财务活动)与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相结合来进行考察。但现实情况是,传统财务管理学仅从数量层面来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和论述,而对财务的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的处理这一财务管理的本质问题却一带而过。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综合管理,企业内部各种权利的制衡、责任的分担以及利益的划分,最终将以财务的形式体现。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光靠加强日常财务管理是不够的,应注重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务权利和责任的明晰界定和有效行使,以及在公司治理中的财务行为规范等财务治理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当人们过于注重研究财务管理学的具体内容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 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观察,笔者认为,传统财务管理学存在以下的缺憾:第一,把企业财务行为视为一种把非经济动机排除在外的纯经济行为,较少关注制度与财务文化等社会因素对财务行为和财务效率的影响,而是把影响财务行为的制度看作是一既定的前提而加以认同,致使制度无法纳入财务行为的解析框架,对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也缺乏深入的分析,从而使财务管理学的构建日趋保守乃至封闭。第二,没有进行相关财务治理影响分析,因而产生对“财权配置”问题的轻视及与此相关的“内部人控制财务”,导致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监控的弱化及其财务利益的受损,致使理论与实践相背离。第三,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理论前提,必然形成对经济属性(财务活动)的过度关注而轻视其社会属性(财务关系),从而加剧财务冲突和财务道德的失落。 三、财务管理学再造:基于财务治理的创新 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特定的企业假设基础之上,企业的不同界定和企业特征的现实变迁都会对公司财务理论产生决定性影响。现有的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传统的企业特性之上,从总体上属于价值管理理论。诚然,企业作为系列契约的联结现象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我们同样不能忽视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即企业的本质特征并不在于这种联结以及实现这种联结的契约本身,而是在于形成这种联结之后的企业财务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财务关系。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和现代企业理论对成本、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研究,由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便成为当前公司财务理论的主要议题。现实表明,单纯从各自的学科出发独立研究财务管理或财务治理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学科发展和现实经济的需要。因此,财务管理学需要拓宽研究视野和丰富理论内涵,就必须与财务治理进行交叉性融合研究。 (一)财务管理目标的重新界定与企业财权的有效配置 合理界定和选择财务目标,建立和完善财务的导向机制,是保证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高效运行并实施有效对接的前提。近年来,财务管理目标的定位经过了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发展阶段。但就我国目前的企业组织形式主流为非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弱势有效、法治建设处于起步期、商业伦理有所缺失、公司治理结构不太完善等现实背景下,新《企业财务通则》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界定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既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其资源供给者创造财富的受托经济责任,也是当代财务管理学教材普遍接受的观点,具有较强的理论逻辑性和实践有用性。但也应清醒地看到,这些过分强调股东或企业价值的财务管理目标,势必会将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排除在财务管理目标之外。结合我国公司法改革局限于“股东至上”的逻辑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权被弱化的现状,以及企业是在复杂的、充满竞争的关系网络中开展经营活动的现实,笔者认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应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这一目标不仅有利于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而且还使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和社会性目标得以有机结合,保证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就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由企业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并不总是与宏观社会的要求保持绝对的一致性。于是,国家往往利用法律手段来强制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许多场合无法完全进行硬性规定。这就需要企业的社会性目标,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追求社会效益的最优化,这是由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的。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而存在,若过分强调企业的经济性目标而忽视社会性目标,将会失去社会的支持,从而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举步维艰。特别是随着SA8000在全球范围的推广和实施,企业重视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责任以及落实社会责任便有了最佳保证。这一坚持多边主义的理财目标,是与公司财务治理的思想和目标相适应的。按照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企业财权配置不能只考虑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每个利益相关者在企业财权配置中都有权享有相应的财务权利,有不同的财务利益诉求。此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相机财务治理,也应在财务管理学再造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重视制度因素在财务管理学中的地位 内生于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因素可按财务活动的关系分为财务本体性制度和财务关联性制度。但目前在我国的财务管理学中,只是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税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散见于筹资、投资、收益分配和资产重组及清算等财务活动中,而对在性质上并不是财务性的却会对公司财务行为及利益相关者的财务网络起约束和限制作用的财务关联性制度(如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伦理道德等)闭口不谈,这不仅背离现实而且还会把财务管理学引入歧途。财务管理学的再造,除继续重视和完善财务本体性制度对公司财务行为的规范约束,还应当重视财务关联性制度与企业财务行为之间关联性研究,这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引入财务关联性制度的研究,将有利于摆脱现有财务管理学“就财务论财务”的思维偏差,使财务管理学再造更具动态调整性和环境适应性。 (三)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 财务管理学如果只关注具体的资金运动而忽视在这一过程中的激励与监督问题,势必会导致资本运营的效率低下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损。因此,财务管理学再造就必须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目前的财务管理学中在阐述企业财务活动时,本能地运用了诸如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会计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来约束与制衡管理者,而对于内部控制这一影响企业命运的制度安排却没有片言只语,这与企业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本质要求极不相称。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融入财务管理学再造提供了绝好的契机。公司的成本问题,仅仅靠制衡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恰当的激励机制能够通过委托人设计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促使人采取适当的行为,最大限度增加委托人的效用。近年来,以财务治理的观点考察薪酬对公司财务业绩的敏感性渐成潮流。因此,许多学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应采用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但股票期权的应用是有条件的,需要有比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健全的资本市场和透明度高的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的法律框架等,而这些条件我国目前并不完全具备。我们在财务管理学的再造中,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必须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关注中国特殊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不能掉进“国际大厨房陷阱”而食洋不化。 (四)关注财务文化对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的作用 目前的财务管理学较为强调和崇尚“工具理性”,致使社会责任和道德品质等人类的一些基本价值在现代企业理财中倍受蹂躏而变得支离破碎,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也日趋恶化,使企业无法实现全面、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财务管理学关注资本、成本、利润等本是应有之义,但影响和决定这些物化因素的人及其行为也不应该忽视,因为这有利于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企业财务文化是一种“内隐文化”,是企业为了实现财务目标而一贯倡导、逐步形成、不断充实并为全体成员所自觉遵循的理财价值标准、道德规范、工作态度、行为取向和生活观念,以及由这些因素融会、凝聚而形成的整体财务管理精神风貌。财务准则有形而财务文化无形,但财务文化对企业的影响却无处不在。鉴于财务文化对企业竞争力所具有的原生性决定作用以及它所蕴涵的更为深刻的企业本质特征,要求人们在财务管理学再造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这一问题。财务管理学再造关于企业财务文化研究,其最终成果是要拿出具有中国企业特色、与中国企业协调发展的财务文化发展战略模式,从而更好地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实践。 管理学相关论文:水资源管理学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在分析建立水资源管理学的必要性的基础上,探讨了水资源管理学研究内容及其水资源管理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关键词:水资源管理学 1建立水资源管理学的必要性 水资源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之一,是生物生存不可缺少的资源。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水资源短缺成为世界关注的重大资源环境问题。 我国水资源问题更加严重。目前我国600多个城市中,400多个城市存在供水不足问题,其中比较严重的缺水城市达110个,全国城市缺水总量为60亿立方米,影响工业产值2300亿元,农业灌溉每年缺水达到300亿立方米,直接影响粮食生产稳定和发展。据预测,2030年中国人口将达到16亿,届时人均水资源量仅有1750立方米,水资源开发利用将达到极限。水污染加剧了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目前,50%的地下水被污染,70%以上的地表水属于四类以上的水质,90%以上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此外,地下水超采引起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部分地区出现海水倒灌,如华北地区形成的地下漏斗世人瞩目。 上述问题的解决,一靠科学技术,二靠科学的管理。技术的发展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加强科学管理能起到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大的作用,何况水利科技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到管理的制约。 应该承认,目前我国很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必须承认,目前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与现实的要求相差甚远,开展水资源管理系统研究,系统总结水资源整理水资源管理的知识体系,建立水资源管理学,指导我们的工作,迫在眉睫。建立水资源管理学是十分必要的。 2水资源管理学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 2.1水资源管理与水资源管理学 关于水资源管理的概念,尽管我们用的很多,但目前学术界尚不统一。《中国大百科全书》是权威的工具书,在不同的卷中,有不同的解释。 水资源管理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调度。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和教育等手段,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开发水利和防治水害;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处理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用水矛盾;监督、限制不合理的开发水资源和危害水源的行为;制定供水系统和水库工程的优化调度方案,科学分配水量”(陈家琦等)(水利卷) 为防止水资源危机,保证人类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运用行政、技术、立法等手段对淡水资源进行管理的措施。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调查水量,分析水质,进行合理规划、开发和利用,保护水源,防止水资源衰竭和污染等。同时也涉及水资源密切相关的工作,如保护森林、草原、水生生物,植树造林,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防止土地盐渍化、沼泽化、砂化等(李宪法等,)(环境科学卷)。 运用、保护和经营已开发的水源、水域和水利工程设施的工作。水利管理的目标是:保护水源、水域和水利工程,合理使用,确保安全,消除水害,增加水利效益,验证水利设施的正确性。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在工作中采取各种技术、经济、行政、法律措施。随着水利事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水利管理已逐步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李石等) 作者认为,目前关于水资源管理的概念很多,但在内涵和外延上存在不同的差异。水资源管理具有时代的内涵,不同时代,水资源管理概念是不同的。在古代,偏重于干旱洪涝灾害的管理,此时一切活动都围绕其进行,大禹治水的故事流传至今,不仅仅说明了大禹治水的精神可颂扬,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洪涝灾害依然是威胁我们中华民族生存的大问题。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经济的迅速发展,淡水相对于人的需求供给不足,水向水资源转变,水具有了经济内涵,此时,人类面临的问题除了干旱洪涝灾害之外,增加了水资源短缺问题,为了增加水资源供给,人类加大了水资源开发力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但同时带来了新的问题:生态环境的恶化,生态环境恶化正在蚕食人类的文明。目前,人类同时面临着干旱洪涝灾害、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多重危害,水资源管理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仅仅以水论水,解决我们面临的困境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水资源管理中的“水资源”,不仅仅包括通常我们所说的可供人类利用的淡水资源,而且应该包括能够被人类可利用的一切水,如海水、污水、微咸水、洪水等,只有将水资源管理放在与水有关的复合系统之中,从综合的角度出发,采取协调的手段才能解决人类对水资源需求问题。 从这个角度来看,上述概念都存在存在时代的烙印,与现代水资源管理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陈家琦的定义偏重于开发利用,而且对水资源管理的内容进行了部分阐述;李宪法的定义,是以解决水资源危机为出发点的;李石的定义最终落实在“开发的水源、水域和水利工程设施”上,范围更加狭窄。用现代认识水平来看,这些概念既有一定的合理性,也存在完善补充的问题。 从整体上来看,这些定义以水资源开发作为主线,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开发,保护为开发服务,“保护”处于被动的地位;其次,视野相对狭窄,此概念大多只局限于水资源本身,缺乏复合系统下对水资源的综合认识,以水论水;第三,生态环境的概念缺乏;第四,资源高效利用问题没有提到应有的地位;第五,概念尚需要进一步精练,在解释水资源管理概念的同时,有的将水资源管理的包含的内容也纳入进去,需要进一步提炼。 作者认为,所谓的水资源管理,就是为了满足人类水资源需求及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的总和。 目前,关于水资源管理,我们开展了系列的工作,进行了理论上的探讨,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形成了大量的知识,但水资源管理否能已经成长为“学”呢?,尚缺乏系统的探讨。作者认为,水资源管理学是否成立,主要取决于水资源管理学是否具有明确的区别于其它学科的研究对象,只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水资源管理才能渐渐成长为水资源管理学。 作者认为,水资源管理学已经清晰的研究对象,就是研究水资源高效利用保护的各种措施规律,水资源是管理的对象,也是水资源管理学管理的优秀。水资源管理学是管理水资源知识体系,其理论基础包括系统论、可持续发展理论、超生命周期理论等。 2.2水资源管理学研究内容 水资源管理学作为一门正在成长的学科,研究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诸方面: (1)水资源数量管理和质量管理 其包括水资源数量管理,水资源质量管理,以及水资源数量和质量综合管理。 (2)水资源法律管理 水资源法律管理,是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性管理水资源行为,在水资源管理学中,水资源法律管理占有重要地位,其主要内容包括国内外水资源法律的比较、水资源法律演进、水资源法律具体内容、水资源法律存在的问题与改进等等 (3)水资源权属管理 水资源权属管理是水资源管理学的重要内容,包括水权的分配、交易、管理等。 (4)水资源行政管理 水资源行政管理,是通过行政手段对水资源管理的行为,是以水资源管理行政体制为研究优秀,重点研究中央和地方行政关系、以及涉水管理部门协调管理的问题,实现政府管理“到位”而不“越位”等。流域管理和水务管理理论与方法也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研究内容。 (5)水资源规划管理 水资源规划,是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未来科学描述。水资源管理学中的水资源规划,主要研究水资源规划的理论与方法,如水资源规划的内容、原则、水资源规划的方法、水资源规划实施的保障等。 (6)水资源配置管理 水资源配置,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优秀内容之一,他是以水资源承载力为基础平台的水的的分配,在水资源配置过程中,由于我们长期挤占了生态用水,必须给予认真的考虑和回补。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理论与方法能为水资源配置提供理论基础和指南。 (7)水资源经济管理 水资源经济管理就是通过经济手段对水资源利用进行调节和干预。包括水资源价值理论、水资源经济管理体系、节水效益分析、水资源折旧、排污收费等等。 (8)水资源投资管理 水资源投资是维护水资源的重要保障,水资源投资管理主要包括与水资源投资有关的资金的筹措、资金的利用效率、资金的回收、资金的增(保)殖、资金投入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等等。 (9)水资源风险管理 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既有自然风险,如干旱、洪水等,也有由于人为的作用产生的人为的风险,如设备出现故障导致供水中断等,水资源风险管理研究这些风险的产生、降低甚至消除,提出风险发生情况下采取的应急对策措施。 (10)水资源利用保护技术管理 主要包括城市节水技术管理(工业、城镇生活节水)、农业节水技术管理、污水处理技术管理以及水资源配置技术、水利技术发展战略等等。 (11)水资源工程管理 我国的水利工程遍布江河南北,这些工程布局是否合理缺乏全局性的分析和研究。水资源工程管理就是结合社会、经济、环境等特点,研究水资源工程如何布局的理论与方法。在水资源工程布局过程中,要将产业布局、产业结构、产业制度和产业规模等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虑,谋划优化的水资源工程布局,取得高的综合效益。 (12)水资源数字化管理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水资源的管理必将有传统的管理走向数字化管理,“3S”技术在水资源管理中将日益普及。水资源数字化管理就是如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管理的效率。数字河流(湖泊)、工程仿真模拟、遥感监测、决策支持系统等是水资源数字化管理的重要内容。 (13)行业水资源管理 水资源具有多种功能,不同行业由于水资源利用方式、利用技术、利用效益等诸多因素的差异,对水资源管理也不相同,水资源管理具有一定的行业特点。行业水资源管理就是分行业研究水资源管理,如农业水资源管理、水资源景观管理、工业水资源管理等等。 (14)国际水资源管理 世界有众多的国际河流,国际河流的开发利用,由于涉及到相关的国家,上下游之间的矛盾处理更加复杂,水资源管理更具有特殊性。国际水资源管理,是以国际河流为研究对象,研究其开发、利用、保护和协调等相关问题。 (15)水资源综合管理 涉及到水资源部门、行业和领域极其广阔,对水资源管理不能就就水论水,必须将其放在社会、经济、环境等复合系统中进行处理。森林管理、湿地管理、妇女在水资源管理中作用、WTO条件下水资源管理、水资源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根据水资源状况通过国际国内市场进行水资源贸易(包括间接贸易,如进口高耗水产品,出口低耗水商品等),等等,是水资源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 3、水资源管理学与相关学科关系 3.1水资源管理学与水资源学的关系 水资源学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学科,目前该学科还没有完全定型,正处于成长时期。通常认为,水资源学是对水资源进行评价并制定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规划,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以及对水资源实行科学管理和保护经验的系统总结所形成的知识体系。水资源学的基本理论体系是建立在水资源本身存在、运移、转化和调控的基本规律与系统论的基本观念和方法的结合上,研究的重点是建立在系统论基础上对水资源系统评价、开发和最优调控的基本规律。 水资源管理学与水资源学既有区别也有联系。他们在研究方向上有一定的交叉性,交叉点是水资源管理。水资源管理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性交叉科学,在形成水资源学的过程中,也渐渐形成了水资源管理的知识体系,水资源管理学渐渐成长。他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水资源管理学所涉及的面更广泛,而且水资源管理学与管理学存在密切的关系。 3.2水资源管理学与管理学的关系 管理科学是一门应用多学科与多领域理论、方法、技术和知识的综合性交叉科学,其目的就是研究人类利用有限资源实现组织目标的管理活动方面的动态、复杂和创新的社会行为及其规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1995)。人的管理是管理学重要研究内容。 水资源管理学中的管理对象是水资源,而管理学中管理的对象是人,这是两者的主要区别,但管理是要靠人的智慧。因此,管理学的原理可以为水资源管理学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撑,水资源管理学的发展为管理学延伸提供新的增长极。 水资源管理学也是管理学的一个分支。 3.3水资源管理学与水文学的关系 水文学是研究地球上水的时空分布与运动规律并应用于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科学,作为水利科学的一部分,水文学的重要内容是地面水与地下水的观测、评估与预测,并为规划与管理提供依据。 水资源管理学需要水文学的支持,水文学为水资源管理学提供基础数据,水资源的管理就是以水文学提供的各种数据为依据进行调控管理水资源,水资源管理学的基础是水文学,两者关系非常密切。但水资源管理学所涉及的内容比水文学研究的范围更广泛。 4结语 水资源管理学是多学科交叉的年轻的学科,其发展具有很大的现实推动力和潜力,目前学术界尚未引起高度重视,相应的研究成果也不多见。作者初论水资源管理学,意在抛砖引玉,希望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和探讨,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和保护。值得说明的是,作者及其同事合作成果《水资源管理学导论》即将完稿,并出版发行,但愿能为《水资源管理学》的发展贡献微薄之力。 管理学相关论文: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特征论文 面向21世纪的中国政策科学必须充分考虑公共部门管理研究(公共管理学)发展的背景与趋势,把它放在公共管理的大视野中加以考虑,这有助于把握政策科学发展的未来取向,拓宽政策科学的研究主题,引入新的研究方法,加快政策科学的知识创新。 一、公共政策学的缘起 政策科学又称政策分析、公共政策(学)和政策研究,是二战后在西方(主要是美国)的思想库和大学兴起的一个全新的跨学科、应用性的研究领域。它的出现被视为“当代公共行政学的最重要的发展”、当代政治学的“一次最重大的突破”以及当代西方社会科学领域的一次革命性变化。政策科学的迅速成长以及它对各国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使它成为各国政界和学界共同关注的学科。现在政策科学已构成当代公共管理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中的一个极为重要而富有活力的部分。 一般认为,“政策科学”概念是美国政治科学家拉斯韦尔首先提出的。早在1943年的一个备忘录中,他就提到了“政策科学”的概念,而这一概念在出版物中的首次出现则是他与卡普兰在1950年合著的《权力和社会:政治研究的框架》一书。1951年,拉斯韦尔在与拉纳合编的《政策科学:范围和方法的新近发展》一书特别是拉斯韦尔本人所写的“政策方向”一文中,首次对社会科学中的政策研究方向,即政策科学的对象、性质和发展方向作出规定,奠定了政策科学发展的基础,成了政策科学诞生的标志,拉斯韦尔因此成为“现代政策科学的奠基人”;政策科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形成,则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事,它以德洛尔的政策科学“三部曲”——《公共政策制定检讨》(1968)、《政策科学构想》(1971)和《政策科学进展》(1971)的出版为代表,这些著作构成政策科学发展的第二里程碑。“政策分析”一词则是美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林德布洛姆首先提出的。他在1958年发表了“政策分析”一文,用“政策分析”表示一种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渐进比较分析类型。在西方文献中,“政策科学”与“政策分析”两个概念的关系颇为复杂,有的学者将两者当作同义词使用;有的学者将它们加以区别,用“政治科学”作为一个总的学科领域名称,强调它的跨学科、综合性特征,而将“政策分析”看作政策科学的一个分支,强调政策分析作为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一个应用性学科的特征。 二、公共管理学的发展背景、特征及对政策学的影响 尽管拉斯韦尔和德洛尔等人所提倡的政策科学是一种全新的跨学科、综合性的学问,是一种“统一的社会科学”(元社会科学),但是政策科学既然主要以公共政策作为研究对象,那么它主要是关于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学问。70年代以来,政策科学与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政治学以及公共行政学等学科日益相互融合,最终导致公共部门管理领域新范式或新途径的出现,即“新公共管理”的兴起。因此,要认识和把握政策科学,就不能离开公共部门管理学科(公共管理学)发展的背景与趋势。 政府及公共部门管理研究领域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分支是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的。在百余年的发展、演变过程中,该学科领域经历了三次范式转变,即从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到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再到新公共管理学三次重大突破。政策科学可以说是政府管理研究领域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1.传统的公共行政学 形成于本世纪20、30年代,其理论基础是马克斯·韦伯的官僚体制理论和威尔逊、古德诺等人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论。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有六大信条:(1)非政治化的文官制度以及将政治与行政分开的假定;(2)强调层级制和规章制度(即采用官僚体制模式);(3)公务员的终身受雇和政府组织的稳定性;(4)以文官制度作为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5)对文官的控制(外部规制);(6)要求结果的公平。 早期公共行政学采取了一种形式主义或静态的研究方法,只注重对官僚体制(正式政府组织机构)的分析,忽视了对行政行为及行政管理过程的研究;它将政治与行政(即政策的制定与政策的执行)绝然分开,忽视了政策制定以及政治因素的地位与作用;它将丰富多彩的行政管理现象及过程仅仅抽象为若干原理或原则;效率的标准则被不恰当地过分推崇(价值因素以及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被忽视)。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范式由于公共管理学科本身的发展与时代的变迁必然引起批评,并促使其转变。 2.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 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兴起,标志着公共行政学范式主导地位的终结以及政府管理研究新范式的出现。但是没有最终取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而成为公共管理研究的主导范式。新公共行政学学派的代表作是《走向一种新公共行政学:明诺布鲁克观点》(1971),它以公平为优秀,因而拒绝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尤其是政治-行政二分法和官僚体制理论;它强调政治与行政的连续性以及行政管理与价值的关联,并寻求具有灵活性的行政组织结构。因此,分权、权力下放、项目管理、组织发展、责任扩大、冲突和顾客至上成为新公共管理分析组织问题的一些基本概念。新公共行政学强调以“公平”为优秀,实际上是一种民主的行政理论,与美国政治学的先驱汉米尔顿·麦迪逊等人在《联邦党人》以及托克维尔在《论美国民主》中所表达的民主行政理论具有明显的师承关系。 与此同时,西方公共管理研究领域出现了另一个影响更深刻、更广泛的趋势,这就是政策科学或政策分析途径的兴起。针对传统公共行政学过分强调的组织结构(官僚体制)的研究,将政治(政策制定)与行政(政策执行)分离等弊端,政策科学的倡导者主张一门以政策制定系统和政策过程作为研究对象,并以端正社会发展方向,改善公共决策系统和提高政策质量为目标的新学科,从而形成了政策科学研究的新范式。 拉斯韦尔、德洛尔等人所提倡的政策科学范式因自身的局限性而在70年代以后的发展中遇到了一些难题:一是将政策科学当作一种统一的社会科学(即它既整合多种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又超越了它们之上),这造成了在科学共同体中建立共识的困难,包括在划定研究范围边界、建立学科理论体系和形成特有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困难;二是政策科学为自己确立的目标过于宏伟,难以在短时间内突破,而且它抽象地大谈改善全人类公共决策系统,端正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回避各国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和对立,因此被斥为“披着科学外衣的意识形态”;三是拉斯韦尔和德洛尔所确立的政策科学范式过分注重政策制定的研究,而忽视了对政策过程的其他环节特别是政策执行和评估的研究。(德洛尔在《公共政策制定检讨》中将政策过程划分为元政策制定、政策制定和后政策制定)。这些困难一直困扰着政策科学后来的发展。在80年代中期,问题仍未得到解决。1986年,德洛尔在其新著《逆境中的政策制定》中检查了政策科学的近二、三十年的发展,提出政策科学需要在14个方面加以突破,包括提供关于政策制定和政策科学的哲学和智力的理解;增加历史和比较的观点,真实地处理政策实际;寻求宏观理论;政策范式批判;探讨宏观政策创新;研究元政策制定和统治设计;考虑政策制定途径的改善;探索政策制定的输入方法;加大学科基础;开发各方面的方法论、方法和技术等。 3.70年代后政策科学的发展及其特征 政策科学朝着新的方向发展,取得了新的突破。首先,政策分析范式(将政策科学领域理解为一门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学科)迅速成长壮大。其实,在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政策研究领域成长的最大推动力并非来自于社会科学家,而是来自于运筹学家、系统分析家和应用数学家。运筹学、管理科学和系统分析的定量方法及技术的发展实际上构成政策科学以及政策分析方法论的基础。70年代以后政策分析途径的成长引人注目,它的倡导者林德布洛姆、邓恩、奎德等人不再将一般的选择理论、人类社会的基本方向问题或一般的政策系统及过程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而主要关注现实具体的政策问题,因而政策分析方法及技术在其中占有优秀地位。与政策科学相比,政策分析的应用性程度更高,它以提供政策建议或备选方案为优秀,有具体的当事人或委托者;其研究对象比较明确,研究范围的边界清晰,在学科共同体中较容易形成有关方法论和学科理论体系方向的共识,再加上各种分析方法和技术的成熟,使得政策分析比起政策科学来更容易取得突破,较快地建立起相对成熟的学科体系;再加上思想库的成功的政策分析实践的鼓舞,使得政策分析范式获得了众多的支持者。 其次,70、80年代,政策科学加强了对政策过程的其他环节尤其是政策执行及评估的研究。这种由政策制定向政策执行的研究重心转移,构成80年代末90年代初“新公共管理”范式出现的一个契机(公共管理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政策执行的管理)。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首先发表了一篇《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的报告》,指出政策执行的政治与行政的方面往往为人们所忽视;有些学者如哈格罗夫指出,在政策形成和政策成功之间存在着一个忽略或错失了的环节-政策执行,必须加以补充,才能使政策生效;加州大学的普雷斯曼和韦达夫斯基等则对奥克兰实验案例进行详细的跟踪研究,写成经典性的《执行》一书。该书令人信服地指出,再好的政策方案,如果没有正确、有效的执行,仍将导致失败。这一时期出现了种种的政策执行理论,如行动理论、组织理论、因果理论、交易理论、管理理论、系统理论、演化理论等。80年代中期以后,政策科学与公共行政学日益相互融合,并最终导致新公共管理范式的出现。公共政策与行政管理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密切相关,难分彼此。公共政策必须靠行政管理来推行,而行政管理主要是对公共政策的管理。林恩在《管理公共政策》一书中认为,必须熔管理与组织行为以及政治与政策形成理论于一炉,才能有效管理公共政策。美国政策研究领域的最权威的组织——政策分析与管理学会的成立,目的之一是希望沟通政策分析研究与公共管理研究,促进组织政治与公共政策的相互融合。 再次,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发生了变化。如果说,70年代以前政策科学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政治学的话,那么70年代以后的理论基础主要是经济学了。70年代以前政策研究的基本途径如系统途径、过程途径、精英途径和制度途径都来自于政治学理论;70年代以后,经济学途径在政策研究上逐渐居于主导地位,其中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是一个典型代表,该学派用经济学的假设、理论和方法研究非市场决策,即公共决策问题,在政策科学上产生了相当大影响。这种理论基础由政治学转向经济学也正是后来的新公共管理范式的一个基本特征。 最后,政策科学的视野及主题进一步拓宽,如加强了政策价值观或公共政策与伦理关系问题的研究;比较公共政策研究的发展;社会、政治理性取代经济和技术的理性;政策管理以及政策网络管理和战略研究的加强等等。 4.新公共管理学 到了80年代中后期,在当代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的整体化趋势以及公共部门管理实践特别是政府改革实践的推动下,在英美等国出现了一种“新公共管理”运动,这种运动的目标是以公共部门管理问题的解决为优秀,融合多种学科相关的知识和方法,创立一个新的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知识框架,以适应当代公共管理实践发展的迫切需要。新公共管理学者来自于公共行政学、经济学、政策分析、管理学等学科领域;它突破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学科界限,把当代经济学、政策科学、管理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和方法融合到公共管理之中;它在保留传统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的某些主题基础上,在研究领域及主题上有重大的突破与创新,涉及诸如公共物品、外部性、公共服务供给、理性人、交换范式、制度选择、公共选择、政府失败、多元组织等大量新主题;新公共管理学更多地从经济学的途径来研究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问题,它被人们称为“以经济学为基础的新政策管理理论”或“市场导向的公共行政学”;它提供了一种当代公共管理的新模式,在处理公共管理实践尤其是政府与市场、企业和社会的关系时提供了一整套不同于传统行政学的新思路。“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它大大地改变了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学科的研究范围、主题、研究方法、学科结构以及实践模式,是公共部门管理学科的又一次范式转变。这种范式正逐步取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的范式而成为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研究的主流。尽管从公共行政学到政策科学再到公共管理学是西方公共部门管理研究发展的三个阶段,但更准确地说,在目前西方公共管理学界中,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和新公共管理学三种范式共存,它们是公共管理研究领域的三种学派、三种研究途径。它们有着各自的支持者、学术团体、杂志、研究纲领和学术活动(甚至在美国公共部门管理研究的学院的名称也体现这一点,有的仍然称“公共行政学院”,有的叫“公共政策学院”,有的则命名为“公共管理学院”,而MPA(公共行政硕士)或MPP(公共政策硕士)则是该领域硕士的统称)。 管理学相关论文: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关系论文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公共管理学的问题引起了行政管理学界的关注。其中一个基本问题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一种观点认为,从国外的研究情况来看,公共管理学就是行政管理学,两者的差别是由于翻译的不同而造成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是有区别的,二者不能等同。但这种差别何在?后者没有做出有说服力的解释。笔者认为,在今天的中国探讨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不能仅仅以西方学者的观点为依据,而主要应根据中国目前的理论与实践来探讨。本文试图首先通过对公共部门的科学界定来确定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然后在此基础上探究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 一、关于“纯粹的”公共部门与“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之区别 人类社会是一个整体,然而这个整体又是由各个部分组成的。人们可以对这些不同的部分给予不同的称谓,如社会团体、社会群体、社会部门等。其中,有关这些社会部门的分类,人们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或运用不同的标准对之加以区分。例如,传统社会科学一般将整个社会部门分为政治部门、经济部门、文化教育部门、科学技术部门,等等。为了从更宏观上对社会部门进行分类,并有助于研究不同社会部门管理的规律,当代一些社会科学家将整个社会部门区分为三大部门:第一部门为政府组织,这是纯粹的公共部门;第二部门为工商企业,这是非公共部门,西方的一些学者将之称为私人部门;第三部门是介于政府组织与工商企业之间的一些部门,这些部门非常复杂,有的更具有工商企业的特点但又不同于工商企业,往往被称为公共企业或公益企业;有的则更类似于或依赖于政府组织,往往被称为非政府公共机构。前者如在城市中由市政府投资兴办和经营的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等;后者如由政府投资兴办和主管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福利机构、非营利性的公共医疗机构以及类似于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的中介组织等等。 政府作为所谓“纯粹的”公共部门,它具有以下基本特点:第一,政府组织的基本职能是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这里所说的公共事务包含了社会中除私人领域(按西方学者的观点,竞争性的工商企业一般属于私人投资领域,因而这方面的事务被划归于私人领域,属私人事务)以外的所有事务。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有些事情固然可以通过私人或私人组织来进行处理,小到个人的谈情说爱、结婚生子,大到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但是,还有很多事情是无法由私人或私人组织来办理的。例如,人口的控制和管理、社会治安、大江大河的治理和维护、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公民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国民素质的提高和智力开发,等等。有关这些事务的管理,必须由一个超越私人或私人组织之外的公共组织来进行处理或加以管理。第二,政府组织用来从事公共管理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把这种权力称之为公共权力,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的理由:一是这种权力就其性质而言,它总是表现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某一个阶级的权力,而不仅仅是一种个人的私人权力。在中国的封建社会,尽管皇帝把皇权当成自己的一种家族权力,但它实际上是代表整个封建地主阶级的,离开了它所代表的整个阶级,这种权力就不会存在了;在资本主义社会,政府组织的权力被宣称为是一种来自于全体公民的权力,尽管它实际上仍然是有产阶级的权力;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已经被写入了共和国的宪法。一句话,自从政府产生以来,几乎所有社会的政府组织的权力在性质上都是公共的,当然,由于社会性质的不同,在“公共”这一概念下所隐含的意义有所区别。第三,政府组织所掌握和运用的资源是一种公共资源。我们知道,政府要通过行使其权力来实现其职能,必须以掌握一定的资源为前提。没有一定的人、财、物作基础,整个政府组织就无法运转起来。而在人、财、物等资源中,从政府控制的角度而言,对财源的控制又是非常基础的。政府组织的财政来源于全体公民的税收,因而其财政实质上是一种公共财政。此外,政府所控制的国土、矿山、水利等重要资源,也是一种公共资源。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就其本质而言,是为全民所共享的。第四,政府组织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是一种公共物品。这种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作为一个整体是不可分割的,它不能单独提供给每一个人,而是自动提供给社会中的所有人。例如,国防作为一种公共物品便是如此。一个国家的国防力量保卫着该国的全体居民,而不需要每一个人单独购买。因此,单个个人不会花钱也可能享受公共物品,即所谓的“搭便车”现象。这样,单个个人一般不会自己花钱来购买公共物品,这种物品只能由政府来购买或提供。第五,政府组织行为的价值取向是公共利益。政府组织是一种公共服务组织,从理念上讲,它应该把全体公民当成自己的服务对象,它不应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对于政府组织来说,凡是追求自己本组织、本部门利益的行为都是错误的。因此,政府应该是一种“公益人”而不应该是一种“自利人”。它应该也只能把追求和维护公共利益作为本组织、本部门的行为目标。在这里,公共利益应该理解为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当然,在一个存在着不同阶级、不同团体的社会里面,由于不同阶级之间、不同团体之间的利益是相互冲突的,而且这此不同阶级、不同团体的利益与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也可能发生冲突,因此,在政府如何对待社会共同利益的问题上也有一个哪个阶级、哪个团体的利益优先的问题,但这并不能因此否定政府组织行为以公共利益作为基本价值取向这一事实。 竞争性工商企业作为“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竞争性工商企业的基本投资主体,在西方国家主要是私人,因而其权益主要归私人所有。这表明,这类组织所控制的资源,实际上归企业的所有者所有,因而是一种非公共资源。当然,这里的私人不一定是某一个人,而可能是多个人的联合,但其产权是非常明确的,因而每个人所享有的权益也是非常明确的;在我国,国有资产也将逐步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在有些竞争性企业,虽然国有资产还占有很大比例,但已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实行自负盈亏,因而也正在逐步向真正的非公共部门过渡。第二,竞争性工商企业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一般属私人物品而非公共物品。私人物品的基本特征是:它能够加以分割,因而每一部分能够分别按竞争价格卖给不同的个人,而且一般不会对他人产生外部效应。因此,个人对私人物品的消费是可计价的,这样的物品可以由私人自己购买,而不必由政府来提供;其价格完全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来加以确定,而不必由政府来加以控制。第三,竞争性工商企业的行为价值取向是本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竞争性工商企业活动所遵循的是“经济人”原则,这种原则实际上是一种“自利人”原则,其目的是追求本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尽管企业必须提供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并在这个过程中创造出有益于整个社会的价值,但就其基本动机而言,为社会提供产品只是手段,其目的是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这种经济人的实质正如18世纪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著名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即《国富论》)一书中所指出的那样:“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利己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1](第14页)。这就是经济学家眼中的“经济人”,这也是竞争性工商企业的基本特性。 以上分析表明,“纯粹的”公共部门与“纯粹的”非公共部门之间至少存在以下三点区别:一是在它们所占有的资源问题上,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所占有的是一种公共资源,公共权力也可以看成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而作为“纯粹的”非公共部门的竞争性工商企业所占有的是一种产权明确的非公共资源。二是在它们为社会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方面,政府组织所提供的是一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包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而竞争性的工商企业为社会所提供的则是一种私人化的产品。三是在它们的行为价值取向上,政府组织必须以公共利益作为其行为的价值取向,而工商企业则往往以其自身利润的最大化作为其行为的价值取向。 二、关于第三部门及其与公共部门的关系 第三部门即公共企业或非政府公共机构既不同于竞争性工商企业,也不同于政府组织,但又既与竞争性工商企业相联系,也与政府组织相联系。在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所著的《经济学》一书中有这样一道供讨论的问题:“思考一下一种从纯粹公共物品到纯粹私人物品序列是有用的。在一张纸上画出这种序列并用下面这些例子填上:纯粹私人、大部分私人、一半私人一半公共、大部分公共、纯粹公共。”[2](第1211页)这个问题表明,从私人物品到公共物品之间存在一个链条,并且这个链条又存在着由细(私)到粗(公)的变化。同样,在竞争性工商企业与政府组织之间也存在着一个链条,这个链条也是变化的,即第三部门由这样一个链条构成:公益性企业、公共事业、非政府公共机构。第一类组织即公益性企业,如城市自来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公司、城市公共工程公司等。其基本特征是:一般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体,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物品,生产由政府垄断,其服务或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但实行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必要时由政府补贴。如果套用萨缪尔森等人的话来说,这类组织所生产的是大部分私人或一半私人一半公共的物品,其性质属于(竞争性)企业化倾向比较明显的准公共部门。第二类组织即公共事业,如公立幼儿园、小学、中学;公立高等院校;政府投资兴办的科学研究机构;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如老年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残疾人福利院等。这类机构的基本特征是:主要由政府投资,所需资金主要由财政提供,部分资金由其为社会服务所得收入予以补充;其基本功能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准公共产品,其服务或产品价格由政府定价;但一般不实行企业化管理,政府对这些组织实行必要的行政管制,要求这些组织的活动优先体现政府的意图,甚至直接用来为实现政府的目标服务。这类组织所生产的物品或提供的服务,按萨缪尔森的说法,是大部分公共的。第三类组织即非政府公共机构,如中国妇女联合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等,这类组织活动所需的经费一般可能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如中国妇女联合会等组织便是如此;也不一定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如中国青少年基金会便是如此。但无论其经费是否由政府或财政提供,它的职能在很大意义上与政府相似,承担着很多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或公共服务工作。这类组织所提供的服务基本上是纯粹公共的,至少也是大部分公共的。以上三类组织除了分别具有上述特征外,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特征,这就是非营利性。当然由于这三类组织所具有的“公共性”程度的不同,它们所具有的“非营利性”程度也不同。一般说来,第一类组织还具有一定的“赢利”,即“非营利性”程度较低;第二类组织基本无“赢利”或只有少量“微利”,“非营利性”程度较高;第三类组织就其实质而言属于完全无“赢利”组织,因而是真正“非营利性”的。可见,从“营利性”这一特征来看,第三部门由从“少量赢利”组织到“微利”组织再到“无赢利”组织这一系列组织或部门构成。 人们通常所说的公共部门应该既包括“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也包括“准”公共部门即第三部门。第三部门之所以被归入公共部门,主要原因在于:第一,第三部门主要是一些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其生产或活动的基本目标是公益性,即为公共利益服务,这与政府组织即“纯粹的”公共部门的目标是一致的。第二,第三部门市场化程度较低或非市场化,其生产、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往往由政府实行控制或必要的行政管制,因此它与政府组织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甚至被当做政府组织用来实现其目标的一个重要工具。第三,第三部门为社会提供的产品也往往是一种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这与政府为社会所提供的物品是一致的,至少基本是一致的。第四,第三部门的投资主体或提供资源的主体也主要是政府。当然,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第三部门也应向私人资本开放,允许私人资本进入某些第三部门,毫无疑问这是对的,甚至是一种趋势。但私人资本在这些领域的投资不可能是完全市场化的,它必须受政府的高度控制,其产品或服务价格必须接受政府的行政管制。第五,第三部门的“非营利性”与政府组织以“公共利益”作为行为价值取向的目标或原则是一致的,即都是以一种“公益人”而非“经济人”的面貌出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第三部门很难被归入私人企业部门或竞争性工商部门,尽管它不属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将它称之为“准”公共部门是合理的。 三、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及其与行政管理学之同异 什么是公共管理学?简单地说,就是研究公共部门管理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主要是研究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科学。既然公共部门既包括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又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因此,公共管理学不仅仅要研究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而且也要研究作为第三部门的公益企业和事业组织、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问题。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与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共同构成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 从上述关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的观点看,公共管理学与目前我国学界所公认的行政管理学至少在研究范围上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早在20世纪30年代,英语中的PublicAdministration一词就被译为“公共行政”,至80年代这一学科在我国恢复时,“公共行政”一词广泛地被“行政管理”所代替。在政府和学界的共同推动下,行政管理学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被很快地发展起来。从那个时候起,我国的行政管理学就被定义为研究政府组织及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规律的科学,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也就是说,从目前我国的实际状况看,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仅仅是政府组织自身的管理以及政府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至于第三部门的管理问题,即公益企业与事业组织的管理问题、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问题,则在行政管理学的视野之外。 据此,我们认为,仅就研究范围而言,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在以下方面是共同的:无论是行政管理学还是公共管理学都必须研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的管理问题,把探讨政府组织如何高效率地运用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有效的公共服务或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作为自己的重要研究内容。因此,政府部门的组织问题、领导问题、决策问题、执行问题、监督问题及其管理过程中的规律性问题,既是行政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也是公共管理学关注的重要问题。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和探究,构成了行政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的共性问题,也就是二者之间的相同点。 但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着差别: 第一,公共管理学的研究领域不仅仅是作为“纯粹的”公共部门的政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问题,而且还应包括作为“准”公共部门的第三部门的管理及其规律性问题,而行政管理学的研究领域仅仅限于“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的管理及其规律性问题。仅就这一点而言,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就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前者的研究范围要大于后者的研究范围,或者说,前者所探讨的范围是后者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研究范围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第二,公共管理学所研究的是“纯粹的”公共部门与“准”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共有的规律性问题。在公共部门中,“纯粹的”公共部门与“准”公共部门之间是存在着明显区别的,既然二者之间存在着区别,它们各自的管理方式及其规律也是有所不同的,也就是说,它们各自都有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研究这些特殊的管理方式和规律并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而是行政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等学科的研究任务。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纯粹的”公共部门和“准”公共部门既然都是公共部门,因此,它们除了具有各自特殊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外,还应有共同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研究各种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才是公共管理学的任务。由此看来,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全部公共部门所共有的管理方式与管理规律,而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则仅仅是“纯粹的”公共部门所特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可以看成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第三,公共管理学所关注的是公共部门如何高效率地利用现有公共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它在研究“纯粹的”公共部门即政府组织时,也是把政府组织当成一个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机构的,研究的重点是如何把政府机构自身管理好,以便更有效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在公共管理学看来,包括政府组织在内的所有公共部门都是管理的客体,至于政府机构作为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体地位,公共管理学则关心不多,而这一点正是行政管理学所十分强调的。行政管理学把政府机构既看成是管理的客体,又看成是管理的主体。当它把政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客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把政府机构自身管理好;当它把政府机构看成是管理的主体时,它所强调的是要求政府把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好。而在公共管理学的视野里,政府组织与工商企业一样,只是性质以及方式不同罢了。因此,公共管理学更强调公共部门自身的管理,而行政管理学则更强调公共部门(“纯粹的”公共部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这也是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区别。 管理学相关论文: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特征论文 面向21世纪的中国政策科学必须充分考虑公共部门管理研究(公共管理学)发展的背景与趋势,把它放在公共管理的大视野中加以考虑,这有助于把握政策科学发展的未来取向,拓宽政策科学的研究主题,引入新的研究方法,加快政策科学的知识创新。 一、公共政策学的缘起 政策科学又称政策分析、公共政策(学)和政策研究,是二战后在西方(主要是美国)的思想库和大学兴起的一个全新的跨学科、应用性的研究领域。它的出现被视为“当代公共行政学的最重要的发展”、当代政治学的“一次最重大的突破”以及当代西方社会科学领域的一次革命性变化。政策科学的迅速成长以及它对各国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使它成为各国政界和学界共同关注的学科。现在政策科学已构成当代公共管理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中的一个极为重要而富有活力的部分。 一般认为,“政策科学”概念是美国政治科学家拉斯韦尔首先提出的。早在1943年的一个备忘录中,他就提到了“政策科学”的概念,而这一概念在出版物中的首次出现则是他与卡普兰在1950年合著的《权力和社会:政治研究的框架》一书。1951年,拉斯韦尔在与拉纳合编的《政策科学:范围和方法的新近发展》一书特别是拉斯韦尔本人所写的“政策方向”一文中,首次对社会科学中的政策研究方向,即政策科学的对象、性质和发展方向作出规定,奠定了政策科学发展的基础,成了政策科学诞生的标志,拉斯韦尔因此成为“现代政策科学的奠基人”;政策科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形成,则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事,它以德洛尔的政策科学“三部曲”——《公共政策制定检讨》(1968)、《政策科学构想》(1971)和《政策科学进展》(1971)的出版为代表,这些著作构成政策科学发展的第二里程碑。“政策分析”一词则是美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林德布洛姆首先提出的。他在1958年发表了“政策分析”一文,用“政策分析”表示一种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渐进比较分析类型。在西方文献中,“政策科学”与“政策分析”两个概念的关系颇为复杂,有的学者将两者当作同义词使用;有的学者将它们加以区别,用“政治科学”作为一个总的学科领域名称,强调它的跨学科、综合性特征,而将“政策分析”看作政策科学的一个分支,强调政策分析作为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一个应用性学科的特征。 二、公共管理学的发展背景、特征及对政策学的影响 尽管拉斯韦尔和德洛尔等人所提倡的政策科学是一种全新的跨学科、综合性的学问,是一种“统一的社会科学”(元社会科学),但是政策科学既然主要以公共政策作为研究对象,那么它主要是关于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学问。70年代以来,政策科学与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政治学以及公共行政学等学科日益相互融合,最终导致公共部门管理领域新范式或新途径的出现,即“新公共管理”的兴起。因此,要认识和把握政策科学,就不能离开公共部门管理学科(公共管理学)发展的背景与趋势。 政府及公共部门管理研究领域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分支是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的。在百余年的发展、演变过程中,该学科领域经历了三次范式转变,即从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到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再到新公共管理学三次重大突破。政策科学可以说是政府管理研究领域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1.传统的公共行政学 形成于本世纪20、30年代,其理论基础是马克斯·韦伯的官僚体制理论和威尔逊、古德诺等人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论。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有六大信条:(1)非政治化的文官制度以及将政治与行政分开的假定;(2)强调层级制和规章制度(即采用官僚体制模式);(3)公务员的终身受雇和政府组织的稳定性;(4)以文官制度作为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5)对文官的控制(外部规制);(6)要求结果的公平。 早期公共行政学采取了一种形式主义或静态的研究方法,只注重对官僚体制(正式政府组织机构)的分析,忽视了对行政行为及行政管理过程的研究;它将政治与行政(即政策的制定与政策的执行)绝然分开,忽视了政策制定以及政治因素的地位与作用;它将丰富多彩的行政管理现象及过程仅仅抽象为若干原理或原则;效率的标准则被不恰当地过分推崇(价值因素以及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被忽视)。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范式由于公共管理学科本身的发展与时代的变迁必然引起批评,并促使其转变。 2.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 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兴起,标志着公共行政学范式主导地位的终结以及政府管理研究新范式的出现。但是没有最终取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而成为公共管理研究的主导范式。新公共行政学学派的代表作是《走向一种新公共行政学:明诺布鲁克观点》(1971),它以公平为优秀,因而拒绝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尤其是政治-行政二分法和官僚体制理论;它强调政治与行政的连续性以及行政管理与价值的关联,并寻求具有灵活性的行政组织结构。因此,分权、权力下放、项目管理、组织发展、责任扩大、冲突和顾客至上成为新公共管理分析组织问题的一些基本概念。新公共行政学强调以“公平”为优秀,实际上是一种民主的行政理论,与美国政治学的先驱汉米尔顿·麦迪逊等人在《联邦党人》以及托克维尔在《论美国民主》中所表达的民主行政理论具有明显的师承关系。 与此同时,西方公共管理研究领域出现了另一个影响更深刻、更广泛的趋势,这就是政策科学或政策分析途径的兴起。针对传统公共行政学过分强调的组织结构(官僚体制)的研究,将政治(政策制定)与行政(政策执行)分离等弊端,政策科学的倡导者主张一门以政策制定系统和政策过程作为研究对象,并以端正社会发展方向,改善公共决策系统和提高政策质量为目标的新学科,从而形成了政策科学研究的新范式。 拉斯韦尔、德洛尔等人所提倡的政策科学范式因自身的局限性而在70年代以后的发展中遇到了一些难题:一是将政策科学当作一种统一的社会科学(即它既整合多种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又超越了它们之上),这造成了在科学共同体中建立共识的困难,包括在划定研究范围边界、建立学科理论体系和形成特有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困难;二是政策科学为自己确立的目标过于宏伟,难以在短时间内突破,而且它抽象地大谈改善全人类公共决策系统,端正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回避各国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和对立,因此被斥为“披着科学外衣的意识形态”;三是拉斯韦尔和德洛尔所确立的政策科学范式过分注重政策制定的研究,而忽视了对政策过程的其他环节特别是政策执行和评估的研究。(德洛尔在《公共政策制定检讨》中将政策过程划分为元政策制定、政策制定和后政策制定)。这些困难一直困扰着政策科学后来的发展。在80年代中期,问题仍未得到解决。1986年,德洛尔在其新著《逆境中的政策制定》中检查了政策科学的近二、三十年的发展,提出政策科学需要在14个方面加以突破,包括提供关于政策制定和政策科学的哲学和智力的理解;增加历史和比较的观点,真实地处理政策实际;寻求宏观理论;政策范式批判;探讨宏观政策创新;研究元政策制定和统治设计;考虑政策制定途径的改善;探索政策制定的输入方法;加大学科基础;开发各方面的方法论、方法和技术等。 3.70年代后政策科学的发展及其特征 政策科学朝着新的方向发展,取得了新的突破。首先,政策分析范式(将政策科学领域理解为一门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学科)迅速成长壮大。其实,在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政策研究领域成长的最大推动力并非来自于社会科学家,而是来自于运筹学家、系统分析家和应用数学家。运筹学、管理科学和系统分析的定量方法及技术的发展实际上构成政策科学以及政策分析方法论的基础。70年代以后政策分析途径的成长引人注目,它的倡导者林德布洛姆、邓恩、奎德等人不再将一般的选择理论、人类社会的基本方向问题或一般的政策系统及过程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而主要关注现实具体的政策问题,因而政策分析方法及技术在其中占有优秀地位。与政策科学相比,政策分析的应用性程度更高,它以提供政策建议或备选方案为优秀,有具体的当事人或委托者;其研究对象比较明确,研究范围的边界清晰,在学科共同体中较容易形成有关方法论和学科理论体系方向的共识,再加上各种分析方法和技术的成熟,使得政策分析比起政策科学来更容易取得突破,较快地建立起相对成熟的学科体系;再加上思想库的成功的政策分析实践的鼓舞,使得政策分析范式获得了众多的支持者。 其次,70、80年代,政策科学加强了对政策过程的其他环节尤其是政策执行及评估的研究。这种由政策制定向政策执行的研究重心转移,构成80年代末90年代初“新公共管理”范式出现的一个契机(公共管理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政策执行的管理)。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首先发表了一篇《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的报告》,指出政策执行的政治与行政的方面往往为人们所忽视;有些学者如哈格罗夫指出,在政策形成和政策成功之间存在着一个忽略或错失了的环节-政策执行,必须加以补充,才能使政策生效;加州大学的普雷斯曼和韦达夫斯基等则对奥克兰实验案例进行详细的跟踪研究,写成经典性的《执行》一书。该书令人信服地指出,再好的政策方案,如果没有正确、有效的执行,仍将导致失败。这一时期出现了种种的政策执行理论,如行动理论、组织理论、因果理论、交易理论、管理理论、系统理论、演化理论等。80年代中期以后,政策科学与公共行政学日益相互融合,并最终导致新公共管理范式的出现。公共政策与行政管理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密切相关,难分彼此。公共政策必须靠行政管理来推行,而行政管理主要是对公共政策的管理。林恩在《管理公共政策》一书中认为,必须熔管理与组织行为以及政治与政策形成理论于一炉,才能有效管理公共政策。美国政策研究领域的最权威的组织——政策分析与管理学会的成立,目的之一是希望沟通政策分析研究与公共管理研究,促进组织政治与公共政策的相互融合。 再次,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发生了变化。如果说,70年代以前政策科学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政治学的话,那么70年代以后的理论基础主要是经济学了。70年代以前政策研究的基本途径如系统途径、过程途径、精英途径和制度途径都来自于政治学理论;70年代以后,经济学途径在政策研究上逐渐居于主导地位,其中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是一个典型代表,该学派用经济学的假设、理论和方法研究非市场决策,即公共决策问题,在政策科学上产生了相当大影响。这种理论基础由政治学转向经济学也正是后来的新公共管理范式的一个基本特征。 最后,政策科学的视野及主题进一步拓宽,如加强了政策价值观或公共政策与伦理关系问题的研究;比较公共政策研究的发展;社会、政治理性取代经济和技术的理性;政策管理以及政策网络管理和战略研究的加强等等。 4.新公共管理学 到了80年代中后期,在当代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的整体化趋势以及公共部门管理实践特别是政府改革实践的推动下,在英美等国出现了一种“新公共管理”运动,这种运动的目标是以公共部门管理问题的解决为优秀,融合多种学科相关的知识和方法,创立一个新的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知识框架,以适应当代公共管理实践发展的迫切需要。新公共管理学者来自于公共行政学、经济学、政策分析、管理学等学科领域;它突破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学科界限,把当代经济学、政策科学、管理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和方法融合到公共管理之中;它在保留传统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的某些主题基础上,在研究领域及主题上有重大的突破与创新,涉及诸如公共物品、外部性、公共服务供给、理性人、交换范式、制度选择、公共选择、政府失败、多元组织等大量新主题;新公共管理学更多地从经济学的途径来研究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问题,它被人们称为“以经济学为基础的新政策管理理论”或“市场导向的公共行政学”;它提供了一种当代公共管理的新模式,在处理公共管理实践尤其是政府与市场、企业和社会的关系时提供了一整套不同于传统行政学的新思路。“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它大大地改变了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学科的研究范围、主题、研究方法、学科结构以及实践模式,是公共部门管理学科的又一次范式转变。这种范式正逐步取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的范式而成为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研究的主流。尽管从公共行政学到政策科学再到公共管理学是西方公共部门管理研究发展的三个阶段,但更准确地说,在目前西方公共管理学界中,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和新公共管理学三种范式共存,它们是公共管理研究领域的三种学派、三种研究途径。它们有着各自的支持者、学术团体、杂志、研究纲领和学术活动(甚至在美国公共部门管理研究的学院的名称也体现这一点,有的仍然称“公共行政学院”,有的叫“公共政策学院”,有的则命名为“公共管理学院”,而MPA(公共行政硕士)或MPP(公共政策硕士)则是该领域硕士的统称)。 管理学相关论文:人力资源管理学科形成论文 摘要:一般来说,研究方法体系可分为三个层次,即方法论、研究方法和具体方法。人力资源管理作为一门年轻的边缘性学术领域,其研究方法较多地取自于心理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等学科。其中,心理学和经济学在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的应用最为普遍。心理学主要研究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人的心理动机,经济学则侧重进行制度设计。另外,两者各自所擅长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领域也不尽相同;在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研究上,两者都不是尽善尽美的。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方法论;心理学;经济学 近年来,人力资源管理越来越成为管理领域最受关注和有应用价值的部分,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论著也层出不穷。然而,人力资源管理作为单独研究领域的历史并不长。相对于管理学百年的历史来讲,人力资源管理显得非常年轻,更不用说与哲学、经济学这些古老的学科相比了。 当代科学的发展趋势是既不断分化又相互渗透,人力资源管理作为一个年轻的边缘性学术领域,不可避免地要借鉴和吸收其他学科中与之有关的理论,其研究方法更是取自于管理学、心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学科。因此,人力资源管理并不能算是独立的学科,它是一个由几个不同的学科支撑的领域。在这些学科中,心理学和经济学无疑占据重要的位置。 一、人力资源管理学科的形成和发展 人力资源管理活动自古有之。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则经历了从传统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演变的历程。在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中,由“福利工作”和科学管理逐渐派生出了专门的人事管理工作。然而,实践证明,在管理中,单纯依靠人际关系是不够的。作为社会的成员,每个人都有使自我健康发展的需要,组织应该尽力为个体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帮助。于是,20世纪50—60年代,“人力资源管理”这一名词开始出现。如何使组织的绩效和员工的满意度同时达到最优就成为人力资源管理的终极目的。 从人事管理到人力资源管理是伴随着对人的认识的变化而演进的。这是因为,对人力资源的管理必然是以对人性的认识为前提的,“每项管理的决策与措施,都是依据有关人性与其行为的假设”。人性是心理学的研究对象,而经济学是以人性的假使为基础进行研究的。这就使得心理学和经济学成为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最为重要的方法和武器。同时,经济学关于人性的假设是丰富的,先后出现了经济人、社会人、复杂人、自我实现人等假设。心理学则对人的需求进行研究,提出了层次需求理论、ERG理论、成就需要理论、双因素理论、公平理论、期望理论、环境造人假设、场理论等,成为后人进一步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理论基础。 目前,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尚缺乏统一的范式,同样面临横纵向结合、实验研究与经验总结、科学实验与理论探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跨文化比较等问题。 二、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范畴 人力资源管理职能的演进是伴随着各种管理思潮的演化和对人的本质的认识的深入而发展起来的。时至今日,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已经非常繁多,人力资源管理的定义也是五花八门。但是,所有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对象都可以归结为人、人与人的相互配合、人与事的匹配三方面。 从层次上看,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大体又可以分为宏观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和微观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对于研究的学科和方法来讲,这一区分是极其重要的。 从所涉及的领域的相关学科的近似性上看,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的范畴大体可以归结为四部分。由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对象是组织中的员工个体,所以首先就会面临到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又不可避免地面对具体的管理问题,这又涉及到管理学;由于组织始终处在政府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力市场等外部环境中,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又会涉及法学和经济学。 上述划分也再次印证了这样一个事实:没有一个学科能够完整地覆盖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所有内容,目前,人力资源管理只是一个由多学科支撑的领域。 三、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的心理学 劳动力是诸生产要素中首要的、最活跃的部分。在组织管理中,了解人的心理特征,是实施科学管理的前提和基础。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管理者对人的心理和行为活动规律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并善于运用这些知识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正因为如此,20世纪20—30年代,心理学家便开始参与工厂管理的研究,其代表人物为美国工业心理学家G.E.梅奥,他在梅奥工厂进行了著名的霍桑实验。 将心理学直接应用到工业生产领域的创始人则是H.闵斯特伯格,他从20世纪初即着手研究如何适应和转变工人的心理、激发工人的干劲,并建立了实验室作为研究和活动的基地。1912年,闵斯特伯格发表了著名的《心理学和工业效率》,将研究成果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 研究心理学在工业生产中应用的著作和实践逐渐形成了一门新的学科——工业社会心理学,又称组织心理学或管理心理学(ManagerialPsychology)。1959年,美国心理学家M.海尔正式把管理心理学从心理学其他分支中划分出来,使管理心理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管理心理学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以组织中的人作为对象,研究组织中的社会、心理现象以及个体、群体、组织、领导人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由于当今的管理都是以人本思想为前提的,如何达到对人的恰当约束和激励,就成为管理心理学研究的中心内容。 除了管理心理学,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运用较多的还有普通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是社会学与心理学的交叉学科。它主要研究社会大环境即大群体中的社会心理现象、社会小环境即小群体中的社会心理现象以及个人的社会心理表现。 心理学对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研究是利用心理学理论和方法从组织、群体和个人等不同层次和角度,通过分析组织中的人力资源管理过程,研究如何科学地选拔、评价、激励、培训员工,使人的心理和行为组织化。举例来讲,心理学对以下人力资源管理问题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体现了心理学的特点。 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和工作节奏的加快,员工的职业压力与心理健康以及对组织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多地受到关注。如何建立员工的安全感并化解工作压力以保持员工心理健康就显得尤为重要。心理学发挥了其自然优势,对此进行了很多研究,发明了诸如EAP(员工帮助计划,EmployeeAssistantProgram)等技术,对劳动者进行心理素质方面的教育和锻炼,使其具有稳定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这也是心理学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自然延伸。 岗位测评和人才测评是人力资源管理的两项基础的技术。在人才测评中,涉及到很多心理测验的设计的问题。心理学通过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对员工的人格类型、认知特点的要求及人员和岗位如何匹配进行研究以开发和完善人才测评工具。 心理学对绩效管理的研究主要是探讨影响员工工作绩效的因素,如员工自身因素、环境因素、人际互动因素等。心理学认为,考核可以起到反馈和交流作用。如果员工有能力利用反馈的信息,将能可观地提高绩效。心理学对组织文化的研究主要是研究社会心理和文化及组织因素对工作和管理的影响,特别是组织气氛、管理政策、管理者的态度和团队(小群体)的作用。 在心理学家看来,激励的出发点是人的心理。员工的激励是要引起他们心理状态变化,达到激发动机、引起行为的目的。心理学正是通过研究员工工作满意度、职业压力、行为动机、报酬与动机、奖惩与行为的关系等方面入手,探索激励的心理机制,寻求最有效的激励方式。20世纪60年代,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施恩提出了心理契约的概念。心理契约与员工激励的密切联系,主要体现在激励理论及关于人性的诸多假设上。心理契约理论的提出,进一步深化了心理学对激励问题的研究。 实践表明,人力资源管理最难解决的其实还是人的心理问题。由于心理学能更科学地预测人的行为发展趋势并进行相应的引导与控制,因而,心理学在今后的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仍将占据重要的位置。 四、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的经济学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经济学已取代哲学成为新的“显学”。“经济学帝国主义”不断扩张自己的地盘,在社会人文领域几乎到了无所不包的地步,人力资源管理自然不能出其右。 早在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就研究了工资的性质、工资决定与工资差别、劳动分工产生的雇员境遇、政府为劳动者提供教育便利等一些涉及今天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薪酬、培训开发等问题。大卫·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了工资的性质和工资决定问题。配第、马克思等人也对劳动力的价值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尽管那时人事管理的职能远不像现在这么丰富,但这些不朽的著作却暗含了经济学对今天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解释,成为其重要的经济学基础。 经济学对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研究早期主要集中在人力资本理论和劳动力市场理论。人力资本理论早已成为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理论基础。人力资本理论的提出,使人们对“人”的认识由资源上升到资本的高度。人已经不再是单纯被简单消耗的资源,而是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此外,利润分享理论、效率工资理论、内部劳动力市场理论以及契约和激励理论等等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如今,诸如招聘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工作中的不努力等机会主义行为、劳动契约不完整性等问题也成为经济学研究的对象。 总的来看,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的经济学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专门研究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经济学分支以及借助经济学的方法和工具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某一专门问题进行研究。其中,劳动经济学可以说是专门研究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经济学分支。 劳动经济学是研究劳动力市场现象及其运动规律的科学。早期的劳动经济学主要是微观经济学,涉及从劳动力市场供求,到家庭分工理论,以及人力资本、报酬等。“雇主和雇员对于工资、价格、利润以及雇佣关系的非货币因素(如工作条件)的行为反应”是其主要研究对象。如今,劳动经济学研究范围包括了从微观层面的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配置到宏观层面的失业和收入分配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劳动经济学并不直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为目标,它只提供认识世界的经济规律,而运用这些规律提高劳动生产率,则是劳动管理学的目标和任务”。 近年来,经济学自身产生了一系列变革。“经济学的这一变化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反思的需要使得经济学和人力资源管理联姻成为可能”。比如,劳动市场行为理论,更注重员工的偏好特征和习惯等对劳动市场的影响,注重劳动关系中的互惠、公平、平等和感情因素,这就使得行为经济学中的劳动市场政策是人性化的,更加注重精神激励,而不像主流经济学那样只重视货币激励和约束制度的调整。 随着经济学越来越重视对人的行为的分析,激励问题成为经济学研究的精髓。经济学的激励理论深化了对激励主客体之间关系的认识,使人们认识到信息不对称问题尤其是委托关系的普遍存在,为解决人力资源管理特别是人力资本的激励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经济学一开始就把劳动作为研究的中心,但经济学是站在市场的角度进行研究的,并未过多地涉及劳动过程中人的交互行为,而这恰恰是人力资源管理的精髓。另外,人力资源管理作为“管人的艺术”有很强的艺术性,经济学在这一方面显得刚性有余而柔性不足。福山甚至认为,经济学至多只能解释人类行为的80%,还有至少20%是不能得到充分解释的,还必须考虑文化因素。 五、心理学和经济学的人力资源管理研究比较 心理学和经济学从各自的学科角度对人力资源管理问题进行研究,但两者所侧重的领域却各有不同。在微观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心理学有一定的优势,在宏观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心理学就显得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了,需更多地借助于经济学的方法。 心理学注重对员工思想情感、人格意识的研究?熏着重研究组织中人力资源的各种行为的动机和影响因素。经济学在研究人的行为时,采用行为假设的方式进行研究。经济学研究的条件假设由于有时过于完美而使经济学方法受到人们的诟病。但是,建立在不够全面的行为假设基础上的经济学,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个独特的视角,它使我们关注于约束条件和制度建设,而不是其他。因而经济学研究组织中人的管理和开发问题时,重在制度设计。比如,对薪酬问题的研究,心理学主要侧重于员工对薪酬的心理效应,也较好地解决了纵向和横向比较问题,或者说公平问题。但对于诸如薪酬水平的确定等问题,就显得不那么得心应手了,而这时,就要更多地借助于经济学了。国内就有不少学者沿着劳动力价值、劳动力价格、人力资源价格、薪酬的思路进行薪酬问题研究,也较好地解决了激励性和公平的问题。 心理学和经济学在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的差异还在于两者分析问题的视角不同。心理学多注重个人,而经济学是站在市场的角度进行研究的,更加侧重组织如何更好地使用人。 加里·S.贝克尔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都蕴涵着效用最大化的动机,都可以用经济分析加以研究和说明。贝克尔还认为:“许多行为同时为几门学科所研究,但经济分析是最有说服力的工具,因为它能对各种各样的人类行为做出一种统一的解释。”由于对数学的成功运用,经济学更具有“可证伪”的科学特质。人力资源管理要想成为“硬”的科学,也必须较多地借鉴经济学方法。这是因为,如果以不能理性、严谨的理论和实证分析为基础对人力资源管理问题进行研究,人力资源管理就将永远停留在经验、程序化和艺术性上,永远无法成为科学。 有学者认为,经济学的逻辑起点和理论基石——关于人性的假设并没有反映出人的全貌,忽视了道德和情感的因素。由于主要考虑的是“效率”,经济学特别是劳动经济学更多的是使用“劳动力”而不是类似“人”或“员工”这样的词汇。人力资源管理毕竟是研究“人”的问题的,在日益提倡柔性管理、人本管理思想进一步深化的今天,必须同时注重对员工思想情感、人格意识的研究和对工作和组织的研究,不能偏废。 六、结语 心理学和经济学是有着天然联系的。经济学正是以“人的行为是机械的”这一行为主义心理学派的经典命题为逻辑起点开展研究的,心理学在发展中也不断借鉴经济学的一些研究方法。相信在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中,两者一定能够秉承这一天然联系,更多地相互吸收和借鉴,共同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学科的发展。 当然,人力资源管理实践的复杂性决定了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应该是多学科化的,方法应该是多元化的,不应仅仅局限于心理学和经济学。必须从历史的、文化的、社会心理乃至伦理道德的角度,综合组织内外的多种错综复杂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等方面因素,采纳经济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控制论、信息论等学科的方法和研究成果,融会贯通然后应用于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之中。
教育教学方面论文:比较教育学体制下教育教学论文 一、比较教育学的现状剖析 1.对国外的比较教育停留在介绍层面。 比较教育学是因为“研究他国教育经验,推动本国教育发展”而出现在教育学科这个庞大的学科“族群”中。“关注国际教育发展,借鉴他国教育经验”为优秀的知识领域,建立起它在教育学科体系中的独特地位。然而当前很多比较教育学的研究停留在介绍层面,单纯的现象描述居多,缺少文化层面的深刻分析,而且借鉴的国外经验,针对性不强,“放之四海而皆准”,没有将比较教育学的学科优势凸现出来。例如谈中英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比较研究,多数学者都会把英国概况、改革和发展的历史介绍一番,再说对我国宏观层面的启示,多是泛泛而谈,使这类文章参考价值甚微。 2.未能辩证看待国外理论。 对外国理论假设,要思考、质疑,保持对其的警惕性,对其适用性和有效边界要给予充分的反省。通过文献梳理,笔者发现很多研究者把建立在西方土壤上的理论框架奉为神明,把用西方理论视角引入论文中的研究视为创新,不免有牵强附会之嫌。试问不研究扎根于中国土壤的文化,怎么可能做出“接中国地气”的好文章来?因此,对中国当前国情的准确把握,是搞好教育科学研究的出发点。另一方面,外国教育也存在问题,它的“月亮不一定比中国圆”。就英国高等教育而言,它的质量世界闻名,可是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2010年12月,英国政府五次上调学费,加之政府对高校经费投入不足,高校的校外捐赠较少,导致高校建设资金短缺,引起社会动乱。再如,在牛津和剑桥这两所著名高等学府中,来自普通劳动者家庭的学生只有9%,亟待解决教育机会均等问题。可见辉煌的成就下也有阳光照射不到的阴影。因此我们在面对外国教育理论与经验时,必须辩证分析,使其在中国土壤里完成“意义转换”。 3.研究方法上普遍重“思辨”轻实证。 研究方法既是一种知识的体系(思维方式),又是一种行为规则(行为方式),还是一门学科的关键支点。比较教育研究之“比较”,并非只是把两国的教育现象放在一起进行对比性描述,绝不仅限于“形式”上的比较,而是要做因素分析,并在多种错综复杂的因素中,得出教育规律的新研究。然而纵观中英两国比较高等教育的文章,发现国内比较教育学者多从文献、官方数据中获取国外的教育信息,空想型的思辨文章大量涌现,鲜有植根于国外的教育土地进行实证分析的文章出现。众所周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写出来的文章自然缺乏文化内涵。 4.研究对象较片面。 一般认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与该国的教育发展水平成正相关,因此在比较教育研究中,长期存在着以英语为第一语言的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中心的借鉴垄断局面,使得我国的比较教育学者对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的教育研究较多,而对拉丁美洲、亚洲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研究较少。本研究在考察中英比较教育研究的同时,也关注其他国家。例如,我国对亚洲日本、新加坡、韩国、印度等国家的教育研究较多,而对亚洲其他国家的关注较少;对非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浙江师范大学非洲教育研究所,其他大学几乎没有该项目的涉猎;在拉丁美洲的教育研究上,也多是对巴西进行研究,对拉丁美洲的其他国家研究较少。由此可见,我国比较教育学的研究对象还是较为片面的,未能构建成一个以高校、研究机构为优秀的学术共同体来保证该学科的多方面可持续发展。 二、比较教育学去向何方 教育无论站在什么样的立足点,运用什么样的研究方法,“文化”都是所有探索与讨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从文化的视角出发,批判吸收外国理论,形成比较教育学特有的研究范式,提高其在教育科学诸学科中的成熟度,是未来发展的根基所在。为此,比较教育学的学科建设应着重从以下方面提升: 1.多元文化与教育相融合。 多元文化既可以是一种政治态度、一种意识形态,也可以是一种历史观、一种教育思想,其优秀是承认文化的多元性,承认文化之间的平等和相互影响,打破西方文明作为强势文化在思维方面和话语方面的垄断地位。教育本身就是人类社会一种重要的文化现象,不同的教育反映的是不同的社会文化内涵。比较教育学的突出特点在于它所面对的是不同国家民族文化传统中的教育现象。由于社会环境和文化传统的差异,构成了不同国家与社会的教育差异。从长远的发展来看,需要采用兼容并包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中国与外国的教育理念有效融合。 2.批判思考与有效借鉴相结合。 在我国比较教育学科体系尚未成熟之时,多采用翻译、引进等介绍性研究。然而教育研究中过分依赖外来理论而忽视本民族和文化的研究,这是当今教育理论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根源之一。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就曾批评那种不顾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一味效仿西方教育模式、制度的做法,将其比成“拉东洋车”,是“害国害民的事,是万万做不得的”,主张要“敢探未发明的新理,敢入未开化的边疆”。由于基本国情、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不能把英美发达国家的教育教学模式原封不动地搬到中国来。本土化才是中国比较教育研究必然的价值追求。在今后的比较教育研究中,应把国际化和本土化联系起来,互为条件,互为补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使其真正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多融入一些中国“元素”,少一些“拿来主义”,批判思考与有效借鉴相结合,才能真正地实现中国教育的大发展、大繁荣。 3.多样化学科与研究方法相完善。 近几十年来,比较教育学主动借鉴、引用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形成了描述研究法、统计研究法、因素分析法、历史研究法、阶段分析法等较为成熟的研究方法,还积极运用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经济学、政治学、统计学、语言学、数学等多样化学科来完善自身的学科建设。可喜的是,有不少研究者已将更多的社会研究方法运用于比较教育研究之中,给学界吹进一股清新之风。然而,我国比较教育研究起步晚于西方发达国家,所取得的成果基本上都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教育学界通用的研究方法和科学范式,整个比较教育学都充斥着西方化的术语。还应看到我国比较教育研究方法相对滞后,更多是形而上的、思辨型的,因而远没有形成比较教育学独特的话语体系和基本的学术规范,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比较教育学的学科基础和发展潜力。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学科,比较教育学必须加强自身的理论架构,最重要的是彰显其在教育科学诸学科中的独特地位,提供具有概括力、解释力和生成力的方法论体系。 4.全球化视野下的开放与综合相统一。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比较教育学应该站到更高的层次去反观教育学自身,造就其开放性品质。开放性讲究四重境界:第一重境界是“输入”即“引进来”的策略,将外国的民族、文化、教育引进本国,以作参考,目的在于反思、理解、认识和改造本国的教育。如聘请国外专家、科研人员到我国讲学,参加学术会议,把国外先进的理念带到我国。第二重境界是“输出”即“走出去”的策略,将本国的民族、文化、教育介绍给外国,使中国走向世界,以确立本国在世界教育大家族中的地位,扩大对世界教育事业的影响力。当前国内的教育杂志多关注国外的教育研究动向,却忽视了我国教育科研成果的对外传播。教育文化的传播具有双向性,若只强调单方面,就会失去平衡,不利于学术的平等交流与合作。因此需组建专门的学术团队对外介绍我国的教育发展状况,促进我国在教育科研上的平等对话与交流。第三重境界是“重合”,推动教育事业的全球化运动,增进彼此的了解,促进本国教育与外国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其中加强高校间的国际合作,扩大跨国人才的培养比例是一个重要环节。第四重境界是“创新”,也就是在新的条件和水平下的自我更新,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比较教育学需要注入创新的血液,无论是从方法还是眼界,都需要有专属于自己的东西。作为一门常有“舶来品”的学科,如何加强对西方教育思想本意的深刻把握、对其正确性的批判思考、对其在中国实行的可行性研究、对其研究对象的全局性把握等,有待于在跨文化研究中得以更深一层次地挖掘与探寻。 作者:翁楚倩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教育教学方面论文:职业人园艺技术教育教学论文 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兴起和发展回顾 在巨大困难挑战面前,全国高职院校坚持把好“人才培养”质量观和“改革为动力、创新图发展”的战略观,不断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走“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的技能型人才培养道路。在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支持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始终采取一方面借鉴普通高校成熟的教学及管理办法,另一方面积极主动吸纳美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实训条件建设,紧紧围绕就业市场开展以提高学生专业优秀技能为目标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力求使学生在真实场景中学习、在项目任务教学过程中训练,严把技能考核关,着力培养合格的高技能型人才。十年磨一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到2011年底为止,全国已批准建成两个100所部级“示范”和“骨干”高职院校,这些院校以鲜明的高职特色和产学优势引领我国高等职业院校朝着更加广阔的未来挺进,职教的明天更辉煌。 二、教育教学改革推动职业教育发展 我国高职院校一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市场为导向”的办学方向,切实做到专业开设依据市场需求、教学实践贴近岗位要求,严格实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狠抓各教学实践环节,确保广大毕业学生的“知识、文化、技能”充分满足就业岗位需要。教育教学改革是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率的有效办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自出现以来主要经历了任务驱动的“项目化教学”和基于工作过程的“行动导向”教学改革,每次教学改革实践都抓住了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优秀与实质,顺应了用人单位的岗位需要,行业、企业肯定,学生、家长满意,社会反映良好,高职教育越办越红火、越办越兴旺。教学改革助推高职教育向前发展,纵观贵州省的部级“示范校”(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骨干校”(铜仁职业技术学院)以及几所被评为“省级示范校”的高职院校,他们无一不是“教改有方略、办学有特点”。 三、对“职业人”导向教改的理解 基于“职业人”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正在悄然兴起,我们认为它必将会成为我国高职院校新一轮的教改方向,理由如下。 1.基于“职业人”导向教改与以前的任务驱动的“项目化教学”及基于工作过程的“行动导向”教学改革有所不同,但它们之间并不产生矛盾和冲突,严格意义上来说“职业人”导向教改就是前两轮教改的延续和升华,“职业人”教改更加体现出对高技能人才的职业素养培育。 2.基于“职业人”导向教改更全面、更准确、更符合时代要求,它不仅强调对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也强调对学生以后就业所需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竞争意识、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培养及养成教育。 3.基于“职业人”导向教改符合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它突出高职学生“知识、技能、素质”的培养目标,这是时代的客观要求,也是党和国家赋予高职院校的神圣使命,作为职教人责无旁贷。 4.基于“职业人”导向教改紧扣时代节律和市场经济要求,能落实高职院校“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方向,能最大程度满足用人单位对高技能人才的综合素质要求,能使学生在促进产业发展和企业腾飞中发挥自身的重要作用。 5.基于“职业人”导向教改强调了对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客观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储备了大量敢于拼搏、敢于挑战、具备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四、园艺技术专业基于“职业人”导向教改的优秀要素 2014年6月,我院生物与环境工程系以“园艺专业基于职业人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为项目名称获得院级课题立项。调研结束后课题组成员将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梳理和分析讨论,最终提炼出园艺技术专业基于“职业人”导向教改的优秀要素。 1.有理论和娴熟的专业技能———满足应岗需求。 职业教育对人才培养的规格是专业理论基础够用,技术技能稳定娴熟。本次调研受访行业专家都提出:高职毕业生应适应区域优势和农业发展需要,牢固掌握园艺植物优质、高效生产的技术技能,而专业理论能满足一线工作需求即可。例如麻江精品蓝莓生产管理能力;雷山、丹寨、黎平生态绿茶种植管理能力;凯里、榕江、三穗有机蔬菜培植管理能力;台江外销魔芋深加工能力;从江、锦屏优质椪柑高产栽培能力。 2.有自我更新知识的能力———完成新技术引进。 闽孝镇“鱼粮农业公园”是铜仁江口县着力打造的重点项目。“公园”位于著名风景名胜区“梵净山”脚下,是贵州省100个现代高效农业园区之一,它以旅游观光为目标实施种养结合立体式农业发展模式。纽泰克农业技术开发公司率先落户于其中,是全公园科技含量最高最具亮点的地方。公司建造玻璃温室,引进以色列技术从事高端水果型番茄、小黄瓜、上海青叶菜的水培生产,温室内利用计算机智能技术控制光、热、水、肥以满足种植蔬菜生长结果需求,按照该公司的话来说这是透明植物生产;又如凯里舟溪镇云谷田园农业示范区引进台湾菌肥生产有机蔬菜、瓜果,吸引了大量市民前来游玩和采摘消费,其经济效益可观。以上两个公司的负责人亲口告诉我们:对学生必须加强知识自我更新的养成教育,方能适应现代高科技农业发展需要,也才能满足咱们企业发展的需求。 3.有高尚职业道德修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当今社会人们对企业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苛刻,企业员工的思想觉悟、道德观念、形体穿着无疑不在影响公司的社会形象,凡职工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做事不认真、言行举止不雅者,均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引起声誉褪色。项目调研发放回收到的176份问卷中,100%都填写“毕业生除了应具备娴熟的专业技能外还必须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 4.有农业品牌和商品竞争意识———推动企业发展壮大。 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必须内炼功夫,增强商品意识和竞争意识。高职毕业生在企业既是一线的生产者,又是商品质量得以保证的中坚力量,凡没有做农业大品牌的思想、工作敷衍了事、经营上有以次充好行为的都将会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高职院校加强学生品牌意识、商品意识教育是所有企业老总的共同心声。 5.有农村经纪人素质———助推农业产业发展。 毕节威宁位于贵州西部,海拔2000多米,那里土地肥沃、雨量充沛、气候凉爽,可满足冷凉型大白菜、结球甘蓝、白萝卜常年生长需要。威宁是贵州乃至西南片区夏秋季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品可供应全省和远销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贵州省农业推广优秀专家、农业推广应用研究员、威宁县农业局疏果站站长董恩省同志在座谈中说道:威宁非常适合大白菜、结球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种植,亩产1~1.5万公斤,种植规模大,产品质量优产量高,盛夏季节各种蔬菜供应充足。可是缘于信息不灵、销路不广,威宁蔬菜价格低迷、年年滞销,严重挫伤了菜农的生产积极性。建议园艺技术专业高职毕业生应具备经纪人素质,能初次应岗、多岗位迁移,助推农业产业发展。 6.有勇于拼搏的创业精神———解决剩余劳动力就业。 在这年轻的年代,大学毕业生要有敢于拼搏、敢于挑战的创业精神。一直以来国家在农业上都有许多优惠政策和项目支持,毕业生可带领群众创办微型生产、加工或销售企业。黔东南职院2010级园艺技术专业刚毕业不久的李丛波同学去年11月在贵阳金阳新区创办了“醉花轩”鲜花店,花店解决了他本人及另一名青年就业。按照李丛波同学的规划他打算明年接收1~2名师弟师妹到花店工作。 7.有过硬的职业素养———带领群众脱贫致富。 黔东南州森林覆盖率高、生态条件好,各县市形成了许多园艺作物特色产品,如丹寨澄江西瓜、凯里晚熟水晶葡萄、麻江兔眼蓝莓、从江椪柑、雷山线椒、三穗榕江坝区蔬菜等,在州内外享有盛誉,十分畅销,州委州政府号召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民族高职院要立足黔东南农业经济培养大批量的高素质、高技能后备人才,只有在加强园艺技术专业学生基本技能训练的同时重视职业素质培养,他们才能真正成为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 五、对“职业人”导向教改的展望 要实现这些目标和任务必须有大批量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作保障。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摇篮,只有在高度重视学生的实践技能培养的同时不放松思想道德教育,才能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只有不断探索新时期新阶段用人单位对高技能型人才的新要求才能适应就业市场的需要;只有突显对学生职业素质培养才能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我们坚信,坚持以“职业人”为导向,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使青年学生在“知识、技能、素质”上全面发展,高职院校就会实现“质量、规模、效益”上的进一步提升,中国的职业教育道路才会越走越宽广,前景会更加辉煌。 作者:邹波 田景文 韦信祥 姜云平 常青馨 杨平 单位: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教学方面论文:工业设计教育教学论文 1、政府加强干预和调控 我省的工业设计协会成立于80年代,是国内较早成立协会的省份,然而协会的工作开展艰难:一没有较自由宽裕的资金来源和财政权,二没有决策权和话语权,这就形成了说了不算,算了也办不了的状况。而省内的工业设计公司自2008年“黑龙江省彩格工业设计公司”成立以来也再也没有出现第二家。在这种状况下,若省政府牵头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关于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扶植政策,并给予相应的资金等资源投入,必定能使我省的工业设计产业的发展得到良好的、有效的促进。在2014年7月,由黑龙江省工业设计协会举办的“国家设计政策与促进发展工业设计事业的高级研修项目学习”中,与会人员不仅有教师,还有很多政企代表参加,这说明,我省工业设计的发展正逐步得到政府的重视。 2、灵活制定人才培养目标 工业设计是一门综合学科,体现的是艺术和技术的结合。我省高校的工业设计专业多数设置在“机械学院”、“工程学院”这样的理工类二级学院中,受工科影响严重。其正面影响是培养学生规范性、技术性,但其负面的作用似乎也有不少。例如:受院系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很多工业设计系不能按其教学内容自由选择校外实习时间,往往错过企业学习参观或风景采风的最佳时机;有的特色教学模式不能给予学生学分上的承认,也不能兑现指导教师相应的劳动报酬,打击了师生的创新性。针对这种现实问题,学校层面上如能针对本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中各种需求,从专业特殊性出发、学生出发、从市场需求出发,灵活调整教学模式和教学制度,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让学生真正能够从中受益,提高专业水平。 3、加强校企交流 工业设计专业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然而,学校资源有限,往往不能满足学生实践训练的要求,学生就业后通常需要很长时间来学习新技能。校企合作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途径,一方面能利用学校和企业的资源与环境,发挥学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另一方面将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训有机结合,实现学生职业能力与企业岗位要求之间对接的人才培养模。在浙江、广州等工业设计发达的省份,这一模式早已启用,企业甚至还向学生购买设计专利,进一步实现了互惠互利。 4、不断提高教师水平 教育质量的高低,关键取决于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这看起来似乎是老生常谈,但真正做到这一点不仅要靠政策的扶持、资金的支持,还要靠教师自身的积极性和不断的努力。教育教学机构为专业教师提供机会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教师自身调动专业教师学术研究积极性,转变部分教师工作、教学观念,不等不靠不抱怨,从小处积累,不断地壮大我省工业设计的教育事业发展。 作者:张佳贺 单位:东北石油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业设计系 教育教学方面论文:环境保护教育教学论文 1、德国中职建筑类工种教育教学中环境保护的做法 在德国为期八周的建筑技术专业中职教育教师培训中,不仅接触了建筑类工种的教学大纲和以行动为导向设计的工种职业教育教学过程,更使我们亲身感受在全教育教学过程中环境保护知识和理念是如何传授和灌输的。 (1)德国建筑技术职业教育是“三元制”(国家层面提的是“双元制”) 由职业学校、跨企业培训机构和企业三方共同培养学徒工,职业学校承担理论教学、跨企业培训机构承担实践性教学,企业承担实习任务。跨企业培训机构的实训周每学年逐渐减少,第一年有20周在这里学习,只有12周是在职业学校学习理论课。企业是逐年增加教学周时间的,但这三年在职业学校的学习时间基本都是12周。文化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贯穿在三个学年,理论学习是基础。跨企业培训机构,不仅接收职业学校的学徒实践课教学,而且还承担了成人职业培训以及7~10年级中学生认知教育,资源共享、优化组合。职业学校没有实训基地,避免了重复建设。实践教学在培训机构实施,如BIW培训机构承担砌筑工、筑路工、木工、外墙工等实训教学,这里有大型的实训车间,先进的实训设备,并且有大型的环保设备(除尘和排风设备)、严格的管理制度,指导教师都有企业工作经验,并且都是通过国家考试—师傅级别。在建筑材料试验室,如沥青(对人体有害材料)检测试验,采用的是封闭试验设备,旁边有淋浴设施。试验结束如皮肤上沾有沥青工作人员不出实验室就可以清洗,这样减少环境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2)在职业教育法BBIG(国家层面)中明确规定建筑18个工种的学习范围 其中第4条是环境保护的要求,具体相关环境保护知识内容在教材中体现;在职业教育法中关于职业教育体系考试制度明确规定了各个工种的考试要求,其中考试范围如砌筑工不仅有专业知识的还有经济和社会知识,在经济和社会知识范围内就有环境保护的考点。可见德国对环境保护不仅在法条中做出规定,而且要求参加部级别考试也是必考内容。 (3)教材中环境保护知识突出体现出来。 德国建筑类中职建筑类教育的教材,在前言后给出知识点的标识,在内容复述处再加以标识提示环保等相关内容,无论是学生还是教师以及相关建筑行业人员,使用教材不仅可以学习到相关的环保知识,更是起到醒世的作用,可见德国环境保护理念的强化度很高。 (4)在教育教学行为中体现环境保护的理念。 1)教学环境中环保场景设置。职业学校校园内和BIW培训机构场区内布置有专门的吸烟区,在教学场所设置分类垃圾箱。特别是我们参观的职业学校,教学楼、实训室处处窗明几净、物品堆放有序,在体育馆、木工实训车间采用天窗采光。环境保护不仅仅是说教,更是有这样的校园情境。2)教师的教学行为中环保理念的体现。我们进行砌筑工的工种实训,BIW培训机构不仅给我们发工装裤,而且有工装鞋(大头高腰皮鞋),要求着装进场。在车间内所有工具分组排放在工作台上,所用材料规整堆放,并且按人数计算出的用量,指导教师做专业指导,让我们在安全协议页上签字。在料斗中拌搅灰料,而不是在地面上;在清洗工具池下部设有接水箱,水经过沉淀,再排出室外。这样一方面不污染周围环境、另一方面可以节约材料。指导教师在示范演示时,不时将落地的灰料清入料斗,在实训结束时,与大家一起清理现场,工完场清。在课堂教学中,老师采用行动导向教学法授课,使我们亲身体验了多样的教学方法产生的效果,将教学内容中用到的常用知识,用翻页纸写好悬挂在教室,发给学员的讲义,就是简单PPT形式,没有过多的文字。老师真真切切以自己行为在进行环境保护,为保护生存环境尽心尽力。 2、我们教育教学工作中环境保护意识的强化 在德国为期八周的中职教师建筑技术专业进修学习,我们真真切切感受到埃尔夫特优美的自然环境、好的空气质量、以人为本的公共设施;更使我们亲身体验了保护生态环境在职业教育教学过程中丝丝入微的贯彻。作为一名中国中职学校建筑施工专业的教师,即是环境保护的践行者更是环境保护知识、理念的传播者,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减少施工过程的污染,培养即懂专业知识又懂环境保护和控制污染的建筑施工一线的技能型人才是我们的责任,借鉴德国的建筑类工种职业教育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方面的经验,进行优化整合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专业的课程体系,将环境保护知识有机地融入相关学习领域中,教师通过教学行为体现环境保护意识,强化学生在绿色建筑材料应用、建筑污染控制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能力,通过灵活的培养模式激发学生的专业兴趣,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教育部职成司司长葛道凯所说:“职业教育是所有人生活质量的保证,如果职业教育素质提高了,我们整个社会的生活质量都会提高,职业教育让生活更美好”。因此在职业教育中融入环境保护,提高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是当务之急。我们要继续构建建筑工程施工专业的其他学习领域融入环境保护知识的内容体系;将环境保护纳入教学质量评估体系中;编写有强化环境保护知识点的教材(借鉴德国教材)。环境保护在职业教育中任重而道远,经过不懈的努力,我们国家会有人心所向的生态环境。 作者:白丽红 吴承霞 单位: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河南省建筑工程学校 教育教学方面论文:高职慕课教育教学论文 1“慕课”的特点 ①碎片化教学。 与过去的远程教育和公开课只是简单的把老师上课的内容录下来放到网上去不一样,慕课是将一门课的内容分解成若干个知识点,每节课都由10到15分钟的短视频组成。 ②个性化学习。 学生根据自己知识的掌握情况选择学习内容和难易程度。慕课每讲完一个知识点,就会有相应的测试题出现,像游戏过关一样,学生必须答对才能进行下一个知识点的学习。 ③多元化评价。 与传统的期中、期末考试不同,慕课可以通过软件实现课堂测验的评分,学生之间讨论的互评等多元化评价。 2慕课在高职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2.1形成区域化高职慕课联盟 慕课的制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需要有强大的网络技术、视频拍摄、剪辑、合成等技术和人才的支持,而高职院校很难单独具备这些条件,这就需要同一地区的高职院校,整合资源,形成联盟组织,共同进行慕课的开发与运行。同一地区的高职院校可以根据自身专业优势,选择本院校最擅长的课程进行慕课制作;也可以由多名不同院校的高职教师共同制作某一门课程的慕课,共享到区域化慕课平台,联盟内各高职院校的学生注册即可学习,完成学分,即可获得本门课慕课学习的认证。 2.2“线上线下”多元化教学模式综合应用 高职教育与本科教育不同,除了理论知识的学习,更注重实际操作的技能训练。而慕课完成的只是“线上”理论知识的讲解和实际操作的演示,高职学生更需要在“线下”进行反复的实践操作训练,和老师的现场教学。高职教育应该将慕课与“翻转课堂”、项目教学法、任务驱动法相结合,采用项目教学法等方法录制慕课,学生通过课下“线上”慕课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与老师在“线上”进行探讨答疑,课上“线下”由老师进行知识的巩固和实操的训练,此时的课上不再局限于教室,实验室、操作间、生产现场都是“线下”进行实训操作的选择,学生在“线上”的疑问,在“线下”就会得到更好的解答,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课堂的“翻转”,提高高职教育的教学效果,真正提高高职学生的职业技能。 2.3多层次考核评价 慕课这一新兴的教学方法给高职教育在考核评价方式上也带来了更多的选择。学校可以结合“线上线下”成绩综合评价学生。“线上”学生可以通过慕课学习完成测验,得到相应分数,论坛中讨论进行同学互评,老师还可依据讨论结果进行打分,每个人都有机会发言,弥补了传统课堂上讨论受限的弊端。“线上”的成绩不全面,还有一定的片面性和弊端“,线下”课堂上老师可以结合课程特点进行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考试全面考核评价学生。 3高职教育教学中慕课平台的搭建 3.1高职院校统一搭建慕课平台 我国现在已有了一些初具规模的慕课平台,比如由教育部开发的“爱课堂”,清华大学的“学堂在线”,果壳网的“MOOC学院”,但针对高职教育的寥寥无几。由于高职教育的特殊性,区域内的高职院校应联合开发慕课平台,针对高职课程和学生的特点,开发高职慕课课程,同时有利于实现各高职院校的资源共享,加深“校校”合作。 3.2校企合作搭建慕课平台 企业可以提出他们对员工技能的需求,高职院校根据这些要求开发慕课,还可以聘请企业有经验的“师傅”加入到慕课的开发中。企业可以从完成这些慕课的学生中择优入取,这些学生为企业“量身定做”既有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又过关,同时满足企业岗位需求,免去了企业的很多招聘和培训的成本,真正达到了校企合作“共赢”的目的。 4结语 高职教育一直在进行适应时代特点的教学改革,“慕课”的兴起给高职教育改革注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高职教育应结合现有教学模式,开发适合高职学生的慕课课程,形成区域化慕课联盟,“线上线下”多元应用。 作者:刘莹 单位:辽宁水利职业学院 教育教学方面论文:质量保证体系下教育教学论文 一、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现状 (一)国内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现状 在国内,各高校建立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的时间并不长,中国人民大学于2000年设立了“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体系”项目。目前各高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包括教学质量目标、教学资源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质量改进等几个模块。如同济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教学资源管理、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和改进等四个方面;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由目标、组织、管理、评价反馈和条件保障五大系统组成。课程评估不仅是清华大学教学质量评估的重点,而且是清华大学保障教学质量的重心。建立课程教学质量保证和评价体系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确立课程总体结构的评价准则;有计划地建设重点课程;开展“一类课程”评选,坚持以评促建的工作方针;制定并落实激励政策,促进课程建设。学校对专家的评估采取直接评估和间接评估两种方式,并且把集中评估与日常评估结合起来。华中科技大学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素由准确先进的培养目标、丰富优质的教学资源、规范有序的管理服务以及适度有效的监控评估四个方面组成。结合华中科技大学的实践,在形成学科大类课程平台、建设精品课程与实验室、建立院系教学自我管理机制、下移管理重心与增强服务意识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 (二)国外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都开始掀起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的热潮,已有100多个国家建立了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机构。以美国为代表的质量认证模式、以英国为代表的院校审核模式、以法国为代表的政府评估模式、以日本为代表的自我评估模式等是目前国际上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与评估的几种主要模式。美国的高等教育是由社区学院负责实施举办的,高校质量保证体系隶属于美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为了保证高等教育的基本质量水准,应运而生的一些非政府组织对高等学府和学科进行了认证。美国通过对高等院校的认证进行教育质量评估,认证指标强调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认证分为全面认证和局部认证两种。认证一般步骤为合格性评审、院校自评、现场访问、专家组书面鉴定报告、认证结论、监督。英国由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总署组织实施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任务是提高公众对高等教育提供的质量及其判定标准的信任。英国一直主张高等教育质量与大学自治,大学自治的理念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使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呈现出多元特征。它的组成部分包括:质量监控,即为保证教育质量而实施的管理过程。质量审核,旨在对高校承诺的质量水平进行外部评估。质量评估,旨在教育质量的评估报告,评估有关大学的教学质量状况,提出有关的改进建议。社会评价,主要有三种形式:校外人员直接参与学校管理;专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质量评价;每年《泰晤士报》一次高校排行榜。法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主要由三个方面构成:国家高等教育研究委员会、高等教育国家评估委员会和其他机构。法国高等教育评估有别于英、美等国的质量评估,它不仅对单个高校进行评估,而且通过分析各高校的情况,着重评价整个高校管理系统。因此法国高等教育评估首先是对国家教育政策的评估。从保障体系的目的、过程、结果和主体四个方面来看,法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责任导向、多层次的体系。在日本,高等教育评价的发展方向由国家主导,国家在给予大学更多的自主权的同时,将评价作为改革高等教育的政策工具和维持国家对高等教育影响力的重要手段,评价以学校内部评价为主,注重内外评价相结合。文部科学省对高等教育质量负首要责任。日本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系统主要以国家进行授权和监管两种基本形式。日本所有高等教育机构都是自治的机构,高等教育机构自身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即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当然,也存在个别受政府委托的自愿评估组织参与确保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存在的问题 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尚处于探索式发展的阶段,综合国内各高校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上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反馈系统尚需完善;评估系统和评估机制尚需改进;与质量保证有关的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及其职责尚不明确;缺少教学质量目标体系的研究;尚未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系统;开展国际合作的程度有待加强。 三、建议 1.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应以学生学习成效为本。 学生应积极对工作后是否完全能胜任现有工作、是否在高校培养了自学能力及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等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并反馈给高校,从而帮助改进教育质量。 2.教育质量保证体系需要社会各界支持。 社会各界对高校培养的人才应进行客观评价,并提出社会需求,及时反馈给高校。同时,高校应正确对待社会各界对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问题的批评,虚心接受其建议,完善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 3.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应重视教育评估。 根据目前国内外对高等教育评价的现实情况,在一定时期内,高校教育评估对教育质量的促进仍然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因此,应该尽快建立院校自我评估、合格评估、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和国际评估等“多位一体”的教学评估制度。同时,面对纷繁的评估结果,高校应该建立与人才培养规律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不要被评估的结果过分干扰。 4.教育质量保证体系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的主导与协调。 教育主管部门在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中起着重要作用,教育主管部门应明确其责职,并积极引入和协调好第三方评价机构,正确客观地评价高等教育质量。 5.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关键在高校。 高校应建立明确的教学质量目标和持续改进的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国际上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与保障措施在不断发展与更新,有条件的高校应该积极开展国际评估,通过与国外高水平专家开展合作,来了解国际高等教育质量评估前沿,完善自身的教育质理保障体系。 作者:杨坪 孙雪青 吴民晖 单位:同济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地下建筑与工程系 教育教学方面论文:数学素质教育教学论文 一、在数学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是必要的 素质教育主要是以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基准,注重开发学生的智慧潜能,同时还要培养学生的高尚品德以及丰富的知识和具体的实践能力等为主的教育,让学生的德、智、体、美等得到全面的发展。素质教育能更好地促进学生掌握一些数学知识和一些基本的学习能力,让他们更好地去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数学是一门基础性的教育,也是一门重要的学科,学生数学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他们的学习和创新能力的发展。所以说,培养学生的数学素养也是提高他们素质教育的必经途径。在数学教学中,教师要将素质教育贯穿于整个教学当中,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最终为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服务,这也是当前数学教学改革的中心议题,也是数学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所在。 二、加强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品质 思维是指导人类一切活动的最终向导,其中,逻辑思维对人类的影响也是很长远的,它主要体现在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也正因为如此,现代教育对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的要求也在不断地加强。作为一名数学教师,在传授给学生知识的过程中还要为学生创造一些真实的情境,让学生在特定的情境教学中探索数学知识的同时,锻炼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让学生更好地将所学习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生活中,并且还要利用生活中的一些问题来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知识的兴趣。比如,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可以举一些生活中的实例,更好地吸引学生学习的注意力,在课堂上多为学生提供一些参与的机会,进而再全面地开发他们的逻辑思维能力。教师在传授一些新知识的过程中,还要注重引导学生将原有的知识与之相联系起来,进行有效的结合、整改成新的知识体系,这样也有利于他们更好地去理解这些新学的知识,在使用新知识的同时还能够及时地巩固旧知识。这样也能很好地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三、激发学生的兴趣爱好,提升学生的数学情感 初中数学是一门枯燥而繁琐的学科,又是学生比较畏难的一门学科,因为它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学习起来也比较的枯燥,导致很多学生在数学课上提不起精神来,时间久了,就会影响他们的数学成绩。因此,培养、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知识的兴趣,能够帮助学生在主观的思想意识里添加一份对数学的爱好,还能够激发他们自觉主动地去学习和钻研教材内容。一旦学生对学习数学知识充满感情,他们就会喜欢上数学课,而且他们还会把数学课堂当成他们发现和创造的舞台。因此,教师要善于用情境教学来烘托出数学内容中的情感气氛来,教师还可以配合教学的内容,结合一定的数学手段,创设出某种教学情境,让学生更好地去体验教学内容中的情境,并且有效地理解学习数学知识的意义。同时,对一些本身不含情感因素的数学知识,数学教师也要尽可能地从外部赋予它以某些情感色彩,让学生在学习这些知识的过程中,还是能够感受到某些情感因素,慢慢地增强他们学习数学知识的热情。 四、鼓励学生去探索数学知识,提高学生钻研问题的能力 在教授数学知识的过程中实施素质教育时,教师要注重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因为我们需要培养一些善于钻研、发现未知的数学定理的人才,因此,这也就决定了数学教师在指导学生学习已有的数学知识的同时,还要注重培养学生钻研知识的能力和创新的能力。比如,在教会学生某一个定理知识的时候,还可以让学生对这个定理的发现过程和研究方法适当地进行探索,并且教师还要耐心地给学生讲解,教会他们探究知识的方法,因为“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教授给学生数学知识的同时,培养他们探究钻研教材知识和创新的能力,最终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打好基础。 五、结语 综上所述,培养学生的数学素质与品质并不与学生的基础知识的学习相冲突,他们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的。当学生的数学基础知识扎实后,可以更好的培养他们的数学素质;当学生的数学素质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后,又能够反过来辅助他们学习数学基础知识。作为数学教师,在培养学生数学素质的同时,还需要讲究一个“度”字,就是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和适度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培养学生的数学素质与数学品德,进而才能更好地为他们的学习服务。 作者:吐尔逊江·卡德尔 单位:库车县比西巴格乡中学 教育教学方面论文:大学生非专业书法教育教学论文 一、改革非专业书法教育教学模式的必要性 第一,书法教学内容单一,书法艺术信息贫瘠化。高校非专业书法教育呈现出了一些弊端,如教材落后、因循守旧、缺乏新意。这些书法课通常把目光定格在让学生了解传统书法、获得一些历史知识或是进行纯粹的汉字书写训练上。这样简单地理解书法课,也会给学生造成一种误导:书法就是写字。第二,广大学生的人文素质有待提升。学生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和相应的人文素质是成长、成才的重要基础。然而,一些大学生特别是理工科学生的人文素质不高,对传统文化的了解较少。第三,以往的教学模式通常是以课堂为中心,缺乏对学生兴趣的关注,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也相对较弱。教师应改变书法教学以课堂为中心的模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第四,文化传承与教书育人没有相结合。书法艺术中积淀着深厚的传统文化,而文化传承是育人之本。在书法教育教学实践中,一些教师往往忽视了文化的传承,单纯讲授技法。这种将文化传承与教书育人相分离的做法,使两者失去了血肉联系,缺乏有效结合。 二、非专业书法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措施探究 1.以提升学生人文素质为优秀,改革非专业书法教育教学内容 从历史发展的进程看,我国非常重视人文科学的发展。书法具有中国传统文化与生俱来的亲和性以及自身独特的艺术性。书法身兼文化与艺术的两重身份,不仅作为一种艺术存在,同时也作为一种文化、一种学问存在。在众多的文化现象中,书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优秀之一。书法可以作为深入传统文化、传统艺术的切入口。书法艺术课程的传授中渗透了人文精神,在书写实践、展览等活动中渗透了思想内涵、道德情操、认识能力和文化修养的教育。非专业书法教育的对象均是来自不同专业的学生,因此,在设计书法教学时应考虑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与渗透。加强中国书法史、书法理论、大学语文、古代汉语、诗词欣赏等方面的教学,拓宽学生知识面。强调学科间的整合,培养综合型、复合型人才。以中国文化的人文关怀为出发点,提高学生对书法在中国文化中所处地位的认识,唤起学生对中国传统艺术的热爱。非专业书法教育必须以提升大学生的人文素养与综合素质为教学目标,为学生适应未来社会的需要奠定基础。 2.治学与治艺相结合 书法艺术在中华文化的历史中不断传承、延续、发展。如今,将书法艺术推而广之,让更多的学生认识传统文化、走进传统文化,需要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使学生对中国文化的产生、发展脉络、艺术特征有所把握,激发他们对中国文化的继承和创新问题的思考。将治学与治艺相结合,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学术修养的同时,注重治学方法的传授;在提高学生书写水平的过程中,兼顾其治艺理念的确立和提升。在非专业书法教育教学中,教师应更注重审美方式与审美理念,使学生将对艺术的感知拓展到生活中,自觉地感知生活中的美。 3.改进非专业书法教育教学方式 教师在非专业书法教学中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创设特殊的艺术情境,分析经典作品,展开多元的评价,加强对学生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动手能力的培养。组织学生参加书法展览活动,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技能展开创作,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强化对学生创作能力和审美能力的培养。当前,各类艺术作品展出场合不断增多,传播媒介日新月异,应该着力实现书法艺术信息多元化。改变以往书法课堂教学,适当运用多媒体手段,使学生把握最前沿的书法艺术发展动态,对学生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引导学生欣赏书法纪录片,获得丰富的审美体验,尽可能多地给学生展示的机会,鼓励学生互评,使学生在实践中获得自信,体现自我价值,从而进一步激发他们内在的学习动力。 4.加强第二课堂建设 在教学中合理设计“一书两刻”教学内容,以篆刻、书刻促进学生对书法的认知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通过参与学科竞赛,开展书法书刻第二课堂、书法社团等活动,使学生将书本知识与实践融会贯通,激发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学习与创作的热情。 作者:刘爽 全香春 单位:牡丹江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教育教学方面论文:石油人文资源德育教育教学论文 一、高职德育教育教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简析 德育教育教学在从小学到大学的所有教育体系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其在为国家培养人才的过程中,所承担的艰巨任务也是不言而喻的。高职德育与普通高校德育教育教学的定位略有不同。高职德育是为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服务的,所以,更加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和良好职业操守的养成。一般的高职学生的理性思维和综合素质往往较普通高校的学生稍逊一筹,故其更易受到外界不良环境和错误榜样的误导,这在无形之中,增大了高职德育教育教学的难度。为了给高职学生筑起更加牢固的思想“保护网”和精神“防火墙”,在客观上,高职德育就亟需引入更为强大的思想武器和更加丰富的人文资源。 二、石油人文资源融入高职德育教育教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个有灵魂的企业,会有自己的文化内核。一所有底蕴的学校,同样会有自己的精神气质。石油人文资源起源于新中国成立之后的艰苦创业时期,虽经历半个多世纪,但距离现在并不遥远。时间能让记忆褪色,却无法湮灭精神的光辉,一些老一辈的石油人虽已年迈,但都是“活生生”的学习榜样和道德楷模,具有现实感更高、生动性更强的特点,是不可多得的高校德育教育教学可借鉴的宝贵资源。更重要的是,石油人文资源是一个正在发展的、与时俱进的、开放的资源系统。“铁人”的继承者们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时期,不断以新的时代风采和形式展现和演绎新时代的石油精神和人文情怀。在石油院校这片以培育石油专业人才为使命的土地中,就浸润着与石油行业血脉相承的精神之源。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主要内涵的石油人文资源,不仅滋养了学校的办学理想,而且成为石油学子铸造油魂、砥砺意志的宝贵财富。 三、石油人文资源有机融入高职德育教育教学体系的有效模式初探 (一)将石油人文资源融入高职德育课程 在讲到“培育职业精神”部分时,可以将“宁可少活20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忘我拼搏精神,“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艰苦奋斗精神,“干工作要经得起子孙万代检查”的科学求实精神,“甘愿为党和人民当一辈子老黄牛”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等等内容穿插进“职业道德素养”和“在艰苦中锻炼、在实践中成才”等章节,以辅助课堂教学。 (二)将石油人文资源融入高职德育第二课堂 所谓高职德育第二课堂是指,在高职德育课程教学之外的,与高职德育相关的各种学校、系部和班级组织的寓教于乐的系列学生活动。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在第二课堂进行了许多将石油人文资源融入高职德育教育的有益探索和实践。比如,在新生进行入学教育之际,学院组织全体新生观看石油题材的老电影《创业》。《创业》的主人公周挺杉是以铁人王进喜为原型塑造的,观看这样的影片对于大多数“90”后新生来说,几乎算是和石油人文资源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也是一次很好的学习和洗礼。很多同学都将“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也要上”、“人没压力轻飘飘,井没压力不出油”等经典台词铭记在心,这无疑于在同学们的心底里种下了石油人文的“种子”。之后,在学生进行认识实习、顶岗实习时,学院继续利用多种形式进行熏陶和灌输,让学生们在贴近企业、贴近实践、贴近现场的真实工作情境中,切身感受和体悟石油人文资源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努力让大部分学生在毕业前,都能够逐步加深对“爱国、创新、求实、奉献”的石油企业精神、“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经营理念、“坚定执著、追求卓越”的团队精神,以及“健康至上、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HSE理念等石油人文资源的认识和理解。 (三)让石油人文资源为校园文化建设“添砖加瓦” 多年以来,很多石油院校在打造富于石油人文资源的校园文化建设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有益尝试,也取得了很多可资借鉴的经验办法。以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在主教学楼走廊的显著位置悬挂了很多石油文化宣传展板,组成了一个蔚为壮观的“石油文化长廊”。其内容涉及石油文化的常识性介绍、全国各大油田的基本概况、“石油英雄”们的感人事迹等等,使得走过路过的学生在举头注目的不经意间,就已经接受了石油人文资源的熏陶和洗礼。另外,学院的石油主题公园、校史馆和石油文化长廊都被列入了华北油田公司首批企业文化教育基地,实现了石油人文资源为校园文化“添砖加瓦”的建设格局,成为将石油人文资源有机融入高职教育教学体系的另一种有效模式。 作者:赵建利 段宏滨 彭志欣 单位: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教学方面论文:民族声乐教育教学论文 一、在秉承传统与民族的基础上贯彻多元化的教育思想与理念。 当前,在绝大多数人的概念和意识中,多元化的艺术教育理念和思想是一种标准的外来文化,但正如前文已经提及的,我国的现代民族声乐艺术,民族声乐教育从诞生、发展之初就具有鲜明的多元化特质,可以说多元化是我国现代民族声乐艺术与教育发展的肇端,但因为种种原因,我们在新的世纪,新的时期将这种思想和理念一直坚持继续秉承和发扬。总体来讲,我国现代民族声乐的发展与形成主要分为四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四五十年代。这一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成立,我国的民族声乐学科教育与建设还没有完全走上正轨,这时的民族声乐无论在教学和演唱上都受到传统民族声乐的深入影响,无论是在演唱方法还是作品艺术风格层面,如郭兰英演唱的《一条大河》、郭松演唱的《乌苏里船歌》、王昆演唱的《秋收》《南泥湾》等等。这时的民族声乐作品或改编自少数民族或地方性民歌,或源自戏曲曲艺的曲调,在演唱的处理与表现上也带有鲜明的传统民族声乐的唱腔和韵味。第二阶段是20世纪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末,这一时期对于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来讲是一个较为特殊的时期。这一时期因为很多特殊的原因我国的社会十分封闭,动荡不断,一切艺术都陷入停滞甚至倒退,但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却仍在夹缝中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发展。由于极端的思想影响,在我们的学术界出现了一种否定外来文化的思想,武断的否认一切外来文化的作用和价值,而一批早年有过欧美留学经验的声乐教育家则坚决的抵制这种思想,并与其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主张我国现代民族声乐的发展必须走一条“土洋结合”的道路,这便是我国现代民族声乐发展史中非常著名的“土洋之争”。而随着我国社会动荡的结束,改革开放的开始,我国开始再次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而争论的结果自然是“土洋结合”道路的胜利。而这次争论的积极意义则在于从此明确了我国现代民族声乐的发展理念与发展防线,使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和教育重新走上了正常发展的轨道。第三个阶段是改革开放开始至20世纪末。这一时期我国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体系也重新开始发展和完善,民族声乐也正式作为一种艺术学科进入了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因为我国的高等音乐教育一直完整的沿用西方音乐教育体制,因此,这时“土样结合”的音乐教育理念与思想在我国的民族声乐教育教学过程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贯彻和发展。通过以中国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为代表的一批声乐教育家不懈探索和努力,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在科学性、系统性。规范性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培养出了大量优秀的具有较高艺术水准和演唱水平的民族声乐教育家与歌唱家,如、阎维文、宋祖英、等等,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也取得了空前的成功和繁荣。而大量具有新时代气息的专业化声乐作品也大批的出现,这些作品同这时的民族声乐演唱方法和风格一样,鲜明的带有欧洲古典音乐的艺术特征,无论是在音乐形式还是在音乐风格上。可以说这一时期堪称是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发展的黄金时期,无论是在演出市场的繁荣程度还是在教育教学的学科建设上。而当我们回顾这段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这时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成功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这时我国的高等民族声乐教育完全起到了民族声乐艺术进步发动机的作用,在借鉴和吸收外来声乐文化,尤其是欧洲美声唱法上完全做到了多元化的理念和思维,在坚持本民族艺术特征与审美特质的前提和基础上最大限度的做到了开放性与包容性,兼收并蓄,才使得我国现代民族声乐的艺术形态最终确立。第四个阶段是21世纪初至今。这一时期我国的社会的各个层面都进步、发展和转型。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实际需求的变化,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演出市场和舞台上出现了很多新鲜的元素。 “原生态”的抬头“,跨界风”的盛行“,学院派”的坚守,等等。一批新生代民族歌手也相应而出,如融“民声”与“美声”为一体的吴碧霞,“民声”与“通俗”无痕跨界的谭晶,“神曲制造者”龚琳娜等等。多种多样的声乐演唱方式、表演方式、声音理念、审美理念纷至沓来,对我们高等民族声乐教育提出了严峻和现实的拷问和鞭策。我们的高等民族声乐教育在教育理念与思想、学科建设、课程设置等等层面上何去何从,是当前我们民族声乐教育工作者们必须要正视和重视的一个重要课题。前文已有所提及,我国的现代民族声乐艺术是在我国传统民族声乐的基础上创立和发展的,民族性是其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要想使其在新时期进一步发展和进步,我们在实际的教育和教学过程中就一定不能忽视对于传统的秉承和发扬。而民族性的保持本身就是多元化音乐教育理念与思想重要部分与明显特质。重视传统民族声乐,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从传统民族声乐中发掘和提取艺术养分本身也是多元化思想更加全面和彻底的贯彻。“事实上如果我们对我国的戏曲艺术有一个较为全面深入的理解的话就会发现,几乎我国每个地方和民族戏曲艺术都有着自己明确、鲜明的发声理念和规范系统的发声方法。例如我国的最大地方戏曲剧种京剧,其演唱发声方法就极具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与美声唱法相比甚至在很多方面更为具体,要求更为严格,有很多专用的声乐演唱学术名词,如:真嗓、假嗓、左嗓、调嗓、喊嗓、丹田音、云遮月、塌中、脑后音、黄腔、冒调、走板、不搭调、气口、换气、偷气、嘎调、长吭、杂夯等。每一个名词都是一种十分具体的声乐演唱要求或声乐演唱标准,并且这些声乐演唱术语与西洋美声唱法中的学术名词相比更加易于国人的理解和掌握,如果能够在声乐教学中适当的运用和融入诸如此类的一些声乐名词和声乐演唱概念和要求对我们的民族声乐演唱与教学都是大有裨益的。”诚然,科学性的声音理念与意识对于我国民族声乐发展的作用、价值和意义是不容否定的,这是高水准声乐演唱声音质量的最基本保证,但如果在演唱中一味片面的强调科学性,而忽视或者忽略了民族性的概念和意识,或者对民族声乐作品本身没有一个清晰全面的认知,那么无论如何完美的声音也不能引起我国听众的情感与思想共鸣。因此,在我们的民族声乐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一定要将传统民族民间音乐和声乐艺术作为必修科目系统的纳入我们的教学计划,并有效的开展和实施,这样才能使学生对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艺术本质与内涵有一个更加全面和深入的认知和理解,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逐渐建立起牢固的民族意识,才能最终在演唱中完美的表现出来。另外,加强对于各地方,各民族的原生态民歌的学习、理解和掌握也是十分必要的,对于原生态民歌的概念,价值和意义我们已经有过很多研究,了解也比较详细,无需过多赘言,但需要之处和强调的是,当前,从民族声乐的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对于原生态民歌一定要避免矫枉过正的态度。我国原生态民歌众多,类型多样,举不胜举,每种原生态民歌的自身性质、类型、状态也都不尽相同,我们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必须要认识到,我们学习原生态民歌,最重要的是要从其中理解和掌握更多的优秀审美特质,并将这些潜移默化的应用于我们的民族声乐演唱,而不是浅显的学习某些特殊的发音方式、民族语言、方言或曲调,或是将其生硬的套装于课堂教学或者实践舞台、这样才是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尊重艺术发展的科学规律,切不要形而上学。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符合了多元化的艺术发展精神与思想,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我们民族声乐教育教学的有效开展、进步与完善。 二、在坚持民族与传统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性多元实践探索与尝试。 近年来,谭晶、龚琳娜、吴碧霞等“跨界民族歌手”的不断出现,以宋祖英为代表的学院派歌手与其他类型歌手“混搭”取得成功效果,都不停的冲击着人们的视听感受,同时也在极大程度逐渐突破了人们以往对于民族声乐概念的认知和理解。但从严格的声乐学科种类划分的角度来看,这些看似不同类型的歌手都属于民族声乐的范畴,但又各自具有鲜明的特色,吴碧霞本身具有深厚的传统民族声乐功底,她在艺校期间学习的是湖南花鼓,进入大学后正式开始学习民族声乐专业,而在研究生阶段却转而攻读美声专业,这种中西合璧的学习经历极大的拓展了她的艺术道路,展现出更强的艺术感染力与表现力。但如果我们对整体声乐艺术或者声乐理论有一个较高的认知水平就不难发现,如果单单从演唱的专业性与规范性来讲,吴碧霞的美声演唱只具其形,不具其实,是较为业余的,其根本性质上是一名非常标准的民族歌手,但即使她的美声演唱较为业余,只表现出一些皮毛,但这也极大的丰富了她的歌唱艺术层次,增强了她的艺术规格。再比如“民俗”唱法为代表的民族歌手谭晶,虽然她的民族与通俗唱法结合只是简单用民族声乐的演唱方法演唱流行性质的歌曲,在声音的运用于表现层面上并没有突破民族声乐的范畴,但至少为我们实际的教育教学和演出实践上拓展和丰富了曲目的选择。再比如凭一首神曲《忐忑》,以奇葩形象出现在人们视线里的龚琳娜,则以民族声乐为基点,开创了一条极为独特的蹊径,树立起自己鲜明的风格。如果我们深入的分析它的演唱风格,不难发现其实她无论从声音的运用还是表现的方式上人属于民族声乐的范围,首先,她的声音具有明显的非常正统和规范学院派特征,但在具体的艺术处理和表现上融入了非常多元的艺术风格。比如《忐忑》、《金箍棒》因为编曲和配器上完全由她的德国音乐家丈夫操刀,所以表面上带有一定的后现代风格,但究其实质,她此类型的声乐作品则运用了我国传统戏曲音乐的元素,也正是这种民族与现代结合所产生的非常独特的,甚至有些怪异的、令人啼笑皆非的艺术效果才给人耳目一新的视听冲击,使人们在最短的时间内认识了这位其实成名已久的民族唱法的歌手。同时,无论你对她的这种演唱风格是喜爱还是厌恶,认同或者唾弃,我们都无法否认其对于我国民族声乐演唱风格丰富和多元化产生的积极作用和意义。上述事例说明,首先,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多元化的基点是民族性为基础与科学唱法相结合,而民族声乐多元化的方向一方面是继续深入挖掘传统民族民间音乐中的艺术元素、精神与气质,同时要继续秉承包容性与开放性,兼收并蓄的吸收外来音乐的艺术元素,从艺术处理与表现上不断的丰富和拓展自己,而现有的成功经验也为我们的民族声乐教育教学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因此,在实际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要进一步更加彻底和完善的贯彻多元化的理念和思想,我们主要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在坚持民族性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学生声乐演唱的科学性、专业性与规范性,紧跟国际上美声声乐艺术发展的潮流,吸收先进的声乐演唱理念,另一方面还要在演唱的艺术处理、曲目选择、演唱实施上大胆的探索、创新和尝试,鼓励学生在合理的艺术范畴内,在教师的指导下最大限度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展开多元的声乐演唱实践。我国民族声乐艺术与美声唱法的借鉴和融合对我们来说已经是一个非常熟悉的概念和课题,这本身也是我国民族声乐发展多元化的最根本体现,但需要指出的是,美声唱法本身也是多元化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我国对于美声唱法的概念、意识都源自俄罗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对于美声唱法的理解和认知才真正与国际接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可以说意大利的声音理念占据主流,而21世纪初,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意大利的美声艺术发展逐渐陷入停滞,但在德奥地区美声声乐艺术则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和发展,这时德奥的美声声乐理念与风格独占鳌头,而近年来,随着我国与法国之间交流的广泛和深入,我们发现法国的美声声乐艺术风格与我们的亦有很多契合和相融之处,所以,可以说,我们对于美声声乐艺术的借鉴与应用要具有发展性和国际性的眼光和视角,这样才能使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更具普世性,才能更好地走向国际声乐舞台。同时,我们要在实际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加强学生的市场意识。作为新时期的民族声乐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对当前社会的艺术发展形势与艺术市场需求有一个清晰、全面的了解与认知,并从社会实际需求的角度出发,在教学中不断加强培养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我们必须明白这样一个道理,我们的高等教育不是空中楼阁,我们的学生在大学期间除了学习“高大上”的基本声乐演唱技能以外更要面对毕业后残酷的职业竞争,因此,在大学期间仅仅具有专业的歌唱技能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该在保证学生专业演唱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拓展学生的艺术表现力。首先要不断的拓展教学曲目,传统的教学曲目固然很多是必须要学习的,但音乐是社会生活的实际表现,必须要积极鼓励学生演唱更多的新创作的曲目,而在选择类型上也不应拘泥于固有思维,无论是传统的民族声乐曲目还是新创作的曲目,无论是流行歌曲还是音乐剧选曲,只要是符合民族声乐演唱的风格与特质就可以为我所选,为我所用。而在演唱的表演形式上也要尽量的拓展,鼓励学生在课堂、考试和实践演出中选用对唱、重唱,甚至可以与流行唱法、美声唱法、民族乐器、西洋管弦乐器进行组合,然后教师要对其进行规范和指导,这样不但能够极大的拓展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能够培养学生多元化的、富有创造力的艺术思维和意识,在“授人以鱼”的同时“授人以渔”,使学生在走进社会后真正适应多元文化为主导的社会实际需要,成为具有较高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和社会竞争力的民族声乐专业人才,同时这也能够最大限度的杜绝教育资源的浪费。 三、结语 总之,多元文化是21世纪世界文化发展的主导潮流,作为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发展和前进发动机的高等民族声乐教育教学要想真正取得实际性的发展就必须具有全球化的视角,开拓思维,锐意进取,实事求是,从实际的角度出发,摆脱形而上学的束缚,将多元化的意识和思想在我们的教学工作中更加全面深入的贯彻和实施,也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更多符合社会文化发展实际需要的专业人才,才能使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真正健康的、可持续性的发展,并最终在国际的声乐艺术之林占有一席之地,向世界展现出中华民族艺术之真正魅力。 作者:李抒丹 单位:沈阳音乐学院 教育教学方面论文:评价模式下教育教学论文 1深化教学模式改革 传统的中职职业教育、教学计划性太强,理论高于实践,普遍采用演绎式或灌输式的教学方法,由于学生没有良好的知识基础,无法掌握完整的学科体系知识。说明这种学科体系的教学模式已完全不适应中职职业教育,必须进行教学模式改革。深化学校教学模式改革,可以通过项目教学、模拟教学和岗位教学,提升以学生为主体,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构建“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创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一体化教学模式,实现岗位化教学。 1.1创新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一体化教学 教学模式改革的关键在于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深入结合,创造性地运用新的教学方法实现“理实一体化”。使学生的课堂教学与企业实训相对接,理论课与实践课并进,穿插进行,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在时间、空间上有机地融为一体。项目教学就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将一个相对独立的项目交由学生自己处理,信息的收集、方案的设计、项目实施都由学生自己负责,学生通过该项目的进行,了解并把握整个过程及每一个环节中的基本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项目教学的创新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需要,深入企业调研,与企业专家共同研究教学内容、确定教学目标、制定教学项目,并进行项目教学评价。将企业真实生产产品引入校内生产实训基地,并将真实产品经教学转化,开发出能够开展教学的教学项目。 1.2深化岗位化教学 实现课岗对接,即学生开设课程与企业岗位相对接。主要学习针对数控专业岗位的主要技能知识。突出职业岗位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岗位教学法根据企业具体岗位的工作情况设计教学方案,使学生的学习过程变成了工作过程,真正实现了学习与岗位的无缝对接,实践过程中,可以将学生分成多组,互相配合,按工作流程同时进行岗位实践。岗位化教学实际就是基于行动导向的教学过程,是针对与数控专业紧密相关的职业“行动领域”的工作过程,从中小微企业提取典型工作任务,按照企业的实际工作岗位,采用“资讯、决策、计划、实施、检查和评价”六步法组成完整的“行动”过程。在教师的组织、协调与引导下,以学生为中心,让学生通过独立自主与同伴合作中“获取资讯、制订计划、实施计划、反馈评价”,在亲自“动手加工零件”的实践中,掌握相应的职业技能、习得对应的专业知识,从而构建属于自己的经验、知识和能力体系。 2改革以技能鉴定为优秀的多元化评价模式 充分利用企业专家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行业发展趋势,运用行业前沿信息,共同制定和实施专业培养方案,调整教学计划,合理设置课程,修改教学内容,改革以技能鉴定为优秀的多元化评价模式。充分发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企业行业专家的作用,共同建立学校内部评价与社会外部评价相结合的、科学的、完善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2.1评价模式的多元化 在企业专家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将课程标准、教学设计、典型职业活动目标细化,以岗位和职业资格能力要求为依据,以岗位职业能力为优秀,制定多层面的评价标准。 1)根据工作过程中的表现,对学生专业知识、新工艺、新方法、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合作态度、创新意识、客观处事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 2)根据企业要求和专业实际,参照课程标准,将学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作为评价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制定过程性考核方案,确定有针对性、分层次的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一是评价标准细化,校企双方依据课程标准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标准、考核工具进行认真地设计。二是评价内容多元化,在评价标准中要体现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各种表现,如出勤、学习态度、行业规范、专业技能、任务效果、职业素养等。三是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教师、学生、企业共同参与评价。在专业课程中引入企业评价,使学生技能水平更接近工作实际。学生在自评、他评的活动中学会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激励、自我调整。四是评价方式多元化,采用任务考核、项目考核、案例分析、技能大赛、成果展示等多种方式进行。 2.2建设以技能鉴定为优秀的评价模式 改革传统的理论考试形式,采用理论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技能鉴定形式。每年通过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及时了解企业行业对学生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的要求,学校专业教师与企业行业专家共同制定理论考试内容和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并适时修改。技能评价分阶段评价、技能鉴定型评价、技能鉴定和生产评价。阶段评价采用学生小组互评、个人自评、专业教师抽查评价相结合方式进行,重点是实训过程中操作规范评价、过程质量达标评价。技能鉴定型评价是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根据教学计划结合国家工种职业标准,进行学生技能综合评价,重点是学生实训课业标准。技能鉴定由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对学生进行国家技能水平鉴定。将学生各项考核情况及生产实习情况汇总、分析、反馈,进行生产评价。通过分析评价结果,结合社会需求动态调整专业教学内容,完善教学计划,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养,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以技能鉴定为优秀的评价模式虽然属于终结性评价,应该以具体的产品来实施评定。但是由于进行的是职业教育,所以在实施过程中也要同样重视项目加工过程评价,重视每个学生动手操作的每个步骤,重视每个个体的情感及职业素养,从而激励学生改进工作和学习,为企业培养输送优秀人才。 3结束语 总之,现代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必须以学生为主体,以校企合作为切入点,必须依靠山西当地市场和企业需求,才能推进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构建与企业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具有区域经济发展和校本特色的数控专业课程,创新教学模式,扩大和深化校企合作、产教结合是实现改革的关键。学校必须在与原有合作企业进一步深化合作内容和提高合作质量的基础上,继续寻找新的实训基地,新的合作企业和合作项目,进一步提升学校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的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职业教育的最优化培养过程,提高毕业学生就业质量。因此在实际操作和运行中会遇到多种多样的问题和困难,必须做好应对问题和解决困难的心理准备,从而使改革顺利进行。 作者:王小玲 单位:山西省工业管理学校 教育教学方面论文: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论文 1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内容 2011年,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内容为“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1.1爱国守法、敬业爱生 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必须热爱祖国,拥护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自觉贯彻国家的各项教育方针。把依法执教作为自己的职业义务,坚决不做出任何有损于国家利益的言行。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其基本要求就是要热爱自己的教育事业、安心于教育工作,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为教育事业奉献出自己所有的光和热。同时,我们要真心关爱学生。列夫•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如果一个教师仅仅热爱事业,那么他只能是一个好教师;如果一个教师把热爱事业和热爱学生相结合起来,他就是一个完美的教师”。热爱学生是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因素,而高校老师对学生的热爱主要就体现在了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能力的培养。 1.2教书育人、严谨治学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指出“:教师要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所以,教师敬业的首要表现就是做好教学工作。科学研究是艰苦的、严肃的事情,需要严谨的精神和态度。但是在教师中也出现了求名争利、心态浮躁、治学不严谨等问题,突出表现形式就是科研成果的粗制滥造,重量不重质,甚至出现了伪造数据、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等现象。南京大学韩儒林教授有一副对联:板凳须坐十年冷,文章不写半句空。作为高校教师要要摒弃浮躁情绪,有耐心下苦功夫去弘扬科学精神、恪守学术规范,要坚决抵制学术不端的行为。 1.3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所谓服务社会强调要勇担社会责任,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类进步服务;而为人师表则要求教师品德高尚,才能卓越,既要言传,更要身教,要言行一致、做学生的措模。说过“:老师对学生的影响,离不开老师的学识和能力,更离不开老师为人处世、于国于民、于公于私所持的价值观。广大教师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当代高校教师,要用自身的良好行为,从政治思想、道德水平、治学态度、行为举止等多方面成为学生学习的榜样。老师们通过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做事的处事态度,教给学生怎么做人、如何做学事。正是这种示范作用,一直以来“为人师表”都是学生们人格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往往“胜于言教”。 2提升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途径 2.1提高高校教师法律素质 高校教师作为学生们在校期间最为密切的人,他们在管理和教学工作中所体现出的法律素质,会对学生们产生直接的影响。老师们应积极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培养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养成守法习惯,提高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因此,高校教师必须注重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树立法治的思维习惯,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法律专业的书籍、参加法律讲座、关注与学生有关的法律法规来提高自身的法律修养,树立法治意识。 2.2加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理论学习 品德高尚的教师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后来的努力,尤其是通过不断的学习、自我修炼与自我完善而逐步积累形成的。只有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才不会在提升道德修养中迷失方向,才能真正培养出高尚的师德。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理论学习主要是通过个人自主学习和相关部门组织集中学习相结合:自主学习不会受时间、地点得限制,有一定的机动性和灵活性,但是受个人水平和自控力等方面的影响,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而组织集中学习,就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的职业道德学习,能够克服自主学习的不利因素,使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不断提升。 2.3加强高校教师的道德实践 道德实践是教师职业道德培养的最终归宿,只有通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道德实践,才能真正对自身塑造良好的师德起到积极的作用。具体做法有三点:一是钻研业务。二是科学研究。三是关心爱护学生。 2.4完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体系 建立和完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体系,把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改变为业务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要求,建立规章制度,形成制度保障。在这个考核评价中,要将教师各个方面的评价相结合,得出公平、公正的评价结果,并应将结果告知教师本人,以便改进其工作方法、优化自身行为。同时,应把考核评价结果和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薪酬待遇、先进评选等利益相结合,把师德建设工作常态化,这样既能鼓励优秀教师,又能对道德低下的教师给予警告和教育,保持高校教师队伍的纯洁性,从根本上提高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水平。 作者:赵繁菲 王天珊 赵平 单位:河北联合大学冀唐学院 教育教学方面论文:师生互动模式下特校教育教学论文 一、“师生互动”中教师是参与者——“活” 课堂导入是一堂课教学成败的门户。我认为让学生在课堂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动起来,开始部分尤为重要,因课堂导入能直接吸引学生,引起学生的重视,此时学生的注意力处于极顶时期,老师要不失良机最大限度的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课堂步入轻松活跃的状态。老师态度随和、动作自然、语言流畅、灵活自如,导入贴切会让学生很快轻松下来主动的参与活动,获取知识。我在组织设计教学活动《红灯.绿灯》时,从课桌的摆放形式呈“十字形”,在上课铃响起时,我随意的站在“十字”中心,不像以前雁队式的坐堂,学生在人性化,生活化的主题场境中显得轻松,随意,且主动积极地参与和老师一起过马路的引题游戏,在游戏中孩子是最真实自主的,能使他们踊跃地表达出自己了的游戏体会,这样的情绪同时也感染了我,灵活自如的带着学生进入教学的主体环节。这样的“师生互动”是相互流动,互相传递的,如同有生命一般的是“活”的,老师像湿润的土壤,学生好似待发的种子,而“师生互动”犹如温和的空气,让种子充满了生命力,给土壤带来了生机。 二、“师生互动”中教师是追随者——“随” 在一堂课中主体部分要求教师必须突出重点,分散难点,才能达到课堂实效。教师在重点部分的讲解过程中与学生的互动尤为重要,而对于这些听力和智力受损的学生显得更为关键。在我的课堂进入主体环节时,我从参与者的角色转变成跟随者,在组织活动《红灯.绿灯》时,与学生一起破解新词“贪玩”时,学生举例:“李某某和孙某某昨天自习课在校园里打闹”,听到这里跟着他的表述立即提醒他:“他们什么时间回到教室的?”“放学时”大家抢着说,我问“那他俩的作业什么时候交的?”“还没交呢!”看着学生一脸责怪的表情问“所以像他俩这样一直只顾着玩,不做应该要做的事就叫什么?”学生们异口同声回答“贪玩”,接着请语言表达能力强的学生完整表述“贪玩”的词义,再让他们找出课文中的有关“贪玩”一词的句子一起理解,知道过马路时不能只顾玩,再用课文中的句子说明应该怎样做,说出课文重点内容:“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斑马线上最安全。”再进行演示说明,整堂课学生联系生活、利用课文、借助老师点拨顺利轻松的理解掌握了课文内容,我跟着学生的思路扮演了一个“跟随者”及时的点拨学生,避免他们的思维“冷”下来。让学生在整堂课中保持“热”度,这是由融洽的“师生互动”来维持的。 三、“师生互动”中教师是启发者——“点” 对于聋生和智障学生来说,因身体的某一方面缺陷信息量的接受受限,导致思维缺乏灵活性,所以在特校的教育教学中教师的启发、引导显得尤为重要,也就是我所说的“点”。在给聋生上律动课时,由于聋生对音乐听觉感知的缺失,对动作韵味的理解把握不准,表现欲望不强,因此教师要做好示范、启发和引导者,及时诱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表演欲望。我在给学生排练教授反映聋校师生情结的舞蹈《特殊支教》前,与聋生进行了两节课的交流讨论,主题围绕“我们初次相见和相处”先说再表演,我先将自己的当时的感受与学生交流后进行表演,我表演了《特殊支教》中老师与学生初次上课情景的老师动作片段,把聋生超强灵敏的视觉感知触动了,他们踊跃的和我一起表演,之后继续启发:“我想知道,你们听到有新老师要来时你们的咋想的?又是怎样做的呢?表演给我看看。”学生便主动互相商量将自己最真实的情感体验用自创的舞蹈动作做以表达,充分地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激发起学生的表演兴趣,随机将他们的动作进行规范和个别指导,并作为这个舞蹈的开始部分,保持学生的少有的表现热情。整个舞蹈的排练和教授我利用启发谈论,牵引指导,联系学生,从聋生的缺障处找填补口拉近他们与实际生活的距离和师生间的心理间隔,解决聋生舞蹈表演与意境表达脱节的问题。这样的“师生互动”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师生共进,合力双赢。 四、“师生互动”中教师是发动者——“用” 新课标明确指出:“让每个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养成良好的主动学习的习惯,使学生不仅在课内学的生动,而且在离开教师、离开教材、离开课堂的情况下,也能主动学习,快乐成长。”从事幼教又步入特教,我有了“万事不求人”的超强自主能力,但我发现这些聋生和智障生,他们有惊人的动手能力,在平时的课堂中和日常生活中,我从他们的常规习惯、行为动作、语言表达、动手操作能力等方面一一对照找出每个学生的“潜能力”,平时不断地强化,直至学以致用。我在制作舞蹈《金喇叭》道具时,我用30个左右的学生跟我一起做13个泡沫仿真大鼓和13个仿真大喇叭,我和学生一起想办法看视频中的道具样式试着做,做出样品后,我将任务当做作业布置下去让学生自己利用课余时间分组完成,不到一周时间,学生便抱着自制的道具开始上台表演,一个个兴冲冲的,给原本很欢庆的舞蹈增添上一份少有的喜味,台下的“观众”看到自己的“作品”展示在舞台上个个兴高采烈,台下喝彩声不断台上精气神更足台上台下打成一片,学生在我的发动利用下施展了才能,充实了课余生活,互动实效从师生互动跨入生生互动,从课堂步入生活。“师生互动”模式的价值在于“教”与“学”的深度融合和相互促进,体现了一种人性化的教学方法。在自己特校教育教学中的尝试运用,实现了我所追求的奇效,同时也为自己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理清思路,努力让每一堂课都“鲜活”起来,让这些特殊的学生尽可能多的掌握一些基本知识和生存常识,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为今后的人生道路奠定基础。 作者:王婕 单位: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特殊教育学校 教育教学方面论文:大学生刑事犯罪案件教育教学论文 一、大学生刑事犯罪案件表现及特征 (一)大学生刑事犯罪案件表现 1994年,清华大学朱令投毒案,高校刑事案件开始进入公众视野;之后不断有数起大学生刑事案件发生。2004年震惊全国的云南大学“马加爵杀人案”,让大学生刑事案件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009年11月,吉林农业大学学生郭力维因琐事用尖刀扎死同寝同学赵研。后郭力维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10月20日,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于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后药家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3月31日,复旦大学研究生林森浩将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并注入饮水机槽,同寝室的黄洋在饮用后引发身体不适而死亡。后林森浩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大学生刑事犯罪案件的特征 这几起颇受关注的大学生刑事犯罪案件的特征是: 1.犯罪主体方面: 呈现高学历层次。犯罪人员的层次除了普通本专科学生,重点大学本科生、研究生犯罪行为也日益突出。 2.犯罪动机方面: 以人际关系不和导致的报复性犯罪见多。云南大学“马加爵杀人案”、吉林农业大学学生郭力维案、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林森浩投毒案,无一不是因为日常人际关系的触礁、思维方式上的偏激而引发的报复杀人行为。报复性杀人这一动机似乎成了这几起大学生犯罪案件的致命因素。 3.犯罪心理方面: 缺乏良好的人际交往和沟通能力,自我调控能力差,易选择冲突和对抗的消极应对方式去解决问题;缺乏对自身及他人的正确认知和评价;极度自我和个人主义,缺乏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缺乏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防御技巧,在情绪失衡之时,找不到正确的方法调节和渲泄;法律意识的缺失和法律知识的匮乏,让他们不顾后果地轻易剥夺他人生命和健康的权利,走上犯罪的不归之路。 二、大学生刑事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 大学生刑事犯罪案件背后,隐藏着个人、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的深层原因。 (一)大学生个人综合素质的缺失 1.性格和心理缺陷。 生活在网络时代的当代大学生,习惯于沉迷个人心理世界,心理承受能力与自我调节能力较差,在嫉妒、自负、失落、压抑、自卑等负性情绪影响下容易采取极端措施。部分大学生由于性格和心理原因,在面对人际冲突时,不能够相互包容和妥协,不懂得与他人交流和寻求帮助,而轻易选择成本最高的对抗方式。 2.道德素养缺损。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成长的当代大学生,在社会道德缺失现象、消极腐败行为的影响之下,容易出现是非、道德、情感等问题的认知矛盾和评价标准的模糊,从而造成道德素养的薄弱和缺乏。 3.责任感淡薄。 作为独生子女居多的群体,当代大学生从小就备受关爱,养成以自我为中心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只注重自身利益,不懂得换位思考,缺乏使命感、责任感和对家庭对社会的感恩之心,一旦发生事情选择逃避责任。 4.价值观偏颇。 西方的价值观念、多元的文化及开放的生活方式,与国内市场经济发展下多元思想和社会风气的共同影响,让处于成长期的部分大学生消极低迷,丧失理想信念,学习动力不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偏颇或模糊成为当代大学生的真实写照。 5.法律意识缺乏。 长期以来,非体系化的普法教育实效性不高。2006年高校“思政课”将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整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程,改革后的教材,有关法制教育的内容只占到整部教材的1/4,且涉及法理性的内容居多,抽象、不易理解,实体法的内容较少,课堂教学中直接用于法律教学的课时可能不足8个学时。再加上“思政课”教师非法律专业出身,理论功底有限,法律知识的讲授容易流于形式,教学效果一般,大学生对法律的权威和作用无法产生深刻认识,更谈不上法律信仰以及对法律的敬畏,故法律意识薄弱和法律知识的缺乏成为常态。 (二)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不力 1.传统教育的盲点。 国内应试教育体制下,过分注重成绩至上的衡量标准,考一个好的学校、培养一名大学生成了教育的主要目标。多年的考试技能训练把学生规范成了考试的“机器”,教育忽视了学生诚信、荣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德育培养,更忽略了学生的心理适应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对挫折能力等情商和逆商的综合培养。 2.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无力。 高校思政课程的教学内容相对沉闷,脱离学生思想实际,与社会现实存在一定距离,缺乏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教学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思政课”教师教学方法刻板单一,缺乏创新,使高校“思政课”成为逃课率最高、学生热情度最低的课程,也使大学生对来自外界的思想政治教育产生较强烈的排斥心理。 3.高校教育管理的缺陷。 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保证生源收入或出于保护学校声誉等因素的考虑,学校在学生管理的过程中过度“包容”,令部分学生漠视校规校纪,甚至违纪与违法的基本界线不清。目前来看,国内大多数高校仍然停留于传统僵化的教育和管理模式上,注重学生成绩、考级、拿证、技能的培育和日常管理,忽略了学生的真正想法和需求。 4.家庭教育的不济。 国内传统“家长式”的教育模式下,多数家长忽视了跟子女的情感交流,忽略了对子女个人修养方面和情商及逆商的教育和培养,忽视了家长自身行为的示范和榜样作用。普遍的家庭溺爱让子女从小养成以自我为中心的习惯。进入大学后,面对复杂的集体生活,遇到问题和挫折时,一旦找不到处理问题的正确思路和方法,情绪容易走偏甚至失去理智。家庭教育的缺失是大学生性格缺陷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为大学生犯罪埋下危险的种子。 5.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 当下,“功利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现实主义”的社会风气,让大学生的价值取向越来越偏颇或模糊,对人对事物的看法越来越功利化和现实化。在这种缺乏积极乐观、公益、公信的社会氛围之下,大学生的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的社会教育几乎是苍白无力的。 三、降低和减少大学生刑事犯罪案件的对策 (一)创新德育理念和方式 1.改变传统理论灌输的方法,强化启发式教学理念方式。 这就要求“思政课”教师积极引导学生,帮助他们正确区分社会现象和本质、主流和支流,校正他们的偏激观点和不良情绪,防止他们由于认识的偏差而误入歧途。强调“思政课”教师直面大学生困惑的社会现实、敏感问题,全面了解学生对“思政课”的认识和真实的思想动态,通过问卷调查、主题讨论、网帖交流等,找准学生关心的热点、疑点和难点问题,以课堂为主阵地,用具有说服力、感染力和启发力的针对性教育和问题解答,创造平等、自由、亲和的教育教学环境,引发讨论和辩论,启发大学生们主动思考、自愿体验并激发他们自觉养成良好的思想行为,树立牢固的道德信仰,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2.在“思政课”教学过程中 运用案例和榜样的力量,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大量选择具有典型性、示范性,或是争议性、探讨性、创新性较大的案例,启发他们能够结合社会的实际和切身的生活体验、社会阅历,对案例进行理性分析,在深度参与中不断学会辨别、理解、把握事物的实质,让学生能自觉主动运用所学过的理论进行反思、判断,作出选择,并最终影响他们的观念和行为。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教育的完美结合。 3.在“思政课”实践课教学中 以确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基点,让大学生亲身体验社会、发现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多样性,认识理论和实际的差距,通过验证理论、运用理论、认同理论,逐步达到内化理论的目的。高校应不遗余力地重视“思政课”实践课,在学校所在的城市及周边地区,选择与理论教学相适应的、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的,能引发大学生深刻体验和能量共鸣的地方。如:博物馆、纪念馆、福利院、养老院、监狱、贫困山区的学校等,建立丰富的实践教学基地,不让实践课流于形式,为学生实现知行的最大化统一提供必要条件。“思政课”教师应要求学生以社会调查报告、参观访问心得、主题讨论演讲等形式来实现总结和内化。 (二)加强法制教育力度,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 1.充分发挥“思政课”课堂的实际作用,把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深入课堂。 适当增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法律部分的课时,并将这一部分知识体系作一定扩充和细化,减少抽象、难以理解的法理知识,增加实体法的具体内容,教师在课堂讲授过程中,要大量结合案例和视频等多种方式,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引发学生的深度思考,感受法律的威慑力,从而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 2.高校应高度重视法制教育,以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治观念为重。 利用一切资源,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通过法制宣传、讲座、模拟法庭审判、微博、大学城空间等方式进行不间断的法制教育宣传,并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如出席庭审、参观监狱或劳教所、邀请司法部门来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建立校外法制教育基地等方式,帮助大学生们在知法、懂法的同时,自觉守法,不断提升法律观念和意识。 3.建立高校法制培训长效机制并扩充辅导人力。 除对“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法律知识的常规培训外,高校应多提供外出参观或培训的机会,不断提升“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的法律素养,优化他们的法制教育能力,发挥预防大学生犯罪的一线作用。 (三)注重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传授和健康心理的培育 1.建立高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高校应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对高危人群实现心理危机干预,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目前,各大高校基本建立了心理咨询中心,但在专业人员的配备上比例很小,让很多高校的心理咨询工作流于形式,力度和影响力较小,没有发挥广泛作用。这就需要高校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培养大学生寻求心理咨询的意识。作为高校班主任、辅导员,应注意学生信息搜集,关心性格内向或存在其它特殊情况的学生,及时发现学生间的人际纠纷和冲突,及时沟通输导和调解。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结合起来,降低心理危机发生的概率。 2.建立高校心理健康知识、心理健康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减少教师、辅导员、班主任潜在的职业倦怠困扰,在提高自身心理健康水平的基础上,掌握一定的专业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健康教育手段以及心理疏导和沟通的技巧,以健康饱满的情绪和工作热情投入教学和学生日常管理中,顺利应对大学生的负性事件,注重大学生情商和逆商的培养,帮助大学生处理和减少心理隐患、培养健康心理。 3“.思政课”教师在教学中,要努力成为学生心灵的倾听者和引导者。 充分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创造平等、自由、轻松、亲和的气氛和心理环境,通过课堂内外结合,促进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间的相互接触、积极交往。可在课堂内提出人际交往中的敏感和困惑问题,假设情境,分享健康、正确的自我调整方法和心理防御措施,讨论解决个案的最优方法,并及时反思自己成长的历程和缺失,帮助和引导大学生更加理性地认识自己、克服心理缺陷和性格弱点,提升人际沟通能力、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和抗挫折能力。鼓励大学生心理咨询习惯和行为,引导课堂外学生间的充分交流、分享,把当代大学生培养成积极、进取、善良、诚信、宽容、感恩,拥有好心态、好心情、好习惯和健康心理的国家所需要的高端人才。 作者:陈媛 单位: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教育教学方面论文:案例库建设下教育教学论文 1.案例教学法在国际汉语教学中的重要作用 案例教学法最早于1920年,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和商学院开始实行并取得显著的教学成果。随后几十年里,包括法学、商学和医学在内的专业教育领域都纷纷借鉴案例教学法。关于什么是案例教学法,学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不同专业领域的不同学者都从各自的角度定义案例教学法。例如:在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是一种以上诉法院判决为学习材料,用苏格拉底法的问答方式进行讨论或边界,学习者自己归纳观点的教学方法。(Langdell,1986)案例教学(casemethodteaching,又称案例法教学)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大量使用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分析与讨论,来提升学生的实际管理水平和能力,它是不同于传统管理教育的新型管理教学方式。在师资教育中,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真实教学情境的事件为教学材料,鼓励学习者表达意见并听取不同观点,对案件交织的问题和困境进行分析,最终产生解决问题的方案(S.Wright,1996);是一种以教育事务工作情境为素材,分析或探究变通方案的教学方法(汪履维,1995;陈丽华,1997)。是藉由案例作为教学材料,结合教学主题,通过讨论、问答等师生互动的教学过程,让学习者了解与教学主题相关的概念或理论,并培养学习者高层次能力的学习方法(张民杰,2006)。等等。尽管在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等领域内案例教学法的定义不一,但总体上都表现出一些共同点: 1.1以真实案例作为学习材料。 案例教学法所用的材料一般都是以真实事件为基础,由专门的案例编写人员进行加工、整合,以求尽可能地还原真实情境。 1.2学习者成为学习的主人,强调师生间的互动。 与传统课堂讲授不同,案例教学法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提倡师生间的平等关系。目标是让学习者独立思考,共同探讨最佳解决方案。 1.3重视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案例教学法不提供标准答案(有些提供最佳解决方案),而是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并多角度分析问题,作出判断和决策。案例教学法的这三个特点和我们致力于培养综合素质高,教学能力强的国际汉语师资力量的目标是十分吻合的。由于工作环境特殊,教学对象多元,学习者需求不一等复杂因素,国际汉语教师不仅需要具备基本的汉语教学能力、教学监控能力,还要有对异国文化风俗、宗教信仰的包容力以及良好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沟通能力。又加之国际汉语教学中存在诸多没有明确解决途径,可多视角看待的问题,更要求国际汉语教师灵活变通,在教学困境中迅速作出反应。而这些都是传统讲授型课堂难以做到的。很多教学原则在具体的实践中都有不同的对应模式,需要多操作、多反省,总结经验教训才能真正理解。这也是为什么对于青年教师感到棘手的问题,资深教师常常能引刃而解。目前,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是我国汉语国际教育的中坚力量,志愿者们在国外的教学时间往往一年不到。若志愿者在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还要花大量的时间熟悉教学环境、摸清教学思路,教学的质量就会大打折扣。相反,如果在国内,这些职前教师就能通过案例教学法获得间接性经验,能够了解对于某个具体的知识点,应该怎么教,为什么这么教;了解面对某一个具体的情境,应该做出怎样的反应,或者什么样的行为是不恰当的,那么他们走出国门后的教学效率会大大提高。我们并不否认理论的作用,但传授的知识和实际的教学工作之间存在差距是不容置疑的。师资教育的关键除了学习理论,还在于感性知识,教育工作者应该为就职前的教师创造机会探索、发展和完善他们的感性知识(Kessels Korthagen,1996)。案例教学法能弥补学生在掌握惰性知识时被遏制的创造力和行动力,培养学生的反应能力、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案例作为现实的再现,比课本更为生动,更能激起学生较大的学习热情和主动性。 2.汉语国际教育教学案例库现状 在案例库的建设上,我国的工商管理教育学科起步较早,如教育部“九五”规划重大科研项目:中国企业管理案例库组建工程,其成果包括《中国企业管理教学案例》等丛书;建立了相关的教学案例库、研究案例库、纯素材库并建立了案例网络查询系统,目前我国三大管理教育案例库分别为大连理工大学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北京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中国工商管理案例库。在法学专业领域,走在前头的有北大法宝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库以及中国法院网的中国审判案例库。这些案例库尽管还有许多不足,但已经可以作为其他专业领域案例库建设的榜样。然而在师资教育领域,几乎没有完整收录、开发案例的案例库实体网站。汉语国际教育教学案例库的建设工作更是刚刚起步。2007年,国务院学位办交指委的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培养方案对案例教学作出了明确的要求,案例教学法逐渐受到重视。以国际汉语教师5P培训为例,其采用的培训材料就是与教学主题配合的案例,分为内容点拨(preview)、教师精讲(presentation)解决问题(problem-solving)、模拟练习(practice)和成果展示(performance)五个环节。5P培训模式充分发挥学生个体作用,让学生自主思考、自主分析、自主决策。除此之外,各高校也经常采取现场研究、现场训练来组织教学,或者举办讲座、座谈,邀请海内外专家介绍海外教学经验。学生论文也多有典型案例分析以及教学实验报告和教学设计的内容。很可惜的是,由于缺乏一个内容完备、更新及时的高质量案例库以及专业的案例库建设团队,无论是高校老师,还是培训机构,都只能各自为营,在教学时自行搜集、撰写案例,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案例教学法本就要求老师花大量的精力备课,案例的准备和问题的设置,以及课堂的控制都对老师有很高的要求。如果还要自己搜集或撰写案例,必然增加老师的教学压力,可能导致老师教学热情的降低,甚至选择放弃案例教学法。即使有些老师恪守职责撰写案例,或者经验丰富的老师已积攒大把案例,也没办法保证案例的及时更新。而且可以料想,案例的质量也一定是良莠不齐。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如果能集合各方力量,在政府的支持下,由几所高校牵头,一起建立一个高质量的汉语国际教育教学案例库,给案例教学法提供一个坚实的支持系统,我们的国际汉语师资培养必然跨上一个新的台阶。 3.结语 全球化的“汉语热”的不断升温,使得优秀的国际汉语教师缺口不断扩大。只有通过建设汉语国际教育教学案例库,才能解决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的培养问题,才能真正推动我国的汉语国际教育事业不断健康、稳定的持续发展。 作者:李雅洁 张军 单位: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文学系
金融监管市场化探讨:浅论中国金融监管市场化 摘要:以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为镜,分析其缘起和对市场和政府关系之理念变化,由此启发我们认识到,当前中国监管机制的政府主导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否认和忽视的,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监管是中国特定阶段金融发展的监管需求使然,冒然仓促的追求金融监管市场化显然是不现实的。 关键词:美国;金融监管;金融监管市场化;政府干预 针对2008年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讨论热点之一为“新的监管模式是否增加了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干预”,这一热点实质切合了对中国国内金融监管理论界原有的“中国政府金融监管过度论”之诟病的再次思考。结合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缘起和理念变化,在新一轮金融局势下从中国金融发展实践再次思考政府金融监管定位和金融监管是否应该市场化问题,应对转型期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有所裨益。 一、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相关分析 1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缘起 ――忽略的葛兰里奇警告体现对政府干预作用漠视 2008年的金融风暴使我们看到,美国原有的“双重多头”金融监管模式使得没有任何一个机构能够得到足够的法律授权来负责整个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风险,最佳的监管时机往往因为会议和等待批准而稍纵即逝,因此,普遍认为正是这些监管重叠和调控失灵缺陷的暴露直接引发了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动机。 然而回溯美国金融风暴缘何祸起,我们更应深层次的关注到,与效率优先的美国金融监管机制的相对应的是以格林斯潘为代表的一代美国金融家们所拥戴的典型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和主张,他们认为,“政府干预往往会带来问题,而不能成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只有在市场自我纠正机制威胁了太多无辜的旁观者的那些危机时期里,监管才是必要的”,他们认为,监管往往或总是会妨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也就是说,究其更深入的原因,过度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相信任何从事放贷的金融机构都有能力控制他们的风险这一理念对美国金融风暴祸起至关重要。 曾经被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忽略的葛兰里奇警告就是最好的例证。早在2000年,美国经济学家、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前委员爱德华・葛兰里奇(Edward M.Gramlich)就已经向当时的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指出了快速增长的居民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可能造成的风险,希望美国有关监管当局能够“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其在2002年、2004年和2007年也曾多次拉响警报,并且明确揭示出美国金融监管存在着严重的空白和失控问题。然而非常遗憾的是,他的警告并没到美国主要货币和监管当局高层的重视。究其原因,因素很多,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正是上述提到的漠视政府干预作用的典型自由市场经济思想作祟。 因此,与其说普遍认为美国监管重叠和空白之结构性缺点是危机的祸根和金融监管改革的动因,隐藏在这种结构性缺点之后的政府干预缺失更应是危机深层次的缺陷。就连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也不得不承认:“我原来想当然地认为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自利性(交易的另一方为自身利益将严格把关,形成金融业内互相监管的机制),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资产安全。现在看来错了,必须加强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统一监管力度。” 2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理念变化 ――呼吁调整政府干预具体方式并要求加深力度 正如格林斯潘所说,“必须加强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统一监管力度”,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动向的确反映了美国监管者对于市场和政府关系的不断反思,并明显地建议调整政府干预的具体方式和加深力度。从未雨绸缪角度来看,华尔街金融风暴不但证明了政府应当对处于危机中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干预和救助,实际也证明了为预防危机,一国的金融监管中适度的政府干预是绝对需要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和“政府干预论”的差异主要不体现在要不要政府干预,而在于干预“度”的把握,在于干预的“范围、手段和方式”等方面。而度的判断离不开具体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程度和监管需求。回顾美国1929年金融大崩溃以来的金融监管演变可见,伴随着经济的起伏,先后经历了“自由放任―加强管制―融创新―加强监管―放松监管”等多次转折。此次呼吁加强监管也是这样的规律使然。而对于中国的政府金融监管是否适度性的思考也应从中国具体的金融市场发展和监管需求出发。 二、中国金融监管政府干预适度性分析 1 金融监管价值滞后于金融运行价值,中国当前金融运行态势决定,目前金融监管应当以金融安全为首要的价值目标 从过度论者的理由不难看出,其重点在于强调中国金融体制及金融监管体制限制自由竞争、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安全和效率的问题。笔者认为,这一观点主要从中国金融运行价值角度出发作出判断,但实际上,同一时段,金融运行和金融监管具体价值观的具象内容是不同的:金融运行主要体现人和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中的具体行为及其效果,其效果和价值观的判断往往具有自利性和缺乏系统性;而金融监管是通过法律授权对金融运行的监督和管理,是对某种偏离既定规则的行为实施的某种干预,其侧重于对行为的评价,因此,其效果和价值观的判断具有滞后性但相对较宏观;因此,金融监管的价值观必须随金融运行态势的效果而定,不能简单地附随于金融运行本身:即当金融运行态势处于金融安全时。金融监管主要体现为对竞争机制的维护,自由竞争成为主要乃至唯一的价值追求;随着风险的不断增加,当金融运行出现不安全的状况,金融监管则主要表现为对金融安全的追求,通过限制金融机构的权利,较大程度地赋予监管机关权力来实现金融的稳定;如果金融风险未能得到控制,出现严重的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金融崩溃、经济倒退、社会动荡,那么金融安全将成为唯一的价值追求。因此,金融监管的价值判断要滞后于金融运行价值判断并取决于金融运行的效果。 结合当前中国具体的金融运行态势,尽管中国金融改革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金融自由化并没有对中国金融安全产生实质性影响,但正如政府干预过度论者所担忧的一样,由于中国金融市场一些旧有的痼疾,其间蕴藏的金融风险不可小觑,中国金融运行的安全基础还并不牢靠,因此,中国金融监管作为保障金融运行的后盾决定了其当前应以保障金融安全为首要价值。 如此看来,中国金融监管机构着力保护国有金融机构是有其“苦衷”的,也是忍阵痛而顾大局之必须。 2 金融监管市场化应以培育良好的金融市场化为前提,中国尚不具备该前提 当然,金融监管的滞后性本身并不值得提倡,完善的金融监管需要人为能动地提高先验性、事前性和灵活性,但这种效果单纯靠市场化是无法达到的,而且其效果提高需要一个阶段和过程。何况就中国的金融市场化而言,除了经济货币化比率,中国市场化程度的其他指标与美国、日本、英国等 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如在2000年,中国的金融化比重为229%,远低于同期美国(364%)、英国(356%)、日本(312%)等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也低于新加坡(319%)这样的新兴国际金融中心;另,在银行竞争格局中,国有商业银行垄断格局虽然在弱化,竞争因素在增强,但还未形成完全开放自由竞争的格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仍面临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还有待于提高,在中国资本项目的汇兑管理力度和对政策的掌握尺度上看,中国仍保持较为严格的管理。 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指出:“一个国家的金融制度越落后,一个开拓性政府的作用范围就越大”,上述转轨体制背景下的金融市场运行,状况决定了中国金融系统自身不具备完备的自我稳定机制,因此,必须依靠政府的非经济力量予以干预,才能保证金融系统的平稳运行,否则有可能加大金融系统的累计性风险,陷入金融危机的困境,这也违背了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初衷。 3 市场机制、行业自律,目前,还不能有效解决中国市场失灵问题,凸显政府监管的优势 中国目前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政府干预必不可少;而培育行业自律监管组织虽然也的确刻不容缓,但由于目前行业自律组织发展伊始,不平等的谈判力量将使监管效果微乎其微,此种情况下政府恰恰应起到培育市场机制和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而不是退出干预,而且其相对优势是明显的:其一,富有权威性的政府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进行严格的规定,并且直接实施检查,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减少个人在交易中要负担的交易费用,以及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发生的可能;其二,由政府出面维护金融体系的有效和稳定,能够避免因免费搭车造成的公共物品提供不足的困境,填补了市场失灵形成的真空和行业自律组织的缓慢。政府得天独厚的优势与市场失败和自律不完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金融这一特殊领域尤为如此。实际上二战后,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也都还实行了政府干预的较为严格的金融监管制度。美国的金融改革也正朝这个方向迈进。 综上所述,尽管中国目前的政府监管作用无法与上述这种理想化描述相比拟,也的确会带来若干负面影响,但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监管却是中国特定阶段金融发展的监管需求使然,局部缺陷可以通过调整具体方式和范围来达到完善。相形之下,强调干预过度论者“打烂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的激扬论调则显得缺乏理性。当前,中国监管机制的政府主导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否认和忽视的,此次美国金融风暴和监管改革提示我们,冒然仓促的追求金融监管市场化显然不现实。 金融监管市场化探讨:金融监管市场化 摘要:以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为镜,分析其缘起和对市场和政府关系之理念变化,由此启发我们认识到,当前中国监管机制的政府主导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否认和忽视的,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监管是中国特定阶段金融发展的监管需求使然,冒然仓促的追求金融监管市场化显然是不现实的。 关键词:美国;金融监管;金融监管市场化;政府干预 针对2008年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讨论热点之一为“新的监管模式是否增加了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干预”,这一热点实质切合了对中国国内金融监管理论界原有的“中国政府金融监管过度论”之诟病的再次思考。结合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缘起和理念变化,在新一轮金融局势下从中国金融发展实践再次思考政府金融监管定位和金融监管是否应该市场化问题,应对转型期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有所裨益。 一、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相关分析 1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缘起 ——忽略的葛兰里奇警告体现对政府干预作用漠视 2008年的金融风暴使我们看到,美国原有的“双重多头”金融监管模式使得没有任何一个机构能够得到足够的法律授权来负责整个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风险,最佳的监管时机往往因为会议和等待批准而稍纵即逝,因此,普遍认为正是这些监管重叠和调控失灵缺陷的暴露直接引发了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动机。 然而回溯美国金融风暴缘何祸起,我们更应深层次的关注到,与效率优先的美国金融监管机制的相对应的是以格林斯潘为代表的一代美国金融家们所拥戴的典型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和主张,他们认为,“政府干预往往会带来问题,而不能成为解决问题的手段”,“只有在市场自我纠正机制威胁了太多无辜的旁观者的那些危机时期里,监管才是必要的”,他们认为,监管往往或总是会妨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也就是说,究其更深入的原因,过度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相信任何从事放贷的金融机构都有能力控制他们的风险这一理念对美国金融风暴祸起至关重要。 曾经被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忽略的葛兰里奇警告就是最好的例证。早在2000年,美国经济学家、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前委员爱德华·葛兰里奇(EdwardM.Gramlich)就已经向当时的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指出了快速增长的居民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可能造成的风险,希望美国有关监管当局能够“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其在2002年、2004年和2007年也曾多次拉响警报,并且明确揭示出美国金融监管存在着严重的空白和失控问题。然而非常遗憾的是,他的警告并没到美国主要货币和监管当局高层的重视。究其原因,因素很多,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正是上述提到的漠视政府干预作用的典型自由市场经济思想作祟。 因此,与其说普遍认为美国监管重叠和空白之结构性缺点是危机的祸根和金融监管改革的动因,隐藏在这种结构性缺点之后的政府干预缺失更应是危机深层次的缺陷。就连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也不得不承认:“我原来想当然地认为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自利性(交易的另一方为自身利益将严格把关,形成金融业内互相监管的机制),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资产安全。现在看来错了,必须加强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统一监管力度。” 2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理念变化 ——呼吁调整政府干预具体方式并要求加深力度 正如格林斯潘所说,“必须加强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统一监管力度”,美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动向的确反映了美国监管者对于市场和政府关系的不断反思,并明显地建议调整政府干预的具体方式和加深力度。从未雨绸缪角度来看,华尔街金融风暴不但证明了政府应当对处于危机中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干预和救助,实际也证明了为预防危机,一国的金融监管中适度的政府干预是绝对需要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和“政府干预论”的差异主要不体现在要不要政府干预,而在于干预“度”的把握,在于干预的“范围、手段和方式”等方面。而度的判断离不开具体国家的金融市场发展程度和监管需求。回顾美国1929年金融大崩溃以来的金融监管演变可见,伴随着经济的起伏,先后经历了“自由放任—加强管制—融创新—加强监管—放松监管”等多次转折。此次呼吁加强监管也是这样的规律使然。而对于中国的政府金融监管是否适度性的思考也应从中国具体的金融市场发展和监管需求出发。二、中国金融监管政府干预适度性分析 1金融监管价值滞后于金融运行价值,中国当前金融运行态势决定,目前金融监管应当以金融安全为首要的价值目标 从过度论者的理由不难看出,其重点在于强调中国金融体制及金融监管体制限制自由竞争、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安全和效率的问题。笔者认为,这一观点主要从中国金融运行价值角度出发作出判断,但实际上,同一时段,金融运行和金融监管具体价值观的具象内容是不同的:金融运行主要体现人和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中的具体行为及其效果,其效果和价值观的判断往往具有自利性和缺乏系统性;而金融监管是通过法律授权对金融运行的监督和管理,是对某种偏离既定规则的行为实施的某种干预,其侧重于对行为的评价,因此,其效果和价值观的判断具有滞后性但相对较宏观;因此,金融监管的价值观必须随金融运行态势的效果而定,不能简单地附随于金融运行本身:即当金融运行态势处于金融安全时。金融监管主要体现为对竞争机制的维护,自由竞争成为主要乃至唯一的价值追求;随着风险的不断增加,当金融运行出现不安全的状况,金融监管则主要表现为对金融安全的追求,通过限制金融机构的权利,较大程度地赋予监管机关权力来实现金融的稳定;如果金融风险未能得到控制,出现严重的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金融崩溃、经济倒退、社会动荡,那么金融安全将成为唯一的价值追求。因此,金融监管的价值判断要滞后于金融运行价值判断并取决于金融运行的效果。 结合当前中国具体的金融运行态势,尽管中国金融改革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金融自由化并没有对中国金融安全产生实质性影响,但正如政府干预过度论者所担忧的一样,由于中国金融市场一些旧有的痼疾,其间蕴藏的金融风险不可小觑,中国金融运行的安全基础还并不牢靠,因此,中国金融监管作为保障金融运行的后盾决定了其当前应以保障金融安全为首要价值。 如此看来,中国金融监管机构着力保护国有金融机构是有其“苦衷”的,也是忍阵痛而顾大局之必须。 2金融监管市场化应以培育良好的金融市场化为前提,中国尚不具备该前提 当然,金融监管的滞后性本身并不值得提倡,完善的金融监管需要人为能动地提高先验性、事前性和灵活性,但这种效果单纯靠市场化是无法达到的,而且其效果提高需要一个阶段和过程。何况就中国的金融市场化而言,除了经济货币化比率,中国市场化程度的其他指标与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如在2000年,中国的金融化比重为229%,远低于同期美国(364%)、英国(356%)、日本(312%)等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也低于新加坡(319%)这样的新兴国际金融中心;另,在银行竞争格局中,国有商业银行垄断格局虽然在弱化,竞争因素在增强,但还未形成完全开放自由竞争的格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仍面临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还有待于提高,在中国资本项目的汇兑管理力度和对政策的掌握尺度上看,中国仍保持较为严格的管理。 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指出:“一个国家的金融制度越落后,一个开拓性政府的作用范围就越大”,上述转轨体制背景下的金融市场运行,状况决定了中国金融系统自身不具备完备的自我稳定机制,因此,必须依靠政府的非经济力量予以干预,才能保证金融系统的平稳运行,否则有可能加大金融系统的累计性风险,陷入金融危机的困境,这也违背了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初衷。 3市场机制、行业自律,目前,还不能有效解决中国市场失灵问题,凸显政府监管的优势 中国目前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政府干预必不可少;而培育行业自律监管组织虽然也的确刻不容缓,但由于目前行业自律组织发展伊始,不平等的谈判力量将使监管效果微乎其微,此种情况下政府恰恰应起到培育市场机制和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而不是退出干预,而且其相对优势是明显的:其一,富有权威性的政府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进行严格的规定,并且直接实施检查,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减少个人在交易中要负担的交易费用,以及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发生的可能;其二,由政府出面维护金融体系的有效和稳定,能够避免因免费搭车造成的公共物品提供不足的困境,填补了市场失灵形成的真空和行业自律组织的缓慢。政府得天独厚的优势与市场失败和自律不完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金融这一特殊领域尤为如此。实际上二战后,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也都还实行了政府干预的较为严格的金融监管制度。美国的金融改革也正朝这个方向迈进。 综上所述,尽管中国目前的政府监管作用无法与上述这种理想化描述相比拟,也的确会带来若干负面影响,但以政府为主导的金融监管却是中国特定阶段金融发展的监管需求使然,局部缺陷可以通过调整具体方式和范围来达到完善。相形之下,强调干预过度论者“打烂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的激扬论调则显得缺乏理性。当前,中国监管机制的政府主导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否认和忽视的,此次美国金融风暴和监管改革提示我们,冒然仓促的追求金融监管市场化显然不现实。 金融监管市场化探讨:市场化改革下的金融监管之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明确了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迈向更高发展阶段的改革路径,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与活力点也必将由此产生。其中,经济体制改革是此次决议的重点,其关键在于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平衡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因此,有效宏观调控配合下的市场化改革将成为下一步释放经济发展潜力的重要举措,对于解决发展中积累的问题,优化经济发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资源作为一种显性的、具有优秀作用的经济资源,已成为市场化改革的首要领域和引领力量。一方面,金融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服务,是市场活力的载体和表现。另一方面,财税体制、文化社会体制等方方面面的改革都离不开资金的有力支持。而金融体系市场化的本质在于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就目前我国实际及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看,当下的工作重点是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交由市场进行资源配置,政府将注意力集中在为市场配套法律法规等制度保障,并行使监督和管理的职能。从这一角度出发,金融监管一端面向市场运行,一端面向政府职能,正是改革所处的直接领域,并且金融监管改革作为深化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抓手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 金融监管市场化改革还面临哪些问题 在政府转变职能,主动简政放权和市场力量的双重作用下,金融监管机构密集出台的政策措施为金融监管市场化改革开创了良好局面,有效配合了金融体制的深化改革。接下来还需切实贯彻执行,并做好应对各种变化和解决各类问题的准备。整体上看,当前的金融改革仍然艰巨,并且面临着各种新出现的状况。 金融监管市场化改革要注意弥补原有的监管缺位或重叠。首先,审慎监管框架仍须完善。在机构监管模式下,微观审慎仍是主流的监管手段。金融危机之后,欧美发达国家重新审视自身的监管机构,将宏观审慎监管作用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我国虽然在风险管理的理念上一直与宏观审慎有诸多重合之处,且在金融危机后按照国际监管标准也对系统性风险管理进行了调整,但明确的、专门的宏观审慎管理架构尚不完善。其次,中央和地方监管权力划分和风险处置责任不明晰。一方面,在当前的垂直体制下,往往是中央负责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但在风险处置时却由地方政府承担。中央层次的监管从全国范围的视角出发,难以兼顾地方发展的个性,且垂直监管对所获取地方信息的准确性和政策执行力的掌控都是有限的。另一方面,市场上城市商业银行,小额贷款机构和担保机构以及村镇银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快速发展,对属地监管产生了迫切的需求。明确中央和地方两级的金融监管责权对实现全方位监管,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具有重要作用。 金融监管市场化改革要注意解决新的问题和挑战。第一,利率市场化改革将改变金融市场竞争环境。一方面,行业竞争的加剧直接导致金融机构经营行为的变化,从而资产负债表的规模和结构都将发生较大变动,建立什么样的监管指标和监管准则将对监管机构的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竞争机制下必然有优胜劣汰,监管机构还须对股权交易、并购和倒闭等行为做出充分的制度准备,以保证竞争的公平和顺畅。第二,金融混业经营将削弱机构监管的效率。金融创新不断涌现,混业经营成为金融业的明显特征。随着市场限制的放宽,竞争加剧以及技术实现形式的多样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再单纯属于某一金融领域,更为常见的则是横跨几个领域,而且金融集团和产业金融愈发兴起,一家机构对应多种不同业务领域。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矛盾逐渐显现,然而,依据我国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机构监管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分业监管在短期内仍然是合适的监管机制,但功能监管无疑是对现有监管安排必要和有益的补充。因此,如何在综合考虑监管成本和监管效率的前提下使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有机结合,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继续探索。第三,互联网金融将挑战传统金融监管体系。虽然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有助于降低金融服务的成本,扩大金融服务范围,但与之相伴的风险同样不容忽视。首先,互联网金融对支付清算、业务交叉甚至是货币政策等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其次,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直接影响到未来的金融行业格局。再次,类似P2P跑路事件的发生也充分说明互联网金融风险具有更大的传染性和扩大性。最后,互联网金融对网络信息科技技术的高度依赖,也显著提高了风险防控的难度。面对这些新的风险,监管机构既要鼓励创新又要严防风险,这对监管机构而言“实属不易”。 金融监管市场化改革如何更上层楼 金融监管市场化改革需要法治先行。首先,完善金融立法,使监管有法可依。正如上文所述,随着市场准入的放松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在一些领域出现了法治空白,有必要及时完善立法,加强对金融行为主体和市场运行的规范。例如互联网金融和影子银行监管等。其次,及时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适应市场发展。监管改革措施需以法律规定的形式体现,并由法律保障实施。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最具代表意义的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就需要对《证券法》进行修订。而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在未来的修订完善也都将会具有明确的市场化导向。最后,理论和现实均表明执法效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除了常见的专项整治行动,还需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金融监管市场化改革需要协调配合。分业监管模式仍然发挥重大作用,甚至在一些领域还必须加强,但为应对混业经营与之产生的矛盾,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显得尤为重要。首先,需要常态化制度安排。2013年,国务院为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协调, 批准建立了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截至目前已召开了8次会议。为进一步提升该机制的效力,监管层还需将现有的联席会议机制上升为一项正式制度安排,并辅以实体机构或部门。通过协调机制,尽量实现监管的全方位覆盖,填补现有空白,减少部门间规定或标准的冲突,互相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其次,需要完善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准确和综合的信息有助于将部分负的外部性转由内部解决,进而降低整体的监管成本,提高系统性风险的管理能力和监管效率。 金融监管市场化需要成熟企业。成熟的市场主体是成熟市场的基石,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故而市场化的监管需要作用于成熟的金融机构才能产生效果。首先,健全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框架。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新型金融机构、无论是大型金融机构还是小型金融机构、无论是国有金融机构还是民营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条件下经营都需要拥有健康独立的内部治理结构。在完善资本补充机制、投融资管理体制、业务流程规范、内部风险控制、人员制度安排以及评价考核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应继续加强。其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管理方式。银监会在三农领域推行的事业部改革,保监会偿二代监管规则的实施,以及证券经营机构的创新发展都对金融机构提出了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增强了其对市场变化的反应能力。最后,各类机构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对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同样具有积极意义。 金融监管市场化改革需要应对市场。监管工作与市场行为并不是对立的,而应该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当前互联网金融已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最活跃的部分,该领域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层出不穷,但创新引致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未来金融风险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关键在于找准角色定位,平衡好创新和稳定的关系。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不同领域间的连通性使得机构监管难度加大,而功能监管则能较好的适应这一特征,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上更应注重功能监管。再者,充分的信息披露有助于市场的透明化运作,且对互联网金融中介的行为也是一种有效约束。有效的市场信息同样有利于消费者加深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并提高其风险意识。在此基础上,通过严格执法和严厉的惩罚措施打击非法行为,以此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 金融监管市场化探讨:互联网金融监管市场化的原因分析 互联网金融1996年诞生,迅速发展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模式。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起源于2000年,兴盛于2014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视角和方向,极大的促进了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但急速的扩张和发展也造成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发展局面,各种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乱象频频发作。针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乱象,国家采取了有针性的引导和治理工作。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4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主持召开了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动员电视电话会,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1号),部署了在全国范围启动持续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 国家一系列的工作安排都强调了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这一要求。对于如何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问题,一种观点主张建立批制度,即在互联网金融入口处提高准入门槛,通过先期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合适的监管体系;一中观点认为应当以坚持市场化方向,尊重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和模式,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我们认为,应当坚持市场化思维,探索符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和实际的监管长效机制,实现互联网金融监管市场化。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决定了互联网金融监管市场化 互联网金融结合了互联互网和金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互联网兼具开放性、包容性、普惠性和公平性。互联网是一个开放、包容、公平的平台,联网为形形色色的人们提供了一个足够大的空间,人们在互联网上的行为具有相当的自主选择权,正如互联网名言“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这一只狗”所表达的,在互联网上人们可以最大限度的表达自己,而不用考虑自己的身份、地位、金钱多寡等问题。二是创新性。互联网天生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互联网的发展表明,正是不断的创新推动了互联网的日益强大,互联网创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迅速变革。实践证明,互联网金融的开放性、包容性、普惠性和公平性能充分体现互联网金融共享经济和普惠金融特质。互联网金融以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互联网技术和金融的历史性结合,推动了传统金融和互联网的优势互补及有机结合。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成本大大降低,甚至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网将移动银行拓展到传统物理网点无法覆盖到的区域,为金融普惠之路打开了机会窗口。同时,互联网企业也基于互联网金融开辟了新的产品领域,无论是企业和个人,享受金融服务都更加便捷和低廉。坚持市场化思维进行互联网金融监管有利于保护和鼓励有价值互联网金融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国家“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互联网发展的总体要求。 二、金融业的高度市场化决定了互联网金融监管市场化 业界公认金融业是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与国际接轨的程度最高的行业。作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前沿,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化程度也应当是最高的。在这一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必须坚持市场化。在信息和网络时代,中国的网民超过了7亿,世界互联网十强企业中,中国占了四席: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常态下,站上“互联网+”风口的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因此,有观点认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处于全球前列”。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一直在赶超欧美发达国家,有序有效发展壮大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是我国抢占金融发展前沿,占据金融业发展有利位置的又一阵地。坚持市场化思维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有利于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保持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强劲的发展势头。 三、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的需要互联网金融监管市场化 过去金融高度垄断,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人的金融服务严重缺位。这主要表现在产品缺失、价格不合理、便捷程度不高等方面,社会金融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种种因素造成的金融压制,对经济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给了互联网金融一个发展的机遇,使其能够顺风而起,迅速壮大。互联网金融可以同时从资产端和负债端唤醒经济体系中“沉睡的资金”,解决经济转型中供给侧的失衡,让资金流入实体经济,盘活存量,刺激增量。供给端的改革使得金融产品效率更高、服务更便捷、成本更可控。这契合了供给侧改革最大限度释放市场主体的活力的目标,更能让市场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结合我国促进“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一系列产业政策和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坚持市场化思维进行“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是顺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必然之举。 四、经济金融治理方式和手段变革需要互联网金融监管市场化 在治理整顿模式下,切忌正常的优胜劣汰进程被“一刀切”的行政化干预所替代。避免“一放就乱、一乱就抓、一抓就死”的循环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上演。监管和治理不等于一棍子打死。互联网金融是代表高度趋势性的新生事物,虽然在鼓励创新和控制风险、在规范和发展、在好和快目标之间取得平衡很难,但一旦底线原则清晰,严格坚守底线原则,终将为互联网金融监管探索出符合其发展方式的监管机制。坚持市场化思维,制定好政策框架,明确监管制度和监管措施,允许市场主体在不突破底线的前提下自由创新和发展,是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重要体现。例如2016年8月,银监会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P2P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小额分散的客户定位、只能线上禁止线下等规矩都是底线,相关主体严格遵守这些底线既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壮大的需要也是政府变革经济金融治理方式和手段的需要。 五、监管规则制定,消费者教育需要互联网金融监管市场化 在世界范围内,互联网金融发展都正处于初级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始发阶段,社会各个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的认知程度都有待进一步提高。从行业管理者角度看,一方面,行业管理者无法准确把握多变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究竟会出现什么样的风险从而事前制定可以适用的监管规则,而只能在事后对存在或者潜在的漏洞进行修补,这符合“法律滞后”的观点。另一方面,行业管理者角将以往监管银行的经验和做法移植到互联网金融监管上显然是不行的,因为两者特点和发展模式不同,参照银行管理可能扼杀互联网金融,与鼓励创新的思路相悖。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只能在市场发展过程中通过不断的“查缺补漏”才能有针对性的建立起来。从参与者的角度看,互联网经营者在创新中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难免出现有违常理的需要矫正的出轨行为,最终促进了监管规则的完善。互联网金融参与者也在摸着石头过河,不断试错,通过付出试错成本来提升自己的风险意识。网络流传的“P2P都是骗子”这句话虽然对“P2P”进行了一棒子打死,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对“P2P”风险的判断,一定程度上是一个最好的风险提示。 金融监管市场化探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我国金融监管问题探究 摘要:利率市场化政策实施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但是由于我国“金融监管不完善”这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缺陷”的存在,利率市场化的较强金融调节作用始终没有有效发挥出来;因此,为了更好促进我国金融监管工作的改进、完善,促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政策的科学、有效实施,笔者对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我国金融监管问题进行了专门探讨,在简要阐释我国利率市场化政策实施背景和发展状况基础上,分析了利率市场化给我国金融监管带来的问题与挑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挑战探索性提出应对措施与改进建议。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金融监管;问题;货币政策 宏观上,受传统计划经济观念影响,利率市场化政策还不能被所有人接受和认可,微观上,利率市场化受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等原因的影响,还不能全力发挥其调节作用,其中以“金融监管不完善”问题最为突出,是影响利率市场化政策广泛、深入、有效实施的最主要原因;鉴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笔者对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的我国金融监管问题进行了专门探讨,在简要阐释我国利率市场化政策实施背景和发展状况基础上,分析了利率市场化给我国金融监管带来的问题与挑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挑战探索性提出应对措施与改进建议;以期对促进我国金融监管工作的改进、完善,促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政策的科学、有效实施有所贡献。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政策的实施背景及发展状况 在我国正式实施利率市场化政策之前,我国对利率主要采取集中管制政策,该政策以管制范围广、种类多,管制下利率远远低于市场资金供求决定的均衡利率为主要特征,在该强大管制政策影响下,我国的资本积累、经济增长等都受到严格限制和影响,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该背景下,我国政府积极制定与实施了利率市场化政策。但利率市场化政策在我国的实施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实施利率市场化政策的效果和目标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就利率市场化在我国的发展,从政策实施至今,概括起来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市场化,以1986年我国政府首次放开银行间拆借利率为标志,正式肯定了银行间资金拆借行为的合法性,对之后第二阶段、第三阶段较大范围内利率市场化的实施起到了良好的奠基作用;第二阶段,债券市场中债券利率的市场化,债券市场作为我国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债券利率的市场化成为我国大范围实施利率市场化的关键环节与重要一步,其中以1996年我国通过证券交易所实现国债的市场化为标志,之后金融债、企业债也开始并逐步实现了市场化;第三阶段,银行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该阶段也被称为真正的利率市场化,只有真正放开银行存贷款利率使之市场化,才能够真正发挥利率市场化对我国金融发展的调节作用,以银行存贷款浮动利率为标志,我国金融利率市场化的目标正在逐步、有序的实现。 二、利率市场化给我国金融监管带来的问题与挑战 总体上来说,我国金融监管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使利率市场化丧失了独立性,由于缺乏独立进而导致政策实施的迷失,这主要缘于我国金融监管主要以强制性手段为主,特别是科学监管措施的缺乏,直接导致实施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出现“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现象,以及对利率市场化政策实施带来诸多负面影响,给人们造成一种错觉,即利率市场化是一个“怪物”,应该敬而远之。上述所谓的“怪物”认识可以说是非常不理性的,笔者认为,认真分析利率市场化对我国金融发展及监管有哪些影响或者说带来了哪些具体问题,为后续问题解决打好基础才是“正道”。利率市场化对我国经济、金融体制的“融合性”提出了挑战。从国家宏观经济角度看,利率市场化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金融体制内容形成一个整体;这也要求利率市场化必须与其他经济体制、金融体制内容相协调、融合,才能真正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金融体制与利率市场化之间协调性、融合性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有必要采取措施促进二者之间的融合,促进利率市场化在我国的健康发展。利率市场化将使银行金融机构承担更多数量、更多重的风险。在利率市场化环境下,银行金融机构将会承担更多数量、更多重的风险,这也使得银行金融机构也于自身利益考虑在“主观”上不愿意实施利率市场化,虽然这些风险更多只是阶段性的。这所谓的阶段性风险,主要是指在实施利率市场化的初期,随着利率的放开,银行金融机构在短时期内承担利率急速上升的阶段,这可能会影响到银行金融机构的收益及稳定性。利率市场化的实施以开放的信息环境为基础,但信息流动不可能做到完全的自由、对称,不可避免有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出现,这也是银行要承担更多数量、更多重风险的原因所在。 三、利率市场化下的我国金融监管改进措施与建议完善 金融监管是实现利率市场化目标的关键所在。针对影响、阻碍利率市场化实施的挑战、问题,可以考虑分别采取如下措施尝试改进、解决。首先,推进与利率市场化相关的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对于利率市场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经济制、金融体制脱节、不能融合现象,集中力量改进、改革影响及阻碍利率市场化实施的“体制问题”,着力提升现有经济体制、金融体制“融合性”,逐步化解利率市场化与现有经济体制、金融体制之间的“矛盾”,为利率市场化的顺利、成功实施铺平道路;该措施或者该步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该步骤的成功,就没有后续利率市场化的成功。其次,建立、健全利率市场化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就经济的发展而言,其运行离不开法律保护,利率市场化变是如此,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最重要的一环,必须要保证实施利率市场化后银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而这离不开法律的保护,在利率市场化环境下,也只有法律能够保护银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因此,从建立、健全利率市场化法律法规入手,为利率市场化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无疑是保护和促进利率市场化的最有效措施,也是利率市场化下我国完善金融监管的最主要着力点与出发点。 作者:王文炯 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城中支行
心理学类论文:心理学分类研究论文 拓扑心理学是德国格式塔心理学家勒温根据动力场说,采用拓扑学图形,研究人及其行为的一种心理学体系。 勒温否定了刺激-反应的公式,而认为行为可表示为人和环境的函数,行为是随人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 这个环境不是纯客观的环境,也不是科夫卡所说的行为环境,因为行为环境实际上是意识中的环境。勒温的所谓环境叫做心理环境,是仅仅对行为有所影响的环境,他称之为准环境。 准环境被区分为三种,即准实在的环境、准社会的环境和准概念的环境。仅举一例说明准实在的环境,其他两种环境的意义就可以类推而知。他说:“比如一个儿童知道他的母亲在家或不在家,他在花园中的游戏的行为便可随之而不同,可是我们不能假定这个母亲是否在家的事实存在于儿童的意识之内。”这就说明勒温的心理环境有别于科夫卡的行为环境。 勒温将人和环境描绘为生活空间。这个生活空间不包括人生的一切事实,而仅包括指定的人及其行为在某一时间内的有关事实。 必须指出,勒温的研究超出了格式塔心理学原有的知觉研究范围。他要致力于人的行为动力、动机或需要和人格的研究,为格式塔心理学开辟了新的园地。他以为环境的事物对于人不是无关痛痒的。有些事物吸引人,具有引值(正的原子值),是人所愿意接近和取得的,有些事物排拒人,具有拒值(负的原子值),是人所不愿意接受或拒绝的。这个一引一拒是与人的需要有关的。 勒温把需要区分为基本需要和准需要。饥思食、渴思饮,这种生理需要属于前者;写好了信要投邮筒,毕业临近要写论文,这种需要属于后者,是勒温研究需要时的主要对象。 根据勒温的学说,一个人有所需要,便产生了一种心理的紧张系统,心思不定,坐立不安,必待达到目的,占有目的物,满足了需要,然后紧张系统才可解除,心理的均衡才可恢复。 为了证明这种紧张系统的存在,勒温的弟子蔡戈尼克进行了一个著名的实验,来比较对已完成的工作和不许完成的工作的回忆。预测完成了的工作,由于其相应的紧张系统已经解除,就不易回忆起来了;反之,不许完成的工作,由于其紧张系统未曾解除,必定是念念不忘的。实验结果证明其预测的正确,所谓蔡戈尼克效应就是指这个结果。 奥夫西安克娜进一步研究代替满足。她也采用阻止实验,命令儿童做某一工作,中途予以阻止,然后叫他做另一工作,完成以后,儿童是否还想试做前一工作呢?实验证明,凡是性质相似,难易相等的工作,完成其一以后,就不再试做被阻止的其他工作了。 关于代替满足的研究还有助于了解正常儿和低能儿的人格差异。正常儿对两种类似工作所引起的两种紧张系统,可以互相沟通,因此有可以互相代替的满足。8、9岁的低能儿在同样的条件之下,很难有代替满足。 据克普克的实验,代替的工作和原被阻止的工作几乎完全相同,也仍不能产生代替满足,还想试作的百分比为86~100。但同时,低能儿又往往容易得到代替满足。他若觉得自己不能踢球到远距离去,便满足于作踢远球的姿势。 勒温根据这种研究提出了人格的动力说,低能儿的人格系统比同年龄的正常儿较欠分化,但其僵化的程度较高。譬如就正常儿而言,a和b两个系统虽有界线,但可相通;但就同年龄的低能儿而言,这两个系统或可很为一体,代替满足为100%,或可互相隔离,代替满足为零。 儿童和成人的人格差异因此也可有新的解释了。勒温说:“儿童和成人有一最重要的动力的差异,就是儿童的人格较欠分化,同时,成人的人格却较为僵化。”譬如新生儿的身体的某一部分若受刺激,可能全体发生了反应。成人则因局部刺激而有局部反应。另一方面,成人的兴趣和欲望是多方面的,其分化的程度远非儿童所可及。 勒温的心理紧张系统说使他的拓扑心理学有必要包括向量心理学和动力场的概念。 运动心理学是研究人在从事体育运动时的心理特点及其规律的心理学分支,它也是体育科学中的一门新兴学科,与体育学、体育社会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训练理论和方法,以及其他各项运动的理论和方法有着密切的联系。 运动心理学的主要任务是研究人们在参加体育运动时的心理过程,如感觉、知觉、表象、思维、记忆、情感、意志的特点,及其在体育运动中的作用和意义;研究人们参加各种运动项目时,在性格、能力和气质方面的特点及体育运动对个性特征的影响;研究体育运动教学训练过程和运动竞赛中有关人员的心理特点,如运动技能形成的心理特点。赛前心理状态、运动员的心理训练等。 运动心理学这个术语首先出现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创始人顾拜旦的文章中。在他的倡议下,国际奥委会于1913年在洛桑召开运动心理学专门会议,它标志这个学科进入科学的行列。1920~1940年,苏联、德国美国等国都对运动心理学方面的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来,运动心理学受到广泛重视,大多数国家都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成立运动心理学会并召开专门会议,有关的文章和书籍也大量问世,使这门科学得到迅速发展。 运动心理学研究的内容十分广泛,如技能学习、竞赛心理、运动对人的意义、从事运动的动机,以及运动员之间、教练员和运动员之间、运动员和观众之间的相互关系,心理训练和运动心理治疗方法等等。20世纪初期,研究的问题多集中在技能学习上,包括学习的分配、保持和迁移等,而后深入到运动行为的理论方面。 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通过研究逐渐形成运动行为的信息程序论,层次控制论、行为系统模式论等理论学说。随着认知心理学、人格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以及健康心理学的发展,运动行为的研究更深入到运动心理学联系着技能学习与控制和技能发展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也从实验室的对单个动作的研究,发展到联系运动实践、提高运动效能的研究。随着运动实践的发展更进一步扩大了运动心理学的研究范围,发展到有关认识,解释和主动影响运动行为的研究,也就是提高运动效能的理论性研究。 运动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多是优秀运动员,也有青少年运动员;它也研究群众体育中的心理学问题。各国体育界近年来对运动员心理训练和运动员的心理选拔越来越重视。因为在运动水平越来越接近的竞赛中,心理因素对竞赛的胜败往往起决定性作用,致使心理测量和心理诊断学被广泛运用,各种心理训练方法不断出现。 由于运动心理学是一门新兴学科,理论体系还不完善,例如是否应将体育心理学和运动心理学分开还存在着不同看法。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结合运动实践的需要,在各体育院校、系科开设了运动心理学课程,开展了一些运动心理训练及心理选拔的研究,但对运动心理学的基本理论问题研究不多。 音乐心理学是以心理学理论为基础,汲取生理学、物理学、遗传学、人类学、美学等有关理论,采用实验心理学的方法,研究和解释人由原始(初生)到高级的音乐经验和音乐行为的心理学分支。 音乐心理学的研究内容非常广泛,如声音的物理特征在人听觉上的反映,音乐记忆、音乐想象、音乐才能,以及音乐技能的训练和音乐表演的心理状态等。由于它采用实验心理学的方法,各种理论重视科学实验的根据,从而逐渐修正了音乐上的纯理论推测和凭主观印象产生的理论,并且与音乐美学的理论联系起来,构成音乐学中的一个部分。 开拓音乐心理学研究的是德国科学家赫尔姆霍茨,1863年,他发表了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著作《作为音乐理论的生理学基础的声觉学说》。这部著作是以“欧姆定律”音响学理论,和缪勒的神经特殊能量学说理论为基础的。 1883年,施通普夫发表了《音乐心理学》,把心理学的观点渗透进赫尔姆霍茨的物理学和生理学的研究中,成为第一个把音乐心理这门学科系统化的人。他着重研究人对协和音与不协和音的感觉。在他之后,雷维斯由研究听觉病理障碍而进入音乐心理,尤其重视音乐天才方面的研究,并且提出了“音高的双重成分理论”。 二十世纪初,西肖尔与他的学生发展了许多测验视、听和运动知觉的仪器,可以把演唱和演奏中的音高、音色以及颤音等的波谱印录下来,对其中的任何特定因素抽出来进行单独分析。他特别注重颤音的分析,提出了音高辨认中存在的“正常错觉”现象。苏联心理学家捷普洛夫对音乐心理学的研究也颇有贡献,他认为在音乐才能中,调性感、节奏感、音乐听觉的观念等是音乐才能的优秀。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心理学上的新概念给音乐心理学很大的影响。精神分析论者把情绪与认识和记忆联系起来,随后又发展起来“音乐治疗”。“自控”的观点把人看成一个自我调节的生理系统,通过知觉同活动循坏的反馈作用使机体得到平衡。 当代音乐心理学的实验成果多在音乐知觉方面。趋向是试图将立响心理与音乐学习的心理过程联系起来,以探索从原始到复杂的音乐行为的发展过程;研究从幼儿甚至从婴儿的音乐行为到高度专业技艺的发展,以求更全面更深入地研究人的音乐心理状态的种种问题。 音乐心理学的研究较多地侧重于人对声音的知觉、音乐记忆和音乐想象以及音乐感等。 人对声音的知觉包括四个要素:音高、强弱、音色和时值。这些要素是根据人对声音的频率、振幅、波形和时程等物理特征的感受而形成的。不同的知觉各与相关的物理特征相对应。但决定某种知觉的物理特征并不是单一的,它同时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强弱的感觉虽主要来自振幅,但同时也受频率、时程、波形的影响。 听觉器官接受音波所得的听觉印象是一个整体,不是音波的各个物理特征,由此形成人的音乐经验和行为。人对声音四个要素的感知能力并不平衡,这些能力的发展也互不相依。有些人某种能力发展有所偏长而成为某种类型。如音调型对音高的辨别力强,对旋律与和声感觉敏锐;力度型对强弱及重音敏感;时值型对速度、节奏、时程敏感;音色型对音质、音凋泛音的构成感觉敏锐。不同类型的人在他们欣赏、表演、创作中都会表现出他们的特长。 音乐记忆既包括一般记忆,如知觉的、认识的、情绪的和运动的各种经验;也包括音乐中特有的问题,如单音记忆、旋律记忆、和声记忆、乐汇掌握及理论知识与记忆的关系、几个无联系的单音先后出现的记忆,以及记忆的音域与语言的关系等问题。 音乐记忆是音乐想象的基础,丰富的音乐想象能力是音乐家的重要心理特征。阿格纽在《大音乐家的听觉影像》中收集了舒曼、莫扎特、柏辽兹、瓦格纳等大音乐家听觉影像的记载。音乐家想象中的音乐世界,比现实世界里的音乐丰富很多。 音乐感是表现音乐才能的主要因素。心理学家对音乐感的看法不同。雷维斯认为它是统一不变的素质,西肖尔认为它是一系列单个能力的组合;施通普夫认为它表现在对和弦的分辨;捷普洛夫、科瓦列夫以及米亚西谢夫把音乐感看成是特殊的能力、爱好和个性的一种独特性质的结合。 音乐感在个体中的表现有早有迟,表现出来的深度和广度基于个体的音乐经验及经验对他的影响。对于音乐感是天生的还是从学习中获得的问题,各家主张不一。雷维斯、西肖尔倾向于来自先天的看法,但训练可以揭示出这种先天的潜在能力。 音乐感与音乐技能是两个不同的范畴,音乐理解及表现的深度不受乐曲所需的技术程度的限制,一首很浅易的乐曲可以表现得很深刻。但是一位音乐家,尤其是音乐表演艺术家,必须具备发挥某种音乐技能的优越的生理条件,并且进行严格刻苦的正规锻炼后,才能具有较高的水平。 心理语言学是研究语言活动中的心理过程的学科,它涉及人类个体如何掌握和运用语言系统,如何在实际交往中使语言系统发挥作用,以及为了掌握和运用这个系统应具有什么知识和能力。 从信息加工的观点来看,心理语言学是研究个体言语交往中的编码和译码过程。由于研究对象的特点,它与许多学科有密切关系,除心理学和语言学外,还有信息论、人类学等。在方法上,它主要采用实验心理学的方法。 心理语言学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50年代初,美国举行了几次关于心理学和语言学的跨学科讨论会,促使心理学家和语言学家相互熟悉对方的理论、概念和方法。1954年奥斯古德和西比奥克合编了《心理语言学—理论和研究问题概述》,一般认为这是心理语言学的开端。此后,心理语言学的研究蓬勃发展,吸引了许多学者的注意,心理语言学这一术语也被广泛使用。 心理语言学有两个主要的研究方向:行为主义的研究方向和认知心理学的研究方向。在50年代,心理语言学主要受行为主义心理学和描写主义语言学理论的影响,当时的心理语言学家用行为主义的观点来解释心理语言现象。他们认为言语行为和人的其他一切行为一样,也是对刺激的反应,是联想的形成、实现和改变,是借强化而获得的。这样,心理语言学的理论基本上是行为主义学习理论在言语活动中的具体表现。这个研究方向的代表人物是奥斯古德。他虽然不象斯金纳那样把意义排斥在语言现象之外,引用了中介过程来说明语言的意义,但他仍坚持认为行为主义的学习理论可以解释言语行为。 心理语言学受现代语言学理论的影响很大。特别是在乔姆斯基的生成转换语法产生和盛行之后,心理学界对行为主义的语言学习理论的抨击增多,认为行为主义不能解释言语活动中的许多现象。 以米勒为代表的心理学家把生成转换语法运用到心理语言的研究中,认为人们掌握的不是语言的个别成分,如音素、词和句子,而是一套规则系统,因此,言语活动不是对刺激的反应,而是由规则产生和控制的行为,它具有创造性。他们还认为心理语言学研究的重点不是人类各种语言的不同结构,而是存在于各种语言底层的普遍规则,研究这些普遍规则如何转化为某一种特殊的语言。 这种研究方向在20世纪60年代后已成为心理语言学研究中的主要倾向。近年来,心理学家还用一些新的语言模式来研究心理语言问题,不过它们仍属于认知心理学的研究方向。 心理语言学研究的问题包括言语的知觉和理解,言语的产生,语言的获得,言语的神经生理机制,各种言语缺陷,言语和思维以及言语和情绪、个性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对学习理论、思维理论、儿童心理发展理论的研究都会起很大的作用。它对工程心理、语言教学、言语缺陷的诊断和治疗、电子计算机的语言识别等人工智能的研究也都有应用价值。 心理语言学的研究在美国开展得比较广泛。苏联、英国、法国、德国、荷兰等欧洲国家也都有心理学家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其特点是力图把心理语言学的研究与本国的心理学传统结合起来。 心理语言学的研究工作在中国也已经开展,目前主要是在儿童的语言获得方面。由于汉语和其他各种语言有很大的不同,在中国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具有更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宗教心理学是研究宗教信仰的心理活动特点和规律的应用社会心理学领域,是介于心理学、宗教学和社会学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 人类很早就开始探索灵魂问题,宗教心理研究的历史渊源也往往可以追溯到西方的古希腊时期,和中国古代儒家及释家的灵魂观。在科学心理学建立之前,宗教心理学通常是作为哲学心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德国近代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从哲学心理学角度,对宗教信仰的心理根源作过详细的分析研究。而德国宗教神学家施莱尔马赫则从宗教神学角度对宗教感情作了论述。 到19世纪末,德国著名心理学家冯特开创了独立于哲学的心理学,并通过他的《民族心理学》系统地研究了原始人宗教、民族宗教、多神宗教和世界宗教,提出了宗教演化四阶段的假说:由原始人崇拜魔力阶段发展到崇拜图腾动物阶段,然后进入崇拜英雄和多神崇拜阶段,最后发展到人道宗教阶段。冯特本人被誉为西方宗教心理学的奠基者。他的《民族心理学》成为宗教社会心理学创建的标志。 在美国,冯特的第一个美国学生霍尔从个体宗教意识的发生,系统研究了青年的宗教意识,从多学科的角度对宗教和教育等问题作了广泛的研究。随后,霍尔的学生斯塔巴克探讨了宗教与道德问题,并着重对教徒的皈依经验,特别是青年皈依宗教信仰作了系统的研究。 霍尔和斯塔巴克不仅最早使用“宗教心理学”一词,还创立了最早的宗教心理学杂志。1900年斯塔巴克的《宗教心理学》一书出版,标志美国宗教心理学的形成。继詹姆斯的《宗教经验之种种》之后,弗洛伊德发表了《强迫动作与宗教实践》,对宗教心理的研究都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西方学者把宗教心理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 创建发展时期:这一时期除以霍尔为代表的克拉克派之外,还有艾姆斯,勒巴和普拉特等人的一批研究成果问世。如勒巴的《对宗教的心理学研究》、普拉特的《宗教意识》,还有神学家奥托的《论神圣》等。这一时期通常被称为宗教心理学发展的古典时期,影响最大的是詹姆斯的《宗教经验之种种》。 向深层潜意识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研究,一方面受行为主义的影响较深,一度除皮亚杰从儿童心理学角度研究儿童宗教意识外,其他宗教意识方面的研究进展不大;另一方面,自1909年弗洛伊德和荣格访问美国后,宗教心理学研究又深受精神分析和分析心理学的影响,开始向无意识领域发展。这期间,弗洛伊德的《图腾与禁忌》、《一种幻想的未来》、《摩西与一神教》等著作,集中反映了精神分析对宗教、上帝、宗教戒律、宗教仪式和神话等的分析解释。荣格的《宗教心理学》和弗罗姆的《基督教义的心理分析》,则分别代表了分析心理学和新精神分析对传统精神分析宗教理论的修正,以及潜意识研究方面的成果。 战后发展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宗教心理学的研究取得较大的进展。在这一时期,个体宗教意识研究得到进一步深化。奥尔波特倾向于从人格心理学角度探讨个体宗教心理,他的《个体及其宗教》是这方面研究的重要成果。 此外,美国精神分析学家埃里克森对人格同一性,特别是宗教同一性问题作了深入研究。他的《青年路德》一书对宗教人格的研究颇具深意。宗教同一性研究与宗教意识经验的研究密切相关。其中,神人合一的宗教神秘经验已成为当代宗教经验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宗教同一性和宗教经验的实质这两个问题已成为当代国际宗教心理学界共同关心的课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宗教神学家对宗教心理的关注和探索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动向。德籍美国基督教新神学家蒂利希和德国宗教哲学家布伯等人,都关心社会和心理学的关系。布伯在他的《我和你》一书中,主张神是人的永恒对话者,强调通过祈祷来与神结合。蒂利希则试图以现代神学、精神分析和存在主义来综合清理传统的基督教。他的著作《信仰的动力》着重于人性和动机的研究,强调心理学的社会意义。 中国宗教心理学研究较少。20世纪初,个别大学和神学院曾有外籍教师作过有关宗教心理学的讲座。早期的心理学家陈大齐曾撰写《迷信与心理》一书。此后,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几乎无人涉足宗教心理学领域。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方面的研究开始受到重视。 宗教心理学的内容包括宗教思想、宗教意识的内容和结构,宗教情感的特点以及宗教在个人和社会精神生活中的心理功能,特定社会条件下的各种不同教派的信徒参与宗教活动和宗教生活所感受的宗教经验和宗教感情,以及信徒的融汇宗教体验、宗教感情和宗教意志的宗教信仰心理状态等方面。 宗教心理学研究宗教意识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专职神职人员及教会宗教团体颁布的宗教思想体系。它是一种既同宗教神学有密切关联,又不等同于一般宗教神学的具体宗教心理学。例如,宗教神学中的佛教心理学或基督教心理学等。它们以心理学的原则来阐明基督教或佛教的教理、教义、持戒等。代表人物有美国的博依森、日本的铃木大拙等。弗莱克和卡特1981年认为,这种宗教心理学尚处于它们的“婴儿期”。 另一种是广大信众具有的宗教信仰心理。它是直接对普通信众的宗教意识和宗教心理作深入的研究和科学的说明。其研究对象是:信仰群体或个人在参与宗教活动时内在和外显的一切独特的心理现象,各种社会性和非社会性因素对各种独特心理现象的制约性,以及这些因素之间的互相制约关系。这种研究不同于宗教社会学对宗教的研究。 宗教社会学侧重于宗教与社会,宗教与社会政治、经济形态、文化心理等的关系的综合研究,而宗教心理学则着重研究宗教与心理的制约关系。它结合特定的历史条件、文化背景等,侧重研究特定的信仰群体例如,氏族、民族、阶层或宗教小群体和个体的宗教信仰、宗教修习、宗教体验、宗教行为和态度、信仰动机和意志以及宗教活动和交往等。 一般说来,宗教心理学的研究课题多数集中在宗教意识的结构和功能、宗教经验的实质和潜意识的关系、宗教神秘经验的心理一生理基础等方面。其中,从认知社会心理学角度研究宗教经验的直觉思维模式已成为一个突破口,有的学者从功能上强调研究宗教经验的重要性有的学者在研究宗教经验思维进程中,开始引进计算机程序模拟。由宗教社会心理学角度进行研究的选题,多数集中于宗教活动中的宗教崇拜行为、宗教态度、宗教交往以及非言语交流的宗教情绪感染等方面。 涉及宗教心理学研究的理论大致有投射理论、惧怕死亡理论和认知需要理论等。精神分析的投射理论是宗教心理学关于宗教起源的传统理论之一。认为信仰的上帝(或神)是一种祖先表象的投射。 阿盖尔1975年的研究表明,对上帝和对双亲的态度非常酷似。宗教所关心的众多认知问题,诸如苦难、生与死等,每每都是人生旅程中遇到的问题。因此,在当前宗教心理学研究中,死亡恐惧理论成为普遍受到东西方学者强有力支持的理论。学者们分析,这可能反映教会教育的影响,同“太平世界”的传播有关。 法律心理学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各种人的心理活动规律的应用社会心理学领域,也称法制心理学。它是介于法学和心理学之间的一门边缘学科。 法律心理学的思想源远流长,它最初是以研究人的违法犯罪心理为起点的。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有一些哲学家和思想家在他们的著述中涉及到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者的个性特点、犯罪者的行为表现等与法律心理学有关的思想。中国殷商和周朝的文献中也有不少地方提到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动机、刑罚的社会心理效力等问题。 17、18世纪,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人们开始从社会、生理、精神、遗传、司法医学等方面探讨犯罪问题。当时的代表作有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普里查德的《论精神错乱和影响心理的其他障碍》、吕卡的《自然遗传论》等。 到了19世纪下半叶,法律心理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犯罪心理学首先开始成熟起来。德国的精神病学家克拉夫特·埃宾于1872年第一次以犯罪心理学为名出版了专著,接着格罗斯,武尔芬、科瓦列夫斯基、佐默尔等人也相继出版了犯罪心理学专著。 与此同时,证人证言的心理研究也有了较快的发展。库里舍尔的《供词和心理学与司法审判》、波尔杜加洛夫的《论供词》等著作,就是这个时期的代表作。哈钦斯和斯莱辛杰于1929年出版了最早的《法律心理学》专著。 正因为法律心理学作为一门真正独立的学科形成得比较晚,所以至今对它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还存在许多不同看法。托奇认为,法律心理学是研究审判过程和参与这一过程的人的意图、动机、思维和情感的科学。塔普则指出,心理学家在法律问题上开展的研究“过分犯罪化”了,也就是说,侧重于犯罪审判的过程和方面,却大大忽视了民事法庭、法律社会化和法律协商等方面的心理学研究,因而给法律心理学的研究和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局限性。 苏联的耶尼克也夫提出,法律心理学的组成应包括法律心理学的方法学基础、法律心理、司法心理和改造心理等四个部分。萨薪里马尼雅恩则认为,法律心理学体系应由法律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和改造心理学四个分支组成。中国在80年代以前对法律心理学研究不多。近年来有关研究大多数偏重在犯罪心理方面,特别是青少年犯罪心理方面。 综合西方和苏联法律心理学界的观点,结合中国的实际,可以对法律心理学的研究内容作如下的概括:它包括立法心理、普法教育心理、司法心理、劳动改造心理和民事诉讼心理等部分。 在司法心理中,如果按司法程序来分,还可以细分为侦查心理预审心理、审判心理等;如果按照诉讼参与人来分,则可细分为犯罪人心理、受害人心理、证人心理、辩护人心理、警官心理、检察官心理、法官心理等。 立法心理是研究在立法活动中各有关人员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为立法提供心理学依据。如立法的社会心理前提,法的解释、修改或废除的社会心理效果,立法者的知识、能力、性格对立法的影响等。 普法教育心理是研究在普及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意识方面的心理活动规律。如法律宣传的原则、途径和方法,法律意识的内化机制和形成过程等。 司法心理是研究在整个司法过程中,各种诉讼参与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如在侦查过程中犯罪人、被害人、证人和警官的心理;在预审过程中犯罪人、警官和其他参与人的心理;在审判过程中犯罪人、被害人、证人、辩护人、检察官和法官的心理等。 劳动改造心理是研究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的心理现象及其变化规律。如影响和制约劳改罪犯心理活动的一般因素;不同类型罪犯在劳改中的心理特点;劳改罪犯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心理活动规律等。 民事诉讼心理是研究在各类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司法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心理活动规律等等。 法律心理学的主要研究方法有观察法、实验法、调查研究法、个案研究法、追踪研究法、民意测验法、数理统计法等。除了这些一般研究方法外,研究者们还根据自己的具体研究课题选择几种方法的综合运用。 [color=#000000] 环境心理学是研究环境与人的心理和行为之间关系的一个应用社会心理学领域,又称人类生态学或生态心理学。这里所说的环境虽然也包括社会环境,但主要是指物理环境,包括噪音、拥挤、空气质量、温度、建筑设计、个人空间等等。 环境心理学是从工程心理学或工效学发展而来的。工程心理学是研究人与工作、人与工具之间的关系,把这种关系推而广之,即成为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环境心理学之所以成为社会心理学的一个应用研究领域,是因为社会心理学研究社会环境中的人的行为,而从系统论的观点看,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是统一的,二者都对行为发生重要影响。虽然有关环境的研究很早就引起人们的重视,但环境心理学作为一门学科还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事情。 噪音是许多学科所研究的课题,也是环境心理学的主要课题,主要研究噪音与心理和行为的关系问题。从心理学观点看,噪音是使人感到不愉快的声音。对噪音的体验往往因人而异,有些声音被某些人体验为音乐,却被另外一些人体验为噪音。研究表明,与强噪音有关的生理唤起会干扰工作,但是人们也能很快适应不致引起身体损害的噪音,一旦适应了,噪音就不再干扰工作。 噪音是否可控,是噪音影响的一个因素,如果人们认为噪音是他们所能控制的,那么噪音对其工作的破坏性影响就较小;反之,就较大。 人们习惯于噪音工作条件,并不意味着噪音对他们不起作用了。适应于噪音的儿童可能会丧失某些辨别声音的能力,从而导致阅读能力受损。适应于噪音环境也可能使人的注意力狭窄,对他人需要不敏感。噪音被消除后的较长时间内仍对认识功能发生不良影响,尤其是不可控制的噪音,影响更明显。 从心理学角度看,拥挤与密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拥挤是主观体验,密度则是指一定空间内的客观人数。密度大并非总是不愉快的,而拥挤却总是令人不快的。 社会心理学家对拥挤提出各种解释。感觉超负荷理论认为,人们处于过多刺激下会体验到感觉超负荷,人的感觉负荷量有个别差异;密度-强化理论认为,高密度可强化社会行为,不管行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如观众观看幽默电影,在高密度下比在低密度下鼓掌的人数多;失控理论认为,高密度使人感到对其行为失去控制,从而引起拥挤感。 处于同样密度条件下的人,如果使他感到他能对环境加以控制,则他的拥挤感会下降。一般说来,拥挤不一定造成消极结果,这与一系列其他条件有关。社会心理学家还研究诸如城市人口密度以及家庭、学校、监狱等种种拥挤带来的影响和社会问题。 建筑结构和布局不仅影响生活和工作在其中的人,也影响外来访问的人。不同的住房设计引起不同的交往和友谊模式。高层公寓式建筑和四合院布局产生了不同的人际关系,这已引起人们的注意。国外关于居住距离对于友谊模式的影响已有过不少的研究。通常居住近的人交往频率高,容易建立友谊。 房间内部的安排和布置也影响人们的知觉和行为。颜色可使人产生冷暖的感觉,家具安排可使人产生开阔或挤压的感觉。家具的安排也影响人际交往。社会心理学家把家具安排区分为两类:一类称为亲社会空间,一类称为远社会空间。在前者的情况下,家具成行排列,如车站,因为在那里人们不希望进行亲密交往;在后者的情况下,家具成组安排,如家庭,因为在那里人们都希望进行亲密交往。 个人空间指个人在与他人交往中自己身体与他人身体保持的距离。1959年霍尔把人际交往的距离划分为4种:亲呢距离,0~0.5米,如爱人之间的距离;个人距离,0.5~1.2米,如朋友之间的距离;社会距离,1.2~2米,如开会时人们之间的距离;公众距离,4.5~7.5米英尺,如讲演者和听众之间的距离,人们虽然通常并不明确意识到这一点,但在行为上却往往遵循这些不成文的规则。破坏这些规则,往往引起反感。 空气污染对身体健康的影响早已引起人们的注意,但其心理后果却刚刚引起重视。1979年罗顿等人的研究表明,在某些条件下,空气污染可引起消极心情和侵犯行为。 一些研究表明,温度与暴力行为有关,夏日的高温可引起暴力行为增加。但是当温度达到一定点时再升高则不导致暴力行为而导致嗜睡。温度也与人际吸引有关,在高温室内的被试者比在常温室内的被试者易于对他人作出不友好的评价。 上述这些方面和内容都是环境心理学研究的课题。 心理学类论文:师范类心理学教程改革论文 随着教育改革的全面推进,师范类心理学教材体系在内容和方法等诸方面与素质教育的要求愈益突显出差距,迫切需要改革。 师范类心理学课程所用教材基本上仍为传统模式,即以普通心理学为主干,结合教育心理、发展心理等方面内容,上课时从对心理现象的分析开始,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按部就班地讲授。课堂上着重分析一个个心理过程的概念、特点、规律,并顺带涉及教学应用。由于教材中所阐述的心理规律与实际应用没有紧密结合,课堂内容与教学实践脱节,这样的教材体系与培养合格教师的要求存在着较大差距。 90年代以来,心理学教材开始不约而同地贯穿了认知思想,并大量引入认知心理学的概念、方法、理论,从信息加工的角度考察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两方面,对其中每个具体环节所涉及的认知过程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例如,将课堂传授的知识分为不同类型,对每类知识采用不同的教育与学习方法;将教学过程进行具体分析,根据不同教学目标选择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技术等。这些新内容、新思想与传统教材相比可说 我们认为师范类心理学教学应达到以下几个主要目标:首先,要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与未来教学工作相关的心理学理论知识,如心理活动主要规律,青少年心理发展特点、矛盾,影响教学效果的各种心理因素等。其次,应使心理学知识与教学实际紧密结合,加强应用性、实践性,提高对教学工作的促进作用。以上两方面现行教材都有较充分的体现,取得了不少成效,受到了各方好评。但还有一个主要目标目前仍处在忽视的地位,这就是教师人文意识的培养问题。当前中小学校相当部分教师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教学经验,也曾受过系统的教育理论培训,却仍然沿用简单粗暴教育方式,漠视学生的情感、需求,忽视学生的心智启迪、个性发展。有些读书时心理学得高分的教师对学生却缺乏必要的尊重,很少去考虑自己的行为会给青少年脆弱心灵造成怎样的伤害;学了很多心理知识,眼中的学生却仍是无生命、无情感,只知服从与接受的“知识容具”或是“考试机器”。换言之,他们还没有形成重视学生心理,关注学生成长的基本意识,这一现象应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上述问题也反映出师范类心理学在课程体系上存在着的盲区,教材中各种概念、理论、研究成果介绍了不少,但总体而言多偏重于从专业研究角度进行分析,学术性较强而实践性较弱,难以使人将所学知识与教学工作完全联系起来,而在教师相关意识培养方面更显缺乏。也许教材编写者们的想法是:师范生主要任务是把理论学好,等将来工作后自然就会把理论与教学实际挂上钩。但对于接受了多年传统教育,又没有任何教学经验的师范生而言,这种想法则多少显得有些一厢情愿。因为他们在学习心理学时,更多地是作为一门孤立的课程来学的,往往觉得只要掌握了这些知识就算完成了学习任务,很少有意识地将所学知识转化为自己的思想观念,用于指导今后的教学工作。也就是说,对学习这门课程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因此,如果我们在教学中不注意加强相关意识的培养,那么他们在成为人师后,又会沿用早已习以为常的应试教育那一套做法。这样发展下去,素质教育的实现将显得遥遥无期,可见师范类心理学课程迫切需要加以改革完善。既然师范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未来教书育人的合格人才,那么心理学教学也不能仅仅满足于指导未来教师教好书、上好课,还应该注重人文精神的培养,使之更多地关心爱护青少年的成长,重视他们的心理需求,全方位提高学生素质。这样才能实现从“经师”向“人师”的转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灵魂工程师”。这样的任务对于心理学这门重要的教育理论课程而言可说是责无旁贷的。 我们认为在教材中还应加强心理规律与素质教育的联系,更多地切合教育实际,分析青少年的心理现状和存在问题、相应教育方法措施的不力之处、依照素质教育要求的努力方向等。这样可给学生留下深刻印象,将抽象的理论知识与生动的教育实践结合起来,使之认识到复杂的心理现象在青少年学习生活中的具体表现,了解遵循心理活动规律进行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助于他们避免或减少在未来工作中重入传统教育的误区。 素质教育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全面发展为基本特征。它要求让学生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充分全面的发展,要培养的个体素质结构包括生理、心理、思 想、文化等多方面。心理学课自然应着重于心理素质的发展方面,在教材中不仅要分析说明心理素质的各方面(如认知、情感、意志、人格)的特点、规律,以及如何运用这些规律搞好教学工作,还应讨论怎样在教学中有意识地培养各方面心理素质,使青少年形成健全心理,尤其是如何发现学生的个别差异,进行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都能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一定发展。这后一方面应在教材中占有一定比例,才能有助于未来教师相关意识的培养。通过教学使他们认识到中、小学生是正在发展中的个体,心理上存在着很大的可塑性,教师的教育行为、教育方法都会对其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教师应采取更为慎重、负责的态度。 心理学类论文:浅谈人类学、心理学与传播学中的文化研究方法 摘 要:“文化”是社会人文科学中的重要概念,也是众多学科的链接点,不同领域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文化进行研究,出现了各学科的交叉研究。本文试图从人类学、心理学与传播学的角度分析文化研究的方法,指出人类学、心理学、传播学方法论在文化学研究中的运用,理清文化研究的思路,为进一步的文化研究方法和理论创新奠定基础。 关键词:文化研究;心理学;人类学;传播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6)06-0168-02 俄罗斯学者叶梅利亚诺夫说:“今天已无须证明,在社会人文科学的所有概念中,对于研究和理解人而言,没有哪一个概念能比‘文化’概念更重要了。”可见文化的重要性,因此文化是任何社会科学门类的重要话题之一;同时,文化的内容之丰富、内涵之深刻、范畴之广泛,为各社会学科提供了宽广的研究空间。人类学、心理学与传播学在人类文化研究上的应用日益发展,各种基于文化的交叉学科理论和方法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世界各地区思想、习俗、制度以及共享的价值观念,对不同学科角度的文化研究理论和方法进行总结对于文化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和创新有重要意义。 一、文化研究的学科起源 “文化研究”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是兴起于欧美的关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理论思潮与研究模式,这一研究模式实现了文化的跨阶层和各学科交叉研究,它是以工业社会中的文化现象为研究对象,结合了社会学、文学理论、媒体研究、文化人类学等进行交叉研究[1-2]。文化研究的起源、所涉猎的问题和研究方法是多学科视角的交叠,而不是限定于某一学科领域。一方面文化本身受到多个学科的共同关注;另一方面文化研究是探讨文化与其他社会活动领域的相互关系,其目的是要对这一系列关系进行合理的诠释,因此文化研究必须与其他学科研究紧密结合,特别是人文学科和社会学科。 从文化研究所探讨的内容与范围来看,许多方面都与人类学、心理学、传播学有关,接下来本文将从人类学、心理学与传播学这三个角度来分析文化研究的方法。 二、多学科的文化研究的方法 (一)人类学的文化研究 1.文化人类学的基本观点。“文化是我们关于我们自身的故事。”[3]文化人类学研究的目的是解释人类文化的异同,探求人类文化发展的共同规律,特别是与人类生存密切相关的三种关系:(1)人与自然的关系,尤其是涉及生计、工艺和物质文化的关系。(2)人们之间的关系,尤其涉及社会制度、组织、习俗和社会文化的关系。(3)人与自身心理的关系,特别是涉及知识、思想、信仰、态度、行为和精神文化的关系。 2.文化人类学的方法。文化人类学采用直接来自人际环境的资料,属于“第一手”的资料,因此与其他社会学科相比,拥有明显的方法论优势。文化人类学家通过野外考察,亲身融入人们的日常活动,观察人们在饮食、交流、娱乐等日常行为,真真切切的感受生活并从他们的角度来理解生活。 文化人类学又包括三个学科:考古人类学、语言人类学、社会文化人类学。考古人类学是通过发掘人类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对远古人类文化进行研究[4]。考古人类学家以一种更加广阔的视野把文化遗迹进行整合性的思考。在考古人类学家看来,文化的演进过程是关注的重点,而并非简单的对远古社会进行描述或者分类。语言人类学家主要是对语言的结构以及它的各个部分之间连贯的沟通系统进行研究;此外,不同语言是如何演化发展、如何分布;语言受到什么因素影响,年龄、性别、族群本质及社会阶级等因素如何影响语言;人类的思维方式受到语言怎样的影响,人类的信仰与价值观对语言表达方式有什么影响等都受到关注。社会文化人类学是从民族学和民族志两个方面来研究人类社会与文化的传承问题。民族学主要研究现存文化的种类及其演化过程,是社会文化人类学中最大的分支,系统与比较的方法是民族学中最重要的方法;民族志是以收集各民族的文化资料为基础,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整理达到对各个社会的文化及其过程进行描述和记述的目的。在研究过程中,二者密不可分,必须相互结合。 (二)心理学的文化研究 1.心理学文化研究的基本观点。随着心理学的发展,“文化”逐渐进入心理学家的视野,受到心理学家的广泛关注。文化心理或文化行为是心理学的基本概念,表征人在特定的环境下对特定文化的反应,即特定文化中的人内在固有的对刺激的解释和以此为基础表现出的行为模式或方式。文化进化和发展中不同的文化有不同进化程度或不同等级,这也是文化进化过程的基本特征,这一过程也是客观的,文化是一种自变量,行为是因变量。 2.心理学的文化研究的方法。心理学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来研究文化。既有实证方法,也有解释学方法;既有量化方法,也有质化方法[5-6]。 (1)主位与客位研究。主位研究方法是指研究者亲自介入研究对象的实际生活来了解其文化行为,客位研究方法是指研究者从一个特定的文化外部去研究其成员的行为[7]。主位研究方法实际上是研究者亲身走入研究对象的生活环境,体会他们的习俗、观念,这强调了调查对象作为信息提供者的作用,研究者使用的描述概念使调查对象更生动、更富有意义,使得研究更为客观。在客位研究方法中,研究者与对象的交谈了解其内心世界,这样的方法强调了研究者的作用,研究者可以使用对自己有利的概念、捕获自己需要的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对概念进行整理分类,可以促进研究工作的深入进行。 (2)跨文化研究。跨文化研究有时也被称为全文化研究,研究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被试,对与文化相关联的心理和行为特征做假设检验,研究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文化背景因素对心理及行为特征变量的影响[8]。跨文化比较研究通常假设一种文化背景下的某个心理变量的得分显著高于另一种文化背景下的心理变量得分。跨文化验证研究虽不及一般的文化研究应用广泛,但此研究对于考察在一种文化中发展出的心理测量工具在其他文化背景研究下的适用性、等值性、作用及意义有着重要作用。 (3)解包研究。此研究关注不同文化背景下研究变量的差异,测量变量差异产生的原因变量。“文化”在通常意义下被认为是非具体化变量,而在解包研究中,“文化”将以某些更具体化的变量的形式出现,以便于能在统计意义上解释文化差异的程度。这些更具体的变量被称作背景变量,背景变量的统计差异就解释了文化差异,为了使得所有的文化差异都能得到解释,研究将会不断引入新的背景变量。 (4)生态学水平研究。与大多数跨文化研究不同,生态学水平研究将假设检验研究的分析单元从个体被试转向了国家,文化得分则是个体被试的得分总和或均值。在对研究结果进行解释时,生态水平研究反映的是总体水平的关系,而并不反映个体水平的关系。 (5)人种学研究。人种学研究指研究者从客位角度对一个民族的文化习俗、特性进行研究,此方法包括大量观察与实地工作,可获得丰富的研究资料。此方法要求研究者与所研究的群体生活在一起,周密地观察、记录、参与“他文化”的日常生活,获得该文化群体的习俗、传统、观念及生活方式,正确地感受、认识“他文化”。在完成田野工作后,细描、说明所观察和体验到的“他文化”,并将自己获得的第一手资料与另一种文化进行对比。 (三)传播学的文化研究 1.文化传播学的基本观点。文化传播学是研究人类文化传播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是文学、文化性和传播学等学科的交叉学科[9]。 2.文化传播学研究的方法。传播学主要分为欧洲批判学派和美国经验学派两大流派。这两大流派的主要的差别在于传播学研究方法上的分歧:欧洲的批判学派认为传播学的研究应坚持人文主义,而美国经验学派更倾向于实证主义。人文主义者认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应该有着不同于自然学科的独特研究方法。实证主义者则更愿意将自然学科的研究方法应用到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因果性的说明。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实证研究主要分两类:质化研究和量化研究。质化研究方法包括民族志研究、田野研究、个体访谈、集体访谈、案例分析等;量化研究方法包括问卷调查法、纵向研究法、实验研究法等,其中的具体方法与社会学、心理学上运用的方法多有重合。 梅琼林认为在传播学史上,人文主义和实证主义两种不同的方法论始终纠缠在一起,在冲突中走向融合,也在融合中持续冲突,并在这两种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建构了现代传播学的理论体系[10-12]。 三、总结 100多年以来,人类文明的高度发展、现代科技的发达、国际社会的普遍进步,深刻地影响了文化研究的发展。其宏观的研究领域,过去局限于研究原始民族或简单社会的异文化,现在也研究复杂社会和发达国家及本体文化。由于文化人类学与传播学、心理学及其他社会科学、行为科学以及相关的自然科学加强了协作,产生了新的边缘学科更多的跨学科研究。本文试图梳理人类学、心理学和传播学等学科对文化研究的方法,希望能为文化研究这门复杂综合的科学厘清思路。文化研究日将成为一门世界性的人类科学,面临着日益增多的人类共同关心的课题。研究并解决这些课题,需要东方与西方的交流、国际性的合作,从而文化研究也将步入一个新的发展进程。 心理学类论文:我国心理学类硕士研究生培养教育的现状研究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研究生的规模逐步扩大,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我国高校心理学类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存在以下特征:培养目标设置合理,多实行弹性学制;研究方向多样化,紧密结合社会发展与学科发展需求;课程体系灵活丰富,注重方法与技能训练;培养方式实行两结合制,发挥导师组集体智慧;注重全面素质提升,理论教学、论文写作与实践环节相结合。这样的培养特征符合社会的发展要求,同时也符合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有助于培养出高质量的研究生。 [关键词]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引言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高层次人才、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高水平社会服务的重任。[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研究生的规模逐步扩大,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就。据201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所示,2013年,研究生招生61.14万人,其中,硕士生招生54.09万人;在学研究生179.40万人,其中,在学硕士生149.57万人;毕业研究生51.36万人,其中,毕业硕士生46.05万人。[2]研究生规模的壮大,为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同时,研究生规模的扩大,必然对高校的研究生培养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强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以应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挑战,就成为大势所趋。 二、培养方案及其重要性 一般而言,高校对研究生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从招生录取到课程学习、开题再到完成毕业论文、获得学位等多个环节。在所有的环节中,培养方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机构为了使研究生培养工作符合培养目标,为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研究生制定的教学计划。[3]高校能否根据学科发展的现状以及本校的实际,科学合理地制订并实施培养方案,关系到研究生培养的质量。 本文选取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12所高校作为研究对象,对其心理学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希望发现各个高校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提供依据。 三、对培养方案的文本分析 (一)关于培养目标与规格 培养目标是对教育所培养人才素质结构的一种理想,是教育宗旨、教育目的的具体化,是一切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与归宿,对教育的各个方面与基本环节有着根本的制约作用。[4]最新版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中对于心理学人才培养的目标是这样界定的:培养心理学研究和应用的专门人才。其具体规格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具有较系统的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心理实验、心理测量、问卷调查等主要研究方法与研究范式。 2.具有综合分析和解决心理学专业领域问题的能力。 3.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独立查阅和较为系统地分析外文专业文献。 4.具有专业写作和学术交流能力,能准确地分析、阐释所从事心理学专业的问题。 5.能独立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和应用的工作。[5] 比较12所高校的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我们发现:绝大多数高校都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的要求,制订了心理学类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包括以上5个方面的内容。有些高校在具体要求中有所增加,例如增加了公民道德素养以及身心健康方面的内容。 在学制与学分要求方面,12所高校的基本学制均为3年,根据具体的情况实行弹性学制,对于延迟毕业的,5所高校规定最长培养年限为4年,另外7所高校规定最长培养年限为5年;对于提前毕业的,7所高校规定达到相关要求可提前1年毕业,1所高校(江西师范大学)可提前半年毕业,另外4所高校未提及此项。 12所高校的学分在25分~39分之间,均由课程学分和实践学分组成。 (二)关于研究方向的设置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将心理学分为13个学科方向:基础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测量学、教育心理学与学校心理学、管理心理学、体育运动心理学、工程心理学、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军事心理学、法律心理学以及心理学史。而国内高校所设置的研究方向主要是将这些方向整合在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以及应用心理学三个二级学科中。另外,华南师范大学还开设了计量心理学这一二级学科,这在国内高校心理学培养方向设置上还是比较少见的。 进一步来分析,12所高校中,11所高校的二级学科下都有具体明确的研究方向,只有东北师范大学的培养和研究方向仅仅分为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与应用心理学。11所高校的研究方向设置情况如表1、表2、表3所示。 由表1、表2和表3可以看出,不同高校在不同专业方向设置的数量上面存在差别,从2个~10个不等。以上所有方向与《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中心理学13个分类中的11个分类相吻合,其中工程心理学和军事心理学未能涉及。这可能跟我们所选取的高校性质是师范高校有关,而工程心理学一般是工科高校(如浙江大学)的研究方向,而军事心理学则是军事高校的研究方向。从表1、表2可以看出,在基础心理学专业中,认知神经科学和基础心理学方向占有重要比重,分别为42.86%和28.57%;在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中,教育心理学与学校心理学(36.36%)、发展心理学(29.09%)和认知神经科学(16.36%)居于前三位。这样的方向设置不仅体现了基础心理、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本专业的学科性质,更表明对认知神经科学方面的探索是当今心理学研究的重要价值取向,这与靳宇倡等人对于西方心理学论文分布[6]的分析结果一致。21世纪被世界科学界公认为是生物科学、脑科学的时代。[7]随着认知神经科学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心理研究把认知、行为研究与基因、分子、生理生化、脑、计算机建模和数学建模等技术和方法相结合,这对心理学的发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8]此外,心理学作为一门交叉学科,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发挥着作用。从表3中可以看出,应用心理学专业中,临床与咨询心理学(35.56%)、管理心理学(33.33%)和社会心理学(15.56%)居于前三位,这说明心理学在此三个方向上应用广泛,而在体育运动、工程及军事方面没有涉及,在法律方面的应用也有待加强。 (三)关于培养课程体系 课程学习是我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制度的重要特征,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备环节,在研究生成长成才中具有全面、综合和基础性的作用。课程体系的设计应该把培养目标和学位要求作为根本依据。[9]比较12所高校的研究生课程,从课程安排时间上来说,有10所高校将必修课程安排在前3个学期,少数选修课程安排在第4学期,而东北师范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将所有课程安排在前4个学期。这样的课程安排有助于研究生后半段论文的撰写以及实践活动的开展。具体的课程设置,我们可以从公共必修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和选修课4个方面来分析。 1.公共必修课 在公共必修课中,12所高校均开设有政治课程和外国语课程,另外有两所高校(华东师范大学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开设了计算机课程,1所高校(南京师范大学)在学位基础课程中开设了计算机课程,3所高校(华东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和山东师范大学)开设了专业英语课程。其他高校未开设计算机与专业外语课程,这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心理学是一门应用性的学科,其许多实验设计需借助于计算机程序(如E-prime),而一些统计软件(如SPSS)也为心理学研究结果的数据分析提供了便利。因此,掌握必要的计算机运用能力来为心理学研究服务,是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必备的能力。除了此外,硕士研究生作为高等教育的培养对象,其对于外国文献资料的阅读与吸收,不仅有助于掌握该学科的发展动态,开阔视野,还有助于完善自己的理论体系,丰富自己的学术研究。其中,本专业英语的掌握可以帮助研究生快速获取资料,培养其运用一手资料的能力。12所高校中仅有3所高校开设专业英语课程,这说明此类课程的设置还有待加强。 2.学位基础课 在学位基础课中,12所高校的开设数量从2门~5门不等。上海师范大学的学位基础课在三个专业方面均不同,不具可比性,因此对学位基础课的分析只涉及11所高校。 尽管课程设置有所不同,但从表4可以看出,11所高校中有9所(81.82%)开设了心理学研究方法的课程,这说明绝大多数高校注重方法的培养。此外,6所高校开设了心理学进展方面的课程,这说明其关注学科前沿动态,注重学科的发展性。此外,心理学基础和心理统计课程也占据了较大比重,分别为36.36%和45.45%。以上均说明高校在学位基础课的开设方面,既重视理论课程,又注重方法课程,这有助于高校培养高质量的硕士研究生。 值得关注的是,开设实验设计课程的高校仅有两所。心理学作为一门自然与社会的交叉学科,其自然学科的属性使其在许多研究上需要运用到实验设计,一个巧妙的实验设计可以发掘出现象中隐藏的内在本质,而从以上数据来看,高校对此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3.学位方向课 学位方向课是指不同研究方向开设的学位课程。由于华中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的学位方向课因方向不同而不同,故不具有可比性,因此该方面的分析只针对另外10所高校。 比较10所高校的基础心理学方向的学位课设置,如表5所示。 我们发现有9所高校开设有关认知的课程(主要有认知神经科学与认知心理学两大类),5所高校开设基础心理学类课程,这与前文中得到的结果是一致的,课程的设置符合方向的设置。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方向的学位课的设置主要还是集中于发展心理学与教育心理学两大块。其中,开设发展心理学课程的有9所高校,开设教育心理学的有5所高校,符合此方向的性质。在应用心理学中,开设社会心理学和心理咨询方面课程的均分别有7所高校,前者是由应用心理学的性质决定的,而后者反映了应用心理学的主要应用范围。 从课程的数量和灵活性来看,大多数高校开设固定的2门~6门学位方向课,而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则让研究生从3门~11门专业课中自主选择2门~3门进行学习,这大大增加了研究生的主动性以及课程的灵活性。 此外,通过对于课程名称的分析发现,不同于学位基础课,学位方向课多以专题展开,如基础心理学专题研究、发展心理学专题研究、应用心理学专题研究、认知与人格研究专题、人格与社会心理学专题等,这样的课程设置一方面体现了学位方向课范围的广泛与全面,另一方面体现了硕士研究生不同于本科生的培养方式。 4.选修课 12所高校均开设专业选修课,另外有4所高校(山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开设公共选修课。10所高校的专业选修课依据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与应用心理学专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而江西师范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的专业选修课不存在专业上的差异。 (四)关于培养方式与毕业要求 经过文本分析我们发现,各校研究生培养方式主要采取的是导师负责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的模式,将专业学习、学位论文写作与教学实践三方面有机结合。6所高校要求研究生入学一段时间内在导师指导下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并据此安排自己的研究生学习。 1.学位论文和其他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和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文件。学位论文是表明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的结果或有了新的见解,并以此为内容撰写而成、作为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时评审用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在研究生培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研究生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集中体现。纵观12所高校学位论文的要求,对于选题均要求创新,且具备较强的理论或者实践意义;8所高校要求研究生是第3学期末提交开题报告,另外4所高校要求在第4学期末提交;论文的写作时间不得少于1年。个别高校(南京师范大学)明确提出论文字数不得少于3万字,其他高校未在此类培养方案中涉及字数要求。此外,论文均需要答辩,答辩时需有外校专家参与,不合格者需经过3个~6个月方能重新答辩。 此外,9所高校要求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作为第二作者)在学术期刊上至少1篇,另外3所高校(东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没有此项要求。 2.实践环节 绝大多数高校的实践环节包括学术活动和教学实践两个环节,学术活动主要有参加学术讲座并撰写报告、参加学术会议以及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对于研究生参与学术讲座的数量,从5场~30场不等。教学实践主要是针对本科生的授予课程、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及指导论文等,要求20学时左右或者3个月。 四、结论与建议 (一)简短的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我国高校心理学类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存在以下特征:培养目标设置合理,多实行弹性学制;研究方向多样化,紧密结合社会发展与学科发展需求;课程体系灵活丰富,注重方法与技能训练;培养方式实行两结合制,发挥导师组集体智慧;注重全面素质提升,理论教学、论文写作与实践环节相结合。这样的培养特征符合社会的发展要求,同时也符合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发展趋势,有助于培养出高质量的研究生。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其不足之处:第一,专业研究方向的设置存在着失衡,过于重视学科前沿方向,而对某些经典的研究领域则关注不够;第二,课程设置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忽视计算机、专业外语和实验设计等方法技能的重要性;第三,培养方式趋同,鲜有本校特色。 (二)未来修订与完善的建议 针对以上特点,高校的心理学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应做到以下几点:专业方向的设置需要做到学术前沿与社会需求的统一;课程体系方面应既重视专业知识,又重视研究方法,注重应用性课程的设置;各个高校应注重本校专业特色的建设与完善,突出本校专业的独特性与差异性,结合自身优势和心理学类硕士研究生的规律,形成有特色的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 心理学类论文:高职旅游类专业项目工具课程《消费心理学》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摘要】《消费心理学》是旅游类专业基于能力本位的项目课程体系下的一门工具课程。鉴于项目工具课程《消费心理学》在教学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分析,提出了打破传统的学科体系,课程名称和内容的选择凸显项目教学特色、改变传统、单一的教学方法、改革创新项目工具课程的考核方式的教学改革措施。 【关键词】项目工具课程 消费心理学 教学改革 众所周知,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的使命是理论上够用、实践动手能力强,能满足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基于培养学生整合能力的理念,在借鉴荷兰应用科技大学项目教学模式基础上,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类专业成功创建了本土化的项目课程体系,该体系的模式是“项目统领,课程匹配,知识、技能、态度相融合”。 一、项目课程体系的特点 荷兰能力本位认为知识、技能、态度三者的综合体即为能力。项目课程体系根据专业优秀岗位所具备的知识、技能、态度,确定专业教学能力体系,根据能力体系确定需设置的项目,围绕项目来设计、整合课程。每一个项目都是为了培养完成某些能力培养,某些能力可能在多个项目下进行反复强化、共同完成。项目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的真实工作任务,二是完成培养目标教学的需要。这里的“项目”是课程体系的载体,是专业下的大项目而非某门课程采用的“项目化教学法”中的“项目”。 二、项目工具课程的特点 任何一个项目的完成,都需要相关课程的支撑,完成学生对知识、技能、态度培养的需要。根据课程对项目课程体系的支撑作用分为三类即工具课程或讲座、优秀课程、非优秀课程。第一类课程是完成对应项目必备的知识、工具、手段、方法等内容;第二、三类课程主要是专业和专业基础性课程,既为对应项目提供理论支撑,同时兼顾专业能力、知识的整体需要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项目及项目工具课程统一进行考核,优秀课程和非优秀课程则单独进行考核。两种课程体系相互关联、支撑,共同实现对学生能力的培养。 《消费心理学》课程是旅游类专业营销项目(旅游管理专业项目3 :设计、销售特色旅游产品(旅行社经营管理、国际领队方向)/景区主题产品策划与销售(景区方向);酒店管理专业项目3:酒店产品营销策划;休闲服务与管理专业项目3:休闲产品营销)中的项目工具课程。 三、项目工具课程《消费心理学》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与相关课程协调、配合还不够 《消费心理学》作为项目工具课程,与前后心理学类课程配合的程度还不够,如在旅游管理专业项目2:组织、运行一个旅游团队―导游、计调业务实操中有项目工具课程《旅游心理服务技巧》,这两门课程的心理学基础知识如何处理、需要明确前续与后续课程的关系以及对项目的支撑作用作出删减。 (二)教学内容缺乏合理选择和设计 作为项目工具类课程,应紧紧围绕项目需要、讲授项目操作“够用”的相关知识,因此如何根据高职特色和项目教学的需要来设定课程名称、确定教学内容还需要斟酌和研究。 (三)教学方法传统、单一 由于受传统心理学课程的影响其课堂授课方式主要仍以课堂讲授为主,这种“填鸭式”的单一教学模式,只是一味地单方面的灌输,学生大脑始终处于“饱和”状态,没有多余的空间接受和思考,好似沉睡状态,导致学生听课效果差,教学质量不高。 (四)教学考核方式单一 考核是检验教学过程的一个非常重要环节。《消费心理学》课程作为项目工具课程采用的是项目综合卷的方式即和其他的工具课程放在一张试卷上,考核的内容主要侧重于消费心理学相关概念、原理等理论知识的考核,缺乏消费心理学知识对项目实操和实战方面应用的考核。 因此对于项目课程体系下,项目工具课程《消费心理学》如何更好地与项目相适应,完成项目工具课程的知识、工具、手段、方法等内容对项目支撑作用的要求,对与其他相关课程的协调与配合、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运用、实践教学的设计、考核方式方法改革等方面的研究显得尤为迫切。 四、改革项目工具课程《消费心理学》教学的思考 项目工具课程《消费心理学》不仅让学生构建消费心理学的相对完整的知识,掌握消费者心理分析的技巧和方法,学会如何分析消费者的心理和需求,并在项目运作过程中站在营销者的角度让学生学会主动分析消费者行为,形成产品设计和营销过程行为意识的养成,使显性知识向隐性知识转化,达到行为的改变。 (一)打破传统的学科体系,课程名称和内容的选择凸显项目教学特色 原有的学科式教材的课程体系已不能适应项目课程体系教学的需要,项目课程体系下教材应打破学科式教材的完整性、以够用、实用为原则,课程名称不应冠以“学”字,而应冠以“分析”“技巧”等,因此项目工具课程《消费心理学》应结合专业项目需要进行命名,可以命名为《游客消费心理分析》、《酒店消费者行为分析》、《休闲消费者行为分析》等。 为了更好地为项目做好支撑作用,在教学内容的选取上一定要实用,围绕项目所需要的知识、工具、手段、方法等要求,针对项目一针见血。如在旅游管理专业项目3 :设计、销售特色旅游产品中课程共需要10个课时,设计了五个专题内容: 专题一:游客消费心理分析概述;专题二:游客消费行为相关因素的分析;专题三:旅游消费心理分析;专题四:不同游客消费行为分析;专题五:商品价格与游客消费心理。心理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在第2个项目中工具课程《旅游心理服务技巧》已经讲授,在《游客消费心理分析》课程中就不再涉及。 (二)改变传统、单一的教学方法 传统的讲授式的教学法,学生被动接受,学生只是听课的机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被抹杀,失去了学习消费心理分析课程的兴趣。要让课堂活起来,提高课堂学习的实效性,必须在课堂教学中做到“学、教、做”合一。消费心理分析课程应以行动导向思想为指导,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师生角色的重置,教师需做好课堂前的准备工作,课堂则放手交给学生,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从而实现教学目标。 1.阅读思考法与旋转讲解法 针对目标单一的传授性知识,采用阅读思考法与旋转讲解法。目标单一的知识主要是让学生理解、记忆一些概念和方法,课前老师需要找出学生需要的理解和记忆内容,在课堂上规定时间内让学生完成阅读,对于重要的内容要求学生做出标记,然后先是同桌之间讲解、接着是前后位同学之间讲解,期间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向老师提问,最后再采取抽签的方式随机让学生回答,了解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情况。通过这种训练,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学习的能力。 2.思维导图法 思维导图是人类思维特征呈现、思维表达的工具。对于信息比较繁琐,用其他方式难以理顺的内容可以用思维导图的方法,学生创造出了一个图就掌握了所有的内容,比如游客消费行为相关因素的分析可以用思维导图法。思维导图法采用小组的形式集体展现,在每个人充分想象的基础上创造思维导图,然后每个小组指定一人进行导图讲解,小组互评打分。思维导图是集体智慧的叠加、互补和增值,促进了学生智商、情商和思维能力的提高。 3.项目教学法 项目教学法是师生通过实施一个完成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对于一个个与消费心理分析相关的相对独立的任务可以采用项目教学法。如不同游客消费行为分析就可以采用项目教学法,针对某一具体群体交由学生小组来完成,得出结论。在这个过程老师需要确定具体项目任务,项目信息的收集、方案的设定、最终的评价则由学生来完成。学生通过完成项目,理论与实践相机结合,很好地提升了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 4.角色扮演法 角色扮演法就是教师设置一些与项目操作相关的消费、销售情景, 让学生分别扮演客户、销售者, 处理一些在真实人物消费情景中的问题。没有参与的同学可以进行观察评价,如果有时间的话可以进行角色互换。角色扮演法将消费心理知识的应用、销售技能的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很好地锻炼了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5.案例分析法 案例教学法是教师通过选取与消费者心理有关的一个个具体的特殊情境,引导学生进行讨论,得出结论的方法。实施案例教学法需要教师精心选择一些有针对性、 可操作性或项目操作过程中实际消费情境作为案例,根据案例列出讨论主题,以小组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讨论完成,讨论结束后小组选派代表发表观点。通过小组讨论和思考, 找到“真理”,很好地完成了学生对知识的“建构”。 (三)改革、创新项目工具课程《消费心理学》的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是学习方式的指挥棒。作为实践性非常强的项目工具课程,《消费心理学》仅仅依靠最后综合卷的考试是远远不够的,应采用多元评价机制和等级制考核方式综合对学生进行客观评价。 多元评价机制是指根据课程授课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可以采用教师评价、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的方式。对课堂考勤、平时作业由老师评价,小组讨论、回答问题情况采用老师评价、学生自评、互评的方式综合得出。 等级制考核方式即实施过程考核、消费心理学知识应用考核及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过程考核占50%:包括课堂考勤10%、平时作业20%、课堂表现20%(包括小组讨论、回答问题、参与活动情况等);消费心理学知识应用考核占30%:即在项目操作过程中运用的消费心理学知识的情况;终结性考核即综合卷的考试占20%。 作者简介: 郝俊(1977-),女,山东莱芜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高职教育、教学管理。 心理学类论文:财经类高校学业评价体系建构的心理学诠释 本文为内蒙古财经大学2014年度校级课题《新形势下财经类高校的学业评价体系模式研究》(编号:JXY1420)最终成果 【摘 要】 本文针对目前财经类高校学业评价体系现状,从建构主义心理学、行为主义心理学、人本主义心理学以及认知主义心理学理论的视角提出了高校学业评价体系的建构要走科学化道路的建议,旨在促进高等教育活动回归教育的本质。 【关键词】 财经类高校;学业评价;体系建构;心理学视角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随着大学课程与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开展,大学教学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显出前所未有的重要。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办学模式、授课方式,学业评价形式也需要及时调整才能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如何在心理学的视角下科学地建构高校课程学业评价体系,是高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建构主义心理学理论对学生学业习得过程评价的启示 建构主义的知识观认为,知识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解释、假设或假说,它不是问题的最终答案,必将随着人们认识程度的深入而不断变革、升华和改写,出现新的解释和假设。财经类高校学生的很多课程学习,其目的就是要检验学生在面对具体任务时,如何针对具体问题的情景对原有知识进行再加工和再创造。因此,在学业习得过程评价方面,如果只关注了课堂知识与技能的考察与评价而忽视其他领域的关注,就把学生培养成了一把死扳手。这就需要评价的领域导向多元,评价视野由课堂扩大到课外,由智力因素扩展到非智力因素,由专业技能扩展到非专业技能。在建构主义心理学视角下,高校学业评价的领域可以从下面四个方面着手。首先,是“知识获得”这个认知领域,即知识领域。其次,要向“知识践行”这个领域发展,即技能领域。再次,要向“知识内化”这个领域发展,即反映学生心理的动机、兴趣、态度、情感、行为、意志等非智力因素。最后,向“知识建构”这个领域发展,即学习中表现出来的方法、合作精神、沟通能力等非智力因素的作用。可以说,在对学生的学业评价中,知识评价占有量应当减少,甚至仅占评价领域的1/4。 建构主义的学习观认为,学习是学习者主动建构知识意义的过程。在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时,很多财经类高校的考试要求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答题。如果教师让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亲自去做、去查找、去概括,这就是一种主动的建构式的学习方式。考试本身就是一项重要的学习活动。尤其是财经类高校,人文类课程开设较多,人文类课程的精妙就在于它在不断地假设着、诠释着人类世界,而这些假设与诠释需要酝酿,如果在规定的2小时内做答,学生急于完成,人们就不会浪费这仅有的时间去深思、去挖掘,去质疑。因此,高校教师可以将考试的时间放宽。考试的时间可以是一上午、一天、一周甚至一个月等。这样做的好处是:不宥于教材上的陈述性知识,能激发学生的创造思维;锻炼并提高了学生的检索信息能力、概括能力,甚至是同伴关系;促使学生通过探究寻找真正的问题答案,自己品尝科学家研究的艰辛和欢乐。虽然学生的见解达不到完美,但他们会形成一种“科学是永无止境”的探究精神,明白知识不是存在于封闭的教材之中的,并认识到在任何真正科学里都没有封闭性的结论。 建构主义教学观认为,教学不是传递知识,而是创设一定环境来支持、促进学习者主动建构知识的意义,此时需要教师时刻关注、了解、探知学生头脑中对知识意义的真实建构过程,并适时提供适当的鼓励、辅导、提示、点拨、帮助、支持,进一步促进学生的建构活动。相应地,对财经类高样学生学业评价的手段就需要调整。除了传统的纸笔考核评价,还可以有:师生辩难、小组合作共同完成任务、小组答辩、学生自主出题考核评价、课程论文等形式。 二、行为主义心理学理论对学业评价方式的启示 行为主义心理学认为,人类的行为都是后天习得的。操作性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斯金纳认为,由于消退现象的存在,要使一个行为保持下去,就必须不断进行强化。它研究了四种强化程序的效果,即固定比率程序、变动比率程序、固定时距程序和变动时距程序。一般说来,按反应比率强化的行为出现频率高于按时距强化的行为;而变动比率变时距的强化效果又优于定时距定比率的强化效果。但如果是训练一个新的反应的形成,则连续的强化效率最高。所以,理想的做法是:在条件反应形成期采用连续强化,在维持期采用断续强化,尤其是变比率变时距强化。 相应的,财经类高校对于学生的学业评价程式也需要反思。对于期末一次考试一个分数一考定乾坤的的终结性评价行为是毫无心理学依据的。科学的形成性评价模式需要对评价的间隔时间做科学安排。现从行为主义心理学的角度归纳如下三种评价间隔类型: 1、固定时距评价 即每1节课或每2节课都要对学生的出勤、学习态度、课堂表现给予评价,并把每一次的评价记入分值,期末的成绩要把平时的成绩算作一部分。那么这些平时的定时评价就能起到塑造学生的良好学习行为的有力强化作用。定时强化在塑造学生的学习行为、学习习惯方面很有影响力。 2、变化时距评价 即学校要规定一个平均时距,如平均每上3次课考查并评价一次,但每次的具体间隔时间或长或短不固定。有时上2次课就考,有时要上4次课才考,目的是让学生抓不到规律,这种强化程序可以使学生的出勤、听课状态保持平稳和均匀地出现。定时强化评价与变时强化评价的优点是增加了平时考查的次数,使期末考试的权重值与大幅减少。那么学生会认为,期末考试考得再好也不过30分或50分,平时的每次考试都占有相当的比重,这样的考核更关注了整个学习过程,这样的学习是学生内部动机促使下的“我要学”的学习状态,而不是“要我学”的外部动机下的学习行为。 3、拉长评价的时距跨度 知识的获得并不是一次性完成的,知识的学习可以分为知识的生成与理解、知识的整合与深化、知识的应用与迁移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也不是绝对依次进行的。知识往往是在应用的过程中被获得、理解、深化和整合的。可以说,考试不是完成了一门课程,而是未完成一门课程。就像大学生是“成人”,其实是“未完成的人”一个道理。在实践教学中,教师结课后对一个学期的课程作出评价后,如果相关信息不被重提和强化,学生不再看相关书籍,在后面的几个月里,遗忘就会发生。相反,如果学生还会以此作为继续自学、研究的新起点,教师就应鼓励,奖励,加分。相应地,对于学生的课程评价就可以拉长时间跨度,如一个学期的课程评价满分只有90分,如果学生想要拿取剩下的10分,可以在后续的学期里再以小论文、读书汇报、相关社会实践或其他形式提出申请和汇报。 三、人本主义心理学理论对学业评价主体的启示 人本主义心理治疗师罗杰斯、马斯洛等都认为精神分析学派过于强调病态的行为,缺乏了对行为的意义、正面的成长和发展的探索,因此决意创立一个全新的心理学取向,藉以强调正向的心理发展和个人成长的价。他们提倡应通过患者的自我理解产生自我指导的行为达到纠正不正常行为的目的。长期以来,高校课程采用单一的教师对学生评价方式,学生处于被审视与被甄别的位置,很容易产生恐惧、消极、对立等心理情绪,使评价偏离目标,严重阻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怎样才能使学业评价更真实、更人性化、更有效呢?这就需要教育者对学业评价主体有新的认识。 1、从教师评价向学生评价倾斜,即学生评价要占一定比例的权重 此时,我们可以采用上面介绍的合作小组成员互相评价、学生自主出题考核评价、小组答辩等形式。在让学生参与评价,进行自评和互评的过程中,学生就将被评价变成了主动参与,自我反思、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过程。 2、由一位教师评价向多位教师评价倾斜 学生建构知识的初级形式限于:一个教师指导一群学生学习;中级的建构形式是:一个教师指导多群(组)学生学习,而最好的建构方式是:多个教师指导多群(组)学生的意义建构,这在最大程度上提供了意义建构的情境和协作的可能。多位教师评价会促使学生对知识融会贯通,使学生能够多视角地处理专业知识,建构起学科系统思维与立体思维模式。这就避免了常规评价中的主观性、集中性与片面性,突显出评价的全面性、公平性、民主性与客观性。 3、由评价学生到与学生共同反思转型 从学习理论角度来看:学生及时了解学习的结果,包括看到自己所学知识在实际运用中的成效,会促使他们产生极大的自我效能感,这同时可以激发进一步努力学习的动机。但由于教师对评定的结果会出现时间滞后的情况,导致学生的学习结果不能得到充分肯定,不能及时加以强化,从而大大减弱了信息反馈的功能。高校的学业评价反馈能否跳出分值的樊篱,给学生一些人性化的指导,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因此反馈时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反馈要及时。这周的作业,下周就要让学生看到评价反馈,使教师与学生的对话频繁而又密切。二是反馈要体现人文评价,而不是分数定乾坤。这种或口头或书面的用文字语言来代替分数的评价方式,可以促进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 四、认知主义心理学理论对学业评价结果的启示 认知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就是面对当前的问题情境,在内心经过积极的组织,从而形成和发展认知结构的过程。他们非常强调认知过程的重要性。与此相应的,财经类高校学业评价的考查范围就不能仅仅考查对教材的最终占有情况,其考查方向可以做如下调整: 1、从陈述性知识(是什么)向程序性知识和策略性知识(怎么做)转变 这就需要教师要在考核中加入真实的生活信息。比如,考题“态度转变的因素有哪些方面?”就是有关“是什么的知识”,而“年轻父母为了明年不生羊宝宝,今年马宝宝扎堆出生。如果你是国家计生委的官员,请设计一套方案,试图说服年轻人态度的转变。”这种考试评价的导向就是把理论与实际问题联系起来的策略性知识,即“怎么做的知识”。学生会觉得考试就是真实的生活,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2、考查学生对本学科前沿问题的思考 教育心理学家维果茨基认为,学生有两种发展水平:一是儿童的现有水平;二是可能达到的发展水平。这两种水平之间的差异,就是“最近发展区”。因此,考试可以成为“为学生创设最近发展区”的有利时机,使考试走在学生现有发展水平的前面,让考试展现前沿的东西,带动学生与时俱进。在考核学科前沿问题时,需要学生必须听新闻、翻阅资料,因为他们无法依赖知识的经验性和规律性,用单一的、固着的、常规的心理定势应付时事问题,这激发了他们独立的思考、富有新意的想象和发散思维,从而实现了教学的聚合思维与考试的发散思维二者的平衡发展。 3、考查以本学科为视角的整合了其他相关课程的综合性知识 大多数高校的专业课程评价都是从本学科的角度进行平面式考核。事实上,财经类高校的很多专业课程都是交叉学科,都与本专业的其他课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多门相关课程的综合性考查可以实现专业大综合,甚至可以是文理交融。这样做的好处是:(1)学生需联系其他专业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考核真正起到了融汇贯通、前后照应的作用。(2)这种立体化考核这会使得学生的知识结构有机联系,不断扩充,培养了学生的综合思维、系统思维。(3)经过整合的试题是“小教学大课程”理念之下的集体智慧的结晶,会既有高度,又有广度,可以促进学生系统思维的形成。(4)这些考查范围的多元化发展,可以促进学习迁移,推进学生博览群书,同时增加了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的机会,对于重新结构自己的教学内容,很有必要。 五、结语 学业评价体系本质上是“激励机制”。财经类高校学业评价体系的目标,不是为了方便教师给学生划等级,而是要真正帮助学生实现最好的学习方式――个性化的学习、实现最好的教育方式――自我教育;实现最好的考试方式――自我激励,从而实现最终实现学生的自我成长、自主意识的提高以及自我价值的体验。 心理学类论文:高职旅游类专业旅游心理学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现代社会的旅游业发展迅速,这对我们的旅游行业从业者的专业水平和能力都有了新的要求,很多旅游类课程都顺势而出,旅游心理学也是其中一个,该课程对旅游专业同学的心理素质和专业能力都有所帮助。本文分析了旅游心理学课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几点改革措施。 一、引言 旅游心理学课程的主要内容是旅游活动中人们的消费心理、交往心理、服务心理等,对学生未来的工作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但作为一门刚出现不久的课程,依然存在较多的问题,严重影响着教学效果。因此,旅游心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二、旅游心理学课程的现存问题 (一)课程内容忽略实践 高职旅游类专业的旅游心理学课程的一大重要特点就是理论性极强,一个学期近60个可是几乎都是停留在书本知识讲解的层面,重视理论教学,很少会有实训课,忽略实践。旅游心理学课程的理论部分固然重要,但也少不了实践去帮助同学们学会运用理论知识并夯实基础。缺乏实践训练的旅游心理学课程,学生学习成效差,运用能力弱,难以真正掌握。 (二)缺乏精准型授课老师 目前,高职院校的旅游心理学课程的授课老师要么就是来自旅游类相关专业,要么就是来自心理学专业。这就造成了该学科老师缺乏十分精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旅游类专业的老师对心理学的研究并未十分透彻,而心理学专业的老师对旅游方面可能就不是那么精通。而旅游心理学课程对旅游知识、心理学知识以及两者的融合和关系都有所涉及,而且内容复杂而抽象,难度较大,如果老师的专业水平不够,那么该门课程的教学效果将很难得到保证。 (三)教学方法陈旧死板 高职院校的旅游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方法还停留在“老师教,学生学”的阶段,整个教学过程以老师讲课为中心,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位置,这种传统的教学方法很容易让学生丧失学习兴趣,感到枯燥乏味,出现注意力不集中、厌学等消极情绪。而且旅游心理学课程是一项极其抽象的课程,需要学生自己去积极思考和体会才能领悟其中的道理,传统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丢失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依赖老师,使得最终学习成效不佳。 (四)考核体系不够全面 大部分高职院校的旅游心理学课程的考核方式依旧是使用期末统一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卷内容以理论知识为主,占到试卷总分值的70%到80%左右,而考察学生灵活运用能力的实例题只占到20%到30%左右,这就导致了即使不会实际运用的学生在考试前把考试重点背熟就可以通过考试。这种考核标准无法真正考核出学生对知识的掌握能力、运用能力和理解能力,是一种十分片面的考核体系。而且,也会造成学生对该门课程不重视,不积极,不认真的态度。 三、旅游心理学课程的改革措施 (一)课程内容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旅游心理学课程一个学期近60个课时,应把理论课和实践课结合起来,各占一定课时,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果。对于繁重复杂的理论讲解部分,老师要精简课本内容,把重点内容精简化地表达和讲解,让学生快速理解、掌握,不拘泥于课本,有些过于抽象化的内容不必浪费大量时间去解读,很可能就造成学生最终也是一知半解,时间也浪费了,这些问题可以以问题的形式提出,再留到实践课中让学生自己亲身体会,自己探索解决,在实践课后,学生有了一定的感受和体会,再去讲解这些晦涩难懂的理论,学生更能理解和接受。 (二)培养精准型专业教师人才队伍 针对来自不同专业的教师,要对其薄弱的方面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使其成为精准型的专业教师。例如,来自心理学的教师,可以安排他们去各地旅游景点进行考察、学习,安排他们前往当地的旅游相关企业内进行实践训练,培养实践经验,提高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提升教学效果。 (三)改变传统陈旧的教学方法 改变传统的”老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方法,融入新的教学方法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例如,实例分析,老师举出一些同学比较感兴趣的相关实例,让同学自由发言,来分析这个实例,老师只是起到一个指导和总结的作用;模拟情景,课堂上假设一种旅游活动场景,引导学生去感受和体会情景中角色的情感变化、心理变化、价值判断等心理活动,进而理解课本中难以理解的抽象知识点。 (四)完善和修正考核体系 考核体系应该既注重考察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能力,还要考察学生的实际运用的能力,不能偏颇任一方。平常课堂中的实例分析、模拟情景等实践活动的表现成绩占期末成绩的30%,另外,期末试卷中的理论试题占总分的一半,而灵活的实例分析、实例运用题也占一半,总的考试成绩占期末成绩的70%。这样,整个考核体系就能对学生的综合能力有一个全面的分析和判断,也能促使学生在课堂中积极表现,提高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结语 旅游心理学课程是一门新兴学科,显然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解决这些问题还有着很长的一段路,要积极实行改革措施,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培养专业的师资力量,完善考核制度,促使该门课程不断探索,不断进步。 (作者单位: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心理学类论文:讲授式、协助式教学方法对不同类型心理学课程教学效果的影响 摘 要: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大学生对高校课堂的要求。本文以实验方式,探究了“以教师为中心”的讲授式和“以学生为中心”协助式教学方法对不同类型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效果的影响。结果发现,讲授式教学方式适用于实验型和数理型心理学课程的教学,而协助式的教学方式适用于理论型心理学课程的教学。 关键词: 讲授式 协助式 心理学课程 1.引言 教学方法是各级教学活动的基本要素,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手段。在教学方法的影响下,课程内容、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师的教育理念等要素彼此发生联系,最终对教学效果产生影响[1]。 长久以来,“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在这种传统讲授法中,教学过程主要表现为,教师将课本知识填鸭式地灌输给大学生,并不注重培养其自主学习,进而学生的独立性、创造性思维无法得到发展[2]。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逐渐深入,教育专家对“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的质疑声越来越高,“教无定法”、“课无常式”的新型教学模式开始展现。但由于对“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的依赖性,因此许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并未采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3]。 本研究以实验的方法探讨协助式与讲授式教学对实验型、理论型和数理型心理学课程教学效果的影响。参照许丽芬(2011)的研究[4],本研究中,实验型、理论型和数理型心理学课程分别选用认知心理学、心理学史和统计心理学为代表。假设为,协助式教学方法对理论型心理学课程的效果较好,而讲授式教学方法对实验型和数理型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效果较好。 2.研究方法 2.1被试 以贵州某中医类本科院校2013级应用心理学专业的整班学生为被试,其中男生18人,女生29人。 2.2研究工具 教学效果检测量表。本量表参照盛群力(1995)的研究[5],即采用五个自陈式问题,这些问题包含了对“轻松程度”(“哪种授课方法使你在学习上感到轻松一些?”)、“兴趣程度”(“你认为哪种授课方法更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注意力?”)及“收获程度”(“哪种授课方法使你在学习上收获大一些?”)等维度的考察。 2.3程序 对贵州某本科院校2013级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学生进行整班抽取,并告知被试,本研究的目的是探究个体信息加工的特点。未告诉被试本研究的真实目的的原因是防止霍桑效应的出现。 在认知心理学、统计心理学和心理学史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前半学期均采取讲授式,后半学期则采取协助式,最终通过教学效果自陈式量表得分及不同时段的考试成绩分别考察两种教学方法对三门课的教学效果。 3.结果 3.1被试对教学效果的主观评判 对被试在教学效果自陈式量表上的得分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发现,对于认知心理学课程,被试对讲授法(M=4.32,SD=0.75)的评分显著高于协助式(M=0.68,SD=0.75),F(1,93)=545.90,p 3.2考试成绩 对被试期中和期末的考试成绩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发现,被试认知心理学的期中成绩(M=77.64,SD=7.32)显著高于期末成绩(M=68.06,SD=10.90),F(1,93)=38.83,p 4.讨论 本研究以实验的方法探讨了协助式与讲授式教学对实验型、理论型和数理型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效果的影响,结果发现,不同的教学方法对不同类型的心理学课程有不同影响,具体表现为,协助式教学方法对理论型心理学课程的效果较好,而讲授式教学方法对实验型和数理型心理学课程的教学效果较好。 实验型和数理型心理学课程的内容比较抽象,对于心理学专业本科生来说,自学难度较大,因此讲授式教学方法比较适合对此类心理学课程的教学;对于理论型心理学课程来说,其课程内容具有详细性和体系性[4],因此,教师仅在课堂上对学生予以协助即可使学生对此类教学内容具有系统性了解。 本研究的结论表明,不能全盘否定讲授式教学方法,在难度较大、学生不能顺利进行自主学习的课程中,此教学方法能够最大限度地帮助大学生快速、有效地理解课程内容。而对于理论型心理学课程而言,协助式教学方法能够帮助学生自主完成对课程体系的把握,以这样的方式获得的对课程内容的直观性理解对信息的保持时间和保持量有正性作用。 5.结语 在高校教育改革的过程中,不能一味地否定某一种教学方法,而应该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与传统的讲授法相结合,让学生在快速、高效地理解课程内容的同时,也可促使其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 通讯作者:周秀芳 心理学类论文:师范类心理学本科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模式探究 摘要:师范类心理学本科专业学生就业难,就业率偏低,主要原因是心理学专业学生专业实践能力欠缺。要提升师范类心理学本科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水平,不仅要制定相应的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还要制定保证培养方案能达到预定效果的辅助策略。 关键词:师范类心理学;实践能力;培养模式 心理学专业是我校2000年新开设的师范类本科专业,根据教育部对师范类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省内外师范院校对心理学专业的办学历程与经验,结合我校自身具体情况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确立我校心理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为:“培养具有坚实的心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治疗、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的专业素养,能在中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医疗、社区服务机构等部门从事心理学教学、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2012年1月,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实践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取、掌握知识的重要途径。”相对于心理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来看,当前师范类心理学本科专业学生并没有达到预定的培养目标,总体素质不高,理论素质和应用能力都有所欠缺,尤其是实践能力不足,导致心理学本科专业学生就业率偏低。 一、师范类心理学本科专业学生实践能力欠缺的原因 (一)师范类心理学本科专业的师范性窄化了心理学实践能力的范围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的若干意见》曾明确指出:从2000年秋季开学起,大中城市里有条件的中小学要逐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此,教育部于1998年增设了心理学专业,许多高校纷纷设置了心理学专业,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心理学专业人才。截至2010年10月,全国已经有超过250所高等院校开设了心理学相关专业。但是,由于很多高校,尤其是师范类高校为了保证毕业生能够胜任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偏重学校心理健康辅导、教育心理学、学校管理学等;实习见习的场所多在中小学;平时的实践能力培养方式多延续了师范学校的讲课、说课方式。正是师范类心理学本科专业的这种师范性窄化了心理学实践能力的范围,在当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趋于饱和的现实条件下,学生带有浓重师范性的实践能力很难适应广泛的心理学就业的市场需求。 (二)师范类心理学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对学生实践能力重视不够 由于就业难,当前师范类心理学本科专业学生的考研热情空前高涨,在课程设置中特别重视学科基础课、专业理论课和专业实验课等课程的比例,如考研中占分数比例较大的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实验心理学等。华南师范大学的刘学兰等对该校心理学系1986年以来的历届本科生进行调查发现,被调查者普遍认为学校中最欠缺的技能是“心理治疗技能”和“心理咨询技能”,且学生期待加大实践课程学时的比重,认为心理学应用技能课程的学时数应占52.38%,基本理论课程的学时数应占47.62%。可见师范类心理学本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对学生实践能力重视不够,应加大重视力度。 (三)实践能力培养课程以考试考查为手段,无法体现学生的真实能力 近年来,由于心理学专业就业需要拓宽了就业范围,突破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这种单一就业方向的局限,也开始不断地增加实践能力培养类的课程。我校心理学专业的培养方案中除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方向外,还有心理咨询方向、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向及临床心理学方向。但由于受传统考核方法及学生学习方法的局限,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最终实现的是知识上的积累,而非能力上的转化,很难达到实践能力水平提升的目标。 (四)见习实习时间相对短暂 我校心理学专业学生在第四学期要进行为期一周的教育见习,在第七学期进行为期14周的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和实习的时间相对短暂。教育见习一般选在第四学期的第七周,中小学已经接近期中考试,学生在见习期间中小学生正在复习;教育实习虽然预计是14周,但实际在中小学的时间仅为四周,其余的时间需要进行大量的讲课练习并参与学校组织的统一考核。在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的课时量都很少,学生很难得到足够的锻炼机会。 二、确立师范类心理学本科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体系 2015年,我校在2012年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新方案的修订工作。在这次修订过程中,心理学专业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为优秀,进行了如下改动: (一)学科基础理论课的重要地位不动摇 心理学的学科基础理论课主要有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学史、心理测量学、实验心理学等,这些课程对于心理学专业学生进行进一步的专业课程学习有重要作用,对于实践类课程的掌握有重要帮助,对于学生考研有重要作用,所以,要保证学科基础理论课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具体体现在,在培养方案中合理规划各门学科基础理论课的开课学期,保证各门学科基础理论课的课时比重,用多样的考核方式对学生的学习结果进行考核。 (二)突出实践类课程设置 心理学的实践类课程是依据可操作性目标设置的,如心理诊断技术、行为矫正技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临床心理学、心理治疗学等。我校心理学专业的实践类课程设置共分为三个方向:一是心理咨询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方向课程,如心理诊断技术、行为矫正技术、团体心理辅导、认知矫正技术、学校心理辅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等。根据实际需要,本次修订培养方案又增开了沙盘游戏治疗、团体心理咨询与治疗等课程。二是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方向课程,如管理心理学、人事与领导心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关心理学、营销心理学、培训与开发、人才测评、职业心理学、人际关系心理学、职业生涯规划等。三是临床心理学方向课程,如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医学心理学、健康心理学、神经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心理治疗学、临床心理学、临床咨询方案与案例报告等,结合心理学最新热点,在这次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增开了积极心理学的课程。心理学专业学生可以就一个方向选课,也可以分别从不同方向选课。 (三)加大实践类课程的学分比重 在本次培养方案修订的过程中,心理学专业加大了实践类课程的学分比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吉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本科专业必须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160学分方能毕业。心理学专业实践类课程要求学生修满38学分,其中实验课程12学分,教育实习、见习由原来8学分增至14学分,毕业论文(设计)由原来4学分增至6学分,专题实践课程由原来的3学分增至4学分,具体课程除原来的专业需求与就业、就业心理咨询与指导、职业生涯规划与设计,增开了一门青少年咨询方案与案例报告,军事理论及军事训练为2学分。 三、师范类心理学本科专业实践能力培养辅助策略 (一)改变传统的授课方式 传统心理学专业的授课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达到使学生了解心理学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的目的,但学生一是由于脱离具体情境,二是由于学习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考试,三是由于学习和实践之间间隔的时间过长,导致学未所用。可以依据心理学具体学科的实际特点,变传统的授课方式为多种授课方式,如案例教学法,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焕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而且通过案例中的真实情景,使学生产生联想,较快地将所学转化为能实际应用的能力。而在学生未来的从业生涯中,由于在学习心理学专业课程时曾对情境进行分析,通过小组讨论解决问题,这个过程也会在其遇到实际问题时重新启动,对实际问题进行科学解决,而非经验解决,对未来提升学生的素质也有益处。 (二)改革实践类课程的考核方式 推进实践类课程教学,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离不开考核制度的转变。考核制度实际上是对学生学习过程与学习结果的方向引导,如仍按照传统的考试方式进行考核,重视知识再现,忽视实践操作能力检验,学生仍无法走出应试思维带来的高分低能的怪圈。因此,制定严格而规范的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是提高心理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保证。在专业技能培养方面可以实行教考分离,成立专业实践技能考核小组,改革考核评价方式,将口试、面试、笔试、心理测验、专业实验、角色表演、情境模拟等考核形式有机结合。在考核过程中不仅重视检验实践技能的真实水平,还要重视检验理论基础是否扎实,是否能用心理学的视野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三)合理增加见习实习时间 目前我校心理学专业学生在第四学期要进行为期一周的教育见习,在第七学期进行为期14周的教育实习,在这14周中,在学校实习期仅为四周,教育见习和实习的时间相对短暂,可以适当增加。尤其是实习时间,学生在三年的学习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理论知识,缺少理论联系实际、理论转化为实践的机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的比例本来就小,并且学生在真实课堂中得到的锻炼远远超过在大学模拟课堂中得到的锻炼。因此,可高效利用这14周的时间,适当增加学生在中小学实习的时间。 (四)拓展实习基地的范围 由于实习期间学生没有工资,学校不包食宿,学生如果租房又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我校心理学专业实习学校多为本地学校。但由于本地学校数量有限,心理健康教育课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而且心理健康教育课不属于主课,课时少,学生并不能在实习期间得到充分锻炼。因此,要拓展实习基地的范围,预计拓展的实习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首先,该校心理健康教育课要发展到相对成熟的水平,课时量有保障,上课内容和形式都比较丰富;其次,该校应设立心理健康中心,有独立的心理咨询室和一定的心理咨询基础设施;第三,该校有学生或青年教师宿舍,能给实习生提供住宿。 综上所述,提高师范类心理学本科专业的实践能力,既要确立师范类本科心理学专业的课程体系,又要制订有助于师范类本科心理专业学生实践能力提升的辅助策略。这样双管齐下,对于提升师范类心理学本科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提升就业率有切实帮助,也为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在未来能独当一面打下良好的基础。 心理学类论文: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素质提升的操作性方案 摘要:当前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陷入就业、考研的两难境地。面对日益严峻的考研形势和就业市场,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提升素质、提升优秀竞争能力才是最佳出路。制订提升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素质提升可操作性方案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关键词:师范类心理学专业;素质提升;操作性方案 一、问题的提出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的若干意见》曾明确指出:从2000年秋季开学起,大中城市里有条件的中小学要逐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此,教育部于1998年增设了心理学专业,许多高校纷纷设置了心理学专业,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心理学专业人才。截至2010年10月,全国已有超过250所高等院校开设了心理学相关专业。时至今日,教育部设置心理学专业已有17年历史,但心理学培养目标过于笼统,中小学对心理健康教育重视不足,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陷入考研、就业的两难境地。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考研、就业定位不明,影响考研的学习效率和就业的成果积累;其次是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的学习方式带有应试惯性,导致学无所用、学无所长、学无所成,影响考研和就业质量;第三是由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欠缺,靠学校、老师组织驱动;第四是面对严峻的考研形势和就业市场,缺少行之有效的可操作方案。面对日益严峻的考研形势和就业市场,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提升素质、提升优秀竞争能力是最佳出路。 二、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素质提升操作性方案的理论基础 (一)大学生发展及动态过程的四阶段论――纵向 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提升素质非一朝一夕之功,所以,素质提升方案要符合大学生发展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大学生发展是大学生以发展任务为目标导向的个体内在的、渐进式的成长过程,通常是由外在的发展干预占主导地位到大学生能够自觉发展的动态过程,大学生主要经历“要我发展”“我要发展”“我在发展”和“我能发展”四个阶段。“要我发展”阶段是指大学生由于处于自身发展的探索阶段,具有发展意识淡薄、发展目标不确定和发展能力不健全等特点,需要通过外力的作用接收到“要我发展”的指令,然后进入发展进程。“我要发展”阶段是指随着大学生自我发展意识的形成,大学生发展由“要我发展”的被动阶段向“我要发展”的主动探索阶段转变。“我在发展”阶段是指大学生主动参与发展实践活动,向自己提出并不断修正发展目标,明确发展任务,控制发展行为,促进自身发展能力的形成和提升。“我能发展”阶段是指大学生获得了保证自身可以持续不断地完善道德品行的能力,学习、应用、创新知识的能力,与时代和社会同步发展的本领和力量。根据大学生发展及动态过程的四阶段论,提升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素质的可操作方案也遵循这样一个由外而内的内化过程。对学习动力不足、学习态度不当的学生来说,即使缺失了“我要发展”的环节,对其意志、品质也是一种锻炼。 (二)心理资本理论――横向 对于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来说,纵向的动态四阶段发展理论为其发展指明了方向,但同时应注意素质发展的横向格局。对此,弗雷德・路桑斯提出的心理资本概念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视角。所谓心理资本,是指个体所拥有的积极心理资源,其构成部分都是类似于状态的积极心理力量。心理资本包含四种引导正向的力量,将其首字母结合起来可以组成一个词,即“HERO(英雄)”,其中“H”代表希望,“E”代表自我效能,“R”代表韧性,“O”代表乐观。近年来,学者对心理资本进行了诸多研究,大多是在人力资源的视角下,探讨心理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以及经济资本对个体的工作绩效、职业倦怠、心理健康等的复杂作用,关注的群体主要有企业员工、大学生、农民工、创业者等。心理资本是每个人心灵深处永不衰竭的力量,是实现人生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 (三)加工水平理论――深度 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素质提升的可操作性方案除了考虑纵向发展方向、横向发展格局之外,还要考虑在操作过程中的信息加工水平问题。早在1972年,Craik和Lockhart就提出了加工水平理论,其主要理论假设是深层次的加工处理比表浅的加工处理产生更精细、更持久也更强大的记忆痕迹。温斯坦的研究揭示,成功的大学生常常使用有效的学习策略,而不成功的大学生则使用了机械复述的学习方式。由于受应试教育影响,学生考前突击,考后遗忘,心理学专业学科的连续性、心理学理论的传承性、心理学实践的创新性很难体现,专业素质很难提升。在素质提升可操作性方案施行的过程中,要注意学生对学习内容的加工水平,由任务引导使学生在学习时对内容进行深加工,从而提升其学业成绩水平,促进其未来的应用水平,使其能学有所用,学有所成。 (四)时间管理倾向――时间 基于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素质提升的操作性方案需要有执行的时间保障。时间管理倾向这个概念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所谓时间管理倾向,是指个体在对待时间功能和价值上、在运用时间方式上表现出来的心理和行为特征,涉及到时间感、时间控制观和时间效能感等方面。时间管理策略是指通过一定的方法合理安排时间,有效利用学习资源。一种比较简单易行的时间管理策略即为时间管理象限图,做法如下:首先将学生一天的纪事排序,按重要程度和紧急程度划分,分别为重要紧急型、重要不紧急型、不重要紧急型、不重要不紧急型四种类型。一般人在不重要不紧急型事件上花费时间最多,其次是紧急但不重要型,但造成时间管理效果差异的重要原因是在花多少时间在重要但不紧急型事件的处理上。研究表明,成功的人花大约60-68%的时间(普通人只有20%左右)来处理重要但不紧急的事情,不断提高自己,有规律、有计划地完成任务,做有创造性的工作。施行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素质提升的操作方案,也是把任务放在重要但不紧急这一维度,充分锻炼学生的自主、自治能力,实现专业素质与专业能力稳步提升。 三、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素质提升的操作性方案内容 (一)自主学习能力提升方案 自主学习一般是指个体自觉确定学习目标、选择学习方法、监控学习过程、评价学习结果的过程。自主学习是一种高水平的学习活动,包含着一个更全面、更高层次的动态能力结构,关涉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过程,强调学生对学习资源的有效利用。 1.团队组合方案 遵循心理发展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规律。当学生没有能力独立进行自主学习和探索时,可以采用团队组合方案。做法如下:每年在新生入学之后采用团训方式使学生和学生之间的关系迅速破冰,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然后以自愿组合的方式,并考虑未来的考研和就业方向形成3-4人为编制的小组,在大学四年中,小组尽量维持稳定,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重新组合。在四年期间,小组定期讨论,完成任务,互相鼓励,互相督促。这样既可以兼顾心理学专业不同学科作业及任务完成的连续性,又可以发挥团队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还可以避免学生由于意志、品质薄弱而做事虎头蛇尾。 2.读书指导方案 阅读专业教材是多数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学生都欠缺的能力,为此,提出“四步读书法”来提升其专业阅读能力,做法如下:在阅读专业教材时每涉及一个专题,第一步,先问自己这个专题“是什么”;第二步,在接下来的阅读中寻找该专题“是什么”的“证据”;第三步,在接下来的阅读中寻找该专题“是什么”的“例子”,并回忆身边或之前的学习是否也具有相似的“例子”;第四步,总结这个专题。使用这种读书方案,可以比较迅速地把握阅读专业教材的思路,使自主学习具有可操作的路径,使学生不至想读书却毫无头绪。 (二)素质提升方案 对于师范类心理专业学生来说,有两条比较清晰的发展路径,即考研和就业,但考研难、就业难已经成为客观事实,在这严峻的形势下,提升师范类心理专业学生的专业素质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1.考研素质提升方案 为了使学生的知识积累与学习能力水平能稳步上升,针对以考研为目标的心理专业学生提出“考研四程学习法”:第一程,学生基本保证每天都能做一篇英语阅读理解,加工水平要深,达到精读、精研的程度,阅读材料与心理学专业相近为佳;第二程,学生基本保证每周读一篇心理学专业文献,达到了解前沿并能产生自己观点的程度,可以先不计较自己观点的对错和严谨程度,随着阅读量的增加,自己的观点会进行自动校正,并且进行小组讨论,交换彼此心得;第三程,学生基本保证每月阅读一本专业著作,开始的时候可以使用“四步读书法”,提升阅读能力之后就可以采用自己喜欢的方法;第四程,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总结本学期知识和能力上的真实所得。“考研四程学习法”以时间为维度,以任务为导向,以提升专业能力为目标,环环相扣,可以实现学生专业能力增长的良性循环。 2.就业素质提升方案 为了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水平稳步上升,针对以就业为目标的心理学专业学生提出“就业四程学习法”:第一程,学生基本保证每天都利用网络了解心理学应用领域信息,如咨询方向、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心理健康教育方向等,时刻关注用人市场的形势与需求;第二程,学生基本保证每周进行一次小组讨论,交换彼此的信息,讨论利用所得到的信息可以具体做些什么事情,有想法可以根据实际条件开始施行;第三程,学生基本保证每月了解一种心理学技术,如沙盘、意象对话、焦点短程治疗、叙事疗法、团体心理咨询等,当对某一疗法有特殊兴趣并产生探索愿望时,可对其进行深入研究;第四程,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总结本学期知识和能力上的真实所得。“就业四程学习法”也是以时间为维度,以任务为导向,以提升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开阔眼界为目标,环环相扣,可以实现心理学专业学生从业素质提升的良性循环。 心理学类论文:财经类院校实验心理学教学探索 摘 要:实验心理学是心理学专业的优秀课程,财经类院校实验心理学教学经验较少。本文从财经类院校实验心理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教学探索,努力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实验能力。 关键词:实验心理学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考核方法 实验心理学是心理学专业的优秀基础课,财经类院校开展实验心理学的很少,尤其针对财经类院校的实验心理学教材更少,而我校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学生未来能在企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测评等工作。为此,本课程组在实验心理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一系列尝试,并取得良好效果。 一、浓缩教学内容,侧重实验设计等基础理论讲述,改变教材以科研为主的偏向。 《实验心理学》(朱滢编著)、《心理学实验纲要》(杨博民主编)、《实验心理学》(杨治良编著)、《实验心理学》(孟庆茂编著)、《实验心理学》(张明、张亚旭)等教材在语言心理学、记忆心理学、情绪心理学、思维等方面的实证研究篇幅较重,因为教材编制者依托的高校都有非常先进的教学实验设施,在语言、记忆、注意、思维等方面有很多科研成果,此类学校学生有较多机会参与、观察相关实验研究,理解教材的难度较小。但我校属于财经类院校,没有可以进行语言、记忆、注意等较为先进的科研条件,如ERP、fMRI等实验设备,学校从事此类研究的教师较少,学生很少有机会接触到此类研究。在没有相关科研设备、科研氛围的前提下,学生要想较好地理解这些专业语言、记忆等研究难度非常大。同时,我校属于财经来院校,学生对经济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管理心理学类相关知识更感兴趣,对语言、记忆等偏向基础心理学的内容缺少学习兴趣。因此,本课题组根据院校的设备情况删除语言心理学、感知觉、记忆等在实验心理学中的比重,添加一些与经济心理学、消费心理学相关的研究。 《实验心理学》课程重点突出心理学实验的变量设置部分、实验设计部分内容的讲述[1]。在变量设置部分重点讲述自变量、因变量及额外变量的种类及如何尽量减少额外变量对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影响。实验设计种类可以分为被试内设计、被试间设计及混合实验设计。在讲解不同实验设计类型时,注重结合单因素实验设计、双因素实验设计及多因素实验设计等内容。 二、教学方法采用问题为中心、小组学习方法,改变以往传统理论讲授的偏向。 在教学方法上,教师讲解完基础知识后,以问题学习方式进行实验案例谈论[2]-[5],使学生深入了解每一种实验设计的原理、过程和应用注意事项及相应的统计处理方法,如T检验、F检验、方差分析等。每堂课结束后,要求学生针对本次课内容设计恰当实验,下次课教师将对此进行检查。例如,讲授被试内实验设计时,教师针对这一内容进行重点讲授,然后安排学生进行实验设计课程内容小组学习和讨论。实验课程中安排与实验设计有关的实验创新思维训练、文献检索和读写实验报告和论文,以期通过这样的安排保证学生充分理解并应用不同实验设计方法,培养科学研究能力。 三、考核方式采用课堂发言、小组作业和实验设计的综合测评方式,改变以往单纯期末考察理论知识的考试方法。 教学考核是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途径。课程组从一开始就摒弃一张试卷定成绩的传统考试方法,既关注学习分数,又关注学习过程,根据整个学习过程中学员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建立系统的教学考核模式。因此,《实验心理学》课程进行考试改革,改变原有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70%的课程考核方式。采用平时考核25%(包括课堂发言、出勤情况)、实验设计方案45%、知识考核30%的考核方式。注重学生过程学习和考核,弱化期末强化和机械式考试方式,同时将各考核目标根据课程需要进行子目标细化,如课堂发言包含每堂课教师安排有前课复习、课堂随机提问等环节,视学生主动性与回答的准确性表现决定成绩。因为从上课一开始,教师就明确指出,上课期间可以随时举手提问,而且提问数量和思考质量决定平时成绩,若学生不按此要求执行,课堂发言部分视其表现相应扣分;出勤情况包含5次点名。实验设计方案要求必须包含引言、问题提出、实验设计、实验流程、统计方法等部分,并且该作业至少交上来修改三次且没有大的原则性错误的情况下才能通过,对每个同学犯的个别错误进行有效纠正;知识考核以期末考试形式进行,包含填空题、判断题和选择题。 心理学类论文:心理学视阈下的罪犯评估与分类 摘 要:由于新时期罪犯的构成发生明显的变化,凸显了罪犯分类的标准化和科学化的要求。心理学方法的介入可以使罪犯分类更具准确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因此,打造监狱内部心理学生态,建立详实可靠的心理数据平台,引入心理学的方法与技术正成为我国监狱罪犯分类的首要任务。 关键词:罪犯分类;分类处遇;心理学生态;心理学方法 一、西方国家罪犯罪犯分类的发展 西方国家把罪犯分类的概念有三层意思,第一是指对在监狱中服刑的罪犯进行分类,第二是将不同类型的罪犯安置在不同类型的矫正机构中,第三是要对他们实行不同的处遇。 (一)分类调查。对罪犯进行调查, 监狱以此作为关押前的分类基础。意大利监狱法规定, 要对罪犯进行人格观察, 确定其生理和心理缺陷。这项心理测评工作会贯穿刑罚执行的始终。在美国, 这项工作十分细致。美国监狱大都设立了入监诊断中心, 以便罪犯接受相应的调查、测试、考核与评定。 (二)分类标准。在国外,监狱的分类标准不一。同类的罪犯, 往往以不同的危险程度来分类。英国将犯人分为 4 级: 第一是 A 级。罪犯脱逃后将给社会、警察或国家安全带来最大的危险。第二是 B级。此类罪犯不必以最严格防范,但要保证他们不会脱逃。第三是 C 级。罪犯在开放的区域,已经没有脱逃的动机,但还要加以管制。第四是 D 级。此类罪犯在开放的环境中服刑,他们被充分信任。不同等级的罪犯在不同戒备等级监狱关押 (三)分级处遇。大多数国家对罪犯实行分类处遇。分级不同, 改造的空间、条件就不一样,罪犯的服刑地点、方式也不相同。在出狱探亲、生产劳动、改善自己生活等方面也各有不同。比如西班牙3级犯人可以没有看守, 他们会白天出去工作, 晚上再回来。分级不是恒定的,而是会在一定时期重新审核,定级也不是逐级累进, 可以直接进入某一处遇。 国外监狱的分类制度分类制度有完备的法律依据,有专门的分类机构和人才,有明确的分级处遇;表现日渐成熟的趋势。以罪犯人格为基础的测试调查,保证了刑罚执行的个别化。 二、我国罪犯分类的历史沿革 我国的罪犯分类起步于100年前的清朝末年,期间经历了1910年《大清监狱律草案》和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暂行新刑律》。 新中国成立后,按照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的规定,监狱被分为监狱、劳改队、少管所、拘役所、看守所。罪犯的分类以刑期长短、性别、年龄进行了大致区分,对罪犯分不同类型进行关押。 进入90年代后,各地对罪犯的分类教育和分级处遇工作都十分重视,侧重创新。司法部监狱局编写了一系列的教育教材。江苏省对表现好的罪犯实行24小时特优会见、热线电话、离监探亲、外出参观、亲情会餐、出监试工等。黑龙江、山东、上海、江苏等省开展了心理矫正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新中国以后我国的罪犯分类制度不断完善与发展,但由于监狱建设受财力、物力、人力影响,我国的罪犯分类制度的推行仍处在低水平上,比国外先进的分类制度大致要落后50年,甚至更长。 三、心理学视阈下的罪犯评估与分类 监狱生产一直是我国监狱对罪犯的分类关押的重要依据。没有罪犯的人格调查制度,针对罪犯的个别矫正计划就无法进行。现阶段我们的罪犯分类是为了方便管理而不是为了矫治。 许多有识之士对这一问题都有自己看法。清华大学许章润教授认为: 罪犯分类管理是基于一定目的,依据罪犯的某种相似性对罪犯进行分析、归纳而成的群落;北京大学杨殿升教授认为罪犯分类管理,是指依据一定标准将罪犯分成若干类型,监狱针对各类罪犯的不同情况,实行分别处遇。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翟中东教授认为罪犯分类管理,是根据罪犯特点依刑罚执行个别化的要求而进行的罪犯归类。这里面所提到相似性、一定标准和个别化要求都体现了心理评估的特性,没有心理测量与评估的介入,是无法实现上述构想的。 新的历史时期,司法行政机关重要的历史使命是要贯彻落实“首要标准”, 把改造人放在监狱工作第一位。建立科学的分类处遇制度,有利于罪犯的矫正和回归,有利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的降低。 (一)打造监狱心理学生态。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罪犯分类的标准与体系是动态的、可变的。美国不仅按照罪犯的智力、精神、身心状况和文化程度等人口学方面的特征进行分类,而且通过社会学、医学、心理学、精神病学的专家广泛参与将其制作成量表,罪犯的分类被划分成三个阶段: 初步分类、重新分类、释前分类。初步分类包含心理状态、人格调查、智商测试、心理测试、职业能力测试等心理学材料。这样就可以决定监狱的警戒程度、监管等级和住宿模式。 (二)建立心理信息系统平台。首要标准是一个实践标准,它要求综合运用监管、教育、习艺等多种手段,强化心理矫治,创新教育改造。监狱分类和监狱安全、矫正模式相互关联与渗透的矫正项目需要罪犯分类拓展的参与,教育矫治工作的科学化、社会化方法依赖于心理信息的采集与运用。运用科技手段的,定量化的分类方法将有力提高罪犯分类的质量。量表和工具的引入、罪犯危险程度的多元化评价,使罪犯分类建立在一个坚实的科学平台上。 罪犯信息采集包括罪犯的人口学方面的特征,如性别、年龄、职业、学历、家庭、爱好等;犯罪情况,如犯罪的性质和刑期等;其基本心理状态等。以便对罪犯有初步的了解。监狱方面可以针对入监初期罪犯的现在情况提供可能的矫正方案。罪犯服刑期间,围绕罪犯心理健康状况与心理需求的调查有助于个别化矫治方案的制定和处遇计划的调整。罪犯释放前调查则包括罪犯改造质量的评估、罪犯社会适应能力情况、罪犯的心理状态情况、罪犯的职业技能情况等。材料可以发送给罪犯回归地的公、检、法、司等机关和基层组织,作为他们对刑释人员进行安置帮教的重要资料。 构建一个罪犯分类管理平台,应用平台对特定的人员开放,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应用平台检索到罪犯分类评估档案,这些都有利于矫治人员矫治计划和相关的技能培训的开展。 (三)精研罪犯分类的心理方法。采用一定的量表,是罪犯进行定量分类是心理学的基本方法。在对罪犯时行分类时,依据不同的目的、标准,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如可以先按罪犯的年龄、性别,对罪犯进行定性分类,然后再用《人身危险性评分表》等进行定量分类。罪犯分类不是为了分类而分类,而是现代监狱一项矫正活动和处遇内容。应贯穿于整个服刑过程的始终。使用工具与量表是新的技术化的趋向,它形成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分类分类方法,体现了罪犯分类的科学性与操作性。 (四)拓展罪犯分类的心理学内容。福柯说:“徒刑的期限不应该是罪行的‘交换价值’的量化,它应该根据犯人在监禁期间的‘有效’转变来调整。”监狱对罪犯实施有效管理和矫正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这既体现了监狱工作的整体绩效,也关系到罪犯改造目的实现的程度。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罪犯分类体系,应成为我国监狱制度完善和罪犯权利保护的有力保障。如,可以在罪犯分类标准中增加罪犯危险度评估、罪犯人格特征、智商、职业能力测试和心理健康水平等心理评估内容,这些符合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的心理学标准使罪犯分类兼具目的性与科学性,动态地考虑罪犯的人格特征和社会危害性,形成了标准化的分类管理标准。 对罪犯进行综合评估指导下的定级和调整,是综合了罪犯的犯罪情况、心理行为特征、心理健康水平、社会危害性和改造情况后做出的,这种做法有针对性和目的性,有利于安全稳定和罪犯改造。心理学的介入会使得分类和分级界定更科学,也会给罪犯改造带来一系列的激励和引导。 总之,心理学方法应用于罪犯分类技术,对于监狱的安全和矫正的真正实现是有积极意义的,可以推进分类向纵深处发展,为罪犯分类管理和分类处遇提供科学准确的理据和方案,有利于建构完善的罪犯分类体系。 心理学类论文:从心理学角度分析电影类型对电影票房的影响 【摘 要】不同类型的电影会满足观众的不同心理,文章主要从心理学的角度考察能满足观众不同心理需求的不同电影类型对电影票房的影响。从近几年的电影票房数据分析发现,绝大部分是动作、爱情和喜剧类型电影获得高票房。从精神分析理论的角度来对这一结果进行分析,原因是动作和爱情类型的电影满足了观众与生俱来的性与暴力的心理需求。而喜剧类型的电影则是满足了观众的娱乐需求。因此这些类型的电影可以获得高票房。 【关键词】心理学;电影类型;高票房 从心理需求上来看,观众进入电影院观影之前就已经产生心理需求,进而演化为消费需求。本文将电影影片的类型分为8类:喜剧、战争、动作/警匪、爱情/剧情、灾难、惊悚/悬疑、科幻/冒险、传记/纪录片/主旋律。 近几年,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显著。电影产业的收入其中很大一部分来自电影票房,有数据表明:2004年电影在中国的票房是15亿,2005年的电影票房为20亿,2006年的电影票房是26.7亿,2007年的电影票房是33.27亿,2008年的电影票房是43.41亿,2009年的电影票房是62.06亿,2010年的电影票房是101.72亿,2011年的电影票房是131.15亿,2012年的电影票房是170.73亿,2013年的电影票房约是216亿。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近几年电影票房的增加是十分显著的。本文主要是从消费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获得高票房电影属于哪些类型又满足了观众的哪些心理需求。本文从两个维度界定“高票房电影”:一是时间维度,指在2010―2013 年刷新了内地电影票房纪录的电影;二是价格维度,指在内地票房过亿元的电影。 一、研究对象 本文主要分析2010年到2013年这四年的票房过亿电影的类型分布。 2010年共有27部票房过亿的电影,其中国产电影18部,其中8部是动作类型电影,4部是爱情电影。国外电影9部,其中6部动作类型电影。 2011年共有35部影片票房过亿,其中国产片18部,进口片17部,均创下历史新高。其中国产过亿电影有10部动作类型电影,5部爱情类型电影,2部喜剧类型电影;国外进口的过亿电影中有10部动作类型电影。 2012年有42部票房过亿电影,其中国产电影17部国产电影,25部进口电影。其中国产过亿电影有8部动作类型电影,3部爱情类型电影,4部喜剧类型电影;国外进口的过亿电影中有20部动作类型电影。其中2012年票房最高的是《泰》,不断刷新票房纪录,一部投资不大的电影超过了《泰坦尼克号3D》的电影票房,成为了最大的赢家。 2013年的中国电影票房据初步统计,总票房在216亿左右,全年有60部电影票房过亿。相对于2012年的171亿的总票房,全年总票房仍然增长了26%。在全年票房前十的电影中,国产影片占了7部。2013年国产电影共计32部电影票房过亿,其中《西游降魔篇》以12.46亿夺冠,《致青春》以7.18亿排第二;《狄仁杰之神都龙王》6.01亿排第三。其中国产过亿电影有10部动作类型电影,7部爱情类型电影,8部喜剧类型电影;国外进口的过亿电影中有12部动作类型电影。 二、分析与讨论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主要是动作、爱情和喜剧类型电影受到观众的青睐,获得了高票房,也可以发现喜剧类型电影的受喜爱程度也在不断增加,那么这些电影究竟满足了观众什么样的心理需求呢? 从精神分析理论我们可以了解到,暴力与性是人类潜意识层面的最为永恒的心理需求。从以上的电影票房的数据可以发现,一些受欢迎的美国大片居多也是动作类型的电影。按照精神分析理论的观点,每个人的大脑中除了意识之外,大部分是潜意识。在人类的与生俱来的潜意识里就存在着攻击欲、破坏欲,虽然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些欲望会被隐藏起来或者压抑到自己的内心深处,但并不会完全消失。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欲望的宣泄会引起斗殴甚至战争,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观众愿意观看这些动作和爱情类型的电影就是为了潜意识欲望宣泄的需要,观众在宣泄的过程中也就释放了自己的潜意识,得到一种快感和满足感。所以从以上观点可以看出,这些动作和爱情类型电影正是满足了观众的性与暴力方面的欲望,这些电影才会获得高票房。 同时观众也具有娱乐需求,电影观众大多都有繁重的学习或者工作任务,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压力,在当今社会显得尤为突出。很明显,喜剧类型的电影能给人带来一种愉悦、享受的感觉,同时观众也能在笑声中解除自己的疲劳。因此,喜剧类型的电影也在不断吸引着观众。 三、研究结果 电影的类型对电影的票房是有巨大影响的,要想使得电影获得高票房,必须关注与探索观众的心理需求,针对观众不同的心理需要来制作不同类型的电影以满足观众不同的心理需求。 作者简介:张焕焕(1989- ),女,研究方向:管理与社会心理学;李冲梅(1990- ),女,研究方向:管理与社会心理学。 心理学类论文:心理学科研究方法类课程的优化与整合 摘 要:专业研究能力的培养是心理学本科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方法类课程在培养计划中占较大比重。本文从当前心理学方法类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出发,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体系优化、教学方法改革等几个方面,结合教学实践经验,对心理学科研究方法类课程的优化与整合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心理学 研究方法 课程改革 十九世纪自然科学涌现了大量发现,无论是韦伯和费希纳关于心理量与物理量之间关系的发现,还是赫尔姆霍茨关于青蛙神经传导速度的发现[1],都促进了心理学研究从思辨转向实证的进程。1879年,冯特建立的心理学实验室成为现代心理学诞生的标志,拉开了心理学科学研究的序幕。从学科性质看,心理学是一门兼具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性质的交叉学科。从近三十年的发展及趋势看,无论是探讨心理本质的理论研究,还是强调社会现实需要的应用研究,在研究方法上越来越向自然科学靠近:借助一定的仪器或工具,对各种心理现象进行实证研究,并收集研究数据,通过数据分析来验证研究假设,获得对人类心理活动的认识。方法论问题是任何学科研究的重要问题,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熟练运用相关的统计技术、实验技术实现研究目标,是国内外心理学专业学生培养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心理学专业学生的一个重要的能力特点。在2012年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2],心理学专业的优秀知识领域有11项,其中与研究方法有关的包括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及其常用软件、心理测量学、心理学研究方法等,占三分之一强。这种重视充分说明了掌握专业研究方法与技术,在心理学科的专业能力及培养中所占的地位。但是,虽然这些方法类课程是心理学科的重要基础课程,但是由于其学习难度比较大,尤其是对于那些高中学习文科的学生来说,心理上的惧怕及学不好的自我暗示极大地挫伤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与学习效果。因此,如何优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提升教学效率,是心理学科本科教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1 当前心理学方法类课程教学中的问题 心理学专业的学生对方法类课程往往存在一种矛盾的心理:认识上高度认可研究方法类课程都是非常重要的课程,都应当学好;行为上又因为感到高难度而惧怕和逃避。这在任何类型的心理学院、系、专业中都普遍存在,其原因除了受课程本身的内容与性质的限制外,也与当前方法类课程在教学时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关。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之间存在断裂 国内心理学专业发展的早期,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等方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以理论介绍为主,随着教学条件的提升及专业发展的需要,现在普遍增设了诸如SPSS统计软件的应用、实验设计与编程、认知神经技术的应用等课程,但在教学安排上理论课程与这些应用课程之间并没有有机结合在一起,导致教学效果不好。 1.2 技能性课程与实际研究之间存在断裂 方法类课程如心理统计、心理测量及其技能性课程往往都开设在前两个学年,学生在学习这些课程时,心理学的专业素养还比较低,接触的专业研究比较少,大部分学生对方法的理解与应用往往局限在教材提供的例题上,颇有隔靴搔痒之嫌。学生即使掌握了方法的应用条件与特点,掌握了工具与仪器的基本操作,但遇到具体的研究时,仍然不知道如何实现。 1.3 技能应用类课程缺乏合适的教材 目前有关统计软件、实验软件应用的教材或书籍,在内容上更多偏向于介绍工具的菜单应用,强调的是操作指导[3],缺少与完整的心理学研究相对应的方法介绍,如实验研究如何统计分析、调查研究如何统计分析等,导致学生在面对自己的研究时,无从下手。不利于培养学生利用工具实现个人研究的能力,因此特别需要具有针对性的应用类教材。 2 心理学研究方法类课程的优化改革 结合当前心理学专业本科教育的现状,上述心理学科方法类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既有师资力量配置方面的原因,也有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方面的原因,若要改善和提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 建设教学团队,加强教学研究 优秀的教学团队是提高教学效果,促进教学发展,提升教学水平的基本前提[4-5]。心理学研究方法类课程,在内容上有着明显的递进性关系,比如在学习实验心理学之前需要掌握心理统计的相关知识,才能够对实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但这些课程之间又是相互渗透的关系,在学习心理统计的时候,如果对心理学的实验设计、各类研究不了解的话,则统计的学习就变得形而上。其实这也是方法课程学习让学生感到难且枯燥的原因,也是造成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相割裂的原因。因此,将教授方法课程的教师组建成为一个教学团队,开展教学讨论与研究,处理好不同课程之间的逻辑顺序与相互渗透,在讲授内容、讲解深度、学生能力素质培养等方面,对各课程教学进行明确的界定,避免不同课程重复讲授的浪费或出现知识点缺漏,全面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 2.2 优化课程体系,整合教学内容 心理学方法类课程一般由理论课程和实操课程构成,如实验心理学与实验课、实验设计与编程、心理统计与SPSS应用、心理测量与问卷编制与应用等都构成一个个相对完整的知识链条。这些实操课程的开设是随着心理学科的发展而慢慢开出的,每一门课程的开出都使学生的知识获得由自学式的零散、模糊、杂乱,变得系统、清晰、准确而高效率,极大地提升了学生的专业研究能力。在总学分有限的条件下,尽可能统筹理论课程与实操课程,根据学生培养与发展的需要以及师资力量条件,多开设高水平实用性的实操课程,才能将培养创新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落到实处。 在课程体系优化与教学内容整合中,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内容。 (1)理论与实操的平衡。由于实操课程可以快速地让学生掌握研究工具、研究方法,提高研究能力,在课程设置时易出现“重实操、轻理论”的现象,认为理论课学不学没关系,掌握了研究工具的使用就可以了。但实际上,理论是应用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不以理论为指导,工具的应用就会出现问题。例如在统计学习中过于强调SPSS统计软件的掌握,忽视统计思想的指导作用,就会出现用错统计方法、无法解释结果、甚至提取错误的统计结果的现象。 (2)理论与实操的联系。无论是理论课程还是实操课程,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往往注重知识体系的完整性与系统性,因此同一范畴的理论与实操课程在内容上往往有重复的地方,如果不对教学内容进行有机整合,就会使教学出现冗余或缺漏。例如,实验心理学学习中,理论课布置了实验设计的作业,而实验操作、实验设计课也布置了类似的作业。如果把这些科目的作业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完成从理论构想、实验设计、实验操作到数据收集与统计分析的全过程,实实在在地将作业变成一个有价值和意义的研究,既激发了学生的研究兴趣,也可以让学生体验研究的成就感。实践中已经有学生将实验课、测量课的作业进一步优化,成为自己毕业论文的内容,并公开发表[6]。 2.3 改善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 任何学科开设方法类课程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培养学生从事专业研究的能力。无论是理论课程还是实操课程,如果不以此根本目的为指导,都会沦为“为了教而教”,不是枯燥的理论说教就是枯燥的技术操作,让学生无法领会课程学习的意义与价值,也就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心理学专业学生研究能力的培养包括了文献阅读、问题分析(提出假设)、研究设计、工具选择(实验编程)、数据收集、统计分析、撰写文章等一系列技术模块,这些内容渗透于所有方法类课程的学习中,如果教师能够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寓理论于应用,则可有效提升教学效果。 (1)将文献阅读与问题分析融合于理论课程的学习中。在理论课程的学习过程中,指导学生进行主题论文阅读,在专业研究论文中找到理论学习内容的应用,一方面可以让学生了解专业研究思路与流程,另一方面也深化了对理论的理解,促进思考。笔者在《心理统计》的授课过程中就尝试了这种办法。经过两届学生、每届2-3轮阅读的试验,发现通过论文阅读可以有效提升学生对心理学专业研究的认识,深化了对心理统计专业地位的认可,一些学生由此找到了自己的研究兴趣与方向,更加积极地投入到课题研究中去。 (2)采用基于问题的教学,将专业研究融合于技能课程的学习中。无论是统计软件的学习,还是实验编程与实验仪器的使用,教学过程中在介绍完最基本的操作之后,以完成研究任务为载体,让学生进行“基于问题的学习” [7],掌握工具与仪器的使用。例如,SPSS教学可以从一个具体研究的数据分析为线索来介绍软件功能;实验编程软件的学习以完成不同的实验设计为目的进行教学和学习,尤其是让学生把当前的学习与其他理论或实操课程中的研究结合在一起,不是去完成教材上的例题,而是去完成自己的研究课题,学习效果可想而知。 (3)组建学生学习小组,合理利用竞争与合作。团队合作是现代人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在科学研究中也非常注重科学团队的建设。方法类课程的学习中组建稳定的学习小组,共同完成学习任务,既有利于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又培养了科研品质。 总之,随着心理学科的发展,尤其是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新的数据分析技术与实验技术不断涌现,在不断提升心理学研究水平的同时,也为心理学的教学带来了挑战。将心理研究的新技术新发展及时纳入到教学体系中,是心理学科方法论教学的重要任务,其实现有赖于不断的教学改革与优化。 心理学类论文:心理学专业的另类世界 有人的地方就有心理学 从专业角度来讲,心理学是一门科学,而非玄学,它是受了科学理念的影响,从哲学中分化出来的有关人类研究自身问题的科学。一般来说,心理学专业的学生接触的第一门专业课是普通心理学,它涵盖心理学的基础知识,包括感觉、知觉、情绪、人格、记忆、注意、思维、语言、意志、问题解决、技能学习等方面的内容,系统地讲述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方法、理论等。 以普通心理学为基础,心理学专业的学生还要学习很多心理学分支学科,如实验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人格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咨询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心理统计、学校心理学、学习心理学、组织行为心理学、医学心理学、生理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健康心理学、工业心理学、工程心理学等。心理学研究需要使用SPSS这一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而且心理学专业本身与神经科学、医学、生物学有很大关系,这些学科探讨的生理作用会直接影响人们。因此,除了以上提到的分支学科外,心理学专业的学生还要学习SPSS软件应用、人体解剖生理学等相关课程。 我们可以认为,犯罪心理、读心专家等影视剧的内容确实涉及心理学的知识,准确地说是心理学不同分支的应用与结合。不仅是在电视剧中,日常生活中心理学也随时随地陪伴着我们,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还不如说“有人的地方就有心理学”。其实,我们从小到大与人交往的过程中都伴随着心理学的应用,只是很多人未曾发觉。 那些经典疗法 除了相对枯燥的理论学习外,心理学专业的学生还可以选择性地学习一些咨询技术,使得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如催眠术、房树人测验、箱庭疗法、精神分析疗法等。 催眠术是运用暗示等手段让被催眠者进入催眠状态并能够产生神奇效应,以便达到某种目的的方法。催眠是以人为诱导(如放松、单调刺激、集中注意、想象等)引起的一种特殊的类似睡眠又非睡眠、意识恍惚的心理状态。其特点是被催眠者自主判断、自主意愿行动减弱或丧失,感觉、知觉发生歪曲或丧失。在催眠过程中,被催眠者遵从催眠师的暗示或指示,并给出反应。催眠的深度因个体的催眠感受性、催眠师的威信与技巧等的差异而不同。国内著名心理专家郝滨老师曾介绍说:“科学证明,恰当地使用催眠可以起到消除紧张、焦虑情绪,建立乐观积极心态的作用。”所以说,催眠术并不是神乎其神的魔法,而是有极强的科学性。 箱庭疗法,又称沙盘疗法或沙盘游戏,是在欧洲发展起来的一种心理疗法。1939年,受威尔斯“地板游戏”的启示,英国伦敦的小儿科医生劳恩菲尔德将收集的各式玩具模型放在箱子中,让孩子们在箱子中游玩。这个箱子被孩子们称为“神奇的箱子”,这一儿童心理治疗方法被命名为“世界技法”。箱庭疗法呈现一种心理治疗的创造和象征形式,在所营造的“自由和保护的空间”气氛中,把沙子、水和沙具运用在富有创意的意象中,便是箱庭疗法的创造和象征模式。箱庭疗法是一种心理临床疗法,通过创造的意想和场景来表达自己,直观显示内心世界。同时,它也是针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一种有效方法,能够在培养自信与人格、发展想象力和创造力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由以上的这些疗法可以看出,心理学既是一门理论学科,也是一门应用学科。 救赎与自助 身为一名心理学专业的学生,我深爱着自己的专业,尤其是学习人格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健康心理学和临床心理学后,我发现世界上所有人都是正常且独一无二的,包括精神分裂、智力低下的人们,没有人是奇怪的和应该受到歧视的。在生活中,我学着悦纳自己、悦纳他人、悦纳自然,我想这应该归功于心理学专业和我的老师们。大学期间,很多老师都会在课堂上分享他们的经历,表达他们的看法。你会发现,心理学专业的老师大多温柔、风趣、耐心、体贴,他们能理解、包容每个人,交谈时能设身处地地为我们着想,并给予我们帮助与支持。也许,这就是心理学的魅力和它特有的温暖的力量。对我而言,心理学不仅修炼我的内心,更让我懂得接纳与放下。 心理学不仅可以助人,还可以自助。发展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可以帮忙指导你如何从小教育孩子;健康心理学可以教你以怎样的心态面对疾病并保持健康的身体;咨询心理学教会我们正确认识自己的内心体验或帮助他人学会正视自身,并采用适当的方法调节自己的心理。纵使学习心理学专业有众多优点,但如果你是抱着“学了心理学我就能看穿别人”的心态学习这个专业,那就大错特错了。现在许多书籍在很大程度上将心理学神化了,这才使得人们对心理学产生误解。所以,不要指望在心理学的课堂上老师们会直接教你看出他人的眼神、动作传达什么意思,这些根本不是心理学专业的主流知识。其实,在心理学专业的课程中,会有众多理论基础知识需要背记,因此有时我们自己也会打趣地说,学了四年心理学,活生生地从理科生变成了文科生。 就业及发展方面 现在,想必大家对心理学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那么心理学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可以从事哪些方面的工作呢? 学校心理老师、心理咨询师、心理医生、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销售工作,是大多数心理学专业学生毕业后的出路。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考公务员、读研深造等。总之,心理学专业的就业面很广,最终在于自己的选择。然而,在国内,心理学的发展仍然在起步阶段,有太多人对心理学仍存在误解,很多用人单位都不重视心理学,所以尽管心理学专业的学生的就业面很广,但需求量不太大,就业率并不太高。可是,心理学专业的学生一旦到这些岗位工作,就会体现出他们特有的优势。在工作中,心理学专业的学生往往具有更好的人际关系,拥有更豁达的人生态度,对待他人更宽容,这与心理学的专业学习是分不开的。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心理学正在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在国内,心理学作为一门朝阳学科,也更需要大批人才来发展。 拥有心理学专业国家特色专业的院校名单: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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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学论文:政法学院大学语文论文 以当今渐呈弱势的大学语文课为例,此课程是普通高校面向非中文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其设置目的就是培养学生汉语语言文学方面的阅读、欣赏、理解和表达能力,这是大学生文化素质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事实上,大学语文课并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课,首先,它具有工具性,这也是其最单纯最简易的特性。但在具体的课文中,一个字、一个词、一个句子、一段文章等,往往有不同的视角,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感悟,经常需要反复推敲才能有新的收获。对于一个文本,若言之有据,不同的观点是可以并存的。大学语文理解的多元性,正是培养大学生多元思维、严密性和一贯性的重要手段。大学语文课在讲授中应循序渐进,同时还应兼顾文学性、艺术性、审美性、创新性。高校关乎职业教育,更应该是素质教育。而我们现在的高校,大多为市场需求所左右,悖离了高校的宗旨,而把高校降格办成了高等职业培养所,市场需要什么人才,高校就开设什么专业,没有深厚的积淀,没有学术的积累,缺乏原创性的活力,拘泥于狭隘的实用途径。没有学术思想,学者以及学生只能沦为工匠,以致于在科学技术领域的发展上,我们一直处于被动的追赶状态,那些带有里程碑式的科学理论、新的学术观念、科学发展,如计算机、网络、软件业、数字经济等,大多产生于西方,并在世界上处于领先水平。而这一切,都与我们的高等教育有着极大的关系。 即使以最为实用的功利目的而论,攻读于大学,乃为求知,在于养成具有思想性的人才。知识之获得,不可能凭空而来,必须借助于某种媒介,通过一种介质的训练、培养,进而获得知识,提升思维能力。源渊流长、充实丰富、瑰丽多彩的中国文学、世界文学,历经时间的淘汰,积淀为人类思想文化的精品,我们阅读、研究,正可以训练思维,培养能力。比尔•盖茨是许多人所羡慕的,是众多青少年心目中的英雄、偶像,但我们往往关注、羡慕的是盖茨所积累的财富和那种超常的积累财富之能力,很少有人想到正是对电脑的着迷、对未来科学的不懈追求,那种永不放弃的对未知世界的执着探索,使盖茨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获得巨额财富只不过是这种强烈的求知欲与不懈的创造力的必然结果。这种对学术的痴迷,纯粹出于兴趣的探索精神,很有一些中国古人所说的“谋道不谋身”的意思,对形上而的“道”的追求,自然会获得“谋身”的结果。而原创性的科学发明和理论创造,所依赖的正是这种“谋道”的精神。 而阅读理论性的书籍,其精密的逻辑思维、推理论证、辨疑析难的能力,显然对训练思维、培养能力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大学语文的教学多少可达到这一目的。而大学语文课的一个重要意义,即在于传承文化。“所谓文化,就是一个民族在悠长的历史中,在一种制度下形成的、渗透到民族的血脉中的集体记忆,一种思维方式、价值观和行为模式。”那种以学术为生命的不懈追求,正是对优秀文化的传承,是华夏民族的凝聚力所在。专业乃谋生技能,而文化则是立身之根本。知识和文化的脱节,只会使一个大学生在未来发展中走向狭窄,无创新性,甚至于生活中缺少灵性,缺乏为人的情趣。从政法学院的实际情况看,大学语文课的开设应放在一年级。刚入校的大学生,对学校的学习和生活充满了新鲜感,而对于课程的选择无功利性。虽说是语文,但它的内容安排和讲授方法丝毫不同于中学,因为没有高考的压力,学生们才能在老师引领下,慢慢读,慢慢看,在重读经典中体会语言之美,体会文章中所表达的情感、态度,体验不同的人生况味,潜移默化地积累生活阅历和经验。从以前授课的经验看,许多学生认为,大学四年中,真正有内容、不枯燥的课反而是大学语文。当然,在今天的大学语文课的内容上,可以相对增加一些法律文选,让学生在对传统社会与文化的理解中,体悟前人是如何贯彻、实践法律精神,进而构建和谐社会的。 相对而言,现在的学生写作能力比较弱,笔者所在学校曾对毕业生的工作情况做过调查,反馈的信息中有一条就是写作能力的不扎实。其实,写作和文学息息相关,写作首先需要学生有认读能力。认读能力是阅读中应该首先培养的基本能力。缺乏这种基本能力,阅读就无法进行,因为阅读是借助对文字符号的感知而进行的。其次是理解能力。所谓理解能力就是培养阅读的悟意明理能力,是由认字识词的感性阶段到理解内容的理性阶段的深化,它是构成阅读能力的优秀部分。阅读中的理解消化能力,要求在了解一字一词表面意思的基础上,进而理解语言文字之间的内在意义及内部联系,理解文章的思想内容、篇章结构、写作方法。理解是阅读的深化,是阅读的关键,是阅读的诸能力中至为重要的一种能力。再就是评论能力。评论能力是指对文章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进行全面评价和深入品评的一种能力。评论能力,不仅是写作中十分重要、应用十分广泛的一种能力,而且是阅读的各种能力中较高的一种能力。好的阅读是常识性的接受,能够培养健全的人格,促进独立思考的能力,培养共同生活或参与公共生活的情意与能力,再往深就是传承文化。一个学生上了大学,心理上最轻松的莫过于家长,但是一个孩子在学校干什么?想什么?很多家长不会知道,也不会主动去了解。学生想什么?心理上有了困惑,有了坎,与同学之间有了摩擦如何化解,很多学生其实是找不到解决方法的。今天的高校里,不断出现的恶性事件恰恰说明了他们心理上的问题,而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也是素质教育的不足导致的。 所以在当前的教育中,无功利性的文学课更应该受到重视。大学语文等人文素质的课程多少弥补了这个问题。大学语文中精选的篇目,关涉到仁爱、宽恕,包容、和谐;从“人是为别人而生存的”(爱因斯坦)的宽大胸怀,到对生命的敬畏,对人的悲悯情怀,皆能涵盖。一个正常人在困境中的坚守,对苦难的解脱,对爱情的渴望和执着,对历史的认知,对大自然一草一木的欣赏,对世事的洞察,对故园的深情,对责任的担当等,都是从无功利的文章中体味和养成的。要之,从一个学生长远利益来讲,立身、谋生都是最根本的,人文素质的培养和实际能力的训练都不可缺少。我国高校的发展应该说是已近成熟,但对课程的设置反复变动,讲求功利的话,牺牲的是学生的利益。而今,高校教学改革工作已渐渐启动,全国近半高校将转为职业技能型大学,问题的关键是职业技能型的“技能”培养是一个方面,而“技能”之外的“健全的人”之养成也应得到各方的重视。因为无论怎么改,如何变,对一个学生“健全人格”、综合素质和技能的要求应该是不变的。所以,素质教育涉及到一个个富有鲜活生命力的“人”之培养,而非简单的一个“学生”的概念,更不是培养驯服的“劳动机器”。简而言之,无论是学术性人才,还是职业技能型人才,其底蕴都在于培养有健全人格、高素质、具有务实求真能力的理想人才。 作者:姜朝晖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法学大学论文:大学生法学实习论文 一、法学专业大学生的人格差异 七大因子测量结果分别显示为: (一)外向性(包含“活跃”、“合群”、“乐观”三个小因子),外向性年级上大四得分最高、大一最低;女生比男生、独生子女比非独生子女、农村学生比城镇学生总分得分高。 (二)善良(包括“利他”、“诚信”和“重感情”三个小因子),总体上,善良纬度年级呈递增状态,大四学生得分最高,大一得分最低;女生比男生、非独生子比独生子女、农村学生比城镇学生得分高。 (三)行事风格(包括“严谨”、“自制”、“沉稳”三个小因子),总体上,年级在该维度的总体上大三得分最高;性别上女生优于男生,非独生子女显著高于独生子女、农村学生显著高于城镇学生。 (四)才干(包括“决断”、“坚韧”和“机敏”三个小因子),总体上,年级呈递增状态;女生优于男生;农村学生优于城镇学生;非独生子女优于独生子女。 (五)情绪性(包括“耐性”和“爽直”两个小因子),总体上,年级呈递增状态,大一得分最低、大四得分最高;农村学生比城镇学生、非独生子女比独生子女情绪稳定性高;女生比男生稳定性高。 (六)人际关系(包括“宽和”与“热情”两个小因子),总体上,在年级上呈递增状态、女生比男生、非独生子女比独生子女、农村学生比城镇学生在人际关系上得分更高。 (七)处世态度(包括“自信”和“淡泊”两个小因子),在“自信”小因子上,大四学生的自信得分最高,大一最低;男生、非独生子、农村学生学生比其他学生更自信、理想更远大、目标也更明确。在“淡泊”小因子上,年级呈递减状态。女生、独生子、城镇比其他学生表现出更无所追求、更安于现状的淡泊心态。 二、人格因素对法学实习绩效水平的影响分析 绩效的基本涵义是业绩和效果,绩效水平是指个人、团队或组织的业绩和效果的实现程度。提高法学学生实习绩效水平,对提高学校实习教育整体绩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实际意义。绩效水平是由个人素质和任务指向两阶纬度组成,这两阶纬度与人格又有着显著的相关性。 (一)个人素质纬度,包括热情诚恳、机智敏捷、亲和、主动灵活和熟练五个小因素组成。 反应学生实习中热情细致、主动亲和的特点。 1.热情诚恳,与人格中善良因素的“利他”“重感情”小因子,人际关系因素中“宽和”小因子,与人格外向性因素中的“乐观”小因子,善良因素中的“诚信”小因子,人际关系因素中的“热情”小因子呈正相关。高分表现特征为:合群、且富有团队精神,受到团体接纳,在工作和学习上主动积极、热情大方,在和他人相处时能做到可靠、言出必行。 2.机智敏捷,与人格外向性因素中的“活跃”小因子,情绪性因素中“爽直”小因子,才干因素的“机敏”小因子显著相关。高分表现特征为:反应快、富有机智、给他人活泼有趣的感觉;当其面对冲突时能机敏的化解矛盾并解决问题,当在实习中遇到压力或失败时,能将之视为个人成长的挑战。 3.熟练,与人格中情绪性的“耐性”小因子呈显著相关。高分表现特征为:具有较强的耐性,注重细节、保持谨慎的态度;面对新任务、新环境时能适应不同变换和挑战,并很快熟练掌握其中技巧。 (二)任务指向纬度,由积极进取与开拓好学等两个小因素组成。 反应学生实习中积极进取、自信、坚忍不拔和开拓创新的特点。 1.积极进取,与人格中才干因素的“坚韧”“决断”小因子,处世态度因素的“自信”小因子显著相关。高分表现特征为:喜欢富有挑战性的实习任务,果断有自信、做事效率高,主观意识强烈、坚持己见,希望在达成目标时有对等的回馈,并有向上发展的机会。 2.开拓好学,与人格中行事风格因素的“严谨”“自制”“沉稳”小因子呈正相关,与处世态度因素中“淡泊”小因子呈负相关。高分表现特征为:负责、能深思熟虑、重视细节和现实数据;做事计划周详、并时常自我检查;不喜欢和能力差、没有主见、效率低的人合作。 三、结语 通过上述人格差异分析及其对实习绩效水平的影响,在法学实习过程中有效利用学生的人格特征,因材施教,并对学生实习行为给予正常的评价和考核。 作者:付云岭单位: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 法学大学论文:民族大学生法学教学论文 一、民族大学生的法学教育定位 目前,主流观点认为法学本科教育的基本定位为培养“通用法律人才”、“复合型的法学应用人才”,反对过分强调职业性倾向。不少学者对此却有不同意见,孙笑侠认为,法学教育是职业型的教育,而不是通识型的教育。方流芳认为,大学本科法律教育应定位为职业教育,而非培养法学大师的学术教育。培养法律人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法学本科教育只是其中的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其目标也应分阶段。要培养应用性的通用人才,先要培养其单项的职业技能,逐步渗透,最终成为复合型应用人才。所以,笔者认为法学本科教育定位应为职业型教育,这样的定位对民族大学生尤为合适。新疆的民族大学生有其独特的特点,一是他们有自己的语言,用第二语言学习法律,有语言转换带来的困难;二是新疆的法律职业人才奇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数很少,有了资格愿到民族地区工作的人更是寥寥无几;三是民族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由于没有语言的障碍,并且深谙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他们在民族地区处理案件更得心应手。既然民族地区急需民族的法律职业人才,那么对民族大学生的培养目标定位首先应该是职业型的教育。 二、新疆民族大学生的调查研究 (一)民族大学生的基本特点 1.对国家法生疏 民族学生上大学前大多没有接触过法律,他们接触到的是本民族的习惯法,他们的思维方式、处世态度都按照耳濡目染的习惯进行。加之汉语水平较差,要用第二语言精通法学理论势必难于登天。如果将法条规定对比他们的习惯法讲解,结合具体案例,引导他们讨论、比较,逐渐渗透法学理论,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在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相对失落感” 民族大学生在家乡是各个群体的佼佼者,从小就受到村民、老师的宠爱。然而,到了以汉族学生为主的大学校园,由于语言不通、基础教育落后造成的学习障碍,他们的地位一落千丈,甚至平日的交流也局限在本民族学生之间。虽然学校组织的民汉互动拉近了民汉学生之间的距离,但用第二语言学习的困惑,造成的学业成绩差异使民族学生总处于被帮助的地位,角色变换使许多学生不适应。因此,增强其学习能力,恢复其自信心尤为重要。 3.渴望学习法律 民族法学学生性格直率、坦诚,通过和他们交谈,发现大部分同学选择法学专业是为了将来能够处理好当地纠纷,为民汉和谐社会的建立发展作贡献。他们对本华民族习惯法有一定研究,这为学习中华民族习惯与国家法的互动奠定了基础。 4.熟悉民族习惯 新疆民族大学生都是土生土长的,对民族习惯了如指掌。在以后的法律职业工作中,他们能更好地处理民族纠纷,做好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的调适。如对结婚不登记习惯的处理及以后的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被告强奸、一夫多妻等案件的裁判、调解更有利。 (二)塔里木大学法学民族大学生的实证调查 1.汉语水平能力较差 虽然民族学生在入学的第一年经过了一年的汉语学习,汉语水平有了很大的长进,但是由于他们在上大学之前基本没有接触过汉语,总体上看,凭他们的汉语水平,要想精通深奥的法学理论有些勉为其难。 2.法学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调查 正是由于汉语基础较差,学生用第二语言学习法学就比用母语学习困难得多。况且目前的情况是汉语老师用汉语讲解汉语课本,语言转换造成的知识上的偏差,更增加了民族生理解的难度。这种情况下,学生喜欢案例、举例法的讲课方式就顺理成章了。法学理论对法律条文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法学教学中必不可少,对民族生讲法学理论时宜用案例、举例法引导。此外,对少数志愿考研、考博的学生,可要求他们多阅读法学理论的书籍,打好坚实的法学基础,因为这部分同学将来要参与民族研究、民族教育,为培养更多的优秀民族法学大学生服务。 3.对学生司考的调查 民族学生毕业后一般在民族地区工作,大部分学生学法学的目标是通过司法考试,成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他们课外阅读的书籍也大部分与司法考试有关。 4.学生喜欢的课程 学生喜欢的课程集中在案例较多的刑法、合同法,应用较多的婚姻法、经济法上。学生不太愿意上难以理解、案例较少的行政法、国际法等课程。 三、对民族大学生的法学教学的建议 (一)对尖子生个别指导。对少数汉语基础好、志愿考研的同学进行个别辅导,努力培养一批精通法学理论的民族大学生,为以后的民族生教学培养师资力量。 (二)课堂教学重点向司法考试倾斜,以案例教学法为主。笔者认为对民族大学生来说,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比较实用。课堂教学以案例为主,用案例、举例等方法导入法学理论,学习法学理论的目标定位是更好地理解法条,将一些较难理解而司法考试不考的课程(如法律逻辑学)改为选修课。尽快为民族地区培养大量的法律人才,以解新疆法官、检察官、律师匮乏之急。 (三)混合编班,加强民汉互动。开展民汉法学辩论赛、法庭对抗等活动,迅速提高民族生的汉语言转换能力,达到学汉语课本像学维语课本、听汉语老师讲课像听维语老师讲课一样,不明白的地方可及时请教汉族同学。加强师生互动,建议老师兼任班主任,多与同学们交流,及时解决民族生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在与民族生交往的过程中学习一定的维语,了解其风俗习惯,为以后的教学、科研打好基础。 (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搞科研。民族大学生是他们本民族的骄傲,培养他们的民族自豪感,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对本民族的繁荣发展有一种历史责任感。积极搜集本民族的文化、历史、风俗习惯,研究、融合并发展。学习法学就是要发展他们本民族的习惯法,国家法应重视与习惯法的调适,吸收其精华,剔除其糟粕。教会他们设计调查问卷及实地走访的技巧,研究民族地区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民族习惯法、环境保护、宗教信仰、国家安全等。可以分配好课题,让他们假期去做,一是可以锻炼他们的调查研究能力,为以后的工作、写论文打好基础,二是可以为老师收集到相关的科研资料,帮助老师完成自己的课题。 作者:薛全忠单位:塔里木大学 法学大学论文:大学法学系社会实践心得 一年的法律专业的学习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向法律殿堂之门,但法院对我们这些还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大学生来说还是既神秘又好奇。而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家乡**市**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在近一个月的实践过程中,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官是多么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找到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进大学校门,就接受了这份新鲜而有挑战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感觉到很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增强自己的勇气,毕竟己经开始尝试着用天真的思想去触摸这个社会。尽管有些思想和观点还比较稚嫩和单纯,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进法院实习后,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 一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通过实习,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不久我还很幸运的有机会同法官去豫章监狱处理一起离婚案的调解,第一次走进高墙之内,仅仅一道铁栏之隔,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看着他们眺望远方的眼神,那是一群向往自由的灵魂。 而实习中整理卷宗是我们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我为将来能成为其中的一员而感到无比地骄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旁听庭审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方法,庄严的国徽下,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因为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激烈的争吵,这时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甚至有当事人因为不肯离婚差点在庭上服敌敌畏自杀。而法官就必须马上控制局面,安抚当事人。 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有人说民一庭处理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每天都是家长里短的。而且人少案子多,可我看到的是民一庭的法官们任劳任怨的敬业和实干精神,他们常说关乎百姓的事就无小事。法律追求正义,有些人一辈子也就进这么一次法院,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尽量的感受到法律是公平的,是他们权益的捍卫者。只有这样这种法制的观念才会不断地传播下去。 在实习期间,我能主动配合实习部门开展有关法律业务的工作,认真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作好实习日记。在这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对法院的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对促进今后专业课程的学习起了一个很大的作用。然而,由于我们的专业课程才刚刚开始,许多专业知识还没有学到,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在老师的指导下,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一切还得靠自己。实习时曾不断告诉自己:在今后的大学生涯中必须要更加努力读书,学好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塑造好自己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修养,这样才有资格立足于法律事业中。 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我成长了,也成熟了,这里包含了我的努力与付出,但我更要感谢我们**法院,因为她给了我这次机会;还要感谢民一庭的所有前辈们,因为他们给予了我很大的信任、帮助与肯定;感谢我所遇到的所有好心人,因为他们的鼓励与帮助…… 法学大学论文: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学教育的运用 大学法学教育中,除了让学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外,还要注重创新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兴趣,提高课堂活力,促进学生的知识应用技能和法律素养提升。随着教学观念更新,越来越多的教学方法被应用到课堂教学活动当中,案例教学法是其中之一。但目前在教学中,一些任课老师没有充分认识案例教学法的重要作用,忽视合理选择教学案例,不仅难以激发学生兴趣,还不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应用技能,需要采取完善和改进措施。 一、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学教育中的应用意义 作为重要的教学方法之一,案例教学法注重对案例的研讨和分析,以提高学生的法学思维和知识应用技能为目的,在教学中的应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其重要作用表现在以下方面。1.推动课堂师生有效互动。案例教学中,任课老师往往需要提供丰富的案例材料,让学生掌握充足的学习资料。同时,为妥善解决案例中的问题,师生之间需要有效开展交流互动,深化对案例的认识,把握每个学习要点,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也让整个课堂教学充满活力。2.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法学教育教学中,案例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并且每个案例往往有着曲折的情节,丰富的人物形象,能调动学生思考和学习兴趣。同时,很多案例还与学生日常生活紧密联系,有利于学生积极主动融入学习和讨论当中,满怀热情学习案例内容,推动教学活动顺利进行。3.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大学法学教育中,通过案例教学法的应用,能让学生将理论和知识应用结合起来。有利于学生深化对理论知识的认识,加深印象。同时还可以利用所学知识解决案例中的具体问题,提高知识分析和应用技能。这对提高学生法律素养,让他们利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促进课堂教学效果提升也具有积极作用。 二、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学教育中的应用策略 作为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满足大学法学教育的需要,将其应用到教学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作为任课老师,应该认识其重要作用,把握每个要点,合理选择教学材料,促进案例教学法更为有效的发挥作用。1.科学合理选择教学案例。案例选择是关键的内容,任课老师要注重案例筛选,考虑学生基本情况,结合法学教育教学目标,注重案例与生活联系,与社会热点问题联系,确保案例真实性与开放性,这对提高教学效果产生重要影响。例如,民法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学习时,可以引入以下真实的生活案例:小明花2600元购得一件皮衣,回家后发现皮衬下面的皮革腐烂,要求商场退货。试分析商场的做法违背了哪项原则?小明应该采取哪种措施维护权益?这种案例短小精悍,与学生的生活紧密相联,有利于学生积极思考和讨论,巩固所学内容,提高学习效率,促进知识应用技能提升。2.注重对案例进行讨论和学习。案例教学法的应用中,讨论是非常关键的环节,不仅可以激发课堂活力,还能巩固知识,促进知识应用技能提升。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时,可以引入以下案例:小明花了8000元购得一部单反相机,回家后怀疑是假冒伪劣产品而向商场索赔。商家却拒绝索赔,给出的理由是,小明是无业人员,购买相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索赔。请思考和讨论以下问题:小明购买单反相机的过程中拥有哪些权益?商家能否拒绝索赔?小明可以得到赔偿吗?通过这样的案例引入,能够帮助学生打破思维僵局,拓展学生思维空间,让他们自由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和看法,并利用所学知识解答问题。不仅可以活跃课堂氛围,还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3.增进案例与学生日常生活的联系。大学法学教育与学生的生活密切相联,因而案例教学中应该注重与生活的联系,引发学生思考,提高知识应用技能。例如,公民基本权益学习时,可引入侵害公民通信自由案、侵害公民受教育权案等案例,让学生知道公民的基本权益,受到侵害时的应对措施。这样既有利于学生深化对课文内容的认识,还能调动学习主动性,掌握正当的维权途径,有利于促进学生知识应用技能提高。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整个大学法学教育中,采用案例教学法,不仅能推动课堂教学顺利进行,还能激发课堂活力,调动学生的主动性,让他们有效开展交流互动,促进教学效果提升。作为任课老师,应该合理选择案例,科学安排教学流程,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热情。并注重课堂互动和讨论,让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认真分析案例,进而把握要点,掌握综合技能,实现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法律素养的目的。 作者:代寒芳 单位:九江职业大学 法学大学论文:民族大学生的法学教学的建议 一、民族大学生的法学教学定位 贺卫方认为,大学法学本科教育应培养“应用型通才”。赵相林从知识、能力、素质三个方面构筑了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即培养基础扎实、专业面宽、人员素质高和适应能力强的高级法律应用专门人才。苏力认为,法学本科教育要完成培养“通用型、法律交叉学科型”人才的任务。目前,主流观点认为法学本科教育的基本定位为培养“通用法律人才”、“复合型的法学应用人才”,反对过分强调职业性倾向。不少学者对此却有不同意见,孙笑侠认为,法学教育是职业型的教育,而不是通识型的教育。方流芳认为,大学本科法律教育应定位为职业教育,而非培养法学大师的学术教育。培养法律人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法学本科教育只是其中的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其目标也应分阶段。要培养应用性的通用人才,先要培养其单项的职业技能,逐步渗透,最终成为复合型应用人才。所以,笔者认为法学本科教育定位应为职业型教育,这样的定位对民族大学生尤为合适。新疆的民族大学生有其独特的特点,一是他们有自己的语言,用第二语言学习法律,有语言转换带来的困难;二是新疆的法律职业人才奇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数很少,有了资格愿到民族地区工作的人更是寥寥无几;三是民族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由于没有语言的障碍,并且深谙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他们在民族地区处理案件更得心应手。既然民族地区急需民族的法律职业人才,那么对民族大学生的培养目标定位首先应该是职业型的教育。 二、新疆民族大学生的调查研究 (一)民族大学生的基本特点。 1.对国家法生疏民族学生上大学前大多没有接触过法律,他们接触到的是本民族的习惯法,他们的思维方式、处世态度都按照耳濡目染的习惯进行。加之汉语水平较差,要用第二语言精通法学理论势必难于登天。如果将法条规定对比他们的习惯法讲解,结合具体案例,引导他们讨论、比较,逐渐渗透法学理论,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在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相对失落感”民族大学生在家乡是各个群体的佼佼者,从小就受到村民、老师的宠爱。然而,到了以汉族学生为主的大学校园,由于语言不通、基础教育落后造成的学习障碍,他们的地位一落千丈,甚至平日的交流也局限在本民族学生之间。虽然学校组织的民汉互动拉近了民汉学生之间的距离,但用第二语言学习的困惑,造成的学业成绩差异使民族学生总处于被帮助的地位,角色变换使许多学生不适应。因此,增强其学习能力,恢复其自信心尤为重要。 3.渴望学习法律民族法学学生性格直率、坦诚,通过和他们交谈,发现大部分同学选择法学专业是为了将来能够处理好当地纠纷,为民汉和谐社会的建立发展作贡献。他们对本华民族习惯法有一定研究,这为学习中华民族习惯与国家法的互动奠定了基础。 4.熟悉民族习惯新疆民族大学生都是土生土长的,对民族习惯了如指掌。在以后的法律职业工作中,他们能更好地处理民族纠纷,做好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的调适。如对结婚不登记习惯的处理及以后的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被告强奸、一夫多妻等案件的裁判、调解更有利。 (二)塔里木大学法学民族大学生的实证调查。 1.汉语水平能力较差虽然民族学生在入学的第一年经过了一年的汉语学习,汉语水平有了很大的长进,但是由于他们在上大学之前基本没有接触过汉语,总体上看,凭他们的汉语水平,要想精通深奥的法学理论有些勉为其难。 2.法学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调查正是由于汉语基础较差,学生用第二语言学习法学就比用母语学习困难得多。况且目前的情况是汉语老师用汉语讲解汉语课本,语言转换造成的知识上的偏差,更增加了民族生理解的难度。这种情况下,学生喜欢案例、举例法的讲课方式就顺理成章了。法学理论对法律条文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法学教学中必不可少,对民族生讲法学理论时宜用案例、举例法引导。此外,对少数志愿考研、考博的学生,可要求他们多阅读法学理论的书籍,打好坚实的法学基础,因为这部分同学将来要参与民族研究、民族教育,为培养更多的优秀民族法学大学生服务。 3.对学生司考的调查民族学生毕业后一般在民族地区工作,大部分学生学法学的目标是通过司法考试,成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他们课外阅读的书籍也大部分与司法考试有关。 4.学生喜欢的课程学生喜欢的课程集中在案例较多的刑法、合同法,应用较多的婚姻法、经济法上。学生不太愿意上难以理解、案例较少的行政法、国际法等课程。 三、对民族大学生的法学教学的建议 (一)对尖子生个别指导。对少数汉语基础好、志愿考研的同学进行个别辅导,努力培养一批精通法学理论的民族大学生,为以后的民族生教学培养师资力量。 (二)课堂教学重点向司法考试倾斜,以案例教学法为主。笔者认为对民族大学生来说,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教学法比较实用。课堂教学以案例为主,用案例、举例等方法导入法学理论,学习法学理论的目标定位是更好地理解法条,将一些较难理解而司法考试不考的课程(如法律逻辑学)改为选修课。尽快为民族地区培养大量的法律人才,以解新疆法官、检察官、律师匮乏之急。 (三)混合编班,加强民汉互动。开展民汉法学辩论赛、法庭对抗等活动,迅速提高民族生的汉语言转换能力,达到学汉语课本像学维语课本、听汉语老师讲课像听维语老师讲课一样,不明白的地方可及时请教汉族同学。加强师生互动,建议老师兼任班主任,多与同学们交流,及时解决民族生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在与民族生交往的过程中学习一定的维语,了解其风俗习惯,为以后的教学、科研打好基础。 (四)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搞科研。民族大学生是他们本民族的骄傲,培养他们的民族自豪感,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对本民族的繁荣发展有一种历史责任感。积极搜集本民族的文化、历史、风俗习惯,研究、融合并发展。学习法学就是要发展他们本民族的习惯法,国家法应重视与习惯法的调适,吸收其精华,剔除其糟粕。教会他们设计调查问卷及实地走访的技巧,研究民族地区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民族习惯法、环境保护、宗教信仰、国家安全等。可以分配好课题,让他们假期去做,一是可以锻炼他们的调查研究能力,为以后的工作、写论文打好基础,二是可以为老师收集到相关的科研资料,帮助老师完成自己的课题。 作者:薛全忠 单位:塔里木大学 法学大学论文:法学专业大学生个人见结 一、实习基本情况 1、实习计划情况 (1)实习时间:年月11日至月11日 (2)实习地点: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3)实习单位: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4)实习方法:到单位实习工作、协助侦查案件 (5)实习目的:接触和认识社会,了解我国司法实践现状,学习检察官一般的理念、逻辑、立场、观点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深对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并能进行初步的实际运用;学习法律工作经验,学会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各类案件的侦查程序,初步掌握侦查的技巧;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询问、讯问的方法与技巧;初步掌握各种法律文书、笔录等的写作方法与技巧。 2、实习单位情况 (1)单位名称: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2)单位简介(自按): 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是区人民检察院的自侦部门,主要工作是侦查办理渎职侵权类案件,打击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等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活动。与其他科室相比,开展工作比较独立,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工作纪律要求严格保守秘密,是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部门。 二、实习主要内容 1.在开展审查举报材料、侦查案件等工作中,通过观察、分析,了解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状。 2.在日常工作中,细心观察、了解人民检察院的组织机构与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日常运作,在反渎职局领导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的法学及相关知识解决侦查办案等实务问题。 3.在日常工作中,学习和掌握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工作流程,了解、掌握检察院侦查案件、审查起诉、批准逮捕等工作的具体程序,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 4.在侦查案件、审查起诉等工作中,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询问、讯问的方法与技巧;初步掌握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审查报告、提请初查报告、初查阶段报告、提请不予立案报告、司法实务案例分析等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与技巧。 三、实结与体会 本人于年月11日至年月11日在市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实习。 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我逐步熟悉了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主要工作,并能积极地完成指导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主动了解工作任务,虚心向指导老师请教,及时汇报工作进程,大胆讨论遇到的实务问题,认真总结实习工作,细心发掘自身不足,不断完善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了实习指导老师的肯定。 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我随办案人员到看守所提审嫌疑人,了解了渎职类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群体特征:从事职业职位较高、曾拥有(行使)较大的公权力、文化水平较高、社会阅历较丰富、暴力倾向较弱,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是由于在金钱面前思想开始动摇,自我控制能力下降,最终涉嫌贪污、受贿、渎职等犯罪。 实习期间,我随办案人员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涉及保密工作,具体部门不便说明)了解相关案情,调取有关资料。发现我国现行法律尤其是行政执法类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具体规定不够详实,赋予相关执法部门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为滋生腐败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向指导老师请教后,了解到我国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现状,我国法治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实习期间,在查处有关犯罪案件中,涉及到文明执法的问题,经与单位指导老师交流,了解到:1、各种法律职业人员分工不同:律师主要职责是保护当事人的人权、诉权;公诉机关,包括法院系统,主要是保护公权力和公众利益;2、渎职类犯罪受害人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在公诉案件的诉讼中,很少被列入诉讼当事人,属于最弱人群,利益很难在诉讼中得到体现和保护;3、随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文明执法的程度也在逐步推进,相比以前,犯罪嫌疑人的人权等方面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但实现真正的保障人权还需要长期的努力。 实习期间,在审查材料、调查案件、初查案件的过程中,指导老师交给我草拟审查报告、提请初查报告、初查阶段报告、提请不予立案报告、司法实务案例分析等法律文书的工作。在写作的过程中,我熟悉了相关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和技巧,了解了相关办案环节的工作流程,查办案件的方法和技巧。 实习期间,在写作法律文书的过程中,通过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探讨,了解到司法实务中,尤其是渎职类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认定等方面的知识。发现司法实践中,在对渎职类犯罪结果的认定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相关法律规定不够深入、具体,对案件的调查、初查、立案等带来一定的影响。经查阅相关法律学术论文,发现相关问题在学术界同样没有定论,有关讨论也很激烈。发现对犯罪主观要件的认定是司法实务工作的难点,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主要是通过现有的证据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志进行推断。这也是司法实践与法律学术知识之间的存在衔接问题之处,需要通过司法实践不断积累经验,找到查案办案的有效方法和技巧。 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交流了反腐倡廉的问题,在老师的帮助下,对我国司法反腐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了解到,在我国对官员的监管逐步加强的情况下,贪污类犯罪会逐步减少,但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还会继续,因为相比贪污犯罪,后者更具操作性也更具隐蔽性。要根除此类犯罪很难实现,但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每个人的身份证就是这个人的银行账号、社保账号等财务账号,且每人有且只有一个账号,这样就会大大增加个人财务的透明度。但在尝试的过程中,为保护个人信息,必须有相应的健全的调查等制度做配套,以防范公权力对个人人权的肆意侵犯。 实践期间,与指导老师探讨到大学生就业择业的问题,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给了我具有指导意义的建议。国家政策提倡“三支一扶”、“支援西部”、“服务基层”,大学生热衷公务员、“选调生”、村官,个人倾向从事与法律专业有关职业,比如法检系统。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建议是:首先,要结合自身情况和兴趣,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其次要摆正择业观念,不要盲目跟风;再次,可以先多尝试在不同领域实习、见习,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正确选择;最后,建议我如果从事律师职业,一定要跟对指导律师,这样才能更好地熟悉业务,更快地独立案件。 通过此次实习,发现自身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今后努力改进。比如,社会经验少,社会阅历浅,对司法实务问题的认知不够深入,今后我将多尝试不同领域,了解不同职业群体的工作环境,增加自身社会经验;对经手的案件考虑不够健全、缜密,容易轻易下定论,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已经对我提出这方面的指导意见,我将继续努力,培养自身专业素养,做到慎思笃行。 在市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实习期间,我收获了很多,不仅在实践中检验了自己大学四年所学的知识,而且学会了待人处事,提高了自己的实务能力。我在工作中,善于思考问题,敢于举一反三,注重团队协作,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充分调动知识储备,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遇事沉着冷静,做事认真踏实,得到了单位指导老师的好评。 今后,我将认真总结这次实习经验,吸取教训,与同学们交流、分享实习经历、经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实习结束后,我将结合自身情况,弥补自身不足,发扬自己的特长,以就业择业为目标,到不同岗位尝试,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和职位,为就业打下基础。 法学大学论文:大学生法学专业实践总结 又一次来到市中院了,但感觉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刚刚学完刑事诉讼法的缘故吧,接触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时候有一种“亲切感”,不如上年在执行庭面对文件的一脸茫然。因为已经是大二的学生了,很多诉讼的程序也都比较熟悉,到哪一步应该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数。这样的感觉特别好,觉得自己学到的知识在实践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检测我这个学期的刑诉法和以前的刑法学的效果如何。不过说来真有点惭愧。那一次把中级法院的受案范围和指定辩护人的情况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对刑诉法法条的熟悉程度还不够。中院的受案范围其中一点是“可能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而指定辩护的情况只是“可能判处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权利,并不包括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误解,差一点将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无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辩护函发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去,幸亏发现得早,并得到书记员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触司法文书的机会明显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认识,我逐渐了解到各种文书的用途性质和填写步骤。法院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按部就班,每一项操作都需要依据并留底归档。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司法文书,稍有差漏就必须重做或艰难地复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纸黑字,大小质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尽快找出想要的资料。一件稍复杂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还比较好办,因为可以对着正卷和副卷的目录表分拣整理。整理好两大沓就可以装订成册了。最麻烦的是后续的执行过程的变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现好,就可能得到减刑或假释。本着改造为目的,惩罚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减刑假释申请书提请中院批准。大批的这类情况关乎到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这个基本的人权,中院在审批时候当然不能有一点的松懈。由一次减刑产生的文书就多达四五份,申请书、裁定书或决定书、宣判笔录等,在看守所要经过看守人员、驻所检察员的签字,然后送报公安局有局长决定是否批准,送上法院后要请经办人和审判长签名,经过重重审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结论。结论有了就必须尽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员前宣判。该放人的要求看守所办好相应的出监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这一项工作。程序的严谨和细致化体现了保障罪犯人身权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时考验着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紧迫的时间观念,特别是刑事案件的经办人员,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羁押时间列明并记下,因为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仅次于剥夺他们的生命权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远不能用在监外的一天来衡量。尽管在整理和书写同一样的大量减刑假释文件的时候显得很枯燥乏味,在计算他们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时候头脑会很机械并容易出错,但是可知道他们的希望就紧紧地被经办人员手中快速的敲打键盘中捏着,就如生命垂于一线的感觉。当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时候,我就会这样提醒自己,计算刑期一定要多留点心眼,否则,正义和公平就会在这不经意的一刹那间被抹煞。这只是一个例子用以说明法院程序的严谨和细致。为了提高办案结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处理。即同类型的司法文书在同类案件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一起出具,流水作业。这种定势思维的工作方式确实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错率也会适当降低。但这也并不是万能的。根据我的经验,这考验着我的耐性和条理性。面对一大叠类似的文书需要填写打印,一是要“冷静沉着”有积极的工作态度,热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较佳。二是就是细心,不放过任何要填写的地方,因为模板中的字眼有时候会因为具体案件的变化而变得不适用的,这就要修改。以为模板万能的心态不要得。万一写错了虽然可作后期的改写和补救,但若该文书是送达给当事人,改写就未免有损法院的权威和尊严,严重的可能惹来笑话。法律在每个人心目中应该是至高无上的,法院出具的文书又岂能马马虎虎呢?司法机关这个社会的安全阀、权利救济的最后防线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发挥呢?对法律文书的斟酌对较就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负责、更是对全社会的安定和繁荣打下一支强心针。三是就是要有条理,思路清晰。因为每个人同时处理的不可能只是一两单案件,往往达数十数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个阶段,哪些文件未处理好,哪些即将到审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长审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审结期限只有一个月,开庭、宣判的时间都十分紧迫,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们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断,还双方当事人一个公道,而不能久拖不决。 第三,去年在执行庭的时候到外面跟法官们出差的机会比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艰难以及对法官们处理当事人纠纷矛盾的实际能力要求之高。面对有能力支付却无赖的被执行人应如何采取强硬的措施执行,面对狡猾转移财产的当事人怎样查出他们财产的真正去向并与他们在语言的交谈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极强的应变能力和处事技巧。因为从“达官贵人”到“三教九流”各种类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点,抓住他们的特点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时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样。刑一庭处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伤害、杀人,以及抢劫和贩毒的居多。可谓是人们心目中最“十恶不赦”的“罪人”。他们的人身危险性确实是比较高的。这几个星期里我跟着法官跑过广州的很多间看守所。深入牢房区,面对面地接触过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看守所环境依地点的不同也大有差异,其中可能跟该区政府的财政和监所建成的时间有关系,但我窃认为这样是对在押人员的不公平对待。(涉嫌)犯了同样的罪行,就因为“选择”犯案的地点不同,就会被关押在卫生和劳动环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仓。就那全广州市牢房环境几乎最差的白云区看守所为例,据我了解那里在整个走廊上也充满了刺鼻的臭气,仓内的空气更是溷浊不堪。但这里却是困有最多在押人员的地方。而番禺区看守所的卫生和伙食情况就明显改善,且每个仓内还有独立的阳台。这样空气的流通和在仓内人员的精神面貌会提高很多。致力于改善监所的环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员的基本生存权利,对于提高改造的效果会有积极的影响。当然由于时间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时间内都改善得一样地好,但统一的设施和卫生标准的落实确是刻不容缓的,在押人员也是社会中的人,不能因为身份的差异而置这种差别的对待于不顾,剥夺他们的正当权利,违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实际上也是对他们的考验,对于那些因“疑罪”被暂时关押的人来说更是一种痛苦的煎熬。无可否认,现在的公安机关还存在着重口供,轻实物证据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关了再说”的措施,防止他们潜逃。也许这是打击罪恶的需要,但由此也产生许多运用严刑逼供,“轰炸式”盘问等强迫手段获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实物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如凶器上并没有被告人的指纹,被害者的伤痕并不必然是该凶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员可能会在向检察院提交证人证言时候避重就轻,“想法设法”连成“证据链”去支持对被告人的控诉。与家人和朋友的隔离,孤独和绝望的心情满溢,这种状态下的人最为脆弱,他们在看仓内正焦急地等待着法院公正的判决——有罪服刑,无罪释放,了结心头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决之前,每个人都是无罪的,他们为什么又不能得到公平的对待呢? 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牵动着双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心,他们每一双注视焦急的眼睛都注视着事态的进展。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这样的实习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负起的责任。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消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主观臆断或者有感情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应该具有的。还记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妇女向我们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时的判决终于宣判了,她觉得多时的压抑得到释放,尽管她因故意杀人被判了死缓,但她仍然感谢我们,还说早离开不用再连累家人,对得起死者。一见到法院的人来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绝地向我们哀求起来。每件案子的情况有不同,但当事人祈求这个社会纷争的最终解决途径——司法能给予他们一个合理的答案。人民群众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庄严。 法学大学论文:法学大学生科学发展观心得体会 2009年,随着两会的召开,响应十七大精神号召,全党掀起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热潮。通过再一次认真学习,我对科学发展观有了更加明晰更加深刻的认识。自己也有了些许的感受与想法,现将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科学发展观是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三十年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外在发展过程中的发展经验和教训,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是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分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富实践,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认识的成果,从而成为我们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指导方针。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实践上的自觉性与坚定性,来自思想认识上的自觉性与坚定性。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愈深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会愈自觉愈坚定。公务员之家: 我们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各项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时刻刻牢记以人为本的观念,节约资源的观念,保护环境的观念和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观念。思想决定意识,意识指导实践,实践检验认识,通过重视、理解、实践三个环节来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坚持以人为本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看到了人民群众的伟大力量。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的一言一行不仅代表着个人的气质、谈吐、学识和风貌,更代表着学校的形象;作为一名积极分子,我们的一举一动代表着个人的品行、修养、道德与素质。作为学生,我们应该结合当前形势、所处环境和自身身份成为科学发展观的积极先行者和忠实实践者,结合自身定位,用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头脑,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我作为大二学生,应该不断丰富自身的专业知识技能,提高创新能力,务实肯干,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结合专业领域要有目的、有方向的刻苦学习、抓紧学习、善于学习,提高理论水平、提高知识层次、增强学习能力。同时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还要广泛涉猎人文、社会科学等,博览群书、修学储能、修身养性,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改造,全面地审视自己,改正缺点,克服弱点,发扬优点。注重人格的健全、身心的健康、觉悟的提高。培养浓厚的集体荣誉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同时要积极的参加体育锻炼,强身健体,欲文明其精神,必先野蛮其体魄。要积极的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集体活动,以求能增长见识、开阔视野、活跃思想、锻炼交际和培养性格。 总之,我们要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进一步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把学习科学发展观与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结合起来。要提高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水平和提高实现科学发展的知识水平。要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自己,抓住重点、推动学习,结合实际、深化学习。我们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思想上保先进,理论上下功夫,行动上求实干,自信自尊、自我发展、自我塑造、自我完善,积极的开放自我、正确的认识自我、坦率的接受自我,才能做到全面发展、科学发展、与时俱进,做一个对祖国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学大学论文:法学专业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 法学专业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四西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年月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人:苏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 委托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年月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原创:轴约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万元,后又于年月日、月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年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年月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年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年月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年月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万元,并给予房款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年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年月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年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年月,均在经贸公司××年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年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号: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年月开工。 年月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轴,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交付房款万元,同年月日、月日又交增面积款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年月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轴建筑面积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年月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年月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年月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年月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证据: ⒈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⒉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⒊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⒋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⒌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⒍经贸公司确认书。 ⒎国有土地使用证。 ⒏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⒐施巍证言材料。 ⒑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⒈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⒈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⒉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年第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四西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法学大学论文:大学法学教育中的法律理论渗透探析 [摘 要]文章将法律理论当作调研目标,概括阐述了华东某高等学校法律学科中法律理论教学目标的规划和这个学校达成其规划的一般方式,为中国其他大学法学专业理论教育的变革提出具有现实意义的参考建议。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理论;教育目标;途径 自古以来,法律制度的建立同法律教学息息相关,法律教育是法律制度极其重要的构成因素。合理、公正的法治社会的构建离不开一个健全、规范的法律教育体系。所以,当前中国高校法律理论教育现状备受各界学者的注意。 法律教育归属职业性教育范畴,却又区别于大家所理解的平常的职业教育。高校法律教育不但要培育国家所需的公检法人才,而且更要树立大学生的社会公正意识。所以,高校法律教育中既要教授学生法学专业理论,还要传播大学生法律理论思想[1]。 1 法律理论的概念界定 “法律理论”是高校法律专业学科规划中重要的一个学科,是一个拥有极大概括性的概念。所以,要想讨论华东某高校法学教育中的法律理论,就务必要了解法律理论的含义和梳理它的拓展学科。 1.1 普遍理论 普遍理论是指在日常的行为规范中社会人沿袭学习到的道德规范,它是社会人保证正常日常交往的根基。在日常的社会生产生活中,人们经历多次实践,达成了代表不同民族或国家的展示出各自不同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的道德规范。所以,不同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地理环境等因素势必会产生不一样的理论规范。 1.2 法律理论 法律理论区别于普遍理论,法律理论是拥有法律基础的理论。法律理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性质: (1)法律理论脱离不了一个民族的普遍理论,它势必要以普遍理论为根基,法律理论来源于民族普遍理论,但又比普遍理论上升了一个层次,不然就不会构成法律理论。 (2)法律理论是一个民族普遍理论的总结式体现。法律理论是一个民族普遍理论的制度化和系统化,所以,法律理论势必是对该国家普遍理论的记录和上升。 (3)法律理论奠定了法律的质量。法律制度也存在好坏的区别,法律理论的质量好坏奠定了的法律的质量程度[2]。 1.3 法律职业理论 法律从业人员在他们的就业应当遵照的有关道德规范就是法律职业理论,比如律师从业理论规范、法官职业理论规范等。法律职业理论大多是用来约束以法律事务作为工作的的从业人事,令他们在就业过程中,必须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要对当事人负责、对国家负责。 经过调研走访,笔者总结出当前华东某高校的法律理论教育课程中大致具有下列两个不足:首先,该大学看重对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普遍性理论知识培养,而忽略了对他们开展法律理论教育;其次,在该大学法学院课程安排中,法律理论教育的教学意义非常局限,并没有强化法律理论本身的特性,使教学内容不凸显、教学结果达不到现实需要。所以,我们务必要结合法律职业性质的需要,重新定义华东某高校法律理论教育的意义。 2 法律理论教育意义的设定 2.1 树立学生法律理论的问题观念 在华东某高校的法学教育中,我们容易看到:上课过程就是传统教育中的填鸭式模式,老师将书本的理论教授给学生就是上课的优秀目的。但是在今后的就业过程中,作为理论存在的法律条文并不能适用于一切现实中产生的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这也就是法律条文要不定期加以修订和重新解释来满足当前国情的需要的原因。 我国的法律归于大陆法律体系,但是我们应该参考欧美的判例法律体系,树立学生的法律理论问题观念,让学生要对已有的条文敢于质疑,从而培育大学生独立发现问题并解决的能力。华东某高校法律专业学生理论知识掌握的很好,但实例见得相对太少,精通条文背诵但却难以将理论运用到现实中[3]。 法律理论教育应该着重于学生的理论问题观念的树立。不仅要在日常教学中重点培养学生发现理论问题的能力,降低学生们在日后就业中碰到理论问题的概率;还要加强该校学生在学习中遭遇法律理论困难的承受力,让他们认识到在法律这条路上遭遇理论问题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要有信心向理论问题发起挑战,解决法律理论问题是法律相关专业就业人员的任务,是每个人的职责。 2.2 培养学生法律理论的推理能力 作为一个法律专业未来的从业人员,拥有敏锐的观察力是首要前提,对法律理论问题具备必须的敏锐度;另外,法律专业人员还要具备优秀的理论推理能力。但是在华东某高校的法律理论教学课堂中,我们看出:其法学教学中压根没有培育学生法律理论推理能力这一教学目的。本文总结出致使当前该校忽略培育学生法律理论的推理能力的因素大致在于:一是对法律问题和理论问题不能正确认识;二是对理论问题的意义不清[4]。 理论知识有着严谨的体系,大家往往认为理论问题不归属理性知识范畴,这种思想往往是错误的。要是我们通观理论知识,就能够发现:理论知识是理性知识,是能够被论证的。在华东某高校中,学生能够经过学习用什么方法处理理论道德问题,从而提升自己的推理能力并使用到处理现实中遭遇的理论问题上。 所以,学生自身而言,为了应对未来的工作,要加紧锻炼自身的推理能力。在法律知识的上课过程中,学生要坚持地锻炼自身的这些能力,为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专业从业人员打下基础。 3 实现法律理论教育目标的途径 3.1 将法律理论教育纳入学校的法律教育体系 当前,华东某高校还没有独立开展有关法律理论的相关教学活动,所以,目前重点就是该校领导应该探讨如何开办相关法律理论的课程,让该校法律专业学生对理论知识可以有条理性、整合性的学习,为自身能力的锻炼打下坚实的理论根基。但笔者认为该校应开办法律理论相关教学活动并不是单单开办一门课程这么简单,而是在法律教学活动中将法律理论教育串联到法律学习的整个过程。所以,该校应该把锻炼法律专业学生的理论洞察水平和推理能力作为全部法律教学目标的优秀。 3.2 提升法律学生自身的理论道德修养和其自身的发展能力 法律是一门每时每刻都会发生改变的专业,其法律条文规范不是静止不变的,法律理论当然也伴随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持续的变化之中。所以,华东某高校的法律教育要学生形成自主学习、具备自主发现矛盾、自主处理矛盾的能力。该校的法律学习应当为该校学生学习理论,树立其理论道德意识和将来的职业道路奠定一个扎实的根基。 3.3 务必变革现在的法学教育方法 华东某高校要变革现在的教学方法来将法律理论教育串联到全部法律教学目标中。上文已经论述,欧美国家的判例教学方式可以为我们提供范例。长期的教学实践表明:判例教学法是可行的。所以,华东某高校应变革教学方法,筛选部分拥有教学意义的法律理论问题来指引学生对实例开展讨论。既能培养学生对法律理论的深层次思考能力,又能让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树立其自身法律理论道德意识。 4 总结 华东某高校开办的法律理论教育学科只是达到法律理论教育的目的,是建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一小步。我们还务必把法律理论道德教育延伸到法官、律师等职业现实操作当中。 我国的法律教育开展较迟,法律理论的教育不但与我国法律人才素质的提高息息相关,还影响到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构建是否健全。所以,每一所开设法学教学专业的高校都应该认识到法律理论教育的重要性,改变教学方法,为国家法律事业输送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 法学大学论文:浅谈高校法学教育与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塑造 摘要: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塑造既是法学教育和法律本身的意义所在,也是我国依法治国重要战略的有效实践。因此在高校法学教育中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法学教育质量。本文简要概述了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在高校法学教育中的意义及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在高校法学教育中塑造大学生法治人格的有效措施,希望能升华大学生法治信仰,推动我国依法治国长远发展。 关键词:高校法学教育 大学生法治人格 塑造 法治作为一种治国理念,其致力于追求人的自由平等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人与社会有序发展。基于此,法治人格可以理解为法治理念在个体心理和行为中的体现,其具有一定的特征,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同时个体需要具备人文和理性双重精神内核,在法治人格的塑造过程中既要尊重法律更要尊重人的价值。 一、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在高校法学教育中的意义 (一)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有利于体现对人的尊重 在高校法学教育中加强对学生的法治人格塑造体现了对正义之法的追求,注重激发人的主体性地位,充分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能够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增强学生对依法治国价值理念的理解。 (二)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有利于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 高等院校对学生的培养应注重学生人格和综合能力的提升,因此法学教育应以培养学生的优秀法治人格为优秀任务,为社会输送机法律知识、技能和素养于一身的优秀人才。因此在法学教育过程中不仅要用理论知识武装学生,更要为学生提供人格培养的机会,增强自身的能力与素质。 (三)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有利于构建法治国家 我国倡导依法治国,提倡法治国家这一理性的治国方针政策,在国家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并尊重法律,确保法律的至高无上的地位。而法律从业人员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之际资源所在,因此必须确保法律从业人员的素质与技能,高校法学教育为依法治国输送优秀人才,在其教育过程中注重学生法治人格的培养必然提升人才的整体实力,从而有利于法治国家的构建。 二、高校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高校法学教育注重实用价值 以往法学教育过程中主要注重其使用价值的体现,教师主要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律及条款的实际意义和应用情况进行讲解,以此保证学生理解并可以进行相关实用性操作。但在教育过程中忽略了法学的人文价值,造成大学生法治人格形成缺乏一定的人文基础。 (二)高校法学教育以理论知识为主要内容 在高校法学教育过程中受社会发展的影响,主要为学生讲授法学理论知识,教师将其视为优秀任务,这样一来学生对法学的学习与理解仅停留在法律知识的掌握与应用层面,因此只懂得尊重法律,而对法治理念并没有深入了解。最终造成学生以功利的视角看待知识,重视可操作的理论而忽视价值形态的重要性。 (三)高校法学教育注重技能忽略素养 随着课程体制的改革,高校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注重提升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以此缓解就业压力为社会输送更多优质人才。但是也导法学教育过程中将职业素养等同职业技能,日常教学中将技能的培养放在首要位置,忽略对学生人格的培养,即便注重学生人格培养也停留在人文情怀方面,并未上升至法治人格层面。 三、在高校法学教育中塑造大学生法治人格的有效措施 (一)注重法治人格的塑造,创新教学体系与教学方法 法治人格培养的前提体现在法学教育价值观中,只有在价值观得到保证的基础上在调整相应的教学体系与方法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在高校法学教育过程中要摒弃原有教学体系与教学法中的不合理之处,避免全理论讲授带来的不良影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引导学生进行对比与讨论,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身独特的法律思维与意识。例如在民事诉讼法相关课程的学习中,教师在介绍相关理论知识后可引入其他国家民事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并带领学生一同了解相关国家的历史沿革与社会发展状况,在学生对法律内容和背景知识有了进一步了解的基础上开展相关讨论活动,引导学生理解国家政体、经济发展、历史变迁及社会形态与法律发展的关系,并充分理解我国法律法规设置的根本出发点与我国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现实性与合理性,帮助学生跳出理论学习与技能提升的模式,为其法治人格的形成创造新的意识形态。 (二)注重法治人格的塑造,营造良好的法学教育环境 在高校法学教育中,良好的法律学习环境对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塑造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在法学教育中要改变传统死板的课堂教学氛围,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和公平正义的校园法律文化环境。例如学校或社团可与社会中的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根据学校法学专业学生的特点和教学实际情况开展以“法律伴我行”为主题的法律月活动,在为期一个月的活动中由学校教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共同为学生贡献法律发展、依法治国和生活中法律常识的讲座,在提升学生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开拓学生视野,将社会视角带入到校园之中,为大学生法治人格的形成提供更加宽泛的平台。除此之外,在活动月接近尾声期间,举办法律活动月闭幕晚会,为师生风险以法律精神或相关从业人员事迹改变的精彩节目,以此感染学生提升其提高自身职业素养的意识。 (三)注重法治人格的塑造,整合各学科优秀资源 法治人格的塑造应该成为学生的终身使命,并且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应该注重整合各学科优秀资源,通过多学科之间的结合与升华,为学生营造法治人格塑造的良好学习氛围。因此在教育过程中避免将法学孤立起来的做法,而是要在教学实际中利用其它学科优秀资源,并将其整合融入到法学教育之中。例如在国际贸易法教学过程中,教师以学生的学习与掌握情况为出发点,在教学内容中适当地加入国际贸易、国际金融或者国际文化等学科知识,为法律相关条款内容找寻其他领域的依据,以此丰富法学教学内容,使得整个教学体系更加完善化与人性化,避免单纯法律知识造成学生枯燥或知识断层现象的出现。这样一来,学生在多元知识熏陶的氛围下,学生不仅能够提高自身专业素养,还能通过摄取多元化知识来开拓自身视野,以此实现法治人格塑造的知识补给,为法治理念理解的深入和法治人格的完善奠定了坚实的知识基础。 (四)注重法治人格的塑造,创造实践模拟机会 在大学生法治人格塑造过程中,单纯的理论知识讲解与基本技能培养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应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实践机会,通过前身参与达到对法学内涵与法治理念更加深入的理解。例如教师将班级内部学生进行分组,由相关教师或者合作律师带队参与到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带队教师先为小组内部学生讲解各类案件的办理流程及每个环节中注意事项,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学生进行分工,由1~2名学生负责一个单元环节的受理,最后召开讨论会议,带队教师引导学生对案件进行整体梳理,既保证案件的完整性又能使小组内部学生熟悉整个案件。除此之外,在谈论会上带队教师组织学生进行心得体会分享,引导学生将案件办理中运用的知识与技能上升至素养探究,从而激发学生关注自身法治人格的意识,带队教师根据学生的交流内容进行总结,体现法律的崇高与神圣。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高校法学教育中塑造大学生法治人格必须打破法学教育的传统模式,创新教育模式与教育理念,为学生创造新颖易接受的教育氛围,在此基础上帮助学生感悟法律精神,形成法治人格。在这一教育过程中必须重视学科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结合,更加彻底地增强学生的法治人格基础,领悟依法治国政策的精髓所在。 (作者简介:古丽帕.艾则孜,学历:大学本科,和田广播电视大学,助教,研究方向:法律。)
