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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大学论文:心理健康大学生法律论文 一、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 1.高校法律基础教育不健全 我国长期以来不重视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法制教育,在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也没有专门设置相关课程,进入大学阶段后,大学生的知识结构、思想观念和人生理想,以及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已基本形成,由于他们在中小学阶段没有专门接受过法制教育,要在已有的知识结构中植入大量的法律知识,其难度显而易见。法律基础课程设置的意义在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其应用法律的能力。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我国在高校普遍开设法律基础课程已有三十余年,在这期间,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突破,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日趋完善,然而,这门课程的教学理念以及教学手段等却始终未能跟上时展的脚步。截至目前,我国的法律基础课程一直采用的都是教师课堂讲解为主,学生自主学习为辅,最终依靠期末考试成绩来检验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的授课模式。该模式并未区分不同专业的学生,它只是一味地强调一些基础性法律知识,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等,对于法的本质、权利义务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在社会生活具体起到的作用等并没有做进一步解释。众所周知,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十分庞大且繁杂,法学专业的学生单专业课就有几十门,而在法律基础课程的指定教材——《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下文简写作《思修》)一书中,法律基础知识所占的比重仅占全书内容的四分之一,其余四分之三的内容则是围绕提高公民的道德修养而展开的,显然,这些内容根本满足不了不同层次大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更加不能保证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除教材内容较单薄以外,教育工作者自身的素质对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也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在教学实践中,无论是教师授课还是教材编写,都更加侧重强调履行义务的重要性,而忽视了对于权利意识的培养,这严重妨碍了大学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使得部分大学生在之后的社会生活中由于不健全的法律心理,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社会转型带来的负面影响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地变化发展之中,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新事物战胜旧事物不是一蹴而就的,必然会经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而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经历的社会转型就是这样一个过程。我国目前的转型是一种体制内的、有计划的转型,这是一种温和的转型模式,但是与任何转型一样,接踵而至的是一系列的社会、经济、政治问题。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经济结构转型推动了作为政治上层建筑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法律意识的改变。这是由于经济结构的变革必然导致旧的社会法关系不再能够适应新的社会经济结构的要求,而发生相应的结构性调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建立与完善,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的多样化导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产生了较大的收入差异,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也呈现出多样化局面。具体在社会生活中的表现是:正确思想与错误思想并存,非规范性法律关系不断产生,各种行为规范及相关调控机制不断涌现等。此外,纵观我国法治建设现状,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司法工作人员权钱交易、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知法犯法等司法乱象层出不穷。“法治不单指用法律来统治,也指被法律所统治。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即是说,任何公民、政治领袖或政府官员所做的任何事,都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然而,这些司法不端行为长久以来一直没有得到纠正,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公民对于法律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网络上关于这些腐败现象的报道也在不断跟进,而大学生作为网媒的主要受众,长期接触这些负面新闻,其对法治的信心将极大地被消磨掉。 3.大学生自身的因素 根据我国法律对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大部分学生在大一入学时就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现在的大学生基本都是家里的“独苗”,在温室里长大,社会经验严重不足,缺乏分辨是非的能力,且思想易脱离实际而表现出一定的片面性和表面性,挫折承受能力也比较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大学生所要面临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其价值目标也逐渐染上了功利色彩,一切都以“我是否需要”为标准,这一情况突出表现为大多数人对待新鲜事物都是持乐于接受的态度,但由于大学生心理成熟度不够,他们在学习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就表现得比较被动,也不会主动去了解并学习法律知识。这种情况在高校中普遍存在,大部分学生学习法律基础这类公共课程仅是为了应付考试,除了死记硬背考试范围以外,完全不会思考法律对于人们生活的重要意义。即便其真的遭遇了法律问题,也不会第一时间想到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会被情感所支配,或者冲动“解决”问题,或者消极逃避问题。这种功利价值观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形成。法律信仰的形成不仅要求大学生在主观上认识到法律对于公民生活的重要意义,还要求他们在客观上严格做到知法守法。只有主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运用权利遵守义务,才能把内在的信念与外在的法律行为完美的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法律信仰。客观地说,当代大学生很少有人能够做到自觉守法、用法,由于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太过表面且缺乏社会经验,大学生们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误将个别现象当做社会主流,夸大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不健全以及司法乱象对于执法过程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近年来,大学生犯罪率的不断上升就印证了这一结论。所以,即使外在条件再好,内心素养不足也无法养成健全的法律意识。除以上三种主要原因外,传统观念中的“人治”思想、义务本位观以及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等都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本文不再一一赘述。 二、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几种途径 孙国华教授指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可能自发的形成,而必须有意识的培养”。法律意识属于思想领域的范畴,有其固有的心理形成机制,高校需根据大学生的认知规律来因势利导地进行培养。 1.推进高校法律基础课程改革法制教育的最终目的 是使得大学生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内化成为内心的法律观念,守法、用法的行为指南。因而该课程改革应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第一、丰富教学内容,尽量选择实际生活中大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激发学生的兴趣,同时要求高校教师在今后的课堂教学中尽量减少对于法律条文的解释,将课程的重点从法律知识的传授转移到法律思维的训练上来,着重培养学生的权利义务意识;第二、增加课程种类,由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各不相同,高校应增设多门法律选修课程,以满足不同层次大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特殊需求;第三、加强实践锻炼,不能只一味地传授理论知识,教师可以组织模拟法庭大赛,自行决定模拟演练的次数,通过观看不同学生对同一角色的表演,找出该学生的不足之处,并帮其改进,使其在轻松的氛围下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 2.提高课堂授课效率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首先要做的是激发其对法律的热情和兴趣,这就要求教师授课时,不仅要让学生知晓相关法律知识,还要让学生对我国当前的法律体系有一个较为完整的了解。另外,高校教师不能不加区分地为所有专业的学生展开同样的授课内容,因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习时不但要掌握一般性、基础性法律知识,还要涉猎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知识。例如金融专业的学生,老师除了要讲授宪法、民法、刑法、合同法等基础性法律外,还要进一步讲解金融方面的立法,如公司法、金融法、财税法等等,以帮助其构建知识体系,激发其学习兴趣。鉴于短时间内难以延长课程时间,为了使学生更加全面地了解我国法制建设,需改进教师教学方法以提高课堂授课效率。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用案例分析的形式将理论与实践生动地串联在一起,引导大学生对于其中所涉及到的法律现象展开一系列的思考、讨论,并要求其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行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以达到熟悉法律条文的目的。教师在教授学生的过程中,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不断激发学生的潜能,引导学生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3.打造健康的校园环境高等院校的管理应做到“依法治校”、“以法育人” 以达到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的效果。学校是否能够做到依照规章管理学校将直接影响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的效果。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教育法规和学校规章,在对学校的日常管理,尤其是在处理评奖评优以及违纪处分等学生普遍关注的问题时,要坚决做到照章办事,决不给任何人搞特殊、开后门,给学生树立“有法可依,依法办事”的好榜样,只有在对学生日常管理的各个方面都体现出法治精神,才能为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供良好的环境。除健康的校园环境可以促进法律意识的养成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及其直接、现实的感染方式,也远比课堂教学来得更加生动有趣。诸如举办法律讲座、开设普法宣传栏、组织模拟法庭、开展法律援助等,都可以与课堂教学相辅相成,通过营造一种浓厚的校园法治氛围来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4.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与其心理发展的不成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研究表明,大学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意志力不够坚定,被不良情绪占据了主导地位,而这些不良情绪主要来自于家人过高的期望、残酷的社会竞争以及低下的自我调节能力所造成的压力,因为长期以来一直得不到排解,积累到临界值,便有可能通过犯罪的方式而释放出来。在高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既包括针对全体学生展开的带有普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增强面对困难的信心和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还包括为心理不健康的学生进行一对一治疗,以防他们做出危害社会的举措。学校还可以针对不同大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采用做游戏、团体讨论等方式开展包括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心理沙龙和自信心训练、人际交往训练、拓展训练等活动,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活动中感悟人生,不断地提高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不仅有助于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我,充实日常生活;也能帮助他们增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保持身心健康。此外,心理健康教育还能为学生长期以来积累的心理障碍、心理疾病等提供帮助,避免学生因想不开而铸成大错。只有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才能有效巩固法制教育效果,进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大学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其法律意识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因而,对其法律意识的培养十分紧迫且重要。但这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综合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个工程将持续很久,且需要大学生自己、家庭、学校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必须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摆在首位,为给中国法治现代化乃至全面现代化的发展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而努力。 作者:杨波田成刚单位: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副教授 法律大学论文:法治环境大学生法律论文 一、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现状 大学生作为国家建设的接班人必须树立法律信仰,他们法律信仰的生成与否直接关系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成败。但大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着法律信仰缺失的现象。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主要体现在法律规范信仰的缺失。法律规范信仰是指主体对法律本身公正性的确信无疑并力求践行的一种信念,是法律公信力的体现。然而当前大学生对法律规范的信仰却日渐低落,主要表现在有一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从。大学生对法律的不信任、不尊重、不服从使得大学生对法律漠视,践踏。缺乏对法律规范的信仰导致部分大学生以身试法,害人性命,引发大学校园一系列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大学生自身不信仰法律,很难让他们在社会上去做法律信仰的传播者和倡导者。 二、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 1.受到中国传统社会影响 在我国古代就有“法者,治之具也”的说法。这种说法直接把法律当做实现社会目标的工具和手段。教科书中对法律的定义就是“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调节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手段”。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皇权在中国是至高无上的,皇帝一言九鼎、金科玉律。“特权思想”在今天仍有市场,在“特权思想”影响下产生的的“官二代”,“富二代”,阻碍了社会发展,扰乱了法治进程,直接阻碍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产生。 2.社会现有的法治环境不利于大学生法律信仰培养 (1)立法快,数量多,以致法律不严密。对法律信仰的主体而言,良法的存在是法律信仰的基础。公认的良法应该是公正、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体系,能够使社会秩序走向和谐。而普通公众无从了解掌握,必然导致对法律的陌生,法律信仰更无从谈起。虽然大学生在知识水平、理解能力上优于普通公众,但是对于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来说,其法律知识体系必然不完整。而法律漏洞频发,自相矛盾,令人质疑,必然影响法律的公信力。 (2)执法不严,影响法律效力的实现。执法者的执法素质,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法律的公信力及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行政人员执法活动中“乱立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扰执法,越权执法,滥施处罚,以罚代法,以罚代刑,徇私枉法,贪赃枉法,不履行法律职责”等违法现象仍存在,损害了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公众对国家法律的信任,影响了人们法律信仰的养成。 三、建构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对策 1.加强法律修养 培养法律精神崇理重情”是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但在现实生活中,当“理”与“情”发生冲突时,“情”还是起着主导的作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缺失法律信仰意识,法律信仰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首先,要求高校法律工作者引导大学生理性看待和处理传统文化。对待传统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树立现代社会公民意识。其次,培养守法精神。法律不仅是世俗的政策工具而且还是生活的终极目的和意义的一部分。 2.改善高校法律教育方式方法 优化校园法制环境提高高校法学师资力量,积极探索高效的教学模式,推动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把法律信仰由理念化作行动;在高校开展普及法律知识的竞赛,虚拟法庭开展律师辩论活动,提高学生法律素养;定期邀请律师到校讲解学生关注的社会热点法律问题,开办法律知识讲座,帮助学生答疑解惑,提高学生的权利意识,传承法律精神,让法律价值深入人心;通过让学生参与学校的法律实践活动培养法律信仰,比如有关学生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可以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采纳学生的合理意见,使大学生从实际生活出发,自觉运用法律和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法治精神应该在校园中得到倡导,当代大学应该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尊重法律,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做法律精神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3.建设法治型政府 优化社会法治环境十五大报告上深刻阐释了依法治国的含义,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得到正式确立,同时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做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其中建设法治型政府成为题中应有之意。建设法治型政府的重点和难点是依法行政,政府如何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公正、便民高效、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及建立廉洁、高效、服务型法治政府成为政府的重要课题。不断优化社会法治环境,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精神的良好风尚。 作者:杜红梅单位:冀中职业学院 法律大学论文:应用科技大学法律基础论文 一、基于学生发展要求的课程设计应用 科技大学按照教育现代化要求,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所有的过程都从学习者的需求开始,实行专业、课程结构、学习方式设计等来促进学生的职业发展,力求做到学生自主、多次、多样性、开放性选择。对此,基础课要根据学生的实际特点和需要进行课程设计,关注学生的发展,生活和生命。首先,优化契合学生发展的教学内容。针对统编教材内容的重复性问题,对其进行解构和整合,甄选出符合学生具体现实需求的教学内容,可以结合不同专业、不同学科门类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点凸显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可以结合学生关注的热点焦点凸显教学内容的生活性,可以结合市场和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凸显教学内容的实效性,对内容进行不断的丰富和更新,坚持个性化培养、差异化培养,以构建出基础课对市场适用,对学生管用的教学内容体系。其次,创新触动学生知行的教学方法。针对简单灌输的教学形式,对其进行多元化拓展,寻求激发学生思考的教学方法,通过逻辑论证的理路引起学生的兴趣探究,形成正确的职业态度和职业价值观;针对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教学观念,构建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优秀的实践教学链,引导学生体验生活、社会、职业岗位、注重情感体验和道德体验的内化,让学生知荣明耻,培养他们的道德思维和价值判断能力。最后,探索激发学生进取的考核方式。针对以考为本的应试教育模式,对其进行多样化的开放考察,可以增加过程管理成绩的比重,采取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可以把成绩纳入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评价中,同选优评优、选拔学生干部等评等定级相联系;可以把实践能力纳入考核指标,单独设置学分,使学生变被动为主动,充分调动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因此,切合应用科技大学“以学生为本”理念的基础课课程设计在本着掌握基本理论的同时,要加强实践环节,突出职业性特点,在教学内容上实现职业性与科学性结合,教学方法上探索感性体悟与理性思辨结合,在考核方式上兼顾理论性和实践性结合,这样才能体现出从学生的实际生活出发,保证大学生对基础课的认可,形成适用于应用科技大学的基础课教学课程体系设计。 二、基于区域特色发展的协同合作应用 科技大学致力于服务地方区域发展,是校企协同创造,产业机构和教育结构同步演进的发展模式。对此,基础课要深入企事业单位调研,与当地的区域发展特点相结合,形成学校、企业、地方协同推进的改革合力。第一,开展与企业专项科研合作。基础课科研方向要紧密联系企业技术发展与变革,服务于实践教学和学生未来职业需要,同时学校可设立科研转换机构,使教师教学成果向企业市场需求转化,以实现科研效果的针对性。第二,构建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模式。针对封闭式的课堂教学形式,基础课应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密切合作,探索开放式教学模式,实现职业和学生的直接对接,企业和学校的联合培养。可以聘请企业的相关专家定期给学生做讲座,实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案例讲授,激发学生对角色转变过程中所应该具有的道德素质和法律常识的重视;可以设立校内外联合培养基地,基础课的老师可带领学生到合作的基地中进行参观、调研、实习,让学生直观的感知到走入工作领域不仅仅需要专业的技术才能,更关键的是要具备职业道德和职业法律规范等等,达到合作育人的目的。 三、基于教师队伍的特殊诉求应用 科技大学对教师队伍有着特殊的诉求,它规定教师必须具有与所教授专业相关的长期工作经验,有到企业中从事实际工作和研究的能力。对此,基础课的教师要走到学生之中,深入企业中去,把学生在企业中切实需要具备的素养和能力演绎到课堂之中,并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多元化教师队伍。一是在教师选聘上。针对固化单一的教师队伍,基础课应该创新教师的选聘制度,把基础课教师的工作经历和实践能力纳入到选聘标准中来。可以聘请知名院校的优秀基础课专家,实现不同院校的培养交流模式,做到专兼结合;可以让辅导员兼任基础课的教师,实现教师和学生的有效沟通,了解学生的所想所需;可以吸纳已经退休或离任的那些在企业中做党务工作的资深人员或是政府部门人员,实现行业需要和理论讲授的双重互通,满足学生的职业需要。这样一支结构合理的多元化教师队伍才能做到优势互补,把思想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真正内化到学生的具体行为之中。二是在教师的要求上。作为承担国家育人使命的基础课教师,必须具备知识的广度、理论的深度,政治的高度,这点毋庸置疑,但同时作为为应用科技大学学生这一群体服务的教师还应该具备与行业、企业专家合作的能力,将科研方向紧密联系企业行业技术发展与变革的实际,从而深度开发探索基础课的改革新趋势;还应具备到企业行业中调研、实践甚至体验具体工作的能力,从而有效的将职业所感所得贯通到课堂之中,还要具备开展组织学生工作的能力,以辅导员和教师的双重身份深入学生的生活学习实际,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教学。这样的基础课教师才可能改变传统的从概念、原理出发去讲授课程,而尽可能多的融入产业、企业、职业和实践的要素,满足市场的需要和学生的实际。三是在教师的培养上。为了适应应用科技大学教师队伍的需要,要给予基础课教师一定的学术假期,让他们与学生共同走入行业企业之中,从事实际工作或研究,了解行业要求与学生实际之间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更新和扩充知识;要提供基础课教师培训的平台,让他们学习优秀教师的授课方式,相互交流,实现教学资源共享等。坚持这样的选聘制度和要求,致力于这样的培养,就能构建出一支符合应用科技大学建设的基础课教师队伍。应用科技大学建设已经成为未来教育发展的新趋势,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改革新模式正是对中国教育趋势的即时关注,对中国人才培养结构的适时关怀,它将始终坚持把应用科技大学的理念贯彻始终,将共同要求与特殊要求相结合,探索出一条与应用科技大学相匹配的基础课改革路径。 作者:王海荣单位:黑龙江东方学院 法律大学论文:法制社会大学生法律论文 一、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内涵 (一)增强法律意识是促进大学生的个人素养提升 全面发展的需要。健全的法律意识能够促进大学生个人素养,能从文化上提高大学生的内涵,对于一个法制社会国家来说,能有培养具有法律意识以及深刻内涵的人才,无疑是推动这个法制社会建设与发展的优秀力量。提升大学法律意识直接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以及个人对法的理解,影响着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随着日益发展的社会,法律是如今社会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法律有着重要的思想意识,才能更好的融入法律当中,运用法律,建设法制社会。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并不容乐观。不能正确的行使法律,以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不能有效的得到保障,也使得法律意识淡薄的某些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近些年,大学生犯罪的例子也频频皆是,对于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个重要、紧迫的问题。 (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大学生自我利益得到保障的重要途径 法律作为调节利益的规范,日常生活中在保护人民权益方面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大学生在步入社会后,其所具备的法律意识对其在社会生活中自身利益的保障与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在社会工作与生活中,大学生需要面对许多在校时并未能面对的问题,有些情况下,需要运用法律的武器才能维护自己利益,而此时法律意识在问题下起着一个基础的作用。如若在有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大学生眼中,对权益的保护以及维护未能做到最好,从而使其低迷,失去信心,最终做出消极的决定。而社会生活中,法律意识不仅仅只是口头的空谈,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自己来维护,因此,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于大学生来说是将来进入社会必要生存手段也是推动法制建设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建设法制社会的必要因素 依法治国是当代社会主义建设的优秀内容之一,作为当代社会的知识力量重要组成部分的大学生来说,增强其法律意识是使其为法制社会建设及推动依法治国的力量。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全体公民守法自觉性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大学生是未来社会的建设主力军,当代大学生日益成为国家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主体力量,其法律意识的深浅直接影响着对行政以及司法工作的开展,增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能为行政、司法工作的开展做出重要影响,也能为树立法律形象,健全、普及法律提供一个良好的精神力量。 (四)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来看,通过法律意识的增强,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纳入和谐社会的视野中,是全社会对大学生所寄予的期望。对于大学生群体来说,通过学习中得到的各种知识,与目前社会折射出的各种矛盾问题,在大学生心中树立一个正确的法律形象,才能使其对面对的问题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和谐社会的发展建设中,法律起到了一个平衡的作用,当代大学生若法律意识薄弱,则对社会构建中的不平等问题将会采取消极的态度,而增强其法律意识能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科学的社会主义民主观念,用辩证的眼光看待面对的那些问题,从而使其能正确的认识与处理,最终达到个人,集体的利益得到最完全的保障。通过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增强,使大学生能在将来更好的去面对,积极的客服与解决那些在构建和社会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自信心,尽快的成熟起来。 二、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 思想是人们行动的先导,树立科学的思想的引导,才能够培养人们正确的观念和科学方法,当代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通过对法律意识的培养,从而使得思想层面的提升,来做到一个对思想树立的前提和关键。当代大学生需要加强思想建设,学习与研究法律,加强法律意识与法律素养的培养,树立一个法律形象,从而使其能在今后社会生活中能通过法律意识对其的引导,做出理性的判断。实际行动也是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之一。对法理的深刻了解,咨询有关律师,多观看公开审理的案件,对案件的基本事实以及案件的判罚做出相应的结论,以便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能够运用所观察学习的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需要在学校多开一些法制教育的讲座,让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使得大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习惯。而且,大学生入学期间,要多开展普法活动,让他们不只是学习专业课的知识,更要知法懂法。 三、总结 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经是一个时代性的问题,其牵涉到的不仅仅是大学生本身的文化与知识素养,更重要的是增强法律意识是这个发展中的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其重要性不可忽视。大学生已渐渐成为当代社会推进的重要组成力量,通过增强其法律意识,树立一个良好的法律态度,锻炼一个成熟理性的法律逻辑思维,不仅对我国的社会现状能有所改观,更重要的是能推进行政、司法的良好发展,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做出贡献。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增强,能够在一定层面上展现出我国的法律水平,在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的当代社会中,有着良好法律意识的大学生,能在国家事务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只有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才能带动民众的法律意识水平提高,才能实现我国社会的法治化,才能促进我国法治国家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 作者:魏震单位:福州大学 法律大学论文:法律信仰大学生法律论文 一、西藏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原因 1.西藏法治环境的影响 受传统的封建制度、历史文化的影响,西藏的现实法律环境乱象丛生,人们对法律的执行与实施抱有质疑甚至绝望的态度。走访中的一些学生表示,他们有时候不得不“信人而不信法”、“信权而不信法”,“信教而不信法”,许多依照法律程序无法解决的事情,往往会涉及到一些特殊人员或特殊权力,权力滥用已经成为污染司法、污染行政、进而影响西藏稳定的严重因素。 2.西藏传统文化的影响 西藏受宗教文化、政教合一制度的历史影响深远。因而宗教信仰、权利信仰等代替法律信仰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校园的各个角落,使得许多藏区的大学生形成了义务本位、不重视自己权利的传统观念。在需要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权益的时候,一些学生从主观上不会把法律作为保护自己的手段,从心理上排斥法律的适用,对法律表现出茫然退缩、犹疑不定的态度。这是因为在西藏的现实生活中,还没有形成对法律信仰这种价值观的普遍认同,从而成为藏区大学生法律信仰危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3.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 我国的大学生法制教育课虽然已经开展多年,但却一直从属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畴。特别是2005年教育部将《法律基础》课程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进行整合后,从2006年秋季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成为现阶段非法学专业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然而整合后的课程中法律知识部分被大幅压缩,只占整体内容的1/3不到,使得一些老师、同学均认为此部分的内容不甚重要,造成了在授课与学习的过程中的忽略。西藏高校也不例外,同学们往往针对考试突击背诵课本内容,而对法治的精神与内涵则避而不谈,更加不会对法律信仰进行深入探讨。 4.学生自身的原因 大学校园是一个小的社会,但是这个社会与真实的社会比较,显得更为简单和纯粹。现在的大学生经历挫折较少,社会经验缺乏,对事物的认识不够深入,理论思维能力尚未成熟,还没有真正建立起自身成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当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想涌入校园时,他们的观念势必会受到影响。很多同学往往重视专业知识的提高,来为将来就业做好准备,却忽视了法律素养的提高,遇事容易表现出情感超越理智,不冷静、易冲动的特征,甚至采取消极的应对行为。此类学生如果未得到长期、正确的引导,就很容易导致他们从内心深处藐视法律的威信,直接影响其法律信仰的形成。 二、西藏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养 1.净化西藏的法治环境 在目前的法治环境中,大学生们所见所闻的一些特权事件、不公事实等,使得他们极易对法律的权威产生动摇。因此,要维护大学生乃至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就必须对国家权力的行使进行合法有效地控制,全面提升官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从根本上净化西藏法治环境,从而使学生确立“法治”优于“人治”的理念,正确理解“权”与“法”的关系。这是西藏法治最终得以实现的关键环节,也是法律信仰得以产生的必要前提。 2.完善西藏高校的法制教育 大学生法律观念和法律信仰的培养是一个长期而系统的工程,这就需要西藏高校在传统的法制教育基础上,改进教学方法,在灌输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法治精神的渗透和法律在实践当中的应用,注重发挥理论与实践的合力作用,积极组织学生对热点法治问题进行模拟庭审、法律辩论等进行法治实践,调动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的热情,使他们能够从实际生活出发,自觉遵守法律及相关规章制度,并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西藏各高校还应营造依法治校、依章办事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要坚持在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生违纪现象做到秉公办理,在评优、评先的各项活动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禁走后门、弄虚作假、行贿受贿行为的发生。在师生权益受损时,学校应当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必要时支持师生依法提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在这样的校园环境中,大学生们必然会体会到法律、纪律、制度的权威与价值,会自觉维护法纪,严格按规定办事,从而逐步生成法律信仰。 3.注重大学生道德建设,提升法律意识 法律规则本身不足以使人们自觉地产生信仰,只有当法律的规则与程序产生某种社会效果,并且这种效果符合人们对正义、公平的评判标准时才能够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任与遵从。因此,法律作为道德的最后防线,为人们履行道德义务划定了最后标准。没有道德作为基础,法律往往显得苍白无力。在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时,必须首先从道德要求开始做起。在强化大学生道德意识与伦理习惯的同时,强化其对法律的信仰,使之成为一种自觉的、深入的信仰。同时,还要唤醒西藏大学生的权利意识,使他们摒弃封建历史文化的影响,认同法律存在的价值,树立判断是非曲直的法律观念,激发他们学法用法的法律热情,真正自愿接受和遵守现行的法律制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培养他们对法律的情感,从内心深处自觉撑起法律信仰的大厦。 三、结语 法律制度的实施固然需要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但如果缺乏法律信仰作为内在的支撑,完全依靠强制来施行法律的时候,一国的法治便无法长久地维持。当前西藏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要求我们深入分析大学生法律信仰危机的原因,做到对症下药,促使他们对法律价值高度认同,树立学生“法律至上”的意识,自觉守法、积极用法。当他们对法律形成一种尊重和信仰的习惯,使法律内化成为一种传统和精神的时候,法律信仰才能真正成为他们衡量事物的标准,才能促使他们以法治理念更好地建设西藏、发展西藏。 作者:阴赵丹卫绒娥魏莉单位:西藏大学政法学院讲师西藏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法律大学论文:法律素质大学生法律论文 一、法律素质与公民素质 1.法律素质与公民素质的关系 何谓“公民”?古希腊时期,公民是国家中的一个特权阶层;中世纪时期,公民是指由于商业的兴起和发达而形成的市民阶层;近代以后,公民资格以国籍为标准,在内涵上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地位。在当今社会,公民概念有多个方面的涵义。在法律上,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政治意义的公民概念涉及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公民是一个国家享有充分权利的成员,是国家的主人,能参与国家的治理,而不是只是能俯首称命的臣民。亚里士多德认为,公民可以界定为分享决策权或统治权的人,不管是通过实际担任公职还是通过在公民大会或司法中享有表决权。民主制中身为公民的人在寡头政体中并不一定是公民。一个人是否是公民最终取决于政体的类型,而不是取决于诸如地理或国籍之类的因素。“素质”一词本是生理学概念,指有机体与生俱来的生理解剖特点,即生理学上所说的“遗传素质”。人的素质是以先天禀赋为基础,通过后天环境和教育的熏陶、培养而形成。人的素质是个体的才智、能力和内在涵养的综合,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稳定的特征,它对一个人的思维模式、行为习惯、处事方式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具备一定的知识并不等于具有相应的素质,只有通过对日常生活和工作学习中所获得知识的内化和融合,并真正对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处事原则、行为习惯等产生影响,才能上升为某种素质。东汉时期许慎在其所著《说文解字》一书中解释: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律,均布也。从“法”的词源看,“法”具有“公平、正义、正直”之义,“律”字具有“整齐、统一、一致”之义,“法律”喻意公平和正义。法律素质是指一个人所具有的法律知识和必要的法律意识,以及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或素质。法律素质主要包含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能力三种要素,法律知识即指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熟悉程度;法律意识即有权利义务、自由民主和公平正义观念,遇事能想到法律,法律至上而不是权力至上,尊重规则而不是重视关系;法律能力即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交往中运用法律的能力。其中,法律知识是法律素质的基础,法律意识是法律素质的优秀,法律能力是法律素质的关键。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是衡量一个民族、一个社会、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法律素质是公民个体素质的重要内容,也是法治社会良性运行的重要保障。大学生作为公民中受教育程度较高的成员,未来将成为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大学生法律素质对其他公民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我国高校大学生法律素质如何,将直接影响当前和未来一个阶段我们的法治建设,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2.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意义 重视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赋予这一治国方略以最高法律效力,确立为一个宪法原则,这在中国几千年发展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事件。通过大学教育,使大学生拥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较强的法治文明意识,这对于提高全体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我国法治进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第一,对个人而言,法律素质是现代公民的必备素质。具备优良的法律素质,使既能防止无意中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国首例因为铁路部门违约引起乘客状告铁路部门的民事纠纷案中,浙江某大学生金某持卧铺车票在郑州乘火车去往杭州,金某仅因未主动找乘务员换票而被剥夺卧铺使用权。起诉后,郑州铁路局向金某赔礼道歉,并退还金某车票差价款并赔偿金某经济及精神损失费。第二,对整个社会而言,大学生增强法律素质教育有助于树立社会正气,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中,社会的正常运转不仅需要自律的道德,更需要强制的法律。大学生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可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护法扬法,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促进社会正义。浙江大学学生雷闯,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拿到浙江省也是全国第一张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这是争取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的重大胜利。第三,对于国家而言,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对于建设法治国家、和谐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法治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法治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激发国民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从而最大限度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法治是中国必然的选择,实现法治的关键是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国民信仰法律、敬畏法律、法律至上,“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现状及影响 因素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状令人担忧,主要存在对法律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能力欠缺等问题。 1.父母培养方式不当 家庭法律教育缺失中国大多数家长通常都抱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期待,所以,父母把大多数的精力都花在提高孩子文化成绩上,从而忽略了对子女的法律意识教育。由于现在的子女大多数为独生子女,所以父母教育大多属于宠溺型的,而孩子也在这种环境下丧失了法律教育的第一课堂。 2.高校对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教育不够重视 各大高校囿于国情,比较注重学生的政治教育。高校开设了法律基础课,但对法律基础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法律基础课内容过于简单,课时过少,尤其是学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独立的地位,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修养课合并后,大大削弱了法律教育的地位。按照道德教育的思路和模式开展法制教育,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有效性和吸引力。 3.高校对学生的法律教育内容比较单一 缺乏实用性各大高校虽然开设了相关的法律教育课程,但是这些课程往往重理论轻实践,导致高校大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大多停留于书本的文义理解上。在日常生活中,学生碰到法律问题时,即不能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也不能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问题。 4.社会法律文化的缺失 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建设目标,依法治国的理念也逐渐深入人心。然而,在当今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官本位”、“人治”、“权力大于法”、“人情关系”以及“媒体审判”等现象将会使大学生对法治的期许和执着逐渐变为失望和不信任。 5.社会现实的冲击 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法制建设尚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中存在贪污腐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现象,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完全定型和成熟,对外界信息吸收能力强,情绪反应周期短,现实社会法制环境对他们薄弱的法律意识的消解作用也十分明显。立法质量不高、执法不严以及司法腐败导致人们感到法律形同虚设,对法治缺乏信心。 三“、六法”并重 知行合一,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面对令人堪忧的现状,社会、学校应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升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制度保障。高校应以“高素质公民”为人才培养目标,把法律素质列入“高素质公民”的必备素质之中,在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方面应重视以下几点: 1.学法、知法 做社会法律的弘扬者“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学习知识是我们认识世界、理解世界,形成正确认知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法律知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只有认真学习,才能逐渐明了法律原理,理解法律的真谛,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仅仅有专业技术知识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法律知识的匮乏会给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会因为一些疏忽或误会而悔恨终生。当然学法、知法的要义不仅在于能保护自己,更在于能通过自己的学习把法律知识宣扬传播,去帮助更多的人,从而做一名法律的弘扬者。 2.懂法、守法 做社会良知的坚守者学法、知法是法律素质形成的基本阶段,法律不是僵死的教条,要真正地去理解法律的内涵,不能只是背诵法律条文,而要理解法律的精神。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指出法律同政体、自然地理环境、宗教、风俗习惯等各种因素有关系,法律之间也有关系,这些关系构成“法的精神”。法律不应是压制和控制人民的工具,而是限制政府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的公器,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仅仅懂法还不够,还要能把法律运用于实践中,做到守法、用法,从对法律的理性认识到对法律的自觉遵守和灵活运用,完成法律素质由抽象的知识到实际的行动的提升,做一名社会良知的坚守者。 3.尚法、护法 做社会正义的维护者作为高素质公民的大学生,仅仅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尚未达到法律素质的至高境界,在现代法治社会,还要做到尚法、护法,把个人的思想境界与法的精神相结合,将法律精神和公平、正义的思想内化为一种信念力量。孙中山曾在张勋复辟后不顾个人安危,毅然归国发动“护法运动”,用生命捍卫崇尚“自由、平等、博爱”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美国学者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每个人都应享有与人人享有的一种类似的自由权相一致的最广泛的、全面的、平等的基本自由权的平等权利”。公平、正义、自由、平等、民主……这些都是人类所追求的,也是法律所崇尚的。大学生要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建设法治国家,坚持弘扬社会正气,勇于与恶势力作斗争,做一名社会正义的维护者。作为高素质公民,必须富有正义感,明辨是非,具有与违法现象斗争的勇气和方法,能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和社会利益。要成为高素质公民,就要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做一个法律的捍卫者和正义的坚守人。惟其如此,才能做一个尊法重道、知行合一、正义凛然的高素质公民。 作者:张光磊钱璐唐志文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日报集团 法律大学论文:高校大学生法律论文 一、法律素质与公民素质 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意义重视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赋予这一治国方略以最高法律效力,确立为一个宪法原则,这在中国几千年发展史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事件。通过大学教育,使大学生拥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较强的法治文明意识,这对于提高全体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我国法治进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第一,对个人而言,法律素质是现代公民的必备素质。具备优良的法律素质,使既能防止无意中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国首例因为铁路部门违约引起乘客状告铁路部门的民事纠纷案中,浙江某大学生金某持卧铺车票在郑州乘火车去往杭州,金某仅因未主动找乘务员换票而被剥夺卧铺使用权。起诉后,郑州铁路局向金某赔礼道歉,并退还金某车票差价款并赔偿金某经济及精神损失费。第二,对整个社会而言,大学生增强法律素质教育有助于树立社会正气,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我们都生活在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中,社会的正常运转不仅需要自律的道德,更需要强制的法律。大学生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可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护法扬法,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促进社会正义。浙江大学学生雷闯,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拿到浙江省也是全国第一张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这是争取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的重大胜利。第三,对于国家而言,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对于建设法治国家、和谐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法治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法治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激发国民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从而最大限度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法治是中国必然的选择,实现法治的关键是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国民信仰法律、敬畏法律、法律至上,“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素质现状及影响 因素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状令人担忧,主要存在对法律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能力欠缺等问题。 1.父母培养方式不当,家庭法律教育缺失中国大多数家长通常都抱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期待,所以,父母把大多数的精力都花在提高孩子文化成绩上,从而忽略了对子女的法律意识教育。由于现在的子女大多数为独生子女,所以父母教育大多属于宠溺型的,而孩子也在这种环境下丧失了法律教育的第一课堂。 2.高校对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和教育不够重视各大高校囿于国情,比较注重学生的政治教育。高校开设了法律基础课,但对法律基础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法律基础课内容过于简单,课时过少,尤其是学校的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教育,并没有自身独立的地位,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修养课合并后,大大削弱了法律教育的地位。按照道德教育的思路和模式开展法制教育,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有效性和吸引力。 3.高校对学生的法律教育内容比较单一,缺乏实用性各大高校虽然开设了相关的法律教育课程,但是这些课程往往重理论轻实践,导致高校大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大多停留于书本的文义理解上。在日常生活中,学生碰到法律问题时,即不能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也不能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问题。 4.社会法律文化的缺失我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的建设目标,依法治国的理念也逐渐深入人心。然而,在当今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官本位”、“人治”、“权力大于法”、“人情关系”以及“媒体审判”等现象将会使大学生对法治的期许和执着逐渐变为失望和不信任。 5.社会现实的冲击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法制建设尚待进一步完善,社会中存在贪污腐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现象,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德育与学生工作完全定型和成熟,对外界信息吸收能力强,情绪反应周期短,现实社会法制环境对他们薄弱的法律意识的消解作用也十分明显。立法质量不高、执法不严以及司法腐败导致人们感到法律形同虚设,对法治缺乏信心。 三“、六法”并重,知行合一 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面对令人堪忧的现状,社会、学校应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升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制度保障。高校应以“高素质公民”为人才培养目标,把法律素质列入“高素质公民”的必备素质之中,在提升大学生法律素质方面应重视以下几点: 1.学法、知法,做社会法律的弘扬者“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学习知识是我们认识世界、理解世界,形成正确认知和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法律知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只有认真学习,才能逐渐明了法律原理,理解法律的真谛,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仅仅有专业技术知识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法律知识的匮乏会给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会因为一些疏忽或误会而悔恨终生。当然学法、知法的要义不仅在于能保护自己,更在于能通过自己的学习把法律知识宣扬传播,去帮助更多的人,从而做一名法律的弘扬者。 2.懂法、守法,做社会良知的坚守者学法、知法是法律素质形成的基本阶段,法律不是僵死的教条,要真正地去理解法律的内涵,不能只是背诵法律条文,而要理解法律的精神。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里指出法律同政体、自然地理环境、宗教、风俗习惯等各种因素有关系,法律之间也有关系,这些关系构成“法的精神”。法律不应是压制和控制人民的工具,而是限制政府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的公器,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仅仅懂法还不够,还要能把法律运用于实践中,做到守法、用法,从对法律的理性认识到对法律的自觉遵守和灵活运用,完成法律素质由抽象的知识到实际的行动的提升,做一名社会良知的坚守者。 3.尚法、护法,做社会正义的维护者作为高素质公民的大学生,仅仅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尚未达到法律素质的至高境界,在现代法治社会,还要做到尚法、护法,把个人的思想境界与法的精神相结合,将法律精神和公平、正义的思想内化为一种信念力量。孙中山曾在张勋复辟后不顾个人安危,毅然归国发动“护法运动”,用生命捍卫崇尚“自由、平等、博爱”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美国学者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指出“每个人都应享有与人人享有的一种类似的自由权相一致的最广泛的、全面的、平等的基本自由权的平等权利”。公平、正义、自由、平等、民主……这些都是人类所追求的,也是法律所崇尚的。大学生要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建设法治国家,坚持弘扬社会正气,勇于与恶势力作斗争,做一名社会正义的维护者。作为高素质公民,必须富有正义感,明辨是非,具有与违法现象斗争的勇气和方法,能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和社会利益。要成为高素质公民,就要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做一个法律的捍卫者和正义的坚守人。惟其如此,才能做一个尊法重道、知行合一、正义凛然的高素质公民。 作者:张光磊钱璐唐志文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日报集团 法律大学论文:在校大学生法律论文 一、大学生兼职中权益损害的严重性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高校已经不再单纯进行理论知识的教学,而是走与实践相结合的路线,因而大学生兼职成为潮流也就不难理解。对于涉世不深的大学生来讲,他们刚刚半只脚踏入社会的大门,对于外界的防范意识不强,这就造成对兼职大学生的各种侵权事件层出不穷。根据调查,大学生从事兼职时,只有16.3%的人与用人单位于签订书面合同。有将近一半的学生在兼职时遇到权益受损的现象,主要表现为被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要求大学生超时工作但无法得到相应报酬或从事无安全保障措施的工作。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权利受到侵害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其一,财产权利受侵害。如拖欠、克扣大学生的工资,都直接侵犯了大学生的财产权利。其二,人身权利受侵害。一些用人单位不考虑大学生的人身安全的保护,给大学生的工作环境十分恶劣甚至存在危险行,如在无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形下从事于化学相关的工作等”,甚至有女性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遭受性骚扰、性侵犯的事件发生。由此可见兼职大学生群体的权益保护已经成为一个急需决的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二、大学生兼职中权益受损的保护 从调查中得到的情况看,在大学生兼职的过程中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大约有80%的人维权意识淡薄,极少采取维权措施,一般是自认倒霉;还有一部分是自己有维权的意愿,但是不知该如何进行,不知道应该向什么机构进行投诉。大学生权益受到侵犯与其本人关系最为密切,只有大学生自身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大学生平时留在学校的时间最长,与学校关系关系也极为密切,学校应重视这方面的管理,由学校对于大学生进行相关的培训,学校可以开设相关课程,这样无论是对于兼职大学生还是将来大学生就业都有很大帮助。学校可以与一些正规的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为大学生提供帮助。大学生兼职权益受到侵犯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大学生个人声音太过弱小,可以有学校牵头,组织一个兼职大学生自己的机构,当大学生自身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上报机构,有机构出面与用人单位进行交涉,以集体的力量来进行维权。 无论是大学生提高自身维权意识,还是高校加强对于大学生相关方面的教育,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在校大学生兼职权益被侵犯的问题。我国法律对于大学生兼职的行为定位模糊,而据原劳动部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但法律只是不承认,在校大学生兼职的行为是就业,但却并没有排除兼职大学生的劳动权利,是因为“就业”与“存在劳动关系”这两者之间并不等价。既然兼职大学生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那就应该归属于民法的一般调整,或是适用教育部有关的规定,如《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就目前来讲,我国法律中对于大学生兼职的定性身份模糊,而兼职大学生又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只能适用民法的一般调整,或者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大学生兼职无论是假期工还是平时兼职,都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确每条条款的意思,特别是工资、劳动时间及劳动环境等,是否存在潜在的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都应做出事前的确认及防范,也可以为以后的侵权诉讼准备证据。 三、总结 就目前形势看,大学生走出校园参与社会实践,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只有与社会接触,才能在走出校门后更快的适应社会。大学生在不久的将来,社会上的各个行业中都会出现一批又一批的大学生的身影,大学生是未来社会的主要力量,我们应尽最大努力保障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大学生自身也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尽最大努力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秦健英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法律大学论文:法律保护大学生实习论文 1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侵害的原因 1.1现行法律覆盖面不足大学生实习期间的身份模糊,而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习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致使大学实习生处于法律上的“真空地带”,即使受到劳动上的权益侵害也不能用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进行维权。另外《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教学类法规对实习生实习方面的细节没有详细说明和具体安排。政府、学校、企业、以及学生各方面的任务安排不清,致使实习达不到积累有效实践经验的目的;各方责任分工不明,再一次将实习生至于“三不管”的尴尬地位。 1.2校方管理失衡,校方权力过盛大学生实习主要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校方共同组织的实习,第二种是学生个人寻找的实习。就校方组织的实习,往往是校方一手包办,校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规定实习内容。学生只是服从学校安排,进入实习点,学生应有了解实习协议的知情权,但往往校方会忽略学生。校方没有详细的实习标准,实习内容不统一,用人单位严松难定,一旦发生纠纷,实习生离开用人单位,就得不到实习证明与成绩,就使得实习生权益受到侵犯时也会保持沉默。而学生个人寻找的实习,由于多种原因,校方的管理失衡,落实实习不到位,实习协议签订有失公平,实践中该类实习生常常会受到侵权伤害。 1.3实习单位强势权力面对每年日益增长的毕业生,市场人才极度饱和,买方市场强势。对于没有工作经验的大学生来讲很难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用人单位既担心实习生工作效率不高,承担商业机密被泄露的风险,又担心一旦发生事故需要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招收实习生实习的积极性不高。学生找不到实习,无法完成学校毕业任务,为了得到实习经验与证明,往往会降低标准寻找实习单位,得不到应有的权益。 1.4实习生自我法律保护意识淡薄随着应届毕业生总数地增长,就业压力也逐年成增长的趋势,因此就业单位也随此趋势调整招聘标注。学生们会为了实习工作经验而选择对口专业进行实习,而找到合适的实习单位又同样的比较困难。一部分学生会跟随学校的安排进入用人单位实习,而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学生往往不清楚,即使权益受到侵害也不知道;还有一部分学生会自己寻找用人单位,需要实习的学生多,但用人单位所提供的岗位有限,这种情况下,学生往往会成为弱势群体,即使权益受到侵害,为了实习工作经验也会忽略或放弃自己应享受的权益。 1.5实习岗位保证、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中政府作为低下就大学生实习及其权益保护方面国家政府没有完善的法律和经济税收方面的支持。除了一些发达城市有相关的地方规定予以支持外,绝大多数城市,政府没有制定相应的支持。面对中国人口基数大,每年有几百万的毕业生需要实习岗位的这一国情下,没有政府强有力的法规规定和有效的经济支持,很难保证足够的实习岗位,更不用说大学生实习的质量与相应的权益保护。 2我国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措施与展望 2.1补充完善相关立法完善现行法律制度,把大学生纳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给予处于法律弱势地位的庞大的实习生群体以最可靠的保护。消灭法律上的“真空”地带,使大学生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用劳动合同共同约束实习生与用人单位。这样必能有效地减少侵权事件的发生,并且即使有侵权的事情发生也会有合法有效的救济方法,从根本上实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补充完善《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教学类法规有关实习生实习方面的细节,使学校、企业以及学生做到分工明确,各有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2制定完善合理的校方管理体系、校方与实习单位签约计划任务高校每年都有大量的学生要进入实习单位实习,就实习生管理方面学校不应该仅仅停留在纸面工作,更重要的是落实详细的实习计划任务,与用人单位签订系统的实习安排,并将实习生的权益保护提到日程上来。高校应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明确实习是教学的一部分,从学校的管理层面落实每一位学生的实习工作。开设实习辅导课程,帮助学生了解实习内容、实习方向、实习单位等基本信息,对实习中的权益保护进行宣讲,提高学生的法律保护意识。加强学校与学生的联系,在实习期间要求学生及用人单位定期进行实习阶段小结,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实习任务,真正做到实习是教学服务的一部分。充分调动起各大院校就业指导中心的作用,集中对用人单位进行评估,联系,保质保量地提供实习工作岗位。 2.3政府出台企业招聘实习生相关政策,提升实习生市场地位解决每年几百万大学生实习问题,光靠学校单方的努力是不够的,需要政府有力的支持,使得处于法律弱势地位的实习生,在市场地位上有所提高。在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的时候,这无疑是一有效的解决方法。例如早在2004年北京就出台了《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定》,对学生实习及实习报酬进行了规定。该《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招录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前,须与学校和学生三方签订《北京高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协议书》,校外用人单位须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按协议书规定支付学生的劳动报酬,且报酬标准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克扣学生的合法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协议,给学校或学生造成损失,按规定应予以相应的赔偿。对在勤工助学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的学生,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给付一次性费用。德国经济部明确表示,接受实习生的公司可最多获得政府12个月的财政资助,整个扶持就业计划的有效期为2年。如果有公司为缺乏经验的德国年轻人提供12个星期以上的实习期,政府将为每位实习生每月提供192欧元的经济资助,并且帮其交纳102欧元的社会福利金。通过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财政支持,有效地提供大量的实习岗位,使企业自主积极的招聘实习生,从根本上提高实习生的市场地位,有效减少侵权事件的发生。 2.4合理购买商业保险现阶段对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还不明确,因此学生、学校、用人单位以及政府有必要共同合理购买实习期间的商业保险,将风险最小化,一旦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有效地保护了学生的权益,并降低了学校与用人单位的责任值。总的来讲我国大学生实习期间法律身份难定,针对在校期间大学生实习的现行法律覆盖不足,校方管理失衡,校方权力过盛,实习单位强势权力,实习生自我法律保护意识淡薄,实习岗位保证、实践教学质量保障中政府作为低下以及目前对大学生教学实习协议的基本内容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要求的多种原因,使得在校实习生处于法律弱势的地位。一旦大学生在实习中权益受损,很难得到有效救济。因此应该从补充完善相关立法,制定完善合理的校方管理体系、校方与实习单位签约计划任务,政府出台企业招聘实习生相关政策,提升实习生市场地位,以及合理购买商业保险等方面为大学生实习权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让每个大学生都能够真正的在实习中学到知识、积累经验并为实习接收单位做出相应的贡献,安心度过最后的大学学习生活。 作者:孙瑞雪单位:渤海大学 法律大学论文:实习法律性质的大学生就业论文 一、就业实习生法律身份的认定 大学生在就业实习期间的法律身份如何确定呢?能否看作是劳动者?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大学生实习期间劳动者地位否定说”,即认为大学生在就业实习期间不是适格的劳动者。因为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实习生与单位之间不成立实质的劳动关系,而只是一种劳务关系。一方面,在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学生,其与接收实习生的单位都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关系的意图。对于参加就业实习的学生来说,他们的参加实习目的是为了巩固自己的所学知识和积累实践经验而没在乎是否有劳动者身份;另一方面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实习生显然不能同正式员工相提并论,他们在很多方面和正式员工有着根本的差别,比如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受到的待遇与正式员工有很大的区别,待遇很少有的甚至没有工资,反之,实习学生或者实习学生所在的学校一般还要向实习单位缴纳一定的实习费用。用人单位只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参加实践的机会,这一过程很难有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意思可能。另外一种观点是“就业实习生劳动者地位肯定说”,即认为大学生在就业实习期间是适格的劳动者。因为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付出了劳动,且已经超过十六周岁,其主体是适格的。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劳动权,而我国劳动法也没有明确排除大院校毕业生在就业实习期间的劳动权,因此大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属于适格的劳动者,理应收到劳动法的保护。大学生实习种类繁多,比如教学实习,这种实习是理论教学的延伸,实习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巩固课堂教学所学的理论知识,锻炼技能。这种实习的学生明显不是劳动者。但是,本文所讲的就业实习生理应列入劳动者范畴,主要理由如下: 1、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具有劳动权,只要具有劳动权利和可以承担劳动义务的公民就有劳动权。实际上就业实习生已经承担劳动义务,虽然形式上他们的档案还由其所在学校管理,这只是暂时的现象,不能作为排除其劳动者身份的理由。 2、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将大学生排除在劳动法保护的范畴之外,但是,现在社会普遍不承认实习生劳动法保护的主体资格,主要依据是1995年原劳动部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通过对该条文进行分析,该条并没有排除实习生的劳动法主体资格。首先,该条文只是说在校学习的大学生利用课余实践去勤工助学不能算作是就业。因此,应该明确区分大学生哪种实习属于该条文规定的不视为就业的情况,哪些是不属于该条文规定的情形。其次“就业”与“建立劳动关系”并不是相同的概念。如果就业的话就一定有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建立劳动关系并不一定意味着就业。这正恰恰说明劳动法并没有将实习生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 3、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适格的劳动者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具有适格的年龄,即已经年满十六周岁,事实上大学生的年龄一般都是在十六周岁以上的;二是具有劳动能力,既然在就业实习中实习生已经和实习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说明了单位已经初步认可了实习生的劳动能力。这就说明实学生是具备劳动能力的。 4、本文所涉及的就业实习是学生的自发行为,在与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正式参加工作,只是因为单位规定需要经过一些条件诸如拿到毕业证等条件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实习的学生的实习目的就是就业,他们在单位中往往做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工作,虽然因为其工作经验的欠缺,有时会在业绩上不如正式员工,但是这也不能成为排除其劳动者身份的理由。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就业实习其实在某种情况下已经成为可以视为就业,因为他们已经与单位之间已经形成实质的劳动关系,虽然因为单位要求或者其他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并不影响其具有劳动者身份。 二、大学生就业实习期间的法律关系 依前文所述大学生在就业实习中是适格的劳动者,已经视为与实习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受到实习单位的管理,同时,因其学生身份仍受到学校管理,因此,在就业实习中产生多重法律关系,即实习生和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学校和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等。 (一)就业实习生与实习单位的法律关系在就业实习中,大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究竟是属于什么关系呢?笔者认为他们之间已经形成实质性的劳动关系,尽管因单位某些内部规定暂时没有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参加就业实习的目的是留在实习单位工作,而且已经与工作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在实际工作劳动过程中,就业实习生作为适格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履行了劳动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形式上的欠缺并不能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实习单位也是按照单位正式员工的标准要求和管理就业实习生的,可以说,就业实习生除了因没有拿到毕业证而没有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外,其他方面与正式员工一样。所以,就业实习生与工作单位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劳动法律关系。 (二)学校与就业实习单位的法律关系在就业实习中,实习单位和学校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双方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在特殊情况下,二者是通过毕业生这个中介产生法律关系,例如,就业实习中毕业生因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人身伤害时,单位和学校则需要根据事故的性质、责任的划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就业实习生与学校的法律关系相对于在就业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他们与学校的法律关系具有多重性,一方面毕业生和学校之间存在一种行政管理关系。根据行政法有关规定,高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可以对学生行使招生权、学籍管理权、学位发放权等行政权力。另一方面,学校和学生又可以看作两个相对独立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学生缴纳了学费,就有权利在学校进行学习与生活,而学校收取了学费就有义务为学生的正常活动提供权益保障,包括就业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 作者:陆文龙单位: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法律大学论文:大学生的人权法律定义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学生管理依法治校权利保护 论文摘要: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本质上就是权利和义务关系,主要是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高校学生管理引发的法律纠纷是多方面的,对学生权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用法治的理念和精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高校学生管理问题,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各种合法权益,依法规范高校学生管理的内容和方法,积极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法治化. 教育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9月1日开始实施,新《规定》充分体现了学校以育人为本、育人以德育为先的原则,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这将推进高校学生管理进一步法治化和民主化。回顾近年来发生的高校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冲突和纠纷案件,一方面隐含着高校学生管理与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着一些冲突与矛盾,另一方面它也表明高校学生法制意识、维权意识的日益高涨与成熟。如何正确解决和处理高校学生管理与法律法规冲突的问题,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加快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已成为高校管理者面对的现实新课题。 一、深刻认识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高校与大学生的法律关系,实际上就是高校与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此还没有达成共识,归纳起来,主要有宪法关系说、民事关系说、行政关系说、特别权力关系说及综合说等观点。笔者认为,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在法律意义上包含着两重内容: 其一,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高校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代表国家,或者说接受国家的委托,对学生教育的有关事项进行管理。我国《高等教育法》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的规定,以及《学位管理条例》对高校授予学位的规定等,体现了这种性质。学校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这种法律关系强调的是管理与服从,是一种纵向关系,双方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 其二,学校与学生双方还形成了一种属于或具有服务合同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教育格局的变化,学生自费上学、自主就业,后勤服务社会化等等,体现了高校更多的是在为学生提供服务,这一切使得高校和学生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已经表现出来。尽管由于公办学校的性质和我国人民群众收人水平的限制,现在乃至将来一段时期,学校的收费还不能全部满足培养学生的支出,“合同”双方“对价”不完全相等,但双方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性质是存在的。在这种关系中,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地位平等,双方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属于私法性质,主要属于民法的调整范畴。当然,在学校特殊环境下,民事关系的双方,实际地位并不对等。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服务合同,明显属于“格式合同”的性质,学生处于被动接受学校规定的状态。 因此,无论是行政法律关系,还是类似服务合同的民事关系,作为一方的主体学生始终处于弱者的地位。因而,如何把握这两种关系,如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就成为学生管理法治化需要注意的问题。当然,在现实的学生管理过程中,有时是很难判定哪些事项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行为,哪些属于民事性质的行为。但是,从理论上,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是能够分清,也应该分清的。这对于确认学生管理的指导原则具有实际意义。 二、正确把握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纠纷及其成因 高校学生管理引发的法律纠纷主要指学生管理制度、校纪校规及其执行过程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高校管理中对学生的侵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二是侵犯学生的名誉权,三是侵犯学生的财产权,四是侵犯学生的公正评价权,如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品行进行公正评价及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高校在管理工作中对学生侵权,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第一,教育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自古以来,中国教育一直十分突出教师的主导与主体地位,“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教师对学生无所不管,其尊严神圣不可冒犯,学生权利被漠视,甚至被抹杀。在传统思想的影响下,一些教育管理者的法律意识淡薄,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上存在一些误区。如有人认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就是用法规治学校,再由学校用法规治老师和学生。也有人片面认识法律的功能,认为法律可用可不用;对自己有利就用,没有利就不用;口头表态用,实际操作不用。