个人管理论文: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论文 一、存在的问题 1.影响了统计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削弱了外汇管理的效力通过违规渠道开展的境外投资资金流动一般比较隐蔽,很难对其流量和存量进行估计,特别是随着个人境外投资活动的日益增多,个人财富的不断累积,这部分资金的规模越来越大,其对国际收支平衡可能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但该部分数据又游离于统计监测之外,加大了外汇管理的难度。2.给投资者自身带来很大的风险一方面,采用违规渠道汇出的投资资金在后续处理,如利润汇回、增资、减资等方面也都只能通过违规渠道进行,不利于资金安全和项目的长远发展。据抚州、新余和鹰潭等地的个案调查反映,一些个人境外投资者因为没有相关的收入、缴税等合法证明,其在境外投资中获得的收益进入国内后很难按正常途径汇兑存取。另一方面,投资者由于缺乏合法身份,其境外权益受到侵犯时很难受到国内法律的保护和支持,使其在法律纠纷中处于被动地位。 二、放松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1.有利于规范个人境外投资行为,提高外汇管理政策有效性长期以来,我国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对境内个人的境外投资活动一直未予政策认可,但实际上境内个人在境外从事各类投资的行为却一直存在。制度的缺失导致一些确有投资需求和投资能力的境内个人,一方面通过外汇黑市、地下钱庄等方式转移资金或以经常项目交易的名义办理资金汇兑,非法外汇交易扰乱了外汇市场秩序;另一方面,绕开政策障碍迂回操作,通过多人分拆购汇聚集资金后带出境外投资,造成申报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从而直接影响到外汇管理政策的有效性和严肃性。放开个人境外投资,建立健全相关政策,不仅可为个人境外投资者提供便捷的资金流动渠道,提高外汇监管效率,而且可以实现个人境外投资的合法化,保护个人境外投资的合法权益。2.开展个人境外投资,能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省内外近些年个人境外投资的成功经验表明,境内个人境外投资加工制造产业和农、林、牧、渔等产业,能带动省内要素输出和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像浙商海外种田,不仅带动五、六十万剩余劳力在全球十几个国家和地区从事农、林、牧、渔等开发,而且其所涉及的农业机械、化肥农药、种子等大都来自本省和国内。江西作为农业大省,浙商海外种田对江西有一定借鉴意义。江西个人境外投资放开后,其个人在境外投资中所涉及的农林牧渔业及相关产业所需的农业机械、设备、农药及种子(种畜、种苗)等若绝大部分由省内购进,那必定会带动省内相关产业的发展。当然,在个人境外投资刚放开时,这种效果也许不大明显,但一旦形成规模,其对相关产业的带动将会愈加明显。 (二)可行性分析1.目前江西省已进入全面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的阶段根据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邓宁的“经济发展四段论”,一个国家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2000~4750美元之间的阶段时,对外直接投资迅速增加;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5000美元的时候,“对外直接投资占经济总量的规模和比重增大,成为经济总体实力的重要力量”。为印证其效果,我们特选取商务部网站登载的2008~2013年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对外直接投资排名中有关江西与中部另外五省的资料进行整理作一比较,如下表。表12008~2013年我国中部六省对外直接投资比较从表1可以看出,2008~2012年江西人均GDP(美元)处于邓宁“经济发展四段论”的第三阶段。2008~2009年,当江西人均GDP处于第三阶段初期时(2000~2500美元),江西对外直接投资在全国的排名处于26~27位,在中部6省的排名处连续两年的末位;2010~2012年,当江西人均GDP上升至3000~4000美元区间时,江西对外直接投资不仅在总量上有大幅提升,而且在全国的排名已上升到19~22位,在中部6省的排名则超过了山西和河南2省。由此可见,邓宁“经济发展四段论”对江西省而言,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效率性。2013年江西人均GDP已达到5176.96美元(按当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也就是说全省已进入“经济发展四段论”的第四阶段。这一阶段既是江西对外直接投资进入全面快速发展期,也是全省放开个人境外投资的最好时机。因此,在这一最佳节点上同时放开江西省境内个人境外投资,必然如虎添翼,对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起有力的促进作用。2.江西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孕育出的富裕群体是开展个人境外投资的中坚力量近几年,江西经济取得了快速持续增长的好势头,在使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得到进一步改善的同时,也孕育出了一批又一批的富裕群体。一是亿万富豪。据《江南都市报》2014年4月2日刊登的《2014年江西创富榜》显示,江南都市报财富工作室以5亿元为起点,共筛选出亿万富豪100位,总财富为1750亿元,平均财富为17.5亿元。从其分布来看,房地产占28%,股权投资或主营业务为投资的占16%,主营业务超10%的还有矿产业及医药(医疗器械)等。此外,据胡润的2013年《中国财富报告》,江西共有亿万富豪840人,在全国所占比重为1.3%,列全国各省市区排名第18位。二是千万富豪。据胡润研究院和群邑智库联合的《中国财富报告》,2009年,江西共有千万富豪7800人,至2013年底,江西共拥有千万富豪9800人,在全国所占比重为0.93%,在全国各省市排名列第20位。《中国财富报告》还指出,在中国千万富豪中,一般企业主所占比例为50%,职业股民占比为15%,炒房者占比为15%,金领(指在大型企业集团、跨国公司领取年薪的高层人士)约占20%。三是注册资本为500万以上的私营企业主。截至2013年底,江西省私营企业注册资本500万以上的达4.04万户,其中,1000万以上至1亿元(不包括1亿)的有19969户,亿元以上的有717户。我们认为,上述富裕群体将是江西省开展境外投资的中坚力量。首先是制造业。在各类富裕群体中,制造业的占比最大。但是,江西近些年经济增速逐年放缓,也与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制造业中过剩产能的增多不无关系。因而,此时如果放开个人境外投资,制造业的富裕群体出于分散风险、寻找海外资源、促进出口、扩大市场或开辟销售网点等不同目的,直接进行个人境外投资的可能性加大。其次是房地产业。2014年上半年,江西房地产与全国多数省市一样开始转冷,究其原因,既有宏观调控的原因,也有商品房源积压过多以及房价已处于高位的因素。相比之下,美国及欧洲许多国家却因受困于经济增长的乏力,房地产市场相对而言更具有投资价值。因此,放开境内个人境外投资后,不仅房地产行业中的亿万富豪、千万富豪会有不少投资境外的房地产业,甚至一些中产阶层人士出于种种目的也会考虑境外购房。第三,证券市场。近几年,我国股市长时间处于低迷状态,截至去年5月,上海市场A股的平均市盈率只有9.8倍,这一估值水平比2008年10月末金融风暴肆虐时还低30%。我国股市长时间萎靡不振,导致上市公司的股价大大缩水,从而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江西创富榜上亿万富豪的人均财富也大为减少。2011年江西创富榜的63位亿万富豪,平均财富为24.8亿元,但至2013年江西创富榜上的80位亿万富豪,平均财富只有15.84亿元,人均财富缩水8.97亿元,缩水幅度达36.15%。而欧美和中国香港等股市较为成熟,投资环境相对稳定。因此,个人境外投资放开后,不少长期涉足国内资本市场的亿万富豪、千万富豪以及其他一些具有一定投资实力的职业股民,一方面仍然会继续涉猎国内资本市场寻找机会,另一方面,也有相当一部分还会参与境外证券投资。3.国际金融危机为境内个人境外投资欧美市场提供了外部条件由于次贷危机以及欧债危机的发生,近几年欧美国家经济发展缓慢,为刺激经济增长,不少国家纷纷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像英国、法国等国家都先后出台了不少针对外国投资者给予的优惠政策。美国目前虽然只承诺对外国投资和投资者给予全面的国民待遇,并强调对外投资的高水平保护,但在一些偏远的州,地方政府也承诺提供一切可能的税收和土地优惠等。上述优惠政策的出台,都为境内个人境外投资欧美市场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三、对策建议 (一)放宽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管理1.总体原则:循序渐进,风险可控。从总体上说,个人境外投资应按照风险程度的高低逐步开放。在顺序上应先放开与实物投资相关的的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放款等业务,后放开证券投资、境外购房等业务;先放开个人长期资本交易,后放开个人短期资本交易。在对外投资区域选择上,也可以考虑先放开对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及亚洲周边国家的投资,再放开对欧美等投资环境较为成熟国家的投资,最后再全部放开。对于先放开的项目,应加强政策评估,待时机条件成熟再放开下一项目。2.以登记制度为优秀,实行限额管理。(1)实行事前登记制度。个人境外投资者应在开展境外投资前到外汇局进行登记,并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如主体资格、行业性质等。由于不少投资者常年身处境外,因此对于境外投资事项的变更及年检等信息,可以考虑允许投资者通过网上应用平台进行申报。(2)实行限额管理。一方面适度提高部分原有的个人结售汇限额,可以考虑将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年度总额提高至每人每年等值10万美元;另一方面,可以考虑根据个人境外投资者的资产状况设定一定的投资限额,在投资限额内的购付汇可以自行在银行办理,并且不包括在个人结售汇限额内,超过限额的可以凭相关的证明材料到外汇局审批。3.对已经存在的个人境外投资实行“补登记”制度。从实践看,虽然个人境外投资政策没有放开,但已有一部分人通过地下钱庄、分拆结售汇等违规方式进行了境外投资。这部分境外投资由于缺乏合法手续,在境外会面临较高的法律风险,资金安全难以保障。同时,这部分投资数据不明,也给国际收支统计平衡带来不确定性。因此,可以考虑设计“补登记”手续。对于已通过违规途径汇出资金,但确有真实投资背景,且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投资行为予以“补登记”,从而改变原来投资者的“灰色身份”为合法身份,使之受到国内、国外相关法律保护,为其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4.逐步放宽个人境外证券投资。一方面,通过合理扩大投资范围,加大产品研发力度,适当降低QDII准入门槛等措施进一步完善QDII制度。另一方面,以沪港通为契机,摸索进一步放宽个人境外证券投资的管理经验。2014年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批准上交所、联交所、中国结算、香港结算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简称“沪港通”)。“沪港通”政策的实施,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和更大的投资自主性。通过“沪港通”的运行,监管层可以加强政策评估,摸索和总结相关监管经验,为将来推出“沪伦敦通”、“沪纽约通”等后序机制,进一步放宽个人境外证券投资管理打下基础。 (二)构建本外币一体化的个人征信体系完善的个人征信体系,不仅有利于对投资主体实施分类管理,而且能为个人获取金融机构贷款支持提供更多的保障。目前,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及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公共信息,后者包括法院判决、行政奖励及处罚信息等,但没有外汇违规信息。而外汇局的一些违规信息,例如,外汇管理检查部门定期的外汇违法(负面)信息,经常项目管理部门将货物贸易企业分为ABC三类,并定期向金融机构公布的企业分类情况等信息都只能在小范围内使用,作用有限。因此可以考虑将外汇违规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一方面,由于外汇违规信息来自外汇局,其数据来源的可持续性和数据质量都可以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可以借此形成统一的信用评价体系,为强化本外币统一监管打好基础。 (三)强化对个人投资者的金融支持力度与企业投资者相比,个人普遍由于信用体系不完善、没有固定的担保机构、规模较小以及财务状况不透明,银行难以通过报表了解其真实财务状况等种种原因,很难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建议一方面可以通过完善个人征信体系,成立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为个人提供担保等方式缓解个人投资者的融资难压力;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参照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政策,对个人境外投资在贷款、财税、保险等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在设计相关“走出去”政策时,不再区分投资主体,而是以行业性质作为区别对待的标准。可以采用负面清单方式,对不鼓励的行业,政府在金融、财税等方面予以限制,而对于鼓励的行业,则要一视同仁地采取各项支持措施。 作者:张智富尹晓民刘佳敖晓华吴涛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资本项目处课题组 个人管理论文:个人结售外汇管理论文 一、个人结售汇系统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 1.个人结售汇系统对个人当日购汇累计购汇提钞超限额不能预警提示,建议进一步进行完善。如:境内个人在A银行购汇提钞1万美元,当日该个人继续在B银行进行购汇提钞,而个人结售汇系统(银行端)却不能进行提示该个人当日累计购汇提钞已超1万美元。主要是因为,个人结售汇系统(银行端)未实现银行间全国联网,因此无法查询到该个人当日累计购汇提钞金额。 2.个人购汇流水查询只能查询7天的交易,而个人结汇流水查询可以任意设置时间段。在实际工作中,个人购汇交易量并不少于个人结汇业务量,个人购汇流水查询时间设置的局限性,使非现场监管的成效大大降低。 二、完善建议 (一)补充个人对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相关管理政策一是明确个人收付汇资金性质的审核。要求境内个人对境外公司的收付汇都须提供相应真实性资料,由银行进行资金性质的审核。二是强化收付汇管理。资金跨境最终表现为收付汇的形式,强化个人收付汇管理可以有效理清个人资金的性质,从源头上防止异常资金流动。三是加大处罚力度。要对结售汇而且要对收付汇行为的违规特征进行定义,并对如何处罚进行明确规定,在处罚主体方面不仅要包括金融机构,而且要对交易主体的处罚标准进行明确,只有处罚标准明确到位才能对违规行为及违规主体进行有效打击。 (二)建立统一的“关注名单”管理机制,实现“关注名单”跨行全国共享建立统一的“关注名单”管理机制,由外汇局统一个人分拆结售汇的甄别和筛选标准,在个人结售汇系统中增加“关注名单”管理模块,将银行报送的“关注名单”以及外汇局发现的异常个人数据由外汇局定期汇总公布“关注名单”,导入结售汇系统,实现全国个人结售汇“关注名单”实时共享,使所有外汇指定银行均可以查询已列入关注名单的个人,严格监控其结售汇业务的办理,加强对“关注名单”内个人结售汇情况的后续监督。 (三)进一步规范电子渠道个人外汇业务管理 1.进一步完善电子渠道系统功能,提升监管水平。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对个人电子渠道外汇业务办理的监测水平,在电子银行系统中增加系统自动甄别和筛查功能,特别关注对一定时期内使用多个不同账号同一IP地址访问电子银行系统、多个不同账号对某一账号进行结汇资金划转和多笔购汇资金来自同一账户转账等具有分拆结售汇行为特征的可疑交易信息的甄别和筛查。 2.加强政策宣传和审核力度,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一是银行应加强对个人办理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政策宣传,将结售汇资金属性代码、资金性质和资金种类中各小类之间的区别,向客户进行宣传、指导和说明,便于帮助客户准确录入个人结售汇的信息;二是外汇指定银行应加大对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数据的非现场审核力度,实时登录访问个人结售汇系统,每日核对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数据信息,确保相关交易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改进完善个人结售汇系统功能 1.增加当日购汇提钞超限额预警提示。进一步完善现有银行个人结售汇系统,增加银行账务处理系统和银行个人结售汇系统的接口,实现使得银行在办理、录入个人购汇业务时系统可以对个人购汇业务进行全国银行联网查询与提示,以便银行能够及时发现异常,避免个人恶意购汇提钞行为的发生。 2.优化升级个人结售汇系统,使个人购汇流水查询时间设置与个人结汇流水查询一样,可以任意选取时间段进行查询。 作者:何元媛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陇南市中心支行 个人管理论文:教师个人知识管理论文 一、教师个人知识管理影响因素厘定 指向教师专业化发展的个人知识管理研究,就是在探讨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过程中,仅仅围绕着教师专业化发展这一主题来进行。那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研究的主要问题有哪些?影响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内在因素有哪些?这些都是在研究前必须理清的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谢弗勒(Scheffler,1995)曾经从方法论的角度提出了三种验证知识的方法,从而归类出与此相对应的人类知识的三种类型:〔5〕理性———逻辑方法与理性知识、实证方法与实证知识、实效方法与实效知识。从知识的角度切入,教师个人知识的复杂性增加了研究的难度。针对研究者在解读教师个人知识时的不同分歧,有学者在评论时如是说:“关于教师的知识、信念和理论的研究历史很短,而且这些研究中,词语使用十分混乱。Pope(1993)曾列举了23个相关术语。Clandinin Connelly与Fenstermacher也做出了相似的结论。前者的结论是,‘使用不同的词语的人们事实上常常指称相同的东西。’后者对教师知识的不同类型,包括策略性(strategic)、命题性(prepositional)、相关性(re-lantional)、技术性(craft)、现场性(local)、案例性(case)、情境性(situated)、缄默性(tacit)、个体性(per-sonal)等知识进行鉴别后,认为‘这些名词不一定指称不同的知识形式。’这种现象正如Marland所批评的那样,引起了混乱,阻碍了建设性对话。”〔6〕故此,在解读教师个人知识时,一是要认识它与相关知识概念的关系;二是要意识到在已有的研究中,知识或教师知识并非波普尔意义上的客观知识,〔7〕也不仅仅是基于“知识与能力”两个维度划分出来的知识,而是指“个体的信息、技能、经验、信念、记忆等的总称。” 从已有的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研究的文献可知,一方面,教师个人知识管理包含三层含义:一是管理个人已经获得的知识;二是通过多种途径学习新知识,在借鉴和吸收他人优点、长处的基础上,弥补自身缺陷以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三是利用个体知识以及长期以来的形成的思想和方法,在吸收他人知识精华,去伪存真的基础上,实现隐形知识的外显化,创造出新知识。另一方面,教师个人知识管理涉及知识、知识主体、知识环境以及知识活动四个要素———知识是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基本要素和对象;知识主体是指教师本人,教师是其个人知识管理中能动的主体性要素;知识环境是教师个体对知识进行管理所借助的教育场景或教育设施;知识活动是指教师进行个人知识管理的实践活动,是教师个人知识管理活动的实践性要素。无论是从教师个人知识管理包含的内容还是其涉及的基本要素,都深刻反映了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本质和优秀———建构个人知识体系。它反映的是知识创新的过程,是更具有创造性的教育教学活动,目的在于提高教师个人和学校的优秀竞争力。在这一复杂的知识体系的建构过程中,围绕着教师专业化发展这一中心论题,确定了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研究范畴:一是在研究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过程中,侧重探究“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工作态度”“科研意识”等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几个方面;二是进一步厘定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知识获取、知识整合、知识共享、知识应用、知识创新。其中,知识获取是基础,知识整合是优化,知识共享是关键,知识应用是优秀,知识创新是旨归。 二、影响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内在因素分析 (一)知识获取: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基础知识获取,即个人学习知识、积累经验的过程。知识获取是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内在构成因素,在教师的个人知识管理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有学者利用两分法从三个维度把教师个人知识分为实践知识和理论知识、隐形知识和显性知识、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9〕也有学者调查发现,不同类型的教师知识在教师专业化发展中的相对重要性不同———学科教学知识最为重要,学科知识次之,教育理论知识再次之,课程知识对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影响力最弱。然而,无论是对教师知识的两分法归纳,还是对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教师知识构成要素重要性的梳理,知识的获取始终处于首要地位。目前来讲,教师个体获取知识应该考虑的问题主要有:第一,首先培养学习知识、积累经验的强烈愿望,端正学习态度,正确学习观念;第二,在准确定位个人发展的基础上,明确哪些知识是个人需要获取的;第三,掌握知识学习的相关工具与技巧,毕竟“在这个信息爆炸知识浩如烟海的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我们收集和加工知识提供了有力的手段。” (二)知识整合: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优化知识整合是教师通过对知识的编码,使知识便于记忆、积累、查找、公开、交流和传递的过程。具体体现在教师对知识的筛选与分类、归纳与总结、提炼与组织等方面,它具有长期性、自律性、实践性、情境性等特质。在教师的专业工作中,能否表现出熟练的知识筛选与分类技巧,是否具有知识归纳与总结能力以及是否善于进行知识的提炼与个体知识体系的组建等等,这既是从事教师这一职业的必备条件,更是衡量其专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准,同时,也是检验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重要维度。知识整合对教师个人知识管理起着优化与推动作用。教师个体对知识的筛选与分类、归纳与总结、提炼与组织是教师知识整合的重要内涵,是推动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动力源泉。知识的筛选与分类是教师主动适应当前知识日益剧增、充满不确定的社会的表现,即在多、杂、乱的知识中有筛选性地学习,实现知识的选择;知识的归纳与总结是教师对获得的知识进行消化吸收,予以内化的过程,即对知识进行情境化分析与归类的过程;知识的提炼与组织则是作为“专业工作者”的教师的自我提升,是教师不断提高自我“工作资本”,适应社会要求的重要表现。教师个人知识的整合并不是迫于工作职责或领导高压政策下的产物,不是因为他应该这样做,而是发自内心的对教师职业的热爱,是教师专业化发展前提下的自然生成。 (三)知识共享: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关键在教师的专业发展中,知识层面上的重要指标之一就是建构“学习共同体”,促进教师个体的“反思式学习”,即借助教师间的互通、互融,实现知识的共有、共鸣。基于知识管理的教师间的“学习共同体”以及教师个体的“反思式学习”,就是在知识管理背景下的教师知识的交流与共享的组织形式。知识共享是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关键要素,对教师专业化发展起着重要作用。首先,建构“学习共同体”即教师间知识的“外化”,是教师知识的共有型发展。它直接制约着共同体成员知识的交流和共生。这种共有型发展就是在共同愿景下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个体间的交流与沟通。交流与沟通促使教师的个体知识与经验转化为集体知识,从而拓延了自己的知识来源,最终实现个体的专业化发展。知识的“雪球效应”表明只有在相互交流中知识才能更快地发展,实现增殖。知识的增值过程中,由于不同个体在知识的广度与深度、工作经验以及研究思维等方面的不同,“大家才得以不断突破自己能力的上限,创造真心向往的结果,培养全新、前瞻而开阔的思考方式,全力实现共同的愿景抱负,以及不断学习和共同提高。”〔12〕其次,倡导“反思式学习”,即教师个体知识的“内化”,是教师知识的共鸣型发展。对教师个体而言,“反思式学习”是进行知识管理,实现知识增殖个性化体现。在知识的这种共鸣型发展中,教师个体将“学习共同体”中的团队知识与个人已有的知识进行合理“嫁接”与有效整合,从而实现个体知识的扩展,最终实现其专业化发展。从教育教学实践看来,“反思式学习”主要源自四个方面的视角:〔13〕一是自我反思的视角;二是学生所提供的视角;三是同事的感觉和经历所提供的视角;四是理论文献所提供的视角。 (四)知识应用: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优秀知识是特定时空下的事物状态的描述,它只有在具体情境下才有其存在的价值,不能为特定情境所应用的知识是没有价值的。也就是说,没有知识应用的知识管理是没有存在意义的。知识应用是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优秀,它是教师个体进行知识管理的“风向标”,指引着教师个体对自身的知识进行提升与利用。然而,知识总是与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结合在一起的,知识通过具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体现其存在价值。对此,德国著名教育哲学家布列钦卡(WolfgangBrezinka)曾警告说,“当把作为知识的‘理论’与作为活动的‘实践’作出区分的时候,我们应牢记,没有离开知识的行动,也没有离开实践的理论。”〔14〕所以,作为“专业工作者”的教师应摒弃一味地积累“静态知识”的做法,将所拥有的知识及时、有效、充分地应用到工作中去,让其发挥最大效能,使其成为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助推器”。 (五)知识创新: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旨归正如前面所论述的,知识应用是具体情境下知识存在的价值体现,是知识适应特定时空的过程。然而,很多时候,具体的教育教学情景与知识存在于教师个体头脑中所表征的时空只是具有相似性,如果一味地照搬知识理论,必然不可能完成实践任务,知识的创造与更新是教师个人知识管理的旨归。所以,如何结合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进行知识创新就成了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又一个问题。要实现知识创新,首先,教师个体要主动表达自身的知识,在与外界的交流与沟通过程中捕获灵感,激发潜能;其次,教师个体要转变观念,主动沟通,既要与具有相同或相似知识体系的人交流,更要与具有不同知识体系的人交流,吸收来自不同知识体系和知识领域的精华;再次,教师个体要准确定位,随时对自身的知识体系进行评估,结合自身情况开展建构性学习,因为“知识创新来自对以前的学术成果的综合”。〔15〕知识的获得、整合、共享、应用与创新是融为一体的难以分割的总体,尽管每个环节在教师个人知识管理过程中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很难明确划分它们在教师专业化发展中具体阶段,因为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循环往复的。不置可否的是,指向专业发展的教师个人知识管理可以帮助教师个体“正视个人建构知识的能力与价值,进而将此种知识作系统性的组织与管理,并应用在专业实践与发展过程中……透过知识归纳、整理与回馈,更能跨越自我的藩篱迈入更高的层次”。 作者:李江单位: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个人管理论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管理论文 一、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存在的风险 全国社会基金理事会目前已是我国资本市场上占据举足轻重地位的机构投资者。从成立至今,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基金获得了年均8.40%的投资收益率,相对于个人账户基金收益率而言,显示了较高的运营能力。因此有不少人主张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全部委托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不仅可以省却重建机构、系统的成本,而且可以实现投资的规模经济。然而,这种做法也存在风险。1.社保基金规模过大会损害市场效率。如果将个人账户基金委托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运营,同时拥有个人账户基金和社保基金的社保基金理事会将变成机构投资者中的“巨无霸”。首先,这种特殊的地位犹如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成为稳定市场的重要力量,又可能成为干扰市场的不稳定因素,而在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价格投机盛行的时代,不能排除后者发生的可能性。其次,社保基金理事会在选择金融机构进行委托投资方面有绝对的权力,各金融机构为争取尽可能大的基金市场份额而采取非正常竞争手段,容易出现“权力寻租”,影响基金运营效率。再次,由于缺乏竞争,社保基金理事会可能会收取较高的管理费用。这种情形在美国最明显,由于养老金基金市场竞争比较激烈,而共同基金市场受基金公司控制而缺乏竞争,结果三家最大的投资顾问公司对他们的养老金客户收取的费率为0.08%,而对共同基金收取的费率则高达0.61%。从绝对额来看,每年养老金基金支付60万美元,而共同基金每年支付5600万美元[1]157。2.社保基金规模过大会出现规模不经济。正如交易费用约束下的企业不能变成一个无限膨胀的超级大市场,单个基金的规模也不能无限扩张,也有一个合理边界。边界之内,基金运营效率会随着规模的增加而增加,规模经济持续发挥作用;但一旦超越边界,受管理复杂程度上升、协调和监督难度加大、局部投资失误的风险和后果加重等因素影响,基金的管理费用会增加,导致基金的投资收益水平下降,规模不经济的后果就开始显现。这种现象可以通过国外基金行业的实践得以证实。在美国,尽管基金的总资产在逐年递增,但基金公司的管理费用却没有因基金规模的扩张而降低。例如,1950—1999年间,全美基金行业的资产规模从25亿美元增加到7.2万亿美元,整整增加了2900倍,但单位基金的费用率却增加了1/3,也就是说基金的绝对运营费用总额从1500万美元增长到650亿美元,增长整整4300倍。管理费用增长是基金规模增长的1.48倍,呈现出明显的规模不经济。又如,1960年最大规模的10家基金公司的平均费用率为0.51%,而到2008年这一数字却增长到0.96%,增长幅度高达88%[1]157,169。 二、三个层次的管理体制设计及比较 个人账户做实试点开始之后,我国开始实行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分开管理。2005年,《关于扩大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27号)规定“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由省级社保经办机构统一管理”。这意味着个人账户最低的管理层次已经是省级集中管理,再往上就是最高层次的中央集中管理,而在最低与最高层次之间,存在几个省(市、区)联合管理的可能,权且称之为中间层次。下面,具体比较分析三个层次的管理体制。 (一)最低管理层次:省级集中管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管理辖区内个人账户基金,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条件下,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或方案。省级集中管理有两种治理结构可供选择:一是省级社保机构仍负责养老保险的筹资、管理运营和待遇发放,但在部门内部细分出养老金理事会,专门从事基金投资运营活动。二是设立省级养老金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社保经办机构委托的养老金资产。1.省级社保机构内辟养老金理事会。这是在不改变社保经办机构管理权限,又充分考虑基金投资运营的专业性及广泛的利益代表性的基础上,做出的一个比较折中的方案。养老金理事会由省级社保机构、企业和职工代表、专家组成,为独立法人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办公经费等由地方财政负担,行政上接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导,并接受省级人大、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专门负责辖区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运营业务。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归集与支付;按照公正、透明的程序,选择具备资格的基金托管机构,并委托其开设个人账户基金收支托管专户;对个人账户基金进行精算,制定委托经营策略;按照公正透明的程序,选择具备资格的投资管理机构,并委托其投资个人账户基金;负责个人账户基金财务核算与管理,编制并保存个人账户基金管理的会计资料;定期将个人账户投资收益计入账户;对个人账户基金托管和投资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社会披露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情况;定期向监督部门报告个人账户基金运营情况。2.省级成立独立的养老金资产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为省级国有独资法人机构,负责管理由社保机构转交的个人账户基金(也可包括统筹账户基金结余)。委员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工会、参保单位和个人代表组成,实行董事会制,常设机构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决定,承担养老保险基金法定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接受省级人大、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委员会决定基金投资的策略及投资方式,既可以在内部设立专业化的投资机构以进行直接投资,又可以委托市场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省级社保机构在留足1年发放的个人账户基金(当年发放未做实部分由财政补足)后,其余个人账户当期和累计余额,以及做实部分的基金,全部转入省级养老基金资产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资运营。3.上述两种治理结构的剖析。省级社保机构内辟养老金理事会,在内部引入针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公司治理结构,优点是不改变行政管理格局,遭遇的政治阻力小,缺点是社保机构居主导地位,话语权重,有可能会干预正常决策机制,最终演变为“一言堂”而引起外界质疑。省级成立独立的养老金资产管理委员会,社保、财政、审计、工会等都为地位平等的行政代表,决策的民主性提高,而且在选择企业、参保人和专家等代表方面将更为公正、公开、透明。4.省级集中管理的优缺点。省级集中管理的优点,一是符合各省要求独立管理基金的心理,政策上容易操作;二是各省的投资策略及方案、对受托投资机构的选择会有差异,既刺激了金融产品创新,又因投资多样化而有效分散风险;第三,各省会更加关注个人账户基金对本地经济有重大影响的投资,可通过购买地方政府债券、直接投资实业等支持当地经济发展,有利于缓解欠发达地区资本短缺的矛盾。但同时省级集中管理的缺点也很明显。第一,基金的规模有限。目前就基金的规模看,以省为单位,多数省份的基金规模就显得比较小,不能获得投资的规模效益。第二,部分省份可能不具备管理、监督基金投资运营的能力,“非不欲也,实不能也”,结果要么采取保守的办法,要么盲目冒险。第三,如前所述,地方政府有政治干预的可能,使个人账户基金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背离保值增值的目标。第四,各省希望选择那些历史业绩最好的投资机构作为自己的外部投资管理人,但有这种实力的投资机构毕竟是少数,各省单独与受托金融机构谈判的过程中不能争取最低的佣金支出,减少基金净收益。 (二)中间管理层次:省级联合管理几个省份的个人账户基金“单独记账,合并使用”,以基金联合体的身份进行投资。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克服部分省份基金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而且实现基金的适度集中,更好地发挥规模效应和降低管理成本。但省级联合管理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合作成本可能会很高。因为各省除追求基金保值增值外,还有政治、社会等其他方面的利益诉求,都有使联合基金投资尽可能有利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强烈动机,并通过投票表决来实施计划。利益诉求的不一致往往会在决定基金投资的策略、方案、方向、方式上产生分歧,调和起来耗时费力,进而影响投资的科学性、及时性及最终的收益水平。如果分歧无法弥合,联合体就会解散。省级联合管理有两种实施方案:一是以行政区划为界组成基金联合体,二是自由组合形成基金联合体。1.方案一:以行政区划为界组成基金联合体。依据地理上大的行政区划,划分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六个大的区域。区划内的省份将基金委托给具有较强基金管理能力的省进行管理,如华北区选择北京,华东区选择上海、华南区选择广东、西北区选择陕西、东北区选择辽宁,等等。需要明确的是省与省之间是合伙人的关系,共同决定基金的投资事宜。此方案的优点,一是各行政区划都集中一定规模的个人账户基金,形成一个垄断竞争的委托方市场,同少数几家优质的由金融机构组成的垄断竞争的受托方市场形成势均力敌之态势,各家金融机构为竞争每一块有份量的“基金蛋糕”,必须尽可能地提供优质的服务、性价比高的产品,合理的佣金方案,才能在竞争中获胜。二是避免欠发达地区资本过度流失。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受此影响,资本市场也出现区域性的结构失衡,表现为上证和深证两个仅有的全国性的主板市场都集中在东部,中西部区域性的资本市场发展滞后,大量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源源不断地从中西部流出,强大的“虹吸效应”将欠发达地区变成“资本洼地”。个人账户基金在行政区划内的集中,将有助于缓解欠发达地区资金短缺的局面,并推动区域性资本市场的发展。此方案的缺点也是行政干预可能过度,损害基金正常功能的实现。2.方案二:自由组合形成的基金联合体。各省不受地理空间的限制,自由选择合伙省份。但可能的结果是最终形成以北京、上海、广东为优秀的三大基金联合体。此方案的优点是利用东部发达城市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环境等优势,提高基金的收益率。缺点是放大了“虹吸效应”,割断了基金投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欠发达地区在经济增长、就业增长、收入增长等方面蒙受的损失可能会远远高于个人账户基金收益的增加。3.省级联合管理的治理结构。基金联合体的治理形式采用理事会制,由各省代表组成理事会各决策和执行机构。理事会成员应有充分的代表性,不仅有政府代表,而且要有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在国家层面,需设立全国性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应是国务院下设的独立的法人机构,实行董事会负责制,会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人、参保人代表及外部独立董事组成。不过委员会的职责还不是通过直接投资或委托投资的方式来运营全国的养老保险基金,而是制定国家层面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并监管各基金联合体对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各受托金融机构投资运营情况。各基金联合体在国家政策范围内,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和委托投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资。 (三)最高管理层次:中央集中管理个人账户基金集中到中央层面,由国家成立专门机构来统一管理和运营。之所以作此设想,主要是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基本养老保险牵涉人社和财政两大部门,完全将投资运营权交由特定部门存在较大的协调难度;二是人社部和财政部都有明确的行政职能分工,不宜直接管理专业化要求较高的基金投资运营活动;三是成立专门机构有助于超越部门利益,投资运营的视野更开阔、渠道更多、独立决策的能力更强。这种管理体制的优点:一是基金规模大,可充分发挥投资的规模效应,具有单位资金管理成本低、个人承担的投资风险小的优势;二是对投资模式有更多的选择,除选择受托投资机构外,由于国家具有设立专业投资机构的人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可大幅度提高直接投资的比例及水平。这种管理体制的缺点:一是由于投资决策的权力集中,风险也相对集中;二是由于其可调动的资金量巨大,如果监督管理出现问题,容易造成资本市场剧烈波动;三是由于选择受托机构的权利集中,各类投资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为获得个人账户基金投资业务可能会产生“寻租”行为。当个人账户基金实行中央集中管理后,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就要发生相应的变化,集政策制定与投资运营于一身。由于资源和权力比较集中,委员会有责任制定并执行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中长期投资战略,将在国际国内大的经济、政治、社会环境中统筹考虑养老保险基金合理配置问题。为了监管基金的投资运营,须设立全国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实行董事会负责制,会员由全国人大、证监会、银监会、国家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人、参保人代表及外部独立董事组成,主要职责是监督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情况。 (四)倾向性选择综合比较各省分散管理、省级联合管理和中央集中管理模式,建议采取中央集中管理模式,即由国家成立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集中管理和运营包括新农保个人账户基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在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原因除上述集中管理体制的两方面优点外,还在于,第一,政府集中投资运营,能够通过资金的合理配置来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纠正市场配置资源的盲目性,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进而促进就业,将事后的生活保障提至事前的就业保障,变被动保障为主动保障;第二,中央集中管理,就可以在国家层面制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并有能力和资源将之贯彻实施,为将来养老保险基金走出国门参与全球资源配置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个人账户基金中央集中管理体制的方案设计 个人账户基金管理运营组织结构如图1所示。参保人是第一委托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第一受托人,负责选择个人账户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下属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委员会代表管理委从事直接投资。账户托管人对同时对管委会和投资管理人负责。投资管理人受管委会委托,负责部分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运营。管委会、账户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接受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行业监督。待时机成熟,参保人也可取得部分个人账户基金的投资决策权,直接委托市场金融机构进行投资运营,但要自负盈亏。在中央集中管理体制设计中,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及下设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委员会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需要重点关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是个人账户基金的第一受托人,为国务院下设的独立的法人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政策,并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委会实行董事会负责制,会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企业代表、参保人代表及外部独立董事组成。管委会下设投资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绩效考核委员会、治理特别检查委员会等机构。投资委员会是管委会的执行机构,其他委员会根据分工负责专门事务,并为管委会提供决策参考。管委会形成的决议由投资委员会负责实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委员会是管委会下设的投资实体,内设投资部、信息技术服务部、精算部、规划和研发部等部门,共同负责固定收益类、指数化金融产品、实体经济等方面的投资活动。其中,投资部内部又设立证券处、债券处、房地处、期权/期货处、委托投资处等,分别负责专门金融资产的投资;规划和研发部负责为投资部提供投资建议,并从事指数化投资。投资委员会负责制定个人账户基金中长期投资战略,及按人口年龄结构进行投资风险系统分类,依风险从高到低将基金分为A、B、C、D四类供参保人选择,并将大类资产的配置情况报董事会审定。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上每年根据情况调整一次,若遇到重大经济或金融危机,则有权做出即时调整。 作者:张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 个人管理论文:个人财务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风险意识不足,对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认识就更少。在进行财务决策时,更多依靠的是以往经验和个人判断,对决策对象缺乏细致的认知、分析和推断,更不用提风险防范与控制了。然而,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如何减少个人财务风险损失,增加个人财务风险收益,值得探讨。 关键词:个人财务风险;财务风险管理;个人财务风险管理 在个人财务活动中,对收益的追求无可厚非,但是由于财务风险存在的客观性、财务环境和财务活动本身的复杂性、人们对风险认识的滞后性等原因,个人财务活动中的风险损失和风险收益很难平衡,这就需要进行个人财务风险管理。 一、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概述 1.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相关定义。个人财务风险是指个人在整个财务活动的过程中,由于各种难以预料或无法控制的因素,使个人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的不确定性。需要指出的是,与传统意义上人们对财务风险的认知不同,个人财务风险不仅仅指的是个人财务损失,也可能会带来个人财务收益。个人财务风险包括个人投资风险、个人筹资风险和个人信用风险。另外,个人财务风险的存在具有客观性、发生与否具有不确定性、个人财务损益的双面性和个人财务风险的动态可变性。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是指个人在财务活动过程中,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措施,对财务风险进行分析、处理和防范,从而将财务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尽可能多地实现风险收益,减少风险损失,保持财务状况稳定,甚至改善财务状况的一项全面综合的管理活动。2.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职能。(1)个人财务风险分析。个人财务风险分析是指通过发现和判断个人所面临的各种财务风险,推断个人财务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从而得出相应的个人财务风险决策,以防范风险的发生和降低损失的可能。个人财务风险分析包括个人财务风险识别、个人财务风险推断、个人财务风险决策三个部分。(2)个人财务风险处理。个人财务风险处理是指在进行个人财务分析的前提下,确定了个人财务风险决策以后,对于正在发生的风险进行应急处理,对于已经发生的风险进行补救,以尽量控制风险发生对个人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尤其是在减轻对个人的财务损失的方面。(3)个人财务风险防范。个人财务风险防范是指在个人财务风险发生之前,根据个人财务风险分析的结果,提前采取财务风险预防、财务风险转移、财务风险回避等方法分散或降低个人财务风险的措施。3.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作用。(1)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有利于优化个人资源配置。在整个经济系统中,每个人都在不断地努力追求资源、拥有资源、享受和使用资源,同时个人也是风险的承担者,个人财务状况和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系统资源配置,良好的个人财务风险管理对提高社会的经济资源配置效率有着重要影响。如果个人无视风险的存在,盲目投资,在风险发生时便有可能溃不成军,从而造成资产质量的下降,甚至可能会影响到个人生活;如果对风险采取过度消极的回避态度,则可能会错失很多投资甚至盈利的机会,从而使个人的投资回报降低,也不利于个人资源配置。(2)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有利于降低个人的财务危机成本。在财务风险发生之前,个人财务风险管理可以利用保险或非保险的手段将风险转移出去、采用风险较小的投资或筹资方案将部分风险回避掉、通过调整财务结构增强个人抵御风险损失的能力等等办法。在财务风险来临时,个人财务风险管理可以起到很好的防护作用,从而有效地降低了个人的财务危机成本。(3)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有利于增加个人财富。个人财务风险管理通过有效的个人财务风险分析、个人财务风险处理和个人财务风险防范,可以帮助个人做出正确合理的的财务决策,降低投资和筹资风险,减少风险损失,降低个人财务危机成本,提高个人财富管理的信心,增加个人财富。 二、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现状 1.对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认识不足。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风险意识不足,对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认识就更少。在进行财务决策时,更多依靠的是以往经验和个人判断,对决策对象缺乏细致的认知、分析和推断,更不用提风险防范与控制了。在风险发生时,其危害往往是连锁式,不仅会影响到个人生活品质,还会影响个人的财务决策自信,严重的会对个人心理造成阴影,危害家庭,极端的例子是会危害到个人的生命。据《新安晚报》报道,2015年1月4日晚9点30分,节俭一生的周承英奶奶,在将自己和老伴的毕生积蓄70万元投给安徽鑫圣德投资管理公司被卷走之后,在维护自己的权益过程中,倒地去世,永远地离开了。在投资之初,为了降低风险,老两口还特意选择了3个月期限的最短期限,然而,钱还是被投资管理公司卷走了,从发现被骗到去世仅仅22天,结局令人唏嘘。2.财务经营目标设定过高,决策缺乏科学性。有些人在进行财务活动时,在对财务收益的追求上急功近利,在进行投资活动的时候,将投资回报率作为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把投资回报率设在一个相对较高的位置(这里的相对较高,是相对于同类项目而言),而且喜欢短期内获利较大的投资,选择风险大收益高的项目。而且,在进行投资时,不进行相应的项目考察分析,往往脑门一热按照以往的经验或者主观判断就匆忙进行投资了,甚至于卖房投资、借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非常缺乏。几个月前,上海的周先生将自己226平方米的自有房产以1000多万元的价格挂牌出售了。卖房之后,因为股市大好,周先生集中精力炒股,希望炒股受益能够让他换套豪宅,或者一套变两套。然而在6月底7月初,一周的时间,他的购房款被套进去了,损失超过300万。300万从楼市转移到股市,周先生可称得上是光荣的“接盘侠”了。3.盲目投资,个人投资管理带有短视性和被动性。个人投资风险是指个人投资收益达不到预期效果,从而影响个人资产盈利水平和个人偿债能力的风险。有的人在投资前不进行科学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往往投资时重视短期利益,而选择何种投资、投资多少很大程度上带有被动性,较为迷信机构推荐和所谓的投资高手。由于财务活动本身的复杂性,资本市场的瞬息万变、变幻莫测,以及人们对风险的敏感度不同,大部分人往往事后才会有对风险所带来结果有所认知,这个时候,风险已经来临,损失不可避免,从而降低了资产盈利能力和个人偿债能力,财务状况变得不理想。很多投资者,在看到投资增长时,心里很开心,认为自己今天又赚了多少,需要说明的是,除了分红以外,投资本身的增长只有在变现之后,才是真正赚到的钱,那些起伏的数字的变化,可以带来收益,同时也能变成损失。这就使很多人在炒股的时候,大盘好的时候,收益上涨,大盘下跌的时候,一夜回到“解放前”,很多股民被套牢,有些股民甚至不得不“割肉”。4.风险加大,个人负债经营的比例在逐步增大。个人债务筹资风险是指个人的债务筹资行为给个人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个人举债经营导致流动性不足而丧失偿债能力、或者由于个人举债后资金使用不当而导致个人遭受损失的可能。有调查显示,在国内贷款买房的人群中,有超过三成的房贷族月供占到收入的50%以上,由于一段时期内,个人收入相对固定,而家庭分裂速度的增快,使得个人对于住房的需求的刚性进一步提高,随着按揭购房的日益普遍,这一数字还会进一步上升。50%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一般来说,个人负债率最好低于50%,低于30%是安全的;高于30%低于50%,个人生活会受到一定影响;而高于50%则可能使个人陷入财务危机;若是高于1,在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人已经破产了。 三、产生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现状的原因 1.缺乏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意识。资本市场瞬息万变、风起云涌,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任何财务活动,都不是稳赚不赔的,个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一定要有财务风险管理的意识。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风险管理意识淡薄,比如在进行股票投资时,投资的原因多半是最近股市行情好,大家都看好后续的股市发展,一股脑地将自己的资产放到股市当中,觉得自己一定不是在最高峰买入的,一定有钱赚,完全不考虑股市震荡可能带来的风险损失,更不用说进行个人财务风险管理了。2.财务经营目标与财务能力不协调。当今耳熟能详的一句话就是,“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很多人在不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时,将财务经营目标定得很高,把自己的血汗钱放到了收益率很高的理财产品上,认为这些理财产品是有保障的,比炒股收益稳定又保险。但是,在理财的选择上,选择的是非保本型的产品,结果赔得一塌糊涂。3.逐利心理、侥幸心理严重。在个人财务活动中,逐利心理和侥幸心理普遍存在。今天的投资收益在账面上翻了一番,明天会再翻一番吧,后天会继续上涨吧,行情这么好,倒霉的一定不是我吧“,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结果遇到风险,投资收益大幅缩水,一夜回到“解放前”,成为华丽的“接盘侠”的人大有人在。4.缺乏对风险和收益的适度权衡。在个人的财务风险管理过程中,夸大收益的可能,忽视风险的可能,盲目进行决策,缺乏对风险和收益的适度权衡,往往输在一个“贪”字上。四、加强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措施1.多多学习,增强对个人财务风险管理的认识。在对减少个人财务风险损失的舆论宣传方面,政府和媒体做了大量的工作,几乎每个人都知道“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样的警示,也都知道传销的危害,也了解不少理财陷阱,对一般的电信网络诈骗也有一定的识别能力,但是,随着股市震荡向好、传销组织不断地改头换面、理财陷阱防不胜防、电信网络诈骗花样翻新,在纷繁复杂的利益诱惑面前,人们的风险识别能力没有相应跟上,不少人还是栽了跟头。因此,增强对个人财务风险管理迫在眉睫。通过学习个人财务风险管理方面的知识,进行有效的财务风险的分析、识别、推断,可以显著降低个人财务风险的发生概率,从而减少个人财务风险损失。2.调整心态,转变观念,采取稳妥的财务风险管理策略。在个人财务风险损失的案例中,人们财务风险管理的心态和财务风险管理的观念,在对财务风险管理策略的选择上,有很明显的影响作用。侥幸心理加上急于求成冒进的财务管理观念,再加上个人本身对风险刺激的追求,便会很容易采取投机性强的风险管理策略,这样财务管理风险自然加大;而回避心理加上消极的财务管理观念,再加上个人本身对风险刺激的厌恶,一般会选择消极的风险管理策略,会错失很多投资获利的机会,资产的保值增值效果也不明显,个人财务状况得不到很好的改善。因此,调整心态,转变观念,采取稳妥的财务风险管理策略是非常有必要的。在财务风险管理的心态上一定要平和,财务风险管理的观念上一定要稳,采取稳妥的财务风险管理策略,有助于有效平衡风险与收益,在降低个人财务风险损失的同时,增加个人财务风险收益。3.实施正确的投资策略,合理进行资本配置。不同的人会选择不同的投资策略,而不同的投资策略,决定了不同的资本配置组合:风险追求者往往会选择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策略,在资本配置上喜好风险资产,无风险资产比重较小;风险回避者则喜欢选择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策略,在资本配置上偏好无风险资产,风险资产比重较小;而风险中立者则介于两者之间。需要说明的是,不同的投资策略和资本配置组合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能区分好与不好的,只有个人投资的心理效用,也就是说某一个风险追求者即使在某一次投资中失利,损失很大,由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喜欢风险变化带来的刺激,在本次投资中,虽然损失很大,但是在心理上并没有过多地造成不利影响,那么这个风险追求者在本次投资中的个人投资的心理效用便不为负。需要警惕的是,本身是风险厌恶者,在某一段时期,却选择了风险资产占大多数的投资组合,这是十分危险的,巨大的投资收益带来的狂喜和巨大的投资损失带来的心理失衡,都不是好的个人投资的心理效用。4.平衡风险与收益,降低负债经营风险。众所周知,个人负债经营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个人负债经营能保持对资产的控制权、保持良好的现金流、减少通货膨胀风险;另一方面,个人负债经营也可能会产生过度负债,进而产生无力偿付和再筹资风险。在收入限制与刚性需求的矛盾之间,个人负债经营已经越来越普遍,从日常消费的信用卡到各家银行都在做的按揭贷款,一方面满足了人们的需求,另一方面潜在风险也在加大,这就需要我们在负债经营过程中,平衡收益和风险,降低个人负债经营的风险。在负债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自身收入的稳定性、个人的偿还能力、负债的期限和利率结构、每月还贷占收入的比例、再筹资的可能、违约的可能等等,在充分权衡了负债经营带来的风险和收益后,选择适度的负债,积极进行偿还。 作者:张立霞 单位: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个人管理论文:社交网络服务下个人知识管理论文 1知识管理与知识管理系统 1.1组织知识管理和传统的知识管理系统 组织知识管理主要强调估计组织内的知识工作者使用知识管理系统或者社区创造和分享显性知识.由于创造显性知识对于大部分知识工作者来说成本是比较高的,因此组织知识管理通常会面临的挑战之一就是如何去调动知识工作者创造和分享显性知识的积极性.而且,因为最为重要的知识往往是存储在知识工作者大脑中的隐性知识,所以以显性知识为优秀的组织知识管理通常很难获得对于组织来说最为重要和最有价值的知识. 1.2个人知识管理和个人知识管理系统 在组织知识管理蓬勃发展的同时,许多学者也在研究个人知识管理和个人知识管理系统.个人知识管理的目标是对知识工作者提供支持,即帮助知识工作者通过更好地整理、访问和使用知识来提高工作效率.因此,相比于组织知识管理,个人知识管理更可能给知识生产者带来更多收益,从而使得知识工作者有更强的动力去创造和整理知识,也更有可能被知识工作者接受和青睐.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如果组织能够为知识工作者的个人知识管理提供良好的支持,那么知识工作者将可能会更加积极地创造和分享知识,进而促进组织知识管理的发展.最初,对个人知识管理的研究主要关注如何有效地组织对单个的知识工作者来说重要的知识.后来,对个人知识管理的理解开始转向组织个人信息、获取和推敲信息的含义、产生新的想法、扩展网络、协作、分享和互动.Kirby指出,技术精湛、经验丰富的知识工作者在工作过程就是解决常规的、新颖的、发现型的和专长以外的问题的过程,他结合Tissen等提出的知识工作者的竞争力模型,提出个人知识管理是知识工作者获取和应用信息、知识资源及过程能力来提高效率和生产力并进行创新的能力.个人知识管理环境要与个人的工作环境集成,以支持协同的知识创造、分发、共享和应用.随着博客、微博、社交网络服务、维基百科、社会化标签服务等社会化应用的出现和流行,个人知识管理的关注点从支持用户创造、编码、组织和分享知识,延伸到开展社交活动、扩展个人的社会网络以及通过协作来更好地组织知识和创造新的知识.基于社会化应用的个人知识管理使得每一个知识工作者可以更容易的创造和分享知识,从而使得更多的隐性知识能够得以显性化.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基于社会化应用的个人知识管理通过与个人的日常工作和学习相结合,帮助知识工作者在工作和学习中更好地获取、分享、使用和创造知识.这两方面相结合,不仅可以达到比较高的用户的参与度,解决传统的组织知识管理中存在的用户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而且可以真正的实现高质量的组织知识管理. 2社交网络服务与个人知识管理 2.1社交网络服务 社交网络服务也称在线社交网络或者社交网络系统,是近年来最为流行的互联网应用之一.社交网络服务强调用户实名制和与用户之间真实社交关系相对应的网络联系,突出用户创造的内容通过与这种网络联系的传播,从而加强信息传播的针对性,提高信息传播的有效性,降低用户的信息获取成本. 2.2个人知识库的模型 基于社交网络服务的个人知识管理采用以知识工作者为优秀的个人知识库模型来构建,模型将知识工作者的知识分为优秀知识、扩展知识、社交圈知识和偶然性知识,优秀知识和扩展知识构成了知识工作者的个人知识库的主体,是知识工作者的个人知识库中最经常使用的知识;社交圈知识决定了知识工作者大多数情况下可能获得并使用的知识的范围,是知识工作者的主要信息来源.这三类知识是基于社交网络服务的个人知识管理最为关注的知识,它们对知识工作者来说的可信度要高于偶然性知识. (1)优秀知识 优秀知识是指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对知识工作者重要,知识工作者会持续关注和使用的知识.优秀知识包括知识工作者创造的知识和收集的知识,通常是关于特定主题的、系统性的知识.对于优秀知识,知识工作者通常会投入比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整理,以便在需要的时候能够方便的查找和使用.经过整理的优秀知识通常是以由文件和文件夹组成的树形结构保存在知识工作者的计算机中.由于知识工作者的优秀知识在比较长的时间范围内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个人知识管理系统需要为知识工作者提供可靠的、可以长期保存优秀知识的网络空间和方便的查找与搜索服务. (2)扩展知识 扩展知识是指在一段较短的时间内对知识工作者有用,知识工作某些时间和某些情况下会用到的知识.扩展知识同样包括知识工作者创造的知识和收集的知识,通常是关于特定主题的某些方面的知识.对于扩展知识,知识工作者通常不会投入很多时间和精力去整理,而是会保留一些与主题相关的记忆.由于知识工作者希望在用到扩展知识的时候能够用最短的时间、通过最简单的方式能够找到并使用这些知识,因此个人知识管理系统需要为知识工作者提供能够方便的记录扩展知识中自己所关心的内容的服务,如标签服务. (3)社交圈知识 社交圈知识是指知识工作者通过与社交圈中的其他知识工作者交换得到的知识.使用社交网络服务,知识工作者之间进行知识交换的形式包括主动交换和被动交换两种.主动交换是指知识工作者与特定的交换对象进行的知识交换,如聊天、发私信、限定范围的分享等;被动交换是知识工作者通过基于社交关系的消息推送机制获得的、其他知识工作者公开分享的信息.知识工作者可以将自己的优秀知识和扩展知识通过主动交换或者被动交换分享给其他知识工作者,也可以将其他知识工作者通过主动交换或者被动交换分享给自己的知识存入个人知识库. (4)偶然性知识 上述三类知识以外的知识称为偶然性知识.虽然这些知识在客观上是存在的,但是对于知识工作者来说却处于不存在的状态.知识工作者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偶然获得这些知识,也可能将其中的某些部分转换为自己的扩展知识或者优秀知识.搜索引擎是知识工作者获取偶然知识最常用的途径. 2.3社交网络服务与个人知识管理的关系 社交网络服务对于个人知识管理带来的最大变化在于它让知识“动”起来了.在基于社交网络服务的知识分享过程中,存在知识网络和用户关系网络的相互影响.一方面,知识工作者在使用社交圈内的其他知识工作者分享的知识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以前不知道的、对自己有用的知识,将其转换为自己的扩展知识或优秀知识,从而扩大自己的知识网络;另一方面,知识工作者交换的知识中会有关于用户的信息,包括用户作为者、分享者的用户的信息和知识内容中的关于用户的信息,因此在使用其他知识工作者分享的知识的过程中,作为知识使用者的知识工作者与作为知识创造者和知识分享这的知识工作者之间可能建立新的社交联系,从而扩大自己的关系网络.社交网络服务和个人知识管理的关系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首先,由于社交网络服务存在大量的用户创造和传播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各种形式的知识,以及丰富的、更加真实准确的和动态更新的关于个人的信息,包括个人的网络联系信息、的信息、与其他用户之间的交流信息等,因此社交网络服务可以成为个人知识库可信的优质信息来源.其次,知识工作者的个人知识库中保存了数量众多的知识,其中有很多是关于某些主题的、成体系的、高质量的显性知识,这些知识能够为知识工作者在社交网络服务中的沟通、交流和协作提供丰富的、使用方便的素材.第三,社交网络服务不仅为知识工作者提供了以个人的网络联系为基础的、有效的知识传播通道,而且可以在知识传播的过程中实现基于用户的群体智慧的、多维度的知识评价,为知识工作者选择需要和适用的知识提供参考.第四,知识工作者在使用社交网络服务进行沟通、交流和协作的过程中创造各种形式的信息,包括对显性知识附加的浏览、评论、评分、赞等信息和用户之间的交流信息.因此,社交网络服务中能够有效地促进个人的隐性知识的显性化.最后,考虑到社交网络服务和个人知识管理都具有较高的用户粘度,都希望用户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能够方便用户的使用,让用户在花费相同的时间和精力的情况下获得更大的收益. 3基于社交网络服务的个人知识管理系统 基于社交网络服务的个人知识管理系统建构在社交网络服务的框架内,使用社交网络服务的用户交互接口,可以成为社交网络服务中的一种社会化应用.社交网络服务由用户交互接口、开放平台服务、社会化应用、优秀组件和基础组件组成.用户交互接口根据用户的定制信息和用户特征向用户提供个性化的交互界面;开放平台服务提供社交网络服务与其他网络服务集成所需要的账号认证、内容共享和数据共享等服务;社会化应用为用户提供各种形式的沟通、交流和协作的服务,包括用户档案、微博、博客、活动、即时通讯、消息、视频、音频、相册、文档、投票、问卷调查、日历、问答等;优秀组件向社会化应用提供用户管理、关系管理、资源管理、应用管理、群组管理和系统配置等方面的服务;基础组件向优秀组件提供账号认证、应用访问控制、日志、流量统计、用户特征分析和系统监控等方面的服务.基于社交网络服务的个人知识管理系统由知识管理服务和知识库组成.知识管理服务包括知识分享、知识收集、知识标签、知识评价、知识搜索和知识推荐等基础性的知识服务.这些服务可以与具体的社交网络服务中的社会化应用集成以提供给用户使用,也可以独立为用户服务.知识库保存社交网络服务中用户生产和分享的各类知识,并将知识按照指定的权限提供给相关的用户使用,分为个人知识库、社交圈知识库、群体知识库和公共知识库.个人知识库保存用户生产和收集的知识,社交圈知识库保存用户个人社交网络中的联系人分享给用户的知识,群体知识库保存群体成员分享到群体的知识,公共知识库保存用户公开分享的知识.需要注意的是,在基于社交网络服务的个人知识管理系统中,所有知识首先是属于者并保存在者的个人知识库中的,同时被人工或者自动地分享到指定的范围中,如分享者关系圈、特定的群组或者整个社交网络服务中并保存在相应的知识库中. 4结束语 在现代信息社会,知识作为获得和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的重要资源受到越来越多组织和个人的重视.对于组织来说,知识是组织中最为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对于个人来说,持续地积累、更新知识和发展职业技能对于在长期的职业发展中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至关重要.社会化软件使得个人能够更容易地创造和分享知识并从投入到个人知识管理中的时间和精力中受益,这样不仅可以使得更多的隐性知识能够得以显性化,而且能够解决传统的组织知识管理中存在的用户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基于社交网络服务的个人知识管理采用以知识工作者为优秀的个人知识库模型来构建,模型将知识工作者的知识分为优秀知识、扩展知识、社交圈知识和偶然性知识.社交网络服务让知识“动”起来了,知识工作者在使用社交网络内的知识的同时可以扩大个人的知识网络和关系网络.基于社交网络服务的个人知识管理系统可以成为社交网络服务中的一种社会化应用,它建构在社交网络服务的框架内,使用社交网络服务的用户交互接口. 作者:杜炤刘婷刘奇峰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 个人管理论文:个人外汇管理论文 一、个人外汇管理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失境内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实施细则。 当前境内个人各类境外直接投资需求高涨,如境外购房、投资移民、直接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或期货市场等。以廊坊为例,2013年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咨询为127次,同比增长了1.3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也提出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然而目前多数的个人对外直接投资仅有概括性政策性的规定,如《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符合有关规定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应当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逐步放开对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以及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这些文件虽然总体规定了境内个人可以从事对外直接投资项目,但在之后的外汇文件法规中,并没有就上述条款制定相应专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这限制了个人对外直接投资资金的正常流出。政策限制迫使个人通过异常渠道实现直接投资,例如近期廊坊市中心支局连续收到有关个人对外投资资金汇回的咨询,如某个人咨询将对外炒股的130万港币如何汇回,以上案例表明部分个人对外直接投资资金已通过异常渠道实现流出。 (二)个人货物贸易外汇政策难以落实。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个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管理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进行;其外汇收支、进出口核销、国际收支申报按机构管理。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个人。”但在实际业务中,这些规定几乎未被个人执行,其原因主要为:一是为避免取得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和办理结算账户备案时复杂手续;二是个人出于躲避工商、商务、税收等部门监管的考虑;三是个人一般以零星货物贸易为主,一般采取邮寄和网购等形式,其结汇时提供出口报关单的要求不易实现;四是对比个人货物贸易项下的外汇管理,个人“非经营性”限额以下收付汇及结售汇更为便利。 (三)个人结售汇“关注名单”政策存在多项不足。 个人结售汇“关注名单”为当前对个人外汇业务的最主要监管手段,但个人“关注名单”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关注名单”分拆标准范围过于局限。目前,根据《个人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其分拆结售汇交易标准主要为四类,实际上除此以外,还有许多个人分拆外汇业务行为。如同一个人通过多个银行网点实现当日累计提钞超过等值1万美元,同一个人连续多日办理接近1万美元的购汇提钞,同一个人连续多日办理接近等值5000美元现钞的结汇等。二是对“关注名单”个人限制范围过于狭窄。仅对“关注名单”个人在办理结售汇业务中,现行政策规定对其进行真实性审核,而个人外汇业务还包括个人跨境收付汇、个人现钞提取、存入、携入携出、个人境内划转,以及个人B股交易、个人资产转移等资本项目业务等,对这些个人外汇业务并没有一并限制。三是“关注名单”未实现跨区域、跨银行系统的全国共享。“关注名单”纳入、变更、取消等管理仍以各省为主。而且“关注名单”的下发基本以电子表为主,银行办理每笔业务前,均需与表中的“关注名单”个人信息核对,降低了业务办理的效率。 (四)个人携带外币现钞政策管理不平衡,外币携带政策作用弱化。 一是目前仍实行的2004年制定的《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体现的是“宽进严出”的外汇管理原则,如出境人员携带外币金额在等值5000至10000美元和10000美元以上的,应分别向银行和外汇局申领《携带证》,而对于携带超过等值5000美元现钞入境则只需进行申报,没有最高限额的规定,这与现阶段均衡管理的指导思想不相适应。二是由于海关的抽检方式,削弱了《携带证》的管理功能。现实中,众多个人携带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出入境,并不申领《携带证》和申报,并已渐成习惯。如2013年廊坊市个人提取外币现钞为5359万美元,而银行和外汇局出具的《携带证》数量仅为44笔,约36万美元,这表明了外汇管理部门与海关在出入境携带外币现钞管理相互脱节,缺乏沟通与协作。 二、建议 (一)明确规定个人跨境外汇收入真实性审核要求。 制定个人跨境收入真实性审核限额,以等值50000美元为限,限额(含)以下的,可免于审核有关资料,之上的需进行真实性审核。按外汇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对于资本项下的个人跨境外汇收入,按照资本项目下有关规定管理,并入相应的资本项目账户;对于限额以上的货物贸易项下业务提供合同或发票或出口报关单,然后入个人结算账户;对于限额以上的非贸易项下的收入需提供资料,可参考个人超过年度结汇总额的要求进行真实性审核。 (二)循序渐进开放个人对外直接投资政策。 顺应对外发展经济形势,实际调研个人对外直接投资需求,然后根据对外直接投资开放后对我国经济的影响程度和风险可控程度,排定各类对外直接投资的开放次序,逐步放开对外直接投资。 (三)进一步放松对个人对外货物贸易管理的限制。 各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完善现行外汇政策,进一步放松对个人对外贸易的条件限制,如仅凭个人身份证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既可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等,为个人对外贸易提供便利。 (四)完善个人“关注名单”管理政策。 一是扩大个人“关注名单”分拆行为标准及其限制业务范围。归纳涉及个人分拆外汇业务的行为,订立分拆标准,将其完整纳入个人“关注名单”政策;对被纳入“关注名单”的个人在办理外汇业务实施全面限制。二是建立个人“关注名单”管理系统,实现全国共享,提高效率。三是建立个人外汇业务征信体系。收集、记录个人办理外汇业务信息,建立信息库,利于金融服务部门或个人的交易对方确定个人资信,促进商业银行为个人提供外汇服务和外汇支持的安全性。 (五)开发系统,替代原有《携带证》管理政策,加强对个人携带现钞入境的管理力度。 一是建议联合开发相关系统,取消有关《携带证》管理政策。而外汇和海关部门联合开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系统,外汇局将个人提钞信息导入系统,海关以此监测携带现钞出境申报情况,海关则将有关携带现钞入境申报的信息导入系统,外汇局依此监管外币现钞的存入和结汇情况,以此形成对携带现钞出入境管理的合力,提高共同监管的有效性。二是加大对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管理力度。对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管理,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增加最高限额。 作者:王亚宁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廊坊市中心支行 个人管理论文:我国学校成立诚信个人档案管理论文 摘要:现状却是由于社会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产品的意识,我国对个人征信服务的社会需求严重不足,尤其是银行等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和实施风险管理时并不要求由公正的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进行评分,个人信用评估公司也就没有市场,无法商业化运作。投入了却没有产出,高校的建档热情能持续多久? 一、高校建诚信档案缺乏法律法规建设及相应的制度环境 大学生诚信档案从提出概念到2004年正式建立也不过两年时间,之前和之后国内还没有一部完整系统的征信法规。信用制度仅仅在我国《民法通则》、《票据法》、《担保法》、《刑法》、《合同法》等法规中简单提及,而已有的法律甚至阻碍着大学生信用档案的建立。如《商业银行法》规定了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禁止银行将客户资料向其他部门提供,而且,按法律规定,如果要采集数据,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当前,大学普遍将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信息、银行信用信息、在校奖惩情况等记入档案。那么,不论是作为信息提供者的银行还是信息需求者的高校,都面临违法的尴尬。 同样,将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其他信息纳入征信范围也缺乏合法性前提。这主要是一个个人隐私的界定和使用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只规定了未经权利人许可而公布、披露他人隐私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但对什么是个人隐私、如何保护和披露没有进一步的规定。在没有获得法律授权之前,高校的征信行为多少有些盲目,并可能在未来引发侵权争议。 我国现在于上海、深圳、石家庄新华区等地建立了信用档案,事实证明,没有法律作为坚强的后盾,这些地方的信用档案无法显示出其应有的价值和威力,而且备受人们的怀疑。如,2002年6月14日的《中国青年报》以《将公民的不良行为上网对不对?》为题,对石家庄新华区的“社区信用档案系统”提出了质疑,原定推出的上海大学首份大学生信用档案也面临“难产”的尴尬。 地方立法中,上海已出台《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央行也有意将征信体系的建设尽快向全国范围推广,目前正抓紧制定有关征信法规,以规范社会征信机构业务经营和征信市场管理。反观美国,在它发达的信用体系背后是以《公平信用报告法》为优秀的45项法律,对个人信用档案的收集和共享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鼓励诚实守信,对违反信用者也规定了具体的惩罚条款,同时也注意维护公民的个人隐私等正当权益。特别是《公平信用报告法》和《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这两项法律对个人信用档案的收集和共享及个人信息的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是规范信用报告行业的基本法。①高校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贸然建档,有些把自己放在火上烤的意味。 二、高校尚不具备建档所需的物质支撑 大学生信用档案的建设要以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为基础,从信息采集到最终形成信用评估报告的整个过程花费不菲,并要有一定的通讯、计算机技术作为支持。仅就这一点而言,目前我国国内许多高校尚不具备建设大学生信用档案的客观条件。事实上,国内也只有少数经济、技术条件允许的高校开展了这项工作。 高校建档的资金从哪里来?易家言在他的《中国教育的尖锐问题:学校、市场和政府的重新定位》中说:“中国的学校实际是一级教育中的党政社团组织,它在办社会,它在发挥政府的职能,而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学校。高等学校除教育之外,其他的如政府和社会功能越多,内部结构就越复杂。组成结构本身和结构的运行需要支付成本,于是这些与孩子的教育根本无关的费用都要由越来越高的学费来承担。” 已建立的高校诚信档案相互之间并未实现完全联网,这种分散式的信用档案管理模式会产生的结果是,在建设初期,信用数据的采集任务浩繁、前期投入大、周期长,各个分散的信用档案管理机构很可能会不堪重负,重复投资严重。而建成后因为学生毕业后流动性大,留在当地的信用档案是否转出?如不转出,信用档案受到地域、时间限制,其功能被大大削弱。如转出,谁来承接?建档后实现动态管理还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高额的运行成本也是个难题。 大量的投入必定寻求回报,即征信数据的有偿使用可以鼓励高校建档,现状却是由于社会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产品的意识,我国对个人征信服务的社会需求严重不足,尤其是银行等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和实施风险管理时并不要求由公正的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进行评分,个人信用评估公司也就没有市场,无法商业化运作。投入了却没有产出,高校的建档热情能持续多久? 三、具体实施和监督环节存在的问题 1、征信数据的来源 以往由于信息长期被各行政机关封闭管理和分割使用,社会公众难以通过公开渠道获取个人信息,信用机构也无法以合法身份采集、加工和出售这些信息。近年来,上海市以地方立法的形式颁布《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授予信用服务行业协会信息采集权,打破征信领域中的条块分割,使上海成为全国最早启动个人信用征信的城市。在《上海市信用服务指南》中,征信信息的来源包括直接来源和间接来源。其中,直接来源是被征信对象,间接来源包括行政和司法部门(工商、税务、统计、海关、技监、劳动人事、公安、法院等机关)、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商会、贸促会等)、媒体传播机构、与被征信对象存在业务关系的合作企业、金融机构、其他征信机构及被征信对象股东和附属机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解决了在全国范围内信息采集公开合法的问题。根据该法的精神,高校仅能选择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收集所需信息,而这些信息中又有多少与大学生诚信档案内容实际相关?即使相关,所载信息又往往与其他征信机构提供的信息重复。明确不重复的只剩学生在校成绩、奖惩情况了,这又与学生档案记载重复。那么,高校还有必要建立诚信档案吗? 2、采集内容的界定 哪些信息应纳入诚信档案,各高校不尽相同。一般包含个人基本信息、经济信息、操行信息、信用信息、大学生去向记录。但对这一界定存在争议。如,个人基本信息、经济信息中的家庭住址、父母姓名、父母身份证号码、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在校期间的消费表现等,究竟是征信必需的可公示材料,还是纯粹个人私生活内容或个人隐私?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学生的信用表现主要体现在学生是否诚实守信等方面,与此无关的情况如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表现、学业成绩、专业素质等应排除在外,否则,就是学生的普通档案了。这也意味着信用和道德并不一致。对于道德和信用的关系,先期建立社区信用档案的石家庄市新华区坚持“一个人的总信用,应该包括他生活在社区中的方方面面,而在社区的日常生活中,信用的体现面之广,几乎可以包括道德的所有内容,道德就是对社会的承诺。”这样看来,信用档案几乎就等同于“道德档案”。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应当记入信用档案的呢?在这个问题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所有的建档行为都具有相当的盲目性。 3、市场需求不足 最有可能青睐诚信档案的用人单位实际上对大学生信用档案的作用持保留态度。在招聘中,虽然企业对于员工的诚信问题相当重视,但不少企业认为,中国现有信用体系还不完善,仅凭一纸证书无法说明大学生的诚信问题。市场对大学生诚信档案的漠然戳中了诚信档案的软肋:公平性。 4、如何实现公平 首先,诚信标准的公平。大学生诚信档案的评价标准是什么?这一标准由谁制订?制订者的权威性由谁授予?虽然通行的做法是诚信得分由学生个人自评、经由班委和学院双重审核并打分。一个大学生,诚信如何,到底谁最有发言权?是代表“管”方的班委和学院,还是他的普通同学?不解决这些问题,大学生诚信档案本身的客观性、中立性就令人怀疑。而一项充满悬疑制度,我们还能指望它推进社会诚信吗? 其次,在大学生诚信度测评中谁来监督信用的监督者(高校)?没有监督和竞争,谁能保证高校不产生寻租冲动?有人质疑,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诚信档案”很难不被形式化、庸俗化。 个人管理论文:档案工作研究个人知识成果保护管理论文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在信息技术环境下,档案工作者个人知识管理的概念、内涵及意义,进而阐述了档案工作者知识的分类,然后从实际操作角度重点探讨了档案工作者个人知识管理的策略。 关键词:档案工作者个人知识管理 一、档案工作者个人知识管理的内涵及意义 所谓档案工作者个人知识管理就是指档案工作人员为了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获取、存储、创新、交流、利用、管理知识,并通过各种服务渠道进行传播,以促进档案人员自身教育知识共享和创新的过程。档案工作者个人知识的类型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理论性知识,主要包括档案专业系统知识和基本信息素养;第二种是实践性知识,主要包括档案管理与服务的实践能力及研究能力、积极的情感和高尚的人格。 档案工作者实施个人知识管理,可以实现显性知识的系统化,能在较短时间内增进其个人经验和知识积累,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可以将隐性知识显性化,促进知识的保存和分享,提升知识的应用程度;可以帮助档案工作者自觉进行专业省思,促进其专业成长。 二、档案工作者个人知识管理的实施策略 1.获取知识,建立个人知识库 档案工作者个人知识管理的第一步就是根据档案工作的发展目标获取有价值的知识。随着档案工作信息化的需要,个人知识在数量上急剧增多,这就需要构建个人知识仓库去容纳这些知识。 (1)档案工作发展的知识需求分析 知识需求分析是个人知识管理的基础,如果没有个人知识需求分析,那么个人知识管理将缺乏目的性和计划性。档案工作者在生涯的不同发展阶段中,将会有不同程度的知识、能力与专业技术,并有不同的需求,档案工作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确定要学习哪方面的知识,应该采用哪些途径来实现。 (2)提高档案工作者信息素养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信息可以从网上直接获得,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具有较高的信息能力。其中主要包括:检索信息的能力、评价信息的能力、分析信息并转化为个人知识的能力。然后,通过对大量数据的分析、校对、提炼,得出对于工作或学习有用的信息,实现数据的增值。 (3)收集信息,获取知识 档案工作者明确了个人需求之后,可以选择合适的途径来获得与档案工作或自身相关的知识。一般来讲,档案工作者显性知识一般通过讲座或进行自主学习获得,隐性知识是在专业实践中不断生成的,比如个人的实际工作等途径,具有较高的情境适应力。对档案工作者的业务工作具有实质的应用价值,是内在的难以言传的。 (4)组织知识,构建个人知识仓库 当信息转化为个人知识后,积累多了,档案工作者就要对自己所得到的知识进行管理。在进行知识存储之前,个人要先建立一个符合个人需要的知识系统构架,应至少建立两方面的信息网络:媒体网络和Internet资源网络。媒体网络是一种实时与广度的信息来源,结合自身学习、工作的需要,将经常用到的媒体信息进行分类鉴别。密切关注主要媒体,让信息的收集成为系统,使主要媒体来源的数据讯息及时到达自己的工作桌前,促进个人知识结构良性发展。Internet是档案工作者学习的重要工具,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强大功能提高自己,有效地建立网络资源清单,善用搜索引擎工具,充分利用IE的收藏夹,定期备份信息。 2.进行知识的整理和储存 个人知识库建立以后,就可以把分类的知识按目录分批放入知识库中。目前广泛流行的网络日志、博客,就是建立个人知识库可以借鉴的方案。Blog以个人为中心,极具人本主义、建构主义,可以方便进行访问、管理,还可以广泛地进行共享和交流,非常适合档案工作者构建知识仓库。可以将那些暂时不用或来不及进行分类的信息和知识存放在临时目录中。命名的文件名应该尽量简单明了,便于快速而准确的查询。同时,应该注意建立文件的定期更新、备份、删除、交流和共享原则,以文件的形式妥善保存,并在以后的工作和实践中逐步完善和发展。 3.个人知识的应用与共享 (1)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应用知识 知识管理的使用原则已经成为知识经济时代个人知识管理的优秀原则。如果只是一味地积累材料,而不去理解、应用、反思,是没有多大价值和效益的。因此,档案工作者有效地管理个人知识的目的,是要更好地应用于业务工作之中,这样才能检验其正确与否。根据知识转化理论,通过知识的实践应用,可以增长个人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有效地促进显性知识转化为隐性知识,完成知识内化。同时,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观察、模仿、体验,一方面可以从别人身上学到宝贵的隐性知识,另一方面可以把个人隐性知识传授给别人,从而完成知识的社会化,使所学的知识充分创造价值,让所学的知识成为个人发展的重要能力。 (2)合理利用网络工具,实现个人知识的共享与交流 通过知识的共享和交流,档案工作者可以吸收更多的显性知识充实到自己的知识库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档案工作者可以把自己的隐性知识表述为显性知识,进行分享,完成知识的外化;通过深层次的交流,个人可以从其他档案工作者那里获得启发,感悟出新知识,增加自己的隐性知识。在档案工作者个人知识管理过程中,可通过Blog和虚拟学习社区实现知识的共享和交流并获得收益。 (3)构建个人知识管理的双模型结构 搭建个人知识管理模型有利于档案工作者对个人知识管理系统的构建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概念模型,从而更有效地对个人知识进行管理。个人知识管理的模型有两种“信息——知识”模型和“独立模型”。在“信息——知识”模型中,知识的产生是依据“数据——信息——知识”的顺序进行的,知识解决方案处在数据、信息、知识结构的最顶层,将信息综合之后得到知识,反之知识分解为信息。在“独立模型”中,不需要信息层作铺垫就能得到一个知识管理解决方案。在实际应用中“独立模型”注重创造一个人与人之间直接交流以及分享知识的环境;“而信息——知识”转换模型则注重建立一个人与信息系统之间的联系。如果要获取隐性知识,应选用“独立模型”;如果要获取显性知识,则应选择“信息——知识”转换模型。 个人管理论文: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论文 一、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发展现状及风险特征 (一)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现状 1.增长速度快;不同领域、不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止到2007年底,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已从1997年的172亿元增加到3.3万亿元,是1997年的191.86倍。10年来年均增长90.86%。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7万亿元,一是比2007年年初就增加7147亿元,二是个人住房贷款占全部消费贷款的82%。从业务分布来看,大部分业务主要集中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带。 2.个人消费信贷方式比较单一。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最终消费品作为抵押的消费贷款方式占有比较大的比例,银行信用卡消费占比较低。 3.个人消费信贷对总体经济的影响有限,发展潜力大。在经济发达国家,金融机构消费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平均为30%-50%,其中,美国为70%,德国为60%,而我国截至到2007年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7.8万亿元,个人消费贷款只有12%。 4.个人消费信贷的进度缓慢。目前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品种比较少还不能满足广大消费者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不同层次的需要。尽管目前个人消费信贷有所进展,但仍不理想。 除此之外,传统消费观念制约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在消费观念方面,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形成了中国百姓独有的生活方式和理念,“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被誉为传统美德。这与“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的消费信贷意向存在错位。因此,能否引导人们突破传统消费理念的约束,是消费信贷发展的关键。 (二)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特征 1.信息缺失。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产生的一方面是由于信息缺失,当信息只有借款人自己知道,而银行并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的借款风险加大。则银行会相应提高贷款利率,当利率升高时,低风险的借款人不愿意借款,使得个人消费信贷很难发展。 2.国家的消费政策相对滞后。我国所提供的住房、汽车消费的政策环境严重滞后。个人申请此类贷款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评估登记手续,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并且还需交纳各种颁证费、评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等。其手续繁杂、费税力度过大,势必损伤消费者的积极性。 3.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不够完善。目前商业银行缺乏对贷款前进行调查,没有有效监督检查的手段。当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达到一定业务量后,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经营部门往往不堪重负,最终造成管理没有重点,流于形式。 4.个人消费信贷立法滞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规范个人消费信贷活动和调整个人消费信贷关系的全国性法律。如《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办法》、《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等,这些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均未达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层次。 二、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风险形成原因 (一)银行自身管理体制薄弱 从银行内部来看,一方面商业银行内部缺乏个人消费信贷方面的管理经验,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管理,难以实现资源共享,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另一方面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放贷指标。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不少银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这种现象的蔓延将造成新一轮的风险积聚,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个人消费信贷的相关法律不健全 我国尚未出台一部完整的《个人消费信贷法》,各商业银行主要是依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经济合同法》以及一些人民银行出台的办法对个人消费信贷进行管理,其针对性不强,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 (三)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 我国尚未建立起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及家庭的收入状况不透明。目前我国虽然开始建立个人征信系统,但是尚未建立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缺乏较好的调查个人资信的有效手段。 (四)抵押物变现难度大,费用高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分散,单笔贷款数额小,业务量大,操作环节多,交易成本高。当个人消费贷款中出现不良贷款时,由于我国商品交易二级市场还不完善,导致商业银行将抵押品变现时,需经历重重环节,层层收费,造成商业银行物力、人力的耗费。 三、发达国家消费信贷风险管理借鉴 发达国家从事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历史悠久,一般都针对本国不同时期个人消费信贷展开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个人信用制度。仅以美国为例。 (一)对个人消费信贷入口严格管理 在美国的金融环境下,美联商业银行和纽约商业银行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时,都十分重视利用信用局的个人信用历史资料,并通过对社会经济的宏观把握,结合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的基本要求,对消费信贷的申请和审批设定了一套严密、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标准程序,并按此程序设计了一套标准电脑软件。当客户申请一笔消费贷款时,各营业网点只须按软件显示的要求输入有关信息,电脑系统会自动识别每一笔消费信贷是否应该发放。 (二)运用定量分析方法,监测消费信贷资产质量 美联商业银行和纽约商业银行在风险控制部门都设有专门的团队利用计算机模型研究分析个人消费信贷的运行情况、近期个人消费信贷的损失预报。从中发现消费信贷的风险点和风险源和潜在客户。这种做法既保证了客户拓展的成功率,又将消费贷款的风险控制在可掌握的范围内。 (三)实行风险审核与风险组合对风险横向控制 为有效控制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美联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部门设有专门的信贷风险审核组和信贷组合风险审核组。这些人负责每个月的分析宏观经济走向、跟踪房地产等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研究已有客户的信用变动情况和区域布局的合理性、审核客户的购买行为、现金流及贷款支付情况,同时进行消费信贷组合的压力测试。 (四)建立与培养信贷文化和风险控制文化 美联商业银行认为,商业银行任何风险的控制不仅是风险控制部门的工作也是各业务部门的工作。因此,美联商业银行要求每一个员工都要明白其自身所赋予的风险控制与防范职责。美联商业银行的企业文化要求任何部门、任何员工都必须将业务拓展、利润增长、股东价值最大化和风险控制与防范列为自己的神圣职责。 (五)严格掌握个人消费贷款的评估标准 在评估中,密切关注客户的信用变化情况,对贷款额度灵活操作。有效地运用政府提供的个人消费信贷担保制度处置抵押、担保品,增强了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处置力度,减少了商业银行的损失。 四、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管理对策 (一)提高消费者收入水平及其偿债能力 1.提高消费者的收入水平是解决其偿债能力的关键。消费者偿债能力主要是消费者的个人财产。当消费者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贷款人将行使抵押权,拍卖财产,偿还债务。个人财产越多,吸收风险的能力越强,对贷款人的保护程度越高。2.改善收入分配制度,扩大中等收入的居民群体。居民收入不是孤立的,它不仅受制于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状况,也受制于特定的收入分配制度。只有中等收入的居民群体不断扩大,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才有基础。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减少消费者的不确定性预期。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对消费信贷具有两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可以节约每个人的保障性消费开支,增加用于一般性消费的开支;另一方面可以解除消费者参加消费信贷的后顾之忧,促进消费信贷的发展。 (二)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抑制风险 个人信用制度是指国家监督、管理和保障个人信用活动的一整套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其基本内容包括三个部分:1.个人信用登记制度。个人信用登记制度是开展个人信用活动的基础。在国外,金融机构在向消费者或私人企业主发放个人贷款之前,都需要向有关机构查询该贷款者的资信情况,而提供这类服务的机构往往是专业的个人资信档案登记机构。2.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资信评估制度是通过建立针对不同客户类别的信用评级模型、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在建立个人资信档案系统的基础上,对每位客户的授信内容进行科学、准确的信用风险评级,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3.个人信用监管制度。在个人信用体系中,应有一个监测机制,通过它,很快就可以查出居民的信用状况,当居民出现信用污点时,不仅在银行的监控机制上会对其做出反映,而且在个人信用记录方面也会有负面评价。这种负面评价对其入学、择业、提薪、升迁及使用信用消费等方面都会产生不利影响。信用监督和维护机制会使人像爱惜自己的财富一样爱惜自己的信用。 (三)建立全面的消费信贷法律体系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全面的消费信贷法律体系。完备的个人信用法律体系是发展消费信贷的基本保证,我国应做到以下几点:1.加大对失信的法律惩罚力度。在当今社会完善公正的法律制度不但能保障社会的公平,而且还能提高社会经济活动的效率。所以,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失信惩罚机制,明确在市场经济中,失信的法律边界是什么,失信到什么程度将给予何种程度和形式的制裁。通过这种失信惩罚机制的设立,加大个人失信的成本,迫使其行为趋于守信。2.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于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有赖于对消费者个人进行征信,并将大量处理过的个人信用数据加以公开和传播,因而必然涉及到消费者个人隐私权问题。消费者合法的信用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消费信贷的需求。 (四)增加市场风险分散及转移的途径 1.保险。保险可以弥补由于消费者个人财产量和收入水平的有限而导致的风险吸收能力的不足,同样可以弥补由于个人消费者行为不确定性而导致的大量风险。2.担保。担保是另一种极为重要的社会化风险转移机制。在消费者不能按期偿还其债务时,担保人将承担其偿债义务,降低了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3.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的融资工具。通过推行个人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从而有效地将信用风险转移给众多的风险投资者,使信用风险在总量上得到控制。 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经验表明,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健全的法律规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周密完备的信用体系和适应个人消费信贷的商业保险制度等条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不够成熟,但速度快,并且日益成为经济发展中一个重要的变量。相信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规避风险的能力也会越来越强。 个人管理论文: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论文 一、建立统一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一般都采取总行、分行和支行的组织架构,遍布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较多,各分行的各种不同类型的信贷产品也比较多、差别也较大,各分行的具体组织结构也不尽相同,因此,也就形成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条块交错的情况。不同的条块在信贷风险管理上就会形成不同的标准,在对标准的把握上也会出现不同的松紧尺度。另外,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上都实行前后台分开的制度,如果前台业务部门和后台风险管理部门的人员没有一致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则部门之间的摩擦必然会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健康和稳定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我国商业银行内部不同条块之间、在信贷经营管理的前、后台部门之间建立统一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立统一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是一个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的首要条件,是保证信贷制度、标准和程序得到严格遵守的关键。因此,所有商业银行的员工,都必须自觉自愿地接受本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文化和理念的约束。同时,按照贴近市场,便于为客户服务,有利于控制风险的原则,赋予各分、支行应有的管理经营权限。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如果文化和理念不统一,或者说上下说不到一块,想不到一块,纪律不严格,不管有多么高明的机构设置,多么严密的规章制度,多么庞大的组织规模,都起不了多大的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 二、设置合理高效的信贷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信贷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的设置关键在于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合理高效。我国商业银行一般在总行设置风险管理部门,统管全行的信贷风险管理事务,但是部门总经理的级别不够权威和独立,也就影响工作的高效性,重大风险管理事项还要向主管行领导汇报后才能向行长通报。因此,为了保证信贷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合理高效,需要在组织架构上加予保证,需要在总行设置一位总行级的首席风险经理,由副行长或副行长级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全行各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监控各种可能对全行业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风险”。在首席风险经理领导之下,各主要业务领域(如公司业务、零售业务等)也都设有一位首席风险经理,在其领导之下则有一个班子为其工作,称为首席风险经理办公室或风险管理部。在业务领域首席风险经理的领导下,各分行都有自己的高级风险经理,再往下依此类推,各级支行都有风险经理。风险经理和业务经理平行作业,各司其职,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信贷风险管理机构的独立性是维护风险管理的客观正性、控制银行资产风险的重要条件。 还要逐步建立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垂直领导体系。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要发挥其客观真实地评价资产质量、有效实施风险监管的职能,必须强调建立一个独立的组织体系。同时,各分行的信贷风险管理部门也必须对上级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以保证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三、建立个人消费信贷的审批权限动态管理和决策制度 我国商业银行针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量大、单笔金额小的特点,一般实行的都是授权个人审批制度,而不是对部门、一级分支机构或其法人代表授权。授权的依据主要是被授权个人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从业经验,其过去所经办过的个人消费贷款的质量,对个人消费市场的了解以及审批资格考试的结果等。每一位获得审批权限的风险经理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逐个层次的资格考试,风险经理一般分为若干个级别,各级风险经理的授权额度大小依据个人的级别和所审批项目的风险评级而定。同一行政级别的风险经理,其授信额度的审批权限是不尽相同的。个人审批权限的设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商业银行还要建立对所有风险经理的审批业绩进行动态的考核,根据每位风险经理审批贷款的质量,每年对其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对审批贷款质量好的风险经理升高其授权额度,反之则下调,对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权限进行动态管理。 为提高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效率,我国商业银行应实行授信审批“双签制”。即每一笔个人消费贷款授信业务的批准,根据其额度的大小,需要有一定级别的两位风险经理签字同意就可以放款。这种“双签制”实际上是授权个人审批制,只要超过权限就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不存在层层审批问题,因此这种“双签制”可以说是一级审批决策制。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比较复杂的、或数额较大的个人消费授信项目也可以通过上会讨论决策。审批决策的重要原则就是审贷分离原则,也就是说贷款的拓展发放部门跟贷款的审批部门不能是同一个部门,从而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以便明确责任,防范风险。 四、强化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研究和监控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监控水平还比较低,主要表现在不能利用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历史信用评分,风险预警能力较差,行业分析、数理模型应用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较低等。因此,强化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进行研究,提高对风险的监控水平,是当务之急。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重视对个人消费贷款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尽快补充完善数据格式,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的统计分析功能,提高本行计算机系统的风险预警功能。一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应用程成全行性的数据中心;二是对全行的计算机应用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打破目前各分行各自为政,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三是借助外界的力量加强计算机网络的研究和发展,请商业银行外部的计算机公司对程序进行优化和升级,但需要行内的计算人员积极参与建设和提需求。根据个人消费贷款单笔规模小但笔数多,违约率高但单笔违约损失小的特点,因此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系统风险,这与公司业务是有本质区别的。所以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研究主要是:宏观层面系统风险、群体消费行为和信用研究,人文结构变化研究等等,提高对系统风险的控制能力。 其次,尽快研究和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评级模型,用来对客户或债务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模型中有定量分析指标,也有定性分析指标。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的信用评级还显得相当粗糙,主观、定性指标过多,客观、定量分析指标较少,影响了信用评级的准确性。 再次,要建立风险计量方法和模型,统一全行的风险标准。缺少这种深度数理分析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中的一个不足之处,随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扩大,在统计学基础上对各项业务指标进行控制己变得非常急迫,但目前业务管理模式的创新已经落后于业务本身的发展。在风险管理上,我们也面临着经验升华高度不够的问题。这种状况与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体制运转惯性有很大关系。这种科学抽象程度较高的非常规事务性工作往往被视为一种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事情来看待,因此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几乎全部要集中在事务性工作的第一线,管理队伍的阵形压得很扁,后方相对就变得空虚。而开发新的管理模式,恰恰是要由后方的决策支持性组织来完成的。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应当适当地拉长业务部门的管理阵形,将日常管理事务和管理模式创新工作从机制和机构上分开,选择合适的人员,建立各级业务主管人员的参谋支持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要对国际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进行系统的搜集、研究、消化和借鉴,并要结合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定的实施规划,以便切实有效地推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个人管理论文:个人所得税管理论文 [摘要]现行个税分项计征不合理,按月计征不科学,税前扣除项目不公平,公民纳税意识薄弱以及个税法操作性差等。为此,应完善个税立法,建立统一的个人银行账户加强对个税的监管,完善个税法律机制。 [关键词]个税管理;改革;完善;个税法制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律既要适应中国的国情,又要与国际个人所得税法大趋势保持一致。我国作为WTO的成员国后,国际间人员往来频繁,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不适应国民待遇原则,不利于科技人才的引进。改革个人所得税应结合WTO的国民待遇原则、市场准入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加快与国际主流税制接轨。 一、当前个税征管中的问题及对策 (一)个人所得税法律体系不完善 税收执法受地方政府机关影响。税收法律是行政执法为主的法律,有的地方以发展地方经济和吸引人才为借口,擅自越权颁行一些违反国家统一税法精神的优惠政策,如私自提高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额或擅自扩大免税项目;一些地方政府“默许”足球俱乐部按“自定”税率征税,使国家税收流失。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分项计征亟待改革。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中表现为有的应征的税收不起来,只管住了工薪阶层,使之成为个人所得税纳税的主要群体(占个人所得税征收总额70%以上),这除工薪阶层和知识分子纳税意识较强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工薪收入较严格实行代扣代缴制,逃税可能性少。正如钱晟教授所言:“第一,新生贵族的分配渠道不规范,很多隐性收入、灰色收入不为人知,更谈不上纳税;第二,现金交易普遍,存款实名制提供了征税的前提条件,但是征税机关又无权查,这是银行法的规定;第三,权大于法的现象依然存在。”鉴于此,个税征收方式应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对工资以外的收入加强个人申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加大个人所得税的执法力度,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管理,完善代扣代缴制度。 个人所得税按月为计征不科学。有的人收入具有季节性,如有的本月收入较多但下月可能失业没有任何收入;有的上半年有收入但下半年收入少甚至没有收入。再如一本专著出版,可能耗费作者若干年甚至毕生精力,一旦出版则应在当月纳税。显然按取得收入月来计征个人所得税既不公平又不科学。加拿大国的做法可以借鉴:有固定收入的员工,从工薪支票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年底向政府申报纳税并清算,多退少补;个体经营及经商的人士每年分四次向政府交纳个人所得税,年终清算多退少补。 税前扣除标准扣除项目不公平。一是国内外居民税前扣除适用不同标准:国内居民税前扣除额人民币800元;而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在国内居民扣除基础上再扣除人民币3200元。“入世”后的中国,税收也应当按WTO规则体系和国际惯例进行调整,促进税收公平、公正,消除现行国内外居民纳税的不平等性。二是国内居民税前固定扣除人民币800元。这是表面公平而事实上的不公平。首先,它没有考虑物价波动,如90年代初的物价与90年代未的物价显然不同,而税前扣除额却不变;其次,没有考虑地区经济及消费状况和纳税人的实际赡养人口与负担状况等。 (二)公民纳税意识淡薄。“纳税光荣”还仅停留在口头上。相当多的人,当自己的纯所得在免税范围内时高唱“纳税光荣”,一旦应缴纳税款时,心里总不高兴,于是就使出浑身解数逃税。越是高收入者逃税的越多。他们或利用权利自订纳税标准,或化整为零,以实物、债权、股权分配等方式逃税,或拉拢税官以吃小亏占大便宜等手段逃税。工薪收入者逃税几乎不可能(不是不想逃税),他们没有前述的权利和经济实力支付逃税费用,且工资薪金收入基本上是单位代扣代缴,逃税无门。 个人所得税法的原则性、概括性过强,可操作性不足,给逃税者可乘之机。个人所得税是普遍税,以大税基,低税负为基本特征。个人所得税是收益税,所有收益者都是应纳税人。要鼓励公民致富,使绝大多数的公民都具有实际纳税条件。破除个人所得税是少数高收入者专有税的观念,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纳税意识和爱国觉悟。个人所得税法要充分注意中国地域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实际情况,国家控制统一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权,防止富的地方有税不征,穷的地方横征暴敛。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法,对高收入者实行加成征税,逐步开征赠与税、遗产税。公民的纳税意识培养既要讲自觉,又要讲处罚,二者结合才能奏效。税收征管中,税务征管人员应当树立人民公仆形象,增强为纳税人服务意识。应当相信纳税人的基本觉悟,相信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主动缴纳税款,充分尊重和保障纳税人国家主人身份;税务机关及其税务征管人员又是国家代表者,应当采取一定形式对纳税人进行抽查,接受群众举报,对那些偷逃税行为给予从重处罚,通过新闻媒体暴光,以教育广大公民依法纳税,保证国家税收不被流失。 公民法制观念不强是纳税意识薄弱的重要原因。古时已有的“苛捐杂税”之说,是对税收的对抗情绪的反映。封建社会中,农民缴纳捐税是满足地主阶级的统治需要。长期封建社会的影响,是公民纳税意识薄弱的历史原因,只知服从官管,不知遵守法律是法制意识薄弱的表现。法律是关于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权利义务是对称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享受权利者必履行义务,履行义务者就有权享有权利。现实社会中权利义务不对等,履行纳税义务与否,并不影响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享有。既然能享受权利又不履行纳税义务,必然使“纳税光荣”只剩下空洞的口号,丧失了法律公平、正义之本。在税法宣传上更多的是宣扬纳税人的义务而淡漠纳税人的权利,弱化了纳税意识。可以相信,解决纳税义务者的权利后,其纳税积极性会大大增强。其佐证是,计划经济时国债发行量不大,但还得层层动员,分派任务,发动党团员干部带头才得以完成;而今国债发行量大增,然,仅按正常债券发行方式发行,即受到公民的积极认购。因此扩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增加政府财政预算、财政开支的透明度,使纳税人真实感受到是国家的主人。纳税人不仅征税过程清楚,而且税款流向也明白,使纳税人的纳税抵触情绪消除。政府职能的正常运转与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密切相关,政府部门使用纳税 人提供的资金,纳税人享有监督政府部门工作和接受政府部门服务的权利,纳税人的监督能有效防止诸多重复建设、浪费,也是遏制腐败的一剂良方。纳税,是作为国家主人的条件和应尽之责,只有国家主人才有资格对国家财政开支、预决算等国家事务进行有效监督。 (三)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不健全。个人所得税征管首要问题是明确纳税人的收入。当前什么是一个纳税人的真正全部收入是一件难事,至少有下列行为税务机关很难控制。一是收入渠道多元化。一个纳税人同一纳税期内取得哪些应税收入,在银行里没有一个统一的账号,银行方面不清楚,税务方面更不清楚。二是公民收入以现金取得较多(劳动法规定工资薪金按月以现金支付),与银行的个人账号不发生直接联系,收入难于控制。三是不合法收入往往不直接经银行发生。正因为有上述情况,工薪收入者就成了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支撑。其次,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与扣除标准有待完善。这既是个人所得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与其他相邻法律密切联系,如何使个人所得税更科学合理又不违背法律精神,是既难又重要的事。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征管法,确定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费项目可扣除,根据我国国情确定扣除标准,以年度为一个计算纳税期间,计划预缴,年终后结算,多退少补。 二、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律机制 (一)完善个人所得税立法,促进个人所得税法制化。国家控制个人所得税法的统一制定权,维护税法的统一性。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各地经济发展差别也大,因此应当允许地方政府在不违反国家统一税法前提下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行调节的自主权,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征管办法,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征管的积极性。其次征税额度既要稳定又要适时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扣除标准、税率等应当法定,并随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适时调整。世界各国普遍趋势是降低税率,吸引资金和劳动力,以扩大税基,达到增加税收的目的。降低税负是刺激经济发展,为国聚财的有效之举。关于劳动收入与非劳动收入。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主体经济,按劳分配是主渠道。鼓励诚实劳动,勤劳致富。我国工资薪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率5%~45%,其边际税负高于半劳动型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5%~35%,而非劳动所得的利息税率仅20%,与国家分配原则相悖。 目前我国公民纳税意识薄弱、税法不够完善的今天,人们在利益驱动下,极易设法逃税。加之提供劳务者与接受劳务的单位之间有着特殊的千丝万缕的联系,代扣代缴也难于如实实现。笔者认为,应将这两类所得纳入统一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对月收入4万元以上者甚少,即个人所得税率第五级至第九级税率设置实际意义不大, 可参考国际通行做法规定一个统一的比例税率。应当看到,“降低税率,扩大税基”是世界各国所得税法改革的共同趋势。1981年起,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率从11%~50%的15级改为15%和28%两级。加拿大《1987年税制改革白皮书》对各种税及其税率、税基等进行合理的全面的改革,不但拓宽税基,而且降低了税率,其目的在于税制的公平性,竞争性,简明性,协调性,可靠性。1987年9月,日本议会通过了税制改革立法案,个人所得税率由10.5%~70%的15级累进制降到1988年度的10%~50%的6级累进制,此次税制改革以公平、公正、简化为原则。个人所得税税负沉重,不利于私人储蓄和提高私人的购买力,从而不利于国内的资金积累和扩大国内市场。各国实践证明,高税率不一定有高收入,反而可能诱使纳税人逃避税收,阻碍经济增长。 (二)政府应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的调控。对高收入者如何纳入个人所得税监管,无疑是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中必须注意的。建立个人终身税务号码(与身份证编号类似),加强银行功能,减少经济生活中的现金流量,发展信用卡业务,个人消费原则上采用信用卡结算。加强税务机关的监督机制。监督既包含对纳税人的监督,也包含对税务执法监督。既要使税务人员有职有权,又要职权法定,在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不越权,不失职,不自行设置权利或免除义务。 税务机关应当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税收征管方面,第一是完善纳税申报制度,建立以纳税人身份证号为据的纳税编码,以法律形式规定当期收入或个人存量财产实名制,以便全面掌握个人收入及财产状。第二,改革金融体制,严格控制现金流通,将个人收入纳入通过银行结算,控制个人所得税的偷税行为。第三,规定纳税人、支付单位和银行三方税务申报制度,凡达到纳税标准的必须申报纳税。第四,建立用人单位对个人支付的明细表制度并定期向税务机关申报,以便对纳税监督。第五,加强税务稽查和对违反税法的处罚,要在全社会公民中逐步形成遵守税法与遵守刑法等法律同等重要、同等约束力的思想。 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颁布起,就明确规定中国公民每月所得额的扣除基数为人民币800元。1999年8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正时仍维持这一扣除基数。然而,我国公民的收入水平却有显著提高,我国物价指数也显著提高。法律条文仍坚持这一扣除基数,对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也有影响。不能很好反映和规范社会经济现象。有些地区也不同程度地提高了扣除基数,使税法的严肃性受到损害。为此建议根据当前经济状况,国家提高扣除基数,防止各地各行其是,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个人管理论文:语文个人教学管理论文 我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已三十多年了,不少同志让我谈谈经验,我总觉着没有什么经验可谈。但是同志们却说我的课教得好,什么“如坐春风”啦,“是一种艺术享受”啦,溢美之词,不一而是。这些话除了鼓励的成份外,我想也有点“真情”在。究其原因,我认为自己的课有如下特点: 一、教材钻研得深透 作为语文教师,固然需要多方面的“基本功”,但我觉着最重要的基本功还是掌握、驾驭教材的能力。对于一篇教材,我总是仔细地阅读,从容地咀嚼,力求明其思路,探其精微,对作者通过一词、一句、一字甚至一个标点来表达其深邃思想的所谓“文眼”,能够抓准用活,对于一篇教材在本组、本册的地位和作用,能够全面权衡,充分发挥各类课文的功能和作用。在处理教材时能够见微知著,深挖内涵,课上得有一定深度。《粜米》一课中农民听了米行帐房先生的回答:“糙米五块、谷三块”时,只说了两个字:“什么!”当时我想“什么”是问话,为什么用叹号?再仔细体会下文“旧毡帽朋友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美满的希望突的一沉,大家都呆了”才认识到这不是问话,而是农民对帐房先生答话感到震惊和愤怒的反映,表现出“旧毡帽朋友”受到了强烈的打击,使他们无法忍受。 “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讲这个打击把农民震昏了,这是震于耳; “美满的希望突的一沉”,讲这个打击把农民满怀希望的心震碎了,这是痛于心; “大家都呆了”,讲这个打击使农民吃惊得连表情也呆滞了,这是苦于形。 这样抓住震于耳、痛于心、苦于形来指导学生理解“什么”这个词、这个叹号的意义,就能让学生深刻体会到旧社会农民对高利盘剥的愤怒和抗争,真是含着血泪的呼喊啊! 在钻研教材过程中,对名篇佳作我都一字不落地全文背诵。有些教材不需要全文背诵的,也要背诵其中精彩的片断。我在教学中能做到:凡要求学生重点读的,教师先读好;凡要求学生背的,教师先背好;凡要求学生说的,教师先说好。这好比走路,你走过的路,印象深,哪里有沟沟坎坎,记得住。再带学生去走,就成了轻车熟路,可避免走弯路,甚至走错路。 一次我教白居易的《暮江吟》,一个同学忽然提出:“一道残阳铺水中”这句诗,不应该用“铺”字,因为“铺”指人的动作,如铺路、铺床、铺桌布,阳光是从空中射下来的,怎么能说“铺”呢?听课的同志觉着这个问题有一定难度,很替我担心。由于我事先认真地钻研了教材,推敲过这个字眼,所以便能从容应对。我让学生领会“残阳”的意思,使大家知道一道“残阳”是指留在西天尚未完全坠下去的太阳,这时暮色将临,夕阳西下,阳光和地平线,几乎平行了,好像平铺在水面上。因此,作者用了一个“铺”字,显得准确、贴切、形象。假若是中午的阳光垂直射下来用“铺”便不恰当了,这说明诗人的观察是多么细致、遣词又是何等准确啊!听课的同志很称赞这样深刻地领会教材,恰如其分地解释疑难。课后有位同志给我写了一张纸条,上写打油诗一首: 钻研教材深,沙里出黄金。 钻研教材透,听课是享受。 钻研教材精,解牛如庖丁。 钻研教材巧,幼苗成材早。 二、按教育规律办事 作为一个小学语文特级教师,应该深谙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因此,我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十分注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注意教学领域里的改革。 在阅读教学中,我充分信任学生,提出让学生自读、自学,发挥其潜能,培养其“自能读书”的能力,让他们做学习的主人。我把阅读教学过程设计为:“读书、思考、议论、质疑、练习。”教师的任务是导学、促学、解疑,协调学生的学习活动。如在发挥语文学科德育功能方面,我主要是让学生“读文以悟道”,不能领悟的。再辅之以教师的“解文以传道”。在指导学生表情朗读方面,我不赞成急于求成,还没有让学生领会教材真谛时,就要求学生“表情朗读”。我提出“表情,必须有情;有情,必须知情;知情,必须读书。”只有理解了教材,受到了教材的感染,才能“表”出“情”来,否则小孩子读书会“装腔作势”,不利于提高阅读能力。 作文教学应遵循“生活第一”的原则。因为没有生活的文章最难写。让学生硬着头皮去写,只能搜肠刮肚,写出的文章也是套话连篇,人云亦云,甚至可能逼着学生去说假话,说自已不情愿说的话。因此,我认为不应该让学生只写命题作文,而应另辟蹊径,开辟作文新天地。在作文教学实践中,我提出了“六变”,即:①变无话说为有话说;②变教师命题为自由命题;③变少写为多练;④变训练项目的分散为集中;⑤变小课堂为大课堂;⑥变一种批改方法为多种批改方法。这个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学生作文的积极性,学生的作文能力迅速提高。河南、湖北、江苏等省的刊物都发表过我在这方面的探讨文章。 三、注意发挥教师的语言功能 教师的语言在语文教学中具有特殊的意义,课堂上能不能做到“精讲”,除了在教学内容上撷取“精华”之外,教师的语言有时甚至能起到决定作用。 1.良好的教学语言可以烘托气氛。有时为了让学生加深对课文的理解,教师根据教学目的要求,用语言进行渲染与烘托,激发学生强烈的情感,往往能收到很好的课堂教学效果。如教《十里长街送总理》一课,现在十来岁的孩子对的为人与事迹了解得太少,因此,热爱的感情需要教师来激发。上课时,我除放了“十里长街送总理”的实况录像外,还根据学生学过的课文内容和录相上的画面设计了一段讲词,饱含深情地讲给学生听,我称这种讲为“诵讲”。下面便是我设计的这段讲词:“生前无微不至地关心人民群众,他把群众的疾苦时刻装在心里。他多次到过敬老院,对满头银发的老人嘘寒问暖;他专程赶往幼儿园,抱起娃娃们亲了又亲;偏僻的山寨小学,他去听过课;黎明时刻他曾在这十里长街上,慰问过清洁工人。如今总理离我们而去了,这怎么不牵动着千千万万人民群众的心啊!”教室内哀乐低回,我讲得如泣如诉,孩子们泪光闪闪,听课的老师也无不为之动容。 2.良好的教学语言可以化难为易。《鸟的天堂》里有一句话学生不好理解:“翠绿的颜色明亮地照耀着我们的眼睛,似乎每一片树叶上都有一个新的生命在颤动。”。我先让学生看看窗外校园里树上的叶子在微风吹拂下显现出的多种姿态,然后作如下讲解:这些树叶有的在轻轻地摇摆,好像在缓缓地起舞;有的左旋右转,好像在抖动美丽的衣裙;有的发出沙沙的响声,好像在和谁悄悄地说话;有的发出翠绿而明亮的光,好像要给这“天堂”的每一寸土地都铺上绿荫。这些树叶变得不仅会动,而且会说、会想,它们都有了生命,有了灵魂!我觉着这样讲可以让学生在形象思维的活动中进入教材意境,深入领会这句话的含义,从而化解了难点。 总之,语文教师应锤炼自己的语言,加强语言修养,使自己的语言规范准确、明快流畅,有时甚至妙趣横生。这样做无论是对完成教学任务,还是对学生情感的影响与陶冶,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四、提高课堂教学艺术,把课教活 人们称赞演员常说的一句话是“演啥像啥”。我们教师虽不是演员,但也应该在教课时进入角色,“教啥像啥”。语文教材不少的课是表现人的喜、怒、哀、乐、爱、憎感情的。教师应该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入情入境,表现出这种感情。教、,就要创造出激昂悲壮的情感氛围,使同学们感奋不己,甚至潸然泪下。讲祖国壮丽山河的课文,就要以优美动情的语言,或朗诵演讲,或引征抒发,或出示形象媒体,激发学生热爱祖国山河的感情。教历史故事的课文,就要模仿古人的举手投足、眼神语调,使历史人物形象再现在同学面前。如《火烧赤壁》中曹操笑了几次,每次都是怎么笑的,笑的含义是什么?《送孟浩然之广陵》中,李白在岸上是怎样眺望的等等。 总之,课文内容不同,教学也不能是一个套路。教师应该根据不同类型、类别的课文设计不同的教学方法,以期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个人管理论文:个人金融业务经营管理论文 摘要:依据我国对WTO的承诺,去年年底全面放开国内金融市场,外资银行将陆续进入,面对其强大的金融业务体系,国内银行应积极发展个人金融业务,切实提高其优秀竞争力,来应对外资银行的冲击。 关键词:个人金融业务;发展模式;策略 1.个人金融业务经营管理体制的问题 1.1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职能交叉 分级授权层级过多,纵向呈现很长的管理链条,从“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分理处”具有五个管理层次,造成信息的多级传递,信息失真,风险责任与控制能力不对称;依权限逐级报批,降低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可能丧失良好的市场机遇。 1.2横向机构设置复杂,职能分离,信息闭塞 当前个人金融业务、机构业务的经营管理分多部门执行。个人金融业务方面由多部门进行交叉管理,管理成本居高不下,管理效率低下,服务效率低,市场竞争力弱。 1.3纵横经营目标难以统一,管理冲突,系统资源难以实现优化配置 总行往往以业务规模和数量指标为考核标准,导致分支机构利润增长目标与规模扩张目标相冲突。系统内资源先通过一级分行,再对二级分行进行,导致局部优化配置与整体优化配置的冲突。 1.4人员配置不合理,专业化程度低 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高层管理人员技能单一、职业经理人意识淡化、客户经理综合素质偏低、研发人员技术掌握程度不够,人才的引进、利用、稳定机制不健全,导致个人金融的长足发展与人才队伍的配置不合理的矛盾日益突出。 2.与国外同业之间的比较 从发达国家个人金融业务的历史发展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两种模式: “英美模式”以花旗为代表,从其个人金融业务管理模式先进表现在: 组织模式上,在集团管理层下设消费金融集团、新兴市场、公司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全球投资管理和私人银行业。这种专业化的机构设置,既有分工协作又有交叉协作,有利于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合理配置,促进个人金融业务的全面发展。 体制特征上表现为:1)集团决策层广泛吸收外界成功人士出任非执行董事。2)集团经理主要职能定位为监督管理,不从事公司的经营业务。3)包括个人金融业务在内的资产部门独立开展业务,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充分发挥其经营的灵活性。 3.个人金融业务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的对策 3.1国内银行经营管理体制的创新模式 对于国内银行而言,通过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提高银行的经营效益,采用国外商业银行先进的事业部管理体制是可取之道。 事业部制是一种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组织形式,总部只负责制定和执行计划和战略决策,行使协调、监督等职能,将日常经营决策权下放到各事业部,由各事业部在某一特定的业务领域发挥其决策和执行的功能,它只掌握经营管理和生产组织权,是一个半自主性经营实体,本身并不具备法人地位,而投资决策、资金调配及人事任免权均由母公司控制。通过提高组织的灵活性与减少管理层次来增强其防范内部风险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建立灵敏的信息反应机制,确保上下级之间、银行与市场之间信息的及时传递。 3.2在事业部管理体制下的个人金融业务经营模式 3.2.1产品营销渠道的改革与创新 金融产品需要通过一个畅通的营销渠道从银行转移到客户手中,到目前为止国内银行主要是通过网点来实现转移,渠道单一,而针对各种客户需求也过于绝对化。网点功能上,针对不同客户需求,扩展基层网点的业务范围,在方便了客户的基础上拓展个人金融业务。电子化方面,要大力发展电子银行,这样才能在真正满足客户对快捷、方便服务的要求的同时节省营运成本。此外,可通过电视、广告等媒体对个人金融产品进行宣传,也可以通过有效的公益营销等手段提升人们对个人金融产品的认知程度。营销人员应切实做到从客户自身利益出发,帮助分析使其明白自己的风险偏好、理财目标和财务状况,推荐合适的理财产品,同时为其出具详尽的个人理财建议书,使客户切实感受到贴心的人性化服务。高素质的客户经理对于金融产品的成功营销也至关重要。客户经理应有过硬且全面的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为客户经理要持续跟踪了解客户的需求,对客户的收入结构、消费计划、投资偏好等要有一个全面而系统地掌握;作为客户经理长期与客户进行交流,不仅是银行的宝贵资源,也是银行客户资源的稳定器。银行要对客户经理给予有效的激励,对其进行及时的培训,要不断通过道德教育提高其道德素养。 3.2.2产品研发机制的改革与创新 商业银行在个金产品研发上要坚持以自主创新为主、引进开发为辅。在产品研发上投入更多资金,培养自身具有过硬技术的研发人员,对于研发人员要做到引进、培养与稳定相结合,重点在于掌握优秀技术。 产品研发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并及时更新换代。客户是商业银行利润的源泉。银行应该在进行客户调研和细分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客户群的风险偏好、资金规模和消费计划,明确不同客户对银行利润的贡献度和潜力,进行差异化、个性化的产品研发。在高度重视高端优质客户的同时,不放弃对普通客户的潜力发掘。形成重点发展与加强,全面开花的盈利格局。 3.2.3风险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完善风险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设置,各风险管理部门在对风险进行独立监督与控制的同时进行有效沟通与协作。在风险管理手段上,提高各风险管理部门的专业化控制程度,专险专管;运用先进的风险量化技术,对风险进行准确评级,建立起科学的信用评级体系。 3.3引用此模式的实施步骤 3.3.1阶段式推进事业部制 依据国内银行当前实际情况,首先可在零售业务体系试行事业部运行机制,建立相对独立核算、相对独立营运,以业务线垂直管理和区域分布管理相结合,自上而下经营管理零售业务的事业部制管理体制。改造营业网点为零售业务中心,形成以零售业务为主的营销渠道,同时为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板块提供有偿服务。逐步加大总行对跨区域行业客户、系统客户的统一协调,加强行业和区域经济研究,提高为客户进行个性化服务的创新能力以及对大型重点企业、跨区域集团企业的直接公关和维护,试行纵向管理为主的经理管理体制,逐步增强总行对以个金业务为主的各项业务发展的推动作用。 3.3.2健全银行管理中心职能 建立高效强大的管理中心,制定和实施整体战略、统一标准,为业务开展提供战略支持,实现各业务发展的联动效应,保障银行健康发展。 3.3.3设立专门的业务处理中心 通过设立个人清算中心、证券处理中心、审贷核查中心等业务处理中心专业化流程作业,提高整体营运效率。 3.3.4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 专业化的营运管理需要先进的定价体系予以支持,对各业务板块进行有效的成本——收益核算和股东权益分析,准确度量各个业务板块的业绩贡献度,实行有效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3.3.5加快信息技术发展 建立先进的信息系统不仅能帮助银行提高业务拓展和风险控制能力,而且是实行专业化、垂直化管理得的重要前提。 3.3.5加强员工队伍建设 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需要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和比较齐全的人员配置,通过引进、培养和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与有效的人才考核机制,形成有效的人才管理机制。 简言之,我国个人金融业务起步较晚,而在各家商业银行纷纷转型的今天,个人金融业务正处于一个上升阶段,大力发展个金业务将成为国内银行增强其竞争力的一种必然选择。 个人管理论文:语文个人教学特色管理论文 我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已三十多年了,不少同志让我谈谈经验,我总觉着没有什么经验可谈。但是同志们却说我的课教得好,什么“如坐春风”啦,“是一种艺术享受”啦,溢美之词,不一而是。这些话除了鼓励的成份外,我想也有点“真情”在。究其原因,我认为自己的课有如下特点: 一、教材钻研得深透 作为语文教师,固然需要多方面的“基本功”,但我觉着最重要的基本功还是掌握、驾驭教材的能力。对于一篇教材,我总是仔细地阅读,从容地咀嚼,力求明其思路,探其精微,对作者通过一词、一句、一字甚至一个标点来表达其深邃思想的所谓“文眼”,能够抓准用活,对于一篇教材在本组、本册的地位和作用,能够全面权衡,充分发挥各类课文的功能和作用。在处理教材时能够见微知著,深挖内涵,课上得有一定深度。《粜米》一课中农民听了米行帐房先生的回答:“糙米五块、谷三块”时,只说了两个字:“什么!”当时我想“什么”是问话,为什么用叹号?再仔细体会下文“旧毡帽朋友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美满的希望突的一沉,大家都呆了”才认识到这不是问话,而是农民对帐房先生答话感到震惊和愤怒的反映,表现出“旧毡帽朋友”受到了强烈的打击,使他们无法忍受。 “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讲这个打击把农民震昏了,这是震于耳; “美满的希望突的一沉”,讲这个打击把农民满怀希望的心震碎了,这是痛于心; “大家都呆了”,讲这个打击使农民吃惊得连表情也呆滞了,这是苦于形。 这样抓住震于耳、痛于心、苦于形来指导学生理解“什么”这个词、这个叹号的意义,就能让学生深刻体会到旧社会农民对高利盘剥的愤怒和抗争,真是含着血泪的呼喊啊! 在钻研教材过程中,对名篇佳作我都一字不落地全文背诵。有些教材不需要全文背诵的,也要背诵其中精彩的片断。我在教学中能做到:凡要求学生重点读的,教师先读好;凡要求学生背的,教师先背好;凡要求学生说的,教师先说好。这好比走路,你走过的路,印象深,哪里有沟沟坎坎,记得住。再带学生去走,就成了轻车熟路,可避免走弯路,甚至走错路。 一次我教白居易的《暮江吟》,一个同学忽然提出:“一道残阳铺水中”这句诗,不应该用“铺”字,因为“铺”指人的动作,如铺路、铺床、铺桌布,阳光是从空中射下来的,怎么能说“铺”呢?听课的同志觉着这个问题有一定难度,很替我担心。由于我事先认真地钻研了教材,推敲过这个字眼,所以便能从容应对。我让学生领会“残阳”的意思,使大家知道一道“残阳”是指留在西天尚未完全坠下去的太阳,这时暮色将临,夕阳西下,阳光和地平线,几乎平行了,好像平铺在水面上。因此,作者用了一个“铺”字,显得准确、贴切、形象。假若是中午的阳光垂直射下来用“铺”便不恰当了,这说明诗人的观察是多么细致、遣词又是何等准确啊!听课的同志很称赞这样深刻地领会教材,恰如其分地解释疑难。课后有位同志给我写了一张纸条,上写打油诗一首: 钻研教材深,沙里出黄金。 钻研教材透,听课是享受。 钻研教材精,解牛如庖丁。 钻研教材巧,幼苗成材早。 二、按教育规律办事 作为一个小学语文特级教师,应该深谙教育规律,按教育规律办事。因此,我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十分注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注意教学领域里的改革。 在阅读教学中,我充分信任学生,提出让学生自读、自学,发挥其潜能,培养其“自能读书”的能力,让他们做学习的主人。我把阅读教学过程设计为:“读书、思考、议论、质疑、练习。”教师的任务是导学、促学、解疑,协调学生的学习活动。如在发挥语文学科德育功能方面,我主要是让学生“读文以悟道”,不能领悟的。再辅之以教师的“解文以传道”。在指导学生表情朗读方面,我不赞成急于求成,还没有让学生领会教材真谛时,就要求学生“表情朗读”。我提出“表情,必须有情;有情,必须知情;知情,必须读书。”只有理解了教材,受到了教材的感染,才能“表”出“情”来,否则小孩子读书会“装腔作势”,不利于提高阅读能力。 作文教学应遵循“生活第一”的原则。因为没有生活的文章最难写。让学生硬着头皮去写,只能搜肠刮肚,写出的文章也是套话连篇,人云亦云,甚至可能逼着学生去说假话,说自已不情愿说的话。因此,我认为不应该让学生只写命题作文,而应另辟蹊径,开辟作文新天地。在作文教学实践中,我提出了“六变”,即:①变无话说为有话说;②变教师命题为自由命题;③变少写为多练;④变训练项目的分散为集中;⑤变小课堂为大课堂;⑥变一种批改方法为多种批改方法。这个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学生作文的积极性,学生的作文能力迅速提高。河南、湖北、江苏等省的刊物都发表过我在这方面的探讨文章。 三、注意发挥教师的语言功能 教师的语言在语文教学中具有特殊的意义,课堂上能不能做到“精讲”,除了在教学内容上撷取“精华”之外,教师的语言有时甚至能起到决定作用。 1.良好的教学语言可以烘托气氛。有时为了让学生加深对课文的理解,教师根据教学目的要求,用语言进行渲染与烘托,激发学生强烈的情感,往往能收到很好的课堂教学效果。如教《十里长街送总理》一课,现在十来岁的孩子对的为人与事迹了解得太少,因此,热爱的感情需要教师来激发。上课时,我除放了“十里长街送总理”的实况录像外,还根据学生学过的课文内容和录相上的画面设计了一段讲词,饱含深情地讲给学生听,我称这种讲为“诵讲”。下面便是我设计的这段讲词:“生前无微不至地关心人民群众,他把群众的疾苦时刻装在心里。他多次到过敬老院,对满头银发的老人嘘寒问暖;他专程赶往幼儿园,抱起娃娃们亲了又亲;偏僻的山寨小学,他去听过课;黎明时刻他曾在这十里长街上,慰问过清洁工人。如今总理离我们而去了,这怎么不牵动着千千万万人民群众的心啊!”教室内哀乐低回,我讲得如泣如诉,孩子们泪光闪闪,听课的老师也无不为之动容。 2.良好的教学语言可以化难为易。《鸟的天堂》里有一句话学生不好理解:“翠绿的颜色明亮地照耀着我们的眼睛,似乎每一片树叶上都有一个新的生命在颤动。”。我先让学生看看窗外校园里树上的叶子在微风吹拂下显现出的多种姿态,然后作如下讲解:这些树叶有的在轻轻地摇摆,好像在缓缓地起舞;有的左旋右转,好像在抖动美丽的衣裙;有的发出沙沙的响声,好像在和谁悄悄地说话;有的发出翠绿而明亮的光,好像要给这“天堂”的每一寸土地都铺上绿荫。这些树叶变得不仅会动,而且会说、会想,它们都有了生命,有了灵魂!我觉着这样讲可以让学生在形象思维的活动中进入教材意境,深入领会这句话的含义,从而化解了难点。 总之,语文教师应锤炼自己的语言,加强语言修养,使自己的语言规范准确、明快流畅,有时甚至妙趣横生。这样做无论是对完成教学任务,还是对学生情感的影响与陶冶,都将起到重要作用。 四、提高课堂教学艺术,把课教活 人们称赞演员常说的一句话是“演啥像啥”。我们教师虽不是演员,但也应该在教课时进入角色,“教啥像啥”。语文教材不少的课是表现人的喜、怒、哀、乐、爱、憎感情的。教师应该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入情入境,表现出这种感情。教、,就要创造出激昂悲壮的情感氛围,使同学们感奋不己,甚至潸然泪下。讲祖国壮丽山河的课文,就要以优美动情的语言,或朗诵演讲,或引征抒发,或出示形象媒体,激发学生热爱祖国山河的感情。教历史故事的课文,就要模仿古人的举手投足、眼神语调,使历史人物形象再现在同学面前。如《火烧赤壁》中曹操笑了几次,每次都是怎么笑的,笑的含义是什么?《送孟浩然之广陵》中,李白在岸上是怎样眺望的等等。 总之,课文内容不同,教学也不能是一个套路。教师应该根据不同类型、类别的课文设计不同的教学方法,以期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证券法民事责任研究: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思考 所谓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是指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中介机构等证券市场主体,因从事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禁止性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纵观证券法的全部条文可以发现,针对证券市场主体违反禁止性行为而施加的法律责任中,绝大多数都是诸如吊销资格证书、责令停业或关闭、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责任以及当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时产生的刑事责任,而极少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此种现象反映了多年来我国经济立法中长期存在的重行政、刑事责任而轻民事责任的倾向。 当前,中国即将加入WTO,证券业也将面临进一步的开放,此时建立和完善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具有更为迫切与更为重要的意义。 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必须是违反了证券法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此种责任主要包括:发行人擅自发行证券的民事责任;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操纵市场行为的民事责任;欺诈客户的民事责任。这些责任属于侵权责任,而非合同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我们说完善我国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主要是指完善证券法中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民事责任的规程要件通常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损害实事、过错、因果关系。对因果关系的证明,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证明有交易因果关系存在,这就是说,原告要证明如果没有被告的违法行为,交易就不会完成,至少不会以最终的表现形式来完成。二是损失因果关系的证明,这就是说原告应当证明,原告的损害于被告的违法行为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联系。 在证券市场中,如果投资者因为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做出的虚假陈述,形成了合理的信赖并做出了投资,因此遭受了损害,则应当认为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之间具有因果联系。信赖的存在表明了因果关系的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明不是直接证明被告实施了针对原告的积极侵害行为,而只需要证明被告是否做出了某种虚假陈述,这种虚假陈述是否影响到市场交易,在被告的行为影响到市场交易时,原告是否实施了交易行为,并是否因此遭受损失。换言之,原告需要证明的并不是被告实施了针对原告的某种积极行为,而只证明被告的行为具有某种不法性,这种不法行为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联系。在判断这种因果联系时,确定原告是否对被告的行为产生某种合理的信赖十分重要。 在证券法中也应该采纳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的原则。有关证券市场中行为人过错的认定与推定有如下问题值得探讨:1.我国证券法对于发行人采取了过错推定的方法。对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经理采取过错推定责任过于苛刻。这些人员只要证明其尽了合理调查的义务,就应当可以要求免责。2.专业中介机构的过错。我国证券法规中对专业中介机构的规定似乎是只有在他们有主观上的故意时,才需要承担责任。这种规定并不完全合理。应当将“弄虚作假”改为“不是陈述”。3.证券承销商的过错。我国对证券承销商的过错,完全采用了过错推定的做法。这种规定不完全合理。对承销商的责任仍然应当采用过错责任。4.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行为的过错问题。 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的诉讼机制在操作上会遇到很多诸如诉讼当事人应如何确定、如何计算损失等技术上的难题。如何一并解决众多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仍然是法律上需要研究的课题。 我认为可以采取两种模式来解决证券民事诉讼的问题:一种是借鉴国外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担当”制度,即赋予某些团体以诉权,使其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另一种做法是通过对民事诉讼法或证券法的修改,扩大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代表人诉讼的适用范围,即允许某些团体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直接代表众多的股民起诉。 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完善 所谓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是指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中介机构等证券市场主体,因从事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禁止性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纵观证券法的全部条文可以发现,针对证券市场主体违反禁止性行为而施加的法律责任中,绝大多数都是诸如吊销资格证书、责令停业或关闭、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责任以及当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时产生的刑事责任,而极少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此种现象反映了多年来我国经济立法中长期存在的重行政、刑事责任而轻民事责任的倾向。 当前,中国即将加入WTO,证券业也将面临进一步的开放,此时建立和完善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具有更为迫切与更为重要的意义。 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必须是违反了证券法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此种责任主要包括:发行人擅自发行证券的民事责任;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操纵市场行为的民事责任;欺诈客户的民事责任。这些责任属于侵权责任,而非合同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我们说完善我国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主要是指完善证券法中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民事责任的规程要件通常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损害实事、过错、因果关系。对因果关系的证明,通常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证明有交易因果关系存在,这就是说,原告要证明如果没有被告的违法行为,交易就不会完成,至少不会以最终的表现形式来完成。二是损失因果关系的证明,这就是说原告应当证明,原告的损害于被告的违法行为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联系。 在证券市场中,如果投资者因为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做出的虚假陈述,形成了合理的信赖并做出了投资,因此遭受了损害,则应当认为行为人的行为与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之间具有因果联系。信赖的存在表明了因果关系的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明不是直接证明被告实施了针对原告的积极侵害行为,而只需要证明被告是否做出了某种虚假陈述,这种虚假陈述是否影响到市场交易,在被告的行为影响到市场交易时,原告是否实施了交易行为,并是否因此遭受损失。换言之,原告需要证明的并不是被告实施了针对原告的某种积极行为,而只证明被告的行为具有某种不法性,这种不法行为与损害后果具有因果联系。在判断这种因果联系时,确定原告是否对被告的行为产生某种合理的信赖十分重要。 在证券法中也应该采纳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的原则。有关证券市场中行为人过错的认定与推定有如下问题值得探讨:1.我国证券法对于发行人采取了过错推定的方法。对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经理采取过错推定责任过于苛刻。这些人员只要证明其尽了合理调查的义务,就应当可以要求免责。2.专业中介机构的过错。我国证券法规中对专业中介机构的规定似乎是只有在他们有主观上的故意时,才需要承担责任。这种规定并不完全合理。应当将“弄虚作假”改为“不是陈述”。3.证券承销商的过错。我国对证券承销商的过错,完全采用了过错推定的做法。这种规定不完全合理。对承销商的责任仍然应当采用过错责任。4.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行为的过错问题。 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的诉讼机制在操作上会遇到很多诸如诉讼当事人应如何确定、如何计算损失等技术上的难题。如何一并解决众多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简化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仍然是法律上需要研究的课题。 我认为可以采取两种模式来解决证券民事诉讼的问题:一种是借鉴国外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担当”制度,即赋予某些团体以诉权,使其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另一种做法是通过对民事诉讼法或证券法的修改,扩大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代表人诉讼的适用范围,即允许某些团体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直接代表众多的股民起诉。 证券法民事责任研究:证券法的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分析研究论文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上“造假”的案例愈演愈烈,屡禁不止,“造假”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终于向股民开启了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证券民事赔偿的大门,同时也为造假者承担民事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本文着重论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出现的虚假陈述应承担民事责任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证券法》中信息披露制度的功能和根本原则 (一)信息披露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功能:信息披露制度,又称信息公开制度,起源于1844年的英国公司法,它是指证券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法律法规、证券主管机关的管理规则及证券交易场所的有关规定,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或向证券主管部门或自律机构提交申报与证券有关的信息而形成的一整套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的总称。各国设计了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来规范证券发行市场上的信息披露制度,为证券市场的规范起了重要的作用。信息披露制度在证券市场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功能。具体而言,信息披露的功能有三:执行的效力、公众反应和告知的功能。所谓执行的效力是指信息披露有助于法律的执行,尤其在对抗内幕交易上,如果内部人必须就其所持股份的变动和交易情况披露,则法律本身就可以阻止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公众反应则是指可以督促公司的管理阶层履行其应注意的义务。与本文最有关的则是告知功能,向公众告知有关投资决策的信息。强制性信息披露的作用是使与公众有关的信息公开公平地传递给投资大众。 (二)信息披露制度的根本原则:证券法明确的规定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原则,即实体性原则和形式性原则1、实体性原则:(1)真实性:指发行者公开的信息资料必须符合客观实际,准确无误,不得具有任何虚假成分,不得作虚假表示,也不得以模糊不清的语言使公众对披露的信息产生误解。证券法中从几个方面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予以了制度保障。首先,发行者负有保证义务;其次,中介机构负有保证义务;第三,证券监管机关负有审核义务。真实性的标准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披露的信息必须是客观真实的事实,这些事实发生在公司证券的上市发行、流通过程和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第二,披露的信息必须与发生的客观事实相一致。第三,披露的信息必须完全真实。(2)完整性:指公开的信息不得含糊其辞,模棱两可,存在误导性陈述,导致投资者产生错误认识并做出不合理的投资决策。(3)准确性:也称全面性,指发行者必须全面披露影响投资者判断投资价值的必备资料,不得有重大遗漏。一方面,应公开的信息在性质上必须是重大信息,证券法上的重大信息是指能够影响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的信息;另一方面应完整公开的信息,在数量上必须能使投资者有足够的投资判断依据,这能有效地解决公司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4)及时性:亦称时效性,是信息的重要特征。我国证券法对定期报告有时间要求。(5)公平性:上市公司的信息应该面向所有投资人。2、形式性原则:(1)易得性:是对信息公开方式的要求,旨在公众投资者能以最简便的方式获取公司有关的公开信息。所以证券法第64条规定公开信息的有关公告该应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报刊上或专项出版的公报上刊登,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2)易解性:指发行公司公开的信息内容应易于一般投资者理解、掌握、和运用,尽量避免使用晦涩难解、冗长,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用语。 二、信息披露制度中虚假陈述的表现及危害性 (一)虚假陈述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 根据证券发行交易程序和信息公开的阶段性,可以将虚假陈述分为:发行市场的虚假陈述与交易市场的虚假陈述。所谓证券发行市场的虚假陈述,是指证券发行过程中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证券发行的事实、性质、前景以及法律等事项做出虚假、严重误导或有重大遗漏的任何形式的陈述,此种陈述致使投资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做出投资决定。根据上述我国禁止虚假陈述行为的法律法规来看,证券发行中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虚假陈述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虚假记载,是指在信息披露的文件上做出与事实真相不符的记载,即客观上没有发生或无合理基础的事项被信息披露文件加以杜撰或未予剔除。虚假记载的方式很多,尤在财务报表中经常出现。财务报表虚构事实主要有以下几类:(1)虚增资产负债比例,虚构公司偿债能力;(2)虚构投资者权益,夸大公司实力;(3)虚报盈利虚构资产价值;(4)虚构成本费用率,夸大公司效益。除上述方法外,还可能有多报营业收入,虚构营业资本周转率,高估无形资产,夸大公司信用等手段进行[i]财务报表方面的虚假记载。我国证监会查处的一些上市公司中,出现过大量的虚假记载的情况。如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骗取上市资格,以1996年度实际亏损10,300万元记载为盈利5,400万元。这种方式属于积极行为的方式,主观上既可出于故意,也可出于过失。 误导性陈述,是指信息披露文件中的某事项的记载虽为真实但由于表示存在缺陷而易被误解,致使投资者无法获得清晰、正确的认识。误导性陈述的类型有:(1)语义模糊歧义型,这种陈述使公众有不同理解;(2)语义难以理解型,这种陈述的语句艰涩难懂,虽从文义上看是正确的,但对于一般投资公众而言则不知所云,不可理解;(3)半真陈述型,即部分遗漏型,这种没有表述事实全部情况,遗漏了相关条件,误导投资者。如披露某项公司资产价值5000万元,而在价值评估时采取重置价值法,并非现实的价值,这种未予明确说明资产评估的方式容易使公众误以为是资产的现实价值。误导性陈述既可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方式,也可表现为消极不作为的方式。〔1[1]〕在主观上,既可出于故意,也可出于过失。对是否构成误导之判断,不应仅注意文件或其构成部分之字面含义,而更应注重该文件之表示对公众所可能造成的印象。 重大遗漏,是指信息披露文件未记载依法应当记载的事项。为贯彻完整原则,应当避免有重大遗漏。重大遗漏是一种消极的虚假陈述,是以不作为的方式进行的。如某股份公司对其涉及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在招股说明书上只字未提,使投资者难以了解资金投向的风险,这种行为就属于重大遗漏。在主观上,可以是故意和过失,故意遗漏的称为隐瞒,过失遗漏的称为疏漏。根据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凡对投资者判断证券投资价值有影响的信息应全部公开。公开文件中应当披露的内容不以法定表格所列举的事项为限,证券发行人尤其要注意法定表格以外的信息,因为对法定表格以外的信息可能被投资者期待、信赖,并以此为根据做出投资决策,而义务人往往最容易在这方面造成遗漏。此外,有些信息如果可以不披露,当义务人披露时,就要严格进行全面的披露,否则也可能因其披露信息具有误导性而导致民事责任。 我国证券法律法规中对虚假陈述行为予以禁止,这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公司、证券法律法规条文中: (1).《证券法》第24条规定:“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 (2).《证券法》第59条规定:“公司公告的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上市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证券法》第63条规定:“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股票条例》第17条规定:“全体发起人或者董事以及主承销商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保证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5).《股票条例》第21条规定:“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股票,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和其他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发出要约邀请或者要约;已经发出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6).《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含有重大遗漏、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或者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 (二)虚假陈述对投资者及证券市场的危害 虚假陈述违反了信息披露这一基本证券法律制度,是对公开理念的背离。首先,欺诈公众投资者。投资者依赖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各种信息进行判断、投资决策,一旦上市公司披露的各种信息存在虚假的情况,使公众投资者无法充分的占有准确真实、有效的信息,无法了解上市公司的实际运作状况,从而导致决策失误,遭受投资的经济损失,也会极大挫伤社会公众的投资热情。其次,在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同时,必然也会扰乱证券市场的正常发展。因为,虚假陈述也是部分业绩较差的发行或上市公司借以逃避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手段,该证券公司财务行为混乱,而且证券公司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质量很低,它使证券市场无法发挥其优胜劣汰、调节资金流向、配置社会资源的机制功能,从而破坏了市场秩序,极不利于国民经济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第三,虚假陈述本身也对其他合法的上市公司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建立在现代经济基础上的现代法律体现了对经济活动参与主体平等地位的维护,它要求人人在经济利益面前都是平等主体,承担义务的同时必然享有相应的权益。由于这些披露虚假信息的短视的上市公司的存在,使得那些按照法律法规披露信息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下降,利润减少,不利于该公司的发展。 三、承担证券发行中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主体 由于不同的主体在信息披露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则法律强加于其身上的义务也不相同,违反该种义务自然应承担不同的民事法律责任。义务得以有效履行的根基在于责任的设置,因此,在证券发行市场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是那些对信息披露负有义务的人。我国证券法及股票条例中对承担有关文件虚假陈述的责任主体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证券法》中不仅规定了发行人、承销商以及其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对公开文件的虚假陈述承担赔偿责任〔1[2]〕,而且规定了专业中介机构对其出具的报告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2〕《股票条例》中规定了全体发起人或者董事、主承销商对公开文件虚假陈述的连带责任。因此,从我国证券法规定来看,承担证券发行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主体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发行人、发起人:发行人是指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和经批准拟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是证券发行中的首要因素,是证券上权利义务关系的当事人,也是证券发行后果与责任的主要承担者。权利和义务对等是法律上得以平衡和存在的基础,所以发行人通过证券发行而筹集资金,发行人享有收益的同时,也必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发起人是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其活动使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成立的人,他既是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又是发起或设立行为的实施者。发起人是发起组建公司的人,对组建公司的所有情况都有非常深入的了解,在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时,招股说明书等信息公开文件是由发起人或委托承销商制作、由发起人决议通过,并由其代表公司向证券管理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布。发起人直接参与了公开文件的制作,因此,发起人必须对公开文件的真实性和全面性负责。《股票条例》第17条要求全体发起人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保证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陈述,并保证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要求发行人和发起人对证券发行中虚假陈述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也是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普通投资者很难和发行人处于平等的地位,只有通过法律的特殊保护才能使其利益不受侵害。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赖于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因此,当发行人违反诚信原则,在披露的信息中有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理应承担民事责任。 (二)发行人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大陆法中把董事看作公司的受托人,这种委托关系是因股东会的选任而产生。这种委任关系与一般的民事委托关系不同,它不仅要求董事对公司负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而且还应负忠诚义务。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其特殊的地位,一般都参与发行人的公开文件的制作,并在很多情况下这些人员的决策决定了公开文件的内容。而且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都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保证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因此,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对虚假陈述承担民事责任。但是,由于董事会一般采取多数票的形式决议,因此,有些董事可能对造成投资者损害的决议持反对态度,如果让其和其他董事一样承担责任显然不妥。〔1[3]〕而且,并非所有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开文件的虚假陈述都存在过错,要求其承担责任也违背法律的宗旨。因此,只有负有责任的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经理才是承担责任人员。 (三)证券承销商及其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证券承销商包括主承销商和承销团其他成员。承销商的商誉和其为所承销证券所作的宣传对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影响重大,因而各国都对承销商的行为有严格的法律约束。一般证券承销商是不参与公开文件的制作,只是对其进行审查,但在我国证券发行中一般是由发行人委托承销商制作公开文件,因此,证券承销商是发行过程中的主导者。承销商处于可对发行人的状况予以保证的地位,一流的承销商承销证券时,其声誉即对其所承销的证券做了保证,而给投资者以信赖。因而要求证券承销商承担赔偿责任,不外乎在于尽可能使多数的关系人负赔偿责任,而互相牵制,以达到有效防止公开文件虚假陈述的目的。法律要求证券承销商承担保证责任,其主要理由如下:第一,承销商处于可对发行公司的品质给予担保认可的地位。某种程度而言,一流的证券承销商的声誉,即对其所承销的证券作了保证。因此,证券承销商的地位,实际上会大大的影响投资者。普通的投资者认为一流的证券承销商不会承销不良的证券,而且其所承销的证券必然会适合大众持有,发行证券必然符合其承销的标准。同时投资者可能认为承销商于同意承销前,必定已经将发行人过去的财务报表加以严格的审查。〔1[4]〕第二,承销商对有关发行公司事项之调查与确认,处于特别有利之地位:盖证券承销商拥有富于经验之专家,且具备从事调查之必要设备,并获取充分之报酬。第三,证券承销商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承销发行的证券,承销商希望避免承担责任,应当慎重调查发行人的有关情况。承销商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是证券发行人的主要审查者,应当就其过错对投资者造成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当承销商的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开文件制作时,要求其就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更是理所当然。 (四)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及其负有责任的人员。现代社会,知识和技术日益专门化,分工也越来越细,人们也越来越依赖各种专家的指导和建议。与此同时,各行各业也带来了新的风险,法律上由此产生专家责任的新的法律问题。专业人员及其所在的事务所是证券市场的服务者,有别于发行人或承销商内部的会计师、审计师、法律顾问和评估人员等。他们在为证券市场提供服务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中介机构的职业要求是做到独立、客观和公正。专业中介机构一般只对公开文件中的一部分进行审查或制作,其意见也使发行人或承销商合理的信赖而减轻了注意义务。因此,专业中介机构必须为其签证或陈述部分负责,而不是对整个公开文件的虚假陈述都承担民事责任。〔1[5]〕但是,专业中介机构对公开文件的审查义务较高,必须符合“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2〕专业中介机构承担责任的同时,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责任。这样才能保证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尽职尽责。 四、虚假陈述的实体法救济措施 法律规则的首要目标,是使社会中各个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得到保障,使他们的精力不必因操心自身的保护而消耗殆尽。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法律规则中必须包括和平解决纠纷的手段。〔3〕法律权利的完整结构包括基础内容和救济内容。法律责任是违反法律的人应受的制裁和法律后果。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上,法律责任都是法律制度得以实施的保障。在我国法律中,对证券发行中的法律责任进行一些规定,但基本上都是刑事和行政责任的规定〔4〕,民事责任鲜有涉及。民事权利仅有基础内容而无具体法律救济力相伴随,民事权利必将抽象化,而只有形式上的意义。因此,完善证券发行市场的民事责任,有利于调动广大投资者的积极性,推动证券市场的规范化。 (一)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的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由于公开文件中的虚假陈述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并不存在争议。在民事责任性质中,最基本的是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在有些情况下,投资者和发行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投资者可以合同关系为由要求发行人承担合同责任。但对虚假陈述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应以承担侵权责任更为妥当,理由如下: 1.信息披露民事责任承担的基础是对法定义务的违反。证券发行有关文件内容的规定不仅体现了合同法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且反映了证券监管机构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进行的适度监管。如果对虚假陈述适用合同责任,则是证券发行人对合同约定义务的违反,但在很多情况下,如在发生信息重大遗漏的情况下,证券发行人可能并没有违反有关文件中所述义务,也勿需承担违约责任。对信息披露文件内容上真实性的保证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而不是基于一种契约性的约定。无论在担保的权利主体、担保的责任范围还是担保的期限上都具有不确定性。〔1[6]〕因此决定了信息披露担保义务是一项法定义务而不是契约义务。因此,违反该义务给投资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信息披露表现了很多非契约化倾向。首先,信息披露义务人并不都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甚至也不是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人。其次,公布于公众的公司信息不仅被投资者作为购买该公司直接发行证券的投资判断的根据,而且被投资者作为购买非该公司直接发行的公众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的判断依据,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公开的信息更不可能是证券出卖人要约的表示。再次,公司信息披露并非都直接出自证券卖出人。 3.有关人员承担侵权责任更有利于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由于合同的相对性,承担合同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合同关系的相对人。承担侵权责任不仅可以要求与投资者存在合同关系的发行人承担责任,而且可以要求有责任的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及其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承担责任。此外,承担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也较之违约责任大,加大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侵权责任在保证投资者权益时的最大障碍便是法律对侵权行为主观过错举证责任的要求。因此,由法律直接规定其责任的法定民事责任便在各国立法中创造出来。当事人在遭受损害时,可以直接援引法律的规定,而免去了合同相对性的局限性和侵权举证责任的困难。当然,法定民事责任中,被告也可以举证来推翻。如中介机构可以举证证明其已经尽到尽职调查的义务来免责。因此,我国证券法在修改时,应当直接规定受害投资者的救济措施,免去投资者援引合同法和侵权法的规定要求承担责任的困难,以确实保护其合法利益。当然,即使在证券法如此规定的情况下,投资者亦可以援引合同法或侵权法来要求虚假陈述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二)请求权人和请求权基础 1.请求权人:股份公司在发行股票时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会给广大投资者造成损失。在电子交易化时代,股东的地位瞬息万变,在成千上万的公司股东中,就应当确定有权要求民事赔偿的股东范围。我国法律中对证券发行中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的资格有规定。《证券法》第63条规定:“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承销的证券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我国证券法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请求权人的规定也是十分宽泛的,只要有关文件中存在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投资者就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尤其在我国大多数股民缺乏理性投资理念时,更加强了对投资者的利益保障。当然,对于已经知悉股份公司公布的是不真实信息的投资者,由于其投资是没有受到欺诈的情况下做出的,有关人员不承担赔偿责任。 2.请求权基础:是指可供支持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请求特定行为之法律规范。〔1[7]〕当事人的权利遭受损害要启动诉讼程序请求保护时,必然要寻找实体法的请求权作为其诉讼请求的依据。我国《证券法》中虽然规定了民事赔偿优先的原则,但由于相关的赔偿制度至今未建立起来,使得这种规定流于形式。我国可供投资者请求发行中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有:1.《证券法》第63条规定了发行人、承销商以及他们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的连带赔偿责任。第161条和202条规定了中介机构及其人员的赔偿责任。2.《民法通则》106条和117条是关于侵权民事责任的原则性规定,134条规定的是民事责任方式。3.《合同法》第54条、58条是关于合同撤销以及撤销后损失赔偿的规定。 (三)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情况下,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有以下几个要件: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虚假陈述行为、主观过错、损害后果、虚假陈述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1.虚假陈述行为:虚假陈述行为主要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前已述及。虚假陈述行为的认定,应当以人民法院或证券监管机构的认定为准。在我国,证监会公布了一些对发行人的处罚决定,投资者可以将其作为要求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 2.主观过错——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往往决定了民事责任的承担和承担责任的大小。 归责原则:归责原则决定着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内容和分配等,于当事人的利益可谓举足轻重。对于归责原则,各国大都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兼采其它归责原则,包括过错推定责任、公平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是指以主观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并且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的重要依据。过错推定责任是指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所受损害是侵权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即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平责任是指侵权人和受害人对造成的损害事实均没有过错,而根据公平的观念,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支付能力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责令侵权人或收益人对受害人所受的损失予以补偿。无过错责任,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侵权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即使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责任。在证券发行市场中,由于受害人对侵权人的主观过错难以举证证明,因此各国证券法中一般规定了以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作为虚假陈述责任人的归责原则。在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中,针对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归责原则。 (1)发行人和发起人对证券发行虚假陈述负无过错责任:我国证券法中对发行人和发起人规定了承担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证券法》第63条规定只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发行人和发起人的免责事由。 (2)发行人之外的人负过错推定责任: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信息披露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规定他们对证券发行的虚假陈述承担责任,显然更利于他们恪守职责,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证券承销商虽然在很多情况下没有参与公开文件的制作,但其参与了证券的直接销售,将其置于承担责任之下,有助于在销售证券的过程中,证券承销商全面、正当的向公众披露信息。我国证券的发行却一般是发行人委托承销商制作公开文件,因此,承销商更应当对公开文件的虚假陈述承担责任。各国证券法在确定发行人之外的人员的归责原则时,基本上都采取了过错推定的原则,即他们只有能够证明自己已经恪尽职守和进行合理调查才能免除承担责任。而我国证券法规中除对专业中介机构规定似乎是故意才承担责任外,其他人员规定了无过错责任。〔1[8]〕我国证券法上的规定不尽合理。第一,对中介机构规定故意才承担责任,不利于中介机构的勤勉工作恪尽职守。而且在投资者遭受损害时,难以举证证明中介机构在制作登记文件时主[9]观上故意的存在,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第二,对承销商规定无过错责任也不合理。首先,承销商在很多情况下不可能知道发行人的实际情况,要求其承担和发行人一样的责任,未免显得太苛刻。承销商的责任应当以其对披露文件的投入状况来考虑,比如在招股说明书中,承销商必须对虚假陈述负责。其次,对证券承销商规定如此严重的责任,不利于督促承销商对发行人的情况进行全面和细致的调查,而且影响证券发行市场的健康发展。第三,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承担无过错责任也要求过于苛刻。这些人员只要证明其尽了尽职调查的义务,就应当可以要求免责。绝对之责任,就保护投资人而言,固有其优点,但对发行人以外之人,如已尽积极调查之注意义务,即使无过失,仍须负连带赔偿责任,实属过于苛刻,不足以鼓励各该人员依其职责防止公开说明书之虚假制作。 免责事由:免责事由是被告对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而提出的抗辩,证明原告诉求不成立的事实。(1)发行人的免责事由(2)发行人之外的人的免责事由,恪尽职守和合理调查。此外,发行人的董事、合伙人或在登记文件上签字的人承担过错推定的责任,这些人员要对登记文件中存在的错误陈述以及隐瞒承担民事责任。我国证券法中对发行人之外的人可以提出的免责事由没有明文规定。发行人之外的人如果能够证明其已经恪尽职守或合理调查,应当可以免除责任。 3.损害后果:无损害即无赔偿。民事责任之产生,皆以损害为必要。但民事责任的本质在于尽可能的回复因损害所破坏之均衡。证券发行市场上出现虚假陈述行为,不一定使所有的投资者都会产生损失,在有些情况下,可能还会给投资者带来好处。因此,只有存在因虚假陈述导致损害后果的投资者,才可能要求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证券发行中虚假陈述导致的损害作为客观存在的现象,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损害的法定性。即损害事实必须是证券法明确规定或依据证券法的精神对造成损害予以制裁时,才是应当追究的事实。第二,损害具有客观性和可确定性。前者指损害是客观的、确定的事实,包括:(1)必须是已发生的或将来必定要发生的,如投资证券因上市公司的误导已造成证券市值的减少或公司被停牌,证券价值的必然减少等;(2)必须是正常人以一般理念和现有物质技术手段可以认定的;(3)必须在质和量上达到法律要求的程度。〔19〕第三,损害的可补偿性。即侵权行为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必须是通过法律手段可以补偿的。在实践中,我国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决定买卖股票时,必须以电话委托、电脑委托等方式向证券商发出买卖指令,证券商接受委托后,将投资者的买卖指令通过“红马甲”或者直接输入证券交易所的电脑终端机,证券交易所的电脑主机根据输入的委托信息进行竞价处理,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配对撮合成交。此后,证券结算公司作为所有交易买方和卖方的交收对手,通过与交易所、清算银行和结算会员的电子联网,对在交易所达成的买卖,在成交日的次日以净额结算方式完成证券和资金的收付,实现交割。〔2〕投资者可以交割清单作为损害赔偿的依据。 4.依赖——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归责的基础和前提。在民事责任中,因果关系是联系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重要的逻辑纽带。在证明因果关系时,首先应当证明原告对被告虚假陈述信赖的存在。如果虚假陈述和投资者的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则投资者不能因此要求有关人员承担民事责任。因果关系关系到责任的承担,这就要区分到底哪些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虚假陈述导致了投资者的损失,哪些是应当由投资者自己承担的风险。〔3〕在要求被告对虚假陈述承担民事责任时,因果关系和信赖关系成了举证责任的优秀。这也是我国法院在受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时的困惑。投资者对公开文件的信赖构成因果关系中最重要的因素,而法院同时又采取推定信赖原则,对投资者来说举证责任较轻。我国证券法中未明文规定因果关系的证明方法,只在《证券法》第63条和第202条规定了因果关系。在我国缺少理性投资者的情况下,要投资者证明对公开文件的依赖显得不合实际,而只要证明虚假陈述的存在和投资者受到损失的事实,就足以证明其中的因果关系。这样也能更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方式:大陆法系法律体系严谨,强调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规则,但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往往将特别法和普通法同时适用。虚假陈述这种欺诈行为可能产生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因此投资者可以主张的权利救济方式有:撤销合同和损害赔偿。在欺诈的前提下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投资者享有合同的撤销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撤销权以保护投资者的意思自由为目的,以受欺诈或误解而为意思表示为行使权利的条件;损害赔偿请求权旨在填补投资者的损失,以财产损失为行使权利的条件。由于撤销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性质、功能、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不同,可能会发生竞合。 1.撤销合同:证券法要求信息披露文件必须真实全面的提供给投资者与发行人有关的所有重大信息,并以此作为投资者投资决策的基础。虚假陈述使意思表示中存在瑕疵,从而动摇了双方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基础与效力。在合同被撤销后,投资者可以请求被告返还因证券买卖合同而取得的价金及利息。如果还存在其他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投资者的撤销权的有效期限是一年,〔110〕请求撤销的前提是投资者必须还持有该证券。投资者必须在该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否则不能主张该权利。 2.损害赔偿: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民事责任虽然不排除在存在合同的前提下合同责任的承担,但主要是侵权责任。投资者在请求侵权责任时,可以针对更为广泛的责任主体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投资者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必须依据上文所述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证明其被告的虚假陈述和自己损害的存在。证券的价格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也瞬息万变,在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中,确定投资者因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害成为各国立法和实践中的难题。证券法的目的在于维护证券市场发行与交易的正常秩序与安全,预防投资者权益遭受不当行为的侵害,而不可能是确保投资者获得利益,亦即投资人风险自负。〔1[11]〕因此,投资者存在实际损失后果时,是否是基于虚假陈述而导致,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虚假陈述,在受到诸如政策、法律、行业、公司经营状况等多重因素影响的证券市场中,几乎是不可能进行量化的。损害赔偿的功能在于填补损害〔2〕,损害赔偿应包括构成可预见伤害的一方当事人的所有实际损失。因此,我国应当参照发达国家的做法,对投资者予以直接利益损失的赔偿,以弥补投资者的损失。我国在修改证券法时,可以在立法上直接规定赔偿数额是购买证券的价款和卖出证券价款的差额以及因购买证券所花费的其他费用,此外,还应当包括投资者用于购买证券的所有价款的利息损失。这样可以免去精确计算损害数额的麻烦,便利投资者有效行使诉权,比较全面的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当然,当投资者在知道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不实陈述后,应当及时卖出证券以减少损失,如果投资者没能及时卖出而造成损失扩大,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于是投资者自己的过错所致,不能要求责任人员赔偿。公务员之家 五、证券发行中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诉讼实现机制 无论理论上对证券发行市场中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探讨有多么深入,如果没有设计合理恰当的程序机制来实现这种民事赔偿责任,那么一切都是不切实际、虚妄的。因此,在完善我国证券发行市场民事责任制度时,必须设计合理切实的民事诉讼程序制度以达到保护中小投资者,保障我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需要。我们也欣喜的看到,证券民事责任诉讼机制的完善已受到了应有的重视。为杜绝上市公司的欺诈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国证监会目前正在研究设计证券市场民事诉讼机制。 (一)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完善 设计切实合理的证券市场中的民事诉讼程序必须以证券市场案件的特性为出发点。上市公司股民人数众多,一旦发生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往往会造成大量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证券市场中的案件的最显著特点就是案件当事人众多。由于当事人众多必然整体所涉金额巨大,上百万、千万甚至数亿元标的的证券案件并不少见。人数众多、诉讼标的金额巨大是证券市场案件的两大显著特征。 1.代表人诉讼:针对人数众多的特征,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代表人诉讼制度。《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所谓人数众多一般指10人以上。代表人诉讼制度正是为了解决人数众多的群体性纠纷而产生的一种当事人制度。在我国进行代表人诉讼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当事人人数众多,不可能共同进行诉讼。证券发行一般是针对不特定的当事人,而且购买证券的投资者人数众多,因此,一旦发生不实陈述行为,原告基本上都是人数众多难以确定的。(2)诉讼标的具有共同性或同类性,即多数人之间存在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虚假陈述民事诉讼中,受害人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可以成立普通的共同诉讼关系。(3)诉讼请求或抗辩的方法相同或对各成员都能够成立。多数人在推举代表人进行诉讼时,除了诉讼标的同一或同类外,还应当具有相同的诉讼请求或抗辩方法。如果不同至少应当对各个成员都能成立而不相互矛盾。当多数人内部对诉讼请求或抗辩方法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的规定,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进行诉讼。(4)符合诉讼代表人的条件。合格的代表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本人是该案的利害关系人,与所代表的全体成员有共同利益;由法定程序登记的权利人推选或由人民法院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具有相应的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正确履行代表义务,善意维护被代表的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 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在解决证券市场纠纷中有以下缺陷:首先,由于权利人必须到人民法院进行登记才能参加到代表人诉讼中来,而证券发行市场中小投资者众多,让受害人到法院登记并选定代表人会增加诉讼的复杂性,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因此,就单个投资者而言,因虚假陈述行为遭受的损失并非很大,其本身诉讼动力已经很小。如果还给其诉讼增加麻烦,就无法有效刺激诉讼代表人的产生。其次,由于判决扩张方法上的限制,一些权利人在没有及时进行参加代表人诉讼登记之后被排除在外,无法直接获得判决的适用,为保护权利只有再次提起诉讼。这样必然给当事人增加了诉讼成本,不利于有效保护受害人的权利,也无法发挥代表人诉讼制度严厉制裁违法行为的功能。第三,由于代表人产生方式的严格要求,使得我国代表人诉讼出现的可能相对要小,更多的情形是受害人息事宁人。 2.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完善。尽管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数人之间的群体纠纷,但由于其本身固有的缺陷,使得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更有效的实现证券发行市场中民事责任制度的立法主旨,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1.代表人诉讼的适用范围有待扩大。2.权利登记的程序应当修改。权利登记制度尽管克服了人数不确定的弊端,但是这同时也有其负面作用。因为如果有关权利人为避免麻烦不来登记,并且在诉讼时效内也不主张权利,违法者受判决确定的赔偿额大大低于其违法所得利益,不但不能起到最大限度地救济受害者的作用,反而放纵了违法行为人。所以在证券发行市场中,由于人数的不确定和单个投资者小额损害赔偿请求的存在,有必要对权利登记的程序进行修改,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只要不明确表明其退出诉讼,代表人将代表其利益参加诉讼,判决也将对其发生法律效力。3.引进团体诉讼制度:〔1[12]〕注重团体的权利保障,并且赋予其诉权,是实现个人价值与私权的重要手段,是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结合与统一。〔2〕我国证券发行市场民事诉讼机制在采用代表人诉讼外,还应当设立团体诉讼,赋予某些团体以诉权,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诉讼担当制度:确立证券法中的民事责任,允许受害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提起民事诉讼,常常遇到的一个诉讼程序上的难题,即证券违法行为的受害者往往人数众多,成百上千受害人的现象在各国证券纠纷诉讼中并不罕见。当然,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运用代表人诉讼制度。撇开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存在的缺陷不论,由于证券诉讼人数众多,加之我国各级法院法官素质不高,因此,涉及人数众多的证券诉讼经常会给法院审判工作造成相当压力,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社会安定。因此,完全由投资者到法院起诉看来是不现实的。如何在诉讼上方便受害投资者,真正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实现我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所以应当引入国外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担当”制度加以解决。所谓诉讼担当,是指本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第三人,对他人的权利或法律关系享有管理权,以当事人的地位,就该法律关系所产生的纠纷而行使诉讼实施权,判决的效力及于原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3〕如果这些法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对于他人的权利或法律关系的管理权,是基于实体法或诉讼法上的规定而产生的,就是法定的诉讼担当。而相对应的任意的诉讼担当,是权利主体通过自己的意思表示赋予他人以诉讼实施权。任意的诉讼担当可以分为两种:一是群体诉讼形式,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即属此种;二是群体诉讼以外的形式。〔1[13]〕由于证券诉讼中不适合由法律规定某个机构对受害投资者的权利享有法定管理权,因此可以通过任意诉讼担当的方式,由受害投资者将诉讼实施权赋予给某个组织或机构,由该机构来代表受害投资者提起诉讼。证监会是否能够代表受害的股民提起诉讼,我国证券法并没有规定。比较切实可行的办法是仿照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专门成立一个“投资者权益保护协会”。该机构属于民间性的非营利机构,其主要职责就是为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以及接受受害投资者赋予的诉讼实施权,代表投资者提起诉讼。当证券市场出现虚假陈述时,投资者权益保护协会可以接受受害投资者的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起诉虚假陈述责任人员。另外,可以由证监会规定,投资者权益保护协会可以优先购买发行公司的一股股票〔2〕,投资者权益保护协会顺理成章的成为该股份公司的股东,当其发现某家上市公司的股价出现异常,便可以以股东的身份以存在不实陈述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发行人及相关人员承担民事责任。其他股东也可以委托投资者权益保护协会,要求相关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样,投资者保护协会提起诉讼后,诉讼利益可以及于其他受害投资者。成立投资者权益保护协会,可以确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和缓解当前投资者、证券公司、上市公司、交易所以及监管机关之间所产生的各种纠纷与矛盾,维护证券市场和社会的稳定。成立投资者权益保护协会,还可以及时反馈证券市场各种信息,帮助政府监管部门监控证券市场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证券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六、信息披露民事赔偿额的计算 (一)责任的认定:信息披露侵权行为非某一个体所能完成,所以应当确定信息披露侵权行为的性质。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发行人、证券承销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证券承销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经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专业机构和人员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优点是:增加了原告的范围,从而增大了获得全部损失赔偿的可能性。但连带责任很有可能导致只有较小过错的被告承担过大的赔偿责任。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存在严重的诚信问题,让有过错的被告承担损失总比让无辜的原告承担损失显得合理,在我国实行连带责任是必要的。 (二)损害赔偿额的计算:证券交易民事赔偿的目的是为了补偿投资者的损失。我国证券法未规定损害赔偿额的具体标准,对于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只能依民法一般侵权规则计算。与美国等比较成熟的证券市场相比,我国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弱式有效市场,我国的股价通常是脱离公司业绩的,以股票的实际价值作为计算基数,肯定难以找到标准。按照市场实际价格的实际差价计算法计算原告的实际损失,或计算被告的交易获利是相对来说比较容易操作的方法。按照被告非法所得数额赔偿,投资者只要能证明自己在虚假信息披露至信息被纠正时止,自己受到损失,就可以从非法所得的数额中,按比例得到自己的赔偿。这种方法的最方便之处就是比较简便,在证据收集方面,律师或法院可以直接运用证监会的调查取证资料和有关交易资料,但是投资者的损失有可能不能得到足额补偿。按照投资者实际损失额赔偿的计算方法利于补偿投资者的实际损失,只需要计算股票买入卖出的差价,不需计算股票的实际价值,但如何确定一段合理时间困难颇大。凡在不实信息披露日之后买入或因为信赖披露的信息而继续持有该证券,以及卖出证券而受到损失的投资者均有原告资格。但虚假信息披露后如何界定合理期间,特别是期间延续的终点将是计算损失中的一个难题,目前,尚未有普遍公认的方法。我认为应作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把问题的最终解决办法留给法官和当事人去选择,也是可以考虑的办法。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不过十余年,证券立法亦处于摸索阶段。由于我国没有经历自由经济的发展阶段,没能自发形成行之有效的制度,经济生活中的制度大都是在政府主导下建立的,体现了行政主导的色彩。证券法中重视对违法行为的刑事和行政责任的设置,忽视对民事责任的规定便是这种立法思路的显著体现。证券市场的有效运做与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虚假陈述行为损害的不仅是投资者的经济利益,而且是我国市场经济急需建立的信用机制。因此,惩治虚假陈述行为,规范证券发行市场,是我国整个证券市场规范化的当务之急。建立证券市场民事责任制度体系,可以运用私人执法系统,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确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信息披露是证券市场中的优秀制度,围绕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制度的健全是保证其有效运做的前提。 证券法民事责任研究:证券法与民事责任研究论文 已经实施两年的证券法,在维持证券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其中隐含的一些制度缺陷也逐渐显现出来。近期证券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严重侵害投资者权益的事件,虽然证券监管机构依法追究了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但受损害的投资者却未能得到充分的法律救济,其原因就在于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如何完善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成为当前证券法研究的重点。敬请关注- 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必须完善 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问题,可以从两个层面上展开讨论:一个是技术层面上的,就是从立法技术角度研究如何建构民事责任制度,例如证券法上民事责任的性质如何界定,证券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何确定,更为具体的,是研究证券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怎样计算,具体的诉讼制度如何设定等等。另一个是观念层面上的,就是在立法理念上研究和讨论证券法为什么要规定民事责任制度,民事责任制度在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中应处于何种地位,证券法上规定的民事责任制度要达到何种法律效果等等。这两个层面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并且立法理念上的认识与选择会决定立法技术上的选择与运用。 但当前有关证券法上民事责任制度的一些讨论中,似乎隐含了这样一个前提:现行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上的欠缺,仅仅是立法技术上的原因所导致的,而且立法技术上的欠缺主要是证券立法经验欠缺所导致的,毕竟我国证券市场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较短,而证券法又是建国以来第一部调整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的法律。这一前提导出的结论是:证券法上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备化,仅仅是一个立法技术方案的设计和选择方面的任务。 虽然现行证券法对民事责任制度有所规定,但有关民事责任的规范往往只起到宣言的作用,在实务中难以实施。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证券法中民事责任制度在技术上存在严重欠缺,并且这种欠缺难以通过适用民法一般规则或运用司法解释来弥补。例如,证券法理论上一般认为,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发行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但证券法对违反信息披露制度行为的归责原则并无明确规定。我国民法以过错责任为原则,承担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的情形须由法律特别规定,在证券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在审理证券纠纷案件时,是不能自行适用无过错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的。再如,对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受害人只能通过推定的方法予以确定,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结果以及违法行为与损失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只能通过推定的方法予以确定。在证券法没有明确规定这些推定制度时,法院在审判相关案件时就不能自行采取这些推定方法。可见,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在技术上有特殊性,如果不在技术层面上完善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是不可能公正有效地处理证券纠纷案件的。 尽管如此,有一个疑问还是难以打消的:民事责任制度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信息时代的信息交流在相当程度上可以弥补经验欠缺或者说是可以缩短经验的形成过程,但证券法何以对民事责任制度规定得如此简略以致其不具有起码的操作性?我们还应该在立法理念上寻找一下原因。 从法律规范的内容来看,证券法为实现其宗旨所建构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实际上是一个纠察式的监管体制,就是行政权力主导下并发挥全面监控作用的市场监管机制。证券法“法律责任”一章共36条,几乎每一条都与行政责任有关,其中绝大多数是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证券法几乎对每一种违法行为都规定了行政责任。证券法上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相当之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止发行;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所募资金;没收非法所得;予以取缔;责令停业;取消从业资格;取消业务许可等。实务中又有一些新发展,如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等。在纠察式的监管体制下,实现证券法宗旨的机制是:通过对具体违法者的行政处罚,使其不敢或者无力再进行违法行为,同时对其他市场主体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从而实现证券市场的整体公正和整体秩序。这种机制是用一般性保护实现或替代个别性保护,用行政权力统治市场,客观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机制的介入和投资者对证券法的主动运用。在纠察式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中,证券法实质上是一个证券市场上的“治安管理条例”,证券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际上在起市场警察的作用。按照这种模式的建构理念,既然警察已经把市场秩序维持得很好,既然证券市场的整体公正已经建立,那么对待具体投资者的个别公正就已不在话下了。 纠察式的监管体制确有其不可替代的效用,但要成为证券市场上惟一有效的监管力量时,就必须存在这样一些假设条件:对于证券市场上的违法行为,基本上能够被监管者所发现;监管机构及其人员总是积极负责,像关心自己利益一样关心投资者权益;监管者有足够的力量对证券市场上的行为实施普遍监管,能够根据证券市场监管的需要随时增减其监管力量,而不受财政预算和人事制度的约束,并且证券市场总是能够负担任何庞大的行政监管机构等等。但现实却告诉我们,行政力量主导下的监管虽然是有效的,但却是有限的,因为上述条件不可能得到充分满足。以纠察式的市场监管体制为优秀的证券法,基本上只是国家监管证券市场的工具和监管机构的执法依据。可是对违法者给予行政处罚,只是惩罚了违法者,对于具体受侵害的投资者权益,却未能给予救济和保护。而投资者实际上很难运用证券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因为民事责任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证券法没有可诉性,不能被投资者主动运用。从建设法治国家的角度上看,可诉性是把证券法交给投资者的必要制度措施。欠缺投资者主动参与的监管机制,不可能是持续有效的监管机制。如果我们仍然仅仅满足于一个纠察式的证券市场监管机制,那么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就会始终处于可有可无的境地,有关民事责任制度的任何技术层次的改进,都不可能达到应有的制度效果。民事责任制度在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中的作用 依据证券法上民事责任制度的实施机制,当发生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违法事件时,由投资者主动提出保护其权益的诉求,由司法机关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对特定投资者主动提起的权益保护诉求进行审判,通过支持投资者的合法诉求以保护投资者权益。这一机制融入证券法实施机制中,实质上就是通过个案公正实现法律公正,通过支持个别投资者的合法诉求实现证券市场的整体秩序,通过维护个别交易的公正性实现证券市场总体交易的公正性,通过投资者的主动参与实现证券市场的民主性和法治化。因此,证券法上民事责任制度在实现证券法宗旨方面,有不可替代的特殊机制和作用。 1.填补损害的作用。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使权益受损害的投资者得到赔偿,这是民事责任制度保护具体投资者的直接作用,是实现证券法宗旨的必不可少的具体措施。民事责任制度的实施可以使受损害的投资者得到救济,这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制度所不具有的机能。 2.阻吓违法行为的作用。即通过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使其失去违法获取的利益,并对其他意欲实施违法行为的人起到警示作用。例如,在对内幕交易行为的受害人范围及其损失结果实行推定的情况下,适格受害人的损失总额通常会超过内幕交易者的实际获利数额,内幕交易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仅对受害人有补偿作用,同时对内幕交易者有惩罚作用。 3.提高投资者参与监管的主动性。民事责任机制的动力来自于投资者对自己权益的关心,投资者为维护自己利益,能够主动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者参与证券市场监管的主动性,并可弥补行政监管机构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降低证券市场监管成本。 4.发现违法行为的作用。证券市场上的违法行为(如内幕交易等)通常是很隐蔽的,不易被外界发现。投资者基于对自己利益的关心,会对相关交易给予持续关注。投资者的身份具有广泛性,例如,有的投资者也是上市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对各类人员的交易活动进行广泛的监督。通过投资者向侵害自己利益的人追究民事责任,可以及早发现证券市场上的违法行为。 5.民事责任制度的实施具有较强的公开性。如果发生了侵害投资者权益的事件,而投资者选择民事诉讼程序维护其权益时,该事件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就已经向社会公开,这会提高社会监督效果。 6.弥补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本身的不足。在民事责任制度中,可以实行连带责任,实行过错推定和损害结果推定等,便于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而行政责任则不能是连带责任,追究行政责任时对违法行为的损害结果等不能推定。可见,在违法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场合,并不必然地承担行政责任。因此,民事责任追究机制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有人认为,由于证券市场活动的特殊性,在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案件的处理实务中,只有证券监管机构对行为违法性已作认定时,法院才能据此判定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这实际上混淆了民事责任制度和行政责任制度在实施机制上的区别性,并且不恰当地将民事责任追究机制依附于行政责任追究机制。 7.扩大司法介入的程度。证券法实施两年来,法院受理的证券纠纷案件中,以股民和券商之间的纠纷较多,这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合同纠纷,基本上适用合同法;而对于证券发行和交易中特有的民事纠纷,如虚假信息纠纷、内幕交易纠纷和操纵市场纠纷等,法院受理的较少,原因就在于解决后一类纠纷的民事责任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只有在立法上完善民事责任制度,才能在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中扩大司法介入的程度,才能充分利用司法程序的公开性、系统性和公正性。 证券法上民事责任制度的建构原则 民事责任制度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制度体系,但不同法律上民事责任制度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只有把完善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作为制度目标,确定适当的证券法民事责任制度的建构原则,才能在设计具体的民事责任法律规范时,作出适当的技术选择。 1.确定性原则。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首先要具有确定性,这是有效实施民事责任制度的先决条件。现行证券法为数不多的民事责任规范却存在严重的不确定性,例如,对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经理等披露虚假信息的民事责任,证券法未规定其归责原则;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但什么是“负有责任的部分”,证券法语焉不详;实施内幕交易行为和操纵市场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证券法也未予明确。这些势必导致制度的不能实施,或者实施上的不一致性。因此,证券法应当将民事责任制度确定化,明确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事由、归责原则及免责事由等。 2.合理性原则。在证券法当中,许多制度是对民法一般原则和一般规定的变通运用,其根据是这些变通运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证券市场公正性方面具有合理性。在完善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方面亦要贯彻这种合理性,在市场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寻求合理平衡。例如,公众投资者很难了解信息公开的操作过程,证券法应当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虚假披露信息行为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再如,内幕交易的相对人很难确定,但内幕交易行为不仅侵害了直接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也侵害了市场上所有作相反交易的投资者利益,因此,证券法应规定对内幕交易的受害人范围实行推定,对内幕交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实行推定。 3.系统性原则。证券法中要系统规定民事责任制度,要分别明确规定信息公开的民事责任、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操纵行情的民事责任和欺诈客户的民事责任等。同时要注意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制度协调性和可选择性。例如,发行人虚假披露信息,这在证券发行认购关系上,发行人对认购者构成了违约责任;如果认购者已经持有发行人原先发行的证券,发行人同时又构成侵权责任;对于认购者以外的投资者来说,发行人构成的也是侵权责任。另外,要注意证券法与公司法之间民事责任制度的协调。有人担心,投资者追究上市公司的民事责任,在上市公司向投资者的赔偿中,实际上也包括投资者自己的份额。这实际上是用经济学的视角看待法律问题,但也提出了公司法和证券法民事责任制度应当协调的问题。例如,在虚假信息案件中,如果上市公司向投资者依法赔偿后,该公司可以追究有关董事、监事和经理等的民事责任,股东也可以在符合条件时提起代表诉讼。如果公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与证券法不相协调,当然会影响证券法民事责任制度的实施效果。 4.可预测性原则。法律如果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可以主动维护自己权益的制度,就应当是一个投资者经过理性分析后可以预测制度运用结果的制度,因此,必须增强证券法民事责任制度实施上的可预测性,以鼓励和保障投资者合理适当地运用证券法上的民事责任制度。例如,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受害人范围实行推定制度,可以方便投资者判断自己是否为适格原告人;对损害结果实行推定制度并明确规定损失的确定标准和计算方法,对举证责任的合理安排,都可提高投资者对民事诉讼结果的预测性。
大学法律论文: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课堂中运用 针对近年来类似药家鑫等大学生因缺乏法律意识而频发违法悲剧的现象,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中明确把青少年作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由于当前普通高校非法律专业多数没有开设专门的法律课程,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任自然就落在了相关公共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关于法律基础知识部分的教学过程中。本文将结合笔者执教经验,谈谈在该课程教学过程中如何运用法律案例进行教学,提升该课程教学实效的问题。 1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的意义法律案例能以所描述的法律事件情景为基础,让大学生通过对事件角色的定位和融入,进人特定的法律认知情景,建立真实感受,启迪横向思维,学会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受大学生对社会横向知识认知的局限,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能弥补课堂抽象讲解高度浓缩法律理论知识的不足。 1.1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有助于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社会成员对于所有法律现象的认知和情感的有机综合体。它表现为社会成员对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对自己权利、义务、行为的认识,对法律现象的探索等。它能转化为社会成员的理性认识,自发地指导(或约束)其行为。要使大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需要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作为主观范畴的概念,居于认知的深层或潜隐地位,具有抽象性的特点,对于未经社会洗礼的大学生来说,培养其法律意识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目前我国高校非法学专业教学,普遍是将法律常识浓缩概括安排在公共课程的部分讲解中。教师在讲解过程中由于课时限制容易注重知识点的体系讲解,而忽视了学生法律实践能力、法律思维的意识培养。在法律基础知识中运用法律案例则可以吸引学生融入案例情景,学会获取信息,对已有的资料作分析,主动像“律师”“法官”等一样思考解决问题,模拟法律实践思维,兴致高昂地接收法律知识,自发提升法律意识。 1.2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有助于提升大学生认知思维能力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包括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与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演绎与归纳是人们认识事物的两个重要方法。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培养,首先应向学生讲授法律体系表层的基本知识。然而,这些知识来自于机械的法条,本身已经抽象,还要浓缩到课堂中,需要教师讲解过程中阐明概念、原则和规范后,结合现实举例,提升感性认知。这种在讲解知识点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案例的过程,实际也是一般到个别的演绎过程。同时,通过法律案例的情景呈现,融入案例角色的信息的分析、思考和讨论,不仅能使学生理解与掌握法律知识,而且还能使其因学到的知识鲜活、生动而受到启发,拓展思维,由此及彼,举一反三,融会贯通,促使学生的知识初步从具体跨越到抽象,从个别扩展到一般,从微观延伸到宏观,顺利实现知识的迁移和认识的提升。 1.3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增强大学生综合素质是我国当前高等教育的基本目标。这不仅要求高校传授知识给学生,更要求塑造品质,培养学生各种能力。传统法律基础知识教学方式是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重教材具体知识讲授,轻学生潜能开发和应用能力培养,导致学生把所学与实践相分离,遇到现实问题时,法律常识的积累和法律路径的思维不能结合,经常丧失妥善解决纠纷的自身素质和能力。在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可以通过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老师互动以及自我思考与教师讲解结合,提升法律实践能力,积累社会常识,从而增强大学生综合素质。 2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的准备法律案例只有经过教师事前加工准备后,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才能取得预期效益,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把握。 2.1法律案例在教学前的精心选取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成功运用法律案例的关键是精心选取。法律案例是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收集的典型人物、事件或人物和事件的有机结合体,它可以是经典法律案件,也可以是当前社会颇受关注的热点事件。在选择过程中,应该根据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的需要,有的放矢,切忌脱离当前的教学实际,同时应该尽量围绕大学生生活情况和关注问题找寻真实的典型事件,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积极性,使他们能有针对性地从案例中获取信息,展开讨论,动脑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培养法律意识,启发法律思维。针对大多大学生经常上网,关注校园恋情和社会时尚,教师可以从网络热议事件和校园琐事或者相关电视热播节目中挑选案例。比如当地新发生的热议事件、校园恋情纠纷、校园后勤服务纠纷、中央电视台12频道的《今日说法》、《平安365》以及《焦点访谈》节目等都是案例的丰富来源。 2.2法律案例在教学前的适用加工来源于现实的法律案例常常涉及的法律知识综合又分散,对于未经过专门培训学生的认知水平来说过于复杂,需要教师对精心选取的法律案例进行针对性的加工。这项工作是成功运用法律案例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师“台下工”的体现,一般应该根据所教学生群体的特点,围绕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简化所选现实案例情节,同时保留拓展思维的空间。比如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故意杀人案、四川四姑娘登山爱好者失踪搜救事件等运用到教学中,需要根据教学理论内容进行简化,集中到相关刑法和行政法律知识点上,同时点出涉及社会面的道德和心理问题方面的思考空间。 2.3法律案例相关基础知识的预先讲解运用法律案例,应该能使学生有信心并知道以什么样的线索到案例中获取信息。这需要教师首先熟悉法律案例并充分分析案例事实中隐藏的法律信息和教学内容,预先设计好问题和适当引导和协调的要点。在课堂上针性地进行重难点理论知识的预期讲解,并力求让学生掌握并理解。与案例相关的内容更需要多强调一些,提醒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理论原理、法律规范的适用方法等,力求让其能以此为线索找到法律知识和案例材料信息的对应关系,让其做到心中有底,信心倍增,课堂讨论氛围就会热烈,法律案例的运用效果才能凸显。 3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的操作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需要科学的操作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针对当前高校公共课程的教学特点,以下操作程序需要把握。 3.1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课堂呈现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课堂呈现法律案例,是让学生熟知案情和相关问题的教学环节。在这环节要注意根据加工后法律案例的不同情况,采用恰当的方式,在课堂的适当时段引出案例,通常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操作:法律案例情节简单但又有趣,可以作为教学内容的导入案例,一上课就首先将案例介绍给学生;法律案例涉及知识点单一,隐藏的法律信息和教学内容的联系显而易见,可以作为教学举例,在课堂讲解理论知识时点出案情;法律案例情节复杂,涉及知识面多时,则最好在课堂系统讲解完知识后再综合呈现案例资料,也可以在上课之前发案例的文字材料给学生。另外,教师呈现法律案例最实用的方式是在课堂上清楚明白、生动形象地描绘案例的内容;在条件允许,时间充足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多媒体播放视听资料或组织学生表演案情,更能使学生身临其境而获得生动的真实信息,印象深刻,教学效果突出。但是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当注意把握时间和提出预先设计好的问题。 3.2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课堂分析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课堂中运用法律案例的关键是课堂分析环节。这一环节中,教师要引导学生找到案例事实中隐藏的法律信息以及和教学内容的联系,并锻炼学生的分析能力、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任务比较艰巨。教师一般可以采用呈现案例后抽问不同层次的学生,在评述学生认知概况的前提下,为学生讲解思路,综合演示分析案例过程,这种方式常适用于认知水平较低或初次接收新法律知识的学生。就笔者看来,最有效的方式是组织学生分组进行讨论后,确定其中的主讲代表就案例问题阐明观点和根据,其他人(包括教师)都可以站在不同的角度、立场、观念对代表的发言给予评价、质疑、反驳或支持,甚至与代表进行辩论。教师在这整个过程中应该注意只作为引导者,随时观察学生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引导策略:学生思维敏捷又分析对路时,即时提出质疑,深化其认知;对学生积极尝试但难以突破时,注意适度点拨,明确方向;对学生反应迟钝或一筹莫展时,及时巧妙提示,诱导思路。通过这个过程不仅能使学生知法用法的意识提升,还能训练他们的思辨和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 3.3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课堂总结法律案例法律案例的课堂分析后,教师应当及时进行总结评述,这是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运用法律案例的点睛之笔。教师在总结时应该强调法律案例涉及的法律知识以及用知识解决问题的思路、分析方法和推导结论的过程以及抽问或讨论中表现出来的表达形式上与实际内容上的可取之处或不足之处,并对学生提出问题加以引导,使其在课后进一步深入思考。就笔者的教学实践来看,采用连续互动的做法效果更好,具体可以在抽问或讨论的分析基础上,让学生轮流在课堂上口头总结,交流学习体会,或对整个过程提出完善意见。教师再就案例涉及的知识、分析思路、解决方法等进行评述,提醒学生对要点进行记录和课后巩固,最好鼓励学生进行全面回顾后写出收获和真实感受的短篇文字材料,并认真批改。这有助于教与学互相交流,拓展法律案例运用的思维空间,同时也能在巩固法律意识提升的同时,提高学生解题、写作、实践等综合能力,更有助于帮助教师掌握学生个体水平和个性特点,进行因材施教。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应用法律案例是一个系统的过程,还需要教师根据自己的执教情况变通技巧,调整内容,不断改进,才能取得更好的预期实效。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制教育对学生法律意识培育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律知识、观念等了解程度,广义的法律意识还包括对法律的作用、要求等情况的了解,法律意识既包括人们对法律、社会规范的态度和对于法律案例的思维方式,也包括对法律的信仰和法律的意识形态等。高校学生还处于世界观人生的观的形成时期,可塑性非常大,但同时容易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形成错误的价值观。作为社会的精英人群,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形态对于群体社会的思想意识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应该引起学校和社会的充分重视。 一、我国当前高校法制教育现状 近年来在高校中频发的一些刑事案件说明了高校在学生的法制教育问题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状况令人堪忧。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人案,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泼熊事件,药家鑫事件等一次又一次震撼了人们的心灵。有调查显示,高校学生犯罪也上升到全部刑事案件的17%,并呈上升趋势。另据调查显示,大学生中对我国法律体系很了解的仅占2.8%。在独身子女占大多数的家庭中成长的80后、90后大学生,普遍反映出只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抗打击能力和承受挫折的能力相对较差,与同学朋友的相处中难免出现矛盾,而他们又缺乏冷静思考解决矛盾的能力,常常表现为易怒、仇恨等情绪,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除了学生自身的原因外,高校法律课程的设置也有问题,有些高校虽然开设有法律基础课,但是是作为非法律专业学生的选修课来讲授的,学生们对于法律课程就不那么重视,考试能够就行,不太在乎是不是真的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知识,能不能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二、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法律素养也是大学生需要培养的基本素质之一,当前我国正在进一步完善民主法制进程,基本的法律素养是大学生走上社会的必要武器,无论从事哪个行业,遵纪守法都是基本要求。因此,利用高校中的法律基础课程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非常必要。1、高等教育的功能决定了高校必须加强法制教育。世界已经进入了高科技和人才的竞争时代,高校作为人才的基地,其教育思想的转变、教育内容设置将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方向、素质和类型。高等院校的法制教育在普法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高校为我国的法制人才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士,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以成为复合型人才来要求自己,法律素质也是他们成才的一项重要标准。2、构建和谐社会决定了必须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证,社会主义市场讲究法律,其参与者和管理者都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成熟的市场经济也需要比较健全的法律机制,因此,我国的经济发展也需要高校重视法制教育。大学生即将走上社会,法律专业的学生将会成为我国未来法律规范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也会成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或在生活中遇到大量的法律问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国家民族未来的发展,因此必须用社会主义法制思想教育大学生,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3、为大学生快速适应社会奠定基础。大学生到高校学习的目的就是学习知识、掌握行为规范、发展自己的社会属性、取得社会成员的资格、成为祖国有用的人才。法制教育能够使学生了解法律知识,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养成良好的法律习惯,在将来成为社会主体时,能够做出正确的法律决策,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生力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 三、高校法律课程培养目标 法学大师德沃金说过:“在一个承认理性的政治道德的社会里,权利是必要的,它给予公民这样的信心,即法律值得享有特别的权威。”首先要培养大学生对权利的正确认识。针对于我国传统观念“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印象,部分大学生认为只要不是自己的事,就没必要浪费精力,殊不知现代社会公民的监督权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一环,权利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权利享有与行使的重要内容。其次要培养义务意识。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联系的,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高校通过法制教育帮助学生确立义务观念,号召学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避免回避个人义务的现象,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在行使权利、实现价值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另外要消除权力至上的观念。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社会上“权力至尊”的观点依然很盛行,部分大学生受社会不良风尚的影响也表现出崇拜权贵,拜金媚权的思想,把权力、“关系”、“背景”看得很重,认为只要有权力就能够解决一切,这样的思想对于大学生的发展百害而无一利。最后是培养学生守法用法的意识。鉴于近年来高校刑事案件的频发,社会对于高校中的案件关注也就更高,社会和家庭将大学生培养成才不容易,悲剧的后果是不堪设想,大学生受到的损失也是无法弥补的。高校的法制教育应当将重点放在指引大学生的成长、规范日常行为、预防不良思想的侵害上。 当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也要懂得基本的守法护法方式,在遇到具体问题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到怎样在遭遇不公正对待时应该寻求什么部门的帮助,大到一般的诉讼程序,在危急时刻怎么样保护自己,都应该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空讲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要让学生懂得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律保障机制探究 本文作者:王家田工作单位: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要办好开放大学,明确规定要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在厘清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和远程教育立法情况下,就开放大学专门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继而提出了开放大学办学法律保障的路径选择。 一、我国教育立法中对开放大学专门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我国的教育立法采用的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主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为枝干,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如《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等规章为枝叶的树形结构。另外,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也是立法性的规范性文件。从已有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教育立法中已经对开办开放大学所必须明确的事项,如学历学位授予、学校的设立、机构设置与人员聘用、教师与学习者的权益、质量认证与评估、财政拨款、违反法律应承担的责任等有了相应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不能完全满足开放大学的办学需要。我们知道,法律不调整所有社会关系,它只是对统治者认为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加以规范。终身学习、继续教育、创建学习型社会已成为党和政府的要求和目标,鉴于开放大学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特殊重要作用,用立法的形式确定和宣示其独特的宗旨、任务、治理结构、权利义务等,应属必然。开放大学作为划时代的大学,其学术属性的坚持、行政属性的强化、服务属性的提升、产业属性的萌发,都离不开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的引导和支持。由于即将挂牌的开放大学的办学宗旨和运行机制与传统大学存在着各种差异,因此,如果没有完善的立法保障,那么,“开放大学作为新生事物,在社会接纳和公众认同滞后的同时,还极易遭受来自教育系统内的制约和上下挤压,其后果是‘:法律的滞后’将导致‘制度的缺位’,必造成‘运行的障碍’,尤其是在当今高等教育大众化加速、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加快之时,将表现得更为突出”①。 (二)可行性开放大学专门立法,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国外有6所大学是由国家立法机构颁布专门的《开放大学法》。并且,对一类或一所学校立法,在我国已有先例,如《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又如深圳市政府公报正式公布的201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预备立法项目就包括《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教育规划纲要》第二十章“推进依法治教”中明确规定“: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其中,“制定终身学习法律,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指明了对远程教育和开放大学专门立法的可期待性。在这方面,我国部分地区已有了实际行动。2005年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在大陆地区率先制定了《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福建条例》),并且与其他地方性法规通常是由部门提出、人大审议通过不同,《福建条例》是由人大代表提出议案、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自行制定、人大审议通过的,足见福建省人大对《福建条例》的重视。根据这一地方法规,福建省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了“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2007年底,福建省民政厅又批准成立“福建省全民终身教育促进会”。从福建省人大立法到福建省政府依法设立福建省终身教育委员会,从政府成立机构到民间组织社团,福建省终身教育在法规、制度、组织上走出了三大步。上海市人大于2011年1月5日通过了《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上海条例》)。该《上海条例》共三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终身教育的界定、终身教育管理体制、终身教育经费保障、终身教育的对象及教育内容、资源共享、终身教育专兼职教师、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法律责任等。《上海条例》总体以“促进终身教育”为立法指导思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根据《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固化工作成果。其中多处对终身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如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办好开放大学等。《上海条例》根据这些要求,总结近年来该市工作的成果,对这些内容均作出了规定。第二,整合各方资源,体现“大教育”理念。终身教育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具有跨部门、跨行业的特点。为此,《上海条例》从明确协调机构、经费来源,各职能部门、群众团体以及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资源共享等多个方面体现了“大教育”的理念。第三,回应现实需求,探索监管制度。《上海条例》针对目前上海市经营性培训市场比较混乱的现状,在国家相关立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先行立法予以规范,从而促进教育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由此可见,无论是从国外已有的立法实践,还是我国的立法传统、国家对依法治教提出的具体要求及我国一些地方的立法现状来看,对一所开放大学专门立法加以规制的空间是存在的。 二、当前开放大学办学的法律保障策略 虽然国外远程教育和开放大学的立法时间通常与院校成立的时间吻合,但我国国情和立法思路不同。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立法基本遵循的路径是“先破后立”,即通过试点,大胆试、大胆闯,取得成功经验后再用法律把这一成果固定下来。《教育规划纲要》第二十一章中已明确指出“: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此项规定明显印证了前述立法路径。虽然国家出台开放大学条例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但国家层面的《终身教育法》作为上位立法还没有到位(正由教育部起草之中),而绝大多数省份的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又尚未列入立法计划,因此,建设开放大学需充分运用现有法律,争取有利政策,并尽快制定完善的大学章程。 (一)充分运用现有法律,争取有利政策 开放大学筹建及挂牌运行所需要的法律规范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已经有了相应的规定,可依此大胆尝试和建设开放大学。从长远看,为开放大学立法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但从现实情况分析,“上马即备鞍”显然有困难。所以,在近期应先争取省政府、教育部政策支持,待时机成熟再呼吁提升为法律(教育部的规章、省政府的地方规章或省人大的地方性法规),并且首先应推动地方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终身教育法》颁布实施。 (二)制定完善的大学章程 国家对开放大学的立法不仅仅是为了协调外部,即依法办学之需,更重要的还是规范内部,即依法治教之用,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制定一部上承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下启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的“大学章程”。“大学章程”实际上就是大学的“宪法”或大学的“基本法”,主要包括办学宗旨、办学规模、学科门类的设置、教育形式、内部管理体制、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等,它作为大学的立校之本、治校之基、兴校之源,也是国际上的一个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学章程在建校之前向审批机关申请时就要提交,而决不应该是在此之后。可见,国家立法和大学章程本是一脉相承,相辅相成的。所以,即便国家有开放大学的专门立法,开放大学也应该制定自己的章程。作为大学章程,它首先应在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学校发展目标和战略上有所彰显;其次应在校内各种关系、管理体制、治理结构和管理模式上有所明确;再次还应在教职工的职责和义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上有所规范,进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由此而知,作为开放大学的章程,它既要充分为“让人人享受优质教育的权利”——这一神圣使命而提供较为准确的定位和完善的制度设计,将开放大学“正在做”、“应当做”和“能够做”的事情以学校“基本法”的形式规定下来;同时还要为“统筹规划,分级办学”——这一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的特色提供较为优化的体制和机制保障,进而参与国家和省终身教育大平台的构建,并以学校“宪法”的形式明确下来。若能争取由省教育厅主持制定、省政府法制办审核、省政府批准该章程,无疑能够提升其法律效力。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律系毕业生实习汇报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把学习作为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不断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用精良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广博的社会知识拓展视野、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保持持续不断的热情,深刻地学习和领会其精神内涵,才能保障我们的工作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执政为民”的性质、不断地加强的学习,才能为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续保持自己在学生时代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每天坚持一定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意志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国家更应该把学习作为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走上工作岗位后,我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建设“学习型”宝山的号召,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用精良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广博的社会知识拓展视野。 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指导我们工作进步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理论资源。其博大精深的内涵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丰富和完善。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认识其精髓,也只有不断学习,才能灵活掌握和运用,成为推动我们事业前进的有利武器。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上述指导思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具体化,是对上述指导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只有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保持持续不断的热情,深刻地学习和领会其精神内涵,才能保障我们的工作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执政为民”的性质。 法院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司法的实质是将法律理论运用于具体的社会实践,因而扎实的知识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员的重要前提。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地加强的学习,才能为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社会是一个大学堂。作为一名,要经常性地和社会打交道。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工作的成功和失败。因而,丰富的社会知识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润滑剂。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促进自己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参加工作后,我继续保持自己在学生时代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每天坚持一定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积极参加高院和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军训和培训以及宝山青年论坛,在各项培训中积极完成项目任务,参与各种小组活动,了解区情,熟悉业务,树立事业心。对工作和生活进行经常性的反思和总结,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在工作中学习工作,在理论学习中关注理论的实践特性,在实践中对实践进行理论反思,以提高实践活动的品格。 二、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意志。 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问题便是角色转换的问题。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择。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实结范文 一.单位情况介绍 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全所现有员工20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83人,注册资产评估师34人,注册税务师32人,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占46%,大专以上学历者占95%,45岁以下中青年占80%.是一家由会计,金融,法律,工程,经济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组成的,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会计中介机构,能为社会各界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专业服务. 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批准的对中央所属国有特大型企业进行年度会计决算审计的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企业审计资质,北京市财政局批准的对北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审计资质,建设部批准的工程概(预)算,工程决算审计资质.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的资产评估资格. 作为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牢固树立信誉为根本,质量为生命,客户为上帝的执业理念,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建立有完善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和内部业务质量控制制度.行之有效的业务培训制度更为培养专业人才,不断提高整体素质,提高事务所执业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擅长的金融业,制造业,商业,房地产业的审计业务.近年来,已为近万家企,事业单位,机构提供了专业服务,涉及机械,电子,医药,化工,建材,纺织,交通运输,冶金,电力,煤炭等诸多行业. 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注重同国内同行,国际著名会计事务所及评估机构间合作与交流,努力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执业水平. 二.实习内容 实习期间按照要求和公司安排主要完成以下实习工作任务: 1.了解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2.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会计师完成各类业务. 3.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我被分配在公司审计2部进行实习,现按照时间进度将实习内容报告如下: 第一天早上8:30正式到公司报道,随后由负责审计业务的主任会计师给同时去实习的四人开会,详细介绍了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主要从公司发展历史,机构人员设置,经营业务范围以及目前经营状况等方面做了说明,同时对我们实习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做了解释说明.最后,明确了我们实习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并提出了相关要求和期望,鼓励大家在新的环境里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争取在实习期间有所收获. 之后,交由公司办公室主任李老师具体负责我们在公司实习期间的事项安排,我在事务所的实习也便正式开始. 开始两天时间,在事务所内跟随李老师熟悉情况,并帮忙完成各项办公室日常事物.先将2004年度出台的各项会计政策文件整理成册,并每人配发一份,每天空闲时间自己学习翻阅,了解最近的会计政策,从宏观经济,会计制度,证券,法律等等方面作以了解,这些都是在今后的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法律法规,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使我们获得了行业相关的第一手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有大量的文件档案,而且多数都是需要长时间保存的,很多也是需要随时翻阅查看的资料,这就对档案管理保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办公室主任李老师带领我们4个实习学生进行了一些档案整理工作.我们将过去两三年的档案重新码放整齐,并按序号做以说明.在这期间进行了不少的体力劳动,搬运成捆的厚重的档案让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体会到了新的锻炼.另外,老师还手把手的教我们文档的装订方法,几个人一同练习,从排序,打孔,穿线一直到最后的粘贴,编号,最终能够将一落零散的报告底稿整理成完整的报告文件并排放整齐.就是这些看似简单不经意的工作我们这些在校的学生要是不经过锻炼是没有办法做好的,而这些工作也正式以后从业中最最基本的.在此期间,我们也有机会看到了大量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作底稿等等一手的文字材料,让我们真实的感受到了事务所的具体工作,那一本本厚重的档案就是这些工作的最好见证. 实习第四天的时候,事务所安排了一位有着多年从业经验的注册会计师王老师给我们授课,主要讲述了审计业务的操作.与大学课堂上的讲授不同,这里更注重工作环节中的实际应用,整个讲述过程都对照着完整的审计报告,从工作底稿的第一页开始一直到报告的完成送交课户,让我们对审计业务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体会.随后,我们各自学习,翻看一本本审计报告尤其是工作底稿,使自己对其有更深刻的认识. 实习期间的时间过的是很快的,一个星期结束了,我在第一周里主要完成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认识,协助处理了事务所办公室日常工作,并对审计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 第二周一开始,开始进入审计业务的实际练习操作阶段,主要是在注册会计师老师的指导下做一些测试工作,协助完成工作底稿.起初,比较生疏,就先自己翻看客户提供的各种资料,包括凭证,总分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表等等.然后开始进入抽查凭证工作,开始由老师写出需要抽查的内容和项目凭证号,我们实习生只负责查找凭证是否相符,尤其是涉及大额支出项目,计提折旧项目以及涉及税金项目.抽查凭证工作是审计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程序,很多问题都是在抽凭时发现和暴露出来的.在我们逐渐熟悉抽查凭证的原则和方法后,便独立完成抽查工作,决定抽查的项目并签署审计抽查意见.在此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凭证号不相符合,原始凭证不完整等等,在经过老师确认指导后我们写下自己的意见建议.在完成这一工作中,虽然抽凭并不难,但查找对照比较烦琐,而且责任重大,让我有较深刻的体会. 由于我们接触的业务都是相对比较简单的,没有特别复杂的审计过程,在完成底稿后,我们又参与资产负债表和收支平衡表的编制核对过程,将各项数据综合统一后与客户提供的报表相对照. 这些都是在事务所里协助老师做的比较零散的工作,但是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很多看似简单的问题有时自己都会遇到麻烦,在此解决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 周三,我和另外一个实习同学一起和注册会计师王老师出外勤,完成年度审计业务,客户是中华商标协会.中华商标协会(CTA)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创立中华民族品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批准成立,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接领导的全国性民间社团组织.于1994年9月9日,协会由中国享有盛誉的企业和地方商标协会,商标机构,法律及学术界的专家自愿组成.我们在早上九点抵达业务现场后,老师和客户做了适当沟通后,我们便开始了紧张的工作.主要对中华商标协会2004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时还要审计其下属的中华商标协会商标鉴定中心.两者一个属于行业协会,符合事业单位会计政策,另一个则属于赢利性的组织.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很快进入了工作状态,面对满桌子的账本,凭证,我们一项项工作逐次进行,有条不紊.另外,客户的会计处理比较规范,会计电算化比较完备,所以使得我们的工作进展也比较顺利.中午草草吃完午饭后,我们一刻不停的继续工作,由于此业务要在一天内完成现场工作,所以工作量非常大,在晚上6点半我们顺利完成所有工作,返回事务所.这一天的外勤工作十分紧张而又让我受益匪浅,我真真体会到了出外审计的感受,体会到了会计师忙碌的工作状态. 周四,我们在事务所协助完成昨天现场工作的后续工作,整理完成工作底稿,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写,并装订成册,直到送到客户手中,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因为那里面包含着自己的工作,包含着自己的努力,也包含着自己的成就感. 之后两天,事务所多数老师都出外勤了,恰好又有两个业务需要很快完成,主任会计师便领着我们几个实习学生一同工作,同样是紧张而又有条不紊,最终按照要求完成了对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和全国工商联中华珠宝业协会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这样,我在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期两周的实习就结束了,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让我受益很深. 三.收获与感想 通过这次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使我在即将毕业前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课本上没有而工作以后又必须具备的东西. 明白事务所工作的主要职责范围,机构构成,学到了一些必备的办公室事物处理,了解了最近的会计政策法规,并逐渐熟悉了审计业务的流程以及关键步骤. 体会到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职责的重要性,无论从社会发展还是企业生存,完善的财务制度 是至关重要的,而作为会计师事务所,肩负着外部审计这一重任.而作为事务所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同时应具备较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这样才能很好的适应并胜任这一重要的工作. 同时,作为事务所的实习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看到了很多的账本账册,也体会到了作为企业或者单位会计人员的工作.会计其实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每一笔业务的发生,都要根据其原始凭证,一一登记入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三栏式账,多栏式账,总账等等可能连通起来的账户.这为其一.会计的每一笔账务都有依有据,而且是逐一按时间顺序登记下来的,极具逻辑性,这为其二.在会计的实践中,漏账,错账的更正,都不允许随意添改,不容弄虚作假.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得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体现了会计的规范性.对于登账:首先要根据业务的发生,取得原始凭证,将其登记记账凭证.然后,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其明细账.期末,填写科目汇总表以及试算平衡表,最后才把它登记入总账.结转其成本后,根据总账合计,填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等年度报表.这就是会计操作的一般顺序和基本流程. 另外,财务,审计本身就是比较烦琐的工作,面对那么多的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时常会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错漏百出,而愈错愈烦,愈烦愈错.必须调整好心态,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 大学法律论文: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摘 要:案例教学法凭借其民主性、启发性以及拟真性等优势在大学法律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此,本文将结合笔者实践经验,对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进行详细分析,以供广大同行参考。 关键词:案例教学 大学法律 法律教学 应用 1 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优势 1.1 拟真性 在大学法律教学中所应用的教学案例往往是结合实际司法所发生的真实案例进行加工与整理而成的。该类案例均具有代表性以及真实性,能够有效还原真实的法律关系。在教学过程中,学生能够通过教师所提供的案例来对其中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推理、判断以及认证,从而有效提升学生的实际分析与解决的能力。 1.2 启发性 相较于以往的传统教学方式而言,案例教学主要侧重的是启发与引导。在大学法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将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凸显出来,并由教师引导与启发学生对案例进行思考、分析与研究,而不是直接参与到学生的讨论当中,让学生能够发散自身思维,对教学案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思考,从而不断提升其逻辑思维能力。 1.3 民主性 与以往被动式以及封闭式的教学方法不同,案例教学法强调的是主动的、开放的探索知识的过程。在开展该种教学方法中,教师与学生处于同等的地位,均能够根据案例来发表自己的观点与看法,并且可以在师生以及生生间进行自由谈论。在这样一种民主的课堂氛围中,学生学习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并且在对各类案件的观点以及论据的讨论的过程中能够有效深化学生对各类问题的认识与理解,从而提高其对相关法律条文以及规范的理解与掌握。 2 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 2.1 课堂案例教学 通常情况下,课堂案例教学主要是由案例呈现、课堂讨论与辩论、总结评述以及撰写小论文等几个环节构成。首先,案例呈现。通常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前可以通过描绘案例、发放文字案例、播放多媒体案例、创造真实案例情境等方式将案例呈现给学生,让学生有一个充足的准备。需要注意是所选择的案例应当要有效结合理论与实际,并兼具思考性与以男性,让学生不但能够像法官一样思考,而且还能够像检察官以及律师一样具有控辩能力与技巧。其次,开展课堂谈论与辩论。该环节是案例教学的重要环节,教师应当间可能的引导学生进入案例情境中,并且能够根据案例中的线索、情况以及事实来进行思考与探究,并且组织学生将自己的观点进行共同探讨,从案例中探寻出各类法律关系,并找到相应的法律解决方法。再者,进行总结评述。结束谈论后,教师可以与学生通过与案例进行总结,学生可以通过教师的总结与评述来对自己的观点以及思路进行思考,看其思考方向是否正确,所使用的方法是否合理等。但是在总结与评述过程中教师应当对整体学生的讨论情况进行评价,对于学生讨论案例中所涉及到的知识以论点中存在的不足进行点评,并引导学生进行深入探究,以有效提升案例教W的实效性。最后,撰写小论文。案例教学接受后,教师应当让学生根据课堂探讨的结果以及意见来完成法学小论文的撰写,通过该环节来深化教师课堂教学的效果,并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2.2 模拟法庭教学 模拟法庭教学只要是由教师提供案例材料,并由学生来对其中不同角色进行扮演,如被告、原告、证人、审判员、审判长等,并严格根据我国法院开庭的规范化流程来开展模拟操练。通过该种教学方法能够让学生将所掌握到的法律理论知识实际运用起来,让学生能够真实的模拟诉讼活动,并扮演其中的各类角色。在学生应用相关专业知识继续办案与审案的过程中能够让学生有效锻炼其实际应用能力。值得注意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切勿急忙将标准答案公布出来,不要将自己的思维方式强加到学生身上,更多的是引导与启发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做好法律争议的引路人。 2.3 观摩审判教学 就目前来说,观摩审判教学方法是大学法律教学的重要教学途径之一,也是普遍采用的实践教学方式之一。观摩审判教学方法主要是有相关司法审判部门与学校进行相互合作来完成的一种教学活动。通常是组织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的大三、大四年级的学生到法律旁听一些疑难或是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让学生能够真实的了解各类诉讼程度,并对法官庭审的程序以及办案技巧进行观察与学习。并且还能让其了解在庭审中的不同诉讼主体、主体关系、地位差异以及各角色的作用。通过该种教学方法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法律的学习与应用不单单只是侧重实体法,程序法也同等重要。所以要想做好公正,则必须要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在每次观摩结束后,教师还应当要学生将自己的观感体会与班级同学进行分享,最后在予以总结和点评,从而有效提升学生的法律综合能力。 2.4 视频案例教学 在大学法律教学过程中,教师还可以通过视频的方式来组织学生进行观看与学习,以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栏目或是是各地方电视台播放的法制节目等,通常情况下该类案例都极具代表性,且制作较为成功。特别是《今日说法》栏目,其中还有一个专家点评环节,能够有效帮助法律教学的开展。 3 在大学法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案例教学法应根据不同教学对象而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如模拟法庭案例以及观摩庭审教学法通常适用于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且具有一定知识积累的大学高年级学生。对于刚步入大学的学生则应当采用课堂讨论式或是视频案例教学法。第二,教师在开展法律教学时,应当做好精心的课堂设计,以保证案例教学质量。第三,由于案例教学需要学生花费大量时间来分析与研究案例,如若在一个学期中使用该种教材方法的课程较多,则应当合理协调课程安排,以保证学生的案例准备工作质量。 4 结论 总而言之,在大学法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能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分析、理解以及实践能力,有利于学生综合法律水平的提升,因此值得广泛推广使用。 作者简介: 韩菲,女,1979-,汉族,籍贯河南省焦作市,本科,法律,主要从事与法律教育相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学教育中的法律理论渗透探析 [摘 要]文章将法律理论当作调研目标,概括阐述了华东某高等学校法律学科中法律理论教学目标的规划和这个学校达成其规划的一般方式,为中国其他大学法学专业理论教育的变革提出具有现实意义的参考建议。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理论;教育目标;途径 自古以来,法律制度的建立同法律教学息息相关,法律教育是法律制度极其重要的构成因素。合理、公正的法治社会的构建离不开一个健全、规范的法律教育体系。所以,当前中国高校法律理论教育现状备受各界学者的注意。 法律教育归属职业性教育范畴,却又区别于大家所理解的平常的职业教育。高校法律教育不但要培育国家所需的公检法人才,而且更要树立大学生的社会公正意识。所以,高校法律教育中既要教授学生法学专业理论,还要传播大学生法律理论思想[1]。 1 法律理论的概念界定 “法律理论”是高校法律专业学科规划中重要的一个学科,是一个拥有极大概括性的概念。所以,要想讨论华东某高校法学教育中的法律理论,就务必要了解法律理论的含义和梳理它的拓展学科。 1.1 普遍理论 普遍理论是指在日常的行为规范中社会人沿袭学习到的道德规范,它是社会人保证正常日常交往的根基。在日常的社会生产生活中,人们经历多次实践,达成了代表不同民族或国家的展示出各自不同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的道德规范。所以,不同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地理环境等因素势必会产生不一样的理论规范。 1.2 法律理论 法律理论区别于普遍理论,法律理论是拥有法律基础的理论。法律理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性质: (1)法律理论脱离不了一个民族的普遍理论,它势必要以普遍理论为根基,法律理论来源于民族普遍理论,但又比普遍理论上升了一个层次,不然就不会构成法律理论。 (2)法律理论是一个民族普遍理论的总结式体现。法律理论是一个民族普遍理论的制度化和系统化,所以,法律理论势必是对该国家普遍理论的记录和上升。 (3)法律理论奠定了法律的质量。法律制度也存在好坏的区别,法律理论的质量好坏奠定了的法律的质量程度[2]。 1.3 法律职业理论 法律从业人员在他们的就业应当遵照的有关道德规范就是法律职业理论,比如律师从业理论规范、法官职业理论规范等。法律职业理论大多是用来约束以法律事务作为工作的的从业人事,令他们在就业过程中,必须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要对当事人负责、对国家负责。 经过调研走访,笔者总结出当前华东某高校的法律理论教育课程中大致具有下列两个不足:首先,该大学看重对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普遍性理论知识培养,而忽略了对他们开展法律理论教育;其次,在该大学法学院课程安排中,法律理论教育的教学意义非常局限,并没有强化法律理论本身的特性,使教学内容不凸显、教学结果达不到现实需要。所以,我们务必要结合法律职业性质的需要,重新定义华东某高校法律理论教育的意义。 2 法律理论教育意义的设定 2.1 树立学生法律理论的问题观念 在华东某高校的法学教育中,我们容易看到:上课过程就是传统教育中的填鸭式模式,老师将书本的理论教授给学生就是上课的优秀目的。但是在今后的就业过程中,作为理论存在的法律条文并不能适用于一切现实中产生的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这也就是法律条文要不定期加以修订和重新解释来满足当前国情的需要的原因。 我国的法律归于大陆法律体系,但是我们应该参考欧美的判例法律体系,树立学生的法律理论问题观念,让学生要对已有的条文敢于质疑,从而培育大学生独立发现问题并解决的能力。华东某高校法律专业学生理论知识掌握的很好,但实例见得相对太少,精通条文背诵但却难以将理论运用到现实中[3]。 法律理论教育应该着重于学生的理论问题观念的树立。不仅要在日常教学中重点培养学生发现理论问题的能力,降低学生们在日后就业中碰到理论问题的概率;还要加强该校学生在学习中遭遇法律理论困难的承受力,让他们认识到在法律这条路上遭遇理论问题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要有信心向理论问题发起挑战,解决法律理论问题是法律相关专业就业人员的任务,是每个人的职责。 2.2 培养学生法律理论的推理能力 作为一个法律专业未来的从业人员,拥有敏锐的观察力是首要前提,对法律理论问题具备必须的敏锐度;另外,法律专业人员还要具备优秀的理论推理能力。但是在华东某高校的法律理论教学课堂中,我们看出:其法学教学中压根没有培育学生法律理论推理能力这一教学目的。本文总结出致使当前该校忽略培育学生法律理论的推理能力的因素大致在于:一是对法律问题和理论问题不能正确认识;二是对理论问题的意义不清[4]。 理论知识有着严谨的体系,大家往往认为理论问题不归属理性知识范畴,这种思想往往是错误的。要是我们通观理论知识,就能够发现:理论知识是理性知识,是能够被论证的。在华东某高校中,学生能够经过学习用什么方法处理理论道德问题,从而提升自己的推理能力并使用到处理现实中遭遇的理论问题上。 所以,学生自身而言,为了应对未来的工作,要加紧锻炼自身的推理能力。在法律知识的上课过程中,学生要坚持地锻炼自身的这些能力,为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专业从业人员打下基础。 3 实现法律理论教育目标的途径 3.1 将法律理论教育纳入学校的法律教育体系 当前,华东某高校还没有独立开展有关法律理论的相关教学活动,所以,目前重点就是该校领导应该探讨如何开办相关法律理论的课程,让该校法律专业学生对理论知识可以有条理性、整合性的学习,为自身能力的锻炼打下坚实的理论根基。但笔者认为该校应开办法律理论相关教学活动并不是单单开办一门课程这么简单,而是在法律教学活动中将法律理论教育串联到法律学习的整个过程。所以,该校应该把锻炼法律专业学生的理论洞察水平和推理能力作为全部法律教学目标的优秀。 3.2 提升法律学生自身的理论道德修养和其自身的发展能力 法律是一门每时每刻都会发生改变的专业,其法律条文规范不是静止不变的,法律理论当然也伴随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持续的变化之中。所以,华东某高校的法律教育要学生形成自主学习、具备自主发现矛盾、自主处理矛盾的能力。该校的法律学习应当为该校学生学习理论,树立其理论道德意识和将来的职业道路奠定一个扎实的根基。 3.3 务必变革现在的法学教育方法 华东某高校要变革现在的教学方法来将法律理论教育串联到全部法律教学目标中。上文已经论述,欧美国家的判例教学方式可以为我们提供范例。长期的教学实践表明:判例教学法是可行的。所以,华东某高校应变革教学方法,筛选部分拥有教学意义的法律理论问题来指引学生对实例开展讨论。既能培养学生对法律理论的深层次思考能力,又能让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树立其自身法律理论道德意识。 4 总结 华东某高校开办的法律理论教育学科只是达到法律理论教育的目的,是建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一小步。我们还务必把法律理论道德教育延伸到法官、律师等职业现实操作当中。 我国的法律教育开展较迟,法律理论的教育不但与我国法律人才素质的提高息息相关,还影响到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构建是否健全。所以,每一所开设法学教学专业的高校都应该认识到法律理论教育的重要性,改变教学方法,为国家法律事业输送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 大学法律论文: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法律案例的合理运用 摘要:学习法律基础旨在帮助学生初步了解和掌握现代社会生存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旨在培养一些懂法、知法的大学生。而大学法律内容数量繁多,知识难度也较深,且法律基础知识课理论性强,教学形式单一枯燥。这些都使得大学生对法律学习产生腻烦心理,使得法律教学失去意义。本文就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的运用进行研究,并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 关键词:法律案例;大学;法律;基础知识 正文:最近几年来,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越来越淡薄,大学生犯罪的事件越来越多。大学生是社会的中流砥柱,他们法律素养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法制社会的目标能否达成。但是由于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形式单一、内容枯燥,使得很多大学生都去逃避法律基础知识课程。研究表明,案例的加入能够让学生提升法律兴趣、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记忆,还可以培养他们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一、法律案例在法律基础教学中的意义 1.培育学生的法律意识 近年来,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比例连年上升,。我国很多高校并没有开展专门的法律课程,而是将法律教育穿插在了思政教育或是军事教育中,并没有引起学生足够的重视。大学生上课积极性较弱,上课不听讲的情况比比皆是。教师由于受到课时限制等原因,把更多的重点放在了知识点的体系讲解上,并没有关注学生的法律实践和应用能力,也没有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培育。但是法律案例的引入改善了这一状况,大学生能够主动地置身于案例中,能够主动地进行思考和解决问题。通过模拟相关案例,提升和培育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2.能够加深对复杂法律知识的理解 法律知识内容繁多,难度也较大。很多时候学生并不能完全理解一些条款。例如,在讲授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老师通过给学生列举一些案例,让学生在案例中感悟何为“犯罪未遂”,何为“犯罪终止”,再让学生总结它们的相关特征。通过案例的引用让学生深化对于理性的认识,能够让他们自主地接受和理解复杂的法律知识。 3.让法律学习变的妙趣横生 法律课不同于其他的学科,它是一门比较枯燥无味的学科,课本上的内容和老师讲述的也是一些大道理和一些定义。所以在老师上课的过程中,学生的学习兴趣一直不高,学生认为这些东西不需要学习,只要看看书就会了。所以上课认真听讲,甚至逃课。针对这一情况,老师要改变教学的方法,把法律基础知识学习与生活案例联系在一起,把生活中的真人真事拿到课堂上来,然后再结合课本上的内容来给学生讲课。 4.培育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当代大学生大都呈现一种“书呆子”的状态。事实上,学生从小就接触一些法律知识,也明白什么事情是违法的。很多人虽然心里明白,但做的时候却不能想到这些。可以说大学生的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是很差的,是需要培育和提升的。例如,很多学生在平时购物时都会遇到一些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但更多的人选择默默忍受,很少有大学生想到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在讲授“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老师就可以给学生提供一些案例。告诉学生纵容只会更加助长不良商家的气焰,自己的利益受到危害时一定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讨论案例,把理论知识同现实联系起来,进一步增强了相关能力。 二、法律案例在大学基础知识教学中应用措施 1.注重案例的方向性 法律W习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让他们都能遵守法律,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所以案例不能胡乱的选择,要具有方向性。主要对学生进行正面的教育,那些揭示社会黑暗的案例要少用,避免学生走入歧途。除此之外,案例要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要让学生认识到法律的权威,让他们做懂法守法尊重法的好群众。 2.重视案例的真实性 案例不能凭空捏造,不能脱离现实,必须要是生活中发生的真实案例。虚假的案例不仅会脱离教育的本意,还可能会让学生更加地不重视法律,认为法律也是儿戏。所以,在选择案例时,一定要本着真实性的原则,要尽可能地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物、起因经过结果等等都一五一十地说出来。这样的案例会更加地真实可靠,学生才能信服,才能乐于接受案例,学习法律。 3.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违法犯罪的案例时有发生,但是并不是任何一个事件都具有代表性。学生的学习时间有限,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才更具教育意义。例如,在讲授“平等权”时,老师可以选取一些这几年由于贪污犯罪而受到严惩的省部级以上的高官的案例。让学生认识到,就算是国家主席,也没有任何特权去犯罪。认识到法律是平等的。这样典型的案例能够直观地呈现出相关法律内容,能够让学生立刻理解和记住法律条文。 4.利用案例导入新课,抓住学生注意力 在教学过程中,加入案例是非常有效的一种教学手段,对于大学法律的教学也是如此。同时课堂中加入这些教学案例还可以更大程度地去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更好地去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教师可以用多媒体等技术将一些典型的法律案例加入到课堂之中,通过多媒体特有的音频和图画效果可以很好地将案例展现出来,让学生对于案例有一个更加透彻的学习。 5.利用案例说明和巩固法律知识,提升学生法律素养 单纯地在教学过程中加入案例是没有任何效果的,很多学生也会以此来消磨时间。如果只是在课堂上讲解法律知识,那是非常枯燥无聊的,导致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久而久之对法律的学习也会产生腻烦。因此,老师可以在让学生观看法律案例时,首先提出一个问题。使学生带着问题去看这些案例,去分析这些案例。利用案例来说明和巩固学生的法律知识,不仅让法律学习变得更加简单,还能让学生在观看视频的同时得到放松,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 【结束语】总之,法律基础的学习是很有必要的,也是每一位大学生需要理解和运用的。学好法律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很好地在社会中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能减少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法律案例在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的运用可以将枯燥的课堂变得更加活跃,使抽象的法律知识变得更加通俗易懂,还能提升学生对于法律的兴趣。因此,大学教师要积极运用法律案例进行教学,把我国的法律教学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作者简介:姓名:王鹏博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950803 籍贯: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 工作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职称:学生 研究方向:法学 邮编:453000 学历:大学本科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生勤工俭学法律问题及权益保障 如今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现象日益普遍,在兼职过程中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本文就大学生兼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及其相关解决措施做出探讨。 大学生勤工俭学法律问题权益保障 一、大学生勤工俭学现状调查 (一)大W生勤工俭学背景 当今社会,大学生兼职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由于大学生有较多自由支配的时间,这为大学生们兼职提供了基本保证,众多中小型商户也因此将目光投向了劳动力素质较高而又相对廉价的大学生。通过兼职,一方面可以缓解学生的经济压力,再者可以让大学生在一定程度上接触社会,为进入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兼职过程中,包含有各类信息资源的兼职网站、QQ群、APP等中介平台在为大学生兼职提供了方便的同时,不乏部分商家借此钻营取利,使得不少学生陷入圈套,大学生因此遭受损失的事件屡见不鲜,甚至损害到了国家安全。与正规、长期的用人单位不同,兼职的短期性使其没有必要签订相关合同,这又导致其法律保护难度较大,效果甚微,在兼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如何有效证明个人付出、获得自己应得变得尤为困难。 如何把握住大学生“以学业为主”的首要任务,不在兼职上花费过多精力而本末倒置,如何寻求自身更合理化、科学化地提升,而不仅仅局限在通过简单的体力劳动实现财富积累?怎样选择兼职工作,获得更多的经验,以达到提高自己的目的,这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鉴于此,本文简要分析了大学生兼职情况,希望能给对兼职感兴趣的同学一定的帮助。 (二)问卷调查及数据分析 此次问卷调查基本涉及到我校各个院系,我校男女生比例大概为3:7,此次调查中女生占到被调查人数的65.9%,与学校总比例相匹配。其中大一学生占到54.6%,大三大四的学生仅占到10.2%,问卷中,63.2%的同学表示做过兼职,在选择兼职时,85.9%的学生认为不会以自己的专业为标准。当被问及兼职所得的用途时,有52.9%的学生会用作自己的零花钱。兼职过程中绝大多数的学生会认真负责的工作。通过兼职,进70%的学生觉得自己的能力有所提高。当被问及权益被侵犯的问题时,近半数的学生都遇到过,但只有10%左右的学生想过用法律来解决,不少学生会选择和雇主理论的方式。因此,82%的学生认为学校有必要在这方面设立专门的机构并对学生进行指导。 二、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及原因 (一)校内兼职信息不畅通且途径大多不正规 调查问卷数据显示,在大学里有过兼职经历的学生占到63.2%,由此可见,在大学里做兼职是一个很普遍的事情。但是由于大学生社会阅历不够,经验不足,在寻找兼职的过程中往往轻信兼职信息,一些不法商家也正是利用大学生涉世不深这一特点对学生兼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进行侵害。同时在调查过程中,不少商家抱怨招聘信息贴出去很难真正找到合适的人。很多学生也反映校内兼职岗位信息太杂乱真假难辨,在校内公厕里经常能看到例如校园贷等小广告,这让很多大学生深受其害。并且电线杆上、路边橱窗里、房屋墙上兼职广告随处可见但真伪却有待考究,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兼职的一个原因。并且我们发现,学生在进行甄别兼职信息真伪时,往往寻求同龄人的意见而非家长老师,兼职信息的获取也大多是同龄人的介绍或者中介机构。这些无疑加大了大学生兼职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可能性。 (二)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薄弱,权益受到侵害屡见不鲜 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比较容易受到这样或者那样的侵害,每当开学季各大新闻都会爆出不少大学生假期兼职被骗被困现象。在对有过兼职经历的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时,数据显示有47.7%的人合法权益曾受到过侵害,这一比例确实让人唏嘘不已。而进一步调查我们得知,只有26.8%的人会选择用法律途径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通过法律成功解决问题的人竟只占10.6%,这一数据值得我们深思。当代大学生兼职的心愿迫切,但是自身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却很薄弱,大学生有其自身的原因,社会更应负其应有的担当。 (三)兼职工作多为体力劳动,能力提升空间有限。 根据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从事的兼职多为派单员,服务员,超市收银员,理货员等纯体力劳动的工作,充当廉价劳动力,工作时间长,工作量大,工作报酬微薄,但还是有很多大学生选择出卖自己宝贵的时间从事这些低收益的兼职,真正做与自己专业能力有关兼职的同学为数只有14.09%,相应的能力提升也十分有限,只有14.78%的大学生认为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究其原因,我们发现有以下两点:首先,大学生专业能力不完备,许多大学生能力达不到要求以致无法从事相关有含金量的兼职;其次,多数大学生对自己不够自信,不敢勇于尝试。 (四)社会,学生未足够的健全大学生兼职保护权益制度 《劳动法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为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上的很多商家,利用这一条规定,与学生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最终学生的权益受损也无合同这一有力证据来证明,根据调查结果,24.74%的学生会选择隐忍,任由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在2007年由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勤工俭学活动由学校同意组织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从这可以看出,社会对于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相关保障制度不够完善,是大学生在外兼职的一大问题。 三、大学生勤工俭学相关问题解决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同时,加强相关法律的出台 从分析的数据上来看,大多数同学兼职的目的是赚取生活费或零用钱,社会可以增加更多公益组织和相关公益人士对于贫困大学生实行的学业资助。 其次,社会和政府应加强规范,完善,优化打工市场,改变市场盲目无秩序的状态,能够基本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各个部门相互合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能够切实保护大学生这一群体。 并且,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所以,我们的教育部和劳动部应该联手出台一个专门关于大学生勤工学的方案,通过他来切实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让侵犯勤工俭学大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遭到严厉惩罚。 (二)学校应组织针对大学生兼职的实践教育 学校可以适当多邀请一些相关专业的专家,例如法律相关专业人士或者是企业家等来对同学们进行思想教育,来告知同学们社会上可能会致使他们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让学生提高自身的警惕性以及法律意识,让学生即使遇到类似的情形,不至于惊慌失措,知道如何更高效的保护自身。 其次,学校及各学院可以适当的加强对于兼职学生的管理,及时的了解各同学的兼职情况,并对于他们的兼职适当的提有效意见,让同学可以做到少走弯路,不走错路。 (三)大学生提高自身提高警惕性及法律意识 首先,勤工俭学要端正目的,可以适当地追求合理的经济利益,但不能急功近利地将赚钱作为勤工俭学首要目的,否则会扭曲大学生的人格,腐蚀大学生的心灵,影响大学生对生活的态度,不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不把赚钱作为首要目的,也有助于我们在勤工俭学中坦然地面对各种困难和问题。现如今在大学生群体中,校园贷、裸贷时有发生,很多学生因为缺少零用钱,而选择及其不正确的道路,最后在债主的逼迫下,有的退学,有的一走了之,这些人的前途必将陷入一片混沌。所以,若缺少钱,可选择勤工俭学的道路,既可以赚钱又可以积累社会经验,切记不可走违法的道路。 其次,上述中也提到过,现如今的社会太复杂,提供给大学生兼职信息的路径也层出不穷,很多信息都是由非正规路径发出,但是由于大学生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所以往往不能很好的识别或者是明白商家套路,导致大学生权益受损的情况屡见不鲜。所以,在外围提供很好的防范措施的同时,大学生自己更是应该提高警惕性,不要因为一点私利而缺失了防范意识,找兼职时多寻求老师及身边经验丰富的人的帮助,不要盲目决定。 最后,应选择合适的、真正能锻炼自己的工种,尽可能找与专业相近或自己有兴趣的工种,这样才能缩短自己能力与社会需求的差距,才能促使自己不断努力进取,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要坚持适度原则,正确处理好勤工俭学与学习的关系。把握好分寸,安排、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时间,做到勤工俭学与学习两不误。 以上,我们对于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措施,希望在大学生提高自我警觉度的同时,整个社会提供更健全的保障制度,不要让更多的大学生因为勤工俭学而受到不法侵害。 大学法律论文:从民国时期公民法制教育的角度浅析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 【摘 要】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它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认、保证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律基础》是介绍法学基本理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国公民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基础上,全面讨论了中国宪法、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国际法律制度、国际私法制度的基本规范和知识。法律基础教育是当代大学学生的必修课,也是了解中国法律、实践中国法制的基石。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逐渐苏醒和强化,国家推进法制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如何进一步提高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变得愈加重要。 民国是我国公民教育的快速发展阶段,有学者研究认为,此阶段公民教育有两个最明显的特点:百家争鸣的公民教育思想和百花齐放的公民教育实践。而公民法制教育与公民教育在此阶段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公民法制教育亦有着不同的特点。 本文通过对民国时期公民法制教育进行分析,并结合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现状及模拟法庭等法学教学实践在法律基础教育中的应用,从而论述法学基础教育中应吸收民国时期公民法制教育的优点、加重强化知识实践性、应用性,并希望能够对改革法律基础教育起到一些积极意义。 【关键词】公民教育;模拟法庭;法律基础;法制教育 一、民国时期的公民教育与公民法制教育。 民国初期,国内掀起公民教育研究的热潮,其中,影响较大的有蔡元培“五育并举”的公民教育思想和晏阳初的平民教育思想等,这些教育思想在当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重视,并直接影响了当时的教育制度,但此阶段有关公民法制教育的思想并不突出。尽管蔡元培在提出“五育并举”的公民教育思想时倡导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自由、平等、博爱”, 有着非常鲜明的民主共和精神,但这并不是从公民法制教育视角出发的,而是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纲领提出,并以孔孟思想的“义”“恕”“仁”来支撑,与民主、自由、平等的资产阶级法制理念是截然不同的。 民国初年晏阳初在国内发起声势浩大的平民教育运动,提出公民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农民具有最低限度的公民常识,发展团结力量,启发民族觉悟,训练自治能力,培养法治精神。虽然基于当时中国农村现状,主要力量还是集中于识字扫盲,对法治精神培养也没有进一步研究。但法治精神与公民公民常识、公民教育间也开始建立起不可截然分割的联系。 民国时期的公民教育,也有着其在此阶段的特点。其中,值得借鉴的是注重实践活动。 民国初期,在确立公民科后,《公民科课程纲要》“教学方法”中就有“以讲述、表演等为公民修养的教学方法。以参观、调查、讨论等为社会组织的教学方法。以学校服务、学校自治为公民训练的具体方法”。到了20世纪30年代,公民训练被作为公民教育的一项专门课程。周鲠生在编纂的初级中学用《新学制公民教科书》序言中指出:“书中包括的事项以限于篇幅只能述其大纲,尚待教者随时附加说明;且有许多处所讲到关于社会生活及行政组织等事,最好是于参观旅行的时候,由教者实地举例说明,较容易使学生领会并起其考究的兴味”。叶楚伧在其主编的初级中学教科书《公民》的编辑大意中指出“本书注重实际,由近及远,期与学生自治训练相呼应。” 与此同时,公民教育与公民法制教育的联系也更加紧密。1933年教育部颁布《公民训练标准》,其中,在公民的政治训练方面就提出 “养成奉公守法的观念,爱国爱群的思想”。 民国时期公民教育注重实践的特点,对当时的公民法制教育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一方面,当时的法学教育家也从各方面强调实践在公民法制教育中的意义;另一方敏,学生也将教材中有关法制的内容活学活用,付诸实践,如参观议会、法庭、监狱和行政官署,借助国家权力模式,组织学生团体并选举各成员等,通过这一系列活动实践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 二、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现状。 当代法律基础教育普遍是从大学时期才起步,而目前我国当代大学的法律基础教育重理论,轻实践,但同时所学习的理论知识繁多又复杂,可大学所学习的时间和精力又远远不够。按照目前大学的教育现状,大学本科法律基础知识学习的时间为4年,但完全可以用于学习法律专业课的时间实际却远远没有这么多。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法律基础课程课时少、内容多:目前大学的法律基础课程,所用的教材内容大都繁多庞杂,其中包括了法律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宪法常识,并且还有许多部门知识,具有很广泛的覆盖面。但是法律专业需要学习四年的知识, 却浓缩在这几十个课时之内,加之学生在课堂上并没有相应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法律基础课程起点低、要求高: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在教学目标的制定上有很高的教学要求,但其教学地位却往往停留在“ 法律讲解” 这一阶段,教学效果达不到相应要求,由于教学内容的局限性,使得学生也没有得到法律基础素质的提高。 3、法律基础课程轻实践、重理论:在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过程中, 法律基础这门课程长期以来都重视理论教育,并没有对学生有关的法律社会实践活动有相应要求。因此学生缺乏法律实践能力,无法对相应问题进行解决。 三、借鉴民国时期公民法制教育优点,完善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 1、应注重公民教育,培养公民意识,尤其要注重公民法制教育、法律意识的培养。民国时期,就主张重视公民教育和公民法制教育。回想近代国家内忧外患之时,朝野上下开始了“宪政救国”的历程,将传播民主理念、灌输宪政知识视为开启民智、改造国民性之根本途径,并至此拉开了以宪政教育为优秀的公民教育历程,实现了几千年来“臣民”身份向“公民”身份的巨大转变。由此可见,“公民”从开始之日起就与宪法教育密切相关。 因此,法律基础教育的优秀在于宪法教育。宪法是众法之源,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意识是公民的基本意识,宪法知识是现代公民的基本常识。因此,当代大学大学生法制教育优秀内容依然应是宪法教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宪法精神,首先必须充分了解宪法、真正领会宪法的优秀要义。 2、法律基础教育应避免过多深奥抽象的理论知识。大学生法律基础课不是专业教学,主要面对的是非法学专业学生,且普遍课时较少,在此种情况下,课堂讲授应简单明了,深入浅出,避免深奥抽象理论,以法律意识培养为主,法律知识传播为辅,并注意和教材前半部分的思想道德修养进行有机结合。民国初期,法学教育家在公民法制教育时即注重以通俗的语言阐明法律的内涵,如周鲠生在讲述法律行为时,举例“法律行为是凡人之意思表示以生司法上的效果为目的之行为,如物品之买卖,金钱之贷借,其表示足以生司法上的效果,都是法律行为,反过来,如通常散步、请客等行为,不足以生司法上的效果,都不是法律行为”等。法学教育家在公民法制教育时也注重讲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如周鲠生讲法律时即指出“一个健全的社会所制立的法律的规则,务求能和那社会中通行的道德观念相融洽,道德不但可以为法律的后援,并且可以补法律的规则之不及……”。这些运用浅显易懂的例子进行法制教育,且将法律和道德知识相结合的教学手段,在目前的教学中也是具有启示意义的。 3、法律基础教育应重视实践。实践是教育的本质和精髓,民国初期的公民教育即开始注重实践活动,法制教育也不例外。目前,大学生法律基础课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组成部分,如果是单纯地进行说教,学生很容易失去兴趣,且大学生法律基础课不同于法学专业课,学生具有宪法意识,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遇到法律问题能够寻求法律帮助,做到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就达到了教学的主要目标。因此,复杂的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不适合法律基础课教学,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实践应走出校园,观察、了解社会生活中与法律相关的事项,有针对性地组织、引导学生以法律思维方式分析、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参与自主性培养和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让学生通过实例体验法律的价值和意义,而不只是简单地阅读法条。 四、对当代法制基础教育的几点思考。 第一,应加强法律基础教育的立法支持,为其实施提供有力的法律环境和保护。 公民教育是公民法制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公民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法律基础教育是公民法制教育的基石,三者之间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因此,应加强立法,推进公民教育、公民法制教育和法律基础教育,保障其有效实施。 1、制定促进和完善教育的法律法规。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我国的教育法规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法律管理手段,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制定和实施教育法规,是国家管理教育的重要方式,它对于推进我国教育管理和教育事业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2、目前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立法现状: A、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对整个教育全局起宏观调控作用,或称为“教育宪法”“教育母法”。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为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教育单行法律。教育单行法律一般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定教育领域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基本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对教育的相关规定等。 C、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是行政法规的形式之一,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关于教育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法律,高于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它们内容广泛、数量众多,在实际工作中起主要作用。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有三种: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如《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条例》等。 D、教育规章。教育规章是中央和地方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有的称为教育行政规章,包括部门教育规章和地方政府教育规章。部门教育规章是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这类文件主要是就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问题制定出相应的实施办法、条例、大纲、标准等,以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如《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3、应加强上述教育法律法规的实际落实。公民意识的提升,有利于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从而可以促进我国公民法制意识的增长,进而促进我国的法制化建设。 第二、应强化案例教学在当代大学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应用。 A、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选择。案例是案例教学的中心,案例的质量直接决定了教学的效果。法律基础课所需要的案例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其一,真实性。现代社会案例素材的收集渠道比较广泛,案例素材可以来自书刊、杂志、报纸、网络等途径,但是案例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只有真实的东西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引发学生的思考。因而,案例必须来源于人们的社会生活实践必须是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其二,典型性。社会现象复杂多样,客观事实纷繁复杂,一般的事例虽也具有真实性,但却未必能为教学服务。要成为法律基础课的案例必须具有典型性,即案例反映的客观事实应该具有代表性,具有普遍意义,能够由个别推及一般。这样的案例既让学生容易理解,又容易引起学生的注意,从而引发学生的共鸣,让其不由自主地参与到案例教学中来。 B、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解释。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案例解释的道德标准。对于刚入校的大学生而言,法律案例分析是一个体验、实践生活的过程,也是学生提升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过程。分析案例应多维视角、多元化阐述、跨学科知识性解释,取得预期道德价值观传播的实效。在法律案例的分析方法上,应坚持案例解释的道德标准,或者从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的视角,应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法对案例加以讲授。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案例的解释应始终坚持价值判断的道德标准,以法律规则为解释原点,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蕴含在对案例的解释中,使学生对思政课的法律理解由文字叙述型转到现实立体型,由静态封闭的书本探讨转到动态开放的现实交流和真实生活的对话,鼓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参与意识。 第三、注重法律基础教育中模拟法庭实践引入。法律只有落实到实处,能够作用与实践才可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应注重法律基础知识的实践,而模拟法庭实践,既是情境教学法的具体实践,也是法律基础教育的一种改革和创新。我们可以在法律基础教育中不断尝试模拟法庭实践,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模拟法庭实践的质量。 这样,将理论结合实践,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可以便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学理论,更加可以逐步增强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第三,应试着推前法律基础教育的时间和学习方式。鉴于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种种问题,可以试着将法律基础教育的时间分散推前,比如,在公民教育中,进行适当地普法教育和宣传;在中学、高中甚至小学中,都可以分散式地进行法律基本知识的渗透和学习;在大学中,适当地开展基础法律知识地讲授。 总之,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要学习借鉴各个时期、各个国家的经验,在不断探索和尝试中,变革、创新,应注重法律的实践性和应用性,从而提高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效力和作用,进而促进我国公民的法制教育,推动我国的法制化进程。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律教学案例教学法应用实践 【摘 要】随着大学法律专业的地位日益突显,法律教学成为各高校的重要课程。案例教学法是现今各高校教学的主要方式,在大学法律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提高学生的理论知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可以提高法律教学效果。因此,为了提高大学法律的教学效果,分析了大学法律教学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实践,以此提高教学水平。 【关键词】大学法律 教学案例 应用实践 在法律教学课程中,为了提高法律教学知识,使大学生能够掌握更为充分的法律知识,需要采取有效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指在教学过程中通过选取和设计一定的案例,对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使学生能够充分认识和掌握法律知识。因此,在大学法律知识中广泛应用教学案例,可以以此提高教学水平。 一 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优势 1.案例教学法可提高学生的理解力,巩固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 高校在设置法律专业时,开设许多法律课程。面对庞大的法律知识,若采取“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学生无法充分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通过案例教学法,使学生对其中所蕴含的法律知识进行充分的掌握和理解。 2.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 应用案例教学法,学生课前、课中及课后都要积极主动参与,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需要对案例所表现的法律知识进行分析、讨论、辩论及总结,积极找寻资料,对问题进行总结归纳,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3.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教学效果 采用案例教学法,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兴趣,使学生能够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具有较高的学习积极性,以使课堂的学习氛围得到活跃,提高教学效果。 二 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中的应用 1.选择适宜的教学案例 选择教学案例时应注重:(1)选择针对性的案例。在案例教学法中,让学生通过案例,学习和掌握法律条文和规定;(2)选择典型性案例。选择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典型案例,增强学生对案例的认知。(3)选择综合性案例。尽量保证案例涉及较多的法律知识点,具有高度的综合性。 2.做好准备工作,合理分工 大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做好提前准备工作。课前做好资料查找工作,为发言做准备。在明确案例后,合理分工,创建小组,各组员有各自的任务和工作,如查找资料人员、草拟发言内容的人员、课堂发言人员,以此提高大学生的合作沟通能力,并促使案例教学法的顺利实施。如在学习刑法知识时,各组员合理分配任务,找寻学生忽视刑法,对法律意识淡薄的案例,强调刑法知识淡薄的危害性,以此总结和归纳问题所在,并通过案例分析其中的法律知识。 3.积极交流、讨论案例 教学案例在法律教学中应用时,需要学生主动积极参与到教学案例的交流和讨论当中,并有序讨论问题,按照一定顺序,有序发言。如在讨论1291次列车农民工致死案时,需要陈述自身的观点和理由,对案例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如车长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等,能有条不紊地进行交流、陈述和讨论。 4.归纳和总结 在教学过程中,老师不仅要做好设计和引导,在教学即将结束时,对学生的讨论内容进行归纳和总结,教师要针对学生交流和讨论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和忽视的内容重点提及,以此增加学生的记忆力,并对讨论中不正确的观点进行评价,做出正确的归纳和总结,提高学生的记忆力和理解力。 三 在大学法律教学中做好法律案例的准备工作 1.教学前精心选择法律案例 在教学中,教师需选择典型的法律案例,让学生有目的地围绕教学案例学习,以此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2.对法律案例适当加工 在法律案例应用时,需适当加工,使法律案例分析可围绕教学目的和内容,适当简化案例情节,突出重点。 3.预先讲解法律案例相关知识 在课堂上需对教学重点难点进行预先讲解,使学生做到真正地掌握和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四 结束语 为了使案例教学法能够更好地在课堂中运用,教师要采取合理的教学案例,选择典型、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的案例,积极结合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使学生能够重视法律知识,以此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大学法律论文:耶鲁法律现实主义对大学法律教学的启示 【摘 要】随着司法现代化进程快节奏的变化,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也随之发生改变,传统的培养法律人才的模式略显力不从心,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对法律人提出的新挑战,由此,应借鉴西方的成功典型,耶鲁法律现实主义在世界法学教育中具有深远影响,本文基于耶鲁法律现实主义,研究对西北某政法大学法律教学的启示。 【关键词】法学 现实主义 法律教学模式 引 言 耶鲁大学法学院在世界法学教育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其影响力远远超过了法律界限,甚至渗透到了政治、经济及文化领域。在这之前,美国的法学教育是以哈佛大学法学院兰德尔的“案例教学法”为主,然而,耶鲁法学院指出兰德尔的“案例教学法”存在弊端,并开辟了一条新颖的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理论。同时,耶鲁法学院的现实主义学者们将法律与其他社会科学结合在一起,依据现实主义理论重新安排课程表,从而使得法学教育能够与社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随着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的发展,经过教学实践总结出了“问题式教学法”。问题式教学法的本质在于:一是鼓励学生在课堂中了解现实社会生活,二是努力解决现实问题。通过这种对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理论及其教学方法的改革,使得耶鲁法学院在美国法学占据一席之地。 司法竞技、专业的法律人与法律职业本身的矛盾性 1.司法竞技 依据诉讼制度,在诉讼模式上,西方国家主要分为两大法系: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前者对应的诉讼模式是职权主义,后者对应的诉讼模式是对抗式。诉讼模式主要研究控诉(原告)、辩护(被告)及裁判的诉讼法律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两大法系的诉讼模式差异性逐渐减小。司法改革正朝着司法竞技化的趋势发展。司法竞技是由中立法官主持的,两方的当事者通过诉讼对抗,最终获取事实,得到公正审判。司法竞技不仅充当着对抗式诉讼模式的优秀角色,并且逐渐融入到职权主义。为了加强被告人的权利,减弱追诉方的权利,从而达到平衡的状态,各国采取了许多不同的措施。然而,总体而言,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仍徘徊在职权主义和对抗式之间。不可否定的是司法竞技向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司法竞技中,赢家只有一个,这就需要辩护双方通过搜集有力的证据、出奇制胜的辩护方法、出色的口才演说等说服法官和陪审团,赢得最终的胜利。无疑,这就对律师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2.专业的法律人 对于成文法和判例法,法律专业化已然大势所趋,法律职业要求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法律人需要具备专业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不同于普通民众的思维和逻辑。然而,在法律人专业化过程中,可能会使得一些法律人站在金字塔的最高点审视整个社会,从而逐渐与社会脱离,形成固有的思维定势,甚至对人情显得冷漠无情,没有怜悯之心,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我们一定要注意在专业化过程中,要培养能够很好适应社会,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化法律人。而这正是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的目的所在。 3.法律职业是一个道德性与非道德性并存的矛盾体 法律职业是一个令人自豪的高尚职业,法律人群体应热爱这一职业并为之付出努力去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他们应受到社会人群的普遍关注和尊敬。在法律人的职业生涯中,“公平、公正、公开”应贯穿始终,成为他们的坚定职业信仰。但是,法律职业思维又具有非道德性的特点,法律作为区别于其他领域的独立存在体有其自身的“形式性”要素。这种形式要素使得法律人受到的道德观念的影响很少,主要按照一种独特的职业规范来实行法律职业活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1.对委托人唯命是从。律师在为当事人辩护过程中,对委托人的要求一应俱全,完全遵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法律活动。2.为“坏人”辩护。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申诉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职业要求。3.“无动于衷”的中立态度。法官在处理对抗诉讼时,充当着裁判角色,不能有主观意识的有罪假设,也不能按照自我意愿打击犯罪,而要在法庭上维护辩护平衡,使得被告人及其律师的辩护权得到保障,这些行为举动与社会民众要求严惩犯罪的普遍道德观有较大的差异。由于“形式性”理念没有得到民众的普遍支持,这种非道德性的职业规范必然会引发一些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我们在法学教育中融入多种社会科学因素,正确面对社会现实,在“形式性”理念中加入现实主义,使得法律人能够尽快适应现实社会。 法律诊所 我们以法律诊所为代表来进一步探讨现实主义法学教育。法律诊所又被称为诊所式法学教育,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法学教育模式,能够减小学校理论教育与社会职业化要求之间的差距。它承载着现实主义法学教育,有效地将书本中的教育理论知识与现实社会中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诊所式法学教育与司法竞技主义的观点不谋而合,二者都注重强调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常常有人错误地认为案例教学法是法律诊所的源头,其实不然,诊所式法学教育是对案例教学的补充和改进。案例教学法一般倾向于教会学生理论知识,而这并不能满足实践能力培养的要求。在耶鲁的法律诊所教育中,不仅能帮学生掌握理解必要的法学基本原理,而且能让学生掌握各种法律技巧和专业素质,锻炼学生与各种人物和单位机构沟通交流的能力,培养查证法律事实等综合能力。实践证明,法律诊所的优势远远大于在律师事务所里实习,在法律诊所中,学生不会只充当打杂的,而是能够真正地学习到法律实务的技能技巧。由此,在其他课程中融入法律诊所教育的方法,已经成为目前法学教育发展的新方向。 当代法学教育 法律现实主义运动对现代法学教育的产生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法律现实主义学者们对兰德尔的案例教学法的抨击。这种抨击给案例教学法创造了改革的机会,从而形成了现实主义的实效性教学法。这种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六方面:1.重新改革教材。新教材不仅包含了传统的案例书,也把历史发展及社会背景等内容融入到其中,这能够使学生了解丰富的现实内涵。2.打破部门划分的束缚。课程内容完全打破了传统的部门法的划分,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是法律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法律部门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在划分时,不能只限于目前的法律、法规多少,还应当考虑到法律、法规的今后发展。3.提倡社会科学的多方面渗透。西北某政法大学的学者们意识到法学能够从其他社会科学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他们努力将社会科学的内容和方法进一步延展到法学教育中。4.师资力量的多元化。西北某政法大学法学院建立了多种学科共存的师资结构。在法学院中,会邀请经济学家给学生传授有关法律的课程。这种新颖的师资结构能使学生从经济学、社会学等多方面的角度了解法律对社会产生的重要作用,以及怎样通过法治来改善提高社会生活和解决现实问题。5.授课内容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引入带有问题的案例,使学生能够辩证地从法官、律师等多方位角度思考案件,并获得可靠的结论。这种把问题作为导向的提问摆脱了之前的唯法律规则理论,能够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与现实社会的关系。6.法律诊所及其教学方法。西北某政法大学法学院借鉴西方成功典型,逐渐走向诊所式法学教育,让学生真正地参与到法律办案当中,这不仅是课程的改革,也是教学方法的改革,使得当今的法律诊所教学法能够弥补案例教学法的弊端,增进师生之间的密切联系、解决现实法律问题以及维护社会公益。 结 语 法学教育过程中,我们需要一整套全面的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推理,法律人必须要严格要求自我,恪守职业道德准则。西北某政法大学法律教学以耶鲁法律现实主义为视角得到启示,强调法律实质上是一种工具,它能够帮助我们实现社会政策;法律人应该立足有利于社会长远发展的角度重新看待法律问题,并且在一定情况下推动社会生活的改善提高,为推动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强调学生看待问题应从多方面考虑,不仅要熟悉专业的法律知识基础,还要能够将知识融会贯通到解决实际问题中。 作者单位: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陕西西安 大学法律论文:国外法律教育模式对大学法律专业授课的启示 【摘 要】本文通过研究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历史发展及其优势和劣势,对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提出了几点启示。与此同时,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的改革也为国内其他学校法律教育模式的改革提供具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法学教育 模式 法律专业授课 启示 国外法律教育开启了现代大学法律教育的先河,国外法律教育具有教育质量水平高且学风严谨的特点,是法律教育界的典型模式。与国外法律教育相比,我国的法律教育起步较晚、起点较低、历史也较短,因此,要想完善和发展我国高校法律专业授课的模式有必要借鉴国外先进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法律教育模式。因此,本文以西北某大学为研究对象,通过了解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发展历史及其优缺点,取其精华,为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的改革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发展历史 国外法律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二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判例法系,也成为普通法系。二者的法律教育模式有所不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教育主要是在大学,而判例法系的法律教育主要是在律师学院。 1.早期的国外法律教育模式 从12世纪起,国外陆续开始出现具有法律教育性质的学院,其主要集中在法院附近。到14世纪,这样的学院慢慢越来越多,这种具有私塾性、法律专业性的教育形式就是早期的国外法律教育模式。 以具有典型性的英国为例,1753年英国开始了大学的法律教育,为英国的大学法律教育揭开了新的篇章。19世纪,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陆续成立自己的法学院。早期的法律教育模式具有以下几个优点:(1)与实践紧密联系。(2)法律专业的学生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3)学生的专业能力水平较高。但是,国外早期的法律模式也具有思想封闭、视野狭隘的缺点,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育水准相对较低。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外大学陆续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包括:首先,在大学中,对法律专业的学生进行法律专业知识的教育。其次,与当地的法律培训中心或者法院进行合作,对学生进行法律实践性的锻炼与培训。最后,培养法律专业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使其从业法律工作以后能够继续学习法律知识,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一系列的教学改革改变了国外早期的法律教育模式,促使了国外现代法律教育模式的诞生。 2.现代国外法律教育的模式 现代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一方面顺应了全球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其法律教育模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另一方面也保持了其自身传统的优势。现代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国外各个高校的法学院主要是培养大学生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能力,通过法学院的学习,为其从事法律行业工作创造条件。如果学生想从事律师行业的工作,首先,必须完成大学法学院的专业课学习,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其次,修完必修的法律基础课程才能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而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才能真正从业律师工作。 第二,法律教育的教育内容。国外法学院的课程设置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的法律理论和技巧,法律思维能力,分析、判断以及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达到培养学生能够以一个法律从业者的角度去思考法律问题、解决法律问题的目的。 第三,法律教育的教学方法。国外法学院的法律教育模式主要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及思考模式。因此,教学的方法主要是由老师准备课程资料,收集一些具有典型性和代表的案例,提前给学生布置其各自的任务,在课堂上,由老师引导学生进行分析与讨论。与此同时,国外还实行导师制度,即每个老师都具体负责几个学生,学生在法律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向自己的导师请教,导师也根据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习,安排学生的课程和课外学习等,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的能力。 第四,法律教育的教育评估。国外法学院的教育评估指标具有多样性。其法学教育评估体系比较完善,主要分为两部分。一个是教学质量评估,另一个是科研等级评估,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教学质量评估主要考查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等级评估则是考查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二者的结合使得法学院教学水平保持较高的水准,同时还能使其能够走在法学科研的前沿。 第五,法律素质能力的培养。国外的法学院比较重视培养学生的基础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能力。此外,学校还重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通过安排法律伦理、道德等课程来提高法律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 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优缺点 1.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优势 从总体上来说,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主要具有开放性广、灵活性高和实践性强三个优点。 第一,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开放性。国外高校的法律教育具有开放性,主要表现在学生可以不用在乎对错,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第二,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灵活性。不同于传统填鸭式教学只是简单地向学生灌输死板的理论知识,国外的法律教育更注重培养学生学习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国外法学院的教育模式改变了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方式,老师上课的时间较少。这种教学方式更能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第三,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实践性。国外法律教育向来注重法律实践教育,其主张通过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为社会培养具有职业性和专业性的法律人才。 2.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劣势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肯定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优点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缺点。其缺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忽视抽象思维、轻视理论教育。国外法律教育模式注重法律实践,但却轻视法律理论教育,这种教育模式使得法律专业的模式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但是却使得学生视野比较狭隘,见识比较封闭。 第二,实用性较强,学术性缺乏。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主要目标是为社会培养具有很强职业性和专业性的实用型法律人才。但是这种教育模式也造成一种困境:虽然国外法学院尽力培养法律人才,但是学生毕业后却很难担当律师、法官这种角色。知识面受限、思维模式的狭隘限制了法律专业学生以后工作生涯的发展与提升。 对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的启示 本文通过对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历史发展以及优势与劣势的分析,我们认为,对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 第一,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西北某大学的法律教育必须既要重视法律理论的学习,同时又不能忽视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从国外的法律教育模式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外大学的法律教育由于过分地重视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忽视了法律专业学生理论知识的学习,从而不利于法律专业学生未来职业的发展。因此西北某大学必须借鉴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成功与不足,在其法律专业授课中,要注重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第二,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既要注重知识的深度又要注重知识的广度。西北某大学法律教育一方面应培养具有应用型的法律从业人员;另一方面,还要使得学生具有其他专业的知识,掌握更多不仅仅局限于法律专业的知识,使得法律专业的学生成为知识面宽广、视野开阔的法律通才。与此同时,西北某大学还可以通过开展法律双学位,吸引更多其他专业的学生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高校高素质人才的法律素养,以适应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第三,西北某大学法律教育应改变其法律教学方式以及评价体系。西北某大学法律教育应学习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中的导师制。老师通过引导学生,能更好地了解学生自身的能力,使得老师更能因材施教,培养法律专业学生自身的技能;另一方面,老师通过指导学生也能促使自身教学方法、方式的改革。与此同时,西北某大学还应将法律教学和法律科研项目的开展结合起来,二者的结合有利于法律专业学生的学习和能力的培养,有效地调动老师和学生科研的积极性,有利于西北某大学科研的发展。 作者单位: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咸阳 大学法律论文:关于建立开放大学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构想 摘 要:国家开放大学成立以来,地方电大正处于向开放大学转型的关键时期,开放大学肩负着全民终身学习的历史使命,根据国家关于教育发展策略要求,建设教育社区、和谐社区,提高社区居民素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社区教育包括方方面面,法律服务更是社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百姓的法律素质,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开放大学 社区教育 法律服务 为了更好地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办好开放大学”的总体战略和国家教育部以电大为基础建设开放大学的安排部署,为适应“我国继续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基本思路”打造教育社区、和谐社区,结合辽宁开放大学建设方案和该校实际情况,该文针对锦州市社区法律服务状况,就地方开放学院在法律服务社区建设方面谈一些粗浅的建议。 1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涵义 发展社区教育对构建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社区教育的内容包括方方面面,首先大家了解一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基本内容。在了解法律服务社区教育之前,首先要了解社区教育,所谓社区教育,是指“在一定社区范围内利用各类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内全体成员,开展的旨在提高全体成员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教育活动”。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可以概括为在一定的社区内利用法律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内全体成员,由专职、兼职法律服务人员或法律服务志愿者为社区成员提供法律常识、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等活动,提高社区人员的法律素质的教育活动。 2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目前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已经开展,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组织者和社区居民理念比较滞后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化的新型教育,其发展壮大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与配合。而目前就我所在的社区情况而言,开展社区教育的专门机构主要有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司法所主要负责社区矫正、非诉讼调解、街道法律宣传、普法教育、法制培训等工作,而法律服务所主要是自收自支机构,在司法局注册,由法律工作者组成,法律服务所主要工作就是配合司法所开展工作,除刑事案件以外的诉讼,面向基层百姓的法律服务。但就现实的情况而言,有些机构对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认识力度不够,实际开展的工作不多。另外,市民自我学习法律知识的要求不强烈,学习自觉性不够,使得社区法律服务的功能得不到最大的发挥。 2.2 政府统筹需进一步加强 从目前社区教育的情况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政府统筹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资金、人员、相应机构职能等还不是很健全,为解决这些制约社区教育发展的实际问题,亟待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教育协调统筹机制,健全开展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规章制度,使社区教育法律服务有法可依,保证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3 各个街道、各个社区区域发展不平衡 由于受地域、经济、文化和观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城乡之间发展的差距很大,一些乡镇还没有把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建设中,老百姓素质参差不齐,即使有些地区纳入了发展规划,发展的速度也很慢。即使在城市,各个区、各个街道之间的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发展也不平衡,有些区、街道领导重视社区教育,就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体制,而有的区、街道领导不重视,则发展缓慢。在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实践活动中,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教育机构来组织和协调,使得很多资源分散、杂乱,不能使教育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影响发展。 3 建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构想 国家开放大学是应运而生的时代产物,有着伟大而崇高的历史使命,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形成。社区教育是搭建终身教育体系的“立交桥”,法律服务社区教育仅是“立交桥”的一小部分,为了更好地发展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我提出以下构想,请大家批评指正。 3.1 转变观念,倡导终身学习理念 宣传和开展“终身教育”,使终身学习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途径,是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是促进社区教育发展的重要基础。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组织者和广大市民应积极转变观念,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大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社区法律服务教育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 3.2 组织法律服务专业人员以及志愿者服务社区 作为市级开放学院,我们可以将我校的法学专业教师,法学专业学员以及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法律服务专业团队,深入社区,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就市民感兴趣的法律知识进行解答,解决市民在法律方面的困扰,强化法律意识,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 3.3 加大政府统筹力度,进行资源整合 社区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范围十分宽泛,法律服务作为社区教育的一种,同样也需要通过政府统筹,合理整合、配置社区内的各种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益。政府要从宏观上进行调控,在机构设置、人员、资金、教育资源等各方面进行整合,充分发挥效力,更好地服务社区百姓。 3.4 各个街道、社区等区域之间加强沟通,互相学习 各个街道、社区等区域由于种种因素,发展不平衡,因此建议各机构之间要经常沟通,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教育理念,利用最优秀的教育资源,调动大家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总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开展也不仅仅是我们市级开放学院的任务,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更需要全社会、全体人民积极努力,任重而道远,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发展会有更加灿烂的明天。 大学法律论文:提升大学法律课教学质量的路径 [内容提要]提升高校法律课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提升高校法学教学水平,首先要提高教师的水平;提升法律课教师备课的教案水平,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建立优良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重视并搞好案例教学;加强教学管理工作,构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关键词]法学;法律课;教学质量;提升路径 高校法学教育是一个国家高校教育体系和法律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对我国高校法律课教学质量的要求日益提升,而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时展的需要。 一、提升高等教育法学课教学水平的意义 我国在校大学生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良好的道德素质和健康素质,同时还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近年来,频频发生大学生因法律素养的缺失而走上害人害己道路的案例(如马加爵案、药家鑫案),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这更要求我国的高校加强对大学生进行必要的专业法律教育,提高其法律素养,重构大学法律基础教育。 目前法律基础课程作为各高校开设的一门公共基础课程,其目的是培养学生学习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使其成长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公民。作为高校,培养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培养现代化人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而,高校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改革势在必行。 应该通过法学教育课,使法学专业的学生们既要有高深的法学理论水平,能够根据社会的发展、现实情况的变化理解和使用法律,又要有相当的法律实务能力,以便在大学毕业后,尽快适应法律工作岗位需要。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也应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知法懂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做违法的事。因而,高等法学教育应创新教育理念,从只注重知识传授的传统教学模式,向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方面转变,注重法学研究方法的传授,注重学生主体地位的发挥。对共同课法律课程,也应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改变以往的拘泥于专业领域的知识传授,偏重专一教育模式,教育过程相对封闭,忽视学生个性的发挥和张扬的传统法学教育观念,不断提升法学教育水平。 二、提高法学教育水平,首先要提高教师水平 近年来,在高校里有些任课的法律老师,并未接受过较系统的法律专业的教育,使法制教育工作难以有效地开展,这不利于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有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法律教师队伍。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为此必须重视提升大学法律任课教师的水平。 一是对法律课教师进行系统培训。对高校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课而从事法律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应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培训,经法律课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要积极创造条件、配套相关制度,为教师的进修深造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全面提升教师备课教案水平。高质量的教案是保障和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基础。教师的教课安排准备直接体现在讲课中,教师在准备课程的前期付出的辛勤劳动会间接的反映在教案中。教师编写教案的过程,是教师在认真、反复研读教科书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照教案规划整理、理解安排和表述知识的过程。应要求法律课教师按照教案的规范要求编写教案。应按照学生接受知识的特点和要求递进的方式进行。突出教学的重点内容、难点解析。教案在逻辑上要严谨,层次上要分明,知识要系统,语言要生动、规范,图示要完整,教具准备、课时分配、课件或板书内容等都务求充分。举例要简洁生动、准确,方法应新颖、活跃。教案中还包括教学目的;相关问题在学术界的不同观点、社会实践前沿及学术动态前沿,使学生了解本学科的基本内容、基本知识、基本线索、重点内容等等。教案的编写还应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精炼和完善。教师的知识水平、价值观念决定了教案的水平及程度。要编写好的教案,教师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思想素质、政治素质。 三是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培养。应努力提升实践教学的规范化水平。减少教学活动的随机性、零散性。搞好实践教学。打造一支优秀的实践教师队伍。应加大资金投入,建设一批优良的、规范化的法律实践教学师资队伍,满足高校人才培养的需要。法制教育应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四是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教师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要紧密联系实际,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比如运用启发式教学,让学生成为课程的主体;或者采取模拟法庭,进行角色扮演、模拟案件等,剖析重点案例、以案说法、对真实或模拟案例进行课堂分析和讨论,让更多的学生通过观察、评论、角色转换和辩论等方式,从中学到有用的知识。也可开辟第二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让学生在面对面的亲临感受和事实分析中自觉获得价值判断,以此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待人的态度和处理有关问题的方法。可开办法律实务讲座、沙龙。应结合学生的学习内容,安排一定的法律务实讲座,邀请有一定知名度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到校讲课。还要组织法律学术沙龙,对影响重大的案件展开师生对话式讨论。通过这些活动训练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 五是注重和搞好案例教学。传统教学法主要以讲授为主,作用毋庸置疑。但讲授法的局限性在于其将学生置于被动学习的地位,对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不足。传统的讲授法造成信息流动单向,容易出现“满堂灌”的现象。案例教学法的推广是与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应用推广相伴而生的,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与创造性思维,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方面都优于讲授法。案例教学通过互动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加深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是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有效教学手段,同时也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这是改变原有的教学方法,最大限度地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将枯燥的书本知识演化为与实际生活密切联系的案例,以案促学,以案教学,教学互动,使学生真正学到有用的知识。教师将课程内容设计各种场景、案例让学习者掌握专业知识,并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灵活掌握专业知识。教师在教学中必须紧紧抓住学生的特点,因势利导,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三、加强教学管理,构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要形式,课堂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学校合格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如何切实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和及时了解教学活动的真实状况,成为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课题。建立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体系应坚持全面性和系统性。由于教学活动是动态的过程,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因素涉及许多方面。只有对课堂教学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控,并将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各项因素都纳入到监控体系设计中,才能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发挥作用。同时,要对监控对象、实施方法、实施机构、参照标准加以整体分析和综合,从而保证质量监控的有效运行。教学质量监控内容,应首先监控教师的师德。教师的素质、师德是教师的灵魂。要充分利用监控措施加强教师的师德建设。从源头上促使教师自觉提升自身素质进而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多元化、鼓励教师创新发展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标准。学校也应通过定期评选教学名师活动,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励广大教师不断进步。 应注重教师的师德监控。教师在讲授法律课时,不能用西方的法律体系来简单的套用我们的法律体系。我们要建立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它包括的全部法律规范,它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必然要求以体现人民共同意志、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本质特征,这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本质区别。对待外国的法律,不能简单的、不加分析地照搬、照套,而只能加以研究、借鉴。我国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实践没有止境,法律体系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处于发展与完善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发展和完善过程中,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文化生活的丰富多彩,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师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明确不同层次的教育要求,培养大批既有深厚研究造诣,又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师资力量,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内涵和基本要求纳入教材之中,开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修课,努力培养具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坚持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求以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以充实学生的生活为目的,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以现代人的视野培养现代人,以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要注重趣味性、实践性、直观性、艺术性、创造性以及学生的自主独立性等多方面,全面增强教学效果,使学生们正确地行使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以此方能成为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
低碳经济论文:温室气体减排低碳经济论文 1英国温室气体减排现状 英国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俨然是一个领先者,它已完成了《京都议定书》的当期减排任务。自英国提出低碳经济的近十年间,其经济飞速增长。与此同时,截至2008年底英国温室气体的排放却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幅高达19%。在英国各部门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中,农业部门Agriculture、工业过程IndustrialP和废弃物部门Waste的排放量分别占国内温室气体总量的7%、5%和4%,仅在很小的程度上对温室气体总量产生影响,对各年的减排情况也是影响甚微。而能源部门Energy(与能源生产和消费相关的排放)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高居国内温室气体总量的85%。能源部门在温室气体排放中所起到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如下面两图所示,1991-2008年中有12年能源部门与整体均减少碳排量,并且能源部门的减排占到了相对较高的比例。1991、1996、2000、2001和2003年中能源部门与整体均增加碳排量,甚至高于整体增排的绝对值。唯有1998年例外,能源部门增加碳排量,但整体却大比例减排。这不禁令我们进一步思考,在能源部门内又有哪些因素在温室气体排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源工业2008年的碳排量达到了能源部门总排量的39%,高居能源部门内各细分部门碳排量贡献率之榜首。与1990年相比较,能源部门碳排量整体下降了13%。能源工业部门碳排放总量大基数大的特点决定了其在能源部门减排中的重要地位。制造工业和建设、其他部门的碳排量屈居能源工业的排量之下。制造工业和建设2008年的碳排量占能源部门总排量的14%,相对1990年下降了24%,源自钢铁产业碳排放量的急速下降。其他部门碳排量较1990年下降了4%。近19年内,居民的碳排量增长1%,商业机构的碳排量下降15%。唯有交通业的碳排量处于增长状态,相对1990年上涨了9%,其2008年的碳排量达到了24%。而交通运输业中92%的碳排量均来源于公路运输,因此公路运输的碳排放情况主宰了交通运输业的碳排量的增减。 2英国温室气体减排的实现途径 20世纪90年代以来,英国碳排量减少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两个原因比较突出:第一,20世纪90年代后能源工业内部产能燃料比例的变化显著;第二,通过“成熟论”、“专业化论”和“失败论”三种理论,说明英国碳排量减少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制造工业和建设中高能耗制造工业锐减的结果。 2.1燃料消耗结构的变化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天然气行业就开始重组,90年代初英国电力、煤炭和核能行业的私有化导致竞争更加剧烈。1990年,煤炭(65%)和核能(21%)在燃料消耗中处于主导地位,天然气仅占0.7%。1990年后碳排量的下降很大一部分源自燃煤发电向天然气发电的转变。随着天然气在北海的陆续投产,天然气用量显著上升,即所谓的“天然气”。20世纪90年代后,由于科技的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天然气以低廉的价格成功分得了市场的一大块蛋糕。一直到2006年,煤炭、天然气和核能的使用比例为41%、31%和20%。尽管近年来天然气价格的相对高涨可能会导致煤使用量的上升,但联合循环燃气轮机(CCGT)和核能站的推广将会带领英国逐步远离燃煤和石油的年代。 2.2英国制造业比重的飞速下降 一般而言,在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制造业就业比重起初上升,但经过一段时间发展后开始下降,同时服务部门就业比重开始出现上升的倾向,这种经济结构演变趋势就是“非工业化”。20世纪70年代,“非工业化”成为当时英国经济中的优秀话题,英国工业落后于其他经济体已成事实。在大家为英国不光鲜的经济发展寻求一种解释的时候,许多经济学家开始关注制造业的就业水平。20世纪50年代后制造业就业就开始下降,但70年代后制造业的就业情况下降更为严重。同时,在70年代初仅仅18个月内,英国制造业产量就下降了25%,然后又有更进一步的缓慢退化。国际上钢铁业的萎缩最为明显。与1990年相比,2008年能源产业消耗的钢铁量绝对下降了77%。英国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减少与非工业化有着密切的联系。截至2006年,英国服务业产出占其经济总产出的75%,较1948年增长了29%。但制造业的产出由1948年的36%下降到了2005年的13%。1979-1982年间,碳排量减少了14%。1990-2008年间,碳排量减少了19%。Rowthorn和Wells两位经济学家认为,解释英国制造业就业情况变化的理论有成熟论、专业化论和失败论。如果一个国家的经济一旦达到一定高而较为成熟的发展阶段,将会导致工业就业在总体就业中比重的下降。按人均收入来计算,越来越多的收入将被用于服务业中。由于制造业生产率的提高非常快,而服务部门生产率的提高通常较为有限。此外,对于这两个行业,实际产出增加的速度相似,因此其结果必然是劳动力由制造业转向服务业。这就是“成熟论”。有迹象表明,1955年后英国的经济发展主要归因于她的早期成熟。通常,按农业劳动人口就业所占总体就业比例的不同把国家分为两类:一类国家的农业劳动人口占10%~20%,另一类国家的农业劳动人口占20%以上。然而,英国农业劳动人口仅为国内总就业的5%。在不成熟的经济体中,几乎所有转移到服务业的劳动力均来自农业部门;而在成熟的经济体中,大约有一半的劳动力是从农业中转来的。但是英国例外,在初始阶段劳动力会从农业转向服务业,最终服务业的劳动力几乎全部来自工业,特别是工业中的制造业。成熟论并不能够解释所有的现象。例如,实际收入的增加将导致对制成品和服务更高的需求;从其经济规模来看,单靠服务业的财政收入并不能满足其进口需求。总之,虽然成熟效应可能导致英国就业从制造业转型,制造业在总产出中的份额有所下降(如果以固定价格来计算,跌幅可能会相当小),但在经济持续增长的阶段制造业产出的绝对值是连续增长的。第二个理论为“专业化论”。产业结构调整与专业化发展也会造成非工业化。一定时期内,受贸易条件的约束,使经济大量集中于制造业。在1950-1952年,由于原材料和食品价格的需求弹性较高,海外收入的大幅缩水以及煤和服务业的出口急速下降,英国非制造业的贸易赤字已高达GDP的13%,这个巨大的赤字不得不由制造业的贸易盈余来弥补。据统计,在1950-1952年平均每年GDP的11%用来弥补这个缺口的。然而,一段时期后,受贸易条件的约束,经济大量转移至非制造业。早期的贸易结构被以下几个自身因素改变。首先,由于原材料和食品的实际成本下降,以及服务出口的急剧上升,非制造业贸易由亏损转向盈余。其次,工业发展欠佳,汇率、服务和原材料的出口对制造业产出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制造业贸易赤字。英国经济结构的急剧变化仅仅是历史偶然的结果。战后美国减少对英国的援助,使英外部账户压力越来越大,最终不得不走向服务业专业化的道路。基于目前全球信息化技术活动的日益扩张,英国服务业专业化的发展也日趋明显,例如金融业、教育业、法律、房地产等商业活动得到积极的发展,而农业、制造业等第一、第二产业的发展则较为缓慢。制造业的衰退对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影响重大。1990~2008年间,钢铁、有色金属等能源消耗大幅下降,其中产出绝对值下降110万吨,以及单位产出能耗下降560万吨。尽管化学制品产出绝对值增长了340万吨,但其单位产出能耗的巨幅下降使其总体的能源消耗依旧处于下降之席。从制造业整体来看,单位产出能耗的下降起到关键性的作用,产出的绝对值和单位产出能耗的变动共同铸成了其能源消耗总量的绝对下降,从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英国制造业的萎缩并没有带来其对制成品需求的下降,但却引发了对国外进口制成品的高依赖度。近几年,不论在价值还是在数量方面,英国对中国制成品的进口均大量增加。进口的不断增长已然成为英国20世纪90年代后的一种新特征。仅在2007年一年内,英国从中国的进口开支就上升了18%,约为156亿英镑。在过去的5年里,英国的开支和进口量上升分别超过了125%和114%。与以往相比,人们更喜欢买衣服、装饰家园,看电视,听音乐,和孩子们玩游戏,甚至装饰圣诞树,而这些所有的产品均由中国制造。2006年,仅圣诞装饰品的进口就达到了6万吨。“成熟论”是1966年后比较重要的理论,对英国经济产生了较为重要的影响。但“专业化论”是迄今为止在决定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变上最重要的理论(以绝对值计算)。虽然有明显的“成熟论”和“专业化论”迹象,却并不意味着制造业产量的下降应伴随着制造业产出水平的下降,甚至于零或低速率的产出增长。决定英国经济的依然是经济的整体表现,而此即为解释非工业化的第三种理论:失败论。从国际标准看,英国经济发展一直欠佳:低增长、低生产率、低就业。尤其在制造业方面,1973—1982年间制造业产量下降18%,而OECD中其他六个最大国家的制造业产量均上升15%。假设英国生产率比实际高,那么制造业的产出会更大,国际收支平衡,宏观经济政策宽松和经济增长。但英国制造业的产出和就业情况并没有达到他们应有的实力,非工业化就是结果。总体而言,20世纪后期至今英国制造业表现欠佳,使得经济衰退、收入减少。然而,即使其表现一直非常好,制造业本身的下降也是不可避免的———它只会创造一个更大的服务部门。 3未来英国减排压力巨大 3.1天然气发电成本上升 在未来十年内,英国多数煤矿将被关闭。同时,现有的核能将被淘汰。英国燃煤发电已逐渐被燃气发电所代替。煤向天然气的转变减少了碳排量,核能向天然气的转变也将会促进减排。但是随着北海石油的迅速减少,英国对天然气的依赖程度日益加深,进一步的天然气将会给能源的供给带来严重的安全问题。考虑到欧洲整体天然气使用量的巨幅上升,天然气的价格将会有大幅度的上涨,用能成本的上升将会令企业重新做出选择。 3.2服务业有可能会增加碳排量 英国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完成了非工业化,由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变的非工业化所带来的减排空间将会逐步减小,而在经济构成中占较大比例的服务业的减排已达到极限。相反,服务业有可能会增加碳排量的趋势,尤其是对运输的高需求。上文已述,公路运输的碳排放情况主宰了运输业的碳排量的增减。此外,英国交通运输业的碳排量持续增长。因此,如何应对服务业对运输的高需求,如何降低公路运输的碳排量是英国进一步减排面临的又一问题。 3.3非工业化并没有交付真正意义上的减排 英国的非工业化并没有减少国外温室气体的排放,所以并没有在全球层面交付真正意义上的减排。英国政府已经认识到了“如果仅仅通过将环境影响移至海外,或者国内和国外的环境影响此消彼长,即使降低了英国国内的环境影响也是毫无意义的”。而在未来的减排中,如何通过减少能源消耗,研发清洁高效的生产过程来减少环境影响无疑是至关重要的。 3.4可再生能源减排任重而道远 目前,减少碳排放的历史来源可能对未来碳排放量的减少不会有明显的帮助,因此英国将不得不转向其他资源的减排。早在2002年,英国就开始实施《可再生能源义务法》。该法的实施促进了英国风电的发展,使其超过此前世界最大的海上风力发电装机国———丹麦。欧盟《可再生能源指导》的目标已经设定,即到2020年,英国需实现所需能源的15%来自可再生能源。直至2005年,英国所需能源中仅有1.3%为可再生能源,其消耗比重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但根据2008年6月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战略,已将商业用电和家户用电分别提高了21%、14%。为了实现2020年的“绿色”政策,企业可能面临的额外电费将高达70%。可再生能源成本高,其推广之路可谓任重而道远。 3.5碳捕捉成本较高,碳封存风险较大 在实现低碳经济的过程中,英国正在不断尝试着以创新的途径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这一世界性的发展难题。英国政府决定在2014年之前,投入10亿英镑建立一个“碳捕捉与储存(CCS)”示范工厂,并规定所有新建电厂必须捕获和封存至少25%的温室气体,到2025年要捕获和封存100%的气体。然而,将温室气体置于地下是碳捕获与封存过程中风险最大的环节。据资料显示,如果处置方法得当,99%的二氧化碳有可能被封存于地下长达千年之久。目前,碳捕捉的成本相对较高,而碳封存技术正方兴未艾。所以,英国未来碳捕捉和碳封存技术发展的重点是低成本的碳捕捉技术和低风险的碳封存技术。尽管未来英国减排压力巨大,各方面困难重重,但要有信心有能力来迎接挑战。英国需要制定明确的目标和策略框架,利用服务业强大的发展劲头来反哺工业的发展。做好长期的技术的投资与研发准备,制定与可再生能源发展一致的能源政策。除了其它减排措施外,要继续使用碳交易、碳捕捉和碳封存手段,改善家庭、产品与交通能耗等措施来共同推动能源效率的提高。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也是不得不面对的挑战。 作者:庞舒雅 单位: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低碳经济论文:工业转型升级低碳经济论文 一、制约哈尔滨市工业低碳转型升级的主要因素 (一)重工业偏大的结构导致能耗居高不下 现行主流的低碳经济理论认为,如果经济结构中有更多低碳排放的“清洁部门”,那么碳排放量一定会降低。以工业结构为例,轻工业与重工业对资源环境的影响也存在较大差异,在同样的工业发展规模中,重工业比轻工业对资源环境的影响要大。目前,哈尔滨市的工业结构仍以重工业为主体,虽然其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和产值都有逐渐下降的趋势,但是,由于高耗能行业全部集中于重工业中,且其综合能源消费量占到重工业的80%~90%,所以,造成近五年重工业综合能耗占规模以上工业总综合能耗的比重居高难下,始终徘徊在86%左右。加之一批热电联产、水泥熟料生产、化工醇、生铁高炉等高耗能项目相继建成投产,进一步推高了重工业的能耗水平。 (二)主导产业结构向低碳化调整的方向不明确 装备、食品、医药和石化等四个主导产业在哈尔滨市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其低碳化调整的方向和步伐对哈尔滨市工业低碳化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从低碳角度分析,哈尔滨市四个主导产业中,石化产业属高耗能产业,综合能耗占比较高,其中的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两大类行业属六大高耗能行业,两行业合计的企业数量、产值和综合能耗分别占主导产业的3.1%、12.7%和45.5%。哈尔滨市的食品工业和装备制造业其产值占比较大,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相对较低,尤其是装备制造业中的绝大多数行业,单位能耗均接近于全市最低水平。近年来装备制造业陷入发展困境,石化产业产值规模在不断扩大,不符合哈尔滨市主导产业应采取的“提食品、装备、保医药、限石化”低碳转型发展方向。 (三)产业层次和产品附加值偏低 目前,哈尔滨市工业的多个行业及其产品都位于产业链低端位置,处于原材料加工或产品初级加工的低产业层次、低附加值阶段,能耗高、产值低,企业竞争能力差,是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从低碳经济角度分析,这些行业或产品的能耗强度均偏高,尤其是对于高耗能行业来讲,各链条能耗强度的差距更加明显。如水泥行业,吨熟料综合能耗比吨水泥能耗平均高出30-40千克标煤。而哈尔滨市的多数水泥企业都是只生产熟料和水泥,缺少高附加值、低能耗的下游产品。哈尔滨市钢铁产品以长材和普通建筑钢材为主,扁平材及高附加值的产品少,优质钢材目前主要依靠外购,钢铁生产企业的本地配套率较低。 (四)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不利于碳减排 哈尔滨市工业企业多以低效率、高排放的煤炭作为主要消耗能源。近年来,由于煤炭市场充分放开,优质原煤价格不断上涨,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多数用能企业在优质煤中掺烧一定比例热值低、排放多、价格低的褐煤,因此需要企业对锅炉和除尘设备进行必要的升级、改造。但从实际看,多数企业难以承担较大的升级、改造成本,尤其是热电联产和供暖等能源转换型企业,锅炉的节能、减排工艺和技术升级缓慢,直接影响到企业经济效益和碳减排效应。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以及在用燃煤锅炉的技术现状和升级步伐,对哈尔滨市发展低碳工业形成较大阻力。 (五)低碳化升级改造项目推进难度大 为实现低碳化转型升级,哈尔滨市部分水泥、炼钢、供热等高耗能企业都在积极谋划上新设备,延伸能效利用环节,利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余热、余气等资源进行发电、供热或回收利用,满足企业和社会用电、用热需要,但是受并网审批的限制,一些综合效益可观的项目迟迟不能启动建设,严重影响和制约着低碳化升级改造项目推进进度。 二、促进哈尔滨市工业低碳化转型升级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工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和重点 实现哈尔滨市工业低碳发展,必须以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为引领,在存量中改造高碳行业,在增量中发展低碳行业,明确转型升级的方向和重点,通过优化技术结构、组织结构、布局结构和行业结构,促进工业整体结构优化提升。加快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优先发展食品、装备制造两个低碳高产值主导产业,限制发展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等高耗能产业,稳步发展纺织、木材加工、印刷、文体用品制造等轻工业。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民用航空、新能源装备、新材料和生物产业等新兴产业领域,实施重点领域产业改造升级,完善产业链条,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低碳示范工程 哈尔滨市必须抓好替代热源审批、投资、建设等各环节,妥善解决拆除热源补偿问题,最大限度拆除热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小锅炉。对于经营不善而等待“被政府淘汰”或利用部门监管“空隙”偷摸生产的类似企业,政府决不能弃管或视而不见,而必须摸清其底数,发挥低碳节能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辅以经济、法律甚至是行政手段,对其进行有序淘汰。尤其要对冶炼、造纸和水泥等高能耗和高污染行业中生产规模小、经济效益差、资源消耗大的企业予以优先淘汰。同时,以淘汰落后产能为契机,加快推进高耗能企业的兼并重组步伐,以典型低碳行业或企业为引领,建设低碳示范地区和低碳示范园区,将优势资源向投入产出效益好的区域和企业集中,通过集约化生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改善工业能源消费结构 推动哈尔滨市能源结构由传统高碳为主向清洁能源比重不断增加的结构转变。促进用能企业向低碳转型,促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主动适应新能源开发、利用的需要,有助于其实现组织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的升级。一是提高天然气的应用普及率。对工业天然气应用、燃气锅炉研制和改造等予以更大的资金支持,建设天然气取代燃煤供暖示范工程,提高城市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率。二是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支持风电装备研制、生产和风电场建设,协调完善风电并网运行的电力调度体系。利用哈电集团的先进技术,积极发展建设中、小型水电厂和抽水蓄能电站。利用哈尔滨市成熟的地热泵技术,推广使用地热能。鼓励利用城市垃圾、秸秆、大型养殖场废弃物建设沼气或发电项目。三是探索推进分布式能源工程。将分布式能源纳入电力和供热规划范畴,按照自用为主、富余上网、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的原则,探索在三环以外新建的居住、商服和产业集中区,建立分布式能源中心,推进实现分布式能源与集中供能系统协调发展。 (四)鼓励低碳技术和产品的应用 一是探索推广碳捕获技术,推进碳利用。哈尔滨市可通过政府扶持和企业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在大型煤电、热力供应及炼油企业试点应用碳捕集、分离与净化技术,将捕集的二氧化碳资源应用于食品加工、塑料大棚种植、全降解塑料生产、精细化工等行业。二是鼓励企业加强工业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支持企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实施煤渣、钢渣综合利用,煤气、水蒸气、余热回收利用,资源化再生利用等资源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尤其要创造条件,支持哈尔滨市大型热电联产企业向热辐射范围内的用热企业或居民进行并网供热。 (五)运用碳交易市场化运作方式 一是规范自愿减排交易。完善哈尔滨市电力企业电管理机制,在钢铁、建材等行业开展减碳自愿协议试点工作,制定减碳自愿协议管理办法和奖励措施,推动企业开展自愿减排交易。二是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广市场化节能服务模式,在工业领域引入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规范用能企业(用户)与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的合作;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三是建立碳排放指标的考核奖罚机制。转变以往通过行政手段向企业“硬压”节能指标的做法,通过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对企业碳排放行动进行“奖勤罚懒”式的调解,按照既定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实现低碳转型的企业减免所得税,减免部分由未切实贯彻执行政府低碳减排指标的企业承担。 作者:杜立兴 单位:哈尔滨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业经济处 低碳经济论文:交通产业发展下低碳经济论文 1、低碳经济下交通产业发展战略目标分析 交通产业是为社会交通运输需要而服务的产业,其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环境污染。在低碳经济下,交通产业未来的发展应该将不断改变自身产业结构,降低碳排放量,提高城市低碳交通发展水平等内容作为重点工作内容,在此思路下合理的制定发展战略目标。事实上,当前我国的人口数量庞大,机动车数量日益增加,交通模式仍然是采取的传统的机非混行模式,机动车的燃料也较为单一,燃料的使用效率不高,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低,城市车辆拥堵现象严重,这些问题都严重阻碍了交通产业的低碳发展,也阻碍了交通运输系统的整体效率。基于此,笔者认为,目前交通产业应该将节能减排作为主要的发展战略手段,对产业的每个组成部分都制定相应的战略目标,以最终实现全社会的低碳发展。主要包括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产业的配套设施、实现交通运输产业的高效运作、加强交通设备制造产业的节能减排管理等三方面内容。 2、低碳经济下交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基本途径 2.1积极发展低碳燃料 目前机动车辆的燃料普遍使用汽油、柴油等高碳排放量的燃料,燃料结构较为单一,这是影响交通产业碳排放量的主要因素。为此在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下,交通产业首先应该从发展低碳燃料入手制定发展战略。目前可以用在交通行业的低碳燃料主要有乙醇、生物柴油、天然气、太阳能、电能等等,这些燃料的含碳量较低,若能够得到大面积的推广,则势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碳排放量高的交通产业现状。虽然目前低碳燃料并未得到普及,应用范围也较小,但是其应用前景十分可观,需要我们进一步极大研究力度,开发并普及更多低碳燃料。 2.2提高车辆燃油的经济性 要实施这一战略,需要燃料和车辆结构两方面入手进行改进。一方面是要积极利用先进科技研发可再生燃料和低碳燃料。一方面要对车辆的传动装置和驱动系统进行有效改进,使其在运行中所受到的滚动阻力进一步减小,增大发动机的运行效率,提高燃油燃烧效率,从而实现低碳排放的效果。在当前零碳排放燃料还未全面推广的形势下,通过提高车辆燃油的经济性无疑是一条非常可行的发展途径。 2.3减少高碳强度的出行 目前我国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高碳强度的出行率较大,在此情况下是很难促进低碳排放目的的实现。为此应该采取减少高碳强度出行的战略措施。包括引导人们绿色出行,多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或以自行车、步行等慢速交通系统为出行方式。 2.4提高运输系统效率 提高运输系统效率战略是指从系统的角度出发,通过优化整个运输系统的设计、建设、运行,达到减少能源利用和温室气体排放。运输系统效率低的主要表现为交通拥堵,因交通拥堵而导致的燃油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并不是个小数目。有效的交通管理手段和拥堵缓解政策不仅可以达到减排的效果,而且可以节省巨额资金的投入。 2.5碳收费 为达到运输产业的减排,碳排放与碳交易的收费政策是必要的。增加整体碳经济的花费,通过碳排放与交易或是碳税,为消费者和商业减少C02排放提供经济刺激。碳收费的目的是在不影响生活质量和经济的前提下,减少运输部门碳排放。对价格政策起决定性作用的是高碳出行替代选择的有效性,这些替代选择包括使用低碳燃料,购买燃油经济性更好的车辆,使用公共交通或城际铁路,远程办公,合乘,发展减少长距离出行紧凑用地模式。没有替代选择,消费者就不得不而对高消费或是降低生活质量。通过减少出行需求、鼓励低碳燃料和节能车辆的利用,碳排放收费政策影响上述所有战略。 2.6系统性 交通产业是一个系统,在整个社会实现低碳经济的过程中,系统的观点要始终贯彻其中,各学科间研究和技术调度促进节能减排的最终实现。例如,通过几十年的努力,小汽车行驶每100km的耗油量下降了5000,但小汽车总量增加了几十倍,显然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增加了许多倍。同样,轨道交通的建设成本巨大,运营时所有的设备都在运行,从此角度轨道交通本身是高碳排放,但它可以为社会服务几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从减少整个社会碳排放的角度看,它是环保经济、低碳排放的。新能源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利用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但节能减排的效果和社会效益远远大于资金的投入。 3、结语 总之,在当前的社会发展进程中,实现交通产业的低碳发展势在必行。本文中所述的几种发展战略是近期交通产业发展可采取的基本途径,若能够执行到位,可以极大的提高交通产业的节能减排效果。 作者:吴晶 单位: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交通运输局 低碳经济论文:产权结构背景下低碳经济论文 一、物流企业产权制度的失范 (一)混沌产权关系的制约 从法律角度而言,我国国有物流企业的最终所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公民,每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皆为国有企业产权的所有人。但在事实上的经济关联中,我国公民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人,并未获取任何国有资产收益,也没有对国有物流企业资产的配置权。没有资产的收益权,也无资产的配置权,使得公民作为国有物流企业所有人的所有权成为一纸空谈。所有人既无心也无意去关切所谓拥有的国有资产运作效率,对物流业税收协同创新与否也漠不关心。国有物流企业产权关系混沌更多地表现为企业自主权的欠缺。由于国有资产责、权、利的不明,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不能清楚地分离,造成国有物流企业竞争力不强,市场适应能力薄弱,不能适应低碳经济发展意图。 (二)非正常产权流动的束缚 Coase认为,在最初产权配置不恰当时,可经由产权交易来达成最优的资源配置,在交易成本较低之时,市场乃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手段。但在物流企业产权流动中,过高的交易成本阻滞了产权的合理流转。我国没有方便适宜的产权交易途径,资本市场国有股的非流通性造成国有股产权交易仅可在场外施行,交易相当封闭,定价机制不恰当,造成国有物流企业资产的大量流失,损害了中小股东的经济利益,对规模更大的非上市物流企业而言,产权交易的途径更为狭隘。交易机制不够公平、公开、公正,多数国有物流企业资产交易有暗箱运作、定价不适宜的情形,致使物流企业的产权流动不以物流企业的做大做强为目的,不利于物流企业的低碳发展。 (三)一元产权结构的限制 一元产权结构乃国有物流企业的主要问题之一。只有构建多元产权架构,才可创立起现代企业产权制度,使企业动力十足。在国有物流企业一元的产权结构下,物流企业资产皆由国家投资,其他投资主体接近于无,无助于国有物流企业经营风险的分散,物流企业破产或亏损时,国家只好肩负无尽责任。虽然许多国有物流企业实施了公司化改造,在形式上明晰确定了国有产权运营主体,但多数依然为国有独资物流企业或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的物流企业。而且,有的国有物流企业股份制革新并未真正地发挥效用,存在国有物流企业股份制革新就是为筹措资金的浅薄认识。有的国有上市物流公司表面上形成了多元产权结构,但只是换汤不换药,无实质性的变动。国有物流企业产权改革落后,造成物流企业不易盘活存量资产,不能充分有效地配置生产要素,企业经营效益难以提高。 (四)非强制产权护卫的钳制 强制产权护卫是产权制度有效运作的必备要件。我国现在尚未有国有资产法、国有产权法,没有对国有企业产权、国有企业产权范围、国有企业产权交易主体、国有产权交易程序、产权交易监管机构、违规交易法律责任的明确规范。有的地方虽颁布实施了相关国有产权交易管控规则,但有的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政策矛盾,或缺乏全面性、细化性,不易贯彻落实。譬如对国有物流企业占用使用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产权界定模糊,依照企业国有产权的界定,企业国有产权乃国家对企业经各种途径投入衍变而来的权益、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投入形成的可享受权益,及依照法律规范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国家经由无偿方式划拨国有土地给国有物流企业运用,应视作国家用土地使用权投资于企业,衍变为物流企业占用的国有产权。但在国有物流企业改制活动中,处置企业整体产权之时,要求国有土地由国土部门来措置,极大地扰动了改制物流企业存量资产整体处理成效,不利于地方对外招商引资良好形象的塑造,妨碍了国有中小物流企业以国有资产置换、企业职工全民职工身份置换为焦点的革新。 二、产权制度需完善 低碳经济发展环境下物流业税收要协同创新,应着力解决阻滞其协同创新的产权制度障碍。 (一)厘清产权关系 全体社会成员作为国有物流企业的产权主体,无法对国有物流企业展开有效管控,不能切实享有国有资产所有权带来的收益。国有物流企业不可随意处置所占用资产,企业不具备独立的定价、销售与员工聘退权力,企业亏损无需破产,企业盈利也不全归自己。独立完整的法人产权制度要求国家只是掌控票面价值,企业把持经营权,法人产权制度涵盖法人产权与股东产权。法人产权乃全部股东对公司投资而产生,涵盖有董事会与股东会拥有的所有权与经营管理层拥有的经营权。股东产权乃股东对公司通过投资经由票面手段掌控公司,事实上乃虚拟产权。产权关系的厘清要求国有物流企业中,国有股东的股东权和企业的法人产权明确界定,达成真正意义上的政资分离、政企分离。依照公司法明白无误的规范,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架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身为国有资产的股东代表者,仅有权经由股东大会明示自身意见,不可经由行政方式对企业实施治理。董事会作为企业常设权力架构,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可经由委派董事的方式,介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抉择适当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不可采用行政指示的手段选派任用经营管理人员。这样才能达成国有物流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构建起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 (二)构建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 国有物流企业要蓬勃发展,产权需要不断流转需构建统一、规范、开放的产权交易市场,使产权交易活动有序展开。我国国有物流企业资产存量规模庞大,需经由规范的产权转让活动,推动国有物流企业资产合理流转,达成国有物流企业资产的有效配置。首先要构建统一、规范、开放的产权交易市场,发展专业性中介机构专司企业产权交易,搭建产权交易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产权转让信息共享,向交易各方提供充分信息,发挥好市场在产权流转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要规范产权交易行为,规范产权交易流程,强化产权流转中的资产评价活动。资产评价的中介机构,要遵循客观、公正、独立准则,采用规范标准依照要求的步骤实施评价活动,确保资产评价的公正与严肃,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与可靠。还要规范产权交易机构。产权交易机构应为合法设置的独立法人,其职能是向产权交易活动提供合法场所,接受产权交易各方的委托提供中介服务,协助交易完成,审查产权交易的规范性、合法性、真实性。交易机构要具备法人资质,还须拥有展开产权交易中介服务活动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与专业人员。规范国有物流企业产权的对外出售活动,有选择有计划地向外商让渡国有物流企业产权,若产权关系到国家安全、国防、尖端技术和国家禁止的范畴,不得对外出售,对外商压低收购、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分期付款、投入设备技术含量、市场份额大小等也要在产权交易中予以规范说明。强化产权交易市场的行业自律,通过规章规范交易市场、交易活动、交易流程、交易手段,实现有效监管,防范场外交易,遏制违规交易,杜绝虚假信息,根绝价格欺诈活动。 (三)实现产权结构多元化 推动产权结构的多元化,构建市场体系。作为物流企业发展的两类主要法律形态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产权结构的多元化,达成所有人的外部化与担负的有限性。产权结构多元化、所有人担负的有限性有利于资本聚集,企业经营管理易于实现规模经济。而所有人的外部化确保了物流企业财产的孑立性与正常运转,可合理防范其他主体对企业财产的侵害,使企业获得长久的经营效益。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主体经营、外部健全的市场系统与内部完善的组织架构对经营管理人员日常运转的密切监督,使经营管理人员的企业运作与所有人的目标相契合。此类结构乃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发展占先所有者优势。啄食秩序理论(ThePeckingorderTheory)乃美国学者Mayer提出的投资战略理念,内部投资优于外部投资,间接投资优于直接投资,债券投资优于股票投资。PeckingOr-der的投资理念认为,正是由于企业运营中面临税负、掌控权、破产危殆、安全性、信息失衡、成本、资本市场乘数效应等各种市场冲击,有必要也一定会有Pareto最优的投资范式从而实现企业最大化的价值,对各个备选的投资模式施行优势排序,为抉择人提供对应的行动范式。外部投资者和内部经营者间存在信息失衡,外部投资者对企业真实情形掌握并不全面,通常会低判企业价值,进而造成企业价值滑落。企业经营者作为内部信息的全面掌控者,可以经由投资于企业,成为占先拥有者。外部投资者也可经由抉择符合自身偏好与管理才干的企业行业,由上至下地搜寻适当的企业,由被动投资发展为主动投资,由信息闭塞转为信息通达,进而也成为占先拥有者,给企业带来专业人才引进、新产品研究开发、市场开拓等增值服务,使企业实现长期增长价值的最大化。推动物流企业MBO发展。就理论而言,企业成本的大小取决于企业治理机制是否完善;而企业治理机制是否完善,则取决于对企业的内部人———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否完备。只有在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备的情境下,企业经营管理者才能够从主观意识和客观实际上,尽心尽力地发挥自身最大的经营潜力,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角逐中,确保充分的市场适应性能力,最大化地提升企业运作效益,获得充足的资源以回馈所有者。此类激励和约束机制最直接的表现为经营管理者的持股份额。经营管理者持有较大比例的股份份额时,若实施与企业最大化价值相背离的举措,会损害自身股权利益;若实施和股东利益吻合的举措,则对自身股权利益有益。所以,采取MBO方式,可以减小企业委托成本,提升企业经营效益。在企业中,CEO和Boss间的矛盾难以避免,此源于角色定位不同。要实现CEO和Boss的有效兼容,需要采取合理的制衡机制。对于CEO而言,制衡就是约束与激励。要对CEO的角色进行准确定位,其能够持有企业的一定股份,但必须明了自身的双重身份:身为股东,有权利拥有股东的所有权利;身为CEO,则需遵循职业经理人的行事准则。国外许多CEO经由各种形式发展为企业股东,但董事会并不会因其股东身份而降低对CEO的职业操守要求。企业要构建对CEO的合理约束制度。在内部约束中,对Boss和CEO间要形成互相制约的关系与束缚机制,有赖于合理的企业章程束缚、合同制约与激励性牵制。在外部约束中,要通过法律制约、市场牵绊、道德牵制、媒体管束化解Boss和CEO的矛盾,均衡企业管控权与企业剩余要求权。采用限制性股权激励。要合理确定适用股票期权的人员范畴,规范授予相应人员股票期权的规模,通常乃普通股的10%,采取每股资产净值、净资产系数、原始发行价、股权均衡价格、市价折扣等合理方式确定股权价格,确定股权的适当期限,可以用公司奖励基金给物流企业经营者、管理骨干以个人名义购买流通股,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交易,但可享有相应收益权利。还可以在发行新股票之时预留一定数额的股份,以股票期权或认股权证的形式给予股权激励对象。强化企业的外部监督管理。企业资本运作需要有与之相辅的监督管理制度,以规避风险、驾驭风险、消解风险。为此,需要通过法律强化监督管理,明晰市场的监督管理主体和职责功能;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我约束;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在上市企业与非上市企业均设置一定席位的独立董事,经由独立董事的特别身份就企业运营事业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别,利于物流企业委托中对人的有效监管;引入合理的社会监督机制,各地国资委可公开设立投诉热线电话,就企业产权运作境况接受社会监控,或就企业产权运作征询公众意见,此外,要加强对企业产权运作的财务审计,各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要举荐具有合格资质的中介机构,定期对物流企业产权运营财务境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本地国资委如实汇报,为企业资本有效运作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依法改制确保国有企业产权护卫的强制性 在国有物流企业产权制度革新进程中,有的地方在出售国有物流小企业时蜂拥而上而缺乏规范,造成国有物流企业资产的大量流失,大笔银行债务、税款迟迟不能到位,职工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犯。因此,要制定合理制度,并确保落实,以保证相关部门、国有物流企业在改制与产权让渡时,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行事。要保障物流企业雇员的合法权益,国有物流企业的产权革新措施要公开、公正、民主,经职工代表大会探讨达成协议,让全员普遍参与,要妥当安置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不能借物流企业产权转让的名义,违背国家规范对雇员买断工龄或要雇员提前退休,硬是把雇员推给社会。要恰当处置物流企业债务。物流企业改制之时,未给付的雇员工资、医疗费、补贴、津贴、住房公积金及拖欠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等,应经中介机构核算、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之后,从国有物流企业资产中扣下,由改制后的物流企业来支付。改制物流企业如果不能一次全部交清拖欠的社会保险费,应与社会保险机构订立分期缴纳合同,以确保雇员利益。要确保债权人利益,产权革新中要全面尊重债权人的主张,依照法律严格落实各项债权,对已质押或抵押给债权金融机构的物流企业财产,销售时要得到债权金融机构的准许,不允许要求债权金融机构减免出售物流企业的债务,债权金融机构也不可违背国家金融政策减免出售物流企业的债务。要构建发展完备的法律咨询机构,对物流企业革新中发生的雇员上访等各类问题,应经由法律咨询机构依照法律规范来处理,对于超越政策许可的要求,要细致解释、宣传与教育,对个别违法活动,要不徇私情严格依法处置,应全面发挥法律咨询机构的功效,切实维护改制物流企业雇员的合法权益,护卫国有物流资产的合法性。 作者:刘晓凤 单位:湖北经济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低碳经济论文:能源企业投资策略低碳经济论文 一、低碳经济的介绍 1.低碳经济的基本含义。 低碳经济是一种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的、低排放、低能耗、低污染的社会经济形态。其主要运用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等手段,积极发展以太阳能、风能、氢能、生物能为代表的新兴工业。施行低碳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从宏观上看,可以更好地维护生态环境,更好地履行我国的世界环境保护责任,是继农业、工业文明之后的人类社会又一重大进步;从微观上看,传统工业生产大多需要消耗煤炭、石油等非可再生资源,由资源枯竭引发的能源危机将是迟早都要面对的重大问题,基于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资源的低碳经济产业将是工业企业的必然发展道路。在此背景下,能源企业作为工业产业链上的能源供给环节,依照低碳经济发展理念来合理制定投资策略十分重要。 2.低碳经济的实质。 在低碳经济的时代背景下,人们对低碳经济的认识逐步加深,对其本质的研究也在逐渐增加。低碳经济的特征表现为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其实质在于改善人类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从而实现人类安全可考虑地生存和发展。人既是一种自然存在物,有其自然存在对象,又是一种社会存在物,有其社会存在对象。低碳经济的实践一方面通过改变人的自然存在对象从而变革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另一方面又通过改变人的社会存在对象从而也变革着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人。在这种实践过程中,低碳经济和人的存在逐渐实现着他们的本质统一性。因此,了解低碳经济的循环可持续本质是能源企业有效制定投资策略的基础条件。 3.低碳经济的特点。 能源、经济乃至发展观、价值观的变革,为人类迈向生态文明探索出一条崭新的道路。低碳能源,虽然世界各国对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思路各有不同,但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基本构成要素:首先,要整合国家地区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能源需求、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影响因素,将低碳经济作为一个重要价值环节并入、构建各行业产业价值链,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其次,要以温室气体的减排零排、清洁能源的节能高效为代表的低碳价值理念,沿着低碳经济行业产业价值链层层扩散,贯穿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社会生产活动全过程;再次,要严格依照低排放、低能耗、低污染等各种有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原则标准,来制定、细化基于低碳能源的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各类科技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最后,应通过行业法律体系建设和企业内部制度建设两方面入手,来规范企业开采、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可再生低碳能源,生产经营低碳能源衍生产品等市场行为。 二、低碳经济下能源企业投资的影响因素 1.能源行业市场因素。 低碳经济以节能减排为目标,重点开发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能等新型能源类型,和煤炭、石油等传统能源相比,具有普遍、环保、高效、可再生等特点。因此低碳经济下的能源产品,其市场准入可突破传统资源的国家垄断模式,成本更小,门槛更低,其市场定价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价格自发的涨落调节,定价更合理,其市场供给拥有无限可再生资源储量,能效更高,其市场需求面向各种能源消费企业类型,可间接促进企业改革升级,客户群较大。以低碳经济为推动力,将有效推动能源市场及其相关金融资本市场、衍生消费品市场、集群产业市场等繁荣发展,也将进一步加速传统高能耗、高污染的能源企业项目推出市场。总体来说,低碳经济将驱动能源市场及其相关行业市场向着自由竞争方向发展,市场体系发育更加成熟,能源企业在此市场环境中进行投资,将通过市场机制自动实现与投资市场和消费市场的对接,使其投资行为风险更小,收益更高,同时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 2.低碳经济因素。 低碳经济在开发清洁能源产品的同时,必然要引进、使用与清洁能源相适应的能源技术,而新能源技术开发则主要依靠科研领域创新来实现,围绕着低碳经济可将传统的能源行业由劳动技术密集型引向科研技术密集型,推动低碳能源行业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因此,对于能源企业投资来说,可将投资项目逐步拓展到能源产品生产技术应用、能源产品技术开发和能源产品科研创新等三大领域,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创新为制高点,反推新能源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相关能源产品生产等项目产业集群化发展。这样的投资项目影响范围广泛,市场前景良好。 3.政策因素及企业自身因素。 低碳经济是在全球气候变化、生态环境恶化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因此低碳经济必将成为世界各国优先发展的经济类型。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府职能逐步发生转变,一方面由直接参与市场经济建设,转向市场相关法律政策建设,以净化市场环境,完善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一方面政府工作重心逐步由经济建设转向环保工程、民生工程等公共事业建设。因此,对于低碳经济相关能源行业,政府必然会出台系列优惠政策给予财政、融资、纳税、信用等多方面扶持,与低碳能源行业相关的企业也将由此享受到财政拨款、政府贴息融资、减免税款、平台推广等多项优惠政策支持。在此条件下,企业在投资此类政府支持的低碳能源项目时,目标更准,风险更小,收益更高。 三、低碳经济视角下能源企业的投资策略 从我国能源行业结构来看,目前各主要能源企业大多围绕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传统能源进行勘探、开采、运输和加工等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可先在传统能源企业内部推广、使用新能源,保证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基本能源需求的前提下减少传统能源消耗带来的污染问题,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新能源在企业能源生产结构中的比例,直到完全替代传统能源,实现企业整体转型升级。因此,在推动能源企业发展低碳经济投资项目建设的进程中,应避免一窝蜂、一刀切现象的发生,从现阶段国家经济建设实际能源需求和各能源企业发展现状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实现能源企业投资项目转型的目标。具体说来,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注重技术研发的能源投资。 在能源企业进行投资时要注重低碳技术研发方面的投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将带给企业全新的变革,要实现低碳经济目标技术研发是重中之重。纵观世界上其他国家,都将能源作为一种企业发展的战略选择,并以技术作为有力武器,从技术研发的高度抢占了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在这样的原则下,我国的很多企业纷纷关注能源技术研发投资。以IGCC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系统为例,将煤气化、煤净化、燃气蒸汽双循环发电相结合,实现煤炭资源的清洁利用。围绕着该技术项目,可将其拆分为煤气化、煤净化、煤制氢等技术环节进行专项投资。这必将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还有很多重工业企业,都逐渐认识到环境保护以及能源利用的重要性,因此在处理废弃物的时候,利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将污染物净化,保护了生态环境。 2.企业应注重投资规模效应。 能源企业还要注重投资规模效应。所谓规模效应,就是在固定成本保持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来降低单位产品所负担的可变成本,拉大赢利点与成本点之间的盈利空间,提高单位产品的盈利水平,进而提高企业的整体收益。对于能源企业投资来说,可以选择投资生产设备实现规模扩张,以规模效应实现规模生产。企业形成规模效应有很多种方法,比如树立正确的企业规模发展观,在生产以及运营的过程中加大对生产要素的投入力度,以此方法来减少成本,这种做法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然而,企业也要注意到,并不是规模越大就表示企业获得的利润就越高,生产要素如果投入过大的话,超过了企业自身预期的限度,那么相应的总体成本也会增加,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因此在形成规模效应这方面企业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要利用这点进行投资。 3.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提高企业的能源利用效率,可以从技术上入手,就是利用现有的节能技术及新的技术创新来改造耗能系统,如热电联产、提高电机驱动效率、改进液体膜分离技术、安装能效更高的供热和制冷系统、提高照明效率—推广使用节能灯等等。但技术的创新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并且在节能行业投入的风险及回报比率等问题也常常困扰投资者,这就促使人们应该更多地从政策上进行扶持和鼓励。能源企业还可以考虑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注重培养低碳人才和低碳理念等方面来进行合理有效的投资。由此来看,能源企业可以围绕低碳能源产业链从其相关的供给、物流、仓储、消费等各个环节入手进行组合投资,实现跨行业、跨产业、跨地域的综合低碳节能减排。 四、结语 在复杂的社会形势变化下,准确掌握低碳经济的发展模式,加大能源结构的技术创新力度,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将会为能源企业的投资决策打下坚实的基础。能源企业应该在低碳经济的背景下,发掘人才、创新技术和完善制度,制定完美的投资策略,能源企业才能更好的发展壮大。 作者:朱昌恒 单位:绥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低碳经济论文:绿色会计低碳经济论文 一、低碳经济和绿色会计 (一)绿色会计的概念 绿色会计(又称环境会计)的概念: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货币计量作为计量单位,记录核算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国家在整治环境污染的中发生的成本费用,环境的维护和开发时对企业和社会产生的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与报告。环境会计把自然环境的内容纳入其中,将会计实务与环境科学相结合为决策者进行经济及环境决策提供大量有用信息。 (二)低碳经济与绿色会计的关系 低碳经济与绿色会计关系密切,相辅相成。低碳经济是目标,绿色会计是发展经济的必然趋势。经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没有在传统的会计核算中加以体现,面对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社会自然环境问题越来越显著,不解决这两个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体,会阻碍我国整个经济的发展。 二、低碳经济下绿色会计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绿色会计发展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晚,各项制度不完善,绿色会计总体建设比较薄弱,核算难度比较大,目前绿色会计在实施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难题: (一)法律制度不健全、实务操作性差 自1979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以来,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一些保护环境的法规,但是,绿色会计的法律法规几乎是一片空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强制性要求,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很难自觉地转化为行动。 (二)绿色会计所需的复合型人才缺乏 低碳经济条件下绿色会计的研究主要是专业学者进行的,没有开设关于绿色会计的培训,导致企业中专业人才并不多,这成为我国企业实施低碳经济会计核算的主要障碍。在我国各大高校也没有开设绿色会计相关的课程,社会培养出来的会计人才专业技能相对也比较单一。绿色会计的发展迫切需要复合型人才。 (三)缺少环保意识,对绿色会计认识不够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低碳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流模式。意识决定行为,我国大多数企业认为保护环境是建立在大众的共同努力之下的,它是全民的义务,它不是某个企业的义务,它更应该是环境保护相关部门的主要责任。目前,有许多企业只着眼于眼前的利益,在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下,肆意消耗资源,破坏生态环境。 (四)经济利益与环保支出之间存在矛盾 在企业建设中资金的缺乏,科技投入与经济产出之间的矛盾是出现这一状况的重要原因。面对环境治理所需的大量资金投入,普通的中小企业本着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很难在资金的短缺的情况下增加环境治理成本。 (五)绿色会计实施理论不完善 在我国低碳经济下绿色会计的基本理论研究尚不成熟,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也致使我国政府机构对企业单位监管不够,政府对于环境信息的披露管理松散等问题。 三、大力推行绿色会计的建议 (一)完善法律制度提高财务实践可操作性 法律具有强制性,法的效力高于一切。国家应将绿色会计合法化,制定适合绿色会计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绿色会计试点工作,直至向全国进行推广。 (二)培养绿色会计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绿色会计作为现代会计的一门新学科,会计人员不仅要求掌握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还必须熟练悉掌握专业知识以外的多方面知识,如:法律、环保、科技等。只有具备了相关方面知识,才能在绿色会计核算中快速识别哪些是环境成本,哪些是低碳成本,帮助企业寻找降低环境成本的控制要点。社会迫切需要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来应对日益严峻的恶劣环境。 (三)加强绿色会计文化宣传力度,增强民众环保意识 低碳经济条件下实施绿色会计需要社会各部门、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政府部门要起到带头作用,协调好社会各行业、各部门工作,使他们增强环保意识。 (四)政府对中小型企业进行政策倾斜和有效监督 由于中小型企业在实施绿色会计中存在资金短缺、技术手段落后等困难,国家可以适当对中小型企业实行一些必要的优惠政策,如:补贴,退税,贷款发放等,来调动企业在绿色会计实施中的积极性。 (五)绿色会计信息披露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强制执行 国家的政府监管部门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可通过立法以规范绿色会计的信息披露,对披露绿色会计信息进行有效的宣传,政府对于绿色会计信息披露还要增强监督。同时,企业也要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增设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项目。 四、结语 尽管我国的绿色会计才刚刚起步,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相信在政府的带领和监督之下,大企业带动中小型企业,加大普及低碳环保知识,提高全民低碳环保意识,实施绿色会计,我想信发展低碳经济将指日可待。 作者:李俊卿 单位:正定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低碳经济论文:出口贸易低碳经济论文 一、我国出口贸易现状及特点 1.出口贸易总量增长迅速,对外贸易顺差不断扩大。 从2003年到2012年10十年间,我国出口贸易额由4382亿美元增长到20488亿美元,年平均增幅达18.9%。2009年,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国超越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商品出口国。在出口贸易额迅速增长的同时,进口贸易额的增长相对缓慢,因此我国对外贸易顺差不断扩大。2003年对外贸易顺差额为254.7亿美元,2008年对外贸易顺差额为2981.3亿美元,6年间增长了11倍多。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对外贸易顺差额出现三连降,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分别为1956.9亿美元、1815.1亿美和1551.4亿美,但2012年又出现回升,对外贸易顺差额为2311亿美元。 2.对外贸易出口依存度较高。 2003年我国对外贸易出口依存度为26.7%,2006年高达35.7%,虽然近年来有所下降,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分别为:27.5%、26.1%、24.9%,但由于中国经济增长模式所形成的长期惯性,我国经济依赖出口增长的趋势还将延续。目前,美国、日本、巴西和印度等国的对外贸易出口依存度都在10%左右,我国的出口贸易依存度不仅远高于美国、日本等发展国家和地区,也高于同为发展中大国的印度、巴西等,中国的出口贸易依存度长期同GDP增长率脱节,经济存在严重的出口贸易依赖性,也由此引发许多的贸易争端和摩擦。 3.出口产品中的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不断上升,但仍以低附加值产品为主。 根据联合国的分类方法,工业制成品中的第5和第7大类属于资本密集型产品。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工业制成品的出口比重不断上升,由1980年的46.5%上升到2010年的94.8%,2012年达到95.1%,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由1980年的22%上升到2011年的57%,我国出口商品结构得到了一定的优化,但其完全的优化转型远未完成,因为我国大部分出口生产企业仍然处于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生产中的劳动密集型加工环节。例如2010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别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9.2%和31.2%,但如果再进行细分,这些出口产品中大部分依然属于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马源(2013)的分析得出2010年我国出口欧盟的机电产品中,66%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只有34%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总体来看,我国出口的机电产品大部分属于中低档次,产品附加值低和技术和知识含量较低,和发达国家出口的“高、精、尖”机械设备相比依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产品主要以来料加工和装配贸易为主,主要生产和出口计算机、通信和电子技术等产品的中间产品和零部件,依然以劳动力为比较优势,缺乏优秀技术。 4.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依然占据较大比重。 目前我国初级产品出口中的矿物燃料、润滑油等高排放、高耗能产品出口占据30%左右,工业品制成品出口中的轻纺产品、橡胶制品、矿冶制品等均属于资源性和高污染产品,由于不具备优秀技术,机电产品主要以中低端产品为主,大部分依然属于高耗能、高排放的低附加值产品。同时,自2006年以来,加工贸易占据我国出口贸易的半壁江山,由于我国加工贸易主要以“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来料加工方式为主,国内加工企业从国外大量进口原材料进行组装后再出口,仅赚取少量的加工费,却在加工过程中耗费大量能源并排放大量二氧化碳含量。 二、我国出口商品的能源消耗与碳排放量的计算 1.数据说明 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分类)把商品分成10大类(0-9),文章主要选取其中的第3、5、6、7共4类商品进行研究,这4类商品出口额合计近年来均占我国总出口额的70%以上,所以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出口商品金额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能源消耗量数据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由于《中国统计年鉴》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上对商品的分类标准不一样,因此按照SITC分类对《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上的商品分类进行了归并,这样才能应用其数据。自中国加入2001年加入WTO以来,出口规模迅速扩大,但同时能源消耗也由2000年的14.55亿吨标准煤上升到2011年的34.80亿吨标准煤,据《2013年BP世界能源统计回顾》的数据显示,从2009年开始,中国就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耗国。在能源消耗大幅上升的同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快速上升,由2003年的约35亿吨上升到2010年的约85亿吨,跃居世界第一。因此,文章选取2005年和2010年的数据进行计算,为了剔除价格因素,使两年的数据具有可比性,以2005年价格为不变价格对2010年的出口额和工业产值进行了处理。 2.计算我国出口商品能源消耗量和碳排放量 目前计算商品能源消耗量的方法有投入产出法和直接消耗计算法。文章采用第二种方法,先计算4类商品的单位能耗(能源消耗强度),它等于各商品的能源消耗量除以其总产值,各出口商品的源消耗量就等于4类商品的出口金额乘以单位能耗。直接消耗法由于只计算了商品的直接能耗,而没有计算在生产该商品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料及辅助材料等所产生的间接能耗,因此会造成能耗量的低估,但是通过计算结果发现,即使在低估我国出口商品的能源消耗从而低估碳排放量的情况下,也不影响中国大部分出口商品属于高能源消耗和高碳排放的结论。 3.计算结果说明 通过以上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我国出口商品的碳排放总量较高。2005年、2010年我国4大类出口商品的碳排放总量分别为1.3亿吨(约合4.8亿吨CO2)和1.4亿吨(约合5.1亿吨CO2),而同为出口大国的德国2005年和2009年整个制造业的CO2排放量分别为1.12亿吨和1.02亿吨。第二,出口商品碳排放强度在下降。2005-2010年我国4大类出口商品的碳排放总量增长7.9%,而同期的出口贸易增幅为76.7%,碳排放量增幅远远小于出口贸易增幅得益于出口商品碳排放强度的下降,和2005年相比,2010年4大类出口商品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1.77、2.11、2.08、0.16,降幅分别为:34%、40%、35%、27%。 三、低碳经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综合前面我国出口贸易现状特点和出口商品碳排放总量的计算结果来看,我国出口贸易发展迅速,经济增长的出口依赖性较强,但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模式依然建立在高碳排放的基础上。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同时,其逐步实施的低碳规制和措施如碳关税及非关税绿色贸易壁垒将会对我国出口贸易产生较大影响。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显示,将来美国和欧盟对进口产品全面征收碳关税,故我国产品出口量可能下滑21%。但对不同的出口商品影响会有所不同,具体表现为: 1.第3大类出口商品,即矿物燃料,润滑剂和有关原料。 该类商品属于高排放高污染类商品,2005年和2010年碳排放强度分别为6.67、3.46,但由于出口额较小,其碳排放总量在4类商品中最小,2005年和2010年分别为1175.99万吨、763.67万吨。受我国能源短缺的制约,国家对该类产品出口采取限制措施,其出口额5年内仅上升了20.08%,同时不断提高减排技术,碳排放强度5年内下降了48.1%,因此第3大类产品出口受低碳规制和措施的影响较小。 2.第5大类出口商品,即化学品及有关产品。 此类商品碳排放量较高,其碳排放强度2005年和2010年分别为5.31、3.20。2005年和2010年的碳排放量分别为1898.71万吨、2317.14万吨,两年均位于第3位,虽然该类商品的出口比重较小,但5年内的出口增长率却高达102.3%,碳排放强度下降40%。因此,随着出口量的不断增加,第5大类产品出口将会受到低碳规制和措施的影响会越来越大的影响。 3.第6大类出口商品,即轻纺产品,橡胶制品,矿冶产品及其制品。 这类商品2005年的碳排放强度仅次于矿物燃料等商品,其碳排放强度为5.92,而2010年碳排放强度为3.84,排名第一。2005年、2010年的碳排放量分别为7638.77万吨和7914.37万吨,占总排放量的比重分别为50.1%和49.1%,是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量的主要来源。此类商品2005年和2010年的出口比重分别为16.9%和15.8%,是我国的第三大出口商品,5年内出口增长率为59.4%,碳排放强度下降35%。因此第6大类出口商品受低碳规制和措施的影响最大。 4.第7类出口商品,即机械及运输设备。 第7类商品2005年、2010年碳排放总量分别为2117.71万吨、2852.28万吨,碳排放强度最低,分别为0.60、0.44。虽然该类产品一般认为属于清洁生产,但由于是我国最主要的出口产品,且出口增长较快,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比重2005年、2010年分别为46.2%、49.5%,5年内出口增长率为83.6%,远远大于碳排放强度的下降幅度的27%,所以碳排放总量在不断攀升,5年内增长率为34.7%。有学者对影响出口商品碳排放的因素分解进行分析,王天凤(2012)的研究表明,规模效应是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增加的主要来源。高海燕(2011)的研究表明,规模效应在机械制造业出口产品碳排放中所占比重为70%以上。同时由于这类商品的中间投入品碳排放强度较高,包括间接排放的完全碳排放强度会比直接碳排放强度高很多,因此第7类出口商品也会受到低碳规制和措施的较大影响。 四、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出口贸易发展方向 低碳经济是在全球气候变暖、生态系统受到空前挑战的背景下提出的,但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不遗余力地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另一个动因是自上个世纪80年达国家制造业大规模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后,欧美国家经济由实物主导模式逐步转变为非实物生产主导模式,出现经济服务化和虚拟化的趋势,2008年金融危机使发达国家开始重新重视实体经济,制造业的比较优势已经失去,重新回到制造业已经不现实且也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所以必须找到一个新的产业作为拉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发展以新能源产业为代表的低碳经济成了发达国家的首选。19世纪的工业革命和20世纪的信息革命,中国均未赶上发达国家的步伐,所以在国际分工中只能处于“微笑曲线”的低端,大量出口低附加值、高耗能的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进口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品,贸易条件在不断恶化。此次低碳革命对我国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我国应该顺应低碳经济发展趋势,在应对低碳经济给我国出口商品带来的冲击的同时努力进行低碳技术创新。 1.积极应对发达国家和地区低碳减排规制和措施对我国出口商品造成的冲击。 一国的对外贸易模式是由其经济发展水平和比较优势所决定的,由于我国工业化起步较晚,劳动力丰富但技术发展水平较低,目前只能大量出口具有较高碳排放量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发达国家在完成了高耗能高排放的工业化后,对正在进行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制定低碳减排规制和措施显失公平。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实际上是碳密集产品的主要消费者,按照生产过程中的全部碳排放来征收碳关税是不合理的。因此,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我国应该积极主动参与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的讨论,并联合其它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展开谈判,共同抵制以碳关税为代表的新型绿色贸易壁垒和贸易保护主义。在抵制发达国家碳关税政策的同时提出反制性政策,“可以考虑从消费者社会责任的角度,提出基于人均碳消耗量或者累计人均碳消耗量标准的碳关税政策。” 2.发展低碳经济,降低出口商品碳排放量。 首先,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提出从2020年全面征收碳关税的计划表,而据测算,我国的碳排放量将在2020-2030年之间达到峰值,如果不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则在未来就有可能发生剧烈的贸易摩擦和贸易战,所以努力降低出口产品碳排放量已势在必行;其次,由低碳经济所引发的低碳贸易已是大势所趋,低碳绿色贸易壁垒必然会对各国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产生重要的影响,高耗能、高碳排放、低附加值的产品的出口比重将大幅下降,而低碳排放、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比重将逐步上升;最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30多年是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换来的,随着资源的短缺和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改变过去不可持续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已迫在眉睫,发展低碳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3.优化出口产品的能源消费结构。 按照电热当量计算法,2005年和201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构成中煤、石油、天然气的比重分别为74.1%、20.7%、2.8%,2010年这三种能源的比重分别为71.9%、20%、4.6%,我国的能源结构5年来几乎没有得到优化,一直以高污染高排放的煤炭和石油为主,其它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较低。全世界核电发电约占总发电的10%左右,而我国近年来核电所占比例基本保持在0.3%左右,因此,我国出口产品能源消费结构有很大的优化空间,逐步减少高污染高排放的煤炭和石油的比重,增加天然气的消费比重,并大力发展水电、核电和风电等清洁能源,能够有效降低我国出口产品的碳排放量。 4.加大对低碳技术研发的投入,创新低碳产品,改变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不利地位。 由于技术创新具有正的外部性,先行的企业风险很大,如果研发失败,则成本完全由企业自己承担;如果研发成功,则其他企业就会通过模仿等溢出效应掌握新技术,企业缺乏研究开发的积极性。所以政府应该加大对低碳技术研发的投入,对先入企业进行补偿,才能激发企业对低碳技术的研发进行投入。碳排放强度主要受能源消费构成和能源效率的影响,我国4大类主要出口产品的碳排放强度5年内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降幅。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费构成均呈现以煤炭为主的特征,各能源的消费构成变化不大,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强度的降低主要原因是能源效率的提高,因此提高低碳技术是降低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量的重要途径。 5.重点控制轻纺产品,橡胶制品,矿冶产品及其制品的碳排放量。 第6大类出口是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一旦实施低碳贸易壁垒,将对这类商品的利润和竞争力产生很大影响。此类产品是我国重要的传统出口产品,由于我国目前仍属于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会大量出口该类产品,因此提高这类产品的能源使用效率尤为重要。 6.培育机械及运输设备新的出口增长点的同时注意扩大内需。 机械及运输设备是我国出口的最主要产品,近年来出口额一直占总出口额的半壁江山,并且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但我国机电产品大多属于加工贸易,产品附加值低,很多产品生产缺乏节能和环保的工艺技术,造成碳排放量的增加,因此在低碳背景下,要继续保持我国机电产品的出口优势,必须实现机电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改变我国机电产业大多停留在劳动密集型加工环节和小规模粗放式的“量大利少”的发展方式。另外,机电产品出口的碳排放主要来源于巨大的出口规模,大规模的出口导致我国出口贸易依存度过高,结果是在国际上贸易摩擦频发,在国内经济增长并不能真正转换成人民福利水平的提高。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国内需求市场具有无限的潜力,因此注重内需将是我国机电行业应对低碳贸易壁垒的又一重要措施。 作者:程敏 单位: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低碳经济论文:公民节能环保背景下低碳经济论文 1低碳经济概述 1.1低碳经济概念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大量开采矿石能源,二氧化碳排放量日益增多,引发了全球性的气候灾害,对人类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催生了低碳经济理念。低碳经济是一个单独概念,在2003年,英国能源白皮书上,提倡未来社会构建低碳经济社会。 1.2低碳生活 根据相关专家表明,低碳经济包含低碳消费与低碳生产两种,在生产方面,并非要淘汰落后产能,而是引导公众对能源浪费与污染增排的恶习进行反思、改进,以挖掘节能减排、消费服务的环保潜力。因此,低碳经济不仅需要技术支撑,更加需要低碳生活,方可实现真实节能减排。人们生活方式如何,决定了怎样的经济。对于现代资源、环境问题,主要因人类活动引起,是一种人为问题。 1.3公民节能环保意识的重要性 对于低碳经济,必须提倡公民树立节能、环保意识,进而提升公众参与度,促进社会低碳发展。随着低碳经济不断发展,我们注重低碳社会构建,养成良好的低碳生活方式,属于社会性、系统性工程,与生产流通、服务消费等环节相关。处于这些环节中,人发挥着主体性作用。尤其是公众,能否主动树立节能意识,参与环保行动,扩展参与深度、宽度,决定了低碳经济发展效果,影响着低碳经济的目标能否实现。可以说,低碳环保属于公共性事务,是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积极参与节能环保,是社会成员的重要责任,提倡低碳经济,是低碳生活的重要发展渠道。 2低碳经济背景下公民节能环保意识的提高对策分析 2.1提高节能宣传力度 随着公众舆论、传播力度加大,在当今社会,无论做何事,必须加强宣传。为发展低碳经济,打造节能减排工程,是全社会的大事,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渠道。然而,社会公众对于节能减排、低碳经济不够重视,不能正确认识能源、环境问题,公民还没有养成节能习惯。因此,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在社会中,营造一个全面参与节能减排、环保行动的积氛围,进而提升公民环保意识,促使公民树立健康发展观念,主动实践低碳生活、低碳生产。同时,借助各媒体的导向作用。随着网络、电视媒体的不断发展壮大,许多城市在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进程中,极为重视媒体宣传教育作用。例如“,节约用水”广告“、文明出行”广告等。因此,我们必须善于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对低碳经济内涵、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让公民了解我国资源、能源、环境等问题,使公民重视节能环保重要性,尽可能缩短节能与公民之间的距离。同时,提高节能知识普及力度,通过特殊节日,开展节能环保宣传活动。 2.2提倡低碳生活方式 在现代生活模式下,必须提倡绿色、节能生活方式,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根据目前状况,我国公民低碳意识不够,尚未养成绿色生活方式。可以说,公民生活方式如何,对于低碳经济能否实现极为重要。在资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当下,我国公民如果还不重视低碳生活,必然加剧全球环境恶化,严重影响人们生活质量。因此,我们必须提倡低碳消费、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3提倡低碳消费方式 自从二战以来,在发达国家,消费主义十分流行,进而对我国具有一定负面影响。若消费主义比正常消费严重超出,社会处于一种资源透支状况,在社会中,存在诸多奢侈与面子消费,进而导致大量能源、资源浪费,严重影响了自然。所依,必须转变消费主义错误观念,提倡低碳消费模式。我们必须优化消费方式、消费结构,树立和谐消费观念,建立生态文明社会,树立科学消费观与理性消费观,促进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2.4使社会团体的教育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目前,我国自发组织了许多环保社团,参与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队伍中。因此,我们必须重视环保团体的教育作用,对环保活动大力支持,进而推动低碳经济发展。我国人口总数已经达到14亿人口,无论何种数字,与14相乘均非常巨大。而社会环保团体,利用各种宣传形式、信息载体,对人们消费观进行优化,使低碳理念向人们日常生活之间渗透。例如,环保社团通过开展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的主题科普活动,通过影展与宣传板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气候恶化、能源严峻的状况,向社会公众宣传环境知识、环境政策,为社会公众传递一切有关节能环保的知识,进而对公民起着重要教育作用。 3结语 综上所述,节能环保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了全人类、全社会的生存与发展。在资源枯竭、环境恶化的当下,我们必须提高节能宣传力度,提倡低碳生活方式与低碳消费方式,使社会团体的教育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使低碳生活、低碳经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进而促进全球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冯涛 单位: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环保局 低碳经济论文:加工贸易企业低碳经济论文 一、近年来安徽加工贸易整体发展情况 (一)安徽加工贸易整体情况 安徽自承接东部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以来,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得到了一定的增长,由2005年的15.89亿美元上升至2013年的89.49亿美元,增长五倍多。其中2013年累计出口53.39亿美元,同比增长31.32%;累计进口36.10亿美元,同比增长62.52%。总体运行良好。从各地市加贸情况看,铜陵、阜阳、马鞍山、宣城、安庆、亳州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较去年增长均超过千万美元,其中铜陵、阜阳、马鞍山净增额分别达到11656万美元、6271万美元和5259万美元。但合肥、省直公司、芜湖、黄山、六安、淮北、蚌埠市和池州市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从加贸的主要市场来看,亚洲市场是安徽加工贸易的主要市场。2012年安徽对亚洲市场的加工贸易额达29.28亿美元,占全省加工贸易总额的46.57%。北美洲、欧洲和拉丁美洲市场分别占全省加工贸易总额的17.5%、17.0%和13.6%。从中部省份加贸发展排名来看,安徽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金额由2010年居中部六省第三位的位置降至2012年第四位,落后于河南、湖北、江西之后。安徽加贸进出口的总量没有江西大,增速不及山西、河南快。且加贸发展的潜力和后劲比不上湖北、河南。 (二)安徽加工贸易企业整体发展情况 1.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数量减少 安徽有加工贸易进出口实绩的企业由2005年的262家增加到2010年的372家,但到2012年仅有310家。其中增长较大的企业有芜湖美智空调(净增1.724亿美元,129.58%)、铜陵有色(净增1.72亿美元,88.0%)、安凯汽车(净增1.15亿美元,2839%)等,但奇瑞汽车、佳通轮胎、省技术公司等这些原来加工贸易占比大的大型企业则出现加工贸易量减少的现象。表明安徽加工贸易企业整体实力不强,竞争力弱。 2.加工贸易企业出口能力增强 2005年安徽加工贸易出口超1000万美元的只有15家,到2010年加工贸易出口超1000万美元的企业增至45家,有8家企业年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2012年进出口规模不足100万美元的加工贸易企业仅达133家。说明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能力较以前有所提升。 3.加工贸易出口产品结构逐步优化 自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以来,尤其引入芜湖美智空调、合肥京东方、合肥宝龙达等外来转移企业后,安徽加工贸易增长迅猛,出口产品结构也得到优化。2005年安徽加工贸易出口集中在轮胎、纺织服装、铜及铜材等劳动密集型产品。而2013年冰箱、空调、叉车、汽车等高新机电类产品已经成为安徽加工贸易出口的主流,约占全省加工贸易出口的60%以上,加工贸易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所带来的“转型升级”的趋势已经初步显现。 二、低碳经济对安徽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的影响 (一)新增环境要素增加企业成本 低碳经济下新增的环境要素会对加贸企业提出更多的要求,会降低企业产品的比较优势。安徽加贸企业从事的行业主要是电解铜、轮胎等劳动密集型和原料资源型产品,这些产品的比较优势主要来源于廉价的劳动力和较低的生产成本形成的低价格。而在低碳经济的要求下,意味着在比较优势中需新加入环境要素,那么安徽加工贸易企业就失去了原有的比较优势,甚至处于劣势地位,也削弱了其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二)碳关税的征收将会削弱加贸企业产品的竞争力 低碳经济下要求对碳排放量大的产品征收碳关税,而碳关税的征收必将增加出口产品的交易成本。同时,将会引起出口产品比重的下降。安徽加贸企业本身规模偏小,过亿美元加工贸易企业仅13家,但不足100万美元的加工贸易企业230家,占到全省加工贸易企业总数的53.1%。随着碳关税的征收,势必会削弱企业的产品竞争力。此外,碳关税的征收将给加工贸易企业带来一定碳风险。不仅削弱产品竞争能力,一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还将被淘汰。如铜陵有色是安徽加工贸易的主要支撑点,但其污染也是比较严重的。 (三)非关税贸易壁垒将抬高加贸企业出口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 低碳经济的发展会引起新的贸易壁垒的出现,许多国家会近一步利用绿色贸易壁垒和技术性贸易壁垒来阻碍别国优质产品的出口。安徽加工贸易产品本身的竞争力就比较弱,且加工贸易企业积极性不高,又缺乏政策支持。如多年来支撑安徽加工贸易的铜陵有色、美菱股份、合力叉车、奇瑞汽车等国有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的源动力不足。而低碳经济引起的非关税壁垒势必会影响这些企业产品的出口,从而进一步打击这些企业从事加工贸易。 三、低碳经济下安徽加工贸易企业的提升对策 (一)加快加工贸易企业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为适应低碳经济的发展,安徽加贸企业必须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把发展建立在优化结构、降低消耗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必须通过实现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来增强企业产品出口竞争力。具体来说,一方面,对于如铜陵有色这样高污染高排放的加工企业应督促其加快低碳技术创新和改造,把节能降耗融入生产过程每一个环节,实现资源节约最大化和产品生产资源投入最小化。要通过对能源、原材料和制造工艺的选择,减少产品的碳排放。另一方面安徽骨干加工贸易企业,如合肥联宝、芜湖中达、佳通轮胎等,应围绕电子信息、家电、船舶、汽车等新兴战略性产业和铜、轮胎、纺织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大技改研发力度,努力引导加工贸易向中高端制造业延伸,提高其产品附加值,推动其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应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改变企业目前以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为主的现状。 (二)优化产品出口结构,培育品牌,提高产品竞争力 安徽加工贸易企业要想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竞争力,必须转变传统的以价取胜模式转向以质取胜,优化产品出口结构,改变传统的以电解铜、轮胎等附加值低的资源性产品的生产比重,加快高技术含量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同时,加贸企业应注重培育名优品牌。虽然安徽目前加工贸易企业中部分企业的品牌具有一定知名度,如联宝电子、奇瑞洗车、佳通轮胎等,但更多企业的产品知名度并不高,因此,企业应加快品牌建设,通过引入高新技术来提高产品质量和知名度。因外,加工贸易企业还应加强出口企业间的联营度,建立集团化经营方式,促进专业化生产水平,完善加贸企业出口的经营模式,以提高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借鉴国外经验,强化碳标签意识 安徽加工贸易企业要想在低碳经济下提升其企业产品的竞争力,还应注重加强对国际低碳标准的研究,借鉴国外低碳经验,强化碳标签意识。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都会逐步加强对国外进口产品的碳排放要求,加注了碳标签的商品会更加容易进入国际贸易流通领域。因此,安徽加工贸易企业应多研究本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碳排放要求,根据国际标准来生产本企业的产品,提高产品本身的质量,加快低碳技术的引入,强化碳标签意识,使本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力,以此更好的去应对非关税壁垒所带来的影响。 (四)强化加工贸易企业环保意识,促进环保和利益的协调发展 低碳经济的发展会促使发达国家为实现对本国企业和产品的贸易保护而制定出更多的贸易壁垒,尤其是对具有一定潜在污染的国外进口产品。安徽加工贸易企业应充分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提高其环保意识,对企业生产的产品中,一些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生产应尽快进行技术改造。如化工类产品的企业应建全污染净化系统,严格按国际环保标准来进行。此外,安徽加工贸易企业面对低碳经济,在考量劳动力价格和能源价格时,应把节约能源放在生产经营的重要位置,实行生产岗位量化考核,并与劳动者的收入挂钩,形成节能降耗人人有责的氛围,从而实现企业环境保护和企业利益的协调发展。 作者:郭云 李磊 单位:合肥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安徽省商务厅 低碳经济论文:工程施工视域下低碳经济论文 1低碳经济的概述 (1)低碳经济的概念。 低碳经济是新时期适应发展和稳定两大目标的新型经济模式和体系,是指以可持续、科学发展理念为基础,通过技术创新、能源开发、产业重构、制度革新等过程,减少在经济和建设活动中对煤炭、石油、木材等含碳量高的资源的消耗量,增加可再生能源、高效率能源、低污染能源的使用,从社会发展、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等环节入手,取得发展、建设、保护的共赢效果,促进社会、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的经济模式。 (2)低碳经济的行业价值。 一方面,低碳经济在市政工程建设领域中可以缓解工程建设和环境之间的矛盾,在低碳经济为指导的市政工程施工中,可以有效降低能耗,避免过多的污染和公害对城市与市民的影响,方面市政工程建设找到一条与城市发展相符合的道路。另一方面,低碳经济在成本上有着独特的优势,低碳经济强调对高能耗、高浪费的控制,在资源紧张、资源价格高企的今天,低碳经济有利于控制市政工程的成本,方便工程施工和建设单位取得最佳的经济与综合效益。此外,低碳经济在系统上有整合的作用,低碳经济是对各类技术、各类方法、各类管那的有效整合,这对于提高市政工程的建设质量,提高市政工程的施工效率有着提升的价值,使市政工程更加符合现代化的建筑、市政、城市等领域的发展需要。 2市政工程施工中不符合低碳经济的主要表现 (1)低碳经济理念的落实问题。 当前低碳经济在市政工程施工中存在认同度不高的问题,很多工程施工人员和管理单位仍沿用施工的创痛理念,难以将低碳经济理念付诸于市政工程的施工实际。此外,监理和主管单位对低碳经济也没有足够的重视,不能对市政工程做到实时、全面指导,不能发挥低碳经济模式、技术方面的优势,难以适应城市发展中低碳经济的理念。 (2)市政工程施工能耗依然巨大。 在市政工程施工的实际过程中电力能源、水资源、材料的消耗仍然巨大,没有具体的水电节约措施,也没有有效的能耗控制体系,导致在市政工程施工的各阶段和各环节能源和物资消耗十分严重,形成了过度的浪费,给市政工程践行低碳经济带来的负面的影响和制约。 (3)市政工程材料应用不合理。 低碳经济前提下需要市政工程采用节能、绿色的材料作为基础,而当前很多市政工程受到技术、工艺、工具等方面的限制,尚不能采用低碳材料和环保材料,失去了对低碳经济模式的适应。此外,在资金出现困难的时候一些市政工程施工单位采用不符合低碳标准的材料进行施工,影响了节能、环保目标的实现。 3低碳经济视域下提高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的要点 (1)坚持低碳的设计理念。 在设计市政工程项目时要将低碳理念作为重点强调,对企业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节约意识进行提高树立良好的低碳建设目标将低碳文化在企业的每一个方面都体现出来撇到了在保护环境前提下进行发展建设在发展建设的过程中对环境进行保护捉进了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2)使用低碳化的施工技术。 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想要达到低碳经济消耗使用低碳化的施工技术是不可或缺的,毫不夸张的说,低碳技术是低碳工程建设的重点只有对低碳技术进行合理的应用,才可以根本意义的降低企业发展和企业环境污染对自然环境造成的影响。 (3)树立材料和成本的控制观念。 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安排财务部门进行项目各个阶段的成本管理和核算工作对所有开销进行造册保存对施工的消耗情况进行了及时的跟进和了解。此外施工单位还专门建立了负责工具、材料采购工作的部门所有材料的特点、型号、使用都要进行登记记录,并向财务申报。安排专门的后勤部门进行施工阶段材料和资源的管理,为了对成本控制,避免出现材料浪费的情况,需要得到材料取用的批准后,才可以使用材料。 4结语 低碳经济是城市发展的必然,对于治理城市环境污染、预防城市公害、控制城市温室效应等问题有着直接而有效的作用,是建设环保、节能、高效城市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在城市建设中市政工程与市民生活、城市发展高度相关,是城市范围扩大、功能扩展的重要工程。 作者:薛志强 梁书磊 单位:大连港湾工程有限公司 低碳经济论文:供热计量低碳经济论文 一、供热计量概述 供热计量是以集中供热或者区域供热为前提,以节能降耗为原则,通过采用供热调控技术、计量方法和热费收取政策,实现分户控制、按户计量、按表收费,以达到满足用户热舒适需求和增强用户节能意识、保障供热和用热双方利益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规定,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热计量表已经成为我国强制推行的计量器具,它的应用对于推动供热分户计量制度的落实具有保障作用。实行计量收费,使得“热”作为一种的商品,它与水和电一样,用户有权决定它的使用量,而且也有了实现这种选择自由的手段。用多少热交多少费,多用热多支付热费,少用热少支付热费。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室内温度进行调节,以达到最佳舒适度,合理用热,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实行计量收费,有利于培养人们养成节约用热的习惯。 二、推进供热计量的意义 截至2014年底,太原市供热面积约为1.61亿平方米,其中热电联产9321万平方米,大型燃煤热源2773万平方米,20吨以上燃煤锅炉房833万平方米,20吨以下分散燃煤锅炉房1382万平方米,燃气等其它清洁方式供热1773万平方米。就太原市热力公司而言,截至2014年底供热面积已超过9000万平方米(太原市特许集中供热企业目前有四家,分别是太原市热力公司、太原第二热力公司、城北热力公司和再生能源供热公司),如此巨大的供热规模,如果不能合理收取热费,将造成严重的能源浪费。传统供热系统,室内温度统一调控,按面积收取热费,一方面造成热能的浪费,另一方面不能满足个性化要求。不管房间内是否有人,是否需要用热,暖气都是常开的。如果房间内温度过高,有些人会打开窗户降低室内的温度,这样既不舒适,又浪费能源。安装有供热分户计量系统的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调节室内温度。用户外出或上班时,可将房屋的温度调低;用户睡觉时可将客厅、书房、卫生间、厨房等地的温度调低;采光好的房间,可以充分利用室内自有热;对于办公建筑,可以设定不同的室温需求,上班时间设定正常供暖,下班时间调低温度;同时用户还可以根据室外温度的变化,来调节热量,特别是在初寒期和末寒期可适当调低温度。对于用户来说,采用供热分户计量不仅可以提高舒适度,还可激发用户节约用热的积极性,用热少了,热费自然也就减少了。目前阻碍热力公司发展的主要问题是热源紧缺。太原市供热总面积以每年约800万m2的速度增加,而大型集中供热热源,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笔者所在的太原市热力公司现有热源均已超负荷,新入网的节能建筑,由于建筑节能,而且采用供热计量,热能消耗随之降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热源紧缺的供需矛盾。 三、太原市城市集中供热收费方式 太原市城市集中供热收费采用了两部制收取办法。新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依照太原市物价局并价【2013】115号文件执行。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组成,其中基本热价占30%,计量热价占70%。基本热价=11.25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计量热价=0.344元/千瓦时。居民住宅两部制热价也是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组成,基本热价占30%,计量热价占70%。基本热价=5.4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计量热价=0.165元/千瓦时。对申请暂不用热的用户,供热企业可向用户收取30%的基本热费。供热采暖期开始前,热力公司先按用户供热面积预收热费,采暖期结束后公共建筑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晋价商字【2012】280号文件执行,实行“多退少补”;居民住宅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晋价商字【2012】318号文件执行,实行“多退少不补”。目前,太原市采暖费在全国省会城市中是最低的。 四、推进供热计量所面临的问题 国家推行供热计量改革的初衷是达到能源有效利用,实现节能降耗,树立全社会供热节能意识。但在实际推行的过程中,却面临许多问题。 1.热计量装置的安装成本问题。 由于安装热计量装置会增加开发成本,所以开发商安装热计量装置的积极性不高。很多建筑没有预留热计量装置位置,造成安装困难。一些开发商不愿供热计量,一拖再拖,而供热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迫于各种压力,供热单位只能如期供热,造成推进供热计量工作难以开展。 2.既有建筑无热计量装置的问题。 对于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按照国家要求,包括建筑围护结构的改造和供热系统的改造,其中供热系统改造包括对供热管网的维修改造和分户计量装置的安装。但目前,由于改造资金有限,大部分地区把资金投入到对建筑围护结构的改造上,致使很多老旧小区没有安装热计量装置,供热企业也无法实施按表计费。 3.热计量装置的质量问题。 市场上销售的热计量装置参差不齐,目前我公司供热范围内的用户安装的大口径楼栋热计量表和户用计量表为我公司招标入围且通过国家质监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但经过三个采暖期的运行,仍有一些热计量表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质量问题。 4.热计量装置安装不规范的问题。 热计量装置的安装对于施工单位来说还不太熟悉,导致安装不规范。比如安装位置不正确,预留直管段长度不够等问题。 5.热计量表鉴定的资金问题。 热计量表须按技术规范和要求由国家质监部门定期进行鉴定,但鉴定资金却难以落实。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发【2010】31号“太原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第四条,第五款规定:“安排供热计量改造专项资金和居民住宅建筑供热计量周期性检定所需资金,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提供积极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第六条,第五款规定:“居民住宅建设供热计量周期检定费用有市财政保障。”这一资金若不能保障,供热计量工作将难以开展。 6.热计量收费中存在缺失因素 (1)多种因素影响供热质量。热计量表和电表、水表等虽然功能相似,但影响供热的因素却是多方面的。同等室温下,边户、顶层、背阴等户型以及建筑护围结构保温性能差的建筑耗热较多,热表读数也一定要高。此外与水、电、煤气不同,热能具有的传导性,居民用热量与左邻右舍有很大的关系,热量会通过地面、墙壁传递,存在户间传热。现有收费方式不能完全反映用户用热状况。(2)国家政策规定热计量价格应包括热计量装置维护和更换的费用。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发【2010】31号“太原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第六条,第五款规定:“供热计量装置初次安装费用纳入建房成本或改造费用,维护管理或更换费用纳入供热价格成本。”而目前计量热价是按电厂售热价格简单计算得来,并不含热计量装置的维护管理和更换的费用。 五、加快推进供热计量的建议 1.加强监管,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 供热计量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建筑节能、供热系统节能、供热计量装置的监管、热费收取办法等方方面面的问题,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加强监管、分工明确,落实责任以保障供热计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2.热费收取办法要很好地兼顾国家、供热企业和用户的利益。 3.加强对供热计量装置的检验评定,保证供热计量装置的质量。 4.企业要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岗位节能技术培训 让节能降耗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习惯。 5.加强宣传。 供热计量收费关系到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面对资源紧缺的严峻形势,节能降耗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争取用户的理解和支持是开展供热计量工作的有力保障。总之,发展低碳经济是企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同样节能降耗也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供热计量是实现建筑节能的有效手段,但供热计量改革也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诸多问题,需要各级政府、供热企业和热用户的共同努力将它落到实处。 作者:石铭 单位:太原市热力公司 低碳经济论文:地区节能减排与低碳经济论文 1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对沿淮地区城市发展的意义 安徽省沿淮地区是江淮平原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势开阔,土地肥沃,农业生产较为发达。区域内有淮河、沙颍河、涡河、浍河,由于受季风气候影响,降水相对集中,造成水资源相对不足,区域内有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6个地市,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城市经济活力不足,多以采掘业和煤化工业为主,工业结构和产业结构失衡较为严重。随着资源的过度开采、煤化工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偏重重工业的工业发展模式,区域内的城市存在环境污染严重、人文生存环境较为恶劣的问题,外资的吸引力不足,区域内的人才流失严重,城市发展较为缓慢,严重影响了城市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前景。要振兴皖北沿淮地区经济发展,解决这些沿淮地区城市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极为关键。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走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之路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是改善沿淮地区环境污染问题,减少煤炭粉尘与工业污染物的排放,促进地区环境的宜居性。二是促进沿淮地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过去粗放型向效益型方向转化,降低能耗,提高单位能耗产出,走低能耗高效益的工业化之路。三是带动沿淮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尤其是工业结构的合理布局,走均衡化发展之路,在提高传统工业效益,降低能耗和减排污染的同时,合理布局其他新型工业,使城市发展具有可持续性。四是促进能源资源的高效利用,带动相关产业和工业技术的升级,提升该地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持续性。鉴于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对沿淮城市发展的重要性,本文以该地区典型城市淮南市为例,探求沿淮地区发展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的途径,更好地服务于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2淮南地区发展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中存在的问题 2.1自然条件的影响 (1)气候变化影响。 淮南市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每年春夏之交受梅雨影响,降雨较为集中,阴雨连绵。而到秋季则日照变短,快速进入低温时期,秋冬季光照时间少,晴朗天气也较少,多出现阴霭天气。这种天气对发展低碳产业的新型光伏产业不利,太阳能利用效率较低,对高端电子产品的生产也不利,使淮南市很难发展对空气质量要求和气候要求较高的工业产品。光能、太阳能的利用不足,也加大了城市居民的电能消耗,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居民生活的碳排放量。 (2)水资源制约。 淮南市地处安徽中北部与淮河中游,如表1所示,年降水量较少,且较为集中在夏季,区域内河流不多,水资源较为贫乏,工业用水主要取自淮河,随着淮河污染的不断加重,工业用水资源越来越少,用水成本也越来越高。由于淮南本身煤炭、化工、电力工业的优势,水资源主要使用在这些重化工业方面,优先保障了这些类型的工业发展。沿淮地区工业城市的工业废水、居民生活污水都排入淮河,导致清洁水源在本地区十分稀少,淮南市尤为如此。发展低碳产业离不开清洁的水资源,由于水资源的贫乏,也对淮南市发展低碳型产业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也对淮南市的工业结构合理布局、经济转型工作及建设两型社会产生重大影响,迫切需要解决城市的发展中节能减排与降低碳排放,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所存在的严重问题。 2.2目前产业结构与工业结构对发展低碳经济的影响 (1)产业结构不合理。 淮南市地域较小,农业生产规模小,因此第一产业占据比例一直很小,主要为工业生产。工业生产比重大,增长也快。淮南市第二产业除2000年外,在产业机构中的比重都超过50%,且呈逐年增加趋势,而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却是逐年下降趋势。这种产业结构使淮南市成为工业主导型的城市,导致一方面工业生产消耗大量的能源,另一方面有排出大量污染物,消耗大量碳资源又排出了大量的碳,对降低碳排放构成严峻挑战,这种产业结构相对其他产业结构合理的城市而言发展低碳经济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多,发展的阻力和挑战也大。 (2)工业结构严重失衡。 从淮南市的工业结构来看,工业结构严重不平衡,轻重工业比例失调,重工业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51.5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其中轻、重工业分别增长20.5%和14.9%。轻、重工业增加值比例由上年4.0:96.0变化为4.1:95.9。从表4可以看出,淮南市是一个以原煤、化工、电力为主导的重工业城市,而恰恰这些工业生产是高耗能型,也是排放污染物的主要工业类型。这种工业结构要降低碳排放,减少环境污染难度极大,发展低碳经济进行节能减排对这种类型城市很必要,但面对的困难也是最大的。 2.3政府的政策扶持与政策创新方面的欠缺 发展低碳经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需要政府发挥其主导作用。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机构,为整个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目前,淮南市政府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的政策扶持很少,也没有成立发展低碳经济领导小组,缺少象合肥市政府在低碳经济发展方面的政策和工业布局。在合肥淮河同城化中,虽然引入合肥的部分电力汽车,但还没有主动在政策方面作出创新扶持低碳经济和低碳产业。 2.4经济投入与科技水平的制约因素 诚然,发展低碳经济离不开经济的投入和科技的进步。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提高工业效率和工业生产的绿色效益,需要改进工业生产技术,技术的改造需要资金与科技投入才能实现。目前,淮南市财政收在科技投入和发展低碳经济技术改造方面还较低,高校与企业之间的产学研项目也较少,尤其是有益于低碳经济的技术改造项目。企业主动进行节能环保改造的积极性也不高,一些老企业过时的设备还在生产,现代化工业生产线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有些企业因为缺少资金想改造也没有钱改造,这些状况制约了淮南市低碳经济的迅速发展。 3发展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中相关主体的角色分析 3.1政府的角色 发展低碳经济,进行节能减排,降低环境污染,建立环保的生态生活环境是政府责任,也是民众的心声。现代政府必须回应社会和民众的基本要求并积极采取行动加以满足,必须积极履行其社会义务和职责。政府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也是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在发展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中,政府是组织者和管理者。市场经济发展中的自由市场弊端需要政府来调控公共产品和公共资源的失灵,并采取一定的激励政策引导市场提供或改善公共资源,在低碳经济发展中,需要政府调控引导市场走向低碳与节能减排的发展方向,改善资源的利用率,发挥资源的最大效能。政府需要改进政策体系,激励市场提供有效的环保类产品,有效治理生态环境,同时政府自身也要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向社会提供低碳类公共产品,保证全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最大化,实现低碳经济。在发展低碳经济与进行节能减排工作中,只有政府加强污染管制或者提供相应的补贴,企业才会采取低污染的策略组合。也只有政府能够通过政策和立法来维护公共利益的实现,减少资源浪费与碳排放的无节制现象发生。如政府可以建立污染排放权,对低碳技术研发进行补贴、税收减免、信贷优惠,或保护知识产权,或政府直接参与低碳技术研发来促进低碳社会的实现。 3.2企业的角色 企业在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工作中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工业企业更是低碳经济发展的晴雨表,通过表2也可以看出工业企业在低碳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淮南市的工业企业大部分是重耗能企业,是碳排放和能源消耗的主要影响因素。这类企业的节能降耗、降低碳排放对淮南市发展低碳经济起着关键性作用。作为企业,参与市场经济的主体,需要每个企业都要担负起对社会承担的责任,不仅仅是发展经济方面的贡献,更要注意在社会责任、社会效益方面作出贡献,也只有兼顾社会效益的经济发展才能真正惠民,改善民生。减少碳排放,降低污染物的排放,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需要每一个企业牢牢铭记。 3.3人民群众的角色 在低碳经济发展中,每一个群众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人民群众是低碳经济的参与者、建设者和推动者。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们的支持,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有低碳生活的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要养成节约能源消费的习惯,建立环保健康的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和节俭消费的生活理念。在政府主导低碳经济活动中,群众应该积极参加,以切实的行动参与到低碳经济建设中来,支持政府更好更高效地发展低碳经济,为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出谋划策。可以说离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发展低碳经济只能是与虎谋皮、不切实际。 4淮南市发展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的途径 4.1政策与制度途径 发展低碳经济,制度和政策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在依法治国理念的指导下,发展低碳经济,政府也要依法进行引导、依法行政。作为国务院较早批准的较大的城市,淮南市有地方规章的立法权,通过制定与我国低碳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衔接的地方规章,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规范低碳经济的发展。比如,淮南市是以煤炭化工电力为主的工业城市,在制定地方规章时涉及的主要内容就是这些行业的低碳发展问题,当然也不能仅仅就是这些问题,也有城市其他行业发展、工业结构调整问题。总体来看,节能减排与发展低碳经济的重心仍然是这些支柱型工业,毕竟这是城市发展的主要经济动力。不能脱离实际盲目进行经济的转型,抛弃主要工业,这不切合实际。制定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与制度内容方面具体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实行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整。 对低碳型的企业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实行低税率政策,还以实行免交或退税、减税政策,最大程度激励企业进行低碳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积极扶持企业进行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以及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支持企业节能减排的各种活动,如对产品生产线的改造、技术的创新和改良、环保技术的引进等等活动给予财政拨款、银行贷款政策扶持,对发展低碳经济显著的企业给予财政奖励等等,从而有效地调动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积极性。笔者认为还可实行环保退税政策,对企业每年环保进行指标考核,符合指标要求的企业给予额外退税奖励,鼓励企业管控环保问题。 (2)地方规章的引导、制约与激励。 发展地方的低碳经济离不开地方规章的引导、制约和激励。我国各地经济发展、工业发展等水平不同,各地发展低碳经济的条件也不同,需要发挥地方规章的调整作用。作为沿淮地区的城市,淮南市需要制定符合本地经济发展情况的规章来规范低碳经济发展,积极引导高能耗的煤炭、化工、电力行业的节能减排活动,制定能耗标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约束企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为,对积极进行节能减排改造的企业,从制度上进行肯定鼓励,经济上进行扶持奖励,积极帮扶、拓宽企业的发展规模和业务活动。在规章中建立激励机制与奖惩规范,积极发挥规章对发展低碳经济的引导、激励作用。 4.2产业结构与工业结构调整途径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淮南市有很大的空间,第一产业农业受制于客观土地资源条件,比例很小且提升发展的空间不大;第二产业工业占据绝对地位,有一定提升的空间;第三产业服务业比例不高,但提升空间很大。笔者认为,对于资源型工业城市,需要改变城市片面依赖资源的发展局面,在资源枯竭前要有意识地发展第三产业,合理布局产业结构,构建自己的第三产业特色,为将来城市发展的转型奠定基础。加大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淮南市低碳经济的发展,降低工业环境污染,促进经济的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近几年,淮南市开拓山南新区,发展动漫产业园,新建一批文化娱乐设施,扩大商业圈,在发展第三产业方面也呈现新的面貌。同时淮南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一定的基础,可以淮南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为依托,加快建设生物医药研发和生产基地,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总体上,与煤化电等重工业相比,淮南市的第三产业的发展还需要政府大力扶持推进。在第二产业方面,作为资源型的城市,除了传统的煤化电重工业外,淮南市也应该积极发展清洁型与低耗能轻工业,使重工业与轻工业比重合理,同时降低工业结构中高耗能、高污染型的比重,并对高耗能、高污染型的工业企业进行升级改造,使其对环境影响逐步降低,最终成为高标准的环保型企业。对一些落后产业,要坚决淘汰关闭,逐步改善全市的工业结构布局和环保水平。 4.3技术创新发展途径 发展低碳经济,进行节能减排活动,都离不开科技的发展与推动作用,必须注重科技创新和低碳技术的推广。淮南市作为一个能源资源型城市,应鼓励扶持研发新型能源技术,加强科研部门与工业企业的产学研结合课题的投入,着重解决能源型企业、高耗能企业的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问题。结合这些研发技术进行技术的升级改造,使这些类型企业焕发新的生命力,保持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当然,技术研发离不开人才,而人才的凝聚力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政府应该为吸引人才做好政策支持,为人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技术创新发展途径方面,笔者认为除了自身积极研发技术降低能耗和污染外,还可以积极引进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技术,以及建立合作机制,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团结协作,更好更快地解决发展低碳经济中面临的各种问题。 4.4管理途径 发展低碳经济除了技术创新途径,笔者认为还可以通过政府、企业自身加强有效的管理来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作为政府可以从宏观方面设立能耗目标管理机制,每年设定碳排放的指标,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逐步持续地降低碳排放量和消耗量。为了实现目标,可以建立奖惩管理制度,化被动为主动,推动各行各业的人们思想转变,积极主动践行低碳生活消费,企业积极进行低碳生产产品。作为政府还可以从微观上与碳排放量大与碳消耗严重的企业进行合同式能源管理,通过合同明确政府与企业在降低碳排放与消耗方面的具体权利、义务与责任,使工作目标量化细化,更好地促进低碳经济的建设。 4.5建立碳固定吸收系统,大力加强绿化建设 笔者认为,吸收和固定多排放的碳也是重要的改善环境、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途径。目前,通过绿色植物吸收和固定碳是最环保最经济的方式。淮南在绿化方面大有文章可做,比如煤炭开采过后废弃的矿场地、堆煤场地、坍陷区等可以进行绿化,美化煤炭开采权的自然景观,也提高了这些地区的抗污染能力。因此,要大力加强绿化工作,一方面美化了人们居住的环境,提高了宜居环境,改善了人们的生活品质,另一方面节约了能源的消耗,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提供了可持续性的资源。 作者:王长贵 单位:淮南师范学院政法系 低碳经济论文: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下低碳经济论文 一、我国经济增长、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经济增长的现状 现阶段,我国经济水平呈现出快速持续增长的趋势,进而我国国民经济水平有所提高。但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存在较大的差异,各地区间的经济水平极其不平衡,从整体分布情况来看,我国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增长速度较快,中部次之,而西部的发展水平较低和经济增长速度较为缓慢。 (二)我国能源消耗的现状 首先,我国能源消耗的整体情况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尤其在我国加入WTO以后,我国能源消耗速度更快,然而我国一次能源数量有限,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其能源消耗会越来越多,不利于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其次,我国地区的能源分布不均衡,致使各个地区间的能源消耗水平有所差异,为此,我国应该根据地区能源消耗程度的不同而制定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的措施。最后,我国地域辽阔,能源较为丰富,但我国人口众多,致使人均能源量较少,因而我国亟需对能源消耗进行合理分配。 (三)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现状 现阶段,我国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源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些一次能源,从而导致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较大,这对生态环境有着较大的影响,更不符合我国低碳经济的实施和发展。目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总量和人均量都相对较大,并且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甚至增长速度超出预料。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能源储存量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各地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有所不同。但从总体来看,我国东部地区各城市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明显比西部地区城市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要高出许多。 二、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原则和目标 (一)优化原则 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进行优化时主要遵循五个原则。第一,节能减排原则,减少我国一次能源的消耗程度和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第二,维护能源安全的原则,能源的供求和需求相协调,以满足人们正常使用和合理使用能源的需要。第三,能源低碳多元化的原则,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对煤炭、石油等一次能源的依赖程度较大,这些一次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较大,不利于低碳经济发展。第四,注重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第五,因需制宜原则,根据能源需求而积极开发新能源。 (二)优化目标 在低碳经济视角下,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的目标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关于经济的发展目标。目前,我国经济水平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其发展速度有明显的加快,进一步缩小了与发达国家间的差距,但是我国仍然需要制定合理的经济发展目标,以实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增长。其次,关于能源消费的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能源消费越来越多。因而在低碳经济视角下,我国应该制定有效的能源消费战略,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最后,关于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标,目前,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并且在逐年增长,因而我国应该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为发展目标。 三、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的建议 (一)管理制度方面的建议 在低碳经济视角下,优化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需要加强管理制度建设。首先,加强我国能源管理体制改革,以加强我国的能源管理水平;其次,完善我国能源储备制度,加强我国能源的储备量,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支持;最后,改进我国的能源投资方式和加强对其管理力度。 (二)技术方面的建议 对于优化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一定要加强技术支持,进而为促进能源消费结构更加优化提供重要作用。首先,加强能源的勘探和开采技术,促进我国发掘新能源和提高有效开采能力。其次,加强对新能源技术的研发能力。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对一次能源的依赖程度较大,而一次能源的过度消耗不利于我国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政策方面的建议 我国相关部门完善关于一次能源方面的法律法规,既有利于加强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又有利于加强对我国一次能源开发和利用的管理。 四、结语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不断加剧,我国走低碳经济之路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我国坚持低碳经济发展中,存在较大的困难,我国地域辽阔致使地区间能源消费结构不同,因而有效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存在较大的问题。但是,通过对一次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原则和目标的认识,我国可以探索出一条正确的低碳经济发展之路,促进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李仁鹏 单位:吉林省劳动培训就业中心 低碳经济论文:服务业视角下低碳经济论文 一、低碳经济与服务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分析 (一)低碳经济推动服务业的发展 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结构问题是低碳经济的优秀问题,能源效率的提高、清洁能源的使用,必然会引起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以及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产业结构从第一产业依次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由劳动密集型占主导向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占主导转变。当前,我国是第二产业占主导地位,走低碳化经济道路,产业结构的优化势必会推动第三产业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出现由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工业社会向服务型社会转型。低碳经济的发展也必然推动服务业现代化,对资源实现有效的整合,使其发展更加符合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 (二)服务业发展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对的严峻的挑战之一,为了迎接这一挑战,全球范围内开启了一场经济发展模式的改革,共同致力于创建一种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多年来,我国作为全球的主要生产制造中心,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高能耗、高污染的问题。面对我国工业化、城镇化高速发展的现状,用高新科学技术革新传统产业、优化结构、大力发展低碳化服务业,显得分外重要。现代服务业相对传统产业具备能耗低、污染小等特征,加速发展金融、旅游、教育、文化等产业可以减少我国的碳排放数量,是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容易产生规模效应,减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资源耗费,使得资源、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成为可能,有利于低碳经济的发展。 二、低碳经济视角下我国服务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服务业发展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业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服务业的规模有所扩大 一方面,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有较大的提高。1990年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比重为31.60%,而2010年达到43.00%,上升11.40个百分点。另一方面,服务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例急剧上升。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由1978年的4890万人增至2005年的23771万人,增长了4.86倍,是经济转型期间就业人数增加最多的部门。从三大产业吸纳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看,1978年至2005年,三大产业就业职员分别增长19.96%、160.39%和386.11%。此中第一产业就业份额连续降低且降幅较大,这表明第一产业就业已基本进入饱和状态,第二产业对劳动力需求量比重大约稳定在22%,但也有小幅度下滑趋向,近年来对劳动力需求较大的是第三产业部门,稳步提升到30%左右,成为真实的“三分天下”的局面。 2.服务业的结构有所改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服务业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型服务业,交通运输邮件通讯业、保险金融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社会福利、教育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行业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并且增长较快。 (二)我国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结构上不合理,产业层次相对较低 我国服业主要集中在传统的行业,如交通运输、仓储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饮食业,而新兴的和技术含量高的现代服务产业如信息业、咨询服务、各种技术服务等在服务业所占比重偏低。2008年服务业的增加值中,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等传统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37.4%,接近占服务业比重的三分之一;而金融业、信息服务业、软件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为28.4%,而发达国家的现代服务业已占50%以上。目前我国这种依靠资源和环境的传统服务业发展,已经不适应时展的潮流,改善这种低端产业链,提升服务业层次势在必行。 2.总体规模偏小,增加值虽不断增大,但未达到低碳经济发展要求 我国服务业的发展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吸纳的就业人数不断增加,2010年我国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3%,截止2005年服务业就业人数增至23771万人,较1978年增加了4.86倍,占总就业人数的比重为30%左右,而发达国家是70%-80%,由此看出我国服务业规模还是偏小。另外,我国服务业虽然有了显著增长,但在国民经济中,第二产业仍占主导地位,而且我国服务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水平远远不及。第二产业的主导地位使得我国目前的经济增长仍然是以高能耗、高污染作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模式,在全球产业链中,我国的服务业还属于低端产业,未能适应低碳经济的要求。 3.低碳服务业人才匮乏 据某招聘网站数据,2010年3月份北京低碳行业的需求人数相对2009年同期增加了117.3%,伴随着企业对低碳人才渴求与人才现状的矛盾,高等教育低碳专业的设置却还是一片空白。高等院校低碳教育的培养跟不上产业发展的步调,已经严重阻挡了服务业的低碳化发展。 4.地区发展不平衡,市场化程度较低,不利于实现低碳经济的发展目标 具体而言,城市发展快,农村发展慢;东部沿海地区发展快,内地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发展慢。东部地区2009年服务业增加值为86749.21亿元,占全国服务业增加值的59%,西部地区增加值为25992.29亿元,仅占全国服务业增加值的18%。除了服务业地区发展不平衡之外,我国服务业部分还处于垄断经营状态,市场准入问题严重,比如邮政通信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等行业,市场化程度低,服务成本高,竞争力相对薄弱。 5.服务业领域企业低碳责任缺失,消费者低碳消费观念薄弱 如今一些现代服务企业运用低碳旅游、低碳物流等新型运营模式来自觉承担企业对社会发展应有的责任。但我们也应看到,在追逐利润最大化的诱导下,认真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仍不普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时有发生。另外,服务业相对于其他行业有更高的消费关联度,所以消费者重视健康、生态的低碳消费需求是拉动现代服务业低碳发展的巨大引擎。但是民众的低碳消费增长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依然缓慢,主要体现在低碳消费意识不强,消费结构不合理,奢侈浪费之风严重等方面。 三、低碳经济视角下我国服务业发展的对策 (一)依据低碳经济原则促进服务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型 1.向现代服务业转变,促使服务业向产业链高端晋升 我国的产业结构正处于转型时期,推进传统服务业向低消耗、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过渡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方向。建立在专业化基础上的现代服务业处于“微笑曲线”的上下两头,属于产业链的高端。改造传统服务业就是对服务业的优化升级,使其不断向高端服务业延伸和渗透,充分利用现有服务资源,用现代科学技术、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包装传统产业,冲破行业垄断,改造传统服务业高消耗、技术落后的现状,提高服务水平,增加产品附加值,逐步形成新的服务业态。 2.运用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不断创新高端服务产品 目前我国服务业发展是非常基础性的,低附加值,如国内金融服务的中间业务有数百种,尽管发展很快,但过于集中在结算和代办等传统服务方面,高附加值的并不多。相比之下,外国银行在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高端市场有着相当大的优势,将来的高端市场会是中外资银行竞争的重心。为此,可考虑创新一些高端领域的金融服务产品,如产业风险投资基金、住房信托基金、汽车金融和证券融资等。 (二)在符合低碳经济要求下增强服务业竞争力 1.加快发展提高我国服务业比重,促进服务业的低碳化发展 当前,我国工业快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挤压着服务业比重空间,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不足制约着服务业向纵深推进,城镇化程度不高也影响其发展,我国居民收入水平偏低也对其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面对这些问题要促进服务业的长足发展,就要不断拓展服务业发展的空间,加大对服务业的政策支持,逐步增加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推进城镇化的发展,让更多的劳动者从事服务业,提高该行业的就业比重。加快经济的发展,增加国民的收入,促进消费性服务业的发展,优化服务业结构,促进产业的低碳化发展。 2.大力推进服务业技术进步和人才培养,走现代服务业道路 现代服务业是以信息技术和知识为依托的,向社会提供高附加值、高层次、知识型的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的服务业,其关键在于人才。因此,大力推进服务业的技术进步,加快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培养大批服务业的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就成为向现代化服务业转型的关键因素。深入实施人才投资战略,加大对服务人才的专项投资,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拓展教育培训领域,采取各种激励措施吸引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创造性和积极性,顺利实现向现代服务业的过渡。 3.加强服务业市场的培育和建设,推进服务业 均衡化发展,不断增强活力我国服务业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市场开放程度不高,个别行业仍属垄断经营;某些行业缺少行业标准、缺乏服务规范、法律规定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部门缺乏独立性。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市场的有序发展,加强市场培育和建设,创造一个有序的市场环境是现阶段的重要任务之一。特别是要彻底打破行业垄断,破除以自我服务为主的封闭模式,强化服务业的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另外,针对服务业发展地区不均衡的问题,要重视地区服务业协调发展,制定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与战略,缩小区域服务业的差距,统筹城乡服务业的发展,实现区域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作者:刘琛君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聊城大学商学院 低碳经济论文:国际低碳经济论文 1.国际低碳经济发展概况 “低碳经济”概念是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保障能源安全的背景下提出的。“低碳经济”最早见诸于政府文件是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2007年12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正式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巴厘岛路线图”,要求发达国家在2020年前将温室气体减排25%~40%,该“路线图”对全球迈向低碳经济具有里程碑的意义。2008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6月5日世界环境日”的主题为“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主要缔约方通过小范围磋商达成了《哥本哈根协议》,协议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排行动作出安排。2000年,英国颁布《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一项重要工作,是最早颁布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的国家之一。2003年英国时任首相布莱尔发表题为《我们未来能源———创建低碳经济》的白皮书,宣布到2050年从根本上把英国变成一个低碳经济的国家。欧盟把低碳经济作为未来发展方向,视其为一场“新的工业革命”,并效仿美国20世纪90年代抓住信息通信技术革命机遇的模式,制定了一揽子相应政策。日本制定了《低碳社会行动计划》,并将低碳社会作为未来的发展方向和政府长远发展目标。美国也大力推动向低碳经济转型。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低碳经济法案》,奥巴马政府上台不久也推出新能源战略,望其成为美国走出经济低谷、维护其世界经济“领头羊”地位的重要战略选择。 2.国际低碳经济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实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增长,各种能源和环境问题集中凸显,粗放型的发展模式越来越难以为继。低碳经济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是国际社会长期发展的趋势,是实现社会经济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存的必由之路。但是,发展低碳经济关乎于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以及消费结构的调整与转变,而这些变化需要各国政策、技术创新和庞大的资金支持,因此发展低碳经济不能一蹴而就。近年来,各国纷纷将低碳经济列入国家战略,在产业政策、能源政策、技术政策、贸易政策等方面进行一系列大调整,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财税、金融等手段促进低碳经济发展,为各国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取得了积极成效。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时,应该借鉴国际社会低碳经济的政策和措施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战略,并逐步建立起我国低碳经济政策框架。国际低碳经济发展对我国的启示有以下几点。 2.1制定发展低碳经济规划与政策体系,引导低碳经济的发展 2.1.1制定与实施发展低碳经济的中长期战略规划 后金融危机时期,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的发展模式,是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力。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凭借低碳领域的技术和制度创新优势,制定与实施发展低碳经济中长期战略规划,力图在新一轮的世界经济增长中获得强有力的竞争优势。英国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先行者,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明确提出2010~2050年碳排放目标,2007~2009英国政府又先后颁布了《能源白皮书》和《英国可再生能源战略》,明确了实现低碳经济的能源总体战略;2007年,欧盟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三个20%目标”,并通过了欧盟能源技术战略计划,促进低碳经济发展,2010年欧盟提出“欧洲2020战略”,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削减20%;美国虽然没有加入《京都协议》,但近20年来美国也很重视节能减排,如2005年通过《能源政策法》,2007年提出《低碳经济法案》,以及奥巴马政府提出的“绿色新政”,美国政府在寻求一个综合、平衡和对环保有利的能源安全长期战略中,把低碳经济发展道路作为美国未来重要战略选择。2006~2007年日本先后出台了《国家能源新战略》、《21世纪环境立国战略》、《新经济增长战略》等一系列发展规划与战略,描绘了日本中长期低碳经济发展的国家战略,2008年日本首相提出的“福田蓝图”是日本低碳战略形成的正式标志,包括应对低碳发展的技术创新、制度变革及生活方式的转变,并提出了日本温室气体减排的长期目标:到2050年日本温室气体排放量比目前减少60%~80%。 2.1.2制定创新清晰稳定的发展低碳经济政策体系 如实施碳排放交易,发现碳排放价格;征收碳税,构建绿色财政体系;提高能效和环境监管标准;鼓励能效提高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加大对清洁能源的研究开发投入。近几年来,英国在其“气候变化计划”中提出征收气候变化税,来确保其低碳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时,英国积极培育和推动碳排放市场及建立碳基金;欧盟委员会提出一揽子能效行动计划,并制定一系列针对建筑、交通运输和制造业的节能政策;美国的新能源政策主要包括税收政策和“总量控制和碳排放交易”计划;法国结合税务和投资,从农业、交通、住房建设等方面入手,宣布了一系列环保措施。 2.2制定发展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保障低碳经济健康发展 从西方发达国家经验看,低碳经济相关法律覆盖不同的法律部门与不同的社会领域,就法的功能而言,各层级的低碳经济立法都可以归为以下三类:节能减排类立法、传统能源替代类立法及碳排放控制类立法。 2.2.1节能减排类立法 节能减排包含着两层内涵,一曰“节能”,即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方式减少能耗;二曰“减排”,即通过改变能源利用方式等手段减少能源利用中温室气体的产生与排放。就低碳经济而言,节能减排意味着能源效率的提高、能量损耗的降低、温室气体的减少、其他污染物的减少、意味着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节能减排类立法主要致力于能源效率的提高及降低利用过程温室气体的排放,是低碳经济法制中最重要的部分。国际上节能减排立法数量众多、内容丰富,大致分为三大类。(1)节能减排基本立法。这类立法覆盖领域最广,以国际公约为基础,以各国低碳经济基本立法与节能减排基本立法为主。属于节能减排的基本立法有《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京都协定书》,英国的《气候变化法案》,美国的《低碳经济法案》,日本的《推进低碳社会建设基本法案》、《关于能源使用合理化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德国的《能源节约法》、《排放控制法》。(2)节能减排综合性立法。这类立法不是专门为低碳经济或节能减排目的而颁布,内容广泛、目标多元,以综合性能源立法及资源环境保护类立法为主。各国属于这类立法的有英国的《能源法案》,日本的《循环型社会推进基本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固体废弃物处理和公共清洁法》,德国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法》等。(3)节能减排专门法律法规。它以节能减排某一领域为目标,内容具体。如英国《消费者排放(气候变化)议案》,日本的《建筑材料再生利用法》、《多氯联苯废弃物妥善处理特别措施法》、《报废汽车再生利用法》等。 2.2.2传统能源替代类立法 传统能源替代是指以清洁、低碳新能源的使用来替代传统能源使用的一种能源低碳化的使用方式,有传统化石能源低碳化利用、开发利用清洁低碳的新能源两种途径。传统能源替代类立法致力调整能源结构、改变传统能源的利用方式、促进绿色能源的开发利用,主要分为三大类。 (1)新能源开发促进法。 其专为新能源的开发提供制度支持,如日本的《石油替代能源促进法》、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法。 (2)综合性能源开发与温室气体减排立法。 这类立法中含有促进与发展低碳新能源相关内容,是传统能源替代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美国的《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及《能源政策法》等。 (3)为推动某一领域清洁低碳能源开发利用而出台的专项法律法规。 