这样,高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都以学校和管理者为主体,以学校和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这就势必造成对学生权利的侵害。 第二,教育行政规章和学校的某些学生管理规定违背法治精神已经凸现出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和各项法律法规的日臻完善,我国法制建设进程迈上了新的台阶。从教育立法来看,针对教育事业我国先后出台多项教育法律和200多件行政法规、规章,但是仍然出现学生管理部门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搜查学生宿舍、学校禁止学生谈恋爱、在巡夜中曝光学生个人隐私以及各种名义的校内罚款等种种现象,还包括“女博士因生育被劝退学”案件引发的法律冲突,引发人们对于高等学校管理权限的讨论。从这些案件和纠纷中,学校的规定和做法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冲突不断凸现出来。 第三,高校内部缺乏规范管理。高校管理中的一些重要环节,由于缺乏符合法治精神的规范及应有的保障制约机制而出现脱节,造成内部行为矛盾,导致受教育者合法权益受损。以1999年田某诉北京某高校一案为例,校方败诉的根本原因在于学校对学生的违纪处分超出了教育部的规定和对原告作出的退学处理决定并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 第四,高校的自主管理权与学生的受教育权之间的冲突矛盾日趋加大。高校对学生的自主管理权《教育法》第28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等权利。学校的这些权利有助于学校实现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职能,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高校对学生的退学和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都直接针对的是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而受教育权又是我国宪法和教育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在发生多起学校败诉的纠纷中,有的学校权利随意扩大,采用类推、比照条例和随意扩大自主管理权,导致了大学生的受教育权受到侵害。 第五,学校管理程序存在瑕疵。正当程序是法治理念中的重要内容。管理过程中的正当程序是相对人权利保障的基本要求,没有正当程序,受教育者在学校中的“机会均等”就难以实现,其合法的“请求权”、正当的“选择权”、合理的“知情权”就难以得到保障和维护。从学生状告学校侵权诉讼案来看,缺乏正当程序,存在程序瑕疵,是高校在行使管理自主权时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如,学校依法行使自主管理权对违规学生作出处罚时,应包括学生的解释和申诉程序、学生管理部门的调查程序、专门委员会听证并作出处罚建议的程序、作出行政决定的程序、具体实施处罚的程序等,缺乏其中的一项程序,就有可能造成对学生的侵权,从而成为学生状告学校的理由。 三、加快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 用法治的理念和精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高校学生管理法律问题,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充分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各种合法权益,依法规范高校学生管理的内容和方法,积极推进高校学生管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这不仅是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法治是时代的呼唤,是社会的需要。高校作为社会的一个组织系统,自然不能游离于法治的触角之外,高校的学生工作理应置于法治之内。从这个意义上讲,完善高校学生工作的法律秩序,进行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构建,是高校学生工作走向现代化的一个标志。 (一)树立依法治校理念,融入人文关怀精神 高校学生管理必须坚持法治理念。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高校的管理进人了法治化的时代。1999年教育部在正式文件中提出了要“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由此在中华大地掀起了一股依法治校的热潮。然而,不少从事高校学生管理的人员往往囿于传统观念的影响、旧的行为方式的惯性以及缺乏应有的理论指导,在学生学籍管理乃至后勤服务管理方面,仍然习惯于用政策、道德以及行政手段来治理学校,由此造成了学生与校方的对立和冲突。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必须尽快树立依法治校的理念才能够摆脱困境。法律有规定的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也应该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超越法律范围,限制学生的权利,或者处罚(分)学生,不管主观愿望如何,都是不允许的。特别要防止权力的滥用与乱用。在这方面,我们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有的学校,对学生的处罚(分)制度公开不够,有的甚至是暗箱操作,对什么样的情况给予何种处理,缺乏详细的规定,人为因素太重;处罚(分)学生时,并未履行严格的程序,对学生的异议权没有给予足够的保障;还有的个别学校设定了许多对学生罚款处罚。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学校这种做法是很值得非议的。所有这些,都说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中存在的问题,说明强化法治观念、坚持法治原则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高校学生工作的价值导向过去主要是着眼于有效地规范和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而对于如何以人为本、维护学生的权益重视不够。高校在推行法治的同时,不仅要关心国家、学校的利益以及教师的利益,更要关心学生的利益,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权利价值,关心学生的权利实现,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激励学生的权利追求。在学校“立法”—制定管理规章制度时,特别是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管理制度时,应该进行认真的研究,注意听取学生的意见,某些问题可以实行类似听证的做法,使制度科学化、合理化,切实增强制度的可执行性。学校的各种规章应该公示,要使得学生了解和掌握。学生管理必须体现民主、平等的精神,在管理工作中公正地善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权利,坚持做到有管有放、有宽有严,确保学生应有的法律权利和正当的利益,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最佳条件。 (二)建立学生参与机制,完善利益表达制度 高校学生管理必须坚持民主思想。作为学生工作的主要对象,学生利益和学校的利益在总体上是一致的,但在具体情况下又往往存在某些矛盾。思想教育工作要实现指导和帮助学生成长成才的目的,就必须让学生能够充分表达他们的意愿,反映他们的利益,调动他们民主参与的热情,从而增加他们对学生工作的认可度,减少矛盾,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效果。实行扩招政策以来,高校规模迅速膨胀,为了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制定了诸多规章制度。囿于管理者习惯思维的局限性,这些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往往缺乏学生的参与,导致带有明显的“泛道德主义”倾向。这些规章往往特别强调高校的公共利益,忽视学生个人利益,并以公共利益为借口过多地要求学生奉献服从,以致在规章施行过程中,遭到学生的反对和抵制。规章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只有与社会相协调时才能成为一种有用的规则。要达到与社会发展的契合,规章必须是各方主体不同利益的有效充分的平衡。学生作为高校的管理相对人,其自身利益与学校利益在总体上是相一致的,但在具体领域也存在着许多差异。因此,高校中和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必须体现学生的利益,表达他们的意志,否则就很难得到他们的认可和支持,导致实行成本大大提高。为此,我们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利益表达制度,让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充分、有效地表达自己合理的见解和反映自身的利益,使高校不同利益之间在公平程序中得到有效博弈,从而增添规章的正当性和学生的认可度。比如高校学生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制度,高校通过这两个制度促使学生的参与,有利于体现学生的意志,寻找学生利益和学校利益的优化点,减少规章实行的摩擦和阻力。同时,建立这种制度就能够使学生与学校管理者增加沟通,减少矛盾,同时也为决策者提取信息资源提供了一条捷径,可大大缩短信息交流的管道,提高管理的效率。 (三)规范学生管理程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西方有句古老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管理过程中的正当程序是相对人权利保障的基本要求。在高校的管理工作中应坚持正当程序原则,通过正当程序控制管理过程,规范权力的运行秩序,使权力的行使遵循符合法治精神的规范步骤和方式,避免管理运行的无序性、偶然性和随意性,保证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高效性。为此,高校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科学、合理、严格的程序机制,以保证受教育者在学校中的机会平等得以实现,其合法的请求权、正当的选择权、合理的知情权得以保障和维护。处罚(分)学生,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例如在高校对违规学生进行处罚时,就必须建立一套完整严格的程序,包括学生管理部门的调查程序、学生的申诉程序、专门委员会的听证程序等等。 (四)强化司法审查原则,保障高校依法治校 依据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在校大学生作为受教育者享有众多权利。高校一方面有权依法对学生进行管理;另一方面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并给予学生充分的法律救济。超级秘书网 司法审查是指司法机关通过对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制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行使国家权力的活动进行审查,宣告违反宪法的法律、法规无效及其他违法活动通过司法裁判予以纠正,从而切实维护宪法实施,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它是现代主张法治的国家所普遍采用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高等教育领域,一些学者基于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反对司法权对高等教育的介入。他们认为外部权力有可能以司法的名义干涉大学的独立,对学术自由与独立产生某种不良的影响。 笔者认为,教育权作为一项行政权力,具有单方性的特点,同时具有广泛的自由裁量空间。高校在行使教育权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失范行为或侵权行为,这关系到公民受教育的宪法权利。“有处理就必须有救济”是古老的法律原则。司法权力作为一种被动性、中立性、权威性和终极性的力量,对高校行使的公权力实行外部监督,这既不可缺少且无法替代。如果没有司法审查,通过法律来调整和规范大学秩序、建构理性的校园秩序将是无法实现的。当然,司法权力不是绝对的。司法审查介人大学自治是必要的,但这并不表明司法审查对大学自治介入是毫无保留、无限制的。司法审查介入高校的学生工作的方式、条件、内容以及范围等都必须受法律的严格限制,符合教育发展的目的。当前,司法审查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消除管理规章中存在的瑕疵,二是使大学管理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司法审查更多更广泛地介入我国的高等教育,应当成为现代法治国家高校发展的新标志。 法律大学论文:经济危机下大学生就业探讨法律论文 2009国家公务员考试将会在12月30日开考录取率低至1.75%。据相关部门统计目前务员报考人数多,竞争激烈,但考生人数参差不齐,所以造成考试平均分较低,进入国务院办公厅的笔试分数只需两科平均55分,故有“55分就能和做同事”一说。 据广州日报11月19日报道金融海啸、跨国公司裁员,让瞄准外企的名校尖子生乱了阵脚。在一次次被用人单位招聘“调戏”后,他们发现还是被称为“国考”的公务员考试靠谱。然而,百万雄师都想挤过独木桥谈何容易,除少数幸运儿,更多人充当了“公务员考试的分母”,他们自嘲是“国考炮灰”。 何谓炮灰?按报道主人公周悦的话,“炮灰的意思就是做无用功,陪着冠军跑的人。”据相关部门统计,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了104万,而最终能捧上“金饭碗”的仅仅13566人,也就是说,有超过100万人将成为“炮灰”,淘汰率高达98.7%。由此可见,“炮灰”之说,尽管有些悲情,客观上却是一种实情。 “炮灰”一说的流行,反映了大学生求职的悲怆与无奈。按理说,公务员考试只是众多就业渠道中的一条,但由于公务员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提高,以及具有户口、福利等安定职业的关键要素,这几年公务员考试一直都是求职热点,报考人数犹如芝麻开花,以至于今年中国残疾人组织建设岗位供需比达到4584∶1,夺得第一。在这种情况下,想通过公务员考试实现就业简直是“华山一条道”,考上公务员无异于中了彩票。 “炮灰”一词,还暗示了一种渴望就业的焦虑情绪。就业问题原本就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老大难问题,今年又遭遇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可谓难上加难。一方面,企业在校园的招聘需求大幅缩水,有些公司的校园宣讲会成为“形象宣传会”;而另一方面,今年毕业生总数将超过600万,广东省高校毕业生超过33万人,比去年上升4万人,如果再加上省外大学毕业生,将超过50万人在粤“找饭碗”。在僧多粥少的求职环境下,毕业生们所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而公务员考试只是在“就业无门”彷徨无助的时刻紧紧抓住的一根救命稻草而已。 而面对当前这样的状况,工信部网络营销学院的陈老师认为真是由于目前世界经济环境在不变或者增长缓慢的情况下,面对国内大学扩招越来越严重同时大量的民办高校异军突起的情况下,解决了大量的高考生只要想上大学就有地方上但三年到四年的学习时间结束之后就带来了目前每年至少800万的应届生的就业问题,目前大量的高校开始的课程基本上都是一致的,这样就导致一个企业或者行业供大于求,学校扩招学习的质量不能上去附带着学员的就业就得不到保障,目前网络在中国乃至世界将有越来越大的市场,如果占有这方面的市场,运用网络上的资源和信息为自己找到合适的职位和企业谋利就目前大多数的企业的所关注的。陈老师认为网络营销将是 未来互联网不可缺少的一个工作环节,网络推广将是更多企业抢占互联网的重中之重。 法律大学论文:大学法律援助发展思考论文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存在着大面积的弱势群体,特别是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法盲依然存在。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法制文明建设,特别要在高校法制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对于大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能让他们打得起官司,能平等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重大意义。本文将结合笔者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来探究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意义。 关键词: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弱势群体 “国无法不立”,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就像铁轨对于火车一样,脱离了这条轨,必将导致国家的混乱甚至国家的存亡。法律对于国家是如此之重要。我国的法制建设虽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我国所处的特殊历史阶段,我国公民在法律知识方面仍然很欠缺。特别是位于西部边陲的人们。因此,加强法制建设,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不仅是国家的事,更是我们每个法学专业者的责任。同时,法学专业的学生大力普法宣传,还是锻炼自己的一个好机会。本着“学法用法,服务社会”的宗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了。 一、法律援助的产生 据相关材料调查显示,我国最早出现的从事法律援助方面的组织是武汉大学的“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它是一家民间的法律援助组织。由此可见,法律援助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近几年才产生的,还是个新生儿。2003年7月16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3年9月1日颁布施行《法律援助条例》后,我国法律援助事业进入了崭新的阶段,进入了法律化的阶段。那么怎样来给法律援助定义呢? 广义上的法律援助是指为经济困难的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减收或者完全免费的法律帮助的一种制度。服务的形式可以是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和公正。狭义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在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中提供代表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目的是确保任何具备充分理由提出诉讼或答辩的人,不会因为缺乏经济能力或出于弱势群体地为而无法打官司,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法律援助市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八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的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由此可见,社会各界法律援助组织的成立是有法律依据的。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就是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依靠法学专业的法律知识资源优势,经院团委同意,报校团委批准成立的。 二、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成长历程 (一)、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及内部组织结构 “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是一个以大学生为主体,面向社会,无偿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组织,它有着先天的优越性,对于培养法律后备人才和解决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正是本着“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而成立的。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前身为石河子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3年11月,它是一个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为主要成员,并聘请校内外教师,律师为指导老师和顾问,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 该中心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工作原则,以义务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法规为其基本的工作内容;以论坛、讲座等方式学习法律法规,总结实践经验;组织其成员深入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并且积极开展同国内各法律院校同类社团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成立之初,中心下设团支部,主任,秘书处,事务部一部,事务部二部,事务部三部。秘书处(下设网络组、刊物组、外联组)的主要工作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值班、负责接待来访等。事务一部的主要工作为行政复议,劳动纠纷,妇女,儿童权益来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事务二部的主要工作为一部以外的民事类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事务三部的主要工作为刑事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有其自己完整的章程,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法律援助审核程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和值班守则,以确保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切工作能顺利开展。 事物总在不断发展中壮大,作为石河子大学学生面向社会开展的法律援助的专业性公益性社团,该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优秀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师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 石河子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发展到今天的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由于工作的需要,精简了一些部门,其内部组织结构为委员会,团支部,主任,副主任,事务部,档案部,外联部和宣传部八大部门。 (二)、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动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以接待咨询为日常工作。同时举办自成立以来的每年的重大法制宣传日活动。例如,举办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每年的“五一”、“六一”、“十一”校园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每年的“124宪法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并成功举办了首届“十一物权法宣传”活动,承办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送法下乡活动,以及协办每年的“西域法学高峰论坛”。 在活动中,我们组织学生参加,邀请指导老师带队,接受相关的新闻媒的采访报道。我们发放各种法制宣传单,接待来访咨询,现场为他们解决疑难问答,提供解决办法,若遇有重大案件,则有专门人员负责接待,并给予满意答复。在三下乡中,我们送出了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不仅发放法律法规传单,接待咨询,还进行了问卷调查,深入群众,知群众之所难,给群众之所需,真正地做到了学以致用,服务群众,并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咨询上万次,接待案例上千个,并案件近十余起,真正地帮助了经济困难的公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6年9月2日,我校成功举办了“第三届西域法学高峰论坛”。我国著名法学家,刑法学泰斗,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深法学教授马克昌来我校作专题讲座,并高兴地给法律援助中心题词:“维护弱者权利,保护公平正义”。马克昌教授治学严谨,学贯中西,享誉学界,与中国人民大学高铭暄教授合成为我国刑法学界的“北高南马”。马老对法律援助中心给予厚望,他希望我们能够运用所学知识为弱势群体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保护弱者权益,维护公平正义,我们将继续努力,不辜负马老厚望。 2007年10月13日,我校再次成功地举办了“第四届西域法学高峰论坛”。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室主任姜明安,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室副主任兼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王磊,刑法学研究室主任陈兴良一行四人来到我校,分别作了专题讲座,并分别高兴地给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题词,对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给予了厚望。 三、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重要意义 从以上的论述可知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有着多方面的意义,下面笔者结合以上论述来具体分析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义。 (一)、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存在对学生的重要意义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为主要成员,并聘请校内外教师,律师为指导老师和顾问,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该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优秀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 根据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宗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事务及开展的活动,(这些已在上文中论述过了,这里不在赘述)组织学生开展案例分析讨论,论坛及模拟法庭等内部活动,提高了学生的基础理论水平,使学生的专业技能更加坚实,还为对外援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由此可见,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首先为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实践平台,有利于自身理论的提高,真正体现了“法律援助可以全面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 其次,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给学生提供了解社会法律需求的窗口,促进学生良好法律职业道德素质的形成。法援通过对外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与援助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案件等,在很大程度上锻炼了我们自己的专业技能,真正地做到了边学习边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效果。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能够为贫困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创造一种很好的法律援助模式。“法援所承办的每一件案件都是贫困者的案件,这有助于学生了解社会最普通民众的法律需求,使学生在承办具体的案件中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司法公正。在这样的案件中进行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所达到的效果是学生在课堂上不可能达到的。这有利于培养承办案件的学生对于全社会特别是当事人的责任心,培养学生对于实现司法公正目标的奋斗、献身精神。学生在办案中能够培养社会正义感和职业道德,从而使法律援助案件有质量上的保证。” 总之,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不仅可以使法援的成员学到法律方面的知识,更能学到社会实践的本领。我们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服务于社会,不仅把我们所学的理论得到了应用,还锻炼的我们的沟通交际等综合能力。 (二)、大学法律援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优秀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从该中心的性质就能看出它的成立对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利用节假日和法制宣传日开展的法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一方面使更多的人了解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使广大群众受益。另一放方面也为国家普法,进行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年来,法援通过定期的普法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举办法律咨询等多种活动方式,使法援在学校师生和观大市民及周边团场连队里有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近两年来,该中心立足于团场,扎根团场,在团场司法办的大力支持下成立实践基地,为团场职工全心全意服务。另外,法援以节假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市内街头的法律咨询活动,接触到诸如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离婚财产等各种常见的法律问题,为不少的人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由人员值班,接受来访、来电咨询。一旦遇到无法一次性给予答复的疑难纠纷,我们会向我们强大的依靠力量——法律系精通各部门法的老师请教,集体协商争取找到最为经济有效的方案,以解决当事人的困难。 我们中心每年举办的各种法制宣传活动,有利于进行普法宣传,分担了国家的职责,为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文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今年,我中心又成功的联合乌鲁木齐一所高校的法学会共同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得到了兵团电视台的特别采访,受到了乌鲁木齐市民的一致好评。同时,我们中心提供的无偿的法律援助,帮助了那些真正经济上困难,又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为我国司法部门减轻了工作负担。 总之,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用它的经历证明了它存在的意义,证明了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义,用它的付出饯行了“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淋社会底层风雨,方知书本知识的有限和自身力量的微薄;睹众生艰辛的生存挣扎,才会真正明白法制、法律这些字眼与现实生活自然存在的天堑距离。“民为本,法为器”,“学法、用法、普法、援助”,本着心中无比坚定的信念,我们每一个法援学子以青春的激情和有限的学识投入到社会需要帮助的人们的无偿法律援助中。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会秉承为“天地立心,为生命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古训,用我们最真诚的心和热情服务周围的人,让更多的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更少的人陷入权益无从救济的困境,让社会所有人知道法律是我们每个人最亲近的守护神。风雨成长路,我们携手走过;坎坷未来路,期待你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我们所有法律援助组织的不断努力之下,相信我们笑傲挫折的年轻,相信我们的明天不是梦,法律援助的队伍会更大、更强,法律援助的明天会更好! 法律大学论文:大学生法律援助产生思考论文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不断发展,法制建设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存在着大面积的弱势群体,特别是社会主义新时期的法盲依然存在。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法制文明建设,特别要在高校法制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对于大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能让他们打得起官司,能平等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重大意义。本文将结合笔者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来探究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意义。 关键词: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弱势群体 “国无法不立”,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就像铁轨对于火车一样,脱离了这条轨,必将导致国家的混乱甚至国家的存亡。法律对于国家是如此之重要。我国的法制建设虽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我国所处的特殊历史阶段,我国公民在法律知识方面仍然很欠缺。特别是位于西部边陲的人们。因此,加强法制建设,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不仅是国家的事,更是我们每个法学专业者的责任。同时,法学专业的学生大力普法宣传,还是锻炼自己的一个好机会。本着“学法用法,服务社会”的宗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了。 一、法律援助的产生 据相关材料调查显示,我国最早出现的从事法律援助方面的组织是武汉大学的“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它是一家民间的法律援助组织。由此可见,法律援助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近几年才产生的,还是个新生儿。2003年7月16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3年9月1日颁布施行《法律援助条例》后,我国法律援助事业进入了崭新的阶段,进入了法律化的阶段。那么怎样来给法律援助定义呢? 广义上的法律援助是指为经济困难的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提供减收或者完全免费的法律帮助的一种制度。服务的形式可以是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和公正。狭义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在民事、行政、刑事诉讼中提供代表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务,目的是确保任何具备充分理由提出诉讼或答辩的人,不会因为缺乏经济能力或出于弱势群体地为而无法打官司,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法律援助市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八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的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由此可见,社会各界法律援助组织的成立是有法律依据的。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就是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依靠法学专业的法律知识资源优势,经院团委同意,报校团委批准成立的。 二、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成长历程 (一)、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及内部组织结构 “大学生法律援助组织,是一个以大学生为主体,面向社会,无偿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组织,它有着先天的优越性,对于培养法律后备人才和解决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正是本着“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而成立的。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前身为石河子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3年11月,它是一个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为主要成员,并聘请校内外教师,律师为指导老师和顾问,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 该中心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工作原则,以义务法律咨询、宣传法律法规为其基本的工作内容;以论坛、讲座等方式学习法律法规,总结实践经验;组织其成员深入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并且积极开展同国内各法律院校同类社团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成立之初,中心下设团支部,主任,秘书处,事务部一部,事务部二部,事务部三部。秘书处(下设网络组、刊物组、外联组)的主要工作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值班、负责接待来访等。事务一部的主要工作为行政复议,劳动纠纷,妇女,儿童权益来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事务二部的主要工作为一部以外的民事类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事务三部的主要工作为刑事案件的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有其自己完整的章程,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法律援助审核程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和值班守则,以确保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切工作能顺利开展。 事物总在不断发展中壮大,作为石河子大学学生面向社会开展的法律援助的专业性公益性社团,该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优秀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师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 石河子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发展到今天的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由于工作的需要,精简了一些部门,其内部组织结构为委员会,团支部,主任,副主任,事务部,档案部,外联部和宣传部八大部门。 (二)、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动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以接待咨询为日常工作。同时举办自成立以来的每年的重大法制宣传日活动。例如,举办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每年的“五一”、“六一”、“十一”校园法制宣传活动;举办每年的“124宪法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并成功举办了首届“十一物权法宣传”活动,承办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送法下乡活动,以及协办每年的“西域法学高峰论坛”。 在活动中,我们组织学生参加,邀请指导老师带队,接受相关的新闻媒的采访报道。我们发放各种法制宣传单,接待来访咨询,现场为他们解决疑难问答,提供解决办法,若遇有重大案件,则有专门人员负责接待,并给予满意答复。在三下乡中,我们送出了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不仅发放法律法规传单,接待咨询,还进行了问卷调查,深入群众,知群众之所难,给群众之所需,真正地做到了学以致用,服务群众,并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咨询上万次,接待案例上千个,并案件近十余起,真正地帮助了经济困难的公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6年9月2日,我校成功举办了“第三届西域法学高峰论坛”。我国著名法学家,刑法学泰斗,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资深法学教授马克昌来我校作专题讲座,并高兴地给法律援助中心题词:“维护弱者权利,保护公平正义”。马克昌教授治学严谨,学贯中西,享誉学界,与中国人民大学高铭暄教授合成为我国刑法学界的“北高南马”。马老对法律援助中心给予厚望,他希望我们能够运用所学知识为弱势群体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保护弱者权益,维护公平正义,我们将继续努力,不辜负马老厚望。 2007年10月13日,我校再次成功地举办了“第四届西域法学高峰论坛”。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室主任姜明安,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室副主任兼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王磊,刑法学研究室主任陈兴良一行四人来到我校,分别作了专题讲座,并分别高兴地给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题词,对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给予了厚望。 三、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重要意义 从以上的论述可知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有着多方面的意义,下面笔者结合以上论述来具体分析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义。 (一)、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存在对学生的重要意义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为主要成员,并聘请校内外教师,律师为指导老师和顾问,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该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优秀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 根据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宗旨,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事务及开展的活动,(这些已在上文中论述过了,这里不在赘述)组织学生开展案例分析讨论,论坛及模拟法庭等内部活动,提高了学生的基础理论水平,使学生的专业技能更加坚实,还为对外援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由此可见,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首先为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实践平台,有利于自身理论的提高,真正体现了“法律援助可以全面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 其次,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给学生提供了解社会法律需求的窗口,促进学生良好法律职业道德素质的形成。法援通过对外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与援助活动,帮助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案件等,在很大程度上锻炼了我们自己的专业技能,真正地做到了边学习边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效果。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能够为贫困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创造一种很好的法律援助模式。“法援所承办的每一件案件都是贫困者的案件,这有助于学生了解社会最普通民众的法律需求,使学生在承办具体的案件中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司法公正。在这样的案件中进行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所达到的效果是学生在课堂上不可能达到的。这有利于培养承办案件的学生对于全社会特别是当事人的责任心,培养学生对于实现司法公正目标的奋斗、献身精神。学生在办案中能够培养社会正义感和职业道德,从而使法律援助案件有质量上的保证。” 总之,大学生法律援助的存在不仅可以使法援的成员学到法律方面的知识,更能学到社会实践的本领。我们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服务于社会,不仅把我们所学的理论得到了应用,还锻炼的我们的沟通交际等综合能力。 (二)、大学法律援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一个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公民依法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的志愿者社团。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谨奉“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围绕“学法、用法、普法、援助”这一优秀大胆尝试,尽其所学积极为在校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从该中心的性质就能看出它的成立对社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利用节假日和法制宣传日开展的法律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一方面使更多的人了解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使广大群众受益。另一放方面也为国家普法,进行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年来,法援通过定期的普法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举办法律咨询等多种活动方式,使法援在学校师生和观大市民及周边团场连队里有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近两年来,该中心立足于团场,扎根团场,在团场司法办的大力支持下成立实践基地,为团场职工全心全意服务。另外,法援以节假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市内街头的法律咨询活动,接触到诸如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离婚财产等各种常见的法律问题,为不少的人提供了良好的解决方案。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由人员值班,接受来访、来电咨询。一旦遇到无法一次性给予答复的疑难纠纷,我们会向我们强大的依靠力量——法律系精通各部门法的老师请教,集体协商争取找到最为经济有效的方案,以解决当事人的困难。 我们中心每年举办的各种法制宣传活动,有利于进行普法宣传,分担了国家的职责,为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文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特别是今年,我中心又成功的联合乌鲁木齐一所高校的法学会共同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得到了兵团电视台的特别采访,受到了乌鲁木齐市民的一致好评。同时,我们中心提供的无偿的法律援助,帮助了那些真正经济上困难,又需要法律援助的公民,为我国司法部门减轻了工作负担。 总之,石河子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用它的经历证明了它存在的意义,证明了大学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义,用它的付出饯行了“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淋社会底层风雨,方知书本知识的有限和自身力量的微薄;睹众生艰辛的生存挣扎,才会真正明白法制、法律这些字眼与现实生活自然存在的天堑距离。“民为本,法为器”,“学法、用法、普法、援助”,本着心中无比坚定的信念,我们每一个法援学子以青春的激情和有限的学识投入到社会需要帮助的人们的无偿法律援助中。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会秉承为“天地立心,为生命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古训,用我们最真诚的心和热情服务周围的人,让更多的人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更少的人陷入权益无从救济的困境,让社会所有人知道法律是我们每个人最亲近的守护神。风雨成长路,我们携手走过;坎坷未来路,期待你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我们所有法律援助组织的不断努力之下,相信我们笑傲挫折的年轻,相信我们的明天不是梦,法律援助的队伍会更大、更强,法律援助的明天会更好! 法律大学论文:大学自治立法思考法律论文 摘要:大学自治立法要研究的是大学自治从大学精神向大学组织管理法律制度转化的过程。本文在分析研究我国大学之公务法人地位的基础上,阐述了大学自治的内部管理、外部监督问题。 关键词:大学自治公务法人大学自治权 大学自治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概念。关于大学自治的确切概念,学术界基于不同的角度和立场,有着不尽相同的表述。大学自治应当满足三个基本要求——一是大学治理的主体应当是大学自身内部的力量,可以是校长、教师和学生,但不是国家、社会、或学校以外的其他组织;二是大学治理的内容是高校内部的事项,主要包括学术上的自由和管理上的自主;三是大学自治的目标是学术自由1[P51]。笔者认为,大学自治是以学术自由为优秀的大学精神的制度保障,但是,大学自治并不意味着摆脱政府的干预或控制。 一、明确大学的公务法人地位 在我国的传统体制下,高校属于典型的事业单位。行政诉讼实践采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这一概念来为大学定性,认为凡是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公权力的行为,均可将其视为行政行为而提起行政诉讼。严格地说,这只是权宜之计。 大学自治在大陆法系的制度基础是公法人制度,在公法人的框架下,进行民主管理,大学因此获得内部立法权和行政主体资格。在德国、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学校通常分为公立与私立两种。公立学校属于公营造物或公共公益机构的一种。所谓公营造物,根据德国行政法之父奥托•迈耶的解释,就是掌握于行政主体手中,由人与物作为手段之存在体,持续的为特定公共目的服务2[P164]。我国学者在介绍此类性质的组织时,将其统称为“公务法人”。 作为我国事业单位的大学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务法人在功能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笔者认为,将大学定位为公务法人,在此基础上研究大学自治立法问题,切实可行。这将有利于厘清高校与政府的关系,变原来隶属的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从而拓宽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空间;同时还有利于高校按照各自法人资格的特性完善自己的法人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办学效益3[P135];还可以将大学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顺理成章地纳入到行政诉讼中去。 二、大学自治的内部管理 大学的内部管理涉及到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两个方面。学术管理是大学管理的优秀和最终目的,行政管理应围绕学术管理来进行,应当立法以学术自由为导向提升大学学术管理的地位。2004年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计划》“民主治校、科学决策、健全学校的领导管理体制和民主监督机制”的决定,已成为我国大学实行民主管理的法律基础。但是从实践来看,现有规定可操作性不强,大学依法行政和民主管理缺少具体有效的制度和法律保障,以至于大学民主管理实践进展甚微。为此,必须加快大学的组织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建议具体落实: 第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校长的责权。校长应切实地履行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职责,领导各类学校事务。校务委员会是行政事务决策机构。校务会下还可设各类审议机构,如财务委员会、人事委员会等。这些审议机构中应当保证相当比例的学术人员参加。校务会应设若干名监事,对各项事务进行监督。第二,确立以高级教授组成的教授会在重大学术事务决策与监督中的优秀地位,落实“教授治校”,确立学术事务决策机构。教授委员会下还可设置各种固定的专业委员会,如教学委员会、专业设置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等。教授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并向校长进行报告。第三,进一步强化教职工代表大会应有的地位和权力,提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充分发挥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民主决策与监督作用。第四,积极推动大学生参与大学管理,加大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力度。 三、大学自治的外部监督 完全不受限制的大学自治是不存在的。笔者认为对大学自治进行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主要包括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三方面。监督的内容和范围需要法律法规加以明确。 笔者以为,可以基础关系及管理关系理论结合重要性理论,界定大学自治外部监督的范围。对于管理关系,依据管理行为的外在形式和内在抽象性程度进一步划分为一般管理法律关系和具体管理法律关系。一般管理关系是指学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章程、校纪校规、以及依据学校章程、校纪校规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抽象性文件的抽象性管理行为。与此相对,具体管理关系是指学校依据规范针对具体管理相对人或事务作出的影响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据此明确: 1.保障具体管理关系 在具体管理关系中应充分保障大学自治权,法律保留原则和司法审查原则一般不适用。像大学考试中的评分是极其专业性学术评价,理应排斥法律规制,但有例外,如果具体管理关系中的行为对公民基本权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涉及“重要事项”(如高校的具体行政管理行为侵害了大学生私有财产权、隐私利益等),则应将其置于法律保留和司法审查的范围内。要界定“重大影响”可以借助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来衡量。 2.规范一般管理关系 在一般管理关系中涉及到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事项”行使大学自治权必须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和司法审查原则。但要注意,对于那些涉及到实质教学、学术层面的问题一般不审查,即使确实需要审查也应通过聘请专家作鉴定的方式来审查。 3.确立基础关系的可诉性地位及其例外 基础关系中除有关学位授予的实体性评判行为外大学自治权的行使应受司法介入的限制。根据基础关系及管理关系理论,涉及基础关系的事项应适用法律保留原则,而该事项的决定,就属于可提起司法救济的具体的行政行为。因为基础关系涉及到公民的基本权利,理应只能由法律加以规定,而且应当接受法律的规制,所以明确其可诉性地位无须质疑。但是立法者和司法者不宜介入其中对大学的学术评价作出实体判断,只应从程序上规制学位授予的过程。
摘 要: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各国企业间的投资频率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对矿业公司的投资力度不断加强。基于国家安全考虑,外资对矿业公司的投资往往受到东道国安全审查的限制,这也削弱了外商投资的积极性。面对矿产资源安全与矿业经济发展的矛盾,本研究通过分析矿业投资中国家安全的内涵,审视矿业投资引发的国家安全问题;在此基础上,论证我国矿业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建立健全的必要性,然后借鉴美国、加拿大、英国的制度经验,针对我国现行制度存在的不足,提出界定矿业安全审查范围、明确审查机构定位、突出审查探矿权问题、审慎放宽外资准入条件等完善建议,从而促进我国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国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关键词:矿业投资;国家安全审查;能源资源安全 随着矿产资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建设中作用的日益增强,对外投资带来的矿产资源安全问题引起更高的重视。我国是投资大国,也是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面对矿业投资的法律与政策应对影响着国家的国际地位。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作为我国外资准入政策和外商投资法律的重要内容,能够有效规避我国的战略性自然资源、核心关键技术、重要基础设施被外国人所控制。应用到矿业领域,此项制度不仅能对矿业投资进行安全审查,还可以作为我国对外投资的对等反制措施使用,以便保证我国的能源矿产安全。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国家安全内涵、外资安全审查立法、矿业投资安全等领域。如李建伟提出了包含领导论、总体论、防范论等10方面内容在内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体系[1]。王东光认为,国家安全审查的本质是政治问题,相应的立法也只是政治问题的有限法律化[2]。梁瑞从我国对外投资的视角,分析了我国矿业企业对外投资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从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个层面提出对策建议[3]。可以看出,目前鲜有关于矿业投资领域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专门研究。基于此,研究矿业投资视域下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及其实施,并为我国提出制度完善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本文在分析矿业投资中国家安全内涵与类型的基础上,论证我国矿业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建立健全的必要性,并借鉴典型国家相关制度经验,针对我国矿业投资领域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进而维护整体的国家安全。 1矿业投资中的国家安全界定与分析 1.1矿业投资中国家安全的概念厘定 “国家安全”是一个广为人知但又充满争议的概念,学者们对它的定义和影响一直存在分歧。从其产生来看,“国家安全”一词最早出现在美国学者华尔特·李普曼的著作中[4],并逐渐成为一个广泛使用的术语。我国法律将国家安全定义为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其他重要利益处于稳定状态,并能够保障持续的安全保障。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国家安全的内涵不断扩展,一些领域的安全问题上升到国家安全层面,与传统安全共同形成了总体国家安全,其中投资安全就属于总体国家安全的范畴。比较目前学术界对投资安全概念的理解,发现主流观点包括以下2种:有学者指出,“投资安全”主要是指东道国的国防军事安全、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部门和产业的安全,以及民族工业的安全[5]。也有学者指出,“投资安全”的主要影响因素为敏感产业、敏感技术、敏感设施、敏感信息、敏感区域[6]。结合矿业投资的特殊性,本文对矿业投资中国家安全的概念作出如下解释:国家矿业产业、探采矿技术、矿产品供应等处于持续稳定状态,且该状态在受到威胁时恢复原状的成本远小于带来的经济收益。相应地,矿业投资中的国家安全可以分为产业安全、产权安全、产品安全,在厘清概念的基础上对矿业投资中的国家安全进行审视将为我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完善提供研究基础。 1.2矿业投资中国家安全的审视 1.2.1基于矿业投资的产业安全 产业安全是国家稳定与社会发展的基石,保障矿业产业安全是我国矿产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目前,产业安全的概念大多以外商的介入及其对行业生存经营的影响。例如,以行业利益损害、行业影响力的减弱、行业竞争力降低等为主要内容,来定义产业安全问题[7]。而对于中国煤炭产业安全问题,刘伟等从煤炭供求关系的平衡与煤炭市场的正当竞争层面出发,对煤炭产业安全进行了界定[8]。在矿业投资中,至少会涉及产业组织结构、产业布局环境和产业政策等维度的问题。从矿业投资的形式上看,矿业产业的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矿业主体在国内经营者的基础上增加了或更换为外国经营者(以国籍为划分标准),矿业企业的内部架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都会进行一定的调整,但基于企业安全的考虑,外国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可以达到控制企业的程度。从矿业布局看,各个国家的矿业布局因各地区的矿产资源禀赋不同而有所不同,而外国投资者有时会选择经济发展水平高但矿产资源匮乏的沿海地区对矿业技术等进行投资,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原来由自然条件所决定的矿业布局,形成矿产资源相对缺乏的地区矿业发展势头良好的局面。同时,矿业投资本身存在很多风险,站在投资国的角度,东道国的产业政策影响着投资者的安全,间接影响着投资国的产业安全。 1.2.2基于矿业投资的产权安全 随着知识产权在矿业领域的不断提升,矿业产权安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从知识产权的创造开始,到实际工作中运用知识产权,再到知识产权被侵犯时对权利进行保护,各个阶段都存在使得知识产权能够发挥其最大作用的状态,以及使得知识产权这种状态持续进行的能力,这种状态和能力被学者称为产权安全[9]。在矿业投资中,往往涉及诸如矿业权、矿产品所有权等多种产权。而在现有的法律和政策文件中,矿业领域多属于国家限制或禁止投资的领域,对于我国来说,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对矿业投资提出了限制[10],鼓励外商投资矿业的领域多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层面,因此,矿业产权安全多涉及探矿采矿专利技术的安全问题。一方面,要规避外国主体利用投资的名义获取我国矿业的核心专利技术和商业秘密,造成我国探采矿关键技术的流失;另一方面,要避免外国投资者利用探采矿技术对我国矿业公司收取不合理的产权许可和转让费用,通过各种手段侵犯我国企业的正当利益,即由外资所带来的外部风险将会影响矿业权安全。为此,合理地平衡矿业技术安全与企业经济利益是产业安全保障的应有之义。 1.2.3基于矿业投资的产品安全 矿业投资领域的产品安全主要是指矿产品的供应安全。根据资源的稀缺性理论,在矿业投资过程中,企业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加大,会造成矿产资源的短缺,导致矿产品供应不足,进而危及国家的能源和资源安全。在矿业市场有序运行的前提下,矿产资源的紧缺会造成矿产品价格的上涨,矿产品价格大于价值时,对矿产品的需求会减少,但能源行业对矿产品的需求在短时间内却不会大幅减少。因此,在矿业投资过程中,不仅要对外商投资进行法律保护,还要保障好矿产品供应,维护矿业市场竞争秩序。随着国际秩序的不断变革,各国将面临越来越多的风险,基于风险预防原则的要求,我国在矿业投资领域更应当保障矿产品的充足和稳定,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11]。一方面,要保持矿业基础性、支撑性的产业作用不动摇,积极勘探开发新的矿产资源,确保矿产品供应安全;另一方面,在发展矿业经济的过程中要注意对外商投资的保护,避免由于保护不到位削弱外商的投资积极性,从而影响矿产品的有效供应。此外,矿产资源开采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将会影响我国减排承诺的实现,与他国合作建立一个合理的碳排放机制,对我国国家安全也是一个重要的保障。 2矿业投资领域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现实要求 矿业投资的核心对象为矿产资源等资源能源,因此,矿业投资领域的安全审查制度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资源能源安全的制度体现。从其本质来看,避免本国的矿产资源、探矿采矿技术、矿产品被外国人所控制,是各国实施安全审查的重要原因。而从现实要求来看,在矿业投资领域,国家安全审查的建立健全是对外国资本进入本国市场投资的监管,是对本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对等保障与国际资源市场秩序的有效维护。 2.1对外国资本矿业投资的监管 在我国国内市场不断开放的情况下,对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尤其是在矿业领域的安全审查,势必成为重要的监管工具。就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而言,是对外资进入本国市场的各项风险进行评估,最终作出是否允许进入本国市场的结论,是对外国资本进行的一项监督。从矿业投资来看,主要是国家主管机关对外资是否危及本国战略性、稀缺性矿产资源供应安全,以及矿产资源转化成的电能等能源安全作出判断,从而作出允许、附条件允许或禁止外资进入的决定。因而,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作为一种监管工具,在监管规则的有效构建和监管效能的高度提升方面,保障着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体系不受他国侵犯[12]。 2.2本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对等保障 对等原则通常是国家之间针对某个具体事项相互采取措施的原则,意指一国针对他国采取贸易制裁措施,那么相应地,被制裁的国家也可以采取相同或相似的措施来针对该国在该领域的发展,即对采取对等原则的国家公民不适用正常贸易措施,而适用专门的对等措施[13]。在国际矿业投资中,各国由于自身的实际情况不同,对“国家安全”内涵的理解与界定也不尽相同,这就导致在外资进入他国国内市场,尤其是矿业市场时,受到的待遇也不相同,而这对于投资者来说,就会受到由于安全审查标准或者范围不同而造成的利益损失。因而,本国企业在海外投资时,本国建立对等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不仅对本国公民、法人在海外的投资权益是一种保障,还能创造实质对等的投资环境,促进外国主体对本国的投资。 2.3国际资源市场秩序的有效维护 近年来,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国际资源大市场动荡不安,尤其是国际矿业市场,优质矿山的发现和开发难度不断加大[14]。资源国通过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对危及国家安全的矿业投资作出禁止决定,在维护本国经济安全的同时,对全球资源市场秩序也起到了维护作用。若没有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作用,各国国内的矿产资源供应将会处于不稳定状态,从而加大国际社会对矿产资源的争夺,对国际资源市场秩序造成影响。从制度共建角度出发,国家间相互形成标准相同或类似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对国际安全也是一种有效的保障。 3国外矿业投资领域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实证考察 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的本质属性是法律性,这是由这一制度的设立目的、应遵循的原则和具备的规范性特征所决定的[15]。基于以上对矿业投资中国家安全的分析,本文以美国、加拿大和英国相关的法律为实例,对其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相关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3.1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安全审查 从最初对外资采取自由开放态度,主张投资自由化,到现在投资自由化为国家安全让步,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外资并购由美国外资委员会(CFIUS)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美国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范围从小逐渐扩大的过程,矿业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也包括在其中[16]。现在,美国已经形成相当完备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体系,审视其中的矿业投资内容,不难发现矿业技术安全的考量因素。从矿业投资来看,美国依据1872年《矿业法》严格进行矿业管理,审慎利用外资开采矿产资源。在矿业投资的审查过程中,美国采取了相对谨慎的态度,尤其是涉及矿业技术方面的投资时,美国通常会以影响国家安全的名义拒绝或者限制交易,来维护国家矿业技术安全。 3.2以加拿大为代表的国家安全审查 在矿业投资方面,加拿大采取积极开放的态度,最大程度利用外资进行矿产资源的开发,最直接的法律依据是《加拿大投资法》。根据加拿大《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指南》规定,涉及包括铝、铬等31种关键矿产控制权的收购交易需要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加拿大对矿业投资的外国主体进行安全审查,确认没有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后,才会允许外资进入矿业。在接受外商投资矿业产业后,产业产能、产业竞争力、产业发展环境、产业控制力等是否会发生较大的变化,从而影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影响国家基础能源的供应,这些都是加拿大在进行安全审查时着重考虑的因素。 3.3以英国为代表的国家安全审查 英国外资安全审查法律制度的改革正在持续推进,制定《国家安全与投资法案》就意味着英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的全面改革[17]。从英国改革的路径与效果来看,其在矿业投资领域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的主要内容是矿产品安全,即外商进行矿业投资时,当有危及矿产品供应安全的风险出现时,英国相关主管机构将会作出否决决定。随着改革进程的推进,英国国家安全审查机构将作一定的调整,最明显的是将建立一个独立于竞争法经营者集中审查的机制并由内阁级高级部长负责[18]。总之,外资的进入是以不危害矿产品供应安全,或者说是以矿产品市场安全为前提的,要全面保证英国国内矿产品的供应充足。 4我国矿业投资领域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4.1我国矿业投资领域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发展现状 我国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经历了从部门规章到国家法律的演变历程,现有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总体而言,我国外资安全审查机制已经基本建立,主要包括审查机构、审查范围、审查标准、审查程序、救济机制等内容。具体到矿业投资领域,除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投资的领域和我国设立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能对外商投资矿业进行相应限制。一般认为,矿业领域的“稀土、放射性矿产、钨”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属于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重要能源和资源”,对战略性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进行投资并取得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需要向主管机构事先申报进行国家安全审查,而外国主体对其它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投资,则需要视具体投资形式、投资数额、投资主体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安全审查。 4.2我国矿业投资领域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不足及原因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的施行意味着我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但其仅搭建了审查机制的框架,实质内容相对比较简略。在矿业投资领域,存在审查范围不明确、审查机构定位不清晰、审查重点不突出、外资准入条件过宽等问题。究其原因,一是我国正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亟须外国资金投入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以保证能源和资源供应安全,而安全审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外商投资的积极性;二是经济全球化和投资自由化的双重需求,使得我国在外资准入限制上逐渐放宽,因而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内容规定就比较宏观;三是我国法律人才的缺乏和立法技术的不成熟,导致与国际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也存在局限性。 4.3我国矿业投资领域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完善 在矿业投资方面,除了进行投资便利化的努力和持续保持投资自由化的态度外,亟须建立完善相关的立法。考虑到立法工作的复杂性,相较于建立矿业投资的专门法律而言,完善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必要的。在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过程中,完善我国矿业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可以考虑从以下4方面着手。第一,界定矿业安全审查范围。在我国矿业投资相关法律中,只是规定对“重要能源和资源”进行安全审查,并未划定其范围,即使是负面清单或者产业指导目录中对鼓励、限制和禁止投资的方面做出了规定,对于外国投资者和审查机构而言,也无法进行明确的规范指引。因此,在审查范围方面,我国应关注矿业投资领域国家利益的维护,适时修改相关立法,以“概括加列举”或“非穷尽列举”方式界定矿业安全审查范围,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引。第二,明确审查机构定位。现阶段,我国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主要由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这一机构常设在国家发改委,但其本身的性质定位并不明确,与外资司的职能有所交叉。同时,考虑到矿业投资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以及投资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除了在机构改革时明确工作机制办公室的性质定位与工作职能外,还应结合具体情况与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分工合作,合力维护我国矿产资源安全。第三,突出审查探矿权问题。在矿业投资的安全审查过程中,审查机构除了应当按照正常程序评估外商投资可能带来的风险外,还需要突出审查探矿权权利属性、权利主体等因素。例如,外国投资者可否成为探矿权主体,探矿权的权利边界如何划定,外国投资者能否取得探矿权等。在探矿权范围明确的前提下,外商投资矿产资源的勘探工作才有执行依据,进而再明确采矿权的系列问题,才能更精准地进行矿业投资的安全审查工作。第四,审慎放宽外资准入条件[19]。在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的气候危机下,各国开始进行能源绿色转型,推动传统化石能源向新的可再生能源转变。对于矿产资源这样重要的原材料,转型工作也在加速推进,因而对外资的需求也比较高。然而,基于矿产资源的战略意义,即使是能源绿色转型的形势要求,对矿业这样特殊的行业外资市场准入同样需要进行必要限制,审慎放宽准入条件,避免投资自由化的过度实施。 5结论 矿业投资视域下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资源安全的重大需求。本文在厘清矿业投资领域国家安全概念与类型的基础上,探究矿业投资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建立健全的必要性,并借鉴美国、加拿大、英国相应的制度经验,针对我国现行相关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本文所提出的矿业领域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究在于维护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推动我国国家安全审查体系的完善,为更全面准确地构建国家安全审查体系,还需要科学评估国家安全审查对外资准入所带来的影响和安全审查与投资保护主义的边界。围绕本文所提出的矿业投资领域下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完善建议,在矿业安全审查范围的具化、机构职责的明确、探矿权的范围等方面,仍需开展更为深入的研究,并结合实际验证其可行性。 参考文献 [1]李建伟.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要义阐释[J].政治与法律,2021(10):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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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2015)明确指出,高校要积极建设微信公众号,通过新媒体资源拓展思想政治教育途径。微信的应用对现代青年有着深远影响,通过微信平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能够传统教育当中时间与空间条件的限制,从而使教育形式更加灵活多样。将新媒体工具应用于高校思政教育中既是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又是一项富与挑战性的工作,将教育需要积极探索尝试,切实提高思政教育成效。 一、开通微信订阅号,精心设置公号类目 高校可以通过开通维信订阅号拓展思政教育平台,在公号栏目内容上进行精心设计,如“微时事”、“微学习”、“微实践”等,“微时事”主要推动学校的一些时讯新闻,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各类公告通知等。“微学习”则机制推送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案例、榜样、典型以及心得体会等。“微实践”则侧重于各类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开展,如三下乡、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等。通过微信平台将这些信息及时推送到学生当中,还能实现微信平台的评论互动。 二、以班级为基础实现精细化微信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入耳、入脑、入心”,引导学生充分领会思想政治教育内涵,将其融合到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中,做到精准、细致、落实。这就需要教育者具有熟练新媒体应用能力,能够与学生在微信平台进行及时沟通和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动向和心理变化情况。例如,在日常思政教育中教师可以通过班级微信群上传电子资源,组织开展在线班会,这样教师就可以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意识动态,了解学生生活、学习方面遇到的问题,帮助学生及时疏导和排解,这样的教育形式能够起到润物无声的作用,有利于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成效。 三、依托思政教育“微”课堂实现多方互动 在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主要以思政理论课程为载体,这样的教育模式缺少人性化关怀。在新媒体环境下,高校思政教育要建立起线上线下的互动机会,双管齐下才能突出成效,构建兼容并行、具有开放性的“微”课堂,通过微信平台和学生共同分享学习体验、人生感悟、案例感想等,学生能够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在平台中表达出来,将教育内容与自身行为规范、思想认知、价值取向联系在一起,实现线下教育与虚拟资源的有效融合,这样才能更加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特点,在理论强化的同时加强侧面引导,从而突出高校思政教育的创新特色。通过微信平台有利于构建起师生共同参与的思政教育新格局,实现新媒体资源和传统教育资源的有效对接。在微信平台中,可以为学生推动一些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或者社会现象就行深入分析,从而使思政教育更贴近学生的现实生活,构建起课堂内外的协调互动。在微信平台应用中,学生的主体性和教师的主导性更加突出,教师能够充分发挥自身引导作用,做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引路人。学生在在线虚拟环境下更容易表达自己的真是感受,这一特点有利于思政教育的持续深化,吸引学生主动参与到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在微信思政教育平台上,要秉承平等开放、和谐民主的原则,拉近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距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以期塑造学生的健康个性和完善人格。 四、优化“微”平台建设,实现思政教育 “实而全”和谐、健康、时效、文明、规范的微信思政教育平台,是开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同时也是构建健康舆论导向的基础。学校可以通过微信平台丰富管理和服务途径,建立起与学生无障碍的沟通空间。例如学工部可以通过维信平台开辟“心灵小屋”,专门针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教育,及时发现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才能避免严重心理障碍的发生;“就业直通车”则专门为学生提供一些就业信息和就业资讯,高校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助力学生未来职业发展,本身就是人性化关怀的体现;“思想灯塔”则是深入诠释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帮助学习深度理解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为学生答疑解惑的平台。在这样的平台环境下,高校思政教育有望实现“实而全”,真正使微信平台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得力助手。 五、以“微”校园为抓手,营造思想政治教育新环境 校园文化环境能够体现出高校教育发展的软实力,对大学生价值取向和行为引导有深远的影响意义。在微信平台的思想政治教育中,要将校园“微”文化建设与思政教育融合在一起,以此为抓手创新工作形式、丰富教育内容,以学生更加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下,学生能够及时了解到更具时效性的资讯内容,通过微平台为学生推送更多贴近生活、形式灵活的成长哲理,从而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更加生动鲜活,更具影响力和感染力。六、结语基于微信平台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具有时代性和先进性,是传播正能量、弘扬新风尚的重要载体。教育者要善于微信资源,通过正确的引导和无痕渗透,将思政教育和新媒体资源有效融合,进而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效性和切适性,为培养新时期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优秀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尹婷婷.微信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挑战及应对策略[J].科教导刊(中旬刊).2017(03) [2]陈继宗.微信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探究[J].教育教学论坛.2017(41)[3]夏开武,时美英.微信网络环境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J].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17(10) 作者简介:龚亮(1979-),男,汉,籍贯:贵州,当前职称:副教授,学历: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民商法学。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逐渐兴起。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促使商业银行不断的改革与创新,从而使得金融活动的途径多样化,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但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其影响既有冲击的一面,也有促进的一面。由于互联网金融在我国起步较晚,所以,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基于这种情况下,详细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是很有必要的。 1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的有效融合,极大程度地推动了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互联网金融逐渐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而言,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种:第一,网络支付。它主要是指消费者借助网络,并采用计算机技术来实现货币支付。从目前来看,网络支付作为第三方支付手段,它受到了人们的广泛认可,人们可以通过网上支付进行网上转账、网上缴费、网上购物以及网上还款等业务。除此之外,第三方支付手段也会随着支付渠道的拓宽而不断革新,这不仅打破了商业银行传统支付业务的弊端,从而做到双方共赢;第二,网络融资。它主要是指建立在网络中介服务基础上的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活动,其融资模式有很多,例如,银行网络借贷、众筹融资以及网络小贷公司等。与传统借贷方式相比较而言,网络融资具有高效率、低成本的特点,所以,网络融资有利于为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三,网络理财。它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实施理财,例如,人人贷、余额宝等。对于网络理财而言,它在一定程度上冲破了商业银行传统理财业务的束缚,同时用户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理财,而且具有操作简单方便、信息收集全面具体、投资范围广泛以及投资收益较高等特点。从目前来看,在网络理财市场中,发展较快的是第三方支付平台,但由于商业银行的网络理财平台在安全保障机制方面做得比较到位,所以,导致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理财的发展始终困难重重;第四,移动金融。从目前来看,我国移动金融的发展非常快速,移动金融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三方支付企业、各大银行以及通讯运营商都可以对移动金融进行开发。由于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制定任何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政策,所以,这不利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长期有效开展。 2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传统发展模式的影响 在传统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作为主导占有金融中介的垄断地位,贷款成本高、利率高、手续复杂等原因都无法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贷款的需求。但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推动下,互联网技术不仅将信息变得逐步透明化,使借款者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找到贷款者的相关信息,还将交易成本变得更加低廉。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与原有银行业务形成互补的局面,弥补了原有银行业务未涉及的领域。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商业银行若能充分利用互联网中的信息优势,就可以全面掌握客户信息,并不断对其进行优化调整。 3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冲击 3.1互联网金融冲击着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 从目前来看,第三方支付企业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而不断崛起,且呈现出蒸蒸日上的局势。由于第三方支付企业快捷支付方式已经不再需要依靠商业银行,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网络信贷平台还具有操作简单方便的特点,所以,它受到了人们的大力追捧,这在一定程度上动摇着商业银行的客户基础,使其客户资源大量流失。 3.2互联网金融冲击着商业银行的服务模式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服务理念而言,它主要借助互联网平台,并结合不同的客户体验,为他们提供各种各样新颖的服务;而对于商业银行的服务理念而言,它主要是在物理网点的前提下,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服务。互联网金融对于客户的所有操作,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它只需要借助计算机等网络设备就可以实现,所以,这在一定程度上动摇着商业银行的原有地位,不利于商业银行继续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 3.3互联网金融冲击着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 当前阶段,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是投资带来的利息收益;二是贷款带来的利息收益;三是其他利息收益。在互联网金融业务高速发展的推动下,商业银行的信贷客户正在大量的流失,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除此之外,第三方支付企业获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这也极大程度的减少了商业银行的收入来源。 3.4互联网金融冲击着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 随着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高速发展,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受到了一定冲击,例如,互联网金融中的网络信贷平台。从目前来看,由于中小企业是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主要融资对象,所以,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受到了严重影响。网络信贷平台作为一种供应链金融模式,它主要是面向全体商户的,该模式虽然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但却不利于商业银行资产业务的长期有效发展。 4商业银行的改进策略 4.1调整经营战略 首先,商业银行应当对现有的战略规划进行完善,并从商业银行的实际出发,对战略规划进行重新制定;其次,商业银行应当不断优化当前的战略定位,积极拓展新的服务途径,并根据客户需求加强服务功能;最后,商业银行应当实施战略联盟,在充分掌握自身具体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不断吸取联盟方的长处来弥补自身的短处。 4.2拓宽业务渠道 首先,商业银行应当抢先据有能够决定未来局面的时机,建立属于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并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进而提升客户对商业银行服务的满意度,这有利于吸引更多客户到本行办理业务员,以壮大客户资源。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避免受到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胁迫,以致保证商业银行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住竞争优势;其次,商业银行应当积极与相关企业展开合作,同时在合作中有效融合银行业务与客户消费,从而做到双方共赢;由于人们在生活中,越来越喜欢使用手机支付进行消费,所以,商业银行应当紧跟潮流,充分利用移动支付的有利因素,不断拓展手机银行业务,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吸引更多的客户,从而提高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最后,商业银行还应当对传统的经营模式进行改革和创新,致力于拓展多样化的资产管理业务,以推动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4.3强化信贷与资金的合作 首先,商业银行应当借助互联网平台,共享借贷双方资金需求信息,使自身的信贷模式得到长足发展;其次,商业银行应当借助互联网平台,收集各种各样与资金有关的信息,并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制定相关的信贷制度;最后,商业银行应当不断学习各种先进技术,强化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作,这对促进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来说是有很好的促进作用的。 4.4加强风险控制 首先,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风险意识,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其次,商业应当加强操作管理,在业务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操作,以免操作人员出现操作偏差,从而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再次,商业银行应当加强渠道管理,例如,网络电子银行,以免出现泄漏客户基本信息的风险;最后,商业银行还应当加强法律监管力度,并严格依照相关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除此之外,商业银行还应当明确第一责任人,一旦出现违规情况,就及时进行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防控商业银行的诸多风险。 4.5加强人才培养 培养复合型人才,针对目前的信息技术需求,商业银行需要增加技术人才的培养。并通过建立技术研发部门,构建一个以第三方支付为样板的技术研究中心,不断为产品创新与服务创新提供动力。同时,需要透过自身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增加技术操作方面的培训,并在培训过程中,通过企业文化传导强化团队凝聚力,做好发展中的人才资源储备。 5结语 总而言之,要想确保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详细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商业银行必须充分认识到自身发展的不足,并详细了解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发展模式的影响,尤其需要有效掌握互联网金融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冲击。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改革的推动力是十分强劲的,所以必须制定出相应的改进策略,从而打造和谐稳定的经济环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商业银行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住竞争优势,以便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 [1]王东光.第三方支付的法律规制[J].中国商法年刊,2008(1):705-710. [2]苏丽芳.净化网上交易环境———论第三方支付的金融监管[C]//当代法学论坛(2011年第2辑).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 [3]陈志,贺亚华.电子商务中第三方支付法律问题探析[C]//金融法学家(第五辑).重庆: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2013. [4]么攀,冯亮.生活服务电子商务网上交易风险研究[C]//2011年全国电子信息技术与应用学术会议论文集.济南:山东女子学院信息技术学院,2011. [5]吴德胜.网上交易中的私人秩序———社区、声誉与第三方中介[J].经济学,2007,6(3). [6]潘功胜.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J].国家电网,2015(12). 作者:朴铭实 单位:吉林警察学院