如德国的《生物质发电条例》、《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令》、《太阳能电池政府补贴规则》等。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各国低碳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由于技术不成熟、大规模应用存在成本、技术、体制等诸多障碍,没有哪个国家是完全依靠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来发展本国经济。传统能源替代作为发展低碳经济最理想的方式,对人类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因此,为开发利用清洁低碳新能源,我国应结合自身基本国情,制定传统能源替代法律制度。 2.2.3碳排放控制类立法 碳排放控制类立法是指对人类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有效控制。碳排放控制措施包括“碳捕获与封存”、“生态碳汇”建设以及促进碳减排的各市场化机制、财税、金融等间接的碳排放控制促进措施。碳排放类立法主要致力于通过发展低碳技术对已产生的温室气体进行有效控制,由多项制度共同构成,与措施对应的有“碳捕获与封存”法律制度、生态碳汇法律制度、碳排放控制财税、金融及市场交易法律制度等三大类。 (1)“碳捕获与封存”法律制度。 “碳捕获与封存”主要通过将二氧化碳从其释放源中分离并补集起来,通过运输途径将其输送到制定地点,进行永久封存,从而阻止其向大气中的排放。据专家估算,“碳捕获与封存”作为一种新的节能减排技术,可实现全球碳减排需要的3/4。由于碳捕获与封存还存在技术、体制等方面的应用障碍,对该技术的推广及商业化必须有专门的制度尤其是相应的法制框架予以保证。国际上对碳捕获与封存政策法规有:澳大利亚《碳捕获与地质封存规章性指导原则》、《近海石油与温室气体封存法案》;欧盟的《碳捕获与封存指令》。 (2)生态碳汇法律制度。 就“生态碳汇”法律制度而言,最重要的法律文件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首个为全面控制温室气体,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国际公约,为国际社会在相关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确立了一个基本法律框架,而《京都协定书》是国际碳汇交易的法律基础。 (3)碳排放控制财税、金融及市场交易法律制度。 碳税对能源节约及能源效率的提高有着积极作用,对温室气体减排的作用明显。该制度具体包括碳税法律制度、碳金融与碳交易法律制度,各项制度相辅相成,关系紧密。第一,碳税法律制度。碳税的减排机制如下:一是直接刺激相关企业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变粗放式生产方式,从而降低二氧化碳的排放;二是通过碳税收的再分配,鼓励能源节约及转变高碳化生产生活方式,改进相关技术,实现碳减排。尽管碳税法律制度还不是一项普及的税收制度,但低碳经济发达国家已经开征碳税,如丹麦、芬兰、荷兰、挪威、意大利和瑞典等国。美国、新西兰、日本等国正积极酝酿碳税立法。现有的碳税法律制度有丹麦的《1995年绿色税收框架》、英国的《2000财政法》和《2001气候变化税收规定》、美国的《清洁能源未来》和《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第二,碳金融与碳交易法律制度。碳金融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与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碳交易即排放权交易,指为了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而采取的市场化经济激励措施。碳金融与碳交易是伴随低碳经济发展而出现,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减排约束及合作机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碳金融及碳交易法律是推动、规范、保障碳金融及市场交易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碳金融法律制度包括:其一《京都议定书》,包括三种碳交易机制,也就是碳排放贸易机制、清洁发展机制、联合履行机制;其二《温室气体排放配额交易指令》,是世界上第一个具有公法约束力的温室气体总量控制的欧盟排放配额交易机制,以及包含碳排放交易内容的《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 2.3重视低碳产业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2.3.1重视低碳产业技术开发与创新 低碳技术是人类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而创造和发展起来的能做到较低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总和,包括减碳技术如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等高能耗、高排放领域的节能减排技术,煤的清洁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等开发技术;无碳技术如核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潮汐能、地热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去碳技术如碳捕获与封存技术、温室气体的资源化利用技术三大类型。低碳产业技术研发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英国首相布朗提出,低碳技术是继蒸汽机、内燃机和微处理器之后的第四次技术革命。近几年来。许多发达国家为获得低碳经济发展的话语权,纷纷采取各种政策工具促进低碳技术创新。美国政府制定了低碳技术开发计划支持开发低碳技术包括节能技术和碳排放处理技术如智能电网技术、节能型交通工具及建筑技术、碳处理技术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等。并成立了专门的部级有关低碳经济研究机构,为从事低碳经济的相关机构和企业提供技术指导、研发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从国家层面上统一组织协调低碳技术研发,以落实节能减排目标。欧盟成立了“欧洲能源研究联盟”和“联合欧洲能源研究院”来发展低碳经济,在执行发展低碳经济的6项计划有风力、太阳能、生物质能、可持续核裂变、电网、二氧化碳回收与储藏,这6项中有4项与清洁能源有关,由此可见低碳技术重点放在清洁能源技术方面。2008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制定了“凉爽地球环境能源技术创新计划”,同时制定了“中短期(2008~2030年)技术战略”和“长期(2030~2050年)技术战略”,日本政府还通过了“低碳社会行动计划”,明确提出积极推进低碳技术开发,如新能源应用技术、二氧化碳回收储存技术等。另外日本持续投资化石能源的减排技术装备,重点开发燃煤电厂烟气脱硫技术装备,形成了国际领先的烟气脱硫环保产业。澳大利亚政府持续投资于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关键的低排放技术,并将低排放技术的重大突破作为低成本的、长期的、可持续减排的关键所在。 2.3.2加大低碳产业发展的投资力度 低碳技术创新经历研发、试点推广、产业化应用等阶段,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发达国家不断投入巨额资金,试图抢占世界低碳技术高地。美国是世界上低碳产业投入最多的国家,2007年美国对低碳技术投资总额为30.2亿美元,美国政府2008年低碳技术创新预算为42.80亿美元,2010年为60.6亿美元,增加了45%,主要用于清洁能源技术方面,如从2009年10月到2010年底美国就对清洁燃煤技术的研究开发提供了150亿美元的拨款,近期又计划投入10亿美元集成最先进技术建造世界上第一个零排放的煤基地发电站;2009年6月颁布的《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明确到2025年对清洁能源技术和能源效率技术投资1900亿美元。日本则投入巨资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太阳能、风能、光能、地热能等方面的研发,打造低碳产业链。2007年日本对低碳术开发投资总额为39.1美元,2009年,日本提出推广太阳能发电、电动汽车及节能电器实现“低碳革命”环境保护项目,计划支出160亿美元。2010年日本经济产业省推出“低碳型创造就业产业补助金”制度。截至当年5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已经对42家企业补贴了297亿日元,并带动这些企业进行设备投资1400亿日元。2010年5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宣布,为了增加低碳产业的就业机会,将进一步完善“低碳型创造就业产业补助金制度”,把每年补助总额从300亿日元提高到1000亿日元。英国则加大对可再生能源以及低碳排放技术的投入,在2002~2008年间,英国政府每年提供5亿英镑用于可再生能源的研发;投资3.7亿英镑成立国内“环境变迁基金”,推动环保技术产业化;投资10亿英镑重点研发可再生能源技术,计划2020年前对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财政支持达到20亿英镑。 3结语 目前,发展低碳经济在全球已经基本形成共识,低碳经济正引导世界各国通过能源、经济以至价值观实行大变革,摈弃传统的发展模式,应用新的技术与机制创新,通过低碳生产和生活的新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面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旨在减轻气候变化的影响,保障能源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但发展低碳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即便最早提出低碳经济的英国,其目标也只是到2050年建设低碳经济社会。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向低碳经济转型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短期内我国发展低碳经济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比如,我国能源需求加速增长,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提高能源效率短期难以实现;缺乏有效激励机制,低碳技术发展面临一些困难。总而言之,我国发展低碳经济应从以下几方面下工夫:首先,加快构建和形成低碳经济的战略规划;我国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要积极地借鉴和吸收低碳经济的先进理念,进一步明确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规划。将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安排逐步纳入国家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法律体系。其次,积极鼓励低碳技术的发展;国家要高度重视发展低碳技术的战略意义,确定重点研究技术领域。另外,应促进低碳产业的发展,并积极参与低碳化的国际合作。 作者:吴丹 单位:湖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新闻法论文:电视新闻法则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整合了后现代主义思想家关于后现代主义与媒介文化具有代表性的言论,提炼出诸如拼贴、复制、解构、多元等后现代法则,并尝试将这些后现代法则与电视新闻研究进行整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陈其利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电视新闻;后现代;拼贴;复制;解构;多元 勿庸讳言,当代电视节目因其创造了斑驳陆离、叹为观止的媒介景观而成为了后现代研究的绝佳范本。当人们沉迷于后现代气息炙烈的MTV和电视广告时,对于体察电视新闻的后语境却显得有些漫不经心。其实,在大众文化的漫天硝烟下,电视新闻从形式到内容都或多或少地隐匿着后现代主义的种种法则。 拼贴、复制与电视新闻的时空幻象 拼贴与复制具有典型的后现代性状,也是最受争议的后现代命题之一。本雅明曾对这种技术表现出倾心,他认为:“技术复制能把原作的摹本带到原作本身无法达到的境界”,[1]尤其是摄影技术在表现事物时,通过拼贴式组接或蒙太奇技巧的运用,不只为观者带来视觉的全新体验,也使“展示价值开始整个地抑制了膜拜价值”,[2]从而改变了大众与艺术的关系。 如今,当我们置身于大众媒介营造的视觉王国里,也会深深感受到拼贴与复制的无所不在。电视新闻就是经由电子技术显像,按照特定的镜头语言逻辑,对新闻元素进行声画拼贴与复制的一种媒介形态。其带给人们的新闻资讯无所不包、无远弗界,这种时空体验是以往那种亲历体验方式所无法企及的。面对媒介社会的信息泛滥,电视新闻为了高效快捷地给大众提供资讯服务,使表达当下情感和精神成为可能,也在不断催生着新的节目表现形态。 例如《东方时空》子栏目《时空连线》在国内首创多视窗节目形态,其呈现给观众的画面是主视窗中的主持人与三个分视窗中的新闻当事人的对话。在这里,传统的一元电视画面被切割成若干影像单元,通过技术拼贴使来自不同时空现场的画面被统一在节目当下的时空维度中,这种虚幻的时空景象无疑强化了新闻的即时性。另外,目前频见于各档新闻节目中实时滚动的字幕新闻,也是通过拼贴复制技术使得字幕在画面下方快速滚动,使新闻演播室的直播时空与由文字不断生成的拟态时空互相交错,这样造成了信息空间相对膨胀,而时间因并轨被相对压缩。技术的进步使得新闻的进行时态不断得到强化,而观众也仿佛置身于永恒的当下和永恒的变化之中,随时体验着新闻资讯的鲜活。如此看来,拼贴与复制法则在粉碎我们以往时空体验的同时,也延伸了我们的感官,并找到了当下的存在方式——一种新的时空体验,而这使我们通过电视媒介感知新闻信息的方式变得更加丰富。 然而,技术带给新闻的也并非完全是福音。创立了诸如类象、内爆、超现实等后现代话语的社会理论家波德里亚,在对媒介技术进行阐释时就走向了激进的批判。在他的社会学视野中,传播的扩张性和影像的蒙太奇一起构成了后现代的社会体系,而“真实已经在形象和符号的迷雾中完全消逝了”。[3]由于传媒技术打破了传统的时空整体性,瓦解了曾经为人们提供了统一感的时空量度,因而在电视新闻为大众提供的信息符码中,“历史”就演变成符合编码规则的视觉文本,零散、平面而无深度。在编码过程中,生产者会对一些真实事件的影像声音碎片进行任意地拼贴复制,由此产生的媒介文本会令人们推演出整个新闻事件的前因后果。然而就是在媒介技术的过滤、切割和操纵下,真实世界的面貌往往被窃取甚至取消,过往历史的深厚也会变得萎缩和平庸。因此,波德里亚悲观地断言,“人们越是接近真实资料、‘直播’,越是用色彩、突出等手段来追踪真实,对世界真实的缺席随着技术的日臻完善就会越陷越深”。[4] 在现实的媒介事件中,关于媒介真实与社会真实的种种矛盾成为波德里亚的追随者所津津乐道的话题。在对电子技术的仿拟功能采取批判态度的同时,他们进而对电视新闻传播的真实性进行质疑。由于声画符号是电视新闻报道现实的重要手段,因此符号与现实的断裂也就在所难免,对海湾战争的怀疑就是一个极端的案例,波德里亚曾断言海湾战争根本未曾发生,只是传媒制造了一场影像战争。这种说法虽有矫枉过正之嫌,但对于电子媒介竞争,尤其是战时新闻中愈演愈烈的媒体大战而言,则不无反讽效果。确实,电视媒介对新闻事实的主观再分割,肯定会导致观众对真实状况的无所适从。传媒对关于“9.11”事件和伊拉克战争的新闻报道的反思,就代表着生活于后媒介景观中的新闻工作者的一种理性自觉。 解构之维与电视新闻的“去中心化” 在风起云涌的后现代思潮中,由德里达、巴特、福柯等人创立的解构思想是绝对不容忽视的。反结构主义是解构主义的徽章,其解构的目标就是拆除那种具有中心指涉结构的主体。因为在解构主义者的眼中,这种结构根源于对永恒意义和恒定结构的先验性设置,而其本身往往无法逃离权力中心的控制和话语制约,因此需要对这种抽象结构进行消解,最终使得“社会从所有那些作者、创造支配性话语的知识权威们的观念束缚中挣脱出来”。[5] 解构大师德里达的一个很重要的策略就是“去中心化”,例如对某一文本的关注点不在于其中心,而在于其边缘,在于被隐瞒、被掩盖的那些环节。当电视新闻被视为媒介文本时,其去中心化过程就是建构那些与观众切身经验相关,但以往却处于边缘的意义的过程。 电视新闻诞生之初基本上沿袭的是政党报刊的路数,把宣传与教育作为自身的主要职责,而电视机构的体制属性无疑催生了电视新闻的话语权威性。在我国,长期以来,以《新闻联播》为代表的宣教新闻是国内电视新闻的主流模式,政治教化成了这类新闻的第一要务,与之对应,那些引领潮流的社会精英也就当仁不让地成为新闻中的主角。然而,随着新时期国内新闻理念的进一步演化,新的节目形态开始崭露头角,其中以《南京零距离》为代表的都市民生新闻成为新的热点。在这类节目中,关注社会普通层面、再现都市生存状态成了新闻首要的价值诉求,而生活在平凡世界、忙碌于街头巷尾的普罗大众就成为节目重点捕捉的新闻人物。如今,随着一批民生态的电视新闻如燎原之势蔓延全国,一度被观众视作政治传声筒和领导见面会的电视新闻正在以其前所未有的亲和力及创造力,倾力建构着“新闻,为民所用”的全新话语体系,而这类新闻节目大多在各种花哨的技巧外衣下隐含着“去教化中心”与“去精英中心”的策略。 稍加留意,我们不难发现,活跃在电视新闻改革中的这场“去教化中心”和“去精英中心”运动实则暗合了后现代的解构之风。因为在当下这种后乌托邦式的平民生活中,在反精英主义情结日益普遍的社会氛围中,人们对深度意义、终极价值、永恒真理等精英话语的灌输已渐生抗拒,他们开始放弃对终极价值的追求,转而开始向衣食住行、饮食男女等生活原生态回归。而在电视新闻节目中,传播语态由教化向沟通的过渡、选材向度由唯上向亲民的转变等等,本身就意味着对传统新闻领域的政治情结与精英情结的一种消解。 然而,正如“后现代”概念本身就是一个亦正亦邪的矛盾综合体一样,解构主义也有其与生俱来的思维罅隙,特别是当其一味流连于文本的游戏和差异,却对真理、意义的构建无动于衷时,就会有滑向价值虚无主义的危险。詹明信曾视“去中心化”的文化逻辑为“把生活中无数卑微的细碎一一混进他们切身所处的文化经验里,使那破碎的生活片断成为后现代文化的基本材料,成为后现代经验不可分割的部分”。[6]这种观点作为对时下电视新闻某些弊端的概括颇为到位。例如以表现世俗民风见长的湖南卫视《晚间新闻》在初创时期,为了尽可能淡化新闻的政治色彩而不惜出位,以肤浅琐碎的新闻噱头来取悦观众,致使一些未经证实的市井传闻、鸡毛蒜皮的邻里矛盾甚至百无聊赖的猫狗打架都曾一度堂而皇之地步入新闻殿堂。而当节目沉湎于再现这些偏离新闻基本属性、一味媚俗的伪民生题材时,民生新闻将不可避免地走向庸俗化与琐碎化。其实,新闻的平民化视角并不等同于低俗的价值取向和文化品味,还原百姓生活也并不意味着就此取消价值导向和伦理规范,毕竟,电视新闻在传承文化和传播信息方面是责无旁贷的。因此,电视新闻在吸纳“去中心化”的合理价值内核时,同样需要审慎地把握解构这把双刃剑。 新闻谈话节目与元话语权威的消解 受德里达、福柯等人解构思想的影响,法国思想家利奥塔在反对主体性的基础上,进而质疑现代知识的合法性地位,并发展出一整套解合法化的后现代策略,从而成为后现代主义的领军人物之一。他将知识定义为类似于一种普遍真理和终极价值的元话语体系。在分析了知识的状况、地位的变化以及叙事知识与科学知识的“范式不可通约”后,他认为“知识元话语权威下的综合原则”已经不适用了,所谓元话语只不过是多种话语中的一种话语而已,不再是绝对真理。因此,把知识重新加以合法化,意味着应该尊重各种话语的差异。他同时还指出,人类对话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共识,因为“那种一致的共识,是一条永不可及的地平线”,相反,对话的目的在于追求谬误推理,目的在于打破求同的稳定模式,而强调差异的不稳定模式。[7]据此推断,倡导以更深广的气度来包容差异和多元才是后现代的知识法则。 当我们为利奥塔的犀利和颠覆性思维喝彩时,却发现身边的传媒世界也浸染了这种反叛权威、崇尚异质的后现代色彩。受其影响,媒介文化正在经历着从偏重单一教化到促进多元沟通的转变。这种转变如此深刻而迅猛,以至于一贯以承载意识形态教化为己任的电视新闻也无法逃避。在平等参与、尊重差异的传播理念下,将谈话与沟通机制引入到电视新闻中就多少带有了必然性。这类新闻谈话节目一改过去主持人或专家独家掌控新闻话语权的局面,引进了开放、平等的多人或群体对话机制,话题的参与者都是具有平等发言权的独立个体,现场成为汇集众议的公共论坛。在这个开放的话语空间里,各种信息多向流动,多元价值观相互撞击,宽容代替狭隘,民主超越独断,不再有先验性的思想框架,对话是产生文本意义的唯一渠道。 我们试举央视王牌节目《对话》的一期内容作为例证,节目围绕高校收费居高不下,寒门学子上学难这一社会问题展开讨论。高校把持教育成本分摊制的观点,家长却认为工薪阶层负担沉重;学生抱怨助学贷款申请困难,银行回应欠贷不还现象非常普遍;社会希望政策支持企业救助,而政府认为捐款抵税与国情不符……,多方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一个就学话题带出了教育体制、收入分配、银行信贷、税收政策、社会救助等一系列问题之间的潜在矛盾。的确,在当代这个多元异质的社会中,对与错、是与非的二元维度似乎已很难应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纷繁复杂的差异与矛盾,因为任何话语只能是在历史视点之内的有限性话语。因此,节目秉承“突出思想的交锋与智慧的碰撞”的宗旨,让差异各方尽可能通过对话达到沟通,并鼓励各方以一种更平和的心态看待矛盾,以一种更宽容的态度来面对现实。 然而,与解构主义所面对的困境一样,多元主义如果片面追求知识的异质性,推崇差异而贬损共识,力主谬误推理而拒斥宏大叙事,其结果就有可能形成“狂欢节式的”众语喧哗。在这里,由于缺乏共识,多元话语之间相互讥讽、语无伦次、前后矛盾,于是“社会联系的纽带被离断肢解了,有秩序的社会转变成了一个乱七八糟的无序的大众聚合”。[8]当然,波德里亚的这一结论未免过于耸人听闻,但这对于当今这个充斥着话语碎片的传媒世界来说,无疑是具有警示效果的。 其实,无论时代如何发展,人类都会渴望从对话中实现沟通,从而满足智慧、信念的精神需求,并体验普遍、永恒的终极价值。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取得共识应比陈列差异更有意义。例如在前文所举的案例中,《对话》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不忘启发社会各界提出更多的帮助解决寒门学子入学的建设性方案来。由此可见,电视新闻利用谈话机制建构多元话语场固然重要,但通过对话交流传递人文关怀、催生情感共鸣、引导社会变革,也同样应该是媒体追求的职业理念。 后现代思潮虽发源于西方,但随着全球化浪潮风行世界,其影响已经波及我国。对于这股思潮,盲从或拒斥都是无益的。无数历史经验表明,不同的思想文化在经过碰撞之后产生的价值整合才是最具意义的,而这也正是本文尝试以后现代法则反思电视新闻的目的所在。 新闻法论文:虚假新闻法律规制管理论文 某刊今年第一期刊载了《读者的“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从桂运波诉《知音》杂志说起》;在第二期又刊载了《虚假报道:侵犯读者的人格权———兼作新闻“真实性”的法律读解》引起了读者的关注。《“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规则》是这个讨论的继续。 本文认为,虚假新闻分为两类:一类有特定指向,侵犯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类无特定指向,但有严重的危害性。读者桂运波诉《知音》一案出现后,人们应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进行理论反思。 新闻打假的呼声,在中国现当代新闻史上可谓是历久不衰。然而,回望漫漫长路,新闻打假却遭遇尴尬:面对与己“无关”的虚假新闻,广大受众虽满腔义愤,但更多的是无奈和茫然。虚假新闻就在这样一种“集体无意识”中依然得以蔓延、肆虐。 新闻打假难,难就难在虚假新闻形式的多样和权利主体的有时不明确上。从有无特定指向来看,虚假新闻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一类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前者在报道中有明确、真实的新闻当事人指向。后者在报道中没有指向某特定新闻当事人或其所指向的新闻当事人纯属虚假。对于前类虚假新闻,由于它往往侵犯了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闻当事人一般会主动高举打假旗帜,因此,现实中这类虚假新闻也较好地得到了遏制。而对于后一类虚假新闻,由于法律规制存在着不足,加上业界和学界关注不够,其打击力度也明显较弱,这不能不给新闻打假蒙上一层不确定因素。《知音》一案的出现,使得如何认识和规制这类虚假新闻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课题。 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擦边球战术 不断涌现的新闻侵权诉讼表明,虚假新闻不仅违背了新闻规律,同时也侵害了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新闻媒体和新闻作者有卷入新闻侵权法律纷争的可能。透过众多的案例可以看到,几乎所有涉诉的虚假新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均指向特定的新闻当事人。有的是在报道中指名道姓,以直露的方式侵害了当事人的人格权。有的则没有指名道姓,但通过特定的时空关系和人物特征的描写可分辨出其新闻指向和侵害对象。 也许是虚假新闻制造者从诸多的新闻官司中领悟到,制造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存在着侵权和被起诉的极大风险,于是,无特定指向这种“有惊无险”的虚假新闻便得以纷纷出笼。《45年前的恋人从死亡名单上走来》一文曾是前些年为许多媒体刊载的一长篇“纪实”通讯,文中讲述了黑龙江省海林市胜利乡一位叫王家政的战斗英雄与长沙姑娘许燕的生死恋情。此文颇为煽情动人。后经《黑龙江日报》记者纪秀英的调查,发现该篇“纪实”通讯纯属“纪虚”,不但许、王其人其事均属虚构,连海林市也无胜利这个乡。河南西峡县某人曾在办公室里炮制出两篇颇具现代意义的法制新闻,一是发表在1998年5月13日《人民法院报》上的《我要凭票看电影》一文,说西峡县某影院在放电影时发现观众只有三人便决定退票,为此一观众诉至法院,法院判定影院单独为这位观众放一场电影。另一篇是发表在安徽一法制类刊物上的《滥用诉权案》一文,说一工人因被人错告使其经济和精神受损,转而起诉此人滥用诉权,最终法院判其胜诉并获赔偿1400元。 以上几例皆属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该类新闻表面上言词凿凿,新闻要素一应俱全,实际上纯属虚构,这类报道的另一特征是“对事不对人”,它追求的是事件的煽情或事件所具有的轰动效应,它不以侵害新闻当事人为目的,实际上也因为其事件乃至人物、地点的子虚乌有构不上对特定新闻当事人的侵权。它使作者追名逐利的渴求得到满足的同时又避免了新闻官司的烦扰,这也是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日益泛滥的缘由。 尽管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没有或不能侵害新闻当事人的权益,但其危害性却很明显。个别媒体的虚假新闻不仅损害其自身信誉,而且还殃及整个传媒,危及整个传媒的发展前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使普通受众既花了不该花的钱,又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在感情上也受到了欺骗和伤害。另外,受众凭借对媒体的信任,在某些虚假新闻的误导下可能会做出错误的行为抉择,不仅使自身利益受损,甚至还可能有碍整个社会的常态发展。 《知音》一案:普通受众渴求法律之剑 2000年4月,与报道内容并无所涉的普通读者桂运波以被告刊登虚假纪实文章为由(其中有一些便是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将国内知名杂志《知音》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刊发虚假文章,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并赔偿原告购买的刊有虚假文章的该杂志价款的一倍,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并公开向受骗读者赔礼道歉。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知音》杂志社在答辩中强调,商品和服务是《消法》保护的范畴,而报刊内容并非其保护范畴。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竖昆则持反对意见,认为报刊内容属《消法》的保护范畴。而民法专家何山认为,对于文字内容的虚假,除非是这一期杂志的大部分内容都是虚假的,单凭一两篇文章中部分的虚假,读者是不能作为原告起诉的,这有个量的标准。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告和本案无直接利害关系,不符合当事人的条件,不具有适格的原告资格。 [page_break] 《知音》一案给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作者和刊载媒体敲响了警钟:伴随着普通受众权利意识、法制意识的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已从单纯的物质产品领域进入到精神产品领域,这种擦边球战术尽管没有侵害某特定新闻当事人的权益,但因其愚弄了一般受众,同样有被诉诸法律并受法律惩罚的可能。 本案引发的争论和本案的一审判决表面上蕴含着这样一个问题,报刊的内容是否属《消法》的保护范畴?但其背后却蕴含了一些更深层次并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普通受众能否作为原告以“虚假新闻”为由提起诉讼?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性质?现行法律对此类新闻的法律规制如何?又该如何规制这一类危害甚大却经常逍遥法外的虚假新闻? 无报刊的内容是否属《消法》保护,《消法》并无明确规定。一期报刊中存在多少虚假内容算是质量瑕疵,法律并未界定其标准。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的确使普通受众从物质到精神上都受到伤害,但它究竟侵犯了普通受众的何种权利呢?现行立法在以上一些问题的模糊和疏漏直接导致了《知音》一案的一审结局,尽管本案已告一段落,但其争议仍在继续,留下的问题也未获解决。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危害性、对普通受众权益的侵犯性确乎是一个昭然的客观事实,而由于法律规制的不足致使普通受众的权益遭到冷落。《知音》一案再次表明:现实呼唤一部专门的新闻立法,新闻立法应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倍加关注! 普通受众的诉权:必要且合理的外部规制 防治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既要仰赖新闻记者和新闻媒体的道德自律、新闻行业从业规范的约束,更要仰赖法律的规制。对于虚假新闻,我国在一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作了些规定。如《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规定:“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的处理办法》中规定,报刊刊登虚假、失实报道和纪实作品的,应公开更正并消除影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将责令限期更正、警告、通报批评或罚款,有关责任人员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显然这些规定或措施适用于各种虚假新闻,自然也对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有效。但这些规定或措施也有其特殊性:其一,它们本质上属于新闻出版部门的内部制约监督或法律规制。新闻监督和监督新闻同样重要,对新闻媒体进行监督是确保其有序、合法、文明运作,正确发挥其功效的必要前提。它需要普通受众的参与,广大普通受众的参与有助于形成一个良好的外部制约环境,使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具有一定的透明度,也利于彻底打击虚假新闻的产生和蔓延,并达到消除虚假新闻的目的。其二,尽管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属以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之列,但它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仅是行政责任,受侵害的普通受众无法通过新闻记者或新闻媒体行政责任的负担,使其已然受损的权益能够得到弥补、恢复和赔偿。赋予普通受众以诉权,是弥补现行法律规制之不足的需要,它可使法院通过审判,让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制造者或刊登者承担民事责任,使普通受众在监督新闻媒体的同时又能维护自身的权益,从而有助于有效打击、遏制和消除这一类虚假新闻。 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法律性质也决定了赋予普通受众以诉权具有合理性。笔者以为,从性质上看,刊登、出版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行为构成违约。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普通受众与新闻媒体之间存在着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是普通受众通过购买这一交易行为而订立的,受众购得报刊后合同开始生效。依照买卖合同,买方即普通受众的义务是支付价款,他所享有的权利是取得报刊的所有权,并有权就所购买报刊的质量瑕疵追究卖方即新闻媒体的违约责任。提供质量合格的新闻报道为新闻媒介的基本义务。新闻报道的质量不仅体现其载体报刊杂志的纸张、装帧、印刷、错别字差错率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新闻报道的内容上。因为报刊的主要价值在于新闻报道的内容,而不是它的载体。读者的购买目的也并非在于新闻的载体“纸”,而是在于新闻报道的内容。对新闻报道内容的质量要求便是报道应具有的基本属性即新闻的真实性。只要出现了内容基本失实的新闻报道,无论一期报刊上有几篇,正如顾客所购的衣服不论它破了多少个洞,都应属质量瑕疵,属于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有时也可以构成侵权行为。传统的新闻侵权理论认为,新闻作品有特定的指向才构成新闻侵权。《知音》一案的出现使我们有必要对该项理论进行反思。 民法的侵权行为理论可成为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是否属侵权新闻的判断标准。民事侵权行为法认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行为的违法性;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主体的主观过错。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这一民法的“帝王条款”,而且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报纸质量管理标准(试行)》及其实施细则、《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的处理办法》等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作者在主观上对其作品的发表均属直接故意,对作品可能造成的侵害也持有故意或过失,刊载媒体同样存在故意或过失。至于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要构成侵权的另两个要件,以下例子可以证明。1999年《新闻出版报》曝光的虚假新闻———《神农架悬赏50万抓野人》,这一虚假新闻的幕后策划者为深圳“智慧鸟公司”,其真实目的是发行探险旅游卡。某公民在读过此类报道后,受其“50万悬赏”的误导,购买了探险旅游卡,结果发现是上当受骗。在此例中,该公民财产本不应受到的损害直接源于此文的误导,其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一目了然。 以上分析足以说明,在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对普通受众形成误导,受众在该误导的指引下作出了错误的意思判断和不应有的行为时,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符合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构成了新闻侵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此类新闻侵权的特征与有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的侵权有所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一般受众的财产权,它使受众的财产不应减少的得到了减少,而后者侵权的直接客体是特定新闻当事人的人格权。 违约性是无特定指向虚假新闻的特征,也是一切虚假新闻的共同特征。普通受众可以其违约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向新闻作者和刊载媒体主张违约责任。另外,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也可能构成侵权。此时,新闻作者和刊载媒体所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便属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依照合同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侵权和违约特征的无特定指向的虚假新闻既然对普通受众的财产权形成了侵害,普通受众便与案件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可以作为原告,任选一种责任方式向法院提出其诉讼请求。 其实,依照我国1997年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27条的规定,出版物的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而使其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不在于出版部门对有关主体行政责任的追究,而是在于受其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诉权,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判来追究其民事责任。 新闻法论文:高等院校新闻法课程教学新思路探究 摘 要:新闻法学是新闻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作为规范和限制记者实践操作的新闻法学在当今时代起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但是由于中国还没有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加之在现代化发展中法律体系的不完备,新闻法学的教学呈现混乱、无序的状态。很多领域都出现了“有法可依,尚不完备”的状态鉴于此,总结在新闻法教学中的不足,得出了关于新闻法教学内容的几点补充意见:一是案例教学法;二是模拟法庭法;三是头脑风暴法;四是小组专题讨论。 关键词:高校;新闻法;教学方法 现在的中国是互联网迅猛发展信息资讯高速增长的时代。新闻学教学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也面临着全新的改革和创新。新闻法是新闻学教学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作为规范新闻工作者行为准则的新闻法学开始日益引起新闻学界的关注。笔者作为从事新闻法教学的教师,从总结自身教学过程中的不足出发,认为在新闻法的教学中,有两项内容在以往的教学环节中被大家普遍忽视。其一就是针对新闻法课程中理论知识的基础部分还需夯实和补充,其二就是针对联系实践的教学方法上还需改进和突破。那么,笔者就从这两方面一一阐述自己的观点。 一、夯实和补充新闻法课程的教学内容 作为日益引起重视的新闻法学课程,得到高校新闻学专业越来越多的开设,同时,也鼓励和建议学生多阅读法律方面的书籍,多学习法律方面的知识。但是由于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新闻法》,而系统、具体的学习散见于诸多法律体系中涉及新闻传播活动的内容,这一任务实在太过巨大,所以,鉴于时间和精力有限,也不能完全做到。因此,教师在课堂讲授时就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应该主要讲授和新闻传播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条例。那么,笔者认为新闻法教学主要内容的讲授除了教材中指定的部分外,还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 1.介绍我国新闻法的现状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新闻法,但是对学生在讲授新闻法渊源时必须强调广义的新闻法应包括以下四个层次:一是宪法。宪法是近代形成的民主制的标志,是国家的根本法,或称最高法、基本法。各国都把宪法有关内容作为新闻传播法的最重要的渊源。二是法律。在我国,法律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分为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基本法律包括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调整社会生活中重大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的法律。在我们的基本法律中有关于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和限制,比如我国民法中有关于人格权的规定,刑法中也大约有二十多种罪名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例如侮辱罪、诽谤罪等。三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总成,其效力和地位低于宪法和法律。四是地方性法规。总之,通过对我国新闻法现状的讲授,让学生了解我国目前与新闻活动相关的法律规范,便于在将来从事新闻活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做到有法可依。 2.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针对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是必须让学生了解的新闻法内容之一。国际新闻界通常把新闻自由理解为采访自由、通讯自由、出版报纸自由和批评自由,并且认为这些就是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在我国,新闻工作者关于自身权力谈论较多的是采访权、报道权和评论权等。但是在现实中,很多记者对自己权利的概念不清,认为自己是无冕之王,代表政府和人民利益,似乎自由的无边无界了,所以,出现了很多滥用权利的现象。因此,教师的讲授过程中,一定要描述清楚新闻工作者的权利,更要描述清楚其义务。要让学生明白,新闻工作者拥有的是权利而不是行政权力。我国新闻单位不是国家机关,新闻记者不是国家公务员,新闻传播活动不是国家管理活动。教师尤其要把容易引起新闻纠纷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给予详细透彻的分析,让学生学会如何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充分行使自己的新闻自由权利。 3.为什么我国现在不能制定和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 我国现在还不能制定和出台自己专门的《新闻法》,其理由有三:一是新闻法必须规定新闻工作者权利的普遍性,但是,现在传媒按行政等级划分,实际上记者也存在这种等级差异性,这种普遍性和差异性的矛盾是不能很快制定和出台专门《新闻法》的最基本理由;二是新闻法的稳定性与舆论导向随机性的矛盾也是理由之一;三是新闻法面对作为社会行业的新闻业的禁止性规定与作为具体的党政机关一部分的传媒宣传纪律之间的矛盾。 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明白:法是“不因内在矛盾而自己推翻自己的内部和谐一致的表现”(恩格斯)。法愈开放,对统治阶级中个人的任性的限制愈大。 总之,在新闻法的教学内容方面,一定要让学生了解关于以上的理论知识,这是学习新闻法的必要前提。 二、改进和创新新闻法课程的教学方法 在当代高校的新闻法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重理论轻实践,当然,这也是由这门课程本身的特造成的。新闻法本就是诸多法律条例的汇总,理论知识点丰富,课堂中需要讲授的内容太多,所以就形成了偏重理论讲授的课堂风气。这样的课堂设计自然带来了比较单调、呆板的课堂环境,学生普遍反映新闻法学课不生动、不有趣,学习兴趣不浓厚。鉴于此,笔者从自己的教学实践出发,总结出了几点改进的方面,希望用创新的形式来进行新闻法学课堂的设计。这几点改进和创新的方面将分别从案例教学、模拟法庭、头脑风暴法和小组专题讨论来一一叙说,希望能够引导学生从现实实践中学习新闻法,来培养他们对于新闻法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最终能增强他们独立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案例教学法 在新闻法规教学中,如果只是对课本内容“照本宣科”,学习兴趣就很难调动起来,教学效果可想而知。这就要求任课教师先要系统梳理,精选案例,把这些枯燥的理论讲“活”,这样才能增强学生在新闻采写中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的意识。 案例教学法是指运用身边发生的事例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说明道理,给学生的行为以启发的教学模式。一般情况下,由老师讲透原理,然后剖析个案,课后由学生分组搜集案例并讨论,并在课堂上按老师的要求进行剖析。例如,笔者在讲授“批评建议权和舆论监督”这一节内容时,给出了案例“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首先讲述了什么是批评建议权和舆论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的法律依据,新闻从业人员如何正确行使舆论监督权利。同时分析了“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中的违法行为,要求学生对这起案例的每一处违法细节进行分析与讨论,最后得出新闻工作者在工作中如何正确行使自己的舆论监督权利的结论。进行案例教学法,旨在培养学生获知新闻事件时能通过法律专业角度对新闻事件进行分析,引导学生在案例分析中形成专业思维习惯,促成新闻法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2.模拟法庭法 模拟法庭法是从法学教学中借鉴过来的一个概念。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笔者在讲授“新闻与司法”这一章内容时,曾引用了“王彬余悲剧”这一案例,希望借此让学生明白“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的关系。在课堂上,针对案例中的“王彬余案件是否该判死刑”这一问题进行模拟法庭。这一堂课学生们热情空前高涨,很多学生在课前搜集了详细的资料来佐证自己的观点,各方“律师”和其他“角色”语言犀利,法理充分,给出了详细、准确、很有见地的意见。通过这一堂课,训练了学生们的辩论技巧、庭审技能,让他们学习了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和司法制度等知识,令他们更深刻地领悟到新闻的操作及运用,也让学生们充分地认识到了法律的魅力,激发了他们的学习热情。 3.头脑风暴法 所谓头脑风暴,是指专家群体决策尽可能激发创造性,产生尽可能多的设想的方法。头脑风暴指的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三人行,必有我师”。在新闻法课堂教学中采用头脑风暴畅谈会,一方面可以结合全班的智慧,开创新思路,寻求更好更新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另一方面也活跃了课堂气氛,提高了师生互动。笔者在讲授“商品信息的和报道”这一部分内容时,介绍了广告信息在传播时出现的一些不合法不合常识的地方,但是却依然可以通过大众媒体得以正常传播的案例,在课程上针对此问题组织学生民进行头脑风暴畅谈会,希望能够得出比较有效的可行性解决方案。结果是同学们对此问题畅所欲言,确实提出了一些比较可行的意见和方案,开拓了思路,活跃了课程气氛。 4.小组专题讨论 顾名思义,小组专题讨论的概念就是将全班划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负责一个专题,小组成员内容分析、讨论,最后得出结论的过程。这样的教学方法将大的议题划分,细分任务和责任,并逐一落实,有利于任务更有效地完成。同时,各小组内容讨论、消化,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写作精神,一举两得。笔者在讲授“特殊新闻的和报道”这一任务时,曾就“突发事件”这一特殊新闻在和报道中的注意事项交由学生们分小组讨论完成。其中,各小组负责一个突发事件新闻,小组内容分析这一突发事件在信息和报道中的问题,最后在全班逐一给出个子结论,最后由笔者汇总,成为这一任务的最终答案。 三、结语 新闻法不仅要做到坚实的理论知识的教授,还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课堂教学方法的总结和提高。也就是说,新闻法教育除了向学生传播新闻法律知识外,也应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当的教学方法有助于学生感受、理解知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是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水平法律工作者的重要途径。 新闻法论文:《暂行报律》风波与民国初年的新闻法制建设 摘 要:本文以《暂行报律》风波为中国新闻法制建设中的一个独特案例单独给予分析研究。拟在民国初立的历史背景下考察新闻法规与国家政权建设的关系、报界俱进会和新闻法规的博弈影响等问题。并以历史发展的动态视角,考察民国初年中国新闻法制建设的发展脉络,把新闻法与媒体、媒体组织博弈效应置于民国政权初立的大环境下,不仅有助于我们探析中国新闻法制建设进程本身,也更有助于我们深入的理解媒介与社会的互动效应。 关键词:暂行报律;新闻法制建设;中国报业俱进会 近代知识分子通过报刊和报刊活动来彰显话语权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自主的意识。他们将报刊作为舆论动员的阵地,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充分表达了其政治诉求。在民国初立的《暂行报律》风波中,表现尤为突出。《暂行报律》一颁布,仍然立即遭到了新闻界的一致反对。这些新闻从业人员和以自由知识分子出现的各政治势力代言人,对报刊的舆论造势功能利用地尤为明显。他们利用自己手中的舆论工具,集体刊发反对文章,甚至以新闻职业组织的形式上书孙中山,集体抵制《暂行报律》。在这场报律风波中发生在西学东渐的特定历史条件,自由主义新闻理念的成为其冠冕堂皇的动机和理由。然而当时上海新闻界如此强烈地反对《暂行报律》,从表面现象上看,是为了向南京临时政府争取新闻自由,但实际上却有更为深层次的政治原因:即南北军阀势力与倒袁妥协派为反对南京临时政府发动的舆论攻势。 一、“暂行报律”风波始末 民国元年(1912年)3月4日,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对清政府颁布的《印刷物专律》等法规宣布无效,并称在民国报律尚未制定之前,先定《暂行报律》三章,“南京政府内务部以前清报律未经民国政府声明继续有效,应即废止;而民国报律又未颁布,故暂定报律三章,令报界遵守”[1]。全国报界俱进会当电孙中山,表示反对。报律三章,内容为:(一)新闻杂志已出版及今后出版者,其发行及编辑人姓名,须向本部呈明注册,或就近地方高级官厅呈明,咨部注册。兹定自令到之日起,截至阳历四月初一日止,在此期限内,其已出版之新闻杂志各社,须将本社发行及编辑员姓名呈明注册;其以后出版者,须于发行前呈明注册;否则不准其发行。(二)流言煽惑,关于共和国体有破坏弊害者,除停止其出版外,其发行人、编辑人井坐以应得之罪。(三)调查失实,污毁个人名誉者,被污毁人得要求其更正。要求更正而不履行时,经被污毁人提起诉讼时,得酌量科罚[1]。 这样三章规定,从一般意义上说,并没有对新闻自由作出过分的限制,而且,为了防止帝制的复辟,不让颠复者在报刊上散布破坏共和国体的言论,也是合情合理的。然而《暂行报律》一公布,中国报界俱进会首先表示反对,立即致电孙中山,表示“报界全体万难承认。”很快,《申报》、《新闻报》、《时报》、《神州日报》、《时事新报》、《民报》、《大共和报》等均登报致临时大总统孙中山电,强烈反对该报律。同时,《民立报》于3月6日刊发章士钊《论报律》一文,明确提出“法制国而无此物”,第二天,《申报》《大共和报》等上海报纸又刊出章太炎《却还内务部所定报律议》。该文点明:“民主国本无报律”,并称:“且立法之权,职在国会,今纵国会未成,未有编定法律者,而暂行格令,亦当由参议院定之。内务部所司何事,当所自知,辄敢擅定报律,以侵立法大权,已则违法,何以使人遵守?[2]”对报律的立法程序提出质疑。章太炎认为内务部议定报律不仅毫无法律依据,而且侵犯了参议院的立法权。 在舆论界的一致抵制下,孙中山于民国元年(1912年)3月9日通知内务部,取消《暂行报律》。通告称:“案言论自由,各国宪法所重。从善改恶,古人以为常师。自非专制淫威,从无故事摧抑者。……该部所布暂行报律,既未经参议院议决,自无法律效力,不得以‘暂行’两字谓可从权办理。……民国此后应否设置报律,及如何订立之处,当俟国民会议决议,勿遽亟亟可也。[3]”旋即下令撤销了《暂行报律》。一场风波就此平息,《暂行报律》成为中国新闻法制史上的一现昙花。《暂行报律》的旋起旋灭,是民国初期“绝对新闻自由”新闻理念的盛行的显著标志,这种形式上新闻权力的胜利在短时间内促进了民初报业的大繁荣。但这种繁荣只是短暂的假象,离开了法律的合理约束,报界的自由言论自然不会长久,甚至会为以后的厄运埋下祸根。最终在“癸丑报灾”的残酷现实下幻灭。当时的报界精英对新闻自由的认识有偏差,对西方自由主义的新闻生产方式盲目追从,矢志追求的是绝对的“新闻自由”,是这次报律风波的根本原因。 二、中国报业俱进会与“暂行报律”风波 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所制订的《暂行报律》公布后,便遭到新闻界人士的普遍反对,他们通过当时第一个全国性职业报业组织——中国报业俱进会直接致电孙中山,旗帜鲜明的表明反对该报律。 中国报业俱进会成立于1910年9月,是国内第一个全国性新闻职业团体。这个组织最初由《神州日报》、《时报》发起倡议成立,原定名为“全国报馆联合会”,1910年6月,中国在南京举办大型工商业展览会——南洋勤业会,各地报馆派记者采访,期间,上海报界记者提议,在此前众多区域性报界团体成立的基础上,成立全国报界大联合。是年9月4日,上海日报公会主持召开了中国报业俱进会的成立大会,会议的地址选在了南京劝业会公议厅,第一次讨论会便制定了组织的章程和宗旨。要求“以各报馆为集体会员,不以总理、主笔为会员,但承认其为代表;每年召开一次大会;中国人自办报馆才有入会报馆资格:在各地设立分会。”明确表明俱进会的组成单位是报馆,而非传统意义的报人,并坚持纯粹性,要求是国人自办报馆,并宣称中国报界俱进会以“结合群力、联络声气、督促报界之进步”为宗旨。这个组织在诞生之初,便具备彰显“新闻自由、新闻权力”的特质。会上选举了领导机构,并决定“设事务所在上海办理会中一切事务”,规定是以报馆为会员单位的全国性新闻界团体。它在上海召开特别大会,又通过了“关于全国报界共同的利害问题”,“须用全体名义执行对外联络事宜”等决议。根据当时的统计结果,参加这个全国性新闻组织的共有“上海6家、北京7家、东三省9家、广东2家、香港1家、江西3家、汉口1家、浙江3家、南京2家、四川2家、福建1家、贵州1家、芜湖1家、无锡1家、共40家”[4],这40家报馆分布在20个地区,且基本上包括了当时报业相对发达的一些省市。 从报界俱进会的地域分布来看,这是一个真正意义上全国性的新闻组织,联合声气以督促报界进步的实际意义就是以报界的群体力量来对抗外来压力,而外在压力的主要来源便是当局政府。所以当《暂行报律》乍一公布后,中国报界俱进会立即在上海召开紧急会议,基于新闻界自身的利益考虑,一致同意拒绝执行报律三项规定。在及与会代表详细讨论后发表致孙中山大总统电:“今统一政府未立,民选国会未开,内务部搜定报律,侵夺立法之权,且云煽惑关于共和国体有破坏弊害者,坐以应得之罪。政府丧权失利,报纸监督,并非破坏共和。[5]”孙中山接到此电文后,为巩固新生政权,于3月9日即明令撤销《暂行报律》。可见在“暂行报律”风波中,中国报业俱进会以报界同仁组织的形式,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这是中国新闻人首次以报界团体为主体来抗争当政政府的报纸管理律法。此后,北京报界同志会集体反对袁世凯的《报纸条例》;1915年中日交涉中,广东报界公会掀起的一系列反日活动,《申报》在报律风波后不久,发文明确表示:“亟宜联合全国成一大团,……凡此对内对外,我报界均应互相商榷,确定方针,以发挥共和之精神,制造健全的舆论。[6]”由此可见报界同仁意识到了以团体的力量对抗当局以及时局的重要性。“暂行报律”风波对中国新闻团体的发展,功不可没。 《暂行报律》被明令取消,这是报界俱进会引领报界抵制报律的显著成绩。但是关于报律的争论问题,并没有因此停止。之后,上海日报公会、湖南报界联合会、武汉报界联合会等新闻团体曾多次就报律问题与地方政府进行交涉,这说明不得滥用法律限制言论自由、钳制报业发展成为报界共识,以至中国报界俱进会上海特别大会特意通过“不承认有报律案”[7]。甚至对于中国报业俱进会本身,关于报律问题的争议仍然存在。然而对报律问题的不断争议,并未能延长这个第一个中国职业新闻团体的历史寿命,其存在仅仅维持了不到三年的时间。然而该团体的存在还是有其鲜明意义的。总体而言,中国报界俱进会在暂行报律及其他相关事件的带动和鼓舞下,使得中国新闻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引外联,加强组织之间的亲密互动。在对待重大社会政治事件或者关于报业厉害的事件上,群策群力,充分利用已有的媒介资源,整合传播力量,使得报业在在政治、社会、文化方面的影响更加显著,让报界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势力之一。因此不管是不是对西方自由主义新闻的盲目追求,毕竟是有组织的争取新闻权力的开端,从这个角度说,俱进会对新闻法制建设是有积极意义的。 三、对报律的误读与新闻自由绝对化 在致孙中山大总统信中,中国报业俱进会提及《暂行报律》“欲袭满清专制之故智,钳制舆论”[6]一语点明中国新闻界自诞生以来,如何长期受清政府各种法律和规章严苛的压制。故民初新闻界一面向往西方宽松的媒介环境,对新闻出版自由强烈渴望,一面对新政权报以实现民主国家新闻自由主义理论的希望,二者合力,导致报界对《暂行报律》的实施给与严厉的批判和抵制。然而就民国《暂行报律》而言,它对新闻界的约束并不过分,它认为一切报刊都应呈请注册,不许攻击新政权新整体,不许毁坏别人名誉,报道失实应更正等。这在任何国家都是最基本的要求,否则就不能成为完全独立主权的国家。而且《暂行报律》报律本身的完善也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然而,一部分盲目信任新闻自由主义新闻理念的社会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占据舆论阵地,兼之另外一部分人基于政治原因,导致《暂行报律》在民初寸步难行。当时比较有影响力的《申报》的反应可窥一斑。在发表发对《暂行报律》的当天,申报同时刊载社论《论国会宜早召集》,提及:“前清之亡,亡于专制。专制者何政礼也?民国之成,成于共和,共和者何国礼也?然则民国之政礼将为专制乎?[8]”直接批评南京政府“专制”地对待新闻报纸,并提高到政治体制的批判高度。此后,该报在3月8日头版刊登的孙中山上海报界电文后配发评论《论新政府今日急宜痛除虚骄之习》,提及南京政府有“虚骄之习”,并认为此虚骄之习“足以扰乱人心而影响国事也。……前清之亡,亡于失民心,民国之兴,兴于得民心,乃合众人之心。[9]”以《暂行报律》为引,认为南京政府成立之初,便有不尊重民意的“虚骄之习”。 这种站在维护新闻传播者利益的过度批判是当时的普遍状态。然后,影响更大的却是那些基于政治目的,刻意扩大报律事件的社会影响的一些人和组织。在报律斗争中,他们以践行新闻自由为旗号作为反对理由,实际上有更深层的社会政治原因:即南北军阀势力及政治妥协派为反对南京临时政府而趁机发动的舆论攻势。如报律风波中比较有影响的人物章太炎。在反对民国《暂行报律》事件中,他实际是为了实现政治斗争的目的而抵制报律。其政治立场为吹捧袁世凯等伪立宪党人,因此极力攻击孙中山和临时政府。甚至同盟会机关报《民立报》,也积极参加署名发表通电反对《暂行报律》。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出于该报一贯的“国民之舆论”理想和使命。背后的原因是这时的《民立报》虽的宣传基调已转到南北妥协的倾向,在舆论上强调“不逼袁世凯为恶”,采取以妥协求团结的态度。 对于《暂行报律》的出现,现行研究者多以尊重历史、审视历史的态度给予支持。大多数研究者认为该报律规定的内容强调的是报纸杂志出版应该登记,不可报道失实和毁人名誉三项,这三项几乎是所有的新闻法律都要涉及的,《暂行报律》并无逾越。至于“不准在报刊上散布破坏共和国体的言论”项,在民国初始,各种情况纷繁复杂,外有敌对国虎视眈眈,内有晚清残余势力时刻伺机复辟,从新闻法的角度保护新生的革命政权,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十分必要。如实报道以及禁止散布破坏共和政体的言论,是新闻媒体应尽的职责。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和巩固新生政权,暂定的报律对新闻事业进行适当的管理和约束是完全必要的。在当时报业发展迅速的背景下,新政权对全国的新闻媒体进行大致了解,要求注册在案是在情理之中的。 显然,民初新闻界幻想的绝对的新闻自由是不存在的,显然脱离现实的社会政治环境的绝对自由是不现实的。报界在《暂行报律》风波上的胜利,并不是新闻自由思想的胜利,也不是新闻界良性发展的体现。这种毫无法律约束的自由,在导致新闻人对自由的滥用同时,必然会掀起一轮更强大对新闻活动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初新闻人思想上的幼稚和对西方新闻自由理解上的偏差。 四、“暂行报律”风波对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影响 新闻法制是指有关新闻业的法律、规章和管理制度,涉及国家对新闻业的控制和管理、新闻业内部行为准则等方面。南京临时政府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原则上确立了以言论出版自由为本的新闻法制准则,是开始在中国建立自由新闻体制的标志。实际上,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一直十分重视报刊的舆论引导功能,在革命促成过程中,反复提及报刊的宣传引导作用。革命成功后,孙中山对革命报刊在辛亥革命时期所起的作用评价极高。曾在《民立报》的茶话会上说过“此次革命事业,数十年间屡仆屡起,而卒观成于今日者,实报纸鼓吹之力。报纸所以能居鼓吹之地位者,因能以一种之理想普及于人人心中。[10]” 辛亥革命后,清朝的《大清印刷物专律》、《报纸应守规则》,无形中被废除了。以“三民主义”为政治原则的国民政府形式上掌握了国家政权,成为新统治者,新闻自由似乎获得了以往所不曾有的对待。《暂行报律》明文肯定言论出版自由,相比于先前的专制报律,在中国新闻法制演进过程中显然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是新闻法演进的第一次自觉选择新闻法律制度。也正因为这次《暂行报律》风波的产生在民国初立之时,军阀势力,清末残余,国外各方势力群立,甚至当时革命派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主张绝对民主和自由的人们,这些不同的势力和组织基于不同的目的一起反对《暂行报律》,报律的夭折是注定的结局。“民初《暂行报律》事件不只是一场新闻界争取新闻自由的斗争,更是几派政治势力对孙中山领导的南京临时政府的一次攻击。” 单纯从新闻法自身发展来看,这次绝对新闻自由的“无法”状态的形成,也为此后袁世凯政府制造“癸丑报灾”提供了机会。袁世凯上台后,为了是现状及的绝对专制目的,以新闻界自由无序发展为由,颁布对新闻界实行严密控制的《报纸条例》,实行比清朝更严密的言论控制制度。并以《报纸条例》为执法依据,对异己的报刊和报人加以迫害,民初报人努力争取并认为已经获得的“绝对新闻自由”在袁世凯政府的打压下成为一纸空谈。纵观历史,人类取得的所有成果均有赖于法律的肯定与保障。新闻法律法规自然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在限制规范报业和新闻从业者的行为的同时,对新闻业实行有效的管制,防止言论自由泛滥和报业无序发展,从某些层面也保护了新闻业。从根本上说,在特定历史时期新闻法规的出现,也是为了政治体制的稳定和国家社会的安定,没有了这些基础,新闻事业是无从发展的。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制的发展与思考 【摘 要】新闻法制可以说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到现在为止,我国的新闻立法仍在探索阶段。但是,为加快建设中国的新闻法制体系,就势必要对新闻法制的产生及发展进行分析,并对国外新闻法制中适合我国的部分加以借鉴。文章试从以上问题提出对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可行建言。 【关键词】新闻法制;新闻法 一、新闻法制的起源和发展 新闻法制的优秀是新闻自由,而新闻自由式欧洲资产阶级在反封建的斗争过程中提出的。新闻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欧洲封建社会的后期,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斗争的胜利,19世纪以后,新闻法律制度也逐步在西方国家得以确立。 西方的新闻法,是指国家在调整新闻传播过程中而产生的规范公共利益、公民利益和法人利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豍各国的新闻法的主要形式包括:第一,针对新闻活动的专门单项立法。比如法国在1881年制定的《新闻自由法》,瑞典的《出版自由法》等。第二,有些国家没有单行的新闻专项立法,而是根据宪法、民法等基本立法中有关新闻的有关规定而规范新闻活动。比如美国的宪法修正案规定的人民言论和出版自由。此外,由于英美法系国家是判例法国家,所以在这些国家内,往往也依据对已决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对新闻活动进行规范。纵观国外新闻法制的发展,主要是遵循了这样一条发展线索:从没有新闻法制到严格的新闻管制,再到民主化进程中对新闻法制态度的摇摆,最后到现代法治国家中对新闻活动立法规制的完善。 我国的新闻法制可以追溯到封建社会,早在唐宋时期就有“报状”、“观察使牒”和“定本制”,到了清末民初,更制定了《大清报律》和出版法,后来,南京临时政府也制定了《国民暂行报律》,袁世凯也出台了《出版法》,国民党政府时期也颁布了《出版法实施细则》和《新闻记者法》等。在新中国成立后,在《共同纲领》中第49条规定:“保护报道真实新闻的自由。”在现行的我国宪法当中,也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出版、建议等权利。 我国的新闻专项立法早在1980年赵超构先生就提出了制定新闻法的口头建议。到1984年,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共同组建新闻法研究室成立,我国的新闻立法正式拉开序幕。到1988年,全国有三个新闻法草案,1989年以来,虽然制定工作停滞下来,但是邓小平曾指出“控制局势要注意方法,特别要抓紧立法,包括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法律和法规”。豎1997年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豏截止到2012年为止,我国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并形成了以国家法律为基础,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兼有规范性文件,并遵守国际公约的新闻法制体系。 二、新闻法制的形式和内容 新闻法制的形式可以从新闻法的渊源的层次上进行划分,主要有以下四个层次:第一,宪法或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文件;第二,专门的新闻法为优秀的基本法律;第三,新闻法规;第四,其他相关规定。 虽然新闻法的形式上各不相同,但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闻自由权。新闻自由可以说是新闻法的根基,它应该允许新闻在以事实为依据的基础上,在不超过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报道。第二,新闻监督权。这是新闻媒体作为第四权力的重要体现,主要是指法律赋予新闻媒体对于一些社会问题和现象及时披露及做出合法性评论的权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新闻监督权,必须有严格的界定,不能以监督为名冲破司法的界限。第三,新闻的社会责任。新闻的社会责任要求媒体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要负担相应的义务,要有行业责任和社会良知。这就要求新闻行业要进行行业自律。 三、完善我国新闻法制的思考 在近年来的新闻实践中,随着有关新闻诉讼的个案的出现,如何建设一个规范而有效的新闻法制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这其中,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力进行。 第一,树立新闻法治观念,正确认识新闻立法。 在我国新闻专项法律制定的道路上,一直困难重重的原因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就必须从思想上进行转变。只有从思想上认识到我国新闻法治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新闻法治观念,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其中的问题。新闻法治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有了新闻法治的保驾护航,新闻行业的发展必将更蓬勃。而且,从总体上讲,新闻法治的建立和完善也是我国树立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国际形象的最好办法。 第二,完善新闻法律体系,制定专项新闻法。 虽然我国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等,但是总体而言却缺少新闻法,这样使得新闻法律体系缺失了专项基本法。所以,加紧制定专项的新闻法就成为整个新闻法律体系建设中的最重要一环。 制定和充分实施专门的新闻法不仅可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同时对于规范新闻业的发展也有重要的发作用。大法治环境的确立无疑为新闻传播活动提供的有力的环境保障,同时,新闻实践的发展也不断的呼唤专门新闻立法的出台,同时,新闻实践也为新闻法的出台提供了大量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准备,所以,制定出适合我国新闻实际的新闻法势在必行。 新闻法论文:从新闻法规新闻自由角度探析癸丑报灾发生的深层原因 【摘要】北洋政府时期对报业的控制是我国报业发展史上十分黑暗的一段时期。尤其是报业史上的巨大劫难“癸丑报灾”,它带给现代新闻研究者的不仅是其体现在表面的理论价值,更是隐藏在背后的关于新闻法规、新闻自由发展内在规律的研究价值。研究癸丑报灾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有助于现代研究者更好的全面认识北洋政府时期的新闻政策,更全面的认识癸丑报灾产生的主观、客观因素,从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角度更好的发展我国的新闻事业。 【关键词】癸丑报灾 北洋政府 新闻政策 新闻自由 一、社会背景因素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中国,在当时可谓“万马齐喑”。政治上广泛动荡,各系军阀虎视眈眈;经济上迟滞不前,内战频仍民生凋敝;文化上想方设法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新一轮的文化领域斗争一触即发。 窃取辛亥革命胜利果实后,袁世凯设计将临时政府由南京迁往北京,同时藐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专门出台了包括《报纸条例》、《新闻电报章程》、《出版法》等管制新闻的法律法规,不仅如此,他还在制定其他法律的过程中加入了对新闻事业的管制的规定。制定出台这些限制新闻自由的法规政策的原因。是袁世凯政府钳制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政策内涵所导致的,更是北洋政府意识到了历史经验中报业重大力量的结果。 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以袁世凯为代表的统治集团打着“拥护共和”的旗号,实则是为加强专制、复辟帝制,不断进行新闻立法建设。成为了癸丑报灾的始作俑者。 二、矛盾激化过程及导致报灾的直接原因 在辛亥革命之后,报业持续了很长一段时期的极盛时代,但是到1913年3月宋教仁被刺后,袁世凯与国民党各自在势力范围内加强对媒介、舆论的管制致使本来深厚的矛盾被更加激化,袁世凯更实在取得全国统治权后进行个人独裁,各种法规的限制使报业陷入低谷长达四年之久。1913年4月29日,《国风日报》、《国光新闻》、《新中国报》在评论宋教仁被刺案时,使用了“万恶政府”、“政府杀人”、“政府罪状”、“民贼独夫”等语言斥责政府,激怒了袁世凯。5月1日,袁世凯指令内务部按照《大清报律》或刑律第16章第31条予以“严重取缔”美其名曰“重秩序而安人心”。据统计,民国元年全国报刊约500家,北京占1/5。“二次革命”后,北京的报刊只剩下20家,上海5家,汉口2家。至1913年底,全国继续出版的报纸只剩下139家,比民国元年锐减了300多家,新闻出版遭受到了重大打击。 至此,“癸丑报灾”的直接原因——北洋政府的残酷新闻管制政策,将辛亥革命南京临时政府的革命果实之一——以无限制言论自由为基础的传媒法制彻底摧毁了。 三、世界新闻思想影响 清末明初,中国社会经历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其时社会矛盾日益激烈,各种新旧观念百家争鸣,在历史的舞台上绽放光彩。在大时代的浪潮下,留学海外的学生们在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风暴洗礼之后,将一部分的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学说带回中国,其中就包含了资产阶级认为是人类最重要的自由“新闻自由”的思想。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思想是“以言论政”,他们一直在努力向统治者争取自己的言论自由,因为他们认识到言论自由是人类不可剥夺的天赋权利。这个理论对于先进的知识分子无疑是极大的振奋和鼓舞,他们在将新闻自由广泛传播的同时身体力行,创办报刊。然而,理想和现实之间的鸿沟总是将人带回原地。众所周知,西方的新闻自由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经历了两百多年的漫长洗礼才逐渐被人广泛接受。在社会发生激烈变革思想异常动荡的清末民初,“新闻自由”这个来自大洋彼岸的理念很难在短期内落地生根。仅凭一腔热情对其空空追求甚至因此斗争,必将会和当时的政权及社会现实发生激烈的碰撞;更为重要的是,先进的知识分子虽然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的理论观念并且坚定的传播着这一思想,但是他们大多数由封建士大夫阶层转变而来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所以他们既有传播新思想的积极性,又深受传统思想的束缚,这样的双重性成为了他们在传播民主思想的道路上的障碍。章士钊在《论报律》中阐明了言论出版自由是人类的天赋权利。这是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4条规定: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可以说,从西方的自由思想上,中国的报人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启示,在思想上催生了他们的自由观。产生了与限制新闻自由法令相斗争的观念,进而指导了这批报人的斗争。 四、报业追求“绝对自由主义”的主观因素 事物的发生总是具有两面性的,固然北洋政府对新闻的钳制根本上造成了“癸丑报灾”的发生,但报业对新闻自由的上层建筑与当时的客观经济基础不符的“空想主义”也是这个报业悲剧产生的主观原因所在。民国初期推崇的“无限制言论自由原则”是与当时国情不符的媒介原则,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更多的是“空想自由主义”的余温。有学者甚至认为:“对清末民初新闻自由造成很大戕害的是绝对主义新闻自由思潮。不要报律、不遵守报律是其典型表现。这种表现在清末尚有促成封建王朝瓦解的积极作用。在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就是非理性的,弊远大于利。袁世凯制造癸丑报灾是残酷的,但新闻界的‘无日不与政府宣战’,并煽动暴力,却为报灾埋下了伏笔。” 事物在对的时间经历对的状态才能使历史产生最顺畅的前进动力,然而在北洋军阀统治的大背景下,盲目的追求绝对自由,且进行宣战、对抗、一味的批评甚至讥讽,也是造成其悲剧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 历史的洪流中带来了传媒和法律进程的无限经验,而经验告诉我们,想要传媒人能够真正有尊严的为民生立命为大众疾呼,就要在根本上实现真正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要制定中立的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法规来保障。我们只能说,在历史的实践中,我们看到了进步的光芒和勇于求索的勇气,但是在追求民主和自由中所难免暴露出来的空想自由主义思想的弊端也是应该为我们后来的研究者所警醒和借鉴的。 新闻法论文:从传播效果看案例教学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应用 【摘 要】 本文在阐述传播效果的涵义及其层次、案例教学法特点的基础上,从传播效果的角度探讨了案例教学法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运用问题,认为应首先重视理论的讲解,其次重视课堂讨论,以期提高教学的生动性与典型性。 【关键词】 传播效果;案例教学;新闻法规;课程应用 一、传播效果的涵义及其层次 传播效果从广义上讲是指带有说服动机的传播行为在受传者身上引起的心理、态度和行为的变化。传播效果是和传播实践结合最为紧密的一个领域,也是检验传播活动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手段。一般来讲按照传播效果发生的逻辑顺序将其划分为三个层次:首先,信息作用于人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变化;其次,传播效果在受传者心理和态度层面产生的效果;以及最终引起的行动层面的效果。 在高校专业教学工作中,因部分专业课程的高度理论性造成学生学习兴趣低下,课堂反应平淡,直接影响课堂教学的传播效果。 笔者长期以来一直担任新闻专业新闻法规课程的教授工作,新闻法规是一门专业课程,该课程总体上来讲理论性较强,这门课程作为新闻传播活动中的法律规范性课程,从教材上来讲,主要分为两大部分,前一部分是关于新闻法制知识的介绍,后一部分是关于新闻职业道德的讲解。教材的这种结构体系,对学生在入门的时候就提出了一个较高的要求:要掌握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而实际教学过程中笔者也明显发现,很多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是空白的,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在讲到新闻侵权的构成条件时,为了使学生对这一部分的内容掌握的牢固一些,要先引入在民事案件中,构成一般民事侵权的要素,再进一步引申到、具体到新闻侵权的构成。而在考试过程中却发现,学生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容易产生混淆。 二、以提高传播效果为设定目标的案例教学法 1、案例教学的兴起 案例教学是一种通过模拟案例场景,进行案例场景再现等方式,将教学内容运用到教学过程中的一种典型教学方法。该方法早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为哈佛学院前院长提出,之后被广泛推广到全球各地,并被较多的运用到医学、法学、军事学等专业教育的实践教学领域。 案例教学中的案例本身具有一定的主题性,它是对现实问题中的各种复杂矛盾的综合反映。案例教学中选用的案例多数来源于现实社会发生的真实事件,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在教学环节中可以通过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性和较强代表性的教学案例,将实际生活中的复杂关系呈现在课堂教学中。因其来源于实践,一方面可以最大化的调动学生的课堂积极性。另一方面为其积累社会经验提供帮助。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笔者认为: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应首先根据教学目的要求,设定好相关教学内容,并根据每项教学内容有目的、有主题的选定教学案例,之后在课堂教学环节中组织学生开展对案例的阅读、理解、分析和讨论,并在理解的基础上完成广泛交流活动。针对教学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笔者采用了目前教育领域中得到广泛推荐的这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 2、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1)案例教学法具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性。实际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所选择的事例多数具有广泛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够直接反映出教学内容中的某些具体方面,作为传播者的教师在选择教学案例是也是要根据教学需求选择一些好的案例开展教学。重在通过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的设计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其将专业理论内容紧密的设置在教学环节之中,也直接有效地加深了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印象,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 (2)案例构成的综合性。教学案例的多数都是来源于现实社会中发生的真实事件,因其典型的社会性特点,表现出案例内容并非只是单一的表现某一项理论,它的构成因素和构成条件往往较为复杂和多元化。鉴于此,学生可以通过对案例的深入体会和剖析,逐层多角度的进行探讨的认识。 (3)传播效果的启迪性。文前提到传播效果的第一个层次是信息作用于人的知觉和记忆系统,引起人们知识量的变化。从案例教学的教学实践效果来看学生中的绝大多数加深了对教学内容的记忆。其次,传播效果在受传者心理和态度层面产生的效果。这一层面则能够通过学生对案例教学的课堂积极性充分的反映出来。 三、案例教学在新闻法规课程中的运用 新闻法规课程主要向学生们介绍新闻法制的基础理论,以及引导其注重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针对新闻法规课程的这个基本情况,笔者设计了讲练结合为主线、课堂讨论和案例讲授相结合的教学思路,并且在本学期的课程中具体实施了这个思路,希望可以通过理论讲解使学生的知识系统化;通过课堂讨论启发学生的思维能力,通过新闻事件培养学生的新闻技能。具体来说: 首先是理论的讲解。由于目前国内大部分新闻法规教材理论内容较多,案例相对较少,对学生缺乏吸引力。所以在讲解理论的时候,教师应首先结合学生的层次特点调整教材的结构,对教材进行大胆设计和取舍以凝练主题。比如针对法制特点部分,教材上强制性、集权性、统一性、阶级性,而实际上,在具体应用中,我们很多情况下常用后两种。所以在实际讲授中,讲授者可有意识的加强后两种方法的讲授。而另外一些章节,比如就如何提高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等章节,可做以充分的讲解。通过这样的调整,可以最大限度地使得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对他们未来的工作最有用的知识。而这两个部分均可以根据其特点选择案例。尤其是对于新闻侵权等一系列问题完全可以广泛收集选取报刊电视最新的例子,整个授课过程所讲授的例子除了经典例子之外,大都是新近发生的新闻事件。此外,还适当为学生介绍一些中国香港及国外新闻节目的一些做法,开阔了学生的视野。这种教学方式受到了学生的欢迎,而且教学效果很不错。 然后是重视课堂讨论。学生是学习的真正主人,一种好的教育,应当是让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投入到学习中去,享受求知的乐趣,享受智慧的升华。对于学生自己已初步形成教师通常会围绕一个问题首先组织课堂讨论,鼓励学生踊跃发言提出自己看法。对他们提出的有创见的想法予以鼓励。针对学生具有一定理论认识基础的部分,运用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导入、案例分析、假设结果模拟预测和案例总结等阶段开展教学。通过从案例讨论中引申出一定的结论,为后续的课堂教学提供准备。最后可以让学生自行总结,也可以教师总结,讲明案例中的关键点,以及讨论中存在的不足和长处。在总结中,要揭示出案例中包含的理论,强化以前讨论的内容,提示后续案例,给参与者以鼓舞。 四、案例教学法在传播效果实现过程中的作用 案例教学对教师提出了较高层次的要求,这种方法的运用不仅要求教师完成对教学内容的充分认识,还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要能够根据教学重点和教学目的有计划和针对性的设计案例教学的过程和环节。因此,案例教学法对于教师在教学环节中的创新能力提出了要求,并能基于这一设定要求提高教师的创新能力。其次,案例教学是对教学内容综合化的一种外在表现,它可以在映射教学主要内容的同时,触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方面摆脱了单一理论教学的纯“真空化”缺陷,另一方面,也能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简单培养提供教学资料。 新闻法论文:阿根廷记者与新闻法制改革 展江,1957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法学博士,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系主任、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美国新闻媒介运作机制和战时新闻传播事业。2001―2005年组织了有海内外多学科学者参加的五届“新世纪新闻舆论监督研讨会”。 基于历史渊源,阿根廷等拉美国家的法律采用大陆法系,主要是由宪法和专门的新闻法来对新闻事业开展舆论监督的前提――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进行直接授权。但是,长期的军人独裁统治破坏了法治的基础。近年来,虽然阿根廷在民主化进程方面进步显著,虽然新闻自由已经成为法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反复出现的独裁统治和长期的“保密文化”传统等原因,法治精神远远没有充分发育成熟,以至于有法不依和行政操弄司法的现象相当普遍,甚至许多民众普遍对司法抱有不信任态度。此外,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不利于舆论监督的过时法律还有待清理。为推动法制体系尤其是新闻法制改革,阿根廷的新闻工作者以其勇气、坚韧和智慧为各国新闻界树立了一个范例。 (一)宪法与《美洲人权公约》 阿根廷没有成文的新闻法,而是在宪法和民法、刑法中对新闻出版活动的权限作出具体规定。阿根廷最高法院曾经指出:新闻自由是阿根廷宪法中一条极重要的条文,如果新闻自由没有足够的保障,整个民主制度只会徒具形式。在阿根廷,创办任何媒体都不需要领取执照。但是,由于1930年到1983年的军人统治期间宪政体系的中断,法治受到了极大损害。这影响了反腐败的制度能力。1983年民主制度恢复后,情况逐步好转。 阿根廷宪法制定于1853年,后经1860年、1866年、1898年、1957年和1994年多次修正。1994年的宪法改革就国家和新闻界的关系加入了若干肯定表达自由的条款。宪法第14条规定,阿根廷共和国的所有居民有权“在报刊上发表其观点而无须事先检查”。第32条具体规定:“联邦国会不得通过限制刊印自由的法律,或者对它确立联邦司法管辖权”①,这被称为阿根廷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为消息来源保密的权利得到了宪法第43条第3款的专门保护:“新闻信息来源的秘密性质不受损害”。第75条第19款赋予国会管制广播电视媒体的权力。 这部宪法还糅合了若干专门处理新闻界权利的国际条约的内容。对新闻自由来说具有重要性的是已被阿根廷接纳的《美洲人权公约》(又名《哥斯达黎加圣何塞条约》,它的第一款的文字与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国际公约》第19条主要部分如出一辙),它确立了如下权利: 第13条思想和表达自由 1.人人有思想和表达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告知各种信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是口头的、书面的、印刷的、采取任何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任何个人所选择的其他媒介的。 2.上一段落所述权利的行使无须经受事先检查,但是必须承担法定的专门性事后责任,以确保:(1)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名誉;(2)维护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健康或公德。 3.表达权利不可被下列间接方法和手段限制:政府滥用权力和私人控制新闻纸、电台广播频率或用于扩散信息的设备,或者通过任何倾向于阻碍观点和意见传播与流通的手段。 4.尽管有以上第二段的规定,但是公共娱乐可以依法受到事先检查,对它们的近用进行管制的唯一目的在于对儿童和青少年的道德保护。 5.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依法可处罚的罪行:宣传战争和针对个人或人群鼓吹可激发违法暴力的民族、种族和宗教仇恨或类似行为,无论这种鼓吹是基于何种理由,包括种族、肤色、宗教、语言或国籍。 (二)“不敬罪”法与诽谤法 民主化改革以来,阿根廷有了一部好宪法。但它仍然是对新闻界开展舆论监督进行法律限制最多的国家之一。除了声名狼藉的“不敬罪”法之外,《刑法》和《民法》相关条款以及最高法院的裁决也约束着新闻工作者的行为和新闻自由。民选总统卡洛斯・梅内姆在任内(1989―1999)和卸任后多次针对新闻媒体提起“不敬罪”(desacato)和刑事诽谤诉讼,在1995年前后达到了一个高峰,有的案件至今仍然没有审结,对新闻事业的发展造成了复杂的影响。 刑事诽谤罪由刑法有关条文规定,这些过时的法律对新闻界的限权比较严苛,因而招致了越来越多的批评。一旦发生国家和地方权势人物提起的诽谤法诉讼,其漫长的审理过程和结果往往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在新闻工作者的多年艰苦努力和国际社会的持续压力下,有关立法和司法改革进程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 1.“不敬罪”法及其废除。阿根廷著名新闻工作者奥拉西奥・贝韦斯基(HoracioVerbitsky)认为,与许多拉美国家一样,阿根廷残留着若干威权性质的法律,其中之一便是刑法第244条中规定的“不敬罪”。它类似于一种对公共官员的特殊藐视罪,其作用是阻止对以总统、国会两院议长和最高法院院长为首的高官的劣行进行公共调查。 身为《12页报》专栏作家的贝韦斯基本人在1991年因对最高法院院长“不敬”而被定罪。案件源于1988年3月6日贝韦斯基在《12页报》发表的一篇名为《两次战争的创伤》的文章,文中在提到最高法院院长奥古斯托・贝卢西奥所做的一次访谈时用了asqueroso(有“令人厌恶”和“对……感到厌恶”两个意思)一词,称贝卢西奥讲到的拟议中的额外增加最高法院法官人数“令他厌恶”。 贝卢西奥因此向位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联邦第四刑事法院提起私人性的诽谤诉讼。联邦法官裁定,贝韦斯基使用的措辞超出了尊敬官员的限定,构成了对官员履职的损害。法官将私人诉讼改为公共诉讼中的“不敬罪”(它惩罚的是冒犯、侮辱或威胁履职官员的表达),判定贝韦斯基有贬损最高法院院长的意图。贝韦斯基辩称,他使用asqueroso一词取的是某人被厌恶的意思。1991年7月13日,联邦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贝韦斯基于是依宪法中的新闻自由条款向最高法院作出违宪特别上诉,但是在1992年2月25日被驳回。 贝韦斯基聪明地利用了阿根廷在1984年9月5日接纳的《美洲人权公约》,向美洲人权委员会揭露国内判决侵犯了作为基本人权的新闻自由,并前往美国避难。然后他利用美洲人权委员会的机制,于1992年5月5日向美洲人权委员会提出由委员会要求阿根廷当局接受庭外和解,迫使阿根廷政府于8月31日同意庭外和解,并承诺要推动废除与国际潮流相违背的“不敬罪”。1994年,“不敬罪”终于被国会以全票的表决结果予以废除。这为媒体监督高官消除了一大障碍。②③ 2.诽谤法。《刑法》中有口头诽谤(calumnias)和侮辱(injurias)罪。第109条称:“导致公共行为的口头诽谤或虚假指控某一罪名可处以1到3年监禁”。第110条称:“任何诋毁他人之人将被罚款1000到10万阿根廷比索并处以1个月到1年监禁”。如果有人感到他是这些规定的受害者,他就可以提起诉讼。这些条款的适用范围被扩展到发表或复制其他人所作的声明的人,或者被认为是声明原作者的人。第114和115条特别规定:发表此类声明的新闻组织的主编可被原告强制发表法庭判决或因其冒犯而加大某种惩罚。第117条则充当了一种安全阀,它允许冒犯者避免受到惩罚,如果他们在回应法律诉讼前或与此同时公开撤回有关声明的话。 《刑法》中的口头诽谤和侮辱罪条款引起了民权至上主义者的异议,因为这些条款多次被用来惩罚新闻组织。2002年,阿根廷国会就一项议案限制上述条款的适用范围开展辩论,该议案拟将参与涉及公共利益(例如政府官员)的议题的个人排除在外,降低或免除发表这类声明的新闻组织的责任。 (三)梅内姆与诽谤诉讼 在废除“不敬罪”之后,卡洛斯・梅内姆和他的家人转而以诽谤罪控告新闻工作者,他可能是各国政要中打同类官司最多的一个。在阿根廷,司法部门受到行政部门的支持,法院作出了多项不利于新闻工作者的判决。1990年,梅内姆利用总统权力将最高法院法官人数从5人增加到9人,其中6人支持他。以下数起官司都引起了阿根廷国内外的关注。 1.梅内姆诉《理性报》主编案(1988年)。1988年,里奥哈省省长、总统候选人梅内姆对《理性报》(La Razon)主编哈科沃・蒂梅曼(JacoboTimerman)提起诉讼。梅内姆当时还不能以“不敬罪”控告对方,他打的是诽谤官司。蒂梅曼在随后两次审判中被判无罪。1996年初,得知阿根廷最高法院应梅内姆的要求重审此案,蒂梅曼逃往乌拉圭。在国际压力下,对他的指控于1996年4月10日最终撤诉。 2.梅内姆诉前国会议员和《新闻》杂志案(1991年)。1991年,梅内姆总统以诽谤罪起诉一名前国会议员兼影评家和《新闻》杂志。该议员在当年3月13日《新闻》发表的专访中指控梅内姆政府“腐败、行骗和卖国”。2003年3月20日,最高法院发回重审这起旧案。④ 3.内政部长诉贝韦斯基《窃国大盗》一书案(1992年)。1992年2月18日,梅内姆政府的内政部长卡洛斯・科拉奇因贝韦斯基1991年11月出版的揭露梅内姆政府腐败的《窃国大盗》(RoboParalaCorona)一书对他提起诉讼,指控其对政府犯有诽谤罪。1992年5月5日,贝韦斯基将此案上诉至美洲人权委员会。经过漫长的多次上诉过程,贝韦斯基于1999年1月25日又将此案上诉至美洲人权委员会,该委员会于2001年向阿根廷方面发出了有利于贝韦斯基的庭外和解的提议,并获得阿根廷当局的同意。此时梅内姆已经卸任。 4.梅内姆诉《12页报》专栏作家和主编案(1994年)。1994年,梅内姆对《12页报》专栏作家贝韦斯基、主编索科洛维茨(Sokolowicz)和蒂芬贝格(Tiffenberg)提起诽谤诉讼。贝韦斯基在10月30日的文章中质疑梅内姆总统关于在军人独裁期间遭受折磨的说法的真实性。梅内姆指控《12页报》和地方人权团体共谋破坏他的领导地位。1996年12月17日,一名法官判决说,贝韦斯基履行了他的职责,不但行使了一种权利,而且履行了他作为新闻工作者调查梅内姆总统的义务。梅内姆因此败诉,支付所有诉讼费用。贝韦斯基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裁决。⑤ 5.梅内姆诉《新闻》杂志案(1996年)。1996年,梅内姆起诉《新闻》杂志1995年发表的关于他和前教师马莎・梅萨关系的一系列文章侵犯了他的隐私权。《新闻》报道说,前总统是梅萨生于1981年的儿子的父亲,梅内姆给了梅萨许多礼物,还帮助她进入政界,成为国会下议院议员。梅内姆败诉了,而上诉法院在1998年推翻了一审判决。2001年9月25日,阿根廷最高法院维持了1998年的判决,但是将梅内姆的赔偿金从15万比索(合15万美元)降至6万比索(合6万美元)。当日,贝韦斯基代表维护独立新闻事业协会要求美洲人权委员会进行干预。⑥ 上述多宗案件中的被告最终向美洲人权委员会提出申诉,该委员会于1999年10月14日向阿根廷当局提议庭外和解及进行立法和司法改革。2001年7月30日,阿根廷当局向委员会发来一份国会执行部门提交的改革阿根廷民法和刑法中诽谤罪条款的议案,以便与《美洲人权公约》协调一致。此后,尽管刑事诽谤条文仍然没有从刑法中删除,但是刑事诽谤案件明显减少了。 贝韦斯基在评价该国宪法精神与新闻自由实际状况时说:“作为对美国宪法的最成功移植,阿根廷宪法保障最完全的言论自由。我们有自己的宪法《第一修正案》,但是在20世纪的阿根廷,更多的政府是由子弹而不是选票选出的。在书本上言之凿凿,而实际上不是这样。1983年独裁统治终结后,新闻界开始争夺军方留下的空间。即便我们有了民选政府,宪法中所陈述的权利也不是一种真实的实践。于是,新闻界不得不在现实条件下支持争夺这些权利……阿根廷人民还不习惯对官员进行公共审视。每一届民主政府被看作是两次军事政变的过渡。于是,一种恐惧文化弥漫开来,而每一次独裁都比上一次残酷。这样,我们不得不学习运用自由。在这个过程中,新闻界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因为它首先开始调查独裁统治期间对人权的侵犯,然后才调查民主政府的腐败。作为半个多世纪威权统治的结果,我们有一种高度抑制性的立法。它与我们的宪法相抵触。然后在一系列的审判中,我们开始反对这种立法。”⑦ 民主政治的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需要新闻界的配合和监测。在根据宪法权利持续开展对政治权力进行监督的过程中,阿根廷新闻工作者勇敢而智慧地应对各种刑事诉讼,并逐步向公众揭示陈旧法制的弊端,进而引发一种社会动员,推动了立法和司法改革;另一方面,他们在推动完善国家法制的进程中也为新闻界获得了更大的运作空间,这种新闻事业与法治建设的良性互动模式值得借鉴。 新闻法论文:西方国家新闻法探析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是最高的又是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是一切社会行为规范的基础和基本准则。政府、政党、一切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实施法律的最主要的手段是司法,在西方三权分立体制下,司法被认为是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无论是他律的行为规范还是自律的行为规范,其基础都是法律。所以讲新闻管理和自律,必须先讲法律。新闻法治是现代国家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方理想的新闻自由就是新闻传播和新闻媒介的活动在法律范围内享有绝对自由,只受司法的约束。这显然是过于理想化的。随着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积极行为为特征的行政管理对于新闻传播活动的干预也在日益深入,如果说对于报刊等印刷媒体的管理主要还是在于经济活动,即把报刊社作为一个企业那样来管理,那么对于广播电视,行政管理的作用就显得格外重要。而对新兴的互联网,行政也已经开始介入其中。 新闻自由本身就是一条行为规范,是对国家和从事新闻传播活动个体的共同规范,它要求把国家和政府对新闻传播活动的强制性的外界约束减到最低程度。所以西方各国新闻事业大都有发达的自律机制,通过自律使新闻事业能够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不致妨害社会和统治者的整体利益。 了解一个国家的“新闻传播法”,主要不是看这个国家有没有以“新闻传播”命名的法律,而是要看这个国家整个法律制度对于本国的新闻传播活动有哪些规范。 英国没有成文宪法,但是有充分保障新闻自由的普通法传统。除英国等少数国家外,多数国家都在宪法性法律中对新闻自由加以保护。例如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任何法律……剥夺公民的言论或新闻自由”。1949年颁布的德国《基本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每一个人都有以语言、文字和图画自由地表达和传播自己意见的权利,并有自由采访一般可允许报道的消息的权利。新闻出版、广播与电视报道的自由予以保护,不受检查。”《俄罗斯宪法》(1993年)第29条第5款规定:“保障大众信息自由。禁止新闻检查”。印度宪法第19条第l款规定,一切公民均享有“言论和表达自由”。 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是当代国际人权法和各国法律公认的基本人权之一,也是现代新闻媒介法的基石。它的理论基础就是“基本人权”和“人民主权”这两大基本理念。这个原则其实只是对国家权力和人民权利之间规定一个合理的尺度,只是保护和限制的范围和方式有所区别。这几种不同的方式可以这样概括,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直接保护”,宣布不能立法限制新闻自由,实质上是主要通过司法来直接对新闻传播活动提出一些限制原则,干预新闻传播活动。二是以各大陆法国家为代表的“间接保护”,亦即由宪法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立法限制新闻自由,然后由立法机关制定各种法律包括“新闻传播”的专门法。三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兴起的“人权保护”。这以《欧洲人权公约》为代表,影响较大的是英国。因为英国以前在法律上从未规定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这项权利在普通法里只是在扣除了一切限制后才得到承认,故被称为“剩余权利”,直至1998年英国制定了同《欧洲人权公约》接轨的人权法案,才有了对言论出版新闻自由进行保护的法律条文。 新闻自由作为基本人权和作为制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西方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下的新闻自由制度有很大的虚伪性,面临着种种困境。 从保密和信息公开、禁止诽谤、保护隐私等方面来了解各国有关法律规定。其中一个基本要点就是承认新闻自由同维护其他公共利益和私人权利之间存在着冲突,法律就是要致力于实现和维护两者之间的合理平衡。如,任何国家都有保密制度,而随着现代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信息公开也已成为现代社会正常运转不可缺少的制度。20世纪后半叶以来,西方世界纷纷制定信息公开法,就是对何种信息必须公开,何种信息必须保密,信息公开如何得到法律保障,泄密如何制裁等予以规范,其中最著名的是美国的《信息自由法》,它一方面规定政府承担了向公众公开信息的义务以及公众向政府索取信息的程序,另一方面规定有九项豁免披露的范围。 对媒介的管理,西方国家也是存在差异的。美国是大部分信息传播所依赖的软硬件的最大控制者,是公认的网站建设最成熟、信息化工作开展最彻底的国家。美国政府通过一个个完整的、连续的、层层递进的规划,实施信息化战略,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推动国家经济的发展,确保美国在全球竞争的优势地位。美国政府的网络发展战略还在全世界带来强烈反响,促进和推动了全球的信息化建设。美国一直重视信息法规建设。这些法规还体现了美国法律的基本精神,既限制又保护个人的权利,既保障公民合法的权益不受侵犯,又限制公民侵犯他人利益、危害社会的行为。美国的信息法相对他国而言,是较为全面的,涉及电话通信规则、行业进入规则、数据保护规则、反欺诈与误传法规、消费者保护规则、版权保护规则、诽谤和色情作品抑制规则等,既有对互联网的宏观整体规范,也有对细节的具体规定。面对美国在电子通信领域的成就和互联网在世界的迅速兴起,欧盟意识到信息和通信技术及相关的服务具有促进稳定和可持续增长、提高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全体欧洲人的生活质量,以及提高组织效率等作用,同时为了确保自己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根据新的国际竞争局势调整和制定欧洲信息社会的发展计划。如“增长、竞争和就业”白皮书、“本杰曼”报告、“欧洲通往信息社会的道路――行动计划”、“欧洲电信政策的形势报告”、“信息2000年”等。欧盟针对信息建设及其管理的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性和立法性的文件,表明了欧盟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和解决问题的决心。文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遏制网上非法有害内容和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涉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隐私权、消除各类网络犯罪和有害内容等。(2)关于泛欧电信网络的建设。按照这样的指导方针,英、法、德等欧洲各国相应建立了自己的互联网管理体系。 国外的新闻立法经验对我国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如美国的诽谤法,以及波兰、匈牙利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制定了《新闻法》等。 首先必须有一个独立强大的新闻界。在西方人眼中,以报纸为代表的新闻媒体正成为社会的“第二政府”。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和名誉权都被认为是基本人权。西方的新闻制度虽然还不完美,但有些地方确实值得我们借鉴;虽然我国同美国等西方国家有着截然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新闻制度和新闻法制也有着本质上的差异。但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某些做法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作为我们解决类似问题的借鉴与参考。在这些国家里,新闻媒体都自觉地和政府保持距离,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因此,为了监督和制约强大的政府,必须有一个独立强大的新闻界。 其次是新闻自由必须受制于新闻法。在当今这个市场经济时代,有不少新闻媒体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而损害了公司或个人的名誉和隐私权,因此,新闻自由必须受到新闻法的限制。在这方面,美国的司法界就一直在探索如何更好地维持这两者之间微妙的平衡。 再次是新闻媒介必须提高法律意识。负责任的新闻媒体在涉及个人名誉的报道时,依然是谨小慎微。毕竟,作为基本人权,名誉权在现代社会中极为重要。因此,为了保证高质量的报道,也是为了避免旷日持久、耗费巨资的诽谤诉讼,《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全美著名大报先后成立了律师事务部。律师事务部的责任是与编辑和记者合作,确保那些批评政府和官员的重头文章能在法律上站住脚。对那些可能使当事人的名誉遭受损害的新闻报道,必须反复核定事实的细节,由律师确认没有法律方面的麻烦后,才能发稿。其他一些规模较小的新闻报刊,大多采取向保险公司投保“诽谤保险”的办法来避险。 (作者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编校:施宇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立法必要性分析 1979年。中国提出“新闻改革”,新闻法在历经数次提案后也开始酝酿。然而时至今日,学界对新闻法的立法原则、条文的构建甚至立法的必要性等诸多方面尚存在争议。本文拟从三个方面人手分析新闻立法的必要性。 明确新闻工作者的地位。保障新闻工作者执业权利的需要 新闻是人们了解周围世界的一扇窗户,通过不同渠道的信息获取。人们可以了解时政要闻,拓展知识,开阔眼界。锻炼冷静的思考和判断能力。更重要的是,新闻舆论在当今社会已成为促进民主与法制的“第四种权力”。然而,上述目标能否得以顺利实现。首先有赖于新闻工作者不受阻碍地自由执业。在我国,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利并未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救济,实践中,新闻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被无端阻挠、干扰的情况屡见不鲜,设备被抢夺、损毁,甚至遭受人身攻击、非法拘禁的现象也并不罕见。 对此,有学者认为,对于新闻工作者的执业权利已有上位的《宪法》和基本法《刑法》等进行保护,无需制定新闻法。但应当看到,《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其条文大多较为宏观、抽象;特别是《宪法》在我国具有不可司法的特征。不能成为个案的审判依据,显然需要下位法予以落实和细则化。而《刑法》虽设立了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但针对的是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对于阻挠、干涉新闻工作的轻微违法行为并不适用。更重要的是,上述罪名保护的客体是生命权、健康权而非新闻采访权。换句话说,并未针对新闻工作者的特殊职业身份进行立法保护,而是仅仅将其视为一般公民。 应当看到,新闻采访权并非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权力。就其本质而言,是公众知情权、社会参与权、社会监督权的代表和延伸。如果新闻采访、报道权受到暴力干涉,整个社会公共利益就会受到伤害,因此对新闻采访、报道权需要法律有针对性的、强有力的保障,必须通过新闻法的制定明确新闻工作者的执业地位,全面保障其合法的执业权利。 保障新闻自由的需要 当人权宣言宣称“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时。新闻自由开始从一项“自然权利”上升为具有宪法位阶的制度权利。对于新闻自由的尊重和保障,也已成为现代宪政国家的共同选择。 新闻法从其性质上来说应该是新闻自由法而非新闻限制法。首先。新闻自由是公众了解事实真相的手段。现代的大众传媒能够使人们足不出户便了解到世界任何角落的消息,通过文字、声音、影像、图片等手段的综合运用,让受众有身临其境之感,使政治事务不再遥远和陌生。其次。新闻自由是推进民主与法治的重要手段。新闻媒体作为行政权、立法权与司法权以外的第四权力组织,在抑制政府违法、防止政府滥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功能。最后,新闻自由是公民参政议政的渠道。“没有知情的民众,就没有民主。”通过事实真相的获悉和参与评价。原本分散的个体意志被凝聚成群体意志为国家所重视。新闻法恰当的文本表达必将使新闻自由的理念得以最大化的落实。 规制新闻活动的需要 新闻自由对任何国家来说,都不是绝对无边际的。新闻自由有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发现事实、针砭时弊、弘扬社会正气;另一方面,无限制的新闻自由必将对国家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造成不应有的侵害。这就使得新闻法在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成为规制新闻活动提供准据和尺度。 增强新闻工作者责任心,抑制失实新闻报道。在利益驱动下,一些新闻工作者社会责任缺失,为了赶时效、抢新闻,不做深人调查就草率发稿,导致报道失实。更有甚者,甚至炮制虚假新闻。“纸箱馅包子”事件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实例,“作者”利用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扰乱视听。导致了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影响极为恶劣,也降低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新闻法作为新闻界的行业规范,其早日出台必将督促新闻工作者坚持职业操守。从根本上杜绝虚假和失实新闻。 理性的角色定位,保持适度谦抑。“新闻记者的职责是调查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记者和编辑的职责不是起草法规或领导一场运动或展开一场道德审判。”新闻媒体是事实的守望者。而非法官,不能挟民意以干涉司法。因为有时民意并非在任何时候都保持理性和客观,甚至给司法活动带来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新闻法的出台将引导新闻工作者找准角色,理性定位。 规范新闻内容和新闻用语。新闻报道受众广泛,其真实性也被视为常态的,因此发挥的社会导向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有鉴于此,对新闻报道的内容和用语必须加以规范。英国新闻投诉委员会告诫英国新闻工作者对自杀事件的报道不应过于详细,以免读者效仿。负责起草这一准则的英国新闻投诉委员会成员莱斯・欣顿说:“我们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媒体关于自杀新闻的报道常常导致(读者)模仿自杀。”作为新闻业的行业规范,新闻法应当制定相关规则限制新闻报道淫秽、歧视性、低级趣味的语汇和内容,避免误导,杜绝错误的价值观。 衡平公众知情权和公民私权。公民私权同样是宪法和其他法律保护的对象。公众知情权的获取不能以放弃、牺牲公民个体权利为代价。然而一些媒体、记者在探寻事实真相的过程中,随意采取秘密潜人私人住宅、跟踪、隐匿摄录等手段:为突出真实感和现场感,不惜任意曝光公民姓名、肖像及其他个人信息。新闻法的制定。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衡平公众知情权和公民私权,在两者之间找寻和把握恰当的尺度,并予以细则化、可操作化。 新闻法论文:新闻法治化的困惑与出路 当今社会,新闻传媒由于其自身搜集传播信息、舆论监督等特性,已逐步成为公民实施言论自由权利的主阵地。完善的新闻法治环境不仅能使新闻活动更加规范,而且更能有力地保障新闻自由。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作为全体人民的共识写进了宪法。然而。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新闻立法的历史进程可以发现:虽然当前新闻法律体系中有大量由不同立法主体制定的不同法律等级效力的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中部分条款不同程度地对新闻自由和新闻活动给予一定的规范,但至今却没有一部系统而完整的新闻法,这将直接影响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新闻媒体发挥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的自由,因过于空泛而无从落实;新闻采访是新闻媒体存在的生命线,虽然记者的采访权在事实上得到了默许和认可,但却没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记者享有“采访权”、“报道权”。因此,一直以来,制定和颁布《新闻法》成为不少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呼吁的对象,并且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新闻法的缺失使新闻法治化陷入困境 1979年5月,复旦大学新闻系学生在校庆学术报告会上率先提出了制定新闻法的问题。1980年9月,赵超构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小组会议上提出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的建议。然而,20多年过去了,《新闻法》却始终没有出台,新闻法的缺失,虽然并不意味着我国的新闻活动无法可依,但却给当前的新闻传播活动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具体来说,《新闻法》难产的原因在于对新闻法的性质、功能等关键问题的明确上,行政部门、立法机关、专家学者各抒己见,这些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如何界定和表述《宪法》中规定的公民享有新闻、出版自由;舆论监督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新闻媒体和出版社要不要主管和主办单位等。在新闻立法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新闻法的立法目的难以明确阻碍了新闻事业法治化,新闻立法的宗旨是傈护和发展新闻自由,但也强调了对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限制和约束,成为立法与否旷日持久的争执优秀。2 新闻法中关于媒体创办权的规定存在难点。曾任社科院新闻法研究室副主任、参与起草过《新闻法》的孙旭培研究员认为,《新闻法》一时难以出台,根本原因在于《新闻法》应该规定谁可以创办传媒的问题,面对全部媒介国家化的情况,现在提出的问题是,公民和法人能否参与创办传媒?目前的《新闻法》草案被要求不涉及创办传媒,而《出版法》却规定:这样的《新闻法》显然违背《宪法》第35条规定的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如果允许公民创办传媒,则又与我国现在的新闻体制不符。 因此,为了改变新闻事业在现实中所面临的这种尴尬局面,摆脱无法可依的现象,必须加快新闻立法的速度和进程,以保障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利,同时也需要新闻立法来约束各种滥用新闻自由的行为,保证舆论监督的公正和力度。 新闻法治化需要重视的问题 《新闻法》在全世界很多法治国家都是一部除宪法以外的重要大法。在民主国家,新闻媒体被看作是除三权分立之外的“第四权力”。而在我国,新闻媒体也扮演着党和政府喉舌的角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数十年的法治建设和新闻实践,为我国新闻立法提供了社会环境;法学研究和新闻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为新闻法治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必要前提;大量新闻纠纷和新闻诉讼案例,为我国新闻立法提供了鲜活的素材和现实基础。1997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公布了《新闻出版业2000年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积极推进新闻出版的法制建设。要加快立法工作,加强依法管理,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到2010年新闻出版法制建设要建立以《出版法》、《新闻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及与其配套的新闻出版法规体系”。《新闻法》的颁行已经为时不远。 1 坚持党领导下的新闻法治化进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新闻事业都是由党委宣传部门领导,虽然新闻体制逐步放开,但是对媒体意识领域的监控从未放松,部分人认为新闻立法会削弱党和政府对新闻事业的领导。实际上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党的奋斗目标之一,而且新闻立法只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之下,把对新闻规律和我国的实际国情的认识凝结到新闻法中,就能充分体现党的引导作用,从而使新闻法中的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2 加快新闻法及相关法律的颁布实施。为保证新闻主体依法实现自己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新闻立法必须建立和健全明确而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这既包括因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侵权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还应包括基于行政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行政责任,以及因触犯刑法而产生的刑事责任等。 3 新闻法治和新闻自律并举。新闻自律机制的功能,首先是“限制”性的,既约束新闻媒介及新闻工作者,使之恪尽社会责任,不滥用新闻自由的权利,又通过自身行之有效的工作,避免政府直接出面制定严厉的法律。新闻法治与新闻自律并举,使两种机制中“张力”与“限制”互补。政府通过参与建立自律机制,既能达到规范新闻媒介的目的,又可避免与之直接冲突,可以有效弥补新闻法治刚性带来的不足。 总而言之,《新闻法》的制定势在必行,其对新闻自由、舆论监督、新闻采访权等问题作出的大量规定,必将更加完善目前的新闻法律体系,加快推进新闻法治化建设,在新闻法治化的进程中,法治与自律并举,自由与监督并行,才能使新闻事业的作用得到最大的发挥和张扬。 新闻法论文: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变化 摘要: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法国的新闻法规逐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法的形式特征上看,法的调整机制的变化最为明显。本文从法的调整机制上比较了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前后法国新闻法规的变化和发展,从中透视新闻法规的进步,兼论新闻法规进步的部分原因以及对我们的启示。 关键词:社会控制 新闻法规 调整机制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结构),反映着法的价值的变化。通过分析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制制度中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结构),可以透视不同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序列。”因此,研究新闻法规的调整机制对于透视新闻法规的价值有着重要意义。“近代法国法无论内容、原则和形式,都是比较纯粹的资产阶级法;它系统并且直接地反映出反封建的革命成果,适应并促进了资本主义关系,因而是早期资产阶级法的典型。”法国作为大陆法系的代表,完整地经历了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其新闻法规也因此有着明确的进步历程,体现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本文所探讨的新闻法规。意指专门的新闻出版法和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的与新闻出版内容相关的规定。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前新闻法规的主要内容基亟调整机制 专制时代,“君权神授”思想大行其道,路易十四“朕即国家”的说法形象地反映了大革命前法国的政治统治状况。 法国在印刷术传人后很快颁布各种管制出版和发行的法令。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以后,政府确立了印刷出版特许制和审查制,1521年。法兰西斯一世禁规,此后又一再颁布法令,强化这方面的管理。当时,天主教会还对一切出版物实施严格的检查。禁止教徒阅读“蔡书”。怯国第一张持续出版的周报是1631年勒诺多创办的Gazette,该报经首相推荐,国王路易十三特许出版。“在法国,王权牢牢地掌握着最高控制权,通过敕令、文告指挥着最高法院与教会检查和控制出版物。” 当时法国的新闻法规采取成文法的形式,主要的调整手段有书报检查制度、办法许可证制度、特许制度、追惩制度和限制规模。违反了新闻法规的记者、出版商等往往不经过严格的法院审判就被宣判有罪,上诉权得不到保障,甚至可以完全没有法院审判过程就将记者、出版商等处以刑罚。这时的新闻法规要求新闻记者和出版商承担义务的客体一般是君主、教会和法院的统治权力,而很少涉及或不涉及社会的利益、公民的个人利益。这是由当时的统治方式决定的:第一,君主代表国家,享有政治、经济和法律上的特权,所以国家立法得以从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限制媒介;第二,君主就是国家的代表,人们很少有主权意识,也没有成形的市民社会,所以新闻法规并不对君主、教会以外的权利进行保障。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新闻法规的主要内容及调整机制 大革命后,在自由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立法开始采用民主的形式。法律代替命令成为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新闻法规的内容更加规范了,包括对言论自由、新闻出版的保护和对新闻事业必要的限制。 1789年,制宪会议通过的《人权宣言》,揭开了新闻法规权利本位时代的序幕。确立了公民的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作为《人权宣言》的继承和发展的《世界人权宣言》又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世界人权宣言》使新闻自由拓展到了全球的大部分地区。 虽然在实践中,新闻自由在法国并未从此畅行无阻,革命时期也有书禁和书报检查。拿破仑上台后也开始文化专制主义统治。路易十八复辟后继续进行出版前检查、二战时也曾实行过战时检查制度,等等,但是公开宣布出版自由和废除出版检查制度,并用宪法形式固定下来,作为政府的基本原则之一。法国可谓世界上第一个国家。 1881年7月,法国议会通过《出版自由法》,规定印刷和出版自由,废除了新闻出版检查制度,并且把新闻出版活动争议的裁决权归于司法而不是行政。法国现行的《刑法》、《民法》、《军事审判法》等对报纸刊载的具体内容有一定的规定。1947年通过的《梵希特法案》标志着报刊自由发行的原则得以实施。欧洲人权法院要求。在国家通过禁止公开信息而对出版自由权利进行限制时,国家应当履行非常严格的强制性标准。来作为免责理由。因为法国是欧共体的成员国,所以共同体法也是法国法律的正式渊源。具有法律效力。1999年的Fressoz诉法国案就以Fressoz胜诉结案。这也是法国新闻法规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国1978年7月制定的《行政文书公开法》,成为规定法国信息公开的法律。 对新闻出版进行必要限制方面。1881年的《出版自由法》在第四章规定了“煽动犯重罪和轻罪”、“妨害公共事务的犯罪”、“妨害个人罪”、“伤害外国国家首脑和外交官员”等罪名,并在第五章规定了“诉究与制裁”。其中第27条针对提供虚假信息。规定“出版或复制错误的新闻,捏造、伪造或谣传新闻,如其扰乱了公共治安,并属蓄意之举,则处以一个月至一年的监禁和五十至一千法郎的罚款。或仅处以二项惩罚中的一项。”第29条针对诽谤和侮辱,规定:“一切对某一事情的断言或指责损害了其他个人或团体的名誉和声望,即为诽谤。以侮辱性的语言。蔑视或抨击性的词汇肆意归罪于人即为侮辱。”这些对于新闻事业的限制性规范,就是为了保障新闻事业不在非必要的条件下侵犯公民和法人的自由和权利。 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政府的义务主要体现在维护新闻自由、确保信息公开等,是针对新闻出版业、公民和社会而设。法国新闻出版业的义务主要体现在提供真实信息、不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危害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遵守法律、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除了针对国家和政府以外。还出现了更多针对公民权益和社会利益的内容。这时。新闻出版业和政府承担对等的权利和义务,一方凌驾于另一方之上的情况并不常见。从而保障了国家和政府、新闻出版业、公民和社会的权益,体现了社会制度的进步。法国的法律以权利与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新闻法规也逐渐开始体现权利与义务之间的互补关系。 新闻法规调整机制变化的原因 从专制时代权利义务相分离,到资本主义社会权利义务相统一。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日趋完善是由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决定的,主要原因包括: 第一,社会制度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进步使公民个人及新闻事业的权利得到了全社会范围内的认可,这为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前提条件、思想基础和法律依据。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天赋人权”深入人心,公民的权利合法化,新闻事业的权利作为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外化和延续也随之合法化。新闻法规在赋予国家和政府权利的同时。也就要求国家和政府承担义务以保障公民和新闻事业的权利。 第二,分权原则为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制度基础。资产阶级掌握法 国政权后,立法开始采用民主的形式,分权代替集权成为国家政权的主要组织形式。法国1791年宪法、1793年宪法、1875年宪法、1946年宪法和现行的1958年宪法都规定了三权分立原则。立法和行政的分权使行政权需要遵守的法律来自外部。这样可以使对行政权的授权性条款有合理的限度而使义务性规范得以确认。司法和行政的分权使行政权有了外部监督机制。在行政权出现违法行为时,有外部的强制力量予以有效的阻止并对利益受损方以适当的法律救济,这就使行政权履行义务成为可能。这样,新闻出版活动由立法、行政、司法三种社会权力共同管理,而这三种权力互相节制。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在法律和制度上保障了新闻出版自由,从而为新闻传播活动创造了一个相当自由的发展环境。 第三。从新闻事业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来看,统治阶级无法再对新闻事业进行野蛮残酷的镇压。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程度的提高,人们对信息的需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新闻事业日益发展壮大。成了人们获取新闻的主要渠道和手段,人们对新闻事业的依赖也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新闻事业在社会上的影响同专制时代已不可同日而语。它甚至可以左右政局,催化战争与媾和。面对如此强大的社会力量,资产阶级不愿也不能走专制时代的老路。必须更新和健全新闻法规。在要求新闻事业承担义务的同时,也保障公民和新闻事业的权利。 第四,新闻事业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新闻法规调整机制完善的历史背景。新闻媒介在资产阶级夺取和巩固政权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立下了汗马功劳。新闻自由在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斗争中和巩固自己地位的过程中就已经确立了合法地位,“第三个支配法国大革命时期报刊发展的观点是。报刊不仅构成了政治活动的一面镜子。同时也是政治生活中的中心参与者”。所以资产阶级的新闻法规必然排除以往新闻法规中大量的禁止性规范,增加授权性规范,以保障公民和新闻媒介的权利。 法国新闻法规调整机制的变化对我们的启示 第一,“民主制的法必定是权利本位的法。”“现代立法以权利与义务为利益调整机制。”我国的立法机关在制订新闻法规对新闻事业进行管理的时候。应该严格遵循这一原则。这不仅是社会进步、现代法律的体现。而且是保障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没有权利的义务和没有义务的权利在结构上都是不稳定的,从短期来看。权利主体获得了更多的利益,但是从长期、发展和全局的眼光来看,这些利益根基不牢;尤其当新闻事业作为信息传播机构和宣传机构的地位来看。如果不能成为权利主体,那么它的信息功能和宣传职能都将严重受损。 第二,新闻事业的发展是新闻法规完善的物质条件。法不能脱离社会现实而存在,我国的新闻法规要以我国的国情为基础。适合我国的现实条件和社会状况,适应我国新闻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过于滞后的新闻法规,会使新闻事业束手束脚、裹足不前,无法获得健康的发展;过于超前的新闻法规,则无异于揠苗助长,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新闻法规的确立、发展和完善应该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随着社会各项制度的进步、新闻事业的发展而不断进行调整。 第三,我国的新闻法规要在可能的条件下、适当的范围内与国际接轨。遵循国际惯例和世界通例。在世界文化交流越来越频繁的背景下。这样做可以避免由于不必要的差异导致的误解,避免我国的信息传播和宣传工作陷入被动的局面。可以更好地进行国际信息的传播交流。向世界展示中国的风采。[本文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20060NIO)】 新闻法论文: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新闻法制及其当代意蕴 自井冈山根据地创建以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各根据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加强包括新闻法制在内的政权建设。本文拟对这段时间的新闻法制建设作一梳理,以供共和国新闻法制建设参考启示。 革命根据地不同时期的新闻法制 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在党的“一大”通过的决议中明确提出出版物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必须贯彻党的路线。此后,党的有关文件除继续强调该原则外,还把争取新闻自由的斗争视为民主革命的重要内容。进入土地革命以后,中国共产党通过领导根据地政权将其不断上升为新闻法制。 土地革命时期的新闻法制。自“八七”会议至1933年下半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武装开辟出10多块革命根据地,建立了工农民主政权,出台了旨在加强新闻工作的新闻法制。该时期的新闻法制主要体现在宪法性文件和惩治反革命条例中,专门的新闻法制并没有出现。 新闻自由在苏维埃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的宪法性文件中都有体现。在中央,由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正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10条规定了中华苏维埃政权的目的就是保障工农劳苦民众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在地方,地方苏维埃政权也规定了新闻自由,比如《江苏省苏维埃临时政纲》第8条规定:“确定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住居、罢工之绝对自由。” 新闻法制还体现在惩治反革命条例中。1934年4月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2条规定反革命行为是:“一切图谋推翻或破坏苏维埃政府及工农民主革命所得到的权利,意图保持或恢复豪绅地主资产阶级的统治”。该条例列举了27项反革命行为,其中第10条、第12条、第13条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 抗日战争时期的新闻法制。抗日战争爆发后,各抗日根据地依据《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之“全国人民除汉奸外,皆有抗日救国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及武装抗敌之自由”规定和国民政府的有关法令,除在惩治汉奸条例中规定新闻法制内容外,都在出台的有关施政纲领或专门人权条例中规定了新闻自由的内容。 施政纲领中规定新闻自由的内容具体情况是:《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1939年4月)第8条、《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1年5月)第6条、《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施政纲领》(1941年9月)第3条(丁)、《对于巩固和建设晋西北的施政纲领》(1942年10月)第4条、《晋察冀边区目前施政纲领》(1943年1月)第6条、《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1944年2月)第3条(丙)等。 在专门人权条例中规定新闻自由的内容具体情况是:《山东省人权保障条例》(1940年11月)第4条第三款、《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1942年2月)第2条、《晋西北保障人权条例》(1942年11月)第8条、《修正淮海区人权保障条例》第4条规定等。有的人权条例还以专章形式规定了新闻自由权,如《冀鲁豫边区保障人民权利暂行条例》(1941年11月)第三章。有的虽没有明确规定人民言论、出版自由权利的条款,但却有保障权利实现的内容,如《渤海区人权保障条例执行规则》(1943年2月)第2条即是例证。 解放战争时期的新闻法制。进入解放战争时期以后,各解放区继续在宪法性文件中规定了新闻法制内容。如《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施政要端》(1945年9月)第2条、《苏皖边区临时行政委员会施政纲领》(1945年12月)第1条、《东北各省市(特别市)民主政府共同施政纲领》(1946年8月)第7条、《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1947年4月)第6条、《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1948年8月)“政治方面”第4条,等等。 此外,解放区政权还颁布了管理新闻事业的专门法规,如《北平市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暂行办法》(1949年2月)和《华北人民政府新闻办法》(1949年6月)。它们的颁布,标志着党领导的根据地政权新闻法制的进步。 革命根据地时期新闻法制的主要特点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政权不同于中国历史上既有的任何政权类型。它创制的新闻法制也不同于以往政权出台的新闻法制。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 新闻自由权利主体范围的确定性。自晚清创制新闻法制以来,南京临时政府、袁世凯政府及北洋军阀政府、南京国民政府不但在其宪法和宪法性文件中规定了享有新闻自由权利的主体为人民,而且还在其出版法、报纸条例中频繁出现“人民”一词。但综观前述政府的新闻法制,均未对“人民”作出具体解释,没有明确说明“人民”具体指社会上的哪些人,使“人民”成为一个不确定的词语。正因为新闻自由权利主体“人民”的不确定,使得只有以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为基础的政府才能对新闻事业实行专制和独裁。 革命根据地时期新闻法制中虽也规定了新闻自由权利的主体为人民,但与前述政权所说的“人民”有着本质不同。这里所说的“人民”内容是确定的,而且随着民主革命任务的变化而有所变化。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人民”的范围就是工农劳苦民众,而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不属于“人民”的范围。进入抗日战争时期以后,抗日成为民主革命的主要任务,“人民”的范围也有所变化。所有赞成并参加抗日的、反对投降卖国的人都属于“人民”的范围,而投降卖国者都不属于“人民”的范围。解放战争时期,排除在“人民”之外的仅限于大地主、大官僚、大资产阶级和国民党反动派。“人民”外延的不断变化,决定着新闻自由权利主体范围的不同。 新闻自由权利切实实现的保障性。尽管袁世凯政府及其后的北洋军阀政府、南京国民政府都在根本大法中规定人民享有新闻自由权利,以标榜所谓的民主。但又通过具体法规、条令、命令、办法等加以限制,把民众的言论出版自由剥夺得一干二净。正如指出:“背叛孙先生的不肖子孙,不是唤起民众,而是压迫民众,将民众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等项自由权利剥夺得干干净净”。①与“背叛孙先生的不肖子孙”不同,革命根据地的新闻法制则从法律上和物质上确保了新闻自由权利的实现。 早在土地革命时期,根据地时期的新闻法制就有了保障新闻自由权实现的规定。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10条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反对地主资产阶级的民主,主张工人农民的民主,打破地主资产阶级经济的和政治的权利,以除去反动社会束缚劳动者和农民自由的一切障碍,并用群众政权的力量,取得印刷机关(报馆、印刷所等)、开会场所及一切必要的设备,给予工农劳苦民众,以保障他们取得这些自由的物质基础;同时反革命的一切宣传和活动,一切剥削者的政治自由,在苏维埃政权下都绝对禁止。”此后,抗日根据地、解放区的民主政权都继受了该原则,切实使新闻自由权利在根据地得到实现,“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在中国境内,只有解放区是彻底地实现了。”② 新闻法制创立方式的特殊性。与晚清以来的新闻立法方式相比,根据地时期创制新闻法制的方式较为特殊。这种特殊主要表现在: 一是立法依据的特殊性。综观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的新闻立法依据均为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政策。而晚清以来的其他新闻立法均在形式上以约法或宪法为依据。二是立法主体的特殊性。在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和政策指导下,各革命根据地结合实际制定适用于本根据地的新闻立法,有利于体现地方特色。有的在政权组织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则以党的组织名义进行。而晚清以来的其他新闻立法则由国家立法机关统一进行。三是党的新闻政策的特殊性。党的新闻政策不属于新闻法制的范畴,但当时的新闻管理多依据党的新闻政策。党的新闻政策不但规范根据地的新闻事业,而且具有强制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起到法的作用。而其他政权的新闻立法则较为少见。 革命根据地时期新闻法制的现实意义 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新闻法制已经成为历史。以史为鉴,它还具有如下几点现实意义。 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制建设提供了历史渊源。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过程中,新闻法制建设也不断推进,内容涉及新闻事业的发展方向、公民的新闻权利、新闻事业的限制范围、新闻事业的管理等内容。可以说,我国新闻活动已经有法可依,但从法治的眼光来审视,作为效力位阶更高法律层面的《新闻法》、《出版法》等专门法尚未出台。尽管新闻界多次呼吁制定专门的《新闻法》,“然而,《新闻法》等专门的新闻传播法律至今仍处于呼吁和立法规划阶段,《新闻法》文稿至今还没有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出版法》文稿分别于1990年和1993年两次提交立法机构审议,但均未获通过。”③ 当然,健全新闻法制并非制定《新闻法》、《出版法》等专门法即告完成,它需要根据《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制定一系列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形成较为完善的新闻法律体系。这个过程是较为漫长的。它需要从多方面着手准备条件。基于革命根据地时期政权与共和国政权的传承性,它的新闻法制可以直接为共和国新闻法制建设提供历史渊源。 它为法学学术研究提供了有益启示。在中国法学如何发展的问题上,专家学者提出了诸多不同的主张,并就此展开过激烈的论争。邓正来为此对“本土资源论”、“权利本位论”、“法条主义”、“法律文化论”等当代中国最具代表性的主张逐一进行了分析和批判。但对于“中国法律理想图景”,他拒绝用一种更为明确的方式来解释,而是用一句令人深思的话作了回答:“当我把你从狼口里拯救出来以后,请别逼着我把你又送到虎口里去。”④中国法学确实存在着诸多问题,但再多的雄辩与精彩的哲理思辨,都不能脱离社会实践这个基础。 革命根据地的新闻事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政权下的新闻事业,是共和国新闻事业实践的前奏,是真实存在过的社会实践。这一时期的新闻法制是新闻史、法制史共同研究的对象,具有交叉学科的特点。就研究状况而言,新闻界已有陈建云的《中国当代新闻传播法制史论》、马光仁的《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史》等专题涉及该领域,而法学界整体来说则关注不够。这就启示我们,法学学术研究需要加强对专门领域实践的关注,以使研究更加具有针对性。 它为正确理解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提供了实证。近代以来,政党这一新生事物力图通过自己的政策来影响立法,从而实现其自身的特殊利益,同时它又强调在社会控制中实行法治,倡导法律至上。因此,如何理解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 其实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在《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就已明确:“在人民的法律还不完备的情况下,司法机关的办事原则应该是:有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规定者,从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之规定;无纲领、法律、命令、条例、决议规定者,从新民主主义的政策。”但自1957年以后,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开始走上曲折发展的道路,“政策是灵魂,法律是工具”逐渐成为强势理论。上世纪末我国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但如何正确理解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依旧有待进一步扩大群众基础。革命根据地新闻法制的立法模式为我们理解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提供了历史实证。它启示我们要正确理解政策与法律的关系,不能仅进行理论上的思辨,还要从历史由来中理解它们的关系可以使我们理解现状的合理性。 新闻法论文:从新闻选择性看新闻法规的缺失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反映和服务于市场经济的新闻传播事业在法制建设方面仍是一个薄弱环节,迄今为止,新闻法仍迟迟不能制定出台,本文主要从新闻的选择性这个角度来探讨新闻法规存在的必要性。 新闻选择性的客观存在 1. 从报道者角度看 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因此,事实是新闻的本原,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事实要成为新闻必须依赖一个中介,即新闻报道者。新闻报道者将事实转变为新闻,这是一种主观能动的活动。任何新闻报道者个人对客观社会生活的反映,决不是直观、机械的,而是能动的。他在反应社会生活时,总要发挥主体意识,通过对社会生活的感知、观察、认识和评价,然后做出反映。因此,新闻所反映的社会生活是包含着报道者主体意识的社会生活,是经过报道者认识和评价过的社会生活。然而,每一个新闻报道者都有自己特定的思想倾向,并且这种倾向是潜移默化地存在于新闻报道者头脑里的,现代解释学家伽达默尔称其为“先见”或“偏见”,这里的“先见”和“偏见”不带任何贬意,是一个中性词,因为这种“先见”或“偏见”是一种合法的存在。因此,新闻报道者总是在这种“先见”的影响下,依据这种思想倾向去观察、了解社会生活中的人物和事件,选择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事实加以报道,这种选择性是客观存在的。 2. 从新闻事业角度看 新闻事业是隶属于一定的阶级,一定的政党或一定的社会集团的,是为他们的特殊利益服务的,所以,新闻事业不可避免地受到阶级、政党或社会集团的制约,因此,新闻事业报道的新闻必定是具有选择性的,选择那些符合阶级、政党、集团利益的事实去报道。 法规的缺失导致媒体为经济利益所驱 1.侵犯他人隐私 在市场经济大潮的不断冲击下,大众传媒被推入了市场,这要求我们的媒体必须参与市场竞争。娱乐报道的兴起和繁荣是符合受众需求、增强媒体竞争力、顺应时代特征的有力举措。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一些媒体为了博得经济效益而一味地强调眼球效应,追求卖点,选择新闻事实时更注重猎奇、刺激,放松了对报道内容的把关,淡化媒体的舆论引导功能,致使大量低俗化信息泛滥而带来负面效应,丢失了社会责任,造成媒体报道品质下滑。一些新闻从业者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已经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但由于目前的法律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我们无法对其追究责任,公民的个人隐私权无法得到保障。 2.公民的知情权被剥夺 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传媒也有了自身经济利益的诉求。在传媒―受众―广告的利益链环中,争取最大多数的受众成了传媒利益实现的基本前提。为了吸引受众,有些记者在选择新闻事实的时候断章取义,营造轰动效果,从而造成新闻的整体失实。 在一些灾难性新闻的报道中,媒体选择避重就轻或者封锁式的报道也是对公民知情权的剥夺。如2003年“非典”蔓延的前期,就是因为媒体对这种疫情信息进行了封锁,使得疫情大面积扩散,很多人由于不知情而无辜染病身亡,造成了人群的恐慌。因此,我们迫切需要一套法律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不被新闻的选择性所剥夺。现在世界上有30多个国家制定了国务或政府信息公开法,例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英国、韩国等等。我国在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上也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我国公民的知情权提供了保障。但这种保障还不够系统,不够完善,相关法规还有待健全。 新闻法规存在的必要性 新闻法规作为法律的组成部分,具有一般法律所具有的原则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特点,这使得它在评价、约束和规范新闻人员的职业行为时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新闻法规的缺失,使得我们国家对新闻传播活动监管不力,甚至形成了管理盲区。并且,由于我国现行的新闻传播制度在执行方面缺乏强制性和严肃性,使得一些新闻工作者在新闻活动中的失范行为得不到及时和应有的惩罚与有效控制。在缺乏监控的情况下,一些新闻传播机构和个人打着“新闻自由”、“第四种权力”等口号,对新闻的选择性乱用,严重地违背了新闻职业道德,造成了不良的后果。因此,面对这些情况,我们除要求用职业道德去规范人们思想领域的问题,我们更迫切要求在完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进程中,加快新闻法制的建立和完善,通过法律去维护受众的权益,同时也维护新闻工作者的权益。 (作者单位:新疆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法论文: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三性――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 摘要:我国新闻法制的历史演变。资本主义国家“新闻自由”的入侵,因此,我们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新闻法规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家利益。我国现在已有了一些零散的新闻法律规定,但尚未形成系统的新闻法律机制。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新闻法制建设才能使我们的新闻事业迎合市场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关键词:新闻自由;新闻主体;市场经济;有偿新闻;党性原则;新闻著作权 一、我国新闻法规的历史演变 (一)、新闻自由与新闻法规的关系。1、新闻自由的含义。新闻自由,亦出版自由,属公民民主权利中的一种,是宪法所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在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体现和运用。2、新闻自由与新闻法规的关系。从“新闻自由”的含义可以看出,作为主体在进行新闻传播的活动中虽然享有一定的权利,但必须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早在我国前新闻学时期,梁启超就就认识到:为报人必须对社会承担义务,报纸的一切报道批评必须在“服从”的前提下进行。服从社会公理,服从社会法律规范与群体的整体利益。(二)、我国新闻检查制度的历史演变。自从有了新闻传播活动之后,有关新闻传播的法律规定也就接踵而来。我国最早的报纸出现于唐朝,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相应的检查机制:一级“报状”,二级“进奏院状”,三级“观察使牒”。宋朝的报纸相当发达,于是又出现了“定本制”。清政府制定了《大清物件专律》、《大清报律》等法规来限制报纸的创办和发行。袁世凯政府出台的《报纸条例》、《出版法》使当时整个新闻界陷入黑暗时期。国民党为维护统治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条文:《出版法》、《危害民国急制罪法》、《日报登记法》、《新闻检查标准》、《新闻检查办法大纲》、《新闻记者法》等。新中国成立后,将新闻的规范融入《宪法》和其他条文中。 二、社会主义政治环境下的新闻法制建设 (一)、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社会注意新闻事业的党性原则,是指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注意国家对新闻事业的地位、性质、任务、作用等总的看法和纲领性的意见。它要求新闻事业要在党的领导下,作为党的“喉舌”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建立起新闻法制,来规范新闻传播活动中的行为,使新闻事业能够保持党性。(二)资本主义国家“新闻自由”的入侵与国家安全。在当今世界新闻传播秩序不平衡的情况下,少数西方发达国家依仗强大的发射功率和政治、经济、军事实力,利用空中电波对第三世界或敌对国进行其文化价值的宣传或意识形态的渗透。《美国新闻记者》近期发表文章说:“过去我们说枪杆子里出政权,现在是摄像头里出政权,如今新闻舆论已经能左右政治。”1979年,魏京生因向外国人提供我国重要军事情报,并公开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煽动活动,而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994年,《航机报》因两期出现了较严重的政治错误而被停刊。在如今,一个电视画面的谎言在我们脑子里的印象远比那些复杂的“真理”要深刻得多。因此,我们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新闻法规来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家利益。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闻传播 (一)、新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宪法赋予作为新闻主体的记者和采访对象权利及义务。在权利上,新闻记者依法拥有言论、出版自由和舆论监督权。而在义务上,前面已经提到过记者在从事采访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尊重采访对象的权利,符合整个社会的利益,为人民和社会主义服务是宪法赋予新闻记者的权利和义务。但即使是在这样的前提下,如今新闻记者屡屡受到人身伤害的事件令人关注。2001年,《重庆商报》女记者罗侠在重庆市南平某夜总会对红酒事件进行采访时,因拒绝一伙心存歹心的男子的陪酒要求而惨遭毒打,事后又遭百般恐吓。此事件震惊了全国,新闻记者的权利必须得到保护的呼声再次高涨。(二)、新闻著作权和“克里空”。新闻著作权是指记者按照法律规定对自己的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如今新闻的时效性越来越被提到一个高度,凤凰卫视对新闻的要求是及时、快速,如果来不及配画面就进行口播,再不行就先上字模,目的是抢在第一时间把新闻报出去。在这样抢新闻的情况下,一些新闻媒体在出现新闻断裂时没有经过作者的允许就对其作品进行转载,这样的状况在网络上反映最明显。“客里空”是前苏联作家柯涅楚克名剧《前线》里的一个人物,这位记者先生写新闻凭想象瞎编乱造,闹出不少笑话。后来新闻界把一切写假报道的记者和道听途说、弄虚作假的新闻都称为客里空。“客里空”作为一个人只是一个虚构,但作为新闻界的一种不实作风却一直阴魂不散。从2001年起,每年都有十大假新闻的评选,假新闻的数量正不断增多,造假手段也越来越高。这些假新闻被戳穿以后令人啼笑皆非,但同时也反映出媒体和记者为求得经济利益不负责的态度。(三)、严禁“有偿新闻”。“有偿新闻”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以来,在新闻界出现的腐败现象。其主要表现是以“新闻”为条件向被报道对象获取货币和非货币的利益。搞“有偿新闻”的有新闻单位,也有记者个人。我国新闻事业是在党的领导下为人民服务的事业,搞“有偿新闻”是从人民群众中获取利益,就违背了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原则。 四、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现状 我国现在已有了一些零散的新闻法律规定,但尚未形成系统的新闻法律机制。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拨乱反正以来,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中,对于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虽然尚未出台过直接命名为“新闻法”和“出版法”的法律,但是在已经建立的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中,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法律规定和法律表述。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新闻法制中的缺陷,如没有专门的新闻法律;对于新闻信源的管理与开采、新闻作品的生产与传播、新闻侵权的构成等细节没有完善的规范条例,有些环节甚至是一片空白;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尚未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侵权必究的法律环境和法治观念。这些现状使我们看到完善我国新闻法制建设的紧迫性,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新闻法制建设才能使我们的新闻事业迎合市场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中国新闻事业是中国民主政治的一部分,中国新闻法制建设是中国新闻传播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作者单位:浙江传媒学院
财务造假论文:财务舞弊造假法务会计论文 一、公司财务造假相关问题的界定 (一)虚假出资问题的界定 1.虚假出资的概念 虚报公司注册资本就是申请人在申请公司登记注册时其实际收到的股本资金额低于法律规定而谎报已达到规定,或者注册资本的构成不实。《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成立需要在发起人、股东缴纳了全部出资或将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确认并出具证明,才能凭此证明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虚假出资的方式 在虚假出资财务造假的过程中一般涉及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欺骗手段。虚假证明文件指的是伪造、变造的验资证明文件,大多虚假出资都是用虚假证明文件来欺骗公司登记的主管部门或者负责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南特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特公司”)在出资时公司的出资人李某就是通过两次的会计造假转换资本,将本来没有资金的验资账户,在验资的时点达到公司设立的要求,成功地欺骗工商登记机关审查过关。李某虽然经营南特公司,但由于没有出资,所以公司的合法财产归“真正股东”所有,李某不能享有公司原有的股权,而应该以经营者身份衡量李某的报酬问题。 3.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比较 抽逃注册资本是在公司成立后,股东基于个人目的从公司将其出资的部分或全部抽回,其中借贷验资也是抽逃出资的重要方式之一。虚假出资行为人的目的是通过虚假出资骗取公司股份,动机往往是以最小出资额达到公司登记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抽逃出资行为人的目的是将出资抽回挪作它用而并非拥有公司生产经营,动机往往是为了逃避债务或者诈骗。南特公司“过桥借款”的行为是发生在公司成立前,为完成公司注册而进行的,不属于抽逃出资的范畴。 (二)会计事务所在会计造假中的责任 1.会计事务所验资业务 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资是鉴证业务的内容之一,它要求注册会计师在评估验资风险,制定完善的验资计划后,执行验证程序最终以验资报告的方式反映验资结果。由于审计测试和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即使完全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也不可能保证将所有的错误与舞弊揭发出来,只能做到合理确信的程度。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固有的风险,鉴证业务旨在提供合理保证,在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资的过程中可能因为验资资料有限,审计范围不全导致验资结果不完全反映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公平和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南特公司的过程中履行到了审计的责任,因为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可分期到位,要求在验资的时点存在相应的资金留有在验资专户,而注册会计师在审核的过程中确实存在700万、500万的资金,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没有及时发现南特公司财务造假是由于验资业务自有的缺陷造成的,验资报告的意见段包括“经我们审验,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和××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各股东以货币出资××元,实物出资××元”,其中××年×月×日代表的就是时点数。虚假出资和虚假验资报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于虚假出资的情形,只要注册会计师谨慎执业,并依据《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一条———验资》的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如带说明段的验资报告),即使验资单位验证的资本额与企业实有的资本额不相符合,也不属于虚假的验资报告,但构成虚假出资。这种虚假的出资主要表现为验证的资本额大于企业在接受验证时的实有资本额。会计师事务所在第一次验资时郑某确实出资800万元,在第二次验资时,李某通过财务造假转款入自己的验资专户,在验资的时点出资确实到位,不存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情形。《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五条指出,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在这个案例中,注册会计师按规定进行验资审查,提供了验资报告,在验资环节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2.会计事务所审计业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应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后就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财务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应该对审计报告负责,对企业管理层认定进行再认定,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合理保证。判断会计师是否出现职业过失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是否遵循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职业道德概念框架,保持诚信、独立、客观、公正,拥有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同时对客户信息保密,有良好的职业行为;是否拥有该职业需要的一般知识并能与职业保持同步发展。审计人员应能达到社会平均的技术熟练程度;根据时代的发展和变化,熟悉新的审计领域,不断更新审计技术,保证所采取的审计程序能最好地符合实务要求;是否能做出相当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判断。具有充分的判断力是职业区别于非职业的特征之一。审计工作中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如审计程序的恰当运用,审计风险和重要性水平的估计及披露方式的恰当选择等。谨慎职业者的判断是知识、经验和直觉作用于大脑思维的结果,而不是主观的盲断、武断;本案例中的南特公司通过财务造假成功完成登记,在这过程中利用到了预收账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完成资金的转移,在之后的经营中南特公司将不开票的收入填补出资、隐瞒账外,再将隐瞒的收入又作为购销合同撤销、追回预付款为名转入公司,冲销预付账款,这都严重地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影响重大且广泛,但是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的过程中却并没有发现这一缺陷,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南特公司在进行上市申请时会计事务所也并没有发现公司财务造假隐瞒收入的错报和公司内部控制的问题,这些对股改而言影响重大且广泛,会计事务所没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存在相应的过失。 (三)财务造假涉及的税收问题 纳税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利用账外账偷税,吞噬国家税款是纳税人特别是商业纳税人偷税漏税最为普遍、最具代表性的方式之一。南特公司在经营中以预付款名义转入公司,再冲销原账面的预付账款,将不开票收入1340余万元隐瞒帐外,导致了偷税行为。 二、法务会计在公司财务造假中的运用 法务会计作为会计和法律相结合的学科,弥补了现代审计功能的不足,同时有利于对法律纠纷的实质作出评判。它是一种介于一般会计与审计之间、并延伸进入司法领域的一种新兴的特殊专业会计服务。法务会计涉及多方面的内容,包括接受业务委托、制定工作计划、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和出具意见报告等。 (一)会计证据 取得会计证据是反映特定会计事实及因果关系、证明具体利益关系及属性的资料,其对法务会计工作的开展有关键的意义。会计证据主要来源会计资料,包含表内数据和表外数据。关于财务造假资料的收集,法务会计需要取得公司财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和其他相关经济资料。如果有公司舞弊的情况出现,无论舞弊者如何隐藏、狡猾,都会以客观的形式在会计资料或其他方面留下或明或暗,或多或少的账证不符、账实不符的情况。因此法务会计在财务舞弊案例中的运用是界定舞弊责任的重要方式之一。南特公司成立时出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就是整个案例的基础,投资协议是否合法,在投资协议中李某和郑某的出资比例及公司成立的相关约定是本案例中的关键。在南特公司财务造假案中法务会计还需要收集其公司从出资到经营期间的财务资料、每一笔资金转账的完整记录、李某和郑某在公司成立时约定出资比例的文件、工商注册登记时的相关信息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时的资料(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同时还需要南特公司客户、供应商资料等。这些是鉴定南特公司虚假出资和财务造假的必要资料。 (二)会计证据识别 会计证据多种多样,按按照证据来源包括内部会计证据、外部会计证据和现场形成的会计证据;按照会计证据的品质分为品质良好证据和品质恶劣证据;按照会计证据的表现形式分为会计凭证证据、会计账簿证据、会计报告证据及辅助会计资料证据。在本案例中的品质良好证据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等,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遵循了相关的程序,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反映了在验资时点南特公司的验资情况。而南特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就属于品质恶劣证据,其财务报告是转移收入、隐瞒收入得到的结果,没有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单一的会计证据缺乏待证内容,其在证明待证事项的书证意义受到限制,在此案例中不仅要研究南特公司的财务资料,还要结合乙公司的相应财务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各证据的可靠性,加大会计证据的证明能力。 (三)检验和论证 会计证据的检验可以采取核对法、比较法、计算法。例如法务会计人员应该核对每笔货款收入和现金提取是否分别在公司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上反映,并列表汇总,注明内容依据,由被鉴定单位确认盖章,进而进行比较金额差异,计算相关金额;论证的重点应当是援引会计制度规定,提出正确的账务处理方法和轨迹。对南特公司案例的论证应该重点界定其在验资环节和隐瞒收入的违法行为。在验资环节要鉴定李某和乙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检验乙公司账户的进出情况,证明李某与乙公司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李某为虚假出资。而在隐瞒收入环节需要检验南特公司的相关账户的进出情况,特别是预付款的记录,证明李某在经营期间确实通过财务舞弊隐瞒收入和税收。它不仅要运用检材证明能力假定和检材证明力假定对被粘贴展示的检材的有效性进行常规论证,还要对列表内容的真实性和核对方法的可靠性进行简单的论证,为结论的可靠性提供保障。 (四)本案例相关结论 第一,由于李某虚假出资不应享有公司股权,实际股东只有郑某。公司在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李某应该按照经营者的标准来分配股权,而不是原始出资额4:6。原公司在股改决定的股份分配决定是有效的,因为经过了郑某同意,但是李某的股份应该归郑某所有。股改完成后南特公司5120万股的总股本中,4500万股应该属于郑某,剩余的620万股由李某和其他四位高管持有。 第二,负责南特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环节完全按照审计准则进行,执行了相应的审计程序,不用负相应的责任。而对于年鉴中没有发现南方公司财务造假的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相应的职业过失。 第三,李某作为公司的经营者多次进行财务舞弊的活动,从验资环节到前期经营隐瞒收入,都对公司的其他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带来了负面影响,违反了《会计法》等的规定。 第四,南特公司将不开票收入1340余万元隐瞒账外涉及到了偷税的问题,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该受到相应的偷税处罚。 作者:蒋文琪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财务造假论文:财务会计造假影响会计工作进程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是会计工作成败的关键、财务会计造假是指造假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在会计凭证上造假、在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中造假、在成本核算上造假、在税金核算上造假、财务会计造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追求本位利益和个人私利诱发了财务会计的造假行为、执法不严、处理不硬是财务会计造假的根本原因之一、产权界定不明晰,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是财务会计造假的重要原因之一、企业内外部会计监督体系尚不够完善,未能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某些企业单位领导人法律意识淡薄,更有少数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加大对财务会计造假的惩罚力度和执法力度、明晰企业产权,并组建国有企业的经营组织、强化政府监督,并以财政部门为监督协调组织,形成监督合力、财政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坚持法制宣传和培训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企业单位领导人的法律法制观点等,具体请详见。 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是会计工作成败的关键,而当前会计工作秩序混乱,虚假会计信息屡禁不止,财务会计造假普遍,严重危及会计工作的生命。本文拟就财务会计造假的现状、成因及打击财务会计造假作一粗浅探讨。 一 财务会计造假是指造假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采用各种欺诈手段在会计帐务中进行弄虚作假,伪造、变造会计事项,从而为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据财政部的公告称,2000年对159家企业的抽查结果,资产不实的147家,虚增资产18.48亿,虚减资产24.75亿,利润不实的157家,虚增利润14.72亿,虚减利润19.43亿,造假的现状令人触目惊心。造假通常采用的手法有: 1.在会计凭证上造假。这是造假者最常用的手法,在原始凭证上造假,或编造虚假经济业务,假餐饮费票、假销售收入票等假票据现象异常突出,劳务费、临时工资等自制凭证更是以虚开实;或以原会计事项为基础,通过夸大或缩小的方式非法谋利,以少开多、大头小尾的票据司空见惯;或采用偷梁换柱的方式,将公款行贿、个人购买的物品等非法事项在形式上合法的费用中列支。造假者让这些虚假的原始凭证进入记帐程序,编造虚假的记帐凭证。 2.在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中造假。有的企业单位存在大量的现金收入,从而私设“小金库”;也有的企业单位将销售收入或预算外收入不按规章制度存入规定的开户行,擅自存入企业单位的经济实体,甚至以个人的名义存入储蓄所,乱支乱用,滥发奖金;一些企业另立帐簿,还有一些企业单位直接捏造、篡改会计报表数据;更有一些企业编制多套会计报表。 3.在成本核算上造假。一些企业为了调节利润的需要造假帐制造虚盈,往往在成本上大做文章,该摊的费用不摊或少摊,该提的费用不提或少提,将一些已支付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挂在“应收帐款”或“其他应收款”帐上,将已竣工的基建项目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挤入工程成本。更有甚者,南通市某制造玩具的合资企业月底竟将期间费用转入“待摊费用”帐户,而待企业经营情况好转时,再从“待摊费用”帐户转回期间费用帐户,然后再转入“本年利润”帐户,随意调节利润。 4.在税金核算上造假。有些合资企业为了享受国家有关税收政策的照顾,将应当在本年计入的收入挂在帐上,转到下年度结算;有些企业为了偷逃增值税,竟买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帐,浙江金华“中国第一大税案”充分说明了造假者的肆意妄为;有些企业为了偷逃营业税,变造发票内容,如实为营运收入,变造为营运收入和其他款项,以期少纳营业税。 财务会计造假不仅导致了会计信息失真,经营业绩虚假,财务状况不实,而且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银行贷款沉淀,企业积累与债权人利益受损,削弱了国家财经法规的权威,严重干扰了国家的宏观管理,干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行贿受贿、权钱交易、挪用贪污打开了方便之门,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危及会计工作的生命。 二 财务会计造假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追求本位利益和个人私利诱发了财务会计的造假行为。一般说来,地方政府部门把经营者的考核奖励、职务升迁、职工工资分配等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银行放贷也是以企业的资产状况和效益状况为依据,这本是无可非议的,但有的企业不在优质、高产、低耗和市场竞争上下功夫,不是去努力提高经济效益,而是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为了追求本位利益和个人私利,在财务会计造假上做文章,或为了偷逃税款;或为了完成效益指标以分配工资和获得奖励;或为了完成承包任务;或为了谋取贷款;或为了个人的名利和地位,在会计帐务中弄虚作假。 2.执法不严、处理不硬是财务会计造假的根本原因之一。目前执法状况普遍存在过宽的现象,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对检查出的造假事项,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检查出的造假事项往往以经济处罚代替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极少影响企业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人员的利益,执法缺少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年年见到公布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公告,却不见公布造假的企业单位的名称,更不见公布对造假责任人的处罚,执法者的缺席与渎职造成了财务会计造假的放纵和泛滥。有法不依,法将不法;违法不究,使造假者心存侥幸;执法不严、处理不硬,导致造假者胆大为妄为。 3.产权界定不明晰,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是财务会计造假的重要原因之一。现存的国有产权关系不同程度地存在模糊化,所有权关系模糊,实际占有权关系模糊,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税务、工商部门都对国有资产负责,但又不能真正代表所有者的权利,造成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产权界定不明确,从而导致了企业经营者脱离了所有者的有效控制和约束,可以任意造假。 4.企业内外部会计监督体系尚不够完善,未能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从企业内部来看,一些企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内部会计制度不健全、不严密,内部牵制制度不完善。从企业外部来看,一是政府监督没有形成合力,财政、审计、税收、工商行政管理等诸多监督机关为完成各自的职能任务各有取舍,相互间的配合及监督合力未能形成。二是社会体系不够完善,法律规定的接受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的范围还很有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的社会服务功能远远没有真正地体现出来。 5.某些企业单位领导人法律意识淡薄,更有少数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低。一些企业单位领导人法律意识淡薄,将经济发展同守法经营对立起来,授意甚至强迫会计人员做假帐。由于大多数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依附于企业单位领导人,他们害怕坚持原则会遭到打击报复,屈从于企业单位领导人的压力,对违法事件不抵制,按照领导人的意图做假帐。更有少数职业道德差的会计人员,为了谋求自身的一份利益主动做假帐。 三 打击财务会计造假刻不容缓,需要我们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打击财务会计造假行为。 1.加大对财务会计造假的惩罚力度和执法力度,严格按新《会计法》办事,并把处罚重点放在处理责任人个人身上。新《会计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造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其法律责任比较具体,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任何一部好的法律,如果得不到贯彻执行,也是一纸空文。执法者应严格以新《会计法》为准绳,对财务会计造假者严惩不怠。要树立执法机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纠正各种形式的“人治”倾向,形成打击财务会计造假的威慑力,对造假的企业单位及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必须从严从重,使财务会计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利益,使其不敢造假,这是治理财务会计造假乃至一切打假的极为重要的措施。应把处罚重点放在处理责任人个人身上,特别是对指使财会人员进行造假的企业单位领导人的执法,在严厉经济处罚的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强同人事、司法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进行必要的行政处罚,该降职的降职,该撤职的撤职,并配合刑事处罚,注意人身刑、财产刑的运用,使造假者不敢以身试法。 2.明晰企业产权,并组建国有企业的经营组织。应由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起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责任,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可以考虑组建国有企业的经营组织,如各类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投资控股公司等作为法人实体,以其产权经营主体的身份,对国有资产进行运作,它是以所有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行政管理者的身份对投资企业实行有效的控制和约束。 3.强化政府监督,并以财政部门为监督协调组织,形成监督合力。财政部门应加强会计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财务会计造假行为;审计部门要着重对厂长、经理的离任、承包终结、企业经营成果、财务收支核算、资产质量进行审计;税务部门对通过造假帐以逃税漏税的行为要加大检查惩处的力度;人民银行通过对企业单位帐户和现金的管理,遏制企业单位的现金交易行为,强化信贷监督;证券监管部门、保险监督部门也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相关企业单位的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以财政部门作为监督的协调组织,各部门之间注意密切配合,各部门出具的实施监督的检查结论对其他部门均应有效,这样,一可以避免重复监督给企业造成负担;二可以防止单一监督部门与企业通谋作假;三可以避免执法不当给企业造成损失;四可以保证在各个部门形成监督的合力,使财政、审计、税务、信贷监督等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 4.大力推行注册会计师制度,建立健全以注册计师制度为优秀的社会监督体系。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重要作用远远没有发挥出来,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注册会计师队伍力量仍然不足,人员的结构不合理,总体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偏低,甚至出现了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共同造假的案件,如“琼民源案”、“北京长城案”等。鉴于此,要借审计组织脱钩改制的契机,加大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清理整顿工作,去除不合理人员,招聘高素质的人才,逐步建立起一支职业道德好、业务素质强、社会信誉高的注册会计师职业大军。同时,要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研究,明确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会计审查结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进行再监督,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进行抽查,以更好地督促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执业。在此基础上,大力推行注册会计师制度,逐步扩大注册会计师社会审计监督的对象范围,不仅上市公司、三资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凡具有公开性质的法人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也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这一经济警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5.财政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企业单位内部监督机制的内容包括:(1)强化内部管理为中心的会计管理体系,建立起以责任会计为主要形式的企业会计管理体制,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考核严格,奖惩分明。(2)完善企业内部会计制度,明确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健全各种财产物资、财务收支的审批、领报制度,建立严密的财产清查制度,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3)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建立科学的内部牵制制度。建立体制牵制制度,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会计人员的分工实行不相容职务的分离,钱物、钱账要分管。建立程序牵制制度,制证、稽核、记帐、编表要环环紧扣。建立实物牵制制度,批准领导的印鉴和会计、出纳的印鉴应分开管理。建立账簿牵制制度,帐簿之间建立勾稽关系,并定期进行核对。(4)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内审机构与财务机构要分设,以保证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性。(5)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由总会计师负责协调和综合工作,会计工作岗位配备素质高、能力强的会计人员,并赋予其一定的责职权限,使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6.坚持法制宣传和培训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强化企业单位领导人的法律法制观点,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要做好新《会计法》的宣传工作,使他们明白: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这样,促使他们带头执法,并能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会计工作,从而形成有效的企业内部自我约束的机制。同时,要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帮助会计人员树立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要实施奖惩制度,对秉公执法、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的会计人员要在工资、晋级等方面给予奖励,对违反《会计法》规定、进行财务会计造假的会计人员,坚决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给予刑事处罚,并且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促使会计人员在第一道防线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 财务造假论文:我国上市企业财务造假现状及策略研讨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现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防治对策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伪造银行对账单、电力公司所属的发电厂违反了国家规定、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格,法制观念淡薄:有些法规没有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执法不严,长官意志浓厚;企业法制观淡薄、企业内外部监管力度不够、注册会计师素质有待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准入制度不完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预防对策: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财会人员的法律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深化体制改革,使上市公司运行正规化、国际化;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对策:严格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建立注册会计师财务造假一票否决制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摘要:根据审计署的《2005年4号审计结果公告》(以下简称《4号公告》)中对10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披露,笔者提出我们的分析及对策,供投资者和业内人士参考。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对策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现状 根据4号公告所涉及的十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情况如下: 1.2003年湖南某上市公司,据分析是天一科技,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1.94亿元,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与其在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对账单的方式,多记存款1.31亿元,少记贷款7100万元,造成资产、负债均不实。 2.在2003年山西省的漳泽电力公司所属的发电厂违反了国家规定,累计提取了3965.8万元的“地方电力建设基金”,计入了生产成本。2003年末,发电厂以“能源基金”名义,将上述资金金额上交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直接将此笔资金在“其他应付款”挂账,造成2003年生产成本多计了3965.8万元。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3.四川省天科股份于委托购买国债的名义,将3000万元资金交给深圳几家公司,实际用于股票买卖,截止2004年3月已损失1623万元。 2004年3月,该上市公司为掩盖上述委托理财损失,与其大股东控制的某公司签订了虚假协议约定由该公司出资3000万元。受让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形成全部财产。双方在当月另签合作备忘录,约定原投资损失仍由上市公司承担,该上市公司未能将此重要信息对外披露。 该公司已被证监局立案调查,该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称:2004年3月,公司将3000万元委托理财项目转让给成都博宏,实质是以受控证券投资账户内的1400余万元资产换取了3000万元无保障的债权,扩大了公司风险。同时,截止到2003年7月末,成都博宏仅归还100万元,涉嫌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900万元,公司也以挪用资金罪举报前高管,根据整改公告显示该公司财务管理和对外投资失控。 4.2002年,湖北武昌鱼公司的子公司与武汉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金额共计1.07亿元,截止2003年12月底,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账面反映将1.07亿元全部预付给供货方,但截止检查日,该子公司实际收到2311万元的货物,其余款项均由供货方直接或间接付给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形成大股东占用资金8376万元。 5.南京熊猫在2003年11月,为了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的真实情况,向两家有限公司开具了两张金额均为4000万元的本票,上述两家公司将上述8000万元本票直接背书转让给该上市公司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了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上述交易在一天完成。上市公司替大股东出钱归还欠款的行为,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其注册会计师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6.天津磁卡2003年与天津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公司”)和天津某文化交流中心(下称“交流中心”)分别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开发公司将其评估价为3247.61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交流中心将其评估价为4406.53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因开发商原因,上述两处房产均未取得土地证及房产产权证,造成资产置换存在风险。该上市公司年报未披露上述两项债务重组置换的7654.14万元房产未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该公司在2005年4月29日《增补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其他业务利润的相关事项公告》中做了披露。 7.华菱管线这2003年进行了在建工程——连铸高效化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14410.93万元,已转固定资产(暂估)9019.72万元。而年报中只披露了当年完成投资额1270.53万元,少披露当年完成投资额1705.4万元,未披露已转入固定资产的9019.72万元,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 另一在建工程——以转代平工程项目,截止到2003年底在建工程项目账上未记录投资完成情况,但该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该工程投资完成情况:为期初余额7180.66万元,本期完成5839.06万元,已转固定资产13019.72万元。造成会计帐目和财务报告数字不符。 8.ST昌源在1996年~2001年期间,为多家公司提供担保,取得贷款人民币1.56亿元,港币3747万元。2000年以来,上述公司因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经法院判决应由ST昌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上市公司仅对应赔偿的贷款本金计提预计负债,对应赔偿的贷款利息1616万元一直未计提预计负债,造成利润不实,未计提部分占2002年当期损益的213.6%,根据其年报,该上市公司2002年利润总额微756万元,以《4号公告》所述公司应计提未提的预计负债1616万元,恰占213.6%,由此可见,当年利润为虚假数字。 9.古井贡1996年以来,未经国家税务局批准,与其全资子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致使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10万元,占当期损益的176%,2005年6月27日,古井贡公告,州古井销售公司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自行与本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造成了2002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3966万元,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25万元。 10.吉林敖东在2003年为其5家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总额为1.08亿元,该上市公司未在年报中披露。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 1.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格,法制观念淡薄。 (1)从法制建设的角度看,近几年来,我国虽然制定和修订了不少财务法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法规没有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法律条文过粗,致使执行起来依据不足,可行性较差。 (2)执法不严,长官意志浓厚,虽然《会计法》对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都做出了规定。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一些单位的行政领导的心中,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长官意志浓厚,全然不把会计法规放在心上,虚报瞒报,随心所欲,甚至是凭感情办事,关系比法大,权大于法,甚至会计人员也无法坚持原则。 (3)企业法制观淡薄。 2.企业内外部监管力度不够。从上述10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可见为10家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没有发挥很好的监督作用,大部分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查不出,即使有几家能查出的,也没有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基本不起作用,大都是按长官意志做帐,因此,企业一旦出现财务问题,很难查出。 3.注册会计师素质有待提高。 (1)是注册会计师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在审计工作中,不能坚持原则,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办事。 (2)是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不高,上市公司略施小计,注册会计师就查不出问题了。 4.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准入制度不完善。如果,我国有关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法规能够这样规定:凡在审计工作中遇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不予以指出的,无论是查不出,还是查出而不指明的,应该取消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五年。那么,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防治对策 1.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预防对策。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企业主管领导、企业高层及会计人员都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正确的企业发展观、价值观,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诚信观念。 (2)加强财会人员的法律教育。使每一个财会人员都了解财会法规,争当执行财会法规的模范。 (3)加强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财会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水平,让他们能够熟悉会计和财务业务工作,减少由于业务不熟而造成的技术上的错误。 (4)深化体制改革,使上市公司运行正规化、国际化,以减少由于体制问题造成的财务造假的可能性。 (5)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现行会计法规和制度都还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也给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要从根本上解决财务造假问题,必须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 (6)加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的基础工作,如建立企业内部牵制制度,严格费用支付的审批手续。 2.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对策。 (1)严格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上市公司出现财务造假问题,对企业涉案人员和有关注册会计师实行经济制裁和法律制裁。 (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一旦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就通过媒体爆光,造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从而,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誉。使企业不敢财务造假。 (3)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如建立监督和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机构。及时对违规注册会计师做出处分。 (4)建立注册会计师财务造假一票否决制。即一旦发现注册会计师参与和包庇财务造假行为则取消其执业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从此,终身不得从事会计、财务和审计工作。 财务造假论文: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及对策论文 摘要:根据审计署的《2005年4号审计结果公告》(以下简称《4号公告》)中对10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披露,笔者提出我们的分析及对策,供投资者和业内人士参考。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对策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现状 根据4号公告所涉及的十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情况如下: 1.2003年湖南某上市公司,据分析是天一科技,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1.94亿元,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与其在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对账单的方式,多记存款1.31亿元,少记贷款7100万元,造成资产、负债均不实。 2.在2003年山西省的漳泽电力公司所属的发电厂违反了国家规定,累计提取了3965.8万元的“地方电力建设基金”,计入了生产成本。2003年末,发电厂以“能源基金”名义,将上述资金金额上交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直接将此笔资金在“其他应付款”挂账,造成2003年生产成本多计了3965.8万元。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3.四川省天科股份于委托购买国债的名义,将3000万元资金交给深圳几家公司,实际用于股票买卖,截止2004年3月已损失1623万元。 2004年3月,该上市公司为掩盖上述委托理财损失,与其大股东控制的某公司签订了虚假协议约定由该公司出资3000万元。受让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形成全部财产。双方在当月另签合作备忘录,约定原投资损失仍由上市公司承担,该上市公司未能将此重要信息对外披露。 该公司已被证监局立案调查,该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称:2004年3月,公司将3000万元委托理财项目转让给成都博宏,实质是以受控证券投资账户内的1400余万元资产换取了3000万元无保障的债权,扩大了公司风险。同时,截止到2003年7月末,成都博宏仅归还100万元,涉嫌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900万元,公司也以挪用资金罪举报前高管,根据整改公告显示该公司财务管理和对外投资失控。 4.2002年,湖北武昌鱼公司的子公司与武汉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金额共计1.07亿元,截止2003年12月底,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账面反映将1.07亿元全部预付给供货方,但截止检查日,该子公司实际收到2311万元的货物,其余款项均由供货方直接或间接付给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形成大股东占用资金8376万元。 5.南京熊猫在2003年11月,为了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的真实情况,向两家有限公司开具了两张金额均为4000万元的本票,上述两家公司将上述8000万元本票直接背书转让给该上市公司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了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上述交易在一天完成。上市公司替大股东出钱归还欠款的行为,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其注册会计师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6.天津磁卡2003年与天津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公司”)和天津某文化交流中心(下称“交流中心”)分别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开发公司将其评估价为3247.61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交流中心将其评估价为4406.53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因开发商原因,上述两处房产均未取得土地证及房产产权证,造成资产置换存在风险。该上市公司年报未披露上述两项债务重组置换的7654.14万元房产未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该公司在2005年4月29日《增补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其他业务利润的相关事项公告》中做了披露。 7.华菱管线这2003年进行了在建工程——连铸高效化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14410.93万元,已转固定资产(暂估)9019.72万元。而年报中只披露了当年完成投资额1270.53万元,少披露当年完成投资额1705.4万元,未披露已转入固定资产的9019.72万元,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 另一在建工程——以转代平工程项目,截止到2003年底在建工程项目账上未记录投资完成情况,但该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该工程投资完成情况:为期初余额7180.66万元,本期完成5839.06万元,已转固定资产13019.72万元。造成会计帐目和财务报告数字不符。 8.ST昌源在1996年~2001年期间,为多家公司提供担保,取得贷款人民币1.56亿元,港币3747万元。2000年以来,上述公司因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经法院判决应由ST昌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上市公司仅对应赔偿的贷款本金计提预计负债,对应赔偿的贷款利息1616万元一直未计提预计负债,造成利润不实,未计提部分占2002年当期损益的213.6%,根据其年报,该上市公司2002年利润总额微756万元,以《4号公告》所述公司应计提未提的预计负债1616万元,恰占213.6%,由此可见,当年利润为虚假数字。 9.古井贡1996年以来,未经国家税务局批准,与其全资子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致使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10万元,占当期损益的176%,2005年6月27日,古井贡公告,州古井销售公司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自行与本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造成了2002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3966万元,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25万元。 10.吉林敖东在2003年为其5家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总额为1.08亿元,该上市公司未在年报中披露。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 1.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格,法制观念淡薄。 (1)从法制建设的角度看,近几年来,我国虽然制定和修订了不少财务法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法规没有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法律条文过粗,致使执行起来依据不足,可行性较差。 (2)执法不严,长官意志浓厚,虽然《会计法》对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都做出了规定。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一些单位的行政领导的心中,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长官意志浓厚,全然不把会计法规放在心上,虚报瞒报,随心所欲,甚至是凭感情办事,关系比法大,权大于法,甚至会计人员也无法坚持原则。 (3)企业法制观淡薄。 2.企业内外部监管力度不够。从上述10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可见为10家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没有发挥很好的监督作用,大部分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查不出,即使有几家能查出的,也没有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基本不起作用,大都是按长官意志做帐,因此,企业一旦出现财务问题,很难查出。 3.注册会计师素质有待提高。(1)是注册会计师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在审计工作中,不能坚持原则,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办事。(2)是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不高,上市公司略施小计,注册会计师就查不出问题了。 4.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准入制度不完善。如果,我国有关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法规能够这样规定:凡在审计工作中遇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不予以指出的,无论是查不出,还是查出而不指明的,应该取消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五年。那么,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防治对策 1.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预防对策。(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企业主管领导、企业高层及会计人员都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正确的企业发展观、价值观,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诚信观念。(2)加强财会人员的法律教育。使每一个财会人员都了解财会法规,争当执行财会法规的模范。(3)加强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财会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水平,让他们能够熟悉会计和财务业务工作,减少由于业务不熟而造成的技术上的错误。(4)深化体制改革,使上市公司运行正规化、国际化,以减少由于体制问题造成的财务造假的可能性。(5)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现行会计法规和制度都还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也给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要从根本上解决财务造假问题,必须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6)加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的基础工作,如建立企业内部牵制制度,严格费用支付的审批手续。 2.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对策。(1)严格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上市公司出现财务造假问题,对企业涉案人员和有关注册会计师实行经济制裁和法律制裁。(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一旦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就通过媒体爆光,造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从而,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誉。使企业不敢财务造假。(3)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如建立监督和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机构。及时对违规注册会计师做出处分。(4)建立注册会计师财务造假一票否决制。即一旦发现注册会计师参与和包庇财务造假行为则取消其执业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从此,终身不得从事会计、财务和审计工作。 财务造假论文:财务造假问题探讨论文 摘要近年来,重大会计差错及其更正屡见于上市公司之定期报告,追溯调整基本成为了一个普遍的现象,上市公司是否利用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财务造假?通过对该问题的分析,希望有助于加强相关部门完善追溯调整的现代企业会计制度。 关键词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财务造假 1会计差错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会计差错是指在会计核算时,由于计量、确认、记录等方面出现的错误,其原因可分为以下几类:①会计政策使用上的差错。《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原则和方法进行会计核算。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可能由于各种原因采用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原则和方法不允许的会计政策。例如,对不应计提折旧的土地计提折旧,而对本应计提折旧的房屋、建筑不计提折旧。②会计估计上的差错。由于经济业务中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企业在会计核算时经常需要做出估计。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会计估计可能发生错误。例如,企业在估计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残值时,发生错误;企业在存货遭受毁损,对损失的估计发生错误。③其他错误。在会计核算中,还可能发生除前述两种差错以外的其他差错。例如,漏记交易或事项、错记借贷方向、错记借贷金额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2001年修订版)规定,会计差错的更正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理:本期发现的、属于本期的会计差错;本期发现的、属于以前年度的非重大会计差错;本期发现的、属于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其中,重大会计差错是指足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在这里,笔者只讨论本期发现的、属于以前年度的重大会计差错,采用追溯调整结果对财务信息的影响。 2从相关案例引发的思考 我国的上市公司自从实施追溯调整以来,已经有好几百家上市公司因为"重大差错"(实为财务报表做假、虚假信息披露)而追溯调整,这几年因重大会计差错追溯调整的上市公司数量在逐渐增大,调整项目和调整金额也在不断变大。有少数上市公司调整项目多达7~8项,涉及金额上亿元;个别公司甚至在前一年度筹资后,第二年度就要进行重大会计差错调整。还有部分上市公司故意混淆会计估计、非重大会计差错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区别,滥用重大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准则,操纵利润、做靓报表搞配股、增发再融资。 利用资产减值、坏账准备的机会"一次亏足",在前期巨额计提后大额转回,这是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常用的手段。*ST江纸原第一大股东江纸集团共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0亿元,这成为*ST江纸连年亏损的重要的原因。从2002年开始,眼见扭亏无望,*ST江纸陆续对江纸集团占用的资金计提坏帐减值准备,2002年计提22833万元,2003年计提35250万元。连续两年大量计提坏账,导致了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暂停上市。2004年,*ST江纸上半年又踏上了一条回冲计提之路。半年报表显示,江纸集团公司归还占用资金11800万元,冲回坏账准备8260万元,并一举盈利2070万元,达到了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三季报表显示,江纸集团报告期内又偿还了3.32亿元,冲回坏账准备23240万元。正是依靠这失而复得的23240万元,连年亏损的*ST江纸造就了一个季度每股盈利0.92元的"神话"。 有分析人士指出,*ST江纸创造的"神话"是清理"三角债"的结果,难逃移花接木、操纵利润之嫌。单从*ST江纸连续两年大量计提坏账准备角度来看,计提坏账准备本是体现会计审慎原则的重要手段,但一旦沦为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工具,则与审慎原则完全背道而驰。为此,财政部2001年曾颁布相关规章,规定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在计提坏账准备时,不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计提秘密准备的,应对多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原渠道冲回,即追溯调整以前年度的利润而不能增加当期利润。对于预计负债的计提也有类似的规定。当然,谁又能说清楚*ST江纸前两年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恰当地运用了谨慎性原则"呢? 公司为了实现扭亏、保配等目的,很可能打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幌子,把本期的成本费用往前期里塞,做大本期利润。ST黄河科和PT白猫就是借助这种方式实现扭亏,成功"摘帽"或避免退市。 再例如,*ST花雕2001年年报少计短期贷款3500万元、其他应收款5500万元,少计提利息186.9525万元、坏账准备55万元,虚增税前利润241.9525万元,且对订立3500万元贷款合同等重大事件未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2002年年报虚增税前利润4472.5509万元,坏账准备披露不实。经追溯调整后*ST花雕2002年亏损3400余万元、2003年亏损8300余万元,因调整后连续两年亏损,公司于12月8日开始退市风险警示。太太药业2001年5月刚刚从证券市场拿走17.36亿元募集资金,到2001年年报就声称2000年度存在少计营业费用、坏账准备、未抵消母子公司之间的未实现销售利润、无形资产--专有技术摊销年限错误等重大会计差错问题,将2000年度合并净利润调减879万元。这么快就"变脸"让投资者怎样看待? TCL通讯在2001年报主动对高达15485万元的重大会计差错(主要是少计费用,提前确认收入等)作追溯调整后,TCL通讯2000年度由盈利2632万元变为亏损8356万元,对此事项,市场人士李德林将其解读为"TCL通讯财务造假虚增利润",但TCL坚决予以否认,称"公司2000年会计报表所反映问题属于会计处理和会计估计不当,中国证监会广州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整改通知》与公司《整改报告》的公告均已作此认定。" 很显然,各公司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都有异曲同工之妙。为什么会存在如此之多、影响金额如此之大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仅仅只是缺乏应有的会计谨慎使得会计估计不当?闽越花雕受到证监会的处罚,这对其他上市公司进行的违规信息披露和财务造假是否有一定的警示作用呢?然而,投资者面对迅速"变脸"的公司,他们的损失又由谁来买单?通过追溯调整,将以前的各种财务缺陷、公司隐患和虚假披露统统给悄悄地藏起来,或者上市公司圈钱、再融资、掏空财务等目的达到后,将问题一一暴露,再戴帽挂星,最后让投资者买单。因此,对于这样一个变戏法式的畸形"追溯调整"及时加以规范实在是迫在眉睫。 3建议 对重大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成为了圈钱者或者造假者问题暴露后的利润调节器。对于一些操纵利润的行为进行追溯调整,很难让投资者接受,因为将以前年度明明盈利的数据现在回过头来再改成亏损,有的上市公司在追溯调整之前还是"绩优",调整之后就成了T族里面的绩差股,像这样的报表的和数据那有什么真实性和投资性可言呢? 笔者认为,作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重大会计差错"的信息公开管理,要求上市公司将重大会计差错作为重大事项及时公告;此外,最好参照美国的重述制度,要求上市公司详细披露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以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的影响并重新公布以前年度会计报表,重大会计差错作为一项重要的虚假陈述,监管部门不应将之置于灰色地带,使其成为上市公司调节利润的手段。 同时,加强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外部注册会计师的纠错责任,威慑其"抗拒从严"。要想让市场恢复本色、完善对重大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的现代企业会计制度,证监会除了加大监管和惩处的力度之外,还应该适当地保护因上市公司虚假财务信息而受骗的投资者,即在进行"追溯调整"的同时对投资者进行"追溯赔偿"。像闽越花雕这样被证监会认定的违规公司,证监会的罚款和惩处都是非常必要的,但没有对无辜受害的投资者作出相应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及时在股市里面建立起赔偿机制,让投资者拿起法律的手段进行起诉,获取损失赔偿,让那些因违规成本低而屡屡践踏证券市场公正的不法者付出代价。同时,将虚假陈述民事诉讼进一步放开,让重大会计差错的责任主体"埋单"。 财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建议 摘要:根据审计署的《2005年4号审计结果公告》(以下简称《4号公告》)中对10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披露,笔者提出我们的分析及对策,供投资者和业内人士参考。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对策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现状 根据4号公告所涉及的十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情况如下: 1.2003年湖南某上市公司,据分析是天一科技,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1.94亿元,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与其在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对账单的方式,多记存款1.31亿元,少记贷款7100万元,造成资产、负债均不实。 2.在2003年山西省的漳泽电力公司所属的发电厂违反了国家规定,累计提取了3965.8万元的“地方电力建设基金”,计入了生产成本。2003年末,发电厂以“能源基金”名义,将上述资金金额上交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直接将此笔资金在“其他应付款”挂账,造成2003年生产成本多计了3965.8万元。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3.四川省天科股份于委托购买国债的名义,将3000万元资金交给深圳几家公司,实际用于股票买卖,截止2004年3月已损失1623万元。 2004年3月,该上市公司为掩盖上述委托理财损失,与其大股东控制的某公司签订了虚假协议约定由该公司出资3000万元。受让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形成全部财产。双方在当月另签合作备忘录,约定原投资损失仍由上市公司承担,该上市公司未能将此重要信息对外披露。 该公司已被证监局立案调查,该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称:2004年3月,公司将3000万元委托理财项目转让给成都博宏,实质是以受控证券投资账户内的1400余万元资产换取了3000万元无保障的债权,扩大了公司风险。同时,截止到2003年7月末,成都博宏仅归还100万元,涉嫌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900万元,公司也以挪用资金罪举报前高管,根据整改公告显示该公司财务管理和对外投资失控。 4.2002年,湖北武昌鱼公司的子公司与武汉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金额共计1.07亿元,截止2003年12月底,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账面反映将1.07亿元全部预付给供货方,但截止检查日,该子公司实际收到2311万元的货物,其余款项均由供货方直接或间接付给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形成大股东占用资金8376万元。 5.南京熊猫在2003年11月,为了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的真实情况,向两家有限公司开具了两张金额均为4000万元的本票,上述两家公司将上述8000万元本票直接背书转让给该上市公司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了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上述交易在一天完成。上市公司替大股东出钱归还欠款的行为,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其注册会计师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6.天津磁卡2003年与天津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公司”)和天津某文化交流中心(下称“交流中心”)分别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开发公司将其评估价为3247.61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交流中心将其评估价为4406.53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因开发商原因,上述两处房产均未取得土地证及房产产权证,造成资产置换存在风险。该上市公司年报未披露上述两项债务重组置换的7654.14万元房产未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该公司在2005年4月29日《增补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其他业务利润的相关事项公告》中做了披露。 7.华菱管线这2003年进行了在建工程——连铸高效化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14410.93万元,已转固定资产(暂估)9019.72万元。而年报中只披露了当年完成投资额1270.53万元,少披露当年完成投资额1705.4万元,未披露已转入固定资产的9019.72万元,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 另一在建工程——以转代平工程项目,截止到2003年底在建工程项目账上未记录投资完成情况,但该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该工程投资完成情况:为期初余额7180.66万元,本期完成5839.06万元,已转固定资产13019.72万元。造成会计帐目和财务报告数字不符。 8.ST昌源在1996年~2001年期间,为多家公司提供担保,取得贷款人民币1.56亿元,港币3747万元。2000年以来,上述公司因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经法院判决应由ST昌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上市公司仅对应赔偿的贷款本金计提预计负债,对应赔偿的贷款利息1616万元一直未计提预计负债,造成利润不实,未计提部分占2002年当期损益的213.6%,根据其年报,该上市公司2002年利润总额微756万元,以《4号公告》所述公司应计提未提的预计负债1616万元,恰占213.6%,由此可见,当年利润为虚假数字。 9.古井贡1996年以来,未经国家税务局批准,与其全资子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致使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10万元,占当期损益的176%,2005年6月27日,古井贡公告,州古井销售公司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自行与本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造成了2002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3966万元,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25万元。 10.吉林敖东在2003年为其5家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总额为1.08亿元,该上市公司未在年报中披露。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 1.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格,法制观念淡薄。 (1)从法制建设的角度看,近几年来,我国虽然制定和修订了不少财务法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法规没有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法律条文过粗,致使执行起来依据不足,可行性较差。 (2)执法不严,长官意志浓厚,虽然《会计法》对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都做出了规定。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一些单位的行政领导的心中,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长官意志浓厚,全然不把会计法规放在心上,虚报瞒报,随心所欲,甚至是凭感情办事,关系比法大,权大于法,甚至会计人员也无法坚持原则。 (3)企业法制观淡薄。 2.企业内外部监管力度不够。从上述10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可见为10家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没有发挥很好的监督作用,大部分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查不出,即使有几家能查出的,也没有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基本不起作用,大都是按长官意志做帐,因此,企业一旦出现财务问题,很难查出。 3.注册会计师素质有待提高。(1)是注册会计师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在审计工作中,不能坚持原则,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办事。(2)是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不高,上市公司略施小计,注册会计师就查不出问题了。 4.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准入制度不完善。如果,我国有关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法规能够这样规定:凡在审计工作中遇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不予以指出的,无论是查不出,还是查出而不指明的,应该取消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五年。那么,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防治对策 1.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预防对策。(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企业主管领导、企业高层及会计人员都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正确的企业发展观、价值观,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诚信观念。(2)加强财会人员的法律教育。使每一个财会人员都了解财会法规,争当执行财会法规的模范。(3)加强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财会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水平,让他们能够熟悉会计和财务业务工作,减少由于业务不熟而造成的技术上的错误。(4)深化体制改革,使上市公司运行正规化、国际化,以减少由于体制问题造成的财务造假的可能性。(5)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现行会计法规和制度都还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也给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要从根本上解决财务造假问题,必须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6)加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的基础工作,如建立企业内部牵制制度,严格费用支付的审批手续。 2.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对策。(1)严格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上市公司出现财务造假问题,对企业涉案人员和有关注册会计师实行经济制裁和法律制裁。(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一旦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就通过媒体爆光,造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从而,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誉。使企业不敢财务造假。(3)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如建立监督和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机构。及时对违规注册会计师做出处分。(4)建立注册会计师财务造假一票否决制。即一旦发现注册会计师参与和包庇财务造假行为则取消其执业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从此,终身不得从事会计、财务和审计工作。 财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建议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现状 根据4号公告所涉及的十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情况如下: 1.2003年湖南某上市公司,据分析是天一科技,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1.94亿元,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与其在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对账单的方式,多记存款1.31亿元,少记贷款7100万元,造成资产、负债均不实。 2.在2003年山西省的漳泽电力公司所属的发电厂违反了国家规定,累计提取了3965.8万元的“地方电力建设基金”,计入了生产成本。2003年末,发电厂以“能源基金”名义,将上述资金金额上交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直接将此笔资金在“其他应付款”挂账,造成2003年生产成本多计了3965.8万元。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3.四川省天科股份于委托购买国债的名义,将3000万元资金交给深圳几家公司,实际用于股票买卖,截止2004年3月已损失1623万元。 2004年3月,该上市公司为掩盖上述委托理财损失,与其大股东控制的某公司签订了虚假协议约定由该公司出资3000万元。受让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形成全部财产。双方在当月另签合作备忘录,约定原投资损失仍由上市公司承担,该上市公司未能将此重要信息对外披露。 该公司已被证监局立案调查,该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称:2004年3月,公司将3000万元委托理财项目转让给成都博宏,实质是以受控证券投资账户内的1400余万元资产换取了3000万元无保障的债权,扩大了公司风险。同时,截止到2003年7月末,成都博宏仅归还100万元,涉嫌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900万元,公司也以挪用资金罪举报前高管,根据整改公告显示该公司财务管理和对外投资失控。 4.2002年,湖北武昌鱼公司的子公司与武汉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金额共计1.07亿元,截止2003年12月底,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账面反映将1.07亿元全部预付给供货方,但截止检查日,该子公司实际收到2311万元的货物,其余款项均由供货方直接或间接付给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形成大股东占用资金8376万元。 5.南京熊猫在2003年11月,为了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的真实情况,向两家有限公司开具了两张金额均为4000万元的本票,上述两家公司将上述8000万元本票直接背书转让给该上市公司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了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上述交易在一天完成。上市公司替大股东出钱归还欠款的行为,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其注册会计师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6.天津磁卡2003年与天津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公司”)和天津某文化交流中心(下称“交流中心”)分别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开发公司将其评估价为3247.61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交流中心将其评估价为4406.53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因开发商原因,上述两处房产均未取得土地证及房产产权证,造成资产置换存在风险。该上市公司年报未披露上述两项债务重组置换的7654.14万元房产未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该公司在2005年4月29日《增补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其他业务利润的相关事项公告》中做了披露。 7.华菱管线这2003年进行了在建工程——连铸高效化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14410.93万元,已转固定资产(暂估)9019.72万元。而年报中只披露了当年完成投资额1270.53万元,少披露当年完成投资额1705.4万元,未披露已转入固定资产的9019.72万元,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 另一在建工程——以转代平工程项目,截止到2003年底在建工程项目账上未记录投资完成情况,但该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该工程投资完成情况:为期初余额7180.66万元,本期完成5839.06万元,已转固定资产13019.72万元。造成会计帐目和财务报告数字不符。 8.ST昌源在1996年~2001年期间,为多家公司提供担保,取得贷款人民币1.56亿元,港币3747万元。2000年以来,上述公司因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经法院判决应由ST昌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上市公司仅对应赔偿的贷款本金计提预计负债,对应赔偿的贷款利息1616万元一直未计提预计负债,造成利润不实,未计提部分占2002年当期损益的213.6%,根据其年报,该上市公司2002年利润总额微756万元,以《4号公告》所述公司应计提未提的预计负债1616万元,恰占213.6%,由此可见,当年利润为虚假数字。 9.古井贡1996年以来,未经国家税务局批准,与其全资子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致使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10万元,占当期损益的176%,2005年6月27日,古井贡公告,州古井销售公司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自行与本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造成了2002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3966万元,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25万元。 10.吉林敖东在2003年为其5家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总额为1.08亿元,该上市公司未在年报中披露。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 1.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格,法制观念淡薄。 (1)从法制建设的角度看,近几年来,我国虽然制定和修订了不少财务法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法规没有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法律条文过粗,致使执行起来依据不足,可行性较差。 (2)执法不严,长官意志浓厚,虽然《会计法》对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都做出了规定。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一些单位的行政领导的心中,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长官意志浓厚,全然不把会计法规放在心上,虚报瞒报,随心所欲,甚至是凭感情办事,关系比法大,权大于法,甚至会计人员也无法坚持原则。 (3)企业法制观淡薄。 2.企业内外部监管力度不够。从上述10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可见为10家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没有发挥很好的监督作用,大部分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查不出,即使有几家能查出的,也没有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基本不起作用,大都是按长官意志做帐,因此,企业一旦出现财务问题,很难查出。 3.注册会计师素质有待提高。(1)是注册会计师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在审计工作中,不能坚持原则,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办事。(2)是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不高,上市公司略施小计,注册会计师就查不出问题了。 4.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准入制度不完善。如果,我国有关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法规能够这样规定:凡在审计工作中遇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不予以指出的,无论是查不出,还是查出而不指明的,应该取消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五年。那么,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防治对策 1.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预防对策。(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企业主管领导、企业高层及会计人员都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正确的企业发展观、价值观,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诚信观念。(2)加强财会人员的法律教育。使每一个财会人员都了解财会法规,争当执行财会法规的模范。(3)加强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财会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水平,让他们能够熟悉会计和财务业务工作,减少由于业务不熟而造成的技术上的错误。(4)深化体制改革,使上市公司运行正规化、国际化,以减少由于体制问题造成的财务造假的可能性。(5)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现行会计法规和制度都还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也给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要从根本上解决财务造假问题,必须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6)加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的基础工作,如建立企业内部牵制制度,严格费用支付的审批手续。 2.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对策。(1)严格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上市公司出现财务造假问题,对企业涉案人员和有关注册会计师实行经济制裁和法律制裁。(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一旦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就通过媒体爆光,造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从而,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誉。使企业不敢财务造假。(3)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如建立监督和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机构。及时对违规注册会计师做出处分。(4)建立注册会计师财务造假一票否决制。即一旦发现注册会计师参与和包庇财务造假行为则取消其执业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从此,终身不得从事会计、财务和审计工作。 财务造假论文:公司财务造假问题与措施 摘要:根据审计署的《2005年4号审计结果公告》(以下简称《4号公告》)中对10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披露,笔者提出我们的分析及对策,供投资者和业内人士参考。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对策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现状 根据4号公告所涉及的十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情况如下: 1.2003年湖南某上市公司,据分析是天一科技,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1.94亿元,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与其在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对账单的方式,多记存款1.31亿元,少记贷款7100万元,造成资产、负债均不实。 2.在2003年山西省的漳泽电力公司所属的发电厂违反了国家规定,累计提取了3965.8万元的“地方电力建设基金”,计入了生产成本。2003年末,发电厂以“能源基金”名义,将上述资金金额上交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直接将此笔资金在“其他应付款”挂账,造成2003年生产成本多计了3965.8万元。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3.四川省天科股份于委托购买国债的名义,将3000万元资金交给深圳几家公司,实际用于股票买卖,截止2004年3月已损失1623万元。 2004年3月,该上市公司为掩盖上述委托理财损失,与其大股东控制的某公司签订了虚假协议约定由该公司出资3000万元。受让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形成全部财产。双方在当月另签合作备忘录,约定原投资损失仍由上市公司承担,该上市公司未能将此重要信息对外披露。 该公司已被证监局立案调查,该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称:2004年3月,公司将3000万元委托理财项目转让给成都博宏,实质是以受控证券投资账户内的1400余万元资产换取了3000万元无保障的债权,扩大了公司风险。同时,截止到2003年7月末,成都博宏仅归还100万元,涉嫌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900万元,公司也以挪用资金罪举报前高管,根据整改公告显示该公司财务管理和对外投资失控。 4.2002年,湖北武昌鱼公司的子公司与武汉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金额共计1.07亿元,截止2003年12月底,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账面反映将1.07亿元全部预付给供货方,但截止检查日,该子公司实际收到2311万元的货物,其余款项均由供货方直接或间接付给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形成大股东占用资金8376万元。 5.南京熊猫在2003年11月,为了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的真实情况,向两家有限公司开具了两张金额均为4000万元的本票,上述两家公司将上述8000万元本票直接背书转让给该上市公司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了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上述交易在一天完成。上市公司替大股东出钱归还欠款的行为,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其注册会计师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6.天津磁卡2003年与天津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公司”)和天津某文化交流中心(下称“交流中心”)分别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开发公司将其评估价为3247.61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交流中心将其评估价为4406.53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因开发商原因,上述两处房产均未取得土地证及房产产权证,造成资产置换存在风险。该上市公司年报未披露上述两项债务重组置换的7654.14万元房产未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该公司在2005年4月29日《增补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其他业务利润的相关事项公告》中做了披露。 7.华菱管线这2003年进行了在建工程——连铸高效化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14410.93万元,已转固定资产(暂估)9019.72万元。而年报中只披露了当年完成投资额1270.53万元,少披露当年完成投资额1705.4万元,未披露已转入固定资产的9019.72万元,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 另一在建工程——以转代平工程项目,截止到2003年底在建工程项目账上未记录投资完成情况,但该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该工程投资完成情况:为期初余额7180.66万元,本期完成5839.06万元,已转固定资产13019.72万元。造成会计帐目和财务报告数字不符。 8.ST昌源在1996年~2001年期间,为多家公司提供担保,取得贷款人民币1.56亿元,港币3747万元。2000年以来,上述公司因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经法院判决应由ST昌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上市公司仅对应赔偿的贷款本金计提预计负债,对应赔偿的贷款利息1616万元一直未计提预计负债,造成利润不实,未计提部分占2002年当期损益的213.6%,根据其年报,该上市公司2002年利润总额微756万元,以《4号公告》所述公司应计提未提的预计负债1616万元,恰占213.6%,由此可见,当年利润为虚假数字。 9.古井贡1996年以来,未经国家税务局批准,与其全资子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致使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10万元,占当期损益的176%,2005年6月27日,古井贡公告,州古井销售公司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自行与本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造成了2002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3966万元,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25万元。 10.吉林敖东在2003年为其5家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总额为1.08亿元,该上市公司未在年报中披露。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 1.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格,法制观念淡薄。 (1)从法制建设的角度看,近几年来,我国虽然制定和修订了不少财务法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法规没有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法律条文过粗,致使执行起来依据不足,可行性较差。 (2)执法不严,长官意志浓厚,虽然《会计法》对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都做出了规定。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一些单位的行政领导的心中,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长官意志浓厚,全然不把会计法规放在心上,虚报瞒报,随心所欲,甚至是凭感情办事,关系比法大,权大于法,甚至会计人员也无法坚持原则。 (3)企业法制观淡薄。 2.企业内外部监管力度不够。从上述10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可见为10家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没有发挥很好的监督作用,大部分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查不出,即使有几家能查出的,也没有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基本不起作用,大都是按长官意志做帐,因此,企业一旦出现财务问题,很难查出。 3.注册会计师素质有待提高。(1)是注册会计师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在审计工作中,不能坚持原则,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办事。(2)是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不高,上市公司略施小计,注册会计师就查不出问题了。 4.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准入制度不完善。如果,我国有关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法规能够这样规定:凡在审计工作中遇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不予以指出的,无论是查不出,还是查出而不指明的,应该取消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五年。那么,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防治对策 1.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预防对策。(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企业主管领导、企业高层及会计人员都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正确的企业发展观、价值观,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诚信观念。(2)加强财会人员的法律教育。使每一个财会人员都了解财会法规,争当执行财会法规的模范。(3)加强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财会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水平,让他们能够熟悉会计和财务业务工作,减少由于业务不熟而造成的技术上的错误。(4)深化体制改革,使上市公司运行正规化、国际化,以减少由于体制问题造成的财务造假的可能性。(5)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现行会计法规和制度都还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也给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要从根本上解决财务造假问题,必须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6)加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的基础工作,如建立企业内部牵制制度,严格费用支付的审批手续。新晨 2.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对策。(1)严格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上市公司出现财务造假问题,对企业涉案人员和有关注册会计师实行经济制裁和法律制裁。(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一旦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就通过媒体爆光,造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从而,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誉。使企业不敢财务造假。(3)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如建立监督和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机构。及时对违规注册会计师做出处分。(4)建立注册会计师财务造假一票否决制。即一旦发现注册会计师参与和包庇财务造假行为则取消其执业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从此,终身不得从事会计、财务和审计工作。 财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控制 我国上市公司近年财务造假行为从郑百文、银广夏到德隆系和格林柯尔系,问题巨大、后果严重、损失惨烈,对投资者、债权人及整个金融体系都造成了难以估量的危害。在反思制度缺陷的同时,更须关注上市公司自身、会计政策及相关中介在其中所起的作用。 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主要形式 (一)利用关联交易造假。不按会计制度规定合并报表,该抵消的不抵消;或任意调整合并范围,造成资产、收入、权益虚增虚减;或利用资金往来、内部往来、费用分担财务造假,虚构经济事项,虚增经营业绩;或将不良资产委托给关联方进行受托经营,收取高额回报;或利用关联购销的价格差异,任意操作;或把资金拆借给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收取高额资金占用费;或通过操纵与关联方分摊的销售和管理费用,达到实现调节利润的目的;或通过操纵并购日期、交易内容和会计方法的选用,达到突击并购来虚增利润;或利用资产置换、债务重组所产生的收益对利润进行调节;或利用内部各公司之间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同、税率不同而将利润由税率高的公司转向税率低的公司;或合并缴纳企业税收,以少交或不交而逃避税收。 (二)利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造假。1、利用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调节利润。如将应资本化的利息列入财务费用,虚减利润,将应列入当期损益的利益继续资本化记入工程成本,虚增利润。2、选用不当的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会计准则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采用权益法;反之,则采用成本法。但是,很多公司却在这两种方法上做起了文章:当被投资公司盈利时,不该用权益法的投资也用权益法核算;当被投资公司亏损时,该用权益法的又改用成本法核算。3、选用不当的合并政策。上市公司常常通过改变纳入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来调节利润。4、选用不当的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也是上市公司最常使用的一种操纵利润的办法,如延长折旧年限、由加速法改为直线法、甚至不提折旧等。 (三)滥用会计准则。提前确认收入或制造收入事项,提前开具销货发票,在未来存在巨大不确定性因素时仍确认收入,滥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或在仍需提供未来服务时收入的确认不递延;或利用应收账款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调整主营业务收入的入账时间,利用非主营业务利润调整利润总额;或假确认费用或将费用转为成本推迟确认,将收益性支出作资本性支出处理,将应由本期确认的费用递延到以后各年确认,潜亏挂账,该转销的资产损失不在当期转销,该预提的费用不预提,该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期末不确认,虚增存货价值、少转销货成本等;或利用存货调整销售成本,对于定额成本和实际成本的差异只在期末在产品和库存产品之间分摊,而本期销售产品却不分摊,从而达到虚增利润和资产的目的;或利用预提费用调整当期成本,将应计入本期成本的项目通过预提费用来冲减,达到调整利润的目的;或化“费”为“资”,把当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转化为递延资产,把利息资本化,从而达到调整成本的目的。 (四)利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和存货大做文章。一般把收不回的坏账、已经支付的费用和失败的投资作为其他应收款,而其他应付款则常常是调节各期收入和利润的“调节器”。对变质报废、质次价高、长期积压的存货不及时处理,并利用材料成本差异调节利润,随意结转利润,导致实物运动与账务核算脱节,存货严重不实,使会计对存货失去控制。 (五)利用政府、银行造假,呈现隐蔽性、技巧性。1、税收优惠。为了扶持上市公司,许多地方政府实施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使得很多上市公司实际所得税率甚至比15%还要低。如上海汽车2004年所得税实际税率仅为一汽轿车的21.81%,假设上海汽车的实际税率调至一汽轿车的水平,公司至少应多发生3.34亿元所得税费用。2、财政补贴。地方政府有时采用财政补贴的形式帮助上市公司实现一定的盈利目标,这些补贴往往数额巨大,且缺乏正当理由。3、给予资产价值方面的优惠。主要是地方政府予以上市公司土地资源价格方面的政策优惠。理论上土地价值评估应基于购买者持有资产的用途、企业是否持续经营、资产的获利能力等,采用成本法、收益法或市场法进行评估,实际执行中一般是不分具体情况统一采用成本法评估。4、减免利息。部分专业银行,尤其是地方商业银行,对上市公司拖欠的利息予以核销减免,降低了上市公司财务费用,增加了利润。5、银行帮助造假。如审计署公告披露的“湖南某上市公司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1.94亿元,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与其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存款对账单方式,多计存款1.31亿元,少计贷款7100万元,造成资产、负债均不实”。 (六)不按会计制度规定披露或有事项信息。上市公司往往隐瞒、拖延披露对企业不利的或有事项信息,导致投资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作出错误的判断。如重大诉讼案、补税、借款的限制条款、关系人交易、或有负债、会计方法改变、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出售、转让、置换资产等。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 (一)利益驱使是财务造假的根本原因。会计造假的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作动力,上市公司通过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银行和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如上市公司为满足配股增发条件的需要、避免被ST或退市的需要、银行贷款的需要、管理目标的需要等。大股东在其利益与国家、其他小股东、债权人发生矛盾的情况下,也会对管理者施加影响,粉饰财务报告。单位负责人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人员,为局部利益作假账,出假报表。同时,我国目前处于买方市场困境下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不得不与上市公司管理层“合作”,出具虚假报告,以实现“多赢”,甚至主动配合上市公司造假。 (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多数是由国企改制而来的,股权高度集中,股东大会成为“大股东会”,形成“一股独大”,这就客观造成了财务造假的土壤。同时,董事会成员构成也不尽合理,“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员往往互相兼任,董事会不但不能监督约束经理层的行为,反而还常常与经理层共同操纵上市公司,并在种种利益的驱动下,肆无忌惮地造假,导致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信息不能反映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另外,由于监事会成员的身份和行政关系不能保持独立,其工薪、职位等基本都由经营者决定,难以担当起监督董事会和经营者的职责。 (三)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漏洞与执行的伸缩性,为财务造假的产生提供了条件。一方面,会计准则为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操作空间。如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应计、预提和待摊费用,会计信息提供者就可以通过操纵应计项目的确认时间来制造虚假业绩;又如稳健性原则的运用,就很容易使会计人员借此高估费用和损失、低估收入和利益来操纵损益。另一方面,会计政策提供了越来越宽的选择范围,会计信息提供者总是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有利于自身绩效或其他目的的会计政策。针对同一经济事项,会计人员可能出于特定的目的,有意识地采用某种方法,做出有利于自身的估计。再一方面,会计准则的滞后性,为会计造假提供了契机。特别是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还没有涉及到金融衍生工具,这就很容易被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准则的空白来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会计政策。会计人员的工作行为都是处在经营者的控制之下,由于经营者的授意、强令和指使而造成的财务造假不在少数,会计人员独立地位的缺失也是导致财务造假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会计法律不健全、不完善与制裁乏力是其致命弱点。到目前为止,我国仍未形成健全的财务、会计、审计法律法规体系,许多会计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已建立的又不严密,法律法规之间有许多矛盾。尽管已经颁布了许多关于经济犯罪的相关法律,但却没有一个专门针对故意性财务造假的法律。当前我国的刑法对故意性财务造假尚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这就带来了在处理故意性财务造假时常出现的有法难依、执法难严、违法难究的现象。法律制裁乏力的现象在我国也普遍存在,首先,我国法律对于政府监管者的约束力不强,执法时往往以经济处罚代替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其次,我国《会计法》中只有行政与刑事责任的安排,并没有高昂诉讼成本的民事赔偿责任的安排,这使得造假者的造假收益远远大于隐性的“败露成本”。 (五)财务监督体系低效。我国对上市公司虽然建立了“内部监督、政府监督、注册会计师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但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我国上市公司内部虽然都设置了专门监督和审核本部门的专职审计部门,但由于一些单位领导不重视这些部门的工作,这就难免限制了其职能的发挥。而在一些上市公司中,经营者集公司的决策、管理与监督于一身,这不但使公司内控失效,还使经营者由被审计者变成审计委托人,有权任意选择、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决定着注册会计师的聘用,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因而出现委托者自己出资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自己的怪现象,从而打破市场体系的“有效制衡”。我国现阶段许多单位的财务造假行为,主要是通过政府审计这一渠道来发现的。这就使得本来是“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变成了政府审计在唱独角戏。由于政府审计部门无法对所有的单位进行详细审计,无形中让一些财务造假者钻了空。2004年审计署组织对30家上市公司进行重点抽查,结果发现竟有19家存在造假或虚假行为,可知目前资本市场造假黑幕问题的严峻性。 三、铲除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对策 (一)努力完善相关法规,加大财务造假的违规成本,增强其威慑作用。加快出台完善具体的会计准则,特别是目前问题较多的企业合并、合并会计报表等准则。在广泛征求国内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补充和修订已出台的具体会计准则和制度,为会计信息的加工、处理提供更为科学的指导,使股权投资差额、关联交易定价等提供充分的解释说明,从而构建一个科学的会计准则体系。 (二)加快对证券市场、产品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培育,健全公司外部治理,以形成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外在约束机制。加速推进股权分置改革,逐步改变目前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限制内部人员出任董事,重点培育机构投资者,使机构投资者成为主要的股东,加强对经理人员有效的监控,形成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内在约束机制。 (三)通过企业内控制度的制订、执行和监督机构的设置,强化企业内部会计监管。在企业内部通过财务控制、财务检查、财务分析、财务考核等监督方法和程序,确保企业的财务工作正常有序,保证企业的财务信息质量。首先,结合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不断调整企业内部各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严密的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为财务人员实施内部财务监督提供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其次,改善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机构的设置。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其成员应由具有财务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独立董事组成,明确其关键职能是确保企业如实地编制和披露财务信息。 (四)规范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逐步由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聘任,确保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并对注册会计师实行强制轮换制度,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公正执业。上市公司如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其变更理由做充分陈述,并陈述在过去两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是否对会计原则的运用、财务状况披露以及审计范围和程序方面存在分歧,如有,应详细描述每一项分歧,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就对上市公司的陈述同意与否发表意见等。 (五)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中介审计、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协调、有效监管。首先良好的内控能够自发监督并且保证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从而在源头上遏制造假的发生。其次,会计师事务所为提供审计服务而存在,其独立性能够保证对于公司这个市场主体的监督,建立规范、完善的中介审计市场,强化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道德意识。同时,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教育、执业监管及惩处力度,建立职业风险机制和禁入制度。再次,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尤其是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作用,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能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同时,设置激励和保护机制,鼓励新闻媒体参与对公司造假行为的关注。最后,要加强政府会计监管。政府监管提供两种公共品:制定规则和监管监督者。我国应根据“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基本监督思路,构建以政府监管为主导,以行业自律管理为补充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系。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等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和职责分工对上市公司财务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 (六)完善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对在年报中语句不祥、但对公司的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监管部门应责令其补充公告,以限制其利润操纵行为。如上市公司发生资产重组、出售、置换等重大活动时,应对其发生的背景、原因、前景以及资产负债和损益预测予以详细真实披露。对部分上市公司可将会计年度确定由公司根据行业特点自行掌握,从而分散审计时段;同时,将年报披露时间相应缩短,以尽量压缩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时间长度。 财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控制 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主要形式 (一)利用关联交易造假。不按会计制度规定合并报表,该抵消的不抵消;或任意调整合并范围,造成资产、收入、权益虚增虚减;或利用资金往来、内部往来、费用分担财务造假,虚构经济事项,虚增经营业绩;或将不良资产委托给关联方进行受托经营,收取高额回报;或利用关联购销的价格差异,任意操作;或把资金拆借给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收取高额资金占用费;或通过操纵与关联方分摊的销售和管理费用,达到实现调节利润的目的;或通过操纵并购日期、交易内容和会计方法的选用,达到突击并购来虚增利润;或利用资产置换、债务重组所产生的收益对利润进行调节;或利用内部各公司之间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同、税率不同而将利润由税率高的公司转向税率低的公司;或合并缴纳企业税收,以少交或不交而逃避税收。 (二)利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造假。1、利用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调节利润。如将应资本化的利息列入财务费用,虚减利润,将应列入当期损益的利益继续资本化记入工程成本,虚增利润。2、选用不当的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会计准则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采用权益法;反之,则采用成本法。但是,很多公司却在这两种方法上做起了文章:当被投资公司盈利时,不该用权益法的投资也用权益法核算;当被投资公司亏损时,该用权益法的又改用成本法核算。3、选用不当的合并政策。上市公司常常通过改变纳入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来调节利润。4、选用不当的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也是上市公司最常使用的一种操纵利润的办法,如延长折旧年限、由加速法改为直线法、甚至不提折旧等。 (三)滥用会计准则。提前确认收入或制造收入事项,提前开具销货发票,在未来存在巨大不确定性因素时仍确认收入,滥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或在仍需提供未来服务时收入的确认不递延;或利用应收账款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调整主营业务收入的入账时间,利用非主营业务利润调整利润总额;或假确认费用或将费用转为成本推迟确认,将收益性支出作资本性支出处理,将应由本期确认的费用递延到以后各年确认,潜亏挂账,该转销的资产损失不在当期转销,该预提的费用不预提,该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期末不确认,虚增存货价值、少转销货成本等;或利用存货调整销售成本,对于定额成本和实际成本的差异只在期末在产品和库存产品之间分摊,而本期销售产品却不分摊,从而达到虚增利润和资产的目的;或利用预提费用调整当期成本,将应计入本期成本的项目通过预提费用来冲减,达到调整利润的目的;或化“费”为“资”,把当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转化为递延资产,把利息资本化,从而达到调整成本的目的。 (四)利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和存货大做文章。一般把收不回的坏账、已经支付的费用和失败的投资作为其他应收款,而其他应付款则常常是调节各期收入和利润的“调节器”。对变质报废、质次价高、长期积压的存货不及时处理,并利用材料成本差异调节利润,随意结转利润,导致实物运动与账务核算脱节,存货严重不实,使会计对存货失去控制。 (五)利用政府、银行造假,呈现隐蔽性、技巧性。1、税收优惠。为了扶持上市公司,许多地方政府实施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使得很多上市公司实际所得税率甚至比15%还要低。如上海汽车2004年所得税实际税率仅为一汽轿车的21.81%,假设上海汽车的实际税率调至一汽轿车的水平,公司至少应多发生3.34亿元所得税费用。2、财政补贴。地方政府有时采用财政补贴的形式帮助上市公司实现一定的盈利目标,这些补贴往往数额巨大,且缺乏正当理由。3、给予资产价值方面的优惠。主要是地方政府予以上市公司土地资源价格方面的政策优惠。理论上土地价值评估应基于购买者持有资产的用途、企业是否持续经营、资产的获利能力等,采用成本法、收益法或市场法进行评估,实际执行中一般是不分具体情况统一采用成本法评估。4、减免利息。部分专业银行,尤其是地方商业银行,对上市公司拖欠的利息予以核销减免,降低了上市公司财务费用,增加了利润。5、银行帮助造假。如审计署公告披露的“湖南某上市公司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1.94亿元,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与其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存款对账单方式,多计存款1.31亿元,少计贷款7100万元,造成资产、负债均不实”。 (六)不按会计制度规定披露或有事项信息。上市公司往往隐瞒、拖延披露对企业不利的或有事项信息,导致投资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作出错误的判断。如重大诉讼案、补税、借款的限制条款、关系人交易、或有负债、会计方法改变、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出售、转让、置换资产等。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 (一)利益驱使是财务造假的根本原因。会计造假的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作动力,上市公司通过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银行和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如上市公司为满足配股增发条件的需要、避免被ST或退市的需要、银行贷款的需要、管理目标的需要等。大股东在其利益与国家、其他小股东、债权人发生矛盾的情况下,也会对管理者施加影响,粉饰财务报告。单位负责人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人员,为局部利益作假账,出假报表。同时,我国目前处于买方市场困境下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不得不与上市公司管理层“合作”,出具虚假报告,以实现“多赢”,甚至主动配合上市公司造假。 (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多数是由国企改制而来的,股权高度集中,股东大会成为“大股东会”,形成“一股独大”,这就客观造成了财务造假的土壤。同时,董事会成员构成也不尽合理,“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董事会成员和经理人员往往互相兼任,董事会不但不能监督约束经理层的行为,反而还常常与经理层共同操纵上市公司,并在种种利益的驱动下,肆无忌惮地造假,导致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信息不能反映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另外,由于监事会成员的身份和行政关系不能保持独立,其工薪、职位等基本都由经营者决定,难以担当起监督董事会和经营者的职责。 (三)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漏洞与执行的伸缩性,为财务造假的产生提供了条件。一方面,会计准则为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操作空间。如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应计、预提和待摊费用,会计信息提供者就可以通过操纵应计项目的确认时间来制造虚假业绩;又如稳健性原则的运用,就很容易使会计人员借此高估费用和损失、低估收入和利益来操纵损益。另一方面,会计政策提供了越来越宽的选择范围,会计信息提供者总是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有利于自身绩效或其他目的的会计政策。针对同一经济事项,会计人员可能出于特定的目的,有意识地采用某种方法,做出有利于自身的估计。再一方面,会计准则的滞后性,为会计造假提供了契机。特别是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还没有涉及到金融衍生工具,这就很容易被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准则的空白来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会计政策。会计人员的工作行为都是处在经营者的控制之下,由于经营者的授意、强令和指使而造成的财务造假不在少数,会计人员独立地位的缺失也是导致财务造假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会计法律不健全、不完善与制裁乏力是其致命弱点。到目前为止,我国仍未形成健全的财务、会计、审计法律法规体系,许多会计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已建立的又不严密,法律法规之间有许多矛盾。尽管已经颁布了许多关于经济犯罪的相关法律,但却没有一个专门针对故意性财务造假的法律。当前我国的刑法对故意性财务造假尚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这就带来了在处理故意性财务造假时常出现的有法难依、执法难严、违法难究的现象。法律制裁乏力的现象在我国也普遍存在,首先,我国法律对于政府监管者的约束力不强,执法时往往以经济处罚代替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其次,我国《会计法》中只有行政与刑事责任的安排,并没有高昂诉讼成本的民事赔偿责任的安排,这使得造假者的造假收益远远大于隐性的“败露成本”。 (五)财务监督体系低效。我国对上市公司虽然建立了“内部监督、政府监督、注册会计师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但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我国上市公司内部虽然都设置了专门监督和审核本部门的专职审计部门,但由于一些单位领导不重视这些部门的工作,这就难免限制了其职能的发挥。而在一些上市公司中,经营者集公司的决策、管理与监督于一身,这不但使公司内控失效,还使经营者由被审计者变成审计委托人,有权任意选择、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决定着注册会计师的聘用,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因而出现委托者自己出资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自己的怪现象,从而打破市场体系的“有效制衡”。我国现阶段许多单位的财务造假行为,主要是通过政府审计这一渠道来发现的。这就使得本来是“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变成了政府审计在唱独角戏。由于政府审计部门无法对所有的单位进行详细审计,无形中让一些财务造假者钻了空。2004年审计署组织对30家上市公司进行重点抽查,结果发现竟有19家存在造假或虚假行为,可知目前资本市场造假黑幕问题的严峻性。 三、铲除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对策 (一)努力完善相关法规,加大财务造假的违规成本,增强其威慑作用。加快出台完善具体的会计准则,特别是目前问题较多的企业合并、合并会计报表等准则。在广泛征求国内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补充和修订已出台的具体会计准则和制度,为会计信息的加工、处理提供更为科学的指导,使股权投资差额、关联交易定价等提供充分的解释说明,从而构建一个科学的会计准则体系。 (二)加快对证券市场、产品市场和经理人市场的培育,健全公司外部治理,以形成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外在约束机制。加速推进股权分置改革,逐步改变目前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限制内部人员出任董事,重点培育机构投资者,使机构投资者成为主要的股东,加强对经理人员有效的监控,形成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内在约束机制。 (三)通过企业内控制度的制订、执行和监督机构的设置,强化企业内部会计监管。在企业内部通过财务控制、财务检查、财务分析、财务考核等监督方法和程序,确保企业的财务工作正常有序,保证企业的财务信息质量。首先,结合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完善,不断调整企业内部各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严密的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为财务人员实施内部财务监督提供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其次,改善上市公司内部会计监督机构的设置。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其成员应由具有财务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独立董事组成,明确其关键职能是确保企业如实地编制和披露财务信息。 (四)规范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逐步由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聘任,确保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并对注册会计师实行强制轮换制度,保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公正执业。上市公司如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其变更理由做充分陈述,并陈述在过去两个会计年度内,公司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是否对会计原则的运用、财务状况披露以及审计范围和程序方面存在分歧,如有,应详细描述每一项分歧,前任注册会计师应就对上市公司的陈述同意与否发表意见等。 (五)加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中介审计、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协调、有效监管。首先良好的内控能够自发监督并且保证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从而在源头上遏制造假的发生。其次,会计师事务所为提供审计服务而存在,其独立性能够保证对于公司这个市场主体的监督,建立规范、完善的中介审计市场,强化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道德意识。同时,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教育、执业监管及惩处力度,建立职业风险机制和禁入制度。再次,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尤其是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作用,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能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同时,设置激励和保护机制,鼓励新闻媒体参与对公司造假行为的关注。最后,要加强政府会计监管。政府监管提供两种公共品:制定规则和监管监督者。我国应根据“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基本监督思路,构建以政府监管为主导,以行业自律管理为补充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系。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等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和职责分工对上市公司财务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 (六)完善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对在年报中语句不祥、但对公司的经营有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监管部门应责令其补充公告,以限制其利润操纵行为。如上市公司发生资产重组、出售、置换等重大活动时,应对其发生的背景、原因、前景以及资产负债和损益预测予以详细真实披露。对部分上市公司可将会计年度确定由公司根据行业特点自行掌握,从而分散审计时段;同时,将年报披露时间相应缩短,以尽量压缩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时间长度。 财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 摘要:根据审计署的《2005年4号审计结果公告》(以下简称《4号公告》)中对10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披露,笔者提出我们的分析及对策,供投资者和业内人士参考。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对策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现状 根据4号公告所涉及的十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情况如下: 1.2003年湖南某上市公司,据分析是天一科技,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1.94亿元,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与其在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对账单的方式,多记存款1.31亿元,少记贷款7100万元,造成资产、负债均不实。 2.在2003年山西省的漳泽电力公司所属的发电厂违反了国家规定,累计提取了3965.8万元的“地方电力建设基金”,计入了生产成本。2003年末,发电厂以“能源基金”名义,将上述资金金额上交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直接将此笔资金在“其他应付款”挂账,造成2003年生产成本多计了3965.8万元。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3.四川省天科股份于委托购买国债的名义,将3000万元资金交给深圳几家公司,实际用于股票买卖,截止2004年3月已损失1623万元。 2004年3月,该上市公司为掩盖上述委托理财损失,与其大股东控制的某公司签订了虚假协议约定由该公司出资3000万元。受让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形成全部财产。双方在当月另签合作备忘录,约定原投资损失仍由上市公司承担,该上市公司未能将此重要信息对外披露。 该公司已被证监局立案调查,该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称:2004年3月,公司将3000万元委托理财项目转让给成都博宏,实质是以受控证券投资账户内的1400余万元资产换取了3000万元无保障的债权,扩大了公司风险。同时,截止到2003年7月末,成都博宏仅归还100万元,涉嫌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900万元,公司也以挪用资金罪举报前高管,根据整改公告显示该公司财务管理和对外投资失控。 4.2002年,湖北武昌鱼公司的子公司与武汉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金额共计1.07亿元,截止2003年12月底,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账面反映将1.07亿元全部预付给供货方,但截止检查日,该子公司实际收到2311万元的货物,其余款项均由供货方直接或间接付给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形成大股东占用资金8376万元。 5.南京熊猫在2003年11月,为了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的真实情况,向两家有限公司开具了两张金额均为4000万元的本票,上述两家公司将上述8000万元本票直接背书转让给该上市公司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了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上述交易在一天完成。上市公司替大股东出钱归还欠款的行为,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其注册会计师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6.天津磁卡2003年与天津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公司”)和天津某文化交流中心(下称“交流中心”)分别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开发公司将其评估价为3247.61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交流中心将其评估价为4406.53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因开发商原因,上述两处房产均未取得土地证及房产产权证,造成资产置换存在风险。该上市公司年报未披露上述两项债务重组置换的7654.14万元房产未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该公司在2005年4月29日《增补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其他业务利润的相关事项公告》中做了披露。 7.华菱管线这2003年进行了在建工程——连铸高效化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14410.93万元,已转固定资产(暂估)9019.72万元。而年报中只披露了当年完成投资额1270.53万元,少披露当年完成投资额1705.4万元,未披露已转入固定资产的9019.72万元,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 另一在建工程——以转代平工程项目,截止到2003年底在建工程项目账上未记录投资完成情况,但该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该工程投资完成情况:为期初余额7180.66万元,本期完成5839.06万元,已转固定资产13019.72万元。造成会计帐目和财务报告数字不符。 8.ST昌源在1996年~2001年期间,为多家公司提供担保,取得贷款人民币1.56亿元,港币3747万元。2000年以来,上述公司因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经法院判决应由ST昌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上市公司仅对应赔偿的贷款本金计提预计负债,对应赔偿的贷款利息1616万元一直未计提预计负债,造成利润不实,未计提部分占2002年当期损益的213.6%,根据其年报,该上市公司2002年利润总额微756万元,以《4号公告》所述公司应计提未提的预计负债1616万元,恰占213.6%,由此可见,当年利润为虚假数字。 9.古井贡1996年以来,未经国家税务局批准,与其全资子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致使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10万元,占当期损益的176%,2005年6月27日,古井贡公告,州古井销售公司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自行与本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造成了2002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3966万元,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25万元。 10.吉林敖东在2003年为其5家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总额为1.08亿元,该上市公司未在年报中披露。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 1.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格,法制观念淡薄。 (1)从法制建设的角度看,近几年来,我国虽然制定和修订了不少财务法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法规没有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法律条文过粗,致使执行起来依据不足,可行性较差。 (2)执法不严,长官意志浓厚,虽然《会计法》对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都做出了规定。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一些单位的行政领导的心中,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长官意志浓厚,全然不把会计法规放在心上,虚报瞒报,随心所欲,甚至是凭感情办事,关系比法大,权大于法,甚至会计人员也无法坚持原则。 (3)企业法制观淡薄。 2.企业内外部监管力度不够。从上述10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可见为10家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没有发挥很好的监督作用,大部分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查不出,即使有几家能查出的,也没有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基本不起作用,大都是按长官意志做帐,因此,企业一旦出现财务问题,很难查出。 3.注册会计师素质有待提高。(1)是注册会计师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在审计工作中,不能坚持原则,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办事。(2)是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不高,上市公司略施小计,注册会计师就查不出问题了。 4.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准入制度不完善。如果,我国有关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法规能够这样规定:凡在审计工作中遇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不予以指出的,无论是查不出,还是查出而不指明的,应该取消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五年。那么,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防治对策 1.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预防对策。(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企业主管领导、企业高层及会计人员都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正确的企业发展观、价值观,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诚信观念。(2)加强财会人员的法律教育。使每一个财会人员都了解财会法规,争当执行财会法规的模范。(3)加强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财会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水平,让他们能够熟悉会计和财务业务工作,减少由于业务不熟而造成的技术上的错误。(4)深化体制改革,使上市公司运行正规化、国际化,以减少由于体制问题造成的财务造假的可能性。(5)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现行会计法规和制度都还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也给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要从根本上解决财务造假问题,必须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6)加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的基础工作,如建立企业内部牵制制度,严格费用支付的审批手续。 2.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对策。(1)严格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上市公司出现财务造假问题,对企业涉案人员和有关注册会计师实行经济制裁和法律制裁。(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一旦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就通过媒体爆光,造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从而,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誉。使企业不敢财务造假。(3)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如建立监督和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机构。及时对违规注册会计师做出处分。(4)建立注册会计师财务造假一票否决制。即一旦发现注册会计师参与和包庇财务造假行为则取消其执业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从此,终身不得从事会计、财务和审计工作。 财务造假论文:舞弊三角理论下财务造假案例探析 [提要]本文基于舞弊三角理论视角,对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进行分析,发现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压力、动机和借口主要涵盖融资压力、业绩压力、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以及监管的缺失等,最后对如何防范财务舞弊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舞弊三角理论;财务造假;万福生科 一、引言 中国市场经济改革30多年来,资本市场已日趋发达,但完善程度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最显著的例子是当股票已经成为人们重要的理财渠道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时有发生,不仅对上市公司监管提出了严峻的考验,更让企业中小股东蒙受经济上的损失,对我国市场经济造成不良影响。2012年顶着“稻米深加工第一股”光环的“万福生科”出于各方面压力,承认财务造假,这成为我国创业板造假的第一股。对此,本文从舞弊三角理论视角出发,从压力、机会、借口三个方面对万福生科进行研究,探究上市公司为何舞弊以及舞弊的后果,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二、舞弊三角理论案例分析 从舞弊三角理论出发,对万福生科舞弊的压力、机会、借口分别进行剖析,从个案的研究合理延伸到我国的资本市场的目前状况。那么,万福生科如此严重的舞弊到底有哪些压力,存在何种机会,又会找哪些借口?(一)压力要素。本文对万福生科财务舞弊的压力可以分为外部压力和内部压力。万福生科内部的压力主要包括:首先,资金需求的压力。万福生科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需要大量资本的投入,但是由于各种外部因素,万福生科不可能引入战略投资者,再加上自身本身的利润不多,留存收益根本无法满足资金的缺口,故万福生科虚构财务报表,达到上市的法定条件,在股票市场上筹措资金来满足发展的需要;其次,避免退市的压力。资本市场上对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出现了ST、*ST就可能面临退市的风险,万福生科出于股东、债权人及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压力,避免退市的风险,就只能对财务报表接连粉饰达到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营业利润的要求;最后,公司内部股东套现的压力。我国《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的买卖股票做出了严格的限制,可能正是因为对公司重要股东套现的限制导致了万福生科的股东必须对财务报表持续造假的压力。万福生科造假的外部压力主要包括:地方政府的压力,万福生科的地址为海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当地政府出于地方政绩的压力,对万福生科给予一些非常优惠的条件,万福生科的董事长龚永福迫于地方政府的压力和一些优惠条件的诱惑,铤而走险走上了财务造假的舞弊之路;造假上市之后,上市公司应当对一些重大事项适时披露,但是万福生科为了避免遭受处罚,只能持续造假,此可谓为违规信息的披露遭受处罚的压力。(二)机会。有了舞弊的压力或动机并不必然会产生舞弊,舞弊的实施需要有客观机会的存在,万福生科的舞弊到底存在哪些机会呢?本文也试图从内部机会和外部机会两个方面进行分析。1、为万福生科财务舞弊提供的内部机会有:公司股权过于集中。根据资料显示,龚永福与妻子杨荣华合计持有万福生科59.98%的股份,使得中小股东几乎没有话语权,这为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提供了权力上的途径。另外,万福生科的董事会与独立董事也是形同虚设,对公司的治理和监督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很难想象,一个股权过于集中和董事会特别是独立董事失职的公司的内部控制还能保持有效,这些都为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提供了内部机会。2、为万福生科财务舞弊提供的外部机会有:中介推荐机构唯利是图。根据资料显示,平安证券两保监人对万福生科2012年1月至6月的运营情况进行了跟踪报告,报告显示万福生科公司很好地执行了各项规章制度,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中介机构唯利是图,平安证券在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中,并没有起到相应的监督作用。另外,地方政府对政绩的要求以及给万福生科的一系列优惠条件也为其提供财务造假提供了机会;较低的舞弊成本和巨大的利润以及当前的法律对于舞弊者处罚力度过轻,加上市场约束机制和信用评价不健全,使得像万福生科这类公司铤而走险。(三)借口。一些为了上市而财务造假的公司可谓煞费苦心,公司的管理者普遍会这样设想:通过财务舞弊达到上市条件上市之后募集资本,通过募集的资本发动后发优势和预期收益与之前的假财务数据对冲,这样既达到了上市的目的,也没有损坏任何一方的利益,而且对公司及相关政府机构带来了巨大的利益。这些造假的借口只不过是造假当事人的自圆其说,自我安慰罢了。 三、治理财务舞弊的建议 从舞弊三角理论的视角来分析万福生科的财务造假来看,上市公司的舞弊压力和动机涵盖了融资压力、业绩压力以及监管的缺失。对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应对财务舞弊:首先,减轻上市公司舞弊的压力,其中包括: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树立股东价值最大化理念;建立合理的市场化评价体系等。其次,减少上市公司舞弊的机会,包括完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要强化其作用,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加强公司监事会监管,建立和执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上市公司外部治理,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监事会的监管职能。最后,可以从培育企业管理者诚信道德观和建立诚信的市场环境入手,最大限度地消除上市公司舞弊的借口。 作者:李杰 李虹 单位:三亚学院 财务造假论文:财务造假的问题及战略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现状 根据4号公告所涉及的十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情况如下: 1.2003年湖南某上市公司,据分析是天一科技,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1.94亿元,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与其在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对账单的方式,多记存款1.31亿元,少记贷款7100万元,造成资产、负债均不实。 2.在2003年山西省的漳泽电力公司所属的发电厂违反了国家规定,累计提取了3965.8万元的“地方电力建设基金”,计入了生产成本。2003年末,发电厂以“能源基金”名义,将上述资金金额上交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直接将此笔资金在“其他应付款”挂账,造成2003年生产成本多计了3965.8万元。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3.四川省天科股份于委托购买国债的名义,将3000万元资金交给深圳几家公司,实际用于股票买卖,截止2004年3月已损失1623万元。 2004年3月,该上市公司为掩盖上述委托理财损失,与其大股东控制的某公司签订了虚假协议约定由该公司出资3000万元。受让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形成全部财产。双方在当月另签合作备忘录,约定原投资损失仍由上市公司承担,该上市公司未能将此重要信息对外披露。 该公司已被证监局立案调查,该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称:2004年3月,公司将3000万元委托理财项目转让给成都博宏,实质是以受控证券投资账户内的1400余万元资产换取了3000万元无保障的债权,扩大了公司风险。同时,截止到2003年7月末,成都博宏仅归还100万元,涉嫌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900万元,公司也以挪用资金罪举报前高管,根据整改公告显示该公司财务管理和对外投资失控。 4.2002年,湖北武昌鱼公司的子公司与武汉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金额共计1.07亿元,截止2003年12月底,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账面反映将1.07亿元全部预付给供货方,但截止检查日,该子公司实际收到2311万元的货物,其余款项均由供货方直接或间接付给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形成大股东占用资金8376万元。 5.南京熊猫在2003年11月,为了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的真实情况,向两家有限公司开具了两张金额均为4000万元的本票,上述两家公司将上述8000万元本票直接背书转让给该上市公司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了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上述交易在一天完成。上市公司替大股东出钱归还欠款的行为,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其注册会计师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6.天津磁卡2003年与天津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公司”)和天津某文化交流中心(下称“交流中心”)分别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开发公司将其评估价为3247.61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交流中心将其评估价为4406.53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因开发商原因,上述两处房产均未取得土地证及房产产权证,造成资产置换存在风险。该上市公司年报未披露上述两项债务重组置换的7654.14万元房产未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该公司在2005年4月29日《增补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其他业务利润的相关事项公告》中做了披露。 7.华菱管线这2003年进行了在建工程——连铸高效化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14410.93万元,已转固定资产(暂估)9019.72万元。而年报中只披露了当年完成投资额1270.53万元,少披露当年完成投资额1705.4万元,未披露已转入固定资产的9019.72万元,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 另一在建工程——以转代平工程项目,截止到2003年底在建工程项目账上未记录投资完成情况,但该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该工程投资完成情况:为期初余额7180.66万元,本期完成5839.06万元,已转固定资产13019.72万元。造成会计帐目和财务报告数字不符。 8.ST昌源在1996年~2001年期间,为多家公司提供担保,取得贷款人民币1.56亿元,港币3747万元。2000年以来,上述公司因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经法院判决应由ST昌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上市公司仅对应赔偿的贷款本金计提预计负债,对应赔偿的贷款利息1616万元一直未计提预计负债,造成利润不实,未计提部分占2002年当期损益的213.6%,根据其年报,该上市公司2002年利润总额微756万元,以《4号公告》所述公司应计提未提的预计负债1616万元,恰占213.6%,由此可见,当年利润为虚假数字。 9.古井贡1996年以来,未经国家税务局批准,与其全资子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致使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10万元,占当期损益的176%,2005年6月27日,古井贡公告,州古井销售公司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自行与本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造成了2002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3966万元,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25万元。 10.吉林敖东在2003年为其5家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总额为1.08亿元,该上市公司未在年报中披露。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 1.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格,法制观念淡薄。 (1)从法制建设的角度看,近几年来,我国虽然制定和修订了不少财务法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法规没有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法律条文过粗,致使执行起来依据不足,可行性较差。 (2)执法不严,长官意志浓厚,虽然《会计法》对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都做出了规定。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一些单位的行政领导的心中,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长官意志浓厚,全然不把会计法规放在心上,虚报瞒报,随心所欲,甚至是凭感情办事,关系比法大,权大于法,甚至会计人员也无法坚持原则。 (3)企业法制观淡薄。 2.企业内外部监管力度不够。从上述10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可见为10家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没有发挥很好的监督作用,大部分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查不出,即使有几家能查出的,也没有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基本不起作用,大都是按长官意志做帐,因此,企业一旦出现财务问题,很难查出。 3.注册会计师素质有待提高。(1)是注册会计师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在审计工作中,不能坚持原则,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办事。(2)是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不高,上市公司略施小计,注册会计师就查不出问题了。 4.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准入制度不完善。如果,我国有关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法规能够这样规定:凡在审计工作中遇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不予以指出的,无论是查不出,还是查出而不指明的,应该取消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五年。那么,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防治对策 1.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预防对策。(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企业主管领导、企业高层及会计人员都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正确的企业发展观、价值观,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诚信观念。(2)加强财会人员的法律教育。使每一个财会人员都了解财会法规,争当执行财会法规的模范。(3)加强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财会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水平,让他们能够熟悉会计和财务业务工作,减少由于业务不熟而造成的技术上的错误。(4)深化体制改革,使上市公司运行正规化、国际化,以减少由于体制问题造成的财务造假的可能性。(5)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现行会计法规和制度都还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也给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要从根本上解决财务造假问题,必须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6)加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的基础工作,如建立企业内部牵制制度,严格费用支付的审批手续。 2.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对策。(1)严格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上市公司出现财务造假问题,对企业涉案人员和有关注册会计师实行经济制裁和法律制裁。(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一旦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就通过媒体爆光,造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从而,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誉。使企业不敢财务造假。(3)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如建立监督和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机构。及时对违规注册会计师做出处分。(4)建立注册会计师财务造假一票否决制。即一旦发现注册会计师参与和包庇财务造假行为则取消其执业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从此,终身不得从事会计、财务和审计工作。 财务造假论文: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探讨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现状 根据4号公告所涉及的十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情况如下: 1.2003年湖南某上市公司,据分析是天一科技,为掩盖其利用募股资金和银行贷款1.94亿元,转移账外买卖股票的事实,与其在当地的开户银行相互串通,通过伪造银行对账单的方式,多记存款1.31亿元,少记贷款7100万元,造成资产、负债均不实。 2.在2003年山西省的漳泽电力公司所属的发电厂违反了国家规定,累计提取了3965.8万元的“地方电力建设基金”,计入了生产成本。2003年末,发电厂以“能源基金”名义,将上述资金金额上交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直接将此笔资金在“其他应付款”挂账,造成2003年生产成本多计了3965.8万元。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3.四川省天科股份于委托购买国债的名义,将3000万元资金交给深圳几家公司,实际用于股票买卖,截止2004年3月已损失1623万元。 2004年3月,该上市公司为掩盖上述委托理财损失,与其大股东控制的某公司签订了虚假协议约定由该公司出资3000万元。受让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形成全部财产。双方在当月另签合作备忘录,约定原投资损失仍由上市公司承担,该上市公司未能将此重要信息对外披露。 该公司已被证监局立案调查,该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称:2004年3月,公司将3000万元委托理财项目转让给成都博宏,实质是以受控证券投资账户内的1400余万元资产换取了3000万元无保障的债权,扩大了公司风险。同时,截止到2003年7月末,成都博宏仅归还100万元,涉嫌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900万元,公司也以挪用资金罪举报前高管,根据整改公告显示该公司财务管理和对外投资失控。 4.2002年,湖北武昌鱼公司的子公司与武汉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金额共计1.07亿元,截止2003年12月底,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账面反映将1.07亿元全部预付给供货方,但截止检查日,该子公司实际收到2311万元的货物,其余款项均由供货方直接或间接付给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形成大股东占用资金8376万元。 5.南京熊猫在2003年11月,为了掩盖大股东占用资金的真实情况,向两家有限公司开具了两张金额均为4000万元的本票,上述两家公司将上述8000万元本票直接背书转让给该上市公司大股东,大股东用此款归还了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上述交易在一天完成。上市公司替大股东出钱归还欠款的行为,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上市公司进行审计。其注册会计师未能查出上述问题。 6.天津磁卡2003年与天津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公司”)和天津某文化交流中心(下称“交流中心”)分别签订资产置换协议,开发公司将其评估价为3247.61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交流中心将其评估价为4406.53万元的房产与上市公司的应收款进行了等值置换。因开发商原因,上述两处房产均未取得土地证及房产产权证,造成资产置换存在风险。该上市公司年报未披露上述两项债务重组置换的7654.14万元房产未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该公司在2005年4月29日《增补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其他业务利润的相关事项公告》中做了披露。 7.华菱管线这2003年进行了在建工程——连铸高效化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当年完成投资额14410.93万元,已转固定资产(暂估)9019.72万元。而年报中只披露了当年完成投资额1270.53万元,少披露当年完成投资额1705.4万元,未披露已转入固定资产的9019.72万元,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实。 另一在建工程——以转代平工程项目,截止到2003年底在建工程项目账上未记录投资完成情况,但该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该工程投资完成情况:为期初余额7180.66万元,本期完成5839.06万元,已转固定资产13019.72万元。造成会计帐目和财务报告数字不符。 8.ST昌源在1996年~2001年期间,为多家公司提供担保,取得贷款人民币1.56亿元,港币3747万元。2000年以来,上述公司因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经法院判决应由ST昌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上市公司仅对应赔偿的贷款本金计提预计负债,对应赔偿的贷款利息1616万元一直未计提预计负债,造成利润不实,未计提部分占2002年当期损益的213.6%,根据其年报,该上市公司2002年利润总额微756万元,以《4号公告》所述公司应计提未提的预计负债1616万元,恰占213.6%,由此可见,当年利润为虚假数字。 9.古井贡1996年以来,未经国家税务局批准,与其全资子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致使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10万元,占当期损益的176%,2005年6月27日,古井贡公告,州古井销售公司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自行与本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造成了2002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3966万元,2003年少缴纳企业所得税5925万元。 10.吉林敖东在2003年为其5家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总额为1.08亿元,该上市公司未在年报中披露。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原因 1.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格,法制观念淡薄。 (1)从法制建设的角度看,近几年来,我国虽然制定和修订了不少财务法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法规没有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法律条文过粗,致使执行起来依据不足,可行性较差。 (2)执法不严,长官意志浓厚,虽然《会计法》对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都做出了规定。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一些单位的行政领导的心中,法律法规意识淡薄,长官意志浓厚,全然不把会计法规放在心上,虚报瞒报,随心所欲,甚至是凭感情办事,关系比法大,权大于法,甚至会计人员也无法坚持原则。 (3)企业法制观淡薄。 2.企业内外部监管力度不够。从上述10家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可见为10家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均没有发挥很好的监督作用,大部分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事实查不出,即使有几家能查出的,也没有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指明。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基本不起作用,大都是按长官意志做帐,因此,企业一旦出现财务问题,很难查出。 3.注册会计师素质有待提高。(1)是注册会计师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在审计工作中,不能坚持原则,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办事。(2)是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不高,上市公司略施小计,注册会计师就查不出问题了。 4.注册会计师的行业准入制度不完善。如果,我国有关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法规能够这样规定:凡在审计工作中遇到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不予以指出的,无论是查不出,还是查出而不指明的,应该取消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五年。那么,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 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防治对策 1.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预防对策。(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企业主管领导、企业高层及会计人员都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正确的企业发展观、价值观,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诚信观念。(2)加强财会人员的法律教育。使每一个财会人员都了解财会法规,争当执行财会法规的模范。(3)加强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财会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水平,让他们能够熟悉会计和财务业务工作,减少由于业务不熟而造成的技术上的错误。(4)深化体制改革,使上市公司运行正规化、国际化,以减少由于体制问题造成的财务造假的可能性。(5)进一步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现行会计法规和制度都还存在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也给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提供了可乘之机,要从根本上解决财务造假问题,必须完善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6)加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的基础工作,如建立企业内部牵制制度,严格费用支付的审批手续。 2.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对策。(1)严格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如上市公司出现财务造假问题,对企业涉案人员和有关注册会计师实行经济制裁和法律制裁。(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一旦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就通过媒体爆光,造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从而,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誉。使企业不敢财务造假。(3)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如建立监督和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机构。及时对违规注册会计师做出处分。(4)建立注册会计师财务造假一票否决制。即一旦发现注册会计师参与和包庇财务造假行为则取消其执业资格,收回其资格证书,从此,终身不得从事会计、财务和审计工作。 财务造假论文:浅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动因及其预防 摘要: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造假问题日益严重,造假案件频繁出现,严重干扰投资人、债权人和监管机构的正确决策。文章以此为切入口,剖析了财务造假动机,提出了建立防范机制的重要性,呼吁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 关键词: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防范机制 研究上市公司的造假动机,并从财务造假的动机入手,建立财务信息造假的防范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本文的目的是研究上市公司的造假动机,提出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监督机制。 一、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动机 1.上市公司造假的内在动机。会计法制建设不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为此,国家陆续颁布了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一系列法规、制度,改变了无法可依的状况,但由于没有与会计法配套的实施细则,使会计法难以得到充分的实施。按照会计法规定,企业负责人要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和企业负责人的法制观念关系十分密切。一些企业负责人法制观念不强,为追求个人和企业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指使会计人员故意弄虚作假,对内对外搞两套账与两种表,一套较为真实的对内,而另一套虚假不实的则对外,欺上瞒下,捞取私利。 2.上市公司造假的外在原因。企业经济自律固然重要但光靠遵纪守法没有强有力的外部监督是不行的。我国目前虽有代表国家利益的财政、审计、税务机关的国家监督,以及初步建立的民间性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实行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社会监督。但由于相关法律的完善配套以及各事务所缺乏独立性,致使在对企业会计信息审计过程中存在权钱交易。于是,出现提供假验资报告,或进行虚假不实的资产评估,或对财务报表进行过场审计,或提供掩盖事实真相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而使得会计信息中的水份越来越多,可信度明显降低。可以说,不能有效地对企业进行外部监督,也是诱发企业会计造假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博弈分析 提供会计信息是市场经济对企业的基本要求,但是企业是否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则取决于真实会计信息能够带来的利益。利益追逐是会计造假的潜在动力,这一潜在动力能否成为现实动力取决于会计信息披露的环境。 假设存在两个企业,他们存在共同的利益驱动,会计行为都有“会计诚信”和“会计造假”两种选择,在选择会计行为时,他们没有信息沟通,可以估计会计行为的收益,企业会计行为不受监管或监管很弱。这是一个类似于“囚徒困境”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如果存在不合理的利益分配模式(造假者获得相对收益,而诚信者却获得了相对惩罚),那么,必然造成“会计造假”的博弈均衡。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调整收益矩阵,改变博弈规则,使诚信企业能够获得更多利益,造假者必须承担更大的惩罚。 从经营者的投资者的关系角度看,两权分离条件下,经营者往往具有“会计造假”的自然动机。但是,会计是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经营者的造假动机能否实现取决于会计的态度和行为,这就形成了经营者与会计之间的博弈。与企业间的静态博弈所不同的是,在正常情况下,会计受雇于经营者,其造假动机远远低于经营者,而经营者往往采用威逼利诱的手段使会计与之合谋。所以,在提供会计信息时,会计的态度往往取决于经营者的态度,二者之间存在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经营者在会计造假行为中处于主动地位,经营者应承担会计造假的主要法律责任。如果提高检查效率,加大惩罚力度,使经营者的造假成本足够大,经营者将不会对会计采取威胁行为,会计将进行诚信操作。 三、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机制选择 1.建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内在监督机制。内在监督机制是股份公司内各利益主体依靠内在赏罚机制实现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的监督机制。股份公司内在监督机制能否建立的关键是能否设计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委托――契约制度,规范内部治理结构。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章程约束机制。公司董事和董事会要忠实履行“委托儿”职责,负责管好自己的执行机构。经理要依章程和职责行事。监事会切实地监督公司的财务收支,对经理进行监督和约束。在实行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公司,要尽快按《公司法》的要求进行职务分设,防止出现董事长、总经理和监事共同对公司的“内部人控制”。 (2)建立股东对经理的强力约束机制。股东大会要定期审议公司财务报告,严格评估经理的经营业绩,并决定对经理的聘免撤换。 (3)建立管理参与制,有效监督经理的日常经营活动,防止会计舞弊行为发生。管理参与制是使处于服从地位的雇员或其代表有机会参与决定公司发展目标的决策,监督经理的日常经营活动。管理参与制是对经理管理权力的再分配,即对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不平等权力关系进行的调整,从而使掌权者的权力受到更多的约束,使服从者的权利和自主得到提升和补偿,从而实现权力的监督、约束和平衡,以防范经理实施会计舞弊等道德风险行为变为现实。 (4)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于股份公司各种经济问题都会在会计上得到不同程度地反映和体现,因此,内控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防范会计舞弊、预防假帐发生。内控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包括会计机构)控制制度、记录控制制度、业务处理程序控制制度、会计人员素质控制制度、会计凭证、帐簿及报表控制制度等。 2.建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外部监督机制。设置外在监督机制的思想是建立在对人的趋利避害的利已动机的假定基础之上的。因此,当外在的监督机构对规范所允许或鼓励的行为进行奖赏时,人们将强化这种行为;而当外在监督机构对规范所禁止的行为进行处罚时,人们将避免这种行为。为防止股份公司实施会计舞弊行为,必须有健全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至少包括: (1)运用《会计法》、《公司法》等法律武器,强化对股份公司的法律约束机制。会计舞弊行为被发现后,要严肃处理,给公司造成财产损失甚至导致公司破产的,要依法追究经理人员的该职责任,并实行严格的经理市场禁入制度,不能“易地做官”;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2)加速培育职业企业家,建立健全经理人员职业档案制度。建立职业经理市场后,经理人员的职业档案信息将会极大地影响经理市场对他的需求及其“均衡价格”,包括会计舞弊在内的所有道德风险行动会导致他被人取代,甚至身败名裂。职业经理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将为经理人员营造一个充满诱惑和压力的奋斗环境。 (3)强化金融机构和税务机关对股份公司的有效监督。金融机构与股份公司的往来频繁,其收支状况有详细及时的了解,税务机关每月根据申报审核催缴税款,对其会计报表有较好的把握。因此,建立金融机构和税务机关对股份公司的监督机构可以防范其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 (4)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机构要建立健全上市公司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真实、全面、及时、准确等信息公开有效标准,迫使上市公司接受广大公众的公开监督,以防止上市公司通过会计舞弊制造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从而建立起证交所与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会计行为的监督机制。
一、企业合同系统全流程管理概述 合同系统全流程管理指合同业务所涉及的全部内容,从合同的采购申请、招标、合同录入、审批、会签、合同履约以及合同的终结全面覆盖管理。合同签署前涉及资信审查、立项、谈判,合同签署中涉及合同的审核、信息反馈,合同的审批和用印;合同签署后涉及履约的跟进,合同文本的存档,以及合同的关闭,所有上述环节构成合同系统全流程管理。合同系统全流程管理改变了过去合同管理只能针对合同文本(非结构化数据);建立了合同系统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另外在全流程管理中嵌入了法律审核监控的体系。合同系统全流程管理建立了合同监控的数据分析,加强了公司政策的遵从性,也提高了合同的预警能力,降低了合同的法律风险。 二、大中型企业实施合同系统全流程管理的必要性 1.企业加强内部管控,规范流程的需求现代企业为了最大限度的增强内部管控,规范流程,要求所有的采购环节都走线上流程,每个环节都留有痕迹。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舞弊。加强内部管控必然要求减少人为干预,系统说了算,实现无纸化办公。合同系统全流程的重点是财务法务双线全生命周期监管,合同制定采用制式合同,运用企业文本或行业文本,规范合同制定前的条款及法务财务的审批,从预算的前置到合同交付及合同开票,以及合同执行后的财务分析,都是企业增强内部管控、规范流程的必然要求。 2.现代大中型企业规避风险的必要手段企业完善合同系统,规范合同执行,实现业务单位、财务、法务联合管控,实时监控,是最大限度规避违约风险的必要手段。流程规范完整,责任清晰明确,也促使风险降低。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发专门的合同管理系统,从而实现了对合同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该系统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的历史数据库,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打下扎实基础。在系统中嵌入项目谈判及启用日志管理功能,合同物资交付、发票的全流程跟踪功能,并能够规范合同执行、进行实时监控。提升合同管理的自动化,同时提升与合同相关的会计账务处理,减少手工操作。这些合同管理流程,都是规避合同风险的必要手段。 3.现代企业治理的要求随着现代企业集团化、国际化、互联网化的发展,分子公司、驻外机构众多,所要管理的合同纷繁杂乱,手工管理信息很难集中,时效性差,各个部门的相互协作和任务执行效率都会大打折扣。合同管理上的滞后、不完善会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后果。于是,能够提高企业自身的合同管理水平,借助IT手段,辅助企业规范流程、防控风险、落实制度要求、提高效率,实现对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合同管理系统的建设越来受到了大中型企业的重视,合同全流程系统顺应了现代企业治理的迫切要求。 三、合同系统全流程管理在东航的实践 在现代企业规范治理,提升内控管理的要求下,所有的业务都应该订立合同,合同的重要性勿容置疑。东航2012年6月份就编写了合同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2014年1月实现合同的审批流转环节在OA上流转,2017年9月1日,借助东航财务共享,合同系统三期上线,和财务共享系统完美结合。2018年1月1日又对合同系统全流程管理进行了优化。合同系统在东航实现了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了掌上东航和OA办公系统的集成。如图1所示。对于合同的规范,在合同生效前,在签约前预设管理规范,规范审批流程、规范授权、规范合同模板;签约中规范签署,对合同的审批、授权及盖章都做了规范;签约后执行监控,条款执行监管、异常情况的预警以及后评估。公司规定,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采购,必须签订合同,走合同全流程系统。分子公司超过一定金额的采购,必须经过股份公司的财务及法务审批。审批流程如图2所示。 1.合同签订流程合同录入中包括供应商信息、决策性文件、合同正文及其他附件。供应商信息在合同提交审核前,可以修改供应商的任何信息,一旦合同提交财务审批,供应商信息则无法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必须将合同退回后才能修改:如果合同处于财务审批中,当前审批人将合同退回,进行供应商信息修改,然后重新提交对应合同。合同签订涉及五种合同类型,合同类型如下:(1)固定总价合同。当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明细中包括具体的物资、物资数量、单价及明确的金额时,使用该合同类型。(2)单价合同。当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明细中包括具体的物资、物资单价,但实际采购物资数量不确定时(其中每种物资对应的金额需要根据各需求部门进行预估),使用该合同类型。(3)变动单价合同。当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明细中包括具体物资,但物资数量、物资单价不确定时(例如:航油合同),使用该合同类型。(4)框架协议。涉及经济事项,但不用付款的合同,对应的物资及价格可能不明确(如双方合作的合同)。合同签订过程中涉及经办部门审批退回、财务退回及法务退回,层层把关,各司其职。预算采用事项预算,事项之间不能混用。项目预算金额在合同签订时就按照此合同的生命周期预先置入合同系统中。签订好的合同生成带防伪标志的PDF文件,不再支持任何变更。 2.合同执行合同在公司的执行本着预算先行的原则。合同执行中最重要一环是预算控制,目前公司采用事项预算,对于新签订的合同,将合同有效期的预算总额一次性推送至合同系统作为各年的预算额度;每月的滚动预测金额将分月推送至合同系统作为各月的提单额度。合同系统全流程管理对接财务共享系统,所有单据以电子影像的形式进入审批流,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在合同执行环节,业务人员依据采购订单,根据事项预算的当月滚动预测金额,完成合同交付和开票任务。业务人员持增值税专票及验收报告等附件,在扫描点扫描及完成增值税专票的关联后,该合同付款就进入到财务共享环节,由系统自动派单,审核人完成初审及复审后,该合同会推向ORALE系统形成AP发票,同时会推向资金管理系统完成资金付款,付款后会回写至ORALE系统完成付款账务。 3.合同监控设置监控项项,达到合同系统全流程管理的监控升级。(1)自动顺延管理。设置顺延,顺延提醒,顺延审批及顺延调整功能。对于顺延提醒服务,第一次(即提前60天)提醒通知的对象为合同的送审人和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员;第二次(即提前30天)提醒通知的对象为合同的送审人、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员、以及部门的领导(2)预置及补充设置“监控事项”。按计划时间提醒经办人,经办人反馈监控人,回复意见和要求。(3)设置合同代办提醒服务以及供应商合同重叠预警功能等。 四、完善大中型企业合同系统全流程管理的建议 1.固化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促进合同系统智能化审核 目前在合同系统全流程审批中,各个业务单位使用招标文件及合同的文本多样化,经常出现同样的文本缺陷,导致财务审核环节效率低下。建议合同送审环节,送审人明确使用的招标文件或合同文本是企业文本还是行业文本,还是客户或供应商企业的文本。最好能将文本固化,形成制式文本,固化合同结构化信息。提高合同审核的效率和准确性,促进合同智能化审核的进程。 2.加强宣贯、改变观念,强化合同系统的内部控制作用 公司员工目前主观上把合同全流程管理系统运作成财务系统。合同系统运行中一旦出现问题,就找财务解决。没有树立公司全员参与意识,缺乏公司大格局观。优化流程,将企业管理融入到合同系统中,将预算嵌入合同系统前端,避免先执行合同,后补预算的被动局面。根据合同预算预提成本费用,严防费用跨期,提升管理,实现企业合同系统管理全覆盖。合同系统全流程管理虽然起到了一定的内部控制的作用,仍然有进一步优化改进的空间。建议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加强对供应商深入了解;增强财务人员的话语权;在合同初始录入时置入项目预算,并强化项目预算的准确性;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成本费用的预列能在合同系统中完成,分期付款的提示,质保金到期的职能化提醒,合同开发和运行符合企业的需求,真正实现对合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配合穿行测试等措施,强化合同系统全流程管理的内控功能。 3.优化合同系统,提升合同管理效率 目前企业管理层还不能在手机APP上最终审核合同,建议搭建合同系统手机APP平台,生成具有防伪标识的PDF文件,未来应该加强系统开发,实现企业管理办公无死角。提升工作效率。缩短合同审批时间,真正为生产经营服务。合同系统的退单必须到财务环节扫描后才能退单。建议优化合同全流程系统的前端业务环节,发现问题能迅速返回上一环节,提高系统的服务效率。建议在合同系统中置入税金提取功能,比如,印花税的提取。 4.建立合同系统专业人员的常态化培训 合同系统运行中常常出现上一环节的业务人员在操作时,未考虑下一环节的需求,往往导致流程停滞不前,退单率比较高,效率低下。建议建立合同系统专业人员的常态化培训,帮助业务人员不仅熟悉自己操作的环节,还应该熟悉前端和后续运行的环节,提高业务技能,更应该有一个全局化的视角审视每一个合同的运行流程,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在现代企业业财融合过程中,财务人员不仅是财务专才,更是通才。应该强化财务人员在合同系统全流程管理的培训,培养战略性人才,促使他们带着财务管控、预算先行的理念,提升服务,创造价值,用足合同系统功能,实现有效控制和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合同管理信息化及合同的预警机制。建议成立专门的采购谈判小组,由计划、财务、内控、法务和技术人员组成的谈判小组,在谈判中充分发挥业务技能,改变目前的形式上健全,实质上薄弱的谈判局面,减少企业在采购谈判中的无形损失。 5.加强履约监控,利用大数据系统提取有效的纠纷合同 目前合同的履约监控功能比较弱,诸多的履约事项靠人工监控。纠纷合同分析功能尚未开发完善。建议在合同创建和签约之间,预置及补充设置“监控事项”,按计划时间提醒经办人,经办人反馈,监控人回复信息及需求,大大提高在合同中及履约管理中监控的范围及深度;同时也大大提高了保障整个合同的权利。随着互动式监控功能的启用,将会进一步提升数据分析的能力和应用范围。建议开发纠纷合同的提取分析功能,提升企业管理。 参考文献: [1]王萌,王春岚.浅谈合同管理流程中的内部控制[J].现代经济信息,2014(10). [2]尹习忠.浅谈如何做好合同全过程管理[J].经济管理:文摘版,2016(02). [3]马颖.过程控制导向的企业合同内部控制系统研究[J].会计研究,2011(09). [4]杨巍.基于ERP的合同管理系统在Z公司的实施应用[J].新经济,2016(23). [5]卢雪丽,王彦.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合同集中化管控效能[J].山东通信技术,2017(01). 作者:张婧 单位: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国外经济论文:国外经济发展中政策金融 摘要韩国的政策金融对制造“汉江奇迹”功不可没,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弊端。本文在介绍、分析韩国政策金融的基础上,总结了韩国实施政策金融的经验和教训,并通过我国与韩国的比较,对我国的政策金融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政策金融主要指的是公共部门所从事的金融活动,是与民间金融相对应的。由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政策金融在目标、手段、规模、运作方式等各个方面的显著差别,政策金融的涵义也有所不同。 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体)都把政策金融当作一个重要的经济手段而加以运用,但是效果差异很大.日本、韩国、台湾、新加坡等比较成功,而拉美、南亚的许多国家都失败了。在这些有限的成功者之中,韩国的政策金融最为非凡。在韩国,政策金融成为了其经济发展的极为重要的杠杆,它与韩国的产业政策、发展战略、企业模式等融为一体,共同支撑了韩国高速的经济增长,制造了“汉江奇迹”。但是它的实施也带来了韩国经济结构性、体制性的顽症,以致韩国在97年的东亚金融危机中一败涂地。因此,研究韩国经济发展中的政策金融是一个重要而又复杂的问题。 一、韩国的政策金融 (一)韩国政策金融的内容、作用及特点 韩国的政策金融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控制金融系统;二是政府控制利率;三是通过金融机构向特定产业以优惠条件贷出资金。 1.韩国政策金融的内容及作用 韩国的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始于朴正熙政权的建立,朴正熙高度重视国家对金融部门的控制,认为金融应该作为政府手中的得力工具推动经济增长,于是通过一系列措施建立了“官治”金融体系,政府不但控制了政策制定权及金融监管权,而且在实际上控制了大部分的储蓄存款,这使政府在实施政策金融时具备了雄厚的物质实力,见表1。 利率是重要的金融杠杆,韩国政府自然要将它控制在手中。政府不但把利率作为一般的货币政策工具,而且作为政策金融的有力杠杆去刺激经济的开发,其调控范围、调整幅度都相当的大,甚至不惜形成“逆利率”、“差别利率(歧视性利率)”等典型的管制利率形态。 韩国的政策金融是与其产业政策密切配合的。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韩国执行出口导向战略,政策金融向出口部门倾斜。用于支持出口的政策性资金占银行信贷总量的比例不断增加。在强有力的金融支援下,韩国的出口迅速扩张,出口导向的经济增长战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1973年,韩国政府正式提出“重化学工业”立国的方针,把经济建设的重点转向重化学工业部门。政策金融的重点也由此转向重化工业。商业银行贷款大量向重化工业部门倾斜,至20世纪80年代初,韩国用于推动重化学工业发展的银行贷款共有298种,其中政策金融占221种。用于重化工业的政策性贷款有力地推动了韩国的产业升级,使韩国这个资本匮乏、技术落后的国家迅速实现了高质量的工业化。 2.韩国政策金融的特点 (1)在政策金融运作过程中,政府与民间部门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协商机制,并且对政策金融贷款对象进行密切的监督与治理。 韩国总统每月都要主持召开“外贸促进会”和“经济趋势碰头会”,参加人员有政府部门高级官员、产业界领导、银行家以及工会领导。这样,在政府、银行与企业之间便建立了一个紧密有效的协调机制,共同促成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的实现。政府、银行、企业三者构成了一个三位一体的系统,共担风险、共谋发展、互相支持,成为韩国政策金融,也是经济发展模式的一大特色。政策金融只支持那些完成产业政策目标出色的大企业,这样必然要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督与治理,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这无疑增强了政策贷款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政策金融的范围广、程度深、规模大、时间长,可以说它不但支撑了高速的经济增长,而且塑造了整个国民经济结构。这与日本以及其他新兴工业经济体相比,都是非常非凡的。 (3)政策金融对中心银行依靠很大。通过商业银行贷出的政策性资金中,来自中心银行贷款的资金高达35%左右。中心银行——韩国银行的倾斜性利率比一般利率低得多,比如,出口票据贴现率只有3.5%,而一般银行是9.0%;1974年商业票据再贴现率是11.0%,比一般商业银行低4.5%。这使得政策金融中,中心银行的利率补贴比重很大,轻易引发通货膨胀,造成宏观经济的不稳定。事实上,从20世纪60年代初经济起飞一直到80年代初,韩国的通货膨胀率几乎年年都是两位数,1964年和1974年甚至达到30%以上。 (4)外资也被置于产业政策之下,成为政策金融的一部分。 (二)韩国政策金融的弊病及改革 韩国的政策金融虽然对制造“汉江奇迹”功不可没,但是也逐渐暴露了它的弊端。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韩国政府就开始了渐进的金融改革,但是由于体制惰性,大量的政策性贷款依然没有取消,政策金融的优秀依然没有改变,终于酿成了1997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使人们把目光投向韩国式政策金融的负面作用,而此前却一直为人们所忽视。 1.政策金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政策金融使企业的负债率过高,增加了财务风险,助长了不合理的企业扩张,使企业家养成了依靠政府、依靠银行的不良经营习惯,阻碍了企业家经营能力的提高。 2.政策金融阻碍了金融体系的发展,造成了一个非市场化的、效益低下、治理落后、缺乏风险防范机制和能力的脆弱的金融体系, 金融危机中显得不堪一击。 3.政策金融恶化了宏观经济环境。政府控股银行,非凡是治理利率,这使得金融市场上信号扭曲,不能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政策性贷款更是一种直接的人为干预,是一种根本上反市场的行为。政策金融造成了不合理的经济结构。长期对出口产业、重化工业的倾斜政策,造成了内需产业、农业、轻工业的相对落后,在部门之间造成了严重的不均衡。长期支持大企业集团,歧视中小企业的政策,造成了企业规模结构的失衡,降低了整个经济结构的弹性,增大了风险。 4.政策金融以歧视性为特征,损害了公平原则。它人为地阻碍了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也,包括银行)间的平等竞争,造成了垄断,在长期中肯定不利于经济发展,同时也扩大了收入差距,使社会动荡日益加剧。 5.政策金融使政府权力过大,官员寻租的可能性增加,助长了腐败。 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第二次石油危机的冲击下,再加上国内的政治动荡,韩国经济大幅滑坡,在1980年出现了负增长,政策金融的弊端也随之暴露。从全斗焕政府开始,韩国进行了渐进式的金融改革,与政策金融相关的许多做法都发生了改变,经过十几年的改革,韩国的政策金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长期形成的金融体制积重难返,很难在本质上有所改变。畸形的产业结构、企业规模结构,负债率过高而又盲目扩张的大企业集团,脆弱的金融体系,仍然延续了下来而没有质的改变,这些经济深层结构中蕴藏的体制性矛盾终于在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发生了总爆发,使韩国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危机之中。在“亚洲四小龙”中,韩国的损失最大,危机最严重,应该说不是偶然的,而是与其非凡的发展道路密切相关。 金融危机中产生的金大中政府,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和建议,推行了一条市场化、民主化的改革路线。其四大措施(分别针对企业、金融业、劳工制度和政府机构)动作之大、影响之深都是空前的。这次改革对整个企业结构、产业结构、金融体系以及政府机构都动了大手术,原来的政策金融体系看来很难再存在下去了。这些重大措施取得的效果也是令人振奋的,韩国仅用了两年就走出了低谷,成为最先摆脱危机的东亚国家(包括东南亚)。这说明韩国式的政策金融只能是一个暂时性的措施,它在一个落后经济的起飞阶段是卓有成效的,但是“祸根”也从此埋下,当经济进一步成长、成熟起来之后,其弊端也暴露得日益明显,必须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否则就避免不了经济危机。从韩国的发展史中我们看到的是政府与市场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复杂作用,看来最终是政府向市场的复归。 二、韩国的政策金融带给我们的启示 政策金融本质上是政府对市场的一种干预,而韩国的政策金融在政府干预度上甚至超过许多政策金融失败的国家,为什么却取得了成功呢?答案归结为一点,那就是政策金融必须是对市场效果的一种逼近。也就是说,政策金融手段要达成的目标必须是市场同样要达成的目标,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只不过依靠政府的力量可以缩短时间,而依靠市场的力量更加耗时罢了。反过来,假如政策金融从本质上变成了一种反市场的行为,那么它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所以,对市场效果的逼近是政策金融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一)考察韩国的政策金融我们可以发现,它实现了对市场效果的逼近 1.虽然金融机构为政府所控股,但贷款对象却基本上都是私营企业。公营企业因其产权的公有性质,不能在市场上进行自由交易,不是合格的市场主体,同时因为公有企业缺乏利润动机和激励机制,难以避免效率低下。向公有企业提供大量政策性贷款,无疑会造成资源的非效益使用,同时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效率,引起宏观经济的一系列问题。我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比如土耳其、印度、墨西哥及一些拉美国家)长期用政策金融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绩效始终不尽人意,其根源就在于此。国有企业是人为建立的,大规模支持国有企业的政策金融是对市场的背离,与市场所要达到的目标南辕北辙,不可避免地要遭到失败。 2.韩国政策金融在运作上逼近了市场效果。首先,政策金融的实施以经营状况作为标准,出口多、效益好的企业能够继续得到贷款支持,而不成功的企业便不能再得到贷款,这就依据客观经营状况人为地实现了优胜劣汰,逼近了市场机制所能达到的效果。其次,这种做法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原因就在于政府所依据的标准是市场化的。出口工业市场在国外,经营实绩由国际市场的竞争决定,因此反馈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市场信息。发展重化工业也从一开始就是面向出口的,因此作用机理是相似的。要想达成此种效果,经济体必须是一个开放的经济,关起门来搞进口替代,市场信号不可避免地是扭曲的,政策。金融所依据的标准也不可能是客观的。 3.高效、廉洁的发展型政府是韩国政策金融成功的有力保证。政策金融的执行者——政府无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韩国的朴正熙政权是一个务实的军人政权,其反腐败措施非常有力,机构精简、运转高效,满足了成功的政策金融对政府的苛刻要求,保障了政策金融在逼近市场的轨道上运行良好。 (二)我国能否模拟韩国,通过政策金融推动经济发展呢?答案是否定的 1.我国的国情与韩国不同。虽然我国与韩国在50年前处于几乎相同的低发展水平,但是此后却走向了不同的发展模式,韩国融入了所谓资本主义阵营,而我国则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我国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一整套体制所带来的弊病都是韩国在经济起飞之初所不曾碰到的,这也就是说,韩国能够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崭新的政策金融体系,而我国则扛着沉重的历史包袱,每前进一步都步履维艰。我国首先面临的是深化改革的问题,从改革中脱胎出来的各方面体制与20世纪60年代的韩国颇为不同,因而不可能简单地模拟韩国的政策金融。 2.韩国的政策金融产生了严重的负面效应,我们不可能对之进行模拟。想达到那样的效果而又不建立那样的体制是很难的,但是建立类似韩国的金融体系和企业制度必然重蹈韩国的覆辙。 3.韩国的体制性弊端从一开始就存在着,而在20世纪60-70年代之所以未碰到严重的问题,原因就在于韩国处于半保护状态下,尤其是 资本市场处于关闭状态。今天,世界市场变得更加开放,经济一体化程度与60年代相比大大加深了,金融深化已是各国都普遍认同的一个趋势,对利率进行大范围的、长期的管制已经不可能,对某些产业、企业倾力支持而忽视其他产业、企业的歧视性做法也已不再是明智之举,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必须打破,因此我国不可能再去模拟韩国的政策金融了。韩国的政策金融无疑是一种金融压抑,而我国长期形成的金融体制是与韩国类似的金融压抑,需要的是金融深化,需要一个更加市场化的金融体系和竞争机制。 4.韩国政变上台的务实军人政府是实施政策金融的有力保障,而我国的文官政府是不适合韩国式政策金融的。即使在韩国,那样的军人政府也只能是—种历史的过渡。 但是,政策金融也不光是韩国一种,世界各国都存在着政策金融,而韩国政策金融由于贴近市场运行效果取得了成功,这是对所有发展中国家的良好示范。我国虽然不能模拟韩国的政策金融,但是可以学习借鉴它的许多东西,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使政府干预逼近市场效果。为此,我们在体制层面上应该做到:第一,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放弃对大部分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贷款,转而支持私营企业,把私营经济提高到战略地位;第二,建立真正的产权保护,彻底打破超经济权力的压制,实现财产权的解放;第三,扩大经济开放度,不再把进口替代战略作为基本的发展战略;第四,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在政策金融的具体实施上,有这样几个要点:第一,控制政策金融规模,比例不宜过大;第二,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商业金融机构完全分开,商业银行的政策性贷款要全部取消;第三,政策金融的主要支持对象应转向私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第四,政策金融的针对性要加强,力度也要加强而不是减弱,手段多样化,可以更多地采取政府担保等間接手段。 由于我国在许多方面仍然落后,所以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作为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之一,政策金融仍将扮演重要的角色。但是我国的政策金融将与韩国大不相同,它一方面要彻底从旧体制中摆脱出来,一方面又要适应新的世界经济形势,从一开始就带有鲜明的市场化色彩。我们相信,这样的政策金融能够逼近市场运行效果,同时又能够避免韩国政策金融的各种弊端,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国外经济论文:国外经济现状 关键字经济现状发展趋势 摘要进入新世纪以来,越南经济迅速发展,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质量大为改善,国家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金融状况有所好转,投资环境得到改善,社会投资踊跃,已基本走出基础差、积累少的困境。虽然越南经济仍面临极大的挑战,但其基础已经稳固,同时世界经济形势的好转也为越南经济发展提供了机遇,越南未来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前景乐观。 在亚洲金融危机中,越南经济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但经过短时间的恢复,近几年越南经济出现新一轮高增长势头,与东南亚地区大多数国家的经济波动形成鲜明对照。本文试图对越南在21世纪初的经济表现及高增长背后的推动因素进行初步分析,并探讨其未来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21世纪初越南取得的经济成绩 1.国民经济发展迅速。跨入21世纪以来,越南国民经济已连续四年出现递增性增长态势(见表1)。从越南经济各项指标来看,一是出口市场扩大,出口额激增,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度提高;二是国内投资、消费的增长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因素。同时,非国有经济迅速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活力。 2.经济结构继续改善。进入21世纪以来,越南工业化进程加快,外资和国内私人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服务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渐上升,而农业所占的比重则有所下降,但产量的绝对值仍在增加,且增长平稳(见表2和表3)。农业的稳定发展为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促进了越南经济的稳定发展。 3.国家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01年以来国家财政状况明显好转,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还债能力不断提高(见表4)。2001年财政收入100万亿盾,超过计划13%;2002年财政收入完成年计划的106.5%,约为73.9亿美元,同比增长7.8%;2003年财政收入不仅全面完成国家计划,而且连续第六年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同比增长11.3%。财政收入状况的改善使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增强,投资力度加大,推动了经济的增长,财政支出增长率从2001年的9.2%上升到2003年的14.1%,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越南财政收支持续好转,是经济稳定发展的结果。它将在今后几年内,在保障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完成、鼓励出口、创造就业机会和消饥减贫等方面发挥显著作用。 4.社会投资踊跃。越南经济增长稳定,使得投资者对投资利润预期乐观,投资踊跃。投资呈递增趋势。2000年越南国内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20.8%;2001年这一比例继续上升,达21.9%。2002年社会总投资额达11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0.3%。投资增长主要是受国内私人投资大增的推动。2002年,非国营企业投资额达32.46亿美元,同比增长30%。其中,私人投资约24.68亿美元,同比增长33%。2003年社会总投资217.6万亿越盾(约合139.5亿美元),同比增长18.3%。其中,国内资金占83.2%(国有56.5%,非国有26.7%),外资占16.8%。同期,外国投资也大幅度增加(见表5)。从投资和发展的关联性看,越南已形成国内积累—投资—发展的良性循环,摆脱了对外资的过度依靠。 5.对外贸易持续增长。2001年由于受到世界经济衰退和九一一事件的影响,对外贸易等各项指标增长幅度减小;2003年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越南对外贸易额大幅增长,首次突破400亿美元大关,总额达448亿美元(见表6)。一些主要出口商品像原油、纺织品的价格明显上涨,出口量大幅增加,使得越南的出口增长加快。总的来看,越南的出口贸易受世界经济影响较大,对外依存度过高。进口方面,贸易逆差大幅增加,进口商品主要是机械设备、原材料、燃料及零配件等,而对消费品进口的限制仍十分严格。 经济持续增长原因分析 1.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先决条件。 随着革新的不断深入,越南的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取代了计划经济体制。这些年的发展使越南的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初步完成,实现了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变,以市场运行为,基础的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作为市场要素的价格、利率、汇率、竞争和分配机制已全面市场化,劳动力、金融、证券、技术和信息等市场体系正在积极培育和发展之中,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增强并与市场机制逐步适应和匹配。在微观基础领域,越南已由单一的公有制体系发展到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一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不仅提高了经济效率,还以各种方式为经济的增长提供了刺激,使经济焕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 2.选择正确的经济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两个推动力推动经济发展。 第一,进口替代与出口导向相结合。越南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国内市场,积极引进机械设备、原料等发展本国工业,减少国外工业晶的进口;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加大引资力度,加强国家的经济宏观调控能力,集中发展基础设施和能源建设。这种进口替代与出口导向相结合的战略使越南经济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出口方面,基本形成了原油、大米、水产品、咖啡、煤炭等五大类创汇拳头产品,同时食品、服装、电器、鞋类的出口也有较大增长,成为出口创汇的“第二梯队”。进口方面,贸.易逆差大幅增加,但进口产品主要为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原材料、燃料及零配件等,对消费品进口的控制仍十分严格。 第二,国内资本与国外资本并重,不单纯依靠国外资本。亚洲金融危机后,在东南亚其他国家国内生产总值都大幅度下降的情况下,越南经济仍有所增长,这与越南实施的两种资本并重、不单纯依靠外资的战略是密不可分的。2003年社会总投资额达217.6万亿盾,其中国内资金占83.2%。2004年社会投资总额计划255-万亿盾,其中国内资金占68%,国外资金占32%。由此可见,越南经济发展显然是以国内资金为主。这样就减少了国际资本市场对越南经济的影响,从而保证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 第三,两种市场相结合为经济发展拓宽了道路。国内国外两种市场的结合为越南经济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2003年,随着世界经济的恢复,越南出口额大幅增长,出口总额近200亿美元,创历年新高。世界经济的恢复刺激了越南的出口,一些主要出口商品像原油、纺织品等的价格明显上涨,出口量大幅增加,使得越南的出口增长加快。 第四,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升级相结合。越南的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在一个平台上进行,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投资的变化。越南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迫使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更新设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为此企业不断加大设备、技术等方面的投资,提高市场竞争力。2003年越南将80%的投资用于工业领域,大力更新设备,引进先进工艺,降低生产成本。在2004年的越南全国计划工作会议上,计划投资部长武洪福指出,今后的主要投资领域是电子、油气开采、水泥、机械制造、冶金、石化、交通设施、水利工程。他还表示要加大对教育培训、科学技术、文化新闻、医疗卫生和扶贫方面的投资,以推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其次是大规模引进外资和技术。通过引进外资,建立起一批外商投资企业,与国有企业形成竞争,迫使国有企业逐步走上技术改造的道路。大量外资的引进也带来了技术和治理的引进,因而提高了产业的现代化程度,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再次是扩大对外开放。扩大对外开放,产品必须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产品竞争力的提高,必须通过改进设备、创新技术、降低成本等途径实现,即通过产业结构的升级实现。 3.私人投资踊跃,非国有经济迅速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活力。 在新世纪初世界经济不景气、外资投资缩减的情况下,越南的投资仍以超过30%的贡献率推动经济增长,其中增长最快的是国内私人投资。2003年社会发展投资总额中,私人投资58万亿盾,投资额最高,增长幅度最大(为24.7%,外商直接投资增长率5.8%)。目前越南已有12万家私人企业,成为国民经济中最活跃的成分。2003年工业总产值为302.99万亿盾(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比上年增长16%,其中私营企业工业产值比上年增长18.7%。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作为一个正在由落后的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和市场经济体制构建中的国家,越南也面临一些难题与挑战。 第一,越南企业的竞争力还很薄弱。私营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投资分散,缺乏规模。国营企业机制转变迟缓,治理水平低;缺少高质名牌产品,设备老化,不少原材料需要进口,生产成本高。越南产品质量较差,创汇能力和竞争力低。据统计,越南国内商品价格与国际价格(大部分按照进口价计算)比较:水泥高出115%,印刷纸和书写纸高出127%,氮肥高出131%,苏打高出163%,钢坯高出125%,蔗糖高出140%。外资企业使用的电费、海运费、国际电话费用均高于本地区其他国家,平均高出2—3倍。越南与泰国比较:越南用电量相当于泰国的1/5,移动电话为1/20,因特网为1/300。因此,在打开国际市场和在国内市场上应对外来产品抢占市场方面,越南企业的竞争能力亟待提高。 第二,越南在转变经济机制、融入世界经济方面明显滞后。越南在转变经济机制的同时,也碰到世界市场的各种挤压,迫使越南在提高竞争力的同时还要面对各种形式的贸易壁垒。越南的出口过度 依靠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市场,上述市场一旦对越南产品实施各种限制,越南的整个出口就会陷入困境。由于受美国和欧盟等主要市场的各种限制以及本国重要出口产品数量不足等因素的影响,2003年下半年越南的出口增长势头趋缓,前景不容乐观。为此,越南政府推出一系列刺激生产和鼓励出口的措施,以确保完成当年规定的190亿美元的出口指标,并为2004年的出口奠定基础。2003年上半年,越南出口总额达97.7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6%。对此,当局提出了下半年完成95亿美元出口额的目标。然而从2003年7月份开始,越南出口的总体势头放缓,当月出口额比上月下降3.3%,8月份又下降了3.5%。在美国市场方面,越美贸易协定签订之后,两国经贸合作关系发展迅速,但由于美国的市场准入条件繁杂苛刻,加上人为设置的,贸易壁垒,非凡是美国不顾越方强烈反对,对越南鲶鱼征收38%—68%的反倾销关税,导致2003年越南鲶鱼对美国的出口额下降64%,由上年的5500万美元下降到2000万美元。 第三,越南在吸引外资方面仍然面对不少挑战,尤其是在基础服务设施方面还存在很大的瓶颈制约。目前,越南服务业总体还处在较低水平,主要表现在硬件差、服务质量不高。硬件方面远没有达到经济发展的需要。据有关方面统计,目前越南公路中,砂石和土路路面占了总里程的73.31%;电力供给不足,从全国范围来讲,高峰期电力缺少100-450MW,无法满足生产的需要;供水系统落后,且价格较高。软件方面,政策法规还存在透明度低、随意性强、申请手续繁琐等弊端,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投资环境尚未得到根本改善。 第四,越南也存在着牺牲环境资源换发展的弊端。这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历程中都曾发生的现象,也都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越南是世界上生物物种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享有“世界动植物研究博物馆”的美誉。然而,世界银行的《2002年越南生态环境监测报告》却向越南的生态保护工作敲响了警钟。这份报告说,在过去的10年中,越南国内许多物种的生存环境遭到灾难性破坏。据统计,目前越南全国28%的哺乳动物、10%的鸟类和21%的爬行类和两栖类动物濒临灭绝。另外,在维系生物物种多样化中发挥着独特作用的红树林被成片地砍伐,面积比10年前减少了约80%。报告还说,10年前越南农民还经常在山里见到白颊猿等十分珍贵的动物,但现在再也难觅这些动物的踪影了。报告分析了造成越南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指出近几年越南采取了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许多地方大力发展小染料、小电镀、小农药以及炼焦等工业项目,而从事这些工业项目的工厂大多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环境保护,对自然资源进行了破坏性开发。报告还说,越南一些地方开始毁林开荒,结果植被受到极大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水源短缺等问题。因此,越南最终不仅没有增加高质量的耕地,反而使当地生态环境越来越恶劣,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贫困,形成了恶性循环。 第五,经济体制转换中产生的官员贪污腐化现象恶化了越南的投资环境。如在办理投资手续过程中,各部门在收取除了按规定应交纳的费用外,还自行增加不正当费用,工作人员也收受贿赂。官员腐败风假如不刹住,必将影响革新开放大局。正如越共总书记农德孟所说:“一些干部生活方式不受约束,腐化堕落,且不能保持他们的政治信念和道德准则,我们不得不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第六,缺乏强有力的人口政策。到2002年底,越南人口已将近8000万。按现在的增长速度计算,10年后,越南人口将达到9000万。在20世纪的100年里,越南的人口增长了五倍多。目前越南的人口密度已增至每平方公里235人,居世界第15位。人口增长过快给越南经济带来严重的分母效应,加重了劳动力就业的压力。人口增长过快也是环境遭到破坏的一个重要原因。越南目前没有实行计划生育,如何降低人口增长速度已成为越南经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发展趋势 随着越南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和国际经济环境的改善,越南将进入经济发展的全新时期。 目前越南的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确立,并日益完善,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体制保证。从近年的投资与发展的关联性来看,越南经济已经出现了明显的投资一积累一发展一投资的良性循环,已基本走出基础差、积累少的困境,为经济的新一轮增长奠定了物质基础,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质量也大为改善。可见就国内环境来看,越南经济已具备进入一个持续高增长的条件。 从国际环境看,国际经济环境的改善与国际合作的进展为越南经济的持续增长提供了积极的因素和机遇。 2003年世界经济开始复苏,尤其重要的是越南所处的东亚地区受中国经济高增长、高进口的拉动,成为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地区,为越南经济增长提供了良好的周边环境。 越南一直在寻求尽快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以支持其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长远目标。国际社会也一直在强力支持越南融入世界贸易体系,非凡是支持越南加入世贸组织。加入东盟自由贸易区也使越南得到了较大的经济利益。2002年越南与其他东盟成员国的贸易额达68亿美元,占越南外贸总额的21%,远高于1995年越南加入东盟时的35亿美元。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为越南产品提供了一个潜力巨大的市场,同时也将为越南吸引外资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越南被认为是东盟地区较为稳定和安全的国家,而且拥有丰富的廉价劳动力,基础设施和相关的投资法规也在日趋完善,这也使越南对外资的吸引力不断增强。 2004年越南尽管碰到生产活动所需的原料、燃料和材料价格骤涨,长期干旱以及禽流感造成的巨大损失等困难,但一季度经济取得跳跃式的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高于2003年同期。总之,越南未来经济的发展机遇大于挑战,潜力巨大,前景乐观。 国外经济论文:国外经济暖和增长 摘要:2007年上半年日本经济增速比上年同期有所降低。日本经济增速下降的重要原因是企业投资下降,但由于占经济总量60%的消费有增强趋势,会弥补一部分投资放缓留下的需求缺口,所以整体经济运行依然稳定。预计2007年日本经济增长率为1.9%,与潜在经济增长水平大体相当。2008年,日本央行将维持低利率政策,加之世界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可能性较高,从而日本国内外经济环境都较为稳定,有利于经济的暖和增长,预计2008年日本经济增长率将在1.8%左右。 日本经济暖和增长消费不足 一2007年经济运行的基本特点 2007年日本经济保持了可持续的低速增长。第一季度GDP比上一季度增长了0.7%,经济形势较为平稳。第二季度,由于消费、投资和出口的增幅同时回落,GDP出现了负增长,不过整体经济并没有明显的放缓迹象。总的看来,日本经济依然在“一进一退”的徘徊前进。 (一)投资增速放缓 2007年第一季度,日本的投资虽然小幅下降,但尚能维持稳定。可到了第二季度,住宅投资环比下降了3.4%,企业设备投资环比下降了1.2%,降幅较大。企业设备投资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非制造业设备投资大幅下降,其中房地产和服务业的降幅最大;住宅投资减少,主要是由于租金较低,出租性房屋的建设热情降低。 在经济不景气时期,日本企业普遍采取了“减量经营”的策略,生产规模受到限制,加之企业负债沉重无力筹措资金,所以设备投资不足。近年来日本企业经营状况好转,利润率上升,在这样的条件下加速了设备更新,投资大幅增长,拉动了经济复苏。2007年的投资增速下降有可能反映出日本企业设备更新的高潮已经过去。不过,日本企业国内机械设备订单数在经历了连续4个月的下滑后,在7、8两个月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5%和1%,表明设备投资有恢复增长的可能。从日本银行的短期经济景气调查的结果来看,也没有明显的迹象表明企业对未来经营状况的预期恶化,所以目前还不能认定日本企业投资会继续下降。 本轮经济景气中,对日本经济贡献最大的不是信息通讯等高新技术产业,而是重新焕发活力的造船和机械等“重厚长大”产业。这些行业的崛起,不仅得益于日元贬值和海外需求增长等原因,更是因为日本拥有大量熟练的技术工人和精雕细刻的质量意识。由于发展中国家对这些产业的需求仍然旺盛,因此会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相关行业的设备投资大幅下滑。 (二)居民消费对经济的贡献逐步增大 2007年第一和第二季度,私人消费分别增长了0.8%和0.3%,成为拉动日本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近年来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60%的消费迟迟不见起色,限制了经济的增长步伐。但从2006年下半年起,日本私人消费出现了上升趋势,家庭支出逐步增长。进入2007年后月度家庭消费支出基本保持了正增长,到2007年8月日本两人以上家庭的实际消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6%,增幅较大。 在2007年日本投资放缓的情况下,居民消费增长能够弥补投资增速下降留下的需求缺口,从而保证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所以家庭消费支出的恢复性增长对于日本经济的持续发展有着关键性意义。当前日本消费的改善主要得益于就业形势良好。由于企业用人需求旺盛、雇佣条件改善和大学毕业生就业机会增多,在2007年6、7月间,日本的失业率已经降到3.6%,是9年来的最低水平。在劳动力需求增加的背景下,预计居民消费支出将会继续小幅增长。 (三)进出口同步快速增长 由于外部需求旺盛,日本的出口在2007年第一和第二季度分别增长了3.4%和0.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很大。在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由于日本国内经济形势稳定,内需增长,也拉动进口不断增加。 由于日本经济对海外市场依靠较高,轻易受到外部冲击的影响,所以人们普遍认为在2007年里美国经济放缓会对日本经济产生不利影响。但从现有数据分析,日本出口所受的影响较小。之所以2007年日本的出口能够抵御美国经济降温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首先,美国房地产市场降温对消费的影响尚不强烈。虽然房价下跌造成的财富损失会影响居民的消费倾向,而且次级债危机爆发后信贷成本上升也抑制了美国的消费融资,但目前美国失业率保持低位,工人工资继续提高,表明美国经济虽然减速,但没有出现“硬着陆”,防止了消费大幅下滑。其次,“新兴国特需”弥补了发达国家需求下降的缺口。由于中国、俄罗斯和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的崛起,出现了世界经济增长引擎多极化和需求市场分散化,“新兴国特需”成为日本出口增长的新动力。 以日本对中、美两国的出口为例(见图2),可以看出“新兴国特需”对日本的重要性。近年来,日本对图2日本出口额变动情况资料来源:日本统计局。中国出口迅猛增长,且对中国出口的变动与总出口的变动高度相关;日本对美国出口增长缓慢,且对美出口的增长速度已经远远落后于日本总出口和对华出口的增长速度。非凡是从2006年11月之后,日本对美国出口的增速逐步下降,而总出口和对中国出口却在继续加速增长。在2007年7、8两个月里,日本总出口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了13.8%和16.4%,对中国出口增长了20.6%和23.7%,对美国出口则仅增长了1.3%和4.7%。 (四)通缩有所缓解 2007年,日本的通缩问题并没有如人们预期的那样得到彻底解决,但由于国际能源和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加之日本国内劳动力市场偏紧,迫使物价水平小幅攀升,通缩已经接近尾声。 2007年,日本CPI指数变化幅度极小,假如仅仅参照这一指标,无疑可以得出通缩问题没有改善的结论。但假如以企业物价指数和出口价格指数(见图4)作为参照,则可以看出日本的整体物价水平在持续上涨。9月份日本的企业物价指数为103.6,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7%,这是日本企业物价指数连续第43个月同比上升。从商品类别看,9月份,钢铁和化工产品价格同比分别上升10.2%和3.3%,纸和纸浆价格同比上升3.3%,纺织品价格同比上升3.4%,废铁价格同比上升27.4%。在日本银行公布的905种产品价格中,有51.9%的产品价格上升。日本企业物价指数反映的是企业间交易的商品价格水平,它与消费物价指数CPI一样都是衡量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参照 一指标,可以看出日本的价格水平变化基本和经济增长率相当。而参照出口价格指数,则会发现日本出口产品价格上升得非常快,已经快于国内经济增长速度。 之所以日本出口商品价格可以较快上涨,是因为目前全球通胀率较高,出口到国际市场的商品有较大的涨价空间,日本企业可以根据成本的变化而调价。企业物价指数的上涨也主要反映了原材料、能源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而CPI上涨乏力是因为消费市场不活跃,上游企业成本上升不能有效的传导到终端消费市场。今后一段时间里,一方面,企业成本上升会形成持续的消费品价格上涨压力,推动CPI走高,另一方面,由于劳动力需求旺盛,家庭支出不断上升,消费市场有更加活跃的可能,也有助于CPI走高。所以预计2008年日本通缩现象可能会逐步消除。 (五)维持超低利率 2007年2月,日本银行将基准利率从0.25%提高到0.50%,这是日本2006年7月后唯一的一次加息。经济长期增长以及日本同其他国家的利差过大是日本银行决定加息的主要原因。从加息的效果看,由于加息后的日本利率水平依然超低,所以对投资和消费的影响不明显。 2月份后,由于担心美国经济放缓可能危及日本经济的复苏前景,加上日本CPI指数仍然萎靡不振,所以日本银行维持0.50%的利率水平不变。预计在2007年里这一利率不会发生变化。未来全球金融市场的走势、日本CPI的走势以及美国经济的走势都将影响日本利率变化的时间表。 低利率客观上有利于企业融资,到2007年9月,日本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已经连续20个月保持增长。但是,日本超低的利率却影响了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由于日本的利率是西方发达国家中最低的,日元和美元、欧元等其他主要货币存在巨大利差,给投机者留下了可乘之机。投机者以低利率借入日元,然后再将日元兑换成美元或其他拥有更高收益率的货币,可以从中获利。这种套利交易提高了全球的资产需求量,导致资产价格膨胀,加剧了市场动荡。日本央行数据显示,仅仅2007年3月外资银行就通过其在日本设立的分行输出21.9万亿日元(约合1800亿美元)到海外,该数据比上年同期上升31%。日本投信协会的数据显示,在截至2007年4月30日的一年里,日本共同基金所拥有的海外资产增长了47%,达到32.2万亿日元,占总资产的比例高达43%。除了银行和基金之外,日本许多家庭投资者也开始将投资注重力转移到海外,借贷日元用以追求海外高风险投资。 (六)日元先贬后升 在2007年上半年,日元对美元、欧元及亚洲其他主要货币均出现较大幅度的贬值。在日本经济基本稳定的背景下,日元疲软的主要诱因是巨大的利差。2007年初,日本的基准利率为0.25%,而美国的基准利率为5.25%,相差了5个百分点,从而造成投资者持续抛出日元,换取美元等高收益货币,对日元汇率形成压力。2007年初,在德国召开的西方七国(G7)部长级会议上,就日元汇率问题出现严重分歧。欧洲认为日元疲软是全球经济面临的重要问题,但日本却认为本国经济仍无法承受日元升值的冲击,因此不应当干预日元的低汇率。G7会议最终没有就日元问题达成共识,受此影响,投资者预期日元将维持疲软的态势。因此即使在日本银行上调利率后,日元也没有走强,反而兑欧元触及历史新低,兑美元不断贬值。可以看出,2007年上半年日元走弱是日本政府的低利率政策和有意放纵造成的。 但进入下半年后,非凡是8月份美国次级债危机爆发后,日元迅速走强。日元汇率的这种变化和金融市场的波动有密切关系。美国次级债危机引发金融市场震荡,高收益地区的金融资产失去了吸引力,投资者纷纷抛售公司债等信用型高收益债券和欧美及发展中国家市场的股票,大量结清日元利差交易头寸,使得日元在持续买盘的推动下大幅走强,突破了对美元1∶115的心理关口。 日元这种先降后升的走势对于实体经济产生了先扬后抑的影响。2007年上半年,日元贬值使日本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力,有利于出口。另外,在海外投资的日本企业把收益换算成日元时由于汇率低于预期会出现业绩增长。在制定年度计划时,多数日本出口企业都将本财年的汇率预期定在1美元兑换115日元、1欧元兑换150日元左右,但上半年日元已贬至1美元兑换120日元以上和1欧元兑换160日元以上的水平,这使得日本跨国公司的利润高于预期。但到了2007年下半年,日元兑美元升至115水平线上,不仅不利于出口,而且也不利于跨国公司账面上的业绩增长,影响日本股市。但总的看来,升值后的日元汇率水平能够更好地反映其实际比价,加之升值幅度不大,所以对经济的负面影响有限。 二2008年日本经济展望 次级债危机的爆发给世界经济前景蒙上了阴影,美国经济出现衰退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在这一背景下2007年第二季度日本经济出现了负增长率,不能不引起了人们的非凡关注。目前猜测日本经济走势的关键在于:第二季度的负增长是不是日本经济增长的转折点,是否预示着日本经济将随同美国经济一同走软?依照目前情况看,虽然2007年日本经济出现放缓迹象,但2008年里支撑日本经济增长的有利因素仍将和不利于日本经济增长的负面因素大体持平,因此日本经济形势能够得以稳定,预计经济增长率大约为1.8%。 (一)2008年日本经济运行中的主要负面因素 1.全球贸易增长放缓降低外部需求 受房地产市场降温以及次级债危机的影响,美国经济出现衰退的风险加大。由于美国是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一旦陷入衰退必然会影响其他国家,有可能拖累全球经济放缓。虽然目前次级债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还不显著,但是一旦蔓延到发达国家的家庭,居民消费就可能放缓,对进口商品的需求降低。WTO猜测2007全球货物贸易增长率将由2006年的8%减速到6%左右,预计2008年世界贸易增速不会显著恢复。在世界贸易增长放缓的大趋势下,日本对外贸易将受到影响。 2.产业间发展不平衡抑制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 以钢铁为首的传统产业在海外需求的拉动下逐步复苏是日本经济景气的重要支柱,但是本应支撑日本未来经济增长的电子产业却显得疲软,而附加价值高的软件行业更是弱小。这种产业之间的不均衡不利于日本经济增长的后劲,因为传统产业将来难免要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只有高附加值的产业才是发达国家的竞争优势所在。虽然预计钢铁及造船等行业在2008年里依然 需求旺盛,但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竞争比较激烈,即使在2008年供求发生稍微的变化,那么能源、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负担就变得难以转嫁到产品价格上,从而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目前日本经济复苏是以企业盈利增长为优秀的,假如企业盈利状况趋坏,则投资和消费也会恶化。 3.消费增长困难 日本经济短期内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前期拉动经济复苏的企业投资增长动力减弱,而消费增长缓慢,不足以马上弥补投资减少留下的缺口,从而使经济增长失去支撑。 日本私人消费不足的问题由来已久,这和日本社会的分配结构与政策导向有关。在日本经济复苏的过程中,企业利润逐步提高,带动设备投资增长,拉动了内需恢复,从而在投资和出口两个火车头的牵引下,日本经济走出了困境。但是,经济的欣欣向荣没能迅速向家庭和消费领域扩散,主要表现在家庭可支配收入没有实质性提高,从而私人消费增长缓慢。从国民收入分配的角度上看,这说明经济复苏的果实主要被企业所占有,没有流入工薪阶层的手中,这种收入分配格局对于消费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都极为不利。 日本的经济政策导向也不利于私人消费增长。经济萧条后,日本政府主要通过增加政府消费来刺激经济复苏,结果造成国库日渐空虚,债务日益沉重。为了解决严重的赤字问题,1996年前首相桥本龙太郎将消费税率从3%提高到5%以增加政府收入。但是,增加消费税的措施不仅没有扭转日本政府债务负担不断增加的颓势,反而遏制了私人消费,使得日本经济丧失了活力,限于停滞和通缩的泥潭之中不能自拔。 日本的政府债务负担比率在世界各国中是最高的,历届政府都希望通过增加税收来减少债务。但是日本老龄化问题突出,就业人口不断递减,政府无法靠增加所得税收入来充实国库。而提高企业税负的话,又可能导致国内资本大量流出以及企业利润下降。所以,目前日本政府仍希望通过提高消费税来减少债务。因为自民党在2007年众议院选举中失利,造成反对党占有众议院多数席位的尴尬局面,使日本政府短期内无法推进上调消费税的进程,不过据媒体报道,上调消费税已被列入将于12月公布的2008财年税收改革指导方针之中。假如在2008年推出提高消费税的政策,会影响未来的消费和经济增长。 (二)2008年日本经济运行中的主要有利因素 1.美国次级债危机没有对日本金融系统产生明显影响 不同于欧美,日本的金融系统没有受到美国次级债危机的直接冲击,实体经济也没有出现流动性匮乏的情况。 美国次级债危机后,投资者抛售股票和债券,套现后从市场上抽走资金,加之银行“惜贷”,造成流动性泛滥在一夜间变成了流动性不足。对美国而言,流动性不足限制了企业和消费者融资,还会造成信贷资金不足和房价下跌的恶性循环,进一步加剧房地产市场和经济降温。但是,由于经营相对保守,日本的银行系统没有受到美国次级债危机的太大影响。据日本银行统计,日本各银行持有的有价证券中,组合债和国际投机基金等高风险产品所占比例只有3%到4%。虽然一些银行在美国次级债的相关产品上有投资,但投资规模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较小。由于日本银行系统在次级债危机中损失较小,加之自有资金比率较高,使实体经济的流动性供给得以保证,房价也仍在上涨。 2.新兴市场国家将保持经济的高增长 不同于以往几次金融动荡,新兴市场经济体在次级债危机中没有受到明显波及,经济运行较为稳定,预计在2008年里将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从而有利于日本出口的稳定。 据IMF统计,2005年和2006年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率分别为2.5%和3.1%,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率分别为7.5%和7.9%。这显示出“南北关系”当中较弱一方的经济实力正在逐步提升。随着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实力和居民收入的提高,其对日本商品的需求也在增长。以日本建筑机械行业为例,随着房地产市场降温,其在美国市场的销量下滑,但中东、中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的建设热使日本建筑机械在这些地方热销,抵消了来自美国市场的负面冲击。 在截至2007年3月的日本2006财政年度里,中国取代美国,成为日本最大的贸易伙伴。日本对华贸易额大幅增长,其中出口增长21%,几乎是对美出口增幅的两倍。创纪录的对华贸易数据,反映出中国对日本制造业产品的巨大需求。预计2008年里,中国经济仍然会高速增长,对日本商品的需求依然旺盛。 3.货币政策偏松 由于世界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能源和原材料价格大幅攀升以及劳动力需求旺盛等原因,全球通货膨胀压力增大,资产泡沫有所显现。在这样的背景下,美联储从2004年6月开始了加息进程,通过17次调息把利率从1%升到5.25%。欧洲、日本以及其他主要国家也随之进入了加息周期。虽然流动性泛滥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但总体上看来这段时间是一个全球货币政策收缩期。 但在次级债危机爆发后,恢复金融市场稳定和防止经济萧条成为美联储优先关注的问题,加之通胀压力受次级债危机的影响而缓解,美联储获得一定的降息空间。在向市场连续注入流动性的同时,美联储先后将贴现率和基准利率都调低了半个百分点,标志着其货币政策从适度偏紧变为中性偏松。由于美联储的政策倾向是各国中心银行的风向标,受美联储降息影响,全球的货币政策可能再次朝偏松的方向发展。预计2008年里日本银行不大可能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目前超低的利率水平有望继续维持,从而有利于国内的投资和消费。 4.日元难以走强 预计2008年日元仍然难以走强,有利于日本的出口。首先,即使美联储在2008年继续降息,日元和美元之间的利差仍将非常巨大。而欧洲央行一贯将通货膨胀视为货币政策的主要关注点,2008年存在为了抑制物价上涨而再次调高利率的可能,这会进一步打压日元汇率。 其次,日本居民的资产需求也会影响日元走势。随着日本老龄化的加剧,养老基金的获利压力不断增加,但是日本国内利率很低,所以日本机构投资者不得不购买高收益国家的金融资产,这导致越来越多的资金投向海外,使得日元在中期内面临抛压。此外,日本退休潮的来临可能还会加快资金外流的速度。在日本第一批“婴儿潮”中所诞生的人已经接近60岁的退休年龄,这将产生总额约50万亿日元的一次性退休补偿金,其中会有很大部分流入高资产收益国家,加 剧资金流出。 再次,套利交易将继续盛行。虽然次级债危机引发国际金融市场剧烈震荡,但没有撼动其根基。全球金融制度不会因为这场危机而进行重新安排,这就保证了国际金融市场的长期稳定。预计2008年里次级债危机的负面影响将逐步减弱,虽然股市、债市很难继续近年来的火热局面,却也不会大幅恶化。在国际金融市场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日元套利交易作为一种盈利模式将会长期存在,投资者依然会不断地把借入的日元换成其他货币,造成日元长期供大于需的格局。 最后,日本政府放任日元疲软,希望借此来刺激出口进而拉动经济增长,也会成为2008年日元难以走强的重要原因。 国外经济论文:国外经济增长方式 一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经济粗放增长方式进一步加强 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的经济增长仍主要是靠人力、资金、能源等资源的大量投入实现的。高投入、低产出仍是俄罗斯经济增长方式的最基本特征:投资下降速度高于经济增长下降速度,物质消耗的增长超过经济增长,人力资源投入的增长快于产出率的增长。以工业企业为例,1994~1999年,在俄私营工业企业工作的工人数占工人总数的比例从1994年的22.6%增加到1999年的39.9%,而同期私营企业工业产品的产量占全部工业产量的比重从1994年的15.0%增加到1999年的29.6%,工业的产出增长速度远小于人力资源投入的增长速度。其中主要产业部门的情况亦然。从工业生产单位产品用水量来看,1997~1998年增长14%,大大超过同期工业生产增长5%的水平。此外,整个国民经济净水的消耗增长则更快,1994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消耗净水量比1990年高近20%。 二经济转轨后俄罗斯延续粗放经济增长方式的消极后果 1.大大降低了俄罗斯经济增长的效率 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经济增长的效率不断下降:1990~1995年材料生产领域的劳动生产率下降近40%,工业下降近30%。1998年俄罗斯的工业劳动生产率仅相当于美国的12.0%,德国的18.0%,法国的16.0%,英国的23.0%。20世纪90年代工业劳动生产率下降幅度达20%,其中各个具体工业部门下降幅度从机器制造和金属加工业的13%~15%到石油加工工业的60%。而同期主要西方国家的劳动生产率则上升18%~36%。加工工业的劳动生产率比发达国家平均低80%~83%,比新兴工业化国家低33%(注:〔俄〕《世界经济与国际关系》2001年第5期。);从私营工业企业情况看,情况亦然:在1998~1999年私营工业就业人员占全部工业的48%,却仅生产了27%~30%的工业产品,即仅相当于工业人均相对劳动生产率的0.7%~0.75%。进入新世纪初,俄劳动生产率仍仅相当于美国的15%和西欧国家的25%。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则更低,按照农业部门一个从业人员创造的增加值计算,俄罗斯比西欧主要国家低93%~95%。世界主要工业强国在1973年世界能源危机之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能耗呈稳定下降趋势。通过采取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措施,其单位国内总产值能耗下降22%,石油消耗下降近38%。而俄罗斯经济转轨以来单位国内总产值的能耗上涨了31%,工业生产上涨了39%,其中生产合成橡胶的能耗上涨了120%,黑色金属轧材上涨了110%。工业的原材料消耗量1997年上升了15%。整个国内生产的原材料消耗量比发达国家高2%~2.5%(注:〔俄〕《世界经济与国际关系》2000年第5期。)。 2.进一步降低了经济增长的效益水平 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赢利率水平不断下降:整个经济的赢利率从1993年的36.3%下降到1997年的5.4%,工业从1993年的32.0%下降到1997年的10.0%,电力工业从1993年的25.5%下降到1997年的17.3%,燃料工业从1993年的19.0%下降到1997年的14.5%,其中石油加工工业从1993年的28.6%下降到1997年的10.0%;黑色冶金工业从1993年的48.5%下降到1997年的3.0%,有色冶金业从1993年的43.6%下降到1997年的13.3%,化学与石油化工业从1993年的38.6%下降到1997年的4.0%,机器制造与金属加工业从1993年的43.5%下降到1997年的9.7%。其他非主导产业情况亦然:农业从1991年的74.89%下降到1996年的60.95%,林业从1992年的28.1%下降到1996年的22.22%,轻工业从1993年的36.2%下降到1997年的-29%,食品工业从1993年的23.5%下降到1997年的7.4%,商业从1991年的255.17%下降到1996年的85.06%,计算机信息服务业从1992年的54.55%下降到1996年的32.66%,金融业从1991年的209.91%下降到1996年的-16.82%,饮食业从1991年的164.27%下降到1996年的115.24%(注:〔俄〕《统计问题》2000年第5期。)。 3.加剧了未来俄罗斯经济结构调整的难度 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处于衰退性经济危机中,由于各工业部门的生产滑坡程度不同,加之受价格因素的影响,结果导致燃料动力和冶金等重工业部门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不断提高,如电力工业的比重从1991年的8.6%提高到1996年的13.5%,燃料工业从12.6%提高到1996年的46.9%。与此同时,轻工业在工业中的比重由1991年的6.8%降到1996年的2.0%,下降了4.8个百分点。而食品工业的比重基本没有变化;轻工业和食品工业合计比重从18.5%下降到14.1%(注:〔俄〕《经济学家》1997年第7期。)。采掘工业与加工工业的对比关系进一步恶化:1991年采掘工业在工业中的比重为15.5%,1996年上升为17.7%,而加工工业则相应从84.5%下降到82.3%。从总增加值的部门结构看,农业从1991年的13.8%下降到1997年的7.15%,建筑业从1991年的84.5%下降到1997年的8.6%,工业从1991年的38.16%下降到1997年的28.07%,其他生产活动从1.18%下降到0.84%。全部物质生产部门占总增加值的比重仅为36.2%。 4.大大削弱了俄罗斯经济增长的国际竞争力 经济转轨以来,无论俄罗斯的综合竞争力还是产业竞争力均呈不断下降趋势。从综合竞争力看,1999年俄罗斯居于世界59个主要国家最末位,次于波兰(43位)、中国(32位)、德国(25位)、日本(14位)、美国(2位)和新加坡(1位);其中主要影响因子也位居落后地位;开放度(56位)、政府能力(59位)、财政能力(58位)、基础设施(58位)、工艺水平(55位)、治理能力(58位)、劳动力(25位)和组织能力(59位)(注:《统计通报》2001年第3期。)。从产业竞争力来看,俄罗斯主要产业的竞争力均低于美国:(以工业生产增加值比较)化学工业(3.8%)、石油加工业(9.6%)、冶金工业(16.4%)、工业和交通机器制造业(19.9%)、加工工业(13.0%)、采掘工业(87.5%)、建材工业(47.8%),整个工业17.8%。此外,从标志制造业竞争力的机床制造业情况看,1991~1999年俄罗斯自动金属加工生产线生产的高性能产品骤降。从横向比较看,十个最大机械制造产品出口国(地区)在世界出口额中的比重:美国18.1%,德国15.9%,日本14.3%,英国7.8%,意大利7.6%,法国5.9%,荷兰4.9%,台湾4.8%,新加坡4.3%,瑞士2.6%,1999年俄罗斯出口数控机床仅93台,仅相当于同期世界出口总额的0.0000019%。 5.大大减少了俄罗斯实质性财富的增长 按世界银行的测算方法,以货币购买力平价测算的各国人均GDP美元增长速度的比较基本上消除了各国间价格和汇率变动差异的影响,因而是一种较为合理和可行的增长速度比较。从纵向比较来看,经济转轨以来,若按本国货币计算,俄罗斯GDP总量是不断增长的,从1992年的19.2万亿卢布增长到1998年的433.3万亿卢布,人均GDP则从1992年的577美元增加到1998年的3127美元。但若按美元购买力平均计算人均GDP,则从1992年的6131美元下降到1998年的4513美元。从横向比较来看,在所有转轨国家中,按货币购买力平价计算的各国人均GDP,俄罗斯也处于较低水平。以1998年为例,俄罗斯为4513美元,低于白俄罗斯5007美元、克罗地亚7349美元、捷克10056美元、匈牙利7695美元、波兰7095美元、斯洛伐克8259美元、斯洛文尼亚13497美元的水平。此外,从转轨国家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的相对权数来看,假如1997年购买力平价计算的俄罗斯国内生产总值和波兰国内生产总值相比接近7∶1,那么到1998年它至多为3∶1(注:〔波〕格泽戈尔兹·W·科勒德克:《从休克到治疗——后社会主义转轨的政治经济》,上海远东出版社2000年版,第412页。)。 6.大大削弱了俄罗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能力 在经历了近7年衰退性转轨危机之后,1999年以来,俄罗斯经济的主要指标均呈现了较快增长,其中GDP1999年增长3.2%,2000年增长7.6%,2001年预计增长5%。但是俄罗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能力脆弱,主要表现在缺少作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原动力的技术创新支持。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技术创新虽有发展,但成效不够显著: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积极的企业总量和比重均很小,1998年积极创新企业仅为1218个,仅占企业总数5.6%(注:俄罗斯国家统计委员会:《1999年俄罗斯统计年鉴》,第481页。)。企业技术创新力度部门间不平衡显著,燃料、冶金和化工部门积极性最高,而建材、轻工和食品部门积极性偏低;企业技术创新中采用新工艺的比重较小,多数企业从事完善工艺的创新活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对知识产权拥有量少,至2000年下半年,获得“技术决窍”的企业仅占积极创新企业的33%;企业技术创新的经济效益提高不显著,2000年下半年,利润增加的企业仅占积极创新企业的39%;技术创新企业的外向化程度不高,至2000年下半年,积极创新企业中仅17%在国外实现了产品销售额增长;企业技术创新的研发能力不强,实质性创新产品在积极创新企业总产量中不超过12%;主导产业技术创新成效很差,创新产品在其售出产品中的比重从1998年的13%降为1999年的10%(注:〔俄〕《经济学家》2001年第7期。)。 三经济转轨时期俄罗斯粗放经济增长方式难以转变的原因透视 (一)历史因素的制约:苏联时期长期粗放经济增长方式的消极后果 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一个渐进的长期过程。苏联时期经济的高速增长曾令世人瞩目,但这种高速增长是以粗放的方式实现的。20世纪70年代初推行的集约化方针未取得实效:反映经济效益重要指标的劳动生产率不断下降,从1996~1970年的平均增长6.8%下降到1976~1980年的3.2%;单位产品的物资耗用量从1970年的占54.9%提高到1980年的57.2%。这种粗放经济增长方式造成巨大的消极后果,即经济增长中存在巨大的“增长缺口”。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性:实践表明,一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通常要经历从单项到综合,从局部到全面,从完全粗放到粗放为主型,再过渡到集约为主型乃至完全集约型的发展过程。上述经济学家的计算结果表明,巨大的“增长缺口”使苏联时期粗放经济增长方式长期化,从而大大延长了经济增长方式自然演进的过程,也大大增加了经济转轨后俄罗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难度。 (二)社会条件的制约:转轨时期科教水平的下降 1.科技进步滞后的制约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归根到底取决于科技进步:一方面经济集约经营增长的实质是低投入、低消耗、高产出、高效益,而其基础在于科技进步;另一方面科技进步使实现经济的集约增长成为可能。在技术水平一定的条件下,存在投资收益递减规律。只有科技达到一定新水平,并能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增加投资才不会造成收益递减,经济的集约增长才会成为可能。科技投入强度大小是技术进步的直接决定因素。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的科技投入不断减弱,用于科研领域的资金从1990年占GDP的20.3%减少到1999年占0.97%。其利用于研究和开发的资金下降了83%多。从人均研究开发费用看,1998年俄罗斯为61美元,也大大低于发达国家水平:美国(794美元)、日本(715美元)、德国(511美元)(注:〔俄〕《财政》2001年第7期。)。到1999年俄罗斯的科技投入仅相当于越南、智利、葡萄牙和波兰的水平,明显低于发达国家同期的投入强度:美国(0.9%)、日本(0.61%)、法国(1.05%)、德国(0.86%)和英国(0.74%)。 2.教育水平下降的制约 科技进步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优秀力量,而科技进步的主体是人,科研成果的研制、开发、推广、使用最终都要靠人来实现,因此加快科技进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先导必须以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为保证。“发展和发挥人的潜力,归根到底是决定经济、社会和任何一种发展成败的关键。”(注:〔俄〕Л.И.阿巴尔金主编:《俄罗斯发展前景猜测——2015年最佳方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153页。)这不仅因为人的潜力是国家财富的主要组成部分,而且因为“人的素质决定科技进步的速度,决定劳动的组织和文化,决定劳动生产率”。教育水平指数概括地表明了构成每个国家技术和科学潜力基础的知识多寡和能力大小,它们是增加社会财富和提高活劳动效率和收益的基本要素。经济转轨以来,俄罗斯衡量人的素质的主要教育和科学指数均呈下降趋势。据俄国家统计委员会的专家评估,人的发展潜力指数从1992年的0.849减少到1998年的0.760;1993~1996年,某些行业工人的培训活动急剧减少:工业领域减少近半,其中机器制造工业金属加工业减少了84.8%强,纺织工业减少了73%弱,化学工业减少了44.4%强(注:〔俄〕《统计通报》1999年第2期;《经济问题》1999年第2期。)。从经济领域中科研人员就业情况看,科研人员从1990年的280.4万减少到1996年的160万,其中从事研究及研发人员从221.6万减少到1997年的93.5万,经济领域每万人中研究及研发人员从1990年的294人减少到1997年的143人。从全俄科研人员的结构来看,研究人员从1991年占52.4%减少到1997年占48.7%,技术人员从1991年的12.0%减少到1997年的8.6%,辅助人员则从1991年的24.8%增加到1997年的26.2%,其他人员从1991年的10.8%增加到1997年的16.5%(注:〔俄〕Л.И.阿巴尔金主编:《俄罗斯发展前景猜测——2015年最佳方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58页。)。教育和科研的萎缩是制约转轨中俄罗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最根本原因。 (三)经济体制的制约:转轨时期特有的二元体制是制约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根本原因 1.微观经济主体的“体制惰性”在转轨中尚未克服 (1)企业的技术创新普遍活力不强积极性不高能力不强 俄罗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后,许多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尚不适应市场竞争的环境,普遍缺乏在经济转轨中进行创新决策的能力,俄罗斯企业领导人中愿意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的仅占19.5%(注:〔俄〕《经济问题》2001年第7期。);企业领导人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根深蒂固,其创新治理能力很差,习惯于一成不变的治理模式,不同意经常变化的达45.4%;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多数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效益差,缺少资金积累,资本市场又未完全发展起来,企业缺乏创新所需要的投资活力,尚难以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的研发能力营销能力不强,只有1/20的企业能创造符合现代市场要求的产品。 (2)工业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只有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才能使技术创新取得良好绩效,从而为粗放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供不竭的动力源泉。至2000年下半年,被调查企业中有创新积极性的:化学和石化工业有63%、机器制造和金属加工业有54%,其中食品工业和轻工业分别仅为29%和14%,小企业仅为3%(注:〔俄〕《经济学家》2001年第5期。)。就整体而言,企业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主体,即还不是创新的决策主体、投资主体、研究开发主体,缺乏创新动力。政府的过度保护使一些创新的企业也能够生存下来,使得来自企业内外的创新激励不足。在被调查的143家企业中有14.7%的企业创新目的是为生存,27.3%是为扩大生产规模。可见,企业普遍缺乏依靠技术创新谋求生存和发展的动力。在一些行业中,由于竞争不足,企业只要进行有限的创新,就可以较长时期地维持超额利润,存在“创新惰性”,因而企业缺乏尽快推动新一轮创新的市场压力。其结果是创新经济和替代的速度很慢,新一轮创新往往要等待较长时间。 (3)企业普遍缺乏采用新技术的内在动力 一种有效的有利于创新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创新制度,在于既能发挥产权关系所产生的巨大的激励力量,又能使企业具有强大的创新能力。西方发达国家所普遍采用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虽在产权激励上有弱化现象,但其创新能力大大提高:①有限责任避免了因创新风险而出现的创新投资不足;②股份制能大规模地聚集创新所需的资本;③股份制企业规模提高了企业的创新风险承担能力。(注:柳卸林:《技术创新经济学》,中国经济出版社1993年版,第169页。)而在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中,非凡是在证券私有化阶段,大中型企业实行股份制时,75%~80%的企业选择了第二种方案,即按照规定,企业职工可以购买本企业决定资本51%的普遍股票。实际上,不少企业职工购买本企业的股票竟达70%,使3万家中80%的企业成了封闭型股份公司。这类股份企业对外部投资者的吸引力不大,游离于依市场评价而形成的资本流动之外,不能使企业所有权领导权把握在能有权治理它的人手里。这使得公司职工只重视眼前利益,原来的厂长则变为大量股份资本的持有者,从而形成新的“内部的控制集团”(注:王潼:《前苏联东欧国家经济转轨五年概观》,载《世界经济》1996年第3期。),这种封闭式股份公司对技术创新内外激励不足。 (4)多数企业的现代组织治理水平不高 在经济转轨中,企业治理方式的转变是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转向集约式经济增长方式的微观基础。对俄罗斯企业现代治理方式普及率调查显示,企业的现代治理方式普及率非常低;完全未采纳ISO9000—14000质量标准体系的占54.8%,未制定商业计划计算机程序的占47.5%,未采纳评价资金形势计算机程序的占43.3%,未使用自动规划系统的占49.7%,未采纳西方资金核算标准的占80.6%,未采纳治理核算计算机系统的占36.5%,未用计算机进行市场营销分析的占52.0%,未使用职员计算机测试系统的占79.2%,未在因特网上查寻信息的占32.8%(注:〔俄〕《经济问题》2001年第7期。)。此外,在开拓新投资方式、建立国内外新伙伴、建立新销售渠道、使用新工资核算表方面,多数企业也未做到。企业的现代治理方式普及率的非常低下是制约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转向集约式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微观因素。 2.宏观经济中继续数量扩张的深刻体制根源 (1)经济结构调整中的消极适应政策 经济转轨以后,俄罗斯的产业结构调整不仅要考虑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而且应服从于经济转轨中的反危机任务。因此,在俄国内需求不足、必须靠出口带动经济走向稳定以摆脱危机的情况下,俄政府对重轻产业结构的调整,转而实行“消极适应”政策。作为权宜之计,着重发展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工业,以此带动整个经济走向稳定,待摆脱危机之后,再着手重轻结构的调整。在“消极适应”政策下,出口的扩大和投资的倾斜(1992年对燃料动力综合体的投资占工业投资总额的50%,1995年上升为64%。对其他部门的投资则相应减少;对农业投资的比重则从1991年的59%降至1995年的49%,轻工业的投资比重从1991年的33%降至1994年的23%,食品工业的投资比重则从1991年的81%降至1995年的65%,机器制造业的投资比重则从1990年的93%降至1994年的46%)(注:〔俄〕《经济学家》1997年第17期。),使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工业部门的生产条件明显优于其他工业部门,从而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石油天然气部门得到优先发展,其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逐步增大,并居各工业部门之首。 (2)转轨初期外贸体制改革中自由化的消极后果 经济转轨之初,俄在外贸领域实行自由化方针,全面取消出口关税。这就加快了原料、燃料等低附加值商品的出口。1994年工业制成品出口比重仅为54.2%,不仅落后于发达国家(76.6%),而且低于发展中国家(67.5%),与拉美国家相近(53.3%);与此相反,矿物原料出口比重高达42.4%,比发达国家(9.9%)及发展中国家(18.1%)高几倍,与非洲44.9%的平均指标接近;原油出口从1992年占产量的35%上升到1999年的46%,成品油出口从1992年占产量的14%上升到1997年的42%,天然气出口从1992年占产量的14%上升到1999年的37%,原煤出口从1992年占产量的35%上升到1999年的11%,原木出口从1992年占产量的7%上升到1999年的32%,纸浆出口从1992年占产量的23%上升到1999年的80%(注:〔俄〕《经济学家》2000年第7期。)。对俄罗斯来说,这些不可再生的燃料和原材料的出口能力已到极限。俄罗斯的畸形出口结构进一步带动了国内原料、燃料部门的生产。与此同时,1991年后,俄罗斯制造业出口的高科技产品比重下降88%,在世界高科技产品贸易额中俄罗斯仅占0.3%(注:〔俄〕《世界经济与国际关系》2001年第5期。)制造业的高科技产品出口比重从1992年的88%减少为1996年的47%,而欧盟的同类产品比重为45%,美国为48%,日本为70%;从出口额看,1998年俄技术出口额为0.418亿美元,明显低于主要工业国家的水平(法国18亿美元、美国328亿美元)。这种不合理的出口结构,进一步加强了俄罗斯经济增长方式的粗放性。 (3)要素市场发育不健全所形成的制约 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是实现经济集约增长的必要条件。经济转轨10年以来,俄罗斯已经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的框架,包括商品市场、资金市场等,但是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劳动力市场等要素市场发育严重滞后,尚不成熟。这使得价格、竞争和科技在资源的高效配置及规模经济中难以发挥积极的作用。非凡是技术市场发育的滞后,使得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先导的科技难以与经济进行有效结合。从而从根本上制约着俄罗斯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向集约的转变。 3.经济转轨中中心与地方利益新格局中的粗放增长因素 (1)经济转轨后俄罗斯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性的加强 经济转轨后,俄罗斯地区间社会发展差距急剧拉大:生产和收入非常集中,在89个联邦主体中10个最大的地区生产着全国GNP的44%,17个地区即占该项总值的58%。1990年10个最不发达地区的人均工农业产值和10个最发达地区的相应指标相比,前者是后者的57%,到1996年已经只能达到22%左右(注:李方仲:《苏联解体的悲剧会不会重演——普京政权面临的问题》,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199页。)。1994~1996年79个联邦主体中的许多主体的按人口平均地区产品总量规模的差异幅度呈直线上升趋势:1994年为11.4倍,1995年为17.7倍,1996年为20.4倍,这些指标的变异系数的变化也是直线上升的:1994年为0.488,1995年是0.489,1996年是0.562。(注:李方仲:《苏联解体的悲剧会不会重演——普京政权面临的问题》,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第204页。)转轨中的困境促使落后地区进一步超常发展自身原本单一的产业,如秋明州着力发展石油工业。这就进一步加强了落后地区经济增长方式的粗放性。 (2)中心与地方权力调整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联邦宪法,自然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支配权属于联邦中心和联邦主体共同管辖,加之俄联邦主体中民族分离倾向的加强,使得联邦各主体的自然资源管辖权和使用权比苏联时期扩大。 各联邦主体竞相扩大自然资源的出口,其中西伯利亚的自主出口非常突出:载能体从1993年的21.5%上升到1997年的37.6%,木材产品从1993年的3.1%上升到1997年的4.9%,黑色金属从1993年的21.5%上升到1997年的37.6%,有色金属从1993年的21.5%上升到1997年的31%(注:〔俄〕《经济与工业生产的组织》2000年第3期。)。地方事权的扩大使得各地从自身狭隘的地区利益出发,不断扩大对原料、燃料等低附加值商品的出口,这也进一步加强了落后地区经济增长方式的粗放性。 国外经济论文:国外经济明年复苏 摘要:作为全球经济的火车头,美国经济正面临着次贷危机蔓延、经济增速放缓、美元持续贬值、石油价格突破120美元并连创新高等一系列不利因素的困扰,而目前美国经济走势的不确定性及其对全球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在不断地被人们评估和判定。作者认为,随着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金融风险在2008年下半年较为充分地得到释放,美元也将改变2006年以来持续贬值的态势。而金融和房地产市场的逐渐稳定,将使美国有望在2009年下半年迎来经济复苏的曙光。 全球经济,美国经济,次贷危机,美元贬值,金融风险,房地产市场 作为全球经济的火车头,美国经济正面临着次贷危机蔓延、经济增速放缓、美元持续贬值、石油价格突破120美元并连创新高等一系列不利因素的困扰,而目前美国经济走势的不确定性及其对全球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在不断地被人们评估和判定。作者认为,随着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金融风险在2008年下半年较为充分地得到释放,美元也将改变2006年以来持续贬值的态势。而金融和房地产市场的逐渐稳定,将使美国有望在2009年下半年迎来经济复苏的曙光。 一、次贷风险下半年将充分释放 对次贷危机充分释放的时间判定,首先是基于次级贷以及相关衍生产品的非凡结构的安排。次级贷违约出现主要是利率的提升,次贷利率一般有一个两年后浮动的安排,次贷利率上升会加大违约率。 次贷以及相关的衍生产品发展已十年有余。今年3月22日美国众院银行委员会针对“抵押贷款危机原因和结果”议题举行的听证会,暂停美国第二大房贷公司新世纪金融公司的交易业务,在174亿美元坏账的压力下,新世纪金融公司申请破产保护。假如以此为次级贷危机爆发蔓延开始,2007年新的次级贷及其衍生品应该已经减少或停止,存量的次级贷及其衍生品应该主要是2006年发出的。非凡是美国房地产价格2006年二季度已经开始调整,2006年以后的次贷产品的增量应该比较有限。假如按照两年后次贷的利率浮动安排会引发违约风险判定,2008年中期或第三季度,比较大规模的次贷风险就会基本显现。 其次,次贷危机在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爆发,稳定房地产和金融市场是最基本的危机应对措施。美国政府关于房地产贷款利率维持不变的相关规定,美联储连续大幅降息的行动,可能有助于次贷市场较快地稳定。非凡是美联储联手全球五大银行2000亿美元的90天而不是隔夜的注资行动,答应银行用与次贷相关的衍生产品作为抵押从中心银行贷款,使许多金融机构避免陷于大规模流动性风险,为严重亏损的机构融资自救提供了充分的时间和市场流动的资金,对迅速稳定债券市场和证券市场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资本市场总会超前反应,华尔街说不定会更快地反应次贷危机充分释放的信息。 不过,次贷危机的衍生产品链太长,同时已经影响到信用卡市场和其他信贷类市场,包括债券保险公司。假如这些更深层次的影响,不能在次贷风险释放过程中和政策拯救性行动中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那么,次贷危机风险本身的释放还不足以稳定整个信贷市场。 二、美元贬值下半年出现拐点 美元态势的分析主要有四点依据: 第一,美元从2006年持续贬值以来,美国贸易逆差已从2005年占GDP7%的水平下降到5%以下。今年第一季度,美元贬值幅度达到5%,到今年下半年贸易赤字可能有进一步下降,导致美国经济失衡的两大赤字有了很大的改善,有利于美元走强。 第二,假如下半年次贷危机得到比较充分的释放,美国政府的各项政策达到稳定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目的,降息预期下降,华尔街的投资功能逐渐恢复,美元以及美元资产的价值逐渐恢复吸引力,资本会流入美国和华尔街。非凡是华尔街一定是超前反映的,我们估计华尔街可能要提前半年吸收经济复苏的信息。 第三,欧元和英镑相对美元升值幅度过大,影响整体欧洲的经济。英国,非凡是德国的消费者信心指数下降到历史的低点,英国的房地产泡沫非常危险。所有指标显示,欧洲经济可能不会支持欧元对美元的更大的升值。 第四,亚洲部分货币开始出现对美元贬值的态势。韩元、泰铢、卢比、比索在连续多年升值之后,2008年开始分别对美元贬值6.04%、5.58%、1.55%、1.89%。这种请况有别于过去亚洲货币对美元整体升值的情况。这一方面是因为美元贬值、石油价格上升,这些国家的贸易逆差明显。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一轮新兴市场资本流入以证券资本为主,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引发风险资产在这些国家的变现抛售。非凡是当国际资本发现这些国家经济基本面出现问题,贸易出现逆差,靠资本流入来平衡国际收支时,就会从这个国家撤出。比如韩国最近就有300多亿美元的流出。 综合以上情况,我们判定,美元可能随着次贷风险的相对充分释放和金融市场的稳定而改变贬值的态势。 三、经济恢复有望明年见到曙光 对美国经济复苏时间的判定是基于实证研究的结论。当年“新经济”的硬着陆,通过纳斯达克的大跌显示了经济严重衰退的迹象。在美联储20余次降息之后,美国经济2003年开始复苏,这经过了两年的时间。次贷危机带来的经济衰退可能比“新经济”的调整更严重。美国经济要重新恢复,恐怕也不会短于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 这一轮经济危机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由于经济周期调整引发的危机,而是一次典型的资产价格泡沫破灭引发的危机。过度的“创新”把两大资产市场紧密地捆绑在一起,并迅速蔓延到全球市场。许多权威判定认为这是二次大战后最大的一次经济危机。由于金融和房地产这美国经济的两大支柱产业同时深陷危机,而且美国人的消费支出是与房地产价值的上升和金融市场的投资收益密切相连的,所以这次危机不仅直接影响美国经济,美国人的消费需求也受到严重影响。所以谈美国经济恢复,不论是从这次危机爆发的始作俑者的角度,还是与消费需求从对经济举足轻重的角度,都要看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和恢复。 根据历史数据分析,美国房地产市场调整一般需要3-5年的时间。这一轮美国房地产的上涨,不论从涨幅还是时间,都超过历史上任何 一次,所以其出现调整也不可能是短期能够完成的。事实上,美国房地产的调整从2006年第一季度达到这一轮上涨的顶峰后就已经开始。假如这一轮调整像上一轮房地产市场50%的调整幅度一样,假如以2006年第二季度美国房地产调整的速度为基准,2009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美国房地产可能调整到位。当然美国政府联手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行政规定三管齐下,可能有助于现在经济的稳定,也有利于缩短房地产市场的恢复时间。所以,我们认为,到2009年下半年,有希望看到美国经济恢复的曙光。 当然假如2008年次贷风险出现新的变数,带来对房地产市场和经济更大的影响,美国经济恢复的不确定性就进一步增大了,恢复时间就要重新预期了。 国外经济论文:国外经济融资财务管理 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我国企业所处的经营环境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对于我国大量的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较小,资本和技术水平较低,自身实力有限,必将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及时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增强中小企业竞争力,是我国中小企业的首要任务。 一、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财务管理 (一)融资更加困难,资金严重不足,影响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普遍性问题,已成为阻碍中小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我国金融市场规模的扩大、资金供给的增加和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为中小企业筹资、投资提供了多种可供选择的方式,这将对中小对企业筹资、投资产生极大的影响。另外,国内外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促使我国金融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也将进一步规范。因此,企业在金融市场将处于公平竞争地位,只能凭借其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与持续高速的增长获得资金,而这些恰恰都是中小企业的弱势。 (二)产业结构的变化导致现有的财务管理观念已不适应新的形势。随着经济大环境的变化,我国及世界的产业结构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这必定会影响到我国中小企业资金运动的方向及规模,而且不同行业所受到的冲击不同,面临的机遇也不同。资产素质较差的中小企业将逐渐被淘汰,而有实力的中小企业为了强化其竞争优势,将会对企业进行内部结构的调整或产业转型,甚至采取并购、重组等方式实施外部扩张。原来的一些陈旧的财务管理观念已不适应新的经济环境的要求,这将迫使中小企业更新企业财务管理理念。 (三)企业的财务控制与监督形同虚设。财务控制是现代控制论在管理活动中的应用,是财务管理的优秀,但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和人员素质较低,导致中小企业财务控制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职能。 二、解决中小企业存在问题的建议 第一,借鉴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采取一定的措施,改善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个人和家族集资,但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资金有限,使得经营者无法获得稳定的追加资金,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国外中小企业融资主要以自筹资金为主,其次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另外,政府的资金支持也是国外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方式,一般占小企业外来资金的10%左右,主要有税收优惠、贷款援助、风险投资和开辟直接融资渠道等。但我国的经济状况、社会环境与国外不同,应结合我国国情对其先进的经济政策和管理理念进行借鉴。其一,企业要改变自己的状况,要充分了解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整个行业发展、公司行业地位进行详细分析,了解行业融资环境和国家融资政策,调整自己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争取国家的政策扶持。同时改变传统的家族式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重视资金周转,加速资金积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增加信息透明度。其二,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如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尽快出台有差别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贷款操作程序,减少对客户的管理层次,简化贷款手续,积极探索通过动产抵押、权利质押、联保贷款等方式增加信贷投入;建立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降低和分散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如降低税率,为创业的中小企业或吸收下岗工人、农民工达到一定比例的中小企业减免所得税等,使中小企业真正得到支持,增加内部积累资金。同时应设立一些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咨询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咨询资助和法律援助。 第二,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管理意识,更新企业财务管理观念。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往往同时兼任经理之职,也就是说绝大部分中小企业的控制权和经营权集中于一人。而且,许多中小企业实行的是家族式管理,远未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因此,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树立内部控制的风险意识,更新观念,强化管理。 第三,针对自身特点,强化财务控制制度。具体而言:一要提高认识,把强化财务控制制度作为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二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使资金运用产生最佳的效果。如固定资产投资时应考虑投资完成后流动资金的需求,以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再如应收账款什么时候可以收回,什么时候可进货等,都要心中有数,否则,极易造成现金收支失衡,资金困难。三要加强财产的内部控制管理,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在物资采购、领用、销售及产品管理上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并定期检查盘点,堵塞漏洞,保护资产的安全。四要加强存货和应收账款管理。及时清理库存物资,避免不合理的资金占用,并以科学的方法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要对赊销客户的信用进行调查评定,并定期核对应收账款,制定完善的收款管理办法,避免死账、呆账发生。 国外经济论文:地震对国外经济的影响及重构 地震给日本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011年3月的日本大地震是战后60余年以来日本最大的自然灾害。根据世界银行的报道,日本东部大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达1220亿-2350亿美金,相当于日本国民生产总值的2.5%-4%。此次灾害波及范围广,东日本长达1000公里的海岸线、约400多平方公里的沿海地区遭到海啸的袭击,死亡与失踪人数近2.8万人,对日本经济的长期发展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在具体产业方面,截止到2011年8月的统计,日本全国水产业受灾总额超过1万2千亿日元。共有2.5万只渔船受损,其中岩手县和宫城县的情况最严重,两县受损渔船总数超过2.1万只。7个道县共有319个渔港遭到破坏,损失额超过8200亿日元。旅游业方面。据日本官方统计,大地震发生当月赴日旅游的观光客比2010年减少70%;4月入境日本的外国人人数较2010年同期减少了62.5%;5月则减少50%,日本旅游业基本处于中断状态。中小企业经营方面,日本国际信息服务公司针对制造业、销售业、咨询服务业等中小企业是否受到大地震影响所做的“中小企业的经营实态”调查结果显示,日本62%的中小企业受到地震不同程度的影响。 震后日本经济的恢复情况及反思 震灾发生后,日本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恢复经济,各个企业也根据自身特点展开生产恢复活动。以渔业和水产养殖业为例,日本水产厅依据2011年6月制定并公布的《水产复兴总体规划》及7月制定出台的《东日本大地震复兴基本方针》,全面推进受灾地区水产业的复兴。为确保灾后重建和复兴的财政资金,日本自2011年5月先后4次制定了总额达8000亿日元的财政补贴预算,并实施了四个由国家财政提供支持的重大项目。经过灾后重建与复兴,日本受灾地区陆续恢复渔业生产。截止到2012年3月,岩手县55%、宫城县42%的渔业经营体恢复正常生产,其中岩手县39%的养殖设施、宫城县23%的养殖设施恢复生产,两个县59%和45%养殖业经营体恢复了正常生产。其他5个县的渔业经营体则完全恢复了正常生产。此外,日本政府还进一步实施了比较宽松的货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日元的升值压力,一些企业借助日元高企的有力时机,加快了海外扩张的脚步。不过,震后日本不同行业的复苏速度相差很大,而且,经济形势仍然没有发生根本性好转。之所以如此,一是因为这次地震的破坏程度确实太大,完全恢复需要假以时日。二是就世界经济环境来看,国际金融危机仍未完全过去,特别是美国经济未根本好转,欧洲经济复苏乏力,这给日本经济恢复造成了很大的外部压力。三是两年来日本国内政局不稳,特别是安倍晋三政府的现行外交政策,令日中、日、韩之间产生深刻矛盾,从而不利于日本经济复苏。由此看来,震后日本经济复苏将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回顾两年来日本震后经济的缓慢回升历程,有很多值得中国学术界思考的问题:例如,震后,许多中国学者热衷于讨论承接日本产业向中国的转移,特别是高科技产业转移,但由于国内外诸多因素的影响,迄今为止,这种转移并不明显甚至还未发生。同时,学术界当初也没有预料到政府更迭会给震后日本的经济恢复工作造成如此之大的影响。这从一个侧面告诉我们:影响一个产业发展的因素是多元的,切不可纸上谈兵,一厢情愿。 作者:王天白 单位: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国外经济论文:国外经济地理学演化范式综述 作者:马海涛 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西方经济地理学的关系范式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在人文地理学的“关系思考”(relationalthinking)的倡导下[6],伴随着经济地理学制度转向和文化转向的研究深化,经济地理学中有关“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社会相互作用是如何塑造经济景观”的文献越来越多[7-9]。学者将“交织于多种地理尺度上的经济变化过程中的行为者的社会空间关系”作为研究优秀。这种视角成为21世纪西方经济地理学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被称作“关系范式”、“关系转向”或“关系经济地理学”[10]。关系范式的分析框架包括3个方面内容:关系资产、关系根植性和关系尺度。①地方和区域发展的关系资产:尝试将地方和区域的发展解释为区域经济复苏的空间结果,采用诸如“制度厚度[11]”、“非贸易相互依赖[12]”、“学习型区域[13]”等多种相互作用的概念给予解释,常使用地方规则、反思性知识(re-flexiveknowledge)、惯习和情境(context)等多种非经济因素剖析企业区位的集聚以及地方和区域发展的结果。②处于社会行动者网络、企业网络和组织网络等各种网络中的关系根植性:强调网络及其内部权力关系有助于经济地理“对企业的再发现”的研究。③关系的尺度:在理解当前“全球化”的地理现象时尝试解释和阐明尺度地理重叠和地域单元重构的作用[14]。关系范式的研究还出现了多个学派,例如:将经济主体创建空间的力量以及区位机会视作其研究焦点的“加利福利亚学派”[15-17],强调国际相互作用中社会制度和文化的嵌入性的“英国曼切斯特学派”[18-19],以及强调在空间视角下对行动的关系概念体系进行研究的“德国关系学派”[20]。这些学派总体上看都是以经济行为者为中心的,强调制度在分析经济关系中的优秀位置,关注全球化对经济组织的影响以及随后发生的全球—地方张力,对社会和经济过程的理解有明显超越空间描述的趋势[21]。 西方经济地理学的演化范式 20世纪80年代,经济学内部出现了一种基于“生物学”类比的“演化经济学”,得到快速发展并能与新古典经济学相抗衡[22]。受演化经济学的启发,西方经济地理学界(尤其是欧洲)对演化分析方法日益重视,并于20世纪末提出发展一门演化经济地理学。演化经济地理学与演化经济学家重视分析产业创新和技术变化不同,更加注重寻求空间演化的本质[23]。进入21世纪后演化经济地理成为经济地理学界关注的一个重要领域,得到迅速发展,并成为当前西方经济地理学理论建构的前沿[24-28]。演化经济地理学认为,企业的竞争是基于它们的知识、惯例和能力,而这些东西是在过去并在特定的地方环境中形成的,因而是其他企业难于模仿的;经济活动的空间集聚并非是基于企业和消费者的理性区位决策,而是地方化知识历史累积的结果;学习、路径依赖和惯例的演化是理解技术创新和区域竞争力的基础。因此,演化经济地理学非常关注企业学习(知识生产)和知识转移扩散的动态过程以及制度、地理集聚在其中的作用。在探讨经济活动在空间中的不均衡分配方面,演化经济地理学的理论要点,不同于制度主义经济地理学所认为的财富在地域间的不均衡分配主要关系到地域制度的差别,也不同于新古典主义经济地理学将经济行为的不均衡分配视为移动性生产因素驱动下一般性集聚过程的结果,它将经济行为看作是在时间和空间中展现的演化过程,强调空间经济发展不均衡的路径依赖动力(path-dependentdynamics),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理解路径随时间的空间分布,它对分析空间中新路径的创造和扩散以及合适路径扩散的发生机制特别感兴趣[29]。在优秀概念方面,演化经济地理学将“新奇”视为演化的根本动力[30],认为“惯例”是演化的轨道,重视技术与制度、企业发展与企业环境、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协同演化”特征[31],运用“路径依赖”概念理解和分析经济活动的空间演化[32-33]。演化经济地理学能够在企业的区位行为及惯例演化、产业的空间演化、网络结构与网络的空间演化、城市与区域发展及其空间系统演化等多个层面上为空间中经济演化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29]。 西方经济地理学关系范式与演化范式的比较 两种范式在反对新古典主义范式上具有相似的优秀假设理论是为现实服务的,西方经济地理学范式的产生也是基于对新出现经济行为现象的解答。西方经济地理学关系范式和演化范式的出现,是与20世纪90年代前后出现的后福特式的经济活动组织方式相一致的。这一时期,外包、专业化生产、网络连接和对市场需求的弹性适应扮演主要角色[34]。同时,在经济地理中出现了诸如知识的创新、企业能力、暂时性工作组织和企业的社会文化嵌入性等新的研究对象。而经济地理学的新古典主义范式,将企业概念化成黑箱,忽略其内部过程,认为经济行为是非社会化的,并且忽略企业行为过程和动力机制以帮助其形成所谓的统一结构,来解释空间中的经济行为[35];这种假设不能应对新的研究挑战。西方经济地理学所出现的两种范式在分析经济景观方面都是非常重要的,似乎可以取代先前出现的经济地理学的新古典主义范式[31,35]。西方经济地理学的关系范式和演化范式在挑战新古典主义范式方面具有以下共同点:①两种范式都研究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关系,认为企业关系是构成地方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②两种范式都拒绝新古典主义将经济行为者视作处于社会之外的原子式个体,都承认在特定社会结构和制度关系背景下的经济行动的嵌入性;都十分强调周围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的影响,都不同程度上是源自于先前制度转向(Institutionalturn)的理论讨论。③两种范式在所期望塑造的经济景观的研究目标上具有一致性。新古典主义范式集中在诸如某一时间特定地点的技术标准或基础建构此类的显在结构条件;而演化和关系范式考虑的是企业的社会关系及其历史或发展路径,认为空间是一个由社会建构的实体,所谓的空间或区域特点既不是预先给出的也不是持久的。演化和关系方法都会假设空间结构是由运行于空间中的社会过程建构的,都对一个固定的制度化地域持批评态度[19,29]。经济行为者根据自己的需要改造或创造他们自己的区域环境,同时也受制于不同空间层次的制度框架。这种特别强调过程倾向的概念是与新古典主义视角将空间等同于充满规定特征的容器进而决定经济景观的观点背道而驰的。可以看出,相比较新古典主义方法,演化和关系视角在分析优秀、经济行为和空间概念3个方面都具有类似的优秀假设[36]。两种范式在解释经济地理优秀问题上存在互补当前经济地理学有3个层面的优秀问题,分别是:①微观层面企业的区位选择与行为决策制定;②中观层面产业部门的新兴空间、空间扩张与衰退,以及企业、技术与地域制度的相互作用;③宏观层面空间系统的集聚与扩散,例如区域系统。这3个层面代表了当代经济地理关于不同空间尺度和行为者集聚的研究范围。西方经济地学的关系与演化范式在解释以上3个层次经济地理学优秀问题方面有相似之处,也有细微差别,总体上是互相补充地推进3个问题的解释。关于企业区位选择的假设为了理解企业区位选择的激发和限制因素,应该对企业决策的基本假设进行充分考虑。不管是关系范式还是演化范式都承认经济行为者在社会相互作用结构中的嵌入性。具体地说,关系视角的嵌入性是以经济行为者的节点连接关系和网络结构关系为特征,其中网络关系更加受到重视[37]。演化视角也是如此,经济行为者的复杂相互关系被认为是经济行为的某种空间秩序的重要原因[38]。两种视角都反对经济行动者的完全理性,反对经济行为被利润控制或者是纯粹的利益最大化,都承认行为者的有限理性和对市场信息获取的不对称性。演化视角认为,经济决策主要依赖组织路径,这个组织路径很大程度上是企业基于经验和默许知识所进行的内部行为。关系视角则运用Yeung的多重逻辑(multiplelogics)[39]解释企业经济行为,涉及到企业内部以及同供应商、客户和机构之间的多重关系。社会关系显然能够促进和限制企业的区位选择,然而两种范式在制度作为影响空间结果的因素方面存在细微差别。演化范式认为,尽管经济行为受到制度限制,但企业决策不会自动地将其作为因果法则;而且,制度被解释为一系列的机会或条件。 例如,引用演化经济学的多样性概念,强调在相同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下可以有不同的经济结果;或者像Boschma和Frenken所说制度是与组织路径不相关的(orthogonal)[40];这都说明了演化范式对制度的理解。而关系范式方面,其“权变性(contingen-cy)”的准则认为“对人的行为而言,在任何时间和地方,同一的前提条件不必然具有相同的结果”;因此,认为“企业在特定地点的决定既不能被预测也不能通过其他企业的区位行为推测,而是应追溯其特定制度影响下的关系特征”。可见,关系范式对制度的重视程度大大强于演化范式。产业部门的空间演化演化的和关系的范式都引用“区位机会窗口(WLO:windowsoflocationalopportunity)”[41]概念解释新产业部门的出现。区位机会窗口可以用来描述新出现的产业借助于不确定性、创造力和偶然性形成新的空间格局;认为在新产业出现时,区位机会窗口会打开,同时为先进和后进区域的产业发展提供机遇[42]。两种范式都对这个概念进行扩展。演化范式认为产业部门的空间演化可以比作中性空间(neutralspace)向真实地方(realplaces)的转变,是以部门特定的地点、网络、路径和制度为特征的。由于企业被认为是可以建构自身环境的,因此产业部门可以出现在不同的地方。新产业部门的地方化需求与区域生产结构的不匹配,也增强了产业部门空间演化中企业区位选择的自由度。但是区位条件如何对企业区位选择及区位行为产生影响呢?Boschma和Lambooy提出了对企业区位选择的“一般参数(genericparameters)”概念[24],涉及到普通知识、技术或服务等一般化因素,特别是可以产生部门灵活性优势的城市化经济。一般参数概念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些地方出现新的产业而另一些地方没有(缺乏一般条件),但这个概念仍不能充分的解释新产业为什么会在不同区域出现。Boschma又提出机会(或自由事件)和人的创造行为对部门产生的最初阶段产生影响[42]。由于集体学习推动了创新过程,使得一般因素依次转变成特定资产培育地方化经济,并增加回报。对机会和创造性(或交互学习)的强调可以为具有相同一般因素的特定区域的繁荣和其他地方的衰败提供好的答案。演化范式用创造性行为和集体学习的概念解释新产业部门的出现,特别强调组织路径的角色;然而却认为制度是一般条件,仅仅对新产业的空间演化起到边缘性的影响。关系经济地理也将区位机会窗口模式作为分析的起始点。Bathelt和Gluckler用莱比锡Leipzig的传媒集群案例,表明新产业空间的出现是不依赖产业传统和历史现象的,而是受自发产生的突然行为驱动[19]。与演化范式将新产业出现归结于机会或自由事件的论述不一样,Bathelt强调关键行为者(keyagents)的角色,认为关键行为者能够在激发相关产业的集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43]。在创造区域竞争优势和促进区域增长方面,关系范式强调在地方资源、技能、共享的信任、标准、路径和其他地方制度结构中的特定社会经济嵌入性。在解释新产业的空间演化方面,关系范式采用地方化能力的概念,强调制度结构的重要性,如高等教育和培训计划、孵化组织和制度厚度的建立。在关系范式看来,演化范式所强调的路径和创新性仅仅是驱动区域和部门增长的很多个要素中的一个而已。事实上,两种观点都在努力解答新产业部门的空间演化,但都很难预测新的产业到底会在哪里出现。两种范式都对区位机会窗口的概念进行了补充性认识:演化观点认为制度环境不是未来新部门发展的必然因素;而关系观点认为制度结构会成为地方化能力的重要影响因素。空间系统的集聚和扩散空间系统的集聚和扩散主要讨论的是引致区域增长或衰退的结构变化过程和机制。演化的和关系的视角都将集体学习视作激发区域增长的重要因素;他们都赞同将知识创新作为区域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驱动力。演化范式偏好于用“路径”概念对空间系统的集聚和扩散进行解释。一方面,运用“最适路径(op-timalpath)”解释空间系统的集聚。演化观点认为知识集聚的过程发生在企业内部,企业以试错的方式进行行业知识的累积;而市场竞争表现为一种选择过程,使得精明适用的路径得到扩散,愚笨不适用的路径逐渐消失[29];结果,最精明合适的路径(即最适路径)被沿袭,使企业更有竞争力而且会可持续地增长。另一方面,运用“路径锁定”解释空间系统的衰退和扩散。演化观点认为由于路径依赖的持续,已经建立的空间类型很大程度上是不可逆转的;当拥有特定资源、能力和制度结构的专业化产业区不能与变化的市场需求相匹配时,就会出现路径锁定状态;产业的学习与创新能力受到限制,先前的组织路径不能再适应新的状态,固化路径在解决新的问题时会趋向失败,进而导致了产业的衰退或扩散[24]。关系范式常采用“交互学习(interactivelearn-ing)”的概念来解释区域发展[44]。交互学习不仅仅涉及到建立技术和组织的创新,而且涉及到建立广泛的制度创新;而制度创新牵涉到多种形式的流通资本,包括人力资本、金融资本、文化资本、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等多种形式,所以区域发展路径实际上是在一个更为宽泛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更为重要的是,产业区的发展依赖交互学习过程中的自我调整和改造能力。由于原有关系的断裂,一些新、小产业的能力也可能会被重新整合成新的发展路径[44]。关系视角不赞同演化范式提出的持续路径依赖轨迹,而是倾向于采用整合的政治的(或部门的)危机和断裂(crisesandruptures)概念以便能够与更加复杂的现实相匹配。相对演化经济地理,关系经济地理在解释宏观层面区域发展中的集聚与扩散方面的观点相对较少。两种范式在一些优秀概念上存在细微差别关系范式和演化范式在批判新古典主义范式方面具有相同的优秀要素,在解释经济地理优秀问题过程中也是一种互补的关系,为了更加透彻的了解这两个范式,还需要放大这两个范式的概念差异,以便进行比较。从时间的概念上看,相比较演化方法,关系视角较少关注历史;尽管关系范式也会讨论演化和路径依赖,但在其方法上更多是静态的。从分析的层次上看,关系范式主要是关系和网络;而演化范式常使用企业(区位选择)、产业(空间演化)和区域系统(演化)作为主要的分析层次。从对经济景观的解释上看,关系范式集中在关系和流上,常采用社会相互作用和网络等概念;而演化范式强调以个人和组织知识及技能为特征的组织路径的角色,将企业个体作为解释经济景观3个层面(企业、部门和区域)的空间结果。从对制度的理解上看,关系视角非常有力地把制度整合到分析框架中,认为在任何条件下分析区域发展,制度中都是非常重要的;演化范式把市场作为选择机制中的重要因素。从方法论上看,关系范式主要是以定性的案例研究为主;而演化范式有比较广泛的研究方法,从模型构建和定量分析到定性案例研究都可以用到。为什么这两个范式会出现这些细微的差别呢?可以从他们的来源或根基上进行解释。20世纪80年代之后,经济地理学远离传统的经济分析方法,吸收社会的、文化的、政治的科学转向一个更加多学科的方法。关系经济地理与社会学有很强的联系;而演化经济地理学源自于演化经济学的思想;这正是两个范式存在差别的重要原因。两种范式在理论构建过程中存在相互影响和互相包容经济地理的关系范式和演化范式被认为是在当前经济地理研究潮流中占有优势地位的,而且是更具包容性的,一种方法可以整合进另一种方法并成为其重要建构特征。一方面,根据Bathelt和Gluckler[19]以及Emirbayer[45]的观点,关系范式可以被看作是一个理论框架或分析模式,集成了演化方法的优秀问题(如路径依赖)。另一方面,就像演化经济地理强调引致或阻碍经济景观适应性的过程和机制一样[25],也受到了关系视角的影响;取代企业、个体和区域等被定义了的实体,在不同空间尺度上的历史过程被认为是造成经济变化的重要原因。而且,关系方法被看作是同演化经济地理的优秀挑战相一致的,都将区域、集群和网络的增长、结构变化和转型升级的解释作为重要内容。 结论与启示 (1)西方经济地理学的多元化趋势将更加明显。一方面,经济地理学的优秀目的就是要描述、解释和调控经济行为的空间,而随着国际社会对创新的重视和技术能力的快速更替,经济行为的组织方式将会持续发生变化,且出现多样化趋势。在学科要求和经济现实的互动下,西方经济地理学也会出现多种新的解释理论。另一方面,由于西方经济地理学的开放性特征,在多学科理论不断推进的情境下,其多元化趋势将会更加明显。西方经济地理学的各理论范式之间以及各学派之间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辩,近来演化经济地理学者对关系经济地理所提出的部分理论提出了批评[36,46];也正是这些争论推动经济地理理论的进展。(2)西方经济地理的多元范式之间的交叉会更为广泛。西方经济地理理论的多元转向并非孤立的,而是存在各种关联。西方经济地理的关系转向与前期出现的制度转向和文化转向具有紧密的联系;演化转向源自于对演化经济学思想的借鉴吸收;制度、关系、文化和演化转向都是基于对新古典主义范式的批判。近来,关系和演化范式在理论建构中的相互渗透也表明了这一点。加强多种范式之间富有成果的交换,将利于经济地理理论的整体发展。(3)参与国际经济地理学理论建构必需对西方理论流派有深入地了解。目前国际经济地理学的研究和讨论是以英语为主要工具,经济地理的前沿理论大都刊登在高级别的英文刊物上。国内经济地理学研究正以积极的态势参与国际经济地理学的论争,但结合中国经济发展实际案例并上升到理论层面以英文形式在重要刊物上参与经济地理学论争的并不多。事实上全面介绍和评价西方经济地理理论最新进展的中文文献也相当少,当务之急还应该积极学习西方前沿理论,在深入了解的基础才会有对话。(4)解决国内经济发展现实问题可以整合西方经济地理多个理论范式的内容。西方经济地理理论来自于对西方经济发展实践,然而在全球化时代各国经济既有地域特色又存在互通之处,西方理论也可以给解决国内经济现实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就西方经济地理自身的发展看,各理论范式尽管具有自己的发展脉络,但之间并非有严格的界限,而是存在共性、相互批判和整合。例如近来热衷的网络研究,既是关系范式也是演化范式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借鉴西方经济地理理论时,不必拘泥于单个理论范式,只要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和分析有利,可以整合不同范式的思想。 国外经济论文:国外经济学学生职业能力培育 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职业越来越多样化,对大学生职业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此形势下,如何在课程教学中培养和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成为高校教学亟需解决的问题。传统观点认为,职业能力是指个体通过专业学习所逐渐获得的、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倾向[1]。然而这仅是一个比较狭义的“职业”概念,其内涵近乎与“专业”的含义等同,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笔者认为,应该将上述职业能力概念拓展为:个体通过学习获得的、以专业知识为优秀、以社会多元化需要为根本的综合能力。其内容具体包括专业实践、职业转换、社会交往、综合运用四个方面。作为财经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西方经济学”课程着眼于经济生活的最浅显处,由微观到宏观、由简单到复杂,揭示经济现象和经济规律,不仅为学生专业学习提供知识和实践的先导,也为学生参与生产生活准备了理论基础。因此,在“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中,应以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为导向,将经济理论和社会实践融合起来,对教学活动加以合理规划和选择,以培养出社会所需的“一专多能”的人才。 一、“西方经济学”教学中的学生职业能力培养问题 对高校来说,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应贯穿于日常课程的教学活动中。对照拓展后的职业能力概念,目前“西方经济学”教学在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上存在下列问题: (一)课堂实验内容不足,束缚着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一是“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教学大纲的制订过分重视理论而轻视实践环节,使得学生容易形成偏重理论思维的学习习惯,继而导致专业课学习形成思维惯性,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二是理论学时挤占实验学时,学生缺乏课堂实践机会。根据笔者对江苏省172个高校(包括本科高校、专科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财经专业教学计划的调查结果发现,绝大多数高校将“西方经济学”课程总学时数等同于理论学时数,这意味着课堂实践学时数为零,只有少部分高校对该课程的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作了明确划分。三是缺乏针对专业的基础实践。对于“西方经济学”这样的专业基础课,任课教师常常取通识教学模式,未能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基础性的实践指导,割裂了经济基础理论与专业实践的联系。 (二)教学活动的创新性不强,制约着职业转换能力的培养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就业竞争的不断加剧,社会对各类岗位人才的需求越来越显著。然而,新职业没人爱,跨专业没人要,学生就业面临摩擦和被排斥,其原因与教学活动的创新性有关。一是教材案例更新慢,学生无法在教材中看到身边熟悉的现象,对经济理论的理解始终存在一层“面纱”,不能完全洞悉其中的涵义,从而不能学有所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脱节。二是课堂教学手段缺乏新颖性。一直以来,“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教学活动基本上是在教室内完成的,网络化和信息化的现代手段仍然没有在课堂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学生接受新知识的兴趣和积极性没能被调动起来。三是缺乏合作教学的创新机制。传统的“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采取的是个人承包教学模式,教学活动实施的范围狭小,学生课堂学习活动往往只与一位老师有关系,造成学生视野不宽,接受的信息偏少,制约了学生职业转换能力的培养。(三)教学主体参与的单一性,导致学生社会交往能力难以提高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市场主体都不是孤立存在的,相互之间都有或多或少的联系。每一笔交易的最终成功,都离不开市场主体在商品信息搜寻、价格谈判和成本节约等方面所体现的交往能力。然而,作为教学主体的教师与学生没能一起融进教学活动中,原因在于:第一,教学内容过于理论化导致学生缺乏参与意识。对于大多数学生而言,纯理论化教学带来的后果是,社会阅历较少的学生对现实交往的重要性缺乏认知。第二,课程教学的软硬件环境不理想。主要是不能为理论课程提供仿真实训设备和实践基地,学生动手能力和体验教学活动的机会没能得到重视,学生不能亲身体验到市场主体所应遵循的各种游戏交往规则。第三,教师缺乏情境教学的动力。从教学情境的创设要求来看,政策支持的不足、资金的约束以及风险的存在都使得教师难以付出更多的精力。第四,学习任务的繁重和课程学时的紧凑,使得学生没有足够时间参与社会交往活动,从而导致社会交往能力难以提高。 (四)经济学分析方法和技能缺乏归纳和整合,导致综合运用能力培养受限高校从事教育教学的最终目的,是希望学生能够灵活地掌握所学知识,融会贯通地运用各种方法并形成一定技巧,面对职场变化,以不变应万变,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西方经济学分析问题时使用的方法比较复杂,涉及的技能点又比较多。然而,课堂教学活动中,这些经济学分析方法和技能点由于缺乏在本学科内的归纳和整理,学生对分析方法的掌握往往是零碎和分散的。同时因西方经济学原理、范畴和体系在不同专业有着不同的应用范围,加上缺乏教师的专业指导,使得学生在工具和方法的选择上不能将经济学课程与专业课程相衔接,从而造成各种方法的分隔和综合运用能力培养的欠缺。 二、基于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应对策略 如前所述,面对当前社会形势的变化,“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教学活动的设计应以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为优秀,克服其中的不足之处,授人以鱼莫如授人以渔,实现学生的专业实践、职业转换、社会交往和综合运用等能力的培养。 (一)合理增加实训内容,引导学生做好专业实践“西方经济学”作为专业基础课,在教学内容上应体现其与专业课之间的密切联系,即经济学为专业课提供指导,而专业课则在经济学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并利用相应的工具和方法培养学生专业技能。首先,在教学大纲中增加实践环节。教学大纲是关于教学内容的基本纲要,规定了教材建设、课堂内容体系、范围和教学要求。教学大纲在制订时既要增加课内实验,又要进行集中实践性教学,即社会调查、校外见习等,以配合理论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专业训练和实践打好基础。其次,增加实践学时数或比重。可以在保证总学时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实践学时的比重,或者在原有学时的基础上新增实践或实验学时,保证学生能够从整体上理解和把握“西方经济学”课程的实质。再次,强调“西方经济学”课程对专业课的指导作用。除了理论引导,在实践环节应有重点地进行相关练习和见习,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加强基础课与专业课之间的联系,以经济学的独特视角去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 (二)实现创新性教学,促进学生职业转换能力的提高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引起劳动分工从单一工种向复合工种转变,促使终身职业向多样化职业逐步过渡,这对大学生来说是一种挑战。西方经济学理论直接产生于并指导和反作用于现实经济生活[2]。所以,随着现实的不断发展,“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教学活动也应不断创新,促使学生改变职业选择中唯专业定位的思想,提高其社会适应性和职业转换能力。首先,教材案例要不断更新,增加通俗易懂的、职业特征比较显著的社会案例或企业实例。比如,当前消费者行为与市场营销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可以在消费者理论部分增加相关实例;同样生产成本理论部分可以添加企业会计成本管理和核算的案例。其次,改进课堂教学模式,将社会上各种职业的仿真演练融入教学活动。让学生在课堂上就能体验到具体的工作内容,学到先进实用的工作技能,提高学生对未来工作的适应性。再次,加强校企合作,吸引多种资源,用于学生能力培养。高校为企业培养和输送各类人才,企业也可以为学生提供实践和锻炼的平台,以提升和检验教学效果,两者合作具有必然性。比如,讲授厂商、生产、成本以至于要素理论时,我们可以将课堂搬进企业,或者请企业专业人员参与教学,从而激励学生尽快掌握各种职业技能。 (三)实施参与性教学,培养学生的社会交往能力大学生需要更多的实践机会去培养人际沟通、谈判交涉、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能力。善于与人交往的人会获得比他人更多的选择机会。因此,社会交往能力的提高对大学生来说非常重要。“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教学不应是传统被动的“灌输—接受”、“听讲—练习—再现”,而应该是一种参与性的团队合作和交流。一是要鼓励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既要建立课堂上师生、生生之间的平等交流与合作关系,又要激励学生进行社会调查,与社会上不同人群打交道,体验并理解社会交往规则。二是可以增加社会交往的情境训练。比如,在讲到各类市场时,可以让学生扮演各类主体,增加教学内容的灵活性和生动性,同时,也为学生从单纯的师生与同学关系过渡到复杂的社会关系搭建了桥梁[3]。三是要合理安排教学活动并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为提高教学效果,教师可以利用资源配置有效性理论,将教学内容在学期和假期之间进行合理安排,促使学生将经济学知识带出校园的同时增加对社会各类人群的接触机会,提高学生的应变能力和交往能力。 (四)进行分析方法的归纳和整合,提高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如果能将经济学分析方法非常熟练地掌握,并达到触类旁通,则对其以后学习和工作的影响比较深远。这方面能力的培养需要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一方面积极引导,让学生养成科学的思维习惯。对每一知识点,要求学生掌握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基本分析方法,了解经济发展过程,及时联系现实找出问题的关键所在,形成利用经济学方法分析现实经济问题的习惯,为各门学科和未来的工作实践打好基础。关于利用经济学方法对专业知识点的解释,教师应在课堂上给予重点讲授。比如,讲授成本理论一章,由于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应用范围,因此,在会计专业领域,可运用于以成本性态为基础的相关分析;而在国贸专业领域,生产成本理论则可以是运输费用计算的前提。另一方面培养学生勤于动手的习惯。比如,“西方经济学”课程在多处分别用文、理、表、图四种形式来介绍其基本内容。其中“文”指用文字表达经济概念和理论的基本内容;“理”就是用数学的形式严格地表述经济学理论;“表”指用能够表达经济理论现实含义的数据表式来说明经济学理论的概貌和轮廓;“图”是用图示方式表现经济理论的内涵。在教学过程中,这些文、理、表、图本身就是对学生多种方法的训练[4]。如果将学生动脑和动手的习惯都调动起来,能够做到使同一问题可以用多种方法来解决,而同一方法可以解释多种现象和解决多种问题,则学生的综合能力必将得到提高。 国外经济论文:国外经济拓展策略 摘要: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既不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模式,也不是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的生态平衡模式,而是强调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和相互协调的生态型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先进的经济形态,是集经济、技术和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方式。现阶段,我国的循环经济进程,还更多地停留在概念层次上。要把理论转变为行为的实施,发展我国的循环经济,需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在政府、企业、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行国民经济绿色核算制度,推广绿色消费,引导企业开发绿色工艺和技术,进行生态设计和清洁生产,实行产品的双绿色认证。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措施主要体现在法律、经济、教育、技术及市场等方面。 1.法律措施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发展循环经济,并制定出相关法律的国家.上个世纪70年代,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导致垃圾的大量排放,使垃圾的处理问题日益突出.1972年,德国联邦政府颁布了《联邦废物管理法》,将各种废物的收集和处置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免费论文网提供该项法律的颁布改变了西德人的生活习惯,一般生活垃圾,塑料容器以及纸类等开始被分门别类地回收。随着西德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1986年联邦政府制定了“避免产生废物、废物再利用及安全处理原则”,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废物的认识从“怎样处理”上升到了“怎样避免产生”的高度。德国循环经济理念的导人体现在1991年颁布的包装废物管理条例》中,该条例根据“污染者负担原则”,明确了商品生产和流通业对包装废物回收和循环利用的义务。 1992年德国通过了(限制废车条例》,规定汽车制造商有义务回收废旧车;1994年颁布了(循环经济与废物清除法》,后经过数次修改,于1996年10月以((循环经济?废物管理法》正式生效。该法使世界环境保护运动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即由过去的末端治理转向全过程控制;提出“本法律的目的是促进循环经济,保护自然资源,确保废物按有利于环境的方式进行清除”;确立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要求,即任何生产过程首先要尽量避免或减少废物的产生,对于无法避免而产生的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废纸、旧电池、旧汽车等,要求尽量采取循环利用的措施,以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规定了产品制造者在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的责任,对于某些特定的产品,只有明确了回收的可能性后,才允许投放市场。 日本是循环经济立法最全面的国家,也是国际上较早建立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发达国家之一。其所有的相关法律文件,集中体现为“三个要素、一个目标”,即减少废物,旧物品再使用,资源再利用,最终实现资源循环型社会的目标。日本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比较健全,可以分成三个层面,基础层面是《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第二层面是《废物处理法》和《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这两部综合性法律;第三层面是(《容器包装再利用法》、((家用电器再利用法》、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法》、食品循环再利用法》及((绿色采购法》五部专业性法规。1991年制订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完善了汽车及家电循环利用的判定标准以及事先评估、信息交流等体系。1993年颁布的环境基本法》中增加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循环利用等内容,并将此作为国民的义务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1994年政府又根据该基本法制定了(环境基本计划》,决定将建设循环型社会作为环境政策的长期目标之一来实施,并把实现低环境负荷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体系作为目标。日本把2000年定义为“循环型社会元年”,不仅新制订了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建筑材料循环利用法》、《食品循环再利用法》、《绿色采购法》,还修订了《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并更名为《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i修订了1970年制定的(《废物处理法》,加强了控制废物产生和不正当处理的措施.?,002年制定了《汽车循环利用法》,在此基础上,又于2003年3月制定了建设循环型社会的长期指导方针《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计划》。 2.}济指施 税收创度。日本的“再循环利用设备特别补偿办法”规定:对废纸和废饮料瓶类制品再商品化设备制造业、生态水泥制造设备、废家电再生处理设备除按一般规定给予退税之外,还按商品价格的25%进行特别退税。对废塑料制品再商品化设备制造业、建筑废物再生处理装置、废木材破碎及再生处理装置,除按一般规定给予退税之外,还按商品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美国亚利桑纳州规定,企业分期付款购买再生资源及环保设施可减税(销售税)10%;在美国康奈狄克州,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除可获得低息风险资本小额商业贷款以外,州级企业所得税、设备销售税及财产税也可相应减免.荷兰政府的目标是在10年内把全国废物产生量减少90%,其措施除了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外,对产生废物的人和企业都要征税,采用清洁生产或建立污染控制设备的企业,其投资可按1年折旧(通常折旧期限为10年).丹麦率先实行了“绿色税”制度,对生产原材料征收材料税以促进少用原生材料、多利用再生资源。德国已经开始征收生态税,对除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以外的能源都要征收生态税,间接产品也不例外,例如1升汽油的价格为1.7马克,再加6芬尼的生态税。 共瓜侧度。美国于1995年设立了“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对那些把绿色化学原理与化学品的设计、制造、使用相结合的突出化学技术进行奖励,充分体现了美国对环境保护方面创新性工业研究成果的重视。日本的许多城市实行了资源回收奖励制度,对社区、学校集体回收旧报纸、旧包装箱的行为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回收可再利用的资源。近年来,欧洲不少城市采取了付费交投包装废物的办法,这是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办事,受环境意识和经济利益的双重驱使,许多消费者乐于这样做。 绿色采劝翻度。日本的《绿色采购法》规定,国家机关必须率先采购环境负荷小的产品。其目的是通过不断扩大对环保产品的需求来提高资源再生产品企业的知名度,以促进企业扩大生产量,降低成本、降低价格、最终形成资源再生产品的良性循环。现在日本各行政机关纷纷制定了绿色采购方针,有166种物品被定为政府优先选择购买物品,其中以100%废纸为原料、白色度不足70%的复印纸被定为最优先购买物品,到2001年,政府特定购买物品的采购比例已达到了92.6%。美国各州也陆续制定了再生资源产品政府优先购买的有关政策法规,通过行政干预各级政府的购买行为,促进政府优先采购再生资源产品,同时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政府各部门购买再生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能按规定购买的行为将处以罚金。 收费侧度。日本颁布的《家用电器再利用法》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对制造、进口的家用电器有回收、再商品化的义务,并规定了4种废旧家电的处理费,其中每台电冰箱为4600日元,每台空调器为3500日元,每台洗衣机为2400日元。生活垃圾收费是减少城市生活垃圾数量的最有效措施之一,对每袋生活垃圾的收费增加1.5美元,城市垃圾总量可减少18%.现在,日本的3250个市、区、村中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为2535个,收取工业废物处理费的为2833个,有效改善了日本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德国的《包装废物管理条例》颁布以后,从1991年到1995年,制造商们为了减少处理包装废物所付的费用,纷纷将包装减少到最低限度,全国包装废物的总产生量减少了12%01991年,德国成立了进行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的dsd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在1997年的包装废物回收率为89%,循环利用率高达86%。相当于从每一个德国公民手中回收废物73.7公斤。循环经济使德国在gdp增长两倍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了近75%0 3.教育措施 教育措施主要包括理念的确立、研究人员的培养、各类人群的教育等。生态环境理念的确立和带有创新意识的专业人才培养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近几年来,日本政府积极开展对基础研究人员的培养和教育,促成各学术团体和研究型机构业务的开展,并从科学技术研究基金中拨出专项基金鼓励科研机构进行废物处理及3r化应用技术的开发研究。 各类人群的宣传教育重点是充分发挥社团法人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作用,通过广泛的宜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和生态环境意识,改变传统的消费观念,推动绿色消费的进行。从20世纪60年代的环境运动到21世纪的循环经济,世界上的环境与发展政策已经经历了三个历祖第一是以政府命令为主导,通过行政手段的方式来实现污染控制;第二是基于市场手段的经济刺激作用,注重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和技术创造力来实现废物的处惫第三是在进一步完善政府和企业作用的基础上要求实行信息公开,其实质是实现了公众监督和全社会共同努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生态文明思想。 日本特别注重公众的参与。1998年笔者曾在大宫市参加过一次由非政府组织发起,东京大学小林教授做的市民环境家计薄讲座。讲座强调了家庭参与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禽要做到的几个方面:有计划的购买食品,在食品有效期内用完,适量烹饪,不剩饭。自备购物袋,利用简易包装,购买简易包装产品;协助地方公共团体和商店、回收团体进行资源性废物的分类回收,争取每人每天从家庭排放的垃圾且比上一年度减少15%。名古屋市的非政府组织还发动市民开展义务收集公共垃圾活动,并发放介绍垃圾分类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宣传小册子,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废旧资源回收和垃圾减量工作。 加拿大蒙特利尔市特别注重将正确处理垃圾的知识纳人各级学校教育中,从学生抓起,让每个人从小就充分意识到正确处理垃圾的重要性。作为一个移民城市,蒙特利尔市特别注意制作多国文字并适应不同阶层人员的宣传材料。所制作的宣传品既有趣味性,又有持久性,宣传品的载体形式多样,使人每天看得见记得住。 4.技术措施 循环经济主要是通过采用高新技术引导各行业推广3r技术、清洁生产和废物资源化。日本北九州市的生态型城市建设所取得的显著效果得益于3r化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短短的二十几年时间,通过高新技术引导产业结构的调整,实施清洁生产运动,在经济活动的源头就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从而更有效地实现了经济利润和环境改善的双重目标。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四年后不仅减少了84%的污染物排放,还取得了2125亿日元的经济效益。现在北九州市不仅摘掉了闻名于世的重污染工业区的帽子,而且城市的工业生产总值增长了6倍。 日本东京电力株式会社和财团法人千叶县都市公社联合在千叶县的幕张新都心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资约69亿日元,建成了地表水水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并于1990年4月开始投人使用。该技术利用污水处理厂排水水温夏季约为250c、冬季约为17℃且比较稳定的特点,将污水处理厂排水中蓄积的热能通过蓄热式热泵系统为49万平方米的区域提供了一个稳定的空调源。在每年提供1290亿大卡热量、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同时,减排了6800吨二氧化碳、2.9吨氮氧化物。作为一种高效节能、符合循环经济3r原则并能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的热泵空调技术在建设日本的循环型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环境产业化”提供了一种新型的绿色高新技术支持。 5.市场措施 市场措施主要是通过健全可循环利用资源的交换、收集及回收利用市场来完成。日本的废物交换情报网络系统非常发达。在日本既有社团法人机构的“循环经济研究会”每周定期发表有关循环经济方面的信息,同时各地的有关部门也相继建立起废物交换情报网络系统,日本的各市区村几乎都有专门发行二手货信息的报纸及时向市民信息并组织旧货调剂交易,以利于市民进行资源循环再利用。这样的社会中介机构可以使市民、企业、政府形成一体,通过沟通信息、调剂余缺,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德国的dsd公司是由产品生产厂家、包装物生产厂家、商业企业以及垃圾回收部门联合组成的。政府除规定回收利用任务指标并对其进行法律监控外,其它方面均按市场机制进行。其本身不是一个垃圾处理企业而是一个组织机构,它把有委托回收包装废物意愿的企业组织成为网络,在需要回收的包装物上贴上绿色标签,然后进行回收处理。 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是立法.根据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我国必须按照污染者承担治理义务的原则,加快制定必要的循环经济法规,通过法规对循环经济加以引导和规范,使发展循环经济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借鉴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国家尚未制订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之前,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地方立法工作进程,走有自己特色的循环经济之路。 国外经济论文:国外经济学教学效果提高 摘要:本文从西方经济学的重要性及学科特点出发,分析了当前西方经济学教学效果较差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提升西方经济学教学效果的改革思路和基本做法。 关键词:西方经济学;教学效果;教学改革 1.引言 西方经济学是原国家教委统一规定的我国高校财经类专业1l门优秀课程之一,该课程的原理、定律和理论,是财经类专业大多数课程(如管理学、营销学、国际贸易等)的基础或相关科目。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产业结构的关键时期,社会急需大量掌握经济、管理知识的创新型人才,该课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经济学的教学过程来看,经济学所分析问题接近实际,学生学爿兴趣浓厚,但经济问题过于复杂、传统教学模式单一等问题的客观存在,导致教学效果不理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足,这不利于我国经济类人才培养,也不利于未来我圜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分析原因,找到提升教学效果的方法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2.经济学教学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 从多年的经济学教学实践以及j其他高校的进修、访问的比较来看,导致我国高校经济学教学效果不佳的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目的的理解偏差 经济学的教学目的是要if:学生掌据经济的基本原理,并会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分析、解释frJ-场经济FI】常的一些基本现象,提高学生的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从}:述f{的来看,掌握基本原理仪是浅层次婴求,深层次要求则是提高学生运用经济分析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最终Ij的是为社会培养经济管理类创新人。由于删解的偏謦,导敛部分教老师在教学过程巾过于沣m基本沦、模型及数学方法的讲解,理论脱离实际,教学内容枯燥,学生习带仃雄情绪。 (2)理论体系庞大,内容多抽象 西方经济学是研究在市场经济制下。稀缺资源置0利用的学科。建立在一系列假设础f:的方经济学娌沦随着社会经济实践的不断发展,论体系}j庞大,授课内容覆盖面广,涉及知识多,存在较多的数学模,学,普遍感到不易理解,加大课程的难度。 (3)教学方式问题 现在高校教学存在两个极端,一部分高校教师If1于高校教学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很多教帅只能使圳他统的“黑板+粉笔”这一教学手段,进行“填鸭”灌输,教学F段落后,限制了讲授的信息量,降低了课程的l贩引力。一部分高校老师则过度依赖多媒体技术,一套课什从头讲到尾,所有的数90理论研究学及模型推导均在多媒体上进行,导致上课进度较快,内容过于丰富,学生一时难以接受。最终,两种教学方式都导致教学效果较差。 (4)教学组织问题 由于评估体系及考核体系客观存在,各个高校在进行教学管弹时多是从便于考核评估的角度加以管理,对于不同学科、不Ii=l专业实行标准化管理,但经济学本身就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一一门复杂学科,应用性较强,标准化的管理方式限制了教师在教学过程组织中的灵活性。如课堂教学组织中讲授时间过多,课堂讨论时间较少,而在教材选用方面过于相信权威,教学内容选择局限于教材内容,限制了教师在时间组织及内容组织}:发挥的空问,也限制了教师钻研经济问题的积极性,最终限制_r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维能力培养。 (5)考核方式一 山于西方经济学是专业荩础课程,其考核方式一般都采用闭卷考试,而由于各类评估及检查的存在以及方便批阅等方面的冈素。导致试卷I1】钾论联系实际的案例分析类试题较少出现,考核学生仍以考查识记能力为主,忽视了学生实际运J{J经济学知识的能,不利于学生综合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另外,在考卡发过程『11过f强调考试结果的重要件。忽视平时学习过程管理。学平时学习积极性不高,考试时突击复习现象客规存,导致学生平时缺少锻炼思维能力勘. (6)班级规模问题 课常讨论是激发学卜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用经济思维分析、斛决实际题,提高学生动脑能力的有效途径。但由于高校火规模扩招,学生数垃小断增加,班级的规模也不断扩火,使得课堂讨论无法组织进行,即使可以组织效果也较差,影响了学牛学习经济学的积极性和效果。 (7)学习环境问题 下j内高校由于经费及方便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很多学校的寝室尢法上网,校阅内也缺少学自由讨论、学习的窄问,减少了学牛学习交流的机会。课后均是以自主复习课本内容为主,学生缺少观察经济问题、分析经济问题、解决经济问题的仃效途径,影响学习效果。 3.提高经济学教学效果的途径 (1)正确理解经济学教学目的 加强对教师的业务培训,利用网络、经济学组织等资源增加教师交流机会,辅导教师正确理解经济学教学目的,在教学中减少单纯理论、模型及数学方法的讲解,增加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内容,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运用经济分析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恰当运用教学手段和方法 学校应当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增加多媒体设备等先进技术设备的应用。在此基础上,教师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设备对教学的促进作用,采用多媒体设施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增加课堂教学的吸引力。但不能对这些设备过度依赖,忽略传统教学方法的优势,在增加信息量的同时,对于复杂理论、模型及数学推导方面应以采用传统讲授方式为主,降低学习难度,提高学习效果。 (3)改进教学组织管理 高校的根本目的在于为国家培养人才,因而其出发点不是便于管理,而是要便于人才培养,一切要以人为本,即以教师教好和学生学好为本。应当给予教师更多的课堂组织的灵活性,如课堂时间分配、教材选择、课堂内容组织等。 (4)改革考核方式 为增进学生学习经济学的兴趣,提高学习效果,改革考核方式必不可少。在实际中,应当增加平时考核的力度,增加考核方式,如可以学习香港高校经济、管理类课程考试、作业、课堂讨论综合考核的模式,减少考试在考核中的作用,提高平时作业及课堂讨论在考核中的地位,培养学生在平时学习理论及用经济思维解决现实问题的积极性。 (5)减小班级规模 学校应当增加经费投入,加大教师引进力度,实行小班教学,方便课堂组织,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增加学生与教师、学生之间的课堂交流机会。 (6)改善学习环境 积极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学校软、硬件设施,增加学生对外交流的空问。可以借鉴香港城市大学等高校做法,设立开放阅览室、增加学校食堂开放时间,建立校园无线网络,方便学生在线交流及平时交流,这对于提高经济学以及其他学科的学习效果,提升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均有极大帮助。新晨 4.结束语 经济学的学习有助于学生掌握基本经济理论及提升运用经济思维解决现实经济题的能力,这有利于未来我国继续进行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对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西方经济学教学中却存在着诸如教学手段单’ 一、教学目的不明等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和存在非常不利于学生全面认识和理解真实的西方经济学理论体系和优秀内容,不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因此,正确认识教学目的、恰当运用教学手段和方法、改进教学组织管理等就成为提高西方经济学教学效果的必要措施。 国外经济论文:国外经济模式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中国文化与舶来品,利益集团、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兼容、国有企业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利益集团全民基金国企改革 一、关于利益集团的问题 作为至今仍存在的唯一的古文明,中华文化所散发的魅力及其曾经造就的辉煌是不容质疑的。但近代以来,西方国家用大炮打开国门,西方文明开始在中华大地上大行其道,国人对中华文化的自信降到了历史最低点,无奈仁人志士也只能试图靠抓住舶来品来当救命稻草。改革开放以来,伤痕累累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以不断的修缮和发扬。但在与强大的以高科技高质量商品为依托的西方文化的激烈竞争中,中华文化仍未表现出人们寄予很大希望的足够的自信。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们对外来文化的迷信或者说薄弱的抵御力。这也是为什么现在一有谈到经济模式,不论是以前的苏联模式,现在的美国模式、瑞典模式等等都有一些人对之奉若神明,恨不得中国一夜之间变成他们的副本,似乎只有那样,中国才有出路。但我们对苏联模式的盲目照搬,给我们带来的却并非通往繁荣之路。最终还是要靠我们自己独立自主地实事求是地探索。 不可否认,某些模式在一定时期一定环境中展现出较强的生命力,但每个模式都有其特定生长、发展及益于优越性发挥的社会、历史、文化土壤,也都有其特定无法规避的限制因素。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早就告诉我们不存在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适的、永恒的真理。因此,对任何舶来品都不应盲目照搬甚或顶礼膜拜。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绝不能夜郎自大固步自封,也应善于有选择地借鉴舶来品的长处,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辨证取舍、择善而从。此外,借鉴利用舶来品不应超出中华文化的包容性和消化吸收能力。中华文化就像一个框子,对任何舶来品都应首先大体地“框”一下,符合规格或接近规格的就可以坚持,不合规格的那就需要根据中华文化进行转化、整合,然后才可以输出发展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理论。这点也适用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任何对其固化与教条都可能导致理论与实践的脱节。 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即如何保证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不是扭曲的?目前似乎还没有统一确定的标准。有人可能会问是否可以套用“三个有利于”标准,假如可以,那俄国及东欧诸国如果在今后的某个时期实现了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综合国力的增强,那么它的那种转型是不是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呢?显然不是。所以,这方面的标准还有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发展。我们虽然无法做到用未来的实践确定现在的理论是否正确,但我们可以用历史的方法通过过去实践对理论的检验来总结经验和教训,作为我们现在对理论坚持和发展的参考。我国革命与建设的实践已经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必须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才能基业长青,才能造就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因此,实践中我们要高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更要高举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伟大旗帜,因为它们真正地把马克思主义大旗插到了中华优秀文化的沃土上,更具有深厚的文化根基。总而言之,任何一个经济模式、制度、机制和文化等舶来品,不论其有多么先进多么优越,都只是我们在实践中学习或利用的对象,都应该根据中华文化以及具体国情加以转化。 二、关于中国文化与舶来品问题 在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是社会的两大基本阶级。这两大阶级都高度组织化,全国绝大多数受雇佣的职工都参加了总工会(LO),而全国绝大多数企业主都参加了雇主协会(SAF)。两大阶级性组织,各自都有从中央到地方的组织系统,两大阶级既对峙又合作。两大全国性组织定期谈判和签订工资及劳保协议,政府只是在双方有重大争议时才介入。从斯德哥尔摩高处看,全国总工会(LO)和全国雇主协议以及国会三座大厦,彼此近距离地鼎足而立,似三根柱子支撑着这个资本主义框架下的“福利国家”。从以上描述可以看出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体为寻求更大的利益而组织联合成较大利益团体在利益斗争中所表现出来的巨大力量。瑞典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是与工人阶级联合斗争所表现的强大力量分不开的。在单个工人与单个企业主谈判的过程中,工人往往处于劣势,难以维护自身利益,更不用说扩大利益了。在一个无法实现民主的国家里,普遍的现象是强势集团总是不断“剥削”弱势集团。在民主国度里,政府从公共利益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可以降低剥削的程度,但对弱势群体而言,关键还是要实现自身的更大更有效的联合,从而不断增加在争取自身利益的斗争中获取胜利的可能性。瑞典的实例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借鉴:工人与企业主两大阶级都实现了高度组织化,两方可以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进行利益谈判,避免了利益在分配中的一头独大、过分倾斜的局面。而在有重大争议时,政府会介入进行调节,尽量避免矛盾激化。这种政府调节下的二元力量的均衡既保证了工人的利益不受损害而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又使企业主的利益不被过分剥夺而保证了企业主的积极性,从而使国民经济的蛋糕越做越大,不断实现帕累托改进。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利益集团的利益争夺是难以避免的。矛盾是普遍的客观的,有矛盾就会有斗争。一个强势公正的政府可以采取措施避免出现斗争双方任一方的过分强大。但随着民主意识的深入与建设服务型政府呼声的日益高涨,政府力量不断削弱。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借鉴瑞典政府的做法,对斗争双方或者博弈双方,尤其是其中的弱势群体组织,进行恰当地引导与培育,不断实现斗争双方力量均衡,避免因力量差距悬殊而导致社会利益分配的极端不公等。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达到社会主义高级阶段时,各阶层实现共同富裕而利益不断趋同,利益集团也将完成历史使命而趋于不断消亡。 三、关于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兼容问题 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兼容问题本质应该是产权制度的构造和要素市场的形成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久而有之。荣格模式、布鲁斯的分权模式、锡克的宏观收入计划指导下的自由市场理论、斯卡的“个人社会所有制”等都对二者的兼容性进行了探索,但并没有多大的进展。经济史学中,传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都共同信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决不相容。例如1875年,马克思在著名的《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1876年,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也指出:“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又指出:“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以直接社会化形式把它们应用于生产,每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用途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西方学者以米塞斯为例,在他题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经济计算》的文章中提到,合理的经济行为,必须有合理的成本计算和利润计算,合理的经济计算需要一个竞争性货币价格体系,只有私有制的竞争性市场经济,才有表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体系,在此基础上才有资源配置的合理计算,而社会主义公有制取消了竞争性市场,就不可能产生均衡的价格体系,因而不可能有合理的经济计算。市场价格体系与社会主义两者互不相容,“市场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优秀,是资本主义的本质,只有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它才是可行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它是不能被人为地仿制的”,要么是社会主义,要么是市场经济,两者必居其一。 国外经济论文:国外经济结构改革 【关键字】经济结构改革 【摘要】在泰国,随着外国经营管理(M A)投资的大规模流入泰国公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97年救助贷款的附带规定导致了迅速放宽关于防止外国在泰国注册公司中占有多数股权的规定。然而,现有的迹象表明,外国控制的总体水平仍然是有限的,这反映了泰国所有权的格局和企业经营惯例,而在法律与公司管理方面的改革不足以及官员和政治家对国内企业的支持则增进了这些情况。在像泰国这样仍然严重依赖国际筹资的国家,公司部门和更广泛的国民经济与国家社会对改革的抵制也许是代价高昂的。序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9.. 在泰国,随着外国经营管理(M A)投资的大规模流入泰国公司,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97年救助贷款的附带规定导致了迅速放宽关于防止外国在泰国注册公司中占有多数股权的规定。然而,现有的迹象表明,外国控制的总体水平仍然是有限的,这反映了泰国所有权的格局和企业经营惯例,而在法律与公司管理方面的改革不足以及官员和政治家对国内企业的支持则增进了这些情况。在像泰国这样仍然严重依赖国际筹资的国家,公司部门和更广泛的国民经济与国家社会对改革的抵制也许是代价高昂的。 序言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97年与印度尼西亚、韩国和泰国达成一致的救助贷款附带规定,包含了立即大幅度放宽特别是对外国所有权的管制、公司管理改革和国有企业的私营化。这显然改变了早先的状况,即把上述放宽管制和改革视为长期发展的一个部分。许多评论家认为,对这种迅速放宽管制的要求表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仅已经超越了它的职权范围,而且还迎合了西方和日本企业的利益,它们长期以来一直要求在那些遇到麻烦的经济中占有市场和所有权。然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政策被证明是正确的,因为国内企业界和政府都没有能力进行的“清理”和结构改革需要有外资的参与。在原先实际上是国内垄断企业的外国投资,可望给泰国带来现代企业经营惯例、改善公司管理、提高效率和生产率以及促进竞争。世界银行特别强调了公司改革对经济持续复苏的重要性。总的说来,人们认为外国市场渗透和外国所有权的增多,将会加速那些受到(危机)损害的亚太地区经济的复苏和公司管理改革。 人们普遍期望,自由化措施以及公司部门的困难处境将导致(泰国)所有权的迅速整合和外国所有权的扩大。实际上,许多评论家都预言将出现大规模的“(受损资产)减价出售”,以及外国公司将以最低价买到大量资产。然而,本文认为,尽管泰国已经大幅度放宽对外国所有权的限制,但尚未伴随有重大的结构调整和对公司部门的有效改革。此外,尽管外国大大增加了对泰国注册公司的参与以及外国控股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后者仅占了泰国公司部门的一小部分。上述领域的有限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泰国经济复苏和改革进程的缓慢和不确定性,但正如本文所概述的那样,泰国的公司部门,特别是那些负债最多的公司,明显地抵制了经济结构的改革。所有权的既定格局和令人讨厌的破产与合并过程一直促使了公司的抵制,而民众抗议和政府持续支持大企业利益(这在2001年1月他信政府上台之后变得更加公开化),则又导致了上述所有情况的加剧。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对外国所有权的放宽管制、银行业的外国所有权、公司结构改革与非金融部门改革、经济民族主义的兴衰。 对外国所有权的放宽管制 泰国政府在1997年8月中旬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172亿美元一揽子筹资计划达成协议之后,便立即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放宽对外国所有权的限制。1997年10月,泰国政府宣布,将允许(外国公司)在陷入困境的金融业部门占有多数股权达10年之久,10年之后,任何超过49%的股权都必须出售给本国投资者。在10月的晚些时候,泰国的投资委员会(B01)利用了其免税的权力,只要本国的业主同意,就允许出售大多数在其“曼谷首都地区及其近郊促进计划”下经营的泰国公司。这项计划在1998年2月扩展到了泰国的其余地区。在1997年11月,第二份“意向书”阐明了主要的条件限制,包括放宽对外国所有权的限制,而在1998年3月,第三份“意向书”提出了一项议定法规相关计划。根据这项计划,泰国政府在当年年底批准了新的外国投资法规。接着,泰国政府修改了这项法规,该法最终确定为《外国企业法》(ForeignBusinessAct)并在2000年3月4日生效。这取代了限制性的1972年《外国企业法》(AlienBusinessLaw),该项法规要求泰国的每一家注册企业都必须拥有过半数的泰国所有权,而且在某些行业中连少数的外国所有权也是不允许的。唯一的例外是,根据1966年的《泰美友好合作条约》,少数美国公司获准拥有100%的外国所有权。 在1998年年底至2002年3月期间,泰国经济逐渐向外国投资开放,而且在大多数行业中也允许外国拥有多数所有权。然而,在大约57个指定的领域中,外国的参与仍继续受到限制,理由是考虑到国家安全、文化因素、环境问题、“泰国国民尚未准备好与外国人竞争”,以及其它“特殊原因”。尽管许多受到限制的领域对外国投资者来说可能并不重要,但有些领域却很重要,特别是会计、法律和某些经纪业。改革的阶段性反映在土地所有权改革上。泰国直到1999年10月才允许外国资方在房地产业拥有49%的所有权,而此前泰国一直明确地拒绝接受外国所有权。这个百分比在2000年3月升至100%,这是泰国对有关法规作进一步修正的一部分,这些修正案允许外商在各种各样的服务业与制造业拥有所有权的政策。在保险业方面,1998年的改革把外国所有权和外国董事所占的百分比限定为25%,并预定在2004年将其提高到50%。 外国投资所有权的放宽管制对泰国经济的影响是错综复杂的。(金融)危机伴随有外国投资浪潮的惊人高涨,这次浪潮一直持续到2001年下半年。在1997-2001年期间,外资的净流入总额达246亿美元——年平均数为49亿美元。这与1990-1996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在此期间的大部分时间,泰国被视为该地区的投资“热点”,因其经济的高增长率与外资的流入密切相关,但这个时期的外资流入总额却仅为141亿美元——年平均数为20亿美元。鉴于泰国经济处于不景气和不确定的状态,以及泰国的生产率和竞争力一直较低,1998-2001年的投资流入规模乍一看确实令人吃惊。然而,1998—2001年的投资流入很少属于对“未开发地区”的投资;其中的多数属于对公司资本结构的调整,有时还涉及到“债务资本化”(debt-equityswaps)。 在1990-1996年期间,只有9.6%的外国投资涉及到收购泰国公司10%以上的产权。而相比之下,在1997-2001年则有61.0%的投资涉及到这个水平的收购。尽管合并与收购(mergersandacquisitions[M A])活动达到了如此的规模,但却没有什么迹象表明它已导致了外国控制权的大大增强。布林布尔(Brimble)和谢尔曼(Sherman)的研究认为,在1997年1月至1999年3月期间,有138个外国收购泰国公司产权的事例,其中只有80例涉及到过半数控制权。然而,后来穆迪(Moody)和根岸(Negishi)的一项研究却表明,在1997-1999年期间只有大约63例对多数控制权的收购。布林布尔(Brimble)和谢尔曼(Sherman)的研究中所提及的一些事例可能并没有完成,或者最终导致了仅收购不足以控股的产权。然而,追踪合并与收购(M A)活动决非易事,而且其中的差异很可能反映了不同的来源和定义。实际上,布林布尔在其后来的一篇论文中指出,缺乏关于在泰国的外国所有权增加的确凿数据。关于外国参与水平增加的某些数据,可以从泰国证券交易所(SET)的上市股票登记中获得。然而,这仅仅使人看到部分的情况,因为很多参与合并与收购(M A)活动的公司都没有股票上市。1998年年底,泰国證券交易所(SET)的数据表明,在418家股票上市公司中,有23家公司的外国持股显著增加,其中的7家公司持有控股产权。尽管在1999-2000年期间有涉及合并与收购(M A)的高水平资本流入,但到2002年年底,在381家股票上市公司中却只有20家公司的外国股权占多数,而且只有20.3%的实缴股本归外国人所有。 尽管到2002年,外国人只在少数股票上市公司中控制了多数股权,但在一些部门中已出现了高水平的外国股权。在电力部门的7家上市公司中,有3家公司和该部门69.5%的股权受到外国人控制。同样地,外国人在电子部门控制了10家上市公司中的3家公司以及53.6%的股份。然而,尽管这些部门对泰国经济很重要,但上市公司仅占有2.1%的实收资本和7.1%的外国股权。很显然,那些最引人注目的外国股权扩展都发生在银行业。就此而言,到2002年年底,有38.0%的股份归外国人所有,而银行部门则占有了资本总额的27.3%和上市公司中50.6%的外国股权。在1997-2002年期间,银行部门的合并与收购(M A)活动占了总数的37.5%以及外国直接投资(FDI)净额的22.8%。然而,如下所述,这仅导致了泰国银行系统中的很小部分受到外国的正式控制。 外国人对泰国经济的实际控制程度,很可能比涉及合并与收购(M A)活动的数据所显示的还要大得多。有大量的证据表明,这是危机之前对外国所有权放宽管制的情况。在危机之前,少数股权可以发挥很大的影响。自1997年以来,情况有可能更是如此,这是由于泰国的公司部门总体上比较虚弱、缺乏流动资本和那些具有大量外国投资和外国关系的公司经受危机打击的能力比那些没有这些投资和关系的公司强得多。此外,自1998年以来,外国参与银行业和保险业导致了与(外国)所有权增长水平不成比例的革新和发展。然而在非金融部门,企业持续受到那些为数不多且往往互相密切联系的股东的控制,可能会严重破坏少数股权持有者的地位。 在2001年期间,外国投资明显地急剧增多,而合并与收购(M A)活动则大幅较少。这表明投资正在流向新的冒险企业以及用于扩大对公司资本结构的调整。然而,这只是一种短暂的现象。后来国内生产总值和出口值的增长便急剧地减缓,而且在当年的最后一个季度投资流入也大幅减少了。尽管出口值和国内生产总值在2002年恢复了增长,但外国直接投资和合并与收购(H A)活动仍继续处于较低水平。在2001-2002年期间的变化表明资本结构调整和外国增加参与的浪潮结束了,而泰国作为未开发地区投资场所的地位却并未得到恢复。到2001年下半年,外国投资者也许获得了那种他们视为最可变但却易于获得的资产。如下所述,尽管法规允许外国人持有股权,但很多公司却继续抵制(向外国人)出售(上述资产)。此外,泰国经济的持续不景气和不稳定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存在着经营困难,使投资者对进一步承诺投资持谨慎态度。从2001年1月开始,泰国政府所发表的日益经济民族主义言论也许就加重了投资者的不情愿态度。实际上,在2002-2003年期间,有些投资显著地较少了,特别是在电子部门,而且有些重大的计划投资项目不是被取消就是另寻目标,而诸如福特(Ford)、马自达(Mazda)、东芝(Toshiba)、Digital和Mirabea等公司的活动扩展也未能使这种情况得以弥补。 银行部门的外国所有权 尽管泰国政府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逐步放宽了对银行部门的管制,以及饶伟讯(Hewison)所称的“在主要银行与政府之间存在着爱恨交加的关系”,银行部门总的说来仍然受到宠爱、支持和保护。银行保持了重要的政治关系、与财政部密切的正式和非正式联系,而且深深扎根于泰国公司结构的其余部分。这种状况体现为:在1983-1996年期间,大约有32次之多,连续各届政府都一直乐意介入并支持和援救各家银行。自1985年以来,“金融机构发展基金”(FinancialInstitutionDevelopmentFund)一直负责援救那些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这些反复出现的危机表明了中央管制的软弱以及政府无法或不愿意对银行业的做法进行管制。在20世纪80年代末以前,银行一直是泰国公司部门筹措资金的唯一重要来源,而且存在着这样一种明显的趋势:一些企业组成了以特定银行为中心的集团。这种情况经常涉及到家族关系和长期政治联盟,有时还反映了银行和企业部门在20世纪40-50年代期间的形成方式。然而,尽管这些关系直到1997年危机时仍然显得很重要,但从20世纪80年代末起,公司部门对国内银行业的依赖性就大大减低了,尤其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起就更是如此。这反映了从1987年起和20世纪90年代期间泰国证券交易所资本总额的增加、放宽对外汇制度的管制,这导致了容易获得大量的低息外国资本。这使那些在诸如媒体、通讯、电子、制造业、零售业和金融业等领域新出现的比较积极进取的企业集团得到了增强。这些发展情况强化了企业对政府的一定程度控制力,并显著地挑战了国内银行资本的地位。然而,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据,国内银行对79%的中小型企业和77%的大型企业来说,一直它们进行贷款的主要来源。 在1997年危机以前,泰国的银行系统一直受到国内少数家族的控制和支配。外国银行虽然也获准开办,但在数量上却受到了严厉的控制,而且只能开办三家分行,其中一家分行必须设在首都和大城市以外的地方。这有效地把14家在1996年年底开办的外国银行的活动限定为批发业务和向对外贸易提供资金。尽管外国投资者获准在泰国银行取得股权,但这个股权被限定为25%。有四家银行有这个水平的外国参与——盘谷银行、泰华农民银行、暹罗商业银行和大城银行(BankofAyudhaya)。低于12%的较小外国股权是在其它一些银行中,特别是泰国军人银行、泰国Dhanu银行、泰京银行(KrungThaiBank)、亚洲银行、那空通银行(NakornthonBank)和曼谷京都银行(BongkokMetropolitanBank)。外国所有权总共只占了银行部门股权的9-10%。然而,外国获准在其中拥有最多股权的四家银行却占了分行总数的46.3%和资产总额的48.5%。此外,除了大城银行以外,这些银行都开展了大量的国际业务,盘谷银行和泰华农民银行还与美国的银行建立了密切的联系。 国外经济论文:管理方格理论在国外经济学教学的使用探索 摘要:通过将管理学中的管理方格理论引入到西方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构建教师方格和学生方格,总结出教师和学生的五种典型心态,将其结合起来,使教师更客观地认识自己的同时能更好地理解学生的心态,以寻求有效提高该课程教学效果的途径。 关键词:管理方格;教师方格;学生方格 西方经济学是经管类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该课程理论性较强,学生容易感到抽象枯燥、难以掌握。而且由于教学时间的紧迫以及学生接受能力的差异,大部分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采取传统的着重纯理论讲授的教学方法,缺乏与学生的沟通和互动,做到因材施教。管理方格作为一种较为成熟的领导理论,可以为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管理方格简介 管理方格是研究企业的领导方式及其有效性的理论,是由美国得克萨斯大学的行为科学家罗伯特·布莱克和简·莫顿在1964年出版的《管理方格》一书中提出的。他们使用一张纵轴和横轴各9等分的方格图,总共81个小方格,纵轴和横轴分别表示企业领导者对人和对生产的关心程度。第1格表示关心程度最小,第9格表示关心程度最大。如图1所示。 布莱克和莫顿在管理方格中列出了五种典型的领导方式: 1.l定向表示贫乏的管理,对生产和人的关心程度都很小;9.l定向表示任务管理,重点抓生产任务,不注意人的因素;1.9定向表示所谓俱乐部式管理,重点在于关心人,企业充满轻松友好气氛,不大关心生产任务;5.5定向表示中间式或不上不下式管理,既不偏重于关心生产,也不偏重于关心人,完成任务不突出;9.9定向表示理想型管理,对生产和对人都很关心,能使组织的目标和个人的需要最理想最有效地结合起来。 他们认为9.9定向方式最有利于企业的绩效。所以,企业领导者应该客观地分析企业内外的各种情况,把自己的领导方式改造成为9.9理想型管理方式,以达到最高的效率。 布莱克和莫顿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推销方格理论。即分别构建推销人员方格和顾客方格以帮助推销员清楚地认识自己的推销心态,看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有助于推销员更深入地了解顾客,掌握顾客的心理特征,便于推销员进一步加强推销能力的培养,更好地完成推销工作。同样,教学工作可以看做是教师借助一系列手段将知识有效地传授给学生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就是推销员,学生就是目标顾客。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分别构建教师方格和学生方格,并将二者结合起来,寻求一种可以有效提高教学整体效果的途径。 二、构建教师方格 如果我们以纵坐标表示对学生的关心程度,以横坐标表示对教学任务的关心程度,坐标值越大,表示关心程度越高。就可以得到图2所示的教师方格。其中图中标出的五种心态最具代表性。 (一)得过且过型 如图2中1.1所示,这类教师既不关心学生,也不关心教学任务,对本职工作无热情。这种教师的教学效果往往是最差的。产生这种心理的主要原因,一是教师主观缺乏进取心;二是所在学校没有适当的奖惩措施。 (二)学生导向型 如图2中9.1所示,这是一种比较极端的心态,持这种心态的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总是单纯强调与学生搞好关系,过分迁就学生,可能会成为学生的亲密朋友,但课堂控制力较差,难以完成教学计划。这种心态也不利于教师的成长。 (三)任务导向型 如图2中9.1所示,持这种心态的教师只是为了完成教学工作量,完全忽略了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不考虑学生的接受程度与个体差异。这正好与学生导向型教师相反,走向重视教学计划的完成、忽略师生互动的另一个极端。这种心态也是不可取的。 (四)讲求技巧型 如图2中5.5所示,这是一种折中的心态,教师既重视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又不严格遵照教学进度安排,既注重与学生的互动,又不十分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而是寻求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的充分结合。 (五)因材施教型 如图2中9.9所示,持这种心态的教师既能全力研究并实践多种教学方法,又能最大限度地注意学生接受程度的差异,注重因材施教。他们在履行教师职责的同时,能够兼顾学生的需要,真正做到传道、授业、解惑。持这种心态的教师是最理想的。 三、构建学生方格 如果以纵坐标表示对教师的关心程度,以横坐标表示对课程的关心程度,坐标值越大,表示关心程度越高。就可以得到图3所示的学生方格。同样,我们从图中也可以找到五种具有代表性的学生心态。 (一)漠不关心型 如图3中1.1所示,持这种心态的学生既不关心教师,也不关心课程本身。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有以下两个原因:第一,学生本身对上大学毫无兴趣,甚至对能否取得毕业证都不在乎;第二,学生因为外部环境的影响对学习产生了不良刺激。如果是第二种原因,教师应该多付出一些耐心,注意学生的情绪变化,尽可能帮助其提高课堂上的注意力。 (二)纪律约束型 如图3中1.9所示,持这种心态的学生非常重视与教师建立良好的关系,给教师留下良好的印象,而对课程本身不够重视。此类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完全取决于教师,如果本次课教师状态很好,他们的接受程度就高,如果教师情绪低落,他们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听课效果极差。 (三)专心学习型 如图3中9.1所示,这种心态与纪律约束型恰恰相反。持这种心态的学生极端重视本课程,愿意多花时间去学习,而对教师并不重视,甚至上课时排斥与教师的互动。面对这类学生,教师首先应该推销自己,取得学生的信任与好感。 (四)少年老成型 如图3中5.5所示,持这种心态的学生,既重视课程本身,又不求甚解,既重视与教师的互动,又不十分活跃。这种类型的学生只求期末考试能够取得及格分,而对深层次的学习缺乏兴趣。 (五)积极进取型 如图3中9.9所示,持这种心态的学生,一方面十分重视本课程,愿意花时间进行深层次的学习,另一方面,又能与教师保持良好的关系并在课程上积极配合教师。这类学生是最值得称赞的学生,对待他们,教师应真心实意地为其服务,利用自己的知识,为其答疑、解惑。 四、教师方格与学生方格的关系 我们可以借鉴布莱克和莫顿教授设计的有效组合表,来揭示教师和学生两种心态的组合与教学效果的关系及其基本规律。如表1所示,“+”表示通常能实现较好的教学效果;“-”表示教学效果较差;“0”表示不确定状态,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 由上表可以看出,9.9型的教师无论遇到何种类型的学生都能够实现预期的教学效果,而1.1型的教师无论遇到何种类型的学生教学效果都很糟糕。 笔者就教师类型和学生类型分别设计了相应的问卷并开展了直接调查。本次调查共选取了5所高职院校的10名教师、60名同学作为调查对象,收回教师有效问卷10份,学生57份。统计结果如下: 1.在教师问卷调查中,认为自己属于1.1型的有0人;1.9型的有1人,占总人数的10%;选9.1的有3人,占总人数的30%;选5.5的有5人,占总人数的50%;选9.9的有1人,占总人数的10%。 2.在学生问卷调查中,认为自己属于1.1型的有1人,占总人数的1.75%;1.9型的有18人,占总人数的31.58%;选9.1的有16人,占总人数的28.07%;选5.5的有19人,占总人数的33.33%;选9.9的有3人,占总人数的5.26%。 调查结果显示,有50%的教师都属于5.5型,由表1可知,只有遇到1.9、5.5型的学生,持这种心态的教师才会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选9.9型的教师只占10%,说明当前高职院校的教师想通过教学工作做到自我实现的是极少数。 在学生当中,同样也是选5.5型的所占比例最多(33.33%),说明有1/3的学生认为学习本门课程主要是为了通过期末考试。选9.9型的学生占5.26%。 对一名教师来说,培养良好的工作心态是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条件。一般来说,教师的工作心态越趋向教师方格中的9.9型,就越有把握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因此,每位教师都应当立志成为教育行家,学会把关心教学任务与关心学生两者完美结合起来。当然,在授课过程中,教师接触的学生也是形形色色的,即使是教育专家也不能保证每位学生都很好地掌握课程内容,只有某种心态的教师正好遇上心态与之相匹配的学生,才会取得完美的教学效果。
时事新闻论文:时事新闻高中政治论文 一、贴近课本,激发学生理论联系实际 二十一世纪初期时事新闻多被列为高中政治考试中的必考内容,而当前高中政治必修课的基础知识中诸如认识论、辩证法、唯物论等均离不开现实生活中的各类时事新闻要素的有效融合。高中政治的日常学习相对而言更偏重于理论化,要求学生必须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思考能力以及理论联系现实的能力,对此,在对日常时事新闻的收集和整理的过程中,适当地以课本的专业知识加以引导,尤其是在逐步积累深厚的时事新闻之后,在课堂上无论学生还是教师在解读和讲解高中政治的知识点时,就更能有的放矢。同样,学生在接触了大量的时事新闻并将其与课本知识糅合起来进行理解之后,其新闻敏感性、政治敏感性以及将课本知识与社会现实融合的能力等必然会迅速提升。为了保障学生对时事新闻的研究能力,教师可以在课前设置新闻五分钟播报和讨论时间。将学生按照政治课值日生的方式进行分组,上课初期学生不但需要对当前国内外的新闻进行播报,还需要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与课本内容联系起来进行表达,其他学生可以作为点评方和辩论方。这种方式对学生知识、眼界、视野等都能有效扩展和提升,以及对学生注意力的吸引和对课堂气氛的有效调节等均有一定的促进效果。学生将理论和时事新闻之间进行融合之后,其思维能力、观察能力以及与其他学生进行辩论时的语言表达能力也同样可以得到系统地提升。 二、转变课堂学习观念,合理安排新闻运用时间 (一)逐步开展主题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探索 学政治并不是闭门造车,也不是单纯学习理论知识,相对而言,政治应该是高于生活但同时与生活有极大的联系性的基础学科。在对政治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将具体的学习与生活巧妙地联系起来,不但有利于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有利于将学生的思维从书本中脱离出来,逐渐将自身的视角从理论学习转移到社会生活中来。以近期比较火热的“青奥会”为例,“青奥会”本身与青少年的成长紧密相关,因此,与“青奥会”紧密相关的各类时事新闻均可以在课上以主题讨论会的形式来进行。但是在针对新闻话题展开分析之前,建议教师不要采用传统的教师挑选题,学生被动参与的方式,而应由学生根据时事的变化自行选择与课上内容讲解相关的话题作为材料。此种教学模式,将原本以如何应对答题的知识点固有化和模式化所带给学生的压力,从根本上进行了缓解,枯燥无味的教学开始因为学生的积极主动性而变得更具有趣味性。 (二)巧妙设计课堂内容,融入时事新闻讨论 时事新闻在高中政治课堂中的融入同样需要巧妙构思,一般来说教师习惯性地在上课伊始的5分钟到10分钟内,或者在下课之前的5分钟到10分钟内,将时事新闻融入进来与学生们进行探讨。但是从教学实践效果来看,下课之前的5分钟到10分钟内学生的思维还可能在教师所讲解的课程内容中,这时候带入时事新闻对于学生思维的迅速转变自然无法起到应有的效果。因此,建议教师将时事新闻作为课上讲解时重要的材料在课程中有选择性地进行融合。当学生带着疑问和新鲜感来面对课堂讲解的转变时,其对本课内容的总结、领悟和归纳等能力,自然会得到有效提升。 高中政治课程的单调性也在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热烈讨论时事的过程中逐步消解。综上所述,时事新闻在高中政治教学中的应用是极其必要的。时事新闻的引入对高中政治课堂教材的不足以及教材内容的相对滞后性可以起到一定的弥补作用。但是在时事新闻引入的过程中,教师要注意对时间和使用方式的把控,尽量避免时事新闻在课堂引入之后所可能出现的喧宾夺主等问题,并在引用方式和穿插时间等方面需要加以注重。 作者:丁卫兵 单位:江苏省包场高级中学 时事新闻论文:时事新闻著作权论文 一、时事新闻的表现形式和独创性 (一)时事新闻是一种表现形式 我国的著作权法制定,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而从西方发达国家的著作权法中可以看出,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而不是客观事实。换言之,如果这种作品就是单纯的客观事实描述,它就不能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这种作品它是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经过了作者的加工,有了客观事实之外的表现形式,那么它就可以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对于究竟是客观事实,还是表现形式,是一种典型的思想和表达加以区分的情况,因此著作权法施用的重要原则就是思想和表达二分法。对于时事新闻而言,就新闻事件本身而言,它应该是一种典型的客观事实,这是不应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但是时事新闻必须经过各种媒体的报道,才能被广大公众所获知。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报纸、杂志,还是电视台、互联网,只要对原始的新闻事件进行了加工,它就不是一个纯粹的客观事实。可以说,正是时事新闻报道中的“报道”,使得时事新闻具备了超出新闻事件本身客观事实以外的表现形式,这时它就应该成为被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国内对于此问题的争论就在于此,很多媒体都认为自己的时事新闻报道没有施加任何主观因素,仍然是对新闻事件本身客观事实的自然描述。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时事新闻的报道,都会或多或少地融入新闻工作者的主观感受或者主观评价。因此,站在事实的角度上看,这种争论实际上是没有意义的。也就是说,时事新闻报道就是在时事新闻客观事实基础之上的一种表现形式。至此,第一个争议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这还不能确定时事新闻就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因为,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保护还有第二个条件,就是作品的独创性,而且这种独创性是有标准的。如果时事新闻报道中,表现形式的独创性不足或者无法提炼出独创性,它也不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所以,要理清时事新闻报道到底受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还必须看它是否具有独创性。 (二)时事新闻具有独创性 在我国,时事新闻报道是否具有独创性,也是一个颇受争议的焦点问题,各派观点各执一端。将这些观点进行系统地归纳,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肯定观点,即认定所有时事新闻报道都具有独创性,所有时事新闻报道都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这类观点的依据是,时事新闻报道归根结底属于新闻作品,它是新闻工作者辛勤和智慧的结晶。换言之,既然时事新闻报道是新闻工作者的劳动成果,它就应该具有自身的产权,它就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第二类是否定观点,即认定所有时事新闻报道都不具有独创性,所有时事新闻报道都不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这类观点的依据是,时事新闻报道就是对新闻事件这一客观事实的反映,反映客观事实的表达谈不到独创,用作品来描述时事新闻报道也不合适,因此不能用著作权法进行保护。对于肯定派观点,否定派学者认为,时事新闻报道中新闻工作者付出的劳动是有限的,其劳动的创造性更是无从谈起。第三类是中庸观点,即认为时事新闻报道中,有些具有独创性,有些没有独创性。换言之,这里需要一个判断时事新闻报道是否具有独创性的标准。符合标准的就认为它具有独创性;不符合标准的就认为它不具有独创性。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庸观点或者更符合实际情况。可是令人遗憾的是,在我国的著作权法中,找不到对于时事新闻报道独创性的判断标准。本文从事实的角度来进行分析。从绝大多数时事新闻报道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时事新闻是对新闻事件本身的客观表达,但是中间的遣词造句都凝结了新闻工作者的辛勤汗水。而且,为了能够吸引观众注意力,新闻工作者都在时事新闻报道的过程中融入了自己的构思和设计,尽可能使得客观事实的描述引人入胜。不仅如此,很多时事新闻报道中都蕴含了新闻工作者的评论。所以,从事实的角度出发来讲,时事新闻报道过程中,新闻工作者付出了辛苦的劳动,时事新闻报道就是新闻工作者的劳动成果,其中的独创性也是明显可寻的。综合以上两点,从事实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时事新闻报道是一种表现形式,也具有独创性,是应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 二、时事新闻报道应受著作权保护的三点合理性 随着人类物质文明的发展,人类社会从精神层面也步入了一个理性的时期。对于一种事物、一种现象,其是否正确合理,可以将其是否合乎理性作为依据。为了进一步明确笔者的观点——时事新闻报道应该受到著作权保护,本文有必要对于时事新闻应该受到著作权保护的合理性加以分析,本文的视角从三个方面展开: (一)时事新闻应受著作权保护的第一点原因 在从属范围上看,著作权应该明确归属于知识产权制度。知识成果虽然是一种无形的资产,但其形成的过程中凝结了作者辛勤劳动和智慧。按照洛克构建的财产权劳动理论体系,任何一个人对其自己付出的劳动都具有所有权,这也就构成了知识成果具备知识产权的理论依据。著作权的制定,就是尊重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上看,它将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学作品都纳入其保护的范畴,这一点无疑是合理的。因为,每一件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学作品都是作者辛勤和智慧的结晶。按照上述分析,将时事新闻报道纳入著作权的保护范畴,就具备了财产权劳动理论基础之上的合理性。下面,从时事新闻报道的过程来看,每一点都凝结着新闻工作者的辛勤汗水和思维智慧,是新闻工作者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当新闻事件发生后,记者为了获取有关此事件的第一手资料,必须赶到现场进行走访和核实。就算记者毫不加工地将时事新闻记录并报道出来,至少获取时事新闻的相关内容就要付出辛苦的劳动。获得了时事新闻素材以后,记者必须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将原始资料进行加工整理,以便能够被编辑采纳。编辑采纳以后,要进行进一步的文字修改、版面设计、视觉效果设计,才能将时事新闻呈现在广大观众面前。可以说,时事新闻报道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新闻工作者劳动成果的体现。付出如此艰辛劳动获得的新闻成果,难道不应该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吗? (二)时事新闻应受著作权保护的第二点原因 在弘扬知识产权合理性的过程中,黑格尔的人格理论被广泛使用。在黑格尔的人格理论框架下,财产这种外在形式实际上是内在人格的表象化。换言之,我们在衡量一个事物的价值属性时,往往会考虑其中人付出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通常会忽视其中隐含的作者的人格魅力。所以,知识产权对于无形财产的保护,不仅仅是对作者付出劳动的保护,也是对作者人格价值的一种尊重。著作权既然要保护作者对于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学作品的合法权益,实际上也就囊括了对作者人格价值的尊重。换一个角度看,著作权对于作者权利的保护,是可以拆解为对于作者人身权和作者著作财产权保护这两个内容的。对于绝大多数时事新闻作品来讲,新闻工作者在新闻素材挖掘、新闻材料编辑加工、新闻事件报道的整个过程中,除了付出体力和脑力劳动以外,也将自己的思想、意识、观点融入其中,这本身就是一种人格价值的展现。从这个层面上看,保护时事新闻作品不受到别人的抄袭、剽窃和转载,是契合黑格尔的人格价值理论的。诚然,时事新闻事件本身是一种客观存在,它应该是人类社会所共享的资源,任何人都没有对它的专属权利。可是,时事新闻经过记者、编辑等新闻工作者的采访、编排、修饰,就在某种程度上自然而然地融入了主观成分。这种主观性,就是新闻工作者在时事新闻报道中的人格体现,它是应该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的。 (三)时事新闻应受著作权保护的第三点原因 知识产权保护,形成于西方发达国家。这些国家之所以要制定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措施,其根本目的不是单单为了保护这些无形财产的财产权,而是要激励国民注重创造、注重知识的应用。正如知识产权对于发明专利的保护,使得发明专利的拥有者在专利被应用以后有了源源不断的经济收入。正是这种激励,使得西方的各类创新活动从未止歇。我国制定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很大程度上也是要鼓励国民的创新意识。通过保护国民的知识成果让国民获利,促进国民进一步去挖掘知识实现新的创造。著作权利属于知识产权体系,因此其相应保护法律的制定有着同样的出处。再转回到时事新闻报道这个议题上来,如果一直没有著作权或者其它法律为其保驾护航,新闻工作者的积极性恐怕难以保证。在当前的国际形势下,很多时事新闻都是来自危险领域的。就2014年以来的重大新闻来看,军事冲突和恐怖袭击的时事新闻最容易吸引观众眼球。很多新闻记者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搜集第一手资料,他们获得的新闻素材新鲜度是靠对新闻事业的热情来保鲜的。但是,如果这些报道得不到任何保护,在各大报纸上被反复抄袭、在各个电视台上随意播出、在各大门户网站社区论坛上随意转载,新闻报道的源头无处寻起,真正为这些新闻冒着生命危险去奋斗的新闻工作者会是一种什么心情呢?他们还会在日后的新闻工作中再冒险去挖掘第一手资料吗?这种情况长期存在的恶性后果是,新闻工作者都只会坐在电脑前,随意转载转发各种新闻报道,甚至没有新的新闻内容就胡编乱造,一个充斥着过时新闻、虚假消息的时代也就为期不远了。所以,从激励新闻工作者的工作热情来看,时事新闻报道太需要法律保护了。这种保护或许不能给新闻工作者带来额外的收益,但至少会给真正为新闻事业勤奋工作的人以肯定,给那些靠倒卖别人新闻成果的人以约束。 三、完善时事新闻法律保护的对策建议 从前面的分析可知,绝大多数时事新闻报道是符合著作权中有关作品的规定的,其独创性也是明显的,对于时事新闻进行法律保护也在诸多层次上表现出了合理性。因此,笔者建议从以下角度完善有关时事新闻的法律保护工作,以推动时事新闻报道的良性健康发展。 (一)加入判断“时事新闻独创性”的标准 在分析时事新闻是否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问题的关键在于时事新闻具有独创性。而有关此问题的观点表现出三大流派,并且每派都坚持自己的观点而为此争论不休。笔者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尊重事实和实事求是。从绝大多数的时事新闻作品来看,它们都凝结了作者的智慧和构思,因此应该看作具有独创性。而极少数时事新闻作品确实没有经过太多的编辑加工,原汁原味地呈现在了观众面前。对于法律工作而言,要准确把握这些差异性,就必须制定一个明确的“时事新闻独创性”的判断标准。符合了这个标准的时事新闻报道,就应该纳入著作权的保护范畴;不符合这个标准的时事新闻报道,就排斥在著作权的保护范畴之外。当然,这一标准的制定应该在广泛征集新闻工作者意见的基础之上。而具体到法律施行时,也应该充分听取新闻领域专家的意见。 (二)不具备“独创性”的时事新闻也要有所保护 在“时事新闻独创性”的判断标准之下,必然有一部分时事新闻被认定成不符合著作权的保护原则,但并不是说这类时事新闻报道就丝毫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可以看到,确实有些新闻就是客观事实的陈述,没有经过记者编辑的粉饰和加工。但这些新闻素材的挖掘,也凝结了新闻工作者的体力劳动,他们可能要跑好多路、花好多时间才能搜集到这些素材。所以,对不具备独创性的时事新闻也应该有所保护。例如,可以允许这类新闻被转载和转发,但前提是要表明新闻的原始出处,对获得第一手新闻材料的新闻工作者予以肯定。 (三)保护措施要动态调整并认真执行 我国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保护法律制定之初,时事新闻报道的侵权纠纷并不多见,这也是当时没有相关规定的重要原因。但随着这几年新闻媒体的资源开放,网络报道的大量出现,使得新闻版权纠纷变成了习以为常的问题。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任何一项法律都不应该一成不变,都应该跟随时代的变化去更新解决问题的方式。即便法律制定的当时是完备的、毫无缺陷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新问题的出现,其中的内容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合理性。所以,对于时事新闻报道的法律保护要跟随时代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并在纠纷出现时严格按照法律依据认真执行。总之,要通过各种手段保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激励新闻工作者的工作热情,摒弃现有新闻保护法律框架中的不足,使得对于新闻工作者和新闻领域的法律保护更加完善。 作者:李光霞 时事新闻论文:时事新闻在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的运用 摘要: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教育的发展方向逐渐变得素质化,新的教学理念提倡的是学生要创新发展,这要求每一位教师都能够及时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并加强对新的有效的教学模式的探究。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初中思想品德的课堂教学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教学方法已经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一成不变的教学模式只会让学生产生枯燥无味的感觉,无法激发其对思想品德学习的兴趣,而合理地在思想品德课上融入时事新闻能够有效促进其教学效率的提升。因此,在本文中笔者就目前初中思想品德的教学现状,来简要谈谈如何采取有效的教学措施来促进时事新闻在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的运用。 关键词:时事新闻;初中思想品德;课堂教学;运用探究 以近年来的发展趋势来看,初中思想品德无论是在平常的教学中还是在中考都越来越关注时事新闻的运用。因为我们的教育已经逐渐与国际接轨,对学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学生需要在进行学习的同时关注国家大事,拓展自己的视野。在传统的教育教学中,学生讲究"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但是在如今的现代化社会中,这种学习方法显然是行不通的。通过互联网把整个世界连成了地球村,学生完全可以做到"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而且初中思想品德教师也会在教学的过程中联系时事新闻,从而开阔学生的眼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分析能力。接下来,笔者结合自己近几年来的教学实践经验,来简要谈谈如何运用合适的教学策略,促进时事新闻在初中思想品德教学中的运用。 1.在课堂导入环节运用时事新闻,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我国的教育教学中,无论是传统的教学方式还是新型的教学模式,课堂教学对于整体教学的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课堂教学效率的高低对学生的学习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传统的教学课堂中,教师由于没有创新的教学方法,无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来活跃课堂的学习氛围,也就无法提高整堂课的教学效率。教师在进行初中思想品德的课堂教学时,可以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丰富的媒体形式如图片、音乐、动画、视频等并结合时事新闻来引起学生的注意力,加强学生的学习与生活的联系,从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那么在初中思想品德的教学中,我们应该如何采用多媒体技术的手段结合时事新闻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接下来笔者将举实例进行说明。 在《思想品德》七年级下册第三单元《做意志坚强的人》这一课的教学中,教师首先可以在上课前积极备课,结合当前我国第一批歼击机女飞行员之一余旭在训练中不幸牺牲的时事,准备一段视频或一篇报道,教师自己也可以总结一些话语。首先播放中国空军进行训练或者进行阅兵时的场景,让学生对空心怀一种尊敬、崇拜与感激之情,然后对这篇报道进行详细解说,讲出由余旭同志引出的一批军人自立自强,艰苦奋斗、坚守岗位的不懈精神,值得学生们以及所有的中国人学习。当然教师也可以结合这个事件对学生进行提问,以激发学生心中的爱国热情。 2.让学生在了解社会现实、关注时事新闻的过程中学习 教师在对思想品德课堂进行准备时,可以在互联网上搜索当下社会的热点新闻给孩子们展示,突出课堂的重难点,这样既结合思想品德学科中的理论知识,丰富教学内容,使得教材中的知识得到充分地拓展,又对学生宣传了我们国家的基本情况,使思想品德课的学习与国家大事、方针政策联系起来,让学生在小事中培养天下大事的纵横感。 例如,在进行初中思想品德九年级第二单元第五课《中华文化与民族精神》的教学时,教师就可以给学生播放最近中国神州十一号载人飞船发射成功的小视频。两名航天员将在太空飞行33天,这是举国欢庆的大事,离不开中国精神的鼓励。中国传统的民族精神中爱国敬业、自强不息等又何尝没有在两位航天员身上体现,他们为了祖国奉献自己,甘愿付出极大地风险,在飞行前进行残酷的训练,这些都体现的是我们中华民族伟大的精神。教师可以让学生就这个时事新闻进行讨论与讲话,学生在自己的探究过程中不仅可以提高学习能力,还能够充分激发爱国精神,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与价值观。 3.运用时事新闻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检测 在初中思想品德的课堂中,教师与学生一起学习基本的教材知识内容,理清主要的知识点,构成一个系统的知识结构,并进行相应的理解与课外阅读以促进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而除了这些环节,在课后学生还需要做的就是巩固与提高。那么教师可以怎样对学生运用进行时事新闻进行学习效果的检测呢? 例如,在初中三年级学习了关于中国的文化政治历史之后,教师可以把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90周年的大事作为事例让学生进行分析,如:列举中国建国60年以来发生的国家大事等等。通过学生的分析探究来检测学生的学习情况。 结语:总而言之,在新课改的影响下,我国目前的初中思想品德教学状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是在对教育发展要求越来越高的今天,目前取得的这些成果还远远不够。在新的社会形势下,我们仍然需要让学生在了解时事新闻的过程中学习思想品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时事新闻论文:用时事新闻辅助品德课教学的原则与策略 开学初,在教授六年级下册《品德与社会》第一单元第一课《不平静的世界》时,为了让学生深入体会到平静世界下的暗潮涌动,笔者在课中引入了“南海仲裁案”一新闻事件。孰料,学生们看毕,义愤填膺。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骤然爆发了。“菲律宾真是无理取闹!”“难道要通过武力来解决吗?”……学生讨论得热火朝天,但已经远离了自己的教学初衷――反对战争,渴望和平。怎么办呢?一时间一筹莫展,处于尴尬两难的境地中。 课后笔者仔细研读了本课的教材,《不平静的世界》是六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的第一篇课文,内容涉及世界历史的范畴,通过了解两次世界大战和当今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战争和冲突,激发学生对战争的痛恨及对和平的向往之情。“南海仲裁案”这一新闻材料无疑是鲜活的素材,但隐射在这一事件背后的是国与国之间的政治,是否也应该向学生说明,若是如此,孩子们激进想法定然不会如此强烈,看待问题也将更加客观。 看来,站在教师的角度选用时事新闻,凭感觉运用于课堂,是一个误区。那么,如何站在学生的视角上,有针对性地选用典型的时事材料呢?笔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究和实践,认为只有遵循原则选择时事材料,并适时地切入课堂中,才会达到意想中的效果。 一、时事新闻遴选的原则 (一)强调针对性 国内外的大事千变万化,时事热点新闻的内容丰富多彩。有针对性地选取热点新闻,把最能说明问题的时事引入到教学中,有的放矢,才能吸引学生上课的注意力,增强课堂的感染力。 如我在教授《有不测风云》时,针对文本“天有不测风云”的主题,在导入新课时引入日本海啸的新闻,通过视l和图片带给学生强烈的冲击力,使他们感受到“天有不测风云”的深刻涵义。 引入新闻时事是为学生深入理解教学内容所服务的,不能因为学生爱听,老师就引,任何脱离文本的引入都是空中楼阁。只有针对文本主题、教学目标、教学重点和难点引入的新闻时事,才能对课堂教学起到实效。 (二)提倡时事性 在课堂中引入时事,必须紧扣时代脉搏,突显时代特征。只有在深刻把握教材内容和学生思想实际的基础上,精心选择针对性强的国内外重大时政热点作为实例,才能使教学更具有说服力,达到说理、解惑的目的。 如在《祖国属于我们》一课中,我让学生观看十八大的具体实况,听听代表们的意见。相信这样学生能更好地认识当今的中国。 品德教师平日里要养成关注时事的习惯。古人云:“博观而约束,厚积而薄发。”只有广见博识,才能取其精要;只有积累丰富,才能灵活运用。 (三)关注主体性 《品德与社会》课程的生活基础决定了只有源自学生生活、贴近学生生活的新闻时事才能有效地被学生理解和接受。因此,教师不仅要有针对性地选择新闻时事,更要从中筛选出贴近学生生活,便于学生理解和感悟的内容。 如在《谁是最值得尊敬的人》一文中,关键是让学生懂得社会主义建设离不开各行各业的劳动。劳动只有分工不同,没有贵贱之分。让学生尊重和感谢各行各业的劳动者。 在设计教案时,我引入了报刊新闻《别等没早餐了才想起外地人》:他们行走在我们衣食住行的边边角角,不招摇、不起眼。一到春节,他们集体回家,与之相关的行业纷纷打烊。没有他们,城市多少有些落寞与冷清…… 我所教的孩子们基本上都是外地民工子女,他们的父母早出晚归,辛勤工作。他们更能深刻地体会到生活中不能没有他们的父母。虽说“距离产生美”,但只有最贴近学生生活的新闻时事,才最能引起学生的共鸣。 二、有效引入时事的策略 《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指出:“课程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并不是儿童生活的简单翻版,其教育意义在于对儿童生活的引导,用经过锤炼的有意义的内容教育儿童。”在品德课教学中把时代的活水――时事新闻引入课堂,不应仅仅是简单的罗列和重复,在课堂教学中还要捕捉孩子心灵跳动的脉搏,把握住教学契机,这样才能为品德课堂“推波助澜”。 (一)在明理中引入时事 品德课堂教学往往分为“感知―明理―激情―导行”四个部分,而“明理”是品德课教学的基本要求,是提高学生道德认识的关键所在,也是难点所在。教师必须精心设计课堂教学结构,针对儿童的年龄和心理特点,根据道德认识形式和发展的规律,适当的引入新闻时事,有助于突破“明理”难点。请看以下案例: 在绍兴市第三届品德书圣大学堂中,汤金华为了让学生体会劳动需要知识这一道理,是这样设计授课的: 师:你心中的理想职业是什么?(学生说了许多体面的职业:教师、医生、科学家……) 此时,师课件出示:养猪。问:你看到这个职业,想到了什么?让你去养猪,你喜欢吗?(许多人都说不喜欢) 这时,课件继续出示:大学生。师问:在你心中,大学生是怎样的人(学生众说纷纭,都觉得大学生有学识、了不起) 课件出示:“大学生养猪倌”刘荣杰的新闻视频。 一边放视频,一边提问:妈妈为什么让儿子回家养猪?如果你接到电话,你会怎么想?刘荣杰是靠什么养猪的? 最后师小结:劳动需要知识。 汤老师可谓是有一双慧眼,善于敏锐地捕捉生活中的时事新闻。他选用了大学生刘荣杰放弃做电脑公司老板回到农村养猪致富的新闻。大学生的文凭和养猪的职业形成强烈对比,瞬间激起千层浪。视频放完,学生明白了原来养猪也需要知识!汤老师灵活地选用时事新闻,使学生明白了:劳动需要知识。这可以说是活化了教材,活化了知识,也活化了课堂。 (二)在冲突中引入时事 课堂教学本质上是教与学交往、互动的过程,是共同发展、增值的过程,这个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表面上看,课堂上学生的“旁逸斜出”,使教学活动离开了原有的思路和教案,但若教师能给予恰当的引导,教学就完全有可能超出预想,使学生获得非预期的发展。 教授《交通连四方》时,班中的外来民工子女学生都谈到每次回老家心情都很急切,恨不得能插上翅膀就飞回去。可是长途汽车司机怕被摄像头拍到超速,连100码都不敢开。有一次司机还因为开车时间超过四小时,被交警强制休息,所有的乘客都叫苦连天。显然学生的看法违背了交通安全的法规。 面对这个问题,我当场没有反驳而是因势利导,引入了陕西延安“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160.6万元。经调查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卧铺大客车驾驶人疲劳驾驶造成追尾。同时,货车驾驶人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并且在公路上违法低速行驶所致。 最后学生明白了交警禁止客运车司机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是为了乘客的安全,是大家利、平安回到老家见亲人的保障。 教学中教师及时抓住时机,引入新闻时事,因势利导,这样在保证学生畅所欲言的同时,又巧妙地消除了干扰。 (三)在感悟中引入时事 结合文本内容,引入新闻时事进行拓展学习,可以丰富文本、升华主题,让学生的主观世界多些情景体验和感悟,突破对抽象的教材目标的理解。 在教授《携手共创和平》时,认识恐怖袭击的危害时,我引入了“云南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的新闻视频,并把其中一个受害者的信息出示在课件上: 1日晚间21时20分许,王宇和父母在昆明火车站站前广场准备回老家哈尔滨。突然,远处出现一群人,手里拿着五六十厘米长的西瓜刀,见人就砍。王宇和父母本能地向火车站旁边的招待所跑去,但王宇的母亲被椅子绊倒。“我没拽起我妈,那凶手就一刀扎到我妈喉咙上……”王宇哽咽道。 看完后问学生:你有什么话想说? 生1:恐怖分子怎么如此残忍? 生2:这些人难道自己没有亲人吗?他们到底是不是人? …… 师:是的,这是一群丧尽天良的魔鬼!这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恐怖主义团伙!他们并没有逍遥法外,4天后全部被抓获。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惩罚! 只有打动孩子心灵的东西,才能在孩子的情感深处留下深刻的记忆,终身难忘。通过此次引入,学生第一次近距离的直面恐怖分子,情绪愤慨,激发起了热爱和平的愿望,从而更深刻地理解和平的意义。 好的时事案例不仅能提高教学效果,还可以触动人心,使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在学习中得到一定程度的升华。如果我们品德教师选择实实在在的、符合学生生活气息的、具有课堂灵性的特定时事,适时引入,那么我们的品德课堂德育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作者单位: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中心小学】 时事新闻论文:做大有“附加值”的时事新闻 [摘要]互联网时代,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电脑、手机越来越普及,人们获取信息的选项日益多元化,这使得传统媒体的优势领域――时事新闻报道受到严峻的挑战。面对新媒体冲击,传统媒体决不能坐等观望,而应该主动谋划,积极应对,借助互联网“风口”,让时事新闻报道逆势“飞”扬。 [关键词]互联网时代 时事报道 突围 路径 一、报纸时事新闻总是慢半拍 互联网时代,受出版规律、出版流程、投递发行的限制,纸媒报道的新闻与网络传播比总是慢半拍。 按出版规律,地方党报一般是晚上编辑版面排版印刷,早上投递发行,与读者见面。而互联网传播不需要繁琐的编辑排版,事件一发生就能通过客户端瞬间传送,这种即时性优势是传统报纸无法比拟的。与网络传播相比,报纸时事新闻总是慢半拍,有吃“剩饭”之嫌,久而久之,便造成读者流失。 拿国际新闻来说,因东西方时差原因,晚上恰恰是西方新闻的高峰期,而报社受制于出版流程的限制,基本上会在次日0时到1时设置清样时间。超过这个时间段的信息,将无法登上报纸版面,这就导致有些后半夜发生的重大新闻无法及时传送给读者,或者已经刊登的重大新闻要素不全、事件进展不能及时得以更新。 另外,为了确保宣传贯彻中央政策精神不走调,时事新闻编辑的选用稿件,大都来自于新华社电稿及通稿。据了解,新华社每天要向全国100多家媒体提供专特稿,向1000多家媒体提供电特稿。相同的供稿来源,地方媒体时事新闻的同质化现象在所难免。 二、发挥报纸的传播优势 如今,x者浏览时事新闻,最方便的办法是浏览各大门户网站。遇到突发重大事件,门户网站会在主页上设置新闻专题,将关于此事件的各种报道链接起来。当读者点开这些链接时,发现这些信息都是来自各种媒体的碎片性的信息。读者想要了解更多,就必须不断地点击,从海量的链接中发现自己感兴趣的部分,浪费时间不说,一些报道的立场和观点也与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不符。 而报纸的时事新闻报道,经过编辑的细心剪辑整合,提炼出了事件主干脉络,再辅之以各方观点、与之有关的链接等,将一个新闻事件完整化、立体化地呈现给读者,使读者阅读起来一目了然,这是以迅捷见长的新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 传统媒体经历了由弱到强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发展历史,其实力不容小觑,多年来传统媒体占据了重要的资源,并逐渐形成了一支专业的新闻人才队伍,拥有目前新媒体难以望其项背的实力及权威性。 传统媒体公信力也是新媒体所难以比拟的。在这个人人都是记者的新媒体时代,个人的信息真真假假,新媒体急于转载,就容易传播谣言及不实新闻。而传统的报纸由于时间相对宽松,编辑及报社领导层更有时间综合各方信息,准确判断新闻的真假。这样就可以确保新闻真实,从而树立媒体的权威和公信力。 相对于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快进快出,传统报纸从业者相对固定,对时事新闻来说更是如此。经过长时间的积淀,时事新闻编辑基本都成了行业的专家。他们对新闻事件的取舍和把握、对新闻要素的提炼、对新闻触角的延伸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三、放大有“附加值”的深度新闻 面对网络媒体的冲击?传统媒体是故步自封、收缩防守,还是主动进攻、收复失地。早在2007年,百年老报《华尔街日报》就在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变革――压缩资讯而放大有“附加值”的深度新闻。 这种观点,对传统的时事新闻来说尤为重要。 做报纸的时事新闻,和新媒体拼不过速度,那就拼内功、拼专业、拼见解。 首先,弱化资讯时事新闻,主打有观点的深度报道。 深度报道对于所报道对象的调查、分析、解释和预测,在今天这样的社会转型期尤其为公众所需要,它也是拥有专业采编队伍的大众媒体所应该着力打造的拳头产品。 对读者而言,看国际国内新闻的报道,缺乏对事件的背景及来龙去脉的了解,往往只能一知半解。所以,对时事新闻编辑来说,不单单要将事件呈现给读者,还要从读者角度考虑,以言简意赅的语言,将事件的背景清楚地呈现出来,并对事件的走向做出客观性的预测,分析事件的发展对读者的影响,并对事件表达出明确的立场观点,从而影响读者。做这种有观点的深度性的时事新闻,是很考验功力的事情。对媒体来说,报道的层次实际上能够反映该媒体的境界,媒体的境界又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公众的境界。在今天,媒体对舆论的引导越来越多地需要靠意见表达来实现。 第二,包装新闻版面,抓住读者眼球。 在新媒体时代,随着生活节奏的越来越快,传统的一杯清茶读半天报纸的生活状态已经成为过去时,读者对自己感兴趣的新闻才会从头看到尾。一般的时事新闻如何能吸引读者的眼球,需要编辑在版面上多下功夫。 标题制作要抓人。 新闻标题,要告诉读者新闻中最新鲜、最重要、最有特点的事实和观点。新闻标题出新出彩,围绕受众关切,提炼新闻优秀观点和有效信息,使用具有吸引力和冲击力的语言,力求短小精悍、言简意赅、新颖醒目、引人入胜。恰当使用修辞手法,要避免出现空洞呆板,反对玩弄词藻甚至庸俗的标题。 多用图表等表现手法 。与密密麻麻的文字相比,多用照片、图表等表现手法,会使版面美观大方,清爽透气,使事件的脉络更能一目了然。对读者来说,阅读也变成“悦读”。 第三,适应媒体转型,培养复合型人才。 媒体转型发展,对时事新闻编辑而言,最大的改变不是强化发现和采集新闻的职能,而是强化加工新闻的职能,也就是要通过对新闻与信息的整合,提升内容产品的品质和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说,记者、编辑的知识水平与专业技能已经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策划型与复合型新闻人才的价值将更受珍视。 而这些素质的养成,不仅需要编辑记者在新闻实践中,不断锤炼自己的专业素质与技能,同时还需要加强学习,积极掌握更多经济、法律、文史等知识以及图表制作和音频视频制作技能。只有汇集了渊博的知识,才能厚积薄发,更好地驾驭时事编辑这项创造性的工作,让我们的时事新闻报道,在“互联网风口”变得更加生动、精彩。 目前,美国有一大批新闻院校、新闻媒体和媒介组织正在进行融合性的技能培训,很多文字记者在学摄影技术,报纸编辑在学音频视频编辑和图表制作等。一个技能全面的记者、编辑,在今天已经成为非常抢手的人才。培养新闻传播的策划性、复合型人才已成为大势所趋。 时事新闻论文:浅谈时事新闻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什么是时事新闻?时事新闻有泛指与特指两种。在新闻学的书籍中,时事报道、时事调查、时事新闻的说法很常见,这里的“时事新闻”,通常泛指新闻媒体对最近国内外大事所作的报道,与我国著作权中的“时事新闻”的特定含义是不同的。 那么,著作权法上的时事新闻是指什么呢?据参与著作权立法的专家解释,时事新闻又称为纪实新闻,是指全部由信息(或“硬件”,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客观事实)组成的新闻,反映新近发生的事。?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时事新闻,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而这种时事新闻是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见著作权法第5条第2款) 研究者解释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正当性,是因为这种“单纯事实消息”只是反映一种客观事实的存在,只是单纯地报道在某时某地发生了某种事情,而无需付出什么创造性劳动。在我国《著作权法》所有的“时事新闻”后面没有接“作品”一词,也没有将“单纯事实消息”划入“作品”之列,足见立法者的谨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工作人员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解释》明确指出,所有事实报道消息都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否定纯事实报道的创造性。 由此也可以看出,“单纯事实消息”仅仅是由客观事实的简单排列组合所产生的新闻,并没有反映创作者的思想内容,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所应当具备的独创性特点。 “时事新闻”的实例辨别 为了说明新闻报道中哪些内容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本文选取了针对“2009年4月11日东亚领导人系列峰会取消”这一事件的几则新闻报道进行分析。这几则新闻报道,从新闻学的角度看,都可称之为时事新闻,但以著作权法中的所谓“时事新闻”来衡量,其间显然是有区别的。 第一则新闻报道为: 泰总理府言人称东盟峰会因安全原因取消(标题) 新华网快讯:泰国总理府言人帕尼坦当地时间11日中午宣布,东盟与对话国领导人系列峰会因安全原因取消。 第二则新闻报道为: 泰国“红衫军”围城东亚领导人系列峰会取消(标题) 中新网4月11日电中国驻泰国使馆负责新闻工作的官员11日说,本次东亚领导人系列峰会取消。 11日中午宣布,东盟与对话国领导人系列峰会因安全原因取消。此前,原定当地时间上午举行的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因“安全原因”推迟。……(全文共382字) 第三则新闻报道为: 总理在泰国遭遇峰会取消过程披露(标题) 新华网北京4月11日电(记者赵承李诗佳冯坚)“我出发之前了解一些泰国最近的情况,但还是决定按时起飞。哪怕是飞机在帕塔亚上空盘旋,因为这体现诚意”,总理在飞往泰国的飞机上对随行记者说。 怀着与东亚各国加强合作,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真心、信心和决心,中国国务院总理10日晚如期来到了泰国海滨城市帕塔亚,准备出席11日开始举行的东亚领导人系列会议。……(全文共2329字)? 第一则新闻报道只是用简短几句话讲述清楚事件发生的五要素(who\when\where\what\why),新闻的篇幅不长,没有具体的细节描述,写作的语言上缺乏形容词句,不含有撰写人的创造性活动,属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单纯事实消息。像简讯、快讯、一句话新闻和标题新闻等,都不含有创造性的劳动而不被保护。 第二则新闻报道中有记者的所见所闻:“当天早上七时半,记者前往会议中心时看到路上还畅通无堵,沿途可看到路边布满军警和军车,重要入口还设立铁架障碍物与铁丝网。但从中国代表团下榻的酒店传来的消息称,酒店门口早被出租车围困,参会代表无法出门抵达会议中心。这导致原定于当地时间当天上午七时举行的中日韩三国外长早餐会到目前尚未举行。”在这篇新闻报道中,记者也对泰国总理府发言人的发言进行了摘录与加工,记者针对这一事件,“按语法结构、章法结构及写作技巧等规则,将文字编排成表达一定新闻内容的文字序列。经过新闻写作形成的新闻作品所传递的新闻信息已不是原始的自然信息,而是暗含着记者的选择、立场、观点、分析能力、表达技巧等”?。 第三则新闻报道中含有强烈的主观感情色彩,如新闻中写道:“从踏上这片土地的那一刻起,温总理用行动诠释着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丰厚内涵,用真心、信心和决心传播着战胜危机的希望。……‘我们应该耐心地等待泰国政府的决定,这是对东道国的尊重,也是向东盟表达中方合作的真心、决心和信心’,当代表团中的一些同志开始流露出急躁情绪时,沉着冷静地对大家说。”记者对“东亚领导人系列峰会取消”这一事件进行报道时加入了自己的思想,远非只是反映客观事实的存在。 显然,后两则报道都是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就目前我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实施条例所界定的“时事新闻”概念来看,它仅指单纯的事实信息,全部信息由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要素组成,不带有报道者主观的色彩,没有评论,没有修饰。实际上,这种不带作者的理性或感性成分的单纯由事实构成的消息,在新闻媒体中所占的比例很小。也就是说,新闻报道中占很少数量的“单纯事实消息”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关于区别对待不同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 我国《著作权法》1990年制定,2001年进行了修正,但“时事新闻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规定一直没有改变。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对“时事新闻”有进一步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单纯事实消息属于著作权法第5条第2项规定的时事新闻。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这里的“传播报道”实际上属于著作权法中的“转载、摘编”行为。“注明出处”是与“转载、摘编”行为相伴而生的附随行为,是司法机关针对实践中大量存在的无序使用时事新闻现象而对著作权法所作的扩大解释。? “由于社会政策方面的原因――即社会需要获得知识和有关世界大事的情报――授予的版权保护是有限制的”?,因为著作权具有强烈的垄断性,即只有权利人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占有、使用和处分。这对新闻信息的自由流通造成了一定限制:因为不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无法对新闻作品进行广泛传播。新闻报道不仅与报道者的权益相关,更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紧张关系。 事实上法律针对不同的新闻报道,已有不同程度的权利限制:一种是完全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如单纯事实消息。各媒体可以自由使用此类消息,无需征得报道人的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但相关的司法解释已强调要“注明出处”。另一种是受著作权保护,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与作品名称,需要支付报酬,此为“合理使用”,如著作权法第22条第4款对“时事性文章”的规定即属于此类。还有一种,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外,无须经著作权人许可,但须注明作者姓名与作品名称,需要支付报酬,为“法定许可”,如著作权法第23条中编写科教书的规定。最后一种是完全受著作权保护,必须经得著作权人许可,使用时须支付报酬的,如新闻特写、新闻通讯、新闻纪实作品等,上述的后两则新闻报道即属此类。这些作品具有较高的独创性,应该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单纯事实消息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列,可以使此类消息更为便捷地被转载转播,满足社会公众了解国家大事和国际形势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律设计,保护大多数新闻报道的著作权,并对其权利进行一定的限制。这样,一方面保障了报道者的个人权益,激发其创作热情;另一方面有助于促进信息的自由传播,更好地实现大众传媒的社会功能,从而使新闻报道者、传播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达到一定程度的平衡。■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管理学院) 时事新闻论文:《楚天都市报》时事新闻的编辑特色 时事新闻作为报纸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好坏直接关系一家报纸的成败。时事新闻编辑,面对的是国际国内新闻,其新闻的覆盖面更广,较之于其他版面的编辑,对新闻信息量的需求更大。随着网络的普及,时事新闻编辑一方面可以利用网络便捷地获取大量新闻信息,另一方面,如何在海量信息中获取有价值的新闻信息,又对时事编辑的业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通盘权衡头条新闻 《楚天都市报》时事新闻的稿件来源大致可分为3个方面,新华社电稿、外联稿件、网上新闻。面对大量信息,如何发掘有价值的新闻,做合适的处理,都是对编辑能力的严峻考验。以2008年7月30日《楚天都市报》A16中国新闻版的编辑为例,当天的新闻热点有《昆明街头出现疑似爆炸物》、《两万天文迷涌入新疆观看“月食”》,《“山寨版鸟巢”走红网络》和《“上海公路大王”刘根山被批捕》等,如何取舍成为关键。 在正头条的处理上,《昆明街头出现疑似爆炸物》来自《春城晚报》当天新闻,新闻来源可靠,而且时值奥运前夕,安全问题备受关注,从时效性和关注度上考虑,具备一定的新闻价值。但这条新闻最大的缺憾在于,文中已经说明所谓爆炸物其实是虚惊一场,其最大的新闻点爆炸物已经被证明不存在,这无疑削弱了其新闻价值。而《“山寨版鸟巢”走红网络》则是当时被热炒的话题,同样是奥运大背景之下,用一条正面的、颇具趣味性、可读性的新闻作为头条,对于《楚天都市报》这样一份市民报纸,显得更为合适。 在倒头条的处理上,《两万天文迷涌入新疆观看“月食”》也是一个新闻热点,但是中新社的原稿文字有限,结合当天的版面情况,这条稿子做倒头条,篇幅不够(当天是5×10的广告,版面很大),其内容也缺乏吸引力。而《“上海公路大王”刘根山被批捕》一稿来源于《南方人物周刊》,是一篇深度报道,篇幅很长,可以做大,且可读性也更强。从整体版面看,正头条和倒头条“一”软“一”硬,相互呼应,版面内容平衡协调。 于是,《“山寨版鸟巢”走红网络》和《“上海公路大王”刘根山被批捕》被作为版面的正头条和倒头条,《昆明街头出现疑似爆炸物》在版心位置做了配图新闻,《两万天文迷涌入新疆观看“月食”》则以边栏的方式做了一条消息。由于安排得当,该版被评为“今日好版”。面对大量新闻信息,编辑在选稿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可读性、时效性等基本的新闻价值,依据本报的风格,明确选稿标准,同时还要兼顾时事版自身的特点,注意内容的平衡性,结合时事背景、版面大小、稿件类别,作全局安排。 建立自己的“数据库” 当代报业,随着信息量的增加,使得报纸扩版成为趋势。版面的增加,一方面增加了新闻的信息量,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各版面之间重稿的问题。与其他版面相比,时事版由于稿件的覆盖面相对较广,范围包括国际国内,内容涉及政经文卫,因此更容易产生稿件重复。要解决这个问题,时事编辑要在自己的大脑中建立一个“新闻数据库”,便于随时调取合适的新闻进行替换。 《楚天都市报》由于扩版,版面量大幅增加,各部门主任编辑很难在编前会上将所有稿件向值班总编通报,只能将当日重大新闻择其三四条通报;而且主任编辑通报的往往是他所负责版面的新闻,对于该部门其他编辑所选稿件,并不全部掌握,所以各个版之间重稿情况时有发生。发现重稿的情况,通常是最后值班总编进行审稿的晚上11点至12点左右,这时离截版时间已所剩无几,这就要求编辑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2008年7月31日,《楚天都市报》A14中国新闻版,编辑选的倒头条本来是《人大教授抄股内幕说》,但至晚12时左右,发现与B31证券新闻版《任淮秀建仓ST盐湖涉嫌内幕交易》重复。此稿作为倒头条份量很重,当时离截版时间不足30分钟,但编辑仅仅用了15分钟,就重新选好《重庆40余岁女富豪拟游太空》。这条稿子,既照顾到了可读性、时效性,保持了原有稿件的质量,而且与7月30日A18国际新闻版关于“维珍太空船”的报道形成呼应,可视为国际新闻的“中国化”。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找好稿子,并能与前一日的稿子形成连贯之势,反映了编辑对新闻的熟悉程度。 心细如发地处理稿件 当代报业由于网络的介入,其信息的传播速度和广度,都大大拓展。因此,一旦发生漏稿或稿件处理不当,会对报纸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作为百万发行量的《楚天都市报》,面对的读者群,上至省市领导,下至普通市民,而时事编辑处理的国际国内新闻,又经常涉及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因此必须心细如发。 《楚天都市报》2008年8月7日B31中国新闻版,当班编辑在编辑稿件完毕,已经开始排版的过程中,无意发现新华社的一条《“总理让路女孩”出院》的电讯稿。原稿篇幅很短,是条图片新闻,这条新闻一则有关汶川地震,二则有关总理,立即引起编辑重视,当即决定使用该稿。但当天由于奥运新闻占据了大部分版面,在有限的中国新闻版面里,已经有很多稿子,只能在边栏做图片新闻。在组版的过程中,编辑特意提醒美编将该稿放在左边栏三则新闻的最上面。事后编辑解释说,这条新闻虽然篇幅太小不能做大,但即使做边栏,也应该尽量用编辑手段,显示出它的重要性。 省外新闻省内做 时事新闻因为其刊登的新闻大都为国际国内的重大新闻事件,总给本地读者一种距离感。《楚天都市报》时事编辑处理的新闻主要是湖北省以外的新闻,他们善于省外新闻省内做,新闻人形象地称之为“落地”。只有“落地生根”,才能拉近读者与新闻之间的距离,引起本地读者的关注与兴趣。那些国内新闻与国际新闻,有时通过“落地”可以做得很出色。 《楚天都市报》2008年8月3日A11中国新闻版,编辑用一整版做关于10大全民节能行动的主题新闻。如果一整版都是关于国内节能行动内容的介绍,对于武汉市民来说,总有些隔靴搔痒之感。因此,编辑就将它与武汉的节能行动联系了起来,用一半的版面,以《4楼以下不用电梯,公务活动穿短袖,我省公务员力挺10大节能行动》、《每周少开一天车,武汉可节油40余万升》、《武汉市机关下班15分钟前关空调》3条稿子,对这一主题做了“落地”处理,并将正头条的标题做成《10大节能行动全国铺开公务用车每周少开一天武汉日均可减少3万辆车上路节油18万升》,极大地拉近了这一主题新闻与武汉市民的距离,使其成为武汉市民关注的新闻。因为出色的本地化处理,这一版后来也被评为“今日好版”。■ (作者系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新闻系讲师) 时事新闻论文:浅谈时事新闻在地理教学中的运用 [摘要]在地理教学中充分利用时事新闻,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通过探究分析时事新闻中蕴藏的地理知识,能够帮助学生掌握和巩固课堂所学知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关键词]地理教学时事新闻教学效率 新课程改革要求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而时事新闻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和新颖性,是一种重要的课程资源。在地理教学中运用时事新闻,对激发学生地理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在地理教学中运用时事新闻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地理课本由于篇幅局限,传达的知识并不全面。因此,教师应与时俱进,关注时事新闻,在地理教学中适当地把新闻和书本知识有机结合,向学生传授更多更全面的知识,这样有利于开阔学生的视野。 2.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时事新闻是发生在生活中“鲜活”的事件,这些新闻往往时代气息浓厚,与生活关系密切,反映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教师在地理教学中把时事新闻作为一种“活教材”引入课堂,犹如给课本枯燥的知识注入了 “活水”,学生甘之如饴,学习热情高涨。 3.有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在地理教学中,教师选用适当的时事新闻进行教学或习题训练,都是对课本知识的补充和拓展,有利于帮助学生通过分析时事新闻材料更加深入地理解和巩固课本知识。同时,在对时事新闻的解读过程中,引导学生从生活材料中分析隐含的地理知识,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地理分析能力。 二、如何在地理教学中运用时事新闻 1.明确教学目标,筛选时事新闻素材。时事新闻涉及的素材内容比较庞杂,但课堂教学受时间限制,所以必须对时事新闻材料做出必要的筛选,精选出与教学目标密切相关的素材。在筛选时事新闻素材的过程中,一要简明扼要地点出时事新闻概要,切勿复杂繁琐。二要结合教材,紧扣教学目标,呈现地理教学所需要的关键信息,特别是书本中所缺失的信息。例如必修二“人口的数量变化”的教学中,课前笔者搜索了大量关于世界人口数量变化和中国人口数量变化的时事新闻素材,然后筛选出与教学目标相关的素材,选择合适的内容进行地理教学。如利用《东方早报》中关于“世界人口数量变化的趋势”的时事新闻中的表格数据弥补教材叙述的不足;利用“世界卫生组织的2015年版《世界卫生统计》报告指出,全球人口平均寿命是71岁,其中女性73岁,男性68岁,与1990年相比,男女的寿命均延长了6岁”这则事实材料,进一步解释教材中高度概括性的词语“人口老龄化”。 2.在课堂导入中运用时事新闻。在地理教学中适当运用时事新闻导入新课,创设情境,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例如在学习必修二“交通运输方式的选择和变化”时,笔者引入沙县动车正式通车和沙县机场正式通航的时事新闻进行导入,把学生亲身体会得到的三明交通运输的变化带入课堂教学,使学生产生共鸣,为接下来的课堂教学奠定情感基础,引出所要讲授的内容。 3.在课堂教学重难点问题上运用时事新闻。以课本教材为基础,辅之以典型时事新闻,引导学生在具体的情境中去体验和认知,让知识与实际生活建立紧密联系,能够帮助学生理解重难点内容。例如在“城市化对地理环境的影响”教学过程中,以2015年初著名传媒人柴静推出空气污染深度调查《柴静雾霾调查:穹顶之下》为背景材料,要求学生搜集资料验证三明是否也存在雾霾。在课堂上,学生根据所找资料及亲身体会讲解了三明城市空气污染物,并分析导致我们城市污染的来源及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危害,提出许多他们自己对解决城市污染问题的看法。一方面让学生通过时事新闻、亲身经历有了感性认识,加深印象;另一方面在探究活动中用地理知识去解释生活中的现象,从而达到常规教学无法达到的效果。 4.在地理习题中运用时事新闻。“学而不思则罔”,要想扎实掌握所学知识,通过一定的习题训练是有必要的。在地理教学中,教师可以以时事新闻为背景设计地理习题,进一步诠释和巩固课堂所学知识。例如在“交通区位因素分析”的教学过程中,笔者运用有关向莆铁路的时事新闻设计了相关问题,巩固课堂知识: 2013年9月26日,我国第一条连接海峡西岸和中部内陆腹地的快速铁路――向莆铁路正式开通运营,沙县三明北站与南昌西、福州、莆田三个向莆铁路沿线车站先后举行了动车组首发仪式。向莆铁路开通后,闽赣多地将实现“朝发午至”,大大缩短了赣闽两省的时空距离。读向莆铁路线示意图,思考影响向莆铁路选址的区位因素是什么,并简析向莆铁路开通运营的积极意义。 学生可以参照课本南昆铁路建设的案例进行分析,让学生学会用课本知识来分析和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学以致用,巩固知识。 实践证明,在地理教学中运用时事新闻有利于提高教学效率。因此,教在日常应多注重时事新闻的积累,并适当运用于地理教学中,优化课堂教学效果。 时事新闻论文:新媒体时代纸媒时事新闻如何突围 [摘要]在新媒体的冲击下,地方报纸的发展举步维艰,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时事新闻作为报纸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更是首当其冲。本文简要阐述了地方报纸时事新闻的发展困境及其优势,重点从三个方面论述了时事新闻在新形势下如何创意,突出重围,为报纸赢得受众、获取市场。 [关键词]新媒体 纸媒 时事新闻 突围 新媒体浪潮下,纸媒行业正遭遇最严峻的生存困境,转型是必由之路。与新媒体相比,报纸的“多而全”已不再具有竞争力,时效性、互动性则是其明显的短板。在新媒体环境下,报纸单纯以信息传播取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对于时时都在海量更新的时事新闻而言,尤为如此。 但不可否认的是,相较于新媒体,报纸仍有其无法企及的优势。第一,纸媒时事编辑综合素质更高。新媒体人员变动相对频繁,人员素质得不到保障;报社编辑长期处于一线工作,新闻敏锐性更强,对读者的喜好更加了解,新闻的再加工能力也更强。第二,纸媒的公信力更强。新媒体更注重时事新闻的时效性,且容易跟风,假新闻不可避免;纸媒有严格的审稿制度,编排时间相对更为宽裕,在新闻的真实性、导向性、思想高度等方面更具权威性。早到的假新闻和晚到的真新闻,读者更喜欢后者。 那么,在新媒体时代,地方报纸时事新闻该如何扬长避短,突出重围呢? 一、平民视角,让时事新闻“落地开花” 读者在阅读新闻时,对于与自己利益相关、地域接近的新闻更容易产生兴趣,也更容易有认同感。时事版面要助力地方报纸赢得受众、获取市场,就必须从平民的视角切入,从众多新闻事件中找到地方百姓关注的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雅俗共赏的形式打造读者喜闻乐见的报纸,让时事新闻“落地开花”。 不少人错误地认为,地方报纸时事新闻的稿件主要来自新华社通稿,难以和地方百姓的实际生活联系起来,殊不知,在全球化进程的推动下,国际社会日益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地方读者不仅对国内重大新闻有知晓欲,对国际时事的关心也是有增无减。因此,无论是国内新闻还是国际新闻,要实现“本土化”不存在能不能做的问题,关键是怎样做。只要策划和编辑肯用心,主动意识强,对地方实情、群众生活及读者的喜好有全面和深层次的了解,就能从众多新闻事件中捕捉到重大新鲜,且对地方政府和读者有重要借鉴意义的题材。 二、深耕细作,带给读者全新的阅读体验 《华尔街日报》的总编辑说,读者更喜欢通过互联网获取即时信息,通过报纸获取即时信息的人群越来越少。该报采取减少资讯挖掘深度新闻的做法,为自己谋求新的发展。《华尔街日报》的这一理念尤其适用于地方报纸的时事新闻,对于时事新闻而言,最重要的不是新闻内容的挖掘,而是要做好新闻内容的再加工,带给读者全新的阅读体验。 地方报纸传递时事信息,尤其需要传达党和政府的时政信息。在这方面,新媒体虽然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但在报道时往往少报或者不报,分析也很浅显。地方报纸时事新闻编辑必须坚决避免这种现象,对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应该深耕细作,立足地方实情,用读者乐于接受的语言和形式进行解读,组好相应分析报道,为当地群众当好“军师”。同时,对于网络热点事件应积极回应,还原事实真相。一方面,还原真相本身就是对读者最好的服务,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地方性报纸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另一方面,根据网络信息设定报道内容,根据网络舆情调整报道角度,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牢牢把握话语权,使地方性报纸的舆论引导成为社会的主流声音。 三、做强时评,引领社会舆论主流 评论,是媒体的旗帜。一家媒体成不成功,评论是制高点。有网友戏言“三流媒体做新闻,二流媒体做话题,一流媒体做观点”,虽有失偏颇却也道出部分事实,谁控制了思想,谁就主导了影响力。 好的时评胜过千百条枪,在战争年表的不少时评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至今脍炙人口。地方报纸在时事新闻报道中应多注意时评的作用,一来在众声喧哗的舆论漩涡中读者需要“拨云见日”的点拨,所谓“一语惊醒梦中人”,这既是地方报纸为人民服务的要求,也是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的法宝;二来在鱼龙混杂的信息丛林里,人民需要“主心骨”、“顶梁柱”的指引,这既是复杂的国内外环境的现实反映,也是地方性报纸的使命。 总之,作为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地方报纸应当把握时代脉搏,顺应媒体发展趋势,迎接新的挑战。媒体融合的步子要加快,传统阵地也要巩固。在喧嚣躁动的新媒体时代,地方报纸时事新闻必须走差异化道路,才能独树一帜,必须占领新闻制高点,才能不被边缘化。在思考中深刻,在专业上发力,重拾“长篇”回w“大论”也是创新。 时事新闻论文:浅谈时事新闻在现代高中思想政治教学中的运用 摘要:在现代高中思想政治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除了要引导学生学习和掌握基础的内容以外,同时还需要注意将时事政治运用到实际教学的过程中。通过在课堂教学中运用时事新闻进行教学,教师可以更好的引导学生理解和掌握知识,同时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还可以通过科学的运用时事新闻,更好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感受到政治学习的魅力,从而更加积极和主动的参与到学习中去。这是提升现代高中思想政治教学有效性的有效方法之一。 关键词:时事新闻;高中政治;实际运用 在现代高中思想政治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要注意科学的运用时事新闻进行教学。通过将时事新闻引入到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有效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将时事新闻和书本内容进行紧密的结合,这种结合可以帮助学生在学习了基础知识以后进行实际运用,因此可以更好的提升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能力和掌握能力。此外,在实际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在运用时事新闻的时候还需要注意采用科学的方法,避免在运用这一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时产生消极的影响,只有这样现代高中思想政治教学的质量才会有真正的保证。 一、以时事政治引导新课教学,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如何让学生对即将学习的内容产生兴趣,让学生在每一节课上都有新感觉、新发现、新体验,并使学生产生强烈的求知欲,通过时事政治来引导和开展新课教学不失为一项有效的途径。开展新课是教学活动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后续教学工作的展开有很大的影响,一个枯燥无味的开头,不仅挫伤学生对知识学习的积极性,还有可能将教师的教学引入照本宣科的死胡同,难免步入“教师教得苍白无力,学生学得味同嚼蜡”的教学窘境中。在时事政治引导下开展新课教学,首先需要寻找相应材料,只有相宜的时事材料,才能为课堂教学设计良好的开局。 二、发挥小组的价值 课前开展时事讲评在教学的过程中,让学生以小组的形式收集在课余时间收集事实材料,在政治课前的进行新闻报道,报道的内容范围不限,然后由全体同学讲评,教师做最后的总结。时事讲评的课堂遵循每个学生都要作为演讲者,每次课堂的时候随机抽取几名学生,这样能够调动起学生们关注时事的积极性,养成每天看报纸,收看新闻的良好习惯。在时事演讲课堂中,同学们要针对演讲者的内容发表自己的看法,在课堂上展开讨论,并结合政治理论知识进行分析论述。例如在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我组织了学生开展了几节时事演讲课,围绕十七大报告中的精神,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进行分析,学生们在课堂中各抒己见,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在时事讲评的过程中,课堂由原本的教师一人讲解的方式转向了学生占主体进行主动质疑、学习的方式,活跃了课堂的气氛,加深学习的印象,开阔了思路,也提高了学生们学习的积极性。 三、设置专题讲座 一旦国内或者国外发生了重大的事件,或者党中央颁布实施了重要的政策之后,高中政治教师就应当面向学生设置专题讲座,对全体高中生进行时事政治专题教育。例如,党的十八大、南海与钓鱼岛问题、神舟系列飞船成功发射等国内外大事,都可以由政治课教师开展主题讲座。又如,在我国新疆地区发生少数暴乱分子的打、砸、抢事件以后,高中政治教师可及时设置题目为《反对疆独,维护国家主权完整》的专题讲座。这样一来,广大高中生们即可通过讲座了解到新疆的悠久历史,得知新疆自古以来就属于中国的事实,明白国、内外的分裂势力试图分裂我国的险恶用意。通过开设这类时事政治专题讲座,不但能让高中生们及时地领会和掌握以上重大事件之精神本质,而且还能提高认识,在武装广大高中学生头脑的基础上对社会公众开展宣传,做到用自身的言行举止去影响身边人,让高中学生们更加深刻地体验到开展时事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和魅力之所在。 四、利用时事政治进行课堂导入 受传统的教学模式的长期影响,很多学生觉得政治是“副科”,不重视政治的学习。如果在高中政治课堂上缺乏博人眼球的课堂导入,很多学生会一开始就会觉得政治很枯燥而抵触对政治的学习,课堂的参与度会很低。在一堂课结束之后,对本堂课上教师讲授的知识知之甚少。因此,用时事政治进行课堂导入,把近期社会上发生的引起广泛关注的时事热点带入课堂,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学生学习政治的兴趣,让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政治课堂中来,从而提高学习效率。例如,教师在讲“多彩的消费”这一课的内容时,可以在讲课之前让学生发表一下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消费观,然后结合当前的消费热点事件,引入课堂教学。通过在政治课前引用时事政治,可以为学生营造一种轻松的学习氛围,缓解学生沉重的学习压力,同时还能让学生迅速地抓住本节课的教学重点,使教学活动顺利且高效地展开。 在现代高中思想政治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积极的将时事新闻引入到课堂教学中去,通过科学的运用时事新闻进行教学,教师能够更好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能力和掌握能力,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好的成长和发展。 时事新闻论文:适时呈现,让时事新闻点亮地理课堂 摘 要:时事新闻是学生在高中地理学习中的重要资源,如何使得这一资源为地理课堂添彩?教师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摸索与反思。在新课导入、教材对接、课堂思维拓展及相关专题讲座中可巧用时事新闻,促使学生增加对地理学科学习的兴趣和参与度,优化课堂教学效果。 关键词:时事新闻 地理教学 相关性 时事新闻因其具有时效性又贴近我们的生活,很容易被学生接受。在传统高中地理课堂上,教材中的知识点多数都依靠“纯记忆”来掌握,而这种学习方式很容易使学生产生厌烦情绪,对学习缺乏兴趣,使学习逐渐吃力。在新的教学改革背景下,我在地理课堂上适时地将时事新闻融入教学中,使传授的知识变得鲜活起来,让学生更容易接受,从而点亮地理课堂。 一、导入新课,激发兴趣 学生在课堂上听课的程度直接影响着学习效果。在课堂上,为了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集中学生注意力,在新课导入方面,教师采取了很多的创新方式。我在实际教学中将时事新闻融入新课导入环节,通过新闻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从而使学生的注意力更加集中,完全融入课堂教学。 例如,人教版高中地理必修1第一章《行星地球》的主要内容是对宇宙的认识、太阳与地球的关系、地球的运动等。其中,在讲解第一节“宇宙中的地球”时,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我在备课时就选择了一段宇宙行星运行与探索的时事新闻,以此作为导入视频。课堂上,我首先利用多媒体播放了这段视频,当学生看到视频后就纷纷安静下来了,很快融入视频的讲解中,接着我将视频中有关本节课的知识作为教学导入,逐渐引出教学内容,使学生带着兴趣更加注意听讲、认真记笔记。通过融入时事新闻的教学方式,课堂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始。学生对知识的渴望,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进行自主探究。 在地理课堂融入时事新闻教学已逐渐被采用。由于时事新闻具有灵活新奇的特质,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因此,教师应适时变化课堂教学形式,将时事新闻作为课堂导入部分,加大课堂的吸引力,使地理课堂真正活跃起来。 二、融入教材,突破瓶颈 教材是教学的根本,也是学生接受新知识的最直接媒介。很多传统教学都是单一地对教材进行讲解,尤其是重点部分,很多教师都进行“反复式”的教学,即对教材内容一遍一遍地讲解,一遍遍地重复,使得课堂枯燥无味。我在教学中,对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则采取与时事新闻相融合的方式,使学生轻松渡过难关,愉快学习。 例如,人教版高中地理高一必修1第二章《地球上的大气》的主要内容是大气的运动、气压带与风带、天气系统和全球的气候变化。在对第四节“全球气候变化”备课时,我在互联网上找到了有关全球和我国气候变化的内容,并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了口述:“同学们,关于大气的变化,我国是遭受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2009年11月,中国宣布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行动目标,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从数据上看,中国做出的减排承诺相当于同期全球减排量约四分之一。’”通过对这些内容的讲解,学生对教材中的知识点以及气候的变化规律等内容都有了全新认识,结合教材内容,很快就将学习中的“瓶颈”突破了。在学习中,学生能联系时事新闻内容进行分析和记忆,增加了自主学习效果。 创新的教学方式能使学生逐渐从厌烦到自主地投入。在高中阶段,学生的学习多由自身来主导,教师只起到了点拨的作用。因此,在课堂上,教师既要将教材的精华内容传授给学生,让学生有效掌握,更要让学生产生自主学习的欲望,磨炼学习的意志,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耐受困苦、经受考验,从而更深入地掌握知识。 三、画龙点睛,深化效果 在地理教学中,很多教学内容都比较简单,但学生在自主学习时会遇到很多疑惑,甚至会产生误区,为了让学生对知识点掌握得更准确,使教学效果更佳,我在教学中往往会运用时事新闻作为画龙点睛的事例,让学生从新闻中了解和掌握所学的知识点,深入理解和运用知识点,提高学习效果。 例如,人教版高中地理高三选修2第四章第二节“厄尔尼诺和拉尼娜现象”,这部分主要阐述了厄尔尼诺现象和拉尼娜现象的分布、气流气候的变化等内容。对于这两种现象的知识点介绍,很多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都不高,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掌握这部分知识,我将时事新闻融入教学之中。在课堂上,我为学生念了一段2015年的时事新闻:“世界气象组织全球气候、应用与服务部负责人鲁帕・柯里在1日举行的记者会上介绍说‘一个成熟的、强大的厄尔尼诺现象正在太平洋赤道海域形成’。‘大多数国际气象模型预测都显示,2015-16厄尔尼诺现象今年年底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并在今年10月到明年1月达到最高峰值,有可能成为1950年以来的第四个最强厄尔尼诺现象,其他三个分别出现在1972~1973年,1982~1983年,1997~1998年。’同学们,从这段新闻中,我们可以看出,厄尔尼诺现象并不遥远,很多时候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因此,我们必须充分掌握这部分知识点。”通过我的讲解,学生端正了学习态度,能够认真地记忆和学习。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有责任将学生的学习效果深化到最佳程度。通过点拨与指导,让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基础上,对学习方法有一个更加准确的掌握,从而在今后学习中,当遇到同样问题时就能自主地克服困难了。通过自身努力,也可以对学习中的知识点进行更好的理解和分析,从而提升学习效果。 四、专题讲座,拓宽效果 在地理教学中,很多知识点之间都有联系,教师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应该让学生最大限度地了解和掌握,进而丰富知识储备,增长知识。我在教学中针对一些知识点丰富的教学内容,常常会进行一个专题讲座,在讲解中融入历史事件和时事新闻,使学生明白知识点的由来以及目前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从而更好地掌握知识点。 例如,人教版高中地理高一必修1第一章《行星地球》讲述了有关宇宙、太阳对地球的影响、地球的运动以及地球的圈层结构等内容。整体知识比较集中,知识点的联系也比较紧密,因此,在讲解这一部分内容时,我专门利用一节课的时间做了专题讲座,其内容都由时事新闻和宇宙演变的视频组成,具体内容包含了天文学家发现宇宙中的流浪者星球、十大最古怪行星、最大星球视频和图片等,这些内容都属于教材的扩展内容,对此进行集中讲座,有助于学生开阔视野、丰富知识,促进学生地理综合素养的提升。 在高中地理教学中,教师传授知识是需要智慧的,教师只有采取更多的方式来创新教学,才能使课堂变得精彩和活跃,课堂教学效果才能得到有效提升,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才能起到促进作用,才能使学生更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教师要加强自身的文化修养,增强课堂教学的综合能力,使学生的心智向着更好方向发展。 高中教学与初中、小学的教学不同,很多知识点都是启发性的,这就要求教师应运用独特的教学方式,赋予知识点以一个崭新活力。通过创新教学方式,对知识点进行合理使用,在充足的空间和时间内引导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提升学生能力。 时事新闻论文:运用时事新闻 激发学习热情 【摘 要】九年级思想品德一轮复习面广量大,课堂相对较枯燥,如何通过有效手段重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已成为我们毕业班老师所面临的共同的问题。本文运用时事新闻与思想品德知识密切相关的方法,通过教学案例片段,探讨了在思品教学中如何运用时事新闻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从而提高思品课堂的效率。 【关键词】思品教学;案例片段;教学反思 一、案例片段 片段一:视频展示,引入新课。 师:请同学们观看新闻视频――《有权不能任性》。 视频内容: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键词之一是: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不任性,就会依法用权,就能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任性,就会依法行政,就能摒弃“为官不为”、“廉而不勤”,告别上班混日子、“磨洋工”。在中国经济爬坡过坎、提质增效升级的关键期,迫切需要各级政府打造新常态下的新状态,积极建立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正竞争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不任性,就会明确身份、恪守本分,不因位高而傲骄,不因权大而忘形。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用之于民,始终把为人民谋发展、增福祉作为最大责任,始终把现代化建设使命扛在肩上,始终把群众冷暖忧乐放在心头。 师:观看完视频后,你觉得它能体现哪些中考考点?小组讨论2分钟后,由每一组选取一个代表发言。(学生讨论非常积极,个个畅所欲言。) 生1:说明我国积极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生2:说明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生3:说明我国是负责任的政府。 生4:法律不仅规范公民的行为,也规范政府行为。 生5:也是积极参与政治生活的体现;也是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体现。 学生讨论热烈,热情高涨。不但表达了本小组的观点,还对其他小组的发言进行评价。如对于生2的观点,有同学认为能体现这个观点,但是我们中考的53个考点中没有这个考点,所以学生选择不把它作为答案,他们讲的也很有道理,但我这节复习课的重点是《权利与义务》,在所有学生的答案中没有我要的答案,于是我就引导学生从法律的角度看,能体现哪些考点呢?通过我的提示,学生争先恐后的回答。 生6:要正确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生7:我们要自觉履行义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积极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生8: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 …… 师:同学们回答的很好,对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我们要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认识到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从而导入到我们今天要复习的内容。 片段二:看新闻,说观点。 高淳新闻片段:随着螃蟹节的到来,固城湖螃蟹已经大量上市,连日来,固城湖螃蟹营销协会联合区水产市场以及公安、工商、质监等执法部门,成立场内、场外监督小组,在每天凌晨螃蟹交易高峰时段开展巡查,严厉查处螃蟹湿水交易、带规格收购、不明码标价收购、自行提前开秤收购等违规行为,保护固城湖品牌的良好声誉。 师:此段新闻,能体现哪些观点? 同样给与同学2分钟的讨论时间。由于我校大部分学生来自农村,自家或亲朋好友家本身就养殖螃蟹,所以对于上述行为都比较清楚,讨论过程中争着表述自己所熟悉的某一方面。问答同样很积极,答案丰富多彩,就此学生在讨论如何发展本土经济,如何使螃蟹行业做大做强做了很多独到的见解,如有同学提出要使固城湖螃蟹有自己的特色就要坚持诚信的原则,蟹农要做负责任的公民等等,还有同学认为要使固城湖螃蟹行业做大做强,就坚持提高螃蟹的质量,还有同学认为要使高淳螃蟹能够走出国门等等看法,总之,该活动使学生的思维得到了拓宽,学生的思考问题的能力得到了提升。 二、教学反思 1.导入时事热点,激发学习兴趣。新闻播报是导入新课的常用手段。新闻播报由学生轮流担任时事新闻的播报员,课前由学生自行收集、整理所要发表的新闻内容,再阐述自己对这段新闻的观感,接着可以由其他学生畅谈对这则新闻的感受和感悟,最后由教师点评总结。新闻的主题是是既定的,一般是围绕我本节课的教学重点和教学难点,让学生围绕主题收集相关的新闻,时政播报占用的课堂时间虽然不多,但有时候会成为课堂教学的“火花”,继而点燃学生的探索热情和求知欲,达到知识的融会贯通和情感的理性升华。新闻播报这种形式既改变了传统课堂教师“满堂灌”、“一言堂”的弊端,也有利于培养学生动手整理资料和口头表达的能力,又能帮助学生学会探究性学习和合作学习。 2.课堂上引用典型的时事新闻作为案例。理论联系实际是思想品德课教学的一条重要原则。因此,教师在课堂上选用典型生动、具有教育意义的时事新闻,能更好地阐释课本的教学内容,创造性地体现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引导学生进行思考、感悟提供真实的现实依据。在讲《身边的侵害和保护》一课时,我引用了2009年12月7号发生在湖南省湘潭市辖内的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的踩踏事故作为新闻背景资料,课堂上播放了央视相关报道的新闻视频,学生看到视频中伤亡学生家长的痛苦流泪以及有关责任人的痛定思痛时很受触动,更加体会到防范侵害的重要性和保护自己的责任感。 3.课外采用多样化的形式,整合不同类别的时事新闻资源进行能力培养和品德教育。?社会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现实社会的各类时事信息可以有机的加以开发、整合和利用,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从封闭的课堂中走出来,做到“风声雨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事事关心”。例如,可以利用学生订阅的《时事》、《中学生时事政治报》、《半月谈》、《时事资料手册》等资料,不定期进行主题讨论和交流。教师要注意发挥引导和指导的作用,贯彻贴近社会、贴近学生、贴近生活实际的原则,把抽象的原理和具体的实例相结合,注重实效性和实践性。 总之,在思品教学中,如果学生能从了解时事、喜欢时事进而从时事中提升学习兴趣、培养思维习惯、完善认知能力,从而自觉地在日常生活中关心国家的前途和人类的命运,以民族的振兴作为自己的责任,那么思品学科教学必将达到出色的效果。 时事新闻论文:浅谈时事新闻案例在思想品德教学中的应用 【关键词】思想品德 时事新闻案例 生活 自主学习能力 问题意识 所谓时事新闻案例,是指通讯社、电视台、报社、广播电台、期刊社、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对国内和国外新近发生的事情的报道,具备准确性、真实性、公开性、时效性等特征。时事新闻案例是活生生的课堂教学资源,在思想品德教学中引入时事新闻案例,能让教学活动与社会生活、当前形势密切联系,实现学与用的密切结合,引导学生关心国家大事、国家和社会的命运,教会学生正确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社会生活中的问题,使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更趋向完善,从而实现素质教育的目标。在此,笔者谈谈在思想品德教学中时事新闻案例的具体应用。 一、贴近学生的生活 新课程改革主张教学活动应该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只有教学内容贴近学生的现实生活,学生才会产生一种亲切感,才会带着浓厚的兴趣去学习。思想品德教师在可选择的条件下,应选择一些学生身边所发生的时事新闻案例来进行辅助教学。这里所说的“身边所发生的”,是相对空间远近而言的,在空间上可以取近舍远。选择时事新闻案例时,能用国内的时事新闻案例,就不用国外的时事新闻案例;能用省内的时事新闻案例,就不用外省的时事新闻案例;能用本地的时事新闻案例,就不用外地的时事新闻案例;能用学生身边的时事新闻案例,就不用离学生生活较远的时事新闻案例。这样,能使学生产生一种亲切的感觉,有更浓厚的学习兴趣。 例如,教学《承担责任》(教科版思想品德教材七年级下册)一课时,教师可以举“五・一二”汶川大地震时社会各界援助汶川灾区人民的例子,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又如,教学《走向小康》(教科版思想品德教材九年级)一课时,教师可以描述学生的生活所发生的变化(如手机更新换代、地方城镇化建设加快等),借此说明改革开放以来,老百姓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样教学,使深奥的理论知识变得浅显易懂,并且具备了浓厚的时代气息,能培养学生观察新闻事件、分析新闻事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收到了较为理想的教学效果。 二、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21世纪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需要具有自主学习能力的人才。思想品德教师在选取时事新闻案例的时候,可以围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来展开。为此,教师可以采用“自主―探究”的方式,引导学生围绕某一个主题收集并整理时事新闻案例,展开讨论,探究问题的答案。这一过程让思想品德教学成为一种教和学双向互动交流的过程,学生在主动、交互式的学习中提高了素质。 例如,教学《战争与和平》(教科版思想品德教材九年级)一课时,教师可以美国总统奥巴马访华66小时的新闻来探究美国和中国的关系。学生通过互联网、图书馆等途径查阅资料,探究答案。学生A得出如下结论:奥巴马上任第一年就来中国访问,打破了美国总统在第二届任期才来中国的习惯,开创了中美友好交往的历史。这说明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和世界影响力的增强,以及国际地位的提高。学生B则认为,奥巴马的演讲体现了对中国善意的用心,引用古语说明了不同文化之间应展开交流,也说明了青年人应承担的时代责任。这种“自主―探究”的学习方式,有效培养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 三、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 一切创新,来源于问题,来源于发现。思想品德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教师可以用新闻素材创设情境,引导学生探究问题的答案并从中学习知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例如,教学《可持续发展》(教科版思想品德教材九年级)一课时,教师可以用多媒体播放有关科学发展观的新闻素材(2010年3月5日,政府的节能工作报告;2010年3月3日,九三学社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发展我国低碳经济的提案……),创设教学情境,然后让学生思考问题:我国提倡“低碳经济”,反映了我国正在建设什么类型的社会?发展“低碳经济”,需要的是什么?学生经过思考后回答:我国现在正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低碳经济”需要的是节能。这样教学,培养了学生的问题意识。 总之,在思想品德课堂中运用时事新闻案例,能促使学生关心国家大事,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广大思想品德教师应该在教学过程中积极探索在课堂中有效应用时事新闻案例的途径和方式。 时事新闻论文:全媒体时代纸媒时事新闻的突破 [摘要]作为纸媒的一个重要产品,时事新闻曾经为都市报打江山立下汗马功劳,也承担着扩大阅读量提升阅读层次的重任,因此一度倍受重视,辉煌一时。保留时事新闻这个产品看来是必须的,关键是如何在网络、微博微信的夹击下做出特色做出新意,不做“抄盘手”。 [关键词]全媒体时代 纸媒 时事新闻 突破 全媒体时代纸媒时事新闻的劣势 媒介环境发生了颠覆性改变,让纸媒面临前所未有的窘境。信息呈海量扩散,新媒体和门户网站在传播速度和内容更新上占尽天时地利,纸媒受制于出版时间、版面数量以及谨慎选稿的一贯作风,在时效性上、信息量上、传播方式上劣势明显。 一个最直接的变化是,纸媒尤其是都市报发行量和广告份额呈下降趋势,都市报纷纷压缩版面,大幅度削减时事版数,时事编辑锐减。以南京地区发行量最大的都市报金陵晚报为例,该报时事版面由过去国际国内共8个版左右压缩为3-4个版,周末和双休日、节假日则压缩为国内国际各一个版。时事编辑由过去近10人锐减为3人,一些时事编辑投奔地方新闻版。 另一个变化是,当重大时事新闻发生后,过去晚上7点的组版会会问时事编辑:想要几个版做?而现在组版会直接问:准备怎么做?如果时事编辑说不出道道来,首先不会上重点新闻版位,其次在时事版面也不被允许做太大。的确,当一个新闻已经在网上挂了半天甚至一天,在朋友圈传烂、在微博上被点评一圈后,第二天才出版的报纸是不愿意在总版数56个、48个甚至24个的时候,牺牲版面步网络、新媒体的后尘,炒冷饭。 纸媒时事新闻是否到了该砍掉的时候了?作为纸媒的一个重要产品,时事新闻曾经为都市报打江山立下汗马功劳,也承担着扩大阅读量提升阅读层次的重任,因此一度倍受重视,辉煌一时。2003年3月20日,美英打响伊拉克战争,金陵晚报从3月19日开始,连续半个多月,每天最少5个版最多12个版,另加上封面,从现场、进展、追踪、后方、反应、人物、装备、内幕等多角度不惜余力展开报道,几乎占全每天主叠A叠的16个版面。当年12月14日伊拉克独裁总统萨达姆被美军生擒,算上头版第二天用了7个版报道,现场、连线、反响、回眸、枭雄,多个面反映萨达姆被擒对伊拉克和全球的影响,此后专题报道连续一周,每天版数都在4至6个。彼时,时事编辑们流行一个玩笑叫“炸炒米”,当事件发生后你要会把事情做大,能找到的信息尽量上版,只有做大才能做强。 本世纪最初十年,金陵晚报每年的读者调查都显示,时事新闻尤其是世界新闻的好评率和阅读率始终排在前列。砍掉时事新闻,一来报纸的新闻产品不完整了,二来一些不上网或者不会玩微博微信的中老年读者可能就看不到时事新闻了,纸媒或许因此失去一批关心国内外大事的老读者。保留时事新闻这个产品看来是必须的,关键是如何在网络、微博微信的夹击下做出特色做出新意,不做“抄盘手”。 全媒体时代纸媒时事新闻的突破 困则求思,思则求变。沿袭过去旧套路做时事新闻是不行了,必须换思维,换方法。金陵晚报一直在努力探求新形势下做好时事新闻的路子。 1.拼角度不拼版面,求点不求全。 在新的媒介环境下,面对一个重大时事新闻,像报道伊拉克战争那样,再拿出十几个版、连续多日报道的媒体恐怕不多了。一则缩版后版面少而金贵;二则宏观面上情况,早已从网络、新媒体等多条渠道进入受众的视觉和听觉,未待纸媒隔天见报,人们对事件来龙去脉已了解的八九不离十, 纸媒重复报道意义不大。 金陵晚报要求时事编辑尽量减少版面意识,网上挂了一天的内容,不要求全面,不要求拼版面,哪怕一条稿子也行,只要做到有全新的点,有自己的特色,有自己的视角,有独特的地方。 今年4月25日下午2点多,尼泊尔发生8.1级强震,破坏严重,如果说第二天纸媒还侧重于事件本身的报道尚有理由,因为地震发生在下午,与我国地理位置靠近,时间跨度不算大,但地震第三天报什么则需要考虑了。此时网络上专题报道从早到晚不断滚动更新,纸媒再跟进已无优势可言。金陵晚报晚上组版会上决定只拿一个版来做跟踪报道,放弃动态性信息,选择强震对珠峰的影响为切入点,关注地震把珠峰震矮还是震高了,满足读者想获取已知内容之外更多信息的欲望。 8月12日深夜11点半左右,天津滨海区危险品仓库大爆炸。由于爆炸发生的时间已近凌晨,抢早报市场的都市报大多在晚12点左右截稿,最多抢发一张图片和一条短讯,更多报道只能留在爆炸第二天来做,也就是爆炸第三天才能见报。而经历爆炸次日一天的沉淀,微博微信和网络上信息早已消息铺天盖地。纸媒跟进怎么报? 金陵晚报见报当天共76个版,头版封面全部给了爆炸,一张大图两张小图都诠释了一个主题:最帅的逆行、最感人的聊天“我若回不来,我爸就是你爸”,封面虽然图片为主,但不亚于一个版的信息量。内页拿出两个版来做,一个版除了简单面上情况:指示、伤亡情况、核生化救援队出动、空气刺鼻检测指标超标,主做当天新华视点的6问爆炸;另一个版主做地方新闻,江苏严格危化品安监以及烧伤后的一些救援方法。贯彻了自己的风格,即不求全面但求特色。 同城另两家都市报,分别在当天总版数44和72的情况下,破天荒各拿出9个版来做爆炸事故: 其中一家当天封面广告通28,虽然全给了爆炸事故,但因地方太小几可忽略。9个版中第一个版:动态消息;第二个版:新华视点六问爆炸;第三、四版:逆火而行的勇士出征前留言:回不来,我爸就是你爸;第五个版:防化部队和核生化应急救援队上阵;第六个版:伤员主要是爆震伤 无锡顶级专家驰援;第七个版:盐城人周万珍亲历爆炸;第八个版关注安置点里百姓的生活;第九个版:南京紧急开展危化品安全检查。 另一家媒体头版通七广告,也是给了天津爆炸,但一张大图配以:“天津,天津”的标题,有效信息不多。9个版中第一个版:主发动态性消息;第二、三版标题:离爆炸点1.3公里,200江苏工友报平安;第四、五版标题:消防员防护服抵不住爆炸冲击 英雄的故事每个都戳中你我心窝;第六个版:爆炸威力=同时扔8万颗手榴弹;第七个版:伤得最严重的还是消防官兵;第八个版:国家核生化应急救援队驰援天津;第九个版:保险公司启动爆炸理赔应急预案。 不难看出,后两家媒体投入版面多但信息量并没有多出太多,有的信息早已在网上挂了一天,对受众已非新鲜。金陵晚报在版面投入上是输了,但在优秀信息报道上并不输,相反因为求点不求全,反而做得从容。 2.挑战编辑的整合能力,向整合要新闻点。 融合新闻挑战纸媒新闻信息的选择与整合能力,对时事编辑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时事编辑耐下心来在海量信息中梳理事件来龙去脉,厘清事件的发生发展和走势,在事件总盘上寻找读者还想知道的或还尚未被发掘的有效报道点。这个新闻点可能被淹没在海量信息中、可能被不断刷新的动态冲淡、可能夹杂在纷繁复杂的新闻元素中被忽略。纸媒时事编辑要做的是把它拎出来、概括出来,使之清晰化完整化详实化,回答受众更多的“为什么”“是什么”“怎么样”,避免报道平面化常规化。 4月14日,金陵晚报在重点版位上用一个整版,报道了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案一审开庭的消息,这是经过整合后全新的报道,可以说是一个再创作。全版只用了五分之二强的地方报道案子开审的情况,配发了庭审照片和新华时评“千万别当任性老板”。另外,用新闻观察的形式,把党的十八大前后落马高官审判及判刑情况做了汇总,标题为“打虎开启审判季”,分别用图表形式,把等待宣判和提起公诉的落马高官作了梳理。这组编辑整合出来的新闻,比单纯报道网上头一天蒋洁敏案开审稿子,或者链接蒋洁敏案前前后后,无疑更有力度和亮度,也使纸媒跟进报道有了新看点。 提高整合能力也考验时事编辑的认知能力和信息把关能力。一个新闻事件发生后,受众难以在鱼龙混杂的海量信息中获得准确有效的信息。特别是自媒体的加入,更给网络舆情带来不确定性。时事编辑的整合过程也是筛选把关过程。2014年12日曝光的西安凤城医院手术室自拍事件、今年五一期间曝出的华山一碗15元天价米饭事件、成都女司机遭暴打事件、哈尔滨庆安县火车站枪击案事件等几起舆情逆转事件中,都是在传统媒体及时关注、跟进、问责下,事件本身逐渐得到还原,脉落逐渐清晰。大数据时代,整合不但是找出规律性东西的手法,也是去假存真的检验手段。通过整合新闻,传统媒体时事新闻担当起新闻发言人的角色,做“主流新闻的者、事实真相的揭露者”。 3.让言论拓展时事报道的深度和广度。 网络和新媒体一个强大的功能是提供大量即时性碎片化信息,一句话两句话把最新的动态随时呈现出来。而纸媒固定的出版时间和版面数量决定了其灵活度有限,但同样应该看到,分析、评述等以深度见长的文字是纸媒独有的优秀竞争力,通过言论揭示新闻背后的思考,向读者提供超越“点”之上的、具有前瞻性的独到见解和判断。 金陵晚报明确要求时事版面必须要有言论稿的位置,重大时事新闻报道要配发评论,每一位时事新闻编辑要有写时事言论的能力,时事版面上的评论可以约也可以自己写,使时事新闻由粗放的告知型向“精加工”过渡。 2014年金陵晚报世界杯的报道精彩纷呈,亮点就在于编辑更多是以写代编,让热评带你既看场上热闹也看场外本质。如嫁人就嫁克洛泽(评述德国球星克洛泽赛内场外都是人生赢家)、生活其实就是场裸奔秀(评述德国和加纳队比赛中闯入的裸奔者)、不看身价看疗效(评述神教练卡佩罗调理下的俄罗斯队低迷战况)、不死你我喝死你(评述神勇的乌拉圭队)、一步死亡一步天王(评述葡萄牙队C罗的表现)。 去年9月19,决定是留在英格兰大家庭里还是分离出去的苏格兰全民公投揭晓,由于时差的原因,英国在19日早晨7点公布公投结果,而此时正是中国19日下午2点左右,也就是说英国公投结果要在中国的网络上挂一个下午和一个晚上,纸媒20日出版的报纸上再报道结果毫无意义,新闻已成为旧文。几番思考之后,编辑决定采用言论的形式报道公投结果,一来深化公投结果对英国的影响,二来提升整组报道的阅读层次。于是,20日出版的金陵晚报关于英国公投报道的主打稿不是消息而是一篇言论。 4.让版面语言讲述不一样的新闻。 版面语言是纸媒独有的特色,在同一个新闻事件下,通过背景资料、权威解读、内幕揭秘、新闻回放等编辑手段,以及图片运用、栏目设置等包装手段,增加空间感和层次感。纸媒不该也不会轻易放弃这个得天独厚的资源,让版面语言向受众展现一个与网络、新媒体完全不一样的新闻。 其实纸媒对版面语言早就驾轻就熟,不仅如此,也已把新技术引入版面。5月6日,金陵晚报A7版,以“红场阅兵顶级武器抢先看”为题,报道5月9日俄罗斯胜利日红场大阅兵中将接受检阅的新式武器和重型武器,版面配发了两个二维码,注明扫码可观看号称能抗阿帕奇打击的T-14“阿玛塔”坦克视频,扫码可观看红场阅兵第二次彩排详细视频报道,让静和动在版面上有机结合。 5月15日A8版“为何直击要害?民警:来不及瞄准”,讲述哈尔滨庆安枪案事件10余天后,警方公布调查结果,用真相回答舆论对警察开枪的质疑。时事编辑也巧妙地安排了个二维码,扫码观看庆安袭警案视频,弥补了语言无法还原现场的缺陷。金陵晚报关于时事新闻的变革仍在探索中,前面的运作能否被读者接受还有待市场进一步检验,但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不变肯定是不行的。 时事新闻论文:时事新闻周刊的冲击力 地方媒体的时事新闻报道,大多采取“拿来主义”的做法,在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今天,日益陷入被动境地。为改变这种局面,湖北日报在2012年和2013年的两轮改版中,先后推出《周天下》和《军情观察》周刊,力求做有深度、有观点的时事新闻报道。至2014年7月底,《周天下》已刊发100期,《军情观察》刊发近60期,在读者中引起较好反响。本文旨在梳理这两个周刊的主要做法,并就改进时事新闻周刊报道提出思考。 一、主要做法与报道特色 1.精心选题,突出热度深度。 时事周刊不同于报刊文摘,它首先要突出新闻性,选题需体现热度。为此,《周天下》和《军情观察》注重从受众的关注点去选择报道的切入点,选取一周之内乃至当日热点新闻作为报道对象。具体来说,《周天下》重点关注政经、外交、民生和舆论监督方面的话题,如中央八项规定、反腐“打虎拍蝇”、官员财产公示、异地高考、海外游学、东海南海争端、朝鲜半岛局势、“棱镜门”风波等,每期集中一个话题,深入挖掘来龙去脉,帮助读者释疑解惑。《军情观察》则聚焦环球军事尤其是中国军情,如武器装备试验、军事战略调整、重要军事演习、军事冲突分析、非战争军事行动等,帮助读者获取权威军事资讯,纵览军事风云变幻,进一步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在组稿方式上,这两个周刊均采取自写、整合及约稿相结合。 作为专题报道,时事周刊的特色在于深度。如何体现深度?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整合力度,板块化操作,组合式呈现,力求让报道立体化。二是连续报道、持续关注。例如,围绕钓鱼岛争端及中日关系,我们先后策划了《风云钓鱼岛》、《日本争岛四面楚歌》、《中日经济博弈鹿死谁手》、《中日战机过招钓鱼岛》、《中国反制“购岛”获历史性突破》、《安倍“强军”挖空心思》、《日本航母图谋步步惊心》、《安倍“解禁”祸害接近》等多期周刊。再如,围绕朝鲜半岛局势,我们先后策划了《朝鲜“射星”搅乱半岛局势》、《紧绷的和平》、《核武核电难和谈》、《朝鲜核试验给出外交谜题》、《核战阴云笼罩朝鲜半岛》、《掌权两年撤换近半党政军高官朝鲜政局走向引人关注》等专题报道。三是注重国内国际对比分析,体现开放性和启迪性。例如,中国式过马路、延迟退休年龄、新医改、幼师虐童、带薪休假、大学生就业歧视等话题中,我们均梳理出国外的相关做法,既深化的报道,也提供了借鉴。 2.观点取胜,强化舆论引导。 观点是提升新闻报道引导力的利器。我们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托两大周刊开设“荆楚眼”、“圆桌谈”、“国际观察”、“专家观点”等专栏,并建立国际问题专家库,约请专家对热点新闻进行权威解读,或由本报编辑记者撰写评论,及时发出“自己的声音”。 例如,围绕中日领土、历史争端,本报先后撰写了《损害中日关系的闹剧》、《玩火者,当心自焚!》、《践踏国际法,何谈依法解决?》、《“妥协”是野田的糖衣炮弹》、《日本政坛呼唤明白人》、《“打开对话窗口”关键在行动》、《拜鬼的日本没有未来》、《安倍修宪的躁动亟待遏制》等10多篇言论,义正词严揭露和批判日方图谋。针对安倍政府右倾举动不断,本报今年4月以《安倍大开历史倒车,究竟包藏怎样“祸心”》为题,采访武汉大学和华中师范大学专家,深入解析日本右倾的历史渊源、民意基础、影响及警示,帮助读者正确认识日本政坛现状,把握中日关系走向。针对泰国和乌克兰局势动荡,本报先后撰写了《封锁曼谷难解泰国政治局》、《“颜色革命”是一条不归路》等评论,对西式民主的实质进行剖析。 在《军情观察》报道中,我们几乎每期都梳理专家观点释疑解惑。例如,在朝鲜发射卫星和核试验报道中,我们配发专家分析《中国对朝政策失败了吗?》,主编撰写《朝核问题需要软着陆》、《朝美韩都需要一个台阶》,并邀请国际问题专家进行圆桌讨论,及时回答读者关心的热点问题。2013年7月10日,美国海军X-47B无人机实现首次航母拦阻着舰,美国媒体不吝溢美之词。我们在聚焦这一先进军事科技的同时,配发《X-47B可拦截我反舰导弹?专家:相当于蛤蟆撵兔子》,作出客观分析。2014年2月,美国海军宣布计划部署激光武器,我们刊发专题报道《未来海战将变成“星球大战”?美国海军今夏部署激光武器》进行解读,同时配发专家观点《激光武器碰上雾霾天就“瞎”了》深入分析。 3.创新编排,构建视觉冲击。 时事周刊作为一个相对独立、主题集中的报道单元,在版面设计上有大的发挥空间。为此,我们在制作每期周刊时,都特别强调版面创新,力求体现新颖性和冲击力。 以神舟九号报道为例,本报以“神九赴约”为总栏题,策划5期专题报道。其中,2012年6月16日,《湖北日报》6版、7版联动,以“天宫一号迎候神九赴约,航天双雄携神女飞天”为联,分作两版通栏标题,精选精编图文,再现双雄携神女英姿。汉川市3509厂读者胡四海称赞,湖北日报“大气磅礴版面美,诗意灵动显激情”。次日,本报以“二赴天宫十大不同”为主题,以简洁文字配巨幅示意图,直观介绍本次太空之旅的任务和特点,形成较好的传播效应。 再如,2013年6月7日第59期《周天下》,以奥巴马庄园会晤为由头,解读中国政府换届3个月来的全方位外交布局。版面左边2栏以《“习奥会”倒计时》为题,分析此次会晤的内容和意义。右边4栏,上部是一张手绘世界地图,标注、分别出访的国家,以及总统或总理来华访问的国家。图下是本报编辑撰写的《中国外交新棋局》,借用围棋的布局、术语解说中国外交策略,生动形象。此外,本版还配发了图文链接:揭秘我国领导人出访专机和外交访问类型区别。安陆市王义贞镇中心学校王代金来信评报:“本期周刊创新思维,不拘一格,版面编排独特,内容精心构思,读来轻松愉快,为读者呈现了精美的时事盛宴。” 4.贴近读者,时事新闻落地。 时事新闻报道国内国际大事,与地方报纸的读者群有一定距离。为此,我们在编辑周刊的过程中,注重贴近本地读者,推动时事新闻落地。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对时事新闻的本地化处理,突出与中国特别是湖北的联系。例如,在2014年1月27日纪念中法建交50周年的报道专刊中,我们以《长江牵手塞纳河》为主题,讲述湖北与法国半个世纪来的交流与合作,并采访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马天宁,畅谈鄂法合作的现状与未来。再如,今年首位副省级高官海南省副省长冀文林落马后,我们及时推出专题报道《“打虎”进行时》,透视十八大以来我国重拳反腐的成效,并采访湖北省纪委权威人士,介绍湖北反腐斗争情况,分析新一轮反腐特点,更好地满足省内读者关注。今年7月,英国最大航母“伊丽莎白女王”号下水,我们重点报道女王号对中国有哪些启示和借鉴,并抓住该航母组装设备龙门吊车中国造,介绍中国装备制造业的成长进步及在欧美军工中的应用,吸引了读者广泛关注。 二是在标题制作上力求亲切平实,在语言表述上力求形象生动,突出口语化、大众化、生活化,增强可读性、视觉性和趣味性。例如,《止不住的涨声看不起的风景》、《火箭提拔:破格还是出格》、《海外游学,“水”有多深》、《国家安全委员会:捏紧五指攥成拳》、《捍卫“网络领土”迫在眉睫》、《万里海疆,我来了!中国航母启航》、《“玉兔”成功苏醒:Hi,有人在吗?》、《南极矗起中国“泰山”》、《052D型驱逐舰首舰入列海军迎来航母“带刀护卫”》、《新款歼-20亮相日本“心神”不宁》等标题,生动活泼,通俗易懂,拉近了与读者之间的距离,增强了报道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二、改进报道的努力方向 1.强化学习,增强报道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时事报道涉及面广,在军事、科技、金融、法律等专业性较强的领域,需要编辑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否则容易说外行话、闹笑话,把旧闻当新闻,甚至出现常识性错误。比如,在马航客机MH370失联事件的报道中,路透社、CNN、《华尔街日报》等媒体派出大批掌握专业知识和调查资源的报道团队,通过深入挖掘,掌握一手材料,不断推出独家报道,不仅成功地设置了议程,而且推动了救援政策的改变和事件的进展。相比之下,“转发、点蜡和祈祷”被网民调侃为中国媒体的“三宝”,一些媒体甚至转播转载互联网上的各种谣言。 弥补专业知识欠缺,唯有勤学勤问。为此,时事编辑在日常工作中应未雨绸缪,结合新闻热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学习,力求学以致用,成为行家。举例来说,贯穿2012年全年的美国大选很是热闹,可我们有没有仔细想过:高达60亿美元的选举开销是怎么来的,又是怎么花的?奥巴马和罗姆尼获得的选举人票相差很大,但个人选票旗鼓相当,这样的民主制度有何利弊?再比如,为什么欧债危机发端于希腊这样人口不足千万、面积大约只有湖北2/3、GDP总量仅占欧盟2%的小国?同样是高福利国家,为什么一些北欧国家却没有债务危机?上述问题牵涉到国际政治、经济的专业知识,如果我们不求甚解或一知半解,报道很可能流于肤浅、失之偏颇。 2.策划整合,不做“新闻搬运工”。 受采访条件限制和新媒体冲击,地方纸媒的时事编辑常常不得不扮演着“新闻搬运工”的角色。要想改变这种被动局面,唯有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通过策划、整合和原创,使时事报道彰显特色。 一是要加强策划和整合,力求打好主动仗。热点、节点事件要提前介入、预先谋划,尽可能形成系列和声势。时事周刊策划要集思广益,既要广学他人所长,又要形成自己的特色。对素材要反复加工,把报道做深做透。二是要注重突出原创性和本地化。在原创性方面,尽可能自己动手写稿或者约稿。例如,今年5月,针对美国向亚太盟国兜售F-35战机试图空中包围中国的举动,本报以《亚太天空,我主沉浮》为主题进行解读,并配发编辑撰写的评论《制衡中国,看上去很美》进行剖析。今年7月,主席访问韩国期间,我们邀请在韩访学的武汉大学教授近距离观察中韩关系,使报道得到深化和拓展。在本地化方面,应建立线索交流机制,由时事新闻中心每天在编辑部采前会上通报可以本地化跟进的新闻线索,及时安排记者采访落地报道,力求站在全国乃至全球写湖北,加强同一题材(时事新闻和本地稿件)在同一版面的整合。 3.开门办报,体现开放性和互动性。 开门办报是湖北日报改版一直倡导的基本原则,也是贴近和服务读者、增强报道开放性和互动性的重要途径。 增强开放性主要体现在选题视野要更加开阔。不仅关注政经要闻,也关注社会、民生报道,突出建设性的舆论监督,积极回应民意民声,彰显媒体的百姓情怀和社会责任。就军事报道而言,不仅要关注中国军事,也要放眼全球关注世界军事潮流;不仅要关注军兵种建设及武器装备发展,也要关注军事布局、战争形势、新军事战略,等等。体现互动性主要是增强与专家、读者的互动。为此,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邀请专家参与报道,加强对新闻的分析解读,使报道更加深入、理性、客观。二是开辟与读者互动的途径,如可以通过军迷QQ群吸引读者参与军事报道,开辟《大家看军情》栏目,让更多读者发表观点、建言献策。 4.保障版面,正确处理周刊与日常报道的关系。 从我们两年多的实践来看,版面不足是制约时事周刊的一个重要因素。从全省来看,多数报纸的时事版面也都偏少。版面不足使一些好的策划施展不开,好的题材做不充分,报道缺乏深度和专业性,甚至不能保证见报连续性。为此,基于“大事做足”的原则,时事周刊版面应给予重点保障。在版面充足的基础上,可以增加出刊频率,或者增设人物、科技、理财等其他细分周刊。 改进时事周刊报道,还要处理好与日常时事报道的关系。一般而言,当日热点新闻应及时做出周刊形式的专题报道,如果版面受限,当天不能充分报道,也要选择第二落点,拓展思路,另辟蹊径,及时补做,避免“炒现饭”。这方面,我们应多学习《国际先驱导报》、《中国新闻周刊》、《南方周末》等周报刊的选题报道视角,力求使时事周刊报道别出心裁。 时事新闻论文:初中政治教学中时事新闻的运用 【摘 要】当今社会信息高度发达,来自不同方面的信息资源同时也影响着初中教师的教学观念的转变,特别是时事新闻的引入到初中思想政治课堂之中,对初中学生的影响力也潜移默化的日益显现。通过时事新闻,不仅可以让学生了解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重要时事,还可以让学生以科学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的对立面,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强化学生思想政治的重要性,提升政治觉悟。 【关键词】时事新闻 初中政治 科学发展 一、前言 在初中教学中,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是初中整个德育教育工作的优秀部分,而初中德育教育的成效如何,将与思想政治教学效果有着直接性的联系。由于思想政治其本身的特性以及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思想政治课一直缺乏活力和激情,学生只是被动地接纳知识,并没有自己的新思想、新理念和新认识,这种被动的“满堂灌”已经完全束缚了学生的思想政治认识观和价值观。因此,为彻底改变这种传统教学观念,教师要充分发挥时事新闻在思想政治教学中的重要性,解放学生思想,从而推动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全面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本文通过时事新闻对学生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以及如何开发有价值、有意义的时事新闻资源,并巧妙的运用到思想政治教学中,对此将做以下探讨。 二、时事新闻在初中政治教学中的意义 (一)初中政治教材与时俱进,激活教学课堂活力 在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培养学生政治观和人生价值观尤为重要,特别是学生刚刚对政治体态有个初步的认识,学生对于政治本身只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而对其真正的含义并不了解,因此,在这一非常时期,教师就要用“非常手段”,获得非一般的教学成就,从而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在对学生讲授时事新闻时,政治教师要做好一定的教学备案,收集最最新的、最有价值以及最有意义并适合初中学生所接纳的思想范围之内,同时注意学生的思想反映,把握学生的思想观念,时事新闻对于初中学生而言都有很大的吸引力,因此可以培养学生接纳新事物、处理新信息、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同时还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发表自己独到见解等方面能力的提高,因此,政治教学课堂就会瞬间朝气蓬勃,充满活力。 (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思想觉悟 时事新闻重点把握在“时”上,而“时”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和新颖性,那么对学生而言,一切具有新颖的事物,学生都会对其感兴趣。因此教师就可以完全把握学生的这一特性,全面开展时事新闻教育,充分发挥这一思想政治课的教育功能,从而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同时,间接地提高了学生的思想觉悟。当学生对于某一政治思想有着深刻的印象时,就会不由自主的在大脑里形成意识形态,并逐渐的加深其记忆,随着时间的推移,学生自然而然的就会在思想政治方面有着自己的独到见解和思想觉悟。因此,通过利用时事新闻进行教学,联系学生热点话题,并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思想和立场去分析问题以及看待政治问题,从而使学生在澄清事实形势和政策等方面的模糊认识,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觉悟,增强学生责任感。例如:在今年的第六届海峡论坛上,我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主席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在本届论坛以“和谐发展、幸福两岸”为主题,讲出了两岸人民的心里话。在从而也激发学生的团结友谊以及爱国主义情怀。 三、在初中政治教学中,教师如何有效地实施时事新闻教育 (一)鼓励学生自主收集时事新闻,并引导学生关心时事 教师在收集整理最新的时事新闻基础之上,可以鼓励学生自主收集时事材料,一方面可以培养学生自主探索和自主学习的能力,在另一方面也可以将学生目前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进一步地扩充到更大的范围,从家庭和学校方面转移到社会上去,让学生通过收集时事材料,关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让学生时时刻刻走进生活之中,并与社会接轨。 例如:在讲《思想品德》第八课“法律护我成长”中的第三课时,本课包括三个子目: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权;维护合法权益是我们的责任;机智勇敢、不能硬拼。我首先会给学生将一些最近的相关法律时事新闻,然后让学生收集一些关于法律方面的时事新闻,并举办在些关于法律方面的“新闻演时事讲”,让学生们在课堂上进行演讲,同时还要求他们要突出法律的优秀价值、新闻热点以及焦点。学生在讲述之后,我会给予学生一定的点评,让学生说下自己的内心想法。通过这样的时事新闻的导入,大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演说能力,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在收集时事新闻时,学生基本上掌握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也明白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明白要时时遵纪守法,决不能用违反法律的办法去解决问题,而应该通过法律渠道,去保护自己,以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树立学生社会责任感和责任心。 (二)利用时事新闻,撰写时事小论文 教师可以在班级组织举办论文小时报,通过了解最新的、最近的新闻时事,并结合所学内容,编写下来,教师并进行一定的奖励措施,从而激发学生的写作兴趣,强化学生对时事新闻教育的积极了,同时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和对时事新闻的真正内涵以及真呢过将学生的团结协作能力和集体主义感。因此在编写时事小报时,教师可以进行小组合作,组与组之间进行竞争,在学期末时评出优秀的一组成员,并给与嘉奖和鼓励。 四、总结 将时事新闻与思想政治相结合融入到教学课堂之中,是对传统教学的大胆挑战和创新,从而使枯燥乏味的政治课堂变得生动有趣,学生学习不再是被动的接受知识,而是站在新的角度上去认识政治课,由于政治课其本身就有着特殊的功能和意义,是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和根本,因此在加强学生对时事新闻的传递和传播具有很大积极作用和的义。政治其本身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在开发时事时事新闻的同时,也要注重要培养学生对时事新闻的分析和理解能力,从而才能使学生真正的掌握政治教学的意义以及丰富的政治知识内涵,把时事新闻始终贯穿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学之中,发挥时事新闻材料的真正作用。 时事新闻论文:当前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主流意识传播中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 摘 要:时事新闻是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方式,其传播绩效关系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立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变迁,从传播的功能、方式与系统性三个角度来考察当前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有效性,可发现三大问题:传播功能弱化、教条化传播与意识形态孤立化。需从统筹兼顾传播职责与市场效益、获取受众心理认同与建立整合传播机制三方面入手,提高电视媒体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的效力。 关键词:电视媒体;时事新闻;主流意识传播;疏离;教条化;孤立化 基金项目:2010年国家重大招标课题《当代中国公民思想道德素质与中国社会文明程度研究》(10 ZD049)的子课题《政治文明与当代中国社会文明发展程度》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邵 腾,男,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张英魁,男,南开大学政治学理论专业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政治文化与乡村社会学。 意识形态(Ideology)对于塑造一个国家的国民精神与提升政治正当性具有重要作用。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中国社会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意识形态传播面临着诸多新情况与新问题。对于当代中国而言,我们的主流意识形态是指人类精神文明成果体系下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推进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意识形态的传播问题尤为重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围绕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来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新要求。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1]电视媒体的时事新闻节目作为大众传媒中的重要政治、经济与文化信息传播渠道,承担着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职责,其传播绩效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的塑造与政治正当性的损益。值得肯定地是,多数电视媒体的时事新闻节目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贡献良多。但是,从时事新闻的意识形态传播功能承载、传播方式以及媒体意识形态的系统传播三方面来考量,当前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却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与主流意识传播的疏离:传播功能弱化 传播主流意识是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一项极其重要的功能。所谓时事新闻,是指“刊期内发生的国内外大事的综合报道、综述、背景分析、大事记、专题报道等”[2]。这表明时事新闻的主要内容是国内外近期发生的大事,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时事新闻因而呈现两大特征:时效性与广泛性。而在社会主义中国,电视媒体是执政党和政府的喉舌,承担着主流意识传播的关键功能。那么,时事新闻作为电视媒体中的重要板块,更因其与政治高度相关、与社会生活紧密衔接、与受众接触频率极高,而成为电视媒体传播主流意识的主力军。时效性产生吸引力,广泛性带来触及力。时事新闻应充分发挥自身两大优势,担负好主流意识传播的职责,常态化而高频率地将主流意识输送到受众那里,扮演好主流意识传播的尖兵角色。 但在现实世界中,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与主流意识传播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疏离,其传播功能弱化甚至缺失。主要体现有三:一是传播的阵地意识缺失。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自觉不自觉地忽视其主流意识传播功能的发挥,在日常新闻节目的策划环节缺乏对主流意识传播的主动性。二是传播的行为缺失。缺乏传播的阵地意识必然导致传播行为的缺失,一些电视媒体在时事新闻节目中对主流意识传播的份量不多,所占版块不大。三是传播的非常态化。部分电视媒体的时事新闻节目虽然不乏主流意识的传播意识和传播行为,然而却并未形成一种机制化传播的理念和行动,处于一种被动为之的低级状态。如此一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丧失了一条极为重要的传播渠道,传播幅度大为缩小,传播效力自然受损,进而导致其辐射力减弱。 上述时事新闻主流意识传播功能弱化现象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逐步向多领域拓展并向深层次推进。与此同时,社会生活领域发育并成长起来,社会文化呈现出与以往迥异的相对自由与世俗化特征。从这一视角来分析,导致时事新闻主流意识传播功能弱化的根源主要有两个方面: 其一是基于新闻媒体市场化运作的收视率诉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各种媒体陆续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从行政统辖转为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与市场竞争促使各种媒体不得不遵循市场规律,注重收视率,以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电视媒体节目包括时事新闻在内,必须追随和吻合大众的阅听趣味与现时需求。在此情形下,主流意识传播的弱化就不难理解了。 其二是当下社会文化的娱乐性与消费性。有学者认为,精英文化的衰落与大众文化的兴起是20世纪90年代最引人注目的文化景观[3]。市场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物质繁荣,温饱而小康之后的文化诉求开始转向以个人官能的愉悦与感性面的暂时满足。应时的娱乐文化与消费文化等迅速发展起来,并因颇受大众追捧而占据了当前文化阵地的主流位置。当这样一种文化形态与媒体的收视率诉求汇至一处,结果必然是后者毅然投入前者的怀抱。这是一种极为现实的抉择。但是,这种抉择的代价是挤压和占领了主流意识传播的生存空间。包括时事新闻在内的电视媒体节目满足了自身利益的考量,却造成了其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功能的弱化乃至缺失。 上述失位现实亟待改革,时事新闻应该回归其传播主流意识的应然位置,治理之道在于促进其重回其位。时事新闻固然应为其电视媒体收视率作出贡献,但无论如何它都不能只是作为大众的娱乐佣人和消费向导一类的角色而存在。它有着更加崇高和理性化的职责。所以,时事新闻应该恢复并强化其主流意识的传播功能,总方针是统筹兼顾职责履行与市场效益。 要强化主流意识传播的主体理念。时事新闻的特性决定了其主流意识传播的主体地位,故应名正言顺而又责无旁贷地担起传播主流意识的职责。要端正对于主流意识传播重大价值的认识,真正将其作为自身功能定位而贯彻于传播实践过程中。 合理安排传播主流意识的节目与其他节目之间的版面比例。获取市场效益关乎生存,传播主流意识关乎使命,生存与使命不可偏废其一。所以,时事新闻应在节目设计上推陈出新,合理规划,既要恢复主流意识传播的节目比例,又要避免其过度挤压其他节目版面而造成收视率下滑。总之要通过精心计算寻求一种最佳规划方案。 实现主流意识传播的常态化。时事新闻应该稳健地履行传播主流意识的功能。而且,主流意识的传播是一项旷日持久的工作,远非一朝一夕之功,只有坚持不懈地传播,方可深入人心并起到影响人们心理和行为的功用。所以,时事新闻应进行机制化管理,设置相关规则,避免主流意识传播的随意性,并进而成为一种固定存在。 二、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主流意识的教条化传播:传播的异化 时事新闻节目传播主流意识的方法应遵循新闻与传播规律。一个完整的新闻传播系统包含四项要素:传播者、信息、传播媒介与受众。有学者认为,受众之所以关注新闻,是出于对异常事物、相关利益和个人偏好的关注,新闻价值就体现于满足受众上述需求[4]。承载着主流意识的时事新闻仍不脱新闻本质,因而同样要具备新闻价值,满足受众需求,进而引其关注。而传播学的优秀语汇“传播”,本身就具有“‘共享’的基本内涵,表明其本意是双向、互动的,它是指信息、知识在时间和空间中的流动和变化”[5]。所以,时事新闻的主流意识传播应重视受众认可与接受心理。唯有取得受众的心理认同,主流意识方可发挥应有作用,其传播方可谓行之有效。这就要求时事新闻工作者应根据新闻的科学规律与受众的心理特征,将严肃的理论化的主流意识形态转化为受众乐为观读的新闻形式,做到时事新闻与主流意识的高度融合。在满足受众新闻需求的同时,将主流意识春风化雨般传递给受众。 然而,目前时事新闻在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方法层面存在教条化传播现象。部分时事新闻对主流意识形态进行处理和转化,没有真正掌握所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真谛所在,缺乏对于传播规律的理解和运用,也未将新闻与主流意识形态融为一体,反而将主流意识形态生硬地直塞给受众,致使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成为单方面的“自说自话”。表面看来,每一句话、每一段文字和每一幅画面都在“传播”主流意识,但实际上已经远远背离意识形态传播规律,而且由于严重忽视受众心理认可与接受状况,激起了受众内心的反感与厌恶,出现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异化:欲以传播促进受众对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却导致了受众因传播不当而对此产生排斥。空耗人、财、物等资源,未取得预期认同效果不说,反而加剧了某种程度上的不认同现象的产生。 客观地说,时事新闻意识形态传播异化的出现有其历史原因。时事新闻传播主体的传播观念未能与时代变化和受众心理的转向而同步创新,仍在惯性作用下沿袭过去那种单纯灌输传播方法。灌输理论最早源于列宁,他认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这种理论后来发展成为一种“圭臬”式教育方法。新中国成立后很长时间内,灌输方法成为我国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主要渠道,并在特定的年挥了显著作用。但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这种方法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基本上忽略了受众的心理需求和心理认同。在规制宽松化、个人主体性获得增长和思想文化多元化发展的现代民主社会中,时事新闻的受众不再仅仅是一个个信息接收者,还是一个信息发出者。单向度的灌输之道只停留于将主流意识形态形态传递至受众,而不顾及受众对此的心理接受和认可。有学者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受众心理机制划分为四个维度:认知图示的运动与契合是受众接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基础结构,情感体验是受众夯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优秀机制,需要驱动是受众接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根本动力,行为实践是强化受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理念的有效方式[6]。对受众心理认同问题的认知不足与把握欠缺是当前时事新闻主流意识教条化传播的根源所在。 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的有效性要求必须摒弃教条化传播。如果将受众心理认同看作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成败的关键,就应通过争取受众心理认同来控制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与结果。应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设: 其一,除了作为新闻工作者应有的基本能力之外,意识形态传播主体还应具备对于受众心理的认知和把握能力,包括对受众的语言和行为传达的心理状态的识别与判定,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进行受众心理规律总结的概括能力,以及根据受众心理变化特点适时适度调整意识形态传播策略的能力。 其二,时事新闻意识形态传播的方法应该丰富多样,形成一个强有力的传播方法体系。传播方法还应呈现人性化与清新化特征,既充分考虑受众的精神与生活需求,又能避免因干瘪单一而引起受众“审美疲劳”,比如可以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去除意识形态传播节目过于刻板的严肃面孔,以一种生活化的姿态争取与受众之间产生共鸣。 其三,传播与反馈的双向通道建设是实现有效传播的重中之重。传统的意识形态传播只是时事新闻本身的自说自话,因为缺乏反馈的通道。而“对于新闻媒介来说,不仅要‘联系’读者,还要下更大的工夫去倾听他们的意见,咀嚼他们的批评并向他们作出交代。”[7]所以,不仅要认识到取得受众心理认同的重要性,而且要精心设计受众对于意识形态的反馈通道。现代科技突飞猛进,各种通信手段日新月异。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和网络科技的发展成果,建立起畅通无阻的反馈渠道,给予受众观点表达和观点争鸣的机会与路径,完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过程的双向反馈通道,最大限度地避免意识形态传播异化现象的产生。 三、部分电视媒体时事新闻节目的主流意识孤立化传播:多元异质信息的挑战 电视媒体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含诸多部分,时事新闻只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鉴于意识形态传播的系统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时事新闻一家的传播力量不免显得单薄。因此,包括时事新闻在内的新闻媒介诸节目群,都负有且应担起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责任。由此可见,意识形态传播的系统应是一个有机系统,即系统的每一部分能够做到相互协调和支持。各种媒体节目联袂传播,各种散化资源和力量整合为一股强大合力,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效果自然大幅上扬。事实上,媒体节目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总会传达出一定的思想、价值、理念和愿景,时事新闻之外的其他节目(电视剧、选秀等娱乐节目)自觉或不自觉地裹挟着某种形式的意识形态。引导人们消费和购物的节目所体现出的消费主义也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讴歌英雄模范与伟大人物的影视节目也在传递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 就目前来说,时事新闻与其他媒体节目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上尚未做到协同传播。一些媒体没有积极主动地履行其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职责。更为甚者,部分媒体节目所传播的意识形态与时事新闻正在传播的意识形态出现了冲突和悖反,以致抵消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努力和成效。举例而言,部分影视、娱乐作品中个人主义的宣扬、自由化鼓吹以及对西方资本主义的美化,就与时事新闻中主流意识形态所宣扬的集体主义、四项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优越性等背道而驰。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孤立化显而易见,多元的异质信息正在消解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成效。 以上所言孤立化传播的原因可从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来解读。就客观原因而言,全球化、通信革命与文化改革,推动了各种文化和思潮的多元发展,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内心世界和思想构成。各种思想文化成分投射到电视媒体节目中,就出现了电视媒体节目精神层面和行为层面的多元化。 就主观原因而言,一是新闻媒介的自身利益驱动。正如上文所述,市场化了的电视媒体需要收视率以求得生存,因此自然会逢迎受众的口味。而在当代,精粹与糟粕、先进与落后都自有市场。意识形态的理论抽象性与整体性使传播需要主客观条件,对人的理性精神与人文情感都有较高的要求。而其他娱乐化的节目,更容易引起大众的兴趣,因而在传播主流价值观时形成异质价值的挑战。同一电视媒体的不同节目间所传播的意识形态掣肘情形也就不难理解了。二是电视媒体节目管理者的失策,体现为意识形态整合传播的缺失。一些管理者尚缺乏对于其他媒体节目传播意识形态功用的清晰认知,自然不会将其纳入传播体系。一些管理者则尚未察觉其他媒体节目正在传播的意识形态与时事新闻所传播者相悖的现实,因而不能纠正传播中的冲突问题。主、客观两方面原因导致了当前媒体节目群意识形态传播上各自为战的纷乱格局。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促进主流意识形态的协同传播: 首先,应当建立意识形态传播的整合机制,以改变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孤立处境。整合离不开全部电视媒体工作者的集体努力,所以要对其进行意识形态协同传播的教育,具体内容包括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责任教育,帮助其树立主流意识传播的阵地意识,以及意识形态传播的协作观念等。 其次,对于电视媒体节目管理者来说,在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上要具备一种整体经营思维,即在原有时事新闻传播主流意识形态的阵地之外,将其他媒体节目也纳入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场域之内。而且,所传播的主流意识形态要形成一以贯之的理念,并将其推而广之,即全体管理者、策划人和传播人对于主流意识应该达成共识,在节目设计上加强预先沟通,增进相互了解,力争将悖反消除于媒体内部,避免在具体传播过程中出现冲突和自我消解。正如有学者指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想实现有效传播,意识形态宣传者必须善于发现信息噪音,排除它们的干扰,并积极利用有利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其他辅助信息,增强自己的信息传递能力。”[8] 再次,建立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相关制度约束。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传播单位的意识形态传播职责,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纳入媒体内部绩效评估体系,明确赏罚规则,对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有卓越贡献者奖励之,而对于因为工作失察和懈怠而造成媒体所传播意识形态出现自我矛盾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罚。通过以上综合治理,实现意识形态的整合传播。 总之,时事新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重要场域,其传播的有效性问题应该引起相关方面的高度重视。电视媒体应当正视当前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自觉担负起传播责任,改进传播方式,做好系统传播。整体观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是一项宏大工程,又是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并没有让所有的人带来同样程度的幸福感受,社会转型期出现的社会阶层分化、贫富差距拉大、官员贪污腐败、信仰危机等现象,使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面临认同困境”[9]。为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认同工程建设,意识形态主管部门也应倍加关注意识形态传播事业,要对包括时事新闻在内的媒体及其他渠道的意识形态传播加强监管,通过理性分析问题所在,采取科学的治理措施,提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有效性,使之为弘扬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挥出积极作用。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治理的财务管理学的概念研究论文 【摘要】在财务管理学研究中,以往过于注重财务管理学的具体内容的研究,却忽视了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本文现从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入手,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指出了财务管理学目前存在的缺憾,并提出基于财务治理的财务管理学再造的途径。 【关键词】财务治理;财务管理学;财权配置;财务文化 一、界定内涵: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 近年来,我国的财务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对财务治理的内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见解。程宏伟(2002)认为,财务治理是财务治理主体对企业财力的统治和支配,即关于企业财权的安排,它决定财务运营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财务政策;杨淑娥(2002)则把财务治理理解为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饶晓秋(2003)提出,财务治理的实质是一种财务权限划分,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林钟高(2003)指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以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以上这些有关财务治理的定义,虽然都从不同角度对财务治理的内涵进行了阐述,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认识偏差。他们要么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将“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等同,要么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混为一谈,或者只强调财权配置的重要地位而忽视其他方面,因而无法全面准确地理解财务治理的内涵。 综上所述,对于财务治理内涵的理解,笔者比较倾向于衣龙新(2005)的概括,即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的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既肯定了财务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又强调了财务治理是对财权的合理配置,同时还突出了财务治理是为了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绝大多数财务管理学教材都认为,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表明财务管理是一项管理活动,其直接对象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和企业的价值。 从以上对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可以看出,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财务治理是一种制衡机制,其目标是协调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财务管理则是一种运行机制,其目标在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也就是说,财务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财务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财务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财务奔向目标。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同时也存在许多共同点,那就是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具有同源性(都以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为基础);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对象具有同质性(都涉及到财权问题);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具有体系上的统一性(同属财务范畴且都是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因素);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财务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管理的模式特征。 二、财务管理学目前存在的缺憾:基于财务治理的考量 “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这一概念特征决定了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从财务的二重性:经济属性(财务活动)与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相结合来进行考察。但现实情况是,传统财务管理学仅从数量层面来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和论述,而对财务的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的处理这一财务管理的本质问题却一带而过。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综合管理,企业内部各种权利的制衡、责任的分担以及利益的划分,最终将以财务的形式体现。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光靠加强日常财务管理是不够的,应注重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务权利和责任的明晰界定和有效行使,以及在公司治理中的财务行为规范等财务治理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当人们过于注重研究财务管理学的具体内容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 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观察,笔者认为,传统财务管理学存在以下的缺憾:第一,把企业财务行为视为一种把非经济动机排除在外的纯经济行为,较少关注制度与财务文化等社会因素对财务行为和财务效率的影响,而是把影响财务行为的制度看作是一既定的前提而加以认同,致使制度无法纳入财务行为的解析框架,对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也缺乏深入的分析,从而使财务管理学的构建日趋保守乃至封闭。第二,没有进行相关财务治理影响分析,因而产生对“财权配置”问题的轻视及与此相关的“内部人控制财务”,导致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监控的弱化及其财务利益的受损,致使理论与实践相背离。第三,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理论前提,必然形成对经济属性(财务活动)的过度关注而轻视其社会属性(财务关系),从而加剧财务冲突和财务道德的失落。 三、财务管理学再造:基于财务治理的创新 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特定的企业假设基础之上,企业的不同界定和企业特征的现实变迁都会对公司财务理论产生决定性影响。现有的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传统的企业特性之上,从总体上属于价值管理理论。诚然,企业作为系列契约的联结现象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我们同样不能忽视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即企业的本质特征并不在于这种联结以及实现这种联结的契约本身,而是在于形成这种联结之后的企业财务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财务关系。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和现代企业理论对成本、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研究,由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便成为当前公司财务理论的主要议题。现实表明,单纯从各自的学科出发独立研究财务管理或财务治理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学科发展和现实经济的需要。因此,财务管理学需要拓宽研究视野和丰富理论内涵,就必须与财务治理进行交叉性融合研究。 (一)财务管理目标的重新界定与企业财权的有效配置 合理界定和选择财务目标,建立和完善财务的导向机制,是保证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高效运行并实施有效对接的前提。近年来,财务管理目标的定位经过了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发展阶段。但就我国目前的企业组织形式主流为非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弱势有效、法治建设处于起步期、商业伦理有所缺失、公司治理结构不太完善等现实背景下,新《企业财务通则》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界定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既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其资源供给者创造财富的受托经济责任,也是当代财务管理学教材普遍接受的观点,具有较强的理论逻辑性和实践有用性。但也应清醒地看到,这些过分强调股东或企业价值的财务管理目标,势必会将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排除在财务管理目标之外。结合我国公司法改革局限于“股东至上”的逻辑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权被弱化的现状,以及企业是在复杂的、充满竞争的关系网络中开展经营活动的现实,笔者认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应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这一目标不仅有利于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而且还使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和社会性目标得以有机结合,保证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就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由企业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并不总是与宏观社会的要求保持绝对的一致性。于是,国家往往利用法律手段来强制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许多场合无法完全进行硬性规定。这就需要企业的社会性目标,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追求社会效益的最优化,这是由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的。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而存在,若过分强调企业的经济性目标而忽视社会性目标,将会失去社会的支持,从而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举步维艰。特别是随着SA8000在全球范围的推广和实施,企业重视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责任以及落实社会责任便有了最佳保证。这一坚持多边主义的理财目标,是与公司财务治理的思想和目标相适应的。按照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企业财权配置不能只考虑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每个利益相关者在企业财权配置中都有权享有相应的财务权利,有不同的财务利益诉求。此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相机财务治理,也应在财务管理学再造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重视制度因素在财务管理学中的地位 内生于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因素可按财务活动的关系分为财务本体性制度和财务关联性制度。但目前在我国的财务管理学中,只是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税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散见于筹资、投资、收益分配和资产重组及清算等财务活动中,而对在性质上并不是财务性的却会对公司财务行为及利益相关者的财务网络起约束和限制作用的财务关联性制度(如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伦理道德等)闭口不谈,这不仅背离现实而且还会把财务管理学引入歧途。财务管理学的再造,除继续重视和完善财务本体性制度对公司财务行为的规范约束,还应当重视财务关联性制度与企业财务行为之间关联性研究,这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引入财务关联性制度的研究,将有利于摆脱现有财务管理学“就财务论财务”的思维偏差,使财务管理学再造更具动态调整性和环境适应性。超级秘书网 (三)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 财务管理学如果只关注具体的资金运动而忽视在这一过程中的激励与监督问题,势必会导致资本运营的效率低下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损。因此,财务管理学再造就必须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目前的财务管理学中在阐述企业财务活动时,本能地运用了诸如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会计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来约束与制衡管理者,而对于内部控制这一影响企业命运的制度安排却没有片言只语,这与企业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本质要求极不相称。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融入财务管理学再造提供了绝好的契机。公司的成本问题,仅仅靠制衡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恰当的激励机制能够通过委托人设计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促使人采取适当的行为,最大限度增加委托人的效用。近年来,以财务治理的观点考察薪酬对公司财务业绩的敏感性渐成潮流。因此,许多学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应采用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但股票期权的应用是有条件的,需要有比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健全的资本市场和透明度高的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的法律框架等,而这些条件我国目前并不完全具备。我们在财务管理学的再造中,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必须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关注中国特殊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不能掉进“国际大厨房陷阱”而食洋不化。 (四)关注财务文化对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的作用 目前的财务管理学较为强调和崇尚“工具理性”,致使社会责任和道德品质等人类的一些基本价值在现代企业理财中倍受蹂躏而变得支离破碎,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也日趋恶化,使企业无法实现全面、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财务管理学关注资本、成本、利润等本是应有之义,但影响和决定这些物化因素的人及其行为也不应该忽视,因为这有利于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企业财务文化是一种“内隐文化”,是企业为了实现财务目标而一贯倡导、逐步形成、不断充实并为全体成员所自觉遵循的理财价值标准、道德规范、工作态度、行为取向和生活观念,以及由这些因素融会、凝聚而形成的整体财务管理精神风貌。财务准则有形而财务文化无形,但财务文化对企业的影响却无处不在。鉴于财务文化对企业竞争力所具有的原生性决定作用以及它所蕴涵的更为深刻的企业本质特征,要求人们在财务管理学再造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这一问题。财务管理学再造关于企业财务文化研究,其最终成果是要拿出具有中国企业特色、与中国企业协调发展的财务文化发展战略模式,从而更好地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实践。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研究论文 一、财务管理学的框架结构及总体特征之把握 财务管理学究竟是研究什么问题的?此问题的表述各异。1994年被《商业周刊》评为全美商学院12个顶级教授之一的AswathDamodaran(2001)在其《公司财务:理论与实务》一书中前后一贯的表述是:公司财务的研究对象是公司所制定的具有财务意义的所有决策。这些决策可分为三大部分:与资源分配有关的决策(投资决策)、与项目筹资有关的决策(资本结构决策);与制定再投资或退出经营现金额度有关的决策(股利决策)。Brigham和Ehrhardt(2005)在《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一书提出,大部分财务管理知识围绕三个问题展开:(1)一个特定公司的股票价值通过什么因素产生;(2)管理者如何选择增加公司价值的决策;(3)管理者如何保证公司在执行这些计划的时候不出现资金匮乏?Ross(2002)等人在《公司理财基础》一书中认为,财务经理必须关注三类基本问题:第一个问题着眼于企业的长期投资(资本预算);第二个问题着眼于企业对支持其长期投资需要的长期筹资的获取和管理方式(资本结构);第三个问题着眼于对客户收款和向供应商付款等日常财务活动的管理(营运资本管理)。若进一步考察这三本及其他财务管理类教科书的内容安排,就会发现西方学者对财务管理学框架的认识还是大同小异的,即:一个目标函数、四个模块的内容和一个财务管理工具箱组成。其中,一个目标是公司价值最大化;四个模块的内容包括投资决策、融资决策(或资本结构)、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财务管理工具箱里有四把工具,即会计报表与比率、现值、风险收益模型和期权定价模型②。 任何学科都是建构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的。Damodaran教授曾将建构财务管理学的基础性假设归纳为四组,即经理与股东目标函数一致性假设、债权人利益得到完全保护假设、市场有效性假设和社会成本为零假设。尽管Damodaran教授认为这些基本假设还远离“现实世界”并已受到来自很多方面的严厉批评,也尽管他试图想寻找一种新的目标函数和理论体系来解决“现实世界”中所存在的活生生的这样或那样的财务冲突,诸如经理与股东的冲突、股东与债权人的冲突、公司与社会的冲突等,但迄今为止仍没有找到完全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些假设仍是构建现代西方财务管理学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基本前提。 进一步地考察发现,以这些基本假设为前提建构的西方财务管理学体系,其所具有和显示的一系列总体特征,也正如它赖以建构的基本假设一样的远离现实世界。这些总体特征包括: 1.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财务学所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几乎都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着眼于解决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分派问题。因此,现代财务管理学实际上是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资本市场的财务学”。断言以资本市场为背景的财务管理学缺乏指导和应用价值显然并不合适,而断言这种财务管理学对所有企业具有普遍的使用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财务管理学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其适用性是很差的,而这些缺乏适用性的非上市公司通常要占到一国公司总数的90%以上。财务管理学的建构显然是关注了重点的少数。其次,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必然使财务管理学所关注的重点集中于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问题,而被企业所实际关注的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问题,尤其是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的流程问题,就很难融入财务管理学体系,或者占有它应该占有的位置。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学了财务管理学而仍然不会设计企业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体系的重要原因。 2;以价值为主线展开。财务管理学体系设计的出发点是价值最大化,为使目标与手段相统一,在解决实际的投融资决策问题,所选择的基本方法自然就是能够体现价值最大化的成本与效益比较分析法,诸如资本成本、净现值或现值指数、内部报酬率等,都是这种基本方法的具体体现。以价值标准作为投融资决策的唯一标准,显然是与财务管理学体系在建构时所采用的工具主义方法论或分析范式有关,但问题是,在现实世界里,价值往往并不是公司决策的唯一标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仍是国民经济的主导,而在国有企业的使命结构中,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类目标无疑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构成国有企业决策(包括投融资决策)的重要的出发点。即使是私营企业,非价值类的社会责任目标也是其使命结构中不可或缺的。其次,即使将价值视为公司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所定义的“价值”概念也是不完全的。对公司或股东价值的过分强调,必然导致对社会价值或成本的忽视。而在现实世界里,公司行为的外部性影响是非常显著的,诸如环境污染成本等,是公司决策时不可忽视的因素。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的事实上,公司的许多决策对增进公司或股东价值是有利的,但却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再其次,当我们过分强调以公司或股东价值作为决策的出发点或标准时,势必会把那些活生生的然而对决策有实际影响的人、制度、文化等因素排斥在决策体系之外,事实上也就是排除在财务管理学的体系之外,原本应该活生生的财务管理学因此而变成了“没有血液循环的躯体”。 3.以决策为重心展开。所以如此,可能与西方学者对财务概念的理解有关。在西方学者看来,公司财务通常被狭隘地定义为与公司主管所做决策有关的一些内容(AswathDamodaran,2001)。以决策为展开虽便于定量分析,并使框架结构前后逻辑一贯,但显然易见的问题是,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无法反映公司财务管理的全貌。尽管不同财务事项其工作流程会有很大不同,但财务管理的基本流程还是基本一致的,这个基本流程至少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评价与激励、财务预警等。很显然,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还不能涵盖整个财务管理流程,这也是财务管理理论偏离实际的重要原因。 4.强调定量分析:数字财务。当人们把决策问题作为公司财务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并把价值标准作为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时,所有的财务问题实际上都可以用数学模型来描述和解决了。检索一下财务管理的教科书和学术杂志,我们便可以看到连篇累牍的复杂的形式推理与经济计量技术,而与公司财务问题密切相关的文化、制度、意识形态等不可量化的因素,则被作为外生变量而被统统抽象掉了。这样的形式安排虽然易于构建数学模型 ,但依据这样的安排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对许多公司财务现象的令人信服的解释,以及究竟是否能够开出可以明确解决公司财务问题的政策药方,是很值得怀疑的。我赞成Shiller(2001)的见解:过多地依赖这些原始的模型并把它们作为政策讨论的基础是十分冒险的行为,因为这些模型只适用于那些能够用精确的科学方法解决的问题。如果过多地苛求精确,就有可能因过于狭隘而出现离题的危险。 二、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之表征 “贫困化”一词是经常见诸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的著作和学术杂志中,那么,同样的概念是否也适用于公司财务学领域呢?我的看法是,虽然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从总体看,内核相对确定和稳定的公司财务管理学理论同样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显然是由于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及财务管理实践的发展相隔阂有关,并且其结果事实上已经大大削弱了财务管理学的解释和预测能力。 1.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安排严重偏离实际。我不否认现有财务管理学所努力解决的问题都是现实世界中需要解决的真实问题,问题是现有财务管理学究竞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现实问题呢?其次,就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言,现有教科书中提供的方法真的就能解决现实问题吗?姑且不论前文已经阐释的财务管理学在指向上(上市公司)和重心定位上(决策)对解释和解决非上市公司和非决策问题上的软弱能力,仅就上市公司而言,现有的财务管理学内容安排也可能不是它们所期望的。即便是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股利分配决策,也不是它们年年、月月、天天、时时所发生和所关注的事项。这些事项,多少总有些“偶发”的性质。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而言,它们时时关注的“经常性事项”是什么呢?根据我在做多家公司的内部控制项目时的实地观察,可能主要是:(1)如何管好用好资产(资产管理)?(2)如何控制好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管理)?(3)如何确保经营和发展所需要的现金(现金流管理)?财务管理学未将这些经常性事项作为其关注的重点,而将重点定位在投融资决策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决策等偶发性事项上,是否意味着内容安排错位了呢?! 2.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严重脱节。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同理,财务管理学也是存在于一个学科群或学科域之中。在这个学科群中,数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都是其上游学科,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等以及公司管理的相关功能学科如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都是其旁侧学科,财务管理学正是在这种学科的前向联系、后向联系和旁侧效应中得以产生和发展的。财务管理学发生和发展历史深受它的上游学科诸如数学和经济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在近一、二十年开始弱化了,可以说,财务管理学的上游学科在近一、二十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大部分没有在财务管理学得到应有的响应,财务管理学对它的上游学科变化的反应有些过于迟钝了。比如,经济学领域中的外部性问题,经济学的“绿化”或“生态化”趋势,社会学中的社会成本问题,社会学中的冲突问题,管理学中的战略导向和战略联盟问题,管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中的网络结构问题等,所有这些应该在财务管理学中得到反应的研究,均未在财务管理学领域得到实际的反应。相对于它的上游学科,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可以说已经严重滞后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曾将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出现的隔阂视为经济学贫困化的标志③,而类似的特征又何尝不是出现在财务管理学领域?! 3.财务管理学对影响它的环境变化反应滞后。近一、二十年,公司财务管理的环境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英国学者玛格丽特.梅(2001)曾将这些变化归纳为九个方面,即:客户需求模式的改变;客户讨价还价能力的提高;降低成本的压力;新基础的冲击;战略联盟的出现;新市场的开拓;经济全球化;政府法规的增多;高度流动的资本市场。此外,对商业伦理和道德问题的关注、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重视趋势等,事实上不可避免地对财务职能提出新的要求。面对这些变化和挑战,管理学甚至会计学都已经做出了积极地回应,然而财务管理工作在多大程度上有所改进呢?让我们看看玛格丽特.梅的分析吧:进人新的世纪,我们已经无法忍受这样一个事实:用超过财务部门80%的资源和陈旧的计算机财务系统仅仅从事交易记录和控制工作,而没有使公司的价值显著增加。按照玛格丽特.梅的观点,财务职能必须转型,也就是“从传统的专家控制职能转变为着眼于未来的公司增值职能”。转变后的财务职能将在经营框架的构建和运营中发挥关键作用。这种经营框架将卓有成效地将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等内容连接起来,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很显然,财务管理学还没有对这种事实上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财务职能转型有所反应。 我无意全盘否定西方财务管理学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本文所说的贫困化,意在指出迄今为止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在面对相关理论发展和实务变革方面的局限性,也就是说,意在说明财务管理学体系应在现有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扩展。 三、再造和扩展财务管理学框架之思考 改造和扩展现有的财务管理学体系,无疑是一个十分迫切但又难度很大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又涉及到对许多财务管理学基本问题的重新理解。很显然,主要“向内看”的前苏联版财务管理学和主要“向外看”的美国版财务管理学,都无法解决理论与实际的脱节问题及其在中国企业的适用性问题,我们所要做的努力就是整合,以搭建内外统一、结构完整、视角合理的新型财务管理学体系。围绕财务管理学的扩展问题,本文仅就内容结构、研究视角和研究领域三个方面作些概略性的说明。 1.财务管理学内容之扩展。“一个目标、四个模块、四把工具”架构的财务管理学,相对于内容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属于“窄型”财务管理学,并且是主要是“向外看”的财务管理学,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问题的解释和解决能力是相当弱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需要寻找恰当的路径,我的看法是,可供选择的路径至少有: (1)功能扩展路径。我曾多次论证和强调,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功能是有效培育、配置和运用财务资源,以实现公司价值创造与增值。实现这一功能,需要财务管理的内容能够涵盖三张基本财务报表,也就是涵盖四个板块的内容:资产管理(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管理)、权益管理(资产负债表右边的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利润表管理)和现金流量管理(现金流量表管理)。所谓的财务管理,实际上也可以称为财务报表管理。现有框架中的三类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事实上是寓于四个板块的管理体系之中。 (2)主体扩展路径。公司财务管理的主体显然是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主体的公司企业,但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特征,要求我们要跳出公司企业主体、站在价值链甚至价值网的立场和范围上,思考和探索对公司企业主体的财务管理。当我们研究海尔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时,绝对不能就海尔公司谈海尔公司,需要考虑海尔公司的整个价值创造网络和财务支持网络。仅此而言,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又可以向财务支持网络管理和价值创造网络管理两项内容扩展。 (3)行为主体扩展路径。当问及“公司财务工作是谁做的”这一问题时,我们的答案显然不能局限于公司的财务部门。事实上,公司财务工作是分层次来展开的。若把公司财务工作分为决策和执行两项权能,则履行决策权能的行为主体显然是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合称“经营者”),履行执行权能的行为主体是包括财务部门在内的一些中间层次的职能部门,甚至包括营销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如果我们不 是将财务管理局限于现金流管理,而是将财务管理的重心界定为公司价值创造或公司增值的话,则履行执行权能的职能部门就不能再局限于财务部门,所谓公司财务也就不能再定义为“财务经理的财务”。尽管新的商业环境需要我们把财务管理纳入战略和经营框架之中,但财务与经营在公司组织体系中仍分属于不同的层次,相对而言,财务决策的组织层次要高些,这可以从《公司法》对董事会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中得到验证。也就是说,公司的财务决策实际上是融入于公司的治理框架之中,而经营决策通常在经理层面就可以得到解决。如果这个观点能够成立的话,则公司治理结构应是在构建财务管理学体系时绕不开的话题。 (4)组织扩展路径。如果有人问你“公司财务是怎样组织起来的”,你的解释显然不能局限于财务部门、岗位的设置及职责界定,而应当着眼于从四个层次上展开:一是制定公司及财务战略。战略决定组织架构;二是设计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进行职责界定;三是设计财务管理流程,甚至包括每一项具体的财务管理业务的流程;四是搭建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这个信息平台需要将财务与经营有机地整合一体,如ERP系统平台等。相对应的,财务管理学需要围绕财务战略管理、财务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扩展。 (5)流程扩展路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展开。不同的财务事项显然有不同的财务管理流程,但总体看,基本的财务管理流程总是内含战略与目标、预算、执行中的控制、根据信息反馈进行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激励、前瞻性的财务预测尤其是财务危机预警等。如果预警下来公司出现危机的征兆或特征,公司还需要设计摆脱危机实现反超的战略和策略。在整个财务管理流程中,“风险”是贯彻始终的概念。诸如“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等概念,是整个财务管理体系流程体系所无法回避的。其次,预算管理已经从单项预算管理转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全面预算管理阶段。因此,按照流程路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就应当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风险管理、财务反超等。 (6)经营方式扩展路径。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与策略深受市场结构形态及其转型的影响,短缺市场结构和过剩市场结构的选择总是有所差别。当前我们所面对的市场结构总体看是过剩,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中,商品经营总体上看是“微利型”的,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的角度考虑,企业需要选择新的经营方式来扩展自己的盈利空间,于是资本经营应运而生并倍受重视,甚至于,越来越多的公司专业地从事资本经营。相对于商品经营来说,资本经营的方式和结构更加复杂,风险也更加大。德隆、科龙、中航油等资本运作的失败,足见资本经营的风险。因此,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顺应时代变迁,关注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 总结以上扩展路径,再加上管理所必备的“工具箱”,则扩展后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大体由五大模块组成:(1)财务管理概览模块。包括公司财务的性质、功能与目标结构、财务管理环境及其演进、财务管理理论及其发展、财务管理体系及其扩展等内容;(2)财务管理工具模块。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与比率;货币的时间价值;风险与报酬模型;期权定价模型等;(3)财务管理组织模块。包括财务战略管理、财务治理与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等内容;(4)财务管理功能模块。包括资产管理、资本或权益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财,.务支持网络管理、价值及其创造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内容;(5)财务管理流程模块。包括财务决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反超等内容。 2.财务管理学研究视角之扩展。财务管理学的认识和研究视角需要转换,新的观察和分析视角至少包括管理学视角、利益相关者视角、战略视角、本土化视角、跨学科整合视角等。关于其中的利益相关者视角,我已在“利益相关者财务论”(李心合,2004)一文中进行了解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他四种研究视角。 (1)管理学视角。这涉及到财务管理学的学科归属问题。在西方,财务学的学科归属曾经历从会计学到应用经济学的转型。(Peter.Atrill,2004)由于公司财务学是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的,这导致了财务学与金融学的一体化状况。西方的学科划分传统显然不适用于中国。改革前,中国的财务管理学更多地是借鉴前苏联的传统,将财务管理学确立为具有微观性的管理学的分支。中国有将金融学与财务学分而治之的学术传统,我的看法还是继续沿用这个传统,也就是立足于从管理学的立场来研究和设计财务管理学科。 以管理学的视角来研究财务管理学,有两点需要引起关注:一是财务管理学的视野应涵盖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领域,用整体的眼光来看待公司的财务业务,并将公司财务业务与公司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等要素连接起来;二是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而不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出发。后一点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设计很有意义。因为,从目前学界的研究和实务工作来看,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选择通常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立场选择的,表现为控制程序的烦琐设计上。转换财务管理学的研究视角,需要将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等概念纳入财务管理体系,以使风险性与效率性相统一。 (2)战略视角。20世纪管理学的重大变化之一是确立了战略导向,对此财务管理学也应当有所体现,以实现财务管理从战术管理向战略管理、从具体事项管理到整体管理转变。仅以财务分析为例,现有的四个板块(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析体系是缺乏应有的战略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确立战略导向的财务分析体系,需要以财务报表为基本依据,并整合有关的经营资料,将财务分析与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联系在一起,系统考察公司的价值、实力、效率、质量、风险、成长性或失败性以及基于现金流和价值创造的公司战略分析等。 (3)本土化视角。会计是一种国际商业语言,会计的标准也逐渐趋于国际化,这使得会计学的研究可以选择普世主义的或趋同的模式。财务管理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实体性的管理活动,深受文化的影响。跨文化管理的研究证实,即使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管理方式也会因民族文化的不同而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这其中也包括财务管理方式,诸如财权配置模式和运作方式等,在大权距式中华文化背景下的特殊性还是非常明显的。因此,财务管理的研究应当考虑文化差异性的影响而选择特殊主义的或本土化的模式。也就是说,财务管理学的构建应当以文化为基石,充分考察和分析文化因子诸如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权力距离、风险意识、宗教、语言等因素的实际影响。在中国,一系列的文化特质诸如集体主义、大权距、政府主导、儒家伦理等及其对财务管理实务的深刻影响,是我们研究财务管理问题时所无法回避的。 本土化模式的财务管理研究,首先是民族主义的,它需要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环境因素相适应。这就需要研究人员关注中国财务管理背景及其财务影响的考察分析;其次,这种研究模式是嵌入式的。也就是要将企业的财务问题嵌入到中国的社会结构之中,分析公司财务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零嵌入性的财务立场或研究方式,只能导致理论与实际的脱节;再次,本土化的研究模式还是制度内生性的,它要求我们将制度 作为公司财务行为的内生性因素而非外生变量来看待,关注正式和非正式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制度结构对公司财务行为的实际影响以及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化结构。 (4)跨学科整合视角。综合化和细分化历来是科学发展的两种并存并交叉的趋势,这个趋势越来明显。体现在财务管理学的研究领域,就是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它的上游学科及旁侧学科(诸如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心理学和行为学、文化学、法学等)的冲击和影响,并借助这些学科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解决公司的财务问题,避免陷入“就财务论财务”的困境。 3.财务研究领域之扩展。在细分模式的影响下,科学的发展已经显著的多元化了。诸如社会学,有文化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性别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等等。再如经济学,有数理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经济伦理学、经济心理学等等。回到财务学领域,不难发现,迄今为止仍沿用单一的发展路径——数理财务学。其实,这应该也是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一个表征。问题是,财务管理学还可以寻找到别的发展路径吗?还需要寻找别的发展路径吗?拓展财务管理学研究领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是勿容置疑的,因为公司财务行为当属最普遍、最典型的经济行为,明显地具有社会性、伦理性等特征,且制度结构内生于其中。既然以经济行为为对象的经济学可以沿着多条路径发展,那财务管理学又何尝不可呢?我曾在《会计研究》(2003年第7期)上的一篇题为“公司财务学理论及方法论的认识与批判”论文中提出四种新的发展路径和研究领域,即制度财务学、行为财务学、财务社会学和财务伦理学,这些都是可以也值得尝试和研究的新学科。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治理的财务管理学分析论文 一、界定内涵: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 近年来,我国的财务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对财务治理的内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见解。程宏伟(2002)认为,财务治理是财务治理主体对企业财力的统治和支配,即关于企业财权的安排,它决定财务运营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财务政策;杨淑娥(2002)则把财务治理理解为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饶晓秋(2003)提出,财务治理的实质是一种财务权限划分,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林钟高(2003)指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以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以上这些有关财务治理的定义,虽然都从不同角度对财务治理的内涵进行了阐述,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认识偏差。他们要么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将“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等同,要么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混为一谈,或者只强调财权配置的重要地位而忽视其他方面,因而无法全面准确地理解财务治理的内涵。 综上所述,对于财务治理内涵的理解,笔者比较倾向于衣龙新(2005)的概括,即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的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既肯定了财务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又强调了财务治理是对财权的合理配置,同时还突出了财务治理是为了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绝大多数财务管理学教材都认为,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表明财务管理是一项管理活动,其直接对象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和企业的价值。 从以上对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可以看出,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财务治理是一种制衡机制,其目标是协调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财务管理则是一种运行机制,其目标在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也就是说,财务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财务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财务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财务奔向目标。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同时也存在许多共同点,那就是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具有同源性(都以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为基础);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对象具有同质性(都涉及到财权问题);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具有体系上的统一性(同属财务范畴且都是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因素);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财务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管理的模式特征。 二、财务管理学目前存在的缺憾:基于财务治理的考量 “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这一概念特征决定了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从财务的二重性:经济属性(财务活动)与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相结合来进行考察。但现实情况是,传统财务管理学仅从数量层面来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和论述,而对财务的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的处理这一财务管理的本质问题却一带而过。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综合管理,企业内部各种权利的制衡、责任的分担以及利益的划分,最终将以财务的形式体现。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光靠加强日常财务管理是不够的,应注重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务权利和责任的明晰界定和有效行使,以及在公司治理中的财务行为规范等财务治理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当人们过于注重研究财务管理学的具体内容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 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观察,笔者认为,传统财务管理学存在以下的缺憾:第一,把企业财务行为视为一种把非经济动机排除在外的纯经济行为,较少关注制度与财务文化等社会因素对财务行为和财务效率的影响,而是把影响财务行为的制度看作是一既定的前提而加以认同,致使制度无法纳入财务行为的解析框架,对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也缺乏深入的分析,从而使财务管理学的构建日趋保守乃至封闭。第二,没有进行相关财务治理影响分析,因而产生对“财权配置”问题的轻视及与此相关的“内部人控制财务”,导致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监控的弱化及其财务利益的受损,致使理论与实践相背离。第三,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理论前提,必然形成对经济属性(财务活动)的过度关注而轻视其社会属性(财务关系),从而加剧财务冲突和财务道德的失落。 三、财务管理学再造:基于财务治理的创新 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特定的企业假设基础之上,企业的不同界定和企业特征的现实变迁都会对公司财务理论产生决定性影响。现有的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传统的企业特性之上,从总体上属于价值管理理论。诚然,企业作为系列契约的联结现象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我们同样不能忽视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即企业的本质特征并不在于这种联结以及实现这种联结的契约本身,而是在于形成这种联结之后的企业财务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财务关系。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和现代企业理论对成本、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研究,由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便成为当前公司财务理论的主要议题。现实表明,单纯从各自的学科出发独立研究财务管理或财务治理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学科发展和现实经济的需要。因此,财务管理学需要拓宽研究视野和丰富理论内涵,就必须与财务治理进行交叉性融合研究。 (一)财务管理目标的重新界定与企业财权的有效配置 合理界定和选择财务目标,建立和完善财务的导向机制,是保证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高效运行并实施有效对接的前提。近年来,财务管理目标的定位经过了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发展阶段。但就我国目前的企业组织形式主流为非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弱势有效、法治建设处于起步期、商业伦理有所缺失、公司治理结构不太完善等现实背景下,新《企业财务通则》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界定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既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其资源供给者创造财富的受托经济责任,也是当代财务管理学教材普遍接受的观点,具有较强的理论逻辑性和实践有用性。但也应清醒地看到,这些过分强调股东或企业价值的财务管理目标,势必会将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排除在财务管理目标之外。结合我国公司法改革局限于“股东至上”的逻辑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权被弱化的现状,以及企业是在复杂的、充满竞争的关系网络中开展经营活动的现实,笔者认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应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这一目标不仅有利于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而且还使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和社会性目标得以有机结合,保证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就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由企业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并不总是与宏观社会的要求保持绝对的一致性。于是,国家往往利用法律手段来强制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许多场合无法完全进行硬性规定。这就需要企业的社会性目标,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追求社会效益的最优化,这是由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的。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而存在,若过分强调企业的经济性目标而忽视社会性目标,将会失去社会的支持,从而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举步维艰。特别是随着SA8000在全球范围的推广和实施,企业重视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责任以及落实社会责任便有了最佳保证。这一坚持多边主义的理财目标,是与公司财务治理的思想和目标相适应的。按照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企业财权配置不能只考虑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每个利益相关者在企业财权配置中都有权享有相应的财务权利,有不同的财务利益诉求。此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相机财务治理,也应在财务管理学再造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重视制度因素在财务管理学中的地位 内生于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因素可按财务活动的关系分为财务本体性制度和财务关联性制度。但目前在我国的财务管理学中,只是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税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散见于筹资、投资、收益分配和资产重组及清算等财务活动中,而对在性质上并不是财务性的却会对公司财务行为及利益相关者的财务网络起约束和限制作用的财务关联性制度(如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伦理道德等)闭口不谈,这不仅背离现实而且还会把财务管理学引入歧途。财务管理学的再造,除继续重视和完善财务本体性制度对公司财务行为的规范约束,还应当重视财务关联性制度与企业财务行为之间关联性研究,这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引入财务关联性制度的研究,将有利于摆脱现有财务管理学“就财务论财务”的思维偏差,使财务管理学再造更具动态调整性和环境适应性。 (三)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 财务管理学如果只关注具体的资金运动而忽视在这一过程中的激励与监督问题,势必会导致资本运营的效率低下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损。因此,财务管理学再造就必须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目前的财务管理学中在阐述企业财务活动时,本能地运用了诸如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会计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来约束与制衡管理者,而对于内部控制这一影响企业命运的制度安排却没有片言只语,这与企业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本质要求极不相称。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融入财务管理学再造提供了绝好的契机。公司的成本问题,仅仅靠制衡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恰当的激励机制能够通过委托人设计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促使人采取适当的行为,最大限度增加委托人的效用。近年来,以财务治理的观点考察薪酬对公司财务业绩的敏感性渐成潮流。因此,许多学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应采用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但股票期权的应用是有条件的,需要有比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健全的资本市场和透明度高的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的法律框架等,而这些条件我国目前并不完全具备。我们在财务管理学的再造中,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必须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关注中国特殊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不能掉进“国际大厨房陷阱”而食洋不化。 (四)关注财务文化对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的作用 目前的财务管理学较为强调和崇尚“工具理性”,致使社会责任和道德品质等人类的一些基本价值在现代企业理财中倍受蹂躏而变得支离破碎,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也日趋恶化,使企业无法实现全面、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财务管理学关注资本、成本、利润等本是应有之义,但影响和决定这些物化因素的人及其行为也不应该忽视,因为这有利于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企业财务文化是一种“内隐文化”,是企业为了实现财务目标而一贯倡导、逐步形成、不断充实并为全体成员所自觉遵循的理财价值标准、道德规范、工作态度、行为取向和生活观念,以及由这些因素融会、凝聚而形成的整体财务管理精神风貌。财务准则有形而财务文化无形,但财务文化对企业的影响却无处不在。鉴于财务文化对企业竞争力所具有的原生性决定作用以及它所蕴涵的更为深刻的企业本质特征,要求人们在财务管理学再造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这一问题。财务管理学再造关于企业财务文化研究,其最终成果是要拿出具有中国企业特色、与中国企业协调发展的财务文化发展战略模式,从而更好地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实践。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的困境与出路 【摘要】西方财务管理学并非像多数人所想象的那样完美,贫困化依然是当今财务管理学所面临的最大困境。财务管理学的贫困化,既体现在其内容的严重偏离实际上,也体现在其与相关学科的严重断裂和对环境性挑战的滞后反应上。走出贫困化的重要途径,就是要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转换财务管理学研究的视角,并开拓财务管理学研究的新领域。 【关键词】财务管理困境出 路 财务管理学①作为一门学科究竟产生于何时,理论界的看法不一,但多数的解释是20世纪50年代前后。经过50多年的努力,财务管理学无疑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富有活力的内在有机的方法体系,并成为商科学生必需的主修课程。如同WilliamL.Megginson所指出的,财务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经历了时间的检验,而且将来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实践的进一步反馈,肯定还要被修正和更新,但它们绝对不会被完全否定或过时。财务管理人员正是运用这些基本理论来分析并规划出具体方法,从而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中译本,2002)。但是,整体来看,这个学科真的就已经成熟了吗?这个被公认合理有效的财务管理学体系真的能够解释和解决现实问题吗? 当人们热衷于去讨论具体的财务管理热点问题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管理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总体上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并用整体主义的思路来思考和审视财务管理学科的发展时,也许你会发现意想不到的现象并重新审视和评估这个学科迄今为止的发展状况。而一旦我们沿着整体主义而不是局部很有意义的现象,那就会发现,这个学科目前仍处于贫困化的状态之中。 一、财务管理学的框架结构及总体特征之把握 财务管理学究竟是研究什么问题的?此问题的表述各异。1994年被《商业周刊》评为全美商学院12个顶级教授之一的AswathDamodaran(2001)在其《公司财务:理论与实务》一书中前后一贯的表述是:公司财务的研究对象是公司所制定的具有财务意义的所有决策。这些决策可分为三大部分:与资源分配有关的决策(投资决策)、与项目筹资有关的决策(资本结构决策);与制定再投资或退出经营现金额度有关的决策(股利决策)。Brigham和Ehrhardt(2005)在《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一书提出,大部分财务管理知识围绕三个问题展开:(1)一个特定公司的股票价值通过什么因素产生;(2)管理者如何选择增加公司价值的决策;(3)管理者如何保证公司在执行这些计划的时候不出现资金匮乏?Ross(2002)等人在《公司理财基础》一书中认为,财务经理必须关注三类基本问题:第一个问题着眼于企业的长期投资(资本预算);第二个问题着眼于企业对支持其长期投资需要的长期筹资的获取和管理方式(资本结构);第三个问题着眼于对客户收款和向供应商付款等日常财务活动的管理(营运资本管理)。若进一步考察这三本及其他财务管理类教科书的内容安排,就会发现西方学者对财务管理学框架的认识还是大同小异的,即:一个目标函数、四个模块的内容和一个财务管理工具箱组成。其中,一个目标是公司价值最大化;四个模块的内容包括投资决策、融资决策(或资本结构)、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财务管理工具箱里有四把工具,即会计报表与比率、现值、风险收益模型和期权定价模型②。 任何学科都是建构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的。Damodaran教授曾将建构财务管理学的基础性假设归纳为四组,即经理与股东目标函数一致性假设、债权人利益得到完全保护假设、市场有效性假设和社会成本为零假设。尽管Damodaran教授认为这些基本假设还远离“现实世界”并已受到来自很多方面的严厉批评,也尽管他试图想寻找一种新的目标函数和理论体系来解决“现实世界”中所存在的活生生的这样或那样的财务冲突,诸如经理与股东的冲突、股东与债权人的冲突、公司与社会的冲突等,但迄今为止仍没有找到完全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些假设仍是构建现代西方财务管理学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基本前提。 进一步地考察发现,以这些基本假设为前提建构的西方财务管理学体系,其所具有和显示的一系列总体特征,也正如它赖以建构的基本假设一样的远离现实世界。这些总体特征包括: 1.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财务学所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几乎都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着眼于解决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分派问题。因此,现代财务管理学实际上是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资本市场的财务学”。断言以资本市场为背景的财务管理学缺乏指导和应用价值显然并不合适,而断言这种财务管理学对所有企业具有普遍的使用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财务管理学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其适用性是很差的,而这些缺乏适用性的非上市公司通常要占到一国公司总数的90%以上。财务管理学的建构显然是关注了重点的少数。其次,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必然使财务管理学所关注的重点集中于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问题,而被企业所实际关注的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问题,尤其是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的流程问题,就很难融入财务管理学体系,或者占有它应该占有的位置。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学了财务管理学而仍然不会设计企业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体系的重要原因。 2;以价值为主线展开。财务管理学体系设计的出发点是价值最大化,为使目标与手段相统一,在解决实际的投融资决策问题,所选择的基本方法自然就是能够体现价值最大化的成本与效益比较分析法,诸如资本成本、净现值或现值指数、内部报酬率等,都是这种基本方法的具体体现。以价值标准作为投融资决策的唯一标准,显然是与财务管理学体系在建构时所采用的工具主义方法论或分析范式有关,但问题是,在现实世界里,价值往往并不是公司决策的唯一标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仍是国民经济的主导,而在国有企业的使命结构中,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类目标无疑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构成国有企业决策(包括投融资决策)的重要的出发点。即使是私营企业,非价值类的社会责任目标也是其使命结构中不可或缺的。其次,即使将价值视为公司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所定义的“价值”概念也是不完全的。对公司或股东价值的过分强调,必然导致对社会价值或成本的忽视。而在现实世界里,公司行为的外部性影响是非常显著的,诸如环境污染成本等,是公司决策时不可忽视的因素。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的事实上,公司的许多决策对增进公司或股东价值是有利的,但却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再其次,当我们过分强调以公司或股东价值作为决策的出发点或标准时,势必会把那些活生生的然而对决策有实际影响的人、制度、文化等因素排斥在决策体系之外,事实上也就是排除在财务管理学的体系之外,原本应该活生生的财务管理学因此而变成了“没有血液循环的躯体”。 3.以决策为重心展开。所以如此,可能与西方学者对财务概念的理解有关。在西方学者看来,公司财务通常被狭隘地定义为与公司主管所做决策有关的一些内容(AswathDamodaran,2001)。以决策为展开虽便于定量分析,并使框架结构前后逻辑一贯,但显然易见的问题是,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无法反映公司财务管理的全貌。尽管不同财务事项其工作流程会有很大不同,但财务管理的基本流程还是基本一致的,这个基本流程至少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评价与激励、财务预警等。很显然,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还不能涵盖整个财务管理流程,这也是财务管理理论偏离实际的重要原因。 4.强调定量分析:数字财务。当人们把决策问题作为公司财务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并把价值标准作为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时,所有的财务问题实际上都可以用数学模型来描述和解决了。检索一下财务管理的教科书和学术杂志,我们便可以看到连篇累牍的复杂的形式推理与经济计量技术,而与公司财务问题密切相关的文化、制度、意识形态等不可量化的因素,则被作为外生变量而被统统抽象掉了。这样的形式安排虽然易于构建数学模型 ,但依据这样的安排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对许多公司财务现象的令人信服的解释,以及究竟是否能够开出可以明确解决公司财务问题的政策药方,是很值得怀疑的。我赞成Shiller(2001)的见解:过多地依赖这些原始的模型并把它们作为政策讨论的基础是十分冒险的行为,因为这些模型只适用于那些能够用精确的科学方法解决的问题。如果过多地苛求精确,就有可能因过于狭隘而出现离题的危险。 二、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之表征 “贫困化”一词是经常见诸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的著作和学术杂志中,那么,同样的概念是否也适用于公司财务学领域呢?我的看法是,虽然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从总体看,内核相对确定和稳定的公司财务管理学理论同样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显然是由于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及财务管理实践的发展相隔阂有关,并且其结果事实上已经大大削弱了财务管理学的解释和预测能力。 1.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安排严重偏离实际。我不否认现有财务管理学所努力解决的问题都是现实世界中需要解决的真实问题,问题是现有财务管理学究竞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现实问题呢?其次,就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言,现有教科书中提供的方法真的就能解决现实问题吗?姑且不论前文已经阐释的财务管理学在指向上(上市公司)和重心定位上(决策)对解释和解决非上市公司和非决策问题上的软弱能力,仅就上市公司而言,现有的财务管理学内容安排也可能不是它们所期望的。即便是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股利分配决策,也不是它们年年、月月、天天、时时所发生和所关注的事项。这些事项,多少总有些“偶发”的性质。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而言,它们时时关注的“经常性事项”是什么呢?根据我在做多家公司的内部控制项目时的实地观察,可能主要是:(1)如何管好用好资产(资产管理)?(2)如何控制好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管理)?(3)如何确保经营和发展所需要的现金(现金流管理)?财务管理学未将这些经常性事项作为其关注的重点,而将重点定位在投融资决策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决策等偶发性事项上,是否意味着内容安排错位了呢?! 2.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严重脱节。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同理,财务管理学也是存在于一个学科群或学科域之中。在这个学科群中,数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都是其上游学科,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等以及公司管理的相关功能学科如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都是其旁侧学科,财务管理学正是在这种学科的前向联系、后向联系和旁侧效应中得以产生和发展的。财务管理学发生和发展历史深受它的上游学科诸如数学和经济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在近一、二十年开始弱化了,可以说,财务管理学的上游学科在近一、二十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大部分没有在财务管理学得到应有的响应,财务管理学对它的上游学科变化的反应有些过于迟钝了。比如,经济学领域中的外部性问题,经济学的“绿化”或“生态化”趋势,社会学中的社会成本问题,社会学中的冲突问题,管理学中的战略导向和战略联盟问题,管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中的网络结构问题等,所有这些应该在财务管理学中得到反应的研究,均未在财务管理学领域得到实际的反应。相对于它的上游学科,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可以说已经严重滞后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曾将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出现的隔阂视为经济学贫困化的标志③,而类似的特征又何尝不是出现在财务管理学领域?! 3.财务管理学对影响它的环境变化反应滞后。近一、二十年,公司财务管理的环境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英国学者玛格丽特.梅(2001)曾将这些变化归纳为九个方面,即:客户需求模式的改变;客户讨价还价能力的提高;降低成本的压力;新基础的冲击;战略联盟的出现;新市场的开拓;经济全球化;政府法规的增多;高度流动的资本市场。此外,对商业伦理和道德问题的关注、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重视趋势等,事实上不可避免地对财务职能提出新的要求。面对这些变化和挑战,管理学甚至会计学都已经做出了积极地回应,然而财务管理工作在多大程度上有所改进呢?让我们看看玛格丽特.梅的分析吧:进人新的世纪,我们已经无法忍受这样一个事实:用超过财务部门80%的资源和陈旧的计算机财务系统仅仅从事交易记录和控制工作,而没有使公司的价值显著增加。按照玛格丽特.梅的观点,财务职能必须转型,也就是“从传统的专家控制职能转变为着眼于未来的公司增值职能”。转变后的财务职能将在经营框架的构建和运营中发挥关键作用。这种经营框架将卓有成效地将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等内容连接起来,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很显然,财务管理学还没有对这种事实上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财务职能转型有所反应。 我无意全盘否定西方财务管理学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本文所说的贫困化,意在指出迄今为止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在面对相关理论发展和实务变革方面的局限性,也就是说,意在说明财务管理学体系应在现有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扩展。 三、再造和扩展财务管理学框架之思考 改造和扩展现有的财务管理学体系,无疑是一个十分迫切但又难度很大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又涉及到对许多财务管理学基本问题的重新理解。很显然,主要“向内看”的前苏联版财务管理学和主要“向外看”的美国版财务管理学,都无法解决理论与实际的脱节问题及其在中国企业的适用性问题,我们所要做的努力就是整合,以搭建内外统一、结构完整、视角合理的新型财务管理学体系。围绕财务管理学的扩展问题,本文仅就内容结构、研究视角和研究领域三个方面作些概略性的说明。 1.财务管理学内容之扩展。“一个目标、四个模块、四把工具”架构的财务管理学,相对于内容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属于“窄型”财务管理学,并且是主要是“向外看”的财务管理学,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问题的解释和解决能力是相当弱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需要寻找恰当的路径,我的看法是,可供选择的路径至少有:(1)功能扩展路径。我曾多次论证和强调,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功能是有效培育、配置和运用财务资源,以实现公司价值创造与增值。实现这一功能,需要财务管理的内容能够涵盖三张基本财务报表,也就是涵盖四个板块的内容:资产管理(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管理)、权益管理(资产负债表右边的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利润表管理)和现金流量管理(现金流量表管理)。所谓的财务管理,实际上也可以称为财务报表管理。现有框架中的三类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事实上是寓于四个板块的管理体系之中。 (2)主体扩展路径。公司财务管理的主体显然是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主体的公司企业,但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特征,要求我们要跳出公司企业主体、站在价值链甚至价值网的立场和范围上,思考和探索对公司企业主体的财务管理。当我们研究海尔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时,绝对不能就海尔公司谈海尔公司,需要考虑海尔公司的整个价值创造网络和财务支持网络。仅此而言,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又可以向财务支持网络管理和价值创造网络管理两项内容扩展。 (3)行为主体扩展路径。当问及“公司财务工作是谁做的”这一问题时,我们的答案显然不能局限于公司的财务部门。事实上,公司财务工作是分层次来展开的。若把公司财务工作分为决策和执行两项权能,则履行决策权能的行为主体显然是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合称“经营者”),履行执行权能的行为主体是包括财务部门在内的一些中间层次的职能部门,甚至包括营销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如果我们不 是将财务管理局限于现金流管理,而是将财务管理的重心界定为公司价值创造或公司增值的话,则履行执行权能的职能部门就不能再局限于财务部门,所谓公司财务也就不能再定义为“财务经理的财务”。尽管新的商业环境需要我们把财务管理纳入战略和经营框架之中,但财务与经营在公司组织体系中仍分属于不同的层次,相对而言,财务决策的组织层次要高些,这可以从《公司法》对董事会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中得到验证。也就是说,公司的财务决策实际上是融入于公司的治理框架之中,而经营决策通常在经理层面就可以得到解决。如果这个观点能够成立的话,则公司治理结构应是在构建财务管理学体系时绕不开的话题。 (4)组织扩展路径。如果有人问你“公司财务是怎样组织起来的”,你的解释显然不能局限于财务部门、岗位的设置及职责界定,而应当着眼于从四个层次上展开:一是制定公司及财务战略。战略决定组织架构;二是设计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进行职责界定;三是设计财务管理流程,甚至包括每一项具体的财务管理业务的流程;四是搭建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这个信息平台需要将财务与经营有机地整合一体,如ERP系统平台等。相对应的,财务管理学需要围绕财务战略管理、财务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扩展。 (5)流程扩展路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展开。不同的财务事项显然有不同的财务管理流程,但总体看,基本的财务管理流程总是内含战略与目标、预算、执行中的控制、根据信息反馈进行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激励、前瞻性的财务预测尤其是财务危机预警等。如果预警下来公司出现危机的征兆或特征,公司还需要设计摆脱危机实现反超的战略和策略。在整个财务管理流程中,“风险”是贯彻始终的概念。诸如“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等概念,是整个财务管理体系流程体系所无法回避的。其次,预算管理已经从单项预算管理转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全面预算管理阶段。因此,按照流程路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就应当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风险管理、财务反超等。 (6)经营方式扩展路径。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与策略深受市场结构形态及其转型的影响,短缺市场结构和过剩市场结构的选择总是有所差别。当前我们所面对的市场结构总体看是过剩,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中,商品经营总体上看是“微利型”的,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的角度考虑,企业需要选择新的经营方式来扩展自己的盈利空间,于是资本经营应运而生并倍受重视,甚至于,越来越多的公司专业地从事资本经营。相对于商品经营来说,资本经营的方式和结构更加复杂,风险也更加大。德隆、科龙、中航油等资本运作的失败,足见资本经营的风险。因此,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顺应时代变迁,关注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 总结以上扩展路径,再加上管理所必备的“工具箱”,则扩展后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大体由五大模块组成:(1)财务管理概览模块。包括公司财务的性质、功能与目标结构、财务管理环境及其演进、财务管理理论及其发展、财务管理体系及其扩展等内容;(2)财务管理工具模块。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与比率;货币的时间价值;风险与报酬模型;期权定价模型等;(3)财务管理组织模块。包括财务战略管理、财务治理与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等内容;(4)财务管理功能模块。包括资产管理、资本或权益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财,.务支持网络管理、价值及其创造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内容;(5)财务管理流程模块。包括财务决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反超等内容。 2.财务管理学研究视角之扩展。财务管理学的认识和研究视角需要转换,新的观察和分析视角至少包括管理学视角、利益相关者视角、战略视角、本土化视角、跨学科整合视角等。关于其中的利益相关者视角,我已在“利益相关者财务论”(李心合,2004)一文中进行了解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他四种研究视角。 (1)管理学视角。这涉及到财务管理学的学科归属问题。在西方,财务学的学科归属曾经历从会计学到应用经济学的转型。(Peter.Atrill,2004)由于公司财务学是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的,这导致了财务学与金融学的一体化状况。西方的学科划分传统显然不适用于中国。改革前,中国的财务管理学更多地是借鉴前苏联的传统,将财务管理学确立为具有微观性的管理学的分支。中国有将金融学与财务学分而治之的学术传统,我的看法还是继续沿用这个传统,也就是立足于从管理学的立场来研究和设计财务管理学科。 以管理学的视角来研究财务管理学,有两点需要引起关注:一是财务管理学的视野应涵盖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领域,用整体的眼光来看待公司的财务业务,并将公司财务业务与公司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等要素连接起来;二是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而不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出发。后一点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设计很有意义。因为,从目前学界的研究和实务工作来看,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选择通常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立场选择的,表现为控制程序的烦琐设计上。转换财务管理学的研究视角,需要将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等概念纳入财务管理体系,以使风险性与效率性相统一。 (2)战略视角。20世纪管理学的重大变化之一是确立了战略导向,对此财务管理学也应当有所体现,以实现财务管理从战术管理向战略管理、从具体事项管理到整体管理转变。仅以财务分析为例,现有的四个板块(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析体系是缺乏应有的战略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确立战略导向的财务分析体系,需要以财务报表为基本依据,并整合有关的经营资料,将财务分析与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联系在一起,系统考察公司的价值、实力、效率、质量、风险、成长性或失败性以及基于现金流和价值创造的公司战略分析等。 (3)本土化视角。会计是一种国际商业语言,会计的标准也逐渐趋于国际化,这使得会计学的研究可以选择普世主义的或趋同的模式。财务管理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实体性的管理活动,深受文化的影响。跨文化管理的研究证实,即使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管理方式也会因民族文化的不同而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这其中也包括财务管理方式,诸如财权配置模式和运作方式等,在大权距式中华文化背景下的特殊性还是非常明显的。因此,财务管理的研究应当考虑文化差异性的影响而选择特殊主义的或本土化的模式。也就是说,财务管理学的构建应当以文化为基石,充分考察和分析文化因子诸如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权力距离、风险意识、宗教、语言等因素的实际影响。在中国,一系列的文化特质诸如集体主义、大权距、政府主导、儒家伦理等及其对财务管理实务的深刻影响,是我们研究财务管理问题时所无法回避的。 本土化模式的财务管理研究,首先是民族主义的,它需要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环境因素相适应。这就需要研究人员关注中国财务管理背景及其财务影响的考察分析;其次,这种研究模式是嵌入式的。也就是要将企业的财务问题嵌入到中国的社会结构之中,分析公司财务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零嵌入性的财务立场或研究方式,只能导致理论与实际的脱节;再次,本土化的研究模式还是制度内生性的,它要求我们将制度 作为公司财务行为的内生性因素而非外生变量来看待,关注正式和非正式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制度结构对公司财务行为的实际影响以及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化结构。 (4)跨学科整合视角。综合化和细分化历来是科学发展的两种并存并交叉的趋势,这个趋势越来明显。体现在财务管理学的研究领域,就是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它的上游学科及旁侧学科(诸如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心理学和行为学、文化学、法学等)的冲击和影响,并借助这些学科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解决公司的财务问题,避免陷入“就财务论财务”的困境。 3.财务研究领域之扩展。在细分模式的影响下,科学的发展已经显著的多元化了。诸如社会学,有文化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性别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等等。再如经济学,有数理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经济伦理学、经济心理学等等。回到财务学领域,不难发现,迄今为止仍沿用单一的发展路径——数理财务学。其实,这应该也是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一个表征。问题是,财务管理学还可以寻找到别的发展路径吗?还需要寻找别的发展路径吗?拓展财务管理学研究领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是勿容置疑的,因为公司财务行为当属最普遍、最典型的经济行为,明显地具有社会性、伦理性等特征,且制度结构内生于其中。既然以经济行为为对象的经济学可以沿着多条路径发展,那财务管理学又何尝不可呢?我曾在《会计研究》(2003年第7期)上的一篇题为“公司财务学理论及方法论的认识与批判”论文中提出四种新的发展路径和研究领域,即制度财务学、行为财务学、财务社会学和财务伦理学,这些都是可以也值得尝试和研究的新学科。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创新管理 一、界定内涵: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 近年来,我国的财务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对财务治理的内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见解。程宏伟(2002)认为,财务治理是财务治理主体对企业财力的统治和支配,即关于企业财权的安排,它决定财务运营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财务政策;杨淑娥(2002)则把财务治理理解为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饶晓秋(2003)提出,财务治理的实质是一种财务权限划分,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林钟高(2003)指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以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以上这些有关财务治理的定义,虽然都从不同角度对财务治理的内涵进行了阐述,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认识偏差。他们要么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将“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等同,要么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混为一谈,或者只强调财权配置的重要地位而忽视其他方面,因而无法全面准确地理解财务治理的内涵。 综上所述,对于财务治理内涵的理解,笔者比较倾向于衣龙新(2005)的概括,即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的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既肯定了财务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又强调了财务治理是对财权的合理配置,同时还突出了财务治理是为了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绝大多数财务管理学教材都认为,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表明财务管理是一项管理活动,其直接对象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和企业的价值。 从以上对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可以看出,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财务治理是一种制衡机制,其目标是协调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财务管理则是一种运行机制,其目标在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也就是说,财务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财务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财务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财务奔向目标。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同时也存在许多共同点,那就是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具有同源性(都以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为基础);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对象具有同质性(都涉及到财权问题);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具有体系上的统一性(同属财务范畴且都是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因素);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财务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管理的模式特征。 二、财务管理学目前存在的缺憾:基于财务治理的考量 “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这一概念特征决定了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从财务的二重性:经济属性(财务活动)与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相结合来进行考察。但现实情况是,传统财务管理学仅从数量层面来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和论述,而对财务的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的处理这一财务管理的本质问题却一带而过。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综合管理,企业内部各种权利的制衡、责任的分担以及利益的划分,最终将以财务的形式体现。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光靠加强日常财务管理是不够的,应注重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务权利和责任的明晰界定和有效行使,以及在公司治理中的财务行为规范等财务治理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当人们过于注重研究财务管理学的具体内容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 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观察,笔者认为,传统财务管理学存在以下的缺憾:第一,把企业财务行为视为一种把非经济动机排除在外的纯经济行为,较少关注制度与财务文化等社会因素对财务行为和财务效率的影响,而是把影响财务行为的制度看作是一既定的前提而加以认同,致使制度无法纳入财务行为的解析框架,对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也缺乏深入的分析,从而使财务管理学的构建日趋保守乃至封闭。第二,没有进行相关财务治理影响分析,因而产生对“财权配置”问题的轻视及与此相关的“内部人控制财务”,导致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监控的弱化及其财务利益的受损,致使理论与实践相背离。第三,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理论前提,必然形成对经济属性(财务活动)的过度关注而轻视其社会属性(财务关系),从而加剧财务冲突和财务道德的失落。 三、财务管理学再造:基于财务治理的创新 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特定的企业假设基础之上,企业的不同界定和企业特征的现实变迁都会对公司财务理论产生决定性影响。现有的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传统的企业特性之上,从总体上属于价值管理理论。诚然,企业作为系列契约的联结现象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我们同样不能忽视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即企业的本质特征并不在于这种联结以及实现这种联结的契约本身,而是在于形成这种联结之后的企业财务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财务关系。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和现代企业理论对成本、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研究,由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便成为当前公司财务理论的主要议题。现实表明,单纯从各自的学科出发独立研究财务管理或财务治理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学科发展和现实经济的需要。因此,财务管理学需要拓宽研究视野和丰富理论内涵,就必须与财务治理进行交叉性融合研究。 (一)财务管理目标的重新界定与企业财权的有效配置 合理界定和选择财务目标,建立和完善财务的导向机制,是保证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高效运行并实施有效对接的前提。近年来,财务管理目标的定位经过了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发展阶段。但就我国目前的企业组织形式主流为非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弱势有效、法治建设处于起步期、商业伦理有所缺失、公司治理结构不太完善等现实背景下,新《企业财务通则》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界定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既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其资源供给者创造财富的受托经济责任,也是当代财务管理学教材普遍接受的观点,具有较强的理论逻辑性和实践有用性。但也应清醒地看到,这些过分强调股东或企业价值的财务管理目标,势必会将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排除在财务管理目标之外。结合我国公司法改革局限于“股东至上”的逻辑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权被弱化的现状,以及企业是在复杂的、充满竞争的关系网络中开展经营活动的现实,笔者认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应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这一目标不仅有利于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而且还使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和社会性目标得以有机结合,保证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就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由企业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并不总是与宏观社会的要求保持绝对的一致性。于是,国家往往利用法律手段来强制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许多场合无法完 全进行硬性规定。 这就需要企业的社会性目标,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追求社会效益的最优化,这是由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的。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而存在,若过分强调企业的经济性目标而忽视社会性目标,将会失去社会的支持,从而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举步维艰。特别是随着SA8000在全球范围的推广和实施,企业重视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责任以及落实社会责任便有了最佳保证。这一坚持多边主义的理财目标,是与公司财务治理的思想和目标相适应的。按照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企业财权配置不能只考虑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每个利益相关者在企业财权配置中都有权享有相应的财务权利,有不同的财务利益诉求。此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相机财务治理,也应在财务管理学再造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重视制度因素在财务管理学中的地位 内生于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因素可按财务活动的关系分为财务本体性制度和财务关联性制度。但目前在我国的财务管理学中,只是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税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散见于筹资、投资、收益分配和资产重组及清算等财务活动中,而对在性质上并不是财务性的却会对公司财务行为及利益相关者的财务网络起约束和限制作用的财务关联性制度(如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伦理道德等)闭口不谈,这不仅背离现实而且还会把财务管理学引入歧途。财务管理学的再造,除继续重视和完善财务本体性制度对公司财务行为的规范约束,还应当重视财务关联性制度与企业财务行为之间关联性研究,这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引入财务关联性制度的研究,将有利于摆脱现有财务管理学“就财务论财务”的思维偏差,使财务管理学再造更具动态调整性和环境适应性。 (三)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 财务管理学如果只关注具体的资金运动而忽视在这一过程中的激励与监督问题,势必会导致资本运营的效率低下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损。因此,财务管理学再造就必须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目前的财务管理学中在阐述企业财务活动时,本能地运用了诸如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会计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来约束与制衡管理者,而对于内部控制这一影响企业命运的制度安排却没有片言只语,这与企业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本质要求极不相称。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融入财务管理学再造提供了绝好的契机。公司的成本问题,仅仅靠制衡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恰当的激励机制能够通过委托人设计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促使人采取适当的行为,最大限度增加委托人的效用。近年来,以财务治理的观点考察薪酬对公司财务业绩的敏感性渐成潮流。因此,许多学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应采用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但股票期权的应用是有条件的,需要有比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健全的资本市场和透明度高的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的法律框架等,而这些条件我国目前并不完全具备。我们在财务管理学的再造中,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必须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关注中国特殊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不能掉进“国际大厨房陷阱”而食洋不化。 (四)关注财务文化对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的作用 目前的财务管理学较为强调和崇尚“工具理性”,致使社会责任和道德品质等人类的一些基本价值在现代企业理财中倍受蹂躏而变得支离破碎,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也日趋恶化,使企业无法实现全面、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财务管理学关注资本、成本、利润等本是应有之义,但影响和决定这些物化因素的人及其行为也不应该忽视,因为这有利于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企业财务文化是一种“内隐文化”,是企业为了实现财务目标而一贯倡导、逐步形成、不断充实并为全体成员所自觉遵循的理财价值标准、道德规范、工作态度、行为取向和生活观念,以及由这些因素融会、凝聚而形成的整体财务管理精神风貌。财务准则有形而财务文化无形,但财务文化对企业的影响却无处不在。鉴于财务文化对企业竞争力所具有的原生性决定作用以及它所蕴涵的更为深刻的企业本质特征,要求人们在财务管理学再造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这一问题。财务管理学再造关于企业财务文化研究,其最终成果是要拿出具有中国企业特色、与中国企业协调发展的财务文化发展战略模式,从而更好地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实践。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困境和出路 【摘要】西方财务管理学并非像多数人所想象的那样完美,贫困化依然是当今财务管理学所面临的最大困境。财务管理学的贫困化,既体现在其内容的严重偏离实际上,也体现在其与相关学科的严重断裂和对环境性挑战的滞后反应上。走出贫困化的重要途径,就是要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转换财务管理学研究的视角,并开拓财务管理学研究的新领域。 【关键词】财务管理困境出 路 财务管理学①作为一门学科究竟产生于何时,理论界的看法不一,但多数的解释是20世纪50年代前后。经过50多年的努力,财务管理学无疑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富有活力的内在有机的方法体系,并成为商科学生必需的主修课程。如同WilliamL.Megginson所指出的,财务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经历了时间的检验,而且将来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实践的进一步反馈,肯定还要被修正和更新,但它们绝对不会被完全否定或过时。财务管理人员正是运用这些基本理论来分析并规划出具体方法,从而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中译本,2002)。但是,整体来看,这个学科真的就已经成熟了吗?这个被公认合理有效的财务管理学体系真的能够解释和解决现实问题吗? 当人们热衷于去讨论具体的财务管理热点问题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管理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总体上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并用整体主义的思路来思考和审视财务管理学科的发展时,也许你会发现意想不到的现象并重新审视和评估这个学科迄今为止的发展状况。而一旦我们沿着整体主义而不是局部很有意义的现象,那就会发现,这个学科目前仍处于贫困化的状态之中。 一、财务管理学的框架结构及总体特征之把握 财务管理学究竟是研究什么问题的?此问题的表述各异。1994年被《商业周刊》评为全美商学院12个顶级教授之一的AswathDamodaran(2001)在其《公司财务:理论与实务》一书中前后一贯的表述是:公司财务的研究对象是公司所制定的具有财务意义的所有决策。这些决策可分为三大部分:与资源分配有关的决策(投资决策)、与项目筹资有关的决策(资本结构决策);与制定再投资或退出经营现金额度有关的决策(股利决策)。Brigham和Ehrhardt(2005)在《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一书提出,大部分财务管理知识围绕三个问题展开:(1)一个特定公司的股票价值通过什么因素产生;(2)管理者如何选择增加公司价值的决策;(3)管理者如何保证公司在执行这些计划的时候不出现资金匮乏?Ross(2002)等人在《公司理财基础》一书中认为,财务经理必须关注三类基本问题:第一个问题着眼于企业的长期投资(资本预算);第二个问题着眼于企业对支持其长期投资需要的长期筹资的获取和管理方式(资本结构);第三个问题着眼于对客户收款和向供应商付款等日常财务活动的管理(营运资本管理)。若进一步考察这三本及其他财务管理类教科书的内容安排,就会发现西方学者对财务管理学框架的认识还是大同小异的,即:一个目标函数、四个模块的内容和一个财务管理工具箱组成。其中,一个目标是公司价值最大化;四个模块的内容包括投资决策、融资决策(或资本结构)、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财务管理工具箱里有四把工具,即会计报表与比率、现值、风险收益模型和期权定价模型②。 任何学科都是建构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的。Damodaran教授曾将建构财务管理学的基础性假设归纳为四组,即经理与股东目标函数一致性假设、债权人利益得到完全保护假设、市场有效性假设和社会成本为零假设。尽管Damodaran教授认为这些基本假设还远离“现实世界”并已受到来自很多方面的严厉批评,也尽管他试图想寻找一种新的目标函数和理论体系来解决“现实世界”中所存在的活生生的这样或那样的财务冲突,诸如经理与股东的冲突、股东与债权人的冲突、公司与社会的冲突等,但迄今为止仍没有找到完全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些假设仍是构建现代西方财务管理学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基本前提。 进一步地考察发现,以这些基本假设为前提建构的西方财务管理学体系,其所具有和显示的一系列总体特征,也正如它赖以建构的基本假设一样的远离现实世界。这些总体特征包括: 1.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财务学所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几乎都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着眼于解决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分派问题。因此,现代财务管理学实际上是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资本市场的财务学”。断言以资本市场为背景的财务管理学缺乏指导和应用价值显然并不合适,而断言这种财务管理学对所有企业具有普遍的使用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财务管理学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其适用性是很差的,而这些缺乏适用性的非上市公司通常要占到一国公司总数的90%以上。财务管理学的建构显然是关注了重点的少数。其次,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必然使财务管理学所关注的重点集中于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问题,而被企业所实际关注的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问题,尤其是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的流程问题,就很难融入财务管理学体系,或者占有它应该占有的位置。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学了财务管理学而仍然不会设计企业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体系的重要原因。 2;以价值为主线展开。财务管理学体系设计的出发点是价值最大化,为使目标与手段相统一,在解决实际的投融资决策问题,所选择的基本方法自然就是能够体现价值最大化的成本与效益比较分析法,诸如资本成本、净现值或现值指数、内部报酬率等,都是这种基本方法的具体体现。以价值标准作为投融资决策的唯一标准,显然是与财务管理学体系在建构时所采用的工具主义方法论或分析范式有关,但问题是,在现实世界里,价值往往并不是公司决策的唯一标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仍是国民经济的主导,而在国有企业的使命结构中,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类目标无疑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构成国有企业决策(包括投融资决策)的重要的出发点。即使是私营企业,非价值类的社会责任目标也是其使命结构中不可或缺的。其次,即使将价值视为公司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所定义的“价值”概念也是不完全的。对公司或股东价值的过分强调,必然导致对社会价值或成本的忽视。而在现实世界里,公司行为的外部性影响是非常显著的,诸如环境污染成本等,是公司决策时不可忽视的因素。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的事实上,公司的许多决策对增进公司或股东价值是有利的,但却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再其次,当我们过分强调以公司或股东价值作为决策的出发点或标准时,势必会把那些活生生的然而对决策有实际影响的人、制度、文化等因素排斥在决策体系之外,事实上也就是排除在财务管理学的体系之外,原本应该活生生的财务管理学因此而变成了“没有血液循环的躯体”。 3.以决策为重心展开。所以如此,可能与西方学者对财务概念的理解有关。在西方学者看来,公司财务通常被狭隘地定义为与公司主管所做决策有关的一些内容(AswathDamodaran,2001)。以决策为展开虽便于定量分析,并使框架结构前后逻辑一贯,但显然易见的问题是,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无法反映公司财务管理的全貌。尽管不同财务事项其工作流程会有很大不同,但财务管理的基本流程还是基本一致的,这个基本流程至少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评价与激励、财务预警等。很显然,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还不能涵盖整个财务管理流程,这也是财务管理理论偏离实际的重要原因。 4.强调定量分析:数字财务。当人们把决策问题作为公司财务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并把价值标准作为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时,所有的财务问题实际上都可以用数学模型来描述和解决了。检索一下财务管理的教科书和学术杂志,我们便可以看到连篇累牍的复杂的形式推理与经济计量技术,而与公司财务问题密切相关的文化、制度、意识形态等不可量化的因素,则被作为外生变量而被统统抽象掉了。这样的形式安排虽然易于构建数学模型 ,但依据这样的安排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对许多公司财务现象的令人信服的解释,以及究竟是否能够开出可以明确解决公司财务问题的政策药方,是很值得怀疑的。我赞成Shiller(2001)的见解:过多地依赖这些原始的模型并把它们作为政策讨论的基础是十分冒险的行为,因为这些模型只适用于那些能够用精确的科学方法解决的问题。如果过多地苛求精确,就有可能因过于狭隘而出现离题的危险。 二、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之表征 “贫困化”一词是经常见诸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的著作和学术杂志中,那么,同样的概念是否也适用于公司财务学领域呢?我的看法是,虽然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从总体看,内核相对确定和稳定的公司财务管理学理论同样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显然是由于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及财务管理实践的发展相隔阂有关,并且其结果事实上已经大大削弱了财务管理学的解释和预测能力。 1.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安排严重偏离实际。我不否认现有财务管理学所努力解决的问题都是现实世界中需要解决的真实问题,问题是现有财务管理学究竞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现实问题呢?其次,就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言,现有教科书中提供的方法真的就能解决现实问题吗?姑且不论前文已经阐释的财务管理学在指向上(上市公司)和重心定位上(决策)对解释和解决非上市公司和非决策问题上的软弱能力,仅就上市公司而言,现有的财务管理学内容安排也可能不是它们所期望的。即便是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股利分配决策,也不是它们年年、月月、天天、时时所发生和所关注的事项。这些事项,多少总有些“偶发”的性质。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而言,它们时时关注的“经常性事项”是什么呢?根据我在做多家公司的内部控制项目时的实地观察,可能主要是:(1)如何管好用好资产(资产管理)?(2)如何控制好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管理)?(3)如何确保经营和发展所需要的现金(现金流管理)?财务管理学未将这些经常性事项作为其关注的重点,而将重点定位在投融资决策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决策等偶发性事项上,是否意味着内容安排错位了呢?! 2.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严重脱节。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同理,财务管理学也是存在于一个学科群或学科域之中。在这个学科群中,数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都是其上游学科,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等以及公司管理的相关功能学科如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都是其旁侧学科,财务管理学正是在这种学科的前向联系、后向联系和旁侧效应中得以产生和发展的。财务管理学发生和发展历史深受它的上游学科诸如数学和经济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在近一、二十年开始弱化了,可以说,财务管理学的上游学科在近一、二十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大部分没有在财务管理学得到应有的响应,财务管理学对它的上游学科变化的反应有些过于迟钝了。比如,经济学领域中的外部性问题,经济学的“绿化”或“生态化”趋势,社会学中的社会成本问题,社会学中的冲突问题,管理学中的战略导向和战略联盟问题,管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中的网络结构问题等,所有这些应该在财务管理学中得到反应的研究,均未在财务管理学领域得到实际的反应。相对于它的上游学科,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可以说已经严重滞后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曾将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出现的隔阂视为经济学贫困化的标志③,而类似的特征又何尝不是出现在财务管理学领域?! 3.财务管理学对影响它的环境变化反应滞后。近一、二十年,公司财务管理的环境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英国学者玛格丽特.梅(2001)曾将这些变化归纳为九个方面,即:客户需求模式的改变;客户讨价还价能力的提高;降低成本的压力;新基础的冲击;战略联盟的出现;新市场的开拓;经济全球化;政府法规的增多;高度流动的资本市场。此外,对商业伦理和道德问题的关注、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重视趋势等,事实上不可避免地对财务职能提出新的要求。面对这些变化和挑战,管理学甚至会计学都已经做出了积极地回应,然而财务管理工作在多大程度上有所改进呢?让我们看看玛格丽特.梅的分析吧:进人新的世纪,我们已经无法忍受这样一个事实:用超过财务部门80%的资源和陈旧的计算机财务系统仅仅从事交易记录和控制工作,而没有使公司的价值显著增加。按照玛格丽特.梅的观点,财务职能必须转型,也就是“从传统的专家控制职能转变为着眼于未来的公司增值职能”。转变后的财务职能将在经营框架的构建和运营中发挥关键作用。这种经营框架将卓有成效地将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等内容连接起来,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很显然,财务管理学还没有对这种事实上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财务职能转型有所反应。 我无意全盘否定西方财务管理学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本文所说的贫困化,意在指出迄今为止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在面对相关理论发展和实务变革方面的局限性,也就是说,意在说明财务管理学体系应在现有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扩展。 三、再造和扩展财务管理学框架之思考 改造和扩展现有的财务管理学体系,无疑是一个十分迫切但又难度很大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又涉及到对许多财务管理学基本问题的重新理解。很显然,主要“向内看”的前苏联版财务管理学和主要“向外看”的美国版财务管理学,都无法解决理论与实际的脱节问题及其在中国企业的适用性问题,我们所要做的努力就是整合,以搭建内外统一、结构完整、视角合理的新型财务管理学体系。围绕财务管理学的扩展问题,本文仅就内容结构、研究视角和研究领域三个方面作些概略性的说明。 1.财务管理学内容之扩展。“一个目标、四个模块、四把工具”架构的财务管理学,相对于内容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属于“窄型”财务管理学,并且是主要是“向外看”的财务管理学,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问题的解释和解决能力是相当弱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需要寻找恰当的路径,我的看法是,可供选择的路径至少有:(1)功能扩展路径。我曾多次论证和强调,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功能是有效培育、配置和运用财务资源,以实现公司价值创造与增值。实现这一功能,需要财务管理的内容能够涵盖三张基本财务报表,也就是涵盖四个板块的内容:资产管理(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管理)、权益管理(资产负债表右边的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利润表管理)和现金流量管理(现金流量表管理)。所谓的财务管理,实际上也可以称为财务报表管理。现有框架中的三类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事实上是寓于四个板块的管理体系之中。 (2)主体扩展路径。公司财务管理的主体显然是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主体的公司企业,但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特征,要求我们要跳出公司企业主体、站在价值链甚至价值网的立场和范围上,思考和探索对公司企业主体的财务管理。当我们研究海尔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时,绝对不能就海尔公司谈海尔公司,需要考虑海尔公司的整个价值创造网络和财务支持网络。仅此而言,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又可以向财务支持网络管理和价值创造网络管理两项内容扩展。 (3)行为主体扩展路径。当问及“公司财务工作是谁做的”这一问题时,我们的答案显然不能局限于公司的财务部门。事实上,公司财务工作是分层次来展开的。若把公司财务工作分为决策和执行两项权能,则履行决策权能的行为主体显然是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合称“经营者”),履行执行权能的行为主体是包括财务部门在内的一些中间层次的职能部门,甚至包括营销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如果我们不 是将财务管理局限于现金流管理,而是将财务管理的重心界定为公司价值创造或公司增值的话,则履行执行权能的职能部门就不能再局限于财务部门,所谓公司财务也就不能再定义为“财务经理的财务”。尽管新的商业环境需要我们把财务管理纳入战略和经营框架之中,但财务与经营在公司组织体系中仍分属于不同的层次,相对而言,财务决策的组织层次要高些,这可以从《公司法》对董事会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中得到验证。也就是说,公司的财务决策实际上是融入于公司的治理框架之中,而经营决策通常在经理层面就可以得到解决。如果这个观点能够成立的话,则公司治理结构应是在构建财务管理学体系时绕不开的话题。 (4)组织扩展路径。如果有人问你“公司财务是怎样组织起来的”,你的解释显然不能局限于财务部门、岗位的设置及职责界定,而应当着眼于从四个层次上展开:一是制定公司及财务战略。战略决定组织架构;二是设计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进行职责界定;三是设计财务管理流程,甚至包括每一项具体的财务管理业务的流程;四是搭建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这个信息平台需要将财务与经营有机地整合一体,如ERP系统平台等。相对应的,财务管理学需要围绕财务战略管理、财务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扩展。 (5)流程扩展路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展开。不同的财务事项显然有不同的财务管理流程,但总体看,基本的财务管理流程总是内含战略与目标、预算、执行中的控制、根据信息反馈进行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激励、前瞻性的财务预测尤其是财务危机预警等。如果预警下来公司出现危机的征兆或特征,公司还需要设计摆脱危机实现反超的战略和策略。在整个财务管理流程中,“风险”是贯彻始终的概念。诸如“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等概念,是整个财务管理体系流程体系所无法回避的。其次,预算管理已经从单项预算管理转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全面预算管理阶段。因此,按照流程路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就应当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风险管理、财务反超等。 (6)经营方式扩展路径。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与策略深受市场结构形态及其转型的影响,短缺市场结构和过剩市场结构的选择总是有所差别。当前我们所面对的市场结构总体看是过剩,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中,商品经营总体上看是“微利型”的,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的角度考虑,企业需要选择新的经营方式来扩展自己的盈利空间,于是资本经营应运而生并倍受重视,甚至于,越来越多的公司专业地从事资本经营。相对于商品经营来说,资本经营的方式和结构更加复杂,风险也更加大。德隆、科龙、中航油等资本运作的失败,足见资本经营的风险。因此,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顺应时代变迁,关注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 总结以上扩展路径,再加上管理所必备的“工具箱”,则扩展后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大体由五大模块组成:(1)财务管理概览模块。包括公司财务的性质、功能与目标结构、财务管理环境及其演进、财务管理理论及其发展、财务管理体系及其扩展等内容;(2)财务管理工具模块。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与比率;货币的时间价值;风险与报酬模型;期权定价模型等;(3)财务管理组织模块。包括财务战略管理、财务治理与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等内容;(4)财务管理功能模块。包括资产管理、资本或权益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财,.务支持网络管理、价值及其创造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内容;(5)财务管理流程模块。包括财务决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反超等内容。 2.财务管理学研究视角之扩展。财务管理学的认识和研究视角需要转换,新的观察和分析视角至少包括管理学视角、利益相关者视角、战略视角、本土化视角、跨学科整合视角等。关于其中的利益相关者视角,我已在“利益相关者财务论”(李心合,2004)一文中进行了解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他四种研究视角。 (1)管理学视角。这涉及到财务管理学的学科归属问题。在西方,财务学的学科归属曾经历从会计学到应用经济学的转型。(Peter.Atrill,2004)由于公司财务学是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的,这导致了财务学与金融学的一体化状况。西方的学科划分传统显然不适用于中国。改革前,中国的财务管理学更多地是借鉴前苏联的传统,将财务管理学确立为具有微观性的管理学的分支。中国有将金融学与财务学分而治之的学术传统,我的看法还是继续沿用这个传统,也就是立足于从管理学的立场来研究和设计财务管理学科。 以管理学的视角来研究财务管理学,有两点需要引起关注:一是财务管理学的视野应涵盖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领域,用整体的眼光来看待公司的财务业务,并将公司财务业务与公司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等要素连接起来;二是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而不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出发。后一点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设计很有意义。因为,从目前学界的研究和实务工作来看,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选择通常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立场选择的,表现为控制程序的烦琐设计上。转换财务管理学的研究视角,需要将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等概念纳入财务管理体系,以使风险性与效率性相统一。 (2)战略视角。20世纪管理学的重大变化之一是确立了战略导向,对此财务管理学也应当有所体现,以实现财务管理从战术管理向战略管理、从具体事项管理到整体管理转变。仅以财务分析为例,现有的四个板块(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析体系是缺乏应有的战略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确立战略导向的财务分析体系,需要以财务报表为基本依据,并整合有关的经营资料,将财务分析与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联系在一起,系统考察公司的价值、实力、效率、质量、风险、成长性或失败性以及基于现金流和价值创造的公司战略分析等。 (3)本土化视角。会计是一种国际商业语言,会计的标准也逐渐趋于国际化,这使得会计学的研究可以选择普世主义的或趋同的模式。财务管理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实体性的管理活动,深受文化的影响。跨文化管理的研究证实,即使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管理方式也会因民族文化的不同而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这其中也包括财务管理方式,诸如财权配置模式和运作方式等,在大权距式中华文化背景下的特殊性还是非常明显的。因此,财务管理的研究应当考虑文化差异性的影响而选择特殊主义的或本土化的模式。也就是说,财务管理学的构建应当以文化为基石,充分考察和分析文化因子诸如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权力距离、风险意识、宗教、语言等因素的实际影响。在中国,一系列的文化特质诸如集体主义、大权距、政府主导、儒家伦理等及其对财务管理实务的深刻影响,是我们研究财务管理问题时所无法回避的。 本土化模式的财务管理研究,首先是民族主义的,它需要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环境因素相适应。这就需要研究人员关注中国财务管理背景及其财务影响的考察分析;其次,这种研究模式是嵌入式的。也就是要将企业的财务问题嵌入到中国的社会结构之中,分析公司财务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零嵌入性的财务立场或研究方式,只能导致理论与实际的脱节;再次,本土化的研究模式还是制度内生性的,它要求我们将制度 作为公司财务行为的内生性因素而非外生变量来看待,关注正式和非正式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制度结构对公司财务行为的实际影响以及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化结构。 (4)跨学科整合视角。综合化和细分化历来是科学发展的两种并存并交叉的趋势,这个趋势越来明显。体现在财务管理学的研究领域,就是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它的上游学科及旁侧学科(诸如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心理学和行为学、文化学、法学等)的冲击和影响,并借助这些学科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解决公司的财务问题,避免陷入“就财务论财务”的困境。 3.财务研究领域之扩展。在细分模式的影响下,科学的发展已经显著的多元化了。诸如社会学,有文化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性别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等等。再如经济学,有数理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经济伦理学、经济心理学等等。回到财务学领域,不难发现,迄今为止仍沿用单一的发展路径——数理财务学。其实,这应该也是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一个表征。问题是,财务管理学还可以寻找到别的发展路径吗?还需要寻找别的发展路径吗?拓展财务管理学研究领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是勿容置疑的,因为公司财务行为当属最普遍、最典型的经济行为,明显地具有社会性、伦理性等特征,且制度结构内生于其中。既然以经济行为为对象的经济学可以沿着多条路径发展,那财务管理学又何尝不可呢?我曾在《会计研究》(2003年第7期)上的一篇题为“公司财务学理论及方法论的认识与批判”论文中提出四种新的发展路径和研究领域,即制度财务学、行为财务学、财务社会学和财务伦理学,这些都是可以也值得尝试和研究的新学科。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学困境和出路 【摘要】西方财务管理学并非像多数人所想象的那样完美,贫困化依然是当今财务管理学所面临的最大困境。财务管理学的贫困化,既体现在其内容的严重偏离实际上,也体现在其与相关学科的严重断裂和对环境性挑战的滞后反应上。走出贫困化的重要途径,就是要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转换财务管理学研究的视角,并开拓财务管理学研究的新领域。 【关键词】财务管理困境出 路 财务管理学①作为一门学科究竟产生于何时,理论界的看法不一,但多数的解释是20世纪50年代前后。经过50多年的努力,财务管理学无疑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富有活力的内在有机的方法体系,并成为商科学生必需的主修课程。如同WilliamL.Megginson所指出的,财务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经历了时间的检验,而且将来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实践的进一步反馈,肯定还要被修正和更新,但它们绝对不会被完全否定或过时。财务管理人员正是运用这些基本理论来分析并规划出具体方法,从而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中译本,2002)。但是,整体来看,这个学科真的就已经成熟了吗?这个被公认合理有效的财务管理学体系真的能够解释和解决现实问题吗? 当人们热衷于去讨论具体的财务管理热点问题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管理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总体上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并用整体主义的思路来思考和审视财务管理学科的发展时,也许你会发现意想不到的现象并重新审视和评估这个学科迄今为止的发展状况。而一旦我们沿着整体主义而不是局部很有意义的现象,那就会发现,这个学科目前仍处于贫困化的状态之中。 一、财务管理学的框架结构及总体特征之把握 财务管理学究竟是研究什么问题的?此问题的表述各异。1994年被《商业周刊》评为全美商学院12个顶级教授之一的AswathDamodaran(2001)在其《公司财务:理论与实务》一书中前后一贯的表述是:公司财务的研究对象是公司所制定的具有财务意义的所有决策。这些决策可分为三大部分:与资源分配有关的决策(投资决策)、与项目筹资有关的决策(资本结构决策);与制定再投资或退出经营现金额度有关的决策(股利决策)。Brigham和Ehrhardt(2005)在《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一书提出,大部分财务管理知识围绕三个问题展开:(1)一个特定公司的股票价值通过什么因素产生;(2)管理者如何选择增加公司价值的决策;(3)管理者如何保证公司在执行这些计划的时候不出现资金匮乏?Ross(2002)等人在《公司理财基础》一书中认为,财务经理必须关注三类基本问题:第一个问题着眼于企业的长期投资(资本预算);第二个问题着眼于企业对支持其长期投资需要的长期筹资的获取和管理方式(资本结构);第三个问题着眼于对客户收款和向供应商付款等日常财务活动的管理(营运资本管理)。若进一步考察这三本及其他财务管理类教科书的内容安排,就会发现西方学者对财务管理学框架的认识还是大同小异的,即:一个目标函数、四个模块的内容和一个财务管理工具箱组成。其中,一个目标是公司价值最大化;四个模块的内容包括投资决策、融资决策(或资本结构)、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财务管理工具箱里有四把工具,即会计报表与比率、现值、风险收益模型和期权定价模型②。 任何学科都是建构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的。Damodaran教授曾将建构财务管理学的基础性假设归纳为四组,即经理与股东目标函数一致性假设、债权人利益得到完全保护假设、市场有效性假设和社会成本为零假设。尽管Damodaran教授认为这些基本假设还远离“现实世界”并已受到来自很多方面的严厉批评,也尽管他试图想寻找一种新的目标函数和理论体系来解决“现实世界”中所存在的活生生的这样或那样的财务冲突,诸如经理与股东的冲突、股东与债权人的冲突、公司与社会的冲突等,但迄今为止仍没有找到完全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些假设仍是构建现代西方财务管理学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基本前提。 进一步地考察发现,以这些基本假设为前提建构的西方财务管理学体系,其所具有和显示的一系列总体特征,也正如它赖以建构的基本假设一样的远离现实世界。这些总体特征包括: 1.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财务学所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几乎都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着眼于解决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分派问题。因此,现代财务管理学实际上是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资本市场的财务学”。断言以资本市场为背景的财务管理学缺乏指导和应用价值显然并不合适,而断言这种财务管理学对所有企业具有普遍的使用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财务管理学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其适用性是很差的,而这些缺乏适用性的非上市公司通常要占到一国公司总数的90%以上。财务管理学的建构显然是关注了重点的少数。其次,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必然使财务管理学所关注的重点集中于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问题,而被企业所实际关注的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问题,尤其是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的流程问题,就很难融入财务管理学体系,或者占有它应该占有的位置。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学了财务管理学而仍然不会设计企业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体系的重要原因。 2;以价值为主线展开。财务管理学体系设计的出发点是价值最大化,为使目标与手段相统一,在解决实际的投融资决策问题,所选择的基本方法自然就是能够体现价值最大化的成本与效益比较分析法,诸如资本成本、净现值或现值指数、内部报酬率等,都是这种基本方法的具体体现。以价值标准作为投融资决策的唯一标准,显然是与财务管理学体系在建构时所采用的工具主义方法论或分析范式有关,但问题是,在现实世界里,价值往往并不是公司决策的唯一标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仍是国民经济的主导,而在国有企业的使命结构中,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类目标无疑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构成国有企业决策(包括投融资决策)的重要的出发点。即使是私营企业,非价值类的社会责任目标也是其使命结构中不可或缺的。其次,即使将价值视为公司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所定义的“价值”概念也是不完全的。对公司或股东价值的过分强调,必然导致对社会价值或成本的忽视。而在现实世界里,公司行为的外部性影响是非常显著的,诸如环境污染成本等,是公司决策时不可忽视的因素。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的事实上,公司的许多决策对增进公司或股东价值是有利的,但却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再其次,当我们过分强调以公司或股东价值作为决策的出发点或标准时,势必会把那些活生生的然而对决策有实际影响的人、制度、文化等因素排斥在决策体系之外,事实上也就是排除在财务管理学的体系之外,原本应该活生生的财务管理学因此而变成了“没有血液循环的躯体”。 3.以决策为重心展开。所以如此,可能与西方学者对财务概念的理解有关。在西方学者看来,公司财务通常被狭隘地定义为与公司主管所做决策有关的一些内容(AswathDamodaran,2001)。以决策为展开虽便于定量分析,并使框架结构前后逻辑一贯,但显然易见的问题是,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无法反映公司财务管理的全貌。尽管不同财务事项其工作流程会有很大不同,但财务管理的基本流程还是基本一致的,这个基本流程至少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评价与激励、财务预警等。很显然,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还不能涵盖整个财务管理流程,这也是财务管理理论偏离实际的重要原因。 4.强调定量分析:数字财务。当人们把决策问题作为公司财务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并把价值标准作为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时,所有的财务问题实际上都可以用数学模型来描述和解决了。检索一下财务管理的教科书和学术杂志,我们便可以看到连篇累牍的复杂的形式推理与经济计量技术,而与公司财务问题密切相关的文化、制度、意识形态等不可量化的因素,则被作为外生变量而被统统抽象掉了。这样的形式安排虽然易于构建数学模型 ,但依据这样的安排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对许多公司财务现象的令人信服的解释,以及究竟是否能够开出可以明确解决公司财务问题的政策药方,是很值得怀疑的。我赞成Shiller(2001)的见解:过多地依赖这些原始的模型并把它们作为政策讨论的基础是十分冒险的行为,因为这些模型只适用于那些能够用精确的科学方法解决的问题。如果过多地苛求精确,就有可能因过于狭隘而出现离题的危险。 二、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之表征 “贫困化”一词是经常见诸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的著作和学术杂志中,那么,同样的概念是否也适用于公司财务学领域呢?我的看法是,虽然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从总体看,内核相对确定和稳定的公司财务管理学理论同样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显然是由于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及财务管理实践的发展相隔阂有关,并且其结果事实上已经大大削弱了财务管理学的解释和预测能力。 1.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安排严重偏离实际。我不否认现有财务管理学所努力解决的问题都是现实世界中需要解决的真实问题,问题是现有财务管理学究竞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现实问题呢?其次,就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言,现有教科书中提供的方法真的就能解决现实问题吗?姑且不论前文已经阐释的财务管理学在指向上(上市公司)和重心定位上(决策)对解释和解决非上市公司和非决策问题上的软弱能力,仅就上市公司而言,现有的财务管理学内容安排也可能不是它们所期望的。即便是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股利分配决策,也不是它们年年、月月、天天、时时所发生和所关注的事项。这些事项,多少总有些“偶发”的性质。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而言,它们时时关注的“经常性事项”是什么呢?根据我在做多家公司的内部控制项目时的实地观察,可能主要是:(1)如何管好用好资产(资产管理)?(2)如何控制好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管理)?(3)如何确保经营和发展所需要的现金(现金流管理)?财务管理学未将这些经常性事项作为其关注的重点,而将重点定位在投融资决策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决策等偶发性事项上,是否意味着内容安排错位了呢?! 2.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严重脱节。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同理,财务管理学也是存在于一个学科群或学科域之中。在这个学科群中,数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都是其上游学科,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等以及公司管理的相关功能学科如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都是其旁侧学科,财务管理学正是在这种学科的前向联系、后向联系和旁侧效应中得以产生和发展的。财务管理学发生和发展历史深受它的上游学科诸如数学和经济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在近一、二十年开始弱化了,可以说,财务管理学的上游学科在近一、二十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大部分没有在财务管理学得到应有的响应,财务管理学对它的上游学科变化的反应有些过于迟钝了。比如,经济学领域中的外部性问题,经济学的“绿化”或“生态化”趋势,社会学中的社会成本问题,社会学中的冲突问题,管理学中的战略导向和战略联盟问题,管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中的网络结构问题等,所有这些应该在财务管理学中得到反应的研究,均未在财务管理学领域得到实际的反应。相对于它的上游学科,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可以说已经严重滞后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曾将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出现的隔阂视为经济学贫困化的标志③,而类似的特征又何尝不是出现在财务管理学领域?! 3.财务管理学对影响它的环境变化反应滞后。近一、二十年,公司财务管理的环境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英国学者玛格丽特.梅(2001)曾将这些变化归纳为九个方面,即:客户需求模式的改变;客户讨价还价能力的提高;降低成本的压力;新基础的冲击;战略联盟的出现;新市场的开拓;经济全球化;政府法规的增多;高度流动的资本市场。此外,对商业伦理和道德问题的关注、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重视趋势等,事实上不可避免地对财务职能提出新的要求。面对这些变化和挑战,管理学甚至会计学都已经做出了积极地回应,然而财务管理工作在多大程度上有所改进呢?让我们看看玛格丽特.梅的分析吧:进人新的世纪,我们已经无法忍受这样一个事实:用超过财务部门80%的资源和陈旧的计算机财务系统仅仅从事交易记录和控制工作,而没有使公司的价值显著增加。按照玛格丽特.梅的观点,财务职能必须转型,也就是“从传统的专家控制职能转变为着眼于未来的公司增值职能”。转变后的财务职能将在经营框架的构建和运营中发挥关键作用。这种经营框架将卓有成效地将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等内容连接起来,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很显然,财务管理学还没有对这种事实上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财务职能转型有所反应。 我无意全盘否定西方财务管理学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本文所说的贫困化,意在指出迄今为止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在面对相关理论发展和实务变革方面的局限性,也就是说,意在说明财务管理学体系应在现有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扩展。 三、再造和扩展财务管理学框架之思考 改造和扩展现有的财务管理学体系,无疑是一个十分迫切但又难度很大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又涉及到对许多财务管理学基本问题的重新理解。很显然,主要“向内看”的前苏联版财务管理学和主要“向外看”的美国版财务管理学,都无法解决理论与实际的脱节问题及其在中国企业的适用性问题,我们所要做的努力就是整合,以搭建内外统一、结构完整、视角合理的新型财务管理学体系。围绕财务管理学的扩展问题,本文仅就内容结构、研究视角和研究领域三个方面作些概略性的说明。 1.财务管理学内容之扩展。“一个目标、四个模块、四把工具”架构的财务管理学,相对于内容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属于“窄型”财务管理学,并且是主要是“向外看”的财务管理学,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问题的解释和解决能力是相当弱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需要寻找恰当的路径,我的看法是,可供选择的路径至少有:(1)功能扩展路径。我曾多次论证和强调,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功能是有效培育、配置和运用财务资源,以实现公司价值创造与增值。实现这一功能,需要财务管理的内容能够涵盖三张基本财务报表,也就是涵盖四个板块的内容:资产管理(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管理)、权益管理(资产负债表右边的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利润表管理)和现金流量管理(现金流量表管理)。所谓的财务管理,实际上也可以称为财务报表管理。现有框架中的三类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事实上是寓于四个板块的管理体系之中。 (2)主体扩展路径。公司财务管理的主体显然是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主体的公司企业,但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特征,要求我们要跳出公司企业主体、站在价值链甚至价值网的立场和范围上,思考和探索对公司企业主体的财务管理。当我们研究海尔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时,绝对不能就海尔公司谈海尔公司,需要考虑海尔公司的整个价值创造网络和财务支持网络。仅此而言,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又可以向财务支持网络管理和价值创造网络管理两项内容扩展。 (3)行为主体扩展路径。当问及“公司财务工作是谁做的”这一问题时,我们的答案显然不能局限于公司的财务部门。事实上,公司财务工作是分层次来展开的。若把公司财务工作分为决策和执行两项权能,则履行决策权能的行为主体显然是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合称“经营者”),履行执行权能的行为主体是包括财务部门在内的一些中间层次的职能部门,甚至包括营销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如果我们不 是将财务管理局限于现金流管理,而是将财务管理的重心界定为公司价值创造或公司增值的话,则履行执行权能的职能部门就不能再局限于财务部门,所谓公司财务也就不能再定义为“财务经理的财务”。尽管新的商业环境需要我们把财务管理纳入战略和经营框架之中,但财务与经营在公司组织体系中仍分属于不同的层次,相对而言,财务决策的组织层次要高些,这可以从《公司法》对董事会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中得到验证。也就是说,公司的财务决策实际上是融入于公司的治理框架之中,而经营决策通常在经理层面就可以得到解决。如果这个观点能够成立的话,则公司治理结构应是在构建财务管理学体系时绕不开的话题。 (4)组织扩展路径。如果有人问你“公司财务是怎样组织起来的”,你的解释显然不能局限于财务部门、岗位的设置及职责界定,而应当着眼于从四个层次上展开:一是制定公司及财务战略。战略决定组织架构;二是设计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进行职责界定;三是设计财务管理流程,甚至包括每一项具体的财务管理业务的流程;四是搭建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这个信息平台需要将财务与经营有机地整合一体,如ERP系统平台等。相对应的,财务管理学需要围绕财务战略管理、财务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扩展。 (5)流程扩展路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展开。不同的财务事项显然有不同的财务管理流程,但总体看,基本的财务管理流程总是内含战略与目标、预算、执行中的控制、根据信息反馈进行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激励、前瞻性的财务预测尤其是财务危机预警等。如果预警下来公司出现危机的征兆或特征,公司还需要设计摆脱危机实现反超的战略和策略。在整个财务管理流程中,“风险”是贯彻始终的概念。诸如“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等概念,是整个财务管理体系流程体系所无法回避的。其次,预算管理已经从单项预算管理转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全面预算管理阶段。因此,按照流程路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就应当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风险管理、财务反超等。 (6)经营方式扩展路径。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与策略深受市场结构形态及其转型的影响,短缺市场结构和过剩市场结构的选择总是有所差别。当前我们所面对的市场结构总体看是过剩,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中,商品经营总体上看是“微利型”的,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的角度考虑,企业需要选择新的经营方式来扩展自己的盈利空间,于是资本经营应运而生并倍受重视,甚至于,越来越多的公司专业地从事资本经营。相对于商品经营来说,资本经营的方式和结构更加复杂,风险也更加大。德隆、科龙、中航油等资本运作的失败,足见资本经营的风险。因此,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顺应时代变迁,关注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 总结以上扩展路径,再加上管理所必备的“工具箱”,则扩展后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大体由五大模块组成:(1)财务管理概览模块。包括公司财务的性质、功能与目标结构、财务管理环境及其演进、财务管理理论及其发展、财务管理体系及其扩展等内容;(2)财务管理工具模块。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与比率;货币的时间价值;风险与报酬模型;期权定价模型等;(3)财务管理组织模块。包括财务战略管理、财务治理与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等内容;(4)财务管理功能模块。包括资产管理、资本或权益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财,.务支持网络管理、价值及其创造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内容;(5)财务管理流程模块。包括财务决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反超等内容。 2.财务管理学研究视角之扩展。财务管理学的认识和研究视角需要转换,新的观察和分析视角至少包括管理学视角、利益相关者视角、战略视角、本土化视角、跨学科整合视角等。关于其中的利益相关者视角,我已在“利益相关者财务论”(李心合,2004)一文中进行了解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他四种研究视角。 (1)管理学视角。这涉及到财务管理学的学科归属问题。在西方,财务学的学科归属曾经历从会计学到应用经济学的转型。(Peter.Atrill,2004)由于公司财务学是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的,这导致了财务学与金融学的一体化状况。西方的学科划分传统显然不适用于中国。改革前,中国的财务管理学更多地是借鉴前苏联的传统,将财务管理学确立为具有微观性的管理学的分支。中国有将金融学与财务学分而治之的学术传统,我的看法还是继续沿用这个传统,也就是立足于从管理学的立场来研究和设计财务管理学科。 以管理学的视角来研究财务管理学,有两点需要引起关注:一是财务管理学的视野应涵盖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领域,用整体的眼光来看待公司的财务业务,并将公司财务业务与公司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等要素连接起来;二是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而不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出发。后一点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设计很有意义。因为,从目前学界的研究和实务工作来看,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选择通常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立场选择的,表现为控制程序的烦琐设计上。转换财务管理学的研究视角,需要将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等概念纳入财务管理体系,以使风险性与效率性相统一。 (2)战略视角。20世纪管理学的重大变化之一是确立了战略导向,对此财务管理学也应当有所体现,以实现财务管理从战术管理向战略管理、从具体事项管理到整体管理转变。仅以财务分析为例,现有的四个板块(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析体系是缺乏应有的战略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确立战略导向的财务分析体系,需要以财务报表为基本依据,并整合有关的经营资料,将财务分析与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联系在一起,系统考察公司的价值、实力、效率、质量、风险、成长性或失败性以及基于现金流和价值创造的公司战略分析等。 (3)本土化视角。会计是一种国际商业语言,会计的标准也逐渐趋于国际化,这使得会计学的研究可以选择普世主义的或趋同的模式。财务管理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实体性的管理活动,深受文化的影响。跨文化管理的研究证实,即使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管理方式也会因民族文化的不同而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这其中也包括财务管理方式,诸如财权配置模式和运作方式等,在大权距式中华文化背景下的特殊性还是非常明显的。因此,财务管理的研究应当考虑文化差异性的影响而选择特殊主义的或本土化的模式。也就是说,财务管理学的构建应当以文化为基石,充分考察和分析文化因子诸如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权力距离、风险意识、宗教、语言等因素的实际影响。在中国,一系列的文化特质诸如集体主义、大权距、政府主导、儒家伦理等及其对财务管理实务的深刻影响,是我们研究财务管理问题时所无法回避的。 本土化模式的财务管理研究,首先是民族主义的,它需要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环境因素相适应。这就需要研究人员关注中国财务管理背景及其财务影响的考察分析;其次,这种研究模式是嵌入式的。也就是要将企业的财务问题嵌入到中国的社会结构之中,分析公司财务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零嵌入性的财务立场或研究方式,只能导致理论与实际的脱节;再次,本土化的研究模式还是制度内生性的,它要求我们将制度 作为公司财务行为的内生性因素而非外生变量来看待,关注正式和非正式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制度结构对公司财务行为的实际影响以及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化结构。 (4)跨学科整合视角。综合化和细分化历来是科学发展的两种并存并交叉的趋势,这个趋势越来明显。体现在财务管理学的研究领域,就是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它的上游学科及旁侧学科(诸如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心理学和行为学、文化学、法学等)的冲击和影响,并借助这些学科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解决公司的财务问题,避免陷入“就财务论财务”的困境。 3.财务研究领域之扩展。在细分模式的影响下,科学的发展已经显著的多元化了。诸如社会学,有文化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性别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等等。再如经济学,有数理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经济伦理学、经济心理学等等。回到财务学领域,不难发现,迄今为止仍沿用单一的发展路径——数理财务学。其实,这应该也是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一个表征。问题是,财务管理学还可以寻找到别的发展路径吗?还需要寻找别的发展路径吗?拓展财务管理学研究领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是勿容置疑的,因为公司财务行为当属最普遍、最典型的经济行为,明显地具有社会性、伦理性等特征,且制度结构内生于其中。既然以经济行为为对象的经济学可以沿着多条路径发展,那财务管理学又何尝不可呢?我曾在《会计研究》(2003年第7期)上的一篇题为“公司财务学理论及方法论的认识与批判”论文中提出四种新的发展路径和研究领域,即制度财务学、行为财务学、财务社会学和财务伦理学,这些都是可以也值得尝试和研究的新学科。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发展道路探索 摘要:财务管理用简单易懂的话来讲就是用不同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管理。最早在春秋时期出现货币,到后来秦的统一圆形方孔钱,再到后来的纸币,再到现如今的电子货币。可见,从古至今,人们对财务的管理不论是方式还是对象等都在不断完善跟进步。现如今,更多的体现的是对财务的投资、使用、运营及利润分配等一系列的经济活动。财务管理学是一门注重方法与管理理念存在的学科,财务管理需要有清晰的逻辑思维和计算能力,在此当中包含着重要的学问学识。在此我们展开对财务管理学发展道路的探讨。 关键词:对象;演变;体现方式;手段;影响 一、财务管理的理念要素 财务管理理念主要有几点:一是以人为本,毕竟财务理念,财务经营每一点都是人为操做管理的,一个企业的财务状况跟这些人的知识跟财务能力是相关的。二是共赢,每一笔交易,企业之间的合作,都是在共赢的前提下才能更好的进行发展。三是把握风险,有投资就有风险,要抵制每一次的风险,需要树立正确的理财风险观念,稳中求胜,不急不躁。四是借力使力,相互合作,学会借用别人的力量做好自己的事情。五是信息理财,科技发展如此之快的情况下,信息传播更新的速度也在加快,只有不断的学习跟进最近数据才不会导致落后。六是战略理财,盲目投资理财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根据企业经济状况做出属于自己的经营方案才是正道。财务管理的要素自然就是需要管理的内容。 二、财务管理的对象演变 在最早的时候,刚刚出现货币,不管是用称重的方式还是其他方式,其实在当时人们已经有等价交换的意识,说白了那就是财务的管理意识。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投资,包括到后来出现当铺,有了抵押等都是实物的交易,只是当时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后来出现纸币的时候就相对改善,面额的大小就成了简单的标准。货币的出现标志着金融市场的萌芽—以银行为中心的市场初步建立,便有了以银行为中介的借贷市场—1602年荷兰世界第一个有形、有组织的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推动着金融市场—信用形势的股票和债券等便形成发展。所以后来有了虚拟的货币,便是实到虚的转换演变。再有就是刚开始的时候人们的关注点是物,现在包含的就很多了,比如人的想法观点都可以用来交易,人的名誉、版权、著作权等也是现在财务方向的另一方向。社会在发展、经济也会发展、之前我们只是内部发展交易,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2年QFII制度在中国拉开序幕,中国资本市场向全球化体系迈出了第一步,跟国际的接轨,从内部的财务交易转换成了到国际性的外部发展。在古代用的是算盘,随着计算机的出现发展,我们从人工转变成计算机的管理,更加快速方便。所以,不论是从方式、对象等方面都在随着社会发展在转变,之后必然也会随着社会发展来进步,财务管理是没有边际的,会永恒的进步发展下去。目前我们国家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混业经营”是未来的必然选择,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也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三、企业管理案例分析 2005年8月11日阿里巴巴并购雅虎,共同联盟。马云和阿里巴巴我们都很了解,是电子商务的开启者,阿里巴巴的目标是涉及互联网的每一个角落,庞大的系统需要更好的引擎,毋庸置疑,雅虎成为首选,而当时的雅虎也正处于瓶颈期,他涉及的全面,想要在其他方面更好的竞争,阿里巴巴的能力能让他有更多的精力保留在其他方面,毕竟,电子商务不管是在欧洲还是美国等都具有很强的影响力,马云和阿里巴巴的团队有很强的能力去处理这些。雅虎成为阿里的股东占有40%的股权,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成为了一家人。合作双赢,便是最明显的体现。1976年,苹果品牌的问世至今,一度成为人们追捧的力量。乔布斯和沃茨尼亚克创立了苹果公司,刚开始投资的时候由马古拉、美利坚银行、洛克菲勒家族等共同投资,现如今却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苹果最大的成功在于很强的管理理念,不断的创新,一次次的创造惊喜,引领潮流。在跟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还在不断创新。可能这就是苹果经久不衰还能一直在潮流前沿前进的原因之一吧。1985年,中国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诞生—深圳特区经济专业证券公司。之后业务不断发展,公司扩大到一百多家,但就是因为太过心急,业务发展过快,在2002-2004两年的时间便有19家证券公司倒闭,所以说再大的企业都要关注一个财务管理,要有属于自己发展的战略管理。不管是对国家,还是企业而言,财务永远影响着本国或本企业的命脉,企业需要注重财务方面的管理,加强财务控制理念,合理控制公司成本,促进公司发展。 四、企业财务状况决定因素 马云说“不赚钱的企业是不道德的”,企业本就是创造价值的,企业的价值基本是用利润来衡量的,如果一个企业一直处于亏损,那么这个企业便是浪费人力物力,浪费资源,是不道德的。公司是否盈利首先看的就是成本和收入的准确,然而这只是数据,要从资本和经营业务两方面来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毕竟盈利能力的体现也就表示着财务的能力。资本就要看我们初期的投资和当期的盈利或净资产收益率。财务分析如果没有结合经营业务,那么就是两张皮,是没有任何说服力和价值的。一个企业首先要结合产品及市场、结合企业的发展经营策略、企业预算才能准确的分析盈利状况。债务常常成为压倒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一个企业出现债务的原因有很多:内部原因有实力不够、资金不足、涉猎太广等很多原因都会导致债务的积累,外部原因也不能忽视如2008年的金融危机,最后总有一天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直至倒闭。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偿债能力来进行投资。比如2001年的无锡尚德在2005年成功上市,短短10年时间成为行业第一,然而好景不长,2013年便宣布破产。最直接原因就是公司快速扩张,资金需求过大,大举借债,资金链断裂,直至倒闭。就算这样,还是有不少企业这样急于求成、前赴后继。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制定适合自己的战略,急刹车转战稳健发展型战略。企业周转销售快,营运能力强就是综合能力的提升,需要的是公司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共同努力。周转快还是要考虑行业的特征,不是所有行业周转过快是件好事。财务重要的是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并解决问题,这也是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能力。宏碁创始人施振荣卖鸭蛋的故事和丰田老板创新供应链的故事都提出来了销售是关键,创新发展才是硬道理。企业持续经营发展要关注的有收入、利润的增长。企业发展能力提高必然资产规模就不断增加。时刻警惕莫陷入“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困境,资金链一旦中断,绝大多数企业就陷入困境,没有现金流的企业是无法生存的。导致资金出现问题的原因:一是销售量降低,囤货情况严重,应收账款大量占用流动资金,二是融资结构不合理或过度使用财务杠杆,三是企业出现泡沫经济,导致企业的资产价值大幅缩水,四是无节制、过度的为别人担保不考虑自身实力,不把别人的炸弹绑到自己身上。五是外面环境的负面影响,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当前的煤炭、钢铁、水泥等的行业都因为房地产的下滑纷纷陷入困境。李嘉诚作为商业奇才,说“一家公司即时有盈利,也可以破产,一家公司的现金流是正数的话,便不容易倒闭”,他的“现金流”理念非常值得借鉴:现金为王、低负债、互补行业的投资。 五、财务管理对企业的影响 金融行业是永久不衰的行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家、企业的发展看的还是经济,在一个不论是经济、网络、科技、信息都时刻更新换代的时代,只有不断完善经济机制,制定更严谨的管理制度。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配合。每个人的责任明确到位。现在很多小企业存在的问题就是一人多职,这样会造成很多情况下走不了正常程序,资金出现差错。财务管理不只是财务的事情,是需要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遵守的,财务跟每个部门都有关联,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配合,那我们出来的数据就是准确的,就能更好的了解到公司目前所遇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大的企业自然有很完善的规章制度,但是在财务信息不断更新的时代,大公司如果不进取,也是会被淘汰的,小公司需要注意的就更多了,所以企业要通过外部环境跟内部问题,了解行业的生存法则,了解竞争对手的战略,知彼知己,才能知道自己要改进的是什么,扬长补短,制定最适合自己的路径即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为公司获得更大的利益。制定长期战略目标,就要有短期目标,有步骤的完成每一个周期的目标,最后才能实现长期目标。战略是方向,没有战略的发展是盲目的,不会长久的,所以战略分析和决策相当重要。符合实际,不能过高到让人心灰意冷,也不能低到起不到激励的作用。在实行的过程中,需要对人、物、财产等各环节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对于方案要有绩效考核体系来支持,这是其一。企业的长久不单单是靠财务的,财务管理也不只是涉及财务一个部门。是每个部门,每个人员的责任,所以一个企业要有自己的文化理念,引导员工,鼓励员工,与其靠制度约束大家进步,不如让员工自己心甘情愿的去学习,员工跟领导之间没有什么高贵卑贱之分。如果每个人都能精诚所至的为长远考虑,为公司谋取利益的时候也是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现金不会因为网络时代的发展就此消失,但是也不会影响虚拟货币的盛行。只是数据的变化,只是网络的操作,大多数情况下代替了人为的工作,这是未来必然的发展方向,所以我们要紧跟脚步,适者生存,适应社会的发展。金融市场的发展是一体化、证券化、创新的趋势。随着网络技术和卫星通信的使用,已经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经济贯穿在一起了,之间的传播调动尽是一个数据的转变,几秒之内便可完成的,不受国籍、货币面值的影响的这样的一体化全球经济市场。在债务危机的情况下,银行贷款的收缩,让不少筹资者纷纷转向证券市场,一系列金融工具的出现,也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发展,信息技术也能处理市场很大的交易,及时处理信息,对新情况作出反馈。金融工具和金融业务也在不断创新。在未来交易主体的变化可以是家人、企业或个人,买卖身份也可互相转换。21世纪后,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不少海外留学的学子选择回国创业,同时带回大批风险投资,极大催化中小企业的成长,促进国内创业热情。带动国内投资业的发展。金融行业发展也在进入高潮时期。 六、结束语 未来的财务管理方向我们也不能确定,但是肯定会收财务管理环境的影响,之后不管怎么样,财务都是在创新发展的路上,所以,之后,作为学生要更好的学习掌握财务管理知识,不断钻研。作为企业,要不断完善建全财务规章制度,不断培养人才,这样才能带动经济的发展。财务管理也是一场战争,是没有硝烟的战争,是知识的对抗,是深不见底的发展和进步,取长补短,不急不躁,规避风险。战略是企业的梦想,是企业未来要走的路,做正确的事,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追逐企业长期利益最大化。从古至今,企业管理不断创新,但是万本不离其宗,就是坚持我们的文化,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贡献,文化和经济是相辅相成的。财务管理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文化的发展,促进国家的繁荣发展。 作者:高播 单位:北京理工大学 财务管理学论文:高校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模式 一、原因分析 (1)教学内容多且对数理统计要求较高。《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学》课程,需要学生系统学习公共组织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的技术方法,熟悉我国政府组织、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规则,理论内容多,且涉及高等数学和统计学的相关知识,但其教学对象为非财会专业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该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对数理统计的要求并不高,再加上该课程的课时数少,以安徽师范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例,总课时数仅为51个课时,为了保证知识体系的完整性,授课教师不可能对涉及到的高等数学和统计学相关知识进行详细讲解,导致学生不容易学,教师不容易教,学生缺少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理论教学内容多,实践教学内容不足。《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学》是一门应用型课程,实践教学是其教学过程的重要构成要素,但该课程实践课时数占总课时数的比例较低,以安徽师范大学2012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例,该课程实践课时数占总课时数的比例仅为17/51。实践教学内容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实践教学需要投入较多的经费去配备模拟实验室、购置仿真软件、安排师生参观实习等,而纯理论教学的经费投入则相对较少;其次,实践型师资缺乏,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作为新兴学科,其师资队伍非常年轻,青年教师们大多从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教学,没有机会接受系统专业的实践技能培训,缺少实际工作经验;再次,开展实践教学的单位大多需要任课教师自行联系,而该课程的研究对象为政府组织、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其实践教学基地的选择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加上政府组织和事业单位管理的特殊性,单凭任课教师自身能力,很难争取到学生观摩和实践的机会。 二、改革现行教学模式的建议 《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学》课程应完善现行的理论教学加实践教学模式,综合使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使学生由机械死板地记忆转变为积极主动地思考,使学生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提升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1.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辅相成,不能偏废。《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学》是应用型课程,因而有人以“学以致用”为目标,认为实践需要什么理论就讲什么,这使得理论教学缺乏系统性[2]。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对实践起指导作用,在该课程的理论教学过程中,应系统地教授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使学生掌握课程的整体框架;而实践,一方面可以使学生认识到理论知识对实际工作的作用,意识到自身的不足,调动自身的学习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使教师结合实际,完善自身对理论的认识,并结合用人单位的需求,调整教学内容,提升自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能力。2.教学方法的多样化。课程本身并不具备教育的动力,它只有借助于讲授的方法才具有教育的效力[3]。教学方法的多样化,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提升教学效果。传统的教学方法大都是教师主导的填鸭式的课堂讲授,这种教学不能调动学生的内在积极性,要发展学生潜在的才能,必须在当前应用型大学的教学中开展有效的实践教学方法[4]。任课教师应结合每个课时的教授内容,在传统的讲授法、练习法等理论教学方法基础上,灵活使用案例法、实验法、参观法等实践型教学方法,帮助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基础上,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运用到实践中,使其认识到理论学习的重要性,提高其学习兴趣,培养其学习能力。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体系见图1。讲授法可以向学生系统讲授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练习法可以督促学生课下复习和巩固教师课上讲授的知识,促使学生独立思考,讲授法和练习法是该课程教学的基础,是灵活使用其他教学方法的基础。同时,由于学生缺少对政府组织、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了解,很难真正理解其财务活动内容,也不能深刻认识到学习该课程的重要性,所以通过参观法,带学生去公共组织财务部门实地观摩,并通过在实验室里利用仿真软件进行模拟操作,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际动手能力。案例法是理论教学方法和实践教学方法的结合,学生通过课下查阅资料、小组讨论,课上讨论、发言,课后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形式,和教师共同参与案例的分析讨论,可以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3.教师自身实践能力的提升。目前该课程授课教师多为青年教师,缺少社会实践经历,很难驾驭实践教学方法,不能解决实践教学活动出现的问题,因此,高校应出台鼓励政策,对教师外出参加社会实践给予经费支持,并制定相关考核机制,将教师参加社会实践作为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硬性指标。教师可以挂职锻炼、顶岗培训、产学研合作、志愿服务、调查研究等方式参加社会实践,丰富其实践教学内容,提升其实践教学能力。4.建立校地合作的校外实践基地。借鉴国外校地合作办学的成功经验,在高等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日益密切的今天,地方高校必须改变过去相对封闭的教学模式,加强与地方合作,才能全面提高教育质量[5]。由于该课程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单凭授课教师个人能力,很难联系到去公共组织实地参观的机会,需要高校领导充分整合校友资源,与当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联系,为该课程搭建实践教学的平台,建立起互惠互利的校外实践基地。各类公共组织为学生提供参观、实践场地,为教师提供挂职锻炼、顶岗培训、志愿服务、调查研究的机会;高校利用自身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为公共组织进行人员培训、提供咨询服务,还可以聘请公共组织的相关人员来进行实践指导。 作者:钟颖 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财务管理学论文:双语教学对财务管理学的价值 我们目前的高校数量不少于1500家,开设财务管理或经济类专业的高校占到总数的20%以上,其中绝大部分高校的财务管理专业教学大纲基本雷同,没有高校特色,国际接轨性较差,因此有部分高校开始尝试其他方式比如用其他语言进行专业课的介绍,希望学生能够掌握专业知识,同时还能够具有一定的专业英文知识,能都用英文看,听,读相关的专业文献和专业知识,培养现代化的新型人才。目前,我国高校开设的双语财务管理教学都处在摸索阶段,暂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因此本文在总结前人经验,教学实践和学生反馈的基础上,针对双语教学提出自己在教学中的几点看法。首先,国家高等院校的财务管理专业,为社会培养大量准财经人才,然而在教学过程中我发现,很多学生只是单纯的记忆公式,模型和定义,对公式,模型的来源根本不了解,练习考试只靠平时记忆,考过就完全忘记,完全不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但是如果能够了解公司的来源,推导的过程,那么学生的记忆将会保持较长的时间。 但是财务管理的相关知识大部分是由国外传入我国的,大量的模型等都是采用英文字母表达的,很多学生不了解专业英语的知识,因此对于这些专业模型很头痛。如果引入双语教学,这些问题就能被很好地解决,学生能了解知识的基本起源,能对知识保留较长的记忆时间,还能根据相关的知识,自己推导相关的模型。国内教材侧重于演绎———即从基本的概念、原则或公理出发一步一步地推理,而国外的教材侧重于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因此引导学生逐步往自主思考的方向发展,利用双语教学的机会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而不是单纯的告诉学生题目应该怎么解答。其次,现在很多企业不光“走出去”,还能把国外的企业“引进来”,不管企业处于国内还是国际的环境,财务管理和会计学的发展都逐渐和国际接轨,需要财务人员不仅仅熟悉我国的会计制度,还要能够了解国际会计制度,编制英文状态的财务报表。而专业的财经词汇的翻译和普通的大学英语的词汇翻译往往相差很远,比如“balance”这个单词,一般普通的词典给出的意思就是“平衡”,而实际这个单词在财经中特指“资产负债表”,两者翻译结果大相径庭,不是专业人员根本不了解。因此,为培养专业的财会人才和国际接轨,我们有必要开设财务管理的双语教学,帮助学生尽快的熟悉国际财务的基本流程。 第三,我们的大部分学生对英语本能的就有一种抵触情绪,很多同学都基本不敢开口英语,跟有甚者直接说看见英语就头疼,这和我们平时没有机会开口说英文,学习英语就靠死记硬背有很大的关系。其实英文很好学,只要我们多加练习,多开口,英语就和我们的母语一样简单。因此,我觉得开始双语教学的同时,还能锻炼学生的听力,同时尽量给学生创造练习口语的机会,使得他们不仅能够用英语表达日常生活,还能够用英语做专业的称述。目前很多大型跨国公司招聘都是采用英文面试,从日常交流到专业介绍,因此,开始财经双语课程也是迎合时代的人才发展需要。前文我们论证了开始双语教学财务管理的必要性,下面我们论证开始双语教学的可能性。 首先,我们目前经济发展迅速,大量跨国公司进入,大量的国外的财经专业知识被带入我国,同时我国也有大量的学者出国深造,能过接触和学习到较为系统的西方财务管理知识体系,因此从知识储备的观点看,我国高校不缺乏能够用双语进行教学的专业人才。同时,各种翻译的书籍在市场上也能被找到,教材的选取非常丰富,而且互联网极大的帮助了我们,各种我们需要的知识都能在互联网上被找到,同时当面选取大量英文教材的时候,还能帮助我们吸收国外教材的优点,尤其是吸收最新的教学内容。 其次,各个高校目前的教学环境有很大的改善,计算机的运用在教学中屡见不鲜,听力,图片,影视文件等各种崭新的教学工具在教学中也被屡屡使用,不仅能帮助我们更好的教学,也能让学生更好地自学,培养学生的主动阅读能力,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利用多媒体教学一方面可以节省时间,加快教学进度;另一方面可以增加信息量,并且形象生动,加深学生学习的印象,有助于学生对讲授内容的理解。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通常国外原版教材配有相应的教学软件、光盘和网上教学资源,可以帮助学生理解、拓展和深化课堂教学内容。同时设立互联网,网上有中英文课件、英汉对照词汇表、习题集、模拟试卷等学习资料,建立了师生交流平台,学生可以在线相互提问,相互回答,也可以向老师提问,老师在线回答。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增加学生与老师交流的机会,提高了学习效率。 第三,目前有很多高校和海外的高校开设了联合办学的项目,不管采用“半外型”还是“全外型”教学,都力争使学生能够熟练的掌握专业财经英语的知识,这对高校采用双语教学也是一个很好的促进因素。综合以上的几点,我们觉得高校既具有开设财务管理双语教学的必要性,也具备双语教学的可能性。但是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存在的几个问题。 首先,教师的匮乏。目前开展双语教学的高校毕竟是少数,大部分高校依然使用中文开展财务管理的教学,能够熟练使用双语教学的高校教师人数比例很小,所以能后被双语教学的学生数量很不高。 目前高校的教师中,按照最乐观的估计,能胜任双语教学的教师不超过10%,而在不发达地区,情况更不乐观,因此,小班教学不现实,基本大班教学。第二,资金的匮乏。双语教学最好需要使用英文原版教材或材料,而英文原版的书籍价格一般较高,一般都在三位数以上,不管对学生还是对高校都是一笔比较大的开销。双语教学所需的成本远高于普通教学,学校方需付出更多的成本,学生方也同样。第三,学生的基础不同。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同,导致对英语的教学投入也有所不同,经济发达地区的学生普片英语基础较好,能够快速的适应双语教学,而经济不发达,特别是农村或者偏远地区的学生英语基础普片较差,有的甚至完全听不懂简单的英文,因此,大班教学效果很差,但是由于师资力量的匮乏,小班教学也很困难。因此,我们面临两难的地步。如果从教学效果来说,尤其是双语教学的教学效果,小班教学的效果肯定要高于大班教学,能够给学生充分的机会去锻炼口语和提供更多的交流机会。 综合我们目前面临的各种情况,我们认为,全面推行财务管理的双语教学确实存在不小的难度,但是如果有条件的高校能在适当的基础上推广财务管理的双语教学,能帮助我们的学生同时掌握两门知识,培养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双语教学无论对教师。还是对学生,都是一个挑战。一方面,教师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有相当的英语水平。给学生树立很好的典范;另一方面。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给学生营造出一种互动环境,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中来。双语教学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必然趋势,是教育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举措。在进行财务管理双语教学的探索中,要认识到教学质量的提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教学改革中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入实践,逐步探索出高效的财务管理双语教学模式。 作者:翁旻徐仲达单位:淮阴师范学院经管学院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的举措 一、财务管理课程的建设目标 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的目标是吸收国内外名校的财务管理前沿观点,运用新的教学理念,充分利用网上资源,在教学内容与体系、教学手段与方法等方面,进行创新与改革。主要包括:第一,在教学内容上,吸收国内外名校的财务管理前沿观点,反映财务管理理论和实际应用的最新动态,不断进行更新,不断拓展财务管理学科的内涵和外延,实现与其他交叉学科的合作,从理论知识、技术能力等方面不断丰富教学内容。第二,在教学方式上,以目前的多媒体授课、在财务实验室开设的财务管理课程设计为基础,充分利用网上资源,在教学手段与方法等方面不断进行创新与改革,与不断丰富的教学内容相适应,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教与学的互动性,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二、财务管理学教学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的教学内容财务管理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所以,财务管理的内容应该与财务管理的实践紧密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丰富理论,但是财务管理已经脱离中国实际。如何让财务管理的理论更加贴近实际,这是目前对我国财务学界提出的一个新的挑战和要求。 2.财务管理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传统上,在财务管理教学中教师往往采用讲授法或注入式教学方法,主要以教师为中心,以黑板和粉笔为工具,侧重教学内容的讲解与传授。虽然教室能够比较容易完成教学任务,但是对于学生来说,学习效果并不好,学生只是被动地听讲,而不能很好地融入到课堂中去。对于这种单方面的信息传输方式来说,其最大额问题是缺乏师生之间的双向交流,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也不能很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的创新精神。学生的学习潜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其结果必然无法满足社会对应用型财务管理人才的需求。为克服讲授法的缺点,不断推进财务管理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师应该尝试多元化的财务管理教学方法。 3.财务管理的师资建设目前,教师大多缺乏实践经验。由于财务管理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所以,它对财务管理的授课教师提出了一个较高的要求,那就是除了应该具备一定的相关专业的理论功底以外,还应该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论联系实际,把财务管理课程的内容讲深讲透。 三、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的内容 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要运用新的教学理念,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该将学生作为主体,才能与现代企业对财务管理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相适应。应着重完成以下几项工作:教学资料建设;教材建设;实践环节建设;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学课程的网上教学系统和教学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应把握专业发展趋势,不断丰富与完善教材建设。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坚持科学务实原则,编写或选择适合本校学生使用的教材。根据教材配备相应习题与案例等。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应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革教学内容。跟踪和搜集国际学术最新成果,结合我国的实际环境,积极开展财务管理前沿问题的研究,及时把教改成果、科研成果和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到教学中去,同时根据实务界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教学内容的更新。 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应结合课程特点与变化,创新教学方法。积极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交流,使双语教学、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等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应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实践教学,完善实验室的建设。有针对性地购买国内外上市公司数据库、公司财务管理应用软件,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环境,不断丰富与完善财务管理课程网上资源;形成一个体系完善的财务管理教学案例库;进一步优化课堂教学条件。 另外,还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中青年教师的专业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继续加强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培训;继续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财务管理课程建设的具体内容应包括: 1.教学内容方面(1)教材建设。在选择了适用的财务管理教材之外,还应该有配套的辅导资料,便于学生自主学习,掌握重点,解决疑难,拓展思维。在教材的相关章节还应附加有财务热点问题、著名案例分析和最新财务制度等等,便于激发学生兴趣,了解最新动态。对于教材的系统性结构、现实性范例、思考题等等方面都应严格把关,应适合本校本科层次教学,有利于传授基本的财务理论与知识,培养基本的财务技能与技巧,同时还应将已取得的财务管理方面的科研成果融入到教学过程中去。(2)财务管理实践教学教材。配合“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针对财务管理的特点,加强财务管理的实践教学,应积极编写财务管理方面的实践教材。(3)课外参考书籍阅读指引。为了促进学生变被动为主动地学习,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应该不断丰富给学生指定的参考书籍目录,在校园网上建立财务管理课程网站,并将书籍信息、评价和相关资源链接公布在课程的网站上,方便学生学习和查阅。 2.师资队伍方面(1)学术成果。可以由学科带头人带领课题组成员,跟踪和搜集国际学术最新成果,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财务管理前沿问题的研究。(2)教学能力、教师授课质量。组织讲授同一课程的老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交流心得体会;建立集体备课制度。结合学校每学期期中学生评教、专家听课以及同行听课等环节的成绩的反应,在教研活动中对突出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提出解决措施,保证教学效果的稳步提高。(3)培养计划。注重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中青年教师专业业务能力;继续加强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培训;继续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国内学术交流;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教学管理制度方面(1)建立完善集体备课制度。(2)不断提高教师专业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继续加强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培训;继续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国内学术交流;保证教学效果的稳步提高。(3)建立教学效果监测和反馈。结合学生评教、专家听课以及同行听课等环节的成绩,在教研活动中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及时提出解决措施,保证教学效果的稳步提高。 4.教学媒体方面(1)多媒体教学。为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根据学生的特点,继续完善PowerPoint电子教案。课题组准备巧妙地结合财务管理课程教学的特点,在财务管理课件设计中大胆地尝试以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主体的先进技术,比如,采用超文本技术、动画、视频播放、水晶易表、流媒体技术等。(2)借助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实现网络教学。制作财务管理课程网页,开发一系列网络学习资源,如课程介绍、课程特色、教学大纲、教学教案、课后作业、模拟试题、参考文献、相关案例等,为学生自我学习和完善提供良好的条件。(3)案例教学。财务管理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强较强,除了掌握理论内容之外,还应让学生掌握其实际应用。基于此,应该针对不同知识点设计案例,进一步完善案例库。总之,通过财务管理课程建设,不断完善教学内容和体系,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以便更好地达到教学目的,把学生培养成具有较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的经济管理人才,为我国的经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作者:刘春王晖单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管学院 财务管理学论文:小议财务管理学教学方式的梳理 一、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模式的梳理 笔者综合了学术界的一些观点并结合财务管理课程的特点和教学经验,认为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和方法包括课堂授课式、课堂讨论式、虚拟现实式和ERP沙盘对抗实训等模式。 (一)课堂讲授式 课堂讲授式是指教师在课堂通过情景案例的讲解以传授课程内容。课堂讲授式的本质就是案例与基本理论相结合,构成一个完整有机的教学体系。依据教学内容的不同,课堂讲授式可以分为案例讲授式和理论阐释式两种形式(王家启,2009)[3]。案例讲授式是通过典型性的案例,与学生共同分析、逐步引出所蕴含的理论,用案例来说明基本理论;理论阐释式是由教师先讲透基本理论,然后通过案例对照分析,印证理论的正确性,以理论阐析案例。具体到财务管理教学实践,课堂讲授式可以采用列举式、讲评式和讨论式等形式进行。列举式最为简单一般,就是在讲授基本理财原理时,根据理论需要枚举相关案例,结合情景案例进一步深化理财原理。列举式教学所需案例虽然简单明了,但却能直接明白地说明理论内涵所在。我们在讲授资金时间价值、风险价值等理论时,可采用这种方式。讲评式是指为了使学生深入理解理财原理的深刻内涵,掌握理财活动的内容和理财方法,以及让学生熟悉财务决策的程序和决策方法,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对所引案例进行深入细致地剖折,并在剖析案例的过程中说明相关财务理论的运用和实现,以及财务原理和财务方法的逻辑推导过程。在讲授筹资方式的选择、资本结构的决策、财务杠杆的运用和股利分配政策等内容时,可以使用这种方法。讨论式是引导学生讨论案例,让其独立思考,自由表达见解,然后老师总结理财理论。 (二)课堂讨论式 课堂讨论式是指为了实现培养学生表达能力、创新能力和理财能力等综合能力和素养,教师根据相关教学内容,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的教学模式。根据讨论方式的不同,课堂讨论式可以分为理解式讨论和研究式讨论两种形式。理解式讨论一般是在系统性财务知识讲解之后,为了巩固和加深理财原理和理财方法的重点和难点,教师根据知识体系中的相关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内容完整、结构简单的情景案例,组织学生讨论和分析。讨论式教学一般可分为教师讲授课程基本内容、提出典型案例组织学生讨论和教师总结点评三个阶段。研究式讨论的情景案例一般难度较大,波及的相关财务知识也较多,教师一般会在课堂讨论之前进行事先布置,提供难度大的综合性案例的相关素材;学生要在课下充分获得相关资料,进行小组之间的讨论分析,根据分析结论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各小组或个人再进入课堂进行专题讨论(罗真等,2005)[6]。相比较而言,研究式讨论更多地具有研讨课的性质,其在实施的过程式包含教师提出案例、组织学生讨论、学生发表见解、教师总结点评等四个基本步骤。可以说,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课堂讨论,都是传统教学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产物;课堂讨论也更加关注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是对传统“填鸭式教学”的突破。当然,教师的引导作用,要始终如一地贯穿在课堂讨论过程中,要使课堂讨论始终围绕相关财务原理和知识,并能解决相关的财务问题,同时达到预期财务管理教学目的(宋媛媛等,2006)。在讲授公司治理问题、资金的筹集管理、营运资金的管理和企业并购等财务管理内容时,均可采用课堂讨论式。 (三)虚拟现实式 这是一种虚拟理财现场的教学形式,即组织学生模拟假想企业中财务管理人员,在模拟的市场环境下进行各项理财活动,以追求假想企业价值最大的目标。在虚拟现实的教学过程中,学生要进行市场调查,要仔细分析来自企业内外部的数据资料,在种种正式与非正式的动态环境下做出各自的判断,经过不断的讨论磋商、会议协商等集体决策的程序后,从而做出虚拟企业现阶段理财活动最优决策方案。虚拟现实式的教学模式实现了学校与社会相结合、课堂知识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理财知识与理财实践相结合,其真实、直观、感性的特点不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使学生在理财实践中更加清晰明白实践知识的来源与出处,强化了对财务原理的题解和认识。在虚拟企业的感召下,学生熟悉了理财过程和决策程序,锻炼了财务技能及驾驭能力,明白财务人员的角色地位,把理财原理和方法等的学习与实践企业理财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能力。现在很多学校已经建立了模拟股票市场,供学生体验证券投资之情境,我们也可以建立筹资谈判、投资分析、财务分析等模拟实验室,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学习感受。 (四)ERP“沙盘”对抗实训 EPR(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沙盘”对抗实训就是以独特直观的“沙盘”来模拟企业生产经营运行全过程,让学生在虚拟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从事筹资、投资、分配等一系列财务活动的一种竞赛式教学方法(王颖梅,2006)[7]。在沙盘之上,学生被分配在若干个相互竞争的模拟公司里,分别担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销售总监、采购总监、生产总监等重要职位,根据对市场需求的预测和竞争对手的动向,决定模拟公司的产品、市场、销售、融资、生产等方面的长、中、短期决策,年末用财务报表的形式体现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营成果又决定下一年的市场份额,这样年复一年地进行持续经营。ERP沙盘对抗实训基本再现了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将“企业”搬进了课堂。在沙盘之上,企业的现金流量、产品库存、生产设备、银行借贷等指标清晰直观,学生感受到现场逼真的实战气氛;学生在模拟企业实战时,会遇到企业经营中经常出现的各种典型问题,如充满风险的市场(产品)定位选择、生产时序优先安排决策、市场信息综合分析决策、市场竞标策略选择、资源配置与规模发展的平衡等等。针对出现的问题,学生必须通过团队共同分析、找出对策和组织实施。ERP沙盘对抗实训融角色扮演、案例分析和专家诊断于一体,其最大的特点是“在参与中学习”。在接近企业实战的对抗中,学行经历了企业经营中常出现的各种典型问题;在团队的合作中,加强彼此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突显了团队的协作精神,培养了他们作为企业管理者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上述四种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模式各有特点,也各有侧重,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的具体内容,自行选择某一方式,也可以综合运用。财务管理案例教学没有固定的模式,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更能切实地提高教学效果,更能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模式的共性 (一)创设教学情境,激发学习兴趣和提高综合素质 财务管理学教学目的之一是让学生了解企业真实理财情境,了解财务决策的过程,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团队协作的能力。案例教学正是将企业的管理情境带入课堂的一种载体。案例教学的优秀就是创设一种情境。理财原理和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财问题的讨论、理财方案的制定等都是围绕着案例进行的;财务个案让学生更加清晰地理解了相关财务理念、和财务管理方法,同时财务案例问题的解决培养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在案例分析和讨论的过程中,学生在对具体案例的分析促使其在学习过程中更加积极主动,能够高度投入到事先安排好的一系列精心设计的案例中,也能在教师的组织下分析企业系统特征,根据案例所提供的信息,身临其境地进行思考、讨论与决策,从而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的巧妙结合(潘广伟,2012)[8]。 (二)解决开放性问题,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模式,这是与传统“填鸭式”教学的本质区别。案例教学的开放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案例教学将学生置身于特定的情境中,学生要在信息不对称和动态变化的复杂环境中作出独立的判断和选择。不划框架的自由讨论锻炼了学生综合运用财务理论和财务方法的能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张惠娟,2007)[9];不受限制和没有标准的答案,使学生富有创造性的能力得以表达和发现,使学生与众不同的个性与才能得以展示;第二,案例教学是“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参与式学习”,是强调学生“会学”了多少,而非“学会”了多少的学习(赵洪,2006)[10]。无论是案例分析,还是问题的解决,都没有标准答案。在教师有意识的引导下,学生个人或者是通过群体合作方式积极寻找多种解决问题的途径的过程,表达自己不同的观点与挑战他人观点的过程,都强化了学生的“深度学习”的能力。也就是说,案例教学不仅仅是传授知识,其更为关键的主旨在于让觉学生学会如何学习(tolearnhowtolearn)。第三,案例教学的过程,通常是一个由个人小组大组的有效合作和相互沟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学生都要学会与他人进行有效地沟通,要学会尊重他人观点与不同意见,还要学会聆听和说服他人,在这个过程中,强化了学生个人的沟通能力和说服能力、也锻炼了学生团队合作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三)转变了教师与学生在课堂上的行为方式 案例教学是对传统的“一支粉笔、一块黑板”老师讲和学生听的“满堂灌”、“填鸭式”教学方式的变革;也是由“授人以鱼”被动学习到到“授人以渔”主动学习方式的转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就是教师在讲台上自我表演,学生充当看客或听众。所谓知识也好、信息也好,都是从教师到学生的单向流动(别敦荣,2009)[11]。这种方式缺少民主、平等的师生互动,教师因为优先掌握知识而成为课堂的优秀,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知识,从而使教学的关注点偏向教师的“教”,而忽视了学生的“学”。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角色发生了转变,他们是案例的设计者和引导者,是教学的促进者、推进者和辅导者。这样,教师由知识的输出者逐渐转变为学生自主学习的指导者,教师由传统和法定的“外在依附”权威向由感召的、专业的“内生生成”权威转移(张良才等,2003)[12]。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对财务理论的硬性灌输和抽象宣讲变成了一个个蕴含丰富理财务原理和理财知识的案例情境,学生也由之前的宣讲式教学的“旁观者”转变为主动探究知识的“主导者”。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要独立思考情景案例的缘由问题所在,要利用自己已有的知识和能力去分析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答案;遇到自己知识不能解决的难题时,学生可以通过小组讨论、亦或是团队合作的方式积极探索,不断地超越自己已有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以找到更加合理的、更为见解性的和富有创意的解决方案。所以,案例教学使教师与学生在课堂中的地位发生了实质性的迁移,从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三、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模式对教师和学生的挑战 (一)对教师的权威心理和执教能力提出的挑战 传统的财务管理教学注重理财知识的传授,课堂教学方式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师把自己定位于“传道授业解惑者”,他们习惯于自己是知识的拥有者,认为自己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他们认为只有在知识储备方面优于学生,才能驾驭学生和课堂。案例教学不同于传统教学模式,它是借助于情景案例进行“教”与“学”的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模式。案例教学的情景案例不仅对于教师来说是新的,案例中所波及问题的解决方式和解决办法,也因其多变性和多元性,让教师处于不断地学习过程中;案例讨论的分析与辩驳对于教师来说,也是一次次新的尝试。所以,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不再是知识的先知者,也不再是问题的解决者,更不是课堂的操纵者。学生可以利用先进和资源与渠道获得更多的知识,学生也可以学习和掌握更多的信息,甚至是一些教师都不具备的信息与知识。这样,教师不再是知识的权威与主导,师生之间的交流由自上而下的交流转变为的探讨式的平等对话;师生之间的关系也由权威性领导转为向非正式的平等对话。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的重点在于培养学生学习运用财务知识、提出和解决财务问题的能力。教学过程中如何设计恰当的案例情境,如何引导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地思索和探讨,如何把握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和团体合作,诸如此类的种种问题,对教师来说是新的挑战。首先,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不但要求教师具备扎实的财务管理理论知识,同时也要求他们精通财务管理的实践经验,只有具备了这些知识和能力,教师才能对财务案例有准确的把握和恰到好处的分析,才能对学生的案例剖析进行画龙点睛的点评;其次,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是案例分析的组织者、引导者,是课堂讨论的参与者和控制者;是案例分析讨论结果的评判者,多重身份与角色对教师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要有效组织、积极引导、适当参与,并对进度做有效控制,才能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最后,案例教学还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技能。案例教学是教师口头表达、语言功底、非语言行为举止和现代化教学设备运用等综合能力和与学生沟通力的体现,教师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才能驾驭好案例教学。 (二)对学生的学习心理和学习方法提出的挑战 传统的教学过程,也是教师把“包装”、“封存”好的课程内容和书本知识原封不动地“填倒”到学生嘴里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老师灌输的知识,而不必独立思考与自主构建(张良才,2003)[12]。学生接受的知识是封闭式的,所完成的作业是具有标准答案的,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自我判断完全被限制,学生的主动能力和想像能力也被圈禁。案例教学不同于传统的“填鸭式”教学,他激发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生可以在没有标准答案的情况下天马行空,也可以在没有规定资料的情况下涉猎大量与专业有关或是无关的知识;还可以通过团结协作和相互沟通寻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还可以大胆存疑、大胆论证自己的观点和辩驳他人的观点,所有这些问题,对于他们而言,都是新的挑战。财务管理案例教学的课堂讨论,要求师生间进行平等的对话与探讨,这对于已经习惯于被动接受知识的学生来说,要让他们有效地参与讨论与研究,不仅需要教师的引导,更需要学生自己转变已有的思维习惯,改变自己的惰性,突破自己的胆怯与被动,让学生从听讲到对话,从盲目的接受转变为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这些学习方式和行为方式的转变,对于学生而言,都是巨大的挑战。 作者:王艳林李平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模式分析 财务管理学课程,是进行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的优秀课程。为适应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需要根据当前的形势进行创新改革,其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式,也随之应不断改变。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对于学生的学习,是一项创新型的学习观念,是一种建立在知识形态上的教学,需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交互中完成教学探索。 1.财务管理学课程交互式教学设计 建构主义,其实质就是一种关于知识以及关于学习的一项理论,这项理论主要包含的要点为:什么是学习?如何进行学习?通过这两点,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启示,学生能够汲取的知识,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建构的,不是单纯的依靠记忆学习的。本文主要就是基于建构主义的理论,将财务管理学课程,进行创新型的设计,进行教学目标、创设教学情境、设计学习策略、设计学习资源的一整套的教学设计模式。1.1确立教学目标交互式教学模式框架下的第一步为确立教学目标,也就是建构主义含义中提出的第一点什么是学习,先围绕主体提出问题。例如,在学习财务管理学知识时,要注重对学生知识的积累以及基本技能的培养。但是,对于高级财务管理知识而言,其主要就是针对学生的应用能力而言的。学生能够通过学习,真正的将其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对于今后解决实际的财务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教师对于一些财务领域中,最新的、最前沿的知识,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渗透,通过这些材料组装成实际案例,更好的实现财务管理的教育目标。1.2创设教学情境财务管理学的交互式模式,对于教学设计中,是一个关键的环节,也就是说,要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就需要和实际情况相结合,避免出现类似情况的发生。例如,对于财务管理学这一课程中财务分析这部分的内容而言,可以选择青岛啤酒作为教学案例,对一些有积极欲望的同学,按照相应的要点进行分配。对该公司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以及今后的发展进行综合的分析,每个小组可以自由的发挥,可以选择横向对比方式,也可以纵向对比,也可以从新的角度进行。通过这个教学案例的情景分析,学生就会对财务管理学的知识产生浓厚的兴趣,不断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探索力以及学习力。此种模式,生活化较强,对于学生的实际生活也异常贴近,由此助于学生理解教学目标,消化教学目标,进而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问题的探究,获得活学活用的能力。1.3设计学习策略财务管理学课程,其综合性以及系统性特征明显,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在进行设计中,教师应当作为学生教学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对于学生在学习中的学习过程,要不断的渗透,不断的教学,进而保证学生主动性的发挥。俗语云,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如果学生在学习中,遇到一些学习上的障碍,作为教师,就应当是一个帮助者的身份,促进学生进行问题的解决。在学习策略设计中,主要分小组进行讨论,然后由小组代表发言,不同学生对问题的看法和理解经常是千差万别的,必然会产生不同的答案或思路,形成了一个交互式的学习环境,这种差异本身就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学生在相互交流中能够得出最正确的结论,或掌握多种解题思路,取长补短,体现各自的价值。1.4设计学习资源财务管理学课程的学习资源设计内容包含两大部分,一是包含信息资源,二是认知工具。信息资源主要是指信息传输的形式,多媒体就是财务管理学课程应用最多最广的一个信息资源,因为多媒体具有充分展现情景教学的优势,让学生一目了然,更加便于理解。认知工具主要包括数字图书馆和财务活动模拟软件。这里主要强调财务活动模拟软件的重要性,虽然它是简单的模拟软件,但对实践性教学来说非常重要,一般此类软件在很多企业中被使用,或者各方面功能接近或类似与企业所使用的ERP软件,学生对于一些应用软件,应当熟练地掌握,这对于今后进入实际的企业中工作,能够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教师在教学中,使用交互式教学,还要结合企业独有的社会背景以及文化背景。 2.高校财务管理学课程采取交互式教学的举措 2.1将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体财务管理学交互式教学,其目的就是对学生的主体地位进行强调,保证学生在角色活动中,属于一个积极的参与者以及知识的构建者。通过和实践相结合,让学生参与到实践中,通过讲述形式,发问式提问,有效激发学生的积极思考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明白知晓此种实践应用的是何种原理,此种实践培养的是何种能力。为了给学生创设教学情景,在教学设计中,教师准备一些必备的资料,下发给学生,引导学生边学边做,在积极的交互式的学习环境中完成他们的学习任务。需要我们注意的是,由于学生的起点,以及学生的接受能力,有着很大的差距,为保证整个课堂内容都能够被学生理解和接受,教师在教学设计中要注意分层次导入,使基础差反应慢的学生能够跟上大部分学生的节奏,促进学生与学生以及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交流,更好的提升课堂的教学效果。2.2建立轻松的师生氛围财务管理学交互式教学对师生定位是一种更科学的定位,打破了传统的学生对教师怀有的敬畏的心态,而是更多的以平等的身份,以一种亦师亦友的关系,加入到教学活动中。这样,学生就会处于一种宽松的状态,更好的对其思维进行发散式展开,使得在情感上促进学生,早日的完成和谐的人际关系。教学过程中,教师卸下权威的包袱,学生摆脱服从式的被灌输的模式。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成为学生在学习道路上的组织者和领路人,通过课堂提问,分组讨论等方式大胆地进行师生交互式交流,教师通过听取学生的观点和在问题上的出现的分歧,师生齐心合力进行进一步分析探究,促进学生生成对意义的建构。这样一来,一方面实现了教学目标,达到了教学目的,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把握教学设计的重点。2.3财务管理学课堂以多媒体技术为辅助多媒体教学应用是借助信息技术的力量实现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学生与机器之间的交流,相比其他教学手段有其无可比拟的优越性。通过教师的教学设计,综合运用文字处理、图片、声音等进行图文并茂地将教学目标及内容展示出来,更好的为学生进行教学情景的创设,这样对于一些枯燥的学生环境,也就带来了很多生机以及活力,更好地为学生的思维提升了更广阔的空间。将多媒体技术应用到高校财务管理学交互式教学模式中,进行辅助课堂教学,是广大教师频繁运用的教学手段之一。多媒体教学给予了财务管理学交互式教学课堂直观的学习氛围,大大节约了教师板书时间,使得学生在笔记抄录上更便捷。特别是像ERP软件之类演示性的教学内容,方便,直观,清楚,明了,可以获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2.4实行校企合作,让学生参与企业实习体验财务管理工作据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学生上课不在状态,开小差的现象,特别是随着智能手机的全面普及。学生上课玩手机,睡觉屡见不鲜,也成了很多教师特别头疼的一件事情。透过现象看本质,造成该现象的主要原因不仅有学生的责任,教师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教师在教学设计中备课依然沿用传统的学科体系的课程教学,知识传授以填鸭式教学为主线,学生只是知识的被灌输者,枯燥无味的教学内容和方式,难免提不起学生兴趣,导致学生听课注意力不集中,玩手机,睡觉,聊天等。久而久之,教师和学生都形成了应付了事的态度,达不到课程的教学效果在情理之中。所以,教师可以适当改变教学策略,引导学生进行一些行之有效的实践性教学。例如,可以多开展一些校企合作的实习活动,让更多的企业为学生的实践学习搭建平台,让学生不会觉得财务管理学这门课程是只重理论轻实践的课程。让所学知识能够学以致用,而不是纸上谈兵。在企业的实习过程中,教师应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对学生需要实习的企业背景进行讲解,掌握工作岗位的要求,让学生事先应了解工作岗位上中会用到哪些教学内容,然后动手操作,参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流程。2.5改革考核制度当前阶段,财务管理学课程考核,主要依赖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考评,这种考核标准统一化归,没有针对性,这样的考核制度显然是不合理的。在比例上,平时考核占得比重太小,所以很多学生认为平时偶尔逃学,不写作业之类是小事,把重心放在突击对付期末考试上。试问平时都没学好,期末考试的效果能理想吗?更别提专业技能能得到提升了。因次,调整好平时学习过程与期末考试的比重,平衡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促使学生加强对平时的学习是非常必要的。学生出勤好,学习热情高,学习过程交互探究,自然也会促使教师教学方案的不断优化,从而提高了教学效果。结束语在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中,交互式教学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其主要理念就是强调以人为本以及自主学习,更好的创新学生的学习理念,符合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下对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可以行之有效地提高学生财务管理的综合应用能力,是推进学生学习进程的重要手段,也对教师在教学设计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它的全面普及,需要各大高校相关教师和教育部门的检测与认可。 作者:李爱娥 单位:湖南信息学院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课程交互式教学模式分析 一、前言 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具体要求可知,高等学校在组织专业教学的过程中需要体现出教学的“个性化”和“自主学习”的两种基本思想,就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来看,需要对国家的教育理念进行更新,由此培养出能够独立思考问题、喜欢创新、善于沟通且十分注重实践的应用型人才,注重培养复合型的财务管理业务的专业人才,提升人才的管理水平。财务管理类课程学习的重点在于强调以人为本、自主学习和创新型教育理念的导入,以上三点十分有利于学生的课程学习。建构主义属于一种创新性十足的学习观,其主要特色是将学习者当做是知识获取过程中的一个能动性因素。财务管理课程具有多学科、综合性较强的学科,需要学生具备应用能力,因此不断研究建构主义理念下创新型的教学模式是时展的必然,也是提升财务管理了学生综合素质和教育水平的客观需求。 二、交互式财务管理学教学模式的理论基础———建构主义 建构主义指出,知识不全是单一的通过教师的力量传递的,多数情况下是很多学习者基于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利用获取知识的过程或者在其他人的帮助下,利用专项资料的学习或者通过意义建构的形式获取的。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指出,学习环境四个重要的组成要素主要是“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四部分,情境主要是利用学习情景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建构起度知识意义的构建;协作的作用发挥在学习的整个过程中,利用学生来组建学习小组的方式,教师和学生之间利用协作的方式来搜集和分析学习资料,根据学习资料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会话环节是学习过程不可缺少的内容,同时也是知识意义构建的重要方式,学习小组成员主要通过会话的方式来讨论问题,解决问题,将不同学生的思维成果进行分享,在此基础上完成学习的具体任务。意义建构是学生学习的最终目标,利用在学习过程中帮助学生理解的形式,使其认识到新知识,由此建立起新知识和旧知识之间的联系,由此可见,意义建构十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有利于培养创造性人才。 三、基于建构主义的交互性财务管理学教学模式设计 根据以上建构主义的分析可知,建构理论的优秀思想在于学习的主动性和交互性,文章根据建构主义的内涵,设计出一种创新性交互式的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模式,该模式的建构中心在于确立教学目标,学习教学情境的创设,有助于帮助学生学习滋苑设计和学习策略的设计,根据以上四点的分析和拓展设计出来的交互式教学模式服务目标是高等院校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 (一)教学目标确立 交互式教学模式设计出发点是问题的提出和对学生学习特征的分析,建立在财务管理课程学习上的目的主要体现在阐明并解决企业资金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数据分析,由此对学生群体的特征和学生的具体学习内容进行分析,分析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目标,尊重课程教学中教学目本身具有的体系特征,将其和预备技能、目标技能和学习态度等联系起来,锻炼学生的初始能力,由此确定能合理使用的教学起点和教学目标,根据教学的具体内容和学生的认知结构来决定是否继续采取交互式的教学模式。 (二)学习情境创设 就交互式教学的学习情境创设部分来看,该体系十分注重教学设计内容的凸显,在把握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特征基础上设计出和学习主体有关的且真实性较强的任务情景,例如,创设出真实的任务场景,生活化很强的企业融资情景,投资情景和股利分配的情景。在相对真实的环境中督促学生外化内部的知识。利用真实性很强的财务工作任务设计来实现任务的分析,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强的学习课程,由此提升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提升学生主动探究问题和获取深刻学习体验的能力。 (三)学习策略设计 由于财务管理课程的实用性很强,设计学习策略的过程中需要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和启发作用,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监控教师的教学过程,在教学中体现出学生的主体性,体现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进入学习进城之后的主要学习措施是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发挥学生自主性,提升学生学习企业资金管理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由此体现出学生在学习认知上的主体作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注重帮助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协作学习环境的设计作用在于基于学生资助学习的基础上选择小组讨论或者角色扮演的不同形式,利用不同的教学措施来帮助学生理解和深化其对资金时间价值、投资决策等认识;学习效果评价主要是评价学生和教师在教学中的价值体现,评价工具分别是学习自测和成绩管理的方式、作业评分、网上访问、学习反馈等,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状况评估教学模式的不足,及时补充其他类型的教学模式,由此完善交互式教学。 (四)学习资源设计 就财务管理课程的学习资源来看,其中包含信息资源、认知工具两方面,同时还需要会话和协作工具的支撑,信息资源主要包含信息传输的多种形式,多媒体的利用展现了情景教学的优势,教师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来强化教学效果,将财务管理过程呈现在学生面前,形象化资金管理的具体运作过程,简单明了,帮助学生理解。认知工具主要包含财务活动模拟软件、数字图书馆等。会话与协作工具主要包含共享文件、在线聊天软件等。除此之外,教师在教学过程还需考虑到使用交互式教学和企业理财背景、社会文化背景等层面的联系,分析以上几部分能够为交互式教学提供的帮助,充分利用学习资源充实教学。 四、结语 就交互式教学模式和传统教学模式相比来看,其十分关注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注重学生的课堂讨论,注重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为学生的学习提供更广阔的思维空间和想象空间,提升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自主能动性,符合我国对人才的需求。 作者:蒋甲樱 单位:湖南科技学院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课堂教学质量提升策略 摘要:财务管理学作为一门理论与实践高度紧密结合的学科,在高职经管类专业中被普遍认为是一门教师难教,学生难学的课程。为了更好地提高高职财务管理学的教学质量,本文从教学材料的选取,教学体系的安排以及教师专业素养的培养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财务管理学;教学质量;高职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日渐体现,财务管理学作为高职经管类专业中的优秀课程,同时也是一门与实践紧密相连的学科,却在实际教学中被普遍认为难教难学。一方面,教师认为上好这门课有一定的难度;另一方面,学生学习过程中更是觉得难以消化,继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了难教难学的刻板印象。为了更好地让学生掌握相关的财务管理学知识,作为教师,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教学材料的选取 教学材料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原材料。教学材料的质量直接决定了财务管理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因此在教学材料的选择上,教师必须十分谨慎。目前,市面上的财务管理学教材十分丰富,但质量良莠不齐。选用合适的高质量的教学材料显得尤为重要。同时,高职教育中财务管理学教学材料的选取有着自身的特点,具体来说,有以下一些特点:首先,实践性强。高职教育突出的特点就是实践应用性极强。因此高职的财务管理学教材必须突出强实践性的特点,使得学生不仅能够获得理论知识,更能够在实践中正确并有效地应用。其次,紧跟时代步伐。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使得财务管理工作者们的知识能够随时更新进步,财务管理学的教学材料也是如此。财务管理学是一门与实际紧密结合的课程,与时俱进的精神更要贯穿始终。再次,具有新颖性。脱离实际的枯燥的理论知识必定被学生和老师厌弃,良好的财务管理学教材必须具有新颖性,能够引人入胜,吸引学生更好地学习。尤其是案例的列示,更应该具有新颖性。最后,系统性。尽管财务管理学是高职会计专业的优秀课程,但是它也涉及了金融学、经济学、投资学、管理学等其他学科的知识,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因此在教学材料中除了体现财务管理学的理论体系外,也要注意其他学科的统筹规划。 2教学体系的安排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财务管理学的教学体系安排也是如此。由于课程课时数的限制,教师在财务管理学开课之前需要做一个详细周密的教学体系安排。一般而言,财务管理学运用最多的事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先期掌握牢固的专业基础知识,之后能够运用到相关案例中去,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学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对教授财务管理学理论知识的课时安排。课程教授的课时量安排和课程教学内容量的安排需要老师在熟悉学生学习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基础上进行统筹规划。其次,在对理论知识的讲解安排中,需要搜集相关的财务管理案例,教学案例的选取应该紧密结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学知识,能够将枯燥的理论知识加以应用和分析,案例的搜集应该尽量做到新颖合理。最后,教师在案例讲解过程中应该鼓励学生积极阐述各自的观点,使课堂形成积极讨论,互相辩论的良好教学氛围。同时,教育学生积极听取他人的观点,从而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达到互相学习的目的。老师在最后应做一个高度概括和准确的总结,使得学生的学习得到完整系统的梳理。 3教师专业素养的培养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重要人物,所谓,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财务管理学教师,需要不断学习以下知识来充实自己。第一,专业知识。相比而言,市场经济越发达的国家,财务管理水平越高。作为财务管理学教师,需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向先进国家的先进知识学习,积极吸取其他国家优秀的财务管理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第二,充分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现在的教学手段异常丰富,教师可以不仅仅局限于课本知识的学习,更可以鼓励学生运用手机和电脑的互联网进行学习,丰富各种学习途径,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综上所述,作为一名财务管理学教师,我们需要在教授的过程中不断学习、不断摸索,这样才能成为受学生喜爱和尊敬的老师。 作者:郑丹丹 单位:宁波广播电视大学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案例实训实施及效果评价 摘要:本文从财务管理学案例实训的实施及效果评价、差异对比进行分析,得出了案例实训在培养财务管理学应用型人才方面的突出作用,对该课程的教学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财务管理学;案例实训;实施;效果 一、财务管理学案例实训实施情况 (一)实训内容 本实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筹资决策案例分析实训。(2)项目投资决策案例分析实训。(3)营运资金管理案例分析实训。(4)利润分配决策案例分析实训。(5)综合案例分析实训。(6)案例分析结果汇报。以上前四个模块讲义各附3个大型案例。 (二)组织实施 每班学生根据指导教师要求,以8-10人为一组成立财务管理案例模拟实训小组,组内再进行合理分工,推举一人为小组负责人,负责组内实训任务协调和实训结果汇报。 (三)模拟实训进度 学生的课堂实训时间是8课时,课后需要有20课时的时间去完成讲义的各模块案例任务,写在实训报告册上。 (四)考核内容与方法 财务管理学案例模拟实训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档。根据学生在模拟实训期间的实际表现和作业成果进行评价,强调实训过程管理,综合考查学生的课堂实训情况、课堂案例完成情况和综合实训报告编制质量评分。(1)平时成绩占20%。(2)课堂范围内小组案例作业及表现占30%。(3)综合实训PPT汇报、实训报告书、实训总结占50%。 二、财务管理学案例实训使用效果对比及差异原因剖析 (一)实训参与度对比 从上图可以看出学生的参与度教改前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教改优化后学生总是参与实训和经常参与度都有了显著提升。主要原因总结如下:(1)案例实训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们普遍认为老师在实训阶段运用大量国内外现实案例,启发了学生运用财务管理学已学过的理论去解释具体案例并找出财务问题的解决方法,这种案例实训的方法通俗易懂并且实用,极大的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他们乐意参与到实训中来。(2)团队精神的督促作用在实训中成效显著。教改前采用每个学生各自做题目训练的方式,这样他们只负责“各扫自家门前雪”,由于每个学生自控力不一样,对自己学习的要求高低不一,造成大家的实训参与积极程度不一样。教改优化后采用分小组的“头脑风暴法”对实体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强化训练财务管理各模块的学习,通过模拟实践来提高学习效果。 (二)成绩对比 (1)组织实施上,教改前没有明确实训课程的具体组织方案,各个学生按照指导老师要求做自己的实训作业,做完提交即可。教改优化后每班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小组协调实训任务,以强带弱,共同进步。(2)考核方式的变化带来的成绩提升。教改前成绩以学生的到课率作为平时成绩,最终提交的实训作业作为课程成绩,考核方式单一。前述教改后考核方式有助于学生成绩的提升。 (三)掌握程度对比 (1)教改优化后,本课程更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相关知识与现实案例相结合,鼓励学生自我学习、发散思考、集体讨论,避免了学生学习较为抽象的财务管理学知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死读书,读死书”的尴尬境地,真正的做到了学以致用。(2)案例实训借助教改优化项目将相关的教学资源分享到网络平台,便于学生在实训中查找理论依据。找上市公司近三年数据进行分析的方式也激发同学搜集实时数据,进入角色,主动学习。(3)会计学专业作为经济系的应用型专业,符合独立学院的培养目标,结合更为优化的课程建设,为历来学风浓厚的会计学专业掌握理论知识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途径。 三、结语 总之,案例实训不仅符合财务管理学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特点,更顺应了整个独立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要求,实施意义重大。本文只是根据一届学生的应用,设置教改前的实训情况作为参照组,结论难免偏颇,希望能抛砖引玉,以学习同行更好的教学经验,将教学做精做好。 作者:陈兰艳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社会现象论文:后现代社会现象的影像化标本 [摘要]《绝望主妇》是一部继《欲望都市》之后美国最热门的电视连续剧之一。从历史进化的角度看,或许是用现代的甚或是前现代的“落后”眼光,在观看已经发生的“未来”故事;但是,从影视艺术批评的角度来说,却可以是跨时空,跨文化的审美观照。正因为如此,也许可以从《绝望主妇》所展览的后现代社会“影像化标本”中,看出“只缘生在此山中”的人们所看不到的别样风景,并能以“世外之人”的视角,洞察到经历了工业化的美国家庭主妇为什么绝望而疯狂的隐秘。 [关键词]美国电视剧 《绝望主妇》 后现代社会 后工业化 社会文化意义 序 《绝望主妇》(Desperate housewives),是一部继《欲望都市》(Sex and the City)之后美国最热门的电视连续剧之一。该剧2005年夏季由美国ABC电视台播出。不仅创下了本土收视率的高峰,更在全球多个国家热播。成为当年电视界最耀眼的风景之一。而今,该剧对于家庭题材与女性题材的影视艺术创作的影响力与日俱增。 尽管如此,对于该剧的评论却一直处在“隔靴搔痒”的境地,不能对电视观众尽到开导的职责,以至于不少受众虽然被该剧情节刺激得很兴奋,却始终没有明白这个电视“故事”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因此,很有必要对其社会文化意义进行深入的评论,以引导观众在热情冷却之后进行有益的思考。 本文作者是后工业化时代――后现代社会的旁观者。因而,从历史进化的角度看。或许是用现代的甚或是前现代的“落后”眼光,在观看已经发生的“未来”故事;但是,从影视艺术批评的角度来说,却可以是跨时空、跨文化的审美观照。正因为如此,也许可以从《绝望主妇》所展览的后现代社会“影像化标本”中,看出“只缘生在此山中”的人们所看不到的别样风景,并能以“世外之人”的视角,洞察到经历了工业化的美国家庭主妇为什么绝望而疯狂的隐秘。 “绝望主妇”生存的时代背景 就在庆祝西方工业化完成的欢呼声停息不久,一些学界有识之士蓦然发现:工业化带给后工业化时代的并非都是美梦与鲜花,而是遗留了许多消极后果,尤其是给无数的家庭埋下了随时可能引发矛盾冲突的祸根。目前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后现代社会现象,尤其是关涉到社会的细胞――家庭的不良生活现象,其实有很多都是工业化社会的后遗症在后工业化时代的恶性蔓延。 用后现代主义理论家的价值标准来判断,美国是世界上最早进入后工业化时代的国家之一,因而,美国的社会生活应该表现出许多后现代社会现象。这样的社会现状,必然会在美国电视剧中有所反映。《绝望主妇》就是在美国后工业化背景下制作的后现代社会现象的“影像化标本”。 在西方国家的后工业化背景中产生的后现代社会现象,会具有哪些显著的特征呢?对此。我们不妨先听听后现代主义研究者的看法。 无庸讳言,“后现代”一向被认为是歧见纷呈、难以界定的概念。不过,后现代主义研究者坚持认为:后现代社会比起所谓现代社会、前现代社会,不仅具有明显不同的“文明进化”痕迹,而且完全可以说,它本身属于人类社会的一个特征鲜明的“历史阶段”。由于他们的深入研究和执着传播。对于这个概念的阐释逐渐清晰起来:有人认为,“后现代无疑是指新的科学技术得到普遍运用的时代,或者更确切地说。是高科技时代”:也有人认为它是“从工业社会向以服务性行业为主的后工业、后现代的信息社会过渡……”的“新的时代”。哈佛大学教授丹尼尔・贝尔把这种服务业取代工业的重要地位的社会,称为“后工业化社会”;也有学者认为这是一种“完成工业化以后”形成的社会状况。 可以说,《绝望主妇》是应运而生的。因为。后工业化发展到今天,美国作为率先完成这一历史嬗变的国家,应该会有人用最流行的传播方式,记录这个时代的存在及其发生的故事。 在后工业化时代,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无可避免地会出现严重的危机。这是由于发生于工业化时代的现代女权运动,以及滥觞于工业化时代的自我中心主义、性解放的泛滥,早就埋下了可能导致无数传统家庭解体的祸根。而“主妇”是最能够切身感受到这样的危机的家庭成员,因而围绕着她们发生的故事,也最能够体现后工业化时代所发生的社会状况。这也许是《绝望主妇》的编导选择“主妇”作为主角的潜在原因。 在“极度非道德化”的社会中疯狂的“绝望主妇” 《绝望主妇》没有采取宏大叙事的创作策略,而是通过“私访”家庭秘事。揭开后工业化时期“主妇”们的生活内幕。因而,该剧的故事背景设置在一个平平常常的美国郊区小镇的街区――紫藤街(Wisteria Lane)。 紫藤街虽然是一个寻常街区。可是发生于其中的秘事却很不寻常。特别是肆无忌惮的性行为、绝情绝义的离婚、夫妻间敏感于紊乱性关系而爆发的“冷战”等等,使所有主妇的家庭无一完好:频繁发生的凶杀、谋杀等案件,暴露出卑鄙而残忍的邪恶人性,使邻里关系处于相互戒备、高度不安之中。所有这一切,让不少家教严谨的观众中途罢看。可见,这是一部具有强烈的负面冲击力的异样剧作。 其实,该片并没有血腥的暴力场面,也没有不堪入目的淫乱镜头。那么。为什么会导致观众中途罢看呢? 这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伦理原则;其二,家庭观念。 从伦理原则的角度讲,之所以接二连三地发生野蛮、阴毒的凶杀、谋杀等案件,是由于工业化时代培植起来的自我中心主义在后工业化时代恶性膨胀,致使诸如“谁有权利来决定社会问题?谁是规定准则并强制遵守的主体?”,这类曾经不是问题的问题,在后现代社会却成了一个谁也无法回答的问题。从尼采宣布“上帝死了”开始,西方世界的传统伦理观念逐渐失去了权威,仅仅依靠法制又被不断地证明“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道德问题”。于是,传统意识形态建立起来的“道德谴责也就不复存在”,新的社会氛围“整个极度非道德化”。 在《绝望主妇》所展现的生活场景中,由于“极度非道德化”而导致的极具破坏性的社会问题,比比皆是。该剧的画外音,屡屡对这类社会现象进行总结性陈述。下面,仅选择“第三季”中的几个画外音片断: 第五集(开场白): 在这个街区,你碰到的每个人都可能是破坏者。……破坏的艺术每天都在这个街区发生。 第十二集(结尾的画外音): 这个世界危机四伏。所以我们都会寻求保护。……为了安全感,我们不得不行动,因为我们知道世界上的某个地方,有想伤害我们的人。 第二十一集(开场白): 每个人都可能遇到这样的情况……年迈的老奶奶走在街上,听到身后传来可疑的脚步声;生意人看到车窗上映出别人的身影:店主感觉背后顶着一把刀……在那一刻,一个普通人成为受害者。 这个看似安全的世界,刹那间充满了危险 从家庭观念的角度讲,性关系紊乱、离婚频仍。导致了无数家庭的分崩离析。造成了由孤独的人群构成的大众(离散)社会。有学者追究其根源指出:“罪魁祸首”是伴随着工业化而发生的女权运动和性解放。因为,现代女权主义“从根本上动摇了家庭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基础”:而性解放“则是对家庭的神圣性的公开蔑视”。不幸的是,这些在现代工业化进程中撤下的种子,在后工业化时代开出了“恶”之花,结出了“恶”之果,让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们尤其是无数的主妇们吃尽了苦头。 正如《绝望主妇》第三季第十八集“画外音”所言:“孤单的身影总是随处可见,……他们向自己的盆栽倾诉心事,与自己的宠物分享秘密,和自己的电视机争吵不休……”,就是没有一个亲人和自己一起喜怒哀乐,哪怕是过一天最平淡乏味的家庭生活。后工业化时代的美国,科技力量强大无敌、经济发达富裕无比而优越感十足,不幸的是竟然有那么多人的家庭生活如此的凄凉! 《绝望主妇》中那些在后工业化社会背景中生活的主妇们,受到血腥暴力的威胁。那种惴惴不安的生活,使她们难以体味到在传统的和谐社区中生活的美好。与此同时,她们又经受着泛滥的性解放的不同程度影响;家庭成员“对家庭的神圣性的公开蔑视”,导致;中撞传统家庭伦理规范的婚外情、嫖妓、畸形性行为、同性恋等接踵而至,离婚、准备离婚、分居、出走等已是家常便饭。总之,主妇们的家庭支离破碎了。传统家庭的温馨、幸福、美满,从“孤独的人群形成”的大众(离散)社会中漂离远去。 生活在这样的景况中的主妇们,能不绝望吗?能不疯狂吗? 要之,《绝望主妇》是一个后现代社会现象的“影像化标本”。它通过电视影像所铺陈、演示的美国一个郊区小镇的家庭生活情景,让人们观览到形形色色的后现代社会现象,体验到特征鲜明的后现代精神心理及其价值观念。编导以无情而尖刻的悲观主义手法所展现的一个个风韵犹存却不再迷人的主妇、一个个矛盾重重而不再幸福的家庭。可以让进入全球化时代的电视观众,体验到一种家庭关系、邻里关系乃至整个社会人际关系的深度危机。从而“回忆”工业化怎么使人蜕变成了“异化主体”:并在观赏那一幅幅艺术化的后现代社会“真实瞬间”时,思考一个问题:完成了工业化的西方世界,是否需要在后工业化时代矫正工业化给家庭生活留下的后遗症,是否需要对于家庭关系、人际关系以及与之相关的伦理原则和家庭观念进行一次重建? 社会现象论文:张志强:讽刺社会现象的同时有着强烈的人文关怀 《烦着呢》是李昌银近年来创作的讽刺幽默小说的结集。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急剧的社会转型期,存在着心态浮躁、自我放纵等种种问题。大家可能还记得当年文化衫上的“别理我,烦着呢”的口号。《烦着呢》一书,正是通过描写社会中普通人物的生活,反映了中国当今社会处于转型期的种种问题,成为了解当今社会变迁的一个窗口。《科长烦着呢》中的科长、《烤驴》中的县纪委的科长、《一对熊掌》中的厂长、《撞车》中的科长等,虽然都有不同的官职,但属于小官,仍属于社会中的小人物。小说以小见大,通过一系列的情节,刻画了这些人物的真实形态,暴露了他们的丑态,展现出了转型期中国社会面临的种种失范。小说用幽默的笔法,将一些“严肃”与“滑稽”的场景放在一起,起到了对比、加深印象的作用。如《烤驴》中县纪委到乡里调查干部腐败问题,小说通过“王副乡长” 在写检查时纪委王科长参与烤驴,继而发现弄错被调查者,而这个被调查者却又自己检讨出不少问题等描述,将官场的趋炎附势、虚伪、腐败等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讽刺社会现象的同时,《烦着呢》却有着强烈的人文关怀。这种关怀,既有对人类美好情感的歌颂,如《纯洁的雪莲花》中对爱情的赞美;也有对人类命运的担忧,如《帅狗李小二》中对人类未来的关心等。小说在反映现实的同时,也起到了“笑中有刺”、“以笑叱正世态”(鲁迅语)的作用。在获得阅读快感的同时,也能引发读者对相关问题的思考。昌银在从事实业之余以写小说为乐,说明他本身就是一个具有人文关怀、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人。 每年春节晚会上,小品最受欢迎。小品之所以受到欢迎,是因为小品采用夸张的手段反映了社会的现实。可以说,昌银这部小说集中的小说,好些作品都可以改编成小品。好书好命运,还可以深度开发。如果这些作品能改编成小品或动漫的话,无疑将加大小说的影响,也将会带动图书的销售。 社会现象论文:论扶人社会现象两重性:事实与价值 【摘要】如今扶老人事件在社会中的处境越显尴尬,法律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问题重重。公平原则与证据规则的不当适用使得司法判决的结果让人们在道德层面上难以接受。法律的评价需要服务道德正义的评价,从而保护合法权益,引导善良行为,维护公平正义。 【关键词】价值;法律评价机制;辅助风险承担 一、从扶人事件出发探讨真理与价值 真理性原则体现真假、是非的原则,它要求人们的思想和行为高度地符合客观对象和本质规律;价值原则是体现人类活动的功利性原则,它要求人们的思想和行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前者求真,后者求善,二者在实践中辩证统一。在此理论的基础之上,我们来看近年来的扶人事件,以试图用二者作为认知和评价事实的工具,求得最接近真理的判断。 2006年11月南京彭宇因搀扶摔倒徐老太而被控撞人,双方多次调解因其无法求证事实而被法官以公平原则判决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赔偿45876元。案件的判决所带来的巨大的影响力,在社会上产生了一系列的非正面的社会效应。2010年12月,福州一位年过八旬的老伯摔倒,围观人群中竟无一人出手相助,就在两名女子试图将其搀扶起来之时,旁人的一句善意提醒又让她们缩回了手,老人孤独的躺在冰冷的马路上直到生命终结。2015年9月8日晚,女大学生小袁搀扶倒地老人而被该老人家属以“不是你撞得你为什么要扶?”而要求大学生小袁赔付医药费等损失,而小袁也因此陷入扶人门事件。 在曾发生的149起扶老纠纷事件中,真相查明率超过了90%,但是对84起恶意讹人者,32起肇事者冒充扶人者的案件中,处罚率几乎为零。当客观事实判断不足,真理难现无法认知之时,我们应当基于何种价值标尺来衡量事实,做出最接近与公平正义的评价? 二、法律评价机制价值分析 (一)确定合理的价值向度是社会评价的任务。社会研究的很多领域之所以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研究主体的价值观不同。案中的彭宇实施了帮助他人的行为,并不是被道德所正面评价的,但是却被法院判决要求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此时就产生了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助人为乐这一具有道德性的行为本身在道德层面上的评价是肯定的,但是却被法律进行了否定性的评价。同时,由于法律本身的权威性和指引性使得这一非正面的评价得以形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效力。此时,以何种价值观作为判断的标准?是以摔伤老人的损害事实为由,以充分基于弱势群里怜悯之心适用公平原则兼顾弱势利益,还是以社会诚信的传统美德为据,以确实考虑有利于鼓励社会善良风俗适用法定证据责任保障公共善举? 在此类案件之中笔者认为,当民事案件事实不清真伪不明之时,适用公平原则进行价值平衡是有待商榷的,法院判决是存在法律适用问题的。在此法官虽然想兼顾公平,扶助弱者,但如此判决,无故被讹之人何尝不是弱者?本文的目的在于,为规范案件事实不清之时适用举证责任归属的问题,以试图用法律制度为此类行为的评价提供一个最接近于认知价值的判断。以鼓励乐于助人这一善良行为,同时惩罚打击恶意讹人者,扶起曾经“跌倒”的人心。 (二)法律认知评价事实的相关问题。下面主要就“公平原则”的采用,案件的关键环节――举证责任问题以及加强对讹人者的相关处罚等方面,进行阐述。 1.“公平原则”是否在本案适用。《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在此类案件真伪不明无法确定侵权行为是否存在时,适用公平责任就存在行为人这一大前提的缺失,所以赔偿所适用的原则上存在法官“经验主义”。法官在实质上忽视了裁判的行为应当符合“依法”的严格执业要求并且应当“引导社会善良风气”的司法责任。因而,就出现了今年9月份老人家属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来要求女大学生小袁为倒地的老人负责等一些列郑州“彭宇案”,天津“彭宇案”,安徽“彭宇案”。在此处,“彭宇案”的失败就在于法律的缺席,而且法官的推理并没有向善,更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之“良”。由于法官的判决所采用的“公平原则”方式判赔,使得人们所普遍认可的助人为乐的行为被否定性评价,一方面他违背了诚信友善的主流价值观,另一方面,加剧了人们对司法的不信任。 2.举证责任的风险承担问题。在此类“扶人案件”中,只有90%的案件可以查明真伪,那么剩下的10%真伪不明是如何裁判,如何符合程序正义实质正义就是一门非常严谨的法律技术科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根据这一规定,笔者认为彭宇案的原告徐老太和小袁案的被撞老人家属都必须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所依据的案件事实提供足以证明的证据。如果案件事实无法证明,法院又无法查清真相时,原告理应承担败诉的风险后果。所以,在事实状态真伪不明之时,我们应当严格适用举证责任,尽管会因无法举证而伤害到可能真的存在被侵权的受害者。 3.法的辅助风险承担。值得关注的是,我国部分省市已经开始在国家现有法律的基础上,在区域内相继出台了相应的法规,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好人法”,通过法律来保障现场救助行为。比如今年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规定,被救助者主张其损害室友救助人造成的,应当依法承担举证责任,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依法由被救助人承担不利后果。救助人因被救助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而发生的费用,有权依法向被救助人追偿。另外,北京上海等地也相继出台了相近的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从法律制度层面上对于救助行为进行事前的规范,用以预防和保护此类行为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道德行为提供一个合法从善的指引,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4.严格法律惩罚。正如前文中提到的应教授文章中所言,多年以来,由于认识上的问题,法律的实施力度不足。在84起扶人恩将仇报的案例中,仅仅只有1例受到了扣留的处罚,但因违法人员已满70周岁,依法不予以执行;在32起肇事者冒充好人的案件中,又对肇事行为进行处罚的,但是没有对冒充好人行为进行处罚。刑法第265条的诈骗罪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对于恶意讹人者所要求赔付的医药费及相关费用数额巨大,早已构成刑法所述的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标准。应当进一步将该行为置于刑法的调整之下,从而有效地打击此类恶性社会事件以正社会不良风气,保护无辜受害者的法益,重塑社会道德。 三、从社会道德层面评价案件背后的价值 2015年10月支付宝推出了全新保险项目――扶老人险。支付宝在“我的保障”中新增扶老人险,只需3元人民币就能享受一年期的“扶老人险”,其间最高可获得2万元的法律诉讼费用,并提供全年的法律咨询服务。来自支付宝的统计数据显示,该险上线三天就有2.6万人参与投保,其中,2.4万投保用户为80后和90后。笔者认为,尽管支付宝出台这项业务无疑带有商业利益色彩,在一定程度上却为此类案件提供了一份潜在的保障,但企图通过这样商业保险的形式来推动社会道德的提升,解决扶不扶这一社会难题明显是不够的。 在中华民族中的传统文化重视“善”,这正是道德的源泉和体现,也是助人为乐性质的道德性根本。在案例中彭宇和小袁如果事实上确实没有撞到老人,那么他们主动去扶老人并送去医院的行为是非常正当、有道德的。然而从处于道德层面上的正当行为的法律评价机制上看,影响行为道德性因素实际上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来源于其应承担的义务。那么从这个逻辑的推理来看行为人的行为并不应当承担其额外的责任负担。究竟这一并无义务相对应的原始救助行为是否要承担本不应当属于助人为乐的风险义务?道德行为是否必须要捆绑风险,承担额外的被诉责任?也是目前人们在助人为乐的这一道德行为面前顾虑不前的主要考虑因素。 四、小结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道德美德,而如今扶老人事件在社会中的处境越显尴尬。除了面对举证难,和对讹人者处罚力度不够之外,法律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依旧有很多问题,如何以有效手段遏制此类行为,亟需法律为其提供支撑和保障。而除了依靠法律和制度层面的解决之外,还应当呼吁道德的归位,一方面弘扬和宣传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另一方面还要结合时代背景,建立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道德教育体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让每一个好人敢做好事,让每一个坏人得到惩处,重树人们对于道德和司法的信仰,以正社会风气,让每一个救助者更加安心从容有保障地帮助他人,仍然需要国家、社会和个人多方参与和共同努力。 社会现象论文:浅析国外社会现象和问题对我国社会工作的启示 【摘 要】世界经济在逐步实现一体化的同时,世界各国也在社会转型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矛盾累积而起的社会现象及问题,观察各国出现的社会现象和问题的特征,可以给我国的社会工作提供正反面的参考,为社会工作带来新的启示作用。本文着重对国外出现的各种社会现象及问题加以分析,梳理各国对该问题的处理策略,形成积极的启发意义。 【关键词】社会工作 国外社会现象和问题 启示 世界各国在进行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建设时,都不同程度地爆发了一些问题和矛盾,形成了局部的危机,凸显了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一方面国外部分国家能够注重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巧妙化解矛盾,另一方面也存在不科学的处理措施,加剧了社会的动荡。从正反两方面分析国外社会现象和问题的解决策略,能够给我国社会工作带来启示作用。 一、国外社会现象和问题概况 国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通过不同的社会现象反映出现了不少的社会问题,它们在问题的表现形式及程度上存在着具体差异,但在总体性质上又呈现出一定的相关性。 (一)经济结构发展不均衡,地区发展存在较大的差异化 经济的发展能有效提升一个国家的经济整体实力,但无法有效调节经济结构及地区差异。现阶段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不同程度存在着经济结构发展不均衡,依赖国际市场程度较高的问题,在经济危机面前难以进行有效抵抗。 如埃及主要依靠运河经济开展石油、天然气、贸易及旅游开发,巴西和俄罗斯主要依靠能源的开掘和出口,印度则在农业和非农业之间的经济结构比例上严重失衡,美国东西部之间在经济产值贡献上差别明显,人均收入裂缝过大。这些问题一方面在面对经济危机时会集中爆发,另一方面也会引起社会不满情绪,营造危机氛围。 (二)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在工业化发展进程中,西方发达国家如英、德、美、法等都出现了因为人口集中及产业密集,造成城市在交通及环境方面的恶化,甚至产生危害人们生命安全的各类工业疾病。而国外一些发展中国家,在进行工业化的过程时,也出现了此类问题,导致农村大量迁徙城市,增强城市压力,滋生了各种社会问题。 巴西、印度等国家的贫民窟就是在工业化进程中因城市容载力有限而分化出的聚集区,一方面各种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另一方面在经济发展中不能有效处理土地资源的利用及分配,导致民众怨恨加深,演变为恶性事件。 (三)贫富差距拉大,引发社会不公 世界各国在经济发展中都伴随了贫富差距的增大化趋势,甚至形成了极端化发展的格局。美国等发达国家在经济水平日益提升的同时,也受到贫富差距的不断影响,构成了社会失稳的隐患因素。 俄罗斯少数富豪经济实力庞大,但国内的贫穷人口的贫穷程度却和苏联时期相当。印度的富人群体仅占据全国人口的6%,却掌握了全国资产的60%,两极分化程度触目惊心。从全球整体上看,绝大多数的国家基尼系数居高不下,两极分化日益严重化。 (四)社会转型期间凸显了权力问题和腐败问题 由于西方国家的社会制度及政治特点,产生了比较严重的政治腐败现象。英国在政治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议席的拍卖行为,而各种政治操纵更是屡见不鲜。进入20世纪后,西方国家政府与社会企业的连接日益紧密,各种政治献金行为也是频频出现。 此外,发展中国家在面临社会转型期时,也不可避免出现了腐败问题,一些执政党甚至将受贿公开化,大肆聚揽金钱,不仅如此,还有的国家的执政党将腐败触角伸向国家资产中,攫取国家利益。 (五)社会群体间的利益争夺愈加尖锐,社会难以和谐稳定 在经济转型时,不可避免会触及某些社会群体的利益,如果这些利益不能有效加以处理,就会造成暴力冲突的发生。西方国家在经济发展转型时,因为社会矛盾的尖锐化,爆发了各种形式的罢工运动。而巴黎骚乱及伦敦骚乱则提示我们,即使是在现代化程度日益提高的今天,社会矛盾集聚起来的不同群体仍会产生利益摩擦。印度、巴西等国家近些年来也不断爆发农民的各项抗议举动,各种社会群体通过采取不冷静的行为抒发自身的不满情绪。更有甚者,处理解决不好这类社会矛盾,直接危害到国家政权的归属,如中东地区的政治运动。 二、国外各种社会问题和现象对我国社会工作的启示意义 (一)着力促进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 针对经济结构失衡及地区发展的差异化,要加大经济调整的步伐,强化调整力度,促进东西部共同发展。我国现阶段实行的西部开发战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也是基于调整经济结构形式,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 国外出现此类问题的国家,也相应加强了改善措施,如印度推出了“包容性增长”的经济政策,力求实现各个阶层共享经济成果;此外,也加大对落后地区及农村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提高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俄罗斯政府也遭受经济危机打击后,正视自身的战略缺陷,推出了现代化的发展模式,调整经济结构。 (二)注重民生建设,正视并解决各种社会问题 从国外的经验教训来看,社会问题往往涉及民生的基本问题,因此,很多国家也注意到这一点,相应将政策向民生建设加以倾斜。巴西、印尼等国家都进行了农村扶贫工作的专项资金发放,在对土地的征收利用上也更加谨慎小心,韩国政府也设立了专项的住宅资金,用于对无户人员的资金保障。此外,在应对因失业而导致的各类犯罪行为方面,各国也相应推出了一些计划方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我国在民生建设上,也是不遗余力。如农村饮水工程、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医保政策的实施、城镇化的推进、新农村的建设等,都是着力改善民生,缓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 (三)建立公正的分配制度,完善救助体系,预防惩治腐败 针对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着力调节劳资环节,缓解纠纷。西方国家在贫民区中设立安置处所,完善了救助体系。“二战”后西方国家也陆续构建了社会保障系统,以延长社会的稳定周期。在收入分配环节,各国也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进行了收入分配调节,辅以必要的税收改革,缩小贫富间的差距。 此外,世界各国也通过了相关的立法,加大了权力监督力度,对腐败的惩治也日渐深入,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但多数并未深入制度肌理,略显程式化。 我国在收入分配及税收改革上,也着重体现出公平性,确立按劳分配的基本分配制度,并对农业税等加以减免,减轻农民负担。对腐败的打击治理上尤见成效,肃清了政治环境,建立公正廉洁的透明政府。 (四)处理社会关系,稳固民族联系,打击极端邪恶势力 社会群体间的关系要本着同一国家、同一利益的理念,采取相应的利益照顾政策,促进关系和谐[4]。俄罗斯确立的爱国主义思想及道德宣传,就是基于缓和社会群体关系,促进国家稳定的目的。此外,对极端势力及国家分离势力,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打击,如土耳其政府就是以强硬换来了社会的稳定。 我国近阶段提出的着力构造和谐社会理念、民族宗教文化的平等原则等就是致力于社会各群体及民族关系的和睦统一,形成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结语 世界各国在各自的经济发展及社会转型时出现了一些社会现象和问题,需要我们加以研究,以为我国社会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参考借鉴。本文主要对国外社会现象和问题加以归纳,并分析其解决对策,之后联系到我国各项工作政策等,获取相应的启示意义。 社会现象论文:浅析日本晚婚·不婚化社会现象 【摘 要】“阿拉40(アラフォ`)”所反映出的晚婚・不婚化,已日益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而日本正是当今世界晚婚・不婚化社会现象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本文分析了日本晚婚・不婚化社会现象的成因,从个人、政府、企业三个层面,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此类社会问题的方法和对策。 【关键词】“阿拉40” 日本 晚婚・不婚化 原因分析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10(2015)13-0189-02 一 “阿拉40” “阿拉40(アラフォ`)”是当下日本社会的一个流行词。“阿拉40(アラフォ`)”是「アランドフォ`ティ`(around 40)的略称,专指40岁左右(35~44岁)、有稳定工作、尚未结婚的男女。 “阿拉40”所反映出的,是一种日益普遍的社会现象――晚婚化,甚至不婚化。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到达适婚年龄之后,并没有选择结婚或是无法结婚。此类现象的不断增加,导致了社会结婚年龄的大大增长,或者说是结婚年龄的散乱化。晚婚・不婚化是全世界都存在的问题,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国家要数日本。 二 日本的晚婚・不婚化社会现象 日本是当今世界晚婚・不婚化社会现象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日本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发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30~34岁的日本男性未婚率高达47.3%,35~39岁的未婚率也有35.6%;而日本50岁年龄层的人口中,从未结过婚的人口比例,男性为20.1%,女性为10.6%,且以上所有数字目前仍然呈现上涨趋势。预计到2030年,日本50~60岁的男性中,将会有近三成的人未婚,且有可能终身不婚,女性的未婚和不婚比例也会相当高。可以说,在日本晚婚・不婚化社会现象已日益普遍,正如《东洋经济周刊》2014年3月发表的封面文章中所描述的那样,日本社会已然步入“超级单身社会”。 晚婚・不婚化现象,给日本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如造成了少子化、出生人口率降低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日本政府在2014年6月17日的内阁会议上,决议通过了2014年度版的《少子化社会策白》。其数据显示,年轻一代的未婚率持续上升,25~29岁的男性未婚率为71.8%,女性未婚率为60.3%;日本社会的晚婚化现象不断加剧,12年间日本女性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平均年龄为30.3岁。就年轻一代晚婚・不婚的原因而言,20岁年龄层的回答中,“经济条件不允许”位居榜首;若单从女性的回答来看,选择“不想失去单身的自由”一项的人数最多。谈及“养育孩子的条件”,20~40岁年龄层的人选择最多的选项为“能同时兼顾工作和抚养孩子”。 三 原因分析 首先,谈及日本社会的晚婚・不婚化现象,往往会被诠释为追逐个人自由、抗拒家庭及社会责任的举动。诚然,2014年度版《少子化社会策白》中,有关日本年轻女性选择晚婚・不婚原因的统计数据也证实了这种说法。从家庭和孩子考虑,女性在婚后必然面临生育和照顾孩子的问题。过去,结婚生育后,日本女性往往需要牺牲自我,成为职业家庭主妇。可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日本女性的婚姻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更多的女性开始走出家庭,与男性一同学习、一起工作。新时代的女性,大多都有自己的事业,不必像从前那样靠丈夫为生,因而也更加趋于独立自主。可日本照顾孩子的行业并不发达,所以女性在婚后将会面临工作、养育孩子的双重压力。这使得她们疲惫不堪,甚至不想结婚,进而致使日本晚婚・不婚化社会现象加剧。 其次,近年来受次贷危机的影响,日本经济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在日本国内,许多企业选择降低薪水、减少员工福利,甚至是裁员,来应对企业业绩的下降。日本某职业介绍所于2012年6月对东京及周边城市的25~34岁的男女上班族,实施了一项名为《2012职业规划报告》的调查。结果显示,有31.6%的日本年轻上班族认为自己在工作中的表现与所得报酬不成比例。当问及“离你的目标年收入还差多少时”,30.1%的人回答“50万日元(约3万元人民币)以内”,31.1%的人回答“50万至100万日元(约3万至6万元人民币)”,32.2%的人回答“100万至200万日元(约6万至12万元人民币)”,回答“200万日元以上”的人也占了6.6%。 而关于提高目前工资水平的理由,无外乎“为将来的生活存钱”“为了结婚生子做准备”“买自己喜欢的东西”“为了退休后的生活更丰富”等等。可见,因为经济低迷,工作的不稳定和薪资水平的下降,不少日本民众的生活陷入了困境,他们对未来充满了不确定性,根本无法考虑结婚的问题。 再次,致使晚婚・不婚化社会现象日益加剧的原因在于,人们传统观念的变化和日本社会包容性的提高。全球化的浪潮为人们带来了更为丰富、更为多样化的观念和生活方式,社会整体的包容性也因此不断增强。一方面,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社交网络的扩大,使得单身变得不再孤单,某种程度上反而会让人感觉到轻松自由,因此越来越多的日本年轻人选择了单身。另一方面,日本社会对晚婚甚至不婚的社会现象有了更强的接受度和包容性,人们可以摆脱“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等传统观念的束缚,不用顾忌世人另类的眼光,可以更加自由、随心地选择个人婚姻问题。 四 解决对策 “一起工作,一起抚养孩子。”改变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婚姻模式,夫妻双方一起工作赚钱、承担家庭开 销,共同分担家务、抚养子女成长,夫妻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体谅。 个人层面,女性要转变观念,完成家庭主妇角色的转变,主动参加工作,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改变所有家庭开销都要依靠男性的局面,积极提高自身在婚姻及家庭生活中的地位;男性则要关爱女性,尊重妻子为家庭的付出,力所能及地分担家务,积极与家庭成员进行沟通交流,关心并参与子女的成长和教育。 政府层面,积极带动日本国民消除或减轻对女性就业的歧视,倡导女性独立,鼓励女性参加工作、发展事业,并在女性就业政策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和照顾,提升女性在职场中的地位和收入。 企业层面,打破“男尊女卑”这一传统观念的束缚,制定更为人性化、灵活化的人事管理制度,为女性提供相对宽松的就业环境和氛围。 解决晚婚・不婚化社会问题,重在帮助适婚男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保持健康向上的心态,积极奉献社会。今后的日本,晚婚・不婚比例可能还会越来越高。相信晚婚・不婚化所带来的不安和种种社会问题,会在个人、政府、企业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得到妥善的解决。 社会现象论文:基于社会现象情景模拟的道德调查 [摘 要]近几年新闻报道中不乏关于人情的冷漠,公共道德的缺失等负面新闻,我们透过媒体越发觉得这个社会令人毛骨悚然。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无论是对他人不幸的冷眼旁观,还是在生死关头的挺身而出,都是社会道德典型现象的展现,而我国社会道德情况的真实写照应该由每一位社会成员组成。正是出于对当前社会道德问题的好奇,本文作者对路人进行实际情景模拟和问卷调查,调查了西安市人民对于社会现象的反映。从而调查统计出我们的社会还有多少温存。 [关键词]社会道德;情景模拟;问卷调查;社会现象 一、背景概况 社会道德是以一定的目的和方式有机结合的群体为了维护共同体的利益所具有的一切道德属性的总和,它是主体为非个体的社会群体所具有的道德。 中国的社会道德,一直饱受质疑。我们经常可以在新闻媒体中看到各种各样的丑闻:一些公共场所被堆满垃圾;公共交通工具上,各式各样人物丑态百出,严重影响城市乃至国家形象。然而,与上述社会现象相反,阿尼帕抚养了13个本不相干的孤儿;“最美教师”张丽莉为救孩子双腿被客车碾过;还有用生命托起歼-15战机的罗阳;在危急时刻奋力救下坠楼婴儿的最美妈妈吴菊萍。中国社会的每时每刻都不乏闪耀人性光辉的感人事迹。我们选择用问卷调查和情景模拟相结合的方法测试当今社会是否真的如新闻报道里的那样。 二、调查结果 (一)公交车让座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统计能够看出,大家在面对“问卷式”提问的情形下都会毫不犹豫的为需要人群让座。这表明在大多数人心中是能够清楚地认识在面对类似情形时的正确做法。大家心中都是清楚何为对何为错,不难推想整个社会人们的价值观的导向是正确的。而当问及大家在车上是否会提醒其他人为老弱让座时,大多人会选择沉默。 而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随后也在公车上做了长时间的观察与统计,发现实际结果与问卷调查结果出入较大。公车上几乎没有见到有主动为老人让座的情形。而主动劝他人让座的更是完全没有发生。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通过采访车上路人等方式,对两种迥然不同的结果进行了分析,并一致认为:大多数人不主动让座的原因是不好意思做“出头鸟”,在主动让座后会让别人觉得自己太假太做作。我们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虽然主动让座的人数几乎为零,但在有人下车空出座位时,周围的人会默认一个共识――将座位让给需要的人。这也是中国人含蓄内敛不善于表达的一个体现。 (二)路遇乞讨人群态度 针对面对乞讨人群的问卷分析,主动避让的人还是占了大多数。这与我们随后进行的实际观察结果契合度也是较高,在面对乞讨人群时,大家都是选择无视或者迅速远离。通过事后对“被乞讨人”的采访,大家都表示在网络以及电视上看过太多虚假乞丐,他们并不能确定自己的同情心是否真正发挥了作用。此种情况也不难看出我们整个社会的诚信度今年来不断降低的现状。 (三)路遇跌倒老人态度 面对路人跌倒或需要紧急救助时人们反映,从问卷结果看得出大家都是愿意去帮助他人而不是选择冷眼旁观。而通过采访我们也了解到,造成大多数人选择观望的原因是电视网络媒体上老人“碰瓷”的事屡见不鲜。不少人做了好事最后确当了坏人,甚至官司缠身。这让人们在面对类似情况明知“该”怎么做时却选择了犹豫退缩。 (四)路遇路人求助态度 关于为路人提供简单帮助这一项,问卷结果显示拒绝帮助他人的始终占极少数。大家显然也都是清楚的知道在别人有困难时给与帮助是正确的。而当我们将这个问题从问卷上“搬”到实际生活中时,大家给出的答案却不怎么令人满意。在模拟情景中我们的同学只获得了近30%人的帮助。剩余的人处于防备小心都选择了拒绝。从事后的采访中我们也了解到,大多处于防备的人都表示看过太多路上行人诈骗的案例。 三、结果分析 我们收集了大家对于造成当今社会人情大不如前的原因的一些看法。大家都认为社会环境对我们现在人们的价值观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尤其是网络、电视等媒体的力量。过度的宣传负面案例,让大家心中蒙上了阴影,在面对他人需要帮助时会犹豫。 四、思考与感悟 传统社会道德观主要是建立在社会价值的基础上,在传统社会的道德观中,人的价值远远低于社会价值,社会价值的实现往往是以牺牲人的价值为代价。而现代社会的道德观是建立在人的价值与社会价值双重价值的基础上,在高度文明的社会里人的价值在某些情况下甚至重于社会的价值,对人性价值的承认与尊重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文明与否的重要标志。 总结我们在学校范围内的活动,我们可以对当今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有一个大概的评估。同学们具有帮助他人的意识,但这种意识并不能形成足够强大的行动力来支撑大家去做那些不属于自己分内的好事。从另一个方面讲,周围的风气也会对人们的行为产生较大的影响。 在走入社会市区里的调查,我们进行了与在学校里基本相同的活动内容,以达到对比的目的,但对比的结果不令人满意。极少有人会将手机借给我们,甚至面对问路的我们,很多人都视而不见。针对市区活动这样的结果,我们也应当客观的分析。首先,社会成员社会公德意识出现了一定程度缺失,人情的冷漠让人缺少爱心。其次,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导致面对陌生人时,很多人具有高度的警惕性,这种戒备心理让所谓的“热心行为”变得越来越少。再次,社会的浮躁和城市人较大的工作压力使得人们失去了原有的耐心。最后,社会上还是好心人占多数,我们一方面应该冷静分析实践结果,但也不能以偏概全,否定所有。 作者简介:段宇,1994―,男,陕西省西安市,本科在读,专业:飞行器设计与工程;寇家庆,1993―,男,陕西省西安市,本科在读,专业: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何乾沛,1992―,男,陕西省西安市,本科在读,专业: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社会现象论文:对“人肉搜索”社会现象的认识 作者简介:王建新(1989―),男,甘肃张掖人,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摘 要:“人肉搜索”是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必然的结果,作为一种新型的搜索机制,它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对于“人肉搜索”我们需要从各个方面入手,引导其健康发展,最终实现网络资源的合理利用。 关键词:人肉搜索 侵犯隐私 网络实名制 一、何为“人肉搜索” 一般来讲,广义上的“人肉搜索”泛指一切由信息“征集者”提出问题、信息“应征者”回答问题的信息搜索与提供方式。而狭义上的“人肉搜索”则是指以网络为平台,以网民为资源,逐渐获取某个人或某些人的信息,然后整理分析出这些信息,最后找出并确认这个人或这些人信息的过程[1]。从“人肉搜索”在我国这些年来的发展情况来看,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其有利也有弊。 二、“人肉搜索”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促进知识文化的交流传播。这是人肉搜索的优秀功能。人肉搜索是根据网民的需要,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最终实现资料共享和问题解答,这种方式方便、快捷、有效,从而避免了传统搜索引擎网民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从数以万计的答案中筛选符合自己要求的答案的弊端,节省了大量时间,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 2.伸张正义。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即使再完善的法律也不会覆盖到每一个公民身上,不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这就需要道德力量的制约,此时人肉搜索就充当了道德的化身,通过广大网民的人肉搜索,进行舆论谴责,最终使得该官员得到应有的惩罚,让不道德的人接受道德的惩罚,这是人肉搜索的目的之一。 3.有利于公民监督权的行使。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因此,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成为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2]。民主政治建立的前提就是保障公民的监督权得以实现,而言论自由则是公民监督权得以实现的一个重要表现。人肉搜索不是通过公民直接参与政治行驶监督权,而是网民就针对每一事件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从而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迫使政府有所作为,同样达到了监督的目的。虽然我们不能保证这种监督形式的绝对有效,但它却做到了全民参与,成为公民间接行驶监督权的最佳途径。 (二) 消极影响 1.侵犯他人隐私权。“隐私权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的对仅与自己的个人秘密和生活有关系的利益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3]。最近发生的“丁锦昊”事就是这种侵权行为的典型表现。南京的一初中生丁锦昊到埃及游玩,在埃及神庙上刻了“丁锦昊到此一游”的字样,此事一经曝光,广大网友利用人肉搜索找到了丁锦昊所在的学校、年级、班级、甚至是学习成绩并将其公开在网上,我们难以想象也不敢想象这些信息公开之后对一个未成年的影响。 2.诱发网络暴力。暴力不仅是身理上的同时还包括对压人心里和情感造成的伤害。目前人肉搜索却被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人肉搜索成为发泄情绪,挟私报复他人的工具,对他人的心灵生活产生负面影响。如2007年“姜岩事件”,广大网友不了解事实真相,在网络上对主人公王菲大肆辱骂,最终使王菲失去工作。甚至有网友声称要杀了王菲替天行道,王菲因害怕被杀而一度不敢出门,对当事人的心理造成了很大影响。 3.诱发对法律的漠视。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因而社会上的许多道德问题如果用法律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人们就会运用人肉搜索将道德破坏者置于公众的视线中,让他接受道德的审判。公民有言论自由,但公民却不能滥用自己的权利,将但当事人放在道德的烤架上进行无情的炙烤,更不能将自己视为道德的化身或道德警察,随意对别人进行所谓的道德审判,将道德凌驾于法律之上,道德是道德,法律是法律,二者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用道德代替法律,无视法律的存在。 三、引导”人肉搜索“健康发展 (一)加强公民法律意识的培育。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建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是制定良好的法律”[4]。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法治的实现应包含两部分:一是制定良好的法律,二是遵守良好的法律。因此我国目前针对人肉搜索而专门立法是规范人肉搜索的首要之举,建立完善的的法律是人肉搜索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同时同志曾深刻指出“有了比较健康和完善的法律制度,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再好的法律制度也会因为得不到遵守而不起作用”,目前人肉搜索被滥用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网民法律意识淡薄,割裂了权利和义务,甚至扩大了权利,漠视自己的义务。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的政治权利,同时尊重他人的隐私也是公民的一项义务,因此,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刻不容缓。 (二) 实行网络实名制。所谓的网络实名制是指将上网者的身份和真实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相对应联系及统一进行网络注册的制度。而此前早有国家就已运用了该项制度,如韩国,韩国在2002年提出网络实名制问题,韩国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网民在注册邮箱和聊天用户是必须适用实名,并用身份证号码进行验证,违反规定的网站将被处以最高3000万韩元的罚款。网络实名制有助于从源头上杜绝违法提问。还可以追究答案提供者的责任,从而维护了网络环境。 (三)政府要加大监管力度。随着经济的发展,计算机日益进入家庭,各国政府均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如何强化对网络的管理,防止它的滥用。对于政府来说要做到以下两点:第一,发展技术,技术是网络的优秀,人肉搜索就是充分利用了网络技术实现了在虚拟空间中不定向交流,因此,从技术上来说唯一的出路就是“以技术对抗技术”[5],只有采取比人肉搜索更先进的技术,加强网络技术的控制能力才能清除同样有高科技到来的垃圾信息,第二,充分发挥网络警察的职能。通过网络警察以打击利用人肉搜索散布谣言,侵犯他人隐私,甚至犯罪的现象。第三 完善网站准入制度。政府应该提高网站准入要求,完善网站准入审批制度,严格把关,禁止安全性不高、机制不健全的网站进入公众的视野,增强网络安全性。 (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所谓道德是指调整整个社会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总和,它渗透于整个社会生活之中,与每个人都有密切关系。网络其实也是人类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也必然受到人类社会道德规范的制约[6]。由于人肉搜索具有虚拟化的特点,因此伦理道德也应该形成一些新的规范来约束人肉搜索行为。第一 强化公民网络道德教育。网络也是一个小社会,同样需要发挥道德的制约作用。第二 将网络道德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以尊重他人隐私为荣,以窥探他人隐私为耻。假如人肉搜索的参与者不能很好的自我约束,人肉搜索的路可能会越走越窄。 人肉搜索是互联网技术发展的结果,作为一种新的搜索机制,人肉搜索并没有错,它是中性的,它不应该被禁止或被扼杀,而是应该对其进行正确引导,让它成为像QQ一样的人们普遍使用的网络工具。 社会现象论文:社会现象类材料作文如何打开思路叙深议透 在2013年18套高考作文题中,新材料作文占17题。在17套新材料作文试题中,又以"社会现象"类居多。 对于这类社会现象类材料作文的写作,最好的写法是就事论事,这样"既不易脱离材料的内容和含义"写作,又更能显示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思路上,这类作文比较适合按照"摆现象-析危害-挖根源-想办法"的步骤来展开。可是考生摆现象时往往感到文思枯竭、无话可写,或是在谈危害、挖根源、想办法等分析说理过程中往往浮于表层、缺少思想和独到的看法,形成了一篇篇空洞无物、毫无思想价值可言的作文。面对这种现象,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指导学生打开思路、叙深议透。 1纵横联想、同类拓展摆现象 "就事论事"型材料作文一事一议的最大缺陷是对材料反复的叙述,从而导致文章内容单薄、空洞无物。为了弥补这种缺陷,考生可以采用"纵横联想"或"同类拓展"的方法来丰富材料的内容,为后面的"谈危害、挖根源、想办法"作铺垫。 1.1所谓"纵横联想"就是指学生要学会按照时间维度、地点维度、职业维度等多个维度进行联想拓展,并化虚为实,具体描述现象,从而促使论述内容更为丰富,同时也为下文的分析说理做好事例准备。 例如以"玩手机低头一族"为材料的作文题,可以从以下几个维度摆现象: 按纵向时间维度:小孩低头一族、成年人低头一族,起床低头、走路低头、上班低头、下班低头、睡觉低头…… 按横向场合维度:学校老师学生低头一族、上班族司机低头一族、单位里公务员低头一族、站台等车低头一族、朋友聚会餐桌上低头一族、回家过节看望老人低头一族…… 1.2所谓"同类拓展"就是寻找一些和作文题所给材料相似或相反的同质素材以充实文章内容,支撑自己的观点,为下文的分析说理埋下"伏笔"。 如"老人摔倒"热点话题可用相似或相反同类拓展法拓展得出下列写作素材: ①南京市彭宇案。 ②海口杨大爷买菜途中摔倒无人相助暴死街头。 ③江苏司机扶起摔倒老人,被诬肇事者,好在车内有监控录像,还了自己清白。 ④河北省承德市公交车上一位小女孩给老太太让座、扶老人,却反遭讹诈。 ⑤四川达州蒋婆婆摔倒,三小孩扶人遭诬陷。 考生在写作时,如果能从纵横联想、同类拓展两方面补充一些同质素材,并将之写具体一点,这样既可以避免陷入就事论事的局限,又可以更好地打开思路,为下文的"谈危害、挖根源、想办法"作铺垫。 2就事论事、逐层深入谈危害 有了前面的叙例摆现象,接下来我们则要谈危害。谈危害又该如何打开思路、叙深议透呢?我们可以就前面的叙例一一分析其危害或好处,并从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国家、对社会、对环境,对过去、对现在、对将来,对身体、对学习、对工作、对生活、对精神、对人格品质形成等角度多重挖掘,层层深入,然后辅以因果论证、假设论证、正反论证等论证方法自然就可以将危害议深议透了。 仅以"小孩低头一族"为例写一个"谈危害"的论证段: 小孩如果沉迷于玩手机,变成低头一族,玩的是孤独和寂寞,玩的是"愤怒的小鸟"、植物大战僵尸",结果小小年纪就变成了"驼背 ",戴上了厚厚的镜片,耽误了学习,养成了孤僻的性格,甚至造成一种暴力倾向,危害了孩子将来的健康成长。这是一个孩子的悲哀,也是一个家庭的悲哀,更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悲哀。 (多方挖掘 逐层深入) 3援情析理、多方挖掘析原因 就事论事型材料作文在谈危害之后还要由果溯因,多方深入挖掘其产生的原因,在分析原因时我们可以援情析理,从自己内因、他人的外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的原因、国家制度的原因、国情的原因、人性的弱点、民族的劣根性等多方面挖掘原因。这样的分析论证才能打开思路、议深议透,同时也为下一步想办法打开写作思路作铺垫。 如以"老人摔倒"为例写一个"析原因"的论证段: 为什么老人摔倒反诬好人的现象屡禁不止呢?曾听说一位国家退休老干部有钱有房,故意摔倒讹诈别人,原因是儿女在国外、无事可干,讹诈上一个好人是为了经常有人到医院看看他,有一个人天天陪他聊聊天;也曾听说一位孤寡老人,因为儿女很穷,无力赡养老人,只好以每月碰瓷一两次讹诈别人几百块以维持生活;还曾听说一位患病的老人因无钱治病,只好靠考假装摔倒被人扶而讹钱治病。当然更多的是因为社会法制不健全,讹诈的道德成本和违法成本相对较低,一些人便不顾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约束而铤而走险,讹诈他人。 4逐层深入、多方携力想办法 就事论事型作文在分析原因之后,我们就可以从原因入手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可以从当事人、旁观者、社会舆论、社会制度、政府法制、执法部门、社会援助体系等各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样的论述才有深度,有高度,有现实意义。 如以"老人摔倒现象"为例可以这样写一个"想办法"的论证段: 我们该如何杜绝这种扶起老人反遭讹诈的现象呢?我想首先要健全国家的养老制度,设立"老人摔倒险",让老人们"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让扶人的好心人免除后顾之忧而不致于"惹祸上身"。其次国家要建立完整的社会信用体系,将不诚信行为记入道德信用记录,增加不诚信行为的道德成本。公安执法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通过行政处罚的法律手段,增加讹诈的违法成本,从而促使当事人和全社会道德、法制素质的提升。社会舆论体系要加大社会正能量的宣传力度,如积极宣传沈阳雪中被撞谎称"我没事,我有医保,你赶紧上班去吧"的"正能量大爷"。国家援助体系要设立"见义勇为奖",大学法律系要免费为扶人者提供法律援助,让他们免除见义勇为受伤或被讹诈的后顾之忧。当然我们在扶摔倒老人时也要讲究方法,首先应确认事实,有人摔倒了,几个陌生人一起伸出援手,既可以互相作证,又可以互相保护。 社会现象类就事论事型材料作文的写作要想打开思路、叙深议透确实不容易。我想通过以上四个角度经常对学生进行写作指导和训练,学生一定能顺利打开写作思路、将就事论事型材料作文叙深议透的,也一定能写出一篇篇内容充实、论述透辟、思想深刻的优秀作文。 社会现象论文:城市社会现象的呈现与透析 [摘 要] 陈凯歌的《搜索》一改过去凝重的影像风格,让观众窥视到了城市剧的影像表达方式。这位中国人文导演第一次把创作重点投向城市,令人耳目一新。陈在为大众带来城市时尚气息的同时,呈现了一场网媒时代下的各种城市现象与诟病,让对之习以为常的大众在与电影的审美距离中产生思考,反思网络、媒体、人与人的关系等现象,让观众在电影所呈现的各种迷失现象中,重新寻找自我,寻找生命的价值与定位。 [关键词] 《搜索》;现象;呈现 陈凯歌的《搜索》一改过去凝重影像风格与叙事方式,令观众窥视到城市剧的影像语言表达方式。然而当欣赏完影片,陈在这一表达方式转变下,在给观众带来不一样欣喜与体验同时,定会发现在这具有强烈时尚气息、城市幽默甚至有些戏谑性表达的方式下,观众看到的仍是一个秉承着文化赤诚之心、具有文化责任感与使命感的陈凯歌。 一、陈凯歌的“人文”理念 陈是中国最具文化责任感使命感的导演,在其三十年导演生涯中,共拍摄十三部电影,代表作主要有《黄土地》《孩子王》《霸王别姬》等。作为中国第五代导演,陈与张艺谋的区别在于其作品文化上的特征。第一,具有明显的时代文化感。这些作品中,《大阅兵》因其个体意识与集体意识之间冲突而深入人心;《孩子王》成为特定年代知识分子上山下乡符号化象征的代表。第二,民族悲悯意识与文化反思精神。在《黄土地》中,导演在影像语言上采用“写实加写意”的表达方式,凸显了农耕文明下,中华民族千年不变的生存方式与民族悲剧意识,该作也因其独特的影像语言风格上文化传达的力度,而在国际上获多个大奖;再有就是代表着陈艺术巅峰的《霸王别姬》,因其宏大的历史视野、独特的人文视角与强烈的社会批判意识和文化反思精神,使得该片成为中国目前为止,惟一问鼎戛纳国际电影节金棕榈大奖的作品。影片为观众展现了历史政治风云变幻中,几个京戏艺人程蝶衣、段小楼、菊仙的悲剧命运,从而为观众透视出近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的生存状态与悲剧人生。《霸王别姬》对中华民族国粹“京戏”艺术的文化反思,让观众体验到瑰丽的精神文明浇灌的是中国人的血与泪,是中国人生存现状的痛苦与命运挣扎。第三,在绝望中展现生存希望。纵观陈的作品,有时让人感觉到绝望与痛苦,但这位具有强烈批判意识的导演,在呈现绝望时,总为人们撩亮生存的希望。如《黄土地》中翠巧最后虽死了,但她却迈出了改变自我命运的步伐;《霸王别姬》中人性的断裂,历史的扭曲虽令人绝望,但导演通过对程蝶衣艺术精神世界的刻画和一个同性恋者表现出对爱情忠贞的塑造,为观众留下了生命存在意义的纯真精神理想。 这些都是陈早期作品所呈现的文化精神力量,那么,其新作《搜索》是否仍秉承着他一贯的人文品格与精神呢? 二、《搜索》:城市社会现象的呈现 影片以主人公白领丽人叶蓝秋身患绝症的故事为主轴,展开了一次在网媒时代下,城市心理与现象的网络搜索与现实呈现,最后以叶蓝秋对自我生命的终结选择,使观众在与电影的审美距离中,获得一种具有网媒时代特征的生存体验与直击现实的冷峻反思。 (一)主人公叶蓝秋:网媒时代下生活现象的呈现 故事的展开,以叶到医院查出身患淋巴癌晚期,其在痛苦与精神空白状态下坐上公交车。可叶时尚的着装、抢眼的墨镜及夺目的口红与平民化的公交车形成格格不入的焦灼氛围,所有公交车上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这一形象,此时一位刚上车的老人站到叶身边,叶未给其让座,而似乎处在精神空白状态中。叶的这一举动,引起了公交车上这些握住“道德正义”平民的愤怒,在一片指责声中,叶让老人坐她的大腿,即触犯了众怒,而这一切却被身边实习记者佳琪用手机录了下来。 至此,故事所有的矛盾、线索如网媒时代下的快餐方式一样,在银幕上快速呈现。如叶在电脑引擎上搜索“淋巴癌”信息,一幅幅触目惊心的图片文字,令其状态进入了生命的寒冬;而另一边是实习记者把所拍之事交给了资深记者陈若兮,随后在电视新闻类节目“今日事件”中播出,即引起社会一片“哗然”,“墨镜姐”事件引起的公愤及评论在网络上铺天盖地;电视媒体乘胜追击,街头采访;“墨镜姐”事件专家评说;记者对叶母校老师的引导性采访;建立网站,等等,陈若兮对此事件的成功展开与报道,令其可谓是春风得意。而无意触犯众怒的叶则在社会舆论的绝望状态下,试图对自己的不当行为做出解释,再度接受佳琪的录像采访,却被资深记者陈若兮,压而不报,致身患绝症的叶处于一种全民公愤之中。 影片所呈现的这一主体事件及人物关系,系互不相识的个体及人群,在全知的观众视角下,这些人物之间毫无利害关系,也无重大过错。叶身患绝症,无意伤害任何人,却犯了众怒;陈作为资深记者,在尽自己职业本分时,却对“墨镜姐”事件前后拓展报道时,进行了一定的主观剪裁;街头民众只是对事件发表了自己的道德评价;铺天盖地的网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母校的老师只是配合了主流媒体的引导性采访等,正是这些互不相识且无太大过错的人群,因网络、媒体织就了一张无限的舆论网,使这个身患绝症的白领丽人陷入了道德沦丧的无边深渊中。电影呈现的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事实、一种现象、一个小事件,却因互不相识的人利用网媒杠杆将之全面激活,令人心痛到无语,不禁对叶产生悲悯之情,更悲悯于整个社会、人心、人群,甚至这个欣欣向荣的时代。 电影在叶事件现象的呈现过程中,同时交织多重城市社会现象与矛盾,同样令人深省。 (二) 富人及其家庭生活:家庭角色现象透视 当叶查出患淋巴癌晚期回到办公室,其有些无法把控情绪,在向董事长沈流舒请假时,沈表现出对美女助理的怜爱之情,说了句:“只要用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需要绝望。”就这么一次,当叶不禁靠在沈的肩上哭泣时,沈太太莫小渝正好推开办公室的门,至此,这个富人家庭便种下了阴影与隔阂。没有像普通人一样的愤怒,也没有像普通人一样的直白争吵,但一场普通人难以体验的富人家庭矛盾就此展开。这个富人家庭的矛盾在这样几次夫妻间不阴不阳的对话中不断升级。 第一次,二人看上去非常和睦地在共进晚餐,莫问沈:“你们什么时候开始的?”沈道:“开始什么?”莫说:“偷情?”沈不容置疑地答道:“你太小看我沈流舒了,我看上的人还用偷吗?”至此,妻子陷入紧张中。莫第二天想去买块表向丈夫以示道歉,却因其向电视台《今日事件》打电话说叶是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她所有的银行卡都被沈停了。当晚沈回到家审问妻子:“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恨我的?”像犯了大错的妻子说:“我错了,可你没有给我表达歉意的机会,你把我所有的卡都停了,本来我想去给你买块表的。”沈道:“听出来了,你的欠意,我买单,可你知道,我的钱不是你想花就能花的。”接下来的第三次对话,是沈要在老外斯通面前演一出家庭和睦的戏,以便其与斯通签跨国合作协议,故需妻子配合,而妻子也很好地配合了他。当妻子在沈耳边说:“你记错了,我们结婚纪念日是下个月。”沈即说:“我说哪天就是哪天。”晚宴回到家,妻子还沉浸在丈夫为她所做的一切中时,沈已发话:“小叶失踪了,小叶在这个城市惟一得罪的人是你,小叶是不是受你威胁?”莫说:“没有。”沈说:“一个能给电视台打电话,羞辱自己丈夫的人,我怎么能相信她。”妻道:“老沈,你怎么说变脸,就变脸,那你今晚上为我做的一切是为什么,做给斯通看的,是不是,那你的目的达到了。”妻接着道:“那你送给我的珠宝,我是不是也要还给你?”这时沈突然站起来说:“好没有情调的女人,我们说不到一块儿去了。”甩手而去。妻终于被激怒,冲进其书房道:“咱们是说不到一块去了,我问东你说西,你把商场的那一套搬到家里来,把自己的老婆当成商业上的竞争对手,你是不是觉得特过瘾,你和小叶的事,哪怕有一句解释呢,一句都没有,不成,沈流舒,我要和你离婚。”沈一脸不以为然地惊讶到:“牛啊,敢跟我沈流舒提离婚,离婚得我说离才行,你说了不算!”莫只好一言不发悻悻离开。 至此,这个家庭已积累了足够的伤疤与矛盾。 这是一个富豪家庭没有硝烟的战争,只在妻子与丈夫之间展开,本是一件小事,在普通人家可能很容易解决,而由于丈夫的身家使其在家庭中具有不可侵犯的绝对权威性,即使可能是他犯了错,也要由妻子来认错。这夫妻间对话,道出了富豪家庭不平等的角色关系,同时更重要的是透视出了当代社会这些光鲜靓丽的阔太们不为人知的家庭生活真实现象,在她们尽收了世俗羡煞目光的同时,又有几人能真正理解她们的苦楚。 (三) 物欲社会与网媒时代下打工族的“现实”与“挣扎” 这是一个在网媒时代下,大众话语空间“无限自由”却极易为富人把控的时代!似乎是“富人无限有,穷人永远无限穷”的时代!正如片中资深记者陈若兮所说:“我吃得起最贵的三明治,却买不起最便宜的房子。” 本是互不相干的人,因工作、网媒,叶蓝秋不让座事件,将一群人张罗进了一张无形大网中,进行着各自较量。一边是成功富豪沈流舒;一边是资深记者陈若兮,因成功拓展性报道“墨镜姐”事件,而春风得意,却不知在伤害她人的同时,还险些让沈流舒跨国公司计划流产。沈在愁绪之后仅仅略施小计,既化解了跨国公司计划的危机,同样又通过网络让其包养“小三”事件化于无形。 正如沈流舒对妻子所说:“我要捏死她,如同捏死一只蚂蚁。”当陈若兮还处在对阔太莫小渝被漠视的家庭生活深切同情中时,这个单纯资深的记者还在感叹:“有钱有什么用,买不到爱。”“有爱有什么用,买不起房!”沈仅仅用一招,便打到她的要害,其还误以为自己用智慧换来的报酬,即刻变成她索贿的证据,且不说她那买房希望的破灭,这个才刚刚新闻报道如此成功、事业正处在蒸蒸日上的记者,瞬间便失去她深爱的工作,失去她在这个城市的生存之本。 在这一场互不相识的较量中,观众不仅仅见识到什么是成功人士的力量,更重要的是体验到什么是打工族的“现实”与“挣扎”。普通人、打工族,一辈子努力、一辈子忙碌,只为了一个家,一套房,却如此艰难!富人却只用轻轻一动,一切都在他掌控中!不禁让人哀叹人生,命运几何! 三、《搜索》:社会现象透视下的心灵“渴望”与“回归” 故事随着叶蓝秋笑对自己生命终点结束了,所有的矛盾一一化解,这张大网上所有痛苦、内疚的人群重新自我认识与调整,陈若兮和她的恋人杨守诚举杯告别,杨守诚一直守护着叶蓝秋,直到他知道这个女孩已患绝症,就要失去她时,他才知道自己真正爱上了这个女孩。正如陈若兮所说:我们举杯告别吧,你失去了你的爱人,我也失去了我的爱人;你失去了你的工作,我也失去了我的工作,我要重新去开始我的生活。而沈流舒正在成功签跨国公司协议时,那个被成功富豪丈夫所伤的女人莫小渝,在对叶蓝秋无限的内疚中,也整理好了自己的心情,留下离婚协议,开着车迎着春风而去,那是一脸从没有过的自由与轻松,那是暖风吹来,洋溢着幸福、美丽、自由女人的脸! 当生活与现实让人喘不过气或令人已伤痕累累,陈凯歌这位我国难得的人文导演,总能让观众在艺术中感悟、体验、重新认识生命,在绝望中走向新生,这就是始终秉承着人文品格与艺术精神的中国电影导演――陈凯歌! [作者简介] 夏燕(1973― ),女,贵州独山人,美学硕士,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影视学、艺术学。 社会现象论文:透视社会现象 反思素质教育 【摘 要】文章通过一系列社会现象分析了对素质教育的影响,近几年素质教育的实施有成绩也有不足,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要坚信素质教育的提出是顺应时代要求,是符合人类发展需要的。 【关键词】社会现象;素质教育;影响因素;反思 某市07年中考录取分数出台之后,有些学校将过该市重点高中分数线的人数或学生名字以广告或光荣榜的形式登出。有一所学校因考取某重点高中的人数甚多,所以有网友在该市某论坛上提出将此学校更名为某重点高中附属中学,且同意者不在少数。看到这些现象,笔者甚感忧虑,素质教育实施有几年的时间了,可是社会对学校的评价依据仍然是看分数,凭升学率,学校对外宣传也是靠升学率,从而引起笔者深深的思考。 一、民众过分关注考分和升学率影响素质教育的开展 科举考试制度在我国历史上存在了一千多年,虽然早已废除科举考试制度,但因科举考试而形成的旧观念仍深扎在人们心中。中第就意味着光宗耀祖,意味着飞黄腾达,意味着荣华富贵。于是,那些怀揣梦想的读书人开始了头悬梁椎刺骨式的苦读,即使如范进一样也再所不惜。长此以往“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思想就深入人心了。而在现代社会中,情况也没有发生太大的转变。高分数意味着好学校,意味着好工作,意味着好前程。而且在这纷繁复杂的人际关系包裹着的社会,无钱、无门路的家庭和学生怎样才能改变目前不尽人意的生活现状呢?更多家庭和学生选择以读书来改变现状,改变命运。 旧有的观念和残酷的现实,使社会都在关注一个学校的升学率,特别是升重点学校的比率,从而忽视了对学生能力提高的关注。那么,处于教育金字塔塔基的中小学教师在这种社会环境之下如何顺利地进行素质教育呢? 二、不完善的学校选拔机制制约着素质教育的发展 素质教育是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态度、能力,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从素质教育定义的阐释来看,素质教育是不同于以往的应试教育。它不赞同应试教育中单纯应付考试,争取高分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 可是现实情况如何呢?在学校素质教育已经得到全面推广,教育过程中教师已经注重学生态度和能力的发展,而学校选拔机制变化却不大。分数上见高低,分数越高上重点高中、重点大学的机会越大,而且这一态势还影响到了研究生考试和博士生考试。可以看出,素质教育中的选拔机制还是更多地保留了应试教育时期的选拔机制。平时课堂将素质培养,考试却又以分数定高下,形成了平时教育与考试选拔是两张皮。是重视素质培养呢,还是重视考试呢?面对这种两难抉择又该让教师如何舍弃呢? 三、经济利益的获取阻碍素质教育的纵深推行 学校为了维持其正常运转,为了其发展壮大需要资金,但是上级拨款是不够的,还需学校自筹资金。那么,学校的资金从何而来呢?拥有良好而稳定的生源是切实的保障。因为拥有了优质生源就会在激烈的升学竞争中处于强势地位,从而使学校得到家长和社会的认可,这就是所谓的好学校。在社会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家长不愿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家长更愿意将自己的孩子送到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就读,这样学校就会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资金的充足可使学校购买更加先进的教学设备,引进更加优秀的老师,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长此以往,好学校会越来越强,差学校会越来越差。所以,学校在对外宣传时着重强调升学率,特别是考重点学校的比率,以此吸引优秀学生前来就读。同时,在很多学校老师的奖金、工资和职称与升学率,甚至还与每次期中期末的成绩挂钩。学校为了不断发展,老师为了工作家庭能不注重升学率吗,能不注重学生的分数吗?素质教育又怎样才能在学校这一主阵地、老师这一主导者中纵深推行呢? 四、素质教育的宣传力度不足削弱了素质教育的影响力 素质教育实施的这几年,学校、老师都在以饱满的热情迎接这一新事物,从多种途径提高学生的能力,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发展。学校是教育的主阵地,但是仅仅靠学校的一己之力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家庭、社会的合力,众人拾柴才能使素质教育之火越烧越旺。可惜的是,社会中能准确了解素质教育这一内涵的人并不多,更多的人认为素质教育无非是在学习之余弹弹琴唱唱歌跳跳舞罢了。即使有人了解,这其中的大多数人也会将素质教育的重任托付给学校完成。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的培养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程。任何人的发展都要依靠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的共同作用。只有全社会都来关注素质教育,都来为素质教育的发展尽一份力,素质教育目的的实现就指日可待了。所以,学校社会要加大素质教育的宣传工作,改变社会大众的旧观念,在社会中形成重视能力培养的良好氛围。 五、坚持素质教育才能符合人类的发展需要 素质教育在实际推行中遇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所以有专家直言“素质教育不是几年,甚至也不是十几年的事情,恐怕要有几十年的思想准备”。是的,这几年素质教育的实施有成绩也有不足,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我坚信素质教育的提出是顺应时代要求,符合人类发展需要的。只要全社会都来爱护素质教育这棵幼苗,就能使它在将来长成参天大树。 社会现象论文:浅谈中稻地区的社会现象及田间管理加快先进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普及和应用 [摘 要] 近几年勐拉乡中稻地区生产的特点明显,以杂交水稻品种推广为重点,部分高产、优质品种在勐拉开始安家落户,以薄膜育秧、旱育稀植、双行条栽等为主的新型栽培技术应用面积逐年扩大、稻米生产的质量安全受到重视。最近,据勐拉乡杂交中稻生产中的主要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建议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根据中稻大田栽培管理“前期早管促发展、中期稳长攻大穗、后期勤管防早衰”的目标,加强分类指导,采取相应对策,加强田间管理,确保杂交一季中稻稳产、丰产。 [关键词] 勐拉乡中稻田的类型及分布情况 中稻生产产区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和技术方案 勐拉乡地处金平西南部,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距县城45公里,东邻金水河镇,南与越南民主共和国接壤,西接者米拉祜族乡,北靠铜厂乡。国境线长39.2公里,全乡总面积336.47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2919亩,其中水田面积10653。全乡辖7个村委会,72个村民小组5233户,全乡总农业人口24327人。一季中稻田主要分布在广东、老乌寨、翁当、荞菜坪四个村民委,2727户,12796人,面积7065亩,平均每亩投入化肥320.6公斤,最低单产121公斤,最高单产309.8公斤,世居着苗族、瑶族、汉族、彝族、哈尼族、拉祜族六种民族,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在这一地区实行规模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使中稻地区的常规品种栽培管理向杂交优质良种转变,由粗糙的栽培管理转入科学的栽培管理,逐步形成规模化、科学化。在我乡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以种植香蕉等水果为主的经常产业的同时,确保我乡粮食生产得到平衡的发展,2006年发展香蕉30000多亩,我乡的水稻种植面积是6500亩,杂交种子销售12吨多,可见,中稻地区依然是我乡的粮食生产的主产区。是中稻地区经济收入的一大支柱产业。 一、勐拉乡中稻田的类型及分布情况 1、中稻田的类型 我乡的中稻田主要分布在海拔700米以上的山区、半山区的沟谷缓坡地区。年平均气温18℃以下,时常有霜,部份田块无灌溉条件,多为冬闲一发田,根据土壤分布地区,土壤特性,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1黄泥田(包括大黄泥田、小黄泥田、死黄泥田等) 土厚70-100厘米,表土呈黄色或黄褐色,质地为壤土或壤粘土耕层厚20厘米左右,PH5.5-6.0,粒状或小块状结构,底土为暗棕黄色壤土。 1.2山砂土田(包括白砂土田、红砂土田、寡砂土田) 耕层浅薄,仅10厘米左右,底层常夹有碎石块,黄白色、黄红棕色皆有。有机质含量极低,PH5.5-6.0,粒状结构,底层多黄棕色砂壤土夹有碎石。 1.3冷浸田(包括冷箐田、山浸田、锈水田、漩田) 一般地下水多出现在表土下50厘米左右,有的距地表15厘米左右,即可出现地下浸水。表地有的为浅灰色或灰棕色砂壤土,有机质3-5%。底地为深灰色或灰黑色生壤土,有的底层有草煤层,PH为6.5-7.5。 2、分布情况 勐拉乡一季中稻田主要分布在广东村委会上箐脚、火石冲、大竹棚、李子湾等7个自然村,居住着727户,3439人,面积344亩,其中雷响田30亩;老乌寨主要分布在保保寨、老乌新上寨、拉祜一、二队等,6个自然村,居住着621户,2830人,面积2339亩,其中雷响田27亩;翁当村委会,主要分布在翁当、翁当瑶等7个自然村,居住着621户,2941人,面积1246亩;荞菜坪村委会,主要分布在小其哈尼、小其上寨等8个自然村,761户,3586人,面积3136亩。都分布在各村委会的山区及半山区,平均每亩中稻田投入化肥320.6公斤,最低单产121公斤,最高单产309.6公斤。 二、中稻生产产区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中稻生产产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农村基础教育薄弱,教育条件差,教育界结构不合理,农村科技人才欠缺 长期以来,有关部门对教育不够重视,我乡农村基础教育设施还比较薄弱,有一部分小学校舍破旧,年久失修,光线不足,桌椅短缺,不少中小学教师失调,质量也未达到国家要求,许多适龄儿童,特别是女童辍学率高;监督不严,致使学校只追求升学率,歧视差生,追求经济效益,乱收费等,学生流失较多,在领导农村工作的干部中,学过专业的人数比较少,在农村经济建设中,没有各方面需要的专业知识技术员及管理者,对农村各方面的发展,已成为一着障碍。 2、农村中稻产区非法宗教活动慢延、封建迷信活动猖獗,妨碍农业生产 当前我乡中稻地区的非法宗教活动有慢延的趋势,主要是“信王主”,首先是苗族,现在瑶族地区也开始活动,他们崇拜和信仰的是耶稣,逢周日都集中在一起大吃大喝,同玩,有病不去看医生,桩稼不按时种,不打药,只要相信上帝,一切都会好。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宗教活动,损害了宗教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人力、物力、财力和资源上巨大浪费,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和人们的生活,打乱了农业的生产秩序。 中稻产区的封建迷信活动主要表现在驱鬼治病、算命、看相等。求神拜佛、我们虽然进行各种改革和宣传教育,但由于人们的思想面貌、道德风尚、社会习俗的不同和数千年遗留的封建迷信思想的残余影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仍是农村普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例在哈尼族居住地区,犁田、撒秧、栽种都要先拜土地神,看日子,日子不好,不管秧龄是否合适,都不劳动,许多杂交良种没法按时下种移栽。 3、种植户等、靠、要思想严重,劳动者素质偏低 目前,我国对农村、农业、农民提出并实施扶持政策,造成种植户的依赖思想严重,养成无吃、无穿政府会解决的懒思想,加之半山以上地区由于经济不发达,造成小学毕业生偶见、初中生少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毕业生难见,形成劳动者文化水平普遍差,创新意识低,对新品种、新技术难接受,敢于承担风险的能力差, 4、秧苗老化 目前生产中中稻的秧龄较长,一般为35天以上,45天以内,如果播期早、播量大、势必导致秧苗老化,影响发颗,影响穗数。 5、管水不科学 深水深插,大水漫灌、串灌,后期断水过早等现象普遍存在。 6、施肥不合理 有机肥因田块距离村寨远,少施甚至不施用,化肥中偏施氮肥,重施前期肥、蘖肥,穗粒肥不施或少施。 7、病虫害防治上盲目施药 生产中由于种植户对病虫害识别能力差,加之农药经营者以盈利为目的的售药,普遍存在着盲目打“保险药”的现象和选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增加盲目买药费用。 8、由于中稻地区的稻田田埂一般都在0.5米以上,无法机耕,人挖牛犁,一些轻型节本栽培技术使用不上。 三、中稻生产产区的整改措施和技术方案 1.积极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监督管理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教育乱收费和学校不合理的管理制度,进行有力的监督,善待差生,让学校多一个学生,让农村少一个文盲,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防止新文盲产生,改善学校环境,提高师资质量,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办好多层、多形式的农村教育,培养适合农村现代化需要的专业人才。 2.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建设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山区、半山区的农村,由于通信、交通闭塞,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文化差、识别力弱、思想单纯等特点,宣传非法宗教、封建迷信等活动,麻醉和毒害中稻地区人们的思想,诈取钱财,应加强山区人们的思想教育工作,广泛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宣传只有勤劳才能致富之道,批判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积极改善交通、通信、电力、电视和体育等必要设施,关心村民们的文化精神生活,抵制社会上的一些愚味落后的传统观念和不良社会风气,建设成为爱科学、学文化、勤劳动的农村新景象。 3.主要水田土壤的改良利用 3.1黄泥田:一般产量水平较低,土壤结构性差、易旱、易涝,应采用客土渗砂的办法,改善土壤质地,结合深耕,增施有机肥。 3.2山砂土田:属于低产水稻中面积最大的一类,土壤质地过砂或粗粉粒过多,水耕后土壤颗粒迅速沉降造成淀浆板结,影响水稻移植和扎根,土壤有效养分含量低,且土壤保蓄性能差,容易漏水漏肥,应采用客土掺黏,种植绿肥,施有机肥,以改善土壤物理结构,提高保蓄能力。 3.3冷浸田:由于温度低,土烂泥深,有效养分含量低,毒害物质多,水稻前期生长慢,不长,后期徒长恋青,造成空瘪减少,改良措施应注意早耕、深耕、抗田、开沟排水,客土垫土,施用磷肥和选用耐早熟的水稻品种。 4.适时移栽,定量控苗 为提高总产,各村根据各村的自然条件,抢早栽植,留养再生稻。实行宽窄行条栽,大行30厘米,小行20厘米,株距14-17厘米,插单本或双本,确保每穴4-6个分蘖。 5.测土配方,精确施肥 要尽可能地增加有机肥的施入量,比例应达到施肥总量的30-50%,磷肥作基肥,氮肥中基肥、分蘖肥、穗肥的比例一般为5:3:2,钾肥、基肥和穗肥的比例为1:1,大田施肥与灌水要相配合。 6.要湿润灌溉,促蘖养根 当苗茎蘖苗达到预期的成穗数时,开始多次轻搁田,以控制高峰苗。生育后期采用干湿交替,以根系对水、对气温的需求。后期切忌断水过早,应掌握在收获前5-7天断水。 7.综合防治要把好两关 一是把好带药下田关,二是把好总体防治关。重点防治叶瘟和穗颈瘟、稻曲病、螟虫、叶蝉、稻飞虱、稻蝇蚊等。在水稻生长前中期必须做好预防措施。 8.防灾避灾,丰产丰收 中稻生长期间,各种气象性灾害发生频繁,各地应早作预报。 社会现象论文:教育与社会现象 教育现象与社会现象,两者相关之理,极其明显。社会现象,在一定时限之内,呈若何状态;同时必定产生一种教育,其精神,其性质,多少总有几分社会现象相适应之处。譬如美国,近数十年来,极是富裕,社会上流行一种所谓民治主义的精神,于是美国的教育便带一种特别色彩,一般人所倡导者概为民治主义的教育,或德谟克拉西的教育。又如英国自产业革命后,社会现象较之他国少突异之变化,社会次序似颇安宁,于是维持次序崇尚虚荣的绅士教育便在英国大行其时。至若欧战以前之德意志,自毕士马克以武力统一之后,国人乃知武力一项于国家地位之提高、国家主义之发展有大用处,于是当局乃极力提倡所谓尚武的教育。日本小国,近数十年来,人口突增,地利几尽,社会现象颇呈不安之状,一般武人便以开疆拓土为当务之急,日本教育因此亦呈露一种特别之精神。精神为何?即尚武冒险,向外发展是也。我国往日,统于一尊;举国人除敬奉皇帝外,几不知有所谓国家政治,于是尊君亲上死长之义,几为我国往日之教育的唯一之精神。 由上种种观之,教育与社会现象相关之理,可以明矣。然则今日中国之教育,又是如何?此可以一言蔽之,曰:中国今日之教育,系与中国今日社会现象相应之一种产品耳。欲明此种产品具有何种趋势,含有何种问题,最好先将中国今日社会现象,略予分析。中国今日之社会现象,从经济方面观察,又可以一言断之曰:贫富悬殊,日甚一日之现象而已。试就乡村而论,自土地私有制盛行以后,剥削制度随即形成;农民生活,乃从而日益困苦。盖自土地私有制盛行,因自由竞争的结果,农民便朝着贫富两端渐渐分化。分化的结果,最少数富者,田连阡陌,大多数贫者,地无立锥。富者有田不耕,仅凭以榨取贫者之血汗;贫者无田有力,遂被迫而为富人做马牛。由是贫富悬殊,两两对立,互相轧。在此种社会现象之下,所产生之教育,自然有其特异之色彩。吾人若执此种社会现象以为衡,则今日中国之教育,其所具之趋向及所函之问题,就吾所见,可得言着,约有四端。 第一是以富人为中心。社会自丧失平衡呈露贫富悬殊之现象以后,富者日益得势,贫者日益失势。社会上所有种种上层的建筑,概随富人的势力为转移;概在富人势力支配之下。所谓政治,所谓文化,所谓社会活动,所谓公益事业,无一不受富人支配,无一不是富人独有之物。至于教育,本来只是社会上层建筑之一种;其为少数富人所独享,更不待言。目前中国之教育,有如商品;须备代价,始能取得。自小学以至大学,内容之繁简不同,因而所定之价格亦不相等。 今日中国之教育其第二种趋势,吾之偏见,以为是:以都市为中心。都市生活发达,乡村生活衰落,为二十世纪东西洋各国所共有之现象。中国国内各种变动,未能追随各强国之后,独有都市生活之发达与乡村生活之衰落两种变动,与世界各国如出一辙。 贫富悬殊过甚的社会现象之下所产生的教育,其第三种趋势为:以权贵为中心,一个社会之内,贫富既已悬殊,富者取得优越势力,把持一切;贫者因处于劣败地位,在社会上,毫无权威。无形之中,社会现象乃由贫富对立演为阶级对立。一方为优势者、统治者、特权者、富者;他方则为劣败者、被治者、无权者、贫者。阶级之分,在中国历代都有;不过古有种种名目以区别之,今则无名目耳。然实际上,国人脑中,阶级观念并不亚于往古。 第四是以脑力为中心。此种趋势,极为显著。目前中国之教育,自小学以至大学,几乎可以说:完全是训练脑力之机关,与整个的人格之发展无与。所谓教育,本所以谋学生身心的完全发展者。此理浅近,办教育者,夫岂不知?办教育而以训练脑力为中心,其结果竟致造成毫不中用之废物,真是大不幸事。 统上观之,今日中国教育趋势,第一、以富人为中心。因以富人为中心,于是发生文盲问题,发生大多数贫者不识字之问题,迫待解决。第二、以都市为中心。因以都市为中心,于是发生道德教育问题,发生道德教育与智慧教育效力相反之问题。第三、以权贵为中心。因以权贵为中心,于是发生虚闲阶级扰乱社会之问题。第四、以脑力为中心。因以脑力为中心,于是发生废物不中用之问题。国人知废物不中用为可惜,却不知教育不应当以脑力为中心。知虚闲阶级扰乱社会为可怕,却不知教育不应当以权贵为中心。知道德教育失了效力,却不知教育根本不应以都市为中心。知文盲问题必待解决,却不知教育不应当以富人为中心。至若今日之教育,其所以专以富人为中心,都市为中心、权贵为中心、脑力为中心者,则可用一言蔽之曰:社会上贫富悬殊。今日吾人如果仍要高谈教育,且想解决教育上种种问题,必须着眼于此。否则,头痛医头,必无效果。 社会现象论文:“社会现象类”材料作文写作指津 2013年18套作文试题,新材料作文占17题,仅天津卷是半命题作文,并且采取的还是“材料+命题”的形式。在这18套试题中,试题材料虽说兼顾到了诗歌(福建卷)、故事(课标Ⅰ卷)、言论(安徽卷),但却以“社会现象”类居多,它们分别是全国课标Ⅱ卷的“同学关系调查”,广西卷的“寻找手机”,山东卷的“莫言被‘咬’”,广东卷的“富翁捐助”,北京卷的“爱迪生与手机”,浙江卷的“童心”。这类作文试题贴近现实,贴近考生的生活,跟随着时代的脉搏,占2013年高考作文试题数量的三分之一。显而易见,此类作文试题将代表着2014年的命题方向。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写好“社会现象”类材料作文呢? “社会现象类”材料作文,从试题所给的材料性质来看,可分为三类: (一)正面材料。如全国课标Ⅱ卷的“同学关系调查”,对于增进同学间的友好关系,营造和谐氛围,72%的人表示非常有信心;山东卷莫言在被“咬”之后表达了自己的谢意,并认为请别人挑错,可能是消除谬误的好办法;广西卷捡手机者认为不能用贪心来对待爱心。这类材料感情倾向明显,彰显着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此材料作为正面材料,考生可把它作为一般议论文来写。以全国课标Ⅱ卷为例,可从以下思路构思立意: 第一步:引述材料,摆出现象。某机构就“同学关系”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对于增进同学间的友好关系,营造和谐氛围,72%的人表示非常有信心,他们认为互相尊重、理解和包容,遇事多为他人着想,关系就会更加融洽。(就事论事、略写) 第二步:从现象中提取论述的观点。确实如此,同学之间只有互相尊重、理解和包容,关系才能变得融洽,这是我们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就事论事、略写) 第三步:分析、阐释观点。考生可选取的拓展素材有:①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委会的调查表明,近40%的大学新生和50%以上的毕业生存有不同的心理问题;②马加爵事件、复旦投毒案;③清华朱令案;④网友给同室的大学同学发短信感谢:“感谢当年的不杀之恩”。(同类拓展、详写) 第四步:总结全文,提出倡议。要成才,先成人,一个心智健全、人格高尚的人,其之于社会的作用,恐怕是大于那些学富五车、却不惜为了自己而损害他人利益的人。让我们用尊重、理解和包容,建立融洽的同学关系。(略写) (二)反面材料。如浙江卷三句话都是对童心的论述,并且共同揭示了一个社会现实――少男少女的心灵在提前硬化。而材料的背后又具有明显的感情倾向,那就是“世界一旦失去这个伟大的孩提王国,那就是真正的沉沦”。所以材料对世界失去这个伟大的孩提王国的社会现实是充满着否定态度的。 此材料作为反面材料,考生可采用先破后立的结构模式来行文立意: 第一步:开篇引述材料。英国作家菲尔丁说:“世界正在失去伟大的孩提王国,一旦失去这个王国,那就是真正的沉沦。”(就事论事、略写) 第二步:找准角度对材料进行分析,剖析其谬误,进而提出自己的观点。是的,为什么人类的年龄在延长,而少男少女的心灵却在提前硬化?放眼身边,有多少孩子逐渐丧失了童真,他们过早地世俗化,梦想不再,锐气不再,暮气沉沉。所以,我们一定要留住童真,留住初心,留住曾经的美好。(先破后立) 第三步:联系社会现实中的类似现象,阐释所“立”的观点。考生可选取的拓展素材有:①在丰子恺白发苍苍时所作的画中仍可寻找到童真世界;②热播电影《致青春》引发全民大怀旧;③当孩子从老人那儿听到神奇的童话故事、神话传说后,大人们往往一句“这个世界是没有神仙的”,就会使那个童年栖居的诗意空间轰然崩塌;④中小学甚至幼儿园里的孩子们都过早地学会了人情世故,例如攀比家长的地位和财富、向老师送礼、相互妒忌拆台等等。(同类拓展、详写) 第四步:结合试题材料再次强调所“立”观点,总结全文。中国作家丰子恺说:“孩子的眼光是直线的,不会转弯的。”泰戈尔也曾说“在孩子的眼睛里能找到天堂”。让我们留住童真,捍卫最初的人性家园,回归生命的本真,只有这样,往前走,才能干净地看待这个世界。(略写) (三)开放性材料。如广东卷“富翁捐助”,北京卷“文学家与科学家对手机的认识”,此类试题材料没有明显的感情倾向,考生只需抓住一个观点自圆其说即可,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以广东卷为例,考生可做以下解读: 第一步:开篇引述试题材料。有一富翁热心于慈善事业,决定向三个贫困家庭捐助。一家高兴地接受了他的捐助;一家犹豫着接受了,但声明一定会偿还;一家谢谢他的好意,但认为这是一种施舍,拒绝了。(就事论事、略写) 第二步:选择材料的一个角度分析解读,提出自己的观点,可赞成,可反对,可辩证。在对捐助的态度上,我很赞赏第三家的做法,因为别人的捐助毕竟是有限的、暂时的,甚至说是一种施舍,一个人要想彻底地走出困境必须靠自己的努力。(以第三家为切入点提出观点、略写) 第三步:联系社会现实中的类似现象,阐释自己的观点。考生可选取的拓展素材有:①88岁高龄的郑州老人孙玉兰靠卖气球为儿子治病,被网友称为“气球奶奶”;②87版《红楼梦》“晴雯”的扮演者安雯为爱复出独立还债拒绝施舍;③中国式慈善往往大张旗鼓地捐赠,从不考虑受捐助者的感受;④诈捐门的反复出现,让受捐助者对捐助者也失去了信任。(同类拓展、详写) 第四步:结合试题材料再次强调所提观点,总结全文。第三家的做法让我看到了他走出困境的勇气与希望,因为独立是对自己最好的捐助。(略写) 以上行文思路,我们可基本概括为“就事论事,同类拓展”。就事论事就是指考生的写作对象必须是试题材料所展示的社会现象;一事一议的最大缺陷就是文章内容单薄,为了弥补这种缺陷,考生有必要运用相似联想或相反联想,寻找一些和试题材料同类的素材以充实文章内容,支撑自己的观点,这就是同类拓展。 (一)盲目地提某些大道理。社会现象类材料作文要求考生“就事论事”,不能让文章的中心游离于“事件”之外,但是在考场上一些考生所谈的话题和材料事件毫无关系,以至于文章跑题。比如广东卷考生所谈的话题必须是“慈善”;全国课标Ⅱ卷考生所谈的话题必须是“同学关系”;北京卷考生所谈的话题必须是手机等等。如果考生所谈的话题游离于“事件”之外,那么写的必定是跑题作文。 (二)内容空洞,走不出对试题材料的论述。社会现象类作文要求就事论事,于是有些考生就会就着材料大谈特谈,甚至对材料反复的叙述,缺乏对文章中心必要的拓展,进而导致文章内容单薄。 (三)结构比例严重失衡。开篇引述试题材料,这仅仅是个引子,因而需要略写。选择材料的一个角度分析解读,提出自己的观点,联系社会现实的类似现象向外拓展,阐释自己的观点才是文章的重点,此部分需要详写。可一些考生却恰恰相反,大肆地叙述试题材料,而向外拓展的部分极少,进而造成文章在结构,材料安排上比例严重失衡。所以在文章结构上,考生不妨采取“起承转合”的结构来行文,请参照下表: (一)2013年高考真题(北京卷) 阅读下面的对话,按要求作文。(60分) 科学家:假如请爱迪生来21世纪生活一个星期,最让他感到新奇的会是什么? 文学家:我想手机会不会让他感到不可思议呢? 科学家:我同意,手机是信息时代的一个标志物,简直称得上是一部掌中电脑,丰富的功能一定会让这位大发明家感到新奇。 文学家:手机的广泛应用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交往方式、思想情感和观念意识,或许这也是爱迪生意想不到的吧。 科学家与文学家各自对于手机的看法,引发了你哪些思考、想象?请自选角度,自拟题目,自定文体(诗歌除外),写一篇不少于800字作文。 (二)写作导引 此试题材料属于典型的社会现象类材料,对手机这种新兴事物,科学家与文学家都有自己的看法,而材料对二人的看法又没有明显的感情态度,所以试题的开放性很大,考生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抓住一点自圆其说即可。总体来说可从三个方面来立意: 1.肯定手机的积极作用。手机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交流方式,使书信慢慢地走出了现代社会,所以手机正在慢慢地改变着人类的生活习惯,成为必不可少的工具;手机所带来的科技革新是时代的进步、创新的精神;手机所带来的观念革新让我们开眼看世界,从感受新奇到自我成长等等。 2.揭示手机的弊端。在信息多元化的时代,我们会发现,获取信息已经不难了,但是对信息的处理,对信息的筛选,需要我们心中有个“小太阳”;手机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再也不那么难,此时人与人之间交流的成本压低,于是那种真诚还在吗?当你的朋友跟你面对面坐在一起,你们两个各自拿着手机发微博的时候,你们两个人之间美好的现实关系还在吗?你会发现都活在了自己的世界里。所以,手机的确改变了我们太多,但是否同时也让我们的思想,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表面上近了,而实际上却更加遥远了呢? 3.综合以上两点,辩证地看待手机的利与弊。 (三)佳作展示 重拾指尖“滑”落的温情 北京一考生 假如爱迪生能来到21世纪生活一个星期,我想最让他感到不可思议的应该是手机。因为一“机”在手,足不出户,便可尽知天下之事,信息多元化的时代里,人们已离不开这个科技产品了。(引述试题材料)(起) 当人们的指尖飞快地滑过手机屏幕,当人们的脑袋随着手机里的音乐而频频晃动,当人们的身边各式各样的手机铃声随时响起时……不管小孩还是成人,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沉浸在自己的手机世界里,可谓“两耳不闻机外事,一心只玩我手机”。 这时你是否感到,手机在给了我们一个虚拟的世界、一个交流的空间,带来便捷的同时,也让我们忽略了许多身边的人和事,不经意间“滑落”了许多最基本的温情呢?(以上两段先“破”后“立”、提出观点)(承) 2012年10月,“摔碗爷爷”蹿红网络。讲的是一次家庭聚餐上,年迈的祖父多次想和孙子、孙女说说话,但孙辈们人人手中一部手机,聊天、玩游戏、刷微博。不堪冷落的老人扔下一句“你们就和手机过吧”,摔碗离席。人与机器的“对话”正在吞噬着人与人之间的真情,一时间,“摔碗爷爷”迅速成为亲情为手机所伤的代名词。正如网友所言:“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莫过于我们坐在一起,你却在玩手机。”(拓展素材一)(转)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遥想古人送别,是如此雅致。那时交通不便,此去经年,归来无期,所可望者,不过一行鸿雁、半轮明月。哪有今天的短信来去、电话呼应、邮件送发?但古人也正因没有我们现在的便捷,反而留住了一份诗意、一份温情。十里长亭相送,碧云天,黄花地;灞桥骊歌折柳,高树系马,都门帐饮……离人泪眼里,照见的不是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与牵挂吗?(拓展素材二)(转) 而今天呢?汽笛声中,不过两下挥手;手机铃响,只是一句“下次见”。折什么柳?咏什么诗?没时间、没心情玩那一套风雅别致,赶着去谈项目呢。何况一切都可以在手机里谈,大不了坐下来个视频聊天! 一个人最悲哀的事莫过于爱的泯灭,一个社会最悲哀的事莫过于温情的沦亡。正如上海政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院长章友德认为,目前年轻人逐渐把“人际关系”简化成了“人机关系”,这种关系不断加剧了人与人之间的疏离、对立的情绪,所谓代沟也会随之产生,并不断扩大,进而造成整个社会真情的沉沦。(拓展素材三)(转) 手机仅是一种工具,朋友相聚请不要再玩手机,办公室请不要再玩手机,开会请不要再玩手机…… 放下你的手机,听听富尔格姆的呼吁:“当你们出门,到世界上去走走,不要忘了,手拉手紧挨一起。”用手感受对方的温度,用嘴说出你的感动,重拾你在指尖“滑”落的温情!(回扣试题材料,总结全文)(合) 【点评】 本文开篇先肯定手机的积极作用,接着笔锋一转用“摔碗爷爷”一例揭示了过度依赖手机会在不经意间“滑落”最基本的温情等社会问题,并遥想科技不发达的古代那份留存的诗意,二者形成鲜明的对比;最后发出呼吁,重拾在指尖“滑”落的温情。文章就事论事,观点明确;取材广泛,内容丰富,足见作者观察社会,思考社会的非凡能力。 社会现象论文:潮汕地区社会现象探析 潮汕人,以前也叫潮州人,韩愈任潮州刺史那时,整个潮汕地区都是归潮州管的。潮汕人跟闽南人同一祖先。都是秦始皇时候中原汉族迁来的,先迁到福建,后来就有一些迁到了潮汕。所以潮汕话跟闽南话,台湾话很像。“潮”是水的意思,“汕”是沙子堆成的脊部。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潮汕地区背山向海。汕头是脊部的头,汕尾是脊部的尾,地域上的潮汕指的就是潮汕平原上的汕头,汕尾,潮州,揭阳四个市。其中又包括潮阳(属汕头),普宁(属揭阳)这样的几个县级市。潮阳以前是中国第一大县,现在分化成潮阳区和潮南区,属于汕头管辖。 一提到潮汕人都知道其以做生意闻名天下,且先于温州人享有“东方犹太人”之称;一提到潮汕人都会想到全球华人首富李嘉诚、原全国首富黄光裕、广东首富朱孟依;另外,泰国,新加坡首富,欧洲、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华人首富也是潮汕人;中国富豪榜前三名有几个是潮汕人,而广东富豪榜当中,前十名有几个是潮汕人等等让潮汕人津津乐道的自豪。但笔者的另外一组数据却恐怕让您自豪不起来,潮汕地区2008年户籍人口1739万人,潮汕GDP总和为 2498亿元,人均GDP14362元,而同期广东省人均GDP达37588元,全国人均GDP为22214元,潮汕地区人均GDP仅相当于广东省人均GDP的38% 和全国人均GDP的64%,一个字概括“穷”。 早在1858年,恩格斯曾在《俄国在远东的成功》一文中提到:汕头是中国惟一有商业意义的口岸。这句话的背后有着深刻的历史积淀,潮汕开埠直至上世纪30年代,是潮汕商人大发展时期,30年代达到高峰。1933年,汕头港货物交易全国第3,仅次上海、天津;并拥有当时国内并不多的电话和自来水厂。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历史背景,国务院才会将汕头设立为四个经济特区之一。可就在这样的商业沃土上,在20世纪末期迎来辉煌的同时,黑色经济疯狂生长,走私猖獗、骗税疯狂、造假难禁、“六合彩”泛滥成灾……接连不断的经济犯罪活动,将潮汕地区的社会经济秩序长期置于混乱之中,其直接后果是信用丧失、形象受损、经济遭创、百姓受苦。 笔者作为土生土长的潮汕人,一直关注家乡的发展状况,也一直以是一个潮汕人为骄傲,但在看到别人突飞猛进,快速发展的同时,却看到家乡停滞不前,就那么几个品牌,那么几间建筑,那么几件事情,常常都是有惊无喜。笔者却感到潮汕地区正在被抛弃,而抛弃潮汕地区正是潮汕人自己。原因如下: 一、“省尾国脚”的文化缺陷 潮汕地区地处中国大陆的东南隅,广东省的最东端,与福建省毗邻。潮人自嘲潮汕地区为“省尾国脚”,三面背山,一面向水,西北高而东南低,东北和西北多高山丘陵,绵延起伏,东南瀚海连天,形成一个内陆比较封闭,而有很长海岸线的地理小区域。这种地形地貌特征对潮汕文化的形成起着相当大的作用。潮汕文化作为中华文化中重要的一脉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为一种移民文化,且由于地狭人稠,人口与资源和环境矛盾很大,激烈的竞争环境培养了潮汕人的创造、开拓和冒险精神;“种田如绣花”的潮汕农艺体现出精耕细作的潮汕农业经济,“刻木石似微雕”的潮汕手艺体现出精雕细刻的手工业经济,塑造了潮汕人「精明细心的个性,例如潮州菜的精工制作,工夫茶之精巧别致,潮剧、潮乐的柔婉精致,艺术的精益求精,潮汕木雕、建筑剪粘的精雕细琢等等奇特斑斓的地方文化。 移民文化使潮汕族群具有强烈的开拓创新精神,但其“省尾国脚”地狭人稠的边陲意识具有强烈的保守性、封闭性和内向性。潮汕文化在其发展过程中,始终对外来文化保持强大的同化力和排斥力,从而妨碍了增强自身文化的吸纳和兼容能力,妨碍了自身的创新发展。潮汕在现代文化发展中,一直把文化发展的中心放在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没有抓住改革开放之机创造出来新的潮汕文化,或者是没有为传统的潮汕里面注入新的精神,也有人说没有对潮汕文化进行重购。思维方式的因陈守旧,经济模式的保守落后,表现出重人文文化却轻视科技文化,重农、重商却轻视工业,重视家庭文化却轻视社会文化;重视传统民俗文化,却耽于迷信以及夜郎自大、目光短浅、急功近利、投机钻营、整体文化素质偏低等等的文化缺陷。 文化是民族之根、国家之魂,也是一个地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方面;文化是社会发展最深层、最强健的动力;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每时每刻都在发挥作用。“省尾国脚”的这种文化缺陷,在相对稳固的农业经济时代,消极作用还不是很明显,而进入工业经济的时代,各种文化的相互碰撞、消融,那问题就出现了。这一点,已有太多的事例可供佐证:三十年改革开放之路的坎坷和曲折就可充分说明。这种缺陷导致了潮汕文化创新力度和成就的低阶性和有限性,也导致了潮汕在发展过程中缺乏底蕴深厚、与时俱进的文化力量的支持和推动。因此,潮汕地区这种“省尾国脚”的文化缺陷是阻碍潮汕政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文化根源。 二、政府主导作用的缺失 作为中国惟一有商业意义的口岸,汕头港曾经是多么辉煌。国家基于其百年商都、区域龙头和侨乡优势,设立汕头为四大经济特区之一。应该说当时的汕头是四大经济特区中实力最为雄厚的,汕头在广东是仅次于广州的第二大城市,可见,潮汕地区其商业价值地位很早以前就已闻名于世。汕头建立经济特区之后的十多年间,是潮汕在新中国后直接面对的最重要、意义最重大的“战略机遇期”,但是潮汕人民没有真正把握住这个巨大的历史机遇。长达二十多年的大好时光几近被浪费: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部分产业畸形发展;实业基础薄弱,基础建设投入不够;商业交易规则和信用一度缺失,市场经济秩序相对混乱;社会治安逐步恶化,社会风气严重污染;政府形象严重受损,地区经济一蹶不振等,都说明地方政府和有关公共管理机构以及民间社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有些方面,甚至还存在放任和失职的情况。 在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中,政府的引导作用是十分重要的,日本是个典型的例子。日本作为一个狭小岛国,战败后经济一溃千里,资源极端贫乏,人口基数庞大,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挑战十分严峻,相比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可谓是有过之无不及。日本经济之所以有今天的发展和成就,与日本政府密切关注并积极顺应世界发展形势和技术革新浪潮,大力引导并鼓励民间经济发展并建立良好的政企协作关系密不可分;江浙地区的政府在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发挥了强有力的服务和引导作用,政府甚至有时亲自为企业出面协调,政府在地方经济的发展中功不可没。从某种程度上讲,政府应在如何把握历史发展机遇、优化产业结构、规范和整顿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极其重大的主导作用。 潮汕地区政府这么重大的主导作用发挥了吗?没有。潮汕地区侨乡优势发挥了吗?没有。扳着指头数一数,有多少潮汕籍贯华侨回来投资?就算是李嘉诚也是建建学校和医院而已,其他的除非约定固定回报,否则免谈。因为,地方政府相当一部分官员的吃拿卡要现象相当严重,多数考虑的是你来了我有什么好处,没有好处的话对当地再好也不关我事。因此多少侨商被挡在外面,多少学成要归来的人材被挡在外地,多少原来基础很好的产业夭折掉了?政府的道德和行为,对社会道德和行为具有巨大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政府官员的短视包庇、贪污腐败等行为在很大的程度上助长了走私、逃税、骗税、造假、赌博等违法行为,“有钱什么都可以搞定”的潜规则更是在潮汕地区各行各业和普罗大众刻下了难以磨灭的烙印,整个社会充斥着的是“有钱才能办事、有钱什么都可以搞定”的价值观,而由此产生的社会风气的毒素还继续在蔓延,一代、二代、三代,还是更多? 三、潮商商业文化的弊端 笔者在这里更多的是针对国内潮商商业文化而言,潮商即为潮汕的商人或企业家。“企业家”一词,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的发明。他认为,企业家是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其作用是创新或实现新的组合。换句话说,一个社会要是缺少了企业家和他们的创新活动,就会渐渐地枯萎,丧失生机,最后被世界诸民族竞相进步的运动所淘汰。潮商是由“潮汕”这个大躯体孕育出来的商人群体,由于观念和行为来源于先人应对现实环境所获得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在”习得性”传递中,便沉淀为有自己特色的文化,形成潮汕人朴素的,缺乏系统引导的价值观。潮商商业文化也是基于在潮汕文化的支配下,在传统经商过程中所凝聚起来朴素的,缺乏系统商业理论以及现代市场竞争意识引导,而使其倾向于凭直觉制定并选择模糊性发展战略的经营观念和经营道德。笔者认为,要作为经济发展的带头人或者说一个企业的当家,必须至少具备智慧的头脑、丰富的知识、豁达的心胸,但潮商大部分“小聪明、少智慧”。 据调查显示,在潮商当中文盲、小学和初中学历的人占了74%,而受过专科以上高等教育的仅占到总数的8%,中等专科或中等师范18%,大学专科或以上8%,这说明潮汕商人群体中总体学历水平普遍偏低。这与潮汕地区轻文崇商"的价值观有关,从而导致潮商群体整体学历水平相对较低,在这个低学历水平的商人群体里,其经营理念主要来自于本身的一种小农意识,这也是在整个商业文化环境引导下产生的一种自觉的商业逻辑。尽管人类已进入一个需要知识、需要智慧、需要思想的财智时代,但潮商这种特点并未发生多大改观,潮汕老板们只喜欢听听演讲,喜欢面对面地沟通、交流。但对发表在媒体上的文章,尤其是相关的理论书刊文章,他们则很少认真地分析和研究,甚至有些瞧不起读书,他们最看中就是实际操作,最看中的是眼前的短期利益。但在浙江就不同,今天浙商中的精英们90%以上出生于“草根”,但他们与潮汕商人不同的是,他们从未放弃从书本上获取经营智慧和思想的努力。这种追求必将使他们在财智时代如鱼在水、如鸟在林。而世界上最强的犹太商人更是一个知识丰富的民族,他们的文盲率是最低的。犹太商人认为一个商人要拥有各方面的丰富知识,这是商人最基本的素质,是在生意场上能赚钱的根本保证。正因为他们的丰富知识,所以视野就十分广阔,能使他们形成正确的判断。 大部分潮商 “小聪明、少智慧” 的小农意识决定了其商业文化的保守主义。在潮商的决策层里,有65%是以家族亲信为主,很少有外人(如职业经理人)参与。正因为这种保守主义的商业价值观取向,导致潮商对外人有一种先天的不信任感,并在长期的“习得性”传递中积累下来这样一个文化效应,那就是以自我为优秀,自己的思想和策略才是对的,这种“本我”的状态导致了家族式运作的管理模式不容颠覆,更不容外人置疑。潮商在宗亲观念和地缘意识过度膨胀的情况下,就会表现出对非本宗族或非本地域的人或事的排斥,表现出一种狭隘的种群观念。当企业成长到一定大的规模时,企业主发现企业要再进一步发展壮大需要冒更多的风险,而靠自己目前的能力和经验未必能在企业继续发展的过程中取得成功。于是,企业主就选择了保持企业当前的规模,因为这个规模是自己所能把握的风险最小的规模。这是由于家族化经营具有严重的“排他性”,使得外部的人才很难进入企业内部。而在经济全球化尤其是现代商业竞争分工合作越来越细致的环境中,企业的严重家族化因为缺乏对各种人才的吸引和吸纳能力,往往难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变化,并最终在竞争中被淘汰。 四、潮人急功近利的短视 潮汕地区民风向来淳朴,人民守信无欺、教化崇德、尊老爱幼、刻苦耐劳。但随着社会的变迁和发展,部分潮汕人身上的陋习和恶习也逐渐暴露无遗:制假售假、偷税骗税、超生多生、沉迷博彩、逃债赖债、贩毒吸毒、欺行霸市、坑蒙拐骗、鸡鸣狗盗……无不呈现出一幅赤裸裸的道德滑坡和风气恶化的现实图景。像假货、骗税、超生、逃债、博彩等,在不少人看来,就潮汕的代名词。在“省尾国脚”的文化缺陷、政府主导作用的缺失、潮商商业文化的弊端等不良因素的浸淫下,一些优秀的文化品质甚至在岁月的磨蚀中丧失,导致大部分潮汕人价值取向方面的短视,急功近利,讲求实惠,一事当前先顾自身利益,公共意识淡漠,缺乏公益观念与献身精神等现象。在潮汕一些地方和一些人当中,虽然没有严重到笑贫不笑娼的地步,但所有有勇气的人不可否认的是,的确是存在有不少人笑诚不笑欺。不少人以制假售假、坑蒙拐骗、损公肥私为能事,更有部分人惟利是图,利欲熏心,违法犯罪,无所不用其极。而周围的人不仅没有以为恶、以为耻、以为戒,反而认为是值得羡慕的“本事”。这是多么可怕的群体心理!而这种可怕的群体心理又助长了道德滑坡和风气恶化,追求真善美和正义、良知这种人类共同的美好情感在潮汕地区感觉越来越淡了。 受商业文化心理的支配,潮汕人更讲究实惠。“目前点火目前亮”,“百赊不如五十现”等潮汕俗语,正是这种追求实惠的商业文化心理的折射。与轻政治相联,潮汕人轻理论、轻学术,上不上学、读不读书没关系,谁赚有钱谁就最有本领,赚着钱最光荣,什么理论、学术,不如一条生意、一宗买卖。理论指导、学术研究,在许多潮汕人脑海中几乎是空白的。潮汕未有什么有名的学派,学术氛围不浓,与潮汕人讲实惠的商业文化心理不无关系。潮汕的家长大多要求他们的子女报考一些经世致用的专业,在很多潮汕家长看来,要去研究学问不如去打工挣钱。在价值取向的实用性、学习专业上的短视性以及继续深造上的短缺性,导致大量的有较高文化水平的潮汕人为“稻菽谋”而营营役役、急急惶惶,鲜有潜心问学者。文化观念和价值观念的短视,对潮汕文化的创新发展造成致命的影响,也是潮汕发展后继乏力的重要原因。长期以来,潮汕地区罕有造就文化大家和封疆大吏,更遑论人才规模和优势。文化人才的缺乏直接导致的另一个后果就是,潮汕文化因此缺乏勃勃生机和创新能力,使实用主义得以不断蔓延和深化,并大行其市。 文化建设中表现出强烈的实用主义色彩,短期性行为、投机取巧,泡沫文化、攀比心理、排外思想、快餐文化时而有之,乃至盛极一时,这些都对潮汕的社会发展有着深远的不良影响。开始于1999年的“六合彩”,说是一场瘟疫可能是较轻的,说成是“癌症细胞”也一点不为过。当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对着所谓的图纸“头头是道”时,你会很害怕这个被称为“东方犹太人”族群或许明天就要实实在在消失在你的眼前,再也回不来。目前在潮汕特别是在农村,大大小小、男男女女、贫穷或富有、农民或企业家,整天都围在赌档上,有钱的赌大的去,没钱就赌一块两块的。星期二、四、六更忙。多了一个六合彩。晚上也经常研究六合彩玄机到一两点。白天田也没人种。地里都长了许多荒草。六合彩已经把很多家庭搞破碎了,有些人更是负债累累。然而还是要赌,没钱就欠,欠不了就赖,赖不了就偷,偷不了就抢。每个祭神的日子都会很隆重,烹牛宰羊,香烟缭绕,锣鼓喧天,人声鼎沸,在”祭品“上尽显穷奢,攀比心态最是浓重,他们深信谁的祭品多神就会更庇佑谁,而在教育捐助、修路造桥等公益事业方面却少有问津和关心。对非潮汕人,特别是外省来的,无论男女老少都称其为“外省仔”等等丑陋现象。 笔者通过对潮汕地区社会现象的探析,是爱之越深、痛之越切,期望潮汕地区有凤凰涅磐,浴火重生的一天。试图寻找潮汕地区被抛离的根本原因,说明构筑潮汕新的文化精神是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必须闯过的瓶颈。文化是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是审美取向和价值追求,而文化精神的载体是人。续写潮汕新历史,关键在于对症下药,重塑新潮人。重塑的含义,是人格结构的优化。既要承继传统文化精神中的精巧、勤敏和竞争意识,更要培养、植入开放和合的人文心态和深邃长远的战略眼光,激活、涵养沸沸扬扬的生命热源和海纳百川的雍雍气度,潮人群体的合理走向,应该是更强悍、更自由、更开放、更热忱、更宏远,更有包容性,潮汕文化的定位应是面向大海、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社会现象论文:通胀将是全社会现象 当中国的政府官员和经济学家还在热议经济是否已触底回暖的当下,由美元贬值引发的通胀预期正成为越来越多经济界人士的关切点。谈及通胀会不会再次袭来,张明的观点很明确:上半年信贷飙升与物价指数负增长现象并存并不矛盾。首先,扩张性货币政策一般都要经历一段时间才能充分发挥效力。经验显示,这段“时滞”通常为2至3个季度;其次,本轮货币扩张的背景是次贷危机导致的外需下降,由于需求不振,大量信贷资金并未立即进入实体经济,而是进入了资产市场。这就造成实体经济持续低迷、物价指数保持在地位以及资产价格飙升并存的格局;再次,CPI的上升主要取决于国内需求的复苏,而PPI的上升主要取决于国际能源与大宗商品价格的回暖,这二者的恢复都尚需时日。 张明个人的判断是,通货膨胀始终是一个货币现象,在当前过于宽松的货币政策的作用下,通货膨胀注定会到来。从具体时点上来看,CPI有望在2009年第四季度恢复同比正增长,在2010年下半年达到同比增长4-5%的水平;PPI同样有望在2009年年底之前恢复同比正增长,但在2010年的表现主要取决于美元汇率的走向以及全球需求能否及时回暖。 作出上述判断的依据包括:其一,从2009年第3季度起,从2008年11月开始的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的效力将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其二,从2008年第2季度启动的资产价格上涨将会通过财富效应拉动物价上涨,股价与房价的疯长也可能强化居民的通胀预期;其三,中国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与房地产投资可能拉动全球能源与初级产品的价格上涨,进而导致中国PPI的上涨,最终传递至CPI。 很多人担心,如果再次发生通胀,生活会受到严重影响,张明表示:我们在2010-2011年面临的通货膨胀,其严重程度很可能超过2007-2008年。主要原因在于,导致2007-2008年通货膨胀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全球流动性过剩。次贷危机爆发之后,全球央行的定量宽松政策向经济体中注入了大约5万亿美元的流动性。一旦金融市场与实体经济反弹,货币乘数将迅速上升,可能造成的流动性过剩的程度将远远超过两三年前。一方面,中国国内的信贷飙升本身将造成更严重的通胀压力;另一方面,只要中国政府依然维持人民币相对于美元汇率的稳定,国际流动性也将通过外汇占款渠道涌入中国国内。在国内外流动性的夹击下,中国将相继面临资产价格上涨与通货膨胀。 所谓结构性通货膨胀的概念是虚妄的,这个世界上没有所有价格同步上涨的通货膨胀。因此通胀必然是一个全社会的现象。 通胀爆发往往是经济过热的结果,我们的风险在于过度重视经济下滑,针对经济下滑风险的潜在用力过猛,结果导致与经济复苏接踵而来的便是下一轮资产价格泡沫与通胀。当然,通胀爆发之后,经济可能再度下滑。 在通胀期,就个人投资方面张明也给了投资者一些建议。他说,如果在通货膨胀发生之前,一个国家没有发生显著的资产价格泡沫。我们的建议是,居民可以考虑通过购买房地产’股票与黄金等资产来避险。然而令人郁闷的是,在下一轮中国的通货膨胀爆发之前,将会率先出现一轮资产价格泡沫。那么在这一背景下,居民的选择就非常有限的。首先,居民很难通过购买房地产与股票来避险,因为这一时期房价与股价本身就存在泡沫。未来房价与股价的下跌幅度甚至可能超过通货膨胀导致的居民储蓄的贬值程度。事实上,推高本轮房价与股价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目前的通货膨胀预期,其次。在次贷危机爆发的一年半时间内,黄金价格已经飞涨。很多分析师认为,当前黄金价格的泡沫已经不亚于之前的美国房地产价格泡沫。历史经验证明,黄金对抗通货膨胀的风险可能被无限夸大了。 在上述分析的前提下,张明对居民的投资建议是:第一,如果需求不是特别强烈,在未来一两年内可以适当推迟对房产的购买,尤其是避免举借过多的银行抵押贷款,因为目前抵押贷款利率处于低位,未来上升的可能性很大;第二,在股票市场投资方面,缺乏经验的投资者依然可以利用基金定投这一工具,在选择基金方面应兼顾股票型与债券型。在直接股票投资方面,应重点关注今年3季度之后股市可能重新反转的风险;第三,在资产价格泡沫的背景下,银行存款依然是值得考虑的投资。我们认为,本轮资产价格涨跌的幅度将会显著超过未来通货膨胀的程度,因此,保留银行存款以等待新的投资机会,依然是最重要的投资选择之一、现金为王,在不确定性的环境下依然是最重要的投资法则。 社会现象论文:网络热词传播的社会现象透视 【摘要】网络热词在2008年呈井喷状爆发。网络流行语言智慧风趣、发人深思,呈现出诸多时代特性。网络热词传播的背后,体现了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与勃兴,网络热词已经兼具传递复杂民情、记载历史的意义。 【关键词】网络热词 网络流行语言 公民意识 敏感词汇 2008年以网络为平台的网络热词呈井喷状爆发,新词汇、新语录层出不穷。2008年网络流行语言以“打酱油”、 “做人不能太CNN”、“俯卧撑”、“叉腰肌”、“山寨”、“什锦八宝饭”等为代表,其中表达的既有网民的讽刺,也有网民的无奈,更有网民的智慧。网络语言所表达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词语本身的字面含义,它们成为网民对社会现象的某种态度和看法的代名词,赋予传统语言全新的含义,在网络热词的背后体现的是更深层的公民意识的崛兴。 一、网络热词,群体意见的另类表达 网络热词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新闻事件中当事人的原话,比如“打酱油”、“很黄很暴力”、“做俯卧撑”;另一种是网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出来的,如“做人不要太CNN”、“猪坚强”、“范跑跑”等。 伴随新闻事件产生的网络流行语言,借助网络媒体的平台表现异常活跃。网民通过新闻留言板、个人博客、论坛发帖跟帖等各种途径发帖盖楼、发表评论,用网络热词这种简单而另类的方式来表达意见。广州一位市民在就艳照门事件接受某电视台采访时说:“关我X事,我是来打酱油的。”此话一出立即红遍网络。若想表示不清楚某事,或者不想谈论某事时,都可以用“打酱油”来表达。“瓮安事件”后,人们对贵州省公安厅新闻会上的某些表述颇有争议,“三个俯卧撑”一夜之间传遍大江南北,成了人们表达质疑的代名词。 在网络评论平台未开通之前,大量的普通民众在面对新闻事件时,只能通过人际传播的方式交流看法。但网络媒体不仅为公众提供了迅速的信息平台,也为社会营造了良好的言论交流平台,形成了观点的自由市场,使得群体意见的表达成为可能。 “观点的自由市场”最早是由约翰・弥尔顿提出的。弥尔顿认为真理是可以肯定的,是可以表达出来的,真理本身具有战胜其他意见而存在下来的无法比拟的力量。[1]将“观点的自由市场”理论化的第一人是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他在《论自由》一书中指出,我们永远不能确信我们所力图窒闭的意见是一个谬误的意见,加入我们确信,要窒闭它也仍是一种谬误。 网络为个体个性表达提供了便利,从个体影响到立体几何形式扩张以后,逐渐变成一群有影响力的团队,他们的言论可以称为群体表达。互联网汇聚了大量的言论,是新闻事件发生后群体意见的聚集地。因此,网络为公众提供了“观点的自由市场”的技术支持和操作平台,而网络流行语言成为了群体意见最简易、最快捷的另类表达方式。 二、网络流行语言的诸多特性 1、道德旗帜鲜明 旨在扬善伐恶 对于一些积极的社会现象,网友向来不吝热情。汶川地震后36天,一头猪被人们从震后的废墟中救出,奇迹般活了下来,网友亲切地称之为“猪坚强”。人们用“猪坚强”相互鼓励,直面灾难,重建家园。而“范跑跑”和“郭跳跳”的出现,则体现了因个人价值取向不同而引起的道德激辩。 流行的网络语言,不仅传递和弘扬积极的人类精神,同时更充当着网友针砭时弊的道德工具。以“我是北京派来的”威胁女童家长的深圳官员林某,抽天价烟戴名牌表、试图托起房市的南京房管局局长周某,都逃避不了网友的“人肉”和指责。 2、娱乐调侃盛行 网民自得其乐 “艳照门”事件成为2008年网络流行语言的开端,并一举将网络调侃语言推向了高潮,随之产生了一大批人们耳熟能详的新鲜网络词汇,如“娇身冠养”、“新陈代谢”。这些新生词语是对传统词汇的挪用和改造,从中让人感觉到网友对娱乐明星糜烂不堪的生活状况的震惊和鄙夷。“山寨”恐怕是2008年牵涉范围最广的网络语言了,从最初的意指靠模仿维生“山寨”手机、“山寨”相机,再到后来的“山寨”明星、“山寨”春晚,甚至更有网友要组建“山寨”足球队向缺少“叉腰肌”的国足下战书。“山寨”一词不仅开始流行,而且意义在不断被扩大,已经远远超出了最初的商业范畴,任何巧合雷同或非为正统之处,都被冠以“山寨”之名。山寨文化深深地打上了草根创新、群众智慧的烙印。 原本释义为“光明”的“”字,在网络文化中产生了意义变革,其字型内小 “八”字似眉眼,下面一张大大的嘴,已经成为尴尬、无语表情的代名词,被新一代年轻网友广泛使用,类似的流行语言还有“雷”“”“华丽丽”等。 3、时效性强 更新频率快 网络流行语言紧随新闻事件的发生而产生,因此具有鲜明的时效性。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说,重复出现的东西容易让人产生抵触情绪和厌烦心理,当使用频率过多时间过长时,网友就会对反复使用的网络热词产生逆反心理。因此,当贵州瓮安事件新闻会上,有官员抛出“做俯卧撑”后,原本成为网友口头禅的“打酱油”立即失宠了,凡是表达对权利不信任或对官方说法存在疑虑,网友借用“俯卧撑”或“三个俯卧撑”来回帖。当云南省官方对因盗伐林木被关押的青年李荞明的死解释为玩“躲猫猫”游戏撞墙而死时,网友又迅速改口,而玩起“躲猫猫”。 三、网络词语传播的原因 网络流行语言反映了当代年轻人的一种创新的思维方式。2008年网络词语的流行与勃兴,与发生的新闻事件多有莫大关系,这一连串焦点新闻事件的汇合,共同催生出富于网络特色的流行词语的传播。此外,笔者认为网络热词传播的背后,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社会情绪宣泄的需要,网络提供了最便捷的表达渠道。 改革开放30年,处于急剧转型期的中国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成功也是有限的,伴随产生的还有很多问题:生态危机、社会贫富差距拉大以及地方腐败,这些问题与经济成功形成了强烈反差。普通民众在面对医疗、住房、教育和就业等社会保障方面感受的压力陡增。 因此,网络成为社会情绪宣泄的最便捷场所,是民意表达的一个重要渠道。网友通过“人肉搜索”发动民间力量,将“天价烟”,“深圳怪叔叔”以及“喝茅台”的当事人统统曝光。在网上鞭挞声讨腐败官员的已经成为趋势,这股网络监督力量与腐败官员的权利之间形成一种较量。 第二,国家领导重视网络舆情,网友积极性受到鼓励。 早在2003年,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公开了网民身份,向外界展现对互联网的重视。2008年6月20日,又通过人民网,实现中国最高领导人首次同网民在线交流,再次“开先河”接触网民,令中共领导人亲民形象再次增分。在经历2008年岁初的雪灾和年中的震灾之后,国家领导人的亲政爱民形象在民间被广为歌颂。 2009年全国“两会”召开前,中新网发起的“全国两会您最关注的十大问题大型网络调查”投票,互联网成为百姓表民情、畅民意、集民智的重要渠道。网友通过网络发表言论得到倾听和重视,网络舆论监督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无疑鼓励了网友大胆发表自己言论的积极性。 第三,网友回避敏感词汇,网络语言表情达意。 沃尔特・李普曼认为,我们在寻求比较公正的见解时往往会坚持我们的成见,其原因除了节省精力之外,还有另一个原因,成见系统也许是我们个人传统的优秀,是对我们社会地位的保护。[2]当前的网民多为年轻人,思想活跃,喜欢新鲜事物,渴望交流,崇尚创新。具有匿名性的网络虚拟世界,无疑给以年轻人为主的网民群体提供了发挥的空间;同时,由于他们又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思维敏捷,有自己的观点,使“网络流行语”的产生具有了必然性。 网络媒体尤其是各大论坛都对一些关键词进行屏蔽,这就导致了网友无法在网络上用直白的语言直接表达自己的观点。在现有的表达渠道下,网民要坚持自己的“成见”,针对一些敏感事件发表异议,就必须用“替代”或“隐晦”的方式。[3]如,当愤青们热议“封杀汤唯”时,为了回避敏感,写出来的变成了“圭寸杀殳三易口隹”。 四、网络流行语背后的公民意识 网民通过网络媒体发表意见已经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网民不仅通过网络的信息平台发表言论交流观点,更通过实际行动去“人肉”腐败官员。网络热词的沸腾是公民意识觉醒与蓬勃的表现。 朱学勤教授曾说,公民意识有两种含义,一是当民众直接面对政府权力运作时,它是民众对于这一权力公共性质的认可及监督;二是当民众侧身面对公共领域时,它是对公共利益的自觉维护与积极参与。[4] “草根民意”借网出海,成功实现了对公共事件的政治参与和意见表达,行使了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由网络流行词汇可以看出网友也分为两派,有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件的,也有消极应对的。对时政感兴趣、积极参与和关注政治的如“什锦八宝饭”,就表现了网友参与关注时政的积极态度,对国家领导人的爱戴和拥护。面对当前的一些腐败现象,网友以狂欢式批评的方式来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所以就有了“国考炮灰”、“裸体官员”、“国家罗汉”、“官瘾症候群”等抨击官场的网络词语的流行。而“酱油党”的态度却是托词敷衍,对政治参与表现出漠不关心。 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对人民的这种心理绝不能也充当“打酱油”的角色,而是应该关心群众的情绪变化,了解政府行为的得失,唤醒人们的监督意识,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件。积极地引导民众的情绪将给政府提供决策反馈机制的渠道和平台,为营造健康的社会氛围、构建和谐社会环境创造条件。 五、网络热词:传达民情民声、记录社会进程 每个网络流行语言的背后都有一个新闻故事,如“正龙拍虎”、“秋雨含泪”、“兆山羡鬼”等。网络流行语言与典故不同的是,古代的典故是通过口传的方式,并通过书面记录的方式流传至今的,而如今的网络语言的流行,却是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更迅速更快捷地流传开来的。 现在的网络流行语言均由当今草根平民撰写传播,与目前的社会政治密切相关,成为社会进步的一股激进力量,集普天之下大众平民之智慧和声音,兼具传递复杂民情民心、记载历史的意义。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研究生)