网教毕业论文: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论文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是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包括课题来源,主要设计,实验方法,本人的主要成果,约含200个字符的中文摘要。 关键词:写作规范;排版格式;毕业论文 目录 内容摘要I 引言1 1文本格式说明2 1.1基本要求2 1.2封面格式2 1.3内容摘要2 1.4目录2 1.5论文正文2 1.6定义章节标题格式3 1.7参考文献3 1.7.1标题:“参考文献”3 1.7.2参考文献说明3 1.7.3参考文献示例4 1.8其它5 1.8.1量和单位的使用:5 1.8.1图表及公式的使用:5 2毕业论文的写作规格6 2.1毕业论文(设计)装订要求6 2.2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简述6 参考文献7 附录8 引言 从引言开始是正文的第一页,页码从1开始编排。 注意引言内容不要与摘要内容雷同。 引言,或称前言,主要阐述立题的背景与问题的提出。诸如本课题所及的国内外现状、理论依据、研究的意义,并点出自己要研究的主题和本论文要解决的问题等。 1文本格式说明 1.1基本要求11111 纸型:A4纸,单面打印; 页边距:上2.6cm,下2.6cm,左2.6cm,右2.6cm,左侧装订线0.8cm; 页眉:1.5cm,页脚:1.75cm; 字体:正文全部宋体,小四; 行距:固定值22磅; 页码:宋体,五号,居中,底部 1.2封面格式 大连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二号,黑体,加粗,居中)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二号,黑体,加粗,居中) 题目(三号,黑体) 学习中心(四号,黑体) 层次(四号,黑体) 专业(四号,黑体) 年级(四号,黑体) 学生(四号,黑体) 指导教师(四号,黑体) 完成日期(四号,黑体) 1.3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之标题(小三,黑体,居中) “内容摘要”之内容(小四,宋体;约200字符) 关键词(小三,黑体):3—5个主题词(小四,宋体) 1.4目录 标题:“目录”(三号,黑体,居中) 章标题(四号,黑体,居左) 节标题(小四,宋体,居左) 页码(小四,宋体) 1.5论文正文 页眉:论文题目(小五,黑体,居中) 章标题(一级标题)(三号,黑体,居中) 节标题(二级标题)(四号,黑体,居左) 三级标题(小四,宋体,加粗,居左) 正文(小四,宋体) 从“引言”开始标注页码 1.6定义章节标题格式 (1)每章的章标题选用模板中的样式所定义的“标题1”,居中;或者手动设置为:黑体,居中,三号,22磅行距,每章另起一页。章序号为阿拉伯数字。在输入章标题之后,按回车键,即可直接输入每章正文。 (2)每节的节标题选用模板中的样式所定义的“标题2”,居左;或者手动设置为:黑体,居左,四号,22磅行距。 (3)节中的一级标题选用模板中的样式所定义的“标题3”,居左;或者手动设置为:宋体,居左,小四,22磅行距。 正文各级标题编号的示例如图1.1所示。 图1.1标题编号的示例 1.7参考文献 1.7.1标题:“参考文献” 标题:“参考文献”:黑体,居中,三号,参考文献要求至少四篇以上。 1.7.2参考文献说明 参考文献中所列的论著,应按文稿中引用顺序排列,其序号通常用方括号括起,并在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以方括号上标形式注明所引用的文献或资料的序号。例如: “巴甫洛夫认为[1],条件反射……。” “张山教授的实验结果如表3所示[2],由此可得出……。” 1.7.3参考文献示例 参考文献字体要求:字体为五号,宋体。 期刊类: [序号]作者1,作者2,……作者n.文章名.期刊名(版本),出版年,卷次(期次):页次 例如: [2]张万山,王小四.空气质量的研究.环境学报,2000,34(6):13-17. 图书类: [序号]作者1,作者2,……作者n.书名.版本.出版地:出版社名,出版年.页次 例如: [4]张完善.有色金属材料.第二版.大连:金属工业出版社,1998.89-90. 会议论文集: [序号]作者1,作者2,……作者n.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社名,出版年.页次 例如: [3]张完善,刘六,等.第五届科学管理国际会议论文集.北京:管理工程出版社,2001.18-19. 报刊类: [序号]作者1,作者2,……作者n.文章名.报刊名,出版年月日,版面 例如: [6]张完善,刘六.校园环境与学风建设.城市日报,2002年3月5日,第2版. 网络类: [序号]作者1,作者2,……作者n.文章名.网址,发表年月日 1.8其它 1.8.1量和单位的使用: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已经废弃的单位(如,高斯(G和Gg)、亩、克分子浓度(M)、当量浓度(N)等)。 量和单位不用中文名称,而用法定符号表示。如,不用6公斤,而用6kg;不用8分钟,而用8min。 1.8.1图表及公式的使用: 插图宽度一般不超过10cm,图的编号、图名(小四,宋体)及图的说明置于图的下方并居中。 坐标图中的物理量符号用斜体,单位符号用正体,坐标标值线朝里。标值的数字尽量不超过3位数,或小数点以后不多于1个“0”。如用30km代替30000m;用5μg代替0.005mg等,并与正文一致。 表的编号、表名(小四,宋体)及说明位于表的上方并居中,表内的文字(五号,宋体)。表要用WORD绘制,不要粘贴,表的大小以一页为限,如果超限需要加续表。 公式要居中,公式的编号加圆括号,居行尾。图、表及公式的编号分别按从前至后的顺序编排。 例:由于一般的文献资料中所给出的载荷和抗力的统计参数主要为变异系数,为便于讨论,定义公式形式如下 其中,μR,μS分别为抗力和载荷效应的均值,……。\ 2毕业论文的写作规格 2.1毕业论文(设计)装订要求 毕业论文应独立装订成册,其内容一般包括: 1)封面(毕业论文题目、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 2)内容摘要(约200字符) 3)论文目录 4)引言 5)正文(论文正文或设计说明书及图纸等,正文字数应不少于1万字符) 6)列出参考文献或资料 7)附录或后记 2.2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简述 1.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的封面,应采用学院统一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封面规范样式。论文应选用与论文封面规格相同的纸张(A4)打印。 2.内容摘要是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包括:课题来源,主要设计,实验方法,本人主要完成的成果。它应是约含200个字符的中文摘要。超级秘书网 3.引言,或称前言,主要阐述立题的背景与问题的提出。诸如本课题所及的国内外现状、理论依据、研究的意义,并点出自己要研究的主题等。 4.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的正文是论文的主要部分,可根据需要下列几个分标题或小标题,一般在最后应有结论或结语。其正文字数应不少于1万个字符。 5.参考文献或资料,在毕业论文或设计说明书中被引用过的文献或资料才可作为参考文献或资料列出。如是图书,则按文献序号、作者姓名、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页次的顺序列出;如是论文,则按文献序号、作者、论文题目、期刊名、年份、刊号、页次的顺序列出。所引用的参考文献或资料,一般应为公开出版物,但考虑学生毕业论文的具体情况,也可引用正式的会议资料、论文等。 6.附录,方便他人阅读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和图表;论文使用的主要符号的意义和单位;程序说明和程序全文等。 网教毕业论文:高职思政教育网络文化论文 一、网络环境与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机会 1.互联网改变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传统模式。互联网的发展突破了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你说我听”的落后状态,为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开展提供新的方式。互联网的传播速度快,内容包罗万象、无所不有,信息更新迅捷,大学生通过网络可以了解最新的国内外大事、资讯等信息。除此之外,互联网颠覆了传统德育工作的单向传播模式,转变为师生双向互动模式,为大学生提供了积极参与互动的机会和途径。 2.互联网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多方参与提供了技术支持。大学生不但利用网络获取信息,而且利用网络娱乐、休闲,甚至可以利用网络购物,网络为大学生提供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工程,需要多方共同配合完成。网络未普及之前,由于通讯手段的落后,学生家长无法及时获取孩子在校具体情况,对于配合学校的德育工作更是无从谈起。如今,互联网的普及有效弥补了之前德育工作的缺陷,方便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及时沟通,共同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互联网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手段。由于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学生进入一个更为丰富多彩的世界。大学生可以及时了解社会上的各种热点问题、思想观点等,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社会化程度。由于网络的存在,大学生可以畅所欲言,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都可以真实地表达出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能更准确地获知学生的思想动态,从而提高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学校的德育工作者也可以利用网络进行正面宣传、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讲座、发表帖子以及开通电子信箱等。总之,互联网的存在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了多样化的手段。 二、网络环境与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挑战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能够为大学生提供海量的学习资料,增加了沟通和交流的机会,为德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新内容、新方法和新手段;另一方面,网络的存在也为高职院校的德育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互联网是信息传播的载体,既可以通过它传递积极向上的观念,也可以传递非主流的不健康信息,具体如下:第一,通过互联网,西方不健康文化观念、生活方式影响着大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国内外敌对势力或不良居心的团体或组织从来没有停止过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对互联网的争夺;第二,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大学生可以在网络世界中不受现实世界中的各种道德限制,他们在网络上不注意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法律道德的约束、忘记自己在社会中的角色以及所承担的相应的责任,导致出现一些带有不道德甚至攻击行为的不当言论出现,严重干扰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开展;第三,少数大学生过度沉迷网络,导致他们在现实世界中没有责任感,抗挫折能力低,交际能力下降;第四,大学生将过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网络,导致大学生知识结构的不平衡,降低了他们的文字应用水平。 三、网络文化环境下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对策 网络环境对大学生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影响了大学生思维方式、人格形成,对高职院校的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广大教育工作者来说,要用辩证的观点看待网络,合理利用积极的方面,消除不利影响,通过制定一系列适用于网络环境下的思想政治教育新对策,营造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场所。 1.转变认识,开辟网络教育新阵地。由于网络对大学生的生活观念、思维方式以及其他方面能够产生深刻的影响,因此当前高职院校面临着如何利用网络所产生的积极、健康影响来提高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的紧要任务。因此,广大德育工作者不能故步自封,沉溺于传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手段,而是要积极转变观念、强化认识,以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各高职院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划和建立自己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站,以便对大学生产生更大的吸引力和影响力。高职院校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网站,对学生进行积极的正面宣传,占领网络舆论的主阵地,这是当前网络环境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网络心理学研究表明,网民对权威机构或者权威网站的信息所产生的信任程度要明显高于其他信息。高职院校的德育工作者应利用这一点,及时在网上正面、积极的信息;此外,还要将正面信息以多样的形式展现出来,提升对学生的吸引力。德育工作者也可以通过论坛、BBS等渠道与学生一起针对某一社会热点问题展开讨论,扩大正面宣传的影响,力争开辟出一块新的网络教育阵地。 2.加强管理,注重对网络信息质量的监控。网络的飞速发展不仅标志着社会进步程度越来越高,而且网络也成为大学生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很多大学生对于网络信息的态度已不仅仅是“看“”听”,而是积极参与其中,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因此,加强网络信息的管理和引导、规范校园网络秩序是十分重要且必要的。第一,高职院校的德育工作者一定要注重引导大学生,使其形成正确的网络观念,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第二,高职院校应制订相对完善的网络管理规范或制度,保证网络信息的质量,使大学生的各种网络活动都处于一定的规章制度之下,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网络秩序;第三,坚决抵制网络上的不良信息。高职院校要及时监控学生发表在网络上的观点,对于一些消极的观点,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或转变,将全体学生的认识统一在稳定的范围之中。另外,高职院校也要借助先进的技术或手段,严防可能对大学生产生不良影响的信息进入学生的认知范围内。 3.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利用网络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从现有情况来看,高职院校德育工作者利用网络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并不乐观,很多思想政治工作者不但不精通网络技术,甚至很少使用网络,更不了解如何通过论坛发帖子等。若要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人才是最关键的因素。因此,对高职院校来说,创建一支思想道德水平高,同时有很强的业务能力尤其是利用网络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队伍非常重要。改变当前德育工作者的素质现状,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为学校的德育工作者提供网络知识培训的机会,使其掌握一定的网络技术,提高他们应用网络的能力;第二,提高德育工作者的责任感,学校要关注德育工作者信息意识的培养,形成对网络环境的正确认识,通过网络了解学生的思想认识,并体现在日常的德育工作中;第三,德育工作者要提高抵制不良信息的能力,能够自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德育教育工作,同网络上的反动信息、黄色信息坚决地做斗争;第四,德育工作者要学会利用网络上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开展各种各样的德育活动,提高正面宣传的影响力。 4.开展德育创新活动,实现网络德育与现实德育的完美结合。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带来了新的方式和手段。对广大高职院校的德育工作者来说,一定要积极开展德育创新活动,尤其是要注意创新德育方法和德育手段。在很多高职院校中,学生都拥有自己的个人电脑,而且学校也为学生提供了便利的上网条件,那么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利用这一有利形势,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活动,使网络世界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现实世界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完美结合在一起。德育工作者一定要充分利用丰富的网络资源,积极发挥网络的正面教育功能,如教育工作者可以通过网站中的聊天室,为大学生创造与知名专家进行沟通和交流的机会,积极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同时,可以组织与网络有关的各种各样的比赛或其他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以此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高职院校借助于网络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一定要主动而创造性地利用网络的巨大优势,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传统教育模式的优势,开拓更为广阔的思想政治教育空间。总之,一方面利用传统教育模式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另一方面利用网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的巨大机遇,以便更好地适应互联网环境的要求。 四、总结 飞速发展的网络环境不仅为高职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使其面临的严峻的挑战。对高校德育工作者来说,一定要及时更新自己的观念,适应网络文化环境,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积极利用网络环境所提供的新内容、新方法和新手段,使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和前瞻性更为明显,推进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作者:李洪昌 单位: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微电子学院 网教毕业论文: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论文 一、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存在的现实困境 1.教育理念陈旧 面对网络道德教育的困境,不少高校的教育管理者仍维持着传统的教育理念。一方面,只注重强调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习,对学生的思想引导放任自流。在高校,与学生接触最多的是各类专业教师,他们经常是上课才来,下课即走,认为只要认真上课、传授知识就是履行了教师的职责,对学生出现的不道德行为视而不见,没能真正发挥出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另一方面,不少两课教师和思想政治辅导员未能深入研究新时期大学生的个性特点,对学生教育引导时采用的还是传统的课堂教学、讲座报告等“灌输式”教育手段,学生对此容易产生反感和抵触。由于缺乏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和娴熟的网络技术,教育管理者在网络时代往往表现出“失语”与“缺位”,这导致教育者的地位逐渐边缘化,话语权受到冲击,引导性日渐丧失,影响大学生正确的人生理想、社会责任、道德标准和价值判断的形成。 2.教育资源分散 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系统包括校内系统和校外系统,校内系统主要包括高校及相关部门、专业教师、两课教师、辅导员和大学生等;校外系统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各级教育管理机构、行业企业及家庭等。各参与主体主导的子系统都有着清晰的边界,处于相对孤立闭塞的状态,彼此之间难以做到资源共享。特别是校内与校外系统,信息沟通和资源交流很少,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以校内系统来说,专业教师、两课教师都是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主力军,但往往专业教师仅负责传授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两课教师只负责理论知识灌输,而辅导员忙于日常事务管理,三者间缺乏相互的开放、有效的沟通和密切的合作支持。各自为阵、单兵作战式的教育模式严重影响了教育资源共享的可能性,降低了教育成效。 3.教育平台缺乏 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缺乏有效的机制平台,从而导致教育效果不理想。首先,缺乏科学的教学和评价平台。部分高校目前还没有开设专门的媒体素养课程,只是在信息技术、两课等相关课程中增设内容。教学模式大多还是以教师、课堂和教材为中心的封闭式为主,老师教得枯燥,学生听得乏味。教学考核多数采用笔试或论文的方式,缺乏针对性和实践性。而班主任和辅导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成效都是软性指标,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无法在短时间内对其进行测评。其次,缺乏有效的网络互动平台。部分高校没有将网络作为教育引导的有效载体,缺乏正面掌控网络的能力,对大学生的网络心理与行为缺乏了解和积极的引导,无法在关键时候发挥其对网络舆论导向和群体意识的影响。第三,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平台。网络作为一种新的技术,安全防护和监督管理技术还不成熟,不能自动对网络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进行屏蔽和处理,技术保障能力有待提高。 4.教育环境不理想 以往,由于国家对网络道德的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致使网络道德建设的环境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在网站的建立、管理、运行,网络内容的审核,网络从业人员的道德规范等方面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这些对整个社会道德建设都起到负面的影响。同时,我国网络立法方面还存在许多空白,现有的法律条文有不少漏洞。比如如何在保障网络自由的前提下保护好个人隐私;如何对传播网络暴力、网络色情等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等,都还缺乏科学的、切实可行的法律制度,导致网络行为无法可依。这些都容易造成大学生的网络道德规范和行为出现偏差,使失范现象得不到应有的约束。 二、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协同创新的路径分析 1.形成协同创新观念 一是开放协同观念。即改变系统之间相互封闭、各自为阵的传统做法,在目标一致的基础上,推进各参与主体之间人员、物资及信息的交流和共享,在创新发展的方向、原则、方法和环节等方面保持开放协同的态度。将各参与主体的优势进行科学分析、明确其差异性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做到全方位育人和全过程育人,才能推动网络道德教育的协同发展。 二是创新发展观念。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要发展,创新是关键,主要在于管理部门运行机制、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以及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教育方式的优化。以转变师生关系、改变沟通意识为例。传统的师生关系主要表现为“主体-客体”的单向教育活动,侧重于主体对客体的改造,抑制了受教育者的能动性和创新性。创新视角下的师生关系应是双向的对话与沟通,教育双方处于平等地位,能充分发挥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同时,教育双方的沟通方式也要由“灌输”向“对话”转变,加强师生间的互动。 2.建成协同创新队伍 一要建成网络道德和素质教育教师队伍。这支队伍主要由高校两课教师、信息中心教师及辅导员组成。组成人员一方面要具有正确的道德观念和渊博的理论知识,以便能向学生传授积极向上的道德理想,令人信服地向学生释疑解难;另一方面要具备较好的媒介素养和网络技术,善于采用学生喜欢接受的方式开展互动交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帮助他们修正完善网络道德的意识、情感和行为。 二要建成网络技术管理队伍。这支队伍主要由高校网管中心教师、计算机专业教师、政府网管部门技术人员及各网站管理人员组成。组成人员应掌握最先进的网络技术,能熟练地建设各类主流网站,并及时开展信息的、传播和监管,干预非法信息的网络传播和网络黑客攻击,排除各类网络故障,实施有效的网络管理,确保网络安全。 三要网络意见领袖队伍。这支队伍主要由高校教师、学生代表、各类网络论坛管理员组成。这支队伍的成员应具备正面掌控网络的能力,能发挥言论的积极导向作用。他们平时要及时了解信息流通的主要趋势和特点,关注与学生沟通交流的共同话题,并通过提高自身素质和人格魅力,吸引学生的关注和信任,从而将正确的思想理念和价值观念通过网络平台传递给学生。 3.完善协同创新机制 一是组织管理机制。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起科学有效、资源共享的管理机制。从校外系统来说,必须把网络道德建设纳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总体范畴来顶层设计和长远规划,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自上而下地合力推动。政府部门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网络社会法制建设、规范网络舆情管理、更新网络管理技术来营造理想的网络道德建设环境,为网络道德教育保驾护航。从校内系统来说,应该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厘清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组织管理机制,落实校内参与主体的工作内容和管理职责,形成教育资源共享、良性竞争、优势互补的组织管理体系。 二是绩效评价机制。从校外系统来说,政府部门可从网络法制建设、网络安全保障、网络舆情引导、网络道德教育等方面对相关单位和企业提出具体的建设要求和考核机制;从校内系统来说,高校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灵活机动的原则,改变以往单一的考试评价和教师的主观性评价,创新探索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途径。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结合教学实践形成多元化的评价制度,将学生在网络道德情感、意志、心理及行为等方面的表现和变化纳入评价体系,真正激发学生的自我发展意识和动力。 4.构建协同创新平台 一是协同教育平台。高校是开展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的主阵地。首先,应该通过开设课程、讲座、主题宣传及心理辅导等方式开展网络素养和法律法规教育,帮助大学生熟悉网络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制度,强化他们自律慎独的意识,引导他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网络工具和网络信息。其次,通过校园网站、论坛、飞信和QQ等途径搭建多元的信息传播平台,主动占领网上道德教育阵地。特别要发挥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技术资源丰富、传输便捷、无时空限制的优势,针对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以正面、理性、轻松、活泼的方式教育引导,增进学生的认同,激发学生的兴趣和主动性,潜移默化地发挥教育的影响力。第三,要把网络道德教育与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及志愿者行动等紧密结合以来,帮助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虚拟结合现实,践行真正的知行统一。 二是信息监管平台。通过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形成法律规范和道德自律相结合的管理监督体系,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避免有违道德规范信息的蔓延。首先,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要积极研发有益于网络道德建设的技术平台和技术保障,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网络信息设置“过滤器”,对不良信息能进行屏蔽处理、追踪根源、打击消灭。其次,要强化网络信息立法,加快制订完善网络版权法、电子盗窃、数据滥用等行为的惩处规定、软件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处罚机制,以适应日益发展的网络技术和纷繁复杂的网络行为,通过法律的威慑力促进网络道德的发展。第三,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强化正面引导。要善于在热门的网络论坛和信息空间中培养主流的“意见领袖”和网络管理员,便于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掌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是家校互动平台。大学生网络道德教育离不开家庭教育的支持和配合。高校应该主动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借助网站、E-mail、家长QQ群等便捷手段,与家长保持定期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在校情况。特别是对逃课较多、网瘾严重等特殊学生,高校更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要求家长配合工作,共同促进学生的转变与成长。 作者:俞亚萍 强浩 单位:江苏理工学院校 常州大学轨道交通学院 网教毕业论文:高中教育网络信息论文 1网络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实践应用 在网络信息技术条件下,探究式课堂教学模式的研究,就是把网络信息技术作为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认知工具和情感激励工具,以探究为主的教学,从而实现网络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我校作为省级重点学校,已建成比较先进的校园网络,学校网站已颇有水准,百兆宽带接入。前年,我校各个教室都已经安装了电子白板教学设施,这对各学科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教学提供了很好的先决条件。结合我校实际,我对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探究式教学有以下几点认识: (1)处理好教师、学生、网络信息技术之间的关系。“师者,所以引路,开窍,促进也;学者,所以体验,探究,创新也。”教师要充分发挥“信息源”的作用,变教为导,对学生进行启发诱导,成为学生学习的“引路人”。学生要充分发挥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性、民主性、合作性,变学为思,变学为悟,在教师的引导下自己去研究问题,寻找答案。而网络信息技术则要作为学生进行探究学习的认知工具、辅助工具。 (2)创设生动的教学情境。结合学校实际,作为网络信息技术教师,在学科课堂教学中一定会运用到网络信息技术,所以我们每节课都是使用课件、学件进行教学,这样就改变了以往单一的教材形式,提高了课堂的表现力,拉近了课堂与生活的关系,同课件的生动展示相比,课本上的理论知识就更显枯燥,所谓"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这种生动的教学情境中,就弥补了学生由于实际体验不足,所造成的教材知识理解困难的局面,而且能更好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从而使课堂教学达到更好的效果。 (3)网络信息技术的优势。在课堂教学中,运用网络信息技术不仅是教学手段的改变,而且是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网络信息技术不再仅仅作为辅助工具,而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所提供的自主线索,多重交互,合作学习,资源共享等学习环境,把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调充分动起来,锻炼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2预习的好帮手 随着网络的普及,学生对知识的获取并不局限于粉笔、黑板、教材等传统教学工具,网络平台的运用会让学生收获更为丰富多彩。如:在语文学科教学中,教师安排下一节课宋词“声声慢”的预习任务,可以让学生通过网络去了解,作者的生平、人生际遇,以及此首词写作的年代背景等,这样,在教师授课时,学生就能更好的体会此首词的意境及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师生交流的好工具。在课下师生可以通过在线即时交流工具及时解疑答惑,合作学习,并共享资源。利用学件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在实践课中,教师可以制作学件让学生自学,学生在观看学件演示的过程中自己发现操作的重难点和易错点,并且总结经验,这样可以培养学生探索学习的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3不要让网络信息技术成为累赘 使用网络信息技术的目的就是能很好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培养兴趣,创设教学情境,而不能过多的依赖或侧重网络信息技术,从而导致课堂的教学重点有失偏颇。因此,我们要科学、合理地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并且依据教学内容对教学媒体进行优化组合,从而高效的完成我们的教学任务。 4总结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在当前教育环境下的重要任务是:探究如何把网络信息技术更好的融入到学科教学中去,如何更好的运用网络信息技术这个辅助工具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师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只有把教师的教学方法和学生的学习方法以及当前的网络信息技术条件有机的统一起来,从而实现教学的全面优化,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学科教学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作者:郑祥华 单位:临清市第三高级中学 网教毕业论文:高校公共体育教学网络信息论文 1网络信息技术在高校公共体育教学中的运用 在高校公共体育篮球教学中,运用现代性的技术手段,可以培养学生学习篮球的兴趣,使学生对篮球动作的概念以及篮球相关的理论知识加深理解,提升教学的质量.教师借助于多媒体进行体育教学,多媒体的形式极为丰富,包括影像、图像、声音以及动画等,能够直接的体现篮球运动的特点,反映篮球动作的变化,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对学生产生视觉以及听觉的刺激,引导学生积极的拓展思维,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在传统的教育模式下,部分内容较为抽象,学生理解起来不容易,教师在讲解以及进行示范时,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借助于网络信息技术,就可以不断的丰富教学的手段,学生对教学内容理解较为清楚.应用多媒体教学,可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使学生集中注意力,学生的心境较为愉悦,能够迅速的进入到学习的状态,提升学生的素质. 2网络信息技术有助于高校公共体育篮球教学 2.1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对于公共体育篮球教学,教师需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兴趣能够产生强大的前进动力.在公共体育篮球教学中应用网络信息技术,画面生动,图像鲜明,动画丰富,音乐动听,学生能够迅速的进入学习的情境,体会到篮球的魅力.多媒体本身的功能就具有趣味性,基于此,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多媒体教学所提供的优势超过了普通的教学手段.运用多媒体教学,静态的教学内容由于多媒体教学的加入,变得具有动感,学生在一种愉悦的气氛中学习,对体育内容的学习兴趣更加浓厚.在进行第一节课时,教师可以给学生播放NBA篮球赛,向学生展示进球和比赛的过程.教师进行动作示范,并辅助语言指导,学生对篮球的认识更加深刻. 2.2形成学生的运动技能 在高校,公共体育篮球教学的主要任务是让学生学习关于篮球运动的技能,在此基础上,不断进行创新.学生要想形成动作,需要教师不断进行讲解示范,学生不断的进行练习,才可以感知到篮球技术的动作过程,教师进行知识的讲解以及动作的示范是学生学习动作的主要来源,根据网络信息技术,建立视听表象,促进学生形成运动技能.视听媒体能够提供多种信息,对时空的变化进行调节,反映事物的现象,体现事物的运动特征,相对于纯粹的视觉以及听觉媒体,网络信息技术手段体现出多方面的优点.根据教育心理学家的相关研究,在教学的过程中,调动学生的视觉以及听觉功能,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的效率,促进学生技能的发展,网络信息技术在形成学生的运动技能方面效果较为显著. 2.3对学生的错误动作进行纠正 学生在平常练习的过程中,经常出现错误,为减少这种情况的发生,教师在进行示范时,需要指出错误的动作,并分析学生错误动作形成的原因.借助于网络信息技术,可以应用动画以及电影播放的慢动作、重新播放等手段,在上课的时候,让学生仔细观看,并和学生共同分析,提出问题,进而解决问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后,教师可以采用动静结合的方法,把抽象的知识化为形象.此外,教师可以将成功的影像资料进行剪切,进行辅助讲解,引导学生进行对比,学生头脑中会形成关于动作的观念,并产生付出实际行动的欲望.在实践的过程中,教师只要进行补充性的讲解或者是示范,就会产生比较理想的教学效果. 2.4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审美和欣赏能力 要想让学生真正的懂得篮球比赛,学生需要掌握篮球比赛的术语,学习篮球比赛的技术,并懂得篮球比赛的规则,学习的难度较大.对于大学生,学习的任务比较重,能够抽出时间欣赏篮球比赛的机会较少.要想提升学生的欣赏能力,必须引导学生观看比赛,认真的进行学习,知晓篮球运动的知识.在高校公共体育篮球教学中,借助于网络信息技术,给学生多放映篮球比赛,教师在旁边进行引导解释,学生能够提高篮球比赛的欣赏能力.当学生的欣赏水平得到提高后,学生就会下意识的模仿,学习相关的技术动作,并进行战术组合,同学之间通过演练,指出彼此的缺点,相互的学习,提高篮球运动的技能,提升篮球的运动水平,使学生形成竞争意识. 2.5传播篮球知识 在通常的情况下,教师受到专业内容的约束,在讲课的过程中,教师会选择自己较为擅长的内容,讲解较为精炼,当讲述的内容超过自己擅长的范围时,讲解就会比较生硬,动作的示范缺乏准确性,严重的影响到教学的效果.当教师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时,篮球理论的讲解可以借助下载等方式搜集详细的资料.然后,借助技术软件制作教学课件,在上课的时候,运用多媒体设备进行播放,学生在课堂上看到优美的动作时,学习的热情被充分的调动起来,教学效果明显的得到强化.此外,多媒体游戏软件也可以发挥辅助性教学的作用,此种手段基于竞赛的规则,可以对比赛的环境进行随意的设置,能够表现出篮球战术的配合.为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和篮球相关的知识,自觉的探究篮球的技术以及战术,学会欣赏高水准的篮球比赛,教师可以为学生创设网络平台,学生借助网络平台自主的下载课件或者是观看篮球视频,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结语 网络信息技术为高校的公共体育篮球教学增加活力,篮球教学的场景更加直观,学生对篮球的认识更加深刻,促进学生掌握篮球技术以及战术,了解篮球比赛的规则,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欣赏能力. 作者:董必凯 黄国新 单位: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教育系 崇左市江州区民族中学 网教毕业论文:新形势下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论文 一、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优势 1.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便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互动。在网络交往过程中,由于交往对象的社会角色都是虚拟的,因此交往对象可以毫无保留的直抒胸臆,保持一种相对平等的心态。这种方式使交往对象在毫无心理负担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表现真实的自己,以此达到更深层次的交流。 2.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了教育效率。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是单纯的依靠课堂教学,很大程度受到时空的限制,对一些新事物的解读、理解不能及时地传授给受教育者,影响了教育的效果。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产生,使教育内容从平面走向立体,从静态走向动态,从单一的课程教学转换为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 二、网络给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负面影响 1.网络不良信息产生的影响。根据网康互联网内容研究实验室长期对互联网信息的监控和研究,发现了大量充斥着违反法律、违反道德、破坏信息安全等类别的不良网络信息。因此,在网络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作为一名思政教育工作者更应当意识到不良信息带来的危害,时刻绷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弦。通过对不良信息的梳理,可以将这些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的危害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网络诈骗,如钓鱼网站等,极大地威胁了公民的财产安全;二是黄色暴力的内容,有损网民的心理健康,影响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三是不真实的网络言论影响着民众的日常生活;四是网络上还充斥着一些违背公民道德伦理的信息。 2.网络的虚拟化导致网民道德的失衡。在网络虚拟的世界里,人们可以隐蔽在一个个虚拟的身份之后,随心所欲地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见解,而不拘泥于世俗和现实,甚至不承担任何责任。正因为网络的虚拟性,使得一部分人的道德责任感逐渐缺失,人们的道德水平受到社会舆论和传统习惯的约束越来越少,通常真正的约束来源于人们内在的道德约束,内在约束力不强的,很难抵制网络诱惑,甚至把一些违反法律,违法道德的网络活动看成一种炫耀自己高超计算机技术的方式。再加之,长期以来,人们在网络定位上一直倾向于价值定位,把网络当做可以追逐可观经济利益的增值机器,把其文化生存状态置于一种可有可无的境地,致使在网络世界中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意识形态支离破碎,对正确观念的认同日渐削弱,逐步造成网民的道德危机。 3.网络对教育工作者素质的挑战。传统思想教育模式通常都是课堂灌输,这种灌输方式使得传播方式是单向的,由教育者将信息传播给教育对象。这种方式对教育者来说,可以根据所有信息挑选适合的内容施教,而对于受教育者来说,可以避免与反动、落后信息的接触。这种方式要想理想的运行,必须依赖于受教育者对教育者无限的尊重与信任,在教育过程中依靠这种权威性的宣讲方式使思想政治教育顺利开展。然而,当网络进入普通家庭以后,这种传统思想教育模式靠一对一、一对多的面授方式被完全打破。由于网络具有共享性、平等性等特征,在海量的网络信息面前,教育对象具备双重身份,即信息的接受者和享用者、信息的生产者和传递者,教育的模式也由单向传播逐步转化为双向互动。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所采用的参观展览、报告会、座谈讨论和谈心等传统教育模式效率明显下降,从而降低了思想政治教育传播的有效性。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对教育者的理论水平、教学内容、教学形式和教学语言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4.网络造成了人们现实情感的缺失。网络虽然开启了一扇与世界沟通更为便捷的大门,但是如果缺乏自律、过度沉溺的话,会让人们逐步产生现实情感的缺失,从而逃避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交往。主要可以表现为以下三方面:第一,网络时代中,人们为追求快速便捷的生活方式,现实生活逐步被带入了虚拟网络世界,如目前人们购物更热衷于网络购物,甚至“谈情说爱”也喜欢先通过网络婚介平台进行交流。但是这种追求效率的生活方式也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如人们长期面对电脑,久而久之会产生人们对现实生活冷淡的倾向,从而导致无法适应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人际交往。第二,目前网络上大量的虚假信息让人真假难辨,人们为了防止被骗,很容易产生防范、多疑的心理,从而使坦诚交往的机会变少,安全感降低。 三、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背景下思政教育工作者的应对策略 1.要想处于信息的优势,把握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更新速度,必须要充分应用好网络这个平台。作为一名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敏锐的洞察力,坚持“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原则,及时学习和掌握新技术新方法,在工作中更好地应用网络资源,更快、更全面地了解信息,以多元化渠道开辟互动式交流。利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平台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和行为监督,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学会用网络语言、学生喜欢的方式进行教育引导,对负面新闻进行及时更正说明,对网络舆情要坚持“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处理”的原则。 2.思政教育工作者要根据学生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特征“因材施教”。如针对大一新生,应重点加强在如何适应新环境、与人相处方面下功夫,引导其解决在学习、生活方面的困惑,激发他们的学习动力,为今后的专业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针对大二、大三学生,他们已经基本上适应了大学阶段的学习和生活,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形成,进入了学习专业课的“黄金”时期。应当逐步在他们的自身定位和人生发展目标方面加以引导,同时,他们的人际交往也逐步变得复杂,应当重点加强恋爱交友、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引导教育。针对大四学生,应重点加强对学生就业问题、职业归属、企业忠诚度的引导,教育学生增强理性认识,认清自我,摆正心态,用平常的心态对待继续升造、就业问题。在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平台上的网络留言板、主题专区中传播教育内容,将第一、第二课堂教育的重要观点发送给学生,帮助学生形成不断进取的思想意识,强化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素养,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效占领大学生的思想阵地。 3.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不断丰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应当处于一个动态过程中,要不断适应大学生日益丰富的网络生活,要使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不断丰富与大学生的网络生活实际相联系,即通过网络休闲娱乐、网络聊天、网络学习、网上办公等方式丰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作为一名思政教育工作者可以从以下方式进行探讨:第一,关注当前网民现实、虚拟生活存在的问题,把这些问题进行梳理,将还未纳入教育内容范围同时又具有教育意义的内容增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范畴。引导大学生提高对网络的认识水平,提高其对不良信息的抵抗力和鉴别力,以及盲动的自我克制力,让他们逐步养成审慎判断、守法自律、自我防范、谨慎交友的网络行为方式与行为习惯。第二,根据人们关注的生活热点以及社会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网络思想政治的侧重点。作为高校教师,特别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更应当具备时代的敏锐感,主动适应新形势,主动利用当前网络带来的新机遇,重点关注、积极融入,站在学生的立场,以朋友的身份,加强与青年学生的沟通、交流。 作者:袁希 单位: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网教毕业论文:网络时代道德教育论文 一、社会虚拟化与道德榜样的污名化危机 网络社会的一个典型特征是虚拟化。互联网带来了人类社会信息感知的变化,即社会的虚拟化。网络能够创造出一种虚拟的环境,给人以一种真实的感受和体验,人们在虚拟与真实之间变得摇摆不定。“信息的即时性使虚拟事件本身即成为信息,其背后因素被遮蔽,人们不再被现实所掌控,而是根据虚拟的‘眼见为实’形成认知,并加以判断”。信息的爆炸提高了人类处理信息的难度,使人们对信息的掌控能力弱化,网络信息变得真假难辨。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道德榜样很容易被歪曲。比如雷锋和雷锋精神的污名化。2012年是雷锋牺牲50周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做出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采取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因此全国各地各行业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内容广泛的学雷锋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思想理论界也积极响应,深入解读雷锋精神,有力推动了学雷锋活动的深入开展。然而,网络上同时也出现了不同言论,对雷锋和雷锋精神进行了否定。有的人质疑或否认雷锋其人其事的真实性,质疑:雷锋的照片是不是“摆拍”的?雷锋捡粪难道会论斤称?雷锋捐款从哪来的钱?有人肆意歪曲雷锋精神,还有人认为雷锋所谓的“共产主义的忠诚”,是一种“愚忠”,结论就是认为雷锋精神不值得学习和颂扬。这里面有一些是单纯的事实争论,但也不乏通过解构雷锋来制造议题、将雷锋污名化的倾向。将原本尽人皆知的民族道德榜样的雷锋,解构为虚构出来的假榜样假标杆,这对于青少年儿童的道德认知无疑是一个巨大冲击,对于道德教育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悲剧。 二、网络恶搞与德育经典的侵蚀危机 在今天的网络世界中,恶搞文化正愈演愈烈。所谓“恶搞文化”,又叫“KUSO”文化,非权威说法是由日本的游戏界传入台湾,成为台湾BBS上的一种特殊文化。据考证,KUSO是日本话,做动词用时,是指不够善良的恶搞,即往死里整的意思。“KUSO的早期形式只限于文字,而随着接受它的人日益增多,KUSO之风迅速蔓延开来,比如我们几乎天天都可收到的搞笑短信就是一种恶搞文化的外延派生品”。中国最早的网络恶搞对象是艺术精英们的所谓“大片”,恶搞者不满于这些大片中所蕴涵的“大”:耗资大、演员名气大、场面大、题材大、主题深刻等。于是,胡戈创作了一部网络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其内容重新剪辑了电影《无极》和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法治报道》栏目。对白经过重新改编,只有20分钟长,中间穿插无厘头的对白、滑稽的视频片段和搞笑另类的广告。在网络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下载率甚至远远高于电影《无极》本身。《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一片,在中国的互联网上掀起了恶搞文化的第一个高潮。眼下,网络恶搞文化方兴未艾。从“丹丹体”到“咆哮体”,从芙蓉姐姐到犀利哥、凤姐,通过文字、话语、图像以及视频等方式完成的恶搞文本,借助于新媒介空间得以迅速流行和传播,并且日益普遍化、日常化和大众化,“它们强烈地冲击、颠覆着固有的社会认知、道德意识和文化趣味”。 恶搞文化是一种独特的审美趣味和喜剧精神,它反映了人内心对于游戏精神的追求,对于“好玩”的追求,所以才会出现那么多的恶搞者,恶搞作品才会受到那么多人的追捧。但是,如果过度追求恶搞,则会变得恶搞泛滥。有的恶搞者甚至连国民教育的经典也不放过,中国的四大名著和主旋律影片,诸如《铁道游击队》、《闪闪的红星》,毫无例外地都中了“恶搞”的枪。作为中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富含道德教育意义。它通过一个个人物和故事,向读者们讲述着是非善恶的观念,本身就是一本生动有趣的道德教育教材。然而,《西游记》在网络上已经不止一次地遭到恶搞。一本改编的漫画《西游记》曾经在小学生中流行,内容相当另类:孙悟空穿的“虎皮裙”竟是迷你裙的前身;他偷吃的仙丹变成了壮阳药“伟哥”;玉皇大帝居然是爱使用望远镜的偷窥狂。这个漫画《西游记》完全颠覆了传统,虽然主人公没有变,但剧情和人物完全变了样。这种恶搞完全扭曲了学生对《西游记》的认知,自然也会影响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这已经引起了许多教育界人士的担忧。 三、读图时代与德育介质的文字边缘化危机 在网络时代,“读图”成为流行时尚,这里的图不仅仅是指图片,也包括视频和流媒体,因为视频就是快速播放的图片。现在走在大街上,不论男女老少,手捧一个iPad看视频的人大有人在,我们正在步入一个“读图时代”。读图时代正在悄悄地改变人们的阅读习性,带来的后果之一是重图轻文的阅读取向。有研究者指出,读图时代的读图隐忧是“图像对文字的‘霸权’,因此造成了对文字的挤压”。在读图时代,公众更沉醉于读图带来的快感,却冷落了文字阅读的爱好和乐趣。混入文字著作中的太多插图,将文字原有的叙事格局和逻辑搅乱,将文章的内在脉络打断,将读者的注意力从文字引向图像本身,最终破坏的是读者对文字进行沉思默想的感悟方式。文字阅读是一种“静观”,它允许读者不断地体验作品的形而上意义,允许读者反复停下来沉思,因而读者与对象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阅读的同时就保留了反思的可能性;看图像阅读则不同,观者完全沉浸于图像情境,看流媒体更是容不得片刻停留,它消弭了主体与对象之间的距离,换来的是片刻的、当下的快感,刻不容缓的读图过程拒绝了反思的可能性。有研究者对读图时代深表忧虑,认为读图是对“知”的一个障碍,它使人们丧失了对形而上学的兴趣,丧失了对理性的、对文化艺术以及对文字的兴趣,“它对一切复杂的、需要逻辑思维或形象思维的认知产生本能的排斥”。因此,“逻格斯与‘道’被弃置,附着在认知上的审美被剥离,‘真’与‘美’之间的联系被切断,余下的‘趣’便成为庸俗不堪的感官刺激”。虽然这种说法有些言过其实,但是中国的汉字与汉字文化,的确讲究文以载道,讲究文与道的融通。然而,文之不存,道将焉附?反观道德教育,翻开现在的小学思想品德教材,大量的图片充斥其中,占据了本就有限的大部分篇幅;德育课堂上,许多教师为了讲授的方便,也把大量的图片和视频嵌入自己的教学课件中;网络德育的网站,为了吸引青少年的注意力,当然更是大量使用色彩绚丽的图片和生动有趣的多媒体。可以说,在网络时代,道德教育也面临着一种文学式的介质危机,即图像战胜了文字,成为其主导性的阅读介质。 四、总结 当前,我国正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并将其提高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的高度,要将其贯穿于国民教育的全过程。网络德育在培育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上自然大有可为,然则必须正视并面对网络时代道德教育所面临的表征危机。通过全面呈现信息,告诉网民一个全面、真实的有血有肉有感情的榜样人物,使道德榜样的污名化自然消除;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禁绝网络恶搞对道德教育经典的侵蚀;通过探索双向甚至多向互动性强的德育途径,诸如德育聊天室、网络咨询室、德育BBS、德育QQ群等,鼓励青少年更多地使用文字与人交流,鼓励相互之间进行道德论辩,而不是把他们单向地抛入到图像的洪流。 作者:齐立旺 单位: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 网教毕业论文:研究生网络道德教育论文 一、网络道德的概念及研究生网络道德行为现状分析 (一)注重保护个人隐私,网络安全意识较强。调查发现,仅有15.03%的研究生愿意与他人共享信息,自我保护意识较强,希望能够通过网络最大化地获取有用的信息内容,但同时不愿意个人的身份隐私被暴露,也不愿与他人共享自己已有的网络资源。 (二)具有较强的辨别是非的能力,对网络信息的复杂性有很清醒的认识,对反动、淫秽信息有较强的辨识能力和抵御能力,遇到不法信息时不会主动进行散布、传播,但也不会主动举报。据调查,仅有32.33%的研究生表示会主动举报网络不良信息。 (三)对网络道德的相关法规政策内容了解得不够,引用网络资料文献时标注不够规范。尽管当前研究生能够自觉地抵御网络中的不良信息,但对网络法规的相关细节了解仍然不够,在遇到实际问题时难免会做出错误的判断。另外,在进行网络文献查阅时,很多人缺乏自律性,16.84%的研究生表示有过将间接参考文献改为直接参考文献的行为,没有严格遵守引用标准,养成正确的标注习惯。 二、研究生网络道德教育对策探讨 (一)开设研究生网络道德教育相关课程 既然研究生的生活、学习已离不开网络,我们就必须顺应信息时代的要求,不能采用粗暴、强制的手段来压制、反对。应当为研究生开设相关的网络道德教育课,要让学生了解网络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世界,要懂得保护他人权益,尊重知识产权,在共享信息资料的同时,杜绝学术抄袭、剽窃行为,自觉摒弃网络上的不良信息,不主动传播反动、淫秽图片等等。这些内容都可以通过研究生网络道德教育课程进行传授,并且90%以上的被调查对象表示有必要开设并且愿意选修网络道德教育的相关课程。因此,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条件为学生开设网络法规政策、伦理道德等方面的相关课程,提高学生的网络规范意识。 (二)从技术源头抓起,推动技术创新 网络道德教育的有效开展离不开网络技术的支持,网络技术滞后势必影响网络道德的实效性。面对良莠不齐的网络信息,仅靠人自身的道德修养去约束是远远不够的,一定的技术约束也是帮助道德完善的必要手段,任何主权国家都应该有义务和能力对外来信息进行审查与控制。我们要从源头抓起,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来开发防火墙软件和网络监控程序,对丰富的网络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过滤、甄选,防止反动、消极等不良信息的传播、蔓延,净化网络环境。同时,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创建多媒体教学平台,提升网站内容的丰富性和优质性,增强教育方式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彻底改变教育模式传统、教育方法陈旧、网站内容泛化、网络功能单一等状况。各高校及相关单位“堵”与“疏”双管齐下,加大网络技术创新和研发的力度,定能为网络道德教育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 当前,研究生群体对现有的思想政治教育手段、内容和方法都有了更高的要求,如何丰富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感染力是摆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应努力将传统德育与网络德育结合起来,将课堂说教与具体服务结合起来,针对研究生年龄大,自主性强,知识水平高等实际特点,采用微博、微信、网络图片、电子邮件、在线答疑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在加强针对性的基础上,努力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确保研究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实际效果。 (四)加强网络德育专业队伍的建设 研究生网络道德教育工作者是研究生网络道德教育的实施者,在当前的大背景下,各高校要尽快打造出一支知识结构合理、网络技术过硬、政治素质高的网络德育专业队伍。首先,作为一名合格的研究生网络德育工作者,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水平和素养,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做到有的放矢,有针对性、有感染力、有影响力地开展工作,增强网络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其次,网络德育工作者还应具有较高的网络技术水平和多媒体应用水平,这样有利于在工作中创新网络平台,优化网络服务质量,及时发现网络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改进。另外,高校的网络德育工作者还应当熟悉网络语言,这样在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时可以迅速减少距离感、增加亲和力,第一时间掌握学生的心理动向,使网络德育工作的开展更加细致深入。 (五)制度建设是关键 科学、健全的制度体系是高校网络德育有序开展的有力保障。当前,网络环境复杂多变,研究生网络道德自律性差,网络管理制度仍不够完善。高校德育工作者应做到“两手抓”,“一手抓深入细致的德育工作,一手抓严格有效的制度规范,两者的契合是实现研究生健康成长目标的关键所在”。各高校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德育相关各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订出符合研究生实际需要及符合网络环境的工作管理制度,以确保网络德育真正有章可循、落到实处。 作者:贾玥 张林芝 张万敏 单位:沈阳药科大学 网教毕业论文:高校网络教学特征及师德构建策略 本文作者:赵玉言 单位:青岛科技大学自动化与电子工程学院 网络时代高校教育教学呈现出的新特点 一支粉笔、一块黑板写春秋,一本教案、三尺讲台显身手。这是传统教学方式的典型写照。这种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方式,虽然有利于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有利于教师对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和控制,但却忽略了学生的主动性、参与性、创造性及其教学的互动性,且教育内容单调,教学手段单一,教学质量不稳定,甚至由于教学条件的限制,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单一的教学方式也是当时最基本的教学方式。而在网络时代,这种传统的教学方式不再是高校教学的唯一方式,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许多新的现代教学方式的广泛应用,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远程教育等多样性教学方式在现代高校教育教学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教学方式一改过去那种单一性和呆板性,而呈现出明显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传统的教学方式,基本上是一种“传递—接受”的教学模式。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和学生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教师掌控着教育教学的话语权,学生被当作灌输的对象,片面接受教师的教育,被动消化和理解教师的教学内容,学生和教师很少或者根本互动不起来。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根本改变了教师掌控教育教学资源的状况,网络所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不仅使学生和教师能够平等地共享,而且无论是在数量方面还是质量方面,很大程度上都能和教师的讲授相媲美,甚至超越课堂面对面方式的讲授内容。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在一定程度上不再是教育教学资源的垄断者,在教育教学知识的传授上,师生之间表现出越来越强的平等性。同时,网络时代背景下的教学模式也使得学生能更好地通过网络技术去获取相关学科知识和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不仅改变了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讲授模式,也大大增强了学生质疑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因而在现代教学中日益增强了师生的平等性和互动性。 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受地理隔阻、语言障碍和科技手段落后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文化发展,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独立性和封闭性的特点。而网络的发展,从根本上打破了文化教育的国度障碍、地域限制、时空隔阻和校域界限。BBS和博客等网络技术,为教师和学生自由发表言论、阐述不同的学术见解、表达内心的不同想法等,都提供了一个宽阔的平台,并使得平时很难出现的匿名言论也找到了生存的空间。网络的这种开放性,使言论开放和自由争论等形式逐步成为师生利益表达的常态和推动学术前进的强劲动力。网络技术的发展,虽然给人类社会和高校教育教学的发展带来了巨大进步,但互联网并不是人人道德高尚的“理想国”,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常常使部分参与者以不道德的手段损害网民利益,如一些暴力、色情、欺诈、恶搞等网络内容,严重影响着高校教育教学的健康发展。特别是网络信息的世界化,更增加了高校教育教学的风险性。据统计,到2010年底,全球网民数量已达20.8亿,如果再加上52.8亿手机用户,几乎整个世界都已联网。[2]而目前在国际互联网上,英语信息则占全部流量信息的95%。鉴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进入互联网就进入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文化的万花筒。正如法国前总统希拉克所说,“当今世界正面临着第一文化的威胁”,这是一种“新形式的殖民主义”。对此,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说:“世界已越来越远离依靠暴力和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的人手中,他们使用手中控制的网络控制权、信息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优势,达到控制和征服世界的目的。”由此可见,在网络时代高校教育教学也面临着不可轻视的风险性。在这种情况下,加强高校师德建设显得格外迫切和意义重大。 网络视域下高校师德层面上出现的新问题 师德在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内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在当今网络日益发达和网络技术普遍应用的情况下,高校师德的内涵也应有相应的丰富和发展,呈现出与传统师德迥异的特点。与此同时,伴随着高校教育教学在网络视域下呈现出的新特点、新情况,高校师德层面上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随着社会上腐败问题的蔓延,在高校这块净土上也滋长了腐败的土壤,出现了许多腐败问题。其中,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学术腐败现象,已成为限制高校自身发展、制约高校师德建设和影响学科水平提高的一大毒瘤。客观地说,学术腐败问题早已有之,并不是网络催生的,但却在网络的推动下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期刊、报纸乃至硕士和博士论文,都融入了网络世界,登上网络平台。由于网络资源的共享性,浏览者在学术期刊网上随便输入一个关键词,便可搜出一系列相关的学术论文。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学术态度浮躁、学术能力有限、学术行为不端的教师,面对科研的压力,秉承“天下文章一大抄”的观点,利用网络提供的便利条件,很方便地就能搜索到自己研究课题所需要的学术界现有的系统研究成果,然后简单拼凑出自己的论文。有些教师则热衷于名利,为了晋升职称、提升级别、提高职位、获得荣誉等,而不惜下载拼凑科研成果,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者利用手中拥有的钱和权换取金光灿烂的学术光环;或者出卖自己辛苦奋斗的学术成果,以获得满足自己野心膨胀的利益需要。更有甚者,直接通过网络寻找“”,或者通过网络端口买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成果来充数。可见,在愈演愈烈的学术腐败中,网络似乎成了催化剂,使得学术腐败更加便利,更加隐蔽,更容易逃脱监管,成为人们不得不认真审视高校教师在职业道德遵守和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个新的突出问题。 正如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两面性一样,网络也不例外。网络是一个开放的大平台,无论教师还是学生都可以自由地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言论。教师和学生的网络言论,既有善意的建议和争鸣等,但也有恶意的诽谤、攻击、丑化和别有用心等。而对于教师这一群体而言,其为人师表的性质决定了他在行使这种网络自由时,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予以更加冷静的思考,赋予更加理智的行为。实际上,在网络技术发展的背景下,大多数教师能够科学地应对网络言论自由发表和传播的新情况,并能够因势利导、科学利用这一网络特点,充分调动学生的言论积极性。但是,仍有部分教师由于教育理念落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抓住负面的东西不放,视网络如猛虎,极力压制学生在网络上自由发表言论等,这或许是目前师生关系紧张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另外,由于部分教师安于现状,习惯了过去的教育教学方式,对新的网络教育不大适应,又疏于甚至不愿意再去学习,结果使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与网络科技的发展相去甚远,其教育教学水平的落差越来越大。更有甚者,少数教师则把自己平时的一些不满意情绪和不顺心的心情,利用网络发泄出来,在网络上发表了一些不当言论,造成了很坏的影响。#p#分页标题#e# 当今网络年代,网络已成为一个最大的调换平台,对人们的生活和整个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重要。近年来,网络广告铺天盖地,令人眼花缭乱,各种类型的名人代言互联网渐成火爆之势,网络营销硝烟四起、大显身手。特别是博客问世以来,更带动起一波又一波网络媒体热点事件。各行各业的风流人物把此当成了逐鹿的原野、温暖的小屋、互动的平台、表态的话筒和心灵的记录等,从而演绎出一个个网络神话和网络故事。这种问题集中体现在个别所谓的“明星学者”身上,这种人利用自身的教授、博导等学术光环以及其他一系列头衔而带来的在所处领域的强势地位和影响力,做客网络聊天室、出席各类名目的会议等,无原则地为强势集团代言,为某些利益集团公关,并谋取私人利益。而且这种人在学术研究方面处心积虑组织圈子,形成某个领域的垄断地位,并积极维护这种垄断地位,压制甚至边缘化持不同学术观点的学者,压制圈子外的学者的声音等,这些也极大地抑制了学术上的百家争鸣,延缓了学术前进的步伐。 网络视域下高校师德建设的着力点 长期以来,在高校师德建设问题上,存在着一种理想化、片面化和绝对化的倾向。或者认为,只要跻身教师行列、从事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就会自然而然地变得高尚起来,变得自律起来;或者想当然地认为,只要是教师就会自觉自愿地接受师德规范的约束。其实不然,教师也是普通人,教师的师德也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后天形成的,他们的品性也是需要教育、养成和约束的。因此,要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必须强化师德教育,全面落实师德规范要求。2005年1月13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对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意见。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高校师德水平,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以下简称《规范》),这对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师德建设,全面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加强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实际上,《规范》是推动高校师德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要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必须把学习贯彻《规范》作为加强高校师德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抓好《规范》的学习宣传。要将学习师德规范纳入教师培训计划,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师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并根据《规范》要求制订或修订本校师德规范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校外兼职兼薪规范等配套政策措施,将师德规范要求落实到教师日常管理之中。同时,要积极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规范》的基本内容,准确把握《规范》的倡导性要求和禁行性规定,要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环境,激励广大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树立高校教师良好职业形象,将教师权益保障与责任义务要求相结合,科学引导和规范教师言行,使师德规范成为广大教师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引导广大教师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这就要求教师对本职工作,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有一种强烈的使命感。中华民族历来有“敬业乐业”、“忠于职守”的传统。在当今网络视域的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应该结合实际要求,发扬中华民族敬业的优良传统,大力提倡爱岗敬业、公而忘私、无私奉献、教书育人的职业精神。俗话说:“学无止境”,教师的任务是“传道、授业、解惑”,其责任极其重大。教育者必须先受教育。教师要把“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做好,不仅要有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而且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要想给学生一杯水,老师要有一桶水”,形象地反映了人们对教师知识存量的期望,也体现了传统教育的教师知识观。然而,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发展,近年来人类知识系统发生了重要变化,知识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数量越来越多,知识传播的途径越来越多,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再也不能从量上满足于“一桶水”的现状,而应该从质上不断更新“一桶水”,使其永远保持优质的“纯净水”状态。这就需要教师牢固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的确,在网络视域的新形势下,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学习化社会已成为新的教育理念。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的师德建设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是不是一个学习型教师和能否做到为人师表。这就要求教师在两方面下功夫:一是牢固树立终身学习观念。目前,世界在变化,形势在发展,高等教育实践在深入,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新思想、新知识,是高校教师能否提高师德水平和完成教书育人任务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我们必须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把建设学习型高校教师队伍作为师德建设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切实做到为人师表。常言道:“教师无小节,处处是楷模”。学校是学生的栖身与学习之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身作则是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也是力量之所在。教师工作是直接教育人的特殊职业,不仅向学生传授文化知识,而且要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塑造年青一代美好的心灵。教师的思想品德和世界观通过具体的教学教育工作影响学生,从而造就出掌握一定文化、具备一定道德品质和精神面貌的社会成员,其一言一行对学生的成长影响极大。因此,教师必须为人师表,必须把言教与身教结合起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引领社会风尚。教师务必时时处处用高尚的师德标准和要求对照自己、检点自己、修正自己、提高自己,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事,教师必须首先带头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做的事,教师必须带头不做,以自己率先垂范的实际行动做到为人师表,才能教书育人,才能使教师的言教发挥更大的作用,才能使学生从教师的形象中感受到所学的可信,才能促成学生的言行统一。#p#分页标题#e# 加强师德建设,高校教师不仅要树立终身学习观念,还应该善于学习,端正教风,严谨治学,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教风是教师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修养、知识水平、文化水准、精神面貌等的综合表现,是教师德与才的统一。教风是教师队伍素质的优秀,是学校品牌和校风的象征。教师的教风不仅表现在课堂教学及各项教学活动中,表现在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等方面,还表现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目前,在网络视域的新形势下,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抵制学术腐败则是教师教风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近年来,在市场经济和开放的条件下,有的教师学风浮躁,治学不够严谨,急功近利,个别教师甚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的职业声誉。这是高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教师的学术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是教师职业的支撑点,对于教师从教至关重要。师德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之一就是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科学研究能力和其他教育水平,提高教师在其所处领域的专业素质,使之能够适应“传道、授业、解惑”的需要,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在网络视域的新形势下,一系列学术腐败事件的曝光,使神圣的学术境地蒙上一层黑色的浓雾。面对规则严重缺失的现状,学术界呼唤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的声音越来越高。目前来看,通过师德建设的开展,来促进教师遵守学术道德,并以此为契机,带动相关规则的制定和道德的强化,弥补学术道德层面上的缺陷和不足,重拾学术诚信,是最现实的途径之一。而学术道德的规范和学术诚信的重构又必将对诚信校园的建设起到巨大的示范和促进作用。因此,加强师德建设,抵制学术腐败,教师必须严守职业道德规范,端正学风,端正治学精神、治学态度、治学原则,从严执教,严谨治学;必须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修正错误,精益求精;必须诚实守信,力戒浮躁,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切实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必须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必须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清廉从教,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师德是衡量一个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当前,我国高校尚无健全、统一的师德建设评价体系,存在着许多不规范性,以致在师德考核、教学评估、优秀教学成果评比、学术带头人的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的资格晋升等诸多方面,缺乏统一的考核办法,造成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学业务工作不相往来的现象,使得教师道德修养方面的要求不能很好地渗透到教书育人的实际工作中去。加之,实际考核过程中又缺乏细化的考核指标,致使人们往往把考核视作例行公事,甚至形成“轮流坐庄”的评优局面。由于考核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现象,因此考核的导向作用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有时还产生负面效应。[3]特别是对网络技术中出现的师德新问题,缺乏充分的了解,并在认识上存在着很多误区,还没有上升到师德的高度予以足够的认识和重视。因此,加强师德建设,必须严格考核管理,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评价、年度考核、聘任(聘用)、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和首要标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同时,注意改进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将《规范》作为师德考核的基本要求,结合教学科研日常管理和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全面评价师德表现。另外,在网络视域下,应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资源,建立健全教师师德考核的电子档案,畅通意见反映和处理机制。实际上,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性质,既决定了师德在其职业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也决定了教师在师德的遵循情况和层次上的非隐私性,教师的师德应该置于公众的视野之内。为此,在网络技术语境下,建立健全教师师德电子档案,公开教师师德状况,这在法理上是不存在障碍的,在技术上是比较便利的,在使用上也是有利于对师德状况进行监督的。而网络资源的大容量性和低成本性,也可以使无纸化的电子档案详细地记录教师从教开始到退休整个执业过程中师德的遵循情况。网络技术的开放性也可以使用户在许可的权限范围内,方便地查询到想要了解的教师的师德状况,并对教师的师德状况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等。另外,目前高校BBS的火爆和电子邮件的广泛应用,既颠覆了人们传统的面对面的意见反映机制,也为在网络技术背景下拓宽言论渠道、建立新的网络沟通途径、健全意见反映和处理机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手段。所以,在网络视域的新形势下,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建立新的对话机制是必然的趋势和选择。通过建立BBS等网络交流平台及其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机制,使学生在对师德的评价、监督以及校园建设的其他事务上有一定的发言权,并及时地处理和反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等情况,更好地完善学生管理工作。同时,这对于教育理念相对落后,尤其是抱残守缺、限制网络言论自由、谈网色变的老师来说,通过开放和宽容的心态平等地和学生交流来完善自己的职业行为,也是网络技术背景下师德建设的必要环节。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和约束,是必须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世上再好的东西,如果没有规范和约束,都只不过是一纸空文。