民法论文:金融市场信用缺失民法学论文 论文关键词:金融市场信用缺失民法学 论文摘要:本文认为期待权的大量存在与金融市场上的信用缺失问题有着紧密的联系,我国的金融市场一直以国有企业为主导,财产权的主体缺位、非排他性和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转让是国有财产权面临的巨大难题。 金融市场信用缺失反映出了其市场交易的特殊性,从民法学的角度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期待权的特殊性 权利为可以享受特定利益之法律实力,通常所说的权利大多为确定的既得权利,权利人现时即可享受某种法律上的特定利益,被称为既得权。但也有很多权利并非能完全地现时享有,须待特定事什的发生或一定时问的经过,权利人才可以完全行使其权利并享受特定的利益,此类权利则被称为期待权。我国《合同法》在总则lf1对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予以详细规定:在分则的买卖合同部分确立了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制度,从而大大拓展了期待权的生存空间。期待权的构成应该具备以下条件:~是对未来取得某种完整权利的期待,二足已经具备取得权利的部分条件。 对于期待权的类型,不同的学者有不列的观点,暂且不去细究。从金融市场的各项交易合同中,包含着大量的期待权。例如:存款储蓄合同中,存款人对于利息的债权:贷款合同中,银行对于贷款人H口将支付的利息的债权;债券交易中,持有者对债券利息的债权。这些属于由既存债权产生的将来债权。股票交易,持有者对于行情看涨时取得分红的权利或者转让后取得差价的权利;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对于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保险金取得权。这些则是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权利。金融市场上的交易合同中存在大量的期待权,与金融市场上的信用缺失问题有着紧密的联系。首先看信贷市场与证券市场。格式化的合同中所约定的是投资者的期待权。这种期待权一方面反映了金融市场的融资特性,一方面又赋予投资者相当的信用风险。因为期待利益的实现必须以一定条件为前提:即投资的收益性。投资收益性可以说是一个具有结果性的条件,这个结果性条件的发生依赖于筹资者大量的经营活动。正是由于条件产生的复杂性,为筹资者的违背信用提供了相当大的操纵空间。这便是信用缺失问题的解释之…。再来看看保险市场。保险合同etl受益人对于保险金取得权的前提性条件是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不论是财产还是人身,都是与受益人密切相关,或为其所有,或是其本人、家属。无论人与物都与保险公司无必然联系。因此,他们发生风险的可能性、真实性、损失的大小在保险公司获知前都悉数由受益人了解。受益人或者投保人的信用就成了维系合同的唯一动力。那么从白利的角度出发,发生信用缺失就不难理解了。由此可见,期待权的大量存在与金融市场上的信用缺失问题有着紧密的联系。 二、财产权的模糊性 我国的金融市场一直以国有企业为主导,财产权的模糊性是国有财产权面临的一个巨大难题。 首先,财产权主体缺位。国有企业归用家所有,通过委托机制将经营权赋予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但是在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前,对于国有企业财产权主体是人大还是国务院等等一直不能明确。即便目前建立了国资委,它又是否能够作为一个完全独立的主体享有财产权也是一个值得怀疑的问题。这就导致经营者的短期行为信用缺失,因为其自身不承担失信导致的后果。 其次,剩余索取权的不可转让。剩余索取权是对企业税后净利的终级所有权和分配权。从理论上讲,企业的所有权人享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然而,在所有者不能自己直接经营企业,而委托他人经营时,是要付出代价的,这种代价往往要求所有者让度部分剩余索取权。因此,准确地说,剩余索取权是所有者或经所有者授权的其他人对企业税后净利的终极所有权和分配权。然而,依据现有制度,国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是不可转让的,归国家所有。这就出现了内部人利益与国家受益的矛盾,经营者的信用风险由此产生。在信贷市场上,银行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在贷款的发放中,也由于计划经济的影响,对国有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企业的贷款远远多于其他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有同一所有权人,银行不担心收不回贷款,企业也不担心无法还贷,都是由国家承担。更为重要的是,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尽管具有同一产权人,但二者的收益与风险的承担者却并不同一。对于总分行制下的国有商业银行而言,所有分支机构的经营风险最终都将归结到总行,H口便是基层银行因为经营不善倒闭,其上级机构都必须承担起全部的债权债务关系。而除了中央直属的特大型国有企业外,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经营效果都与地方政府利益息息相关,他们不仅要为地方政府解决财政收入,还要承担诸如解决就业之类的职能。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自然会去干预银行的经营,这也就使银行资产质量受到严重损害。在保险市场上,占有保险市场绝大多数份额的都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它们的财产权不明晰,没有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因而保险公司不考虑长远利益,不考虑信用效应,就会出现追逐短期利益的短期行为。保险公司的信用缺失与其财产权的模糊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证券市场上,按照资本运作的规律,优质企业应该获得更好更多的融资。然而我国的证券市场建立之初,就是为了国企的脱困这个目的。因此能够通过证监会审查,上市融资的,大多都是国有企业。同样的道理,由于国有企业财产权的模糊性导致整个证券市场的信用度不高。金融市场信用缺失与金融市场主体——国有企业的财产权模糊有着密切的关系。 再次,国有企业财产权的非排他性,指某~主体对企业行使权力时,不排除他人行使同样的权力:同时,囝有企业的收益权理论上由全民所有,实际上就是无人可以单独占有。财产权的非排他性导致政府权力对国企经营的过度介入,无法维持其信用内控制度。 民法论文:宪法与民法关系探讨论文 一、小引:问题与视角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一批具有深沉问题意识的民法学家曾率先拉开了宪法学与民法学对话的帷幕,纵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公法与私法、民法与宪法之间的关系等重大问题,在民法学界乃至宪法学界、法理学界中引发了一场颇为广泛的讨论! 然而,在今日看来,这注定是一场并未终结的讨论。刻下围绕《物权法草案》所生发的种种争议,即说明了这一点。之所以如是说,乃是因为其中的有关论辩虽然具有至为复杂的潜因,但重要的争点之一仍是如何在这部典型的民事法律之中妥当地处理民法原理与公法原理、民法规范与公法规范之间的关系问题,同时涉及如何在法秩序之中廓清公法与私法、宪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构图。"但本文的兴趣不在于直接加入这场争鸣,而在于从宪法学内部的视角出发,首先透过近年来所谓“宪法司法化”进程中的两个典型个案,分析当下我国法律理论界及实务界中所衍生的可谓“泛宪法思维”、“超民法思维”以及“脱宪法思维”这三种倾向,进而返观刻下《物权法草案》有关争议的问题之所在,揭示其中所显露的一种可谓“泛民法思维”与上述三种倾向之间的纠葛关系,从而透析宪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在当下我国特定语境中所形成的混乱图景。对此,笔者的基本立场是:基于宪法与民法的应然关系,现实中的这种图景,有必要予以着力澄清。 二、宪法与民法的应然关系 在大陆法系国家的传统法学理论中,公法与私法的区分曾被视为“法的秩序之基础”,#时至现代伊始,这种法的二元论才引起了一些争议,上个世纪上半叶日本著名公法学家美浓布达吉与德国著名纯粹法学派的代表人凯尔森之间就该主题所展开的辩说,就是一个著名的范例。凯尔森曾师事德国国法学大师耶利内克,在方法论上承继和发展了其体系构成中的规范论这一分支,但对于公法私法二分论,他则持反对意见,理由是国家与私人之间的权力支配关系仅属于事实上的关系,而且与平等私人之间的关系并无本质上的差别;只是“从分析法学的角度来看,唯一有效力的区分就是以民事程序技术和刑事程序技术的差别为基础的区分,但是这种区分不能被用来划分行政法与私法,”$因此断定“作为法律的一般体系化的一个共同基础来说,这种区分是没有用的”。%对此,美浓部达吉则予以明确的批评。其实,美浓部达吉也曾深受耶利内克法律实证主义国法学的影响,但在他看来,凯尔森把实在的世界置于一切法律观察之外乃是“到底不能赞同”的,因为依凭权力的支配关系,并非“纯粹的事实问题”,也可“列入于法律的观察”。 他还进而指出: 私法本来是个人相互间的法,但“其对于国家的关系,不过是服从国家的监督和可以请求国家的保护而已。私法非与公法区别不可的理由,亦即在于此,”据此他认为“可知公法和私法的区别,不单是决定裁判管辖的技术的问题,同时又是基于法的性质之差异的论理上的区别。”’ 美浓部的上述观点,实际上长期代表了大陆法系传统法学在此方面的主流学说。该学说的要旨可作这样的简述:宪法和民法处于不同的领域,乃是由其本身的性质决定的,其中,民法关涉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契约自由和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优秀,而宪法则适用于国家与个人以及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最终主要是保护个人针对国家而享有的基本权利。这种观点其实对应了近代之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构图,从而凝练为传统法学原理的一种精义。 但如所周知,在次第展开的历史画卷中,这种传统的二元构图也在当生了微妙的嬗变,对此,我国当代台湾地区著名法学家苏永钦教授即曾描述道:“现代化同时带动公领域和私领域的扩张,两者(公法和私法)之间呈现的不只是反映左右意识形态的波段式拉锯,而且是越来越多的交错”,(这是“因为不同位阶法律规范的大量产出,而使公私法的紧张关系始终存在”。)而德国学者巴尔甚至指出:在欧陆的大地上,“参考基本人权在欧洲法院变得如此普遍,以致区别‘纯粹的’民法与宪法上的民法即具有宪法规范之地位的民法几乎成为不可能”。*宪法和民法在当代的新型关系,也折射在宪法权利规范对私领域所产生的辐射效力之中。+,-哈贝马斯就此曾做出如此描述:“??主观私人权利的客观法内容只是更加明白可见了。在这样一种变化了的社会情境下,平等主观自由的普遍权利不再可能仅仅通过法律主体的消极地位而得到保证。”+,.而“民主宪法还在私法和范围扩展了的基本权利之间建立起一种联系,这种联系对私法立法者具有约束作用,而且还影响宪法法院的判决(其依据是关于基本权利的‘辐射效应’或‘第三者效’)”。!"#其实,上述的种种嬗变也可以回溯到宪法与民法之间原本所具有的血脉关系之中加以理解。在人类历史上,“市民社会—民法”曾为近代宪法的生成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但宪法实际上也富有一种“反哺”的精神,其本身就是以针对公共权力而保障“市民性的权利”( ’(’)*’+,-.)为主旨的。!"$而在西方的立宪主义发展初期,市民革命曾极力捍卫的市民社会(一种概括意义的私领域)与政治国家之间所形成的对峙结构,也正是宪法所极力维护的立宪主义国家的基本秩序。质言之,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一开始就以一种屏障的雄姿,屹立于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防御着公权力对私领域的可能入侵,为此也维护着公私法二元世界的平衡结构,只是到了高度复杂化了的现代社会,随着传统市民社会内部力量的分化,乃至打破了私领域之中平等主体之间的现实关系,导致其本身自律功能出现局部的障碍以及私法自治能力的下降,才使得宪法不得不在维持法治秩序基本框架的前提之下,容认国家权力适度地介入市民社会,并为此容忍包括宪法自身在内的公法有限度地渗透进私法领域,从而使传统严格意义上的公私法二元结构产生了微妙的嬗变。 然而,在此方面,以下两点尤其值得注意。 第一,上述所言的变化,仍然没有超克立宪主义一以贯之的内在精神。关于这一点,即使当代美国著名的政治学家、比较宪法学家/·罗文斯坦也倾向于认为,在现代法治秩序中仍然存在一种“一般政治权力不能侵入的”的“领域”!"%,其中,个人基于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所展开的全部生活,政治国家非但不得干涉,而且还必须给予充分的尊重和保护,这既是传统宪法的一个基本原理,也是现代宪法所要维护的一条不变的底线。!" 对此,日本当代宪法学权威学者芦部信喜也持赞同意见。在“社会国家”的鼎盛时期,他仍坚持认为:“立宪主义本来的目的,就在于保障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而社会国家思想的目的亦在于使立宪主义的这种目的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实现,为此可认为两者之间基本上是一致的。”!"’由此吾人可以看到:无论在自由国家时代,抑或在社会国家时代,针对国家权力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防卫个人展开全部自由生活的自治领域和空间,始终乃是立宪主义精神的优秀。也正是基于这种精神,宪法与民法在规范的层面上所应当呈现的样态才是一种相互倚赖、彼此配合的关系,并在有限度的范围之内,容认公私法之间局部的渗透或交融。 第二,现代公私法之间的这种局部的渗透或交融现象,在结构上又具体表现为两种取向相反的动向:一种是公法向私法的渗透。这是在现代的“社会国家”或“福利国家”以及由于社会的高度复杂化所形成的“风险社会”的时代背景下,随着国家权力介入市民社会自治领域,以及基于“给付行政”以及“公权规制”等客观需要所产生的,但其主要目的仍然是要恢复传统私法领域中意思自治主体之间的那种平等关系,维护私法自治的安定秩序;另一种则是私法向公法领域的渗透。这则是为了克服或矫正国家权力向私法自治领域之介入的过大化,以及与此相伴随的公共权力的结构分化所推动的,其目的同样也是为了恢复传统自由社会时代的秩序,为此更为明显地表现为一种向传统自由主义时代的回归。!"(这就是苏永钦教授所指出的公领域和私领域彼此“扩张”以及公法和私法之间相互“交错”的具体图景。 然而在此必须道破的是:这一图景主要只是“西洋镜”中的一种景象,而且也并非突如其来的景象,相反,这种景象的出现与变幻本有着明晰的历史性结构,并有着各自不同的时代背景。 返观我国的情形,这一点的启示意义殊为重要。一方面,时至今日我国基本上仍未完成近代立宪主义的课题,另一方面则又不得不在日趋“国际化”的大背景下遽然面临着许多现代课题,为此,价值取向的抉择便不可避免地带有巨大的复杂性与困难性。!")然而,笔者仍然认为,在当下的我国,秉持传统立宪主义的理念,坚持公法私法二元学说,较之于急切地突破二元对峙的思维框架,大规模且无条件地建构公私法互相交融的法秩序结构,乃具有更为合理的时代意义。!*+之所以如此,这同时也是因为在传统社会主义国家中,公私概念的界限向来就并不清晰,甚至受到了根本否定,!*,我国正是从这样的时展过来的,并依然承载着私权被极力压制的历史传统包袱,市民社会的成长之路与西方法治国家相比恰好在一定进程之内形成了“逆行”之势;而另一方面,自实行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行政管制固然逐步放松乃至有所淡出,而在其次第“让渡”的空间里“市民社会”的各种要素也开始萌芽,但就目前的情形而言,还远未成熟到足以确立与政治国家形成二元结构的程度,甚至无法支撑更为完善的立宪主义秩序。有鉴于此,我们固然可以借鉴西方成熟法治国家为了克服或矫正国家权力向私法自治领域介入过大化的经验,推动私法向公法领域的局部渗透或交融,但是,这一点却又因为市民社会的极度孱弱及其向公共领域扩张能力的内在局限等潜在的因素所抵消,为此在目前的情境下,坚持公法与私法的二元论,藉以维护私法自治,培育市民社会,便具有尤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了。!"#然而,当今我国的法律理论及实务界,则在一种颇为暗昧的语境下滋生了可谓“超民法思维”、“泛宪法思维”以及“脱宪法思维”等诸种错位倾向。从晚近数年陆续出现的一系列司法实例中,我们即可窥视出这些倾向的端倪。以下试择取其中两个具有代表性或象征性的实例,对此加以分析。 三、“超民法思维”与“泛宪法思维” "2001年7月"24日,针对齐玉苓诉陈晓琪等侵犯姓名权一案,最高人民法院了如下一份曾引起广泛关注及争议的批复:“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此,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的黄松有法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明:“??此次批复的案件中,齐某的受教育权是属于民法理论难以包容的权利,明显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如不直接适用宪法的规定,司法救济是无法实现的。 显然,这一‘批复’创造了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先例。”据此,学界及坊间将其称之为我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并展开了一场为新中国所鲜见的白热化的法律讨论。 应该说,该案在促使人们思考民法与宪法之间的关系,推动民法学与宪法学之间的对话,以及探讨宪法实践的有效路径等诸多方面上,几乎均具有一种里程碑式的意义,然而无庸讳言的是,它在理论层面上也值得加以深切的反思。!"%在此有必要集中分析该案批复(以下简称“齐案批复”)所涉及的有关宪法权利规范的辐射效力原理及其具体适用的问题。如所周知,传统的基本权利本是个人针对国家权力所享有的权利,主要防止来自国家权力的不当侵犯,为此宪法上的权利规范,也主要适用于公权力与私人之间的关系之中。然而时至现代,随着巨大化私人主体的崛起,作为公法向私法自治领域渗透的一种形态,宪法权利规范的适用效力也被引至私人与私人之间的关系中,此即芦部信喜所言的“宪法的人权规定,对来自私人的人权侵害也就应采取某种形式予以适用”。!" 从比较宪法的视角观之,许多成熟的宪政国家均存在类似的动向,为此厥有美国的“国家行为同视”理论、!"’德国的“第三者效力”说以及日本的“私人间效力”说。!"(可以认为,我国最高院在齐案批复中,似乎倾向于适用了近似德国第三者效力说的效力原理。 按照’()*+),-./01.23的介绍,该原理的适用可简明表述为这样一种情形,即:“当平等主体之间发生基本权利侵害时,宪法上的基本权利条款被适用于私法关系,对私法关系发生效力”。!")而在这种第三者效力理论内部,其实又分化出了直接效力说和间接效力说两种,其中后者居于主流地位。!"*西德联邦法院在极为著名的$456年的吕特事件案判决中即采用了间接效力说的立场,指出:基本权的内容作为一种“客观的规范”,采取基本权之价值标准的形式,并以构成公共秩序之一部分的、具有强制性法性质的私法规定为媒介而进行“切入”;其中,像民法第6"7条有关善良风俗的这种一般条款,即可作为宪法权利之规范内容的“切入口”(89,1/2:+; ()==))。!+,而从其逻辑结构上观之,这种“切入”又可简明地分解为如下三个步骤: {body}gt;在审理特定的私人间侵权案件时,通过解释民法上善良风俗条款等私法上的一般性条款或概括性规定,而将平等权条款等特定的宪法权利规范的客观价值或具体内涵渗透其中;" 判断当下个案中的私人间侵权行为是否违反了上述私法上的这种一般性条款或概括性规定;? 如有违反,则以此为媒介,推定该当私人间侵权行为违反了其中所体现的宪法权利规范之内涵。 由上可知,宪法权利规范辐射效力原理在德国的适用是相当谨慎的,而且具有一套严密自洽的理论依据。其一,向私法领域发生这种辐射效力的,总而言之,主要是一些宪法权利规范,而非宪法权利本身,亦非简单地将诸如民事权利视为宪法权利的具体体现;其二,这种宪法权利规范之效力辐射的可能范围,并未被无限度泛化,而是必须透过私法上诸如“善良风俗”条款这样的一些特定条款作为所谓的“切入口”,而这些私法上的条款之所以可以作为宪法(公法)上的“客观”权利规范之“切入口”,则诚如上述吕特案判决中所言,乃是因为其本身也是一种“构成公共秩序之一部分的、具有强制性法性质的私法规定”;其三,实务上采用了间接适用说,“切入”的技术手段主要是依靠对私法中的这种条款的解释,从而以此为“媒介”,使宪法权利规范被间接地适用于私人领域,缓冲了公法规范的效力对私法自治领域的强力冲击。 返观我国的齐案批复,其所蕴含的论理结构则可能与此有径庭之别。虽然该批解中有关“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的优秀表述,似乎同样揭示了某种“效力辐射”的表征,但较之于德国式效力原理的适用,则有如下倾向: 其一,这种“效力辐射”,与其说是宪法上基本权利的“客观的规范”之效力的辐射,毋宁说可理解为是不同的权利侵害之间所可能产生的某种具有波及效果的因果关系;其二,更重要的是,由于没有明确类似于“基本权利规定中也体现了一种客观的价值秩序,被视为宪法上的基本决定,有效地适用于各个法律领域”这样的前提,!"#为此从“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推导出其进而“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就似乎可理解为有别于上述德国效力原理中的那种“宪法权利规范,民法一般条款”程式的效力辐射,而是一种“民事权利,宪法权利”的反向切入;其三,即使确立了上述的前提,但也可能由于没有通过解释民法上的“构成公共秩序之一部分”的一般条款并将此作为宪法权利规范的“切入口”,为此宪法规范就不是间接而是直接适用于私主体之间,这无异于采用了宪法权利规范的“直接效力说”;!"$其四,同样值得重视的另一个问题是,齐案批复中未曾具体区分不同侵权人的不同属性和彼此关系,!"%而是采用“陈晓琪等”的笼统表述,这实际上乃以具有私主体性质的陈晓琪作为主要被告。 既然如此,那么倘若扣除“宪法司法化”的实践动机,本案实际上应该、并且也可以在民事法律上作为一般民事侵权案件加以处理,而无须“劳”宪法之“大驾”。!" 然而,齐案批复可理解为实际上蕴含了这样的实践动机,即一批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与高迈的法治理想的法官,力图透过这样一个基本上属于民事性质的普通案件,在法律判断中颇为刻意地引入了涉及宪法规范性的论题,以期:(%)借取宪法规范的最高效力,补强民事侵权救济的法律论证,(")更为重要的则是以此为契机,推动所谓“宪法司法化”的实践。但如上分析,该批复在宪法权利(规范)辐射效力原理的运用中,则存在上述的诸多倾向,乃至被认为陷入了一种理论误区,!"’具体而言,可以说,上述(%)的方面体现了一种“超民法思维”,而(")的方面则可谓属于一种“泛宪法思维”。 值得留意的是,这两种混在的错位倾向,并非独立和偶然的,而是在一定范围内显示了我国部分的民事法官曾几何时在法律实践中的某种愿景与共识,并且宪法学界的部分学者也在一定的理论形态上体现了同样的“泛宪法思维”,并与前者之间形成了强烈的呼应或共鸣。!"(而这种“泛宪法思维”之所以可谓是一种“泛宪法思维”,则是由于其所蕴涵的深沉理念,似乎有可能逾越了即使是历经了长期历史演化之后的现代宪法也需维护的立宪主义之底线,为此也同样有可能恰好为公权力以宪法为强有力的后盾直接地、无条件地介入私领域提供了“效力”依据。在这一意义上,与其说它是一种“直接效力说”,倒不如称之为“公权力直接介入说”则更为剀切。 四、“脱宪法思维”与“泛民法思维” 如果说上述那种“泛宪法思维”曾是数年前我国法律界中颇为彰显的一种思维倾向,那么可以说,晚近这种倾向则似乎随着“宪法司法化”理论及实践所受到的争议乃至批评,同时也随着当前整个司法改革的低潮,而在总体上陷入迷茫,趋于式微,并有可能由此萎缩为一种截然相反的倾向,此即所谓的“脱宪法思维”。这种显然带有消极倾向的“脱宪法思维”,在"##$年的所谓“河南地域歧视案”中即可窥之一斑。本案发生于,当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龙新派出所在其辖区之内的怡丰路黄龙塘市场附近的大街上,公开悬挂出了写有“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元”等文字的横幅标语,随之即在公众间与媒体上招致了物议。同年(月)%日,两位身为执业律师的河南籍公民以原告的身份,将此诉至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理由是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的横幅乃是对其家乡的歧视以及对河南籍人群的否定性评价,为此悬挂行为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条有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宪法基本原则,侵害了二人的名誉权。然而,值得留意的是,作为一个本来涉及宪法上之争点的案件,此案一开始就被纳入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原告提起的是民事诉讼,案件最终也是于"##$年"月在郑州市高新区法院的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如所周知,在当今我国,由于具有实效性的违宪审查制度尚付之阙如,其中也并不存在美国式的宪法诉讼制度,而肇源于这种制度性框架的局限,现实中喷薄而出的各种宪法性案件就只能纷纷在现有的救济机制之间逸散横流。在此情形之下,像本案这样能转而采用此种救济途径的,已算是情有可原的权宜之计了。然而应该明确的是,在学理上而论,姑且不论该案被告一方的行为是否应该判定为违反了宪法,如从比较宪法的角度视之,那么就此案至少在宪法上具有可诉性这一点而言,乃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它至少明显地含有了以下两个宪法上的争点。 第一是原告是否具有诉讼资格的问题。该争点不仅涉及案件的具体情形,亦与宪法权利救济的制度框架以及相关诉讼程序的规范设计具有内在联系。如所周知,在德国,通常的司法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即可承担宪法权利救济的功能,而且在其违宪审查制度的架构下,个人主张自己的基本权之一以及《基本法》其他条款所蕴涵的诸种权利之一受到了公权力的侵害,并在穷尽了一切普通的司法救济途径之后,还可向联邦宪法法院提起具有诉讼性质的宪法诉愿。而在美国的宪法诉讼制度下,各级的普通司法机关即可行使违宪审查权,为此宪法诉讼无须作为一种独立的诉讼形态,而可直接纳入普通诉讼形态,有关宪法权利救济案件的原告诉讼资格,作为当事人适格问题而成为“案件性、争诉性的要件的另一个面向,一旦当事人可被证明具有充分的“个人利益”适合于获取司法救济,即可拥有宪法诉讼上的诉讼资格。!"$返观本案,如果我国具备了应有的违宪审查制度,那么,由于被告所属龙新派出所的悬挂横幅标语行为,涉及了是否侵犯了该辖区内的河南籍公民乃至全体河南籍公民的名誉权,而远在郑州的原告是否具备了提请宪法权利救济所需要的直接利害关系,则可成为一个重要的争点。尤其是如果存在相应的公益诉讼或客观诉讼的制度,这一宪法争点的成立乃是可能的。 第二则是系案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对宪法权利的侵害问题。从学理上而言,根据原告的主张,这里所言的宪法权利,即可能涉及原告或原告所代表的特定群体的河南籍公民的名誉权,并且在争诉要点上还可能涉及是否构成了对后者宪法上的平等权的侵害问题。而就后一个争点而论,实体上又可能具体涉及宪法上的诸多原理问题,其中至少包括:())系案标语中的文字内容的确定及公表,尤其是其中“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的这一用语,是否是基于对特定的“敲诈勒索团伙”加以基于采用其地域或籍贯特征的描述这一认定之便利上的考虑而所实行的一种合理的特定化表述;(")地域或者籍贯,是否与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事项一样,也属于宪法上的平等权条款所蕴涵的“禁止性差别事由”;( )被告行为是否属于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或处置的行为,如可排除这一点,则还可接下去考量其是否构成名誉权侵害的问题。!"%然而,本案在宪法上的可诉性,并没有在审理中得到相应的实现,民事调解书虽然认定被告一方行为的瑕疵,并援引宪法上的规范语句,但不仅语焉不详,没有充分展开必要的宪法论证,! ’而且民事调解本身就已意味着戏剧性地消解了基本权利诉求中公民针对公权力的那种对抗性,根本不可能折射出公私二元对峙的宪法基本秩序。这种结局的出现,究其缘由,本是因为宪法诉讼制度的阙失使然,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受理此案的法院其实一反我国法院数年以来在“宪法司法化”实践中所曾表现了的一种积极主义立场,而将该案纳入了民事诉讼程序,并透过民事调解的方式加以处理。加之近年来一向积极主张“宪法司法化”并在相关实践中颇为活跃的宪法学者周伟教授虽然也参与了此案的诉讼活动,但同样也一反过去担任权利救济请求一方的人这种角色立场,转而担任被告一方公安机关的人。 凡此种种,均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本案实际上可视为我国近年以来一度曾有风起云涌之观的“宪法司法化”活动已经在刻下开始退潮的一宗象征性案件。而伴随着这种退潮之势,恰好与往昔的“泛宪法思维”形成了强烈对比的一种可谓“脱宪法思维”的倾向,也就若斯昭著了。而这种思维倾向,实际上也蕴含了一种今非昔比的、类似于美国学者马克·图施奈所言的“消磨的宪法雄心。 五、余论:兼说《物权法草案》 上述“脱宪法思维”所显示的萎缩倾向,似乎在法的思维倾向上也“让渡”出了一种空间,恰好可为如今我国法律界中的一种可谓“泛民法思维”所充填。应该说,这种“泛民法思维”在我国法律界早已有之,齐玉苓案件中的“超民法思维”或许就是其欲取姑予、欲进姑退的一种思考策略,而在近年《物权法》的起草过程中,这种倾向则更为彰明,迄今仍昭然若揭。 如所周知,《物权法草案》在"*年$月公布后不久,即在社会各界尤其法学界中引发了一场关于该草案是否违宪的争议,其原因之一即在于草案涉及了宪法和民法乃至公法和私法之间应有的关系问题,因为它设置了诸多可视为公法规范性质的条款,其中包括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的专章,!"$以及涉及公共利益与补偿要件的征收征用条款等。!"%如前所论,公私法之间存在局部的交融已是现代社会中法的一种必然现象,然而,在没有彻底澄清民法与公法(包括宪法)之间的应有关系,明确这种“局部交融”在结构上的具体方向及其与时代背景的对应关系的情形下,力图以《物权法》大量包容公法规范,则与前述的“脱宪法思维”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得不说乃是一种具有“民法雄心”的“泛民法思维”了。!" 总之,从“泛宪学思维”与“超民法思维”的混在与共鸣,到“脱宪法思维”与“泛民法思维”的对比与契合,近年我国的法学理论及法律实务似乎已在云诡波谲的时代背景中,涂抹了一副有关宪法与民法之关系的混乱图景,而法律思维的某种错位与暗合,则是这幅图景的结构。在此姑以如下图式表示,以供吟味与反思。 民法论文:民事立法与民法理念探讨论文 摘要: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法治化建设中首要应当解决的问题是国家和公民对私权的确认和充分保护,而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国长久以来民法理念的普遍缺乏。目前正积极开展的民事立法工作,可以很好地促进民法理念的产生,从而加快我国的法治化进程。 关键词:法治;民事立法;民法理念 一、法治以及我国的法治化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共产党的十五大报告也对依法治国的含义作了科学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在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当中,“有法可依”又是一个基本前提,也是一个首要的环节,它是指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需要法律调整的领域和方面都有良好的法律可资依据和遵循。有法可依已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 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中国进入了所谓的“立法爆炸”时期,先后通过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这些法律经数次修改后仍沿用至今。可以说,中国早已成为了一个“法律国家”,但是,固然法治必须要求有良好的法律秩序,但是它更多的是一种内在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的理念。因此,即使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也只是法治的一个基本前提,法治的实现更多的是依靠法治理念的灌输和熏陶,中国离法治在社会中的实现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距离。 二、我国民法理念的缺失和民法理念对法治的影响 就一国法治建设来说,民法理念是“社会的引擎”,在现代法治中处于不可动摇的基石地位。民法的制定与运行都离不开民法理念的指引,以权利神圣、私法自治等为精髓的民法理念,正日益成为现代法治建设最重要的启蒙者与导航者,在现代法治建设中越来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历史上一直缺乏民法传统,当代法治进程中民法理念也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充分的发展,使我们的法治建设缺乏充分的理论支持和方向引导。民法理念的缺乏成为我国法制化建设中最大的瓶颈。 1.民法是权利的宣言书 民法以充分创设和保护私权为己任,最关心人、尊重人、成就人,它构成一部人类基本权利的宣言书:通过对人格权的规定,赋予每个人做人的尊严,使人们得以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真正的人;通过对财产权的规定,赋予每个人私有的财产,使人们的生存与发展有了基本的物质保障。 2.民法倡导私法自治 私法自治与市场经济紧密相连,它培育和发展了市场主体的独立人格意识,并以此培育起了社会自治的政治意识。现代市场经济要求以市场作为社会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市场主体必须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根据自己的认识和判断来从事市场活动,国家对市场经济只能从宏观上予以必要的调控,不能进行过多的干预。民法私法自治的原则正与此高度契合,依据该原则,在私法领域内“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主体依自己的理性判断,对个人事务进行自主选择、自主管理。 3.民法注重人文关怀 民法是权利的圣经,所有的权利设定都体现了以人文关怀为中心的基本理念,我们每个人的衣食住行、工作娱乐、婚姻家庭无不处于民法的关怀之下,其权利观念不仅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模式和价值趋向,同时也指引着其他法律的发展方向,构成现代法治化建设的基本价值基础。民法以社会成员对权利的需求为基本出发点,反映了法律对主体的最大关怀与保护,体现了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很大程度上都是以民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三、我国民事立法对民法理念的影响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当中,由于受传统和历史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民事方面的立法情况一直是我国立法中最薄弱的一环,同时也是技术难度最大、最引人注目以及最易引起争议的一项立法工作。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在中国颁布,而《民法典》也在加紧编纂当中,并且有望在近几年出台。可以说,民事方面的立法工作进展成为了我国法治化建设中的一个标志性因素。 客观地说,民事立法在我国法治化建设过程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并不仅仅是因为它在目前落后于其他部门法律的立法工作,更重要的是在于民法本身作为市场经济的最基本规则和对市民社会的最基本规范,它所贯彻的理念对于法治观念的建立和发展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民法以其对人格平等和自由的确认、对主体财产和人身权利的充分保护、对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要求、对交易安全的保障和对交易便捷的推动,为法治社会的建立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中国步入法治社会的必由之路乃是民事法律的逐渐完备和充分实施。由于法治不仅仅是一种手段,而更重要的是一种社会发展的目标,那么,充分体现了现代法治价值的民法在社会生活中即应发挥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民事立法工作,抛开法制方面的因素不谈,它实际上正是对我国民法理念缺乏的一种积极补救措施。不敢说民事法律是民法理念产生的原因,但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严重缺乏民法理念的国家当中,民事法律的产生至少能够诱发民法理念在民众当中或多或少、或快或慢的培育起来。尽管我国的民事立法工作断断续续,进程缓慢,饱受争议,比如很多人就认为我国是因为要有民法典而制定民法典,而根本不具备制定民法典的技术和条件,民法典制定后也很难在民法理念缺乏的环境下很好地得到贯彻,但是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我国不能自发地培育出基本的民法理念,应该让立法工作先行一步,促进民法理念的产生。 民法论文:林区农民法律意识现状分析论文 摘要:本文通过对江西省两县六村林区农民法律意识的抽样调查,分析了林农法律意识的现状、特点及其存在的原因,并对林农法律意识的进一步提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林区农民;法律意识;现状及对策 一、调查背景及情况 林农作为我国农民中的重要群体,作为林区建设和发展的主体力量,作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线实施者,其法律意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和谐林区的实现,从而影响到法治社会、生态社会及和谐社会的实现。本次调查,就是关注林农这一特殊主体的法律意识现状问题,弥补林农法律意识现状的数据上的空白,从而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调查地点的选择依据主要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程度,数据一方面能够比较清楚的展现基层林区普法的成效;另一方面,也反应了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林农法律意识的变化情况,因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调查问卷的设计上按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逻辑过程展开,分为对法律的基本认识、涉林法律问题、法律实施及普法几个板块,从而了解林农对法的认识、理解以及对法的信任信仰和追求的程度。 二、林农法律意识现状及特点 分析发现通过“四五”、“五五”普法,林农的法律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同时,“林改”在江西的深入推进,一方面让林农得到了经济上的实惠,另一方也在无形中为林农法律意识的增强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一)林农对现行法律知识及对法律的理性认识有了较大的提高,但认知情况呈现不平衡分布。 江西省林农对我国大部分现行法律的听闻率都超过半数,尤其是林业专门法如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都达到了80%以上,这充分说明林农更关心也更了解林业法律知识。更让我们欣喜的是林农能够对于某一部门法的认识更加清晰和具体,不再是简单地停留在“XX法”一个名词的认识上了。比如:约79.9%的林农表示了解或基本明白“宪法”一词的含义,还有村民表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的认识。林农的法律知识开始逐渐丰富和具体,为相关部门法在基层的有效运用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但同时,笔者也发现此次课题组对6村的调查中,男性受访者为74.6%,女性为25.4%;入户调查时,男性一般会主动接受调查和访谈,女性更多是回避的态度;同时,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调查对象的年龄主要集中在26-40这个年龄段,而且,林农受教育程度偏低,主要集中在初中(44.6%)及高中(22.3%),这也说明,在法律知识掌握的分布上性别、年龄及文化程度上都有一定的不平衡性。 (二)林农的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但其法律意识中存在矛盾性。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极大的丰富,但更重要的是人们对个人权利开始给予前所未有的重视,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这一权利意识的觉醒同样发生在林农身上。对于“别人偷坎您的树木,您会怎么办?”的问题,仅有19人选择“忍了,邻里关系重要”,林农不再是息事宁人的态度,而是更多地选择“找村干部”和“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自己购买的林木种子出了质量问题57.2%的林农能够清楚的判断可以“向供种单位所要赔偿”,而不是单纯的等待有关部门的帮助,林农的维权意识开始具有的主动性。 但同时,笔者发现无论是从数据的分析过程还是从与林农的座谈中,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他们言语中和内心中的一种矛盾,能够明显体会到林农在对法律的态度上、信任程度上、价值判断上内心理性与现实实践的碰撞,往往是用对现实情况的迎合取代了其内心真正的判断。 (三)林农对新法的学习有较强的积极性,但实际操作环节中存在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对于林农看重的林地来说,针对集体林权改革中的林权证,有74.3%的人知道林权证是林地权利的凭证,高达91.1%的林农认为林权证重要。其实这不仅说明林农开始注意维护自己的权利了,也能说明对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新事物及其法律规定,林农也能逐渐学习、转变以适应社会的新发展,新需要。 但在林木采伐的问题上,笔者发现67.2%的林农知道林木采伐要到林业站办理采伐许可证,自己不能直接采伐;但对于林木采伐的管理部门林农仍然不能很清楚的区分,对于村干部、林业站和上级林业局有一定的混淆。 (四)普法方法的单一及基层文化建设落后对林农法律意识提高的制约。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林农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主要是电视、报刊和广播这种较为传统的方式;仅有50人通过互联网了解法律知识;同样在基层的普法工作中,由80%以上是由村委会组织的,主要形式是:入户宣讲和印发资料。尽管被访的六个村都开展了普法活动,但94.7%村民仍表示希望了解法律知识:也希望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如组织集体学习、文艺演出等。这一方面体现了林农希望通过各种形式了解法律知识的愿望另一方面也体现基层普法工作与农村社会法治实践的“供需关系”并未建立起密切的联系,普法方法也较容易流于形式的现实情况。另外,基层文化设施较为落后,基层普法工作者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形式创新捉襟见肘;基层普法工作重复、繁重也是一个主要原因,有时不同部门负责相同内容的普法工作,各部门难以展现术业有专攻的优势。 三、提高林农法律意识的建议与启示 林农法律意识在“林改”这个大的环境下,在国家普法的推动下在很多方面尤其是关于林权、林地法律方面有很多的闪光点,但也有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从而进一步强化普法效果,发挥现代法律意识对于相关林业政策的促进作用。 (一)针对林农法律意识的空白和盲点,应健全法律内容,规范执法方式。法律要获得林农的认可、接受和遵守,必须代表林农的利益和符合社会发展方向,因此,必须提高立法质量,切实保障林农的地位和合法权益,所有的农村法律制度都应直接或间接地确认和保护农民的权益。从执法角度来看,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程序,杜绝徇私枉法、违法执法、滥用执法权等现象,通过正确的司法执法行为,引导林农树立法律意识是当务之急。 (二)针对林农法律意识上的片面性和残缺性,应该创新工作方法,理论实践相结合。人最基本需要的是生存需要,但对于农村的市场经济建设还很不完善,林农在面临生产和经营的现实问题时总会力不从心,通过林地经营的经济收入低,使林农缺乏积极性,更多选择其他途径来增加收入,这样不利于林区长期有效的发展,因此,在技术上对林农的支持最能解决他们的燃煤之急,所以加大林业种植技术的推广,加强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这样才能使林农收益,才能解决他们内心应然与实然的冲突,从而为法律意识的树立提供良好的土壤。 (三)针对普法方法单一的问题,应更新理念,合理统筹,强化合作。对林农进行普法活动,在内容选择上,要尽量与林农的生活实际结合起来,要逐步引导林农掌握与其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特别是对一些他们关心、 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向他们及时提供一些相关法律信息;在普法形式上,力求灵活多样,选择与林农相适应和易于接受的形式,要更加贴近他们的生活,注意发挥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如利用电影、法制文艺演出等方式;在时间跨度上,要持之以恒,不能搞形式主义,作表面文章,要把普法工作制度化、法律化、长期化。 (四)针对基层文化建设落后制约林农法律意识提高的问题,应加大投入,“软硬”兼施。作为基层文化设施的硬件建设主要是开办农村图书馆、活动室、上网中心,使林农在休闲时可以自己通过读书看报、上网和相互交流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国家大事,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同时在林区文化软件上,要大力加强林区文化教育,提高林农科学文化素质。要加大林区教育的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如:农民夜校、农村广播电视大学、农业科技推广学校等,使农民由传统型农民转变为现代型农民。 民法论文:民法基本原则立法选择论文 摘要:民法基本原则是以实现民法既定任务和特定功能为目的的基本法律思想,非为裁判规范,但《德国民法典》之后的大陆法各国民法典均对之有明确表述,并超越了学说就《法国民法典》总结出来的三大原则,使之到达抽象程度更强、概括范围更大的高度。在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民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之上,民法典官方草案及主要学者建议稿对于民法基本原则采用了有所差异的不同表达,但将“平等”、“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和“权利不得滥用”确定为我国民法基本原则,较为妥当。 关键词:民法/基本原则/立法选择} 一、民法基本原则之既有立法表达形式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之高度抽象的表达。 拉伦兹指出:“整个法秩序(或其大部分)都受特定指导性法律思想、原则或一般价值标准的支配。”[1]事实上,法律判断是一种价值判断,故每一条法律规范都蕴含着一定的价值观念。而这些存在于具体规范之背后的价值观念之上,又存在着其必须服从和贯彻的某种更为抽象、位阶更高的价值观念,直至法律的终极价值目标,即法律所追求的社会公平正义。正是在一些总体的、根本的价值目标的指导和制约之下,整个法律体系才能实现其和谐,法律的功能方可真正实现。而在宪法或者基本法设定的总体价值观念的指导之下,以实现民法既定任务和特定功能为目的的基本法律思想,即为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民法各项具体制度的法律价值坐标,具体制度的任务是将这些抽象的思想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规则予以表现,进而通过具体规则的适用,完成和实现民法的整体目的。因此,民法的各项具体规则必须服从和贯彻基本原则。与此同时,民法各项具体制度,常常又会形成其相对更为具体基本原则,例如,合同法之“契约自由”原则,正是民法之“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制度中的具体表现。 (二)民法基本原则表达形式之外国立法例 近代民法的基本观念与宪政思想相互融合,且作为一种高度抽象的观念表达,民法基本原则非为裁判规范,故《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在立法上均未对之进行集中或者系统的直接表达。有关的思想,主要是通过某些具体规则而加以体现。因此,在该两部法典上,民法的基本原则没有完全采用“一般条款”的立法表达形式,其一部或者大部被隐含于具体规则之中。 《法国民法典》第8条关于“一切法国人均享有民事权利”的宣称,以及该法典第6条有关“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规定,系对民法之“人格平等”、“公序良俗”原则的直接表达。但“所有权绝对”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则是通过第544条有关“所有权是对于物完全按个人意愿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但法律及法规所禁止使用不在此限”以及第1384条有关“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失而致行为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的规定来加以表现。至于“契约自由”原则,则完全分散“埋藏”于有关契约之债的各种具体规则之中。而在法典中没有设之“序编”的《德国民法典》,则通篇不存在可以被称之为“一般条款”的关于民法基本原则的直接表达。至于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则仿德国法,虽在其总则编中设置“法例”一章,但未对基本原则作出任何一般规定[2]。 但是,《瑞士民法典》及以后的各国民法典,则逐渐重视在法典的“一般规定”中对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明确宣示。 《瑞士民法典》在其第11条规定:“(一)人都有权利能力;(二)在法律范围内,人都有平等的权利能力及义务能力”,同时,在其第2条规定“任何人都必须诚实、信用地行使权利并履行其义务”(第1项),“明显地滥用权利,不受法律保护”(第2项)。上述一般条款,对于人格平等、诚实信用以及禁止滥用权利诸基本原则,予以明确表达。 《日本民法典》更为典型,其总则编之第一章“通则”的全部内容,即为对民法基本原则的列举。其第一条(基本原则)规定:“(1)私权必须适合公共福祉。(2)权利行使及义务履行必须遵守信义,以诚实为之。”(系对“公序良俗”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的表达)其第2条(解释的标准)规定:“本法须以个人的尊严及男女两性本质性平等为宗旨解释。”(系对“人格平等”原则的表达)而在《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则在其总则编之第一分编中,以专条(第1条)明确规定了“民法的基本原则”。但该法典对于基本原则的表述十分混乱而残缺不全。 至于《越南民法典》,则进一步将民法的基本原则以“一揽子”方式予以全面、系统、规范的表达。在其第一编“总则”的第一编“基本原则”中,一共列举规定了12项基本原则,包括:“尊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原则”(第2条)、“遵守法律原则”(第3条)、“尊重公德、优良传统的原则”(第4条)、“尊重、保护人身权原则”(第5条)、“尊重、保护所有权和其他财产权原则”(第6条)、“自由、自愿订立合同原则”(第7条)、“平等原则”(第8条)、“善意、诚实原则”(第9条)、“承担民事责任原则”(第10条)、“和解原则”(第11条)、“保护民事权利的原则”(第12条)以及“适用习惯、适用法律类推原则”(第13条)。(三)《民法通则》及民法草案立法例 受苏联民法理论和立法的影响,民法基本原则的系统表达,是我国民法教科书的一贯做法。经过长期以来的发展变化,近代民法的基本理念以及现代民法的思想,逐渐为我国民法理论所接受,并形成“平等”、“公平”、“等价有偿”、“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公序良俗”以及“民事权利保护”、“禁止权利滥用”等基本原则的理论归纳和立法表达。 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在其第一章“基本原则”中规定了“平等”(第3条)、“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第4条)、“民事权利保护”(第5条)以及“遵守法律及不得破坏公共秩序”(第6条至第7条)等基本原则。 全国人大法工委草案基本沿袭《民法通则》的方法,在总则编第一章“一般规定”中,规定了“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民事权利保护”以及“公序良俗”等原则。与《民法通则》相比,此草案取消了“等价有偿”原则。 梁慧星先生的建议稿在总则编第一章“一般规定”中,规定了“平等”、“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等基本原则,虽同时规定“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但未将之列入基本原则范围。 王利明先生的建议稿在总则编第一章“一般规定”中,规定了“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以及“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徐国栋先生的建议稿则在其序编第二章“基本原则”中,规定了“平等”、“意思自治”、“绿色”、“诚实信用”、“公序良俗”以及“法律补充”等基本原则。上述草案及学者建议稿的共同之处,在于均规定了“平等”、“意思自治”、“诚实信用”以及“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但全国人大法工委草案及王利明先生的建议稿将“民事权利保护”及“公平”作为基本原则予以规定,但此不为梁慧星先生的建议稿所采。而梁慧星先生的建议稿中所规定的“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则不为前者所采。至于徐国栋先生的建议稿,则另外增加规定了“绿色原则”(“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应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尊重其他动物之权利的原则。”)以及有关无法律规定时法官应依次适用“习惯、事理之性质;法理、同法族的外国法”的所谓“法律补充原则”。 二、中国民法典的立法选择 (一)确定基本原则的依据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蕴含之基本价值之最高程度的抽象归纳,其既有别于民法具体制度中作为基本理念的原则(如合同法上的契约自由),亦区别于具体制度中作为法技术的指导原则(如物权法上的物权法定原则,合同法上的合同相对效力原则)。 依此标准,被传统民法理论通过对《法国民法典》的分析而总结归纳的“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以及“过错责任”三项原则,其实均非民法的基本原则:“所有权绝对”仅为财产法的指导思想,“契约自由”仅为契约法的指导思想,“过错责任”仅为损害赔偿规则的指导思想。除非将“所有权绝对”上升为“私权神圣”、将“契约自由”上升为“意思自治”或者“私法自治”,否则,其不能成为指导整个民法典的价值理念。但是,在该法典基本不存在有关基本原则一般条款的情况下,学说对于其基本原则的具体揭示,仍然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 可以发现,以后一些大陆法国家的民法典对于基本原则的表达,超越了学说就《法国民法典》总结出来的三大原则,使之到达抽象程度更强、概括范围更大的高度。其中,“契约自由”原则被“意思自治”原则所覆盖,且成为近代民法之至高无上的优秀原则。而现代民法思想的引入,则使“所有权绝对”原则不再被强调。至于“过错责任”原则,亦被更为恰当地作为损害赔偿的一般归责原则被安排于侵权法中。与此同时,“诚实信用”以及“禁止权利滥用”等原则,则作为现代民法予以重视的价值目标,进入基本原则的序列,表现出现代民法对于“意思自治”原则的进一步限制和修正。 中国民法典应当在坚持近代民法所确立的基本观念的基础之上,充分反映中国现代社会的实际需求。因此,《民法通则》所规定的“等价有偿”、民事活动“不得破坏国家经济计划”以及“遵守国家政策”等原则,被1999年3月颁布的《合同法》淘汰出局,当然是正确的。对于中国民法典总则应当作为基本原则来加以规定的事项范围,比较各个现有草案,笔者赞同梁慧星先生的建议稿的方案,应将之确定为五项,即“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二)“平等”以及“公平”原则之存废 笔者认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应当表现民法之特有的基本价值。“平等”虽为法律的一般价值,但在民法中,“平等”一词作为“人格平等”以及民事主体在民事关系中“意志独立”的内容表达,有其特定的内涵,民法的全部基本思想和观念,都是建立在这一原则的基础之上,亦即“平等原则”是民法其他多数基本原则成立的基础而为其所派生(“意思自治”所表达的“意志自由”,实为“意志独立”的必然结果;“诚实信用”与“权利不得滥用”两原则,实为实现当事人之间的真正平等的工具)。因此,“平等原则”应为民法之最上位、最基本的首要原则并在立法上予以明确表达。 而“公平(正义)”为法的最终目标,具有最高程度的抽象性及模糊性的特征。可以说,基本法和一切部门法,均以“公平”为指导思想。而民法之对于公平观念,必须通过民法“自己的”基本原则加以具体表达,并进一步通过具体规范对于民法基本原则的贯彻,使之得以实现。换言之,民法上的公平,正是通过“平等”、“意思自治”等基本原则加以表现的。由此,没有必要在民法上通过“公平”原则的表达来重复宣示法的一般价值。 (三)“禁止滥用权利”原则与“民事权利保护”原则之存废 关于“禁止滥用权利”原则的存废,理论上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认为,民法对于权利行使的限制是通过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来进行的,即权利滥用为权利行使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后果,故在规定诚实信用原则的情况下,不必重复规定;另一种认为,诚实信用原则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各有其适用范围,有人认为前者适用于债权法领域,后者适用于物权法领域;有人认为前者适用于契约当事人之间、夫妻之间及父母子女之间等特别权利义务关系,后者适用于上述特别关系以外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还有人主张将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范围的特别关系扩张至社会接触关系。就学说发展趋势而言,最初是前者占据支配地位,但后来后者却逐渐占据上风[3]。 “禁止权利滥用”的思想,肇始于罗马法,系法律对于民事权利之行时超出正当范围的一种限制。在此自由和权利与彼自由与权利之间,往往存在冲突,某人对其所有权的行使,可能会妨害他人所有权的行使(如相邻关系中的利益冲突),由此,法律必须界定权利与权力在范围上的临界点。而近代民法之“所有权绝对”的观念,则与现代社会之整体利益的维护(尤其是在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等领域),常有可能发生矛盾。为此,禁止权利滥用的规则,就不是对个别权利的限制性规则,而是对一切民事权利行使之限制的一般条款,反映了人类生存及人类社会可持续性发展之根本利益高于个人自由的现代民法思想,在民法的基本价值体系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继《德国民法典》规定“权利人不能仅仅以损害他人为目的行使权利”(第226条)之后,包括瑞士、日本、韩国等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均对禁止滥用权利作出了一般性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条第2款:“显系滥用权利时,不受法律保护。”《日本民法典》第1条第3项:“权利不许滥用。”《韩国民法典》第2条第2款:“权利不得滥用”。)诚然,在适用范围上,诚实信用原则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存在某些交叉重叠,甚至不妨将禁止权利滥用视为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权利行使领域的具体表现,但鉴于二者规制的侧重点不同,诚实信用原则具有更大的模糊性,禁止权利滥用则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且将禁止滥用权利作为民法之一般条款予以宣示,更为符合现代法的精神。为此,将禁止滥用权利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并予以立法表达,利大于弊。 至于“民事权利保护”之一般条款,应当在民法典总则中予以规定,但因其非为民法本身之特有价值观念的体现,所以,不将之视为基本原则为妥。 民法论文:渔业权保障民法论文 摘要:渔业权是客观存在的,渔业权的属性应该界定为用益物权。对于渔业权的保障应该从明晰渔业权的定位,廓清渔业权的权属,并从公权力与私权利两方面健全渔业法的保护路径。 关键词:渔业权;用益物权;权利;保护路径 渔业权这一概念系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水域从事养殖业或者捕捞水生动植物的权利。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渔业权的构造并未规定人渔权和特定渔业权,仅仅承认养殖权和捕捞权,因此我国学界通说认为我国的渔业权系狭义的渔业权。从这个意义上,下述观点值得重视:渔业权是保护水生动植物的采捕权与养殖权,是保护渔业行为的权利。基于上述观点,我国法学界尤其是民法学界历来重视对渔业权的研究,然而令学者们困惑的是渔业权的归属问题。 一、渔业权的有无与归属的争论 (一)渔业权有无的争论 渔业权作为保护渔民基本权益的权利,其存在性似乎无可非议,可是,渔业权的确立确实是学界争论的结果。反对将渔业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类型的观点认为,渔业权制度的存在与发展与海域的法律地位是紧密相连的,作为国内法上的渔业权制度,在英美法系国家是作为公权而非财产权存在;在大陆法系国家,如日本,渔业权是一种由本权和派生权利共同组成的双层权力结构。由于我国明确宣示海域为国家所有,传统法上的渔业权制度被现有的不动产物权体系所吸收,若创设渔业权,将破坏物权法上的一物一权原则。针对这种观点,清华大学的崔建远认为:“在我国,渔业权是独立存在的,且包括多项内容。渔业权作为财产权的一种,具有财产权的一般特性,并且也是符合法理与社会实践的。”笔者赞同崔建远教授的观点,原因在于从法律实践来看,我国的《物权法》《渔业法》并未明文规定渔业权,但是我国相关的法律规范并未否认渔业权的存在。而之所以出现这种尴尬局面,是因为作为渔业权的母权——水资源所有权,派生的权能——水域(包括滩涂)排他性使用权,涉及的问题较多,也比较复杂,宜作进一步研究。 (二)渔业权归属的争论 既然我国现行的法律并未否认渔业权,而且从惯例来说,渔民或渔业经营者客观上存在着从事在其许可的特定水域上从事养殖与捕捞的事实。因此渔业权纳入物权的范畴已达成学界的共识。但属于何种物权却是目前争论的焦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渔业权属于特别法上的物权,并主张“在我国,定限物权包括基地使用权、农地使用、抵押权、船舶优先权、质权、留置权、采矿权、取水权和捕捞权”。第二种观点认为,渔业权不同于典型意义上的物权,渔业权在客体的特定性方面、权利构成、排他性或优先性、权利取得、追及效力、权利是否具有公权色彩以及一物一权主义等七方面都有不同于典型物权的特点,应适用准物权的理念。第三种观点认为,渔业权,系权利人直接支配一定水域并排斥他人不法干涉的权利,故属于物权;系在他人的水域存在的物权,故属于他物权;其内容在于权利人使用水域并获得或保持水生动植物所有权,故它属于用益物权。 对于第一种观点,这种概括主要是标示了渔业权的出处,但是不足之处在于并未充分揭示渔业权的权利属性。对于第二种观点,孟勤国认为:“至于采矿权、渔业权、无线电频率使用权以及拟制的公共资源使用权,一概纳入不了用益物权,主流学者只好找了个不三不四的词儿——准物权,这完全是作茧自缚。”口’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理由在于我的法学者过多地借鉴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物权法》以及《渔业法》,而对于作为大陆法系国家代表的德国、法国的物权法理念没有太多的关注。德国、法国甚至是古罗马相关法律中规定的用益物权是可以设定为动产上的。基于此点,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理念,承认用益物权包括处分的权能将渔业权纳入到普通的用益物权体系中。 二、渔业权的保障 既然渔业权归属于用益物权,那么它就应该主要受民法理念调整。但是我国现在渔业权遭遇的窘境是,不但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86年1月20日通过的《渔业法》未从渔业经营者所享权利的角度加以规定,就连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修改通过的《渔业法》也依然如故,侧重于行政管理层面的规制。基于此,我们对于渔业权的保障路径应该是从公权力与私权利两方面进行保障。(一)明晰渔业权的定位 在我国为数不多的渔业立法中,渔业权似乎只存在于法理的范畴,而缺乏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虽然有些学者认为新颁布的《物权法》在用益物权编规定了渔业权,但事实上《物权法》对渔业权的界限只是原则性的表述,即“依法取得的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和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这一点和我国《渔业法》对渔业权的表述同出一辙。基于此点,广义上被当作农民,实际上无法享受和农民同样权利的渔民,其权利的享有与保护,却无法进入立法者、执法者和公众的视野。究其原因,就是从事养殖与捕捞的渔民的基本权利——渔业权没有像从事耕作的农民的基本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我国有专门的立法规定。 (二)廓清渔业权的权属 通读我国的《渔业法》以及相关涉渔法律法规。渔业权一直被定位于附属行政权力的“准物权”或“从属物权”。渔民无法取得独立的、与其他民事权利平等的权利,自然也不能获得与其他权利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渔民渔业权益受损现象不断发生。渔业权的这种错位所带来的后果是一方面渔业权极易受到政府公权力的侵害,如渔民依法获得的捕捞权被随意剥夺,所获得的养殖权利由于行政执法方面的原因而受到侵害;另一方面渔民在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纠纷时,也无法用渔业权进行相应的法律诉讼和获得相应的法律救济。 (三)健全渔业权的保护路径 渔业权的保护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按照传统的物权保护分类,渔业权保护的分类可以有以下几种: 1公法上的保护和私法上的保护 从法律部门的角度划分,渔业权保护可以分为公法上的保护和私法上的保护。从法理角度分析,公法对渔业权的确认与保护主要是通过规范和控制公权力,以促进公权力有效运行来实现的。渔民所享有的渔业权相对于政府的义务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自我实现的权利,对此,政府负有不作为的义务,不得侵犯;另一类是靠政府履行作为的义务才能实现的权利,对此,政府要积极履行职责保障其实现。同时,公法通过设立正当的程序及设定相应的责任与救济机制以防止政府恣意与专断,抑制公权力违法与不当行使,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并使公民受损害的权益得到恢复与补救。确立渔业权公法保护的方式是围绕对公权力的规范与控制而展开的,只不过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具体表现有所不同。总体来讲,公法可以从实体程序和救济等方面来设计保护渔业权的方式。因此,在公法上的保护即是借助宪法、刑法、行政法以及诉讼法等法律对渔业权加以保护。 传统物权在私法上的保护,可分为物权法上的保护和债权法上的保护。前者指物上请求权,包括物权请求权和占有人的物上请求权;后者包括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请求权。而渔业权在民法上的保护根据物权保护理论可以相应地分为物权法上的保护和债权法上的保护。前者主要是指物上请求权,后者主要是指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渔业权的物上请求权是物权人于其物权被侵害或者被侵害之虞时,得请求恢复圆满状态的权利。渔业权在债法上的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渔业权人在他人故意或过失实施不法行为,对其渔业权造成损害时,得请求赔偿的权利。因此,当渔业权遭受侵害时可以通过物权法和债权法上的请求权予以保护。 2公力救济、私力救济与社会救济 从权利人所借助力量的角度,渔业权保护可以分为公力救济、私力救济以及社会救济。渔业权的公力救济,主要是指依靠国家公权力机关的国家强制力来实现权利保障,可以分为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和行政执法行为。渔业权的私力救济,指渔民认定渔业权遭受侵害,在没有第三者以中立名义介入纠纷解决的情形下,不通过国家机关和法定程序,而依靠自身或私人力量,实现权利,解决纠纷,包括强制和交涉。渔业权私力救济的典型形式即是私下和解,当事人双方在没有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通过相互交涉、沟通,彼此互相作出让步,进而最终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渔业权私力救济的程序随意,没有严格的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社会习俗、情义等因素均可成为纠纷解决的参考,程序的合意性特征明显。渔业权的社会救济,指通过社会民间实体或中介机构来实现法律上的援助或服务,包括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调解委员会或仲裁机构对渔民实施的法律救济。法律实证主义认为渔业权公力救济和渔业权私力救济泾渭分明,但实际上两者并非截然对立,其划分只是在认识中建构起来的“理想类型”,两者关系密切,交错互动。渔业权的公力救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它的创立避免了同态复仇等带来的无效率和不公平。然而,渔业权公力救济能否发挥其作用在于其公共权力机构掌权者能否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一旦这些人渎职,被剥夺了私力保护权的渔民将处于被动和痛苦的境地。因此,在当今社会公力救济是私力救济的前提和基础,私力救济是公力救济的补充和完善。二者可以相互融合,相得益彰。渔业权的社会救济依靠社会权力来对被侵害权利进行救济,主要包括仲裁和部分调解(包括民间组织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渔业权的社会救济可以看作是居于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之间的第三种救济形式。这种渔业权的保护方式目前是我国需要大力提倡的一种救济方式,原因是:一方面,我国的市民社会正处于不断的成长阶段;另一方面,它有利于节约诉讼成本,亦避免同态复仇的无序状态出现。 民法论文:法治建设民法论文 摘要:民法作为与人类经济、生活联系最紧密的一个法律部门,它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体现在:在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促进市民社会的形成;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以及促进人的观念革新。 关键词:民法;法治建设;市民社会;市场经济;权利观念 宪法确定我国基本治国方略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为我们描绘了法治国家的蓝图,指明了法治国家是我们国家建设的理想。“我们希望法治精神弥漫全国,也希望有一个以人权为唯一正当政治目标、以人民意志为唯一权力来源的法治政府,还希望建立一种消除任何权力超出合法限度而不被制止的体制,因为这些都是法治社会所应具备的。”依法治国是实现这一理想的阶梯。因此,良好的法律是法治建设的基础与优秀。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民法作为与人类经济、生活联系最紧密的一个法律部门,其对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一、法治建设依靠法律,民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关键和最基本的标志。在众多的部门法中,发展历史最悠久,因而也是最完善、最引人注目的当属民法。民法源于罗马法,是对罗马市民法的简称。古罗马地处地中海沿岸,经济形式以商业为主,不同城邦以及同一城邦之间由于交换形成了市场,这就是商品经济,是民法产生的经济基础。罗马法是当时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也体现了商品经济最一般的规律。尽管后来以《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瑞士民法典》等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民法典以及前苏联与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法典都体现了本国区别于它国的特殊的经济制度,但商品经济是其共同的经济形式,从罗马法流传下来的许多基本原则(如平等自由、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与基本制度(如所有权、债权制度等)都驻扎在这些国家的民法中。我国的民法也不例外。虽然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我国的经济一直以自给自足自然经济为主,没有形成商品经济,民法作为调整手段发展也相当薄弱。但解放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由于民法与人们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特性,民法逐渐受到重视,《担保法》《物权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的出台就是体现,老百姓也逐渐认识了民法,了解了民法。如今我们翘首以待《民法典》出台,因为它意味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将会更上一个台阶。 市场经济是法治建设的经济体制。市场经济要求经济运行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通过市场供求关系来组合生产要素和分配多元的利益,这对市场主体的自觉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民法所具有的平等、公平的品质是对这种自觉性的最好扶持与保障,这正与市场经济关系的内在要求相符合,因而民法必然成为市场经济的法律选择并发挥着主导作用。民法的发展历程说明了“民法是一切部门法的基础,其他部门法可以说都是从不同侧面对民事法律关系和基本原则的保护、充实和发展,或者为它们的完满实现创造必要的法制条件和环境”。又由于民法被实践所证明的正义性,其他法律也逐渐吸收了民法蕴涵的平等、自由、人权的价值观念以及源远流长的基本原则。“有关平等、自由的观念,往往都是先在民法中予以确认,而后才见诸宪法的。民法的许多观念几乎不需要经过任何加工即可成为法哲学的研究对象,成为整个法学发展的向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对多元利益的调整功能使竞争激烈的社会向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因此,民法是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主要法律规范,它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较之其他法律部门更加密切。民法的发展代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民法的进步将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建立。 二、市民社会是法治产生的社会基础,民法促进市民社会的形成 市民社会一词在其刚刚产生时就与古罗马时期的文化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它被人们当作一种文明、进步的社会形态。“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但是,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他就不可能达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他人便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但是特殊目的通过同他人的关系就取得了普遍的形式,并且在满足他人福利的同时,满足自己。”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中每个市民都被看作是合理地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具有理性的“经济人”。然而利欲的发展必然会造成对他人利益即权利的侵犯,这是必然的。而这样的冲突有时市民无法自己解决,为了和谐地生活,市民需要把他们的权利以契约的形式授权给一个组织以解决这个难题,协调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这个组织就是国家。马克思认为,随着社会利益分化为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两大相对立的体系,整个社会就分裂为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两个领域。可见,市民社会是与国家相对应的私人自治领域,在这个领域内个人自由地进行商品交换,合理地追求着自己最大化的利益。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上,先有市民社会,后有政治国家,市民社会是政治国家产生的前提,政治国家是市民社会的体现。如果“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正式表现的一定的政治国家”。那么,这样的政治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分化是中国法治建设必须选择的进路,因此市民社会的建立是中国法治之路的不归选择。 但是,如何建立市民社会?由于历史原因及现实情况,我国的市民社会不可能像西方国家的市民社会一样自发形成,只能靠外部力量的规范与引导。这一外部力量直接表现为民法。“民法在市民社会的表现形态就是私法自治,私法至上是市民社会的一种内在信念。”这里的私法主要是指民法。市场经济培养了人们独立的人格、主体的意识与自决的能力,因而有可能孕育一种与国家相对应的力量即市民社会,以真正实现社会自治与政府权力的平衡,因为市民社会越完善,国家得以存在的必要性越小,市民社会是对国家的限制。“市民社会中人的价值在法律上反映为两个方面,即私权的充分享有和私权的不受侵犯。”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这一历史使命唯有民法才能完成。民法对市民社会的规范与引导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它用权利本位、意思自治的基本理念、平等公正的价值及具体制度来保证私法主体的利益和经济民主的实现;另一方面它又通过界定国家权力运作的范围,来控制政府权力的滥用,以尊重私权,真正实现私法自治的美好局面。民法实质调整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关系,民法越发展,市民社会越发达,政治国家的领域也就越狭小,民法成了市民社会建立与发展的主要动力。可见,确立民法的基本地位是正在形成中的市民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民法重要作用的又一体现。三、市场经济是法治建设的经济基础,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法治是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现代法治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没有市场经济,法治国家的建立将是空中楼阁。综观人类社会的历史,法治总是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有关,而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以国家垄断为内容的产品经济、计划经济无缘。西方国家法治建设的经验告诉我们,市场经济是法治建设的经济基础,一个国家法治的实现程度取决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依法治国依赖充实完备的法律,法律的出现源于社会的需要。而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交换的不发达使得社会对复杂的法律规范需求很少,更多求助于习惯、宗教等;在产品经济和计划经济体制下,政治和经济融为一体,经济关系由行政命令来调整,法律的作用微乎其微;市场经济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是以市场作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本手段,经济关系靠经济规律自发调节,社会需要大量的法律规范,法治国家才有实现的可能。市场经济本质上必然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构成了法治的基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对自我权益的关注更自觉、更积极,对法治的要求更强烈,民法成了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因为市场范围的大小、市场成熟程度、市场经济的发展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主体的独立程度。首先,民法以确认市场主体的独立资格为首要任务。赋予市场主体以法律资格相当于为市场经济注入鲜活的血液,它使市场经济得以健康运转起来。这种对主体资格的确认彻底摒弃了等级特权思想,培养了人们独立人格与自由权利的观念。市场经济的张扬个性、追求平等、自由、效率的特性正好满足了民法公平、正义、自由的精神内涵,从而民法的作用就是解放人们的思想,使市场经济充满活力。其次,民法以通过设置并不断壮大民事权利的方法,使人们得以自由地从事民事行为并受到民法的保护。再次,民法通过规定基本制度与原则来对多元的利益冲突加以协调,促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进行。最后,民法的责任制度能保障市场主体权利的实现,从而创造一个和谐的竞争环境。“总之,民法以人为中心,以意思自治为基本理念,以权利为基点,以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为手段,以责任制度为保障,为市场经济法治化作了科学的构建,使市场经济获得了一个完整的法制基础以及成功的法治模式。” 四、法治建设是人的工程。民法推进人的观念革新 法治建设归根结底是人的工程。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也必然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法治的实现不仅在于有无良法的存在,更在于法律被遵守的程度。守法的行为源于守法的观念,守法的观念来自对法律的信任,亦即对自己及他人权利的尊重。因此,权利观念的培养是法治建设的思想基础。没有观念的革新,法治便是空谈。 中国古代由于长期的自然经济与重农抑商、重刑主义,使得商品生产与交换被遏制在极狭小的空间内,商品经济极不发达,也无从产生自由、平等、公平等观念;并且由于几千年专制体制即人治社会对中国的政治统治、身份有别、国家本位的思想统治,使人们习惯于从义务的角度思考自己和评价他人的行为,因而很难滋生出权利的意识。“在人格不独立、身份不平等、身体不自由的地方,法治便是遥远的梦想。”“人民群众主张权利、维护权利、实现权利,是法治和法治国家的强大推动力。而人民群众对权利的无知(权利盲)、护权意识和护权能力的低下——不知道权利为何物,不知道权利有多少,不知道权利的内容和界限,不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怎么办,却正是实现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大障碍。”而民法蕴涵的传承于罗马法的私法自治、身份平等、私权神圣的基本理念,必然有助于现代社会人们权利观念的培养,而且只有在这种权利文化中才能造就出法治所需要的理性公民。随着民法原则被宪法升格为民主与法治的普遍原则,权利观念已渗透到整个社会中。高度宣扬民主与民法精神,使公民的权利观念由“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公民具有正确的、强烈的权利义务观念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条件,因为从根本上说,法治要靠公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来实现。总之,民法是权利法的性质,获得私人的权利是民法的终极关怀。尽管任何法律都以保护人的权利为宗旨,但只有民法表现得最彻底、最充分、最淋漓尽致。提高民法的地位有助于人们更好地去关注自己的权利,去尊重他人的权利,这样,法律的权威必将树立,法治的国家必将到来。 民法论文: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思考民法论文 摘要:农民工,是中国社会中一个特有的群体,他们每天从事着这个城市中最脏、最累的工作,却拿着微薄的工资。将从农民工这一名称谈起,论述农民工生活的现状及形成原因,并提出了对农民工进行保护的相关措施。当前中国对农民工问题所立的法律很多,但农民工的权益之所以仍得不到保护,其根本原因在于我们的政府对农民工问题重视不够,执行力度不强,对农民工的保护缺乏长效机制等。 关键词:农民工;监察机制;诉讼费用 1“农民工”之争 农民工这个称谓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张雨林教授在1984年首次提出。当时主要指的是离土不离乡的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学者王春光认为应该从四个层面来界定农民工:(1)职业层面,即农民工从事的是非农的职业;(2)制度身份层面,即农民工是农业户口,在身份上是农民;(3)劳动关系层面,即农民工是被雇佣者;(4)地域层面,农民工来自农村,是农村人口。按照这一界定,农民工指的是受他人雇佣从事第三产业的工作,而其户籍仍在农村的劳动者。所提及的主要是指在城市中务工的农民工。 对于农民工这一称呼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有人认为该词带有歧视性。全国人大代表朱玉明认为,中国现在有几千万的产业工人,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大多数来自于农村,他们被视为工人阶级,而此后进工厂当工人的农民则背上了农民工的称呼,这显然是一种歧视。(2)有人认为该词本身就错误。农民和工人本来是职业称谓,把两个职业称呼合并在一起,就显得有点不伦不类。持此种观点的有湖南老人萧一湘和学者章立凡。(3)有人认为该词是中性词,本身并无歧视之意,之所以会对农民工存在歧视,并不在于其称呼上,优秀问题在于户籍制度上,因此应当废止的是对农民工造成歧视的社会城乡二元结构体制。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邹农俭教授就持此观点。作者比较认同第三种观点,认为农民工是大家约定俗成的一个叫法,虽然在现实中农民工确实受到歧视,但受歧视的根源在于农民工与城市居民所享有的权利的不对等上,农民工在有些人眼中被视为“二等公民”,要使农民工不受歧视,只是废除农民工一词显然只是治标而不治本,从法律制度上来保障农民工的权利才是消除歧视的根本所在。 2农民工工资保护现状 在国家加大农民工保护力度的条件下,在全国上至国家总理下到贫民百姓为农民工讨新的情况下,农民工的工环境改善了吗?农民工讨新道路通畅了吗?他们拿到自己的血汗钱没有?我们先看几篇报道: (1)包工头卷款逃跑,七农民工讨薪不成集体自杀。2006年10月5日上午,沈阳市急救中心医院急诊室里一片忙碌,7名农民工因包工头卷款逃跑,而得不到应有的劳动报酬,服下了大量的安眠药片,被送到医院抢救。 (2)农民工讨薪遭殴打。2006年11月2日,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某工地,讨薪的25名工人被锁在工地院子里。随后30多名便衣男子持铁棍,拿砖块对讨薪者一顿毒打。其中有3人还用灭火器向工人喷射干粉,造成多名民工受伤。 (3)四川农民工父子讨薪遭群殴,儿子当场死亡。2006年12月20日下午,在宝鸡打工的四川农民工谢友远父子被包工头通知去“结算工钱”,但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等待他们的竟是一顿暴打,儿子被殴身亡,父亲重伤住院…… (4)2007年1月7日,43岁的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三合镇农民李培岩因讨要阜阳某酒店欠其的工程款和工钱,被酒店副总领人殴打后死亡。 不必列举更多的例子了,打开任何一个搜索引擎,输入农民工讨薪,你将看到有关农民工的悲惨事实扑面而来。 目前,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民工工作量大、工资低且常被拖欠等几个方面: (1)工作量大。 当前,一些大城市为了保证城市人口在选择职业方面的优越权,采取一些行政措施甚至规章,严格地对农民工务工经商进行限制,这突出表现在一些城市出台了“职业保留法”。如在《武汉市使用外来劳动力管理规定》中把武汉的行业工种划分为三类进行管理,这三类分别为可使用外来劳动力类、控制使用外来劳动力类,禁止使用外来劳动力类。而且,农民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常常难以实现。据调查,在我国南方的珠三角地区的农民工中,每天工作多达十二到十四小时的,占到46%;根本就没有休息日的,竟然会占到47%。 (2)工资较低且常被拖欠。 农民工虽然干的是最脏、最累、最险的活,但工资待遇与他们的劳动付出不成正比。农民工的工作条件一般说来是比较差的,但工资水平却一直以来都较低,多年来工资基本保持在一千元左右的水平上。随着物价的上涨,农民工的工资却增长缓慢,“有调查显示,年初,在经济较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月工资在1100元左右,几年来只提高了68元。如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农民工实际工资是下降的。”在内地,农民工的工资甚至低至500-600元。然而,即使这点微薄的工资公民工却常常那不到手,这一点我们在上文的案件中已充分认识到了。 3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3.1政府对农民工漠视 (1)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民工在身份上受到歧视。因为农民工的失业是不统计在国家失业率中的,所以有些地方政府竟然无理由的辞退一些农民工,以给城镇中的人就业机会。很多政府官员将本地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多位对外招商引资的优势,担心政府治理企业欠薪会影响投资环境,所以对拖欠工资的行为漠然视之。 (2)有些地方政府认为农民工维权会演变成群体性事件,会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地方政府出于秩序管理的需要,对农民工的权利侵害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以“准司法”的态度对待农民工的保护问题,采取“不告不理”的态度。 3.2我国对欠薪行为没有形成一套强有力的制裁措施和制度 “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行政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么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就会沦为一纸空文。农民权利屡遭侵害,说明政府在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存有不当之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没有建立农民工权利保护的长效机制。对农民工权利的保护应该是一贯的,不应该是今天通过领导出面解决某个问题,明天又通过突击检查来解决另一个问题。否则会使农民工的权利保护处于不稳定状态,今天权利得到了保护,明天又被侵害了。 (2)对侵权行为处罚力度不够。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为政府对侵权行为的处罚提供了一个弹性的空间。根据公共选择的理论,政府同样也是经济人,具有自利性,政府所作的行为也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那些侵犯农民工权利的用人单位可能就是政府的税收来源大户,政府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只对侵权单位给予警告或处以比较少的罚款,很少吊销或扣押其营业执照。这样,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欠薪的“成本”很低,从而使欠薪行为不仅有“理”而且有“利”,并呈蔓延势头。 3.3农民工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在农民工采取激烈的手段来讨要工资时,人们呼唤农民工应当加强法律意识,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使自己的权益获得最终的救济。然而,对农民工来说,却是“打官司难,难于上青天”,这缘于司法救济效能的低下,也因为农民工自身经济能力的不足。 (1)诉讼程序繁琐。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进入劳动仲裁程序,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提起诉讼。算下来,农民工打一个劳动争议官司,最少需要一年的时间,而现实中农民工打这样的官司往往需要两三年的时间。 (2)诉讼费用过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其发行的《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显示,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程序,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各种花费,综合成本在3420元-5720元之间,如果提供法律援助,则成本最少要在5000元,最高将超过9000元。可见,农民的维权成本已经远远超过了其维护的权利本身的价值,许多农民工会因诉讼费用过高而在诉讼维权面前却步。 (3)判决执行力不够。有些农民工“费时、费力、费钱”地打赢了官司,却落的个空欢喜一场,欠薪单位往往以资金短缺为由,拒不兑现生效的判决。据《华商报》报道,沈阳华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农民工们当街叫卖判决偿付万元的判决书,叫卖价只为万元。农民工叫卖判决书是出于无奈,但它折射出的问题是判决书的执行没有得到公权力的有力保障。 4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完善 (1)建立农民工工资制度监管的长效机制。 在建立健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要建立帮助农民工讨薪的长效机制。政府要对企业的工资发放进行统一的监管,可以考虑在银行为企业专门开立农民工工资账户,企业按时将工资存入账户,由政府统一发放工资。另外,可以考虑开立专门的农民工服务电话,每天设专人24小时值班,并进行电话录音,对于不及时处理问题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处分。 (2)加大劳动监察的力度。建议劳动监察部门严格执法,加大对欠薪行为的处罚,除责令欠薪企业补发所欠工资外,还必须支付法定数额的赔偿金。现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已对这一条做出了规定。另外,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应当加大罚款的力度,建筑法建议稿建议将这一数额最高可处以30万元的罚款。 (3)司法程序上,对于农民工,应当适用诉讼费用减免的规定,在农民工起诉时,不需缴纳诉讼费用,诉前财产保全也不许缴纳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另外,应当建立律师的法律援助计划,由律师无偿的为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 民法论文:民法与市场经济思考法律论文 摘要:民法在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仍处基本法地位。我国正在实现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首要的是冲破旧体制下的法律观,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观,其中重要的是树立与增强民法观念。 关键词:《民法通则》民法观念市场经济 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以后,仍需宏观调控,其中,法律调控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经济法律规范是市场经济重要的行为规范,当务之急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配套完善的法律。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包含了许多质的规定,其重要内涵是市场主体为自由、平等、开放、竞争的主体。市场经济是主体多元化的经济,这些主体可以是公有的,也可以是私有或混合所有的,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即都是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都能自由地进入和退出市场。市场经济急需经济法,并不是以牺牲民法原本就是基本法的地位搞法制建设,由于民法的性质,特别是对市场主体之规定,决定它在市场经济中仍处于基本法的地位。下面仅从三方面说明: 一、民法在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仍处于基本法地位 法律体系是法律的内部结构,即指一国现行法,无论其外部表现形式多么零乱,都是分成不同部门而又相互联系的一个统一的系统或整体,社会主义国家根据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对象,把法律划分为若干部门。如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各个法律部门有各自的特点,又互相配合,互相照应,形成一个有机的统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因素是部门和规范,其横向结构是分为不同的部门、制度。其纵向结构是规范制度、子部门、部门、部门群,实质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层次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方面由于社会化的大生产为基础的商品经济所决定,包含着市场经济的一般性,另一方面由于受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制约,又呈现出固有的特殊性,其表现是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紧密结合,并鲜明地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这种特殊性反映在法律体系,特别是法律层次划分上。保护人民的财产权、人身权始终是法律的首要任务,而财产权、人身权制度都是由民法规定的。 二、民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我国在经济生活中由于长期采取行政命令与权力至上的方法调整经济,民法对经济生活的作用被忽视,影响了民法作为基本法的地位。市场经济,很多人认为只需要经济法,民法只是管公民的生老病死之事,法律价值不高,当我们深入研究民法时,从《民法通则》的内容看,尽管其条文较之各国民法要简单得多,但在市场经济法不完备的情况下,民法的作用不容忽视。《民法通则》基本上概括了市场经济主体进行经济活动最基本的一般行为准则,并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市场经济是一种横向经济,它要求经济活动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机会均等,竞争的条件均等,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均等,在法律面前平等,这种要求反映在民法上,就是对市场经济主体的规定。民法已限定主体范围:公民、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企业法人、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法人、联营法人、法人合伙等,主体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市场经济主体必须作为独立的自主的主体进入市场,市场经济的成熟程度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进入市场的主体的独立程度,这就要求有主体制度确认和保障。民法给主体提供了这种依据。例如,《民法通则》设立了法人制度,对法人的成立、合并、分立、终止等事项作为较为系统的规定。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 2.进入市场经济的主体。基于自愿发生等价有偿的经济活动,即在商品交换,交换主体意志始终是充分体现主体自身的自愿性、能动性。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愿、等价有偿,适用于主体的最基本的法律准则。 3.主体必须具有依法从事经济活动广泛行为的自由。民法适应这一要求。通过大量的任意性规范允许和鼓励主体基于自身利益进行广泛的生产经营决策和市场选择。 总之,市场经济主体对权利义务的要求表现在对民法的肯定上,民法的优秀内容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满足了主体的自身要求。 三、增强民法观念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1.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是认识、确立、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也是树立、增强民法观念的过程。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促进了民法观念的形成。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战略的逐渐明确,我国的民法观念也得以初步确立。这方面突出地体现在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上。改革开放以来,对国有企业民事主体地位的认识有个过程。国有企业是否是民事主体,改革之初有过激烈的争论。 2.毋庸讳言,在我国从总体上看民法观念仍然薄弱。历史上形成的“重刑轻民”现象和在改革中出现的“重经轻民”倾向仍然存在。“重刑轻民”和“重经轻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我国是有长期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在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商品经济极不发达,民法观念极为薄弱。虽然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王朝清朝在其末期参照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观念及法律制度变法修律,但终告失败。以后的北洋政府及国民政府也都没有改变封建因素占主导地位的局面。封建传统对我国现实生活的影响,造成民法观念不强,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2)对法律的继承性、共通性认识不足。新中国的法律是在摧毁旧中国传统的基础上创立的。在彻底废除旧法体系的基础上创立新法在当时是完全必要的,但这一过程完全割裂了我国法律与一切私有制法律的联系,使在人类社会商品经济的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民法观念未能延续下来。(3)“民法”一词在字义上往往被误解为“公民法”或“保护公民权利法”。有些人从这一角度理解、解释民法,致使许多人只知有经济法,不知有民法。 观念的变革是制度变革的先导。社会主义市场观念的形成,导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反映这一变革的民法观念的树立,带来民事立法的发展。改变民法意识淡薄的状况,增强民法观念,是建立科学的法律体系的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民法论文:商品经济交易安全民法论文 摘要:随着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确保交易安全的要求不断增强,出现了保护商品经济关系交易安全的债的保全方法——代位权制度。债权代位权制度在实行效果上,出现了对“入库规则”的背离,形成了优先权规则。本文从商品经济发展的需求、法律对代位权制度的规定以及我国实际存在的“三角债”问题等角度,对保护交易安全的债的保全方法——代位权制度进行一定的评价。 关键词:商品经济代位权债权人清偿 在传统民法中,基于债的相对性,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只能针对债务人,原则上是不及于第三人的。随着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传统民法中的债的担保制度已经不再能全面地满足确保交易稳定安全的要求。因此,债的保全制度产生了: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对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合同债权的法律措施。其包括代位权制度,即当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 在商品经济日益发达的大背景之下,个体经济的规模不断膨胀,个人自由的过少限制使其他个体遭到了损害,交易与流通秩序无法得到很好的确保。因此,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的债的保全方法——代位权制度找到了其存在的空间。代位权制度是在近现代民法中出现的,而其法律体系的最终形成是在最近的一百年间。 传统民法理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遵循“入库规则”。所谓“入库规则”,是指行使代位权取得的财产应先归入债务人的一般责任财产,然后依据债的清偿规则由债权人从债务人那里接受清偿。其效果,并不是为了满足债权的实现,而是准备债权的实现,其强调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期确保各个债权人能平等地受偿。当代位债权人在保持住债务人财产后,应把行使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先“入库”,先归属于债务人,然后由债务人向债权人进行平等清偿,此即“入库规则”的意旨。“入库规则”的内在涵义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并非是一种直接满足债权的制度,而只是一种保全债权的制度。因此,通过代位权所取得的财产只能作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代位债权人与其它债权人平等受偿。同时,它也体现了债的平等性,债权人在收取自己债权时一律平等。 在代位权制度中,按照传统的保全机能,代位债权人无权直接请求次债务人向自己给付。可是,若债务人拒绝受领次债务人的给付,保全机能将无法实现。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财产流转速度的日渐加快,传统的保全机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当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些国家的学者或法律允许债权人请求第三人直接向自己履行。有些学者称之为债权人代位权本来的趣旨与现实机能的悖离。 在我国,随着国家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市场交易中的纠纷不断增加,为了逃避债务,有些债务人故意不主张或者放弃自己的债权,使不少债务案件的判决难以得到执行。同时,存在很多企业体制僵硬,经营观念陈旧,长年亏损,企业间相互推诿债务,经济流转停滞,出现了难以解决的“三角债”问题,国民经济的发展受到了阻碍。国家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在立法时就采取了直接清偿原则。 关于代位权,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过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履行清偿,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从此条可以得出,《合同法》解释进一步地改变了债权代位权制度本来的功能,代权人代位权直接承担起了债权实现的机能,脱离了其传统意义上的保全功能,因为代位债权人可以直接受领次债务人的给付,使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 立法者对直接清偿原则的规定,可能基于以下几个原因的考虑:担心债务人在次债务人清偿后由于种种原因不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障债权的实现,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直接向债权人清偿更有效率,可以大大简化诉讼程序,便于及时清结债权债务,符合诉讼法。 但是,《合同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导致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与传统民法理论不一致,在实行中存在很多问题。代位权行使的目的是为了让债务人的一般担保财产恢复应有的状态,是对债务人故意违反诚信的补救。若代位权的目的由保全债权扩充为实现债权,将造成对债的相对性的严重破坏。 再者,《合同法》解释第20条的规定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代位权人优先受偿的权利,这点值得商榷。当债务人的财产存在无法履行债务的可能时,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也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但是并非每个债权人都能得知其债务人的债权情况。代位权人的债权与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的债权都是没有担保的一般债权,若使代位权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则将造成债的平等性的破坏与违背。 在我国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一方面,要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为妥善解决我国的“三角债”问题提供可行的途径;另一方面,对于实现代位权的立法初衷,对于债的相对性与平等性不可加以违背或破坏。立法者应将上述因素均纳入立法的考虑范围,从而使优质、善良的法律得以制定与贯彻,使商品经济发展中的交易安全与良好秩序得到维持与保护。 民法论文: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民法论文 摘要: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则是该制度的优秀内容。目前,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到底是采用严格责任还是过错责任,无论是在法学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务界都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文章从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两大法系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研究出发,结合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论述。 关键词: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严格责任 一、违约责任及其归责原则的概述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当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凭由何种依据来使其负责。这种依据实际上就反映了法律的价值判断标准。从各国的民事立法来看,有关合同责任的归责方面,主要采纳了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两种归责原则。 确定不同的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承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归责原则直接决定着违约责任之构成要件。采纳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意味着过错乃是构成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表明其责任的构成不以过错为要件,违约方是否存在过错并不影响其对违约责任的承担。 2归责原则决定了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下,非违约方仅就违约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史务的不符合约定的事实负举证责任。而同时采纳过错推定的方式,要求违约方承担反证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而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下,则一般不要求违约方负上述之举证责任,也即一般不考虑其违约方的主观过错。 3归责原则决定了免责事由。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中,不可抗力是主要的免责事由。但债务人因遭受意外事件且不存在个人过错时也可以免责。而在严格责任原则的适用中。法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是不可抗力。 4归责原则对违约责任的大小也有一定之影响。由于过错责任原则要以过错为违约责任的一般要件。因而对于违约后损失的承担上也必然要参照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大小。而采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则一般不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 因此,从以上来看,弄清楚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二、两大法系中关于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比较 1大陆法系国家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罗马法是在《阿奎利亚法》的基础上,通过后来的判例和学术解释加以补充、诠释和发展,形成了自己系统的成熟的以过错为基准的民事归责原则;这一原则又在查士丁尼《国法大全》中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和完善。随着社会发展。仅有过错责任原则还不足以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因此又有了无过错责任原则。这在罗马法当然是作为例外。大陆法系各国,秉承罗马法的传统,均以过错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法国民法典》第1147条规定:“凡债务人不能证明其不履行债务系由于有不能归究于其本人的外来原因时,即使在其本人方面并无任何恶意,如有必要,均因其债务不履行,或者迟延履行而受判支付损害赔偿。”这个条文在规定违约责任的条件时,并未提到当事人的“过错”。对此,可以理解为该条文所规定的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已当然地包含了当事人的过错。因为债务人尽管不能期待每一个合同都能够得到完好的履行。在某些情形下甚至不能期待合同能够得到履行,但有权期待债务人将竭力做到使之能履行。如果因债务人的过错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则债务人应当对其过错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国现代合同理论对合同责任进行了限制,即对债务人责任的追究。须根据其过错的严重程度。为此,过错被分为欺诈性过错、不可原谅的过错、重过错以及一般过错。《德国民法典》第276条规定:“(1)除另有其他规定外,债务人应对其故意或者过失负责。在交易中未尽必要注意的,为过失行为。(2)债务人因故意行为而应负责任,不得事先免除。”德国学者认为,债务人承担责任的条件是,违反履行义务必须是由债务人的行为造成的。而其行为必须具有过失性。2002年1月1日施行的《德国债法现代化法》对第276条未作大修订,仍坚持过错责任原则。 大陆法系各国,在坚持过错责任原则的同时,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的例外适用。例如。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能交付种类物的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债权人受领迟延责任、迟延履行后的责任等,均适用严格责任原则,债务人不论其主观上是否具有过错,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2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过错归责原则的规定。与大陆法系国家不同。英美法系国家以严格责任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在英国法上,许多合同义务是严格的。确定当事人是否绝对地受有拘束去做约定的事情或者他们只是受有拘束尽可能地保障合同的履行,也就是合同当事人是否对非因自己的过错发生的违约负责,在英国合同法上,被认为是一个合同解释问题,即解释当事人合同义务的范围。在一般意义上,此问题的答案是,合同债务是绝对的,而过错的欠缺不成其为抗辩。因违约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的请求不考虑过错。一般来说,未能履行其注意义务是无关紧要的,被告亦不能以其尽到注意义务作为其抗辩理由。在美国法上,强调违约损害赔偿不具有惩罚性,合同法在总体的设计上是严格责任法,相应的救济体系是不过问过错的。美国《合同法重述》(第2版)第260(2)条规定:“如果合同的履行义务已经到期,任何不履行都构成违约。”当然,英美法系国家在坚持严格责任原则的同时,也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的例外适用。 3两大法系国家对过错归责原则不同规定的法理分析。两大法系国家将过错责任原则或者严格责任原则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但并不否认其他归责原则的适用。也就是说,在违约责任的归责体系上,两大法系国家均采用了二元制的归责体系。这是由交易关系的多样性、违约发生的原因和所致的后果的复杂性所致。一元制的归责体系有其无法避免的缺点,即法官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难以根据具体需要而灵活运用法律来处理归责问题,从而不利于平等地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采用:元制归责体系,可以弥补一元制归责体系的不足,从而实现违约责任的基本目的。正如学者所指出的:“合同法归根到底是要规范市民的生活,作为一种国家的上层建筑,固然可以通过设定不同的构成要件。经由法上的因果关系,达到一定的法律效果;然彼此类似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条件既为不同的法律规则、原则提供了相似的调整基础,又为之提出了相同的调整要求,也正因为如此,才出现了众多殊逢同归的结局。 三、我国合同法中的归责原则 我国违约责任到底来何种归责原则。学者 间存在争论,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亦是主流观点)主张为严格责任原则。《合同法》第107条中 并没有出现“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的字样,被认为是采取了严格责任原则。第二种观点主张为过错责任原则。我国《合同法》所有规则制度和条款,乃至合同法之全文都自始至终地贯穿着过错责任的原则。因此,只能而且必须得出“我国《合同法》体系是建立在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的唯一结论。第三种观,最主张以严格责任原则为主,以过错责任原则为辅。这有利于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有利于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也符合国际上的一般做法。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较为合理和可取。 1在现行的合同法律中,《涉外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都已经确立了无过错责任。前者第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合理的补救措施。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受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后者第17条有基本上相同的规定。看来,将违约责任定义为无过错责任在我国的合同法上是有先例的,并非新合同法的首创。对《合同法》的制定极具价值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及《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均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新近制定的《欧洲合同法原则》亦肯定了该原则,这“应该被认为是两大法系的权威学者在经过充分的斟酌权衡之后所速成的共识,反映了合同法发展的共同趋势”。在国际商业交往规则中,大多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 2在诉讼中原告只需向法庭证明被告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不需证明被告对于不履行有过错,也不要求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这里的逻辑是有违约及有责任,违约责任的构成仅以不履行为要件,被告对于不履行有无过错与责任无关。免责的唯一可能性在于证明存在免责事由。不履行与免责事由属于客观事实,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认识判断相对容易,而过错属于主观心理状态,其存在与否的证明和判断相对困难。因此。实现严格责任原则可以方便裁判,有利于诉讼经济,有利于合同的严肃性,有利于增强当事人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 3违约责任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合同是双方自由协商签订的,当然完全符合双方的意愿和利益,违约责任是由合同义务转化而来,本质上出于双方约定。不是法律强加的,此与侵权责任不同。因此,违约责任应比侵权责任严格。侵权责任发生在预先不存在密切联系的当事人之间,权利冲突的广泛存在使损害的发展难以完全避免,因此,法律要求除损害事实之外还要有过错要件,过错等同于可归责性,它使侵权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而违约责任本质上出于当事人自己的约定,这就足够使违约责任具有了充分的合理性和说服力,无须再要求使违约责任具有合理性和说服力的其他理由。有的学者认为在意外事故情形下,严格责任对债务人是不公平的。笔者认为由于客观原因违约,违约一方当然在主观上并无过错,但受害方更无过错,况且。债权人基于对债务人承诺的信赖,往往改变了他的处境,如果一味主张债务人无过错而免除其违约责任,则无异于让债权人自行承担风险。这显然更不合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归责原则与归责事由及免费事由有不同的涵义,归责原则是贯穿于整个违约责任制度并对责任规范起着统帅作用的立法指导方针。同一法律领域不能同时存在两个相互矛盾的归责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是我国合同法领域的唯一归责原则。尽管《合同法》的相应条款规定了过错归责事由和免责条款,但是这些条款只是一般原则的例外,并不能改变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领域的唯一性和主导地位。 民法论文:民事执行检察民法论文 摘要: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需要遵循全面监督、有限监督、依当事人申诉以及事后监督等四项原则。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包括错误的裁定、决定、违法的强制执行行为、以及徇私枉法的行为。监督方式包括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以及刑事调查。相关的工作机制包括民事执行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机制和保障机制等。 关键词: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机制 基于目前立法、司法等方面的因素,对民事执行进行检察监督的规范、有效的制度和程序远未建立,尚不能真正发挥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功效,需要根据我国民事检察监督的基本理论和民事执行的运行规律加以分析思考,逐步加以完善。 一、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原则 我国民事检察制度是在民事诉讼制度背景中运行的,民事检察制度理应遵循民事诉讼原则。与此同时,民事检察制度也是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诉讼监督的本质属性,民事检察制度有其自身特有的制度运行规律,因此,民事检察制度除了遵守民事诉讼原则外,还应遵循自身所特有的原则。 (一)全面监督原则 民事检察监督应为全方位的监督,监督的对象包括法院和诉讼当事人,监督的方式包括提诉监督、参诉监督、抗诉监督、执行监督。设立民事检察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法院及诉讼当事人有违司法公正的行为可能存在于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而不只限于裁判发生效力后。因此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应该对民事诉讼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进而维护司法公正。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坚持目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抗诉监督方式,并进一步将之完善;另一方面应结合我国国情,创造新的监督方式,与抗诉方式相互配合,建立起全方位的民事检察监督体系。 (二)有限监督原则 由于我国民事检察制度运行环境的限制,检察机关的监督应有合理的边界范围。检察机关所进行的民事检察监督在理论上涉及案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监督两个方而,但在司法实践中,应把监督重点放在案件合法性监督上。从法院的角度来看,如果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合理性进行监督,将与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发生冲突,有干涉审判独立之嫌。从当事人的角度而言,检察机关过多关注案件合理性问题将与当事人处分权发生冲突,有违私法自治。此外,民事检察制度的启动,必然要进行相应司法资源的投入,在我国现有司法资源相对缺乏的情况下,检察机关的民事监督应放在对案件的合法性监督上。 (三)依当事人申诉原则 为了避免造成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不当干预以及妨碍民事执行程序的高效运行,民事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应当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检察机关不应主动启动监督程序。检察机关的监督应当视为对当事人的权利救济,应遵循民事诉讼的意思自治原则。因此,检察机关启动民事执行监督程序应当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 (四)事后监督原则 检察监督是执行程序结束或某一法律文书(如中止执行、变更被执行人裁定等)作出之后,而不应是程序进行之中。程序结束是指某一阶段程序,如受理、准备程序之后,而不是全部执行完毕。 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范围与方式 (一)民事执行监督的审查范围 现阶段应重点对以下几类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1、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所作出的生效的裁定、决定违反法律规定。 2、强制执行行为违法。 3、执行人员徇私枉法的行为。 (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方式 1、纠正意见。对象为确有错误的裁定。执行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发现法院在执行中所作出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上级检察院发现下级法院在执行中所作的裁定确有错误,指令执行法院的同级检察院进行监督。 2、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的对象可以有以下几类情形:(1)在执行程序中所作出的通知(包括协助执行通知)、决定有瑕疵的;(2)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准备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可以建议法院暂缓执行;(3)对执行人员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的,建议法院更换执行人员;(4)对于执行管理中需要改进的问题,建议法院完善。 3、纠正违法通知书。对执行人员有严重违法的,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法院纠正违法行为,并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 4、刑事调查。发现执行人员徇私枉法、索贿受贿、截留侵占执行款物或执行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涉嫌犯罪的行为,可以进行初查和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机制 (一)民事执行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机制 民事执行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机制包括了申诉案件的管辖、审查及审查终结等机制。 1、申诉案件的受理。可以由民检部门行使民事执行的检察监督权。从案件的来源看主要是检察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发现提出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人或案外人认为执行中作出的裁定、决定错误、以及法院的执行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控告的,检察机关应当受理。另外,对于民事执行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的、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执行人员徇私枉法的行为,检察机关发现后应当一起查处。 2、案件管辖。对于民事执行活动通过同级检察院的监督从时间上更为及时。民事案件的检察监督工作已开展多年,已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民事检察队伍,办案质量已得到保证。因此,在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级别管辖上应采取同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的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如上级检察院认为必要,可主动对下级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下级检察院认为需要的,也可提请上级检察院进行监督。 在地域管辖上,采取执行法院所在地检察院管辖原则。民事执行活动主要就在执行法院所在地进行,因此,由执行法院所在地的检察院进行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另外,执行法院和当地的同级检察院因为地域关系,开展工作时能更好地进行沟通和协调,监督效果更为明显。 3、案件的审查。民检部门受理民事执行案件的申诉之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首先是从程序上进行审查,包括申诉主体的适格、申诉的材料等。其次是从实体上审查执行行为是否错误有且属于检察机关监督范围之内的。提起申诉的民事主体必须符合形式上的要件和实质上的要件: 可以提起申诉的主体为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及案外人。执行当事人包括了申请执行的当事人和被执行人,原则上是依照民事判决书判决的内容来确定,即为生效法律文书所记载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另外,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债权债务主体的变更,即由执行当事人以外的人继受判决书中所确认的债权债务,此时,继受了债权债务的人就成为执行当事人,这种当事人称为继受人。 执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也可以作为申诉的主体。这里的第三人是指主张其合法权益受执行行为侵害的案外人。提起申诉的主体必须是主张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执行行为侵害且与执行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除了符合形式上的要件外,提起申诉的主体还需具备实质上的要件。其一,提起申诉的主体必须是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执行行为侵害的人。如果认为执行行为侵害的是他人的权益,则无权提起。其二,提起申诉的主体必须是与执行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也就是说其合法权益受到执行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直接影响的人。 申诉的材料。申诉人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应当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的执行文书,以及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 4、审查终结后的处理。办案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进行审查,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按规定的手续办理。审查终结后,区分情况及时作出决定。民事执行行为没有错误的或虽有瑕疵但并不影响申诉人实体上的权益的,应做好申诉人的息诉工作。法院的执行确有错误的,根据具体情况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纠正通知书等。 比照在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抗诉案件办案期间,执行监督案件宜在3个月内审查终结。如果需要刑事调查的,适用刑事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 (二)监督保障机制 1、必要的调查权。为了取得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效果,应该赋予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相应的调查权。 (1)调查执行文书的权力。执行人员在从事执行活动时必须依照相关程序进行,执行文书是执行人员活动轨迹的书面记载。执行文书包括法院在执行中做出的裁定、决定、通知等。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的合法性审查首先应是对执行文书进行审查。 对于已经终结执行程序的案件,执行人员已将案卷归还档案室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直接调阅案卷。对于执行程序尚未终结,申诉人提出申诉的,相关资料未装订成案卷,或执行程序虽终结但执行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归档的,检察人员可以直接向执行人员借阅案卷或复制相关材料,法院执行人员不得拒绝。 (2)调查执行中相关事项的权力。申诉人在提出申诉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申诉人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并阐明理由的,检察机关可以依职权进行调查。 检察机关认为确有需要进行调查的,也可依职权主动调查。对于一些执行申诉案件中,申诉人并没有向检察机关提出调查申请的,检察机关认为确需调查的,也可调查。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违法对当事人采取拘留、罚款的强制措施或其他滥用强制措施的,该行为对当事人的财产和人身都造成了极大的侵害,影响较大,检察机关都可依职权主动进行调查监督。 (3)刑事调查权力。对于执行人员严重违法或者涉嫌犯罪的,检察机关可以直接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侦查等。 2、监督效果的保障机制。检察机关对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并发出纠正意见、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以后,法院应当尊重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积极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组织人员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纠正意见、检察建议或者违法通知书进行研究,并及时整改。比照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对执行的监督,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向检察机关反馈接受监督的情况。 3、配套以下机制。(1)检法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检、法两院的民检部门与执行庭定期联系制度。二是建立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执行案件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检察长可以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执行案件的裁决过程,发表检察机关监督意见,但不参与表决过程。三是建立个案执行督促催办机制,促使法院认真、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并将结果通知检察机关。四是建立执行息诉工作机制。对于执行机关的执行裁定及执行行为正确、被执行人不服的,检察机关应做好申诉人的说服解释工作,依法公开进行审查,做到澄清问题、消除疑虑、明辩是非、消除矛盾。(2)提请上级检察院监督机制。如果法院拒绝接受监督或者拒绝反馈,可以向上级检察院报告同级法院拒绝接受监督的情况,提请上级检察院监督。在上报上级检察院的同时,应当附上开展该项执行检察监督的案卷,以利于对上级检察院对执行检察监督进行全面审查。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的执行监督正确的,应向同级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同级法院对其下级法院监督;如果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的监督不当,可以责令下级检察院撤回监督文书。(3)提请人大监督机制。如果法院拒绝接受监督或者拒绝反馈,必要时,可以向同级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请示汇报。汇报检察机关开展该项执行检察监督的情况、以及法院的态度,争取人大的支持,保障检察监督的有效开展。 民法论文:家庭暴力遏制民法论文 摘要: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中的一方对另一方施暴的行为,包括家庭成员间的身体、精神(情绪)、性暴力行为。其特征是一方动用武力和权利来控制另一方。家庭暴力作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现象,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这种现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这是与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的。本文探析了家庭暴力的特征、产生的主要原因及防治的具体对策,目的在于遏制家庭暴力,以促进对家庭暴力的制止。 关键词:家庭暴力预防遏制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内出现的家庭成员间的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行为,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摧残和性暴力。家庭暴力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较常见的有捆绑、殴打、讥讽、辱骂、恐吓、不予理睬、性虐待、性暴力等。家庭暴力主要包括夫妻间的暴力、父母子女间的暴力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是家庭中的弱势群体,即家庭中的妇女、儿童和老人,其中约90%为女性。本文所说的家庭暴力,主要是指夫妻之间也即婚姻主体之间的暴力行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婚姻制度的演变,日益突出了家庭暴力严重地侵害了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家庭暴力引发家庭矛盾,侵害家庭成员利益,损害了婚姻家庭的基础,加剧了婚姻的动荡危害了社会的安定,由家庭暴力引发的重伤,杀害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随着我国新婚姻法的出台,“禁止家庭暴力”第一次被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法律条文中,这意味着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将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而且将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涉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因此,深入研究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完善法律对策,开展多机构协作,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家庭暴力的特征 1、家庭暴力从形式上来看,可分为以下三类: 1)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如:殴打、推搡、打耳光、脚踢、使用工具 进行攻击等。 2)语言暴力: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言语,从而引起他 人难受。 3)性暴力: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 2、发生于家庭内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从主体来看,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具用持定 的亲属关系。施暴者一般在家庭中处于强势地位;受害者一般在家庭中处于弱势地位。这些受害者大多数为妇女、儿童或老人往往因为缺乏独立的生活能力和自卫能力,同时,存在“家丑不可外扬”的陈旧观念,因此,长期对施暴者的暴力行为采取忍让态度,从而导致施暴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3、家庭暴力的违法性。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4、主观的故意性。与其它暴力行为一样,家庭暴力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所持的心理态度是故意的,而且大多数都有明确的目的。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采取的暴力手段,会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其目的主要表现为获取某种利益如财产,或满足某种欲望如。家庭暴力不存在过失问题,这在我国台湾地区“家庭暴力防治法”中有明确体现,该法第2条明文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罪者,谓家庭成员间故意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规定之犯罪”。家庭暴力的故意大多是直接故意,但也存在间接故意的情形,这主要表现在对受害人的精神侵害方面,如虐待行为。 5、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通过对已暴露的家庭暴力进行分析,我们能够发现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家庭暴力实施的时间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导致实施暴力行为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屡次地对受害者施暴。 6、后果的严重性。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暴力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首先,它严重摧残了被害人的身体,使其受到肉体伤害和痛苦,甚至直接导致被害人的死亡。其次,家庭暴力给被害人的精神带来极大的痛苦,这种无形的痛苦和伤害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愈合,造成的后果也更加严重,如导致精神失常,人格扭曲,或因不堪精神重负而自杀、自残、离家出走流落街头,极端者甚至以身试法,以暴抗暴,造成一系列悲剧。 二、存在家庭暴力的原因分析 1、传统的封建观念的影响不容忽视 在传统婚姻家庭中,女人被视为男性的附属品,不被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来看待和尊重,这种思想意识上的不平等直至今日还渗透在我们周围的一些家庭中,父权、夫权思想仍有一定市场。具体表现是:有些丈夫将妻子视为私有财产和附属物,轻者随意打骂,重则摧残;而一些深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等封建传统意识影响的受虐妇女认识不到自身的人格和价值,习惯于对夫权逆来顺受,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有一大部分的上访妇女被丈夫打伤后,因害怕家丑外扬,苟安认命,甘做当代秦香莲,或以气相争,为了孩子和面子宁可承受死亡婚姻的痛苦折磨,竭力维护“家庭”的外壳。殊不知,如此拚命维持的结果,到头来只能害苦自己。 “愚孝”是封建意识的一种表现,也是家庭暴力的另一诱因。近年来,由翁婿、公媳、姑嫂不和、特别是婆媳矛盾等原因引发的家庭暴力增多。在经济开支、分担家务、赡养老人及处理亲属关系等日常生活中,有“夫权”意识的丈夫往往以武力或唯父母之命是从,逼迫妻子按自己的意志行事。而知其纠纷内情的其它家庭成员不是从中调解教育,而是火上浇油,甚至纵容、支持一方与之分居、离婚。这在我们区来访者中还是不少 2、我国现行法律不够完善,尚无配套措施预防、制止家庭暴力。 (1)在立法上,由于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散于各个法律之中,有的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差。 (2)根据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家庭成员之间的轻微与轻伤伤害案件及虐待案均有“告诉”才处理的规定,因很多人都不去投诉,这就出现了施暴者即使在警察眼皮下也敢为所欲为,而司法人员却不去制裁状况。 (3)家庭暴力的隐蔽性增加了办案难度,没有确凿证据,致使执法部门难以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家庭暴力一般发生在家庭当中,当事人只有夫妻二人,没有第三者在场,加上有的妇女不及时到司法部门鉴定伤情,这就给取证造成了困难,而没有确凿的证据,执法部门无力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 3、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权利与控制不平等。多数家庭暴力都是因为施暴者比受害者更有权力,或者施暴者在某些方面想控制受害者,但却往往难以控制,比如,传统观念中的父权思想,所谓的“棍棒之下出孝子”很容易导致父亲对孩子施暴。而在婚姻暴力中,大多数的暴力也是因为施暴者想控制受害者的思考或行为,但往往无法控制,而采取伤害方式来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婚姻暴力中,施暴者大多是男性,由于男性天生在语言表达能力方面比女性差,在体力方面比女性强,当男性无法以语言使女性顺从时,就会以肢体动作来获得控制对方的能力。 4、家庭面临压力,且家庭对压力的调适能力缺乏。经济方面和工作方面的压力,都会使受压者的情绪失控,往往在外面无法发泄,便只能发泄到家里。如果家人无法很好的面对并处理好家庭所面临的压力,有家庭暴力倾向的家庭成员就极有可能以家庭暴力的方式来舒解心中所承受的压力。 5、心理因素是家庭暴力加剧的最重要原因。一方面受害者不愿“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 使家庭暴力存在了较大的隐蔽性。一些受害人往往顾及面子,不愿求助于社会,即使希望有关部门干预,也只想通过教育来制止丈夫的施暴行为,不愿丈夫受法律制裁,这反而导致家庭暴力的逐步升级。 6、处理婚姻关系不够慎重,婚姻基础不牢固发生暴力的家庭往往婚姻基础不稳固,原本婚姻质量较差,夫妻之间的关系处于一种松散或仇视状态,这为家庭暴力埋下隐患,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这种缺乏感情基础的婚姻呈上升趋势。 7、社会原因受“清官难断家务事”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简单地把它归为家庭纠纷,客观上助长了家庭暴力的肆虐。 (1)、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问题重视不够。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时,直接报110或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还有的妇女到司法部门寻求帮助,可是却被认为是一般家务事,不予过问和调解。即使处理也只是批评教育了事,使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的实施暴力行为,而使众多受害人投诉无门。 (2)、社会舆论在法制宣传和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人错误地认为打老婆应该,谁也管不着,打也没有管,因此,把老婆作为发泄工具。而妇女这个弱执群体,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又有许多后顾之忧,怕被人笑话、瞧不起等。使她们只能忍气吞声,不能理直气壮地寻求法律帮助。 总之,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多方面,在分析个案的家庭暴力时,我们应当充分了解了上面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采取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措施来预防和遏制这种丑恶的行为。 三、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的对策 1、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健全社会法律保障体系,依法加强对妇女人身权及相关权利的保护。首先,要加强立法。要进一步完善立法体系,增加有关内容和惩治力度,使惩治对妇女暴力的法律法规更加完整、更加有力、更加具有针对性,使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证,使侵犯妇女权益的案件得到公正处理。用法律武器制止家庭暴力,是维护妇女权益的根本途径。现在,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市专门针对家庭暴力法。另外还可以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针对中国现行法律对家庭规定的明显缺陷,如有关法律条文分散、家庭暴力的概念和范围不明晰、公安机关介入家庭暴力的程序不明确、法律重事后处置而轻事前预防、对家庭暴力受害者保护不力,迫切需要制定防治家庭暴力方法。未来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应当是对家庭暴力的界定宜宽不宜严,建立民事保护令制度。借鉴在英美国家和地区已成功的民事保护令制度,直接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给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快速救助;及时遏制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和有现实危险的行为发生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 2、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框架来制止和处罚家庭暴力行为。我国现有关于维护妇女、老人、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散见于《宪法》、《民法通则》、《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中,要消除家庭暴力就是要逐步完善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受害者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当然,家庭暴力在法律层面上面临的最大困境在于举证难。因此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应尽量采取下列措施,以便使自己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甚至可以使自己摆脱困境: (1)、如果暴力正在发生,要尽最大可能保证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安全。如有生命危险,要大声呼救,尽可能让邻居听到或寻找机会拨打“110”报警。 (2)、尽快投诉。向亲朋好友诉说,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妇联、“110”报警服务中心等组织投诉,争取在事态没有恶化的情况下,协调解决矛盾,也可以找各种咨询中心进行咨询。 (3)、如果暴力发生,要注意收集证据。一是保留物证(用来施行暴力的工具等);二是建立书面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司法鉴定中心的伤情鉴定结论,以及受伤的照片。受害人应尽快就近到医院诊治,告诉医生受伤的原因,请求医生详细、准确、客观地记录伤情,为进一步寻求司法鉴定创造条件。三是争取人证。让亲戚朋友或者同事等熟人查看暴力 所致伤处,必要时可请他们为证人。 (4)、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司法机构要多介入,警察力量要介入制止家庭暴力。推进社区警务工作是目前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的重要途径。应赋予警务机构相应职责,干预与制止家庭暴力,协助受害人向法院申请发表停止侵害的保护令,负责执行此项命令。扩大家庭暴力的刑事化范围。赋予公安机关对违反保护令罪之现行犯的强制逮捕权;对符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之拘留要件的,应当予以拘留。在行政措施方面,建议各级政府成立专门的反对家庭暴力机构。同时,也强调对防止家庭暴力有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不作为责任。 4、健全机构,调动全社会反家庭暴力的力量。在我国,根据全国妇联权益部的调查,近年来,各地在反家庭暴力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各地方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有效地制止家庭暴力。二是各级党政领导和工青妇组织把反家庭暴力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形成全社会重视、各机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增加社会对家庭暴力的重视程度,提倡全社会综合治理,构建整个社会防控和制裁家庭暴力的体系。将它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开展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要从舆论、道德到法律、机制,从司法机关、社区、单位到家庭编织一个反家庭暴力之网。 5、全面提高妇女的自身素质。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必须从家庭和学校抓起;妇女权益的享受和保护,要靠自己去努力争取。首先要提高女性的文化素质,知识女性社交宽广就不易被欺负,一般地,文化程度决定其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的高低,只有在经济上自立了,才能摆脱在家庭中依附男人的状况。其次要提高女性的法律意识,结合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有针对性地向妇女宣传法制,消灭文盲与法盲,使之懂得运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再次要培养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妇女的独立人格意识,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6、要充分发挥社会传媒和舆论的监督作用 要大力弘扬平等、民主、文明、健康的家庭美德新风尚,既要教育人们认清封建思想流毒的严重性,又要教育人们了解资本主义各种思潮的危害性,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家庭伦理道德观念。提高婚姻质量,消除产生家庭暴力的土壤。相关单位可联合通过开办“弘扬家庭美德、制止家庭暴力”为主题的专题栏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近年来涌现出来的各级“文明家庭”、“十佳之家”、“好家长”、“好婆媳”、“好儿女”等先进家庭典型,大力宣传文明处理家庭矛盾问题的方式;对虐待残害妇女的行为要及时曝光和谴责,对构成犯罪的暴力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鞭挞丑恶现象,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的良好道德风尚。 7、注重调解劝阻与惩罚制裁相结合的措施。《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及时劝阻和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提出的请求,经过查证属实的应当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有其深刻的经济、历史、思想根源,受害者范围广、危害程度深、隐蔽性强的特点,消除整个家庭暴力是一个繁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仅仅依靠一部立法就能彻底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需要整个国家和全社会共同努力,呼吁整个社会重视亲情和道义,让国家、社会和个人结合起来,拒绝家庭暴力。 民法论文:动物的民法保护法律论文 摘要:在现代,人们越来越关注动物的保护题目,民法也应当发挥自己的作用。自从德国民法典第90a条规定“动物不是物”之后,我国学者也开始围绕着究竟动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还是客体,以及是否应该建立物格制度来保护动物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结合民法的基本理论,应将物依然作为客体,只不过通过法律物格制度,对不同性质的物区别对待,从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现实意义来探讨关于动物在我国民法的法律地位以及其保护的题目。 关键词:动物;法律地位;法律保护 长期以来,动物一直是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来看待的,是权利主体支配的对象。但有一些学者以为,这样的规定是很不公道的,由于“从自然的角度看,人并不比动物更优越,在大自然的宴席上,一切存在物都是同等的。一切存在物都有其存在的理由、价值和意义。”在大陆法系,1990年8月20日,德国立法者在《德国民法典》第90条项下增加了关于“动物不是物,他们受特别法的保护,法律没有另行规定时,对于动物适用为物确定的相关规定”的a款规定之后,这一修改被一些学者以为是动物由权利客体上升为权利主体的立法实例而加以引证,并以为这代表着最新的立法动态,代表着人类对动物态度的转变在法律上的体现。英美法系也存在同样的题目。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1.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相对而称,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所针对的事物。关系的权利主体为实现其权利,而对客体处于支配或者有权要求的地位。关系的义务主体则必须向权利主体作相应的给付或者予以满足,主体相对客体处于必须向其给付或者满足其要求的地位。 2.关于客体范围的不同学说 关于客体范围存在三种不同的学说:一种以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仅为物;一种以为法律客体仅为行为;第三种观点以为民事法律关系多种多样,法律关系的客体形式不是单一的,而是有多种表现形式: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权利等等。 二、关于动物的地位和保护题目的不同学术研究观点 1.主张动物在法律上具有完全的权利主体资格 该观点就是主张改变动物的传统法律地位,赋予其有限的法律主体地位。其理由是:民法要加强对动物的保护,就要对动物赋予人格权,法律应当规定,动物不仅享有生存权、生命权和健康权,还应当享有人格尊严和人格独立的权利,也就是享有一般人格权,只有这样才可以保护动物,有效阻止人类对动物的不善行动。 2.主张动物在法律上具有权利主体资格,但是享有的范围是有限的 基于这一观点,动物可以作为权利主体,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动物都可以成为权利主体,一般说来只有野生动物和伴侣动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而为人类生存发展所需的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以及工作动物则不在此范围之内。即使是作为权利主体的动物,其所享有的权利也是有限的,只享有某些种类的权利,如生存权、生命权等等,“在主张动物权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考虑,动物的权利必须有限度吗?正如任何权利都必须有限度一样,不同主体之间权利与权利之间的平衡,是我们下一步应思考的题目。” 3.主张动物在法律上不具有权利主体资格,应作为特殊物看待和保护 此观点有二:一是以为赋予动物以“人格”混淆了民事主体和客体的根本区别。在民法中只存在两种不同的存在形式,一是人,二是物,人作为世界的主宰,支配其他的任何物,而物则只能被人所支配;二是以为假如赋予动物以人格,实践中会出现实际题目无法解决:首先,动物享有了主体地位,那么它们又将如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呢?其次,假如赋予了动物人格权,让动物享有了生命权、健康权以及人格尊严和人格独立的权利,那么又将如何解决人类饮食和日常品的需求呢?假如一定要对动物赋予“人格”使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那将会改变民法的性质,也会改变市民社会的性质。 笔者以为:民法是人法,在民法上,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就是,动物永远受人支配,永远也不会与人平起平坐,成为世界的支配者。动物的属性是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这个基本事实是无法改变的。《德国民法典》将动物从物的范畴中分离出来,但是并不表明动物因此就具有迈出向主体地位的契机。它仍然与其他物一样,属于客体。即使不这样规定,只要存在动物保***,依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理,在动物保护题目上,民法也应让位。可以说,没有动物保***,《德国民法典》的规定也是形同虚设;有了动物保***,即使民法不昭示,仍然能实现对动物的特殊保护。因此,笔者以为《德国民法典》只是一个具有倡导性和宣示性的条款,可以为全世界其他国家就动物保护题目敲响了适时的警钟,没有多少具体的规范意义。 但是,究竟应当在法律上怎样落实对动物的特殊保护,还应当符合民法的基本理论原则,并在实践上具有可操纵性和实践性。这就是以下的内容———动物法律物格制度。 三、动物法律物格制度 1.法律物格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物格,即物之格,即物的资格、规格或者标准。法律物格则是指物作为权利客体的资格、规格或者格式,是相对于法律人格而言的概念,是表明物的不同种别在法律上所特有的物理性状或者特征,作为权利客体所具有的资格、规格或者格式。“法律物格”描述了一个不拥有法律权利的资格的实体,该实体被作为法律上的人对其享有权利和对该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的财产来对待。很多学者一致赞同的观点就是建立“物格”制度,具体的设想为:一是野生动物和宠物;二是普通动物和植物;三是人体器官和组织;四是货币和有价证券;五是虚拟财产;六是一般物格。 2.确立法律物格制度的意义 笔者以为,确立民法上的物格制度的意义就在于对物的法律物格的不同。规定权利主体对其行使权力的不同的规则,主要有如下的三点: 第一,确立法律物格制度,能够确定作为权利客体的物的不同法律地位。区别不同的法律物格制度,就是为了表明不同的物在法律上的不同地位。第二,确立法律物格制度,能够确定权利主体对具有不同物格的物所具有的不同的支配力。第三,确立法律物格制度,有利于对具有不同法律物格的物作出不同的保护。 我们建立法律物格制度,并不是赋予动物以权利,使动物成为民事主体,我们讨论的基础就是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理论指导下,将物依然作为客体,只不过通过法律物格制度,对不同性质的物区别对待,建立一种更为公道的制度。现代民法人格是同等的,要求法律眼前人人同等,这应当是基于人的属性,但是在这个世界上,物是各种各样的,千差万别的,假如对物同等对待,显然不公道。假如建立了法律物格制度,对不同属性的物设立不同的规则,可以更为公道地行使权力、保护各种物。 法律主体的法理障碍 1.与民法的基本价值相悖 民法的基本理念之一为私法自治,其旨在于个人得依其意思表示形成私法上权利义务关系,私法自治表现在民法的各个制度上。意思自治被否认,民法还称得上是民法了吗?动物没有明确意思表示,无法进行自我认知和表达,假如将动物纳进民事主体的范畴,有违民法作为“人法”的根本性制度价值。而法律始终是人制定的,是规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则,动物也不可能参与到法律制定的过程,这样,即使赋予动物权利事实上也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 2.与权利义务关系的逻辑关系相违反 对于动物行为能力的欠缺,有些学者提出建立监护制度来补救,比如为动物设定保护人或人。那么动物的人如何确定;动物的法律诉求有哪些;怎么来定个标准来衡量监护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被监护动物的利益呢;动物如何行使诉讼权;动物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能力如何确定;如何追究动物的法律责任等题目的解决都会对传统观点形成一定的冲击,造成立法、司法、执法的混乱。 所以,笔者以为:不管是从民法的基本理论还是从法理上来分析,赋予动物民事关系主体地位都是不妥当的,有其无法克服的障碍,这些障碍的根源实在超出了法律的范围,说到底法律根源于社会现实,只要人类与动物本质差异存在一天,赋予动物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地位就只能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空想。 五、对我国关于动物保护的立法和司法建议 1.应将动物看做是特殊物来看待 我国尚未制定出民法典,因而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题目还缺乏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但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第127条关于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规定,是将动物作为物看待的,1998年颁布的《野生动物保***》也是将动物视为一种特殊物而予以保护的。这些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笔者还想就动物的法律地位的保护题目提出个人的不成熟意见: 已经明确了的题目:在法律上动物还是物,不是人。但是这种物又不单纯地等同于一般物,这是一种有生命的物,是与人类命运息息相关的物,所以应当加以区分地对待,即作为特殊物来看待。德国立法者的最主要意图只是要表达:“动物是特殊的权利客体”以及动物的所有人不能像对普通物一样随意处分动物的意思而已,其法律上的意义只是对物权的必要限制,说明在无公法施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动物依然是一类可以适用规则的司法客体;在财产法上,动物依然是一类特殊的具有财产属性的特殊客体。由此可见,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站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角度,立法保护动物的必要性是不问可知的,但是立法保护动物不即是赋予动物权利或者将动物上升为法律主体,这样完全是矫枉过正的做法。 我们对动物的保护的范围还过于狭窄。只对濒临灭尽的野生动植物做出立法,实在对一些在自然生态系统中存在的、对人类和自然有益的动物的保护都应该予以法律化,规范化。 2.对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的规定 动物是有生命的,随着现代人生活水平的进步,宠物充斥着人们的日常生活,针对这一特殊的社会现象也应该对此领域加以规范。比如假如宠物出现咬伤他人或者其他人的宠物的时候,究竟如何承担相应法律义务,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和做出怎样的赔偿,都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定。动物的主人应该对他人负担义务,这实际上也就是物权人如何妥当行使物权,不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的题目。 3.加大动物保护的立法力度 对于动物的保护也应该根据不同的等级进行划分,分为禁止交易物、限止交易物和可交易物,对于不同的范畴,应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医学利用动物进行对人类健康有益的实验———比如用小白鼠来研究攻克癌症的实验,就无需纠正医疗单位的行为。所要做的是应当加强现行立法对动物保护的力度,对动物的滥捕滥杀的罪行进行重办。曾经在网上看见这样一幅真实的画面:在青躲高原上,躺着数以万计的躲羚羊,肚皮被残忍地剖开,内脏统统挖走作为可以变卖的药品,羚羊角也被割下,血几乎染遍了整个山坡。对为了牟取暴利采用如此残暴的手段野蛮掠夺自然资源和破坏生态平衡的行为,法律应该予以深切关注。针对不同的“物”实施不同程度的法律保护,不需要对动物的法律地位做无谓的争论就可以对动物实施最有效最现实的保护,而不仅仅是纸上谈兵。 4.完善动物保***律体系 我国有学者指出:“动物的治理是操纵在一个复杂的系统,构成这个系统的亚系统是:种群、生物环境和人。这三个系统相互影响,互为运动,野生动物治理就是维护三者的平衡。”动物保护的法律应是一个系统。为了更好地保护动物,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 比如众所周知的“虐猫事件”,相应地应该建立《反对***动物法》。无论是野生动物还是非野生动物,本质都是相同的,他们也有生命,也有感觉,善待动物也是一个人健康人格和美好心灵的折射。人对动物的关爱,也能够体现出人对人的关爱。目前已经建立的《野生动物保***》,主要是针对保护濒临灭尽的动物,实在其范围应该涵盖所有的物种,由于假如不把范围扩大,等到物种濒临灭尽再亡羊补牢恐怕为时已晚,未雨绸缪的有所规范岂不更好。再比如可以单独设立《濒临物种保***》,《自然保护区法》等等,对于以动物为资源的药制品、皮革制品的贸易也应当有相关的法律限制和规范。 民法在将动物定位为特殊物的同时,应该更多地将目光集中在动物的保护上面。究竟任何法律法规确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实施,利用制定的法律、法规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才能体现民法的公平和公正等基本理念。对动物的保护,更深层次的意义也就是对环境的保护,对生态平衡的维护。德国人提出的“动物不是物”的理念也并非没有现实意义,正是由于题目的存在才引发了这些相关的思考和初期的探索。我们应当从立法、司法实践的角度来对动物的法律地位及其保护进行理性客观的分析,这样得出的结论才有应用价值。 民法论文:市民社会民法理论法律论文 摘要:作为经济基础的市民社会和作为上层建筑的民法总是相伴而生的,没有无市民社会的民法,也没有无民法约束的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为民法的产生、发展提供了土壤,民法的发达又促进了市民社会的发展,二者是互动关系。因此,在我国民法典的制定进程中,学界很有必要对市民社会进行考察和探索。只有在对市民社会演进及其与政治国家关系变迁的历史理顺之后,才能明确民法在市民社会的基础地位,从而正确定位中国民法发展的目标取向。 关键词:市民社会理念民法市民法 近些年来,民法与市民社会关系已引起学者们的广泛关注,我国法学界对此题目也展开了多方面的论证。但是,市民社会这一理论本身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其本身含义也非常广泛和复杂。所以本文首先回顾了市民社会的演进历史,然后在此基础上对民法与市民社会关系展开分析,以立求为中国民法典的构建和完善抛砖引玉。 一、市民社会概述及民法溯源 (一)市民社会的理论沿革 市民社会是一个具有历时性的概念,其经历了同政治社会一体的古代一元论、同国家分野的二元论以及同经济、国家三分几个不同时期。 1.古典意义上的市民社会 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一书中首先提出“PolitikeKoinonia”的概念,意指一种“政治共同体或城邦国家。”城邦是由享有自由和同等的公民构成的共同体,公民享有参加政治共同体的各种活动的基本权利。而之后的古罗马政治理论家西塞罗则将市民社会的内涵定义为一种“城市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况”。西塞罗将市民社会作为一种城市文明政治共同体区别于野蛮状态,即不同于自然状态的文明社会,与市民社会的现代含义有着根本的区别。此种定义同政治社会、公民社会、文明社会的内涵一致,都是一种传统意义上的古典市民社会理论。17至18世纪,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一些契约思想家则把市民社会理解为:是从自然状态经过订立契约而形成的政治社会,是人类发展中一个有政治的阶段。由此而论,传统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概念是“政治国家”或“政治社会”的代名词,属于政治上层建筑的范畴。 2.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 一般以为,在西方近代市民社会理论中,“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概念主要是由黑格尔提出并由马克思进一步完善的。”黑格尔沿用了市民社会概念,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指出,市民社会“是在现代世界中形成的”,是各自独立而彼此互相依靠的“原子式”的个人为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是“各个成员作为独立的单个人的联合。”他以为在市民中,私人的特殊利益占据上风,而在国家中,则是普遍的公共利益占据上风。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的独特之处在于,他明确地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作了二元化区分,又完成了市民社会和一般社会的区分,即将“需求的体系”引进市民社会理论中的市场经济观。 黑格尔把政治国家凌驾于市民社会之上,将政治国家视为决定市民社会的东西,这种“倒由于果、倒果为因,把决定性的因素变为被决定的因素,把被决定的因素变为决定性的因素”的观点,使他无法越出历史唯心论。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进行了批判性地继续,把市民社会界定为:“市民社会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其他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形式,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起源地和舞台。”马克思否定了黑格尔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观点,指出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 3.当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 20世纪以来,又有一些学者对市民社会理论作出重大贡献。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帕森斯为市民社会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将社会划分为四个子系统,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市民社会为社会子系统(或社会共同体)。葛兰西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理论进行了新的探索,将市民社会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构成部分,《狱中札记》里有这么一段有名的话:“我们现在能做的是确定上层建筑的两个层次:一层可以叫做‘市民社会’,亦即人们通常冠之以‘私’的那部分机体,另一层是所谓‘政治社会’或‘国家’。这两个层次分别对应统治团体在社会中实施的‘领导权’和通过国家实施的‘直接支配权’。”这样马克思的“市民社会/国家”的二分法在葛兰西那里发展为“经济基础/市民社会/国家”的三分法。哈贝马斯将市民社会解释为独立于国家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他在早期着重从历史角度分析市民社会特别是公共领域发展演变及其后果,后期则将“生活世界”概念引进了市民社会讨论,在当代西方学术界产生了深远影响。美国政治家柯亨和阿拉托以其“生活世界”概念为基础,采取市民社会—经济—国家三元模式,将经济从市民社会中剥离,主张采取以社会为中心的研究模式,把市民社会释为“社会文化生活世界”。 市民社会是一种历史现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及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其含义、构成、作用也会有所不同,因此若试图给出市民社会的确切定义或发现其本质内涵,是一种相当困难的事情,正如尼采所言,只有非历史的存在才能补赋予恰当的含义。 (二)民法的渊源 “民法”一词源于罗马法的市民法(JusCivile),并且是随着欧洲中世纪自治城市的增多和市民阶层的壮大而形成的。大陆法系各国皆沿用了市民法的指称,英语中一般称为私法;但为了翻译大陆法著作,也造了CivilLaw一词,兼指罗马法和大陆法系。Civile的语词来自日文。日本在倍里叩关之后,为废除领事裁判权,制定西方化的法律,局部通过荷兰(兰学)学习西方。日本学者津田真道1868年将荷兰语“Burgerlykregt”译为“民法”。(又一说,由学者箕田麟祥从法语译droitcivil为“民法”。)我国清朝未年制定的《大清民律草案》继受大陆法系时,沿用日译,称JusCivile为“民法”,使用至今。需要夸大的是,新中国民法理论因不承认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更不承认市场经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民法公法化,因此不讲民法是“市民法”,也不使用“市民”一词。从语源分析,我国民法也是市民法。 二、民法与市民社会的互动关系 法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有理由被以为是当代法学理论的重大课题之一。法与社会变迁研究的先驱者弗里德曼教授曾经提出如下命题:相对于社会变迁而言,法既是反映装置又是推动装置;在这两种功能中,尽管法对社会的被动反映得到了更普遍的认知,但法对社会的积极推动作用正在逐步加强。有学者指出,将这一命题运用到民法与市民社会关系的研究领域,同样具有真理性。同时,也有学者指出:市民社会是民法存在的基础,而民法则是市民社会的法律表现;市民社会的发展变化催生了民法制度的成长与丰富,而民法的发展又反过来影响市民社会的历史进程。 此外,还存在“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民法是市民社会的一般私法”、“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等种种提法。笔者在参考众观点的基础上,扼要地将民法与市民社会的互动关系作如下回纳和总结。 (一 市民社会是民法产生的土壤 市民社会是一个对立于政治国家的“私领域”,以个体私权及私权利益为主要的价值追求,而政治国家这个“公共领域”则以“公权”为其主要控制“私领域”的手段。这里就产生了市民社会的“私权利”与政治国家的“公权力”之间的二律背反的矛盾。要调和这种“二律背反”以使市民社会这个私的价值领域得以不受“公权”的肆意干预而存续,就必须找到调和这种“二律背反”的方法。这个方法也是市民社会下的“私法自治”的体现——民法。上文对市民社会的论述可以看出,在市民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市民以私人利益为本,以交换为纽带,以对财产的拥有为基础,以意志上的自由为追求,构成了一幅活生生的市民社会画面”。市民社会的萌芽、形成、发展过程,本质上就表现为市民间的权利关系,因而它就自然地产生自由、同等和公正的基本要求。以私权本位、私法自治和身份同等为价值取向的民法规定,满足了市民社会的上述需要,从而获得了自身存在的正当性,因而也就成为市民社会的基本依据。 市民社会的运动发展是一个历史性的过程。与此相适应,民法制度也是一个不断天生、丰富和发展的过程。表现在:第一,在前资本主义时期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内在是同一的,但市民社会依然在政治国家的强大束缚下获得自己存在的空间。作为市民社会法律表现形式的民法或私法,也顽强地成长与发展起来。罗马法尤其是罗马私法作为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部世界性法律,其法律精神、法律结构与法律运作不仅对当时的罗马社会经济生活,而且对后来整个文明世界法律领域的走向,都形成了支配作用。第二,在近代资本主义时期,市民社会逐步摆脱了政治国家的桎梏,而与这个历史性的变革相适应,反映近代私有制运动及其商品经济关系的法律制度大踏步地发展起来,近代私法或民法制度蔚成大观。第三,进进20世纪以来的社会发展时期,随着自由竞争向垄断时代的历史转变,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与以往的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彼此分离的状况不同,这一时期的国家与社会出现了彼此接近,相互渗透的情形。这一新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对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公共权力与私人权利的界限日益被打破,公法私法化与私法公法化的现象日益突出,社会利益或公共利益的一般准则要求逐步转换为私法制度的价值影响。德国民法典较早回应了社会生活的这一变动趋势。 (二)民法的发达促进了市民社会的发展 根据唯物辩证法的思想,特定的社会条件是法产生的基础,同时,基于特定社会条件产生的法又会反过来对该社会发生反作用。法理学家博登海默告诉我们:“在为建设一个丰富而令人满足的文明的努力奋斗过程中,法律制度发挥着重要而不可缺少的作用。”作为法律重要分支的民法,自然具备法的一般性质,会对作为其产生根基的市民社会产生反作用。这种反作用主要体现在:首先,民法理念的弘扬,有利于强化市民精神进而促进市民社会的发育成熟。民法的基本理念有两个:一是权利本位,一是私法自治。民法以权利为本位,有力地抵御了权力的挑衅,限制了权力的扩张,并因此划清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界限,保卫了市民社会的安全。现代社会中必须通过对私法自治的夸大来尽量淡化政府在市民社会中的角色,政府的重要性更多地体现在当个人滥用权利损害他人权利时进行干预,而这种干预的目的正好是为了权利的更好实现,而不是为了显示政府的存在。其次,民法规范的有效实施,有利于理想的市民社会生活秩序。在民法权利义务规则的规范和调整下,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市民社会也就成了一个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社会成员的利益也就通过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而求得大体的公平。理想的市民生活秩序由此得以实现。最后,日本、韩国等通过民法移植的国家生动地证实了民法典的制定会极大地促进市民社会的培育和天生。固然这些国家的崛起,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民法的发达功不可没,它首先划清了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界限,使得市场的经济发展免受国家公权力的侵扰;同时为市民社会的交易行为提供了游戏规则,保证了市民社会的健康成长。 当然,无论是民法对市民社会的反应,还是对市民社会的推动,都不是单向性的,在很多场合二者是互动和相互进化。 (三)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 民法是在市民社会的运动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只有在市民社会中民法才具有了其存在的语境空间。现代社会中的每个成员,既是市民社会的成员,也是国家的成员,其中以市民社会成员的身份与他人达成的各种民事关系必然要求获得民法的保护。唯此,市民社会的正常秩序才能得以维持。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讲,“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权利典章,是民事权利的保护神”。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民法的本质是市民社会下的私法自治,其最基本的职能是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民法注重和夸大的是其私法性、权利本位性、人格同等性,这些都是市民社会基本特征在法律上的反映。 民法的内容则鲜明地展现了市民社会的基本价值理念,如人格同等、契约自由等,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市民社会中最主要的社会关系,即调整同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实质上就是市民社会一般生活关系的基本形态,而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不过是市民社会一般生活的两个基本方面,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 三、结语 “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们的幻想。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因此,在我国紧锣密鼓地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学界应重视市民社会在中国的建构题目。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不断演进的历史。中国事一个具有长期国家主义传统的国家,国家主义的本质就是国家决定社会,社会隐没于国家。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前,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国家严密地控制了整个社会,社会的独立性遭受巨大的打击。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制度,国家才逐渐退出某些社会生活领域,社会的独立性与个人自主性开始萌发。市场经济的发展启动了中国社会由单一性走向多样性的伟大历史进程,市民社会日渐形成,并推动了多元社会权利的扩展伸张。但是,中国因与西方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中国的市民社会就有中国特色,而不是西方市民社会理论的简单照搬。 此外,民法不仅是市场经济共同规律的反映,也是一种地方性知识,要使其谙进民众的生活,就必须充分利用法治的本士资源,注重本国自己的传统,在中国市民社会不断的社会实践中已经形成或正在萌发着各种非正式的制度,认真调查研究这些习惯和非正式的制度才能达到“即使是国家颁布的,由于有比较深刻的社会基础。因此无须太多夸大就可以为社会所接受。”这样的民法典才真正是中国的民法典。
社会科学论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融合 1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一应建立在多层次多角度的基础上 在某种意义上说,两者统一的难度实质是统一标准严重不一致,有的主张以方法论为标准,有的主张以科学语言为标准,有的主张以可预测为标准等等,但是无论以哪一种为标准,都难以统一两大科学。因为这种统一往往或者以自然科学单方面的特点为标准片面地评判社会科学,或者以社会科学的标准去片面地评判自然科学。实际上,两者在这些方面确实存在着各自的特点,而且都有各自的理由。因此,我们应该尊重而不是回避或者无视它们各自的特点。那么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应该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统一呢?笔者认为两大学科的统一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多视角的统一,是一个多样性的统一。下面笔者将主要从本体论、方法论和价值观等三个方面进行说明。(本体论层次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科学理论层次即方法论、科学语言等、还有应用层次) (1)在本体论层次上主张弱自然主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所以难以统一,从根本上讲,是因为人们认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存在根本的区别。笔者认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固然存在区别,但是这个区别不能被无限夸大,以至影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一。如前文所说,大多数的意见认为自然界是无意识无目的,而人类社会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人自己单方面的看法,我们并没有征求动物界的看法。常言道,“狗眼看人低。”但是谁能保证不会出现“人眼看狗低”的现象呢?事实上,至少在高等动物中,少数动物的社会化水平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而人类却单方面地贬低它们为群体性。这种人类种族优越论的预设实际上是传统哲学的主客二分思想的一种表现。人类把本来浑然一体的世界人为地分割成两个决然对立的部分,并以此为基础把人类的认识也相应地划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部分。如果人类出于认识的需要,对世界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这本来是人的认识活动的一个必要条件,但是不能把认识中的二分反过来当作本体论的二分。我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以及马克思认为自然界和人是一个有机体的思想,水平反而更高超,它们可以为两大科学的统一提供坚强的本体论基础。如果我们愿意调整自己的本体论的看法,那么相应地在认识论中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二分法就只有相对的意义,而且所谓对自然界应该采取说明的方法,而对人类活动的意义必须采取解释或理解的方法,这看法的基础也就不再牢固。 (2)从科学方法论来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区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各自内部的特征也不是完全一致或一成不变的,这既为两大科学的潜在统一提供了有利条件,又说明这种统一只能是多样性基础上的历史的动态的统一。首先,从历史上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只是到一定发展阶段后才分开,而在分开之前它们已混在一起已有相当长的时间了,特别是我国古代天人合一的辩证哲学思想至今仍然是中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说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方法论是可以一致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区分主要是19世纪以后的事情。而现在不仅社会科学越来越多地运用所谓自然科学的方法,而且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交叉性学科,这更是它们直接统一的例证。随着时间的延续,这种相互渗透性也许会更多。其次,自然界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特征也有不太一致的方面,因而才有有机物和无机物、动物和植物、生物和非生物、人类和非人类等的区分。相应地,物理学和生物学存在着很多不一致的特征。但是我们并没有因此否定自然科学内部的统一。同理,我们也不应该否定物理学、生物学和社会科学三者之间具有统一性,但是这是一个有差别的多样性的统一,而且这种统一不需要把人类社会完全还原为生物的强自然主义。 (3)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实需要来看,也需要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统一。虽然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狭义的社会科学自分开以来,各自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是人类发展科学的最高目的是为了服务于人类自身。当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与自然产生着日益严重的冲突,这固然是人类实践的结果,但是也与片面的自然科学观有一定的关系。而生态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和科学发展观等学科和思想的出现说明了人类已经开始在思想观念和实践活动层面上对两大科学进行整合。如果说近代工业革命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分门别类地迅速发展及其与传统社会科学的分野,那么如今工业发展及其被滥用的恶果又促进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融合。 2统一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一所面临的困难和质疑很多,不过主要是两大类型,一是科学方法类型的,二是有关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之间的区别问题。这是两大相关联的问题。涉及到科学方法类型的主要是,很多人仍然认为自然科学的理论具有逻辑性强、可预测性和清晰性的特点,因而它们可以采用数学工具和实验检验的手法,客观性似乎更强。而社会科学的理论则不具备上述特征,特别是人文科学更差些。笔者认为这里首先应该搞清楚方法的三个层次,一是具体学科的方法,二是一般科学方法,三是哲学层次的方法。具体学科的方法最具有个性,它可能只是被某个学科所特有,企图在这个层次追求统一确实比较困难,所以应该在后两个层次去追求统一要相对容易些,比如前文所说的中医学中的中国古代哲学理论基础,它为中医学既提供理论基础,又提供哲学层次的方法,这种哲学方法就具有相当高的普遍性。系统论等一般科学的方法几乎可以为所有自然科学和大部分社会科学提供方法论的支持。我们应该注意的是,系统论最初只是自然科学的方法,而后来才被人们发现是一个同样适用于社会科学的方法,所以我们还应该用发展的观点看待统一。其次,人文科学的可预测性和逻辑性确实要差些,这是一个事实。不过,由于自然科学率先走向了科学化的道路,并且取得了远比社会科学大的成就,因而人们已经形成了对科学形象的思维定式,似乎逻辑性和可预测性等只有达到和自然科学一样的程度才能称为科学。事实上,即使在自然科学内部,各学科的可预测性也不一样,甚至连物理学内部也做不到同样的可预测性,不然就不会有几率论和决定论之争。当然科学正是为了寻找规律,规律要求有可预测性,否则不成其为规律。我们只是要求改变对规律的机械看法,允许不同的事物在规律的可预测性上稍有区别。另外,必须指出的是,两大科学的统一问题,既涉及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又涉及到认识意义上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规律和人们对规律的认识是不同的,人们只能得出对规律的近似的认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本体论上虽然同属物质世界,但是两大物质系统的确各有个性,因而我们既不能要求两大物质系统的规律在某些性质上完全一样,也不能要求在认识方法上完全一样。此外,关于说明(explain)方法适用于自然科学,理解或解释(interpret)方法适用于社会科学特别是人文科学的问题,这只能是相对而言的情况。我们已经知道,观察渗透理论,任何自然科学的认识活动同样必然具有前见,同样拥有解释学循环,这和人文社会科学是一样,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而且说明方法不为自然科学所独有,理解方法也不为人文社会科学所独有。总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一是辩证的历史的统一,是在多层次多视角上的有差别的统一,是一个相互渗透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完全吞并另一个,也不是完全等同。 作者:沈云龙单位: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科学论文:现代化视域中的社会科学研究 一、不同类型的现代化应有不同的思想理论 它们为现代化进行辩护、论证,提供思想理论的支持,或为现代化进程出谋划策,规范典章,或对现代化进行批判抨击,揭示其弊端。西方现代化进程是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既有快速发展,也有危机滞缓。西方民主政治和法制的理论和实践对西方经济现代化起着关键作用。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与政治、思想文化领域中的问题是互动的。人文社会科学在现代化的实践中不断积累、发展。17世纪英国思想家霍布斯、洛克等提出了社会契约论、自由平等理论以及各种民主政治体制的学说。18世纪席卷欧洲的启蒙运动,延续至19世纪初(法国、英国、德国的启蒙思想家尤为凸显),不断激励人们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国的现代化可以追溯到19世纪60-90年代的“洋务运动(1860-1894)”,但被19世纪末的中日甲午战争(1894-1895)所中断。康梁变法(1895-1898)实际上是一次推动现代化的维新运动,但被封建王朝扼杀。20世纪初辛亥革命(1911)之后,中国再次面临现代化机遇,但是,内忧外患,连绵不断的战争,特别是日本侵略战争再次打断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20世纪下半叶,在经历一系列的探索、挫折、失败之后,中国实现了从封闭型的计划经济到开放型的市场经济的转折,走上了现代化的快车道。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的经济实力已名列世界前茅,政治和外交能量已使中国成为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中国的现代化成就举世瞩目。现代化使中国在世界上迅速崛起,是当今世界发展中最耀眼最引人瞩目的亮点。 中国的现代化历经被侵略被奴役到独立自主,从被现代化到自觉主动现代化,经历了推翻封建专制王朝、新文化运动、反侵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花了整整一个世纪(19世纪中下叶至20世纪中下叶)。此时,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已经发展成熟,而中国周边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也开始竞相实施现代化,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是,全球化的实质还是现代化,全球化是由现代化引起的,没有现代化也就没有全球化。中国的现代化已不可能孤立地实施,不可能与全球化分割开来。这就意味着中国必须被纳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接受国际经济秩序,受制于种种规章制度的约束,而这些规章制度又都是由现代化先行一步的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的。当今,中国国际关系的错综复杂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另一方面,中国又决不追随西方国家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当然也决不重蹈苏联的现代化道路,明确提出并且强调,中国的现代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无疑是人类历史上未曾有过的发展道路,因而具有极大的探问求索的需要。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现代化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而其代价也是巨大的,其中有两方面最值得重视,一是大量资源的消耗,一是众多劳动力(特别是农民工)价值的低廉。对资源的索取导致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加剧了人与自然的矛盾。对资源(如油气、矿产、木材等)的需求也加剧了国际关系的复杂性。劳动力的低廉导致相当多民众(特别是农民)的贫困、缺少甚至没有社会保障,贫富两级分化日益明显,种种社会问题凸显,恶性事件频发。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突出民生问题的重要性,显然都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现实性。中国和世界各国为实现现代化所进行的变革及其所产生的种种尖锐的矛盾、严重的危机、错综复杂的问题给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带来了机遇和任务。世界各国各地区各民族实现现代化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探索和实施现代化的进程和道路。中国的现代化道路肯定不同于欧美发达国家,因为后者是以私有制为经济基础实施的现代化,而中国现代化的经济基础是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并重)。所有制是社会最基础的部分,不同的所有制必定派生出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等一系列制度和不同的意识形态、思想文化观念,相互之间必定发生矛盾冲突。然而,双方又处于同一经济环境之中,遵守共同的规则,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存在着互利双赢的可能。因此,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合作共赢与对抗冲突乃至兵戎相见两种可能性同时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现代化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问题是应当探索以私有制为基础和以公有制为基础这样两种不同类型的现代化道路的相同和相异之处。长期以来我们惯于把矛盾双方看作势不两立,你死我活,一方吃掉另一方。但是,现实生活中无数事例表明,矛盾双方并不都是这样,如果处理得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达到互利共赢的结果。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因为长期以来西方社会被种族中心主义的历史观所支配,将西方文明、欧美的生活方式看作最先进的,应当取代其他文明。这种历史观文明观的优秀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自由民主是天赋人权。在西方文明观价值观支配下,对中国在实施现代化进程中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充满着种种疑虑乃至反对和敌视。中国开创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化成功的先例。但这仅仅是一个开始,路还很长很远。从历史久远和实力、经济发达程度来讲,欧美现代化无疑占据优势,然而其弊端和矛盾危机的深刻程度也更突出和严重;中国的现代化还处在初始阶段,在力量、发展程度上远不如前者,而其展现的勃勃生机让前者无法比拟,但迄今中国依然未能避免类似欧美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譬如,欧美国家从现代化开始就高喊公平正义,历时数个世纪也未真正达到;中国的现代化也强调社会公平正义,迄今也未完全做到,就此而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优越性远未充分体现出来。中国的现代化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不同于西方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化,应该有不同于西方的思想理论。当前,我们不仅在自然科学技术方面落后于现代化先行的国家,而且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远远没有达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任重道远。 二、现代化展现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问题域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任何时候都离不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以往的历史是这样,现当代同样如此。从宏观层面看,现代化的道路以及经验和教训就值得我们从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方面去研究探讨。实现现代化的路径、方法,既有共性更有个性。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各自不同的发展方式,这与各国的政治体制、自然资源、周边环境、文化习俗等都密切相关。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在现当代,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像西方国家以前那样用侵略掠夺的方式来实现现代化。可是实现现代化必须要有资源(包括自然资源、资金、人力)和市场,仅仅局限于一个国家内部肯定是不行的。这就是说实现现代化必定是在一个国际关系之中,决不可能在一国之内实现,因为资本和市场按其本性就是要增值,要扩展,决不限定在某一点上。现代化已经形成了“全球化”的态势和格局,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这里涉及大量重要的国际问题值得我们去研究。我们记忆犹新的美苏争霸,苏联解体,其中的许多前因后果、内在的外在的条件、偶然的和必然的联系等都还有待研究分析,揭示真相。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等国家继续寻求实现现代化的道路,美国的霸权,欧洲的一体化(欧盟),中东的战乱,国际恐怖主义,民族主义,等等。这些问题都与当今全球实现现代化的进程有关,又都是我国实现现代化不能回避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如上所述,中国的现代化道路不同于西方也不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但又要利用西方国家和其他国家所积累的经验和方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并没有现成的模式,需要通过实践去求索。现代化进程不仅有经济方面的种种问题,还有政治、文化、思想道德等领域中的大量问题,两者是紧密相关的。这里不可能一一讲述人文社科在各个领域所面对的各种问题,只能从宏观角度,先就现代化进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两个层面,再从中提出当代世界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来谈人文社科研究所面对的问题域。 在现代化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开发索取利用自然界,更要治理保护培育自然界,还要防范大自然对我们的侵害袭击。当前全球性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灾害频仍。联合国论坛专家疾呼发展绿色经济,称“气候变化危害远超金融危机”。联合国报告称:全球3千多城市面临海平面上升威胁。(《文汇报》2009年10月28日)我国并不能幸免。一方面是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迅速而神奇,另一方面却是陆地、海洋、天空全方位地出现危及人类发展乃至生存的严重灾害。一方面是高新科技日新月异,另一方面无论无机界还是有机界,植物、动物、人类,不断面临新的威胁。在科技得到高度重视并快速发展的今天,必须同时重视科技的正确应用,否则,科技成果给人类带来的不是幸福,而是灾难。科学社会学、科技伦理等人文社会科学必须与科技同行。撇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单凭自然科学技术是不可能解决人与自然关系中的各种问题的。在人际关系层面上,人文社会科学显得更为重要。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人化自然的广度和深度日益扩展和加深,社会生活的外延和内涵也愈来愈宽广和深化。一方面个人的能动性、能量和作用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人的个性得到超过往常的发展;另一方面个人对社会的依赖程度也比以往任何时代和社会要高得多,个人的社会性也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现代人一方面提倡个人自由,个性发展;另一方面又被现代科学技术和各种规章制度连结在一起,须臾离不开社会。现代社会是个体和整体相关联的有机体。为使这个整体、这个社会健康协调地运作和发展,现代人制定各种各样的制度、规章、法规、条例等,遍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和角落。现代人生活在由制度和法规交织而成的巨大网络之中。这个网络是否合理完善、是否现实可行,对于个人和社会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各门人文社会科学就是要为编织好这张网络服务,从各个方面为这张网络论证辩护。任何社会制度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决不可能是永恒的万能的。 论证辩护一种制度既不是单纯的颂扬,也不是简单的否定,而必须判明其合理与不合理,现实与非现实,利与弊,正面与负面,等等,进而划清真善美与伪恶丑,并为人们的行为方式确立价值标准和观念体系。任何规章制度的制订都有其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的问题,既要考虑动机、理由、原因和可操作性,也要考虑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影响、效果。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国际国内情况往往错综复杂变化多端,许多界线常常模糊不清,法情理,真善美,并非都一目了然。现实生活经常要求人们作判断分界线,否则将迷失方向。人类的生存实践活动说到底就是要寻求真善美的统一。人文社会科学就是要把真善美的养料渗透到社会成员的心灵之中,凝结为社会成员的内在的素养和能量,表现为人们观察问题、分析情况、作出解答时的一种立场、观点、方法,或者一种思路、途径、态度,一种分析思考的视角和思维能力。社会成员的这种内在素养和能量的高低优劣对于社会和人类生存环境的发展至关重要。由此可以看出人文社科研究的重要性。我们认为,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化对人的素质、修养、品格、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比私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化对人的要求更高。特别是对各级政府官员、管理人员、执掌权力的人员的要求必须更高。因为任何所有制必须有载体,在公有制条件下,掌权者和管理者实际上成了公有资产和财富的代表,对于公有资源(资产)和财富的分配、调节、管理起着关键性作用。他们的政治、业务、道德、思想、文化水平和素养直接关系着他们执掌和运用权力的水平和状况。无数事实表明,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都与人的素质问题密切相关。提高人的素养是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我们现在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而最重大的问题应该是如何提高全社会成员尤其是掌权者和管理者的政治、道德、思想、文化、教育水平,以及各种素养。权力的运作无疑是贯穿于现代化各项事业的优秀和关键,与此紧密相关的则是财富和性欲,它们构成当代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三大问题。 权力、财富和性欲自古以来就是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在当代世界它们显得格外突出和重要。这是因为现代化给社会带来的巨大财富是以往社会所没有的,如何分配和利用财富成为突出显要的问题,由此也使权力和性欲问题凸显出来。处在现代化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经常能看到这三大问题的浮现。西方社会对这三大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曾作过探索、研究,但均未达到成功解决的地步。在中国,这三大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还缺乏探索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讲甚至未敢正视这些问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必须直面人生、直面社会,揭示和探究现实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权力、财富和性欲三大问题各有不同的内涵和特点,但又是彼此密切关联的。如前所述,现代人生活在由各种制度和法规交织而成的巨大网络之中,这些规章制度也正是权力的体现。因此现代人也可以说是生活在由各种权力交织而成的网络之中。“体制改革”、“社会转型”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权力的改革和转型,就是使权力的运作能推进而不是阻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权力从本质上说应体现公共利益和意志。权力及其运用首先面临的重要问题是权力由谁来执掌和行使及其是否正当合理公正的问题。权力的确定和运作的范围、限度,它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的确立和实施,是当代权力问题中最重要最紧迫的优秀问题。当代世界普遍采用民主制度来规范、健全权力的运作和使用。各个国家、地区和民族都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文化传统的特点,确定自己的民主制的形式,这是一个漫长的艰难曲折的过程。强制推行某种形式的民主制会引起或激化社会矛盾。在国际关系领域、国际社会中,同样要确立以民主制为基础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防止或制止霸权、强权等不正当不公正权力的实施。 财富分配的方式和状况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从理论上说,公正合理应是财富分配的最基本原则。但是,怎样才能公正合理,如何做到公正合理,即使在理论上也未能有一个满意的回答,至于在实践上公正合理只能是一种愿望或理想。现实是:在世界范围内贫富差距日趋悬殊。据报载,全世界最富有的1/5人口与最贫困的1/5人口之间的收入差距从1960年的30∶1扩大到1997年的74∶1;世界上最富有的3个人拥有的财产已超过了48个最不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总和。(《国际金融报》2000年8月30日)在各国内部因财富分配而造成的贫富差距问题同样十分严重。有数据显示,“最富有的5%的美国人拥有全国72%的财富”。在金融危机复苏期的2009-2010年,“美国新增财富中的93%被1%的最富有人收入囊中”。“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状况正在削弱美国中产阶级,财富向顶层集中正在改变美国引以为傲的梭子型社会结构,中产阶级家庭的比例已从70年代的65%下降到了44%。”(朗咸平《谁来拯救世界经济》,东方出版社2012年版,第15、17页)中国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中国社科院《2011年社会蓝皮书》指出,中国的基尼系数(反映社会不均衡差距的指标)达到0.5,这“意味着收入分配不均衡已经成为极其危险的社会问题”。(同上书,第17页)财富分配制度首先取决于社会的经济、政治制度。一般来说,个人获得财富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个是凭借劳动,包括体力或脑力、知识、技能,等等,按理,这是最公正合理的获取财富的方式。问题在于在衡量不同性质的劳动的价值上能否真正做到公正合理。另一个是凭借资本,在市场经济日趋发达的今天,凭借资本获利尽管有一定风险,但其获利量要远超过凭借劳动所得;而且凭资本获利已不限于“资本家”,因为凭资本获取高额财富在许多情况下是与新知识和高科技结合在一起的。在此情况下,凭资本获取财富是否公正合理就显得更为复杂。除此之外,凭借政治、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权力谋取社会财富,即“以权谋利”、“权钱交易”,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极为普遍的客观事实。这种不公正不合理的谋财途径最易遭到民众的反对和愤恨,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乱。财富和权力之间的这种关系无疑是最值得重视和研究的课题之一。财富分配制度中的另一个重大问题是,社会财富在社会成员(个人)与政府(国家)之间究竟如何分配。 应该说无论偏重哪一方都各有利弊。从理论上讲,富国与富民应该统一,但在实践上达到两者一致并非易事。藏富于民可以说是普遍的共识,因为民众的财富可以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可以兴办各种社会事业(包括教育文化等),而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使社会成员富裕起来,提高公民的生活水平。但是,注重富民而忽视了富国,那么,必定会削弱社会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建设,削弱军警等治理社会的力量,难以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难以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反之,聚敛财富于政府,可以克服上述弊端,使城市出现崭新面貌,取之于民的财富可以返回来服务于民,利于民。但是,政府利用财富兴建各种“项目”,也往往成为不良分子腐败的良机,尤其在缺乏严格而科学的管理、监督、检验的情况下,这些工程项目的效率和质量更是令人堪忧。市场经济要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政府的开发项目如何确立、权力的行使如何顺应和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问题都不是靠官员的意志愿望能解决的,人文社会科学在其中所应发挥的作用不可或缺。所谓性欲问题,指的是合法婚姻之外的性要求、性活动及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婚姻制度是人类得以健康地可持续地生存发展的最基本的社会制度之一。随着文明的发展,婚姻制度也有很大的进步。 但性欲及由此引发的性暴力、性犯罪、性疾病和各式各样的社会问题却有增无减。在现当代社会,性欲活动商品化市场化倾向日趋严重。在有些国家和地区,进行性交易的红灯区已成为合法的商业区。是否允许性交易成为合法的经营,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看法做法不一,无法达成共识。但可以肯定的是:回避或掩盖这个问题,用空泛的话语代替切合实际的措施,不仅无济于事,而且会使问题更加严重和复杂。更值得重视和研究的是性欲问题与财富、权力问题的密切关联。性活动日益商业化,已成为谋取财富的手段,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畸形的产物。性欲与权力的关系古已有之,少数统治者曾经利用手中权力在性欲方面享有种种特权。随着社会的进步,虽然这类特权已被取消,但性欲与权力的关联并不因此而终止,而是变得更为密切而广泛,使得性欲问题具有了政治、经济的内涵和特点。利用两性关系争权夺利贯穿于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当今世界出现的女性主义、女性运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代社会中权力与性欲的关系。 三、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思潮:马克思主义与自由主义 人类社会发展的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伴随有相应的社会思潮,包括各种理论学说等。西方自现代化以来,出现过各种思潮,其中最重要的、从走上现代化道路开始就出现而至今仍然起着重要作用具有重大影响的当属“自由主义(Liberalism)”和19世纪中叶诞生并与自由主义相对立的马克思主义,至今它们依然是世界现代化历史进程中两股最强大的思潮。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不过那时的“自由”思想还未成为“主义”。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和16世纪的宗教改革开启了人性解放、自由的理念,为自由主义的形成产生作了充分的酝酿和准备。现代的自由主义是随着西欧社会推翻封建专制、建构资本主义制度的变革而产生形成的,源于17世纪英国革命时代的霍布斯(1588-1679)和洛克(1632-1704)的“自然状态说”(“自然权利说”)和“社会契约说”。同时代的荷兰思想家斯宾诺莎(1632-1677)也是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之一,他提出国家是建立在个人的自然权利基础上的契约,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都是人的天赋权利。18世纪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休谟(1711-1776)、亚当•斯密(1723-1790)、柏克(1729-1797),德国的康德(1724-1804),法国的启蒙运动思想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自由主义理论,为西方自由主义奠定了基础。孟德斯鸠(1689-1755)的“三权分立说”,卢梭(1712-1778)的人类平等自由说,孔多塞(1743-1794)的人类历史进步的历史哲学,等等,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理论基础。18世纪80年代美国革命(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民主派领袖杰斐逊(1743-1826)的《独立宣言》(1776)是美国的立国之本;联邦派领袖汉密尔顿(1757-1804)设计制定了美国宪法和宪政之路。他们把欧洲思想家们的自由主义传播到美洲,并且从理论变为了实践。 19世纪堪称自由主义的黄金时代。当时的欧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占据主导地位,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现代化呈现繁荣兴旺发展的局面,自由主义从反对封建专制、争取自由民主解放的思想武器,成了为现政权和现成政治秩序服务、辩护的思想工具。19世纪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1805-1859)于1831年到美国考察并总结了民主制,提出民主制国家如何保障个人自由和个性发展问题,指出民主制条件下对自由带来的新问题。他所提出的“多数的暴政”、“多数的意志”、“多数的权威”尤为引人关注。他强调要防止民主国家借多数之名扼杀个人自由;指出绝对权威无限权威都是危险的,一种权威拥有无限权力,就会对个人自由构成巨大威胁。他的观点影响至今。当然,19世纪自由主义的主要理论表现为功利主义,最著名的思想家是英国的边沁(1748-1832)和密尔(1806-1873)。他们打着“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旗号将功利主义式的自由主义推向高潮。功利主义与社会契约论具有不同的理论前提和内涵,但都趋向政治自由主义。自由主义以个人主义为出发点,即个人自由是社会的最基本出发点,是社会政策和立法的基础,虽然不排斥集体和社会,但强调保护个人的生命、财产是保障个人自由的重要条件。认为对个人自由的最大威胁来自政府,要以社会制约政府,不能让政府主宰社会,社会人群是主人,政府是公仆。提出对权力进行限制、牵制、制衡。主张人格平等,宗教宽容,多元文化,等等。20世纪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1883-1945)提出国家干预主义,终结长期居主导地位的放任自由主义,形成著名的“凯恩斯主义”。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1912-2006)提出了与凯恩斯主义相对的主张。强调“货币最重要”的理论,认为政府的经济政策主要是控制货币的发行量,而不是凯恩斯主义那样要求政府进行更多的干预。批评20世纪近数十年间政府对经济生活干预日益扩大,构成对自由的威胁;坚持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认为市场机制可以保障并促进人们自由的天然权利,自由市场经济促进机会平等,使用强力推行平等将毁掉自由,一个社会把自由放在首位将得到最大的自由和更大的平等。弗里德曼将古典放任自由主义转变为新自由主义。20世纪下半叶,随着西方经济和社会的变化发展,经济哲学、政治哲学、社会哲学、道德哲学、宗教哲学等诸多实践哲学蓬勃兴起,涌现出许多有影响的代表和著作。诸如哈耶克(1899-1992)、奥克肖特(1901-1990)、阿伦特(1906-1975)、波普(1902-1994)、伯林(1909-1997)、布坎南(1919-2013)、罗尔斯(1921-2002)、德沃金(1931-2012)、诺齐克(1938-2002)等等。其中尤以罗尔斯的《正义论》(1971)最为出众。罗尔斯并不认同功利主义,而以新社会契约论为基础阐释正义原则。他强调正义的至上性,称正义是法律和制度、政治和道德的最高标准。达成正义原则的“原始协议”是人们在“无知之幕”的后面选择出来的。原始协议下的“起点平等”是一种假设,而现实社会中的人生来就处于特定社会的特定地位,经过“审慎思考”,通过对各种正义观的“反思的平衡”,形成道德和正义判断。他强调法治主义的基本原则,认为法治与自由密切联系,形成“秩序良好的社会”是“正义论”的基本前提。他在晚期针对西方多元社会和文化的现实,提出正义是合理而广泛包容的各种学说“重叠(交叠)共识”的焦点,以此来解释社会正义和自由民主。自由主义自产生起还不断遭到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的批评和挑战。早在18世纪末英国思想家柏克(1729-1797)就从保守的立场攻击法国大革命,反对平等和抽象的天赋人权,是典型的保守的自由主义。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1864-1920)、卡尔•施密特(1888-1985)和列奥•施特劳斯(1899-1973)也是20世纪著名的自由主义的保守派思想家。晚近30多年来,麦金太尔(1929—)、查尔斯•泰勒(1931—)、桑德尔(1953—)等在道德、政治、社会等领域以“社群主义”向自由主义发起挑战。但自由主义依然占据主流地位。当代美国思想家弗莱西斯•福山甚至声称,历史终结于自由主义的民主理想。这种看法遭到各方面的尖锐批评。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在我国是有影响的。 20世纪初,我国思想文化领域一直存在着马克思主义、中6国传统思想和西方思想三大思潮,这三者之间相互矛盾、冲突又相互渗透融合,是20世纪、21世纪乃至以后更长时期我国社会生活、尤其是思想文化领域的重要内涵。笔者曾把这称之为中国思想文化领域中的“大三角”(《学术月刊》1989年第4期)。当然,不能将这三者等量齐观。近百年来,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理论、学说,被中国共产党用于进行一场极其艰难复杂的社会革命、改造和建设,并且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成就,在人类社会历史、思想史上确实是无与伦比的。因此,就意识形态而言,马克思主义无疑是我国一切事业的指导思想;而从学术研究方面讲,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方法也是我们研究一切问题和思潮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依据。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去研究解决全球化背景下的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矛盾和问题,这是时代赋予人文社会科学的使命和职责。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目标是反对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西方自由主义的基本立场和目标则是维护和发展资本主义,两者无疑是根本对立的。从现代化的视域看,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同为现代化历史进程中产生演化而来的两种思潮。数百年来,自由主义为资本主义现代化论证、辩护、谋划,其中也包括尖锐的批评、抨击;马克思主义则肯定现代化而反对、否定资本主义的制度和道路,提出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制度、道路和目标。历史发展到今天,资本主义的现代化已经发展到相当成熟的地步,而资本主义的体系、制度出现了严重深刻的矛盾和危机,前景黯淡;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在经历种种挫折失败之后,终于在中国生根结果,并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和旺盛的生命力,然而也遭遇到资本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诸多至今尚未克服的问题和矛盾,道路和途径还在探索之中。因此,我们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并非口号式的概念性的条文中的词句,而是适应国情世情的创新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类型的现代化当然有不同的思想理论,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必须泾渭分明不容混淆,但决不能因此而蔑视资本主义的现代化、简单否定自由主义的思想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和优秀是历史唯物论、历史辩证法,面对现实面向实际,用辩证的眼光观察世界研究问题。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资本主义现代化是同一星球上的两大历史潮流,两者在社会、经济、政治乃至文化思想方面既有不同的制度、体制、发展方式、途径、目标,不同的价值观、世界观、历史观,乃至相互矛盾冲突,但同时又有着共同遵循的规则,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许多方面可以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的角度看,自由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思想理论,积累了数百年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研究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问题时作为重要的参考。民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不是某个国家、民族或某种文化、理论学说的专利品,而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逐渐产生形成的思想、概念。它们的含义和意义、内涵和外延,它们的表现和实施,都是具体的、历史的、演化发展的,因不同的空间、时间、地域、人群、文化而具有不同的形态、方式,不是用统一的模式铸造出来的,不能用统一的标准强制推行。它们是否正确、得当、合理、合情、合法,不是凭借权威、权力、强力,归根到底要由人类生存实践的历史来检验。 作者:黄颂杰单位:复旦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论文中的政治性分析 一、社会科学论文具有政治性 同志、同志和李长春同志的讲话表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把好政治关是我们党对思想文化战线的基本要求,也是对社会科学论文出版发表工作的基本要求。社会科学论文具有政治性,因此要求我们把好政治关。但体现在论文主题上的政治性问题大家都警惕性比较高,政治性问题也多能被发现。而分散在论文中隐匿的或非直接点题的政治性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也就更容易造成政治性问题。目前我们对这种隐匿性问题的研究讨论恰恰是最不够的。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新的复杂变化,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任务十分繁重,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十分繁重。在这样的形势下,处理好社会科学论文中常见的政治性问题更加重要,因此我们应该对社会科学论文中常见的各种形式的政治性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并谨慎把握。 二、社会科学论文中常见的政治性问题及其分析 (一)有关主旨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的对资本主义国家做一些介绍,包括它的文化、条例规定等,这时可能会出现无意识地对资本主义整体制度的褒扬倾向。社会科学论文中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一项条例或规定可以提出参考借鉴的意见或建议,但参考借鉴意见或建议不能等同于对资本主义整体社会制度的褒扬,这时的话语、用词要特别注意掌握分寸。社会科学论文的出版发表,应该有鲜明的主旋律立场,应该多做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正面宣传,应该传递正能量,应该成为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的武器。社会科学论文的出版发表,应该体现我们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办刊宗旨。因此,社会科学论文的主旨应该是歌颂党、歌颂人民的,应该是歌颂社会主义的,对资本主义整体制度应该是否定的。对此,编辑人员要懂得“讲政治”,要学会“讲政治”,要有正确的信仰,要有政治责任感。 (二)有关引用中央领导人讲话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的对中央领导人的讲话或著作进行引用,甚至是使用引号的引用。引用时有的出现与原话或原文不完全相符的情形,这应该引起我们的特别注意。因为这不但是有关尊重的问题,而且涉及意思表达的准确性、完整性问题。通常领导人的讲话或著作中的每一个字都是经过仔细推敲的,每一句话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词一句都有深刻的含义,甚至贯穿了政治思想、政治方针和政策,引用有误就可能引起原意的改变,造成误解或被敌对势力所利用。社会科学论文的出版和发表,一定要确保其引用的领导人的讲话或著作字字准确无误,这就对写作者提出了做事要特别认真的要求,编辑人员也要养成做事认真、一丝不苟的好作风。 (三)有关政治口径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的对政治上的重大问题的说法与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口径不一致。例如有一篇论文使用了“统治时期”的说法。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人民民主政权,不存在个人统治。“统治时期”的说法与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口径不一致,很容易使人产生误解而造成不好的影响。对待此类问题,要做到与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口径一致,除去主观意愿以外,写作者以及编辑人员还要不断地加强政治学习,多读书看报,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这样才能保持与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口径一致。 (四)有关台湾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些涉及台湾,把台湾无意识地划到国际或国外范畴。有的在按国外、国内分标题讨论问题时,误在国外标题下讨论台湾。有的在提到国际问题时,错误地包括台湾。例如谈到国际交流时,包括了与台湾大学的交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社会科学论文在进行文献综述的时候,把文献分为国内、国外文献分述,这时若含有外文文献,很容易就把台湾作者的外文文献划到国外文献中。通过对社会科学论文的不断总结,本文建议对这个问题,可以回避国内、国外的划分方法,代之以采取中文文献、外文文献的划分方法。这样可以确保划分无误,也不会影响学术研究与表达。台湾问题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我们的党和国家一直坚持反对台独的立场,因此社会科学论文涉及台湾时应做到表述严谨,这就需要写作者及编辑人员加深对台湾问题重要性的认识,时刻绷紧这根弦。 (五)有关传统文化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的论文涉及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儒家思想,但说法上却仍然停留在过去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如对孔子持批判否定的态度等。社会科学论文应该受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文化的约束,必须充分反映出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特征,要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因此对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儒家思想,我们应该坚持批判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这样做不但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态度,而且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态度,符合历史潮流的态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的态度。因此,写作者及编辑人员要知道尊重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儒家文化及思想,要知道应该歌颂什么、应该反对什么,通过“三贴近”提高自己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水平。 (六)有关网络材料的使用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的论文使用非我国官方网站下载的资料,甚至包括涉及国家边界的地图。由于这些资料或地图不够准确,有时会使论文出现严重的政治性问题。使用资料时,最好选择我国的公开出版物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官方网站,这样才能做到资料翔实可靠。因此编辑人员对论文的重点,包括关键的语句或图表,要做重点的核对,有疑问时要向作者问明出处,要有不厌其烦的精神,同时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编辑业务水平。 三、结语 同志在2013年3月17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面对浩浩荡荡的时代潮流,面对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殷切期待,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再接再厉、一往无前,继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同志的讲话为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工作指明了方向,社会科学论文出版发表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为实现“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要做到上述几点,社会科学论文的出版发表就应该确保不出现政治性问题。本文提出的目前常见的几种政治性问题还很不全面,研究也还不够深入,需要大家更多的讨论及关注,并需要大家进行更多更深入的相关研究。 作者:王俊和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编辑部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转型与社会科学的历史使命 一、社会科学是社会变迁或现代性的产儿 如果我们将围绕上述两次革命性事件所发生的一系列社会变迁视为社会学诞生的动力的话,那么就可以将社会学的缔造者们提出的各种理论和他们所作的不同努力,视为对人类尤其是西方世界在18-20世纪的转折时期所遭遇的社会危机或文明断裂做出的种种回应。具体说来,马克思和迪尔凯姆意识到他们生存的时代是一个危机四伏的时代,但他们又都对未来抱以乐观主义的态度。马克思描绘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无序和崩溃的必然性,但他设想将有一种更为人道的社会体系的诞生,并解决在资本主义社会无处不见的物化和异化现象;迪尔凯姆则相信,“工业主义的进一步扩张,将建立一种和谐而完美的社会生活,并且,这种社会生活将通过劳动分工与道德个人主义的结合而被整合”。和马克思、迪尔凯姆不同,滕尼斯、齐美尔、帕雷托特别是韦伯,则以一种悲观主义甚至绝望的心情来对待上述断裂或危机。 比如,在韦伯眼中,现代西方世纪正在面临一个巨大的悖论:在这里,人类社会要想取得任何物质方面的进步和扩张,都必须付出巨大的代价,这个代价就是与个人的创造性和自主性天然不容的作为“理性化”象征的科层制“铁笼”的不断扩张。进而言之,既然欧美社会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直接孕育了社会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在社会学和社会科学的一般叙事逻辑中,从一开始建立在单线进化论基础上的有关传统与现代的讨论就会成为韦伯所说的“理想类型”(ideatype)。如此,在经典社会学的文献中,几乎随处可见“传统-现代”这对二元模式变项的各种变式。比如曼恩的身份社会-契约社会、斯宾塞的尚武社会-工业社会、马克思的封建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腾尼斯的共同体-社会、托克维尔的贵族制-民主制、迪尔凯姆的机械团结-有机团结以及韦伯的宗法传统经济-理性资本主义经济,等等。瑣事实上,经典时代有关“社会”的所有“乌托邦”想象,说到底都不过是站在“传统”的此岸向“现代”的彼岸所作的理论眺望。导源于西方文明转型而带有的这块天生的“胎记”,使得“十九世纪在欧洲和北美建立起来的社会科学是欧洲中心主义的”,由此西方的理论家们无论从认识论的角度还是从实践的角度,都会自然地站在西方主位的立场上,用西方中心论的观点和西方的经验来看待包括中国在内的非西方世界的变迁,即形成了萨义德所说的东方主义或东方学视角。在这里,我们这样论证起码想说明这样两个问题:其一,以西方为叙事主轴的社会科学理论,最初也是一种建立在特殊性的社会实践基础上的话语体系,它只是随着从西方开始的现代化进程向全球推进而开始获得某种普适意义的;瑦其二,正因为西方社会科学家精心研究了在自己的特殊场景下发生的历史事件的必然性,最终不仅使得他们的研究在揭示人类社会结构与行为时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普适意义,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种理论或学术的转换使得西方世界的现代化进程最终获得了精神意义或文化价值,即我们所说的避免了将西方世界的发展沦为单纯的财富增长。 二、社会转型:理论蕴含和学术意义 变迁或社会转型对现代社会科学的影响,并不仅仅表现在18-19世纪这一朝向现代性的力量对一门后来影响越来越大的知识体系的破土或催生作用,也同样表现在对其后继形态、分支学科乃至具体理论的不断革新和塑造。鉴于西方的社会转型即所谓现代化进程一直持续绵延,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再到后工业社会,并未有任何停滞的迹象;加之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尤其是1960年代以来,随着拉美、非洲以及东亚国家在西方世界的影响下也步入了社会转型或现代化的进程(当然,我们一会也会说到,共产主义文明及其实践是现展的另一主轴),变迁或社会转型的新趋势和新经验一刻也没有停止对现代社会科学的充实、修正和再造。最近一百多年来,现代社会科学分支越来越庞杂、理论越来越繁芜、方法越来越精当,庶几正是变迁或社会转型的普遍性、多样性和复杂性所造就的。还是以社会学为例。继马克思、迪尔凯姆、韦伯和齐美尔这些经典大师之后,继续凭借变迁或社会转型之主题锻造自己的理论之矛的社会学家不胜枚举。以直接诉诸变迁或广义的社会转型为主题的发展社会学为例,它的两种主要形态现代化理论和发展理论,就分别是以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变迁和拉丁美洲、非洲及东亚模式的经济发展为研究和分析对象的。事实上,虽然现代化理论和发展理论都是在社会学及经济学内部成长起来的,但在战后“这两种理论几乎在全世界占据了社会科学的主导地位”。现代化理论作为发展社会学的最初形态,形成于冷战时代开始的1950年代。从理论脉络上说,构成现代化理论的基础是此时如日中天的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而更为深远的渊薮则是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儒教与道教》等一系列著作中提出的“理性资本主义”及其在世界范围内的推演问题。而从现实挑战上说,现代化理论的提出,显然是为了与此时如火如荼的共产主义相竞争,在马克思的共产主义设想之外,为欠发达国家确立一条以美国为标准的发展之路。从这样的意义上说,它是一部标标准准的“非共产党宣言”。瑨虽然现代化理论涉猎广泛,但其基本的理论主张不外这样几条:(1)从传统与现代的两分法出发,现代化就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进化过程;(2)现代社会的发展是单线的,现代化只有一种模式,即西方或美国的模式,由此进一步推导出现代化的趋同论;瑩(3发展中国家或欠发达国家所以未能实现现代化,在于这些国家的内在制度结构或文化传统不利于现代化;因此,与西方的接触或西方文明的传播是不发达国家现代化的唯一路径。自1960年代末开始,经典现代化理论及其上述主要信条因多种原因受到广泛的批评并陷入困境。借用美国社会学家赵文词(RichardMadsen)的观点,学术范式的更替,是流行理论、可获得的经验性数据和社会舆论三者互动的结果。就现代化理论所面临的困境而言,此时,在理论上,伴随着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的失势,萨义德对东方主义的批判大行其道;就经验数据而言,拉美、非洲和东亚的发展为新的理论提供了丰富的经验资料;而就社会舆论而言,美国卷入越战及其对这样一个弱小民族的狂轰滥炸,不但导致了战后“美国梦“的破灭,也使得其所推行的现代化在全球范围内广受质疑,一如韦伯斯特所说,对“现代化理论最激烈的批判,是指责它完全无视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对第三世界国家的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自1960年代中期开始,现代化理论开始受到包括依附论、世界体系论在内的发展理论的强有力的挑战。依附理论主要导源于拉丁美洲的学者对自己国家现代化的研究,他们认为在现今的世界系统中,存在着由发达国家组成的“中心国家”和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边陲国家”,而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困境,就是发达国家利用不平等的经济贸易关系对发展中国家的剥削和控制,以及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经济和技术依附。如此,正是西方国家的发达导致了发展中国家的不发达,而现代化理论所提倡的“西化”过程,自然也就是不发达国家不断被纳入“中心-边陲”的国际经济体系的依附过程。 同依附论者大多为拉美国家的学者不同,世界体系论的首创者伊曼纽尔•沃勒斯坦来自世界体系的中心美国。虽然和依附论一样,世界体系论也是对现代化理论的回应,但与依附论不一样的是:(1)它的分析单位不是国家,而是作为一个单一整体的世界,这个世界由“中心”、“半边陲”和“边陲”三个等级构成;(2)现代世界体系分为三个维度:一体化的世界经济体、多民族国家体系和多元文化体,其中世界经济体是现代世界体系的经济功能体,是政治体和文化体存在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3)世界体系的三级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边缘国家可以通过结构位置的流动而上升到半边陲甚至中心的位置,因此“发展的意义主要就在于如何改变自己在世界体系中的结构位置”。20世纪的最后20年中,发生在中国、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巨大的社会变迁或社会转型,继续为社会科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灵感和想象空间。不仅像伊利亚(GilEyal)和赛勒尼(IvanSzelenyi)等人尝试着通过对匈牙利和前苏联等国的社会转型的研究,建构一种“新古典社会学理论”;而且自“8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有关中国社会和经济变迁的学术文献数量(也)大幅度增加”,原先处于边缘地位的当代中国研究进入欧美社会科学的主流学术圈,从一个单纯的学术“消费领域”开始逐渐成长为一个“生产领域”。鉴于无论是前苏联还是中国,都既是人口众多的世界性大国,又都在20世纪大规模的共产主义实验中做出过令人惊讶的尝试,同时还构建并逐渐固化了与其意识形态相一致的庞大的经济与社会体制,与前述拉丁美洲诸国相比,其所经历的变迁或社会转型过程不可能不更为复杂、更为触目惊心。正是如此,自然使人们深信,“我们有理由认为,共产主义文明及其转型,对社会学的发展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对这个文明的特点、运作逻辑及其转型的研究应当成为当代社会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发展的新的灵感来源和动力”。尽管中国与前苏联、东欧的社会变迁或转型有相似之处,但也有根本性的差异。除了政治体系在前苏联发生断裂而在中国依旧延续以外,“在俄罗斯,这一过程是自发的……在中国,这一调整则直接来自上层,因此更为稳健并富有连续性”。虽然前苏联和东欧的社会转型吸引了包括伊利亚和赛勒尼在内的社会学家的高度关注,也产生了诸如《无须资本家打造资本主义》这样的名篇巨制,但从某种程度上说,1990年代以后中国社会的快速转型尤其是经济独一无二的高速增长,更是成为推动社会科学进步的强劲动力。认真分析我们能够看到,中国的社会转型和上述历史上每一次巨大的社会变迁一样,具备着普遍的理论蕴含和独特的学术意义。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对社会科学的发展之所以会具有普遍的理论价值,是与我们一再论述的变迁与社会科学的天然联系决定的。我们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来理解这种普遍性或普适性:首先,中国社会的当代转型,虽然有其自身独特的历史背景和运作逻辑,但与人类社会近代以来的种种大变迁一样,依旧是一种朝向现代性的运动,一如其转型的起点高度计划和集权的苏式社会主义也同样也是对现代性的反应一样。 换言之,中国社会的转型具有自己的鲜明特点,但并不意味着中国社会的转型就是与整个世界文明进程背道而驰的“对向车”,中国也并不是整个世界文明的“他者”。考虑到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间里,中国可能就是这么一个转型社会”,瑑我们更有理由同时也有必要申明中国社会的转型对社会科学的发展甚至人类文明进程的某种普遍价值。如果这种普遍价值不能获得有力的证实,中国的转型及其经验就只能是人类文明的一种“例外”,从根本上说我们也就无法真正消解西方文明所鼓吹的绝对普世性。其次,对那些和中国一样具有相似的文化传统和历史遭遇的东方世界的各个民族和国家来说,13亿中国人民当下所经历的复杂而剧烈的社会变迁或社会转型,或许可以为他们未来所经历的嬗变提供一种借鉴或参照。当然,我们申明当今中国所经历的这场大变迁对其他发展中国家未来的变迁可能具有某种普遍意义,并不意味着要用中国人的转型实践代替其他国家的发展实践,也不意味着要在其他国家推广中国转型的经验(就像西方新老殖民者曾经以及还在做的那样)。鉴于发展和转型的多样性,每一个国家哪怕与中国文化和历史传统相似的国家,在与中国转型或变迁的相似性之外,也一定有着自己的特殊性,因此我们申明中国转型的普遍意义是以承认这种特殊性为前提的。但显而易见的是,申明中国社会的转型具有某种程度的普遍性或普适性,才能确立这种转型的正当性,并真正破除绝对意义上的普世价值。进一步,中国社会转型所具有的普遍的理论价值,是以这场大转型对社会科学所具有的独特的学术意义为前提的。我们曾经论述过,今天盛行于世的西方文化所以能够成为一种多少具有普适价值的流行话语,正是由其所率先经历的那场绵延数百年的独具特色的现代化进程所决定的。 问题只是在,形形色色的西方中心主义或东方主义,在过度彰显自己的普遍性或普世意义的同时,都有意无意地遮蔽了自己所走道路的特殊性。由此,我们不但不回避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性,而且意识到,如果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这场大变迁没有自己的独特性,它只是西方世界或其他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所经历过的转型实践的一种变式或重演,那么这种转型也就不会有自己的独特意义,所谓“中国经验”或“中国道路”也就成了一个伪命题。事实也是这样,在这个世界上不乏人口众多的国家(如印度),也不乏经济与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转型的国家(如前苏联和东欧),同样不乏拥有悠久的历史传统的国家(如印度和埃及),当然它们也都无一例外处在全球化的影响之中。但是,既历史悠久,又人口众多,在面对共时态的全球化冲击之时,也在经受历史态的社会转型,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的国家,大概只有一个中国。“这种多重因素交织在一起的广泛而深入的变迁,不仅对中国人民来说是独特的,是他们先前五千年的历史中不曾有过的,而且对世界各国来说也是独特的,是其他民族或国家未曾经历的”。能够想象,以中国社会转型为朝向的社会科学,自然能够从这种转型的独特性中获得同样独特的学术意义。 三、理解变迁:社会科学的中国化 在论述了现代社会科学与社会变迁的内在联系,以及中国社会目今正在经历的这场大变迁或社会转型对社会科学发展的理论蕴含和学术意义之后,接下来我们有必要去说明,如何理解当下这场大变迁或社会转型,如何通过对这场大变迁或社会转型的独特解释,促进中国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尤其是推进社会科学的中国化?近年以来,人们已经注意到了中国社会目正在经历的这场大变迁或社会转型对社会科学发展的深远意义,并且力图通过对“中国经验”的研究提升中国社会科学的本土价值和实践品质。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我们也进一步提出,总结所谓“中国经验”只是这种学术“转换”的可能路径之一,“转换”的另一路径是关照“中国体验”———即在这个翻天覆地的时代13亿中国人民的精神世界所经历的巨大的震荡,他们在价值观、生活态度和社会行为模式上的变化。在我们看来,中国经验和中国体验应该成为社会科学家理解中国社会变迁或社会转型的双重视角,或者说,中国体验起码在精神层面赋予了中国经验以完整的意义和价值。 “中国经验”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边界清楚的概念,与这一概念具有相似内涵的术语包括中国模式、中国道路、中国奇迹……,而最初的源头则是美国《时代》周刊高级编辑乔舒亚•库珀•雷默提出的“北京共识”。虽然中国学者广受雷默之启发,意识到这有可能是在以资本和市场为中心的新自由主义基础之上的“华盛顿共识”之外的另一种发展模式,但鉴于中国的一切远未定型,因此他们最初相对谨慎地选择了“中国模式”来表述与雷默同样的发展内涵。瑑瑨接着,在进一步的疑虑和批评之下,瑑瑩最终产生了更为中性和谨慎的“中国经验”这一替代性概念。在“中国经验”的概念形成和内涵讨论中,人们逐渐将其视为与西方现代化道路不同的新的发展经验的一部分,而其基本的内涵包括:(1)它不仅仅指“成就”,也包括“教训”,包括走过的发展路程的一切特殊经历;(2)它特别指一些因为中国的特定人口规模、社会结构、文化积淀特点而产生的新的发展规则;(3)它是开放的、包容的、实践中的、没有定型并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中的经验,他尊重其他经验的选择,它不是作为“西方经验”的对立面而建构的,它也不强调自己的普世性,它的存在只是说明统一律与多样性完美结合的可能性。 一句话,我们可以将“中国经验”视为,在全球化和社会转型的双重背景下,中国社会近十几年来在宏观的经济与社会结构方面的发展与教训。如果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尤其是前苏联和东欧各国的社会转型相比,中国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所积累的所谓“经验”起码有这样一些特点:(1)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党,及在其领导下的权威政府;(2)具有较大柔性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和渐进式改革,因此许多重要的转型或制度变迁是通过变通的方式实现的;(3)经济改革的“理性超前”和政治改革的“理性滞后”,也就是说,在市场发生巨大转型的同时,居于主导地位的却仍然是先前的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4)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但又警惕和反对市场原教旨主义。 简单一些,也可以表述为,:“坚持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同时辅之以强有力的政府调控”。比较而言,“中国体验”更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我们说“中国体验”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并不意味着要用这一概念代替先前的“中国经验”或其他相似概念。“中国体验”的概念之所以具有新颖性,一方面是指它和“中国经验”一样,也是中国社会这30年的急速变迁或社会转型的结果,因此先前的社会科学家没有也不可能关注到这样一种社会现象;另一方面则是指虽然它和“中国经验”一样都是变迁或转型的结果,但和“中国经验”相比,“中国体验”至今尚未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很少有人意识到,在中国社会宏观的经济与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中国人的微观价值观和社会心态同样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嬗变。中国经验与中国体验作为1978年开始的这场史无前例的大变迁或社会转型的一体两面,赋予我们这个独特的时代以完整的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如果单单总结“中国经验”而忽视“中国体验”,我们就不可能发现在这场涉及13亿人口的现代化过程中,作为现代化之主体的中国人的精神起了何种作用,他们的欲求、愿望和人格在改变中国的同时又发生了何种改变,表现他们喜怒哀乐的社会心态是如何随着社会的变迁而潮起潮落,最后,他们的精神世界遭遇过现在又在面临何种困窘和茫然?在近年发表的一系列论文中,我们多次陈述了“中国体验”起码应该具备的基本内涵:(1)“中国体验”不同于中国经验,或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中国奇迹,它不是中国社会在最近30年中发生的那些结构性或制度性的宏观变迁,而是中国人民在宏观变迁的背景下发生的价值观和社会心态方面的微观变化;(2)“中国体验”既包括积极的心理体验,也包括消极的心理体验,前者诸如开放、流动、竞争、进取、平和、包容……,后者诸如物欲、拜金、浮躁、冷漠、缺乏诚信、仇富炫富……,人格的边际化或社会心态的两极化恰是中国体验的最重要特点,这在相当程度上说明中国体验本身就是变迁的一种精神景观;(3)“中国体验”虽然是一般经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社会都可能出现的人格和社会心理嬗变,但却因为中国特定的人口规模、转型前后的经济与社会结构差异、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全球化的推动以及变迁的速度之快而带有一般的精神嬗变所不具备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得社会心理学家对人类精神世界嬗变的研究具有了全新的意义;(4)虽然中国体验具有独特性,但并非就不具备某种程度上的普世意义,也就是说,这一“体验”对其他民族或国家尤其是剧变中的发展中国家可能具有借鉴意义,一部分甚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加以复制,而反映到社会科学中,即能够像石之瑜所说将中国研究之成果与“人类普遍性的行为律则相衔接”。 如果确实可以将中国经验和中国体验视为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家目前正在经历的这场大变迁或社会转型的一体两面,而对变迁的理解又与社会科学本身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就是关注变迁的路径及动因分析的社会科学本身,那么通过对中国经验和中国体验的研究就不但能够促进中国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而且从根本上说也是实现社会科学中国化的一次天赐良机。众所周知,有关社会科学中国化的努力并非始于当代。早在上个世纪20-40年代,中国第一代社会科学家尤其是社会学家,如孙本文、吴文藻、潘光旦、陈达和费孝通等人,在用西方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中国社会的现实时,就产生了使社会学及社会科学的知识体系适用于中国社会即使之中国化的具体设想,他们并且为实现这一设想做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可以说,当时提出中国化的设想,既是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且不断接受西方文化后产生的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又是中国知识分子不满足于被动地接受包括社会科学知识在内的西方文化、作西方文化传声筒的一种特定的心理状态。这种设想的提出前提是,对西方社会科学的两面性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既不但了解了作为西方现代性产儿的社会科学的科学性和普适性的一面,同样也了解了它的非科学性和特殊性的一面。此后,在1970年代因反对美国学术霸权而兴起的“本土化”浪潮中,台港地区的社会科学家以自己的方式做出了回应,并因此影响到改革开放后中国大陆社会科学的走向。 尽管我们承认今日中国大陆社会科学的中国化运动与上述中国化或本土化运动有着某种前后一致的学术继承关系,今天讨论的诸多主题如社会科学知识中国化的必要性及基本路径在1930年代和1970年代也都已有所涉及,但我们还是需要说,由于1980年代以来席卷整个世界的全球化运动和中国社会独特的转型实践,既加深了社会科学中国化的紧迫性,也为最终实现社会科学的中国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先来看全球化浪潮对社会科学中国化的影响。就紧迫性一方而言,尽管100多年以来,中国知识界在接受包括社会科学在内的西方文化的时候,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到研究的主体性问题,但显然1980年代后当人们面对以中国为客体或知识构成的海外中国研究时,这种主体性或对主位立场的欲求会前所未有地高涨起来。如果说30年前台湾的叶启政教授就直言不讳:“中国社会学所具有的‘移植’和‘加工’性格,就是令人难以忍受的”;那么,今天像刘东所说的“读着‘洋书’去认识中国的场景”自然更令人难堪。而就可能性一方而言,由于全球性的生产和市场体系的形成,促进了不同国籍的研究者在全球范围内的“跨界”流动,这不仅“动摇了原本欧美学者观察中国时为自己所预设的客观基础”,而且也有可能使中国学者通过对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研究,了解社会科学知识的非普适性的一面,这都有利于社会科学及其知识体系的中国化。 再来看社会转型对社会科学中国化的影响。就紧迫性一方而言,中国社会自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由于中国社会的转型涉及面广,原有体制的刚性十足,现行改革的均衡性不够,中国的改革或社会转型已经进入矛盾多发期或“深水区”。我们曾经论述过,因为人口众多和素质不高、基础设施落后、资源有限以及政府管理能力欠缺和执政理念落后,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中国所遭遇的经济与社会问题(比如人口膨胀、贫困失业、贫富差距、环境污染以及越轨与犯罪)与西方世界曾经遭遇的问题相比,在性质上是相似的,在程度上可能更为严峻。现在,无论是巨大的成功还是严峻的现实,都向社会科学提出了挑战,要求这样一种现代知识体系能够解释中国经验的利弊两面。同样,就可能性一方而言,也正是中国社会转型的独特性,以及某种程度上对与我们相似的发展中国家的普适意义,第一次赋予社会科学的中国化以现实的可能性。我们以为,无论在1930年代的大陆,还是在1970年代的港台,两度社会科学中国化或本土化运动所以最终都未能成功,并不是倡导者们没有意识到中国社会的传统与西方世界现实的巨大差异,而是受单线进化论的影响,研究者们根本上都以为中国的发展进程就是不断克服这种差异、最终实现西方已经实现的现代化的过程。如此,几乎所有的讨论者都着眼于如何用西方的“普适”理论去说明中国的特定“异例”,而很少有人去思考如何用中国的“异例”去修改西方的理论,或者从中国的“异例”中挖掘带有某种普适意义的新的理论。正是从中国社会的转型及其对人类社会所可能具有的独特意义而言,对转型的学术关照不仅为锻造中国社会科学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机,而且或许也能够使这场转型避免沦为单纯的财富增长或GDP堆积,从而有助于在全球范围内提升这场巨变的精神意义。 作者:周晓虹单位:南京大学社会学院院长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类社团的管理 一、运用和谐管理理论加强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的意义 (一)和谐管理理论概述 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背景下,为了应对组织内外不确定性的环境,1978年以来,我国学者席酉民及其研究团队对和谐管理思想进行研究,历经三十多年的发展,和谐管理理论已经逐步构建为以和谐主题、和则、谐则等为优秀概念的现代管理理论体系。1.和谐管理的含义管理活动总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或者为了完成特定任务,特定的管理问题或者任务受到组织目标、资源、成本与时效要求等内外环境的约束。和谐管理是指组织为达到其目标,在变动的环境中,围绕和谐主题的分辨,以优化和不确定性消减及利用为手段提供问题解决方案的实践活动。其中,和谐主题是指在特定的环境中,在人与物要素的互动过程中所产生的组织问题。在这一新认识论的指导下,和谐管理将放弃传统管理理论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基本框架,而成为紧密依赖于环境的“围绕和谐主题的问题解决学”。2.和谐管理的基本内容(1)和则与谐则和则与谐则是和谐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则”是从“和”概念派生出来的一套人嵌入组织的规则或主张。它们是用来应对组织中“人的永恒的不确定性”的专门装置,以调整人际间的“共处”,人群间的共处,乃至组织间、组织与社会间的共处。“规则、契约、文化、舆论、社会观念等等”是这些装置的现实对应物。“和则”主要是为了不确定性的消减。“谐则”是指任何可以被最终要素化的管理问题,都可以用“数学模式/方程”在给定的资源约束条件和目标下去追求结果的最大化。它可以是结构,也可以是过程或流程,可以是静态的,也可以是动态的。其主要特征在于确定性中的效率问题(即优化性)。和谐管理理论的双规则,是指“优化设计”与“人的能动作用”。“优化设计”是通过设计符合系统内在规律的人的行为路线,物的有效配置,使得系统更为协调与匹配,表现出更高的秩序,类似“谐”。组织中人的“和睦、融洽、同心共济”是发挥“人的能动作用”的前提,类似“和”。因此,和谐管理理论把“优化设计”对应“谐”,把“人的能动作用”对应“和”。于是,把“谐则”界定为“优化设计”的机理、规律、主张等,把“和则”界定为“人的能动作用”的机理、规律、主张等。(2)和谐机制和谐机制是指“和则”与“谐则”围绕和谐主题的机制,是“和则”与“谐则”耦合后形成的能反映组织内在规律且具有对环境应变能力的机制。“和”是指人及人群的观念、行为在组织中的“合意”的“嵌入”;“谐”是指一切物要素在组织中的“合理”的“投入”。只有当两者的共同作用构成“为实现组织目标而进一步确定性和优化性”的必要时,“和谐主题”才成为具有真正意义的管理问题,如图所示。在这一过程中,和谐主题、和则、谐则均会或应该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和则、谐则变化可能是阶段性的;和则、谐则曲线表示,和则、谐则无论如何变化一定是围绕“和谐主题”的变化而变化。图1和谐主题、和则、谐则关系图 (二)运用和谐管理理论加强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的意义 和谐管理理论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对于组织管理的认识途径,不是已经疲于解释管理现实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而是组织在“和谐主题”下的“问题的解决”,而“优化”和“不确定性消减”的并置,使和谐管理理论解释力的广泛性达到了传统理论所没有的高度,因而受到理论界和实践界的广泛关注。它对于社科类社团管理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是社科类社团创新发展的需要。面对当今社会环境的复杂多变性的和知识类组织自身发展的不确定性。如果社科类社团要发展,就必须从现有的管理思维、方法和机制上予以突破。2004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要“转变管理方式,增强活力,壮大实力,形成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强的运行机制”,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要求,“和谐管理”理论是在当前形势下提出来的经实践证明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管理理论体系,是综合普适性和局部性管理原理的管理理论,运用和谐管理理论是社科类社团管理理论和方法上的创新发展。二是发挥社科类社团自身优势,激发活力的需要。大多数社科类社团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多年来社团组织领导和活动计划开展已形成了依靠业务主管和管理单位的惯性思维,独立自主能力差,活力不强。面对复杂多变化的外界环境,利用和谐管理“和则”原理,才能充分调动社团的主观能动性,建立起“和谐管理机制”,形成管理效率和绩效,激发社团活力,提高应变能力,才能迎接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挑战。三是优化社科类社团发展环境的需要。社科类社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当地党委、政府的智囊团和思想库,成为公共事业管理的主力军,成为社会压力的“减压器”和“缓冲阀”。但自身各项服务社会功能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适应社科类社团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只有通过和谐管理的“谐则”原则科学建章立制,才能充分激发社科类社团活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更大的贡献。 二、我国社科类社团发展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全球性社团革命”,各类社团迅猛发展。受其影响,我国各类社团曾出现快速发展的态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底,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社科类社团数为68639个,其中:部级社团557个,省级社科类社团4842个,市(县、区)级社科类社团63240个,占全国社会组织总数的26%,占全国社团总数的48%。社科类社团发展规模与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社会科学的强与弱密切相关,其占社会组织总数的比例不尽相同,大体在20%-30%之间。从中央、省、市、县社科类社团分布情况来看,是呈金字塔状态,越往下社科类社团数量越庞大。但是,由于过去一段时期内,我国社科类社团重数量扩张、轻社团质量提高,重发展规模、轻监督管理,重业务联系、轻法规培训,致使社科类社团出现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1)社科类社团对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单位有依赖性思想。改革开放后,党委、政府逐渐从一些具体的社会事务领域退出,鼓励和支持一些社团建立和并承担一部分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由于这类社团是由上而下从原党委、政府部门中分离出来的,原来的行政性运作方式的惯性作用太大,致使一些社科类社团保留着较浓厚的官方或半官方性质,“社团行政化”特征仍然相当明显。一是社科类社团有的是原党委、政府的翻版机构,承接着某些政府工作职能,对所属成员有强制性的管理权;二是社团大多数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其正式工作人员基本来自党委、政府部门,有国家公务员的身份和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三是经费来源于原党委、政府的拨款或行政性收费,其业务多来源于指定,其活动宗旨主要是对党委、政府负责,而不是主要为其成员提供服务。如一些地方的一些政法或司法系统的学会或协会就是如此。正是这些“社团行政化”特征,导致社科类社团对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单位产生了依赖性思想,也不利于社团学术研究独立性的发挥,其先天的不足十分明显。 (2)社科类社团干部思想观念习惯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社团运行方式开展工作,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办社团的办法不多,思想不解放,自我发展能力不足。 (3)社科类社团联合攻关能力不强,学术资源、人才资源整合不够;精品力作与传世之作不多,学术成果转化性差;围绕中心,把握大局,服务当地党委、政府决策力度不够。 (4)社科类社团干部队伍建设滞后,部分社团存在人员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后继无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从事社团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和有能力推动社团工作发展的高级人才。 (5)有些社科类社团背离学术性社团宗旨,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出现经济方面的问题。 (6)社科类社团组织管理工作不到位,自律性差。有的社团内部议事规则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章程履行不到位,存在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问题;挂靠单位对社团的管理和指导不力,社团活动随意性较大,存在管理弱化的问题;社团凝聚力不强,过分松散,社团业务主管单位对其管理不严,存在管理失控的问题。 (7)管理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各级社科联对社科类社团的管理地位,国家没有成立中国社科联,地方社科联尤其是县级社科联组织不健全,部级社科类社团和一些市、县级社科联分散在多个不同的业务主管单位,一些业务主管单位因为忙于自己的主业,往往没有精力或不愿意对挂靠的社团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造成一些社团各成体系、独自活动、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这种对社科类社团的方向把握、科学管理、组织协调、学科建设、整合资源是极为不利的。 (8)社会支持不力。社科类社团还没有得到社会的应有认可,社团得到社会资助和捐赠不多。更缺少像国外一些由具有雄厚经济基础的基金会支持的有重大成果和影响力的社团组织。从以上情况综合来看,社科类社团发展面临着主要是自身发展思维有待进一步改变和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的问题,可见,要实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远景目标,应该根据当前形势和要求,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提高认识,加强党对社科类社团的领导,进一步规范社团管理,整合人才资源,促进社科精品成果产出,为繁荣发展哲学社科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三、基于和谐管理理论的我国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就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做了出一系列战略部署。中央接连下发了多个重要文件,推进科学管理,健全完善包括组建县(区)社科联组织等一系列措施。特别是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强调要进一步“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坚持百家齐放、百家争鸣”、“发扬学术民主”等方针,让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步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抓机遇,转观念,夯基础,求发展”成为了当前社科类社团发展的和谐主题。如何运用和谐管理理论特别是“和则”和“谐则”思想规范我国社科类社团管理对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工作具有现实的意义。 (一)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和则”的分析及对策建议 1.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和则”与“和谐主题”一致性分析“和则”与“和谐主题”具有一致性。“和则”适应“和谐主题”是其内在的要求。目前,我国社科类社团发展中的“和则”主要体现在: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各级省委、市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战略部署,各级社科联领导班子得到了优化、社科类社团活动经费得到了补充,“两会”委员的社科专家代表数百分比得到增加,党委、政府的决策也注意听取和采纳社科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社会学术氛围日益浓厚。中央一些新闻媒体、网络,纷纷开设学术专栏、专版;在网络媒体上开设学术理论网站,如:中国社会科学网、人民网理论频道、求是理论网、新华网理论频道网等。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学术研讨会、咨询论证会比较“热”,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参与学术观点、学科体系、科研方法讨论与创新。一些高校在开设公共管理课程中,将社团问题作为专题进行研究,一些有关社团管理的教材相继出现。三是社科人才不断涌现。一些中青年学者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越来越多的实际工作者、青年理论人才加入到社科类社团,其中不少教育科研单位的党政领导和企业家也直接参与社团的领导工作和学术活动。 2“.和则”适应“和谐主题”发展要求及对策建议“抓机遇,转观念,夯基础,求发展”的和谐主题对“和则”要求是:党委、政府重视,社会扶持,自我发展和自律意识强,活力旺盛。“和则”的现状和前面提到社科类发展存在的问题来看,社科类社团要适应新形势发展,必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激励机制,形成团结和谐、开拓进取的发展局面。一是形成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文化氛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体现了哲学社会科学对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支撑与引领作用。社科类社团是既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又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战线。社科类社团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以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理论创新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二是树立大局和时代意识。(1)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各级党委宣传部要将各级社科联工作纳入宣传思想战线工作之中,总体规划社科联的工作,加大对社科联工作的指导力度。社科类社团在开展学术研究、理论研究、科学普及过程中,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一元化思想来引领和整合多样化的社会思潮,自觉抵制意识形态渗透,防止发生色变,成为主流意识的捍卫者。(2)按市场规划营作意识。社科类社团必须要抛开依赖政府、行政化发展思想,创新思维,独立自主,运作市场化。社团要正确处理好营利与非营利的关系,防止别人打着社团旗号谋取私利,严重违法违纪。三是建立建全激励机制。设立“国家最高社科奖”及相应省、区级奖项,填补社会科学奖励体系的空缺,进一步激励广大社科工作者勇攀社科研究高峰。各社科类社团也从自身特点出发,进一步设计和形成学术成果转化、评价、奖励机制,鼓励多出人才和精品。 (二)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谐则”的分析及对策建议 1“.谐则”与“和谐主题”的一致性分析“谐则”是“和谐主题”实现的重要形式。“谐则”是“和谐主题”发展的对策性要求。目前,我国社科类社团发展中的“谐则”主要体现在:一是实行分级、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社科类社团既有全国性(中央级)的,又有省(直辖市、自治区)级的、地市级的,更有县(市、区)一级的基层社团。各级社科类社团在法律上各自独立,不存在隶属关系,各自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但在工作上,上一级社科类社团对下一级有指导关系。(1)分级管理体制。部级社科类社团分别归口各自的业务主管部门,地方社科类社团则在归口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时,按行业统一归口到各级社科联,成为社科联团体或直属会员。(2)双重管理体制。即是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采取的双重管理体制。业务主管单位侧重日常业务管理,登记管理机关主要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从各省、市、县社科类社团运行看,各级社科联是各类社科类社团的业务主管部门。二是建立了章程和制度。社科类社团《章程》规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一些理事人数较多的社团还设立了常务理事会。一些大型社团还设立了分会、办事机构。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如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年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绝大多数社科类社团能够坚持依法办会,按制度办事。三是形成了学术理论研讨、课题研究和服务社会氛围。社科类社团成立的宗旨一般是以学科建设、学术研究、学术活动为己任的,把学术性是社科类社团的首要任务。随着学科分类不断丰富,社科类社团学术研究成果益见丰硕;开展公益性的科普、政策咨询、扶贫帮困活动,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素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做了很多工作。 2“.谐则”适应“和谐主题”发展要求及对策建议我国社科类社团的发展还处在初始阶段,还没有进入全面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社会各界对社科类社团的认同也还处于较低认知阶段。这种情况恰恰反映了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的社科类社团与发达国家的社科类社团相比,还非常稚嫩、非常弱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还离不开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支持。实际上,西方发达国家的非营利组织也曾经历过这一阶段。以美国为例,依然有大约31%的非营利组织是在政府的财政扶持下开展各种活动的。尽管我国社科类社团的发展还处于初始阶段,但随着社会组织结构的深刻变化,社科类社团的发展是呈上升趋势的,发展的空间日益广阔,前景看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及时跟踪社科类社团发展态势,切实从体制、机制入手,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将党和国家关于社科类社团建设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健全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工作机制。(1)学术研究和交流机制。营造科学发展良好的学术环境,吸引、凝聚不同学科领域专家学者为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服务。(2)服务民主决策机制。各社科类社团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整合科研资源,组织重点攻关,抓好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现实问题的应用对策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也要积极面向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增强社团发展后劲。(3)服务公共文化机制。社科类社团要常态化的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食粮,充分分享文化建设成果。(4)学科管理体制。重视学术型社科类社团在推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吸收具备条件的社科类社团中(会长)知名专家学者进入国家学科建设管理体系,组成建设委员会,通过组织学术研究活动,组织重大课题研究,开展优秀成果评奖,推动学科发展。二是组建国家社科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将社科类社团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由各级社科联统一组织实施。法律应明确授予各级社科联组织对本级社科类社团的管理权限,具体负责社科类社团的申请登记和业务管理,。要适应形势发展成立中国社科联组织,具体对部级社科类社团实行统一管理,具体指导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联的工作,统筹规划社科类社团的发展,形成自上而下的完整组织管理体系。三是实施精神产品购买政策。政府要加大扶持社科类社团力度,出台购买精神产品的具体措施,比如: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购买政策,主要用于社科类社团组织的公益性讲座、政策咨询、社科普及、研究成果评价、扶贫帮困等;实施重大课题招标购买政策,鼓励社科类社团参与竞标,对中标者给予资金支持等等。四是完善社科类社团政策法规。比如:实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制度,褒扬社科类社团的真善美,揭露违法违规行为;允许和鼓励公民、特别是捐赠人对社科类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活动情况和财务管理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增设“监事会”,负责监督社团资金运行情况,使社会团体活动设计、活动开展严格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出台《我国社科类社团管理办法》单行法规,围绕社科类社团的目标定位、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税收政策、社会捐赠、社会保障、监督惩罚等具体问题,制定配套的法规体系,使社科类社团尽快融入法制社会轨道,依法依规规范运行。 作者:廖翔单位:桂林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论文中的评价意义 1语料与方法 本研究使用语料库语言学的定量方法,结合样本定性分析方法,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收集2008年至2010年3年间来自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和应用语言学4个学科的社科论文30篇,组成字数约30.9万字的小型语料库(其中教育学8.09万字;心理学7.41万字;社会学7.21万字;应用语言学8.19万字)。论文收集主要根据学科内部专家推荐在本学科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刊载实证性研究较多的学术刊物。这些论文均为实验性报告论文,由简介、方法、结果和讨论4部分组成。然后,对论文进行必要的加工,删除有关作者的信息以及论文的附属部分,如摘要、致谢、作者简介、参考文献、注释等。另外,用EXPRESSION代替论文中的公式;图和表用CAP-TION代替。最后将每篇论文中的简介、方法、结果和讨论部分剪贴组成新的语料库(其中,简介部分7.31万字,方法部分5.29万字,结果部分7.09万字以及讨论部分11.21万字)。(2)运用软件AntConc3.2展开词频统计,生成出现频率大于(含等于)60的词汇(这意味着这些词汇在每篇论文中出现的次数大约为60/30=2次),最后所得词汇总数为401个。(3)对上述词汇逐条分析,剔除不包含评价意义的词汇(如一些介词、代词和冠词等),最后得出含有评价意义词汇128个。其中主要为形容词,兼顾其他词性如名词、副词和动词等,形成了语料库中出现频率大于(含等于)60的评价词汇表。(4)运用评价参数方法,对上述词汇进行分类,具体情况参见表1。我们重点考察总频率数最高的4种评价类型,即优劣性、相关性、新颖性和规模性评价。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出于以下两点考虑:首先,考察所有的评价词汇既无必要也不可能,因为所涉及的语料库数据较大;其次,本研究的目的在于比较不同学科和论文内部的评价特征,使用出现频率最高的4种特征也是可行的,因为前4种类型的评价占所有评价频率的54.46%,超过一半。前4种类型的评价词汇及其出现频率参见表2。表2中的词频是指该词在语料库中出现次数,而“频率”是指该词在语料库中充当评价意义的次数。 (5)对表2中的词汇进行同义和反义词转换或者词性转换,生成表3。这里,只需对表2中部分词汇进行转换,因为表2中有些词汇本身具有同根、同义或者反义特征,不需要进行此类转换。之所以要生成表3,是因为这样能够更为全面地收集语料中所包含的4种类型的评价词汇,而这些词汇可能没有出现在表2中。(6)运用语料库软件中的语境共现(concor-dance)和搭配(collocation)功能,结合定性分析,对表2和表3中词汇的上下文进行细读,删除评价词汇的非评价功能的实例,如词汇new如果出现在NewOrleans中,就不具有评价功能。主要包括:1)专有名词,如NewJersey,GreatBritain;2)惯用法或固定短语,如oldword,generalmanager,aswellas;3)同(多)义词,如keytothelock,thisno-vel.所得部分词汇充当评价功能的频率,见表中的频率栏。(7)排除非评价意义词汇现象之后,逐一统计各种评价类型在不同学科和学科论文内部不同部分(IMRD)中的分布,比较4个学科中评价类型分布上的差异;比较论文内部4个组成部分评价类型分布上的差异。所得结果参见表4和表5。 2结果与讨论 我们将表4和表5中4类评价词汇在学科论文和论文不同部分中所出现的频率与各个部分的词汇总数结合起来,得出4类评价词汇在各个学科和论文各个部分中的万字比率,参见表4和表5的万分比栏。然后,我们依据两个表中的万分比数据生成图1和图。可以看出,4种评价类型在4个学科中出现的频率各有不同。其中,使用评价最多的是教育学,其次分别是应用语言学、心理学和社会学。这可能与学科本身内在属性、研究对象和知识结构有关。一般说来,如果一个学科的理论比较成熟,研究范式或者分析方法比较一致、规范,那么该学科的学术论文中使用的评价手段或者说评价词汇的频率较低;否则,则相反。如自然科学论文中所使用的评价词汇和手段要低于社会学或者人文科学,就是因为后者研究对象更为复杂,而且学科内部理论知识尚不稳定,尚存争议,研究界限尚未完全厘清,仍然存在很多探索性和未知性,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不得不通过各种评价手段来达到说服读者或者同行作者的目的。Cole曾经指出,一个学科内部一致性越强,所使用的评价或者评价词汇越少(Cole1983)。图1说明,相对来说,心理学和社会学这两门学科比教育学和应用语言学更为稳定,也就是说,它们的知识界限更为明晰,研究范式更为成熟稳定,所使用的理论更为成熟。 另外,从这4种类型的评价分布来看,社会科学论文中的相关性评价和优劣性评价要远远多于规模和新颖性评价。这表明,社科论文作者更加愿意对于研究的质量和研究的重要性或相关性进行评价,而不是过多地评价研究的规模和研究的新颖性。这体现了学科论文所倡导的价值观,学者更为看重的是学术中的质量,而不是开展研究的规模。从词汇出现的频率看,社会科学中4类评价词汇的使用频率大约为每一万字50个左右,与Giannoni的研究比较,他得出的数据要略大些,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研究所考察的词汇数量较少。Grape&Kaplan认为,“作者在学术论文语篇中使用多种方式来表达礼貌,已经达到说服和评价的目的”。这些不仅可以与学术论文的权威建立稳定关系,而且可以预防来自同行研究者的批评和攻击。 从学术论文内部看,讨论和简介部分评价词汇的使用频率要高于方法和结果部分,这也正好体现出这些次语类本身的交际目的。对于学术论文中这4种次语类的特征,Hyland指出,对简介部分的研究表明,简介部分的3个目的分别是建立研究领地,指出研究空白,占领研究领地。这就意味着,学术论文作者将会充分利用各种修辞策略来避免对他人的研究提出挑战,或者尽力维护语篇社区同行的面子,评价他人研究成果的重要性。对讨论部分而言,Hyland也指出,这一部分将对结果部分的数据进行解释,也是学术论文中最具说服力的部分。讨论部分始于对结果的陈述,接下来将会对结果进行评价,其目的是从结果中小心谨慎地提炼出论文的主要观点,并试图从其他文献研究中寻找支持其观点的证据。至于结果和方法部分,方法部分只是直截了当地描述数据的收集过程、实验使用的材料以及程序,为的是其他研究者可以复制研究过程。结果部分是论文的优秀部分,它主要通过所获得的数据来说服读者接受数据的有效性;当然,有时也对数据进行必要的陈述和解释。因此,这两个部分在社会科学论文中使用的评价词汇相对较少,评价特征相对不明显。用Swales的话说,“对作者来说,简介和讨论部分是论文中最容易产生麻烦的部分,主要原因就是这两部分所具有的人际特征、所具有的阐释性特征”。 3结束语 评价体现社会科学论文中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互动情况,劝说同行专家接受其观点,同时避免冒犯前人研究的一种努力。借助建立小型语料库和相关语料库语言学方法,本文描述了4种社会科学论文中的评价意义特征。从评价词汇的使用来看,教育学和应用语言学评价词汇频率明显高于心理学和社会学。从学科论文内部来看,简介和讨论部分的评价词汇的使用频率也高于方法和结果部分,这样正好体现了各个部分的交际功能和语类特征。本研究无疑为学术研究人员和学生的论文写作提供语言学理论指导,加深其对科学论文的理性认识,提高其写作能力。当然,后续的研究还须要增加更多的学科,扩大语料库的规模。另外,对评价的研究也应该结合评价对象、评价来源进行细致描写,当然也可以从积极和消极评价的角度进行进一步的区分和比较。 作者:郝向利单位:宁夏医科大学 社会科学论文:高校在社会科学普及中的作用 一、新媒体时代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性 1.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有助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幸福观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社会转型、经济转型和各项改革开放事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等都在发生着深刻变化,消极、抱怨的声音不绝于社会各个层面,因此哲学社会科学就更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时期社会科学的研究必须直面和解决这些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发挥自身学科优势,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针对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拿出有针对性、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为国家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为百姓解疑释惑,使全社会建立起符合我国社会主义要求的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 2.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是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的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和大繁荣。要实现文化强国之梦,不是依靠少数人就可以将国家的文化做强,而是要提升全民族的文化素质,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础性、优秀性的因素。这就需要我们大力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始终坚持“普及人文知识、传播人文思想、弘扬人文精神、提升国民素质”的科普工作宗旨。 二、新媒体环境下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新特点 1.新媒体环境下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更具互动性、开放性和平等性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使信息传播过程中的选择性和匿名性大大增强,使社会科学普及对象的主体性凸显和理论权威性弱化,交互性成为社会科学普及的显著特征,受众不但随时收听、收看传播内容,而且能够通过新媒体技术随时表达自己的观点,从而与传者或其他受众产生互动,因此其开放性、平等性更强。 2.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更具广泛性和辐射力新媒体技术可以海量存储,所以它的传播内容信息量大且丰富。如登陆国家图书馆在线视频就可以随心所欲观看828讲座,内容涵盖哲学、文学、历史、经济等许多方面。而且,新媒体的超时空、全天候性,有利于社科普及工作的经常化;新媒体的等时共享性、即时播发性和快速传播性,也将大大提高社科普及工作的效率和辐射力。 3.新媒体环境下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更具针对性传统的社会普及工作由于社会群体存在不同的学习需求、不同的阅历和文化水平,所以无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社科普及。而新媒体技术使受众者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爱和感兴趣的内容进行学习,可以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足个性化需要,这样社科普及的针对性更强,普及效率更高。 4.新媒体技术的应用大大降低了社会科学普及的社会成本传统社科普及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普及对象的范围还有限,普及时效性也较短,同样的普及内容面对不同的对象还需要重复组织、社会成本高、效率低下。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使社会科学普及效率大大提高,成本却大大缩减,而且通过新媒体技术还可将普及内容反复使用,扩大了传统社科普及成果的影响范围。当然,新媒体也是一把双刃剑,对于社科普及工作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第一,新媒体增大了舆论管理、舆论监督和舆论导向控制的难度;第二,新媒体传播方式对社科普及工作者的素质提出了新要求;第三,新媒体传播方式要求社科普及工作者转变传统的普及工作理念和思维。 三、新媒体环境下高校在社会科学普及中的作用 1.高等学校有着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所需的丰富资源在人力资源方面,目前高等学校仍然是我国科学研究的主力军,尤其是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和立项数分别为28678项和3826项,其中高校系统均占比86%。高校除了拥有强大的社科研究师资力量,还有朝气蓬勃、富于创新的年轻学子。带有科学普及性质的开放、多元的泛科技兴趣社区,并提供负责任、有智趣的科技主题内容的网站———果壳网的创始人姬十三,在2004年在读研究生期间就开始撰写科普文章,2008年在复旦大学读博士期间即创办了果壳网的前身科学松鼠会,果壳网目前开设了MOOC学院、流言百科等栏目,涵盖了科技、人文、娱乐、生活等多方面的科普网站。到2012年11月,该网站每月有600万用户访问,拥有1000名科学作者,在新浪微博拥有近60万粉丝。在物力资源方面,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65所高校拥有自己的博物馆,还有众多的科技馆、文化馆。如大连大学博物馆是大连大学实现多学科文化素质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促进人文素质教育与科学素质教育的有机结合的重要载体。博物馆于2004年9月正式挂牌开馆以来,现已分别被辽宁省、大连市认定为“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大连市优秀科普教育基地”,2006年10月被评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高校虽然拥有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优势,但普遍不够重视,因此需要处理好社会科学普及和科学研究的关系。社会科学普及和科学研究是哲学社会科学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科学研究是哲学社会科学产品的供给端,处于社会科学研究的上游。社会科学普及则是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处于社会科学研究下游,是消费端。我国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方式主要有:第一,公开,出版著作,在报纸、网站等发表文章,通过读者的学习而吸收转化。第二,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政报告、研究决策等。这两种是目前高校主流的科研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专家学者普遍重视。而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在高校中并没有给予应有的地位,很多研究成果被束之高阁,没有被公众了解和掌握,科学研究的价值无法最终得到实现。由于社会科学的价值主要是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思维方式、行为方式来实现,所以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具有长期性,并且是不可或缺。只有社会科学研究的专家学者的科研工作不断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才能欣欣向荣、永葆生机。 2.高校有着开展社科普及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当今世界各种思想文化交融交锋之际,中国的大学也应该拥有自己的声音2010年11月1日,网易推出了“全球名校视频公开课项目”,首批来自于哈佛大学、牛津大学、耶鲁大学等世界知名学府,内容涵盖人文、社会、艺术、金融等领域共1200集课程上线。用户可以在只要有网络的地方随时随地免费观看这些世界级名校的公开课课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这些集西方发达国家最高水平的哲学社科类课程不可避免地带有西方意识形态的烙印,在这个平台上,作为我们国家社科研究工作者有义务和责任来展示我国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所取得的成就,传播优秀的中华文化。 3.各级政府和教育、宣传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高校开展社科普及工作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在传统观念中,高等学校开展科普宣传工作有大材小用之嫌,教授、专家更多关注本学科的前沿问题、开展有深度的科学研究,认为科普更多则是科普工作者的事情,他们只是偶尔为之。而从民国时期的张元济、叶圣陶、丰子恺等大师亲自参与撰写的小学课本至今畅销不衰可以看出,用最浅显的文字写最重要的文章,很多时候是非大家所不能为的。从2012年开始,教育部社科司面向全国著名学者、教育部社科委委员、承担过部级及教育部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等知名专家设立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普及读物项目”,两年来先后资助了75项,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厉以宁、温铁军,顾明远等耳熟能详的专家学者的名字。辽宁省、大连市社科联从2004年起组织在连高校、学会等单位,于每年五月举办“社科普及周”宣传活动,已成功连续举办十一届。各级政府部门适时调整相关政策,鼓励高校的教授、学者走向社会,为人民群众普及社科知识。这些政策包括借鉴教育部社科普及专项基金的办法设立省、市社科普及专项课题,选取对此工作有兴趣的教师,在其研究的专业范围内、在课题进行阶段完成一定量的讲座等科普活动。另外,在省市各级社科进步奖的评选中,也可专门划出几个名额向优秀的社科普及读物倾斜,鼓励教师在这方面能出精品。 4.应充分调动社会中的社科普及资源,利用高校优秀人才,结合新媒体技术,创新社科普及新模式如,中国国家图书馆的国图讲座,早在20世纪50年代,在北京文津街七号,一流学者的公益性学术讲座,就启迪了众多年轻学子,使他们走上学术研究道路。现在国家图书馆利用国图网站开设了在线视频讲座,主讲人或为德高望重、岳峙渊清的学界前辈,或为风华正茂、学术精到的学术中坚,均为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深入浅出地讲授他们毕生研究的菁华。截止目前,已推出文津论坛、中国典籍与文化等系列讲座共828部,其水平之高、范围之广,使如此优秀的文化盛宴为大众所共享。又如,大连图书馆的白云书院,从2000年8月创办至今已有13个年头,截止2013年8月底,已经成功举办了传统文化、寻找大连记忆、“开卷”市民读书会、市民文化系列、视频讲座5个系列一共75场讲座。再如,大连市甘井子区图书馆利用其先进的设施条件也定期开展外语角、文化大讲堂等活动,尤其是针对少年儿童和家庭教育的热点专题开展了系列讲座,深受家长和学生欢迎。 5.新媒体也应与传统媒体相结合,优势互补做好社科普及宣传工作媒体不仅仅是信息,还担负着宣传的任务。因为新媒体技术具有传播迅速、信息量大、交互式等特点,而传统媒体则能够提供足够的信息源,两者可以形成互补。目前,包括中央电视、各省级电视台都拥有了自己的微博、微信和客户端。曾被称为弱势媒体的广播媒体现在因为利用新媒体技术,不再靠单一声音传播,也不再“稍纵易逝”了。由于借助新媒体非但能够与其他媒体竞争,而且还有一定的优势。如大连广播电台的“爱家新主播”,是一档以健康营养和医疗服务为主,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消费的生活服务性节目,兼顾家庭生活、社会心理、教育成长、人际关系等内容。该栏目就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微信平台等新媒体技术,广泛与听众互动,及时了解听众动态和社会热点,同时定期邀请高校、医院等专家学者举办听众见面会,使该栏目办的有声有色,成为大连早间最受欢迎的生活资讯类节目。 作者:李杰罗洪单位:大连大学人文社科处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图书馆服务的建议 1构建图书馆联盟走共生发展之路 我国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大都隶属于不同的社科研究机构,着力于为本单位的社科研究提供信息服务及保障,而不面向社会。加之受条块分割的体制制约,图书馆各自为政,馆际间缺少必要的协调,致使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表现出小、散、弱的整体特征,其目前的实力状况与高校系统图书馆和公共系统图书馆相比较均差之甚远,面对当前信息环境变化以及用户信息服务需求的提升,图书馆大多强调提升竞争实力,以实力促发展。然而,基于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的现实状况,如果单纯地着眼于增强本馆实力,期望通过提升本馆绝对竞争能力满足读者需求,实现事业发展,理论上有其合理性,其目标和结果却难以在实践中得以实现。共生(Symbiosis)原是生物学的概念,指不同种属按某种特质联系而生活在一起。1998年,袁纯清将生物学的共生学说创新成为社会科学的共生理论,他将共生定义为:共生单元之间在一定共生环境中按某种共生模式形成的关系。共生的本质是共生单元在分工基础上的合作,以弥补单一单元在功能上的缺陷。在互惠共生关系中,各共生单元之间产生能量和利益的交换并实现能量增长与共同进化。图书馆联盟是指以若干图书馆为主体,联合相关的信息资源系统,根据共同认定的协议和合同,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工作程序,通过一定的信息传递结构,执行一项或多项合作项目的联合体。资源共享、利益互惠是图书馆联盟所要达到的目的。图书馆联盟作为一种合作性组织,正是众多原本分散自治的个体图书馆(共生单元),为适应今日社会生存环境的改变而选择的一种最佳共生模式。通过联盟的建立,形成图书馆之间以及图书馆与相关知识主体之间的共生关系,实现互利互惠的共赢策略,致使联盟成员的竞争实力得以整体提升。 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是我国图书馆事业生物圈中的一员,从直观上看,他们之间必然也存在着共生关系。因此,基于共生理论的基本原理,联系当前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的现实状况,我们认为,在图情服务事业由封闭走向开放的大背景下,面对科研创新的全方位、高品质信息需求,我国的社科信息服务应尽快打破馆际壁垒,谋求构建区域性图书馆联盟,走信息服务事业共生发展之路.通过馆际合作、资源共享,利用联盟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科研需要,实现事业发展。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谋求构建互利互惠的图书馆联盟,走共生发展之路,不仅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发展困境,同时亦可与其他共生单元(参与联盟的其他类型图书馆)一起更加有力地推动我国信息服务事业的整体进步与发展。 2设计合适路径以践行信息服务的先进理论研究成果 作为我国科学与专业图书馆的成员之一,开展文献信息理论、方法和现代化手段的研究也是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的一项重要任务,带头践行与推广这些先进的服务方式自然也是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天,面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文献信息工作理应走在科研工作的前面,有效发挥耳目、尖兵和参谋的作用,广、快、精、准地提供信息服务。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需要认真分析、研究自己的专业化特点,适时推出适应时展、符合创新需要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利用先进的服务手段和服务措施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建立更为强大的信息服务支撑。近10多年来,有关信息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创新的研究不断迈向深入、走向高潮。虽然各种观点见仁见智,但现代化图书馆的建设方向、服务内涵、服务特征、服务目标已基本清晰,学科馆员制度、个性化服务、虚拟馆藏建设等先进服务方式已经得到广泛认同。然而,综观全局,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的服务创新实践却远远落后理论研究的进程,例如,特色化馆藏建设、学科馆员制度等一些早已为实践证明适应于研究型专业图书馆服务特点和服务需求的新型服务方法和服务内容,目前在绝大多数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中还仍然停留在计划中、放置于空中楼阁的地位,极少付诸实践。因此,我们认为,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要尽快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当务之急是要抓落实、抓践行,要设计构建合适的路径,让近年来一直提倡的,在理论上已经思考得很周全,操作性也很强的先进信息服务方式尽快付诸实施,早日发挥实效。 3研究和探索社科信息服务新方式和新手段 面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的伟大实践,社科信息服务机构同样需要凝聚精神、砥砺图新,发扬改革突破的锐气,深入了解和掌握科研创新动向,抓紧研究探索符合科研创新信息需求特点的新型服务方式,通过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业务创新,切实提高工作绩效,努力开创社科信息服务新局面。 3.1确立服务重心和开展新型对口服务王伟光同志指出“:实施创新工程的关键是制度创新。”他强调“:实施创新工程,就是要在用人制度创新、科研组织方式创新、机构设置创新、科研资源配置方式创新上做好文章。”为了改进科研管理与资源分配方式,目前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实行的是通过课题形式重组资源和人力,借以充分调动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实现科研体制机制的合理化。社科信息服务部门为适应当前科研创新的这种新动向、新特点,应将“课题”服务确立为当前服务工作的重点,针对“课题制”设计开展专门对口的课题服务。开展课题服务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认真开展课题调研。全面掌握本单位申报以及在研课题基本情况,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主动深入重点课题,分析研究其信息需求,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到重点课题当中,为课题研究提供点对点的信息服务。第二,满足课题研究不同阶段的信息需求。课题申报阶段,提供查新服务;课题在研阶段,做好课题信息跟踪服务;课题结题和申报奖励阶段,提供查新及成果引用检索服务等。第三,将重大课题服务成果转化成专题数据库资源。课题服务的过程中会积累大量专题文献信息资源,尤其当某个重大课题服务项目完成后,其本身就会形成一个专题资源库。图书馆应将这些形态各异、无序的课题服务资源进行有序整合,并进行规范化处理,形成专题数据库,以丰富本馆特色馆藏资源体系,并形成课题资源利用的良性循环。 3.2针对跨学科研究引进新型服务内容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复杂而多样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而越来越多的问题又难以在单一学科领域寻找到彻底解决的方案,如果从不同的学科视角去研读它们,却又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似乎都有其局限性。因此,目前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跨学科研究的发展,将其作为解释和解决自身发展中不断涌现的各种新型挑战的重要研究模式,我国也早有学者提出:“社会科学的未来是跨学科研究”。最近,中国社科院领导在分析当前科研工作与创新工程的主要差距时,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较为薄弱”列入其中。“LivingLibrary”起源于欧洲,是一种基于“对话”的图书馆新型服务方式。与传统图书馆搜集、整理、提供信息资料供人参阅不同,“LivingLibrary”被译作“图书馆借人活动”,就是因为在这项服务中,图书馆所推出的是被模拟成书的人。图书馆创造机会,让形形色色的人进行面对面的对话与交流,读者通过借阅“真人图书”,相互借鉴,消除隔膜,增加理解和包容。如果从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的角度来解释,其实质就是开发与利用储存于人脑中的智力资源供他人分享并造福于人类。针对跨学科研究和交叉学科发展的需要,社科信息服务可以尝试开展“LivingLibrary”(图书馆借人活动)。发挥图书馆的中介作用,以问题为导向,根据读者档案,为需要提供跨学科服务的科研项目发掘合适的对话与交流对象,创造条件让不同知识背景的专业人士从各自的学科视角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组织、整合与利用不同研究领域的专家智慧,跨越学科界限,帮助研究者获得创新性研究成果。 作者:白云单位: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思考 一、打造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队伍 构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求必须打造一支社科普及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队伍。一方面,应该强化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专业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品德好、专业精、水平高的研究者从事科普工作,以科普课题立项、科普成果评奖、科普能力培训等吸引专家学者尤其是年轻学者参与;③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构建遍及社会各个领域的兼职人才网络。只有通过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才能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长效性提供人才保障。 二、创建丰富多样的巩固活动机制 创建丰富多样的巩固活动机制可以从三个方面努力。第一,实施重点计划和品牌战略,全力打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社会科学普及精品。各个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委员会和社科联可以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科普阵地,针对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和个性特点,制订具体的活动计划,开展人民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活动,争取打造社会科学普及精品。如重庆市设立的“三峡大讲坛”,电视台设置的“人文天下”“重庆掌故”等④已经成为重庆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品牌,同时《改革》《探索》《现代法学》《西南大学学报》(哲社版)、《重庆大学学报》(哲社版)等学术期刊也成为社科普及重要品牌载体。第二,探索多种渠道和活动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建设社会科学普及网络,利用网络平台整合社科普及资源。第三,坚持社会科学普及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积极培育新的水平高、影响大的活动形式。比如可以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周”“专家义务咨询”“科普读物展示”“重庆历史文化行”“中国梦重庆梦”“重庆青年人才论坛”等活动,还可以与出版社、重庆报业集团、广播电视网络等合作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形式,形成强势的普及效果,实现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常态化和长效性。 三、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价激励机制 要构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长效机制,必须重视对社科普及工作成效的积极评价,完善定向资助和表彰奖励相结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评价激励机制。首先,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制度,制订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为对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奖励提供制度依据。其次,完善多种奖励方式,可以根据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所作出的贡献大小,分别采取定向资助和表彰奖励相结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方法,形成系统的奖励体系。再次,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奖范围和精神文明创建评价体系,改变和完善科普工作表彰方法,变“软指标”为“硬任务”。⑤每年都要对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而且把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和学术著作都作为社会科学的重要成果同等看待,可以设置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设置单独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奖,通过多种方式奖励,充分调动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的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良好环境的形成,实现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建立多种渠道的经费保障机制 为了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顺利开展,还必须建立多种渠道的经费保障机制。我们可以建立一个社科普及工作正常的经费投入机构,中央和各级政府都要建立以政府拨款为主渠道,社会筹资、单位自筹、利用外资等多渠道的投入体系,不断改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条件。⑥一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建立专门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经费财政拨付机制;二是中央和地方宣传部要建立相应的年度重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经费划拨机制;三是社科联建立相应的社科普及经费筹集机制;四是各高校、党校、图书馆、博物馆、广播电视报刊、出版社等各界社科普及单位也要完善经费自筹机制,形成一个多种渠道的经费筹集保障机制,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长效机制的构建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五、创建系统协调的法制保障机制 实现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长效机制的构建,还必须建立完善的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相适应的法制保障机制。《科学普及法》更多的还是体现在将自然科学普及纳入法制化轨道,也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立法提供良好的契机。⑦为了推动社会科学的普及工作有效开展,确有必要把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社会职责、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⑧等一系列问题通过立法程序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建立以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为载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普及法》,国务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建立相应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构建一个上下统一、左右衔接的法律保障体系机制,为社会科学的全面普及提供法制保障。除此之外,还应该提高认识,牢固确立社科普及工作的战略地位,努力构建社科知识教材体系,⑨架构省市之间以及与外国之间的社科普及工作经验交流机制等。 总之,要确保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实现长效化,就必须从完善领导组织体系机制、培养专业人才队伍、探索巩固活动机制、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和完善法制保障机制等方面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上下协调左右衔接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长效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科普及工作之路,才能让社会科学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想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朱华光单位: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思想政治教研部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现代性理论 我们可以看到吉登斯重建社会科学理论的用心良苦,也可以明确地看到在吉登斯的研究生涯中,他对社会科学现代性这个问题的重视,可以说社会科学现代性问题是贯穿吉登斯思想的主线。吉登斯为什么这么看重社会科学现代性问题,并且在研究它之前,进行了长期而艰苦的反思和重建工作。在吉登斯的眼中,二十世纪的人类社会是一个存在着很多问题和危机的失控时代,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人们对工具理性的过度崇拜和张扬。科学的快速发展,知识的高速膨胀,使得人们的内心也变得极端自负起来,人们相信自己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这些都与启蒙思想家们原先预想好的美梦背道而驰。他们原本坚信,随着人类掌握越来越多的社会和科学知识,就能越好地掌控它们,然而危机四伏的社会给了他们当头一棒,他们的预想在尖锐的现实面前显得那么得苍白无力。 (一)社会科学现代性 在吉登斯的著作中,现代性这三个字到处可见,使用频率颇高,究竟何谓现代性,吉登斯有他自己的理解,他在《现代性的后果》一书中曾经提及,“现代性是指社会生活或组织模式,大约在17世纪出现在欧洲,并在往后的岁月里,程度不同的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着影响……我们现在正处于高度现代性时期。”在《现代性与自我认同》一书中,他认为,现代性“首先意指在后封建的欧洲所建立而在20世纪日益成为具有世界历史性影响的行为制度与模式。‘现代性’大略地等同于工业化的世界。” (二)社会科学现代性的特点 吉登斯反对将社会科学现代性和传统承接起来,他也反对社会是持续进化的,这就是吉登斯社会科学现代性的第一个特点,他坚持非持续性的现代史观,也就是所谓的断裂的现代史。在他看来,社会科学的一些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是独特的,是任何传统的社会模式中所没有的,所以从这个角度看,社会科学现代性发展史明显是断裂的,这也是社会科学现代性最基本的特征。同时,现代社会中出现的各种变革也更加具有内在和外延的意义,从内在来看,它和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不论是生活方式还是生活态度;从外延来看,整个世界的联系变得紧密起来,这也就引出了社会科学现代性的第二个特点:全球化。在世界范围内,人们的社会关系变得紧密,事件造成的影响的范围也日益扩大,出现蝴蝶效应,或跨区域影响。就像吉登斯所认为的那样,远在异地的事件在不断地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并且这种影响在不断扩大和加强。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社会科学现代性也不例外,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它为我们营造出更舒适、安全的生活状态,人们在享受这一切的同时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那就是现代社会制度的双重性,人类要做好心理准备去面对现代性所伴生的种种恶果。吉登斯在研究现代性的时候也非常重视探讨现代性的阴暗面。面对各种危机和风险,吉登斯认为不要对这些风险麻痹不仁,相反,人类应该更加积极承担,将风险和危机转化成一种动力。 (三)社会科学现代性的维度 吉登斯反对用单一的维度去阐释社会科学现代性,他认为应该多元化地看待这个问题,所以他认为现代性有四个制度性维度。首先是资本主义,它是以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雇佣和劳动的关系为优秀所构成的一种商品生产体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和企业本身的发展壮大需要技术层面的支持和创新,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基础因素。其次是工业主义,它是指人们通过自身劳动,借助技术和工具,生产商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机械化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再次是政治领域中的监督,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基础,这种监督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并且建立在信息控制的基础上。 最后是对暴力工具的垄断,吉登斯对国家统治和军事两者之间关系的分析,填补了过去社会学领域过重关注经济而忽略战争的空白,在现代社会中,暴力工具和工业的结合,使得战争的规模和影响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造成的后果和威胁也在增多和加剧。社会科学现代性的这四个制度性维度,虽然相互独立,有着自己的特性,却又彼此联系,不可或缺,他们相互作用,才形成了完整的社会科学体系和现代社会。 作者:刘琳单位:山西大学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社会科学论文:詹森主义对社会科学的影响 詹森主义为社会科学现代性带来的具体影响:首先,统治地位的政府迫于无奈开始不断地革新,维持自身通知的法律法规,在维持统治不断适应社会需求的同时,为新兴的思想带来了默许式的承认。但是最终都无法阻止自身灭亡的趋势。然而各种法规的提出从侧面给社会科学现代性带来了新的曙光。 其次,18世纪是启蒙思想深入人心的时代,而由詹森主义带来的论战过程中,公众舆论开始逐步地在我们上层建筑中扮演不可或缺的作用。公众舆论打破了长期以来以王权和教会为优秀的绝对权威,从根本上动摇了王权和教会的统治根基。公众舆论称为一种新的思潮和人们心中向往的新权威。公众舆论代表了国民正当的、无上的需求,成为社会科学现代性发展的奠基石。公众开始不断坚信自己是社会和自身生存的主宰者,新的解放式的思想在人们心中开始沉淀,使得社会科学兴起和现代性的形成更顺应潮流。 第三,随着詹森主义带来的争论不断地深入,政治层面的术语开始在公众面前大肆传播,一种政治氛围不断形成,政治成为社会科学现代性中不可阻挡的力量。新兴起的政治学开始不断地吸收其他学科的成果,在吸收中不断壮大,成为这一时期社会科学现代性的一个显著趋势(各学科开始逐步繁荣,并且交织着发展)。最后,由詹森主义带来的各种思潮对于社会科学现代性的形成也是十分重要的: 一、由于基督教神学是存在着一种主宰和被主宰关系的,它长期阻碍了人们为了表达自己的意志而不断向前。受启蒙运动的蓬勃发展,广大民众在面对宗教和专制皇权的严密统治,开始逐步寻找契机去改变现状,詹森主义(运动)的发展,客观上促进了大众对自由和平等的追求。自由作为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的重大区别,为社会科学现代性的形成带来了思想的拓展力量。 二、社会科学兴起时期,詹森主义和王权的论战,演变到最后,使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深入人心。成为社会科学现代性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法则,这使得各个学科的规律和法则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三、“宽容”在詹森主义的影响下,成为社会科学现代性形成的另一个重要基础性信念。由于人们思想性的不断解放,新兴的学科也得到更广泛的承认和理解,“宽容”成为不同目标或者不可能达成一致的目标之间的最好的处理方式,正是由于“宽容”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科学现代性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四、在詹森运动过程之中,“社会”概念不断在人们心中滋生、发展,“社会”概念开始超过国家的范畴。人们开始重新认识和审视他们所生活的环境,这样一来,人们对社会科学现代性的需要就显得那么迫切。 综上所述,起源于17世纪,在18世纪得以迅速发展的詹森主义,打破了原有人们对王权和神学推崇至上的社会发展模式,詹森主义所以起的争论最终进入公众领域,从而使得人们的思想开始更具现代性,为社会科学现代性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新型的思潮在人们生活的构建,也为社会科学现代性的发展营造出一个更为广阔的思想氛围和平台。詹森主义所带来的与其说是一个宗教的革命,毋宁说是个社会的革命,社会科学现代性的革命。 作者:陈昊单位:山西大学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式探究 一、创新性研究的选题方法 创新性研究的选题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横向拓展、细分:另一种是纵向挖掘、深化。 1.横向拓展、细分。讲这个问题,要提到一个新的概念,即“研究板块”,任何一个研究领域都可以看作是一个研究板块。既然是板块,就可以分割,或者叫细分。所谓“细分”,就是把一个研究领域分成很多小的部分,并将这些分割出来的部分当做独立的研究对象。细分不仅仅分一次,可以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细分下去。比如,经济学首先可以分成三大块:工业、农业、服务业。这三大块中的第一块当然还可以再分,比如,工业可以再分为轻工业和重工业。重工业可以再分为汽车制造业、工程机械制造业、矿山开采业等。矿山开采业又可以再细分为铝矿开采业、铜矿开采业等等,依此类推。随着工业生产实践的发展还可以细分下去,分得越细,选题就越多,创新性也就越强。所以,只要你时时关注社会实践的发展,对原有的研究领域进行细分,找到具体创新性的选题是不难的。 2.纵向挖掘、深化。研究领域既然有横向,当然就有纵向。通过横向的拓展和细分可以找到创新性选题,当然也可以通过纵向的挖掘、深化获得创新性选题。所谓纵向挖掘深化,就是对一个很具体的研究对象,别人对它的研究还不够深、不够透,而自己可以对它再进行深化的研究。比如对国有企业的研究,最先是研究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而这个问题其实是国有企业经营权的问题,当时学术界强调要政企分开,给企业松绑,给企业自主权,于是国务院就出台了扩大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条例,给了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十四项权利,这十四项权利后来又通过立法出台了《国有工业企业法》将其法制化固定下来。后来,由于国有企业负责人权力过大,企业内部没有制约,厂长经理以权谋私的现象十分普遍,实际上,谁当上了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这个国有企业就是谁的,他也成了国有企业的利润和资产原值的支配者,从而使国有企业的利润和资产原值发生大量的腐败性流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学术界又将国有企业研究深化到所有权问题上来,开始讨论国有企业所有权缺位和错位问题。所谓缺位,就是国有企业所有权名义上是国家,但国家是个抽象的概念,在实践中没有人也没有哪个部门行使这个所有权,出资人的利润支配权,资产监督权没有到位。所谓错位,就是企业的负责人本来是个人,只有经营权,但实际上他们行使了出资人所有权的各种权利。这就造成国有企业利润和资产原值大量腐败性流失的原因。于是,学术界就对如何构建国有企业所有权主体机构这个问题进行研究(我本人是赞成和参与了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并提出了要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机构,也就是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主体机构,今天的国资委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建立起来的。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学术界对于国有经济的研究,最先是从经营权不足的研究开始,深化到所有权缺位的研究,再从所有权缺位的研究深化到建立国有企业的出资产人代表机构从而解决国有企业所有权缺位、错位问题。今天的国资委,从国务院国资委到省(直辖市)自治区再到地市的国资委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起来的。 3.追踪学术前沿,发现理论问题,确定争论式的创新性选题,这种方法就是要高度关注学术前沿动态。有很多研究成果,如论文、专著虽然选题很新,立意很新,但其理论观点有些不一定准确,或不与实际情况切合,甚至有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的地方,我们就可以选一个题目,写一篇论文,与其进行争论。在争论过程中,我们也可以想出很多其他创新性的思想观点来。比如,关于法律是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个问题,是值得争论的。因为它与我们当今的司法实践不是很融合。因此,有争论是正常的。前几年我也编发几篇这方面的争论性文章,有的还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了。 4.紧跟实践前沿,找出理论与实践的矛盾,确定应用研究性的选题。比如,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费用体制改革的思路及建议”,这个选题就是我调到南宁后,发现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差距很大。某校我有一位同学,我跟他是同一个级别,但他的月薪比我高了3倍,他的财政性工资与我是差不多的,但他的补贴比我多5倍,因为该校的门面收入每年600多万,而我们单位的门面收入才10多万。这就是说,哪个单位争取到政府的钱就能买更多的地,起更多的房子,其财政收入就更多,工资报酬就越高。这种收入分配不协调会带来很多弊端,如腐败,并影响低收入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高收入单位工作人员也无心做好本职工作,而是千方百计利用自己现有的资源去搞创收。这是改革实践中出现的比较严重的矛盾问题。于是,我当时提出就此问题申请一个课题立项,我这个提议被一些人嘲笑,认为搞这么个课题会把单位变得更惨。但我当时已经看到不单单是广西的问题,而已经是全国性的问题,我还是自费做了一些调研,然后发表了3篇系列论文,起到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作用。最初,南宁市开始进行这方面的改革,把所有党政机关多余的办公楼和门面统统收归由威宁公司统一经营,然后将利润上缴财政,由市政府统一按不同级别的标准发放津补贴。在实行两年后,区党委宣传部组织了一个调研组对威宁的做法进行调研和评价,我被邀请参加这个调研组。在调研报告写完后,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自治区财政厅苏厅长也参加了这个会。我在会上对苏厅长提出:“自治区政府也应该这样做。”后来,我写了《关于广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建议》,在内参《社会科学与决策》上发表,得到郭声琨书记的指示和采纳,从而推动了自治区对这方面的改革。到现在,全国都实行公务员阳光工资,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推行的,这是我到目前为止实践效应最大的一项科研成果。它的选题也是出于实践中的矛盾和问题,所以,搞应用对策研究必须高度关注实践。 5.做学问的学问———博与专的哲学———知识更新与主研方向的定位。上面讲了那么多选题方法,涉及方方面面太宽泛了。如果每个人都全部照搬这些选题方法去找研究课题,那么,他的研究领域必然很宽。这就涉及一个叫“做学问的学问”的问题。现代科学太发达了,做什么都讲学问。做官的有做官的学问(领导科学),送礼有送礼的学问,交际有交际的学问(关系学),做人有做人的学问,喝酒有喝酒的学问(酒文化)。当然,做学问也会有做学问的学问(研究学在西方叫科学哲学)。做学问最主要要处理好博与专的关系。就是说,一个人要做大学问,出经典性成果,不能就在一个研究领域中沉浮。要多搞几个领域,扩大知识面,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然后根据你所涉及的知识领域,找准各个领域的交汇点,作为突破口,从而更新你的知识体系,开辟一个综合性的研究领域作为主要研究方向。这样,你就会搞出可以让你留名千古的经典性成果来,从而成为千千万万学者中可望不可及的经典作家,至少是某一个研究领域的经典作家。 二、应用性选题的研究方法 (一)调研方法1.正面调研方法。这种方法很简单,但用处不大。该方法就是先与调研对象联系,并给对方寄去调研提纲,让其做好准备,若干时日后,就到这单位去,调研就进入三程式的过程中。第一程式就是单位领导带着调研组参观需要调研的单位,包括参观厂房、车间,有讲解员陪同。这就是所谓先给你有个感性认识吧。第二个程式就是开座谈会,听汇报,听介绍。调研组的成员们都成了上级领导,认真地听单位领导的介绍、汇报,不断记笔记,听完介绍、汇报后,调研组的成员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这时也到吃饭时间了,然后进入第三个程序。边吃饭边聊,并探讨一些具体问题。这就是典型的三程序调研方法。如果我跟随领导干部出去调研一般的都是这样三个程序。但如果是我做课题负责人的,我决不这样搞。因为这样搞调研绝对搞不到真实材料,都是假的东西,不可靠,而写出的研究报告也不客观,向领导提出的建议也不可行。我总共搞了22年的国有经济研究,调研了119个国有大中型企业,我一般采用的是侧面调研和非正式调研。2.侧面调研。所谓侧面调研,就是尽量避免与调研对象直接面对面的座谈,也不提前寄调研提纲给他们,也不预先通知他们要什么材料,而是与调研对象周围相关的人接触,交朋友、聊天,从而了解研究对象的情况。比如,在我搞国有经济学的调研中,我不找国有企业家的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而且,当我刚开始搞国有企业调研时,只有经委,没有国资委和工信委,也不直接找国有企业负责人交谈,而是找一般员工,或者找被置换了国企员工身份的自谋职业的人,或者找破产后的国企留守人员,因为这些人都可以说不是既得利益者的圈内人。因此,他们说真话道真情的可能性比较大,你会得到所需要的真实材料。这样,写出的调研报告才有客观性、真实性,给领导提出的建议才有可行性,才容易得到采纳,才会在实践中产生效应。3.非正式调研方法。所谓非正式调研,也称随机调研,就是在不同的场合下,正好遇到与自己的调研项目相关联的人。比如,坐火车,与你同坐在一起的,有一两位刚好是你的调研项目所需要调研的对象,你就想办法,与他搭话、聊天,从中了解你需要了解的东西。比如我在搞国有企业研究时,在坐火车时也跟至少20位左右的在国有企业上班的人聊过,其中得到不少有研究价值的东西。有时候,在开会聚餐的时候,如果同桌一起吃饭的人有国有企业的,我也向他们了解国有企业的情况,为了尽量多地利用非正式研究方法,我经常以教师的身份(我曾在百色学院当过14年教师)到其父母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学生家进行家访。在吃饭时,向他们了解国有企业的情况。通过这种调研方式,我得到了很多真实的有关国有企业的情况,为我研究国有经济积累了不少有价值的资料。 (二)调研材料的加工分析前面说过,调研方式分正面调研、侧面调研、非正式的随机调研,这三种调研材料肯定是各不相同,即真实程度不同、客观性不同、涉及面不同,甚至对相同的事实进行评介和分析也不同,那你相信哪一种声音,在撰写研究报告中采用哪种调研方式得来的材料呢?这就需要对调研材料进行分析,综合筛选过滤,判断真伪,决定取舍,做到所说的“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这番工夫,就会得到一个比较客观可靠的调查报告,但调查报告还不等于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一般分四个部分,即基本情况、存在问题、问题的原因分析、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调查报告最多能用在调研报告的基本情况这部分上。因此,写出调查报告后,还要进行下面几个步骤的工作。从调查报告中找出若干关键问题,并对这些关键问题召开小型研讨会,从而形成若干专题的调研报告。从调查报告一般不能直接提升到调研报告,必须经过小型研讨会形式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这个环节。因为调查报告纯粹是属于感性材料的东西,不能反映出深藏在事物内部的问题,更不能回答这些问题的原因。因此,按照常规的做法,必须召开若干次小型研讨会,找各个方面的专家参加研讨会,让方方面面的专家来讨论这个调查报告,找出调研对象的问题所在,分析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然后结合有关专家的意见,拟出撰写研究报告的提纲。 (三)研究报告框架的构建分析起点与研究框架的确定。通过若干次小型研讨会,了解各方面专家意见后,我们就要着手撰写研究报告或专著了。专家的意见有各种各样的,都是针对不同具体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他们不可能教你怎么写研究报告、怎么写专著,这得靠我们自己去做。你要写一个研究报告或一本专著,首先就要在脑子里有个写作思路,这个写作思路怎样去勾画,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分析起点的问题,分析起点定位不好,就有可能要走多次的回头路。如果分析的逻辑起点选对了,写起来就会顺利很多。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写《资本论》的过程很值得我们学习。《资本论》是分析、描述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趋势、结局以及揭示资本主义社会运行机制、发展规律以及危机周期性交替出现的一部社会巨著。马克思在撰写这部不朽巨著时,是怎样构建其分析框架的呢,又是怎样定位逻辑分析起点的呢?我们知道,《资本论》的第一章就是商品,所以,马克思《资本论》分析的起点就是商品。由于篇幅关系,要讲清楚《资本论》的整个分析框架是不容易的,我在此描述一下《资本论》中最重要的内容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框架。我刚才说过,商品是《资本论》整部巨著的分析起点,同时也是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起点。马克思在分析商品这个概念时,最初引出了另外一个概念———劳动。他指出:“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劳动这个概念就被引申出来了,在分析劳动和商品关系时又引申出“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概念,又引申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又称为社会劳动);在分析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时,又引申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凝结成商品的价值;在分析什么时间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马克思指出:“在当时平均的生产力水平和平均技术水平下,生产某一种商品所需要的时间。”这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成为比较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尺度。在分析这个问题后,马克思又指出另外一个问题,工人的工资是否等于他们生产的全部商品的价值呢?换句话说,工人的工资收入是不是他们付出的全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马克思作了否定性的回答。马克思指出,工人的劳动时间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解决他的衣食住行和养育后代,从而形成劳动力再生产的劳动时间,这部分叫必要劳动时间。这一部分必要劳动时间在生产过程中就形成了劳动力价值。这部分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资本家以工资的形式支付给工人,然而资本家对工人的劳动要求并不满足于必要劳动时间这一部分。如果满足于这一部分的话,他就赚不到钱。资本家通过增加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来让工人创造更多的价值,这种被延长的劳动时间被称为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形成劳动力价值,而剩余劳动时间创造剩余价值。劳动力价值资本家以工资形式回报给工人,而剩余价值则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这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也是资本家发财致富的秘密。 从上述马克思的整个剩余价值理论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从“商品”开始到“剩余价值”结束,总共出现了11个概念,而哪个应该最先出现,哪个在第二,哪个在第三,哪个在第四、第五,哪个最后,体现了一种严密的内在的逻辑排序关系,从而形成了一个完美的、无懈可击的逻辑分析框架。按这个逻辑分析框架思考形成的剩余价值理论,达到了无懈可击的完美程度。《资本论》面世以来,没有人能找到有说服力的事实和论据批驳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分析起点的定位和分析框架的构建对学术专著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起点选对,分析框架完美,符合逻辑排序,写起来就非常顺当,否则就会反反复复走弯路。 三、激发灵感的三种方式 (一)头脑放松法所谓头脑放松法,就是当你对某个学术问题绞尽脑汁想不通、百思不解时,你就不要再呆在书房苦思冥想了,到户外去散散心,迈步山水田间,或昂首看看蓝天与白云,或听听树林里的百鸟鸣叫,或看看农田里的庄稼长势,放松放松。啥都不想,这样,灵感的火花就会突然爆发出来。你百思不得其解的学术问题就会在瞬间想通了。为什么在书房里思考了那么久的问题一到户外放松一下就有了答案呢?连你自己都不理解,从而感到惊讶!我有很多这种经历。但原因是什么,我也搞不清楚的。我想,大概要用脑科学的某些原理解释吧。原因不清楚不要紧,但这方法谁都可以试一试,我保证绝对有效。 (二)头脑风暴法所谓头脑风暴法,就是当你遇到某个学术问题百思不解的时候,你不妨提出来与同行讨论,甚至争论。在争论过程中,你的灵感就很容易激发出来,从而得到答案。在争论过程中,不仅可以解决你想了很久不能解决的问题,还可以引起你一系列的学术假想。这些假想又会成为你感兴趣的新研究对象或新的研究领域。比如坡尔在与爱因斯坦争论广义相对论时,引发了他对原子模型的假想,从而在对原子模型的研究过程中,创立了一门新的理论物理学———量子力学。而他在创立量子力学的过程中遇到很多科学问题,都是在与爱因斯坦的争论时受到启发想通了的。 (三)醒后晨思法这个方法很有效,就是在你甜睡了一夜,清晨睡醒后,不要急于起床(当然我不鼓励睡懒觉),而是躺在床上想想你在学术研究中遇到的难题。因为早晨头脑最清醒,思维效率最高,也就是最容易产生灵感的时候,你千万不要错过这个灵感易发的时段。 四、做学问的平台 老鼠哲学与金子哲学。老鼠哲学是秦朝丞相李斯提出来的,实际上是说从政的平台,是关于厕鼠与仓鼠的关系问题。李斯发现,粮仓里的老鼠比厕所里的老鼠长得大而肥,他认为:这是环境不同。仓库里都是粮食,所以,老鼠吃得好、吃得饱,当然要比厕鼠大而肥。做官也一样,在京城做官比在县乡做官,容易升得快,做得更大,因为京官容易靠近皇帝,容易在皇帝面前表现自己的才华。金子哲学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提出来的,意思是说:只要你是一块真的金子,放在哪里都闪亮,放在牛粪上也闪闪发光;如果你是一块铜或一块铁,就是把你放在火堆中,也很难让你发光闪亮,这就是金子哲学。20世纪七八十年代,老师经常对大学毕业生讲金子哲学,鼓励毕业生到边远山区、落后的地方去工作,要服从分配,不要总是想往大城市跑。他们是这样对学生说的:只要你有能力,在哪里都能干出一番事业来,而且,越是艰苦的地方,越容易干出成绩。这两种哲学,用来分析做学问的平台,我们应该怎么看呢?我认为,老鼠哲学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而金子哲学适用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因为自然科学研究要出成果需非常先进的实验设备,因此,在实验条件好的地方搞自然科学研究比在实验条件差发地方搞研究,出成果就容易得多。而社会科学则不同,社会可要出真理性成果必须靠近实践,关注实践,还要有好的研究方法,设备条件不起实质性作用。在北京搞社会科学研究,效果并不比在县城搞优越多少,关键在于思考方法,在于实践的介入程度。 作者:周志华单位:广西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社会科学论文: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 1如何寻找对话点 笔者评论过的一篇文章以重大体育赛事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正的或负的为对话点,从方法学的角度提出自己的见解:争论源于计算经济影响的方法不同,解决了为什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王岩的博士论文《职业联盟的经济分析》以前人用交易费用解释职业体育联盟的源起、存续及发展问题为对话点。作者提出交易费用的理论将人与人之间发生的一切关系都视为一种“交易”关系,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去讨论职业体育联盟源起涉及到两个基本原则:第一个原则是,交易费用是职业体育领域内参与职业体育活动的人与人之间交易产生的成本;第二个原则是,为使交易费用达致最低,参与职业体育活动的各方会寻找产生最低交易费用的制度(组织)形式。根据此逻辑,由两家职业体育俱乐部共同组成的联盟并向消费者提供体育产品其制度运行的费用较低,因此会形成联盟。但实际上这样的联盟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应如何理解职业体育联盟的源起和发展?作者认为,联盟的组织形式除了受到“交易费用”的影响外,还涉及到“联盟剩余”问题。所谓的联盟剩余,是指职业体育联盟产生后给联盟带来的价值和财富。联盟剩余正是在交易费用一般化前提下具体替代交易费用的因素,也正是理解职业体育联盟的源起、存续、发展及扩张等问题的关键所在。尽管以联盟剩余补充或替代交易费用的解释的尝试的论述尚有待完善,但是这种对话对知识积累是有益、可取的。 2问卷的信度问题 问卷的信度往往是研究结果是否合理的前提基础。它是指采用同样的方法对同一对象重复进行测量时,其所得结果相一致的程度(风笑天,2001:109),并可具体划分为再测信度、客观性、内部一致性等多项内容。在目前体育社会科学的领域内,一些相关研究并没有对问卷的信度进行考察与验证。例如,2005年《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研究居民体育参与的一篇文章没有做信度检验。2013年《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一篇研究锻炼与心理健康的文章运用折半信度(Cronbach’s)进行信度检验,做得不错,但仍然不够充分。因为折半信度仅为衡量问卷内部一致性的指标,信度的测量还包括前述的多项内容,以多重的指标反映问卷的信度更为可靠。 3抽样方法的选取 社会科学研究要从样本推断总体,抽样方法的选取十分重要,只有运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才能知道每个个案被抽中的几率,并据此推算总体情况。可能受制于调查成本和追求操作便利或对抽样知识的把握不够,一些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并没有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至少在文章叙述中并无交代调查的抽样方法。例如,2013年《体育科学》中研究运动员心理和2008年《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中研究大学生体育兴趣的两篇文章便存在这样的问题。不是随机抽样,研究的结论只适用于样本,不能推论到总体。更进一步的要求是在定量研究中,研究者需要根据自己的研究目标和总体特征,慎重地选择适当的随机抽样方法,例如,当组间差异大,组内的差异小时,选用分层抽样方法更恰当;当组间差异小,组内差异大时,选用集体抽样方法更适合。最后,样本获取后需要评价样本的代表性,分析样本与总体的吻合程度。研究者可以根据总体的某项指标,诸如年龄、性别等常见的人口特征变量,来检查样本与总体的情况是否一致。在已发表的涉及抽样调查的体育社会科学的文章甚少见到有评价样本代表性的环节。 4统计推断的谬误 统计推断谬误主要源于混淆研究的分析单位,错误地将某一层次的行为模式和研究结果推广或嫁接到另一层次。其中,根据集合单位的分析结果作关于个体的断言,被视为生态学谬误(郭志刚,2009:11)。这些统计推断的错误在于将宏观层次的分析结果运用到微观层次上。例如,如果我们通过对不同省份的统计年鉴数据分析发现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公众的体育消费呈现正向关系,研究者因此得出“个人的收入水平越高,他们花费在体育方面的消费也越大”的结论,就有可能产生生态学谬误。虽然我们不排除宏观层次的现象与微观层次的行为模式出现一致的情况,但由于我们没有证明解释宏观与微观层次的连接路径和通道,这种根据宏观统计结果推断微观层次的行为是有风险的。如果以低层次研究单位的分析结果推断较高层次单位的运行规律,则是还原论谬误(郭志刚,2009:12)。这种情况在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并不少见。例如,2003年《西安外国语学院学报》和2013年《北京体育大学学报》的两篇文章,就将片面地将某个区域大学生余暇体育现状和大学生运动员应对压力方式的研究结果推广到更高层次、更大层面,产生还原论的谬误。 5统计方法的运用 社会科学的研究可分成三类:探索性研究、描述性研究和解释性研究。探索性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使研究者对现象与问题有一个初步了解,并为今后的研究打下基础;描述性研究经常用于描述某些现象,并试图从杂乱的现象中找出一些事物联系的特征。解释性研究通过严密的归纳和演绎过程,挖掘行为、认知以及现象发展的深层原因,寻找影响事物关联性的因果规律,是社会科学最高层次的研究。(风笑天,2001:66-67)遗憾的是,目前体育社会科学解释性研究尚不多见。例如2012年《当代体育科技》和2004年《天津体育学院学报》研究大学生休闲体育和居民体育消费的两篇文章只是描述现象和问题的表征。并未深入探究影响事物发展的关键实体。即便部分学者试图寻找事物的发展的规律,但也并未运用科学的方法,更多是基于个人的主观臆断。例如,2012年《北京体育大学学报》研究网球运动的文章,作者有探索因果关系的意识,然而,在分析网络运动对完善体育管理制度的影响时,单靠询问被访者的认识感知,而不是通过建立两个变量的分析模式,从统计角度加以考察与验证。此外也有学者运用相关分析来研究变量之间的关系,例如,2004年《北京体育大学学报》研究大学生体育大学学生生活满意度的文章做了两变量的相关系分析。社会现象是错综复杂的,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可能受到其他变量的影响(李沛良,2002:211)。单纯的相关分析只能确定两个变量X和Y之间相关程度或正负,在没有控制任何变量的情况下,仅仅运用相关分析无法判断和排除变量之间是不是虚假相关。如果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够在条件的情况下运用多元线性回归、logistic回归和因子分析模型,甚至结构方程、路径分析等方法,我们的研究才会更准确和客观。 6迈向综合性的分析 个人的认知与行为受制于个人本身以及外在的环境。一方面,外在环境是先于任何个人而存在,并是既定的社会事实,所以人们在社会化过程中均生活在一套难以改变的约束系统下。另一方面,个人的自主性也决定着人们绝不是任由环境、秩序和结构摆布的“机器”,行动主体的认知观念和意义建构影响和形塑着行为本身。这种融合了个人特征与社会因素的分析视角已经成为社会科学各分支学科(特别是社会学)的研究思路和分析路径(吉登斯,2003;杜瓦斯,2011)。目前体育社会科学采取综合的分析视角的研究难得一见。多数的研究要么偏重于从个人的人口特征、社会特征的归因,要么单纯从宏观的制度背景、结构因素和文化影响对个人的体育认知与体育行为进行分析,并且往往忽视了诸如组织、社区和家庭等中观层面的因素。假如我们认同上述的趋势和主张,则可以考虑搭建一个整合微观、中观和宏观层次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框架供研究者参考。以体育锻炼为例,在微观层面,个人从事体育锻炼有可能出于自己的喜好,并与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等个人人口社会特征密切相关。在中观层面,选择体育锻炼也有可能受到同辈群体、家庭环境或者学校规定等影响。在宏观层面,国家提倡的“全面健身运动”与学生升学、毕业相挂钩的体育政策也会促使个人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研究框架如下上述的分析、观点和主张只是一家之言,受个人的训练背景、研究经历的影响,带有个人的经验色彩,绝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律则,仅供参考,敬请批评。 作者:丘海雄于永慧单位:中山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 社会科学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思考 一、高校社科处与早期科研处的异同 大多数高校早期在科学研究管理工作中并无文理之分,统一由学校科研处执行管理。因此,早期的科研处同时兼顾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的科研管理工作,如笔者所在高校江南大学即是如此。但是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从根本上就是大相径庭的,管理工作也就有必要区分开来。并且高校可谓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最密集、力量最雄厚、学科门类最齐全、承担科研任务最丰富,科研处在文理皆管的情形下无法做好细部管理,社科处的成立意味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的规范和进步。尽管自然科学与哲学社科独立管理,但社科处亦延续着早期科研处基本的、有效的管理方法,并在时代的步伐中不断创新。如在管理过程中通过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激励等措施服务于学校教职工和科研人员,做好管理工作,达到管理目的,确保高校科研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优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模式 要实现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社科处与各学院需做好协同管理,首先学院需明确其不足,如江南大学的文科学院已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仍存在的诸多问题:(1)过于依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主动从学院角度出发对科研项目进行管理的能力不强;(2)科研秘书未做到专岗专职、专员专用,导致在努力配合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不能发挥自主工作效能:(3)重于对申报立项环节的管理,弱于对过程环节及结项环节的监管,课题不能按计划时间完成;(5)不关注对研究成果的转化,服务社会的效果不明显。这些问题,并非学校职能部门单方面能改善的,在此谈谈作者在实践中积累的一些想法。 (一)培养竞争意识改革开放30多年来,市场经济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方式,已成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并且已逐步沁入和影响到社会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因此,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中引人市场化机制,建立竞争意识,本质上是市场经济属性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反映,或者说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必然要求(王宝民.论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的若干问题[J].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4,(1):35)。为了使学校社科工作能获得整体性与持续有效性地发展,加强学院间的竞争意识是科研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必修课。以江南大学为例,在调动各学院竞争意识方面有以下措施:(1)每学期定期召集各学院书记、院长、负责科研副院长开科研工作会议,通报相关数据及工作,使各学院始终保有良性竞争意识;(2)将各学院月度科研数据汇成报表,将月报表上传公布至校内办公系统网站,传送电子档月度报表给各学院分管科研的院长及科研秘书,通过开放环境与公共舆论,使压力转化为动力;(3)年度数据排序,经过一年的努力与沉淀,社会科学处将各项数据进行整理排序,如学院年度立项数、年度科研经费值、年度优秀论文数、年度著作数等,并计算出与上一年的增长比,通过办公网络与印刷成册等开放平台,激发各学院的自省意识与竞争意识。 (二)协力监管执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主要以项目管理为主,因此社科处与各学院应做好对项目的全过程协力监管。申报立项环节,应首先掌握平衡,即质量与数量的平衡,各学院可先行申报预审,把关质量提高中标率。其次是需做好协同工作,一是形式的协同,学院先对申报书形式做预审,社科处再审;二是内容的协同,社科处与学院尽力协助申报人员围绕或契合学校重点研究方向开展申报工作,借助前期成果和研究团队取得优势。再次是可设立重点研究配套基金,社科处或学院对符合重点研究方向的申报课题择优扶持,立项课题给予配套奖励。执行环节,通过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关键项目的中期评审会,使流于形式的中期检查实际化,且能借助评审会使项目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不至于拖沓到最后。在上级部门无法集中各地在研人员开展中期评审会的情形下,各学院小范围内部组织,同时邀请社科处、校内外专家、承担同类项目的其他研究人员参加,集中对项目进行到中期阶段的情况结合整体计划进行评估分析,有利于下一阶段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结项环节,科研项目不提倡申请延期,既影响学校及个人声誉也不利于结项后新项目的申报立项,更不利于良好学术风气的形成。学院可先组织院内预结项,在规定结项时间的前两个月向项目负责人发出结项提醒,要求项目组准备好结项材料。项目结项并非最后的终结,在教育部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中提到“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转化应用,强化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普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大力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积极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构建哲学社会科学社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由此可看出成果的转化应用是需加强重视的一个环节,也是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之间的一道桥梁。 (三)建立奖励机制以江南大学为例,社会科学处是在学校党政相关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具体执行管理工作,各文科学院有分管科研的院长并多数配备有一名科研秘书,可见层级结构比较健全,为金字塔式管理层形。管理各层级的运行状态取决于制度的建设,奖励制度不可或缺。从奖励机制的本质来看,需依凭一套完善的效能评价体系,综合管理工作中必需的各要素:人、财、物、空间、时间等发挥的效能,以“人”为优秀要素,人的效能评价就是对各层级的科研管理人员、科研人员或教师个人根据其劳动性质与劳动内容进行相应的效能评估。从奖励机制的内涵来看,建立集体奖励机制和个人奖励机制,不但要表达对集体的肯定,而且要逐层奖励分管领导、科研秘书、科研人员或教师个人。从奖励机制的意义来看,是一种能更好地调动工作积极性、向心力的管理辅助机制,强调人及人的劳动价值(范俊英.构建高校科研管理和谐机制之我见[J].科技管理研究,2008,(1):125)。 如江南大学近年来一直执行对年度科研教学优秀成果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范围为学校在职教职工及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部门为人事处。根据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管理工作中作出的贡献进行分档奖励,同时按照工作完成量给予相关集体奖励。评奖程序公开规范,首先由个人申请,学院核实后,向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等职能部门推荐申报,并提交成果材料;人事处再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并公示;最后由人事处将公示结果汇总报学校考核聘用委员会审定并发奖。奖励机制也顺应时势不断做出修订,以支撑管理水平逐渐完善,管理目标共同实现。 作者:邓理单位:江南大学社会科学处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理论的研究 一、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中的开放与内生化 在理论研究中,愈是具有公理性和规律性的事物,愈是具有普适性、兼容性以及共享的特征。正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命题之所以能够成立,以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质的规定性”,就是遵循了“三大规律”———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即遵循了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市场经济”和“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并非具有制度的排他性的一般规律。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或许有学者基于一脉相承的思维定势会强调: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最终”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即这一社会主义的“质的规定性”是具有排他性的;但是,如果在理论研究中,对不断发展的事物要使用“最终”这样的终极判断命题,从方法学的角度看,或许要首先破解一个前提性假设,那就是:人类社会“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本质上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而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一方面是否只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某一时期、某一阶段或某一社会形态;另一方面,发展的“过程”是否存在“最终”这样的终极判断命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是这样的判断:“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 另外,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内生化还是一种多维现象:如一些学科特别强调自身话语方式的特殊性,尤其是强调以西方的或古人的理论逻辑来规制和证明今天中国的现实主题;又如,有些学术期刊在编审稿件时,若不见其有各种数据、模型的累积,便以为缺少学术真谛;再如,在我们每年大量产出的程式化、格式化的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究竟有多少能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当理论研究的内生化已然成为一种惯习,并且进而结构出一种强大的理论情境和逻辑语系时,不仅将对后学者的思维方式和理论视野形成束缚,进而弱化理论的创新,而且将限制理论研究中多学科的交叉,甚至削弱理论体系自身在创新中的科学性与说服力。 二、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中的全球化与时空维度 有学者认为,提出“全球化”概念的是日本学者大前研一。但笔者认为,最早揭示全球化趋势及未来特征的是马克思。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使用“全球化”概念,但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发表时就作出了“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的趋势性判断;并强调,“过去那种地方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替代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 在理论研究中,身处特定社会发展场域(场域是各种关系的总和)中的研究者的价值向度,必然要影响其对研究中的时空维度的选择,即个体的价值向度与研究中的时空维度的选择,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且还是其开展理论研究的重要前提。虽然任何研究者在理论研究中的时空维度的选择,都会面临价值向度、理论视角以及方法应用的差异等问题,但也有共性的基元是可以探寻的。今天的全球化,既是一种发展趋势、同构环境,更是一种社会存在。当研究者在理论研究中选择历史的时空维度时,由于历史不能假设,人们的基本价值向度首先是恪守,并在强调历史传承性的基础上,进而主张坚持是发展的基础。但是,这样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应用在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实践命题中时,就意味着要思考马克思主义原有理论谱系和逻辑传统的突破问题。正如,当我们都逐渐认同市场经济只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共性手段和路径,并且由于全球化和信息时代的到来而逐渐培育出一种具有开放和共时特征的发展场域,并培育出崇尚合作、互促、共赢的过程时,从方法学的角度思考,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基于商品生产和市场竞争,基于对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必然产生剥削的理论分析,是否也适用于我们今天对全球化背景下的所有市场经济做更深入的理论研究。笔者以为,历史既给人启示,也给人们警示;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而言,看历史有多深,看未来有多远,是为深远。 当研究者在理论研究中选择现实的时空维度时,研究者的价值向度,通常要强调各国、各地实践条件和环境的差异,强调从国情出发的发展主题的时代性(机遇)和“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实践性。但是从发展趋势看,在全球化背景下,不同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体,当其都不能规避全球化的共时性场域和同构、互促过程中出现的经济危机时,其对经济危机性质的认定,以及分析和研究全球经济危机的方法等等,是否存在首先设定各国基本制度作为研究经济危机前提的理论区分的方法,尤其是在全球经济基于高度分工而相互依存的今天。当研究者在理论研究中选择未来的时空维度时,理论是一种指导、一种预期或假设,其价值向度既包括坚守制度的阶级性和对理想的追求,又包括坚持理论应由实践来检验和修正的方法。因此,一方面,从理论研究的未来趋势看,当全球化逐渐培育出共时性的同构现象和趋势,而且“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时,除经济全球化以外的政治全球化、文化全球化和社会生活全球化的互融方式以及程度等问题,都应是社会科学研究者应当关注的;另一方面,从研究未来发展的方法学角度思考,由实践检验理论的“结果”或是或非,都应当被视为一种常态。然而,在我们的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中,人们不仅很难看到本应同样常态化的“证实”与“证伪”的互验研究,而且无论是学界还是政府,都少有对实践检验不成功的理论,再做进一步的理论检讨的研究。笔者提出这一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在研究中经常面临的困惑,或者说是中国学界长期面临的困挠,是因为这未必只是方法学上的问题,未必只是理论研究者个人的偏好问题,未必只是这个研究群体在理论素养方面存在某种缺失的问题。 三、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中共性寓于个性方法的深化 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发展观的基本方法是把共性寓于个性之中;而且纵观不同民族和国家的发展,通常都是基于本国国情而采用共性寓于个性的方法,即使当年那些提出“依附论”的国家或民族也是如此。正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命题的提出与实践建构的基本路径,就是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即把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寓于中国国情之中。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当人们强调从实际出发并运用共性寓于个性的方法时,值得注意的是个性不等于共性,这是因为二者的内涵和外延的逻辑边界可能存在不对称的情况。正如,用同样的研究方法和逻辑理路,对应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及实践时,或许会产生出一些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正如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命题而言,与时俱进的方法和路径是“社会主义”寓于“市场经济”之中,还是后者寓于前者之中?如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制度命题,那么就需要研究它与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它在人类社会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历史方位、它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等等;因为这涉及到讨论“寓于”和运用“寓于”时将产生的一系列关于体制和机制创新的“底线”问题。又如,如果“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两个命题都是共性的,只是有理论层次上的区分,即其中一个是制度问题,一个是手段和方法问题,那么就需要研究二者在人类社会发展中交叉、重叠的历史区间、历史阶段问题,因为在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即共产主义实行有计划生产是历史的必然。再如,作为人类社会发展手段、路径和方法的市场经济的自身规律,如何在我们的特定制度中得到遵循的问题,因为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与社会主义价值观之间潜在某些冲突既是常态的,也是客观的。由此,笔者以为,共性寓于个性的思维方式,以及作为一种研究方法的应用,应是有条件的;而且共性寓于个性的方法未必适用于对各种发展关系的解读。因而共性寓于个性的研究方法需要深化。为此,笔者在“论中国社会转型的同源性与非同源性”一文中提出并论证了理论研究的同源性和非同源性命题、视野及方法,进而提出的思考有二: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说,“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当我们今天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和“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多元交换和多元分配关系时,要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不是简单地基于共性或个性的视角就能回答,而是在研究方法上要突出现实的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分配制度的非同源性。但即使如此,从类比研究方法来审视,新困惑又在于:我们或许还需要回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恩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之间的同源性或非同源性问题。当我们基于全球化的共时性场域和同构趋势做理论研究时,尤其是把“全球化”视为不同制度发展和同构的某种同源性条件与环境时,我们是否需要思考马克思主义剖析各种生产方式的理论和方法的同源性问题。虽然从方法论的角度讲,研究“方法”有宏观的和技术的区分,而且这种区分为研究者提供了走出某些研究困境的选择;但是,研究“方法”本身的同理性和适用的普遍性,是应当受到理论研究者的遵守和依循的。 四、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解放思想与理论创新 解放思想既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也是推动理论与时俱进的重要社会机制。然而,“解放思想”作为一种思想武器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包括“破与立”两个方面和两种功能,那就是:破除旧思想、旧观念、旧的思维方式和旧的行为方式,树立新思想、新观念、新的思维方式和形成新的行为方式。应当说,“破”是“立”的前提,“立”是“破”的目的。因此,就整个社会而言,包括理论研究中的解放思想,其实质是要在“破”的基础上树立新思想、新观念和新的思维方式,进而形成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和统一行动。在理论研究中,当人们强调“一脉相承”的理论创新方法时,既是在强调理论与时俱进的前提,也是在强调理论创新中解放思想的“底线”;而且强调“一脉相承”通常是指对原有理论体系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坚持;但笔者以为,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本身也需要与时俱进,因为“生活之树常青”。由此,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解放思想与理论创新之间,有一系列的关系值得认真思考。彼如,一种理论体系在与时俱进中,自身是否会发生理论产生的前提、社会条件和价值系统“一脉相承”的和谐与否的问题;如一种理论体系在创新发展中自身的和谐问题,是否要影响到理论指导实践和与实践相结合的和谐问题;如理论在指导实践中的和谐与否问题,是否要反映在人们的实践结果上……如此等等。其实,当实践的结果产生出“三农”这类“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社会问题时,基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方法,或许首先应当检视的就是理论或政策(政策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现实形态)。 在理论研究中,经过实践检验是正确的思想、观点、立场和方法,人们通常视为“真理”;但研究者在面对“真理”并以此作为再研究的论据时,其学术态度和方法,是应当恪守而不越雷池一步,还是应该把“真理”再视为“理论”,由实践再检验?这里提出的并非是一个伪命题。因为恩格斯1886年在《致爱德华•皮斯》的信中强调,“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脱离这些事实和过程,就没有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而列宁在强调的真理不能跨前“半步”时,并不仅仅指“历史事实”,而是同时针对了“发展过程”。在现实生活中,当政策作为理论联系实际的现实形态,在面对实践基础和实践环境存在巨大差异时,一线实践者的角色紧张(rolestrain),在于难以把握“一切从实际出发”和“坚决贯彻”之间的关系;而理论研究者的角色紧张,在于难以把握解放思想与理论创新之间同源泉性和非同源性的关系。或许有研究者认为,从实际出发去贯彻或基于同源性开展非同源性研究,就体现了二者的统一。但无论是实践者还是理论研究者的困惑依然: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实践创新的尺度、底线和权限在哪里的问题。人们都知道,“授权”是开展各种“改革试验”的前提(行政免责),但哪一行政层级的创新需要授权,而且理论研究是否也需要授权?这里要顺便指出的是,有些人把“双百方针”中的“百花齐放”解读为“理论研究无禁区”,其实这是一种无知的臆想;因为“百花齐放”本身就是标准,即绝不等于“百草随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要“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形”的目标。因而解放思想无论是作为强大的思想武器还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是否需要思考其如何走向制度化的问题,即鼓励全社会解放思想所要崇尚和追求的,是理性、科学、规范、秩序乃至法治,还是其他?纵观改革开放35年的历程,以整个社会为对象的解放思想,通常都涉及到国家意识形态、生产关系的调整甚至变革,如否定“两个凡是”和“以阶级斗争为纲”,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等。这与强调社会个体、单位组织的所谓解放思想显然是不同层次的。因此,社会科学研究者在理论研究中的解放思想,不仅要考虑研究主题和内容所涉及的层次,而且要考虑理论成果联系实际所提出的政策建议,是否需要授权的可操作性问题。另外,当研究者在推动一种理论创新时,通常会借助从其他理论体系中抽离出某些思想、观点、方法和具有共性的原理,来嵌入其创新的理论体系中。但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从其他理论体系中抽离出来的“东西”,如果脱离了那些“东西”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发展基础时,其理论创新的科学性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另一方面,当一种理论体系具有持续的与时俱进的空间、具有巨大的逻辑张力能够兼收并蓄其他理论体系的成果时,除了说这一理论体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更加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之外,这种情况还同时说明了什么? 五、社会科学研究中“基本原理”的坚守与应用 我们熟悉的研究范式是把基本原理作为理论研究的前提和公理。但什么是“基本原理”,或许理论研究者有不同的认知。其实,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任何基本原理本身也要发展。无论是在理论研究中还是在实践中,被多数研究者和官员所认同的基本原理通常有三大类:其一,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方法。对实践者和研究者而言,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不仅客观上存在差异性判断和多样性选择,而且在现实中,研究者是否有权认定哪些基本原理已经过时、哪些不过时。如果说,没有过时的就是“基本原理”,过时的就只是“一般理论或观点”,其实这样的解释不仅牵强,而且没有说明任何问题。其二,把某一时期党和国家重要文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视为“基本原理”。这类基本原理通常具有很强的时期特征和所指对象的特定性。因此这类基本原理的应用,不能脱离特定的社会发展环境和条件,如1989年邓小平同志特别强调的“稳定压倒一切”;同时,在某一时期提出的新理论或政策,既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而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而所谓超前性的部分,恰恰是需要通过新的实践去检验和求证的。 当一些研究者把本身就需要由新的实践去检验和求证的东西也视为不可讨论的“定律”,并作为论据使用时,是一种怎样的学术态度和研究方法?从方法学的角度看,这种将抽象的概念视为真实存在,并以其为真实存在来对待的理论研究过程与方法虽类似于“实化”(reification),但应用实化方法的重要前提,是对事物发展时空维度的选择和符合于差异性的具体实际。其三,一些研究者把某级领导的个人认识、看法和观点当作“基本原理”。这种情况值得思考的问题更多:对基层实践者和研究者而言,谁能区分哪些东西是某领导个人的思想和观点、哪些又是代表地方党委和政府?如当一些地方把主要领导的思想作为“基本原理”,特别是当一些地方的高级主官频繁更替甚至极个别出了问题,而后续领导的一些基本观点与前任者又不一致时,无论是实践者还是理论研究者,都会面临诸多的困扰。 理论研究中对于基本原理的应用,在于基本原理揭示了事物的阶段性本质和与之对应的规律。但事物的本质又是抽象的,人们要把握事物的本质,只能通过该事物的外部特征去认识;同时,事物的“本质”是该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即倘若某一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发生了改变,那么该事物就演变或改变为他事物或新事物。按照这一基本原理,对于身处一线的理论研究者而言,研究者是否能以此作出自己在研究中的判断和作出的判断是否有价值。理论研究者都知道,反映事物本质的外部特征和特点通常是多元的,而且这些多元要素之间又是互促、制约和关联的,并与事物发展的阶段紧密联系。在通常情况下,事物发展愈是走向高级阶段,其多元外部特征的关联度既可能提高、又可能发生分化,甚至一部分外部特征或特点还可能开始消失、一些新的特征和特点又会呈现出来。这一过程与事物以“量”的变化为基础而使然的“质”的局部变化相关联。这意味着人们在某一发展阶段揭示并形成的基本原理,客观上都潜在某种历史的局限性。因此,在理论研究中坚守基本原理固然重要,但发展基本原理更为重要。 理论是政策的基础,政策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现实形态并对未来新的实践起指导作用;这也是政策在实践中接受再检验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把需要求证的“东西”作为经验论据,还是作为衡量新实践和理论创新的尺度,都是需要进行科学严谨思考的。对社会科学工作者而言,当我们坚守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惟一标准时,理论研究成果的科学性,既要由昨天的实践即历史来检验,更要由现实的“发展过程”即新实践说了算。诚然,笔者知道这不仅会使理论研究者产生新的困惑,如实践检验理论的周期有多长?生产力作为检验事物发展标准的应用周期如何选择等等?而且实践者的困惑也是存在的,如在实践中我们很难建立追究非科学发展政绩者历史责任的机制。但笔者坚持认为,只有建立起对为政者历史责任的延伸追究机制①,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作者:戚攻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研究多元化原则的探讨 一、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复杂性依据 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必然造成研究方法的多元化。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历史过程,它是一个由多种因素组成的复杂系统,其中包括有经济、政治、科技、军事、文化、民族、习俗、社会心理等因素或者子系统,并且,这些因素或者子系统还处于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每一个因素或子系统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并由此产生出一些特定的研究方法。此外,上述因素或子系统又不是平行发展的,而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于是就成为多种交叉学科的研究对象,产生出各种类型的交叉学科的方法。由此可见,社会科学只有凭借各种各样的具体研究方法,才能1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37页2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4页揭示出社会历史过程及社会历史现象的复杂性。 二、社会科学研究主体的差异性依据 黑格尔指出:“方法就是逻辑内容的内在自我运动的形式之觉察。”也就是说,对象的内容本性、客观规律要成为思维方法、研究方法,首先要为研究主体所认识和把握,并且要经历由客观到主观的转化、主体对客体的改造和建构的过程。客观规律只提供了形成思维方法的客观基础,但不能提供人们思维和实际活动的现成规则和手段。客观规律只有内化于人的头脑中,并转化为思维活动的内在规律,它才能成为科学的思维方法,才变成人们思考问题的规则和手段。所以,思维方法尽管有其客观基础,但绝不是纯客观的东西,而有其主观的因素、主观的特征。 由于研究主体在政治立场、利益需要、知识水平、研究能力、兴趣爱好、情感意志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无疑会影响到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程度,会造成对于思维方法的不同选择和应用,形成不同的思维视角和研究风格,从而形成不同的学风和流派,造成宏观上方法多元化的情形。如培根重视归纳法,而笛卡尔、斯宾诺莎则推崇演绎法;罗素强调逻辑和理性,而叔本华、尼采则提倡直觉和直观,突出强调反理性主义方法的作用;贝塔朗菲对事物善于作整体性、综合性的系统思考,而实证主义者却更强调分析的实证的研究。 三、社会科学研究实践活动的多样性依据 指出:“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黑格尔也认为:“在探索的认识中,方法也就是工具,是主观方面的某个手段,主观方面通过这个手段和客体发生关系。”也就是说,方法是主体从事实践活动、达到预定目的的工具和手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桥或船。实践是有对象有目的的,不同的实践活动的不同对象和目的就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不同的方法,实践活动的多样性就必然要求思维方法、研究方法、工作方法等等的多元化。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深入,形成了“方法论热”,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多元化已成为了一种现实的趋势,我们在以后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过程中,要重点把握方法的多元,以多元的方法来进行我们的学习研究。 作者:陈凯单位:重庆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科学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式探微 一、创新性研究的选题方法 创新性研究的选题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横向拓展、细分:另一种是纵向挖掘、深化。 1.横向拓展、细分。讲这个问题,要提到一个新的概念,即“研究板块”,任何一个研究领域都可以看作是一个研究板块。既然是板块,就可以分割,或者叫细分。所谓“细分”,就是把一个研究领域分成很多小的部分,并将这些分割出来的部分当做独立的研究对象。细分不仅仅分一次,可以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细分下去。比如,经济学首先可以分成三大块:工业、农业、服务业。这三大块中的第一块当然还可以再分,比如,工业可以再分为轻工业和重工业。重工业可以再分为汽车制造业、工程机械制造业、矿山开采业等。矿山开采业又可以再细分为铝矿开采业、铜矿开采业等等,依此类推。随着工业生产实践的发展还可以细分下去,分得越细,选题就越多,创新性也就越强。所以,只要你时时关注社会实践的发展,对原有的研究领域进行细分,找到具体创新性的选题是不难的。2.纵向挖掘、深化。研究领域既然有横向,当然就有纵向。通过横向的拓展和细分可以找到创新性选题,当然也可以通过纵向的挖掘、深化获得创 新性选题。所谓纵向挖掘深化,就是对一个很具体的研究对象,别人对它的研究还不够深、不够透,而自己可以对它再进行深化的研究。比如对国有企业的研究,最先是研究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而这个问题其实是国有企业经营权的问题,当时学术界强调要政企分开,给企业松绑,给企业自主权,于是国务院就出台了扩大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条例,给了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十四项权利,这十四项权利后来又通过立法出台了《国有工业企业法》将其法制化固定下来。后来,由于国有企业负责人权力过大,企业内部没有制约,厂长经理以权谋私的现象十分普遍,实际上,谁当上了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这个国有企业就是谁的,他也成了国有企业的利润和资产原值的支配者,从而使国有企业的利润和资产原值发生大量的腐败性流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学术界又将国有企业研究深化到所有权问题上来,开始讨论国有企业所有权缺位和错位问题。所谓缺位,就是国有企业所有权名义上是国家,但国家是个抽象的概念,在实践中没有人也没有哪个部门行使这个所有权,出资人的利润支配权,资产监督权没有到位。所谓错位,就是企业的负责人本来是个人,只有经营权,但实际上他们行使了出资人所有权的各种权利。这就造成国有企业利润和资产原值大量腐败性流失的原因。于是,学术界就对如何构建国有企业所有权主体机构这个问题进行研究(我本人是赞成和参与了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并提出了要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机构,也就是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主体机构,今天的国资委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建立起来的。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学术界对于国有经济的研究,最先是从经营权不足的研究开始,深化到所有权缺位的研究,再从所有权缺位的研究深化到建立国有企业的出资产人代表机构从而解决国有企业所有权缺位、错位问题。今天的国资委,从国务院国资委到省(直辖市)自治区再到地市的国资委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起来的。 3.追踪学术前沿,发现理论问题,确定争论式的创新性选题,这种方法就是要高度关注学术前沿动态。有很多研究成果,如论文、专著虽然选题很新,立意很新,但其理论观点有些不一定准确,或不与实际情况切合,甚至有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的地方,我们就可以选一个题目,写一篇论文,与其进行争论。在争论过程中,我们也可以想出很多其他创新性的思想观点来。比如,关于法律是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个问题,是值得争论的。因为它与我们当今的司法实践不是很融合。因此,有争论是正常的。前几年我也编发几篇这方面的争论性文章,有的还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了。 4.紧跟实践前沿,找出理论与实践的矛盾,确定应用研究性的选题。比如,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费用体制改革的思路及建议”,这个选题就是我调到南宁后,发现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差距很大。某校我有一位同学,我跟他是同一个级别,但他的月薪比我高了3倍,他的财政性工资与我是差不多的,但他的补贴比我多5倍,因为该校的门面收入每年600多万,而我们单位的门面收入才10多万。这就是说,哪个单位争取到政府的钱就能买更多的地,起更多的房子,其财政收入就更多,工资报酬就越高。这种收入分配不协调会带来很多弊端,如腐败,并影响低收入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高收入单位工作人员也无心做好本职工作,而是千方百计利用自己现有的资源去搞创收。这是改革实践中出现的比较严重的矛盾问题。于是,我当时提出就此问题申请一个课题立项,我这个提议被一些人嘲笑,认为搞这么个课题会把单位变得更惨。但我当时已经看到不单单是广西的问题,而已经是全国性的问题,我还是自费做了一些调研,然后发表了3篇系列论文,起到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作用。最初,南宁市开始进行这方面的改革,把所有党政机关多余的办公楼和门面统统收归由威宁公司统一经营,然后将利润上缴财政,由市政府统一按不同级别的标准发放津补贴。在实行两年后,区党委宣传部组织了一个调研组对威宁的做法进行调研和评价,我被邀请参加这个调研组。在调研报告写完后,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自治区财政厅苏厅长也参加了这个会。我在会上对苏厅长提出:“自治区政府也应该这样做。”后来,我写了《关于广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建议》,在内参《社会科学与决策》上发表,得到郭声琨书记的指示和采纳,从而推动了自治区对这方面的改革。到现在,全国都实行公务员阳光工资,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推行的,这是我到目前为止实践效应最大的一项科研成果。它的选题也是出于实践中的矛盾和问题,所以,搞应用对策研究必须高度关注实践。 5.做学问的学问———博与专的哲学———知识更新与主研方向的定位。上面讲了那么多选题方法,涉及方方面面太宽泛了。如果每个人都全部照搬这些选题方法去找研究课题,那么,他的研究领域必然很宽。这就涉及一个叫“做学问的学问”的问题。现代科学太发达了,做什么都讲学问。做官的有做官的学问(领导科学),送礼有送礼的学问,交际有交际的学问(关系学),做人有做人的学问,喝酒有喝酒的学问(酒文化)。当然,做学问也会有做学问的学问(研究学在西方叫科学哲学)。做学问最主要要处理好博与专的关系。就是说,一个人要做大学问,出经典性成果,不能就在一个研究领域中沉浮。要多搞几个领域,扩大知识面,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然后根据你所涉及的知识领域,找准各个领域的交汇点,作为突破口,从而更新你的知识体系,开辟一个综合性的研究领域作为主要研究方向。这样,你就会搞出可以让你留名千古的经典性成果来,从而成为千千万万学者中可望不可及的经典作家,至少是某一个研究领域的经典作家。 二、应用性选题的研究方法 (一)调研方法 1.正面调研方法。这种方法很简单,但用处不大。该方法就是先与调研对象联系,并给对方寄去调研提纲,让其做好准备,若干时日后,就到这单位去,调研就进入三程式的过程中。第一程式就是单位领导带着调研组参观需要调研的单位,包括参观厂房、车间,有讲解员陪同。这就是所谓先给你有个感性认识吧。第二个程式就是开座谈会,听汇报,听介绍。调研组的成员们都成了上级领导,认真地听单位领导的介绍、汇报,不断记笔记,听完介绍、汇报后,调研组的成员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这时也到吃饭时间了,然后进入第三个程序。边吃饭边聊,并探讨一些具体问题。这就是典型的三程序调研方法。如果我跟随领导干部出去调研一般的都是这样三个程序。但如果是我做课题负责人的,我决不这样搞。因为这样搞调研绝对搞不到真实材料,都是假的东西,不可靠,而写出的研究报告也不客观,向领导提出的建议也不可行。我总共搞了22年的国有经济研究,调研了119个国有大中型企业,我一般采用的是侧面调研和非正式调研。 2.侧面调研。所谓侧面调研,就是尽量避免与调研对象直接面对面的座谈,也不提前寄调研提纲给他们,也不预先通知他们要什么材料,而是与调研对象周围相关的人接触,交朋友、聊天,从而了解研究对象的情况。比如,在我搞国有经济学的调研中,我不找国有企业家的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而且,当我刚开始搞国有企业调研时,只有经委,没有国资委和工信委,也不直接找国有企业负责人交谈,而是找一般员工,或者找被置换了国企员工身份的自谋职业的人,或者找破产后的国企留守人员,因为这些人都可以说不是既得利益者的圈内人。因此,他们说真话道真情的可能性比较大,你会得到所需要的真实材料。这样,写出的调研报告才有客观性、真实性,给领导提出的建议才有可行性,才容易得到采纳,才会在实践中产生效应。 3.非正式调研方法。所谓非正式调研,也称随机调研,就是在不同的场合下,正好遇到与自己的调研项目相关联的人。比如,坐火车,与你同坐在一起的,有一两位刚好是你的调研项目所需要调研的对象,你就想办法,与他搭话、聊天,从中了解你需要了解的东西。比如我在搞国有企业研究、在坐火车时也跟至少20位左右的在国有企业上班的人聊过,其中得到不少有研究价值的东西。有时候,在开会聚餐的时候,如果同桌一起吃饭的人有国有企业的,我也向他们了解国有企业的情况,为了尽量多地利用非正式研究方法,我经常以教师的身份(我曾在百色学院当过14年教师)到其父母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学生家进行家访。在吃饭时,向他们了解国有企业的情况。通过这种调研方式,我得到了很多真实的有关国有企业的情况,为我研究国有经济积累了不少有价值的资料。 (二)调研材料的加工分析前面说过,调研方式分正面调研、侧面调研、非正式的随机调研,这三种调研材料肯定是各不相同,即真实程度不同、客观性不同、涉及面不同,甚至对相同的事实进行评介和分析也不同,那你相信哪一种声音,在撰写研究报告中采用哪种调研方式得来的材料呢?这就需要对调研材料进行分析,综合筛选过滤,判断真伪,决定取舍,做到所说的“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这番工夫,就会得到一个比较客观可靠的调查报告,但调查报告还不等于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一般分四个部分,即基本情况、存在问题、问题的原因分析、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调查报告最多能用在调研报告的基本情况这部分上。因此,写出调查报告后,还要进行下面几个步骤的工作。从调查报告中找出若干关键问题,并对这些关键问题召开小型研讨会,从而形成若干专题的调研报告。从调查报告一般不能直接提升到调研报告,必须经过小型研讨会形式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这个环节。因为调查报告纯粹是属于感性材料的东西,不能反映出深藏在事物内部的问题,更不能回答这些问题的原因。因此,按照常规的做法,必须召开若干次小型研讨会,找各个方面的专家参加研讨会,让方方面面的专家来讨论这个调查报告,找出调研对象的问题所在,分析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然后结合有关专家的意见,拟出撰写研究报告的提纲。 (三)研究报告框架的构建分析起点与研究框架的确定。通过若干次小型研讨会,了解各方面专家意见后,我们就要着手撰写研究报告或专著了。专家的意见有各种各样的,都是针对不同具体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他们不可能教你怎么写研究报告、怎么写专著,这得靠我们自己去做。你要写一个研究报告或一本专著,首先就要在脑子里有个写作思路,这个写作思路怎样去勾画,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分析起点的问题,分析起点定位不好,就有可能要走多次的回头路。 如果分析的逻辑起点选对了,写起来就会顺利很多。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写《资本论》的过程很值得我们学习。《资本论》是分析、描述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趋势、结局以及揭示资本主义社会运行机制、发展规律以及危机周期性交替出现的一部社会巨著。马克思在撰写这部不朽巨著时,是怎样构建其分析框架的呢,又是怎样定位逻辑分析起点的呢?我们知道,《资本论》的第一章就是商品,所以,马克思《资本论》分析的起点就是商品。由于篇幅关系,要讲清楚《资本论》的整个分析框架是不容易的,我在此描述一下《资本论》中最重要的内容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框架。我刚才说过,商品是《资本论》整部巨著的分析起点,同时也是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起点。马克思在分析商品这个概念时,最初引出了另外一个概念———劳动。他指出:“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劳动这个概念就被引申出来了,在分析劳动和商品关系时又引申出“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概念,又引申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又称为社会劳动);在分析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时,又引申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凝结成商品的价值;在分析什么时间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马克思指出:“在当时平均的生产力水平和平均技术水平下,生产某一种商品所需要的时间。”这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成为比较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尺度。在分析这个问题后,马克思又指出另外一个问题,工人的工资是否等于他们生产的全部商品的价值呢?换句话说,工人的工资收入是不是他们付出的全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马克思作了否定性的回答。马克思指出,工人的劳动时间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解决他的衣食住行和养育后代,从而形成劳动力再生产的劳动时间,这部分叫必要劳动时间。这一部分必要劳动时间在生产过程中就形成了劳动力价值。这部分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资本家以工资的形式支付给工人,然而资本家对工人的劳动要求并不满足于必要劳动时间这一部分。如果满足于这一部分的话,他就赚不到钱。资本家通过增加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来让工人创造更多的价值,这种被延长的劳动时间被称为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形成劳动力价值,而剩余劳动时间创造剩余价值。劳动力价值资本家以工资形式回报给工人,而剩余价值则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这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也是资本家发财致富的秘密。 从上述马克思的整个剩余价值理论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从“商品”开始到“剩余价值”结束,总共出现了11个概念,而哪个应该最先出现,哪个在第二,哪个在第三,哪个在第四、第五,哪个最后,体现了一种严密的内在的逻辑排序关系,从而形成了一个完美的、无懈可击的逻辑分析框架。按这个逻辑分析框架思考形成的剩余价值理论,达到了无懈可击的完美程度。《资本论》面世以来,没有人能找到有说服力的事实和论据批驳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分析起点的定位和分析框架的构建对学术专著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起点选对,分析框架完美,符合逻辑排序,写起来就非常顺当,否则就会反反复复走弯路。 三、激发灵感的三种方式 (一)头脑放松法所谓头脑放松法,就是当你对某个学术问题绞尽脑汁想不通、百思不解时,你就不要再呆在书房苦思冥想了,到户外去散散心,迈步山水田间,或昂首看看蓝天与白云,或听听树林里的百鸟鸣叫,或看看农田里的庄稼长势,放松放松。啥都不想,这样,灵感的火花就会突然爆发出来。你百思不得其解的学术问题就会在瞬间想通了。为什么在书房里思考了那么久的问题一到户外放松一下就有了答案呢?连你自己都不理解,从而感到惊讶!我有很多这种经历。但原因是什么,我也搞不清楚的。我想,大概要用脑科学的某些原理解释吧。原因不清楚不要紧,但这方法谁都可以试一试,我保证绝对有效。 (二)头脑风暴法所谓头脑风暴法,就是当你遇到某个学术问题百思不解的时候,你不妨提出来与同行讨论,甚至争论。在争论过程中,你的灵感就很容易激发出来,从而得到答案。在争论过程中,不仅可以解决你想了很久不能解决的问题,还可以引起你一系列的学术假想。这些假想又会成为你感兴趣的新研究对象或新的研究领域。比如坡尔在与爱因斯坦争论广义相对论时,引发了他对原子模型的假想,从而在对原子模型的研究过程中,创立了一门新的理论物理学———量子力学。而他在创立量子力学的过程中遇到很多科学问题,都是在与爱因斯坦的争论时受到启发想通了的。 (三)醒后晨思法这个方法很有效,就是在你甜睡了一夜,清晨睡醒后,不要急于起床(当然我不鼓励睡懒觉),而是躺在床上想想你在学术研究中遇到的难题。因为早晨头脑最清醒,思维效率最高,也就是最容易产生灵感的时候,你千万不要错过这个灵感易发的时段。 四、做学问的平台 老鼠哲学与金子哲学。老鼠哲学是秦朝丞相李斯提出来的,实际上是说从政的平台,是关于厕鼠与仓鼠的关系问题。李斯发现,粮仓里的老鼠比厕所里的老鼠长得大而肥,他认为:这是环境不同。仓库里都是粮食,所以,老鼠吃得好、吃得饱,当然要比厕鼠大而肥。做官也一样,在京城做官比在县乡做官,容易升得快,做得更大,因为京官容易靠近皇帝,容易在皇帝面前表现自己的才华。金子哲学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提出来的,意思是说:只要你是一块真的金子,放在哪里都闪亮,放在牛粪上也闪闪发光;如果你是一块铜或一块铁,就是把你放在火堆中,也很难让你发光闪亮,这就是金子哲学。20世纪七八十年代,老师经常对大学毕业生讲金子哲学,鼓励毕业生到边远山区、落后的地方去工作,要服从分配,不要总是想往大城市跑。他们是这样对学生说的:只要你有能力,在哪里都能干出一番事业来,而且,越是艰苦的地方,越容易干出成绩。这两种哲学,用来分析做学问的平台,我们应该怎么看呢?我认为,老鼠哲学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而金子哲学适用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因为自然科学研究要出成果需非常先进的实验设备,因此,在实验条件好的地方搞自然科学研究比在实验条件差发地方搞研究,出成果就容易得多。而社会科学则不同,社会可要出真理性成果必须靠近实践,关注实践,还要有好的研究方法,设备条件不起实质性作用。在北京搞社会科学研究,效果并不比在县城搞优越多少,关键在于思考方法,在于实践的介入程度。 作者:周志华单位:广西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社会科学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学术文献探新 一、数据采集与文献计量数据库结构设计 (一)期刊文献数据源及学科文献检索范围。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期刊文献计量分析系统,以中国知网(CNKI)学术文献总库中的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收录的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为数据源④,机构文献数据通过中国知网“机构指标索引系统”采集获取⑤,学科文献分类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目录为标准⑥。包括人文与社会科学中的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民族学、文学、历史学、公共管理等27个学科方向。文献题录信息类聚以2000—2012年间,甘肃省内15所高等院校及4所省属科研机构第一署名作者在CSSCI期刊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文献为数据源。通过文献计量分析系统,实现对学术文献从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分析到报告的网络化、一体化、集成化数据处理与加工,从而为机构用户和科研人员获取学术研究动态资讯构建一个开放式文献计量共享平台。 (二)文献类聚数据库设计与信息加工处理。文献信息类聚和结构化数据存储是文献计量系统建设的基础,要对海量的文献信息进行有效组织和后期处理,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工作,必须借助数字化信息处理软件,构建一套集分类存储、加工处理、计量运算、冗余剔选、检测功能于一体的文献数据管理系统。甘肃省人文社科学术文献计量分析系统,是在设计构建机构信息库、作者信息库、文献题录库、词频关联库、引证频次动态库、学科信息库基础上构建的文献计量数据库集成系统。文献检索表达式采用SQL结构化查询语句设计,包括参数查询、交叉查询、类聚查询等人机交互式功能模块,将文献类聚获取的大量期刊文献信息分类导入对应的结构化数据库,然后利用数据验证规则对文献信息进行初始化清洗剔选,进而利用结构化SQL语言创建查询输出功能模块,实现对重复题录、一文多发、同名作者等冗余数据的批处理加工,为提高文献数据库建设效率和保证后期文献计量分析结果的客观真实奠定了基础。 (三)文献计量分析平台应用功能实现。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期刊文献资源共享,不仅为文献的社会化传播和学术性引用开辟了开放式资源共享平台,也为文献计量分析及学术评价结果的共享开启了更加广阔的应用空间。文献计量分析不再局限于学术期刊载文、引用和作者分布特征等有限的应用范围,而是更广泛地应用于学科评估、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和学术成果评估等领域。成为人文社科领域推行科学评价、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参考资讯。源于数字化期刊资源库的文献计量数据库,其文献题录信息包含了机构名称、作者姓名、学科方向、文献题目、期刊来源、发表时间、全文链接、引证图谱、被引频次、下载频次等文献评价动态指数,这些指数是文献发表以后在其传播过程中形成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固态及动态指标,形成文献计量分析中极其主要的评价依据。 (四)文献计量分析系统网络共享策略⑦。甘肃省人文社科期刊文献计量分析系统与共享平台框架体系,采用Asp互动网站信息管理系统和独立服务器(VPS)云计算空间平台构建而成,利用VPS云平台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特点,实现对期刊文献数据的量化计算和分析评价,最终实现计量数据和分析结果的开放式共享。通过(图1)系统结构图,可以直观揭示文献计量分析系统的基本结构和运行流程,以功能完善的Access作为后台数据库,集数据存储、综合查询、分析计算、报告输出、网络功能于一体,实现对期刊文献动态数据的自动类聚采集和计量分析。开放式期刊文献计量分析平台的构建,不仅方便科研规划、决策和管理机构自主调用相关学科动态信息,也为专家学者自助式获取文献引证图谱、学术发展趋势预测、学术热点追踪等信息资讯提供“一站式”保障服务,有利于提升我省人文社科研究领域文献资源利用和学术资讯共享水平。 二、甘肃高校及科研机构文献分布特征分析 通过中国知网(CNKI)学术期刊资源总库,我们检索采集到2000—2012年间,甘肃省内15所高校及4家省属科研机构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人文社科类学术文献15469篇,通过数据格式转换并导入文献分析数据库后,利用数据库过滤功能,从中筛选出符合第一署名机构的4849位第一署名作者发表的论文14172篇,数据有效率为91.62%。通过学科类聚法整合处理,最终生成了机构文献分布计量结果。(图2)2000—2012年CSSCI期刊机构发文量分布表征结果显示,在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期刊文献产出主要源自省内高校及独立科研机构且期刊载文量与机构文献分布之间呈现出高、中、低三级阶梯状分布特征。其中,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两所高校文献数占总量的64%,属于机构文献高密分布区;兰州商学院、西北民族大学、甘肃政法学院等6所高校及研究机构的文献数占总量的25%,属于机构文献中密分布区;兰州交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天水师范学院等6所高校的文献数占总量的9%,属于机构文献低密分布区 。(一)文献高密分布机构。机构文献总量5000至4000篇之间,CSSCI期刊文献累计总量9067篇。其中,兰州大学4803篇,年均369篇;西北师范大学4264篇,年均328篇,占发文总量比率依次为33.89%和30.39%。在省内高校及科研机构中,兰州大学和西北师范大学因其学科结构完善,学术积累雄厚,科研实力突出而占据明显优势,呈现出传统学科厚积薄发,新兴学科开拓创新的发展现状。 (二)文献中密分布机构。机构文献总量900至300篇之间,CSSCI期刊文献累计总量3475篇。包括3所高校及3所科研机构,依次为:兰州商学院830篇,西北民族大学691篇,甘肃政法学院648篇,敦煌研究院524篇,甘肃省社科院482篇,甘肃省委党校300篇。位居该区块的几所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既有其各具特色的传统学科优势,也有学术文献资源积累丰富,机构岗位编制空间较大,学术环境良好等特点。随着这些机构近年来一系列人文社会学科的创建和与之配套的学术平台的构建及相应学科人才的引进培养,必将在我省人文社科研究领域拓展出更大的学术发展空间。 (三)文献低密分布机构。机构文献总量300至100篇之间,CSSCI期刊文献累计总量1332篇。其中,兰州交通大学279篇,兰州理工大学275篇,天水师范学院260篇,河西学院228篇,兰州城市学院186篇,陇东学院104篇。在这6所高校中,兰州交通大学和兰州理工大学素以理工类学科为主体,近年来,在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人文学科建设中坚持“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引进众多省内外高学历人才,文献产出上升势头强劲。在我省“专升本”的6所高校中,天水师范学院位居前列,该校借鉴和吸收省内外高校的成功经验,制定和完善科研绩效考核办法和学术成果奖励措施⑧,在人文社科研究领域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 三、机构文献年度分布特征分析 甘肃省19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在CSSCI期刊的年度分布态势,通过(表1)所列8年来各机构CSSCI期刊载文年度分布表可知:机构文献年度总量变化呈现出逐年同比增长的发展态势。2005—2006年,年均发文1080篇;2007—2012年,年均发文1272篇。2005—2012年,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总量9793篇,年均同比增长率为5.45%。值得关注的是,随着2006年年底省内各高校及科研机构制定和实施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和科研成果超额奖励办法以及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社科规划项目资金投入的逐步增长,高校自筹配套支持经费等措施的落实,充分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学术论文产出总量呈现出较快的增长势头,有力地促进了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事业的发展。 四、甘肃高校及科研机构文献作者分布特征分析 (一)一线机构及作者分布特征分析。文献作者总数2806人,人均CSSCI期刊发文量3.23篇。其中,兰州大学1601人,西北师范大学1205人,文献篇数分别为4803和4264,分别占作者总数的33%和25%,分别占文献总量的34%和30%。一线机构中,仅有教育部属兰州大学和省属西北师范大学两所高校,作者密集度高,文献产出量占全省总量的64%,呈现出学科结构完善,学术平台较多,学者容量较大等特点,从而形成学术影响力广泛,传统学科竞争优势明显等特点。但是,随着作者密度增高,机构岗位编制满额,致使人才储备和吸纳空间缩小。加之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高水平人才不断外流,势必影响到相应学科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我省高校和科研机构难以回避的现实问题。 (二)二线机构及作者分布特征分析。文献作者总数1707人,人均CSSCI期刊发文量2.65篇。机构及作者分布状况依次为:兰州商学院331人,西北民族大学327人,甘肃政法学院204人,敦煌研究院133人,天水师范学院128人,兰州交通大学123人,甘肃省委党校123人,甘肃省社科院119人,兰州理工大学118人,河西学院101人。该层级中包括7所高校和3所科研机构。虽然在作者规模和发文总量上与属于一线机构的两所高校存在较大差距,但是,随着这些高校近年来创办的人文、经济、管理、传媒等新兴学科的不断发展,教学科研平台更加完备,具有较大的人才吸纳空间。同时,随着省属科研机构学术功能不断强化,科研团队结构稳定等优势潜力的不断发掘,将为专业科研机构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开拓出全新局面。 (三)三线机构及作者分布特征分析。文献作者总数336人,人均CSSCI期刊发文量1.75篇。机构及作者分布状况依次为:兰州城市学院96人,甘肃农业大学76人,陇东学院53人,甘肃省图书馆39人,甘肃民族师院34人,甘肃中医学院21人,兰州工业学院17人。属于三线机构的7所省内高校及科研机构中,包括近年才完成从专科升格为本科的4所高校,“专升本”为这些高校的学科建设和科研人才引进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只要抓住机遇,在建立行之有效的学科发展规划体系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和学术成果激励政策,充分调动现有人才队伍的学术积极性;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文社科学术环境,积极构建和拓展学科平台,吸纳和引进高水平人才,坚持多学科优势互补综合发展的办学原则,必将较快提升其在人文社科研究领域的整体竞争实力。 五、发文总量排名前30位作者分布特征分析 2000—2012年间,甘肃省人文社科研究领域专家学者在CSSCI期刊以第一作者发文总量排名前30位的高频作者共计发文698篇,分别占作者总数和发文总量的0.62%和4.9%。高频发文作者所属机构的分布主要集中在两所高校中,其中,西北师范大学18人,兰州大学12人,这些作者大多是我省高校及科研机构中的学科带头人,他们不仅是相关学科的著名学者,而且是我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学术思想的开拓者和学术精神的引领者。其中,高新才、包国宪、王鉴、赵逵夫、王沛、郑炳林、杨恕、王嘉毅、田澍、万明钢、田中禾、李国璋、聂华林等著名学者分别在经济理论与区域经济、公共政策与战略管理、先秦文学与古典文献学、敦煌学、教育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公共危机与信息管理、明清历史、区域经济、中国古代史、文化人类学、民族教育等人文社科领域,以其丰硕的学术成果奠定了他们广泛的学术和社会影响力,在促进甘肃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事业繁荣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学科带头作用。 六、甘肃高校及科研机构期刊文献分布特征分析 通过对2000—2012年间甘肃省19所高校及科研机构第一作者的CSSCI期刊的计量统计,总计发表14172篇学术论文,分布在467种CSSCI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上。载文频次最高的11种期刊均属甘肃本地版期刊,发文总量6902篇,占49%。其中,《甘肃社会科学》1309篇,占15.7%⑨;《兰州大学学报》(社科版)1176篇,占14.1%;《西北师大学报》(社科版)946篇,占11.3%;《开发研究》744篇,占8.9%;《敦煌研究》688篇,占8.2%;《科学经济社会》428篇,占5.1%;《敦煌学辑刊》416篇,占5.0%;《电化教育研究》403篇,占4.8%;《甘肃政法学院学报》394篇,占4.7%;《图书与情报》200篇,占2.4%;《西北民族研究》198篇,占2.4%。高频载文期刊特征表明,甘肃本地版学术期刊不仅是我省人文社科界专家学者发表学术论文的主要平面媒体,更是我省人文社科研究领域原创性学术成果和前沿性学术思想的重要传播平台。 七、基金论文分布特征分析 基金论文是获得各类科研项目经费资助而产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基金论文产出总量直接反映着一个机构科研综合竞争整体水平。在我国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获取各类基金资助是推动学科建设和支撑学术研究事业持续发展的主要经费来源。通过对CSSCI期刊发表的基金论文的计量分析,可以追溯推算出2000—2012年间,甘肃省高校及科研机构获取社科研究经68甘肃社会科学2013年第6期费的主要来源包括国家基金、部委项目、省市项目和国外基金。通过对各类基金论文分布情况进行统计,2000—2012年间,甘肃省上述高校及科研机构在CSSCI期刊发表各类基金论文2727篇,占机构发文总量14172篇的19.24%。主要基金来源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50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57篇,国家教育规划项目191篇,位居各类基金论文前3位。从基金论文的机构分布来看,兰州大学984篇,西北师范大学962篇,名列前茅,与上述各项计量指标相一致,依旧保持着明显优势。 八、结语 机构文献和作者分布计量分析结果说明,我省人文社科研究领域的主流作者群分布严重失衡,主要作者集中分布在省内的两所高校中,由于人才密集度过高和岗位编制有限,必然导致内部竞争十分激烈。但是,在位居二线、三线机构的十多所省属高校中,人文社科类人才缺口较大,文献产出量较低,学科竞争力不强。因此,人才分布失衡的现状也是造成省内高水平社科人才不断外流的主要因素之一,其结果必然会削弱相关学科的竞争优势。从文献年度分布特征同样可以看出,近5年的文献产出总量虽然处于高位,但一直徘徊在1300篇以下,年均增长率趋缓甚至降低。从我省人文社科学术研究可持续发展的宏观角度考量,完善省内社科人才调配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省内人才资源共享流动体制,真正留住和用好人才,不仅是高校和科研机构必须直面的难题,也是值得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高度关注的现实问题。 作者:张伯阳张科王钢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甘肃省社科联学会部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探析 一、研究自身文化的价值取向问题 研究者研究自身文化时,同样受到研究者长期习惯的价值和文化的影响。但不同于研究异文化,研究自身文化时不存在沟通和理解上的障碍。其实,自身文化的理解和诠释就是自身文化的直接表达。自身文化的表达本身就是一种诠释,此时不存在“为什么”的问题,因为这里表述本身就是终极答案。但其仍然受到自身价值的影响并且难以避免,对此我们只能以无限接近“零价值取向”的态度,做到“相对价值中立”,进而用“假想”的办法来加以把握和操作。关于自我的理解在著名社会学家库利的“镜中我”思想中找到理论依据。在库利的自我意识形成的三阶段里,“将设想自己在他人面前的行为方式;设想和理解他人对自己行为的评价以及根据自己对他人的评价的想象来评价自己的行为,并据此做出下一步反应。”研究自身文化时为自身价值所受影响降到最低,做到相对价值中立,可以把研究者自己“假想”成异文化的人,用外面的眼光和视角,进行比较、观察和分析自身文化。这样,既能够摆脱自身文化的影响圈套而扩大研究者视野,又能够从不同的文化视角分析,有助于研究的全面和客观。 二、讨论与结语 第一,在研究中为什么同一现象不同学者得到不同的结论,这是否归因于社科研究中研究者能否做到价值中立的问题;社科研究中价值取向的影响难以避免,但影响过多是不可取的。社会科学研究中研究者能否价值中立的问题上,众多的自然科学及社会实证主义者、诠释主义者都主张价值中立。实证主义者认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和自然科学的研究一样可以完全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同属科学不应由研究者主观判断和价值倾向左右。甚至诠释主义者虽然承认社会科学研究对象同自然科学研究有差别,但价值取向上仍主张中立。对此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的《萨摩亚人的成年》一书的结论是很好的实例。用弗里曼的话来说,“由于其带着很深的文化决定论的信念和个人的价值取向去研究,因而其得到的结论也是不可信的”。 另外,批判主义者则认为在研究中不主张价值中立。最近国内不少学者不主张社会科学的研究持价值中立的原则。如社会学家郭星华在《也谈价值中立》中说:“诚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虽然在自然科学里,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也不是截然分离的,但在社会科学里,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之间的互动更为密切。在考察社会发展、变化规律时,在观察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时,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主体,众多的社会科学家由于各自所处的历史时代不同,所处的社会阶层不同,世界观、价值观的不同,他们的思想和所建构的理论无一不打上历史时代和价值观念的烙印,要想排斥价值做到‘价值中立’无异于天方夜谭。” 总之,社科研究无法做到“价值中立”,这是不争的事实。研究者价值取向对研究的影响是之所以同一现象不同的学者得出不同结论的原因。 第二,在研究异文化时对研究者价值的影响应如何把握和操控。由于社科研究难免受研究者价值影响,当研究异文化时,只能以追求相对价值中立为目标,运用理解和诠释的方法予以解读、分析异文化。 第三,在研究自身文化时研究者价值的影响持何态度,理解和诠释如何加以运用。与研究异文化不同,研究自身文化不需要过多的沟通和语言媒介,其不仅受研究者价值取向的影响,甚至更多。故而,依然以相对价值中立为追求目标,运用照镜子式的理解法,即库利的“镜中我”作为基本方法来研究。 综上所述,首先,在社科研究无法做到“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正因如此,产生了对同一个现象不同学者得出不同结论的现象。其次,无论异文化的研究还是自身文化的研究,研究者价值影响上,以“相对价值中立”的态度,运用理解和诠释的方法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因此,基于人类现有条件下社科研究无法做到“价值中立”这一事实,选择尽可能地把研究者个人价值取向的影响降到最低,进而依靠理解和诠释法,追求相对客观、相对公正的研究结论。 作者:多杰热旦单位: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方式论探新 一、方法论创新:学科交叉与学科融合 当代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社会系统是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社会科学研究面临以下几个挑战[3]:(1)研究目标是探索未知领域;(2)研究对象不再是单纯的自然环境或者是人类社会,而是由人类、社会与自然构成的复合系统;(3)研究组织越来越复杂,随着大科学的分工越来越细化,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研究组织已由单一科研机构或科学家组成科学研究群体;(4)研究问题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例如,重大工程管理问题中不仅涉及工程技术,而且涉及社会、经济、环境与人文领域,干系人不仅有政府、企业,而且关系到数量巨大的公众,因此,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常因所研究的问题变量多、随机性强以及要素关联复杂而无法建立数学模型或无法求解。至于单纯的定性方法更缺乏分析问题的深刻性与精细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传统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复杂问题面前的“窘迫性”。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单纯利用某一门学科知识不能很好地、甚至不能够解决日益复杂的社会科学问题。 学科交叉与融合是两个有紧密关联而侧重点又有一定区别的概念。交叉,主要指汇集,反映的是系统科学中的“集成”思想;融合,更强调相互渗透、合为一体,更多的是在化学层次、生命层次、质变层次上的结合,反映的是系统科学中的“综合”思想。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背后隐藏的是普遍性的哲学规律,即世界万物都是相互融合与相互作用的。在科学目标、科学价值以及科学组织管理层次高度统一的“大科学”时代,学科交叉与融合实现了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在理论层次以及基础和应用层次的相互融合,打破了传统学科的划分,使社会科学研究者获得了更加广阔的视野,从而在方法论上实现创新。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对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研究,既包括宏观问题,也包括微观问题;既包含结构性问题,也包含非结构性问题;既包含可定量的问题,也包含难以定量的定性问题;即使一个领域的同一类问题,也有研究目的不同、研究视角不同、研究者学术偏好不同的差异性,因此,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不能只依一个理念、从一种角度、用一种方法、使一种工具就能解决问题,特别是当前社会科学研究中面对的社会现象与问题较为复杂,这就更需要在研究过程中,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结合、科学理论与实际经验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人与计算机相结合,并使这些结合相互渗透、合为一体,即形成“融合”,融合不仅能涌现出新的前所未有的研究能力,还能涌现出前所未有新的学科分支与学科领域。随着社会科学研究中大量复杂性、跨领域性和综合性问题的不断涌现,当代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在进行前瞻性探索时往往需要借鉴于其他相关科学领域。这种借鉴,不仅仅局限于社会科学领域内,通常还会涉及自然科学、科学技术,这是当代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典型特征。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大力推动学科融合与交叉,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更不是单纯的研究技巧,而是因为只有通过学科交叉与融合才能产生新的认识与分析复杂社会现象的能力,增强对社会问题研究的精细化与准确度,进而提高对社会问题复杂性的预见性和驾驭力,因此,学科交叉与融合是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取得创新性成果的一条重要途径,许多成功案例表明“在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边缘发现科学问题,在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过程中解决科学问题”已成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规律。由此可见,社会科学研究运用学科交叉与融合,充分体现了系统科学思想中集成与综合,在集成之上综合,在综合之上集成,即运用综合集成思想。系统科学中的综合集成思想是我国以钱学森为首的系统科学家历经几十年探索提出的认识、研究和处理复杂系统问题、体现东方哲学智慧与文化特征的方法论。因此,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开展学科交叉与融合需要充分运用综合集成思想,以“定性定量、科学实验、虚实结合、综合集成”为指导原则。当前,实现交叉与学科融合主要有两种途径:(1)以解决某一特定问题为契机而将多种学科聚集在一起的跨学科研究机构模式;(2)通过开设多课程知识点的综合课程来实现学科交叉与融合的高校交叉学科教育模式。 二、实践体会: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指导原则 自上世纪末,学者们在研究工作中就不断发现和体会到所研究的社会科学问题日趋复杂,如大范围环境治理问题、重大工程管理问题等都不仅涉及工程技术,而且涉及社会、经济、环境与人文领域,干系人不仅有政府、企业,而且关系到数量巨大的公众,因此,常因问题变量多、随机性强以及要素关联复杂而无法建立问题的数学模型,至于单纯的定性方法更缺乏分析问题的深刻性与精细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传统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复杂社会问题研究面前的“窘迫性”。近年来,国内社会科学研究者开始以复杂系统为基本理论,综合博弈论、运筹学和统计分析等数学方法、人工社会、元胞自动机、多主体系统、心理学、行为科学、文化基因等多学科交叉的计算实验方法开展对复杂社会系统多要素行为、宏微观层次之间相互影响以及系统整体状态演化规律的研究,研究领域涉及经济系统演化、公共管理、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管理等,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回顾和总结多年来社会科学跨学科研究的探索,本文形成了以下几点建议。 (1)从现代“大科学”时代的高度来认识基于学科融合与交叉的当代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创新的重要性,要认识到学科交叉与融合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总体上说,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推进学科交叉与融合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学科领域看,它既涉及对社会系统与社会科学问题的科学认识,又关系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在当代大科学时代的相互渗透与融合的动力学机制,还关系到现代社会科学人才培养模式及知识结构设计等;从政策角度看,它涉及发展和繁荣社会科学的战略思考和安排,又关系到相应的政策设计与落实,还关系到能充分体现这些战略与政策的具体规划与执行,更要创造有利于学科交叉与融合和有利于多学科人才协同工作的文化氛围。 (2)要深刻认识到,在综合集成思想指导下,大力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创新,并形成当代社会科学研究新的方法论体系,它不仅包含着对社会科学研究问题新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创新,还要求研究人员在方法论创新的基础上形成具体的研究方法、手段、技术、工具的“落地”,实现方法论到方法的转换,以及新的方法在解释现象、揭示规律和指导实践等社会科学研究实际应用中的成功应用,很难讲关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创新是成功的。因此,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创新其实质是关于科学哲学的多层次、整体性的反思和变革,而不能仅仅认为是一些研究方法的改进和新技巧的采用。 (3)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当代社会科学问题的系统复杂性。正是这种系统复杂性,使得社会科学问题既有结构性又有半结构或无结构性、既有同构又有异构、既有同步又有异步、既有静态又有动态、既有稳势又有演化、既有物理又有事理还有人理,因此,必须要区分不同场合、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主体,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理论与方法才能更准确、更透彻、更精细地揭示社会科学问题的本质、发现规律、解释现象、指导实践。 (4)运用多学科交叉与融合方法研究社会科学问题不是个别问题的研究“技巧”,而是当代社会科学研究的大趋势,因此,需要有宏观上推动这一大趋势的战略思考与战略安排,以逐步形成促进、鼓励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大气候、大环境、大制度和大文化。 (5)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社会科学人才培养的知识体系。运用多学科交叉与融合方法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关键是人才。这样的人才除了要有“大科学”理念外,还要有较广阔的知识面并掌握跨学科研究问题的技术与方法,如果一个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在整个受教育阶段仅仅接受传统的“文科”知识教育与训练,对文科之外的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特别是对现代系统科学、信息科学基本不知或知之甚少,那他必然很难在一个复杂社会科学问题面前能够产生跨学科研究的联想,更无力运用多学科手段来分析、解决问题。应该说,目前现状不容乐观,现在大学的社科人才培养还较严重地表现出学科割裂现象,相比而言,现在的理工科专业倒比较重视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相反,人文社科专业很少开设理工知识课程,如果这样的情况不加改变,大量年青的人文社科新生力量在学科交叉与融合问题上必然“先天不足”,一谈学科交叉与融合就容易“心虚”与“乏力”,这一状况应引起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6)应当建立若干以学科交叉与融合为特色的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运用跨学科方法研究社会科学问题并不意味着任何单位、任何团队、任何个人在研究工作中都必须运用学科交叉与融合方法,这要看所研究问题的性质和需要,但从整体上讲,在我国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选择若干有基础、有能力、有经验的单位和部门,建立以学科交叉与融合为主要特色的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让他们专注地、持续地开展相关研究是必要的,这些基地既能够成为我国跨学科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基地,又能够起到重要的推广和示范作用。 (7)大力营造有利于跨学科研究的学术文化氛围。跨学科研究是一件创新性极强的工作,首先,跨学科研究的问题一般都是比较复杂的问题,本身就具有研究的难度。另外,跨学科又涉及多方面的系统整合,又有一系列新的复杂问题要解决。因此,从事跨学科研究必然有较大的风险,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时间一般也较长,因此,如果研究价值观不科学、不辩证,在衡量科学成果的指标时唯论文数量、或过于短视或急功近利,都容易使人浮躁、逼人追求“捷径”,而使人不愿意作艰苦的跨学科的创新性研究,为了避免这一情况出现,需要我们对研究人员的业绩考核、对研究成果的认定以及对研究中出现的失败都要有更科学、辩证、宽容的态度,真正让跨学科创新文化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得以体现并蔚然成风。 三、结语 当前,我国的社会科学事业有了巨大的进步和发展,但同时还要看到,我们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上,包括运用多学科交叉与融合的手段研究社会科学问题的深度与广度方面、在以多学科为基础构建当今大科学时代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体系方面,在相应的人才数量和能力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有很大的距离。我们应该在中央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指引下,“下定决心,急起直追”,艰苦探索,努力创新,开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作者:丁翔盛昭瀚单位: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南京大学社会科学计算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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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论文:建筑摄影下的中国建筑文化论文 一、建筑摄影学术活动表达专业的建筑文化 迄今,由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摄影专业委员会主编的有代表性的建筑摄影专业著作至少有四册(见表1)。专业及权威的建筑摄影学术及文化活动也蓬蓬勃勃开展起来(见表2)。活动使建筑摄影从城市建筑层面上升到为中国传统历史项目“申遗”的高度,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摄影专业委员会为中国建筑摄影师的新作为欣喜和自豪。感受中国建筑摄影师的创作意境与作品的文化气度,《中国建筑摄影师档案》不单纯是建筑摄影师作品的荟萃,更凝聚了创作感言,其中不乏建筑摄影师以独到的建筑文化视角体会建筑。读懂建筑师看城市、建筑师看自身的作品,对公众理解建筑大有裨益。该书触动人们的,不仅仅是作品恰到好处的光影及准确的建筑表征,也在于作品所体现的建筑摄影师的“诗眼”与“画境”。据查,国内专门出版推介建筑摄影师的书很罕见,因此该书填补的不单是建筑摄影群体的空白,也在于向世界展示了一批有造诣的中国建筑摄影师专业队伍,他们开创了中国建筑传播的影像技艺与美学实践。对此中国建筑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马国馨在《中国建筑摄影师档案》序言中指出:“这是介绍中国职业建筑摄影师的一本合集。建筑摄影除了宣传、记录、艺术等方面的功能观念外,还有很大的商品属性及市场需求,人们认为一幅好的图片带给我们的信息是无论多么丰富的语言都难以描述的……建筑摄影师除了技术、器材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外,在以城市和建筑为对象时,需要更多的专业之外人文知识和内涵,需要长期的体味和阅读。”一位摄影家说,“没有了意境和思想,拍摄建筑只能成为结构的示意图。”作为中国建筑摄影师群体智慧的结晶,与过去推出的第一、二届大赛作品集不同的是,《中国建筑摄影师档案》中24位成功的建筑摄影师的作品为读者更集中而准确地展示了建筑文化理念及实用的、可操作性的示范,这种以传统与现代建筑项目为基础的作品档案十分切合爱好者与初学者的实际。尽管《中国建筑摄影师档案》向读者展示了一批中青年优秀摄影师坚守在建筑摄影岗位上的作品,但由于建筑摄影创立的时间尚短,在诸多方面有待完善丰富。它至少要求每一位优秀的建筑摄影师不是单纯地从商业摄影或艺术摄影去把握建筑,而是要树立起建筑艺术修养观。建筑是凝固的音乐,但音乐不是融解了的建筑。由于摄影师对建筑的熟悉,也会造成某种负面的影响。 追求比建筑本身更原创的摄影作品,很容易模糊了我们的视线,忘记了建筑的艺术性、环境美感及其实用功能。虽然建筑不会教人道德或不道德,但建筑确实在相当程度上表述了创作者的态度。不同的装饰图样传达着不同种类的信息,材质的应用也给建筑物带来广泛的想象的空间,同时会反映创作者品质。当然,平整的外墙立面不一定比粗糙的好,但在许多场合建筑的精彩处正是在光滑反光的质地。所有这些都需要建筑摄影师去体味与思考,这或许是能从一大批建筑摄影作品中找寻到有感觉的优秀创作者的“秘诀”,作品优劣的分水岭在于摄影师能否具备建筑师的“眼”,能否真正懂得所摄作品的含义。摄影技术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它自出现就与建筑结下了不解之缘。1826年夏天,法国人约瑟夫•尼埃普斯拍下了世界上第一张照片。画面中显示的是一个农场的房子衬托在辽远的天空下。1877年,法国人L•D•杜国•豪伦成功拍摄制作了世界上第一幅彩色照片《安古连城镇风景》。之后,城市中的街巷、高耸的教堂、乡村别墅、特别是现代建筑的出现,许许多多优秀的摄影作品,都将各种不同的建筑作为摄影作品中的主角予以突出表现。建筑的摄影表达主要是记录建筑特点,用摄影语言来表达建筑。从摄影角度表现建筑,给建筑设计带来新的视角下的瞬间记录,能更好的完成建筑的功能使命、文化使命,丰富建筑的内涵与外延。建筑的摄影表现并不是仅仅展示建筑物的表象特征这么简单,摄影表现手段使建筑师以不断更新的视角观看设计的方方面面,推敲方案的体形、材料和空间感受,专注于以人为本的建筑世界。1992年版美国摄影百科全书对“建筑摄影”的定义是:“建筑摄影主要是记录建筑特点,专为建筑师,设计师或历史学家服务。”这里所提到的为“历史学家服务”,应该就是指建筑摄影的文化表现作用。如果说建筑是人类站立在地球上的最恢弘的风姿,那么文化历史建筑则可称为站立着的人类历史。建筑学家梁思成曾说过说,建筑这本“石头和木头的史书,忠实地反映着一定社会之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而城市的“无论哪一个巍峨的古城楼,或一角倾颓的殿基的灵魂里,无形中都在诉说乃至歌唱着时间上漫不可信的变迁”。建筑师做好设计是本分,同样,建筑摄影重在刻画。建筑作品设计语言的表达、设计思想的体现都离不开建筑师的极致追求。同样,建筑摄影要求建筑摄影师学会极致的思维,你的镜头中必须清晰明白,完美建筑是什么?真实而丰富地表达建筑作品是建筑摄影师的基本功。 二、建筑摄影学术活动向业界展示建筑文化的力量 法国摄影大师亨利•卡蒂埃—布列松并非建筑摄影家,但他的作品及理论涉猎城市空间与人,读他的新作《思想的眼睛》,我们不仅可以产生“决定性瞬间”,也获得一系列本质性思考。他认为:“摄影永远是视觉注意力的自发性行为,它捕捉的是瞬间和永恒。绘画对瞬间的表现,是通过笔触来传达我们的意识,摄影需即刻采取行为,绘画则要深思熟虑”。“以眼睛为起点,空间逐渐向无穷扩展,现场总能或多或少地引起我们的注意,会立刻将其保存在记忆里并对它进行一些修饰。”十年前,方海教授在《赫尔辛基城市建筑摄影展纪念集》“建筑摄影的力量”一文中指出:“芬兰是二十世纪建筑成就最高的国家之一,这种辉煌的成果固然与建筑师、建筑教育、建筑媒体及专业评论等方面密切相关,但也无法忽视芬兰及世界各地建筑摄影家的个性创作……”。在论及建筑摄影概念时,他强调“建筑摄影并非仅仅记录建筑,更重要的是审视建筑,评判空间,进而改进和提升建筑品质。优秀的建筑摄影家会用自己独特的视角进行观察和记录,并往往发现建筑师自己都不曾注意的建筑范畴和主题。同时,建筑摄影家的成功作品也是对建筑师的一种促动和激励,迫使建筑师及其合作团队用专业的投入和精心的设计创作出精彩而富于人性化的建筑精品。”一位优秀的建筑摄影师如果成为世界著名建筑师的朋友,其创作空间必有很大拓展,他本人的建筑摄影作品会经常出现在国内外建筑、设计与艺术类的书刊杂志上。这些摄影作品,不仅带给建筑师启示,也会使更多的建筑师相信并欣赏建筑摄影的力量。马国馨院士说:“建筑设计本身是一大创意产业,而建筑摄影正是与建筑联姻的另一创意产业,其特点可说是在创意之中寻找创意的活动,因此必然成为既活跃又独具特色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摄影者的头脑、眼睛和心灵必须同时运作,这是建筑摄影师的生活方式。拥有出色想法和表现的建筑摄影作品在创意经济时代肯定大受欢迎。如果从建筑摄影服务于建筑设计及市场的定位看,建筑摄影还富有更强的传播功能,应该说国内建筑界对此挖掘的还相当不够,因此不能不重新定位。 1.关于建筑记忆。建筑之所以被称作“石头的史书”、“凝固的音乐”,主要说它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然而,历史的车轮不仅碾碎了飞逝的岁月,也碾碎了不少“石头的史书”。现在人类所能看到的琼楼玉宇亭台楼阁,仅仅是万千人类文明殿堂的绝小部分。所以,记录逝去建筑的照片,就是最好的手段和工具,是建筑记忆媒介。1999年罗哲文、杨永生主编《失去的建筑》一书的出版,为重温历史、研究建筑文化提供了十分宝贵的资料。2002年黄延复编《图说老清华》以1909年~1952年的“老清华”为例,用图片全方位描绘了老清华历史的一个清晰而简单的轮廓,它使这一时期学于清华、长于清华这所一流学府的各界名流得到客观记述,是极为生动和感染人的清华校园文化。再以上海近代公共建筑为例,20世纪20年代以来,历代中西文化、南北地域文化不断融合,掀起了一个空前规模的开发建设高潮,在公共建筑上留下了一批价值连城的文化遗产。像外滩近代建筑群的庞大与精美,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珍藏老照片会帮助人们挖掘每一幢建筑背后所包含的历史,传承建筑文脉。如位于现静安区静安寺旁的愚园路218号的百乐门舞厅,其英文名为ParamountBall-room,意译“至高无上的舞厅”。设计师为当时上海著名的建筑师杨锡镠,该项目于1933年12月竣工。迄今70多年过去了,它仍以20世纪30年代的舞厅面貌出现,已成为上海市第二批近代优秀保护建筑单位。对于这样的老建筑,应记录的不仅仅是趣闻与故事,更要有原汁原味的历史图景,怎能离得开建筑摄影的记忆与感染力。所以,建筑摄影是建筑记忆重要的组成部分;记忆建筑,是建筑摄影重要的功能之一。 2.关于建筑评论。在建筑传播中建筑评论或称建筑批评是极为必要的。别林斯基曾说过:“关于伟大作品的评论,其重要性不在伟大作品本身之下。”建筑批评是对建筑、建筑所赖以存在的社会与环境,对建筑师的创作思想与过程,以及所有涉及支撑建筑师、培养建筑师的制度与体系的鉴定和评价。我们倡导的建筑批评应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批评,而不是过于抽象的批评。要有内涵、有意味、有设计、有交流、有沟通、有兴趣,所以批评的媒介就丰富多彩。在诸如小说、散文、随笔、诗歌、绘画、音乐、电影等表现形式之外,建筑摄影也是绝好的形式,借助建筑摄影作品,建筑评论家以其渊博的学识和敏锐的目光,洞察并评点出建筑的实用、功能、美观、安全等指标,并使之上升到精神与文化层面。单纯从摄影创作讲,摄影批评起到的是“磨刀石”的作用。事实上,当建筑摄影针对建筑作品进行评价时,总会引起建筑师对自己创作理念与行为的再认识,建筑摄影批评本身就是一种促进,从客观上通过图片起到提高公众建筑艺术欣赏水平的作用。与建筑创作一致的,是建筑摄影批评也讲首创性和客观性,它对建筑创作本身的丰富与发展、探讨与反思、审美与警醒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力,因此要研究如何开展建筑摄影批评,让建筑摄影批评成为建筑评论的有效方式、方法,培养起专门的建筑摄影作者队伍。以建筑摄影、建筑图片评论建筑、批评建筑艺术水平,是建筑文化良性发展的体现。 3.关于建筑摄影。2007年,沈瑾先生曾送中国建筑摄影学会《建筑师的欧洲视角》一书,里面记录了两位著名建筑师对建筑摄影的认知,颇具启发性。其中崔恺大师的序是极有见地的建筑摄影品评,反映了职业建筑艺术家的眼界。崔恺认为:“建筑师的眼睛与摄影家的眼睛有所不同,摄影家多以拍摄对象为素材去表现自己的审美价值,而建筑师多以摄影为手段去记录自己对拍摄对象的感知和认知;摄影家满足于抓拍那光、色、物完美结合的一瞬,建筑师更注意物在光、色及周围环境中的和谐表达,他们在瞄着外观造型的同时,脑子里却想着与平面、剖面,甚至细部是什么关系……”。沈瑾认为“建筑和摄影都可理解为视觉语言的表达,摄影变成了建筑师表达与交流的重要方式。建筑与摄影同样是光的营造,形、色、质视觉信息的三大要素都要靠‘光’来表现。”路易斯•康说过:“设计空间就是设计光亮(Todesignspaceistodesignlight)。建筑抽象的形式美同样通过摄影来表达,甚至已成为一门独立的职业———建筑摄影。摄影带人们进入更真实与开阔的视野,建筑师的视角应向四方延伸,城市比建筑更重要,建筑学不仅是致用之学,建筑学更是广义之学。”今天看来,城市比建筑重要,文明的演进比城市发展重要。建筑摄影从记录建筑走向记录城市,必然走向记录人类文明文化发展。建筑摄影的意义远远超越技术和艺术层面。 三、建筑摄影对中国建筑文化的意义 建筑摄影从记录、评论和人文角度展示建筑文化的力量,因此建筑摄影对中国建筑文化发展的意义正随着建筑摄影的专业化和建筑摄影师的职业化而不断彰显。 1.让建筑师多一双“建筑眼” 建筑摄影师在国内外建筑大师事务所中是必不可少的。从项目投标拍摄标的地块,到项目在建中的摄影记录,直至项目竣工拍摄唯美的成品,建筑摄影师都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然而在国内,建筑摄影师是没地位的,更有甚者总被视为“照相的”,如此简单的称呼也说明了行业地位的不被重视,说明中国建筑作品为什么难有绝美的展现,说明加大建筑摄影学术影响力的导引的重要意义。《中国建筑文化遗产》总编金磊在刊物总第3辑中曾谈到:“出版建筑摄影杂志或专刊(栏)是我在2010年4月就要创刊的项目,策划案及样稿已做数次。今借《中国建筑文化遗产》第三辑推出该栏目有多重含义”。含义主要在于:第一,优秀建筑摄影师杨超英几年前拍摄了一组完整作品,是捷克卡姆帕现代艺术馆建筑。希望读者通过这组作品感受建筑摄影,欣赏其中的艺术魅力,体味作为一名服务于城市、服务于建筑的建筑摄影师是如何工作的。第二,由此表达了《中国建筑文化遗产》编辑部及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摄影专业委员会愿意成就中外建筑摄影师展示建筑摄影作品、弘扬建筑文化的事业。第三,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建筑记录与记忆,一定要在建筑与艺术,建筑与技术,建筑与材质,建筑与评论,建筑与传播诸方面利用摄影手段,将建筑作品纯粹地表现出来。人们印象中的杨超英是位喜欢安静构思,不模仿别人,不臧否别人且努力自己创意思考后按动快门的人,是独具“建筑眼”的人。杨超英的建筑摄影作品能让读者从平常中感受到不平常,不仅能学到精湛的技法,更领悟敏锐的“建筑眼”力。 2.有利于建筑师倾听建筑批评 自2011年12月至今,《中国建筑文化遗产》杂志已经刊出八期“建筑摄影”栏目,读者不仅从中看到精湛的建筑摄影作品,也听到建筑摄影师的心灵表达:无论是人文地理、图像笔记,还是专业化的当代建筑摄影,摄影师串拍定格中华夏大地的建筑时空,影响着建筑师的作品,越来越深入地对建筑师理解,也体现对人文建筑异常丰富的体验!《论摄影》是美国作家苏珊•桑塔格著、黄灿然翻译的一本从文化角度论述摄影的文集,是论述摄影的专业著作,更是广泛意义上论述现代文化的经典著作。在书中,桑塔格深入探讨了摄影的本质,包括摄影是不是艺术、摄影与绘画的互相影响、摄影与真实世界的关系等。《论摄影》有“引语选粹”一章,虽绝大多数有新闻、人物摄影的意义,但也能从中发现与建筑和艺术相关的“摄影术语”:美国摄影师埃米特•戈温说“摄影是一个工具,用来处理大家都知道但视而不见的事物。我的照片是要表现你看不见的事物”;美国摄影家杰里•于尔斯曼指出“相机是顺畅地邂逅那另一个现实的手段。”现实的确如此,摄影记录永远是一种潜在的控制手段,它享有其它艺术系统未曾想有过的力量,它在为城市与建筑带来美好时,也关注建筑审美的困境。这不是针对某个项目、某位建筑师、某位建筑摄影师而言,它特指摄影文明要成为一面镜子。今天中外建筑新品都面临多元与多变,碰撞与激荡,并非要“天人合一”和兼容并蓄。如何以摄影学的视角审视对建筑的表达,在建筑理论的浸润中强化思索与启迪,不仅是一种更为有益的超越,还是一种建筑摄影的新表现力。为此,今天在呼吁好的、有深度的建筑评论作品时,更期待建筑摄影家为城市奉上视野广阔的、批评标准严格的建筑摄影作品。 3.为建筑发展昭示未来 建筑摄影行业的发展有赖于建筑摄影师的成绩,有赖于作为建筑摄影学科的确立,更有赖于能自成一体的建筑摄影体系。现状是在全国勘察设计行业百万大军中,摄影的爱好者蕴藏在占绝大多数的工程技术人员里,他们不在意设备、不苛求主题,愿从本职工作及其对建筑的审美出发记录一切建筑发展过程。因此强化建筑摄影行业自身建设,使之专业化、学科化、高端品质化、服务化将是新一届建筑摄影专业委员会的任务和方向。 4.在世界独树一帜引领发展 据近十多年学会及摄影师对欧美建筑“强国”的摄影专业机构及学会考察发现,国外虽有与建筑摄影相近的学会及组织,但尚没有“建筑摄影”专业类期刊。从对英国VA博物馆、伦敦国家摄影画廊、北欧多国及德国的考察看,虽有摄影博物馆,但至多有建筑摄影的版块,看来创建“建筑摄影”期刊、开展专业化建筑摄影研究并成立应用服务机构已势在必行。探讨集中的、统一的、有标准化的建筑摄影专业化高端(按需)服务将是主导方向。真诚期望有更多的建筑业内外同行关注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摄影专业委员会的发展,更希望在未来的建筑摄影学术活动及求索中有更多的好作品、好著作、好品牌问世。 作者:金磊李沉陈鹤工作单位:《中国建筑文化遗产》 中国建筑论文:中国建筑的国际化的战略制定论文 摘要: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在美国,建筑业与钢铁、汽车行业并列为经济的三大支柱产业。我国建筑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保持在7%左右。建筑业是关联性和带动性较强的产业,据推测,建筑业每增加1元产值,可以带动建材、机械等相关行业增加的1.85元产值。 1985年,由日本大成建设株式会社总承包的“鲁布革工程”,带来了我国建筑管理体系的全面改革。而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竞争越发激烈,现行的管理体制,现行的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管理模式、建筑行业不正当保护、行业队伍建设、组织结构的调整以及现行的建筑法规、标准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中国建筑业实施国际化的策略,是摆在中国建筑业面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与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国际通融性 “WTO”一个重要的原则是法制建设和增加法律的透明度。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通过的一些协议,使得各成员国政府修改竞争规则变得非常困难,在几乎每一个涉及贸易环境的领域,成员国寻求多变、歧视性和保护性的政策都将受到世贸组织规则的制约。虽然中国已加入“WTO”几年了,但仍需尽快按照国际建筑业的行业规范来管理我国的建筑业市场和建筑企业。其一,要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双边和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有关规则及作用,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开创我国建筑业发展的新局面。要适应“WTO”规则和我国政府对外承诺的要求,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清理、修改和新的立法方面的工作。其二,中国加入“WTO”后,一切必须按“WTO”的规则办事,如国民待遇、透明度,使我国在立法和行政管理上不能完全自己做主,要与国际接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业必须依法经营,增强依法经营观念。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协定与协议和有关的国际惯例将成为约束和规范中国企业行为的依据和准则。同时,中国应加强建筑业法制建设。强化《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建筑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认真规范国内建筑市场,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逐步扭转建筑市场无序的局面。建立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推动建筑市场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建立风险担保制度,维护承发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建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初步建立中国建筑业法律体系框架,切实提高与世贸组织的通融性。 强化管理机制,构筑中国建企参与国际竞争新优势 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有利于建筑企业的发展。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为建筑企业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有利的保证。中国建筑业应把提高竞争力的重心放在管理体系的建立方面,进一步转换企业的内部机制,强化企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加强三项制度改革,建立适应“WTO”要求的管理体系。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促进了国际间的经济联系和合作,经济竞争也出现了新态势。经济全球化对中国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的影响将十分明显。经济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刀,它既有利于国际范围内建筑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从而有利于建筑企业利润的提高;又将使发展中国家和经济弱势国家的建筑业,在竞争中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在国际上,体现建筑业水平的国际认证,主要包括: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在国际市场上,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环保项目应运而生,如污水处理、危险品废物处理。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项目要求承包商必须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文明施工,减少过去施工工地尘土飞扬的现象并尽量减少噪音污染,同时,在使用的建材方面要符合环保要求,不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中国建筑业应抓紧三大国际标准认证,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从而提高与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能力。 建立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国际建筑市场的发展动态 21世纪是信息时代,将会有更多的建筑工程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广为传播。中国建筑业应当及时捕捉和掌握国际承包市场的信息,制定相应对策。建筑企业应及时有效的得到第一手信息。同时,信息要有覆盖面,这就需要建立自身的信息网络,要通过海外机制和以世界各地的承包商、商、供应商及驻外使馆、经商处等为中心,建立国际信息网络,同时不断拓展信息渠道,以便及时准确反映世界建筑市场情况,增加进入国际建筑市场的机会,为中国建筑业开拓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创造条件。企业要高度重视国内外的信息,及时扑捉信息、获取信息、分析信息、利用信息,进行快速科学的经营决策。切实加强建筑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快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管理效率。 强化科技创新,大力提高中国建企的国际竞争能力 科技创新在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2004年中国建筑业的从业人员约3600万人,是美国建筑从业人员的4.5倍,而中国建筑业总产值却只相当于美国正常年份建筑业总产值20%,中国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相当于日本建筑业的1.25%.我国2004年劳动生产率约28200元/人。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建筑业虽已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能力,但与国外一流建筑企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尚不具备与之抗衡的能力。中国建筑业应加大建筑科技资金投入的力度,提高建筑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中国建筑企业要适应国际工程项目功能新、体量大、施工难度大的新趋势,大力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及建设部推广十项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建筑施工技术科学含量。加大建筑企业科技投入,加快设备更新步伐,采用国内外新机械、新设备,淘汰落后的建筑机械设备,减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率,不断提高建筑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和施工能力。要有计划地推进建筑工业化,制定标准,合理布局,使构件、配件生产标准化、通用化,建筑制品生产专业化、商业化。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应建立自己的科研开发中心。建筑企业应大力推广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在收集市场信息,投标报价、施工设计、企业管理、经营决策等方面应普及应用计算机,提高经营决策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国内少数特大集团已开始尝试建立(博士后流动站),以期更好地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增强企业的国内国际竞争力。 构筑人才优势,建立以人为本的国际化人资体制 随着建筑市场的日趋国际化,国外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将冲击国内的人才管理模式。许多国际跨国建筑集团将进入中国建筑市场,而这些建筑集团推行的是“本地化”策略,即建筑原料采购供应本地化和人才本地化。特别是后者,不仅使外方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本地人的优势,也为中国建筑人才提供了充分发挥个人才智的契机和舞台。而外企丰厚的薪金、良好的福利,较好的发展前途深深吸引了大批国内优秀的建筑人才。因此,对中国建筑业来说,加强用人机制改革已迫在眉睫。中国建筑企业应舍得投入,一方面在学校和社会上招聘一些人才,另一方面对一些有发展潜力的员工进行在职培训,包括送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和国际著名建筑企业培训。有的企业可能认为企业培养人才,一旦成材,就会出现流失的现象,得不偿失。不可否认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但是企业不能因噎废食,放弃对人才的培养。中国建筑企业应当创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机制和环境,通过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尊重人才,关心人才,用好人才,这应成为中国建筑业“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实施灵活策略,不断加速中国建筑企业国际化进程 中国建筑企业要想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准确定位,合理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开发战略,并根据建筑市场的不断变化适时进行调整。中国建筑业应加强与国外著名建筑企业的合作。目前,运用“优势联合”,这是近几年大型国际工程中常用的方式。举世闻名的英吉利海峡第一条海底隧道工程,参加竞争的承包商,有的是西方发达国家建筑公司之间联合,也有西方国家建筑企业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建筑公司的联合,以及第三世界国家的建筑公司的联合。其目的是发挥资金、技术、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以期在竞争中获胜。中国建筑业应根据本身特点,适应潮流,加强联合,在联合中壮大自己,发展自己。中国建筑业为了国内和国际建筑市场竞争的需要,在抓好对外承包劳务这个主业的同时,应走经贸结合,承包劳务与境内兴办实体相结合,对外承包劳务与海外投资相结合的道路,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增强综合实力,提高效益。中国建筑企业应立足发展大局,接受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有关协定与协议,改变被动状态,主动出击,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活动,在参与多边贸易基础上,积极与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建筑企业进行合作,提高企业竞争力,加速国际化进程。 加大结构调整,加快实施国际集约化发展战略 目前,国际建筑业宏观环境呈现出新特点,其中很重要的方面是世界范围内的结构调整和产业重组规模空前。中国建筑企业应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既要面向国内外市场需求,又要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坚持市场导向和发挥区域优势紧密结合的原则。以市场为中心,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不断调整结构模式,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认真研究国内外建筑市场发展规律,挖掘建筑市场发展潜力,找准建筑业结构调整的切入点。区域优势的发挥,必须以建筑市场为向导,把区域优势充分发挥起来,提高中国建筑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样通过加快中国建筑企业结构调整,推进跨行业、跨地区、跨企业的资产重组和强强结合,形成一批具有综合总承包能力、融资能力强的大型、特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提高国内外建筑市场的竞争力,加快建设部出台的建筑企业综合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个层次的结构体系的实施步伐。中国建筑业应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的混合经济,提高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能力,增强建筑企业的发展后劲。当然,中小型建筑企业要在“小而精”、“小而强”的道路上,在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上下功夫,这不仅是市场的需要,而且也是今后很多中小型建筑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上得以生存的良好选择。中国建筑业应抓住当前的良好时机,通过“激励机制”规范经营成果的利益分配;通过“监督机制”监控中国建筑企业管理者行为;通过“制约机制”实施有效的控制。通过“三大机制”的运用,不断优化结构布局,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快集约化进程。 加强经营开拓,努力提高国际建筑市场的占有率 目前,我国已加入“WTO”,为中国建筑企业大规模进军国际建筑市场创造了条件,中国建筑企业应当充分用足、用好对外签约权,实施“外向带动、输出兴业”的战略,扩大海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劳务输出,努力实施对外承担设计、房地产开发以及工程咨询、建筑监理、技术服务等。过去由于我国不是“WTO”成员国,很多国外的项目我国建筑企业不能承建,只能做当地外资项目,如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部分私人投资项目,并且受到的限制也很多。中国加入“WTO”后,国外建筑企业可以进入中国建筑市场,同样,中国建筑企业也可以进入国际建筑市场,这将为中国建筑企业跨国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市场开放后,国内的一些项目将开始按照国际惯例进行招标,将有更多的国外建筑企业参与,我们将可以学到国际上先进的工程管理方法。这样,可以提高中国建筑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有利于中国建筑业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为中国建筑企业跨国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务员之家 强化政策导向,为中国建企迎接国际化挑战创造条件 世贸组织的成员国政府仅仅是市场竞争的制定者,而不是市场竞争的直接参与者,不能直接介入国内外市场的竞争。中国政府应按市场经济原则办事,加速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不直接干预中国建筑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确立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使企业尽快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中国要加快规范化建筑市场的培育,逐步消除影响建筑业发展的地区和所有制之间的壁垒,逐步取消限制合理竞争的地方保护主义的规定,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世贸组织要求各成员国实施统一透明的对外经贸政策,主张各成员国相互给予非歧视性的贸易待遇。“WTO”要求各成员国开放建筑市场,允许国内外建筑企业进行开放、公平和无扭曲的竞争。按照这些规则,我国应将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总之,中国政府应当努力为中国建筑业改善运行机制,构筑良好的市场环境,帮助中国建企增强参与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的能力,为中国建企迎接国际化挑战创造良好的条件。 中国建筑论文:中国建筑风水特色论文 摘要:本文浅谈了建筑风水文化与建筑设计问题,从建筑风水文化的角度浅析了中国的建筑设计。 关键词:建筑文化风水文化建筑设计 中国文化渊远流长,建筑风水学博大精深,中国建筑文化在几千年的形成发展过程中,没未离开过建筑风水的字眼,从皇宫、皇陵的规划建设,到普通村落、民宅的建筑无不留着风水学的痕迹,建筑风水学随着中国文化传入西方后,也得到了西方学者的认同,特别是近30年来建筑风水学在国外受到了高度重视,甚至形成了中国风水业,中国风水也开始进入了百姓安居的视野,由此可以想象,可以推见在未来的世界闻名进程中,中国建筑风水学必将饰演重要的角色。建筑风水学与当代房地产有效结合是现代风水文化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是中国传统文化造福当代百姓推动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一、建筑风水文化是古代祖先长期社会生活实践经验的总结,其易道博大精深,渊源流长,现在我们共同探讨建筑风水文化与建筑设计问题。 说到风水文化我们很多问题一直没有机会找到答案,比如环境的改变对我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有多大的影响,这些影响是应该被动的接受还是主动的改变,如果要改变的话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用什么样的方法?这些方法有规律吗?有人说这些方法可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找到,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也好,方法论也好,在现代社会还有什么样的现实价值呢?这个现实价值怎么连续、怎么使用等等太多的问题。 风水研究领域目前正在突破也是最难突破从文化来讲就是创新,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产生与现代的结合,文明的进步是靠文化的融合,现在我们不是克隆工业化,要把传统和现代融合,建筑文明是新文明的一部分。 中国有一句格言:风水宝地,人丁兴旺。中国是风水宝地,养育着中华民族能够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国历史上曾定都在西安、南京、北京等地,这些地方都是风水宝地,拿北京来说东有渤海,西有燕山山脉,富贵之地能使我们国家昌盛。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悠久的文化和历史,建筑风水是中国古代建筑理论的三大支柱之一,是中国古代建筑领域的灵魂,随着文明的进步,社会的发展,风水应有的主导地位,在城市大规模园区的整体风水规划,房地产开发的整体策划,房产风水策划是从根源上把住了建筑风水的关键,从而为更多的百姓营造出一个事业顺随、家庭和美、身体健康的吉祥场所。同时也给开发商带来了回报。 二、中国的建筑风水学科是内涵非常丰富的,结合我们中国的建筑设计来讲,把建设风水科学与我们现代的设计理念相融合,这样才能体现出中国在21世纪建筑应该具备的特色。 易经是中华五千年最古老、最具代表性的传统文化,其中内含天象、地理各个方面,目前易经的研究和应用已经受了国内外甚至全世界人们的欢迎和重视。近几年来尤其在东南亚各国众多的易学爱好者,纷纷把易学知识应用到不同领域当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自从2003年秋在印度尼西亚成功举办“环保与易经”大会以后,引起了学者们的兴趣,更多的学者把易经风水学和现代建筑、现代家居、现代环境很好的结合在一起,使之古今结合,古为今用。人们不再要求简单的、外在的气派、豪华,更多的是追求内在的温馨、舒适、实用、健康,体现以人为本的物质享受、精神享受。 建筑风水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看法有人扬之,有人抑之。扬者认为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抑者认为是封建迷信。中国建筑文化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有一些古建筑文化是古代祖先生活经验的总结,在中国建筑文化乃至在世界文化中有一定的影响。随着建筑行业和科学技术的持续发展,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不断产生,更希望建筑风水文化能在新时代得到不断发展和重视。 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建筑的理论结合,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传统之所以必须尊重是因为它是创新文明的必要条件之一。世界和中国的历史都表明,不同文明的冲突与融合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根本动力。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的融合曾经创造了工商文明,未来的文明必定在文化的融合中产生。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下,我们必须对自己的文化传统有自知之明,中国风水文化传统的良莠,不能单凭主观愿望区别,只能在创造未来的实践中鉴别。传统是被保存或淘汰,决定于它在创新文明的实践中是否有积极的贡献。作为环境文化和环境艺术的中国风水文化,不仅包含某些科学和技术的因素,而且包括有终身的价值选择和产业的道德规范。公务员之家 世界正处在从现代向后现代过渡的历史性转折时期,中国正处在与世界文化融合的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建筑产业正处在一个创新文化的关键时期。让我们以科学的态度,宽容的胸胸怀,通过传统与现代结合的讨论,把传统的惯性转变成创造的动力。 我们也希望所有的开发商都有这样的意识,把健康的概念注入我们的开发和建筑当中。进一步探讨、继承、弘扬、发展中国的风水文化,为我们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为我们国家建设现代化服务,为**年科技、人文、绿色北京奥运举办成功服务,为我们国家昌盛服务,为世界各民族居住健康发展作出我们中华民族及科学、建筑风水文化的应有贡献。 中国建筑论文:中国建筑业国际化策略研究论文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在美国,建筑业与钢铁、汽车行业并列为经济的三大支柱产业。我国建筑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保持在7%左右。建筑业是关联性和带动性较强的产业,据推测,建筑业每增加1元产值,可以带动建材、机械等相关行业增加的1.85元产值。1985年,由日本大成建设株式会社总承包的“鲁布革工程”,带来了我国建筑管理体系的全面改革。而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竞争越发激烈,现行的管理体制,现行的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管理模式、建筑行业不正当保护、行业队伍建设、组织结构的调整以及现行的建筑法规、标准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中国建筑业实施国际化的策略,是摆在中国建筑业面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与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国际通融性 “WTO”一个重要的原则是法制建设和增加法律的透明度。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通过的一些协议,使得各成员国政府修改竞争规则变得非常困难,在几乎每一个涉及贸易环境的领域,成员国寻求多变、歧视性和保护性的政策都将受到世贸组织规则的制约。虽然中国已加入“WTO”几年了,但仍需尽快按照国际建筑业的行业规范来管理我国的建筑业市场和建筑企业。其一,要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双边和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有关规则及作用,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开创我国建筑业发展的新局面。要适应“WTO”规则和我国政府对外承诺的要求,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清理、修改和新的立法方面的工作。其二,中国加入“WTO”后,一切必须按“WTO”的规则办事,如国民待遇、透明度,使我国在立法和行政管理上不能完全自己做主,要与国际接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业必须依法经营,增强依法经营观念。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协定与协议和有关的国际惯例将成为约束和规范中国企业行为的依据和准则。同时,中国应加强建筑业法制建设。强化《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建筑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认真规范国内建筑市场,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逐步扭转建筑市场无序的局面。建立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推动建筑市场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建立风险担保制度,维护承发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建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初步建立中国建筑业法律体系框架,切实提高与世贸组织的通融性。 强化管理机制,构筑中国建企参与国际竞争新优势 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有利于建筑企业的发展。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为建筑企业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有利的保证。中国建筑业应把提高竞争力的重心放在管理体系的建立方面,进一步转换企业的内部机制,强化企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加强三项制度改革,建立适应“WTO”要求的管理体系。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促进了国际间的经济联系和合作,经济竞争也出现了新态势。经济全球化对中国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的影响将十分明显。经济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刀,它既有利于国际范围内建筑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从而有利于建筑企业利润的提高;又将使发展中国家和经济弱势国家的建筑业,在竞争中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在国际上,体现建筑业水平的国际认证,主要包括: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在国际市场上,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环保项目应运而生,如污水处理、危险品废物处理。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项目要求承包商必须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文明施工,减少过去施工工地尘土飞扬的现象并尽量减少噪音污染,同时,在使用的建材方面要符合环保要求,不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中国建筑业应抓紧三大国际标准认证,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从而提高与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能力。 建立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国际建筑市场的发展动态 21世纪是信息时代,将会有更多的建筑工程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广为传播。中国建筑业应当及时捕捉和掌握国际承包市场的信息,制定相应对策。建筑企业应及时有效的得到第一手信息。同时,信息要有覆盖面,这就需要建立自身的信息网络,要通过海外机制和以世界各地的承包商、商、供应商及驻外使馆、经商处等为中心,建立国际信息网络,同时不断拓展信息渠道,以便及时准确反映世界建筑市场情况,增加进入国际建筑市场的机会,为中国建筑业开拓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创造条件。企业要高度重视国内外的信息,及时扑捉信息、获取信息、分析信息、利用信息,进行快速科学的经营决策。切实加强建筑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快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管理效率。 强化科技创新,大力提高中国建企的国际竞争能力 科技创新在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2004年中国建筑业的从业人员约3600万人,是美国建筑从业人员的4.5倍,而中国建筑业总产值却只相当于美国正常年份建筑业总产值20%,中国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相当于日本建筑业的1.25%.我国2004年劳动生产率约28200元/人。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建筑业虽已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能力,但与国外一流建筑企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尚不具备与之抗衡的能力。中国建筑业应加大建筑科技资金投入的力度,提高建筑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中国建筑企业要适应国际工程项目功能新、体量大、施工难度大的新趋势,大力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及建设部推广十项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建筑施工技术科学含量。加大建筑企业科技投入,加快设备更新步伐,采用国内外新机械、新设备,淘汰落后的建筑机械设备,减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率,不断提高建筑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和施工能力。要有计划地推进建筑工业化,制定标准,合理布局,使构件、配件生产标准化、通用化,建筑制品生产专业化、商业化。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应建立自己的科研开发中心。建筑企业应大力推广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在收集市场信息,投标报价、施工设计、企业管理、经营决策等方面应普及应用计算机,提高经营决策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国内少数特大集团已开始尝试建立(博士后流动站),以期更好地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增强企业的国内国际竞争力。 构筑人才优势,建立以人为本的国际化人资体制 随着建筑市场的日趋国际化,国外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将冲击国内的人才管理模式。许多国际跨国建筑集团将进入中国建筑市场,而这些建筑集团推行的是“本地化”策略,即建筑原料采购供应本地化和人才本地化。特别是后者,不仅使外方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本地人的优势,也为中国建筑人才提供了充分发挥个人才智的契机和舞台。而外企丰厚的薪金、良好的福利,较好的发展前途深深吸引了大批国内优秀的建筑人才。因此,对中国建筑业来说,加强用人机制改革已迫在眉睫。中国建筑企业应舍得投入,一方面在学校和社会上招聘一些人才,另一方面对一些有发展潜力的员工进行在职培训,包括送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和国际著名建筑企业培训。有的企业可能认为企业培养人才,一旦成材,就会出现流失的现象,得不偿失。不可否认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但是企业不能因噎废食,放弃对人才的培养。中国建筑企业应当创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机制和环境,通过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尊重人才,关心人才,用好人才,这应成为中国建筑业“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实施灵活策略,不断加速中国建筑企业国际化进程 中国建筑企业要想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准确定位,合理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开发战略,并根据建筑市场的不断变化适时进行调整。中国建筑业应加强与国外著名建筑企业的合作。目前,运用“优势联合”,这是近几年大型国际工程中常用的方式。举世闻名的英吉利海峡第一条海底隧道工程,参加竞争的承包商,有的是西方发达国家建筑公司之间联合,也有西方国家建筑企业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建筑公司的联合,以及第三世界国家的建筑公司的联合。其目的是发挥资金、技术、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以期在竞争中获胜。中国建筑业应根据本身特点,适应潮流,加强联合,在联合中壮大自己,发展自己。中国建筑业为了国内和国际建筑市场竞争的需要,在抓好对外承包劳务这个主业的同时,应走经贸结合,承包劳务与境内兴办实体相结合,对外承包劳务与海外投资相结合的道路,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增强综合实力,提高效益。中国建筑企业应立足发展大局,接受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有关协定与协议,改变被动状态,主动出击,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活动,在参与多边贸易基础上,积极与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建筑企业进行合作,提高企业竞争力,加速国际化进程。 加大结构调整,加快实施国际集约化发展战略 目前,国际建筑业宏观环境呈现出新特点,其中很重要的方面是世界范围内的结构调整和产业重组规模空前。中国建筑企业应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既要面向国内外市场需求,又要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坚持市场导向和发挥区域优势紧密结合的原则。以市场为中心,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不断调整结构模式,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认真研究国内外建筑市场发展规律,挖掘建筑市场发展潜力,找准建筑业结构调整的切入点。区域优势的发挥,必须以建筑市场为向导,把区域优势充分发挥起来,提高中国建筑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样通过加快中国建筑企业结构调整,推进跨行业、跨地区、跨企业的资产重组和强强结合,形成一批具有综合总承包能力、融资能力强的大型、特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提高国内外建筑市场的竞争力,加快建设部出台的建筑企业综合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个层次的结构体系的实施步伐。中国建筑业应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的混合经济,提高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能力,增强建筑企业的发展后劲。当然,中小型建筑企业要在“小而精”、“小而强”的道路上,在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上下功夫,这不仅是市场的需要,而且也是今后很多中小型建筑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上得以生存的良好选择。中国建筑业应抓住当前的良好时机,通过“激励机制”规范经营成果的利益分配;通过“监督机制”监控中国建筑企业管理者行为;通过“制约机制”实施有效的控制。通过“三大机制”的运用,不断优化结构布局,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快集约化进程。 加强经营开拓,努力提高国际建筑市场的占有率 目前,我国已加入“WTO”,为中国建筑企业大规模进军国际建筑市场创造了条件,中国建筑企业应当充分用足、用好对外签约权,实施“外向带动、输出兴业”的战略,扩大海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劳务输出,努力实施对外承担设计、房地产开发以及工程咨询、建筑监理、技术服务等。过去由于我国不是“WTO”成员国,很多国外的项目我国建筑企业不能承建,只能做当地外资项目,如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部分私人投资项目,并且受到的限制也很多。中国加入“WTO”后,国外建筑企业可以进入中国建筑市场,同样,中国建筑企业也可以进入国际建筑市场,这将为中国建筑企业跨国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市场开放后,国内的一些项目将开始按照国际惯例进行招标,将有更多的国外建筑企业参与,我们将可以学到国际上先进的工程管理方法。这样,可以提高中国建筑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有利于中国建筑业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为中国建筑企业跨国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务员之家 强化政策导向,为中国建企迎接国际化挑战创造条件 世贸组织的成员国政府仅仅是市场竞争的制定者,而不是市场竞争的直接参与者,不能直接介入国内外市场的竞争。中国政府应按市场经济原则办事,加速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不直接干预中国建筑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确立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使企业尽快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中国要加快规范化建筑市场的培育,逐步消除影响建筑业发展的地区和所有制之间的壁垒,逐步取消限制合理竞争的地方保护主义的规定,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世贸组织要求各成员国实施统一透明的对外经贸政策,主张各成员国相互给予非歧视性的贸易待遇。“WTO”要求各成员国开放建筑市场,允许国内外建筑企业进行开放、公平和无扭曲的竞争。按照这些规则,我国应将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总之,中国政府应当努力为中国建筑业改善运行机制,构筑良好的市场环境,帮助中国建企增强参与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的能力,为中国建企迎接国际化挑战创造良好的条件。 中国建筑论文:剖析中国建筑节能的现状及应对措施 【摘要】首先分析了我国建筑能耗和建筑节能的现状,然后从建筑节能政策和建筑技术两方面针对性地提出了多种建筑节能的措施与对策。这些将对我国在建筑行业进一步推进、发展和完善建筑节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建筑能耗;建筑节能;现状;对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预计到2030年,全国城市人口将达到65%以上。城市人口的增加必然导致建筑物和建筑配套设施的成倍增加,这些将不可避免地增加建筑能耗。而建筑能耗的逐年大幅度上升,也必然导致节能型建筑的应运而生,当然,这也是我国今后城市建设必然的发展方向。 而如何做好建筑节能这项宠大的工程,确保低碳和经济将是摆在广大建筑行业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我国建筑能耗的现状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建筑能耗占总能耗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建筑耗能已逐渐增长为与工业耗能、交通耗能并列,成为我国能源消耗的三大“耗能大户”。 由于我国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现有建筑不仅耗能高,而且能源利用效率很低,单位建筑能耗比同等气候条件下的发达国家高出2~3倍。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和建筑业快速发展期,无论既有建筑面积或新建建筑面积都名列世界之首。这些建筑通过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等,每天都消耗大量的能源。由此可见,我国建筑能耗是巨大的,且建筑能耗总量还将持续增长,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二、当前我国建筑节能的现状 多年来,我国开展了一定规模的建筑节能工作,主要采取了先新建后改造的策略,但到目前为止,建筑节能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房屋建筑中普遍存在着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和气密性差,供暖、制冷空调系统效率低下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高耗能建筑比例大,我国每年新建房屋中,99%以上是高能耗建筑;既有建筑中,仅4%采取了节能措施,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为发达国家新建建筑的3倍以上。(2)建筑节能状况落后,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致力于研究和推行建筑节能技术,而我国却未予以重视,造成我国建筑外墙的传热系数是发达国家的3~5倍,外窗传热系数为2~3倍,屋面传热系数为3~6倍。 从我国建筑节能发展缓慢的原因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建筑节能建设成本高,初期投资较大;房地产开发商追求的是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利润空间;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人员的建筑节能意识淡薄;建筑节能材料、施工工艺技术发展缓慢;国家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配套不全,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国家及地方对建筑节能的实质性经济鼓励政策支持不够等。 三、实施建筑节能的主要对策研究 针对目前我国建筑能耗和我国建筑节能的现状,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来实现建筑节能的目标。 (一)制定完备的建筑节能方面的政策措施 1、建立完善的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体系,使建筑节能工作有法可依。我国地域广阔,应根据我国各个建筑气候区(北方严寒和寒冷地区、中部夏热冬冷地区、南方夏热冬暖地区)以及建筑物的不同类别、功能,逐步完善有关设计、施工方面的建筑节能规范与标准,并列入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加强对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节能标准设计工程图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对不按节能标准设计施工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不得通过,不得交付使用。严格审查从工程项目的立项、可研、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中各个环节的建筑节能情况,确保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范与标准的实施。 2、加强政府引导和采取必要的经济刺激措施,大力推广节能建筑。比如: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规范、标准”等;对生产节能建材的厂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等。 3、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节能意识,提高参与建设活动各方管理人员的节能意识和技术水平。 (二)加强建筑技术方面的建筑节能研究 1、认真做好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提高节能效果。 在规划设计阶段,就应从建筑物选址、分区、建筑物和道路布局走向、建筑物方位朝向、建筑体型、建筑间距、夏冬季季风主导方向、太阳辐射、建筑外部空间环境构成等方面进行建筑节能研究,以提高节能效果。 2、重视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 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主要是要提高建筑物的墙体、门窗及屋顶等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 (1)墙体 在建筑物的围护结构中,墙体的保温隔热性能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建筑物采暖能耗的大小。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①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力度,优先采用具有保温、隔热、轻质、高强、施工效率高、改善建筑功能、增加房屋使用面积等优点的绿色墙体新材料。②合理选择外墙保温隔热方式,优先选用外墙外保温技术。③推广使用新型外墙保温隔热材料。如保温材料可采用聚苯板或聚苯颗粒等。 (2)门窗 门窗是建筑围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室内与室外能量阻隔最薄弱的环节。因此,门窗节能是建筑节能的关键。可采取的主要措施有:①合理控制窗墙比。②采用新型节能玻璃,增强玻璃的保温隔热性能。比如,采用低辐射Low-E中空玻璃。③注重门窗的细部施工质量,确保门窗结构的气密性。④优选新型门、窗框型材,比如:选择断热铝合金型材,对窗框进行隔热断桥处理等。 (3)屋面 屋面节能主要是通过改善屋面层的热工性能阻止热量的传递。其节能措施要点有:①注重选材。屋面保温隔热层宜选用密度及吸水率较小、导热系数较低的保温材料。 ②大力推广使用新型节能保温隔热材料。比如将膨胀型泡沫聚苯板等高效保温材料应用于屋面。 3、制定科学的照明节能措施 近年来,全国用电量及电负荷增长较快,已有三分之二的省(区、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缺电甚至拉闸限电现象,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照明节电已成为节能的重要方面。实行照明节能的办法主要有:①选择节能光源。②选择节能的照明电器配件。③科学的节能照明设计,包括合理的选择照明线路;合理的选择控制开关和充分利用天然光;合理的选择照明方式;合理的选择照度值等。 4、加强采暖系统的节能 对位于建筑气候区为北方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建筑物,做好建筑物室内采暖保温工作尤为重要,同时采暖耗能也是建筑物使用能耗的“大户”,是建筑节能的工作重点,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①合理规划采暖管网,尽量缩短室外管道的长度,加强管道的保温,提高室外管道的输送效率。②优选采暖设备,改善采暖供热系统的设计和运行管理,提高锅炉的运行效率。③优化采暖供热方式,优先考虑集中供热,以最大限度地节省燃料消耗。④改革现有采暖供热收费制度,逐步实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 5、合理使用空调系统 对位于建筑气候区为中部夏热冬冷地区和南方夏热冬暖地区的建筑物,空调能耗是建筑物使用能耗的“大户”,是当前建筑节能的重要一环。因此,建议空调系统节能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合理选择温度参数。在进行空调设计和使用时,合理选择室内温度参数,避免夏季过低或冬季过高。 (2)优选空调制冷设备,提高制冷系统的效率。对空调制冷设备优先采用变频控制节能技术,对制冷空调系统进行智能化控制,使空调设备或系统以合理的方式运行,提高空调设备的运行效率,最大限度的减少运行能耗。 (3)推广采用空调新技术,如采用冰蓄冷技术或地热能空调技术等。 6、大力开发和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新型能源。 对位于建筑气候区为日照时间长的地区,可大力开发利用太阳能,比如:城市的公共照明使用太阳能路灯,包括街道、公园和住宅小区等;居民生活热水可采用太阳能热水器等。 四、结束语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能耗的相对值和绝对值都将持续增长,建筑节能工作任重而道远。建筑节能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低碳经济的一件大事,也是世界建筑发展的大潮流、大趋势。只要加快建筑节能政策的制订和落实,推广和应用建筑节能技术,加大建筑节能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培养城市市民的节能意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建筑节能定能结出丰硕之果,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节能水平。 中国建筑论文:21世纪中国建筑设计思想的分类论文 摘要:经济发展和城市大量建设,给建筑师提供了无穷的设计机会。改革开放以来,虽不能说中国建筑界形成了设计流派,但近20年的建筑实践,建筑设计思想的倾向性还是明显的,出现了这样几种倾向。 关键词:建筑设计经济倾向 1、民族形式的设计不是新生事物。它是历史上传统复兴思想的延续,由于建造的不经济性和施工的不合理性,以及新建筑规模的扩大,建筑体量的巨增等因素,“民族形式”的设计显现出不适应性。 2、改革开放,打开国门,“现代主义”设计像开闸的洪水,迅猛发展,遍地生根。许多建筑几乎都按“形式服从功能”的思想设计,这一实用经济的设计思想仍将作为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大量建筑设计的基础。 3、受西方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以及建筑符号学、建筑类型学、建筑心理行为科学等交叉科学理论的影响。建筑设计表现一种“前卫设计”倾向。这一倾向的特点表现为形式构成模仿西方设计,追求奇特与动感,具有广告性及标志性,建筑类型集中于娱乐、商业及服务业建筑,具有商业化表现。 4、新西洋建筑开始出现,运用西洋古典建筑片段形式作为建筑的造型手段。这些局部西洋古典形式就像商品包装,或是一种商业标志,若去掉这些附着物,完全是一副现代建筑的面目,出现这一设计倾向的社会根源或许在于人们的崇洋心理。 5、“乡土设计”指在中国特定的地域文化圈中,运用自然生长的乡土建筑的形式、空间。建造满足现代生活功能的新建筑,这一倾向试图留住地域文化的根,但在追寻地方性的同时逐渐失去地方性。 6、智能化设计己有萌芽。随着高科技成果的不断出现,人们将完全进入全信息社会,高科技智能化设计将成为21世纪建筑的主流。 20世纪末的建筑界表现出浓重的怀旧情绪,被普遍认为影响美国设计领域的四大设计思潮,包括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过程设计及智能化设计,其中前三者都带有不同程度的怀旧倾向。中国建筑尽管处在方兴未艾向成熟阶段发展时期,但20世纪末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建筑设计同样较大程度表现出对历史传统情有独钟。公务员之家 21世纪的建筑革命将以与高科技成果密切相关的建筑材料、建筑结构技术、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智能化管理以及建筑设计等技术手段为基础,彻底否定20世纪末开始并发展的怀旧倾向;建筑设计思想向宏观及微观延伸,建筑师不仅更多地重视建筑的社会影响,建筑对生态的保护以及建筑对人类生存的制约,而且更多地注重与人尺度相关的园林及室内环境的设计;建筑形式走向怪诞及平庸两个极端,形式的平庸是因为人们更多地重视建筑的软体和空间,形式可能像微机壳一样简单,形式的怪诞是因为建筑艺术为寻求存在的理由而故意创造神秘性,试图通过怪异的造型引起社会和公众的注目。因而这种以高科技为基础的智能化设计将成为21世纪的必然,但经过一段实践,像20世纪现代建筑一样,产生种种问题,比如人与人之间面对面实质性的接触减少,建筑师又将致力于向给人们提供会面场所的建筑努力,由此又将形成智能化设计之后的建筑设计思潮。 历史似乎在重复,但内容和本质发生了变化。20世纪是人们享受工业革命成果的时代,现代建筑是工业社会的必然产物;21世纪将是人们尽情享受信息革命成果的时代,智能化建筑将成为信息社会的必然产物。 中国建筑论文:中国建筑业实施国际化的策略研究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在美国,建筑业与钢铁、汽车行业并列为经济的三大支柱产业。我国建筑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保持在7%左右。建筑业是关联性和带动性较强的产业,据推测,建筑业每增加1元产值,可以带动建材、机械等相关行业增加的1.85元产值。1985年,由日本大成建设株式会社总承包的“鲁布革工程”,带来了我国建筑管理体系的全面改革。而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竞争越发激烈,现行的管理体制,现行的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管理模式、建筑行业不正当保护、行业队伍建设、组织结构的调整以及现行的建筑法规、标准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中国建筑业实施国际化的策略,是摆在中国建筑业面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与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国际通融性 “WTO”一个重要的原则是法制建设和增加法律的透明度。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通过的一些协议,使得各成员国政府修改竞争规则变得非常困难,在几乎每一个涉及贸易环境的领域,成员国寻求多变、歧视性和保护性的政策都将受到世贸组织规则的制约。虽然中国已加入“WTO”几年了,但仍需尽快按照国际建筑业的行业规范来管理我国的建筑业市场和建筑企业。其一,要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双边和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有关规则及作用,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开创我国建筑业发展的新局面。要适应“WTO”规则和我国政府对外承诺的要求,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清理、修改和新的立法方面的工作。其二,中国加入“WTO”后,一切必须按“WTO”的规则办事,如国民待遇、透明度,使我国在立法和行政管理上不能完全自己做主,要与国际接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业必须依法经营,增强依法经营观念。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协定与协议和有关的国际惯例将成为约束和规范中国企业行为的依据和准则。同时,中国应加强建筑业法制建设。强化《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建筑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认真规范国内建筑市场,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逐步扭转建筑市场无序的局面。建立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推动建筑市场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建立风险担保制度,维护承发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建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初步建立中国建筑业法律体系框架,切实提高与世贸组织的通融性。 强化管理机制,构筑中国建企参与国际竞争新优势 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有利于建筑企业的发展。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为建筑企业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有利的保证。中国建筑业应把提高竞争力的重心放在管理体系的建立方面,进一步转换企业的内部机制,强化企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加强三项制度改革,建立适应“WTO”要求的管理体系。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促进了国际间的经济联系和合作,经济竞争也出现了新态势。经济全球化对中国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的影响将十分明显。经济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刀,它既有利于国际范围内建筑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从而有利于建筑企业利润的提高;又将使发展中国家和经济弱势国家的建筑业,在竞争中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在国际上,体现建筑业水平的国际认证,主要包括: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在国际市场上,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环保项目应运而生,如污水处理、危险品废物处理。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项目要求承包商必须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文明施工,减少过去施工工地尘土飞扬的现象并尽量减少噪音污染,同时,在使用的建材方面要符合环保要求,不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中国建筑业应抓紧三大国际标准认证,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从而提高与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能力。 建立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国际建筑市场的发展动态 21世纪是信息时代,将会有更多的建筑工程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广为传播。中国建筑业应当及时捕捉和掌握国际承包市场的信息,制定相应对策。建筑企业应及时有效的得到第一手信息。同时,信息要有覆盖面,这就需要建立自身的信息网络,要通过海外机制和以世界各地的承包商、商、供应商及驻外使馆、经商处等为中心,建立国际信息网络,同时不断拓展信息渠道,以便及时准确反映世界建筑市场情况,增加进入国际建筑市场的机会,为中国建筑业开拓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创造条件。企业要高度重视国内外的信息,及时扑捉信息、获取信息、分析信息、利用信息,进行快速科学的经营决策。切实加强建筑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快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管理效率。 强化科技创新,大力提高中国建企的国际竞争能力 科技创新在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2004年中国建筑业的从业人员约3600万人,是美国建筑从业人员的4.5倍,而中国建筑业总产值却只相当于美国正常年份建筑业总产值20%,中国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相当于日本建筑业的1.25%.我国2004年劳动生产率约28200元/人。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建筑业虽已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能力,但与国外一流建筑企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尚不具备与之抗衡的能力。中国建筑业应加大建筑科技资金投入的力度,提高建筑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中国建筑企业要适应国际工程项目功能新、体量大、施工难度大的新趋势,大力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及建设部推广十项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建筑施工技术科学含量。加大建筑企业科技投入,加快设备更新步伐,采用国内外新机械、新设备,淘汰落后的建筑机械设备,减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率,不断提高建筑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和施工能力。要有计划地推进建筑工业化,制定标准,合理布局,使构件、配件生产标准化、通用化,建筑制品生产专业化、商业化。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应建立自己的科研开发中心。建筑企业应大力推广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在收集市场信息,投标报价、施工设计、企业管理、经营决策等方面应普及应用计算机,提高经营决策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国内少数特大集团已开始尝试建立(博士后流动站),以期更好地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增强企业的国内国际竞争力。 构筑人才优势,建立以人为本的国际化人资体制 随着建筑市场的日趋国际化,国外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将冲击国内的人才管理模式。许多国际跨国建筑集团将进入中国建筑市场,而这些建筑集团推行的是“本地化”策略,即建筑原料采购供应本地化和人才本地化。特别是后者,不仅使外方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本地人的优势,也为中国建筑人才提供了充分发挥个人才智的契机和舞台。而外企丰厚的薪金、良好的福利,较好的发展前途深深吸引了大批国内优秀的建筑人才。因此,对中国建筑业来说,加强用人机制改革已迫在眉睫。中国建筑企业应舍得投入,一方面在学校和社会上招聘一些人才,另一方面对一些有发展潜力的员工进行在职培训,包括送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和国际著名建筑企业培训。有的企业可能认为企业培养人才,一旦成材,就会出现流失的现象,得不偿失。不可否认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但是企业不能因噎废食,放弃对人才的培养。中国建筑企业应当创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机制和环境,通过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尊重人才,关心人才,用好人才,这应成为中国建筑业“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实施灵活策略,不断加速中国建筑企业国际化进程 中国建筑企业要想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准确定位,合理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开发战略,并根据建筑市场的不断变化适时进行调整。中国建筑业应加强与国外著名建筑企业的合作。目前,运用“优势联合”,这是近几年大型国际工程中常用的方式。举世闻名的英吉利海峡第一条海底隧道工程,参加竞争的承包商,有的是西方发达国家建筑公司之间联合,也有西方国家建筑企业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建筑公司的联合,以及第三世界国家的建筑公司的联合。其目的是发挥资金、技术、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以期在竞争中获胜。中国建筑业应根据本身特点,适应潮流,加强联合,在联合中壮大自己,发展自己。中国建筑业为了国内和国际建筑市场竞争的需要,在抓好对外承包劳务这个主业的同时,应走经贸结合,承包劳务与境内兴办实体相结合,对外承包劳务与海外投资相结合的道路,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增强综合实力,提高效益。中国建筑企业应立足发展大局,接受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有关协定与协议,改变被动状态,主动出击,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活动,在参与多边贸易基础上,积极与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建筑企业进行合作,提高企业竞争力,加速国际化进程。 加大结构调整,加快实施国际集约化发展战略 目前,国际建筑业宏观环境呈现出新特点,其中很重要的方面是世界范围内的结构调整和产业重组规模空前。中国建筑企业应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既要面向国内外市场需求,又要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坚持市场导向和发挥区域优势紧密结合的原则。以市场为中心,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不断调整结构模式,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认真研究国内外建筑市场发展规律,挖掘建筑市场发展潜力,找准建筑业结构调整的切入点。区域优势的发挥,必须以建筑市场为向导,把区域优势充分发挥起来,提高中国建筑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样通过加快中国建筑企业结构调整,推进跨行业、跨地区、跨企业的资产重组和强强结合,形成一批具有综合总承包能力、融资能力强的大型、特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提高国内外建筑市场的竞争力,加快建设部出台的建筑企业综合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个层次的结构体系的实施步伐。中国建筑业应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的混合经济,提高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能力,增强建筑企业的发展后劲。当然,中小型建筑企业要在“小而精”、“小而强”的道路上,在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上下功夫,这不仅是市场的需要,而且也是今后很多中小型建筑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上得以生存的良好选择。中国建筑业应抓住当前的良好时机,通过“激励机制”规范经营成果的利益分配;通过“监督机制”监控中国建筑企业管理者行为;通过“制约机制”实施有效的控制。通过“三大机制”的运用,不断优化结构布局,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快集约化进程。 加强经营开拓,努力提高国际建筑市场的占有率 目前,我国已加入“WTO”,为中国建筑企业大规模进军国际建筑市场创造了条件,中国建筑企业应当充分用足、用好对外签约权,实施“外向带动、输出兴业”的战略,扩大海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劳务输出,努力实施对外承担设计、房地产开发以及工程咨询、建筑监理、技术服务等。过去由于我国不是“WTO”成员国,很多国外的项目我国建筑企业不能承建,只能做当地外资项目,如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部分私人投资项目,并且受到的限制也很多。中国加入“WTO”后,国外建筑企业可以进入中国建筑市场,同样,中国建筑企业也可以进入国际建筑市场,这将为中国建筑企业跨国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市场开放后,国内的一些项目将开始按照国际惯例进行招标,将有更多的国外建筑企业参与,我们将可以学到国际上先进的工程管理方法。这样,可以提高中国建筑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有利于中国建筑业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为中国建筑企业跨国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政策导向,为中国建企迎接国际化挑战创造条件 世贸组织的成员国政府仅仅是市场竞争的制定者,而不是市场竞争的直接参与者,不能直接介入国内外市场的竞争。中国政府应按市场经济原则办事,加速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不直接干预中国建筑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确立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使企业尽快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中国要加快规范化建筑市场的培育,逐步消除影响建筑业发展的地区和所有制之间的壁垒,逐步取消限制合理竞争的地方保护主义的规定,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世贸组织要求各成员国实施统一透明的对外经贸政策,主张各成员国相互给予非歧视性的贸易待遇。“WTO”要求各成员国开放建筑市场,允许国内外建筑企业进行开放、公平和无扭曲的竞争。按照这些规则,我国应将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总之,中国政府应当努力为中国建筑业改善运行机制,构筑良好的市场环境,帮助中国建企增强参与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的能力,为中国建企迎接国际化挑战创造良好的条件。 中国建筑论文:中国建筑业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摘要:建筑业是指从事各种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建造活动的产业。它包括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和建筑维修等建筑生产活动,是以最终建筑产品为生产对象的物质生产部门。 关键词:建筑企业改革发展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中国的建筑市场是一个发展潜力很大、前景广阔并充满活力的市场。1996年,全社会固定产投资计划规模为20700亿元人民币,其中国有单位基建投资7500亿人民币,技术改造投资3850亿人民币,房地产开发2360亿元(主要用于居民住宅和普通商品房建设)。近期建设投资重点是加大投资结构,调整力度,增加农业、水利建设及老工业基地的技术改造的投资,对交通、能源、通讯、重要原材料等部门实行投资倾斜政策,有重点地支持机械电子、汽车、石油化工等支柱产业的骨干项目,重视科技、教育并兼顾社会事业和居民的住宅建设。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企业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总的来看,还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需要,主要表现是:传统建筑企业水平低、能力过剩、竞争能力差;企业发育不足、规模小,高新技术企业还很薄弱:“大而全、小而全”现象严重,大型企业不强、很难参与国际竞争,中小企业不专、分工协作水平不高、效率低下。这表明,我国建筑业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不适应市场体制要求;企业组织结构不适应工程建设社会化、专业化分工协作要求,企业经营管理不适应国际国内一体化大市场发展趋势要求。因此,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我国的建筑业企业。 一、建筑业企业改革的重要性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建筑业蓬勃发展起来。国营建筑施工企业开始组建,并很快成为我国建筑业的主要力量。1952年,中央成立了建筑工程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成立了主管部门。但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期里,在思想认识和政策规定上都没有把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独立物资生产部门来对待,而是把建筑业看作是固定资产投资的消费部门。在\"一五\"时期,实行的是高度统一的管理,大部分项目都由中央直接安排投资和建设。\"二五\"时期,曾按\"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管理体制实行变革,扩大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管理权限。而到1958年,又实行了\"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做法,破坏了基本建设程序,同时又取消了包工包料,取消了甲乙方和施工企业的法定利润,不讲经济核算,实行实报实销,使施工企业管理混乱。\"\"期间,建筑业受到更为严重的破坏,施工企业不讲管理、不讲核算、工程不计成本、工程质量差、造价不断上升。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得到迅猛的发展,初步形成工程总承包、施工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三个层次相互结合、协调发展的格局,国有建筑企业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初步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 (一)、我国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建筑业与钢铁工业、汽车工业等被列为经济三大支柱产业。邓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就提出了建筑业应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问题。他说:\"从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看,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三大支柱之一,这不是没有道理的。过去我们很不重视建筑业,只把它看成是消费领域的问题。建设起来的住宅,当然是为人民生活服务的。但是,这种消费资料的部门,也是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重要产业部门。要改变一个观念,就是认为建筑业是赔钱的。应该看到,建筑业是可以赚钱的,是可以为国家增加收入,增加积累的一个重要产业部门,要不然,就不能说明为什么资本主义国家把它作为经济的三大支柱之一。所以,在长期规划中,必须把建筑业放在重要地位。\"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又在多次重要会议上贯彻了邓小平同志的这一指导思想,反复强调要把建筑业办成支柱产业。特别是党的十四大,又进一步反把建筑业同机械电子、石油化工和汽车制造业并列,明确提出要通过振兴,把建筑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四大支柱产业之一。 我国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具体可以从七个方面来体现: 1、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资生产部门;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宅建设等的规模不断扩大,建筑业已逐步发展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以\"八五\"时期为例,我国建筑业共完成建安工作量40972亿元,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4.21%;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1547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14%;建成各类建设项目24.4万个;签订对外承包合同和劳务合同66260份,合同总金额346.5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26.2亿美元,成为我国打入国际市场的一个重要产业部门。在每年国家和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中,有五分之三到四分之三左右是由建筑业来完成的。建筑业产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长期以来,我国建筑业所创造的总产值和增加值,在社会总产值和国民生产总值内,分别占到10%和6%左右的份额。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年鉴统计资料,1992年建筑业总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9.3%、净产值占国民经济收入的7.43%,分别居全国各行业排名的第三位和第四位,仅次于工业、农业,超过了商业和运输业的总和。建筑业的发展是影响经济增长与衰退、繁荣与萧条的重要因素之一。改革开放以后,建筑业发展迅速,当前,全社会已有各类建筑业企业(含农村建筑队)达160多万个,从业人员超过3100万人。累计建成各类工厂、矿山、交通、邮电、农林、水利、文教、科技、军工等项目数十万个,其中大中型项目1700多个。建筑业还改造了全国数以百计的大小城镇,建成城镇住宅20多亿平方米,农村住宅93亿平方米,使城乡人均居住面积分别由1978年的3.6和10.7平方米提高到1994年的7.5和21.8平方米建筑业每年向国家财政提供的税利数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到10%~30%的比重。 2、建筑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行业; 从整体看,我国建筑业目前仍是劳动密集型部门,能容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员,成为主要的就业部门,在整个国民经济就业人数的构成中占有较大的比例,据1994年的统计,已占到全国就业人数的5%左右,人数超过了3000万人,尤其是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提供了一条简单的就业途,为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做出了贡献。 我国自1978年以来,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迅速扩大,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农村建筑队的异军突起。据统计,到1995年底为止,我国农村建筑队的人数已超过1500万。 需要说明的是,不但在我国建筑业技术装备水平不高的条件下,建筑业能容纳大量的劳动力,就是在工业发达国家,虽然建筑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远远高于我国,也仍然能容纳大量的劳动力。这是因为,在工业发达国家的国民经济中,建筑业也是技术相对落后的生产部门,机械化程度较低(仍有一定的手工操作),自动化程度更低。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建筑业的生产力水平较高,要应用许多先进技术,甚至尖端技术,工作内容涉及物理、化学、力学、光学、声学、电学、生化等多方面的技术知识,加之建筑生产过程比较复杂,需要的组织管理人员的比例较高,这就使建筑业产生了多层次的劳动结构,为不同素质的劳动者提供了就业机会。 3、建筑业对关联产业得发展有巨大带动力; 建筑业的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和繁荣。建筑业的生产带动相关产业的影响较大,其波及效果系数为1.1至1.3.从而促进了建材、冶金、有色、化工、轻工、电子、森工,运输等50多个相关产业的发展。建筑业物资消耗占全国总消耗量的比例分别占钢材的25%、木材的40%、水泥的70%、玻璃的76%、塑料的25%,运输量的28%.其容纳的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劳动者人数的5%左右 建筑业能够吸收国民经济各部门大量的物质产品,建筑生产可以带动许多相关部门的生产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也是物质资料的消费过程。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没有一个部门不需要建筑产品,而几乎所有的部门也都向建筑业提供不同的材料、设备、生活资料、知识或各种服务。据统计,仅房屋工程所需要的建筑材料就有76大类、2500多个规格、1800多个品种,包括建筑材料、冶金。化工、森工、机械、仪表、纺织、轻工、粮……等几十个物质生产部门。 由于建筑业产成品中物质消耗60%~70%左右,加上其前后关联度大,能与50个以上的工业部门发生关系,因此,能带动许多关联产业的发展。据1987年我国投入产业的分析,每增加1亿元的建筑产值就可带动其它产业增值约1.68亿元。 4、建筑业可以吸收大量的消费资金 当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时,社会消费资金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这时,会出现三种基情况:一是增加消费,使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从而刺激生产,使经济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二是在消费结构不合理,市场存在供不应求现象时,造成对市场的冲击和压力,引起通货膨胀,尤其是对那些商品供不应求的市场为甚;三是储蓄资金增加,这对市场是潜在的压力,却不能通过市场机制指导生产,若处理不当则可能引起生产萎缩。若后两种情况同时存在,问题就更为严重。许多国家的经验都表明,把社会消费资金(包括储蓄)吸引到住宅消费上来是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这一方面为社会消费资金提供了良好的出路,另一方面也为建筑业提供了大量的生产资金,从而达到引导消费、调整消费结构,促进生产的效果。当然,要实现这种消费资金的转移、需要一些基本的条件,如住宅消费占收入的比例,住宅消费与其他基本消费的比例等。通常政府都要采取适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才能促进住宅建筑的消费。由于住宅是人类的基本需要,而且,在居住面积数量基本满足需要之后,还会出现对居住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的需要,因而住宅建筑市场容纳社会消费资金的能力是相当巨大的,也就是说,建筑业吸收社会消费资金的能力是相当巨大的。 5、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调节作用 由于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它最能灵敏地反映国民经济的繁荣和萧条。当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处于繁荣期时,全社会对固定资产和住宅消费的需求增加,建筑业自然同样处于兴旺时期;当国民经济处于萧条期时,工厂开工不足,固定资产大量闲置,私人资本投资锐减,建筑业的任务来源减少,从而处于衰落时期。而且,建筑业反映国民经济的繁荣和萧条还有个重要特征:建筑业的萧条先于国民经济萧条的\"低谷\",建筑业的复苏又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全面复苏,这是因为,当社会投资总额开始明显减少时,建筑业立即呈现萧条景象,而此时各部门原有的生产能力尚能维持一段时间,国民经济只是开始出现萧条的前兆;当国民经济开始复苏时,各行业先是恢复原有的生产能力,不会出现大规模的新增投资。前己述及,建筑业对整个国民经济可产生很大的相关效应,因而当国民经济处于萧条期时,可以通过扩大国家对公共事业的投资,如市政工程、高速公路等,使建筑业不要衰落下去,这样也就刺激了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行业的发展,从而引起对其他行业需求的螺旋式增长,使国民经济不出现经济萧条,至少可以缓解国民经济萧条的程度。反之,当国民经济出现过热现象时,国家可通过压缩公共投资规模,取消对住宅消费的优惠政策等措施,抑制建筑业的发展,也就抑制了其他行业的发展,使国民经济走上稳定发展的轨道。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这种调节作用是通过扩大或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来实现的。例如,80年代以后,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出现多元化,国家预算内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逐年下降,80年代中期连续几年投资膨胀,使国民经济发展失调,出现了许多严重的困难。为此,国家从1989年开始,一方面大幅度削减国家预算内投资,另一方面对预算外投资实行严格控制,同时还调整了投资结构,使建筑业的规模大幅度缩减。 6、建筑业的生产有效地改善了工作和生活环境,满足了人民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衣、食、住、行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要。在这四大生活要素中,\"住\"所需要的房屋建筑是由建筑业建造的;\"行\"的基本条件如铁路、公路、码头、桥梁等,也是由建筑业开拓建造的。人类不仅居住、休息需要空间,而且劳动、工作也需要空间。此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还越来越多地需要各种各样的文化、娱乐、体育场所。所有这些空间都是通过建筑设计的创造劳动和建筑施工实现的,是建筑业所创造的人工环境。如:我国在1978~1987年的10年中,共建各类公共设施7万多个,城乡新建房屋建筑面积近100亿平方米,既改善了人民的居住环境,也改变了城市面貌。据科学家统计,在人的一生中有75%以上的时间是在建筑业所创造的各种人工环境中度过的。如果加上在道路、桥梁等上的行走时间,在露天建筑工作的时间、这一比例还要加大。现代建筑对于人类来说,已再不仅仅是赖以生存的基础,而更多地表现出政治、社会、文化、经济对人类的交互作用,是人类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场所,也是人类自身发展的环境。建筑业的作用就在于创造的改善人工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发展的需要。 7、建筑业有着走向国际创收、创汇的巨大潜力。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在国际建筑承包市场中也具有很大的潜力。通过走向国际承包市场,既能发展经济,扩大影响,又可以带动资本、技术、劳务、设备及商品输出创收外汇。 建筑业对外承包和劳务合作有一定的实力,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已先后与世界170多个国家或地区签订了6.3万多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同,合同总金额超过400亿美元,累计派出国外人员近百万人次。近年的年创汇约在6亿美元左右。 建筑业为国家出口创汇工作可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因此,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加以引导、扶持。 总之,上述情况表明,建筑业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着密切的关系,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行业,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我国\"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中,建筑业被列为国家大力振兴的重点行业,并要使之尽快成为带动整个经济增长、结构升级的支柱产业。 (二)、我国建筑业企业的现状与其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的重要地位不相适应 目前我国建筑业企业的科技水平偏低,管理水平还不能适应建筑业发展的需要。我国建筑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直控式,政企不分,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上级政府部门对企业下达多种指令性指标,却不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下属企业和项目经理部没有相应的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的权力,只是企业的附属物。企业主要考虑完成上级指标任务,很少考虑用户方便、产品功能和经济效果。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很难讲求经济效益。 2、建筑业生产要素被分割,无法形成综合生产能力 建筑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包括科研能力、行业人员培训能力、勘察设计能力、土建及专业施工能力、各种建筑构配件、制品加工能力、中小型机械制造和维修能力、零配件生产能力等。在旧体制下,建筑综合生产能力被肢解,基本上只能管施工队伍。在物资上,材料随着投资走,施工部门只有劳动力,只好谁有材料先给谁干。这使建筑业的经济运行表现为低效率和缺乏活力,影响行业发展。 3、建设资金不足或不到位,工程拖欠款锐增不减,企业亏损情况依然严重。据调查,1997年国有建筑业企业拖欠工程款在高位上又有所增加,如河北省国有建筑业企业1997年拖欠工程款达55.4亿元,比上年增加3.4亿元,平均每个企业拖欠工程款1000多万元。与此同时,建筑企业1997年亏损企业继续增加,亏损面仍在扩大,据测算,1997年国有建筑业亏损企业达2680个,比上年增加328个,增长13.9%,企业亏损面由上年的25.8扩大到30.1%,亏损面拉大4.3个百分点。 4、施工力量明显大于施工任务,建筑业供过于求的状况仍十分突出。1992年~1993年在投资高速增长尤其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畸形膨胀的时候,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和利益驱动,出现了大批建筑业企业并迅速壮大起来,但随着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趋于平稳特别是房地产开发投资趋于理性后,由于建筑业企业队伍并未减少,因而就出现了施工力量明显大于施工任务的情况,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5、建筑市场个主体行为不规范,建筑市场次序混乱。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建筑市场的新经济秩序尚未建立起来,以致出现了某些混乱现象,如招投标行为尚不规范,参与建筑活动的建设单位片面压标压价、要求垫资承包、肢解发包工程,强行指定使用不合格的分包队伍、建筑材料设备等;承包方存在无证或越级承包,层层转包,以及在施工中管理混乱、偷工减料,忽视施工质量和安全等。这不但干扰和影响了正常的建筑活动,还诱发了大量的经济犯罪案件。如广州市1991~1994年查处的案件中,属工程承发包的案件占34.6%;浙江省1995年1~11月份,查处各类贪污贿赂经济犯罪案件共1104件,其中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有210件,占19%。 6、一些建筑业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1)企业体制结构和组织结构比较松散,难以形成凝聚力,管理水平不高;(2)从业人员稳定性差,劳动者的素质普遍较低;(3)市场观念不强或没有改变,没有树立起以质取胜的观念,品牌意识和精品意识相对薄弱,仍然满足于粗放型的增长方式,致使工程质量水平没有很大的提高,而工程质量水平的相对低下又严重削弱了其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7、企业自身公共积累较少。目前,带资承包已成为国际工程承包的基本条件和关键因素,而我们的一些建筑企业由于没有雄厚的资金,面对工程只好望而却步,不争自退,形成了一方面无工程可包,另一方面却有工程而无力承包的矛盾局面。 从目前建筑业的现状看,要求我国必须把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作为基本国策,依靠科技进步来提高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带动建筑业的发展。 二、我国建筑业企业改革的历史回顾 (一)、改革的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放权让利(1978-1982);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了改革开放。在经济问题上,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理论和政策,决定对经济体制进行全面改革,下放企业经营自主权,并且引入价值规律,使其发挥一定的调节作用。建筑业从1979年起,一改过去无偿调拨国营建筑企业固定资产的做法,开始局部实行有偿调拨,从而最低限度地确认企业的独立利益。当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扩大国营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扩权文件,从多个方面下建筑放企业自主权。1980年,政府调整了企业利润留成方法,改全额利润留成为基数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留成的办法,使建筑企业获得更多的留利,刺激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1980年出台了允许价格浮动和禁止封锁建筑市场的政策。1981年建筑企业开始试行合同工、临时工制度,1982年开始重视建筑企业负担。1981年,颁布了《经济合同法》,建筑业企业的交易行为开始纳入法制化轨道。 放权让利的一系列措施,扩大了建筑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激发了企业的创造性和活力。但作为改革的启动措施,放权让利必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建筑企业负盈不负亏;建筑行业价格结构的不合理使留利水平与资产状况密切相关而造成企业间的苦乐不均;企业地位不明确;政企不分开、行政干预仍然严重;放权不到位等等。在此基础上就有了下一步的利改税。 第二阶段:利改税(1983-1984); 1983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将所有大中型国营企业从以往上缴利涧的制度改为按实现利润的55%向国家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余利较大的企业与主管部门再实行利润分成。国营小企业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所得税。这是第一步利改税的主要内容。但是这一步还没有解决建筑企业之间的苦乐不均的问题。1984年10月,政府推行了第二步利改税,将第一步利改税所实行的税后留利改为调节税,与此同时,税种、税率作了一定的调整,开征了资源税和地方税种,对建筑企业的收入调节起了积极作用。 利改税促进了建筑业企业政企分开,促进了企业管理,提高了经济效益,并且从外部创造了一个有利于企业进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但是,在实际推行中,由于体制不配套,政府与企业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尚难以规范,尤其是调节税鞭打快牛的做法,使部分建筑企业实际税负有所增加,利改税政策尚难以真正解决建筑企业的激励和创造新的环境,它的效应很有限。 第三阶段:市场深化(1984——1986); 建筑企业自主权的扩大,业主与建筑企业间交易的日益增多,必然对行政控制和计划体制产生削减作用,从而进一步扩大参与市场的范围,增强市场化的力度。1984年10月,《关于进一步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规定》中提出了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发展商品经济,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并且提出要实行政企分开。1985年又决定允许建筑业生产资料部分进入市场。从1984年起,这一阶段开始重视市场体制建设,对建筑业市场的价格管理体制和比价体系进行局部改革,建筑业市场范围逐步扩大。 此间,仍然贯穿着1978年以来对建筑企业的放权思路,增强企业活力一直是建筑业企业改革推进的中心任务。对于搞活无望的建筑企业,则通过立法规定其破产的一切事项(1986年12月颁布了《企业破产法》)。 在市场深化的过程中,由于建筑市场价格体制改革采取了局部推进和循序渐进的方式,避免了价格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冲击。但是,这也造成了价格\"双轨制\",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如不公平竞争、利用计划和市场的价差,一些建筑企业甚至把精力放在\"倒腾\"物资,赚取计划外差价上面。影响了经济秩序的稳定,致使许多改革措施无法顺利和及时出台。 第四阶段:承包制的全面推广与完善(1987——1991); 1986年12月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出台开始,改革深化围绕经营机制转换这一中心进行。在租赁制、资产经营责任制、承包制、股份制等多种经营形式(企业制度)之中,最受到重视的是承包制。在中央政府的推动下,从1987年开始到1990年,在全国范围的国有建筑企业中普通推广了承包制。 承包制的选择是从现实出发的。它没有改变所有权属性,却实现了两权分离,这在思想上较易为各方面接受。它不否定前期改革中的利改税乃至扩权让利的成果,并与它们进行衔接。它不对财政体制改革起推动作用,却保证了国家税收的实现。另一方面,承包制调动了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积极性,激发了企业的活力,效应明显提高。甚至有些人提出\"一包就灵\"的论断,全面肯定承包制的作用。 然而,伴随着承包制的普遍推行,它的弊端也逐渐显现。首先,它只是一种管理体制,可以适用于一切所有制企业,因而不是一种制度创造,没有改变企业的产权属性。其次,建筑业企业行为追求短期效应明显,国有企业财产损失严重。企业领导与职工过度关心即期收益,不注意企业的长远利益与发展后劲。第三,承包合同的确定在行政构架下谈判确定,政企关系不规范,一些建筑企业又退回利改税以前的状态,向政府缴纳固定或递增的税后利润。并且,承包合同随意性较大,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最后,承包制与风险经营抵押不结合,无法控制经营者行为。建筑企业盈余时,经营者可以得到好处;而建筑企业亏损时,损失无人过问。因此,承包制必然只是一个过渡形式,必须有制度创新来代替它。 第五阶段: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转换企业经营机制(1992——1993); 宏观经济的治理整顿,尽管克服了通货膨胀等经济过热现象,但是经济的\"硬着陆\"使得经济增长速度下降较大,建筑企业经营机制存在某些复归旧体制的方面。特别是在改革总体方向的把握上一度出现争论,使人们显得较迷茫。在这一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1992年春天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谈话如吹皱一池春水,冲破了关于市场和计划争论的框框,为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奠定了理论基础,解放了思想。此后,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完善市场环境,转换建筑企业的经营机制,使建筑企业成为真正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主体。由于认识上的不足,尚未提出系统的现代企业制度理论,收缩以后的\"强劲反弹\",使建筑企业卷人全国性的\"公司热\"、\"房地产热\"、\"股票热\"之中,金融秩序处于失控状态,通货膨胀重新抬头。在此情况下,中央一方面整顿金融纪律和金融秩序;另一方面开始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造国有建筑企业,由此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作为国有建筑企业改革的目标模式,同时也从根本上消除建筑企业预算软约束和争贷款可能带来的金融秩序的失调。通胀势头受到遏制,经济发展正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系统理论指引下,改革迈向新的阶段,经济发展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金融秩序好转,建筑企业的转制工作逐步展开。 第六阶段:全面创新,协调配套,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1993年10月以来);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目标体制框架,1993年末颁布、199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司法》标志着国有企业制度按照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制度层面上把国有企业目标模式具体化,从而实现国有企业制度的全面创新。按照《公司法》规范,公司法人、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从微观层次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随后于1994年起的财政、金融、投资、外汇、外贸等五大配套改革措施的出台,1998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法》为加强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护,为建筑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出了协同配套改革推进的努力,此后建筑企业的外部环境建设得到进一步的深化,相关措施包括:优化国有建筑企业资本结构试点工作,通过《劳动法》规范企业和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对国有企业进行增资减债、职工的失业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抓大放小、清理建筑行业三角债以及建立建全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 总之,在此阶段中,一方面建筑企业制度改革在深化,小建筑企业的\"放活\"工作大规模展开,大中型建筑企业公司制改造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另一方面通过剥离建筑企业的历史负担和优化市场环境,使得国有建筑企业生存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更加有序。这一阶段还在继续,并且逐步扩大改革的范围,加深改革的力度。只有这样,通过国有建筑企业制度的整体创新,规范市场中各主体的行为,使之与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原则相吻合,才能构建出社会主义建筑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为社会主义建筑经济的发肓和成熟打下坚实的基石。 (二)、改革的历史回顾给我们的启示 我国建筑业企业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和不断探索,给建筑业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以下几点启示;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应亲自抓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及时帮助解决一些重大问题,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改革的各项工作。 2、要为建筑企业的改革创造必要的外部配套改革的大环境。政府部门应当很好地转变职能,为建筑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明晰产权、政企分开、分离冗员和办社会职能、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帮助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 3、依照“一级所有,分级管理,企业经营”的原则,加速构造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体系。 4、合理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率水平。建议通过国家财政投入、存量调整、社会吸收、职工投入、国有股权红利转增资本、外资嫁接、贷改投、税转股等办法,逐步将建筑业企业的负债率调整到合理水平。 5、建筑业的行业组织结构应逐步向两极方向发展:一是支持一批大集团和大公司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行业中的龙头和骨干作用:一是加大企业的分化和改组力度,逐步培养出一大批小而精、小而专、小而活的专业化小型公司。 6、培育健康的建筑市场。目前建筑市场存在不少问题,必须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治理不正当竞争,建立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 三、进一步深化我国建筑业企业的改革 近20年的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在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国有建筑企业效益的连年滑坡和亏损面的逐步扩大是不争的事实。 根据建设部建[1995]188号文《建筑业工业化发展纲要》,国有大型建筑企业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调整企业结构,发展成为包括规划设计、科研开发、房地产经营、总承包、施工承包、物资采购、机械制造维修、运输等业务的综合性的资金密集型和智力密集型的企业或企业集团。 目前,我国建筑业企业改革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建筑业资产重组,促进所有制结构调整 1、推进建筑企业资产重组,使国有建筑业企业由量的扩大逐步转向质的提高。建筑行业属一般竞争性行业,可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适当增加非国有资本在全行业中的比重,近期原则上不再批准成立新的国有建筑企业。 2、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型国有企业。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国有大中型建筑业企业现有的独资子公司、孙子公司等,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但不能把出售作为主要的改革形式,需要出售的要按照国家规范的办法进行,严格禁止名卖实送、半卖半送和逃废银行债务及国家税款、规避安置职工的错误做法,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出售国有小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严格禁止将国有小企业\"一卖了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加快城镇和农村集体建筑业企业产权改造。提倡和鼓励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和引导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和其他多种财产组织形式,可采取兼并、租赁、承包、抵押、拍卖、出售、托管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盘活存量资产,搞活集体经济。 4、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对于今年整顿规范建设市场,查出来的工程转包和挂靠的私营单位除作必要的处罚外,要引导其向私人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方向发展,明确其合法地位,将其纳入企业资质管理轨道,允许其进入建筑市场,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 (二)、加大建筑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力度 1、建立规范合理的工程建设总分包管理体系。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要求,尽快立\"综合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大层次的工程建设总分包管理体系。综合总包类企业,即指在工程承发包市场上独立承包综合类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专业类分包企业一般只能在分包市场上向总包单位分包工程任务(特殊工程除外)。劳务分包类企业既可向综合总包类企业分包任务,也可向专业分包类企业分包任务。要严格控制建筑业企业总量,除改制、改组、分立企业外,今年不再批准成立新的具备独立承包工程资格的企业。 2、抓好一批大型骨干综合类建筑业企业的发展。选择50一100家实力强、资产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建筑业企业和企业集团,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推动其加快改革与发展,使这些企业成为资金密集、管理密集、技术密集,具备设计、施工一体化,投资、建设一体化,国内、国外一体化的龙头企业,成为带动建筑业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和开拓国际承包市场的主导力量。 3、规范发展建筑企业集团。鼓励和支持建筑业企业集团发展,充分发挥企业集体技术优势互补的组合效应,专业分工协作的规模效应,资金集中运作的放大效应和整体效应。企业集团要依法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处理好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集团母公司要逐步增强科研开发功能、工程总承包功能、投资融资功能和跨国经营功能。集团内部的母子公司层次不宜过多,各子公司之间的经营范围应各有所侧重,以避免内部同业竞争。 4、大力推进专业化、小型化企业的发展。要通过资质引导、市场准入、政策扶持,积极推动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向专业化、小型化方向发展,并鼓励其围绕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定点定向、密切合作、相对稳定的协作关系。 5、努力发展劳务类分包企业。加快建筑劳动市场建设,逐步将国有企业分离人员和城镇,农村建筑劳动力纳入统一的建筑劳动力市场,通过市场引导和政策规定,使其尽快在不同等级的劳务分包企业层次上就位。 (三)、全面推进建筑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全面推进建筑业企业的改制工作,企业改革应坚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要在总结近几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深化建筑业企业的改制工作。力争在今明两年内使大多数骨干建筑业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数大中型国有建筑企业摆脱亏损局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应制定今明两年改革方案,并组织力量认真贯彻实施。 2、突出建筑业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造。企业改制应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盘活存量、优化资本结构为重点,着重搞好产权多元化改造,一般不搞国有独资企业。要通过改制、改组、改造和强化管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增强企业的生机和活力。 3、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公司法》建立和完善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企业应依法建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形成相互依托、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4、企业依法行使法人财产权。出资人以投入企业的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并依附股权比例行使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和收益权,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依法享有资产占有、使用、支配和处分权,建立健全企业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和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督稽查。企业应努力提高资本营运效率,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害,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逐步解除企业历史负债和社会包袱。要根据企业债务形成的不同原因,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措施予以妥善处理。要避免不良债权债务带入改制后的企业中,企业办社会职能要结合当地条件和可能,逐步移交给地方社区服务组织统一办理,近期内可采取联办或托管方式逐步过渡,明确责任主体,保证企业轻装前进,参与市场公平竞争。 (四)、继续推进建筑业企业项目管理体制改革 1、完善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人,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和授权,在授权范围、授权内容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职权,不得越权。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指挥本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调整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等生产要素,有权决定项目内部具体的分配方案和分配形式;设备购置、主要材料采购、资金回收与使用等权力应集中于企业。 2、建立和完善项目成本核算制度。推行项目管理要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与项目的经济利益关系。企业应当坚持每个项目单独核算,落实责任会计,加强成本管理。项目实施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费用台帐。企业一般应以项目成本作为项目经理经济责任的重要考核依据,项目完工后,应通过审计确认的项目经济责任目标实现情况,认真落实奖罚。 3、按照优化和动态的原则组建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应本着\"精干高效、结构合理\"的原则,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工艺和技术复杂程度及管理工作量的大小来确定;人员来源于企业各职能部门,由项目经理提名,企业审批。项目班子成员在接受项目经理领导的同时还应接受企业职能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项目经理部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从工程开工到竣工施工全过程,一般不应随便调换。 4、推进大型建筑业企业管理层和作业层分离。 企业一般应按照经营决策层、项目管理层和作业层三个层次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组织机构。经营策层应精简机构,提高效率,保证决策、监督、协调、指导、服务职能的履行,并保持资源的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在远离企业总部并承担到多个工程项目的经营地区,可组建区域性分公司,作为公司的派出机构,负责该地区工程项目的统一管理。项目管理层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和企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作业层可面向企业,也可面向社会,实行双向服各,并逐步向专业化、小型化企业方向发展,形成机制灵活、形式多样、技术水平高、适应能力强的新型企业组织形态。 5、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生产要素配置机制建设。建立劳务调剂、内部银行、设备租赁、材料机具供应、技术进步等内部生产要素有效配置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企业资源的有序流动和优化组合。企业内部生产要素的配置应依靠强有力的计划管理手段,防止法人企业内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导致交易成本发生,造成企业总体成本加大。对于建筑业企业集团,由于内部多个法人实体的存在,可以运用市场和计划相结合的调控手段。 (五)、鼓励兼并、规范破产,推进建筑业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1、鼓励企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国有企业可以兼并非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也可以兼并国有企业。鼓励优势企业兼并困难企业。兼并企业应全部承担被兼并企业债务和负责人员安置,并在呆坏帐核销,减免银行贷款利息等方面享受国家有关政策。 2、支持企业跨地区兼并联合。支持企业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实现企业间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打破地方保护,推进建筑市场的统一、开放。鼓励和支持建筑业企业与国际知名承包商联合。充分利用国际资源优势,提高我国建筑业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为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创造条件。 3、企业破产必须依法并按程序进行。经营不善、管理混乱、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按照程序依法实行破产。要加强对破产企业监管,严防逃债行为的发生。 (六)、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积极参加社会再就业工程 1、建立和完善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和健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都应当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并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中心保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发放和代缴养老、医疗保险金。 2、采取多种途径分流和安置企业下岗人员。如创办三产、转岗培训、买断工龄、停薪留职,内部退养、自谋职业、协调外调等方式分流企业富余人员。企业应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创造就业条件,包括投资入股、参股、出让产权、产权划转等,以此带走部分下岗和分流职工,也可对自谋出路和主动要求分流的职工群体提供一定时期内的资金支持,帮助其通过自身努力寻求新的工作岗位。 3、积极参加社会再就业工程。下岗和分流人员应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获得重新就业机会。企业对待业期间的职工应逐月发放失业救济金和保险金。企业确因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富余人员工资的,可向当地政府申请,批准实行地方财政贴息、企业主管部门调剂、银行提供贷款的\"三家抬\"办法解决职工的基本生活费。 (七)、进一步加强国有和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要配备好一把手 1、加强国有和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和评价,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民主监督,坚持职代会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对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严重亏损的企业一把手,一年黄牌警告,两年予以撤换;切实加强和完善企业领导制度,将那些事业心强、责任感重、懂经营、善管理、通技术、精业务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 2、抓好国有和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培训。不断增长其法律。经贸、外语。财会、科技、信息和现代营销等知识,逐步提高经营素质和管理水平。努力造就一支职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建筑企业家队伍;建立健全和规范社会人才市场,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健全法制、改善环境,确立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 (八)、认真推行稽察特派员制度,加强国有建筑业企业监管 1、认真贯彻《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和《国务院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的方案》精神。国有企业稽察特派员制度是实现政企分开,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一项重大改革,要全力支持国有大型企业稽察特派员制度健康发展。稽察特派员以财务监督为优秀,以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为依据,审计、考核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并对企业主要领导成员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2、重点大型建筑业企业和企业集团应自觉接受稽察特派员监督。加强资本运营管理,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努力实现企业资本经营目标,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九)、推进建筑企业技术进步,捉高企业整体素质 1、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要通过政策引导和经济支持,鼓励企业推广应用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支持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2、加强企业的人员培训。支持大企业和企业集团设立培训中心。重点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和关键岗位操作工人,并将培训、考核与上岗、晋升挂钩。切实加强企业管理。重点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和完善基础管理工作。 (十)、加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1、加快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全面实行建安工程劳保费统一管理,切实解决企业上缴社会保险费来源。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规定,重点是解决曾经为国家作出了重大贡献的已经离退休的职工养老保险,除实行国家财政补一块、企业利润贴一块、个人收缴一块外。可以从\"百含节余\"中划出一部分用于养老补充,切实解决离退休职工的后顾之忧。 2、推进失业保险制度建设。建筑工程的特殊性要求必须尽快建立建筑职工的失业保险意义重大,要结合推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城镇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特别是施工一线职工的失业保险制度,加强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和管理,失业保险金要用于保险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3、加快工伤和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建筑工程的特殊性要求必须尽快建立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工伤和医疗保险应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专款专用,加强保险基金监督,防止挪作他用。 从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来看,国有建筑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将成为未来经济改革的重中之重。以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为优秀,必将引起其他配套机制的改革和跟进,其中包括政资关系、政企关系、政社关系、政府框架、企业管理、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财税制度、会计制度、以及民商法规等各方面的变革,这些制度的变革,主要是围绕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来开展的,但是从深层次上看,这些制度变化恰恰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现在的经济发展势态来看,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要以改革为动力,加强企业改组、技术改造和企业内部管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解决企业历史包袱问题,采用各种措施增资减债,改善企业负债结构,使企业轻装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增强活力,大大提高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效益。优质、高效、快速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向社会提供质量优良、功能完善、价格合理的建筑产品。 从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企业改革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为国民经济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为改善城乡面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建筑业市场的发展前景广阔。但是,我国建筑业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和繁重,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加大改革力度,在21世纪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求得生存、取得发展,并争取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让我们高举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积极探索和推进建筑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以取得新的突破来迎接二十一世纪的到来! 中国建筑论文:中国建筑业营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摘要:通过对国内建筑业高等教育模式进行剖析,得出中国建筑业营管人才因教育培养制度上的缺陷,加上信息约束和信用档案不健全,使得建筑业营管人才名不副实或培养周期过长。文章通过对建筑业营管人才培养机制的设计和会员档案的建立与同步评估,充分应用信息披露机制对营管人才进行有效的约束,促进中国建筑业营管人才的培养质量和职业信用。 关键词:建筑业;营管人才;人才培养模式;应试教育;应用教育机制设计 一、中国建筑业人才培养、执业资格和存在问题现状分析 (一)营管人才培养分析 目前中国建筑业人才培养主要是从专业的大专院校进行理论基础的教育,然后到实施单位实习工作锻炼成长,这种培养结构模式并不是不好,但它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一是学生入校时不完全是自愿的,因为中国的高考体制决定了考生选择自己喜欢专业的自由程度有限;二是学生入校后完全按照研究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在进行教学,但学生走出校门后绝大部分真正需要的却是应用型人才,由此也造成了有限的大学教育资源浪费;三是教学和实际没有紧密联系,导致学生毕业后很长时间不能走上独立工作的岗位,由此使得学生怀疑自己的能力而影响人才的发挥;四是学生毕业后专业不对口和爱好与自己不相适应而导致勉强工作;五是在学校重视专业技术的培养,而不对学生进行综合管理能力的培养等。上述因素都是影响建筑业营管人才培养的关键因素。 (二)营管人才执业资格分析 目前我国建筑业营管人才的执业资格大致分为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这是国家或省级的考试,其次是分为施工员、造价员、安全员、预算员、资料员、材料员等。根据上述的大致分类,要取得上述执业资格证件,每个人必须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这种制度的设计从理论上看是没问题的,但出现的现象是考取执业资格证的人,很大部分不能执业;很大部分能执业的人又考不过执业资格证。不但如此,由此产生的培训教育机构为了帮助这些人考过资格证,就想尽一切办法,为这些需要考证的人提供特殊的针对应考培训,最后就造成如前所述的考取证的人很大部分不能执业,这不知能否说明中国的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否有待于加强。 (三)营管人才存在问题分析 根据前面对中国建筑业人才培养方式的分析,不难得出结论,专业学校到实施单位的学生,理论是专业的,走进工作也是专业的,如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等。这些学生在很长时间并得不到综合能力锻炼的机会和平台,长此以往,建筑业营管人才的单一性就显现明显。特别是建筑业项目管理和公司级营管人才,他们大都是专业的学生,到专业的技术人才,再到专业的分管领导,最后到主要领导后就不得不专一了。但现实中的建筑业企业营运需要的不是这种过分专一的人才,而更多需要的是在行业内较为复合的人才和更广泛的管理知识的人才。这一人才专一现象也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发展,特别是在资本营运、企业战略制订与实施、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制度建设及企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二、中国建筑业营管人才培养、执业资格实施对策讨论 (一)营管人才培养应用教育机制设计 1.学校录取开放。希望中国的建筑业相关的学校,在对建筑业专业人才录取前进行开放式调查问卷,看学生是否真正爱好这一行业,如果学生不爱好者这一行业,就算大学毕业了,他也未必能安心或做好这份工作;由此来引导学生健康的走进自己所爱好的行业。 2.降低所谓的统招生。我不知道所谓的统招生与职业院校的学生在教育模式上有什么不同,但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一个共同的看法是,统招生就比职业院校的学生要高一档次,由此也引发统招生的就业率大大低于职业院校的就业率,究其心理本文暂不分析。但希望大大降低统招这一概念,实质性的回归到职业教育这条道上来,为我国培养出更多应用型的实战人才。 3.强化实习与教育的结合。职业院校与建筑业的实施单位进行对接,把所招学生均分配到对接的实施单位,与实施单位形成共同培养人才的联合框架。学校负责对学生的理论基础教育,实施单位安排专业导师对学生进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学生进校后,与学生签订学习协议,要求他们从一年级开始就走进实习基地,其时间安排调整为:周一到周五在学校进行理论基础学习,周末和假期均到实习基地单位进行实际操作能力的锻炼。这一体制的建立,就形成了理论教育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当一个学生毕业时,至少对一个实体工程项目有了整体的概念,在实施单位专业导师的指导下,除能学到实际操作技能外,他们之间还会产生情感,有效地加强了导师与学生的沟通了解,同时也给学生走出社会创造了处事哲学的学习机会,让学生毕业后更能适应社会。不但如此,学生也了解了实习单位,实习单位也了解了学生,由此给学生的就业带来极大的方便和条件创造;其次是学校与实施单位的关系更加紧密,理论更加联系实际,对过程中的一些理论与实际的问题,通过实习学生这一纽带会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4.职业学校引进建筑业专家到校任教。在现实工作中,除研究型单位外,真正能用到很深理论的工作基本上没有,教育体制又把大量的教育时间花在理论教育上。我们可以请行业内的专家对学生进行更多的实际操作培养,这样对学校和对学生及社会都是有益的。 (二)营管人才执业资格考核机制探索 部级别的执业资格,如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都是国家统一考试注册,这些执业资格不但要求有较高的理论知识,且必须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操作能力。但我国现行的考试注册制度对理论考试做了大量工作,而要求较高的丰富实践经验和操作能力却没得到认真的考核评价,由此导致本文前述的大部分有执业资格者不能上岗,而大部分能上岗者又很难取得执业资格。其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能考试通过者都很年轻,对闭卷考试能力很强,问题是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操作能力又需要长时间的实际工作经验和众多案例充实,当这一时间过后,这些经验丰富的人就过了年轻阶段,如果又重到考场用闭卷形式参与考试,那就很难通过。根据这一现实问题,建议建筑业国家或地方级别的执业资格考试制度进行改革。本文提出的改革执业资格制度为:一是将理论闭卷考试方式改为开卷考试。本文认为,闭卷考试无非是在考记忆能力,而不是考实际操作能力,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没有一项工作是不准查阅资料的,根据这一实际现象,闭卷考试是没有实质性意义的;二是在现有理论考试的基础上,对申请执业资格者严格评审实际工作业绩。对没有实际工作业绩的申请者,严禁取得执业资格,这样能有效促进现实工作中的传帮带培养人才。 三、建筑业营管人才信用档案与信息披露机制设计 (一)营管人才信用档案建立 1.建筑业项目经理。建筑业项目经理是业内针对项目工程最重要的岗位管理人才,建立好项目经理的档案和做好项目经理业绩评估工作是建筑业重中之重的大事。一个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经济效益、建设周期、项目运行中对内对外的协调、市场开拓等与项目经理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一个优秀的项目经理不仅是一个专家,更应该是一个管理家,项目经理这个岗位是一个综合素质要求极高的岗位。由此本文提出建议,在行业协会内集中建立项目经理人才档案,并对执业的项目经理进行严格的业绩评估,将项目经理档案与业绩信息向业内公开,这样就利于对项目的培养和了解,同时也为业内其他单位招聘人才提供了选择平台。 2.建筑业项目总工和其它技术人员。建筑业项目总工是一个技术关键岗位,除项目经理对一个项目整体营运起着关键作用外,项目总工就项目的质量、安全、技术实施和创新,带领项目技术人员具体实施又是一个不可替代的岗位。同理,在业内建立项目总工和各类技术人员的人才档案,并对总工及各技术人员的业绩进行有效的评估也是十分必要的。 3.营管人才档案评估的公信度。中国建筑业或其它行业就科技和管理人员的档案建立基本都是由本人工作单位或人事机构来完成或保管的,且对科技和管理人员的业绩评估并非做到实事求是或认真负责,更有甚者,单位为了应付行业主管部门的人才数量要求而主动帮助科技和管理人员造假,由此使得很多科技和管理人才的档案公信度失真。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建议由行业协会专门成立一个科技和管理人才的档案评估机构,由这一社会法人机构来对业内的科技和管理人才进行档案的建立、记录和业绩评估,并将评估信息在业内公开,以此方法来互相监督科技和管理人才本身造假或单位协助造假,有效提高科技和管理人才注重自身信用建设和业绩表现。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人才的选择平台。 (二)营管人才信息披露约束机制 1.现阶段建筑营管人才的约束机制。现阶段中国建筑营管人才的约束机制主要是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约束,另一方面就是靠道德品行来进行自我约束。就现阶段这些约束机制对企业和科技及管理人才本身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作用,其合同约束兑现的概率极低,其靠道德品行进行自我约束就更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了,由此本文的观点是一定要建立在制度之上的道德品行才是有效的,特别是在当今市场经济潮流中。 2.信息披露约束机制建立。社会或企业对科技和管理人才的约束形式,最基本的无非是合同约束、道德品行的自我约束、法规约束和公开信息约束等。经过多年实践证明,在这些基本的约束中,公开信息约束是最为有效的,但在现阶段中国市场经济中,这一约束机制却没有得到实施。由此本文建议,除在业内对科技和管理人才进行档案建立与评估外,还应对科技和管理人才的职业道德等相关业绩进行评估进入档案,其档案机构有权向社会公开披露违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科技和管理人才信息,这一制度的建立,可以促使用人单位和人才本身都重视自己的信用和业绩,能够有效地推进人才质量的提高,对防止那些恶意跳槽和随便跳槽的科技和管理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用人单位起到很大的约束作用。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建筑业营管人才从专业学校重理论教育向理论与实践真正相结合的教育变革进行讨论,同时还对建筑业相关人才执业资格闭卷考试转变为开卷考试加业绩评估的务实人才评价机制建立,这一应用教育与人才务实评价体系的结论表明,中国建筑业人才的培养与评价体系的变革势在必行,也只有这样,才能为建筑业培养出一批实用性强的专业科技和管理人才。为保证科技和管理人才的信用,本文就人才的约束机制进行了建议,特别是对人才的档案建立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能有效的保证人才自我约束。 中国政府应加强对行业协会的培育和引导,让他们尽快成为市场经济中的诚信和有能力的中介组织,在市场中建立起中介组织自己的信用,让政府早日退出这些本应由社会组织来做的事务中。 作者简介:徐贵明(1965-),男,重庆人,供职于重庆第八建筑工程公司,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学博士在读,研究方向:企业管理、企业信息化建设。 中国建筑论文:略论当下中国建筑艺术设计的人文动势 [摘要]当下中国的建筑事业发展主要存在着传统与现代、西方与东方、大师与民众等方面的诸多矛盾,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关键是提高全民的审美素质并且给我们的设计师提供一个宽松的人文环境。随着国人审美意识的全面觉醒,建筑业将会在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艺术多元意识的参与下,使得我们有了更多的选择幅度和自由,从而在保持着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融入更多的超越民族及时空的崭新而美好的建筑景象。 [关键词]中国 建筑 设计 动势 当下,随着我国建筑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国外的建筑师不断积极参与到我国的建筑业的竞争中来,而且其建筑设计作品每每得以在中国中标。不能否认,“狼来了”固然是一种威压,给人一种焦虑,但是也有它好的一面,这一方面使得国人面对具有国际水准的设计方案张开了视野、寻到了灵感,另一方面由于受到西方霸权文化的撞击和挤压,使得大量的中国本土设计师深感被边缘化了,丧失了应有的话语权,大有一种落寞之感,以此反思自我。当然也有其雄强者不以为然,力挺“西风”,以民族尊严为基准、以理性明判为本位、以本土适应为导向,敢于站出来以表达自己的高见,相当一部分的设计师、学者以及关心中国现代建筑发展的民众“对这些方案颇为不满,认为它们不能反映中国特色,与中国实际不符”,故须理性对之。 一个时期以来,当遭遇多年的西风东渐之侵蚀后的大师与学人们,在经历了一段效仿外人风气之后,开始有了反思的需求和能力。因此,对之意气风发,激扬文字,极力倡导着“结合文脉,反映地域特色”或“历史内涵”。然而,再联系眼下的投标与中标的情况,在中标方案中,除了“气派现代”作为一个边际走时外,其他则显其跳荡脱羁状,成为最新一代域外圈落里的本土尤物或异变为赤裸裸的异国变种。没了中国意识还不关紧,而失却民族身份则应醒思。因脱胎换骨过于急切地忘记了自己的基因所在,行吗?在这些建筑设计作品里,很少看不到些民族气,在这些建筑所处的区域中没法与中国的历史发生联系,更不要说其地方特色了。在近二十年来,因国门的大加开放,西方的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的以及国际主义的建筑风格无情而多情地侵袭着祖国的大地广厦,再造了一片中国都市现代化的“西洋面貌”。应该明白,中国是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大国,岂具有的历史传统,有弊也有利,明暗互现,我们现应以一种扬弃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民族历史,弊端理应避之,而优良的一面则须发扬光大、迁延后世。因而说,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应与西方有所不同,这绝非是对被同化恐惧心态的作祟,也非独标自我、妄自尊大的多情化做秀,而是因明乎其理:“建立在对传统文化的扬弃的基础之上,既丢弃又保留,那些优秀的美好的传统理应留守下来,此是对民族文化的尊崇、也对美学文化的热爱。而决不能为了所谓的现代化,把孩子和水一概抛弃,最终使得我们的建筑之厦、亦即现代化建筑无耻地建立在对传统建筑彻底背叛基础上的一片废墟之上。回观历史,80年代以来,在那些发展中全新推出的城市里,除了深圳等个别城市以外,而大量的中国的新城市则是通过拆旧建新所建起来的,也正因为如此,一大批的具有相当历史价值的有地域特色的建筑被摧毁。”中国的现代化建筑是以毁灭文脉、毁灭地域特色为最后的代价。我们可以在西方的现代建筑中发现,像西方的罗马、巴黎等城市,整个城貌在基本“保守”着那传统建筑特色和骨架,民族的根脉成为他们显示自尊和美德的重要依据和法则。中国则与西方对待历史遗留的态度截然不同:即便像日本也十分注重对历史的保护,使之传统建筑与现代建筑互不干扰,并且善于将现代建筑深深融入传统血脉中,这是国人比之令人羞愧不已的。 在对待本民族建筑事业的发展上,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与法国似乎在某些方面倒是接近的。比如说面对直接由国外建筑师设计的现代建筑时,如显得极端自信的法国人那样,中国人的心态也是那般的自信。有趣的是,法国境内的相当的知名建筑设计的完成是由境外设计师的功劳,而对于生性高傲的法国人来说又不能不由此引起阵阵骚动。当年,巴黎卢浮宫的扩建工程当由贝律铭主持设计时,对于这种金字塔式的入口设计方案多少巴黎人是极力反对的。其运用了古典比倒与传统暗合的设计手法,颇出效果,其最终接受了时代的检验并得到各界的高度评价,现今看来,竟成为20世纪一个了不起的设计作品,法国人不是接受了吗?在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这一点上。中国与法国是一样的。他们都对自己传统文化抱自豪的心态,国内产生这种抵制国际潮流的情绪是十分自然的事情。 现代建筑运动的发展过程,已使中国处于一个边缘化的状态,使之成为一个被动的接受者。不难发现,构成当代西方文化运动的一个内部原因,则是现代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的风格革命。正由于强烈的民族情结,造成了法国在建筑设计上对抵触国际的一般发展趋势。因此,法国的建筑设计的现代主义不能够跟上西欧等国家行进的潮流,而沉浸在一种反理性主义的新艺术运动和装饰主义运动的以浪漫与温情为特征的传统式设计之中,那种与时代脱节的过分装饰奢华以及贵族气息的设计风格与民众格格不入。无论是何种原因,法国的众多建筑项目是由外国人设计的,如由高技派大师英国的罗杰斯与意大利的皮阿诺联合设计出的巴黎蓬皮杜文化艺术中心,以及巴黎著名的拉德芳斯区的规划建筑也由外国人设计。现代主义大师勒-柯布西埃因是瑞士人,多年来不被法国人看重。尽管说法国缺少国际性的建筑师,甚至说法国现代建筑中的来自法国自身的设计者则寥寥无几。无独有偶,当今的中国目前恰似当年的法国情景。通过研究中国的现代建筑史可以发现,从十大建筑到具中国特色的后现代主义建筑,一批有代表性的优秀建筑,均以反映民族风格与地域特色为标志。正是在中国发展十大建筑及其步入新的折中古典主义之际,西方已出现了反国际主义的萌芽,以1966年文丘里所发表《建筑的矛盾性与复杂性》为标志的后现代主义的全面形成。生存于全球世界环境中的中国建筑,需要思考,反思自身在设计观念和设计手法上的保守性,因而没有理由以民族特色为借口而无情地拒绝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世界建筑设计所传递的信息。“无论是哪个国家,都应该充分关注现代建筑的时代感及其各种审美需求。国内的文脉主义的设计观念是在80年代伴随着西方后现代主义的建筑设计所明确提出来的。”当然,既然是中国的建筑,就不能不反映中国特色,但是提倡文脉同时代的潮流并不矛盾。这主要看如何解决好民族的与世界的文化接轨和融合的问题,把握好文脉的文化的实质,即处理好人与建筑、建筑与城市以及整个城市的文化背景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乃需积极反映时代大潮流的东西,跟上世界的步伐。对于当代域外建筑文化的接受,要有一个积极的心态,正如古人所言的那样“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与此同时还须 把握好时代的脉搏,更新艺术设计的观念,敢于并善于打破狭隘的民族心理阻隔,在此有一点不容忽视,即尽快提高全民族的现代的审美设计意识与美学观念。这就需要明白的是,仅仅依靠几个文人学者大师等辈,是远远不够的,乃需建立出大量的有利于推进现代建筑良性发展的群众基础。 建筑作为人类艺术史发展的端口,表明了其在整个艺术领域中属于一个很重要的艺术门类并占有重要的一席地位,如何将之当作一种艺术来经营,这是我们设计师与大众必须面对且需深加探究的事业。有一点是不言而喻的,这就是建筑设计应该遵循艺术创作的一般规律,而后再充分考虑到其具有的特殊规律。一种艺术设计的最终价值实现,还是有欣赏者、评判者、即艺术作品的接受者的接受为最后的标志。因而对于艺术创作活动的终端,具有仲裁者的地位和权利,作为设计的原创人来说,必须对之加以认真对待,真诚地予以重视。当然一件艺术设计品须有接受者与创作者双方的合乎情理的对流,彼此关照,互动默契,共容共进。若从社会的艺术与功利的实现角度而言,艺术接受者本身的素养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因为其会对艺术作品的现实意义做出很大的反馈作用和一个再创造的助推作用。总之,整个国民审美素养好坏对一个国家的设计事业之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而言,有两点阻挠我们建筑业发展步伐的因素,其一是公众在思想上的保守性,二是国人一般个体的审美水平参差不齐。因此经常会出现一位颇有造诣的设计师尽管其经过精心的设计而做出的有相当个性特色的创意的作品,也很难被众人所接受和认可。最为典型的例子则是现代的解构主义建筑大师弗兰克盖里当年在美国发展建筑业,但由于其解构主义建筑设计存在着强烈的表现主义风格。造型荒诞怪异,表意颠覆常规,思维离经叛道再加之整个美国社会人文包容情怀的有限性,终而不能被美国民众所认可,无奈远走“他乡”,来到欧洲去发展了。如若接受者对设计创新的承受力强、包容性大、审美度高,那么一个有着真正开拓力的设计者决不会无用武之地的。比如意大利的前卫设计师早在1912年就提出了未来主义的充满了高科技细节的城市与建筑之预测,后来的现实则证明了其具有的这种前瞻性和开拓性,这是那么弥足珍贵的设计思想与行为,其对后来的城市建筑规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此可见,一个国家的整体国民的审美素质、美学趣味以及对设计重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其设计的进步程度。同时也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提高国家的设计水平,活跃其设计氛围,既需要精英知识分子的宏阔高论,同时更需要的是大众的积极参与的热情与优良的审美素质,两者缺一不可。正如克亚历山大在《模式语言》中所表达的:“即一般人都应该成为设计师;在一定的引导下让人人参与设计,使设计师与大众其创宏图。”由此而论,中国要想有个全面精进有成的发展跳跃,就必须解决好中外交融、师民对话、古今合壁、奇正并举的人文审美伦理问题。c 中国建筑论文:近代电影对中国建筑装饰的影响 [摘要]电影主要是在思想层面对近代中国建筑装饰产生影响,由于这种影响具有一定的间接性,因此虽然影响很大,却是一个一直被业界忽视的问题。 [关键词]电影 建筑 装饰 一、电影的传入 1896年8月11日,一个法国商人在上海徐园内“又一村”茶社放映了一部风景短片,这是在中国放映的第一部电影。此后,电影的放映活动逐渐在上海、北京、广州、天津等大、中型城市多了起来。除了一部分守旧者将之视为“西入搜集人眼精华之法”外,大多数中国观众对于观看电影均怀有莫大的兴趣。 不过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电影市场,基本上为帝国主义所垄断。解放前夕。上海有电影院51座,大多数影院的影片都受美国好莱坞八大制片公司控制。据不完全统计。1945年至1949年五年间,上海共放映英、美影片1896部。其放映数量远远超过国产电影。因此外国的电影对国人的影响占主要位置。 二、电影对人们思想的影响 在建筑装饰领域,精神思想因素是非常重要的,对建筑装饰倾向性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电影作为一种媒体,是通过一种重复性灌输的广告效应影响人的观念,从而达到对建筑装饰的影响。所不同的是,电影还有些直接的物化对应形式。如电影院的建设,以及电影中直接的西方建筑装饰画面,都可以对人产生影响。但同时需要强调的是,电影对人们的影响方式主要是通过一段有着一定背景的故事,通过故事本身的感染力加上画面效果,其在画面上所出现的建筑装饰形式对于非建筑师而言。更多的是传达一种模糊的建筑装饰风格观念。对于建筑师来说,除了这种模糊的建筑装饰风格观念外,还有一种灵感。但电影开始在中国普及的时候,外来形式的建筑装饰在中国国内已经有很多实例,建筑师在进行设计的时候大可不必一定按某个电影的某个镜头,通过数次去电影院对某镜头所出现的某个外国建筑进行详细记录,因为镜头显现率不高。对于某个建筑装饰重复多次长时间的在一个电影中出现的情况不多,但瞬间镜头的确可以制造灵感,并对建筑师有启示作用,但这并不是电影对建筑装饰影响的主要方面。 简单地说,电影既然作为媒体,就有着媒体的特殊宣传作用。其针对的主要是在心理层面,并非影响近现代中国建筑装饰变革的因素都一定要有相对应的具体某个建筑某部分作为此因素的物化形式,也就是说这种变革并不是一对一的实物模仿,而是有了整体思想上的变化,然后再由思想上的变化产生部分物化形式(指建筑装饰元素)。所以说电影对近现代中国建筑装饰变革的影响主要应在思想层面,而电影画面所显示的建筑装饰影像对中国建筑装饰变革的影响也并不能说就是一对一的影响方式,而是以媒体的特有方式施加它的影响,即思想――物化形式,表现在近现代建筑装饰上,就是通过宣传一种西方的生活方式,从而以隐性的方式促进外来建筑装饰元素在中国的推广。在对近现代中国建筑装饰的影响方面,与报纸有很相似的地方。即通过“形象”宣传作用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从而达到对建筑装饰的影响。 事实上当我们仔细分析中国近现代建筑装饰的演变过程,我们就会发现,虽然这种演变是与功能、材料等有着很大的关系,但中国近代建筑装饰的变革更多的原因是在人们的观念方面。例如很多商人将中式建筑的门面改为具有大量西式装饰元素的门面,为的是招揽生意,吸引顾客,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说就是一个完全的心理过程。根本涉及不到功能、材料等其它的原因。 西方的技术、材料早就进入中国,而西式的建筑装饰来到中国的时间就更早了,从传入到采用并不是同步的。所以从这个现象上来看。心理所占的比重是很大的。而作为电影这种娱乐行业来说,它本身又是一种媒体,有着媒体的共性:宣传作用。因此电影对建筑装饰的影响也主要是在思想方面:即电影通过对人思想的影响,从而间接的影响到建筑装饰。 关于电影的宣传作用。在国外早就开始注意到了。“要把一个宣传观念深植入大多数人的头脑中。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这一观念在娱乐片里体现出来,这样人们根本不会意识到他们在接受宣传……电影,作为大众媒体,要成为好的宣传品首先要成为好的娱乐产品……最好的宣传是以看不见的形式发挥作用,它渗透到整个生活中,但公众却对宣传家的动机一无所知。”电影的宣传魅力就在于此。电影的这种宣传功能很快就被西方国家发现并利用。也就是说,电影在一定程度上为建筑装饰的变革进行宣传是完全可能的。只是在建筑装饰上的宣传是非主观的而已。 西方文化在近代中国的强势表现体现在很多方面。建筑装饰是一个很直接、很普遍的强势表征话语。发达地区采用西式建筑装饰比较多,作为外部明显视觉环境的西式建筑装饰。等于是在不停的传达给来到这里的人们一种信息:这里是发达的。而发达的表象就在于这些建筑装饰,每一点的装饰都在向外渗透着这种“强势”。而发达地区的标志除了笼统地说是经济的繁荣外。有很多的具体表现,从人的穿着打扮到人的思想意识等等,在当时电影业的发达也是发达城市的象征之一。与城市的其他方面共同造就了“强势”的气氛。 总的说来,电影本身的宣传作用和娱乐优势将西方的大量文化在不知不觉中传达给了观众。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西方的优势。反映在建筑装饰上就是西方建筑装饰元素在中国的大量应用,这种影响不是直接的,是通过对思想的影响,将西方“强势”的观念灌输给当时的国人,从而人为地赋予西方建筑装饰额外的内涵,进而推动了西方建筑装饰在中国的大量采用。 相比较而言,国产电影在中国近现代所占的市场份额不大,因此影响也不如西方的电影。西方电影由于其绝对优势,在电影媒体对国人思想的影响方面也就占据了绝对优势。从而对于近现代中国建筑装饰西化起到巨大作用。而国产电影的相对劣势更突出了西方电影在这方面的优势。 中国建筑论文: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发展回顾 摘 要:本文对2010年中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全面回顾。2010年,建筑卫生陶瓷整体发展势头喜人,产能大增、新品层出不穷,行业发展逐渐步入理性,朝着节能减排、产业结构优化的方向发展,但同时行业中存在的如安全生产、用工紧缺等问题也已引起陶瓷企业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建筑卫生陶瓷;发展;回顾 1 引 言 过去的2010年,全球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各国经济复苏步伐不一致;我国经济虽说独树一帜,但明显受到通胀的压力,又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还有各种任务指标的压力,特别是节能减排的压力巨大。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受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受国家房地产政策的影响,2010年明显地表现为前热后冷,与2009年的前冷后热形成鲜明的对比,但从全年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整体发展来看,仍是向前发展的一年。 2 2010年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发展状况 2.1 全年产量继续扩大 目前2010年全年的官方统计数据还没有出台,但从前11个月的数据(表1)已经足以说明全年的状况了。2010年前11个月陶瓷砖总产量73.6246亿m2,比2009年同期增长21.5%,这是2004年之后持续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值得指出的是这仅是对1084家规模以上陶瓷砖制造企业的数据统计。如果按2009年世界其他国家陶瓷砖产量45.76亿m2(不含中国64.27亿m2,占全球产量的58.41%),现在11个月的产量已经占全球全年总产量的61.67%,估计2010年全年的总产量将接近80亿m2,占全球总产量的64%。如果按全年79亿m2产量,13.8亿人口,出口7亿m2计,我国2010年人均陶瓷砖表观消费量[(年产量-出口+进口)/人口]将首次突破5m2,达到5.2m2/人,远远高于西班牙、巴西、意大利、墨西哥等陶瓷砖生产制造消费大国的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0年前11个月的各省数据统计中,排在前四的位置没有变化,依次是广东:19.17亿m2,增长25.7%;福建:16.01亿m2;增长12.6%;山东:10.45亿m2,增长-6.1%;四川:7.42亿m2,增长26.4%。一方面,广东、福建、山东、四川四省份的陶瓷砖产量达53.05亿m2,占全国总产量的72.05%,相对于2009年的77.64%及2008年的84.36%,表现为所占比例逐年快速下降,这些数据变化至少表明:全国建筑陶瓷产业区域化的步伐还在不断向前;另一方面,广东陶瓷砖产量仍然保持全国第一,特别引人注意的是,2010年前11个月广东省陶瓷砖产量增长25.7%,与2009年全年下降3%形成鲜明对比。2006~2009年风靡全国的佛山陶瓷产业转移,似乎已经接近尾声,或可能转移的目的地缩小到了广东省境内或周边;山东陶瓷砖产量下降6.1%,或是预示着淄博陶瓷产业转移的步伐在加快,会步佛山陶瓷转移的后尘吗?或将走得更远。 从2010年前11个月的数据来看,江西省累计增长61.5%,超过辽宁成为产量第五大的陶瓷砖生产制造省份;河南省陶瓷砖产量增长160%,由2009年的产量第十上升到第八;广西增长72.9%,产量由第十二上升到第十。 2010年前11个月全国卫生陶瓷产量达1.34亿件,较2009年同期增长9.9%。相对2009年的卫生陶瓷产量增速1.8%,有较大增长(这是全国245家规模以上企业的数据)。值得注意的是,在2010年前11个月的各省数据统计中,产量排在前三的是河南(4425万件)、广东(3395万件)、河北(2096万件),与2010年全年广东(5881万件)、河南(4780万件)、河北(2211万件)顺序有所改变,三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74.08%,2008年的这个相对比重是80.51%,2009年是82.04%,相对比重明显下降。湖北、福建的产量增长分别为49.4%、48.7%,分别名列第四、第五。在各省的统计数据中,前11个月广东省增长11.8%,却只有3395万件,难以理解,类似的2010年12月19日,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举行的“2010年中国陶瓷行业经济形势研讨会”上公布2010年前10个月的河南省卫生陶瓷产量为7116.2万件,这个数据与同期公布的前10个月全国卫生陶瓷1.4亿件的总产量、以及2009年河南省卫生陶瓷总产量4780万件(《年鉴数据》)都是不成比例的,明显游离在常理之外,可以被质疑。 2.2产品质量整体有待提高 今年11月份国家质检总局了2010年陶瓷砖“国抽报告” (2010年陶瓷砖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公告),公布了对12个省、直辖市185家企业生产的185种陶瓷砖产品的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34种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个别产品“放射性核素”项目不合格。表面上今年“国抽”的合格率为81.62%,相对2009年仅为73.35%。其中被抽查的52个品牌的“广东砖”中只有两个品牌的产品不合格。 今年10月份广东省质监局抽查了佛山、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地市80家企业陶瓷砖产品80批次,经检验,合格72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90%,剔除仅标识不合格8批次,产品内在质量合格率为100%。同比2009年批次合格率提高了12个百分点,内在质量合格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但今年二季度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陶瓷砖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结果表明:共抽查企业48家,抽取样品50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6%。其中,抽查陕西省生产企业14家,样品16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68.8%。三季度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陶瓷砖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是:监督抽查31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为74.19%。 2010年9月份公布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显示,陶瓷片密封水嘴合格率为67.2%,83批次产品不合格被曝光,其中42批次为广东制造,其中不泛以品质著称的知名企业;2010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2010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共有26家企业的陶瓷坐便器被查出存在不合格现象。这次国抽组织抽查了上海、福建、河南、广东等4个省、直辖市118家企业生产的118种陶瓷坐便器产品。抽查涉及陶瓷坐便器产品的固体排放功能、污水置换功能、便器配套要求、管道输送特性、进水阀CL标记、防虹吸功能、进水阀密封性、排水阀密封性、进水阀耐压性等17个项目。广东、福建和河南分别有13家、1家和12家企业产品不合格。 从“国抽”的数据上来看,陶瓷砖产品的质量比2010年有所进步,而卫生陶瓷的质量数据难以令人满意。 2.3产品出口形势喜人 至2010年11月底,陶瓷砖出口达7亿m2,同比增长26.1%,出口额累计30.52亿美元,累计增长33.9%。相对2009年的陶瓷砖出口(出口量:6.85亿m2,增长2.15%;金额:28.62亿美元,增长5.54%)大幅增长,显然与全球经济复苏有关,同时继续保持了出口额增长高于出口量增长,也就是说出口平均单价同时增长,2010年前11个月陶瓷砖出口平均单价为4.36美元/m2,较2009年平均单价4.18美元/m2,增长4.3%。 但今年我国建筑陶瓷产业遭遇到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反倾销诉讼,5月27日,欧盟国内产业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对华陶瓷砖反倾销立案申请,6月19日正式立案。这一次反倾销案涉及欧盟27国,涉案企业几乎涵盖国内所有知名陶瓷企业,其中80%来自广东。估计在2011年年初会见到诉讼结果,如果惩罚性关税达30%,将严重影响我国陶瓷砖对欧盟的出口,如果超过50%,我们将失去大部分欧盟市场。 2010年前11个月卫生陶瓷产品出口达5132万件;同比增长17.8%,出口金额达6.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1%。抑制住了2009年我国卫生陶瓷产品出口(出口量、金额、平均单价)全面下滑的势头,但是2010年前11个月卫生陶瓷出口量增长略大于出口金额增长的事实表明出口产品平均单价再次出现微弱下降,个中主要原因可能是人民币升值所引起。 2.4陶瓷行业形成上市小浪潮 2010年3月,中宇卫浴在德国法兰克福成功上市,成为国内首家在欧洲成功上市的卫浴企业。7月份,《申鹭达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A股接受辅导公告》,2010年中,九牧、辉煌、东鹏等企业也都在积极做上市准备。 9月份,亚洲陶瓷(Asia Ceramics Holdings)正式挂牌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湖南天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11月份中国陶瓷(China Ceramics Co.,Ltd.,中国的经营主体是晋江恒达陶瓷有限公司)成功登陆美国陆纳斯达克(Nasdaq)资本市场上市。12月份,“海源机械”(002529)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 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在2010年形成一个上市的小浪潮,由此看到我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新时期对海内外资本利用的极大兴趣。 2.5 新产品层出不穷 2010年晶立方轻质砖应用于广佛地铁通过验收,大量陶瓷砖新产品应用世博会各国展馆,大大鼓励推动了2010年建陶新产品的发展与进步。然而2010年最受关注的建陶新产品可以描述为:喷墨印花声势浩大;全抛釉全面开花;微晶玻璃复合板材卷土重来。喷墨印花建陶产品极具个性,由于成本与产出速度等方面的原因,目前总量还不大;全抛釉瓷砖、仿大理石惟妙惟肖;半抛柔抛等衍生产品全面出现,产量大幅增长,售价直线下降。陶瓷薄板与瓷砖减薄也是2010年行业备受关注的新产品动向。 2.6清新工业园叫停与重回正轨 5月份,国土资源部14起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和4起挂牌督办案件,清新云龙陶瓷工业园居首,因国土资源违法被国土部门叫停开发。导致10多家佛山陶瓷企业无法按时入驻工业园。《t望东方周刊》文章“产业转移背后的‘新圈地运动’”报道此事,在行业内外引起重大反响。据报道经多方努力,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又重回正轨,并于11月底获得广东省产业转移奖励资金。 2.7明星代言陶瓷卫浴产品蔚然成风 继前几年蒋雯丽、陈慧琳、孙俪、林志玲、温碧霞、濮存昕、郭晶晶、林心如等明星代言陶瓷卫浴产品之后,2010年陶瓷卫浴企业寻求体育娱乐明星代言成为一种时尚、一股浪潮,在2010年签约陶瓷卫浴企业的娱乐体育明星近二十个,其中不泛一线明星,主要有:范冰冰与华盛陶瓷卫浴;关之琳与申旺集成卫浴;徐静蕾与新乐卫浴(鹰卫浴);李嘉欣与阿波罗(中国)有限公司;吕良伟与申光卫浴(华雕卫浴);贾静雯与特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汪涵与恒通卫浴;陈国坤与浙江瑞安亚林洁具;蔡明与杭州依依五金有限公司(丰贝卫浴);曾志伟与过江龙水暖有限公司;马伊P与航标卫浴;翁虹与安得利卫浴;吴京与温州苹果卫浴;申雪、赵宏博与东鹏洁具;张铁林与欧美尔卫浴;李冰冰与九牧卫浴;于娜与罗芬卫浴、田亮与金牌卫浴等等。 2.8 节能减排迫使建陶行业产能被储备 由于2010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节能减排压力任务较大,山东淄博在2009年底已经制定目标,将年产量在三年内由12亿m2降低到7亿m2,因此2010年前11个月山东的产量下降了6.1%。下半年地方政府为完成国家节能减排目标,不惜大规模停电,典型的案例有:9月份广东省肇庆市经贸局了“关于执行《高要市2010年节能预警调控实施方案》具体限电时间的通知”;11月份广东恩平全面启动节能预警调控二级应急响应,对恩平全市范围内水泥、陶瓷企业实行“开三停四”,对于连续性生产的建陶产业来说,其结果就是全面停窑,类似的情况几乎在各大产区都有不同程度的出现;8月份山东淄博斯丹克陶瓷公司煤气发生炉爆炸,造成3人死亡,多人受伤,从而导致淄博建陶行业全面停产整顿,将近一个月之后才开始有九家陶企开始重新点火温窑。 尽管2010年全年的陶瓷砖产量大幅增长,而实际上由于新生产线的大量上马,2010年全国建陶产能大量被储备,远远大于实际产量,势必对2011年的建陶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2.9科达与力泰合并与两大协会工业展分道扬镳 4月份,科达机电公告称,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总体交易价为96,000万元,吸收合并完成后,恒力泰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将并入科达机电。中国建陶行业装备企业的老大与老二合并,对于整个行业发展的利弊得失有多大影响成为整个事件关注的焦点,除了有利于我国建陶装备企业与国际巨头竞争抗衡之外,会给国内的建陶产业发展带来什么?相关监管机构是否支持这种合并。 关于著名的2011年广州国际陶瓷工业展,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与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分道扬镳各自重起炉灶,又重演2007年年初的一幕,拟在同时同一地点各自举行内容相同的陶瓷工业展,如果“成功”,结果一目了然,已经成功举办了24届世界著名的广州中国国际陶瓷工业展(笔者认为该展是仅次于RIMINI的Tecnargilla的全球第二大陶瓷工业展)就要瓦解了,一个多败俱伤的结果会不会出现,备受整个行业关注。 2.10 职业卫生安全与用工难 12月份全面曝光的乐华陶瓷矽肺事件,全面敲响了卫生陶瓷行业职业卫生安全的警钟,职业卫生安全与生产制造成本、经济发展模式、企业社会责任等问题整体摆在行业与企业面前,也许从此之后,建筑卫生陶瓷企业会全面考虑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包含各种岗位的轮岗、定期的体检、装备的机械化自动化等方面的问题。用工难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建筑卫生陶瓷产业的全国扩张,不少打工者更多选择在家门口打工;另一方面,现在打工者的收入偏低,近十多年来,基本的打工收入增长速度甚至没有赶上通胀CPI。 3 结 语 过去的2010年,给行业最大的启示就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虽然过去的2010年有很多需要我们去回顾,但更多的是需要我们去展望未来,不断进步,中国建筑卫生陶瓷不仅需要做大,更需要做强。 中国建筑论文: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战略研究 摘要: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一体化,各行各业之间的合作紧密结合、日益频繁。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我国早在上世纪末就已经提出“走出去”战略。坚持在以改革开放为基本国策的前提下。形成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我们要积极的引导和组织我国建筑业走出去。到国外投资办厂,利用当地的市场和资源。但在实践过程中,我国建筑业在走向国际的过程。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本文以我国建筑企业为研究对象,探讨其在走向国际化发展中所面临的一些困境,并给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建筑企业 走出去 经营管理 一、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提出背景 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经济遭受到了十年“”带来的重大冲击,为了提高经济,增强国力,我国政府在以改革开放为国策的前提下,提出了“走出去”和“引进来”的经济策略,制定了“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走出去”战略成最初是在邓小平提出的对外开放思想的孕育下而形成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在自力更生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而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同志提出“积极扩大我国企业的ν馔蹲屎涂绻经营”,进一步奠定了走出去战略的理论基础。因此,在这样的前提下,我国一些有竞争力的企业纷纷把目光瞄准国际市场,走出国门到国外投资办厂、开展工程承包,寻求合作与发展。建筑行业便是其中一员,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建筑企业开始有计划的开拓海外市场,开展国际工程承包与合作业务。 二、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发展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在2003年的报告,建筑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仅次于工业和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随着近十几年来的发展,在政府政策的积极引导下,我国建筑企业生产和经营规模在不断的扩大,建筑业总产值持续增长。至2014年底,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为4960.58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总数的6.24%。总产值达到176713.40亿元,比2005年增加5.11倍,而2015年上半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96868亿元。 在政府“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下,我国建筑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主要采取服务于亚洲和非洲两大传统市场、同时也积极开拓欧美及大洋洲市场的多元化策略,对外承包业务主要集中在铁路、公路、电站及通讯工程等领域。据统计,2014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为1424.1亿美元;2015年,在世界经济放缓、新兴经济体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依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完成营业额为1540.7亿美元,同比增长8.2%。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企业的不断开拓创新,对外投资和承包工程业务逐渐扩展到矿产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农业开发、工业制造加工等各个领域。 三、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海外经验,拥有较强的海外工程承包能力和运作能力,在劳动力成本、原材料、装备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发展态势总体良好。但大多数建筑企业在“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挑战,给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这些威胁是国内建筑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国际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经济发展的全球化使得世界各国有实力的建筑行业企业都想要在国际建筑市场上开拓疆土,获得盈利。在国际建筑业务的竞争中,参与同一个项目竞标的国际建筑企业少则十几个,多则几十个。虽然我国建筑企业经历了近30年的发展,业务能力比较成熟。但与一些欧美国家的建筑企业相比,在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以及资金上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整体综合素质显得不够突出,因此竞争起来不占优势。其次,同层次的国内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也异常激烈。为了能够中标,建筑承包商之间互相压价让利,相互排挤,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不仅不能互惠双赢,也给本国企业之间造成了损害。其次,尽管我国早已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但地方保护主义和形形色色的贸易壁垒仍然存在。以非洲建筑市场为例,部分国家要求国际建筑企业的投标利润率必须低于本土企业,这一政策的实施无疑抬高了市场进入的门槛,形成了一定的贸易壁垒,影响到了我国建筑企业在某些非洲国家市场上的业务开拓。 (二)融资难且融资渠道单一 融资难是目前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建筑企业投资一个国际项目从开始招投标到最终完工结算需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工程前期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量,而工程款到账时间与前期资金投入的时间存在一个很长的周期。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建筑企业必须要有一定量的流动资金来稳定工程项目的周转投入,因此,必须要采取融资的方式,解决项目周转问题。企业融资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靠企业内部自筹款项,这种方式获得融资金额非常有限,用来支持国际项目的资金运转几乎不可能做到。第二种是通过金融机构或者融资公司申请借贷的方式来达到融资的目的,目前我国建筑企业主要依靠商业银行的贷款来实现融资,缺少其他融资渠道,并且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由于贷款数目较大,企业必须有良好的信用纪录才有可能通过银行严格的审核。因此,就资本运作来讲,我国建筑企业与国外建筑公司相比,处于劣势地位。 (三)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的缺失 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特别是在国际化竞争的背景下,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日益突出。虽然我国建筑企业在发展较好的非洲市场已经开始实现部分管理人员的本土化运作,但就全球建筑市场来看,还远远不够。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只有完全实施国际经营管理的本土化策略,才能够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获取。而国内的建筑企业在进行海外工程业务承包时,大多没有进行本土化经营管理。因此,由于不熟悉海外国家的社会情况和市场的建筑标准,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缺乏全面的知识和实战经验,容易造成企业亏损现象。复合型人才的缺失,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企业“走出去”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四)劳资关系处理不当 近年来,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开拓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劳资纠纷问题,主要表现为员工对薪酬不满或企业主动辞退员工两方面。当员工对薪酬的不满时会提出加薪或增加福利的要求,一旦企业不同意,就很容易造成劳方的消极怠工甚至出现集体罢工行为。这些负面的行为不仅对建筑企业海外业务的日常运营造成干扰,甚至会直接导致数百万美元的经济损失。而我国建筑企业在具体的劳资纠纷中由于不熟悉境外国家的一些法律法规,还没有建立和完善“走出去”的各项管理制度,因此在对待员工要求加薪时,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和知识储备做后盾,容易消极对待员工的要求,致使员工集体罢工、企业运营停摆、劳资双方冲突不断等现管理不当的情况发生。由此可见,劳资纠纷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建筑企业“走出去”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 四、推动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的策略 通过对我国建筑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困难进行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采取措施,从而更好的开拓我国建筑企业的国际化市场。 (一)加强建筑企业国际竞争力 经过多年的奋斗,中国建筑企业目前在国际建筑市场上已经拥有了一定的经验,但与境外发达国家的建筑企业相比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为了能与之形成竞争力,首先要做的是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对建筑科技发展的投入力度,通过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提高生产率,从而增强国际竞争力。此外,对于企业而言,合作才能促成双赢的局面。在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中,面对大的平台型的工程项目,单靠某一个企业自身的实力去实现是不够的,因此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变竞争对手为合伙人,同国际或国内的同行合作,既避免了不必要的恶意竞争,又达到了优势相长,互利互惠的目的。 (二)拓宽融资渠道 有效的融资是提高我国建筑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因此,需要从各个方面去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资金短缺问题。首先,政府应给予适当的优待政策,例如对信用良好的建筑企业,允许商业银行提供无抵押贷款并提高贷款额度;减少对海外建筑承包工程的贷款利率;对大型的承包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或减免部分所得税。其次,从建筑企业的角度出发,要想更好的“走出去”,应先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这样才能够获得商业银行和贷款机构的信任,从而获得足够的贷款额度。再次,建筑企业还可以通过承接国际金融机构的投资工程项目开展海外承包业务,这样既能够获得足够的资金保障,还能够实现企业的盈利。最后,建筑企业应提高自身的实力,发挥自身的优势,来获得更多的民间投资公司的青睐,拓宽融资渠道。 (三)提高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的第一大资源,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离不开各式各样的人才的支持。因此,企业必须要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企业储备优秀人才,提高对国际市场的开拓。在招聘人才时,应首先考虑熟悉国际建筑市场、掌握国际商务工作且外语能力突出的高级建筑和管理人才;在培养人才时,要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岗位的需求以及员工自身的条件,挑选有发展潜力的员工作为外派人员,优先进行培训;在激励人才方面,应通过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着双重奖励来留住人才,例如通过加薪升迁或授予荣誉称号等来留住优秀人才。建筑企业还应加强对后备人才的培养,以防出现人才流失现象。 (四)建立完善的劳资关系 劳资关系的好坏是影响我国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劳资关系处理不当,必然会不利于企业的国际化经营与管理。 针对劳资纠纷,企业应高度重视,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首先应深入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建筑标准、社会状况和风土人情,然后制定有针对性的劳资关系管理制度。其次,在员工最为关注的薪酬方面,实行阳光政策,按照薪酬公平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通过薪酬激励,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达到员工和企业的利益共同提高的目的。最后,在建立合作式谧使叵档幕础上,实施人文关怀,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纠纷处理工作,深入宣传企业经营理念,培养当地员工对我国建筑企业的忠诚度。 五、结语 建筑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其在“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开拓了国际建筑市场,提高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国际市场竞争日益加剧、融资难且融资渠道单一、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缺失以及劳资关系处理不当。建筑企业只有正确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够更加有效的实施“走出去”战略,实现企业和政府经济的长远发展。
1微电影作为思修课教学手段的意义 1.1教育对象分析 提升思修课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突破教师满堂灌的传统模式,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如今的教育对象已经是“00后”,与高科技的飞速发展一同成长,他们乐于接受新事物,频繁使用微信,喜欢看短视频,是“抖音”的忠实用户。他们是更具开放思想的一代,在他们的课余生活中,电影、短视频是他们接触当代文化,认识社会现实,修正自身价值观的主要途径。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不乏对社会现实的思考,只是如何与思修课的理论知识相结合,中间还需要一座桥梁。 1.2微电影存在的意义 微电影是相对于电影而言的一种艺术形式,其“微”在于:微时长(短时播放)、微制作(制作周期短)、微投资(投资少、成本低)。微电影不仅包括剧情片,也包括纪实性、广告性的视频短片[1]。微电影是影像的一种,这种载体可以作为社会的存证,这涉及对“影像功能”的认识。影像的留存,可以作为固定当时社会的视觉媒介,它记录的是当时社会的面貌,而作为留存下来的载体便成为反映当时社会历史的依据,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在变迁,影像的固定便成为社会的见证人。学生通过制作微电影,记录社会、校园某一阶段的真实场面,反映的是当代的社会问题。因此学生在摄制微电影的过程中,实际是实现了“历史存证”,强调的是它的“呈现”意义。近年来由上海广播电视台和上海市卫计委联合策划拍摄的10集新闻纪录片《人间世》,以医院为拍摄原点,聚焦医患双方面临病痛、生死考验时的重大选择,所展现的是真实的社会现实,一经上映,随即热播,为大众广为评论。这一现象足以说明,在医学职业院校,如果采取类似方式,真实还原医院现实场景,不仅能记录历史,对学生的震撼也足以引发他们对医者职业道德的思考。 1.3微电影是文化育人的重要手段 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微电影的摄制可以向加强表现艺术性、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展现和更为鲜明的主题的方向努力。纵观中国传统文化,儒家提倡“仁爱”精神,医生的仁爱之心体现在“医者仁术”的表达中,意味着医务工作者要有仁爱之心,表现在从患者的利益出发,尽量减少患者的疼痛和压力。如果医学职业院校的学生能够有如此的职业信仰,那么这对当今医患矛盾的解决将有重要的意义[2]。社会中蕴藏着丰富的培养学生职业道德的素材,医学职业院校思修课教师应当鼓励学生走出校园,以拍摄微电影的方式认识社会,不仅能够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而且能够加深他们对医生职业道德的认识。微电影虽然通过短暂的时间来表现医院、校园问题,然而却能真实地记录医院、校园中的人的生活、经历。学生能够在医院观察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根据现实设计医患之间某个激烈的矛盾,再通过人的肢体动作和语言,表达不同立场的人所流露出来的感情、情绪,来透视人们的思想,深入人的内心世界,反映医生与患者的关系,弘扬医者仁心的精神品质。通过这样的微电影制作,学生可以明白每一个人都不是孤立的自然人,而是不同情况下的社会人,从人与人的关系可引导学生对医生职业道德的理解,树立未来所从事职业的理想并坚定信念[3]。 2微电影作为思修课教学改革的路径探索 2.1明确微电影的主题 思修课第五章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这一章着重探讨如何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教师在授课中,会以我国近年来涌现出来的医生道德模范为例,为学生树立学习的榜样。如果在课外实践这一环节,鼓励学生将微电影与自己所学专业结合,能够加深学生对榜样的了解,认识到医学工作者有血有肉的真实形象。思修课第六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依法治国为主线,教师在授课中,引导学生认识到法治精神无处不在。在未来的工作中,要坚守法律底线,对做出的决策在法律范畴充分考虑其可行性。如果能够引导学生,在观察社会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社会热点的医患纠纷事件,进行有重点的思考,设计微电影的主题,那么会对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2微电影的剧本撰写和场景拍摄 教师在指导学生确定题材之后,可以由学生自行设计情节并拍摄短视频或者在医院拍摄短纪录片。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微电影题材都来源于现实,学生在医院以旁观者角度选取典型案例,或改编或写实,根据课堂所学内容,升华主题,突出现实教育作用。在拍摄过程中,根据剧本所设定的特定场景,围绕中心人物进行场景拍摄。鉴于微电影时间短、情节少的特点,拍摄期间注意介绍背景,突出刻画中心人物,通过人物的语言、面部表情、肢体动作来表达微电影所要传递的正能量。 2.3教师应搭建微电影展示平台 鉴于学生拍摄微电影重点在于题材的选择和微电影的教育作用,所以教师对于所展示的微电影,重在主题的点评,而对于拍摄技巧以及画面的质量,学生可以在微电影拍摄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在展示的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结合思修课课堂内容以及专业,使学生认识到自己所拍摄的微电影展现的是医学院学生的原创力、洞察力和价值观,是以大学生自己的视角去发掘医院中的道德小故事,于微小处发现美、感恩美,进而形成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在正确道德观的基础上,结合社会热点以及校园热点,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以法治角度评判目前的医患关系,在道德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职业能力,弘扬法治精神。 3微电影作为思修课实践教学手段的思考 3.1微电影的摄制拓宽了思修课课外实践教学途径 以发挥学生自主能动性为主要形式的微电影拍摄活动,把影视文化、医院现实和思修课教学有机融合起来,以医患关系为主线,与课堂理论教学相结合,激发学生学习课堂教学内容的兴趣,增强对社会现象的认知。目前高校思政课的实践教学成果较为单一,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发挥学生自我创造的能力。摄制微电影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学生在拍摄过程中加深了对社会现实的理解,在创作中加深对课堂教学内容的理解,形成的成果还可以在课堂中展示。以往教师一人在讲台上讲述医生职业的神圣,课堂中仅有寥寥数人回应。大部分学生认为,拥有精湛医术、高尚医德的医生毕竟是少数,与己无关,课堂回应较少。教师在课堂上通过搭建微电影展示平台,给学生展示机会,分享自己的创作历程、心得体会,自然而然地融入课堂教学中,增进了师生课堂交流,相较于教师一人的讲授,这样的分享能够让学生倾听到同龄人对课本内容的思考,对社会现实的理解,这有利于带动学生情绪,将学生带入课本设置的场景中,活跃课堂气氛,促进知行统一。 3.2微电影教学存在的不足 微电影为医学职业院校思修课实践教学成果分享提供了新思路,但在操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导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1)在学生摄制的微电影中,主要以自编自导的微电影为主,反映医院现实的短纪录片较少。囿于学生对医患关系理解较浅,所设计的情节过于简单,场景过于单一,人物情绪表达过于浅薄,对于主题的思考不够透彻。(2)电影的后期制作中,画面比较粗糙,未突出重要情节,高潮部分没有应有的震撼效果,导致很难体现在生老病死面前真实的人性。这样,便无法使学生进一步认识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个人幸福与他人幸福的统一。在今后的指导中,教师应注意帮助学生把握剧本情节或选取医院真实案例,在拍摄中避免过于追求画面精美,注重反映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在矛盾中反映医患关系的本质。这样的微电影,在拍摄中才能起到自我教育的作用,在分享中才能起到教育他人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柴素芳,沙占华.微电影: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新载体———以河北大学微电影教学法为例[J].思想教育研究,2015(10):44-48. [2]王海,柴素芳.以微电影创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模式[J].思想教育研究,2016(4):70-74. [3]李丽,苏艳,才晓茹,等.医学生职业信仰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基于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微电影《梦想•蜕变》案例分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8(1):94-96. 作者:付卓婧 单位:上海健康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律逻辑教学方法探讨:浅谈法律逻辑学教学方法 法律逻辑学具有很强的应用性质,是结合案例分析而建立在普通逻辑原理基础上的,是和语言逻辑学、教育逻辑学、医疗逻辑学等并列的形式逻辑的分支学科。由于高校的法律专业是为社会培养法律方面的人才,法律工作者必须掌握科学的思维素质和严谨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作为训练法学专业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学科,法律逻辑学成为法律专业一门重要的基础课程。由于其内容繁多,公式复杂,概括抽象,给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带来一定的困难。为此,如何教授好这门课,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能让这门既不涉及到任何具体法律规定又同它们紧密互动的课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效果,调动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是每一位法律逻辑学任课老师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我校目前法律逻辑学教学概况 就我国逻辑工作者目前对法律逻辑学的理解来看,大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指一门以逻辑学(主要指普通逻辑)为纲,联系法律理论与实践而阐述逻辑学基本原理的学科;狭义的法律逻辑学是指用逻辑学(包括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一般原理去研究立法、司法、侦查工作中的一系列特殊的逻辑问题而形成的一门应用性很强的逻辑学分支科学[1]。以我校目前教学情况看,对法律逻辑的理解还是按照广义的理解去应用的。我校目前有政治学与行政学、汉语言文学、法律三个专业在学习普通逻辑学,使用高等院校文科通用的教材,即首都经贸大学出版,李小克编著的《普通逻辑学教程》。课堂教学按不同专业分开上课。 就法律专业来讲,为了尽可能让学生在轻松的气氛下学习,在最短时间内掌握相关知识,每次上课前笔者要做大量准备,查找与课堂内容相关的一些案例,既要结合现实让学生感兴趣,又能很恰当地结合相关知识,所以课前准备工作花费不少时间。在讲授过程中也感到学生学习这门课也很吃力。一方面,因为内容繁多、公式复杂,学生在学习时有畏难情绪。又由于和实践不能联系起来,使学生感到这门课程实用性不强,不知道如何运用逻辑知识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另一方面,我校将法律逻辑课对法律专业设置为考查课,使学生普遍不再重视这门课程,又加上难学,一些学生准备放弃了,一些学生则认为考查课很容易过关的,不用下太大的工夫的。所以针对这个现状,笔者认为教学方法应该有所改进,努力将难以理解的内容变得浅显易懂,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法律逻辑学教学方法的探索 法律逻辑学这门课程由于本身内容的抽象性,在教学中常常会遇到学生难以理解的地方,甚至于学生中途放弃继续学习这门课。经过几年的教学摸索,笔者采取多种方法进行讲解和加以引导,使学生们能够清楚明白地理解这些问题,激发学习兴趣,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在课堂教学中,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这些方法: 1.教学中加入适当的案例 逻辑学习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逻辑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就需耍学生用实践的方法来学习,做到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这也是逻辑教学的一个基本原则[2]。就如一个优秀的厨师,面对相同的原材料,如何根据不同的调味料,烹制出不同食客的喜好口味来。面对法律专业的学生,在课堂讲授中,为增加学生理解而适当加入一些真实的案例,不仅有助于教师把所要讲授的知识更加明白准确的传授给学生,而且能利用案例故事情节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能够在课堂上更加专心致志,把比较抽象、枯燥的知识,在案例分析中,逐条刻画在脑海中。例如,在讲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这一节内容中,为突出内涵和外延在语言使用中的准确性,举一个最近大家很关注的案件为例子,即“许霆案”。2007年1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为其盗窃金融机构罪,数额特别巨大,审判了无期徒刑。辩护律师认为许霆无罪。在课堂上我和同学们一起讨论辩护律师的言论,首先给出 “盗窃”的内涵,即“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围绕着这个内涵,组织同学们分组讨论什么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如何理解“秘密窃取”中的“取”和“银行取款”中的“取”的异同等等,课堂气氛非常热烈,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最终同学们明白了概念内涵和外延的关系,体会到了概念内涵的重要性。同时有的学生还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所谓的“辩护”,就是围绕概念的内涵,争取朝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向理解,并在合理的范围内去解释。 2.讲清难点,解决学生学习障碍 难点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障碍,如果不及时解决,学生会感到厌倦,甚至会放弃继续学习。法律逻辑学的教学内容中,最关键的内容是在“判断”部分,说重要是因为它是对“概念”部分内容的运用,同时又是学习下一章“推理”的基础。说难点是因为这里定义、公理、公式、符号、真值表等纯逻辑知识比较多,学生难于理解,也很容易混淆。面对需要记忆的内容,在课堂上笔者一再强调要理解记忆,否则死记硬背造成的就是混淆。比如,在讲七种负复合判断的等值判断时,如何才能理解记忆这七个公式呢?只有知道了这七个公式的推导过程,那这些公式很快就能区分、牢记的。由于教材中没有这个推导过程,笔者要求学生和老师一起画出七种复合判断的真值表,指导学生从这个表中根据不同种类的复合判断为假时,其枝判断的真假情况自己先总结出等值公式,然后与书中内容对比,实际上是引导学生先记忆一遍,思维能力强的学生已经能记住这些公式了。接着要求同学之间分组模拟练习,比如,甲同学说:“如果张某作案,那么他应该有作案动机。”乙同学说:“我反对,有可能张某作案,但他没有动机。”这是乙同学针对甲同学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进行否定以后的等值判断,即是对这个公式(PQ)== P ∧Q 的具体应用。经过这样的反复练习,一方面在课堂上加深印象,使同学们能较快地记住公式,更重要的是能在记住公式的基础上灵活运用。 3.通过习题巩固学生所学的知识 法律逻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要在实践中灵活运用,首先要掌握理论知识。对于课堂上大量的逻辑知识,教师除去讲授以外,还应该关注如何让学生巩固所学的知识,在巩固的基础上再引导实践应用。在教学过程中,或利用课堂讲授中的边角时间,或是为了活跃一下课堂氛围,笔者采用课堂口头练习和上台练习的方法,随时回炉学过的内容。在时间允许的条件下,对教材中的课后习题和同学们一起在课堂上讨论完成,对于有争议的知识点当堂解决。还会请同学上讲台,在黑板上进行练习,这不仅达到了巩固学习内容的目的,而且对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的同学也起到警示作用,有些在课堂上漫不经心的同学也变得精力集中了。在每一章内容讲完后,还会单独再出一套练习题,这是经过几年的教学积累,笔者总结出的在每个知识点中的重点、难点,以及考试中的不同题型,要求同学们独立完成。在老师批改完后,再根据作业情况,重点讲授出错的地方。同时要求同学们要妥善保管这些习题,这些将是期末考试中所要见到的各种题型。经过这几种不同类型的练习模式,基本上保证了同学们在每一章内容学完后,不仅掌握了每一章的基本知识点,还熟悉了每一章的难点、重点和不同题型,保证了同学们对每一章知识的学习和把握。几年下来,这种练习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一个具体的例子就是,连续几年以来,本系对具有保送研究生资格的学生进行选拔考试的时候,这些同学的逻辑考试成绩都很高,并且水平都相当。这是令笔者感到自豪的地方。 4.运用多媒体教学 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教学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声像和多媒体教学更是现代教学的一大特点。由于法律逻辑学本身这种工具性的边缘性学科,就注定了这门课的高度抽象性。通过声像教育,或多媒体教学教育,可以使学生利用现代化的高科技技术轻松地理解掌握那些难度大、内容抽象的知识。同时多媒体教学也弥补了教学与社会实践的脱节这种缺陷,使学生在掌握知识的同时,也学会了将知识运用在实践中[3]。例如在讲“推理”的内容时,“二难推理”是相当精彩的,在法庭辩论中也经常应用,应用的巧妙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的。例如逻辑历史上最著名的“半费之讼”,学生很直观地就感觉到了“二难推理”的魅力了,也激发起他们学习如何构造“二难推理”的兴趣。学生们都有一种感觉,即不但对经过多媒体教学放出的案例印象深刻,更是对所包含的逻辑知识更容易理解,对于今后的实践应用也多了几分把握。 三、结束语 作为讲授法律逻辑学的老师,要讲好这门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不断充实自身的专业理论基础上,还要不断学习专业的法律知识。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灵活运用逻辑知识,注意学生的掌握程度,随时调整教学方法,努力培养学生们的逻辑思维能力。 法律逻辑教学方法探讨:法律逻辑教学缺乏有效性的若干体现 [摘要] 最近20年,法律逻辑教学从鼎盛时期走向了式微阶段,其间自有法律逻辑自身知识体系方面的问题,也有法律逻辑教学方面的问题。本文主要从有效性视角探讨法律逻辑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 法律逻辑 有效性 问题 法律逻辑学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兴起,一时成为各中、高级政法类院校学生的必修课程。该课程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备受关注,备受争议。目前,这门课程经过了热潮阶段,进入式微时期。冷静下来的人们在思考两个问题:第一,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逻辑体系该如何构建?第二,法律逻辑教学应该如何改进?第一个问题的解决条件尚未成熟,体系构建之路任重而道远。第二个问题倒是常谈常新,让法律逻辑学在尴尬的处境下仍然有一丝生机。 在国内,有效性教学研究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学的新课程问题,对于高职院校的课程教学该理念是否适用没有作更多的讨论,但我们宁愿在更宽泛意义上使用“有效教学”。凡是能够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有效地实现预期的教学结果的教学活动,都可称之为“有效教学”。很显然,教师的教学行为取决于自己的教学理念,理念直接影响着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应用、教学形式的采纳,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作为一个企业,速度、收益和安全必须要全面考虑,作为一所院校,效率,效果和效益也必须整体考虑,因此,高职院校的课程教学完全可以借鉴该理念来考量教学是否有效,能否改进,如何改进等问题。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教学,但是有有效的教学。笔者就法律逻辑学教学不尽人意之处进行探讨。 一、法律逻辑教学内容亟需重建 众所周知,高校不会像中小学一样有统一的教材。法律逻辑到底该教些什么内容,各大院校看法颇不一致,并且为了自身的利益,教师们热衷于在低水平上重复编撰教材。其实,这些教材的内容并没有实质上的创新之处,只有形式和编撰者的名字不同而已。这些以形式逻辑的知识体系作框架,加上一些法律方面的案例,就命名为法律逻辑的教材和形式逻辑没有任何差别。也正是这样的教学内容,让法律专业的学生觉得实用性不大,不知道该怎样利用逻辑知识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问题。教什么,决定一门课程本身的价值大小,我以为,法律逻辑学学科的特有价值还没有被挖掘出来。 二、法律逻辑教学过程与方法没能体现思维力度 我看过一个老教师的法律逻辑教案,教学方法一栏中从头至尾都写着:讲授法。这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同时替学生感到悲哀。作为一门研究思维的学科最应该体现思维的力度,方可让学生信服,单纯地由教师讲授,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无从体现,也不能让学生形成有效的思维。有效的教学绝不是教师给学生灌输知识、技能,而是学生通过驱动自己学习的动力机制积极主动地建构知识的过程。教师过分重视法律逻辑的知识体系本身,忽略了知识的来龙去脉,有意无意压缩了学生对新知识学习的思维过程,常常导致学生一知半解,似懂非懂,造成思维断层,降低了教学的有效性。 三、法律逻辑教学课堂管理及语言的低效性 除却上面所说的几种主要问题,法律逻辑教学中还有一些缺失有效性的表现,在此略举一二。 第一,法律逻辑课堂管理的低效和无效。中、小学的课堂管理偏严厉,而大学的课堂管理则偏于松懈。部分大学教师上课即来,课完即走,与学生没有更多的交流。在课堂管理方面也是放任自流,课堂管理趋于零。我们所谓的在课堂上给学生自由,可能更多的是指思想层面的自由而不是对其行为的放纵。法律逻辑课程以理性见长,课程本身有一定的难度,部分习惯形象思维的学生大叹上一次课脑细胞死伤无数,理性思维的构建比较困难。很多学生对逻辑知识的似懂非懂,在实际思维应用中更感觉费时费力,还不一定正确,所以上法律逻辑课消极抵抗的情况――睡觉,时有发生。而大部分老师对此也视为常态,不加处置,视而不见。 第二,法律逻辑教学语言的低效性。法律逻辑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因此,作为学习引导者的教师的语言应该以准确性理性见长,符合学科特点。法律逻辑教学语言基本要求有二:一是语言要准确。即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无论是解说,是引导,是总结,还是下指令,语言都一定要精准,但是部分老师没有做到用语准确。有的法律逻辑老师本人对知识是完全掌握了的,但是在课堂表述上存在问题,使学生不能把握其说话的真正意思和用途,这是一种意义表达指向的不准确;还有部分法律逻辑老师自己对教学内容理解是含含糊糊的,其教学语言只能是更含糊不清而令学生如坠云中,以其昏昏使学生昭昭那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是教师思想指向的不准确。二是语言要有效。很多老师觉得上课时间不够用,而学生却觉得老师没讲什么内容,究其原因主要是语言无效,废话太多。我发现,部分法律逻辑教师自己上课讲话就没有章法,没有逻辑性可言,想到哪里讲到哪里,对教学内容没有一定的规划。这样教学既不利于教师个人的成长又耽误学生的学习,可谓误人子弟。 四、对法律逻辑作业的重视性不足 就高校目前普遍情况来看,教师在实施教学过程中,对作业效度的轻视几乎有目共睹,法律逻辑教师也不例外。教师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从根据学生学习的实际状况精选有针对性的作业,到认真逐一批改作业,再到发现学生的认知差异实施个别辅导,这个过程实际上是对课堂教学效果进行反馈――矫正――改进的循环过程。这个循环,既能让教师清晰地了解学生现有的学习程度,又能为下一轮的教学找到扎实的新起点。 对法律逻辑作业重视不足主要体现在: 1.作业量普遍偏少。教师主要是为了完成规定的作业次数而布置作业,而不是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及课程理解的需要安排作业。法律逻辑是一门实用性较强的学科,需要学生对知识理解深刻,而适当的作业有助于学生更快地理解知识并更迅速地找到自己的不足之处。 2.作业质量普遍不高。老师布置作业大都照搬照抄各种习题集或者干脆就在教材有限的练习题中选择几个。这些练习题是否能有效地帮助学生复习知识,是否能有效地启发学生思维,习题内容是否已经过时等重要因素经常被忽视。造成这个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老师编题技能的丧失。由于我们老师长期使用现成的习题,养成了不动脑子的习惯,编题技能逐渐退化,不知道按照学生的情况、教材的需要、时代的需要编制习题,从而导致习题质量不高。 3.作业批改普遍不认真。就我所知,部分老师请学生帮忙批改作业,部分自己批改作业的老师比较马虎。这使得老师对学生的学习反馈不了解或了解不及时,不到位,影响了法律逻辑教学向良性方向的发展。 法律逻辑教学方法探讨:法律逻辑学的课堂教学研究 摘 要 法律逻辑学是是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一门必修课,它是法学与逻辑学相交叉的、应用性的学科,它在人们提高逻辑思维水平、正确认识事物、获得新知,准确表达思想,识别谬误、驳斥诡辩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法学教育中,逻辑学更奠定了法律思维成型的基础。为了激发法学学生的兴趣,提高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增强教学效果,在逻辑学的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大量运用案例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多媒体技术教学法等方法去实施法律逻辑学的课堂教学。 关键词 法律逻辑学 课堂教学 教学方法 逻辑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它有三大发源地,这就是古代的中国、印度和希腊。逻辑学研究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与日常思维、语言表达、推理论证等有密切的联系。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学科的门类越来越多,逻辑学处于基础学科的地位。在高校教育尤其是在法学教育过程中,逻辑学更拥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法律逻辑学是面向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的一门必修课,是逻辑学与法学知识的结合。法律逻辑学的课堂教学应该改变原有的固定模式,引入多样化的教学方式,使学生被动或主动地参与到课程的教与学的过程中。传统的教学方法, 是以学生为对象的“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教师按照教材的章节和顺序逐个内容讲解下去,基本上是照本宣科,没有任何创新和扩展;在教学手段上基本上是一本教材、一个教案、一支粉笔,现代化的教学工具和手段基本谈不上使用或者是没有条件使用。这种方法极大地限制了逻辑学的教学效果,使原本就抽象、晦涩的逻辑学概念和原理更不容易被学生理解和接受。为此,作为法律逻辑学教师,就应该在法律逻辑教学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学生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那么,如何才能在法律逻辑教学中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搞好法律逻辑教学呢?根据本人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效果来看,本人认为采用案例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多媒体技术教学法等方法效果比较好,很受学生欢迎,下面对此进行探讨。 一、案例教学法 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利用已经发生或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作为个案形式让学习者去分析和研究, 并提出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案, 从而提高学习者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通过对典型事例的精辟分析,使学生对逻辑知识有更深刻认识和直接感受,避免空洞说教和乏味推理,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其运用 逻辑知识的能力,实现逻辑知识的迁移应用,尤其是列举一些缺乏逻辑知识或者巧妙运用逻辑知识的典型事例进行分析,不仅使学生对学习逻辑知识产生浓厚兴趣,而且在对这些典型事例的思考,分析中更加认识到学习逻辑学的重要性。如通过韩复渠演讲的典型事例让学生体味到逻辑就在我们生活中,违背逻辑规律、规则就会笑话百出;通过丁谓运用逻辑思维成功建造昭应宫的事例让学生明白逻辑离我们并不遥远,每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工作都离不开逻辑,我们就生活在逻辑的海洋之中,正确运用逻辑知识会使我们生活和工作效率非凡;通过对林肯为小阿姆斯特朗作无罪辩护的事例分析,使学生认识到判断的巨大威力,一个虚假的判断可以置人于死地,一个真实的判断可以洗却罪名;通过曾国藩“屡战屡败”的事例分析,可以深刻学习语句与判断的联系与区别;通过列举上海七君子案件审、答、辩中的一些精彩片段,可让学生运用逻辑知识去思考、分析真实的法庭审理;可以通过罗文锦智辩茂隆皮箱案以分析类比推理的妙用。每个典型事例都可以将学生带到逻辑思维的草原上任其驰骋,让学生体味到逻辑的威力、魅力和精妙所在。 二、 启发式教学 启发式教学既是一种教学方法,又是一种教学思路。作为教学方法是指基本方法,而非具体方法,贯彻到各种具体方法中,使教学具有启发性。作为教学思路,强调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作为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法律逻辑学必须坚持启发式教学方法,这是由这门课程的性质、特点和教学任务的特殊性决定的。在教学过程中,我们将学习目的寓于课堂教学之中,以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通过设疑,激发学生认识上的矛盾,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通过引发学生的想象力,促进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并转化为学生自身的认识。为使整个教学过程有启发性, 要运用讲授法、讨论法、演示法、提问法、案例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式,针对大学生思维的活跃性、跳跃性有余而逻辑性不足的特点,结合各章节教学内容的进度,融入课堂,提出讨论话题,让学生在课后准备。在此基础上,展开讨论,并在讨论中充分发挥民主,各抒己见,教师一方面参与讨论,引导学生不偏题,同时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后,进行总结发言,提出观点和结论。这不仅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培养其搜集资料、整理资料以及语言表达能力,也拓宽了学生的视野,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 三、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法 运用多媒体技术教学法就是利用 PowerPoint 软件系统把法律逻辑学的概念和原理制作成演示文稿的形式, 向学生进行展示和讲解的方法。 这种方法通过 PowerPoint 办公软件系统丰富的幻灯片界面,强大的声、光、动画演示功能, 可以使刻板、生硬、抽象的逻辑学知识变得更加活泼、生动、具体、形象和鲜明, 使学生在多彩的视觉、听觉氛围中学习逻辑学知识、感受逻辑学的魅力,从而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作者简介: 马琼,(1982--),女,陕西榆林人,汉族,硕士,陕西省榆林学院政法学院讲师。 法律逻辑教学方法探讨:论法律逻辑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 【摘 要】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高水平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案例教学法获得了越来越多法学教育工作者的认可,而在做案例教学的同时,由于法律的知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借助逻辑的严密性,故法律逻辑学的应用也不容忽视。本文从其具体应用、作用及应注意的问题三个方面浅析法律逻辑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问题。 【关键词】法律逻辑;法律案例教学;应用 当法学教育被列入规范教育的行列时,与其他专业一样法律专业也进入了批量化生产的行列。作为一项实用性学科,法律逻辑的方法、技艺、逻辑思维能力都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我们一走出校门就可能直接面临法律的操作问题,如果在学校我们没有学会察觉一些低级的逻辑错误的能力,就很难在短时间里适应社会的需要,陷入“怀才不遇”、空有一肚子理论的尴尬境地。 一、 法律逻辑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具体应用 (一)法律逻辑简析 分析其应用,应先了解法律逻辑是什么的问题。从理论来讲,法律逻辑学既是逻辑学研究的一个专门领域,又是法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以一个例子来说,审判是有原告和被告两个立场,原告和被告都各有主张,而且是相互矛盾的。其实根本不可能有什么事情是某一方绝对正确或某一方绝对错误。但是法官却必须假装可以使这种不可能的事情变为可能。然而数学上的证明不是“对” 就是“错”,一定要从这两个答案中找出一个。但法学和数学这看似永远不可能相交的平行线却可以通过逻辑联系起来。所以说,法律逻辑是一门主要研究法律思维形式及其逻辑方法的科学,它加强了学生的法律思维逻辑性及司法实践中的公平性,在法学教育及应用中是占有十分重要地位的。 (二) 法律逻辑的具体应用(从法律判断、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三个方面简析) 1、法律判断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 法律案例教学法,指在法学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授课过程中,教师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教学内容的具体情况,采用列举案例、讲评案例、讨论案例旁听案例、实习案例等方式,完成教学过程的教学方法。其案例中案件事实形成包括两个互相交错的方面:一是对事实进行实体法律意义的判断;二是对事实之真假进行认定。 2、 法律推理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 如上所述,法律推理被有些法学家是为法律逻辑或法律方法论的优秀,说明了法律推理的重要性和学生应掌握其运用的必要性。不论是必然推理的简单命题推理、复合命题推理还是或然推理的归纳推理、类比推理、溯因推理,其都可以看为一组命题序列,可以从一个或一组命题推导出另一个命题。 在案例教学中,可以通过对一个案例的分析以命题的形式展示给大家,对同学们逻辑思维的培养十分有效。 理性是司法必备的品性,然而理性又是我国司法中稀缺的资源。法律推理实质上是在一定原则提导下的价值判断与行为选择,使我国司法更加理性的品质,价值判断与利益权衡使得法律推理不再是一种机械性操作,而是作为一种有目的的实践活动,正是由于实践理性的作用,才有可能防止司法专横。在案例教学中给学生教与这些逻辑技能为以后应用型甚至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奠基。 3、法律论证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 在法律逻辑中法律论证应用时应让学生要弄清法律论证是什么,首先必须弄清“推理”、“推论”和“论证”的关系。除此之外,法律论证是法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论证有三个主体(论证参与者),即控方、辩方和审方。以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为例,在刑事诉讼中,三个论证主体分别是公诉人(控方)、被告人(辩方)和法官(审方);在民事诉讼中,三个论证主体分别是原告(控方)、被告(辩方)和法官(审方);在行政诉讼中,三个论证主体是原告(控方)、被告(辩方,即国家机关)和法官(审方),这些知识的穿插对当前案例教学中学生的理解有重要帮助。 二、在法律案例教学中应用法律逻辑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一)增强学生逻辑思维方式及法律方法应用,为未来奠基。 将法律逻辑应用于平常的教学中,在课堂上教与学生正确严谨的逻辑思维,不论以后学生从事任何行业都会有帮助。美国学者鲁格罗.亚狄瑟曾经说过:“所有的法律人都必须了解基本的演绎推理概念,特别是直言三段论和假言三段论法。他们也必须了解归纳概括与归纳类比这两个面向。与此同时,他们还得形式谬误和非形式谬误。这是法律专业人士所必须掌握的逻辑基础知识。” 不论学生最后是成为检察官、律师、警察,甚至是作为当事人,法律逻辑的理解与掌握都会让自己更胜一筹,有助于人们准确地表达观点以及识别谬误、驳斥诡辩,也有助于所学其他部门法的运用,培养训练法科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 (二)更助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法律法规的规定既抽象又原则,案例是理解法律的基础,法律逻辑的目的是让学生理解基础的法律知识,是为了在生活中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技能。在处理和判断有关问题时,能够活学活用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做出相应的分析和判断。在案例教学法中应用法律逻辑,学生可以接触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教学不但培养了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而且使学生了解了法条指定的初衷,这样就能使学生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 三、 法律逻辑在法律案例教学法中的应用应注意的问题 (一)告诉学生法律逻辑的重要性。 如果你不知道法律逻辑,你永远不会知道为什么要立法,应该怎样立法,立法的背后包含哪些东西,同样的,在适用法律、解释法律时,也会毫无头绪,如古代的糊涂官一样。要让学生在潜移默化掌握法律逻辑的同时不忽视法律逻辑本身的重要性,认识到掌握逻辑与修辞能力对法律职业的重要性,促使其掌握必要的方法和技能。 (二)帮同学们辨别易混点。 例如法律逻辑中的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推理是一个链接在一起的推论序列,在这个推论链中,一个推论的结论充当下一个推论的前提;论证是一个推理序列,包含了一系列推理,且一个推理的结论也许充当了下一个推理的前提。一个论证可以包含有很多推理,而一个推理又可以包括许多推论;推论存在于推理之中,推理存在于论证中。当然,并不是所有推理都存在于论证之中,推理还有解释中的推理和论证中的推理之分,等等。
跨国公司论文:跨国公司汇率波动与风险管理论文 一、汇率风险的定义和类别 第一种风险是交易风险,主要是指跨境贸易交易中,在外汇收付环节,由于外汇汇率的变动可能导致经济主体存在价值损失的风险。这也是最容易理解的外汇风险。第二种风险是换算风险,也叫做会计风险,主要存在于企业处理资产负债表时,由有关货币账目转化为本企业记账用货币,因该不同货币之间存在可能的汇率变动,从而导致企业帐面价值可能存在损失的风险。第三种风险是经济风险,也叫做经营风险,通常存在于跨国企业的经营活动中,由于没有事先对汇率变动采取战略性的应对措施,重大经营活动没有足够的汇率风险应对预案,从而由于意料之外的汇率变动产生,对企业的生产、销售等各方面产生重大影响,造成企业的收益和现金流的损失,属于系统性风险,还受到国际环境、时间等许多因素的影响,这些都是比较难以解决的。 二、汇率风险管理的目标制 定对跨国公司财务活动来说,汇率的波动要求跨国公司制定灵活的财务政策,规避风险。跨国公司不同时期的财务目标有多种,比如以保障现金流为主,以所在子公司的盈利和业绩为主,以高销售额为主,以材料成本节约为主,以纳税最小化为主,等等。这些目标可能会与其他部门的目标相冲突,或者与公司外部的其他目标相冲突,也有可能各个目标之间也存在冲突。由于汇率风险在交易、财务折算、公司经营等方面都存在,因此公司以不同的财务目标推行的公司战略就会使得各种汇率风险相互交错,更加难以管理公司财务活动。并且,财务目标的制定和实现受到汇率波动对各个层面影响的限制。没有对汇率风险的防范就有可能导致财务活动效果不理解,从而影响公司发展。例如一家生产型的跨国公司根据财务政策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一贯以欧元计价。其在生产制造国从母国进口原材料时,仍旧以欧元结算,这就自然地对冲了风险。但是如果制造国也能提供满意的原材料并在交期上更有优势,该公司则同时也考虑从制造国购买原材料。这就使得计价单位可能就不是欧元,货币不统一就可能影响欧元计价收益。如此可见,必须制定一定的汇率风险管理目标才能良好的进行财务活动。如何确定汇率风险的管理目标必须按照公司交易和项目的性质、数额、发生时间以及涉及的国家而定。例如,当一笔交易金额很大且涉及国家的货币不稳定,而该交易对公司关系重大,那么汇率风险管理的目标就应当为降低风险,而较少考虑成本的付出。相反,如果成本控制是公司的主要目标,那么进行这比较交易就应当更多的考虑成本。 三、汇率风险管理的对策 由于汇率的影响因素非常复杂,跨国公司经营又多方面涉及汇率风险,所以汇率波动是跨国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一个重大的不确定因素。就前面提到的汇率风险类型来说,交易风险和换算风险主要是短期的风险,经营风险在短期和长期都会存在。西方国家的汇率风险的衡量和管理方法比我国成熟许多,有专门对不同行业公司的汇率风险系数的公式计算的定量分析,有证明股票收益对汇率变动的敏感度等所产生的风险暴露。笔者仅从一般情况下可以采取的方法方向来分析措施。第一,审慎签订合同条款防范风险。合理利用合同条款是防范交易风险的一个重要方法。跨国公司应考虑合同币种,价格,付款期限,汇率保值等。比如在报价时以可以自由兑换的外币比如欧元和美元进行报价。再比如在签订合同时把汇率因素考虑在内,双方可以规定一个互相都能接受的风险比例作为合同的附加条款,而且通常来说各自承担一半的汇率风险。第二,企业还可以通过结算经营决策(货币和时间)来避免外汇风险,比如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上,选择一些比较坚挺的货币如英镑、欧元等。另外可以利用提前与延迟,在预测汇率会上升的情况下,出口企业可以延迟结算,进口企业可以提前结算。比如在收汇情况下,预见汇率可能下降,应及时办理结汇;预见汇率可能上升,应延迟办理结汇从而增加收汇收益。第三,选择金融衍生产品对冲和避免外汇风险。金融衍生工具包括利率互换、利率期权、货币互换、外汇资金管理、外汇期权等。金融工具可以用来规划大额的外币投融资行为,将风险锁定。以货币互换为例,它指的是协议双方在特定时期内交换各自现金流的一种合约,正常情况下,协议的一方为专业银行,货币互换需要将来某种币种的货币的现金流量与另外一个币种的货币现金流量相互交换。外汇期权是通过购买外汇期权获得在未来选择是否执行以合约规定的权利,从而在锁定最大损失风险的情况下,一旦汇率朝有利的方向波动且其波动的幅度大于期权费用时,能够保障公司还能够获利。外汇期权要相对优越于外汇期货和外汇远期,因为外汇期权比外汇期货和远期外汇更好的地方是能够应对更加不确定的收支以及自助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收支交易。第四,转让定价策略。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关联企业内部基于共同利益的需要,通过认为安排而形成的不同于正常市场价格的内部交易价格和费用收取标准。目前许多跨国公司都执行了不同程度的转让定价策略。为减少经营风险,应让跨国公司各地区制定内部转让作为内部控制和结算的依据。可以在不违背所在国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较高转让价格把高税率国家子公司的利润转移出去,也可以以较低的转让价格使设在低税率国家的子公司的利润增加以减少税负,提高跨国公司总体利润水平。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做法可能不能如实的反应各子公司的业绩和利润,所以要审慎使用这些财务手段,依据跨国公司的自身战略来制定。 四、结语 以上各种外汇风险管理的对策手段可以结合起来使用,或者在使用一种手段的同时,可以考虑其对另一种手段的影响。除此之外,防范跨国公司汇率的方法还有很多,例如灵活运用贸易手段(比如差别定价、贸易融资等),加大产品研发提高产品的价值,从而取得市场定价权的主导地位,防范汇率风险。进一步说,跨国公司需要综合运用生产战略、营销战略和融资战略对经济风险进行管理。在生产设施所在地的选择、市场和市场分割的选择以及战略性工资的饿货币种类选择等方面重点考虑。总之,增强企业的国际化竞争力,进行多元化贸易,提高汇率预测能力,积极运用汇率管理策略,增强意识,防范风险,才能通过汇率波动的变化转弊为利,使企业有效经营。 作者:凌小玲 单位:豪氏威马(中国)有限公司 跨国公司论文:跨国公司的环境法律论文 一、跨国公司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使环境法律问题突显 跨国公司以技术转移为借口,将一些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转移到东道国,根据这样的情况,有些跨国公司通过私底下的交易将一些工业废渣、废物,生活垃圾以及具有放射性的对环境污染及其严重的污染物光明正大的进入东道国的工业市场,对这些污染原料进行加工将不会对国家的工业生产起到半点促进作用,反而会将东道国的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安全置于水深火热之中。有些跨国公司甚至将危险物品贸易进口为借口转移入境,对东道国的社会安全构成潜在的威胁。当跨国公司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等重要资源开发领域的时候,会对东道国国家重要资源的开发构成威胁。由于跨国公司不符合环保标准的经济行为,轻则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环境污染,为环境发展留下一定程度上的隐患,重则会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对人们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直接的影响,如:我国的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和沱江水污染事故,印度博帕尔事故、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露事故等都对人民生命安全有直接伤害。印度博帕尔事故中在印度的博帕尔一家储存有制造杀虫剂的化学物品泄露,使当地二十多万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是总共四千人失去生命,也给周边的环境带来了难以修复性的毁坏,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引起一定的社会恐慌,扰乱社会秩序。跨国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对国家环境的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生态环境的良好状况关系着社会经济是否能够可持续运行。跨国公司只有对自己的不当行为进行及时地调整,才能与东道国一起并肩向前,获得共赢,不断发展。造成这些环境问题突显的原因就是因为东道国环境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跨国公司钻法律的漏洞,大量谋取钱财。东道国要不断对于法律进行完善,对国家的环境状况尽应有的责任。 二、跨国公司的环境法律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环境违法成本低造成问题及解决办法跨国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当发生严重的污染事故,需要进行巨额的赔偿的时候,由所在国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来承担,母公司通过子公司收获的利益,行驶的权利是成倍放大的,但是当出事以后却不为事故承担风险,这使得东道国得到较少的赔偿,是不公平的交易。为了使东道国的权益得到有效地保护,在相应的法律条框中应该制定明确的法律赔款协议,加强法律执行力,母公司也应该对子公司不当的经济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提高环境违法的赔偿,对跨国公司施加压力,降低环境违法几率,自觉护卫环境法律制度的运行。 (二)对资源行业监管不力造成问题及解决办法对资源行业的监管不力,使跨国公司的不法行为渗入资源行业中,造成东道国珍惜的资源得不到适当地利用,使资源利用率低,浪费严重。例如国家的矿藏资源,是国家工业发展所需的重要能源,跨国公司对于东道国严重浪费实质上是另一种形式的对资源的掠夺,这必定影响国家工业发展,影响东道国工业化进程的推进。针对这种情况各国应对跨国公司在涉及国家重要资源的经济行为进行明确的限定,尽量是跨国公司不涉及国家有关重要资源的经济项目,对国家的资源进行有力地保护,也是另一种方式的发展。 (三)环境标准体系不完善造成问题及解决办法东道国环境标准体系的不完善,是对环境状况缺乏重视的表现,使得环境的污染程度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对跨国公司的污染环境后的法律责任追究具有不确定性,这样更加放纵了跨国公司的对于环境的破坏程度,使其意识不到其行为的危害性。各国应该对本国的环境标准体系及其配套制度进行相应的完善,使得在跨国公司违法之后能够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对其不法行为进行明确的处罚,减少跨国公司钻法律漏洞避免处罚的情况发生。对于绿色环保的产业东道国也应该在贸易上给予及时的奖励,鼓励生产。各国需要设立专门的贸易机构,对跨国公司进行监督,规范其生产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且加强对进口材料的检查,管理,使得毒害物质不能流入国内,保护国家经济正常运行。 三、结语 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跨国公司发挥了极大的积极作用,有利于技术传播,国际合作,但是跨国公司所产生的消极作用,对环境造成极大伤害。跨国公司在下一步的发展过程中应该继续发扬其积极作用,而避免消极作用的发生。 作者:李春谊 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 跨国公司论文:跨国公司资金管理论文 一、资金管理信息化相关概念 资金管理信息化是指企业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建立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企业整体业务和财务信息的集成和汇总,进而提高企业资金管理水平和企业整体效益的一系列过程。可以说,先进的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优秀和重点是资金管理。 (一)资金管理的概念。 跨国公司的资金管理是指将整个公司整体的资金流、资金结算、资金监控等资金运作方面的管理活动全部集中到公司总部,由公司统一实施系统、集中的管理活动。它是跨国公司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更是财务管理活动中的优秀内容,是跨国公司财务管理功能的深化与细化。通过资金的集中管理活动,跨国公司可以对公司内所有资金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全球的资金战略调配,有效降低资金风险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还可以通过对资金链的统一管理,实现对公司内实物资源的管理和掌控。 (二)资金管理信息化的基本内容。 公司资金管理信息化的主要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实现各部门的互动性。计算机网络为财务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与外部信息提供了交流的平台;二是实现会计信息的集成化和一体化。企业内部各个子系统融为一体,进行数据交换、信息共享,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三是实现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只要企业发生记录,信息一方面会在第一时间传送到信息需求者手中,会计信息需求者也会及时地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等质量加以控制;四是共享会计信息。即各个需求方可以无障碍地解读和利用同一信息的电子数据。 二、构建跨国公司资金管理信息化的必要性 信息化平台会显著地有别于传统的资金管理,这是因为在跨国公司资金管理信息化系统中,采购、生产、销售等其他子系统的信息会及时地传递给企业资金管理人员,不仅使资金管理更具共享性和时效性,还会在整个集团内部实现信息共享。可见,有效性和及时性是跨国公司资金管理中最重要的两个方面,如果跨国公司的财务信息不具备上述两种特性,那么公司的决策者所获得的财务信息将会毫无价值的。因此,为实现资金信息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构建跨国公司资金管理信息化平台是十分必要的。 (一)资金管理信息化有利于充分实现公司整体信息共享。 在从传统模式向信息化模式转变的过程中,人工操作逐渐被计算机管理代替,资金管理也逐渐得到改善。在信息系统的支持下,大量的数据信息储存在同一个数据库中,进而使得跨国公司总部的资金管理人员和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可以随时通过共享的数据库掌握任何一家子公司的资金使用信息和变动情况的同时,也为资金管理者进行及时、高效的财务分析、加强公司的资金管理提供了更具实效性的财务信息。可见,资金管理在信息化的平台下可以贯穿于整个公司业务流程的每个环节,有效发挥财务部门核算和监管的作用,对企业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使公司整体的管理系统有序高效运转。 (二)资金管理信息化有利于提升公司总部监控、调控资金一体化。 跨国公司为实现并保持良好、快速的发展,就必须高效化并最优化地使用公司资金,充分发挥资金运用的协同效应,最终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公司全部的资金在公司总部迅速而有效地控制,是实现跨国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协同性的必要前提,这是因为资金作为跨国公司发展运行的“血液”。在传统的模式下,公司总部往往不得不赋予子公司更多的权力以应对瞬息万变的经营环境,如在所属国开设账户,不仅不利于总部在第一时间掌握下属子公司实时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还限制、约束了公司总部的管控手段。目前,因使用传统的资金管理方法而导致的信息滞后和失真在我国跨国公司中普遍存在,不仅如此,信息不透明、不对称、信息传递不畅等问题也依然存在。然而,当跨国公司资金管理向信息化、网络化改造,不仅跨国公司整体的资金情况被公司总部掌握,还使公司整体的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这是因为各个子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不再受时空和地域的限制,及时、高度共享信息数据,由总部管理统一调配和管理。可见,资金管理信息化对整个公司的发展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资金管理信息化有利于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在任何企业中,任何企业一方面追求成本的降低和效益的提升,另一方面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此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如何整合手中有限的资金,实现最佳的投资回报,也是管理者们重点关注的。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中,财务与供产销的各个环节是相分离的,各部门的业务信息均是先在自己的部门内部进行“消化”后再传递到财务部门,如此得到的信息会相对滞后,尤其不能及时更新、共享资金的使用信息,还不利于及时的核算和控制。类似情况在很多国内的跨国公司也依然存在着,使得资金少的公司得不到资金多的公司的援助,只能申请贷款。但是,当引入信息技术,实现资金管理信息化,企业物流、资金流及信息流均得到了改进和强化后,便顺利实现了核算和控制的及时性,企业控制风险的有效性,全球资金调配的合理性,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也就是说,跨国公司可以凭借国际联网的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短期内重复使用资金并快速增值。 (四)资金管理信息化有利于提高资金管理的抗风险能力,加强资金安全性。 在信息化时代,快捷便利的互联网是跨国公司管理资金的主要手段,但大量依靠人工进行操作和管理的传统资金管理相比,安全性会相对较高,风险性也会相对较低。这是因为,信息化自身的特点可以提高安全性,规避风险。此外,资金系统的安全性问题还可以分别从技术控制和内部控制两个方面来考虑,从技术控制角度看,公司内部建立了多层次、全面的安全体系,采用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数字签名技术等安全防范措施对整个资金管理网络的各个组成部分加以管理。从内部网络程序控制角度看,使用密码或其他加密方式对系统内机密文件在被调用时的各种信息,如IP地址、操作员、登录时间、是否修改信息及如何修改信息等。可见,跨国企业应该不断地去研究、开发和探索特有的信息系统,这不仅是因为信息化平台能给跨国公司带来快捷、清晰、准确的管理信息,还因为信息系统已成为一种先进的生产力,提高资金管理的抗风险能力,为资金的安全运作和科学管理提供保障,还会给我们带来丰厚的管理效益。 作者:康莉莉 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会计学院 跨国公司论文: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市场影响力探析论文 中国已成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FDI)最多的国家。FDI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在不断加强成为了不争的事实。这一现象也引起了人们对FDI对中国经济发展影响的争论。其中有人担心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巨大优势的外资企业会不会在其进人的行业内形成垄断,从而控制中国的产业,向消费者提供垄断高价。 他们的担心并非多余。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反垄断处调查发现,美国微软占有中国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95%,瑞典利乐公司占有中国软包装产品市场的95 %,美国柯达占有中国感光材料行业至少50%的份额,法国米其林占有中国子午线轮胎市场的70%,芬兰诺基亚、美国摩托罗拉等跨国公司占有中国手机市场的70%,美国思科占有中国网络设备行业市场的60%。如果这种情况得不到改观。实力雄厚的外资企业,特别是跨国集团极易垄断行业市场,从而损害国内产业发展和消费者利益。 笔者主要分析跨国公司投资进入,对我国市场结构的影响以及在市场结构变迁过程中跨国公司的竞争行为变化。 一、我国市场结构的变迁 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推动了我国的市场结构的改变。在外资进人之前,中国市场是高度分散的竞争性市场。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低。而在跨国公司进人的初期,由于其具有竞争优势,在其进人的行业一度垄断市场,甚至独占了市场。但随着竞争对手的大量出现,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少数几家跨国公司垄断市场的局面被逐步打破,市场成为相对分散的竞争性市场。 1.从高度分散竞争性市场到寡头市场 (1)市场集中度的变化。到目前为止,我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979一1991年为第一阶段,其后为第二阶段。在第一阶段,跨国公司投资以新建投资方式为主。由于我国的经济结构完整、部门比较齐全,因此跨国公司进人初期一般都会降低集中度。在第一阶段进人的FDI主要投向了纺织、成衣、玩具、加工工业、消费类电子工业等行业。由于这些行业在我国实际上是竞争比较激烈的行业,在跨国公司进人之后,短期内降低了市场集中度,促进了竞争。如上世纪80年代初,日本家电企业依靠提供技术、转让生产线与中国刚刚起步的家电企业合作,最早进入中国家电市场。在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家电企业凭借产品的耐用、优质、精美等特性在中国市场形成良好口碑的机遇,纷纷在中国建立了自己的合资企业。这些企业的建立与为数众多的中国家电企业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使市场集中度已经较低的家电行业进万步降低了市场集中度再如,世界轮胎巨头美国固特异公司和韩国锦湖集团进人我国轮胎市场时的生产规模平均只有500万条左右,而当时国内轮胎行业已经有了5000多万条的生产规模。他们的进人只会降低我国轮胎市场的集中度,促进竟争。 但是,随着跨国公司在中国站稳了脚跟,在资金、规模、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逐渐显示出来。其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市场占有率也节节攀升,其中不少已经处于垄断地位。大量中国本土企业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败下阵来,或转行或破产或被兼并,市场集中度又发生了变化。在跨国公司进人的一些行业,市场已经趋向独占或寡头市场。再以轮胎行业为例,2001年3月,国内轮胎行业的龙头老大、世界排名第18的上海轮胎橡胶集团投靠法国米其林。从此轮胎这个长期被视为战略物资的行业主导权将转移到外方手中。有专家预计,在2008年以前,米其林、固特异、普利斯通三大轮胎行业跨国巨头将占中国轮胎市场80%的份额。我国的半导体工业基本上被跨国公司控制。1998年上半年,8个“三资”企业的销售额占了88%,其中日本的NEC就控制了中国50%以上的半导体市场。作为国家支柱产业之一的汽车行业,跨国公司的渗透已经无处不在,国内市场上有竞争力的企业几乎都有跨国汽车巨头的背景。大众、通用、本田、雪佛莱等实际上已经控制了中国汽车业的命脉。2000年前,仅大众就占据了中国轿车行业60%的份额。而通用汽车在进人的五年内,其市场份额就上升到了15%。在信息通信领域也存在类似情况,摩托罗拉、微软、英特尔、诺基亚、西门子、阿尔卡特、朗讯等跨国巨头通过扩大在中国的投资以及兴建研发中心,既夺市场又抢人才,从而进一步巩固了它们在中国市场上的主导地位。柯达、富士等跨国巨头在感光材料行业的垄断地位更是牢不可破。此外,零售、快餐、制药、日化、石化等领域,欧美日跨国集团近年来纷纷加大在中国的扩张步伐,进一步蚕食中国同行的领地。 (2)进人壁垒的突破。进人壁垒是反映市场结构的主要特征之一。反映市场中现有厂商对潜在进人者的阻挡能力。由于跨国公司拥有的规模经济和专用性资产构成了很强的竞争优势,因此一些学者认为,进人壁垒对跨国公司的阻挡并不具有实质性作用。他们认为,跨国公司凭借竞争优势,并通过竞争策略和竞争行为的安排,可以实现对东道国进人壁垒的突破。在我国市场上这种情况比较明显。虽然我国在一些产业上已经形成了较强的生产能力,如纺织、家电等。但大多数产业生产能力还比较弱,而且单个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技术水平比较落后,差别化优势不突出,跨国公司对中国市场上经济性进入壁垒的突破没有遇到太多的障碍。 跨国公司凭借规模优势。占据了有利的市场地位。我国钢材生产总产量世界第一,超过日本和美国,是韩国的三倍,法国的五倍。1998年,日本新日铁、韩国浦项两家钢铁公司的销售收人分别是216亿、97亿美元,而我国的首钢和宝钢两大钢铁公司的销售总额之和仅为53亿美元。我国发电设备的产量居世界第五位,是世界上少数能制造大型发电机组的国家之一。能够生产60万千瓦机组的哈尔滨动力集团是最大的国内动力集团,1995年产值30亿元人民币,而美国通用动力1994年的营业额为647亿美元。有数据显示,2002年,三资企业的平均产值规模是国内同行业企业平均水平的1. 64倍,平均资产规模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 38倍。其中,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金属制品、普通机械、专用设备、运输设备等行业,三资企业的产值和资产规模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差距更大。规模上的明显优势决定了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竞争时,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克服行业的规模壁垒,获得有利的市场地位。 跨国公司通过大量的广告投入和促销活动,逐步克服中国市场上的差异化壁垒。在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前,我国工业制成品尤其是日用消费品虽然已经拥有了一些名牌产品。但大多数企业的商标保护和品牌竞争意识并不强,品牌运作手段陈旧,不少企业甚至在合资时将原有品牌和商标低价甚至无偿出让给外方。湖北的“活力28"洗衣粉)、北京的“熊猫”(洗衣粉)、上海的“美加净”(牙膏)、广州的“浪奇”(洗衣粉)等日化品牌原本有着很高的市场认知度,但与跨国公司合资后,在外方拥有控制权的情况下,外方按照跨国公司的发展需要部署在华品牌战略,将产品定位在高档,即使保留本土品牌,也将其价格提高,导致本土品牌原有的消费人群流失。这种“品牌谋杀”色彩的战略令本土品牌迅速在市场上销声匿迹。相反,跨国公司则极其重视品牌效应,不仅在合资企业安排自己品牌产品的生产和宣传,而且还积极尝试品牌当地化。宝洁公司仅在洗发水方面就有海飞丝、飘柔、潘婷、沙宣等品牌。2004中央电视台广告招标会上,宝洁公司竞标黄金段位,一出手就是176亿元,成为日化行业中的央视广告“标王”! 跨国公司投资企业的技术优势明显,我国国内行业的技术壁垒在其技术优势面前没有丝毫阻挡作用。有关调查显示,跨国公司投资企业的技术水平明显高出国内同类企业,与母公司相比,使用先进技术的跨国公司投资企业占被调查企业的比例达到了42%,使用比较先进技术的占45%。与国内企业相比,使用填补国内空白技术的跨国公司投资企业占被调查企业的比例达到了65%,使用先进技术的占35%。 在跨国公司凭借其自身竞争优势,实现了对经济性进人壁垒突破的同时,我国对外资市场准人等政策性壁垒也出现了逐步弱化的趋势。加人WTO后,中国对外开放进人了新的阶段,除了个别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产业之外,其他市场逐步向外资开放。而且,国家在外商投资方式、股权比例和出口比例等方面的限制也越来越少。加上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了各种优惠政策,进一步强化了跨国公司竞争优势。因此,跨国公司进人中国市场的非经济壁垒也很容易就被突破了。 (3)对规模经济的影响。在对外开放的环境中,跨国公司来华技资参与国内市场的竞争,由于其资本实力雄厚而中国的市场规模巨大,因此在中国的投资规模巨大,一般来说都达到了最小有效规模。中国的国内企业与跨国公司相比,在规模上、跨行业、跨地区和跨国经营的产业范围上,很难与跨国公司相抗衡,跨国公司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所带来的各种优势。目前我国在钢铁、煤炭准工、建材、彩电、纺织品及很多日用品等主要产业都已经名列世界前茅,但不相匹配的是我国单个企业的生产规模太小,综合优势不强,其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运用,在与跨国公司的竞争中,必然会因为力量薄弱而居于下风。我国最大的软件集团沈阳东软公司2002年的销售总额为20. 7亿元,仅相当于Microsoft公司2002会计年度销售额280. 053亿美元的1. 02%。在跨国公司不断冲击下,国内企业以及政府部门探刻地认识到了面对世界巨无霸所带来的残酷市场竞争,只有打造自己的“航空母舰”才能与跨国公司相抗衡。跨地区、跨行业的收购兼并以及由政府行为主导的国有企业重组都实现了快速的规模扩张。如三大石油公司和三大航空公司的组建迅速地提高了企业规模,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2.从寡头市场到相对分散的竞争性市场 (1)竞争主体的变化与市场集中度的降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出于对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和良好赢利前景的预期以及市场准人的逐步放松,大量跨国公司纷纷抢滩中国。跨国公司对华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跨国公司已经成为中国市场重要的参与者。随着大量跨国公司的进人和国内本土企业的发展,行业的竞争程度不断增强,并引起了市场结构的又一次大转变。先以轿车行业为例。随着通用、丰田、本田、马自达等汽车大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的扩大和国内一汽、二汽的加大对国有品牌汽车的支持以及华晨、吉利等民营汽车企业的兴起,中国轿车市场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前大众一支独秀的格局被打破了。2002年轿车市场CR1为25. 6%,比2001年下降了7. 1个百分点,CR3为53. 4%,下降了6. 6个百分点,CR4为61. 8%,下降了5. 9个百分点。手机市场也是如此。上世纪90年代后期,摩托罗拉公司首先在天津投资2. 8亿美元,建立独资的移动通信企业,几乎垄断了中国的手机市场,随后诺基亚、爱立信、松下、索尼、阿尔卡特、西门子等跨国公司的进人开始挤占摩托罗拉的市场。就在国内手机市场几乎被外资垄断的时候,国内手机制造商开始发力,波导、TCL,厦新等手机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迅速上升。竞争加剧使得中国移动电话市场品牌集中度开始下降。从赛迪顾问的统计数据上看,2003上半年,中国移动电话市场前三名销量份额为45. 1 %,比2002年市场前三名销量份额下降6.9%}厦新、康佳、东信和科健等国内厂商也进人销量前十名,再加上进入销量前五名的波导和TCL,国产手机品牌已经在中国手机市场上拥有了较大份额。随着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其他竞争对手的大规模进人和中国国内本土竞争对手力量的壮大,不仅单一或极少数跨国公司垄断中国市场的情况已经成为过去,就使整体跨国公司想垄断中国市场也难以实现。在中国加人WTO后,电信、金融、能源、旅游、煤气和公用事业等行业逐步提高对外开放的程度,外资进人的门槛越来越低。跨国公司在这些行业的投资增长较快。跨国公司进人后势必削弱了这些行业中内资企业的垄断地位,促进了行业竞争主体的多元化,增强了这些领域的竞争程度。 (2)重构进人壁垒。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直接投资金额较大,一般在短时期内是不容易收回的。因此跨国公司一般在东道国市场会有较长期的战略目标。为了阻止其他竞争对手(不管是来自东道国还是第三国)的进人和确保自己在东道国市场的竞争地位,跨国公司需要对其进入的市场重筑进人壁垒。首先,跨国公司重构规模壁垒。由于大跨国公司纷纷来华投资以及国内市场竞争力日剧,跨国公司纷纷加大在华投资,通过收购、兼并、合资等方式迅速扩大规模,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了内资企业很难达到的规模水平。其次,构筑技术壁垒。跨国公司为保持技术上的领先地位,积极开展研发活动。20世纪90年代末,跨国公司掀起了在我国进行R D投资的高潮。微软、摩托罗拉、宝洁、联合利华、杜邦、英特尔、诺基亚、松下等世界500强跨国公司相继在华成立了研发中心或宣布了大型的R D投资计划。再次,构建差别化壁垒。日化用品、家电、移动通讯、食品、快餐等行业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在广告促销方面投人了巨额费用。如前所的跨国公司并没有太大压力,而对其中国同行来说实际是构筑了相当大的壁垒。 二、跨国公司竞争行为的变化 1.从价格垄断到价格下调 在独占或寡占市场下.市场上鲜有竞争对手,跨国公司往往将价格定位于高端,价格垄断是跨国公司获取垄断利润的惯用手法。如背投彩电市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2001年前长虹还没有开发出第三代背投彩电的时候,东芝、索尼等外资品牌占据了背投市场儿乎百分百的份额,价格也是高高在上,2001年背投的价格在1. 8万元以上。 随着中国市场结构的变化带来的竞争加剧,多数跨国公司在华长期坚持的高价位产品价格战略也随之变化。先以汽车为例,大众汽车的“普桑”在富康、夏利等车型的“威胁”下价格持续下降。从1998年到2001年三年时间价格下降了近40%。手机市场也是如此。1999年以前,摩托罗拉、爱立信等少数手机品牌垄断了中国市场,手机价格奇高.是少数人才能消费的高端产品。而1999年放开手机牌照以后,进入中国市场的手机生产商不仅有来自国外的更多的跨国产商,还有波导、TCL,厦新、康佳、科健等为数众多的国内新进人者,手机价格也持续降价,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少数人的消费品:日化品市场也存在同样的现象。1998年宝洁碧浪超效洗衣粉(第2代)400克装市场全年均价7. 99元,1999年碧浪超效(第2代)400装全年均价6. 14元,到2000年底,碧浪超效(第2代)400克装市场价已经低到5. 16元,三年时间,产品价格下降了35%,而同期国内大致相同质量的洗衣粉价格仅下降了不到8% 。 2.从技米锁定到加快技末转移 技术优势是跨国公司的优秀优势之一,为了获得持续垄断地位,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期望通过技术锁定战略防止技术外溢。跨国公司进人中国的早期,普遍采用技术锁定战略。据调查,只有14%的跨国公司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在华使用了最先进技术。有33%的外商投资企业,向中国转移的技术和产品,是其母公司已经不再使用的技术。微软公司在进人中国市场的初期,也采用技术封锁战略,不开放源代码,不转让软件技术,只卖产品。在我国轿车行业发展之初.国外的车厂把一些在国外已经淘汰的旧款车型送人中国,就可以红遍大江南北。当桑塔纳在欧洲已发展成为帕萨特的时候,我们的“普桑”还在大行其道。 9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国内市场竞争加剧,跨国公司向中国转移先进技术的速度明显加快。据研究人员在2001年的一次调研结果显示,2001年,使用其母公司最先进技术的外商投资企业,已经从1997年前的14%增加到了41%,使用母公司已经淘汰技术的企业由33%降到了13%。仍以轿车行业为例,随着国外汽车业巨头在中国的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国际巨头开始将主力车型和与世界同步车型放在中国国内生产。目的是为了赚取比其他成熟汽车市场大得多的利润。像“别克新世纪”、”雅阁”、“帕萨特”、“高尔夫”等。随着宝马3系5系、福特蒙迪欧、以及丰田花冠、佳美都已经或即将在国内投产,许多原来只能在进口车卖场才能看到的车型,都挂上了“国产”的旗号了。半导体行业老大英特尔2002年5月在上海宣布增资3亿美元,用以完善其具有检验、测试、封装功能的奔腾4处理器生产平台。2003年8月宣布斥资2亿美元在成都建立芯片测试封装厂。居世界半导体产量第二的东芝2002年7月在无锡成立了“东芝无锡半导体有限公司”,计划3年内增资100亿日元,使双集成电路的年产量达到3, 000万片的目标:甲骨文公司以首期投资1亿美元与中国教育部合作,推动建立包括北大、清华、复旦、同济等35所示范软件学院。IBM和中国400余家应用软件开发商共享IBM的技术平台,并计划培养10万名中国软件白领技术人员。在IB 并和甲骨文等对手的竞争压力下,微软也不得不加快向中国转移先进技术。2002年6月微软表示在今后3年内在中国投人62亿元人民币,并在开放源代码、加速软件技术转让,拟订与中方伙伴的合作计划等方面提出了六项承诺。可以说,加快技术转移已经成了跨国公司竞争战略的需要。 跨国公司论文:内部贸易跨国公司论文 一、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内部贸易一般被视为跨国公司的经营秘密,很难对其进行准确的统计。江小涓在2000~2001年主持了一系列对在华跨国公司的调研项目。被调查对象中52%的生产最终产品的企业将绝大多数产品仍返销回母国;在生产中间产品的企业中,约61%的企业为其所属跨国公司内部的其它企业提供出口产品;在以进口零部件为主的企业中,约47%的企业向其所属跨国公司内部的相关企业进行采购。这些数据间接地反映出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在我国经济中的巨大规模。如此巨大的规模必然对我国经济产生负面影响,违背了我国招商引资的初衷。 (一)内部贸易通过转移价格手段侵吞我国的经济利益。转移价格是指跨国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在进行商品或劳务交易时,以实现公司整体利润最大化的战略目标,在公司内部所实行的价格。这种定价机制破坏了正常的贸易秩序,严重损害了我们东道国的经济利益。据国家税务总局估计,跨国公司转移价格使我国每年税收流失至少300亿元。 (二)内部贸易实现跨国公司在我国部分行业的垄断地位一些来华的跨国公司为了迅速打开我国市场并站稳脚跟,其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可以通过内部贸易给予其在原材料、零部件、技术等方面的低价补贴,以降低该子公司的生产成本,有时甚至变相对其注入资本,增加其竞争优势,达到占领我国市场的目的。跨国公司的这种全球经营战略使得其在我国对软件、软包装、感光材料等行业已经实现了较高的垄断。 (三)内部贸易降低了我国引进外资的关联效应我国大力引进外资,本是希望通过外商的投资带动本地上下游关联产业的发展。而跨国公司的全球经营战略归根到底还是为了其自身利润的最大化,内部贸易更加有助于其降低风险,节约成本。利润最大化驱使他根本无意扶持我国关联产业的发展。 (四)内部贸易不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引进外资,起初是希望用本国的市场换取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从而对我国的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然而,跨国公司为了保持其技术优势,严控关键技术,在合作中,我方一般只能参与简单的加工装配环节,这使得我国“市场换技术”的效果不理想,产业结构根本无法升级。 二、我国应对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措施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破坏了正常的贸易秩序,给我国经济造成了严重损失。我们虽然不可能也不应该阻止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发展,但必须重视他的内部贸易。应该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防范与规避,使跨国公司真正有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 (一)整治跨国公司转移价格由于转移价格涉及国内外的众多信息,并且比较隐蔽,使得对它的监管存在一定的难度。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首先,加强信息化建设。要想整治转移价格,信息是关键。税务部门应借鉴学习国外的经验,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系统。构建部级反转移价格数据库,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为税务部门提供充分、全面的外资信息。其次,建立和健全审计制度。任何企业的经营状况最终都要在企业的会计账目中反映出来,跨国公司操纵的转移价格当然也不例外。因此建立科学的、完善的财务审计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对外资企业财务的监督和管理,起到遏制转移价格的作用。再次,强化“当地化”的要求。可对跨国公司生产的最终产品提出“当地含量要求”。即规定,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其使用我国的原材料等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这直接打破了跨国公司内部贸易的链条。 (二)防范跨国公司的垄断行为首先,我国应充分学习世贸组织各项规则的内涵,加强制定并完善反垄断法、反倾销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为我国有效制止跨国公司的不正当经营行为提供法律保障,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其次,政府要加大科研投入的力度,并建立起科研激励机制。鼓励国内企业提高自主研发水平和技术能力,打破跨国公司的技术壁垒。 (三)优化投资结构不合理的投资结构也会导致内部贸易规模的增大。改革开放至今,跨国公司大量投资于我国的初级产业部门,致使我国产业结构低级化、不合理。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行业进入的审批程序,通过各项政策鼓励跨国公司投资于石油化工、机械等深加工、附加值高的行业。同时,培育扶持新兴的国内企业,营造健康的竞争性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国公司在自由的竞争环境下主动向我们转让先进的技术,从而有效地带动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综上所述,面对跨国公司内部贸易规模的日益加剧,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防范,相信随着相关监管体系的完善、国家各项政策的优化、国内企业的自我创新进步,跨国公司和作为东道国的我国必将呈现双赢的局面。 作者:张芸单位:盐城高等师范学校 跨国公司论文:玩具产业跨国公司论文 一、时间价值观念差异 美国人对时间有其独特的感知:时间是有限的、用之即竭的资源。在美国,人们总是感觉到时间的压力。如果一个家长领孩子在餐馆消磨一个下午,这样的时间就是不完美的,是浪费时间。他们宁愿损失金钱也不愿失去宝贵的时间。这也可以反映出美国的大多数家长是不愿意花费半天甚至一天的时间陪同孩子去芭比旗舰店里体验芭比世界的,而宁愿去商店给孩子买几个芭比娃娃,或许这也是美泰公司没有最终选择总部洛杉矶作为旗舰店地点的原因。而中国家长出于对孩子的宠爱和安全考虑,在孩子的要求下或者主动抽出专门的时间陪同孩子去旗舰店玩耍。但是令美泰失望的是,中国的体验者远远多于购买者。 二、文化载体差异 60年代以来芭比所处的美国社会,自我、美国梦想、消费主义、美丽神话——这些文化元素事实上都是一脉相承、息息相通的,它们共同构建了美国社会,又通过流行文化投射到了即使是玩具的芭比身上。她反映了时代的变迁,并给予那个时代的女性极大的鼓舞和梦想,并使她们在成长过程中将这种文化传承给后辈。美泰在文化营销方面确实成功做到了培养、创造一个有生命的文化体系,这也是芭比的生命周期被拉长的原因。不过,这完全是美国文化,中国有自己的文化象征和载体,尽管美泰想利用文化营销设计出民族娃娃占领国际市场,但文化的隔阂会让这些娃娃看上去不伦不类。从这点看,芭比文化美国味儿太重,在国际市场上的文化融合会受到很多阻碍。 三、家庭结构差异 从朱眉华的调研结果得出,目前的中国城镇家庭大多只有一个孩子,而美国家庭似乎拥有更多的孩子,这是一个根本的结构差别。然而这种差别很可能就会造成这种现象:美国家庭为孩子购买一套芭比娃娃系列玩具,几个孩子因为共同玩耍使乐趣以乘法效应递增,效用达到最大化,导致孩子对芭比娃娃的依赖更强,需求更大;而在中国,城镇居民购买商品房的比重逐渐增加,“邻居”意识越来越淡薄,倘若中国的独生子女拥有芭比娃娃,整天一个人被关在家里玩芭比也会使对芭比的兴趣转移到户外或其他新奇的电子产品,芭比诱惑力慢慢消失。 四、玩具的需求理念差异 根据桑青松对小学生家长调查显示,各个年级、性别以及不同家庭情况的学生家长对于玩具功能的要求都显示出了对“益智性”的极大关注和期待。而这与陈素萍对幼儿园家长的调查结果一致。中国家长对益智性的过分强调可能与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以及现在的考试制度有关,延伸开来看,这与中国人的内陆文化引发的教育观多少有关联。而在“儿童中心论”盛行的美国,崇尚天性、兴趣第一是准则,玩具与益智不是绝对的相联系,因此美国家长并不要求知识性很强的益智玩具。而婀娜身材、五官姣好但却没有教育意义的芭比娃娃在中国家长眼里不过是一个华而不实的花瓶,他们宁愿花同样甚至更多的金钱为孩子购买拼图、积木、学习机等益智类玩具,或者花更低的价钱买国产的同类型芭比娃娃玩具。 五、玩具产业差异 在中国,玩具产业属于文化产业。中国是一个玩具生产大国,玩具产品有外销、直销,还有出口转内销。但是中国的出口玩具以OEM形式为主,这也使许多中国厂商模仿品牌产品再低价卖出,而恰好中国家庭往往会有一个对于玩具的价格标尺,一旦超过某个界限,他们也很容易找到替代品。因此,对于大部分中国人来说,价格处于中高等的芭比娃娃也只能让位于相对廉价的替代品。而美国玩具产业更专注于创新,从而获得推动产业持续发展的高质量产品和营销手段,并且美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很强,正规厂商会对仿制贱卖的商家采取法律手段。 综上所述,跨国公司计划进入外国市场,对该国文化深入地调查分析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尤其是对于文化现象复杂的国家。因为文化的涉入面很广,很难全面的把握分析,而美泰公司仅用半年时间从那么多的地标城市中斟酌挑选出上海,现在看来这个决定的背后并没有做好充分的文化调研,而可能更多的建立在对中国消费者盲目的信任和对中国经济一味看好的基础上。因此,在全球贸易日益频繁的背景下,跨国公司应该提高对文化因素的重视度,缩小或者避开文化隔阂,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国际商贸活动。 作者:胡滢单位: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跨国公司论文:人权责任跨国公司论文 一、国际软法 目前,国际社会还未形成统一的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关于跨国公司人权责任的法律文件。但随着经济一体化背景下跨国公司人权责任问题的日益突出,各国际组织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以借助软法对跨国公司的行为进行约束,使其承担相应的人权责任。1.全球契约。联合国是当前国际社会重要的国际组织之一,在推动跨国公司人权责任问题发展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在1999年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提出了“全球契约”(GlobalCompact)的概念,重新定义了私营企业与联合国间的关系。自“全球契约”于2000年正式启动以来,已有来自近145个国家的8000多家企业及4000余个非企业成员正式加入了协议[2]。“全球契约”并不是联合国为解决跨国公司问题所做出的第一次努力。早在20世纪60年代末跨国公司发展巅峰时期,联合国就已经开始关注跨国公司对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社会和经济方面产生的影响[3]339~357。“全球契约”共提出了十项原则,分为人权、劳工标准、环境保护、反腐败四个方面,其中前两项原则直接涉及跨国公司与国际人权问题①,该人权原则的提出也反映了国际社会承认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应承担人权责任的理论趋势。“全球契约”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全球各企业和组织可以自愿加入。近年来,“全球契约”也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以建立问责机制框架来保障该契约的完整性,这些举措包括严格的全球契约标识使用政策,全球契约办公室申诉程序以及要求所有参加的企业每年提交进展情况通报等。2《.工商企业与人权:实施联合国“保护、尊重和补救”框架指导原则》。《工商企业与人权:实施联合国“保护、尊重和补救”框架指导原则》(以下简称“原则”)(GuidingPrinciplesonBusinessandHumanRights:ImplementingtheUnitedNations“Protect,RespectandRemedy”Framework)的制定可以追溯至2003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下属的增进和保护人权小组委员会通过的《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人权责任准则草案》(以下简称《草案》)(TheNormsontheResponsibilityof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andOtherBusinessesEnterpriseswithRegardtoHumanRights),该《草案》曾一度被认为是第一部直接赋予跨国公司以人权责任的法律文件。《草案》中将国际人权法中所承认的权利与原则作为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在人权问题中所应参照的标准。由于一些利益相关者对于《草案》中的内容及适用问题存在较大分歧,该《草案》最终被搁置了,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仍致力于寻求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业人权责任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案。因此,2005年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任命约翰•鲁格(JohnRuggie)作为联合国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秘书长特别代表着手进行相关工作。经过多年探索与努力,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最终于2011年通过了《工商企业与人权:实施联合国“保护、尊重和补救”框架指导原则》,并确立了国家保护人权的义务、公司尊重人权的责任和受害者获得补救的三支柱理论基础。《原则》中吸收借鉴了《草案》里的相关内容,并针对不同主体具体规定了相关基本原则和实施原则。《原则》并未创设新的国际人权义务,而是直接来源于国际人权公约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国家以及工商企业所应遵循的标准和实施办法,并在各项原则后附评论意见,对条文内容进一步进行解释与说明。《原则》虽为软法,但对于跨国公司以及其他工商企业来说提供了一个普遍适用的标准,是联合国在企业与人权保护问题上的又一里程碑。3《.经合组织跨国企业准则》。《经合组织跨国企业准则》(以下简称《准则》)(OECDGuidelinesforMultinationalEnterprises)是1976年通过的《国际投资和多国企业宣言》的一部分,它最初的目的是通过制定成员国协商一致的国际标准以实现外国投资利益的最大化并降低因对跨国企业施加相互矛盾的要求而产生的风险[4]233。《准则》一开始并未对跨国企业对东道国人权及社会问题产生的影响予以关注,但随着跨国企业人权责任问题的日益凸显,《准则》在其修订过程中对跨国企业遵守东道国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以及尊重人权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在2000年6月《准则》的修订中增加了独特的实施机制,即要求各国设立国家联络点(NationalContactPoint)以解决争议并对企业行为进行咨询。《准则》在2011年进行了最新一次修订,并在此次修订中增加了新的人权章节。现行《跨国企业准则》所实行的跨国企业尊重人权框架遵循2011年《工商企业与人权:实施联合国“保护、尊重和补救”框架指导原则》中三大支柱理论。除要求企业遵守东道国国内相关法律并履行国际人权义务外,《准则》还建议企业通过政策声明以承诺尊重人权并开展人权禁止调查。但是由于《准则》是成员国自愿加入,其所提出的要求建议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国家联络点所做出的决定也无法律效力及强制执行力,因此从性质上更多为经济性决定,而非法律决定。4《.多国企业与社会政策三方原则宣言》。国际劳工组织是联合国中唯一具有三方性结构的组织,并一直致力于解决跨国公司行为中产生的各类社会问题。1977年国际劳工组织了《多国企业与社会政策三方原则宣言》(以下简称《三方原则宣言》)(ILOTripartiteDeclarationonMultinationalEnterprisesandSocialPolicy),并分别于2000年和2006年进行了修订。《三方原则宣言》包含了一系列一般性政策,其中要求多国企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适当考虑地方的作法;遵守有关人权和劳工权利的国际劳工标准(包括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中基本原则和权利);并兑现符合国家法律和已接受的国际义务的承诺。同时还对就业、培训、工作和生活条件、劳资关系等与人权相关的敏感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指导原则。《三方原则宣言》明确规定这些权利是普遍享有的并且不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而适用于所有国家与个人。它对包括移民劳工在内的具有特殊需求的群体进行了特别关注,同时表明仅靠经济增长是不足以保证平等、社会进步以及消除贫困的。国际劳工组织的成员国需完全适用《三方原则宣言》中的规定并由政府按时提交相关报告。尽管《三方原则宣言》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由于其规定详尽且为国际社会绝大部分国家所认可而被认为是目前劳工与人权领域最为完备并最具国际影响力的国际标准。 二、跨国公司人权责任的国内法依据 跨国公司人权责任的国内法依据主要分为东道国法律规制与母国法律规制。前者主要是各国相关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中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规定,当跨国公司违反相关规定时,东道国可以基于属地管辖原则对其进行管制。后者中当前对跨国公司侵犯人权行为进行规制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的《外国人侵权请求法》。《外国人侵权请求法》(TheAlienTortClaimAct,ATCA)规定在《美国法典》第1350条,它确定了联邦法院在特定情形下对外国人提起的侵权民事诉讼具有管辖权①。《外国人侵权请求法》于1789年通过后的近两个世纪里几乎无人问津,直至1980年Filartiga案才正式崛起。1995年在适用该法审理Kadicv.Karadzic一案中美国联邦法院第一次将其对外国人提起的民事诉讼管辖权扩张至非国家行为人,但是各地方法院对于公司是否可以作为国际人权责任的承担主体以及所应适用的标准产生争议。因此,200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Sosav.Alvarez-Machain案,首次对《外国人侵权请求法》表明立场,认为该法不包含任何实体权利,只赋予美国联邦法院受理特定情形下的侵权民事诉讼管辖权[5]。在该案中,作为法庭之友而提交意见的除了代表支持各方当事人的各式各样的团体之外,还包括美国政府、澳大利亚、瑞士等过政府以及欧洲委员会。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虽然在判决中澄清了一些问题,然而就《外国人侵权请求法》的历史、性质、范围、诉因、合法性、合理性、管辖权、法律选择、跨国公司的人权责任等问题,仍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6]4。尽管如此,《外国人侵权请求法》在之后十余年间仍在一系列跨国公司侵犯人权案件中得以适用,可以肯定地说,该法在其理论与实践上较他国国内法及国际法传统理论与实践已有巨大突破,尤其是域外管辖制度的适用。但在2013年4月17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针对适用《外国人侵权请求法》提起侵权民事诉讼的又一热点案件Kiobelv.RoyalDutchPetroleumCo.案所做出的判决中认为,美国联邦法院对Kiobel案并没有管辖权,这一判决被学界认为是《外国人侵权请求法》域外管辖制度的终结。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该案听证会上要求控辩双方论证联邦法院行使外国人侵权案件民事管辖权的基础。在终审判决中,法院认为《外国人侵权请求法》排除域外适用假设(presumptionagainstextraterritoriality),原则上该法仅适用于发生在美国领土内发生的外国人侵权民事诉讼案件,除非案件本身与美国有足够充分的联系(sufficientconnection)。尽管判决中并未对“足够充分的联系”做出明确规定,但排除域外适用假设在极大程度上限缩诉权,降低了适用该法解决外国人侵权民事诉讼的可能性。对于美国国会制定《外国人侵权请求法》的最初意图并未有相关国会讨论记录。但主流观点认为《外国人侵权请求法》的出台,一方面是帮助新生的美国在与其他国家的外交中赢得尊重,另一方面是给外国人提供救济以消除国家安全隐患和发展国际经济贸易[7]62。根据该法规定,联邦法院在原告证明存在违反万国法或美国缔约的条约内容时对人权案件具有事项管辖权(subjectmatterjurisdiction),但从该法管辖权适用的发展来看,目前美国联邦法院对于外国人侵犯人权案件原则上适用属地管辖权,并结合密切联系原则。笔者认为,《外国人侵权请求法》的出台目的在于为外国人在特定情形下的侵权行为提供民事救济,并通过判例法减少各地方法院在审理此类侵权案件中存在的分歧。但由于美国法律制度中原告起诉所承担的风险较小,并易获得惩罚性赔偿,这就使得侵权受害人在满足原告资格的情形下更倾向于在美国提起诉讼。在其他国家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时,法院通常会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撤销诉讼。随着相关案件的增加,美国最高联邦法院在Kiobel案判决中将《外国人侵权请求法》的适用范围加以限定,这一做法一方面符合涉外侵权案件管辖权适用的主流观点,一方面也可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三、现行跨国公司人权责任法律规制之障碍 (一)国际法对跨国公司人权责任规定的局限性现行国际法具有国家本位性特征,强调人权义务承担主体主要是国家,因此依据国际法追究跨国公司人权责任主要存在理论上的障碍,即目前国际法还尚未明确跨国公司的国际法律人格。传统国际法是赋予主权国家以人权义务,其主要解决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在现行国际法框架下,国家的人权义务是双重的,一方面国家负有尊重其领土内个人人权的义务,另一方面国家要防止其他行为人侵犯本国国民人权[8]309。这一双重义务也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第2条中明确规定①。但随着全球政治与经济格局的变化,国际社会已存在针对跨国公司和其他企业等非国家行为人人权责任的规范,但多属于软法性质。目前国际法对跨国公司承担国际人权责任属于间接规定,跨国公司的人权义务主要是由国内法规则管制,即国家需要在国内法层面采取国家措施调整公司行为以保障人权,因此在这些条约义务项下的公司义务更多为国内法性质而非国际法性质。 (二)国际软法对跨国公司人权犯罪规制不具有强制性截止目前,国际社会还未形成对跨国公司人权责任进行直接规制的国际法。目前对于跨国人权责任多是通过软法,国内司法机制等途径进行规制。但是从法律性质上来说,软法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解释为对跨国公司人权责任的承认。同时,如“全球契约”虽然制定了书面申诉程序,但是其对跨国公司采取的措施也并非具有替代性。因此,软法中的规定只能看作是一种理论发展趋向,并可以对未来法律制定与修订起到指导性作用。就制定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跨国公司人权责任条约这一问题来看,国际社会多国通常缺少建立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政治意愿,而且建立这种法律文件需要大量的法律工作,这些现实原因会使得这一工作进程更为缓慢[9]41。 (三)国内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多国国内法已对公司侵犯人权行为有所规制,多见于健康权,工作安全,环境保护及劳动权领域。很多国家还采取域外管辖制度以规制跨国公司人权犯罪,或通过适用不方便法院原则减少传统普通法存在的不利影响。然而,大多数国家对跨国公司人权责任均只有原则性规定,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母国在跨国公司侵权案件司法管辖权上更倾向于消极管辖。尽管实行域外管辖制度的国家可依据国内法相关规定主动对跨国公司侵犯人权行为行使域外管辖权,但实践中这些国家一般会以国籍有效原则为由消极行使[10]347。其次,由于国内法对跨国公司人权责任规定的原则性特点,绝大多数跨国公司侵权案件都是以一般侵权行为进行审判,但因相关规定较为笼统,审判裁决往往无执行力或以庭外和解告终。以美国《外国人侵权请求法》为例,该法未直接规定公司需履行国际法上的人权义务,而只是将国际法上的侵犯人权行为转化为国内法的一般侵权行为。到目前为止鲜有跨国公司承担人权责任的成功案例,更多的是以跨国公司与原告庭外和解告终。最后,东道国往往会调整相关法律政策以吸引发达国家在其本国建立子公司,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跨国公司在其领土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在东道国侵犯了其本国国民或是东道国与跨国公司共谋侵犯人权的情形下,东道国会对跨国公司的侵权行为视而不见,使得国内执法机构往往难以有效执行。 四、我国跨国公司人权责任制度之完善 上世纪90年代,我国积极调整吸引外资战略,使得跨国公司开始大量涌入我国市场。跨国公司为我国带来大量资金、先进技术及科学管理模式,在其促进我国经济增长,为我国经济及管理机制改革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给人权责任领域带来了挑战。2014年8月商业和人权资源中心(Business HumanRightsResourceCenter)就大中华区企业与人权现状公布的简报中明确指出,目前我国企业(包括中资企业和跨国公司)和政府具体的人权实践与到国际标准还有很大差距[11]。近些年来,有关在华跨国公司及海外中资企业的负面人权影响报道层出不穷。前者如强生公司出产的在中国内地及香港销售的婴儿洗发水中含有致癌物质,康菲和中海油合资建设的渤海蓬莱19-3油田的漏油事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等等。中资企业在海外的人权影响则主要集中在冲突地区和高风险地区,如非洲等国中存在的劳动环境、劳工标准、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问题。跨国公司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法律规制可以有效地促进经济和国际社会的发展,反之则可能对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发展存在潜在的威胁。仅凭现行的国际人权法以及具有国家本位性特征的传统国际法已难以规制跨国公司侵犯人权的行为,因此确保跨国公司尊重保障人权应通过母国、东道国、国际组织的法律规定及执行机制对跨国公司人权问题共同加以规制和监管。 (一)国际层面我国应当积极参与跨国公司人权责任问题相关的国际会议及论坛,并与国际社会各国开展国际法律合作,推动国际法及国际人权法自身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当前跨国公司人权责任问题难以规制的主要理论原因是由于传统国际法观点认为只有国家是国际人权义务的承担主体。随着跨国公司侵犯人权行为的日益严重,我国应当明确立场,呼吁确立跨国公司在国际法及国际人权法中的责任主体地位,使跨国公司能更为有效地承担起其相应的人权责任。同时应当促使国际社会探讨直接予以跨国公司人权责任的可能性,制定具有强制约束力的规制跨国公司侵犯人权行为的国际法律文件。就目前国际社会已形成的有关跨国公司人权责任的国际法律规范来说,相关法律内容已通过现有国际法及国际人权法内容延伸而形成,但是仍然缺乏国际层面上跨国公司人权责任的追究机制。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在相关国际法律文件和追究机制的制定设立中应当增加话语权,切实维护我国的根本利益及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二)国内层面目前,国际社会有关跨国公司与人权责任问题相关的为多国所推崇的国际法律文件是2011年联合国通过的《工商企业与人权:实施联合国“保护、尊重和补救”框架指导原则》(以下简称“原则”),尽管该法律文件不具有约束力,但仍对各国政府与企业完善跨国公司人权责任有着重要指导作用,我国也一直肯定《原则》在工商企业与人权领域的积极影响。但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多数企业并未在其企业社会责任或应对相关人权诉求中提及这一原则。笔者认为,完善我国国内层面跨国公司人权责任制度可在《原则》三大支柱框架下进一步明确。首先,国家负有保护人权的首要责任,因此我国应当在国内相关立法中明确跨国公司的责任及追究机制。在实体法上,我国《公司法》第5条明确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该条文中“社会责任”一词较为抽象,但从国际立法与实践来看,人权是“社会责任”的应有之义。由于我国并未对社会责任的内容具体化,这一原则性规定在实践中缺乏一定操作性。笔者建议,我国应在《公司法》设专章或专节对跨国公司人权责任进行明确,如对跨国公司侵权人权的具体内容、表现形式、追究机制、救济方式及相应法律不利后果具体化。同时还可对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中的条文进行修订以明确跨国公司人权责任以切实保护劳动权、健康权、环境权等基本人权内容。在程序法上,应当确立人权公益诉讼制度。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已承认了公益诉讼,其中列举了污染环境和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两类适用公益诉讼的情形,其他适用情形则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作为兜底条款。但何为“公共利益”一直以来是个模糊的概念,尤其在一些跨国公司侵犯人权行为中,对于该行为究竟侵犯的是个人权利还是集体权利很难界定,因此可采取列举的立法模式,或由最高法院关于跨国公司侵权行为的指导性案例的方式,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予以明确界定,为跨国公司侵犯人权案件中的受害人提供相应救济。除此之外,对于中资企业在海外进行的经济活动对东道国造成的不利人权影响,我国应当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出台符合国际标准的行业准则,加强行业监管,在尊重他国内政的基础上有效预防中资企业在海外侵犯人权行为的发生。如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于今年了《中国对外矿业投资行业社会责任指引》,对矿产行业为武装冲突提供资金及腐败等问题的尽职调查和企业实施措施进行了规定,体现了我国对实行国际透明标准的大力支持,表明我国企业承担相应国际责任的立场,为我国企业和东道国公民建立良好关系基础。其次,由于国际法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国内法相关法律规范的滞后性,适用跨国公司内部规则是解决当前跨国公司人权责任问题较为有效的途径,也是其积极履行人权责任的体现。结合联合国全球契约的十项原则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社会责任指南标准(ISO26000)”,我国企业评价协会联合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发起研究起草针对企业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并于2014年6月在北京。该标准将跨国公司列入评价对象之中,对包括法律道德、质量安全、科技创新、员工权益、能源环境、责任管理等在内的十个一级标准,及63个二级和三级标准进行评估。目前部分在华跨国公司每年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但内容多涉及公司治理、员工权益、环境保护等领域,对东道国个人权益及公共利益的尊重、保护和相关救济却很少提及。笔者认为,有效推行跨国公司内部规则一方面可通过积极推动我国企业加入“全球契约”或在相关政策建议中强调跨国公司应将人权纳入公司文化建设,以便在行业部门里促进“全球契约”及人权责任原则;一方面可通过实施人权实施情况通报制度对跨国公司人权责任进行实时监管。尽管公司内部规则不能被当作跨国公司推行人权的法律工具,但它们依然对国内法及国际法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最后,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除国家权力保障外,还需要合理完善的监督机制。因此,完善我国跨国公司人权责任制度还应当对跨国公司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这其中可以具体包括母国和国际组织对跨国公司行为的监督;东道国不定期对跨国公司人权问题进行抽查;行业组织对跨国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进行评估;公司自律行为;强化公民、非政府组织、大众传媒等的社会监督作用等。以《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准则》为例,我国相关监管机构应根据各项标准评估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对存在侵犯人权行为的跨国公司予以曝光,并督促其制定公司内部规则进行调整。此外还可建立公司内部的监督举报机制以通过公司员工、工会等个人与组织对跨国公司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监督,并发挥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和媒体对跨国公司人权责任的监督和引导作用,加强跨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权保护意识。在建立国内有效监管环境的同时,我国还应对中资企业的海外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管,了解东道国最新法律政策及行业实施标准以调整中资企业的相关行为,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我国的国际影响力。 作者:萨楚拉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跨国公司论文:在华投资跨国公司论文 一、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产业分布及污染现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中国国内投资环境也日益完善,外商直接投资一直保持着持续增长的态势。从实践来看,外商直接投资的大规模流入导致了生产活动的增加,这就直接带来更多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从外商直接投资流入的行业结构来看,污染排放水平较高的制造业是外资流入的首选行业。1999—2009年外商直接投资在中国制造业投资中的比重都超过了50%,其中2004年和2005年投资制造业比重高达70%以上。从每年公布的《中国统计年鉴》的具体数据也可以发现,自1999年以来,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在中国的主要污染密集型行业中的资产占该行业总资产的比重,总体上处于上升趋势。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利用FDI的国别来源分布、在华投资的区域分布、产业分布等相关数据可以看出,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存在着明显的“二元结构”模式。其具体表现为:从改革开放初期到21世纪初期,FDI的来源国(地区)主要是亚洲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其中香港地区所占比重最大。根据2002年数据,当年香港在中国大陆地区直接投资占亚洲总量的54.84%,占中国全年利用FDI的33.86%,远超过其他发达国家在华投资额。外商直接投资在华地区空间分布体现在东部地区数量多、中西部数量少。形成中国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国(地区)差异的原因,一方面是受到旧有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影响和制约,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进行经济封锁或限制或制裁,这一阶段外资主要来源于港澳台地区。由于利益驱动和技术限制,早期进入中国大陆地区的FDI主要投向了一些污染密集型产业。中国从1992年开始明确向市场化方向改革迈进,发达的欧美日等国家对中国的投资额开始不断加大。但是由于发达国家已经基本完成工业化进程和阶段,其国内产业也不断处于调整和升级阶段,发达国家也就抓住发展中国家市场开放的机会,将其国内的部分“夕阳产业”向国外转移,其中中国就成为一个主要的转移地,在某种程度上也就形成了中国所谓的“产业承接”。然而,这种所谓的产业转移模式给中国国内带来大量的资源环境保护问题,主要的资本输出国家或地区利用直接投资基于利润最大化的目的,疯狂地大肆掠夺中国的一些耗竭性资源,或者掠夺中国的不可再生资源(如开采矿石等),或者基于保护其国内环境而其国内又需要某些高污染产品,将投资主要集中于污染密集型产业,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形成当前中国地域空间上的FDI进入的“二元结构”格局,其主要原因不仅由FDI来源国的国别差异而造成,也与中国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差距关联,还与中国对不同地区实施的差异对外开放政策有关。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来看,环境污染直接受到经济规模、经济结构和技术的影响,污染排放与经济规模和经济结构重污染化同向变化,污染排放与环境技术反向变化。FDI导致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某种程度上的重污染化,因为外商在发展中国家投资一般以污染度较高的工业为主。发展中国家发展水平低,接受外商投资一般也就定位在包括大量重污染型产业的工业上,对于环境保护还没有提到重要的位置。发达资本输出国或地区利用FDI疯狂从中国大量掠夺一些耗竭性资源(如开采矿石等),或者集中投资于污染密集型产业,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一些外商将在本国已经淘汰的高污染环境的技术和设备想方设法转移到中国境内,造成了中国的环境日趋恶化。由于跨国公司的最终目的是获得高额收益,因此,发展中国家在污染产品生产上的国际比较优势也是跨国公司海外投资的一个重要诱因。尽管中国政府也在不断强化环境治理,十八大报告首次专门论述了“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和理念,首次提出了“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但是人们担心的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污染转移”问题并没有解决,有的行业还很严重。如我国工业主要污染排放指标(工业废水、工业废气以及工业二氧化硫)从1992年至今基本上呈现逐渐恶化的趋势。其中,工业废气持续增长,在1992—2010年间增长高达479%;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在1992—2006年间快速提高,增幅达到69%,随后出现缓慢下降,相对于1992年依然增长41%[5]。工业废水在有效控制之后,排放基本保持不变,这凸显了政策选择对污染排放的有效性和重要性。沿海地区是中国加工贸易的重镇,伴随经济的高速发展,其环境也日趋恶化。2002年国家环保总局的《典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探查研究》报告显示,珠江三角洲地区近40%的农田菜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超标,其中10%属于“严重”超标。全国范围内,遭受工业固体废物危害与生活垃圾危害的耕地已经达到1000万公顷,每年损失的粮食已经达到120亿公斤。全国13亿亩草原严重退化和沙化。全国七大水系均遭受污染,全国90%以上城市水域严重污染,有50%城市缺水。2014年4月17日,国土资源部和环保部联合《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结果表明,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达16.1%,其中污染点位轻微为11.2%、轻度为2.3%、中度为1.5%、重度为1.1%。从土地利用类型看,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林地为10.0%、草地为10.4%。从污染类型看,无机型污染占比大,有机型相对次之,复合型污染占比较小。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工矿业生产活动和农业生产等活动。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污染事件频发,给中国经济造成巨大损失。根据《2012跨国公司中国报告》:2006年6月33家在华知名跨国公司因环保违规违法而被国家环保总局曝光,主要有超标准排放废水的上海松下电池公司、超标排放污染废水的长春百事可乐公司、主体设施未验收私自投产的上海雀巢公司,还有3M上海公司、德国诺尔起重机设备等公司。上述案例仅是在华跨国公司涉及环境污染问题的冰山一角。跨国公司进入中国以来,大部分高耗能和高污染产品基本由中国企业来生产,然后跨国公司进行内部贸易或者出口,而将污染留在中国,造成了我国部分地区的环境污染。 二、跨国公司在华投资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 第一,外商投资过度进入制造业是环境污染的一个主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利用FDI与引进制造业投资同步进行,外商对制造业的投资从1999年开始就不断增加,在2004年和2005年时,制造业占比已经达到70%以上;之后,制造业利用外资占比处于下降状态,到2012年降到43.7%(见表1)。从FDI在华的产业分布看,引进外资中大约有60%进入制造业,给外商带来的88%的FDI工业增加值来源于污染密集型的产业,其中30%属于高度污染密集型的产业[8]。从“三废”排放量来看,制造业带来的污染物排放量最大,其废水排放量已经占到工业排放量的79%;废气排放量占到63.7%;废弃固体物排放量占42.1%。从国际竞争态势看,由于中国的制造业产品在国际上具有比较优势,因此制造业生产扩张不可避免地造成污染的转移。这也说明外商投资的技术外溢效应并没有整体上改善环境污染,或者技术外溢不足或者是技术吸收不足。当然,从表1中可以看出,制造业利用外资占全国利用外资总量的比重自2006年不断下降,到2012年比重已经降到43.7%。这也反映出中国产业结构在不断调整与升级,第三产业处于上升态势,对环境污染程度的降低会产生积极的作用和效果。 第二,环境标准的国际差异性导致发达国家污染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目前,国际上有《多边环境协议》、《卡塔赫纳生物议定书》和《蒙特利尔公约》等国际性的相关环境保护条约。然而,这些条约或者是单边条约,或者是与WTO的有关规定相悖。在WTO的框架内,有关环境保护的协定尚不完善,更没有如国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那样的协定对相关方面的明确限定与约束限定。制造业的输出国基本都是发达的西方国家,而这些国家对环保标准的制定有严格甚至苛刻的限制,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对于能耗高、污染严重等行业的惩罚相当严厉,开出的罚单动辄上亿元。但中国对相关污染的外资企业开出的罚单仅为几万元或几十万元,外资企业通过污染生产获得的收益远大于遵守环境规制所付出的相关成本,根本起不到应有的惩罚作用。另外,发达国家主要依据本国的产业发展概况,以及国内的基本条件而制定制造业标准,他们不会过多考虑或者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利益。同时,中国正处在工业化的中期推进阶段,这就导致发达国家在其国内发展高污染制造业的成本不断上升,迫使其只好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转移制造业。当然,也有相当的外商投资企业利用中国与其母国的环境标准“压力差”将污染转嫁到中国。 第三,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观,造成了地方政府间的恶性引资竞争,导致了环境污染的加重。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改革,地方政府必须获得相当的财政收益,才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行政费用支出的需求。同时为了政治上的晋升极力追求经济增长率。而要在“为增长而展开的竞争”中取得优势,选择“资本推动型”发展模式是一种最有效的方式,这就要求地方政府不断地创造或者改善软硬环境,以为招商引资创造条件。相对于完善的市场经济国家来说,中国对资本的自由流动有严格的限制,地方政府为了加快经济发展,就会充分利用手中掌握的经济权力,通过“放权让利”的方式以尽最大可能获得外资的审批权。这种基于对经济资源最大化的不断追求,刺激了地方政府追逐外资的利用规模和数量,造成了全国范围内对外资引进的疯狂追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倾斜式的经济发展战略形成了外资进入基本上从东南沿海地区向中部地区、西部地区逐步梯度推进的格局,然而FDI在华地域分布的失衡,又进一步加剧了中国内部区域经济发展的失衡,东部地区面临的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剧。 从经济发展的实践来看,地方政府基于提高经济发展速度和取得显著的“表面”政绩之目的,往往不惜以牺牲环境保护为代价,突破环境底线,引进了一批技术水平低、污染高、能耗高的外资企业,结果使得本已脆弱的本地生态环境更趋恶化。特别是外资偏向于投资制造业的引资结构更是加大了中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压力。第四,大量“洋垃圾”进口到中国,造成国内环境污染。由于发达国家对环境污染的严格限制和巨大的惩罚成本,发达国家进行跨国垃圾转移就成为他们处理污染的一种途径和方式。其具体做法就是将产生于发达国家内部的大量工业与生活垃圾,特别是产生的有害废弃物,通过各种方式转向环境标准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这必然给进口垃圾的国家带来巨大的环境问题。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也不断遭受到洋垃圾进口的影响。洋垃圾进入中国的途径主要有贸易、走私、捐赠等形式,对中国的环境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其主要涉及工业垃圾与危险废物垃圾等。来自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数据,2000年至2011年,美国向中国出口的垃圾废品交易额由最初的7.4亿美元增加到115.4亿美元,2011美国出口给中国的垃圾交易额占中国从美国进口贸易总额的11.1%,其总量仅次于从美国进口的农作物、电脑和电子产品及化学品和运输设备等。更触目惊心的是,全球每年产生5亿吨各种电子垃圾,其中70%以各种方式流入中国。某种程度上,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电子垃圾的聚集地。 第五,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产品出口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高污染产品在中国主要是指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业、造纸及纸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压延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与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焦炭生产、消费和出口国,出口占全球贸易量的一半以上。然而中国的焦炭生产技术与工艺整体上落后于世界水平,技术落后的土焦占有较大比重,我们生产一吨焦炭就要平均排放大约一吨的废水、废气和废渣。随着中国出口焦炭数量的增加,环境污染指数也在不断上升。 三、提升环境质量的应对策略 第一,提升我国治污技术创新能力,加大先进治污技术引进力度。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是决定一个国家经济竞争力的优秀要素,对一个国家和地区环境污染的根本治理要依靠技术创新的突破。技术创新能力对环境的改善作用体现在:一是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企业能用更少的资源消耗取得更大的产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缓环境压力;二是治污技术的发展与突破可以大大降低治污成本,从而获得有效的收益,有利于调动企业生产者的治污积极性;三是从环境监管视角看,检测技术的进步能大大降低政府的监管成本。所以,从长远和根本上看,环境污染治理水平的提升主要依赖于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发达国家具有成熟和先进的治污技术和产品,我们要促进我国环保产业的整体水平提升,就必须引进国际上已有的先进环保技术和设备。要用高新技术来改造环保产业,以提高环保产业的技术含量,解决我国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技术,增强环保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推动中国环保产业发展。要鼓励引进国外先进的环保和清洁生产技术与科学的管理方法,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环境污染问题。要完善政策引导,大力促进国内清洁生产与循环生产技术的不断创新。 第二,调整引进外商投资的战略定位,注重提升引进外资质量。在引进外资过程中必须遵循环保优先的原则,设立产业发展环保标准门槛,严把环境保护关,把能否节约资源和提高环境效应作为引资的标准,大力引进节能减排型企业。要健全和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外资的政策导向,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全程环保监管,要对具体的外资项目进行环保评估,并实行严格的生产审查制度和程序,严格限制水平低、能耗高、污染高的外资项目的进入。 第三,调整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领域,优化我国产业结构。针对外资过度进入制造业的现状,我们必须改变外商直接投资的产业领域,应当限制其投入那些技术含量低的加工制造业,鼓励其投向高技术含量领域和能够带动大量相关产业发展和就业增加的基础产业。我国目前使用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不同的行业划分为鼓励、许可、限制及禁止类,在未来的产业调整中要更多侧重于环保因素,在限制和禁止类中添加调整部分污染严重的行业,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在发达国家更加强化对高污染和高排放行业限制的背景下,基于环保理念,有选择地引进外资并加大对高污染企业的监管和控制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的必然选择,这将有助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使中国经济朝着“绿色发展”方向迈进。第四,加快完善吸引外资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法规和政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和环境保护方面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立法,这造成了利用外资过程中的监管漏洞。我国有关控制外国污染转移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关于加强外商投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等。涉及环境风险评估预警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一部法律,即《环境影响评价法》;两部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即《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5个部级文件,即《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环境风险评估预警技术指南———氯碱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等。由于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环境发生变化和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的时代背景局限,上述法律法规面对现实环境存在各种漏洞,如技术性不强、检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使得监管效率不高。 发达国家针对环境污染和保护方面的立法比较超前,法律法规比较完善。如美国在环境污染规制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大气污染规制、水污染规制、噪声污染的规制和固体废弃物污染规制等。美国针对大气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规有《能源供应与环境协调法》等;水污染规制法律法规有《联邦水污染控制法》等;针对噪声污染制定的法律法规有《噪声控制法》等;固体废弃物的规制方面有《固体废物处置法》等。英国首都伦敦曾经被称为“雾都”,这是英国长期工业化发展而没有重视和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造成的后果,基于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英国于1956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清洁空气法》,并逐渐实行了能源结构转换,经过半个世纪的努力,伦敦的空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达到较为令人满意的结果。伦敦环境保护的成功经验在于有效的法律手段和科学的规划与管理。我们要科学借鉴发达国家成熟完善的法律法规,充分结合中国的发展实际,制定统一规范有效的外商投资环境管理的相关法规。第五,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推动环保产业快速发展。长期以来,我国对环保的投入占同期GDP比例始终不到2%。根据实践和预测,如果要真正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对环保的投入需要达到GDP的2%~3%。面对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国家已经或即将启动大气、水、土壤等领域的污染防治计划。当然,这些计划的实施需要大量的环保投入,其中仅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的总投入预计5年就要达到1.7万亿元,年均3400亿元,中央财政总投资2700亿元。但实际上,2013和2014年中央财政累计投资只有150亿元。 未来几年,投资压力和缺口依然非常大。我国长期以来对环境污染治理投入的严重匮乏,造成环境污染治理的极大困境。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投入,一方面依靠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另一方面更需要依靠市场机制的调节和有效的资金配置。在环境污染治理投入上,跨国公司具有雄厚的资金优势和实力,应该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成立外资企业环保基金,并将这个基金投资的收益用于外资企业环境污染的治理。我们要借鉴发达国家治理污染的成功经验,建立主要以经济手段调节、行政和法律手段辅助调节的绿色环保产业的发展机制。当然,政府要为企业的生产提供信贷和融资便利,并给予相当的税收优惠等;要加大绿色消费理念的宣传,引导消费者在消费中选购绿色产品,科学引导企业发展绿色经济,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将资本投向无污染行业和绿色等技术薄弱的产业。第六,完善我国的环境税制建设。从全球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治理的实践看,发达国家的环境税主要包括环境污染税和生态破坏税。环境污染税分为废气和大气污染税、废水和水污染税、废物垃圾税。生态破坏税包括伐木税和地下水税。发达国家通过完善的税制建设及严格征税,对发达国家有效控制环境污染起到了积极作用。当前,对我国来说,应基于环境保护之目的,借鉴发达国家通过税制建设遏制环境污染的有效做法,完善我国的环境污染税制建设。由于征收环境税之目的在于保护环境,作为一种税,其框架应该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等基本要素。从纳税人来看,主要是指开发、使用环境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从征收范围来看,主要是指向那些不可再生资源或者资源存量较少或稀缺的资源,同时向生产中的污染行为征税。从税收优惠来看,主要是对有效控制污染、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等实行税收优惠。第七,实施严格的环境污染治理政策,加大对跨国公司环境污染的处罚力度,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从环境库兹涅兹曲线所描述的基本内涵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曾经走过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当时时代环境和各种生产要素资源所决定的,特别是技术发展的水平和局限性限制了环境污染的有效控制。但是,在现实状况下,发展中国家已经不可能再通过转移产业来达到环境改善的路径选择。所以,政府有效的环境政策是有效缓解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现实手段。环境物品在经济学上被作为公共产品,其具有公共性和不可替代性特点。根据公共产品的特性,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环境质量是很难通过私人投资给予改善的。同时,现实生活和生产中普遍出现对环境公共物品的过度消费问题,也经常性地出现“搭便车”问题,要解决此问题只有通过政府的集体行为加以约束。基于此,政府采取严厉的环保政策不仅可以弱化发达国家将高污染产业向我国转移的动因,而且可以改变和优化环境库兹涅兹曲线的变动轨迹,使得我国环境污染持续上升的趋势变得平坦或得到相应遏制,以提升环境质量。对来自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在华产生的环境污染应当给予严厉处罚,因为它们在其母国可以做到“零污染”,而进入中国后却成为“污染大户”,原因就在于我们对其造成的环境污染处罚过轻。根据各国法律实践,法律之所以设定惩罚性经济责任,就是要形成对相关主体的威慑力,使其利弊权衡后主动采取措施降低环境污染风险,这会有效防范和遏制跨国公司的环境污染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快建立以强制性环境保险为主的跨国公司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将会激励跨国公司减少环境风险,以改善环境质量。 作者:樊增强单位:山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跨国公司论文:履行社会责任跨国公司论文 一、当前在华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环境污染问题近年来,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建厂的同时,把污染严重以及资源消耗较多的企业逐渐引入我国,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的环境以及生态系统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负面的影响。经过我国环保局对在华公司的调查,有130多个市成为跨国公司的污染大户,包括跨国公司产生的食品、化工行业、电子行业以及机械制造等等。此外,在华合资的陶瓷公司以及必胜客,大多都是没有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而进行生产,给我国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一问题也成为当前我国普遍关注的话题。例如:宁波化工公司的化学药品泄露。由于第二天下雨,使液体快速渗入到地面下,经检测,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料是丙烯腈。简单地说,丙烯腈是高毒性化学原料,容易发挥,轻微中毒时,人们会出现头晕、恶心以及身体乏力等症状,中毒严重者会出现胸闷气短以及烦躁不安,甚至会出现昏迷等症状,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抢救,就会造成人员伤亡。由此可见,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是不言而喻的。 (二)非法避税逃税一直以来,跨国公司投资的企业中,50%以上的企业都处于亏损状态,长亏不倒以及越亏损越投资的现象普遍存在,然而,这种现象完全不符合我国正常的商业逻辑。经过我国税务局调查,跨国公司由于每年的避税逃税问题,使中国的税收受到了严重的损失,损失在200亿元以上。正是因为跨国公司非法避税逃税,不仅使政府的服务功能大大降低,同时也使我国的税收收入大量流失。因此,跨国公司的这种行为使市场竞争条件受到严重的扭曲,相对于其他企业来说,也是不公平的。然而,这一现象不仅仅在中国出现,在世界多数国家也是普遍面临的问题。近年来,由于跨国公司的非法避税逃税手段日新月异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使中国的税务体制不能有效应付。 (三)产品质量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跨国公司逐渐引入一些企业到中国,然而,中国的消费者多数认为,国外投资的企业商品质量较为可靠。但是,就当前的现状来看,跨国公司投资企业的商品质量问题以及存在的隐患在中国的市场上频繁出现。例如:肯德基事件,经过我国的《2006跨国公司中国报告》,在肯德基中发现了致癌物质,如:“苏丹红”。由于跨国公司投资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使产品质量大大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对消费者有着不利的影响。 二、规范在华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策略 (一)政府加强控制力度,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要想在华跨国公司能够履行社会责任,必须加强政府的控制力度。同时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并且与国际接轨,在法律法规中能够把社会责任内容以及具体的操作办法充分地体现出来。其次,立法与执法进行有效的结合,为相关管理部门创造有利的举报途径,同时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走,确保政府管理的执行力得到有效的发挥。 (二)完善税务体制由于税收本身具有强制性与法定性,因此,在税收收入的基础上还要加强国际资本的税收情况,跨国公司不仅带来了资金,同时还有国际领先的管理经验以及先进的技术。因此,为了使国家的竞争力以及技术能够飞快提高,税务机构要进行完善的税务体制,促进依法纳税,并且减少非法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 三、结语 总的来说,在华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问题不容忽视。近年来,跨国公司投资企业不断引入到中国,推动了经济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问题。例如:环境污染问题以及非法偷税漏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的经济有着不利的影响,同时也阻碍了我国可持续发展。因此,我国政府必须加强控制力度,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让在华跨国公司能够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还要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以领导做榜样,以“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为优秀,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周赫单位: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 跨国公司论文:公民行为跨国公司论文 一、跨国公司企业公民行为的涵义 企业公民是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继承与发展,体现了权力与义务的有机统一性,包括“企业组织”与“公民”两个概念。其中,“公民”概念的优秀是公民权;企业公民与传统意义的个体性公民不一样,它指的是一种组织性、群体性的公民。由于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公民建设理念的思想基础,企业公民思想的提出与发展超越了传统企业社会责任强调责任与义务的理念;企业公民思想的提出与发展也是企业社会责任思想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二者在发展的历程上与相应的内涵等方面都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Matten(2005)认为企业公民建设可归纳为企业公民局部观、企业公民等同观和企业公民延伸观三方面[3]。而现今管理学、经济学与社会学等学科的建设与应用,是对企业公民延伸观的体现,超越了传统的企业社会责任特征,全面体现其“公民权”理念。从法学角度来说,冯梅等(2011)认为企业公民是根据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已经正式注册登记,不仅需要履行相关义务,还享有企业权利的法人[4]。企业公民的义务包括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与慈善责任、环境保护与公益责任等相关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公民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利、生产经营权利、法律保护权利、信息披露与使用资源权利等[5]。企业公民建设指的是公司将自身价值观与社会基本价值进行统一协调,应用到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战略发展相整合的行为方式,其本质就是在公司经营与管理过程中要承担相关的义务与解决相关的责任以及享受相关的企业发展权利,即要把谋权利与履行社会责任有机统一起来,求得二者和谐一致。跨国公司是一系列生产要素有机组合而成的一个完整与创新系统。跨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不仅受到公司治理模式、组织文化等的影响和企业家及经营管理者的社会责任战略理念的影响,还受到公司所在地法制的管理与约束以及所在地行政文化与特色等的影响。“经济人”是跨国公司发展最重要的本性,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成为跨国公司治理行为追求的首要目标。但是,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跨国公司在公司治理上不仅实现利润最大化,还要增加社会财富、保护社会环境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利益价值最大化,落实社会人、道德人与自然人等人性的体现。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出发,跨国公司在公司治理上不仅要考虑公司大股东利益价值,还要考虑与公司相关的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经销商、中小股东、融资单位、政府及所在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同时,由于跨国公司不仅要考虑母公司或公司集团的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建设,还要注重与适应跨国公司分公司所在区域的法律、文化、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跨国公司企业公民行为是指在特定的法律框架与社会行为规范下,从企业公民人性、利益相关者与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不仅要实现公司的企业公民权利,还要自觉履行企业公民义务,落实与建设企业社会责任,创造利益价值最大化,包括战略性与利他性企业公民行为建设两个角度。跨国公司企业公民行为会影响企业高层管理者的公司治理,影响到公司的社会与国际影响力,从而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和企业价值的实现,最终影响到公司竞争力[5]。新常态下,企业公民行为体现出了“企业组织”作为一个主体具备“公民”的特征,具有“公民”的特性,即“经济人、社会人、道德人和自然人”四个人性假说。因此,新常态下的跨国公司企业公民行为就是公司股东及高层管理者等在公司治理过程中表现出企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行为,具体表现为跨国公司企业公民经济行为、企业公民社会行为、企业公民道德行为与企业公民自然行为四个方面(如图1)。企业公民经济行为的提出,体现了跨国公司经营权与所有权的特征,反映公司及高层管理者等为追求公司经济价值所体现的经济行为,是跨国公司公民行为建设的基础;企业公民社会行为的提出反映了公司的社会属性,指的是公司在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基础上要考虑、关注与保障公司利益相关者等成员的价值,即实现公司价值利益最大化,是跨国公司公民行为建设的保障;企业公民道德行为的提出是在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需要履行的责任与义务以外,还需要从道德人的角度开展公司公民行为建设,是跨国公司公民行为建设的文化底蕴;企业公民自然行为的提出直接反映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与发展趋势,要求公司在追求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合理地开发与使用自然资源,把公司的发展与当地环境资源的保护进行有效的协同,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是跨国公司行为建设的指向标。 二、跨国公司企业公民行为指标体系的设计 1.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1)科学性原则。由于企业公民是企业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可持续发展等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与发展,企业公民行为评价指标选择与设置上要考虑科学性原则,准确与完整地体现企业公民所体现的内涵与外延范围,全面反映企业公民相关内涵与理念。(2)层次性原则。企业公民行为评价指标的选取要尽可能地全面反映跨国公司治理过程体现的思想与行为,其层次性与涵盖面要尽可能全面,在涉及经济、社会、道德与自然等方面要具备协调性、完整与层次清晰的指标体系。(3)可操作性原则。企业公民行为评价指标的设计要保证数据可操作性与方便性,指标含义要科学与清晰、计算口径与内容要一致、核算方法要统一,保证评价指标比较结果的合理性、客观性、公正性与简便性。(4)系统性原则。企业公民行为评价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应能够全面并综合体现跨国公司治理过程中的各项权利与义务,指标的选择要能全面反映与经济、社会、环境、道德慈善等相关的行为特点,体现企业行为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效果。 2.评价指标体系理论框架及设计现代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以经济责任为优秀,忽视了企业法律、社会、道德与环境保护等责任,并且过去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仅强调其责任行为,忽视了企业公民权建设。由于跨国公司具有最高的决策中心与完整的决策体系,强调分公司协同发展与中长期可持续发展,其公民行为建设不仅体现社会责任的热点,还注重强调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因此,跨国公司治理反映了公民权利,是公司对所有权、生产经营管理权与使用权的支配与使用,强调要考虑与公司发展及治理过程相关的一切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因此根据跨国公司发展情况以及国家提出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影响下,构建一套适合在华跨国公司企业公民行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具有科学性,有着重要的理论及实践意义。企业公民行为评价指标体系如表2。(1)企业公民经济行为的评价指标根据跨国公司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权利以及为企业股东创造利润的义务,实现公司财务价值效益最大化,因此,跨国公司企业公民经济行为可以从企业价值、股东权益与经营管理三方面进行设计:一是企业价值,该指标主要通过衡量一个企业发展过程中体现的价值与潜力来体现,包括企业总资产报酬率、每股收益、资金价值比率、管理效能提升贡献度等指标;二是股东权益,该指标主要通过衡量企业股东收益与价值来体现,包括股东权益保障、净资产收益率、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可信等指标;三是经营管理,该指标是通过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体现的行为与结果,包括企业纳税状况、获取利润、罚款支出总数、制定企业生产与管理准则等公民行为标准技术创新等指标。通过跨国公司企业公民经济行为指标的衡量,反映跨国公司在公司治理过程中体现的企业价值行为,以“经济人”身份去行使生产经营权利等,追求企业股东利润价值最大化与利益相关者利益最佳化的协调。(2)企业公民社会行为的评价指标跨国公司企业公民是经济社会见识与发展的重要构成单元,是社会化与经济化的企业,不仅具有经济属性,还具有社会属性,在公司治理过程中需要考虑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员工、合作伙伴关系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该类指标可以从员工权益、合作关系与法律责任三方面进行设计:一个是员工权益,该指标主要通过衡量企业员工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是否得到企业的保证与支持,反映企业劳动力价值观,包括社会保障情况、职业发展情况、人权保护情况、企业创造就业岗位年增长率等指标;另一个是合作关系,该指标主要通过企业与消费者、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来体现,包括利益相关者投诉次数于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情况等指标;还有一个是法律责任,该指标主要反映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履行法律责任状况,包括企业公民行为或社会责任报告、遵守法律与规则制度等指标。跨国公司在经济建设与追求企业价值的过程中,不仅要扮演“经济人”责任,还要扮演“社会人”的角色,不断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建设,以多方面身份角度赢得公司利益相关者各方面的认可,从而促进公司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3)企业公民道德行为的评价指标跨国公司从传统古典经济学目标出发,为了实现组织的利益,其建设层次需要不断提高,不仅要在经济、社会等行为开展建设,还需要更好地履行道德与慈善责任,以“道德人”的身份赢得社会的尊重与支持。该类指标可以从公司社区活动与慈善活动两方面进行设计:一方面是社区活动,该指标主要通过衡量公司对社会贡献价值与参与社区治理活动,在物质与经费等方面上进行投资支持,包括社会贡献价值、社区治理情况等指标;另一方面是慈善活动,该指标主要通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慈善捐款数量与慈善捐赠形式是否丰富与多样性,体现跨国公司企业公民道德行为是主动还是被动行为,包括慈善捐款比率与慈善捐赠形式多样性等指标。只有把企业的发展纳入到社区与社会大系统中发展,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在中长期发展中不断塑造公司的形象与品牌,建设与提高公司优秀竞争力,让广大消费者更好的吸纳企业产品与服务,实现大社区和谐发展,才能从长远保证企业价值的实现。(4)企业公民自然行为的评价指标现代跨国公司的竞争力与影响力等已经超越了一般企业的特征,公司发展不断呈现全球化与一体化趋势,公司的发展也逐渐改变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与资源使用型特点,不断体现技术型特点。因此,跨国公司在为大股东追求与创造利润最大化的基础上,更要从战略角度考虑公司长期发展,与公司相关利益相关者的诉求,不断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责任与其他责任,以“自然人”身份实现公司与自然生态系统、人类社会等可持续协调发展[6],注重资源、环境效益与效率。该类指标可以从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两方面进行设计:第一方面是环境保护,该指标主要反映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体现的环保发展战略,包括环保投资经费、产品或服务是否环保型、企业环境保护规划和细则建设情况、环保经费增长率、能源节约率等指标;第二方面是安全管理,该指标主要通过企业在经营管理中体现企业公民行为责任是否到位来体现,包括安全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与落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等指标。跨国公司企业公民自然行为是社会与企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责任,对公司向高层次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实现了保证。新时期,国家不断提出与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优化产业结构,可持续健康发展”等理念或精神,对跨国公司企业公民自然行为给予明确的发展指导。 三、结论与展望 随着在华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一些跨国公司片面强调公司在华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发展过程中所需要承担的各项责任,存在违规甚至违法行为。为了更好地规范与约束跨国公司治理行为,适应我国生态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促进跨国公司组织文化建设,树立与建设在华跨国公司的良好企业形象与美誉度,实现跨国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文章从跨国公司中长期发展的战略理念角度出发,阐述跨国公司企业公民行为涵义并构建其公民行为评价指标体系,以此促进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意识的提高,从而促进公司社会责任文化建设。但是,无论是企业公民行为或企业社会责任准则,他们都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经济、社会、道德与自然四个层面的评价指标只能反映跨国公司开展企业公民行为建设的某一方面,要全面、科学与完整地体现与评价跨国公司企业公民行为建设程度,需要进行综合评价,涉及到评价方法、权重与模型等。为了实现各个跨国公司以及与国内企业之间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数据可获得性基础上,还得简化采用财务指标进行计算。同时,跨国公司企业公民行为的内涵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需要不断丰富,指标与权重设计也需要不断满足公司战略发展与治理需求。社会各界对跨国公司企业公民行为的认识与评价也刚刚兴起,如何跳出传统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选择企业公民行为指标以及对此进行全面的实证研究并与传统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进行对比,是未来研究的方向。 作者:施生旭游建胜单位: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跨国公司论文:品牌忠诚度的跨国公司论文 一、品牌忠诚度 品牌忠诚度是由产品的品质影响,是消费者对某一品牌产生感情和依赖,表现对该品牌偏向性的行为反应。品牌忠诚度的内容包括行为忠诚度和态度忠诚度,行为忠诚度是消费者能持续的重复购买某一品牌的产品和服务,这种行为源于各种与情感无关的因素;态度忠诚度是消费者与某一品牌的社会价值观、生活方式等相吻合,能够满足消费者的精神需要而产生的持续购买行为。本文从消费者层面进行品牌忠诚度的测量,对消费者的态度忠诚度和行为忠诚度进行测量。行为忠诚度的测量主要变现为、消费者对该品牌的总体评价包括品牌的形象和重复购买率、购买的意图。态度忠诚度的测量主要表现为消费者对品牌的满意度、是否会向别人推荐、品牌的喜好度等。 二、假设及模型 1.研究假设。根据第二部分影响品牌忠诚度的影响因素,提出如下假设:H1:消费者对于三星电子品牌形象与忠诚度成正相关H2:消费者对于三星电子品牌喜好度与品牌忠诚度成正相关H3:消费者对于三星电子品牌满意度与品牌忠诚度成正相关H4:消费者对于三星电子产品重复购买率与品牌忠诚度成正相关H5:消费者对于三星电子产品购买推荐与品牌忠诚度成正相关由此,初步建立模型Y=a+β1X1+β2X2+β3X3+β4X4+β5X5 2.数据来源。本研究通过问卷网站和邮箱发放问卷的形式,搜集了消费者对三星电子品牌知名度、品牌认同与品牌忠诚的看法,并通过这些数据统计分析品牌形象、品牌喜好度、品牌满意度、重复购买率、购买推荐、对品牌忠诚度的影响,为中国跨国公司提高品牌忠诚度提高参考,具体检验结果如下:根据研究需要,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223份,收回211份,回收率94.619%,问卷回收收经认真审核、提出,其中有效问卷211份。大部分被调查者都能够认真回答问卷中的问题,问卷调查的结果为本研究提供了重要依据。 3.对数据的描述。针对三星忠诚度的调查问卷中,在211名被调研中,男性76人,占36%,女性135人,占64%,女性比例占的较大,可能给结果造成一定的影响,但三星电子包括的产品类型丰富,是生活中常见的电子产品品牌,因此对性别要求不严格。从表中可以看出被调查者中,年龄以20—29岁为主,占83.9%;学历以本科和硕士为主,占85.4%,本科比例最高;职业分布较广泛,学生占比例最高,占31.8%;收入1000—5000元占比例最大,共占68.7%。调研数据显示,从基本特征分布来看,样本消费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能够反映我国消费人群众的实际情况,其比例较合理,较能够全面反映消费者的整体状况。 三、结果 1.数据有效性和可靠性。数据来源与调查问卷,因此问卷的信度是指设计问卷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即测量的标题是不是真的反映真正意义上的测量变量,且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可靠反映其真正的意义。可靠性分析是确保问卷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试分析问卷的结果更具准确性。可靠性(即信度),它是指使用相同测量工具或指标对同一件事情的反复测量时,得出的相同的结果的一致性程度。房钱通常使用的是Alpha可靠性系数(阿尔法信度系数),通常条件下,我们考虑的事量表的内在信度——项目之间较高的内在一致性的存在情况。Cronbach’salpha值 0.3不可信,0.3信Cronbach’salpha 0.4勉强可信,0.44 Cronbach’salpha 0.5可信,0.5 Cronbach’salpha 0.7很可信(最常见),0.7 Cronbach’salpha 0.9很可信,Cronbach’salpha 0.9非常可信。在SPSS上进行分析,得出Cronbach’salpha系数值,据此来检验各相关研究变量的内部一致性的情形。品牌形象的Cronbach’salpha系数值都在为0.744,所以为很可信;品牌喜好度的Cronbach’salpha值为0.839,为很可信;品牌满意度的Cronbach’salpha的值为0.824,为很可信;重复购买率的Cronbach’salpha的值为0.833,为很可信;购买推荐的Cronbach’salpha的值为0.774,为很可信;品牌忠诚度的Cronbach’salpha的值为0.901,为十分可信。在对各个影响因素和总量的信度进行分析后,发现每个变量的Cronbach’salpha系数都大于0.7,这充分说明该量表的信度较好,完全适合问卷调查的可靠性的要求。 2.验证研究假设:独立变量对品牌忠诚度的影响。R称为多元相关系数,R方(R2)代表着模型的拟合度,从拟合度来说是良好的。离散分析,F的值较大,代表着该回归模型是显著。也称为失拟性检验。表中F值为94.842,代表着回归模型是显著的。根据SPSS导出的非标准化系数,这些系数我们能得到完整多元回归方程,因而,得到的多元线性回归方程为:Y=-0.375+0.125X1+0.422X2+0.237X3-0.05X4+0.288X5其中X1是品牌满意度,X2是重复购买率,X3是购买推荐,X4是品牌喜好度,X5是品牌形象。因此,根据上述对各因素对忠诚度的研究,使研究都得到了验证。 作者:闫娜娜单位:云南财经大学 跨国公司论文: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跨国公司论文 1文献回顾 1.1源于跨国公司方面的影响因素研究在源于跨国公司方面的影响因素研究中,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市场导向被认为是重要影响因素。Javorcik对立陶宛的研究结果表明东道国国内市场导向型的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东道国技术创新具有更为显著的影响[5];但Jabbour和Mucchielli的研究认为出口市场导向型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西班牙企业产生了明显溢出效应。此外,跨国公司来源地也被认为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朱华兵等、隆娟洁等的研究结果表明来源不同地区的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我国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产生的影响存在差异。Abraham和Konings研究发现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东道国溢出效应受外资来源、结构、出口企业行业特征等因素影响[9]。 1.2源于东道国方面的影响因素研究在源于东道国方面的影响因素研究中,Blomstrm和Kokko、Kathuria的研究结果均表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依赖于东道国的学习活动,东道国学习投入越多,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就越大;与此相似,Joseph的研究同样表明东道国企业自身研发能力的提升有助于提高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影响[12]。Griinfeld的研究结果发现,内资企业的吸收能力是决定其是否受益于外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关键因素[13]。此外,Zhu和Jeon、Marcin和Kolasa、Krammer等研究东道国信息技术水平、市场竞争压力和市场开放程度等因素在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影响东道国技术创新过程中的调节作用。毕克新等实证检验了绿色创新资源投入在FDI流入影响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能力的过程中具有完全中介作用[17]。 1.3源于跨国公司和东道国共有的影响因素研究在源于跨国公司与东道国共有的影响因素研究中,Grima的研究表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与技术差距存在倒U型曲线的关系,只有技术差距超过一定门槛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才能对东道国技术创新产生积极影响。Sohinger认为技术差距较大则意味着学习能力较弱,跨国公司技术转移效果也会受到限制[19];而Chen、Cheung和Lin等研究结果显示技术差距缩小有利于跨国公司技术对我国工业行业的溢出效应。郑慕强认为跨国公司技术转移通过吸收能力对本土企业的技术创新产生溢出效应[22]。Crespo和Fontoura研究了跨国公司与东道国内资企业的地理位置差异对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影响。综上所述,现有关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技术创新绩效影响因素的研究取得了丰富成果,为进一步研究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影响因素提供了理论基础。因此,在参考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选择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为研究对象,探讨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因素。 2影响因素选择及其作用机理 由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在影响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绩效的过程中受到众多因素影响,应对这些因素进行取舍,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参考现有文献研究成果和考虑数据可得性,本文主要探讨跨国公司技术溢出、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和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三个因素的影响。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绿色创系统绿色创新绩效与上述三个因素的逻辑关系如图1所示。 2.1跨国公司技术溢出的影响机理(1)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跨国公司技术溢出的影响。跨国公司技术转移过程中总是在自愿或非自愿情况下对东道国企业产生技术溢出。从影响效果来看,跨国公司技术溢出的大小和方向受跨国公司技术转移方式影响。当跨国公司通过内部化手段进行技术转移时,跨国公司凭借其内部化获取的技术领先优势建立或增强其市场垄断地位,进而挤占内资企业的市场份额,对我国制造业产生负向技术溢出。当跨国公司通过技术许可、特许经营、技术援助等手段进行外部化技术转移时,我国制造业企业可通过逆向工程、“看中学”等方式获取正向技术溢出。(2)跨国公司技术溢出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跨国公司的绿色产品、绿色管理理念等作为现实的证据为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的绿色创新活动提供了创新方向;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导致的竞争效应则有助于增强市场机制对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资源的配置作用;而以跨国公司员工为载体的绿色创新知识流动有助于增加绿色创新系统的绿色创新知识存量。此外,跨国公司的本土化中间产品配套战略将导致中间产品供应商形成聚集,有利于技术知识和创新信息的交流和融合[24],从而促使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提升。 2.2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的影响机理(1)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的影响。跨国公司进行R&D相关的FDI引起了东道国国家创新系统的结构性变化,丰富绿色创新系统的社会网络资本。在开放经济系统条件下,跨国公司设立研发机构成为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的组成部分,并与内资制造业企业、科研机构、政府机构形成不同程度的相互作用,从而增加了绿色创新系统的复杂性,使得绿色创新系统从相对复杂的封闭系统向更加复杂的开放系统转变,拓宽了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社会结构资本[25]。此外,跨国子公司通过与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主体互动形成关系嵌入,促进了绿色创新系统关系资本和认知资本的形成。(2)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不仅有助于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主体之间形成紧密的关系网络,从而提供获取关键资源的正式渠道与非正式渠道;也有助于绿色创新系统内部形成良好合作氛围,维系和加强绿色创新系统与外部实体间的联系,为绿色合作创新提供信任基础,增强绿色合作创新的强度与稳定性;还有助于降低绿色创新风险和成本,增强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的绿色创新动力。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下的信用关系增加了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的信息沟通渠道,提高知识交流、共享的深度与广度以及知识交流的真实性,有利于激发突破性绿色创新。 2.3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的影响机理(1)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的影响。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可分为绿色技术获取能力、绿色技术消化能力和绿色技术整合能力[26]。从绿色技术获取能力来看,跨国公司进入有利于充实绿色创新系统的行为主体,提高经济环境开放性,这不仅扩大了外部绿色技术搜寻范围,也增加了获取外部绿色技术的积极性和成功率;从绿色技术消化能力来看,跨国公司为更快融入当地产业链和利用本土资源将不断加强与当地企业的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从而提高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的技术消化能力;从绿色技术整合能力来看,跨国公司不仅提供了先进的新技术和高水平的机器设备,同时带来了管理理念、技术选择等非物化技术,从而对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有效整合外部技术,甚至二次创新具有良好的示范和指导作用。(2)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绿色技术获取能力不仅有助于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获取外部绿色新技术,也有助于绿色创新系统内不同创新主体间绿色技术的相互转移和流动,从而增加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的知识来源以及知识存量。绿色技术消化能力有助于从外部绿色技术中获取内涵的缄默知识,内化外部知识为系统内部知识储备,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提升依赖于对所获取技术的分析、处理和运用的消化过程。绿色技术整合过程事实上是一个结构性理解过程,通过探索所获取绿色技术的原理和诀窍,实现新旧绿色技术的融合,形成具有新兴功能的绿色技术结构,从而提升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 3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 3.1灰色关联模型构建灰色关联分析是研究系统中各因素关联程度的常用方法。其优点在于样本量的多少与样本数据的正态分布没有严格要求,且计算方便易行[27]。因此,本文应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剖析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因素。灰色关联分析主要通过序列数据变化的一致程度探寻系统内各因素之间关系的紧密程度。若两个因素在系统发展过程中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变化,则两变量的关联程度就高,反之,关联度低[28]。 3.2指标选择与数据说明(1)指标选择。为了系统、全面地衡量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以及各影响因素,本文均采用多指标的衡量方式。在跨国公司技术转移指标选择方面,从内部化技术转移和外部化技术转移两个维度,选择跨国公司在华R&D经费支出额、跨国公司在华技术开发项目数量、跨国公司在华专利申请数量、跨国公司在华R&D机构规模、跨国公司在华产学研合作程度、FDI占总产值比重等6个指标综合衡量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在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指标选择方面,从绿色研发绩效、绿色制造绩效和绿色营销绩效三个维度,用绿色专利授权数增长率、绿色科技成果转化率、绿色新产品(工艺、服务)占新产品(工艺、服务)总量比重、单位产值资源消耗降低率、单位产值能源消耗降低率、三废综合利用产值占总产值比重、绿色技术改造率、绿色产品(工艺、服务)销售收入占产品(工艺、服务)销售收入总额比重、绿色产品(工艺、服务)出口创汇率、绿色产品(工艺、服务)顾客满意度等10个指标综合衡量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在跨国公司技术溢出指标选择方面,用跨国公司绿色技术转让合同数、跨国公司绿色技术联盟合作程度、跨国公司绿色技术扩散程度3个综合指标衡量跨国公司技术溢出。在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指标选择方面,用绿色产业链整合程度、绿色创新系统主体间协同程度、绿色产业集群规模、绿色企业集群规模、绿色制度建设水平5个指标综合衡量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在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指标选择方面,用绿色创新系统绿色技术获取能力、绿色创新系统绿色技术消化能力和绿色创新系统绿色技术整合能力3个指标综合衡量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2)数据说明。本文数据来源于历年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资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等以及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国研网等相关数据库。由于2005年以前部分行业数据缺失严重,而2011年以后我国制造业统计口径发生了变化,因此,本文选择的样本数据为2005-2011年的面板数据。同时,由于烟草制品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数据缺失较大,因此,本文的样本行业为28个制造业行业。 3.3实证检验结果(1)基于熵权法的指标合并。由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跨国公司技术溢出、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均采用了多指标的综合衡量方式,因此,需要将多指标合并为单指标。本为采用熵权法对上述指标进行合并[29]。(2)基于灰色关联的实证检验结果。根据灰色关联的计算步骤,本文分别计算跨国公司技术溢出、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3个影响因素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和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灰色关联度,以及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和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之间的灰色关联度,结果如表1所示。 4结果探讨 为便于比较,本文将关联度系数分为5个维度(如表2所示),从而衡量3个因素在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影响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过程中作用的重要程度,以及跨国公司技术转移与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关联性。 4.1跨国公司技术溢出的关联性分析(1)制造业整体的关联性分析。如表1所示,从关联度均值来看跨国公司技术溢出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关联度分别为0.707和0.694,说明跨国公司技术溢出在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影响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过程中具有较大作用。相比较而言,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跨国公司技术溢出的影响略高于跨国公司技术溢出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此外,跨国公司技术溢出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关联度系数均大于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与两者的关联度系数,意味着跨国公司技术溢出是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影响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过程中的最重要因素。(2)分制造业行业的关联性分析。在跨国公司技术溢出对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影响方面,大多数行业中跨国公司技术溢出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关联度系数较高。其中,纺织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个行业的关联度系数分别为0.88、0.807和0.8,意味着在这3个行业中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跨国公司技术溢出的影响十分明显;而专用设备制造业等23个行业的跨国公司技术溢出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关联度系数均介于0.6与0.8之间,说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在这些行业中对跨国公司技术溢出的影响也较为明显;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跨国公司技术溢出影响较弱的行业主要为造纸及纸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个行业,其关联度系数分别为0.512和0.586。在跨国公司技术溢出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方面,医药制造业的关联度系数最高,为0.828,意味着在医药制造业中跨国公司技术溢出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十分明显;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25个行业的跨国公司技术溢出与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关联度系数均介于0.6与0.8之间,说明跨国公司技术溢出在这些行业中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也较为明显;跨国公司技术溢出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较弱的行业主要为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个行业,其关联度系数分别为0.586和0.566。 4.2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的关联性分析(1)制造业整体的关联性分析。如表1所示,从关联度均值来看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关联度分别为0.681和0.607,表明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也是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重要影响因素,但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关联度在三个影响因素中最低,意味着其产生的影响最小。此外,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的影响明显高于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2)分制造业行业的关联性分析。在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的影响方面,大多数行业中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关联度系数较高。其中,家具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个行业的关联度系数分别为0.851和0.834,意味着在家具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中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的影响很显著;而专用设备制造业等23个行业的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关联度系数均介于0.6与0.8之间,表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在这些行业中对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的影响也较为明显;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影响较弱的行业主要为食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个行业,其关联度系数分别为0.542、0.524和0.51。在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方面,大部分行业中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与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关联度系数较低。在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6个行业中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与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关联度系数均低于0.6,表明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在这些行业中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较弱;而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与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在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等12个行业中的关联度系数介于0.6与0.8之间,意味着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在这些行业中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较为明显。 4.3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的关联性分析(1)制造业整体的关联性分析。如表1所示,从关联度均值来看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关联度分别为0.689和0.687,表明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也是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影响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在三个影响因素中,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关联度系数排名居中。此外,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的影响和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并无明显差异。(2)分制造业行业的关联性分析。在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的影响方面,大多数行业中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关联度系数较高。除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以外,其余26个行业中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关联度系数均介于0.6与0.8之间,表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在这些行业中对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的影响较为明显;而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关联度系数为0.514和0.568,意味着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的影响较弱。在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方面,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相似,大多数行业中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与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关联度系数较高。除农副食品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以外,其余25个行业中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与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关联度系数均介于0.6与0.8之间,表明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在这些行业中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较为明显;而在农副食品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与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关联度系数为0.545、0.575和0.595,意味着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较弱。 4.4跨国公司技术转移与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关联性分析从制造业整体来看,跨国公司技术转移与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关联度系数均值为0.684,表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具有较大影响。从制造业各行业来看,家具制造业和医药制造业的关联度系数分别为0.838和0.859,表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家具制造业和医药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十分显著;在橡胶制品业等24个行业中的关联系数介于0.6与0.8之间,表明在这些行业中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较为明显;而在食品制造业和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中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较弱,其关联度系数分别为0.538和0.567。 5结论及政策启示 本文以2005-2011年28个制造业行业为样本数据,运用灰色关联分析实证研究了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因素,进而得到如下结论及政策启示:(1)跨国公司技术溢出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关联度系数最高,是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影响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最重要因素。相比而言,跨国公司技术溢出对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影响略高于其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因此,在引进跨国公司的过程中,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应更加注重利用跨国公司的技术溢出效应,通过技术监听站、逆向工程等手段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绿色、先进技术进行学习、模仿,甚至二次创新,从而促进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提升。(2)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关联度系数虽然相对最低,但同样是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影响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重要因素。同时,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对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影响明显高于其对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因此,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应加强社会资本的建立和积累,将跨国公司等外部绿色创新要素植入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中,充分利用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知识提升绿色创新绩效。(3)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也是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影响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重要因素,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对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和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影响并无显著差异。但作为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利用跨国公司技术转移提升绿色创新绩效的关键,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与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关联度系数,尤其是与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的关联度系数较低。因此,应加强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吸收能力的培育、发展和提高,以增强绿色创新系统从外部创新网络获利的能力,并强化吸收能力在不同知识学习过程的互补性以提高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能力。此外,本研究需进一步探讨完善。如本文仅探讨了跨国公司技术溢出、绿色创新系统社会资本和绿色创新系统吸收能力3个因素的作用,但是否有其他因素在跨国公司技术转移对我国制造业绿色创新系统绿色创新绩效影响过程中同样具有重要作用,将在后续研究中进一步探讨。 作者:隋俊毕克新杨朝均刘刚单位:哈尔滨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昆明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跨国公司论文:无国籍化发展的跨国公司论文 一、跨国公司的作用 经济全球化是近年来国际经济发展领域最常见的词,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原因也为国际社会予以绝对的关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集中调整的是货物贸易,然而在关贸总协定发展后期,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领域所占有的比例已经不容忽视,关贸总协定具有局限性的管辖范围不能适应国际贸易的这种新发展。其次,非关税贸易措施日益增多,关税减让带来的优势作用遭到削弱。最后,在争端解决方面,关贸总协定远远不能适应实际需要,致使贸易争端多悬而未决。为了弥补这些不足,世贸组织(WTO)组建成立,世贸组织完善了货物贸易的法律制度,扩大了管辖的产品范围和部门领域,将调整范围扩大至服务领域、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领域,建立了贸易政策审查机制(TPRM),健全了争端解决机制。而无论是GATT,还是WTO,其宗旨都被描绘为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进行,追求各方的“双赢”,促进了跨国公司的发展与扩张。 二、跨国公司的国籍标准 当人们讨论某个跨国公司的国籍或者母国的时候,其标准可能是不相同的。这些标准可概括为以下几类:一、成立地说。这种主张认为,法人是法律为特定目的而创设的拟制人格,它只有经过成立地国家的批准才能成为法律上的主体。二、主要营业地说。此说认为,法人的住所是法人的经营管理或营业中心所在地,因此法人的国籍应依其主要营业地而定,即主要营业地在内国的为内国法人,主要营业地在外国的为外国法人。三、设立人国籍说,或称资本控制说。此说主张法人的国籍应按组成法人的成员的国籍来确定。四、复合标准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法人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作用日益加强,出现了一种把法人的住所和法人的登记注册地结合起来确定法人国籍的主张。 三、跨国公司无国籍化的出现 1.跨国公司无国籍化的含义。跨国公司的无国籍化并不是说跨国公司没有国籍,而是指跨国公司的母国意识正在不断减弱,其同母国的经济联系不断减弱,在制订公司战略时更加倾向于着眼全球。跨国公司的无国籍化淡化了国籍,淡化了跨国公司母国的地位,而突出了本土化,突出了成本与效率优先的规则。母国的公司总部作为整张网的最中心,更多的起到支撑作用,其决策作用则被弱化了。跨国公司将全世界的国家作为一个整体,从全世界的角度出发,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投资、交流、生产、销售,建立全球性的营业网络,将分布在地球上不同地区的不同原材料、资金、技术、劳动力等予以优化配置,将最便宜的原料以最优化的运输方式运送到生产效率最高、劳动力价格最低廉的地方组织生产,然后再将其生产的产品运送到需求量最大的国家,获取最高额的利润。2.跨国公司无国籍化的原因。跨国公司无国籍化趋势的出现是多种原因所导致的结果。首先,国际贸易竞争环境在近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次,以信息技术为标志的新科技革命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再次,金融资金开始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这开启了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新篇章。为了适应竞争环境的变化,跨国公司在股权以及管理架构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调整,跨国公司吸纳资金的范围从一国发展到向全球吸纳,这同时也意味着,跨国公司的股东构成也在向全球范围发展,而随着这种发展,跨国公司的管理架构、治理结构甚至是企业文化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无一例外的是,这些变化都使得跨国公司朝着无国籍化的方向发展。 四、无国籍化跨国公司的法律关系 跨国公司的无国籍化趋势虽然日渐显著,但是其与母国之间的法律关系却是不可消除的。这是因为,淡化母国意识并非使母国不复存在。跨国公司的母国仍然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对跨国公司进行必要的管理,以使跨国公司对母国的积极作用更加明显,同时削减其消极作用。以中国为例,中国政府会对跨国公司的投资进行投资前审批、投资中促进以及投资后监管。政府代表母国多通过法律规定对跨国公司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所以笔者认为,跨国公司与母国的关系应该为管理与被管理的经济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二者也在这个过程中相互利用,发展自身。 而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之间的法律关系,当然也存在着经济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同时,二者之间也存在着特许协议法律关系。所谓特许协议法律关系,是指跨国公司为了能够在东道国从事某种活动,与政府签订某些协议,而这种法律关系的性质以及这类合同到底是属于国际合同关系还是国内合同关系,仍然存在争议。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为股东与公司的关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通常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母公司也常为子公司的唯一股东或者享有股权最多的股东。在责任承担方面,子公司通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独立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但根据英美法的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适用公司人格否定的制度,直接追究跨国公司的母公司的责任,子公司不用承担责任。 跨国公司各实体在法律上的独立和其在经济上的关联性是国内公司不具备的特点,这种特点使得跨国公司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容易导致法律冲突。一方面,跨国公司的母公司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对海外的子公司造成许多影响,使这些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与母公司以及母国发生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这些关联性使得母国对跨国公司的立法管辖和司法管辖有了依据。虽然无国籍化跨国公司淡化了母国意识,增强了跨国公司在全球各地之间的联系,但是一些法律冲突却是至今无法避免的,这些冲突使得跨国公司在合同法、公司法、外国投资法、税法等方面面临着诸多不同,这些冲突可以主要概括为管辖权的冲突和法律适用的冲突。跨国公司虽然依据东道国法律设立,具有东道国国籍,在形式上来说,东道国似乎拥有绝对的管辖权,但是由于母公司对海外子公司的控制权,这可能会导致东道国对于母国的母公司的经营行为行使管辖权,这就造成了东道国和母国之间的管辖权冲突。另一方面,东道国或者母国可能利用不同类型的法人国籍标准,采取某种方式,如股权控制来扩大本国的管辖权。 而对于法律适用的冲突,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的经营活动可能把各国互不相同的公司法联系起来,各国这些不同的公司法律和制度可能需要同时适用于跨国公司的某一法律纠纷,这样就会产生法律适用上的冲突。例如跨国公司母子公司的责任承担方面的法律适用冲突,美国有“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可以否认子公司的公司人格,由母公司承担责任,中国的母公司可能受到这制度的影响,承担由于外国子公司的原因而引起的责任,但是中国却没有这项规定,这必然引起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冲突。为解决这类冲突,各国应该与国际接轨,吸收先进的立法经验,作为例外规定,用以为本国谋利。即便一国之内的法律,也可能存在冲突。以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和《公司法》为例,如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需要主管部门的批准,而《公司法》则没有关于批准程序的规定。同样是董事会,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会与内资企业的董事会职权并不完全相同。这类冲突的解决主要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来解决。《公司法》就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适用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作者:况宇佳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跨国公司论文:基于薪酬设计的跨国公司论文 一、跨国公司外派人员薪酬构成 本工资、福利、津贴、奖励和税收等五个部分组成。1.基本工资。外派人员的基本工资通常与其在母国类似职位的基本工资水平相同,以母国货币、当地货币支付,或两种方式结合使用。例如,为美国跨国公司工作的德国经理被派到印度工作,他的基本工资与在德国工作时相当。而美国经理就和他在美国工作时的基本工资相当。2.驻外补贴。通常只为母国外派人员和第三国员工提供,作为到海外工作的一种补偿。驻外补贴一般为基本工资的5%~40%。3.津贴。(1)住房津贴。提供住房津贴是为确保外派人员能够维持在母国的居住水准,这种津贴通常是根据估算或实际的数额发放的。(2)探亲补贴。为外派员工提供每年一次或多次的回国费用,目的是帮助外派员工缓解工作或生活压力。(3)教育津贴。“对于有子女的外派人员来说,公司将为其承担更多的责任。外派人员希望子女能在使用本国语言授课的学校接受教育,通常有母公司支付这些员工子女的学费,即教育津贴。如果在员工的外派工作地点没有提供其国内教育的学校,那么母公司就会提供津贴供其子女在国内的寄宿学校就读”。[1](4)安家补贴。主要用来弥补因到海外工作才发生的重新布置家庭的费用,包括搬家费用、运输费用、购买汽车的费用,甚至包括加入当地俱乐部的费用等。4.福利。许多公司还要保证其外派人员在国外的医疗、养老金等福利水平与在母国一致。此外,跨国公司一般都给予外派人员额外的假期和特殊的休假。公司为这些员工及其家属一年一次回家探案、应急休假和因案人生病或病故回家探望等活动提供机票。5.奖励。国外服务奖金是外派人员由于在其本国以外工作而得到的额外报酬,是激励员工接受国外任命的手段。外派人员生活在远离家庭和朋友的异国他乡,必须应付新的文化和语言,必须适应新的工作习惯和做法,这些不适可通过国外服务奖金得到一定的补偿。大多公司的奖金比例是基本工资的10%-30%,平均为16%。为了激励员工,最近几年跨国公司制定一些特殊的奖励计划,由于一次性奖金制度具有很多优点,因此越来越多的公司减少对海外工作人员的持续奖励,逐步以一次性奖金取代。[2]6.税收。除非东道国与外派人员的母国间有互惠纳税协议,否则外派人员必须向母国和东道国政府双重纳税。当没有互惠纳税协议时,公司一般要为外派人员支付在东道国的所得税。此外,当东道国较高的所得税率减少了外派人员的净收入时,公司会对此差别作出补偿。 二、跨国公司外派人员薪酬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梳理大量相关文献,并对跨国公司外派人员薪酬体系进行现状分析,我们发现,尽管现有外派人员薪酬体系设计越来越注重员工福利,对调动外派人员工作积极性起到重大作用,但是仍然存在部分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以下六个方面。 (一)薪酬未能起到真正的激励作用随着新技术的开发以及新理念的产生,为了能够及时把这些新的技术和理念带入到子公司去,母公司会寻找合适的员工外派到其子公司去实现这些新的技术和理念,从而会根据各项指标开始挑选一些适合做这项工作的外派人员。然而公司也需要考虑一些个人因素,如该员工愿不愿意外派,这是很重要的。如果公司根据各项指标选出适合的员工,而这个员工却不接受外派,那么前期做的一切工作就付之东流。如果征询员工的意愿,再从这些愿意外派的人员中选择合适的员工。而此时就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由于外派人员的薪酬相对较高,也就吸引了那些追求物质利益的员工,此时的这个员工有可能不会给子公司带来利益,他没有为组织做贡献的意识,会导致外派失败。也就是说,外派人员接受外派是出于更高的薪酬目的,而不是出于对企业长久发展的需要。此时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对于子公司的发展也会起到一定的影响。 (二)薪酬体系针对性太强从薪酬体系的设置来看,它为员工考虑的还是相对周全的,各种可能出现的因素都包含在里面,可是它忽略了员工的心理不平衡因素。对于那些他无法享用的福利,他们会感到自己所得比别人少,也就产生了抱怨和不满的心理,从而影响了工作效率。薪酬体系相对来说更针对于那些已成家立业的中年人,而对于那些踏入社会时间不是太长并且没有结婚的人来说,他们没有孩子,也就没办法享受这些教育津贴,他们会感到心里的不平衡,他们会觉得公司对他们不够重视,从而觉得不管自己做的多好公司都是不会认可的,从而导致工作以及心理上的消极。 (三)薪酬体系的制定缺少员工的参与随着竞争的愈加激烈,为了保留员工的积极性,组织开始寻找可以刺激员工绩效的方法。员工的绩效可以直接影响到组织绩效。组织的薪酬体系在员工的绩效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制定薪酬体系时要考虑那些能够激励员工的因素。[3]现在各企业都开始强调员工参与公司管理,但是很少有公司让员工参与薪酬的制定。公司很少去分析员工的真正需求,去征询他们对于改进薪酬体系的意见。即使公司制定了很多奖励措施,很多情况下也只是公司的一厢情愿,使得公司的成本高而其又没有达到应有的激励作用。针对外派人员,每个人的需求与追求不同,有的人注重的是物质的激励,而有的人注重的其他福利。比如,有孩子的员工可能会为了给自己的孩子一个出国留学的机会而选择外派,而有的只是追求外派的高薪酬。 (四)跨国公司外派人员薪酬设计存在同工不同薪酬的现象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跨国公司可能有不止一个分公司,为了把母公司的先进技术和思想尽快地运用到其子公司中去,母公司会派出几名员工到其各个子公司中去,然而由于子公司所处的国家不同,大多数人更倾向于去那些发达国家中的子公司。因为外派人员的一部分薪酬是根据其外派到的国家的消费水平来制定的。在各种可能的约束下,外派人员对公平性的要求是外派人员薪酬管理中的一个关键性因素。具体来说,这种公平性包括外派人员与国内同事之间的公平、外派人员与子公司同事之间的公平以及外派到不同子公司外派人员之间的公平。由于外派人员的薪酬水平根据其外派到子公司的国家的经济状况有关,也就有可能出现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所以大多数外派人员更愿意去那些经济发达的国家,从而获取更高的报酬。 (五)外派人员薪酬发放不透明现在大多数跨国公司都采用秘密发放薪酬,认为这样有利于自己团队的稳定,发挥团队的合作精神。可以保护低收入者的自尊心,避免同事之间的攀比。这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是真正能做到绝对保密的公司是不存在的,那都是理想化的。外派人员的薪酬同样也是秘密发放的,每个外派人员是不了解其他外派人员的薪资的,也不了解当地员工的薪酬。发放不透明的会使每个人都有好奇心,越是秘密的事情大家越关注,他们会四处打听别人的薪资,也会互相猜测,产生一些流言,不利于子公司的健康发展。[4](六)缺少薪酬与绩效挂钩的考核内容虽然薪酬与绩效挂钩有助于调动外派人员的积极性,也有助于帮助跨国公司挑选和晋升优秀的综合业务人才,但是以何种标准作为考核外派人员的综合能力还有待验证。“中国大多数对外投资企业并未形成严谨、规范的外派人员绩效评估系统,通常使用单一的基于业绩的评估,以投资收益或利润为指标,以母国总部评价意见为主或以东道国当地评价为主,考虑文化差异较少等等,使得绩效评估失去全面性,对外派人员的监督、控制、激励的作用也被削弱。” 三、跨国公司外派人员薪酬设计的对策 (一)促使薪酬体系发挥其应有作用针对薪酬未能起到真正的激励作用这一问题,应合理设置薪酬体系,使其真正为公司服务。由于高薪酬吸引了过多的物质性员工,而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外派人员在其子公司的任务是相当大的,他是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联系中枢,他的工作心态将会直接影响子公司的发展。因此,我们应该挑选有能力且有责任心的外派人员。这就需要设置合理的薪酬体系来激励他。此时可以设置一些任务,比如给其一定的任务量,如果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则给与一定的奖励。当然,这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这个奖励可以有效地激励员工,也就是说结果是吸引人的。第二,要求的任务必须是在员工的能力范围之内,也就是他们能够做到的。第三,一旦任务完成,必须保证员工能够得到应有的报酬。[6-7]同时应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了解一下当地各岗位的薪资水平,根据现有的薪资在制定一定额度的奖励制度,以提高外派人员对工作的积极性。 (二)跨国公司外派人员薪酬体系应全面化现有的薪酬体系已经是很完善的,它为外派人员考虑了各种可能发生的事,并为之提出对策。它为外派人员考虑到住宿、孩子的教育、配偶的工作安置以及税收等等。但是它忽略了对于那些无法享受这些待遇的外派人员,这将是他们心里不平衡的开始。假如有些外派人员不需要那些教育津贴,而有的人却是对于教育津贴要求极高的。当他们进行对比时,会出现抱怨不公的情绪。此时应该把薪酬体系设置的更加全面化,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人设置一套薪酬体系。比如,对于这些不需要教育津贴的人,我们可以为他们安排同等成本的旅游或者是物质激励。 (三)外派人员的薪酬设计应该根据员工的需求而定现在的管理制度大都由管理者单方面制定的奖罚规则并作出评定,普通员工只能无条件遵循,缺乏民主性。现在制定出的薪酬体系往往很难符合员工的需求,这样员工会带着不良情绪到工作中去,会影响外派人员对于技术和理念的传达。薪酬体系的设置无非就是满足员工对物质以及其他方面的需求,而同样是需求,为什么不根据员工的需要设置呢?我们在设置薪酬体系过程中让员工参与其中,他们可以提出他们需求,激励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从而得到他们想要的。因此,要想使得他们努力工作,就必须让他们对自己的工作满意。要想让他们对自己的工作满意,就必须是对工作的喜爱以及报酬的满意,也就是工作满意度要提高。缺乏工作满意度预测导致员工离职[8],工作满意度是对工作一个情感、态度和认知,它与组织结果有一个重要的和积极地关系。[9]对于每个人而言,只要是自己特别想拥有的东西,自己就会为得到它而拼尽全力。对于外派人员也一样,我们可以设置一些调查问卷,通过了解员工的需求来设置薪酬体系。 (四)外派人员薪酬应公平透明化透明化的薪酬发放可以减少员工之间互相打听对方薪酬的现象发生,同时可以避免有些人暗箱操作、滋生腐败。员工可以花费更多的时间来努力工作。另外,如果员工不知道同事的收入的话,也不利于竞争。透明化的薪酬发放可以给员工一个互相对比的机会,找出自己薪酬低的原因,进而努力工作。跨国公司的外派人员的薪酬相比来说是比较复杂的,它里面包含了各种津贴、福利等。由于员工外派到不同的子公司,所处的国家不同、经济实力不同,也就使得其薪酬差距很大,此时就需要薪酬设计人员把各子公司所处国家的经济水平、税收等等各种情况收集起来,给员工一个标准,他们可以参考这个标准来对比自己同别的员工的薪酬。 (五)合理制定跨国公司外派人员考核内容对员工的考核,“跨国公司应该对外派人员从决策效能、用人效能、办事效能、时间效能和整体贡献效能等方面进行考评,不断审视标准并予以适当和必要的调整。”[10]考核外派人员应以德才兼备为主要原则,从以下几方面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考德,即考评对象的思想品德、政治修养和职业道德水准;考能,即考评对象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考勤,即考评对象的出勤率和工作态度;考绩,即考评对象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效率;考学,即考评对象的钻研与接受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跨国公司员工外派对增加公司业绩,实现企业目标价值以及实现国与国之间技术、管理理念的交流有重要作用。对于外派人员来说,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外派技术人员,另一种是高层管理人员。不同类型的外派人员考核的内容会有所不同,其中可以通过子公司整体业绩、子公司员工的技术以及员工积极性的提高等等来考核外派人员的绩效。对于这些方面的考核,我们可以采取员工匿名的方法,制定一定的考查项目,让员工进行填写,了解外派人员的不足之处,并及时进行修改。同时也可以实行以团队为单位进行评估,一方面可以从多个角度了解一下匿名评价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员工的团队意识,也有利于外派人员更好的进入组织中,从而为子公司的发展尽一份力。 作者:周劲波单位: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跨国公司论文:后向技术溢出的跨国公司论文 一、后向技术溢出的途径 后向技术溢出途径可以理解为,跨国公司在东道国与供应商建立后向联系实现跨国公司的知识技术扩散与本土企业获取溢出知识的可能途径,也即技术知识是通过怎样的流动渠道从溢出方跨国公司到达吸收方本土企业的。Brash(1966)[4]认为因为技术差距的存在,跨国公司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会对上游供应商设定更高的产品质量标准,从而促使本土供应商不断改善产品质量和生产工艺,在这种情况下,本土供应商就通过从学习和共享生产标准及生产工艺而获益。Lall(1980)[5]、Blomstro和Kokko(1998)[3]、Javorcik(2004)[6]都认为跨国公司可以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提高东道国当地供应商的技术水平,即跨国公司通过为当地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原材料供应和公司管理等方面的帮助来促进所选择的当地企业的技术进步。同时,Javorcik(2004)[6]在其文章中也提到,如果跨国公司能从当地供应商的技术改善中获得好处,那么跨国公司就不会阻止技术的溢出。国内对于后向关联技术溢出的具体溢出途径的相关研究偏少,彭静(2004)[7]的研究表明,跨国公司在本意上并不希望技术溢出发生,但是为了能够在东道国降低采购成本,才不得不与东道国供应商相互联系,而技术溢出就是在相互联系的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①人员培训;②模仿效应;③示范效应;④合作交流。杨亚平(2008)[8]将后向技术溢出的途径归纳为:需求关联(包括后向需求和前向需求)、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提出标准。 二、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存在性研究 一直以来,国内外学者对于FDI技术溢出效应存在性的研究主要着力在行业内,而行业间的技术溢出效应尤其是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存在性一直是实证研究的薄弱环节。在后向关联溢出效应的分析文献中,Rodriguez-Clare(1996)[9]首先利用美国经济学家Hirschman(1958)[1]提出的前向联系和后向联系的思想,构造了后向关联效应指标,这一指标主要表示外资企业每一单位的劳动所引起的上游当地企业就业量的变化,一般来说,外资企业产生的后向关联效应系数大于本国企业产生的后向关联效应系数,那么,跨国企业产生的后向关联效应就为正。同时,Rodriguez-Clare(1996)[9]和Markusen Venables(1999)[10]还分别通过建立一般均衡模型和局部均衡模型对跨国公司后向联系效应进行分析,得出结论:跨国公司通过后向关联效应可以促进东道国当地企业的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其他学者一般通过计量方法,运用国家层面或区域层面、产业层面或企业层面的数据去检验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存在性,由于不同学者采用的计量方法和统计变量存在差别,最后得出的结论也存在不同:大部分学者的研究表明跨国公司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为正;还有部分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不显著甚至显示为负。 (一)支持正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研究国外学者的研究中,Kugler(2000)[11]最早开始运用计量方法对FDI行业间技术溢出效应进行研究,其研究结果表明:FDI的行业间溢出效应远远大于行业内溢出效应。Schoors和Tol(2002)[12]利用匈牙利的数据进行研究,发现:正向的技术溢出只来源于后向联系,跨国公司的出现对前向关联的当地厂商的技术溢出效应为负。Blalock和Gertler(2003)[13]对印尼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在分析中采用的是Olley-Pakes分析方法,其研究发现跨国公司作为下游企业进入东道国能够大大促进东道国上游企业的生产率。同样,Mohamad等(2005)[14]借鉴Blalock(2003)[13]的方法,并同时将前后向关联指标都纳入分析中,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匈牙利、立陶宛制造业企业的技术溢出效应,发现:在匈牙利和立陶宛的FDI都产生了显著为正的后向关联溢出,而前向关联效应和水平溢出效益的结论不一。随着研究的深入,近年来,一些学者还将研究的视角转入到服务业领域的FDI技术溢出效应,如Marcella等(2012)[15]就利用意大利1999-2005年服务业的数据研究跨国公司的前向与后向关联效应以及服务业行业跨国公司的进入对意大利当地制造业企业的生产力的影响,其研究发现:①跨国公司的进入引致需求的增加,从而通过后向关联途径促进意大利当地上游供应商生产力的改善,即后向关联效应为正;②跨国公司的进入导致竞争的加剧,从而通过前向关联途径促使意大利当地相关下游企业不断创新、改进技术水平,即前向关联效应为正。在研究中,虽然学者发现了正的后向和前向溢出效应,但是作者也提出了意大利当地企业的吸收能力以及其与跨国公司的关联程度都会影响技术溢出的大小。国内学者在FDI技术溢出效应存在性的研究过程中,也发现了许多后向关联效应为正的证据。在行业研究方面,陈羽(2006)[16]利用中国1997年的投入产出表以及1996-2003年24个制造业行业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了正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存在。许和连、魏颖绮等(2007)[17]利用中国1999-2003年工业行业的面板数据实证检验进入我国的FDI产生的技术溢出效应,通过2002年的投入产出表计算外商直接投资的前向关联指标和后向关联指标,并将指标纳入模型中对FDI的技术溢出效应进行了详细检验,结果表明:跨国公司通过后向关联产生的技术溢出效应为正。王耀中和刘舜佳(2008)[18]、王文治(2008)[19]也都采取类似的方法,得出类似的结论,即:FDI通过后向关联渠道对上游行业东道国企业产生了显著为正的技术外溢。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些文献最后的结论基本相同,但在实证研究过程中,学者对数据的选取以及变量的选定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导致研究结果还是存在细微的差别:比如,王耀中和刘舜佳(2008)[18]在C-D扩展模型中不仅加入后向溢出指标,还加入了前向溢出指标和水平技术溢出指标,从而考察FDI技术溢出对工业总产值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显示FDI只对国有工业企业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为正,而对所有工业企业的后向技术溢出却为负;王文治(2008)[19]也是利用扩展的C-D模型,但是其在模型中只加入了后向溢出指标及其滞后项,单独考察FDI通过后向关联对工业产值的影响,结果显示出显著为正的后向技术溢出,并且滞后期的结果比当期的结果更显著。在地区研究方面,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外商直接投资较多的广东地区。杨亚平(2008)[8]利用广东省工业行业的数据研究,发现了正向的FDI后向技术溢出效应。刘焕良(2011)[20]也对广东省的内资制造业的技术溢出效应进行了研究,文章利用广东省1999-2008年制造业数据,借鉴Javorick(2004)[6]的模型,采用分位数回归法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国有内资企业和非国有内资企业都受到跨国公司在前向关联方面带来的负向作用,而后向关联溢出效应在水平上显著为正,并呈逐渐增大的趋势。方健雯和赵增耀(2010)[21]也利用江苏省2000-2007年的制造业面板数据,将内资企业的工业增加值作为自变量,将资本、劳动连同FDI的不同的技术溢出途径指标作为因变量,建立回归模型以考察外商直接投资的水平溢出效应和垂直溢出效应。结果表明,水平溢出效应、后向溢出效应和前向溢出效应都显著为正,且前向溢出效应和水平溢出效应更明显。杨晓雯(2009)、周楠(2010)和郭莹(2010)[22-24]还分别对山东省、湖北省和辽宁省的制造业的FDI技术溢出效应进行了研究,三篇文献都采用利用扩展的C-D生产函数,运用《中国投入产出表》整理计算得出制造业的水平溢出指标和前向、后向关联指标,并将这些指标纳入模型考察FDI水平溢出和前后向关联溢出效应的大小。结果显示:山东省、湖北省和辽宁省FDI都存在显著为正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 (二)不支持正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研究理论研究认为,跨国公司通过后向关联途径会促进东道国上游企业的技术进步,也就是说,FDI的后向技术溢出效益一般为正,许多实证文献的检验结论也与理论研究一致。但是,还有少部分学者在研究过程中也发现一些国家或地区的FDI没有产生正向的后向关联效应。国外学者的研究中,Aitken和Harrison(1999)[25]的研究发现:委内瑞拉制造业的FDI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不明显。主要原因在于在委内瑞拉制造业的FDI一般属于进口型,具有较高的进口倾向,通过进口来满足原材料和中间投入品的需求,从而通过后向关联与委内瑞拉当地企业发生的联系较少,所以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也不明显。这一研究也表明,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大小从一定程度上受制于跨国公司的投资动机:出口导向型的跨国公司比当地市场导向型跨国公司更容易产生后向技术溢出效应。Girma等(2004)[26]对英国1992-1999年公司面板数据的OLS分析也得出了这一结论。Harris Robinson(2001)[27]和Driffield(2004)[28]都对英国制造业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前者的研究发现竞争和“吸收能力”效应有时超过潜在的收益效应,从而导致负溢出效应;后者的研究结果也显示英国制造业的后向关联并不明显,同时,其研究还发现地区不同,吸收FDI关联外溢的效果也不一样。SalvadorBarrios等(2010)[29]运用爱尔兰1990-1998年的面板数据,在严格的假设条件下对FDI的后向关联效应进行了测算,研究结果表明:跨国公司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不显著。在文献中,三项假设条件是:①跨国公司进口的中间投入品与东道国国内采购的中间投入品的比例相同;②跨国公司与东道国国内企业需要相同的中间投入品;③跨国公司的中间投入品的当地需求相对于其最终产品的产出来说是极少的。在这三项假设条件下,后向技术溢出不明显,但是如果对假设条件进行一定的放松,研究结果就显示出了正向效应。国内学者中,严兵(2006)[30]设计了行业间溢出效应指标对中国分行业数据进行了检验,发现行业内和行业间的外资溢出效应均不明显。姜峰(2007)[31]利用GMM分析法,运用上海1999-2006年十五个工业产业部门的面板数据,构建产业间技术溢出效应的计量模型,研究发现,在只考察后向关联的模型里,后向技术溢出在5%的显著水平上不能通过检验;而在全面考察前向和后向关联的溢出效应的模型里,前向技术溢出效应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为正,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不显著。姜瑾和朱桂龙(2007)[32]运用中国1999-2003年35个行业的面板数据,对FDI影响中国工业内资企业生产率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发现FDI产生的行业内溢出和前向联系溢出效应为正,而后向联系溢出效应为负。其中,显著的行业内溢出和前向联系溢出的结论是理论研究相一致,但是负的后向溢出效应的结论与目前大多数的国内文献不一致。对于这一情况,目前作者也无法给出严谨的理论解释。陈琳(2011)[33]利用中国投资环境调查的企业数据,同样运用投入产出表计算出前向关联指标和后向关联指标,考查FDI对中国制造业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发现FDI通过前向关联对我国制造业产生的溢出效应显著为正,而后向关联产生的技术溢出效应不显著。 三、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影响因素研究 已有的经验研究表明,FDI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可以通过后向联系产生正的溢出效应,而在另外有些国家或地区的产生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不显著甚至为负。由此可见,跨国公司通过后向联系产生正向的溢出效应是有条件,而这些条件就是影响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的因素。近年来,国内外学者除了对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存在性进行研究之外,还通过大量文献对后向关联溢出效应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①从技术的吸收方——东道国角度来说,技术差距、东道国开放水平以及东道国上游供应商的技术吸收能力等都影响着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的效应;②从技术的溢出方——跨国公司的角度来说,跨国公司的投资动机以及外资企业在行业中的集聚程度等也会影响后向溢出效应的大小。 (一)东道国层面1.技术差距在研究技术差距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影响过程中,学者的研究结论存在分歧。大多数学者认为:内外资企业的技术差距越大,后向关联的溢出效应越明显。如Findlay(1978)[34]和Wang(1992)[35]的研究表明,溢出效应是跨国公司与当地企业技术差距的增函数,技术水平差距越大,溢出的潜力就越大。王耀中和刘舜佳(2007)[18]认为当上下游内外资企业间的技术差距大时,后向关联的溢出效应才会越明显;原因在于:技术差距的大小代表着上下游企业产品质量的差距,作为下游企业的跨国公司要想获取质优价廉的本地中间投入品,就必须对上游供应商传递先进技术,以缩小产品质量差距,在这一过程中就产生了技术溢出;所以,只有技术差距越大,后向关联的技术溢出效应才越明显;其实证检验也证明了这一结论。还有一部分学者却认为,内外资企业的技术差距越小,越有利于后向关联的技术溢出。比如Kokko(1993)[3]对乌拉圭的研究以及陈涛涛(2003)[36]对中国制造业的研究,都得出结论:内外资企业的技术差距越小,国内关联企业越有能力学习和追赶外资的先进技术,从而达到外资企业对供应商的要求;而技术差距过大,一方面外资企业为避免技术溢出,更倾向于进口中间产品,另一方面,国内企业的技术的吸收和消化方面也会存在严重不足,这些都会导致后向关联的技术溢出效应不显著。许蔚(2008)也从溢出源和吸收能力两方面对FDI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在技术差距较小的行业中,后向关联溢出的系数为正;而技术差距较大的行业中,后向关联溢出的系数为负,且均在5%置信水平上显著。2.行业开放水平行业开放度或行业开放水平也是影响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行业越是对外开放(或对外资的进入不设置门槛),越容易促进行业间溢出效应的吸收。许蔚(2008)[37]的研究表明,行业越开放,本土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度越高,FDI的后向关联技术溢出就越显著,而竞争程度较低的行业中,FDI对后向关联技术溢出呈现负的影响作用。杨晓雯(2009)[38]利用山东省的数据,以出口倾向这一指标作为开放度的衡量指标,然后将开放度与后向关联指标做交互项来考察开放度对FDI后向关联效应的影响,结果发现:交互项的回归结果为19.14755,在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说明开放度对后向溢出效应存在明显的促进作用。当然,也有学者的研究认为行业的开放不会促进FDI的后向技术溢出。许鸿文和方齐云(2012)在研究中也发现了市场开放度指标的负效应,也就是说,市场或行业开放不利于技术溢出。其解释在于:在市场体制下,本土企业的竞争实力不强,虽然市场开放会从一定程度上带来先进的技术,但是也引入了更多的竞争对手,在激烈的竞争下,企业的生存都存在困难,就更别提通过后向关联获得技术溢出的好处了。3.技术吸收能力按照Zahra和George(2002)的定义,吸收能力被定义为企业获取、消化、整合及实际利用外源知识的能力。东道国的技术吸收能力的强弱会影响FDI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一般来说,技术吸收能力越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东道国上游企业越容易通过后向关联途径学习和消化外资企业的先进技术,从而获得后向技术溢出效应。在技术吸收能力对FDI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影响研究方面,大多数学者都将Borensztein(1998)的内生增长模型作为基本模型,在此基础上进行扩展和变形。比如有学者以男性受中等教育的年限作为人力资本的变量,从而来衡量技术吸收能力对FDI后向技术溢出的影响,结果发现:随着样本的人力资本存量值的增加,FDI后向关联的技术溢出效应越来越明显。也有学者认为,R D研发水平可以衡量一国或企业的吸收能力,例如,肖竞成(2008)[42]以R D投入量作为吸收能力的指标考察其对FDI后向技术溢出的影响,得出显著为正的结论。王然、邓伟根和燕波(2010)在研究FDI通过后向关联对国内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过程中,以消化吸收经费作为吸收能力的指标,发现FDI的后向关联效应对本土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显著为负,也就是说FDI的后向关联不利于本土上游企业的自主创新;同时,文章通过对后向关联与消化吸收经费的交互项进行回归估计,发现其系数显著为正,即FDI后向关联效应对内资企业创新能力的最终影响还要取决于企业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情况:消化吸收能力越强,越容易抵消替代效应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FDI后向关联效应对自主创新产生的正效应越大,反之,正效应越小。杨亚平和温勉(2012)构造吸收能力的指标,然后分别用水平溢出效应指标、后向关联溢出效应指标和前向关联溢出效应指标与吸收能力指标做交互项来考察广东省的企业吸收能力对溢出效应的调节作用,结果显示:本土企业的吸收能力对生产率提升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吸收能力通过后向关联渠道对溢出效应起正向调节作用。 (二)跨国公司层面1.投资动机在研究跨国公司的投资动机对后向关联技术溢出效应的影响时,学者们一般将跨国公司的投资动机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出口导向性,也就是说跨国公司在东道国设立子公司的目的是利用东道国的廉价资源进行加工生产,然后再将产品出口;二是市场导向性,这一类型的跨国公司在东道国设立子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开拓东道国广大的需求市场。不同的投资动机所产生的后向关联溢出效应是不同的。Reuber等的研究认为,后向关联效应更容易发生在市场导向型企业之间。原因在于:相比于出口导向型跨国公司而言,市场导向型跨国公司更能适应当地市场需求,从而与上游企业产生联系,形成技术溢出。Javorcik(2002)的研究发现,在后向关联溢出方面,国内市场导向型的外商投资企业比出口导向型的外商投资企业更容易溢出。许蔚(2008)以及李建伟和冼国明(2010)的研究也证实了Reuber等(1973)的结论,他们通过选择两种不同投资动机的FDI,即港澳台投资(出口导向型为主)和欧美投资(市场导向型为主),来考察不同投资动机的FDI对后向关联溢出效应的影响。结果发现:来自于港澳台的投资产生的后向溢出效应要小于来自于欧美的投资,也就是说,市场导向型的投资动机对跨国公司后向溢出效应的影响要更大。李建伟和冼国明(2010)通过构造出口比率指标将我国制造业的FDI划分为出口导向型和市场导向型两组,然后分别将两组指标引入模型来考察投资动机对后向溢出效应的影响,得出了与上述学者相同的结论,即市场导向型外资企业对上游行业中内资企业产出的影响更为显著。2.外资的集聚程度学者们在研究过程中还发现外资企业的集聚程度也会影响FDI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大小。刘耀中和王舜佳(2007)认为,外资企业的集聚从两个方面影响FDI后向关联溢出:一方面,外资企业集聚会增加对上游企业中间投入品的需求数量,从而带动上游本土企业产量的增加;另一方面,下游外资企业的集聚也会扩大对上游行业中间投入品的需求种类,从而驱使外资企业主动提供先进技术给本土上游企业以满足其生产需求,在此过程中,外资企业和本土内资企业通过后向关联途径都获得好处。,然后按照外资企业集聚程度的大小将样本分为两组,从而考察外资集聚的强弱对辽宁省后向溢出效应的影响,结果也发现:下游外资企业集聚程度越强,后向关联溢出效应越明显。许鸿文和方齐云(2012)却发现与上述学者相反的结论,其从产出效应层面、新产品市场化层面和专利技术自主创新层面三个层面考察外资企业集聚对后向关联溢出效应的影响时,均发现了负向的冲击效应,也就是说下游外资企业越集聚越不利于后向关联溢出效应的发生。作者解释的出现这一结果的原因在于:外资集聚程度越高,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产业实行垄断,从而抑制内资企业的发展。 四、述评 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整理,我们发现,国内外学者关于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后向技术溢出的渠道和途径研究;二是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存在性研究;三是影响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因素研究。在后向技术溢出的渠道和途径研究方面,学者基本上得出一致结论,认为跨国公司子公司可以通过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原材料购买和质量控制等方式对本土上游供应企业产生技术溢出。但是,学者们的研究基本都属于定性分析,通过理论分析或案例分析的方式对跨国公司的后向技术溢出的途径进行阐述,缺乏对后向技术溢出途径的实证的检验,更不能确定不同技术溢出途径的作用的大小;这是研究上存在的不足与缺憾之一。在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存在性研究方面,虽然有一小部分学者认为,跨国公司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不显著或者为负,但是大部分学者的研究结果还是都显示了显著为正的后向技术溢出效应。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大部分学者的研究结论与理论预期一致,即认为跨国公司通过后向关联能产生显著为正的技术溢出效应,但是国内外学者在研究过程中的数据选取以及方法选用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首先,研究方法存在缺陷。国内外学者大多采取静态面板数据方法进行研究,没有考虑时滞问题,并通常采用OLS回归检验,无法解决面板数据检验中可能存在的选择性偏误和内生性偏误等问题;其次,变量的选择与测算存在不足。比如,在后向技术溢出指标的测量上,国内学者基本参考国外学者的方法,利用投入产出表的数据进行测算,但是,我们都知道,中国的投入产出表每5年才更新一次,并且只有国家层面的数据,这就降低了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并且为省市层面的研究增加了难度。最后,在样本选取方面,由于数据的稀缺性,大多数学者都是以国家或整体行业层面的数据作为研究对象,很少有学者从企业层面出发进行研究,这也是目前研究存在的不足。在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影响因素研究方面,国内外学者基本上从溢出源(跨国公司)和吸收方(东道国角度)分析考察企业集聚、投资动机、吸收能力、技术差距和开放程度等因素对跨国公司后向技术溢出效应的影响,并且基本得出了一致的结论。但是,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总的工业行业领域,缺乏对如汽车制造业、电子产品加工业、食品加工业等具有不同行业特征的具体行业的研究,这也将是未来研究的重点。 作者:陈汉林徐丹丹单位:湖北大学商学院 跨国公司论文:跨国公司人才有效性招聘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企业人才招聘有效性的重要意义;企业人才招聘有效性的指导思路;企业招聘有效性的措施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招聘有效性首先应满足企业工作的需要、招聘有效性招聘满足企业稳定发展的需要、招聘有效性是调整调整企业的组织机构的需要、企业内部人手不足时,就需要从企业外部招聘新员工、德与才是在人才甄选方面需要关注的两个重要问题、加强企业文化对人才招聘有效性的影响、对招聘工作分析到位、招聘途径和招聘流程科学的设计、招聘原则适用等,具体请详见。 摘要:我国以其广大的市场、廉价的劳动力和相对优秀的劳动力素质成为了全球资源配置链条中最重要的一环,就象一块巨大的磁铁一样,大规模吸地吸收着外国直接投资,越来越多的外资跨国企业进入中国。随着越来越多的外资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设厂,为了得到优质的人才,人才争夺战已进入了“白热化”的程度。许多跨国公司纷纷采取各种招聘渠道,运用各种招聘手段,以期能得到最好、最合适的“人才”。因此,招聘有效性始终是招聘工作要着重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基于此,本文就这一问题展开论述。 关键词:企业;人才招聘;有效性 一、企业人才招聘有效性的重要意义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现代企业中人才争夺无疑已成为企业竞争的重点之一,选用合适的人才对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由于选人和用人的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日益加大,如何有效地选择企业所需要的人,选调到企业后如何促其发挥才能,已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招聘有效性首先应满足企业工作的需要 企业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组织,就是要通过人力对资金、设备、材料、知识、信息等要素资源进行运作,向消费者提供价值更高的产品或服务,人作为生产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是企业运作的原动力,离开了人力,其他要素资源将无法发挥作用,因此企业一旦建立,必须要有人来进行运作管理。实际上企业的筹建发展过程,就是人才的聚集过程。具体地,首先,企业是由人来筹建的;其次,企业建立后形成基本的组织框架,其中的主要岗位应有人承担;然后,随着企业各项业务的不断发展,分工越细、工作量越大,需设置的岗位越多,需要用的人也就越多。人从哪儿来,最开始可能是组织调配的或是自发形成的,后来基本上是通过招聘招来的,招聘的形式很多,有公开招聘、个人自荐、他人介绍、组织选派等,因此招聘的有效性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招聘有效性招聘满足企业稳定发展的需要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业务也不断拓展,经营理念和工作手段也不断改进创新,对员工的素质和技能相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培训不足以满足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的要求时,所以企业必须从企业外部招聘所需的高素质员工就成为一个合理的选择。通过吸收高素质的员工,直接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企业建立人才进出机制“优胜劣汰”,在一定程度上让在职员工产生危机感,促进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招聘有效性是调整调整企业的组织机构的需要 企业作为一个组织是由人组成的,不同的业务发展阶段要求企业有与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机构调整时也需对人力资源重新进行配置,当现有的人力资源不足以满足调整需要,尤其是当某一个部门规模扩大、业务加强、企业内部人手不足时,就需要从企业外部招聘新员工,以满足业务需要,反过来,当企业为某一个部门或某一项业务招聘新员工时,说明企业准备加大这方面的投入,更加重视这方面的工作,促进企业进行机构调整,当招聘与减员、调岗相结合时,就会有助于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 二、企业人才招聘有效性的指导思路 什么样的用人策略直接决定了企业将采用什么样的招聘方式以及招聘何种类型的人才。不同的企业会根据自身的不同性质、特点、发展阶段等决定不同的招聘策略,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招聘策略。以下总结几点在华外资企业在招人实践中的人才甄选的指导思路: (一)德与才 在招聘中,德与才是在人才甄选方面需要关注的两个重要问题。人才,既要有才又要有德,具备一定的品德修养,这样的人才能在用人单位发挥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才能更好地承受工作压力并出色完成自己的任务。但是德与才相比较,德是先决条件,应该居于对候选人考核的主导地位。 因此,对于德优才弱者,在进入公司后,可以通过组织和个人的共同努力而提高其能力。如果一个人仅有才能而缺德的话,就可能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给企业造成损失。 (二)应届生还是有工作经验者 在这两类候选人中,更趋向于雇用哪一类,不同的企业根据自己的企业文化和具体岗位特征,在招聘前应做出明确的招聘指向。 (三)能力与潜力 有的外资企业非常注重学习新东西的能力,认为一个有潜力继续学习的人员才能在工作中不断进步,才可能创造更多的价值。但也有企业认为现在人员流动率高,只要他能适合现在职位的需要即可。 三、企业招聘有效性的措施 (一)加强企业文化对人才招聘有效性的影响 企业文化一经形成,会在企业的各个层级、通过企业的经营理念和员工的行为方式表现出来。新招聘的员工会通过直接的教育和间接感觉的方式,了解本公司人员的行为风格。员工们常讲述公司发展中的轶事和传说,潜意识中提醒了组织成员记住企业的基本价值观念和它们的内容。员工会看到,是凡顺应企业文化规范者得到赞赏,而逆行者则受到惩处。 因此,在招聘新员工时,我们发现,那些自身价值观能够与企业文化相适应的员工,在他们进入新的工作环境中后,他们会很快进入角色,能很愉快地接受新的管理模式和工作人际关系的相处方式,并且在新的组织中快速找到自己的定们。而那些不认同新的企业文化的员工,则需要做出极大的心理调整和工作方式的调整也能适应工作,而这种适应从长远来看,是脆弱的,特别当员工做出痛苦的改变才是适应时。这给整个组织的稳定性和员工的发展均造成了极大的阻碍。 (二)对招聘工作分析到位 在很多成功大公司招聘之前,他们往往利用以往在工作中获得的信息,分析、编写出一份工作说明书以及说明该工作需要哪些知识、技能、能力的工作规范。做好工作分析可以为应聘者提供了真实的、可靠的需求职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人员的资格要求;若忽视工作分析的作用,则在企业招聘时会出现无依据;设计招聘标准时不公平;招聘人员的责任制没有完全落实等不正常现象,同时挫伤了应聘者及在职员工工作积极性,影响企业效益和利润。 (三)招聘途径和招聘流程科学的设计 公司招聘的人员主要分为以下三种:学生、manager(中层管理人员)、professional(专业人士)。不同的职位应该运用不同的招聘方案比如:招聘工程师这种技术性较强的职位时,一般先由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面试,必要时再增加一些笔试。 如果招聘的是适用面比较广的职位,申请的人很多,一个职位有成百上千的应聘者,公司先筛选简历,审核一下他们的基本条件,觉得比较合适的人再请过来面试,有效减少招聘工作负荷。 (四)招聘原则适用 对于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企业文化。企业对应聘者的第一个要求就是他们要认同公司的文化要和公司有着相同的远景,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公司里发挥他们最大的潜力。为公司创造出最大的效益。否则,即使这个人能力再强、条件再好,他所作的事也未必达到公司的要求,从而可能导致员工的积极性受挫同时公司的利益又受到损害。 而且公司认为要从多角度、多侧面的了解应聘者,不但要精心设计招聘流程、笔试、面试题目,在面试时还要由人力主管、业务经理等多名面试官参与面试,防止只由一个人做决定,会受到个人喜好因素影响,有很大的主观性。对于一些管理人员或销售人员等职位要求比较高的岗位公司还可能通过评估中心,对应聘者做集体评估,有问卷问答,案例分析,情景面试各种方式及综合表现对他的个人能力和素质做出判断。
教育经济论文:高职教育经济论文 一、高职教育具有经济属性 1.有关高职教育的经济属性认定的比较。 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在研究农业经济的基础上发现,人力资本(教育)可以提高现代农业生产率。美国经济学家丹尼森运用因素分析法,推算出1929~1957年美国经济增长率中,教育的贡献占23%。英国经济学家斯宾斯、索罗认为教育具有市场筛选作用,因为教育水平是反映个人能力大小的有效信号,能力较高的人,支付较低的成本就可以获得较高的教育水平,雇主甄别高能力求职者时,求职者的教育水平越高,工资就越高。这些西方学者都认为教育具有提高生产率或者鉴别市场效用的经济性工具意义。叶澜认为教育是实现各种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劳动者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同样也是加速现代社会物质生产技术更新的有力因素,教育对生产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教育具有经济效益。黄济认为现代教育与现代商品经济有着天然的联系,是一种社会自然历史过程的必然联系,为了适应商品生产要求职业技术教育产生。靳希斌指出教育对经济发展有巨大功能,教育对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资料消耗、促进国民经济增长、转化科技发明有重要作用。黄志良等人通过研究认为,目前我国普通高等教育较注重以“经济效益”为优秀的产学研结合,而高职教育大量实施的以“成才育人”为目的的产学研结合则容易受到忽视,高职教育应考虑如何满足企业发展和追求利润的需要,多发展具有经济属性的产学研结合。王全旺、赵兵川等人借鉴蛛网理论分析了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匹配的成因。可以看出,对于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的分析基本是从经济关联性、与劳动力市场、与区域经济发展三个方面进行的,对高职教育的经济属性的判定,是可以从他物关系进行阐述和论证的,只是国外对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研究更多的是比较直接从宏观计量方面进行分析,而国内主要还是从制度层面分析经济的,属于传统政治经济学研究领域。 2.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的表现形态。 (1)物化表现形态——社会大生产力。 工业革命时代,机器大工业借助于机器建立了与自身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力基础。随着生产力的提高,机器工业部门规模日益扩大化、复杂化、规则化和自动化,复杂的工艺和材料被不断发明和应用,这需要工人必须掌握新技术,并不断及时更新,这样的工作要求和特点,要求劳动者具有科学技术知识,熟悉机器构造,掌握机器原理与操作技术,因此接受一定的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成为可能。反而言之,劳动者在接受职业教育和继续培训后,理所当然会促进机器的不断更新和升级,必定会促进更加先进的生产方式的产生,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的提高。 (2)内化表现形态——劳动力价值。 高职教育对劳动力价值提高主要体现在通过教育提高劳动力素质和改变劳动力形态上,并通过劳动力自身价值与其所创造的价值之间的差别表现出来。马克思曾指出,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的复杂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表现,这种劳动力需要花费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也就是说经过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劳动力要比普通劳动贵得多,所以受过教育的劳动力价值就高,劳动力复杂程度越高,所创造的价值就越多。 (3)外化表现形态——现代商品经济发展需求。 现代职业教育与现代商品经济的联系,是适应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或者说是一种社会自然历史过程的必然关系。一方面,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产生的初期,由于产生发展的客观要求,商品经济得以发展,便在物质生产部门以及劳动所活动的产业部门产生了适应商品生产要求的职业技术学校,这种最初的职业技术学校是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种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劳动力和人才是现代职业教育与现代商品经济联系的关键性环节,现代商品经济正是通过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对现代职业教育提出要求,以此培养出相当数量的劳动力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高职教育的经济属性认识上存在的问题 1.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理解的简单化与狭隘化。 从对高职教育本质属性、一般属性以及高职教育功能、价值等相关研究成果来看,对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等优秀概念存在狭隘理解和替代的现象。经济学家们认为,经济是一个不言自存的实在概念,并无需下定义,因此使得高职教育理论工作者很难直接对高职教育的经济属性进行直接分析,所以大多数人从相关方面入手,这样的认知方式虽有可行性,但会造成认识上的偏差,出现“经济属性”概念被简单代替的现象。比如,一提到高职教育经济属性时则会联想到“公共产品”“就业市场”“劳动力市场”“教育与经济关联性“”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等,这些所谓的“属性”概念并不是高职教育经济属性所指向的内容,更多的则是对“教育经济属性”形式的展现,错误地将属性表现认为属性本身,这样理解的后果直接导致“高职教育的产业化”“高职教育发展的短视化”“教育腐败”和“教育不公平”等问题的产生。高职教育经济属性反映的是高职教育的属性问题,不是功能问题或者关系问题。如果把经济属性最一般的本质仅仅看成经济属性是具有产品的功能或者市场的作用,其结果可想而知。 2.高职教育经济属性外延运用泛化与庸俗化。 对高职教育及相关优秀概念的运用存在泛化与庸俗化现象。高职教育理论工作者在对高职教育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或对其理解的过程中,始终无法摆脱自身立场、观念的影响,会折射出主观认识和研究身份。为了方便理解与运用,有些学者和政策制定者在对待高职教育经济属性问题上提出“高职教育具有经济属性和功能,应该推向市场“”社会需要什么专业,高职教育就办什么专业”等一些极端做法,有些学者在进行高职教育经济属性问题分析时直接用“教育经济(市场)”这样很不严谨的词句来表述,这些极端做法和不严谨的说法模糊了市场与经济之间的差异性,把经济当成市场,把经济属性看成市场功能,引起了人们对市场理解的泛化,使之对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的理解和运用产生了歧义,这样会影响高职教育价值的真实体现和教育决策者的理性判断。 3.经济与市场共性与个性边界不清。 对经济属性的简单理解和运用泛化处理,说明这两个概念关系边界不是很清楚,明显模糊了经济属性与市场属性存在的“共性”和“个性”边界。从高职教育发展的历史来说,高职教育在我国是一个有特色的概念,高职院校主要在20世纪90年代的“三改一补“”三多一改”等政策措施下发展起来的;从高职教育主要研究者来说,他们大都是普通高等学校工作者或中职教育工作者;从高职教育研究者的研究背景来说,他们对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的认识都是从职业教育和高职教育研究的相关成果演绎,甚至是直接照搬而来的。对“经济属性”外延的简单理解和内涵泛化运用,势必导致共性和个性界定模糊,虽然两者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三、高职教育经济属性中对市场成分的理性反思 1.从认识论上,突破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的误区。 对高职教育某些特征的片面性理解,导致了高职教育时间定位中的狭隘性和简单化。一方面,高职教育被狭隘地理解为商品,高职教育作为产品可以用货币进行交换和买卖;另一方面,对高职教育经济属性进行过度工具化解读,视高职教育的经济属性为刺激经济、跟风市场的工具,这不仅不符合经济属性本原,也严重脱离了高职教育的本体。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经济是指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是与一定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政治、教育、法律等上层建筑存在依赖的基础。按照这样的理解,经济是政治、教育、法律等上层建筑的基础,教育只是有经济属性,但经济属性不是教育的唯一属性。在封建社会之前,以人的依附关系为主的商品经济不发达,高职教育经济属性当然就不明显,但并不意味着当时的教育就没有经济属性。在现代商品经济发达时代下,高职教育的社会地位从之前的边缘化走向以商品经济为重的社会中心,高职教育经济属性逐渐凸显出来,但并不意味着这就是高职教育的市场属性。高职教育经济属性更多是指向经济规律在高职教育本身所引起的特殊作用和效果,而市场则更多地体现在“买方”“卖方”以及两者之间价值规律的运用上。 2.从知识论上,厘清高职教育经济属性和市场属性的关系。 经济属于元概念,属于范畴层次,市场只是经济概念的下位概念。经济范畴与普通的经济概念不同,后者只是反映个别的经济现象或过程,经济范畴则是反映大量出现的经济现象或过程。因此,“市场”之类的下位概念是经济范畴多元化多层次化的表现。我们可以用球体理论来加以阐述。“经济”属于球体网络的内层优秀中的点,而“产品”“市场”“劳动力市场”等概念是球体网络组织表面上的一个个点,“市场”之类的下位概念根植于“经济”优秀概念,吸取“经济”概念养分,“经济”概念理解越深,下位概念越多,认识就越广泛,整个球体网络就越大,且与“经济”概念丝丝相连,位于网络组织外围的陈述最容易修改,同时修改网络其他部分陈述也比较容易,具有网络中心的陈述在整个网络组织中的作用十分关键,修改这些陈述不会动摇整个网络体系,它们同属一个球体。 3.从实践论上,回归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的本质——民生。 对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的研究,除了丰富和完善高职教育科学理论系统实然性要求外,还有为个人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应然性要求,其最终目的就是回归经济属性中的民生要求。我国近代职业教育的创始人和理论家黄炎培先生曾提出,职业教育目的有三“:为个人谋生“”为社会服务”和“为增进生产力”,其终极目标在于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可以说,回归经济属性的本质民生要求,一是体现人的全面发展,二是关注社会民生。高职教育目的是“育人”而非“制器”,而高职教育经济属性不在于满足本身,而是要满足构成经济属性的人及其关系的发展和运转。《国务院关于大力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中要求“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调整完善职业院校区域布局,明确发展定位,突出办学特色”,这些经济要求,其实质就是要改善民生经济。把高职教育推向市场,其立脚点和归宿点也是人的社会,如果只重视达到既定目的的手段,忽视了对目的关注,研究其经济属性除了构建科学知识体系外,也就一无是处了。 作者:花鸥 曾庆琪 单位: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教育经济论文:小学阶段教育经济论文 一、国外小学经济教育目标的研究与借鉴 国际上较早开设经济教育课程的是美国、德国、韩国、俄罗斯等国家,这些国家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中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美国一直走在经济教育的最前沿,在经济教育的课程设置、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师资建设、教育支持系统方面形成了完备的体系。韩国的中小学经济教育,自20世纪60年代起步,到80年代进行了全面的改革,目前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分别以美、韩这两个东西方国家为代表对其小学经济教育目标进行详细介绍。 1.美国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现状美国经济教育课程已经被作为一门优秀课程,可见经济教育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美国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主要在《全美自愿性经济学内容标准》(VoluntaryNationalContentStand-ardsinEconomic,1997)和《全美社会科课程标准—卓越的期待》(CurriculumStandardsofSo-cialStudies:ExpectationforExcellence)中进行了详尽的规定。(1)《全美自愿性经济学内容标准》中的小学经济教育目标1997年,美国经济教育委员会(NationalCouncilonEconomicEducation,简称NCEE)颁布《全美自愿性经济学内容标准》。这是美国第一部关于幼儿班至12年级经济教育的国家课程标准。该标准在前言中阐述了经济教育的基本目标。知识目标:①理解基本经济概念,能够找出影响生活的各种经济问题,避免发生因不懂经济学而犯的错误;②了解有关美国经济的一些事实,包括失业、通货膨胀、现行的资费标准和利息率等;③理解人们看待经济问题时会存在不同的观点。能力目标:①确定经济问题、选择、利润和成本;②分析经济环境中激励对工作的影响;③考察经济条件和公共政策变化所带来的后果;④收集经济证据,比较利润与成本。为了实现经济教育的这些目标,教育委员会又制定了贯穿幼儿园到12年级的20条内容,针对幼儿园到4年级、5年级~8年级、9年级~12年级,每一条内容提出了三种不同的学习基准。例如,该内容中的第一条为:学生能理解的生产资源有限,人们不能得到他们所要的所有产品和服务,结果是他们必需选择某些东西,放弃其他的东西。针对幼儿园到4年级提出:人们需要做出选择是因为不能拥有所想要的一切;经济需求是一种欲望,可以通过消费商品、享受服务或从事休闲活动得到满足;商品是可以满足人们需要的物品;服务是可以满足人们需要的行为;人们对商品和服务的选择决定了资源怎样被利用;一旦做出选择,就意味着其他一些东西被放弃;企业家是组织生产资源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的人;生产者是指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的人等15条具体基准。总之,美国小学阶段的经济教育目标就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经济教育概念,开始学会抉择。(2)《全美社会科课程标准———卓越的期待》中的小学经济教育目标美国全国社会科协会于1994年推出的《社会科课程标准:卓越的期望》是美国课程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社会科课程标准,在美国国内和国际上都影响深远。该课程标准以10大主题轴(thematicstrands)的形式构建了社会科课程结构。 这10大主题轴分别是:文化;时间;连续与变迁;人、地与环境;个人发展与认同;个人、团体与制度;权力、权威与管理;生产、分配与消费;科学、技术与社会;全球联系;公民意识与实践。其中“生产、分配与消费”主题轴主要涉及经济内容。该主题轴分别描述了学生在低、中高年级应达到的经济教育目标。低年级应达到的目标如下:低年级阶段的学生要学会区别“想要”和“需要”,通过比较自身与他人的经济体验去探索经济决策,进而思考这些决策给不同的群体、社区、国家等所带来的影响。为了达到以上目标,又对低年段作了详细的预期目标,被确定为:(1)举例说明稀缺性和选择影响着我们的经济决策;(2)分清需要和想要;(3)从范例中分辨出属于私人还是公共的商品和服务;(4)说出构成经济体系的各种不同机构,如家庭、工人、银行、工会、政府部门、小型商业机构、大公司等;(5)描述我们怎样依靠特定工种和工作方式的工人,他们服务于生产、商品与服务的交易;(6)描述动机、价值观传统和习惯在经济决策中的影响;(7)解释并说明金钱在日常生活中的角色;(8)描述供给和需求的价格关系;(9)使用经济学概念如供给、需求、价格去帮助解释社区和国家中的事情;(10)用经济学概念分析当地经济问题,如怎样减少垃圾。从上述主题轴中的经济教育课程目标可以看出:(1)美国对小学阶段的经济教育尤为重视。其目标的详细性和深刻性远超过我国小学阶段,甚至超过我国初中的经济教育课程;(2)目标的逻辑性。目标根据人的认知发展的阶段性,用螺旋上升的方式来构建。(3)目标内容的全面性。内容涵盖了经济学的基本要素,便于经济学知识的构筑。 2.韩国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现状韩国中小学的经济教育是通过社会科课程实施的。1987年韩国进行了第五次教材改革,在课程中增加了大量的经济学内容,另外对各学段的经济教育目标作了具体规定。其中小学阶段的经济教育目标为:教育诱导学生从小关心经济生活,养成良好的经济生活习惯和正确的生活态度,对周围的经济生活产生兴趣,并能用简单的用语来叙述发生在身边的经济现象;培养学生合理参与经济生活的能力和素质。低年级(1~4年级)重点放在养成正确的经济生活习惯和形成良好生活态度上;高年级重点放在能够正确理解与经济有关的基本概念,在较高的层次上关心经济生活,培养对经济生活的浓厚兴趣和参与经济生活的能力与素质。与美国相比,韩国没有独立的经济教育课程,而是通过社会科课程进行实施的。由于各国国情不同,经济教育目标会存在差异,但也有共同的特点,如美、韩两国都旨在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和掌握基本的经济概念。可见对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实施经济教育的重要性,它可以使我们从小养成良好的经济习惯。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一直把“德育”作为社会科课程的主要目标,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美韩等国的经验对于我们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二、我国小学经济教育课程目标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经济教育在小学阶段涉及到的内容很少,相比发达国家,在理论研究和实际教学中还存在很大差距。在小学尚未设置独立经济教育课程,只有少量与经济相关的内容存于社会科课程中,如品德与社会课程个别单元涉及了经济内容。随着“国家三级课程体系”改革序幕的拉开,有些发达地区出现了经济教育的校本课程,如浙江省兰溪市实验小学开设的《理财与生活》和宜昌市大公桥小学开设的《经营与消费》等。关于小学经济教育目标在《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中有所涉及,以下添加着重号部分为经济教育目标:《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中的经济教育目标 (一)情感•态度•价值观1.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养成自尊自主、乐观向上、热爱科学、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的态度。 2.在生活中养成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友爱宽容、公平公正、热爱集体、团结合作、有责任心的品质。 (二)能力1.学习从不同的角度观察、认识、分析社会事物和现象,尝试合理地、有创意地探究和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学习对生活中遇到的道德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三)知识 1.初步了解儿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初步理解个体与群体的互动关系。了解一些社会组织机构和社会规则,初步懂得规则、法律对于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意义。 2.初步了解生产、消费活动与人们生活的关系。知道科学技术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影响。 3.了解一些基本的地理知识,理解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关系,简单了解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一些共同问题。 相比较美、韩等国,我国对于经济教育目标研究的敏感度不够,存在的问题有很多,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理论研究不足通过搜索数据库可以发现,关于经济教育的论文还比较少,专门写经济教育目标的论文更是很少,大多零散地出现在对经济教育情况整体描述的文章中。另外,对于国外的经济教育研究多于国内,如对美国、俄罗斯等国家经济教育研究的学术论文都有涉及,而对我国经济教育研究的文章很难找到。且研究的深度不够,大多是对我国经济教育进行宏观的文本研究,缺乏深入课堂、深入实际教学中进行的调查。只有把文本研究和实际调查相结合,才能深刻把握经济教育的实质。 2.比较研究不够细致以中、美两国为例,研究者趋向于把两国的经济教育总体情况作一个比较,缺乏从微观视角入手,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等方面作详细比较。就中美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而言,可以从“二者有什么共同点?二者有什么差异,以及产生差异的原因?”等方面作细致比较。总之比较得越细致,越能深刻把握其实质,越能更好地指导实践。 3.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过于笼统,缺乏阶段性和递进性如美国在经济教育总目标下,对幼儿园到4年级、5年级~8年级、9年级~12年级提出了三种不同的学习基准。对每个阶段具体应该掌握什么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而且每个阶段的目标呈螺旋式上升。以我国的《品德与社会》而言,经济学相关目标分散于课程的三维分目标内,缺乏不同年级或年段的目标,更谈不上目标的阶段性和递进性。因此,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亟待优化。 4.经济教育目标侧重在经济生活中道德品质的培养,缺乏经济学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是我们一直所推崇的,但是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再也不是一个谈金钱、谈利益可耻的年代。在我国社会科课程目标中,经济教育目标和道德教育目标混杂在一起,更多的是教育学生如何看待财富的问题,缺乏从经济视角看待生活中的经济现象。如课程目标中的“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等原则,体现的就是学生在经济生活中所应该具备的道德品格。我国小学的经济教育可以说是以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为指向的。这一事实与我国社会科课程突出道德教育相关。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该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为优秀、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因而,经济学相关目标也指向了经济道德品质的培养,经济教育被作为品德教育的一部分。与我国相比,美国经济教育以公民素质的培养为宗旨,即以培养理性公民为目的。经济教育目标包括了丰富的认知方面要求,以及选择能力和决策能力等技能方面的要求。 三、我国小学经济教育研究的发展趋势 1.加强小学经济教育目标的基础理论研究我国经济教育目标的研究相比较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有利于我国经济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对相关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其中包括目标、经济教育、经济教育目标等一组概念。这些概念的界定,是研究经济教育目标的起点。(2)对研究方法进行重新审视。对于经济教育目标的研究应该把文本研究和实际研究相结合,深入课堂,对教师、学生、家长等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这样得出的结论对我国经济教育目标的制定和实际教学才更有借鉴价值。(3)引进国外先进经济教育理论。美国一直走在经济教育前沿,如对“朴素理论”和皮亚杰的“经济认知理论”的引进,为我国经济教育目标的制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2.优化我国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我国目前小学阶段的经济教育目标包含在社会科课程标准之中,但对于经济教育目标涉及的很少,且不够完整和深刻。因此,我国经济教育目标急需优化。我们可以尝试用这样的思路:首先我们可以从目标的来源(学习者的需要、社会需要、学科需要)以及三种基本取向(行为目标、展开性目标、表现性目标)来厘清小学经济教育目标的确立依据。然后根据目标确立的原则———基础性与发展性、连续性与一致性、全面性与差异性、科学性与人文性,对小学经济教育目标进行优化。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以及霍恩斯坦的目标分类理论,为我们目标的优化提供了思路。因此,我们可以把目标分类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对小学阶段的经济教育目标进行具体的优化。根据我国基础教育课程实施的现状,设置独立的经济教育课程标准还不可能,但是可以把这样的优化思路用在社会科课程标准经济教育目标的制定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研制自己的校本课程,制订适合于本地区的经济教育目标。 3.处理好经济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关系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教育的发展,首先,我们必须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我国学者檀传宝针对学校德育如何适应市场经济,提出了“一方面学校教育告别羞于言利的陈腐思维,直面经济生活的实际需要,提供充分、全面的经济(学)教育;另一方面要求学校教育同时注意开展‘富的教育’、自觉承担德育的超越使命等。两个方面相互诠释、缺一不可”。这里“富的教育”的思想源自日本教育家小原国芳,它指既要教会学生去创造财富,又要教育学生正确看待财富,实质上是要让学生更好地学会驾驭财富,形成正确的财富观。我国目前的经济教育倾向于后者,注重学生经济生活中的道德品质,对经济学的知识和技能关注较少。在现实教育生活中,对我们个体还是社会而言,我们需要的是道德规则和经济规则的相统一。所以我国经济教育的未来发展,二者必须兼有之。 4.出台基础教育阶段的经济教育保障政策国外一些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他们在经济上的成功得益于其对教育的关注,尤其是对经济教育的关注。相比之下,我国的经济教育还比较落后。因此,急需出台有关经济教育的政策。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1)从国家层面,应该出台有关基础教育阶段经济教育的文件,通过自上而下的推动,促进基础教育阶段经济教育的发展;(2)在社会层面,允许更多的经济教育的社会团体出现,借助社会力量提高我国学生的经济素养和创业精神;(3)在教育层面,建立经济教育专业教师培养制度,培养科班出身的经济教育教师。因为教师是学生的直接“对话者”,教师本身也是课程,所以从教师出发,丰富教师的经济学知识,会对学校经济教育的提高起到直接的作用。 作者:房飞飞任京民单位:云南民族大学 教育经济论文:高等职业教育经济法理论与实训教材建设与应用研究 高等职业教育经济法理论与实训教材建设与应用研究 培养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才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基本目标,同时也是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材建设的基本出发点。现在使用的教材无论是权威性推荐教材还是自编教材都主要是供教师上课讲授使用。由于实践教学在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中功效显著、分量极重,其教材建设在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也应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践教学一般都占到总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目前虽有少量教材每章后面附有思考题,但也只能供同学们巩固在课堂教学中已教授的知识,缺乏通过相应真实案例对知识点进行准确剖析。而且实践教学在各地情况差异较大,教学规范性参差不齐,内容繁杂,缺乏较为统一的标准。各院校目前对通用的实践教学教材的建设普遍重视不够,已成为制约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的薄弱环节。 一、教材研究的目标 教材研究总的目标是对我国高职院校经济法教材的总体情况和发展前景作整体把握,按照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根本任务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经济法教材体系和内容,以激励和促进高职经济法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具体目标是: 1.摒弃从理论到理论并追求结构体系完整的编写方式,将理论教材与实训教材合二为一,根据高职院校的特色和学生的就业需要,精选教材内容,创新教材结构,将理论与实务融为一体。以“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归纳总结”的技术应用探索学习模式贯穿高职教学的各个阶段,培养学生动手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 2.促进教材研究的稳步持续运作。构建教材本身不是目的,其目的在于以教材促教改,使高职经济法教学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3.通过建设、评价、改革、再评价,形成一套良性循环的机制,使法学教育走健康发展之路;同时在法学教育的发展与评价过程中,总结出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法学教育模式与可行途径。 二、高职教材编写秉承的原则 要实现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基本目标,就必须摒弃从理论到理论并追求结构体系完整的教材编写方式,将理论教材与实训教材合二为一,根据高职院校的特色和学生的就业需要,精选教材内容,创新教材结构,将法理与实务融为一体,并突出其实践性。让学生掌握经济法的操作技能,把学生从枯燥的法律理论中解脱出来,让学生感受经济法的真实性和应用性,从而激发其学习的积极性。 (一)理论和实践相统一 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部对高职院校“突出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理论知识以必需够用为度”的教学要求,高职教材必须同时兼顾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立足于强化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教育,着眼于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体现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通过对基本知识、基本实务问题的科学编排和准确阐述;教学素材(包括案例释疑和课后习题)的精心选取;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以及相关问题的展现,将知识与技能有机地融合起来,突出职业性、应用性的要求和方法论的内容,注重对学生应用能力包括识别能力、归纳能力、解释能力、提高能力的培养和训练,真正实现从“教学生以知识”到“予学生以方法的转化”,从而使教材真正符合培养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实际需要。 (二)综合性和针对性相统一 一方面,现代社会许多职业岗位需要的能力是综合性的,用到的知识涉及多个学科;另一方面,不少职业技术岗位又是高度专门化的,必须给予针对性较强的专门指导和训练。在编写体例上,应从学生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结构考虑,将实践中可能涉及的法律整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法律体系。为了解决“综合性”与“专门化”之间的矛盾,一些课程的教材应采用富有弹性的模块式内容结构,对知识与能力进行有目的的融合和整合,将若干个知识点组成一个模块,每个模块既是教材的有利组成部分,本身又是相对完整而又开放的单位,便于组织教和学。 (三)教材建设与教学改革相统一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载体,是为教学目标服务的,因此教材建设应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新兴教材的出现,必须植根于教学改革的成果之上,反过来又会促进教改目标的实现。现代高职教育必须进一步把以教师为主体的传统观念转变到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育观念上来;把重理论、轻实践转变为突出实践;把以知识传授为主线转变为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在教材建设方面,也应相应地强调学生创造能力、创新精神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上来,并不断把教学改革的有效成果、先进方法、新颖内容在教材中反映出来,从而进一步促进教学改革的深化。 三、经济法教材的构建 在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课题“高等职业教育经济法教材建设的研究与实验”阶段性成果之一《经济法理论与实训校本教程》的开发与建设中,我们基于上述认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教材体系的应用性 我国经济法学蓬勃发展了30多年,在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中,对经济法概念、调整对象的研讨始终是我国经济法学界乃至整个法学界所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是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应用能力,因而在经济法的概念上,我们摒弃了深奥晦涩的“本科式”理论讲解,侧重于学界基本共识。关于其调整对象,我们认为:经济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重要的功能是通过法律调整保证和促进国家调节机制与市场调节机制的有机结合,而实现这种结合的法律方式就是建立协调统一的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与劳动法。经济法体系作为科学范畴必须边界清晰、逻辑严密,如果将与经济法有联系的法律规范如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都纳入经济法体系,不仅会造成经济法体系的庞杂混乱,而且会使经济法的理论研究限于矛盾,导致经济法教学混乱。因此,在经济法教材的体系架构方面,我们围绕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与劳动法律制度三大调整对象展开。任何一个法律从业人员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每个部门法的每个问题都有深入的研究,而应具备合理的法律知识结构。应力求重点,舍弃三大调整对象中日常生活不常见的政府采购法、计划法、价格法、会计法、审计法等子部门法。这样的教材体系既充分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宗旨,又满足了高等职业教育“突出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理论知识以必需够用为度”的教学要求。 (二)教材内容的时代性与实践性 《经济法理论与实训校本教程》以最新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为依据,以教材编写者多年的教学心得和知识积累为基础,如最新的法律规定为2012年4月28日正式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女职工产假、工作日哺乳时间等规定变化较大,给读者以清新的时代气息。 针对以往高职经济法教材的编写,往往从思想上批判了本科教材的“压缩饼干”、中职教材的“发面馒头”,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仅仅注重内容上的增减变化,依然过分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基础理论分量过重,应用技能比例偏轻的问题,《经济法理论与实训校本教程》更加侧重于实践技能的培养。我们以劳动法律制度中“范跑跑”事件的分析为例:汶川地震发生后,都江堰光亚学校教师范美忠在网上发表《那一刻地动山摇》这篇文章,披露了在地震发生那一刻,自己率先跑出教室而弃学生不顾的心路历程,更因“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这句话引起众怒,被广大网民戏称“范跑跑”。各个新闻媒体及各大网站相继报道了此事,“范跑跑”一时成为备受争议的人物,引发了社会各界强烈讨论与反思,之后学校向他发出解聘通知。就学校解聘他一事是否合法,不得不引起我们理智的思考。学校解聘“范跑跑”的依据是什么呢?《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都江堰光亚学校系民办学校,解聘“范跑跑”适用《劳动合同法》并无问题。但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范美忠并无《劳动合同法》第39条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也无第40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也非依法裁员,因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显然没有法律依据。另外,从程序上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因此,解聘范美忠不管从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存在问题,学校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案例分析,不仅使学生感到亲切而且学理解读深刻、逻辑严密,有利于其应用能力的培养。 (三)教材的可读性 教材的引例材料均来源于近年媒体、网络的新闻报道既真实又贴近生活,知识点讲解的同时又穿插大量国内外经济法热点案例,如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贾国宇案等,使深奥的专业术语及复杂的理论浅显易懂、简洁明了,易为学生接受。检验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各章节后所附习题绝大多数来源于近年司法考试真题,针对题目,详细分析该题的命题思路、答题思路与技巧,详细列出本题所考查的法律条文,并画龙点睛地阐明相关的法学理论,对照这些法条和理论,详细分析各选项,从而得出正确答案,侧重提高学生驾驭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育经济论文:论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特点与向度 【内容提要】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所创造的能促进社会经济增长和发展,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效应。思想政治教育既具有一般事物所拥有的性质和特点,又具有其自身特有的属性及表现形态。其经济价值的四个基本特点分别为:依存性;间接性;多端性;两面性。这些性质和特点又内在地决定了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向度。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性质特点表现形态 一、 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基本特点 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基本特点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在对劳动生产、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并发挥作用过程中表现出的稳定的、独特的属性。它既蕴涵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一般社会价值共性,又凸显了思想政治教育在经济活动中的特殊价值个性。 1.依存性 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依存性是指思想政治教育能否对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及其程度,它随着人类社会主导类型经济形态的更替和特定国家中心任务的变迁而改变其自身作用的质与量。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呈逐渐上升的发展轨迹。循用潘懋元教授的观点①表述为:“农业经济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游离于经济活动之外;工业经济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处于经济活动边缘;知识经济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被提高到经济活动的中心”。造成上述景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这三种经济形态的更替。它们的生产要素分别为:土地和劳动力(以数量为主);资本、劳动力(数量和素质并重,以数量为主)和原材料;知识、科技和劳动力(以素质为主,包括思想政治等非技能性素质)。而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大小取决于社会占主导类型的经济形态,取决于这种经济形态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①潘懋元教授原观点为:农业经济时代,大学游离于经济社会之外;工业经济时代,大学处于经济社会边缘;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大学被推向到经济社会的中心。参见潘懋元、刘振天:《发挥大学中心作用促进知识经济发展》,载《教育发展研究》1999年第6期。)资源与生产要素,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特别是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等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限度。由此不难瞥见,伴随着三种经济形态的更替,劳动者的素质、精神性因素在劳动生产和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呈线性攀升。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也逐渐彰显。 近年来,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之所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这与我国正步入工业经济社会进程,少数行业进入了知识经济行列,而且知识经济还必将成为我国主导经济形态是紧密相连的。特别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可以预见,在一个以知识经济为主导的社会里,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将会得到更加广泛的体现,也会被更多的人所认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在经济发展主要依靠科技的知识经济时代,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对经济、科技的发展更为突出和重要。”①而提高人的素质(主要是非技能性素质),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精神转化为物质等正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功能和优秀使命。这从一个视角说明了其经济价值的发挥程度与经济形态的更替是紧密相连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国家中心任务由政治性任务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特别是从1992年(此年,党的十四大召开,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人们开始重视和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此后,思想政治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功能日益凸显,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研究也日趋深入。同志指出:“现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服务和保证这个中心任务的完成。经济建设要搞上去,必须要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没有政治条件和政治保证,社会不稳定,经济就搞不上去,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发挥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保证经济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② 2.间接性 在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形态结构中,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归属于间接性价值之列,即与智能教育、科技教育等直接对经济活动产生影响相比,思想政治教育对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往往是通过改变构成经济活动的中介环节或相关因素来实现的。“教育和经济效益并非是一种直接的线性关系,也就是说,教育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和产生经济效益,它往往需要经过一个中间环节作用于经济活动之后,才能产生经济效益。”③这种间接性具体表现在要素、环节和过程、机制等层面。 (1)要素、环节层面。思想政治教育一般是通过影响经济活动中的以下有关环节、因素为中介来发挥其经济价值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能够形成、培育的一定的经济文化、经济思想(思潮)、经济制度、经济道德、科技精神等,也就是思想政治教育作用于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来影响整个社会经济行为的价值取向。劳动者与经济组织、劳动者和劳动者以及经济组织和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劳动者除了智能技术以外的素质,特别是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等和潜能发挥程度、劳动态度(含积极性与创造性)、动机水平以及主体意识、竞争意识和科技意识,效益观念与时间观念等等。 (2)过程、机制层面。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实现中的过程、机制的间接性是指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提高劳动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潜能的发挥等,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这个过程包括两个阶段:第一,内化阶段。教育者将社会要求的政治思想、道德规范等传递给受教育者(劳动者),影响受教育者(劳动者)的情感、意志和动机,激发其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外化阶段。受教育者(劳动者)在思想政治教育的激发下,把与劳动、生产有关的精神性因素变为实际劳动行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聪明才智,提高劳动生产率,产生了物质价值(经济价值)。这个“价值”是劳动者素质和劳动活动的“物化”④。在这个阶段,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劳动者这个中间环节作用于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也就是以间接的途径参与了创造物质价值(经济价值)。马克思指出:“教育会生产劳动能力。”⑤这个过程、机制示意图如下: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对象(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物质价值(①张耀灿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86页。②《、邓小平和论思想政治工作》,学习出版社,2000年,第8-9页。③范先左:《教育经济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58页。④项久雨:《论思想道德教育价值的表现形态》,载《江汉论坛》2003年第2期。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10页。) 3.多端性 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多端性,即思想政治教育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既可以表现为宏观层次对整个国家经济活动产生影响,也可以表现为中观层次对某个经济组织、团体的经济活动产生影响,还可以在微观层次对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施加影响。 (1)宏观层次。同志指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党和国家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只有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这一政治优势,才能保证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从而为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提供强大动力与保证。”① (2)中观层次。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中观层次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对一个经济单位、组织和团体等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影响。这个层次价值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群体价值在经济领域的具体表现。而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的“文化管理理论”,则为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发挥中观层次的经济价值提供了学理支撑。“文化管理强调企业与员工、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信念、利益、目标远景等的协调一致性,通过共同的价值观、信仰、道德、习俗和礼仪等文化要素的作用,实现对人的规范作用……从而显示出较强的协调力和控制力。”② (3)微观层次。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依赖于包含思想政治教育在内的全面教育。“只有全面教育,才会有劳动者全面素质的提高,否则,仅仅重视劳动者智能的培养,忽视对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劳动态度等方面的引导、培养。教育的经济价值就会降低,甚至是负数。”③就劳动者的主观世界而言,受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特别是劳动价值观)、道德观、心理素质以及主体意识、竞争意识、效益观念和时间观念等制约。而培育、提高劳动者的上述观念、素质和品质等正是思想政治教育在经济活动中的基本功能。 4.两面性 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两面性具体表述是,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形成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对经济发挥影响既可以是维护性的,即维持和保存社会既定的经济态势;也可以是变革性的,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孕育和发展新的社会意识形态,充当经济和社会变革的思想先导。这种变革既可以发挥正面的积极功能,就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也可能是负面的消极功能:阻碍、束缚、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当前,使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其正面的积极功能,一方面要重视优秀民族文化的承扬,使那些对历史发展具有必然性的文化得以继承和发展。在这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对经济发展的积极变革功能,主动参与建设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 二、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向度 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向度包括思想政治教育为经济活动的开展提供方向保证、营造环境、参与管理、精神动力激发等四个方面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对经济发展的方向保证价值思想理论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解放生产力,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前提,对经济发展起(①载《人民日报》2000年6月29日。②吴松强:《“知识经济”视角下文化管理实施对策探讨》,载《江苏商论》2007年第11期。③王殿卿、李春玲:《新编大学德育学》,四川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63页。)着导向和调节作用。从人类文明发展史来看,任何一种社会,在经济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都要以自己的思想体系影响社会生产、制约经济发展方向。我国以“三个有利于”标准作为判断和衡量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价值标准。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把先进的思想和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灌输于人,成为经济建设的有力保证。 2.思想政治教育对经济进步的环境营造价值市场经济具有经济和道德的“两面性”,即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虽然具有其经济合理性,但同时也内含着一定的社会风险和道德风险,如果缺乏必要的社会规范和道德约束。单纯的经济利益驱动和效益最大化追求,不仅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实利主义风气和个人利己主义的冲动,而且难以保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更难以确保人类和自然资源以及生态环境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因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必要的社会规导和限制,它要求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不仅要有清晰的法律规范界定,而且要有明确的伦理道德约束。① 事实证明,市场经济一旦缺乏良好的道德环境、法制环境和文化环境,往往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并阻碍经济的发展。因而思想政治教育对经济发展的价值之一就是为其发展扫除精神障碍,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精神环境和社会风气。形成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认识、道德、社会心理环境。 3.思想政治教育在经济活动中参与管理的价值社会物质利益的激励、法律与规章制度的约束和思想政治教育是经济管理的三块宝石。当代经营管理是建立在社会人、文化人的基础之上的,尊重人、关心人、激励人和开发人将是一切组织的根本所在。②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作用显得日益突出,企业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员工的科学文化技能、敬业精神和劳动积极性等的充分发挥。传统的“见物不见人”的管理方式逐渐被冷落,思想政治教育得到普遍重视。对于管理者来说,只有和员工形成精神的真正沟通,才能把管理者的思想、企业的目标变成员工的自觉行为。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劳动的主要形式成为脑力劳动,其劳动强度和质量均取决于人的自觉性、责任感和角色意识的强弱。创造性脑力劳动必须依靠劳动者自我控制和自主行为。因此,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就更加需要借助思想政治教育来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培养其对企业的忠诚意识,那种认为只有严格管理的规章制度才是有效的组织原则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思想政治教育参与管理,承担了管理职能,而且是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此,日益丰富了其经济价值。 4.思想政治教育对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精神动力价值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因素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具潜力的主导性因素,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对推动经济活动开展的精神动力价值在于:首先,激发人的活力。即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思想政治教育本身的作用在于使人们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行为,联系生产力的内涵来认识思想政治教育的这一作用,可以具体理解为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激发和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加速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其次,变革生产关系。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人们认识到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才能使人们投入到这一实践中去,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最后,思想政治教育还可以提供正确的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等诸多的方法论。在这个意义上,思想政治教育对生产力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精神动力激发价值。 教育经济论文:教育经济学理论研究文献综述 教育经济学研究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前苏联,其理论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 主要建立在以舒尔茨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家所创立的人力资本理论基础之上。人力资本理论之后由贝克尔及丹尼森等学者进一步发展, 成为教育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和优秀内容。进入到20世纪70年代,由于西方国家的经济危机,人力资本论受到质疑,涌现出新的理论流派。当跨入新时期,伴随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教育的不断普及, 各种全新的理论不断涌现。本文将对教育经济学主要的理论发展做一个全面的综述。 一、教育经济学研究的缘起和雏形 教育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学科,具有一定的学科体系结构,首先起源于西方,而后传播到世界各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科学技术得到迅速发展并被广泛应用于生产力,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促进了世界范围内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日益认识到掌握科学技术的重要性,要掌握科技,教育是关键。从而激发了人们对受教育的需求,因此教育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提高,逐渐成为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这为教育经济学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另一方面,计量经济学的发展解开了剩余因子之谜,论证出教育是剩余因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刺激经济增长的十分重要的因素,计量经济学的发展也促进了教育经济学的诞生。 20世纪20年代,教育经济学以独立学科的形式最早出现在前苏联,它创建的标志是前苏联著名经济学家斯特鲁米林(c.t. ctpymnjinh)于1924年发表的《国民教育的经济意义》,这是世界上最早用数量统计的方法阐述教育的国民经济意义的论文,被称作世界上第一篇教育经济学论文。论文系统地研究了年龄、工龄、教育程度对劳动技能的影响。斯特鲁米林认为年龄、工龄和教育程度均影响劳动技能的高低;论证了教育程度与劳动技能成正相关。 西方最早研究教育经济学的论文是美国学者约翰·沃尔什(j.r. walsh)于1935年发表在美国《经济学季刊》上的《人力的资本观》,它被认为是西方国家研究教育经济学的第一篇论文。沃尔什主要从学生达到可以入大学的年龄算起,认为只有大学教育及其他专业教育才具有资本的特征。大学教育和专业教育可以取得收益但要付出代价,偿还代价之后可以带来利润或经济效应。[1] 到20世纪60年代,教育经济学在西方才真正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现。这一期间,美国的舒尔茨、贝克尔、丹尼森等代表的以人力资本理论为理论基础和优秀内容的西方教育经济学成为主流派。舒尔茨(t.w. schultz)在《人力资本投资》、《教育的经济价值》、《对人投资的思考》等系列论文中对人力资本理论进行了深化和系统化。其基本理论可概括为重视人力资本投资,教育投资是人力资本的重要源泉。他认为教育投资的最大特点是对人的劳动质的方面去衡量,而不是从量的方面去判断,即把人的劳动看作是教育装备的结果。劳动的教育装备率高,劳动生产率也就高,从而增强创造收入的能力。 与舒尔茨的宏观视野不一样的,加里·贝克尔(g.s. becker)着眼于人力资本理论微观领域的研究,并用具体数字计算和实证研究论证了不同教育等级之间的收益率差别。他认为个人通过教育等提高能力和人力资本积蓄,由此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得到较高收入。 除了舒尔茨和贝克尔外,推动人力资本理论发展的另一重要人物是爱德华·丹尼森(e. f. denison),他于1962年著有《美国经济增长的资料和我们的选择》。他把教育因素视为人力资本因素的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经济增长多因素分析法”,细致地计算了教育的经济价值。他的主要贡献在于具体的计算方法上更加细致和精确。 至此,西方国家提出的人力资本理论从创立起就强调了教育投资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关联性,经济要发展就要重视人力资本的投资,毫无疑问教育是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源泉,所以也要重视教育投资。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人力资本理论是教育经济学产生和形成的直接理论来源。 1962年英国伦敦布鲁诺大学社会科学院院长约翰·维泽( j. e. vaizey)出版了第一本正式以学科命名的专著《教育经济学》,系统地阐述了教育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标志着教育经济学的产生。1963年,国际经济学学会召开了第一次教育国际学术会议——教育经济学专题学术讨论会。会后于1966年出版了一本具有一定体系结构的《教育经济学选集》,这次会议的召开以及论文著作的出版也被视为教育经济学学科诞生的标志性事件。这样,教育经济学作为一门新的交叉学科,在世界各地学术界普遍地受到了高度关注。[2] 二、教育经济学研究的初步发展 进入20世纪70年代,教育经济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许多发展中国家纷纷学习和借鉴西方的研究成果,有关教育经济学的著作及论文层出不穷。但此时的西方国家遭遇严重的经济危机,经济萧条。国家在教育上的投资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不景气的经济状况与教育的不断扩张形成了尖锐的矛盾,人力资本理论表现出了“失灵”,催生出了各种反人力资本理论的新理论,重新评估教育的经济价值,使教育经济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影响比较大的理论主要有三种:筛选假设理论,劳动市场划分理论,社会化理论。 1.筛选假设理论(screening hypothesis)。是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提出的视教育为一种筛选装置,以帮助雇主识别不同能力的求职者,将他们安置到不同职业岗位上的理论。创始人是迈克尔·斯宾塞(andrewmichael. spence)和罗伯特·索洛(robert. merton solow)等。1972年,斯宾塞发表了《就业市场信号》一文,论述了教育作为就业市场上的生产力信号,以及如何发射信号。形成了严格的信号理论,也标志着筛选理论的建立。筛选理论对人力资本理论宣称的教育能够提高生产率大胆提出了质疑,极端地假设教育并不增加人力资本, 只是作为一种筛选装置筛选出生产能力较高的人。[3] 尽管筛选假设理论否认了人力资本,但它与人力资本理论并不相反。实际上它指出了教育促进经济增长的另外一条途径:促进社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正是筛选理论让人们认清了一个被忽视的事实,即教育的筛选作用无论是给个人还是给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所以,筛选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正是对人力资本理论的补充。 2.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labour market segmentation theory)。在新制度经济学的推动下,许多经济学家将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政府管制等引入劳动力市场研究,形成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着眼点是教育与工资问题的研究。主要代表人物有斯特·瑟罗(lester c. thurow),彼得·多林格尔(peter b. doeringer),迈克尔·皮奥里(michael j. piore)等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教育程度与工资水平成正比例关系是有条件的;劳动市场存在主要和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分割。资本主义的教育制度和体系是为劳动力市场提供人力, 而人力资本理论把本来分割成不同部分、具有封闭等级性的市场抽象地视为完全统一的竞争性市场, 基本前提就不正确。教育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就业分配上, 在于它决定一个人在何种市场上能谋求职位。在主要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本理论的教育程度与工资水平的正相关性成立,而在次要劳动力市场,上述命题不成立。[4]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并不否认教育的作用,它和人力资本理论最大的区别在于它除了将教育作为影响收入的一个重要内生变量之外,还将制度因素、雇主和雇主的工作态度因素等作为内生变量。可见,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是人力资本理论的补充和完善。 3.社会化理论(socialization theory)。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创始人是萨缪·鲍尔斯(samuel bowles)和赫伯特·金迪斯(herbert gintis)。1976年,鲍尔斯和金迪斯合著的《资本主义美国的学校教育:教育改革与经济生活的矛盾》引起强烈反响。他们认为教育的经济价值源于教育的社会功能。教育的社会功能远比教育提高知识技能对经济的影响更重要,而劳动者的表现则源自自身拥有的非知识化的个性特征(即非认知能力)。而教育的经济功能便是通过各种教育途径和手段使学生社会化,使不同的学生形成经济结构所需要的各种个性特征。[5] 总的来看,以上三种主要理论表面上都是对人力资本论的挑战甚至是反对,事实上,都是从其它侧面强调了教育会带来经济效益的增长,不管是对个人还是社会。某种程度上是对人力资本论的多角度的补充与拓展。但是普遍都忽视了教育的相对独立性和与经济生活相矛盾的一面,因而带有片面性,为教育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空间。 三、新时期教育经济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随着教育的不断普及,对教育经济学的研究也逐步深入,涌现出各种新理论。比如:关注人本文化的社会资本理论、基于新制度经济的教育产权理论。 1.社会资本理论。第一个对社会资本进行系统分析的是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 bourdieu)。1980年,布迪厄在《社会科学研究》杂志上发表了题为《社会资本随笔》的短文,正式提出了“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的概念。之后,美国学者詹姆斯·科尔曼和罗伯特·普特南等先后提出了社会资本理论并将其作为人力资本理论基础上的理论发展加以阐述。社会资本理论尚无统一定义, 但一般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 通过民众自由地将个体人力资本进行横向的社会组合而生成的能够促进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社会关系结构和社会心理结构。社会资本理论从群体人力资本角度研究社会经济, 更注重一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人际关系。社会资本理论研究方法弥补了人力资本理论研究方法的不足之处:首先,它提升了人的社会地位;其次,从微观层面为主的分析扩展到宏观层面;第三,社会资本理论直接把无形资本因素(社会心理)关系引入研究。教育的作用在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共同进步,不仅只是提高人力资本存量,也通过提高对社会关系的认知能力、制定合理的共享规范和合理的组织结构等社会资本存量,从而达到提高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目的。因此,研究教育经济学不能仅仅局限于人力资本的范畴,更应该通过社会资本来凝集人力资本,达到人力资本组合的帕累托最优。 2.教育产权理论。随着新制度经济学这一新的研究范式的崛起,国外学者很快将其方法的普适性运用到包括教育在内的社会分析之中。如美国学者亨利·汉斯曼(henry hansmann)研究发现营利企业和非营利性组织的逻辑是相同的,学校这类非营利性组织的非营利性实质是为了减少组织运行成本和交易费用的一种制度安排。新制度经济学对教育经济学领域的运用基本有两个走向:一是把新制度经济学作为一种新的视角,继而作为一种方法来分析教育中的问题;二是从新制度经济学中挖掘出与教育活动不同层面之间的联系。教育经济学中关于第一方面的研究就是运用制度变迁理论作为解释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的理论基础。关于第二个方面的研究则是将产权理论引入教育领域,对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问题进行制度分析,且提出了教育产权的概念及有关问题的探讨。 新制度经济学对教育经济学的贡献在于教育制度的变迁与教育制度的创新。通过制度变迁理论可以解释我国高等教育体制乏力的根源, 从而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管理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提供理论基础。事实证明,明确提出教育产权应该说是教育经济学研究的一个巨大飞跃。 四、总结 综上所述,教育经济学的研究一直是在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基础之上不断推进。起初有过强烈的反对之音,从而催生出了筛选假设理论,劳动市场划分理论,社会化理论。看似是对人力资本理论的质疑,实质上是一种补充。新时期的学者调整了研究的角度,把人力资本理论引申到了社会资本理论和教育产权理论,使得教育经济学的研究更加符合实际需要,丰富了研究的视角。笔者认为,反观21世纪的学界,研究成果没有多大突破性,仍然是在对以前的理论反复探讨。这门学科的下一步发展需要创见性的突破,才能为现在越来越复杂的教育领域提供新的指导。 教育经济论文:俄罗斯高等教育经济利益与质量的矛盾分析 摘要: 转型后俄罗斯高等教育经过10余年的发展,产业市场的格局已基本形成。俄罗斯教育产业市场化后,经济利益与教育质量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同时教育质量问题为转型后走上市场的俄罗斯教育行业敲响了警钟。俄罗斯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发展趋势令人深思。 关键词:俄罗斯高等教育 ;教育经费;教育质量 作者简介:徐明(1964-)男,黑龙江人,俄联邦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科学博士后研究员,现工作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法与经济管理学院。 一、俄罗斯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经费虽向高等教育倾斜但数额有限 俄罗斯教育部与财政部的教育预算虽向高等教育倾斜但数额有限。转型后俄罗斯教育经费在各层次的投入是向高等教育倾斜的,而教育投入的多寡却取决于国家经济运行状况。俄罗斯的能源经济与教育的关系,可以从其教育经费来源上得到答案。俄罗斯政府的预算取决于收入。俄罗斯能源产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5%,这也意味着能源经济发展的好坏将会影响到国家的总体收入,从而会影响到对教育的投入。近年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不断攀升,俄罗斯石油出口收入大增,不但拉动了国内经济,各领域的财政预算也节节攀升,教育也因此获益。近年俄罗斯联邦教育预算支出占国家预算总支出的百分比(%)为,1995年,教育总支出3.86%,高等教育占2.23%,1996教育总支出3.5%,高等教育占2.0%,1997年,教育总支出3.49%,高等教育占1.99%,1998年教育总支出3.44%,高等教育占2.06%,1999年教育总支出3.6%,高等教育占2.26%,2000年教育总支出3.75%,高等教育占2.28%,2001至今教育总支出均高于4%,高等教育占2.5%以上。由此可见,俄罗斯的高等教育预算与国家经济增长是成正比的,而俄罗斯国家经济的增长与能源经济的增长成正比。 近年来俄罗斯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石油出口。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公布的材料显示,俄罗斯整个财政预算收入的35%来自石油和天然气工业。2003年,俄石油行业收入达718亿美元,其中石油出口收入达407亿美元,石油产品出口收入达145亿美元。也就是说,俄罗斯高等教育在获得的国家财政预算中,每100美元中就有35美元是来源于石油行业。但即便如此,每年俄罗斯有150万人中学毕业,继续读大学的是少数。这点投入远远不能满足俄罗斯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俄罗斯一名技术专业的大学生的教育成本每年是2200美元,而国家只能投入500美元。 (二)俄罗斯高等教育的质量令人堪忧 不久前,俄罗斯进行了一次广泛的社会调查。调查表明,有44%的家庭愿意交费使子女接受高等教育,而俄罗斯的许多低收入家庭只能将收入的3.3-7.5%用于子女教育。美国家庭在这方面的教育支出是22%。这说明俄罗斯人对教育服务的支付能力尚且不足。与有限的支付能力相联系的还有择校的边际费用支出,一些家长为使孩子能上一所好学校还要额外支付数额不菲的“好处费”。这说明,尽管教育市场价格高,但消费者数量多,支付能力却较弱。在有偿教育条件下,俄罗斯的教育质量令人堪忧。整体来看,有偿教育的水平、技术保障、办学条件、教学内容与方法参差不齐。有的学校将教育作为追求收益的商业性活动,而不注重质量效益。但也有的学校却将教育质量视为办学的生命,将质量视为数量增加的必要前提基础。莫斯科国立社会大学校长瓦西里·茹可夫认为,只有在国家承担起经费的责任与义务的条件下,各学校才有可能全力以赴地提高教学质量,而不只是为了生存。[1] (三)俄罗斯高校扩招问题 一直以来,俄罗斯的国立大学预算内计划招生名额都多于自费名额。而私立大学却存在计划招生名额与实际招生名额的反差。如,1995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13.55万人,而实际招收5.24万人;1998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25.07万人,而实际招生17.71万人;2000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47.06万人,而实际招生35.72万人。[2]因为目前在俄罗斯人的意识中,俄罗斯国立教育要比私立的商业性教育有威望得多。这种供需矛盾是无法用增加国立大学预算外招自费生名额的方法来解决的。(类似问题在我们中国也同样存在。试想,如果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扩大自费生招收比例,不但会影响到生源质量,也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公平、公正问题。这种供需矛盾的存在短期内不会得到解决。)即便俄罗斯家庭中有44%的家长肯花大钱供孩子读大学(莫斯科市占50%以上),但并非肯花钱就能进入好大学。 (四)俄罗斯高等教育市场的无证经营问题 俄罗斯高等教育市场的无证经营问题历来以久。不规范的教育市场主要表现为违反许可证制度及教育活动中的行贿受贿等方面。俄罗斯教育部曾在70个联邦主体中,对大约700所高校及其分校进行过检查。结果表明,有100多所高校在违反许可证制度的情况下经营。 俄罗斯教育部最初规定国立大学招收的自费生数量不得超过预算内学生名额的25%。但是,如果至上而下的限制国立高校的自费招生的规定,会抑制社会需求。私立学校因有办学的自主权,开设了许多管理部、法学部、会计部等。这样本应进入联邦大学腰包的钱流失了。为了重新向国立大学吸引资金,教育部决定取消原定25%的限额。俄罗斯高等职业教育处负责人柳鲍维· 克拉夫佐娃提出,“原则上俄罗斯的高等院校可以招收70%的自费生”。[3]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只能获得余下的30%预算招生的拨款。任何一位校长,尽管想赚钱,也不想铤而走险。要知道国家预算拨款对他们来说是有保障的,至于他们是否能招来足够数量的收费学生对他们来说还是未知数。这导致在高校招生过程中,行贿受贿现象的出现,主要体现在决策人决定将某人招收为公费生或自费生、录取到某学校等环节上收取贿赂。“教育寻租”之风盛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五)俄罗斯高等教育的“灰色”消费 上大学前要花一大笔钱。据社会问卷调查显示,约有36%的人花钱请家教,36%的人花钱参加各种补习班、备考班,32%的人为能被录取支付“人情”费。去年莫斯科市每个家庭用于考大学的平均支出是725美元,非莫斯科市的家庭是280美元。为考入首都内大学“人情”费要花2500~3000美元。根据高等教育经济支出统计的预测,未来80%大学生的家庭花钱上大学的费用,在俄罗斯的总支出将为年均8.8亿美元。总体上用于孩子高等职业教育的费用年均50亿美元。这其中4.2亿是“灰色”消费,它们大多进了家庭教师的腰包或用于行贿。[4]可见,俄罗斯教育市场化需要加强规模与规范化管理,以减少准大学生们在入学前就落入教育“灰色”消费的陷阱。 二、俄罗斯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 (一)俄罗斯政府开始加大打击力度 对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俄罗斯早在1999年12月17日就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该法案规定,因教育服务质量破坏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有权终止学习合同并要求校方退还全部费用。随着向市场关系的过渡及收费教育的合法化,自费学生自然逐渐成为教育服务市场的消费者, 消费者有权向国家质量管理局或法院投诉。此外,“国家有偿教育服务条理法案”也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出台。为避免教育市场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国家推出了统一高考制度,2004年在莫斯科已有47000多名中学应届毕业生首次参加由国家统一命题的高考,这足以说明,俄罗斯已经开始为建立与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使教育市场化向文明迈进做好了相关的准备工作。[5] (二)俄罗斯教育市场化理念正在趋同 90年代初受到市场法则变化震荡的俄罗斯教育体系已经自然走向平衡。时间使人们认识到了教育市场化的代价,认识到了无形教育资产、教育质量及教育价格的关系。教育将成为预算的间接收入款项已被俄罗斯教育界普遍认同。教育投资在现代社会是盈利事业。美国研究者及新西伯利亚科学家的分析研究所都认为,在现代工业社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占工作人员的25%,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多半是由他们创造的。也就是说,他们对经济的贡献要远远高于他们在居民构成中的份额。相反,教育程度低于平均水平的人(大约占四分之一的居民)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只占10%。目前,教育投资是赢利事业及教育消费是可以得到回报的意识,可以说已经普遍得到俄罗斯社会的认同。俄罗斯要加入世贸组织,教育也要入世,为此教育界曾忧患重重。[6]不过,随着市场观念的转变,俄罗斯教育市场化理念正在趋同。 (三)俄罗斯教育市场有步入良性竞争轨道的趋势 随着教育产业市场的形成与发展,私立教育机构已从数量的竞争转向了质量的思考。这些机构更加重视现代化技术投入、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更多采用个性化的教学方法与管理方法,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办学体制灵活,更适应市场需求,教师的待遇普遍提高。与此同时,国立教育机构为保持竞争地位,也在利用与开发原有资源,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完善教育内容、教学方法与管理机制。这说明俄罗斯教育市场正在步入良性竞争轨道。显而易见,俄罗斯的收费教育不但不会取消,相反,名望高的学校收费会更高。 (四)教育走向国际市场 在“冷战”的最初几年, 美国总统的分析家在思考如何扩大美国的世界影响时,得出的结论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最有效方法是发展外国大学生教育。因为,对外国人的教育是一笔不小的经济收益。2000—2001年在美国高校就学的外国学生为547.867万人。根据美国国际教育学院2001年有关国际教育交流的统计资料,外国学生仅学费支出一项就为美国带来约60亿美元的经济收益,而用于学校教学的间接支出是95亿美元。美国政府对外国大学生的财政支持是45亿美元。这样,在一个学年内仅外国学生就为联邦各洲增加了近110亿美元的收入。澳大利亚作为教育水平弱于俄罗斯的国家每年在外国学生身上也能收入约20亿美元。 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成功经验极大地刺激了俄罗斯。俄罗斯还远远达不到这样的收益指数,每年大学招收的外国大学生约8万人,国家的经济收入年均只有1.5亿美元左右。为此,普京总统指出,俄罗斯作为一个大国,不能没有前景广阔的教育体系。问题在于,学生的学习是靠国家预算,还是商业基础。他号召高校校长讨论招收外国大学生问题,并着重强调独联体国家的大学生教育及其专家的培养问题。首先瞄准独联体国家的教育市场被普京总统列为是绝对首要的任务。[7] 俄罗斯首先加强了对独联体国家留学生教育市场的开发,确立了国际联合办学的新思路。(同样值得我们中国教育界反思的是,我国与俄罗斯有着优越的地域优势,近年来的经济发展令俄罗斯瞩目,教育水平与质量正逐步被世界认可,俄罗斯学生在其国内学习汉语的势头看长,特别是俄罗斯远东地区,我国教育收费和生活消费水平远低于欧美国家,但我们却没有把吸引俄罗斯留学生的教育市场开发问题重视起来。) (五)加快与国际教育市场接轨的进程 俄罗斯的一些高校为了与国际教育市场接轨和普及大众化高等教育,也开始实施学分制。在国际教育实践中,学分制在美国大学广泛推开。从1988年起,欧盟成员国为加速欧洲教育的一体化进程,开始在成员国内的145所大学普遍实施学分制。学分制保证了大学生稳定地接受高等教育,它已成为欧洲教育结构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到2000年已有一千多所欧洲大学推行了学分制,并以此作为大学之间交流与合作招生的依据。俄罗斯的高等教育在向国际化迈进的同时,正在建立科学的学时计算转换机制,已经多次专门组织俄罗斯高等职业教育学分制体系实施问题研讨会,交流学分制经验。科学的学时计算转换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大大地推动了俄罗斯与国际教育市场接轨的进程,为本国学生在国外大学继续深造铺平了道路。 三、俄罗斯高等教育的启示 目前,在俄罗斯,教育质量问题已经为俄罗斯敲响了警钟。在全俄罗斯,约有10%的大学达不到教育质量标准,俄联邦教育和科学监督局计划关闭一批国立和私立大学的分校,将有近百所分校被关闭。同时,自2004年9月起,俄罗斯开始禁止高校开办分校,并对现有的各高校分校展开教育质量大检查,不合格的专业、分校在关闭后,学生将被安排到其它大学继续学业。俄罗斯教育界长期以来把教育看成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认为如果以纯市场化的态度来对待教育会有害无益,这将使教育与受教育变成一种纯买卖关系,而不是社会公益事业,也将脱离民族特有文化发展的基础。教育质量问题为转型后走上市场的俄罗斯教育行业敲响了警钟。许多国家的商业化教育都是精英式的、高质量的、有限制的。通过以上数据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俄罗斯也有力争向这一方向发展的意图,这是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从计划到市场,转轨后的俄罗斯教育产业历经十余年的论战、实践,逐步走上市场化。我们国家的教育产业市场起步晚,考虑到教育体制及国情的因素,虽可以走市场之路,但并不适合完全的市场化。不过,在整个教育产业走向市场的过程中,体制内与体制外的教育产业交错融合,在很多方面,中、俄两国教育界所面临的问题、困难极其相似。无论是普及式的初等义务教育还是精英式的亦或大众化的高等教育,都被教育经费的“瓶颈”制约着。令人深思的是,中国教育受到的困扰来自的层面繁杂,远超俄罗斯,更需要教育立法与监督体系的保障;但俄罗斯的教育立法与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机制却远远走在了中国的前面。转型后的俄罗斯是一个充满矛盾的集合体,俄罗斯教育产业的市场化就孕育和发展在这个充满矛盾的集合体中,俄罗斯高等教育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教育经济论文:俄罗斯高等教育经济利益和质量的矛盾分析 转型后俄罗斯高等教育经过10余年的发展,产业市场的格局已基本形成。俄罗斯教育产业市场化后,经济利益和教育质量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同时教育质量新问题为转型后走上市场的俄罗斯教育行业敲响了警钟。俄罗斯存在的一些新问题及其发展趋向令人深思。 关键词:俄罗斯高等教育 ;教育经费;教育质量 一、俄罗斯高等教育存在的新问题 (一)教育经费虽向高等教育倾斜但数额有限 俄罗斯教育部和财政部的教育预算虽向高等教育倾斜但数额有限。转型后俄罗斯教育经费在各层次的投入是向高等教育倾斜的,而教育投入的多寡却取决于国家经济运行状况。俄罗斯的能源经济和教育的关系,可以从其教育经费来源上得到答案。俄罗斯政府的预算取决于收入。俄罗斯能源产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5%,这也意味着能源经济发展的好坏将会影响到国家的总体收入,从而会影响到对教育的投入。近年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不断攀升,俄罗斯石油出口收入大增,不但拉动了国内经济,各领域的财政预算也节节攀升,教育也因此获益。近年俄罗斯联邦教育预算支出占国家预算总支出的百分比(%)为,1995年,教育总支出3.86%,高等教育占2.23%,1996教育总支出3.5%,高等教育占2.0%,1997年,教育总支出3.49%,高等教育占1.99%,1998年教育总支出3.44%,高等教育占2.06%,1999年教育总支出3.6%,高等教育占2.26%,2000年教育总支出3.75%,高等教育占2.28%,2001至今教育总支出均高于4%,高等教育占2.5%以上。由此可见,俄罗斯的高等教育预算和国家经济增长是成正比的,而俄罗斯国家经济的增长和能源经济的增长成正比。 近年来俄罗斯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石油出口。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公布的材料显示,俄罗斯整个财政预算收入的35%来自石油和天然气工业。2003年,俄石油行业收入达718亿美元,其中石油出口收入达407亿美元,石油产品出口收入达145亿美元。也就是说,俄罗斯高等教育在获得的国家财政预算中,每100美元中就有35美元是来源于石油行业。但即便如此,每年俄罗斯有150万人中学毕业,继续读大学的是少数。这点投入远远不能满足俄罗斯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俄罗斯一名技术专业的大学生的教育成本每年是2200美元,而国家只能投入500美元。 (二)俄罗斯高等教育的质量令人堪忧 不久前,俄罗斯进行了一次广泛的社会调查。调查表明,有44%的家庭愿意交费使子女接受高等教育,而俄罗斯的许多低收入家庭只能将收入的3.3-7.5%用于子女教育。美国家庭在这方面的教育支出是22%。这说明俄罗斯人对教育服务的支付能力尚且不足。和有限的支付能力相联系的还有择校的边际费用支出,一些家长为使孩子能上一所好学校还要额外支付数额不菲的“好处费”。这说明,尽管教育市场价格高,但消费者数量多,支付能力却较弱。在有偿教育条件下,俄罗斯的教育质量令人堪忧。整体来看,有偿教育的水平、技术保障、办学条件、教学内容和方法参差不齐。有的学校将教育作为追求收益的商业性活动,而不注重质量效益。但也有的学校却将教育质量视为办学的生命,将质量视为数量增加的必要前提基础。莫斯科国立社会大学校长瓦西里·茹可夫认为,只有在国家承担起经费的责任和义务的条件下,各学校才有可能全力以赴地提高教学质量,而不只是为了生存。[1 (三)俄罗斯高校扩招新问题 一直以来,俄罗斯的国立大学预算内计划招生名额都多于自费名额。而私立大学却存在计划招生名额和实际招生名额的反差。如,1995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13.55万人,而实际招收5.24万人;1998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25.07万人,而实际招生17.71万人;2000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47.06万人,而实际招生35.72万人。[2因为目前在俄罗斯人的意识中,俄罗斯国立教育要比私立的商业性教育有威望得多。这种供需矛盾是无法用增加国立大学预算外招自费生名额的方法来解决的。(类似新问题在我们中国也同样存在。试想,假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扩大自费生招收比例,不但会影响到生源质量,也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公平、公正新问题。这种供需矛盾的存在短期内不会得到解决。)即便俄罗斯家庭中有44%的家长肯花大钱供孩子读大学(莫斯科市占50%以上),但并非肯花钱就能进入好大学。 (四)俄罗斯高等教育市场的无证经营新问题 俄罗斯高等教育市场的无证经营新问题历来以久。不规范的教育市场主要表现为违反许可证制度及教育活动中的行贿受贿等方面。俄罗斯教育部曾在70个联邦主体中,对大约700所高校及其分校进行过检查。结果表明,有100多所高校在违反许可证制度的情况下经营。 俄罗斯教育部最初规定国立大学招收的自费生数量不得超过预算内学生名额的25%。但是,假如至上而下的限制国立高校的自费招生的规定,会抑制社会需求。私立学校因有办学的自主权,开设了许多管理部、法学部、会计部等。这样本应进入联邦大学腰包的钱流失了。为了重新向国立大学吸引资金,教育部决定取消原定25%的限额。俄罗斯高等职业教育处负责人柳鲍维· 克拉夫佐娃提出,“原则上俄罗斯的高等院校可以招收70%的自费生”。[3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只能获得余下的30%预算招生的拨款。任何一位校长,尽管想赚钱,也不想铤而走险。要知道国家预算拨款对他们来说是有保障的,至于他们是否能招来足够数量的收费学生对他们来说还是未知数。这导致在高校招生过程中,行贿受贿现象的出现,主要体现在决策人决定将某人招收为公费生或自费生、录取到某学校等环节上收取贿赂。“教育寻租”之风盛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新问题。 (五)俄罗斯高等教育的“灰色”消费 上大学前要花一大笔钱。据社会问卷调查显示,约有36%的人花钱请家教,36%的人花钱参加各种补习班、备考班,32%的人为能被录取支付“人情”费。去年莫斯科市每个家庭用于考大学的平均支出是725美元,非莫斯科市的家庭是280美元。为考入首都内大学“人情”费要花2500~3000美元。根据高等教育经济支出统计的猜测,未来80%大学生的家庭花钱上大学的费用,在俄罗斯的总支出将为年均8.8亿美元。总体上用于孩子高等职业教育的费用年均50亿美元。这其中4.2亿是“灰色”消费,它们大多进了家庭教师的腰包或用于行贿。[4可见,俄罗斯教育市场化需要加强规模和规范化管理,以减少准大学生们在入学前就落入教育“灰色”消费的陷阱。 二、俄罗斯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向 (一)俄罗斯政府开始加大打击力度 对于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俄罗斯早在1999年12月17日就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该法案规定,因教育服务质量破坏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有权终止学习合同并要求校方退还全部费用。随着向市场关系的过渡及收费教育的合法化,自费学生自然逐渐成为教育服务市场的消费者, 消费者有权向国家质量管理局或法院投诉。此外,“国家有偿教育服务条理法案”也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出台。为避免教育市场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国家推出了统一高考制度,2004年在莫斯科已有47000多名中学应届毕业生首次参加由国家统一命题的高考,这足以说明,俄罗斯已经开始为建立和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使教育市场化向文明迈进做好了相关的预备工作。[5 (二)俄罗斯教育市场化理念正在趋同 90年代初受到市场法则变化震荡的俄罗斯教育体系已经自然走向平衡。时间使人们熟悉到了教育市场化的代价,熟悉到了无形教育资产、教育质量及教育价格的关系。教育将成为预算的间接收入款项已被俄罗斯教育界普遍认同。教育投资在现代社会是盈利事业。美国探究者及新西伯利亚科学家的分析探究所都认为,在现代工业社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占工作人员的25%,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多半是由他们创造的。也就是说,他们对经济的贡献要远远高于他们在居民构成中的份额。相反,教育程度低于平均水平的人(大约占四分之一的居民)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只占10%。目前,教育投资是赢利事业及教育消费是可以得到回报的意识,可以说已经普遍得到俄罗斯社会的认同。俄罗斯要加入世贸组织,教育也要入世,为此教育界曾忧患重重。[6不过,随着市场观念的转变,俄罗斯教育市场化理念正在趋同。 (三)俄罗斯教育市场有步入良性竞争轨道的趋向 随着教育产业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私立教育机构已从数量的竞争转向了质量的思索。这些机构更加重视现代化技术投入、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更多采用个性化的教学方法和管理方法,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办学体制灵活,更适应市场需求,教师的待遇普遍提高。和此同时,国立教育机构为保持竞争地位,也在利用和开发原有资源,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完善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和管理机制。这说明俄罗斯教育市场正在步入良性竞争轨道。显而易见,俄罗斯的收费教育不但不会取消,相反,名望高的学校收费会更高。 (四)教育走向国际市场 在“冷战”的最初几年, 美国总统的分析家在思索如何扩大美国的世界影响时,得出的结论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最有效方法是发展外国大学生教育。因为,对外国人的教育是一笔不小的经济收益。2000—2001年在美国高校就学的外国学生为547.867万人。根据美国国际教育学院2001年有关国际教育交流的统计资料,外国学生仅学费支出一项就为美国带来约60亿美元的经济收益,而用于学校教学的间接支出是95亿美元。美国政府对外国大学生的财政支持是45亿美元。这样,在一个学年内仅外国学生就为联邦各洲增加了近110亿美元的收入。澳大利亚作为教育水平弱于俄罗斯的国家每年在外国学生身上也能收入约20亿美元。 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成功经验极大地刺激了俄罗斯。俄罗斯还远远达不到这样的收益指数,每年大学招收的外国大学生约8万人,国家的经济收入年均只有1.5亿美元左右。为此,普京总统指出,俄罗斯作为一个大国,不能没有前景广阔的教育体系。新问题在于,学生的学习是靠国家预算,还是商业基础。他号召高校校长讨论招收外国大学生新问题,并着重强调独联体国家的大学生教育及其专家的培养新问题。首先瞄准独联体国家的教育市场被普京总统列为是绝对首要的任务。[7 俄罗斯首先加强了对独联体国家留学生教育市场的开发,确立了国际联合办学的新思路。(同样值得我们中国教育界反思的是,我国和俄罗斯有着优越的地域优势,近年来的经济发展令俄罗斯瞩目,教育水平和质量正逐步被世界认可,俄罗斯学生在其国内学习汉语的势头看长,非凡是俄罗斯远东地区,我国教育收费和生活消费水平远低于欧美国家,但我们却没有把吸引俄罗斯留学生的教育市场开发新问题重视起来。) (五)加快和国际教育市场接轨的进程 俄罗斯的一些高校为了和国际教育市场接轨和普及大众化高等教育,也开始实施学分制。在国际教育实践中,学分制在美国大学广泛推开。从1988年起,欧盟成员国为加速欧洲教育的一体化进程,开始在成员国内的145所大学普遍实施学分制。学分制保证了大学生稳定地接受高等教育,它已成为欧洲教育结构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到2000年已有一千多所欧洲大学推行了学分制,并以此作为大学之间交流和合作招生的依据。俄罗斯的高等教育在向国际化迈进的同时,正在建立科学的学时计算转换机制,已经多次专门组织俄罗斯高等职业教育学分制体系实施新问题研讨会,交流学分制经验。科学的学时计算转换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大大地推动了俄罗斯和国际教育市场接轨的进程,为本国学生在国外大学继续深造铺平了道路。 三、俄罗斯高等教育的启示 目前,在俄罗斯,教育质量新问题已经为俄罗斯敲响了警钟。在全俄罗斯,约有10%的大学达不到教育质量标准,俄联邦教育和科学监督局计划关闭一批国立和私立大学的分校,将有近百所分校被关闭。同时,自2004年9月起,俄罗斯开始禁止高校开办分校,并对现有的各高校分校展开教育质量大检查,不合格的专业、分校在关闭后,学生将被布置到其它大学继续学业。俄罗斯教育界长期以来把教育看成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认为假如以纯市场化的态度来对待教育会有害无益,这将使教育和受教育变成一种纯买卖关系,而不是社会公益事业,也将脱离民族特有文化发展的基础。教育质量新问题为转型后走上市场的俄罗斯教育行业敲响了警钟。许多国家的商业化教育都是精英式的、高质量的、有限制的。通过以上数据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俄罗斯也有力争向这一方向发展的意图,这是值得关注的一个新问题。从计划到市场,转轨后的俄罗斯教育产业历经十余年的论战、实践,逐步走上市场化。我们国家的教育产业市场起步晚,考虑到教育体制及国情的因素,虽可以走市场之路,但并不适合完全的市场化。不过,在整个教育产业走向市场的过程中,体制内和体制外的教育产业交错融合,在很多方面,中、俄两国教育界所面临的新问题、困难极其相似。无论是普及式的初等义务教育还是精英式的亦或大众化的高等教育,都被教育经费的“瓶颈”制约着。令人深思的是,中国教育受到的困扰来自的层面繁杂,远超俄罗斯,更需要教育立法和监督体系的保障;但俄罗斯的教育立法和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机制却远远走在了中国的前面。转型后的俄罗斯是一个布满矛盾的集合体,俄罗斯教育产业的市场化就孕育和发展在这个布满矛盾的集合体中,俄罗斯高等教育的新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教育经济论文:基于教育经济学理论对“女性考研群体”进行研究 基于教育经济学理论对“女性考研群体”进行研究 一、 从“教育消费理论”角度出发对“女性考研群体” 进行分析 (一)以追求文凭为目的的考研属于个人教育高消费的范畴 教育消费是社会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消费是一种文化消费、投资性消费、投资主体有基本要求的消费,是贯穿消费者一生的消费。但对于教育消费切忌不要盲目冲动,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教育盲目性的消费心理表现最多的就是消费动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更多的是为了适应社会的需要,“考研热”和盲目考研的行为都属于这种现象。追求文凭以加大自己在未来就业市场的砝码是许多女性考研的社会性考研动机之一,这时个人对于考研付出的一切教育消费都属于个人教育高消费。 (二)“女性考研群体”是否能实现考研消费效用的最大化 我们在购买一个商品的时候,尤其是昂贵商品的时候,一定要在对商品的性能有了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才能购买,因为我们要把这种昂贵商品的效能最大化,以避免消费的浪费。从教育消费的效用来看,近期的效用表现为知识的获得,远期的效用表现为就业,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和非经济效益这一美好愿望。首先,在决定考研之前,你们要了解研究生教育是一种追求能力与潜力及综合素质更高层次培养的教育,而不是单纯获得文凭的教育。其次,在决定考研之后,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考研这种消费实现其效用的最大化。随着我国研究生数量的不断增加,未来的就业市场会有更大的挑战,女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是考查考研消费效用是否最大化的时候,我们积极倡导“理性教育消费行为”。 二、从“入学选择理论”角度出发对“女性考研群体”进行分析 在教育经济学理论中,“入学选择理论”把学生入学选择行为纳入微观经济学中消费者选择理论的一部分。我们把教育作为一种商品作进一步探讨,研究个人在教育项目中如何选择。因为入学选择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的特点,所以要坚持以下两项原则:首先,每个人吸收、理解和应用他们所接受的教育时需要相应的能力。其次,在入学选择时应关注自己的实际需求情况。 有些人为了考上研究生而不计专业,不计学校,不计地区。近几年,跨专业考研的队伍愈发壮大,许多考生不仅跨考相关专业,甚至还有人进行文理科间的“大转行”。例如,笔者身边不缺乏考几年换几个专业,结果都均无功而返的实际例子。 