所以,在师德建设问题上,我们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将一些“软性”要求变为“刚性”约束,这是高校师德建设的必由之路。但是,从对传统师德的运行与监管上来看,虽然多数高校成立了师德建设的领导组织,明确了师德建设的内容,但缺乏细化的师德行为规范,并且多数还仅仅停留在书面和文字上,很少落实,还没有形成很好的监督管理机制,特别是对于网络技术背景下师德建设的新问题、新困境更鲜有规范进行界定和规制,致使高校师德建设只讲教育引导,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教育与监督管理脱节。因此,在网络视域的新形势下,师德制度建设的着力点应集中于两点:一是要加强师德行为规范方面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而具体的师德规范要求,明确告知教师应该怎么做,做什么;二是要加强师德约束规则方面的建设,提出显明而严格的师德约束条文,明确告诫教师不应该做什么,做了怎么办。 近年来,随着《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印发,关于高校师德行为规范方面的制度建设正在逐步完善之中,目前的着重点是要加强师德行为规范方面的制度建设。各校都应该紧密结合本校实际,制订贯彻实施《规范》的工作方案,提出落实的具体措施,精心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在当今网络视域的新形势下,尤其应致力构建一个科学有效的师德建设工作监督评估体系,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对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要予以重点培养、表彰奖励;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督促整改,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师德表现失范的教师,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将师德教师放在“阳光”照射的范围之内,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利用开放的平台进行广泛监督和及时反馈,自觉接受组织、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群众的监督,以确保师德建设的成效。#p#分页标题#e# 网教毕业论文:网络化电化教学活动思路 本文作者:王铁兵 目前,全区职工学技术热潮已如星火燎原,点燃全区各个企业。使各企业在转机制、抓管理、促营销等方面有了新的经验,创造出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产品附加值高的群众性经济技术成果,全区实现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200多项,创经济效益2000万元,为属地企业培育出一批技术拔尖人才,为突破限制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探索出一条可行之路。 对这些“创争”活动,长春市总工会以职工电化教育方式,及时跟踪,深入报导,总结经验,积累了大量的鲜活事例,表现了一个时代的风采。然而,“创争”活动中的“电化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第一,资源分散。在全国范围内,还需要整合资源,使省市地工会散在的、静态的电化教育事例,成为全国共享的、可资比较、借鉴的鲜活素材,为全国职工学习成才构筑更宽广、更立体的平台。 第二,仍停留于传统的思维教育模式。说到底这还是在因袭传统媒体的平面语汇,只是用“电”媒介替换了“纸”媒介,把现代视觉化、动态化的电化语汇退化为传统的平面化。比如:开辟专栏、刊登笔记、评比考核、报道座谈、表彰奖励等传统思维和表现技法。这种时代与意识的错位,是因为尽管我们的电化教育技术是现代动态的,但使用者却仍然滞留于传统的平面思维。 为深入开展“创争”活动,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各级工会的电化教育必须与现代科技带来的现代意识同步,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远程教育网络,必须通过整合、提升、挖潜,发挥其最大效能,以期形成广大职工的终身教育平台。 因此,各级工会的电化教育者首先应该明确:“创争”活动是新世纪全面提升、构建人的素质的历史性契机。其次,“电化”不是将传统的文字平面表述,简单地转化为电和影的平面表述。而必需确立非线性的、现代动态的、高度视觉化的思维和表现方式,即由静态的平面表述到动态的视觉化表述。 构建网络时代电化教育信息平台新时期电化教育的视觉化、现代动态化,集中体现在职工远程教育网络信息平台的建立。企业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更喜欢,并擅长利用远程教育网络信息平台获得更多更丰富的教育资源为己所用,提高自己的技能,从而达到与青年人在现代、动态、视觉化的电教平台进行形象化的互动对话目的。毋庸质疑,网络是现代社会高速、高效的信息传播工具,只有充分发挥其优势和效能,才能最快、最充分地占有信息,运用信息,才能通过互动,实现人与人之间的高效沟通,这样的交流、对话才是平等的、立体的、开放的、富于生气的,才会赢得青年,赢得当下与未来。 据了解:目前在全国城市工会中,利用网络开展大规模的远程电化教育活动不多。即便部分地区开展了这样的活动,也由于单打一,无法形成话语的权威。就职工电化教育的整体而言,职工远程教育网络信息平台不应该是一时一事,彼此隔绝的独立体,它本身就应该是一个系统,是一个上下贯通、横向衔接,不断完善的大“网络”。这就要求各级工会电教系统必须有大局观,资源共享,而不是让鲜活的资源自生自灭。从而形成从全总到省、市地方工会、基层工会全面链接的职工远程电化教育“大网络”。 简言之,只有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科学的方法,建立全国的,具有现代动态视觉化思维的职工远程电化教育“大网络”,各级工会的服务才能产生“超加和性”,才能拥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效益最大化,才能掌握话语主动权,真正拥有权威性,才能不断开创“创争”活动的新局面。 网教毕业论文:大学生互联网安全教学分析 本文作者:杨建强 李学锋 单位:襄樊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于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目前国内各大高校普遍存在如下问题[2]:对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认识滞后.21世纪是信息的时代,为了适应社会需求,各个高校纷纷开设计算机基础课程及信息系统应用相关课程,但各高校对目前的信息安全威胁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认识严重不足,部分高校认为信息安全教育可有可无,他们未能深刻理解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与高素质人才培养的关系,对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认识严重滞后.缺乏对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重视.很少有高校将大学生的信息安全教育纳入到大学生的培养体系和教学日程之中.尽管目前各高校普遍开设了计算机基础课程,该课程中或多或少有一些信息安全的内容,但其多半强调信息安全理论而缺少实用安全技能的介绍,因此对培养大学生信息安全意识及安全操作技能作用有限.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方法不得当.首先,高校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其次,信息安全教育措施及方法不得当,教学内容跟不上信息发展速度,引导性和实用性不强.最后,信息安全教育不够系统和规范,在法律规范、道德伦理、技术保障、安全意识培养方面存在不足之处,没有形成完整体系. 加强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一些思考 针对上述问题,国内一些学者纷纷提出自己的看法,给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比如通过“六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计划、统一内容、统一时间、统一教师、统一考评,把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使其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利用多种教育形式开展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信息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应包括法律规范、伦理道德和防范技术等三个方面[2];建立健全高校信息安全教育的运行机制,开设专门的信息安全教育课程[3];把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纳入到大学生素质教育培养体系中,把信息安全教育作为每个大学生的必修课程等等[1].这些观点或建议都很有道理,具有启发性,不过其中许多观点并不现实,比如开设专门的信息安全教育必修课程.当前国内各高校大学生要学习的课程已经很多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已经很重了,如果专门针对信息安全教育单独开设新的必修课程,显然很难实现.另外,虽然许多学者都提到了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但国内还没有哪个学者给出较合理的、具体的内容,尤其是信息安全技术方面的内容.总之,目前我国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还处于探索阶段.下面我们从教育内容、教育途径等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大学信息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就教学内容而言,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大致可分为信息安全基本知识及实用安全技术、法律规范和伦理道德三个部分[3].信息安全基本知识、实用安全技术教育. 信息安全基本知识包括密码技术、数字签名、身份验证、访问控制、防火墙、入侵检测、灾难恢复、恶意软件、网络入侵等.实用安全技术包括上述理论知识的实际应用,比如Windows系统中的加密文件系统EFS、NTFS权限设置、常用的安全策略设置、账户安全、系统还原/备份、安全中心,以及PGP加密、典型恶意软件的防范技术、常见的网络中的欺骗及防范措施等.对于基本知识部分只需讲清楚基本概念及工作原理即可,不要涉及太深入的专业知识.这一部分是信息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它主要培养学生识别信息安全威胁、规避信息安全风险的能力,以及提高学生基本的信息安全防护能力.计算机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教育.如同现实世界里一样,在互联网络中也需要遵守法律法规.我国的法律及有关互联网的规定、条例为维护网络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如《国家安全法》、《宪法》等法律对公民在有关信息活动中涉及国家安全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直接约束计算机安全和互联网安全的行为;其他如《电子出版物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对信息内容、信息安全技术及信息安全产品的授权审批作了相关规定;刑法修订案补充了有关计算机犯罪的相关条款[4].教学中可以以这些法律、法规、条例为主要内容对大学生进行教育,增强其法律意识,使大学生明确计算机犯罪所要承担的责任,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从而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矫正网上行为,同时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网络伦理道德教育.法律的强制和技术的屏障对于威胁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总是有一定的局限性、滞后性,因此网络伦理道德教育也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为信息安全构筑一道道德屏障.一些西方国家的高等学校已将“网络道德教育”纳入教育课程,如美国杜克大学就为学生开设了“伦理学和国际互联网络”的课程. 我国在这方面也已经作了有益的尝试,比如2001年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等联合了《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它标志着我国青少年有了较为完备的网络行为道德规范.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途径在计算机基础课程中把信息安全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并注重信息安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知识的介绍.如前所述,单独开设新的信息安全必修课程并不现实.不过,目前各个高校都开设了计算机基础课程,该课程目前普遍增加了对信息安全知识的介绍.因此,借助计算机基础教育来加强的信息安全教育就成了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重要途径.在目前许多高校的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中,信息安全并不是重点内容.要加强大学生的信息安全教育,就必须使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中的信息安全部分成为课程的重点.其具体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即信息安全基本知识教育,计算机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对于信息安全基本知识部分,要注重信息安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知识的介绍,包括密码技术、数字签名、身份验证、访问控制、防火墙、入侵检测、灾难恢复、恶意软件等.而对于计算机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网络伦理道德教育,重点要让学生明白在网络上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以及计算机犯罪的后果.这两部分的内容相对要少一些.开设全校性的信息安全选修课程,课程以实用安全技术为主,同时加强信息安全道德伦理和法律法规教育.大学生在计算机基础课程中初步了解了信息安全基本知识之后,必需依靠实用的安全技术、具体的安全事例来加强对基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事实上,也只有这样信息安全选修课程才会受到大学生们的欢迎,从而提高大学生的信息安全意识,实现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的目的.信息安全选修课的内容要侧重于实用的安全技术,尤其当前流行的技术.比如Windows系统中账户安全、NTFS权限设置、EFS和磁盘加密、系统还原和备份、常用的安全策略设置、Internet内容分级设置及安全级别设置,以及PGP加密软件的使用、典型恶意软件的防范技术、U盘病毒的手工清除、典型的网络入侵技术、常见的网络中的欺骗及防范措施等.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向学生分析和演示各类近期发生的信息安全威胁,讲解和分析目前信息系统主要应用领域面临的各类信息安全陷阱以及各类典型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计算机犯罪行为,促使他们吸取各类信息安全教训,使他们养成良好信息安全思维方式和日常操作习惯.#p#分页标题#e# 在目前的思想政治课程中融入计算机法律法规、伦理道德的教学内容.比如在《法律基础》课程中增加相关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章节,在《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中融入信息安全道德修养的教学内容[5].与信息安全选修课相比,这里可能比较缺少具体实例的演示.充分运用高校其他教育资源,积极开展信息安全意识教育.通过开展信息安全学术研讨会、信息安全知识竞赛、信息安全知识讲座等多样化的教育形式,促使大学生主动学习信息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信息安全意识.通过校报、校园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全方位的进行信息安全知识、计算机法律法规及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在信息安全选修课中采用无教材的教学模式如果信息安全选修课以实用安全技术为主要教学内容,那么,采用无教材的教学模式更加符合计算机安全技术快速发展的特点.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与之相应的信息安全技术也是如此.比如,随着操作系统体系结构的变化,传统的计算机病毒现在几乎消失了,而蠕虫、木马成了目前危害计算机安全的主角.现在人们经常谈到的病毒实际上是蠕虫、木马或者流氓软件,它们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病毒,工作原理已有很大的不同.另外,新的危害网络安全的技术也出现了,比如网页钓鱼、跨站脚本攻击技术以及专门针对智能手机等移动设备的恶意软件和入侵技术.除了入侵方式和恶意软件在发生变化,防范网络入侵和恶意软件的安全技术也在不断更新.比如微软从Windows2000开始增加了EFS,以方便用户加密文件,保护个人隐私;从WindowsXP开始内置防火墙,以防范来自网络的入侵;从WindowsVista开始增加了用户账户控制UAC和BitLocker,前者用以防止恶意软件和间谍软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对计算机进行更改,后者用于对整个驱动器加密(此项功能在最新的Windows7中又有新的改进).所以,在信息安全选修课中采用无教材的教学模式是恰当的. 当然,这里的“无教材教学”,并非真正不要教材,而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遵循学科的原理,抓住课程的重点和难点,根据课程内容的难易程度和相关性,打破已有教材或讲义的原有次序,去掉陈旧的知识,增加最新的技术,突出知识的系统性、先进性和实用性[6].在教学中弱化传统教学手段,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图书馆引导学生自己获取知识.对于信息安全选修课来说,系统性要求任课教师对信息安全的基本原理和安全机制非常熟悉,对课程内容了如指掌,在撇开教材的情况下,引导学生通过网络查找相关资料,促使他们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独立的思考和钻研,对重要的实践内容进行尝试和实验.先进性要求任课教师不断关注计算机及信息安全的前沿知识和最新发展动向,引导学生从网络资源中学习,不断吐故纳新.实用性,就是要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在信息安全选修课中实施无教材教学的教学模式,应该把网络教学作为重要的教学手段,把网络教学和传统教学等同看待,有时甚至比传统教学更重要.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吸取最新信息安全技术成果,充实教学内容.要有针对性地给出一些目前正在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引导学生去探知真相,搞清楚事件中涉及的工作原理和机制,明确哪些行为触犯了法律,哪些行为不符合道德规范.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学生交流学习成果,把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归纳,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引导学生自己解决.课程考核的时候,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不定考试范围,不考死记硬背的题目.在信息安全选修课中注重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信息安全教育绝不能仅仅局限于理论知识的传授,必须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给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使他们掌握实际动手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信息安全选修课中有一些实践内容可以在学生个人机或计算机基础实验室里进行,但有些实践内容需要特定的软件或硬件配置,比如跨站脚本攻击和DDos网络入侵攻击,这是普通个人计算机和计算机基础实验室所不具备的.这部分实践内容需要专门的实验室,可以在计算机基础或计算机专业实验室的基础上,建立信息安全实验室.信息安全实验室应以网络环境为基础,对外连接因特网,内部设置几个相对独立的网络群,安装一些常见的信息安全系统和设备,根据普遍存在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现象,组成模拟信息安全实验环境. 结语 互联网络正在改变着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维模式,影响着他们的世界观.加强信息安全教育,能够保证高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免受网上不良信息的侵害,避免学生本身违法犯罪的发生,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保障.目前国内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还处于探索阶段,文章探讨了信息安全教育的内容、教育的途径以及教学模式等,为国内大学生信息安全教育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 网教毕业论文:物联网时代下中职计算机教学论文 引言 在物联网时代即将到来的今天,信息技术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之中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且在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专业的教学中,教学也越加的趋于实践化、信息化及网络化,在人才需求不断提高的同时,教学资源及师资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提高。在这种物联网的大背景之下,中等职业学习计算机专业必将迎来巨大的发展前景,但就目前来说,中等职业学校的计算机教学状况还并不能够满足社会对计算机类人才的需求,所以说,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专业的改善与发展已经迫在眉睫。 一、物联网的定义及其特点 物联网就是指通过各种信息传感设备,实时的去采集任何需要互动、监控以及连接的物体或过程等一些人们所能够利用的信息,并且其能够去与互联网进行结合,形成一个即时便捷的信息传递渠道。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够去形成一个人与物体或物体与物体的信息交流渠道,使得人们能够更好地去对物体进行控制及管理。物联网本身就能够通过识别技术、智能感知与普适计算等通信感知技术,去广泛的应用于互联网的应用之中,所以说物联网也被誉为信息产业中继计算机与互联网之后的第三次发展浪潮。物联网相对于互联网来说,物联网具有着相当鲜明的特点。首先来说,物联网就是各类感知及宿舍实际运用。在互联网上,诸多的感知器都会与网络链接,这样一来传感器就能够作为信息源去收集网络或传感器存在之地的各种信息,使主机能够实时的去获得各种各样的所需信息,并且信息还能够随着时间同步的去使信息得到更新。其次来说,物联网还能够算做是一个互联网之上的网络。其所运用的技术以及其优秀所在都能够算作是互联网的一部分,并且物联网物体与人或物体的信息传递都是通过互联网的网络来得以实现的。在物联网之中,物联网的信息传递都是需要网络来完成的,然而由于信息量的庞大,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安全性与准确性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所以物联网也必须要去适应各种的网络协议及异构网络。在最后,物联网其实就是一个能够去提供不被任何场景所限制的,能够在随意的时间内提供与人们进行自由地互动与交流,物联网通过与互联网的融合,将信息的传递变得更加的快速,将对物体的管理变得更加的便捷,这样一来,人们将会最为直接的去感受到物联网所带来的更加便捷的工作与生活,为人们开辟了一条通往智能生活的必由之路。 二、物联网在计算机发展中的意义 随着物联网的不断发展,物联网的应用将会遍布人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如工业生产的安全、公共场所的治安、环境的监控、智能家居以及信息化交通等诸多领域,涉及了生活的各方各面。比如以GPS车载位置传感装置为基础的城市智能化交通系统,是有利于统一化调配的安全平台,为用户在导航、避免交通阻塞以及安全出行等方面提供了切实的便利,完成了对远距离资源的高效率的及时指挥、管理。新一代的物联网技术还将会运用到各个行业中,就例如去将传感器安装到如:大桥、水坝、楼房、铁路、道路、供水、供电、及供气系统中,将传感器所获取的信息通过物联网与互联网的整合去传递到整个网络之中,去对所获取到的信息进行整理及运用,并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及研究,从而更好的去对所检测的设备及设施进行管理及控制,使得人们更好的去达到精密及动态的管理中的生产及生活,使人们的生活更加的安全便捷,并且能够更好的去改善人与自然间的关系,然而想要达到这种高度,就必须要拥有一个功能相当强大的中心计算机,使得计算机能够去对物联网的信息进行收集、整合、分析、研究、控制及管理,进而这种假设就能够得以实现。就目前来说,在我国网络已经得到了大面积的覆盖,无线网络更是无所不在,网络是物联网所形成的必不可少的一个条件,一些安装在各种物体上的传感器都需要通过网络来使得信息向外传递出去,一些情况下信息只能够去通过无线网络去进行传递。随着时代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对于物联网中亿万物品所产生的信息能够去得到更好的分析及管理,使得物联网对亿万物品的管理变得可能,相信物联网的不断发展,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的便捷与乐趣。 三、物联网时代下中职计算机教学的发展策略 在物联网时代到来的今天,中职计算机教学也必须要进行改革与发展。下面,就是一些在物联网时代下中职计算机教学的发展策略:首先,我们要去调整计算机专业的专业结构及课程设置。中等职业学校必须要紧随时代潮流,了解物联网对人才需求的特点,去建立健全的培养体系,注重实践课程及新兴技术课程的培养,让学生们所学的知识能够紧随时代步伐,充分的达到物联网时代对人才的需求。其次,我们还要建立优秀的师资力量。物联网时代的到来,就需要计算机专业的教师们能够跟随时代的进步步伐,去培养新时代的人才,所以我们要去加强计算机专业的师资力量,以求计算机的教学能够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的改革创新。最后,还要去建立一个完善的培训基地。在计算机的教学之中实践是相当重要的一个方面,因为计算机都是在实践之中才能够去更好地掌握的,想要使得实践教学能够更好地去进行,就必须要有一个完善的培训基地,能够让同学们得到足够的实践经验,从而去更好的面对物联网时代的到来。 作者:王进军 顾鹏 单位:郑州轻工业学院 郑州市卫生学校 网教毕业论文:案例教学网页设计论文 一、传统网页设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案例教学模式的内涵及特点 1、传统网页设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计算机网页设计课程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操作性等特点,若想制作效果良好的网页,需要具备文字版面处理、动画制作及图像处理等相关知识。设计计算机网页时,通常使用Flash、Firework和Dreamweaver三种网页设计软件。现阶段,很多技术学校依然采用传统的网页设计教学模式,即利用实践和理论的方式组织教学过程,具体地说,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实施章节教学,若知识点不同,则会分两次进行理论和实验教学,这就导致学生无法灵活运用所学知识,一味的照搬课本内容,不会融会贯通和相互联系,以致无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及能力。传统教学模式虽然同样重视实践教学,而其实际教学效果常常达不到预期目标,这主要是因为学生在熟练掌握网页制作技术及技巧的情况下,未能有效掌控网站、图片制作和内容排版编排的规划和布局造成的。 2、案例教学模式的内涵 所谓的案例教学模式,是指学生熟练掌握基础部分相关知识辨别、知识分析及知识理解的前提下,教师精心设计教学案例,进而为学生展示课程内容,同时,根据课程大纲和教学目标的教学内容和要求,指引学生通过教学案例的有效运用,分析、讨论相关知识,并以独立思考和团队合作有机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析,促使学生进一步辨别和分析所学知识,进而提高其解决问题的能力。除此以外,教师还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协调沟通能力、工作作风以及管理理念。 3、案例教学模式的特点 我们认为,案例教学方式的实施基础是实例,实际的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利用形象、生动的教学案例,有效激发学生学习网页设计课程的兴趣,并在网页制作的学习中贯穿教学案例中的相关知识点,进而使学生在学好相关知识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自身的问题解决能力。教师在整个案例教学过程中,始终充当着激励者和设计者的重要角色,以促使学生积极参与案例讨论。 二、案例教学的具体实施方法 一般情况下,案例教学的教学方式多种多样、不断变化,因而只有高度重视各教学流程,才能有效实施案例教学,进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我们认为,案例教学流程包括教学案例的设计、组织学生讨论教学案例、总结和实现教学案例三部分,具体实施过程为: 1、教学案例的设计 通常来讲,有效实施案例教学的前提和基础是设计教学案例,因而教师一定要按照教学规划和教学要求,充分准备授课内容,并讨论教学案例的相关理论和技能,同时还要分析案例教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此外,设计教学案例时还应注意:第一,确保教学案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即保证设计的教学案例符合教材及现实案例的相关要求,以便学生更好的理解;第二,确保教学案例具有较强的典型性,也就是说,教学案例可以涵盖大部分课程知识点;第三,确保教学案例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具体地说,设计的教学案例之间应具有前后贯穿的关系,并按照由易及难的顺序进行排列;第四,确保教学案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这就要求教师根据学生实际的接收能力选择或设计教学案例。另外,学生还要在分析教学案例的基础上,不断思考和探索其实际应用,并有效、及时的促使教学案例理论知识逐渐转变为实践应用,进而实现理论结合实践的教学目标,同时不断拓宽学生的视野。例如,网页设计教学过程中,教师可让学生根据实际题目设计求职网站,因而学生需要结合网页制作的相关知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相关的求职素材,进而独立设计求职网站,这不仅激发了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兴趣,还提高了其实践动手能力。 2、组织学生讨论教学案例 实际上,组织学生讨论教学案例的目的在于分析分体,进而提出合理、有效的办法和思路。每个学生实现同一教学案例方法以及分析结果各不相同,虽然部分学生能找到容易、简单的实现方法,却无法充分理解;部分学生虽然找到了容易理解的实现方法,其实现过程却非常复杂。所以,教师应有效指导学生果断删除不重要的案例细节,同时寻找教学案例的结构与理论知识之间的联系。此外,讨论教学案例的优秀是学生和教师共同努力,进而将教学案例的理论知识和教学内容有机相连,这就要求教师充分发挥引导者的作用,并为学生创造自由、和谐的讨论氛围,同时让学生成为教学案例讨论的主角。一般来讲,案例教学模式着重强调教师教学过程中的交往情境,而学生在这一情境中,也能主动参与到学习及互动交流活动中,进而反复学习。与传统教学模式不同是,案例教学抛弃了教师为主的旧观念,将学生作为教学主体,且不强迫学生进行记忆,只要求其积极思考提出的相关问题,并反复训练,从而达到提高学生解决及分析问题的能力,最终实现培养学生积极动手能力的教育目标。例如,计算机网页设计案例教学中,教师应根据实际教学内容选择合理、有效的教学方式,如介绍网页制作工具时,由于学生对其比较陌生,因而教师可通过讨论案例实施教学活动。 3、总结和实现教学案例 学生结束教学案例讨论后,教师应恰当评价讨论结果,以便去除错误观点。同时,教师还要分析、讲解教学案例分析的相关技巧及知识技能,进而在学生通过计算机进行操作时,根据课堂讨论内容具体实现教学案例,以利于学生牢固掌握相关知识点。 三、案例教学在计算机网页设计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1、营造轻松、和谐的学习氛围 计算机网页设计的案例教学中,教师应注重为学生营造活跃、融洽的学习氛围,促使学生在心理上产生安全、自由的感觉,进而激发其敢做、敢说的勇气。此外,教师在计算机网页设计的案例教学中,始终扮演着指导者和组织者的重要角色。所以,学生要独自完成整个案例教学过程,且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表现出的极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直接影响着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2、提高教师素质,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 若想保证计算机网页设计案例教学顺利进行,需要教师具备知识渊博、经验丰富的特点,这也是教师为学生传递经验和知识的基本条件。因此,教师必须要不断的学习,以便为学生提供丰富的信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教师的影响力和威信,进而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除此以外,教师还应全面、多角度的爱护和关心学生,同时融入学生中间,以便更好的感受和体会其内心世界,进而在做好教师的同时,努力成为学生的朋友。 3、建立科学合理的知识体系,选择合适的教学案例 一般来讲,学生学习必备、认识事物和适应环境的基本条件是认知结构,且其学习过程是不断平衡同化和顺应机能的过程,也是不断构建认知结构的过程。因此,教师若在教学过程中引入相关背景知识和展示新知识点,都要密切结合教学大纲。此外,教师选择教学案例时,应保证案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且能充分反映教学大纲中的相关知识点。例如,为网页页面进行布局时,可通过表格、框架和层的方式进行,如为食品网站做简图时:为确定网页的主色调,应将背景图片插在第一层中;为给网页增添活力和生机,可将flash动画插在第二层中;将精美食品插在第三层中;为体现饮食文化,可在第四层中搭配相关歌曲;为增强网页的立体感,可在第五层中添加浮动物体。此外,教师应先鼓励学生使用表格布局解决相关问题,尔后引出层的内涵,进而逐步解决问题,直至完成学习任务。 四、结语 由上可知,有效实施计算机网页设计案例教学,不仅能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还能使学生熟练掌握相关理论知识,且这种教学方法改变了学生的被动地位,使其成为课堂教学的主体。此外,案例教学法还能有效优化课堂教学,以提高网页设计课程的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进而培养高素质的网页设计专业人才。 作者:马松 单位:鞍山市信息工程学校 网教毕业论文:思政教学网络环境论文 1网络环境下高职思政教育的机遇与挑战 1.1机遇 网络环境为教师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进入信息化时代,自我学习和自我教育也就是“学会学习”已经逐渐成为这个时代对人才的最基本要求。网络时代的出现不仅加快了知识的更新速度,同时其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特点也为教师的“学会学习”提供了保障。教师可通过网络环境提供的便利,检索和选取自己所需要的学习内容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同时,网络环境信息来源的广泛性和及时性也为教师教学案例的选取提供了最鲜活的、不可或缺的教学资源。提高了思政教学的实效性。高职作为高等教育教学的一部分,教学手段大多死板乏味,而高职思政教育又属于枯燥的理论,因此单一的、“以课本教材为主”的教学形式的利用就会造成学生学习积极性的降低,教学效果难以得到提高。而将思政教学引入网络环境,真正通过多媒体等技术手段的运用,使枯燥晦涩的教学内容变得简单易懂,寓教于乐,真正摆脱传统单一的教学形式,保证了教学的实效性。增加了沟通机制,开放了教学环境。网络教学是依据多媒体在虚拟环境中进行的教学。其实施过程不再受限于固定的时间、地点和人群。而虚拟世界间的交流大多都是匿名的,淡化了师生之间的身份和地位。学生通过利用网络环境的隐蔽性,更能敞开心扉发表自身观念和见解,使师生之间的情感碰撞得更加真实。同时,作为学习的主体,网络环境下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安排,自行选择授课时间、形式、内容以及教师。 1.2挑战 教师“导向”功能被弱化。教师的“导向”功能具体来说就是对学生精神的感召、知识的浇灌以及灵魂的震动等。但由于网络虚拟环境的交流不是人与人面对面的交流,久而久之师生之间真情实感的交流就减少了,教师的“导向”作用也就逐渐被淡化。同时,网络的开放性也让一切信息的获取变得轻而易举,教师的传道、授业、解惑功能逐渐减弱,甚至还处于教师向学生学习的网络知识的尴尬境地。教师的传统权威地位受到了严重冲击。教学环境被污染。网络环境凭借自身资源的丰富性成为了人们接受信息、感知世界的信息来源渠道之一。但是,网络资源的丰富性以及网络环境的开放性也决定了学生在获取有用信息的同时必然会接触到一些非法的黑色信息或者不良的黄色信息。这些垃圾信息的产生将会对还未形成完整价值观念的青少年形成思想和心灵上的勿扰,误导其行为,使之偏离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这又会对高职思政教学的导向构成挑战。 2网络教学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原则 2.1可行性原则 可行性是能否实施辅助教学的关键,它又由学生是否拥有电脑、学校教学设备是否完善等多方面因素决定。因此,在进行可行性分析时,其内容必须包含财力、人力、物力等方面。 2.2辅助性原则 是指通过发挥网络的辅助功能,更好的为思政教学服务。其服务体现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两方面。首先,网络资源的共享丰富了教学内容;其次,运用多媒体教学大大提高了思政教学的教学效率。 2.3趣味性原则 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是一种通过对视频、声音、文字等元素的运用,将教学内容形象生动展示出来的、有别于传统刻板教学模式的教学方法。相比于传统课堂,它具备了一定的趣味性。 2.4可控性原则 利用网络进辅助行教学,必须要保证能对其进行有效控制。而网络的虚拟性决定了它的难控性,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要全方位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保证自身“导向”作用的实施。 3网络环境下高职思政教学的路径选择 3.1构建职教新干线教学手段 职教新干线教学手段属于一种全新的面向所有学生构建的教学体系。在这个系统中,学生位于主体地位,一切教学活动的开展都以学生的变化情况为出发点。因此也决定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加强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学生动态,才能适时进行教学调整。同时,教师在这个系统中要扮演保护者角色。教师要在网络环境内对网络资源进行筛选,权衡利弊,屏蔽不良信息。真正通过网络环境的美化,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 3.2模块化教学手段 模块化教学手段是指对教学内容进行模块划分和学习,具有简单、快速的特点。模块化网络教学手段不仅使教学更具针对性,教学内容更加完整,同时它更全程记录了学生的思想变化和学习状况,保证了教学活动开展的顺利性。在具体操作中,一方面,教师可将思政教学内容按思想动态、政治事件等进行模块划分,帮助学生更好地查询需要的各类资源;一方面,教师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教学空间,让学生根据学号进行身份验证,访问相关教学资源。对于强行进入的访客,可使用强制性手段进行处理,从而保证空间的安全性。 3.3充分利用先进的交流手段和交流平台 随着网络技术手段的蔓延,社交网络已经逐渐成为了大学生等年轻一代最主要的交流平台。微信、微博、QQ等社交软件逐渐代替了短信、电话的沟通功能。因此,教师应该抓住这一特点,通过创建讨论组,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这种不受限的交流平台还可以保证学生随时寻求教师的帮助,提升学生与教师的交流力度。同时,交流的内容,可扩展到对实事热点的讨论分析,保证思政教学的实效性。 4结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网络因素也逐渐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高职思政教育也不例外,网络因素的介入也加大了高职思政教育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我们要学会用辩证的眼光看待网络环境,在利用网络资源时,真正做到:树立网络化教育意识,自觉抵御网络中的负面信息;通过教学手段和方法的创新,充分利用网络为教学带来的益处,不断促进自身的发展。 作者:牛倩 单位: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网教毕业论文:法学案例教学法网络环境论文 一、网络环境与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整合优势 1.网络适用的课堂化,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对于传统的讲授式教学而言,教师站在讲台上向学生讲解书本理论知识,这种形式相对枯燥、刻板。虽然这种教学方式也可以穿插案例教学法,但由于缺乏网络的支持,信息相对闭塞,表现形式单一,与普及的网络社会相脱节。对于在网络发达的时代成长起来的大学生而言,利用网络来学习成为他们乐于接受的方式,区别于传统的讲授式教学,将网络以教学的方式适用于课堂,用贴近学生生活的方式提高学生参与教学的主动性。在网络环境下实施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学生的学习不仅局限于课本的知识,也可以在网络上搜寻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更可以借助于身边的存储设备和网络工具发表自己的看法。网络的大环境给学生提供了激发和投入兴趣的平台,进一步的有利于完成案例教学法的教学任务。 2.网络资源的多样化,有利于教学案例的精选 法学案例教学法的优秀在于案例的选择。要选择出典型的、适合所授知识的案例需要大量的案例储备。掌握大量的教学案例对教师来说具有一定难度,但在具有多样网络资源的今天,这种条件变得不再那么苛刻。法学教师在准备案例的时候有多种途径可以选择。如可以登录专业的法学案例网站查找,可以登录一些搜索网站搜索近期发生的热点案件的视频,还可以下载央视的《今日说法》、《经济与法》栏目的一些案件的视频,教师对这些案例进行筛选、剪辑等。同时,法学教师选择的案例不应仅仅局限于讲述并演绎案件事实的视频,还可以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完整的庭审实录。庭审实录视频同样可以根据教师和学生的分析来重现案件发生过程,观看这样的视频学生更能对案件当事人的感受身临其境,与此同时,他们学到的不只严谨的法学理论知识,还有生活中的待人原则和处事方法。 3.网络手段的丰富化,有利于提高教学活动的效率 在没有网络环境的前提下,在法学课堂上实施案例教学法,受制于课堂时间和学生人数,学生能够参与课堂讨论的人数极其有限,参与度不高又极大的影响了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效果。在网络发达的今天,尽管很多高校法学专业课堂上有过百的学生,但教师和学生可以通过在网络论坛或QQ或MSN上互动交流,这种交流不仅表现为教师与学生一对一的交流,也可以是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数十人之间的交流,学生甚至可以在课堂上通过发手机微信的方式向教师发表自己对案例的看法。这种网络带来的教学手段的丰富,延展了教学时间和空间,大大提高了学生参与教学活动的有效性,提高了教学活动的效率。 二、网络环境下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实施原则 1.网络案例与理论知识紧密结合原则 网络案例与理论知识紧密结合原则是指教师在网络上精选课堂上授课所需要的案例时,应注意紧密结合需要学生掌握的理论知识。网络是一个开放的平台,存在于这个平台上的案例会受到很多人的关注,这其中包括媒体、大众以及法学专业人员,而每一方都会给出自己对该案例的评价,这些观点可能不包含对理论知识的传达而只是单纯依个人喜好谈感觉,仅代表个人,甚至传达不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也可能对相同案例的评价并不侧重于法律的认知,而是侧重于对整个社会公众道德及社会人际交往秩序的理解。作为教师在选取案例的时候应对案例做综合的把握,应有的放矢,侧重于选择表达对某一法学知识的不同观点的案例,以期开拓学生的理论知识眼界,从而让选取的案例更符合教学的需要,给学生正确的学习与生活的导向。 2.教师与学生平等互动原则 教师与学生平等互动原则是指在实施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教师应放弃平时讲解理论时居高临下的姿态,参与到学生的讨论中来,与学生平等交流。案例教学法实施的效果如何,其中很重要的部分在于教师引导作用的发挥。这就要求教师与学生应有互动,为保证互动过程的顺利进行,教师应与学生平等互动。这种平等的态度和理念甚至影响学生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在实施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重视教师和学生之间平等的地位,具体表现为学生能够摆脱学习者所处的弱势心理定位,勇于阐明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作为发挥引导作用的教师需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发言权,降低对学生对理论把握水准的心理预期,给学生以充分肯定,只有这样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才可以自由讨论甚至展开激烈的辩论。最终使得学生的各种观点、理由及论据能得到充分表述,达到对案例所反映出的相关问题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和深刻,进而对所学知识有了更为准确、全面的理解,达到案例教学法的教学目的。3.案例典型性与创新性并重原则案例的典型性是指近期发生的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具有启发性和疑难性,给学生留有较大思维空间并且能够涵盖了所授知识点。这种典型案例对于学生来说,往往在课前已经通过媒体、网络等各种渠道了解,在教师采纳这种案例的时候,学生会有很浓厚的兴趣积极投入课堂教学。并且由于典型案例的真实性、启发性和疑难性,更可以使学生将书本知识和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培养学生思考的深度和广度。在此基础上,对教师而言,典型案例可以很好的提高教学效果,从而达到传业授道解惑的目的。创新性原则指的是教师在法学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教学法时,必须坚持求异思维。这个原则要求教师在实施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时候,应放弃一贯的在分析案例的最后得出既定的统一的答案的做法。应允许和引导学生去质疑既定的答案,从既定答案中找出争议点,就争议点发表自己的观点,鼓励用不同观点去分析案例,鼓励学生克服既有的在学习其他学科过程中存在的思维定式,不局限于所学知识,从而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法学专业人才。 三、网络环境下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步骤 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大背景下,高校培养的法学人才应是实用型、创新型人才,为了这个目标的达成,我们作为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应该在教育理念、教学手段以及教学方法上做出相应调整。案例教学法作为法学教学中必不可少且举足轻重的教学方法,应切合时代需要做出相应改进,笔者认为,在网络环境下实施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步骤如下: 1.课前准备阶段 第一,教师的备课。教师的备课主要分三个步骤,一是要熟练的掌握所授内容,这不仅包括对教材理论的把握,还包括对所授内容相关知识点以及相关学科知识点的了解。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很好的应对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保证案例教学的顺利进行。二是选取典型案例。选好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的首要条件。案例是教学的主线,它是学生获得认知的载体,案例要有事物发展的过程描述,有简单的故事情节。因此在网络环境下,选择网络视频案例为佳。它能够很直观的展现案例的发展过程,也有关键的细节表现,相比较文字更为精准。三是通过一定方式使学生观看案例。在选取网络视频案例的前提下,教师只需要在论坛、QQ群、电子邮箱等任一联系方式上留下该视频的网络地址,通知学生在课前去观看即可。第二,学生的预习。在这个环节,学生应按照老师的提示,通过网络寻找到其的案例和推荐的配套资料以及按照“导引”线索可以找到的自选信息,并充分通览和透彻分析相关的案例材料,尽可能补充自己欠缺的且与案例有关的理论知识,准确把握案例材料中的关键信息点。 2.课堂讨论阶段 在网络环境下,课堂讨论阶段可以分为配备了多媒体设备、能够链接上网的现实课堂和虚拟的网络化课堂。第一,对于现实课堂而言,由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不论班级人数多少,都应该分组讨论。首先,教师提出问题,设定讨论时间。其次,学生开始讨论,教师在课堂上巡回参与到小组的讨论中,及时了解学生的讨论情况,与学生进行对话。最后,在设定时间结束后,由每组派代表综合该小组的讨论结果发表意见。第二,对于虚拟课堂来说,由教师选择一个网络平台如校园论坛,确定一段时间,在几天也可以是半个月等短期内,可以组织学生分组,也可以不分组,鼓励学生就案例所展现的内容畅所欲言。教师主要负责答疑解惑,对学生发表的意见进行点评,与学生及时互动,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与教师交流。 3.课后总结阶段 第一,课堂讨论结束后,利用剩余的课堂时间由学生汇报讨论结果。可以派学生代表其小组做综合性发言,传达小组成员共同的观点。同时对于愿意发表自己个人意见的同学,应给机会允许并鼓励其做单独发言,针对这些发言,教师应做适当点评。在汇报结果的过程中,教师应对学生多做肯定,激励学生能够更好的参与下次案例教学过程。第二,对于因时间所限不能当场做总结的或者在虚拟网络课堂讨论的情况下,鼓励学生撰写总结报告,对案例做出自己的分析。总结报告应先表述基本案情,再列出该案所引发的思考或问题,最后用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出自己的思考结果或是问题答案。第三,对于少数有独到见解且有兴趣深入研究的学生,鼓励其充分利用校图书馆或网络图书馆查找资料,利用资料帮助自己的观点向纵深方向拓展,理清思路,指导其就自己的观点撰写相对专业的学术论文,最后引导其在相关的法学学术刊物上发表,最终增强学生学习法学的信心和研习法学理论的能力。 4.期末考核阶段 对于考试科目,传统的期末考核手段为试卷成绩和平时成绩的结合。笔者所在的院校坚持试卷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的方式来定学生该科目的期末总成绩。笔者认为,在实施了案例教学法的前提下,应将学生在案例教学课堂中的表现作为认定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这些依据来源于学生在网络上的发言、撰写的总结报告等,力求考核的结果公平并能体现学生的实际能力。对于考查科目即不需要进行闭卷考试的科目来说,应结合学生在具体的某一次案例教学课堂上的表现和总结报告作为该科目的最终成绩依据。对学生的期末成绩评定参考学生在案例教学课堂上的表现,一方面,重视学生在课堂上的客观表现,这些客观表现又可以在网络留言以及书面的总结报告中得到印证,因此能够帮助教师力争做到对学生评定成绩的客观公正;另一方面,促使学生重视法学案例教学课堂的参与,督促学生课前充分准备、课中积极参与、课后认真总结,以此全力发挥法学案例教学法的重要作用,更深入的达到培养学生法学专业能力的目标。 作者:李伶俐 单位:信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网教毕业论文:外语教师专业发展网络教育论文 一、网络教育叙事与高校青年外语教师专业发展的关系 (一)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戴炜栋、王雪梅(2011)提出,现代信息化环境赋予了外语教师专业发展新的内涵,包括教师信息与通信素养、网络元评价能力以及网络教育叙事研究能力。从宏观来看,教师信息与通信素养(InformationandCommunicationTechnology,ICT)和媒介素养已经成为了新内涵和高要求。就微观而言,网络教育叙事研究能力对高校教师专业发展提出了新挑战。随着微博、微信、微课、慕课(MOOC)等网络新名词的出现,学习者似乎不用中规中矩地坐在教室就可以听课,可以获得知识,于是学习习惯趋于碎片化、泛在化,随时随地拿起手机、平板等便携上网设备,短暂的时间内就能获得有价值的信息和知识,文秋芳教授称这种泛在化的学习方式为4A学习(Anyone,Any-time,Anywhere,Anydevice)。在颠覆传统的学习模式变革之下,高校青年外语教师更应该借助网络,利用叙事研究方法,通过描述和记录个体教育生活,搜集和讲述教育故事,在解构和重构教育叙事材料过程中对个体行为和经验进行分析和解释,以超脱故事本身,获得隐含在故事中的教育规律和价值,最终促进自身专业发展。 (二)可行性和优势 首先,高校青年外语教师相对年轻,因专业特点经常接受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熏陶,多有出国接受教育或进修的经历,因此网络媒介素养较高,网络媒体使用频繁,多媒体操作能力强,更易于借用网络媒介帮助教学和科研,这是他们的自身优势,也为他们进修网络叙事研究奠定了基础。其次,随着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无线wifi等的快速普及,使得网络教育叙事较之传统的教育叙事有其独特的优势。传统的教育叙事研究往往是教师通过纸和笔记录下有关的校园生活和教育教学事件及其反思,花费时间较长,易受时空限制,局限在个人经验中难以共享和互评,且随着量的增多,难以管理和查阅。而高校外语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已非常繁重,尤其是大学英语教师,普遍反映每周平均课时可达16节,忙碌的工作生活往往会让他们疲于奔命,很难有时间静下来专门撰写教育故事,等到终于抽出空来,留在脑海中的教学问题和冲突细节又寻不到踪迹,而有了网络,教师则可以摆脱时空限制,及时记录(或录制)现场文本,即时,即时更新,具有强大的云存储功能,可以时间为轴自动归档,便于查阅,更容易交流和分享,相互促进。 (三)提倡基于微视频的网络教育叙事研究 目前,网络教育叙事研究主要通过文字方式进行记录。张仙、黎加厚(2004)总结了基于网络博客教育叙事的特点:开放型、共享型、动态型、发展型、展示型。笔者认为,教师研究者们可以借助影音方式来记录,通过微视频等方式直接录制现场“文本”。在高像素手机等便捷设备普及之下,微视频相比文字记录而言,更加快捷、直观、真实且生动地反映当时当地的教学细节、思维变化等过程。学术界对叙事当中的教育故事虚实问题有过很多讨论,例如刘良华(2007)认为,叙事研究并不拒绝虚构的叙事,也没有必要否认虚构的叙事。而鲍道宏(2007)则强调教育叙事研究不宜虚构教育之事。笔者以为,文学叙事适用的虚构手法不能否认教育叙事研究“求真”的态度,所以视频录制的方式避免了叙述者在文字符号转码过程中偏离了研究对象的第一本意,主观歪曲也好,客观误解也罢,都不同程度地造成一定的“失真”,而视频录制则尽最大可能避免这种不必要的“失真”。因此,微视频应该作为一种更为有效的网络教育叙事手段被研究者们广泛使用。好莱坞生化大片里经常有这样一幕:一位生物学家用视频录制自己试验进程,汇报试验数据、重大调整、研究突破等,这个过程就是客观、理性的记录和分析,以备后续跟踪研究。只是在网络教育叙事研究环境中,镜头里的叙事者不是生物学家,而是描述教育故事、试图掌握教育价值和规律的教师科研者,研究对象不是某种新型药物对大猩猩智力提升的影响,而是通过对教育问题和冲突的描述、分析和解释,得出对教师教学、科研、学生学习成果的促进效果。视频录制的客观性、真实性、科学性对一门系统且严谨的科学研究而言,效果是不言而喻的。 (四)有助于构建生态化的教学研究网络环境 教师叙事研究对象可以是教师自己本人,也可以是其他教师,还可以是你的学生。例如某教师对一位年轻教师或者教学经验丰富老教师教学行为的叙事研究,抑或是对某一种类型学生学习特点的叙事研究,抑或是针对新入职青年教师在科研意识觉醒、科研理论和方法掌握、科研成长和进步质变过程的研究。简言之,一切与教师教育、教学、科研、专业成长有关的故事、反思、评价都可以作为网络教育叙事研究的内容。而教师、学生、同行、教与学、教学与科研共同构成了一个多元、复杂的共同体。教师、学生、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建立网络教育叙事平台,试图构建一个和谐的网络授课、信息共享、经验交流、网络叙事教学反思、师生互评、同行互评与指导的生态网络环境。包括教学科研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教学科研专业领域创新平台、教学科研专业成长交流平台。 (五)局限性 首先,高校青年外语教师教育理论储备不足。高校青年教师立足于高等学校教育环境中,而高等教育学也是一门年轻的学科,不同于普通教育学,研究方法和范式还需要教育学者们的不断探索,高校青年外语教师更要注意弥补高等教育学理论基础,用于指导教学和科研实践。其次,高校青年外语教师应系统学习教育叙事研究理论。从发现教学问题、检索前人教学研究成果、设计研究方案、执行和调整方案、收集分析数据到撰写叙事研究报告,这是一个教师本人亲身参与的完整过程。虽然叙事研究注重个人经验和参与,但绝不等于日常教学活动的流水账,需要系统严谨的理论指导。苗洪霞、徐瑞(2007)指出,叙事研究的理论基础是厚重的,研究视野是宽阔的。后现代哲学、现象学、解释学、文学叙事理论、现代知识论、人类学、社会学、语言学理论为叙事研究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近年来,高校教师招聘往往注重高学历,而忽略了教育教学和科研理论方面的储备,青年外语教师往往学历较高,语言专业知识基础牢固,但是教育教学科研理论不足,需要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主动培养和加强教育叙事研究方面的理论素养和指导。例如补充年代学方法和理论,因为叙事的基本因素就是以时间为线索追踪丰满的教育故事,这必然涉及年代学的分析方法和思路。又如学习多种叙事结构,掌握如何对原始故事(现场文本)进行编码和转录,使其再现(retell-ing)。关于叙事结构,可以借鉴目前比较权威的基本叙事结构,一种是Creswell(2002)提出的组织故事元素成为问题解决的叙事结构,将故事所包含的基本要素分解为:背景、人物、活动、问题和解答五个方面;另一种是Clandinin与Connelly(2003)提出的三维空间叙事结构:相互作用、连续性和情境。限于篇幅,笔者不在此赘述。另外,要特别注意教育叙事和教育叙事研究的区别。既是研究,就要体现其科学性。目前教育叙事研究的困境在于,教师(研究者们)由于缺乏叙事研究理论指导,容易将叙事流于形式,变成了单纯的记流水账,这不是叙事研究,仅止于叙事而已。教育叙事研究固然离不开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讲述,但是在叙事过程中更应该记录研究者和研究对象的思维变化过程,并对这些过程做出分析、解释和评价,企图找到理论依据,发现教育规律和价值。卜玉华(2003)在纵观西方教育学领域的叙事研究之后指出,“在叙事研究中,研究者必须以对话者、倾听者的身份同时与三种声音(至少)进行交流:叙事者的声音(包括录音带或文本作者的声音)、理论框架(为解释提供概念和思考的工具)以及对解释与阅读的反思性批判(即对材料所作结论的自我评价与反思)”,笔者以为这是进行教育叙事研究的基本要求。所以教育叙事的本质是教师的反思,没有反思、没有总结和评价,即使视频制作再精彩,教育故事描述得再丰满,也很难从根本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结语 本文结合教师专业发展、教育叙事研究等理论,阐述了在信息化时代要求下,高校青年外语教师借助网络教育叙事研究促进自我专业发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局限性。重点提倡高校青年外语教师借助网络视频手段进行教育叙事研究,发挥自身网络媒介素养高等优势,弥补高等教育学和叙事研究理论不足的劣势,缩短从“新手型—熟手型—专家型”教师的专业成长过程。撰此文,以共勉。 作者:窦岩 李丹云 单位:海南医学院外语部
网络推广论文:从网络推广讨论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基金项目:本文系四川省教育厅“面向国际市场的中国白酒文化传播体系研究”课题成果(项目编号:CJCB1314)摘要:网络推手,通过“网络”这个信息平台进行活动,借由丰富多变的手段制造巨大影响,进而改变现实社会。网络推广作为绝无仅有的最好广告手段好处繁多,但也无法避免其面对了太多消极问题。必须注意到在这个产业中像“立二拆四”这样的网络推手所使用的手段很大成分是在弄虚作假。相对规范的推广范例少之又少,相反非常规手段却几近泛滥,这终非长久之道。这些问题不仅是网络推广所面临的问题,也是整个文化产业所面临的问题。而且,文化产业的广泛性,更加突出了经济利益、道德底线、价值导向等的冲突。本文将以网络营销为例从策划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受众群体与自主选择、媒体的力量与利用和消费与文化的平衡四方面来讨论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关键词:网络推广;文化产业;媒体;消费文化1策划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在网络营销活动中,作为策划主体的网络推手占据了几乎绝对的主导地位,对客体的本身意志常常持一种忽视态度,从具体事实上表现在例如“天仙妹妹”的炒作中,对策划对象的强制定位、无视策划客体天仙妹妹而坚持各类商业活动等等。在网络推广中,策划主体的这种做法强制改变了客体的身份和生存状态,甚至在现实社会产生波浪。那么在文化产业中可以推得策划主体的绝对主导地位会转化成一种巨大的权力,就像“蝴蝶效应”一样,不仅对客体产生影响,而且对整个社会也产生巨大影响。“我们要强调权力均衡和知识的实践运用,因为从民族、群众或个体都有占据或控制他人所需的资源(食物、爱、意义、防卫和知识等等)的能力看,权力是作为人类联系的一个方面存在的。”①策划主体过于庞大的权力会导致人类联系的失调,从而使得策划主体变成了大众意识的引导者。这样的情况是不应该出现的,必须要对其权力进行一定的控制并与客体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并达成一定的平衡。这种控制可以是策划主体自发的,也可以是来自于政府政策、法规的。 在网络营销当中,作为策划主体的网络推手们的活动过于活跃以至于常常在策划过程中扮演了更像文化产品生产者的角色,进行大量的编排和创造。在我看来文化策划者应该明确自己的身份定位,尊重策划客体的自身形象和现实。如果反之,文化策划者就变成了一个“编剧”、一个“骗子”。需要注意的是,策划主体进行策划活动的时候为了这条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应该要注意客体的意义的保存,而不是无限循环和压榨。“一旦形象和概念失去了它们的影响力,就会出现孤注一掷地寻求代替物的情况,由于过度使用和不断重复,这些代替物被相应地排空了意义。”[1]由此客体将失去本身的价值。从具体来说就是要将客体的“曝光度”和出现频率保持在一个合适的范围。 2受众群体与公众的自主选择 “每一个社会阶级都构成一个具有与其他阶级不同趣味的公众,其成员对文化内容会做出相似的选择,并且对文化内容有相似的价值取向或偏好。”②同时也有观点:“文化偏好是由阶级背景决定的。”③作为网络营销的受众最广泛直观的来讲就是“网民”,而网民的最大构成无疑是占有我国大量人口基数中低产阶级。而文化产业的受众也大多来自于这一群人,他们构成了文化产业的巨大市场,对文化产品具有一定的消费需求和认知能力,并且由于取向和偏好的相似性具有一定的个体特点(意即一个阶级在偏好上往往像是一个个体那样出奇的一致);相反,精英阶层渐渐的在当代社会的文化产业(主要是通俗文化产业)的消费中势微了,值得特别强调一下的是:精英阶层只是在“消费中”势微了,因为精英阶层在创造、策划过程中都还是有主导地位。 “在市场研究者看来,生活方式再现了不同的文化和商品消费模式。”[2]作为文化产业受众的公众,其生活方式当然是多元化复杂化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当代社会环境中绝大多数公众的生活方式已经与互联网不可分割了,他们的审美观和价值取向甚至创造了一个新的文化,一个“网络文化”――这无疑是一个文化和商品消费模式的表现。 “文化并不是强加给去为公众的;公众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和受教育的程度在一系列的可能性中进行选择。”④这样,受众在文化产业中就占有了重要作用,他们的选择也开始引导社会并且他们的选择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策划主体的意志。可以推知的是,在文化产业中具有个体特点的受众的选择错误,最糟糕的情况是可能导致社会价值观和道德秩序的崩塌,所以受众的选择不仅决定了经济效益,同时也关系到了文化产业的稳定和延续,甚至是整个文化的稳定和延续。同理可知上面所论证过的策划主体更有义务权衡策划活动的利弊。受众自身应该认识到“消费文化的分化倾向,以及鼓励差异作用的倾向,必须在人们觉察到差异应该得到社会性认识和合法化的过程中受到遏制。”[3]这里的“差异”即指模糊的、反常规的,甚至可能反文化的信息。这里的简单结论就是受众有自主选择的能力,但是必须建立在健全的价值观和法律观下进行判断。 3媒体的力量与利用 英国学者斯诺在《创造媒体文化》一书中提出这样的观点:在当代社会,公众往往接受媒体所呈现的社会现实,因此,当代文化实际上就成了“媒体文化”。由此可见媒体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可以直接影响公众的。在网络推广中,网络推手更是幸运的拥有互联网这个可以病毒式传播信息的新型媒体。 我曾在对立二拆四的网络推广手段分析中总结出对网络推手对媒体的利用方法:通过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的联手扩大影响力和所谓的公信度,并且分析利用大众的心理。即结合电视、报纸、广播和网络的多栖传播方式。但在媒体的利用当中有个很大的问题,同样关于公众的价值导向。 “公众受媒体影响的程度因他们受教育程度的不同而不同:受教育程度多的人,更善于选择他们所需要的信息,更善于评价媒体的内容。受教育程度较少的人,较有可能接受媒体内容的表面价值。”[4]另外“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媒体是不偏不倚的;它们以被公众不加评判的接受的大众文化的形式传播精英分子的观点。”⑤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教育水平也正处于一个发展阶段,大部分公众受教育程度并不算高,很容易接受媒体的表面价值。同时,在网络推广中扮演“精英分子”这个角色的正是网络推手,他们应该具有为自己的观点负责的义务――这一点已经多次论述过了,这里要说的是:文化产业离不开传媒,其价值导向问题肯定也要回到媒体身上。 “媒体的使用手段‘构架新闻’这一概念。指的是通过选择某些故事而舍弃其他故事而进行的,还借助于那些用来表现被选择供广泛传播的故事所使用的技巧,例如将信息融会在叙事格式中,或将特定的角度强加给观众,这些强调舍弃某些细节而强调某些细节。”⑥“构架新闻”这个概念不难理解,在中国的文化产业中也得到了广泛的利用,但是这种利用发展到现在已经成为“滥用”。这样讲的原因就是“构架”在文化策划活动中已经转化为了“虚构”。必须注意的是 “构架”绝不能发展为“虚构”。我们在网络推广的事例中可以看到网络推手们大量的虚构,虚构客体的形象定位、编排剧情,这些对真相的掩盖和扭曲最后导致的是公众的愤怒和失望。 可以公认的是:媒体最起码的底线应该是要保留真相。而文化产业中媒体在真相的基础上做出选择:选择受众应该看到的、受众想要看到的、想要给受众看到的――这样排序是根据其重要性来进行的。对其解释一下就是:媒体可以对信息进行适当的删减,摒弃所谓普世价值观意义上的消极内容,选择能够激发大众兴趣的内容,最后再考虑媒体其体现主观意志的权力。虽然媒体在这种传播模式中所起到的效力或许有所降低,但是保证了基本的媒体公信力,进而保证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要提到的一个特殊的问题就是互联网尤其是互联网中的论坛、博客等呈现出来的媒体特性是一种“狂欢”形式的,是全民参与的,没有选择余地的,与传统意义上的媒体大不相同的。我想这个时候就是国家机构应该站出来的时候了,完善互联网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有效的监控,而不是让互联网处于现在这个近乎“乌托邦”的状态。 4文化与消费的平衡 文化产业当中的文化产品其与普通商品最根本的不同在于其所具有的文化性质,尤其是占有主要位置的艺术品的艺术性,或者可以称为诗性。克罗齐在《美学原理》中指出艺术不是功利活动是“无用”的。同时从符号学来看诗性符号指的是超出携带超出使用意义的人造符号。而对文化产品的消费除了消费其实用价值以外更多的是消费其诗性价值。 然而我们现在面临的现状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文化生产者对产品艺术性开始忽视,逐渐屈从于消费文化,艺术价值逐渐让步于商品价值。而文化策划者更是在其中推波助澜,给文化产品打上过多有负面影响的标签来进行宣传,例如网络推广中的“炫富”“干爹”“裸露”。这会导致文化与消费的严重失衡,文化的意义会被经济效益慢慢消解。其后果就是:马尔罗(1963)认为,我们的文化是一座无围墙的博物馆,是一些后现代主义所高度重视的感觉,强调的是东拼西凑的艺术杂烩、“复古”、符号秩序的崩溃以及文化的重演。[5] 我相信没有人愿意看到在经济盈利下的文化的崩溃。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应该肯定非功利意义的重要性和文化的崇高地位。文化产业消费的对象终究是文化,当文化被经济利益不断的消解,最后就失去了价值,所以文化稳定的保持是必要的。但是我们同样应该正视消费文化,不能把它视为绝对消极的存在,毕竟文化策划作为一个经营活动其最终目的还是盈利。“决不能把消费社会仅仅看作占主导地位的物欲主义的释放,因为它还是人们面对无数梦幻般的、向人们叙说着欲望的、使现实审美幻觉化和非现实化的影像。”⑦公众毕竟都是普通的人类,其物质欲望和幻想是必然存在的,而且不可能也不应该彻底打压,因此从文化消费中获取经济利益也是必然的,这也是文化产业得以存在的本源。所以在文化产业持续发展的关键点在于寻求文化与消费的平衡。具体而言就是在保持狭义上文化的意义和本真的前提下,激发消费潜力接受消费文化。 网络推广论文:辽宁省温泉旅游产业网络推广策划方案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中国旅游产业对国民经济的直接贡献将由小变大,逐渐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网络推广方案的实施,借助互联网宣传企业和企业产品,树立自己的产品品牌形象,在旅游产品市场中占有一定的市场地位。 通常我们所指的网络推广是指通过互联网的种种手段,进行的宣传推广等活动,即是通过互联网这类的推广最终达到提高转化率,利用网络营销的策划扩大站点知名度,吸引网上用户访问网站,起到宣传和推广企业以及企业产品的效果。 一、网络推广目标 通过为期10个月有效的网络推广活动,拥有自己的产品品牌,提高点击,能在各大搜索引擎有较好的排名,在环保产品市场占有足够的市场地位。能够较传统途径和方法更为快捷的实现企业新产品宣传,寻找线下新产品商的目的。 (一)近期目标 由于前期的网络推广活动的实施,使一些目标消费群体知道了产品的存在,接下来主要是以推广辽宁省温泉旅游为主题,提高品牌知名度,使其产品市场占有一定的市场地位。通过建立阿里巴巴、淘宝商城、京东商城等平台,并且结合一些社交网络工具等进行辽宁温泉旅游产品网络推广宣传。 (二)长期目标 长期目标主要是建立在近期目标的基础上,本阶段主要利用消费过温泉旅游产品客户的口碑营销,以及一些持续关注本公司产品的潜在消费者进行扩大化宣传,进一步扩大网络市场。 二、网络推广团队 传播者是传播活动的起点,也是传播活动的中心之一。关于辽宁温泉旅游产品的推广团队,是由一些年轻毕业大学生和经验丰富的市场策划拓展人员组成,是一支创新的、打破常规思维地的策划团队。主要是通过策划团队利用网络营销的策划扩大站点知名度,吸引网上用户访问网站,起到宣传和推广企业以及企业产品的效果。 三、网络推广受众 传播受众是指信息接受的对象。根据前期调研活动,从购买过程中购买者、决策者、消费者的几个角色中,分为直接决策购买者推广目标群体和间接影响购买者推广目标群体。 (一)直接决策购买者推广目标群体 温泉旅游产品的直接决策购买者确定为中高收入的群体,这部分主要有办公室白领、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退休在家的老人。由于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且这部分群体相对教育程度较高,并且比其它的客户群体有更多的闲暇的时间,对一些购物网站、聊天工具等有更多的关注。所以,最终选择社交平台、淘宝商城等购物平台获得这一类目标群体的关注。 (二)间接影响购买者推广目标群体 温泉旅游产品的间接影响购买者的目标群体,主要是压力较大渴望在空闲时间能够休闲放松。现实生活中,我们对一种产品的购买很多情况下不是由自己独立决定的,我们更希望得到身边的朋友、亲人、同事的评价和建议。为了达到更好地宣传效果,加大对产品宣传范围和推广力度,针对这一类群体开展一系列推广活动。 四、网络推广媒介 传播媒介是指通过特定的媒介或渠道,把信息或变成文字、图像,或变成语言等符号形式,被传播对象所接受[3]。 (一)以搜索引擎为媒介 搜索引擎是指根据一定的策略、运用特定的计算机程序从互联网上搜集信息,在对信息进行组织和处理后,为用户提供检索服务,将用户检索相关的信息展示给用户的系统。百度搜索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分为新闻、网页、MP3、图片、FLASH和信息快递六大类,并且支持多种高级检索语法和相关检索等。在中国,有80%的互联网用户通过搜索引擎来寻找并购买产品和服务,而90%的潜在客户只察看搜索引擎结果页面的第一页。最终我们选择百度搜索引擎作为我们的推广媒介之一。 (二)以B2B网站为媒介 B2B实际是电子商务的专业用语,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温泉产品主要借助于阿里巴巴、慧聪网、生意宝等B2B网站作为传播媒介。通过与B2B平台合作,在阿里巴巴建立交易平台,开展与其他企业之间的交易合作。借助于互联网的B2B平台,降低了经营成本,节约了人力、物力,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交易活动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从而大大提高了效率,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三)以B2C网站为媒介 B2C中文简称为“商对客”,是电子商务的一种模式,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借助于互联网开展在线销售活动。淘宝商城作为亚太最大的网络零售商圈,数据显示,2010年淘宝网注册用户达到3.7亿,淘宝网单日交易额峰值达到19.5亿元。面对这样有影响力的B2C淘宝商城购物平台,进行产品的网络推广,会有非常乐观的推广效果。淘宝商城有很多的优惠平台,比如聚划算、折800等,德宣可以和淘宝商城进行合作,参加网购优惠活动,推广企业及企业产品; 五、网络推广内容 传播内容是传播活动的中心,是在传播过程中生产出来的。这种内容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信息,而是指所有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给受众的信息[3]。考虑到互联网信息的传播是面向大众,覆盖范围广泛,对于受众群体是无法控制。本论文主要是从站点推广、网络广告、软文推广等几个方面,针对直接决策购买者和间接影响购买者两类目标客户群体,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产品和品牌的宣传。 (一)以百度搜索引擎推广站点 搜索引擎推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关键字搜索引擎;另一个是分类目录搜索引擎。而百度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最大的中文网站,并且免费提供网页收录和检索,借助于百度搜索引擎关键字的作用,我们选择关键字,当网民在百度使用关键字搜索时,我们的企业、产品等信息即可出现在搜索结果页面的第一页。 (二)以阿里巴巴为推广平台 B2B电子商务平台在现在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是属于比较流行的一种推广方式,因为能够很直接的对产品实现传递和销售,典型的B2B平台有阿里巴巴、慧聪网、生意宝、环球资源网等等。 我们主要借助的是B2B阿里巴巴为推广平台,企业与产品信息,将企业简介、企业文化、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进行完善,完成企业在阿里巴巴平台的注册;及时更新企业及企业产品信息,引起浏览者的关注;由于阿里巴巴面对主体主要是经销商,还要及时的关注阿里巴巴平台的相关内容及求购信息,更好的为企业寻的商。 (三)以京东商城、淘宝商城为推广平台 选择在淘宝网上开店,主要是线上直销的形式。相对线下的销售,节约了人力、广告成本,目标客户群体更广,更有利于企业及企业产品的宣传;根据需要,对商城店铺的模块进行分类,如掌柜推荐,最新宝贝,人气宝贝等等; (四)使用传统的促销媒介 使用传统的促销媒介推广站点也是一种常用方法,如一些著名的网络公司纷纷在传统媒介广告。这些媒介包括直接信函、分类展示广告等。应当确保各种卡片、文化用品、小册子和文艺作品上包含有公司的URL。 (作者单位:沈阳工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为辽宁省社科联2013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提升辽宁省温泉旅游产业竞争力研究”(项目编号:2013lslktzijjx-62)研究成果。 网络推广论文:大庆乳业网络推广市场分析 摘 要:随着电子商务时代的深入,网络推广是现代企业占领市场高地的主要手段之一,推广之前的市场分析则是推广取得成功的关键。本文以大庆乳业网络推广为研究对象,对其网络推广的目标、竞争对手和消费者特征做出分析研究,为大庆乳业市场推广的顺利开展提供依据。 关键词:市场分析;网络推广;推广目标;消费者特征;竞争对手分析 一、大庆乳业控股有限公司概况 大庆乳业控股有限公司始建于1970年(以下简称“大庆乳业”),迄今已有40年专业乳品制造历史。公司生产设施占地面积24.8万平方米,公司员工400多人,其中乳粉生产线四处,冰品生产线一处。公司拥有 “大庆”牌低中端婴幼儿奶粉、“爱美乐”牌中高端婴幼儿奶粉、“仕加”牌高端婴幼儿奶粉以及“庆乳”冰品等四个品牌。 二、大庆乳业乳品网络推广目标分析 与传统推广一样,网络推广同样首先需要明确营销目标。只有确定了明确的营销目标,网络推广才有行动的方向,才能对网络营销活动作出及时的评价。一般情况下,企业网络推广的目标分为整体目标和具体目标两类。网络推广整体目标,就是确定开展网络推广后达到的预期目的,以及制订相应的步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参与。网络推广的具体目标是指通过相应的网络推广之后,企业应该实现的各个具体营销指标。 大庆乳业的推广目标明确,具体应包含如下内容: 1.规划网络推广的整体目标; 2.通过网络推广提升品牌; 3.通过网络推广来拉动销售; 4.规划网络推广的具体目标; 5.面对众多竞争对手,要使网站更有吸引力和价值; 6.使目标受众可以再次浏览目标网站,增加网站黏着度; 7.培养消费者的忠诚度,拉近产品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促进销售; 8.搭建完善的专属在线营销系统和大庆乳业商城,实现在线销售功能; 9.进行网络传播,提升大庆乳业品牌。 三、大庆乳业网络推广竞争对手和消费者分析 (一)主要竞争对手分析 1.惠氏公司的网站:品牌logo展现醒目,但居右不符合网民视觉习惯;网页内容丰富,但更新不及时;视觉充满科技感,与品牌内涵一致;内容架构合理,鼠标动态设计增强科技感。在线沟通平台,方便用户及时注册;在线互动测试环节,提升了网站趣味性和吸引力。 惠氏网络推广分析互动活动:“惠氏明眸金宝宝”;合作媒体:摇篮网;主题内容:让用户上传展现宝宝闪亮眼眸的照片,提醒家长们保护孩子眼睛要从小开始;在亲子类网站上广告。 2.多美滋网站:品牌logo比较显著,居左放置较符合网民视觉习惯;主画面采用轮播的表现,具冲击力;分辨率较高,与显示器主流分辨率相符;可选择宽带(视频)人口和窄带人口;产品导航和总导航位置混乱,鼠标触碰导航栏下拉后不自动收回,降低了网站的可用度,影响展示。 3.雅培网站:企业品牌展现较为突出;视觉风格未完整传达品牌内涵,版位安排不合理,页面分辨率及标签式展示不符合主流展示趋势;网页浏览速度慢,设置了俱乐部、活动等与用户互动的板块,但内容空洞;资讯信息内容匮乏。雅培在新浪宽频、新浪女人频道、新浪育儿频道及土豆网中以富媒体、画中画等广告形式抓住用户眼球,吸引用户关注公司的活动。 另外,几乎所有的奶粉都与门户网站的育儿或者母婴频道建立了合作栏目或者内容赞助,各奶粉品牌在选择门户网站的时候,都以新浪和搜狐为主(这两个媒体占据所有奶粉品牌网络预算的79%),同时,各个奶粉品牌都建立了自己的社区和网站。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对大庆乳业的主要竞争对手和整个奶粉行业的网络推广方式有了初步了解,为大庆乳业的推广决策的改进提供理论依据。 (二)消费者特征分析 1.分析产品购买者 大庆乳业婴幼儿奶粉的购买者主要以城市的人群居多,大多为正在进行婴儿哺乳的母亲或怀孕的女性。这部分人群大多认为育婴对人一生只有一次,都希望给宝贝最好的照顾,因此,她们选择奶粉的时候会精挑细选,注重品牌口碑,产品质量也是她们选择的关键因素,而价格因素往往不是她们考虑的首要因素,且对产品质量的负面信息极其敏感。 2.分析目标客户在互联网上的行为 通过分析, 大庆乳业目标客户上互联网的主要目的是:浏览婴幼儿成长的相关信息;分享和讨论哺乳的相关经验;浏览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产品;炫耀自己的孩子。她们登录奶粉品牌网站的主要目的是:了解产品或品牌的所有相关信息;寻找利益点或者服务;再次购买产品;抱怨或者问答。明确了目标客户的网上行为,就可以为我们接下来的网络推广市场定位提供依据。 3.明确网络推广的市场定位 女性从准备孕育,到怀孕、分娩,要经历相当长的一个过程,新生婴儿就是妈妈的全部世界,她们很累,压力大,时间被限制而且信息缺乏。她们渴望能够为孩子提供最好的营养,保证孩子快乐健康地成长,她们对奶粉的了解也是在这一过程逐一加深的。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准妈妈”都有可能感到忙乱,甚至有些手足无措。此时,她们在每一个时段都在不停地摄取相关的知识,她们最需要一个对她们的情况了如指掌,能陪伴她们左右的好朋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网站和网络推广就要充分满足这些(准)妈妈的需求,让大庆乳业像专家、得力助手和朋友一样,无微不至地关爱宝宝与妈妈的每个成长时期。 作为主观观点,希望上述市场分析能够为大庆乳业网络推广的顺利开展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网络推广论文:东阳市文化产业全域化网络推广研究 摘要:东阳文化产业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是浙江省文化强省建设的典型。全力做到“延伸文化产业链条,拓宽文化产业领域,推动东阳文化产业全域化发展”。推进东阳文化产业全域化成为今年东阳市六大战略重点之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发展,网络推广成为互联网时代新兴的互动式广告模式,受到各个单位的极大关注。如何更好的利用网络把东阳的各个文化产业推广出去,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文化产业 全域化 网络推广 0 引言 东阳市是浙中地区金华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迄今已有1800多年历史,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化遗产丰富。被誉为著名的教育之乡、建筑之乡和工艺美术之乡。目前拥有东阳木雕、东阳竹编、东阳卢宅营造艺术和“翻九楼”四个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80余个民间文化项目被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东阳拥有丰厚的文化资源,特别是东阳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发展迅猛。近年来,东阳市委、市政府提出“文化兴市”发展战略,打造东阳文化产业“全域化”的战略构想,以横店影视文化产业为优秀,带动东阳文化产业的“全域化”发展,大力提升发展东阳影视文化产业,支持推动文化产业全域化,全力打造“东方好莱坞”。全力做到“延伸文化产业链条,拓宽文化产业领域,推动东阳文化产业全域化发展”。推进东阳文化产业全域化成为今年东阳市六大战略重点之一。 1 目前的研究状况 东阳文化产业发展走在了全国前列,是浙江省文化强省建设的典型。东阳文化产业“全域化”是在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旨在充分发挥横店影视文化产业的先发优势和品牌效应,加快东阳文化产业的全面发展。目前,东阳市的文化产业中,木雕产业是“全域化”的基础,影视产业是“全域化”的龙头,但旅游产业才是“全域化”的重点,如何利用网络向外人推广东阳市的各个文化产业成为我们需要研究的问题。 2 网络推广的优势 网站推广就是以国际互联网为基础,利用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来辅助营销,是一种新型的市场营销方式,被推广对象可以是企业、产品、政府以及个人等等。与传统广告一样,网络推广的最后都是为增加自身的曝光度以及对品牌的维护,也可理解为网络营销。想一下,如果一个产品信息陈旧,没有作任何推广,能有多少客户知道呢?对于东阳市来说,现在的文化产业在各地的宣传主要是电视和路边广告,如何利用网络这个虚拟的商务空间,在这个虚拟的商务空间里,推广自己的文化产业,使东阳的各个文化产业“酒香飘万里”,提高东阳的知名度,为东阳文化产业的业务拓展带来实质性的效果,最后引来我们需要的目标客户。 3 网络推广的形式 对东阳市文化产业“全域化”的推广要做到以下三点:企业品牌、用户体验、网络营销。 3.1 企业形象 为东阳市的文化产业设计形象,打造专业的旅游网站形象,完善网站的功能,丰富网站的内容,通过视觉设计与技术的结合,更多的体现企业品牌、文化、理念,产品或服务的实力等。 3.2 用户体验 用户在浏览和点击网站的整个过程的体验,就称为用户体验。用户操控鼠标时的步骤,是用户心理的体现。让用户可以顺畅的浏览和找到企业的信息,是用户体验要解决的事情。这也是与用户建立良好的企业印象的最重要环节。在网站建设方面,单纯介绍旅游线路,已经不能够很好的激发客户的购买欲望了,所以在这方面需要做到更好,尽量多的反映信息给客户。 3.3 网络营销 3.3.1 搜索引擎推广。搜索引擎推广又称为SEO推广(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是目前比较流行的网络营销方式,是利用搜索引擎、分类目录等具有在线检索信息功能的网络工具进行网站推广,以增加特定关键字的曝光率为主要目的,增加了网站的能见度,进而增加销售的机会。SEO的主要工作是通过了解各类搜索引擎如何抓取互联网页面、如何进行索引以及如何确定其对某一特定关键词的搜索结果排名等技术,来对网页进行相关的优化,使其提高搜索引擎排名,从而提高网站访问量。从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搜索引擎在网络营销中的地位还是非常重要,并且受到越来越多的企业认可,搜索引擎营销的方式也在不断发展演变,因此要根据环境的变化来选择最合适的搜索引擎营销方式。 3.3.2 E-mail广告。通过电子邮件,用户可以得到大量免费的新闻、专题邮件,消费信息等,并轻松实现信息搜索,是任何一种传统的方式都无法相比的。基于用户许可的Email营销与滥发邮件不同,具有明显的优势。例如通过减少广告对客户的骚扰、增加潜在客户的定位准确度、增强与客户的关系、提高品牌忠诚度等。电子邮件广告可以包含丰富的广告内容,针对性强、费用低廉,但由于一般采用群发的发送方式,通常会被邮箱的过滤系统当作垃圾邮件阻隔掉。E-mail广告常用的方法包括电子刊物、会员通讯、专业服务商的电子邮件广告等。 3.3.3 资源推广。资源推广是指通过网站交换链接、交换广告、内容合作、用户资源合作等方式实现互相推广的目的。网站资源合作最简单的方式为交换链接,在合作网站上提供自己网站链接可以大大增加被搜索引擎搜索到的几率。目前许多网站都是非常积极的进行宣传自己的产品的,因此大多数站点都愿意与其他网站作友情链接,利用网站的资源与合作伙伴开展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扩大收益的目的。这种互惠互利的协作方式也能达到宣传网站的目的。 3.3.4 网络广告推广。网络广告营销是配合企业整体营销战略,发挥网络互动性、及时性、多媒体、跨时空等特征优势,策划吸引客户参与的网络广告形式,选择适当网络媒体进行网络广告投放。网络广告的常见形式包括:BANNER广告、关键词广告、分类广告、赞助式广告、Email广告、超级链接、富媒体广告(RichMedia)等。富媒体广告并不是一种具体的互联网媒体形式,而是指具有动画(二维和三维)、声音、视频以及交互性的信息传播方法。富媒体广告提供了更丰富和多感官的接触机会以及精美细腻的创意展现;具有用户与广告之间强烈的交互性以及对视觉强烈的震撼及感染力;针对性强,传播效果一矢中的等优势,颇受广告商青睐,并出现了冲击电视广告市场的势头。 3.3.5 微博营销。微博的火热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微博推广自然也成为营销的热点,如何有效地利用微博做推广是许多人在不断摸索的问题。对于企业来说,是不会浪费微博营销这个资源的。微博营销是利用微博这种网络应用形式开展网络营销的方法,通过较强的微博平台帮助企业零成本获得搜索引擎的较前排位,以达到宣传目的的营销手段。 4 小结 在网络营销中,网络推广是关键优秀,是提高网络营销效率、合理配置网络营销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东阳市的文化产业“全域化”宣传尽管已经采用了多种手段,但如果利用网络这个工具,可以使东阳的知名度进一步提升,此时就需要做好我们的网站,让访问网站的客户可以找到他感兴趣的资料,进而对我们的文化产业做进一步的宣传。网络推广产品无疑是一件开拓市场、宣传自己的利器,但是最终它能发挥多大的功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使用者的能力和经验。同时,业内也没有一条放之四海皆准的投放准则,网络营销管理者需要不断地尝试、分析和总结,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总结出一套适合自身和行业特点的推广产品组合及关键词投放的策略。 网络推广论文:新媒体视角下企业网络推广策略研究 摘要:网络推广是网络营销成功的关键所在,针对目前企业网络推广存在的问题,提出新媒体环境下,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整合多种网络营销方法,和客户需求进行比配,为企业提供网络推广解决方案。 关键词:新媒体;网络推广;个性化推荐;整合营销 在web2.0带来巨大革新的年代,随着PC互联与移动互联以及新媒体的不断发展,企业网络推广也面临巨大挑战,注重用户体验性(experience)、沟通性(communicate)、差异性(variation)、创造性(creativity)等变的日趋重要。新媒体的界定,学者们可谓众说纷纭,新媒体是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如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网络、桌面视窗、数字电视、数字电影、触摸媒体、手机网络等。相对于报刊、户外、广播、电视四大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新媒体被形象地称为“第五媒体”。新媒体具有交互性与即时性,海量性与共享性,多媒体与超文本,个性化与社群化的特征。如何合理利用新媒体平台,形成企业与用户良性沟通,增强用户网络体验,提升企业效益显得尤为重要。 一、企业网络推广的必要性 人们的日常生活已离不开网络,尤其是移动互联已渗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8万亿元,同比增速13.4%,三季度网络购物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为7.8%,与二季度相比又提升了0.5个百分点,此外网络购物交易规模同比增速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的3.2倍。 互联网和移动增值同为新媒体最重要的两个领域,艾瑞咨询数据显示,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近2.5万亿元,中小企业B2B电子商务市场营收规模达到52.5亿元,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超过4500亿元,中国移动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433.4亿元,同比增长181.1%,影响力可见一斑。 企业的网络营销推广手段日益多样化,营销内容更加丰富化,电视媒体、网络平台、户外广告、移动终端等等多种渠道,来覆盖不同用户群,把消费者从线下引入线上,激发网购用户的消费热情,用户规模的增长是助推网络购物市场规模的驱动力之一。 新媒体产业快速发展,广阔的市场与日渐凸显的影响力,吸引资本大规模流入,营销价值加强,国际化竞争加剧,整体产业向纵深挺进。利用新媒体有效进行网络推广是大势所趋,顺势而为有助于企业发展。 二、企业网络营销推广存在的问题分析 1.定位不清、无专业规划、盲目开展 企业开展网络推广之初都是满怀激情,花钱建设网站,想在电子商务领域里大展宏图,但过一段时间却发现效果很不理想。主要问题出现在网站定位不明确、是为了销售、还是为了品牌?未从企业自身的现实情形和实际需求出发,盲目启动项目,第一步没走好,直接影响到后期网络营销效果,后面的路更艰难。企业更多的是需要一份科学、专业的立场,无论是自己成立网络营销团队还是专业网络营销服务公司辅佐开展企业网络营销的项目,专业度是首要前提,也是成功的根基。 2.网站设计问题未考虑用户体验 有些企业网站不考虑用户体验与企业推广,网站信息不多,图片成群,大大小小,花花绿绿,只是“好看”!网站首页华而不实,FLASH进站不但影响速度还和搜索引擎不友好;网站栏目规划不合理、结构乱而杂、单纯追求个性独特“刺激”。还有些企业网站信息N年不更新,始终是张“老脸”,让人看了不想再看。网站职能不明确,不知道网站为企业领导服务还是为销售服务。网站缺乏互动性、不能在线沟通、留言、甚至连企业邮箱都没有。网站没有中心思想,产品没有卖点、客户看不到特色,网站内容空洞。 3.对sem的理解不够充分、不擅利用资源 企业网站没有重视在搜索引擎的软推广,只知道花钱做技术推广,做竞价推广。企业网站没有采取主动传播信息,不能把信息有效的推广和传播出去。 很多企业在自己的传统规模已经做得很不错,也有富厚的资源优势地址,其中有内部的资源,也有外部的资源。当企业把网络营销作为一个新的项目启动后,公司内部机关、网络营销团队的组建、外部渠道的拓展等方面都没有做到对原有资源的丰裕挖掘和利用,以至失去已有优势资源,浪费精力。 4.新媒体利用不充分,未联系其他营销体例 如今整合营销很流行,很多企业网络推广单一,只有网站,没有移动互联、微博、微信推广,应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充分行使多种营销手段,多管齐下,各取所长各补所短,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营销效果最大化。 三、企业网络推广策略 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竞争也越来越大。网络营销是重要的,如何在互联网中应用灵活,通过互联网把自己的服务和产品推销出去,就需要精心策划运作,就像在传统市场中去开发客户、跟进客户、谈成客户,网上和网下都发挥到淋漓尽致,把企业的优点都告诉客户,形成客户链,之后做好服务,创造价值。网络营销的成功与否更多是取决于网络推广这个因素,网络推广是网络营销成功的关键所在。 1.分析现状、做好定位、合理规划 作为企业在开展网络营销之前就需要弄清楚做网络的目标是什么?怎么去做?要投多少钱?制定短期计划与长期计划,而且在计划完成的各个阶段都要认真分析成果,看看计划完成如何,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只有这样才能在网络竞争中获胜。 在前期分析自己企业的实力,制定战略整体规划:市场分析、竞争分析、受众分析、品牌与产品分析、独特销售主张提炼、创意策略制定、整体运营步骤规划、投入和预期设定。 2.优化网络推广团队配置 笔者认为能否做好网络推广最重要的就是打造一只专门的网络团队,做网络最重要的是要看创新意识和个人的想法,并不是单纯去做网站seo、微博营销、论坛推广、新媒体广告等营销方法。团队成员应各司其职、互相沟通、紧密合作。如市场经理的能力值方面包括目标用户界定和研究,为达到既定网站推广目标(如增加新用户、留住老用户;增加UV、PV;增加销售量、客单价等等)而制定出市场计划,运用包括EDM、SEM、站外广告购买、社区营销、品牌推广、促销活动和公关活动在内的多种营销推广方式。 网站推广成员应具备网站信息架构、网站优化方面。用户调研方法、用户角色建立;用户需求搜集分析,制定网站信息内容和功能,网站架构、页面布局、网站数据统计与分析,如:UV、PV、退出率、转换率等能力。 管理人员不管是运营经理、总监或者运营副总,其运营工作的优秀是数据挖掘和数据分析,用数据驱动网站运营。