对于“女性考研群体”来说,首先,是要认清形势,认清自己,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奋斗目标,而且目标一定是可行的,不要一味的追求当前的热门学科,要从长远出发,选择自己喜欢的并愿为之奋斗的专业。其次,要对考研的艰巨性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持之以恒,善始善终。再次,要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要注意张弛有度,在紧张中懂得放松自己,切不可搞疲劳战术,以身体为代价。 三、从“人力资本理论”角度出发对“女性考研群体”进行分析 研究生接受教育的成本一般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直接成本支出,主要是读研期间为接受研究生教育而花费的一切有形成本,诸如学杂费、教学设备使用折旧费、教师的工资等等。其二是间接成本支出,又叫研究生教育投资的机会成本,它包括的是研究生因在读研期间接受教育而放弃了直接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机会而损失的收入。研究生教育的收益就是研究生教育投资者接受研究生教育比不接受研究生教育所多得的收入。建议“女性考研群体”以自己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人力资本理论来估算自己的研究生教育收益。如果将来所创造的教育收益不明显,就说明研究生教育的收益率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又因为未来的就业市场是不可估计的,所以,提高研究生教育收益率或者是降低个人教育投资风险的唯一方法是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结论 女性盲目考研的现象不仅不利于自身的发展,而且还会致使我国女性教育事业不能良性的发展。为了促进我国女性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我们全社会都应该更加关注“女性考研群体”。 教育经济论文:我国高等教育经济效益提升路径 摘要:如果将学校看作是一个企业的话,那么教育服务就是学校最主要的产品。因此,教育从本质上来看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其自身的经济效益往往与社会企业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异性。尽管经济效益是我国的高等教育追求的目标之一,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其往往更为重视价值的实现并期望服务于国家的建设发展。就制约我国高等教育经济效益提升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为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提升提出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高等教育;经济效益;教学服务 在经济学中,经济效益通常值得是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而所谓高等教育经济效益实际上就是指基于高等教育事业投资与国家GDP增减之间的关系。要对高等教育经济效益加以衡量,首要任务就是要明确高等教育事业在GDP增减中所起到的作用,即高等教育教育服务提供是否为国民经济创造了间接产出,也就是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是否有效为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因此,要确定高等教育经济效益就必须充分对投资成本与间接产出进行比较。 一、制约我国高等教育经济效益提升的因素 1.不合理的高等教育投资掌控。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合理有效的对高等教育投资进行控制是确保高等教育经济效益提升的重要因素之一。这里所谓的投资,在教育经济学中指的是一种社会性的投入,比如企业或者是个体单位在高等教育事业中的捐赠,这一投资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建设经历了多次的变革发展,学校资金制度的构建越发完善,为促进学校科研及教育服务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保障。然而从现实层面来看,由于各学校在教育投资方面的管理使用并不具备专业性,且无法实现对教育投资的合理掌控,使得学校的资金不能得到有效的调配与使用,对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提升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制约。2.不合理的学生扩招。近年来,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普及我国各高等学校均对学生进行了扩招,就高等学校的学生来看,其人数相较于前几年出现了明显的增长。针对学生人数的不断增长,我国高等教育只有不断强化自身的教学管理水平,完善学校内部的教学设施设备,才能使自身的经济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但就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大多数高等学校的学生扩招工作显然并不合理,学生人数明显超过学校的实际标准。一方面,学校的教职工人数无法适应不断增长的学生人数,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学校教职员工工作的压力,且对教育质量的提升也有着一定的限制;另一方面,学生人数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学校教学管理的难度,导致学校的办学质量一直无法得到有效的提升。3.学校的管理模式不合理。就现阶段来看,我国高等学校所采用的管理方式无论表现为何种模式,其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充分合理地对学校的教学资源进行调整与配置。因此,针对学校教学资源的调整与配置制定相应的规范制度,对提高学校的服务质量和促进学校的发展具有良好的作用。然而就现阶段我国高等学校所采用的管理模式来看,其中仍存在管理模式单一及思维固化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对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提升造成了限制。除此之外,现阶段也有部分高等学校在专业的设置方面也存在不合理的现象。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应以市场为导向合理地对专业进行设置。但现阶段,有部分高等学校在专业设置方面忽视了市场的实际需求,导致自身经济效益一直无法得到有效提升。 二、我国高等教育经济效益提升的基本策略 1.合理对高等教育的投资进行掌控。针对高等教育投资掌控不合理的问题,我国高等学校可通过如下的三种方式来提高高等教育投资掌控的合理性。首先,合理对高等教育投资的经费比例进行调控。就高等教育的经费投资来看其有着经常性和竞争性之分,针对我国高等教育在经费投资方面的现状,现阶段高等学校对经费投资的掌控应合理地对经常性的经费比例加以提高。其次,我国高等教育针对学校的经费投资还应制定相应的制度,构建以政府部门为主体其他社会组织单位为辅助更加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最后,学校要给予各专业教师的科研创新充足的鼓励,并以此为基础在学校构建相应的奖惩制度,进而使科研创新为促进学校经济效益的提升提供有力保障。2.合理地实施学生扩招。基于高等教育的公益性,其经济效益除了教育经费之外,更多的还指的是其教育服务提供所创造的间接效益。在此基础上,针对学生扩招而导致的对经济效益提升所造成的限制问题,我国高等学校在实际的教育管理中应不断对学校的管理进行强化并对学校的教学资源等进行合理调整与配置,确保学校的师资力量、教学资源等能适应不断增长的学生人数需求。首先,针对教学质量的提升不断强化学校的师资力量。一方面,学校应合理地对教职工的人数进行配置,针对数量不断上升的学生人数吸收更多的优秀师资资源。另一方面,学校还应给予教职工人员更多的深造机会,不断对其自身的教学能力进行强化。其次,针对学生人数的增长,学校针对教学资源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以为教学的有效实施提供有力保障。3.采用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管理模式。采用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管理模式是优化高校教育资源配置,提高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重要方式之一。基于此,我国高等学校要想切实有效地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首先就必须对学校的教育管理模式进行创新。作为学校教育管理领导者的校长,其决定对学校教育管理模式的创新有着最为直接的影响,因此要想创新学校的教育管理模式,就要求学校的校长能转变自身的教学管理理念,针对学校的教育管理制定有效的制度规范。除此之外,针对学校专业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我国高等学校的相关负责人还应深入地对市场进行调研,明确市场实际的人才需求,进而更加合理地对学校的专业进行配置以更加适应市场需求的教学服务来促进学校经济效益的提升。 三、结语 综上所述,当今时代是一个以知识为主要生产力的时代,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都离不开知识的推动。因此,作为知识型人才培养的高等教育,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开始占据越发重要的位置。从本质上来看,高等教育并不能直接为国家社会创造经济效益,但其在知识型人才培养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却有着非常高的经济价值,且能创造间接的经济效益。对此,为切实有效地促进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提升,就要求我国各高等学校能对制约其经济效益提升的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 作者:张小英 单位: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图书馆 教育经济论文:网络教育经济学案例教学分析 摘要: 教育的本质目标是培养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专业性、综合性人才,从科学知识的本质性层次发展生产力,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结构,最终有效推动国家的快速发展。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作为成人职业教育的经济管理类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平台的有效打造、教学模式的有效创新直接关系到不同职业能力层次学生学习的效果。文章立足于专科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视角,在深度剖析《西方经济学》传统教学模式不足的基础上,构建新型职业能力分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网络教育案例教学模式创新的措施。 关键词: 网络教育;案例教学;存在问题;措施 一、网络教育 《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目标的设定网络教育是成人高等教育中的一部分,即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它突破了时空的界限,学生可以通过面授、互联网、电视广播、辅导专线等多条渠道进行学习。网络教育的教学对象不限年龄,性别。通过这个教育过程,使网络教育学生可以增长能力、丰富知识、提高技术和专业资格,或转向新的方向。网络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在许多地方都有区别。专科学生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的目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引导学生系统掌握《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体系;第二,推动学生掌握对现实经济问题的分析技能,基本的经济思维,并学会用经济思维解释经济现象;第三,促进学生培养网络教育的职业性和技术性,培养学生解决问题和适应岗位的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和实际应用能力。 二、传统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教学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过度注重应试结果,忽略了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 《西方经济学》网络教育的专科学生群体,有着一定的特殊性:一方面,相对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而言,其文化基础较差,入学成绩普遍偏低,因此,其实际的专业知识水平尤其是抽象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远不如普通全日制大学生的基础扎实。另一方面,部分网络教育的学生不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使他们掌握知识的进程相对缓慢。在这种情况下,网络教学传统模式以应试目的为主,认为学习主要是为了获取文凭,课程期末考核也仍以笔试为主,使学生往往趋向于死记硬背,力求考试过关,缺乏自主性、探讨性学习的积极能动活力,而忽略了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特别是西方经济学基础理论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应用引导,使得多数学习《西方经济学》课程的学生在工作岗位和日常生活中不能将所学知识应用自如,相应的职业能力没有得到培养。 (二)教学案例的选择没有和职业能力培养相关联,缺乏分类和层次性 一方面,《西方经济学》课程的理论知识内容丰富、覆盖面广,涉及到的模型分析较为抽象。另一方面,网络教育学生本身的自有能力不足。因此,随着课程教学难度的不断深化,会迫使学生在受自身教学基础等因素的限制下,压力不断增加。在这种对比鲜明的环境下,传统教学模式过分注重知识点的传授而忽略社会现实案例的引入,更缺乏对来自不同职业层级学生综合能力的分类,导致《西方经济学》的教学内容缺乏专业针对性,与社会工作的诸多现实的操作技能不相匹配,学生个性化培养特色远远不够,也正是因为缺少相应的课程实践训练和成人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导致许多学生在长期的学习过程中不断消磨兴趣,日益消减学习动力。 (三)工学矛盾突出,师生之间有效沟通渠道不足 广大网络教育的学生是来自社会的各个工作阶层,大多数是在职学习生,学习的起点与基础也各不相同。因此,对网络教育的学生而言,《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的目的不应仅停留在“打基础,引入场”层面,更多的是要在督促学生需要掌握基础内容、锻炼自主学习技能、培养学习兴趣下功夫。但面对学生在学习、工作和家庭时间上的矛盾,传统网络教育模式中非常缺乏师生之间有效沟通的渠道,使得很多学生遇到问题时不知该如何联系老师,老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不了解,这种师生交流“断层”局面,在网络教育课程学习时有限的限制下变得更为突出,是造成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学习兴趣不高,自主学习热情不高,最终造成学习效率低下的关键性因素。 (四)课程考核方式单一,以终结性考核为主 课程考核是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必备检验。在传统《西方经济学》网络教育模式中,虽然也有日常的形成性考核占据一定比例,但总体来看,仍然坚持以终结性考核为主。从客观角度而言,这种考核方式侧重于考核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具有一定的知识巩固作用,但从长远学习及学生自身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而言,忽略了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知识运用能力,以及成人学生最重要的职业技能考察。在这样的考核环境中,学生通常是依靠老师划定考核范围和重点进行复习,常常借助死记硬背方式通过考核,而从其本身而言,对所学知识点的理解程度远远不足,这就导致网络教育的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三、学生职业能力分类体系在《西方经济学》课程中的体现 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职业能力的分类,安德森和马歇尔在1994年出版的《优秀能力与特定的职业优秀能力》一书提出优秀能力的分类,将职业能力分为基本能力、职业优秀能力、概要能力三类。本文在此基础上,根据网络教育的教育特点和培养目标,研究、制定出一套新的职业能力分类指标体系。在新分类体系构建中,将网络教育学生的职业能力主要分成两大类:基本职业能力和专业职业能力。基本职业能力细分为知识类和技术类,知识类分为阅读能力、写作能力等,技术类分为观察能力、领导能力等。专业职业能力又分数理分析、经济建模、实际运用、职业规划四类,每类下面又再细分相应的小类,从而构建出层次更为鲜明的职业能力分类体系及其在《西方经济学》课程教育中的体现。 四、进一步提升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案例教学效果的措施 《西方经济学》是一门实用性课程,要求学生充分做到学以致用,对于网络教育的学生,更应通过课程学习着重培养自己的综合性职业能力。本文认为,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课程可以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推动线下教学与线上教学模式的创新,建立起“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有效结合的案例教学新模式。 (一)推动线下教学模式创新,加大案例教学实施力度 在网络教育过程中,线下的面授辅导环节可以作为网络教育的辅助教学手段,成为学生在线学习的一个重要补充,主要帮助学生进一步深入理解课程重点和难点。首先,传统的线下面授辅导教学重在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缺乏对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因此,要在对传统教学模式中理论知识充分梳理的前提下,针对成人专科学生,选取基本性、简单化、贴近生活的案例进行讲解,激发学生的探讨兴趣,减少对单纯数学模型、公式的推导;其次,加大案例教学实施力度,既要广度延伸,又要深度研讨。在《西方经济学》课程中,传统面授辅导教学中也夹杂着暂时性、短效性的案例讲解,但这种非正式化的案例疏导成效甚微。只有紧密结合学生们的成长、工作、学习环境,充分考虑学生的职业能力素养情况,以全面案例教学的理念推行有针对性的案例教学改革,才能提高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加强其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扩充案例教学层次,富化教学支持方式 1.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需要教师进行引导式扩充。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灵活安排案例组合及阐释的形式。例如,教师可以在在线课程页面每一章添加引导性案例,引导学生进入这一章节的学习,学生再根据教师推荐的学习安排把握进度,完成各章节的学习。如以中国石油公司的油价垄断为引导案例,引出“自然垄断”的知识点,激起学生学习兴趣。同时,线下的面授辅导环节可以设置小组讨论,扩充其他的与“自然垄断”相关的案例,让学生在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的基础上从经济学的角度形成自己的看法。教师也可以通过学生的自由发言来把握他们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从而形成“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的有效结合。 2.教师要充分利用现代化多媒体教学资源,生活中有大量的经济学现象,这些经济学现象都可以在教学中以视频案例和音频案例的形式呈现出来。如制作视频教学案例,方便学生线上收看;制作音频教学案例,方便学生在线下收听,更丰富了学生的“线下学习”。 3.学生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除了个人的努力外,离不开老师的及时答疑。教师可以开展网上实时与非实时的教学活动,以某一知识点或者某一具体案例为话题,进行在线讨论,提升学生学习效果。 (三)增强案例集的广度和深度研讨,提升教材实用性 1.应增强案例集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好的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模式的重要基础。《西方经济学》课程网络教育领域的教学案例更需要结合本研究领域特点进行精心编撰。为有效实施案例教学改革升级,必须尽其所能地继续填充、完善案例集,让其在涵盖西方经济学的各重点板块知识的基础上,充分反应社会经济发展现象,并结合网络教育领域学生的特点侧重加强学生的各项职业能力培养。针对经济形势的日益变化,网络教育全局知识体系都急需丰富和完善,必须着眼于提高网络教育领域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首要目标,针对学生基础普遍较弱、应试目的明显、学习缺乏主动性的特点进行编写,争取达到实用性与趣味性的双重目标,将案例集建设成高质量、系统性的案例库。 2.要充分提升教材的实用性。在扩充案例集内容的同时,还需要有效考虑到网络教育学生的目标性和职能层次性,定期对《西方经济学》材料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性修改,结合经济学教材的基本知识元素,融入案例考察,做好理论与实践相辅相成的交融。 (四)建立科学的考核方式,促进考评体系优化升级 教学模式的效果离不开考核,科学性的考核方式是推动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案例教学新模式顺利推行的重要保证。对网络教育学生课程学习的考核,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核应大于对基本理论知识的考核。在考核方法上,规范化的考核指标不仅包括期末试卷成绩,还应结合学生平时学习主动性、积极性综合评定,合理调整二者之间的比重,为此,应重点改革以往以期末闭卷方式为主的终结性考核方式,推进过程性考核、形成性考核等多种考核方式。例如学生总成绩=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核,形成性考核可以采用“线下测评”和“线上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线下测评”主要是基于面授辅导环节的测评,可以设置为“某一情景案例的小组讨论式考核”、“线上测评”主要是学生在线完成章节作业。 作者:周祥 赵鸿鹞 单位: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教育经济论文:网络教育经济学案例教学思考 摘要: 教育的本质目标是培养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专业性、综合性人才,从科学知识的本质性层次发展生产力,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结构,最终有效推动国家的快速发展。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作为成人职业教育的经济管理类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平台的有效打造、教学模式的有效创新直接关系到不同职业能力层次学生学习的效果。文章立足于专科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视角,在深度剖析《西方经济学》传统教学模式不足的基础上,构建新型职业能力分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网络教育案例教学模式创新的措施。 关键词: 网络教育;案例教学;存在问题;措施 一、网络教育 《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目标的设定网络教育是成人高等教育中的一部分,即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它突破了时空的界限,学生可以通过面授、互联网、电视广播、辅导专线等多条渠道进行学习。网络教育的教学对象不限年龄,性别。通过这个教育过程,使网络教育学生可以增长能力、丰富知识、提高技术和专业资格,或转向新的方向。网络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在许多地方都有区别。专科学生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的目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引导学生系统掌握《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体系;第二,推动学生掌握对现实经济问题的分析技能,基本的经济思维,并学会用经济思维解释经济现象;第三,促进学生培养网络教育的职业性和技术性,培养学生解决问题和适应岗位的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和实际应用能力。 二、传统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教学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过度注重应试结果,忽略了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 《西方经济学》网络教育的专科学生群体,有着一定的特殊性:一方面,相对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而言,其文化基础较差,入学成绩普遍偏低,因此,其实际的专业知识水平尤其是抽象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远不如普通全日制大学生的基础扎实。另一方面,部分网络教育的学生不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使他们掌握知识的进程相对缓慢。在这种情况下,网络教学传统模式以应试目的为主,认为学习主要是为了获取文凭,课程期末考核也仍以笔试为主,使学生往往趋向于死记硬背,力求考试过关,缺乏自主性、探讨性学习的积极能动活力,而忽略了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特别是西方经济学基础理论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应用引导,使得多数学习《西方经济学》课程的学生在工作岗位和日常生活中不能将所学知识应用自如,相应的职业能力没有得到培养。 (二)教学案例的选择没有和职业能力培养相关联,缺乏分类和层次性 一方面,《西方经济学》课程的理论知识内容丰富、覆盖面广,涉及到的模型分析较为抽象。另一方面,网络教育学生本身的自有能力不足。因此,随着课程教学难度的不断深化,会迫使学生在受自身教学基础等因素的限制下,压力不断增加。在这种对比鲜明的环境下,传统教学模式过分注重知识点的传授而忽略社会现实案例的引入,更缺乏对来自不同职业层级学生综合能力的分类,导致《西方经济学》的教学内容缺乏专业针对性,与社会工作的诸多现实的操作技能不相匹配,学生个性化培养特色远远不够,也正是因为缺少相应的课程实践训练和成人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导致许多学生在长期的学习过程中不断消磨兴趣,日益消减学习动力。 (三)工学矛盾突出,师生之间有效沟通渠道不足 广大网络教育的学生是来自社会的各个工作阶层,大多数是在职学习生,学习的起点与基础也各不相同。因此,对网络教育的学生而言,《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的目的不应仅停留在“打基础,引入场”层面,更多的是要在督促学生需要掌握基础内容、锻炼自主学习技能、培养学习兴趣下功夫。但面对学生在学习、工作和家庭时间上的矛盾,传统网络教育模式中非常缺乏师生之间有效沟通的渠道,使得很多学生遇到问题时不知该如何联系老师,老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不了解,这种师生交流“断层”局面,在网络教育课程学习时有限的限制下变得更为突出,是造成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学习兴趣不高,自主学习热情不高,最终造成学习效率低下的关键性因素。 (四)课程考核方式单一,以终结性考核为主 课程考核是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必备检验。在传统《西方经济学》网络教育模式中,虽然也有日常的形成性考核占据一定比例,但总体来看,仍然坚持以终结性考核为主。从客观角度而言,这种考核方式侧重于考核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具有一定的知识巩固作用,但从长远学习及学生自身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而言,忽略了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知识运用能力,以及成人学生最重要的职业技能考察。在这样的考核环境中,学生通常是依靠老师划定考核范围和重点进行复习,常常借助死记硬背方式通过考核,而从其本身而言,对所学知识点的理解程度远远不足,这就导致网络教育的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三、学生职业能力分类体系在《西方经济学》课程中的体现 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职业能力的分类,安德森和马歇尔在1994年出版的《优秀能力与特定的职业优秀能力》一书提出优秀能力的分类,将职业能力分为基本能力、职业优秀能力、概要能力三类。本文在此基础上,根据网络教育的教育特点和培养目标,研究、制定出一套新的职业能力分类指标体系。在新分类体系构建中,将网络教育学生的职业能力主要分成两大类:基本职业能力和专业职业能力。基本职业能力细分为知识类和技术类,知识类分为阅读能力、写作能力等,技术类分为观察能力、领导能力等。专业职业能力又分数理分析、经济建模、实际运用、职业规划四类,每类下面又再细分相应的小类,从而构建出层次更为鲜明的职业能力分类体系及其在《西方经济学》课程教育中的体现。 四、进一步提升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案例教学效果的措施 《西方经济学》是一门实用性课程,要求学生充分做到学以致用,对于网络教育的学生,更应通过课程学习着重培养自己的综合性职业能力。本文认为,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课程可以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推动线下教学与线上教学模式的创新,建立起“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有效结合的案例教学新模式。 (一)推动线下教学模式创新,加大案例教学实施力度 在网络教育过程中,线下的面授辅导环节可以作为网络教育的辅助教学手段,成为学生在线学习的一个重要补充,主要帮助学生进一步深入理解课程重点和难点。首先,传统的线下面授辅导教学重在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缺乏对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因此,要在对传统教学模式中理论知识充分梳理的前提下,针对成人专科学生,选取基本性、简单化、贴近生活的案例进行讲解,激发学生的探讨兴趣,减少对单纯数学模型、公式的推导;其次,加大案例教学实施力度,既要广度延伸,又要深度研讨。在《西方经济学》课程中,传统面授辅导教学中也夹杂着暂时性、短效性的案例讲解,但这种非正式化的案例疏导成效甚微。只有紧密结合学生们的成长、工作、学习环境,充分考虑学生的职业能力素养情况,以全面案例教学的理念推行有针对性的案例教学改革,才能提高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加强其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扩充案例教学层次,富化教学支持方式 1.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需要教师进行引导式扩充。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灵活安排案例组合及阐释的形式。例如,教师可以在在线课程页面每一章添加引导性案例,引导学生进入这一章节的学习,学生再根据教师推荐的学习安排把握进度,完成各章节的学习。如以中国石油公司的油价垄断为引导案例,引出“自然垄断”的知识点,激起学生学习兴趣。同时,线下的面授辅导环节可以设置小组讨论,扩充其他的与“自然垄断”相关的案例,让学生在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的基础上从经济学的角度形成自己的看法。教师也可以通过学生的自由发言来把握他们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从而形成“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的有效结合。 2.教师要充分利用现代化多媒体教学资源,生活中有大量的经济学现象,这些经济学现象都可以在教学中以视频案例和音频案例的形式呈现出来。如制作视频教学案例,方便学生线上收看;制作音频教学案例,方便学生在线下收听,更丰富了学生的“线下学习”。3.学生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除了个人的努力外,离不开老师的及时答疑。教师可以开展网上实时与非实时的教学活动,以某一知识点或者某一具体案例为话题,进行在线讨论,提升学生学习效果。 (三)增强案例集的广度和深度研讨,提升教材实用性 1.应增强案例集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好的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模式的重要基础。《西方经济学》课程网络教育领域的教学案例更需要结合本研究领域特点进行精心编撰。为有效实施案例教学改革升级,必须尽其所能地继续填充、完善案例集,让其在涵盖西方经济学的各重点板块知识的基础上,充分反应社会经济发展现象,并结合网络教育领域学生的特点侧重加强学生的各项职业能力培养。针对经济形势的日益变化,网络教育全局知识体系都急需丰富和完善,必须着眼于提高网络教育领域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首要目标,针对学生基础普遍较弱、应试目的明显、学习缺乏主动性的特点进行编写,争取达到实用性与趣味性的双重目标,将案例集建设成高质量、系统性的案例库。 2.要充分提升教材的实用性。在扩充案例集内容的同时,还需要有效考虑到网络教育学生的目标性和职能层次性,定期对《西方经济学》材料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性修改,结合经济学教材的基本知识元素,融入案例考察,做好理论与实践相辅相成的交融。 (四)建立科学的考核方式,促进考评体系优化升级 教学模式的效果离不开考核,科学性的考核方式是推动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案例教学新模式顺利推行的重要保证。对网络教育学生课程学习的考核,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核应大于对基本理论知识的考核。在考核方法上,规范化的考核指标不仅包括期末试卷成绩,还应结合学生平时学习主动性、积极性综合评定,合理调整二者之间的比重,为此,应重点改革以往以期末闭卷方式为主的终结性考核方式,推进过程性考核、形成性考核等多种考核方式。例如学生总成绩=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核,形成性考核可以采用“线下测评”和“线上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线下测评”主要是基于面授辅导环节的测评,可以设置为“某一情景案例的小组讨论式考核”、“线上测评”主要是学生在线完成章节作业。 作者:周祥 赵鸿鹞 单位: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教育经济论文:高职英语教育经济协同发展 摘要: 京津冀区域经济协同推动京津冀区域产业经济结构的变化,高职英语教育处于京津冀区域内,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不断变化,使得河北省高职英语教育对于应用型、高技能型人才要求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文章通过在津冀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背景下,对河北高职英语教育重要性、存在不足以及发展策略进行探讨。 关键词: 协同发展;高职教育;重要意义;发展策略 高职英语教育属于高等教育形式,与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京津冀区域经济文化快速发展,河北省对此做出很大的贡献,特别是高端技术人才的供给和输送。京津冀区域迅速发展,使得大量优秀人才被吸引,积极涌入该地区,但是落后地区却渐渐缺少人才,河北省高职院校正处于这种风险中。因此河北省高职院校应当正确看待优势和机遇,立足于经济发展的优势,重点发展学校教学,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率,为京津冀区域输送人才,推动和服务于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 一、京津冀区域对河北省高职英语教育的重要性 1、经济支持 京津冀区域对河北省高职英语教育提供了经济支持。现今,当地财政拨款是河北省高职学校的大部分办学经费来源。当地越高的财政收入,就会对于教育办学经费投资越高。 2、生源市场 目前,京津冀区域经济迅速发展,大部分家庭已经达到小康社会,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外,家长对于子女的教育也非常重视,不断加大教育费用。许多家长都希望子女能够进入高等院校,进行职业教育。少部分人出境务工、到外国留学,提高自身再培训、再教育的需求,高职英语教育为其提供了广泛、准确的生源市场。 3、就业市场 京津冀区域经济迅速发展,区域内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传统的、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已经淘汰,被技术密集型以及新知识、新技术所代替,导致就业结构变化。英语应用型的人才被外向型的经济发展发达地区所需要,且逐渐扩大需求。使得毕业生就业率提高,就业市场得到扩大,进而造成河北省高职院校办学规模、招生数量得到逐渐扩大。所以,京津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河北省高职教育迅速发展,高职英语教育迅速发展。 二、河北省高职英语教育存在问题 1、高职院校受到河北省社会不公正对待 河北省属于京津冀区域发展的重点区域,但是河北省高职院校的发展却没有能够发展到预期既定的目标。其中除了政府财政拨款、院校竞争等等原因,还有一个较为隐蔽的社会原因,即河北省区域内仍然存在对于高职院校的不正确对待。高职院校英语教育学生毕业之后找工作,学生提及学校以及所学英语专业都觉得没有竞争力。所以高职院校应当抓住京津冀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机遇,提高自身的办学水平和英语教育水平、质量,积极参与英语教学评估,重视英语教育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创办有特色、有实力的学校,建设有特色、有实力的英语教育专业。 2、高职院校政府财政投入少 河北省政府对于河北高等院校的财政投入少,政府教育经费投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很小的比重,而高职院校在政府教育经费中所占比重也很少,造成各级财政对于高职院校经费投入少的问题。从社会投入实际情况中得出,现今大多是企业不再对高职院校进行指导和投资,因此企业对于参与高等院校办学的热情度不高,这是由于河北省高等院校对于社会投资企业的奖励机制缺乏造成的。从家长和学生方面来看,高职院校学生里有一部分学生属于贫困家庭,家里经济负担重,无法承担高职院校高额的学费,并且学校对其无法提供健全的助学贷款,使得高职院校办学所用资金压力也日益增大。河北省在校生人数多,而教育财政基数小,造成高职院校投入增长的速度与学校规模无法成正比,加之学费标准不高、中央财政拨款不多等等因素,河北高职院校教育经费长期处于全国最低的平均水平。因此,河北省高职院校投入财政经费、构建稳定有效机制,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3、京津冀区域高职院校竞争大 高职院校竞争的内在矛盾主要源自中等职教、国外院校、民办高校和自学考试、普通高等教育、短期培训的矛盾。而高职院校竞争的外部矛盾主要源自学生和家长、社会各种用人单位、国内外其他高职院校以及各个竞争对手的矛盾。两者在不同的范围和程度,对当地高职院校的发展造成冲击。我国现今的教育体制下,高职院校受到多样的教学模式和办学主体的影响,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教育资源的竞争,且竞争激烈。我国部分生源首先是由于普通本科学校的扩展占据。另一部分生源被本科学校二级院校的知名度和教学资源所吸引。因此,河北省高职院校在发展初期处在生源市场弱势的境地,京津冀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推动各个高职院校的融合和交流,同类高职院校之间竞争激烈。中职教育事业的占有率也对河北省高职院校的生源市场有一定的冲击,且在很大程度上导致高职院校教育资金周转不灵、优质师资短缺的问题。此外,学生和家长在选择学校时,注重学校的就业率、社会美誉度、综合力量、师资团队等等,而河北省高职院校英语教育专业并没有特别突出的优势和特色。用人单位重视高等院校的教学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而对学校进行投资,选择优质的毕业生。地方的高职院校如果缺少资源、毫无特色,就会在当地的市场规律下被其他更加强大的院校所合并。河北省高职院校处于京津冀区域虽然有自身的优势,但是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中,只有加快学校的发展,创办有特色、有实力的院校,才能在发展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使得自身竞争力得到增强。 4、河北省高职院校就业率偏低 河北省经济迅速发展,导致“用工荒”、“用工难”的问题,河北省高职院校由于高等教育的逐步扩招,导致部分院校学生毕业出现就业难的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推算河北省高等院校学生的就业率将会更低,更何况高职院校英语专业存在一定的问题,并没有特色和实力,会造成学生毕业后,学习的知识没有实际用处,因此待业人数将会更多。随着河北省高等院校学生数量的不断增长,而学校设置的专业仍然无法适用于当今经济文化社会的需求,高职院校学生毕业后的就业率,也就持续偏低。这也是社会、政府、高校以及市场需要重视,共同探讨的问题。 三、河北省高职英语教育服务京津冀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策略 1、教学方法的合理准确 高职院校英语教育,必须要和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保持一致,教学的重心和目标必须放在英语学习的听、说、读、写、译几个部分。英语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应用性学生,使得学生能够真正的应用英语,并且只是为了应付考试。社会发展迅速,日益国际化,社会要求人才的技能也更加提高。而许多外籍人士到我国参观、考察、投资、工作,所以高职院校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具备应用型的能力。教师在教学中,通过实践教会学生练习口语,使得其口语能力得到培养。也通过课外实践活动,使得学生的词汇量得到增加,让其能够和外籍人士在生活中、工作中具备基本交流的能力。英语考试时,不仅仅凭借试卷对学生进行考评,还应当对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进行考察。 2、英语教学阶段的有效衔接 英语教学阶段存在很大的问题,即教学脱节。大多数学生认为,中学的知识在上大学时候就没有用了,因此不进行巩固和学习;英语等级考试已经在大二进行考试,因此大三以后学生对英语课的学习也就怠慢了,甚至不再进行英语课程的学习。这导致学生在工作时,已经忘记了学校所学习的英语知识。因此,高职院校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对学生每个学习阶段的知识进行有效衔接,将初中学习的英语知识进行重新设置和更新,提升教学的质量和效率,有效衔接初中知识,提高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的能力。 3、建设雄厚的师资力量 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决定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师资力量是学校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所以,河北省高职院校必须建设雄厚的师资力量,使得师资结构得到优化,为保证教师的稳定性和教师利益,制定相关的政策和鼓励机制。但是也应该对高职英语教育的教师进行定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教师必须对自身的英语能力进行强化,听、说、读、写、译能力,是教师的基本能力要求。教师必须对于各个西方国家的习俗、英语特色、禁忌、风土人情有所了解,这些知识对于学生以后工作中,跟外籍人士交流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 4、有效改革教材 大部分高职英语教育的教材都有一定的不足之处,都没有重视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所以,高职英语教育的相关教育部门,必须对相关教材进行有效合理的改革,使得教材能够重视学生实际应用能力,避免教材仅仅存在应试教育的模式。教材中可以多设置实践和活动的板块,培养学生的实际交流能力和应用能力,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开口说英语,学会说英语。也可以在改革的教材中,添加相关资料和图片,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能力,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如果有一定的资源和条件,还可以自行编写适合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的教材,使得学生能够在学校学习有利于毕业之后的知识,为学生奠定工作的优势,在京津冀区域找寻自身的用武之地。 5、形成英语专业特色 河北省高职院校在发展中设置的专业太过重复,专业重复的比率超过其他院校的80%,而英语教育专业却缺少过于的重视。因此,学校应当立足于京津冀区域经济协同的背景下,重视人才的实用型和应用型。英语教育在此背景下,就非常重要。因此,在教学中重视教学课程内容的标准、进行教学模式的改革:教学案案例、教学项目、教学工程。在教学过程中,寻找与英语专业相关的产业,积极开拓和发展,争当该专业的重点专业,使得自身英语教育专业的竞争力得到增强,为京津冀区域输送英语应用型的人才。 6、提高英语教育层次 高职院校英语教育专业服务层次的提升,另一方面其实是重视学生就业,推动京津冀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其中包括示范、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所以河北省高职院校英语专业应当对传统的教学模式和传统观念进行改革和摒弃,积极的寻找适合京津冀区域经济协同背景下的教学模式,提高自身英语教育的层次,校内对教师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进行奖励,鼓励教师对于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对教师实行聘任制,对英语教师实际口语能力进行定期考核,强化教师的英语素质和技能;对学校实用型和高技能型人才实行奖励制度,进行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和鼓励。引导学生、教师进行传统观念的改变,重视口语、重视实践、重视交流,在实际活动中,提高学校英语教育的教学质量。 四、结束语 京津冀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河北省高职英语教育发展相统一,高职英语教育能够在京津冀区域获得自身的认可,展现自身价值。京津冀区域经济的发展,需要河北省高职院校英语教育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资源;京津冀区域也为河北省高职院校英语教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就业的方向。文章通过对京津冀区域内河北省高职院校英语教育重要性、存在问题以及发展策略的探讨,强调两者的统一和密切联系。 作者:冯莉 褚爱平 史岩 刘天真 单位: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保定学院 教育经济论文:成人教育经济法教学方法探究 摘要: 经济法是电大开放成人教育专科经济、管理类财会、金融、工商管理和法学专业必须开设必修基础课。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效果主要取决于这门课的教学方法。本文从成人经济法教学现状出发,就经济法教学实践方法的改进谈点对应之策。 关键词: 成人教育;经济法;教学方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发展,日新月异,随着其体制的日臻完善,社会实践要求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应更为高远,全民经商以及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尤其现在政府鼓励大众创业对经济法的掌握成了普遍需求。因此,成人教育的改革也应必须顺应这一时代需求,以期达到同步发展的目的。改革和探究《经济法》在教学中实用的教学方法,提升学生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以便学生更好地从事社会实践,则已成为此门课程不容忽视重要问题。 一、《经济法》课程在成人教学过程中应当重视的问题 从培养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去思考:目前很多成人高校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无论在教学计划的安排,还是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的实施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一)针对不同专业需求的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雷同化一 先哲孔子提出“因材施教”,才能促进个体的发展,采取有针对性地施教方法,才能满足学员不同的专业特点和要求。即使使用相同的教材,也应当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当然,克服教材的雷同化一,则必然要求因材施教,这是每个专业教师应当具备的基本功。然而,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容易忽视这一问题。使用同一教案面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致使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得不到体现,教师的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现阶段,经济法教材版本很多,在成人教育的选用上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教材内容过于繁杂深奥,有的教材内容没能与时俱进;还有部分教师存在照本宣科的问题,忽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忽视成人工学矛盾的特点,使用相同的教案,教学内容缺少针对性,教学效果大打折扣,体现不了专业化特色。 (二)制定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实际教学容易脱节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与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息息相关,而经济法课程作为电大经济、管理类专业基础课,法理知识等基础理论知识的安排显得薄弱,法学的专业化程度深浅决定了学员的认识,容易造成学员对法学的粗浅认识,无形中会影响经济实体法律制度的学习,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困难,难以实现会经济懂法律的教学要求。 (三)灵活生动的教学方法运用欠缺 《经济法》作为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律课程,它需要依靠法学知识进行辅助教学。单靠教师一味的说教来讲解,就显得知识结构极为贫乏,学生也缺乏系统的了解,很难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所以,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条文可以利用大量的现实生活案例,也要鼓励学生多学习法学知识,补充自己的内涵。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学方法,培养锻炼学生对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 (四)有待更完善、合理的考核考查方法 在高校课程中,因专业的不同,《经济法》课程也有不同的位置。《经济法》这门学科在高校一些专业里属于考查课,因此没有引起一些教师的重视,认为写篇论文结题就可以了。我们可以试探更科学合理的考查方式,促进学生走进这门课程,去研究这门课程。例如:可以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以增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和理解。 二、对成人经济法教学之方法探究 (一)充分利用各种教学平台的网上资源,抓好课件的制作,发挥多媒体教学优势,实施远程开放教育辅助教学的功能 电大和其他教学平台网上教学资源丰富,引导学生利用网上资源进行学习运用,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除此而外,笔者认为,制作切合学生实际的课件配合教学,大有裨益: 1、能弥补教科书的不足。《经济法》课程源于社会生活和相关法律,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社会实践在不断生动发展,法律也必须与时俱进,顺时而修订法律条文。 2、能补充同步知识,接受新法规。教师利用自身知识,制作多媒体课件,将新的法学知识运用其上,补充到课件中,就是补充同步的知识,传授新法规。在教学中运用多媒体制作课件辅助教学,就能够做到电子教案与现行法律的同步更新。 3、能扩大知识的容量,增大信息量。在课堂教学的有限时间里,通过文本、静态、动态的视频和音频等多种媒体工具,在课堂教学里,演示图片、文字,超级链接各种相关资料和互联网上的最新信息,扩大了学生的知识储备。 (二)应该适当增设一些专门的仿真的案例讨论课 多边互动的教学环境,可以使教学双方在平等交流探讨的氛围中,产生不同的观点,进而激发教师和学生的探索性,这是最为有效的互动交流式学习。案列讨论课不失为一种较好的互动交流式方法。案例讨论课就是给学生建立一个仿真环境,在课堂上由学生扮演独立的当事人,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现场互动。讨论结束时,老师再及时作总结和点评,告诉学生结论或答案,这利于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实施这一教法要求教师必须在课前有针对性地选取典型案例。通过案例教师可以实现教学目的,可以使学生更好的掌握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重视实践性环节教学 《经济法》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应更强调实践性环节的教学工作,做到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学生可以到所在地法院经济庭进行旁听,或者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撰写调查分析报告等。过去电大开展“模拟法庭”和法律咨询等,就是为了落实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目的是引导学生在参与教学过程中学会学习,掌握知识,获得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我们的日常教学相比,学生明显对这种实践性活动情有独钟,也能有效的提高其学术能力。 (四)结合成人教育的特点,鼓励和督促学生自学和指导学生课外学习小组学习,实现学生的互助式学习。 1.学生的自学。成人教学课程有限,必须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自学水平。学生通过阅读文字教材和利用教学平台上大量的媒体资源、IP课件、直播课堂等来理解和掌握课程基本内容。电大学习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强调自学。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确立了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的基本教学模式,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2.课外学习小组讨论学习也是一种互助式学习的好方法。在强调学生自主性、个别化学习的同时,也应该加强小组讨论学习的作用。在此学习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就学习经验进行相互交流。 (五)重视形成性考核 教师依据形成性作业系统讲评,巩固学习的知识点、面,并督促学生必须认真独立地完成形成性作业,辅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并做出成绩评定。 综上所述,成人教育的教学模式,必须从传统的理论学习本位的课程培养目标,转变为以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出发点,依据社会发展,对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既要有较强针对性,又要有较强适应性的培养目标。通过使用上述教学方法的探讨,力图改进传统教学方面的某些不足,根据社会发展的趋势,创新教学方法,使学生能掌握处理相关经济法律方面的问题,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周树乾 单位:四川广播电视大学自贡分校 教育经济论文:参与式教学模式教育经济学论文 一、文献述评 对于参与式教学的本质理解,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参与式教学的本质是一种教学方法,例如,陈向明(2003)认为参与式教学已经是国际普遍推崇的一种教学方法,目的在于学生能够在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当中不断提高自主发展能力、强化批判意识。高广胜(2009)认为参与式教学实质上是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积极参与整个教学过程,通过参与式的教学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的一种教学方法。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参与式教学的本质是一种教学理念。例如,许建领(2006)指出,参与性教学以学生主体性的发展为优秀,强调学生在参与教学过程中的情感、认知和行为方面的投入,从而实现其内在素质的强化。最后一种观点认为,参与式教学的本质既是一种教学理念又是一种教学方法。例如,李峻(2008)通过对课堂教学的透视与反省,认为参与式教学首先应当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而教学方法是理念的载体,参与式教学并不是以特定模式机械的运作,而是在现有条件下进行的即席创造。陈时见(2014)认为从理念上讲,参与式教学提倡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强调教学过程中师生平等和共同参与;从方法上讲,参与式教学要求师生平等参与到学习活动之中,实现教学活动中的师生互动和教学相长。综上所述,参与式教学模式是以激发学生潜能、增强学生主体意识和创新意识为目标,在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指导下,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创设和谐的教学环境,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的一种教学方式。 二、《教育经济学》本科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基本原则 1.理论知识教学的基础性原则。 本科学生提高《教育经济学》课程知识应用能力,应以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的训练为前提。首先,根据加涅对学习类型的研究,概念的教学是基础,原理的教学是中心,问题解决则是前两种教学的综合和提升。其次,本科阶段的大学生思维能力发展是以概念的理解、判断和推理能力为基础的,并且他们对概念的理解,对判断的掌握,对推理的运用呈现出层次性、阶段性和等级性的特点。第三,教育经济学的学习必须以培养学生对客观事物的理性感知为起点,才能指导学生运用基础理论知识来揭示事物之间的内在关系,完成理性抽象到理性具体的升华,逐步形成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思维结构。 2.教学内容的探究性和现实性原则。 探究性强调的是教学要围绕参与式教学的多元目标,让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会发现问题,掌握探究的方法,树立探究的意识。教师要引导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兴趣来设置探究性问题,创设与现实紧密相关的情境来刺激学生的求知欲,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另外,现实性强调要在本科阶段教育经济学的参与性教学活动中,将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训练。具体而言,教师要以教学目标为依据,根据社会现实需要来设计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只有符合社会需要,才有利于学生将学到的知识运用于社会实践,否则,脱离社会实际的教学内容会打击学生学习积极性,让学生厌恶学习,觉得学习的知识只是纸上谈兵。 3.学生参与的主体性和开放性原则。 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的主体意识不断强化,他们越来越希望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来获得新知识、新观念。因此,本科《教育经济学》课程实施参与式教学要重视发展学生的主体性,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实行开放式教学。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参与式教学中,要强化学生的主体意识。教师应根据实际教学内容和学生的需求情况,适时地变换教学方法,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学生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动机。二是要激发学生的主体情感。教师应当充分尊重、信任学生,在良好的课堂氛围中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促进学生主体性的发展。三是创造良好的情境。让学生在理解、对话、宽容、平等、自由的环境里学习,能发挥学生主动性与创造性方面的才能。 三、《教育经济学》本科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路径探讨 在《教育经济学》课程教学的实践当中,教师要采用参与式教学模式,注重把教育经济学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育经济学》课程的学习、讨论和研究中来。具体改革路径可从课前、课中、课后三个方面进行: 1.课前预设探究性问题,引导学生积极思考。 与传统的课堂教学不同,改革后的课程教学模式第一阶段应当更加注重课前探究性问题的设计。具体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明确问题设置的初衷和目标。任何一个好的问题都包含目标、已知信息和有限障碍这三个部分,当问题的设置初衷和目标之间距离越远,那么问题探究的空间就越大,越能提高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的自主探究积极性。二是要将书本上的理论性问题与实际经济问题进行有机结合,让学生在加工后有意义的问题指引下,学会发现问题,进而运用正确的探究方法进行探究,最终通过问题的解决掌握理论知识的实际应用,树立并强化自身的探究意识。参与式的课堂表面上看起来是给予学生宽松的环境,让其自由探究,但就全体学生的学习方向而言,探究是在教师预设问题的引导下进行的。教师在课前对教学环境、教学对象、教学内容的整体情况进行了解,进而预设学生的思维路径,提出与教学目标相适应的问题。教师通过创设的问题情境,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让学生的学习过程成为一个再创造的过程。例如,可通过观察、调查统计、文献研究等方法,让学生独立钻研、自主探究教育经济学的相关概念和理论,从而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课堂上营造轻松的课堂氛围,理论联系生活实际。 创设轻松愉快的课堂学习氛围,能够使学生在宽松的环境中大胆展示自己的观点,提高运用创新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本科阶段《教育经济学》教学课堂中,引用趣味性案例分析、让学生针对开放性问题小组讨论、运用多媒体展示教育经济现象等都是较好的方式。在营造课堂氛围的过程中,教师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首先,要与学生形成双向互动模式。大学生的思维相当活跃,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及时与学生沟通,引导他们正确思考,防止出现大的偏差。其次,要重视结论分享。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交流结论都是不系统、不全面的,教师要引导小组之间信息的分享,使不同思维形成碰撞,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最后,要加强追踪与评价。由于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看待问题的角度和得出的结论往往有错误,教师应当给予学生及时的反馈,帮助学生能运用正确的理论和方法解决问题。 3.课后安排实践活动,完善课程考核机制。 课堂教学结束后,学生常常还会有疑问,这就需要教师在课后为学生安排与课堂问题相关的后续研究性作业和课程相关的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在课余时间主动深入教育经济学领域的学习。例如在讲授教育与市场经济的内容时,采用参与式教学模式,让学生分成若干学习小组,在本校调研不同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关系,使学生深刻了解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教育带来的种种影响,从而提高其对教育和市场经济现象及问题的思考和分析能力,更加直观地理解市场经济发展对教育改革的影响。明确教育经济学课程的考核方式,适当提高学生课堂参与情况评分的比例,可以极大地激发学生课堂讨论积极性,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让学生真正将教育经济学的知识应用到日常生活当中,实现“知行合一”的教学改革目标。具体而言,《教育经济学》课程考核方式应结合学生的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要考虑到学生课堂的参与积极性、小组讨论领导能力、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课外实践作业的完成情况。期末考试则包括课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考核、对主要概念的掌握程度的考核,以及对理论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核。 作者:柳劲松 陈曼 单位: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教育经济论文:农村教育经济关联性研究 本文作者:谢禹 单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党办宣教科 重庆地区农村教育的问题分析 农村人才外流严重农村经济发展落后,使得农村和城市间的交流和沟通困难,与外界联系少,也使得农村教育极度封闭[1]。重庆地区农村科技队伍不稳定,农村经济较落后,致使青年农民普遍选择外出打工,农村劳动力流动性很大。据国家统计局重庆地区调查组的统计数据,2001年重庆地区外出务工的农民为120万人,截至2010年上升至780万人[2]。农村留守的农民大都未受过职业技术教育,这就导致农村地区从业人员的平均科技素质进一步降低,无法实现科学种田,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得到提升。 农村教育资源缺乏重庆市农村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教育资源严重不足。重庆地区的农村教育资源,无论在硬件设施还是在软件设施方面都处于比较缺乏的状态。我国“重城市、轻乡村”的教育资源分配,导致农村地区居民接受教育的机会小,教育质量低下。据统计,2010年重庆地区初中和小学的生均经费分别为2915和2830元,而农村地区仅为1574和1421元。另外,一些农村地区的学校为当地农民集资修建,农村教师待遇也往往远低于其他行业从业人员,这使得教育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高收费和乱收费现象,而这一现象促使了一些农村子女辍学务农。 农民教育观念落后重庆地区农村仍沿袭着我国传统文化的小农经济意识,受农耕文化的影响较深,具有一定的封闭性、保守性和自满性。这种文化心理定势影响着重庆地区村民的思想,农民往往创新不足,保守有余,利益表达能力和政治生活参与能力缺乏。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尚不健全,一些农村地区仍存在“养儿防老”的观念,这对农民的教育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在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普遍低迷的情况下,加剧了“读书无用论”在农村的蔓延。 重庆农民教育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 对农村发展和农业科技转化的影响重庆地区相对较低的农民教育程度,对当地农业科技的转换造成了负面影响,从而减弱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据笔者的调查,目前重庆地区农村存在“三少四低”现象,即高科技人员少,懂技术会管理的人员少,专业技术人员少;农民素质低,高科技产值低,科技含量低,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由于留守在农村的务工人员缺乏必要的科学常识,导致科技成果的吸收转化受到严重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缓慢。因此,重庆地区要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就应该进行全局性的思考与筹划,将当地农民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作为一个战略问题。 对优化农村产业结构造成的影响随着科技的发展,自然资源和人的体力劳动已经不再是经济发展的优秀要素,必须提高体力劳动者的智力水平,形成优化的人力资本,以代替其他生产要素。如,对农业科学研究、推广和对农民的教育,能够取代土地的部分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因此,需要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高素质劳动人员。初中及以下受教育水平的劳动者是重庆市乡村从业人员的主体,整体偏低的农业劳动力素质对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成为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只有引进和留住较高水平的人力资本,才能不断进行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实现农业经济的良性循环。 重庆农民教育与经济增长模型分析 数据来源和模型假设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于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局的抽样调查数据。该抽样调查以农户为单位,对农村发展的20余项相关数据进行收集。笔者从中选取了30户农户的收入与教育类数据进行研究。 模型假设。假设重庆地区农村人力资源的收入与受教育程度高度相关。引入明瑟模型。通过初步分析抽取的数据,认为农村教育水平对农户收入具备边际递增的作用。因此,构建以下的模型表达式:y=a+b×edu+c×edu∧2+ε其中,y为重庆地区农户人均全年总收入,edu为农户人均受教育年限,a,b,c为待定系数,ε为随机误差项。以Eviews软件对以上模型进行计算与验证,将模型的T值、R值作为主要统计指标。 模型的计算与分析 模型的计算结果。结合以上模型,用Eviews进行分析数据之后,得到输出结果。然后将其以明瑟模型形式表示为:Y=-534.7856×EDU+99.8287×EDU∧2+3105.5420T值-4.5611.199.57其中,R2=0.9643,F=364.5830。 模型分析和结论。由R2=0.9643得到了理想的模型拟合结果。t1=-4.56,t2=11.18,t3=9.58。当以α=0.05作为显著性水平时,可得t0.025(27)=2.162,小于t1,t2,t3的绝对值,因此可判定eduedu和edu∧2以及常数项在模型中的作用显著。结合带入具体数据的模型,可以得出结论:有劳动能力的村民在不受教育的情况下,收入预期为3105.54,当其选择接受教育时,最初的收入反而随着教育投入而呈下降趋势,受教育年限超过2.7年后,收入与教育才成正比。这说明最初始的教育与收入之间关系不大,随着受教育年限的增加,收入随之增加,即村民的教育呈现边际报酬递增的效应。 重庆地区农民教育的发展对策 加大农村教育投入 构建农村义务教育投资体制。将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支出决策权从地方政府收回,由上级政府直接安排,从而更加有效地改善教育设施,稳定教师队伍。另外,还应在教育投资集中管理的前提下,规定农村地区义务教育资金的最低标准,使农村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改革现行的财税政策。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受限的关键因素就是教育经费短缺,而教育资金筹集目前已经下放到基层,使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形成政困难。因此,必须增加国家对农村教育的直接投入,保证教育经费按时到位,增加农村教育投资。 发展农村各类教育 继续加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普及。以义务教育为基础,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实现农村人口负担向人力资源优势的转化。结合农村的实际需求,在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的前提下,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全方位参与办学,提高农村教育普及率。 发展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农民劳动技能。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农村需要大批专业人才的加入。因此,应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为农民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技术培训,真正实现教育面向农村,教育服务群众的宗旨。 随着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人才和科学技术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要素。因此,应建立高素质的农民队伍[3]。①农民致富带头人。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带动当地农民致富。②农业技能型人才。具有各种专业技能,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③农村实用人才。掌握种植、养殖、加工等实用技术。④农民经纪人。实现重庆地区农业产业化,促进农副产品转化增值,使农民、农业走向市场。 结语 农村教育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推进渐渐被关注,只有在农村教育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才能实现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探讨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教育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笔者以重庆地区为例,探讨教育与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分析重庆地区农村基础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构建发展农村教育的新模式,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
生态方面论文:商业银行金融生态环境论文 一、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成因的金融生态环境分析 贷款资产作为银行的一项主要资产业务,其运动是一种以“两权分离、按期偿还”为本质特征的特殊价值运动。在现实经济活动中,银行的信贷活动,会受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使银行贷款资金有遭受损失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贷款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和贷款的贬值等,这样就产生了贷款风险。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资产质量的现状看,形势较为严峻。 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除了自身经营管理原因外,从外部环境来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处的金融生态优劣。金融生态是借用生态学上的提法对金融环境的描述,通常指金融运行的一系列环境要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方面。 (一)政府行政干预银行贷款,扩大了银行贷款风险 按照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银行应该是资金配置的主体,政府职能应只限于宏观调控。然而实际情况是,政府作为资金配置的主体和中心地位并未淡化,往往造成部份项目投资效益不高,形成贷款沉淀。另外,一些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也激化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二)微观经济不景气,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直接影响到银行贷款资产的安全 据统计,去年某省国有、乡镇集体企业中困难企业面达到55%,国有企业亏损面达到50.8%,其结果必然会相应地影响到银行的贷款资产质量。近年来企业经济效益的下降也是银行不良贷款不断增加的一个直接原因。 (三)金融体系的滞后性制约了银行的信贷风险防控,扩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首先,市场融资机制发展缓慢。其次,金融市场不发达,金融工具缺乏。我国现阶段实行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束缚了银行业务分散化的能力,金融创新动力不足。第三,金融监管有待加强,银行同业间无序竞争,造成企业多头开户、多头贷款,银行无法真正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信贷风险不断提高。 (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是银行贷款风险扩大的又一重要因素 尤其是企业的保障制度方面存在,企业破产失业救济制度没有完善起来,因而银行贷款风险无法直接分散和转移。企业与社会的问题没有解决,直接导致企业把生产所需资金缺口留给银行贷款解决,形成贷款风险压力;企业保险制度不健全,使银行无法保全贷款资产的安全性,增加了损失的概率。 (五)法律制度约束不力,同样是银行贷款风险形成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某种程度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时间尚短,不论是公民或企业的法律意识,还是国家的立法、执法,都还不尽如人意,银行常常在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受到挫折。此外,我国加入WTO后,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力度正在加大。 (六)社会信用监督机制不健全,企业逃废债现象严重,加大了银行的信贷风险 由于我国目前还缺乏一套完善的社会信用监督机制,逃债者得不到法律和社会的制裁,廉价的逃债成本成为企业逃债的直接原因。造假、欺诈、逃债、赖债等现象层出不穷,使得我国金融市场的诚信资源遭到了非道德主义的侵袭,社会信用出现了严重的滑坡和流失,信用已成为最稀缺的资源。 二、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金融生态环境治理对策 为有效防止和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避免由此带来的金融震荡和经济风险,除了提高国有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外,必须加强举措对银行所处的包括宏观经济环境、信用环境、法制环境、金融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方面在内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大力整治。 (一)信用环境治理 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信用环境日趋恶化,银行债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加大了银行风险。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间的与其应收账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我国这一比率高达5%以上,且呈逐年增长势头。涉及信用的经济纠纷、债权债务案件以及各种诈骗案件大量增加。 1.加强社会信用环境的综合治理,尽快建立社会和个人信用体系。政府部门要把经济工作重点转到建设投资环境、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上来,支持和配合银行防范和制止企业逃废债,确保金融资产的安全运行。加大相关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工商、税务机构不得为列入“黑名单”的逃债、赖债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树立“有信则立,无信则亡”的市场经营理念。依法规范政府、企业、银行和个人的信用行为,为建立一个诚实、守法、可信的社会和个人的信用环境而努力。 2.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信用评估体系。近几年国内商业银行借鉴外资银行做法,建立了风险评级制度,但信用评级一般只在新客户申请授信业务时和每年年初进行,不能及时反映风险。评级系统的可操作性、全面性还存在较大差距,以至于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信贷资产在实施剥离和不断的清收处置后,新生的不良资产尚未得到根治。因此信用评估系统应该是建立在工商、税务、金融等多部门提供的有关公司信用数据基础之上,综合考虑公司的以前贷款记录、经济实力和还款意愿评估信用等级。因而建立跨行业、跨部门的全国性信用系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在全社会要树立起一个良好的信用文化。政府要发挥带头作用,率先规范,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带头守信;加大全民信用教育力度,提升企业和个人的商业道德素质,树立讲诚信的公德意识;推行信用公示制度,以恶意逃废债的行为公开曝光和实行银行同业联手制裁;建立种类经济失信和恶意逃废债事件的举报制度,加大对缺失社会信用行为的查处力度,让失信者付出惨重代价。 (二)金融体系中的企业贷款融资依赖治理 建立社会化市场融资制度,解决从“单一”到多元的融资渠道。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化,传统的国家垄断过度的金融制度将被放弃,新建立的将是一种政府调控的市场化融资制度。 1.优化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强化激励约束机制 目前,我国相当部分国企资本结构不合理,国有股占的比重很高,没有建立起企业治理结构,过于依赖银行贷款维持正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银行风险。这种由于体制原因造成的国有企业资本结构问题,应以存量调整为主,采用特殊方式解决,这种方式是阶段性的、过渡性的,在存量调整基础上,辅以增量控制,最终实现国有资本结构的优化。这样,改造后的国有企业建立了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了银行的信贷关系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基础之上,从而消除了由于国有企业负债软约束问题造成的银行信贷风险。 2.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有利于企业改善融资结构,减轻银行贷款压力,并可以从根本上降低银行风险,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同时能够促进优势企业对劣势企业的兼并,化解已形成的信贷风险。 目前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核准一切符合条件的公司上市,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企业的债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融资是企业融资首先要考虑的,因为债权融资能起到抵税作用,降低融资成本。近几年,市场虽有发展,企业债券总规模每年增长,但企业债券占融资比重仍然很低。这影响了企业融资效率,也不利于企业改善资本结构。因此,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特别是发展债券市场,是优化企业资本结构,消除企业对贷款融资依赖的重要条件。 3.推进企业融资结构的改革,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 企业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经济主体,全社会资金融通以企业为优秀进行。另外,企业也是金融市场上的最重要参与者,企业融资结构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国的金融结构,进而影响着金融风险。 近年来我国企业通过股票债券市场使外部融资发展速度加快,但历史形成的以银行为主的企业外部融资格局没有发生大的改变。为此,可采取以下对策:第一,改变目前上市公司股票定价制度,使金融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第二,强化股票债券市场的法律制度建设;第三,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大力推进银行住房贷款证券化,防范银行信贷风险;第四,加大企业债券市场的创新力度,实现发行企业债券品种多样化,活跃企业债券的流通市场。 (三)银行业监管和行业协会自律治理 随着银行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信用风险管理的不断强化,我国银行业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机构职能也需要发生转变。必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全社会共同创建金融安全区。 1.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责,加强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利用信息电子化管理手段,通过非现场监管手段,加大对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监管力度,从宏观上控制不良资产的恶性膨胀。 2.加强金融债权的管理,加大依法制裁力度。由人民银行牵头,将逃废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并采取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对严重的逃废债企业、行业和地区宣布为不守信用或无信誉企业、行业或地区,对这些地区的企业联合执行不开立新账户、不发放新贷款、不办理结算的“三不”金融制裁措施。 3.加强同业协作,建立不良贷款公示制度。同业之间应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做到客户信用等级等资源共享。各大商业银行应团结协作,通过银行行业协会等组织,定期对无正当理由不偿还各家银行债务的企业及法人代表名单、金额等信息予以通报公示,使各家银行及时了解到逃债者有关信息,使逃债企业无法再次获得银行的信用支持,避免银行间因信息错位而再次与逃债企业发生信用关系。 4.加强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服务和信息沟通。要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建设中的资信系统,尤其是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尽可能消减银行信贷市场中的非对称信息,做到贷款风险的事前防范,改进信贷市场效率。 (四)法律环境治理 1.尽快充实修订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法律对银行信贷资产的保护 我国目前立法上虽有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基础法律,但《破产法》《反垄断法》等修订、细则落实工作需要尽快出台。而且由于我国现有的法律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有严格限制,如不能进入证券市场、不能进入产权交易市场、不能收购企业股份等,直接影响了不良债权的流动和变现。因此,如何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为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创造良好的外部法制环境将是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任务。 2.要加大信用立法和执法力度 首先,建立信用管理体系,需要以法律的新式规范公共信息、征信数据的取得和使用程序。当务之急是制定公平使用信息法,并修改补充《商业银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刑法》等相关法律中,补充增加对不讲信用、恶意逃债、赖帐等给国家或个人造成损失行为的定罪量刑条款,对逃废债、恶意拖欠贷款本息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增加企业的逃废债成本。欧、美等发达国家在这方面有相当多的立法可资借鉴。立法的目的是创造一个信用开放和公平享有使用信息的环境。 其次,加大对违反信用法规的执法力度。针对当前金融案件“胜诉容易执行难”的现状,要依法打击各种破坏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正常债权债务的经济属性、消除社会资金流动搬“梗塞”,创建良好外部司法环境。 再次,要确保司法独立,为银行依法办贷、依法管贷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建议各级人大采取措施强化司法独立,支持法院独立审判,切实提高金融诉讼案件的执行率,促使全社会信用观念的强化,为商业银行的合法经营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基础。 生态方面论文: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论文 内容提要:金融生态环境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或区域的软环境和文明程度,而且也直接影响到该经济体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本文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内涵、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当前优化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优化途径 一、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对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 “金融生态环境”这一全新概念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于2004年首次提出并产生广泛影响的。将“自然生态”的概念引入金融领域,是对金融理论的一次创新,是对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生存和发展环境的高度概括。什么是金融生态环境呢?概括地说,金融生态环境是指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优秀,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在一定意义上就意味着和谐、统一的社会经济生活。打造和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将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降低金融风险,推进社会经济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对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金融生态环境直接影响到区域经济的竞争力。经验表明,一个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会给当地经济带来巨大的商机和融资便利;在全国统一政策指导和调控下,不同地区经济增长水平和经济运行质量之所以存在明显差异,除了自然禀赋因素外,与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差异也有很大关系。而造成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差异的主要原因就是一个地区政策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信用环境和金融服务水平。 2、金融生态环境是影响资金流向的重要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间资金流动性、效益性、安全性更多地取决于地区信用环境和金融环境,即金融生态。如果一个地区具有透明的政策法律环境,社会信用状况良好,当地企业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信用记录,银企关系融洽,中介机构健全,金融债权能得到切实保护,那么,这个地区就能很好地引来资金,经济金融就会步入良性互动快速发展的轨道。 3、金融生态环境是影响商业银行内部评级的重要因素,进而也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对该地区授权授信的程度。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各商业银行开始建立自己的内部评级体系,各地方行政干预程度、不良资产比率、信用环境、在处置不良资产时能否在保证处置效率的同时保护债权人利益,地方在司法、执法方面的力度以及对债权人的实际保护情况,各地区处理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破产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对再贷款偿还进度表等成为商业银行内部评级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商业银行根据评级给出信用等级,并按等级确定对一个地区投放授信大小,最终形成信贷资源在全国地区间的分布。可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区域性信用等级,是争取更多信贷资源的有效途径。 二、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问题 东北地区拥有丰富的资源、辽阔的土地,还有丰富的石油、煤炭、天然气、森林储量;此外,东北地区重工业有相当的基础,还拥有大量的科技人才、管理人才,近年来,东北地区的经济实现了持续、平稳、健康的发展。但是,同时我们也看到,东北地区的金融生态环境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经济的发展。 1、现行的法制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东北地区的法律制度环境一般,体现为保证或促进当地金融业稳健运行的具体办法少,甚至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当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发生利益冲突时,司法机关不能客观公正地做出判决或者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促进金融业稳健运行的具体措施办法较少。 2、政府信用环境欠佳影响金融债权落实。近年来,东北地区的信用环境虽有所改善,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容忽视。金融债务落实情况一般、金融债权落实不好,而且,金融债权落实与政府有一定的关联度,金融业要想更好的履行为经济保驾护航的使命,以上的问题亟待解决。 3、经济发展对银行信贷的依赖程度较高。近两年来东北地区的财政收入状况有了根本好转,城镇居民收入有了较快增长,招商引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围绕生态经济建设的发展潜力较好,但由于相当一部分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较高,加之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调整、信贷授权授信上收,削弱了银行的放贷能力,不利于对经济的信贷投入,加剧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资金供求矛盾。 4、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由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东北地区的企业能做到政企分开、产权明晰,但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是很完善,企业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企业以破产、改制名义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较多,与当地金融机构存在一定的金融纠纷。 5、金融服务水平不能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虽然目前一些部门金融服务水平较好,但当地的担保、服务水平不能很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多元的、竞争性的银行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优化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 首先,从政府角度讲,地方政府要关心金融业的发展,要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包括金融机构依法自主经营权,保证金融业发展的法制环境以及社会信用环境等等;还包括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化解和处置等内容。地方政府要采取措施,在营造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方面应采取更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首先应在立法方面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适当修正完善现行法律法规中不利于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条款,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使金融机构和借款人处于平等地位;其次在执法方面,执法部门应从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大局出发,强化司法公正,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要千方百计提高案件的执结率,以增强法律法规的震慑作用。 其次,从金融系统的角度看,需要做好几件工作: 一是对金融机构要加强监管和自律。监管机构应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健全更多适用的法律、法规来保证当地金融业良好稳健地运行。商业性金融机构也应加强行业自律,以确保金融业稳定运行。 二是央行的职能和作用要得到有效发挥。新时期央行职能重在货币政策的制定和贯彻实施,当前应充分利用政策工具发挥宏观调控职能,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强对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调研和评估,对房地产、钢铁、电解铝等重点行业建立预警监测机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积极反映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形成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合力,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发展,防止经济大起大落。 三是商业银行应认真执行央行确定的货币政策,使货币政策在振兴区域经济的过程中得以贯彻、落实,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金融业只有在为社会服务、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过程中,才能不断地发展壮大。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当地经济金融发展动态,主动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对社会信用程度高、金融环境好的地区加大授信力度、扩大服务范围,建立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正向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的贷款定价机制,以准确的贷款定价反映和覆盖不同程度的信用风险;同时,应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针对企业的不同规模、性质、行业以及发展阶段等提供有特色的、有针对性的业务或服务。 再次,从企业角度看,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产权更加清晰。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企业要在经营中自觉遵守市场经济规则,做到以诚信为本。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企业以为用户奉献优质产品为本,在始终保持技术上领先优势的基础上,通过构筑守信这一生命线,使企业具备了打造名牌产品的能力,才能进一步培养与区域外强手在优秀技术、产品质量和品牌效益等方面全面抗衡的能力;另一方面,企业在与金融机构打交道、向金融机构借款时,要严格守信,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的规定期限归还贷款,形成自己良好的信用记录,才能在再融资或急需资金时继续得到金融机构的配合和支持。 最后,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省份之间的联动,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东北地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应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快企业及个人信用数据库建设,使各金融机构实现信息共享,将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和个人记录在案,让他们将来难以获得再融资的便利。目前人民银行正在积极完善的企业及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必将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改善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系统与企业应加强沟通与合作,由有关部门牵头,定期召开以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和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为议题的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各省份有关部门之间、有关单位之间应加强联系与沟通,就各省的相关经验与做法等进行实质性地交流与合作,以此促进东北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优化,继而推动整个东北区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生态方面论文:证券市场生态治理论文 摘要:运用生态学的概念,分析了证券市场生态现状,指出中国股市生态危机是一种复合危机,有深刻的制度、文化和社会背景等原因,生态失衡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和谐的资本文化、有效的监管和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提出股市生态治理的关键在于调整股市结构、改善公司盈利状况以及强化政府监管。 关键词:证券市场;生态失衡;治理 中国证券市场已走过十五年的历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证券市场也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截至2005年年底,我国境内上市公司达1381家,证券市场境内外累计筹资总额达18156。8亿元①。但是,我国股市在大发展的同时,股票市场的功能发挥严重不足,市场长期处于低效率的状态,十五年多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违法违规行为,和落后的股市文化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中国股市陷人了低效率的状态中。 现实表明,中国证券市场的许多层次和环节都出现了问题和偏离。本文借用生态学的概念,把中国证券市场比作一个生态系统——股市生态。现在出现的问题,说明中国股市已经发生了严重的生态失衡,证券市场生态的治理fgovernanceofecol0gYforsecuritymarket)已到了非进行不可的关键时刻。下面对中国证券市场生态及其治理进行分析。 一、股市生态现状 周小川(2004)等采用“金融生态”的概念,论文来比喻金融运行的外部环境,它主要包括经济环境、法制环境、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和制度环境等。金融生态囊括了企业诚信、会计准则、法律制度、征信体系、地方政府按市场规律办事等内容。尽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金融生态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一些制约金融健康发展的外部因素尚未得到根本改善,当前的金融生态还存在四方面的主要缺陷:金融市场体系的不完善、法律环境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滞后、直接或间接的执法不力。 证券市场是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股市生态也是“金融生态”的一个重要分系统。股市生态本身又包括许多分生态系统和“食物链”。这好比是一个大海,有浮游生物,有水草,有小鱼、大鱼等,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生态环境。在股市生态系统里,有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生态”,散户 和机构投资者之间关系的“投资者生态”等。比如,股市中机构投资者与散户之间的关系就是自然界中大鱼和小鱼之间的关系,“食物链”非常简单。要使“大鱼”能够维持正常生存,就应该使“小鱼”保持足够多的数量,否则,“小鱼”被吃光,“大鱼”也无法生存。 美国股市生态和我国股市生态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们有丰富的“水草”——E市公司红利,“大鱼”不一定要靠吃“小鱼”来维持生命,而且可以直接吃丰富的“水草”。而我国上市公司的分红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即使分红多数也是圈钱的陷阱,股票分红对投资者没有吸引力。也就是说,美国的股市生态的食物链比中国长而复杂,而我国股市生态是一个非常脆弱的系统。 我国股市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带来问题的严重性凸显在各个方面。 多年来,与证券市场深度下调如影随形的是,层出不穷的“股市黑幕”和花样翻新的“金融诡计”时时冲击着投资者孱弱的信心,证券市场生态环境已被逼向“严重失衡”的境地。 上市公司高管频繁出事是近年来资本市场上一道令人尴尬的风景。硕士论文而作为金融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又严重地影响着整个金融环境。不完善的金融生态孕育了高管们违规的土壤,于是一个恶性循环的金融生态出现在众人的视野。 银广夏等案件又表明,在上市公司“造假流水线”的各个环节上,提供信息的金融中介——证券分析师、会计师、律师们都发生了道德风险行为。不光是公司治理出了问题,“公司治理的生态”(ecologyofcorporategovernance)也出了问题(李曙光.2002)。 股市低迷、道德滑坡、信用危机等现象的出现,与经济快速发展也极其不协调,并已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强大因素。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我国GDP的10%~20%,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数千亿元。 如同自然界的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会导致自然灾害一样,股市生态破坏以后,股灾的频率必然增加。现在,由于生物多样性的被破坏,我国股市已经出现生态环境恶化的后果。我国股市在2000年以前的10年间,发生过一次“危机”时刻和两次“紧张”时刻。但我国股市在2000年以后的几年间,已发生过两次“危机”时刻和两次“紧张”时刻。比较而言,我国股市危机的发生频率有了明显提高,股市危机的发生激烈程度也有了明显提高。 我国股市的运行安全主要受到两个方面的严重威胁:一是粗放式、掠夺式股市发展模式造成股市生态环境的全面恶化,正严重威胁我国股市的运行安全;二是我国股市的流动力提供机制正遭致不断破坏与削弱,同样已严重威胁我国股市的运行安全。 二、股市生态失衡成因 中国股市生态出现严重失衡,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制度原因,有文化原因,也有社会背景等方面原因。 首先,中国股市的生存危机是一种复合危机,是由多种因素组合并且具有多重影响的深层制度危机。正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股市的基本制度缺陷在长时期中被忽视、被容忍、被放纵,使得市场中的消极因素日益累积、相互交织,积极因素不断削弱、相互掣肘,以至于最终演化为危及股市根基的全面生存危机。中国股市已经成了没有自身供求关系、没有价格决定基础、没有内在选择空间的混乱与无序的市场。 其次,我国信用制度十分薄弱。当前,中国人均受教育的程度、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信誉和风气方面都存在着诸多缺陷。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危机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影响社会的稳定。 信用制度为股市制度之本,一个没有任何信用的股市就正如吴敬链先生所说的连赌场都不如。但是,虚假报表、黑幕交易、价格陷阱、伪装上市、合同欺诈、假冒伪劣、地方保护等恶劣行为不时动摇着信用的基石。中国证券管理层在一系列基本制度创新上,错失机遇,在套牢了整个市场的同时也套牢了自己;上市公司的造假、银行的连环担保、政府官员的寻租、证券公司挥霍挪用保证金等等的全行业危机交织在一起,使市场的信用基础已经丧失殆尽。这些负面因素对中国股市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负面影响,导致中国股市所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舆论环境与心态环境——都出现了自股市产生以来从未有过的严峻局面。信用的缺失,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基础,动摇了市场存在与发展的信心,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侵蚀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再次,我国证券市场连年走低,固然与股权分置等深层次问题和结构性矛盾迟迟未能妥善解决息息相关,但市场违法违规盛行而投资者保护公信力孱弱显然也是重要原因。大量事实表明,在公司治理失灵、法律失灵、监管失灵等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普遍存在的情况下,优质上市资源和资金资源的外流,更加重了这层隐陇。在此情况下,如果相关惩戒措施未能对弱势群体予以特别保护,以使其能够“与强共舞”,强势主体也因未受到足够的约束而拒绝与弱势群体和平共处,则中小投资者这些“小物种”将因受不到保护而黯然离场,其“生态灭绝”也会使基金、券商等机构这些“大物种”因缺乏“游戏玩伴”而孤独致死。 此外,我国股市的生态危机也有深刻的社会背景。一是中国社会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方面的某些固有矛盾,在民主法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在社会转型、利益调整中被放大、激化;二是中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根据后发国家的发展经验,处于这一时期的国家普遍都会遇到因为转型而带来的各种经济社会矛盾。2003年,我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达到1090美元,2004年人均GDP达到1269美元,2005年达1703美元①。根据国际经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处于1000—3000美元这一时期,也是社会矛盾尖锐化时期、社会问题多发期、社会最不稳定期;从收入差距来看,基尼系数上升到O.4,就超过了国际警戒线标准,虽然这只是一种可能,但确有不少国家基尼系数超过0.4 ①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以后就进入了一个社会不稳定期,甚至发生大的社会动荡。 许小年有关中国股市制度建设“金字塔”的观点,与股市生态概念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认为,中国股市缺乏资本文化、法律、监管、公司治理机制——四层制度体系的支持,这个体系应当是一个“正金字塔”;中国的现状恰是一个“倒金字塔”型制度结构,这样的资本市场无法发挥应有功能,而且其发展不具备可持续性。位于“金字塔”最底层的是资本文化,包括股权文化和债权文化,具体表现为社会意识、社会道德和社会风气等对资本市场的支持,这是资本市场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在全社会都接受的和谐的资本文化基础上,需要一套完善、有效、独立的法律体系;“金字塔”自下而上的第三个层次,是完善、有效、独立的监管体系;监管体系之上,位于制度体系最上端的,是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治理机制是保护投资者利益最直接的制度安排,它的有效性依赖于其他三项制度基础的坚实程度。在现实经济中,如果资本文化的意识薄弱,法律体系和监管体系也不完善,因此,也就很难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在许小年看来,这是一个倒置“金字塔”型的制度结构,而中国资本市场正是在这样一个制度环境中运行。结果是上面的市场规模越大、公司越多,倒塌的可能性就越大。这样的资本市场不仅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而且其发展不具备可持续性。 三、股市生态治理 由于中国股市的生态危机是一种复合危机,股市生态的治理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远见、需要决心、需要措施、需要执行。 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一个和谐的证券市场,改变过去政府及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只讲索取,不讲回报的常态,建立起一种彼此共生共荣的环境,追求共同的利益,即以法制为依归,构建各个利益主体都能得到均衡、和谐保护和发展的证券市场生态环境。 对证券市场的功能也要有正确认识。职称论文《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九条,2004年2月2日颁布)提出,证券市场要“促进资本形成、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所有这些功能都在实体经济中。一句话,股市要为实体经济服务,股市不能自我循环、自成体系。股市发展得怎么样,光看指数、交易量、开户数是不行的,最终要看多大程度上促进了实体经济中长期资本的形成,要看在多大的程度上促进了实体经济中的资源优化配置,要看在多大的程度上促进了实体经济中的结构调整,要看在多大的程度上完善了公司治理机制。只有大家形成这样一个共识,资本市场才可能健康地成长。 同时,要使股市的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观,必须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第一,必须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巩固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果。虽然解决股权分置不是万能的,但不解决股权分置是万万不能的; 第二,切实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改善公司盈利状况。这是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根本所在; 第三,积极推进证券公司的综合治理; 第四,科学发展机构投资者; 第五,完善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其中,调整股市结构、改善公司盈利状况、强化政府监管,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健全中 国股市的必由之路,只有三管齐下,才能够使中国股市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生态方面论文:证券市场金融生态平衡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研究了证券市场生态平衡的三个方面:证券市场与其系统外部的环境资源之间的生态平衡;证券市场系统内部的各主体之间的数量平衡,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所形成的证券市场内部结构平衡;证券市场生态平衡的自我完善机制,并针对三个方面不平衡的表现及相应的平衡措施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证券市场生态平衡平衡措施 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1869年提出“生态学”一词。海克尔认为,生态学是指动物与其有机及无机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研究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生物与非生物环境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所形成的彼此关联、相互作用且有自动调节机制的系统。在我国,周小川(2004)最早把生态学的概念与金融学结合起来提出了金融生态的概念。徐诺金(2005)在考察了金融系统和生态系统的相似之处后,认为金融生态是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谢太峰(2006)对金融生态做如下界定:所谓金融生态是指各类金融活动主体之间、金融活动主体与其外部生存环境之间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形成的相互依赖的动态平衡系统。金融生态强调金融活动主体之间的数量平衡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金融活动主体与其外部生存环境之间的相互适应状态,即金融生态平衡。 证券市场金融生态是从金融生态环境衍生而来的,必须遵照生态学的观点加以合理地开发和利用,保持证券市场生态平衡。证券市场金融生态平衡包括三个方面:证券市场与其系统外部的环境资源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所形成的证券市场与环境之间的生态平衡;证券市场系统内部的各主体之间的数量平衡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所形成的证券市场内部结构平衡,即证券市场中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等各市场之间以及市场内部诸要素之间既存在恰当的比例关系,同时又相互依存、协调发展;证券市场生态平衡的自我完善机制。在证券市场复杂的系统中,当市场内部诸要素之间、市场与外部环境之间协调发展、融于一体时,证券市场整体功能达到最大,否则证券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将受到抑制。 我国证券市场的生态不平衡现状 (一)证券市场与外部环境资源之间的生态不平衡 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产生的,难免受到具有我国特色的法律体制、经济条件、社会特性、文化传统等影响,形成了自身特点,这一方面反映了证券市场生态环境的适应性,但是另一方面,正是这些特色与发达的证券市场相比存在了许多不协调的表现,阻碍了证券市场达到平衡的生态状况,这些不协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思想认识上存在较大误区。对证券市场功能的认识上,较重视证券市场的筹资功能,常把它作为“圈钱”的场所,从而导致:重募集资金的多少,而轻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重改制、轻转制,改制时,企业及政府部门较积极,而一旦有关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好后,很少去真正按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运行;行政干预多、市场机制少,企业改制后,政府部门以控股股东或大股东的身份,仍从人事任免等方面干预企业的运转,企业经营自主权仍较少。 2.证券市场体系区域布局不合理。目前,我国仅有两家证券交易所,且分布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的上海市和南部沿海发达的深圳特区。这种不合理的区域布局结构给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造成了我国上市公司分布结构严重失衡,在沪深两个交易所上海和深圳的上市公司几乎垄断了两个股市,两地合计的上市公司,占了全国总数的70%;这种不合理的证券交易所布局,不利于资金的合理配置,全国数百亿的资金流入上海、深圳,不仅给急需资金的中西部地区带来了釜底抽薪的后果,而且也造成了沿海地区资金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3.证券市场中企业主体缺位。我国企业主体地位脆弱,部分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约束无力、活力不足仍然是我国企业的主要特征。由于企业的主体地位残缺,企业很难保证其通过证券市场融资,能够被有效地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创造社会价值。因此,导致我国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有限,即使融到的资金也很难被企业有效用于生产经营,使优化资本配置的作用大大降低。 (二)证券市场系统内部的各主体之间生态失衡 证券市场内部各主体之间的结构是一个复杂而动态的体系,其动态平衡的标准是结构应与一国的证券市场发展程度相适应,与一国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各主体结构之间的比例关系与发达的证券市场相比较存在着差距,造成了两种不平衡。 1.融资方式失调造成风险相对集中。目前我国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大体是1:9,且近几年两者比例还在继续扩大,这同市场经济条件下发达国家的情况恰恰相反。比较我国与发达国家的经济证券化率,可以看出我国的直接融资份额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发达国家经济证券化率(股票市价总值与GDP的比率)比较高,早在1994年,美国经济证券化率为70%,而在我国,2000年我国经济证券化率为53.7%。近年来,我国逐年下跌,到2004年己经滑至27.1%,但是发展极其缓慢。间接融资占比过大,使企业和个人过分依赖于银行,导致信贷资产风险相对集中,股票和债券市场严重萎缩,居民投资工具稀少,金融生态严重失衡。 2.股票、债券和基金市场发展失衡。在国外证券市场上,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是完善证券市场的两大支柱,而债券市场始终以其流动性高、风险低和收益稳定的特点备受青睐,其规模和重要性远远超过股票市场。我国恰恰相反,企业债券融资额远不及股票融资额,债券市场不仅规模小,而且还有进一步萎缩的趋势。从基金市场可以看到,2000年底,美国基金资产总规模近7万亿美元,占整个股票市场流通市值的50.2%,可供投资者选择的投资基金有7343只。而我国现有基金71只,总资产规模约1200多亿元,仅占深沪两市流通市值的8%左右,基金品种主要以股票基金为主,债券基金刚刚开始出现,投资基金中80%以上是封闭式基金。 3.股票市场内部结构失衡。与成熟的证券市场相比,我国证券市场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就是股票市场内部结构失衡,具体表现为市场分割,结构扭曲。人为地将普通股划分为可流通股和不可流通股,同时又将不可流通股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等,这部分股份比重较大,占到总股本的70%左右;在可流通股当中,又划分为A股、B股、H股,这种独具中国特色的股票市场结构直接导致了股票市场的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问题,妨碍了证券市场效率。 4.投资者构成比例失衡。统计显示,截至2005年6月,我国有7273.9万左右的投资者(按开户数计算),而其中机构投资者还不到1%,所以说我国股票市场属于散兵式的“游击战”。 (三)证券市场生态平衡的自我完善和抗拒风险机制失衡 在一个完善的证券市场中,应该有一系列投资品种,但其中某些品种投资发生风险时,可以找到合适的对冲产品进行风险对冲,减小投资风险才能使投资者具有长久的投资能力,促进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发展。一般来讲,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通常包括两方面,即基础产品和衍生产品。前者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后者是基于现有的基础产品进行的创新,如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我国证券市场目前投资品种仅有基础产品即股票、债券和基金。国债期货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初兴起,但由于当时证券市场规模太小且不规范、市场投机过度而夭折。当前对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进行严格管制,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市场投机、防范金融风险,但是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加入WTO后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对外开放,衍生产品的缺乏使国内投资者因缺少风险对冲工具而加大了投资风险。我国股票市场因缺少股指期货、期权和做空机制,在股市进入阶段性熊市的时候无法对冲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注重安全性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社保基金入市的动机。另外在我国证券市场开放后,如果境外证券市场率先推出我国证券市场的期货或期权产品,并形成交易中心,将会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国际化产生不利的影响。 完善证券市场金融生态平衡的策略 (一)完善法律制度 新制度经济学通常认为,法律体系的好坏直接决定着社会交易活动,并对成本结构产生影响。从证券市场来看,完善的法律制度,可以有效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增强证券市场生态的自我调节功能,有利于降低证券活动的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如果法律制度存在漏洞,生态中的一些特殊主体就会利用漏洞谋取不正当利益,破坏证券市场生态系统的平衡。可见,法律制度是证券市场生态环境的优秀基础,在加强和改进证券市场生态环境的建设中,法制建设处于优秀地位。 (二)进行政府干预 政府干预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任何国家政府都不会对股市坐视不管,政府根据本国具体情况,在某一阶段,采取干预股市的措施,确保股市安全高效运行。政府更多的是要致力于为股票市场提供良好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而非直接介入。在发达市场经济中的成熟股票市场里,政府对股市干预的频率和程度都会逐渐降低,同时也会不断创造出更有效可行的适应市场规律的干预手段。政府的干预手段和方式会更成熟、更规范、更具法律化。 现阶段,可选择的干预手段主要有:法律、法规、制度、规则,通过法律化、规范化的手段促进股市的稳定发展;政策干预,通过有关政策的调整达到干预之目的,如QFII的推出,增发、配股条件的适时调整;政府引导,如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负责人发表谈话等等;舆论干预,就是通过舆论引导股市健康发展,如在重要媒体上发表评论文章等;强制入市干预。在股市过度低迷或过热,严重影响经济发展时,或出现突发事件等意外情况引起股市暴涨暴跌时,政府组织资金直接入市进行干预。 (三)促进自身演进 证券市场生态的演进也应和自然生态一样,遵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演进规律,当外界环境发生了变化,证券市场生态的结构及相关功能也应发生一定的变异(证券市场上表现为创新)以适应环境,只有在创新中推进市场化进程,证券市场生态才能保持生存、延续和可持续发展。证券市场生态的主要演进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上市公司改革与新政。股权分置是困扰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大制度问题,股权分置改革的启动表明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所导致的被扭曲的证券市场定价机制、公司治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等问题正在开始逐步得到解决,从而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这将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深刻影响。 股改需要政府主导与推动。国有股不流通是早期的妥协性制度安排,由此形成的规则与机制多年来已左右人们的意识,主导人们的行为。要对此加以根本性的改革,会影响人们的预期与对前景的担心。因此,股权分置改革不是一件容易接受的事。在此过程中政府的主导性贯彻始终,要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股改顺利、快速地推进。 提高对价的规范性。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各公司依据自身的情况出台各有特色的对价方案,缺乏基本原则与统一方法,目前,上市公司应采用合理市盈率法、合理市净率法、市值不变法以及超额市盈率倍数法等作为确定对价的依据才是合理的,能被市场接受的。 2.业务与产品创新。产品创新向纵深拓展的目标是建立证券市场更完整的基础产品和衍生产品体系,包括期权、指数期货和个股期货等,建立卖空机制和信用交易机制,完善市场功能尤其是对冲风险的功能,拓宽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使证券市场真正成为一个有容量、有效率、有价值的投融资场所,促进证券市场生态系统持续发展。我国现阶段的证券市场交易品种的创新应从以权证为优秀的衍生性商品业务、资产证券化方面着手。 以权证为优秀的衍生性商品业务。权证作为证券市场上最基础的衍生产品,在中国市场已久违多年。沪、深交易所借助股改的契机推出权证产品,利用权证这一创新的金融工具,企业在满足了控股要求的同时,给非流通股东提供了合理的对价,从而使股改顺利完成。 加快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资产证券化包括一级证券化和二级证券化。在证券化的初始阶段,借款者通过一级市场直接融资,如发行企业债券、股票和商业票据等,这种资产证券化属于一级证券化。如将已经存在的贷款和应收帐款等转化为可流通的转让工具,这类资产证券化属于二级证券化。目前,资产证券化在西方发达市场上已普及到企业的租金、版权专利费、信用卡、汽车贷款应收帐、住房抵押等领域,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共同推动当地资产证券化进程。 3.发行制度创新。二板市场保荐人制度的推行。保荐人制度是二板市场运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在二板提出上市申请,为防范和化解风险,发行人必须委任至少一名保荐人。保荐人制度在中国证券市场上是一个全新的事物,主板在朝着保荐人制度的方向发展,但目前仍然实施主承销商制度和上市推荐人制度,中国证券市场的保荐人制度将始自于二板市场。 发行制度应逐渐向注册制方向演进。注册制能强化市场准入标准的权威性、强化中介机构的权利与责任、强化信息披露的公开性、真实性和及时性。这是发行体制摆脱非市场因素干扰,全面实现市场化的重要表现。 4.交易制度创新。以美国NASDAQ市场为代表的做市商制度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在我国由于采取自动报价系统的客观条件尚不成熟、证券机构规模普遍较小,实力不强,融资融券受到较多的限制等原因,目前我国推行该制度尚存在困难。因此,应根据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借鉴国外经验,分步骤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做市商制度。首先,根据我国当前债券市场的现状和发展需要,大力发展债券柜台交易;在此基础上,在联网的各证券交易中心试点柜台做市商制度,进而发展全国联网的柜台市场,建立类似NASDAQ的交易体系,从而实施完备的做市商制度。 生态方面论文:自然和谐发展生态论文 内容摘要: 生态文明以一种全新的视角来审视人与自然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由之路。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深刻认识到了人与自然和谐对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意义。 关键词: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深刻认识到了人与自然和谐对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意义。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了解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变化,并深入理解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从而充分认识统筹我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建立一个具有时代意义的生态文明新构架。应当说,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由之路,完全符合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潮流。 一、生态文明中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是:肯定人是自然界的相对主体,人类的社会经济必须继续向前发展。同时,要清醒认识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和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努力做到在与自然和谐共处中,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这就是人类社会的新的文明——生态文明。 1、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论内涵 人与自然关系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关系,一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也是人与自然关系史。人与自然共处在地球生物圈之中,人类的繁衍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大自然,必须以大自然为依托,利用自然;同时又必须改造自然,让大自然造福于人类,服务于人类。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类对自然的影响与作用,包括从自然界索取资源与空间,享受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功能,向环境排放废弃物;二是自然对人类的影响与反作用,包括资源环境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制约,自然灾害、环境污染与生态退化对人类的负面影响。 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类对客观自然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在人 类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人类对人与自然的认识有显著的不同。在原始社会,人类以狩猎和采集方式从事生产活动,人对自然的依赖性强,主要体现为依赖和适应,人类生产和生活受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制约明显,人对自然曾保持了一种原始的和谐关系。在农业社会,从事农业劳动是人类主要生产方式,由于生产规模小、强度低、其负面影响较小,人类与自然保持一种融合的非对立关系,但是在一些局部区域也出现了过度开垦与砍伐等现象,特别是为了争夺水土资源而频繁发动战争,使得人与自然关系在整体促使相对和谐的同时出现了阶段性或区域性的不和谐现象。在工业社会,科技进步和生产力显著提高,人类活动范围已扩张到全球的各个角落,并且不再局限于地球表层,已拓展到地球深部及外层空间,人类控制自然的能力越来越强,并极大地提高了认识自然和改变自然的能力,但是,全球性的人口急剧膨胀,自然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使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不和谐。当前大规模的、无序的人类活动已打破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和生态结构,正深刻地影响和改变地球生态系统的演变路径和方向,对人类生存安全构成了极其严峻的挑战[杨多贵,2005]。 20世纪60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广泛兴起与蓬勃发展,可以说是人类发展观的一次质的飞跃,它既是划时代的发展观、又是崭新的世界观、文明观和自然观,它深刻地揭示了经济社会繁荣背后的人与自然冲突,对传统的“征服自然”等不可持续发展观提出了挑战。1992年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召开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183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102位国家首脑出席了这次“地球高峰会议”,会议通过了《里约热内卢宣言》和《21世纪议程》两个纲领性文件,它标志可持续发展观被全球持不同发展理念的各类规矩所普遍认同,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全世界的共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人类的共同使命。 人与自然和谐,从理论层面上看,它应是人与自然互相适应的辨证统一、互动和谐;从实践层面上讲,它应有人与自然双方均处于既被改造又应保护的关系之中。历史经验表明,当人类与自然处于平等、互利、和谐关系的时候,自然也能为人类提供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正如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总之,人类社会是在认识、利用、改造和适应自然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人与自然和谐的历史演变是一个从和谐到失衡,再到新的和谐的螺旋式上升过程。 2、生态文明的内涵及其主要内容 文明是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程度的概念,它表征着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水平与整体面貌。从历史上看,人类文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三个阶段。目前,人类文明正处于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过渡的阶段。如果说以工业生产为优秀的文明是工业文明,那么,生态文明就是以生态产业(或产业生态化)为主要特征的文明形态。从广义上讲,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即工业文明之后的人类文明形态。从狭义上讲,生态文明则是指文明的一个方面,即人类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时间所达到的文明程度,它是相对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而言的。当生态文明因子逐渐发展壮大并最终成为人类文明的主导因素时,人类文明也就实现了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过渡[李景源等,2004]。 西方的工业文明从其产生的时候起就因其诸多弊端的存在而成为许多思想家反思和批评的对象。卢梭曾对使工业文明过分膨胀的工具理性侵蚀人的道德理性、破坏人与自然和谐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发出警告。马克思、恩格斯更是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所导致的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异化进行过深刻的反思。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环境污染的进一步恶化,人们开始了有意识地寻求新的发展模式的过程。对生态文明的选择,可以说是人类对灰色文明泛滥和恶果的积极反思以及在推崇绿色感召下的积极实践。它大大拓展了人类文明的含义和内容。这一大功绩也是其自身发展的必然结果。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天成的。人不能选择脱离自然的道路,只能选择某种有利于自身发展的与自然的关系。在人的能力空前提高的今天,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还要依赖人的价值观、生活方式、社会关系等诸多因素的协调和谐。生态文明发展到今天,不能不说是人类开始了为有效遏制生态危机,为自己重建一个可以使儿孙万代永续发展的绿色家园做了一次有益的伟大尝试。 具体来说,生态文明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人类要尊重自身首先要尊重自然。生态文明所提供的基本观念是全球生态环境系统整体观念和系统中诸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观念。人类与自然是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以损害自然界的生物种群来满足人类无节制的需求,只能导致整个生态环境资源的破坏和枯竭,最终危害人类自身。因此,生态文明要求人类重新认识自身与自然的关系。从自然的角度说,人与自然是平等关系,而不是主从关系,更不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在评价自然物种的非经济价值时,要承认物种有其自身天然生存的权利。人类要尊重自身,首先要尊重自然,否则必然会遭到自然的报复。 (2)价值观的革命。生态文明的提出,是人类开始意识到自己并不是自然的主宰,而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的价值观并不能仅仅以人本身为最终目标,人类的功利和幸福不能逾越自然所允许的范围。人类只有在与自然协调和谐相处的前提下,才能获得真正持续、健康的功利与幸福。但是,功利与幸福及其程度的界定又是由人的价值观所决定的。生态文明是人类价值观必然的选择。 (3)保护生态环境是伦理道德的首要准则。生态文明的伦理道理是以维护地球生态环境系统正常运转,保护自然生态的良好状态为伦理道德的首要准则,人类其他的一切行为,首先必须以服从这一道德准则为前提。重新学习在地球上生活的艺术,生态先于一切,告别传统的“物质主义”,这是生态文明条件下,生态伦理道德的主题。 (4)生态文明是社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文明发展结构理论把生态环境资源作为社会结构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政治、文化“三领域”框架中加上“生态环境”,建立起“四领域”的总体框架,因为优美的地球生态环境是人类文明繁荣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人类文明必须把保持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正常运转作为其重要标志之一。 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伦理 工业文明时代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类已处于主动地位。当人的行为违背自然规律、资源消耗超过自然承载能力、污染排放超过环境容量时,就将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失衡,造成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因此,人类为了持续发展,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必须充分认识自然规律。人类发展到今天,应该而且已有能力主动调整自身行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正如恩格斯所说:“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① 从深层次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可以看到,虽然现代人类已处于主动地位,但人始终是自然环境的产物,人的生存、繁衍、发展,要从自然界中获取物质与能量。人与自然应始终保持共存共荣关系。因此,建立生态文明,必须着力培养人们正确的资源观、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点,教育人们保护好人类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形成新的生态伦理。 但是,新的生态不可能一蹴而就。尽管我们对生态问题呼吁了多年,但人类为了满足自己日趋膨胀的欲望,仍然在许多方面以主人的态度“粗暴”地干预自然,生态在一定程度上已失去了内在平稳,出现了诸多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态危机。面对生态环境遭受的巨大破坏,人们不得不深刻反思自身的非理性行为,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人们逐渐认识到,必须以热爱自然、保护生态、节约资源、改善环境的生态道德观为优秀,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事实上,人与自然的关系应当是一种“生命维系”的关系。人是生命的存在体,自然生态也是作为“生命存在体”而存在的。一方面,自然生态具有自身不断进化的生命过程;另一方面,人作为客观现实世界的一员,其生命状态与自然生态的生命状态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自然生态的死亡必然导致人类生命的衰竭。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首先应当是一种生命维系的关系。基于这种认识,著名学者施韦兹和莱昂波特创立了“生态伦理学”,他们认为生命是自然界的伟大创造,对人类和自然的生命都要给予极大尊重,那种“将生命分为价值高的(人的生命价值)和价值低的(自然生物的生命价值)的做法”是片面的。因此,应该将“善”的观念加以扩展,应当从自然界而不是局限于人类来认知人们行为的正误,把善的观念扩充到自然界中去,“凡是有助于维护生物群落的完整性、稳定性的行为,就应是正当的、善良的、美好的”。一种伦理理伦如果不包括人影响自然的行为规范,不确认人和生态是一种特别亲密、生死攸关的关系,就不能算是完善的的伦理理论。因此,应当用生命的纽带把人与自然有机联系起来,把生命的完善和正常运转视做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内在要求。人类不是大自然的“主宰者”或“统治者”,而是大自然家庭中的一员;人类应该成为这个大家庭中的善良公民。大自然中的生物,并不是人类的奴隶,不是为人类而诞生的,它们理应是大自然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只注意人类自然利益而关心生态平衡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确立一种新型的伦理体系,建立一种新型的人与自然的平等关系,坚持反对“人类沙文主义”。不仅承认人的价值,而且要承认生物的和一切自然物的价值;不仅承认人类的权利,而且要承认生物的,以至一切自然物的权利。看似没有感觉的树木、花草、河流、海洋,都有自己的需要和生存权利。它们的价值和权利不是根据对人类有用无用确定的,而是作为一种自然界的平衡链所固有的。自然生物同人的基本需要乃是相类似的,都需要水分、氧气和营养,因此,人类决不应凌驾于自然平等地位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互为依存。如果一味只想“主宰”、“统治”自然,势必人为破坏人与自然的“平等”关系,瓦解人与自然的和谐环境,人类与生态都将遭受灭顶之灾。 自然是人类之本、人类之根,是人类的起点与归宿。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必须与自然的发展相和谐的思想,表达了对人与自然的本原性和谐的向往和追求。正如《生态伦理——精神资源与哲学基础》一书导言中所说[P15]: 整个自然界、整个地球上的生态系统,在某种意义上数十亿年来都在无意识地、自然而然的“寻求”优秀和卓越,并确实通过它的无数尝试和进化,而终于产生了人,产生了人的意识和灵性这一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在这个意义上人们确实可以说,“人是万物之灵”,但正像罗尔斯顿所言,我们正要因此而感谢整个生态系统,就像花儿和果实感谢整棵树、感谢整个大地。人是“万物之灵”,但不是“万物之主”。人今天恰恰是要运用自己的“灵性”来摆正自己在自然的位置,处理好自己与自然界的关系,善待自然,善待非人类存在物,这样,他才真正配得上“万物之灵”的称号,而在人类的“灵性”和“知性”的历史和现实的构成中,也确实蕴藏着能够使人恰当地认识和处理自己与自然的关系的丰富资源,有待于我们去深入挖掘。 从表面上看,生态伦理所涉及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但实质上仍然是指人与人的关系,行为者与他人的关系,以及现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在今天,人类再也不能为了自身的眼前利益,破坏生态系统的平衡,而损害子孙后代的利益,这是生态伦理学的重要内容和道德规范。这种人与人的关系是通过人与自然的关系来实现的,就是说,它是以自然为中介而表现出来的。生态伦理把人与自然的关系涵盖到了人与人的关系中去,比传统伦理学的内容更丰富了[陈敏豪,2002,P132]。 三、确立生态文明的新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针对工业文明所带来的人口、环境与发展悖论,应该确立一种新的文明即生态文明,也就是人与自然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文明。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是一种文明范式的根本性转变。生态文明继承和发扬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长处,以人类与自然相互作用为中心,强调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人类社会是在这个基础上与自然界发生相互作用、共同发展的。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现代化过程之中,我们必须总结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过程中的经验得失,避免传统工业文明发展中出现的弊病,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转变传统观念,树立科学的自然观与社会发展观 首先,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一种真正的平等、和谐的统一,即提倡把人类的利益和自然的利益统一起来的自然观。人类中心主义倡导一切以人为中心,一切以人为尺度,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在工业文明中,长期居主导地位的传统价值观认为,自然财富是无限的,人的物质需求也是无止境的,人类只要不断地征服自然、扩大消费,就能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需要。在这种旧的价值观支配下,人们片面追求经济数量上的增长,提倡无节制的消费和肆意开发自然资源。正是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导致了生态危机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发达工业社会的一个显著表征,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异化状态。自然不是被当作与人亲和、协调的对象,而是被当作征服、统治的对象。人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并以功利主义、不计后果的态度掠夺自然,加剧了人与自然的冲突。一方面是人控制自然能力的增强,人化自然的扩大;另一方面则是自然界对人的报复,人的生存环境的恶化和缩小。这样,不仅人有自然的关系异化了,而且人本身也异化了。 其次,在社会发展观方面,我们必须确立可持续发展观念,把对自然的合理开发和积极保护统一起来。我们不能离开对自然的开发、利用,单纯强调对自然的保护,使保护变成被动的适应,那样就无法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就会使社会进步缓慢乃至倒退。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许多环境问题正是由于科技和经济不发达所造成的,只有积极致力于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才有可能更好地解决环境问题。同时,我们也不能离开对自然的保护来单纯强调对自然的开发,使开发变成对自然的粗暴掠夺和破坏,必须吸取某些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忽视环境保护的历史教训,使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相互协调,把促进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保证未来的持续发展统一起来,实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实现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以便全面长远地为人类创造良好的生存条件和提高生活质量。实践已充分表明,过去那种“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是典型的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的不负责任的愚蠢行为,教训极其惨痛,代价极其昂贵。在今天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道路上,我们不能在再走过去的老路,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在综合发展的基础上,搞好胜生态经济建设,努力实现生态文明。 2、全民动员,培养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 生态文明是在工业文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同时又是对工业文明的超越。伴随着工业文明的向前发展,生态文明将会成为未来社会的主要文明形态。那么,如何来培养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呢?我们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其一,加强生态文明观念的教育。生态文明观念的优秀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塑,即必须认识到:人既是自然的主人,又是自然的存在物;人既利用自然,又必须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当前最重要的是转变环境教育观念。要从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高度树立正确的自然观、环境价值观。深入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和舆论工具,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和环境法规,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大幅度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的力度。同时环境教育要求人们依据环境法则,逐步树立起“一个地球”的意识,树立起人与自然平等、国际间和代际间公平的思想。因此,提高生态意识,进行环境教育应当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任务。 其二,加强生态道德教育。生态道德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大力培育全民族的生态道德意识,使人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转化为自觉的行动,才能解决生态保护的根本问题,才能为生态文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面对生态环境的渐趋恶化,需要把生态道德教育提上议事日程。通过这种教育,增强人们对于生态环境的道德意识,使之认识到,生态道德是人类道德的重要方面,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是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所应履行的道德义务与责任。生态道德既包括人对自然的道德,也包括人对人的道德。从“人是自然”的观念出发,人对人的道德亦是人对自然的道德的表现。合理调节与控制人类自身的生产与再生产,不断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全人类真正和平相处,这是维护生态平衡的基本要求。 其三,加强生态法制教育。保护自然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不仅需要人类的道德自觉,同时更需要社会法制的保障。目前,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开始制订了世界性的环境保护公约。如联合国于1993年成立了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21世纪议程》在全球的执行情况,目前有80多个国家向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交了执行《21世纪议程》的国家报告。与此同时,不同国家也根据各自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发展状况,制订了各种独具特色的环境保护纲要和法规。目前环境法学已成为人们研究的一个新视域。生态法制教育的根本宗旨是,让人们了解各种保护自然、保护环境的法规与条例,从而能更加自觉地遵循自然生态法则。 3、尊重自然,按照自然规律谋发展 建立生态文明,就必须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尊重自然,按照自然规律来办事,改变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可持续消费之路;就必须在全社会培养环境伦理和道德,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制度,形成善待自然,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风尚。只有人与自然相和谐,才能给人类带来福祉,否则,就只能给人类带来灾难与贫穷。我们要把生态文明观贯穿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推进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民用工业道路。 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是一种崇高的社会理想,实现这种理想需要我们在生产方式、生活习惯、思想观念等方面进行变革、创新,这是一项艰巨、持久的挑战性工作。在新世纪,我们要把这种理想作为指引经济社会发展的灯塔,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推陈出新,实现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新飞跃。 当代生态文明理念的产生,不仅引起人们自然观的新变化,也延伸到社会政治经济方面。许多人都意识到,生态不仅存在于自然界,也存在于社会政治经济方面,甚至还存在于精神心理方面。许多人除了研究自然生态之外,还研究社会生态、政治生态、经济生态,而且提出了精神生态的概念。还有人提出,生态文明在当代,应该成为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或政治)文明并列的四大文明。因此,生态文明将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并正在从理论形态向实践形态迅速转化。 生态方面论文:区域经济生态发展论文 [摘要]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是当今世界不懈追求的永恒主题,是一个由一系列经济链与生态链以及经济与生态链环所构成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联动的庞大系统。构造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的综合评判体系,应当以区域经济发展度、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度、区域经济与生态关联度、周边区域生态污染扩散度四个层面的有机整合作为切入点和推进路径。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时随地都在运动变化着的。 [关键词]区域经济;生态发展;和谐度;综合指数 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生产经营活动,而生产经营是在一定的地域空间和经济社会背景的环境下进行的。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程度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并决定着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因而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是当今世界不懈追求的永恒主题。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既是一个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重大理论课题,更是一个急需深入探索的重要实践范畴。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是否和谐?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程度怎样?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运行性态如何?以往人们大多只是根据生态环境的质量水平来进行单方面判断,既缺乏科学性、整体性和系统性,又缺乏判断操作上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其判断结果的可信度和说服力不高。本文试图以区域经济发展度、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度、区域经济与生态关联度、周边区域生态污染扩散度四个层面的有机整合为切入点和推进路径,就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的综合评价体系进行初步探讨。 1.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的涵义和特征 1.1300多年来的“工业文明”,特别是20世纪以来的迅猛发展,固然带来了高度的物质文明,但也导致了目前全球环境的严重污染和全球资源的严重锐减。当今人类,一方面享受着前所未有的高度物质文明,另一方面又不能不忍受着前所未有的恶劣生态环境。自从联合国于20世纪80年代末提出“可持续发展”问题以来,世界各国都迅速作出积极的反应,一致表示要实施“可持续发展”模式。可持续发展实质上是要求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趋于和谐,才能可持续发展;背离和谐,便不可持续发展。 1.2所谓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是指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影响经济与生态发展各种因素的总和,它包括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等诸多方面,通过经济链、生态链以及经济与生态联动所构成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联动的庞大系统。 1.3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作为一个经济范畴,其运动变化具有5个特性。 1.3.1综合性。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它是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中所面临的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法治环境等诸多方面的综合反映。 1.3.2整体性。它是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所面临的与其生存和发展高度相关的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等诸多方面优劣程度的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总体评价。 1.3.3层次性。它是由多层次构成的,既包括区域经济发展的规模和效率水平,也包括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规模和效率水平,还包括区域经济与生态互动发展的规模和效率水平。 1.3.4过程性。它贯穿于经济与生态发展的全过程,即这一运动过程中的每一个时点都存在着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程度问题。 1.3.5运动性。它是运动变化的,即随着经济与生态发展运动时空的位移变化,与之相并行交替的经济与生态发展及其质量优劣水平的也随之发生变化,既有可能变强,也有可能变弱。 2.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及其评价指标体系 2.1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水平可以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来表示。所谓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是指一个特定区域范围内报告期经济发展与生态发展之间所结成的和衷共济、相互适应、协调运行的良好状态关系的程度。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越大,表示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越和谐;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越小,则表示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越不和谐。 2.2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通过统计指标来反映,而统计指标的设置又必须服从于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运动变化的特殊规律性。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究竟应该选取哪些指标,建立什么样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才能既有利于计量评价,又有助于严密监测和科学决策,是一个值得深入研讨的现实课题。我以为,综合评价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应当遵循以下6项原则: 2.2.1客观性。设置的评价指标能够真实地反映出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水平运动变化状况的现实特征。 2.2.2完备性。从整体出发,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水平,包括空间完备性和时间完备性,空间完备性是指评价指标体系要成系统,应包括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的主要方面;时间完备性是指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不仅要从各个不同角度反映出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运行现状,更要反映出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水平运行态势。 2.2.3科学性。指标体系中的每一个指标都应具有确定的、科学的深刻内涵。应该根据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的内在联系,选择含义准确、便于理解、易于合成计算及分析的具体、可靠和实用的指标,以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地反映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的本质和规律性。应当具有清晰的层次结构,由局部到整体,由复杂到简明,在科学分析和定量计算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对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水平的直观结论。 2.2.4系统性。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是一个由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指标和指标系统并不是一个静止和绝对概念,而是一个相对的、不断动态发展变化的概念。因此,在选择和确定具体指标来构建指标系统时,要综合考虑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程度的整体性、动态性和系统性,既要选择反映和衡量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发展状况的指标,又要包含反映各个系统相互协调指标;既要有反映和描述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系统状况的静态指标,又要有反映和衡量系统质量改善和提升的动态指标。 2.2.5可比性。评价指标既便于进行纵向比较,也要便于进行横向比较;既要可用以进行时序比较分析,也可用来进行不同区域之间的比较分析。这就要求在选择指标时,必须考虑到指标的延续性、综合性和关联性,同时考虑支撑分析和预测的可能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准确地分析和研究统计资料及其含义,参考统计年鉴和其他相关年鉴及文献,选用范围和口径相对一致的相对指标和平均指标。 2.2.6实用性。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指标体系应该简单明了,所要求的数据资料能够及时、正确、完整地取得,计量评价上要简便易行。指标数据的选择、获得、计算或换算,必须立足于现有统计年鉴或文献资料,至少容易获得、计算或换算,并采取国际认可或国内通行的统计口径,指标的含义必须十分明确,便于有效地进行定量的分析和评估。 2.3根据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的特殊规律性及综合评价指标的设置原则,综合评价和反映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的指标体系,应包括经济与生态两大领域的四个层面(生态保护与修复角度、经济发展度、经济与生态关联度、周边区域生态污染扩散度)及其若干分支项目的和谐指数系统(见表1)。 4.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运行性态的综合评判方法 所谓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运行性态,是指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在运动变化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量变状态之特征。区域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具有运动变化之特征。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时随地都在运动变化着的。那么,一个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的和谐程度究竟是向好的或更好的方向运动变化,还是向差的或更差的方向运动变化,应该用什么方法来判断?我认为,应该建立判断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运行性态的数学模型,据此来进行定量评判。 公式的经济意义是:当P=1时,表明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在运行中其程度没有变化;当P>1时,表明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在运行中其性态从差的(或较好的)向着好的(或更好的)方向运动变化;当P<1时,表明在运行中其性态从好的(或较差的)向着差的(或更差的)方向运动变化。 本文研究所完成和揭示的是关于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及其综合评判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而更重要的是将基本理论与方法应用于具体的实证研究分析并据以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基于刊物所允许容纳的篇幅所限,笔者将另文就本文所提出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在综合评判中国及其各区域经济与生态发展和谐度中的具体应用以及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进行专题研讨。 生态方面论文:循环经济城市生态构建论文 【摘要】我国的城市,已经历了从“自然本体论”向“人类本体论”城市的转变。在“人类本体论”思想主宰下,人们只关注社会经济指标,而将生态指标排除在视野之外,也就是说生态环境因素迷失在城市发展进程之外。与传统城市相比,生态城市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和谐性。生态城市的和谐性,不仅体现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更是体现人与人关系的和谐。 一、生态缺失是传统城市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根源 (一)城市的加速发展产生了生态环境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城市化率由1979年的8.5%提高到2004年的41%。据预测,到2020年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50%左右(国际经验30%至70%为加速城市化时期)。这标志着我国已进入以聚集为主要趋势的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 城市的加速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效益的提升:城市经济对我国GDP的贡献率已超过70%,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新增加的城市人口大约为1500万,促进了城市非农就业岗位增加;城市产业结构由低级向高级演变,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城市功能逐步健全和优化;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生存环境得到改善;城市文明不断渗透传播,推动了城乡协调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人的素质不断提高……。 城市的加速发展也产生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负效应。据联合国环境署统计,全球一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城市人口消费全球75%的自然资源,并产生全球75%的垃圾。 传统城市的生态环境负效应主要表现为:一是空气污染。城市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居民生活排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和烟尘,笼罩在城市上空,给城市环境和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危害,也是造成城市热岛效应的主要原因之一。2004年全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在监测的342个城市中,只有132个城市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仅占38.6%;空气质量为三级的城市有141个,占41.2%;而劣于三级的城市达69个,占20.2%。二是固体废弃物污染。我国城市垃圾年清运量约1.49亿吨,并且还在以每年8~10%的速度增加,无害化处理却不到20%;工业固体废弃物每年大约产生6亿吨,其中,危险废弃物占5~6%,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到46%,2/3的城市处于垃圾包围圈之中。三是水环境污染。全国城市污水排放量大约为414×108m3/a,城市污水处理率和二级处理率分别仅达30%和15%,污水回用率则更低。由于大量工业和城市生活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排入江河造成90%左右城市河段受到严重污染。四是资源短缺加剧。我国约有420多座城市缺水,其中114座严重缺水,全国城市日缺水量达1600万立方米,年缺水量60亿立方米。能源供需每年都有缺口并呈扩大的趋势,以天津为例,2004年可供全市消费的能源量年末库存量为-348.03万吨标准煤,缺口比2000年增加了115.66万吨,年均增长10.63%。五是资源利用效率较低。2004年,我国的GDP只占全世界的4%,但消耗的原煤占世界的38%,钢材占27.4%,氧化铝占21.4%,水泥占45.8%。按现行汇率计算,我国资源生产率只相当于美国的1/10,日本的1/20,德国的1/6,能源利用率为3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55%,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为30%,分别比国外先进水平低10个、25个、20个百分点。每辆汽车年油耗为2.3吨,比美国高27.8%,比欧盟高53.3%,比日本高109.1%。单位GDP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是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8倍左右。资源的回收利用率也较低。在发达国家,废钢铁、废铜、废橡胶的回收利用率都达到了90%,而我国废钢铁回收利用率仅为45%、废铜回收利用率为30%,废橡胶的回收利用率为40%。 上述种种生态环境负效应使得城市可持续发展受到严峻挑战。 (二)生态缺失是传统城市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根源 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城市发展有三个阶段:一是“自然本体论”城市。这种城市是人类社会发展早期形成的,在自然因素完全决定和支配人类定居区域演变的特定情况下的城市表现形态,反映了人类社会生产水平在自然面前处于劣势时体现的顺应自然的城市发展思想。二是“人类本体论”城市。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的因素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变得越来越重要,以人类为中心的城市发展思想兴盛一时,对城市的存在和演化产生了重大影响。三是“生态本体论”城市。即人、生物和非生物环境和谐、均衡的城市生态系统,这才会带来城市的持续兴旺和繁荣,即所谓生态型城市。 人们不仅忽略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存在,仅仅把自然生态系统看作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外部环境,看作是人类任意索取资源和排放废弃物的场所,是人类征服和改造的对象;而且还忽略了城市这个人工系统自身也应该具备像自然生态系统那样的自我平衡机制。我们把城市发展中这种缺少对生态因素关注的现象,称为生态缺失。城市发展理论和指导思想上的生态缺失,导致了城市系统的生态缺失,使得城市成为经济上的明星,生态上的黑洞。城市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矛盾的加剧等种种生态环境负效应,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源自城市发展理论和城市系统的生态缺失,源自不适当的城市发展模式和经济发展模式。因此,生态缺失成为我国传统城市不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根源。 二、生态回归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生态回归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城市是一个人工系统。它作为人们改造自然最彻底的一种人居环境,是人类在不同历史阶段,改造自然的价值观和意志的真实体现。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不断升华,对城市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制约瓶颈的逐渐认知,生态因素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人们开始意识到,城市发展不仅要关注经济社会因素,也要关注生态因素。只有三者的全面协调发展才会有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应包括城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它是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集中体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要解决的问题是:使城市生态系统的调节机能能维护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在保证城市和城市体系经济效率及生活质量的前提下,使能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消费和污染最小化。人与自然的协调和谐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优秀。因此,实现生态回归,实现“人类本体论”城市向“生态本体论”城市的转变,是逆转城市发展中的生态环境负效应的必然选择,也是传统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城市发展中的生态回归,就是要使城市系统能够具备生态调节机能,能够维护城市系统与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在保证经济效率及生活质量的前提下,使能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消费和污染最小化,实现人类的经济、社会活动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协调,实现生态规律与经济规律的统一。 城市发展中的生态回归,实质上是一场生态环境革命。它是以人与生态环境相互协调为宗旨,以城市发展中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高度和谐为目标,调整城市产业结构与工业布局为手段,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治理,改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和价值,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类的创造力、生产力,促使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技术和自然达到充分融合,城市稳定、协调和永续发展的环境复合工程。 城市发展中的生态回归,就是要彻底改变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中单纯的“环卫”、“环保”和“污染治理”等传统观念,打破“生态环境建设就是投资”、“要工业就不能要环境”、“先污染后治理”等的传统认识,建立全新的生态环境理念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理论、新思路和新模式。把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生态环境革命整合城市发展诸要素,提升城市价值,以城市增值盘活资产存量,从而高效聚集城市财富,并以城市丰厚的经济实力投入环境和城市综合建设的良性增长循环中。 (二)生态回归所追求的城市发展目标是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 生态城市英文为ecopolis或ecocity或ecoville或ecologicalcity,这一概念是在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BA)”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前苏联生态学家O·Yanitsky(1987)认为生态城市是一种理想城模式,其中技术与自然充分融合,人为创造力和生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物质、能量、信息高效利用,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住区。美国生态学家RichardRegister(1987)则认为生态城市即生态健全的城市,是低污、节能、紧凑、充满活力并与自然和谐共存的聚居地。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1999)在《自然生态化:为人类和地球彻底改造城市》中指出:无论是工业化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必须将规划本国城市放在长期协调发展的地位,而其大方向只能选择走生态化的道路。城市生态化也就是“生态城市”,简单地说就是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居住区形式;是一个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保护三者保持高度和谐,技术和自然达到充分融合,社会生态化、经济生态化、城乡环境清洁、优美、舒适,从而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类(生态城市系统模型)的创造力、生产力,并促使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稳定、协调与永续发展的自然和人工环境复合系统。 由以上论述我们可以概括出生态城市包含的主要内容是:社会生态化、经济生态化和自然生态化,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化。自然生态化是基础,经济生态化是条件,社会生态化是目的,复合生态化是前提。从涉及领域来看,生态城市是一个以人的行为为主导、以自然环境系统为依托、以资源和能源流动为命脉、以社会体制为经络的“社会——经济——自然”的复合系统,是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统一体。从城市生态环境方面来看,生态城市的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护,具有良好的环境质量和充足的环境容量,空间结构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建筑广泛应用,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融合。从城市经济方面来看,生态城市既要保证经济的持续增长,更要保证增长的质量,形成良性循环,实现城市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从社会方面来看,人们的价值取向已不再是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是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为目的。科技、教育、道德、法律等都将“生态化”。 要营造满足人们自身需求、文化气息浓郁、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城市居住地。二是整体性。生态城市不是单以追求环境优美或自身的经济繁荣,而是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的整体效益,在整体协调的新秩序下寻求发展。生态城市建设不仅重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更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三是持续性。生态城市是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的,兼顾不同时间、空间,合理配置资源,公平地满足现代与后代在发展和环境方面的需要,不因眼前的利益而以“掠夺”的方式促进城市短时的“繁荣”,保证城市发展的健康、持续和协调。四是高效性。与传统城市“高能耗”、“非循环”相比,生态城市的运行机制是提高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物尽其用,地尽其利、人尽其才,物质、能量得到多层次分级利用,废弃物循环再生,各行业、各部门之间共生协调。五是区域性。生态城市建设的优秀是城市,但是生态系统具有开放性,因此生态城市的建设必须考虑城乡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必须建立在城乡的区域平衡基础上,并表现为明显的区域特征。 21世纪是城市的世纪和生态文明时代。面对城市化、人口、环境资源的巨大压力和严峻的挑战,未来城市发展也必将体现生态文明这一时代特征,只能走城市生态化发展道路。建设生态城市是生态回归所追求的城市发展目标,是城市发展变革的系统工程,也是走出“人类困境”,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实现城市生态回归的最佳途径是发展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是将经济与社会、生态系统联结起来的全新的经济范畴。它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是回归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物质循环运动的本质属性,运用生态学规律改造传统经济系统的线型物质流动模式,以物质的高效利用和充分循环利用为优秀,以“3R”即“减量化(Reduce)、再循环(Recycle)、再利用(Reuse)”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重新构造经济系统,实现“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物质和能量梯次、闭环流动型经济。 1.循环经济是实现城市生态回归的切入点 实现城市生态回归,建设生态城市,首先必须选准切入点。在自然生态化、经济生态化和社会生态化的平衡发展与良性循环这个生态城市建设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则中,经济生态化是前提,没有经济的生态化,就不可能有城市的生态化。因此,实现城市的生态回归、建设生态城市必须以经济生态化为切入点,从“改变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入手。循环经济正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回归,它突破了传统经济对建设生态城市的最大壁垒。 城市化是以工业化为基础的,传统城市资源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与工业化运动以来以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为特征的传统线性经济模式密切相关,与传统的人类社会经济系统的非循环性密切相关,这种非循环性是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致命缺陷。而且目前末端控制和治理,没有从“生态—经济—社会”巨系统的整体着眼,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环境恶化危机。因此,实现城市生态回归,建设生态城市,就必须对传统的人类社会经济体系进行创新,而循环经济代表了这种创新方向,是对传统线性经济的革命。 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善待地球的发展观和价值观。它与传统经济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内部是一些相互不发生关系的线性物质流的叠加,由此造成出入系统的物质流远远大于内部相互交流的物质流,形成“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的经济特征;而前者则要求通过“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在系统内部以互联的方式进行物质交换,使进入系统的所有的物质和能源都在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最大限度的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以达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的结果。一个理想的循环经济系统通常包括四类主要行为者:资源开采者、处理者(制造商)、消费者和废物处理者。由于存在反馈式、网络状的相互联系,系统内不同行为者之间的物质流远远大于出入系统的物质流。循环经济可以为优化城市经济系统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提供整体性的思路,为传统城市经济转向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经济提供战略性的理论范式,从而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资源环境与城市发展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 2.循环经济能够体现城市生态回归的优秀思想 实现城市生态回归、建设生态城市就是要用生态学原理和生态经济理论来规划、设计和建设城市,解决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生态缺失对环境的污染、生态的破坏、资源的浪费问题,维护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而循环经济正是运用生态学原理来指导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其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其主要目标是:第一,减少物质投入量。针对产业链的输入端,强调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耗竭性开采与利用,以替代性的可再生资源为经济活动的投入主体,以物质投入量最小化(低开发)为目标,达到既定社会经济目标。第二,减少废弃物排放量。针对产业链的输出端,强调以废弃物排放最小化为目标(低排放),实现社会再生产各环节以及社会生活各领域产生的废弃物的多次回收再造。第三,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为目标,要求通过发展减物质化和再资源化技术,提高物质、产品之间的转化效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输入和输出经济系统的物质流。第四,提高物质循环利用率。以物质循环利用率最大化为目标,强调构筑从废弃物到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企业)共生组合,建立“经济食物链”和循环链,通过系统内部相互关联、彼此叠加的物质流转换和能量流循环,最大限度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尽可能降低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影响。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循环经济的主要特征和基本思想。作为一种发展模式,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可以达到减少资源(特别是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降低人类生活、经济活动及社会发展对资源的过度依赖,减少环境污染和破坏,维护城市生态平衡等目的。因此,可以说循环经济集中体现了城市生态回归和生态城市建设的优秀思想。实现城市生态回归、建设生态城市为发展循环经济创造了空间、舞台、机遇和条件,而发展循环经济为实现城市生态回归、建设生态城市找到了有效的实现途径、形式和抓手。 四、构建循环经济体系是实现城市生态回归的基础 城市的循环经济体系不同于传统的经济运行体系,发展循环经济必须首先构建循环经济体系。而构建循环经济体系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消耗大量的人、财、物力,并且对旧体系的改造比新体系的建设更加复杂,因此,从长远发展来看,循环经济体系的构建应该在城市化进程当中,结合新城市(城区)的建设和老城市(城区)的扩建和改造,用超前性理念和系统工程思想,制定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制定科学的城市建设和布局标准,以避免新建设的城市和城区的经济社会运行系统不符合循环经济系统的要求,刚刚建成就要改造、重建,造成各种资源的巨大浪费。 未来几十年,城市循环经济体系的构建重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构建城市产业循环体系 构建城市产业循环体系的目的是要解决城市生产活动中的资源循环利用问题。 我国目前的城市产业体系存在的共同缺陷:一是布局分散,缺少按照产业特色和同类产业要素集聚的原则构建的特色产业园区,现有的园区也多是综合性的产业园区,园区内多种产业并存,缺乏产业关联,各园区间的产业结构趋同,不利于建立产业间和园区之间的物质循环关系。二是缺少按生态学原理构造的产业物质流循环链,即上游产品、企业、产业的废料,成为下游产品、企业、产业的原料……,现行产业链主要是按照产品流向构造的,即具有前向、后向关联的产品之间构成产业链和产品链。 在城市化进程中构建城市产业循环体系。首先,要制定科学的城市经济发展规划,必须要充分考虑城市产业循环链条和网络的建设内容,按照生态学原理和产业集聚原则,搞好新建城市(城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规划,搞好老城市(城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划。其次,按照产业布局规划和各产业园区的功能定位,结合新项目招商引资和老企业搬迁改造,集中打造两类产业园区。一类是特色产业园区,将同类产业项目集中摆放,这样,即有利于同类企业共享资源、联合开发清洁生产技术,交流企业内部物料循环利用的经验,提高产业、园区内部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物料和能源使用量和排放量;又有利于将同类企业产生的成份大体相同的废弃物集中起来,寻找并供给产业“食物链”、“循环链”的下端企业或园区,形成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另一类是生态产业园区,将具有废弃物代谢关系、属于产业“食物链”上、下游关系的企业集中到同一园区,形成纵向闭合的产业循环链,以达到零排放的目的。第三,对于城市建成区已有的、暂时无法向相关的特色园区、生态园区集中的企业,也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高企业内部物料循环利用的水平。并且还要在生态工业园区试点基础上,由各城市工业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等牵头组织对所辖企业进行废物代谢网络调研,按工业生态学原理进行相关分析,对具备输出、输入潜能而未形成输出、输入关系的企业,组织洽谈,促成其建立链接关系;对在本辖区范围内无法找到链接对象的企业,可跨产业和地区寻找链接伙伴。第四,对于找不到链接伙伴的企业、产业或园区,要积极地组织引进和研发相关的补链项目,建立产业生态系统的“食物链”,力争在本市、本部门不存在产业循环链的断点。第五,要大力发展静脉产业和环境产业。静脉产业是指将废弃物转换为再生资源的产业。它是传统的动脉产业(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反馈式流程,是构成完整的产业循环链条的不可缺少的半环。而环境产业本身即是城市产业循环链的必不可少的补链环节,又是为构建城市产业循环链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和手段支持的产业,还是形成整个城市完整的循环经济环路的重要环节。 总之,构建城市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和网络,就是要把各个产业环节和子系统中的断点或缺损的半环接续起来,形成反馈流程;就是要使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特色工业园区之间发展横向耦合和纵向闭合关系,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以达到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的最小化。 (二)构建城市生活垃圾循环利用体系 构建城市生活垃圾循环利用体系的目的是要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再循环利用问题。 目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大体有以下几种方法:一是填埋,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垃圾都采用占地填埋的处理方式。其弊端是:费用高昂,处理一吨垃圾的费用约为200元至300元人民币;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仅北京市日产垃圾就有12000吨,目前达到一定规模的垃圾堆在北京五环路以内有700多处,占地500多万平方米,每年仍以3—5%的速度增加;沼气泄露,污染空气;垃圾爆炸、垃圾场崩塌造成瞬间的悲剧;剧毒的垃圾液体泄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威胁人类及其他生物的安全等。二是焚烧,经过高温焚化后的垃圾虽然不会占用大量的土地,但它不仅投资惊人,并且会增加二次污染的风险。剧毒致癌物质二恶英就是垃圾焚烧后产生的主要气体成分之一。而且无论填埋还是焚烧,都是对资源无谓的浪费。第三种垃圾处理方式是焚烧发电,与前两种方式相比,其最大的优点是实现了垃圾资源化,将垃圾转化成了电能。但是它的投资更加惊人,对垃圾的质量(可燃性)要求较高,而且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垃圾液和二恶英污染。所以,这也不是解决城市垃圾问题的最佳途径。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在许多国家,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已经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产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的再生资源回收总值已达到2500亿美元/年,并且以每年15~20%的速度增长。全世界钢产量的45%、铜产量的62%、铝产量的22%、铅产量的40%、锌产量的30%、纸制品的35%来自于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并且利用再生资源进行生产,不仅可以节约自然资源,遏制垃圾泛滥,而且要比利用天然原料进行生产能耗低,污染物排放少。例如,利用1吨废纸,可造纸800公斤,节约木材3立方米、烧碱300公斤、电300度,还可以少排大量造纸污水。因此,实现垃圾的再资源化和再循环利用是解决城市垃圾问题的根本途径。 垃圾分为有机类,无机类和弃土类垃圾,只有将它们混在一起的时候才是垃圾,一旦分类回收就都是资源:有机类垃圾可以转换成家畜饲料、有机肥料等;无机类垃圾可以分为各种金属、纸、玻璃、塑料等大类,重新成为生产原料;而弃土类垃圾则可以用作道路垫土。那么,构建城市生活垃圾循环利用体系,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再循环利用问题,其关键就是实现城市垃圾的分类,即从源头开始分类收集、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垃圾分类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垃圾分类后被送到工厂而不是填埋场,既省下了土地,又避免了填埋或焚烧所产生的污染,还可以变废为宝,缓解城市资源瓶颈,就处理的成本与效益而言,应该是最佳选择。 在城市化进程中构建城市垃圾循环利用体系。首先,应该制定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的分步骤推进办法,明确城市新建住宅或住宅小区必须安装有机垃圾处理设施;明确垃圾的管理标准,明确城市环卫系统对城市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和清运的责任和义务。其次,要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以及每个居民在垃圾分类中应履行的义务,使垃圾分类逐渐深入市民的思想和生活,并主动对垃圾分类给予支持配合,就像为能饮用到洁净自来水付费一样天经地义。第三,政府应增加相关方面的投入,保证垃圾分类的物质设施建设,为垃圾分类提供各种便利的条件,如在街道两旁和居民区内设立分类垃圾桶等。第四,由政府与环保企业、房地产开发商联手,在新建住宅区安装有机垃圾(生物垃圾)处理机并建立处理生物垃圾的工作房,通过加热干燥和微生物分解等方式,将有机垃圾转换成家畜饲料、有机肥料等。也可以推广安装专供家庭使用的厨余垃圾处理器,将厨余垃圾搅碎后,直接进入下水道。第五,结合文明社区建设,开展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由小区保洁员负责指导、监督居民将不同类垃圾正确投放到不同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或相关的产业化公司将垃圾分别送往相关企业。第六,在试点基础上,向整个城市推广。第七,大力发展废旧物资回收产业。逐步形成废旧物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产业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尽快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的可利用物资回收系统。第八,培育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把过去的分散回收集中到规范的市场中来,为资源调控和优化配置提供更多选择。 (三)构建城市水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目前,我国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缺少雨水收集系统。由于地面硬化,又缺乏相应的雨水收集管线和设施,导致天然雨水直接流入污水管线,被排放掉了。二是缺乏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规划。在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虽然进行了城市的供水及排水规划,但在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方面缺乏统一的规划,尤其是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规划,这势必会造成重复建设和决策失误。三是城市污水管网设施严重滞后于城市发展。一般是城市居民生活污水、工厂企业生产废水、机关单位生活污水、公共服务设施污水混在一起,大部分通过城市综合污水排放管网直接排放河流,小部分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河流,二级生物处理率不到15%,污水回用率很低。绝大多数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划、设计与建设目标是达标排放,往往没有考虑污水的大规模再生利用等。四是城市人类排泄物从卫生间(厕所),经过下水管道,进入化粪池沉淀,一部分进入城市综合下水管网,被排放或处理;一部分长时间积淀于化粪池,最后被当作废物倒掉。这种排放、处理形式,一方面容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特别是海洋湖泊富营养化问题;另一方面又造成大量肥源流失。同时,由于厕所下水的直接排放,浪费了大量的淡水资源等。 生态方面论文:生态环境政治保护论文 引论、国际政治学家眼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依国际政治学家眼光看,生态环境问题是可以从不同角度切入、依不同兴趣研究的,哪怕从国际问题研究(而非国内问题研究)这样一个大范围来看亦是如此。 第一个主要的角度,主要从经济出发,更多反映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兴趣,叫作“可持续发展研究”。所谓可持续发展,是指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要能力的发展;它要求在考虑经济增长的同时,注重经济系统与环境系统的相互作用,力求实现一种比较协调、均衡、有连续性的发展。这方面的研究和认识,可以追溯到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在两个世纪以前写下的《人口原理》,简单说,作者的预测是,如果听其自然,人口增长会呈现几何图式(2、4、8、16……),而人类所需的食物的增长最多是算术方式(1、2、3、4……),最后的结局当然十分悲惨。到本世纪50至60年代,欧美一些科学家和经济学家开始研究人类的生产活动、科学技术改进和资源消费方式之短期和长期的不同后果,其中最有名的是60年代末提出的名为“增长的极限”的《罗马俱乐部报告》,这份报告及其他类似的文章、专著的一个共识是:如果人类继续现有的科技开发方式、人口增长速度和资源消耗结构不变,那么,地球的生态环境将遭到严重破坏,资源有可能耗尽,世界人口和工业生产也将最终发生非常突然、无法控制的崩溃。80年代,美国著名学者莱斯特·布朗出版的名著《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对可持续发展观首次做了系统阐述,它分析了经济发展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如土地沙化、资源耗竭、石油短缺、食品不足等,具体提出了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资源基础、开发再生资源等途径。最近二十多年,可持续发展研究也逐渐从学术界的议论变成了国际社会的关注焦点和一些国家政府的议事日程。1972年联合国在斯德哥尔摩首次召开了《人类与环境会议》,提出了“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会议,并首次向国际社会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呼吁;1992年联合国再次召开世界各国首脑会议,最后通过的《环境与发展宣言》(又称《里约宣言》),正式确立可持续发展是当代人类发展的主题。最近,在1997年年末,为了使21世纪的地球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聚集在日本京都,召开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又名“防止变暖京都会议”),并最后通过了《京都协议书》,达成了各国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的新尺度。[注1]在这里,归根到底,“发展”是优秀的概念,“非持续性”是它的旧有特点,而“可持续”乃一新的属性。从国际政治视角分析,这种发展观使国际关系具有了一种动态的面目,一种在外延上、规模上不断扩大的形态,但它并没有告诉我们,在这种过程里各种行为体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和发生作用,为什么会有这样而不是那样的行为。因此,可以说,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分析,是国际政治学观察国际关系的一个重要基础,但它还没有解决国际政治学家们关心的问题。 第二个重要的角度,是由所谓“古典的国际政治分析”确定的,它的通用说法是“生态环境问题引出的安全考虑”。在传统国际政治学家关心的这一领域,主要的研究兴趣在于地理及范围更大的环境要素对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国家主权等方面的影响和作用上面,这些研究兴趣不象“可持续发展观”那样只是最近几十年才明确形成的概念,甚至不是随着民族国家的生成一道出现的东西,而是从很久远的从前便具有的思想线索。对于很多国际政治学家来讲,要透彻了解国际政治事务,必须参考“一系列环境要素,不论它们是否属于人类的范畴,也不管它们有形还是无形”。[注2]因此,亚历士多德就曾经讨论过海洋和气候对民族特征和人的才智的影响,到了近代西欧更出现了让·博丁和孟德斯鸠等人的“地理决定论”,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前期欧美国家出现了以麦金德、马汉、斯皮克曼、拉采尔、豪斯浩佛等人为重要代表的不同地理政治学派,到了二战以后、尤其是6-70年代以来,人口及资源、技术要素等全球性课题的显现,促使越来越多的国际政治学家去分析人口、资源、地理、气候及广义的生态环境对国家实力、战争冲突、国家间关系、相互依赖程度、一体化过程、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强化等“高级政治”的影响。这中间又分许多学派、分支,有各种方法、工具和解释,比如,有的侧重纯粹自然条件(气候、地理、自然资源等)的国际后果,有的注意所谓人造问题及环境(污染、人口、城市化、过度工业开发等)的世界性含义;有人看重国家间博奕等“战略性分析”,有学者纯粹关心(国际背景下)个人与自然的联系;有“地缘政治学派”,也有生态学意义上的“人-境关系学派”;等等。与前面提到过的经济学家的视角不同,国际政治学的“经典关注”不在于“发展问题”,而在于“生存”或“权力”等概念(这里面又略有区分:传统现实主义比较强调“权力”,新现实主义更重视“生存”)。总之,国际政治学家们为人们开辟的完全是另一幅国际社会景观,一幅长久以来便存在的人类以群体方式竞争斗争、“优胜劣汰”的政治画面。 还有一个大的角度,也是由国际关系理论家们推导出来的,由于没有定论,这里姑且称之为“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它与前两个角度都有一些关系,但同时存在着重要的区别。与“可持续发展观”的相似之处在于,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也极其重视国际关系中由于生态问题的严峻化所带来的相互依存过程及其深远后果,不同的地方是,后者比前者更加看重各种非国家行为体(如环保组织、绿色和平运动、动物保护机构以及跨国公司等集团力量)在世界事务中的作用(不论消极或积极的作用),对国家扮演的传统角色则有所批评、有所否定;而且,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不只同意“发展”的经济学观念,更强调国际社会的“进步”、“演化”和“质变”等术语包含的可能性及意义。与传统国际政治学家的“国家生态安全”考虑相比,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更多地把关注焦点放在“族际安全”、“人类安全”、“物种安全”甚至“地球安全”等层面,这种安全范畴当然远远超出了狭隘的军事安全或政治安全或国家安全的范围;不过,与国际政治学思想传统一致而有别于经济学思路的一点是,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依然保持了对“安全”问题本身的执着思索。在这一相对较新的角度上,人们研究的主要问题,多半与旧的国际关系分析单元和分析途径(如国家能力、政府治理、主权现象、国内国外的严格区分、政治经济的泾渭分明等)的失效和困境有关,或者与新的世界政治分析单元和途径(如世界多元主义群体的崛起、各种国际NGO的出现和活跃、“政治”与“权力”等概念的重新界定、国际合作与国际制度的新形态等)的受重视联系在一块。在欧美国际政治学界,前面那种观点多被纳入“传统现实主义”或者“权力政治学派”的范畴内,后面这种观点则基本上属于“全球主义”或者“新理想主义”等学派见解的名下。对于后面这些学派见解的倡导者,生态危机与其说是是一种自然现象,不如讲是一种人为结果,是人类以国家形式和传统国际政治结构管理和开发地球环境的不当所致,所以,解决或缓和生态危机的根本途径,是改进原有的政治结构和思维方式,逐渐把立足点从“主权国家”放到“国际社会”,建立与旧时代有别的全球主义世界政治文明(包括开发资源方式、生活消费方式、群际交往方式、学习及适应方式等等)。[注3]与传统现实主义不大一样,全球主义的世界政治观建立在一种进化论哲学基础之上,它把人类社会的成长,看成一个由单一性和冲突性朝整体性和协作性过渡、由主权民族国家为中心的无政府世界状态朝更有向心力的国际社会乃至全球一体化转变的长期历史过程。 显然,角度的各异常能够使人得到重要的启发。避免独断性和简单化,是国际问题研究者应有的分析尺度。在简单的介绍之后,下面,我们就“生态环境政治与国际关系”这一主题,分别从主权国家的角度和国际共同体的不同角度,进一步探讨国家安全与主权面临的威胁、全球政治的观念及分析视角等问题。 上篇、生态环境政治——主权国家的视角 “生态环境”属于合成概念,它既可区分开来讨论(英文分别是“ecology”和“environment”)[注4],也可作为一个术语使用(ecologicalenvironment)。鉴于本文主要聚焦于国际关系所受到的影响和冲击,从方便计,我们主要使用后一个概念。就是说,这里讲的“生态环境”,是一个广义概念,它包括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理条件、矿物资源、大气和地表等自然环境,以及人类力量对它造成改变以后形成的次生环境(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通讯等工程造成的人为环境),总之,指以地理条件为基础、人类周围的物理世界。 大体上,我们可以依国际政治学的分析途径,从主权国家的利害关系出发,将它们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分为地理政治关注、生态威胁关注和国家主权关注。 1.地理政治关注 地理政治关注以纯粹的自然环境为分析前提。如前所述,它已存在了很长时期,甚至发展出了一门学科——地理政治学(也经常被称为“政治地理学”),这种关注在今天仍然保持了鲜活的生命力。[注5] 地理政治分析的本质,在于揭示国家的政治权力和利益得失与地理、气候、自然资源等外部天然环境之间的关系,象法国当代著名国际政治理论家雷蒙德·阿隆指出的,它“把外交-战略关系与对资源作出的地理-经济分析以及由于生活方式和环境(定居、游牧、农业和航行)而引起的对外态度的解释,从地理角度加以系统化”。[注6]英国当代政治地理学家杰弗里·帕克指出,地理政治学是“关于国家的地理空间现象的研究,旨在探寻对国家实力之地理基础的认识。对国家行为的观察检验是以领土、区位、资源、人口分布、经济活动及政治结构这样一些特征为背景的。各个国家被当作世界政治空间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地理政治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因此地理政治学具有整体性,其目标是把形形色色的现象综合起来,总体地加以表述和解释。”[注7]总之,它是一门以地理分析为基础、专门研究国际政治力量与地球自然性质之内在联系的学问;这门学问把领土国家视为国际政治力量的主要单元(非主要单元有诸如国际组织、跨国公司和各种超国家集团等等),而气候、植被、土壤、位置、矿物资源、海拔高度、陆块分布等因素则构成“地球自然性质”的内涵。地理政治理论提供了观察国际问题的重要视角。它相信,国家的权力和利益,牢固地根植于地球的天然物性之中;假使人类居住的这个星球象玻璃球一样光滑,对权力的地理研究就失去了意义。现代国家的力量恰恰来源于其安身立命的领土,国土是国家实力的必要条件。国家领土系指隶属于国家主权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一个国家是不可能没有领土的,虽然必要的领土可以很小。一个流浪的部落或种族,尽管可能有一个政府,或在其他方面是有组织的,但在没有定居自己的领土以前,它不会被国际社会认定为一个国家。正由于地表及相关因素在不同国家的差异,使地球成为人类上演一出出历史剧的舞台。 地理政治研究的实质在于把人及人的关系放到地球的环境中去看待。纯粹地理分析的对象基本上是固定不变的,地理学者们对特定的地理现象可以有不同的解释,但它们多半属于认识深浅的不同;地理政治观点则必须随着人类的改造自然的能力的变化而变化,并且随着不同的学者对这种变化之性质的解释的不同而表现出理论的差异。比如,飞机的出现以及人类对外层空间的不断开发,给地理政治学增加了一个全新的方面。正象“海权论”的创始人马汉和“陆权论”的奠基者麦金德教授分析技术在便利海洋和陆地交通上所产生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各自的地理政治理论一样,本世纪前半叶西方一些地理政治学家通过对飞行器技术改善造成的后果(如机动性的大大增加,地形障碍重要性的下降,前方后方观念区别的模糊,等等)的考察,创立了崭新的“空权论”。与此同时,人们常常自觉不自觉地运用地理政治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确定或校准国家当局的对外政策、尤其是涉及国家安全与发展的政策;在这种场合,“地理政治”被用于指称处在世界体系中的各国筹划国家安全政策时的某种地理基准。在决策者和决策智囊层那里,专门的地理政治区域并不是由恒定不变的地形所规定的地理区域,而是一方面由自然地理所决定、另一方面由实力中心的动态转移所决定的战略区域。就是说,争夺权力的斗争本身会把一些地区提到显著地位,把另一些地区暂时降到被人遗忘的地位,以致被审视的那些特殊区域有的扩大、有的缩小。地理政治分析与纯粹的地理分析不同,其主要的特点就在于它所研究的是动的而非静的形势。政治世界中条件的改变,会改变某一时期给某些特殊因素所赋予的重要性、因而影响到最终的结局。技术条件的变化也会使形势改变,特别是在行使武力方面,因为交通速度和工业技术的进步,必然会使一定国家的实力地位发生变化。地理因素不会改变,但它们对外交政策的意义却会改变。 总之,地理政治观的根本,在于教会各国如何根据既定的自然地理条件使自己在获得权力与和平的国际斗争中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一百多年以前,现代地理政治学说的主要奠基者之一、英国牛津大学地理教授麦金德曾经提醒人们:“政治的进程是驱动和导航两种力量的产物。这种驱动的动力源于过去,它植根于一个民族的特质和传统的历史之中。而今天则是通过经济的欲求和地理的机遇来引导政治的动向。政治家与外交家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们是否认识到了这些不可抗拒的力量。”[注8]在人类即将迈进21世纪的当口,这种地理政治观仍有很重要的实际意义。 2.生态威胁关注 与地理政治的关注不同,国际政治学家对所谓“生态威胁”的关注,只是近四分之一世纪的事情,但后者所获重视程度相对前者而言有明显上升趋势。从罗马俱乐部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发表著名的《增长的极限》和《人类处在转折点》两份报告之后,尤其在1972年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大会”以后,世界范围内的人口增长、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开始成为国际社会、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关注的中心问题之一。这方面的具体研究涉及许多“技术性”领域,主要是科学进步、技术改进和经济高速增长所造成的一系列始料不及的负面后果,如人口大量增长、现代化、城市化和工业化造成的各种废物对大自然的污染,交通拥挤、食物短缺、药品短缺和资源匮乏,森林过度砍伐、河流改道、饮用水源被污染及大片区域沙漠化,油轮泄漏、电子噪音、化学废物和核威胁的迅速扩散,地球自然物种(植物、动物和其它生物等)的急剧减少和人造“怪物”(城市和工业排放的“三废”造成的“畸形儿”,某些可怕的、类似“克隆人”的试管产品的出现等)的增加,气候变暖、各种人为的灾害越来越频繁;简言之,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失调,地球生态开始以各种灾害的形式惩罚“人的罪孽”。新的形势,迫使国际政治学家从生态危机的角度研究国际关系和权力斗争,而国际政治理论对于生态环境遭破坏的所谓“传统关注”,建立在这样一个信念之上:国家(state)是世界政治中最重要的行为体;国际关系是政治活动的一个领域;国际政治学者探讨的中心内容,应当是在国际无政府的政治体系下、处于相互竞争的各国如何争取各自权力与利益的问题,是对国家之间冲突与合作的分析及说明。从这个立场看,生态威胁的出现,给国际政治分析家提出了许多有重大压力、但并不陌生的研究课题。 这里面有两类课题: 一类课题是,生态问题以何种方式作用到国际权力结构的分配,又如何影响联盟与对抗的新组合模式?在这方面,所谓“南北关系”问题,显得尤其突出。典型的事例之一,是有关气候改变原因的争论。基本上,有倾向于北方国家(发达国家)和南方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两种基本意见。[注17]前者认为,气候的人为改变主要来自于落后、愚昧地区民众对森林的乱砍乱伐和对植被的各种破坏(包括不恰当的农业耕种方式、食物摄取方式、燃料原料结构等等),所谓“沙漠化过程”完全是某些发展中国家错误的发展政策所致。后者提出相反的意见,认为发达国家的大众消费结构(大量使用家用电器、大量弃置城市垃圾等等)、工业高能耗结构和对发展中地区的不计后果的掠夺性开发(如石油的大量开采和其它矿物燃料的过量汲取),才是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他们以城市化和汽车工业造成的严重生态污染为例,强调工业发达地区各国要对当前生态失衡负主要责任。依照前一种意见,某些发展中国家目前的经济发展方式和由此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速度,已经超出了国际社会的道德容忍度,是完全不负责任的、不顾他人的方式;“不仅对自己的子孙后代缺少责任意识,而且对国际共同体缺少责任意识”。因此,必须采取各种形态——不论是外界鼓励采用合理的、“可持续的发展方式”,或者是提供各种技术、资金等环保援助,或者是使用强制的、国际法的和国际干涉的方式——制止发展中地区的这一势头;对于这种论点的人来讲,所谓“可持续发展”,首要的目标是针对“野蛮的、不能持续的发展”,即制止竭泽而渔、杀鸡取蛋的开发方式。他们批评说,有些发展中国家甚至以破坏环境为要挟,强迫发达国家和国际社会提供他们所需的各种援助。这一派意见体现在国际政治观念中就是,要加强现有的国际制度和国际法的实施力度,加强国际干涉及其哲学基础的研究,加强对不合理开发方式的监督和控制。相反的意见批评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指责是一种虚伪且傲慢的态度,认为发达国家目前实际消耗着地球每日消费的绝大部分燃料、原料,却拒绝让后发展地区的人有享受(或有可能享受)同样的消费模式及舒适生活机会;真正的不道德是“了解事情的利害关系,在自己不肯做出任何让步的同时却让别人做出牺牲”。批评者质疑,这能否算作公正、平等,能否称作道义的选择?!在他们看来,假如发达国家真的愿意与发展国家一道解决生态危机,首先必须从自身着手,比如增加对不发展地区的援助、放弃掠夺性贸易、减少过于奢侈的消费、改造旧的生活观念等等。对于世界共同体而言,这一过程的含义在于改造既有的不合理的国际经济和政治秩序,放弃西方旧式的支配性模式,建立机会更加均等、权利更加平等、规则更加公正的国际民主机制(国际政治格局)。这才是真正的“可持续发展”。[注9] 另一类课题是,生态环境因素如何构成了国家间暴力冲突的新来源,情况有多严重?西方有国际冲突研究专家指出,生态环境的改变会改变国家间的力量平衡,在某个区域或全球范围内导致新的不稳定,并诱发各种冲突乃至战争。[注10]例如可能会导致这样一些问题:气候的变暧,导致北冰洋不冻航线的紧张并引起对南级资源的争夺;膨胀的人口和土地压力造成移民潮,给接受国的国内秩序和周边地区的稳定带来消极后果;水资源的紧张(尤其是水供应的下降)和上游的污染,导致相关国家的矛盾与冲突;在一些发展中国家,食品的缺乏造成城乡之间、定居者与流动人口之间的紧张关系;如果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粮食出口国用食品作为要挟或施压的武器;联合国海洋法的生效,加剧沿海国之间的“蓝色圈地运动”、以及沿海国和内陆国之间的生存权利之争。有人认为,发展中国家比发达国家更易受到环境遭破坏的影响,并导致彼此间的麻烦,因为发展中世界仍然没有充分意识到环境退化的恶果,仍然在使用旧的开发方式加剧生态环境威胁(如滥伐森林、农田退化、水资源过度汲取、渔业资源枯竭等);也有人认为,发达国家比欠发达国家在环境之战中显得更脆弱和易遭攻击,例如生态问题导致的移民潮肯定向欧美方向移动,核污染主要出现在工业化区域,汽车和电器等现代消费品的大规模使用严重加剧了工业化国家对石油等矿物原料的依赖程度,“生态恐怖主义”势力打击的主要目标当然是以美、日、欧为中心的西方国家。不论我们赞成哪一派观点,有一个现象是毋庸置疑的:生态环境在当代所受到的破坏,给国际战争和国家间冲突增加了许多新的变量,使国际社会和主权国家同时变成某种新形式的“人质”——生态环境可怕退化的“人质”。[注11] 论述到目前为止,生态环境威胁对主权国家和国际社会的挑战,仍然限于“传统的安全关注”的层面,就是说,它只是给国家提出了新的任务或压力(包括设置新的功能与目标),并没有要求限制甚至改变国家本身;国际格局仍然被视为某种“无政府主义的”的竞争和冲突环境,全球一体化与合作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生态环境之被破坏给国际政治研究带来的各种问题,与其说是一种挑战,不如讲是一种激励;在国家角色的塑造上,这些问题被当成是“建设性的”,而不具有“破坏性的”后果。 生态方面论文:鹿类动物与生态环境论文 提要:本文对三至九世纪华北地区的鹿类种群及其分布情况略作考察,指出:此一时期,该地区仍分布有数量众多的梅花鹿、麝和獐,并尚有少量的麋栖息。与春秋以前的情况相比,鹿类的种群数量与分布区域明显减缩,特别是麋的减少最为显著;但与晚近时代相比,则仍称可观。鹿类种群数量与分布区域的变化,是当地生态环境及其变迁情况的综合反映,与人口密度、生产类型和活动强度密切相关。中古华北仍广泛分布有较大鹿类种群的事实,表明当时该地区的生态环境从总体上说仍属良好。 关键词:中古、华北、鹿、生态环境 近半个世纪以来,华北[1]生态环境的变迁逐渐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一些学者从历史地理的角度,对本地区森林的分布与破坏、河流上中游的水土流失、下游河道变化以及平原地区湖泊淤废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展开了卓有成效的探讨,为这一地区的生态变迁史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迄止,关于先秦时代这一地区的野生动物种群及其分布的历史变化,考古学和动物学界已有一些学者作过甚有成绩的探讨,而对此后的情形虽有若干片断论说,但专门系统的研究则仍然缺乏[2]。 华北野生动物种类、种群数量与地理分布的历史变化过程,很有必要作为一个专门课题加陨钊胩教郑夥浅S兄谖颐侨嫒鲜兜钡氐纳淝ㄊ贰U馐且蛭谝桓鋈范ǖ牡乩砬蛑校吧镏掷嗉捌渲秩菏康谋浠唤鍪粲谏淝ǖ囊桓鲋匾矫妫乙彩嵌陨淝ǖ淖芴宸从场2还匀唤缰卸锏闹掷嗉倍啵颐俏薹?也无必要)一一加以考述,比较可取的做法是选择那些具有生态标志性的动物、特别是与人类关系曾较密切的大型经济动物作重点考察。恰好,关于这些动物历代记载较多,考古资料也较为丰富,这使我们有可能对它们进行较为具体的历史研究。 鹿类动物[3],是大型陆地野生食草动物的典型种类,也是重要的经济动物。在历史上,鹿类曾对华北居民的经济生活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反过来说,华北地区鹿类种群数量与分布区域的历史变化,乃是当地人类活动改变生态环境的直接后果之一,是这一地区生态环境变迁的重要历史表征。本文尽量汇集各类文献中的零碎记载,对中古即公元3—9世纪华北地区的鹿类动物及其分布情况作较为详细的考述,并对其所反映的若干生态史问题稍作推论,为开展对华北生态史的综合研究整理一点基础资料[4]。 一、中古以前华北的鹿类 为更好地说明鹿类动物与生态变迁的关系,我们先来追述一下中古以前的情况。 在农耕和畜牧出现之前,由于人口十分稀少,技术能力极其低下,采集、捕猎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干扰还十分微弱,华北生态系统基本处于原始状态,各种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尚未受到破坏。因此,远古时代这一地区分布着种类众多、数量巨大的大型野生动物,甚至还有犀、象等后来只分布于热带地区的动物活动[5]。其中,鹿类动物是一个最为庞大的家族,也是当地原始居民的主要捕猎对象和食物来源之一。新石器时代的华北虽然已有了原始的农业和畜牧业,但捕猎野生动物仍为当地居民谋取食物的主要方式之一,而鹿类动物仍是他们最重要的肉食来源。这一情况,已为大量考古实物资料所充分证明。 袁靖曾“比较全面地收集了目前所知的我国各个地区新石器时代的54个遗址或文化层中出土的动物骨骼资料,并对它们按家养动物和野生动物分别进行了统计和”。根据他的研究,这些遗址(年代约在距今10000年至4000年之间)中所出土的野生动物骨骼,主要集中在梅花鹿、麋鹿、獐等鹿科动物[6]。笔者据其文附表资料统计,属本文讨论范围内(袁文分列为黄河中上游地区和黄淮地区)的35个遗址或文化层所出土的野生动物骨骼中,鹿类骨骼的数量居于绝对多数[7],一些遗址所出土的鹿类骨骼数量很大,比如陕西临潼姜寨遗址一、二、四、五期文化层共出土有167具,白家遗址出土有218具;安徽濉溪石山子遗址出土数量更多达353具;山东泗水县尹家城遗址也出土有125具之多。这些事实说明,新石器时代鹿类动物在华北的分布十分普遍,并且种群数量之大应居于陆地大型野生动物之首。 到了商周时期,黄河中下游的农牧业已取得一定,但人口仍然稀少,土地开垦尚不甚广,包括鹿类在内的各种野生动物,仍有广袤的蒿莱丛林和辽阔的湖沼草泽可供栖息繁衍,因之彼时华北地区的各种鹿类种群数量众多,其中麋(即俗称的四不象)的数量最为庞大。 商代的情形,甲骨卜辞的记载可以说明。根据这些记载我们看到:在当时,捕猎野兽仍为重要的经济活动,卜辞中关于“麋擒”、“逐鹿”、“射鹿”、“获鹿”、“画鹿”、“获獐”之类的文字相当之多,可知鹿类仍是最重要的捕猎对象。据研究者统计,见于现有甲骨卜辞中的鹿类猎获数量,仅武丁时期就达2000头之多[8],每次捕猎常常所获甚丰,猎获的鹿类常在百头以上,其中有一次“获麋”的数量竟多达451头[9]!殷墟动物骨骸出土情况证实了甲骨卜辞记载的真实性。根据古生物学家的鉴定和统计,殷墟出土的野生哺乳动物骨骸,千数以上者有肿面猪、圣水牛和麋,獐和梅花鹿的数量也在百数以上[10]。这些无疑反映:当时安阳及其附近地区的鹿类种群数量众多,分布密度相当高。否则,以当时的狩猎技术条件,捕获如此众多的鹿类是不可想象的。 至西周初期,这种情况似乎仍无太大变化,《逸周书·世俘解》中有一条材料记载说: 武王狩(发生在武王伐纣之后不久,在殷都附近进行),禽虎二十有二,猫二,麋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二,氂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有一,罴百一十有八,豕三百五十有二,貉十有八,麈十有六,麝五十,麇三十,鹿三千五百有八[11]。 这可能是一次动用大批军队而进行的大规模围猎活动,一共猎获13种野兽计10235头,其中包括麋、麈(鹿群中之雄性头鹿)、麝、麇(即獐)和鹿(应主要为梅花鹿)等在内的鹿类动物8839头,占全部猎物数量的76.5%;而麋又占鹿类之中的大多数(超过59%)。尽管《逸周书》是否为信史,历来史家均有怀疑,这段文字所载是否确实也不得而知;但其所反映的情况,在相当程度上是合乎情理的[12]。 自西周至春秋时代,华北平川草泽地区仍有大量的麋鹿栖息繁衍,山丘林地中也是獐、鹿成群。《诗经》的记颂反映:当时许多地区仍有广阔的“町疃鹿场”[13],到处有“呦呦鹿鸣”,成群的鹿觅食徜徉于苹、蒿草丛之中[14];行人在林野发现死獐、鹿的现象时有发生[15]。其它文献也有相似的记载,如《史记》卷4《周本纪》有云:“麋鹿在牧,蜚鸿满野。”虽是一种比喻,但也反映了当时郊外多麋鹿的事实;在春秋时期,有些地方甚至仍然麋多成灾[16]。因此之故,在当时鹿类的遇见率仍相当高。据《春秋左传》“鲁宣公十二年”记载,在晋、楚邲之战(战场约在今河南郑州、荥阳一带)期间的某一日,参战士兵曾两次遇见了麋(一次有麋六头),且有捕获。这些事实说明,在当时,鹿类特别是麋鹿,仍是常见的动物。 但是,自战国以后,华北地区人口有了很大的增加,同时由于铁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耕垦技术能力大大提高,广袤的丛林草莱不断被垦辟为农田,这使得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不断缩小,鹿类的种群数量也不断减少。因此,虽然战国秦汉文献中仍不时有关于鹿类的记载,但鹿群的数量已远不能与以前相比。从文献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习惯于沼泽湿地的麋,在秦汉时代已少见踪迹;其它梅花鹿、獐等等,也逐渐由平原向山区退避。所以战国秦汉文献所显示的鹿类遇见与捕获概率已远低于春秋以前,东部平原地区则基本不见有捕猎鹿类的记载。这些正是战国以来华北地区的生态环境,由于农业的高度发展而发生了显著变化的反映。 不过,直到中古时代,华北地区的人口密度毕竟不象晚近时代那样高,生态环境破坏也不似近数个世纪这样严重。根据各类文献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到:当时本区域的许多地方,特别是在西部山区,仍有大面积的树木丛林;东部平原地区还有一些水面广阔的湖沼泽地[17]。这些都给大型野生动物保留了一定的栖息场所。因此,在中古时期,华北各地山岭丛林之中仍有成群的獐、梅花鹿、麝等鹿类动物活动;麋也并未绝迹,在河流和沼泽附近,偶尔还可见其踪迹。在历次战乱和人口锐减时期,比如魏晋北朝时期,由于土地荒芜,草莽复生,包括鹿类在内的各种野生动物,虽不及春秋以前那样数量众多,但较之两汉时期似乎有所增加。二、中古华北的主要鹿种及其分布 关于中古华北鹿类的直接记载虽然不少,但资料极为零碎,并且对于鹿类的种属时常记载模糊,叙述起来相当困难,更无法从统计学上作出数量说明。在此,我们仅根据有关资料,就主要鹿类种群及其分布情况作些描述。 根据现有资料,我们大体可以分辨出,当时这一地区的主要鹿类有梅花鹿、麝、獐和少量的麋。至于其它属种,则无法断定。 1、梅花鹿梅花鹿(学名C.Nippon),古文献中或作斑鹿,可能是中古华北分布最广的鹿种,大抵各地丘陵山区多树木丛林之处,都有梅花鹿的出没。它的分布区域,可以根据当时文献中关于白鹿的记载来加以推断。 动物学表明,所谓白鹿,不过是梅花鹿隐性白花基因的表现型,是一种罕见的变异现象,发生机率极小。因此,有白鹿出现的地区,必定有梅花鹿的生息,而且其种群数量还极有可能是相当大的[18]。 从很早的开始,古人就以白鹿出现为“祥瑞”,因帝王圣明仁德所感而至。《宋书》卷28《符瑞》中说:“白鹿,王者明惠及下则至。”因之,地方一旦发现有白鹿出现,必定要报知朝廷,捕捉到了以后都要上献皇帝,至晚从汉代开始,这已形成了一种惯例[19]。以白鹿出现为“祥瑞”的观念,是虚妄的;但史书关于白鹿出现的记载,一般来说是真实可信的。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地方官员已将捕获的白鹿上献给了朝廷,所以史书才记载了下来。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有谗谀之臣谎报的情况。因此,我们可以根据有关记载,推知当时梅花鹿的种群分布情况。 魏晋南北朝文献关于白鹿出现的记载,主要见于《宋书》和《魏书》。《宋书》卷28《符瑞》中所载,可确认属于本区者共11次,时间起于曹魏文帝黄初元年(公元220年)、终于刘宋后废帝元徽三年(公元475年)。其中言“献”者6次、言“见”者2次、言“闻”者3次。至于出现地点,该书称黄初元年有19个郡国上言白鹿出现,令人怀疑,(很可能是因其年曹丕废汉建魏、即位称帝,地方州县为了献媚,故而编造此种“祥瑞”上报,表示曹氏篡汉是“上应天命”。)其余10次,分别见于扶风雍县、天水西县、东莞莒县岣峨山、文乡县、谯郡蕲县、彭城县、徐州济阴县、雍州武建县、梁州和郁州;《魏书》卷112下《灵徵志》下所载,可确认在本区范围内者有22次,时间起自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公元401年),终于东魏孝静帝武定元年(公元543年),其称“献”、“获”或“送”者,共17次,称“见”者5次。除一次出现地点不详者,其余分别见于魏郡斥丘县、建兴郡、定州、乐陵、代郡倒刺山、相州、洛州、京师(平城)西苑、秦州(2次)、青州、司州(4次)、荆州[20]、平州、齐州、济州、徐州和兖州。 关于隋唐时期白鹿出现,《隋书》和两《唐书》没有集中的记载,《册府元龟》则记载有13次,其地点分别在华池之万寿原、骊山、麟州、沂州、九成宫之冷泉谷、济州、潞州、皇家禁苑(2次)、华山大罗东南峰驾鹤岭、皇家闲厩试马殿、亳州、同州沙苑监,以关中居多[21]。 根据上述记载可知:在中古华北,许多州郡都曾有白鹿出现,而以多丘陵山地的州郡较为频繁;处于黄淮海平原的诸州郡也时见报道。由于京畿附近常禁民间私猎,而皇家苑囿往往养有数量不小的鹿群,因此,白鹿较多出现于这些地方。这些事实说明,梅花鹿在当时这一地区曾有相当广泛的分布,在丘陵山地较多的地方和京畿附近,梅花鹿的种群数量较大,分布密度较高;东部平原地带也有不少分布。 2、麝中古华北的另一重要鹿种是麝(学名Moschusspp.)。在我国,麝有两种,即马麝(学名Moschuschrysogaster)和原麝(学名Moschusmoschiferus)。著名的香料——麝香,系麝的包皮腺分泌物,是一种具有强烈芳香气味的外激素,为世界三大动物香料之一(其它两种分别来自灵猫和河狸)。在中药学里,麝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药材。据现代药学研究,麝香对人的中枢神经有兴奋作用,能兴奋呼吸中枢和血管舒缩中枢,中医用于急热性病人的虚脱,中风昏迷和小儿惊厥等症,疗效显著。 因《大唐六典》、《通典》、《新唐书》和《元和郡县图志》等保存有较详备的唐代各地土贡麝和麝香的资料[22],故不需太费力气,我们就可以比较清楚地确定当时麝的主要分布区域。据《通典》记载,在唐代,麝香被制成颗粒,诸州上贡数量自10颗至30颗不等[23]。当时除华北州郡贡麝香外,南方各地特别是山南、剑南也大量土贡麝香,说明麝香在当时是一种大量需用的药用香料,颇疑与唐代上层、特别是皇室多患“风疾”有关(“风疾”将另文讨论)。至于直接贡麝,大约是供皇家苑囿豢养并取麝香之用。 根据《新唐书·地理志》的记载,唐代贡麝和麝香的州郡,属于本区(或部分属本区范围内)的有共有22郡,其中贡麝的有同州冯翊郡、庆州顺化郡、丹州咸宁郡、延州延安郡、灵州灵武郡、虢州弘农郡,贡麝香的有商州上洛郡、岚州楼烦郡、忻州定襄郡、代州雁门郡、妫州妫川郡、檀州密云郡、营州柳城郡、河州安昌郡、渭州陇西郡、兰州金城郡、阶州武都郡、洮州临洮郡、廓州宁塞郡、叠州合州郡、宕州怀道郡、甘州张掖郡。 一般说来,能上贡麝或麝香的地区,即有麝的栖息。由以上记载可知,唐代在燕山——太行山一线以西以北、青藏高原以东的许多州郡土贡麝香或者麝,甚至距长安不远的同州亦以麝香称贡,说明这些地区均有麝的活动栖息。但黄河下游州郡,则不见有贡麝香的记载,说明唐代麝在那些地方很少分布或没有分布。考虑到麝的生活习性特别是食性,东部地区可能一向不曾有过大群的麝。 3、獐獐,古文献亦称麇(学名Hydropotesinermis),也是中古华北的重要鹿种。相比较而言,獐不象梅花鹿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并能够提供珍贵的鹿茸,亦不似麝是麝香的主要来源,因此它在古代的声望不及于后二者。不过,獐乃为当时重要的捕猎对象和重要的野味肉食来源,分布区域也相当广泛。在古代,獐的隐白基因表现型——白獐,也被视作一种吉祥物,史家谓:“白獐,王者刑罚理则至。”[24]即白獐的出现,是帝王施行刑罚平正公允、合乎法度的一种自然感应。因此,地方发现白獐出现都要报知朝廷;如果捕获白獐,也必定上献。我们从《宋书》、《魏书》及《册府元龟》中找到与本区有关的记载共27次。具体情况如下: 《宋书》卷28《符瑞》中载有17次,其中言“献”者12次、“见”4次、“闻”1次,时间起自曹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年),终于刘宋明帝泰始五年(469年);除1处记载称19个郡国上言白獐出现不可靠(理由见上文)外,其余记载所涉及的地区有:琅邪、魏郡、义阳、汲郡、梁郡、汝阳武津、东莱黄县、马头(属豫州)、济阴、东莱曲城县、济北、南阳(3次)、北海都昌、汝阴楼烦; 《魏书》卷112下《灵徵志》记载有7次,6次言“献”、1次称“见”,时间起自北魏明帝永兴四年(412年),止于东魏孝静帝武定七年(549年),出现的地区分别是章安、怀州、豫州、华州、徐州(2次)和瀛州; 《册府元龟》卷24《帝王部·符瑞》三记有3次,2次言“见”、1次称“献”,分别为唐玄宗开元十二年(724年,豫州)、十五年(海州)和德宗贞元十二年(796年,许州)。 据以上记载可知,当时白獐基本出现于本地区的东部,太行山脉以西则很少见,这似乎表明当时獐主要分布在本区东部。这是由于史料记载缺失,抑或实际情况即如此,尚须进一步考证。从我们所搜集到的资料看,至少关中地区还栖息有一定数量的獐,例如唐文宗开成四年四月,“有獐出于太庙,获之。”[25]这或可认为是从禁苑中逃逸出来的,不能算作自然分布。但孙思勰也曾提到:岐州有上等的獐骨和獐髓,可以入贡[26]。不过,喜于溪河水际活动是獐的生活习性,只要其它条件具备,东部湿润多水区域更适合它的栖息。这样看来,当时本区东部獐的分布较多,故白獐出现亦以东部居多,似也合乎情理。 4、麋比较麻烦的是麋(学名Elaphurusdavidianus)。如前所言,在远古至于春秋时代,麋鹿曾是东部湖沼草泽地区的优势鹿种,种群数量十分庞大。但是,随着土地不断被垦辟,自战国秦汉以后,这一地区的麋鹿日益稀见,在诸鹿之中,其种群数量和分布区域减缩最为明显,以至一些学者曾认为:西汉以后麋已在这一地区绝迹。[27]虽然事实并非如此,但至晚近时代,麋不但在华北、甚至在整个中国都逐渐完全绝迹,清代晚期仅北京南郊皇家苑囿中尚有少数豢养,八国联国攻进北京后,竟被洗劫一空,致使中国麋种断绝。直到20世纪80年代,始由英国乌邦寺公园引返其种,现于江苏沿海地区辟有麋鹿饲养场。在中古时代,麋在华北地区的分布已经很少,不过并未绝迹,北魏道武帝天兴五年(402年)曾发生过一场天灾,史称“是岁天下牛死者十七八,麋、鹿亦多死。”[28]可见当时华北地区还有麋分布。因此,我们从一些零碎的资料中,尚可约略寻觅到麋在本区活动的踪迹。 首先,在华北北部边缘草原地带水源丰富之处,似乎还有些麋群活动。例如《魏书》卷28《古弼传》载:公元444年,魏帝复畋于山北,“大获麋鹿数千头,诏尚书发车牛五百乘以运之”。如文中“麋鹿”乃指麋一种,则那里的麋鹿种群仍甚不小;若是“麋、鹿”两种的合记,则当地至少也还有麋的活动。无独有偶,唐·张读《宣室志》卷8记载说:侨居雁门的林景玄“以骑射畋猎为己任”,“尝与其从数十辈驰健马,执弓矢兵杖,臂隼牵犬,俱猎于田野间,得麋、鹿、狐、兔甚多”,表明今山西北部地区尚有麋的存在。此外,位于陇右道廓州化城县东北七十里的扶延山中,也“多麋鹿”[29]。 内地亦见有麋的记载。如虢州、邓州、济源等地在唐代还有麋栖息。《新唐书》卷215《突厥》上云:“虢州负山多麇麋,有射猎之娱。”[30]同书卷162《吕元膺传》也说:“东畿西南通邓、虢,川谷旷深,多麋鹿……。”至于济源地区,初唐人王绩称其居住河、济之间时,“亲党之际,皆以山麋野鹿相畜。”[31]今山东高密、江苏洪泽湖一带,在唐代也有麋群栖息。前者见于《元和郡县图志》的明确记载[32],后者则在《千金翼方》有所反映[33]。 由此可见,直到唐代,华北一些地方尚有麋活动,只是其种群数量远不能与先秦以前相比,活动区域也极为有限,与同时代的梅花鹿、麝和獐相比,数量也要少得多。这自然是因为原先最适于麋生息的东部平原沼泽地带,此时已变为农耕的中心区域,各地湖沼草泽虽未至全部淤废,但可供麋栖身之处已经不甚广;虽然山区川谷溪涧也适于麋鹿生息,但毕竟不能容纳很大的种群。三、中古华北的猎鹿和鹿产品利用 以上根据各类的记载,对中古华北主要的鹿类种群及其分布情况进行了梳理,试图说明当时这一地区尚有种群数量相当可观的鹿类资源。为了进一步证实上述意见,以下再对中华北的猎鹿和鹿产品利用情况略作叙述。 中古文献关于华北地区猎鹿的记载甚为不少,不过主要集中在太行山——豫西山地以西地区。为方便起见,我们最好分区述说。 1、北部沿边地带华北北部沿边是草原地带或者毗邻草原,那里的野生动物资源较之内地远为丰富,故射猎活动亦比内地频繁。 文献反映,在北魏前期,都城平城以北地区、特别是今阴山一带,是鹿类及其它野兽栖息的渊薮,为获得充足的生活资源,当地居民经常性地进行大小规模的围猎活动,狩猎业甚至是北魏前期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大规模狩猎活动经常性地进行,魏王也常亲自出马。黎虎根据《魏书》统计:北魏前期5帝在位的85年间,共计出猎67次,平均每1年零3个月即出猎1次[34],每次围猎都是收获甚丰。如公元413年,北魏明帝拓拔嗣“西幸五原,较猎于骨罗山,获兽十万。”[35]鹿类动物乃是最重要的围捕对象;《魏书》卷4上《世祖太武帝纪》更称:“神麚四年(公元431年)冬十一月丙辰,北部敕勒莫弗库若于帅所部数万骑,驱鹿数百万,诣行在所,帝因而大狩以赐从者……。”虽然这一记载可能有较大夸张成分,但即使没有数百万而只有数十万,其场面也是极为壮观的;同书卷28《古弼传》又载:公元444年,魏帝复畋于山北,“大获麋鹿数千头,诏尚书发车牛五百乘以运之。”一次围猎活动能有如此大的鹿类捕获量,对于今人来说,是无法想象的,说明狩猎地区的鹿类种群数量十分庞大惊人。鄂尔多斯沙漠南部地区,也有大量鹿群活动,猎鹿活动也是经常性的。北周时期,宇文宪之子宇文贵年方十一年,“从宪猎于盐州(今陕西定边一带),一围中手射野马及鹿一十有五。”[36]也许这段记载有夸张成分,但如非当地有很大的野生动物种群,以一持弓小儿,在一次围猎中即能射得野马及鹿十余头,无异于天方夜谭,史书中也不能出现这样的记载。在幽州地区,鹿类动物也是重要的捕猎对象,当地甚至有人以驴子驮运鹿脯南下至沧州贩卖[37]。直到唐代,文献之中仍多记载北边地区的弋猎之事,比如张读《宣室志》卷8即记载有数事。其一云:振武军都将王含之母金氏“常驰健马,臂弓腰矢,入深山,取熊、鹿、狐、兔,杀获甚多。”又云:侨居雁门的林景玄“以骑射畋猎为己任”,“尝与其从数十辈驰健马,执弓矢兵杖,臂隼牵犬,俱猎于田野间,得麋、鹿、狐、兔甚多。”如此之类,不能俱引。正因为这些地区鹿类资源丰富,当地人们猎鹿活动频繁,唐代所在地区的诸州郡有多种鹿产品上贡朝廷,除上文所列麝香之外,灵州、蓟州贡有鹿角胶,胜州、麟州贡鹿角,会州贡有鹿舌、鹿尾等等。 2、关中地区关中地区的鹿类资源一向较为丰富,由于一些王朝曾在关中设置禁苑豢养鹿类,所以当地的鹿类有不少实际上处于半驯化状态。在唐代,关中地区的鹿类资源仍然相当丰富,卢纶《早春归周至旧居却寄耿拾遗湋李校书端》诗就曾提到周至一带“野日初晴麦垅分,竹园相接鹿成群”的景象[38];当时文献中甚至不时出现关于鹿类进入京城街市、太庙乃至直入皇宫殿门的记载,说明在隋唐时期的关中甚至长安城附近,鹿类的遇见率还相当高[39]。这可能因为当时国家对畿内百姓的捕猎颇多禁令,故鹿群可以相当自由地活动。尽管在当时民间猎鹿受到禁止,但皇帝和王公贵族则时常纵猎于荒郊旷野、射鹿娱乐,这些在当时的诗文中多有记颂,毋须具引。 3、秦岭东部—豫西山地隋唐,在秦岭东部——豫西熊耳山、伏牛山和崤山地区,即自洛阳往西南的邓、虢、商等州,都有很多鹿群分布,猎鹿活动亦相当频繁,史书记载颇多。例如唐初突厥可汗颉利归降后,常郁郁不乐,太宗为顺其物性,打算任命他做虢州刺史,因为“虢州负山多麇麋,有射猎之娱”[40];有时皇帝也带着大批人马前往这一地区狩猎射鹿,如《册府元龟》卷115《帝王部·搜狩》载:“(唐高宗)龙朔元年(661年)冬十月,狩于陆浑县;戊辰,较猎于韭山,上自射禽兽,获鹿及雉兔数十,令代官厨应烹之羊,尽放令长生焉。”直至中晚唐时期,邓、虢一带仍是鹿类众多,许多山民不事耕种,专以射猎为生,号称“山棚”,“山棚”常将猎获的鹿负载入市鬻卖[41]。商州地区的射麝活动,在唐诗中有不少咏颂,如张祜《寄题商洛王隐居》曾提到当地逸人野老“随风收野蜜,寻麝采生香”的隐居生活[42];有些村落乃因居民多事猎麝而被称为“采麝村”[43];由于朝廷土贡所迫,商州一带不少百姓直至垂白之年仍不能结束猎麝生涯,曹松在《商山》一诗中说:“垂白商于原下住,儿孙共死一身忙,木弓未得长离手,犹与官家射麝香”[44]。 4、太行山区南部太行山南部东西两侧在中古时期也曾是猎鹿的好去处。东侧的邺郡一带鹿类甚多,猎鹿之事时见记载。魏文帝曹丕与其族兄之子曹丹出猎,“终日获獐、鹿九,雉、兔三十(它书皆引作二十)。”[45]在当时的工具条件下,如果没有较大鹿群存在,以数人出猎一天即能猎获九头獐、鹿,是不可能的。实际上,曹魏时期,国家曾在这一地区设置了大型苑囿,禁止民间猎鹿,致使荥阳周围鹿群成灾,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破坏,因此大臣高柔极力主张取消禁令,听民捕猎[46]。直到唐代中期,温县(今河南温县)人捕猎还可猎获到獐和鹿[47]。济源一带在唐代亦为猎鹿之所,637年唐太宗曾率队前往济源之山狩猎,所获之鹿被送往有司造脯醢以充荐享[48];裴休兄弟在济源时,曾有猎人以所获之鹿相赠[49]。至于其西侧诸州,也颇有猎鹿的记载,比如隋代皇帝就曾在汾阳宫附近(位于今阳曲)举行围猎,随猎的杨暕“大获麋鹿以献。”[50]再往南的潞州林虑山区,也是鹿类甚多,708年8月,唐中宗曾亲自“逐鹿于潞河”[51]。 在中古文献中,我们尚未找到关于黄河下游地区猎鹿的记载,虽然不能因此认为当地完全没有捕猎鹿类的活动,但与前述地区相比要少得多大概是可以肯定的。 猎鹿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所需鹿类产品。鹿类动物遍身是宝,比如鹿茸、麝香、鹿角胶、鹿骨、鹿尾、鹿筋、鹿胎、鹿肾等等都是十分名贵的中药材,鹿皮可以加工制成各种服饰,而鹿肉则具有很高的滋补营养价值。在中古时代,鹿类产品已被广泛地开发利用,比较显著的是它们的药用,孙思邈的《千金方》、《千金翼方》,孟诜的《食疗本草》和苏恭等的《新修本草》,都十分强调鹿产品的医药价值,尤其是麝香非常广泛。不过,作为药材的鹿产品,流通区域较广,华北居民所用的未必即产自当地,故对此我们不作详述。但当地人所食用的鹿肉,则应为本地区所出产,文献中关于加工食用鹿肉的记载为数不少,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当地鹿类资源的丰富程度。 北魏贾思勰在《齐民要术》卷8、卷9中记载有多种鹿肉加工,如以獐、鹿肉加工“五味脯”、“度夏白脯”、“甜脆脯”和“苞牃(以鹿头为原料)”等等。此外,在当时,獐、鹿肉还可以加工酿制成肉酱,该书卷8就对采用獐、鹿肉加工“肉酱”和“卒成肉酱”的方法进行了专门讨论。在《齐民要术》有关加工烹饪方法的记载中,獐、鹿肉出现的次数远超过除鱼之外的所有其它野生动物,如兔、野猪、熊、雁、鸧、凫、雉、鹌鹑等等,这说明在各种野味肉食中,贾思勰显然最为重视獐肉和鹿肉,也说明獐、鹿肉在当时是比较常见而易得的野味食料。直到晚唐五代时期,韩鄂在《四时纂要》中仍记载有用獐、鹿肉加工的“淡脯”、白脯和干腊肉的方法[52]。这两部关于农事和日常家庭生活的著作一再谈论鹿肉的加工食用,并与牛、羊、猪肉相提并论,表明鹿肉在当时并非太难得的野味。 关于唐代上层加工食用鹿肉之事,史书记载甚为不少。唐制规定:宫廷所需肉酱的加工事务,由光禄寺掌醢署负责,肉酱种类则是鹿、兔、羊、鱼等四醢[53]。在祭祀供品中,则有鹿脯、菁菹鹿醢、葵菹鹿醢等等鹿肉加工食品[54]。除了鹿肉酱之外,当时甚至还专用鹿尾作酱,安禄山就曾向唐玄宗进献过鹿尾酱[55]。在唐代,皇帝常以赐食表示对大臣的褒宠,其中鹿肉是常赐的肉食口味之一[56]。唐玄宗天宝时期,哥舒翰与安禄山、安思顺之间发生了矛盾,唐明皇想作和事佬,趁其三人来朝之机设宴招待他们,“诏尚食生击鹿,取血瀹肠为‘热洛何’以赐之。”[57]这些事例说明,在唐代上层社会的饮食中,鹿肉食品是相当常见之物。 百姓食用鹿肉的实例文献记载虽然不太多,但还是可以找到一些。比如《颜氏家训》载:北齐时,有人用数块獐肉招待女婿,而女婿竟认为岳父真是悭吝至极,因此非常愤恨以至举止失态[58],这说明獐肉在当时并不算是珍贵难得的美馔。隋唐之际的王梵志曾在《草屋足风尘》一诗中谈到:贫困人家食具不完,有客相过,仅能以“鹿脯三四条,石盐五六课(颗?)”相招待,也说明当时在某些地方鹿肉并非难得的珍味,所以贫穷人家也能存些鹿脯即干鹿肉[59]。颜真卿在生活穷困、妻子生病时,曾向李太保某乞讨过新好的鹿肉脯[60]。如此之类,不一一具引。 要之,在中古时期,华北不少地方捕猎鹿类的活动仍相当频繁,猎鹿活动发生的地域,以本区西北部为主,这也与当时西北部地区鹿类资源较丰富的情况基本相合。但东南部也有一些鹿类栖息,特别是在丘陵山地鹿类也还比较常见,何以这些地区不见有猎鹿的记载,尚待查证。同时,尽管中古华北鹿肉不如家养畜肉那样易得常食,但也远不象晚近时代这样稀罕,故当时文献之中还颇有一些关于鹿肉加工食用的记载,特别是指导日常生计的《齐民要术》和《四时纂要》等,都专门提到鹿肉加工方法,这从另一侧面证实当时华北地区尚存在较为丰富的鹿类资源。四、从鹿类推测中古华北生态状况 通过以上的叙述,我们对中古华北地区的鹿类种群及其分布情况,已经取得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只是我们对于不同鹿种的分布密度,尚无法作出具体判断。这一方面是由于鹿是移徙活动的,即使在当代,也很难就某个地区野生鹿类的分布密度获得一个精确的数据,通常只能采用标志重捕法,或者统计捕获率、遇见率等等,取得一些相对数值;另一方面更由于现存中古可供利用的相关数据实不足以作这方面的尝试。因此,我们只能就总体情况概略地说,当时华北仍有不少地方存在数量相当可观的鹿类。之所以作出这样的估计,一方面是由于当时文献有不少关于白鹿、白獐和贡麝、麝香及其它鹿产品的记载;另一方面,也因为在关于猎鹿活动的记载中,时而出现相当不小的捕获数字,而文献关于食用鹿肉的记载亦可为此提供佐证。隋唐文献不时记载有獐鹿进入长安城中、甚至闯到皇宫附近,我们可据以推测:当时长安附近、关中地区的鹿类种群数量甚为可观。 在界中,任何一种野生动物的生存和繁衍,都是与一定的生态环境,包括无机环境和生物环境相适应的。就生物环境而言,各种动物的分布范围、种群大小和密度高低,既取决于食物资源的分布及其丰富程度,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不同动物之间复杂的竞争、共生与捕食关系的;而所谓动物,则与人口密度、经济生产方式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动物种群数量的增长与减少,分布区域的扩大与缩小,绝对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而是对生态环境及其变化的综合反映。相应地,特定区域中动物、特别是某些典型动物的种群大小及其分布情况,也就成为判断该区域整体生态状况的重要指标。这就容许我们根据鹿类的情况,对中古华北的生态环境状况稍作推测。 首先,鹿类作为典型的食植(食草)动物和重要的经济动物,其分布范围与种群大小,既与森林、草地特别是其中可食林、草种类的分布与丰俭程度直接相关,更与人口密度、生产类型和经济活动强度(在农业主要是土地开发强度)有很大关系,人口增加、土地开发,以及相应发生的森林、草地的减少,必定会导致鹿类种群数量的下降和分布区域的缩小。从较长的时段来看,这种关系是比较清楚的。以《诗经》时代与中古相比较,前一时期人口尚少,华北还存在着广袤的森林和草场未遭砍伐开垦,鹿类喜食的植物如苹、蒿、芩之类仍很丰富,“畋猎”虽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但民俗与国法对野生动物的季节性保护还是相当严格的,所以其时华北地区还到处是“呦呦鹿鸣”的景象。但到了中古时期,森林植被状况已大不如《诗经》时代,与远古更无法相比,故鹿类的栖息范围及种群数量相应地也就小得多,曾经是鹿类优势种的麋鹿,种群数量更是明显减少。只是与晚近时代的情况相比,中古华北的鹿类资源仍可谓丰富。 仅就中古时期本区鹿类的种群数量与分布情况而言,其与自然生态和经济变化之间的相关性也有一定的显现。我们注意到:这一时期华北地区的鹿类资源,从分布区域来说,以西北山地高原区较为丰富,北部边缘地带因属草原或毗邻草原,其种群数量更是相当庞大;而文献关于其东南部鹿类的记载相对较少,且现有的记载亦大抵多在拥有山地丘陵的州郡。这些情况,毫无疑问与有关地区的农业开发强度较弱、林草地较多有关,可与森林、草原变迁的成果互相映证[61]。 进一步检核各类史书的相关记载还可发现:它们主要出自唐以前的文献,出自唐代文献的则较少。这似乎表明,中古时期华北地区的鹿类资源,存在着前丰后俭的情况。我们知道,魏晋北朝时期,北方地区长期处于战争动乱状态,人口密度一度下降到了相当低的水平,土地荒芜的情况十分严重,农业经济曾经相当低落。但这种令人慨叹的社会经济衰退,也带来了一个从生态的角度看来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后果:即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特别是草场和次生林的扩展。由于这种恢复和扩展,鹿类等野生动物获得了扩大其种群数量和栖息范围的机会。故此,魏晋北朝文献关于鹿类的记载、特别是关于白鹿与白獐出现的报告较多,涉及的地区也较广,连在汉、唐时期均曾是农业繁盛、人烟稠密的东南部地区,也分布有相当多的梅花鹿和獐。但是,随着这些地区的农业经济逐渐恢复并取得进一步,人口密度逐步提高,一度荒闲的林草地又被复垦为农田,丘陵山地的林木亦由于各种需求的扩大而大片地遭到砍伐,可供鹿类活动的空间再度渐趋减缩,其种群数量亦渐减少。如此一来,唐代文献关于鹿类的记载不如前一阶段多,乃在情理之中。反过来看,中古华北鹿类的种群数量、地理分布及其变化,亦正是对当时森林、草地盈缩变化的间接说明。 其次,野生动物资源的丰富性与多样性,是判断一个地区自然生态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准。鹿类作为动物界中的一个族类,虽不能完整地反映某个区域野生动物资源的丰富性与多样性,但仍可据之对动物种类多样性与资源丰富性作出某种推断。这是因为:其一、鹿类曾是华北最为重要的野生经济动物,自远古以来即是当地人们捕猎的首选目标,仍有较多鹿类可供捕猎,即意味着尚有众多其它可供捕猎的野生动物;其二、在各种高等食草动物中,鹿类是对生境、特别是林草地的要求比较严格的一类,鹿类的种群数量和地理分布对生态环境的改变反应比较灵敏,有较多鹿类存在,即意味着整个生态环境尚称良好,其它野生食草动物亦应较为丰富,至少在华北这样的自然环境下是如此;其三、鹿类动物是生态“食物链”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食物链”中,鹿及其它食草动物属于“一级消费者”,是大型食肉动物的捕食对象,数量众多的鹿类及其它食草动物存在,为食肉猛兽提供了食物条件,相应地,后者亦必定存在着一定的种群数量。 也许对当时文献关于猛兽的记载略加征引,有助于进一步阐明以上观点,并增进我们对中古华北野生动物资源的多样性、丰富性和整个生态环境状况的认识。 曹魏时期一位名叫高柔的大臣,针对朝廷禁止百姓在禁苑中捕鹿发表了一段非常耐人寻味的议论。据高柔称:由于国家禁止在苑囿一带捕猎,致使方圆千里之地,鹿群恣意繁衍,附近以耕稼为生的百姓深受其害。他非常忧虑地指出:当时“群鹿犯暴,残食生苗,处处为害,所伤不赀。民虽障防,力不能御。至如荥阳左右,周数百里,岁略不收,元元之命,实可矜伤。方今天下生财者甚少,而麋鹿之损者甚多。”[62]因此他主张放宽捕禁,允许百姓猎鹿。为了陈明利弊,他还特地作了如下的估算,称: ……今禁地广轮且千余里,臣下计无虑其中有虎大小六百头,狼有五百头,狐万头。使大虎一头三日食一鹿,一虎一岁百二十鹿,是为六百头虎一岁食七万二千头鹿也。使十狼日共食一鹿,是为五百头狼一岁共食万八千头鹿。鹿子始生,未能善走,使十狐一日共食一子,比至健走一月之间,是为万狐一月共食鹿子三万头也。大凡一岁所食十二万头。其雕鹗所害,臣置不计。以此推之,终无从得多,不如早取之为便也。 在这一估算中,他提到了鹿和以鹿为食的虎、狼、狐、雕鹗,其中鹿的数字特别大,一年中要被猛兽捕食掉的即可达十二万头;其它动物的数目也甚为不小:虎有600头,狼有500头,狐则多达10,000头。我们无法知晓这些数字是否是经调查所得,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使其数字有很大的夸张,也并非完全是信口开河。高柔并不具备生态学知识,但他所举陈的捕食者与被捕食者的数量比例却是符合生态金字塔的。无论如何,至少,当时该地区栖息有数量可观的虎、狼和狐等食肉野兽这一点,是完全可信的。 中古其它文献的记载也证实高柔所言并非完全出于凭空捏造。例如,前秦苻生统治时期,“潼关以西,至于长安,虎狼为暴,昼则继道,夜则发屋,不食六畜,专务食人,凡杀七百余人……。”由于虎狼食人,造成当地“行路断绝”[63];北魏时期,要捕捉几只虎、豹,在离京城洛阳不远的郡县就可办到,例如魏庄帝为试验老虎是否在狮子面前伏首低头,曾“诏近山郡县捕虎以送”,距离洛阳以东和东北不远的“巩县、山阳并送二虎一豹”[64];《齐民要术》也反映,在北魏后期,虎、狼常对羊群造成威胁[65]。在唐代,华北地区仍常见猛虎出没。例如唐代宗时,关中的华州曾出现过“虎暴”[66];猛虎甚至还曾进入位于长安城内长寿坊的元载家庙![67]行者过客在旅途中遇见老虎的事情,在许州、沧州这些并不算特别僻远的地区也时有发生[68];定州的北平一带多猛虎亦载于正史[69]。除虎、狼之外,豹、熊在中古华北也时见踪迹,《新唐书·地理志》、《元和郡县志》等均记载岚州、蔚州、平州等地贡熊、豹皮及豹尾;盛唐时期在关中的户县一带仍可以捕猎到熊[70]。另一种大型食肉动物——狐,即使在京兆、汲郡这些号称人烟繁盛的地区亦有不少,时常有人大行捕猎,国家有时还向当地郡县征调狐皮[71]。 所有这些事实充分说明:中古时期的华北地区仍有不少大型食肉猛兽栖息活动。同鹿类动物一样,它们的栖息繁衍,也需以大面积的山林草地为前提。与鹿类动物所不同的是,它们处于更高的营养级,特别是虎、豹,乃处于食物链的顶端,它们的生存,必须有数以十、百倍的鹿类及其它食草动物的存在为基础,这是能量传递和转化的热力学第二定律所决定的。如果没有相当广袤的山林草地,没有包括鹿类在内的各种野生食草动物大量存在,这些大型食肉猛兽的栖息活动,是不能想象的。这一切,为今天认识中古华北的生态环境状况,包括野生动物资源和森林植被状况,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历史信息,也十分令人深思! 生态方面论文:清代生态环境变迁史论文 [摘要]本文主要是在系统搜集陕南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的相关成果,考察清代陕南生态环境变迁的具体体现。本文除了考察动植物资源的变迁外,还以水灾为统计指标,该时期陕南自然灾害的时空分布与发生。 [关键词]生态环境;陕西南部;清代 陕南,位于川、鄂、豫、陕、甘五省交界地带,是长江、黄河两大河流的重要水源补给区,北跨秦岭,南依巴山,汉水自西向东横穿而过,西部有嘉陵江由北而南流入四川,东部有丹江等支流汇入汉水,在江河谷地依次分布着汉中、安康与商洛盆地,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清代隶属汉中、兴安与商州,并以其、的典型性而为学界所注目,特别是乾嘉以降,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发生明显逆转,森林植被大量被毁,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发,社会经济受到深刻。因此,探讨这一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必须充分认识生态环境这一重要因素的变化。学界对此已有相关成果问世,但是相关研究多拘于文献的资料性描述,往往把生态环境作为长期不变的因素,作为经济开发的背景条件加以简单罗列,对自然科学的相关成果及更是缺乏借鉴和吸收。[1]鉴于此,本文将在系统搜集陕南历史文献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自然科学量化统计分析的方法,从动植物资源的变迁和自然灾害的统计分析两方面着手,以期深入考察清代陕南的生态环境变迁。 一、动植物资源的变迁 清初,陕南仍分布着相当规模的远古森林,被称为“南山老林”和“巴山老林”,有“陆海”之美誉。乾隆二十五年卓秉恬奏报朝廷说:“由陕西之略阳、凤县迤俪而东经宝鸡、眉县、盩厔、洋县、宁陕、孝义、镇安、山阳、洵阳至湖北之郧西,中间高山深谷,千枝万派,统谓之南山老林;由陕西之宁羌、褒城迤俪而东经四川之南江……陕西之紫阳、安康、平利至湖北之竹山……中间高山深谷,千峦万壑,统谓之巴山老林。”[2]清中叶大规模的流民涌入垦殖。兴安州的平利、洵阳、白河、紫阳、石泉、汉阴六县,“从前俱系荒山僻壤,土著无多”,自乾隆三十七八年以后,“因川、楚间有歉收处所,穷民就食前来,旋即栖谷依岩,开垦度日,而河南、江西、安徽等处贫民,亦多携带家室,来此认地开荒,络绎不绝”,所以“户口骤增,至数十余万”。[3]据萧正洪研究,河谷盆地区的褒城、南郑、沔县、城固、西乡、石泉、汉阴、商州及安康等10县,人口由康熙中的41.6万增加到道光初的211.7万,而同时期其它山地各县(除宁陕、孝义、留坝、定远外)人口由原来的8.1万增加为146.1万,人口增长率分别为408.9%和1703.7%,迁移增长率分别为141.3%和1436.1%。[4]可见,山区的人口增长迅速。至道光初年,外来移民人数可以说已占据绝对的主体地位,《三省边防备览》载:“川陕边徼土著之民十无一二,湖广客籍约有五分,广东、安徽、江西各省约有三、四分。”[5]具体到各个山区州、县、厅更是如此,所占的比重更大。定远厅,“近来烟户渐多,川人过半,楚人次之,土著甚少。”[6]凤县,“新民甚多,土著稀少,多系川湖无业游民,佃地开垦,杂处五方。”[7]留坝厅,“土著民人甚少,大半川楚、安徽客民。”[8]白河县,“境内四面皆山,外来佃种者,十居六七。”[9]镇安县,“土著不过十之一二,客民十之八九。”[10]平利县,“民多系楚蜀迁居之户。”[11] 更有甚者的是,这些移民的开发、谋生方式又极为原始。“山中开荒之法,大树巅缚长絙,下缒千钧巨石,就根斧锯并施。树既放倒,本干听其霉坏,砍旁干作薪,叶枝晒干,纵火焚之成灰,故其地肥美,不需加粪,往往种一收百。间有就树干中挖一大孔,置火其中,树油内注,火燃不息,久之烟出树顶,而大树成灰矣。”[12]移民在山区四处迁移,“流民之入山者……扶老携幼,千百为群,到处络绎不绝。不由大路,不下客寓,夜在沿途之祠庙、岩屋或者密林之中住宿,取石支锅,拾柴作饭,遇有乡贯便寄住,写地开垦,伐木支橼,上覆茅草,仅蔽风雨。借杂粮数石作种,数年有收,典当山地,方渐次筑土屋数板,否则仍徙他处”。[13]一处垦种几年,地力下降后,便又迁一地,“山民伐林开荒,阴翳肥沃,一二年内杂粮必倍。至四五年后,土既挖松,山又陡峻,夏秋骤雨冲洗,水痕条条,只寸石骨,又须寻地垦种。”[14]因此,“今年在此,明岁在彼,甚至一岁之中迁移数处”[15]的现象甚为普遍,许多地区植被由于这种盲目无定的开发消失殆尽。上世纪30年代何庆云在考察秦巴山地的森林后说:“南郑秦巴山中各森林,向称最富,只以佃户居住不定,无久远经营心,只知砍伐,不愿培植,故林木茂密之庄。多系自耕农,反之,童山濯濯者,一望而知其为佃农区减。现在南郑森林,荒弃之地,殆过半矣。”[16] 大量的手更全是资源消耗性产业。纸厂,“定远、西乡巴山林甚多,厂择有树林、青石、近水处方可开设。有树则有柴,有石方可烧灰,有水方能浸料。如树少水远,即难做纸厂,只可就竹箐开笋厂。”[17]炭厂,“有树木之处皆有之,其木不必大,山民于砍伐老林后,蓄禁六七年,树木长至八九寸围,即可作炭,有白炭、黑炭、粟炭”。[18]木耳厂,“择山内八九年、五六年花粟、青棡、梓树用之,不必过大。每年十月内,将树放倒,纵横山坡上,雨霖日晒。至次年二三月间,将木立起,二三十根攒一架,再经淋晒,四五月内,即结木耳”。[19]香菌厂,“于秋冬砍伐花粟、青棡、梓树、桫椤等木,山树必则大者,小不堪用,将木放倒,不去傍枝,即就山头坡上,任其堆积,雨淋日晒。至次年,树身上点花,三年后,即结菌”。[20]这种竭泽而渔的开发方式,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大片森林被毁。如紫阳县,乾隆中叶尚未开垦,到了乾隆末年则“尽已开垦,群兽远迹,石骨岐增,向之蔚然森秀者,今已见其濯濯矣”。[21]至嘉道时期,陕南许多地方的森林都已经消失殆尽。汉阴厅,“南北两山老林,皆垦伐殆尽。”[22]商南县,“跬步皆山,久经开垦,并无老林。”[23]凤县,“境内跬步皆山,数十年前,尽是老林,近已开空。”[24]洋县宋军山,“县北百三十里,旧有从林。今废,止存大殿五楹前,有古松二株,偃盖盘郁荫约数亩”。[25]略阳县寒蓬山,“乾隆间,此山林木茂盛,虎豹麋鹿,络绎不绝,惜乎土人喜招客民,开垦取材。以迄于今,非复牛山之美矣。”[26]留坝厅紫关岭,“往时岭旁尚为老林”,嘉庆时期,“开垦人众,见其濯濯矣。”[27]叶世倬《重修连亭记》说到自己目睹紫关岭一带森林变迁的情况,“紫关岭……予自乾隆丙午入蜀,道经此岭时,则槎桠俊茂,阴翳蔽天,此树杂错众木中,前有亭立碣以表之。今嘉庆戊辰,自关中之兴安复经此岭,二十三年间,地无不辟,树无不砍……”[28]紫柏山,道光九年,有人经过时,“览庙后山冈,古柏翳天,无间杂树”,“其树皆千数百年物”,十年之后,“复过此地,见山谷依旧,林木全非”,“古木荡然”。[29]留坝厅至褒城县的北栈道附近,地势险峻,同样未免被毁的厄运,“数十年前,古木丛篁,遮蔽天日,异花奇木,芬馥泉岩。近为川楚棚民开垦,路增崎岖,而风景不复葱苍矣。”[30]“惟柴关一处,尚有古木数千丈。”[31]面对此番情景,时人也只能慷慨万千,有诗石: “山中有客民,乃与造物争。利之所在何轻生,悬崖峭壁事耘耕。有土即可施犁锄,人力所至天无功。我闻故老言,思之令人羡。在昔山田未开时,处处烟峦皆奇幻。伐木焚林数十年,山川顿使失真面。山灵笑我来何迟,我笑山灵较我痴神力不如人力好,对景徘徊空叹息。”[32] 随着大片的植被被毁,森林系统的生态平衡逐渐打破。与森林资源密切相关的其它生物资源亦受到严重影响,生存环境逐渐萎缩,一些动物群落不断减少、减退,甚至灭绝。比如,老虎,长期以来一直生活在陕南秦巴山区,历史上有许多关于该地区虎患的记载。[33]直至清初,这里仍有虎患的记载。西乡县山深林密,经常有老虎出没,清溪、桑园铺、白沔峡等地均有虎食人。每至薄暮,虎游于市。惊怖街衢,伤及人畜。康熙五十一年(1712),知县王穆悬赏重金,募虎匠数十人,人山林扑杀,三年之间,即杀虎六十四只,虎患才息。[34]这说明当时陕南仍然维持着较好的生态环境。但是好景不长,尽管我们没有找到西乡县的直接记载,从其它地区却可略知一二,乾嘉以来,老虎的数量锐减。乾隆《旬阳县志》记载,“近各乡山已尽童,亦鲜虎暴矣。”[35]到光绪时期纂修的《旬阳县志》已经完全没有老虎的记载。[36]紫阳县三台山旧多虎豹,乾隆末年以后,由于山林被开垦殆尽,“群兽远迹”。[37]石泉县,嘉庆时还有“虎豹为害”的记载。[38]至道光时期,不仅虎、豹,其它物种也未免生态失衡而导致灭绝的厄运,“鸥、鹭、鸳鸯、虎、豹、麋、鹿、熊、罴,旧志有之,近开垦既遍,亦不尽有。”[39]凤县,早在开垦初期,“其僻处山林者,垦地种作,暇则猎兽从禽利,其皮、角、毛、羽入市货卖”,而且“时有虎患,樵采者恒苦之”。[40]可是,到了光绪时,獐、狐、麋鹿、豺豹、虎、野羊、野猪、鼠、兔之属,“非山薮深邃,林薄丛郁殊不多。”[41]镇安县,康乾时期,虎患问题是地方政府极为头疼的事情,各级政府都极为重视。乾隆年间镇安县宰聂寿曾记:“乾隆十五年(1750年)秦岭多虎,奉文拔宜君营兵捕杀,卒以无所获。时在省晋遏制台尹公,蒙示以防范之法,即于省城制备短枪火药,捐散四乡,一时打获数虎。”[42]但是,到光绪朝,老虎在这里已是极为罕见。光绪《镇安县乡土志》云:“昔年地广人稀,山深林密,时有虎患。乾嘉以后客民日多,随地垦种,虎难藏身,不过偶一见之。”[43]随着老虎等动物的大量消失,这一地区的食物链遭到严重破坏。例如野猪,由于自己天敌老虎的锐减,则大量繁殖,成为祸患,“近年以来殊无大异,惟南山一带野豸妨农,民多徙去。”[44]凤县,光绪十一、二等年,“秋雨太多,野猪戕害,贫民远徙。”[45] 可见,整个清代,陕南动植物资源变迁较为明显。随着大规模移民的盲目涌入以及不当开发,大片的森林植被和大量动物群落在这一带也逐渐消失。在此,需要指出的是,一个地方的植物和动物种类的变动受气候等自然因素变化的影响也十分明显。[46]清代陕南地区动植物资源的大规模衰退,人为的不当开发固然是最直接最根本的因素之一,但是气候变化也不可忽视。大规模移民入迁的乾嘉时期是明清寒冷期的极冷时期,这势必会影响该地区动植物群落的分布和恢复。[47]由于气候条件更为不利,本来应该加大对动植物资源保护,更不用说反其道而行之。总之,在人为和自然因素共同作用下,陕南生态环境变迁作为一个有机的生态统一体,所表现出的是一种动态连锁反应,动植物资源并不是简单的你消我长关系。由于自然和社会因素的变化导致该地区的动植物生活环境发生急遽变化,大片的植被大规模消失,随之大量的动物资源也不断减少,甚至消失。 二、生态环境变迁的统计——以水灾为中心 清代陕南生态环境变迁的另一集中表现就是水、旱等多种灾害频发。本部分冀通过对灾害时空分布的量化统计,增强对陕南有清以来生态环境变迁的认识。诚然,利用资料进行量化分析具有一定的难度,但也不是不可能。美国学者赵冈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进行:一是利用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来推断生态环境变迁;另一是通过对粮食亩产量升降的考察来分析环境变化。[48]考虑到陕南区域特点以及资料情况,这里采用第一种,即通过对自然灾害频率的量化分析来更为深入的考察该地区的生态环境变迁。 (一)相关资料说明 清代陕南自然灾害记载主要是以各府、州、县、厅方志为主,私人文集、笔记、档案奏折也有相关记载。涉及到的灾害种类包括水灾、旱灾、雹灾、冻灾、风灾、震灾等。关于这些自然灾害资料前人已作了较为系统地整理,包括气象局气象院主编《中国近五百年旱涝分布图集》[49]、陕西气象台编《陕西省自然灾害史料》[50]以及水利电力部水管司、司和水利水电科学院编《清代长江流域西南国际河流洪涝档案史料》[51],从而为利用分析提供了方便。 但是,上述三种资料也存在优劣详略之别,《陕西省自然灾害史料》较其它两种资料更具有可信度和可操作性。首先,资料来源丰富。据统计现存清代陕南各地府、州、县、厅以及乡土志书总共94部,[52]《陕西省自然灾害史料》一书收录其统计的达到39部,占到二分之一多,考虑到相当一部分志书并没有灾异部分记载,因而资料的覆盖幅度已相当广泛。此外,还包括各种实录、故宫档案等文献以及调查资料。其次,统计以县一级的行政区划为单位,记载更为具体。因此,该资料的史料来源广泛,灾害记录相对详细具体,可以弥补因多种原因所造成的阙失,纵有不足与遗漏之处,也不致在总体上统计的结果。基于此,以下的量化统计分析即选取《陕西省自然灾害史料》作为基本的史料来源。 (二)自然灾害统计分析——以水灾为中心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灾、旱灾、雹灾、冻灾、风灾、震灾等。其中水灾和旱灾与生态环境变迁的关系最为密切,而水灾又是陕南最主要的灾害类型。因此,以下选取水灾作为统计指标,通过对其时空分布特征的研究,深化对清代陕南山地生态环境变迁的认识。[53] 1.空间布局 为了更清楚地反映,有关水灾的时空分布状况均予以列表说明。在统计过程中,我们对相关资料作了如下技术处理: (1)资料中的灾情记载,明确注明某县,则视为该县发生水灾一次;所谓的“陕西”灾害,除非见到各地所属州县的具体记载,否则不在内,例如,“康熙三年,陕西,被水”,我们将不作为一次记载;而“陕南”灾害,则陕南所属州县分别按一次计算在内,例如,“嘉庆十八年,陕南,兴、汉、商各属秋涝(多雨),稻苗半槁,年岁大荒”;另诸如“南山一带,七月间,阴雨过多”、“汉水,七月十四日大水”等这样模糊记载,由于很难确定具体所属各县,我们在统计中将不计算在内。 (2)留坝、定远、佛坪三地是清代才设置的,原隶属其它州县。留坝厅,乾隆三十年,分凤县南、褒城北而设;定远厅,嘉庆七年,分西乡县南而设;佛坪,道光五年,分洋县北、周至县南而设。所以,我们以黑体字表示,在具体统计分析时并没有计算在内。 (3)资料中的灾情记载,明确说明某月某日大雨或者连续大雨几日者则按一次记载;否则则按大雨的具体次数计入,例如,“宁陕、镇安,六(7)月初十并二十一(8月9日)、二十二日(8月10日)等被雨”,则按二次计入。 根据以上原则,陕南各地水灾情况统计列表如下: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清代陕南水灾空间分布的大致情况。安康、旬阳、白河、镇安、商县、商南、定远、略阳等高海拔山地是水灾的多发区,每年水灾暴发的次数要高于其它平坝地区。问题还远不止于此。据尹国康对汉江上游安康地区地表坡度结构分析,16°~25°占19.85%,26°~35°占27.70%,大于35°则占43.90%。[54]而崩塌滑坡的发生与山地斜坡地形形态和坡度大小密切相关,坡度愈大径流速度愈大,同时土体的稳定性愈差,冲刷量也愈大,坡度在20°~30°最易发生滑坡,坡度大于35°典型滑坡减少而崩塌增多。[55]山体则主要由火成岩和变质岩系组成,以花岗岩、花岗片麻岩、片岩、石英岩、大理岩和灰岩分布最广,[56]多极易风化,属于易滑地层。[57]“山中石多而性浮,非独杂在土山者,雨多必至砰裂,即一望悬崖,本自石骨峥嵘,而久雨之后,亦自时时崩坠”,[58]“间有山质为石者似为可靠,不知土内石质是沙土凝结而成,非真石也,与煤矿无异,每岁必增长数分,数年积长一二寸,山既长,砖石之砌其上者,渐次进开,海漫裂缝,雨水浸入,无不坍塌”。[59]“石杂土中,不相连属”,因此,“夏秋之际。霖雨经旬,土石浮泥,力不能以缀石,巨石则由山巅径流而下”。[60]一些志书对此亦有较详细的记述。洵阳县,同治八年秋,“大水山崩”;光绪二十一年,“雨多山崩”;二十三年,“雨多山崩”。[61]定远厅,道光四年大水,“五块石山崩,坏市廛民屋”;十五年淫雨,“鱼渡坝、母猪硐沟山崩”;咸丰八年大水,“坏民田庐,大池堡、袁家沟山崩”。[62]因此,水灾与山崩、泥石流等山地灾害常常并发,山崩伴随泥石流是这些地区久雨、暴雨成灾时的常见现象。 总之,汉水流域盆地、丘陵和低山区、高山区的环境变化程度存在很大差别,其中高海拔区是清代陕南地区环境变迁最明显的区域。实际上,这些灾害高发区基本上又是清代陕南新开发山区,其地质地貌、气候条件更为复杂恶劣,两者之间的重合显然不是巧合,这说明水灾暴发频次与清代陕南各地的生态环境特点密切相关。 2.时间布局 本部分主要包括水灾的四季分布、水灾在清代不同时期中的分布以及水灾在各地各 个时期的暴发频次。在统计中仍以县一级的行政区划为单位。 (1)四季分布 在统计中,根据农历历法,一、二、三月为春季,四、五、六月为夏季,七、八、九月为秋季,十、十一、十二月为冬季,凡没有具体月份或者季节的归入不详。若出现连续几月的记载,每月分别各按一次计,例如,“康熙元年,商县、洛南,二月中旬至九月中,无数日霁,禾稼无成,麦沾泞,十不中一”。统计结果见表2: 由表2可以明显看出,清代陕南地区的水灾主要发生在夏秋两季,分别占52.76%和42.82%,其中又多集中在农历五、六、七月之中。洪涨期最早是在夏季四月,最迟在仲秋九月,冬季则为低水位时期,几无洪水发生。这一统计与自然科学工作者根据水文仪器对1934—1940年汉中盆地汉江洪涨季节的测量统计分析基本上是吻合的。据统计1934—1940年汉中盆地汉江的洪涨期起于五月,终于十月,以七、八两月次数最多;就季节而言,夏季最多,达到十次,秋季五次,春季一次,最少。[63]因此可以说,根据文献记载的统计分析,其可信度是很强的。 历史时期分布是指水灾在清代不同朝代的分布状况。根据整个清代帝王统治年号分为十一个不同时期,各个时期水灾的分布情况见表3: 根据表3水灾发生最多的时期是嘉庆和光绪年间,均占22.04%。其次是道光时期,达到15.55%,以下依次是康熙、乾隆、同治、顺治、宣统、咸丰和雍正时期。不过,由于这几个时期是根据各个帝王统治时期划分,所包含的时间段不一,分别为18年、61年、13年、60年、25年、30年、11年、13年、34年、3年,其可比性较低。因此计算出各个时期平均每年水灾次数分别为2、1.07、0.39、0.68、4.48、2.63、0.64、3.07、3.29、3.67总平均为1.89次。从中可以明显看出,整个清代陕南地区水灾的年均暴发趋势,呈波浪状分布,但总体有增多之态势,嘉道和同光时期灾害暴发频繁,较其它时期更为集中,而嘉庆朝最多,平均每年达到4.48次,道光朝平均每年2.63次,同治平均每年3.07次,光绪平均每年3.29次。据研究乾嘉与同光时期皆为清代陕南地区两次移民人迁高潮时期,[64]这一时期自然环境因素,如气候变化又处于“小冰期”的强冷期。很显然,这一统计再次说明水灾的暴发频次与陕南地区的(如移民入迁)和自然(如气候因素)的变迁有很强的相关性。 (3)各县水灾频次分析 上面已经计算出整个陕南地区不同时期水灾的年平均暴发次数,这对于说明清代该区域水灾的历时性与环境变迁趋势是十分有益的。但是,正如前文所言,陕南的小区域特征明显,汉水流域盆地、丘陵和低山区、高山区无论是气候因素,还是地质地貌以及移民开发程度都有很大的差异性。因此,在考察灾害的历时性时同时又要兼顾其共时性,即区域分布特征,进行综合分析。不过考虑到资料的记载多以县为单位,同时与前面的统计统一,这里仍以县为单位,统计分析清代各个时期陕南各县平均每十年水灾暴发频次,见表4: 由表4可知,发生灾害频率较高的地区为安康、旬阳、略阳、沔县、白河、紫阳、商县、镇安,这些州县的海拔也相对较高,而城固、洋县等海拔较低的河谷盆地则频次较低。就时段看,各个县在嘉庆和光绪这两个时期变化最为明显,水灾暴发的频次提高较快,是历年平均频次的几倍,相对其它时期更为集中。这既与气候波动一致,又与移民入迁的高潮吻合。 总之,通过对整个清代陕南自然灾害的统计分析可知: 其一,就空间分布而言,陕南生态环境变化的地域性明显,小区域环境变迁有很大的 差异性,与气候、地质地貌等自然条件的特质相一致,高海拔山地是陕南生态环境的严重变迁区域; 其二,就时间分布而言,与乾嘉和同光时期的两次移民入迁高潮一致,这两个时期亦是环境的集中恶化期,爆发的频次明显多于其它时期。这进一步证明陕南生态环境变迁是自然和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综上所述,清代陕南生态环境发生显著变迁是不争的事实,但是不能仅仅停留于发生变迁这一表面认识。长期以来,人们往往笼统认为其发生严重恶化,虽有道理,但失之偏颇。事实上,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其变化或大或小、或主或从,不能不加区分地给予简单概括。陕南生态环境变迁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统一体,受气候、地质、地貌、人口等自然和社会因素影响,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表现出更多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充分地认识这一点不仅可以全面深刻地理解陕南生态环境变迁的特殊性,而且对于我们今天合理地利用自然和改造自然亦具有较强的启示意义。 生态方面论文:古时期生态环境史论文 【摘要题】魏晋南北朝时期,气候的基本特征是寒冷干旱;动植物资源虽不及先秦秦汉丰富,但较之今日,还是远远胜出;黄河、淮河、海河、长江的流路与河性,颇有不同于今日者,湖泊的变迁则尤为巨大,海岸线也与现今多有不同。又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灾害,频繁而且严重,并与人类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关系 。 【关键词】魏晋南北朝/气候/动植物资源/河流/湖泊/海岸线/自然灾害 【正文】 1944年,李长傅先生在《淮域形势与》一文中指出:“离地无人,离人无史,人类活动于地面之上,演出可歌可泣的历史。我们固然不是机械的唯物论者,说一切历史,都受地理环境的支配,但要是彻底明了人类历史的因果,不能不对于人类与其活动的空间在历史上的相互关系有深切的认识。”[1] 就魏晋南北朝史而言,当然也不例外。无论自然地理还是人文地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状况与现今的状况都存在种种的不同,如此,便不能以现今的地理状况阐释魏晋南北朝的历史;又魏晋南北朝之自然地理状况与人文地理状况,本身就是魏晋南北朝史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狭义”的历史研究的必要前提与基础。 有鉴于此,本篇略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以供治魏晋南北朝史者。 一、气候形势 魏晋南北朝时期气候的基本特征是寒冷。寒冷的气候既反映在农业物候上,也反映在气候事件的极端情况上。[2] 以农业物候来说,约成书于公533—544年的北朝贾思勰所撰《齐民要术》颇能说明。作为一部农业专著,《齐民要术》大体反映了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农业经验。据该书《种谷》记载:“三月上旬及清明节桃始花为中时,四月上旬及枣叶生、桑花落为下时。”与现在相比较,当时春季物候推迟了十天至半个月,即春季温度比低,这显然是寒冷期的现象。又《齐民要术·安石榴》:“十月中,以藁裹而缠之(不裹则冻死也),二月初解放。”现在河南、山东等地石榴树可在露地过冬,无需包裹,这表明当时冬季气温冷于现代。 类似的物候记载在《齐民要术》中还有一些。如《黍穄》:“常记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冻树日种之,万不失一”,自注云:“冻树者,凝霜封著木条也。”此种冻树现象即现代的雾淞。当时雾淞现象应该相当普遍,否则贾氏不会以此作为第二年黍子播种宜日的指示现象,而出现雾淞的季节,一般气温较低。 以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极端霜雪现象,具有气候指示意义。一般来说,霜雪初日提早,则秋季气温下降提前,秋季平均气温较常年偏低;又霜雪终日的推迟,表明春季气温的偏低。以此衡量,上面所列霜雪日期,大部分是接近或超过现代的极端,这说明当时气温较现代低。如吴嘉禾四年七月南京一带陨霜,初霜日至少提前70天,由此推算,该年秋季平均气温要比现代低2.8℃;其它年的资料也可作类似的推算。 当时一些年份霜雪期的延续时间,也反映了严寒冬季的存在。如太元二十一年(396)十二月,南京一带“雨雪二十三日”;元嘉二十九年(452)“自十一月霖雨连雪,太阳罕曜”,次年“正月,大风飞霰且雷”;又建元三年(481)十一月“雨雪,或阴或晦,八十余日,至四年二月乃止”。[4]现代南京一带年雪日数的平均值仅8.4天,以上雨雪日大大超过现代极值,其为严寒冬季无疑。有学者还据此推测,以上东晋南朝时的这三个严寒冬季,苏北沿海或钱塘江等江河可能出现冻结现象,其严寒极端情况,均超过现代气候所见极端现象,而仿佛于明清小冰期时的极端情况。[5](P25) 值得注意的是,在基本特征呈现为寒冷的该时期,寒冷程度也有着一定的波动。据《晋书》、《宋书》、《南齐书》之《五行志》、《魏书·灵征志》及相关正史本纪所见资料,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第一个寒冷低值过程,出现在三世纪八十年代至四世纪四十年代,时间长约60年;在这60年中,寒冷事件的出现频率很高。[6](P26)又第二个寒冷低值过程至迟在北魏初年已有迹象,如神瑞元年(414)后,北魏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一带“比岁霜旱,五谷不登”,云、代等郡人民死亡甚多。[7]此后一直到北魏迁都洛阳间,这一带霜雪极端事件屡见记载。据《魏书·灵征志》,太延元年(435)七月,平城一带“大陨霜,杀草木”;太平真君八年(447)五月,“北镇寒雪,人畜冻死”;又465、479、483、485等年,情况也都类似。直到太和十七年(493),“魏主以平城地寒,六月雨雪,风沙常起”[8],将都城由平城迁往洛阳。当时平城一带六月雨雪,而现代大同一带平均在阳历4月上旬已经断雪,7月正是一年中温度最高的月份,平均温度达20℃左右。又当时长江流域也不例外,如刘宋大明六年(462),设置凌室于首都建康(今江苏南京市),修藏冰之礼。[9]现代南京一带1月平均气温2℃,河湖结冰时间不长,冰块很薄,不能储藏;当时南京一带既有冰可供收藏,可见当时冬季气温比现在大约冷2℃左右。然则综合有关寒冷事件的各种记载,这第二个寒冷低值过程大约延续到了六世纪的二十年代。 以上两个寒冷低值过程,累计170年左右。这170年左右,是时间跨度长达360余年的寒冷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相对更为寒冷的时期。 魏晋南北朝时期气候的另一大要素即湿度,呈现出相对于干旱的特征。统计正史五行志、正史本纪有关大水年与大旱年的记载,大旱年出现的次数稍多于大水年;[10](P408-409)换言之,魏晋南北朝总体上可以被认作是一个寒冷干燥的时期。 二、动植物资源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动植物资源,受自然条件(特别是其中的气候因素)与人为活动的,已不及先秦秦汉丰富,但是较之今日,还是远远胜出。又各地区动植物资源及其影响因素,也每有不同。 大兴安岭北段的寒温带林、小兴安岭和长白山的温带林,植被发育良好,以森林为主,三江平原则广布沼泽植被。该地区拥有多量的鹿、貂等野生动物资源。 华北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地带,由于强烈的人类活动影响,森林迅速减少,许多平原森林采伐殆尽,不少地方因缺乏木材,不得不远途去外地伐木。另一方面,长期而大规模的战乱,引起大片土地抛荒,变成次生的草地和灌木丛。据《三国志·魏志·高柔传》,魏明帝时(227—239),荥阳附近千余里因人口耗散,土地荒芜,林木获得,野生动物如狼、虎、狐、麋、鹿又在此栖息。 华北地带的少数山区,出现了“上无草木”的荒凉现象,但大部分山区及一些相对僻远的平原,仍分布着茂密的森林。依赖森林环境的动物,如猕猴、鹦鹉、虎等等,在华北广为分布。据《魏书·灵征志》,直到东魏时,淮北仍可见到从南方来的并不过冬的野象。 相对于华北,华东华中西南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地带,动植物资源更为丰富。以华东言,北部沿长江淮河一带,次生林成为主要的林相,而东部宁绍地区,虽经人类的大肆采伐,原始林木仍多有留存,如直到刘宋时,当地还有先秦的古樟。华中之汉水上游陕鄂边境,“秀林茂木,隆冬不凋”;[11]西南方面,秦岭巴山一带山地仍是茂密的北亚热带森林和竹林,三峡地区“林高木茂”[12],云贵高原植被良好。 今日一些珍稀动物,如犀、象、虎、孔雀、鹦鹉、麋鹿、长臂猿、大熊猫、竹鼠、扬子鳄等,在当时的华东华中西南地区广泛分布。如野象,上至四川盆地,下达淮北江南,南及江西、广西,都曾经见于记载;三峡、湘西、浙西、闽中,处处可见长臂猿的活动;江淮长江中下游活动着扬子鳄;孔雀当时在四川盆地相当常见。动植物资源尤为丰富多彩的地区,是包括今闽南、岭南和滇南的热带林地带。以岭南为例,热带雨林、季雨林发育良好,热带海洋林也有留存。椰子、荔枝、龙眼、榕桂、紫荆、铁力木、八角茴香、沉香等植物品种,犀、象、虎、孔雀、猩猩、马来鳄等动物品种,生长、栖息于热带林中。比如孔雀,在岭南是常见的飞禽,由于容易猎获,大都作为食物,其羽毛则作为装饰品,大量使用。 区别于以上各地区的,是北部温带草原。据《魏书·序纪》,拓跋推寅从大兴安岭以北南迁,经过呼伦贝尔时,这里还是大片沼泽,湖面也比以后大得多,这表明了汉晋呼伦贝尔草原优越的植被状况与湿润条件。今内蒙高原的草原景观,北齐的《敕勒歌》“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是形象精到的概括。在黄土高原西北部的森林草原地带,直到南北朝时期,森林资源仍十分丰富,《魏书·世祖本纪》载北魏时曾“就阴山伐木,大造攻具”,可知阴山一带森林的茂密。又河西的植被状况,较之两汉有了若干变化,又仅屯田大多废弃,而且由于从事游牧生活的部族大量进入河西地区,退耕还牧,使畜牧业生产比重大为提高。如北魏平北凉,获“牛马畜产二十余万”[13],这说明了当地畜牧业已占到了主导地位,由此又可见河西一带次生草原在东晋以后逐渐恢复的事实。在陇右、湟中和祁连山等山区,森林资源比中原丰富得多,《水经·河水注》即称黄河上游“河湟之间多禽兽,以射猎为事”。 三、河流湖泊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河流湖泊,颇有不同于今日之面貌者;与先秦秦汉时期相比较,也有众多的河流湖泊发生了频繁而复杂的变迁。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黄河,仍沿袭着东汉王景公元69—70年治理后所固定的河道。这一河道是从长寿津(今河南濮阳县西旺宾一带)自西汉大河故道别出,循古漯水河道,经今范县南,在今阳谷县西与古漯水分流,经今黄河和马颊河之间,至今利津入海。这条河道比较顺直,距海里程比西汉大河短,所以在形成以后的大约800年时间里,河道比较稳定。魏晋南北朝时期,正处于河道的最稳定阶段,一共只发生了6次河溢,即黄魏时两次,西晋时两次,北魏时两次,平均每60年一次,远远低于王景治河后至东汉灭亡的平均37.5年一次河溢及唐代平均18年一次的河患。 该时期黄河下游河道相对稳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东汉以后大批游牧民族入居泥沙来源最多的黄河中游的黄土高原地区,原来的农耕民族内迁,中游许多土地退耕还牧,次生植被开始恢复,水土流失相对减轻,下游河道的淤积速度减缓,决溢次数就必然减少了。其次,黄河下游两岸存在着许多分流和湖泊,洪水来时起着调节水沙的作用,减轻了干流的负担。再次,十六国时期下游河道两岸土地荒弃颇多,灌木杂草丛生,对固堤有一定作用。还有下游河道入海比较顺直,水流迅急,可将泥沙大量输送入海,有一段时间可能冲刷超过堆积。还可能有海平面下降等因素,也在其中起着一定的作用。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淮河,干流相对稳定,独流入海。依据《水经·淮水注》的记述,淮水干流源出桐柏胎簪山,上中游流路与今淮河基本一致,下游自今盱胎以下,与今流路完全不同,它穿过今洪泽湖,东北至今淮阴市,沿废黄河流路至今涟水县东境入海。 淮河是一条多支流的河流,这与黄河不同。魏晋南北朝时期,黄河下游的分流和汊道逐渐淤浅和减少,南岸分流除了漯水外,主要分流是鸿沟水系,内岸则基本上已无分流和汊道。淮河支流却相当密集。《水经·淮水注》记载的淮北平原,有大小19条支流,自西北向东南流注淮河,如汝、颍、沙、濄、涣、睢、泗、汳、沂、沭、游等水,都属重要的淮北支流;相对而言,淮河以南由于山地丘陵逼近淮河干流,平原狭窄,支流相对较少且多数为短小河流。又淮河支流的历史演变,南岸支流除中渎水外,大体稳定少变,北岸支流则变迁较为频繁。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海河水系,演变情况复杂。当西汉时,今海河的五大干流即北运河(汉时的沽水)、永定河(汉时的治水)、大清河(汉时的泒水及滱水)、子牙河(汉时的虖池水)、南运河(汉时的清水),从北、西、南三面分别由天津附近的洼淀分流入勃海,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水系。成书于东汉至三国时期的《水经》沽河云:“又东南至泉州县,与清河合,东入于海。清河者,泒河尾也”。这是海河诸水同归于海的最早记录。东汉末曹操在统一北方的战争中,为了漕运的需要,于建安九年(204)“遏淇水东入白沟”[14],使东北进入清河,成为日后的卫河,后又凿利漕渠引漳水以增加白沟的水源,为以后南运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建安十一年(206),开凿了一条使虖池水改流向北入泒水的平虏渠,其故道大致相当于今青县北至静海独流镇间的一段南运河,把现在的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等三大海河干流沟通起来。同年,又凿泉州渠,从今宝坻县西的泃河口入潞河,与南来的清河会合,为以后北运河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以上平虏、泉州等渠的兴建,使得河北平原上几条大的支流相互连通起来;而这时的渤海西岸陆地又向海有所伸展,合流以后的河道,得以转而向东并流入海,即形成了自今天津市的三岔口向东入海的海河尾闾部分(当时称“泒河尾”,是泒河与其它各河汇流后的下游),至此,海河水系得以初步形成。 海河水系初步形成时,南部的淇水虽经曹操导入白沟与清河合,但在淇水以西今卫河上游的清河,仍由朝歌独流入黄河,到东晋十六国时,始导清合淇入白沟,并入海河水系。又北部的鲍丘水(潮河前身)因未与沽河会合,也不属海河水系。及北魏时,漯水(汉时的治水)、沽水在武清相汇,转而东流,与潮流一起循今蓟运河入海。雍丘县以下的潞河,虽有水道存在,但只是一个枯渎,海河水系被分割为南、北两系。据此,北魏时期海河南北两大水系,尚未正式进入合流局面。海河南北水系连成一体、海河水系各大河在天津附近汇流入海局面的固定,要晚到隋炀帝大业四年(608)开凿永济渠以后。 黄、淮、海以外,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又一重要河流是长江。据《水经·江水注》,当时仍把岷江作为长江的上源;长江变迁较为复杂者是长江中游的上段即荆江河段。荆江上起枝江,下迄城陵矶,其江陵以西的荆江河段,最突出的问题是江、沱易位;江陵以东的荆江河段,统一河床的塑造。 所谓江、沱易位,缘于荆江分汊河道的南为江、北为沱。先秦两汉时,江、沱约在今松滋涴市合流,然后沿今江道东流至江陵,当时沮水下游在今江陵西南附近折向东流至江陵城南,又东纳入阳水,即江陵县南的北江尚未形成。及魏晋时,江、沱的分流量逐渐趋于平衡,故东晋南朝之际,江又称为外江,沱又称为内江。内江流量增大的结果,沮水下游东折流路被江水劫夺,江水以此紧逼江陵城南,威胁江陵城的安全。东晋时开始沿江北岸创筑金堤,以策安全,同时逼沮南下,形成《水经注》所记载的江陵西南的北江分汊河道。原来江、沮之间的滩地则被水流冲断,形成一系列沙洲,而沮水也改在今江陵西南附近入江。 魏晋南北朝时期,又是江陵以下的荆江统一河床塑造的重要阶段。魏晋时,今石首境内的荆江河段,开始摆脱湖沼区的漫流状态,塑造自身的河床;这时监利境内的荆江河段,仍旧通过云梦湖沼区,尚无独立河床可言,仅有东南方向的大体流路。至南北朝时,荆江河床仍然如此。据《水经·江水注》记载,石首境内的荆江河床形态极为清晰,两岸不但有众多的穴口分流,还有较高爽的自然提供人类定居,江中并有不少沙洲分布;但监利境内的荆江河段,几乎不见任何记载,不但没有城邑,连穴口分流和沙洲也不见记载,这反映了当时监利境内荆江河段横穿云梦泽、尚处于漫流为主要形态的情况。荆江统一河床最后塑造完成,是监利境内云梦泽消失的结果,而这要晚到唐宋时期。 由以上黄、淮、海、江的简单叙述,可以大致明了古今河流的变迁概况,然而与河流比较起来,古今湖泊的变迁尤为巨大,竟至每每有面目全非之处。 魏晋南北朝时,反映湖泊状况最为全面的资料,当推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水经注》共记有湖泊500余个,其名称各有不同,据统计,有湖114,泽100,陂160,池117,淀12,薮11,海7,其它38。实际上,当时许多湖泊还未计入。还由当时比较大的湖泊的古今情况对照,则湖泊变迁之巨大可见一斑。现已堙没或基本堙没的湖泊如:屠申泽(内蒙古磴口县)、芍陂(安徽寿县)、孟诸泽(河南虞城县)、圃田泽(河南中牟县)、黄泽(河南汤阴、内黄一带)、白洋陂(河南杞县)、九泽(山西祁县、介休一带)、王泽(山西新绛县 )、董泽(山西闻喜县)、大陆泽(河北隆尧、巨鹿、任县间)、林台泽(河北魏县、临漳一带)、鸡泽(河北永年县)、天井泽(河北安国市)、夏泽(河北大厂县)、雍奴泽(河北霸州市、天津静海间)、大野泽(山东巨野县)、菏泽(山东定陶县)、雷泽(山东菏泽县)、夷安潭(山东高密布)、都野泽(甘肃民勒县)、泑泽(罗布泊)、居延海(内蒙古额济纳旗)等,现已大为缩小或缩小的湖泊如:洞庭(洞庭湖)、镜湖(浙江绍兴县)、巨淀(清水泊)、震泽(太湖)、参合陂(岱海)、青海(青海湖)、郭薨薮(博斯腾湖)等,彭蠡(鄱阳湖)则现已大为扩大。四、海岸推移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基岩岸线变化不大,而一些沙质海岸,受河流、波浪、潮汐等动力作用的,岸线较此前此后有所不同。 有关辽东湾顶部海岸线的资料较少。根据今辽宁黑山以南、台安以西、北镇以东的近海地区汉魏时空无城邑的情况,以及晋末到唐初辽东辽西间往返的相关记载,可以推测这一带还是沼泽化滩地。长期的沼泽化,延缓了三角洲的形成和海岸的伸展。辽东湾滨海平原的主要入水道为辽河及大、小凌河,其上源在汉魏时期居住着乌桓族和鲜卑族,他们以游牧为生,原始植被未遭破坏,水土保持良好,河流来沙很少,海岸线因此长期处于较稳定的状态。据,辽东湾顶部的古岸线,在今右屯卫、闾阳驿、杜家台、盘山、沙岭、牛庄、大石桥至盖平一线,这一岸线直到十一世纪,仍无多大变动。[15] 滦河三角洲平原海岸汉末三国时在今河北省昌黎北碣石山南附近,曹操曾登临碣石观海。由于滦河入海尾闾在三角洲上游荡不定,根据《水经注》的有关记载,可知当时的海岸线已在今乐亭县治以南。 渤海湾西部岸线魏晋南北朝时期较为稳定,这缘于黄河入海口的南撤。公元11年以后,黄河在渤海湾南部的山东入海,渤海湾西部岩线接受黄河来沙显著减少。在供沙不足的条件下所形成的贝壳堤,北起天津东郊白沙岭、军粮城,向南经泥沽、邓岭子、上沽村、马棚口、歧口、张百河、贾家铺、狼蛇子一线。该道贝壳堤的主体,代表着1500—2000年前的古岸线。[16](P208-210)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黄河尾闾长期稳定在今黄河口附近,今冀鲁交接处海岸线因此向前伸展较快。《水经注》载五世纪时黄河在今山东博兴、利津间以下分汊,一股东南出,是支津,与济水汇合入海,一股是主流,出东北径直入海。当时黄河口是一个扇形三角洲,三角洲南沿的海岸线与相近,三角洲北沿则远在今海岸以内。 苏北海岸线魏晋南北朝时期较为稳定。较为稳定的原因,仍是由于黄河安流于山东半岛北部,及在苏北入海的河流含沙量较少。南北朝时,苏北海岸线的大致走向为今赣榆、连云港市、板浦镇、响水西、云梯关、阜宁、建湖东、盐城、东台、富安、李堡、如东;当时云台山及其周围以及南通市,都仍在海中,为海岛。 长江口南岸沙嘴,从四世纪起,开始向东推进。自孙吴征服山越和晋室东渡以后,由于大量山地得到开发,森林植被遭到破坏,水土流失,加大了固体径流,泥沙逐渐在河水沉积。东晋时期,上海地区的海岸线大致北起娄塘,经嘉定城、南翔、诸翟、莘庄、闵行、南桥、柘林,然后进入杭州湾中的王盘山,再往西则至海盐的澉浦。至于杭州湾的南沿今浙江宁绍地区的海岸,则在现代岸线以南。 五、灾害 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界的异常现象给人类带来的灾难。魏晋南北朝时期,自然灾害相当频繁,对此,邓云特有较为全面的说明:“终魏晋之世,黄河长江两流域间,连岁凶灾,几无一年或断。总计二百年中,遇灾凡三百零四次。其频度之密,远逾前代。举凡地震、水、旱、风、雹、蝗螟、霜雪、疾疫之灾,无不纷至沓来,一时俱见。以言旱灾,则二百年间,见于史书者,凡六十次;以言水灾,亦达五十六次。至于风灾,共达五十四次;次为地震,计五十三次,频度亦密;再次为雨雹之灾,计亦五十三次。此外疫灾十七次;蝗灾十四次;歉饥十三次。他如霜雪、‘地沸’,各仅两次,不足述矣。”[17](P13)又南北朝时期,“所见之灾更多。计水、旱、蝗螟、地震、霜雹、疫疠诸灾,总共达三百十五次。以与一百六十九年之数目相较,所超者及一倍以上。如再加以详细之,则此一百六十九年中,频数最高者为水旱之灾,计各七十七次;其次为地震,凡四十次;再次为风灾,共三十三次。此外霜雪为灾二十七;雨雹为灾十八次;蝗灾十七次;疫灾亦如之,歉饥十六次。”[18](P15) 以上有关魏晋南北朝灾害次数的统计,是比较粗略的。以地震为例,据地图出版社1990年版《中国地震图集(远古至元时期)》,有感地震震级等于或超过4又3/4级者,三国时期14次,西晋时期37次,东晋十六国时期50次,南北朝时期95次,合计196次,这远远超过了邓云特统计的93次。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自然灾害,不仅次数频繁,而且受灾程度往往非常严重。此频繁而严重的自然灾害,加上频繁而严重的人为战争,又往往引起歉饱之灾与疾疫之灾。[19]要之,这是一个天灾人祸并作的时期。而天灾与人祸之间,又往往存在着种种复杂的联系,兹举两例如下。 例一,西晋末年,匈奴刘渊立国于今山西,开五胡十六国局面。刘渊的顺利立国,与山西民户的流失、并进而使当地胡汉力量的对比发生了根本变化有关。山西民户的大规模迁离本土,始自西晋末年,引发原因既有“人祸”,也有“天灾”。“天灾”如元康五年(295),新兴、雁门、太原、上党大风,伤禾稼;永宁元年(301)自夏及秋,并州等地大旱,并引起大蝗。此后至于永嘉,疾疫兼以饥馑,灾害不断。永兴元年(304),刘渊遂反于山西,自号大单于。[20] 例二,梁天监十三年(514),梁武帝萧衍接受北魏降将王足堰淮水以灌寿阳之计,征发役人及战士合二十万,筑浮山堰(今安徽嘉山县北淮河上)。天监十五年夏四月堰成,长9里,下广140丈,上广45丈,高20丈。九月,淮水暴涨,浮山堰倒塌,其声如雷,闻三百里,缘淮城戍村落十余万口皆漂入海。若无浮山堰之筑,此次水患不致于如此猛烈。 其实不仅自然灾害与人类社会之间有着复杂的互动关系,人类社会的历史过程,与前述之气候形势、动植物资源,河流湖泊、海岸变迁等等,也都息息相关。比如魏晋南北朝时期相对寒冷干燥的气候与五胡的长期入主中原,就不能认为只是一种偶然的巧合,因为类似的历史大格局的变化,如女真的南下与宋室的仓皇南渡、满洲的入关与明帝国的土崩瓦解,都分别对应着寒冷的气候;或者说,当时气候的日趋寒冷,是促使本来就地处高纬度地区的北方游牧民族南下的一个重要动因。 生态方面论文:西部城市化生态环境保护论文 近年来,随着我国北方地区沙尘暴现象的增多和南方地区泥雨现象的出现,不少人开始将山羊视为我国生态环境恶化的罪魁祸首。据说:山羊不仅吃草,而且还会用蹄子将草根从土中刨出来吃掉,这就造成了西部地区植被的破坏和草原沙化现象的产生,最终结局必然是形成沙尘暴和泥雨等环境恶化。因此,要想阻止草原沙漠化,就应该尽快将山羊“斩尽杀绝”!例如,内蒙古伊克昭盟的8个旗市,大多数旗市都制定了针对山羊的“禁牧令”,一些旗甚至下定决心,要在三年内把山羊消灭干净。而且据有关媒体报道,至2000年10月份为止,伊克昭盟至少有60万只山羊被消灭掉了。本文将证明我国西部地区草原沙化以及沙尘暴的出现,深层原因在于人类受利益趋使而对草原这一“公共资源”实施了过度放牧与使用。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特别是在保持我国土地制度不变的前提下,解决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问题迫切需要减少或转移牧区人口,而非简单地减少山羊的放牧数量。 一、草原沙化的深层原因是人类在利益的趋使下对草原资源实施了过度的利用 早在1983年,世界粮农组织就出版了《山羊》一书,该书针对委内瑞拉部分地区所存在的类似于我们今天的草原植被破坏问题,用了整整两章的篇幅为山羊“澄清了事实”,并反复强调指出,山羊作为地球上的最优秀的和最有益的家畜之一,并不是草原生态恶化的元凶。我国宁夏自治区畜牧工作站副站长、高级畜牧师龚伟宏同志也从生物学的角度较全面地透视了山羊和绵羊的生活习性,指出“山羊嘴部不像绵羊那样有较深的二裂唇,不能紧靠地面采食牧草。而且,山羊喜食草尖嫩叶,在草原放牧中的一次采食率仅为14.6%,而绵羊则高达25.19%。此外,山羊喜攀崖、善游走、耐旱耐粗饲,适应性和生活力比绵羊及牛群更强,它可以采食到其他动物不能利用的高山悬崖上的牧草,可以限制危害草原的荆棘蔓延,并且往往能在人为砍伐的林区、挖垦过的草原和其他动物掠食过的退化草地上,继续生存并为人类提供优质产品”。实际上正是山羊具有上述众多可贵的特点,加之人类的趋利行为和不合理的利用,才使人们忽视了山羊背后的砍伐者、开垦者和破坏者,进而产生了“凡是草原退化的地方,都有大群的山羊”、“山羊破坏草原生态”等片面看法。 诚然,山羊确有喜食幼树嫩枝的特点,对幼树林有一定的破坏作用。但是应该看到的是,在人类管理不当或管理失控的条件下,任何家畜的放牧,都会破坏幼树的生长、妨碍草地的恢复。长期以来,我国西部地区所存在的人为开荒种地、挖甘草、挖黄鼠、抓发菜和铲草皮以及对绿洲周边天然植被的人为破坏,无不“有效地推动了”这一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我们认为,将山羊视为我国草原沙化的根源,实在是一种“歪理邪说”;而对山羊实施“制裁”或者说将解决问题的思路局限在消灭山羊的数量方面,无疑是让没有思维能力、没有环保意识、不懂政策的山羊充当了人类趋利行为的“替罪羊”。 我国西部地区的广大草原虽然从上讲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在使用过程中,这些草原实际上已成为该地区每一个牧民都可以自由地免费利用的“公共资源”。在学上,所谓“公共资源”是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资源:一是这些资源不为哪一个个人或组织所拥有;二是成员可以自由地利用这些资源。这两个条件决定了共有资源具备了“竞争性”的特点但同时却不具备“排他性”的特征。所谓“竞争性”是指在提供给羊群生长的草原面积为既定时,当一个牧民所放养的羊群数量增加时,那么留给其他牧民使用的草原面积就自然减少。“竞争性”特征“迫使”每个牧民不得不增加自己的养羊只数。所谓不具备“排他性”(或简称为“非排他性”)是指几乎不可能对在草原上放牧的牧民征收费用,或者说很难用收费的办法来阻止人们过度放牧。 早在18世纪初,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家和学家大卫•休谟(1711-1776)便认识到在人们完全从“私人动机”出发而自由地利用公共资源时,公共资源将倾向于被过度利用、低效率使用甚至浪费;并且过度利用还会达到使任何利用它的人都无法得到多少实际好处的程度。公共资源的利用之所以存在“悲剧”,直接原因在于,每个可以利用公共资源的人都面临着一道类似于“囚犯难题”那样的困境:当总体上大家都有增加利用公共资源的可能性时,自己加大对公共资源的利用而其他人不加大利用时,则自己的利益将增加;至于在其他人也加大对公共资源的利用时,自己若不加大对公共资源的利用则自己显然“吃亏”,而自己也不失时机地加大利用公共资源就会“避免损失”。最终后果是每一个能够利用公共资源的人都将会毫不留情地加大利用公共资源,直至草地上不能再养羊时为止,即出现“纳什均衡”。 第一,政府干预或者说政府向牧民征收牛羊税。例如,在2000年上海举行的一次名为“走经济全球化道路:在新世纪的机遇和挑战”国际学术会议上,华裔加拿大经济学家徐滇庆教授便呼吁,中国政府应征收牛羊消费税。据他认为,把从牛羊肉消费中征集来的税收的一部分用于帮助农牧民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另一部分则可用于解决政府帮助农牧民转向其它产业所需要的财政经费来源。不过在我认为,对牛羊征税虽有或依据(即便国家是向牧民征税,也有依据。因为在我国的法律中,草原资源的产权被界定为属于国家所有,作为产权主体,国家显然有权力向牧民征收牧羊税),但是,在我国真正实施征税政策还是存在很大的。对牛羊课税的经济学含义即移动牛羊产品的供给曲线,税收的增加将促使供给曲线向左上方移动,这一过程必然带来均衡点的移动以及牛羊产品价格的上升和均衡产量的减少。即使是对牛羊征收消费税,最终后果也可能会加重牧区人民的经济负担,严重的是将可能导致牧民失去生活的来源。特别是在牧民没有其它就业渠道的前提下,税负的加重无疑会使牧区人民的脱贫致富速度减慢,甚至还会使牧区人民陷入生存危机的困境之中。 具体说,如果消费牛羊产品的消费者是不受宗教和习俗制约的非少数民族人口,那么,牛羊消费税的征收以及客观存在的替代效应将可能改变其对牛羊肉产品的需求,即需求曲线的斜率会发生改变,需求曲线将可能变得较为平缓一些或更富有价格弹性这一结果将是:因供给减少所导致的价格上升不仅不能增加牛羊产品提供者的收入,反而会导致牛羊产品提供者(西部地区人民)的收入下降。 另一方面,如果消费牛羊肉的消费者是那些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那么,受消费习俗或宗教因素,他们对牛羊征税的反应将是不会明显改变其需求曲线斜率,这时,西部少数民族消费者所面临的问题将是不得不分担更多的税收。至于西部地区牛羊产品的生产者则会因均衡产量的减少而使实际总收益下降。尽管政府税收的增加可以用于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方面,但是“双退双还”措施在近期所造成的农牧民直接收入的减少却是不争的事实。总之,征税不仅会通过加大牛羊生产者的成本、削弱牧民的市场竞争能力而降低牧民的收入;而且会增加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消费者的生活费支出;此外,还会导致“消费者剩余”的无谓损失。因此,在不能给牧民提供其它有效的生活来源渠道之前,加征牛羊税对原来就贫困的广大西部地区来说是不可取的(至于以行政手段禁止牧民养羊更没有道理可言)。 第二,重新界定草原的产权。即明确草原的产权主体,或者允许土地(草原)自由贸易。著名经济学家杨小凯在2000年参观江苏改制时,曾建议通过“进一步明确土地的产权”来推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主张改革土地(或草原)资源产权的经济学家依据产权理论,认为产权制度作为一种安排,具有节约费用的作用,它能以低费用的方式解决人们在使用稀缺资源(如草地)中的冲突。换言之,按照产权学派的观点,将草地分给牧民私人所有,将会促使牧民充分关注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过度放牧现象也就可以得到彻底的解决。然而我们认为,在我国现有的制度框架下,无论是对土地资源进行“私有化”改革还是实行“自由贸易”改革均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重大障碍。 既然“禁止牧民养羊”的行政干预办法、“征收牛羊税”办法以及“进行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办法,在解决西部草原地区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上或不可取,或在近期内不具备可行性,因此,我们提出“人口迁移或减少牧区人口数量”的对策主张。 实际上,我国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恶化,根本原因乃在于人口过多。按联合国沙漠会议规定,干旱区每平方公里土地负荷人口的临界指标为7人,半干旱区为20人,然而我国西部地区诸省区的情况如何呢?大多数地区的人口都超过了此临界指标。以宁夏为例,,其山区人口较1950年代初期增长了250万,人口超过临界指标2.3—2.4倍。必须看到的是,在化与现代化没有完成的传统社会或落后地区,过多的人口数量或过快的人口增长必然导致资源的过度利用和草地的过度放牧,因为,在工业化不发达的前提下,草原地区的人民只有依靠增加牛羊放牧数量才能维持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如目前宁夏山区的牛羊数量较1950年代初便增长了274%,牲畜超载2.3倍。(9)可见,草原牲畜放牧的超载,首要原因是草原上人口数量的超载。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首先考虑的对策就应该是设法减少西部牧区的人口总量,而不能象现在一些地区那样简单地“消灭山羊或不允许牧民养羊”。而且从理论上讲,西部地区牧民的减少或牧区人口的转移其实是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工业化、现代化进一步推进的必然,人口的转移不仅是西部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而且是西部地区工业化的必然要求。三、牧区人口转移或城市化应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推进 人口迁移可以在两个完全不同的机制下进行:一是在政府的计划安排下进行“移民”。二是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引导落后地区的农牧民向发达地区或城市流动。 从我国实践来看,政府组织的“移民”具体包括两种移法,(1)政府象转移三峡库区移民那样转移西部牧区的牧民;(2)政府出面(或组织农牧民)建立小城镇来实现农牧业人口向小城镇的转移。很显然,由政府出面组织象三峡移民那样的西部人口大转移是不切实际的或难以进行的;至于政府通过行政规划的方式来“小城镇”进而实现人口的转移,虽然愿望非常美好,但实际执行效果却不是十分理想。由于城镇建设与繁荣的前提是化的发展,没有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小城镇建设必然会陷入“有城无市”或城镇“人气不足”窘境之中。一段时期以来,我国一些地方所出现的已进入小城镇的农民又返回的现象明显表明,进入“人为造就出来的小城镇”的农民若不能享受到工业化所带来的较为稳定的就业、收入、保障、舒适的生活方式等等方面的“实际收益或好处”,那么,他们是不可能安心于小城镇生活的。鉴于此,我们认为,实现我国西部地区农牧民的“空间转移”应主要市场机制来进行,而不能主要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当然,让市场机制在人口迁移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并不表示政府在人口迁移上的完全“不作为”,以市场的力量来转移人口要求政府在推进城市化和人口流动等上应该贯彻执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具体说来,政府的主要精力是不应该放在动员或组织农牧民“建造小城镇”上,而应该放在改革农牧民进“城”所客观存在的“门槛”限制问题上(如消除户籍管制等)。 不过,消除过高的进城门槛、让农牧民自主选择迁移方向或目标,会使一些人产生不安与顾虑,其中,最大的担忧是农牧民将因此大量涌向城市,从而造成城市的拥挤、就业的紧张、社会治安的混乱、城市环境的恶化等一系列所谓的“城市病”问题。诚然,农牧民进城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上述诸多“城市病”,但是我们认为,不允许农牧民进城所导致的我国工业化与城市化不均衡发展(或城市化滞后)所引起的种种“农村病”问题则更为严重。笔者在“慎对广义小城镇”和“不允许农民进城的负效应不容忽视”等文中,将只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而不允许农民进入“现代城市”所带来的“农村病”问题归纳为五大方面,这五个方面是,(1)在行政手段推动下加速进行的小城镇(尤其是乡村集镇)建设,使我国的土地资源出现了严重的粗放式利用;(2)小城镇建设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甚至生态破坏问题极为严重;(3)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来说,仅依赖小城镇的发展而没有现代城市供给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扩张,既不可能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也不可能使城市的规模效应或聚集效应得到充分发挥与体现;(4)小城镇建设在扩大国内最终需求、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上没有明显的效果;(5)小城镇为主的城市化模式,对于农民改变其传统的行为方式、实现其个人角色转换乃至个人现代化等是极其不利的。 其实,农民进城后所可能造成的“城市病”问题,从根本上讲只是一个管理上的问题、技术上的问题和发展中的问题。只要我们的城市政府:第一,切实通过深化自身机构改革和体制改革来提高政府的运营效率;第二,将工作重心由现在的“管理国有”转移到“管理城市”方面来,那么,所谓的“城市病”问题是完全可以解决的。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众多人口超百万的现代化大都市在政府和市场的双重有效管理下,不是都没有出现灾难性后果吗?甚至连规模不经济现象也没有出现;而我国的一些特大城市不是也没有出现规模负效应问题吗?王小鲁、夏小林对城市的规模收益与外部成本的计量模型表明,城市的经济效益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而明显上升,在150万-200万人之间,城市的净收益规模达到最大。因此,以为降低农牧民进入中小城市的门槛后就必然会造成灾难性的“城市病”和规模不经济等问题是没有依据的。(至于一些发展家在城市化过程中所出现的城市病问题,我们认为,关键原因在于这些国家的城市政府管理不力或者说官僚主义严重与城市管理效率低下等方面,而不在于放松人口进城限制本身上。) 总之,减少西部牧区人口的重要途径在于加速我国西部地区的城市化进程,而推进城市化,迫切需要政府深化我国的户籍制度、行政体制、土地制度以及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我们应该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允许落后地区的人口在市场机制的引导下向发达地区或大中小各类城市转移,毕竟人口迁移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是缩小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维护广大西部地区生态平衡的有效途径。 由西部草原沙化和人口迁移问题我们不由得联想到我国的西部大开发问题。目前,西部地区对“西部大开发”有着极大的热情,然而我们发现,相当多的地方将“开发重点”放在资金和项目的引进上或放在中央政府的优惠投资政策上。实际上,西部地区恶劣的环境本身决定了西部地区的投资成本将是非常高昂的,其效益也将比东部地区差得多。按投资的经济效益以及人类社会与大自然的和谐协调发展等方面来考虑,我们认为,西部大开发的重点绝不能简单地放在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投资”力度上,而应该放在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上。具体说,西部地区应该通过实施“一增一减”的政策措施来加快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所谓“增”是指要增加西部地区的各项制度变革和观念创新。实证分析表明,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固然受该地区的自然环境状况所制约,但从根本上讲,制度安排与观念意识方面的差异才是关键与根本。从西部地区的发展现状来看,加快私营经济的发展应成为西部地区经济大开发的重点,政府应通过加大自身体制改革、推动市场化进程等方面来努力降低私营企业主从事经济活动的交易费用;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所谓“减”是指要减少西部一些地区的人口数量,特别要减少牧区的人口数量。可以预料,在维持现有土地制度和不减少(或不转移)西部草原地区人口的情况下,基于生存、发展以及东西部地区竞争等方面的压力,西部地区自然资源的大规模开发甚至粗放式利用必然难以彻底避免。而一旦西部经济发展的重点仍放在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上,那么我国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必将会有进一步的“发展与深化”。 生态方面论文:生态环境经济史研究论文 面临着日趋严重的人口,粮食、能源、资源,环境等全球性,生态环境与的关系开始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科学工作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展开了有益的探讨,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在我国,生态经济学的建立便是一例。本文则欲从的立场出发,对社会经济史研究和生态环境问題的联系,以及生态经济学向社会经济史研究领域的引入问題,进行初步探讨,意在抛砖引玉。 众所周知,社会经济史是以已往的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亦即物质资料的生产、再生产过程(包括社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环节)为研究对象,探索社会经济的阶段特点及性的学科。而物质资料的生产,实质上是人们通过劳动生产进行的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马克思曾经对生产劳动作过如下解释:“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①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生产活动作用:于自然环境,改造、利用白然条件,以此取得对自己有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从而求得人类生存、社会发展。因此,可以说自然界或者生态环境是人们经济活动的基础。也可以说,不仅是生产劳动,自然界也是社会物质財富的源泉。假如没有水、土、光、热等自然.资源,包括众多的动物,植物、微生物资 源,人们耍进行生产是不叮能的。从原始的集体采集、渔猎,古代的传统农业、手到近的社会化大机器生产,或直接、或间接,无不如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劳动对于人类来说是生产过程,是人类生存的条件,对于自然生态环境来说,则是一种消费过程。因为劳动消费它自己的物质要素,即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 概而言之,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演变是相伴、共生的,社会生产过程中可同时产生经济、生态两种效益。无论效益是高是低,是好是坏。甚至有不少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往往成为生态平衡的破坏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同时是生态环境演变的过程。对于社会经济来说.生态环境并不是纯被动地接受人类的改造和利用,它具有某种不自觉的能动性。生态效益如何,或早或迟、直接、间接地关系着经济效益的好坏。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经济效益的提高创造了基础条件,无论这个生态环境是原始自然的还是人们劳动生产改造过的。例如,我国古代南方劳动人民创造的桑蔗基鱼塘,北方的枣粮兼作等等.相反,如果有意无意地不惜以破坏生态环境的平衡来换取社会经济的发展,即使能够获得成功,也只能是暂时的,最终必将受到惩罚,或得不偿失,甚至导致整个地区文明的衰亡。马克思以自然与社会客观法则的认识为依据,指出过人类对自然采取掠夺式、敌对的、糟踏的态度,就等于损害了自身生命进程的自然源泉。恩格斯曾经督促人们注意,自然界并非处于被征服状态被人类控制,人类对待自然不能象对待被征服民族那样随心所欲。恩格斯指出:“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到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它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②自然界对人类违背生态平衡的客观要求而盲目行事的惩罚,不止表现为自然现象的剧变,而是一个社会经济问题,它将不同程度地给社会经济造成损失。这就是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辩证关系。 综上所述,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演变約紧密关系已甚明了。它们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作为人类社会生产活动基础的生态环境既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又反馈干社会经济活动,制约经济效益。人们正在进行生产活动的生态环境乃是已往生产活动的结果之一,此次生产活动作用后的生态环境,将成为下次生产活动的基础。很明显,研究社会经济史,如果只看到经济发展而看不到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演变的作用以及生态环境演变对于社会经济的反作用是很不够的,它无法圆满解释社会经济成长过程中出现的诸如增长与停滯甚至倒退的复杂现象,一时的生产力发展或生产关系进步而社会经济反而呈萎缩状况的现象等等。田此,和现实中制订经济发展规划要同时考察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一样,我们研究社会经济史,也不能忽视经济开发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必须把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和生态环境演变对经济效益的制约作为考察的重要。 毫无疑问,生态系统中无生命和人类以外的成分在数量上占着绝对的多数,这种情况决定了在、解决生态环境问題领域中的重要地位。但是,随着人类的或者的、作用日益增强,人类进行改造和创造的生态环境代替自然的生态环境的现象已经基本普及,而这些生态环境都深深受着社会制度、条件以及人们科学文化水平的影响。当今世界上暴露的诸多生态环境,多与经济盲目开发有关。这种状况,又决定了社会科学对于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决定了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协同作战。 社会科学在研究生态环境问题领域中最重要的作用和突出优势是考察生态环境演变的过程和引起演变的社会力量,对此,社会经济史研究当是无可替代的学科。研究社会经济史,有助于掌握生态环境是如何演变的,人的力量如何作用于生态环境。从而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为解决问题、预防问题提供相应的依据。在社会经济史研究领域中,不仅仅是生产力的和人们的生产活动本身的研究与生态环境问题有着紧密的联系,对生产关系的研究也同样具有重大的意义。在私有制社会,严重的土地兼并迫使大量农民流移转徙,进入当时相对不宜耕作的深山老林,进行粗放的、甚至不顾后果的刀耕火种,(属临时谋生性质),造成了森林过早地被毁灭,导致上游水土流失,下游河湖淤积的恶果。在上,特别到了晚近以来,这样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生态环境问题本身的另一重要特点也决定了它的解决离不开历史的考察。生产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境后果与经济效益相比较具有下述特点:这就是说由于经济效益与生产者、生产单位有更为直接、切身的关系,成为首先被关心的对象,并且较为迅速具体地体现出来。在科学不发达,人们的认识受到局限的历史阶段,与此相反的生态坏境后果便往往被眼前的经济效益所掩盖而不易披人们注意。如毁林开荒活动,垦殖者首先关心和得到的是粮食生产效益,多为维持生计所为。至于森林过度砍伐后造成植被破坏,将会引起水土流失等恶果则不易引起重视。正如恩格斯指出的19世纪的情况,在当今的生产方式中,对自然界和社会,主要只注意到最初的、最显著的结果,而很少顾及到比较远的影响。③这前者即指经济效益,后者则是指生态环境变化的后果。生态环境系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各个因素都处于不断地演变之中。局限在某一时间点上的考察难以完整把握。只有联系已往的情况进行系统考察,才能对变化加以说明。一般说来,生态环境系统的演变是缓慢的,即使出现某些突然的变化,亦多属长期过程中积累的结果。有时候,变化被自身的持续反馈过程所遏止,或者被相关的其他因素所掩盖、补充,直到无数次产生相同性质的生态效益的生产活动反复进行,其累积量达到相应的临界状态,或者有了适当的契机或某种关键性的力量出现时才得以发生。仍以毁林开荒为例:始初零星的或个別的小面积砍伐垦殖。影响甚微,尤其在实际感觉上体现不出来.当垦殖者不断增多,规模扩大、时间持续久远,森林被毁面积达到了足以影响本区生态环境时,或因暴雨等因素导致剧烈水土流失现象出现,山地因此流为石田,湖河因此淤塞,所谓的生态环境问題至此才真正显露出来.而事实上,变化早巳开始了。 更有甚者,在强烈的经济欲望或者生存动力的驱使之下,有时即使在某种程度上认识到生态环境问题已经产生,也不能及时措置、妥善解决之,以至于继续“饮鸩止渴”,致使问題愈益严重。例如,我国宋代东南地区以及清代湖广地区发生的盲目围湖造田活动,到后期都曾有不少人认识到了过度围垦湖河水面,造成了“洪涝无蓄水之地,干旱无灌溉之水”,从而导致了频繁遭受水旱灾害的恶果,提出了严禁围湖造田,实行退耕还湖的建议,亦曾有过掘废围田的行动。但是,在强大的人口压力和土地集中等社会经济因素推动下,却不能善始善终。④一直到解放以后,盲目围湖造田的问題尚仍存在。 生态环境问題的暴露,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漫长过程,上甚至发生过一定范围内文明急剧衰落,尚不知祸源就在于生态环境恶化的。近代或显现出来的生态环境问題,其发生可能早在古代就已经开始,导致其变化的力量或因素则存在更早。要清楚、准确地把握生态环境问題,就必须从历史、特别是史人手,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人们的经济、社会活动所施予它的种种,包括正面的、反面的,考察这种影响下生态环境量变的范围和质变的程度。过去世界上生态环境,存在的普遍不足是缺乏社会的有力配合,而社会科学中最能考察、说明以往情况的包括社会经济史在内的历史学、历史地理等学科参与研究的更是少得可怜。结果造成了研究途径狭窄,论证不够充分、全面的局面,更有不少问题无法得到解释。试想以这样的研究成果如何能够给现实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呢?所以说,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虽然是一个新的学科领域,但要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尚离不开最古老的之一——研究历史。 结合生态环境演变研究社会经济史,势必引入现代生态经济学。生态经济学以社会人类同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为研究对象。其基本和原则有: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协调一致,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局部效益和总体效益的协调一致。生态经济学认为,生态效益既是经济效益的物质基础,又是整体的、长期的经济效益。在生态平衡与经济平衡之间,生态平衡处于主导的一面。因此,要想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必须首先有良好的生态效益。 以经济、生态综合的眼光观察历史上一些重大问题,诸如经济重心转移、大规模的流民等等,恐怕皆非仅以吏治黑暗、战争破坏就能够加以圓满解释的。以经济重心转移为例,为什么封建社会后期战乱之后,原来的开发程度较高地区仍然不能恢复其旧有经济地位,反而一步步落在正在开发地区的后面.如何解释这样的历史结局?如果将经济,社会因素及其影响下的生态环境因素综合考察,可知当时条件下对土地,森林等资源开发利用达到基本饱和却不能负载继续增长着的人口压力,严重的灾荒和土地生产能力减退等生态环境有关的因素,在这其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有人曾将生态危机称作危机中的危机不无道理,由于生态环境恶化,致使当时的水平无法继续维持相应的生产经营,从而导致了社会经济危机,又由此爆发危机,诸危机相互激荡,交替发生,严重影响着社会的进程。 运用生态经济学理论进行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演变的综合研究,绝不等同于简单地探讨地理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尽管不排除其某些共同因素。前者要求从动态的,系统的观点出发,通过对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两者的影响、披影响,发展与制约的过程、因素、结果的考察,把握二者间的双向动态效应,不仅仅是探讨生态环境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而且要首先研究社会经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后一个环节的前提下探讨前一个环节,兼有对历史上的经济开发活动进行综合。评价的意义。同时,这样的研究对于生态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和逐步完善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有许多同时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问题的课题需要研究.论证,诸如国土整治与开发、区域发展规划、农业发展战略、乡镇发展,南水北调等等,这些课题综合性强,涉及面广,需要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可以说历史研究、.尤其社会经济史研究在其中的重要作用是无可取代的。毫无疑问,这为历史研究与现实的结合开拓了广阔的前景。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编辑规律研究论文 网络传播是一个全新的传播模式,基于“技术”而生的网络特点赋予网络传播一些全新面貌,对网络传媒这样一个“崭新的、上升的”媒体进行研究有着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本文在网络传播学众多的研究方向中,选取其中一个方面-----“网络新闻编辑学”作为研究主题;在众多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中,选取目前网络传播研究中选用较少的心理学视角,从受众的多元需求出发,探索网络新闻编辑规律。 为了全方位反映“网络新闻编辑学”的各个方面,本文从三个层面:“宏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思想与受众的多元需求”、“中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策划与受众的多元需求”、“微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实务与受众的多元需求”进行分类研究。在研究的过程中,注重“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比较研究”、注重“传受双方‘良与不良’的互动研究”、注重“传播理论与新闻实例相结合的研究”。 本文第二部分,通过对网络传播特点的深入分析,提出“‘开放式’是网络新闻编辑的基本规律”这一论点。文中各个部分的论述都是基于对这一基本规律认识的基础之上的。 本文第三部分用了大量篇幅探讨网络新闻编辑工作中“编辑思想”的重要作用,提出网络新闻编辑应该具有“全历史”、“全社会”、“全受众”“全天候”的编辑思想”。 本文第四部分对于“网络新闻策划”的研究是网络编辑研究中一个崭新的领域,学界目前对这一命题的研究还显不足。文中从“网络新闻策划的内容”、“网络新闻策划的功能”、“网络新闻策划的特点”等几方面展开论述。特别注意到了“经济功能对于网络新闻策划的要求与影响”、“网络新闻策划中如何实现经济与社会双收益?”“网络新闻策划的特殊形式”等问题,尝试通过粗浅的论述探索“经济功能在网络新闻编辑策划中‘度’的把握”这一命题。 本文第五部分将研究聚焦于“网络新闻编辑实务”这一微观层面,通过对“网络新闻内容媚俗化倾向”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网络新闻编辑内容建构标准与规律”;通过对“网络新闻形式呈现方面不良现状”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网络新闻编辑形式呈现标准与规律”。文中还首次提出了一些基于技术而形成的网络新闻编辑中的特殊手段-----“邮发之最/阅读之最---新闻之上的新闻”、“推销内容”等。 研究过程中,注重“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比较研究”、注重“传受双方‘良与不良’的互动研究”、注重“传播理论与新闻实例相结合的研究”。 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的维度 一、问题的提出: 本文论题的选定与论述的确立基于这样一个现实层面:自1995年因特网在全世界出现,此后数以万千计的大小网站雨后春笋般地成长、发展。尽管各网站主营内容、经营模式纷繁复杂,但是提供信息与服务几乎是所有网站共同的目标。在这期间,诞生了一个全新的职业:网络新闻编辑-----以向受众提供信息及信息服务为工作任务的全新职业。伴随着新兴事物而来,学术领域可能更为关心“受众的需求对网络新闻编辑工作的影响”以及“受众的需求在网络新闻编辑过程中的具体体现”这一命题。具体来讲,就是要求学界从受众需求的角度对以下问题展开研究:“什么样的信息及服务是受众关心的?怎样提供这些信息与服务被证明是有效的?有没有一些切实可循的标准可供参考?网络新闻编辑应涉及和不应涉及的领域是哪些?涉及的深度、广度是怎样的?网络新闻编辑过程中所涉及的受众、传者(编辑)、传播技术、信息等诸要素之间是何种关系?如何在它们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 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这一网络传播中的重要内容,源于现实的需要与紧迫性: 一、网络传播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对于整个互联网来说,它至今仍然处于儿童期(从1995年到今天,不足6年),相对于传统媒体来讲,缺乏经验的累积与规律的探索。全新的事物犹如空白的纸张,充满着待垦的诱惑。 二、网络传播是一个上升的领域。全新充满着悬疑,而“上升趋势”则意味着研究更有价值。不论从全球还是我国范围来看,整个网络事业仍然处在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网民数量连月增加、网页内容不断翻新、网络普及范围日益深广。这一切都说明,对于网络传播的研究有前瞻与实际意义。 三、网络传播的研究依然不足。相较于传统媒体,对于网络传播这样一个全新领域,,国内外的研究都比较薄弱。台湾学者在1997年曾经做过一项对“全球资讯网传播学术资源”的研究,他们利用关键词查询“与大众传播相关的网站”,在亚太地区共找到56个中英文传播研究和教育网站,其中台湾有38个,澳大利亚有9个,香港有3个,新加坡2个,日本2个,泰国1个,新西兰1个。至于中国大陆则未找到任何网站。[1]虽然到目前国内也有了类似“中国传播学评论”的传播学术网站,但关于网络传播的学术研究与日益增多的网络传播现象相比,在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方面依然显得不足。 心理学视角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有自身优势与独特性。本文在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时选择心理学视角,从受众多方需求的角度审视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在论述中,更为关注受众需求的多样性特征、传受者的心理互动机制、以及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在满足受众需求方面的“足”与“不足”等问题。 我们知道,技术赋予网络的交互特征,使得传、受者的心理互动较之传统媒体而言更为经常更为深入,而传受者的心理互动深刻影响着网络传播过程的各个方面,因此,从这一视角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更易贴近与深入问题的实质。从另一方面来讲,目前学界对于网络传播的研究仍较多地停留在宏观层面的理论探讨上,例如: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1)探讨第四媒体对大众传播理论的影响;2)探讨第四媒体与传播新闻传媒的关系;3)探讨新闻媒体网络的建设与经营;4)对国内外网络法规的评介;5)调查新闻从业人员使用网络的状况。”[2]而对于微观层面,比方说用心理学视角、从受众需求的角度对网络传播实务进行的研究还不是很多。本文则试图从这一角度进行一些学理意义的尝试性探讨。 由于技术的密切介入,与传统新闻编辑不同,网络新闻编辑从诞生之日起就决定着它的内容、趋势等都将更多也更密切地受到技术的影响,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将随着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每一次技术的革新都将影响网络新闻编辑工作的内容与方式方法。这种影响可能表现为渐进式,也可能表现为瞬间突破性。正是技术的深度介入,使得网络新闻编辑工作表现为更多的动态性、开放性。因此,对它的研究也必然应该选取动态、多维、开放的视角。 二、研究的维度: 传统意义上的编辑研究一般关注报道方针、报道策划、报道实务等三方面。这三方面立体地构成了编辑学的全部内容。网络新闻编辑虽然是一门全新课题,但对它的研究依然离不开上述三个层面的内容。因此,本文在研究维度的选择上采用了传统编辑学的方法,从宏观---网络新闻编辑思想、中观---网络新闻编辑策划、微观----网络新闻编辑实务三个层面进行研究。 宏观----网络新闻编辑思想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本文将“编辑思想”做为论述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编辑思想”是传统编辑学研究的一个方面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在网络传播过程中,“编辑思想”一度被人忽视或者说从来被人重视不够,这或许由于网络传播的“技术决定论”或许是“传播主体多元化”导致的网络编辑工作的“唯技术”或“人人皆为传者,无需编辑”的现实倾向;而对网络编辑工作理解上的错觉与误读已经并且还在给现时的网络编辑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正本清源-----从源头上的重新认识将有助于网络新闻编辑具体操作的良性发展。本文从“更好地满足受众多样性需求”出发,提出“全历史、全社会、全受众、全天候”的网络新闻编辑思想,着重强调了网络新闻编辑应该具有的对历史、对社会、对受众的全面负责态度。 中观----网络新闻编辑策划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长期以来,对于编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策划的研究一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近些年来,随着媒介产业化进程,这一问题又重新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毫无疑问,对于网络新闻编辑研究来讲,网络新闻策划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网络新闻策划的目标是为了让自己的新闻产品能被更多的受众接受、喜爱,因此,对于它的研究一定是基于对受众的心理特点、多元需求仔细分析基础之上的。 网络新闻从诞生之日起,就始终立于媒介产业化的前沿,较传统媒体而言,它带有更强的商品属性、经济功能。这使得网络新闻策划在功能与模式上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本文试图探讨“经济功能对于网络新闻策划的要求与影响”、“网络新闻策划中如何实现经济与社会双收益?”“网络新闻策划的特殊形式”等等一系列问题。目的就是尝试通过粗浅的论述探索“经济功能在网络新闻编辑策划中‘度’的把握”这一命题。 微观----网络新闻编辑实务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对宏观编辑思想与中观编辑策划的研究,目的是勾勒出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应有的一种宽广视界与胸怀,它们是隐性的、稳定的,更多的表现为一种常态。而具体到“每篇稿件的选择、每个网页的建构、每条链接的设计”这些属于编辑实务方面的具体编辑工作,则更多表现为显性的、动态的、受众能够直接感受到的编辑成果。因此,对它的深入研究最具现实指导性。 通过对网络新闻编辑内容选择方面的“长与短”、“新与旧”、“软与硬”、“深与浅”“真与假”、“原创与整合”的研究;通过对网络新闻编辑形式呈现方面的“网页空间”、“信息编排”“版面色彩”“导航结构”的研究;通过对基于网络技术而形成的特殊编排手段----“新闻之上的新闻”、“推销内容的编辑手段”等等专题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回答“什么是受众讨厌的?”“什么是受众喜欢的?”、“如何满足并提升受众的喜好?”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为传受良性互动与网络新闻的高效传播找到实现途径。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编辑研究论文 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的维度 一、问题的提出: 本文论题的选定与论述的确立基于这样一个现实层面:自1995年因特网在全世界出现,此后数以万千计的大小网站雨后春笋般地成长、发展。尽管各网站主营内容、经营模式纷繁复杂,但是提供信息与服务几乎是所有网站共同的目标。在这期间,诞生了一个全新的职业:网络新闻编辑-----以向受众提供信息及信息服务为工作任务的全新职业。伴随着新兴事物而来,学术领域可能更为关心“受众的需求对网络新闻编辑工作的影响”以及“受众的需求在网络新闻编辑过程中的具体体现”这一命题。具体来讲,就是要求学界从受众需求的角度对以下问题展开研究:“什么样的信息及服务是受众关心的?怎样提供这些信息与服务被证明是有效的?有没有一些切实可循的标准可供参考?网络新闻编辑应涉及和不应涉及的领域是哪些?涉及的深度、广度是怎样的?网络新闻编辑过程中所涉及的受众、传者(编辑)、传播技术、信息等诸要素之间是何种关系?如何在它们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 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这一网络传播中的重要内容,源于现实的需要与紧迫性: 一、网络传播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对于整个互联网来说,它至今仍然处于儿童期(从1995年到今天,不足6年),相对于传统媒体来讲,缺乏经验的累积与规律的探索。全新的事物犹如空白的纸张,充满着待垦的诱惑。 二、网络传播是一个上升的领域。全新充满着悬疑,而“上升趋势”则意味着研究更有价值。不论从全球还是我国范围来看,整个网络事业仍然处在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网民数量连月增加、网页内容不断翻新、网络普及范围日益深广。这一切都说明,对于网络传播的研究有前瞻与实际意义。 三、网络传播的研究依然不足。相较于传统媒体,对于网络传播这样一个全新领域,,国内外的研究都比较薄弱。台湾学者在1997年曾经做过一项对“全球资讯网传播学术资源”的研究,他们利用关键词查询“与大众传播相关的网站”,在亚太地区共找到56个中英文传播研究和教育网站,其中台湾有38个,澳大利亚有9个,香港有3个,新加坡2个,日本2个,泰国1个,新西兰1个。至于中国大陆则未找到任何网站。[1]虽然到目前国内也有了类似“中国传播学评论”的传播学术网站,但关于网络传播的学术研究与日益增多的网络传播现象相比,在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方面依然显得不足。 心理学视角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有自身优势与独特性。本文在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时选择心理学视角,从受众多方需求的角度审视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在论述中,更为关注受众需求的多样性特征、传受者的心理互动机制、以及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在满足受众需求方面的“足”与“不足”等问题。 我们知道,技术赋予网络的交互特征,使得传、受者的心理互动较之传统媒体而言更为经常更为深入,而传受者的心理互动深刻影响着网络传播过程的各个方面,因此,从这一视角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更易贴近与深入问题的实质。从另一方面来讲,目前学界对于网络传播的研究仍较多地停留在宏观层面的理论探讨上,例如: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1)探讨第四媒体对大众传播理论的影响;2)探讨第四媒体与传播新闻传媒的关系;3)探讨新闻媒体网络的建设与经营;4)对国内外网络法规的评介;5)调查新闻从业人员使用网络的状况。”[2]而对于微观层面,比方说用心理学视角、从受众需求的角度对网络传播实务进行的研究还不是很多。本文则试图从这一角度进行一些学理意义的尝试性探讨。 由于技术的密切介入,与传统新闻编辑不同,网络新闻编辑从诞生之日起就决定着它的内容、趋势等都将更多也更密切地受到技术的影响,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将随着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每一次技术的革新都将影响网络新闻编辑工作的内容与方式方法。这种影响可能表现为渐进式,也可能表现为瞬间突破性。正是技术的深度介入,使得网络新闻编辑工作表现为更多的动态性、开放性。因此,对它的研究也必然应该选取动态、多维、开放的视角。 二、研究的维度: 传统意义上的编辑研究一般关注报道方针、报道策划、报道实务等三方面。这三方面立体地构成了编辑学的全部内容。网络新闻编辑虽然是一门全新课题,但对它的研究依然离不开上述三个层面的内容。因此,本文在研究维度的选择上采用了传统编辑学的方法,从宏观---网络新闻编辑思想、中观---网络新闻编辑策划、微观----网络新闻编辑实务三个层面进行研究。 宏观----网络新闻编辑思想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本文将“编辑思想”做为论述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编辑思想”是传统编辑学研究的一个方面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在网络传播过程中,“编辑思想”一度被人忽视或者说从来被人重视不够,这或许由于网络传播的“技术决定论”或许是“传播主体多元化”导致的网络编辑工作的“唯技术”或“人人皆为传者,无需编辑”的现实倾向;而对网络编辑工作理解上的错觉与误读已经并且还在给现时的网络编辑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正本清源-----从源头上的重新认识将有助于网络新闻编辑具体操作的良性发展。本文从“更好地满足受众多样性需求”出发,提出“全历史、全社会、全受众、全天候”的网络新闻编辑思想,着重强调了网络新闻编辑应该具有的对历史、对社会、对受众的全面负责态度。 中观----网络新闻编辑策划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长期以来,对于编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策划的研究一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近些年来,随着媒介产业化进程,这一问题又重新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毫无疑问,对于网络新闻编辑研究来讲,网络新闻策划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网络新闻策划的目标是为了让自己的新闻产品能被更多的受众接受、喜爱,因此,对于它的研究一定是基于对受众的心理特点、多元需求仔细分析基础之上的。 网络新闻从诞生之日起,就始终立于媒介产业化的前沿,较传统媒体而言,它带有更强的商品属性、经济功能。这使得网络新闻策划在功能与模式上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本文试图探讨“经济功能对于网络新闻策划的要求与影响”、“网络新闻策划中如何实现经济与社会双收益?”“网络新闻策划的特殊形式”等等一系列问题。目的就是尝试通过粗浅的论述探索“经济功能在网络新闻编辑策划中‘度’的把握”这一命题。 微观----网络新闻编辑实务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对宏观编辑思想与中观编辑策划的研究,目的是勾勒出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应有的一种宽广视界与胸怀,它们是隐性的、稳定的,更多的表现为一种常态。而具体到“每篇稿件的选择、每个网页的建构、每条链接的设计”这些属于编辑实务方面的具体编辑工作,则更多表现为显性的、动态的、受众能够直接感受到的编辑成果。因此,对它的深入研究最具现实指导性。 通过对网络新闻编辑内容选择方面的“长与短”、“新与旧”、“软与硬”、“深与浅”“真与假”、“原创与整合”的研究;通过对网络新闻编辑形式呈现方面的“网页空间”、“信息编排”“版面色彩”“导航结构”的研究;通过对基于网络技术而形成的特殊编排手段----“新闻之上的新闻”、“推销内容的编辑手段”等等专题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回答“什么是受众讨厌的?”“什么是受众喜欢的?”、“如何满足并提升受众的喜好?”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为传受良性互动与网络新闻的高效传播找到实现途径。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浅谈网络新闻编辑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摘 要:W络新闻编辑应该具备一定的素质与能力,才能比较好的胜任本职的工作。称职的网络新闻编辑需要有良好的理性思维能力,包括良好的政治理论素养,具有较好的理性思维和分析能力,着重于理性思考和理论学习能力的提高。网络新闻编辑需要对于中国社会现实有比较深切的感知。 了解中国的国情,中国的现状、发展对于国内外的发展趋势有一定的把握,需要不断扩展自己的了解领域和知识能力,这些都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 网络新闻编辑即是新闻传播活动的策划者,又是网民的服务者,肩负着网站对社会的责任。只有热爱编辑业务,才能钻研编辑业务,才能提高提高编辑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这是编辑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维护新闻的真实性,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什么样的新闻工作者,都必须保证其新闻的真实性。树立为网民服务的观点,在制作和网络新闻时,编辑心中要有网民,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知识产权,按我国法律,媒体不直接拥有新闻的版权,版权归作者所有,网络编辑要对记者,作者坦诚以待,尊重知识产权尊重作者,发挥作者,记者的积极性。 2 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网络新闻媒体具有强大的交互功能,网民可以自由组成社区进行交流发表评论在这种氛围中。编辑如果没有这种政治素质做合格的把关人,起后果不堪设想。然而当下一些格调低下的、黄色的虚假的新闻充斥于网络,影响极其恶劣,作为网络编辑要充担负起舆论宣传的重任,就要不断地增强政治敏感,时刻保持清醒地头脑,正确引导社会热点问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网络新闻编辑必须遵循的传播规律,是网络媒体生存发展的前提。网络新闻工作者应以对时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担负起传播中国文化的责任,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 3 新闻理论修养 新闻作为一门学科,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网络编辑除灵活运用其掌握的网络技术之外。还应懂得新闻理论。网络新闻编辑要充分了解媒体所处的环境,报道的底线和禁区,了解社会文化的背景,正确处理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的关系。首先编辑应具备新闻理论修养,善于挑选新闻,把握什么是重大新闻题材,什么是热点新闻题材,什么是可连续波报道的题材,懂得在什么时间,什么版位,什么栏目刊发网络新闻,并根据网络新闻的特点拟定标题和进行裁剪。其次要有新闻敏锐感。新闻敏感是捕捉新闻的能力,也是从事新闻工作的基石之一。网络媒体因其自身的特点,使得新闻敏感显得更为重要。但是由于网上信息鱼龙混杂,编辑必须对网上信息加以证实,因此新闻编辑应注意新闻相关信息和相关知识的积累,比较什么是真新闻,什么是假新闻,帮助解释新发生的事件。在当今社会,深度新闻报道成为新闻竞争的新的焦点。信息只能提供表层的事实,而丰富的知识储备则可以提供对事实的解释,在报道中更胜一筹! 4 艺术修养 网页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网站的访问率,网页设计的版式,色彩的运用,音频,视频信息的比例甚至字体的类型都是网站文化的体现,这就需要网络信息编辑要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网络信息编辑应该对受众的审美观作一个预判,尽量使网页的设计风格符合网站受众的主流审美观,符合受众的文化情感诉求。如中国人对中国红又特殊的情结,在面向中国大众时网页中适当的加上红色的元素就更能中国人接受和认可。在网站的整个版面上映考虑到文字文本和图画图像文本的不同,文字,图形,图像交错使用,但不冲突,达到整个网页画面上的和谐。 5 文化知识修养 首先,网络遍及的特点要求编辑要有宽泛的知识面,深厚的文化积累,具备文化批的能力。网络编辑每天要面对无数条各种各样的信息,那些应该采用,那些该抛弃,以各没有文化的编辑是应负不来的。网上信息资源分散无序,信息垃圾众信息多,在加上信息本身深度的缺乏都要求网络编辑将其重新组合并进行输出。网络媒体报道类型的细分要求编辑在一个或几个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将网站的信息分类整和,方便网民的浏览阅读。其次,网络编辑的文化使节作用也对其应具备的文化素养和提出更高要求。时空开放网络的空间,话语权同样平等,其中潜藏着网民情感倾向的竞争。世界的文化是多元的,人类的情感是相通的。文化是网络媒体的民族属性,将文化的历量融于人性化的传播之中,网络编辑在信息时代将面对更宏观的任务:让网络媒体有民族文化的特质,以民族特色的文化实力分享全球化的网民市场,发挥文化使节的作用。再次,网络编辑的文化修养还表现在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网络新的文本以短句,片断,碎片居多,所以,网络编辑必须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丰富的文字处理技巧,以求媒体,网民共同的满意。网络编辑的文字功底还表现在快速的写作构思能力上,有时,网络编辑不仅需要写出既快又好的稿子,还要求对突发事件写出评论,以增强新闻的传播效果。这些都是对网络新闻编辑的文化知识修养的要求。 6 具有网络思维方式 网络新闻媒体因为其工作方式和新闻载体的不同,在思维方式上就与传统媒体不同。首先是开放式的思维和动态式的思维。开放式包括阅读空间和时间上的开放。网络新闻的阅读不是线性的,封闭的,而是非线性的,开放的。因此网络新闻工作者要改变传统媒体的报道与编辑思维,学会把新闻素材放在一个更广阔的空间来考虑,给读者提供一个开放的出口,使他们有获得深层次信息,相关信息的可能,同时又要避免他们在开放的空间里偏离目标,迷失方向。一般来说,网络新闻的报道,由于实时性的要求,会成为跟踪式,追随式的新闻报道,这样的报道始终是开放的和多变的,这要求网络新闻工作者的思维方式必须是一种动态的思维方式。其次,要有层次化和网络化的思维。层次化是指新闻报道的目标是,根据用户获取信息时的需求层次来分解新闻题材的,充分认识新闻资源内在的联系。第三要有多媒体化的思维,事物的呈现方式多种多样,新闻工作者要运用不同的媒体手段,来记录和表达事物。 作者简介 栾永强(1970-),男,吉林通榆,大学本科毕业,编辑。现从事网络编辑和报社编辑工作。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信息化时代网络新闻编辑的创新策略浅析 摘 要: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新闻事件传播途径变得繁杂多样。在新闻事件传播的过程中,网络媒体是很好的传播工具。但是从目前我国网络新闻编辑发展的现状来看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亟需解决。本文主要分析了网络新闻编辑的主要特点和信息化时代网络新闻编辑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创新策略,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关键词:信息化时代;网络新闻编辑;问题;创新策略 目前,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技术也在不断进步。网络新闻主要指的就是互联网上的综合新网站和各种专业型网站的具有传播价值的信息。与传统的报纸新闻相比,网络新闻更加具有新闻传播价值。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网络新闻编辑中存在的问题日渐凸显,因此,相关的新闻部门应该重视网络新闻编辑的主要特点,不断更新网络新闻,保证网络新闻编辑的全时化特点,并强化新闻媒体及网民的社会责任感,从而保证网络新闻能够可持续发展下去。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目前传统的新闻信息已经跟不上时展的步伐,信息化时代对新闻编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众所周知,网络新闻编辑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全时化特点。全时化主要指的是全天候、全过程和全历史。因此,网络编辑要想提高新闻编辑水平,就需要二十四小时待命,只有这样才能抓住突发事故资料,从而吸引受众的注意力。与此同时,网络编辑还应该具有深入挖掘新闻信息的能力,对新闻要有敏感度,把最有价值的新闻深挖出来,从而达到吸引网民眼球的目的。 在过去以往的传统媒体中,新闻编辑必须具有时空整合能力,才能对新闻事件和信息量进行有效收集和整理。但是,随着网络媒体的不断发展,目前都在使用网络传播新闻。网络新闻需要新闻编辑能够时刻对新闻信息进行整合,同时对空间和时间形成良好的关注,从而能够及时同用户进行沟通和交流,从而达到网络新闻编辑整合的最佳效果。 二、信息化时代网络新闻编辑中存在的问题 (一)更新速度日益加快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闻信息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传统的报纸信息在传播中存在一定的时差性,但是,网络新闻传播能够保证第一时间让人们看到信息,既方便又快捷。同时,网络编辑不仅能够第一时间与受众沟通,又能保证新闻的实效性。但是,科技的发展也给网络新闻带来了很大的冲击,由于新闻更新速度太快,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新闻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虚假新闻较多 目前,网络新闻编辑之间的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为此,网络新闻编辑为了追求被关注率,就不断的将新闻同质化,从而使得网络新闻出现了虚假现象。同时,很多不法分子为了追求个人利益,经常在新闻传播的过程中扭曲新闻、恶意篡改新闻,从而使得虚假新闻现象日益严重。 (三)网络新闻娱乐化 目前,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扩大,人们为了缓解内心的工作和生活压力,喜欢看一些轻松娱乐的新闻节目。因此,很多新闻部门为了提高自身的收视率,就不断将网络新闻娱乐化。一般情况下,网络新闻内容的娱乐化被叫做网络人性化的体现。很多新闻部门加大了对网络新闻娱乐化的投资力度,从而使得一些社会价值低的新闻成为社会热点,最终导致了整体的网络新闻呈现娱乐化,与网络新闻的真实内涵相违背,破坏了社会的良好风气。 三、信息化时代网络新闻编辑的创新策略 针对以上信息化时代网络新闻编辑中存在的问题,新闻部门应该从中吸取工作经验,体现网络新闻的真实性,抵制虚假新闻,了解并满足受众针对性需求,从而能保证网络新闻的可持续发展。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说下信息化时代网络新闻编辑的创新策略都有哪些: (一)了解并满足受众针对性需求 受众的新闻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比如,青少年喜欢查阅社会热点新闻、中年人喜欢社会类新闻、老年人喜欢民生健康新闻等等。因此,网络新闻编辑就应该不断深入挖掘新闻资源,并对其进行优化整合。目前,网络新闻已经不再是以往媒体的单方面制造,而是变成了多层级、多角度传播,由此可见,网络新闻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为了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应该时刻了解受众需要,满足受众针对性的需求。 (二)强化新闻媒体及网民的社会责任感 据相关调查显示,如果只是通过法律和技术手段来对网络新闻的传播进行监督,这样的做法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因此,网络编辑应该提升自身的觉悟,共同创造一种良好的社会网络传播环境。同时,网络新闻编辑还应该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并提升自身职业道德,从而保证网络新闻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制造虚假恶劣的新闻。另外,还应该强化网民的社会责任感,从而形成良好的网络新闻传播和互动环境。 (三)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加强各方面监督监管 为了保证网络新闻传播的有序进行,相关部门应该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并加强各方面监督,让法律来规范网络新闻的传播,给新闻行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同时,还要对相关的新闻编辑人员进行监督,保证新闻编辑发表的言论具有真实性,坚持公平、公开原则,从而提高新闻编辑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信息化时代给网络新闻编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相关的新闻部门应该把握新闻编辑的工作重点,不断总结以往工作经验,要了解并满足受众针对性需求,并强化新闻媒体及网民的社会责任感,从而实现网络新闻编辑的创新发展。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之比较 【摘 要】 文章对比分析了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的相同点与不同点,提出了对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的审核及把关要求。指出,二者虽然形式不同,但是本质相同,都是打造一个优秀的新闻平台,旨在传播优秀的新闻内容。网络新闻编辑要在保持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加强和传统报纸新闻编辑的合作,以期达到共赢的局面,报纸新闻编辑也要不断地改革创新,这样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 网络新闻编辑;报纸新闻编辑;异同比较 一、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的相同点 首先,这两种新闻编辑方式虽然所用的途径不同,但是这两者的编辑程序是相同的,报纸编辑采用线下的途径,对新闻素材进行编辑,往往会对新闻素材进行组织,然后进行选择,再对其进行修改,还有对其版式进行一系列的设计等等。报纸编辑对这些素材起到了一个连接作用,同时对这些素材的质量进行甄别筛选,最后呈现在读者的面前。而网络新闻编辑是采用线上的途径,相比较报纸新闻编辑就多了一些内容,线上的网站和网址,以及线上新闻的多媒体编辑,主要指一些音频和视频,但综合来看,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在新闻素材的处理流程上是一致的。 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还有一点是一致的,它们两者的编辑目标是一致的。网络新闻编辑通过线上平台,采用一系列的互联网技术,助推了新闻的线上传播,改变了一部分读者的阅读习惯,但是即使如此,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的编辑目的还是一致的。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都是在不断的改良其新闻的传播方式,它们都在致力于让新闻的传播更加的便捷,这能让读者的满意度得到提升。最后,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都是想打造一个让社会和读者都满意的新闻传播平台。 二、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的不同点 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两者一个是线上一个是线下,虽然两者在对新闻素材的处理流程上有相同之处,但是两者不同的路径就会导致两者之间必然存在着一些不同。 1、两者在版式设计上存在差别 网络新闻编辑因为是在线上,所以受众采用线上浏览的方式,这就要求网j新闻编辑出来的内容能对读者有一定视觉效果的冲击力,能够吸引到读者。网络新闻编辑就要对其新闻素材的视频、文字、动画等进行专业化的操作,使其能够达到吸引读者,提升读者的网页浏览感受。而报纸新闻编辑因为是线下途径,所以相比较网络新闻编辑来说比较简单,只需要对所要采用的新闻素材的文字和图片进行编辑即可。 2、两者在新闻标题上存在不同 网络新闻编辑采用线上这种途径,根据这种途径的特点,以及网上读者的阅读习惯和阅读心理,来进行新闻标题的编辑,网络新闻编辑的标题一定不能过于复杂,一定要简明扼要,既起到点明主题,总结整篇新闻稿的效果,又看起来短小精悍。网络读者的阅读速度和阅读的忠实度相对报纸新闻编辑来说是较低的,网络读者很有可能被一个一眼就浏览完毕而且又很有意思的标题所吸引,进而进行浏览整篇新闻。反之,一个繁琐冗杂的标题在网络读者较快的浏览速度之下很容易被忽略。但是报纸新闻编辑就不同了,因为报纸新闻采用纸质发行,相对于网络新闻编辑来说读者忠诚度要高一些,所以报纸新闻编辑可以采用归纳总结较长一些的标题。 网络新闻编辑因为采用线上的传播方式,所以要针对线上读者的阅读习惯和阅读舒适度,在文字处理方面尽量不要采用过长复杂的修饰句子,同时尽量避免使用一些繁体字或者生僻冷门的文字,因为线上读者要长时间面对屏幕,所以网络新闻编辑在文字编辑上尽量做到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尽量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文字编排,同时尽量避免使用和报纸新闻编辑类似的新闻叙述方式,照顾线上读者的阅读习惯,同时应该注意标点符号的规范化使用,要使整篇新闻稿能很快的被读者所接受。 在新闻稿中插入图片是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都会采用的一种手段,新闻稿中插入图片,能够很好的帮助读者来理解新闻稿的内容,但是网络新闻编辑在新闻中插入图片进行编辑的内容和报纸新闻编辑在新闻稿中插入图片是有很大不同的。如果网络新闻编辑在新闻稿中只是简单的插入图片的话,那么在线上就不会有很好地效果。网络新闻编辑在新闻稿中插入图片时要选择和新闻内容以及和插入的图片契合度都很高的音频以及视频,这样才能够激发线上读者的阅读欲望以及阅读兴趣。如果仅仅是和报纸新闻编辑新闻插入图片采取的操作方式一样的话,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相反,报纸新闻编辑采用纸质的传播方式,在新闻稿中插入图片的操作就相对简单一些。 三、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的审核及把关 无论是网络新闻编辑还是报纸新闻编辑,在正式之前都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查才能正式。相对于网络新闻编辑来说,报纸新闻编辑在新闻内容审核方面会更加的严格,流程也相对会更加的规范,所以报纸新闻编辑相比较网络新闻编辑出现新闻事故的概率要小很多。相对的是网络新闻编辑,因为网络的开放性缘故,网络新闻编辑的门槛也相对低很多,网络新闻编辑的新闻内容也参差不齐,加之一些新闻监督的相对缺乏,一些不法内容或者不实言论就会在网上出现,导致一些新闻事故的出现,所以针对网络新闻编辑,所要做的审核应该提高严格度,应该严格把关网络新闻编辑的新闻内容,但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这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要网络读者监督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才能把好这道关。 四、结语 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虽然形式不同,但是本质相同,都是打造一个优秀的新闻平台,旨在传播优秀的新闻内容。网络新闻编辑作为新型的新闻传播方式,在保持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应该加强和传统报纸新闻编辑的合作,以期达到共赢的局面,报纸新闻编辑也要不断地改革创新,这样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作者简介】 杨永政(1970.7-)男,河南伊川人,大学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编辑面对的十大矛盾 中国主要网络媒体集中诞生于2000年,对网络新闻业务的广泛研究已有4个年头。时至今日,业内的相关认识仍有较多值得商榷之处。比如,有个典型的观点:传受的互动化、全球化、即时化,内容的海量性,形式的多样性等,使网络媒体拥有不可比拟的传播优势。有关政策规定网络媒体只能登载传统媒体已的新闻,而“搬运”这些新闻不需要多少新闻专业知识。也就是说,网络新闻影响力的扩大靠的是传播工具的优势,编辑的新闻素质并不重要。 事实证明这种观点是片面的。网络媒体获取传统媒体已的新闻的机会相对平等,“千网一面”的现象的确存在,但也有少数佼佼者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其他网络媒体――传播工具的优势是一样的,如果都在简单地“搬运”,而没有网络新闻编辑创造性的工作,是不会出现佼佼者的。 对网络新闻编辑来讲,网络媒体其实是把“双刃剑”,其传播优势为新闻业务带来大量矛盾。编辑只有充分运用辩证思维,才能解决传播工具的优势所带来的矛盾,才能使网络新闻得到有序、可控、有效的传播。人民网、新华网、东方网、新浪网等的新闻报道能够在成千上万的网络媒体中脱颖而出,原因主要在于此。 一、海量即时与有效把关 和传统媒体一样,“把关人”是网络新闻编辑基本的角色定位。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一条新闻在时效性、纵深性等方面做得再好,一旦失实,便毫无价值,乃至产生相当大的副作用。进行真实性的把关是网络新闻编辑最基本的职责。 网络媒体需要海量的新闻加以支撑,网络新闻编辑也面对着海量的新闻。这些新闻的来源非常复杂,大量的来自传统媒体,有的来自隐性的众多网友;海量的新闻需要及时的传播,甚至需要追踪新闻事件的发展进行即时的传播,否则就可能被其他网络媒体抢占先机。与此同时,网络媒体进行的是全球化的传播。失信的新闻一旦发出就几乎是失控的,即便是立即删除了,也可能早已被其他网络媒体广泛地转载。可见,在海量、即时的前提下,网络新闻把关的压力之大。 目前,网络媒体已成为假新闻的泛滥之地。当重大新闻发生时,许多人最早是从网络上获取信息,但他们往往还要到有传统媒体背景的权威网站去核实,或者等一些时间再到传统媒体上去核实。这充分体现了一些网络媒体在新闻失信上的严重性。①因此,海量即时的报道与充分有效的把关成为网络新闻编辑面对的最大矛盾。 二、海量即时与有效展示 网络媒体容量无限,即时的传播又使海量的新闻在迅速地增加。中国大型网络媒体的新闻日登载量大多超过2000条,最多的超过10000条。海量是网络媒体的一大优势,但没有得到有效展示的新闻,数量再多也没有多大的传播效果。海量新闻本来就对有效展示带来挑战,况且网络媒体在新闻的展示上存在着先天不足。 首先,网络媒体的高效页面不多。大多数普通网友使用的计算机屏幕是15到17英寸,屏幕分辨率的设置标准是800×600,一次只能浏览页面的头4英寸长范围内的信息,几乎无人能够一次性调阅一个典型页面的所有内容。②因此,高效的页面位置只是屏幕的第一屏。与此同时,网络媒体是分层展示新闻的,高效的页面一般只是首页;其次,网络媒体在主要的页面上,主要通过标题列表的形式来展示新闻,大量的标题集中在一个页面上,网友很难立即找到自己感兴趣的新闻;再次,文字仍是网络媒体表现新闻的主体形式,在电脑屏幕上进行浏览比较耗费视力。一些上了年纪的网友,经常是将较长的新闻打印出来,恢复成“纸质新闻”后,再进行阅读。 在这么多不足的前提下,海量的新闻又不能都引起关注,有的新闻对网友来说就是“信息垃圾”;海量的新闻容易形成“信息沙漠”,网友要找到想看的新闻,可能要“沥尽狂沙”;海量容易导致“泥沙俱下”,一些信息对网友来说就是“信息毒药”……大型网络媒体的确需要海量的新闻,即便价值不大也可以作为备检资料,但对新闻传播的实效性的追求,又要求新闻必须适量。 那么,从海量新闻中选择哪些新闻进行突出展示?在24小时不间断的即时更新中,重点新闻在页面上应该有怎样的更新频率?一条新闻的标题如何做才能使其在“标题的丛林”中跃然而出?每天多少新闻才是适量的……这都对网络新闻编辑出了较高的要求。 三、充分互动与有效引导 网络媒体大都有互动设置,包括论坛、留言板以及即时聊天功能等。借助这些互动设置,网友对新闻传播的参与度得到空前的提高,“在互联网时代,话语权被重新分配,人们似乎得到了更多的民主,平民与王孙拥有平等的权力,能够在网上畅所欲言,施加自己的话语影响。”③这或许正是网络媒体的魅力所在。 网络互动是无限的,参与的网友数量在理论上可无限多,而且什么人都可以参加;网络互动是平等的,网友可以主动地拉出一条新闻发表评论,可以自己选题在论坛或聊天室中吸引网友进行讨论,而不必完全根据编辑的安排进行互动;网络互动是即时的,网友可以一边看新闻一边发表观点,尤其是网络新闻的直播和网友发表看法,在时空上可以互不干扰,网友可以在直播进行中、新闻发展中就将观点贴到网络媒体上。 网络媒体强大的互动功能为网络新闻编辑在新闻线索的捕获、新闻事件的评价等方面,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信息源。但“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谁都可以随时把未必无害的信息在网络媒体上张贴。当然网友提供的信息不可能直接在新闻页面上体现,但网络新闻编辑必须对这些信息进行核实、判断,而网友在网络上是隐性的,其提供信息的目的也非常复杂,网络新闻编辑很难、甚至不可能做出准确判断。 难以核实的内容可以不释放到页面上,但多数内容在把关后是可以上页面的。这些内容的导向未必没有任何偏差,这就带来一个更大的问题:如何对网友进行及时有效的引导。这种引导的难度远远超过了对网友贴文内容的把关。 四、滚动报道与深度报道 越快,新闻性就越强,作用和价值就越大。反之,速度慢了,新闻成为“旧闻”,就会贬值,就无人去阅读。因此,新闻学把坚持新闻的时间性,定为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和重要特征。③和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新闻报道的这一基本要求,它可随着新闻发展,不断滚动推出最新消息,甚至推出大量的一句话新闻。这的确体现了新闻的时间性,但这不利于网友宏观掌握事件的全局,难以满足网友对新闻深度的追求。这就构成了一对矛盾:速度与深度。 由于从传统媒体获取信源的机会相对平等,即便有一定的差异,一条新闻只要在一家网络媒体上出现,其他网络媒体在几分钟内就能跟进。因此,在重大新闻报道的过程中,网络媒体之间的竞争不仅仅停留在即时性上,深度报道往往成为竞争的主要内容。各大网络媒体目前高度重视即时新闻的盘整和新闻专题的制作,正是出于这一考虑。 好在网络媒体有“非线性”编辑的优势。编辑们“可以随意提取任何文本,可以把任何一段子文字文本、图画文本、声音文本和影像文本等编入任何主文档,可以根据需要任意调整子文本的长度,可以在报道新闻的过程中进行编辑部与新闻现场的沟通和编辑。”④也就是说,网络新闻编辑在新闻之前、之后,对新闻的改动非常方便。 那么,在什么节点上要对滚动报道进行深度整合?什么情况下用单篇文章、小型专题或大型专题进行深度整合?深度整合的内容从哪里获取?这是每个网络新闻编辑随时要考虑的问题。 五、个性需求与大众传播 网络媒体的传播对象是高度个性化、自由化的,对于处于开放式竞争格局中的网络媒体,网友的选择有着高度的自由性,一旦不合他的口味,他会立即转向;具体到某条网络新闻,网友的阅读也是非强迫性的,他如果不点击,网络媒体的工作都等于白做。因此,网络媒体即便有非常明确的传播意图,也要适应网友的个性化阅读,进行个性化传播,以求取得一定的传播效益。 宣传心理学研究的成果表明,受众的本我是趋向“享乐”与“刺激”的。美国著名的网络杂志站点《沙龙》(Salon)的一项调查发现,凡是标题中有“性”这个字眼的文章,阅读量比其他新闻高出2倍。⑤ 但是网络媒体最重要的角色是大众传播媒介,必须进行大众化的传播,如果完全依照这种阅读量(网友的个性需求)来进行报道,网络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将无从谈起。网络媒体肯定不能一味迎合网友的个性化需求,但又不能无视网友的个性化需求。那么,在满足网友的多种个性化需求、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和吸引网友的点击等三者之间,就需要进行有效取舍,其分寸的把握是很困难的。 六、新闻的地域性和传播的全球性 新闻价值就是事实本身所包含的引起社会各种人共同兴趣的素质,⑥地理上的接近性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素质。一般情况下,同样一条新闻放在全国的范围来看、放在其他的地区来看,未必有多大新闻价值;放在全球的范围来看,甚至就不是新闻了;放在事实发生的当地,这条新闻可能就有较大的新闻价值。也就是说,一个事实的新闻价值在不同地方的分布是不均衡的,很多新闻的新闻价值还是有地域性的。网络媒体进行的是全球化的传播,网友的地域分布情况非常复杂,网络新闻编辑在新闻报道中,应该强化地域性的新闻价值,还是应该强化普遍性的新闻价值,这的确是一个难以解决的矛盾。 七、信源共享与特色内容 目前,有关政策还没有明确网络媒体的采访权,但并不意味着网络媒体不需要原创新闻。网络媒体的海量性要求有大量的新闻加以支撑,任何一家新闻媒体的原创新闻都不能满足这一需求,因此网络媒体的绝大多数新闻必须从大量的传统媒体中获得。这就带来一个问题:既然大家都转载传统媒体的新闻,内容上“千网一面”的现象必然形成。也就是说,网络媒体如果没有所谓的原创独家报道,的确很难在内容上超越本来就雷同的同行。 就算是网络媒体拥有一定规模的采访队伍,每天有上百篇原创新闻,可把它们扔进数千条的新闻“大海”中,可能连个浪花都看不到。在这些原创新闻中,即便偶尔有几条独家新闻,把它们放到网上,几分钟后就会被其他网站转载――这种独家新闻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由此可见,新闻的转载是网络媒体的需求,新闻的原创也是网络媒体的需求,但这两个需求的本身就存在矛盾,这两个需求之间也存在矛盾。在内容方面,对现有的、二手的新闻资源进行重组、整合,本身就融入了网络新闻编辑的再创造,这种二次加工、深度开发也是一种原创。⑦因此,网络新闻编辑目前主要通过加强内容的整合和页面的配置,在信源共享的基础上做出自己的特色来。无论怎么做,要在趋同的大背景下做出特色,的确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课题。 八、形式多样与特色页面 网络媒体实现了文字、图片、声音、图像等表现形式的有机结合,使网友浏览新闻可以同时拥有读报纸、听广播、看电视的诸般乐趣。即便是单一的文字表现形式,也可以有变体的文字、滚动的文字、闪动的文字等多种形式。网络媒体的多种表现手段还可以组合运用,对同一条新闻、在同一个页面上,可以同时有文字、图片、声音和图像等多种表现手段的组合。 新闻表现形式的多样化成为网络媒体引以为豪的优势。与此形成对比的是,网络媒体在页面设置上也出现了“千网一面”的情况:首先,新闻页面布局雷同。新闻页面大都分为三层,第一层展示各栏目要闻的标题,第二层展示具体栏目所有的标题,第三层是单篇文章的正文页面;新闻页面结构一般分三种,一种是页面左右两边为专题或功能性设置,中间较宽区域是一串新闻栏目;一种是页面左右两边为新闻栏目,中间是一串重要新闻的标题加摘要;一种是页面左边为功能性设置或新闻辅助性栏目,右边较宽的区域是两列新闻栏目;其次,新闻栏目设置的雷同。一般都有国际新闻、国内新闻等,区别大多在于名称略有不同,还有一些地方性网站多了个地方新闻栏目。当然,这是大型综合性网络媒体不可避免的现象;再次,表现手段运用的雷同。应该说不同传统媒体背景的网络媒体,都有不同的表现手法。由于目前网站和网友技术条件的限制,视频和音频在网络媒体中运用的不是很多,表现手法还是以文字为主。 这三方面形式上的“大同小异”,再加上因平等的转载机会而造成内容上的“大同小异”,常让网友觉得这个网站像新浪网,那个网站像东方网……仔细看一看,除了底色有差别以外,众多网络媒体的新闻页面几乎一样。当然,网络媒体的页面结构、栏目设置等不可能不重复。传统媒体都有地域的限制,重复了,问题不算太大。但网络是没有地域限制的,面对众多雷同的网络媒体,网友去一家就可以了。 九、传统体例与网络体例 网络媒体的新闻绝大多数来自传统媒体,传统新闻的体例和网络新闻的体例并不完全一致。如,报纸登载的新闻可以有引题、主题、副题,可以有虚有实,网络媒体登载的新闻大多只能有一行标题,而且以实题为主;报纸平面展示新闻比较直观,正文略长问题不大,而电脑屏幕浏览费力,长稿的确难以阅读到底;报纸针对的读者群比较固定,文风可以软也可以硬,网络媒体要吸引更多的网友,还要对新闻进行一定程度的软化。 事实证明,传统的新闻体例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报纸版面上的一条新闻如果有引题、主题和副题,其冲击力远远超过网络媒体的一行标题。目前,各大网络媒体已不完全运用一行标题了,他们在要闻区也逐步借用了报纸的三段题的形式,如新华网和东方网首页的头条新闻都采用了这种形式。 根据传统媒体制作标题的基本要求,重要的新闻事实或观点要进入标题,这也是制作网络新闻标题的基本要求。但如果主要的新闻事实或观点都进入了网络新闻的标题,网友看标题就知道了新闻内容,这条新闻完全有可能吸引不到网友的点击。因此,标题的虚与实也是网络新闻编辑需要辩证把握的内容,他不能简单地根据传统媒体的要求去做。 此外,非新闻类的文体对新闻报道的辅助作用很大,但在传统媒体的新闻板块中应用得不是很多。网络媒体可发挥多媒体、容量大的优势,较多地应用非新闻类文体。如在纪念英国王妃戴安娜的组合报道中。东方网把文字新闻、图片新闻和视频新闻作为报道的主体,再辅助以纪念性的诗歌、散文或歌曲(音频)――这种新闻文体和非新闻文体的简单组合,取得了单一新闻文体难以达到的效果,相关歌曲成为当天点击量最高的内容。 十、超链技术与迅捷浏览 网络媒体的优势源于技术的优势。网络新闻编辑对网络技术的充分应用主要体现在新闻的展示方法上,充分的技术应用使网友高度自由化的阅读成为现实,“网上冲浪”、“点击之间,阅遍天下”是网络媒体很有鼓动力的宣传语,尤其“超链接”技术的应用可使网友根据自己的喜好,逐步点击,找到更多自己关注的新闻。 但网络新闻编辑对网络技术的过度应用,也为网友的浏览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在一个链接众多单篇新闻的页面上,花样繁多的链接不仅会分散网友对重要新闻信息的注意力,影响网友对这个页面的整体把握,而且网友在点击链接后如同身陷“信息迷宫”,很可能找不到回来的路,因为这篇新闻在这张用超链接技术结成的内容大网中,可能是把握这张大网的网绳,更可能是一个小小的、不知在大网的哪个位置的网结。为了提高高效页面的利用率,强化一些专题、广告等,一些网络媒体还常在首页推出较多的弹出框和浮动标签等,让网友不胜其烦。 此外,传播技术越进步,媒体对技术的依赖就越大,网络媒体的传播技术是最先进的,它对技术的依赖也最大。经常有网络媒体被黑客攻击或感染病毒,导致网站暂时无法新闻或网友无法登陆该网站,甚至有的网站出现了致命性的瘫痪。2000年2月7日至9日,美国发生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黑客袭击事件,包括Yah oo在内的8家世界著名网站遭到黑客的猛烈攻击,网站瘫痪数小时。⑧一张报纸如果因技术问题不能编辑、印刷,可以找另一家报社,利用其有关设备就可以救急,而对网络媒体来说,这是不可能的。 综上所述,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只是相对的,盲目地、片面地说发挥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只会为网络新闻的有效传播带来众多的障碍。一个合格的网络新闻编辑绝不是“粘贴匠”,海量的新闻,进行即时的报道、有效的把关、充分的互动、积极的引导,这本身就对网络新闻编辑提出了远远高于传统媒体编辑的要求。而如何辩证地发挥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是网络新闻工作对网络新闻编辑提出的最基本的素质要求,这种要求本身已远远超过传统媒体对编辑的要求。 (作者单位:上海东方新闻网站)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的编辑理念 以全新、快捷的传播方式横空出世的互联网,给纸质媒体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为顺应时势,传统媒体纷纷建立自己的网络平台,报网融合。在这种大背景下,镇江报业传媒集团创办的金山网于2002年应运而生。 新闻网站的成立,造就了网络编辑这一新兴的职业。和报纸新闻编辑类似,网络新闻编辑每天都要面对众多的新闻稿件进行选编。可以说,优选精编无论是对报纸新闻编辑来说,还是对网络新闻编辑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基本功。网络新闻编辑在选择、编辑新闻稿件方面,和报纸新闻编辑有哪些共同点,又有哪些差异呢?笔者以为,网络新闻编辑首先必须遵循新闻规律的一般要求来选择稿件、编辑稿件;还应该根据网络传播的特殊规律和独特优势,来取舍和加工网络新闻。 凸显重要性,放大新闻价值 在互联网时代,受众无论是读报还是上网浏览新闻,主要目的仍然是为了获取信息,了解国际、国内和本地新近发生的或正在发生的重要新闻。 新闻越是重要,新闻价值就越大。因此,网络编辑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网络新闻的选编应当有所侧重,凸显新闻的重要性。而网络超大容量的特有优势,更是给重要新闻提供了非常广阔的舞台。 基于这种思考,笔者经常将本地报纸中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新闻价值含量高的新闻稿件,选择编辑到金山网。而对于国际国内重要新闻的选择,笔者每天浏览各大主流网媒,如新华网、人民网,将主题鲜明、导向正确的大事要事,选编到网站新闻频道,努力做到重大新闻、热点和焦点新闻不遗漏,从而增强新闻网站的权威性。 此外,网络媒体有自己的“版面语言”。鉴于主页是受众优先浏览的页面,金山网便在主页上设置了“重要新闻”一栏。同时,处于网页上端和左端的信息显得较为强势。因此,金山网每天都将重要新闻安排到上述位置,以进一步放大重要新闻的新闻价值。 拓展服务性,关注网民生活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受众对生活服务类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因此有人说,当代媒体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服务质量的竞争。如果网站不能为受众提供优质有效的服务,网民就会自动流失。而综合性的新闻网站完全可以为之提供更多关于吃、穿、住、行等方面的服务类新闻信息。 关于停电信息、菜价涨跌、房市、股市等,网络编辑都可以采集制作到新闻网站。如果采集的服务类信息广泛而全面,就可以吸引更多的网民点击。 2010年1月,京江晚报刊登了一篇新闻:《有市民不会正确拨打120》。笔者当天正好值班,在立即将这条新闻到网络的同时,心想:不应该仅仅做一个新闻的者,还应该做一个服务网民的策划者,有责任也有义务做一些服务百姓的事。于是,笔者便策划组织让市民通过金山网报名,参加学习关于急救知识的活动。报名信息当天在网站上后,市民报名之踊跃、现场气氛之热烈,大大超出了笔者的预期。活动共组织了三期,近200名参与活动的市民对网站表示肯定,同时也建议我们多组织诸如此类有意义的活动。这项拓展服务性的活动,除金山网全程报道外,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电台也进行了跟踪报道,产生了更加广泛的社会影响。 提升接近性,激发阅读兴趣 不难想见,网民对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网络新闻总会更为关注,这就是网民的接近心理。研究新闻传播的专家说:凡是与受众地理位置、心理距离、年龄职业接近的新闻,受众就会产生强烈的阅读兴趣。而对于网络新闻来说,就更加需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如何让网络新闻最大限度地吸引网民、感染网民呢?我们应该站在网民的角度,找准网站定位与网民需求的契合点,特别是应该注重网络新闻的接近性,尽量选用本地新闻、打造地方特色。 作为镇江报业传媒集团主办的新闻网站,金山网具有依托本地主流媒体――镇江日报和京江晚报来选发新闻的优势。笔者在当网络新闻编辑期间,非常注重摘选当天本地的热点民生新闻,因为跟自己有关的、身边发生的新闻才是本地网民最为关注的信息。因此,笔者在本地新闻的选择上,尽量不放过任何一条新闻,同时挖掘新闻中的亮点且制作成标题在网络上表现出来。 如果一个网站忽视新闻接近性、不能激发受众阅读兴趣、缺乏点击率,这样的网站就是一个没有生命力的网站。 增强即时性,展现独特魅力 有人说,报纸新闻的时效是以天来计算的,广播电视新闻的时效是以小时和分钟来计算的,而网络新闻的时效是以秒来计算的,此话不无道理。互联网以其特别的优势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逐渐成为人们采集、传播和消费信息的主要渠道。网络编辑要具有在第一时间新闻的敏锐性,并且持续关注整个事件的动态。只有即时、持续报道,才能吸引网民的视线,才能提升网络新闻的价值,展现网络媒体在新闻传播中的特有魅力。 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时,笔者正在16层办公楼里上班,突然感觉楼在摇晃,网站同事给镇江市地震局打电话询问原因,市地震局的工作人员回答:“不清楚,正在调查中。”10分钟后,笔者就看到新华网即时滚动新闻里,播出了北京市发生4级地震的简短新闻。再过去10分钟,滚动新闻报道:四川汶川刚刚发生了一起8级强震。不到半小时,我们就知道了刚才大楼摇晃的原因源自汶川地震。可见,网络新闻编辑对新闻信息的及时掌握和是多么重要。 坚持真实性,杜绝虚假报道 新闻编辑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过滤”和“把关”。而“过滤”和“把关”就是要根据受众的需求,按照新闻规律对稿件进行甄别和筛选。 网络新闻的稿源非常丰富,有的来自传统媒体记者采写的新闻报道,有的来自网上各种各样的信息渠道,还有的来自网站记者自己的原创。但无论稿件出自何处,都需要网络新闻编辑认真细致地选编,去伪存真,以确保网络新闻真实、准确、全面和客观。 然而,当人们还在称赞互联网带来种种便利时,却发现虚假失实报道在网络上愈演愈烈,甚至有一些个人和单位,或为了谋取私利,或为了寻求刺激,或为了制造轰动效应,凭空杜撰虚假信息,以致网络新闻鱼龙混杂,真假难辨,给新闻网站的健康发展投下了巨大的阴影。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网络新闻的生命,这一点与传统媒体无异。因此,网络编辑应该始终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杜绝虚假新闻。 笔者在转载网络新闻时,特别注意新闻稿件的来源,每天都从主流网媒采集选取所需新闻。至于新闻报料人提供的新闻素材,笔者也努力做到严格核实,通常而有效的做法是:让报料人通过图片或视频来证明其报料的真实性。 综上所述,网络媒体的新闻编辑在选择和编辑新闻稿件时,不能满足于对信息的及时转发和简单的编辑加工,既要遵循新闻传播的一般规律,又要遵循网络传播的特殊规律。网络编辑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才能把网站办得更好、更受网民的喜爱。 (作者单位:镇江报业传媒集团)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新媒体时代下的网络新闻编辑素养 [摘 要]互联网的诞生和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新兴终端的产生和普及,使得人们获取新闻资讯的渠道愈加丰富,然而,对网络新闻编辑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对新媒体时代下新闻编辑必备的技能和思维模式展开探讨。 [关键词]新媒体,网络新闻编辑,技能,思维模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的诞生和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新兴终端的产生和普及,我国全面进入网络化时代。网络作为一个信息交流、传输、共享的平台,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也给新闻界带来巨大变革。通过对传统新闻传播方式的改进,网络新闻提高了媒体与新闻受众群体的互动,扩大了新闻的传播效果,对新闻编辑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新闻编辑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要改变这一问题,除了需要新闻编辑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与牢固的理论基础外,还需改变传统思维,将网络概念融入到思维理念中,从整体上提升网络新闻编辑的职业素质。 1.信息的整合处理能力 新媒体以其快速、便捷等众多优势,成为当前人们更乐意接受的媒体形式。新闻编辑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较强的综合信息整合处理能力,才能够分门别类、正确客观地将其传播出去。 2.对内容的创新能力 传统媒体新闻的传播模式形式陈旧,而在新媒体时代,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使得新闻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更加多元化,图文音视频、微新闻等多种新闻表现形式,将新闻编辑的创新能力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新闻编辑要紧跟时代潮流,掌握各种专业技术,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养,创新新闻表现形式,让人们通过多种表现形式了解新闻始末。 3.较强的事物决断能力 新闻编辑在面对突发事故等重大事件时,具有较高的新闻敏感度、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能够准确把握新闻的传播力度和影响。 4.具备一定的审美能力 有人说,网络新闻编辑就是万能工。编辑不仅要具有较强的文字编辑能力和图片处理能力,还要学会做美编的工作,毕竟一则新闻的离不开整体的构思和编排,不但要美观还要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同时,新闻编辑还要有对新闻事件的决断力,如此才能使得新闻更为出众。因此,新闻编辑要适应美编和决策者的角色。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如今的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实时了解最新的新闻情况,然而,这就对网络新闻编辑的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要满足这一要求,网络新闻编辑不仅需要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还需要使自己的思维模式适应网络时代的发展。 网络新闻是即时的动态的,为了保证新闻的时效性,网络新闻编辑必须具备即时思维。所谓即时思维,就是形成即时传播新闻的思维模式。网络新闻编辑不能像传统媒体编辑那样,定时定期关注新闻,而要时刻关注新闻更新。这对网络新闻编辑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今,随着各项技术的发展,已研究出能够自动抓取新闻并的软件,通过设置新闻来源网址及抓取时间,当网址有新的新闻时,抓取软件便能自动将该条新闻收录到网站中,编辑只需进行审核工作,确定新闻的可靠性就可完成新闻。通过利用该技术,网络编辑便可从大量繁重的监控工作中解脱出来,同时也降低了工作难度,可有效避免新闻漏报、迟报,提高了网络新闻的时效性。 当前,随着移动网络及自媒体的发展,网络新闻信息随处可见,网络新闻编辑要从多个角度分析新闻,做好新闻本身相关材料的拓展,延伸新闻的广度和深度,彻底将新闻更深层次的意义挖掘出来,因此编辑要培养出良好的立体思维模式,在保证信息时效性的前提下,拓展新闻的可读性和生命力,约束信息的传播方向与速度,将有联系又分散的各类信息元素集中并整合起来,进行筛选和加工,使不同的新闻受众都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信息。 当下,许多领域和行业都在强调交互性,在网络新闻中,交互理念同样不可或缺,即引导新闻受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新闻传播活动中,从而提高新闻受众对新闻媒体及新闻信息的关注度。因此,新闻编辑要具备交互性思维,不应像传统媒体那样,只停留在将新闻与新闻受众的交互局限在阅读受众来信、新闻线索有奖征集和设立受众电话热线等方面,而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媒体的特性,在网络平台上以多种方式与新闻受众进行交互活动,来突破传统交互理念的局限性。例如,网络新闻编辑可以在新闻网站上设置用户投票,提高受众的参与性,同时开放新闻评论、论坛和游客留言等栏目,吸引网友注册并登录网站对新闻发表评论,增加网站用户粘合度,网友也可对网站建设提出建议。通过这种网络化的交互方式,不但能吸引新闻受众积极地参与到新闻传播活动中,而且还能提高网站的新闻传播力度和社会影响力。在网络时代背景下,网络新闻编辑与传统媒体的新闻编辑不同,网络新闻编辑要具备交互性思维,要以这种全新的思维方式引导新闻受众对新闻信息进行实时追踪和评论,最大限度地增加网站用户粘合度,提高新闻信息与新闻受众的交互率。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关于网络新闻编辑发展和创新的探讨 摘要: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媒体一跃成为了主流媒体之一,对网络新闻编辑的需求也就随之变得更加旺盛。本文首先简要阐述了网络新闻的定义、传播特点以及网络新闻编辑的含义,并在此基础上从三个方面具体分析了网络新闻编辑的发展,然后再提出了三个关于网络新闻编辑的创新策略,以期为我国网络新闻编辑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一定的参考意见。 我国的网络建设随着近几年经济水平的发展和网络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的网民数量更是占据世界之首。随之而来的,广大网络受众的需求也不断多样化,对网络新闻编辑的要求也就更高。一方面,近年来的历练使得网络新闻编辑的技能日臻成熟,广泛受到了网络受众的拥护。但另一方面,网络新闻编辑对网站建设来说极其重要,需要不断地进行创新,才有可能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 一、 从网络新闻到网络新闻编辑 (一) 网络新闻的定义。网络新闻是指发挥网络功能在互联网上利用相应的网络技术对最近的、正在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现了的事实所做的报道。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和网络新闻关系最为密切的网络媒体,其实是指在媒体这一意义上的网络,同媒体意义上的广播、电视和报纸等相似。 (二) 网络新闻的传播特点。相较于传统的媒体新闻传播,网络新闻传播在这个信息化的今天更具优势。首先,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个人、所有会上网的传统媒体以及专门或非专门的从事新闻传播这一职业的所有网络媒体都是其传播主体;其次,多媒体的传播方式,图标、文字、声音、图片、影象以及动画等传播符号都可以用来保存、表现以及发送信息,实现了多维化的新闻信息表达;最后,交互性的传受关系,网络新闻传播依赖的是一种双向多元的信息传输渠道,无论是网络用户和用户之间、传者和受者之间还是传者和传者之间,都能够进行非常即时的交流和沟通,由此而形成了一种互动性极强的、动态的传播交流系统。 (三) 网络新闻编辑。网络编辑就是指编辑网络新闻,其既可以是一种职业,又可以是一种行为过程。通常情况下,网络新闻编辑分为如下三类。首先,策划指挥编辑,从整体上对网站传播战略进行把握,协调其他各编辑的工作,促使整体能够有效运作;其次,材料收集编辑,互联网背景下的许多信息资源都是共享和开放的,每个网站都需要有专门的编辑根据自身定位和特点筛选出一些可供利用的信息,再进行分类和录入,方便后期编辑的加工。最后,深加工编辑。精心审阅相关的图文稿件,根据本网站定位和特色进行提取,文章的增删、文字的推敲、照片的裁剪和润色以及标题的编辑制作等都是其深加工的内容。 (一) 网络新闻信息的采集选择。首先,网络新闻信息的采集选择必须要在不违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著作权法》等是每一个网络新闻编辑所必须要遵守的;其次,必须要严格把关新闻信息,坚决杜绝假新闻,假新闻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最后,必须要满足广大网络受众多样化、真实性的需求,正是因为网络受众需求的存在,网络新闻编辑才有存在的必要,如果不能满足受众需求,网络新闻编辑自然也就没有发展和创新可言了。 (二) 网络新闻信息的加工重组。要想快速形成新闻强势,就必须要对信息资源进行重组,不能再继续走“自我粘贴发展”的旧路。在进行新闻的强势导入时,仍旧还要借助传统媒体中的丰富资源,不断扩宽信息的交互宽度,对新旧信息进行整合,纵深相关新闻的报道深度,重点突出本网站的风格与特色。 (三) 网络新闻的专题策划和舆论引导。网络新闻编辑应当尽可能地发挥自身职业之所长,帮助受众选择信息,并对信息的传播渠道进行整理,不断扩宽信息宽度,挖掘信息深度。比如,及时直播动态信息,真实视频信息,进行深度的专题分析与报道,公正客观地评论实事等等。同时,社会舆论的力量也不容小觑,网络时代下的舆论较为分散,在社会意见整合方面的难度较大,很容易引起社会混乱。作为“舆论领袖”的网络编辑更应该利用自身所具备的的职业优势和技能优势对其加以整合,对广大网民进行正确的舆论方向引导。 (一) 面向媒体竞争的创新。首先,要正确把握信息的源头,做到正本清源。网络本身是一种公众性媒体,能够通过无穷尽的链接将很多非常重要的信息全数打尽。虽不一定要追求原创,但必须要严格把关信息源头,特别是对那些科学性较强的信息,一定不能马虎。 其次,要加强识别信息的能力,全力避免以谬传谬。网络编辑的信息识别能力主要通过其知识储备量的大小体现相出来,其能否独立负责一个栏目或者板块,主要看其信息识别能力的强弱。比如,做教育栏目的网络编辑至少应该要懂得教育,做少儿栏目的编辑则至少要懂得少儿的心理等,否则,就不可能将这一栏目做好和做强。 最后,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新闻组织与策划能力。一个不爱动脑,不去主动想点子,找灵感的网络编辑是没有办法给广大网络受众更多、更新和更深的东西的,也就无法满足当今广大受众的多样化心理需求,自然也就很难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获取绝对的竞争优势。 (二) 面向受众互动的创新。一方面,要满足广大网络受众的新闻针对性需求选择机制。对网络新闻编辑而言,满足广大网络受众的多样化需求就是其最基本的目标。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在进行新闻制作时,都明白新闻真实性是必须要把握的、最基本的指标。所以,必须也唯有对相关诉求新闻的来源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把控好新闻的传播渠道,才能够凸显本网站的风格和特色,才能够使得受众的基本求知需求得到真正满足。另一方面,还要满足广大网络受众的个性定制需求服务机制。网络时代背景下,受众行为具有极大的自主性,其能够自主决定获取信息的时间、方式以及途径等,如果不能吸引这些受众,甚至是是这些受众对其所关注的新闻产生繁琐之感,就极其造成受众流失的后果。 (三) 面向网络平台的创新。一方面,强化用户深度参与。Web2.0开放之后,各大门户网站都逐渐开始建立起博客。其中,新浪网更是在其开放之初邀请了数百位公众人物开设新浪个人博客,其所推出的各种博客频道吸引了不少受众的关注,由此而增加的流量相当可观。例如,在国庆专题策划活动中,网民通过博客发表各自的言论,这比其他的任何新闻都更加吸引人,其自身就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新闻。新浪也因此拥有了一批非常重视的读者。所以,网络新闻编辑的相关工作也应该重视用户的深度参与。 另一方面,要便捷化信息获取方式。通过Web2.0,受众与编辑实现了无线链接,编辑能够为受众推送新闻以及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服务。例如,腾讯用户在登录之后,就会自动弹出浓缩版的腾讯新闻,进一步丰富了受众获取信息的渠道。网络编辑应该利用好这一优势,不断在这些渠道上进行内容创新。 结束语: 网络新闻编辑对网络新闻产业的发展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可以说没有网络新闻编辑,网络新闻就得不到发展。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技术日新月异,各种挑战和机遇也随之而增多,网络编辑要想实现长足发展,跟上时展步伐,除了要做好本职工作之外,还必须要有主动学习和主动思考的意识,要不断地进行创新,制作出更多的、更能够吸引网络受众的新闻,才能够获取竞争优势,不断向前发展。(作者单位:新疆电视台)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传播对传统新闻编辑理念的突破 摘 要:网络媒体是现代网络通信技术的产物,属于一种全新媒体,网络媒体使观众和媒体的距离更近。网络媒体实际上也是经过传统新闻进行改良而成的,网络新闻可以更好的调动广大受众参与新闻传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更多的观众参与到新闻传播中,为观众提供更多参与新闻传播的机会。不管是文本编辑、文字编辑,还是版面编辑方面,网络新闻传播相对于传播新闻编辑的优势更加突出,带来的影响也比传统媒体新闻更加深远。 关键词:网络新闻;传播;传统新闻;编辑理念 一、传统新闻编辑和网络新闻传播之间的差异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编辑也不断更新、扩充,现代网络新闻采样也越来越多,网络新闻并没有传统新闻如此严格,更加宽松、自由,同时也具备个性化、广泛性的特征。但是也正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网络编辑的把关难度,传统新闻编辑的整个过程,每一个环节基本上都是由多媒体技术来完成,或者会联合其他的媒体一起合作完成,外界并没有参入。但是网络新闻却大大不同,整个网站新闻的稿件来源有多种,可以是网站自我采编,也可以通过其他的渠道和途径,这样可有效避免网络媒体的单一性。 (二)传统新闻编辑以及网络新闻传播之间的细节 通常情况下,很难大面积的改版或者美化报纸版面,主要是由于报纸本身的特性有所限制,传统媒体传播很难随便改变版面,但是网络媒体并不是这样的,网络媒体会整体考虑进行设计,也会考虑到广大受众群体的眼光,网络媒体可以实现时时刻刻改版、编排新闻页面,从而满足广大大众的审美需求,更好的突出新闻。传统媒体版面由于各方面条件制约很难改版面,但是网络媒体主要面对的是广大大众的审美观,因此网络媒体可以更好的满足版面设计要求。网络新闻相对于传统新闻而言,版面的可观性更强,因此更能够激发广大受众的阅读兴趣。 (三)对比分析传统新闻编辑以及网络新闻编辑 以往传统媒体基本上都是固定某一条路线,因此如果改变或者改版其中一个新闻,很可能会导致新闻整体改版,甚至可能需要重新进行排版。这样的话会浪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可能也会导致新闻最终出版以及发表时间延误,无法实现新闻的及时性。自从出现网络媒体后可很好的克服这个问题,弥补传统媒体的不足,丰富新闻编辑思路,使新闻编辑越来越多样化。 二、网络新闻传播作用 (一)有利于新闻传播者把握受众的心理动向 网络新闻通过与受众在信息平台上的互动,直观地反映了受众对新闻的态度。网络新闻的传播不仅与新闻编辑者水平有关,还与受众兴趣偏好、现阶段的需求有关,它是传播者与接受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对网络新闻传播进行评估,可以在一定层面上分析出受众的心理动向,并督促网络新闻的传播者根据不同受众的心理需求来及时调整网络新闻内容。 (二)有利于新闻传播者适时改变新闻传播策略 网站作为网络新闻的传播起点,要时时关注网络新闻的传播。网站编辑者要通过分析新闻报道的时效性、新闻的更新频率、新闻标题的制作、新闻的整合方式、专栏的策划、版面的设计以及版面的语言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准确地把握各类新闻的受关注程度以及社会反响,这对新闻传播者适时调整新闻的传播途径、传播方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网络新闻传播的发展措施 (一)根据时代的发展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 新闻学给我们的是一种从事新闻的工作思维,让我们去发现新闻、挖掘新闻,给了我们从事新闻工作的基本技能,但是要观察现实,评价事实的是非曲直、利弊得失,还需要从其他学科以及社会实践中吸取养料。网络新闻传播打破了原来的地域与行业的限制,与世界联通,所以要求网络新闻编辑要改变自己传统的思维方式,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扩展自己的全球视野。现在的网络新闻受众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时,人们一般更倾向于阅读专业所需要的信息,面对这样的受众,网络新闻编辑就必须有更丰富的知识积累,具备更高的文化修养。因此,网络新闻编辑不能只学习新闻学科,还应该涉及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哲学和自然科学等各方面,建构一个完整的知识结构,只有这样,网络新闻编辑才能对新闻线索作出正确的选择。 现在很多网络新闻编辑每天的工作只是将纸质版的文字转化为电子版,然后加上一个显目的标题,这样就完成了日常的工作。网络信息的庞大冗杂,受众需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检索到自己所需要的有用信息,而且由于各种社交软件的涌现,网络编辑获取信息的来源越来越广,甚至有的信息是从普通网民的中获取的,所以消息的真实性就难以保证,这种情况下,网络新闻编辑就需要具有收集、分析、鉴别的能力,这就是一种选择的能力。网络新闻编辑要在接触社会的信息后,筛选出有价值的信息进行,这样不仅能满足受众的需求、吸引受众阅读,也能让新闻正确引导受众,正确地影响和引导舆论。 (三)运用数字化工具来进行特色报道 网络新闻传播运用高科技进行消息传播,网络新闻的表现形式将逐步由静态转向动态。现阶段,越来越多的媒体将新闻信息编写由简单的“文字+图片”的形式,发展成为集视频、音频、文字以及大量相关信息链接的立体报道形式。今后,网络新闻采访中还会更多地运用视频采访等手段,远距离实现“面对面采访”。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网络新闻工作者不仅要会用高科技,而且要能熟练地掌握现在的媒介工具,只有不断学习网络知识,加强网络传播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媒介素质,善于利用各种软硬件设备,才能开创一片新天地。这 四、结语 综上所述,网络传播具有超文本结构、交互性强、多元化、海量性、即时性等诸多特点,也是由于网络传播的特点,使网络媒体编辑突破了传统新闻编辑的诸多限制,很好的弥补传统新闻编辑的缺陷和不足,可以为广大受众提供更加及时、全面、多样化的新闻报道,提高受众的阅读兴趣,与此可见网络新闻传播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编辑对新闻的发掘途径探析 摘 要 进入信息时代后,网络信息技术发展越来越快,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多,相关媒体单位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一定要发掘出更多的新闻途径,这需要新闻编辑第一时间获取新闻资源,还要保证新闻的真实性,发掘出新闻的亮点,这极大的考验了编辑的能力。网络新闻编辑需要对基础新闻内容进行加工,还要找到吸引眼球的亮点,延长获得关注的时间。本文对网络新闻链接对新闻的发掘途径进行了探析,希望可以帮助新闻编辑获取更多的热点新闻。 媒体行业发展越来越快,媒介融合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这增加了媒体单位之间的竞争力,只有第一时间获取新闻资源,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在新闻基础上发掘出亮点,吸引大众的眼球,才能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在报道新闻时,还要保证新闻的真实性,网络新闻编辑应提高自身的能力,报道原创新闻,这也是在主流媒体中脱颖而出的有效途径。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网络新闻编辑必须做好新闻的发掘工作,做好跟踪采访以及信息加工工作,使报道的新闻更具原创性。 新闻报道时,需要拓展新闻获取的渠道,提高新闻的价值,保证新闻报道的内容可以更好的满足人们的需求属性。互联网发展很快,互联网中的信息很多,也很杂,在对网络新闻进行编辑时,一定要保证新闻的真实性。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还要保证新闻的时效性,使新闻的效果更加显著。新闻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会引导舆论,新闻对社会的影响效力很大,所以,网络新闻编辑一定要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保证网络新闻编辑的质量。新闻还要保证客观性与真实性,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也不能杜撰虚假新闻。媒体单位要坚持诚信为本的原则,在保证新闻真实性的基础上,发掘出更多的新闻途径,这也是促进媒体行业快速发展的有效措施。 1.1 捕捉热点新闻 在不同的时期,网络新闻关注的热点有着较大的差异,比如在邻近节假日时期,人们比较关注交通以及天气情况,在“两会”期间,人们对时事政治新闻比较关注,作为网络新闻编辑,一定要做到投其所好,报道大众关注的问题。编辑还要了解民风民俗,在不同的时间点捕捉不同的热点话题,避免出现老生常谈的话题,要具有创新的意识,从多个角度看待问题,寻找全新的题材,对新闻信息进行加工,然后从新颖的角度探讨新闻时间。网站新闻还要注重页面布局问题,结合网站的特点,体现出编辑独特的报道风格。网络新闻编辑要对热点话题进行加工,使新闻更具吸引力,引起大众的共鸣,还要对新闻事件进行升华,体现出新闻的价值。 1.2 深度挖掘新闻价值 为了提高新闻的价值,需要对新闻进行深度的挖掘,可以从因果关系、影响力以及发展趋势几个角度出发,对新闻进行深入的挖掘,从不同的角度报道新闻。网络新闻编辑可以对新闻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深度剖析,揭示新闻背后的真相,从而引发出新的热点,这种连续报道的方式,可以增加浏览量以及转载率,通过追踪报道的方式,可以对整体事件进行探索,分析出事件的发展趋势,从而引导舆论。深度挖掘新闻需要另辟蹊径,新闻编辑需要匠心独运,对新闻蕴含的价值进行深度的剖析,从而引起更多人的关注。 2 整合已报道的新闻 即使是已经报道过的新闻,仍具有较高的新闻价值,在对已报道的新闻进行整合时,新闻首先已经有了一定知名度,编辑可以参考新闻报道后收到的反馈,将其作为整合的参考资料,对新闻的价值进行充分的利用,从而延长新闻的生命力,保证新闻发挥出最大的传播效果。从已报道的新闻中还能挖掘出新的热点话题,可以拓宽新闻报道的广度,吸引更多的群体,提高新闻的受关注程度。 2.1 对网络新闻进行专题整合 互联网的普及率比较高,这使得网络新闻编辑增多了,利用互联网途径可以获取更多的新闻资源,给网络编辑带来了较大的优势,利用超链接,可以对近期比较相近的新闻进行整合,多起相似的新闻可以吸引大众的眼球以及关注度,这些已报到的新闻引起了大众的注意力,编辑在对新闻背后的社会意义以及新闻事件发生的背景进行剖析后,可以了解新闻的相似点,提升新闻的价值,编辑从匠心独运的角度引发出新的话题,提出新的见解,并报道专题新闻,对新闻进行深度的剖析,在新闻下编辑自己独特的见解,形成一种具有特色的网络风格,或者可以请专家对新闻进行深入剖析,这可以挖掘出一条新的新闻线索,可以吸收受众群体。另外,编辑还要配上引人注目的标题,在报道中插入图片或者视频,这也是网络新闻的一大特色,利用辅助效果可以体现出新闻报道的多样性,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2 加强与网民的互动,提高新闻的价值 在互联网时代中,新闻报道的方式增多了,人们获取新闻资源的途径也增加了,在阅读新闻报道的同时,网民还可以发表评论,网友之间、网民与网络媒体之间还可以互动,这可以引发出更多新的话题,网民在接受信息的同时,还可以创作出新的新闻,一个新闻事件可以引出多个话题,同一事件,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见解。为此,新闻工作者可以将网上不同网民所发表的言论收集整理起来之后,挑选其中比较具有独到见解的言论,进行归类整理和总结,最终形成代表广大群众意见的新闻报道。这是互联网时代下形成的一种新型新闻编辑渠道。通过利用这种新型的新闻渠道,能够将一件普通的新闻事件报道出特别新闻事件的效果,将原本不引人注意的小事综合在一起形成一类专题新闻,从而引起更多的人重视。 另外,在新闻获取中,还可以从某新闻的点击量,网民对某件事的投票结果等角度来深度挖掘新闻。例如可以从网友的网页浏览记录来掌握网民对某新闻的关注度,或者从网友对某件新闻的评论上了解网民的态度。这样能够更好的掌握网友的需求,并获取到更多有价值的新闻信息。再例如通过设置投票环节,增加网友对某新闻的关注度,并与网友进行很好的互动,从投票结果上了解民心所向并进行新闻报道,也可以获取较高的新闻关注度。 3 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网络新闻有着良好的发展趋势,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养成了从互联网中获取新闻的习惯,这促进网络新闻媒体行业的发展。网络新闻的价值与编辑的能力有着较大的关系,网络编辑一定要发掘出更多的获取新闻的途径,寻找更多的新闻亮点,吸引大众的广泛关注。网络新闻编辑要保证新闻的多样化,采用投其所好的原则,满足社会大众对新闻多样化的需求。网络新闻编辑要从多个角度发掘新闻,形成具有特色的网络风格,从而促进网络新闻行业更快的发展。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编辑及其网络宣传管理 摘 要 自新媒体兴起以来,多种多样的传播媒介层出不穷并不断革新,互联网络凭借着网络化技术、数字化技术以及多媒体技术的技术支撑和全球化的大范围覆盖以及强大的更新换代能力,紧跟时代的步伐,最终一跃成为传播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并引领大众传媒走向一个全新的航标。因而,网络新闻传播学学对于广大的奋斗在新闻事业上的管理者以及媒体相关人士而言,其意义不言而喻。 关键词 网络新闻;新闻编辑;网路宣传;宣传管理 网络新闻编辑和网络宣传管理是传播学的有机组成部分,网络新闻传播学这一理论体系的一个重大分支,其研究和管理工作不仅关系着网络新闻传播的现实发展,对于网络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同样具有重大的影响。然而,立足整个网络新闻传播体系来看,目下的网络新闻编辑的理论还不够成熟,有待进一步的总结和突破;针对于网络新闻传播在现实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来看,网络新闻的宣传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较大的不足,亟需理论的指导和严格的管制体系。 想要了解何谓网络新闻,首先要明确编辑的概念。通常意义上讲,编辑是指为既定目标而从事诸如对各种文化符号、文化作品进行编排、审阅、整合等一系列处理程序的信息处理工作者。编辑的类型多种多样,新闻编辑即是编辑的分支之一。由此,就可以进一步衍生出新闻编辑的概念,即是从事对所采集的新闻信息进行编排处理的媒体工作人员。当然这只是通常意义上的新闻编辑,而本文所论述的编辑是一种行为,是媒体工作人员所从事的新闻信息的编排处理工作,而非特定的新闻媒体工作人员,这往往是读者常见的误区。 网络新闻的编辑工作大概可以划分为三类:其一,是采集录入编辑,俗称信息录入员,他们需要把庞杂的网络新闻分门别类的归纳在一起,同时也兼具拓展信息来源、网罗搜集新闻信息的工作任务;其二,是材料加工变,也是大众理解的编辑,他们需要对搜集好材料进行萃取加工,筛选编排;其三,是总编辑,又叫总策划、总指挥,这类编辑的工作具有很大的宏观性,需要有较强的全局意识,他们需要根据其所负责网站的新闻传播战略,对其它编辑的工作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调度,有效地协调各个编辑间的工作运行关系,保证整个网络新闻编辑工作的高效运行和健康稳定发展。 1.2 网络新闻的宣传管理 网络新闻传播作为网络传媒的一种,无可避免的具有负外部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网络新闻的影响力逐步增强,虽然得到很大的益处,但是其负外部性越来越明显,网络新闻传播失范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就需要相关机构富有强有力的信息管制,需要特定的部门或者相关人员充当好“把关人”的角色,也就是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人员。开展好网络新闻的宣传管理工作,有助于更好的适应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变化形式,创造良好健康的网络传播环境。网络新闻的宣传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设机制、完善对网络视听节目的服务管理机制、提高互联网络的安全防护设置、保证传播具有严密的法律规范和强大的传播技术支持等。 2 网络新闻编辑和宣传管理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目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壮大,网络传播随之不断的兴起,众多的网络新闻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的建立,却也难免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网络新闻的编辑和传播两大环节中存在着众多的失范问题,举三个例子:其一,虚假信息的传播,传播的新闻内容往往欠缺真实性;其二,新闻报道角度的差异化,带来的负面影响是网络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受到严重的挑战,公信力降低;其三,色情信息的泛滥,负能量的传播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健康发展。 此外,网络新闻编辑在理论研究上也存在着许多的缺陷,譬如:当今的网络新闻编辑在研究上所切入的视角固然更为多元化,却也因此使得研究所取得的成果较为零碎,关键信息较为混杂、散乱,没能形成较为科学、成熟的理论体系,片面的侧重于实务性工作的实践操作部分。另外,网络新闻编辑的理论研究还片面的强调对编辑技巧和编辑方式的文字说明,而欠缺具体的实际体例作为具体的理论依据,集所谓的受众缺失,需要大量的实践体例来完成对传播实效的逆向推论。 新闻编辑和宣传管理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还有许多不再一一赘述,需要在具体工作中积极应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总之,网络新闻的编辑者和宣传工作的管理者要始终坚持遵循积极向上的新闻价值判断标准、工作基本原则、业务基本流程。 在大众传媒领域,特别是新闻传播媒体的学术圈内,网络新闻的传播历来是 备受瞩目的对象。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015年2月3日在京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4年12月,我国网民数达到了6.49亿,较2013年稳步增长0.05%,并且互联网普及率以47.9%的比例再度超过32%的全球平均水平。同期,我国的网络新闻传播事业也得到了飞速的提升,网络新闻的被使用率相比上一年增长了近乎2.1个百分点。而且刚刚过去的2014年,对于网络新闻而言也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无论是山东青岛11月22日发生的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云南昆明3月1日发生的火车站发生暴力恐怖案件,还是2月12日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1月12日上海打捞局圆满完成我国首次300米饱和潜水海底出潜作业,在这一系列的重大事件中,网络新闻都义不容辞地担当起作为中国互联网传播精英所应尽的社会责任,客观而公正、真实而迅捷地纪录下了中华民族在过去一年走在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之路上的奋斗历程,也证明网络新闻传播的巨大魅力所在。可以说,网络新闻牵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等诸多方面,未来仍具有巨大的拓展空间和发展潜力。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传播视阈下传统新闻编辑工作的突破 摘 要 网络新闻的传播改变了受众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影响着整个社会的信息传播。本文论述了在网络媒体的冲击下,我国传统新闻编辑工作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如何应对这些挑战的几点意见。 网络新闻是在传统新闻的基础上进行改良,增加了媒体与新闻受众的互动,提供受众参与新闻的机会,增强了受众与媒体的联系,也扩大了媒体的传播范围及影响力。据调查显示,网络新闻的受众群体达到了1.5亿,现在,只要提到新闻,更多的人想到的是他们在网上看到的新闻,网络新闻的广泛传播对于传统新闻编辑的发展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1.1 受众媒体接触习惯的改变 随着科技的日益更新,人们了解新闻的媒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每一个新媒体的诞生,都是对传统媒体的一次冲击。在2011年的《全球传媒产业发展报告》中,美国报纸的发行量持续下滑,而在国内,传统媒体也同样存在被“抢夺”的现象,在2012年出版的《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中,调查数据显示,中国百姓接触电视的时间在日益减少,而接触互联网的时间在与日俱增。由此可见,在媒介融合的新时代,传统媒体如果还沉浸在单一的媒体层面,不进行资源整合,不突破媒介形态的壁垒,是很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更,媒介的载体也不断丰富。印刷术的发明和纸张的盛行带来了报纸,无线电技术的应用带来了广播电台,多媒体技术的普及带来了互联网,每一个新媒体的产生都丰富了媒介的内涵,而编辑作为媒体内容的制作环节,其内涵也会随之发生改变。 首先,报纸新闻编辑从只编辑文字新闻发展到插入图片,进而利用计算机、数码相机等高科技产品编辑信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报纸新闻更是实现了跨地域编辑,报纸新闻编辑的内涵不断丰富。 其次,广播新闻编辑经历了播报报纸阶段到新闻独播阶段,再到实况转播阶段,最后到目前的现场报道阶段,新闻编辑的作用日益增强,新闻编辑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几乎时刻都在编辑新闻稿件;电视新闻从刚开始的口播阶段到电影新闻,再到电子新闻采集和电子现场制作,电视新闻编辑与高科技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当电视新闻迎来现场直播时代,电视新闻编辑要熟练掌握EFP技术来现场制作电视节目。 由此可见,不同阶段新闻编辑的内涵都有所不同,是一个个技术不断叠加、新闻编辑内涵不断丰富的过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闻编辑需要运用多种媒体形式来完成工作任务,这对新闻编辑是一项挑战。 新闻编辑面临的挑战中,最主要的是新闻编辑工作流程发生了剧烈的变化。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报纸新闻的编辑工作面临着与网络的融合,新闻编辑工作要根据新闻的内容、特点和读者的阅读兴趣,决定哪些信息以文字形式表现,哪些新闻以图片形式表现,及哪些信息适合以视频、音频等表现,这些是以前的报纸新闻编辑很少涉及的工作流程。广播、电视的新闻编辑工作流程也更加复杂化,在进入网络时代之后,受众有了微博、微信等平台,不少受众会在微博、微信中发表自己的看法,电视和广播为了增强受众对新闻工作的参与度,会在新闻播报中插入网友的评论,这就意味着广播、电视新闻编辑不但要撰写好之前的新闻稿件,还要编辑网友评论的画面,熟练掌握网络操作技能,并且养成广泛阅读网路评论的习惯,这些都是之前广播、电视新闻编辑所未涉及的工作流程。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在媒体新闻传播过程中,新闻编辑工作有着重要的地位。因此,有着新思维和新技能的编辑人才在全媒体时代中,是传统媒体生存和发展下去的优秀竞争力,也成为了传统新闻编辑工作的一个突破点。 随着新媒体科技的盛行,越来越多的受众主动参与到信息的生产中,利用微博、微信等这些“自媒体”来表达自己的心声。受众不再只是信息的接受者,他们同样可以提供新闻信息、反馈信息并且评论信息,甚至当重大事件发生时,普通受众还可以填补专业记者不在场的空白。这一系列现象,都是在提醒着新闻编辑工作者,要重视“受众”这一群体,实现媒体的兼收并蓄。 新闻编辑要能够预测受众的关注点,主动地站在受众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提供受众所需要的资源。曾经受众的角色是比较被动的,媒体传播什么,受众就只能接受什么,而如今,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传统媒体想要不被淘汰,就必须从受众的兴趣出发,编辑主动向受众靠拢。新闻编辑可以通过浏览官方微博上的网友评论,阅读受众发来的邮件等多种途径了解受众对媒体传播内容期待的方向,并且要集合各个媒体受众的兴趣点来敲定编辑的方针,这样既能满足报纸读者的阅读期待,又能增加广播电台的收听率和电视节目的收视率,从而提高媒体的知名度。 越来越多的媒体已经意识到了受众的重要性,于是受众参与新闻编辑过程成为了可能。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网民的智慧和力量得到了聚集,网民对新闻传播的影响力正在扩大,受众与媒体的互动得到了增强。那么在新闻编辑工作中,如何纳入受众的参与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首先,要在策划过程中重视受众的参与度。编辑工作者在对某一事件进行报道之前,可以先对其进行策划,尽量让受众关注这一事件甚至共同参与到报道之中,然后再联合其他媒体报道这一事件,于是受众成为了新闻报道的一部分,借此提高了受众参与媒体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了媒体的知名度。 其次,可以让受众参与到编辑的过程当中。为了让受众了解编辑,可以在报纸、广播或者电视上分享新闻编辑的信息处理过程,让受众与编辑对某一事件有共同的体验,从而唤醒受众的责任意识,让他们感受到自己并不只是事件的见证者,还可以是事件的参与者,使受众与编辑相融合,受众与编辑成为一个共同体,即使有再大的风浪也一起度过。 2.3 由应对单媒体受众转变为应对多媒体受众 在网络迅速兴起的时代,“受众的需求是立体的、多方面的,他们想知道不同媒体、不同信息源相同或不同的观点,他们渴望立体的信息提供,这就要求媒体具有更大的包容度”[1],传统媒体不能只停留于应对单一的媒体受众,而要结合多个媒体的受众情况进行新闻采集。比如传统的报社,只要考虑报纸读者的阅读兴趣就好,但现在还要考虑手机报、电子报的读者的阅读兴趣和爱好。 在面对单媒体受众向多媒体受众的转变过程中,新闻编辑要能够主动应用多媒体平台。比如将网络编辑部与传统编辑部进行整合,两个编辑部的工作人员同处一个办公室,各司其职,互相协作。比如网络编辑部负责对网络信息进行采集、分类;图片编辑则根据各种媒介的特点来进行图片编辑;文字编辑则负责编辑各种媒介的文字资料,把相同的新闻信息根据不同的传播媒介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出来。各个部门相互合作,将同一信息通过各个媒体同时出去,能够同时满足通过各个媒介接受信息的受众的需求,形成多媒体资源的有效整合。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要想有效地为受众服务,就必须适应时代的变化,转变自己的新闻编辑工作方式,从新闻编辑受众意识的转变,到新闻编辑角色的转换到新闻编辑工作方式的创新,都是实现传统新闻编辑工作突破的有效途径。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从网络受众需求谈网络新闻专题编辑探讨 摘 要 网络新闻专题实际上说是基于网络技术支持,有效运用多种表现手段展现某种不一样主题或者是相关事件信息的总和,这种形式最主要是就是应用现有新闻资源对其进行有效开发,挖掘出事情背后隐藏的真相。现阶段不管是传统媒体开办的新闻网站还是具备一定商业性质综合性网站,在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需要使用专题形式加以体现。并且,网络受众新闻专题的阅读能够选择的空间范围越来越大,不一样新闻专题对受众的争抢越来越激烈,简单的信息咨询已经不能够满足受众对新闻信息的需求状况。本文从网络受众需求探讨网络新闻专题编辑相关问题,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一些分析讨论,希望能够制作出更多高质量的新闻专题内容。 关键词 网络受众;新闻专题编辑;探讨 1 网络受众的需求内容 1)网络受众互动性需求。在社会交往过程中,获取相应信息资料,消除其中不确定因素,对人们的心理发展也起着重要作用。互动不仅是受众获取信息消除不确定因素重要手段,也是受众社会化需求,所以互动是其中较为主观需求。网络媒体实际上是依托技术信息平台建立逻辑拓扑,具有一定互补性优势,这一拓扑发展特点就是任何一个节点位置在收到相应信息资料后,都能够成为中心节点,在向发送信息节点传送完反馈信息之后,就能够经由网络与中间节点进行信息交流,并且这种交流沟通的途径不止一种,应用网络的形式就能够搭建一种较为畅通双向沟通平台,这样就能够有效满足受众需求,并且网络受众在主观互动需求驱使下,不再满足于成为相应传播接受者,当受众接收到相应内容之后,就能够及时反馈自身意见,之后自主选择自身感兴趣内容,并对其进行转发。 2)多样化需求。在网络环境中,一方面网络受众的主观性对信息多样化需求,并且网络内容也有效丰富网络受众对信息资料的需求。网络开放性、传播性特点,为网络受众提供一个较好的思想交流平台,网络环境中每一个节点都能够用于信息,促使网络信息资源能够更加丰富,并且相关信息资源让人们能够更好地进行观看,促使网络受众能够自主有效参与到网络新闻讨论中来,留下自身观点看法,这样就能够有效丰富专题内容,促使其能够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网络传播受众在传递信息过程中能够自主选择自己喜欢的内容阅读,大多数用户都希望能够在一项新闻专题中看到自己喜欢的观念。 3)利益需求。网络时代是一个信息资源十分丰富的时代,网民在网络世界里面被各种信息资源包围,依照中国互联网数据研究表明,中国各种信息网站的数量正呈现逐年递增的发展态势,这么多网站都在不停信息,并且互联网络天生就具有一定互动性,促使信息门槛越来越低,微博等一些社交网站兴起也进一步推动其发展。网络媒体具有一定自由性,这样就为相应信息网络提供较好平台。用户面对海量信息资源,在选取相应信息资料的时候,存在较强功利性需求。大多数用户在阅读相应资料的时候都喜欢进行扫描式阅读,希望能够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资料。 1)专题内容独立化。相关编辑人员在组织专题内容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合理,这样就能够有效减少维护工作量,并且为用户的阅读提供方便。现阶段业界大多数时候都使用时间维度、人物维度以及社会环境状况等组织专题内容。上述几种专题组织形式仍旧是基于相应逻辑顺序对新闻信息进行分类的,这样的工作形式促使新闻信息的管理工作变得更为容易,但相应编辑人员仅仅局限于这样的工作形式就容易出现简单堆砌状况发生。一项优秀新闻专题不仅要完成新闻内容集成,更需要有效整合新闻内容,这样才能够获取较好整合效益,促使网络受众能够有效掌握新闻事件的大局,并得出有价值的信息资料,这也是新闻专题信息整合之后魅力集中点,促使网络新闻专题信息网络环境中,由任何一个方向对信息进行抽取,信息组织都是清晰的,这样就能够从不一样的角度对新闻主题进行了解,对新闻进行较为深刻报道。这样就能够深度挖掘一些背景性报道、分析性报道、预测性报道,并且这也是现阶段网络新闻专题报道中较为缺乏的内容。 2)新闻专题功能互动化。相应信息沟通交流互动在网络应用中使用情况较高,并且互动是网络受众环境中较为重要的一种需求,并且这也是网络媒体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有效强化互动,扩大受众的参与度,激发受众参与热情度,提升受众满意度,这样就能够有效增强受众与新闻专题网站之间黏合度,为其树立较好网络新闻品牌。并且网络环境互动能够依照不同互动对象进行。并且,互动需要贯穿整个网络新闻专题栏目之中,并且在设置相应专题内容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应该依照相应发展特点,将互动形式与互动栏目有效绑定起来,保障互动形式的有效性与畅通性。这其中最为常见的形式就是网友评论、网络调查、专题社区论坛等等。在这一互动过程中,需要对互动项目进行积极引导,不然因为网络受众互动存在较大随意性,就容易造成信息条件无法堆积状况,使用较为简单网站就能够有效支撑用户之间的互动内容,在选择较为典型观念划入专题报道的时候,不仅能够让相应用户更好地感受到专题报道之后获取的快感,并且能够有效显示出专题之间存在的差异。 3)注重用户视觉体验。在进行网页设计的时候,可以将其分为四个层次,也就是行为、内容、表现、结构等等。这其中内容就是一些具体的信息资料,结构就是这些信息资料的一种逻辑,行为就是内容经过逻辑组织之后展现出来的外貌,行为就是对内容操作一种效果。就新闻专题编辑来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也就是对信息多媒体的选择以及相应新闻专题的版面设计。使用多媒体设计的形式能够给予受众较为直观的感受体验,并且能够有效配合相应新闻阅读需求,在使用音频的时候就能够加深读者的映像,增强新闻事件说服力。虽然多媒体技术在应用过程中有多种优势,但这样的发展状况并不意味着多媒体应用形式越多越好,需要在总体上有效把握相应工作原则,促使信息传递工作能够更为直观有效。在设计新闻专题的时候,一定要将版面尽量设置简单,促使信息资源能够更为立体,这样就能够有效缓解用户在阅读过程中产生的恐惧。在新闻专题报道的时候,需要安排好点线面使用状况,有效突出新闻状体运用重点,这样才能够促使专题视觉应用层次与用户实际阅读状况相符合。并且用户在阅读过程中能够依照新闻专题需求状况选择适应新闻专题的角度,运用好颜色营造较好情感氛围,这样就能够增强新闻传播效果。 3 结论 随着网络时代到来,为我们生活环境带来较多正面影响,随着网络互动性与开放性发展,促使网络受众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这样的发展状况促使网络媒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受众的需求得到进一步关注。有效锁定网络受众的发展需求,并依照其需求指导相应新闻专题进行策划制作,是新闻网站在竞争环境中取得胜利的关键内容。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编辑人才的发展与创新策略研究 【摘 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在人们生产生活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之应运而生的是一项新的职业:新闻网络编辑。这一职业已经发展成为国家型的职业大典,并且在短短的时间内便出现了多达600多万的网络新闻编辑人员,网络新闻编辑人才的培养已经成为影响网站成功建设、网络新闻传播质量的最关键因素。 当前的网络新闻编辑,人员素质高低不尽相同,基本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比较专业却缺乏网络技术的传统媒体编辑人员;二是充分掌握了网络新技术但是不了解新闻传播规律的新新网络新闻编辑人才;三是文字编辑与技术编辑工作内容分开,不能统一的网络新闻编辑队伍。在第一类传统新闻人员中由于他们缺少网络专业的知识和技术,思维局限在了传统的框架下,形式上缺乏应有的网络特色。第二类新新网络人才,虽然形式上富有网络特色,但是不了解新闻传播规律,会降低传播效率。第三类各司其职的情况下,双方都不能很好的理解对方的工作内容,因此容易使形式和内容不统一,也严重的影响了传播效果。 版面编辑能力对于网络新闻编辑人员是十分重要的能力,网络新闻编辑队伍中的人员需要善于对新闻进行选择和整合,要根据网络新闻的特色,把原有的新闻专题重新拟定标题,并且进行剪裁。作为一名专业的新闻编辑人才需要对重大新闻保持敏感性和洞察力,什么是重要的新闻,什么是热点新闻,又或者什么是可以连续报道的新闻,除了这些,还必须知道此网络新闻刊发的最合适时间、版位和栏目。甚至要能预见刊发新闻的数量、规模和社会反响。 (二)熟练的新闻业务知识 我们都知道,传统的新闻传播最主要的是用“纸”来进行的,而网络新闻的最大不同,就是其新闻传播媒介发生了变化。相比于传统的新闻媒介,网络这种新闻媒介具有很多优点,1、传播系统容量很大;2、能够随时随地的使用网络进行新闻内容的获取;3、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方便快捷的更新新闻内容,了解以往的新闻知识。这些优点使得网络更加风靡[1]。对于一些重要新闻,编辑可以运用空间评价手段或者时间评价手段等来进行强化报道。 (三)策划创新能力 与传统媒体所不同的是,通常情况下网络受众只是对新闻进行粗略的浏览,这就对网络编辑的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一个新闻网站的编辑来说,策划是无处不在的,因此策划创新能力是衡量一个网络编辑竞争力大小的重要标准。 策划创新能力简单地说就是对信息的整合能力,包括信息内容和形式两部分:内容上要详略得当,将重点信息与次要信息有效地区分开来,使人们在浏览时有所侧重,符合网络信息的便捷性;形式上要做到推陈出新,采取各种新颖的设计方式吸引读者的眼球,突出自己的特色,提高所策划信息的吸引力。一个优秀的网络编辑必须要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在进行网站或者新闻策划时,首先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思维进行方案策划。受网络信息的海量性和便捷性等特点的影响,网络编辑在策划过程中要充分调动自己的创造性,将海量新闻通过合理的策划、设计、加工实现网络新闻的有效传播,为人们提供更多更新的新闻资讯。 新闻组织策划能力是所有编辑的基本能力之一,网络编辑要求更甚。一个合格的网络编辑,必须能够通过有效的策划满足网络受众猎奇、求知的心理,给予他们更多更新的东西。新闻组织策划的典型情景包括可预知类重要新闻事件、突发性重大新闻事件、热点问题的深度报道三种。突发性重大新闻事件由于事出突然,就只有靠速度来提高竞争力,因此要网络编辑应该注重在平日里进行素材的积累,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在仓促进行新闻报道时出现不必要的错误;而且在报道时要学会选择独特的报道角度和内容的呈现形式,提高此类报道的吸引力。 (二)新闻采写与版式设计。 采写新闻是新闻编辑最为基础的基本功之一。而对于传统的新闻编辑来说,网络新闻编辑往往在采集信息上的具有更宽阔的渠道,对于在版式设计上,网络编辑则可以突破传统版式设计上所呈现的限制,通常会选取更适合被网络受众容易接受的方式来选取和呈现。 1、新闻稿件所呈现得内容上以价值作为前提:①突显导向性价值,往往开题直接明了的报道作者的观点和态度。②强调宣传价值,重视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力,但是杜绝新闻“空、大、假”的现象,追求宣传能够在社会上起到控制、服务和协调的作用。③明确服务价值,报道的内容非常容易就受满意、接受,能够被社会广泛认可。④重视艺术价值,通常艺术价值就能决定服务价值和导向价值,成为最好实现和最终实现的途径。2、网络新闻要有所体现必须灵活运用计算机的超链接技术。这些超链接不但包括对自身栏目能进行背景回放和链接,同时应对专业的新闻网站与优秀的传统新闻媒体报纸也可以进行更加全面、真实、立体的链接,能帮助网络受众进行多方位的获知新闻事实,这也是一个进一步扩大网络新闻编辑影响,赢得访问量和受众的重要策略[2]。3、重视新闻版式设计,就要有效整合现有网站LOGO、分栏数、导航条、头条标题等给受众强烈视觉冲击的版面内容。 (三)网络平台和受众的创新策略 采取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的创新策略。网络新闻编辑要不断依靠网络这个平台来发挥自己创新能力。通过各种媒体有机融合可以加强新闻传播的影响力与力度。媒体融合也给网络新闻编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网络编辑时时刻刻不断总结,要求编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多种技能与知识来提升业务水平,从而能最大化的体现出自身的价值和劳动[3]。 四、总结 社会的发展对新闻编辑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有新的思维,新的观念,新的表现形式,而且稿件体裁,板式风光多样化要有大胆创新,这就教育的本身也提出了客观要求,培养创造型思维,才能带动社会发展,满足社会需求。 作者简介:兰岚,(1982-),女,河北省承德县人,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河北省承德县广播电视台.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试论网络新闻编辑的特性与规律 【摘要】在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新闻的发展也跟着发展起来。网络新闻和传统媒体相比较,有其自身的特性和规律。下面结合网络新闻编辑所具有特性进行了分析和介绍,对网络新闻编辑的规律进行了总结,为网络新闻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网络传媒更多的是依靠技术支撑,这就决定了网络传媒的编辑不可能是绝对的、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改革,一些落后的编段将要被淘汰,一些新的编段不断的更替旧的编段。网络新闻的编辑不是单一的,网络新闻编辑活动要和社会活动具有广泛的联系,跟社会上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以及他传播媒介都有很大的联系,网络编辑在不同的阶段含有不同的科学技术和技能方法。 网络新闻编辑必须有理论指导,同时还要遵循实践当中的经验,是融理性思维和技术特性为一体的编辑活动。网络的编辑流程优先对网络新闻作品进行选择优化、加工创造、完成美化、媒体结合、扩散传播,这是网络流程过程分类。从网络编辑过程来看,可以分为网络新闻页面设计、网络新闻标题制作、网络新闻专题策划、网络新闻评论特点等。在网络编辑活动当中,网络编辑一直坚持的是开发开发原型作品,要最大限度的组合、优化成为可以向公众传播的新闻成品。网络的新闻编辑活动是有序的,它要按照客观规律形成一个可操作的工作过程,这个过程称为编辑过程。在有序的编辑过程当中有几个环节需要注意,要按照一定的顺序和规范进行一环扣一环地相互约束,吧整个网络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完成网络编辑活动规定的各项任务。 网络新闻媒体制作的过程当中可以分为有计划调研、选题、脚本设计、组织素材、加工集成、后期服务等。在新闻的制作过程当中选题和审读是最重要的两个环节,选题是新闻制作的向导,审读是新闻制作的优化作用。网络制作过程的有序的程序是新闻编辑顺利进行的保障,可以让新闻编辑工作顺利进行和有效的实现目标。网络新闻在编制过程当中要超过文本的结构,在新闻的编辑过程当中需要有声音文本、图画文本、动画文本等,网络新闻需要根据网民意愿来制作,需要制作非线性链接,而且还要不受网民的地点点击,根据网民自己想看的内容去看。 1.3 新时代网络新闻的交互式特性 网络新闻的编辑活动技术超越了传统的印刷时代,向着网络科技时展。现代科技当中的由于电脑的容量大、信息多、检索方便等原因,网络新闻正在慢慢代替传统的纸质新闻,网络新闻的编辑活动的选择性大大增加了,让编辑活动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网络新闻的编辑也在不断的加快,在以前网络新闻不成熟的时候需要作出大量的工作,现在做到了及时播出。传统的媒体编辑活动都是单向式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的普及,媒体的编辑活动由单向式的转变为双向式,这样就能把读者吸引过来。网络新闻要做到改编作品随时补充新闻的信息和资料,把多余的文字删除,让编辑活动更加灵活互动,由以前的静态变为了动态新闻。 2.1 传播时效规律 网络新闻要具有时效性和价值的优化,新闻编辑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在不同的编辑价值观指导下,编辑者对新闻编辑活动会有不同的价值追求,对新闻稿件会存在不同的评价和取舍。新闻编辑活动的价值观基本要素是角色认定、社会规范认识、价值选择等。在现代的网络时代,传统的新闻价值体系发生了变更,尤其是及时性和全时化之间的关系处理,网络新闻的全时化和新闻自身发展规律有着密切的关系。传统新闻的理念是及时性是对新闻报道追踪新闻事实的速率质量的保证,新闻在人们的角度来理解就是对最近发生事情的报道。网络新闻的发展把新闻的定时性拓展成了及时性,让新闻的时效性更加先进,网络新闻要求的时效性对网络新闻的编辑活动要求更高,要求网络新闻编辑价值观与时俱进。 网络化的发展给传统新闻编辑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网络新闻从时间到空间、主题到客体都发生了交互化、立体化和技术化的复合式改革。传统的新闻也把握好了这次改革的机会,充分的利用了网络技术发展原有产品的质量和效率,利用网络的方便借助网络来发展自己。网络版新闻是把传统新闻和网络技术融合起来打造出的新产品,满足了广大群众的需求。网络新闻在新时代的发展情况下,主要是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为支撑的,网络新闻的编辑人员要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作为背景。网络新闻具有双向或多向夸领域交融,需要多向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完成编辑活动,这就要求编辑主题的网络新闻编辑部在是一个单纯的网络编辑人员,需要集新闻写作、编辑和制作为一体的的结合。在现代的网络编辑活动当中,要以网络传播技术的交融点为基础,构建一个复合型网络新闻编辑主体,这是新时代下网络编辑的一个重要规律。 2.3 及时性互动规律 在网络新闻的编辑当中,从网络新闻的整体角度进行分析发现,整个编辑过程是动态的、及时性的。网络新闻在进行编辑的时候,编者要根据作者和网民的反馈意见进行调整。作者和网民的反馈的信息成为新的编辑的起点,这样可以让编辑过程一直向前发展。在这种动态的编辑过程当中,网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编辑过程当中要及时与网民、作者进行信息的沟通在编辑过程当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在网络新闻当中,作者和网民的反馈信息是网络出版的重要信息来源,在网络编辑过程当中要及时获取网民和作者的反馈信息,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调整网络编辑的计划,提出新的编辑方案,让网络新闻及时更新。 3.结语 网络新闻编辑活动在文化创造和传播过程当中,网络新的价值判断和新闻的规范是要和社会相统一的,要符合社会变化规律这是网络编辑的基本规律。网络新闻的优秀环节就是选择题材进行加工,需要编辑者进行各种的具体的、特殊的编辑活动,网络新闻的编辑需要各种不同的原则、方法、手段和因素,这是一项复杂的编辑过程,需要现在科学技术作为支撑的成品。 作者简介:刘欣荣(1972―),女,辽宁铁岭人,研究生,中国吉林网编辑,研究方向:网络传播。
体育新闻传播特征探讨:体育新闻传播特征 网络体育新闻传播的特点分析新闻内容更新快。新闻的最大特点和魅力在于及时性,且已成为新闻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新闻传播与新闻事件发生之间,时间的距离越小,新闻价值就越大,这是新闻传播的一个客观规律。而体育新闻的时效性则表现得更强烈,对于体育受众来说,一场比赛的结果,一个比分的输赢,都牵动着无数人的心。体育比赛始终充满悬念和变数的特点要求体育新闻的传播更加快捷迅速。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站对体育新闻的更新速度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网络的时效性有目共睹,传统媒体的出版周期可能是几天,而网络媒体的更新速度则是几分钟或几秒钟,速度之快,令人震撼,这恰好满足了体育新闻传播快捷迅速的要求,因此网络体育新闻与其他传媒相比,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新闻内容量大且保存期限长。互联网拥有强大的数据系统,信息承载量是传统媒体的无数倍。而传统纸质媒体的信息承载量受版面的影响,电视、广播则受时间和信息容量空间的影响。但网络媒体则没有这个限制,因为网络的超链接功能使它方便快捷地汇总信息和整合信息,它既能横向集纳最广泛的多元信息源,又能纵向保存历史信息,且在查找文献和资料时更为快捷。在一些重大体育事件产生或经过以后,网络媒体还能多方位多角度地回放赛事、分析赛事,最大程度上满足受众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另外,网络媒体对于新闻信息的内容保存时间较长。体育赛事和新闻可以轰动一时,而传统媒体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受众只能在有限的时间获取新闻价值,而网络媒体像人的记忆一样将其储存起来,其先进科技的应用更可以长时间地保存,以供不时之需。互动方式———全民参与。互动性是网络的一个重要特征。网络传播的信息传输方式呈现“双向互动交流方式”,网络为受众与传者之间、受众与受众之间搭建了信息共享与思想交流的平台,这种交流不分时间、空间和诉求对象,只要具备一定条件,传受双方都可以进行自由交流与沟通。受众和传者的纵向互动,受众和受众之间的横向意见互动,把原本仅限于人际传播的交流放到了一个宽泛的媒介平台上进行,让每个受众都能发出自己的声音。让网民参与形成互动已经成为各网站提高点击率和注意力的重要手段,其中表现最为抢眼的就是“网络论坛”BBS。另外,运动员博客的开设使受众对运动员的了解更加深入,通过留言,人们对运动员更多了一份关怀与鼓励,还让全民参与到体育运动中来,提高了体育在百姓心中的地位,加速了体育的发展。多媒体:全面调动视听。众所周知,报纸通过纸质媒体利用文字和图片传递新闻,广播以声音发送信息,电视则借助音频、视频信号来达到信息传播的目的,这些媒体大多采用单一的方式来传播体育新闻,而网络新闻却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于一身,成为高科技的多媒体,与这些传统媒体只采用一种或几种传播形式相比,互联网集纳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的表现形式,展现出丰富多彩的新闻内容。而且,其功能强大,还可以将这些媒体组合起来,形成一种新的传播手段,然后进行运用,满足不同阶段受众的需求。 高度的情感性。随着现在社会体育事业的飞速发展,体育新闻不再只是单纯地对体育赛事进行追踪报道,而是以人为优秀,通过对赛况的报道,来宣扬一种迎难而上、不屈服不服输、奋力拼搏、团结进取的体育精神,是对国家、民族以及未来的一种情感寄托。网络体育新闻传播展现了对人的情感的尊重,揭示了新闻背后人的内心世界的那层神秘面纱。例如,在第28届奥运会期间,体总网专门针对我国每一位奥运冠军进行了网络独家报道。在报道中,我们可以跟随记者的镜头,走进运动员的生活中,了解他们平日里艰苦训练的经历,体验他们夺冠瞬间的欣慰和幸福,让受众与运动员一起为失败难过,为成功高兴。网络体育新闻发展策略分析加强深度报道,把握新闻中的“度”。什么是深度报道?它的定义是:“围绕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把新闻事件呈现在一种可以表现真正意义的脉络中的一种报道形式。”哥伦比亚新闻学院研究生教程谈到新闻报道的三个层次时称:第一层是事实性的直接报道;第二层是发掘表象背后实质的调查性报道;第三层是在事实和调查基础上做出的解释和分析报道,也称深度报道。要平凡中见深度,体育新闻深度作为一种新闻深加工产品,所选题材如果关涉名人,是热点、焦点,具有社会敏感性,那就容易引起读者关注。这类题材深入挖掘的空间较大,报道的价值和意义也较大,自然也就成为体育深度报道的首选。刘翔在北京奥运会上的退赛事件触动了社会的敏感神经,人民网就发表了一篇题为《谁懂刘翔之痛》的深度报道,全篇以“请放过刘翔吧”为主要切入话题,对刘翔的病情康复、心态、个人发展做了全面深刻的报道,文章一经刊出,引起很大反响,被各大门户网站转载。另外,突出体育报道的娱乐性是大势所趋,但它带来的弊端却不得不令人重视。在一些网络媒体的体育新闻娱乐化后,报道内容开始热衷于追逐和挖掘体育明星的秘史、艳闻。作为网络媒体的编辑,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正确理解与对待体育新闻娱乐化,把握好体育新闻娱乐化的度,是急需解决的新课题。不可否认,当今新闻竞争日益激烈,体育新闻也是如此,这给体育报道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体育新闻涉及体育明星的个人隐私等,其曝光需要把握好度,体育明星私生活的透明化可以让受众深入了解该明星背后的光环,从而更加喜欢体育明星。相对来说,如果把握不好“度”,会让受众产生反感,给媒体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如果一味报道运动员、教练员及其相关人员的私生活,甚至是绯闻,以满足一部分人的偷窥欲,那就走向极端了。如雅典奥运会上,炒作诸如姚明“胡子”的长势、日本乒乓球运动员福原爱“暗恋”王励勤等“花边新闻”就显得很庸俗和无聊。这种“娱乐至上”的最终结果,恐怕就是“娱乐至死”。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媒体在选择新闻的判断中更倾向于市场的卖点,而不是原先新闻价值必须严守的社会责任感。体育报道突出娱乐性是大势所趋,但绝对不能把娱乐化和虚假新闻、恶性炒作混为一谈。 网络体育新闻要以人为本。在网络时代,由于网络技术的特点,使得体育新闻的资源很丰富,没有任何时间和空间的约束,在眼球经济的背景下,就更容易导致体育新闻人文关怀的缺失。体育运动的主体———人是体育新闻传播的对象,人是具有人性的价值、人的尊严和人生意义的,而新闻媒体“以人为本”理念的实质就是对人的关注、尊重,是对人的主体性的弘扬。因此,在报道角度和内容上,要改变过去体育新闻多以体育事件为中心的观念,将媒体视线向“人”身上转移。这样不仅可以丰富体育报道内容,开拓体育新闻的报道领域,同时还可以满足受众多元化的接受心理,更重要的是使人文精神回归到体育新闻中。从“人”的角度出发,关注一个体育事业参与者的生命,表现个人命运的成败与悲欢,表达对个人生命的感知和对生命与世界的领悟,把探讨运动变为探讨个体生命,使报道成为对生命的探索和追问,把“运动中的人”变为“人在运动”,使人成为体育运动的真正主角。在体育报道中要注重运动员作为普通人在运动中的真情实感,表现其自然的喜怒哀乐,使体育报道与受众的心理产生情感共鸣,这样的报道才会产生更好的传播效果。体育新闻具有明显的情感性,这也体现了传媒“以人为本”的追求。体育新闻是以人为优秀的新闻,既然是以人为优秀的报道,就应该充分展现对人的情感的尊重,对新闻背后人的内心世界的揭示。如果在体育新闻报道中“见物不见人”、“见事不见人”、“见人不见情”,从传播方式和态度来说,都有悖于媒体追求的“以人为本”。另外,还要打造网站新闻特色与接受传统新闻媒体获取新闻的受众比较,通过网络获取新闻的受众更注重网站新闻风格和新闻的质量。因为从我国国情来看,这类受众的文化水平相对较高。这种现状要求网络体育新闻编辑在新闻风格和质量方面当好把关人。对于同一个新闻事件,不同的媒体可能有不同的报道方式,我国的许多新闻网站,往往采用的是罗列式新闻浏览方式,即将相关题材的报道归于一个专题中,让受众自己阅读,然后作出判断。这样的做法,看上去内容客观翔实,报道面宽泛,实际上却使新闻质量良莠不齐、杂乱无章。 《新民晚报》网络版的做法独树一帜,让人耳目一新。《新民晚报》的网络编辑新闻把关意识非常强,他们吸取了报纸新闻标题吸引人的特色,不仅在内容上求精,更在标题上下工夫,求新、求亮,从而使网络新闻标题打破了仅仅作为链接的功能,一下子使新闻标题的做法“跳”出了网络新闻的弊端,这种把关人意识值得在其他网站新闻编辑中借鉴,而网络体育新闻的创新更应如此。加强网络法律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社会的健康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法律基础,网络化的体育新闻市场也是一样的。网络体育新闻没有强调个人或者集体的约束,所以要依靠广泛教育引导和加强网络自律。首先,网络传播作为新生事物进入我们的社会,必然要给人们一个不断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理网络当然是最根本的保证。依法治理网络是体育新闻可以健康发展的前提,加强对网络使用者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发挥网络自律的作用也同样不可忽视。只有当全体网络使用者正确认识了网络传播的作用和价值之后,才会自觉地抵制网络传播违法行为的发生。其次,要加强对网络传播行为的监管。针对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控制难的特点,要建立制度化的网络监控体系,完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对于网络传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严格管理体育新闻传播中的各个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力争将网络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不使其扩散,创建体育新闻发展的健康环境,保障体育新闻正常、顺利发展。最后,也是最根本的,是要针对网络传播的特点和网络时代新闻传播违法行为的特殊性,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结合体育新闻的传播特点,强制法律措施,保障网络传播健康发展。在保护体育新闻市场的同时,也保护广大受众的基本利益,提高新闻从业者的道德素质,网络传播中的体育新闻要严格把关,将和谐发展的思想潜移默化地传播到受众及国人的思维中,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巨大的贡献。 结语 随着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体育新闻内容越来越丰富,技术手段也越来越发达,必将成为人们选择的一个重要新闻获取方式。但不可否认,网络体育新闻也存在一些缺点和问题,比如新闻的失实问题、娱乐过度问题,因此如何规范和引导网络体育新闻的发展方向,促进其健康发展,是我们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重要课题。毫无疑问,体育报道在追求轻松娱乐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其品位和深度,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新闻的精品意识。 体育新闻传播特征探讨:体育新闻传播论文 一、媒体发展的新格局 体育新闻传播经历了以报纸为主导的近代单一发展时期;以通讯社、广播、报刊等多元化的发展时期;以电视为主导,广播、报刊等媒体多元竞争的时期;以及现如今新媒体涌现,各类媒体融合发展的新时期。近几年,新兴媒体的发展势头越发强健,改变着传统新闻传播格局的同时,拓宽着公众参与公众事务的空间。随着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被应用到实际新闻传播中去,新闻传播介质和途径也在不断被革新。媒介融合的趋势日益凸显,传统媒体也开始借助于自身的优势信息平台和资源优势去不断整合新兴网络媒体资源。各种媒介融合成为媒体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的新特点 1、传播主体以竞技体育为主 竞技体育的形式颇具现场感,以其紧张的情景、悬念的“剧情”、壮观的场面收到观众的偏爱,因此成为媒体关注的重点。作为体育新闻传播的主体内容,竞技体育充斥着当下的各种体育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对于全民健身和学校体育相关内容的报道少之又少,例如,《体坛周报》作为举足轻重的市场化的纸质体育新闻传播媒体,已经完全没有对上述方面的报道。电视、网络视频等拥有现场视觉效果的媒介,对竞技体育更是付诸了更多的重视。以付费体育频道的兴起为例,如网球、乒乓球、足球、高尔夫球、围棋等与竞技体育相关内容的付费体育频道的顺利开办和运行正验证了这一点。 2、体育新闻传播的方式进一步丰富 随着体育新闻传播媒介的进一步融合,其传播方式愈加丰富多样。一方面,社会群体的多样化使得新闻媒介呈现向不同层次延展。对于传统观众来说,电视依旧是首要的媒介选择。而对于受到新媒介影响的年龄结构较低的年轻人、知识层次较高的知识分子和收入水平高的人群,他们更乐于选择非传统媒体,如网络媒体、手机新闻客户端、微信等。另一方面,由于媒体数量的增加造成媒体间竞争的加剧,媒体选择采用更新颖的新闻传播方式来吸引受众。通过在体育现场直播中加入网络在线互动、现场连线、微信留言交流等内容,能够使受众更近距离的参与到节目中来;通过在网络视听节目中加入网友留言提问、相关内容专题链接等内容,能够使读者从不同层次了解感兴趣的内容。这些新颖的传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电视节目不能重复观赏缺憾的同时,还具有加深表达效果、拓宽表达范围的作用。 3、体育新闻传播中更重视娱乐精神 随着全球媒介发展越来越重视娱乐精神的大背景下,体育新闻的娱乐化日益突出。出于商业目的,娱乐作为大众的兴趣点成为商家盯准的突破口,在体育媒体竞争激烈的今天被广泛重视。此外,由于体育赛事本身具有较强的趣味性、生动性、开放性和戏剧性,体育新闻娱乐化是大势所趋。当今的体育新闻不再是国家荣辱的传道者,它成为一种娱乐方式融入到人类的生活中来。无论是赛场内的专业赛事还是赛场外的体育明星趣谈,统统都被大众所接纳并追捧。在报道体育节目时,媒体更加注重故事性和趣味性,在激烈赛事中闪现的“花絮”新闻成为赛事消遣小菜,既放松了观众的情绪,又使体育报道更加亲民化、立体化。 4、交互式的传播形式愈加普遍 媒体传统的受众往往指的是听众、观众、读者等信息接收者,是信息传播链的终点。随着新兴媒体的发展,受众概念已经完全被颠覆。由于新兴媒体具有交互的特点,以往的受众群体既可以通过在线评论的方式参与到节目中去,又可以通过博客留言等方式为节目提出反馈信息,显然他们也成为了信息的发送者。这种交互式的方式得到了大众的积极认可。在新的媒体时代的信息链条中,传统受众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更直接的与媒体进行联系。 三、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的新路径 1、紧密结合现代化技术是必然选择 体育新闻传播的发展依赖于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现代化技术的进步是体育新闻传播得以进一步繁荣的基石。当今,各类媒体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化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技术为体育新闻传播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使体育新闻传播不断变革,以更加丰富的表现形式、不断强化的报道深度、逐渐拓宽的报到广度为体育爱好者提供着更优质的新闻体验。这些现代化的技术为体育传播媒体和受众群体之间搭建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使体育新闻传播呈现多元化发展的同时,拉近了受众群体与媒体的距离。 2、逐渐树立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理念 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受众———作为体育新闻媒体商业利益的源泉,越来越受到体育新闻媒体的重视。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理念逐渐成为体育新闻媒体的优秀价值观。体育新闻传播链中的主体一改往日的以传播者为权威,转变成传播者仅仅作为信息的采集、制作和者的角色。受众亦从往日的被动接受信息,转变为拥有信息的选择权,甚至是信息的权的角色,与传播者位于了体育新闻传播链条的平行位置。在信息技术革新和全球信息一体化的进程中,以受众为中心的新的体育新闻传受平台逐步形成。这个平台更加重视受众的观点、更加关注受众的需求,更为需要受众的态度。以受众为中心、以满足大众需要为目的的传播理念逐步深入。 3、体育新闻传播的市场化进一步深入 市场化作为一把双刃剑,影响着体育和媒体产业。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体育新闻传播的市场化用它的两只手调控着我国体育新闻传播的发展。一方面,由于商业压力的作怪,新闻失去了应有的真实。近几年,有关足球俱乐部由于商业利益而去把控媒体,报到出夸张、偏颇的新闻来,造成了运动员与记者之间矛盾的紧张关系。如此下去,恶心循环使得体育新闻传播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另一方面,体育在全球的商业化发展影响着与媒体、政治和金融机构有关的利益,使得体育新闻传播收到全球范围内的重视。体育报道可以通过为国家政策进行辩论去影响市场营销领域;还可以通过其固有的文化力量去影响国家及地区认同。此外,随着体育新闻传播行业的从业记者数量的增加,为我国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随着体育新闻传播产业的影响力加强,对于新闻公正的呼唤也更为急切,体育新闻传播的市场化对新闻传播是一个伦理方面的挑战。 4、体育新闻传播的跨媒体时代已来临 信息技术的革新使各种媒体不断发展和繁荣,各种新兴媒体也不断涌现。媒体间相互碰撞、相互融合是新时期媒体发展的新趋势。纸媒、电视、网络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媒体的跨界联合与资源共享开启了体育新闻传播跨媒体时代的大门。以网易为例,其在2008年奥运之际实现了与3家全球顶级资讯供应商、国内外多达100家媒体合作,形成了各界、各类、各国媒体联合的跨媒体矩阵。随后,各种媒体争前恐后发展跨界战略合作实现了共赢。体育新闻传播的跨媒体时代已来临。 四、结语 媒体的快速发展给体育新闻传播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在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也在不断发生着变革。体育新闻传播要借力这一东风,实现与现代化技术手段的紧密结合的同时,利用好各类媒体资源。在秉承体育新闻精神的原则下,努力提高体育新闻传播的服务质量,把握好体育新闻传播的新方向,最终实现体育传媒市场的良好商业互动,促进我国媒体与体育新闻传播的共同发展。 作者:陈伟球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体育新闻传播特征探讨:国内体育新闻传播诌议 1当前中国体育新闻研究的主要特点 以下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探讨近5年中国体育新闻研究的特点。 1.1 就研究方法而言,定性研究占据主导地位中国体育新闻传播研究近5年来呈快速发展态势,相关方法论的研究也日渐朝多样化发展,但总体上仍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研究文献还非常有限。为直观探究当前相关研究中的定性和定量文献,笔者统计了近5年CNKI总库中体育新闻传播研究文献载文最多的10家期刊及其刊文的研究方法类型该领域研究刊文最多的10家期刊上采用定性研究的文献占主导地位。这些期刊中除《新闻知识》和《体育文化导刊》等刊物曾少量发表体育新闻传播定量研究外,很多刊物的定量研究文献数都是0篇。刊文最多的10家期刊总计发表211篇体育新闻传播研究文献,其中采用(或部分采用)定量研究文献仅8篇,仅占总体的3.8%,近5年来该领域定量研究的缺乏可见一斑。从上述期刊编辑方针及其刊物定位看,近5年来刊载该领域研究最多的10家期刊中仅《体育文化导刊》和《南京体育学院学报》偏向学术研究,其他8家多侧重新闻传播业务研究,这似乎也能解释体育新闻类文献中定量研究较少的现象。不排除未进入刊文量前10位期刊中可能刊载较多体育新闻传播定量研究文献,但就已有期刊载文统计看,类似误差应不会影响“近5年来该领域定性研究占主导地位”的总体判断。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是社会科学领域两种主要的研究范式,且各有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定性研究在方法论上更适合于“启发”、“助产”一种新观点、新理论,但未必适合解释、证实、证伪一种观点和理论。定量研究的价值,不仅是数量化分析的必需,更是因果分析的必需[6]。从这个角度考量,当前中国体育新闻传播定量研究的缺乏,不能不说是一种学科研究的缺憾。 1.2 就研究领域而言,应用研究较多而基础研究明显不足就研究领域论,体育新闻研究主要分为三大模块,即体育新闻史、体育新闻理论和体育新闻业务。中国近5年体育新闻理论和体育新闻传播史研究相对较少,大部分研究多为应用性的业务研究。中国近5年体育新闻史研究中,肖焕禹的《我国体育新闻传媒30年回眸与前瞻》[7]、郝勤的《中国体育新闻传播学发展现状及趋势(2004-2007)》[8]和黎莎的《近30年体育新闻传播研究回顾》[9]等影响较大①。体育新闻传播基础理论研究方面,近5年该领域有影响力的研究较少见,仅马晓冰等人的《体育新闻的特性及其社会地位》[10]研究被引过2次;此外,许正林的《体育传播学:理论范式与研究路径》[11]和董青等人的《新媒体时代体育传播分析》[12]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客观分析,因本文针对最近5年的文献,多少会影响相关文献被引次数,但必须看到,相比此前几年一些体育新闻传播理论方面研究,近5年来研究确实还有待加强。如早前黎莎对体育新闻基本特征的探讨[13],肖焕禹等对现代体育传播特征、价值及其发展取向研究[14],郝勤对体育新闻学的性质特征及学科建设方面的研究[15]等,都曾在体育新闻传播学界引起较大反响,然而,近5年来类似较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却鲜有面世。为此有学者叹道:“目前的研究还基本是追随母学科的研究路子,缺乏对体育新闻与体育传播本身规律、特点及运作方式的深入研究。”[8] 1.3 就研究水平而言,低层次、重复性研究较多,创新型研究缺乏当前,中国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的勃兴,更多地体现在文献的数量上,但量的激增并不代表质的飞跃。上述分析也表明,基础理论方面研究后续乏力,该学科领域的研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必须承认,中国体育新闻传播教育和研究近年发展较快,但在学科独立地位上还尚存争议。或许从学科独立性角度考量,当前体育新闻传播研究有时候会急于求成,即急切想摆脱其母学科(新闻传播学和体育学)的束缚,以求得学科的独立地位,主要表现在整个学科领域研究缺乏全局性和基础性的基本理论研究,导致整个学科领域研究缺乏“顶层设计”。此外,体育新闻的实践性和专业性都较强,其交叉性和边缘性更是对研究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体育新闻传播研究主体多为体育院校新闻系或体育系师生,导致相关研究“两张皮”现象(即体育与新闻脱节,理论与实践脱节)严重。对此,有学者认为当前中国体育新闻传播研究存在两种倾向:一是轻视对新闻学和传播学母学科的学习和研究,使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缺乏理论支撑;二是对体育新闻与传播本身规律研究不足,导致很多研究仅停留在体育加新闻或体育加传播层面,最终导致相关研究不仅难解决体育新闻传播的实践问题,也无法确立自己的学术价值与意义[8]。当前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的低层次、重复研究较多和创新型不足,从对“体育新闻娱乐化”研究中亦可见一斑。据CNKI检索近5年来体育新闻“娱乐化”文献多达57篇,占所有研究文献总量的10%。而且绝大部分研究只停留在表面化的现象描述和大而化之的对策分析层面,真正涉及社会、文化、体育本质属性等视角的体育新闻娱乐化研究并不多见。甚至有研究者只是持一元化的否定态度来对待体育新闻“娱乐化”,根本没有认识到体育新闻“娱乐化”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及存在的合理性。只有罗晓的《多学科解读体育新闻娱乐化的合理性与进步性》[16]、王冰宇的《论体育新闻“娱乐化”的积极意义及其合理性》[17]等少数研究曾尝试从辩证视角来分析体育新闻娱乐化问题,低层次性和重复研究较多,难免会导致该领域研究创新性不足。究其原因,有学者认为,主要是我国体育新闻传播还是年轻的学科,研究者主要是国内各体育院校新建的体育新闻专业年轻教师,这些人还存在教学、科研经验不足,媒体经历不够,学术研究功底尚浅等不足[8]。 2思考 当前体育新闻传播研究从文献数上看,无疑是处于繁荣阶段,其研究也正日趋成为研究“热点”。客观地说,经过学界与业界共同努力,中国体育新闻传播研究正日益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要需注意的是,我国体育新闻传播依然是一个很年轻的学科,总体上该学科领域研究的成熟度和稳定性都有待加强,当前研究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偶然性介入者比例较大、优秀作者群有限、研究方法单一、基础理论研究不足,以及低层次性和简单重复性的研究较多、创新型稍显不足等。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该学科研究未来还需加强以下几点:首先,学科建设及理论研究要有顶层设计。学科建设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个大系统由师资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硬件和图书资料等子系统构成。当前,中国体育新闻传播研究后继乏力,某种程度上说是与学科建设中缺乏顶层设计有关。如当前在体育新闻院系师资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往往过于强调体育新闻的实践性指标,客观上也影响到研究者对基础理论的重视。体育新闻传播要获得真正独立的学科地位,建构符合自身发展规律与特点的理论体系显然必不可少。体育新闻传播学科的可持续性发展必须解决“人”的问题。当前该领域研究人员绝大多数是体育院校教师,其中很多人存在新闻传播知识积累不够、学术经验不足、研究功底有待提高等问题。缺乏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科研队伍,无疑是当前该领域研究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需要努力推进专业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培养意识,不断鼓励年轻又有潜力学者投身科研。尤其重要的是,还应多引进其他相关学科的学者加入体育新闻传播学研究的队伍。其次,构建理论、历史与应用三位一体的研究类型框架。从研究的类型出发,分理论、历史与应用三大优秀模块。基于三大优秀模块视角,不难发现中国体育新闻传播研究同样存在国内传播学研究中存在的两个问题:传播学术史研究掩盖下的传播理论缺席和新闻传播史概念掩盖下的传播史缺位[18]。也就是说,当前国内体育新闻传播基础理论、体育新闻传播史等层面或领域的研究还相当薄弱,尤其在学科基础性的体育新闻传播基本理论方面研究成果更是严重不足。另外,有学者指出,当前体育媒介和新兴媒体等方面研究成果也相对较少,体育传播心理、体育传播效果等领域研究亦显落后。同时,对当代体育新闻和体育传播实践中出现的很多新问题,在现有研究理论框架下很难得到解释,由此急需相关后续研究来拓宽研究的视野与思路[19],以便构建中国体育传播自身的理论、历史与应用三位一体的研究类型框架。第三,研究方法的改进和研究内容的创新。一个学科的建立,必须具有三个优秀要件:一是要有一个明确的研究对象及对研究对象的界定;二是要有学科研究史;三是要有独特的研究方法[18]。涉及具体研究方法,目前国内该领域研究多为宏观层面的定性研究,真正科学的、定量的实证研究还是不多。近年该领域研究在方法论及其具体研究方法的运用上虽然取得了一些突破,但与普通新闻传播学领域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体育传播研究要想有突破性进展,显然研究方法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总体而言,近5年我国体育新闻传播学研究无论是在文献数量还是学术研究的质量上,都有较明显的提高。但要警醒的是,当前很多研究不仅存在明显、牵强的模仿和套用传播学研究样式或理论模型倾向,还存在大量的低层次抄袭和毫无新意的重复研究,中国体育新闻传播学研究如何驶入“创新”轨道,显然是体育新闻传播学研究者必须面对并且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 作者:李天珍 单位: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体育新闻传播特征探讨:体育新闻传播现状与理性发展探讨 1体育新闻传播现状 1.1新闻价值低廉,文化内涵低俗 当体育新闻所报道的焦点已经远离体育赛事中的拼搏精神,漠视运动员精湛的技巧,忘却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壮举,而独关注体育明星的私生活,甚至体育比赛中的美女球迷,体育新闻传播逐渐开始走向低俗化。 1.2失实新闻泛滥,炒作内容肆虐 新闻传媒的第一原则是真实原则,新闻的优秀价值也在于真实性。然而,现今体育新闻传播一方面是用大量失实新闻报道欺骗受众。一方面,是用炒作新闻强制吸引受众注意、为求实现其直接或间接的商业利益。 1.3人文精神缺失,狗仔乱爆隐私 狗仔这一舶来词,当下正泛滥于体育新闻圈。一批素质低劣的体育记者利用各色偷拍器械与方式,私爆体育运动员的私生活,将偷拍资料冠上噱头十足的标题,哗众取宠,完全不负责任的敷衍受众群。列如,孙杨奥运夺冠后,许多体育新闻媒体争相报道其女友为叶诗文,后经证实并无此事。 1.4从业人员失德,媒体管理不利 体育新闻具有鲜明的实时性,娱乐性特征。从业人员往往为抢占点击率、收视率不顾原则,抄袭或者直接剽窃他人稿件。我们通过各大体育网站看到的体育新闻往往如出一辙。一些小型门户网站甚至没有发稿门槛,匿名,假名都能发表体育新闻,直接降低了体育新闻质量。 1.5关注重点趋同,漠视群众体育 我国推崇以人为本,群众体育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民众生活质量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体育新闻极少关注群众体育,各类体育新闻传播根本毫无群众体育消息。群众体育长期被各大体育新闻媒体漠视。这不利于群众体育素质的提高,继而也会影响群众对体育新闻传播的接受度。事实上,我们身边每天进行着丰富的群众体育项目,各种民间组织的精彩赛事,交谊运动都是能使群众产生强烈共鸣和亲切感的体育新闻。然而我们的广大体育新闻媒体,为追求眼前更大的利益,忽略了体育新闻所应发挥的本质效用。 2完善体育新闻传播缺陷的对策 2.1健全体育新闻律法 法律法规作首先为国家所认可,由国家强制实施为手段,用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在体育新闻传播治理中应当发挥其强制力和约束力的作用。体育新闻相关法律的及时出台能有效减少体育新闻传播中的不正行为。相关律法应明确体育新闻传播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界定。确立体育新闻违规违法行为惩罚与罪责制度。落实体育新闻传播制裁的执行机关与部门。 2.2加强媒体间相互合作 在激烈的新闻传媒竞争环境下,只有加强媒体与媒体间的合作,使优势得到互补、资源得以共享,才能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到双赢。网络媒体得到传统媒体的有力支持就能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优势。例如:腾讯体育这一成功的体育新闻网站,其背后有南方都市报、成都商报、新闻晨报等等数十家纸质媒体的合作与支持。 2.3严把出版内容 纸质体育新闻传播类容由专业编辑根据传媒正确的的价值取向,新闻立场等进行打磨雕琢,严格把关审核后,方能出版发表。同时网络体育新闻内容,可由网络管理部门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过滤。网络管理部门可建立如百度类搜索引擎抓取关键字的数据库,一旦发现不良体育新闻内容,强制进行干预。 2.4加强从业人员素养与职业道德 首先,应当提高体育新闻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素质,通过专家授课学习专业知识,牢固对体育新闻把握的基础,强化视觉、听觉、和文字的的运用技巧,培养出真正利于体育新闻传播的优秀人才。其次,提高体育新闻从业者的文化知识涵养,让体育新闻传播涉及面更广,体育新闻内涵度更深。再次,应给予工作和道德表现突出的新闻媒体或个人表彰;对体育新闻传播中的不良媒体与个人进行批评或降低信用度,使得体育新闻媒介或新闻工作者不断维护自己的信用度。最后,成立体育新闻传播鉴定考核部门或委员会。定期对体育新闻传播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与专业技能知识考核,保证体育新闻传播良性发展。 2.5丰富体育新闻层面,关注群众体育 以群众为基础,大力支持群众体育事业发展,配合群众体育活动报道。在体育分类中可直接增开群众体育专栏,赋予体育新闻传播亲民性,丰富性,提高全民体育参与感,进一步扩大体育新闻传播受众群。 作者:沈一岚 单位:宝鸡文理学院 体育新闻传播特征探讨:新媒体下的体育新闻传播格局探析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新媒体时代已经到来,传统的电视新闻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第足球世界杯比赛中,新媒体的崛起已经表明新媒体时代下体育新闻传播的格局已经发生了变化。基于此,本文对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格局的变化进行分析。 关键词:新媒体;体育新闻;传播格局;分析 一、前言 当今,新媒体技术迅猛发展,微博、微信、移动电视等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据相关调查显示,全球网络用户已经突破30亿,手机用户超过50亿,中国手机用户接近10亿,这就说明中国已经成为新媒体用户的第一大国。在新媒体时代到来的同时,新闻传播也发生了质的变化。传统电视、报纸、期刊的体育消息传播速度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在新媒体时代下,传统体育新闻传播模式已经被打破,新的格局正在形成。 二、新媒体的概述 新媒体是科技飞速发展的产物,当前尚未有明确的定义,但是从某个层面上来讲,新媒体是区别于传统媒体的一种新形式,其利用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将信息进行融合,通过网络终端进行发送,及时将信息传递到人们手中。从方式上看,新媒体传播方式多样,丰富了传统媒体的传播形式。新媒体传播具有自主性、移动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是传统媒体体育新闻报道所不具备的。 三、新媒体的发展现状 2009年是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整合力度最大的一年,也是新媒体逐渐成形的一年。在北京奥运会时就已经通过新媒体进行网络直播,但由于当时互联网用户较少,信息技术还不够成熟,并未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改变。但随后在2010年南非世界杯上,新媒体逐渐崭露头角,这不仅是足球竞技的舞台,同时也是媒体竞争的舞台,南非世界杯不同以往,传统媒体在报道的同时,网络直播空前活跃。以往电视转播是观看世界杯的唯一途径,而此时网络直播已经成为主导。在2006年德国世界杯时,国际足联授予网络媒体4分钟的转播权,但是流畅性较差,用户体验不佳。但在2010年南非世界杯时,网络已经能够完成全程直播了,因此南非世界杯算得上是体育新闻网络直播最有意义的里程碑。 四、新媒体主导下体育新闻传播的新格局 按照传统的概念去理解,体育新闻领域向来是新媒体的试验场,每一项信息创作的新技术发明,都会被立即运用于体育新闻报道。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已经将传统的旧格局打破,形成了新媒体时代的体育新闻传播格局。[1] (一)新旧格局的交替 在媒体形态和传播方式方面,我国体育新闻传播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报纸传播,当时《申报》成为体育新闻传播的主导,并成为一种格局。随着期刊、书报的逐渐增多,社会进入了多元的通信时代,这期间的体育新闻传播主要依靠电视,电视媒体能够进行体育直播,技术较为成熟,一度形成了电视媒体格局。但好景不长,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逐渐普及,移动数字媒体逐渐在体育新闻传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南非世界杯,大量新媒体介入说明这个传播格局的改变时机已经成熟。据相关报告显示,65%的人们愿意从网站关注体育新闻,30%的人们首选电视媒体。这就说明网站和微博成为人们了解体育新闻的首要途径,原本电视媒体主导的转播格局被打破,新媒体体育转播格局逐渐形成。 (二)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新格局的形成 在新媒体语境下,传统电视媒体仍然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但互联网的冲击力更加强大,人们可以通过微博、网络新闻等了解最新的体育战报。如果将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的传播看成一个整体的话,那么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优秀、中层和边缘。在新媒体时代下,网络将取代电视媒体成为体育新闻传播的优秀力量,其具有便捷性、实时性、交流性,传统电视媒体地位下降,成为人们了解新闻的次要媒体,或者成为人们了解拓展性报道的渠道,而广播、期刊、报纸等逐渐边缘化,成为人们最后的选择。新格局的形成是相对的,仍然处于动态中,不同层次的人们会根据自己的爱好、身份、习惯和条件选取适合自己的新闻媒体。 五、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的特征 (一)自主性 传统新闻媒体进行体育新闻报道时,观众相对被动,没有自主选择权,只能被动地接收媒体传达的新闻,而新媒体则具有更明显的自主化特征,人们能够根据自身爱好和需求了解自己感兴趣的体育新闻。其次,新媒体时代下体育新闻的传播也发生了变化,每个人都是体育新闻信息的接收者,同时每个人也有可能成为信息的者。比如在巴西世界杯现场,任何人都可以利用身边的设备进行现场直播,从某种意义上讲,在体育新闻传播中,业余记者和专业记者各占据半壁江山,很多关键性资料的提供者是观众,而不是专业记者。[2] (二)移动性 竞技体育具有瞬时性,很多信息的变化通常在一瞬之间,人们可以通过报纸期刊了解比赛的结果,却无法想象比赛的激烈程度,传统媒体的体育新闻传播将人们固定化,规定了空间和时间。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移动技术逐渐兴起,将人们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中解放出来,人们能够利用4G网络随时随地观看比赛,这是历史性的突破,也是新媒体独具的便捷性。[3] 六、结语 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的格局已经被打破,网络和新媒体逐渐成为主导力量,传统的电视媒体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在南非、巴西等世界杯大赛上,新媒体充分显现出自身的优势,正逐渐完成格局的交替,但新格局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我们期待下次世界大赛时新媒体体育传播能让人们眼前一亮,最终确定自己的主导地位。 作者:范氏翠琼 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