包括全站运营战略分析与制定,运营目标制定与分解;不同部门工作分工与协调,制定与分解运营KPI 。激励政策制定,激发员工工作激情等;按照既定分工和职责,分解KPI,监督其完成情况;部门考核制定与实施。 3.网站SEO到位 企业网站定位为推广营销型网站,分别从网站结构、视觉风格、网站栏目、页面布局、网站功能、关键字策划等着手设计与开发。网站页面结构,条理清晰,方便浏览,信息全面、丰富,突出企业特色和产品卖点,图片不要过于华丽,要符合实物,信息要多,突出中心,网站要灵活,体现服务意识,网站就是企业的办公室,平时怎么接待客人,网上就应该怎么做,周到细致。 网站的基本要素弄清楚过后,就是需要正确分析网站的主题,网站需要表达的内容,怎样去展现这些内容,这就需要做好关键词,挖掘网站的关键词,对于品牌词和转化词(有交易行为)是非常重要的。网站SEO维护优化策略包括:网站构架、视觉前台设计、后台设计、内容填充;代码优化、内容维护、关键字优化、流量跟踪等。 搜索引擎优化,主要优化几个重要项目:网站外链、长尾词优化、行业关键字优化等,企业产品推广,通过百度搜索可见产品全部信息、增加产品曝光率、 4.分析数据,监控运营,让网络推广变得更简单 现在社会已经进入大数据的时代,在大数据时代,只有通过数据分析才能看清纷杂现象背后隐藏的真相。只有通过实际活动效果的数据分析才能得到,任何拍脑袋得出的结论都是不靠谱的。 数据分析对网络推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大多数才接触网络推广的人都觉得数据分析是个很枯燥的事情,因此很多做网络推广的人,往往都没做好数据分析,然后就盲目地去进行网络推广,从而也很难获得比较好的效果,工作效率也不高。 应根据收集资料分析,确定网络推广方法及策略,详细列出将使用哪些网络推广方法,如搜索引擎推广、博客推广、邮件群发营销、内容营销、QQ 群通讯、论坛社区发帖、撰写软文宣传、活动推广、网络广告投放、移动互联推广等,对每一种网络推广方法的优劣及效果等做分析及具体如何实施。针对推广目的不同,分析的数据方向也就不同 5.个性化推荐,提升用户体验 电子商务个性化推荐是指以商业服务为背景,以商务网站为媒介,通过对用户浏览行为、资源等进行分析,直观地把用户可能感兴趣的商品推荐给用户。 就是一种个性化的推荐系统,它“模拟了销售人员引导客户消费的过程,把这种消费过程线上化,通过网站的推荐系统帮助用户决定应该购买什么产品。企业网络推广应以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为关键出发点,把握互联网时代个性化、差异化的市场先机。需要把互联网的内容产品与用户的年龄、身份、职业等自然属性和消费特点(个性偏好、动态需求)等特点相结合,利用互联网业务特点以及数据挖掘的技术手段(如挖掘潜在用户)提供用户分群和进行交叉营销等,做大做强整个产业链。 6.新媒体整合营销 新媒体整合营销是建立在以网络新媒体、数字新媒体、移动新媒体等新媒体的整合营销。就是在深入研究互联网资源,熟悉网络营销方法的基础上,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不同网络营销产品的优缺利弊,整合多种网络营销方法,和客户需求进行比配,给客户提供最佳的网络营销方法,为企业提供网络营销解决方案。 整合传播推广包括SEO排名优化、博客营销、微博、微信营销、论坛营销、知识营销、口碑营销、新闻软文营销、视频营销、事件营销、公关活动、移动广告等传播方式。 7.服务 服务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产品性价比再高,没有好的服务,也得不到用户青睐,网络营销的第一步就是网站的用户体验要过关,要让用户感到满意,网站设计要人性化,功能齐全,这样即使你的东西没有别人的好,也能够留住大量的用户。其次就是客服、售后服务,客服就如同是实体店的售货员,担负着给客户介绍产品的重任,要有疑问的时候能够及时解答,要有耐心,实事求是售后服务要有保障。 四、总结 网络推广是网络营销成功的关键所在,在新媒体环境下,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分析客户需求,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企业网络推广存在的问题,整合多种网络营销方法,制定有效的网络推广解决方案有利于企业竞争和长远发展。 网络推广论文:我国媒体利用海外社交网络推广现状及对策 利用国外社交网络账号是我国媒体接触国外用户、提高境外影响力、塑造国家形象最便捷和灵活的方式。本文选取介绍了我国主要媒体在脸谱与推特等海外社交网络上的运作现状,分析海外社交网络运作特点,并根据国外媒体社交网络账号运作经验提出发展建议。 一、国内主要媒体在脸谱和推特账号运作现状 因为脸谱和推特没有类似于新浪微博的分类排行,所以无法准确获知究竟有多少中国媒体开设了账号。笔者在脸谱与推特中,以中英文分别搜索了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日报》、国际广播电台和人民网等五家媒体,挑选其关注度较高的机构主页或账号进行研究。 因为脸谱对机构账号有所限制,要通过个人账号设立机构主页并邀请好友等前来关注。机构主页面向所有用户公开,喜欢的用户可以点击“赞(like)”并订阅,从而实时获得该主页最新信息。所以,机构页面被“赞”的数量代表其被关注的数量,可被视作在脸谱上的人气指数。国内主要媒体在脸谱的机构主页获取“赞”的数量情况如表1所示: 从中可以看出,在脸谱上,各家中国媒体获“赞”数量各有不同,《中国日报(美国)》所获赞数最多,人民网英文和人民网美国公司位列其后,还有一些媒体机构页面的“赞”在几千和几百。 推特上人气衡量最重要的指标是“关注者(follower)”数量,类似微博的“粉丝数”。该指标最多的是《中国日报(美国)》,已超过21万,其次是人民网美国(4万以上)和央视非洲(近6千),如表2所示。 我国主要媒体在脸谱和推特上机构页面和账号运作的情况与国外,特别是英美国家主要媒体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如美国电视新闻网CNN在脸谱机构页面“赞”数超过490万,在推特上,仅“@cnn”一个账号的“关注者”数量就超过910万。尽管和国外主要媒体在社交网络上存在着差距,但与2012年底笔者的统计相比,国内媒体在脸谱和推特上受关注程度在迅速提升。例如,《中国日报(美国)》在脸谱上的“赞”数半年前是7.9万,如今已有19.1万,增幅141.8%;推特关注数半年前是14.7万,如今已有21.2万,增幅44.2%。“人民网美国”在脸谱上半年前的“赞”数是169,如今是5.4万;半年前在推特上关注数是60,如今是4.2万。 受关注程度与日俱增的同时,各主要媒体在海外社交网络上的运作也越发规范,从新闻不定时到逐渐讲究频率,注重用图片和视频丰富内容,想方设法与国外社交网络用户进行互动,如《中国日报(美国)》在推特上每条推文几乎都被转推,甚至被收藏、有回复,这较半年前都有进步。 二、海外社交网络媒体账号运作特点 我国主要媒体在海外社交网络上的运作尚处于发展初期,有必要适当借鉴国外主要媒体在日常社交网络运作中的“他山之玉”,不断适应和调整。 1、海外社交网络间差异明显,媒体账号运作需要因地制宜。 脸谱和推特虽然都是社交网络,但是其特点各不相同。首先,脸谱用户规模更大,数量是推特用户的一倍,有潜在的、更广泛的影响力扩散条件,其用户关系相较推特更倾向强关系。推特用户平均年龄低于脸谱,使用方法简单,不像脸谱对机构有诸多限制,适于新闻信息。脸谱则允许用户在别人贴文后面写评论,而推特只能转发,而无法评论。因此,推特便于更快地最新信息,适合传统媒体自己的信息,展示信息生产能力;而脸谱则有助于进行信息的评论与向线下活动的延伸,适合传统媒体将话题引向深入、获取用户反馈、开展线下活动和媒体品牌与塑造。例如《纽约时报》就注重推特上信息的时效,采取机器加人工形式,按照固定频率每日新闻链接80-120个。而其在脸谱的机构页面的新闻数量远远低于推特,往往选取一些更有深度、易于引发个人账号转发与回复的内容。 2、海外社交网络以海外人士为主,媒体账号运作更需本土化。 我国主要媒体在海外社交网络账号着重面向的对象是海外人士,其运作方式应该更加本土化,即便在同一个平台上,也应为全球不同人群量身定制内容。目前,我国媒体已经在同一社交平台上开设多个账号,如新华社驻各国分社就分别设立账号,主要是从语言上服务不同受众。但进一步发展需要在内容上做到本土化。本土化要揣度目标用户的兴趣,但并非一味地迎合对方,如“《朝日新闻》中文网 鲜活日本”账号一方面侧重对中国内政的分析与评论等“硬”内容,另一方面有关日本旅游推介等“软”内容。又如“纽约时报中文网”账号主要选取中美之间在理念上的冲突点进行信息,推动本国价值观的对外输出。 3、海外社交网络媒体账号举全员之力,组织加个人是最佳方式。 在国内社交网络运作中,媒体账号与员工账号往往各自为战。但在海外社交网络上,媒体账号与员工账号是密切结合的。社交网络体现了个体化、碎片化的特征,媒体以组织、机构的形态出现会显僵硬,所以在脸谱上机构仍是机构,无法像个人账户一样行动自如。而国外主要媒体也想尽办法提高机构页面或媒体账号的个人特性,如转发旗下新闻从业员工的账号内容,以更加个人的方式出现。如CNN在推特上主账号的内容中既有转发个人账户内容,也有转发的频道下各节目账户内容。此外,很多国外媒体将旗下所有员工账号都列为关注对象,如《纽约时报》等,使得媒体账号的个人性更加浓厚,淡化机构色彩。 4、海外社交网络媒体账号更加重视内容形式。 国外主要媒体账号的社交网络运作更加规范,在规律内容频率的基础上,他们更加注重内容形式。《纽约时报》、《卫报》、半岛电视台等在脸谱和推特上的不仅有文字内容,而且还有图片、视频等内容。《纽约时报》的推特账号内容中不仅有“展开(expand)”按钮,还有“查看摘要(summery)”按钮,用户只要点击便可看到该条新闻的主要内容,免去必须点击网站链接的烦恼。而且“查看摘要”都配有颜色艳丽的新闻图片,也提升了视觉效果。《中国日报(美国)》和“人民网美国”等受关注度较高的国内媒体账号也都贯彻了定时和多用图片等做法,效果不错。 三、对国内媒体在海外社交网络账号运作的建议 根据国内媒体、国外媒体利用我国社交网络的经验以及国外媒体利用海外社交网络的做法,本文对国内媒体利用海外社交网络的方法提出以下建议。 1、从加强中国国际传播能力的战略角度重视国内媒体对境外社交网络应用。在海外社交网络建立账号,媒体应摒弃“试试看”、“玩一玩”的心态,将之视为提高我国国际传播能力的一项战略。媒体间应密切合作,国家也应适当地予以协调,可将脸谱和推特上“赞数”、“评论数”和“关注者数”作为衡量媒体全球化经营和国际生存能力的指标,不断规范国内媒体在海外社交网络账号的运作。相关部门还可以设立研究海外社交网络应用的课题或项目,加强专项研究。 2、各媒体应制定可操作的阶段目标,逐步提高国内媒体在海外社交网络上的活跃度与受关注度。中国媒体在海外社交网络上是非本土作战,想如同在国内社交网络上很快达到数十万、数百万的“粉丝”数量并不现实。国内媒体可以按照账号关注数破千、过万、过五万、越十万等不同标准设置不同阶段和实现时间,逐步提高其账号在社交网络上的活跃度与受关注度。只要持之以恒地有规律境外用户感兴趣的内容,媒体账号在一年内吸引到十万“粉丝”并不是梦想。 3、结合脸谱和推特等社交媒体的不同特点,以不同的内容、方法和目标来进行品牌和内容推广。结合脸谱用户年龄结构偏大的特点,媒体机构页面可设定一些较为有深度、兴趣点丰富的话题,引发个人用户参与网上活动与讨论。在脸谱上不仅注意“赞数”的积累,更要注意“评论数”和“分享数”的提升,培养用户的参与习惯。而推特较为重视事件,人群年龄结构偏年轻,媒体账号可考虑以即时新闻为主,加大流行文化与时尚内容的。多个国外媒体已在实践中将脸谱与推特打通,交叉利用这两大社交媒体,注重二者的配合。 4、以英美用户为主,对内容进行贴近其需求的本土化设计。英文内容在海外社交网络上占有绝对强势,美国和英国用户在脸谱与推特上占据多数,结合这一特点,国内媒体的海外社交网络账号可将英文内容作为突破口,多贴合英文国家受众实际需求的内容。既可以从对方关心的角度介绍中国,也可以就对方所发生的时政内容进行评论,选取中国国内网民评论,会更吸引对方。无论是轻松,还是严肃的话题都可以,关键是要容易引起人们讨论和扩散。在账号创建初期,可多社会、历史、文化等内容,多利用图片与视频等跨越语言隔阂的内容形式,在海外社交网络立足,再谋求更进一步发展。 5、按照人际交往的原则调整媒体在海外社交网络的运作方式。Web2.0不同于Web1.0的特点是社会交往关系与模式的引入,个人化、个性化的思维模式主导着社交网络。账号的终极目的可以跳出个人局限,但具体思维与行为一定是个人化的。冗长的账号、官方式的自我介绍,一厢情愿的内容选取和单调形式注定不会讨好社交网络上的用户。针对脸谱更为重视人际关系,限制机构页面活动,媒体甚至可以考虑以员工个人身份注册账号,化整为零地展开活动。媒体也可以在推特上通过@点名、转发对方内容、其他用户生产内容等方式与个人账号或机构账号展开互动。脸谱和推特上都有如何建立人脉、提高账号关注度的方法介绍,值得研读。 6、海外社交网络账号名称大有学问,设置要认真思考。名正则言顺,媒体在社交媒体上的账户名称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重要作用。脸谱和推特上,个人用户要关注媒体账号往往要通过搜索。但是,他们对中国媒体的名称不熟悉,不大可能会主动搜到并关注我国媒体账号。所以,媒体账号要便于境外用户查找,比如China News就要比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名称有更多的机会被他们主动搜索得到。这或许也是《中国日报(美国)》账号在推特上受到大量关注的原因。一个好的账号不仅能形成吸引力,而且还可以更加人性化,摆脱公司、企业等生硬的印象,更易与其他个人账号交流。 网络推广论文:浅析竞价排名网络推广方式对商标的淡化 【摘要】随着网络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开始注重在互联网上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网络运营商适应这一市场需求,推出了搜索引擎竞价排名服务,为经营者进行网络推广。文章主要就竞价排名搜索引擎网络推广方式对商标权人的商标淡化进行法律分析,主张为保护商标权人的利益,应立法对竞价排名进行规制。 【关键词】网络推广 竞价排名 商标淡化 法律规制 一、搜索引擎所采取的网络推广方式 (一)百度的网络推广:从竞价排名到凤巢系统 自今年12月1日开始,百度竞价排名系统(百度称之为经典版)将彻底停止,由百度凤巢系统(百度称之为专业版)接管原有客户。竞价排名是一种按点击付费的网络营销推广方式——广告主首先免费注册一定数量的关键词,当用户搜索这些关键词时,广告主的推广内容就会优先出现在用户的搜索结果中(将竞价排名与自然搜索结果混淆,不加区分,并且竞价排名结果一律排在自然搜索结果之前)。叫价最高者(每点击一次的价格)排在最前列,第二价格者其次,依次类推,而百度按照点击次数收费。8年来,竞价排名把百度推上了商业成功的巅峰,远远抛开了谷歌等竞争对手,至今仍是其主要收入来源。然而,在公众的眼中,竞价排名即使称不上臭名昭著,也绝不是一个光彩的名词。中国最重要的媒体中央电视台在2008年11月的15、16日,在《新闻30分》连续两天报道百度的竞价排名黑幕,百度竞价排名被指过多地人工干涉搜索结果,引发垃圾信息,涉及恶意屏蔽,被指为“勒索营销”,并引发了公众对其信息公平性与商业道德的质疑。 2009年4月20日,百度正式推出凤巢系统搜索推广专业版,此后便一直并行运作竞价排名与凤巢两个系统。处于试行阶段的“凤巢”,功能更加强大,但最优秀的部分还是在通过关键词来竞价,改变的是将自然搜索结果与竞价广告区别开来了。 (二)谷歌的网络推广:Google adwords关键词广告 谷歌的网络推广叫做Google adwords关键词广告,也是通过关键词竞价的方式来做广告位置排名,与百度区别之处在于,它将关键词搜索到的自然结果与广告竞价结果区别了开来,与百度现在推出的“凤巢系统”在此点上是一致的。 社会对搜索引擎所采取的网络推广方式看法并不一致,有从传播角度来看的,有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的,本文拟从网络推广方式对商标淡化方面来谈谈作者的看法。 二、关于商标淡化 商标淡化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在其他不相同或不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从而减少、削弱该驰名商标的识别性和显著性,损害、玷污其商誉的行为。淡化具体有三种表现形式:弱化、丑化、退化,其实质是,表面上无关的使用,实际上会破坏商标同初始商品或服务的自动联系,以及同广告创造的有利形象的联系,并最终损害商标的销售力。 三、网络推广方式对商标构成淡化 应该说网络推广方式对商标构成淡化表现为弱化及退化两种形式。2009年11月13日晚上19:44我们在百度网上输入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的文字商标“田七”,在两列搜索结果中左边的第一条显示的是“云南三七商城,优质三七推荐”,并且标明的此为推广链接,也就是通过竞价的方式得来的结果,点击后显示的是云南三七药材商城的网址;在右边列显示的是三个广告链接,分别为“三七脂肝丸,北京百德康药,三七脂肝丸 功能主治:健脾化浊,去痰软坚.用于高血脂,高脂血症属”;“三七脂肝丸,全国总代直销4,三七脂肝丸用于脂肪肝,高脂血症属肝郁脾虚症者,全国总招商 ;“华与华是田七牙膏全案策划,《拍照大声喊田七—田七牙膏案例》荣获“07年度中国杰出营销奖”。谷歌网上输入“田七”,有两列搜索结果显示,左边是正常搜索结果,右边则为赞助商链接,标题为“佳洁士牙膏·健康达人大挑战”,点击后显示的是宝洁公司的产品佳洁士牙膏举行的一个宣传活动网页,此两个网络推广方式的结果都离我们要找的有着“田七”商标的牙膏产品信息相去甚远。同样用此种方式将“立白”输入百度后,显示第一条也是一个推广链接;“立白”在谷歌网站上还没有推广客户出现。 上述现象出现后会不会对现有商标产生淡化效果呢?淡化不同于对商标的侵权,是一种不同于传统侵权方式的商标侵害行为,认这定淡化的标准应当是,即使没有混淆,商标的活力仍可能因他人的使用而受损,这才是淡化的本质所在。混淆导致直接的损害,淡化则是一种感染,如果任其发展,最后必然会破坏商标的广告价值。的确如此,如果推广结果的信息反复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内,则人们很可能会忘记了所谓如“立白”、“田七”之类的字眼后面还有相关的产品及相关的厂商的存在。我们从广告客户所选定的关键词的方法、范围来进行分析对商标淡化的存在。 (一)驰名商标能成为广告客户选择目标 在网络推广方式中,广告客户是可以选择多个关键词进行竞价的,所以只要资金充足,这些广告客户肯定会尽量多的,将在社会上可以由人们立即想到的关键词收入袋中,反正是按点击付费的。所以,在现实社会中作为驰名商标的字眼肯定是广告客户的选择目标,有时可能出于与产品的关联度考虑,不是首选,但只要与广告客户的投放内容有关,广告客户会选择这些驰名文字商标。一旦选定,通过网民的长期搜索行为,就会导致网民对以往产品的驰名商标印象有所改观,最后,可能会出现不认可产品与商标的相关性。 (二)广告客户从事的行业多种多样 商标淡化突破了传统的商标混淆理论,且将着眼点放在驰名商标所蕴含的商业价值不被他人所侵蚀和分享的层面上。于是,禁止他人在非相同商品上使用驰名商标成为了反淡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告客户选定驰名商标完全不必考虑自己所从事的行业与驰名商标所代表的行业是否一致,有些广告客户为快速提高知名度,就会选择那些社会知名度非常高的文字商标,因为商标越是显著或独特,给公众的印象就越深,人们就更容易想到此类字眼,在搜索时,搜索用户可能会用这类字眼来代替自己一时无法想到的最想适用的字眼,而结果却有可能导致用户进入广告推广客户。美国商标协会的《州商标示范法》第12条制定的,该条规定:“对可能造成的商业损害或者对于一个注册商标、或依照普通法而有效的标记、商号的显著性造成的淡化行为,无论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商品来源是否存在混淆的可能,均有权提出禁令救济”。 四、对商标构成淡化的关键点 将他人的文字商标设置为关键词,并不用在与原商标所有人相同的产品或服务上,只是一种导引,在被链接的网站中不再出现关键词,在目前从法律上还找不到制止的根据,只有将商标淡化引入进网络世界,不仅止于传统的社会生活,在网络世界里判定这种导引也是对商标的一种淡化模式,那我们就可以借淡化来保护商标,从而为禁止他人将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提供依据。当然,我们并不是为了禁止这种行为而强行将之纳入商标的淡化行列,而是因为在网络世界里,这种搜索导引的确可以导致商标淡化的效果。 (一)存在商标活力受损的事实 将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导引进入另外的产品或服务界面,久而久之,就会让人忘记了关键词作为驰名商标所代表的商品与服务,2009年7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了《第2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其报告中写明截至2009年6月30日,我国网民规模已达到3.38亿,这样一个庞大的人群如果发生的认知改变,那驰名商标所蕴含的商业价值将会大打折扣,其商标与商品及商品的营销模式可能都会因此而退出人们的脑海,那商标的活力受损的事实将不容置疑。 (二)搜索行为导致了受损情形的发生 网民通过关键词进行搜索,没有找到自己要进入的界面,相反进入的一个新的陌生的界面,那他就会对自己所使用的关键词产生怀疑,并且会判断这个进入的新的界面会不会有自己需要的内容或信息存在,如果有,那他就会记住这个关键词是可以带自己进入所需要的内容的,如果没有,那他将会彻底否定掉这个关键词。不论是以上哪种情形,对关键词原来所代表的驰名商标都是一种损害。 (三)使用他人的驰名商标作关键词进行搜索的行为 使用他人的驰名商标作关键词进行搜索的行为不论其是否是违法行为,都不会影响认定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对驰名商标的淡化,正如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一样,不论所采取的行为是否违法,只要存在着侵权行为即可。 (四)搜索行为与受损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联系 使用他人的驰名商标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却并不进入驰名商标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在这样一个简单的操作模式里,不存在其他的理由,只有搜索行为,那我们直接认定搜索行为与受损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联系就不会存在困难。 五、结语 关于商标的淡化如果不出现网络这种新的生活方式,也可能就此尘埃落定,大家对判定商标淡化的理论可能就不会再出现过大的争议,网络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商标的使用方式也又多了一个途径,如果从事用他人的关键词进行搜索行为,将会导致商标活力受损的情形发生,会构成网络环境中的商标淡化。 作者简介:陈向军,法学硕士,湖北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胡文进,法学硕士,湖北师范学院政法学院讲师。 网络推广论文:基于网络推广的农产品远程监控系统研究 【 摘 要 】 基于网络推广的农产品远程监控系统从消费者、农民及商家角度出发,结合网络营销推广及远程监控等知识进行设计研究。它包括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质监系统、防伪系统等主要功能,并建立网站,采用博客、淘宝等较全面的网络推广方式进行营销推广,建立全方位的网络体系,保障消费者、农民及商家的共同利益。 【 关键词 】 远程监控系统;质监系统;防伪系统;网络推广 0 引言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于吃的要求越来越高,吃出健康是每个人的追求。然而现在的农产品市场十分混乱,产品中添加防腐剂、新旧米混掺、种植过程中乱用农药、化肥及除草剂等都严重影响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现在的农产品都标有无公害、绿色及有机的商标,但是消费者还是心存疑虑,尤其对有机食品,它的价格昂贵,认证的准确性又值得怀疑。另一方面农民和商家也为自己的好产品而得不到消费者的认可忧虑,有的产品在快到保质期时不得不打折促销,严重损害了农民和商家的利益。基于以上因素,建立一套完整的基于网络推广的农产品远程监控系统十分必要,这样即可以让消费者随时了解到产品的种植、加工、仓储等全过程,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的安心,也可以使农民和商家的收益得到提高。 1 以企业为依托农村合作社的建立 目前,消费者对于食品的来源,检测情况有了更高的要求,基于这个发展趋势,企业必须肩负起质量安全的责任,必须与农民联合实现种植、检测、加工、运输、仓储的全面监管,同时能够让消费者随时看到监控视频及质检报告。此时,企业的利益必须与农民的利益关联,建立以企业为依托的农村合作社就是该关联的必然产物。建立合作社之后,可以采用大片土地联合机械作业的形式,种子、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均由公司选配合格产品,并借助质检机构出具检测报告。有机食品则需人工除草、除虫,并选用合格农家肥。每一个合作社采用不同编码标记,产品按种类采用不同编码,农作物仓储时按仓库采用不同编码,加工、包装后再采用不同的编码形式,一袋农产品生产后就有了一个上述编码联合产生的编码,且编码唯一。 2 远程监控系统 远程监控系统主要由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及质监系统组成。第一方便农民及公司对合作社种植区进行监管,第二方便公司对整个生产及管理进行实时有效的监管,第三方便消费者进行监督、查看。 2.1 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本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网络系统,可以通过不断增加前端摄像头来扩大整个监控网络。在组建时包括前端组建、图像处理和传输设备的组建及网络客户端的组建。前端组建包括全局及局部监控点的建立,全局监控点即在种植区、加工区、仓储区建立支架,安装全局观测摄像头,最好为可以旋转360°的网络球机。局部监控点则在取种播种、对药及喷洒、除草及收割、加工及仓储的局部主要点位安装摄像头,监控每个工作的细节部分。每个摄像头都配置拾音器及防护罩,这样即可以图像声音同步监控,还可以保护摄像头。在选择摄像头时可以选择有质量保障的品牌产品。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图像处理和传输设备的组建主要是在种植区、加工区、仓储区建立机房,安装网络视频服务器,可以选择品牌的网络视频服务器,并围绕合作社安装摄像头的主要点位及机房具体位置进行测算,按照最短路径原则进行布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网络客户端的组建主要是安装客户端电脑及软件,其中,电脑要选择大硬盘以存储监控录像,将合作社按农作物种类的不同进行区域划分,并将加工车间、仓库都按照区域进行划分,一台电脑对应一个区域的监控录像并安装一套监控软件,远程监控时通过输入不同区域对应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监控不同区域的情况,最终实现实时监控的目的。 2.2 质监系统 质监系统主要是提供给消费者完备的质检报告及质量监督机制。首先公司要积极努力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次要制定完备的质量监督机制,从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并对农作物及产品抽检,给出具体检验结果、质检员及时间。最后,借助第三方监管机构,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质检报告。所有数据均保存在公司网站的后台数据库中,方便消费者调取,并做到及时更新数据。 3 网站的建立 为了树立企业形象,打造品牌,增加网络推广力度,公司需要有自己的网站,网站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简介、企业文化、发展规划、农村合作社管理、产品管理、产品订购、招商、人才引进、客服、健康知识宣传及办公系统等。其中重要的环节为产品管理和招商,产品管理包括产品的远程视频监控管理、质检报告管理及编码管理。产品的远程视频监控管理即消费者可以随时通过网络或下载监控软件后看到农产品从种到收再到加工、仓储的整个过程。质检报告的管理即在后台网站数据库中建立质检表,包括质检编号、质检标题、质检说明、质检图、质检日期、质检员。质检部门随时将新的质检信息上传,以备消费者查阅。编码管理即商品销售时有特定的编码,在后台输入起始码及终止码后,单击按钮后末尾产品编码自动生成,编码唯一,且对应产品的相关信息。前台客户输入编码后应能够查找到该产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产地、产品类别、种植日期、收割日期、加工日期、加工部门、销售地。查询后客户可输入产品的回访信息及联系电话,存入对应的记录中。客户正确查找到产品相关信息后,该记录将在“回码消除”处添加特殊标志,当再次输入该编码查询时将提示客户该产品已经售出,并查询过。客服将查找当天的客户查询信息通过电话进行客户的回访,回访后当客户再次查询该信息时将提示客户该产品已售出,并已回访。招商中包括招商宣传、利益关系及管理体系,通过招商宣传来扩大企业的实体店铺。 网站在整体设计风格中可以采用自然清新的绿色基调为主,也可以根据四季的变化更换不同的基调色彩,还可根据合作社地域优势或产品的不同特色进行设计,设计中可以使用Photoshop切片的方式,这样便于查看整体效果。设计中要突出产品及产业优势,在主页中能够醒目的看到产品及公司对产品的监管方法,能够很方便地让消费者查询到自己想要的信息。网页框架可以使用综合框架型或国字型等,框架只起到分割各个主要内容的作用,在设计时应简洁大方,规划合理。后台设计中按前台显示的内容对应后台管理的内容进行设计,条目清晰,内容组织合理,具有自由添加类别的功能,可以采用T字型框架。数据库设计中应避免重复字段、重复表的设计,尽可能减少冗余,设计时要采用整体设计原则,每个表对应一个具体内容,实现一个主要功能,对有关联的表要设计好主关键字,避免错误的出现。 4 网络推广 本系统的营销模式采用网络+网点的模式,整个运行关系图如图1所示。网点主要采用在商场设置专柜或开设实体店铺的形式。网络推广包括博客营销、视频推广、百度推广、淘宝营销、论坛及贴吧推广、QQ群及呱呱群推广。博客营销主要是博文写作并链接公司网站推广。视频推广主要是将一些公司举办的健康知识讲座、科学的做菜方法等视频上传到优酷及土豆网上进行推广宣传。百度推广主要采用付费的方式加入百度推广。淘宝营销即公司在淘宝开设店铺,并由销售部专门管理。论坛及贴吧推广主要在母婴及食品安全的论坛及贴吧中推广、宣传产品。在QQ及呱呱建立群,先把已有客户加入进来,进行公司产品、健康理念、产品促销及公司活动宣传,并不断增加客户群。 5 总结 基于网络推广的农产品远程监控系统从消费者利益角度出发进行创建。采用远程监控系统确保产品质量,建立公司网站,并采用网络推广模式大力宣传产品知识,使得商家、农民及消费者共赢。 网络推广论文:网络推广中SEO常用方法探析 【摘 要】SEO是当前网络推广中的重要手段,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如何围绕SEO开展网络推广的研究很多,本文主要从SEO的概念和在网络推广中的重要作用分析入手,围绕SEO的设计思路来讨论SEO的常用方法及使用技巧。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络推广;SEO;常用方法 一、SEO的概念 SEO(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翻译过来称为搜索引擎优化,是指通过采用便于搜索引擎收录和索引的合理手段,使网站中的各种要素适合搜索引擎的检索原则,从而更容易被搜索引擎收录以及在搜索排序中取得优先。SEO是当前非常流行的网络推广方式。目的是增加特定关键字的曝光率以增加网站及相应内容的能见度,达到提高访问量,增加知名度,进而增加销售机会。例如:当人们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输入“自驾游”,做过SEO优化的网站和网页会在搜索结果中排在没做过SEO的网站和网页的前面,甚至能排到搜索结果中的第一页,从而能够更容易被搜索者看见,进而提高点击率。 SEO分为站外SEO和站内SEO两种。站外SEO是通过外部站点来改变网站在搜索引擎排名,这些外部的因素大多是超出网站控制的。最常用的外部站点因素是反向链接。站内SEO是通过完善网站自身的因素来达到便于搜索引擎收录的方式。 二、SEO在网络推广中的重要作用 对于推广而言,方法有很多种,SEO只是其中一种,但相对于其它的方式,SEO当前比较热门,且投入比较低,效果也比较好。当然,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SEO的作用,毕竟,网络推广最终的目的是获得丰厚的收益,而不是它的排名和访问者的多少。概括起来,SEO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促进产品销售 产品销售是企业运营中的优秀部分,也是企业推广中的主要目的。通过seo可以使您的产品排到搜索引擎的前面,甚至是首页。当前,人们在寻找产品或其他信息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利用搜索引擎进行搜索。而当真正需要该产品的客户在点击产品搜索结果的时候,很少有人会点击到十页之后,大多点击前五页的搜索结果。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你的产品或企业的信息在搜索引擎排到十几页,甚至更靠后的话,人们是无法通过搜索引擎寻找到你的。而通过SEO,人们就可以主动的找到你,企业则将原来以推为主的产品销售方式转变为推拉结合的产品销售方式进行,大大提高了产品销售的机会。 2、提升企业的知名度 seo不仅仅可以做产品的关键词,同时,也可以做公司企业的关键词,从而提升企业的知名度。而企业知名度的提升反过来又可以促进企业名下所有产品的销售,提高企业的赢利。通过SEO可以使企业的曝光率大大增加,在提升企业名气的同时,还避免了企业通过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等,带有明显的商业性,让人明显感觉这是在出钱做推广,而产生的抵触情绪。显然,SEO在提升企业知名度的方面作用是很明显的。试想,如果一个客户想跟您的公司合作,他到百度通过产品来搜索您的公司网站,找了前十几页都没有看到您公司网站的影子,客户心里会怎么想。 3、吸引合作伙伴 通过SEO还可以吸引更多更优秀的合作伙伴。企业网站是当前合作商了解企业的一个重要渠道,特别是在电子商务越来越发达的今天。很多企业首先会通过搜索引擎来搜索。他们会根据得到的搜索排名结果依次了解和分析企业实力,如果您的企业网站没有排在搜索引擎结果显示首页或者前五页,那么您的企业很可能会失去这次很好的合作机会,尽管您的企业实力可能比较强大,产品质量很好,客户服务也很完善。当年盛大公司,就是因为企业网站排在搜索引擎第一位,而得到了韩国传奇游戏公司的投资,进而合作,最终取得了传奇游戏的权。 4、降低推广成本 大家都知道传统推广是很花钱的,而且,效果还不一定好。而网上付费推广看似效果很好,但费用也很高。比如,你在百度或者谷歌做竞价排名,虽然能够保证你在搜索结果中稳居前几名,但现在的价格不是一般的企业所能够承受的了的,目前一些常用的关键词,通过长期的竞价累积,价格已经达到少则点击一次2-3元,多则点击一次收费5-10元。一个星期下来的推广费用会让人窒息,虽然访问量和成交量都上去了,但利润都给搜索引擎给搜走了。而作为SEO,它提供了一种免费推广的方式,应用科学的方法和技巧,同样可以做出很好的推广效果。这样也就在保证企业利润的条件下,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网络推广成本。 三、SEO常用方法和技巧 做好SEO需要做到网页设计规范、结构合理,网站访问速度快、内容独特而少重复,对大家有用。这肯定需要一些方法和技巧,下面我们围绕SEO的设计思路来谈谈SEO的常用方法及使用技巧。 1、网页设计优化 要想做好SEO,不是做好几个关键词就行的。首先你需要对自己网站的网页进行优化。当然,这里所说的优化,绝对不是仅仅把网页做美观就行,而是在美观的基础上重点提高网页的加载速度,方便搜索引擎的收录。具体的技巧包括:导航或栏目尽量不要使用图片;栏目级别和排版要合理,层次分明;首页一定要包含重点栏目及链接;二级页面要加上当前位置,让浏览者可以很方便的返回上级页面或去其他栏目;在网页的具体内容上不可单调,可以加上描述、关键词等等,这样可以增加关键词和有效链接。 2、网站结构域名优化 网页设计好后,接着应该进行网站结构及域名进行优化,同样是为了搜索引擎能良好的收录网站内容。具体的技巧包括:尽量选择短一点,同时有含义的域名;尽量做到二级域名,比如:.cn效果比.cn/news效果好;网站的路径深度尽量在三级以内,四级以上的页面收录情况会比较差;能使用静态网页的页面尽量使用静态网页。 3、网站细节优化 细节决定成败,做SEO需要完善各个细节,包括:标题,栏目名称,图片处理等等。具体技巧有:给图片加上Alt标签,便于搜索引擎访问;标题加上Title;详细页标题放在标签内;合理设置详细页关键词。 4、网站关键词、描述优化 网站关键词和描述的优化也是细节优化之一,只是因为这个太重要,所以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和说明。每张网页都需要标题,进行关键词设置和描述,特别是首页更不可缺少。具体技巧包括:标题(title)准确,长度控制在70-80个字符;关键词(Keywords)控制在8个左右,100个字符以内,这个不是越多越好,但要准确;描述(Description)也要控制长度,一般控制在400个字符,180-200个汉字。一旦设置好上述内容之后,不要频繁变动。 5、运营优化 当网站的优化完成后,我们经常要做得就是运营优化了,运营优化的重点是通过多种推广方式,将网站和产品推广出去,这些方法主要包括:交换链接、博客、围脖、论坛、贴吧、QQ、MSN等。具体技巧包括:用心去做博客,软文即能吸引读者,又能合理的把关键词和链接做进去,增加网站的外链;合理利用各种流行的工具,如百度贴吧、百度知道,他们在百度搜索中收录更快,权重更高。 最后,要做好SEO是一个长期坚持的过程,最好形成一个团队进行合理分工和协作,这样才能充分发挥SEO在网络推广中的重要作用。 网络推广论文:网络推广月入数千 一台电脑当工具,一篇篇工作博客作探路石——双腿高位截瘫的29岁残疾青年彭洪伟,如今不仅月入数千元,更带领一支残疾人队伍踏上了创业之路,向网络推广行业的纵深迈进…… 我国的网络推广行业据说新兴于5年前,目前全国从业者数万。不过,像彭洪伟那样由残疾人组成的推广团队,在网络推广队伍中还真是凤毛麟角。 从网络推广新手,到师傅级人物,彭洪伟耗去了两年的时间。一年多来,他成了7名入行者的领路人。其中的两人应聘进入重庆本地网络推广公司,月入万元以上。另有三人则由他领着组成了一个合作团队,每天按部就班,做着他通过自己的博客揽来的业务…… 他的入行:残疾之后遇贵人 22岁前,彭洪伟还是个健全人,当工人每月收入近2000元;父母也在住家附近打工;一家人过得宽裕而惬意。 2003年6月2日,一场车祸夺去了彭洪伟的双腿。一辈子都无法站立的残酷现实,一度令他痛不欲生。甚至经常以打骂父母的方式,麻痹自己的神经。 就在彭洪伟举家为偿还就医所欠下的几万元外债而节衣缩食4年后,牟长青出现了。 牟长青的父亲是彭家所在社区的主任,牟本人则是我国最早的一批网络推广人,一直在北京从事相关工作。2007年底回家过春节时,牟从父亲口中得知彭洪伟的经历,就主动去探望,并力荐彭入行;还给他讲解互联网基础知识,为他准备了大量的推广案例。 彭洪伟很快就领悟到,做网络推广这行,自己就成了个广告人。为客户提供的宣传载体,则由传统的电视或纸媒,换成了网络。 彭洪伟迅速“触网”,经过两个月的自我培训后,他对文字帖、图片帖、视频帖等方式和手段已能熟练运用。 他的首单:收入只有500元 只能依靠轮椅行动,彭洪伟缺失了与同行可以直面客户的竞争优势。无法成为所服务对象的团队成员,他开始了艰苦创业——与服务对象成为合作伙伴。 通过网络,彭洪伟找到了首个合作者——北京的一家农业观光旅游网站。双方达成的合作意向是:彭洪伟负责为其做论坛推广,受众是北京本地的小朋友,内容为吸引他们到附近的乡村游览、采摘,种植,实施田间劳作体验。期限一个月,工资350元。 合作结束后,对方主动将酬劳提升为500元。理由很简单:他的网络推广,带来的人气和经济效益远远大于合作预期。 出师告捷,彭洪伟信心大增。此后,他和一根网线、一台电脑结缘,正式在创业路上扬帆起航。 他的手段:写博客吸引客源 身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彭洪伟如何找寻客户,并获得对方的信任?他说,诀窍很笨也很简单:坚持写博客,分享自己的工作得失。这招,既优化了自己在网站博客上的排名,有网络推广需要的客户也能很方便地了解到他的水平。认可并有意合作者,即能与他联系。 在多家网页上搜索“网络推广博客”,发现“彭洪伟”果然在同类词排行中名列前茅。 彭洪伟的博客主题大多围绕网络推广的经验、得失、操作技巧等展开,如“网站有效推广的20个实用方法”、“怎样做好产品的论坛推广”、“浅谈论坛推广中IP被封的一点解决方法”、“如何通过推广获取更好的流量”等。 正是因为在博客里了解到彭洪伟的工作经历、经验和资源,越来越多寻求网络推广的客户与其在不曾谋面的情况下,信任地将自己的后台管理权交给他,全权放手让他按自己的方式、渠道进行网络宣传。 他的业绩:成了业界名人 去年,彭洪伟接手了一个培训类网站的推广。对方要求他把几个主要的产品词,做到搜索引擎上比较靠前的位置。仅一个月时间,彭洪伟就达到预计目标。 非常OK网于2009年8月与彭洪伟达成委托协议。此前,该网站的品牌词如“非常OK网”、“OK网”等,在百度等几大搜索引擎均看不到相关信息。彭洪伟对网站的关键字进行了调整,网页描述上也对关键字进行了合理的布局,同时更增加了一些高质量的外链。很快,这些主要的品牌词,就上升到几大搜索引擎自然排名第一的位置。 2008年5月至今,彭洪伟承揽的客户涉及手机、电脑、数码产品、保健等10多个行业,参与过搜索引擎推广、论坛推广、问答推广、新闻推广等多方式和渠道的网络推广,为客户赢得了较好的声誉和经济效益。 如今,彭洪伟拥有互联网自由撰稿人、网站运营、网络推广、网络营销专业人员、购物馆购物导航创始人等众多头衔,每天的生活过得丰富多彩。他不仅在网络推广中做得顺心得手,更延伸了自己的专业触角:建立了B2C商城聚合网址导航站点——购物馆,成为“艾瑞”、“DONEWS”的IT专栏作者,“彭洪伟”的个人档案也被百度百科收录。 他的回报:母亲当上小老板 赚钱来养活自己只是第一步。创业回报父母,让他们晚年生活无忧,才是彭洪伟最大的梦想。 彭洪伟在网络中找到自己人生价值的创业故事,通过他参加“商界100创业就业援助大行动”,感动了更多的创业者,更感动了重庆市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 随后,在该公司的协助、帮扶下,彭洪伟在江津区珞璜工业园区开起了一家天友奶专卖店。父母成了这家店的老板和经营者。 彭洪伟接下来想圆的,则是扩展梦:他将投资对附近愿意从事网络推广的残疾人进行专业培训,“让他们凭借自己的本事,足不出户就能挣钱养家糊口!” 网络推广论文:如何借助SaaS进行网络推广 从现在一些SaaS提供商的市场推广来看,已有多种营销策略派上了用场,包括建立渠道网点,通过经销渠道销售;组织会议讲座或研讨会,展开会议营销,促成企业购买;网络直销也有一些企业投入了相当大的力度;同时在媒体报道、网络论坛推广等手段上也能发现一些企业在做。 不过,赢道营销顾问机构合伙人、高级营销顾问邓超明认为,SaaS作为互联网上的一种应用,网络推广才是其普及的主要策略力量,而如会议营销、渠道销售等软件销售的办法,只是SaaS市场普及的"先锋力量",或者说是一种促成销售的直接力量,但很难把SaaS的影响和销售做到普及的程度。SaaS提供商们要把自己的拳头产品做到占领足够市场份额的地位,应充分发挥网络推广的力量。 这个可以从销售方式与客户企业的购买方式两个层面来说明,SaaS这种服务在信息获取、购买、价格、支付、体验、使用等环节都不同于传统软件。 在购买方面,一般客户完全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产品的信息和价值,试用体验其功能;而在使用SaaS过程中,也是通过网上注册登录,然后进入管理后台进行操作;而在费用支付方式上,也是按月或按其他时间段进行租赁,按周期付费,也可以采用网上支付等类方式,这种大部分环节都可以通过网上实现的情况,注定了网络推广能够完成市场推广的大部分任务。 更重要的是,需要借助网络推广的力量,把SaaS的注册用户量提升上去,然后在这个用户群体中进行沟通和挖掘,促成更大比例的购买。即使是线下推广,也需要把这些潜在客户转化成网上注册的用户,反而多了一个环节,不如网络推广来得快捷。 在销售方面,SaaS产品与服务在一次性销售行为上获得的回报不多,主要是采用了按月或按其它周期支付费用的方式,可能在几百、几千块钱,这对经销渠道来讲,客户开发的投入产出比并不高,不符合商们普遍存在的赚快钱的心理,而如会议营销等策略所需投入的成本也是相当高昂的,而且如果没有很大规模的宣传造势、相对成熟的使用环境,通过会议、论坛、讲座、研讨会、沙龙等方式促成购买的可能性也不会很高,最终可能是获得了一定比例的注册用户,付款购买的比例还是很难上去。通过高成本的会议营销去拉拢一批注册用户,还不如通过低成本的网络推广吸引注册用户。 当然,还是有必要建立销售渠道、举办一些沙龙论坛等活动,毕竟要催熟这个市场和占领先机,单一的营销策略是很难达到预期目标的。 网络推广论文:浅析体育用品网络推广 【摘 要】本文阐述我国体育用品市场发展现状,结合我国体育用品企业发展网络营销的特性,从消费者购买动机角度分析了网络推广的意义,并提出了多种企业推广和运用网络营销的方式,旨在引导国内众多体育用品企业加大网络推广力度,借以提高我国体育用品企业的网络营销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体育用品;网络营销;推广 一、我国体育产品市场与网络推广发展现状 1、我国体育产品市场发展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提高生活品质关注尤多,生活理念也逐步转向健康、娱乐方面,而体育活动作为一种健身、娱乐方式受到广泛接受,这也带动了国体育用品市场的持续升温,体育用品市场逐渐扩大,一些世界著名体育用品品牌相继进入中国市场,“耐克”和“阿迪达斯”作为世界体育用品的第一、第二品牌,利用各种营销方式在中国体育用品市场抢占了很大份额。 在现有市场竞争机制下,我国体育用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而仅依靠传统门店的扩张和商的增多已经不能满足体育用品企业发展的需要。借助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网上交易和支付技术以及便捷的物流配送体系等多种技术手段,结合网络推广和销售,已经逐渐发展成为现代企业必不可少的有利武器。 2、我国网络推广发展现状分析 国内网络推广的发展现状自网络进入国内开始,网络已经开始逐步改变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是近年来人们开始逐渐改变以往的消费习惯,开始接受并体验网络购物带来的便捷,这也就带动了网络零售占社会销售总额的份额逐年升高,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给传统的营销途径带来了冲击。据统计,2010年国内网上购物市场规模达5131亿元,以淘宝网为首的C2C模式占整个市场份额的80%,而以京东、当当等为主的B2C模式占市场份额的20%,B2C模式仍处于高速发展态势。虽然网络购物已经逐步为人们所接受,但是网络推广这一网络营销利器仍然没能在国内大放异彩。据相关调查我国有93%的企业没有尝试过网络推广,而在发达国家这个比例仅仅只有16%,这又给我国的企业界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领域和推广模式。 我国的体育用品企业众多,并且大多都是以代工起家的外贸型企业,受金融危机以及贸易壁垒的影响,国际市场的需求量日趋不稳,并且随着人民币升值压力的加大,企业的利润率也大大地降低,而与此同时国内市场相反趋稳并且持续火爆,致使很多体育用品企业纷纷转战国内市场,而由于其代工生产,没有自己的品牌,或者品牌的认知度和知名度以及影响力很小,开展国内市场需要极力推广自己的品牌和市场知名度,网络推广正好可以迎合这个需要,引导体育用品企业更好地去推广品牌以及产品,以更快地打开国内市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体育用品消费者网络消费行为动机分析 网络体育用品消费者虽有各自独特的需求,但由于受到网络上各种购物促销、新品上市等信息的刺激,可能会产生强烈的购买动机和欲望,这就成为网络商店的顾客来源之一。 网络营销是一种“不见面”的销售,体育用品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不能直接被观察到,因此对网络体育用品消费者购买动机的研究应从两个方面进行研究: 1、消费者的需求动机 网络体育用品消费者一般有两个方面的基本需求:一是兴趣需求。消费者可能由于兴趣的产生而引起对兴趣相关产品的购买,或者可以在相关网页、体育频道网站等提供网络消费者感兴趣的产品内容,吸引消费者的目光,使消费者能注意并光顾你的网站,以达到营销的目的;二是聚集和交流。以网络社区的形式,使众多的网络用户聚集在一起,进行信息和经验的充分交流,使体育用品原有消费者表达自己对产品的真实看法,从而影响其他潜在消费群体。同时,通过网络对体育用品企业形象提升有很大帮助,这不但是一种免费的宣传方式,而且这种宣传比一般强制性的宣传手段更能促成购买。 2、消费者的心理动机 主要从理智动机、感情动机和惠顾动机等方面对消费者进行刺激,是潜在消费者意识到自己对体育用品的购买需求。理智动机具有客观性、周密性和控制性的特点,体育用品企业很难从这方面影响到消费者。感情动机是由人们的情绪和感情所引起的购买动机,丰富有特色的内容、便捷的购买方式,能够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关注甚至购买体育用品。 三、体育用品网络推广方式分析 网络营销作为主要的现代企业营销途径之一,以其明显的时域性、多媒性、互动性、高效性和经济性等特点很快得到了现代企业的青睐,尤其是自主品牌体育用品企业,更是把其奉为拓展营销时域、范围,提高营销效率,降低营销成本的有力法宝。 1、信息的互换、共享、、推广 网络推广其目的就是让更多的消费者可以看见企业的网络信息,大家都为了共同的目的,可以相互宣传,相互借助对方的网络平台,从而提高了企业网络曝光率。由于传统媒介受地域、时间以及国界等因素制约,其信息共享和的效果已经不及网络方便、快捷、及时,所以现在网络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的一个重要途径。 2、电子邮件推广 电子邮件推广是一个针对客户进行推广的方式之一,以发送电子邮件为主要推广手段,常用的方法包括电子刊物、会员通讯、专业服务商的电子邮件广告等。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点:首先,其可以很快捷地向目标群体发送产品服务信息、产品广告以及促销信息;其次,其可以直接并且及时地和客户建立互动的联系,进行服务回访、售前售后服务等;第三,其可以为企业建立一个客户信息数据库,利于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开发潜在的客户群。 3、网络、媒介广告推广 网络推广的方式不局限于网络,传统的媒介广告也可以推进网络推广的进度,在企业的传统媒介广告中键入网址信息,在产品外包装上印制网址等方式都是对网络的推广,同时加大网络广告的宣传推广力度,依托网络资源的多媒性以及实时性等特征,多种形式的广告,并结合各种网络工具,实现信息传统的最大化和独特性,让其在网络上快速蔓延,进而提升体育用品企业产品知名度。 四、针对体育用品消费群体的网络化推广策略 一是体育用品网络推广应该注重产品的质量和正规的产品来源渠道,让利给客户是吸引客户的第一要素,看重的是产品的品质和款式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注重网络广告的应用。网络广告有十分突出的优点,具有无限的发展力,特别适合中小企业对自己的产品进行宣传。 三是采取品牌体育用品网络化销售模式应该设置专门的机构和组织来承担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商家应该本着诚信的原则对客户和对自己网店负责的态度来经营自己的生意。 四是充分发挥网络市场调查的优势。利用了互联网的开放性、自由性、平等性、广泛性、直接性等特点来开展市场调研工作,可以快速发现和掌握用户的需求和愿望,对市场发展进行科学预测,把握市场的发展趋势,做到为用户提供的产品具有信息性强、真实可靠、潜在价值大、消费增值高的特性。 网络推广论文:中小企业品牌网络推广瓶颈与破解 摘 要:中小企业要提高参与市场的竞争力、获得长久发展,必须借助网络推广企业品牌。经调查发现,目前中小企业在借助网络推广企业品牌时在自身意识及资源配备等方面存在瓶颈。本文通过对上述限制因素的原因进行分析,认为要突破限制做好品牌推广,中小企业必须在“自身品牌意识,网络推广观念,推广平台选择,网络推广方式综合利用以及资金与人才配置”等方面寻求突破。 关键词:中小企业品牌;网络推广;瓶颈;破解 作者简介:刘倩(1982-),女,河北金融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企业经营与管理。 一、引言 近年来,中小企业迅猛发展,在我国市场经济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大。中小企业对市场机制反应灵敏,在经济活动中展现强大的活力,它为国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支持着大企业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市场环境下各类型企业公平竞争,大企业依托坚实的企业资源在竞争中占有很大优势,而中小企业规模小,参与竞争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因此其寿命往往短暂。随着网络化趋势的加强,品牌提供信号的重要性日益提高,品牌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创牌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具有战略意义。同时,网络进入门槛低、沟通效果好,如果借助其推广企业品牌,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宣传推广的成本,中小企业还可以获得效率和速度的优势。可见,通过网络平台来推广企业品牌成为中小企业自身发展从而与大企业抗衡的必由之路。 二、中小企业品牌网络推广现状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的《中国中小企业互联网应用状况调查报告》及《中国中小企业网络营销调查报告》显示,超过八成的受访中小企业使用互联网办公,接近一半的受访中小企业拥有独立网站或网店,接近三成的受访中小企业在互联网中进行过广告和营销推广投入。数据表明中小企业进行网络推广已相当普遍。由此可见,企业品牌网络推广作为企业网络推广的一部分,中小企业在此方面迈出了有力步伐,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大企业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组建专业的品牌推广团队,能够有效运用网络推广企业品牌,而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认识不够及资源限制等问题,无法与大企业相提并论,在品牌的网络宣传、推广方面存在诸多瓶颈,制约了其进一步的发展。 三、中小企业品牌网络推广的瓶颈分析 (一)认识上的瓶颈 1、对品牌价值的重视程度不够。品牌价值是品牌推广中最重要的部分,失去了优秀价值的品牌已经不再符合企业的品牌要求,品牌推广更是毫无意义,这样的品牌推广只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中小企业往往更看重的是市场上的直接经营效果,而经营效果主要依靠产品营销,因此众多中小企业对品牌的认识程度不够,品牌意识和品牌推广观念都很淡薄,在品牌网络推广过程中忽略品牌价值成为了中小企业的通病。一方面,一些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急功近利,不考虑消费者的认识、竞争者的动机、自身的形象,只是一味地看重眼前利益,只顾销售目标而没有品牌规划,企业只会做一些枯燥无味的销售数字,至于品牌和消费者的关系如何,消费者对品牌的认识怎样等问题都得不到重视。另一方面,在品牌的网络推广过程中,中小企业过于注重形式和速度,忽略了品牌的内在价值,给企业品牌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很多企业为了追求网络推广的实效性,炒作概念、制造噱头,虽然达到了宣传品牌的效果,但是品牌的内涵价值却严重受损。 2、对网络推广品牌的认识模糊。据调查,大多数中小企业由于资金少,规模小,各种体制不健全,更注重实体市场的经营效果,缺乏行业和企业间的沟通、交流,没有敏锐的对经济发展趋势的捕捉力,同时受人员素质限制,难以正确把握企业发展方向,没有充分意识到利用网络推广企业品牌的重要性,对于网络推广认识不清,网络竞争意识不强,没有把网络推广作为企业品牌发展的一种策略,没有把品牌网络推广与企业整体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更没有发挥出品牌网络推广的重要作用。部分中小企业把品牌的网络推广看作“面子工程”,主要表现为企业建立网站但是很少管理、忽视网络品牌服务等,对于使用的网络工具既缺乏认识又没有坚持维护与完善,网络推广实质上成为空谈,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3、对网络推广品牌方式缺乏认知。很多中小企业认为,进行品牌网络推广仅仅是做一个企业网站或者是打网络广告,在网络平台的选择上也缺乏特色和吸引力,既与所在行业和企业的特点不吻合,平台本身也有着固有的局限性。更严重的是没有利用好所选择的推广方式,出现了做了推广,但是没有效果,甚至出现反效果的情况。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首先是在进行品牌网络推广前没有形成整体的策略,缺乏进行网络推广平台和推广方式的规划;其次是在推广过程中方式单一,没有其他推广方式来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受众面小,品牌推广事倍功半;最后是品牌网络推广的基础不牢,后续的推广工作没有相关维护加以保障,网站建立后缺乏必要的信息更新和宣传推广,导致花费心血和金钱建立起来的网络资源严重浪费。 (二)资源上的瓶颈 1、资金少,融资难。缺乏资金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之一,无论是产品的生产还是营销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撑,品牌推广更是如此。虽然借助网络平台能够大量减少资金的支出,但从品牌网络推广规划到网络平台建设乃至平台维护都需要投入相当的财力。由于受到自身规模等方面的限制,众多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大都用于产品的生产销售环节,能够用于品牌建设上的资金非常有限,甚至为零。造成中小企业资金缺乏的原因除自身因素外,融资困难是其中重要的因素,其主要原因包括:第一,缺乏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国家相关政策、制度及法律;第二,金融机构信贷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与中小企业存在着严重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第三,中小企业缺乏直接融资渠道,上市融资门槛过高。 2、专业人才匮乏。人才,是中小企业品牌网络推广的优秀,缺少了人才的力量,品牌网络推广只能是空中楼阁。网络推广是系统工程,不管是推广平台的选择还是推广方式的实施,都是品牌整体推广策略中的一部分。推广计划中的各个环节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共同为品牌网络推广服务。如此庞大而重要的工程需要的是既懂营销又懂技术的高素质人才,有了专业的人才保证各项工作才能有效运行,推广行动才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然而,目前高素质人才奇缺,造成了中小企业品牌网络推广事倍功半,推广效果差强人意。造成人才缺乏的原因主要有:第一,我国教育体制与现实需求不对称,以学历和学位为中心的应试教育和越来越精细化的专业细分已经很难满足网络经济时代对人才的要求;第二,中小企业普遍资金缺乏,生产条件差,科研水平低,人员的各种福利待遇与大企业有很大差距,高素质的人才难以涌入,这些自身的落后条件成为引进人才的严重障碍;第三,公司用人制度不合理,企业培训工作不到位,人才流失严重。 四、中小企业品牌网络推广瓶颈的破解 (一)更新营销观念,强化网络推广意识 面对网络经济趋势,中小企业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单纯依靠传统手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在当今时代已无法生存,必须树立改善经营、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网络营销观念。要从企业发展战略高度上充分认识到抢占网络信息市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抓住有利时机,大力发展网络营销。同时,中小企业必须要树立长远的发展眼光,紧紧把握经济形势,充分认识到品牌价值的重要性,抓住品牌网络推广给企业带来的机遇,将品牌推广纳入到企业整体发展战略中来,与其他行业,其他企业多交流,多沟通,在充分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的前提下抓紧企业内部软件建设。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中高层领导要提升自我素质,多参与行业内外的交流,以正确的方向来引导企业发展。 (二)注重品牌价值,在网络推广中加以维护 在企业品牌的网络推广过程中,中小企业必须牢牢把握品牌价值维护,一切以品牌价值为中心。品牌价值维护体现在网络推广中的每一个步骤中:首先,在选择网络推广平台和推广方式的时候要考虑是否与品牌价值相吻合,是否会损伤品牌价值,做好评估工作再着手推广;其次,在推广活动进行中,要时刻注意品牌价值是否存在偏离,及时作出应对措施,尽可能的保证品牌的顺利推广。 (三)做好环境分析,有效选择网络推广平台 网络平台是企业品牌推广的载体。选择一个好的平台对于企业品牌网络推广来说事半功倍。有效选择网络平台必须要做好企业内外部环境分析。 内部环境分析,主要指企业要分析自身的行业动态,竞争对手情况和企业自身的情况,结合内部信息选择网络推广平台。首先,必须明确企业品牌内涵及其发展方向,顺应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把握国内政策,同时和企业整体发展战略相结合,制定好品牌发展规划。其次,要了解行业动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找到符合行业特点的网络平台,同时又要关注竞争对手的动态,做到知己知彼,提高竞争力。 外部环境分析主要指做好网络平台的调研工作。选择有效平台是实现有效推广的强有力保证,而调研工作则是选择有效平台的前提条件。因此,中小企业要根据品牌特点来广泛进行调研,以科学的方法,系统、有目的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研究相关信息,从而合理、有效的选择品牌推广的网络平台。 (四)依据企业及行业特点,选择多种方式推广企业品牌 中小企业进行品牌的网络推广应依据企业及行业特点,采用多种方式,相互结合,相互补充,发挥最大效用。中小企业品牌的网络推广可以采用企业网站、网络广告、搜索引擎、网络口碑及网络公关等方式。 1、企业网站。企业网站是网络营销的基础,也是品牌建设和推广的基础,在企业网站中有许多可以展示和传播品牌的机会,如网站上的企业标识、网页上的内部网络广告、网站上的公司介绍和企业新闻等有关内容。通过有效的传播策略,企业网站可以在产品宣传、信息提供、服务支持等各个方面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 2、网络广告。广告传播是维持企业品牌生命力的有效手段。同传统的广告媒体相比,网络广告具有传播范围广、覆盖面大、信息及时以及可重复性和可检索性等特点,对于资金缺乏的中小企业来讲,网络广告是进行品牌网络推广的有效方式之一。中小企业可以利用的网络广告形式包括旗帜广告、赞助式广告、分类广告、推荐式广告、插播式广告等等。 3、搜索引擎。搜索引擎已经成为用户查找网络信息的第一选择。利用搜索引擎推广企业品牌简单来讲就是通过搜索引擎工具,向用户传递品牌信息,以激发用户对该品牌兴趣的过程。中小企业可以利用的搜索引擎品牌推广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对企业网站进行基于搜索引擎优化,通过被搜索引擎收录,并且争取排到较前的位置上来使网站曝光率和点击率提升。企业可以通过提高网页内容质量,以使自己的网站名称尽可能在搜索引擎中排名靠前;二是使用国内主流搜索引擎对关键词付费竞价排名进行品牌推广。关键词竞价排名服务可使企业用少量的成本赢得大批的潜在用户,用较小的投入,获得较大的效果,从而提高企业利润水平。 4、网络口碑。品牌的推广需要高度的品牌忠诚和口碑效应。网络口碑是指公司或消费者(合称网民)通过论坛(BBS)、博客、社区网站和视频分享等网络渠道和其他网民共同分享的关于公司、产品或服务的文字及各类多媒体信息。这些讨论相应的传播效力会影响到这个品牌、产品及服务的信誉度,也就形成了网络口碑,从而也会对企业品牌的推广产生影响。因此,中小企业应有意识、有步骤地利用社会公众人际之间的信息传播机制,积极有效的投放品牌信息,发挥网络传播的优势,对受众产生积极影响,从而有效的推广企业品牌。 5、网络公关。公关推广无论对新品牌还是对原有品牌在提高知名度方面都有着特殊的效果。中小企业应利用网络公关比传统公关所拥有的更大主动权和传播优势,依靠网络媒体的即时性、互动性、无地域时间限制、信息化、全球化、多媒体、低成本以及全方位传播等多重特性,即时信息,直接与公众交流对公众产生影响,从而绕开新闻媒体严格的审查以达到及时把握商机推广品牌的目的。 网络推广论文:永兴冰糖橙品牌网络推广策略探析 摘要: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企业的营销方式也在不断地变化,新媒体营销、移动营销等新的营销方式逐渐取代传统的营销方式成为企业关注的热点,许多企业利用互联网营销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通过对永兴冰糖橙实地调研,我们发现了永兴冰糖橙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它的品牌知名度与它良好的品质严重不符,本文在基于调研结果的基础上分析永兴冰糖橙发展存在的问题,以及从互联网的角度出发研究它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新媒体营销;永兴冰糖橙;品牌 永兴冰糖橙以其优良的品质和独特的风味,先后获“中国十大名橙”、“中国驰名商标”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荣誉。作为一个优质的农产品品牌,它的知名度却与它的品质不相符,通过调研我们发现,有许多地方的商家冒充永兴冰糖橙的品牌进行产品的销售,这就影响了永兴冰糖橙这个品牌在那些并没有真正接触过它的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对永兴冰糖橙的品牌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对永兴冰糖橙的品牌宣传和保护刻不容缓。随着“互联网+农业”时代的到来,正在彻底重构着农村信息传播体系,这也为永兴冰糖橙的品牌宣传提供了更多的方式和选择。 一、调研分析 由于时间、人力、交通等方面的限制,我们无法对永兴所有镇每个村都进行实地调研,因此我们在永兴县冰糖橙产业办的建议下,对永兴具有代表性的3个镇22位具有代表性的果农做了调查问卷,以下是具体的内容。 (一)首先是他们的销售渠道 从表中可以看出,果农更多的是自产自销,品牌意识不强,永兴冰糖橙的产业化经营比较落后。在访谈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农户的冰糖橙大部分都是依赖老顾客来现场采购,一旦出现剩余他们只能通过低价来促销;而其他3种渠道是农户和他们签订了合同,每年向他们提供一定数量的冰糖橙,但是价格要比自己销售低。 其次,在访谈中我们了解到从2015年开始有27.2%的农户同时通过线上销售自己的产品,由于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的入驻成本较高,他们主要是通过自己的子女在微信平台上宣传销售,销量超过了他们的预期。而在对永兴2家冰糖橙龙头企业的访谈中得知,他们是2014年开始在互联网上销售冰糖橙,但是他们入驻京东的效果并不是很好。 (二)对果农的目标市场进行收集整理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目标市场在省外的果农占比过半,在访谈中我们了解到,由于永兴的地理位置的原因,他们的老顾客大部分来自广东的城市;其次是目标市场在湖南省的农户,作为湖南省的一个优质水果品牌,永兴冰糖橙在湖南省内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 (三)对农户提出的建议进行收集整理 由上表可以看出,大部分的农户都希望能拓宽自己的销售渠道,我们在同农户的交谈中了解到,他们普遍害怕丰产,因此对永兴冰糖橙这个品牌进行推广已经刻不容缓。 二、品牌网络推广的特点 品牌是给拥有者带来溢价、产生增值的一种无形资产,增值的源泉来自于消费者心智中形成的关于其载体的印象。品牌推广策略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品牌知名度、品牌美誉度等指标,进而影响品牌价值及品牌价值提升,最后会影响到品牌价值对产品的回报,可见,品牌推广是品牌价值提升的优秀环节。 涉农企业实力有限,不足以通过传统媒介渠道进行品牌宣传。如表所知,目前移动应用已深入到人们的工作、学习、娱乐、交友、购物、理财等各个方面,特别在即时通讯、搜索引擎、网络新闻、网络音乐和视频方面应该最为广泛,是移动应用的最主要形式,网络不但影响了人们生活方式,同时也是人们接收信息的重要渠道。消费者的这种变化,促使了品牌推广渠道和方式的变革以及品牌网络推广的快速发展。 网络推广快速发展除了得益于其能够适应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之外,还具有一些传统推广渠道无法比拟的特点。 (1)推广费用低 相对于传统媒体推广,网络推广一是可以将推广传播的文字、形状、图像、声音等传播元素在电脑上制作完成,可以减少印刷、运输及安装等人力、物力成本。二是网络推广可直接转化为客户的购买行为,可省去渠道等中间交易成本。 (2)具有互动性、体验性 不同于传统媒体信息传播的单向性,网络推广可以实现传播信息与客户的反馈与沟通,用户对自己所需要或感兴趣的信息,通过搜索点击品牌厂商提供的相关站点,了解品牌相关信息。 三、品牌网络推广策略 (一)微信推广 微信作为目前使用量最大的即时通信软件,已经成为许多企业进行营销活动的重要平台。企业在进行微信营销前都会申请一个微信公众号,作为企业推广自己的品牌、与消费者进行交流互动的一个窗口,因此首先应以永兴县冰糖橙产业办为主建立一个微信公众号,基于微信“点对点”传播的特点,微信公众号想要实现有效的品牌推广,最重要的就是把握信息的推送频率,掌握好节奏,过快的推送可能会引起用户的反感,而过慢的推送则又无法引起用户的注意。【4】因此管理人员要控制好信息的推送频率,冰糖橙作为一个季节性产品,管理人员还要根据冰糖橙不同的生长时期制定不同的推广策略。 前期推广活动无论做得多好,到最后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冰糖橙的口感和品质,因此在发货的时候工作人员一定要仔细检查确保发出去的冰糖橙没有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口碑效应,使推广活动不会随着时间的长度而效果减弱。 (二)微博推广 微博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的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平台,从诞生之际就受到了企业的关注,微博为品牌和消费者之间提供了对话式沟通的机会,是品牌维系客户关系、塑造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而且由于微博具有转发功能,每一条微博都可以被者的粉丝转发,而粉丝的粉丝在看到转发后可以继续转发,而粉丝的粉丝在看到转发后可以继续转发,从而实现“一传十,十传百”。这种传播方式改变了传统“11”或“1N”的线性传播,而是“1NN”的裂变式传播,使得微博营销亦被形象地称为“病毒式营销”。因此在微博上进行品牌推广,不仅要使的推广微博被粉丝看到,更重要的促使粉丝进行转发。就可以达到裂变式的传播效果,使品牌推广活动的影响向更大范围扩大。 总结 品牌是一个公司发展的关键,永兴县从县政府到各个冰糖橙加工企业和合作社应该通力合作,把永兴冰糖橙这个品牌维护和建设好,让它成为一个被全国消费者熟知的优质品牌,促进永兴冰糖橙行业更好更快发展。 作者简介: 陈敬高(1991- ),男,汉族,湖北阳新县人,学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市场营销。 网络推广论文:高校志愿服务工作的网络推广现状及发展 摘要:随着我国高校教育体制的完善和健全,高校志愿者群体在不断涌现。高校志愿服务工作在线下的推广体系已然十分完备。但是,在线上的推广却没有达到比较完美的状态。为了探究高校志愿服务工作的网络推广的现状及其发展,我们在黑龙江大学团委的帮助和指导下,对黑龙江大学青年志愿协会进行,结合其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归纳总结。初步了解我国高校志愿服务工作的网络推广现状及发展。 关键词: 高校 志愿服务 网络推广 一、我国高校志愿服务工作网络推广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高校志愿服务工作在全国青年志愿者行动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高校这一方面,志愿服务工作做的尤其不错。但是,我们也应理性地分析这方面工作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思考对策,争取推动高校志愿服务工作继续走上坡路。 (一)线上线下衔接机械化,缺乏灵活性 目前黑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主要以线下活动为主,辅之以线上宣传的形式进行推广。这在很多活动的执行方面会产生不必要的矛盾。比如说为了配合某一线下活动,一定要出一篇线上的稿子进行推广,但当时并没有足够的线上材料去使用,线上平台的工作人员只能抄取以往的活动素材,这就使线上宣传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造成线上与线下的机械性衔接,丧失线上宣传的灵活性。 (二)网络推广渠道呈现单一化趋势 诚然,现在利用率最高的推广渠道是微信公众平台。一条微信推文的转发力度达到一定程度,对这篇推文内容的宣传是很有利的。可另一方面,朋友圈是对一个又一个圈子的重叠与扩散,只有与其熟识的人才有可能推广其文。而与之不同的是:微博以及今日头条的头条号。微博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工具,日常应用推广频率较高;今日头条是移动端时代与自媒体时代的产物,是大数据时展迅速的移动的信息搬运工。与微信的封闭式圈子推广不同的是,头条号中的优质内容随时会被系统自动推广,不论是远在万里的相识之人,又或是擦肩而过的陌路之人,都有可能是你的下一位读者。所以,在坚守以往的微信平台之外,应该开辟新的宣传渠道,为线下活动和线上活动提供更多样的宣传方式。 (三)标题与内容缺乏对应性 标题党是现今线上推广最常见的手段,其主要形式就是标题与内容不对应,在标题中使用一些与文章不相符的字眼以吸引读者阅读兴趣。然而,在这个互联网媒介发达的新闻传播时代,高校志愿服务也不例外,很多事情,标题很新鲜,然而内容却差强人意。志愿服务的本质在志愿,在服务,而其内容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一笔。但即便是画龙点睛,也应理性对待。 (四)学生志愿者年级结构分布差距大 高校学生志愿者年级结构分布差距大。在高校志愿者志愿服务的学生中,从大一到大四一般呈递减的趋势,大一甚多,大四尤少。这种情况下,学生志愿服务的数量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出现逐年递减的趋势。志愿者的流失,不利于高校志愿服务活动稳定的开展,也很难对高校志愿服务的效果进行保证。再者,当前志愿服务与网络推广在高校与社会联系方面,也缺乏一定的可行性。在做过志愿服务的大学生中很少有在毕业后进入社会后依然保持着志愿服务网络推广的行为。这便是当前志愿服务网络推广结构分布现状。 二、对现阶段高校志愿服务网络推广工作的发展规划 (一)利用互联网思维,使网络推广更具自觉性 志愿精神即“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各高校应加强志愿服务队伍的网络推广方面的素质建设和专业培训,对新的学生志愿者,以高年级带低年级的方式,进行志愿服务网络推广的了解与学习;努力建设志愿服务推广网站,利用互联网思维,全力开发双微平台;跟得上时代的潮流,开发例如:今日头条的头条号的开环APP,构造全方位,多元化,多领域的志愿服务宣传体系。把志愿服务的网络推广知识全面地系统地向学生志愿者及团员青年进行传递,在理性地认知中促进志愿服务网络推广的自觉性。 (二)线上线下一体化,推动推广渠道有机统一 现今大多数志愿服务网络推广工作的渠道都是选择在线上的,但是以黑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的衔接来讲,并没有达到完美的效果。所谓的宣传和实践相结合,想要达到的效果是事半功倍,而不是画蛇添足甚至是狗尾续貂。在这一方面,志愿服务网络推广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该注重线下活动的实践和线上宣传的结合,避免类似“标题党”的出现。 (三)重根基夯实基础。以“内容为王”为第一要素 志愿服务网络推广应体现在志愿者通过志愿服务所学会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当中。大多数大学生对志愿网络推广的认知仅在于将线下活动的图片与文字照搬照抄到线上。然而事实上,志愿服务网络推广并不仅局限于此。推广的是志愿服务的精神及活动的内涵与意义。大多数没有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的大学生认为志愿服务是一种社会慈善活动,他高校学院也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可见,大学生对志愿服务网络推广有一定程度认知的,但缺乏亲身实践与了解。全面、深刻地认识志愿服务网络推广的内涵及精神,是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线上宣传的重中之重。这也是我们现今该采取措施应对的主要方面。 所以,我们应该重视高校志愿服务中新媒体的传播效应,重视新媒体文化作为高校志愿服务网络推广是当下大学生群体最密切相关的传播方式,在当下作为社会文明重要标志的高校志愿服务是建设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重要内容,通过构建和发展完备的高校志愿服务体系的线上线下推广,可以更好的促使高校志愿服务体系在新媒体环境下发展到一个新的巅峰。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网络推广论文:中小企业网络推广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 摘 要:在互联网市场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利用强大的网络平台推广自己的品牌和推销自己的商品,已经被更多的企业和消费者所接受。本文针对中小企业的网络推广模式进行研究,通过分析中小企业网络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并提出解决中小企业网络推广问题的对策,促进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营销;中小企业;网络推广;对策 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企业要谋求发展,必须积极进行推广,随着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以互联网为优秀的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网站推广是以互联网为基础,利用信息和媒体技术进行企业和产品推广的一种新型的营销方式,具备低成本、可成长、易互动、范围广、时效长、效果好等优势,被很多企业所采用。 一、中小企业网络推广存在的问题 (一)对网络推广的认识存在误区。第一个误区,有些中小企业对网络推广作用的认识比较模糊,片面的认为网络推广就是建立企业的网站,或者将将网上销售等同于网络推广,认为只要让更多人登录网站就等于网络推广成功。第二个误区,企业认为只要将网站建好,就可以很好地进行网络推广,就能吸引来更多的消费者,事实并非如此,很少有消费者会对一个企业网站感兴趣,尤其是那些非知名企业的网站,使得这些网站访问量非常少,并不能实现网站建设初期的预期收益。 (二)网络推广方式错误。一方面,由于中小型企业自身的技术和能力有限,很少靠自己企业来进行网络推广,大多是承包给商进行,而在选择商的时候,企业又缺少系统的考察,仅仅依靠名气和价格进行选择,决策具有盲目性。另一方面,受托的网络营销商为了追求利润,采取很多不合理的推广方式,如垃圾邮件或者恶意链接等,这些推广方式往往会引发消费者的反感,给企业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三)缺乏网络推广人才。网络推广是一个新兴的营销领域,它与对营销人才的能力需求的不同的,网络推广中包含了计算机、互联网、市场营销学、经济学、媒体技术等多个学科门类,需要具有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在现有的中小企业中,缺乏对这类人才的重视,更不会投入精力和资源去培养这类人才,这也导致中小企业网络推广人才的缺乏。 (四)网站建设与运营不利。从网站建设方面来看,大多数中小企业的网站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功能设计简单、结构框架粗犷、栏目设置重叠、栏目名称与内部内容不符、信息量不足等现象,网站却反鲜明的特色,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另外,也有很多中小企业错误的认为,只要将企业网站做好就等于完成了网络营销,就可以等待网络营销带来的收益,这是完全错误的。 二、解决中小企业网络推广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探索多样化推广模式。网络技术迅速发展,网络推广模式也要符合消费者的心理,企业可以选择多种网络推广形式,以搜索引擎推广和微信推广为例。搜索引擎推广是比较传统的推广方式,但是在现在进经济环境下却依然有效,通过搜索引擎进行优化,依靠提升在搜索引擎的排名以及对关键词的推广,使消费者在进行相关性搜索的时候取得较高的网络排名。微信推广是网络经济时代下借助微信兴起的一种网络营销方式,由于使用微信的时候不受距离的限制,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订阅自己所需的信息,企业或者商家通过向消费者提供他们需要的信息,推广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实现营销的目标。 网络推广并不是各种推广方式的简单叠加,当企业在进行网络推广的时候,必须要考虑经济环境、社会背景、市场行情、产品定位、目标客户等,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企业的推广方式,还要根据情况的裱花随时调整,这样才能使网络推广发挥其作用。 (二)培养和引进专业的网络推广人才。中小企业要重视网络推广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可以在企业内部选择一批既掌握计算机网络基础,又具有营销管理经验员工,通过专业化培训,培养成网络推广人才,或者通过人才招聘的方式,以优厚的薪酬待遇和良好的发展空间,引进网络推广人才。 (三)加强企业网站的建设和维护与更新。中小企业要加强自身网站的建设,完善企业与客服互动的功能,增强客户体验,提供更详细的企业文化介绍和和商品信息,做好网站更新和维护的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媒体的优势。 结束语:总之,网络营销是企业在网络经济环境下市场营销的重要方向,企业应加强对网络营销的认识与理解,将目光放长远,及时分析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顾客的偏好、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注重企业品牌价值的提升,突破资源的限制,改善经营环境,是企业更好的发展。 网络推广论文:新媒体下高校的网络推广 摘 要:如今是一个信息的时代,在新形势下高校的发展宣传离不开新媒体的运用,本文作者简要介绍了利用各类新媒体进行高校推广的方法。 关键词:网络推广;高校;搜索引擎 中图分类号:TP391.3 高校的发展离不开宣传,而对外来说,最好的宣传媒介就是通过网络。网络推广节省了传统市场营销的广告费用、而且带来的效果往往比传统广告要好。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互联网来提高学院知名度、宣传推广学院及专业,正确运用它们会给学院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1 利用搜索引擎进行推广 搜索引擎,能使浏览者可以方便快捷的获得自己所需的信息,也给信息提供者提供了一种受众广、针对性强且效率高的途径。搜索引擎优化,俗称SEO,是一种利用搜索引擎的搜索规则来提高目前网站在有关搜索引擎内排名的方式。 1.1 竞价排名。最有效果的一种推广方式,但投入相对较多。现在公司及企业普遍采用的是百度推广及360推广等,这种方式是采用竞价排名的方式,根据对所选关键词出价的高低,对其网站进行排名,出价越高排名越靠前,并按点击次数收费。此方式投入大,回报率暂时无法计算,高校可酌情投入。 1.2 站点默认关键字。根据学院网站的性质及宣传点,以及与学院专业、办学等一系列有关的词,设定学院网站的搜索关键词。 1.3 站长工具:(1)百度站长工具。可利用百度站长工具对百度搜到学院网站的信息进行分析。包括网站的外链查询、索引量查询、设置百度搜索关键词、页面优化建议等。(2)Google站长工具。搜索引擎百度占有中国百分之七十的市场份额,很多人还有其他的搜索习惯,Google就是其一。通过Google站长工具你可以了解到你的网站的反向链接、内部链接、错误链接,设置可以搜索关键词、蜘蛛抓取速度,还有很多其他对网站的优化功能。Google在抓取页面的时候还有给一些建议。可以利用Google的站长工具结合百度站长工具,对学院网站在各种搜索引擎上的信息进行分析及针对性优化。 2 高校网站的推广 2.1 高校网站建设。高校网站内容需要认真审核后方可。搜索引擎所收录的内容,也是随着高校网站不断完善而增加。如采用网站静态化技术,每篇新闻会生成静态页,比较方便搜索引擎的收录。 2.2 内容建设。好的内容是吸引用户浏览网站的基本因素,也是网站立足之本,提供丰富充实的内容是网站推广最有效的策略。对于高校网站来说,页面内容必须充实饱满才能达到宣传效果。因此要针对主页、部门页面及新闻的提出严格的要求(格式、语言等)。 2.3 平面宣传。高校的对外宣传上,要尽量加入高校网站的地址(比如名片、宣传材料等),这样可直接的让别人看到高校网址,如想了解高校,可通过上述材料访问高校网站,进行访问。 2.4 网络宣传。利用教育论坛、贴吧等方式进行推广。整理人气比较旺且符合学院特点的板块儿,在相关贴吧或主题论坛进行有计划的发帖、跟帖,做好细节工作(比如签名、留言板后缀等),加入相应的联系信息等资料,经常去顶一下。 2.5 友情链接。友情链接的是网站推广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寻找友情链接的方法也有很多种,作为高校,可申请和联办学校、友情企业等官方网站进行友情链接的申请。友情链接可以提高网站知名度,提升谷歌PR值,提升网站关键字排名等等,尤其增加被搜索到的几率。 2.6 网站排名。通过注册Alexa网站排名、中国网站排名等,刷新高校网站的国际排名,增加学院网站的竞争力。 3 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宣传 高校网络平台涉及到百度贴吧、百度知道、微博、微信平台、视频空间等,这些平台在口碑上及收录上,有些甚至比高校网站更为重要,因此要作为重点建设,着重加强团队建设及内容平台内容建设。 4 百科类产品推广 百科类网站是对学院的一种页面形式的全面介绍,很多学生或家长,在了解高校的时候会去百科类的网站进行了解,并且用户在不同引擎搜索学院,其百科均会在显著位置出现,因此要针对百科类产品,将学院的描述进行最准确的修改,让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院有正确的认识。 5 软文推广 软文推广,软文是指以文字的形式对高校进行推广,可以让高校的影响力有所提升。一篇很好的文章很可能拥有数万计的浏览量,而在文章中附带一些学院信息,便会对高校或者专业进行了一次宣传和推广。而这些文章出现大的行业网站、门户网站中时,一经大的引擎中收录,会有惊人的宣传效果。 5.1 建立博客。老师可以通过发表各种形式的博文(可以是纯文字、视频、语音或是这三种相结合)与浏览者沟通,浏览者也可以跟贴发表自己的意见,所以互动是博客的优秀,而且博客有很强的身份识别性,不同的博客针对不同的目标群体,针对性强,便于实现推广宣传。 5.2 利用事件撰写文章进行推广。可利用学院发生的一些话题事件,通过撰写话题软文的方式,形成网络新闻。抓住大众的好奇心理,充分利用网络舆论的宣传价值。通过在人气高的各大论坛发帖、在各个博客发表博文等形式,将话题炒热。例如“‘无手机课堂’是否适用高等院校?”等。一旦话题热了,品牌知名度便提升了。 5.3 发表学术、科研、时评等软文进行推广。可以教学团队为单位,在各大博客(实名)发表学术、科研、时评等软文。在各个论坛发精华帖、以及在具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刊登宣传软文等一系列软文宣传方式,充分发挥软文优势,吸引社会关注,利用文字的巧妙安排,这样既可以增加学院的收录量,而且在无形当中将品牌推广出去,并被大众所接受。 6 视频推广 视频在搜索引擎中收录的很快,并且搜索引擎都有独立的视频查找专区,如果利用好视频的推广,会大大的增加社会的认知度,对高校的推广及宣传也会起到很好的效果。 6.1 视频平台。目前国内视频做得比较好的有、优酷网、腾讯视频、搜狐视频、新浪视频、土豆网、酷六网、56网等。 6.2 视频上传。视频空间内,上传学院一些精彩的活动、精品的课程、大型演出等。 6.3 视频命名。因搜索引擎收录的时候是按照名字进行收录,因此需要在每个名字上,都标注高校的名称,这样方便收录,而且方便用户查找。 7 资源分享 将一些课程资源等,通过百度文库、豆丁网等文件共享网站进行上传,资源共享。以上是根据高校实际情况所做网络推广方案。此方案以优化搜索、优化网站为优秀思想。好的口碑不仅仅是靠舆论创造出来的,毕竟学院和社会培训机构的性质是有很大区别的。好口碑需要学院各方面的强大,学生、社会对学校有了认同感,自然而然就会在网络上自发的对学院进行推广、推荐。本方案很多想法并不是很成熟,需要实践去检验。在方案的执行过程中,方案会根据形势的变化及突发状况进行不断更改补充。整个推广过程也是需要时间、需要各部门协同合作,同时也是比较枯燥的。只要有目标,只要有执行力,网络的力量不可估量,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作者简介:薛飞(1987-),男,辽宁大连人,网络中心主任,学士学位,助理讲师,主要从事互联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作者单位: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大连 116036
一、大数据的内涵 大数据自诞生之日起,飞快的推动各行业的发展,是一种巨大的生产力。大数据这个名词最先是由美国麦肯锡公司提出的,最初是针对普通计算机无法处理的超大量数据而提出的概念。英国的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教授对大数据是这样解释的:“大数据建立在海量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对大数据进行分析,人们可以对事物产生新的认识,会发现新的规律,创造性新的价值,这些都是小数据无法完成的。”美国国家互联网技术中心把大数据定义为:通过搜集、存储、分析等方式获取大量数据,再从数据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这个技术就是大数据。阿里巴巴副总裁徐子沛在阐述大数据时指出:“大数据是普通计算机工具难以发现、捕捉、分析的一种海量数据,它的大不仅指容量大,更大的意义在于通过整理分析大数据,发现新特点,产生新价值,为社会带来新的大发展。”大数据的特征可以总结为四点,分别为:海量化、多样化、快速化和价值。海量化: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全世界的数据量迅猛增长,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在65%以上,根据权威机构预计,到2020年,全世界的数据总量将突破5万亿GB。多样化:随着新媒体的发展,类似图片、声音、视频等非结构化的数据飞快增长,使数据形式变得多样化。海量的数据可以揭示一些隐秘的规律,人们可以利用规律对事物的发展趋势做出准确判断,这就是大数据的预测作用。快速化:传统的书信、报刊、广播、电视等信息传播方式需要一个制作和传播周期,随着移动通讯和互联网的发展,信息制作和传播变得异常便利,几乎是瞬间完成,不受地点、时间的限制,实现了信息数据的快速传播,比如发微信微博,只需拿出手机动动手指头,就可以瞬间完成。价值:大数据的最终目的是获取价值,这也是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如果不能产生价值,大数据就变得毫无意义。我们需要分析筛选,根据真实数据做出准确的预判。比如,美国有的学校根据学生平时学习数据,准确的预测了学生的升学率。 二、大数据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之间的关系 (一)大数据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数据信息更丰富 不少教育工作者都坦白的承认,学校对于学生的了解远远不够,不能准确的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这是过去获取、存储和分析数据技术限制造成的。大数据时代,由于数据异常丰富,在调查分析时不用再委曲求全的进行抽样分析,可以直接进行全数据分析。目前,我国大学生都具备了上网条件,都属于网民范畴,而且大部分大学生每月上网时长超过了60个小时,大学生在互联网上产生了大量的文字、图片、视频信息,这些海量信息能够反映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心里需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加强学习,跟上时代步伐,使用特定的工具收集大学生数据信息,采用全样本分析,准确的把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变化。比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会使用微信、QQ、微博、论坛以及其它视频社交软件,通过这些网络平台收集大学生的各类数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获取丰富的大数据资料后,可以从深层次上分析大学生的思想动态,从而采用更具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大数据有助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方法的改进 高校思想教育工作者通过分析大数据,了解当代大学生的关注热点,将这些热点带入到思想政治课程中去,能够让大学生对思想政治课产生浓厚兴趣。思想政治教学可以根据大数据的分析,了解大学生思想动态走向,及时补充新知识和调整教学方法,使思想政治教学更具有针对性。比方说,针对不同时段开展不同的教育活动;调整教学方法适应学生实际需求;教学成果的巩固方式。除此之外,思想政治教师在分析大学生思想大数据时,可以及时发现有害思想和行为,立即进行干预,避免事故发生。通过大数据分析,思想政治教师的教育活动更具有主动性,使思想政治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占据有利地位。 (三)大数据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更富有预见性 大数据时代下,人们开始争先恐后的发掘其中的价值,期待能尽快做出正确的决策。在科研方面,数据密集型学科的地位上升非常快,已经能和理论科学、实验科学、计算机科学不相上下。通过使用大数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对未来的教学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更富有预见性。 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该怎么做来迎合大数据时代 (一)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在大数据方面的素质素养 数据素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利用数据的能力:科学采集和管理、分析处理、共享和创新,同时,它还包括在数据信息收集、管理和过程中需遵守的规则和制度。进入大数据时代,人们认知世界的方式放生重大变化,在分析问题时,会越来越倾向于从信息数据分析入手,来探究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要拥有好的数据素养,来利用好大数据这个强大的工作助手。目前,数据来源很丰富,收集数据的工具也非常完善,但是,很多人不能做到“用数据说话”。所以,高校思想政治需要做好以下面几个工作:首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要有主动收集整理数据的习惯,要有认真分析数据的良好态度,要对数据信息有很强的敏感性。大学生无论通宵玩网游也好,视频社交软件也罢,都反映出大学生精神世界的空虚与寂寞,也反映了大学生的生活追求。高校思想政治教师要想提高当代大学生的幸福指数,满足他们的精神需要,就要真实掌握大学生的心理想法,跟踪大学生的思想动态,逐步引导大学生走向成熟。其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要能发现各类大学生数据信息之间的联系,便于思想政治教学的开展。例如,通过分析大学生兴趣变化,及时调整教学组织形式,适应大学生不断边化的需求;通过对比每个大学生的校园消费情况,以此来掌握贫困大学生的信息,进而有针对性的开展助学金、勤工俭学等方式的扶贫工作;通过对人才招聘市场的需求分析,帮助大学生结合自身特点,做好人生职业规划。最后,高校应有计划的对思想政治教师进行大数据知识技能培训,促进思想政治教师提高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高校思想政治教师要具备从庞大繁琐的数据中寻找有价值的数据信息的能力,这是教学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深入透彻的分析教育数据,并充分的应用于教学活动中,这对高校思想政治教师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此,高校应该加强对思想政治教师的培训,提高他们分析教学数据的能力,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发展要求。 (二)根据大学生思想需求打造网络教育平台 新媒体技术迅猛发展,已经在教育领域展现了其强大的魅力,高校思想政治也要紧跟新媒体发展脚步,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各种信息数据可以自由在各部门间流通,实现了数据的共享。各高校要加强数据之间的共享,建设网络教育平台。首先,利用新媒体技术,将文字版的高校思想政治教学内容转变成更加形象的图片、音频、视频信息,形成多种形式的数据信息模式。高校思想政治课程要从以往的单调刻板的模式,转变为图文并茂、有声有色的新模式,以更冲击的视觉和听觉引起大学生的注意力,有利于教育目标的实现。其次,各有关高校思想政治的政府部门、高校、社会机构之间要实现数据共享,根据大数据分析大学生需求,以此来不断完善网络教育平台。伴随着网络上各种媒体的发展,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已经逐步实现网络化。Moodle就是一款非常出名网络课程制作工具,它简单易用、安全精巧,深受全世界教育工作者的推崇。基于大数据的在线教育模式下,思想政治授课教师可以根据大学生的兴趣变化不断优化教学方法和内容,为大学生提供十分便利的学习条件。在线教育也使得教学活动范围超出传统的学校范畴,慕课、微课等新的授课模式也不断涌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依据大学生思想特征,运用网络教育平台向大学生提供多种多样的教学内容,逐步使大学生建立起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向大学生灌输党的理论和民主法治知识,使大学生具备免疫西方不良思想的能力。 (三)对大学生思想进行定量研究 由于社会的多元化和复杂化,以及大学生思想活动多变,高校对大学生思想的定量研究变得很困难。在以前,我们都是先对大学生思想情况进行假设,然后再收集小数据对此进行验证。但是到了大数据时代,一切都不一样了,一切都可以轻而易举的进行量化,不再是抽样而是全数据。通过大数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不仅可以具体的了解到大学生的思想特点及变化规律,还可以揭开一些大家不曾发现的联系,以此来进一步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 【作者简介】戴雅杰(1986-),女,本科,职称助教,研究方向为法学。 【参考文献】 [1]蔡伟,李子硕.论网络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作用[J].党建与思想教育,2013(11). [2]梁哲睿.大数据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J].思想理论教育,2015(7). [3]张天福.大数据对思想教育的变革发展[J].全球教育展望,2014(11).
图书馆专业论文:信息时代下图书馆专业论文 1.信息时代图书馆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的素质 1.1掌握计算机、图书情报、外语等综合知识 成为复合型人才在信息时代,随着图书馆的信息化与智能化走向,图书馆专业人员首先应当顺应时展潮流,不断完善自身知识与能力,以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传统的图书馆专业人员知识结构相对较为单一,只在专业知识方面有所擅长,这尚未达到复合型人才的标准。为此,图书馆专业人员在原有专业知识的基础之上,要首先学习计算机方面的专业知识,充分利用计算机做好数据库管理以及搜集、整理与利用网络资源等工作,这样不但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最大程度地开发利用网络资源。第二,图书馆专业人员还需掌握扎实的外语知识。随着地球村与信息时代的发展,图书馆专业人员要能够利用外语知识搜集国外的先进研究成果,学习国外的书刊资料,因此外语专业的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 1.2发展创新、综合分析等多项能力 提升个人职业素质除了掌握计算机、图书情报、外语等各专业综合知识之外,图书馆专业人员还需发展多项综合能力,以提升个人的职业素质。目前信息化时代,能力的培养已成为时代的共鸣,掌握综合能力的人才成为社会、企业的宠儿,对于图书馆专业人员来说更是如此。首先,图书馆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创新能力。在日新月异的信息化时代,创新成为个人、社会、国家不断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图书馆专业人员应当开拓创新思维,创新工作形式,创新服务手段,从而与信息化时代相挂钩。第二,图书馆专业人员还需积极培养自身的综合分析能力。图书馆专业人员以搜集、整理、开发与利用各种文献资料为工作重心,因此对综合分析能力要求较高,这样才能高效率地去粗取精、去伪求真,提高工作质量。 1.3培养责任、服务等思想意识 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图书馆是重要的文献情报中心,是读者、研究者汲取知识、进行科研的关键场所,图书馆专业人员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到图书馆的长远发展。掌握综合知识与发展多项能力是图书馆专业人员的必备素质,而服务意识与责任感是其开展工作的灵魂所在。首先,图书馆专业人员应当具备服务意识,表现在为读者与科研人员全心服务,提高读者利用图书馆资料的效率与质量水平;为图书馆其他工作人员服务,建立一支团结合作的队伍,营造温馨和谐的工作氛围。第二,图书馆专业人员应当树立责任高,提高自身责任意识,以图书馆的长远发展为指导,在工作中奉献小我,热情工作。图书馆专业人员高尚的思想意识不仅是其自身的宝贵财富,而且还是图书馆的潜在资源,这对工作的开展、团队的协作与图书馆的发展都是大有裨益的。 2.信息时代提高图书馆专业人员素质的有效策略 2.1建立培训制度,提高对图书馆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在信息时代,知识与信息更新速度令人咋舌,固守传统的知识与经验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的发展。为此,要提升图书馆专业人员的素质,使他们在掌握综合知识、发展多项技能与培养良好心理素质方面脱颖而出,就必须要建立培训制度,提高培训力度。图书馆应当从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与图书馆专业人员的素质出发,保证培训工作的系统性、全面性与有效性。为此,图书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将培训工作日常化,让学习新知识与新技能成为工作的一部分;第二,积极邀请优秀专家开展讲座、做学术报告,使图书馆专业人员得以学习先进理论;第三,安排图书馆专业人员走出图书馆,与其他图书馆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与沟通,将学习经验与总结教训于一体,做到扬长避短,提高综合素质。最后要注意,对图书馆专业人员的培训要落在实处,不能流于形式,从而切实提高图书馆专业人员的素质。 2.2利用激励理论,实行奖惩制度,创设竞争与合作的良好氛围 在市场经济时代,要想最大程度地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与工作动力,建立科学系统的考核评价体系是至关重要的。为此,图书馆应当吸收激励理论的精华,实行奖惩制度,使员工的工作情况与工资、奖金、升迁等相挂钩。竞争能够有效地激发员工动力,使他们有意识、有针对地掌握综合知识与技能,提高自身素质;竞争能够快速地增强图书馆的活力,使图书馆管理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提高图书馆工作效率,保证图书馆各项活动有机展开。除了必要的竞争之外,图书馆还要创设合作的氛围,实行小组合作制度,使员工能够齐心协力、团结合作,取得共赢。竞争与合作竞相发展,使图书馆专业人员在提高自我素质的同时促进小组进步与图书馆的整体发展;奖励先进与惩罚落后相结合,使图书馆专业人员鞭策自我,向先进行列发展,在精神与物质方面取得不断收获。 2.3转变传统思路,树立终身学习观念 不断丰富自身知识储备要想真正提高图书馆专业人员的素质以适应信息时代的需要,图书馆需在建立培训制度与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上发挥导向作用,做好引导、指挥、协助工作。除此之外,作为图书馆专业人员自身来说,更要重视内因的积极作用,转变传统思路,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断丰富自身的知识储备。当代社会已经进入终身学习的时代,固步自封只能落后于时代潮流,既无法满足自身发展也无法为社会发展添砖加瓦。为此,图书馆专业人员首先应当在思想意识方面转变思路,做好投入学习的准备。第二,在这种先进意识的指导之下,图书馆专业人员在实践上要及时充电,完善图书情报专业方面的知识,学习计算机、外语等知识,为成为复合型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丰富知识的引导下,更要培养自己多方面的能力,满足社会的各种需要。最后,要树立服务意识与责任意识,将自己塑造为德才兼备的时代佼佼者。 3.结语 图书馆作为重要的文献情报中心与学习、科研场所,是知识的摇篮与最高殿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信息时代的迅猛发展为图书馆的走向提出了新的课题,同时也是对图书馆专业人员的挑战。因此,图书馆专业人员要具备三大方面的职业素质:掌握计算机、图书情报、外语等综合知识;发展创新、综合分析等多项能力以及培养责任、服务等思想意识。为此,图书馆及其专业人员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首先,建立培训制度,提高对图书馆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第二,利用激励理论,实行奖惩制度,创设竞争与合作的良好氛围;最后,转变传统思路,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断丰富自身知识储备。 作者:卓莉单位: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图书馆 图书馆专业论文:信息化图书馆专业论文 一、在图书馆中对专业资料进行搜集 “信息化”进行搜集工作的优秀是利用计算机相关的技术,以及一些具有搜索性的书完成对专业资料的搜集工作。通常期刊还有报纸都具有发行量及自身涵盖信息量和变动性比较大的特点。但是通常这些资料都是有目录的,可以对其进行针对性的查找,可以更快完成对专业资料的搜集工作。在搜集过程中,搜集的资料要是涵盖多种资料的云图及科目的内容。随着网络的普及,可以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对资源的搜集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料的搜集工作,也是时下比较重要的一种对资料进行搜集的方式。比如很多图书馆就借用知网还有万方及维普这样具有公开性的资源,进行等价值的交换以获取资源信息。现在期刊及报纸对资料的搜集工作,大多会利用网络资源。 二、图书馆专业资料管理工作 在图书馆中对专业资料进行保管延续了搜集工作,整理专业资料时要注意资料的实效性、专业性及对资料的分类,从而为读者提供更便利的服务。为了对馆内资料实现全面管理,就要在这一过程中对资料进行一定的加工,将专业资料的价值发掘出来。比如马克思在进行资料的搜集整理过程中就编著了《资本论》,由此可见整理工作是很重要的。 (一)对资料的建设工作对资料的建设 工作是对资料进行整理工作的基本保证,在这项工作进行过程中,要明确资料的完整性,保证其具有完整的系统。专业资料主要分为基本资料、参考资料及辅助资料。在对资料进行整理的过程中,应该及时地将资料进行分类,保证不同的资料分类存放,方便查阅者很快地找出需要的资料。在图书馆中对期刊及报纸进行分类的时候,要对科目进行科学的分类,将不同的专业进行分类存放。对资料进行统一整理时要对文献进行编码,使得管理工作可以更顺利地进行。 (二)加强管理工作中的信息化 对资料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是当前在图书馆管理工作中比较重要的工作重点。通过对信息化的工作进行管理,可以大大减少图书馆中管理者的工作量,从而保证图书馆服务的质量。并且当读者通过网络进行资料查询时,先了解文献具体的排放位置,再取书,很大程度上节省了时间。通常专业资料都储存在高校图书馆中,现阶段很多图书馆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对数据库进行管理的水平是比较低的,比如一些图书馆对社会科学、经济及法律方面的资料关注比较少,分类也不清晰,其中对学报及学术性的周刊内容的整理资料更少,不能满足专业研究的需求。因此,图书馆应该加强对数据库的建立。在建立过程中,对各项的标准要及时统一,比如对一些缺陷文献的添加,以及对报纸的及时更新。在保证专业资料的数量后,也要及时地加强对资料的更新。组织专家进行交流研讨,对专业资源内容进行扩充,对专题资料、文摘及目录进行编制,运用网络,进行专业资料完善工作。及时发放全年各期的报纸及期刊,保证信息实效性及共享性的优势,扩大读者阅读的范围。对期刊、报纸及图书进行分类下载,建立形式多样的数据库,比如依照专业的名称对学报及期刊进行分类,为读者提供全面服务。 三、结语 在图书馆管理工作中,对资料进行搜集及整理是图书馆的主要工作,为一些专业的研究提供进行专业资料查阅的基础条件。但是对资料的搜集工作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期刊及报纸内容的变动会比较大,比如报纸就是每天都在更新,期刊也分为周刊、月刊等形式,涵盖范围比较广,因此在对专业资料进行搜集的过程中,对期刊及报纸的整理显得尤为重要。在当今这个极具知识化及信息化的时代,期刊及报纸内容的实效性及前沿性都是进行专业研究时的重要参考,因此对这些资料的搜集及管理非常重要。 作者:李佳单位: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 图书馆专业论文:文献资源图书馆专业论文 一专业文献选审制度 1工作目标“制度”明确 “在各教学单位师生和图书馆员的共同努力下,将我校的学科专业文献建成满足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所需的文献资源,为提升学校的办学实力而打造具有专业特色的学术资源。 2人员组成“制度”规定 文献选审小组由选书教师和学科联系人组成。其中选书教师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也可由专业负责人或在教研室主任指导下的科研项目负责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兼职教授担任;学科联系人由具有相应专业背景的图书馆馆员担任,也包括图书馆采访岗位的专职人员和图书馆馆长。 3工作内容 首先,征订目录的收集与制作:征订目录统一由图书馆文献采访岗位的馆员提供,各学科联系人负责本专业征订目录的整理与制作,同时选书教师须熟悉和关注本专业文献资源的出版和发行信息,并向图书馆推荐所搜集的专业书目;其次,征订目录的勾选和审定;再次,选审教师还会不定期参加现采活动,积极搜集读者需求信息。 4考核办法 将学科联系人和图书馆采访岗位馆员的考核纳入图书馆的年度考核中。对选书教师的考核纳入到年度学校对各教学单位的考核内容。 5有关政策教师的选书工作量由学校按每小时2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二专业文献选审制度实践情况 1每个专业配备“A”和“B”两名选审教师“制度”规定 选审教师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或骨干教师担任,每个专业配备A和B两名选审教师,以A为主、B为辅,保证了选审工作参与率和持续性。 2专业书目 勾选有了良好的制度保障,我馆在日常文献采购方面由资源建设部组织各书商的新书书目信息,由学科联系人根据“专业学科与图书分类映射表”对对口专业的图书目录进行初选,初选结果送至院系选审老师,再由专业选审老师确定所需专业书目,作为图书馆采购专业文献的重要依据。 3参加现采活动 除勾选新书目外,我馆每学年组织选审老师参加书商组织的大型书市活动4~5次,让选审老师及时了解本学科当前学术动态,通过直接看样书,直观而准确的把握所选择的专业文献,图书现采质量和数量往往都是比较高的。 4参与按需印刷工作 由于我馆建馆时间短,所藏图书大部分为建校以来所出版。为了弥补馆藏这一缺陷,我馆与北京朗润书店签订了图书按需印刷合同,补充专业所需经典专著,对于图书目录的把握需要极强的专业人士参与,这正是我校专业选审专家所能胜任的工作。目前我馆已经按此方式印制了两批图书,无论品相还是质量均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另外,每一学年专业期刊的订购也广泛征求专业选审老师及院系领导的意见和建议。2011—2013年专业文献选审老师的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5考核对选审教师的考核 纳入到年度学校对各教学单位的考核内容中。根据各学院选审教师参与学科专业文献的建设情况,2012—2013学年全校7个学院中,5个学院被评为A级,2个学院被评为B级。被评为B级的院系需要院系领导结合实际情况,考虑选审教师的去留。 三专业文献选审制度执行效果 1专业文献 在馆藏总量中比重增加以我校4个重点专业涉及的5大类图书为例,分析文献选审制度实施前7年(2003-2009年)和实施后4年(2010—2013年)的馆藏情况,4个重点专业所涉及的5大类图书在前7年占馆藏总量的比重为8.5%,在后4年占馆藏比重为10.12%,专业图书在馆藏总量中所占的比重增加。另外,前7年图书平均复本为4本,后4年图书平均复本为3本,复本数降低而百分比上升,表明品种明显增加。 2重点出版社的图书 比例上升近三年来因学校评估需要,图书馆出现了突击购买大批量图书的现象,影响了重点出版社图书在馆藏总量中的占有比例。即便如此,16家有代表性的重点出版社的图书的年平均占有率从31.8%上升到314%。 3专业文献的借阅数量上升 首先年均借书人数上升:前7年年均借书人数为4684人,后4年年均借书人数为6547人;其次,借阅量比重上升:前7年年均借阅量比重为33%,后4年年均借阅量比重为6.68%,专业图书的外借量上升。我校专业文献选审制度的建立极大地提高了图书馆专业文献的保障水平,为学校教学和应用型人才培训提供了较有力的支撑。我校专业文献选审制度运行机制完善,在选审教师的AB角选定、选审内容安排、学校劳务补贴政策、院系工作考核等环节中都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控制性,得到了校领导、院系领导和专业教师的大力支持,执行效果明显。 四小结 1保证执行力 独立学院提升教学质量、加强内涵建设的关键在于学科建设,学科专业文献建设必须保持与学校学科和专业发展协调一致。要保证“制度”的执行力,首先,要明确学科专业文献资源建设是全校的工作之一,而非图书馆内部事务;其次,“制度”的颁发要以学校红头文件的形式;再次,制度内容的传达自上而下,需要得到院系主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2调动积极性 在用户参与的学科专业文献建设过程中,学科联系人发挥了重要的纽带桥梁作用,连接着用户与图书馆两端。在制度上,将对选审教师的考核纳入到年度学校对各教学单位的考核内容;在情感上,学科联系人与对口选审教师建立良好的朋友式合作关系,有利于工作的开展;薪酬上,建立明确的薪酬制度,对选审教师的付出予以肯定。 3拓宽建设面 目前,高校教师和学生利用电子文献的人数也日益增多,各高校借助校内图书馆购买的各类型数据库提高文献资源的满足率。但同时也存在盲目跟风采购,导致利用率不高的现象。用户参与学科专业文献资源建设,可逐步由参与纸质文献资源建设拓宽到电子文献资源建设。 4完善考核机制 完善的考核机制是保证用户参与学科专业文献资源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对学科联系人和采访人员的考核,包括专业书目信息的收集、整理;选审教师所选图书到馆率的统计及反馈等。对选审教师的考核,包括书目勾选次数、种册数;参加现采次数;对专业文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作者:杜少霞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图书馆 图书馆专业论文:素质建设图书馆专业论文 一、努力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随着社会的发展,图书馆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将会越来越复杂,21世纪是自动化、网络化的时代,这就要求图书馆的专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知识和技能。目前,图书馆普遍采用了ILAS系统,网络各子系统熟练的使用,以及整个系统的维护都需要过硬的计算机技术。因此图书馆重点要培养工作人员的网络服务能力,要会利用网络进行采访和编目工作,及时了解读者需求倾向和出版动态,及时了解出版信息。工作人员除了要掌握图书情报专业知识外,还应努力学习计算机知识,利用网络知识,帮助读者从多种渠道获得更多的信息。随着图书馆现代化的不断发展,图书馆的每个工作人员还应具有熟练的系统管理技术水平。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具备随时解决新问题的技术能力。 二、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外语水平 伴随着网络化的到来,大量的信息,特别是各种科研课题立项、科研成果鉴定等咨询活动都以外文的形式出现。如果图书馆员不具备一定的外语能力,不能读懂信息内容,就不能及时获得和收集国外的信息,从而就不能准确地为读者提供国际间的信息交流服务。 三、建立良好的竞争机制,激发工作热情 图书馆工作一直以来被公认为是一个铁饭碗,没有太多的压力,也不具备太大的挑战性。这种意识致使图书馆员工在思想上产生了一定的懈怠,觉得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只要不出大错就可以,没有工作进取心。因此图书馆要根据本单位的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竞争激励机制,合理安排岗位。可以实行技术岗位双向选择制,竞争上岗,优胜劣汰,使图书馆工作人员时刻有一种紧迫感、责任感、危机感,从而激发竞争意识,促进其主动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创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无形之中提高了服务质量,提升了图书馆员的自身素质。 四、抓好在职培训,需要什么就学什么,在学中干,干中学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计划、有目的地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可以鼓励工作人员全脱产学习进修图书情报的相关专业,使他们在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下,更系统地学习最新的理论知识,这样才能适应图书馆的发展趋势。本单位还可以根据自身的办馆特点,有针对性的邀请馆内外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将一些先进的办馆理念和经验引进来,从而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图书馆也可以定期组织业务研讨会,让大家积极撰写业务论文,或者各抒己见发表一些自己在业务上总结出的好的经验,必要时还可以为工作人员提供科研课题,鼓励大家集体研究,这样不但达到了激发工作人员的业务研究的工作热情,而且还达到了提高了本馆的整体业务水平的目的。同时还要组织专业人员参观学习,力争每一个同志都能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作者:鄢丽丽单位:廊坊市图书馆 图书馆专业论文:职业需求下的图书馆专业论文 一、发展中的图书馆学专业与图书馆职业需求 传统的图书馆专业是包含与图书文献的采购、分编、收藏、保管、开发、利用等各个工作环节密切相关的学科。如图书采访、图书编目、图书分类、图书典藏、图书保护、文献检索、读者服务等。我国传统的图书馆学专业是建立在图书馆职业需求的基础之上,是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基础。在上世纪的90年代前,图书馆职业教育基本上是按着传统的图书馆学专业来进行的。这一教育的特点,是围绕知识的载体——图书文献的外部形态的相关知识来确定图书馆学专业的范畴。随着实践的发展,图书馆学专业开始逐步吸纳与之密切相关的学科和专业,如与图书馆的参考咨询、课题服务、信息服务有关的信息学、情报学、文献描述学,与图书馆的读者服务工作有关的教育学、心理学,与图书文献的管理、数据库、多媒体文献、数字图书馆有关的计算机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与图书馆建筑、图书馆设备、图书馆内部设计等有关的建筑学、环境学、美学,与图书馆图书文献的典藏、保管等有关的物理学、化学、力学,甚至气象学等,学科内容不断拓展。时代越发展,图书馆学专业本身越深入,图书馆学专业所涉及的相关学科和专业也就越多。这种发展趋势是和人类所有的学科发展越来越深、各学科知识门类越分越细、各知识门类学科专业之间又相互影响、相互渗透这一总的发展趋势一致的。这一时期的显著特点是随着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在深化传统图书馆学专业的前提下逐步吸纳了与之相关、相近的其他专业学科。与此同时,在图书馆的服务工作中出现了由单纯对知识载体的依赖——书的管理对“书”的内容知识本身的研究、梳理发展的态势。所有这些都是由图书馆职业的内在需求所决定的。 二、图书馆学专业与图书馆职业需求的延伸 从我国现代图书馆学的发展历程来看,从传统的以纸质文献为主的图书馆逐步转变为多媒体视听的当代图书馆、数字图书馆。图书馆的这些变化改变了读者的阅读形态,从看纸质文献到看缩微胶片、电子屏幕等,减小了知识贮藏的体积;从书架典藏到光盘、数据存储等,提高了读者的阅读效率;从普通阅读到多感官的虚拟阅读等,读者对知识信息的搜集更加便捷,从检索卡片目录到计算机搜索、网络搜索等。所有这些变化,扩大了图书馆学的内涵,图书馆学专业成为一个涉及各门学科专业的“广博”专业,没有哪一个专业能够比得上图书馆学所具有的巨大包容性,也决定了服务形式也呈现多样化发展趋势。从图书馆的职业需要来看,不仅需要传统的图书馆学专业的专家,更需要熟悉其他某一知识领域的专家。因为图书馆是“管书”的,“书”的内容是包罗万象,图书馆人的任务不仅对书的外部载体形态(包括书皮、书名、编者、版式、提要等)的管理,更重要的将是对书的具体内容——知识的本身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提纯、加工和完善。给读者提供的就不仅仅是目录、索引或是某本特定的图书、某些相关的文献,而是给读者提供更多书中的内容——知识。与此同时,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各种现实问题的研究,不仅可以为专业研究人员提供资料,而且可以成为科学研究的主体,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这就需要有一批具有不同知识门类、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这样,图书馆人对社会的贡献就会与日俱增。因此,培养造就更多的图书馆学专家,不仅是当代图书馆职业的迫切需求,也是当代图书馆学专业教育的根本任务。从图书馆未来的发展来看,应该发展成包含各学科、各专业、各种人才相互融合的图书馆。一是在服务内容方面,图书馆的知识要涵盖一切,尤其是要具有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方面关注的热点难点内容,才能满足各层次、各类型读者的知识需求。二是在人才方面,图书馆的某一具体的工作岗位,既需要复合型人才,又需要对某一知识领域有造诣的专家型人才。有了这样既“博”又“专”的人才结构,才能为建设现代化图书馆,满足各层次、各类型、各种读者需求奠定牢固的人才保障。三是在服务方式方面,图书馆要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不仅要搞好馆内服务,还要主动走出去,深入社会、深入基层,为广大读者服务,不断提高图书馆的社会影响力。四是在管理方面,要强化机制建设,调动图书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图书馆的价值不仅仅是把图书馆中“死”的书挖掘出来为社会所用,还在于把图书馆馆藏书中的内容——人类创造的“活”的知识挖掘出来为社会所用。这就需要把管理书的人的潜能充分挖掘出来,发挥图书馆人的所长,进一步解放图书馆的生产力。因此,图书馆面对社会各层次、各类型读者的广泛需求,必须创新工作思路和办法,加快图书馆学的研究和探索,不断提高图书馆人员的专业素质,适应新形势,才能更好地满足读者日益扩大的知识需要。 三、非图书馆学专业人员的作用与图书馆职业需求 在现实的图书馆中,存在着许多学过或从事过其他学科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充分发挥这部分人的作用。在市级、县级的许多公共图书馆中,就有很多其他专业的技术人员,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他们被调入或被招聘到图书馆中来。在他们中间很多是非图书馆学专业毕业,由于不是“专业对口”的“科班出身”,想要从头做起,这就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如何发挥这部分人在图书馆中的作用,如何把他们已经具备的专业所长利用起来,应该成为当前图书馆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可以说,对“图书馆专业与图书馆职业需求”的理念,必须赋予新的内涵,才能促进图书馆学理论不断的发展。这就需要加强这样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非图书馆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鼓励熟悉各学科专业的人员,把各自熟悉的专业技能与图书馆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并对他们取得的工作成果或达到的相应水准予以承认,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中打破图书馆专业与其他专业的界限,调动非图书馆专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建立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无论学哪一专业,都能“行行出状元”,对任何专业的钻研和学习都应该是理直气壮。无论哪一专业,只要工作业绩突出,都要得到尊重和重用。在图书馆,图书馆学专业知识和非图书馆学专业知识相辅相成,在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中起着同样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加强图书馆与社会的联系。在图书馆的图书处理的工作流程与服务读者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如图书文献报刊的采购、分编与读者服务、课题咨询等工作环节,除依靠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外,也要注意随时征询对所涉及的相应学科熟悉的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意见,这就需要图书馆征求被服务的单位和广大读者的建议。图书馆要经常与设有图书馆专业的高等院校和图书馆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联系,把对读者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及时向培养人才的学校和培训单位进行反馈,以增强教学过程中的针对性。使得培养的图书馆人才更具专业型,以满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样,才能行之有效的发挥图书馆的资源优势,促进图书馆学理论完善,为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崔玮单位:吉林市图书馆 图书馆专业论文:院校图书馆创办专业数据库的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专业特色;数据库;图书馆 【论文摘要】本文就高校建设专业特色数据库的方案、内容、服务以及注意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阐述。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我国原有高教体制上存在的条块分割、专业单一、低水平重复办学的弊端被逐渐打破。通过高校间的合并、重组,各高校都相应调整了专业结构,加强了重点学科建设,增强了自身竞争和办学优势,突出了办学特色,相互之间形成了学科交叉、优势互补的局面。而各高校图书馆为适应和配合学校的这一系列转变,必然相应地加大对重点学科特色专业文献资料的收藏和开发力度,这也使高校图书馆之间形成了各有所重、各有所长、各有特色的局面。而另一方面,当前各高校的网络化程度已相当高,校园网、教科网、因特网已相继开通使用,而且部分省市已经准备在本地区高校图书馆之间架设光纤,把各馆相互连通,用于馆际文献传输。如何更好地利用当前先进的网络技术、信息技术,使那些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馆藏文献充分发挥它们的价值,做到馆文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巫待解决的问题。高校图书馆专业特色馆藏数据库的建设,为此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途径。 1建库的方案及原则 1.1建库的方案 目前,高校图书馆已经开始建设或准备建设各自的全文数据库。在建设过程中大都缺乏组织机构的统一规划和协调分工,数据库的建设停留在各自为政、自建自用的状况。这种各自为政的状况以及各馆在技术、资金、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大量低水平的重复投资、重复开发,不仅人力、物力、财力浪费严重,而且使数据库普遍存在结构单一、标准不统一、涵盖面窄、内容重复、共享度低、通用性差的问题,这对图书馆网络化服务水平的提高及文献资源共享的实现起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因此,我们在建库时,首先要考虑到建库的方案问题,是各馆独立开发还是联合协作开发?本人认为专业特色数据库的建库方案可以参考目前各地区在建设的CALIS联合目录数据库的方案,走联合开发的道路,采取地区网络联合数据库的方案。首先,建立本地区的组织协调机构,实行“统一目标、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模式。在对各院校学科特色和馆藏特色进行调查研究后,对其数据库开发进行统一指导和协调。具体操作中可把学科门类分为几大块,如理工、财经、医药、农林等等,然后再由几个同类型院校共同承担该学科数据库的建设.当然,其中还需相互分工,各有所重。其次,各馆应打破原有的封闭现象,改变以往各自为政、孤军作战、小而散的建设方式,在组织机构的指导下相互联合、有计划、有分工地共同开展建库工作,对信息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和可持续的开发。各馆在建设各自所承担的特色数据库的过程中,则可按照分工要求自行开发,进行建库的设计、源文献的收集整理、文献的数字化处理、提供应用服务的方式。当然,在联合建库的形式上还可参考国外的一些联合建库模式。 1.2建库的原则 1.2.1实用性原则 专业特色数据库的建设要考虑其是否具有实用价值、需求有多大、投人和产出是否相宜,即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能盲目上马。因为特色数据库的建立从其目的来说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图书馆的功能和特色优势,使之产生良好的效益,充分体现图书馆存在的价值。因此,专业特色数据库的建设要在充分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 1.2.2趋势性原则 建立专业特色数据库要顺应专业学科和数据库本身的发展潮流,包括国内与国际的发展趋势。如:规模、形式、多媒体化、网络化等。把握这一原则可以让我们有更好的发展空间,寻找到适合我们自身特点的位置,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失误。 1.2.3共建共享原则 即联合开发、资源共享。 2专业特色数据库建设的内容 各高校馆丰富的特色馆藏是专业特色数据库的主要信息源。经过长期的学科建设,各校在自己的重点学科领域已显示出独特的优势。各馆同时也收录了大量相关文献,并且重点收藏、重点建设、优先投人那些专业性、学术性、权威性的文献资料,使之尽可能的丰富、系统、完整,形成各馆的特色馆藏。 2.1专业文献资料 内容包括本专业的国内外优秀期刊、科技期刊会议录、其他报刊和内部报刊中有学术价值的本专业文献,以及经过加工整理后的网上文献资料。 2.2法规、专利、标准 主要包括国际上各行业及国际组织颁布的最新标准,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索引,国家颁布的各行业标准、产品标准及国内外的专利文献。 2.3专家科研成果 本学科著名专家教授的研究方向、研究状况、研究成果和特色。主要应收录其发表在优秀报刊中的论文、研究交流报告、学术演讲报告等文献群体。 2.4学位论文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对于相关学科的研究开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它的分布较为分散,读者难以查找,故应予重点收录。 2.5学科综合信息 系统全面地反映学科信息,展示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和科研成果.如: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市重大攻关项目、工程应用和设计项目,目前最新的具有影响的各种科技产品、近年来有关学科已完成的成果及获国家和省市的科技奖的科研项目等。 在对数据库文献源的收录过程中还要注意它的时效性与过期可获得性,要对文献源进行充分的分析研究,严格的收集、加工和筛选,为读者提供更新更多、更准更全的文献数据。 3良好的服务功能 特色数据库的建设不仅仅是简单地把传统纸质和其鸽载体形式的文献数字化,而且有其最本质的特征,即智能化的检索。相对于传统的特色文献来说,特色文献数据库与其最大区别就是强化了其信息服务功能,在其基础上实现了质的飞跃。数字化是相对传统文献而言的信息形式上的改变,最本质的改变仍在服务质量上,而这也正是读者和用户最为关心和希望得到的。因此,数据库必须实现智能化检索,为读者用户提供快捷、全面、准确的检索工具,真正做到以读者为中心。 3.1检索界面 检索界面应该简洁、清晰,没有繁杂的检索步骤,可操作性强。帮助功能应具有实际指示作用,并提供留言功能。 3.2检索方式 数据库系统应提供关键词、主题词、题名、著者、出版机构等多种检索途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单项检索、组配检索、模糊检索,并可使用截断符、接近符、省略符、替代符指明词间关系或扩大、缩小检素范围,也可增加一些限制功能,如:限制时间、馆藏地点等。 3.3检索选项 3.3.1跨库检索 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一个或多个数据库,实现一个检索命令跨多个数据库自动检索,以获得交叉学科、相关学科的信息。 3.3.2多年检索 应可以同时检索最新文献和过期文献,使用户在二者之间方便进行切换。 3.3.3检索历史 让用户可以保存、查看自己的检索历史,在当前检索区可以利用和修改以前的检索。工作人员则可利用它跟踪用户的需求或将其加工成某些动态信息。 3.3.4主题词表 数据库应提供主题词表检索功能,即利用主题词表进行检索词的规范选择,并根据主题词的上下位关系、相关关系和替代关系调整、确定检索词,然后直接启动检索。还可根据需要修改主题词表,或通过对用户检索词的统计扩充主题词表。 3.4检索结果 检索结果的实现包括排序、显示浏览、聚类、套录、打印、E-mail发送等。 4建库过程中需注意的一些事项 4.1要注重全文数据库的一些技术特征 包含内容的原始性、信息检索的彻底性、所用检索语言的自然性、数据相对的稳定性、检索结果的准确性、数据结构的非结构性。 4.2数据准备 要注重对文献源数据的收集、整理、筛选、归类。 4.3文本预处理 要做到统一著录标准,规范格式和标引。 4.4数据维护 要定期对数据内容进行更新追加和清理修正以及对所用词表、存储空间的利用统计和调整。 4.5统计功能 提供各种统计数据和用户信息,量化各项指标,使之成为决策依据。 4.6做数据库的宣传工作,提高数据库的利用率 5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其素质包括:对某学科及其分支有充分研究,对某专题领域的相关信息源有丰富的使用经验和了解,熟练掌握网络环境下的信息资源的获取技能,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分析能力和综合应变能力。 图书馆专业论文:论图书馆学专业论文的写作 摘要:根据目前许多图书馆馆员并非是学图书馆学专业的,馆员们写论文不知道从何下手的现状,介绍了馆员们写论文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需要学的一些东西,以及怎样组织语言,去完成一篇好的论文。 关键词:图书馆学;学习;论文 图书馆学,看似简单,但是,它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我们查百度百科,得出这样的结论:图书馆学(library science)是研究图书馆的发生发展、组织管理,以及图书馆工作规律的科学。其目的是总结图书馆工作和图书馆事业的实践经验,建立科学的图书馆学的理论体系,以推动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提高图书馆在人类社会进步中的地位和作用。 那么,怎样就是具备了图书馆学的专业知识呢?这就谈到了图书馆学的培养目标了。图书馆学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备系统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知识,有熟练地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能在图书情报机构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信息部门从事信息服务及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图书馆高级专门人才。从以上这些内容看,图书馆学专业是博大精深的。她的历史也是很悠久的,古巴比伦时代人们就从石板上记载图书了。 然而,现实生活中,许多图书馆的馆员并非学的图书馆学专业,他们可能学的机械,材料,建筑,中文,历史等等专业,他们的工作仅限于基础性的工作,比如登刊,正架,读者服务,图书借还等,很少涉及专业方面。而这些人也是有写论文的需求的,然而却不知从何下手。心中有各种各样的见解,想法,确是难以下笔。久而久之,有些馆员会惧怕写论文。其实只要从各方面充实自己,多学习专业知识,我们也可以写出优秀的论文。那么,非图书馆专业毕业的馆员怎样写好图书馆专业的论文呢?要写出一篇优秀的论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始。 1 提高自己的语文水平 无论是论文,散文,记叙文,其本质上是文章。写一篇优秀的论文,首要是要提高自己的语文水平。写到这里。大家可能要见笑了,这仿佛是一个小孩子的问题。实际上,事实却是如此。只有具备了一定的语文水平,才能去组织语言,才能去运用文字,才能清楚地,有条理地去论证一些问题。我们工作在图书馆,走在一排排书架中,闻着浓浓的书香,不觉得这样很好吗?我们可以偶尔取下一本书看看,久而久之我们的语文水平可以得到很大的提高。有多少作家是从图书馆里诞生出来的。我觉得,工作在这里,耳闻目染,久而久之,语文水平可以得到很大的提高。 2 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了解图书馆学的专业知识。既然我们学的不是图书馆学专业,那末,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开始学习了,当然是自学。否则我们的论文水平只能停留在初级阶段,很难涉及图书馆学一些专业性的东西。图书馆学专业可学的东西是很多的,需要学的专业书籍主要包括《目录学概论》、《图书馆学概论》、《图书分类与编目》、《文献检索》。遇到不懂的,一定要虚心的去问。图书馆学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档案学,情报学,文献学,目录学都有一定的联系。单看图书馆这个名字可能觉得简单,实际上图书馆学作为一门学科,其内容是很值得研究的。 3 注意平常工作中的点滴 图书馆的工作看似简单,但如果我们注意观察的话,我们日常工作中会有许多可以利用的数据。就拿科技期刊来说吧。科技类的期刊有很多种,包括科普类、农业类、建筑类、工业类、农业类、市里水电类……如果我们工作中只是去整架,接待读者,登刊,上刊,那就很难发现有用的材料。比如说,我们可以留意一下,在这些期刊中哪些类占的比重较大,哪些刊占的比重较小,为什麽要这样呢?我们还可以留意一下,哪些期刊读者比较喜欢看,哪些期刊读者参考的比较多,我们还可以统计一下我们每天接待读者的人数,本科生有多少,研究生有多少,教师有多少,然后画出一个曲线图,这些都是有用的数据,写论文都用的上。图书借阅方面也一样,我们可以统计一下哪些书读者喜欢看,计算机系的喜欢看那些书,建筑系的又喜欢看那些书,学校里各个专业的学生又比较喜欢看本专业的那些书。日常工作中,只要我们留意,观察,注意积累,就可以得到很多有用的数据。有了这些数据,写论文就不愁没东西可写了。 4 学习图书馆的专业期刊上的文章 就连古人也知道,熟读唐诗300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图书馆学专业的期刊有许多种,其中比较有名的有《中国图书馆学报》、《情报学报》、《大学图书馆学报》等等几十种。这些期刊上刊登的论文大部分都是各个图书馆的馆员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一些独到的见解,得出来的一些宝贵的经验,总结出的一些有用的数据,这些东西,对我们的日常工作有很重要的参考作用。这些论文,对我们来说是宝贵的教材,我们从中可以学习到很多,比如说怎样去组织语言,怎样去分布奏,怎样去挖掘,从而达到有明确的主题,讲出来的道理也很透彻。我是这样认为的,只要我们能长时间地,连续地阅读一些图书馆学优秀期刊上的文章,在写论文时,对于有些问题,一定会形成自己独到的见解,一定会有一些好的论证方法。这些都是很有用的。 5 选择合适的题目 写论文,选题很重要。图书馆学方面的论文,可选的题目很多很广泛。然而,怎样才能做到选题精当呢?初学的馆员写论文首先要选一个自己比较熟悉的题目,这样比较容易下手。千万不要选一些自己不熟悉的去写。也不要去追赶潮流,勉强地找一些当前的热门话题,看别人写了些啥,自己也去写,这样很难写出自己的,有特色的论文。除了这些,选题还应该注意要新。哪些题目是别人没有写过的,哪些题目是有特色的,那些题目可以吸引出读者的眼球。一个好的题目可以对读者起到好的引导作用。 6 列出一个大致的提纲 好的,现在我们选了一个题目了,那么怎样才能去论证它呢。这就需要列出一个大致的提纲。一个有条有理的提纲是论文的骨架。也可以说是支架。通过提纲,我们知道要先写那一部分,后写那一部分,那一部分要着重去写,那一部分比较难理解,需要详细的去写。列提纲要理清条理,分清主次。一个有条有理的提纲仿佛是论文的骨架,有了结实的骨架,这篇论文才能经的起推敲。 7 组织材料 好的,现在我们列好提纲了,我们的论文有了大致的结构了。要论证这些提纲,会需要一些数据、一些材料。这就需要我们去查一些相关的资料,从而得到一些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前面提到,如果我们在工作中注意总结,经常观察,我们可以总结出许多有用的数据。是的,在这里,我们总结出的一些数据可能就会有用处了。 8 写成文章 提纲有了,参考资料有了,数据也有了,就剩下组织语言了,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根据这些材料,依据列出的提纲,用自己的语言,开始组织一篇内容丰富的论文吧。一篇好的论文,要经过反复修改、反复论证、反复斟酌,才能成型。经过反复推敲,我们的论文就写好了,大功告成了。 图书馆专业论文:图书馆学专业教育研讨 1图书馆学专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1.1课堂教育重理论、轻实践 图书分类、文献检索、计算机编目等都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学生只有经过多次的实践操作才能系统掌握课程精髓。但在现行教学过程中,教师因课时少或学校硬件设施不完善等原因,过分强调给学生灌输理论知识,对实践操作环节重视不够,这就大大削弱了教学效果,使学生缺乏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无法满足信息时代对图书馆员的素质要求。 1.2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因生源不足、经费紧缺等原因,图书馆学专业教师队伍不稳定,优秀教师严重缺乏。目前,我国图书馆学专业教师队伍的骨干力量,主要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是“”前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图书馆学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二是“”后图书馆学专业毕业的研究生,知识、年龄结构都不尽合理。老教师教学经验丰富,但教师知识往往是十几年前甚至几十年前学到的知识,对新技术缺乏了解,年轻教师缺乏图书馆实际工作经验,无法将理论与实际有效结合。近些年来,虽有其他一些专业的同志加入教师队伍,但因缺乏对图书情报工作的深入了解,也无法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 2对图书馆学专业教育改革的建议 2.1加强教师的思想品德修养 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图书馆作为传播文化知识、教书育人的重要阵地,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好坏,直接决定了培养出的学生是优秀品、合格品,还是危险品、次品。图书馆学专业学生,只有努力学习思想政治知识,用先进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才能坚定立场,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始终保证服务的社会主义方向。同时,我们应加强个人修养建设,诚信为人,真诚做事,以个人魅力服务和打动读者。 2.2进一步提高专业外语教学水平 网上丰富的信息资源,以外文尤其是英文占绝大多数,中文信息资料很少,而不论是学习还是研究,都需要跟踪了解其他国家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客观上就要求我们必须掌握好外语知识。另外,据有关专家统计,我国外文图书的利用率低于20%,外文期刊的利用率也仅为40%。究其原因,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欠佳,无法有效地分析利用信息。数字信息时代,图书馆既是一个服务机构,更是一个研究机构,图书馆员既是服务人员,更是研究人员,善于从浩繁复杂的数字信息中搜集、整理、利用有用信息是图书馆员必备的素质。因此,图书馆学专业学生只有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毕业后才能很好地胜任图书馆员的工作。 2.3扩大现代信息技术知识的教学内容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有言:“以网络为中心的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信息自动化技术和计算机国际语言化技术的突破,正在把传统的、分离割裂的图书馆推向全球一体化和网络化的新境地。”可见,网络环境下,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是图书馆生存与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硬件。图书的采购、分类、编目、借阅,信息的搜集、整序、传递、利用,图书馆的自动化、网络化管理都对馆员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为此,图书馆学专业学生必须掌握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光盘技术、通讯技术、文献处理技术、缩印技术、软件技术、信息转换与压缩技术等一系列信息技术知识。 2.4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市场竞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信息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然而,由于社会分工不同,不少专业人员无法从浩如烟海的信息资源中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出现了“信息爆炸”与“知识饥渴”的矛盾。图书馆自身的特点与优势决定了在不久的将来,参考咨询将成为图书馆向社会提供的一项重要服务。另据统计,纽约皇后区公共图书馆系统1997年度解答各类读者咨询达39”万人次,美国公共图书馆每年要解答3.42亿件咨询问题。显然,图书馆员作为“咨询员”、“网络导航员”,只有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很好满足用户多学科多层次的信息需求。因此,图书馆学专业学生必须了解社会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传播学、心理学、数学等相关学科知识。 2.4.1培养人际关系沟通能力。图书馆是人文精神的家园,人文关怀贯穿于图书馆工作的全过程。在图书馆工作,馆员之间,馆员与读者之间的沟通交流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沟通,馆员可以了解读者需求,读者也能理解馆员工作,从而形成一种融洽的工作氛围。图书馆学专业学生,平时注意人际关系沟通能力的培养,定能给自己以后顺利开展工作提供方便。 2.4.2培养语言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包括到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过硬的文字表达功夫。图书馆是社会服务的窗口,馆员是这个窗日的优秀,图书馆信息服务机构和科研机构的定位决定了语言仍占图书馆工作主题部分。馆员只有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才能有效地与读者沟通交流,撰写专题调研报告、课题综述、工作总结、研究论文,担任用户教育工作,代译有关文献等。因此,图书馆学专业学生,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首先也是最基本的是要纠正自己的方言,使用标准的普通话,同时勤练笔,提高自己的动手能力,保证文字表达简洁流畅。 2.4.3培养创新能力。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面对数字信息时代的挑战和广大读者对信息传递快、精、准的要求,图书馆的许多环节都面临着变革,尚待不断完善和发展。因此,图书馆学专业学生,必须彻底摆脱思想上的懒惰,不断调整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提出新思路,发表新见解,探索新领域,形成自己独特的与社会体制相吻合的工作作风。图书馆学专业学生,只要把握好大学时的有利学习时机,热情饱满地学习、实践和创造,时刻以优秀图书馆员的标准来要求和鞭策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便能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实现自身价值,赢得社会的理解和尊重。 3结语 由于目前图书馆界普遍存在图书馆员薪水少,社会地位低等问题,不少学生认为在图书馆工作没有前途,不能体现自身价值。对此,图书馆学专业学生对新环境下的图书馆的社会地位、作用应有重新再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淡化金钱观念,增强服务观念,淡化专业意识,增强职业意识,把个人发展同图书馆形象提升紧紧联系在一起,发奋图强,拿出成绩,以自身努力赢得社会尊重。另外,图书馆工作,社会压力相对较小,容易使图书馆员失去危机感和竞争意识,对此,图书馆学专业学生应清醒地认识到,网络环境下,图书馆所履行的大部分职能可能被新的信息服务机构所取代,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必须要有一种紧迫感和竞争意识,尤其要有充分的就业竞争意识。从图书馆内部来说,图书馆法立法进程的加速,“职业资格管理制”和“聘用合同制”为优秀的用人制度的改革,对图书馆学专业学生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整个社会大氛围来说,目前大学生就业形势相当严峻,要找一份专业对口,适合自身发展的工作难度很大。 作者:张盛良单位:嘉兴学院图书馆 图书馆专业论文:图书馆学专业论坛研究 1图书馆学专业论坛简述 图书馆学专业论坛的意义重要体现三个方面: (1)推动了学术交流。图书馆学专业出版期刊的周期一般都比较长,且发行量很少,涉及面有限,研究成果只是给界内享用; (2)扩大国内外同行间的交流。专业论坛排除了时间与空间上的阻碍,是国内及至国外同行相互相互了解、交流的极为灵活的最佳经济平台; (3)推动学界批评风尚的构成。论坛是畅所欲言的地方,网民之间不仅可以互动,而且能够自由地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2我国图书馆学专业论坛的现状 2.1图书馆学专业论坛简介 相对于别的学术论坛来讲,我国的图书馆学专业论坛出现的比较晚,当前发展得比较突出好的五个论坛为: (1)上网,即上海图书馆论坛,又称上图论坛; (2)学网,即《大学图书馆学报》的读者群; (3)问网,即网络图苑; (4)书网,即E线图情之E线论坛; (5)寒网,即中国图书馆学者联盟,简称寒网。 2.2图书馆学专业论坛的比较与分析 为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上述五个图书馆学专业论坛,以促进今后我国图书馆学专业论坛的发展,结合内容设置、形式、检索模式等方面的调查对这五个图书馆学专业论坛实行比较分析。可从如下两个方面加以说明:从图书馆学理论方面就论坛版块建构、帖子内容及讨论区主题等来分析,该讨论内容基本关联到图书馆学科的相关话题。可是理论内容的含量均不同,有着一定的差别,文章、帖子质量也不统一,有的属于学术论文;有的则只是一个标题或者一句话。从图书馆新技术应用方面来分析,在五大论坛上均能够发现有关图书馆新技术运用,例如数字图书馆技术、网络资源的共建共享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包括论坛中的(特色内容、栏目的设置、管理方式、版面设计、检索方式等)。总体来讲,当前我国图书馆学专业论坛仍处在起步阶段,存有许多的不足。具体体现于如下几个方面: (1)对论坛有所熟悉掌握的人比较有限,自然参与者比较少,讨论内容的深度与广度均达不到一定程度; (2)论坛的风格与定位不够鲜明,强化不断发展还需有一定的时间及过程;(3)论坛的版面功能构架还需进一步完善。 3图书馆学专业论坛的展望 可归纳如下几个方面: (1)规模会不断扩大。BBS的本身优势,将引起愈来愈多的人关注重和参与进来,用户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而且相信必有更加多的图书馆学专业从业或爱好的人以及经营论坛的人建构更加多样的图书馆学专业论坛。所以,图书馆学专业论坛不管从参与者数量上看,或是从论坛的数量上看,其规模均会进一步扩大; (2)服务模式会多样化。当前,论坛主要是用户自发地展开问题讨论、自己的看法建议,服务模式不是太多。此外,以E-mail为发帖手段亦是论坛的一种有益补充,其可以回避论坛“灌水”现象的发生,并有利于高质量、高水准言论的凸现; (3)用户整个素质同论坛水平都会有所提升。网民为图书馆学专业论坛开展活动的主体,其会积极地参与到论坛的讨论中来,并且会逐步养成善于独自思索的习惯,及至会出现有思想深度的学术评论者; (4)讨论区会不断多元、细分化。不同的用户有不相同的要求,不一样层次的用户对学术水平的需求也不尽相同。为了适宜此需要,图书馆学专业论坛会不断对讨论区的主题实施细分,促使每个用户都可以找到自己热衷的话题领域。 4结语 加强图书馆学专业论坛建设,关系到我国民众整体素质的提升和全面构建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变成现实。21世纪会是一个具有信息化的时代,这无疑会为图书馆学专业论坛建设带来新的挑战与机遇。我们应当自觉接受时代的挑战,进一步加大对图书馆学专业学科的研究力度,不断注入新的研究理念和研究方法,以圆满地完成时代交给我们的使命。、 作者:王孝琼单位:昭通学院图书馆 图书馆专业论文:高校图书馆工程类专业资源管理方法 摘要高校图书馆资源是工程类专业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管理方法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该类人才培养的质量。文章拟通过对高校图书馆工程类资源的通识课程资源、专业课程资源、科研类资源和电子资源四个方面的资源管理方法进行分析讨论,找出其管理方法中的一些不足之处,并提出建议,以便于对高校图书馆工程类资源管理方法进行完善。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创新能力;工程类专业;资源管理 中国高等工程教育规模已居世界第一,2013年普通本专科工程类在校生数为870万人,招生252万人,毕业228万人。①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对工程类人才的需求量也与日俱增,加强工程类人才的培养成为一个必然的趋势。其中,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为,“面向工业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②如何培养人才,资源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而图书馆作为知识数据库的作用就更加明显。因此,高校图书馆工程类资源管理就需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笔者通过对高校图书馆工程类资源的通识课程资源、专业课程资源、科研类资源和电子资源四个方面,对资源管理进行分析讨论,从而发现管理方法中的不足,并提出自己的建议,为改善高校图书馆管理方法提供一些参考。 1高校图书馆作′用 高校图书馆是根据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搜集、整理和提供各种知识情报载体的服务部门,它担负着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双重任务,被誉为学校的“第二课堂”,是陶冶学生情操、开阔视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确立社会主义道德情操和人生观的阵地。③高校图书馆资源管理方法是否正确,将直接影响学生培养质量和教师等科研人员的科研水平。 2高校图书馆资源对工程类专业影响 对于工程类专业来说,本科教学过程中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是工程类专业学生培养的基本要素,是培养出符合标准的工程人才的关键。④因此,要求高校图书馆工科类资源首先要满足基本的教学内容参考需要。同时,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中明确提出:“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⑤从“纲要”要求的内容可以看出,专业培养在教学过程中同样重要,包括加深专业认识与理解、加强创新能力和提高科研水平,这对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高校教师同样重要,要求高校图书馆资源除了满足教学要求以外还应具有大量的科研资源。工科类专业对各类图书资源的要求较高,教材、参考资料、教学视频、电子课件、电子图纸等帮助学生掌握各种工程设计原理与方法;学术期刊杂志、专家论著、国际前沿专家讲座视频等为科研人员提供重要的国内外专业研究现状。由此可见,高校图书馆资源对工程类专业人员培养具有很大的作用。 3高校图书馆工程类专业资源管理 3.1通识课程资源管理 工程类专业通识课程主要有: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化学、程序语言、大学英语等课程。这类课程主要用到的是高校图书馆资源中的各类的教材和参考资料。首先来分析一下教材资源,高校图书馆中教材占据了工程类资源的很大比例,各种版本、多个出版社的教材,基本上市场中能购买到的均有收藏,但是由于图书管理人员专业不对口,教材质量参差不齐,让学生在查找资料的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甚至会造成误导,因此,在引进该类教材过程中,应结合通识课程任课教师来选择高质量的教材。其次是参考资料,主要是各类习题解析图书和知识拓展读本等,这类资源量相对较少,但是对学生通识课程的学习有很大帮助。对于习题解析图书,由于编者解题思路不同,会出现较多版本,由于只是参考资料,学生掌握解题方法即可,不会有很大影响。知识拓展读本的作用是加深学生学习兴趣,了解学习通识课程的作用,为以后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打下铺垫,因此该类图书重要性更高。但是,通过调查发现,高校图书馆中该类图书资源种类很少且没有起到上述作用,因此在管理过程中应当加强对该类图书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向学生和教师征集相关信息,使得该类图书资源逐渐丰富起来并形成体系,起到应有的作用。 3.2专业课程资源管理 工程类专业课程的开设和各个专业方向有很大关系,也是本科阶段学习的一个分水岭。其中力学、电工电子、测量学等专业基础课程是大多数工程类专业都要开设的,这些课程资源管理情况和通识课程资源比较类似,即教材资源充足,质量高低不平;参考资料能满足学生课后习题解答需求;专业知识拓展读本数量和质量较低,需要大力引进。重点来分析一下各个工程类专业课程资源情况,该类课程是本科生重点学习的内容,除了影响其找工作的选择方向,还对以后硕士、博士的科研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产生直接的影响。由于工程类专业种类较多,不一一进行详细列举分析,现就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共性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教材资源种类和数量更加繁多,管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学生借阅的主要是任课教师所选择的一到两种教材,而大量的资源被闲置,这就要求图书馆管理人员在引进图书的过程中,通过实地调查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教材选用情况,同时加强阅读推广工作,让学生了解到其它教材的特点与优势,增加资源的利用效率。参考资料资源对专业课程的学习比起通识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更加重要,包括工程设计实例、工程行业设计手册、工程行业设计规范、工程制图标准图集、毕业设计指导和注册师考试资料等资源,该类资源中工程行业设计手册、设计规范、标准图集变化不大,一般几年更新一次即可,但对设计规范的更新一定要多查阅国家标准规范网及时引进,不然学生在查找资料的过程中会由于参数选择不合理导致设计错误;对于工程设计实例、毕业设计指导和注册师考试资料等资源,更新速率较快,管理难度大,对图书馆管理人员要求高,往往容易出现资源过于陈旧、参考价值低等情况,这就要求管理人员的管理方法进行调整,除了要向工程类专业教师和学生调查意见外,最好是聘请校外工程类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技术指导,保证该类资源的实用性和与时俱进。 3.3科研资源管理 工程类专业科研资源对教师、博士、硕士的科研工作和学习有很大影响,同时对本科生的科研创新启发作用也很明显,这类资源主要有学术期刊杂志(纸质版)、学术论著、发明专利撰写与申请介绍、各类基金范本等。学术期刊杂志(纸质版)种类繁多,包括普通的CN期刊、中文优秀期刊、EI收录期刊和SCI收录期刊等,图书馆管理人员工作量大、筛选困难,一般是让读者自我选择判断,对科研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教师影响不大,但对科研能力相对较弱的硕、博士和本科生科在选择科研课题方向时就会困难很多,因此建议图书馆聘请校内外科研专家对该类资源目录进行详细的分类,形成一个阶梯式体系,在以后的管理过程中,只需要对该体系不断完善,减少管理人员工作量的同时还能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 3.4电子资源管理 工程类专业电子资源包括电子课件、教学视频、电子图纸设计案例、国内外检索数据库、知名行业专家讲座视频等内容。由于理论学时的减少,使得任课教师在授课的过程中每节课信息量增多,而学生的接受能力有限,这就需要学生在课后对所学内容进行复习,电子课件、教学视频资源对现在以PPT授课为主的教学模式下学生的学习有直接的帮助作用。多数高校图书馆对该类资源的管理主要是引进校外现有的数据库资源,虽然内容大致雷同,由于教材和任课教师不同,平时学习的课程内容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建议高校图书馆除了引进校外高水平电子课件和教学名师教学视频外,还应建立校内电子课件资源库和工程类专业教师教学视频资源库,建立一个共享平台,方便任课教师对课件和教学视频的上传和学生的下载。电子图纸设计案例资源主要是帮助工程类专业学生在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过程中,能够更加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制图,因为该类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的就是施工、设计方面的工作,只有制图能力提高了才能在毕业以后更好的与工作接轨,该类资源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和施工、设计企业合作,收集整理近几年设计案例的电子图纸资源。国内外检索数据库、知名行业专家讲座视频等资源主要是方便科研人员了解专业国内外研究前沿,在学术论文写作、专利和基金申请等科研活动中提供信息引导。如今,各个高校图书馆中国内外检索数据库资源建设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基本能够满足需要。但是对知名行业专家视频资源的管理仍存在着一些困难,首先就是资源量少,收集困难。其次是读者偏爱现场听专家讲座,视频资源吸引力小。因此要求图书馆管理人员加大收集知名行业专家视频资源的同时还要加强新媒体阅读推广,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方便读者阅读的同时还能够对该类资源提出意见与建议,以便于管理人员对该类资源管理方法进行调整。 4结论 综上所述,通识课程资源、专业课程资源、科研资源、电子资源等高校图书馆资源对工程类专业的影响很大,对本科生的学习、创新创业和毕业发展方向选择上都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因此高校图书馆管理人员在对工程类专业资源管理方法制定的过程中,多听取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意见选择教材、参考资料和电子课件等资源,与工程类施工和设计企业合作建立工程设计案例资源数据库,与国内外工程类专家合作及时更新学术论著和知名行业专家,利用“互联网+”的技术手段加强新媒体阅读推广工作。只有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法,才能提高图书馆的资源利用效率,为培养出高质量的工程类专业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周媛媛 单位:河南理工大学 图书馆专业论文:公共图书馆专业继续教育思考 提要: 图书馆是一座没有围墙的大学,公共图书馆是通向知识之门,为个人和社会群体的终身学习、独立决策和文化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当今,在信息数字化、网络化飞速发展的时代,以新的理念加强公共图书馆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对于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对于倡导全民阅读,提高国民素质有着及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重大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 继续教育 管理观念 在知识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和网络时代的今天,公共图书馆继续教育工作是培养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强化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人格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共图书馆科学化管理的途径和公共图书馆现代化管理的主要标志。因此,公共图书馆若要跟上时展的步伐,适应时展的需要,就必须要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对强化专业继续教育引起足够重视。 一、关于现代管理观念的教育 现代管理观念教育是继续教育的基础。当今社会正由生产科学化向社会科学化转变,科学的理念与思维模式,正改变着人们的基本活动规律。人们必须适应科技文明的发展,更新不能适应时展需要的传统思想定势。公共图书管理专业是一种围绕信息收集、组织、分析和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管理活动。过去的传统管理观,制约着管理程序的动态性和管理结果的时效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把图书看成一种精神财富,一种文明的象征,而没有意识到图书是一种信息资源。因而管理的观念,就没有建立在以信息科学为逻辑起点的科学管理界面上;二是在管理目标上注重收藏,忽略动态。封闭的、狭隘的和静态的内敛型管理思维是传统管理的基础,必然影响到具体的管理行为,最终妨碍了信息的社会效用。英国著名管理学家霍金森曾说过:管理角色像罗马神话中具有两副面孔的门科一样,向外,它观察着环境,向内,它观察着内部的秩序,它的基本功能在于消除紧张状态,从而达到目的。这就告诉我们,管理者不仅要注意到管理系统内部的动作效率,而且要注意到社会对管理系统价值的需求。图书馆管理必须是面向社会的信息管理,应重视社会的需求表现。需要形成发散型思维和倡导超前意识的管理氛围,建立动态的和创新的开放型管理模式。换句话说:每个图书馆都是社会信息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信息管理和利用要满足社会对信息资源的要求。现代人管理观念教育需要在上述理念的基础上,构建全新的科学管理价值观。这种价值观的建构基础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开放意识。 作为社会大系统的一部分,开放性与高效率是确保本行业的位置和地位所必不可少的。开放内容、范围和信息转输等具体活动的标准制订都需要以此为依据。 2.系统意识。 作为社会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从系统的整体性、目标性、层次性和动态性等着眼,以系统完善、功能增强为中心,组织各自的活动与管理,促进系统在服务于用户的过程中,随时产生增值效应。 3.超前意识。 当代世界的超高速发展,要求科学管理的思维基础不能以解决当前问题为目标定位,资源建设、人才培养、设备更新等都应追踪世界先进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发展的趋向,及时汲取新理论、新方法、预测社会发展的新需求,以符合或领先于时代的管理水平为目标。开放与超前意识的结合就成为创新的基础,创新的思维态势,将使得管理人员具备随时发现问题、及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管理系统中对人的管理是关键,而人的观念转变是成功的基础。为此,专业继续教育首先应解决人员观念的转化,以现代科学管理观念武装图书馆工作者。 二、关于完整的专业继续教育 职业素质教育是继续教育的重心。从人格建构理论看,从事一定的职业,首先必须建立能满足职业需要的人格,而职业人格来源于对本专业的理论与业务知识的熟练掌握,或称为专业智慧。著名学者克雷奇曾说过:“智力,有人把它定义为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另一种认为它是学习能力,还有其他人认为它是处理复杂和抽象事物的能力”。不论是“对新环境的适应能力”、“学习能力”,还是“处理复杂和抽象事物的能力”,这都与接受专业的新理论有关,都与应用专业的新知识相联。因此,专业继续教育需要建构专业的理论、知识、技能完整体系。强化公共图书馆专业继续教育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专业理论知识。 图书馆专业理论的优秀知识覆盖着文献采集、资源组织、信息检索、用户服务等活动的全部。在以图书馆和信息资源为一方,以读者和用户需求为另一方的格局中,管理活动表现为知识信息与读者之间的协调,在这一过程中,馆员必须具有充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才能使静态的馆藏信息资源,迅速及时地转化为动态的用户需要服务。要实现这一点,科学的专业理论指导是不可缺少的。 2.专业辅助知识。 专业辅助知识是专业理论与实践的外围支撑,也是支持专业人员的知识与能力进一步深化或提高的基础条件。补充的辅助知识主要包括与专业知识相关的当代科学动态或最新进展。从本专业的特点考虑,辅助知识分三个板块,一是围绕文献及其载体的信息学、多媒体知识;二是以用户服务为中心的观念确立而需要的社会、人事科学知识。它是专业技术人员良好职业道德与信念的基础,也是提高服务水平的理论准备;三是以当代技术进展为中心的管理哲学、系统论、控制论等理性知识和计算机应用、网络系统应用的技术知识,以及外语工具等知识。专业辅助知识是提高图书馆员有效运用专业知识水平的助理,在专业知识运用的过程中,专业辅助知识起着“催化剂”作用。这一层面知识结构的优劣,对图书馆员管理实践将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按照库思科学发展的观点,我国原先图书馆专业理论处于常规科学阶段,原有的结构相对稳固,自身孕育变革和发展可能性不大。而近年来多科学领域的最新成就“撞击”图书馆学理论板块后,信息理论、系统工程与控制和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等,造成图书馆理论与实践的巨大“裂变式”发展。当前,图书馆员的现代化进程正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走向深入,而大部分图书馆专业人员对外部学科知识的掌握是极其有限的。为此,需要把这一层面的知识纳入专业继续教育的日程。 3.科学基础知识。 这一层面的知识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个学科。它不同于一般的文化基础知识,而是作为知识宝库的管理者对各种学科文献内涵要有一般的了解。在蕴藏着各门科学文献知识库中的管理人员,面对的是各类读者和多样的信息需求,必须有效地把馆藏资源与用户需求相互联系起来,将信息及时地提供给读者或用户。否则就不是一名称职的图书馆专业人员。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无法面面俱到,但必须从不同专业岗位的需要出发,最低限度要保证每一个在岗的图书馆员,都具有与岗位有关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对于以往偏重于本专业知识的继续教育而言,这无疑是需要重新认识的一个领域。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专业辅助知识是应用当代先进科学技术成果,推动图书馆员的最具有潜在力、最富动态性的知识,专业继续教育的重点应落实在专业辅助知识领域,改变限于本专业知识的常规教育规范,建构图书馆专业继续教育的新规范。 作者:拉毛才让 单位:青海省海南州图书馆 图书馆专业论文:中等卫生专业学校图书馆特色馆藏建设 一、开源节流,搞好特色馆藏建设 随着书刊价格逐年大幅上涨,各种电子文献和印刷文献不断增多,图书经费紧缺日渐突然,严重地影响到学校图书馆的书刊入藏量,藏书建设陷于困境,藏书发展困难和读者不断增大的文献以及信息需求之间存在的矛盾愈加尖锐,处于这样一个信息交错纵横的时代藏书建设怎样找到一个好的出路?笔者认为,资料工作者只能在开源节流方面努力,才能够做好特色馆藏建设。想要开源,首先应该努力的进行经费来源的争取,其次,支配经费时保证其合理性。节流则是采购书刊时合理进行,避免出现经费浪费的情况。 (一)开阔思路,拓宽经费来源 图书馆不可能把全部书刊收集齐全,更何况每年书刊平均上涨20%以上,导致图书经费短缺。在这严峻时刻,一方面要争取多拨款或者采取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可利用过刊资料室自身创收以补充经费,发挥资料室文献资源方面的优势,学校图书馆也应该根据需要面向社会开放,进行有偿服务,服务项目可以包含特色数据库的代找和代查以及文献检索咨询等等;对于不外借的图书和现刊资料,为读者提供复印件;还可以提供长期、短期或者临时的借书服务,根据需要进行服务费的收取。结合书刊剔旧,可以折价转让、出售一部分剔除的复本、破损的书刊,这样也可以静心资金的回收,将资金更好的运用到新书刊采购中去,更重要的一方面应精打细算,强化计划管理,制定适合本馆特点的书刊订购原则,把有限的经费用在最急需的地方,确保采集文献资料能满足或基本满足本校的需要。 (二)打破常规,拓宽资源建设渠道 传统的藏书采集时,仅仅是通过邮局订购进行,收集文献的渠道较为单一,采集时,对象仅仅包含了公开出版的一些常规文献。现在书刊价格都有了明显的上涨,在经费紧缺的情况下,订购量有了明显降低,图书馆藏入的文献数量也有了明显的下降。在信息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网络文献传递服务得到普及,广大读者也意识到了信息传递的重要性。这就要求图书工作者打破以往的常规,重视视野的开阔,将目光转移到订购以及公开出版物中去,还可能会发现一些文献搜集的渠道并进行文献资料的搜集。 1.收集本校教师所获得的会议资料,减少购书经费的支出 将本校教师参加学术会的会议资料收集或复印一份保存起来,并按专业内容分类装订,以供其他教师参阅,即节省了文献购置费,又满足了教师教学科研的需要。 2.增加赠书品种和数量,扩大本馆馆藏 凡是本校教师编著的图书,都与其联系,希望出版者惠赠若干册给图书馆,个别有困难的,由馆里购买。这样做即能得到教师的响应,又能增加图书馆的馆藏。接受教师主动赠书,也可以动员教师和学生捐赠一些有价值的图书,在图书分编的“获得方式”中注明“×××教师(学生)赠”字样,即丰富了馆藏,又反映了教师(学生)对图书馆藏书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3.减少复本,增加品种 由于购书经费一定,复本过多,就会影响到有价值文献的入藏,使藏书结构比例失调,藏书质量下降。以书价平均价格计算,每减少一册复本,就可多购一册新种图书,例:2000年,我校图书平均复本率为5册,若年入藏图书近一千种,2010年,在书价上涨,经费持平的情况下,复本率减少至3册,较贵的工具书一册,仍保持一千种图书入藏。采取这种方法,虽入藏图书复本减少,但却能保持一定的文献信息量,使藏书结构趋于合理,相对地增加了馆藏量。 二、突出中专卫生学校的特色藏书,保证馆藏质量 藏书建设要讲“质”的提高,不只要看“量”的增加。根据美国耶鲁大学的图书馆调查可以发现,百分之九十五的读者需要的书都在百分之五的藏书中,由此可以发现,最重要的不是藏书量而是保证藏书的精良。所以,图书馆进行特色馆藏建设时应该做到“少而精”上多下功夫,把钱花在“刀刃”上。在讲求实用的前提下保证特色馆藏的系统性、连续性。 (一)合理采选,科学入藏 为确保特色馆藏的藏书质量,馆长要亲自抓采访,需要建设包含了采购员、采访部主任以及主管副馆长的采选小组成立,并且还可以在各个学科或者学院中聘请一些兼职选书员。在选书时应该制定长远的采购计划,保证采购员的稳定性,确保其在了解藏书情况的前提下,专业素质和责任感出色,采购员平时应该深入到各个专业中去,进行调查,了解专业所需书刊的情况,形成与重点专业、学科、重点科研相配套的藏书体系,形成自己独特的馆藏体系,以满足教学的需要。 (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卫校图书馆面向教师和学生,必须坚持以医学教研为重点的收藏方针,对体现医学专业特色的图书要重点收藏,并尽量保持连续性、完整性、系统性,同时要兼顾科研及相关学科、边缘学科、横向学科的资源。 (三)建立藏书剔旧制度,提高馆藏质量 要有目的、有计划地搞好藏书剔除工作。对于那些即没有收藏价值,又失去使用价值的图书,在藏书结构中比例过大的复本,应适时地将其剔除出去,将藏书剔除之后,虽然数量有一定减少,但是藏书的质量有了明显的增加,能够很好的将学科特点以及专业特色体现出来,形成的特色馆藏也会真正的做到“专”而“精”。 三、调整藏书结构,满足读者需求 一般情况下,专业图书馆中,专业书刊的比例是70%,其他书刊占30%。相关的负责人认识也较为片面,认为专业书刊数量越多越好,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专业的性质和教学特点,经过笔者多年的实践,可以发现在卫校图书馆中,这种比例不合理,中等卫生学校图书馆必须也有自己的藏书特点。 (一)体现卫校专业培养目标,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中专卫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目标较为明确,那便是进行实用性较强的中级卫生技术人才培养。但是,在重视专业素质提高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学校教育的目的使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更加全面的发展,重视个性才能的提高。应该将二者结合在一起,要求我们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性格,陶冶学生的情操,拓展学生的知识面,重视学生个性发展,这样才能够培养出创造才能和献身精神出色的中级卫生技术事业者和接班人。作为中专卫校图书馆馆藏,笔者认为既应有专业特色,同时又应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所以应适当增加人文学科藏书量。 (二)加大最受欢迎的文学、心理学、科普知识和综合图书应占有的比例 中专卫校需要学习的知识专业性较强、科目较多,学制较短,比如护士专业,在两年的时间中,学生要学习30多门课程,专业课数量较多,学生任务繁重,通过课本的阅读学生便能够学习到专业知识,学生在课余时更喜欢阅读一些人文书刊和其他专业方面的书刊,以能增长知识、吸取营养、扩大知识面。这边要求图书馆必须根据学生的需要进行藏书结构的调整,否则很难满足学生的需要,导致很多书刊无人借阅,浪费大量的经费。 (三)入藏专业书专业性不宜太强,范围不宜太广 在中专学校中,教师数量较少,课时多,教学任务较重,很多教师的重心都是教学,没有时间来进行科研。学生由于受到专业水平和文化程度方面的限制,除了学习专业课的相关内容,无法顾及到内容更加专业精深的书刊,即便是图书馆中有这些书刊,学生和老师借阅也较少。因此,在选购图书时一定要以书刊的利用率作为衡量书刊质量的标准,不要搞“小而全”或“大而全”,不订购充当门面的书刊,要讲求书刊的订购实效性。 四、推行网络管理与服务,实行资源共享 “资源共享”以及“特色馆藏”二者之间是相互依存的,若是特色馆藏不存在,那么资源共享也很难做到有效;若是不能够做到“资源共享”,那么很难做好特色馆藏的建设。 (一)馆际协作,资源共享 为了加快教育改革的步伐,掌握教育动态,传递教育信息,交流教学经验,有必要建设中专卫校图书馆的横向联系,广泛开展“馆际协作,资源共享”,从而推动中专卫校图书馆的藏书建设。图书馆应以本馆特色馆藏为依托,重点开发建设某些专题数据库,并将本校教职工论文、专著建成文摘或全文数据库等利用网络开展电子邮件、网上文献传输等服务,形成具有学科特色的专题全文数据库。通过网上文献传输以及电子邮件的手段,来将网络的优势全面发挥出来,不断的对特色服务进行深化。 (二)拓宽馆藏来源,加强文献交换 网络环境下,图书馆拥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种信息资源,这些资源不属我有,胜似我有。我们尽可以方便使用,以充实自己的特色馆藏,这不仅使图书馆有了可靠的文献资源保障。而且也节约了经费。也可以通过交换来扩大文献来源,解决读者所需,尤其是要交换学术价值较高的非卖品(包括学报、会议文献、论文集、研究报告和专业期刊等文献)。既获得所需资料,而且也节约了经费。 (三)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扩大藏书范围 随着时代的发展,老师讲、学生听的传统的教学方式已不适应现代化教学,多媒体教学已成为一种必不少的教学环节。在新世纪,图书馆员应该具备检索、获取以及利用信息的能力,这也是其最基本的技能,也是进行特色馆藏建设必须掌握的技能。这就要求每位图书管理员除了掌握图书管理知识外,还需要掌握信息技术,能够进行文献的翻检、存储和获取,给特色文献馆藏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奠定良好基础。总之,一个图书馆的特色馆藏结构建设需要时间较长,也不可能一成不变,这便需要图书馆组织文献时有目的有规划,并根据高校发展情况进行一定调整,积极拓宽书刊购置费来源,发挥自身优势,加强特色馆藏的建设,大力开展特色服务,就有可能摆脱目前的困境,走上振兴之路。 作者:崔荣兰 单位:延边大学护理学院图书馆 图书馆专业论文:近代图书馆学专业教育探源 一、图书馆专门组织和专业刊物的出现 随着教育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及教育界人士对于图书馆的重视,各省市、学校图书馆越来越多的出现,图书馆逐步从一种新鲜事物发展成为一种社会专门事业,并负有教育救国的重要社会功能。1中华教育改进社与图书馆事业专业化1921年12月23日中华教育改进社成立于北京,它是一个以留美归国知识分子为主体、文教界各方面有识之士广泛参与的教育社团。改进社是促进我国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的专门组织,在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同时,也积极推动图书馆事业的专业化发展,与我国图书馆学专业教育开展有密切关系。它促成了中华图书馆协会的成立以及全国性图书馆学专业刊物《图书馆学季刊》的创办,并首先向教育部提案申请开设图书馆学专科教育。中华教育改进社下设立了图书馆教育委员会,专门注重图书馆教育的各项事宜,积极推动图书馆教育的开办。1922年7月教育改进社第一届年会在济南举行,图书馆教育组的决议案共有8条,包括在师范学校应增设图书馆管理科等,1923年在北京清华学校举行的第二届年会上,提议美国将要退还的庚子赔款的三分之一作为扩充中国图书馆,并组织各地方设立图书馆协会。2中华图书馆协会图书馆教育委员会的成立1924年3月,首个图书馆协会———北京图书馆协会成立,由中华教育改进社敦请戴志骞发起,并被推举为会长。1924年7月,教育改进社第三届年会在东南大学举行,提案刊行图书馆学季报,并转请教育部及各省教育厅,于留学科内添设图书馆教育科。1925年4月,中华图书馆协会在上海成立,事务所在北京松坡图书馆,协会6月在北京举行成立仪式,创办了《中华图书馆协会会报》,并开始筹备《图书馆学季刊》的编辑发行。随着中华图书馆协会成立,中华协会会报第1卷第1期于1925年6月30日发行,协会的宗旨是:“本会以研究图书馆学术,发展图书馆事业,并谋图书馆之协助为宗旨。”中华图书馆协会的成立对图书馆事业专业化程度以及专业教育的展开是一种直接的推动。当时教育界和学术文化界的众多名人都是图书馆协会的会员,包括陶行知、梁启超、胡适、顾颉刚、赵元任、林语堂等。协会认为当时的现实情况是,我国图书馆虽然普遍建立,能够以专业方法进行管理和运行的却很少,图书馆学专业教育成为亟待发展的关键所在。在图书馆协会委员会下设立了图书馆教育委员会,以洪有丰为主任,胡庆生为副主任,东南大学图书馆朱家治为书记,委员包括李小缘、刘国钧、施廷镛、杜定友、沈祖荣、韦棣华等。中华图书馆协会的成立,是近代图书馆事业专业化发展的重要进程之一。由于设立了专门的图书馆教育委员会,图书馆学教育开始了正式的筹备和规划。3图书馆学专业刊物的发行与职业教育的开展1926年3月,由中华图书馆协会编辑的《图书馆学季刊》创刊发行。这是第一次将图书馆专业以“图书馆学”来命名的期刊,意在形成中国本土特色的图书馆专门学术。在《图书馆学季刊》发刊词中,这样写道:“学问天下公器,原不以国为界,但各国因其国情不同,有所特别研究贡献……图书馆学之原理原则,虽各国所从同,然中国以文字自有特色故,以学术发展之方向有特殊情形故,书籍之种类及编辑方法,皆不能悉与他国从同。”在“本刊宗旨及范围”中,明确提出刊物的目的就是要形成中国本土特色的图书馆专门学术:“本新图书馆运动之原则,一方稽考我先民对于斯学之贡献,一方参酌欧美之成规,以期形成一种合于中国国情之图书馆学。”这是我国图书馆事业专业化的重要标志,专业化程度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图书馆学季刊》成为中国图书馆学发生发展的学术阵地,更为中国本土图书馆学教育的开展做好了充分的铺垫,形成一种学术支持。在图书馆专业组织和专业刊物相继诞生的同时,早期的图书馆专业教育活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开展。除了1920年,在武昌成立的文华大学图书科外,大部分的早期图书馆教育是以培训班的形式开办的。1923年,金陵大学的毕业生洪有丰从美国纽约州立图书馆学校毕业归来,首先开办了“暑期图书馆学讲习科”。该科为期一个月,每天讲课二小时,学员80余人,讲义自编。以后在1924、1925和1926年中,曾经连续4年开班。其中1925年7月15日~8月15日开的班,面向全国,规模最大,是由中华图书馆协会、国立东南大学、中华职业教育社、江苏省教育会合办,系“全国第一次图书馆学暑期讲习班”,“学员30余人”,杜定友应邀前来讲学,李小缘、刘国钧等都曾登上讲台授课。暑期图书馆学讲习科(班)是我国开办时间最早、影响最广泛的职业教育,为全国各地培养和储备了大批图书馆业务骨干,对于我国图书馆学专业教育的发展是一种推动和补充。1927年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图书馆学回国的李小缘在金陵大学文科设立图书馆学系,由他本人担任系主任。在李小缘1929年的《金陵大学图书馆概况》中对图书馆学系作了简要介绍:金陵大学图书馆学系创办于1927年秋,属于文理科,注重自编教材,当年开设15门课程……全校学生均可辅修。据1931年底发行的《中国图书馆协会会报》第7卷第3期“图书馆界”报道:“金陵大学图书馆学,在今日图书馆界中,颇占相当地位;在中国各大学中,除文华专科外,设立图书馆学系,可称仅见。”20世纪20年代前后,我国图书馆专门组织成立,专业学术思想初步成型,职业教育热烈展开,这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各种图书馆专业教育几乎都是在教会大学中首先展开,而图书馆学专业教育者们也都是教会大学毕业后留学归国的学生。 二、图书馆学专业教育与教会大学的重要关联 1913年美国人克乃文在金陵大学文理科开设了图书馆学课程,这是我国最早在高等学校开设图书馆学课程的记载,当时曾经在金陵大学学习的我国图书馆学教育先驱们包括洪有丰、李小缘和刘国钧等,毕业后正是受到克乃文的指导和推荐,纷纷前往美国学习图书馆学,归国后在国内开创图书馆学专业教育。1871年文华大学初创,这是另一所美国在中国武昌的教会大学,传教士即教师韦棣华成为在中国开办图书馆学教育的宗师。1910年,韦棣华女士创设“公书林”,将文华大学的中西文图书采用开架的形式,公开陈列,“凡武汉三镇各机关、各界人士皆可应用,自由阅览”。我国图书馆学教育先驱沈祖荣先生当时正在文华大学学习,出任公书林助理,他跟随韦女士学习美国图书馆的相关知识,并经过韦棣华的推荐,于1914年留学美国,专攻图书馆学。1920年由韦棣华和留学归国的沈祖荣、胡庆生等人创办了我国第一所图书馆专科学校———武昌文华大学图书科,把“研究图书馆学术,服务社会”确定为文华图专的宗旨。学校仿造杜威创办的美国纽约州立图书馆学校的制度,学制两年,招收大学肄业2年以上的学生。武昌文华图书馆专科学校是我国图书馆学专业教育的开端,随着它的成立和发展,中国图书馆事业专业化的进程从此展开,图书馆学专业教育也因此有了先例和范本,逐步在教育界和学术界的推动下发展起来。我国最早开创图书馆学教育的文华大学和金陵大学同是教会大学。教会大学的师资和财力,是图书馆学教育在中国产生的直接原因。而在图书馆学专业教育发端的过程中,教会大学不仅是发源地,更是我国图书馆学专业教育的启蒙,从事图书馆学专业教育的先驱,无论是金陵大学的李小缘,洪有丰等,还是武昌图书馆学专科学校的沈祖荣都是教会大学的学生,都曾赴美学习图书馆学课程。在东学西渐的浪潮中,教会大学一方面是西方学术在中国传播的桥梁,一方面又对中国的学术文化研究有积极的发扬和促进。作为东西文化交流的最前沿,教会大学的影响波及到我国各个专业学科和相应的专门事业,西方学术思想和图书馆技术方法在教会大学得到直接传播,产生了与美国接轨的图书馆学教育,这可以说是教会大学对于中国学术文化事业的开创性贡献之一。我国早期的图书馆学教育发端于教会大学,可以说是具有不可否认的美源性,但与此同时,在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的关键时期出现的图书馆学又是我国学者在中西交融的历史背景下,对国学的整理和反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三、结语 金陵大学和文华大学图书馆学教育创办和发展的历史,是我国图书馆学教育开端的重要实践,给当代图书馆学教育提供了经验。经历了一个世纪的图书馆学专业教育,依然存在学科定位的问题,值得我们细细反思。图书馆学教育是否属于专业教育,图书馆学是否适于作为一个系设置在高校的系科中间?专业的模式和套路是否会忽略了图书馆学的学术价值和学术之宗的视野?对于图书馆职业性与专业性的思考,我国图书馆学教育先驱沈祖荣指出过:“图书馆是研究学术,沟通文化,辅佐教育的机关,讲求图书馆专业教育,如果以学术、文化、教育的观点去考究它,……图书馆专门训练是一种专业教育。但因它本身成为这项专门学术事业,乃是与一切学术文化事业和教育事业不可以须臾离的,是息息相关,脉脉相承的,直接可以说,它全然是学术文化事业和教育之重要的一部分,所以这项图书馆专业教育,也同时是注意学问、思想等等的教育。”从图书馆专业教育的产生背景之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图书馆学教育应该根植于图书馆事业,图书馆学专业教育本身就是为了培养图书馆专业人才,但与此同时,在西学东渐浪潮中出现的图书馆学教育应该特别注重中西文化之贯通,对我国传统学术文化负有整理与发扬的重任;图书馆作为新式教育机构,代表着自由,公平的教育理念,应注重学术道德培养和公益精神的传播。 作者:曾果果单位:泸州医学院 图书馆专业论文:地方艺术院校图书馆专业的文献建设 一、艺术专业文献信息发展存在的问题 艺术专业文献是艺术类院校图书情报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院校图书馆工作面向专业学科领域的补充和延伸。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近几年的高等艺术学院扩招,使得一些有地方特色的艺术院校被忽视。在网络和现代信息技术的日渐普及和广泛应用以及在院校图书情报机构改革与重组的冲击下,一些地方艺术院校图书馆传统的专业文献建设的弊端日益显现出来,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点: 1. 文献类型单一 多年来由于不够重视,投入经费的限制,大部分地方艺术院校的藏书以纸质印刷型图书文献为主,而在信息技术为主要标志的科学进步的时代。艺术专业文献,只有纸质印刷型载体是远远不够的。像音乐、舞蹈、戏剧等,都是需要大量的图、文、音、像声情并茂的全面多媒体数字文献来满足读者的需要。 2.忽视了地方文献的收集 大部分艺术院校都认为,地方文献工作是一项学术性很强的工作,普通院校图书馆主要承担文化普及工作,没有地方文献建设任务,也缺乏人力、物力。有的就认为收集地方文献工作就是收集家族谱等艰深晦涩的专题研究工作。 大部分的地方艺术院校,都有着当地民间特色的专业。如:各种传统戏剧、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工艺等等。地方文献的收集不但可以让本校的读者在专业上得到借鉴和提高,更使学生了解和热爱本乡本土传统艺术文化。 二、加强艺术院校图书馆专业信息资源建设的对策 图书馆的专业信息资源是个性化服务的基础。地方艺术院校在加强专业信息资源建设方面,要以教学、科研服务为中心,针对专业设置,结合馆藏实际积极采集、收藏各类型的艺术文献资料和信息源,逐渐形成自己的体系,构建本馆特色。 1、专业文献的采集: 根据艺术院校学科专业设置的具体情况采集,不断完善馆藏资源体系。专业文献的采集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具有一定的不可弥补性。在采 集时应尽快将更新的专业文献在最早时收齐,保持其系统性,确保文献的参考价值。 2、提高专业性 专业文献收集范围与图书馆其他综合类文献库相比,专业文献采集范围除了必备的专业书刊文献,另外把主要精力放在非正式出版物和数字文献上。根据艺术专业发展动向,重点收集本校艺术专业成果和相关国内外艺术专业成果的文献;根据教学、教研需要,采集一些内部文献,如:教学参考、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专业讲义、声器乐曲谱、音乐总谱、原创艺术作品、表演类专业演出、设计类作品集、艺术介绍等;收藏学生论文和教职工的科研成果,如:学生的各种毕业设计或论文、演出汇报、摄影摄像作品及各种创作,尤其是优秀的作品;本校教职工的科研成果(包括专著、教材、论文、音像出版物、艺术编排创作作品等);收集其他院校内部出版赠送的刊物,如:学术动态、论文集等,这些非正式出版的文献一般都有一定的质量,很有参考价值。 3、增加现代化科学管理建设,加强图书馆人文建设 科技现代化信息时代讲究效益。应该加强校图书馆的现代化建设,配备与之相适应的设备和服务。如:帮助老师或学生复印、打印所需的文献;扫描所需的照片、图纸等文献;数字化原创文献信息;上传或下载多媒体信息等等服务。 4、专业文献建设方向 地方艺术院校的文献信息具有艺术专业性和针对性,与当地文化息息相关,在建设具有地方文献特色的数据库方面,有其他图书馆所没有的优势。在收集各种地方文献资源的普查、征集、保护、利用的同时,应该有计划有重点地采集具有本校专业特点地方特色文献入藏,并保证文献的品种和数量,使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效益。现在艺术文化的形式多样化。年轻一代就爱看电影听流行音乐、上网,对地方民间艺术了解甚少。在此背景下,社会上的人对一些从事传统艺术工作者就存在着误解,认为这是“没钱途”,没出息的行业。如: 传统戏曲的表演工作者。导致了大量传统民间艺术生存空间开始呈现日渐萎缩之势。 地方民间艺术是宝贝,不一定要所有人都要去参与,但一定要所有的人知道、了解。校图书馆应该组织人员进行记录、整理,尽快用录像、录音、文字、照片等方式,把民间艺术的资料留存下来。通过各种途径向不同年龄、层次、专业的读者宣传,促进各种民间传统艺术的传承与研究。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喜欢。进一步提高广大民众对抢救和保护民间艺术的认识,增强全民保护民间艺术的自觉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支持、保护民间传统艺术的良好氛围。有了观众(读者),就有了市场。自然就使一些濒临绝迹的地方民间艺术,在市场上得到可发展的空间。 因此,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建设特色化数据库也是艺术院校专业建设工作的重要目标。 图书馆专业论文:大学图书馆利用与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 [摘要][目的/意义]本文研究了大学图书馆利用与专业硕士研究生群体教育培养质量之间的相互关系,为进一步提高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为有针对性地改进图书馆资源、空间设施、馆员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事实依据。[方法/过程]通过文献梳理、访谈、问卷调查量表、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采用结构方程模型为基础理论对调研进行了信度指标和效度指标分析,拟合度检验。[结果/结论]结果表明基于图书馆利用的纸质资源、电子资源、服务、空间设备以及馆员的业务能力等均与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间有显著的正向关系。