企业法律论文:风险防控企业法律论文 一、法律风险事件叙述 (一)法律意识淡薄而引起的不合法事件 2011年发生了沙特井队十几人和中非1人相继被当地司法部门扣押的事件。两个事件都反映了员工法律意识较差,不经意间卷入了所在国的刑事案件,给个人和公司带来了损失。 (二)海外市场开发中的风险 签订排他协议、协议自动延期、费基数不明确或工作量不确定等问题。部分原因是为了拿下新市场,也有管理经验不足的因素。在沙特、也门、科威特等公司中存在的,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哈萨克、厄瓜多尔及阿尔及利亚项目税务及汇率风险 厄瓜多尔的税多且比例高,哈萨克和阿尔及利亚部分成本无法进入外帐,造成我方利润虚高,税额增加,利润减少。还有部分国家经常临时改变税法,给我方造成损失。 (四)用工风险 随着当地化要求越来越严,伴随而来的就是用工风险的增加。当地雇员经常以罢工等形式要求增加工资,同时沙特当地雇员近几年流失比例在80%以上。某些国家的劳工政策里还有强制进行分红的要求,且发生纠纷后当地法院最大限度维护当地雇员的利益,造成我方名誉及物质损失。 (五)也门政治动荡风险 2011年年初以来,也门政治局势动荡,反政府的活动至今也未能平息,我公司也门项目全部停工,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政治风险无法避免,只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把损失降到最小。 (六)诉讼风险 由于各种情况导致发生的诉讼法律风险。在境外雇员官司不断,沙特海湾胜利仲裁案等,这些案例耗费大量的人力、时间和费用,给公司经营造成较大的损失。 二、法律风险防范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组织体系建设 油田在涉外系统建立三级风险领导机构和联动风险防范机制。在海外工程公司层面设立全面风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油田涉外系统的防范方案并指导境外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活动的开展等;在境外公司或者项目部设立境外层面的法律风险防范小组,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风险防范活动,指导基层队开展有关风险点查找或者其他活动;在钻井队、物探队等基层队,设立领导小组,负责有关本队合同开展,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风险的查找、措施制定、出险时的应急措施等。 (二)职能作用发挥 法律风险管理办公室及时向境外公司风险防控点,指导境外公司和基层队查找本公司潜在的法律风险,形成各单位的法律风险评估报告,法律风险管理办公室形成油田涉外单位风险评估报告。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各单位法律风险防控的能力。 (三)考核奖惩措施 对风险活动中查找风险多、查找准确的基层队和员工进行一定的表扬或者物质奖励,在活动中表现不积极或者效果不好的队伍予以批评,并安排专门的学习,以便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四)人员专业培训 开展关于法律风险管理的培训班,如中东与伊斯兰文化讲座、新版内控培训、各单位开展的风险经历学习等,通过一系列的培训、交流,提高了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实现了经验的共享,避免出现其他单位已经出现的风险,维护企业利益。 三、法律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计划 油田涉外系统法律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以构建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构建分工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职能体系;构建科学完备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构建高效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流程体系;构建健康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体系为主要目标。通过目标的实现,达到防范和控制企业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在工作目标的指导下制定法律风险管理的计划:以求在法律风险管理中选择最优路径、赢取效益和价值最大化。 四、对油田法律风险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以制度建设为根基,搭建全方位、闭环法律风险管理系统 从规划体系和制度建设入手,在控制源头、控制过程,控制结果方面下功夫,基本摸索建成了一套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全方位闭环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由海外工程公司经营条法部统一管理、综合负责,各项管理规范相互联系、有机统一。 (二)加强宣传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员工法治意识,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境外公司所有经营和管理行为都必须符合中国及所在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的所有部门、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要进一步明确专业部门和人员各自负责落实的法律法规遵循具体目标、实现目标的方法、措施和保障手段,同时也明确了监督检查和整改机制。 (三)通过案例梳理和分析,用实证方法建立法律风险识别、预防、评估、应对与整改机制 通过对油田涉外系统出现的法律风险案件逐一进行梳理和剖析,针对案件提出管理建议和整改措施,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报告和风险库,为涉外系统财务、市场、人力、采购等各专业线分别提供了一套切合其实际的法律风险防范指导手册,为法律防范全面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四)以合同全过程管理为切入点,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济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提升法律支撑工作的标准化、工具化和规范化水平 油田涉外系统积极探索合同全过程风险防控的方法和手段。首先,合同由内部专门机构归口管理,配备具有较高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熟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和承办其他合同事务。其次,建立合同管理的配套管理制度。对合同前期意向沟通、谈判、招投标、签署、授权到履行、变更解除、合同争议解决等进行研究分析,理顺全过程所有参与者的角色和职责、关键环节、主要风险点和具体操作流程,制定配套制度,完善合同管理流程,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再次,建立与完善合同履行的监督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及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合同各方能够完全、全面的履行合同。积极推广中石化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对合同进行实时、透明、全程的管理与监控,同时根据集团公司和油田的标准合同文本,制定涉外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提高合同管理的标准化水平。 (五)以重大决策和法律意见书制度为纽带,将法律风险管理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流程 涉外系统要建立重大决策法律前置论证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审附属法律意见书制度。通过建立并有效执行这一制度,将法律风险管理流程纳入企业经营管理流程,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有效法律支撑。 五、结语 海外事业在中原油田占有越来越大的份额,因此加强海外项目的法律风险防控时不我待。如何加强及怎样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是摆在法律工作人员面前的重大课题。相信我们能在火热的实践中不断找到适合公司发展的法律风险防控手段,为油田海外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田斌单位: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海外工程公司 企业法律论文:风险防范下的企业法律论文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 1、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包括因合同订立不够规范和完整引发的法律风险以及合同履行中没有完全按照合同全面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来履行合同引发的法律风险。全面履行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是一种完成比较彻底的合同履行方式;诚信履行的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要做到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只能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要以“诚实商人”的形象参加经济活动,要求按照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一种履行方式。一旦合同当事人不按照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和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原则履行合同就会产生法律风险,就会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2、企业兼并、改制和上市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并购会涉及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的法律法规,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巨大,潜在的法律风险较高;在企业的改制过程中,由于企业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或不负责任,往往会出现用企业的财产对外担保,形成各种隐性债务,导致企业财产大量流失,更有部分企业管理者利用企业改制机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分企业财产,一旦陷入诉讼,则会面临受到法律惩处的风险;企业上市可能涉及违法买卖国有资产等法律风险;对已上市的公司而言,如果不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那么上市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可能面临诉讼,公司可能会出现被摘牌的法律风险。 3、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虽然肉眼看不见,但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利益,国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重视,相对于国外来说国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重视远远不够,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由于保护不得力,导致企业自己的商标被仿冒、自己的专利被别人抢注、创造发明成果被别人窃取,或者自己盗用别人的知识产权成果,不断陷于被别人起诉的泥沼中,这样不仅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还弄得管理人员身心疲惫。从法律风险的解决成本来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权产品比事后索赔更为经济。 4、企业财务税收、重大诉讼、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 财务税收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企业隐瞒收入、虚报利润、账外资金循环、偷税漏税和上市公司违规披露财务信息;诉讼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为败诉、无意义胜诉、劳动权益纠纷、群体性纠纷、公益诉讼和潜在的刑事诉讼风险。而人力资源法律风险涉及面试、试用、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待遇、员工离职等系列问题,诸如此类问题都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企业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都有可能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和巨大损失。 二、产生企业法律风险的原因 导致企业产生法律风险的原因众多,但是主要的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就我国目前企业管理现状来看,大多企业忽视了法律风险的防控,企业内部从上到下普遍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大多数企业管理人员缺乏法律常识,轻视法律工作,他们普遍认为法律事务工作不能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法律事务工作可有可无,因而在各种经营活动中,完全凭感觉行事,由于企业领导的这种错误认识,所以他们经常怀着侥幸心理,无视国家法律,盗取资源、破坏环境、偷税漏税,甚至进行肆无忌惮的违法乱纪活动。因而经常受到法律惩处,严重影响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法律事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由于法律高管法律意识淡薄,为了节省资金,大多企业既不设立法律事务机构,也不聘用法律顾问,又缺少对员工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即使有小部分企业设置法律事务机构,聘用一些兼职人员担任法律顾问,但也只是徒具其表而已,这种仅有形式的法律事务机构由于领导不重视,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导致机构不能正常运转,法律人员也不能完全参与到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之中,对重大决策中隐藏的潜在法律风险没办法分析论证,因而也没办法对此提供正确的应对化解之策,没有充分发挥出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律顾问的应有作用。 3、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不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制度根源。大多数企业没有健全的制度,在公司设立、变更、合并、上市中没有一系列合理的制度进行制约规范。众所周知合同是企业经营中最基本的法律文本,因合同引发的纠纷是企业最为常见的纠纷,合同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的最主要内容。出现合同法律风险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大多数企业没有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也没有一个专管合同运作的管理机构,导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不完善而产生大量纠纷。由于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对于一些经济纠纷以及涉及到法律条例的事件,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则、制度进行很好的处理,企业经营活动没有法律监督和参与,导致企业损失巨大。 三、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体系的构建 诱发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很多,防控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每个企业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要从以下几方面抓起: 1、提高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要改变旧有的“法律事务不能直接产生经济利益”的思维习惯,要提高法律防控意识。企业法律风险不仅需要有效的法律风险控制环节来防范,而且还需要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较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来保障,只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才能加大对构建法律防控体系的投资,才能加大对企业员工法律培训的力度,才能使所有企业员工信法、守法、执法,才能使企业依法经营。 2、建立法务部门,为企业依法经营保驾护航 法务部门是企业进行法律风险控制的主要机构,其主要职能是承担企业日常的法律事务,法务部门的设立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具有重要意义。要在企业中设立专门的法律机构和专门的法律岗位,实行专职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列席企业重大会议,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对企业的重大活动中涉及法律事务的内容进行可行性论证,出具可行性的法律意见书,企业在进行各项决策时参考法律顾问所提出的意见,并将有用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为企业日后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确保企业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3、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创建有利条件 始终坚持“制度化管理与规范化运作”相结合原则,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经济法、劳动法及企业经营相关法律规定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不断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企业还应当加强对规章制度的有效管理,细化经济活动中的法律事务,不断完善企业行为的法律监督制度,强化企业管理制度建设。 4、及时、有效、全面处理法律纠纷 企业法律纠纷,必须经法务人员及时制定详细的方案和步骤,准备相应的法律文件,及时解决处理。法律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或方法有误,将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企业法务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诉讼、仲裁等有效途径,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企业因法律纠纷造成重大损失。 5、从其他方面进行法律风险控制 只是从增强企业员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构建法律事务部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全面处理法律纠纷对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还远远不够,必须从多个角度出发,从多个方面进行防范。要逐步完善包括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制度建设、企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度建设、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建设、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可行性制度建设等在内的各项适应企业实际的法律管理制度建设。 四、结语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必须重视和加强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逐步构建完善的、科学的、有效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一个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企业的整体形象,还可以有效保护企业在法律风险面前化险为夷,真正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随着企业法律防范意识的不断加强、企业防控体系的不断完善,应该相信一个崭新的企业运作与发展的时代即将到来。 作者:安勇华余彩东单位:榆林学院教务处榆林学院润泽集团 企业法律论文:电力企业法律论文 一、我国企业法律顾问现状 改革开放后,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才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尤其是1986年国务院所颁布的《厂长工作条例》中规定:企业法律顾问是由厂长聘请的,并且在厂长的监督下工作。条例颁布后,法律顾问的各项规章制度陆续出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制度由此逐步走向正轨。目前,法律顾问制度主要分为两种兼职企业顾问制度和全职企业顾问制度,顾问制度的兴起,大大加强了企业法制化的进程。但是目前很多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不够完善,部门形同虚设,因此,进一步加强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势在必行。 二、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对企业的作用 (一)有助于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对于健全企业风险监管具有重要作用。电力企业设置法律顾问制度,体现了企业领导已具备了风险监管意识,有意将企业引向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有利于企业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发展以及企业法律风险监管意识在各部门之间层层传递;确保企业员工可以在法制的大环境中做到守法律己。同时,此项制度在电力企业间的实施,能够在电力企业间树立法律意识,促使企业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管体系,并严格依照法律制度对公司进行严格的监管。 (二)有助于维护企业权益 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用法律约束企业,规范企业的各项业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在电力企业的管理与经营中,所涉及的合同一般较为复杂,通常包含很多方面的法律知识,法律风险内容比较繁杂,因此必须设立咨询顾问制度。此项制度的设立,不仅有利于企业对合同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还对企业涉及到的各种纠纷的处理提供了一道准绳。 (三)有助于加强法律风险评估 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企业加强对风险的预警和评估。企业风险是一项动态指标,发生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需要企业定期进行检查和纠正。企业的风险评估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项长期的、不定期的过程,风险评估包含很多可能都情况,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为企业风险评估提供了平台,最大限度的加强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通过对相关业务的实时监控,以及对相关人员的不定期考核,才能达到企业防范风险的目的。电力企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不断拓展相关业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可以有效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机制进行评估,推动企业的发展。 三、如何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 (一)加强对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下,要求加强企业法制建设,企业依法经营,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企业不依法建设容易出现信用危机以及管理困难等问题。信用危机就无法在社会中立足,管理困难就无法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无法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企业也就很难立足。因此,加强法制建设是企业的重点性工作,是企业各部门正常运行的前提和保证。企业要定期开展关于法律法规的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企业领导的指标之一,只有企业充分意识到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企业的顾问工作才能得到重视。 (二)提高对法律顾问团队素质建设 当前多数电力企业顾问制度还不完善,企业应尽快转变顾问模式。由以前的在事发后对责任进行着追究解决,逐渐发展成为事前防范制度,加强企业员工法律意识,杜绝违法事件的发生;由以前顾问只负责监督企业内部法律的执行情况,逐渐转变为监督与制定同步进行,不断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的法律制度。很多电力企业虽然存在法律顾问,但是形同虚设,有时甚至存在职业道德缺失的现象。要发挥法律顾问真正的作用,首先要通过对员工进行政治教育,增强顾问大局意识和素质意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再次,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法律顾问信息网,为各个单位的法律顾问进行交流学习提供平台,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加强对电力企业法律顾问的管理 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应借鉴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经验,首先建立覆盖全区的律师顾问协会与电力企业法律顾问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协会是对整个电力行业的管理,企业侧重于对日常运营的管理,两者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电力企业的发展。协会的日常工作就是大力开展企业顾问的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对顾问的日常管理,为其解答疑虑,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顾问的奖惩制度,促进企业的发展。 四、总结 电力企业不仅是关系到估计民生的企业,更是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确保电力企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在市场经济中占据着重要作用,必须加强重视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 作者:张金惠王西江单位:渭南供电局 企业法律论文:现代企业法律论文 一、公司法制度的困境 (一)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与代价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再到公司的过程,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中,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二为一,只有到了现代公司企业,特别是股份公司时代,所有权与经营权才在客观上产生了分离。现代企业理论无不承认,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现代企业的标志,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抛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因,也暂且搁置二者关系未来的走向,仅从现代企业制度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这一客观事实出发,来分析围绕此问题法律的所作所为。首先,由于股份公司产生时期正值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时期,随着产业革命之后的机器大生产的出现,对于资本的需求以及规模效益的诱惑,使股份公司迅速发展。而股份公司这种规模庞大且股东人数众多的资合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不可避免的。就法律而言,当股份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时,为了满足客观需求,一套适应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法律制度迅速出台,投票权制度、表决权信托制度、多数投票权制度等等,这些制度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需要,客观上维系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局面,对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时代公司秩序的维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次,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产生了无法回避的问题,在这组委托关系中:(1)由于委托人和人双方信息不对称,人可能违背委托人的利益去追求自身利益;(2)委托人与人之间的目标不一致或效用函数不一致。委托人拥有剩余索取权,追求资本增值和资本收益的最大化,而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人会抛开委托人的利益去追求自身的效用最大化。结果是人偏离委托人利益,背离委托人的目标。这是伴随着两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的致命内伤,这一问题如果不解决,股份公司经济合理性的根基就会受到破坏。于是,法律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制度供给,为了消解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成本,法律开始制度救赎。信息披露制度、董事信义义务、独立董事制度、外部监控制度、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等相继出台。这些制度在各国的公司法中均占有相当重要的分量,成为公司法中的重中之重,可以说,每一项都堪称经典。问题就此产生:公司法以极大的热情投入了大量的笔墨来进行制度安排,一方面要构建适合两权分离的制度环境,另一方面还要通过制度构建来抹平因两权分离而产生的问题。那么,公司法能够做到既维系两权分离,又解决两权分离所产生的问题吗?法律的立场到底是什么?在经济学上无计可消的成本,公司法又能有何作为呢? (二)公司治理中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长期以来,公司治理已经成为公司法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大量的公司法研究围绕着公司治理问题展开,在公司立法方面,公司治理也是紧锣密鼓,不断翻新。从本质上讲,公司治理解决的是公司内部权力的分配与制约问题。为什么要对公司内部的权力进行分配和制约,原因非常简单,那就是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掌握在不同的人的手中。公司的所有人并不参与公司的经营,而经营公司的人未必是公司的所有人,公司的经营者能否真正为公司谋取利益,成为公司股东最担心的问题。于是一组复杂缜密的公司治理结构就此展开。公司法出于对股东利益的保护,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这样类似于西方政体三权分立的机关架构,借此制度实现权力的相互制约。但是,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公司内部精美的权力分配与制衡机制,并没有阻止公司的管理人或控制者将自己的贪婪通过公司予以实现。正如学者所洞察的那样:“这些制度建立的初衷是好的,但其实际效果是,将新的角色引入公司事务之中,他们得以登堂入室,并从公司控制权中分得一杯羹,至于他们对股东权益保护所起的改善作用,与其制度成本和社会寄予的期望相比而言,总是不相称的。”以美国为例,美国的公司治理堪称经典,但是,不断发生的公司丑闻一次次将这些经典的制度推下神坛。在安然、世通丑闻曝光后,美国第五大有线电视公司阿德尔菲亚2002年因被发现巨额债务没有入账等问题而申请破产保护,公司创始人被美国联邦法庭判定犯有共谋、银行欺诈、证券欺诈等罪名;2004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怀疑美国第四大长途电话公司奎斯特国际通信公司造假,并展开调查,公司前首席财务官受内线交易刑事指控,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公司发生丑闻很大程度上被认为是脆弱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造成的。作为公平、正义化身的法律当然不能视而不见。于是,关于公司治理的补缺拾漏制度层出不穷。如2002年,在安然、世通丑闻发生之后,美国国会迅速通过了空前严厉的萨班斯法案,在本来已经很严格的公司治理措施之上又追加了一层紧箍咒。其他很多国家的政府或监管当局也紧随美国之后采取了相应的措施。2002年德国完成了《德国公司治理法典》的制定工作,并于2006年6月进行了最新修订。虽然《德国公司治理法典》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对《德国股份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即便如此,上市公司的丑闻也仍然不绝于耳。可见,公司内部监管制度的加强并没有也不可能杜绝公司管理者的败德行为,公司法制度与具有经济人本性的公司管理者之间的博弈将会是漫长的和无休止的。问题就此而产生,面对不断发生的公司丑闻,精心打造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如此的不堪一击。那么,那些设计精良、在与公司管理层的实战当中不断升级的公司治理结构,它的意义仅在于在实战中败北然后继续升级吗?这种猫捉老鼠的游戏何时是尽头呢?综合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公司法上的制度似乎在上演着自唱自说的游戏——为了张扬公司存在的意义而确定了公司营利性品质,为了遏制对利润的过度追求,又羞羞答答地要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为了适应股权众多分散的局面,安排了适合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各项措施,但同时为了减少两权分离带来的负面问题,又进行制度上的救赎;公司治理同样是如此,监管措施不断加强,但面对公司高管的贪婪又无计可施。以此类推,无数的公司法制度就这样依次展开、不断繁衍,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之后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公司法如此复杂的制度安排,并没有也不会就此塑造出如人所愿的美好的公司,人类社会为此付出的却是高昂的制度成本和不断丑化的公司形象,股份公司成了一只被豢养的怪物。因此,美国公司法的权威断言“:作为理性努力的一个领域的公司法,在美国早已死亡了。“”除了我们大量空洞的公司立法外一无所剩——就像一座由生锈的大梁草草焊就的摇摇晃晃的摩天大楼,楼内只有寒风穿行。”[6](P295-296)哥伦比亚大学法学教授乔尔·巴肯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也许,并不是安然在犯罪,而是公司制本身就有罪。”(封面) 二、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隐忧 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与大型股份公司相伴而生,在博弈中互相成长,但是二者博弈的结果并没有让人看到法律制度完胜的希望或迹象,恰恰相反,在二者博弈过程中,股份公司越发强大和不可一世,而公司法律制度却已疲惫不堪。 第一,制度成本较高。 按照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任何一项制度都是有成本的。制度成本关系到制度的价值,过高的成本会使制度价值大打折扣。19世纪末,工厂制度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大型股份公司纷纷建立,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规范的公司治理等成为现代企业制度或股份公司必不可少的基本要件。上文的分析已经表明,无论是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抑或是公司治理结构都包含有复杂的制度安排。在这些制度安排中,各项制度之间相互搭接、丝丝相扣,充分彰显了立法者的雄心与精明。但是,必须认识到:(1)公司中的有些问题本身就是无解的,无论法律怎么努力,都仅仅是徒增成本。公司中的委托制度如此,公司监管亦是如此。由于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目标函数不一致,希望公司的经营者全力为股东着想,只能是一个美好的愿望。任何一项旨在降低某种成本的制度,它本身就是一个委托—安排,会引入一种新的、看似更为节约的委托—关系;在存在不对称信息和道德风险的情况下,假以时日,没有任何一项制度,能够走出成本的陷阱。公司监管问题也是如此,为了监督公司管理者的败德行为,立法者出台了很多监管措施,但是这些监管措施常常是仅仅增加监管成本却无法得到理想的监管效果。如美国“萨班斯法案”,在美国国内是一个“昂贵的错误”。有学者还特别对《SOX法案》中的治理条款的成本与收益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得出的结论称,法案所带来的收益,如果有的话,也相当有限;而在成本方面,则相当惊人。(2)行为人和制度之间总是存在博弈,即行为人总是试图突破制度的束缚,谋取法外利益,在公司法领域尤其如此。结果就是制度需要不断更新,新的制度不断上演的无奈循环。不断反复的结果是简单的公司法演变成了雍容华贵的公司法典,德国的公司法如此,日本的公司法也是如此。以日本为例,原来有关公司的内容规定在《日本商法典》的第二编中,仅仅是该法典的一部分,共643条。2006年日本商法典修改,将第二编公司法的内容全部移出,单独形成《公司法典》,新法典多达979个条款,近370000字。由此可见,立法者想要解决的一些基本问题,一部分是由公司制度特别是股份公司制度自身的逻辑自洽性不足所致,对于这样的问题,无论立法者倾注多少笔墨都不可能予以圆满;另一部分是由于制度本身的时滞性导致其在与人的博弈过程中永远处于被牵制地位,魔高一尺后是无奈的道高一丈,在这样的游戏中,永远没有赢家,增加的仅仅是制度的成本,公司法制度已经陷入了这样的一个怪圈。 第二,正式制度被过分倚重。 在制度经济学中,制度有多种分类,其中主要的分类,也是制度经济学最大的贡献,是将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也称为正式规则或正式约束,是指人们,主要是公共权威机构,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等制度形态,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等;非正式制度也称为非正式规则或非正式约束,主要包括价值观、道德观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等。正式制度的表现形式有很多,本文此处所说的正式制度仅指正式制度中最重要的一种——法律制度。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划分,对于法学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相当长一段时间,至少在法学界,过分倚重正式制度,将非正式制度边缘化甚至排斥对非正式制度的研究。公司法领域也是如此。首先,全球化,特别是资本市场的全球化,使很多公司制度产生了全球趋同的压力,各国公司法之间相互借鉴、模仿,形成了诸多全球共通的制度,如一人公司、股票期权、刺破公司的面纱、股东代表诉讼等公司法上的制度在各国的公司法中几乎都是大同小异。而在此时,各自的文化、习俗却被严重地忽视,特色被抹平,大量的规范性要求被以成文法的形式固定下来,非正式制度似乎与以现代企业制度著称的公司制度毫不相干。其次,公司与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相比,由于其股东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更大,出于对风险的控制和经济、社会等综合因素的考量,法律对公司所作出的制度安排较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更加用心、更加周密。换句话说,与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相比,有关公司的制度安排中,正式制度要多得多。虽然很多学者认同公司是一组合同的联结,公司法不过是一个大型的标准合同范本,但是,这一合同范本已经掺杂了太多的立法者强制性的制度安排,意思自治已经被限定在了一个有限的框架之内。但是,并不是立法者提供了更多的正式制度,公司的参与者就会因此而“循规蹈矩”。因为作为正式制度的法律不可能穷尽人的所有行为,无法对人的任何可能的行为进行有效的规定,而非正式规则可以内化为个人的行为,变成人们内心崇高的法则,绵远悠长,指引方向。正如康德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可以震撼人类的灵魂,一样是我们头顶的星空,一样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因此,更有力量的约束应当从正式制度之外去寻找,这一点,恰恰被现代企业法律制度所忽略。 第三,中小企业被严重忽视。 依首先提出现代企业概念的钱德勒和伯利、米恩斯对现代企业的定义,现代企业主要是指大型股份公司。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为代表的中小企业被排除在外。正是因为此原因,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中小企业被严重忽视。那么,现代企业制度是否应该重视那些被归入古典企业行列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中小企业呢?或者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应当纳入到现代企业制度的行列中呢?调查资料显示,美日欧中小企业占全部企业的比例均在97%以上(其中微型企业近90%),成为活跃经济的主体。对GDP的贡献,美国、日本、欧盟分别达到了50%、56.7%(2000年)和58%(2008年),是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动力。美国60%~80%的新增就业由中小企业创造。日本和欧盟的中小企业吸纳就业近70%,特别是欧盟的中小企业对新增就业贡献更大,2002—2008年欧盟27国平均每年就业率增加1.9%(大企业为0.9%)。我国中小企业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学者通过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分析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数据表明,2010年,我国45万多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中小企业数量占到99.28%,再加上150多万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2008年为147万家,另外还有工业个体经营户227万多户),我国中小企业数量超过190万家,而大型企业数量仅为3251家;2010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大型企业的税收贡献为45%,中小型企业占比近55%,其中,中型企业为24.59%,小型企业为29.68%。具有如此巨大的贡献力和影响力的中小企业,如果被排斥在现代企业制度之外,那么现代企业制度还有什么意义呢?其实,早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初期,权威人士就指出: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形式是多样化的,不是单一的公有制,主要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合作制企业、公司制企业。近年来,仍然有学者坚持这一主张:“在任何国家,即使是在发达的工业国,也不可能只存在着一种形态的企业,它总会是多种企业形态同时并存。每一种形态的企业都有它在社会中存在的必要性,都能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福利的提高作出应有的贡献。人为地宣传和强调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会使人们误认为社会中现存的其他企业形态都属于传统的、落后的、低效率的企业。实际上,公司制并不一定是所有企业的最佳企业形态。”看来,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为代表的中小企业是否属于现代企业制度范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是中小企业在现代社会的作用却是不争的事实。事实上,从中小企业已经担当和正在担当的历史使命来看,淡化和忽视中小企业将会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经济发展的速度。失去了中小企业这块半壁江山,现代企业制度将会黯然无色。 三、现代企业制度的境遇与超越 (一)现代企业制度日渐式微 现代公司制度不像鼓吹者说的那样是一个完美无缺的生产组织方式,西方经济学家已经在研究这个制度走向没落的趋势。日本学者总结并预言,20世纪末,在整个世界中,大企业体制已走入死胡同,其解体也成为一个重大的课题。那么,为什么曾经红极一时的大型股份公司现如今却走入了死胡同呢?第一,大型股份公司后天异化及先天顽疾越演越烈。长期以来,大型股份公司对利润的疯狂追逐已经使其本质和功能异化,表现在:(1)大型股份公司创设的初衷是为了吸引分散的资本、筹集资金,但是到了1888年新泽西州公司法允许一家公司可以购买和持有另一家公司的股份,出现了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当今社会,法人持股、法人之间交叉持股已经成为主流和常态,资本变成了数字之间的游戏,公司资本“空洞化”,股份公司筹集资金的功能被异化。(2)股东主权、资本多数决原则等与政治世界民主主义相适应的公司民主主义,迫于经理资本主义的淫威,在现代社会也已经渐行渐远,股东大会已经成为空壳,美国很早以前就把股东大会称为“没有观众的演出”,股东大会变成了一种没有实质意义的冠冕堂皇的仪式,股东主权无从谈起。(3)早期的股份公司大量吸收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以从公司分得红利为目的,但如今,个人股东不断减少,公司的主要持股人变为机构投资者,个人即便购买公司的股票也仅以二级市场的盈利作为其主要的追求,投资变成了投机,其身份和目的均已游离于公司之外。综上,股份公司所具有的最朴素的本质和追求在现代社会都已渐行渐远,股份公司存在的经济合理性已经掺杂了与经济道德格格不入的诸多因素,股份公司原始朴素的本质和功能已经被严重地异化。股份公司的异化已经发展到了病态的程度,其先天的顽疾更是无药可救。股份公司先天的顽疾主要表现在:(1)科层制管理成本较高。按照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企业的特点是以一套命令机制代替合同,它节省掉了企业内部的合同,但同时也因为命令链条的增加而增加了行政成本。如果企业内部行政成本大于或高出市场交易成本,企业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在大型股份公司中,由于经营者以权威和指令代替市场完成资源的配置,这种具有专制色彩的管理体系,行政成本是相当高昂的。(2)委托问题无法解决。股份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问题已经成为两权分离致命的内伤,从两权分离那一刻起,如何解决两权分离产生的问题成为了经济学界永恒的主题。现代企业对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问题深恶痛绝却又无计可施,面对股东利益被管理层不断膨胀的私人欲望吞噬却没有回天之术。百年公司发展历史已经说明,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抑制管理层的贪婪,无论怎么努力股东的利益都在被蚕食。(3)有限责任制度带有原罪。股份公司借以安身立命的有限责任制度是“允许人们以极小的风险进入贸易领域,却坐拥获利的无限可能”,这样就是在鼓励“一个堕落的完全不顾将来的投机体系”。大型股份公司后天的异化及先天的顽疾决定了它在成功地扮演了时势英雄的辉煌后必定走向没落的历史结局。第二,知识经济终结了工业化时代,大型股份公司失去了维系其继续辉煌的土壤。学者研究认为:“除了哲学、文化层面已发生剧烈的变革之外,现代企业终结的根本原因,乃是由于滋生现代企业的经济条件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早期的股份公司是欧洲殖民地国家商业活动特别是进出口贸易不断发展的结果,现代意义上的股份公司与18世纪工业革命紧密相连,以机器取代人力,以大规模工厂化生产取代个体手工生产,具有迅速筹集资本功能的股份公司不断发展壮大。但是,资本是第一生产要素的时代随着知识经济的出现退出了历史舞台。20世纪80年代,以资本密集型为主的生产方法让位于以知识密集型为主的生产方法,西方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货币资本已经不再成为稀缺资源,知识资本所有者正在取代货币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主权,资本雇佣劳动开始让位于劳动雇佣资本。20世纪90年代以来,针对现代企业制度与新技术发展的矛盾,以及企业与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矛盾,发达国家开始反思这个制度,并提出:“虽然今天为数不少的巨型现代公司,在未改变传统的官僚体制的情况下,仍然能够维持其庞大企业帝国的运转,但这并不能代表一种趋势。伴随后现代社会的不确定性,巨型现代公司的梦境实际上已然破碎。” (二)后现代企业的兴起及新型企业形态的出现 与巨型现代公司梦境破碎一脉相承的是后现代企业的出现。20世纪80年代,一些发达国家大型制造业企业不再包揽生产的所有阶段,而是把生产阶段分解到不同企业。因此,出现了把生产经营业务外包给其他企业的趋势。跨国公司把这种做法推广到其他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形成了以外包生产为优秀的全球生产价值链。这种全球生产价值链实际上替代了大型股份公司的生产方式,与此同时,数字化企业、虚拟企业、金融创新企业等纷纷出现,这些企业在产权模式、经营模式、组织结构等方面与传统的现代企业格格不入,于是,理论界提出了后现代企业的概念。20世纪末,西方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在《未来的里程碑——关于新的后现代世界的报告》一书中分析了后现代世界的转向,奠定了后现代企业研究的基础;另一位管理大师汤姆·彼得斯在《追求卓越的激情》、《解放型管理》等著作中,通过大量的案例阐述了后现代时期的企业在组织、领导模式等方面的特点,《洛杉矶时报》将其称为“后现代企业之父”;我国经济学家张曙光在1999年出版的《中国经济学和经济学家》一书也使用了后现代式企业概念,“其目的在于说明这样一种现象,即在管理者分享部分剩余的各种安排中,使其占有企业股份的一个相应的部分。这样一来,管理者也就具有了企业所有者和财产所有者的双重身份”,“目前,发达国家的企业和企业制度都在向这个方向发展,这也许与知识成为更重要的生产资源和社会资本有关。在那里,相对于比较丰裕的财富资本而言,创业知识和管理才能也许是更加稀缺和更加重要的东西”。现阶段,虽然后现代企业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何谓后现代企业,经济学界和管理学界并没有给出统一的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现代企业制度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经济发展,为此,西方国家在企业形态方面纷纷创新,一些与股份公司完全不同的新型企业形态应运而生。美国20世纪70年代产生了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LiabilityCompany,LLC)。除了公司外,合伙企业也有新的发展。美国早期有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1991年得克萨斯州制定了有限责任合伙法,到1999年美国各州均立法允许注册有限责任合伙(LimitedLiabilityPartnership,LLP)。有限责任合伙与传统的有限合伙不同,有限责任合伙的合伙人全部承担有限责任。2001年,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在《统一有限合伙法》中又新增了对有限责任有限合伙(LimitedLiabilityLimitedPartnership,LLLP)的规定。日本在2006年实施新《公司法》。新《公司法》将原有的两种公司,即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成一种公司,即股份有限公司,与此同时,导入了一种新的公司形态——合同公司。合同公司主要特点是投资人在内部关系上相当于合伙,但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具有法人资格。与美国和日本相比,德国企业组织形式的发展相对缓慢。但是,2008年10月23日,德国联邦国会通过了《对有限责任公司法进行现代化改革和反滥用的法律》,在维持现有标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增设了一种新的、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主(有限责任)公司,这种新的公司形式也突破了传统公司的观念。上述新型企业形态,打破了现代企业制度话语中企业形态应有的样态,脱离了传统法学教义所定义的现代企业形态,与以股份公司为代表的现代企业制度相去甚远,这些新型企业形态迎合了后工业经济、知识经济的需要,开创了后现代企业制度时代。① (三)我国企业法律制度的应有样态 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从此,我国开始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如今,西方国家的大型股份公司流弊重重,现代企业制度受到了来自于各个方面的质疑和批判,那么,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应该如何对待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日渐式微的现代企业制度?首先,企业制度的发展是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虽然现代企业制度的局限性已经暴露无遗,但仍然是当今世界的主导性生产组织方式,它在筹集资本、分散风险等方面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从经济发展的进程来讲,不可能也不应超越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发展阶段,即便在现代企业制度已经走向没落的西方国家,股份公司的数量也仍然相当可观。因此,发展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中国仍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后现代企业纷纷兴起的今天,“大企业还会继续保留的,但是,大企业再不会是领导时代潮流的存在了”。所以,在发展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也不应盲信和固守现代企业制度,应当既发展现代企业制度,又不断对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反思和批判,警惕大型股份公司在追逐利润和扩张中的败德行为,避免大型股份公司不良行为对经济环境的浸淫。其次,西方国家已经走过了现代企业制度,因此提出:“如果要展望一下21世纪的话,我们需要的是取代股份公司的新型的企业形态。它应该是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东西,最重要的是不会再以大企业为前提了,他们应该是取代大型股份公司的、规模较小的企业。”因此,我国应当更加积极更加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无论理论上是否将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中小企业纳入现代企业制度中,鼓励和发展中小企业才能适应当下知识经济或后工业社会的需要。最后,对于我国来讲,传统与成熟的企业形态,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及个人独资企业等已经有较完善的制度供给,立法相对完善,理论上也相对重视,但是,对于近二三十年西方国家出现的新型企业,如美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合伙、有限责任有限合伙、日本的合同公司等非典型企业形态却关注不足,更缺乏像西方国家那样突破旧范式的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缺乏与新经济相适应的新型企业形态的培育机制,在企业法理论上故步自封,稳重有余而灵活不足。因此,在我国,后现代企业的培养与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总之,“从动态的角度看,企业制度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必然会由传统向现展,然而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本身也还会继续发展,最终成为‘传统’的企业制度的。现达工业国的企业和企业制度很多已经不同于钱德勒描述的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现代企业’和‘现代企业制度’了”。缔造了现代企业制度并使之辉煌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与知识经济相契合的应该是一种有别于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企业制度,即后现代企业制度。 作者:王妍单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企业法律论文:核电运营企业法律论文 一、法律风险管理现状与不足 1.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基本健全通过《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和《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法制工作领导小组,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的法律事务室,以及内部专职法律顾问,外部律师事务所辅助支持的组织体系;持续提高法律顾问队伍素质;扎实落实法制工作硬指标等等一系列举措,核电运营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已基本健全。 2.全面法律风险防范建设尚待完善相对于复杂、特别的法律风险环境,核电运营企业尚未形成全面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并存在以下问题:法制工作信息化水平较弱,效率与管控的力度受到明显的制约,适时评估与阶段性改进的实施缺乏有效的平台载体与系统数据支持;法律风险管理与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生产经营管理尚未实现有效融合;法务专职人员多被牵制于日常具体的法律事务工作中。这些实际情况中存在的问题,让核电运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提升颇具挑战性。 二、改进措施的思考 1.积极探索企业法制工作的长效机制优化制度流程,将法律风险管理嵌入企业经营管理。结合规章制度,将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的行为落实到企业经营管理始末的关键环节;将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职责与相应的业务关联后,基于对法律风险的起源与控制点的明确而将其落实到企业的相关部门与相应岗位角色上,有效贯彻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全员参与的理念。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实施重要专项法律风险管理,扎实积蓄公司防范实力。以风险管理为思路,使法务、业务多部门携手合作,特别设置机构组织开展公司重点领域、热点议题的专项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通过对特定主题的调研收集、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分析和应对改等一系工作,踏实解决公司重点、热点工作法律风险。同时避免法务工作水平多依赖于企业法律顾问个体能力与素养高低的传统模式诟病。内外法务合力,推进法务队伍复合型、专业化发展。除采用精干专职队伍与外聘专业律所合力提供法律服务的这一惯例外,核电运营企业亦应结合企业内部专业领域的分布,有侧重地发展各领域的兼职法律顾问队伍,使内部法律顾问的核电业务素养与外部法律顾问的法律专业素养相结合,通过持续针对性、多样化的培训共同推进电站法务队伍向复合型与专业化方向发展。为各领域领导配备兼职法律顾问,有效服务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在加快法律顾问人员聘任的同时,同时也应为电站各领域主管领导配备兼职法律顾问,由其负责相应领域法律风险的收集、分析和报告,为责任领导提供与各领域工作相结合的更有针对性与操作性的法律风险防范建议,将法律风险的管理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效结合。形成经济合同范本,法律审核前置来践行事前防范。以企业历史典型合同文本为基础,通过系统的法律审核与修订,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经过法律审核的示范文本合法、完备、规范,可有效地减少、规避因合同条款不严密导致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有助于最大化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的实现。 2.管理提升思考构建法务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持续,且必须逐步进行基础积累的工作。完整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是一系列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与操作活动、管理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而前三项的相对完善最终必须通过信息化的手段进行成果的固化、积累、分析与共享。法务管理信息系统,有助于整个法务团队高效、高品质、统一标准地开展工作。实现法务工作高效系统运转的同时,将极大帮助法务人员从纷繁耗时的事务性、统计性工作中抽身而出,用节省的时间精进业务素养并审视业务短板,适时运用平台积累的数据核查、评估业务,相应合理规划并针对性开展纠错整改、管理提升工作。实施全面法律风险管理,提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与队伍的存在价值。运营核电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不应独立于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来开展,应该统观大局,以全面风险管理的视角,将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等一系工作与企业制度与流程的梳理、改进等管理性工作以及重要经济合同法律风险导向的优化等业务性工作结合起来,并持续优化下去。这样一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将不仅只是“说不”的“业务阻滞剂”,也将是降低企业法律风险、提升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开拓企业经营“业务的助推剂”。 作者:张婷单位: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法律论文:施工企业法律论文 一、创新机制的主要做法 (一)注重诉讼案件应诉工作1.严格执行诉讼案件上报制度。基层单位务必在发案后第一时间上报公司法律合规部统一处理,各单位不得擅自行事。2.严格执行诉讼案情分析制度。公司诉讼业务处理实现程序化,收案后专人负责程序处理;程序处理完毕后由总法律顾问或法律合规部部长指定专人承办案件;承办人接案后,第一时间了解案情,进行案情综合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上传或上会,在法律合规部群中或部室案件分析会上集体发表意见确定诉讼策略。3.严格执行诉讼案件跟踪制度。随卷一起流转的还有诉讼案件跟踪一览表,表中对案件基本情况要做出说明,并由承办人填写处理意见,然后报总法律顾问后,根据案情重大情况逐级上报至公司主管领导,此表在诉讼全部处理完毕后随卷封存。4.严格执行诉讼案件小结制度。案件终了后,由案件专办人员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小结,一并随卷封存,以便今后借鉴,经典案列可入选法律事务简报,能起到举一反三的效果。 (二)有序开展非诉讼业务1.坚持四项审核。即合同审核、授权委托书、规章制度、公司重大决策的审核。合同审核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合同签订前审查,第二部分是合同大检查,针对全公司外欠款合同深入项目,确保审核合同率,做到了对全公司合同全面掌控,并对高风险合同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2.坚持普法教育。在对施工中各类合同进行审核的同时,公司积极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施工一线去。近年来分期在公司机关对财务、物资设备、计划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利用到项目、分公司处理诉讼业务、法律援助的机会,召集片区人员进行法律普法教育。几十场的大型普法,若干场的法律培训,提高了全员的法律意识,实现了公司普法之初定的目标:“普法的目的不是让每个人都精通法律,而是让每个人都有法律意识。”公司于2011年初组建了法律事务交流群,当前群成员近200余人。公司邀请了长春铁路法院、成都铁路法院、集团公司法律合规部领导及地方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加入群中,为广大职工解决法律问题提出了权威的意见,也为法律事务部在具体承办案件纠纷中,提供法律援助意见和指导。该群的组建,提升了法律合规部在公司及职工中的影响,为进一步开展法律工作提供了群众基础。3.坚持法企共建。在公司内部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的同时,加强与当地法院互动关系。请法官从审判及第三方的角度对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及工作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近两年的工作中与多家法院建立了互动,为企业在公平的法制环境中发展垫定了基础。4.坚持重大项目法律援助。为直属项目部、分公司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书面的咨询意见书,规避了合同带给我们的风险,为下一步施工创造了良好的环境。5.坚持项目合同风险评估。针对重、难点项目,临近完工的项目进行合同、诉讼风险评估,阶段性对公司合同情况进行大检查工作。对重、难点项目,临近完工的项目与公司审计部配合进行风险评估,结合项目的经营情况,对照项目对下欠款的余额表,对评估中发现的合同、诉讼风险,指导项目部予以规避。项目合同风险评估工作,把四项审核中的合同审核向更深更广的方向推进。 (三)强化债务清收与优化公司制订了分片包干制度、定期跟踪制度、打调结合制度来进行债务清收清欠工作。分片包干制度,即根据已完工项目分布情况,按区域划分为山东片、武汉片、云南片、长春片等区域,每区域由专人负责清收清欠。定期跟踪制度,即制作《债权清收情况跟踪一览表》,以表格的方式体现重点项目清收的基本情况,既便于领导掌握清欠动态,也便于具体承办人不在位时,其他人员能跟进。打调结合制度,即法律手段与清欠手段结合的制度,针对欠款时间长,业主还款能力弱,政府融资瘫痪的项目欠款,敢于使用法律武器,在常规清欠基础上,以法律诉讼为手段为企业减轻债负。公司制订了逐级谈判、分期付款、债权转让、债务优化、末次付款终结风险等制度对公司已完项目的债务进行优化,做到在债务处理方面有礼有节,既合理控制了债务规模,也有效地控制了债务风险。 二、创新机制的效果 (一)公司上下两个意识得到了提高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契约意识、风险意识得到了加强。工程项目遇到有法律方面的问题,第一时间想到法律合规部。有的通过QQ群、电话联系。有的项目遇到疑似问题,项目经理亲自带领项目有关人员,携带资料到机关法律合规部确认是否有风险。应该说项目部在施工生产中都把法律管理问题提到了一个新高度,法律事务工作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也体现了其应有的作用。 (二)控源头、走下去的效果初步显现公司通过合同审查、风险评估、法律援助等方式加强了与基层、项目的联系。力争从源头上控制法律风险,而不只是事后处理项目发生的纠纷。公司各级在实际工作中都看到了构建法律合规与清欠工作结合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不断完善与健全此项机制,以更好地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徐国兵卢宏志单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律论文:国有企业法律论文 一、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应当遵循的原则: 1、战略导向原则。法律风险管控应当与企业总体战略目标相适应,要服务于企业的战略目标,并通过风险管理的辨识、评估、分析、转化等方法,降低企业的风险等级,从而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2、管控匹配原则。法律风险管控应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应与企业“板块化管理”为优秀的管控改革相适应,并融入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3、合法效益原则。法律风险管控方法应当规范、科学、系统,措施还应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操作过程中,我们还应充分考虑采用成本与效益最优化原则。 4、全员参与原则。法律风险源自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为加强风险防范,要求企业各部门、各个员工积极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并积极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 5、持续改进原则。法律风险管控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法律风险管控体系也应当不断地调整、完善、改进,从而确保风险管控机制的有效性。 二、当前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几年,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工作持续推进。有数据显示:至2014年初,中央企业全系统有2560户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集团和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专职率分别达到64%和50%,中央企业集团及重要子企业规章制度、重要决策、经济合同三项法律审核率分别达到96.7%、98.1%和98.6%。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工作起步较晚,在工作实践中,主要存在下列问题: 1、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在很多人的固定思维中,法务工作就是“打官司”,法律顾问、律师就是事后的“救火队员”。许多企业的管理人员法律风险意识薄弱,怠于执行制度、决策、合同须经法律顾问审核的基本要求,对于事件的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置不当,有时所造成的后果会非常严重。诸如:安达信、中航油(新加坡)事件给我们的启示。 2、法律风险管控融合度不高。由于法律风险管理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安全风险、财务风险、廉政风险等,作为一项新的风险管理,当前的法律风险管控要么进行事后救济,要么在具体业务管理流程中参与,却又很难找到一个好的切入点,也就是当前俗称的“法务业务两张皮”。 3、法律风险管控融方法单一。作为新兴的管理方式,法律风险管控的方式比较单一、薄弱。比如法律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对方法,甚至法律意见书的出具,从内容、结构上似乎没有一个完全统一的要求,容易形成工作上的随意性。 4、法律风险管控融资源配置不足。当前,尽管大多数国有企业总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并设置法务部,但在下属子企业的法务工作人员大部分为兼职人员,法务人员的资源配置远远不足,在企业法律事务、法律风险管控上无法很好地发挥作用。 三、加强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控的措施和方法 1、加强对国有企业优秀事务决策的参与。所谓优秀事务主要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例如重大投资、融资、重大合同签订等。在当前,国有企业的投资、融资、改制、并购重组、租赁等资本运作方式方法越来越多,存在的法律风险也越来越大。企业法务部门以及外聘法律顾问应积极参与其中,对于这些优秀业务规则把握、合同条款、风险把控上能够做出充分了解和评估,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真正形成“决策先问法”的良好习惯。 2、加强合同管理。合同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法律风险管控的优秀工作之一。有数据表明,合同管理存在典型的“二八定律”,即大约80%的经济纠纷都是由于合同中20%以内的风险因素没有控制好发生的。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作,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都与合同戚戚相关。合同管理要实行管理制度化,通过制度来规范流程、明确职责;合同文本要标准化,企业要编制示范文本或者格式文本,保证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严密性,从而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合同订立要专业化,合同重要条款设定、权利义务约定、违约责任界定都必须专业、清晰、完整。也是法律风险防范实质所在;合同履行要规范化,要规范管理,全面履行合同订立的目的和要求,积极进行合同闭环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化,要全面推行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合同管理的全程监控及信息化数据分析。 3、加强国有企业制度建设。通过参与各项制度修订,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和规范运作的流程架构,并积极监督制度执行情况。有了制度的保障,才能从根本上防范法律风险的产生。 4、加强国有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六五普法宣传,着力打造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出建立依法、诚信、合规经营的企业优秀价值,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物化于制,使依法治企成为经营活动的自觉行为,从而切实提升企业竞争的软实力。 5、加强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技术成为企业的决定性生产要素和主要生产资源,知识的创新和进步决定着企业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国有企业在当前复杂严峻的竞争环境下更应积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但要使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纳入法律管理之下,而且还要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方面的管理制度,从而保证企业的自身利益。 作者:江敏洁单位:浙江浙能台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律论文:建筑企业法律论文 1.建筑企业设制法务部门的重要性 1.1建筑企业经营活动的法律的范畴企业的任何经营活动都必须受限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之内,也就是说,对于建筑企业而言,所有经营活动都不可能离开法律的调整及规范。政府与建筑企业之间法律关系的调整依据《经济法》和《行政法》进行;而建筑企业与相关企业为平等主体,彼此之间的法律关系的调整主要根据《合同法》等适用民商类法律为准则;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主要包含有财务管理、劳动管理、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而这些职能部门的则须依据《会计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及调整。 1.2建筑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建筑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是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所需与有关各方的合作、合同等未依据法律规定履行从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又或者由于企业外部的相关法律环境发生了变化,而企业内部调节没有达到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而导致不良的法律后果对企业造成不必要损失的可能性,常见的建筑企业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大量的建筑企业发生法律纠纷。结合实例,从法律纠纷发生的原因上看:一为建筑企业在生产经营的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的法律纠纷,比如劳工合同的劳资纠纷、工程招标管理所引起的纠纷等;二为建工合同签订、合同履行所引起的法律纠纷,较为常见有工程结算纠纷、工程项款拖欠、工程交工期拖延等没有切实遵照法律法规履行。从这些法律纠纷的案例中不难看出,很多建筑企业对内设的法务部门的忽视,以至于法务部门在企业在生产经营的决策过程中没有发挥到为企业涉及法律审核的相关问题进行把关。因而,建筑企业要想更好地发展与壮大自己,尽可能避免法律纠纷是关键;而在避免法律纠纷的问题上,除了企业自身加强管理、依法生产经营外,企业内部还要培养自己的法务人员,企业一旦存在法律纠纷,内部法务人员跟专业律师相互配合,才能使公司的法务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 2.如何完善建筑企业法务管理机制及相关工作 2.1建筑企业法务职能的完善建筑企业内部设立的法务部门应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及完善制度,在处理企业的法务上的程序与权限,应给予法务部门明确落实。而完善职能过程主要由法务部门、业务部门及企业高层领导三方共同建立,以防范法律风险为主,建立机制与模式完善结合的完整制度。建筑企业的重视与制度的完善,才能使法务部门在企业的法务处理中发挥出应有的职能效应。 2.2推进企业法律顾问机制及对企业法务人员的培养企业应该要大力推进法律顾问机制,规范设置企业法律顾问事务机构,在企业重大投资、重大工程的决策过程中总法律顾问必须参与,是企业在重大法律问题上的避免损失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合同管理制度上,建筑企业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合同管理制度制定、重要合同签订、重要工程投标、合同争议处理、变更、中止履行、解除合约及账款催收、追讨等重要法律事务上,通过企业法律顾问的审核、指导,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更好的维护企业的利益。建筑企业在法务处理上,企业法律顾问是应对法务管理的方法之一。但法律顾问毕竟不能一一俱细,因此,企业有必要大力培养自己的法务人员,而能否提高法务人员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成为法务工作成败的重要因素。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建筑企业法务工作者,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更应懂得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在建筑行业的专业方面,也要注意企业管理与经济管理知识,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及相关环节应深入了解。才能达到企业知识与法律知识的融会贯通,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能力与工作效率。 2.3建筑企业法务工作者的具体工作及角色细节定位在建筑企业中,法务工作者从事着以保护公司利益为责任的工作,因而,法务人员实际上是实至名归的“守护神”。就具体内容来说,建筑企业法务工作人员对法务工作有着多样化的服务方法。例如:法务人员对建筑企业的重大决策可根据法律规范进行利益与法律风险的可行性论证;拟定、修改、审查建筑企业内的各类协议、合同与其他相关法务文件;对某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事件,以律文形式发表严正声明;法务人员应企业参加经济、行政及民事类诉讼与仲裁等,在最大范围保护企业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法务人员在企业的人力资源工作方面,可配合人力资源部门解决人事相关问题,起草与审查劳动合同等。而更重要的是,法务人员对于企业法律问题要懂得区分情况采取法律的处理措施,比如:在对于我方企业已经出现合同违约的情况下,法务人员应迅速与对方商讨解决办法,明确责任后拟定补充协议或理赔协议,以免造成企业更大的损失。关于口头合同,为防止后期纠纷造成证据不足而败诉,法务人员应及时拟以书面合同确定下来。而关于债权问题,对于部分已经存在诉讼过期等问题时,法务人员应积极与对方商议重签还款协议或尽快调解解决。尽己所能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企业信誉、经济损失,是法务人员的职责所在与职业素质。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见建筑企业法务工作已在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法务部门在建筑企业中已成为权益保障的关键。建筑企业对完善自我的法务工作已视这重中之重。 作者:刘松单位: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企业法律论文:煤炭集团企业法律论文 一、煤炭集团常见的法律问题 1.集团财务风险控制的法律问题煤炭集团由于是多元化经营,一般都在寻求资本市场,其集团财务管理便成为集团化管理的重要优秀内容之一。由于集团化发展需要的外部融资量大、途径多、手段也多,其在操作过程中也将面临诸多财务风险,这些风险中包含了法律层面的风险,如借贷无法偿还,可能被迫申请破产。另外,由于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不当,把偷税漏税行为当成合法避税的利器,而遭税收管理部门处罚或是集团领导承担重大的经济责任等。 2.集团经营活动常见的法律问题由于集团在经营过程中除了重大经济责任合同外,主要包括人力资源保障的劳动关系问题、员工薪酬管理问题、员工养老和退休的问题、日常管理中涉及法律的相关问题(包括环境污染、社区管理、企业社会责任、员工违法行为、企业产品不合法、企业产品伤害人员赔偿、员工工伤事故等)、设备处理的问题等,只要与正常生活经营有关的,涉及人员参、活动管理等问题都可能使集团要面对法律的问题。一般来说这些法律问题可大可小,但主要是处理方法是否得当,其应注意控制将事态缩小而不是扩大的问题。 3.矿难事故的法律问题由于煤炭企业所处的行业问题突出,矿井的地下作业本来就是高危险性,每一次矿难都存在法律问题,如集团管理责任的法律问题,员工赔偿的法律问题,以及相关家属及遗孤补偿法律问题等。还有的就是受企业安全法律检查的问题,以及配套的相关的法律关系的问题,这一些问题的处理决定了其法律后果的影响。 二、防范煤炭集团企业法律风险的建议 1.加强集团重大经济合同管理重大经济合同关系到煤炭集团的兴衰成败的问题,其是集团业务活动中最需要控制的法律风险的关键内容,只有合理、有效地防范其风险后,使得每一笔合同都按期履行而完成交易,不带来企业的任何法律问题,这才是关键。要加强集团重大经济合管理,要从签订合同时入手,为此,煤炭企业应根据行业特殊性制定集团各成员企业的合同样本,与人合作时需签订其合同。如采购合样本制定、销售合的制定,其要充分考虑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因不履行或在其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对于使用其他公司签订合同的,要考虑充分阅读其合同规定的内容,对存在重大异疑的要禁止签订或咨询法律司务部门后方签订,这类合同应先经过法务部门确认后方可签订,以减少相应的法律的风险。 2.加强煤炭集团财务风险控制由于财务风险带来较多的法律风险的问题,其具有综合性和毁灭性、灾难性的特点,因此,需要集团法务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共同防范和控制这些具有毁灭性和灾难性的法律风险。 3.注重集团日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的控制作为煤炭企业除了财务风险和重大经济合同风险外,还需要重视日常经营管理的各类法律风险,如员工中小工伤事件、劳动纠纷的法律问题、企业环境保护、企业工商行政管理、企业质量监督、企业海关、商业局等各类与经营有关的企业内外部的日常法律问题都需要做好防范。笔者认为煤炭集团应该编好一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要积极运用各类手段和政策进行控制,要告诉各业务部门或相关单位注意各部门的法律问题的防范。另外,对于各部门重点的法律问题需要报法务部门进行处理。 4.强化矿难事故的事前控制由于矿难是社会和企业最不情愿看到的事情,其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为了全面减少矿难事故的发生,要进行事前预测和防范矿难事故。必要时要购买先进的检测矿厂的工程质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足一排查,以防未来不测。另外,要重视员工的操作技术的培训和禁止违规操作,以防发生灾难等。矿难事故的法律问题只要通过矿厂事前控制,其法律问题也将因事故的减少而减少。为此,笔者认为法务部门应参与这些事前控制的工作中来,为基层员工提出一些合理的法律层面的建议,让他们提高法律意识等。 作者:赵东清单位:山西大同煤矿集团法律事务部 企业法律论文:建立健全的现代企业法律论文 一、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法律制度 对企业做强和创新发展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政企职责分开。国家作为出资者和股东享有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和资产受益的权利,而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企业也不再隶属于政府部门,以独立法人的身份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有利于巩固国有企业全民所有制的主导地位,使其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国有企业以公司的形式,易于实现资产的流动和重组,促使国有企业加强自身实力和信誉,以便广泛吸收各方资金,以小部分资金支配大部分资产,增强企业活力。 (三)有利于资产的保值增值。企业通过实行现代企业法律制度这种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保障和维护出资者利益,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四)有利于构建新型企业文化,加快企业发展。“企业文化是企业中居于最高层次的管理文化,它的实施过程是运用文化因素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和机制,实现企业的价值共识共享和资源优化配置。”因此,构建了符合现代企业发展目标与管理具有鲜明特征的企业文化就能增强企业应对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推动企业更快发展。 (五)有利于企业适应国际化新形势。国有企业依照公司这一国际通行的企业组织形式的规范运作,易于进入国际市场,并能顺畅地开展国际贸易、投资、融资活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形成资本流动的良性循环。 二、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内容 现代企业制度“应属于经济范畴,但事实上也由于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分别升华为不同的法律形态。”而现代企业法律制度是指当前遍及全球,并依法设立的以有限公司为主要形式的比较规范且制度合法的公司制度。在时间上,现代企业法律制度是指现阶段的依法设立的一种公司制,而不是指已经过时又被历史所淘汰的企业法律制度;在空间上,它是指世界范围内的众所周知的符合国际惯例的现代企业法律制度,诸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要形式的公司制度。现代企业法律制度包括五个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企业的依法设立制度。一是用法律来确立企业的设立标准;二是规定某些企业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家有关行政机关的审查批准。因为,在我国要设立企业首先就必须得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然后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才可成立。所以,企业设立的合法性显得尤其重要。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法人制度是企业法律制度中最基本的制度,因为衡量一个国家企业法律制度是否完善和发达,主要是看企业法人制度是否完善和发达。因此,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法律制度,首先应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制度,其关键是要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才能使企业成为拥有自己独立财产的法人实体,方能充实企业在经营组织市场行为能力上的基础,从而确保在市场活动中不仅有人负责,而且负得起责。有限责任制度。《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主要公司制度的运作规程作了具体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大相同点是责任形式均为赁任有限。实行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可以使国有企业尽快适应并进入市场,是提高资本运营效率的必要条件。由此可见,这对我国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法律制度起到了指导作用。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这是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它要求建立一个严格的责任体系,充分调动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约束其行为并保障其利益。企业破产制度。该制度是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只有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才能使市场经济走上法制化轨道,这也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至关重要的环节,更关系到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成与败。 三、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法律制度的建议 怎样才能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打破企业原有的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形式,建立起现代企业法律制度,这就要求我按部就班,逐步完成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和企业内控体系的革新。 (一)要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完整地拥有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此独立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促使企业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同时,主动适应市场化。 (二)要全面接受政府的管理和监督,使企业在经营方式和范围、工资奖金和股息分红等方面具有较大灵活性,不再依赖政府这个“救身圈”,而是勇敢地冲入市场经济大潮中拼搏奋进。 (三)要建立新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在科技水平日新月异的今天,高新技术产业利润大、但风险更大,再筹资贷款上很难叫银行慷慨解囊,而通过股份制企业的“共同投资共担风险”来化解风险就能为产业的发展解决资金问题。 (四)要建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等科学规范的企业内部组织领导制度。对企业重大资产重组活动方案进行监督,审查该方案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经济政策,会不会给国家和职工的利益造成损害。 (五)要建立全新的企业用工和分配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其他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按国家所有关政策规定,自主确定工资水平和内部分配方式。 (六)要建立严格规范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依《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法规为蓝本,制定严格的企业财会制度有利于将企业的经济活动纳入规范程序中,使财会实现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监督形式,确保企业的顺利发展。 (七)要建立一套系统而又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企业要通过建立和强化一整套规章制度来不断提高生产率和追求科技进步,而这些都需要尽快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工人阶级的素质才能发挥作用。因为只有他们掌握和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和方法才能促进企业生产力的提高。 (八)要创新企业文化,因为“构建新型的企业文化是我国在加入WTO背景下优秀竞争力所在,也是企业成功的法宝。”创新企业文化能促进企业发展,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理念,使企业在国内外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发展壮大并最终赢得市场。 (九)企业的基层党组织也应该按照党章和国家法规,紧紧围绕企改创新和生产经营开展党的活动,发挥政治优秀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四、结语 总之,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法律制度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不是简单地进行更名,也不是单纯地为了筹资,而是要依法建立一个功能完善的管理机构,从根本上合理、合法地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谈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创新时表示,将不失时机推出一批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改革举措,进一步激发市场和企业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使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我们的企业应以此为契机,加快自身改革,从而尽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法律制度。 作者:陈博单位: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法律论文:基于风险防范的供电企业法律论文 一、法律风险事前防范 严格执行决策管理制度,坚持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重点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党委会会议制度》、《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等管理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明议事规则,严肃决策程序;要求法律部门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建议,防范法律风险。通过对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大大提高了决策质量,对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障作用。建立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法制化管理框架。结合“三集五大”体系运行后新的机构和岗位变化,组织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梳理、甄别,对调整后各部门职责与规章制度进行逐一比对、完善,编制完成《招远市供电公司部门职责与相应规章制度文件对应表》和《招远市供电公司规章制度与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对应表》,制度体系对各项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职责范围、组织机构、工作流程、考核办法等都做了详尽具体的规定。建成了覆盖全面、职责清晰、合法规范、横向协同、纵向贯通、便于操作的制度体系,确保了管理各个流程100%对接。深入推进“依法治企”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员工法律事务协调和风险防范的能力,全面巩固和提升了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理念和法律意识。公司在落实全员普法学习的同时,每年至少组织两次集体学习活动,对企业员工实施法律法规宣讲教育,系统地讲授与企业发展相关的基础法律和法规,同时辅助以传授法律实践经验和讲解典型案例,使法律知识在企业整体范围内得到全面普及。紧紧围绕国家电网品牌建设和企业中心工作的开展,持续改进与创新宣传工作方式,以电视传播为媒介,以社会公益广告为载体,以动漫为表现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电力法律法规和优质服务举措,切实提高了电力客户的安全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意识,为企业的科学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法律风险事中控制 近年来,招远市供电公司通过严把合同管理的每道环节,有效防止和减少了管理漏洞的出现,极大地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使合同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按照市场规律,依法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合同管理实行“六统一”(统一归口、统一职责、统一流程、统一分类、统一文本、统一平台),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核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合同备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要求合同必须根据其内容涉及的业务范围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由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时应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签订的重大合同要向上级部门备案。为了规范与促进合同管理工作,防范风险,公司要求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审计、监察以及其他部门对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开展合同的信息化管理工作,采用了“经济法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作为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平台,除了《供用电合同》、《物资采购合同》,所有合同都要在“经济法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上流转。建立健全招投标活动法律保障机制。法律人员深度参与招标活动,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并在招标活动中发挥决策参谋、服务保障和风险防范的职能。 三、法律风险事后控制 近年招远市供电公司纠纷案件主要集中在电网建设、运行维护、营销服务、企业管理等几个方面。电网建设方面主要为征地补偿方面的纠纷;运行维护方面主要为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电力运行火灾事故和电网建设后期矛盾处理不善引发的纠纷;营销服务方面主要为电费拖欠、电费差错纠纷;企业管理方面主要是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对此,公司不断研究涉电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和方法,努力实现案件处理最优化、经济损失最小化,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有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企业的利益和声誉,降低了企业的法律风险。加强非诉讼纠纷的研究,制定合理的处置方案。个别人用不正当手段和舆论影响,给电力企业制造难题,这使企业依法合理解决纠纷的难度增加。为此,公司加强和拓宽了合法解决纠纷的力度和途径,降低了以“私了”方式解决纠纷的比例。加强维权工作,使维权从以前单一的电费回收方面拓展到电力设施外力破坏的维权索赔。2012年,某村民无视《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的规定,在电力设施保护区栽种树木向供电企业索要高额的清树障补偿款。公司在多次沟通未果的情况下,会同公证处送达了隐患通知书,后再次遭到该村民拒绝。为了保证线路安全,公司与市经信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镇政府等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并取得同意与支持后,对该违章栽种的树木实施了紧急避险措施,清除了线下树木,维护了电力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障了电网的安全运行。针对纠纷案件处理过程的具体问题,公司加强了对典型案例的总结分析。建立了预警机制,通过案件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并进行风险预警和提示,消除了风险隐患。2013年,招远市供电公司通过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创新普法宣传工作的理念,以及开展法律风险防范的探索与实践,有效减少和化解了经营风险,提高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减少了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了供用电秩序和企业的合法利益。 作者:杜志俭单位:国网山东招远市供电公司 企业法律论文:基于经济法视野下企业法律论文 1.经济法与中小企业保护的目标价值一致性 1.1中小企业保护的现实意义 在中国,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洪流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为:首先,中小企业庞大的数量以及涉猎面的广泛使得其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推动力量,它分布在国家的各个地区和领域,中小企业的发展如何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态势。其次,中小企业承载着我国很大一部分就业,对于中小企业的一些分析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分布在服务业、加工制造业以及个体零售方面的数量都较大,吸收了我国很大一部分的劳动力,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就业,尤其是对近年来产生的就业难问题起到了很大的缓解作用。再者,中下企业为经济结构的转型提供了助力,近年来,经济结构的转型成为了热门话题,促进我国的企业向现代化的、高科技的产业发展,是现阶段的目标,中小企业就在其中承担着先行者的任务,对于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最后,中小企业还是扩大出口的中坚力量,近年来,强调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进出口产业发展已成为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大型企业的发展已经基本定型,进出口行业的效益增长日间转移到表现凸起的中小企业身上。 1.2目标价值的一致性 对于中小企业的保护是出于促进市场经济形成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从而实现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而经济法的目标是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价值理念则是保护自由竞争,由此可以看出,这两者在目标价值上具有很明显的一致性,所以,从经济法的角度研究中小企业的保护可谓是完全可行而且顺理成章的。 2.西方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及其借鉴 2.1德国的法律保护措施 2.1.1着重法制环境的营造 德国在对中小企业的保护手法上,最常用的是立法手段,比如在1953年出台的《手工业秩序法》,主要是针对规模不大的手工行业的准入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而四年以后产生的《卡特尔法》则是对中小企业实施了比较实际的保护,因为其严格限制了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压制和收购,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有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1.2金融行业的支持 德国的银行体系与我国有一定的类似度,由被称为信用合作银行的金融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经济上的服务,比如:提供额度较小时间较长的贷款,因为这类银行在德国分布范围广,对中小企业来说最方便。正因为有这种周到的服务,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更容易实现,也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2.2日本的相关措施 2.2.1有完善的管理机构 日本目前有全世界公认的职能最为科学、完善的中小企业的管理机构,其管理网络基本遍布全国,在该网络中,政府占主导地位,成立了专门管理中小企业运营的部门,工作细化到地方,另外,还有社会团体的参与,为整个网络自上而下,自内而外传达各项政策、精神提供了便利,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导向作用。 2.2.2到位的法律政策 除了科学的组织机构外,与德国一样,日本对于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政策的制定也丝毫不含糊,尤其是在19世纪,出台了各种保护中小企业发展以及竞争的法律,有《防止中小企业破产共济法》、《中小团体组织法》等等,总量达到30多部,其思路是通过立法形式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及使其在与较大企业的竞争中不会因为实力的不对等而被兼并。 2.3美国的相关措施 2.3.1以法律手段维护中小企业的竞争环境 与德国、日本政府一样,美国也是首先考虑通过法律来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美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法律是1890年的《谢尔曼》法,它最先提出了发垄断的法律法规,无形中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保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谢尔曼法》慢慢的有些不能满足和规范企业的运行秩序,于是《克莱顿法》便应运而生,历史上,对于《克莱顿法》的评价说的最多的就是《克莱顿法》则是对《谢尔曼》法的一种补充,更大程度上为中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助力。 2.3.2以技术创新为发展突破口 美国敏感的意识到,科学技术是推动企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推动经济发展的最重要一点就是加强发展科技,科技革命开始后,美国政府便把改革的重心放在了中小企业身上,使得他们进行先进的技术探索和创新,此举也获得了很大的成功,目前美国以技术著称的几家大企业就是当初扶持的这批中小企业发展起来的,并且就现有统计来看,目前,美国的技术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十分有活力,为美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相当大的帮助。 2.4美国、日本、德国的措施比较 通过以上对美国、德国以及日本三国的对中小企业的政策研究发现,三个发达国家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都十分重视,但是根据本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不同,具体的政策也不一样,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三个国家在企业竞争的公正、平等的客观环境,保护自由竞争,保护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特别为企业融资渠道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的建设等等方面都是一样的,而且这三个国家在经济发展上都处于世界前列,作为发达国家,都深刻认识到中小企业只有在技术上不断创新,才能在经济发展瞬息万变的今天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所以,在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上也给予了很多的扶持,有政策上的,也有技术上的,还有经济上的等等,比如:对企业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提供技术上的支持,政府帮助企业与专家学者间搭建交流平台,或者是设立各种扶持中小企业创新的基金,使得企业在创新过程中可以享受到资金的扶持。综上,我们可以发现,这三个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成功,甚至在国际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都让我国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上有着相当大的借鉴意义。 2.5西方国家中小企业保护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借鉴 2.5.1从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着手 就我国经济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中小企业的占比依旧很大,并且发展潜力也很大,西方国家在保护中小企业上大多以立法为基础,作为一个法治国家,但是相比我国目前的现状,法律制度的制定上依旧十分不足,所以,我国应该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以法律手段保证市场环境的公平、公正,从而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制定的同时还要注重随着实践的发展,要不断建立健全法制体系,营造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制环境,确保中小企业的合法权利。 2.5.2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一直受到融资难问题的制约,所以,对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也是保护中小企业发展当中的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从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我们可以从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这点出发,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包括提供贷款、提供政策咨询,同时还要注重担保以及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完善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2.5.3抓紧政策落实与科学配备管理机构 在立法等政策制定出台以后,就要真正贯彻落实下去,在我国,政策的落实主要依靠地方政府,能不能将保护中小企业的政策落实到实处,地方政府的作用尤其重要,因为大部分的中小企业都分布在城镇,所以地方政府一方面要抓紧政策的落实,还需要密切关心中小企业的成长,并将其如实地反映给制定政策的中央机构,这样才能有效的制定出符合实际而实用的政策、规章。另外,我国对于中小企业一般运用的是比较分散的各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管理的管理方式,这种方式有一定的弊端,由于管理职能的分散,会使得部门与地方的不协调,影响管理效果,所以,科学配备管理机构,行使管理职能也是十分必要的。 2.5.4帮助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从美国的经验我们可以看到,要造就成功的企业,运用科学技术进行探索创新是必由之路,在科技力量上,光靠企业自身是有限的,所以政府的作用不可忽视,政府必须在科技创新上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如制定各项科技发展规划,在中小企业较多的地区建立各种科技园区,或者各种科技基地,为企业间进行交流提供平台,甚至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方面的咨询服务,带领企业走上科技发展之路。在科技创新方面,人才的作用不可忽视,政府还应该在为企业吸引人才上下功夫,技术产生于优秀的人才,政府可以通过提供一些高科技人才优惠政策等方式帮助企业吸引并留住他们。 2.5.5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 所谓的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是指为中小企业提供例如:政策扶持、经营技术指导、融资服务、投资顾问、创新技术研发等等一体化服务的组织与机构,在我国,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一是政府,在体系中占主要地位,近年来,国家要求政府转变职能,要向服务型的政府转变,这一概念体现在面向中小企业上就如提供技术信息、融资与担保、企业间的交流服务等方面,这是政府在服务方面可以做到的;二是中介,中介可以由政府支持,辅助政府在提供服务方面做到更完善,更全面,一些必须市场化的政府无法干预的就可以由中介机构完成。在这几者的联合作用下,必定会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更加蓬勃、健康。 3.经济法基础下的中小企业保护制度分析 3.1市场竞争中法律制度的完善 在市场竞争中,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处于弱势地位,未免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大企业独大的不良发展态势,保护小企业是势在必行的,所以我们通过法律手段来确保竞争的合理性,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自由竞争是市场的本质属性,但是自由也是建立在一定基础上的,是相对的,法律的存在对市场竞争起到了规范作用,为其提供了一个正确的导向。中小企业的存在是作为市场的一个部分,他们与大企业一起保证了市场的运转,市场只有存在多种类型的竞争主体的时候,才能实现自由竞争,而出台各种法律就是为了保证市场的这一特点,保证自由竞争。在我国,比较有代表意义的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出台,它诞生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起始阶段,主要是对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定和控制,直接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保护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自2008年实施的《反垄断法》在保护中小企业上可谓是效果最显著的法律,顾名思义,反垄断法直接禁止了大企业利用自身的优势进行的垄断行为,保护了自由竞争,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项:(1)严禁大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在市场竞争中针对价格方面进行的支配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2)为了达到市场支配者的地位采取的不当合并行为。(3)利用行政手段进行的干预市场竞争的行为。(4)限制竞争的横向限制行为。 3.2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制度的完善 3.2.1金融方面 中小企业的发展少不了财力的支持,所以怎样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方面的制度支持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作用明显,只有有了畅通的融资渠道作为支撑,企业的发展才有动力⑩。中小企业的融资可以是直接融资也可进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企业面向市场发行股票、债券等,而间接融资是指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资本筹集,这种方式的资本是由如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通过存款等方式为企业筹集资本再通过贷款等的方式转移给企业的。怎样从制度层面上为中小企业的金融融资渠道提供支持呢,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两点:一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门的金融服务提供机构,目前,我国在金融体制的改革上要多注重中小企业一块,为他们提供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或者是开辟新的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部门,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强中小企业贷款的便利性。二是加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这个体系的建设目前要多依赖政府的支持,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或者是为中小企业的贷款设立专项用作承担担保的基金,然后由政府的某个职能部门负责运作,这样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真正意义上的帮助,也使得银行与企业间的关系有了一定程度的保险。 3.2.2税收方面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运用政治手段向各种群体或个体收取收入的一种方式,也是为了财物的二次分配,其有着强制性的特点,也有一定的固定标准。正因为税收的这些属性,使得税收成为很好的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以及配置的一种手段,并且可以促进社会需求和供给的平衡。在税收上,如果能善用其调节经济收入和支出的作用也能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目前,对于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制度上,税收上可以制定优惠政策,这种方式对中小企业来说是最直接的,因为在企业,税收是不小的一块支出,如果这方面国家可以进行扶持,那么会实实在在的为中小企业减负,也是中小企业比较乐于接受的方式,这种方式直接增加了企业的资金积累,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从长远考虑,这种方式能取得双赢的效果,经过资本积累的中小企业会迎来更加长足的发展,发展的越好,税收自然也就越多。参考其他国家在税收上的政策,我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征税比率的下调,可以通过下调中小企业税率10个百分点左右来进行税收优惠,包括增值税、营业税等等。(2)直接减免税收,对于一些特别的中小型企业进行减免,根据经济形势,可以对比如进出口类型的企业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免。(3)调高税收的征收线,对于征收的标准线进行提高,对于一些营业额等不及标准的企业可以减轻很大程度的负担。目前,我国对于税收减免政策上都没有形成法律形式,为了将这些政策更好的落实与发展,加强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明确的立法是最好、最直接的方式。当然,这也需要更加系统的对于政策进行细致化的研究。 4.结语 从我国一些对于经济发展、企业发展的研究看来,中小企业的作用都不容忽视,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要加大扶持力度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怎样扶持,目前的研究也比较浅显,且偏理论化,企业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是分不开的,所以,本文选取的经济法的角度一是比较符合发展的趋势,二是与实际联系的比较紧密。经济法的价值目标是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其方式是保证市场竞争环境的自由、公平、公正,与本文保护中小企业的目的十分一致,虽然本文从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制定实际的法律制度来讨论了一些保护中小企业的手段,但是研究的内容依旧有限,比如法律制度的讨论仍然不全面,需要以后更进一步的进行研究,以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 作者:马小龙王兴攀单位:桂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企业法律论文:采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浅议 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指企业为规避负面法律后果建立的法律风险评估识别、控制、监控与化解体系。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中明确提出:通过2012年至2014年的三年努力,着力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完整链条全面形成,因企业自身违法违规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因此,对采油企业来说,抓好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仅是我们的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我们面临的政治责任。 一、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对采油企业的意义 采油企业作为油气生产单位,用工量大、生产场所范围广、地方关系复杂,法律风险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到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关系到管理过程中所有的人和环节。紧紧围绕采油企业中心工作,构建适合采油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对正确认识法律风险,做好法律风险防控,保障采油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社会发展对企业的现实要求。首先,中国经济处于转型阶段,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经济结构和关系错综复杂,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加剧;其次,中国仍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企业的外部法律环境仍在日臻完善,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限,可供企业借鉴的经验也不多,也使得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加大;再者,相比国资委法制工作要求,采油企业法律管理的基础比较薄弱,在法治理念、管理体系和方法上还有不小差距,使得在参与市场活动时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加复杂。因此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对采油企业的发展,具有不可置疑的积极作用。 2.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采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长远需要。现代的企业管理要求把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到企业战略发展的高度。中石化集团公司提出要建设世界一流能源化工公司的长远目标,作为子公司的采油企业必须要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客观评估国内国际法律风险环境,制定一套科学的法律风险战略管理措施,才能提高国际竞争力。所以,采油企业要把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作为一项基本的企管措施,逐步建设完善战略性、常规性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 3.构建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提高采油企业的法律风险防御能力的必然要求。风险防控要防范于未然。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会产生负面法律后果。法律风险是以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具有可控性。但如果对法律风险估计不足或处理不当,未能有效进行法律风险防控,都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必须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依法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 二、采油企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形式 根据油田的整体法律环境,结合采油企业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流程,采油企业主要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风险。 1.市场交易风险。指采油企业在与其它单位进行经济往来行为过程中发生的风险,主要是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存在的法律风险。包括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有受到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合同相对人主体不适格、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或越权签约的现象;在采油企业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承揽合同等合同中,由于外委计划滞后或生产应急项目等原因,有时会发生事后补签合同的现象;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不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质量瑕疵、部分给付等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情形;在发生合同争议时,不是依法解决而是采取私了的办法处理等。这些做法使合同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也无法实现合同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功能,很容易使我方陷入不利的局面,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行政管制风险。指政府对企业进行规范和限制方面存在的风险。采油企业属于中央企业范畴,长期以来由于地方政府不是中央企业的责任主体和利益主体,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冲突给采油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难以避免,特别是“地方保护主义”在土地、价格、税务、公检法等方面给企业运行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大。它主要以行政部门对采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检查的形式出现,各种检查使采油企业存在被处罚的可能性。 3.环境保护风险。采油企业勘探开发不可避免地要对采油企业区域内的草原、水域、林地、河道等生态要素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和影响,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如不及时恢复地貌和植被,会遭到更多的行政处罚和索赔,企业形象也会受到较大影响。 4.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各个环节中,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风险产生于 劳动者与单位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关系的解除以及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兼职等方面发生的纠纷。随着《劳动合同法》实施的不断深入,各种规范制度会日益增多,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在逐渐加强,任何违反法律或不规范的行为都有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引发劳动纠纷。尤其在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处分、临时性用工管理、离岗干部管理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法律风险。 5.财务风险。指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在货币资金管理、资金收、拨款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行为不当造成损失。主要包括:未经审批私自开设银行账户;对外付款未按规定权限审批,导致资产损失;网银卡和密码未分开保管,导致资金被非法挪用;应收账款业务不规范,责任不落实,造成损失等。 6.侵权风险。指采油企业作为一方主体,与地方企业和个人因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某些原因造成纠纷的可能性。在对外协作或交流中,由于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必要的制度约束,使我方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在计算机软件应用方面,使用盗版软件的情况比较普遍,潜在遭受诉讼索赔的风险。 7.证照和印章管理风险。证照管理风险指需要取得国家、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特定资格证照的单位与个人,未按法定程序取得证照、取得证照后未按要求进行年检或未按规定合法使用证照带来的法律风险。印章管理风险是指单位或部门不注重印章管理,个别人员私自使用印章,恶意签约、担保、出证等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 8.税收风险。税收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涉税行为不当而造成的法律风险,包括避税、漏税、偷税等法律风险。 9.诉讼风险。诉讼的结果将对企业的利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诉讼涉及到调查取证、参加庭审、协调关系等复杂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处理不妥,对案件的结果都将产生影响。 10.其它风险。指包括突发性的事件或自然灾害在内的其它原因造成的风险。 三、做好采油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有效途径 法律在市场经济中起着引导、规范和保障的作用,“依法治企”是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根本手段。作为一个采油企业,要立足于改革稳定和生产经营,强化法律风险意识,健全法律工作机构,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过程控制管理,才能有效构筑法律风险防控屏障。 1.强化内控的宣传与培训,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全面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是中石化集团公司“精细管理、极限管理”的要求,是实现“人治”到“法治”的制度保障,能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障资产安全和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满足国内外资本市场监管要求。油田企业点多面广,相对分散,是没有围墙的工厂,长期以来油田企业大干快上,资金流量大,人员补充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干部职工风险意识和危机意识相对薄弱。所以,要强化内控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风险意识。日常工作中,对领导层、执行层和普通职工进行三级内控培训,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措施,为内控制度的执行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增强内控理念,提高内控制度认识,奠定有效执行内控、防范经营风险的基础。 2.建立健全法律工作机构,完善法律事务规章制度。采油企业要全面推进依法治企,认真落实内控制度,规范企业管理,就应该加大企业内部法律事务工作的协调力度,规范经营秩序,正确处理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科室及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的法律事务协调委员会,并明确机构的职责;照章办事是管理到位的保证,健全规范的制度是实施有效管理的基础,要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防控规章制度,包括重大合同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咨询制度、重大决策法律意见书制度、重大法律事项联合审议制度、企业涉外文字材料审查把关制度、法律事项督办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等。依靠规章制度严格规范经济业务行为和干部职工行为,将有效地规避各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深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基层法律工作框架体系。按照国家法律顾问制度实施要求,成立法律事务部门,作为独立的职能部门运作,明确法律事务部门的责任,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岗,配备专职的法律事务人员,建立由企业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法律顾问、基层法律联络员组成的工作框架体系。采油企业还可采用聘请专职律师和培养企业法律事务人员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落实法律法律顾问制度,一方面利用律师丰富的法律知识为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提供较为完善的法律咨询服务,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加快企业员工中法律事务人员的培养和取证工作,发挥内部法律工作者对企业熟悉、了解较为充分的优势,制定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保证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4.突出强化法律风险防控,构建法律风险防控保障体系。法律事务部门应把法律风险防范、控制的着力点落脚到法律事务工作上,努力把法律风险防范和法律审核把关工作渗透到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去。一是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构。单位成立法律风险防范 办公室,协调处理法律风险的防范,指导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开展法律风险防控,纠正基层单位违规的行为。二是规范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程序。基层在生产经营中预测到或发现可能发生法律纠纷,必须立即向法律风险防范办公室汇报,由防范办公室安排相关部门配合解决的法律纠纷防范事务,避免损失扩大。三是开展法律风险防范责任追究。对日常工作中容易发生的风险等进行分类,明确责任管理单位,实施督查和责任追究。 5.加强合同的过程管理,事前防控各种法律风险。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合同风险防范首要目标在于有效防范合同纠纷,以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严把资质审查关,严控市场准入,夯实防控基础;严把法律论证关,法律合同工作人员,对项目随时提供法律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严把合同签约关,增加QHSE合同条款,保证所签合同合法有效;严把监督履约关,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对合同项目的检验、验收,提出相关合同结算意见;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合同档案,对归档资料建立统一台账,合同管理既要走足程序,也要留下痕迹。 6.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强人力资源领域风险防控。一是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开发和评价体系,加强日常管理,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评判某个员工从事管理工作会给企业带来还是减少法律风险,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劳动合同的履约管理,认真落实劳动合同的签订、期满考核通知、考核续签、变更、终止、解除等工作,把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当成企业规范员工管理的一项措施和手段,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避用工风险和劳动争议。 7.坚持依法治企,优化诉讼纠纷案件管理机制。妥善处理纠纷案件是防控企业法律风险的最后防线。采油企业开放性的生产经营特点,决定了油地关系的复杂性和行政争议的多发性。法律事务部门要前移工作重心,早谋划、早研究、早介入。一是要综合运用公证保全证据法等手段,提高诉讼纠纷处理能力和办案质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做好案件信息反馈,认真分析总结案件产生的原因,剖析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法律意见书,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企业法律论文:我国民营企业法律保障探究 民营 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发挥着越来越重大的作用,在江浙的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民营经济甚至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我国法律适应经济发展的大潮,及时反映社会经济发生的深刻变化,对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日益看重,甚至我国的宪法也在着重强调了公有财产的神圣性的前提下,强调了对私有财产的法律保障。我国许多民营企业通过创新,取得了长足发展,如海尔、华为、万向,已成为国际市场的领军企业;但就总体而言,大多数民营企业的创新力度不够,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和打造企业知名品牌仍是企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 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弱有多方面原因,我国法律保障体系的不健全,是阻碍民营企业创新的一个更为重要的因素。例如:一方面我们的一些法律仍然存在片面的保护国有财产的倾向,忽视民营企业的应有的平等权益。另一方面,由于我们对国有企业的不平等的照顾,要求国有企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有时反而使民营企业在事实上的法律权益高于一般的国有企业。尽管具体的法律条文的列举具有非常强大的说服力,但本文更想从法律保护的原则或者理念的抽象的角度来审视这一问题,因为,具体的法律条文无非是法律原则或者理念的细化,我们目前对民营企业法律保护的最大困境,或者说混乱的根源就在于立法的理念或者原则没有理清,解决了立法的理念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就解决了对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问题。 一、现有民营企业创新法律保障体系的不足 我国对民营企业的创新成果,即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保护制度,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法,并散见于刑法、民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章节。知识产权法(着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的统称)从整体上明确了专利、商标的申请和维护程序,以及侵犯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刑事、行政、民事责任。而其他部门法则各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民企创新的保障规则。如刑法设专章对假冒注册商标等七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的定罪和刑罚做出规定;民法(本文主要指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于侵犯企业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的认定方法和承担方式加以原则性规范;公司法和劳动法本着杜绝职工侵犯企业创新成果情况的发生,纲要性规定了职工保密和同业禁止的义务;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对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界定,并规定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由上可见,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法律保障体系,以惩治各种侵犯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行为,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民企创新成果的保护不尽如人意,相关制度设计及司法实务中的问题不容忽视: 1、保护力度不够。首先,对于侵权行为的处罚,无论是刑事、行政或民事制裁,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都不严厉,不足以惩戒仿冒行为,以最严厉的处罚即刑罚规定标准看,最高刑仅为七年,和侵犯知识产权所获得违法收益相比,犯罪成本相对较低;其次,在处罚实践中以罚(行政罚款)代罚(刑事处罚)较普遍,侵权者只要缴纳较少的罚金(和侵权所获收益相比)就可以躲过刑罚;再次,侵权的民事赔偿机制并没有实质性地建立起来,知识产权和品牌遭受侵犯的民营企业即便提起民事诉讼,也无法获得足额的资金赔偿;最后,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如遭受侵犯,通常需要自行搜集证据应诉,成本和败诉风险都很高,也弱化了创新成果法律保障的效果。 2、各法律、法规之间的配套衔接不够。目前,虽有刑法、知识产权法、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和品牌的刑事、行政、民事责任,但对于刑事制裁、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的适用标准,法律并没有清晰的划分和认定依据,以致当事人对应运用哪一部法律、采用何种方式进行权利救济深感困惑;另外,各部门法分别赋予专利、商标、工商、 公安等行政机关监管权,多头管理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各机关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屡有发生,该现象在民营企业作为受害方时尤其明显,以致很多民营企业转而倾向采取其他不正当或消极的方式解决问题。 3、现行法律仍存在许多约束空白。比方说对于民营企业的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业务而损害原企业利益的行为,刑法并不认定为犯罪,这使得民企高管人员利用原企业销售渠道、技术优势以谋求私利有恃无恐。再如,劳动法中关于职工违反同业禁止和保密协议义务的规定较模糊,缺乏强制效力,也不具备应诉指引价值,法律的预警功能形同虚设。现在,有很多民营企业负责人表示,不敢聘用和培养外来员工担任高管人员,因为一旦这些员工掌握了企业的优秀技术和销售渠道,他们就会另设炉灶。显然,没有健全的劳资协调约束机制,民营企业只能采用家族式管理的模式,这将严重影响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利于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 二、完善我国民营法律保障体系的建议 就笔者之归纳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就当前之情势,应当树立以下两个理念: (一)平等主义的理念。事实上,我国的企业立法非常复杂,几乎可以认为,有多少种企业,就有多少种企业立法,并且我们对企业的分类标准不一,有的是按企业所有制的性质进行的分类,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企业、外资企业;有的则是按照企业的组织形式进行的分类,如:公司企业、非公司企业;有的甚至是按照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类型的分类,如:外贸企业、金融企业、航空运输企业、“三来一补”企业等等。分类标准的不一,反映在对企业的立法上,也是纷繁复杂,令人眼花缭乱。加入世贸之后,专家学者几次呼吁要彻底改变按照企业的所有制性质进行立法的旧模式,而应当按照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区分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立法,这种改革不仅具有理论上的意义,同时在实践当中,也可以有效的避免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受到的不公平的待遇。 所谓的民营企业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范畴,而是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在中国独特的经济转型时期提出的一个概念,如果从法律上仔细分析,民营企业应当称之为民有企业更加准确,或者称之为私有企业更能够说明其本来面目,由于我们刻意的去淡化企业的所有制性质,所以将私有企业带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而称之为民营企业。可见民营企业的称谓更多的是从所有制的性质上进行的企业类型的划分。我们市场经济的理念就是要求市场主体的平等,就是要变身份的社会为一个契约的社会,因而以往的以企业的不同身份进行立法的模式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阻碍,我们主张的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应当是立法上对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不做区分的平等保护,而不是个别化的不平等保护。 (二)差别化保护的理念。既然我们强调民营企业与其他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平等保护的理念,那末,我们如何看待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些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立法呢?日本的经济发展如此迅速,与其推行的一系列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立法是分不开的,在我国,也有一些官员和学者意识到这一举措的重大意义,各地方政府更是相继推出了一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那么,如何评价这些措施呢?“法律在不丧失其基本价值的同时,还能与时代一起前进。”我们在密切关注由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进程中,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与其相反的运动,那就是由契约到身份的运动的似乎从来没有停止过,我们的法律从来没有忽视对劳动者的关心,对消费者的特殊照顾,发达国家的企业立法似乎也从来没有否认过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应当给予不同的保护。因此,我们说由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历程是社会的巨大进步,它打破了封建的身份社会的法则,催生了资本主义;而在此之后的由契约到身份的运动同样不容忽视,它推翻了现实生活中人人具有同等的能力的假说,赋予了社会弱者更多的法律关怀,其巨大的进步意义已经不容置疑。我们提倡的民营企业应予特别保护的理念实质上就是建立在民营企业相对于其他类型的企业比较脆弱这一现实基础之上的,我们的国有企业身披“国字号”的外衣,外资企业有优惠政策的支持,而弱小的民营资本根本无法与前二者在市场上进行公平的竞争。因此,笔者在此也提倡对民营企业给予法律上的关注,但这种关注或者保护应当是建立在使民营企业不受岐视,能够达到与国有、外资企业同等对待的理念之上,如果偏离了这个理念提倡所谓的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只会人为的制造市场主体的不平等,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百害而无一利。 由身份到契约的运动与由契约到身份的运动是两个并行不悖的历史潮流,前者打破身份之差别,对市场经济的催生贡献甚巨;后者破除了市场主体实质公平的抽象假设,意识到平等背后的实质不平等,主张对市场弱者给予适当的同情和保护,对于建立实质的社会公平和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意义重大。对民营企业的保护,我们一方面应当坚持市场主体平等这一要义,另一方面必须清醒的意识到在我国转型时期,市场主体的绝对平等还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假设,尤其法律上的、意识形态上的压力依然象不散的阴云笼罩在民营企业的头上,因而我们主张对民营企业给予适度差别的法律保护也是对我国现实状况反思基础之上的反应。 三、警惕三个不良倾向 在我们主张对民营企业进行平等和差别相结合的法律保护的理念的同时,也应当看到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三种不良倾向: (一) 以政策取代立法的倾向。有些地方政府出于地方 局部利益的考虑,千方百计通过各种途径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有的甚至提出给予民营企业税收优惠、贷款优惠,创办企业手续从简、验资从宽等措施。这些举措其动机无可厚非,但我们也应当清醒的认识到税收优惠与否只能由国务院决定;地方政府给予所谓的贷款优惠可能存在干预银行贷款自主权的嫌疑;创办企业手续从简、验资从宽可能会与《公司法》的规定相背离。我们在给予民营企业法律保护的时候应当注意这种不良倾向。 (二) 对民营企业不法行为普遍淡化的倾向。我们在倡导对民营企业进行保护的同时,也应当警惕保护民营企业并非对民营企业的一些违法行为置之不理。时下,我们一些地方领导为了表示其保护民营企业的决心,对一些民营企业违反劳动法、产品质量法、税法、海关法的不法行为网开一面,表面上看是保护民营企业,实则危害社会公平,违背市场规则,长远看对民营企业的发展也百害无一利。 (三) 要求民营企业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的倾向。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近年来在西方发达国家兴起的一种新型的法学及社会学的理论。6但实际上在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一直没有被忽视过,甚至“企业办社会”还成为国有企业的一大弊病被学者所批判。与我国企业承担过多的社会责任不同,在西方,企业的赢利性是其本质属性,企业对社会的责任从来不受重视,及到资本主义的一些弊端被充分暴露之 后,人们才意识到企业不应当仅仅成为私人赚钱的工具,还应当负担一定的社会道义上或法律上的责任。我国的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不同,在发展之初就没有负担太多的社会包袱,但时至今日,对民营企业课以社会责任的实例屡屡见诸报端,有的是出于民营企业本意,无可厚非,但相当部分则是民营企业基于某种压力使然。国有企业办社会的前车之鉴不远,民营企业又有重蹈覆辙之趋势,确实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 四、结 语 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在时下已经成为一个时髦的话题,各地、各部门推出的招术异彩纷呈,其中当然不乏一些真知灼见,但也出现了一些未经理论上的认真分析和整理,对社会、国家百害无一利的举措,这一切都确实到了应当反省的时候了。而法律理念上的反思和整理是指引我们继续前进的明灯,正是基于这一点,本文才从法理念的角度做了一个粗浅的分析,不当之处,还望各位专家批评指正。 企业法律论文: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利益浅议 引言:企业法律风险是指法律法规因素所导致由企业承担的潜在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风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多,企业要想实现稳定持续经营、获取利益最大化,就必须重视法律风险防范。 1.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 1.1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 (1)风险根源的确定性 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归根结底都是因为企业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行事:在主动型法律风险,原因为企业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包括对国家的义务、对社会的义务、对直接关系人的义务等等;在被动型法律风险,则是因为企业没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行使其权利,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包括对政府的权利、对交易相对人的权利,对受其管理者的权利等等。 (2)风险范围的广泛性 法律调整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每个社会主体从孕育到消亡过程中的每一个行为都受到法律规范的调整,因而,企业法律风险可能发生于企业的各个阶段上:设立筹备阶段、设立中、运营中、终止清算阶段;也可能发生于企业的各个行为中:生产、经营、管理、投资等 (3)损害结果表现形式的特定性 企业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害结果其表现形式是特定的。在主动型法律风险中,其损害结果表现为:刑事责任,例如企业因违反刑法而受到刑事制裁;行政责任,例如企业因违反劳动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民事责任,例如企业因侵犯他人权利而承担赔偿责任。在被动型法律风险中,则主要表现为合法权益的丧失,例如撤销权的丧失、经济利益减少等等。 (4)风险的可预见性 我国属于成文法国家,何种行为是法律允许的,何种行为是法律禁止的,何种行为是法律鼓励的,都有明文规定,企业的行为将产生何种后果在行为之时就是可以预见到的;企业在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时可以采取何种救济途径也是有法律指引的,故而所有的企业法律风险都是可预见的。 (5)风险的终极性 企业除了面临法律风险,还存在诸如自然风险、社会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等等其他种类的风险,风险一旦通过诱因被促发,则必定会对企业的权利义务重新洗牌,而权利义务是法律的调整对象,故而这些风险最终都将转化为法律风险。 在这之中,风险范围的广泛性、损害结果表现形式的特定性、终极性,决定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必要性;风险根源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决定了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的可能性。 2.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性 2.1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机制是增强企业依法经营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从某种程度上讲,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逐步完善,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须依法经营和管理,依法开展各种经济活动,这是对企业的基本要求。如果企业没有专门的法律人才,就有可能会因自己不懂法,而承担法律责任或蒙受经济损失。例如盲目担保、合同诈骗、债务拖欠等等。 2.2日益严重的市场竞争环境决定了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控机制的紧迫性。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大背景下,国内外市场逐步走向融合,市场的法制环境更加多样复杂,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市场环境的变化给企业带来更多投资机会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法律风险。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是我国企业适应市场环境变化、争取市场优势的一项基本工程。 2.3有效防范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我国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有力保障。企业在改革和发展中的各种行为,例如改制、并购重组、对外投资、契约合同和产销行为等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这些法律风险的发生,有些会使企业遭受重大的经济损失,有的会使企业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因此,构建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是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有力保障。 2.4构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增强我国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途径。面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走出去”是我国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而“走出去”给我们带来高回报的同时,也伴随着更多的法律风险。了解和熟悉被投资国的法律环境,重视和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才能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3.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3.1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模式选择 1.纵向集中模式。也叫派驻制,在此模式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由企业班子成员、企业法律顾问、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公司总部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工作。其分、子公司法律机构由总公司总部统一设立,法律机构负责人员由总部委派。分、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直接向总公司法律事务机构报告工作并对其负责。 2.横向分散模式。在此模式下,由于具体业务流程和管理方式不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讲求实效。企业的每一业务领域以及分、子公司都分别配有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直接受分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或分、子公司总经理领导,而不是受总法律顾问或总部法律事务机构的直接领导。 3.2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点 1.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制度体系 建立一套合法、实用、规范的企业规章制度,使人们有所遵 循,工作有程序,办事有标准,从人治走向法治,建立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企业应在对外投资、产权交易、企业改制、融资担保等重大决策上建立一套可行完备的法律论证制度, 强制推行重大决策法律论证程序, 避免重大决策失误。同时,一个企业制度的出台, 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 确保企业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实用性。 2.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组织体系 企业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组织体系是搞好企业法制工作,保证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的组织保障。建立诉讼风险管理组织, 确立诉讼风险预警体系。企业应逐步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总法律顾问牵头、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防范组织模式和工作机制,从而保证企业的研发生产、基础管理、对外投资、合同交易、市场拓展、劳动用工等各项活动都能严格依法运作。 3.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工作流程。 企业可根据法律风险防范的基本环节,建立快捷、有效的工作流程。定期评估法律风险,并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方案,实行动态管理:第一,广泛收集相关法律风险信息;第二,清理排查法律风险点;第三,对法律风险定期进行评估;第四,分类处理法律风险;第五,总结效果。 结束语: 化解企业的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经济利益是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所在。要想实现上述目标离不开公司领导的支持、各业务部门的配合,只有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做好法律风险的防范工作,才能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企业法律论文:证券金融企业法律调整机制思考 我国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规定了融资融券机制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在其后规定证券公司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进行转融通,以融入证券或资金,为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提供更为充足的证券和资金,但有关证券金融公司的法律调整框架尚不明晰。 一、证券金融公司应定位于特殊企业 所谓证券金融公司,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证券中介机构,它源于信用交易制度,主要吸收证券公司、交易所或其他证券机构的存款存券,并向证券机构借出信用交易所需的资金和证券。证券金融公司是在经济发展阶段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在亚洲的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产生的一项制度。笔者认为,证券金融公司并非普通的金融类企业,而是为了贯彻国家或政府意志而设立的特殊企业。根据学者的考察,特殊企业之“特”,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政治等条件要求某些企业承担特殊职能所决定的。在发达国家和地区,通常由专门的立法对特殊企业的设立、组织、经营和财务等作出规定,所以,作为法定公司或法定机构,应由专门立法进行调整。对于这样的企业形态,除了适用公司法等普通企业立法之外,还应进行特别立法,对相关重要问题进行规制,确保证券金融公司符合政府对融资融券规制的要求。证券金融公司特别立法的重点内容应包括: 第一,证券金融企业的法律地位是特殊企业。就证券金融公司的法律地位而言,在日本、韩国、我国台湾地区,都通过单独制定特别法或者在证券法律制度中予以特别规定的方式,确定其法律属性是特殊企业。比如我国台湾地区的证券金融公司法律制度是由效力层次较高的法律来规定的。此外,台湾地区还通过行政立法的形式对证券金融事业通过特别法的形式予以规范。 第二,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活动受到管制。证券金融公司具有强烈的政策主导性,其业务范围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制,其业务活动也受到证券金融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通过营业规制,政府可以有效主导证券金融公司的运行和发展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金融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受到了极大限制。这些限制包括:业务范围法定;业务范围的调整;基本业务规则的遵从。 第三,证券金融公司的财务状况受到管制。为了确保证券金融公司能够稳健运行,法律对证券金融公司的财务状况提出了特别的要求。在这方面,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比较完善。台湾地区“证券金融事业管理规则”规定了对证券金融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管制的具体措施,包括:缴存保证金;资金及证券的周转和调剂;资金运用受限;禁止提供担保;授信限额的管制;对财务状况的监督。 第四,证券金融公司的管理人员的资格及行为受到管制。管理人员的素质对于证券金融公司的健康稳健运行,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证券金融公司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乃至行为规范作出规定。例如在我国台湾地区,证券金融事业的董事、监察人、经理人及业务人员,必须履行相应的行为规则,不得有下列行为:以职务上所知悉之消息,直接或间接从事有价证券买卖;非应依法令所为之查询,泄漏职务上所获悉之秘密;有虚伪、诈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误信之行为;其他违反法令情事。 二、我国证券金融公司法律调整的基本思路 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正处在试点阶段,证券公司主要是以自有资金或证券向客户提供此项服务。从发展趋势来看,我国倾向于采取专业化的转融通机制,有关部门正在筹建证券金融公司。证券金融公司成立后,证券公司可以将其取得担保权的客户资产用于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转融通业务。有融资融券资格的证券公司从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资金后,再根据信用额度融给投资者。我国已通过行政立法确立了证券金融公司的法律地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自有资金或者证券不足的,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笔者认为,就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发展阶段而言,采用证券金融公司从事转融通业务是符合基本国情的:一是为融资融券提供充足的资金和证券来源,二是有效监控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明确证券金融公司的法律地位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自有资金或者证券不足的,可以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入。证券金融公司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从一定意义上讲,该条款确立了证券金融公司制度,但是,由于这部条例是一部行政立法,具有相应的局限性。笔者认为,我国证券金融公司的法律调整问题,应当重点考虑如下方面: 第一,在证券法或特别法中规定证券金融公司的法律地位。如前所述,证券金融公司具有较强的国家主导性,带有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政策导向。从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实践来看,都是由权力机关通过立法来确定证券金融公司的法律地位的。笔者认为,在我国的《证券法》中增列专门节,或者通过特别法的形式,对证券金融公司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确。在立法中,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对一些共同性的问题作出规定。 在证券金融公司的法律地位明确后,由国务院研究制定相应的《融资融券管理办法》、《证券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对信用交易和证券金融公司运作规则及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细化,使证券金融公司的经营和监管更加完善。 第二,协调不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证券金融跨越了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两个领域,在我国尚处于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背景下,还应当明确金融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着实施货币政策的职能,应对进入证券市场的资金、证券进行宏观调控;中国银监会承担对着对证券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的监管职责,应制定其相应的风险指标,规制证券公司向商业银行的融资行为;中国证监会作为中央证券监管机构,应当制定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或投资者提供资券转融通的管 理办法;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作为自律监管重要部门,要对有关交易、存管、结算等方面制定出细则作为补充;证券金融公司本身,则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交易所规定等制定出具体的操作规程,从而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制度链条,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业务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有效监管。 第三,应考虑证券金融公司的过渡性。从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的经验来看,证券金融公司曾在活跃市场、融通资金和控制风险等方面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成熟,这种专营性的证券金融公司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它在融资融券市场中的份额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它越来越难以胜任日渐增多的市场职能,在运行中出现了业务大、责任重、风险集中的状况。因此,我国在建立融资融券制度时,从一开始就应明确市场化的融资融券制度才是最终的选择,建立证券金融公司只是一个过渡的方式。在制度设计中,应使其尽量精干并易于调整和过渡。 (二)规制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信用规制 第一,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办理转融通。在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方面,我国台湾地区和日本有着不同的做法。日本的证券金融公司只能向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而与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必须通过证券公司转融通;台湾实行对证券公司和一般投资者同时融资融券的双轨制,并对证券公司进行分类,只有约1/3的证券公司有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许可,其他的证券公司只能为客户办理资券转融通。相比较而言,日本模式较为适合我国的国情。这种模式更有利于国家对融资融券调控。因此,在我国设立证券金融公司之初,只能向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而不得直接向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对证券公司而言,只有那些具备一定规模、资产质量良好、守法经营的券商才有资格申请融资融券业务。 第二,有效控制证券金融公司的信用规模。融资融券具有较强的倍乘效应,能在短时内大规模增加交易额度,从而增加市场风险。因此,为防止交易信用的过度膨胀,应设立一套有效的机制对其进行管制。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信用规制,包括业务、财务、人事等各个方面。一是对证券金融公司资本充实提出要求。对证券金融公司资本状况要进行监测,同时设定相应的指标,确保规定证券金融公司的最低资本充足率。二是对授信限额的管制。结合我国台湾地区和日本的经验,对证券金融公司的授信限额要进行相应的管理。如:台湾地区规定,证券金融事业对同一人、同一关系人或同一关系企业及利害关系人之授信限额、授信总余额、授信条件及同类授信对象之规定,由主管机关定之;证券金融事业应订定前项各授信业务及每种有价证券授信风险之分散标准,并建立同一人、同一关系人或同一关系企业及利害关系人之征信档案,备供查核。我国应学习和借鉴这些成熟的经验,规定证券金融公司对单个证券公司或单只证券的融资融券额度。三是规定可用作融资融券交易的标的证券。因不同证券的质量和价格波动性差异很大,将直接影响到信用交易的风险水平,也会直接影响到证券金融公司的风险管控,因此并不是所有的证券都适合作融资融券交易,而应对其进行资格认定。四是加强对保证金的调控。从国际经验来看,保证金可以作为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调控的重要手段,因此,对保证金额度的管理(包括对融资保证金比率和融券保证金比率的动态管理),应该成为相应的立法重点。五是加强对证券金融公司的人事管理。对于证券金融公司的重要管理人员,国家应当予以必要的控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任命和罢免,对重要管理人员加以法律方面的特别约束。 (三)加强对转融通的民事法律调整 从本质上说,转融通也是证券金融公司与证券公司的民事交易行为。因此,应当通过完善的交易规则来维护转融通各方的合法权益。其中,在交易的过程中,如何确保证券金融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维护交易安全,是证券金融公司运行中的重要环节。维护交易安全的机制,至少应当包括:一是规范证券金融公司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通过建立示范性的转融通协议文本,对转融通的合同关系进行规定,明确双方在转融通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规范证券金融公司与证券公司之间的财产关系。考虑到我国现行法律对融资融券的调整尚不严密,在制度设计时,要重点考虑相应的担保机制,防止证券金融公司的资产遭受损失。应规定融资融券担保的证券与自营账户中的其他证券分开管理,同时证券公司应另外建立融资融券的交易账户,将所有证券置于该账户中,并规定证券公司在偿还债务之前不得挪用,从而明确融资融券交易账户中的资金和证券的性质,确保证券金融公司债权的实现。 企业法律论文:试析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论文摘要 法律风险管理,属于风险管理的分支概念,其对于中小企业的必要性正在逐步被中小企业经营者所认同。本文通过观察法律风险管理的历史沿革,探究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特征,分析中小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的必要性,以期对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提供一些思路和策略。 论文关键词 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 中小企业 必要性 谈及法律风险管理,首先要明确风险管理的由来。风险管理源于20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当时由于受到1927年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影响,美国大批银行和企业破产,美国企业开始对风险管理采取科学立法,并最终发展为一门独立学科。20世纪七十年代以后,随着企业面临的风险复杂多样和风险费用的增加。风险管理研究开始受到发达国家的重视和宣传,法律风险管理作为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分支,应运而生。 一、法律风险管理的历史沿革 1992年9月,美国COSO(即美国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National Commission of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了COSO《内部控制整合框架》;2002年7月,美国国会通过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又名“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要求所有美国上市公司必须建立和完善内控体系;2004年,美国COSO了COSO-ERM标准——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 随着美国对企业风险管理的立法规制,其他发达国家也纷纷开始通过立法来对企业的风险管理作出规范和指导,法律风险管理也随之进入立法视野之中。“然而,我们不应将法律风险管理视为一种独立的风险事件类型。法律风险的确有着诸多特殊性,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与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应当是统一的”。因此,法律风险管理作为风险管理的分支学科,既然具有集法律与风险管理于一身的交叉特性,也必然要遵循风险管理的一般规则。风险管理的理念有助于人们在经济活动中通过主动的预防,回避各种不确定因素所带来的各种损失或不利后果,并避免风险后果所带来的震荡,维持经济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风险管理有利于企业及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有利于社会资源利用效能的最大化,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 近几年来,法律风险管理才正式传入我国。2005年3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局与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在京联合举办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论坛,商讨如何加强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2006年6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逐步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其中自然也包含了法律风险管理。这标志着构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已经上升到中央企业的战略高度。 2007年1月,全国工商联亦《关于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危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民营企业应注意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依法经营,严格控制企业的法律风险,尝试在民营企业中推行法律风险管理。 2009年5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形势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把加强法律风险防范作为当前企业转“危”为“机”的一个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开展新形势下企业法律风险源点的排查和评估,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快完善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控制管理体系,为企业在危机中加快结构调整、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2011年2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并实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27914-2011),这一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可指导企业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和所有经营环节中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活动。法律风险管理热潮风起云涌,在各种企业经营管理中日渐发挥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特征 法律风险管理,也被称作法律风险防控、法律风险防范,学术上对其定义不一。根据国家标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对企业法律风险所下定义,“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监管要求或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不作为,对企业目标产生的影响。”本文将法律风险管理的概念界定为,法律风险管理即为依据法律和政策的监管要求,将法律作为一种管理资源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遵循风险管理的一般规则,通过系统规范的操作流程帮助企业最大限度防控风险,减少损失,实现企业规范管理和利益最大化。 目前我国对法律风险管理虽然没有统一的概念,但一般来说,都认为法律风险管理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法律作为一种管理资源或者防控工具界入企业的日常生产管理中;第二,法律风险管理属于风险管理的分支概念,遵循风险管理的一般规则和常用流程;第三,法律风险管理的依据是法律和政策的监管要求,具有严肃性和法定性。 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与一般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相比,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质。首先,需要明晰中小企业的概念,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对中小企业所下定义,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 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中小企业可以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数据显示,目前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的中小企业总数已占全国企业的99%,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提供了全国80%的城镇就业岗位,上缴的税收约占50%. 与中小企业的庞大数量和重要作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0年民建中央专题调研报告《后危机时代中小企业转型与创新的调查与建议》显示,中国中小企业当前平均寿命仅3.7年,其中8成以上是家族企业。而当时欧洲和日本中小企业平均寿命为12.5年,美国是8.2年,德国500家优秀中小企业,有1/4都存活了100年以上。另据官方权威信息,2012年一季度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SMEDI)为92.6,比上年四季度下降0.9点,处于稳中回落的状态,发展指数处于不景气区间。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差、管理不完善,生存寿命短,法律风险频发、后果严重,发展瓶颈难以突破。较之大型企业,中小企业更需要法律风险管理,研究如何切实有效地对中小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也就更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将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定义如下,依据法律和政策的监管要求,将法律作为一种管理资源贯穿于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通过系统规范的操作流程,为企业进行风险战略管理,结合中小企业的具体需求和风险可承受度,帮助中小企业在风险与利益之间寻求最佳平衡,建立法律风险管理防控预案,实现中小企业规范管理和利益最大化。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除具备一般法律风险管理的共性外,还具有以下特性: 第一,更加突出重点领域的法律风险管理;与大型企业的全面法律风险管理相比,中小企业根据发展阶段和行业领域不同,有着不同的实际需求和风险可承受度,如生产型的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劳动人事领域的法律风险点密集、频发,贸易型的中小企业在合同领域的法律风险点密集、频发,根据各个企业的具体需求和风险可承受度,在重点领域进行更加突出的法律风险管理,更容易被中小企业所认同和欢迎。 第二,以定性法律风险分析评估为主的法律风险管理;法律风险管理一般分为法律风险信息检索、法律风险识别、法律风险分析评估、法律风险防控、法律风险维护几个环节,这其中承上启下的法律风险分析评估环节中,需要对企业的法律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估,鉴于中小企业处于数据不充分、评价模型不成熟的起步阶段,对中小企业,法律风险分析评估主要是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随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和风险偏好的增强,逐步完善中小企业定量分析的方法,逐步建立起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风险分析方法。 第三,遵循实效、简化的法律风险管理;中小企业一般不具备分工明晰的法务管理部门,相关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框架不太健全,这也决定在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更注重实效,对中小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措施流程要更加注重简化、删繁就简,这样才出适应中小企业的规模特点,不至于水土不服。 三、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一)实施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小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国家利税减少,经济总量降低,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势必对构建和谐社会起着一定的阻碍作用。反之,通过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生存和发展,则可以有力地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二)实施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有利于加强中小企业风险意识,缓解目前中小企业风险繁杂混乱的状况目前,由于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内宏观政策、货币政策由适度宽松向稳健转变,加之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抗风险能力弱、管理不规范、竞争市场较为混乱等因素,中小企业的增长速度、生产收入,财务指标增速出现回落,在部分区域甚至出现了不少中小企业的倒闭、关停的情况。中小企业的法律风险较之大企业问题更多、更普遍、管理更落后,隐患更大,加之中小企业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财力、防范风险的能力等方面更混乱、更脆弱,一旦从隐患发展成为现实损害将严重损害中小企业竞争力,危及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危及交易链条与信用环境。因此,目前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迫切需要加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切实推行法律风险管理,防微杜渐,使中小企业能够健康发展。 (三)实施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有利于创建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合法规范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制度、企业自负盈亏制度、出资者有限责任制度、科学的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十四届三中全会把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概括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十六个字。这四个条件都离不开法律风险管理对企业管理现状的系统梳理和法律规范,当前企业经营发展环境需要风险关口的前移,实现以事先控制为主,“未病先防,已病防变”,系统化、动态化地管理风险。这就要求企业要实现法律工作的“四个转变”,即由传统的救济型、参与型、封闭型、事务型向预防型、把关型、开放型、管理型转变,从整体上提升企业法律工作的保障作用与绩效水平。因此,实施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创建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规范化管理的重要途径。 (四)实施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有利于中小企业合法参与市场竞争,培育良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需要良性守法的市场竞争者。中小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经济实体,其守法程度直接关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良性有序程度。目前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缺乏法律风险意识,有意无意地逃避市场监管,忽视产品和服务质量,恶性诋毁竞争对手,这种违法无序地参与市场竞争,一方面会导致中小企业自身遭受非常大的法律风险,虽然可能凭一时侥幸获得高额利润,但一旦遭到查处,法律后果十分严重;另一方面,也危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及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实施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既有利于微观上的各个中小企业,也有利于宏观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总之,中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管理形式,汇集了法律与风险管理的综合应用,本文对此进行简要分析,以期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有所参考,有所裨益
法律实践论文: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研究 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研究 一直以来,我国法律教学过于倾向理论教学,忽略了实践教学,造成法律教育和法律职业相脱节。应该认识到,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密不可分,应从教学形式、教学评价、师资力量等多方面加快改革步伐,以培养一批社会学要的法律人才。 一、当前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现状 (一)实践教学重视度不足 目前法律教学中多以理论教学为主,教学内容多是法律基本原理概念等内容,而教学过程则是“教师机械地讲、学生被动地接收”,教学方法仍以“灌输”为主,考核则采取期末一次性闭卷考试。另外,在法律教学中,缺乏基本的服务于实践教学的法律职业道德、法律职业技能及法律方法论等课程。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应更加注重以学生为主体,开展与实际需要相符的实践式教学。 (二)实践组织不合理 当前法律理论教学中缺乏对实践教学的统筹规划,造成实践教学流于形式。例如在模拟法庭教学中,主要适用于具有一定法学实践经验、法律知识储备以及审判能力较高的高年级学生,如果学生从大一就开始参与模拟法庭,而他们缺乏一定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很难获得良好效果;另外,有些模拟法庭的组织多按照事先排练的模式开展,只是表演形式,严重挫伤学生积极性。还有些毕业实习安排在大三下学期,而此时毕业生正面临毕业论文和找工作的压力,没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最后只是实习单位盖章了事,毕业实习流于形式。 (三)实践教学缺乏必要的评价与激励体制 在法律理论教学中,对教学大纲及教学规划有明确反映,对撰写教案也提出明确要求,并通过一定激励方式促进教师不断改革教学方法、完善教学方案等。而相关教育部门也以随堂听课、教学检查、召开教师交流会、网络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学评价和激励机制。但是针对实践教学来说,却缺乏具体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而由于实践教学需要教师的亲临指导,这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教师应花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实践教学中,但是学校并没有将此纳入教学评价与考核的范畴内,更缺乏相应激励机制,所以很多教师缺乏实践教学的动力。另外,对于学生来说,也缺乏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再加上没有强制的学分要求与奖惩机制,实践教学质量不高。 (四)实践教学投入力度不足 当前法律实践教学的投入力度不足,主要体现在资金和人力两方面。一般学校没有设置专门的经费投入实践教学,如果需要校外调查、旁听、咨询或者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学生只能临时报告校方批款,而更多时候需要学生单方面承担费用,影响了学生的积极性与实践兴趣。另外,实践教学对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提出了全新要求,他们既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也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更好地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教学。同时在实践教学中,需要教师对学生进行系统化、全面性的指导与评价,这就要求加大师资的投入与培训力度,建立一支“双师型”教学队伍。 二、构建法律实践教学的几点建议 (一)突出实践教学的重要地位 由于传统的法律教学中注重理论教学,因此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激励和教学评价等教学体系,因此可参照理论教学体系模式,建立一套完整、独立、平行的实践教学体系。在实践课程设置方面,应整合现有的理论课程,并以实际需要增加实践课程,既要保留过去直接服务于法律实践的课程,如证据学、法律文书等,还应加设如司法过程、法律职业技能等实用课程,并以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强制学分制。同时围绕这些实践课程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结合当前法制现状,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正面引导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职业道德感,实现良好的法治理想。 (二)完善“法律诊所”教学模式 “法律诊所”教学模式源于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大学,上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标志着判例教学法的产生与发展。这种校外课堂形式,效仿了医学院中利用诊所培养实习医生的方式,而是在校内以某种形式建立“法律诊所”,通过这种实践教学模式,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到真实的办案过程中。这样,既可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的实际能力,也可让学生深入了解法律理论,减少知识教育和职业技能之间的差距。 从国外大学的法律教学实践来看,“法律诊所”的教育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培养学生的专业技巧与职业技能;二是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学生树立正义感、责任感、职业荣誉感。因此,通过“法律诊所”的建立,可让学生接触更多实际调解、诉讼案件,真正像律师一样处理案件,同时提高学校的社会效益影响力,参与法律诊所的学生既巩固了理论知识,也学到了课堂以外的能力、技巧,更好地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应用到具体案例中。 (三)由模拟法庭转为实战法庭 模拟法庭作为实践教学的有效方法之一,最终目标还是转向实战法庭。主要注意以下三方面问题: 1.在模拟法庭准备开庭之前,仅对外公开法律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参与者名单。而法庭中的陈述意见、辩护意见、法官主持及判决结果等都是未知。因此在开庭之前,学生应寻求专业司法人员或者老师、同学的指导,并独立分析案情,大量搜集材料,准备论点证据,并分析对方可能指出的论点论据等,全面做好自身角色,争取更好的实战结果。因此,在模拟法庭中,学生应明确自身定位和观点,并随着诉讼过程的深入,不断应对新情况、新问题。 2.应确保模拟法庭的“实战”效果。只有真正对抗,才能确保模拟法庭的实践效果。为了避免同班学生之间相互熟悉,而每次模拟法庭缺乏新鲜感,因此模拟法庭应尽量安排不同班级、不同年级的学生担任不同角色,且每次开庭的案例有所区别。如果在同一班级或者同一年级开展模拟法庭,就应该安排不同组、不同班级的同学分别承担控方、辩方及审判职能,只有确保法庭对抗性,才能真正确保实战效果。 3.提高模拟法庭的真实性,注重树立庄重感、严肃感。在学校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可在每次开庭时准备审判器物,提高审判的真实性,让学生更多感受法庭文化,为走上社会奠定基础。 (四)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实习 专业实习主要由见习与毕业实习两部分构成,但是从实习内容上来看,二者没有任何区别,因此可将二者合并。针对当前法律专业实习存在的各种问题,如实习流于形式化、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实习单位不重视、实习时间短等现象,应不断完善实习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分阶段实习,确保实习效果。首先,针对过去学生实习中自由懒散的现象,应统一安排学生实习单位,进行集中实习。对于要求自己解决实习单位的学生,或者可以保证实习和就业挂钩的学生,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情况。其次,应尽量灵活安排实习时间,如在大二暑假和大三上学期分别进行,既能满足学论文联盟//生的实习需求,也可减少实习单位的接收压力。再次,加强校方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一方面应尽量安排实践性较强的工作;另一方面则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如果在实习中,学生仅是以旁观者的身份去看、去听,或者仅协助法官、律师处理杂事,而没有真正接触案件的机会,就不能顺利实现实践目标。最后,注重实习管理,在学生实习期间,应定期汇报实习情况,教师也要积极与学生交流实习情况,必要情况可做好现场指导;另外,应注重实习单位的多元化,综合考虑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还可考虑在相关企业、组织、社会团体及金融机构等建立实习基地,为社会输入更多法律人才。 (五)加快完善实践教学的考评与激励制度 相对于法律理论教学,开展实践教学,应不断加强对外联系及教师指导等工作,这都需要教师付出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因此可根据不同的实践教学内容,将实践教学纳入统一安排中。根据不同指导教师的专业特长,再加上实践内容方式的区别,应确保每个教师都需承担一定的实践教学任务,并制定教学考核标准。另外,还应根据实践教学的开展情况,设立奖励基金,如果在实践教学中取得良好成绩或者重大突破,应给予教师一定的物质奖励,调动教师开展实践教学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对于学生来说,应该将证据学、法律职业技能、法律文书制作等作为必修课,并以学分制加强考核。每完成一项实践活动,应由学生提交实践总结与自我评价,开展教师评价与学生互评相结合,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鼓励,如果不能按时完成实践任务,则不能获得相应学分,甚至对毕业造成影响。 (六)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 对于法律专业教师来说,上好一门课,不仅是理论上的要求,让学生获得更多的法律基础、概念、理论,更重要的是告诉学生怎样将知识应用到实处。因此,教师除了具备基本的理论能力,更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建立一支理论和实践双结合的教师队伍,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完善理论。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开展各种教育和培训,不断完善教师的知识结构,提升学历水平;二是鼓励教师积极“走出去”,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到社会上兼任律师、志愿服务者,或者到法院与检察院定期学习,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与综合素质;三是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司法考试,或者到更高学府深造;四是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及律师事务所的沟通与联系,以各种形式促进与律师、警察、检察官及法官之间的交流,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才能更好地带领学生参与实践。 由上可见,法律实践教学作为与理论教学相连接、相支撑的互补性教学模式,对培养法律应用人才至关重要。但是由于实践性教学刚刚起步,在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教学内容及教学手段等多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因此,本文针对当前实践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建立科学化、系统化的法律实践教学体系,遵循与技能实践目标相符、与人才培养相统一的原则,促进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法律实践论文:法律知识教学实践及效果评价 【摘 要】 目的 探讨法律知识的教学内容、方法及其效果评价。方法 在护理实习教学中增添有关法律知识,并依此指导其临床行为,追踪测评培训后学生在工作中对有关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结果 护生注意了自己的行为,掌握了有关知识,出差错明显减少。结论 对护生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可减少护理差错,达到降低护理风险的效果。 【关键词】 护理;学生;法律知识;教学实践;效果评价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病人的自我保护和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护患纠纷也呈现逐年递增趋势。由于护理职业的特殊性、疾病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以及医学技术的局限性,使得风险无处不在[1]。 在护士这个高风险的职业中,护生是高危人群,据调查护生护生法律意识淡薄,执操作规程不够认真,实习期差错发生率为2.47%[2]。护理管理者应考虑这一环节,对护生采取适当的教育措施,以减少差错,降低护患纠纷的发生。由护理部组织并指定在我科对2007年1月至2009年7月我院实习人员进行轮流培训,把临床常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列为必教必考内容,并跟踪调查他们培训后的表现,效果良好。现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护理实习学生392名,女生356名,男生36名。其中04、05、06 级三年制中专生151名,大专生143名,女生263名,男生31名;03、04、05 级四年制本科生98名,女生93名,男生5名。 1.2 方法 1.2.1 教学目标 每组来我科实习人员经过带教老师讲解、自学指定材料达到以下目标:①熟知相关法律、法规;②明确自己的法律身份 ③ 尊重病人的隐私权、知情权;④执行医嘱时有证据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⑤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⑥事实求是,有差错时及时补救及时报告;⑦同情、理解病人,不在言语上与病人发生冲突。 1.2.2 教学内容 采用自编讲义,内容涉及8方面内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法》《山东省医疗护理文书书写规范》《消毒管理办法》、《传染病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1.2.3 教学形式 采用专题讲座及自学的形式。带教老师先向各组学生布置自学教材,并督促学习,然后组织2次专题讲座,2次护理差错分析会,分析会上学生互相讨论,指出差错发生的原因及违规违法点。 1.2.4 教学评价方法 学生在本科室实习结束时,做一份与以上内容相关的试卷,得分与专业考分平均为出科成绩。出科后追踪调查这些学生,对他们所轮转的其他科室逐一发放2张调查表,①表1从护生的临床行为判断他们对有关法律知识的掌握应用程度,测评总分100分,?80分为了解,81~90分为熟知,91~95分为掌握,?96分为熟炼掌握。②表2调查培训后护生差错发生率。由护士长、带教老师、实填写。 1.2.5 统计处理 应用spss10.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学分析。采用频数、百分比、均数等方法描述调查结果。 2 结果 2.1 护生掌握了有关法律知识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增加了法律意识,将自己的各种行为框在法律范围内。收回的调查测评表,护生成绩均在90分以上。见表1。 2.2 护生差错发生率明显降低 培训后的护生在临床护理工作中主动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种规则,发生差错现象减少。差错发生率1.28%,见表为2,比2.47% [2] 降48.18%,具有明显效果。 3 讨论 3.1 对护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是安全管理值得重视的环节 目前护理专业在校课程几乎没有相关法律的专门教材,学生仅能从“思想品德”或其他教材零星学到一小部分相关知识的,据调查这些仅占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11.1%[3],说明护生在实习前未接受相关知识的全面教育,而他们是参与临床护理病人的重要群体之一。在医疗护理风险无处不在已成为医疗界共识的今天,广泛而深入地研究护理风险是当务之急[1],那么对护生进行相关法律教育应是临床安全护理值得重视的环节了。我院护理部与临床联合进行的这项培训尝试,对护生起到了增强法律意识,规范行为,减少差错,降低风险的作用,也对护生将来成为更合格的护士,为病人提供更安全的护理产生深远影响。 3.2 对护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的效果 通过教育培训护生们明确了自己的身份,不再像实习前那样与周围的关系大多的是师生、同学关系;在护理岗位上,与病人之间多是法律责任、义务、权利等严肃的关系。表1是通过护生行为来调查对相关法律掌握程度的,从结果可以看出护生有了法律意识,在临床实践中注意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查对医嘱;热情接待病人,维护病人隐私;有差错是能够及时补救及时汇报,与病人有争议时,有证据意识,注意保护自己及院方的合法权益。表2护理差错发生减少,是护生注意将自己的行为框在法律、规则之内的结果,这对全院护理安全管理有着重要作用。 3.3 护生发生差错与护士类同 据调查护士发生风险事件多集中在给药、抽血、执行医嘱等方面[4],表2可看出护生与护士类同。这主要是这些工作项目出现的频率多,出错的几率相对高;护生年龄小不够成熟,有时有浮躁情绪,如在执行“三查八对”时过于自信;临床经验少是,各项技术均不够熟练,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因此,就保证护生及其所护理的病人安全来讲,应提高护生各方面能力,才能实现。 法律实践论文:以转型中的中国为出发点 o 引子 法哲学是一个表演场,在上面一直上演着何谓法律的没有终场的话剧。何谓法律,说到底是要回答人们行为和判断究竟以什么为根据。以往的大部分主角要么戴着一副死气沉沉的预设规范之面具,要么有着一张活生生的经验事实之脸谱,前者主张绝对从预设的规范出发,这种教条主义不免遮敝、压制甚至切割了生活世界,后者关注未包含在预设规范中的道德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文化的因素,以求就事论事的恰与其份,但它对规则的怀疑及至虑无态度不仅使预设的规范失去意义,且易走向由判断者操控的相对主义甚至任意。对于这种事实与规范不可调和的两端对立,即二元法律观,也有一些人试图超越,如行动法律观,诠释法律观,但声音弱小,远未形成主流。而且在这个表演场上,中国角色大部分时间不在场,使何谓法律的道白与中国问题若即若离。 拉德布鲁赫曾有言:每个时代必须重书它的法学,处在转型的当代中国也必须重塑自己的法律观。本文无意对前人的法律观作思想史式的考究,也不仅仅作应当重书的演绎推理,而是首先要以当代中国社会文化条件为限,从经验的中国问题出发,同时要反映出问题的普适性,本着既要顾及事实又要关照规范,打通事实与规范的关系之主旨,在前人的法律观基础上,力图开扬出一种不同于以往的新法律观——实践法律观,并探讨如何实现这一主张的途径。 1.在何谓法律上的中国问题 对何谓法律这个法哲学的最基本主题,在今天不可再单作形而上的追问和体系的建构,而应像波普尔所言:一切生活都是解决问题(alles leben istprobleml ouml;sen),[1]直面所遭遇的挑战来回答,因为我们置身于一个问题时代,无论情愿与否。倘若要从种种挑战或现实难题抽象出法哲学理论问题,一言以敝之,就是围绕事实与规范的紧张关系而展开的何谓法律问题,从中又生成无数论题和流派。这一紧张关系对当代中国而言又具有双重性: 1.1认识论上的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 所谓事实与规范关系的不对称,是指预设的规范不能满足事实的需要,通俗地讲,指无合适的法可依。因事实总是在规范之后发生,债务人不是在读了民法后才去借钱,罪犯也不是按刑法来犯罪,立法者的预识世事的能力总是有限的,故称之为认识论上的不对称性。社会生活变幻无常,法律的调整不可能毫无疏漏。立法史表明,主要基于过去经验的立法者,不可能全部预见到法官可能遇到的法律颁布之后的问题。例如条文如蜜脂的普鲁士一般邦法(preussischesallgemeine landrecht),洋洋17000多条,[2]却也未能自如应对社会生活,相反,其开中药铺的方式反遭无抽象理性的讥讽,后无承袭者。 诚然,也有人以为,法律的不完善不是什么缺陷,相反,一个自身封闭的、无懈可击的、清楚明了的法律也许会导致法律停滞不前,法律不被明确表达,反倒能满足事实的无限多样性。[3]这里不去争辩法律的不完善是否为缺陷,而是从实然状态上看这种不对称性的表现,如果以事实的大小范围为标准,可分为: 1.1.1个案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 在此,个案事实指实际发生的个别事实,它包括当事人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发生争议的纠纷,违反法律的行为和有待确认的诉求。规范指以制定法为主的法律,对它们进行处理旨在作出一个具体的法律判决,即确定人们的个别行为准则。生活世界的无常和多样性使许多案件、事实不能对规范之号入座,这在今天已是几成公认的“常态”,曾经在中国热议的“黄碟案”、“葡萄案”不过是其中的两例。“黄碟案”因观看黄碟的场所集住宅和诊所于一身,难以直接适用宪法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在这一场所观看黄碟应受处罚也缺乏明确的法律,[4]“葡萄案”因三名民工所偷47斤葡萄是投入了40万元研究经费的科研产品,而相关司法解释只规定了流通和生产领域的商(产)品如何定价。[5] 新近又有“手术签字案”,医院因家属不签字而未进行手术,结果母子双亡,手术签字的意义是体现医院告知义务和患者知情权,还是医院可以免责,此情况是否属于法定的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的“特殊情况”,均存有很大争议。[6] 实际上,大部分规范,不论何种表现形式,是制定法还是习惯法,都面临如何应用到事实上的难题。制定法尚且如此,自然法因其过度抽象更不能提供确定的准据,如依“当为公正,当弃不公”,“避恶行善”并不能判断在商住两用的场所观看黄碟是否不公或恶,偷葡萄倒是不公或恶,但是否为达到刑法所惩罚的程度不能依此两原则直接得出。按习惯法中的“偷一罚十”可以惩罚民工偷葡萄的行为,但先要确定“一”是按市价还是按科研价值来算,[7] 然后才能决定惩罚的轻重,还有由谁来罚,也无从得知。至于对观看黄碟,手术签字,在习惯法中甚至连“偷一罚十”那样的相关的惯例也发现不了。换句话说,在各种预设和发现的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都存在着适应与否及适应程度的问题。生活世界中的具体人永远大于法律上的抽象人,个别永远大于一般,哪里也不是例外。 1.1.2 社会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 规范不仅不能全适应个别的事实,同样也不能完全涵盖社会事实。所谓社会事实在此指现存的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在当代中国,静态上看,存在着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三种社会形态,其中前现代又在向现代急剧转变,流变性特征明显。当然,这种情况不是非中国莫属,但中国为甚是不争之事实。发达国家也正在发生从民族工业社会向全球化的生产网络体的社会结构变迁,欧洲日益走向前所未闻的超国家状态。而地理上东中西三部分结构的悬殊差别更是具有中国特点。这一多样态的社会事实与制定法规范存在多重的不对称: a. 制定法的国际性与国内发展水平的不平衡 外部的全球化浪潮,内部的对外开放和现代化进程,尤其是加入wto的压力,使中国的制定法迅速与国际接轨,实际是与主要西方国家趋同,尤其在金融、保险、证券、反垄断、破产、公司、贸易等经济领域,大规模的立法复制,令人回味的是,立法属尖端社会知识,集全民之智力,却无人指责中国侵害他们的“知识产权”,反而以被他人仿造为荣。但中国的社会发展水平是否与这些国际化的法律的要求相应却颇有疑问,以人们争辩不休的知识产权的立法为例,加入wto前后的几年里,中国立法机关先后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作了修正,使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准基本上达到了国际水平。然而在实施trips上,虽然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设有5年的过渡期(最不发达国家为11年),但显然不能在过渡期内使这些国家如中国的社会发展水平与trips的要求相应。如此一来,为达到国际社会的要求,研发水平低下中国的企业必然要面临跨国公司的垄断、提高药品和食品的价格,增大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的成本的局面,从而对国内公众的福利产生不利的影响。 b. 制定法的现代性与国内各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性 在制定法规范中,大部分是针对现代的统一的和稳定的结构而设计,可是,我国的地区的发展极不平衡,特别在文化、风俗、习惯等方面差距巨大。适用具有高度一体化的制定法,而不分各地的具体情况,势必会造成许多困难和负效应。如在既有金融监管体制下,以资本实力、技术水平和从业资历等为内容的现代性行业准入门槛非常高,所设金融机构放贷条件严格,如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物或担保,而在农村,农民没有房产证因而住房不能作抵押物,承包的土地及经营权也不能抵押,这致使贫穷的农民很难得到银行的资金支持,民间借贷又被禁止,所以孙大午之类的集资必然为非法行为。[8] 再来看司法人员准入制,自2002年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四级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要通过同一套题目的考试,意味着对基层法官检察官的要求与对中级、高级甚至最高一级法官检察官的要求一样,而他们所处理的案件大不一样,如在西部基层,“80%都是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就是几头牛、几只羊。本票、支票是什么都没听过没见过。”[9] 又以10万人口/律师数为例,2004年全国为8.7,北京96.2,东部12.4,中部6.3,西部6.8,贫困县1.7,而在374个贫困县中有51个县无一律师。[10] c. 制定法的前现代性与社会形态的流变性 规范中也有一部分仍停留在前现代设计,未反映出变动的社会关系,如对城乡二元结构的确认,形成了长达50年的户籍、住宅、燃料供应、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司法资源分配、表达机会等10余种不平等制度。例如表达机会不平等,全国人大代表,城市人口是每24万人选举产生一个代表,农村人口是每96万人产生一个代表,4个农民等于1个市民,而且工人代表和农民代表的比例在不断下降。还有大城市和发达地区获取更多大学入学名额,均使农民处于二等公民的不利地位。而在这些方面中国己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变化,这些变化常用对正式体制的变通方式去实现,在变通过程中,新的体制因素往往是以非正式的方式出现,且发生在正式体制运作当中。如户籍在多个地方早己变通了,如新生婴儿可随父落户,老人可投靠子女落户,以投资为条件的移民,专业人士居住证(绿卡)等等。 总之,尽管这是一个貌似商谈时代,在这个商谈时代,人们可以例如借助互联网就立法等问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总是言不及意,言尽而意不尽。法律规范作为一种语言的存在,无论书面或口头,常常只顾及有限的优秀而留下无尽的边缘。 1.2 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对立 与词物不一的认识论差异相对,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对立是指由于不同伦理观,导致对规范的不认同,结果是大量的生活事实未进入制定法规范,规范显得普遍失效,这样的对立同样可分两类: 1.2.1 积极对立 积极对立指对制定法规范的明确违反,使法律不能贯彻于生活,这几乎存在于当代中国每一个领域,近年来突出表现在土地征用、矿藏开发、工程承包上。以土地征用为例,2006年6月18日,国土资源部向各地方政府发出《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违法占地在一些地方越来越肆无忌惮,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土地违法越来越多。新近公开披露的广东省开平市政府违法审批占地近三万余亩便是其中一例。[11] 又有法院的判决执行率,这是衡量法律的有效性的重要指标之一。2001年至2005年各级法院收结案560至590万件,受理申请执行的案件为200万件左右,其中80%为民事案件,这意味着有三分之一的生效判决未履行。而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后,自动履行义务占80至85%,另有15至20%为强制执行。[12] 法治方略自1997年提出己达十年之久,实际生活中,法律还多是超级纸上秀,私利才是硬道理。法律至上,信任法律,仍是看上去是理想中人。怪异的是,法学界批法条主义的声音却不绝于耳,在此禁不住要问一声,法条都置之一边,哪来的主义。这样的主义,之于当下的中国,实是多多益善。 1.2.2 替代性对立 与明确违反制定法规范的积极对立不同,替代性对立使生活事实未进入制定法规范而被纳入另一套治理术中,它们主要是: a. 土政策之治 土政策相对于法律和国家政策而言,指各基层地方组织制定的较为具体的行为规则,它或是法律和国家政策的具体化,或在与法律和国家政策没有根本冲突的前提下,规定本地本单位的特殊利益,还有的土政策则直接有悖于法律和国家政策。土政策既有普遍主义的成份,但更多反映出特殊主义;其适用领域广大,灵活多变;实施上具有极强的行政性和圆通性。此为当代中国社会最主要的调控运行方式。 b. 思想政治工作 它包括道德教化,政治信仰,心灵抚慰等内容,所依据的主要是官方意识形态,主流的道德规范。虽然其有效性较前下降许多,但仍经常被正式强调并还有一定功效。这种方法的主要承担者为各级党组织,共青团,工会,妇联,行政组织时而参与其中。其运行形式多种多样:谈心,家访,奖励(评先)与惩罚,通讯,板报,演讲或报告,知识竞赛,文艺体育活动等。 c. 新闻舆论 在中国,新闻自由的状况虽还有待进一步改善,但新闻舆论一直直接影响甚至改变着社会的进程和人们的行为,其作用超过了在西方国家。尤是90年代中期以来,以批评和揭露重大和普遍性社会问题为主要任务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及《南方周末》是先锋,其作用和受信赖的机制为:批评文章发表——重要领导人读后拍案而起并作批示——有关执法司法部门迅速调查——很快有一个令大众比较满意的处理结论。另外,新闻舆论可使案件加速变成“事件”,一旦案件成为“事件”,获得公正处理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重庆钉子户案是为典型。 d.关系规则(熟人主义) 这是素来重视人事人际关系的中国传统文化留下的最大遗产。它以与己的亲疏关系程度为标准来决定自己为人处世的态度和行为,从对己身,至亲,近亲,远亲,至交,朋友,邻人,同乡,同事,熟人,到对陌生人,各有一套标准,看菜吃饭,差别对待。它不仅常有悖国法,且也绕过土政策,行政命令,一般道德。现实的表现为“肥水不流外人田”,遇事首先想到找亲朋故旧。熟人主义的制度体现为家族企业,以地方命名的“xx村”,同乡会,它们尤在改革之初和难办的事上作用显著。 这四种方式均为正式或半正式的制度安排,其中,土政策之治本身具有官方性,只是在与上级,尤其是与中央相抗时才受到抑制;思想政治工作有较长的历史传统;新闻舆论效果最好,最得民心;只是最后一种——关系规则近几十年来一直受正式制度的排挤和打击。这一对立属于当代中国的特殊问题。 1.3 事实与规范的紧张关系对何谓法律的挑战 这两类事实与规范的关系紧张问题同时指向何谓法律且有关联。就中国而言,在认识论层面,就个案事实与制定法规范的不对称性而言,由于既有制定法规范不能满足事实的需要,行为者失去明确的行为指南,裁判者没有明确的裁判依据,而一般又不可拒绝裁判。既然如此,法律是行为规则这种一般界说的绝对性必然受到质疑,引发出究竟何谓法律的问题,社会事实与制定法规范的不对称性带来的后果是,超前(国际比较和国内区域比较)使规范被束之高阁、规避、空转,滞后使规范遭弃用。在发达国家,统一的、形式的、静止的法律观受到挑战,纠纷多样而解纷规则相同的观念遭到质疑,由资本决定的法律不可能维护受资本驱使的人的权利,这导致法律多元、法律微型主义的主张日盛,法律应用也走向能动的多样化。[13] 在伦理层面,主要于中国存在的这一种事实与规范对立带来的后果是,虽有规范存在,但个案事实未进入规范,即存在通常所说的“令不行、禁不止”的问题。由于制定法的大量失效,使制定法还是否为法律遭到严重挑战,缓和一些的说法是,当代中国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律。 2.既有解决方案及法律观 2.1事实法律观对规范法律观的挑战 上述关系紧张问题,尤其在认识论层面,显然从规范本身难以完全解决,于是许多人转向非规范的因素,人们以事实称之。先来略回首一下以往的法律观,以对规范与事实的不同态度,以往的法律观大体可划分为规范法律观与事实法律观。[14] 它们在主要依据什么来作出判断上,或在判断的形式标准与实质根据上显现对立或不同。 2.1.1规范法律观 规范法律观指以预设和发现的规范尤其是制定法为判断准据,即便不免削足适履也在所不惜,因其重外在形式标准,也称形式法律观。规范性不指既存的,而指应然的;它是规定性的,不是描述性的;是目的性的、普适的、权威的、有约束力的,故称规范法律观。虽然自然法学与法律实证主义在法的渊源上不同,但都致力于客观的认识概念,实体本体论的法律概念,概括的意识形态和封闭的体系的理念,尤其是统一的规范标准,均属规范法律观。它们对法律的认识,在方法论上是一致的: a.实体本体论。其最基本的特点是追求现象背后的纯粹本质,因为与“实体”世界相比,人的现实生活是不完善的,实体为现实生活提供超历史的永恒价值。法是一些固定不变的、先验或后验确定的类似实体的东西。 b.公理化倾向。它们认为法是一个合适的、精确的知识之封闭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一切个案事实都能得到满足。它总是企图寻找一种决定着全部生活的终极性实体,并从这种实体出发,来阐释现实生活的全部内容。 c.演绎方法。由于它们关注的是生活背后的实体,亦即事物的“原型”,以为从这种“原型”出发就可以推演出现实生活的一切,因此,依唯理论的自然法学说,实证的法律规范来自绝对的法伦理原则,又从实证的法律规范中推出具体的法律判决,“春秋”决狱也为其属;据逻辑-规范法律实证主义,具体的法律判决,同样是不考虑经验纯演绎地、“严守逻辑”地出自凭借立法者命令的法律(法律材料);据经验-过程法律实证主义,习惯法虽是活法,但作为判断依据时是死法;据法学实证主义,法可从历史、概念中演绎出来。 d.规则与事实两分,不考虑实践。它们遮蔽和遗忘了现实生活,不关心应用法律中的创造性,法律人犹如复印员,判决是法的复制品。 当然,规范法律观也有其明显的优长,如自然法学说的优长是:强调法的内容正确性,价值优先,具有强烈的判断功能;法律实证主义的讲求法的形式合理性,使国家意志、政治斗争合法化,法律的边界也比较清楚;社会法学、历史法学的重视法的实际有效性,法应与生活事实配匹,应有存在的合理理由。 2.1.2 事实法律观 规范本体论对规范的对象——事实的漠视,规范对事实显出的僵硬为20世纪诸多法学家看到,他们放弃寻找普遍的规范,而认为每个事实都有一个自己的规范,并从非规范角度提出种种命题。总体上看,事实法律观认为形成判断要考虑诸多非规范因素,如未包含在规范中的道德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文化的因素,甚至还有法官的经验、是非感、心理状态等,这些因素相对于预设的规范,是事实的存在,如谢罪坦白从宽处罚,是东亚法律文化传统,这一传统的“存在”构成了判断的实质根据,故称事实法律观。这些因素虽是事实的存在,但它们同样包含着价值判断,只是不存在于预设的规范之中,如泸州情妇遗嘱案的判决理由是,因立遗嘱人将财产赠予给与其有同居关系的人是不道德的,所以遗嘱这一法律行为因违反社会公德而无效。由于它们也追求判断的实质合理性,而实质只能是具体的,具体的又是有差异的,故又可称“差异法律观”。 必须注意的是,事实在本文中有两层含义:一是作为规范的对象的事实,指实际发生的个案和规范面对的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一是作为法律观的事实,指预设规范中未包含的作为实质判断根据的各种因素。事实法律观就是要用规范中未包含的各种因素,去解决规范对个案和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显出的不适应性。 以前后继起为序,属于这一派系的有:利益法学使法律面向生活,其判断是非的标准不是法律而是利益,利益本身又是法律的目的;自由法运动反对对生活的概念式切割,强调法官据直觉的自由造法;现实主义法学以为法律不外是法官的预测,而非先定的规则;批判法学说法律充满意识形态,是政治立场的反映;后现代主义法学基于社会尖锐对立的判断,完全反叛了统一的法律的立场,而眼里只有分散的碎片式的法律。还有哈特规则的含义受制于语境的语境论;维特根斯坦规则只有在使用中才可确定含义的规则使用论;德沃金的原理形成于日常实践,随生活变化,方法为解释,等等。 由于制定法的大量失效,中国学界一些人也走向非规范的考量,或作文化的解释,或褒扬民间法,结果是不约而同地一致抑贬国家法,以法渊转换是秩序形成的第一要义,它们大体都可归于这一事实法律观派系。当然,转换的原因还有西方法律话语的强势地位引起的反弹,同时西方法律话语无法对中国经验现实有全面的观照。 2.2 比较与总结 规范法律观与事实法律观这两者在无论是法的价值,还是制度设计,及至司法实务等方面显出不同,为明确起见,故以图表形式分列出各自的主要倾向:[15] 虽然上列指标与特征并非十分完整与准确,清单是否够长还可讨论,关键词是否关键尚待斟酌,且也未作惯常的概念辨析,但不难看出两者的立场还是泾渭分明的。至于国别举例,只能说英国和二战前的德国更倾向规范法律观,而当代美国和二战后的德国则偏重事实法律观,这里决无意作全有全无的判断,仅是言说或多或少的程度。 上述两种方案主要是西方的,中国只是一种伴唱者。西方的两种法律观均发生在西方早已确定了法治的治理方略的背景下,事实法律观主要解决认识论上的尤其是个案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且又有规则怀疑及至虚无倾向。中国的伴唱主要涉及伦理上的事实与制定法规范的对立关系,部分关系到认识论上的社会事实与制定法规范的不对称性。而当代中国还刚踏上法治之路,事实与规范的紧张关系既有与西方相同的,如个案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也有西方所没有的,如伦理上的对立性。而社会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与西方既相同又不同。 因此,在法律观上会出现中国与西方的不同,这样我们不仅是要沿着上述法律观的思路前行,而是更要去创立一种新的法律观,它既要能回应认识论上的也可回应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紧张关系问题,既能普适于中西,又能照料中国的特殊。总之,它要超越事实与规范不可调和的两端对立的二元法律观。 3. 实践法律观 实践法律观的理论来源是实践哲学,它在西方从亚里士多德经由康德、伽德默尔、阿伦特、布迪厄、到哈贝马斯形成了体系性的理论,中国哲学更是以关怀人生实践著称,也构成来源之一。这里不去梳理实践哲学的源流和体系,[16] 而是本着实践的精神,借重亚里士多德传统强调人的自我反思和自我调整能力的实践观,从实践哲学中提取实践的两大特性:践行,行动;反思,开新,反思性地应用到本文所提出的认识论和伦理方向的问题上,在两个方向上展开实践法律观。也即,认识论上的实践法律观关注反思,开新,而伦理上的实践法律观则强调践行,行动,它们构成了实践法律观的两个维度。 3.1践行和行动:回应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对立关系 以当代中国所存在的问题的严重程度来决定展开的次序,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对立关系是实践法律观首先要回应的。在此要强调实践法律观中实践的动词意义,即去实践法律,实践法律本身就是一种立场,一种态度,“实践即美德”。要确立这种实践法律的立场,有三种关系不可不略辩: 3.1.1. 知与行——知易行难。知与行,谁易谁难,不可一概而论,关于自然,知难行易,发明计算机不易,而使用非难事。关于社会则相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妇孺皆知,又有多少人能把别人的父母当作自己的?制定法的大量失效是伦理问题而非认识问题,今天出现的违法早己不是不知法而违法,而是明知故犯。所以,以解决知识问题的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收效甚微,必须变法律知识教育为认同法律教育,有了认同法律的意识,法律知识多寡无关紧要。意识重于知识。 3.1.2. 实践与认同——在实践中认同。如何使人们认同法律及具有认同法律的意识,之于中国人,的确不啻是一种文化的转换,实现转换的最重要途径是实践。也许人们会质疑,伦理上的事实与规范的对立正好是对规范的不认同的结果,实践是建立在认同的基础上,只有先认同方才可后行动,这正好是本文力图破除的一种思维定势。与之相反,本文认为,认同源于实践,惟有不断地践行方能生发出认同感。经验业己作出了证明,大至30年前中国对外开放,小至国民穿西服,之初又有多少人认同,今天又有多少人怀疑,再清楚不过了。 3.1.3. 权利与义务——维权是义务。对于公民个人而言,由实践达至认同的有效方式是在个案中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也看到,中国的法治是在个案诉讼声中成长起来:由黄碟案而知公权力的边界,由孙志刚案而导致的法律重大改革——先是《收容遣送办法》废止,而后是《居民身份证法》出台;由佘祥林案而引发的对《国家赔偿法》的检讨,对公安机关侦查行为的规制,对刑讯逼供的遏制,等等。鉴于我们常常分裂成理论的巨人,行动的侏儒,必须要像耶林在百多年前所做的,为了伸张权利,他不惜颠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常理,课以权利人以义务,把为权利而斗争看作是权利人对自己的道德义务。这是我们今天中国人最缺乏因而是最需要的一种义务感。 实际上,对于实践法律观中实践的动词意义作再多的诠释,意义总是有限的,因为践行在根本上就不是一个理论理性问题,而是实践理性问题,坐而论道,不如起来行,“朝着炮声响起的地方驶去”,这是行动者永远的“军规”。 3.2反思和开新:回应认识论上的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 反思和开新意味实践不仅是践行既有方案,而还指去发现解决问题的新的可能性,并在众多可能性中作出抉择。之于法律观,反思和开新是以预设的法律的未完成性这一判断为前提的。由于人的理论理性的局限,总会给非科学、信仰留下一些地盘,预设的法律也不例外。它更像一份音乐总谱,一幅工程蓝图,总谱仰仗演奏获得韵律,蓝图须在施工中完善。预设的法律的未完成性在制定法中一目了然:一是存在较大扩张或缩小及自由裁量的例外,如诚实信用、情势变更、罪刑法定等法律原则规定;二是合理期限、合理注意、显失公平、恶意串通、公共利益、内容适当等价值评判规定;三是情节严重或轻微、重大损失、严重后果、数额巨大、必要限度、重大误解等程度规定;四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内容具体确定等确定性规定;五是;保管不善、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明知、危险方法等其他规定。[17] 这些规定在制定法中为多数情形,均无法直接应用到确定的事实中,多数既有规范只是一个框架,一个待具体化甚至可修正的大前提。由此也可见,规范法律观将法看作是一个合适的、精确的知识之封闭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一切个案事实都能得到满足,只是一个公理化之梦。所以,人们在指南、准则意义上定义法律不无准确,指南只指明方向,要到达目的地,尚有不少岔路口需试探判明。但也不能像事实法律观连这一指南也不要,那会极易误入歧途,走上不归之路。 如前述,事实法律观主要解决认识论上的尤其是个案事实与规范的不对称性,纠正规范法律观包打天下之致命的自负,但它具有的规则怀疑及至虚无的倾向必须修正。实践法律观要解决这种不对称性,需平衡好事实与规范的关系。为了方便理解,先须表明,本文所用的法律指预设的规范,与事实无关,而与事实发生关联后形成的规范称为法,以体现法律观的实践性,也因此法是行为的理由。下面以六个命题展开论证。 3.2.1.法是关系的本体 规范法律观把法律被当作一个物质对象,一个相对于人们思维而存在的外在“客体”和实体,“主体”能不掺入主观成份地把握其纯客观性,这是一种受导于自然科学思维的实体本体论,人们使用的方法是发现。如以自然法学为代表的客观存在论,自然法学视野中的法虽形态各异,如逻各斯,上帝法,理性法(人的理性可认识),但都属于“预先给定之物”,它们像客观规律一样,为预设的、不变的,客观的,不证自明的,具有公理性。事实法律观又脱离了一般的“法”,预设的法,去发现具体的适合某个问题的根据,不承认法之本体,因为本体是统一的,所以也就不承认法是统一的。 实践法律观承认法有本体,但这一本体不是外在于主体的实体,而是打上法律寻找者的印记,创造的成份在寻找法律的过程中一直起着作用。人们现在甚至发现,即便在自然科学领域,也不可能处处排除知识的主体性。即便将法看作是客体,也被主体化了,一切法不过是对人的行为之价值判断,如损害要赔偿,杀人者死,禁止民间借贷,行为与结果之间并不具有如天下雨地就湿的必然联系,并不存在损害要赔偿的客观规律。 但仅强调知识的主体性,客体的主体化,容易走向价值相对主义,因为主体具有历史性,其价值判断也具有历史性,法便显出异质,法的统一性丧失,出现你有你的道理,我有我的主意。要克服这一上帝既死,元规则不再,是非难定的纷争,不仅要像德沃金那样,坚定唯一正解的信念,以发现人类共同生活的基础,更需要知道如何获得唯一正解。这就是要把握主体的关系性,主体是在关系之中,必须在主体与主体的关系之中发现法之本体。发现的方法是实践,在实践中通过获得唯一正解。因此,法的本体是关系的本体,具有主体间性,这尤体现在“契约即法”及以意思自治为基础的私法中。像康德在力图调和形式与内容时曾言“概念无内容是空洞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目的,” 法的是关系的本体这一命题着力使主客一体,法之统一,至少在底线规则上。 3.2.2 法是规范与事实相互关照的续造性结果 我们己知预设的法律是未完成的法律,那么,如何使预设的法律变成具有完成性的行为理由?这要对规范与事实进行处理,实际是发现规范与事实是否存在意义的同一性。这一发现过程就是等置,等置就是要将事实一般化,将规范具体化。事实总是表现为个案,将事实一般化就是把个案向规范提升,看其是否存在规范中行为构成规定的要素。而规范总是表现为一般,将规范具体化就是把规范向个案下延,看其是否能满足个案的要求。这一过程体现出事实与规范相互关照,法律者要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审视,因为既有规范改变着事实、改变着世界,事实和世界也在影响既有规范。这就赋予了等置的性质不是按图索骥,不是决定和推论,也不仅是解释,而且也是积极的续造性行为。这种续造性行为未抛开既有规范,而是在其基础之上,但又不固守既有规范;这种续造性行为以事实为对象,但又不倒向事实,成为事实的记录。 因此,真正的法,即作为行为(包括裁判行为)的理由的法,是对事实与规范进行处理的结果,是应然与实然的对应。既有规范不论何种表现形式,是制定法还是习惯法,只是未与事实发生联系的行为的准则,只有外在的指导力而无内在的约束力。在前述“黄碟案”中,法律规定的住宅或公共场所均未预设集住宅和诊所于一身的场所,只有联系到这一公私混合地带之事实,依“有疑从轻” 原和适用于公民的“法不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使用限制解释方法,将之从公共场所中排斥出去,或使用扩大解释方法,将之归入住宅。经此解释与选择,预设的法律才蜕变成了具有完成性的行为理由。 3.2.3 法是一元的 法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形成的,但如果应然中没有实然的成份,应然不对实然开放,实然中不包括应然的成份,实然不对应然开放,如果在应然和实然之上不存在一个共同的上位概念,何以使应然适应实然,使实然适应应然,何以能将规范适用到事实上。事实法律观与规范法律观无法回答,它们均是以事实与规范两分为基础的二元方法论。二元方法论的要义之一是,事实是事实,规范是规范,二者分属不同领域,前者为外在的、客观的实在,可感觉,可测度,后者为内在的、主观的评价,可体验,可领悟。因此,二元方法论的要义之二是,事实与规范不可相互推导,如从损害中推导不出赔偿,要不要赔偿是人为的设定,正如拉伦茨指出的:“当我们将该案件事实理解为法律构成要件所指涉的事实时,已经带有价值判断的性质或已然是一种有评价性质的归类行为。”[18] 那么,事实与规范能相互关照的根据究竟在何处呢? 据考夫曼,应然和实然在结构上是纠缠在一起的,具体为,事实与规范共有一个上位概念,它就是“根本之存在”(sein uuml;berhaupt),它既“是”事实上,也“是”规范上的东西。或者说,案件与规范虽不相同,然而却相似,即在法之意旨(ratioiuris)或事情的本性(natur dersache)这个具体点上是相似的,规范与事实,必须存在意义关系中的同一性。[19] 这就化解了二元方法论的事实与规范不可相互推导的难题。化解的方式是对规范与事实进行等置,找到两者是否存在意义的同一性,如在旅客列车厕所中抢劫现金若干、手机一部这一个别事实与中国《刑法》第263条第一款的一般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意义的同一性,即抢劫财物。[20]对这一个别事实与这个一般规范进行等置,便形成了在旅客列车厕所中抢劫现金若干、手机一部属于抢劫公私财物的判断。对规范与事实进行等置所形成的判断是法,这种法溶规范与事实于一体,当然是一元的,同时,法的这种一元性是在等置实践中产生的。 3.2.4法是具有说服力的意见 预设的法律只是一个指南,经过对规范与事实进行等置后而形成的作为行为理由的法,是否就成为具有绝对合理的知识,即真理,也不可作肯定回答。借用柏拉图对“知识(episteme)与意见(doxa)”的区分,他认为知识是人类理性认识的结果,是对事物本质的反映和表述,不同于人类感性认识所产生的“意见”。[21]本文并不站在柏拉图的立场上,而以为意见的特质是可能性大于确定性;怀疑大于确信;选择大于服从;创造大于因循。[22] 就法是意见而言,理由如下:首先,因为在等置中主体不可能价值无涉,解释者均有是非感,是非感存在先见、前理解之中,解释者的立场偏向,就决定了不存在能普遍接受的要么对要么错的判断。其次,我们处在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极端的怀疑论者甚至认为,连数学都属于意见,比如,几何体系也只是建立在武断的假设基础之上。再次,每个人都有资格发表他的意见,互联网给发表意见提供了便利。无论人们意识与否,各国诉讼程序上的二审三审终审制,有的终审之后还可申诉,法官是裁判者,但其立场不外也是意见,如英美法院的法官意见分为:一致意见(per curiam opinion)、多数意见(majority opinion)、相对多数意见(plurality opinion)、附和意见(concurring opinion)、反对意见(dissenting opinion)或少数意见(minority opinion)、附带意见(obiter dictum),对法是意见的论断,这些均是极好的制度证明,所谓“铁案”只是相对而言的。 将法说成是意见,并非意味法律人可以任意,反倒加大了法律人的责任。因为你不是真理在握,不可轻下断语,对假设(判决、判断)要小心求证。要常感如履薄冰,如坐针毡。不能直奔结论,开门不见山之于法律人不是坏事,要让人望山跑死马。意见是通向唯一正解的正途,唯一正解虽不能得,但心应向之,这才能使结论更具说服力,更有可接受性。法是意见,那么,相形之下,预设的法律是知识,区分的根据是,预设的法律关联着过去的定型事实,是对过去的事实的知识,知识具有可应用性,法关联着当下的新事实,是对当下的事实的意见,意见具有创造性。 3.2.5法是实践智慧 法是意见也暗指法是智慧。所谓智慧指不拘教条的辨析和创新能力,智慧具有因时空而异的历史流变性,非知识所能逮。拉丁文jurisprudentia本意为法的实践智慧,关于它的学问称为法学,所以乌尔比安说“法学(jurisprudentia)是神人之事,公正非公正之艺术”。这与今人将法学看作知识不同。法学经历了从智慧到知识的变化,以德语为例,在德国自然法学家克里斯蒂安·托马修斯(christianthomasius,1655-1728)以前,德语中法学一词为jurisprudenz,它直接采自拉丁语jurisprudentia,仅在词尾作了些微变化。托马修斯以后,法学又有一个新表达rechtswissenschaft,它由recht(法、法律、权利)和wissenschaft(科学)合成而来,直译为法律科学,通常也可称法学,它是jurisprudentia和英语及法语jurisprudence的德语对译,[23] 显然,这是受当时日益兴盛的科学的影响所致。后来rechtswissenschaft一词日益取jurisprudenz的地位代法学之谓,法学也从智慧变为知识。当然,互换使用的情况仍存在,但jurisprudenz现只更多指rechtswissenschaft出现以前的法学,和今天狭义的法学,即法律教义学(rechtsdogkatik),意为有关现行法律的学说。为与rechtswissenschaft区别,也为了准确反映了从前法学的实践智慧(prudentia)的品质,我常将jurisprudenz译为实用法学。 这里将法不仅视为是智慧,还看作是实践智慧,参考了智慧的特征和当代实践哲学的主旨:提倡反思,反对科学主义使人丧失自主性和行动自由,这可从以下五点来进行理解: ——法不是指预设的知识,而是形成于应用预设的法律的活动中;法的具体此在形式,法律人将如何言说,总是存在于法律应用之中。 ——在法律应用中要联系具体的情境,要考虑个案事实及变化,随历史变迁而动; ——要重视判断者的反思和自我调整能力,个人的经验,而非完全从预设的法律的规定性出发; ——这一反思和自我调整的能力不是像知识那样,可以通过教育而获得,而是既不可学也不可教,是在法律应用中逐步获得的。实践出能力,“草鞋无样,边打边像”; ——法律应用追求的目标为恰与其份,个别正义。 总之,法是一种去实践才能领悟和获得的智慧。 当然,在实践中需有方法的技艺,法律是“什么”有赖于“如何”应用法律。方法具有两个功用:应用和续造预设的法律。应用预设的法律之方法有法律解释,法律推论(演绎),法律论证。对预设的法律进行续造之方法包括:客观目的探究(目的论限缩或扩张);法律修正、正当违背法律;法律补充、反向推论;归纳、设证、类比;论证、诠释。法作为实践智慧,是通过后一类方法续造预设的法律的结果。[24] 3.2.6 预设的法律是一般准则,法是具体理由 至此,本文实践法律观下的预设的法律与法显出区别。作为行为的准则或指南的是预设的法律,预设的法律是一般规范,是一个待具体化甚至可修正的大前提。对一般规范与个别事实进行等置后而形成的作为行为理由的是法,法是个别规范,直接约束人的行为。法在预设的法律是精确的情形下与后者一致,但这为少数情况,多数情况是法律不能直接应用,只是作为形成法的材料,正是由于此,我们遂将未与事实发生联系的法律称为法的渊源或法的材料,意为可以基于那些渊源或材料去寻找理由,但它们本身不是理由,就象木头与木桌的关系,木头可制成木桌,但木头本身不是木桌。因此,作为判断根据的不是预设的一般规范,而毋宁是被判断者“主体化”了的个别规范,任何的判断都不是直接依据预设的一般规范的判断,而是依“被正确理解的一般规范”或“被正确续造的一般规范”的判断。 例如,德国民法典第138条,中国民法通则第七条均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善良风俗或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这是道德的法律化,是“以礼入法”。但什么是善良风俗或社会公德,这两条本身未指明,因此,它们还只是法的渊源或法的材料。由于法律给了法院将道德具体化的合法权力,法官依职权可以在个案诸如情妇遗嘱案中赋予其具体的内容,这一具体的内容,如将财产赠予给与其有同居关系的人是不道德的/道德的,是判定遗嘱是/不违背善良风俗或社会公德的个别规范或理由,只有个别规范或理由才对案件有决定意义,有决定意义的才是法。 当然,这不排斥人们在日常语言中法律与法不分,将预设的法律看作是法,有直接的约束力;也不排斥学界关于法与法律在抽象与具体上的区分习惯。这里将预设的法律与法分别开来,是以是否对人们行为和判断有实质性的直接约束力为标准,应用性更强。必须指明,这里的法律与法的两分也有别于法律现实主义的偏激立场:只承认判决为法,否认预设的法律的意义。它不仅使立法成为多余,更使人们手足无措。本文将预设的法律在总体上看作是一般行为准则,就是承认其对人们的行为有一般指引作用,法是对预设的法律“续造”的结果,“续造”一词点明了法律与法由蛹至蝶的羽化关系。易言之,这里的法律与法类似存在与存在者人的关系,存在只有通过存在者人才可问,才显现,法律只有通过法才可行。这正应伽达默尔的实践哲学的精义:惟有对总体的具体化才赋予所谓的应当以其确定的内容。 3.3 反思与开新的可行性 论证完此一反思性法律观生成的必然性之后,还必须讨论其应用的可行性。正如前述,在法治国家,百年来人们一直关注着事实与规范的分裂,并试图弥合之,只是欠缺一种居主流地位的有说服力的理论,而司法走得更快一些,但并未因反思与开新而导致普遍的任意裁判,或产生什么“司法不公”、“执行难”之类的问题。任意裁判的避免或恰与其份的实现,有赖于裁判者道德与技艺俱佳,两者相得益彰,否则便是:道德无技艺空乏,技艺无道德可怕。之于中国,要令裁判者兼具道德与技艺,尚需大量时日,任意裁判与恰与其份又常常仅一步之遥。对易于误识甚至故意走错这一步的忧虑,是本文思路见于四年前的一次学术报告,优秀命题多次在博士生研讨课上被讨论,及至今天才成完整文字的原因。但愿这是对理论在实务界的效应的高估和对裁判者道德与技艺水准的低估,无论如何,避免任意裁判,实现恰与其份是反思与开新必须直面的,也是人们要努力奔向的至高境界。鉴于这一本领是在践行中练就的,同时考虑到能在更大范围内讨论这一法律观,遂暂时置这种忧虑于不顾而将之和盘托出。 另外,法律约束的对象(主体)具有中间性,法律的约束力形式上达及所有主体的行为,但法律上的行为标准以中人为基础,理由在于大多数人可及,便于形成社会秩序。因此,不能完全实现实践理性追求的对每一情况都处理得恰与其份,达到个别正义,玩美女人广告一案便是证明。[25] 4. 结语:看山是山与看山不是山 宋代禅宗大师青原行思创参禅的三重境界:参禅之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禅有悟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禅中彻悟,看山仍是山,看水仍是水。略加改造用于理解何谓法律就是,在伦理上,欲消除事实与规范的对立,一定要看法律是法律,虽对法律懵懵懂懂,但应执着地相信法律是真实的,并对法律有种信徒般的崇拜。当我们在应用法律的过程中,由于与事实的隔阂,便对法律产生了怀疑,在认识论上,就要看法律不是法律。最后,经过在规范与事实之间的辗转往复,累积到一定程度,这时,看法律有了新得,这法律已与事实结合,羽化成了法。 质言之,实践法律观力倡先践行法律,以反对有法不依,对法律的忠诚感,法律教义学的方法,缺一不可;再在践行中反思法律,以反对法条主义,这要兼具法哲学的批判和创新精神;最后形成新的法,达至合理的秩序。实践法律观以践行法律,应对中国成就法治的特殊使命,以在践行中反思法律,满足世人追求恰与其份的创造之普适要求。 法律实践论文:论民事法律行为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意义 论民事法律行为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意义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学理论的一项基本内容,它是联结权利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这三大民法理论的纽带;是客观权利义务向主观权利义务跨越的桥梁;是法制度向法现实转化的接口。民事法律行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是人们应商品经济发展规范化、简约化的要求,而对纷繁复杂的各种具体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行为进行的抽象和概括。可以说每一项民法基本精神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无一不依赖于民事法律行为作用的发挥。所以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考察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历史沿革,可以知道,民事法律行为原称为法律行为,起源于德国法学家贺古所著的《日耳曼普通法》一书中。法律行为原有意义含有合法性。既为合法表意行为,这在逻辑上显然存在着矛盾,于是引起了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以合法性为要件的争论,学说理论莫衷一是。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在立法上,一方面肯定了民事法律行为专指合法行为,一方面特创“民事行为”这一新概念,从而结束了争论。《民法通则》的这些规定,虽然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理论上的矛盾,但从另外的角度,又制造了新的矛盾和混乱,使民法学理论处于潜在的困境之中。 第一,在理论上,引起理论的冲突和认识的混乱,导致民法学理论整体上的不协调 首先,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这一规定与具体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理论产生了冲突。例如:合同是一种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而无效合同也是合同,也应是民事法律行为,但无效合同却是不合法的法律行为。同样在婚姻关系中存在“无效婚姻”,在继承关系中存在“无效遗嘱”等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来法律行为是从合同、遗嘱、婚姻等行为中抽象出来的概念,理应反映它们的共同特征和一般本质,从逻辑学上讲,其外延应比合同等下位概念要大,所以仅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违反了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其次,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与法理学关于法律行为的认识存在严重分歧。法理学认为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或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并不仅指合法行为。因而,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在整个法学系统中也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再次,民事行为的独创,由于《民法通则》未作明文规定,使得人们在对其含义的理解上莫衷一是: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民事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属概念;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或具有民事法律意义的行为;甚至有人认为,民事行为是“统率民法上所有行为的总概念”,从而造成对民事法律事实理论内部结构认识上的混乱。 以上看法实际上也恰恰反映了立法者内心的矛盾心态:一方面引进了“民事行为”概念,概括一切合法、不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以解决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另一方面又不舍得放弃民事法律行为的统率性,因为它具有很丰富的历史传统和对所有意思自治领域民事活动强大的示范力量。同时这也向我们的民法学研究工作提出了一个问题,即今后对于民事主体意思表示行为的一般模式研究,是从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民事行为的角度出发? 第二,在立法价值上,没有必要独创一个民事行为 首先,分析《民法通则》中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我们可以知道,民事法律行为只是一种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那么我们完全可以用合法有 效的民事行为作为民事行为的一个分类概念来取代民事法律行为。正如人可以分为正常人和病人,却没有必要将正常人用一个莫名其妙的概念,来代替“正常人”概念,然而用取消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代价来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却也并非我们的本意。 其次,在《民法通则》颁布之前,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以合法性为要件是存在争论的,有的学者早已指出合法性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必备要件。如:“法律行为,是权利主体所从事的,旨在规定、变更和废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法律行为,指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由此可见,为了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学者们并未仅仅把眼光局限于“法律行为是合法表意行为”上来考虑独创一个新的概念,而开始考虑“合法性”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地位了。我国台湾学者史尚宽先生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有效区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认为合法性只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并非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6]。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完全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划分为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将合法性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中剔除,从而解决“合法却无效”的矛盾。实际上,《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民事行为,只不过是包括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状态的换种说法而已。至此可见,我们完全没有必要特别地创立“民事行为”这一新概念。而应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进行重新改造,取消其合法性。 总之,每一项民法基本精神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无一不依赖于民事法律行为作用的发挥。所以对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法律实践论文:简析远程教育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模式的构建 论文摘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缺位,一直以来都是实行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教师集中面授为辅教学形式的广播电视大学远程开放教育整个教学过程中最为薄弱的一个环节。而实践性很强的法学学科,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缺位,更是电大法学专业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就业能力的诟病。对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现状进行了分析,对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改革的必要性进行了阐述。 论文关键词:远程开放教育;法学实践性教学;缺陷;实践实习模式 一、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特点及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现状和缺陷 作为成教学院的广播电视大学,具有许多与普通高校不同特点。首先,在校学生大多为在职成人,实行的是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教师集中面授为辅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基本上处于准分离的状态。其二,在校学生之间因各自的工作学习时间的不一致,学生学习时间与公检法等部门工作时间的冲突,导致学校无法按照既定的教学计划,组织和安排学生在固定的时间内参加集中的实践性教学,即社会调查各类实习、见习等相应的社会实践实习活动,实践性教学活动无法落实到位,整个实习环节形同虚设。因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缺失,学生毕业前的作业,如社会调查报告往往是,虚拟、摘抄一个案例分析,随便找个单位盖章了事;论文也多般是没有任何社会调查事实的基础和自己独立的观点,东抄西凑他人作品的敷衍结果。其三,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的定位存在极大的缺失和反差(错位)。法学专科开设的18门选修和必修课程中,只有律师实务,法学本科20门课程中,也只有法律文书这二门与具体法律实务有关的课程,而以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实践性课程几乎就没有开设。课程的设置仍然是以通识教育为主,缺乏实践技能的训练和应用性的考虑。通过在校期间的学习,学生最大收获就是拿到了预期文凭,而没有学到多少东西。专科的学生毕业后,连起码的法律文书都不会制作,更谈不上“熟练掌握法律辅助岗位所需的技能”了。非法律专科的法律本科生毕业后,连起码的诉讼流程都不了解,就更谈不上熟练操作和运用了。这样的学生毕业后,普遍缺乏实际操作能力,无工作的在就业时处处受阻、困难重重,已经在职的也因缺乏实践技能和竞争力,压力巨大,危机四伏,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故现行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现状,既不适合远程开放教育状况和特点,又不适应电大学生个性化的需求,存在严重的缺陷及弊端。 二、探索实践性教学改革,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必要性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这决定了其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很强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我国无论是哪种高校的法学教育,均存在着学校教育与职业教育脱离的弊端,至今仍未有较大的突破和改观。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律职业者必将成为一个专业化的职业群体,专门的法学教育也必然成为通向这一群体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教育的任务,必然要由高校法学教育来承担,法学教育向职业化转型势在必行。以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对本校08秋至11秋三年七届的学生的调查研究为例,其中有85%以上的学生为在职人员,且大多数已经在本单位从事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具体工作。这部分学生将获取文凭和学以致用或现学现用,为主要追求目标。他们多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往往都带着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实际问题来学习,把学习过程看作是一个能迅速提高自己处理问题的能力并发挥其潜能的过程。希望所学知识与对提高其本职工作技能有直接的效果和作用,并且能迅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践中的能力。理论知识的掌握,实践操作能力的提高,直接影响到了他们的职业生涯和生活条件。另外15%的学生,也大多都抱有将来从事法律方面工作的择业期待,选择了法律专业,希望通过学习获得入职的学历条件和竞争就业的基本技能。他们在实践性教学过程中既不缺乏学习能力也不缺乏参与热情,其缺乏是参与锻炼的条件、机会和场所。“重理论,轻实践” 或者说实践教学环节的缺位,一直是远程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学生较为明显的缺陷,也是造成学生“学无所获”、“学无所用”的主要原因之一。故在进行理论基础知识传授和学习的同时,将能力的培养提高到与知识的获取具有同等甚至更高的地位,是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学校不仅要传授给学生必要的、精深的法学原理和基于现行法律规范的法律知识,而且要使学生掌握现实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的各种技巧、方法、能力的能力和素质,学会如何与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的能力,学会如何分析、查证事实的能力。构建一种既能适合远程开放教育状况和特点,又能适应和满足电大学生个性化需求,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的法学专业社会实践实习模式,注重学生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培养,成为推动电大法学教学改革的深化,弥补电大远程开放教育法律专业实践教学环节的不足,提高教学效率,实现教育部提出的构建“专业学习与法律服务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课题和必经之路。 三、实践性教学模式的构建和应用 实践性教学指的是培养和训练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和技能解决社会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法律问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能力的活动。学生在此过程中必须完成由一个被动的听课者到一个主动的办案者的身份转换,通过对具体而实际的问题的解决,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并在此过程中获得技能的提高。 (一)根据人才培养定位的要求,调整法律专、本科实务性教学课程的设置和安排。我国法律教育目前存在的框架为:专科、本科、研究生、博士生等四个层次。为社会提供了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学术类法律人才和包括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应用类法律人才、和以辅助律师、法官、检察官工作为职责的法律辅助类应用人才等三个类型的法律人才。法学专、本科教育在上述格局中位于应用类法律人才、初级应用人才和法律辅助人才培养的底端。据此,电大法学本科的人才培养定位应该是:有必要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法律应用能力,熟练掌握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和初级应用人才。法学专科的人才培养定位则是:辅助律师、法官、检察官工作为职责的法律辅助类人才。但现实中电大法学专、本科与法律实务有关的课程的设置和其法律人才培养的定位却存在着较大的反差。 司法考试改革后,所有法学专科毕业生都被排除在了司法考试的门槛外,这一变化对我国原有的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的格局形成了强大的冲击。法学专科毕业生如不继续深造,提高自己的学历,则无法参加司法考试,无法获得律师资格,更不可能去从事律师工作。故全国各类高校法学专科在此变化后,都纷纷取消了《律师实务》这门课程。而笔者所在省的电大系统,在司法考试改革实施多年后,在法学专科仍然沿袭老的教学计划,继续开设本应在本科开设的《律师实务》专业课程,这显然是与其培养目标和专业定位存在着相当大的反差。经学校领导同意,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笔者结合电大法学专科人才培养定位和需要,开始在本校着手对法学专、本科《律师实务》和《法律文书》课程设置和具体的教学内容及方式等进行了改革尝试。将《律师实务》调整到法学本科,取消法学专科《律师实务》代之以《法律实务》,增开法律文书和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加大了实践教学的比重。这样更便于专、本科的学生,根据其择业和职业发展的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实践锻炼,更好的掌握基本技能。 (二)根据教学计划在基础性阶段对规定的课程,在制作多媒体课件中同步推出手机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根据教学计划学生在入学的第一学年,主要的学习任务是通过对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的基础性阶段。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成员,在基础性阶段对规定的课程,除举办案例设计、法律文书制作等多种竞赛外,还在所教学科的多媒体课件制作中同步推出便于学生学习的手机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的设置。课件中设有课程介绍、课程学习、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和经典判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法律文书样本,常见合同范本,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等参考资料、在线作业、网上模拟法庭、课程日历等18个栏目,同时还导入了中央大电、省电大、南昌电大学习平台和在线课堂的链接,同步推出的手机版移动课堂和网上模拟法庭,拓展和延伸了传统实践性教学活动的空间和实训模式及条件,拓宽了学生的学习渠道和视野,便利了学生的学习,促进了教学方式的改革,创设了一个具有学习设备小巧轻便、资源传输方便灵活、物理空间布局自如、人际交流直观真实等特性的实践性教与学的环境,将原来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分化穿插融入到了学习过程的各个环节中。 (三)构建了以校内模拟法庭为主,校外实习基地为辅的实践实习的模式。如前所述,在固定时期内到法院进行旁听,到相关单位去走访,到公检法等单位去实习等传统的社会实践教学形式,与电大学生的特点和状况存在根本性的冲突。为解决这一矛盾,笔者所在的课题小组,制定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模拟法庭教学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学校建立了相对固定和规范的“模拟法庭”教室,购置了法槌等相应道具和服装,设计制作了与教学计划和进度相吻合的各类案例,邀请了公检法部门的专业人员,选择节假日学生休息的时间举办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教学就是以模拟法院开庭审理的方式,通过学生亲身参与,将课堂中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教育目的的教学模式。我们在非毕业班,组织学生分别结合所学知识,举办班级模拟法庭,由任课教师担任审判长,其余角色分别由本班学生担任,庭后由任课教师和邀请的公检法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点评,并就相关问题展开互动和交流。在毕业班举办由法学专业全部学生参与观摩的公开的模拟法庭活动,之前在学校进行公告,并要求全校法律专业的师生进行观摩。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律师(各方人)、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各方当事人、证人等全部角色均由学生担任。通过模拟法庭的教学使学生的学习状况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学生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体。学生不仅能将书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能够进一步加深书本知识的理解,熟悉法庭审判的程序各个步骤和环节,并掌握了举证、质证、辩论的技巧。通过模拟法庭中的学法和演法,充分满足了学生的好奇心,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参与和求知的欲望,且充分调动了教师与学生两大教学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尤其是最大限度调动了学生的主体意识。模拟法庭的实际操作训练,使学生学到的知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能力得到了充分发挥和锻炼,成为学生进行实践性作训的主要渠道和场所,毕业班学生在个中的表现则作为其“社会实践”课程的主要考核依据。 本课题小组将第二学年作为实践性教学的拓展性阶段。在拓展性阶段,小组在本校举办模拟法庭的同时,着手与律师事务所进行商谈,在律师事务所共建了固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在完成教学计划课程的同时,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外实践基地进行对应课程内容的见习,让学生接触真实案件参与具体的法律实务处理,拓展学生的实习内容和实训空间。学生在校外实践基地从所接触的真实案件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学习进行分析、归纳、筛选,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意见。学生通过校外实习基地实践实习活动的锻炼,在接触具体、真实的当事人和处理真实的案件过程中,巩固了所学的法律基础知识,掌握、学会了法律技巧的运用,积累了办案的实战经验,培养和提高了学生的合作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满足了学生的需求和社会对法律辅助人才和初级应用人才的要求。 法律实践论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实践教学探析 摘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有利于该课程目标的实现。文章通过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必要性进行分析,正视其存在的问题,选择恰当路径,以期提高该课的实践教学实效。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路径 近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实践教学虽获得一些经验,但仍存在不少问题,这直接影响了教学效果。笔者认为,要达到实践教学效果,必须对实践教学的必要性进行审视,正视其存在的问题,选择恰当的实现路径。 一、“基础”课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第一,“基础”课实践教学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要求。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思想,具有非常强的实践性。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关于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论、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等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教育提供了理论支撑。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1]“基础”课实践教学是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体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要求。 第二,“基础”课实践教学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内在规定。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真正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2]“基础”课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出特点是具有鲜明的实践性,要求在进行理论教学的同时加强实践教学,增强大学生对课程理论知识的理解,实现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内化与外化,达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的。 第三,“基础”课实践教学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思想政治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唯一方法就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基础”课实践教学就是谋求大学生各方面协调发展,使大学生知行统一,平衡发展。它要求在教学过程中以培养学生“实践体验”与“内化践行”的学以致用的能力为目标指向,引导学生努力把道德、法律认知转化为道德、法律实践。 二、“基础”课实践教学的现状 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实践教学环节的作用日益凸显。但由于受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许多高校“基础”课教学中出现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长期“脱节”的现象。 第一,认识不足,导致组织脱节。基于认识上的偏差、重视的程度,导致了在实践教学组织上的脱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学校重视不够。虽然为了落实国家政策,许多学校从“形式”上制订了相应的实践教学计划,但实质却不能落实到位。二是教师认识不足。一些“基础”课教师没有转变教育观念,认为只要课堂理论灌输好就能达到教学目的,忽视了实践的作用,阻碍了学生的知行转化。三是大学生参与意识不强。许多大学生把实践看做“额外”增加的一个负担,“被迫参加”,没有认识到实践教学的作用。四是社会认识不足。很多单位担心会带来麻烦或不便,不愿意本单位成为大学生实践的场所。 第二,形式单一,导致活力不够。“基础”课实践教学在内容设计上一般能够结合时展和学生实际进行安排,但在形式上表现单一,如一味地开展校园文明调查、各种主题校园辩论、演讲、志愿活动等。虽然这在深化理论认识上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活动一过,又回到“从前”,与开展实践教学的本质要求尚有很大差距,实践教学活力不够。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实践教学活动缺乏有效管理。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模式,没有夯实有效的实践教学载体,为了完成实践教学计划而完成。二是实践教学途径创新不够。实践教学是一项极富创造性的活动,应充分利用课堂、校内、校外资源,创新实践教学模式。 第三,流于形式,导致实效缺乏。在“基础”课实践教学中,不管是社会、学校、教师、学生都认为实践教学的目的很好,但效果很差,实践教学往往流于形式,缺乏成效。主要原因:一方面,实践教学虽然已经纳入了教学考评,但是其科学性值得考证。有些学校简单地将“基础”课实践教学划做教学的一部分,没有具体的办法,如做与不做、做好与做不好没有标准。另一方面,把实践教学当做一个短期的教学任务来实施的行为,忽视了实践教学的主题选择、运行监控和效果反馈,造成很多实践活动流于形式。 第四,保障不力,导致机制不畅。“要建立实践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围绕教学目标,制定大纲,规定学时,提供必要的经费。加强组织管理,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2]这充分表明,“基础”课实践教学,是一项系统工程。而“基础”课实践教学在学校往往表现为“单打独斗”,校外也是“只身投入”。主要原因:一是协调机制不畅。学校教学部门之间,学校和政府组织、社会组织之间,教师和学生之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沟通不畅的问题。二是保障体制不全。“基础”课实践教学需要的必要经费投入,学校往往在支持上大打折扣。 三、“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路径选择 “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路径选择,就要针对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从认识和目标、内容和形式、机制和方法、评价和考核等方面,构建一个较为系统、科学的实践教学体系。 (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 提高对“基础”课实践教学的认识的前提是更新教育观念。“教学观念是关于教学的看法和思想,更确切地说,是人们思维教学问题获得的结果;转变教学观念是指转移或改变原先对教学的看法、思想、思维结果。”[3]教学观念决定教学行为,转变教学观念有利于教学行为目标的实现。要转变“基础”课教学观念就是要树立新的教学观念,如教学质量观、教学质量效益观、教学价值观、教学过程观、教学评价观等。首先,管理上,学校领导集体应将实践教学放到与专业课教学同等重要的地位,加大教学投入、科研力度,丰富教学资源,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培训。其次,教师应树立新的教学观念,一要充分认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地位,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与社会责任感;二要系统学习和掌握思想政治理论,用科学的理论来武装自己和学生;三要掌握现代的教育理论;四要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开展多媒体教学,开设“立体”课堂。总之,转变教学观念有利于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也有利于增强大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竞争力。 (二)创新内容,丰富形式 “基础”课的基本教学内容包括坚定学生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的教育,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民主法制的教育,这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教师要不断突破教材框架,修正补充教学内容,进行动态的教学。在整个实践教学过程中高度注意教材的内容与学生的思想和社会状况的结合,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社会和学生现实的思想中去,以适应学生发展的需要。一是教学内容应以职业为导向,提升学生的劳动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实践教学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学生更好地获得职业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实际能力。这种职业导向性应贯穿于实践教学的全部过程。二是实践教学内容应坚持理论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大学生,也要结合时代的发展,特别是对社会热点、难点进行分析,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基础”课实践教学应在课堂、校园、社会三个渠道中开展丰富的教学活动。在课堂实践教学中,任课教师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设计实践主题,可采用研究讨论型教学、讲演辩论型教学、情感体验型教学等。在校园实践型教学中,任课教师有意识地布置与大学生校园生活密切相关的主题,开展主题活动,如参观校史馆、举办各种纪念活动等。在社会实践教学中,让学生带着问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等。 (三)健全机制,创造方法 创新“基础”课实践教学,要在不断完善领导机制、运行机制、保障机制、评价机制中,运用新方法,达到教学实效。首先,完善领导机制。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领导机制的弱化会影响“基础”课实践教学的效果。一是党政挂帅组成实践教学领导小组,党、政、工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明确分工、职责,保障实践教学的落实。其次,完善运行机制。实践教学主体涉及教师、学校各部门、学生、社会各单位,保证他们之间的通畅,需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一是形成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商讨实践教学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二是形成沟通渠道,设立实践教学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落实、联系等常规工作。第三,完善保障机制。建立课程实践教学项目申报、立项、评估和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学校正常的教学管理,保障实践教学正常运转。加强学生活动场地、基地建设,为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组成实践教学导师队伍。第四,完善评价机制。加强实践教学的过程监督,将实践教学效果作为教师和学生考核的重要指标。将教师实践教学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在政策上给予倾斜,鼓励青年教师、专家积极参与到实践教学指导工作中。将实践教学过程、结果与学生成绩、综合素质测评衔接起来,在评优评先、推优入党、就业推荐等方面给予考虑。 同时,还必须运用创造性的方法。具体方法有以下几种可供借鉴:首先,基地化建设。基地是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我校在校内建立了如大学生素质拓展、科技文化、教学团学一体化、学风建设等10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地。在校外根据农村和社区需要,建立了15个结对共建单位,建立了110个实习实训基地。这既有利于实践教学长效机制的建立,又满足了基地发展的需要。其次,项目化建设。项目是获得支持的根据,也是达到效果的保障。我院将实践教学项目化管理,根据实践的总体要求、活动内容、规划和方案,予以审批。不同的实践教学规划、要求、方案,审批的结果也不一样。第三,制度化。实践教学要做到规范、科学,正常化运作,就要制定囊括管理、机制、人员、考核等在内的《实践教学管理办法》、《实践教学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第四,特色化。实践教学实效提升还必须考虑“专业化”道路,立足各专业学生专长,结合学生和社会需求,选准活动载体,扎实推动实践教学特色活动的开展。 法律实践论文:对资本自由流动与所得税的协调研究,以欧盟的法律与实践为例 摘要:欧盟成员国所得税法的协调对于欧盟内资本自由流动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欧盟部长理事会颁布了数个旨在协调成员国所得税税制的指令。欧洲法院通过解释共同体法有关服务和资本自由流动的规则来消除成员国国内所得税法中阻碍共同市场发展的因素。但是,由于共同体缺乏协调直接税的专有权限,欧盟层面上的所得税法发展缓慢。欧元的启动对欧盟成员国所得税法的协调提出了新的要求。 关键词:欧盟所得税法;资本自由流动;共同市场;欧洲法院 引言 建立一个货物、服务、人员 和资本自由流动的共同市场是欧洲经济一体化的目标。从共同市场的发展来看,资本自由流动远比其它三个自由发展缓慢。在《欧洲联盟条约》生效后,《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改为《欧洲共同体条约》(以下“《共同体条约》”),有关资本流动的条款作了有利其发展的改进。欧元的启动也加速了欧洲资本自由流动的发展。但是,税收依然是资本自由流动的障碍, 欧盟层面上所得税法的发展愈发 迫切。本文拟结合欧盟的相关法 律与实践,分析所得税协调与资 本流动的关系。 资本自由流动对所得税协调的要求 1.资本自由流动规则的特征 《共同体条约》关于资本自由流动的法律规定主要在第四章,该章共5条(第56条至第60条)。 第56条是资本流动的优秀条款。该条禁止在成员国之间、成员国和第三国之间实施对资本和支付流动的任何限制(restrictions)。需要说明的是,第四章的内容不仅仅限于资本流动,还包括支付自由。限于篇幅,本 文只就欧盟成员国间资本流动的 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从第56条的措辞来看,成员国禁止限制资本流动的义务比原《欧洲经济共同体》第67条的条文更明确。原67条虽然要求成员国逐步取消资本流动限制,但这只限于保证共同市场功能的必要程度,而现第56条下成员国的义务则是清楚和无条件的。因此,欧洲法院在sanz de lera案(case c-163,165 and 250/94)中裁定第56条具有直接效力。 此外,由于第56条没有将取消限制资本流动的义务只限定在成员国政府,它也约束非公共机构的行为,比如金融机构不能采取限制成员国间资本流动的单边措施。 2.资本自由流动对所得税协调的要求 所得税对资本流动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1)税收增加资本流动的成本。一国居民在另一国的投资所得一般会面临双重征税:来源地国对利息、股息征收预提税,居住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内外全部所得要征税。(2)税法对居民和非居民的差别待遇。“居民”和“非居民”是所得税法的基本概念,非居民不能享受一国给予居民的税收优惠是普遍承认的。 为了消除上述税收对资本流动的限制,一般作法是签订双边税收协定,这些协定一般以oecd范本为基础。税收协定对于消除双重征税和保障税收无差别待遇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对于欧盟来讲,单纯通过成员国间的税收协定来促进资本流动显然不够:(1)税收协定是双边的,而欧洲需要建立多边的法律体制。(2)税收协定以承认缔约国的征税权为前提,其具体实施依赖缔约国的国内法。共同体法则希望其规则能够超越成员国国内法并直接适用。事实上,在共同商业政策方面,欧共体已经享有专有权利,而成员国不再享有 主权。(3)国际税收协定虽然有“税收无差别待遇”的规定,但仍承认“居民”和“非居民”的划分。欧共体希望消除基于国籍的限制,而居民与非居民的划分基本是与本国人和外国人的划分吻合的。 根据《共同体条约》的规定,所得税领域的立法依然是各成员国主权之内的事情。因此,在承认成员国享有独立的财税主权的前提下,欧盟层面上所得税法的协调是借助于共同体机构的二级立法和欧洲法院的判例来推动的。 所得税协调对资本自由流动的推动——立法层面 《共同体条约》第94条规定:“理事会根据委员会的建议,应当在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在会商欧洲议会以及欧洲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后,为共同市场的建立和市场功能的需要,颁布协调成员国法律、法规或行政措施的指令”。据此,在促进资本流动的税收方面,欧盟颁布的指令主要有:(1)共同体理事会第90/434号指令(合并指令)。该指令适用于涉及2个或2个以上成员国公司之间的合并、分立、资产转让或股份交换的税收问题。所有成员国 应当通过国内立法保证指令适用的交易免除任何的资本利得税。 (2)共同体理事会第90/435号指令(母子公司指令)。根据该指令,一个成员国的母公司从其在另一成员国的子公司得到的股息,该母公司所在的成员国应当给予免税,子公司所在国对子公司支付给其他成员国的母公司的股息不得征收预提税。 因此,上述指令有助于消除阻碍资本流动的某些税收。不过,借助指令协调成员国所得税法的 作用有限: 首先,欧共体不具备协调成员国税法的专有权限。在成员国仍享有制定本国所得税法的主权 的前提下,只有在成员国行动的 规模或效果不能充分实现目标,而由欧共体行动能更好实现目标的情况下,共同体才能行事,并且共同体的行动不能超过实现《共同体条约》目标的必要程度。 其次,按照第94条的规定,理事会颁布指令应当在一致同意的基础上。由于税收涉及到成员国的财政利益,因此取得成员国的一致同意是很困难的。另外,共同体机构根据第94条可以颁布的二级立法只限于指令,而指令这一立法形式也有其自身的不足。指令只在其要达到的目标上对收到指令的成员国有约束力,成员国仍有权自行决定为实现指令的目标所采用的方式或方法。也就是说,指令的实施依赖于成员国的国内法措施。 这样,欧洲法院通过司法判例来协调成员国所得税法的作用就非常重要了。 所得税协调对资本自由流动的推动——欧洲法院的司法实践 在《共同体条约》缺乏统一成员国所得税法的直接条文的情况下,欧洲法院通过解释资本自 由流动规则使成员国所得税法不成为共同市场发展的障碍,这主要体现在: 1、广义解释第56条中“限制”的含义 根据欧洲法院的判例,“限制措施”的范围比直接限制资本流动的外汇管制法规要广。由于税收能够影响对资本流动,税收本身是否属于“限制”之列呢? 在sandoz案中(case c-439/97),奥地利法律规定,奥地利居民获得贷款时有书面贷款合同的要缴纳印花税,没有书面文件则不需缴纳。但是,奥地利居民从境外非居民获得的贷款,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奥地利居民的账簿中有记载也视为书面文件, 应当纳税,而奥地利居民从获得境内贷款,没有书面合同但在借款人账簿记载时却不纳税。欧洲法院认为,奥地利的作法具有阻碍奥地利居民从境外借款的效果, 违背了《共同体条约》关于资本自由流动的规则。 因此,税收本身并不一定就会被认为是阻碍资本流动的限制,欧洲法院是看税收的效果。也就是说,税收仍然属于成员国主权范围,但是征税不能构成歧视,不能因此阻碍资本流动。事实上,《共同体条约》第58(1)(a)条也承认成员国税收立法的适用,但其适用有严格的限制。 2、严格适用第58条第1款(a)第58条共3款,第1款(a)规定,第56条不损害成员国实施关于依据居住地或投资地不同而区分纳税人的税法的权利。 表面看,成员国税法的适用不受资本流动的限制。但是,第58(1)(a)条的适用要结合《欧洲联盟条约》的第7号声明,即第58(1)(a)条所指的适用仅限于截至1993年底合法的税法。所谓合法是指符合共同体法。也就是说,某些成员国的税法如果违反了共同体关于服务和人员自由流动的规则,也不能适用。 在第58(1)(a)条能够适用的场合,即成员国税法的某些规定不在共同体法管辖的范围内,其作法不基于国籍而是针对纳税人的 居住或投资状况适用不同规则,也应当遵循第58条第3款的规定,即不能构成对资本自由流动的歧视或伪装的限制。如何判定某种作法是否为“歧视或伪装的限制”呢?对此,欧洲法院对《共同体条约》第30条的解释理念可以借 鉴。第30条是允许成员国背离取消货物贸易数量限制的规定。欧洲法院对该条进行狭义解释,限制其适用范围:成员国要举证其限制措施能够为共同体法支持;如果存在限制性更小的措施,成 员国就不能采取限制性大的措 施;如果未对国产品采取相同措 施,成员国也将败诉;在有共同体立法的情况下,就不应以国内法的理由援引第30条,等等。 3、借助服务或开业自由来消除成员国税法中的歧视,进而促进资本流动。 第58条第2款强调,资本流动规则不影响与共同体统一相符的开业自由限制的适用。也就是说,如果其它自由流动规则要消除税收歧视,就不能根据第58(1)(a)条采取限制。 开业自由是服务自由的延伸。事实上,“资本”和“服务”有时很难区分,比如一国在另一国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属于开业范畴,也是直接投资,而直接投资又涉及资本流动。由于欧洲法院在服务自由流动方面有成熟的判 例,这些判例原则就可起到间接 促进资本流动的效果。 比如,在commission v. france 案(case 270/83)中,法国给予本国保险公司和其他成员国保险公司在法国的子公司归集抵免的税收优惠,但不给予其他成员国的保险公司在法国的分支机构。欧洲法院认为法国作法具有歧视外国保险公司在法国分支机构的效果,剥夺了外国保险公司的开业或服务自由,违反了《共同体条约》关于开业自由的法律规定。 事实上,如何成员国税法同时涉及到服务和资本流动规则,根据欧洲法院的判例,只要成员国税法违反了服务或开业规则,欧洲法院一般就不再审查其是否违反了资本流动规则。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共同体条约》缺乏协调所得税的直接法律条文时,欧洲法院的解释权仍受到限制,仍不能涉及成员国所得税税制的基本问题。 因此,欧盟层面上所得税法还需要进一步发展。 欧盟所得税法的发展 相对于欧盟在消除货物自由流动的间接税方面的成就,欧盟所得税的发展是缓慢的。欧盟所得税发展缓慢的现实反映了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统一与分权”的矛盾。 在欧元成为欧元区12国的单一货币后,上述矛盾将更加突出,因为使用单一货币的欧元区成员国国民要面对15个国家的不同税法。这与共同市场追求的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的目标是相悖的。 理论上讲,影响资本流动的因素主要有:外汇管制、金融服务法规和税收。欧盟国家已经取消了外汇管制,金融服务也有了共同标准,只有税制尚未统一。由于欧洲中央银行负责制定统一的货币政策,欧元区国家就不能再借助于利率和汇率政策影响资本自由流动。这样,成员国就只有利用财税政策了,但成员国的不同税制和各自为政的财政政策的将对资 本流动产生扭曲。因此,协调成员国的所得税法,使资本自由流动 最终实现,是欧盟所面临的问题。 从成员国角度看,在成员国保留税收主权的前提下,成员国仍然有在税收领域合作的必要。 比如,成员国如果为吸引资本而竞相给予税收优惠,就会形成有害的税收竞争局面。因此,欧洲理事会通过了“商业税收行为守则”(code of conduct on business taxation)。该守则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欧盟成员国表示将不采 取新的有害的税收措施并将审查现行立法,开展成员国间的税制磋商。因此,该守则的颁布也是欧盟在共同体立法框架之外寻求新的协调成员国所得税法的机制的尝试。 法律实践论文: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实践研究 一、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现状 当前,我国部分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堂内容难以满足大学生实际需求。在很多与法律知识相关的公共课程方面,我国虽然实施思政理论新课程方案,但其中《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却是由“98方案”《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结合的课程。从课程设置来看,相较而言,大学生通识法律课程显得不够充足。而部分高校虽有开设辅修或选修法律课程,不过在课时方面却仅考虑到教学内容与大纲的完整性,很少会重点讲授创业法律风险。另外,大学生就业指导与规划课程中,我国高校普遍重视就业素质、技能和创业精神、品质、素质、意识等内容,相关法律内容却少之又少。因此,从各类型课程来看,我国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都没有系统全面的创业法律知识内容,所以无法满足大学生创业实际需要。 二、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建构 1.建构原则。 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建构须遵循四大原则: (1)针对性。 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促使创业法律教育达到预期结果,促进大学生创业法律意识、修养、能力的增强。 (2)配套性和相对独立 创业法律教育课堂体系在当前各高等院校中具有相对独立性,但法律课程与其他创业教育课程之间应当相互配套,以便形成完整综合的课程体系,而不应独立于其他课程体系之外。 (3)实践结合知识性。 开设创业法律教育课程其目的在于让学生全面理解法律知识,为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并通过各类活动让学生逐渐形成各种外显操作行为,帮助学生累积法律知识和能力。 (4)多样性。 高校创业法律教育课程活动性、综合性特点,直接决定创业法律教育课程组织方式的灵活多样性,所以课程体系建构必须具有弹性和选择性。 2.体系建构。 遵循以上四大原则,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构建分三部分完成: (1)创业法律能力培养类课程。 创业能力极为特殊,它具有极强实践性、综合性、创造性,创业能力优秀即智力;创业能力是自我谋职能力,是转化自己或他人市场创意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其包括综合性、经营管理和专业性能力。大学生创业所必备能力之一为法律能力。针对以上能力设立相应培养的实践和务实类课程,如法律谈判、企业或商法务实等课程。同时,教授这些课程时要改变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多采用案例教学法、讨论教学法、情景体验、课文训练以及创业基地参观等教学方法,鼓励学生多质疑多思考,促使学生化被动为主动,化接受为探究,发挥出创业法律教育的真正效益来。 (2)创业法律意识增强类课程。 法律意识是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开设的基本目标,其主要培养大学生守法知法、依法办事、尊重交易规则、诚实守信的意识。所以,该类课程教学内容即懂法、知法、守法,主课程以法理学为主,法律方法学、逻辑学等为辅。通过这些课程帮助大学生全面理解法律,强化大学生法律意识,正确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 (3)创业法律知识了解类课程。 现有法律体系中许多法律法规都与大学生创业相关,但大学生却并非全部了解。大学生创业选择企业组织形式是首要问题,因此了解企业法是基本,才能帮助其选择与自身实际相符的企业组织形式。按照各种出资人责任形式企业分为公司、独资和合伙三类。自1999年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正式出台,到2005年和2006年我国分别对《公司法》、《合伙企业法》进行修订,明确区分出各类企业创建要素的不同,以及《中小企业促进法》等,都是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重要教学内容。企业经营的过程即依法交易办事的过程,所以,大学生创业还需要了解《民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劳动合同法》《会计法》《专利法》《所得税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险法》《劳动法》等一系列法律。最后,创业过程避免不了纠纷争议,大学生还应了解《诉讼法》。由于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的庞大,知识内容的繁杂,对于非法学系的学生而言讲解重要概念和制度即可,且介于高校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实践来看,主辅修或双学位形式是解决法律教育现状的较好办法。 三、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在课程设置上还尚存不足,高等院校还应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摸索,进而促进其课程体系的完善。而笔者认为主要完善思路,可从创业法律意识增强、知识了解及能力培养三方面出发,结合大学生创业实际需求,构建针对性具有实际效益的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课程体系。 作者:董万伟 魏家琴 单位:六盘水师范学院 法律实践论文:研讨国外法律教育的实践与课题 一、法律教育实践 法院。最高法院以《法律教育研究会的报告书》向全国的法院颁发,以使其知晓法院参与普法教育的重要性。为促进学生对法院与裁判制度的理解,为参观法院的学生(特别是小学生)制作浅显易懂的宣传录像,向全国的法院发放。法务省。作为普法教育政策的一环,其与日本最高法院、日本律师联合会、文部科学省共同举行法律教育探讨会。在法务省的主网页上登载有关的宣传小册子。日本律师联合会、各地方律师联合会、各律师协会,在日本律师联合会内,设置市民法律教育委员会,力图在全国推进开展法律教育,在对各律师协会的法律教育活动进行支援的同时,进行有关法律教育信息的收集与交换,开发与研究针对教员的教材。另外,每年针对教员设施夏季培训讲座,与教育相关者进行意见交换。 在各地的律师协会中,有七成的协会开始设置分别承担法律教育的窗口以及委员会等活动。日本司法代书人联合会、司法代书人协会,其举办以成为生存力的法律教育为主题的市民公开研讨会,与教员、法律实务家等协助授课,进行讨论等,利用大学的校园机会举行法律教育研讨会、研修会等,以法律教育为主题进行演讲。在学校教育实践中也有不同声音。首先,“应该培养法律不是作为规制、约束的东西,疏远的东西,而是为了使社会更加美好,应该亲自主体性地制定的意识”,这种着眼于法律本来存在意义的努力更加重要。其次,“对于基本的理念、法律的主旨,法律与规则的形成过程,带着实感进行理解的指导尚未充分进行”。在实践方法上,作为实施法律教育的前提,是培养提出自己的意见,听取别人的意见,在商议的基础上得到结论的能力。这方面比较欠缺。为普及法律教育,有效地实施教育,在学校里,有必要根据儿童学生的成长阶段,切实编著法律教育的课程,并且在教材的充实与指导方法等方面下功夫。由法律实务家进行的实践,在使学生理解司法制度的主旨等方面的努力不够充分,对于实践的方法,法律实务家与教员的协助不充分。 二、法律教育的发展方向 培养支撑自由且公正的法律思考方法。日本的法律教育要达到的目的是:每位国民在进行自由活动的基础上,加深对法律以及司法应发挥的效果的理解,掌握预防纷争的发生,并且为切实解决纷争所必要的、基本的素养;与此同时,培养学生作为自由且公正社会的承担者,主体性地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法律作为社会共生的相互尊重的规则,保护国民的权利,明确国民的责任,促进各人自律的活动,使其生活丰富多彩。因此,法律教育是让人们充分理解个人的尊严与法律的支配等宪法以及法律的基本原理,作为自律且有责任的主体,养成为参与自由且公正的社会运营所必要等资质与能力,并且认识到法律是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即使在日常生活中也需要抱着充分的法律意识行动,培养主动利用法律的能力。 法律教育涉及的主要内容:1.为使学生认识到,法律是为共同生活和相互尊重的规则,目的使国民生活更加丰富,主体性地学习是如何制定规则的,根据规则如何解决纷争等;2.在规定个人与个人之间关系的私法领域,力图充实学习机会;3.为使学生认识到每个人都作为无可替代的存在,要互相尊重,以及作为自律且有责任的主体参与自由且公正的社会管理,同时为培养参与社会的必要的素质与能力,需要进一步理解个人的尊严、国家的主权、或者存在于法律支配等宪法与法律的基础的基本价值与国家以及个人之间的关系的基本存在模式;4.使学生认识到,司法通过依法救济被侵害的权利,处罚违反规则者,力求维护、形成法律秩序,同时将所有的当事人都置于同等的地位,由公正的第三者经过适当的程序根据公正的规则进行裁判。 三、对应儿童成长阶段的法律教育 考虑儿童成长与发育的过程,根据儿童发展心理学的研究,儿童的判断除自身的欲求以外,通过第三者的观点,对社会的理解,对象客观化的深化,从主观性向客观性发展。因此,儿童理解规则和判断的意图及动机的能力,以及由自身制定规则的经验是非常重要的。儿童的判断标准,可以分为因为权威说了所以正确;对自身有益;为了应对周围人认为好的期待;认识到法律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所必要的;社会契约式的观点;任何社会人类都存在普遍性原理、根本性原理。 所以,日本中小学校的法律教育的展开,包括:1.中小学校的法律教育,不仅强调遵守法律与规则,使其理解法律与规则的必要性。通过作业性体验活动,掌握学生资质与能力的基础。在日常生活与游戏中制定规则的实践很重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行动,养成公德心等道德性也是中小学法律教育的基础;2.对普遍性原理的理解,具体是指理解宪法与法律的基本原理很重要。在社会科的课程中,使其理解到个人的尊严与法律的支配等基本原理,法律不单是规制国民的,而是使国民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是每个人共生的相互尊重的规则,理解市民社会的契约的自由与责任,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原则,以及司法的内容,从而培养判断的能力与感觉;3.高中的法律教育,在此阶段,以可以进行高度的理解为前提,在使其考察法律各种问题的同时,使其基于切实的证据进行公正的判断。在进行公正的判断之际,首先自身进行判断,并对其判断附加有说服力的理由,与此同时,使其认识到学习别人的判断及其理由,再构成自身的判断的必要认知。 四、普及法律教育课题 在学校教育等普及法律教育时,首先以教育相关人与法律实务家为中心,使其广泛理解法律教育的重要性。最高法院、法务省、文部科学省等相关官厅、日本律师联合会与日本司法代书人联合会等相关团体,从各自的立场,在协助的同时进行积极的努力。文部科学省利用各种机会,向教育委员会与学校,宣传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在普及法律教育之际,各学校根据儿童学生、学校、地域等的实际情况,考虑如何充分发挥创新办法。在学校教育中,法律教育的担当人是学校的教员。为有效进行法律教育,以由教员创意办法的指导为中心,进行关于法律以及司法的思考型教育,属于新的创意。所以在促进教材开发与指导方法等实践研究的同时,法律实务家为首的各个相关人的支援非常重要。这些相关人包括:法院、法务省、日本司法援助中心、日本律师联合会、各律师会联合会、各律师协会、日本司法代书人联合会、法学研究者、教育研究者。 在日本,如果把法律教育视为培养民主立宪主义国家中国民所必需的教育,与读、写、算相同,法律教育应该是参加社会生活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的教育内容。要掌握这样的教育,学校教育是理所当然的。 除此以外,在一个人度过人生大半的家庭、地域社会、单位等也需要进行。例如,在家庭中,儿童经常会接触到消费问题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因此,在家庭的日常会话中,所谓保护生活的智慧,展开法律的话题,对儿童而言,会让他们感觉到法律教育是非常接近的教育教学。 作者:李璋 法律实践论文:法律实践本体论分析 本文作者:黄竹胜 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 形成法律理论并通过法律理论来描述、解释和批判法律实践、进而推动法律实践、指导法律实践,是法理学的基本工作方式和工作目标。但是,在何为法律理论、其存在形态为何、有什么内在的规定性等本体性的问题上,法学界并没有形成基本的共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妨害了法理学的学术交流和法学工作者创造、传播和应用法律理论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妨碍了法律理论对法治实践的功能发挥。因此,从法律理论的生成过程、存在方式以及作用机理对法律理论进行本体性的分析,以提高对法律理论的理性把握程度和应用法律理论的自觉性和有效性,就成为法理学未竟的、有学术价值的一项理论工作。 一、何为法律理论 虽然对法律理论这一概念人们耳熟能详,但是进一步追问法律理论的规定性、法律理论存在方式、法律理论的表现方式等深层次的问题时,人们马上就会陷入失语的尴尬状态。究其原因,与法学界对法律理论是什么这个问题没有形成基本的共识有关,也与法律理论表现方式的复杂性和形成的根据的多样化有关。就国内学者来说,比较习惯于应用法学理论这个概念来表达,其含义有时被作为法理学的同义词[3],偶有学者应用法律理论这个概念[3],并将其与法学理论作出区分,但是法律理论与法学理论的差别何在,语焉不详,深入论证的也不多见。国内学者对法学理论的理解[4]比较宽泛,其基本的含义:一是指称与法律实践活动相对应的、作为法律思维成果的系统化、一般化的法律陈述、法律说明和阐释模式,是法学工作者经过对法律现象的高度抽象后所形成的认识成果;二是从法学学科和法学知识的分类的意义上来称谓与法律实践活动所不同的抽象化了的法律知识系统。[1]从第一层意义上看,法学理论是作为一种法律思维和法律思考的结果所表达出来的,是意识层面上的东西。它与法律理论存在着基本含义在内核上的共同性,也即是对法律现象的一般性、系统性的概括和总结,两者的差异在于法学理论包括的范围大于法律理论,前者除了包括法律理论外,还涉及到法历史学理论、法社会学理论等并不是直接以法律规范为描述对象的理论形态,甚至还包括以哲学理论、政治理论、道德理论来概括法律现象所形成的法学理论[1]。从第二层含义上理解的法学理论实际上与法律理论是同义词,学者们对两者并不作严格的意义上的区分[3],两者是同一回事。 就国外学者的观点和主张而论,对法律理论的理解则存在着不同于国内的认识和观点,特别是在德国的法学家中,法律理论的界限并不是清晰的。有的学者是从法学学科的意义上来分析法律理论这个概念的。考夫曼教授在辨析法哲学、法律理论、法律教义学三者的关系时,就认为法哲学是将法学中的基本问题以哲学的方式加以探究和回答的,它是哲学的有机组成部分,而非法学,它与法律教义学的区别在于对象的不同[5],法哲学没有具体的实义客体,而是以法的整体为思维对象,而法律教义学[6]总是在体系范围内论证,它以未经检验即视为真实的条件为前提。[7]法律教义学以处理规范性视角下的法律规范为主要任务的法学,它的研究对象是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以其司法适用实践为考察中心,来解释法律规范中的概念和规范的意义,同时为具体案件的解决提供理论、理由和原理的学问[8],法哲学与法律教义学两者并不相同,无法相互取代对方[6]。对法哲学与法律理论的关系,考氏认为两者的区别很不明确,无法得出精确的区别,两者的不同之处仅仅在于动机,法律理论是从法哲学中解放出来的理论努力,他们试图从法律人哲学的方式来回答与法律有关的哲学问题,“因为至今尚未有一个可将它们区别开来的标准,充其量,人们只能确立它们各自的重心:法律理论的兴趣,主要在于形式和结构上,而狭义的法哲学更关注内容,所以不做区分。”[5]从以上的引述中,可以看出,在考氏的理论视野中,实际上是从法学知识和学科分类的角度来界定法律理论在法学中的地位,并将其与法律教义学、法哲学、法社会学等作为法学的学科,这种看法在德国的法学家的理论体系中似乎是比较普遍化的观点①。 有的学者对什么是法律理论,则有不同的论述。如德国学者霍恩教授认为[1]:“法律理论产生于这样的需求,即法律可以用一般形式从理论上来解释,而不必讨论正义问题这一法哲学的基本问题……法律理论或多或少的是剥夺了哲学基本问题的法哲学,只限于从中度抽象层面上对法律及其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产生条件和作用方式,适用的方式和法学论辩的结构作一般性的论断,”法律理论由关于法律的一般性的陈述构成,法律理论的客体是对法律的一般理论性的描述[1]。很显然,霍式把法律理论作为法学认识的一种结果状态,区别于法哲学所探究的抽象的正义理论问题,它以法律的过程作为理论概括的对象,以形成服务于法律现象认识、法律工作者应用法律、适用法律的一般性、应用性理论为主要的理论工作目标。在他看来,法律理论与法学理论是存在差别的[1]。虽然作为学科意义上的法律理论不同于法哲学、法学理论,但是我们对作为法学范畴意义上的法律理论的界定还是可以从学科意义上的法律理论的演化和发展中获得有益的启示。首先,法律理论是学者们试图摆脱法学研究中过于抽象化、哲学化的法律问题的思考方式所作出的学术努力,是对法学研究对象自我限缩的结果,它将理论的目光和视野从无限的法律世界回归到比较具体的法律生活和实践领域;其次,这一路向也开辟一条通往法律实践、回归法律实际生活的理论路径,是学者提升法学理论影响法律实际的尝试,它试图建立法学与司法实践沟通的理论管道,有助于法理学形成对法律实践的影响力;第三,预示着法学家形塑法学理论从哲学、道德、政治等领域到司法过程的转向,从关心法学理论的体系性、抽象化程度向科学性、应用性的回归,它的理论目标、构造方法、获取理论论证资源和表达方式与法哲学都存在着明显的不同,这也是形成法律方法论与法学方法论差异的法认识论上的原由;第四,在理论的表达和表述上也实现了根本的变化。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对法律理论进行如下的界定:法律理论是法学理论的一种理论形态,是对法律应用过程进行一般性概括和描述所形成的系统性论述,它是围绕着实证法和法律应用过程而形成的具有直接的应用目的和实践指向的法学理论。首先,法律理论也是法学认识过程的结晶,脱离法学认识过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理论,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理论也是法学理论的一种,是具有普遍性、概括性和抽象性的知识体系。但是,与其他的法学理论进行比较,法律理论是偏向于从规范性意义下的法律规范以及应用过程的主要环节和法律实务来形塑它的知识结构②,如法律结构理论、法律方法理论、法律解释理论等,都是直接从法律体系和司法过程提炼出来的。其次,法律理论以客观性和科学性为理论建构原则,排除价值判断、伦理思考和哲学思辩等形而上学的理论思维方式,与追求规律性的、应然性的法学理论在理论旨趣上存在较大的差别。第三,法律理论是直接或者间接以司法上的应用性为理论目标的理论,带有比较明显的实践指向性,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为依归,这与偏向正当性、价值性论证的法哲学的理论或者偏重于法律经验的归纳和总结的法律社会学的理论是不同的。诚如学者所言“:哲学家、伦理学或政治学家的法学,也可以说是专业法学以外的法学,这些法学所关注的问题、运用的语言以及知识追求与法学内的法学有所不同,其采取外观的立场而又企图深入法律之内在的根本问题……故此,法学与法学外的法学之间常常处于格格不入的关系状态。”[9]该论述实际上道出了抽象法学理论与应用法学理论也即是本文所言之法律理论的差别。#p#分页标题#e# 二、法制实践结构转型与法律理论的法治意义 然而,在法理学的视阈中,法学理论与法律理论的概念区分有意义吗?这种区分是否可能?如何可能?在当代的中国法理学发展的境遇中,被抽象的法学理论折磨得很是疲软的学者和心灰意懒的读者,面对法理学所贡献出来的法学理论已多有指责,从小处来看,指责法学理论脱离实际,无法指导法律实践[10]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言说,从大处看,则指责法学理论无力提供评价、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法律发展的作为判准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11]。中国当代法理学所处于的这种内外交困的情景,催生了许多有学术责任和使命感的法学理论工作者的学术焦虑[12],同时也推动了摆脱困境的种种理论努力。如孙笑侠教授所倡导并践行的返回形而下的法理学研究[13],陈金钊教授所追求的“上可着天、下可着地”法律方法论研究、谢晖教授所追求的民间法研究、葛洪义教授所追求的地方法制研究等法学理论研究路径和研究范式都走出了摆脱形而上学法理研究传统套路,其回归法制实践的理想和追求,其推动法理学的实践转向的学术努力都反映了中国法学理论界对抽象法学理论的不满和变革的姿态,他们的实践性转向的立场对整个中国法理学的发展方向的选择无疑是具有启示性、引导性、前瞻性和革命性的。在中国法理学目前的这种状态下,特别是在中国的法制实践结构从立法向司法的位移背景下,重申法学理论对法律实践的理论回应、凸显出应用性法学理论的研究也即法律理论路向的研究,显然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具体说来,应用性法学理论也即是法律理论研究的特殊意义在于: 第一,满足法制实践结构转型的理论需求。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因此对法学理论的需求也带有时代性。受时代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推动的法学理论也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法学理论的研究者不能摆脱现实条件对其在视域、问题意识和理论建构上的规定和影响。“困境推动着法理学的发展……法理学是处理法学、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新的危机的工具”。[2]就当代中国法制发展的状况而言,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我国法治实践的结构发生了从立法向司法的位移,这种结构上的变化不仅仅表现为法律制度建设重心的变化,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对法学理论的新的渴求和期待。诚如德国学者魏德士所言“人们对法哲学和法理学的深入和全面的思考总是紧跟社会灾难、制度危机和政治变革。”[2]。 因此,法学理论能否适应这个法治实践结构的转向、提出有解释力的理论命题和为法治建设提供确实的理论指导,便成为法理学能否再生和发展的关键因素。而法学理论无论是创新还是继续沿革已经存在的理论资源,需要通过法学方法论的重新选择来为司法时现、创造和提炼有效的法律理论提供方法论的支持。这意味着盛行于立法时代的法学理论,需要按照司法时代的理论需求重新考量原有的法学理论的价值,选择和确定契合时代的法学理论,这样一个吐故纳新的理论结构转换过程是法学理论发展和创新的必要代价和基础。因此,司法时代的到来,既是一个法学理论发展的新的时期,也将是社会重新选择引领法制实践的理论、以及原有法学理论的重新定位和功能整合的过程。在立法时代,法学理论的重点一方面是清除极左的政治话语、拨乱反正,从政治上为法治的正当性进行理论论证,因此法学理论主要探究的是法律的本质、法的本体论、民主与法制、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法律与政策的关系等这类现在被称为大司法学、政治法学之类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立法增多、法律职业共同体基本形成,对具体的法律制度和技术问题的关注成为法学理论的另一个增长点,法条主义和概念法学遂得以盛行。整体说来,在整个立法时代完成了在政治上为法理学的正名的工作,使法学理论获得了独立发展空间。但是,这个阶段的法学理论无论在内容上、体系上还是研究方法论上都存在许多的不足和缺陷,因此面对法治重心从立法时代向司法时代的转移,以论证立法的正当性为优秀的法律理论逐步暴露出理论的社会不适应性。 立法时代的法学理论功能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论证”功能有余而指导功能不足。作为对法治现象进行理论概括和学理升华的法理学,对法治实践发挥指导性功能是其学科自主性的表现,也是其基本的价值之所在。但是,从法理学所提供的理论和知识来看,似乎对法治实践的指导作用并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例如,在九十年代初期,我国的法治已经凸显出司法、执法的大量问题,但是就司法、执法过程所存在的随意性和非合理性,我们的理论并没有作出多少严格意义的理论反思和建树,司法、执法理论在法理学的理论框架内即使不是空白也可以说是薄弱的,它不能提供司法、执法所需求的方法。第二,对法治实践的理论解释力不足。法学理论的学科完整性表现在对所研究对象具有的理论解释力上。所谓的理论解释力是指理论对所研究的对象的产生、变化、发展的过程能够做出系统化的说明和符合逻辑的归纳和论证。一种具有解释力的法理学,必须是为从事该门学科研究的行政法学工作者所共同接受,对所应用的范式获得学者的认同,研究者根据该范式提供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以及基本框架来解决研究中的难题,解释实践中的现象。然而,我们目前不仅没有真正形成大家所共同接受的法学范式,法学理论工作者所借以解释法律现象的基本理论和框架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对法的实际运作过程,现在的基本“范式”也关注得非常的不够,面对半数以上的行政法规得不到有效执行,我们的理论又有什么能力开出有效的“药方”呢?虽然我们不缺乏对策性的理论研究成果,但是转化为实践行动的研究成果确实不多,这其中有体制上的困难,但是与所提出的对策的有效性不足、可操作性差、理论论证不充分不能说没有关联。具有理论建构能力的法学理论不仅应该具有评价、分析法治现象的理论功力,而且应该具有前瞻性的导向作用,指导法治的发展方向。要具备这样的品质,法学理论首先必须具备创新的机制和开放的理论视野,对法律过程和法治中的新现象和新问题能够及时地进行理论上的升华,提出预见性和指导性的新观点和新思想,保持与时代同步的理论创新意识和理论能力,使理论具有开拓和发展的结构。其次,法学理论必须具有批判精神和批判能力,也即能够运用具有说服力的理论和观点来剖析现实、找出症结、开出解决办法。#p#分页标题#e# 第二,克服政法法学、文本注释法学和社科法学等类型的法学理论的局限性的需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法学理论发展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格局。按照苏力教授的分析和概括,转型时期的中国法学包括法学理论从研究方式、问题意识和思想理论资源上,可以区分为政法法学、诠释法学和社科法学三种法学流派[14],三种流派所形塑的法学理论各有不同,所发挥的理论功能也各不一样。政法法学虽然推翻了法学的政治话语的支配,从政治上为法学的存在和发展构造了正当性,但是并没有确定法学理论构造的法律平台,不得不与其他的学科分享共同的理论话题,法学理论也就失去了自身的独立性和主体性。而注释法学虽然将理论的视野集中于法律的文本世界,专注于法律的专业化知识的生产,但是这类法学停留在对法条的解释和注释上,没有形成普遍化的理论内核,而只能停留在部门法的低度抽象的法学理论构造上。特别是由于自身的理论创造力有限,移植外域的部门法理论成为主要的理论制造方式,其与中国本土的契合性和理论解释力都存在着问题。社科法学主要是借助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理论资源和方法来发展法学理论,这些理论虽然扩大了法学理论思考问题的视野,形成了多法律的多角度的认识,但是它不可能形成从法律制度切入的一般的社会里或理论命题[14],它与法律实践的距离也是越拉越远,理论的效用性也越来越差。三种理论路向的法学或者法学理论存在着明显的特点,就是离开法律和法律生活这个中心而借助法律以外的元素来创造法学理论,所以导致了法学理论的专业性降低,与司法过程的理论需求不相吻合,与法律职业工作者的理论期待差距越来越大。 第三,实践哲学以及思维方式的启迪。实践哲学是任何把实践作为基本范畴并从实践出发所建构的哲学,它有两个基本的特征:一是关于意义的整体论;二是关注具体实践和这些实践所处环境的重要性的强调[15]。实践哲学虽然没有承诺特别的理论方法论,也没有形成比较确定的理论范式,但是它对于解释这个世界以及解释人们的知识形式和思想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推进哲学思维方式的转换、形成对社会生活的新的理解却很有价值。实践哲学对于法学研究和理论建设过程的哲学启迪至少有如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形成一种开放的法律思维方式,破除对立化的法律思考,形成以追求实践智慧、培养法律实践理性能力为目的的理论追求;其次,立足法律的生活世界,而不是从抽象的或者虚假的原则出发来构建理论命题。回归法律的现实生活世界,走向人们的日常法律生活,从司法过程的实际状况来建设法学理论。第三,法律理论的建设以实践为归宿,以满足实践的要求来检测。只有这样,所建构起来的法律理论才能获得实践过程的接受,理论也由此发挥出它应有的功能。 三、法律理论的构造 以实践哲学为导向的法律理论,要克服抽象法学理论对实践诉求的疲软状态,形成自己的理论说服力和解释力,提高自己的理论应用性能,就要对自己的理论品质和性格进行全面的改造,使之获得与抽象法学理论不同的理论结构和方法能力。具体来说,法律理论的理论特殊性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解析: 1.法律理论建构的基础:实在法及其过程 法学理论建够的基础不同往往会形成不同偏向的法学理论,以价值追求为目标的法学理论以理想的法律图景为目标,以法律体系为基础的法学理论则以形成静态的法律逻辑关系规则为旨趣。这些不同倾向的法学理论实际都承担着自己的理论职能,满足不同的社会需要,因此,就理论形态的价值而言是无所谓优劣之别的。而就法律理论而言,它所选择的是实践法学的理论建设之路,它的理论对象世界是实在法的世界、法律过程的世界和日常法律生活世界,这三个世界成为法律理论形塑的基础,也成为法律理论的基本应用领域。在这三个对象世界中,实在法世界是依附在以司法为中心的司法过程中的,日常法律生活世界也以法律过程世界为依托,因此司法过程世界实际上成为法律理论的根据地,以此为基础所建设起来的法律理论才能回应当代的中国法学、从政策定向的法学经由立法定向的法学走向了司法定向的法学所形成的理论需求。[16] 2.法律理论建构的理论对象 既然以法律实践场域为理论的对象,也就决定了法律理论的目标只能定位在比较实在和可能的范围内,而不能祈求太高的目标。首先是法律理论需要与一般的法哲学理论如法律价值理论、法律正义理论保持距离,法律理论不是规范性的理论,不对法律问题进行规范性的判断和前景性的描述;其次,它也需要与作为经验科学的法社会学保持距离。虽然法社会学也会对经验事实进行理论加工并形成一般性的陈述,但这与主要以法律过程为中心进行理论概括和描述的法律理论至少在侧重点上是存在差别的。第三,法律理论的理论建构目标“:只限于在中度抽象层面上对法律以及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产生条件和作用方式、适用方式和法学辩论结构做一般性的论断”[1],这从一定程度上规定了法律理论的论域范围保持在法律产生到法律适用之间,并凸显出法律应用理论、法律方法理论、法律体系理论、司法理论等在法律理论的中心地位。 3.法律理论的构造方式 构造方式是法律理论形成的必要条件之一,两者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作为手段的构造方式包括法学方法和理论形式结构两个方面。由于法律理论的对象的规定性,决定了价值分析方法、社会实证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文化学的方法论等都不能在一般的法律理论建构中发挥太多的作用。其次,由于用以构造法律理论的材料和资源主要是来自于法律实践的法律规范世界、法律事实世界和司法的过程,所以,其主要的理论构造方式,就是通过对规范和事实的法律解释和逻辑分析来形成规律性的陈述的,法律解释方法就成为主要的法学方法论,成为构造法律理论的基本手段。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篇1 新时期下,中小企业融资难是由内因和外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市场化融资过程中,中小企业受到体制、观念、金融机构、融资渠道多方面的制约,社会、经济、环境、制度等使中小企业的融资陷入困境。在此形势下,必须从整体考虑,全方位地剖析制约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因素,从根本上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 1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1.1融资渠道不畅通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性,即规模小、资金和资源有限,其想要发展壮大就必须有充足的资金加持。然而,在中小企业的实际发展中,存在着融资渠道不畅通的问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还需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自身也欠缺有效的融资方法。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的抵押物非常有限,这是导致其贷款失败率高的主要原因。此外,金融机构审批贷款的流程较为繁琐,需要一定的周期,对借贷企业的还款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估,对企业债务进行调查等。然而,中小企业自身条件有限,较难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有的中小企业为了生存发展,选择以较高的利息获得贷款,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资金负担。 1.2融资市场不规范 基于很多中小企业难以达到银行贷款的审查条件,加上企业发展资金的需求,一些中小企业选择向民间借贷进行融资。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这种方式存在必要的规范和规章制度,一方面借贷的利息非常高,另一方面非常容易发生纠纷。中小企业虽然获得资金支持,可以缓解一时的资金压力,但从其长远发展而言,由于较高的利息,其发展资金会再次陷入困境,如果中小企业无法偿还贷款的利息,就可能发生不文明的行为,所以会对中小企业的有序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不利于企业形象的塑造,严重时会将企业推向破产的边缘。 1.3融资业务难开展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融资难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各个银行机构为了规避偿还能力的风险,在进行企业贷款业务过程中,只对那些经营良好、信誉良好的企业开展贷款业务,甚至对其建立贷款的有效渠道,急速贷款。而对于一些中小企业的条件则很苛刻,甚至直接不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业务,使得中小企业在银行方面很难获得资金的帮助。 2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方法 在近年来的发展中,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给予了政策上的支持和引导,为中小企业创设了良好的投资环境。然而在中小企业实际发展的过程中,与市场发展需求仍旧存在一定的差距,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了相应的限制。鉴于此种情况,更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市场经济发展特点及企业的融资需求,积极创新融资模式,构建多维融资体系,以助力中小企业的稳健和长效发展。 2.1中小企业自身层面 2.1.1优化中小企业内部结构在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企业内部的结构是否优化显得尤为重要。在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中小企业作为参与主体,要想发挥其优势,就必须优化内部结构体系,从根本上提高企业自身的财务信用能力,信用等级越高,金融机构才会对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更有信心。优化中小企业内部结构时,要积极构建科学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更加透明化,有助于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中小企业财务状况,后续的审核工作也会更加高效。此外,中小企业在经营中,要始终坚持以诚信为本,将诚信始终贯穿于企业的发展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为企业树立良好形象,有助于企业融资和贷款。同时,中小企业在发展中,更要结合市场发展的需求,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以不断促进中小企业的现代化管理。 2.1.2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差异化在中小企业发展中,要结合其不同的发展阶段,构建不同的融资模式,融资的差异化发展才能从根本上促进企业的发展。因此,构建完善的融资体系,结合中小企业的初创期、成长期、加速发展期各个发展阶段,建立有针对性的融资方式,并始终结合以市场发展为根本导向。与此同时,要发挥小额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作用,对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要给予积极的扶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上的帮助。此外,要加强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设置中小企业政府风险基金,积极发挥政府风险基金的作用,并不断强化与中小企业的关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2融资市场层面 从融资市场层面来看,中小企业要积极争取国有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使国有商业银行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理念,且能够积极地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对金融机构而言,要积极帮助中小企业明确自身融资需求,结合企业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将审批流程进行简化,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问题,助力其发展。同时,要积极发展多维度的资本市场,构建友好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监管机制,积极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完善中小企业发行、定价等相关政策,确保以新三板为主的中小企业更加优质化。此外,要积极完善中小企业市场法规制度,并加强市场的监管,确保市场能够有效和有序运行。 2.3供应链层面 2.3.1构建专业的管理模式供应链视角下,中小企业不仅要注重自身融资中存在的风险,还要加强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与之合作中所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其中,中小企业除了要对自身财务、资源等方面加强管理外,还要从供应链视角出发,对上下游企业与之合作的订单、保兑仓、应收账款等融资模式进行管控,通过优化内、外部结构及价值链组成来提高自身管理和运营、发展能力。此外,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模式入手,需要加强对供应链信贷业务的优化与调整,降低金融机构的成本,同时加强构建中小企业专项信贷业务和系统,帮助中小企业完成融资任务,满足中小企业规模拓展与高速运营需求。 2.3.2拓展融资渠道在供应链视角下,中小企业要精准把握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并利用这种关系拓展自身的融资渠道。例如,订单融资、存货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等,第一,订单融资方式是以中小企业为核心,对供应链上、下游所产生的订单进行留存,并在融资时将此呈现给银行。在产业链模式下,不仅优化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结构,还提高了自己的信用度,使银行在降低对中小企业的授信风险时,将审核重点进行转移,放在了中小企业的合作方,而不再是中小企业本身,如此一来,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会大大降低,融资的成功率也会升高;第二,应收账款融资方式主要基于中小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与之所产生的交易当中,买方通过赊销方式形成自由贷款,而中小企业也在此过程中将压力直接转移。应收账款成为一种银行贷款依据,中小企业通过此方式转嫁风险,提高自己的融资能力,银行也会根据应收账款交易数据和信息来授信,不仅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还优化了整体供应链结构。 2.3.3多层面健全信用担保体系目前,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因此在融资问题上,国家应当给予相应的重视程度。结合中小企业目前的发展状况及对资金的需求程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依托,转变传统思想,创新信用担保机制。其中,不同区域银行可以获取此区域内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如财务报告、纳税情况及偿债能力等。同时,基于供应链视角,对与中小企业合作的上下游企业进行担保体系的构建,如针对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订单和存货等数据信息进行核实,同时对所合作的上下游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核查。以此作为中小企业的担保给予授信额度。此外,可以健全保兑仓信用担保融资模式。这种融资方式可以划分到实物抵押的类型中。其中,以质押仓库和提货权为主要内容,不仅关系到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还关联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当然,这种保兑仓融资方式适用于中小企业的短期融资当中,所针对的也是中小企业与上下游合作当中所涉及的物流企业。这种方式对供应链的优化及各方职能与价值的体现能够起到助推作用,还能解决中小企业的担保信誉和融资问题。 3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涌现出很多中小企业,它们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日益壮大,逐渐成为市场竞争中的主体。中小企业需要将国家战略与其发展战略紧密联系在一起。然而,在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融资难是困扰其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结合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从企业自身层面、融资市场层面、供应链层面不断进行优化和调整,为其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为了方便企业领导者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监督,中小企业可以创建一个独立的金融监督体系。相关工作人员需要相互配合,使每个工作人员都参与进来。通过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达到促进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从而在根本上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助力企业的发展。 作者:王福祥 单位:中信银行长春分行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篇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截至2021年底,我国市场主体数量超1.5亿户,比2012年增长了2.8倍,其中企业达4842.3万户,增长1.7倍,99%以上的企业是中小企业。然而,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小、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特别是融资难问题,仍然困扰着许多中小企业。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及特点 (一)中小企业概念的界定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由于发展水平、发展环境、发展时期或阶段的不同,对中小企业界定的标准也不统一。在我国《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主要从企业人员数量、营收水平和资产总额三个维度对中小企业划分设置了指标,其中企业从业人员数量指标,是很多国家和地区均采用的划分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企业规模大小,营业收入指标可以从企业经营水平上反映企业规模,资产总额则在企业所持资本上反映企业规模。同时,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类型的不同,结合行业特点对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进行了具体的制定和明确,因此较为科学有效。 (二)我国中小企业的特点我国中小企业具有数量多、规模小、行业涉及面广的特点。在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各个行业均有中小企业,在农业、餐饮业、制造加工业和零售批发业中更是尤为集中。中小企业投资建设的主体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国有企业和“三资”企业等。由于以上特点,我国中小企业还具有设立较为容易,经营较为灵活的特点。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在我国许多地区和地方,中小企业是重要的发展支撑,能够推动农村地区城市化发展进程。目前,随着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逐渐取代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众多中小企业依靠灵活性、行动力强的特点,在科技创新、高新技术方面发展迅速,为我国技术创新做出了贡献。此外,中小企业一般生产规模小,市场竞争能力不强,防范风险能力较弱,缺乏筹融资能力。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外因和内因分析 企业资金的来源一般可以概括为内源和外源两种。企业内源资金是指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结果自产的资金,包括留存收益、股东资金和折旧等,是通过将储蓄转化为投资,具有原始性、自主性、风险低等特点,是企业资金的重要来源。企业外源资金是指从企业外部吸收其他经济主体储蓄,从而转化为企业自己投资获得的资金,包括贷款、通过商业信用获得的资金等。一般情况下,随着企业的发展及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当内源资金无法满足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时,就需要借助外源资金来进行补充。下文将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因分析从企业外源资金角度看,中小企业融资主要受金融机构设置的融资条件影响。金融机构对于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信贷政策,由于商业银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质,在放贷时,金融机构往往会通过企业规模、市场占有率、资本充足率、财务状况等来评估企业信誉度,考虑风险程度和承受力,这些都会明显影响贷款的发放,中小企业绝大部分不具备中小企业融资这方面的优势,这无疑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因而也需要国家在政策上有较明确的规定和倾斜。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因分析虽然外部因素对中小企业融资影响很大,但内部因素更不容忽视,并且内部因素影响企业融资状况的原因往往不止一个。部分中小企业的成立和经营时间短、资产和资金规模都较小、涉足的产业相对传统老旧、产品市场竞争力本身就不强,这些原因使企业在市场经营发展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当经营环境发生变化时,时常难以及时作出有效应对,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对此类企业不敢轻易发放贷款,担忧贷款收不回来,也有客观原因。同时,部分中小企业性质是家族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和管理薄弱问题,由于较为松散自由、缺乏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导致内部控制不完善甚至缺失、财务会计制度也不健全,存在财务数据混乱、不真实、不准确,信息透明度低等问题,这些都会导致无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正规、充分、可信,足以证明企业资信良好的材料和依据。信息不对称也大大降低了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的可能性和积极性。与大型企业比较而言,中小企业抵押担保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差、歇业倒闭风险大,贷款违约律高,甚至有的中小企业对于债务的认知意识差,存在恶意违约逃避债务清缴等情况。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为避免影响整体的贷款还款情况,银行金融机构面对中小企业融资,不得不设置较高信贷“门槛”,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中小企业融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规范中小企业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善立法立规势在必行。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定义、流程、注意事项,有利于科学有力地进行规范管理,使相关企业和部门在执行时有据可循,有标准可依,为我国中小企业通过民间融资开辟合理、有效的途径。在中小企业信用方面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约束,一方面约束企业信用;另一方面约束信用中介的执业规范,使得我国信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信用保障前提和良好的法律支撑。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制定信用评级标准,从准入、考核、监管等方面,倒逼企业规范管理、提高信用度。同时,规范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及结果,防止评级标准不一致、评级结果被更改等。另外,监督部门还可以通过适当地惩罚和激励措施,防止中小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鼓励守信行为。 (二)优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相比大企业来说较窄,应当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我国近年来一直在发展普惠金融,针对中小企业的普惠金融业务应进一步推进,提高契合度和便捷度。大型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资金、业务等优势担起普惠金融主力重任,引导农村银行、信用社等在内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发挥数量多、分散各地,能够更好服务本地中小企业的长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门的普惠金融服务。充分理解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对贷款流程予以完善优化、提质增效,使评估更加透明,贷款手续更加简化,放款速度更加快捷,还款方式更为灵活,以支持中小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平稳过渡、生存发展。另外,可以对中小企业加大互联网金融支持力度,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优的线上服务平台。同时,及时收集中小企业情况数据,运用大数据对企业所处行业、地区、发展周期等进行发展展望和分析,并将数据分析结果反馈至中小企业,以帮助其加强对融资信用的认识,增强中小企业对于融资工具的选择,为中小企业指明提高融资信用度的方向。 (三)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1.坚持诚信经营诚信经营是立业之本,中小企业应逐步向透明化管理方式转变,从自身方面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提高企业信任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中小企业想要在市场上顺利获得融资,“诚信”是根本。应坚决杜绝对财务数据的弄虚作假,虚假财务数据的出现,发生财务核算混乱等问题。在不能及时偿还借款时,应积极正视问题,寻找解决之道。借而不还或逃避问题只会影响日后的融资。中小企业还应重视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公开性等,按法律和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各项信息,向信息透明化发展,远离公私不分明、“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这样一来,企业在融资时即可充分发挥信息资本在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难题。2.完善治理结构中小企业建立起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将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这样股东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能够有效进行控制、激励和监督,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合理的协调和制衡,防止企业内部管理者做出违背股东利益的决策,防止出现各类人员侵吞资产等行为的出现。良性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更好开展,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以及持续发展。3.健全内控体系内控建设贯穿于企业整改和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小企业也不例外。从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进行完善,是中小企业要清醒认知并必须要做的事情。然而目前,很多中小企业对内控体系建设实际上不够重视,体系建设不完善,各项工作脱离管控会使企业面临巨大风险。中小企业应在财务管理、主营业务、人员管理等多方面建立内控管理制度,并根据发展执行情况不断细化,同时加强内部培训宣贯,营造企业良好管理氛围。内控建设可为中小企业内部秩序、工作效率的提升提供保障,出资人或机构对于管理到位的企业会更加认可,更愿意出资。4.推进信息化建设就中小企业对于公司的整体发展、盈利、规模扩大来讲,信息化的建设一般相对滞后,但是合理的信息化建设能够提升中小企业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能力和发展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息化建设。中小企业可以在创业阶段引入客户关系管理和财务管理系统,推进企业客户管理和财务信息化建设。随着公司的规范化发展,还可以推进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的对接,建立公司OA系统;当发展到一定程度,企业也有能力大力发展信息化建设时,再探索智能制造和互联网一体化系统的建立和使用。通过对公司整体信息化工作的管理,提高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通过良好的公司管理水平来为企业的融资创造更好条件。 四、结语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不断优化政策、强化支持力度,创新中小企业金融体系,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从而推动中小企业向好、向前发展。从中小企业自身的角度来讲,需要通过增强自身实力,提高企业信用度,加强企业融资管理,这样才能促使企业提高融资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者:张一舒 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篇3 1引言 中小企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力量载体,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就是激发社会生产力。关于中小企业,有个“6789”的说法,即对GDP贡献率高达60%以上,吸纳了70%以上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及90%的新增就业。中小企业的艰难处境,与其重要性形成了鲜明对比。长期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状况及宏观体制环境等诸多因素,中小企业普遍融资难,具体表现为金融资源供给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由此产生了“麦克米伦缺口”,这个缺口给中小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了不同程度的阻碍[1]。普惠金融以其独有的包容性与非歧视性,旨在为社会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营造平等、便利的融资环境,激发中小企业活力。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性,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加深,以数字促进金融的普惠性。新冠疫情这一“黑天鹅”,对中小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中小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较弱,银行出于防范自身风险的需要,在新增企业授信时更加关注企业实际经营生产情况,因此对金融贷款的发放更加谨慎,不少中小企业面临资金紧张、成本上升、需求萎缩等重重压力。近年来,随着普惠金融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问题,但在实际运用中,由于信息不对称、金融排斥、交易费用等原因,中小企业获得的金融资源依然十分有限,造成虽有普惠金融之名,但并未实现金融普惠之实,中小企业仍然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如何最大化发挥普惠金融的优势,助力中小企业焕发活力,是目前迫切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2普惠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机理分析 2.1普惠金融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贝多广的“金字塔”理论显示,众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处于塔顶的少量大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而位于塔底的众多中小微企业获得的金融服务十分有限。出现这种现象的关键原因是信息不对称,由于中小企业本身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可持续能力低、缺乏抵质押物等,很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服务,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很难给中小企业进行信贷定价,更为普遍的是存在“畏贷”现象。一方面,普惠金融立足于为社会各阶层提供机会平等的金融服务,通过大数据获得企业注册信息、企业资质、企业社会行为及企业行政处罚等信息,判断企业营运情况,进而为企业提供信贷;另一方面,通过数字普惠金融平台,中小企业能够快速匹配合适的金融服务产品,打破了传统借贷信息壁垒,提高了融资效率。 2.2普惠金融可以缓解金融排斥金融排斥理论认为,由于地理、条件、评估、自我、价格、营销这六个原因使得部分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无法满足。具体来讲,地理方面,金融机构的网点分布不均衡;条件指的是金融机构设置较多的贷款条件;评估方面,金融机构在风险评估上提高门槛;自我方面,客户局限于自身知识水平、思想意识等放弃金融服务;价格排斥是获得金融服务的价格超过了可承受范围;营销方面,部分金融需求者不在金融机构的营销范围内[2]。基于金融排斥理论,中小企业难以通过正规渠道获得金融服务,在金融市场上遭受金融排斥的现象十分普遍。而普惠金融强调社会群体享有公平的金融资源,普惠金融的普惠性、全面性决定了其更多关注传统金融难以覆盖的中小企业等弱势群体,并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从而有效缓解金融排斥现象。 2.3普惠金融可以有效平衡信贷配给信贷配给理论源自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成熟于20世纪70年代,即信贷是一种稀缺资源,由于贷款的需求远超信贷的供给,因此导致很大一部分贷款人被排除在信贷市场之外。银行为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一方面,设置较高门槛满足优质企业的贷款需求,而中小企业由于资质不佳被排除在外[3];另一方面,在现行的利率水平下,还款能力强的企业能够获得贷款,而还款能力弱的企业难以负担,进而被排除在外。这就导致越优质的企业得到的贷款资源越多,资质较差的中小企业则难以满足贷款需求。解决信贷配给不平衡需要政府干预市场,即推行普惠金融,使银行改变传统的信贷方式,通过数字技术获取中小企业的资质信息,进行多维度分析,给予中小企业适当的利率水平,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其还款能力[4]。 3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现状 3.1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难、融资贵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以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为主,融资渠道十分单一。虽然普惠金融的发展给中小企业的融资带来了很大的突破,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方面,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不规范、经营风险较高等很难通过银行贷款审批,即便部分企业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也会面临贷款额度不足、审批流程复杂和融资成本较高等问题;另一方面,目前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品种匮乏、单一,覆盖范围和深度都不足,难以满足中小企业个性化、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3.2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不平衡数字普惠金融主要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一系列数字技术促进信息共享,实现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精准性,拓宽普惠金融的服务主体,已成为普惠金融发展的主流。我国数字普惠金融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数字普惠金融的使用深度差距较大,覆盖广度不足,但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差异相对较小,这说明数字技术的发展相对平衡,但在使用和普及上存在一定差距(见表1)。 3.3银行在发展普惠金融上面临较多困难制约银行发展普惠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因素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银行吸储成本增加,提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这主要是因为互联网金融的竞争分流使得银行存款付息率上升,以及银行为吸储不断研发新的金融产品使得研发投入较多;二是银行配套制度建设滞后,一方面是授信评级政策滞后,银行的授信评级主要根据企业的还款能力来定,也就是企业的资产、抵押物、近三年财务状况等,这与一些如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企业轻资产、经营时间短的现实情况相悖。另一方面银行风控措施有限,主要方式是拍卖抵押物,而抵押物拍卖流程多、手续烦琐;三是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出现纠纷中小企业难以维护自身利益,随着普惠金融的数字化程度加深,很多普惠金融都是线上签约,一旦中小企业违约,银行通过线下向法院维权存在很多麻烦。 3.4疫情和企业认知度不足增加了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服务的难度新冠疫情给经济实体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企业盈利能力普遍下降,更有甚者关门倒闭,中小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弱,疫情加剧了中小企业的风险,基于此,银行出于风险防控的考虑,对中小企业的放贷更加谨慎,很大程度上减小了对中小企业的普惠力度。另外,中小企业对普惠金融的认知度不足,通过调查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可见,大部分中小企业需首先考虑自筹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其次才考虑银行融资,这是由于对金融政策了解不足,存在畏惧心理。 4普惠金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路径分析 4.1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通过大数据构建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首先,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快信用体系数字化进程。加大对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信息技术的研发支持,突破信息壁垒,建立统一的信息标准,促进金融信息、政府信息、企业信息与征信系统共享互通;其次,整合企业信息,扩大征信覆盖范围。尽可能将所有中小企业都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广泛收集企业信息,整合企业的信贷信息、税务信息、资金流水、投资结算等营运数据信息,把企业法人代表的个人社会信用数据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并对企业进行动态跟踪,将这些数据信息标准化,进而转化为企业信用信息,打破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再次,加强对社会主体的诚信教育,强化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坚守信用经营原则,营造诚信的良好环境;最后,将社会主体的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考评并辅以惩戒措施。全面收集企业信用履行信息,一旦出现失信行为,便记录在信用档案上,伴随终生;根据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划分等级并给予相应惩罚,而且规定对失信行为的弥补时效,超过时效再追加滞后惩罚。 4.2以数字普惠金融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数字化普惠金融是普惠金融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小企业需要的不只是金融服务,金融服务也不限于信贷融资,数字普惠金融可以破解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这一难题,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推进普惠金融的数字化发展,以信息技术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效率、丰富服务方式。除了融资成本,中小企业对融资的效率也十分敏感,很多地方政府搭建的中小企业融资共享平台,融资期限仍要20天左右,企业仍需要提交大量证明材料,手续烦琐,而利用大数据信息,银行可快速获得中小企业经营信息、法人信息等,据此可以快速评判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这就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也大大便利了中小企业,从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助力其转型升级,为中小企业的成长壮大提供长期支撑。 4.3创新普惠金融服务方式首先,在普惠金融产品的创新上,结合地方经济特点、中小企业实况及产业特色,推出针对性的信贷产品。一方面,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减少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扩大信用贷款覆盖面,根据不同企业设置不同标准,推出更具适应性的产品;另一方面,在风险防控的基础上,开发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循环贷款、供应链金融、债转股、融资租赁等产品,不断丰富针对中小企业的普惠金融服务。在产品的定价上实行精细化、差异化定价,金融机构结合自身风险、成本及客户关系、贡献度等,制定相应的定价模型,确定更具针对性、可承担性的利率水平。其次,在普惠金融模式的创新上,加强银政、银企、银行之间的合作,开展银团授信、银保增信、政府补贴等,实现风险共担、合作共赢,具体来说:由多家银行共同为中小企业授信,增加授信的全面性,让企业“能贷”,由保险公司承担部分贷款风险,让银行“敢贷”,由政府出资为主、银行捐资为辅成立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给予中小企业一定保费、利息补贴,为企业减负。最后,在普惠金融服务的创新上,比如特殊时期尤其是新冠疫情期间,允许中小企业办理贷款展期,主动为中小企业解困;简化企业办贷环节,鼓励线上办贷,给企业真正提供便利;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一条龙”,在中小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提供有阶段性特点的融资服务、咨询服务。 4.4中小企业提升自身综合实力,主动推进数字化转型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小企业只有自身强大,才能从根本上增强金融机构的融资信心,同时也能减少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增强金融机构提供融资的热情。具体来讲,中小企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自身综合实力:一是诚信经营,遵纪守法,树立优质的企业形象,把信用理念融入企业管理和员工培训中;二是健全公司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账务,可以通过引进专业的管理人才,让企业规范合理经营,规划安排企业资产,合理使用资金,避免资金链断裂,保持财务的可持续性;三是借鉴学习优质中小企业的发展经验和成功案例,并根据自身情况找到适合的发展路线;四是抓住普惠金融政策的红利,主动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增加金融机构提供融资的意愿。 5结语 数字经济时代下,中小企业不能再固守原有的经营管理方式,要主动利用数字技术这一契机,从生产加工、经营管理到销售服务等整个营运流程都实行数字化管理,同时使这些数据信息对接金融、物流等数字平台,方便有关方的信息采集及有效评估,形成数字普惠金融的应用生态。 参考文献 [1]郑金花.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研究[J].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21(3):56-59. [2]陈华.数字普惠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实证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21. [3]华勇.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21(4):66-67. [4]滕磊.数字普惠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机制与路径[J].调研世界,2020(9):27-35. 作者:史烘堃 单位:南阳师范学院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大学林业经济管理论文 1我国林业经济的现状 1.1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发展源头 在新中国到来之前,我国林业经济还没有得到发展,林业经济的研究还只是依赖于其他国家的林业经济体系。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并且在林业经济管理方面加大了关注力度,我国有更多的高级知识分子开始慢慢关注世界其他国家的林业经济管理学体系,进而来完善我国的林业经济管理体系。通过系统详尽的分析和研究,我国林业经济管理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林业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整个社会整体经济的发展。林业经济发展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所以要加大人员对林业经济管理的研究,促进林业经济管理学的发展,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管理。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发展刚开始不稳定,后来增长缓慢,再接着就是快速发展。随着我国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林业经济的地位也在逐步上升。 1.2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发展的现状和前景 林业是一项关乎生态建设的产业,同时林业经济也关乎国家人民的利益,是一项民生事业,林业经济管理学也随之迎来了空前的发展与进步,国外和国内的许多知名学者都开始关注林业经济管理的发展,林业经济管理学的发展成为了世界性的热点。同时我国的林业经济管理学也慢慢的走上了国际化路线,我国在林业经济的转型和林业经济产业结构的改变上有很大的成果,其中林业经济管理发展的贡献功不可没。但是在林业经济管理方面和研究成果发展的机制规律还有很大的不足,所以需要明确经济管理方向和研究方向,这样可以促进我国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林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同样的林业经济管理学的发展也具有前景。 1.3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目前我国在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方向和指导,专业结构的设置,师资队伍的培训和建立,人才培养的方案上都有很大的缺陷和问题。但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的发展对于我国林业经济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林业经济的管理是林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林业经济管理学发展好了才能更好的面对和解决林业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林业经济管理学的课程设置的不合理是一大弊端,课程体系涵盖面少,有的时候甚至会少了林业优秀课程。虽然我国现在有很多大学为了迎合国家的发展要求都开设了林业经济管理学专业,但是以前没有过开设这一专业的经验,所以很多大学的这个专业都形如虚设,为了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大学需要不断的优化课程的安排。我国大学在专业内容安排上也有不足之处,教学内容太少,不足够专业,还有就是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对人才培养的规模不大,大学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了在人才培养方面很薄弱。林业经济管理学专业的基础课太多而且有很大是没有必要很浪费时间的,这就减少了专业课的学习,不利于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发展。林业经济管理学专业的设置不利于这个专业的发展,教学不够先进,有些理论知识过于陈旧,与现代林业生产已经产生隔阂,这些从根本上影响了学生能力的发挥和综合实力的全面提升,最重要的是限制了学生实际操作的能力。 2如何快速壮大我国林业经济管理的发展 2.1我国林业经济管理模式中的弊端 林业经济管理学中还有很多的弊端。第一,师资力量不足。师资是一切专业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专业没有师资就没有发展前景,熟话说好马配好鞍,同样的好的专业也要配备好的专业老师。但是我国大学都有的一大教学弊端就是对专业老师的培养力度不够,没有领会到大学的灵魂在于学校的师资力量,由于师资力量不足,严重阻碍了林业经济管理学的发展。为了提高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竞争力,就必须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我国经济管理专业老师主要从事有关林业生产关系和林业计划经济管理的教学和研究,但是我国正处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经济模式更多的向工业方面发展,同时城镇化进程也在加大,国家非常需要大量专业人才入驻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专业,所以国家必须要加强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以增强和提升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师资力量。第二,专业内容太少涵盖面太窄。教学内容太陈旧,不能跟上时展的步骤,专业内容很是落伍。林业经济管理学缺少以经济为本位的教育改革来全面提升人的素质的教育体系。同时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也缺少自己专业学科的体系,包括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体系。 2.2处理林业经济管理模式问题的办法 为了全面改善我国大学林业经济管理学专业的发展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善。第一,加强林业经济管理学专业师资队伍力量,努力提高师资教学和科研能力,这就要大学引进其他国家的先进知识分子来学校进行专业知识的教授,还要帮助年轻的林业经济管理学学者到国外进行深造培养,除此之外还要积极组织召开国际性的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会议,促进和国际间的交流,开展学术专业研讨会,来提高我国大学林业经济管理学专业的学术水平和能力。第二,建立完善的教师制度来约束,进而使得教师队伍师资力量快速提升。教师队伍要积极合作互相帮助,这样进步会更快。 3结束语 林业经济管理学专业的发展对林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在此专业发展方向上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主要包括课程内容设置不合理,专业老师师资力量薄弱,学生专业水平低下。为了快速的发展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国家和大学必须联合起来各尽职责来积极发展此专业。 作者:李峻 唐华 单位:黑龙江省森林保护研究所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论文 一、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发展情况 (一)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招生情况 除了1993—1999年招生数量的波动幅度较大之外,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历年的招生规模都较为稳定。从表1可以发现,从1999年开始(不包括2002年)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就不再招收专科生,而本科生的招生规模则不断扩大,1999年本科招生数量较1989年增加了30人,2011年较1989年则增加了91人;同时,从2000年开始,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培养层次上台阶的趋势越发明显,无论是招收的研究生还是毕业的研究生,数量都在逐年增多,2011年研究生的招生人数比2000年增长了1.5倍,同期毕业研究生的人数也比2000年增长了1.8倍。可见,21世纪以来,林业经济管理专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规模迅速增长,所培养的高精尖人才数量不断增加,为我国的林业经济建设和现代林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 林业经济管理学科是从相关课程的讲授起步并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独立性质的学科的。建国初期,我国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主要模仿当时苏联的林业专业,设立了“林业经济学”和“林业企业组织计划”2门专业课程。随后,为了满足教学计划的学时要求,这2门专业课程合并为“林业经济与管理”课程,并于1995年统一名称为“林业经济管理学”课程。当前,社会对农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类型的需求主要包括林业行业经济管理型人才和研究型人才以及新型林业经营者3种类型。因此,目前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大体由基础经济理论与管理理论类课程、农林业经济理论和政策类课程、资源与环境类课程、企业经营类课程和农林业技术与实践类课程等5大模块构成。其中,农林业经济理论和政策类课程、资源与环境类课程以及企业经营类课程这3大模块是分别对应社会需求的3类林业行业专业人才设置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模块。由此可以看出,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是一个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业,其课程体系覆盖面较广,涉及的学科领域较多,包括经济学、数学、人文学、林学、法学、统计学等。 (三)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目前,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以北京林业大学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为例,2004年派遣(即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占66%,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占17%,成为志愿者的毕业生占4%;2005年派遣的毕业生占61%,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占16%,出国的毕业生占2%,成为志愿者的毕业生占4%;2007年派遣的毕业生占42%,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占20%,出国的毕业生占4%,成为志愿者的毕业生占8%。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直接进入社会就业的比重逐年减少,而选择继续深造的比例呈上升趋势。这一方面反映了社会对林业经济管理专业高学历人才有一定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形势越来越不容乐观。同时,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难以觅得与专业一致的工作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可以从硕士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得到佐证。2006年北京林业大学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的15名硕士研究生中,除了3名转为攻读博士学位之外,其余的12名硕士毕业生无一人就业于林业经济管理领域。 二、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课程设置不尽合理 通常,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至少应涵盖“林业经济学”“林政学”“森林及林产品贸易经济与管理”“森林环境(生态)管理”等优秀课程;同时,为了适应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求,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还应不断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目前,我国有66所高等院校开设了林业经济管理专业,虽然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方面不尽相同,但都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由于专业方向的设置不尽合理,所以课程设置过细,教学内容的服务面向过窄;二是由于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比较单一,所以相应的课程设置也比较单一;三是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基础课程过于庞杂,而专业课程则稍显薄弱;四是林业经济管理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不适应林业科技发展的要求,不少课程的理论教学部分与生产实践脱节,而且教学方法比较落后,从而导致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动手能力难以得到较大的提高。 (二)实践教学条件欠缺 为了顺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从1999年起(不包括2002年),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停止招收专科生,同时不断扩大本科生的招生规模。然而,随着本科招生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对加强本科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培养的重视,开设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原本就比较落后的教学基础设施和实践教学基地更是不堪重负,难以满足学生学习的实践需要。而且开设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普遍反映,近年来国家对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减弱,这导致一些院校不得不缩短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实习周期,甚至有的院校干脆不开设实地实习考察课程。这些都与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对实地考察学习和实践有较高要求相背离。 (三)师资的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 目前,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已经拥有以骨干教师为主体的较完整的学科师资队伍,师资力量较强,队伍结构也较为合理。统计数据显示(详见表2),开设林业经济管理本科专业的13所普通高等院校共有相关的专业教师203名,每所高校平均拥有约16名专业教师,而且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教师比例达到了70%,教授、副教授与讲师和助教的比例为35∶35∶30。但是,必须意识到,我国高校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师资力量存在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很多专业教师缺乏林学等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有些专业教师不具有定量和空间分析方面的技能,有些专业教师在科研工作与教学工作相互融合方面的能力欠缺。这都会导致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功能不健全、科研功能虚化,甚至于导致所培养的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竞争力较弱,难以在林业行业领域觅得一职。 (四)专业的宣传不到位 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是北京林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高等农林院校具有优势的特色专业。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统、包、管”的大学毕业生分配体制下,高等农林院校受到家长和考生的极度青睐,因为高等农林院校的学生一毕业就意味着端上了“铁饭碗”。然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大学毕业生自主择业制度的建立,计算机、电信、金融等热门专业成为考生关注和追逐的焦点,传统的农林专业成为不折不扣的“冷门”。在这一背景下,招生宣传工作尤被看作是提高高等农林院校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证,是招生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各高等农林院校在招生宣传方面的投入远远不够,从而导致大多数家长和考生对高等农林院校及其开设的林业经济管理专业这样的优势特色专业缺乏了解和认识,所以很多考生没有把高等农林院校列为理想的高等学府,甚至都不知道有林业经济管理这个专业。这都直接影响了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生源质量。 三、全面加强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建设的建议 促进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全面发展是为国家现代林业发展服务的本质要求。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不仅关系到能否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专业人才,而且关系到能否为林业经济的发展和相关的决策活动提供理论支撑,进而关系到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指出,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坚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努力提高办学效益。本着这一精神,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也要坚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深入研究2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家政策扶持和导向的问题,二是学校加强自身建设和深化学科专业改革的问题。 (一)在国家政策层面,要紧跟世界林业发展趋势,提升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地位 为了促进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蓬勃发展,国家在相关政策层面要有适当的调整和倚重。第一,国家应提供宽松的外部环境,以及必要的经济支持。第二,国家对GDP贡献的衡量应该有隐性作用的显性计量。林业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不如农业、工业明显,但是其所创造的社会价值是有目共睹的,所以在量化评价时必须予以公平对待,即对林价和森林社会公益价值的计量有所体现。第三,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重视与国际的接轨,在国家层面逐渐把林业从公益性较强的事业转变为发展经济用材林、果品加工、碳汇收益林、游憩价值等多种经济价值的产业,从而促进有利于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为社会所了解、社会影响力得到不断扩大的社会环境的形成,进而达到吸引更多的优秀学子选择学习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并立志为我国的林业发展而奋斗的目的。 (二)在高校自身建设层面,要全面加强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建设 1.深化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改革 高等院校在搞好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还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和综合配套的原则,进一步搞好其他方面的改革。一是要大力深化教学改革,通过改进德育工作、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更新教学内容和优化教学方法、提高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强化教学管理改革等,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二是加快科研工作尤其是科研管理的改革,切实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科技兴林方针,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意识,积极推进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把科技力量有效地组织到国家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上去。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要提高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竞争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重要的途径之一。受传统的计划经济和木材利用思想的影响,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教师过去主要从事有关林业生产关系和林业计划经济管理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然而,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国家和社会迫切需要大量研究市场经济背景下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专业人才。因此,高等院校应该从以下4方面加强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以增强和优化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师资力量。一是努力提高师资的教学和科研水平。除了要积极引进林业经济管理学科领域的优秀学者之外,还要支持青年教师到国外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再深造以及积极参加国内外高水平的学术研讨会,以提高其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二是建立和推行为新进教师配备导师的制度,即由经验丰富的教授担任新进教师的指导教师,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此外,还要定期组织青年教师开展教学观摩活动,使青年教师在教学实践的体验中向优秀的授课教师学习授课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水平。三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竞争机制、合作与协作机制,构建具有不同研究方向的师资队伍,提升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科学研究水平。四是优化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师资的学科结构和知识能力结构。通过引进计量经济学、地理学、生态学、“3S”技术等领域的专业人才,构建一支以具有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专业背景的教师为主的、兼顾跨学科专业人才的能够互补协作、团结合作、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 3.优化课程设置,创新教学内容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逐渐从以经济为本位的教育转变为以人的全面素质为本位的教育。同样,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也应该以此为出发点,探索建立自己的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和相应的教学内容体系。首先,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要有所突破和创新。要彻底改变原来各门课程自成体系的状况,对各门课程中相关的教学内容进行优化整合;同时,开设一些内容冗余度低、结构性好、整体协调的新型课程。其次,要根据不同层次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及经济社会等外部环境变化对创新人才培养的新要求进行课程教学改革。课程教学内容要及时更新,客观真实地反映林业行业发展的需求变化。同时,课程教学既要注重林业专业知识的传授,又要注重学生的开拓精神以及交流沟通、创新等非专业能力的培养,还要有针对性地引导未来林业产业化、实体化的发展。第三,要适当增加实践课程。实践教学应是林业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环节。 4.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 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承担着为国家培养林业管理人才的重任。然而,目前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所培养的学生在理论知识的掌握和综合能力的水平上都与社会的需求有一定的差距,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因此,高等院校应该关注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学生就业难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就业工作。一方面,学校应该瞄准国家战略的需求,采取“以项目带动学科专业发展、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培养方式,提高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以满足国家和社会对不同层次的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学校应该与用人单位保持紧密的联系、建立良好的互惠合作关系,为学生毕业后能够顺利对口就业提供一定的机会,防止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的流失和空置浪费。此外,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学生自身也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认可并热爱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适应国家和社会的需求。 作者:鲁莎莎 袁擎 单位: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当前林业经济管理论文 林业是重要的生态产业、经济产业和民生产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针对林业产业实施科学、高效、合理的经济管理,是推动林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有效路径。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由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向集约型转型的关键时期,原有的林业经济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各级政府及林业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这些不足,积极探索加强林业经济管理的有效策略,这对于推动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林业经济管理概述 林业经济管理,即林业生产中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对林业培育、保护和利用等各项工作进行管理和规范的管理体系。林业经济管理通过优化森林的经济结构、改善林业经济环境的劣势、缓解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矛盾等具体措施,为森林资源的永续科学利用提供了重要保障。具体来说,林业经济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维护林业自然生产,以林木生长周期为依据组织实施管理,保障林业生产的长期性和自然性,切实做好林区营林、育林工作;林业企业经营管理,林业企业是以社会资本形式参与林业经济的经济组织,加强林业企业经营管理,使其更高效地运用资本,提高经营成果和效益,为促进林业生产做出积极贡献;林业科技发展,科技是推动林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加强林业科技的创新及应用力度,提高林业生产效率、规避林业生产风险、降低林业生产消耗,是实现林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点所在。 2当前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进入纵深阶段,包括林业在内的各个领域都面临着更多的发展机遇与更为严峻的挑战。从林业经济管理的现实情况来看,仍存在着以下几点不足: 2.1森林资源过度开发森林资源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和经济资源,在维护生态环境和谐、服务百姓民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客观地说,我国现在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森林资源仍有大量的需求,再加上林木的生长周期较长,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森林资源开发的速度要远远超过森林资源养护的速度,尤其是在过去那种以规模扩张和能源消耗为特征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下,这种情况则更为恶劣。虽然当前我国已经积极向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上述情况已经得到明显改善,但仍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 2.2林业产业化程度低产业化是林业经济成熟的重要标志,是优化资源配置、优化产业结构、优化生产方式的有效举措。但当前我国林业产业化区域发展极不平衡,条块分割、分散经营的方式仍十分普遍,规模化经营和健康的林业产业链条尚未形成,一些林区的行业协会也只是处在成立初期,未能真正发挥作用,这必然难以形成优势力量,与外部森林资源市场无法进行有效对接,林业经济自然很难继续向纵深化推进。 2.3林业执法力度不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于我国林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已经构建了以林业基层执法检查站为基本框架的整个林业检查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整个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经营状况进行监察和管理,为推动我国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客观地说,我国林业执法力度仍有待于加强,林业执法环境亟待改善,部分林业管理们领导缺乏必要的经济管理知识,部分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工作能力不足,部分林区工作人员及林业企业的法律意识必须加强,上述情况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林业经济发展的“瓶颈”。 3改进的几点举措 林业经济是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构成,林业经济管理在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发展中占据重要位置,为了更好地推进林业经济管理工作,可以尝试以下几点改进策略: 3.1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管理制度就是林业发展的规矩。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是做好林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应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在林业经济发展中的服务功能,构建科学、合理、长效的林业管理机制,引导并联合各方利益群体,积极参与林业生产活动;要完善林业产权制度。产权的归属是林业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只有产权明晰,才能明确在林业经济发展中的责任和权利,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3.2成立林业产业协会产业协会是我国在改革深化阶段,在政府经济调控职能由微观转向宏观转移的过程中,所成立的专门承接政府所“转移”职能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当前,在我国林业生产区基本都已经成立了林业产业协会,也为当地的林业经济管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下一阶段行业协会的工作重点是:要做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协助政府做好林业经济管理工作,强化产业协会在具体实际中对林业经济发展的引导、协调和规范职能;要做好整个行业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发挥服务、协调和监督的作用,推动整个地区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3.3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加强林业执法力度,切实推进林业经济的规范化发展:要完善立法工作,当前我国林业立法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应进一步加强地方法规及具体细则的制定工作,使一些实际问题也能“有法可依”;要完善林业法制环境,要加大对林业法律的宣传讲解工作,在林区广大职工群众心中筑起一道坚实的“守法”堤坝,为法律工作的推行和完善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林业经济管理是关系到经济发展、百姓民生、环境保护的大问题,各级政府及林业应给予高度重视,深入探索当前林业经济管理的客观规律,通过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成立林业产业协会以及加大林业执法力度等有效策略,为推进林业经济管理的规范和有序发展、保持我国林业事业的健康状态进行一些有益的尝试。 作者:李民 单位: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论文 1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分析 ①林业经济的发展受到自然环境的强大约束力。由于近几年市场经济的发展对自然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影响,生态环境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破坏,这对于林业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影响,致使林业资源不断的退化。这种退化逐渐的演变成了林业经济发展道路上的一大阻碍; ②林业企业产权关系不顺,政企职责不分。由于林业企业制度适应计划紧急体制的需要建立起来的,导致林业企业基本没有经营的自主权,成了各级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在所有制形式上企业资产归全民所有国家经营,国家对企业负有无限连带责任,企业既无权也无责,致使企业的财产所有权不顺,企业的财产经营权也不顺。由于国家是财产所有权为宜主体,尽管资产所有权分散于各个行政机构,但他们都不是资产所有权的主体。在这种制度下,谁都是财产的支配者,而谁都不对国有资产负责,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③企业经营方式单一,创新能力偏低。大多数林业企业采取的是单一的经营方式,即国有的经营方式,对许多生产活动无法实现充分调动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林业企业的生产活动具有多样行的特征,各种生产活动的性质有明显的差异,既有直接从事土地经营的应林业和种植业,有养殖业,还有各种林产品采集业和加工业。这种多样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就要求有多种经营方式与之相适应。同时,由于多样性的林业生产其劳动强苏和分散性不一,管理的幅度和资金循环方式上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也要求林业企业的经营方式不能采取一种模式。 2对林业经济创新管理的构建 林业经济的发展对于人类对林业资源的可持续性开发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同时因为林业经济的发展涉及到林业资源的量、生态环境、经济状况、市场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想要确定林业资源的多功能作用的发展道路,就需要对现存的林业经济管理模式进行改善。由以往的靠资源发展逐渐转变为林业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充分的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以保证林业经济的发展对生态环境、生物系统的稳定及生物的多样性等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真正的做到可持续发展。林业经济的创新工作较为复杂,其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加强对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林业经济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实现林业经济管理有法可依。其次还要加强林业环保监测。在进行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时要做好环保监测工作,一方面是为了保证资源利用或者是开发不会出现过度的状况;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在具体的资源开发过程中不会出现边开发边污染的状况。对于一些对林业资源产生威胁的因素要进行及时处理,例如:可能存在的污染源、火灾隐患都要进行及时的排查和处理,以确保事故隐患零存在。此外,加大林业经济税的征收力度,加快林业经济亏损的恢复度。 2.2加强林业经济产业的优化从云南林业经济管理的长期发展来看,对与林业经济相关的产品进行深度加工将是未来林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支点。但是想要实现产品的深加工就不得不做到技术的革新,先进技术的引进和现有技术的改善将是林业经济发展中工作人员所必须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就必须要政府部门做到对林业资源整合,发展优秀技术以保障林业经济产业化水平的上升。至于林业经济产业化管理的实现需要将市场作为其发展的导向,将科学技术作为主导的模式。以市场效益获得为中心实现以实现林业经济生产化和生态化。同时不仅要做到林业经济在国内的良好发展,还要保障其在国际中的地位,实现林业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大力推行林业经济的进出口贸易,带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实现第三产业的发展。 2.3转变林业经济管理方式,实现林业科技管理的创新想要实现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将推动生产的规范化以提高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目标。林业经济要想突破当前发展状况较差的局面就必须要加强企业优秀形象的树立,不断的带动相关林户的发展,为其提供合适的生产计划,实现产业化生产,从而不断的拓展林业增效的途径。 3林业经济管理的创新形式 3.1重视林业管理知识的创新在科学技术急需发展的今天,知识巨大的生产力和创造性日益凸现出来,有知识本身所演变出的附加产物的价值也在日渐上升,成为产业经营的重要战略。由此可知,林业经济的发展与林业经济的管理有着直接的关系,密切的联系。这就要求林业经济的管理者需要加强自我管理,提升管理理念,改变管理的方法、方式,加大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为林业经济管理知识的创新做出应用的贡献。 3.2重视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林业经济的发展也对人力资源管理创新有一定的要求。首先应调整人力资源管理的方式,改进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打破传统人力资源管理的狭隘性,从广义上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将其作为主体。这种思想和实际操作的转变对于人们来说是一种极大的挑战,这要求人们站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去考虑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法,去挖掘优秀的人才,实现人才的有效汲取。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转变成实战经验,在应用中不断的优化理论知识结构。对队伍进行不断的优化,对人才培养机制进行不断的完善,充分发挥高技术人才和知识生产力的作用,提升全体林业经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为林业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力。 3.3强化制度创新在管理创新中的基础位置林业经济想要在管理和发展上实现创新和超越就需要强化其制度的创新。制度是经济发展的保证,只有在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下,人们才有可能实现其他职能的创新,制度创新和完善是基础,是客观的保证。林业经济制度要创新就要现在生产权方面进行一定的创新,因为林业经济承担着经济效益、生产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方面的作用。故而,实现制度的现代化,将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转变为多重所有制经济并存是制度创新的必然趋势。 4林业经济的发展趋势 如果要全面的实现林业经济的科学发展,就必须要加强人们对林业经济发展趋势的认识,实现与世界接轨,促使实现国际化。当前状况下,林业经济还处于战略转变的阶段,其体现具体为由最初的木材生产逐渐转变为生态环境建设,由传统的天然林转变为人工林,从开山造田转变为退更还林。这为林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客观发展的需求,是林业经济的发展前提。所以,林业经济发展已经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速度,不仅仅追求较高的财富值,而是要努力实现绿色经济,既发展经济,又保护环境。绿色林业经济成了当下林业经济发展的必然,如何做到有效维护林业资源、充分利用林业资源,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将会是今后林业经济管理创新和发展趋势研究的长久方向。 作者:马省阳单位: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林业局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实践策略 【摘要】随着我国林业的发展,越来越强调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本文主要探讨了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的意义、存在的问题以及科学化的实现对策,以期保证林业经济管理决策更好的进行。 【关键词】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 引言 林业的经济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合理性、可行性与我国的林业企业的经营息息相关,这就需要确保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的科学化。 1.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的意义 1.1决策的特点 在进行林业管理工作过程中,经济管理决策是管理的相关决策当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具备常规的管理决策之余,也可以在诸多方面上突出经济管理决策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决策的相关主题必须是有行政权力的企业领导者。而相关的决策的客体却是企业上下各个层次的工作人员。由此看出,决策活动的具有相当大的广泛性,这就需要在进行决策时要秉承科学性、民主化。不能够因为决策者的草率盲目,而致使决策工作失去了可行性。 1.2决定的内涵 决策其实就是在某一个特定具体的问题与矛盾上,相关的领导阶级展开目标的确、抉择与论证方案的活动。但是在整个的决策活动的工作过程中,不能够单纯的只靠领导者一个或者几个人的力量与努力,还需要充分的发挥群众与相关专业人士的力量与智慧。一般情况下,领导看问题的思路比较高远,群众观察问题的角度比较深入,专家思考问题较为彻底,只有真正的将三者进行有机的融合才能开展彼此间优势的互补。在实际的林业经济管理的决策工作中,需要想保住决策环节的科学化,关键就要对客观的规律进行严格的遵循,积极的融入广大的群众与企业员工参与相关的管理决策的活动中,保证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的工作中,能够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内容,取得相关的有效决策结果。 2.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决策体制不健全 在进行相关的林业经济管理的工作中,往往会出现不明确的决策制定权限。尤其在相关的领导阶层方面的决策职责、权力范围存在交叉的情况。再加之决策的系统功能中的参谋、信息、执行、决断、监督的子系统之间没有充分的发挥其分工合作、密切合作的要求。致使了决策力量不能完全的发挥,由于决策相关的咨询机构如民间的政策研究咨询机构地位不高,职能不能充分发挥,难以起到扶持的作用。另一方面,相关的民主决策机制不完善,由于决策者会因为科学的发展观的缺乏,在决策时会由长官意志来指导决策工作,制约着下级自主决策的权力,也进一步的制约着决策的民主性。 2.2决策意识不科学 在实际的决策工作中,会由于相关的决策者一味的追求政绩,造成在决策时脱离客观事实,往往导致一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的出现,大大的影响了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再加之改革观念的不到位,一部分领导在改革的工作中,急于求成,对一切的改革行为均给予肯定,形成了大干快上的浮躁工作作风。领导民主观念的缺失,容易造成其独断专行、越权决策的现象出现,致使决策失误。另一方面,在进行决策时,领导的公众参与意识不足,没有充分的进行调查研究的工作,忽视客观的事物发展规律,甚至出现不遵守法定程序的现象。 2.3决策程序不规范 一部分的领导阶层会在决策的活动中,忽视主要的功能环节,一味凭借领导的主观臆断,在决策的目标的拟定、备用方案的确定等工作环节中,该重视的被忽略了。在进行现场的决策中,没有用过充分的调查,未能全面具体的论证,在不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就盲目的决策,导致决策行为不切实际。另一方面,一部分领导没有向专家进行决策活动的咨询,就擅自决策。再加之由于我国企业员工参与决策的程度较低,导致了在制定重要的决策工作中不透明,制约着群众知情权的实现,导致决策脱离民意,造成领导与群众的关系不和谐。 3.实现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的对策 3.1完善信息咨询责任制 作为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信息是其开展决策活动的基础内容。这就要求决策的相关信息要保证全面、真实、具体,确保决策结果能够顺利民意民情。若是在信息咨询的工作中,信息是片面、虚假、空洞的,会使决策单位难以正确的了解经济管理的问题,是研究活动难以开展。为了有效的保障信息咨询工作的有效性,就必须要让信息咨询单位承担在经济管理信息上的失全、失实的责任。 3.2完善决策的问题筛选责任制 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林业经济管理决策活动的主要对象,而进行据侧具体对象的确立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工作,第一步要在宏观、微观的基础上,经济管理、信息咨询单位要按照问题的程度、实际需求,再从问题中筛选出可能会作为对象的问题,再从中确立一个主要的问题。一遍作为决策对象的要求为:问题是迫切需要被解决的,并且这个问题有解决的可能性。若是由于问题筛选工作做得不到位,决策者、信息咨询单位要相应的承担责任。 3.3建立决策的目标确定责任制 林业经济管理的决策目标是管理工作中的指标与效果。决策目标的可行度、合理性与决策方案的制定、实施息息相关,可以直接影响经济管理的结果。要想保证决策目标的可行性,这就需要将效果人员的工作热情度与科学的工作作风融合与一起,有效的对企业环境中的问题进行研究调查,然后再开展目标的设计、论证工作。若是该项工作不到位,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4完善决策方案的抉择责任制 对决策目标、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是林业经济管理决策方案的主要内容。决策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与决策目标的实现程度息息相关,这就需要在进行决策方案的设计工作中,要秉承科学、合理、周密的工作态度,若是难以满足这些要求,就必须要由相关部门承担其责任。 4.结语 综上所述,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的实施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我们简析在林业现代化的环境下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的意义、存在的问题以及科学化的实现对策,目的是为了更好更高效满足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的科学化,为了更好的林业质量而服务。 作者:李玉国 单位:吉林省长白山森工集团敦化林业有限公司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措施 林业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林业产业取得了丰厚的硕果。因此,林业经济的管理不仅得到了社会的重视,更成为当今人们最关注的话题。一直以来,林业经济管理的好坏直接体现着国民经济发展建设的好坏,所以把林业经济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建设的重点工作是极为重要的。此项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林业经济管理在工作当中对林业的各类工作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管理及保护,通常是通过培育、保护、利用等方面进行管理。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通过林业经济管理能够让森林资源的各类效益获得科学、合理的利用,能体现出林业生产基础以及公益事业。林业经济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林业生产周期为根本采取的管理,确保林业生产的长期性和自然性。通过林业生产经营的各类风险着手,能够让其工作健康的发展。因此,要重视林业经济管理工作。如果林业经济管理工作做得好、做得细,不仅有利于林业产业的发展,更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会提高国民经济效益。反之,此项工作如果做得不好,不仅不利于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更会阻碍国民经济的提升。可以说,林业产业的健康顺利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提升都取决于林业经济管理的好坏。现今,我国的林业由于砍伐过度,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等。从这样的现状不难看出,林业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弊端,如果不能及时找出其中存在的弊端问题,这种现象还会更加的严重。作为一名林业建设工作者,笔者深知只有弄清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对其进行认真分析,再理清思路找出根源,才会有找出一条完善的解决出路。因此,文章首先分析了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完善林业经济管理的管理措施。然后分别对其进行了以下论述分析。 1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林业经济管理人员缺少管理意识 一直以来,在林业经济管理中,很多管理人员由于所在的部门涉及到的管理工作内容居多,且管理的内容还没有明确的设定,对有些管理责任都不是本部门应该管理的范围,但依然还是继续插手,这种管理混乱的局面导致一些林业经济管理人员对自己的职责不清晰,长此以往导致很多管理人员对其工作存有一定想法,进而降低了管理意识。 1.2管理方式不符合发展需求 营林生产是林业经济发展建设中的一大重要问题。可以说,营林生产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林业发展的好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提倡走持续发展道路。营林生产与持续发展在林业发展中是不可分割的。现阶段,从营林生产的管理现状来看,其管理方式与现今社会的实际发展不符,在管理中一味追求林业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也不是投入的资金越多回报的就越多,投入的多最终导致林业生产和建设成本增多,根本不利于其林业经济的管理,最终导致投资失败。 2提升林业经济的管理措施 2.1加大天然林比重,进一步完善种植结构 为了加大天然林比重,要按照地质环境选择相符的树苗,以此来扩大天然林的面积。为预防滥砍乱伐以及毁林开荒的现象,一定要带动群众,确保所有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在扩大宣传的同时,一定要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林的行为。在强化森林防火设备的同时,要完善灭火设施和预警系统等相关安全设备。面对森林的病虫害问题,不但要强化资金投入问题,还要进一步完善防治机构,维护森林安全问题。在生活当中,一定要将林业基地建设作为根本,透过完善环境效益以及生态效益,将土壤、环境、气候作为基础,加强天然林的比例,促进当地林业的进一步发展。 2.2创新林业管理方式,引进竞争机制 转变管理理念,树立效能意识。在林业发展的管理中,要积极转变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的林业管理体系。林业管理领导者要改变传统管理套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加强行政文化建设,提高林业部门整体员工的工作水平和专业素质,树立林业建设重要性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林业建设的稳步发展。 3结语 林业经济管理在林业产业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作为一名林业建设者,一定要对当前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看清,然后找出提高林业经济的管理措施,只有这样才会有利于发展林业建设,更好地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 作者:李洪龙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与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产生 1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战略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所产生的破坏有所加重。在可持续性发展战略的引导下,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得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为代价。因此,如何正确处理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对应关系,这一问题得到了各方人员的关注与重视。从各行业对能源的需求上来看,林产品以及木材的需求量逐年增加,林业生态建设以及林业产业发展将在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在这一背景之下,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必须从管理层面、社会层面、生态层面、环境层面、政策层面,以及理论层面等多个角度入手,在满足社会各行业领域对林产品以及木材需求的同时,与国家生态安全对林业生态环境的要求相吻合,从而构建一个系统化的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体系。在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建设发展中,必须将优势学科充分凸显出来,使本学科建设能够体现世界范围内相关专业的前沿成果与水平。同时,在学科研究中,需要与社会发展以及经济结构的实际需求相契合,使本学科能够在解决国民经济发展相关重大问题方面发挥作用。 2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目标 传统的林业发展强调实现林业生态的平衡关系,现代意义上的林业发展则将重心放在生态与经济的和谐共存之上,这一改变反映了人们对经济发展中客观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同时也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得以发展的基本框架。在这一理念下,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目标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科需要以我国现阶段的林业经济发展水平为依托,在管理学理论以及经济学知识的引导下,将国内外有关林业经济的研究成果以及前沿水平吸收起来,为具有我国特色的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体系的建设奠定基础,同时面向本专业学科研究服务。二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在未来的发展当中,必须全面结合信息化技术与计算机系统,构建以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为优秀的数据库中心,为林业经济管理科研活动以及理论研究提供真实、全面、可靠的数据支持,促进林业经济管理研究科学性水平的提高。三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需要重视现代化计算机技术以及先进数学工具的综合应用,将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研究重点自传统的定性分析转变为定量分析,同时将分析模式自规范性转变为实证性模式,从而为现代经济管理学科的现代化发展奠定基础。四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在研究发展中必须鼓励并支持研究人员深入林业产业发展的基层,通过基层调查研究的方式,使本学科研究人员掌握林业生产部门当前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将生产需求与科研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为林业产业的发展指明方向。五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需要重视与国外林业经济学研究成果的交流,在结合我国发展动态与趋势的前提下,吸收国外有关林业经济的发展理论与成果,使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内容更加完善。 3结语 在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林业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之下,现代林业建设为林业学科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机遇与挑战。在这一背景之下,研究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产生根源,找准本学科的发展战略与方向,已成为构建新时期林业经济理论体系的重中之重。本文围绕林业与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产生与发展问题展开探讨,希望能够引起各方重视与关注。 作者:梁邁 单位:桐梓县新站镇林业站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经济管理下林业经济论文 1提高林业经济管理水平的对策分析 1.1强化林业执法力度 林业执法力度的加强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第一,加强木材流通领域监督管理。依法对木材流通领域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木材采伐和使用管理,坚决杜绝超证或无证运输等违法现象的发生;第二,加强木材砍伐管理。对于滥砍乱伐、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进行管理和处罚,避免出现超限额砍伐、无证或缺证采伐林木森林的情况;第三,提高专项打击整治力度。以打击预防相结合、重在治本、标本兼治为方针开展专项整治和打击行动,不断加大打击整理力度和范围,严厉打击所有破坏林业及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行为;第四,强化林业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森林法》等相关林业经济管理法律执行,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行为,如毁林开垦已经发生,要限定期限实现还林,对于违反法律或不按照法律进行执行而继续毁林开垦的,按照相关法律严查并处理。 1.2改革林业经济管理制度 建立明确的林业产权制度和林业管理制度,提高林业建设积极性,激发劳动者对社会集体物资利益的关心,充分体现个人与团体利益的结合。强化林业分类制度改革的操作性,制定具有可行性的林业效益补偿制度;建立管理机制、制度和机构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将管理机制融合在管理制度中以确保管理机构正常运行;以政府职能转变为优秀进行林业经济管理机构的改革,建立高效林业管理体系,重视林业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协调,但要注意政府职能转变要依赖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及林业市场经济体系,这样才能实现平衡状态;林业政府部门需要建立林业管理体系,同时加强其他体系的林业监督与管理,为林业发展做贡献。 1.3走可持续性发展的林业经济产业化道路 我国林业产业化发展不够深入,主要是因为产业结构不够科学合理,产业链也不够完整,对林业发展有阻碍作用。可持续发展是以长远发展为优秀,能够满足当地人需求且不影响后代人需求的发展模式。其目的是实现发展经济,又能保护好海洋、大气、森林和土地等自然环境与资源。林业资源是我国重要且很宝贵的资源,虽然具有可再生性,但由于开采速度超过其再生速度,就可能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曾经的黄土高原也是浓密的森林,也是由于过度开采而变成如今荒漠之地。因此,我国林业资源要合理开发利用,以可持续性为优秀建立合理资源使用模式,才能促进林业经济产业化的更好发展。 2新时代林业经济管理发展趋势 最近几十年内,林业问题已经成为地球可持续发展话题中的优秀问题。林业生态化发展是社会民众支持的,是指以社会接受、经济可行并以可持续性和生物多样性为原则的进行林业经济发展。在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向联合国提交的《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对可持续发展做出如下定义:满足人需求且不影响后代人发展,包括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其中生态可持续发展是指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的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林业经济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要以可持续发展为最基本原则。 3结语 总之,林业经济管理水平的提升对于我国林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很重要的意义,为了推进林业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适应新时期林业发展需求,必须要对林业管理制度、执法力度等进行改进与加强。政府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对林业经济管理进行监督管理,实现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任书德 单位: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电信局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如何促进林业和谐发展 摘要:林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基础的产业,林业经济管理是针对林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有目的和有计划的管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加强林业经济管理能够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更应当进行一步强化林业经济管理,加强其相关问题的研究,助推现代林业的高速发展。 关键词:林业;经济管理;和谐发展 1当前林业经济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对于林业经济管理而言最终的目的是实现森林资源的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森林资源破坏程度却有增无减,开发利用不合理。我国是世界上少林的国家,人均拥有量与世界平均拥有量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又因国内很多森林资源在分布上的问题,有的地区较多,有的则非常少,林业结构比较单一,生产能力不高,再加上近年来对此产生的破坏,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气候变暖,有的地区水土流失非常严重,森林面积的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构成了严重威胁,打破了原有的生态平衡[1]。 1.1林业产业化亟待提升 在我国林业产业化水平很低,依然是比较分散的进行林业经营,缺乏科学的行业规范,难以适应现代化的市场变化,具体销售阶段同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都大大阻碍了林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由于各地区发展问题的原因,区域发展不均衡,难以适应现代化的发展需要。 1.2林业监管方面存在问题 林业保护在林业管理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关乎里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国家层面已经在林业监察体系建设方面的得到了很好的提高,同时也在很多基层的地区设立了林业检查站,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依然有很多问题的存在。有些地区对于林业却乏足够的重视,相关人员业务素质低,整体工作能力偏低。这些对林业经济管理和林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2]。 2提高林业经济管理的有效策略 2.1加强林业执法 加强林业执法对林业经济管理具有非常好的促进作用。重点对木材销售等环节的管控,加强管理,做好监督工作,促进木材的合理利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进行严厉打击,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木材砍伐的管理,重点打击,不按规定进行采伐的行为,杜绝盗伐现象的发生,对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木材经营活动也应当进行重点打击。采用专项整治的方式,在打击的同时,做好预防工作,治理与预防同时实施,增强打击力度,扩大打击范围,对林业造成严重破坏的行为依法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重点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将林业管理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执行,有效遏制毁林情况的出现,倘若已经出现了毁林现象,应当下达整改措施,责令其在有效的期限内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如果在相应整改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应当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执法力度[3]。 2.2对林业经济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对相关制度进行明确,包括产权以及林管等方面的制度,助推林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使更多的人参与到林业经济管理的行列中来,使得个人利益以及集体利益得到很好的体现。对林业分类制度改革要进一步强化,提升其可操作性,同时设立有效的补偿机制,促进林业效益的不断发展;进一步完善林业管理体系,并将该体系进行很好的应用,加强对相关机构进行改革,与别的部门形成通力,助推林业经济管理工作的不断提升。 2.3努力实现林业产业化可持续性发展 虽然国内林业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然而其产业化水平还尚待进一步提高,突出表现在产业结构缺乏合理性,尚未形成完善的产业链。为促进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很好的引入,不仅能够对该区人民的需求形成很大满足,而且对今后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不但促进了区域内的经济发展,而且对区内良好的自然资源也形成了很大保护。林业是非常重要的自然资源,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必须采取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避免不合理开发与利用,影响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正如我国黄土高原地带,原先也是郁郁葱葱森林,但是因不合理利用导致现在成为不毛之地,荒漠化日益突出。基于以上分析,应当重视林业资源管理,对其重要性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林业发展中,促进林业经济的产业化。 3林业经济管理的未来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林业问题日益突出,人们也逐渐认识到其重要性。对此问题现已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普遍关注。促进林业的生态化对于林业的经济发展是非常有益的。只有促进林业的生态化,对人们的生产、生活要求形成很好的满足,又不会对今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破坏,保护好自然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经济管理才是其今后主要的发展方向[4]。总之,林业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与林业经济管理存在非常密切的联系,在其发展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只有不断提高林业经济管理才能更好的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应当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加大执法,做好相应的监督工作,促进林业经济管理的不断提升。 作者:陶怡 明财道 陈厚荣 明安刚 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热带林业实验中心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现状与对策 摘要:要想实现林业的经济化与产业化发展,需要加强对林业经济的科学化管理,不仅从思想上提高对林业管理工作的重视,更要转变林业管理的落后观念,相应的采取有效改进措施。本文主要研究林业经济管理的基本内涵,深入分析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应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以期为促进我国的经济管理顺利进行提供重要的参考。 关键词:改善;林业;经济管理;对策 林业属于我国农业产业的重要部分,对于促进交通与建筑行业的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现代林业在全民协调管理工作的同时,更应重视形成与培养产业链,从而充分发挥出林业的多种功能。近些年,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对于林业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但是由于不合理的开发,致使不断扩大林产品的缺乏,林业经济面临着越来越多机遇与挑战。因此,应加强对林业经济的管理,提高林业的生产技术,推动林业经济的现代化发展水平提升。 1林业经济管理的基本内涵 林业经济管理通过培育、利用与保护等措施,有目的性、计划性的对林业生产过程的各项工作加以有效的管理与保护,加强对林业经济的管理,不仅可以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更可以保障林业生产的社会效益。要想落实林业经济管理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应当以林业生产周期作为工作流程的基础,确保林业生产无论是自然生成还是管理的长期性与稳定性;第二,在开展林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应当根据林业经营的效益与成果,以此为基础开展相应的管理工作,从而不断的完善生产工作。 2林业经济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2.1过度开发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林业面临着森林质量下降、资源总量减少等方面问题,虽然我国的地缘辽阔,森林资源覆盖面积广泛,但是在沉重的人口压力下人均储蓄量较低,加上过度采伐森林的问题非常严重,直接减少了木材比例,难以保障森林资源的有效利用。与此同时,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森林开发用度做出明确的规定,避免出现过度开采的问题,为森林的自我恢复能力提供有力保障。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无论是工业化,还是城市化发展程度都在不断的深化,基于此对于林业资源开发提出全新的要求,但是在城市化不断扩张的进程中,导致森林面积在不断的缩小,而森林管护工作形式非常严峻。 2.2落后的林业改革配套措施 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不断的深化,进一步明确林地的使用权与所有权,极大激发出民众的积极性。然而,林权制度改革实施后,当前的管理体制难以满足目前林地与林木合理化经营与流转的需要,在森林资源评估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难以落实与之相应的配套措施,急需要进一步改进林业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2.3林业产业化程度低 现阶段,我国林农主要采用分散式的经营模式,产业化程度较低,缺乏相应行业协会的建设,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影响林业产业和市场的有效接轨,更会阻碍销售的顺利进行,不利于深化林业的产业化。与此同时,林业产业化还存在发展失衡的问题,各个区域发展存在显著的差距,部分地区拥有科学的林业管理,形成了成熟的产业链与发展规模;然而,另一部分的地区虽然森林资源非常的丰富,但是在管理与引导上明显不足,不能够有效的利用森林资源,难以实现完善的林业产业,影响着与市场接轨的准确性。 3改善林业经济管理现状的对策 3.1加大对林业资源管理宣传力度 首先,民众的参与对于提高林业资源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从思想层面上提高民众对林业资源管理认识,使其积极的配合管理工作人员工作;其次,工作人员的素质对于林业管理工作而言作用也不容小觑。为此,应增强工作人员的保护意识与责任感,调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至林业管理中。因此,国家应相应的制定关于森林保护的教材,从小开始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再次,积极组织成立专业化的森林资源保护团体,集结各个环境保护的自愿者,及时地遏制个人与组织对森林资源的破坏行为,对各类破坏资源的行为予以法律的制裁;最后,林业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大对林业资源管理重要性的宣传,通过设立微博与宣传公众号,及时地公开各地区的林业动态,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林业资源的状况。同时,开展围绕着林业资源保护的摄影与网络宣传活动,让民众充分的认识到资源浪费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借助于舆论的压力给予各种林业资源破坏行为一定的警示,使其因害怕舆论的谴责而纠正自身资源破坏的行为。 3.2实现林业资源与旅游规划结合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应积极开辟林业资源与旅游产业链融合发展的道路,发挥当地的林业资源优势以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挖掘地区独具特色的山水风光、建筑风貌与民俗风情等。通过结合林业资源与生态旅游,实现对林业有效管理的同时,开创区域经济的发展新局面。 3.3开创现代化管理模式 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在林业经济管理中应积极融入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强化对科学技术手段的应用。针对于生态林业运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强化对此的沟通与交流;针对于各类技术性的问题,应给予专业性的解答。除此之外,应加快成立各个专家小组,建立健全值班与信息收集与制度等,就林业资源中园林花卉、病虫防治等问题展开深入的分析,从而提供综合性的林业资源旅游服务。 3.4加强林业执法的力度 首先,强化对木材采伐的管理,针对于滥砍滥伐以及非法木材经营等违法行为,应加大对其的打击力度,积极应用有效的措施与严格的执法管理,防止出现无证采伐与超限额采伐等现象。其次,强化对木材流通的管理,针对于木材的各项采伐指标,应强化对其的使用与管理,严格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木材流通领域的管理与监督,避免出现无证运输与超证运输等问题。再次,强化对林地的管理。我国的森林法关于林地保护做出明确的规定,对此应认真的执行,从根本上遏制毁林开垦等行为,针对于已出现毁坏的林地,要限期对其进行全部还林处理,严厉查处屡禁不改的毁林开垦企业。最后,强化专项打击与整治,应在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下,积极组织开展一系列打击与整治的专项活动,强化工作的力度,对于各种破坏森林与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的打击与制裁。 4结语 综上所述,在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与促进其可持续的发展过程中,重点内容是加大改革的力度,不断地改进与完善森林资源的管理方式,制定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构建起监管有力、严明执法与高效办事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与此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应转变传统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实施科教兴林的政策,提升林业建设的科学技术含量,促进我国林业事业快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作者:徐样平 单位:南城县林业局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措施分析 林业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林业产业取得了丰厚的硕果。因此,林业经济的管理不仅得到了社会的重视,更成为当今人们最关注的话题。一直以来,林业经济管理的好坏直接体现着国民经济发展建设的好坏,所以把林业经济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建设的重点工作是极为重要的。此项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林业经济管理在工作当中对林业的各类工作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管理及保护,通常是通过培育、保护、利用等方面进行管理。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通过林业经济管理能够让森林资源的各类效益获得科学、合理的利用,能体现出林业生产基础以及公益事业。林业经济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林业生产周期为根本采取的管理,确保林业生产的长期性和自然性。通过林业生产经营的各类风险着手,能够让其工作健康的发展。因此,要重视林业经济管理工作。如果林业经济管理工作做得好、做得细,不仅有利于林业产业的发展,更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会提高国民经济效益。反之,此项工作如果做得不好,不仅不利于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更会阻碍国民经济的提升。可以说,林业产业的健康顺利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提升都取决于林业经济管理的好坏。现今,我国的林业由于砍伐过度,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等。从这样的现状不难看出,林业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弊端,如果不能及时找出其中存在的弊端问题,这种现象还会更加的严重。作为一名林业建设工作者,笔者深知只有弄清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对其进行认真分析,再理清思路找出根源,才会有找出一条完善的解决出路。因此,文章首先分析了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完善林业经济管理的管理措施。然后分别对其进行了以下论述分析。 1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林业经济管理人员缺少管理意识 一直以来,在林业经济管理中,很多管理人员由于所在的部门涉及到的管理工作内容居多,且管理的内容还没有明确的设定,对有些管理责任都不是本部门应该管理的范围,但依然还是继续插手,这种管理混乱的局面导致一些林业经济管理人员对自己的职责不清晰,长此以往导致很多管理人员对其工作存有一定想法,进而降低了管理意识。 1.2管理方式不符合发展需求 营林生产是林业经济发展建设中的一大重要问题。可以说,营林生产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林业发展的好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提倡走持续发展道路。营林生产与持续发展在林业发展中是不可分割的。现阶段,从营林生产的管理现状来看,其管理方式与现今社会的实际发展不符,在管理中一味追求林业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也不是投入的资金越多回报的就越多,投入的多最终导致林业生产和建设成本增多,根本不利于其林业经济的管理,最终导致投资失败。 2提升林业经济的管理措施 2.1加大天然林比重,进一步完善种植结构 为了加大天然林比重,要按照地质环境选择相符的树苗,以此来扩大天然林的面积。为预防滥砍乱伐以及毁林开荒的现象,一定要带动群众,确保所有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在扩大宣传的同时,一定要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林的行为。在强化森林防火设备的同时,要完善灭火设施和预警系统等相关安全设备。面对森林的病虫害问题,不但要强化资金投入问题,还要进一步完善防治机构,维护森林安全问题。在生活当中,一定要将林业基地建设作为根本,透过完善环境效益以及生态效益,将土壤、环境、气候作为基础,加强天然林的比例,促进当地林业的进一步发展。 2.2创新林业管理方式,引进竞争机制 转变管理理念,树立效能意识。在林业发展的管理中,要积极转变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的林业管理体系。林业管理领导者要改变传统管理套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加强行政文化建设,提高林业部门整体员工的工作水平和专业素质,树立林业建设重要性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林业建设的稳步发展。 3结语 林业经济管理在林业产业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作为一名林业建设者,一定要对当前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看清,然后找出提高林业经济的管理措施,只有这样才会有利于发展林业建设,更好地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 作者:李洪龙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发展 1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 1.1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理论存在重大缺陷一个学科的出现,需要研究人员的灵感和创造。而一个学科的发展,则离不开雄厚的理论作为基础。也就是说,对林业经济管理学科而言,在缺乏理论基础的情况下,其发展和建设就成了无根之水。然而,由于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产生的时间比较晚,发展起点也比较低,发展时间也比较短,使得学科理论体系存在很多缺陷。例如,从整体情况看,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理论比较零碎,形不成系统性和逻辑性较强的体系。而且,由于不同的理论研究人员采用的研究标准也不尽相同,导致研究出的成果难以被有效地被整合起来,自然也就形不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同时,很多研究者在开展学科研究工作时,基本上是处于缺乏理论的状态下进行的,导致研究成果缺乏较高的使用价值。除此之外,理论研究系统性缺乏造成研究视角狭窄,成果难以实际应用,很多研究也仅仅局限于简单的重复,使得理论体系长期得不到完善。1.2学科研究方法不够先进研究方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研究结果。一般来说,研究方法越先进,研究手段越丰富,越可能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然而,从当前情况看,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研究手段和研究方法还处于相当落后的状态。特别是在研究体系的整体建设上,与西方国家的差距非常明显。与此同时,相关的研究单位和研究人员并不注重与国外先进研究团体进行经验交流,而专注于闭门造车。这不仅导致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研究方法长期得不到提升,也造成研究成果缺乏时效性,研究成果的使用价值比较低。总而言之,学科研究方法的落后,直接导致研究水平普遍不高,多数研究难于与国际接轨,也落后于国内的其他相关经济管理类学科,一些复杂问题研究难以进行。 2加快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建设的一些建议探讨 2.1强化学科和学术队伍的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是本学科点的的林业经济管理优秀。也就是说,加快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建设,强化学科和学术研究队伍是必由之路。特别是在一些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研究队伍,更应该把师资力量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只有这样,才能为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奠定雄厚的基础,才能够将学科研究水平提高到一个全新的层次上。总而言之,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使本学科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有显著提高。例如启动培养一批国内外有较高学术影响的中青年专家人才工程,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学术尖子,将部分人发展为为国内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形成积极向上的学术氛围等。2.2加强学科人才的培养学科要发展,人才是关键。在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建设过程中,不仅需要各种“硬件”,“软件”建设也非常重要。也就是说,加强学科人才的培养,是提高学科研究水平的关键。首先,国内林业经济管理部门要协同各高校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将人才的培养提上到学科建设的战略层次上。只有这样,才能为学科的建设源源不断地提供充足的相关人才;其次,在人才的培养过程中,要革新培养理念。在世界范围内,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已经发展到了相当高的水平,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其发展速度更是日新月异。故而,传统的人才培养理念已经不适合当代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要求,因此要积极革新培养理念,将培养的重点由理论到研究方法和研究思想上来;最后,学科人才还要积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只有这样,才能吸收国际先进研究成果,在提高我国研究人才自身素质的同时,增强我国学科学术的综合竞争能力。2.3学科研究要突出重点和热点由于我国林业经济的发展非常迅速,迫切需要大批高素质的林业经济管理人才。这就需要我国在短时间内将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研究水平提升上去。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只有从学科研究的重点和热点领域着手,才能带动整个学科的发展。因此,学科研究机构要及时了解当前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重点和热点领域,并学习先进的研究方法,尽快提上总体研究水平。综合来说,针对林业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和热点领域,加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与政策、区域通过学科建设把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成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环境经济理论与方法等重点研究方向的研究,加强森林资源核算,使学科的及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林业可持续发展及林业生态建设的管理与政策、森林资源经济、现代信息技术在林业上应用等方面的研究。2.4建设重点实验室实验室是实践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研究成果的基础,也是开展研究必备的物质条件。针对我国在林业经济管理学科领域缺乏实验室的情况,国家主管部门应当投入必要的资金,加快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同时,在实验室建设过程中,应当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实验室建设成高水平的现代化实验室。 3结束语 为了给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主管部门也应当加快实习基地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理论与实践能力兼具的新型人才。 作者:李峻 尹继波 单位:黑龙江省森林保护研究所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的学科建设 一、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面临的问题 在很久以前,学科一般来说都可以分成三个领域,分别为林业经济学、林业管理学和林业政策学,而这三门学科都有自己的优秀部分。现在,一般都很难分清学科边界,而林业经济管理这门学科则包括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当中与林业相关的部分。不过,近几年来,人们对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相关理论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这都是因为理论体系建设较为落后。(2)理论研究和实践结合不够紧密。现如今,林业经济管理这门学科所发挥出来的作用并不是很大,这门学科的影响力也没用得到很大的提升,因此,它的发展能力就显得较为薄弱。造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就是这门学科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结合不够紧密,以至于它都只是扮演着配合国家政策的角色,实践起来也变得特别苦难。(3)人才培养工作和实践相脱离。对于林业经济管理的建设学科来说,其任务有很多,但是培养人才也是它的主要任务之一。这关系到国家未来社会经济的发展,关系到林业经济建设的发展,可以为其决策活动提供理论支撑,这也是我国林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关键。有很多学科毕业生掌握了很多理论知识,但是他们的综合实践能力却往往存在很多缺陷,故此,学校为使毕业生能得到更多实践经验,应该让教学活动与时俱进,而不是一味的传授理论知识,要通过林业实践来让学生巩固理论学习成果。随着社会对人才的渴望,学校就应该把握住这一点,使其人才培养工作不与实践相脱离,以便毕业生能有更好的将来,能更好地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服务[2]。 二、加强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的一些建议 随着现代林业的发展,势必为使得林业经济活动的内容、形式和过程都发生一些变化,这也就使得林业经济管理建设具有非常迫切的需要。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但是为了能够顺利开展学科建设工作,这门学科应该需要一个偏重点。如下所示,为了能够让现代林业建设得到更好的服务,应该把以下几点当作重中之重。(1)需要加强人才培养。林业经济管理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所以在培养人才时,应该以研究生为主,对本科人才进行培养,可以为其奠定基础。因此,学校应该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还需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2)需要加强理论研究方面。学校在传授林业经济管理建设这门学科时,应该结合其他相关学科,主要包括现代经济学、管理学和政策等学科,这些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林业有很大的关联。这就可以建设出以林业经济管理建设学科为主,以现代经济学、管理学和政策学等为辅的理论体系。与此同时,学校可以引进一些与林业相关的案例,以便加强学生的理论研究[3]。(3)需要加强实证研究方面。在研究林业经济管理建设这门学科时,需要结合国家现代林业发展的特点来进行,并且需要对研究的持续性和系统性加以注意。同时,相关院校可以结合其优势和其特点来相互配合与协作,以便能够形成具有特色的林业经济建设学科。(4)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对于一门学科来说,人才时人们最为关注的方面,加强这一学科人才方面的培养,就可以促进这一学科的发展。与此同时,相关院校还可以引进经济学专业的人才,从而增加这支人才队伍的数量,以便着重提高人才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从而产生一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林业经济管理建设学家,以便能够更好地为祖国做贡献,为祖国谋求发展[4]。(5)需要加强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国内方面,应该加强和农业经济之间的交流,或者是和生态环境等相关学科的交流,以便能够寻求科研合作的机会。在国际方面,应该和国外同领域的人开展学术研究,以便能够引进先进的林业经济管理知识,从而提高我国林业学科的国际影响力。为了让林业学科有更为健全的组织保障,那么就应该构建完善的科研体系,创新对人才的培养方法,以便提高人才的实践能力和水平。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林业经济管理的建设学科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制约着学科的发展,为此,为了能够让学科以更稳定、更持续的速度发展,就需要建立一种有效的机制,让它能够与实践理论相结合,以便推动这门学科的发展。在人才培养方面,就需要注重培养人才的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培养出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社会在进步,学校的部分制度和措施也应该与时俱进,为了能够让学生学到更多的知识,学习在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让他们成为全方面的人才,以至于更好地为我国林业建设服务,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 作者:黄福勤 单位: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莫尔道嘎林业局贮木场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 一、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出现的问题 1.理论研究和实践没有紧密联系。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理论的支持和实践的作用。而目前,我国的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影响力上面没有得到有力的体现,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没有发挥重要作用。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在某些理论方面取得一些成果譬如集中林权制度改革以及林业碳汇等方面,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优秀和本质却被忽视。在我国林业发展的过程中,学术研究由于缺少目的性,系统性以及创新性,时常只能是充当国家林业政策的发言人的角色。2.理论研究体系的滞后性。翻看历史,由于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最早诞生于计划经济时代,所以从一开始就可以看出它的滞后性。一般来讲,都是将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划分成三个大的部分,林业经济学,林业管理学,林业政策学。它们主要以森林资源的有效利用,林业产品的自由市场贸易以及外部经济要素对于林业经济的影响等等。而目前,市场变化速度的不断加快和市场宏观调控力度的不断加深,对于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对于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经济实践,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理论体系研究工作存在相对的滞后性,以至于有关的林业人才的培养体系和林业研究工作的内容缺少基本理论内容的支撑。3.人才培养工作和实践的脱离。在实际的工作生活中,一些专业的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同学本身对于专业的疑惑性迷茫性,很多都不想在自己的学科领域内找工作。这样会出现人才资源的流失和政府在学科建设的资金投入以及人力的巨大浪费。追根溯源,林业经济管理教学上存在人才培养和实践存在脱离现象。林业经济的迅猛发展,而学生所掌握的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知识更不上实践应用的需要,从而要求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能够与社会相接轨。在人才培养的专业性方面,不但需要加强林业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而且应用到林业实践当中去,二者有机结合。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当中,林业的理论学习和实践并没有做到相互联系,相辅相成[2]。4.林业专业领域人才缺乏。林业经济管理研究正在向着更现代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一些历史和社会的原因,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水平和从事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人员理论水平很低。虽然一些林业专业的高等院校在大力招募林业专业的以及相关专业的人才,可是还是改变不了林业人才资源短缺的困状。 二、加强林业经济管理的学科建设的方法和建议 1.加强教学和人才资源的培养。现代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工作应该注重偏重点,通过对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体系建设,为以后林业经济的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证。根据林业实践的需求,着力培养林业研究生为主,而本科生人才作为研究生方向的基础资源。在林业经济管理的课程建设上,力争对人才的培养的方案,目标以及形式进行规划,同时着重于对于学生林业经济学方法的传授,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发散思维的能力。2.加强林业理论研究。将现代门类学科中分散的林业学科诸如林业社会学,林业经济学以及森林资源经济学等等融合贯通,并且加以引导,使用经济学分析方法,应用于林业经济实体的研究中。3.加强实证研究方面。根据国家当前的林业经济发展模式,研讨林业经济管理的特点和性质,结合一些专业林业院校的优势特点,构建有特色的和整体协调的布局[3]。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重于目前的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的培养,特别是经济学方面人才的吸纳,以期能够产生在国际上有轰动影响力的林业经济学家。5.加强学科间的交流和合作。在国内和国际层面上,积极寻求合作和交流,与国内外知名的林业专家和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沟通,提高林业学科在国际的影响力。 三、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在目前的发展进程中还是遇到了许多的困难和挑战。要想能够进一步推动林业经济学科的不断向前发展,应该着重于将林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具体的林业实践相结合,二者充分发挥作用,努力培养一些致力于林业研究的专业性人才,吸取一些他国的先进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经验,从而促使我国的林业经济管理学科水平能够更上一个台阶。 作者:张春磊 单位: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莫尔道嘎林业局贮木场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剖析林业建设形势下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创建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信息技术、现代生物技术和新材料科学的发展及其在林业中的普遍应用,林业发展方式发生了明显转变,林业生产力水平显著提升,林业在生态环境建设及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功能得到全社会更为深入的认识。这都推动林业进入到现代林业发展阶段。为了建设好现代林业,应推动进入林业领域的生产要素数量不断增长以及促使不同要素的利用和组织效率不断提升,从而提高林业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加强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建设,开展理论创新及其对林业实践的指导,培养适合林业实际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在对现代林业建设的含义进行阐述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现代林业建设的特殊性,以及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性质和基本属性;并针对现代林业建设对林业经济管理学科提出的挑战和带来的机遇,提出了推动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现代林业建设的含义 早在1996年,著名林业经济学家张建国先生就将现代林业界定为“在现代科学认识的基础上,用现代技术装备武装和用现代工艺方法生产以及用现代管理方法经营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林业”[1]。随着林业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深入,现代林业的定义又拓展为“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以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以产业发展为动力,以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为前提,实现林业资源、环境和产业协调发展以及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高度统一的林业”[2]。在近10余年中,屡有学者对现代林业进行再定义,有的侧重于现代林业的功能,有的侧重于以生产力水平和发展方式来界定,有的侧重于以生态理念为指导[3]。基于上述关于现代林业的界定,并结合林业发展的长期性和不均衡性等特点,笔者将现代林业定义为:随着社会对森林演进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入,基于对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与森林生态系统相互作用关系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广泛采用现代科技保护、生产、经营利用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系统,以显著提升林地的生产力水平,促进社会公众的参与以及提升社会公众的森林生态文明认知;并建立科学的林业发展政策保障体系和利益分配机制,追求通过森林多功能利用满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林业可持续发展过程。 与传统林业相比较,在现代林业的建设中,物质产出、社会支撑和环境服务等多重利益交织在一起,从而使现代林业具有特殊性[4],具体表现为林业的功能和地位、林业的经营思想、林业发展的驱动力、林业的发展环境等都发生了变化。 第一,林业功能和地位的变化。森林在维护人类生存环境、提供生态服务、解决生态危机、保障木材供给、促进区域发展和减少贫困等方面的功能得到广泛认知,现代林业的地位得到显著提升。 第二,林业经营思想的变化。现代林业经营思想以尊重林业发展的自然规律为基础,将森林资源的经营利用主体从资源所有者拓展到社会各层面,促使经营目标更加多元化和社会化、经营手段更加现代化、经营客体更加多样化和系统化、经营利益分配机制更加公平化。 第三,林业发展驱动力的变化。科技发展已成为现代林业发展最重要的动力,成为解决现代社会发展中森林多功能需求间矛盾的最重要手段,成为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进而使得林业科技发展水平已成为现代林业发展水平最重要的判定标准之一[5]。 第四,现代林业发展外部环境的变化。随着人类社会全面进入工业化文明时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趋严峻。同时,森林对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和价值开始真正得到认识,林业已从资源、产业等物质形态上升到文化、文明等精神层面。林业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社会对林业认识的发展,都使现代林业的发展得到更广泛的社会参与和支持,也使现代林业的建设更容易汇集社会资源。 与此同时,现代林业的发展也更需要创建新的社会参与机制,更加注重社会需求的变化和实现。当前,现代林业建设在国家决策中已得到体现,并成为调整我国林业工作基本思路的指导思想[6]。基于此,我国将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促进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二、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属性 在我国的学科分类中,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属于管理学门类,是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在科学研究领域方面,林业经济管理学科是以林业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的一系列相关科学所组成的科学体系,主要涵盖了林业经济、林业管理和林业政策3大领域。其中,林业经济学是林业经济管理科学体系中的优秀内容,是从一般经济理论的角度解释林业经济活动规律的科学,在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中发挥着基础作用。由于历史的原因,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一直被划为林学学科或管理学科,这导致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在理论基础、方法体系、知识结构等方面的构建存在不足,影响了学科的人才培养,也制约了学科服务林业实践的成效。现在,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属性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第一,其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对象为经济问题,或是具有经济属性的问题,已经从林业资源配置拓展为林业经济发展规律与问题的探索以及林业发展政策研究,且研究命题多着眼于探寻经济规律。第二,其学科领域中的研究理论和方法源于经济学科的相关科学,如制度经济学、福利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第三,近年来,一些国家把林业经济研究归类为资源经济学研究的特定领域,从而将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定位为应用经济学科的范畴。第四,就我国林业经济管理研究实践而言,主要命题大多属于应用经济学研究领域。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必须以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为研究对象或出发点[7]。 综上所述,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应定位为应用经济学科,在微观上主要研究林业的市场经济行为、资源在市场价格或价值杠杆作用下的最佳配置问题;在宏观上主要研究林业发展中利益分配的公平与效率问题,以探寻现代林业建设中的经济规律,并指导现代林业建设的顺利推进。由于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不仅涵盖科研工作,还涉及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等,所以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应着眼于培养能运用经济学和林学等基础理论和方法解释林业经济活动现状背后的经济规律并对林业经济活动进行科学的指导以提高林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推动林业多重功能完好实现的专门人才。因此,将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定位为应用经济学学科的范畴符合学科规律,也符合国际和我国的林业实践。当前,我国把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归于管理门类的农林经济一级学科,主要着眼于学科管理;而在进行具体的学科建设时,应从基于应用经济学科的角度出发系统地构建学科的理论体系。 三、林业经济管理学科领域的拓展 正确地认识林业对把握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方向非常重要[7]。建设现代林业不仅拓展了林业经济活动的范畴,也转变了林业经济活动的方式,使林业经济发展的内涵不断深化,进而也推动了林业经济管理学科领域的拓展。 (一)林业经济研究领域的拓展 现代林业经济活动边界的延伸赋予了林业经济研究更广阔的空间。现代林业经济活动已从传统的以木材等森林资源为主的营林和加工制造活动不断拓展至非木材林产品经济、森林生态经济、森林资源与环境经济、林业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人类生态文明等新领域;相关研究呈现出国际合作不断加强的趋势,并深入到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成为政府行为的重要领域。这就要求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必须寻求视角选择的创新,实现学科领域的拓展。不仅如此,从价值形式和利益分配机制的角度而言,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特征还体现在森林和林业价值内涵的拓展以及价值实现形式的变化上。当前,森林及林业的价值形态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公益价值上,基于市场的价值实现形式和非市场的价值实现形式成为林业资源配置的双重机制,从而导致林业收益分配机制的变化。这就要求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在现代林业利益分配中,从生态补偿、政策性利益倾斜、资源权属及权益的制度性改革和调整等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二)林业经济研究视角的丰富 现代林业经济活动主体和客体的多元化使得林业经济研究的视角更加丰富,并要求跨学科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加速融合。现代林业经济活动的主体已从资源的所有者、生产经营者等“经济人”主体,拓展到林业的政府行为、社会行为和国际行为。在林业发展过程中,林业经济活动主体范围的延伸及性质的多元化使现代林业的发展更具整体性、系统性、社会性,并促使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将研究视角进一步拓展到森林资源的价值属性、经济资源配置方式、林业利益分配机制以及政府和社会在林业发展中的责任等方面。与此同时,现代林业的发展使林业经济活动的客体从森林资源及其他林业生产资料拓展到森林生态系统、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与社会经济系统的关系层面,并延伸到生态文化产品供给和生态文明发展的层面。林业经济活动客体的拓展和变化,特别是公益性经济活动的增加和政府行为的广泛介入,使林业经济学对林业经济活动规律及问题的研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从客观上要求林业经济学理论体系应更多地引入相关的经济学、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从而使公共管理学、福利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和社会学与传统林业经济学的交叉和融合进一步加快。 (三)林业经济研究命题的多样化 林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的创新使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研究命题更为多样化。林业经济活动传统的组织形式是以生产经营者为主体,以不同类型的企业组织形式为基础,诸如国有林业企业(国有森林工业企业)、国有林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集体林业经营组织、以林农为主体的私有林经营组织、基于各类承包和股份合作的经营组织等。随着现代林业的发展,林业经济活动的组织形式正在不断发生变化,以产权清晰、经营主体明确为特征的林业企业组织形式更加完善,而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林业管理事业部门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经济活动组织的属性。此外,越来越多的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以其特有的方式参与到林业经济活动中,进一步丰富了林业经济活动的组织形式。林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的变化,既体现了社会林业责任体系和利益体系的变化,也必然对林业经济发展管理体制及相关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出要求。因此,从林业经济学的角度考虑,必须加强林业管理体制、林业经济活动参与机制的研究,并发展其相关理论。林业经济管理学科领域的拓展对学科本身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学科需要寻求理论创新,为在新领域开展研究工作提供支撑;另一方面需要通过对新领域的持续关注和研究,推动学科理论体系和框架的完善。此外,林业经济管理学科领域的拓展对教学、人才培养等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四、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的重点及其保障体系的建设 现代林业的发展和变化势必导致林业经济活动的内涵、形式和过程发生变化,使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建设更具紧迫性。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建设工作应具有侧重点,并通过体系建设为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一)学科建设的重点 为了促使学科更好地服务于现代林业建设,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的重点应包括以下5个方面。 1.加强教学和人才培养 根据林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应以培养研究生为主,本科人才的培养主要为培养研究生奠定基础。因此,要对人才培养目标、方案和模式重新进行确定;在课程体系构建上,应更加注重经济学及方法论知识的传授,并注重学生思辨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培养。 2.加强理论研究 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应注重将现代经济学、管理学、政策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林业进行关联和结合,构建起以林业经济学为基础,以林业管理学、林业政策学、森林资源经济学、林区社会学、林业区域经济学、森林生态经济学等为分支的学科理论体系;并积极引入和导入经济学方法在林业经济理论研究中的应用性研究案例,为今后理论研究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8]。 3.加强实证研究 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应结合国家现代林业发展的前沿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并注意研究的持续性和系统性;同时,可根据各高等院校的优势和地域特点,形成既各有特色又整体协调的研究格局。 4.加强队伍建设 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应增加经济学类人才的引入,并加强现有人才的培养,尤其是注重现有学科人才科研和教学能力的培养,以培养一批在国内和国际层面有一定影响力的林业经济学家。 5.加强学科间的交流与合作 在国内层面,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应加强与农业经济、生态环境等领域相关学科的交流,寻求跨学科的科研合作;在国际层面,应重视引入国际林业经济前沿理论知识,并与国外同领域学者开展学术交流,提高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二)保障体系的建设 在开展上述重点建设的同时,林业经济管理学科还应加强现代教学体系和科研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为学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就现代教学体系的建设而言,应注重人才培养方法的创新,将教学内容与现代林业建设紧密结合,培养符合现代林业建设需求、具有较高实践能力的新型人才。就现代科研体系的建设而言,应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的结合,提高研究人员服务林业实践的能力,并使其通过参与实践提高理论研究水平的能力[9]。 当前,现代林业的建设步伐不断加速,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得到了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学科被列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在教学体系和科研体系建设方面也得到了有力的支持。然而,就林业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地位而言,目前只有北京林业大学一所林业高等院校的林业经济管理学科被列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还远远不能满足现代林业建设的需要。不仅如此,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体系建设所面临的困难,例如学科分类的问题,可能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才能解决。因此,作为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应继续致力于学科建设,推动学科更好地服务于现代林业建设。资助项目:部级和北京市“农林经济管理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北京市“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机制改革分析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下,林业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人们热切关注的问题。改革传统的林业经济管理机制,完善各项制度,促进我国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了重中之重。文章针对林业经济管理机制的改革进行了研究,希望能够为相关的研究人员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林业经济;管理机制;机制改革;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 随着物质条件的不断富足,人们也越来越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国家当局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提出了可持续性发展战略,这说明国家领导人也已经深刻地认识到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只有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和大自然和谐相处,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国家的可持续性发展才有可能。 1林业经济管理机制的现状分析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类的生存发展也遇到了新的发展问题。目前快速发展的经济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林业经济的发展与相关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可持续性发展战略的提出,说明我国的领导人也意识到了环境问题的重要性。过去为了追求物质的富足,人们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但是大自然对于人们的无情也进行了严厉的回击,让人类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愚蠢,唇亡齿寒,要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被破坏了,那么人们的身体健康也会受到严重的威胁,到时有再多的金钱也将失去意义。只有和大自然和谐地相处,人类也才能实现可持续性的发展。好在如今人们已经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文明生态环境的建设已经成为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话题。 2林业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目前,我国的林业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林业经济管理制度的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开创了良好的林业经济发展新格局。现如今我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正面临一个重要的机遇期,同时也为我国的林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林业经济作为大农业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与效用也在进行不断的延伸,内涵不断的丰富,在我国的经济以及社会发展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林业经济的发展极大地带动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在国民经济以及新农村的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林业产业同时也是人类生活与发展场所的重要提供者,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优质的环境。林业产业不仅是我国的经济基础,同时也是我国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之一。 3当前我国林业经济机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3.1林业经济机制的结构模式受到一定的约制 国内的森林资源大部分都是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很少有属于个人的。这是在实施计划经济所形成的一种产权结构,同时也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这也是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作用下,林业产权的一种体现。但是这种公有制经济以及社会主义制度和我们所强调的林业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却是不一样的。 3.2关于林业生态效益中的一些法律问题 国家为了强化对林业产业的保护,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来保护林业的生态系统,从而有效地避免林业产业受到大面积的破坏,但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中的生态补偿机制却没有被有效地保护起来。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具体指的是生态受益者或者是自然资源使用人遵照法律合理的利用自然资源的时候对自然资源的所有者或者是生态的保护者支付相应费用的法律机制。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含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自然资源由于其自身的资源资产属性具有一定的生态与经济价值。使用自然资源的人,有必要向资源的所有者支付一定的报酬,同时这也是自然资源所有者获得经济效益的方式之一;另一方面是生态环境保护者由于花费了大量的财力、物力以及精力理应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作为生态环境的受益者也不是免费的使用生态资源,而是付出了一定的努力改善原有的生态环境,从而使得原本的生态环境具有更高的价值。 4改革我国林业经济管理机制的具体措施 4.1健全我国现有的林业经济管理机制 林业产业想要获得发展离不开森林生态体系的支持。建设林业产业系统就是在建设大规模的森林资源载体。加上森林文化精神体系建设的精神财富就是以人为本的系统,只有把林业产业系统、森林资源载体系统以及森林文化精神体系这三者的建设结合起来才能管理好我国的林业经济,促进林业经济的健康与可持续性发展。 4.2将复杂的办事程序进行简化处理 为了顺应时展的需求,我国的林业系统制定了制度以及公众服务制度,此举为广大的开发商以及相关的投资者参与林业项目的投资提供了非常便利以及优质的服务。为了保证林业部门的办事效率,对于一些有事没事故意找茬的、工作不服从安排的以及办事效率拖拉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严格的整改。为营造良好的林业经济发展环境,组织定期或是开设不定期的人员培训与考核,从而确保相关的工作人员能够知法、懂法、守法,促进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改革后的管理机制更加注重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强化工作人员的严格执法意识,实施明确的责任制,从而有效地解决传统的林业经济管理机制中遗留的多头执法问题、一件事重复进行处罚问题以及执法人员的职责交叉等问题。同时实施严格首问负责制,在规定的期限内,工作人员没有做好相关工作,必须追究责任人,从而促进了林业经济管理质量的有效提升,确保我国林业经济的稳定发展。改革后的林业经济管理机制更加注重为投资者以及开发商提供相关林业开发项目地块的优先选择权。设立专门的部门为开发商以及投资者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其他的相关服务。 4.3确保各项生态工程的建设质量 在生态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为了确保其建设质量一般都是采用资质合格的森林研究学院作为提供相关技术支持的单位。通过选派优秀的技术人员下到基层进行更近一步的研究考察,进行科学的指导,从而确保所选的森林资源中含有品种多样的树种。相关的技术人员还会对每个林业项目进行细致的单独分类,并加以合理的规划,结合实地考察的情形进行设计,设计时严格地遵循相关的要求标准进行,并确保种子以及种苗的及时有效供应。另外,派来的技术人员还会指导如何进行严格的整地、树苗种植、及时浇水以及后续的相关管理与保护措施。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要保证苗木种植在运输过程中的分离。技术人员要进行严格的把关,采用首问责任制,从而促使其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并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 4.4完善各项管理机制 由于林业项目的质量与效益主要受到生态项目管理质量的影响,因此只有完善相关的林业目标管理机制,才能使其得到真正的贯彻与落实,比如项目目标的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项目法人责任制以及公示制等。只有结合实际的管理需要,健全各项管理机制,才能使得制定的管理机制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而不是走过场走形式而已。 4.5提高对农村林业发展的关注力度 林业经济想要获得更近一步的发展关键在于人,在于人的思想意识。只有强化人们对于林业发展的思想意识,才能进一步促进林业的发展。同时在进行大规模林业经济发展的时候也要兼顾农村的林业经济发展。完善农村林业市场管理机制,要求政府及时转变自身的职能,完善社会服务系统建立起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兼顾的农村森林资源管理机制。 5改革林业经济管理机制的意义 保障了林业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林业进行生产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就是森林资源,对于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直接影响着社会和林业的多元用途以及林业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繁育任务是进行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任务,同时对现有的森林资源进行保护以及建立起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也是重中之重。森林资源的管理工作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内容,比如说相关森林资源档案的建立,记录森林资源的动态数据以及分类管理、科学规划等。对森林管理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有利于促进森林资源的有效运用,同时通过对其加以宏观调控有利于确保森林管理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最后在经济、法律、技术以及行政等层面建立与其相应的规定,并采用严格的森林资源管理机制,从而促使其顺利的实施。 采用法律手段来对林业经济的宏观发展加以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森林产业不仅是一种生产产业更是一种公益性的产业,对于我国未来经济的发展以及可持续性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林业经济产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只有通过严格的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保护好林业的发展,才能有效地促进我国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也带来了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人们已经深刻地意识到环保问题已经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肆意破坏环境已经严重地危害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威胁到人类的身体健康,为了能够活得更好,为了促进国家的可持续性发展,我们必须强化自身的环保意识,不再随意破坏环境、破坏森林,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保护环境、绿化环境。对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实现一国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大自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要做好环境的保护工作,热爱自然,从而获得大自然丰盛的馈赠。因此,必须加大对林业经济管理机制的改革,加大对林业经济管理力度,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从而使得林业经济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作者:刘兴明 单位:福建省大田梅林国有林场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的问题及措施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林业管理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林业经济管理是发展林业经济及优化产业结构的前提保障,所以相关人员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林业经济管理水平,改变传统的管理理念,在符合国家经济的前提下制定林业管理标准,以此推动我国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文章主要对目前我国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加强林业经济管理的措施,希望可以为提高林业经济管理实践水平提供理论依据,仅供参考。 关键词: 林业经济管理;问题;对策 众所周知,林业是我国农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因此,林业经济管理不仅关系着林业的发展,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然而,虽然我国对于林业管理开始的时间较长,但是发展速度却比较慢,管理理念还比较落后,存在着管理效率低下、管理不严、执行不力、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等问题。基于此,要加大林业经济管理力度,积极探索相应的解决对策,对于提升我国林业管理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目前林业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森林资源过度开发与国外的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在林业经济管理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严重制约着林业经济以及产业化的发展,具有一定的阻碍作用,森林资源的过度开发是其中较为严重的问题之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的工业化水平日益提高,城市化发展迅速,对各种资源的需求急剧增加,包括对树木的需求,过渡开发森林资源,使得森林面积迅速减小,从而使森林资源保护形势日趋严峻。 1.2林业产业化低林业化产业低也是我国农业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现阶段,我国农林的经营方式为分散式,缺乏有效的经营机制,机制的缺失阻碍了林业向着市场化发展的步伐,一方面不利于林业产业化的深化,另一方面也给林业经济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林业产业化低会导致林业发展失衡,致使林业不同区域的发展水平存在差别。在经济发展比较快速的地区,林业产业化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产业链及规模,而有些林业资源丰富的地区由于管理水平低下,无法与市场接轨,从而为林业的总体发展造成一定的障碍。 1.3林业执法不到位林业管理的优秀就是保护林业资源,随时监督林业资源的开发使用情况。对此,林业相关部门建立了林业监察体系,并设立了林业基层执法检查站,为方便管理监督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提供基础条件,监察体系与检测站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为优化林业产业化结构及其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其在为林业提供发展平台的同时,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缺陷,林业工作没有受到重视,相关人员执法不到位,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较低,而且不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没有清晰地认识到林业执法的重要性,林业法制观念淡薄,导致执法过程秩序混乱,降低了林业经济管理的水平,从而制约了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2加强林业经济管理的对策 2.1加强管理制度改革林业的产权制度与林业管理制度相辅相成,在现代的林业经济管理工作中,要根据具体的林业工作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立现代化的、符合林业经济发展规律的林业管理制度。首先要确定林业的产权制度,只有明晰了林业的产权制度,才能激发相关的林业工作者的积极性,使他们在林业管理工作中奉献自己全部的精力和热情。其次要有效地进行林业工程的分类经营制度,落实林业生产中的经济效益的不产制度,这样能够有效地促进林业经济管理制度的落实。再次,要做好林业建设的多元化发展方向的划分,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有效的市场调查,保障林业生产符合市场的发展方向,能够为林业经济的发展带来更多的利润。最后林业经济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加强自身的建设,加大对林业经济管理的监管,提高监管力度,这样才能够形成协调统一的林业经济管理体系,更好地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 2.2走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经济化之路要以长远的眼光看待林业的发展问题,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满足人们需求的基础上,提高生产能力,既满足了科学发展的观念,又适应了现代化时代的发展。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达到了发展经济的目的,而且又以保护环境资源为准则,有效实现了节能减排,为后代的和谐发展和安居乐业提供了资源。森林资源是我国的重要资源之一,属于可再生资源。但是如果在超过林木生长速度的基础上过度开采森利资源,就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虽然我国的林业资源较为丰富,但是我国人口众多,其管理力度不足,乱砍乱伐的现象严重,使得其面临着毁灭性的威胁。因此,要走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经济化之路,合理开发利用林业资源,坚持科学发展观,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建立全新的资源开采模式,同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使林业经济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从而在最大程度上为林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提供资源保障。 2.3优化林业产业链结构目前,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林业产业链结构还不完善,林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虽然在部分地区有着比较完整的产业链条,但是其形成时间过早,已经不符合现代化社会发展的需要,传统的管理模式由于无法有效地与市场接轨而逐渐被淘汰。因此,林业部门的相关人员的工作重点就是改变其行政式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使其在林业市场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增强林业经济效益,进一步优化林业产业链结构。 2.4加大林业执法力度 2.4.1加强木材采伐管理近年来,我国乱砍乱伐、非法经营大加工木材、盗伐林木的违法行为日益严重,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有效合理的措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严禁违法现象再次发生,杜绝超限额砍伐森林资源,加强木材采伐管理,为保护我国林木资源做出贡献。 2.4.2加强木材流通领域监管根据现代化时代的特点,完善木材采伐指标规范标准,在加强林业管理的过程中要求相关人员依据规范准则进行管理,而且还要加强木材流通领域监管力度,严厉杜绝超证运输或者无证运输等违法现象的发生,有效保障木材的正常开采。 2.4.3加强林地管理加强林地管理也是有效保护林业资源的有效方法之一,严禁过度开采行为,对于开垦过度的林地,要退耕还林,依据国家制定的林地保护规定严禁继续毁林开垦的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依法处理。同时,有关部门还要宣传保护林业的重要性,使保护林地观念深入人心。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科技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工业化以及机械化水平越来越高,对于林业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导致过度开采林木资源的现象愈加严重。因此,要加强林业经济管理力度,为保护森林资源及其可持续发展提供经济基础,从而提高林业管理水平。在时代不断进步和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的林业管理已经不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需求,要不断改善森林资源的管理方式,制定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在林业管理实践工作中积累经验,逐步形成执法严明、操作性强、监管明确的森利资源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林业建设的经济基础,为林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李莉 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林业调查规划院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改革发展构想 林业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国民经济及整个社会的发展,对现行的林业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使林业经济向市场化及可持续方向发展,对林业经济未来的发展而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就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做以下论述: 1我国林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林业资源出现急剧下降现象近年来,全球资源出现了下降现象,而我国的林业资源面积也在逐渐减少(人均森林蓄积量只有世界人均蓄积量的1/8),乱砍滥伐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木材出现迅速下降现象。低产、低收益是影响我国林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1.2林业经济结构单一当前,我国在林业生产中通常采用粗放密集模式,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结构不合理以及原材料浪费严重都是导致我林业经济发展缓慢的重要因素。 1.3林业体制改革发展缓慢现阶段,我国体制改革存在政企不分、产权和经营权不清以及职责不明等现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根本不能实现自主经营,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林业企业的运营效率及经济效益造成影响。政府对林业的支持较低,林业企业常因资金不足现象而无法进行改造与创新,另外,林业企业的竞争意识也比较薄弱。 2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探讨 2.1把林业经济融入市场经济中即建立以木材(林木)为主要商品对象且能进行货币交易的市场经济。可通过建立竞争性的林木市场使林业经济实现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使林业经济在的每个环节都能在市场中进行自主决策与经营:(1)使市场中具有较多买者与卖者,从而形成比较稳定的市场竞争;(2)林木资源市场实现合理配置;(3)建立统一开放的林木市场,打破林木市场的垄断及割据现象,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国际木材市场的情况;(4)对林木资源的稀缺情况有一定了解后,通过价格波动方式对资源配置情况进行调节。 2.2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措施 2.2.1林业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活动生产者。行政管理模式改为经济与行政相结合模式,其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林业的发展及林业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资源浪费严重、技术落后或发展缓慢、产品质量低以及经济效益低等都会对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产生影响。为了促进林业企业的发展,政府应放松林业企业的经营权和管理权,把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模式改为经济与行政相结合模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而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从而不断发展与壮大。 2.2.2林业企业应对自身的体制改革进行不断深化,以使自身的经济活动不断增强。林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对国有林业单位体制进行不断深化与改革,使林业生产力得到一定程度解放。商品林和公益林是我国现阶段主要的林业资源,商品林主要为社会提供各种林业产品与木材,其应根据市场需求并在政府的支持下进行自主经营,这样才能使经济效益得到一定提高;公益林主要为社会及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服务,其建设资金主要源于各级地方政府,其在发展与建设过程中应适当引入社会资金。林业资源在发展过程中应借助现代化科技的作用并进行体制改革,从而使产量及经济效益得到一定提高。 2.2.3对林业经济结构进行调整,促进林业经济的全面发展。目前,我国林业经济结构还比较单一,因此,必须各地区应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林业经济结构进行调整。根据相关研究可知,集约型的经济林建设及增大林产品的开发力度,对农产品进行深层次加工,能使林业经济有效发展。此外,还应使林业经济朝着特色方向发展,积极寻找并不断开发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如研究市场调研、确定品种。市场需要的品种与我们的优势品种叠加,就是我们要选择的品种。市场不需要的,再好的品种也不能要,要培育具有自己特色的独特的主打品种。可通过林业特产、发展绿色无污染产品、发展药材种植生产以及发展绿色生态旅游业等方法发展林业经济,通过对林业生产力布局的合理调整,淘汰落后产业,培育新型产业,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与重组,使林业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并使林业产业结构的不合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另外,还可对林业产品进行精深加工,以使优势产品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并使林产品的新功能得以开发,从而延伸产业链,使产品附加值得到一定增加,进而使林业经济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2.2.4加强政府扶持与监督力度。健全我国林业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应加大政府的扶持与监督力度。地方政府对林业产业进行领导的同时,也应为林业产业适当引进外资项目,必要时还应为林业产业项目的发展提供一定资金,如对于高效经济的开发项目应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另外,政府可组织林业产业种植能手进行技术培训,以使林业产业技术能够在各地区得到一定普及与推广,此外,政府还可通过政策引进先进品种及新型材料,以建设林业高科技示范园,从而使地方的林业种植技术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2.2.5通过经济手段对林业经济进行管理。以前我国通常仅使用行政手段对林业企业进行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经济价值及经济手段的作用。如在营造林的生产中按照事业投资,营林劳动的商品性及独立性并不会得到承认,从而导致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始终不能得到有效实施。如果把国营林场的经营方式转变为企业模式进行经营管理,对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效益进行正确评定,此外,还可通过贷款方式发展营林经济,从而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营造林的发展,进而可使林业经济的管理更加高效。 2.2.6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林业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根据相关研究可知,对其进行统一、分级、权责分明的行业管理可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其发展。对林产工业的长远发展而言,进行有效的行业规划与行业指导,可在很大程度上使整个林产行业的木材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与利用,进而可使全行业的经济效益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林业经济的总决策权主要由国家掌握,各地区林业项目的经济建设都应在国家的统一组织及规划下,然后由各地方按国有林区山脉、水系的自然分布情况及经济特点开展各项林业经济活动,因此各地区的林业经济都有其特点与优势,且权限与职责都有非常明确的划分。国家相关部门应对整个林产业有一个全局的了解,且应在专业方面有一定的技术优势,这样才能制定出行业整体性、科学性、战略性的发展规划并对其进行专业开发和管理,从而才能使林产业遵循经济规律,并按照国家的计划与市场需要的方向发展。因此,可把林产业的管理范围调整为:(1)由省、区林业厅、局管理的大中型林业企业;(2)由地、市政府管理,受省政府托管理的大中型林业企业;(3)具有特殊地位的由林业部管理的林业企业;(4)由县管理的小型林业企业。这样,对林产业进行行业化管理,以促进林业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 3结语 林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原有的林业经济体制进行改革,采取行政管理模式改为经济与行政相结合模式,不仅能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而且还能使社会经济得到一定发展。 作者:张钦伟 单位:敦化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