研究还揭示了图书馆利用与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存在互生共进的关系,图书馆利用为专业硕士教育提供资源和服务支撑,同时专业研究生教育又对图书馆工作改进起到促进作用,具有一定的科研价值。 [关键词]图书馆利用;图书馆服务;大学图书馆;教育培养质量;结构方程模型 近年来,随着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模的不断扩大,专、世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及其影响因素已成为目前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是以研究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从专业硕士教育培养的特点来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关键维度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学业维度;二是学术科研维度;三是实践能力维度,影响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维度的问题涉及物质、信息资源条件支撑,教育教学指导,学校等的多方面因素。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影响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而每一个环节又都有图书馆的身影存在,由此可见大学图书馆利用是影响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图书馆作为高校文化和知识传播与交流中心,承担着为专业硕士教育的输出提供教育教学、情报、物质条件支撑,同时也肩负着培养人才、教育人才和提高人才综合素质的基本任务;图书馆通过潜移默化的形式影响着学生读者成长发展的过程。每一个读者,特别是研究生群体在学业、学术、实践能力培养等过程中都会利用到图书馆,如何在图书馆利用这一关键性因素上把好质量关,是研究中值得广泛深入思考的问题。大学图书馆对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影响,是检验大学图书馆利用效能的重要内容之一。本研究从图书馆利用的角度出发,以影响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5个关键点为维度,尝试探讨大学图书馆利用与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间的关系,希望能为提升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和图书馆资源利用提供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1国内外研究现状 笔者通过相关资料的收集、查阅发现,国内外已有少部分学者研究了图书馆对学生学业、科研等方面影响的问题。在国外,Reeves,Floyd W.以及Russell于1931年指出,学生应该把图书馆作为自己的教科书来使用。Brazier,Hugh与Conroy,Ranan M通过研究学生的学习状态发现,学业成绩与图书馆资源利用情况之间存在着较为密切的关系。John DaleJH Park和WK Chang则通过分析OECD PISA 2009数据发现学生学业成绩受图书馆的影响很大,而Dawson,Dorotha等则从知识、服务、环境、设施、管理育人等方面对图书馆的教育职能进行了全面阐释。在国内部分学者也对此进行了研究,赵瑾等针对中国科学院研究生用户群体图书馆利用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就怎样开展深层次服务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乔慧君等的研究结果证实了大学生利用图书馆资源学习的状态是决定其学习效果的重要因素,但迄今尚无学者就图书馆利用对号业硕上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相关的案例比较单一,研究仍旧处于起步阶段。为此,本研究尝试用结构方程模型(SEM)对大学图书馆利用的各主要职能要素与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之间的关系进行定量分析,研究以专业硕士生作为评价主体,研究生教育质量作为目标结果,通过实证研究与统计调查分析,探讨专业硕士研究生群体对于图书馆利用与其教育质量之间的关系,为进一步提高专业硕士生教育培养质量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为有针对性地改进图书馆资源、空间设施、馆员能力和服务水平提供有效的依据。 2研究模型的构建体系及理论假设 2.1研究模型的构建体系方法和步骤 本文研究拟采用结构方程模型评价大学图书馆利用情景下图书馆资源、服务、空间环境、馆员业务能力对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学业质量、学术质量、实践能力)的影响。结构方程模型作为一种实证分析模型,其主要由测量和结构两种基本模型构成,测量模型主要由潜变量和观变量组成,反映了隐变量和显变量间的相互作用关系。而结构模型则是表明潜在的因果关系,仅包含潜在变量。模型需要理论引导来构建假设,如发现存在问题,还需要提出加以修正。 1)测量模型:根据显与隐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测量方程可写成如下表达式: 方程式中,Y和X指内生和外生显变量,η和ξ内生和外生隐变量,强弱程度的系数矩阵,可以解释为相关系数或因素分析中的因子载荷。 2)结构模型:根据隐变量间的相互关系,结构方程可写成以下表达式: 上述3个方程式即可构成一个完整的结构方程模型,如果只有测量模型而没有结构模型,就将其视为是验证性因子分析,如果只有结构模型却没有测量模型,即为路径分析(Path Analysis)。 采用结构方程模型技术构建的指标体系非常重视过程。整个建构过程大致为以下几个步骤,具体流程图如图1所示。 1)概念的澄清与界定。 2)发展测量指标,形成不同的指标体系:首先将所有可能的维度一一列出,再建立测量指标体系。 3)形成预测试问卷:将指标按提问方式(或量表)列出,制成预试问卷。 4)预试问卷检验与修改:采集小样本,剔除不合适的题项,形成最终的正式问卷。 5)数据采集。 6)模型拟合与评价指的是采用结构方程模型进行拟合、修改,并评估找出研究所要的最优模型。 7)权重分配。 本文考察大学图书馆利用情景下的纸质资源、电子资源、服务、空间环境、馆员业务能力对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影响。研究基于结构方程模型,以及已有的国内外相关文献,本文提出的研究模型如图1所示。 2.2量表设计及理论假设 不同学者对基于图书馆利用层面要素影响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有不同的认识,比如,有学者认为影响要素主要包括图书、电子资源、环境等;也有的学者认为影响要素由资源、服务、环境3个基本要素构成,资源要素(包括图书和电子资源)等环节。严格意义上说,大学图书馆利用的每一个方面对教育培养问题质量都存在一定影响。概括地讲,教育培养质量最终体现为三方面的维度,一是学业维度;二是学术科研维度;三是实践能力维度。本文研究围绕这三方面,综合参考国内外研究相关文献,将图书馆利用影响专业硕士教育培养的因素分为纸质资源、电子资源、服务、空间设备以及馆员的业务能力几点,作为影响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主要要素。其中,各个要素均有学者相关的研究成果,例如,图书馆的资源是研究生学业、科学研究的重要保障;完善的服务是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馆员的业务能力是教育质量提高的有力支撑。以上五大因素相互制约,对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产生极其重要的作用,影响着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提高.进而影响了图书馆利用的程度。由于本文研究涉及的变量较多,其中不乏有很多指标难以量化测定处理,所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采取了专家访谈和文献调查的方式,以浙江农林大学为例,采用李克特5(Likert5级)量表设计了“大学图书馆利用情况专业硕士研究生调查问卷量表”,量表除个人基本信息问题外还设计了图书馆利用5大要素所涉及的19项观测变量和教育培养质量的相关的3个观测变量共组成了22个题项,潜变量与观测变量的对应关系如表1所示。 本研究基于上述理论探讨与汇编分析,建立相应的结构模型如图2所示;并在模型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假设,整理如表2所示: 3数据来源与数据分析 3.1数据来源 论文研究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图书馆利用对专业硕士教育质量的影响因素,调查目标选取浙江农林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为具体调研对象。被调研对象要求对浙江农林大学图书馆的资源概况、服务、空间环境等有一定了解,以保证研究结论的真实和有效。为保证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和研究实施的可操作性,调研工作从2016年3月开始,到2016年5月底结束,为期两个月时间,调研方式采用现场发放和QQ群发放相结合的方式,共计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81份,有效回收率达93.67%,以此作为本文的数据分析样本。 3.2调研对象描述性统计分析 调研对象中,按性别作统计其中男性占53.1%,共149人,女性占46.90%,共132人,男女生比例相当。按调研对象的身份属性统计:在读研一学生有107人,占38.1%,在读研二学生有121人,占43.1%,在读研三学生有53人,占18.90%。研一、研二数量比较多,符合本研究初定的调研对象条件,并且都是来自浙江农林大学,无论是对图书馆资源(纸质、电子)、服务、空间设备等的了解还是对自身学业、科研等都有较好的帮助。按调研对象的学科领域作统计,其中自然科学有183人,占调查总量的65.20%,社会科学有66人,占23.5%,人文科学有32人,占11.4%,按图书馆利用做统计,其中1~2年占12.1%,2~3年占28.5%,3年以上的占59.5%。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如表3所示。 3.3信度与效度分析 在进行结构方程模型分析时,往往需要对问卷调查的信效度进行校验,问卷调查的指标信效度是研究结果成立的基础条件。如果指标的信度和效度良好,则说明问卷是可信、可靠的,后续研究对问卷获得的数据样本进行统计分析才是有效的。如果指标的效度、信度条件不能满足的话,即使方程结果成立也是不能接受的。 3.3.1信度分析 验样本数据进行预处理与分析我们采用统计软件IBM SPSS22.0软件工具完成。对样本数据进行内在信度分析检验,主要是检验待测量题项的内在因素一致性程度。为此,研究选择目前学术界和学者常采用的经典的Cronbach’s α值在结构模型拟合前来校验数据可靠性。一般来说Cronbach’s α系数在0.65以上是属于比较可信的范围,具体α取值范围归纳如表4所示。 本文针对研究获取的281份有效问卷样本数据进行了信度分析,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由表可知潜变量的信度系数均大于Cmnbach’s α系数取值设定的0.65,因此信度检验有效。 通过问卷样本的信度指标校验可知,样本量表的α参量结果值均大于0.7,由此可知,研究问卷的信度是比较可信的。 3.3.2效度分析 因子分析法是检验构建效度最常用的方法之一。本义研究首先对调查样本数据进行KMO和BARTLETT球形检验,若两个检验合格,则表明样本数据适合做因素分析学者Kaiser指出,KMO值大于0.7做因素分析比较好,而BARTIE3T球形检验的X2值Sig的显著性P值 3.4模型的评判 3.4.1拟合度检验 由前述可知问卷量表的信度和效度的校验结果良好,验证了SEM模型具有的内部因子一致性和区分程度。为检验模型拟合度的优劣,我们选择λ2/DF、RMSEA、RMR、GIF、IFI和CFI等指标完成模型与现有样本信息的拟合。 根据标准可知,卡方的自由程度λ2/DF的值在l和3中间时模型适配程度比较科学,本文的λ2/DF结果值为2.764,校验结果显示研究的模型适配程度很好。标准显示RMSEA(相近的误差均方根值),当其值低于0.08时,则模式匹配程度较好;而本文中的RMSEA结果为0.053,模型的拟合适配程度较好。RMR表述类似误差均方根结果,其结果在0.05附近达到最优。从表7中的拟合标准、参照指标结果和模型拟合结果对比可知,本文调查的实验结果拟合度标准均满足了校验指标,其适配程度满足预期结果,模型的拟合情况绝大多数为很好。 3.4.2模型因素路径分析 模型因素的路椒治觯即完成观测变量之间的关联采用模型化的模式完成解析的方法。本文选用AMOS22.0软件进行结构方程建模和相关运算,完成路径参量估测。对结构方程模型(SEM,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进行路径分析后,研究得到模型的有效性和拟合优度指标等有用数据。从研究计算得到的假设情况可以看出,5个假设验证全部得到了支持。具体假设结果如表8所示。 模型路径系数如图3所示。图示中研究数值均为标准化路径系数。 4结论与启示 结构方程模型的研究结果表明,从浙江农林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问卷调查数据统计看,基于图书馆利用的纸质资源、电子资源、服务、空间设备以及馆员的业务能力均与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有显著的正向关系。这说明加强图书馆利用的宣传和使用力度有利于改善和提高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培养质量。对比完全标准化路径系数的值,可以发现,电子资源(0.86)对促进提高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起到的作用最大,其次为服务(0.74),再次为馆员的业务能力(0.65)和纸质资源(0.42),最后为空间设备(0.32)。由此上述结果可见,图书馆要想更好的支持研究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必须从电子资源、自身服务、馆员业务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特别是要加强对电子资源采购和推广力度。电子资源是提升研究生学业质量的关键因素,是提高科研质量的重要因素。 图书馆的服务和馆员的业务能力对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说明,在专业硕士看来,图书馆的服务对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业和学术成长起到很大作用,特别是服务选项中的科研支持、、写作与投稿几项服务与研究生的教育培养质量有很大的相关性,主要的原因可能是研究生的学术科研等活动需要图书馆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这给我们的服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启示。因此,如何提高图书馆的对科研、论文写作等的支持能力,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如何提升馆员的业务能力,如何促进对接研究生的实际信息需求,都是值得我们今后研究的重要课题。 研究表明学业质量在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路径值是0.63表明受到重视,反而实践能力0.49重视程度较弱,这可能与我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学制较短,需在短时间内完成规定的课业和学位论文有关系,为此在今后的培养过程中需要加大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力度。研究同时也指出图书馆应该在为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实践能力培养方面加大资源投入和提高馆员的专业指导力的。 此外通过研究发现,纸质资源和空间设备对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有一定影响,但影响并不是很显著,这也从另一方面印证了读者对传统纸媒的需求在下降的原因。研究也给我们资源采购时的侧重点指明了方向。研究还揭示了图书馆利用与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存在互生共进的关系,图书馆利用为专业硕士教育提供资源和服务支撑,反过来专业研究生教育促进图书馆工作改进。 本研究对基于大学图书馆利用对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影响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和探讨,对于今后的研究还需在多渠道,大样本数据的情境下进行分析验证,同时问卷调查的设计、结构模型的修正等现实问题还需进一步的完善。 图书馆专业论文:论高职院校示范性专业与图书馆建设 【文章摘要】 前几年,国家启动并实施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支持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建设院校,由此可见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视以及对高职院校建设的重视。图书馆作为信息资源中心,为高职院校的教学、科研提供智力支撑,为学校发展提供了信息资源保障。示范院校图书馆应该更好地为示范性专业建设服务,并起到示范作用,形成自身特有的信息资源体系。 【关键词】 图书馆;示范性专业;特色库 在迎接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和争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过程中,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图书馆尽管在规模、馆藏资源、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但还依然存在管理模式滞后、馆藏资源质量不高、办馆特色不明显和人才队伍专业素质不高等不足。本文从专业馆藏分析、示范性专业建设、建设高度共享的专业群教学资源库三个方面探讨了高职院校示范专业建设与图书馆特色建设的路径。 1 专业馆藏分析 作为高职院校图书馆,如何做好为示范性专业提信息资源服务,把现有的信息资源如何规范化,并为各位用户提供资源共享,笔者根据多年的实践工作经验,谈谈图书馆如何配合示范性专业建设。 以某一部级示范高职院校为例,这所学院开设的示范性专业有:石油化工、会计师、酒店管理、磨具设计与制造。下面笔者通过一组数据进行分析各专业资源馆藏。 从此表可以反映出这所学院图书馆在信息资源建设方面紧随着示范专业建设,不管是在纸质图书还是电子图书、专业库方面都是从不同角度去查找资源的。 2 示范性专业建设 示范专业方向必须与社会背景、产业背景、职业岗位背景及其发展趋势密切相关。近几年,普通高校的扩招导致大量大学毕业生短时间内无法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工种,2014年高校毕业生727万人,再创历史新高,就业形势更加严峻,由于专业的不合理设置,导致目前这种结构性失业问题非常突出。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性的趋势,作为高职院校,要找准自己培养人才的定位,是培养技能人才的,不是培养学术人才,只有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和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才能实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对接。在专业设置上,每所学校都应该和同类院校相同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比较调研,以便为本校在该专业的特色建设上提供借鉴。在专业建设上,要和其他院校相同专业保持一定的差异性,必须突出自己的专业特色。同时还要对筹建特色专业的校内校外可用教学资源现状进行调研,以便在专业特色建设中扬长避短,把握好适合本校专业发展的特色方向。 在确定方向时,应该采取客观务实的态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全面分析。现以我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为例,此专业是培养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知识,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城市轨道专业技能,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生产、经营与服务工作的高等技能型人才。毕业生主要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组织与管理、行车调度指挥和客运服务等工作。所以在专业建设进行项目背景分析时,至少需要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和定位:交通运营管理人才需求分析;专业建设优势和特点分析;专业带动专业群或专业群构成分析。特色定位才是示范性专业建设的必要环节。特色定位必须要建立在对专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教学资源条件充分调查并深入分析的基础之上。高职院校的品牌是依靠重点专业、专业特色来体现的,所以必须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为依据,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优秀,全力实施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发展战略,重点培育与地方(区域)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密切相关,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订单式培养为特色的专业,以特色专业的发展带动高职院校办学特色的形成。 3 建设高度共享的专业群教学资源库 凸显开放性要求确定资源结合方式,是高职院校专业建设的基本途径。作为重点专业,特别是作为专业群建设,必须建设教学资源库,充分发挥其资源共享作用。 建设思路:发挥龙头专业和群内各专业的技术及资源优势,整合专业与合作企业的教学资源,以及技术、行业发展的相关信息,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专业学习和研究的平台,对外向合作企业甚至全社会开放。 建设措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资源库建设包括硬件、应用软件和资源库两个部分。硬件环境是信息资源系统的物质载体,主要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等,由学校统一建设;应用软件平台,主要包括资源管理系统、用户管理系统(加盟学校管理,用户管理,后台管理)、自主学习型课程系统、网上实训室(链接到可以远程登录的、开放的专业实训室)、网上考核系统(包括理论和实操考核)等;专业资源库将集成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群优秀的教学资源、铁路企业的各类技术标准、优秀知识、关键技术、最新观点、典型案例等,以多媒体网络为载体,形成多层次、多功能、交互式的教、学、研资源服务体系,是整个专业资源库中的优秀部分。 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正处在蓬勃发展的大好时期,示范性建设为高职教育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而图书馆的特色建设又为示范性院校的建设添砖加瓦,在人才培养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示范性高职院校图书馆要身体力行,充分利用数字资源技术打造读者求知的天堂,吸引读者在这里交流信息和分享知识,使图书馆成为学术馆、文化馆,通过这个媒介建立起人与人之间新的文化关系,基于新媒体的信息服务网络打造读者多渠道、多媒体的随时随地享受图书馆的服务,使图书馆真正成为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校园文化绿洲和师生们的精神家园。
1前言 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商品房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商品其价格的上涨或者下跌,本来是市场经济中的正常现象。但是,中国的商品房价格正在脱离价值规律,失去了其为人提供居所的基本功能,在成为人们竞相追捧的投资品吸附大量资本的同时,也在掏空无数普通居民的储蓄,牵动着普通居民脆弱的财富神经。 2商品房高价格形成的原因 2.1商品房市场供给和需求之间不平衡导致商品房价格虚高 从供给方面看:第一,商品房本身建设周期长,导致消费者对其短期的需求缺乏弹性。基于此,不少房地产开发商以及商品房中介机构对商品房的短期短缺进行过度宣传炒作,制造市场上商品房供给不足的假象,引起消费者哄抢商品房的局面,刺激了持观望态度的消费者加入到抢购商品房的行列,造成商品房短期内供给不足的现象,推高房价。第二,供给结构不合理。在中国大部分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的目的在于改善居住条件,而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本质上的功能也是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但是,现实中城市建设用土地主要集中于开发商品房,致使商品房的替代品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供给不足。加之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一般位置比较偏远,相对于商品房而言其配套设施不完善以及区位条件差,致使人们的接受度低。由于市场上住房供给结构不合理,商品房的可替代性弱,商品房理所应当的成为了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首选,无形中推高房价。从需求方面看:第一,刚性需求旺盛。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迅速成绩斐然,城乡居民收入得到巨大提高,大量居民由于婚姻或者是为了改善住房条件而形成的刚性需求快速增长,刺激房价上涨。第二,投资需求不断增长。由于政府商品房调控手段的低效率运行,商品房价格看涨的期待可能性大,且中国商品房价格的长期涨大于跌有利可图,资本天然的趋利性导致大量资本放弃了风险性较高的商业投资、股市投资,迅速转向商品房投资并推高了房价。 2.2城市建设用地价格上涨也是导致商品房价格高昂的原因 土地价格上涨基于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掌握商品房优秀生产要素的地方政府,基于城市建设用地的稀缺性,放任土地价格的上涨,获取更多土地转让收益。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有利可图,商品房价格上涨会增加开发商对土地的需求并使其不惜高价获得土地,推动了城市建设用地价格的高涨。土地作为商品房开发的基础性生产要素,开发商依赖地方政府转让城市建设用土地,城市建设用地的价格正在不断上升,商品房生产优秀成本上升,必然会导致商品房价格上涨。 2.3商品房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商品房价格虚高 由于缺乏一个具有公信力、信息及时、方便快捷的商品房信息平台,致使普通公民购买商品房的信息主要源于开发商广告,以及中介机构的信息,这使得本来就处在弱势的购买商品房消费者,更加处于被动状态,加剧了商品房市场上的信息垄断和信息不对称。由于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对商品房市场的信息垄断,商品房信息很容易被利用起来炒作商品房,制造市场商品房短缺假象。虽然从表面上看,对于房地产开发商以及商品房销售中介机构来说,商品房空置率,保有量或者交易数量信息是其商业秘密,但是其利用自身优势形成信息垄断,陷商品房消费者于极度不利的地位,这有违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3高房价的危害 3.1影响国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城市房价上涨对居民幸福感有着显著的负向影响,房价越高,居民的主观幸福感越低。虚高的商品房价格,轻易的就将普通家庭的储蓄榨干,同时还让很多普通家庭背负上巨额房贷,普通民众辛劳积攒的家庭财富,近乎全部被商品房套牢。党和国家提出要增强人民的获得感,让人民享受发展红利,而现实是普通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远远赶不上商品房价格的增长速度。 3.2影响实体经济运行 一路看涨的商品房价格影响了我国的信贷结构,使得信贷资金迅速以个人住房贷款、房地产开发投资贷款的形式向房地产市场集中,“挤出”了实体企业的信贷资源,使得大量本来应该投入其他实体生产领域的资本持续涌入房地产市场又会进一步推高房价,导致房地产市场“吸金”能力越来越强,如此循环往复,强化了信贷资源错配效应。当前中国进入产业转型升级的阵痛期,大量中小企急缺资金完成自身技术升级,由于资本天然的趋利性,大量资本自发流向更易获得溢价的商品房投资市场中并没有流入产业转型升级之中,全中国各地却接连出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严重伤害着中国当前的创业环境,影响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3.3抑制居民对非生活必需品的消费需求 高房价显著抑制了居民消费,但是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商品房价格抑制消费的作用越弱,经济发展水平越低的地区,商品房价格抑制消费的作用越强。居民的消费是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当今的中国正在进行产业升级,有能力也有条件为国民提供更加优质的非生活必需品,在达到国民消费升级的同时实现国家进一步发展。但是由于过于虚高的商品房价格掏空了居民的储蓄,还可能让家庭背负巨额债务,这样很多家庭对非生活必需品消费能力减弱、消费欲望受到抑制。 3.4削弱普通家庭的抗风险、养老能力 如今家庭储蓄的动机很大程度是为了购房,存款的流向也主要是房地产方向,传统的置业观念与房地产市场上投资需求的相互作用是我国居民家庭储蓄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普通居民,在购买价格高昂的商品房以后,作为普通家庭的压舱石的储蓄被高涨的商品房掏空,整个家庭的抗风险能力极度下降。典型的情况是家庭成员突然遭受重大疾病,很可能使整个家庭突然陷入贫困。同时一套商品房掏空一家三代人的储蓄是一个很常见的情况,而家庭储蓄的另外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养老功能。家庭储蓄被掏空后,一方面,会严重削弱有养老金的普通家庭的养老品质;另一方面,在中国广大的农村还有大量的没有养老金,靠储蓄养老的人群,储蓄被掏空对其养老来说是沉重的打击。 4如何抑制高房价 4.1从商品房生产成本着手,地方政府与居民共同分享土地收益 城市建设用地作为商品房生产过程中的优秀生产要素,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其占到了商品房成本的三分之一。从外观上看,商品房价格的高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土地价格的高涨,地方政府通过商品房价格高涨攫取普通居民财富,与房地产开发商暧昧不清。从内核上看,地方政府不是在通过高涨的商品房价格攫取普通居民的财富,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也没有所谓的合谋推高房价,造成这一切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依赖于土地财政,没有其他的路径来快速获得财政创收用以弥补地方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党的报告提出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的要求”,并且提出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给地方政府破除财政创收路径选择困境带来了新方向。当前房地产税已经进入立法规划,开征房地产税只是时间问题。而且中国商品房保有量巨大,房地产税有税基广,税源稳定,外溢性弱的特点。培养房地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在增加地方政府收入的同时,可以逐步缓解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有能力也有底气,同居民分享土地收益,即合理的降低土地转让价格,降低商品房生产成本进而抑制高房价,破除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合谋推高房价的表象。 4.2建立商品房信息公开平台,解决商品房是信息不对称缺陷 当前中国缺乏一个具有公信力的房地产信息平台,致使普通商品房消费者处在极度不理的位置。一个完善的商品房信息平台内容必须公布城市建设用地土地价格、房地产建设成本价格、已建成商品房的空置数量位置、在建商品房数量以及位置、各楼盘商品房价格等具体信息。完善且具有公信力的商品房市场信息平台,可以有效的打击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中介机构的信息垄断,缓解商品房炒作投机,有效的引导普通居民购房需求,最后达到抑制商品房价格高涨的目的。 4.3多渠道提供住房供给,满足普通居民对住房的不同需求 地方政府应该加强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供给,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让房地产开发商参与到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物业管理中来,提高服务水平。改进现有的建设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设计和建设理念,本着服务人民,方便生活的原则合理规划其建设位置以及数量,让普通居民更易于接受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使普通居民在改善住房时有更多的选择。同时,还需要健全住房租赁市场制度建设,真正落实好提出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解决无力购房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关键在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住房租赁市场规范,改善出租用住房环境,稳定住房租赁关系保护租房者的合法权益。 4.4构建合理的房地产税,引导商品房消费需求 中国的中央政府已经强调了要形成房地产价格调控的长效机制,即必须建设好基础性制度,而基础性制度建设的任务之一,也是打造长效机制不可回避的任务,就是要考虑在住房持有环节上形成必要的成本约束。当前,在中国商品房购买价格虽然高,但是持有成本低,适合炒房者长期持有房产以待升值,这种行为破坏着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平衡,造成一房难求的市场假象,无形中推高商品房价格。而房产税会加重持有多套房产的消费者的房产持有负担,部分无法承受房产税负担的商品房投机炒房者将抛售房产,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炒作行为,减少商品房的空置率,这些商品房从新流入市场,可以增加市场上商品房的有效供给抑制房价过度上涨。另外,房地产税是直接税,特别要正视的是社会上普遍的“税收厌恶”在此表现得尤其强烈,并对房价调控政策的效果产生影响。房地产税作为直接税其优秀房产税会直接作用在购房者身上,在以间接税为主的中国,短期内会引起购房者的不适应,抑制商品房投机需求,最终抑制房价高涨。 参考文献 [1]况伟大,李涛.土地出让方式、地价与房价[J].金融研究,2012,(8):66. [2]赵凯,刘成坤.住房价格、土地价格与地方政府行为[J].统计研究,2018,35(10):16. [3]欧阳一漪,张骥.房价对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影响[J].消费经济,2018,34(5):89. [4]安磊,沈悦,徐妍.房价上涨如何影响实体企业债务融资———兼论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J].当代经济科学,2018,40(5):60. [5]张世涵.房价对居民消费的影响及其区域差异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8,(23):180. [6]吴仰晖.未来消费预期与家庭储蓄关系的实证分析[J].商场现代化,2017,(15):16. [7]贾康.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房地产税改革[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8,(4):52-53. [8]贾康.中国全面配套改革中的直接税改革问题[J].税务与经济,2018,(5):1. 作者:黄成 单位: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
网络与信息论文:社交网络传播与网络信息论文 1在线社交网络中信息传播模型和连接强度的定义 本节首先建立在线社交网络信息传播模型,然后进行连接强度定义,在信息传播模型上验证弱连接对于信息传播范围的影响。在验证弱连接对在线社交网络信息传播的影响时,需要选取一个合适的信息传播模型来模拟信息的传播过程。在研究节点的影响力时,KempeD等人[5]在论述如何最大化社交网络影响力的文献中采用完全级联模型来模拟信息的传播并且最终利用贪心算法得出一组影响力最大的节点。由于完全级联模型在社交网络研究中的广泛应用和其简单的形式,本文采用完全级联模型来研究弱连接对社交网络信息传播范围的影响。信息传播范围可以归结为影响最大化问题,通常,影响最大化的关键是在网络中发现最有影响力的k个节点。将社区影响最大化问题变为选择最好的k个节点初始激活,目的是在影响最大化过程的最终阶段使得社区覆盖最大。随着时间的推移,某节点的邻居节点中有越来越多的节点变活跃;在某个时间点上,可能使该节点变活跃。当一个节点在时间步t首先变活跃时,认为它具有感染力,它具有影响每个不活跃邻居一次机会。一次成功的激活尝试将使其邻居在下一个时间步t+1成为活跃节点。如果某节点的多个邻居节点在时间步t变活跃,则这些活跃的邻居节点按任意顺序尝试激活他们的邻居节点,但所有的这些尝试都发生在时间步t。一个活跃节点u对其所有邻居节点尝试激活后,仍保持活跃,但已不具备感染力了。当不存在具备感染力的节点时,这个过程结束。连接强度决定了一条连接的强弱,而连接强度可以通过网络上两个节点的邻居相对重叠来测量[1]。(1)其中,cij是节点i和节点j共同的邻居数,ki和kj分别是节点i和节点j的邻居数,wij是两端分别为节点i和节点j的边的连接强度值[2,4]。根据弱连接的理论,如果节点i和节点j之间的连接强度高,那么由于两个节点经常联系并且具有许多相同的属性,两个节点的共同朋友也会多,相应的边的连接强度值就会大。相反地,节点i和节点j之间的连接强度低,则两个节点的共同朋友也少,相应的边的连接强度值就会小。我们把公式(1)定义的wij称之为朋友覆盖率指标,该指标的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连接的强度,我们把朋友覆盖率指标值相对较小的连接定义为弱连接。在信息传播模型中,随着信息在社交网络上的传播计算各个边的连接强度值,具体计算流程如下所示:步骤1遍历数据集,建立头节点索引表in-dex。因为边的数量通常达到几万甚至几十万,每次顺序寻找头节点的时间开销很大,索引可以帮助我们在只遍历一次数据集的前提下迅速找到头节点所在位置。步骤2随机选择初始信息传播节点并设置传播概率prob。在此处为方便对比,我们简单地设传播概率为0.5。步骤3采用广度优先的策略模拟完全级联模型信息传播过程。定义待传播节点队列,并且用infect表标记已经被感染的节点。计算已经被感染节点的所有对应边的连接强度。步骤4传播到信息收敛时计算infect表中被感染的节点数目和对应边的数目。步骤5考虑到信息传播过程中的随机作用,将步骤2~步骤4步过程重复10000遍,并取其平均值。 2实验与结果分析 本文按照在线社交网络的不同应用方向,选取了CDBLP网、Arvix网、Wiki投票网络和Enron电子邮件网作为数据源。CDBLP网是一个以作者为中心的中文学术作者合作网站,文献原始数据库中包括了中国计算机领域各著名期刊历年的文章作者合作数据,其中作者的合作关系所构建的合作网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中国计算机领域的学者间合作情况。Arvix数据与CDBLP类似,为国外免费论文共享网站。本文将其数据集抽象为表现各个作者间合作关系的无向网络。Wiki是一个由世界上众多志愿者合作完成的在线免费百科全书,在众多志愿者中有一小部分是管理者。为了能够使一个普通用户变成管理者,Wiki使用了一种志愿者间相互投票决定的机制。该数据集已经在众多文献中被用来研究网络拓扑特性,比较有代表性。Enron电子邮件网数据用来验证弱连接对通过电子邮件收发方式进行信息传播的影响程度。由于对网络特性的相关分析只有在一个连通子图下才具有意义,因此在实验之前需要抽取数据集中的最大连通子图作为实验对象。本文采用UCINET网络分析集成软件抽取最大子图作为最终研究数据,采用广度优先的搜索方法寻找最大连通子图,从图中的任意一个顶点出发,找出该顶点的等价类,然后再找出该顶点等价类中各元素的等价类,直到顶点等价类为空集,所得结果即为极大连通子图。图1为CDBLP数据的最大连通子图,有462个节点、1950条边。图2为Arvix数据的最大连通子图,有5242个节点、28980条边。图3为Wiki投票数据的最大连通子图,有7115个节点、103689条边。图4为Enron电子邮件网络数据的最大连通子图,有36692个节点、367662条边。实验具体步骤如下:(1)通过朋友覆盖率指标,分别计算社交网络各条边的连接强度。(2)按照连接强度值对边进行排序,当移去强连接时按照强度值从大到小排序,当移去弱连接时按照强度值从小到大排序,从网络中分别移去占总边数10%、20%、30%、40%、50%、60%、70%、80%的连接,形成信息阻断网络。(3)在各个信息阻断网络中模拟信息传播,直到收敛。(4)计算收敛后网络中被感染节点的个数。实验结果如表1~表4和图5~图8所示。在表1和表2中,第一列代表所移去边的数量百分比,第二列、第三列分别代表移去强连接和移去弱连接时模拟信息传播后信息可以覆盖的范围。首先分析CDBLP和Arvix的实验数据。从表1中可以发现,当网络完整时,CDBLP网信息传播的范围为334个节点。当移去总边数10%的边后,移去强连接后信息扩散范围为322,然而移去弱连接后信息扩散范围为285,扩散范围为前者的88%。随着移去弱连接数量的增加,弱连接对于信息传播的阻碍作用也更加显著。Arvix网实验数据与其类似。从图5和图6中可以直观地看到,在移去弱连接为20%到30%时曲线斜率最陡峭,同时移去强连接的曲线依旧按照基本固定的斜率下降。随着移去边条数的增加,对弱连接的判断精度也相应地降低,因此朋友重叠率算法的效果会渐渐趋于好转。当移去连接数为50%到80%时,弱连接曲线斜率平缓,原因是此时网络已经被分割成小块,弱连接已经起到了对信息的抑制作用。当移去连接数为50%到80%时,强连接曲线斜率平缓并且基本没有变化,原因可能是移去强连接对信息传播的阻碍作用并不明显,其所产生的传播范围减小主要是由于连通性降低所致的。下面分析Wiki投票网和Enron电子邮件网的实验数据。从表3和表4中可以发现,移去连接后信息传播的范围基本没有变化。无论是移去强连接还是弱连接,对信息传播的阻碍作用均不明显,信息传播的范围只是随着移去连接数据的增加,图连通性的减弱而缓慢下降。从图7和图8中可以直观地看到,移去弱连接的曲线并没有比移去强连接的曲线整体斜率更加陡峭。两条曲线基本趋势一致,弱连接并没有显示出其对信息传播过程的阻碍作用。通过实验数据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去掉弱连接或者强连接并不能有效地对此种网络的信息传播范围产生抑制作用。实验结果表明,去掉弱连接对CDBLP合作网和Arvix网信息阻断的作用非常明显,而对于Wi-ki投票网和Enron电子邮件网,去掉弱连接或者强连接并不能有效地控制网络信息的传播范围。这一实验结果与之前第2节中的矛盾结论相一致。OnnelaJP等学者采用的网络是移动电话通话记录所形成的网络,这是一个信息网络而非实体关系网络。ZhaoJi-chang等人采用的网络是Facebook和YouTube朋友关系网络,这是一个实体朋友关系网络。通过本文的实验结果分析,可以认为社交网络应该分为实体关系网络和信息交换网络两种类型,而弱连接对于信息传播范围的影响与具体的网络类型有关系。通过作图分析以及具体数据分析总结两类网络之间存在着如下几点主要差异:(1)实体关系网络中存在着明显的社区特性,网络由多个联系紧密的社区组成。然而,在信息交换网络中并没有此类特性。(2)信息交换网络中节点的度数差异很大,有很多节点的度数在200以上,同时又有很多的节点度数仅为1。通过统计分析发现,信息交换网络中度的分布与指数和幂律分别类似。然而,在实体关系网络中,大多数的节点度数相对稳定,通过统计分析发现,实体关系网络中的度的分布基本服从正态分布。参考文献中移动电话通话记录所形成的网络与本文中的Wiki投票网络和Enron电子邮件网络同属于信息交换网络,在这一类型的网络中移去弱连接并不能实现对信息传播范围的抑制。而Facebook和YouTube等朋友关系网络与本文中的CDBLP合作网和Arvix网同属于基于朋友关系的实体关系网络,在这一类型网络中弱连接对于信息传播起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对弱连接的控制可以有效地实现对信息传播范围的控制。 3结束语 弱连接对于不同类型社交网络的信息传播范围影响不同,产生这一区别的原因是因为虽然基于信息交换的社交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关系网络的结构,然而其与实体关系网络的结构还是有所区别,具有不同的网络拓扑特性和信息传播规律,因此控制弱连接并不能有效地控制信息传播范围。 作者:张胜兵 单位:西北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 网络与信息论文:学生网络舆情与网络信息论文 一、当代大学校园内舆情的影响范围和传播速度特点 由于高校网络舆情平台的多样性,可以在地区性的论坛、QQ群、微博、微信、留言板、校内论坛多种平台上传播,因而学生了解信息的渠道很多,了解信息的速度会很快。同学们的兴趣点也也很大的相似性,例如在论坛上发表一篇言论,如果发表的时间合适,标题和内容吸引人,回帖数了集中,段时间内帖子就会顶到论坛顶部,引起众多同学的关注,所以高校大学生的网络舆情的形成具有速度快和影响面大的特点。 二、针对当代大学生网络信息管理的对策 1.注重德育教育来引导学生,在精神层面上培养学生 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培训学生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思想,进行中华传统的美德教育,努力营造主流舆论,培养正能量。对网上的不良的负面的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负面消息,要旗帜鲜明的批评,净化网络舆论环境。 2.结合网络环境的特点,使用创新教育的手段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环境下,要引导学生正确的言论,就要结合网络环境的特点。利用好地区性的论坛、QQ群、微博、微信、留言板、校内论坛的宣传作用,占领舆论的桥头堡。例如主动在论坛上发表和同学密切相关的话题,解决同学们生活中的困难,引导同学们正确的网络评论习惯。利用QQ群建立即时互动的网络讨论平台,给大家提供轻松的讨论氛围。利用校园网VOD进行视频播放,引导同学们观看有意义的影片资料。利用校园网FTP发一些学习和生活相关的电子资料,鼓励同学们去学习和交流,引导同学们正确的上网习惯。即使更新校园网信息,宣传好人好事,求职信息等和同学们密切相关的公告。 3.加强网络舆情管理队伍的建设,提高针对网络舆情的管理水平 建立过硬的网络管理队伍,队伍中人员应该是多方面的,有校级领导、院系领导、任课教师、辅导员老师、网络中心老师、骨干学生干部等。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老师和领导应当熟悉网络环境,拥有各种网络平台的帐号并能熟练使用,能和同学们在一个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交流,能了解学生的动态和喜好,同时能熟练的使用各种网络平台软件,能更新和网络上的各种消息。负责网络技术硬件维护与软件分析的老师和工作人员,在硬件上要充分使用好网络设备,能控制好网络访问列表,进行黑白访问名单的设置,将不良信息利用技术手段过滤掉;在软件上的层面上对网络信息的进行监控,利用计算机软件进行网络舆情的大数据分析,建立即时的网络舆情应急处理的软件系统,辅助领导和老师对网络舆情的动态进行分析和决策,掌握第一手资料。 作者:刘仲鹏 单位:保定学院信息技术系 网络与信息论文:安全与技术分析医院网络信息论文 对于医院来做,网络信息安全指的是医院网络系统中,包括软件系统、硬件系统、信息系统以及其它系统中数据的安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医院网络信息化技术越来越强,同时网路信息安全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基于这一背景,加强对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的研究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1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性 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在医院各项工作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了医院各个科室之间的互联,有效的实现了医院网络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了医院各个科室对信息数据的需求。在医院网络信息系统下,医院各部门彼此之间相互连通,资源共享,加强各科室之间、医患之间的信息交流,对医院整体工作效率提升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医院网络信息系统的应用,除了上述优点之外,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问题。如在没有实施数字化医院信息管理前,医院中各科室之间的计算机都是相对独立的,某台计算机遇到信息安全问题,不会对其他科室造成影响,但数字化实现资源共享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问题,增加了系统安全隐患,导致医院系统更容易受到攻击与破坏。医院中某一台计算机受到攻击,遭遇信息安全问题,很容易导致整体医院网络信息系统受到威胁,严重情况甚至导致系统瘫痪。目前,常见威胁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的为病毒、恶意攻击、数据窃取等,对医院运行的稳定性造成影响,使医院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影响医院的社会声誉。 2提高医院网络信息安全性能的有效技术措施 对于医院网络信息系统来说,现阶段主要安全问题指的是计算机病毒以及黑客恶意攻击。其中计算机病毒指的是一种恶意破坏计算机系统的程序,并且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病毒的形式多种多样,给计算机网络带来巨大的威胁。另外,计算机病毒具有很强的破坏性、传染性、隐蔽性,不容易被发觉。当医院信息系统感染病毒后,计算机运行速度减慢,降低了医院工作效率,严重时造成整个信息系统瘫痪,影响医院各项工作的运转;黑客指的是恶意攻击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的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普及,黑客入侵事件频频发生。当黑客侵入医院网络信息系统后,可能窃取相关信息,甚至会对相关数据进行恶意删除与更改,导致医院信息数据丢失,威胁整个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基于此类安全问题,主要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强化医院网络信息系统数据加密技术的应用 数据加密技术是传统的计算机数据保护技术之一,就是通过特定的方式,将医院网络信息数据进行从新组合表示,表示形式多为一堆乱码,这样即使入侵者得到加密文件,也根本看不懂文件的内容,防止入侵者对其进行恶意改动。应用数据加密技术,能够确保医院网络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增强了医院信息数据的保密性与可靠性。 2.2强化防火墙技术 防火墙技术在当前医院网络信息系统中应用广泛,是一种有效的信息安全防范技术。其实质就是在多个网络间,通过相关设置,控制网络间的访问,并且能够对用户访问信息进行有效的监测。只有在确认用户信息后,才允许进行访问,对于访问信息不能确认的用户不给予放行。利用防火墙技术,能够过滤掉绝大部分非法用户以及引起系统不安全的因素,实现对医院内部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降低系统受到恶意攻击的可能性。 2.3强化防病毒技术 现阶段,医院网络信息系统防病毒技术主要体现在防病毒软件的使用方面,即在医院中心系统、局域网等上加装防病毒软件。目前较为常用的防病毒软件包括卡巴斯基、诺顿等国外软件以及瑞星、金山毒霸等国内软件。这些防病毒软件不仅可以起到抵御病毒的作用,还可以实现对未知文件的实时检测与查杀。但是计算机病毒更新速度很快,这就需要及时对防病毒软禁进行升级更新,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果。补丁也是防病毒技术中重要的一种,能够修补计算机系统漏洞,降低系统受到病毒攻击的可能性。在医院网络信息系统中安装漏洞甄别系统,及时发现并提醒补丁下载,增强系统的安全性能。 2.4强化医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需要在新网络系统建设初期对其的安全运行进行整体的评估与设计,强化对相关系统的安全评测,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加固系统,保证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其次,要建立完善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安全责任。另外,要加强对网络系统的安全检查工作,不断的提升网络安全系数,完善安全运行机制。最后,要强相关人才的培养,壮大计算机网络安全维护力量,为计算机网络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另外对重要的数据一定要选择一个存储器做好定期备份工作,以避免数据被破坏的时候,可以及时进行补救。 3总结 信息技术在医院各项工作中的应用,为医院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提升了医院各项工作的效率,对医院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医院网络信息系统受到安全威胁也越来越严重。为了保证医院信息系统安全,需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采用数据加密、防火墙、防病毒等技术,确保医院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 作者:刘献 单位: 四川电力医院 网络与信息论文:美术教学与网络信息论文 1网络信息化的重要性 随着网络信息化的广泛运用,为传统的美术教学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教师不再是学生获取知识的唯一来源,其权威性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在美术课堂上,要充分发挥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的优势,利用网络信息化资源创新美术教学的理念,为美术教学提供理想的教学环境,激发学生对美术学习的热情,进一步推动美术教学的发展。 2网络信息技术对美术教学的影响 2.1为美术教学提供了全新的教学模式 美术课程是一门视觉艺术,而传统的美术课程是以灌输式教学模式为主——一味地灌输知识会阻碍学生的全面发展。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将其运用到美术教学中,有效地传递相关知识,完善美术知识结构,改变了传统的美术教学课堂死气沉沉的局面;同时,还丰富了美术教案,让美术课堂变得丰富多彩。网络信息技术可以把各种美术资源整合起来,优化美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营造出一种比较自由、开放的美术教学环境,便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加强师生之间的联系,形成多种形式的美术反馈信息机制,以弥补传统美术教学课堂的不足。 2.2为美术教学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信息技术也走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教学是一种直截了当、生动活泼、图文并茂的客观演示模式,它能让学生在短时间内获取较多的信息,逐渐加深对美术知识的认识,大大提高了美术课堂的教学效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络信息技术的运用丰富了美术教学的内容,为其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吸引了更多学生的注意。 3网络信息技术推动美术教学发展进步 3.1优化美术教学过程 在美术教学过程中,网络信息技术的专业操作让美术教师掌握了美术教学的主导权,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多元化、有层次、有内涵的新型教学管理模式,实现了美术教学中教与学的统一,努力完成美术教学的目标。在此过程中,美术教师要充分发挥自己整合美术信息的能力,提高美术教学的整体效益。美术教学可以为学生提供最直接的视觉冲击,让学生在短时间内产生相关的审美体验。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可以为学生提供最直观的演示和最真实的视觉享受,比如将文字、图像、色彩、动画和视频图像等多媒体连接在一起,把曾经枯燥、抽象的美术课堂转化为生动、形象,集趣味性、功能性、演示性于一体的视觉盛宴,让学生完全置身于美术课堂中,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冲破地域格局,在绘画的艺术长廊中自由飞翔,更好地实现优化美术教学的功能。 3.2充分促进师生的良性互动 网络信息化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更加开放的学习环境,加强了师生之间的参与性和互动性,促进了师生之间的良性循环。这从客观上要求学生主动参与到美术教学中,主动探索、体验,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打破传统学习空间的限制,实现美术信息最直接的交换、思考和优化配置,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和创作潜能。在美术教学过程中,还要充分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运用灵活多样的方法教学,这样才可以实现师生之间的良性互动;让每一个学生在个体差异的映衬下,思维变得更加顺畅、灵活、独特;最大限度地开发每一个学生的创造潜能,极大地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3.3提高学生学习美术的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有了学习兴趣才能更好地学习,这对学习美术内容、掌握美术知识、拥有美术技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在美术教学中,要想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激活学生的思维,就必须为学生提供最富吸引力的图形材料,营造优美的意境或为他们创造最强的视觉冲击。在整个美术教学过程中,应将教学主导权演变成学生自主学习、探索和发现的过程,最大程度地满足学生的内在求知欲,为学生自主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优化美术教学的过程。美术与其他学科相比,更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随处都可以看到美术的影子。在这种极具艺术性的氛围中学习美术,会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不断提高学生学习美术的兴趣。 4结论 将网络信息技术应用于美术教学中,能够不断丰富美术教学的内容,赋予美术教学一定的时代感和使命感,开创美术教学的新思路。但是,网络信息技术不适用于所有的美术教学课程。美术教师需要适当选择网络信息技术,科学、合理地运用该技术,让美术教学的内容更加生动、有层次、有质感,不断激发学生学习美术的热情,真正发挥出网络信息化教学的优势,最终实现美术资源的共享,让网络信息化更好地为美术教学服务。 作者:张圆 单位: 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网络与信息论文:整合图书馆与校园网络信息论文 一、学校信息资源整合的认识 目前.国内外对信息资源慨念的界定.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两种:一种是侠义上的理解认为信息资源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经过加工处理有序化并大量积累起来的有用信息的集合,如教育信息、科技信息、政策法规信息等;另一种是广义上的观叙.把信息活动的各种要素都纳人信息资源范畴.认为信息资源是人类社会信息活动中积累起来的信息、信息生产者、信息技术等信息活动要素的集合 学校信息资源一般指学校在一系列的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大量的有应用价值的信息.例如:学校各部门的基本清况信息、教职工的个人信息、学生教学管理的信息、图书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借阅信息等.这些信息资源是学校进行教育科研和教学管理等各项实践活动的前提是学校发展的宝贵财富学校信息资源的整合,是指在各种信息活动环节与要素的整合下以有机的信息为中心.通过有步骤的流通、加工、存储、?P织和转换等一系列的过程.骆独立的、分散的、无序的信息资源整合到一个科学统一的学校信息服务平台之中.同时要确保信息平台的适用性和科学性。对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管理是学校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学佼要通过不断探素教育资源的配置和各部门需求的科学结合点.确保高效的教育活动中产生的信息资源的有效性与共享性。作为在资源、技术、人才上都具有优势的学佼图书馆.应当充分利用自身所长对学校所拥有的信息资源进行综合管理促进各类隐性信息资源向显性信息资)源转化主动提供优质信息资源服务 二、学校信息资源与图书馆资源整合的意义 (一)减少资金、设备、人力的浪费 学校中涉及现代信息资源管理、信息资源服务、信息资源处理、信息技术的运用部门较多.如学佼行政部门、学校校园网、图书馆、档案室、图书情报服务部门、学佼资料室、信息系统、学佼新闻中心等。部门分散节点众多再加上彼此间缺乏联系经常出现信息资源重复购置现象.容易造成资金、设备、人力的极大浪费。整合学校信息资源与图书馆资源,对于减少资金、设备、人力的无谓浪费,促进资源的科学合理使用.有着重要作用 (二)有刊于学使信息资源的整合 学佼的信息资源往往都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各级资料室的现代信息资源都是由其部门的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和一些科研项目的主持人采集.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反映了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而学校图书馆也是为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的重要部门.不仅拥有者丰富的信息资源.还有着专业的图书情报管理人才。因此,如果各资料室能够与图书馆进行资源整合将是一种双赢举措不仪可以拓展学科资源的广度和深度共享一个更大的资源空间.还可充分利用图书馆在图书隋报管理上所具备的专业性来完善规范自身的资源管理和建设〕图书馆作为学校信息资源中心,在资源整合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结构保b证学科信息资源体系的完整性. (三)有刊于资源最大化地刊用 学校信息资源分散在各个部门最大的弊病是受众群沐的局限性.这是造成大量资源闲置浪费的主要原囚之一。近年来,图书馆一直在做资源共享的工作。目的就是使资源能够最大化地被利用.如果能将各部门信息资源与图书馆进行整合,必定会使这些宝贵资源发挥更大功效〕 (四)有利于图书馆特色学科馆藏的建设 建设特色学科馆藏一直是图书馆重要的工作内容.不管是纸质资源还是电子资源或网络资源图书馆在馆藏建设中都会对沐现特色学科建设的馆藏有所倾向。但图书馆在建设特色学科馆藏中也会存在不足,那就是缺少专业指导缺少和院系的沟通.虽然花了经费精心购置而来的资源却未必能很好地满足敦学科研的需要而各院系资料室中的信息资源恰好弥补了这一不足.他们的信息资源是各专业特点的休现最能代表本专业的特色。由此可见学校信息资源的整合对图书馆特色学科馆藏建设十分必要。 三、学校图书馆在信息资源整合中的建议 (一)巡免信息资源的简单堆砌 整合信息资源并不意味着简单地将各部门信息资源集中过来叠加堆砌不论在内容上、数量上这些资源都应当是对图书馆原有资源的补充与深化。图书馆只有丰富拓展信息资源的深度和广度才可以更好地延伸服务质量 (二)建构开学统一的信息资源体系 图书馆在信息资源整合过程中首先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建构一个完整统一的信息资源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类信息资源不但丰宫且具有特色和深度。在具体实现现代信息资源整合的过程中要考虑各信息资源之间的无缝u4接整合后的现代信息资源要集文本、图像、声音、数宇等丰富多彩的形式于一一体.实现信息空间的立体化 (三)建立科学规范的标准 信息资源的分类、主题标引、目录组织、数攘库建立等只有统一规范才能便于受众群沐的检索和利用。图书馆在进行资源整合过程中.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订立标准,统一借理.使整合后的信息资源使用畅通.链接无碍.进而实现信息资源的高效利用。 四、学校图书馆信息资源整合的措施 (一)加强合作意识,共建佼园资源 要打破学校各部门原有信息资源大而12、小而12、“部门所有”的摸式.就必须统一思想认识.站在全局高度看待问题。因此.学校在进行资源整合过程中首先要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利用图书馆具备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人才的优势.建立起以图书馆为中心的信息资源整体化管理伟系具体来说应当统一规划建设以图书馆为优秀覆盖学校各资料室、各信息服务单位.全校科学统一的开放式信息网络休粟。例如可以涵计图书馆网站各类导舫或指南迅凉便捷地进行相关链接;划定统一信息采集标准.建立完善的采购规章制度,强调各资料室、各信息服务部门多采购专业类图书资料校图书馆更多采购综合类普及类的图书资料尽量避免资源、资金浪费芍建立规范的编目制度,统一图书馆现代信息资源的分类法、主题法、标引深度和著录格式等 (二)确立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 科学的信息资源结构是学校开展教育科研的前提。学校各部门应协同合作.对自己部门收藏的信息资源进行模底调研为学校下一步的统筹安排提供依据并在此基础上,对学校信息资源体系做出评估。根据现代信息时代读者对文献信息需求的特点,学校图书馆应建立突出学校特色的、兼顾全局的信息资源分布格局及采购日标确立科学合理的信息资源发展目标 (三)深度挖据信息资源中可被开发利用的空间 特色数据库是在原有信息资源基础上进行的二次开发或深层次开发〕这种高层次信息服务基于学校的各类特色信息资源,面对学佼的学科和专业建设,建立丰富多彩的专业数据库、科研项目数据库、论文与论著数据库等。特色数据库的开发是学校为广大师生和科研人员提供深层次服务的举措图书馆应在资源整合之后.充分利用自己在资源、设备和人才上的优势.深度挖掘信息资源中可被开发利用的空间.为教学科研做出更深层次的服务〕 (四〕为搜园信息fai共建共享工作做好充足的储备 优秀的人才、规范的管理是学校信息资源充分发挥作用的保障。信息资源的采集、开发、维护、管理都离不开具有专业水准、责任心强的优秀人才。因此.由图书馆牵头制定统一的人员培荞目标和规划.加强各资料室、各个信息服务部门信息资源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为校园信息资源整合工作做好整休的准备〕学校资料室和各个信息服奢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员信息素养的培养目标和计划.加强信息资源管理人员水平的提高.为学校图书馆与校园网信息资源科学整合工作做好充足的储备 综上所述.在现代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信息资源迅猛发展的今天,人们越来越希望拥有一个开放的、资源共享的网络信息空间。学校图书馆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建立校园文献信息资源共亨休系为学校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作者:藏春平 单位:许昌市普通救育教学研究室 网络与信息论文:网络教育信息库建设方法与步骤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教育资源库作为信息资源的一种,它的开发和建设是网络教学中重要的一部分。网络教育资源库的建立对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实现其教育信息的价值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我校教育资源库建设概述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与普及,使信息资源实现了高度共享,远程教育和多媒体网络教学这种先进教育方式将成为人类学习的重要方式之一。网络教学不仅仅只是信息的传输,要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潜力,就必须有丰富的教学信息资源支持。随着教育信息化的不断发展,我国很多教育行政部门都在进行教育信息资源库的建设。我校网络资源库建设是校教学改革的重点,是我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方面。但现今我校教育资源结构杂乱,资源类型繁多,数量庞杂,教育资源开发和建设错乱无序,形式不规范等问题。为了更有效地进行资源数据共享,提高教育资源检索的效率与准确度,让教育资源库得以更好的利用与实施,为此我们有必要提出创建以教育需求为前题,以理论为指导,以合理的观念与方法对我校教育资源库进行管理和利用,让教育资源库更好地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服务。 二、我校网络教育资源库建设的方法 网络教育资源库的建设应该从宏观上对方案的设计实施进行调控,规范每个步骤,以保证教育资源库的质量和通用性。1、规范数据格式实现资源统筹由于教学资源的复杂和多样性特点,会出现大量不同形式的教学资源,不易管理和利用,因此我校有必要制订一个锦州师专教育资源建设规范,让教学资源按照统一的标准,以保证教育资源统筹、资源交流和共享。根据《国家远程教育工程资源建设技术规范》将教育资源分成六类,即媒体素材库、试题/试卷库、案例库、网络课件库、网络课程库及文献资料库。我校教育资源库可根据具体需要而有所扩展。让教育资源的建设与资源库系统的设计按照规范化要求操作,实现二者的整合。当然,教学资源的建设必须有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需要长期建设和维护。2、我校教育资源管理系统的体系结构网络教育资源管理系统的功能是对存储于资源库中的教育资源进行管理、维护和更新,为发挥我校学科优势和专业特点,建立具有专业特色的数据库和资源库,同时与其它高职院校联合,形成资源共享体系,我校的网上教育资源库系统的采用B/S模式实现,通过信息技术在浏览器中实现信息的存储与输出。网络教育资源管理系统将用户分为三类:普通用户、前台管理人员、后台管理人员。将系统分为以下四个功能模块(1)数据资源管理模块该模块具有资源浏览、上传、检索、下载、删除、收藏功能。在对资源库中的各类资源操作过程中,要保证资源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用户在进行资源检索时,可以采用几种方式进行检索,如数据库字段检索、数据库全文检索等。由系统管理员根据服务器的性能和用户访问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为用户提供相关检索服务,以使资源库服务器达到最佳运行效率。另外,资源删除时,只能由系统管理员删除不符合标准的和过期的资源。(2)系统管理模块该模块主要是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扩充性,对教育资源管理系统进行维护。主要功能是资源库系统的访问控制、安全控制、配置管理等。由系统管理员来完成。(3)用户管理模块网络教育资源库有三种不同的用户,为确保系统的安全和资源的质量,为每个用户赋予不同的权限。普通用户:以使用资源为主,不参与资源库的建设和管理的教师或学生。该用户可以对资源进行浏览、检索、上传。前台管理人员:参与资源库建设的学科教师或学科负责人。该用户可以浏览资源、对资源进行分类管理,对资源进行审核。后台管理人员:网络资源库的系统管理人员。该用户可以进行公告管理、用户管理、计费管理、资源格式及类型管理、资源分类管理、学习者管理等。(4)计费管理模块该模块主要对网上的课件、录像、录音资料等实现网上销售。通过信用卡、银行卡、邮寄等结算方式进行信息管理。 三、我校教育信息资源库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1、关于资源粒度问题资源要能入库应该怎样分解?这个问题还值得去研究。比如一道/!/既有文字描述,又有图片和解题方法的数学题,如果为方便日后共享将其分解成文字和图片分别入库存储。但这样信息资源管理难度大,而且分解入库存储无意义可言。因此资源粒度问题对资源库的结构、规模、效率有一定影响,还有待进一步研究。2、智能化资源库资源库的无限扩大,必将构成庞大资源空间,用户在进行资源检索和重组时带来问题。因此资源库应使用人工智能的技术辅助用户进行资源的发现、检索等。3、建立激励机制,体现教育资源价值发挥教育资源的作用,让教育资源不断发展扩大,如果仅仅依靠教师的免费贡献是不够的,还需要采取有效的机制,让提供资源的教师获取一定的效益,使其更积极地投入资源库的建设中来。因此真正的实施还需要更加完善的 规划。 四、小结 我校教育资源库的建设是专为学习和教学而设计的结构化的资源库,它不仅能为教师和学生提供资源,还能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网络教育资源服务,实现真正的个性化教学。 网络与信息论文:神经网络与智能信息处理 关键词: 80年代初,在美国、日本、接着在我国国内都掀起了一股研究神经网络理论和神经计算机的热潮,并将神经网络原理应用于图象处理、模式识别、语音综合及机器人控制等领域。近年来,美国等先进国家又相继投入巨额资金,制定出强化研究计划,开展对脑功能和新型智能计算机的研究。 人脑是自生命诞生以来,生物经过数十亿年漫长岁月进化的结果,是具有高度智能的复杂系统,它不必采用繁复的数字计算和逻辑运算,却能灵活处理各种复杂的,不精确的和模糊的信息,善于理解语言、图象并具有直觉感知等功能。 人脑的信息处理机制极其复杂,从结构上看它是包含有140亿神经细胞的大规模网络。单个神经细胞的工作速度并不高(毫秒级),但它通过超并行处理使得整个系统实现处理的高速性和信息表现的多样性。 因此,从信息处理的角度对人脑进行研究,并由此研制出一种象人脑一样能够“思维”的智能计算机和智能信息处理方法,一直是人工智能追求的目标。 神经网络就是通过对人脑的基本单元---神经元的建模和联结,来探索模拟人脑神经系统功能的模型,并研制一种具有学习、联想、记忆和模式识别等智能信息处理功能的人工系统。本文介绍神经网络的特点以及近年来有关神经网络与混沌理论、模糊计算和遗传算法等相结合的混合神经网络研究的动态。 一.神经网络和联结主义 回顾认知科学的发展,有所谓符号主义和联结主义两大流派。符号主义从宏观层次上,撇开人脑的内部结构和机制,仅从人脑外在表现出来的智能现象出发进行研究。例如,将记忆、判断、推理、学习等心理活动总结成规律、甚至编制成规则,然后用计算机进行模拟,使计算机表现出各种智能。 符号主义认为,认识的基本元素是符号,认知过程是对符号表示的运算。人类的语言,文字的思维均可用符号来描述,而且思维过程只不过是这些符号的存储、变换和输入、输出而已。以这种方法实现的系统具有串行、线性、准确、简洁、易于表达的特点,体现了逻辑思维的基本特性。七十年代的专家系统和八十年代日本的第五代计算机研究计划就是其主要代表。 联接主义则与其不同,其特点是从微观出发。联接主义认为符号是不存在的,认知的基本元素就是神经细胞(神经元),认知过程是大量神经元的联接,以及这种联接所引起的神经元的不同兴奋状态和系统所表现出的总体行为。八十年代再度兴起的神经网络和神经计算机就是这种联接主义的代表。 神经网络的主要特征是:大规模的并行处理和分布式的信息存储,良好的自适应、自组织性,以及很强的学习功能、联想功能和容错功能。与当今的冯.诺依曼式计算机相比,更加接近人脑的信息处理模式。主要表现如下: 神经网络能够处理连续的模拟信号。例如连续灰度变化的图象信号。 能够处理混沌的、不完全的、模糊的信息。 传统的计算机能给出精确的解答,神经网络给出的是次最优的逼近解答。 神经网络并行分布工作,各组成部分同时参与运算,单个神经元的动作速度不高,但总体的处理速度极快。 神经网络信息存储分布于全网络各个权重变换之中,某些单元障碍并不影响信息的完整,具有鲁棒性。 传统计算机要求有准确的输入条件,才能给出精确解。神经网络只要求部分条件,甚至对于包含有部分错误的输入,也能得出较好的解答,具有容错性。 神经网络在处理自然语言理解、图象模式识别、景物理解、不完整信息的处理、智能机器人控制等方面有优势。 符号主义和联接主义两者各有特色,学术界目前有一种看法:认为基于符号主义得传统人工智能和基于联接主义得神经网络是分别描述人脑左、右半脑的功能,反映了人类智能的两重性:精确处理和非精确处理,分别面向认识的理性和感性两个方面,两者的关系应该是互补而非互相代替。理想的智能系统及其表现的智能行为应是两者相互结合的结果。 接下去的问题是,符号AI和联接AI具体如何结合,两者在智能系统中相互关系如何?分别扮演什么角色?目前这方面发表的文献很多,大致有如下几种类型: 1.松耦合模型:符号机制的专家系统与联接机制的神经网络通过一个中间媒介(例如数据文件)进行通讯。 2.紧耦合模型:与松耦合模型相比较,其通讯不是通过外部数据进行,而是直接通过内部数据完成,具有较高的效率。其主要类型有嵌入式系统和黑板结构等。 3.转换模型:将专家系统的知识转换成神经网络,或把神经网络转换成专家系统的知识,转换前的系统称为源系统,转换后的系统称为目标系统,由一种机制转成另一种机制。如果源系统是专家系统,目标系统是神经网络,则可获得学习能力及自适应性;反之,可获得单步推理能力、解释能力及知识的显式表示。当然,转换需要在两种的机制之间,确定结构上的一致性,目前主要问题是还没有一种完备而精确的转换方法实现两者的转换。有待进一步研究。 4.综合模型:综合模型共享数据结构和知识表示,这时联接机制和符号机制不再分开,两者相互结合成为一个整体,既具有符号机制的逻辑功能,又有联接机制的自适应和容错性的优点和特点。例如联接主义的专家系统等。 近年来神经网络研究的另一个趋势,是将它与模糊逻辑、混沌理论、遗传进化算法等相结合,即所谓“混合神经网络”方法。由于这些理论和算法都是属于仿效生物体信息处理的方法,人们希望通过她们之间的相互结合,能够获得具有有柔性信息处理功能的系统。下面分别介绍。 二.混沌理论与智能信息处理 混沌理论是对貌似无序而实际有序,表面上看来是杂乱无章的现象中,找出其规律,并予以处理的一门学科。早在七十年代,美国和欧洲的一些物理学家、生物学家、数学家就致力于寻求在许许多多不同种类的不规则性之间的联系。生物学家发现在人类的心脏中有混沌现象存在,血管在显微镜下交叉缠绕,其中也有惊人的有序性。在生物脑神经系统中从微观的神经膜电位到宏观的脑电波,都可以观察到混沌的性态,证明混沌也是神经系统的正常特性。 九十年代开始,则更进一步将混沌和神经网络结合起来,提出多种混沌神经网络模型,并探索应用混沌理论的各种信息处理方法。例如,在神经元模型中,引入神经膜的不应性,研究神经元模型的混沌响应,研究在神经网络的方程中, 不应性项的定标参数,不定性时间衰减常数等参数的性质,以及这些参数于神经网络混沌响应的关系,并确定混沌---神经网络模型具有混沌解的参数空间。经过试验,由这种混沌神经网络模型所绘出的输出图形和脑电图极为相似。现代脑科学把人脑的工作过程看成为复杂的多层次的混沌动力学系统。脑功能的物理基础是混沌性质的过程,脑的工作包含有混沌的性质。通过混沌动力学,研究、分析脑模型的信息处理能力,可进一步探索动态联想记忆、动态学习并应用到模式识别等工程领域。例如: 对混沌的随机不规则现象,可利用混沌理论进行非线性预测和决策。 对被噪声所掩盖的微弱信号,如果噪声是一种混沌现象,则可通过非线性辨识,有效进行滤波。 利用混沌现象对初始值的敏锐依赖性,构成模式识别系统。 研究基于混沌---神经网络自适应存储检索算法。该算法主要包括三个步骤,即:特征提取、自适应学习和检索。 模式特征提取采用从简单的吸引子到混沌的层次分支结构来描述,这种分支结构有可能通过少数几个系统参数的变化来加以控制,使复杂问题简单化。自适应学习采用神经网络的误差反传学习法。检索过程是通过一个具有稳定吸引子的动力学系统来完成,即利用输入的初始条件与某个吸引子(输出)之间的存在直接对应关系的方法进行检索。利用这种方法可应用于模式识别。例如黑白图象的人脸识别。 三.模糊集理论与模糊工程 八十年代以来在模糊集理论和应用方面,也有很大进展。1983年美国西海岸AI研究所发表了称为REVEAL的模糊辅助决策系统并投入市场,1986年美国将模糊逻辑导入OPS---5,并研究成功模糊专家系统外壳FLOPS,1987年英国发表采用模糊PROLOG的智能系统FRIL等。除此通用工具的研制以外,各国还开发一系列用于专用目的的智能信息处理系统并实际应用于智能控制、模式识别、医疗诊断、故障检测等方面。 模糊集理论和神经网络虽然都属于仿效生物体信息处理机制以获得柔性信息处理功能的理论,但两者所用的研究方法却大不相同,神经网络着眼于脑的微观网络结构,通过学习、自组织化和非线性动力学理论形成的并行分析方法,可处理无法语言化的模式信息。而模糊集理论则着眼于可用语言和概念作为代表的脑的宏观功能,按照人为引入的隶属度函数,逻辑的处理包含有模糊性的语言信息。 神经网络和模糊集理论目标相近而方法各异。因此如果两者相互结合,必能达到取长补短的作用。将模糊和神经网络相结合的研究,约在15年前便已在神经网络领域开始,为了描述神经细胞模型,开始采用模糊语言,把模糊集合及其运算用于神经元模型和描述神经网络系统。目前,有关模糊---神经网络模型的研究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神经网络为主,结合模糊集理论。例如,将神经网络参数模糊化,采用模糊集合进行模糊运算。另一类以模糊集、模糊逻辑为主,结合神经网络方法,利用神经网络的自组织特性,达到柔性信息处理的目的。 与神经网络相比,模糊集理论和模糊计算是更接近实用化的理论,特别近年来美国和日本的各大公司都纷纷推出各种模糊芯片,研制了型号繁多的模糊推理板,并实际应用于智能控制等各个应用领域,建立“模糊工程”这样一个新领域。日本更首先在模糊家电方面打开市场,带有模糊控制,甚至标以神经---模糊智能控制的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器、摄象机等已成为新一代家电的时髦产品。我国目前市场上也有许多洗衣机,例如荣事达洗衣机就是采用模糊神经网络智能控制方式的洗衣机。 四.遗传算法 遗传算法(Genetic Algorithm :GA)是模拟生物的进化现象(自然、淘汰、交叉、突然变异)的一种概率搜索和最优化方法。是模拟自然淘汰和遗传现象的工程模型。 GA的历史可追溯到1960年,明确提出遗传算法的是1975年美国Michigan大学的Holland博士,他根据生物进化过程的适应现象,提出如下的GA模型方案: 1.将多个生物的染色体(Chromosmoe)组成的符号集合,按文字进行编码,称为个体。 2.定义评价函数,表示个体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其数值大的个体表示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高,它的生存(子孙的延续)的概率也高。 3.每个个体由多个“部分”组合而成,每个部分随机进行交叉及突然变异等变化,并由此产生子孙(遗传现象)。 4.个体的集合通过遗传,由选择淘汰产生下一代。 遗传算法提出之后,很快得到人工智能、计算机、生物学等领域科学家的高度重视,并在各方面广泛应用。1989年美国Goldberg博士发表一本专著:“Genetic Algorithms in Search,Optimization and Machine Learning”。出版后产生较大影响,该书对GA的数学基础理论,GA的基本定理、数理分析以及在搜索法、最优化、机器学习等GA应用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介绍,并附有Pascal模拟程序。 1985年7月在美国召开第一届“遗传算法国际会议”(ICGA)。以后每隔两年召开一次。近年来,遗传算法发展很快,并广泛应用于信息技术的各个领域,例如: 智能控制:机器人控制。机器人路径规划。 工程设计:微电子芯片的布局、布线;通信网络设计、滤波器设计、喷气发动机设计。 图象处理:图象恢复、图象识别、特征抽取。 调度规划:生产规划、调度问题、并行机任务分配。 优化理论:TSP问题、背包问题、图划分问题。 人工生命:生命的遗传进化以及自增殖、自适应;免疫系统、生态系统等方面的研究。 神经网络、模糊集理论和以遗传算法为代表的进化算法都是仿效生物信息处理模式以获得智能信息处理功能的理论。三者目标相近而方法各异;将它们相互结合,必能达到取长补短、各显优势的效果。例如,遗传算法与神经网络和模糊计算相结合方面就有: 神经网络连续权的进化。 传统神经网络如BP网络是通过学习,并按一定规则来改变数值分布。这种方法有训练时间过长和容易陷入局部优化的问题。采用遗传算法优化神经网络可以克服这个缺点。 神经网络结构的进化。 目前神经网络结构的设计全靠设计者的经验,由人事先确定,还没有一种系统的方法来确定网络结构,采用遗传算法可用来优化神经网络结构。 神经网络学习规则的进化。 采用遗传算法可使神经网络的学习过程能够适应不同问题和环境的要求。 基于遗传算法的模糊推理规则的优化,以及隶属度函数的自适应调整也都取得很好效果。 网络与信息论文:网络环境下创新性学习的设计与实践 摘 要 网络为信息社会的创新性学习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创新性学习的五个中介要素都可以在网格学习环境中找到实践支点。将创新性学学习观点和建构主义思想,与网格技术、多媒体技术结合,设计并实践自主探索学习和互动协作学习两种模式。自主探索学习有五个基本环节,学习主题设计和信息资源设计是重要原则。互动协作学习的关键是合理组成协作小组,在分工、协作中完成学习任务,竞争与合作交融。创新性学习中学生是积极的知识探索者、建构者,教师是领航者、组织者。 关键词:创新性学习 网格环境 自主探索 互动协作 一、网络为创新性学习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信息社会是学习化社会,学会学习、学会创新性学习是人的发展的内在要求。罗马俱乐部在著名的研究报告《回答未来的挑战》中提出,要推进一种新的学习观——创新性学习。创新性学习是与传统的学习方法——维持性(接受性)学习相对立的一种学习,是指以学生为主体,学生自主探索、发现新知的过程,对知识整合、建构的过程,进行发散思维与辐合思维的过程,通过学习提高发现、吸收新信息和提出新问题、创新信息的能力。 自主创新性学习的主要特征是预期性、参与性。(1)预期性主要表现为:学习目的明确,能主动规划自己的学习;善于有选择地学习,具有捕捉、理解信息的能力;自主学习,能独立思考,多向思维,探索新问题等。(2)参与性强调社会化实践,善于人际交往、能主动适应群体生活,有责任感,善于协作。预期性和参与性的结合,体现了人的个性化和社会化的统一。反映在学习方式上,即是自主探索学习与互动协作学习的结合。 网络及网络环境下的多媒体计算机辅助手段,为创新性学习提供了理想的认知工具和理想的学习环境、学习资源。创新性学习有5个中介要素,它们都可以在网络学习环境中找到实践支点。 (1)语言。这一中介要素历来受到重视。网络环境大大增添了语言的魅力。 (2)工具。工具是人的认识器官的延长,基于网络环境的工具具有其它一切传统学具无可比拟的优势。 (3)价值。价值是最重要的学习要素,是创新性学习的动力。重视这一因素,旨在使学生学会主动选择,网络学习为学习者提供了巨大的选择空间。 (4)人际关系。维持性学习中的人际关系是一种垂直的、教师权威型的、不平等关系,成为学习的障碍。在网络作为工具的创新性学习环境中,学习者本人处于中心,是知识和信息的探索者,又是提供者和分享者。 (5)形象。形象引发直觉、联想和综合概括才能,在创新性学习中有不可缺少的独特作用。网络的多媒化、形象化特征,是非网络环境下的学习难以企及的。 自主探索学习和互动协作学习是基于网络环境下的创新性学习的两种主要学习模式。这两种模式都是依据创新性学习原则,以建构主义学习论为支点。建构主义学习论强调学习以学习者为中心,学生在一定的学习环境下主动探索,主动发现,主动建构知识意义,即通过自主学习完成学习目标。同时,皮亚杰指出,协作学习在儿童的认知发展建构中也是一种主要的方式。协作学习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了对主题的意义建构。 在自主探索学习和互动协作学习中,教师是设计者、组织者、导航者。教师也可以以学习伙伴和合作者的身份,参与探索和协作学习的过程,指点学习路径,点拨学习疑难,丰富学习交流,深化学习结论。 我们将创新性学学习观和建构主义思想,与网络技术、多媒体计算机技术相结合,设计并实践了两种创新性学习模式:自主探索学习和互动协作学习,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性学习能力、创新素质起到了良好作用。 一、 自主探索学习 (一)学习设计 基本环节:自主探索学习设计以学为中心,以情境创设为前提,以问题驱动为导向,引出学习主题,学生围绕主题展开学习,查阅信息资料,进行逻辑推理,完成对问题的理解、知识的应用和意义的构建。其基本环节如下: 情境创设问题导向查询信息探索思维意义建构 基本过程:(1)情境创设。必须创建与当前学习主题相关的情境,接近知识产生、使用的实际情境,能让学生进入积极的学习情感状态,提取记忆中的有关知识、经验,激发联想和想象。(2)问题导向。一是在情境中设置问题,诱导学生积极思维,二是启发学生观察、思考后提出新问题、新想法。(3)查询信息。学习者围绕学习主题上网搜集信息,分析、辨别,加以归类、整理。(4)探索思维。学习者对获取的信息进行批判,探寻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或然与必然等规律、关系。(5)意义建构。利用原有的认知结构中的有关经验(“图式”)去“同化”和索引(分析、检验、确认)当前学习的新知识,如果不能“同化”,则引起“顺应”,实现对新知识的意义建构。 基本原则:(1)学习主题的设计。主题的选取和设计非常重要,要遵特维果茨基的“最邻近发展区”原则,创设智力上有挑战性的问题,有思考价值,有可探索的空间,激发学生的探索兴趣、愿望,能完成任务驱动作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2)信息资源设计:确定学习当前主题所需信息资源的种类、内容、每种资源在学习中的作用及相关的更多资源,教师可视情况指导部分学生获取资源的路径和分析利用资源的方法。 (二)实例:网络—计算机辅助地理教学 我们在联入Internet的Intranet环境下的网络多媒体教室里,开展了多个学科的网络环境下的多媒体教室里,开展了多个学科的网络环境下的多媒体计算机辅助教学实验。其中,初二地理“森林资源”的整个教学过程如下:上课前教师运用学校自主开发研制、已通过专家组鉴定验收的国家重点课题成果“ 初中地理电子教材” ,经过重组制成MCAI软件,教师从网上搜集下载了大量的森林资源内容,分三个专题放在网上,并制作添加了一些网页。 过程A:视频动画演示黄河泛流与断流现象,在情境中提出问题:森林破坏后,为何会引起如此严重的结果?过程B:演示电子教材软件,进行任务驱动,提出学习要求。过程C:学生上网查阅信息 ,分析,整理。限定时间。教师通过计算机监控学生的查阅活动,相机指导。过程D:学生讨论、交流。限定时间。教师参与讨论,学生提出一些观点。对“涵养水源”、“调节大气成分”等难点问题,教师演示“电子教材”MCAI,加强学生的直观、形象理解。过程E:师生共同得出结论,用所学新知识解决过程A提出的问题,并进行点拨迁移,学生谈论日常生活中保护森林和保护环境的看法,教师对学生的表现作适当评价,课程结束。 上述学习过程中,教师是学习活动的设计者,学习资料的提供者,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学生在问题情境中激起兴趣,上网查询后,进行深层次的心理思考,选择网络信息中的要点,用自己的语言表达、总结,培养了学生的自主思维。 一、 互动协作学习 (一)学习设计 基本含义 : 互动协作学习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体组织在一起,为进行某项主题学习活动而互助合作、共享资源、共同完成目标的一种学习方式。 基本步骤:(1)组成协作小组。一般以2-4人为宜,可以是同质(学习程度、兴趣、个性、性别等),也可以是异质,一般异质为宜,互补性强,更能体现和发挥互相包容、互相帮助、互相合作的精神。(2)分工与执行任务。依据主题任务,根据每个人的特长作不同的分工,各自先行完成自己的任务。(3)交流。小组成员交流、汇报自己任务完成的情况,互相提出评价与建议,取长补短。(4)合作提高。小组成员集中智慧,共同完成任务,成员之间可以互换角色,以求得问题的最佳解决。 基本特点:(1)合作下的竞争。激发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2)竞争中的合作。培养组织能力、交往能力和宽容、协作精神。 (二)实例:网络学习,制作网站。 下面是一次网络学习、制作网站的主题学习活动过程,采用互动协作学习模式。这次活动中汪东、何维、汪茹、张玉婷四位同学协作完成的网站作品,2000年9月被安徽省教委选送教育部参加竞赛、展览。 过程A:选定主题——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选定感兴趣的主题,设计网页、网站。过程B:实时阅读——上网搜寻信息,开阔视野,筛选有效信息。过程C:下载存储——动手操作,加工处理信息,建设小组个性风格的网页、网站。过程D:合作交流,互相发送电子邮件,讨论、探究网页的制作技巧、特色,交流网站内容,提出修改、评议意见。过程E评选赏析——通过电子邮件奇文共欣赏。 网络互动协作学习中:(1)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人,教师是领航者、组织者。全体学习者参与到学习活动中,实现了生生互动、师生互动、学习者和学习媒介互动,培养了积极的学习习惯、学习情感。(2)协作方式。培养了学习者的责任心、协作精神及创新品质。(3)培养了信息时代学生的基本学习技能:主题浏览技能,交流技能,沟通技能,信息技能和网络参与技能,为学生将来投身信息化时代进行终身学习,实现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网络与信息论文: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自律与他律中求发展 什么是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 对于什么是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ISP),人们有着几种不同的看法。一般认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信息传播中介服务的人,它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经营者、接入服务提供者、主机服务提供者,电子布告板、邮件新闻组、聊天室的经营者,信息搜索工具的提供者等等。从技术角度看,它们具有这样两个最基本的特征: 1、为网络信息提供传输、存储和交流的空间与技术支持,它们本身不信息; 2、这种技术支持与服务具有自动性,对任何信息交流一律平等适用,它们不主动分选、归类和取舍任何信息。 正是这样的特点,使得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与传统的媒体或出版商有所区别:传统媒体对其传播的信息具有主动性和控制力,使得法律赋予其信息审查的义务,而出版商或其他原始信息者,更是自然要对其的信息负责;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在信息面前的中立性和被动性,使得它们无法选择和取舍信息。这一方面使信息和传播变得空前的自由,另一方面这种过度的自由也会伤害到原有的良好的秩序。因此,如何合理定位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角色,是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我们可以看以下案例——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案例】被告是纽约的一个网络服务商,向其用户提供类似“电子图书馆”的信息服务。原告认为,被告供用户下载的数据库中,有一份电子新闻对其形成了诽谤,并据此起诉该网络服务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在该案中,纽约地方法院查明,电子新闻传到被告的数据库后,其用户可以立即下载阅读。但是被告事先并不知道这份电子新闻的内容。法院据此认定,被告仅仅是信息的传播者而非者,并做出了有利于被告的判决。这是纽约地方法院在1991年确立的有关网络服务商对其传播信息所负法律责任的一项规则。 但是在1995年,这项规则发生了戏剧性变化:被告是一家网络服务商,其经营的“金融谈”论坛具有广泛的影响,原告是一家证券投资银行。1994年,有人在被告的“金融谈”论坛里发表了一个诽谤原告的声明,于是原告起诉被告诽谤。依据美国法律,如果媒体对传播信息的内容行使了“充分的编辑方面的控制权”时,传媒需要承担者的法律责任。为了证明被告是与报纸类似的信息者,原告提出了以下证据: 1、被告在论坛上了言论内容指南; 2、被告使用了监视软件,该软件可自动搜寻并删除用户信息中的侮辱性文字; 3、被告雇有论坛站长负责审查信件内容; 4、被告的论坛具有撤除功能,即在站长发现信件内容不当时,可以将其删除。 纽约最高法院认为被告既然设置了论坛站长,使用了监视软件,主动行使了决定用户信件内容是否适当的权利,就应承担与该权力相称的义务,即作为者对信息内容负责。于是判决原告胜诉。 该案判决后,网络服务商大哗,认为这使得他们的法律负担过重,不利于网络的迅速发展。为此,美国国会众议院于1995年通过了一项法案。该法的优秀在于推行网络自由化,其中规定:网络服务商不因对其所传播的信息行使了编辑行为而负法律责任。但是该法案并未规定网络信息服务商的必要的法律责任。 看来,这个新生事物着实让立法者头疼。在1998年,美国颁布的保护著作权的法案中,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在版权领域的法律责任作了详细的规定。根据它们在信息传输、系统存储、超级链接、网上索引、搜索引擎中的不同作用,规定了可以免责的情况。这些规定体现了适当限制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的原则。而欧盟对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的规定涉及到了他们服务的几乎全部领域。例如,在信息传输方面,在符合以下规定时,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1、没有主动传输信息; 2、没有挑选传输信息的接受者; 3、没有删选或修改传输信息。 在提供储存服务方面,服务提供者对在服务接受者的要求下储存的信息不负赔偿责任: 1、提供者确实不知为非法的活动或信息,并且在涉及损害赔偿时,也不知道非法活动或信息产生的事实背景; 2、提供者一旦确切获知或意识到为非法活动或信息,就迅速有效地删除了该信息或使之禁止获取。但是,他们仍然必须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义务 在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是否应承担信息监督义务方面,欧盟和美国立法均趋向于无此监督义务。这样的规则是基于: 1、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仅是为网络用户之间的信息交流,提供了一种中介服务,其服务过程的技术化自动特征,使它在交流双方之间,保持了中立地位。 2、网络用户或服务对象的无国界性及网络的技术特性,使得此监控义务难以真正实行。因为这里既存在技术难题,也存在对侵权或违法行为的法律判断的难题。此外,对于提供信息传输通道的服务商而言,如果其履行监控义务,尤其是对用户之间的通信进行监控,还会遇到各国宪法关于保障通信秘密与隐私权的规定的法律障碍。 但是,网络信息服务者也并不是完全无监督网上信息内容的义务。实际上,法律要求它们在发现侵权事实时,必须采取补救措施:如有义务向有权机构报告,有义务配合调查。同时,在权利人或有关机构发现所传递的信息侵权或违法时,可以要求ISP停止侵害或删除违法信息。 因此,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的义务是:事先没有审查、核实的义务,但是一旦发现有侵权或违法信息,就有停止侵权或删除信息的义务。只有在他们知道他人传输的信息是侵权或违法行为,而不予阻止时才承担赔偿责任。从法理上理解,这是一种过错责任。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须加强行业自律 我国先后颁布了规范网络信息服务行为的法规,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对于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内容的合法,不得含有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等内容的信息,发现这些信息的应当删除。但是在网络传输的不良信息中,有些涉及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著作权、隐私权等的信息实难判断。如果据此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对此类信息在判明的基础上进行删除,实是勉为其难。其结果不是使他们承受过重的法律要求,就是使规定流于空文。 因此,我们认为,在界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角色时,在充分考虑客观要素的基础上,既要维护公共秩序,防治违法行为的发生,也要保护、促进网络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是值得借鉴的。他们在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义务的同时,还积极引导行业自律。有不少网络行业,如网络广告业、网络隐私安全组织等发起的行业公约,对于规范行业行为,净化网络环境,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因此,我们在依法 治理网络信息服务业的时候,在完善有关法律秩序的同时,也需要提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道德和行业的自律。 截至2003年6月30日,我国网民数量已达到6800万,居世界第二位。在网民个人收入调查中,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网民从916万增长到1068万。其中,44.5%的网民平均每周上网时间也有所增加,这些信息有力地说明,互联网已深入人们的信息生活,成为我国网民获取相关信息的重要渠道。 网络与信息论文:网络经济下信息资源的配置与整合 一信息资源的经济特性 (一)公共性。信息资源在某种程度上拥有公共产品的属性,而对于公共产品来讲,两个主要的辨别标准,即非抗争性与非排他性。对于前者来讲,指的是给定的必定数量的信息资源以后,再额外增添1个人的消费其实不会使信息的出产以及使用本钱增添,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信息资源的出产以及消费边际本钱均为零;对于后者而言,非排他性指的是,当任何主体可使用信息资源时,都不能阻挠其他主体使用该资源。对于信息资源消费而言,非抗争性是其天然属性,是没法扭转的。对于非排他性来讲,由于信息载体的低本钱履行,使患上信息资源的复制本钱极低,在分散方面拥有显明优势。也正由于如斯,信息资源与其他类型资源构成了必定的差别,需要借助市场机制以及其他辅助机制才能到达资源的有效配置。 (二)稀缺性。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任何1种物品只有同时具备了价值以及使用价值,人们才会去出产它、使用它[二]。而在人类社会的出产领域,任何1种物品的出产进程都应以该物品的稀缺性为条件,也就是说要全面体现物品的使用价值以及价值,使之能够反应出物品自身对于人们需要的知足程度。对于信息资源来讲,其价值主要表现在它的稀缺性方面,只有这样,信息的价值才能表现出来,才能最大限度地知足人们的需要。即使在现今的信息时期,信息资源的范围极其巨大,然而并不是所有信息都能够成为资源,只有那些稀缺性的资源才能为现代的出产糊口提供匡助以及支持。 (三)体验性。信息拥有消费性,信息资源也就拥有了体验的属性。因而,从消费的角度讲,信息资源可以在对于其进行体验的进程中,发生“公共产品特性”。在这两个特性的作用下,对于信息资源的需求会延续增长,这也是为何信息资源不仅患上到利用、其价值不断上升的缘由。实际上,对于信息资源的体验性消费,指的是消费者对于面对于信息产品时,需要对于该资源的价值进行判断,并在此基础上加以使用,而只有顾客消费了信息产品,才能对于其进行评价。如斯1来,信息资源的体验性也就表现出来了。 二网络经济视阈下信息资源的配置与效力晋升途径 二.一借助市场手腕配置信息资源 在网络经济视阈下,政府对于信息资源的调理作用毕竟是10分有限的,需要借助市场手腕对于该资源进行全面的配置。比如通过税收以及补贴,使信息的出产者以及经营者能够在相干流动中发生的正外部性,用以填补出产者的收益损失,或者者借助信贷等措施,使信息出产企业能够实现吞并或者者联合,在范围经济的推进下,晋升信息的配置效力。 二.二借助法律手腕配置信息资源 因为信息资源拥有特殊属性,因而,为了实现网络经济视阈下的配置与效力的晋升,需要借助法律手腕完成:(一)通过完美以及加强知识产权维护法律,扩展知识产权维护法律的维护规模至信息资源领域,通过明确信息产品的产权,使信息产品所有人的权好处在可以节制的规模以内,并以此保证各方利益,并使信息产品市场内的交易能够有效运行;(二)通过政策上的引导,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到信息资源领域,特别是拥有准公共物品性质的信息产品以及网络经营环节,这样能够通过外来资本的冲击,使这1领域更为竞争性,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以及更广阔的规模内知足社会对于信息的需求;(三)制订、施行与网络经济与信息市场相干的反垄断法律以及法规,按照网络经济下信息产业的发展特征,对于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与完美,特别要对于信息产业中存在的垄断行动加以束缚,最大限度的保障、增进信息市场的公祥和公正,使竞争更为有序[三]。二.三借助行政手腕配置信息资源因为信息资源拥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因而,需要在下列几个方面同时做出行政努力,促使信息资源完成优化配置:(一)通过国家层面的信息产业计划的制订,对于信息以及网络基础设施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晋升政府对于信息的维护以及鼓励效果,使社会对于信息的诉求患上到全面的知足;(二)在信息市场树立准入轨制,通过对于从事信息经营的主体的资历审查,规范该领域的经营秩序,同时,经由严格的资质审查,也可以避免不具备规定资质能力的企业或者者社会组织进入到这1市场,以此保证该领域的健康发展;(三)通过行政手腕,管制信息的内容与情势,对于有害、有碍于社会发展的信息要制止其在该领域内传布与流通,特别要对于那些背法流动与交易行动进行严厉的打击,全面解除信息产品的负的外部性,构建优良的网络经济秩序。 三网络经济视阈下信息资源的整合途径 三.一纠正信息资源管理的过错偏向,完美企业信息资源管理的外部环境 在信息资源的整合方面,首先需要转变现有观念,全面建立其为社会服务的、主体多元化的思想观念,纠正信息资源管理的过错偏向,完美企业信息资源管理的外部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明确能够提供何种服务、能够为哪1类人员服务的问题。在具体施行进程中,需要在下列方面做出努力:(一)借助多种方式,对于信息管理进程进行综合性节制,以此保证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并实现最大效益;(二)强化信息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制订,特别要强化信息资源的安全与隐私维护,实现信息资源管理的标准化以及社会化;(三)在社会组织内部构建均衡对于称的信息流,以此保证相干的决策方案患上以顺利的施行。 三.二深化对于信息资源的理解能力,增强信息资源的管理水平 首先,对于现代社会组织来讲(固然主要触及到企业),要全面培育社会急需的信息管理人材,通过量种途径使社会组织的信息资源管理水平患上到提高。为此,需要以我国实际为动身点,对于现有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整合——知识结构的整合、知识规模的整合以及知识层次的整合。比如,借助信息管理前沿领域的发展情况,对于现有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技巧培训以及再教育;或者者以及高校、科研部门树立起紧密的合作瓜葛,通过适量的情势,为吸引、培育信息管理专业人材做出足量的筹备。另外,更加首要的是,还需要在现代社会组织内部树立相应的信息资源管理系统,其目的在于能够最大限度的保留与管理现有的信息资源,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网络与信息论文: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科学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以下简称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安全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协同配合。全区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由区信息化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和协调,相关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协同配合,具体实施。 2.明确责任,依法规范。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救治、及时控制”的要求,依法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进行防范、监测、预警、报告、响应、协调和控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分工制和责任追究制。 3.条块结合,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设施,整合我区所属信息安全工作力量。充分依靠省市各有关部门在地方的信息安全工作力量,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服务体系,形成区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合力。 4.防范为主,加强监控。宣传普及信息安全防范知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意识,经常性地做好应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公共防范意识以及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综合保障水平。加强对信息安全隐患的日常监测,发现和防范重大信息安全突发性事件,及时采取有效的可控措施,迅速控制事件影响范围,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III、IV级应急处理工作和具体响应I、II级应急处理工作。 基础通信网络的应急处理按照信息产业部有关规定实施,区人民政府积极支持和配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在区信息化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为区人民政府处理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综合性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省、市、区信息化工作领导机构的要求开展处置工作;研究决定全区信息安全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决定III、IV级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力量对III级和IV级突发事件进行处置;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重大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处置工作;区信息化工作领导组交办的事项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由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区长任主任,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区计算机信息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督促落实区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和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作出的决定和措施; 2.拟订或者组织拟订区人民政府应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督促检查各镇、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信息安全专项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执行情况,并给予指导; 4.督促检查各镇、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的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情况,并给予指导; 5.汇总有关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 6.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各镇、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的信息安全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 7.组织制订信息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计划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演练计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督促落实; 8.区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和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区计算机信息中心:统筹规划建设应急处理技术平台,会同___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区国家保密局等有关单位组织制定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政策文件及技术方案,负责安全事件处理的培训,及时收集、上报和通报突发事件情况,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___公安分局:严密监控境内互联网有害信息传播情况,制止互联网上对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的恶意炒作,监测政府网站、新闻网站、门户网站和国家重大活动、会议期间重点网站网络运行安全。对发生重大计算机病毒疫情和大规模网络攻击事件进行预防和处置。依法查处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恶意攻击党和政府的有害信息。打击攻击、破坏网络安全运行、制造网上恐怖事件的违法犯罪行为。 国保大队:收集潜在的国外敌人攻击计划和能力信息,依法对间谍组织以及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邪教势力等内外勾结,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开展各种侦察工作;依法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进行查处;依法对在计算机网络上窃取国家秘密或制作、传播危害国家安全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查处。 区 财政局:制定经费保障相关政策及方案;保证应急处理体系建设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区国家保密局:依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计算机网络上泄露和窃取国家秘密的行为进行查处,做好密级鉴定和采取补救措施。 (三)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 发生安全事件后,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成立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对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按照正确流程,快速响应,提出事件统计分析报告。 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由以下各方面的人员组成: 管理方面包含应急委副主任,以及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及科室负责人。主要任务是确保安全策略的制定与执行;识别网络与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主要威胁;在出现问题时决定所采取行动的先后顺序;做出关键的决定;批准例外的特殊情况等。 技术方面应包含市有关专家、区信息安全有关技术支撑机构技术人员。主要负责从技术方面处理发生问题的系统;检测入侵事件,并采取技术手段来降低损失。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测及报告 1.公安、国保大队、区计算机信息中心等单位要加强信息安全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安全监察执法能力,加大对计算机犯罪的打击力度。 2.建立信息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单位应当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对发生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保存相关证据,并在事件被发现或应当被发现时起5小时内将有关材料报至区计算机信息中心。 (二)预警 区计算机信息中心接到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在经初步核实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报告。在进一步综合情况,研究分析可能造成损害程度的基础上,提出初步行动对策,视情况召集协调会,并根据应急委的决策实施行动方案,指示和命令。 (三)预警支持系统 区计算机信息中心建立和逐步完善信息监测、传递网络和指挥决策支持系统,要保证资源共享、运转正常、指挥有力。 (四)预防机制 积极推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逐步实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各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建设要充分考虑抗毁性与灾难恢复,制定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预案。针对基础信息网络的突发性、大规模安全事件,各相关部门建立制度化、程序化的处理流程。 四、应急处理程序 (一)级别的确定 信息安全事件分级的参考要素包括信息密级、公众影响和资产损失等四项。各参考要素分别说明如下: (1)信息密级是衡量因信息失窃或泄文秘站:密所造成的信息安全事件中所涉及信息重要程度的要素; (2)公众影响是衡量信息安全事件所造成负面影响范围和程度的要素; (3)业务影响是衡量信息安全事件对事发单位正常业务开展所造成负面影响程度的要素; (4)资产损失是衡量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和消除信息安全事件负面影响所需付出资金代价的要素。 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级别分为四级: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 IV级:区内较大范围出现并可能造成较大损害的信息安全事件。 III级:区属重要部门网络与信息系统、重点网站或者关系到本地区社会事务或经济运行的其他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大面积严重冲击。 II级:区属重要部门或局部基础网络、重要信息系统、重点网站瘫痪,导致业务中断,纵向或横向延伸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 I级:敌对分子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的宣传、煽动和渗透活动,或者区直单位多地点或多个基础网络、重要信息系统、重点网站瘫痪,导致业务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巨大经济损失的信息安全事件。 (二)预案启动 1.发生IV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后,区政府启动相应预案,并负责应急处理工作;发生III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后,区政府启动相应预案,并由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负责应急处理工作;发生I、II级的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启动相应预案。 2.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区应急委,并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尽快组织专家组对突发事件性质、级别及启动预案的时机开展评估,向区应急委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3.在区人民政府做出启动预案决定后,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 (三)现场应急处理 事件发生单位和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尽最大可能收集事件相关信息,判别事件类别,确定事件来源,保护证据,以便缩短应急响应时间。 检查威胁造成的结果,评估事件带来的影响和损害:如检查系统、服务、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或可用性;检查攻击者是否侵入了系统;以后是否能再次随意进入;损失的程度;确定暴露出的主要危险等。 抑制事件的影响进一步扩大,限制潜在的损失与破坏。可能的抑制策略一般包括:关闭服务或关闭所有的系统,从网络上断开相关系统的物理链接,修改防火墙和路由器的过滤规则;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录账号,阻断可疑用户得以进入网络的通路;提高系统或网络行为的监控级别;设置陷阱;启用紧急事件下的接管系统;实行特殊“防卫状态”安全警戒;反击攻击者的系统等。 根除。在事件被抑制之后,通过对有关恶意代码或行为的分析结果,找出事件根源,明确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彻底清除。与此同时,执法部门和其他相关机构对攻击源进行准确定位并采取合适的措施将其中断。 清理系统、恢复数据、程序、服务。把所有被攻破的系统和网络设备彻底还原到正常的任务状态。恢复工作应十分小心,避免出现操作失误而导致数据丢失。另外,恢复工作中如果涉及到机密数据,需要额外按照机密系统的恢复要求。如果攻击者获得了超级用户的访问权,一次完整的恢复应强制性地修改所有的口令。 (四)报告和总结 回顾并整理发生事件的各种相关信息,尽可能地把所有情况记录到文档中。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应当在事件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报市信息化工作领导组备案。(《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处理结果报告表》见附件三) (五)应急行动结束 根据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和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组意见,区计算机信息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组对信息安全事件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应急行动结束建议,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应急行动是否结束,由区人民政府决定。 五、保障措施 (一)技术支撑保障 区计算机信息中心建立预警与应急处理的技术平台,进一步提高安全事件的发现和分析能力:从技术上逐步实现发现、预警、处置、通报等多个环节和不同的网络、系统、部门之间应急处理的联动机制。 (二)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强化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技术的信息安全优秀人才和管理队伍,提高全社会信息安全防御意识。大力发展信息安全服务业,增强社会应急支援能力。 (三)物资条件保障 安排区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预防或应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强化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工作的物资保障条件。 (四)技术储备保障 区计算机 信息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和科研力量,开展应急运作机制、应急处理技术、预警和控制等研究,组织参加省、市相关培训,推广和普及新的应急技术。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信息交流 区计算机信息中心在应急预案修订、演练的前后,应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开展宣传;不定期地利用各种安全活动向社会大众宣传信息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应急的常识。 (二)人员培训 为确保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有效运行,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班或研讨会,以便不同岗位的应急人员都能全面熟悉并掌握信息安全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 (三)应急演习 为提高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水平,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各环节之间的通信、协调、指挥等是否符合快速、高效的要求。通过演习,进一步明确应急响应各岗位责任,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补充、完善。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 (一)预案执行监督 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负责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成员单位按本预案指定的职责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及时、到位。 1.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事件的有关信息,不得瞒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瞒报、缓报、谎报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情况的,有权直接向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举报。 2.应急行动结束后,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对相关成员单位采取的应急行动的及时性、有效性进行评估。 (二)奖惩与责任 1.对下列情况可以经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评估审核,报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批准后予以奖励:在应急行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单位和集体;在应急行动中提出重要建议方案,节约大量应急资源或避免重大损失的人员;在应急行动第一线做出重大成绩的现场作业人员。奖励资金由区、镇财政或相关单位提供。 2.在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后,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有瞒报、缓报、漏报和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由有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未及时落实区信息安全专项应急委指令,影响应急行动效果的,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 本预案所称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软硬件故障、内部人为失误或破坏、黑客攻击、无线电频率干扰和计算机病毒破坏等原因,本区政府机关网络与信息系统、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网络及重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受到严重影响,出现业务中断、系统破坏、数据破坏或信息失窃或泄密等现象,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信息网络进行有组织的大规模宣传、煽动和渗透活动,或者对国内通信网络或信息设施、重点网站进行大规模的破坏活动,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或公众利益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以及造成一定程度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信息安全事件的主体是指信息安全事件的制造者或造成信息安全事件的最终原因。信息安全事件的客体是指受信息安全事件影响或发生信息安全事件的计算机系统或网络系统。依据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系统的特点,信息安全事件的客体可分为信息系统、信息内容和网络基础设施三大类。 1.本预案通过演习、实践检验,以及根据应急力量变更、新技术、新资源的应用和应急事件发展趋势,及时修订和完善; 2.本预案所附的成员、通信地址等发生变化时也应随时修订; 3.本预案由区计算机信息中心会同___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区国家保密局负责修订,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 4.本预案修订采取改版或换页的方式进行。 5.本预案由区计算机机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6.本预案日常工作由区计算机信息中心负责。 网络与信息论文:信息空间的兴起与网络时代的战略环境 【内容提要】讨论“信息空间”的基本含义和信息空间的疆域与组成,分析全球互联网在技术、组织和观念3个层次上的历史变革,继而对信息时代宏观战略环境的变化及其特点进行探讨。 【摘 要 题】信息资源建设 【关 键 词】信息/网络/信息安全/战略环境 1 信息空间的兴起 20世纪70年代,电子通讯技术与计算机技术实现了一体化,网络技术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进入90年代,由于国际互联网及多媒体技术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众多国家在信息高速公路和其他社会信息基础设施上的投入和努力,国际社会信息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人类社会逐渐步入信息网络社会,最集中的表现是信息空间在全球范围内的崛起。 ·信息空间的概念。何谓“信息空间”?目前尚无普遍的定义和描述。在人们的日常交流中,它往往被作为一个类概念使用,是一个互相重叠交叉的领域。就我们的研究范围和目的而言,其中3个最为重要的概念是数码空间域、信息空间域和智识域。这3个概念都与信息有关,并且都结合了科技、组织和观念因素,但各自又都具有自己的重点。数码空间域最具技术性,智识域最为观念性。 数码空间域指的是由连接在互联网上的计算机系统、通信基础设施、在线讨论实体、数据库和信息用户构成的全球性系统。主要指互联网,但也可以特指一个公司或是军事机构、政府和其他组织内部的电子信息环境。包括信息的电子储存和流通、信息使用权的提供者和信息的使用者,以及将它们联系起来的各种科学技术。就理想状态而言,数码空间域正在创造出一个具有地理位置、参与者、各种工具和知识库的三维环境,成为世界上最新且发展最快的权力和财富领域。它具有很强的科技性,但其含义却远远超过科技本身。尽管在日常使用中数码空间域主要指的是网络,但它的涵盖范围却超越了互联网,并包含了公众转换网络(PSNs)以及其他数码空间域的接入点和对于关键基础设施的控制。例如,电力设备、输油与输气管道、通讯系统、金融交易所、空间运输控制系统、铁路转换系统、货车定位与派送系统、媒体播送系统以及军事和其他政府安全系统。目前狭义的信息安全主要就是指这些范围。 信息空间域在不少情况下被作为数码空间域的同义语互换使用。有的西方学者对其所下定义与后者相似:“信息空间域是将全世界所有的通讯网络、数据库和信息源融入一个巨大的、互相交织在一起的、由各种不同类型成分组成的电子交换空间……它具有将所有的人和知识聚集在同一个地方的潜力”[1]。但事实上,信息空间域的概念范围远比数码空间域广得多:信息空间域包含了后者,以及一系列无法包含在网络内的信息系统(包括广播电视、印刷品和其他媒体,以及类似于公共图书馆等一些尚未完全电子化的机构)。在军事世界中,信息空间域还包括指挥、控制、通讯、情报、监视和侦察等超越战场或使用于战场中的电子化“军事信息系统”。它强调的是信息活动的综合空间和领域,显现的是超越传统空间和时间概念的“真正的全球性信息设施组织和环境”[2]。从这个角度说,比如像全球网络金融以及围绕着它而展开的整个金融市场、金融服务和一切相关流程和关系,都可纳入信息空间的范畴。 与数码空间域偏重技术面相对应,信息空间域的特点在于专注于信息环境,而非仅仅关注计算机化的技术和设施,所以其定义更为宽泛,并把“一个建立在(抽象的)信息之上的截然不同的领域,与我们所处的(现实)世界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我们平时研究、论述信息相关议题时所指称的“信息”和“信息空间”应该就是这个定义包含的范畴。 综上所述,数码空间基本上是物理的、技术的;信息空间则主要是在物理和技术基础上,包容了具有更大时空尺度的人文社会组织和环境。后者包容了前者。统帅并置于这两者之上的,还有另一个更广博的观念、知识和智识域,这里我们暂不探讨。从信息安全和国家战略角度来进行本课题的研究,显然,我们所关注的信息空间就是上面所说的包容了数码空间的信息空间域。在下文的使用中,为了遵循先入为主的惯例和习惯,我们用“网络空间”(或“网络世界”)代替“数码空间域”,用“信息空间”代替“信息空间域”。当然,在大多数场合,网络空间与信息空间是互相重合或互相替代的。 ·信息空间的疆域和组成。人们可以把信息世界设想为是由按地方和区域划分的一系列小型信息空间组成的。全世界有成千上万个小型信息空间,它们相互独立地存在并发挥作用,小型办事处的局域网或大公司的电话通讯网就是这样的小型信息空间。每一个信息空间都通过全球网络同几百万个其他信息空间相互联系。当使用个人电脑时,我们就进入了个人的信息空间。这与规模和距离无关,仅仅涉及到存在与否。全球通讯网络把无数地方的和个人的信息空间联系起来:电线、光纤、微波和卫星传输就是具有许多岔道、通向各个城镇的信息高速公路。顺着这个思路,信息世界就比较容易想象和管理。 由于这种电子连接的存在,在较大的规模上,各个国家的信息空间就能互相沟通,各个空间的门(即进、出口)就坐落在该国本土的信息系统与外界的连接点上;同时,由于电子区隔或警卫制度的应用,我们就能够把美国的信息空间与法国的信息空间区别开来,而法国的信息空间又与俄罗斯的信息空间不同。当我们与一个德国人通话时,这个德国人就进入了中国的信息空间,正如我们进入了德国的信息空间一样,因为他的个人信息空间在德国。 由此可看出,全球信息空间便是由全球网络连接在一起的、由无数个规模各异的电子世界组成的虚拟世界,是“介于”电讯之间或电脑之间的某个场所,利用电子手段表现出我们是存在于其中的电子公民。然而,正是由于上述电子边界的存在(它存在于真实世界的地理空间内),各个具体的单个空间又是互相独立的,因而又具有各自的国家、地区、文化和地理特质。这是许多研究者和网民常常混淆不清的一个观念。 20世纪70年代至今,电脑和通讯技术的性质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信息空间不再是子乌虚有的,而是成了与我们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客观现实。 ·“全球互联”与信息空间的崛起。这样形成的地缘政治环境主要有下列4个发展方向:①信息空间作为企业、政治和战争的运作环境出现;②数字融合技术日趋成熟,使得任何形式的信息都能够以数字的形式表现,然后以原创者意料不到的方式加以组合、改变和再利用;③全球全面联系的发展;④计算机系统逐渐控制关键的社会基础设施。这些新进展的最直观的表现就是:我们生活在一个每一天都在相互联系的世界中,这个世界每天都有越来越多的部分(个人、组织,甚至整个社会和国家)加入到全球的电子数字网络中[3]。 互联网使得全球近200多个国家的几亿用户紧密地联系在一 起,这种联系彻底打破了物理空间上的有形界限,形成了全球性的网络空间,使得媒体的平衡从原先的一向多传播(例如传统的广播和电视)转为多向多的交互式传播。互联网用户可以自由地访问、交流、共享信息,开展跨国商业活动,而不受地理边界的限制,这正是其价值和影响的所在。随着加入国际互联网的地区和用户的增多,网络空间也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展和膨胀,整个世界形成了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这种技术上的发展和可能,在全球范围内的组织和观念层次上引发了一场联网革命。 20世纪60年代以来,人们开始用“全球相互依存”来表征我们所处的信息时代,但是目前“相互依存”这一术语在国际学术界和跨国论坛上已经失去吸引力和号召力,而且也不适合我们的研究目的。它在内涵上主要是针对经济全球化,过分强调建立以国家为中心的国际政权,并且“依存”本身具有较强的传统消极含义,语义上常常和关于独立自主与相互依赖两者之间的差异和对立概念联系在一起。此外,这一术语并不能很好地表达我们的观点,即信息时代正在出现一种新的“关系结构”,这个新现实正在动摇现有的组织结构和权力基础。“全球互联”概念较好地概括了这个正在出现的新时代的典型特征,在这个全球互联的世界中,我们正经历着一系列前所未有的大变革、大趋势。 正因为如此,一些全球化行为者更加注重按照分布广泛的网络,而不是从特定区域之内不同国家和集团角度来看待世界。全球性相互连接进程集中在北半球的工业化国家,并迅速地向传统的“外围”国家和地区扩展,出现了国际社会信息化的浪潮。但是全球化、“无国界”经济的发展通常意味着关键的收益者并不是国家本身,而是一些特定的亚区域,例如阿尔萨斯-洛林、威尔士、Kansai、Orange County以及与外界连接相当广泛、可以代表分布式“全球化城市”的那些“世界城市”,例如伦敦、洛杉矶、东京和上海等。 可以预言,在未来的几十年间,这场将世界相互连接的具有前瞻性的“游戏”,其重要性将会等同于或超过权力平衡游戏,全球互联将会进一步深化并成为21世纪的重要特征。 这样,我们看到,在技术、组织和观念3个层次上出现了“网络效应”,它将进一步帮助解释为什么信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能对人们的行为以及政府的政策和战略产生影响。网络效应的优秀意义在于:当只有一个人拥有电话或传真机时是无法产生效应的,因为不能与其他任何人进行通讯;当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电话和传真机时,每部电话或传真机以及网络的价值也就提高了。根据“Metcalfe定律”(以设计以太网通讯协议的Robert Metcalfe命名),一个网络的“能量”与该网络中节点数量的平方成正比。因此,用户节点数的量值决定了整个网络的效能。网络效应不仅应用在新技术的传播中,同样也可以应用到新组织和新观念的传播中。将这些技术、组织和观念化发展组合在一起,意味着信息正被逐渐看作系统转变和改革的媒介,同样也意味着以信息为基础的领域正在崛起,并倚靠网络效应蓬勃发展。 毋庸讳言,这是一个凌乱、复杂的过程,充满着各种矛盾、对立和荒谬的结果。它可能会跨越社会各层次(地区、国家、国际),跨越各行为领域(公共、私人),在各个方向(东-西、北-南)同时引发新的合作、竞争和冲突。它可能会在某些方面降低国家的地位,而使国家和非国家领域在其他方面得到加强。最终,全球性相互联接将会使它的支持者在国家和非国家领域受益;与此同时,其发展过程也很可能会有出乎意料的风险。但不管是什么形势,以全球互联为特征的信息空间的确已经崛起并成为我们的生活现实。 2 网络时代的宏观战略环境 信息时代,与科技相关的信息和知识正逐渐成为国家安全综合体中的重要因素。在整个20世纪80和90年代中,这些信息时代的科技不断扩大着它们对经济、政治和军事能力所产生的影响,并逐渐改变国家安全目标,重塑包括国家安全在内的战略大环境。目前,我们正处在一个重新定义国家安全新时期的开端。 在这个新纪元中,人们达成的共识是:信息科技所产生的影响将统治人类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和一切可估价的领域。Michael Vlahos认为这种他称之为“大变革”的转变对于现存的组织和关系来说很可能会是震撼性的[4]。Vlahos相信,这种“大变革”在很大程度上就像19世纪60和70年代的铁路和电报,20世纪初叶和20年代的内燃机、电话和广播,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开始出现的核武器、电视和早期的计算机所带来的变化一样。不言而喻,在这场由先进的信息和通讯科技所引起的革命中,全球的战略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并开始显现出以下特点。 ·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全球化信息空间不仅仅是人们一般所理解的技术基础设施和“超级媒体”,而且还正在创造新的社会系统、权力结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从国家安全角度看,它所代表的是一个全球化的虚拟超国家信息权力结构和实体。 信息空间是一个没有边界的虚拟空间,它的特征是技术和变化。但它同时也是一个新的全球地理空间[5]。随着资本、劳动、服务、技术,尤其是信息的跨国界迅速流动,企业具有了全球特征,拥有了全球客户和需求。在这种全球经济中,通讯技术帮助国家走向市场。国家要获得资源,也许不再需要控制领土。经济全球化与信息网络化的结合,使生产要素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在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这样形成的以全球金融网络为主体、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形式的网络经济世界已经打破了传统的时间和空间障碍,催生着一个统一的全球化经济社会,并且创造出一系列新的游戏规则和运作机制,从而使其本身具有了某种独立的功能和属性,成为一个跨国界(或称无国界)的虚拟实体和超级权力结构。这个实体正在取得对于经济和社会的控制权,从而左右着世界经济的格局和民族国家的命运,使人类社会的全球化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美国管理学家彼得·F·德鲁克把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在全球推进所引起的这种金融效应现象,称为“符号经济”。它是一个由资本、信贷和资本流动所构成的全球网上资本经济,由没有国界的信息和资金组成,通过虚拟的通讯网络跨国界流动,这样,资本和传统经济活动已借助全球网络找到了新的国际活动和扩张形式,而超越了原来的物理和地理限界的束缚,民族利益和个人动机也找到了新的交流、交易和较量的公共舞台。从这个角度说,互联网所代表的全球信息网络事实上是一个新的国际体系和世界经济、文化制度,国际资本和文化观念形态正借助这个新的体系的设施和机制,以前所未有的规模、技术和人才实力向全球进发,把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形成并受其控制的一整套运行模式、竞争规则、贸易原理以至于相应的价值观念向世界各地推行。就是说,在全球化和信息化两股浪潮的交互作用中,已在国际范围内出现了一种新的跨国权力结构。 面对这一现实,德鲁克在其《新现实》一书中曾做过这样的概括:在现今的跨国经济中,同时存在着4个能够实施经济政策的单元,它们与民族国家具有同样的权力。这4个单元互相联系,互相依赖,但无法相互支配。民族国家只是这4个单元中的一个。第二个单元是区域性联合体。目前,民族国家,特别是少数经济大国固然重要,但经济决策权正在向第二单元,即区域联合体转移。第三单元是一种实在的、大致独立的,由货币、信贷和资本流动所构成的世界资本经济,它由没有国界的信息和资金构成。第四单元是跨国企业。它们的市场不是哪个国家,而是整个地球。它们的经营不受具体国家的法律所限。作为全球经济整合(这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信息技术)的结果,以互联网为主干的全球信息基础设施的运作远远越出了国界,甚至越出了人类的控制范围,而创造出一个崭新的以信息空间为表征的全球权力结构。 如此看来,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全球化信息空间正在创造新的社会系统、权力结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它的分散式体系结构和全球普遍性、渗透性,更由于其虚拟性,使得信息空间超越于国家主权之上,任何政府、团体和个人都没有办法控制它。以至于德国学者恩格尔感叹说:如果极而言之,各国享有领土主权是现代 国际法的基础,既然领土主权对互联网不起任何作用,那么民族国家在处理互联网的问题时实际上就无事可做了。这说明,全球信息和通讯网络所代表的就是一种权力,一种统治,一种正在成型中的社会组织形式。它正在创造出一个无法无天的信息空间,并赋予它超越现有一切权威的权力:没有任何一个国际机制和统一的国际法律能够管束它的行为,也没有任何国界和民族政府能够对它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它本身就是一个虚拟的全球化的超国家权力的结构和实体,正是这个新的权力结构的出现,给国家安全带来了新的威胁和挑战,特别是信息空间中民族国家的经济和金融安全以及文化主权。这是我们研究国际政治和国际战略时绝对不能忘记的一点。 ·难以控制的信息越境流动在国际范围内创造了史无前例的信息本位,使信息真正成为控制世界和全球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权力源,从而给国家安全带来了全新的维度。 互联网的出现,从技术手段上打破了过去大众传媒的寡头专制,由此而出现的传播多元化正在引起社会舆论和思想控制的新局面,使信息源优势和信息权力成为当代社会的重要权力源,影响和改变着社会与政治的发展进程,并对传统的权力提出了挑战,通过以信息网络为基础的新型政治动员和社会运动威胁着社会的安定与国家的安全,这将在较深层次上影响人类文明的进程。 互联网的低成本、高效率和普及性,使获取、应用和控制信息成为公众可以享受的基本权利,并从技术手段上打破了过去大众传媒的高度垄断,普通人也有了一个向全世界传播自己思想的机会。由此可见,互联网为思想的多元化创造了一个新的环境,当然也带来了种种问题和安全威胁。在这样的科技、思想和社会环境中,各种行为者,特别是非政府和非国家行为者,都会最充分地利用其信息权利和机会,那么信息活动和信息流必将成为社会的主导现象,新的权力阶层也会应运而生。各种社会、文化活动与跨国网络经济耦合在一起,将会出现信息全球大流动的两难局面。事实上,近年来发展最成熟的全球网络金融世界的信息跨国流动,已经向我们显示了这个新权力结构的威力。 信息空间内这种难以控制的信息流动,已经在国际范围内创造了史无前例的信息本位,使信息真正成为控制世界和全球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权力源,从而给国家治理和安全带来了全新的维度。由于信息/知识的固有价值和重要性,随着世界政治和经济的不断网络化与无国界化,以及货币形态的日渐异化,信息本位正在逐渐替代金钱和其他实物,甚至传统的权力,而起着绝对重要的支配作用。“信息”获得对于金钱和权力的统治本位的发展机制在于,在网络金融的推动下,在虚拟信息空间内,资金的流动、货币的流动和纸质票据的流动,都转化成数字化信息的流动,银行和金融网络成了巨大的数据处理工厂与资金信息处理中心,支撑着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这些数字化的信息没有物理存在,只是按照一定的逻辑和规则,在虚拟的网络空间流动。数以百万计的投资者、交易者、银行家、经纪人、套汇商、分析员、决策者、企业家和政府官员,都从全球各地的网络终端感受金融信息的虚拟流动,并参与到这个抽象流动的控制过程之中。这样,在网络金融领域流通和风行的表面看是货币,实际上却只是信息和信息流,网络金融上的市场运作便表现为对信息和信息流的操作与投机。货币形态的这种异化以及虚拟资本空间的形成表明,在全球信息化的背景下,信息本位已经开始取得对于社会、经济和一切活动的控制权,进而会对政治、文化和权力产生支配作用。从这个角度说,信息不仅是资源,而且已经成为权力源。 不言而喻,在信息本位体系中所交易和流动的不是股票、债券或货币,而只是抽象的数据,是对于经济景气的信息预期,象征着购买能力,其间所储存的是劳动、智慧(知识)和财富以及其他政治、文化、社会因素的信息表现。在这个复杂的交互过程中,正在出现传统权威的异化、减弱和消失,在民族国家内部则会引起政府权力的重新配置。而在全球范围内由于信息资源和网络资源的不公平、不合理、不均匀分布,正通过金融网络引起资本和财富的重新分配。由于这个全球性网络金融市场的高度投机性和风险性,更由于全球网络系统的传播性和扩散性特点,任何局部金融问题都可能因为“共振效应”而迅速转化为全球性金融问题,金融危机往往就表现为全球性危机。这已经是近十年来世界各地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及其迅速传播所证明的事实。由此可见,信息权力正开始成为重要的权力形式,而改变了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的含义和格局。 ·全球民间社会力量的增长与网络化运作正在成为新世纪的重要权力实体和战略因素,新型政治动员、新的社会运动与新的技术范式正在引起主权概念的弱化和变异,催生新的授权过程和新的权力源、权力阶层;我们正在从以国家为中心的世界转入以网络为中心的世界。 由于信息科技相对低廉的成本、实用性和广泛传播性,信息空间的扩展和时间维度的大幅度消减,个人(或社区)可以在更广阔无限的范围内活动,他们对于中间层次的依赖及中间层次对于他们的控制力都将下降,而原来的民族国家恰恰属于这个中间层次。这主要是因为信息时代的技术革命创造了一种新的组织结构和权力形态。信息技术瓦解了等级结构,把权力分散到了更多的人和群体当中。分权化的网络结构比其他组织模式处于更为优越的地位,在网络中,个人或组织可以相互联系以采取联合行动,没有任何人居于最高或中心地位;那里只有网状分布的节点,个人和群体为了各自不同的目标而交互行动。这样,信息技术促使权力从等级森严的官僚体系转移到个人或其他群体手中,这些个人或群体不是全体人类,而是认知精英集团。认知精英集团的网状“集体领导”,比等级制官僚领导更有效率,也更民主。在这种以互联网为标志的全球化、网络化信息空间中,各种名目和色彩的公民团体、组织和个人都能够以极低的成本传播思想,扩大影响,完全打破了政府及传统媒体对于信息的垄断,并且可以毫无阻挡地跨越国界协调活动。 这类新兴的团体具有不同的政治见解,它们的目标从帮助人们连接到互联网以便影响政府的政策与法律,一直到在国内外推动某些特定事业的发展。这类组织的数目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大约4000家增长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的大约3万家。以信息空间为活动舞台的这些团体或社区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信息共享和合作。随着非政府组织和非国家个体的增多,全球政治中以国家为中心的特性将会减弱,国家、市场和民间社会行为者们之间的关系将会以信息战略为轴心重新平衡。 随着这些非政府组织和非国家力量数量的不断增多,其地位越来越获得公众的认可。它们被视为快速传播观点的媒介,能够对冲突进行预测、预防和处理的“感官性组织”网络上的重要节点。人们希望民间社会的非国家行为者们扮演更重要的角色,鼓励他们利用信息革命的成果去开发先进的感官性组织机制和技术手段,来观察和监控世界上正在发生的事情,这种机制和技术有些就是利用现有的政府已经设立的情报机构、公司市场研究部门、新闻媒体和民意测验公司;有的则利用信息空间普遍存在的公开论坛、专门的互联网邮寄列表、网络广告和传真机,作为快速传播工具来监控和报告它们所关注的各种问题领域。 信息时代的科技同样也可能提高非国家行为者在国际系统中所发挥的作用。长久以来,跨国公司在国际舞台上一直是重要的行为者,但随着商业活动日益变得更为地区化和全球化,它们可能会变得更具影响力。在已经利用了能够提高信息流 通的速度、容量和机动性的先进信息和通信科技所带来的机会之后,在许多商业活动中地理和国家疆界已经不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全球互联网社会继续像以前一样自我管理,即跨国界进行规则、资源、标准和协议的决策,不诉诸于严厉的政府法规或暴力,那么随着这一领域人类活动的增多,与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相呼应,它也许会增强跨国公司和金融机构的权力,促进其他形式国际通讯的传播,而削弱国家主权。如此看来,世界政治正在演变为互相依存、交织和影响的两个世界。根据这个观点,正如James Rosenau所阐述的,一个“无主权”、“多中心世界”中的行为者们所关注的“自治”,正在与“主权化”、“以国家为中心的世界”中的行为者们所关注的“安全”以平行的方式发展着。后一个世界所对应的是传统的主权国家系统,前一个世界所对应的是非国家行为者,他们的数量、多样性和影响力正在提高。这些非国家行为者们包括全球性公司、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的支持集团[6-7]。 对于国家主权面临的挑战,美国“保护关键基础设施总统委员会”(PCCIP)已经予以了充分关注:“过去,广阔的海域和友好邻邦保护我们免受敌国的攻击。如今,信息威胁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情况。在信息世界,国界已经不起作用。电子不会停下来出示护照;计划与构想重大的信息攻击并不需要逆行让人看得见的后勤准备工作,他们可以悄悄探测、秘密演练,随后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内发动,而攻击者的身份和地点却无从寻找。”[8] 这一切表明,由于信息空间的兴起和推进,国家/社会之间正在出现某种调和机制与过程,正在出现对于“公民外交”的容忍以及国家和民间社会行为者之间的“深度联合”[9]。信息革命正在使我们从以国家为中心的世界转入以网络为中心的世界,政治、外交、军事和安全战略也正在相应地从传统以层序官僚中心为基础的实力政策转向以网络中心为基础的信息战略。因此,这个正在浮现的战略环境将会比今天已存在的战略环境更为复杂,并将使全球的战略范式发生重大变化。 ·由于信息技术的不均衡扩散和发展,世界平衡结构会出现新的“缺口”和新的权力关系;更由于互联网的普及正起着抵消霸权优势的作用,国际政治可能会因此而出现新的均衡形势和模式,呈现更加复杂的组合和格局。 与在它之前的农业和工业时代一样,信息时代是—个全球性现象。全球性通讯几乎是即时发生的,计算机和其他信息时代的科技即使是在最不发达的国家中也可以见到,并且几乎每个国家都至少有一个系统连接在互联网上。然而,还是与此前的农业和工业时代一样,信息时代所引起的变化并不是在所有的地方都同样普遍深入。信息时代科技所引起的变化,正在不同的国家中以不同的速度、不同的影响、不同的组织特性和不同的战略作用进行着。不同的社会,出于成本考虑和文化背景的不同,以不同的速率对信息时代的科技进行吸收、散布和实施。这些因素包括现有技术的运用和使用年限;社会对新技术的社会和文化接受能力;社会思想和观点的偏狭程度;社会人员、技术和经济支持基础设施的层次和可靠性;社会的传统价值观和对前景展望的层次与力度;社会内部的教育层次;社会内部信息时代科技的使用者和潜在使用者对于科技的理解程度;国家对于主权的关注度和社会的领导精英们对于决策制定过程进行控制的关注度;以及在各个社会中都不相同的许多其他政治,社会和经济因素。正如美国兰德公司战略研究家指出的:世界的发展模式仍是不均匀的;世界的某些部分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而另一些部分离现代标准仍颇有距离[10]。 由于这一不均衡过程的存在,在全球舞台的行为者中便会产生新的“缺口”和新的权力关系格局。按照Toffler夫妇的观点,世界正在走向全球性“三分化权力结构”的社会-经济革命[11]。这个新的三分化全球权力结构将会取代旧的两分化结构(“烟囱”经济为基础的工业结构与传统农业结构的两分化对立)。那些受益于信息时代科技的国家,将会处在一个由知识和与知识相关的“无形资产”所支配的新的三极全球权力结构的顶端。在能力方面,这些国家优先于那些仍旧依赖于工业或是农业经济的国家。为了获得由信息科技带来的优势,一些国家甚至可能试图避开工业化发展阶段,直接从农业经济步入信息经济。另外许多国家将无法归入某一个类型,因此所有的这3种社会发展模式将会并存于三分化全球权力结构之中。 处在三分化全球权力结构顶点的国家将会比那些仍旧保持着工业或农业经济模式的国家更加依靠信息科技。正是因为这种更大的依赖性,作为社会形式,它们所依赖的科技(例如,信息及关键的基础设施)被改造、破坏或毁灭的脆弱性就更强,这与工业化社会和农业社会因为对能源与燃料供给高度依赖因而更容易遭受破坏和毁灭是一样的。尽管信息时代科技提高了它们的经济和军事能力,但正是因为这种易受攻击性,后工业化国家的安全综合体将会变得更为复杂,也许更加脆弱。这些科技提供了提高军事能力的机会,但因为数据连接和信息流动能够被破坏、拒绝或是改变等原因,这些新的能力创造了新的依赖度并暴露了新的易受攻击点。在信息世界,对手可以隐蔽自己,信息战武器既廉价又随处可得。一个小型亚国家集团也许会在危急时刻利用仔细选择的信息攻击来发动全球冲突。 毋庸置疑,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国家仍将是占支配地位的国际行为者,但是由于各种非国家行为者的崛起和不断扩张,更多类型的其他行为者必将在许多问题上施加重要影响。由于许多国家和通讯资源稀少的亚国家集团都能利用互联网,互联网的普及事实上成为了一种均衡器,抵消了霸权国家拥有的优势。由于信息时代科技为各种人都提供了按照自己的观点来思考和行事的潜力,信息时代的战略环境将会比以往的战略环境更为复杂,其中将包含更多的变数和更难以预料的战略组合。 ·对关键基础设施的破坏正成为信息时代敌对势力互相威胁的重要目标;网络世界出现了一系列新的贸易摩擦和技术标准与经济利益冲突;在这种背景下,互联网可能会迅速成为国家之间双边争端的导火线,信息空间则可能成为未来国际冲突的重要战场。 对国家关键基础设施的破坏和攻击正成为信息时代的重要安全威胁。对远程电脑的攻击,日益被认为是削弱关键基础设施系统的重要手段。互联网的技术特征和运作机制,为未经许可用户侵犯全球的关键电脑设施提供了方便和条件。既可以由电脑直接在互联网上发起攻击,也可以借助于从网上获得的信息发动物质攻击。为研究这些问题而建立的美国“保护关键基础设施总统委员会”在1997年的报告中说:“利用基础设施弱点的能力广泛存在着”,“引起损害的能力——特别是通过信息网络——客观存在着;这种能力正以惊人的速度发展;我们对此却毫无防范。”这种冲突和攻击可能会来自民族国家,或其他相互敌对的势力;也可能来自遍布全球的黑客主义者,因为他们具有全球加密通讯的优势,也可以利用互联网本身来攻击互联网局部区域或其它关键基础设施。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亚国家集团进入互联网,由于对网络的相互所有权以及惧怕网上攻击,许多国家集团或民族国家在处理国际安全事务时可能会避免暴力冲突,特别是网络信息战。但由于国际冲突的复杂性和网络空间的便利性,热衷于破坏网络本身,或利用网络发动信息战的危险客观存在,甚至会加大。可以毫不夸张地预言,网络在未来的国际冲突中可能会成为集中的战场。美国“9·11”事件的意外发生及此后的一系列国际冲突就是明证。 一方面,在推动贸易,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互联网也会诱发一系列新的贸易摩擦和标准 冲突,经济安全问题会突现和恶化。互联网为国际商务提供了新的渠道,因为互联网可以便利业务安排,或进行实际操作。互联网的普及会使某些在电脑软件和其他信息技术中占有领导地位的国家和企业,享有作为互联网的创建者和许多网络标准设置团体的大本营的“家乡法庭优势”,这就可能诱发关于标准和磋商权力之间的冲突与较量。另一方面,互联网进一步推动了全球商业、跨国公司的发展,提供了产生新的贸易协定的可能性,在这个意义上可能会对现行的目标产生变革压力,例如在劳动权利和环境保护等问题上可能会出现分歧和冲突。能够访问远程电脑也增加了工业间谍死灰复燃的可能性,这一趋势也许会使“经济情报”战愈演愈烈,甚至会影响国家间的关系。 互联网没有国界,这就增加了这个世界的文化、经济和政治冲突。当罪犯、骗子或信息勒索分子从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目标造成伤害时,两国关系肯定会紧张起来。围绕加密技术的使用和进出口、网络政治抗议与动员、跨国政治黑客攻击等,都可能引起双边争端和国际冲突。道理很简单:一个国家的公民通过互联网参与了该国控制权限之外的活动,可能会在另一个国家引起麻烦。黑客行为造成的一个后果,就是受害方会错误地认为攻击行为来自外国政府,而不是来自具体实施攻击行为的小型活动集团。这就可能引起国家关系紧张,甚至导致严重的冲突。 信息空间之所以正在成为一个新的国际冲突战场,还因为它事实上已经直接成为外交斗争的武器和战争宣传的工具[12]。它具有很明显的政治论坛作用,政府和非政府机构都利用互联网传播信息、进行宣传、丑化敌人、寻求支持。它也能影响军事决策[13];间接地影响公众对战争和冲突的支持与当事方的决策[14]。在互联网全球扩散的背景下,某些国内的、地区性的或全球性的问题,都可以成为互联网上斗争和冲突的焦点,而酿成国家关系的麻烦或冲突导火线,任何国家都不能逃避这种影响和冲击。另外,由于信息技术使得国家政治和国际政治的界限趋于模糊,国家政治安全不同程度地受到国际政治的影响和冲击,许多国家的政府在运筹本国政治方略时,必定会越来越重视互联网的正、反作用,从而将进一步提升信息空间的国际政治价值和影响。同时,信息技术飞速发展,也为那些霸权国家推行强权政治提供了更多的、更经济实用的手段和途径。这些都是我们必须认真审视的战略环境因素。 网络与信息论文:知识经济 、信息网络与知识产权 “知识经济”虽然不限于网络经济,但如仔细观察刚刚过去的几年的历史,就可看到:“知识经济”实际上只是随着互联网络与数字技术的日渐广泛应用,才日渐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经济形态。如果不注意“网络法”这种与“知识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的研究与建立,或哪怕不把它当作重点,而仍把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适应的法律研究与制定为重点,则今后的历史回顾可能会告诉我们这是个失误。 “网络法”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因国际互联网络的广泛应用及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而产生的一个新的法学概念。我国使用网络的人以每年10倍的速度发展。国外网络用户(包括企业)的发展速度,也同样是惊人的。国外从1997年起,已经出版了一批有关“网络法”的学术专著。多数发达国家及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已经开始了“网络法”的制定与完善。它也已经成为国际法的一个重点。在这一领域,中国显然是滞后的。 “网络法”大都不是指像“刑法”、“民法”或“专利法”、“商标法”那样立的单行法或基本法。也没有很多国家制定或准备制定这样的单行法,因为那样做可能打乱已有的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既有的体系,或与已有法律重复乃至冲突。“网络法”无论在学术上还是在立法实践中,都是“解决因互联网络而带来的新问题”的有关法律的一个总称。国际上现有目前制定(或完善)中的“网络法”,一般均会包含:在知识产权法中,新增受保护客体及专有权内容,并增加有关单行法,或实行知识产权法“法典化”,以便一揽子解决网络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新问题。 知识产权法律领域“国际一体化”进程比其他任何法律领域都快。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新近出现的“域名”知识产权及其与商标权的冲突,正在准备新的国际条约加以解决。该组织早已于1996年就主持缔结了解决网络上版权保护的两个新条约。主要为解决国际互联网络环境下应用数字技术而产生的版权保护新问题,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持,有一百二十多个国家代表参加的外交会议,在1996年12月20日,缔结了《WIPO版权条约》与《WIPO表演及录音制品条约》,这后一个条约,实际是“邻接权”条约。两个条约都还没有生效。这两个经整整一个月时间的面对面争论与谈判而缔结的国际条约,从名称到内容,都留有不同理论、不同观点及不同国家的不同经济利益之间的冲突及妥协的痕迹。第二个条约原在草案的名称中,突出的是受保护主体表演者与录音制品制作者,缔结时则改换成了客体。而该条约所要补充的、作为基础的罗马公约,则在名称中标出的是受保护主体。这两个条约及所附的“议定声明”在新技术的发展及国际贸易的新环境下,较充分地弥补原有伯尔尼公约及罗马公约的不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将对国际版权保护产生极重要的(可能是主要)影响,即使这段时期将对不会如伯尔尼公约那样持续110年。 《WIPO版权条约》由25条组成,未分章节。第1-14条系实体条款,15-25条系行政管理条款。此外还附有“议定声明”9条,对条约中一些可能发生歧义的问题作进一步解释。《WIPO表演及录音制品条约》由33条组成,共分五章。其分章的主要原因是同一个条约涉及两种不同客体的保护,其中有总则、有分别适用的条款、有共同条款。第1-23条(除第21条外)系实体条款,24-33条及第21条系行政管理条款。此外还附有“议定声明”10条。 《WIPO版权条约》在第2条中,明确了“版权保护的范围”。这是伯尔尼公约中缺少的一条总则。伯尔尼公约在第2条中,明确只以未穷尽的举例方式,说明了版权保护可能覆盖的客体。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多数国家已感到在总则上确认版权保护什么、不保护什么,是非常必要的。于是,在世界贸易组织形成时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中,以第9条划出了这一范围,即:“版权保护应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工艺、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之类。”《WIPO版权条约》几乎逐字重述了Trips的这一条(只少用了一个“应”-shall)。同样,在新增加计算机程序及含有独创性的数据库作品为受保护客体的条款中,《WIPO版权条约》也几乎逐字重述了Trips的第十条的两款。增加这些新内容之所以没有争议或争议极少,是因为参加WIPO新条约缔结谈判的绝大多数国家,均已参加形成Trips的乌拉圭回合的谈判。在这几个问题上应有的争议已在过去近十年的关贸谈判中争议过了,并最后基本都趋向了一致。 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及新加坡、巴西、韩国等发展中国家已依照两个条约着手修改本国知识产权法;法国、菲律宾等国则通过“法典化”,使本国法与两个条约一致,以便参加两个条约。 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同样有必要增加这两个条约中要求增加的新内容。例如,1998年四川一私人公司宣布任何人只要向它付钱,它就可以将国家“863”计划的所有技术发明项的数据库“解密”。而 法院在处理这一案子时,在现有知识产权法中找不到禁止其解密的依据。两个新国际条约恰恰把“禁止解密”增加为版权人的一项新的专有权。未经许可的解密,依条约将构成侵权。 从国际交往来看,二十一世纪初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焦点,可能会是美方要求中国参加这两个条约。对此我们应当有充分准备。如果届时多数国家参加了这两个条约,我国坚持不参加,可能孤立的是我们自己。 知识产权的特点之一是“专有性”。而网络上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多是公开、公知、公用的,很难被权利人控制。 知识产权的特点之一是“地域性”。而网络上知识传输的特点则是“无国界性”。 上述第一对矛盾,引出了知识产权领域最新的实体法问题。在国际上,有的理论家提出以“淡化”、“弱化”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来缓解专有性与公开、公用的矛盾。具有代表性的是日本法学家中山信弘。 而更多学者,乃至国际公约,则主张以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专有性来解决这一矛盾。最典型的例子就是1996年1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主持缔结的两个新的版权条约。其中增加了一大批受保护的客体,增列了一大批过去不属于专有权的受保护权利。而美国、欧盟国家均已准备在1998年到1999年,即进入21世纪之前,修订知识产权法,使之符合新条约的要求。此外,在商标保护方面,强化专有性的趋势则表现为将驰名商标脱离商品以及服务而加以保护。 这种强化知识产权专有性的趋势,应当说对发展中国家未必有利。但目前尚没有发展中国家表示出“坚决抵制”。主要原因是:在知识经济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是抵制不了的,发展中国家应及早研究它们的对策。上述第二对矛盾,引出了知识产权保护中最新的程序法问题,亦即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如何选择诉讼地及适用法律的问题。过去,绝大多数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均以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发生地为诉讼地,并适用诉讼地(法院所在地)法律。但网络上的侵权人,往往难以确认其在何处;在实践中,侵权复制品只要一上了网,全世界任何地点,都可能成为侵权行为发生地。这种状况,主要是由网络的无国界性决定的。曾有人提议采取技术措施,限制网络传输的无国界性,以解决上述矛盾。但在实践中困难极大,或根本做不到。于是更多的学者,更多的国家及地区,实际上正通过加速各国知识产权法律“一体化”的进程,即通过弱化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来解决这一矛盾。 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一体化”,就要有个共同的标准。多少年来,已确认的专有权,一般不可能再被撤销。于是,保护面广,强度高的发达国家法律,在大多数国际谈判场合,实际被当成了“一体化”的标准。发展中国家虽然并不情愿,却又阻止不住。世界贸易组织成立时,订立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就是违背发展中国家意愿,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又不得不被广大发展中国家接受的典型一例。 看来在这一问题上,发展中国家也应及早研究对策。 由于网络传输的“无国界性”使得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民法实体法中有关侵权认定的原则、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法律选择、法院管辖权等已有原则,在电子商务纠纷或网络侵权纠纷中,往往发生难以直接适用的问题,也需要考虑结合新的网络环境加以完善。 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在历史上一直推动着人类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同时也不断产生出新问题,需要人们不断去解决。在古代,印刷出版技术的发明与发展,为大量复制传播文化产品创造了条件,同时也为盗用他人智力成果非法牟利提供了便利,于是产生了版权保护的法律制度。近、现代无线电通讯的出现,录音、录像技术的出现以及卫星传播技术的出现,等等,也都曾给人们带来便利,推动了经济发展、繁荣了文化生活,同时也带来需要以法律解决的问题。中国古老的辩证法哲学告诉我们:利弊相生、有无相成。法律规范得当,就能够兴利除弊,促进技术的发展,因而也促进社会的发展。 网络以迅捷、便利、廉价的优点丰富了社会文化生活与人们的精神生活,但同时,网上盗版等等非法活动,也利用了这种迅捷、便利、廉价的传播工具。对网上的这些非法活动必须加以禁止和打击,以保障社会安全,也就是社会的安定。例如,如果不在网上“扫黄打非”,那么有形的传统市场上打击黄色的、盗版的音像及图书的执法活动就在很大程度上会落空,因为制黄与制非者会大量转移到网上。 1996年12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两个版权条约中,作了禁止擅自破坏他人技术保护措施的规定。这并不是作为版权人的一项权利,而是作为保障网络安全的一项主要内容去规范的。至今,绝大多数国家都把它作为一种网络安全保护,规定在本国的法律中。欧盟、日本、美国、莫不如此。尤其是美国,它虽然总地认为网络时代无需立任何新法,全部靠司法解释就能解决网络安全问题,但却例外地为“禁止破坏他人技术保护措施”制定了专门法,而且从网络安全目的出发,把条文规定得极其详细-不仅破坏他人技术保密措施违法,连提供可用以搞这种破坏的软硬件设备者也违法,同时又详细规定了图书馆、教育单位及执法单位在法定条件下,可以破解有关技术措施,以便不妨碍文化、科研及国家执法。在这里,人们应注意:千万不要忽视了版权领域出现的问题对信息网络安全的影响。有关网络安全的许多问题,均是首先在版权领域产生的,其解决方案,又首先是在版权保护中提出,再扩展到整个网络安全领域的。例如破坏技术保密措施的违法性就是1992年英国发生的一起违法收看加密电视节目的版权纠纷而引起国际关注的。最近美国的NAPSTER一案中,有关计算机用户之间自动交换各自机中存储的信息是否属于对版权的侵犯又成为备受瞩目的问题。其实,NAPSTER涉及的远远不仅是版权保护的问题,而与网络安全的大问题息息相关。 网络上信息传播有公开与兼容的特点,各国网络的发展目标都是使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利用它,这些都是与印刷出版等传统传播方式完全不同的。在网上,每一个人都可能是出版者。用法律规范网络上每个人的行为,从理论说上是必要的,从执法实践上看则是相当困难的。要以法律手段保障信息网络的安全,按中国人常用的一个比喻,就是只能牵牛鼻子,而不能抬牛腿。那么,这个“牛鼻子”在何处呢? 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规范与管理: 网络服务提供者又称“在线服务提供者”,即OSP.网络服务提供者是网络空间重要的信息传播媒介,支撑着网络上的信息通讯。 网络服务提供者有许多类别,主要包括以下5种: (1)网络基础设施经营者。 (2)接入服务提供者。 (3)主机服务提供者。 (4)电子 公告板系统(即BBS)经营者等。 (5)信息搜索工具提供者。 上述各类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利用网络浏览、下载或上载信息都起着关键作用。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基本特征是按照用户的选择传输或接受信息。但是作为信息在网络上传输的媒介,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计算机系统或其他设施却不可避免地要存储和发送信息。从信息安全的角度看,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应当为其计算机系统存储和发送的有害信息承担责任,按照什么标准承担责任,是网络时代的法律必须回答的关键问题。 网络服务提供者法律责任的标准和范围不仅直接影响信息网络安全的水平和质量,而且关系到互联网能否健康发展;既关系到国家利益,也关系到无数网络用户的利益。因此,法律在界定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的同时,必须考虑对其责任加以必要的限制。 总的讲,法律如果使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合法的空间里和正确的轨道上放手开展活动,那么网络的安全、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就基本有保障了。 由于网络安全的法律规范主要落在他们头上,他们的经营或运作风险就显得比其他人都要大。从表面上看,对他们管紧了,似乎不利于网络的发展。为防止这种副作用或负面影响,许多国家都在法律中采用了“避风港”制度。就是说,一旦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符合了一定的法定条件,他们就不再与网上的违法分子一道负违法的连带责任,不会与犯罪分子一道作为共犯处理。这样,他们的经营环境就宽松了。这将有利于网络的发展。正像传统生活中我们对旅店的管理。许多犯罪分子肯定在流窜、隐藏时都会利用旅店。如果对于犯罪分子逗留过的旅店要一概追究法律责任,那么正当经营者就都不敢开店了。如果旅店经营者做到(1)客人住店时认真查验了身份证;(2)发现房客有犯罪行为或嫌疑,及时报告执法部门;(3)执法部门查询犯罪嫌疑人时积极配合。那么,就可以免除旅店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就是说,他不再有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靠这三条,他进入了一个“避风港”。这样,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又不妨碍旅店业的健康发展。法律在规范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时采用的“避风港”制度,正是这样一种制度。网络服务提供者从技术上讲,肯定掌握着确认其“网民”或接入的网站身份的记录,他们只要做到:(1)自己不制造违法信息;(2)确认了违法信息后立即删除或作其他处理(如中止链接等);(3)在执法机关找寻网上违法者时予以协助。那么,他们也就可以进入“避风港”,放心经营自己的业务了。网络服务的正常经营并不会受到妨碍。而如果绝大多数网络服务提供者真正做到了这几点,则网络安全也就基本有保障了。所以大多数以法律规范网络行为的国家,都是首先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又大都采用了“避风港”制度。 我国尚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与限制条件同时作出明确规定。 有的发达国家在法律中也没有对此作专门规定,那是因为这些国家的“侵权责任法”本身已经十分完善了。而我国,几乎只有《民法通则》的106条一条。而“严格责任”、“协助侵权”、“代位侵权”等等传统“侵权责任法”中应当有、同时在信息网络安全方面又尤其显示出重要性的概念,在我国侵权法体系中,一直就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以法律手段保障网络健康发展,就很难牵到牛鼻子,有可能不得不去抬牛腿,造成事倍功半的结果。在网络时代安全问题在我国显得较突出,实际上反映了我国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不完善。这并不奇怪,我国准备在2010年左右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上层建筑中的法律体系的形成,不可能比市场经济的形成时间早很多,否则就会与经济基础脱节,或制定的法律并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过问题在于:对网络空间的规范,已经提到我们面前,这时我们的立法及修订法的重点应该放在何处?哪些应当急,哪些可以缓,则是值得探讨的。 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相当长时间里(大约两到三个世纪),即农业经济与工业经济时代,民事法律的立法重点是有形财产法或物权法。而在今天及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即知识经济时代,这个重点自然地转到了知识产权法。发达国家如法国的《知识产权法典》,发展中国家如菲律宾等国的《知识产权法典》,都可以供我们参考。当然,主要还得根据中国自己的实际,加强研究与立法。 “知识经济”既然是与“工业经济”相对比而言的,那么它作为一种生产方式,主要是从生产力角度去定位的。如果它主要从生产关系角度,定位,就不可能适用于世界各国的不同制度。事实上,当今世界上的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都不加任何前置词地谈论着“知识经济”并发展或准备发展这种经济。我国理论界从未使用过“社会主义知识经济”的提法,证明我们实际上是从生产力角度去谈“知识经济”的。 要发展(或准备发展)“知识经济”,就须有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不过是法律上反映出的财产关系(参看《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 与“工业经济”相适应的发达国家,一二百年来传统的民法体系中,物权法与合同法(其中主要是货物买卖合同)是重点。这是与“工业经济”中,机器、土地、房产等有形的物质资料的投入起关键作用密切联系着的。 为与“知识经济”相适应,20世纪末,一大批发达国家及一部分发展中国家(如新加坡、菲律宾等),已经以知识产权法取代物权法,以电子商务合同取代货物买卖合同,作为现代民法的重点。这并不是说,传统的物权法、合同法不再需要了,而是说重点转移了。这是与“知识经济”中,无形资产(如专利、技术秘密、驰名品牌)的投入起关键作用密切联系着的。 中国并不是不需要补上原来是缺陷的物权法、合同法等等,以适应正在进行的“工业化”。问题是重点应放在何处?这个问题,与经济理论界争论着的一个问题是有联系的:中国是否必须在全面完成“工业经济”之后,才可能向“知识经济”发展?其实,这个问题换一个问法就较明白了:中国是否必须永远跟在别人后面走?中国科研与企业结合的典型-王选,做了否定的回答。他在印刷技术上越过了两代,走在了世界前沿。 中科院开展以“知识创新”为重点的科研,也在事实上对上述问题作了否定的回答。他们认为在填补我国尚欠的“工业经济”之缺的同时,重点应转向发展“知识经济”或发展“知识经济”的准备。 法学界、尤其是民法学的研究也是如此。中国诚然需要《合同法》,但全世界(包括中国)互联网与网上商务已迅速发展的今天,《合同法》总则中不足二百字的有关电子合同的规范,已显然跟不上实践的需求。在美、英、法、德、日、澳大利亚、乃至新加坡等国早已把合同法研究重点转向电子商务时,我们的重点始终在有形物的买卖、保管等等方面。可能在几年内,就会在国内外的经济活动中,反映出《合同法》的立法意图并不错,但重点(在20世纪末)则错了。 几年前,在关 注国际互联网络时,中国知识产权学者发现:克林顿政府1997年提出了“全球电子商务”的设想,美国立法者也已开始修订《统一商法典》以适应电子商务。而中国“合同法”至1997年的起草文本,基本以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民国”合同法为蓝本,对现代商务几无反应。于是由知识产权学者提出了有关“合同法”的立法建议。其建议主要内容是:在国际互联网络环境下应用数字技术的当代,我们的立法如果不考虑科技给法律领域带来的新问题(特别是国际上已经解决了和正解决的新问题),则我们的有些新法,可能一出台就会带来滞后的痕迹。那将不利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后来接受这项建议,并请知识产权学者对我国合同法草案拿出具体意见。这就是人们看到的、中国在1999年初的《合同法》总则中,原则上承认了的电子合同的有效性。这是电子商务立法的第一步,但如果我们不接着走出第二步、第三步,这第一步很快会丧失实际意义。 此外,应注意到,在政府间国际组织中,知识产权与电子商务,均是由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世界贸易组织共同管理的,这二者在国际贸易活动中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国诚然需要《物权法》。但国外无形财产所有人(盖茨)已列首富、国内外被评估价值最高的已大多是无形财产(“可口可乐”400亿美元、“红塔山”400亿人民币)“直接电子商务”通过网络买卖着大量无形文化产品的今天,可能在《物权法》出台不久后,也会反映出我们本应把重点放在无形财产的立法及研究上。 《证券法》诚然属无形财产立法之一(“股权”是重要的无形产权),但“知识经济”中最重要的,是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商业秘密等等。 有人可能说:我国不是已经有了各项知识产权专门法吗?确实我们有。但那只相当于发达国家“工业经济”中、前期的立法,远远不能适应“知识经济”的需要,更不要说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了。我国的这种“有”,正像《合同法》中“有”的几条关于电子商务的规定。新加坡的一部《版权法》,比我国专利法、版权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加起来还要长五倍;菲律宾已随着法国把不同知识产权统一在一起而颁布了“知识产权法典”,我国的几部知识产权专门法则在“各行其是”;巴西知识产权法已把数字技术产生的新权利纳入,我国则尚未加以考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已要求下一世纪初,国际申请全部通过网络(即“无纸化”),我国专利、商标法则仍旧规定着如何填写纸张表格。我国知识产权的立法已远远跟不上国内经济发展与国际经济交往。立法的滞后与总体研究的滞后是相关联的。 在本世纪末、下世纪初,我们应当抓住电子商务与知识产权保护两个民商事立法重点;培养并吸引一批掌握一门以上外语、掌握计算机应用的法学人才;增加财力的投入。目的是使我国2010年前完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体系时,不要使人们感到其中的民商法结构只与二百年前的《法国民法典》、一百年前的《德意志民法典》相当、或有所进步,而应使人们感到它确实是能够适应电子商务时代(或“知识经济”时代)的法制体系。 如果我们不从现在起就开展这种已不算太超前的研究,到2010年时我们肯定在民商法体系上就滞后了。 国际上一百年前把研究有形财产的保护及流通作为重点,今天则把研究“知识产权法”、“电子商务法”,即研究无形财产的保护与流通作为重点。社会科学研究,不能把国际上已经滞后的内容作为重点(虽然也不可排斥这方面的研究)。 网络与信息论文:行政管理与信息网络化 借助电脑、电话线、调制解调器,人们就可以跨越时限进行无边界的、全球的运作,网络成为连接不同国家、地区、民族、肤色的纽带和桥梁,世界各部分被网络连接为一个整体,形成一个网络社会。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事务实施的有效管理活动,进入网络社会后,与传统的社会相同仍然需要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来推动社会事务的有效运行。但是网络社会的行政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它所呈现的全球性、平等性、精确性、共享性、知识性、自主性、虚拟性等特点将对行政管理运行过程产生巨大影响。 一、网络对行政管理的意义 1.有利于公众情绪疏导 网络在现实生活的作用可以说是多方面的,其中,较为重要的一个作用是具有调节功能,即充当社会情绪、社会心理的调节器、缓冲阀。在社会转型及利益群体博弈的背景下,有的人原有价值观随之消解或扭曲;有的人因遇困难暂时无法解决而生出怨气;有的人因出现腐败现象而对党和政府的认同度下降;有的人只是一种简单的从众心理等等。由于种种原因形成的心理冲突、心理不满需要有发泄的渠道与机会。通过网络,人们的抱怨或不满情绪可以得到缓慢释放,传统权威方面也可以未雨绸缪,通过有序的工作来化解公众情绪,而不至于因为信息不通,把小事变成大事。这样可以提高社会稳定的程度,减少突发事件爆发的可能性。 2.有利于公正平等机会 现代人们在业余时间可以足不出户进入网络,向社会表达自己的理想与心愿。这种表达不受时间、地点,不受财富、文化、出身等背景因素的限制,能畅所欲言地发表意见,交流看法,提出建议,让人们获得一种平等的、全新的民主体验。如 2008 年 6 月在中央文明办等单位举办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评选活动中,网络投票就多达 5000万张,网上感言评论达到 10 万多条。这表明广大公民能有平等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机会,参与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中来,说明他们的民主政治地位已经得到大大提升。 3.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通过网络,不仅是网民表达自己意愿的场所,而且也是广大网民对个人、基层、团体利益诉求的广阔平台。当前,各级政府极为重视网络的发展,纷纷组建了本地政府网络论坛,该论坛成为各级政府关注民情、倾听民意的重要窗口。这样广大网民的一些利益问题反映到网上,政府给予重视,能够解决问题,马上责成有关部门解决,及时反馈解决决策实施的信息;当前不能解决问题,及时说明情况,告知广大网民;关于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收集相关信息,或将出现问题的原因及时公布于众。通过网络,积极促进网民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与联系,将矛盾消灭萌芽状态中,有利于地区的和谐与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和谐社会。 二、信息网络化与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 信息网络化对提高论文联盟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信息网络化可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治信息系统,积极开发和有效利用政治信息,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网上的直接管理方式可使信息资源加工增殖,得到合理利用,从而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网络现代化的办公技术和手段,为行政管理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处理工具,使行政部门面对纷繁复杂的知识和信息,能够快速灵活地作出反应,有效地驾驭信息,从而提高了行政管理部门利用信息的效率,这也是成功地达到行政目标,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网上构建的虚拟办公室、规范的工作流程和简化的管理程序等,减去了重叠、多余的机构和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带来了办公费用、人员的减少和工作质量的提高,使得人们可以从多种渠道方便地取得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及服务,节省了人们的精力和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行政管理网络化必须实行分权或放权,建立反应灵敏、运行高效的新体制,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把行政管理部门从微观管理中解放出来,从而更充分地发挥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管理者和服务者的职能,提高管理效益,树立良好的行政形象。 网上直接激励的虚拟领导、网上视频会议、公文快速传递等,都可以提高决策效率、会议效率和公文效率,可以减少领导者的事务性活动,节省领导者的时间和精力,从而把领导者从文山会海中解救出来,从繁杂的事务性活动中解救出来,使其主要精力集中到深入调查研究和处理重大问题上来。 三、构建行政管理内部网络模式 行政常规管理网络模式是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的优秀内容,是挖掘电子政务发展潜力、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的重要工具,它主要表现在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重要工具来辅助行政决策、执行及监督三个方面。 1.行政决策系统 行政决策系统是决策行为主体针对其行政职能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借助于现代信息网络的万维空间,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相关决策信息,从而设计和抉择解决问题方案的有机整体。它包括提出问题、确定决策目标、拟定决策方案、评估与选择决策方案四个部分。首先,要求行政决策主体在掌握大量信息的基础上,对有关问题进行全面的归纳与整理,抓住问题的关键,根据行政管理范围采用适当的网络空间,以此快速地提出问题,确切地表述存在问题的内容,并表达要解决问题的意愿。其次,运用现代获取信息的技术和方法,结合大量的调查研究,迅速搞清问题的性质及社会影响,制定解决问题的决策方向和准则,进一步明确解决问题的目标,并通过网络进行广泛宣传。第三,通过网络专家咨询系统征集有关权威性信息,并结合行政管理积累的有关信息,拟定若干解决问题的决策方案。第四,虚拟有关专家论证会议和有关行政人员研讨会议,对已拟定的决策方案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侧面的可靠性评估与抉择,必要时可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优化选择,最高敲定成本低和风险小的可行性方案。 转贴于论文联盟 2.行政执行系统 行政执行系统是行政主体接受行政决策指令后,组织有关行政人员借助现代信息网络付诸实施,高质量、高速度地达到预期决策目的的运作实体。它包括制定执行计划、准备实施和具体实施三个阶段:在制定执行计划阶段,行政主体可以利用行政管理内部网络 的信息资源,迅速了解并掌握本部门执行有关决策的能力,还可以采用虚拟会议的手段,召集处在异地的有关人士依据行政决策目标研讨执行决策的计划,制定执行决策的程序,将执行决策的分工迅速落实。在准备实施阶段,将实施执行决策计划动员与宣传的信息通过网络进行快速扩散,有利于参与执行的众多人员做好充分的精神、组织、物质等方面的准备,同时也有利于取得全社会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在具体实施阶段,要求每个执行决策的行政部门定期在指定网站公布执行决策的进展情况,便于行政主体对有关执行决策的环节做出及时的调控。 3.行政监督系统 行政监督系统是一切合法的行政监督主体,对于各种行政管理活动按照有关行政法规进行督促和检查的动态集合体。它主要涉及行政内部监督、监察机关的监督、社会团体与公众的监督及社会舆论监督四个环节。行政内部监督,即建立行政内部监督网络通道,如行政内部监督主体利用行政管理内部办公网络可迅速了解、检查人事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并及时对检查结果做出总结与处理,从而提高行政自我监督的自觉性。监察机关监督,法定的行政监察主体依据一定的行政监察条例,以现代信息网络及其他通讯工具为辅助手段,对所管辖的某些行政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异地跟踪监察,从而提高监察机关的工作效率与效果。社会团体与公众监督,即社会团体与公众依法应用电子邮件、电子社区、监督热线站点等现代通讯手段,向有关部门反映行政决策内容及执行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直接提出个人看法、意见和要求。社会舆论监督,即通过电子报纸、网站专门讨论站点等媒体对行政决策方案及执行情况等做出评论,使行政管理受到更广泛的监督。 四、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纵观我国几十年以来行政管理的发展概况和现状,今后我们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管理方面要提高对信息网络理论与应用价值的认识,加快行政管理由传统模式向现代化模式的转换。要加强行政管理信息的标准化建设,因为管理信息的标准化建设是影响一个国家信息资源数字化的重要因素。同时,逐步完善网络环境下的信息立法,使法制既能有效地保护国家机密性信息的安全性,又能保证政务的公开、公正性,让公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 第二,在操作方面要以一定的信息资源为起点,走纵向逐层展开、横向联合协调之路。信息网络化需要管理、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人才及资金;目前我国人力物力有限,应客观地分析实情,集中力量,重点扶持;在发展决策方面,应以一定的信息资源积累为基础,采取“国家立项[文秘站:],企业动作,中央为主,地方协配”的模式。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管理信息网络化的建设发展,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开始实施“政府上网工程”,1999年被定为“政府上网年”,截止1999年5月,我国已有1470个政府部门于政府导航中心注册了域名,并有720个部门拥有www服务器面向社会提供服务,行政管理信息网络化进程进展顺利。但目前仍存在几个需引起注意的问题。一是东西部发展不平衡,东部沿海省市由于原有基础较好,发展迅速,而西部省市由于历史和资源开发迟滞等原因,发展缓慢;二是现阶段政府信息网络的建设具有服务区域的局限性,多数仅限于联接地方局域网而未能与全球信息高速公路internet网联接,信息共享性不强;三是已建网络之间相互脱节,相关网络间缺少链接功能,政府各部门之间缺乏紧密联系。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继续推进和经济形势的好转,尤其是我国加入了wto,这些问题将很快得到解决。 第三,在资源建设上,要重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数据库作为各种信息的物理表现形式,是事物定量分析的依据。信息系统中数据的多少及其结构方式,是这个系统的管理规模和水平的重要标志。数据是信息网络运行的载体,数据库的建设是行政管理信息网络化的关键,因为现代行政管理的正确决策、科学管理都离不开各类数据。同时要注意数据库的建设质量,既要有一定的库容量尽可能包含行政管理各方面的信息,又具有较完善的服务功能,有较长的档案资料回溯年限和较多的相关链接等等。 网络与信息论文:三网融合下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重构 三网融合下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重构 ——兼析《着作权法(修改草案)》前两稿的[1]相关规定 关键词: 三网融合;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内容提要: 现行《着作权法》中的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已经存在规范漏洞,而以电信传输网、广播电视传输网、计算机互联网相互融通为代表的三网融合技术使问题进一步加剧,形成“一个传播终端、六类传播行为、三种法律定性”的复杂局面。其直接原因表现为传播技术的发展融合,但深层次分析可追溯到技术主义立法路径的弊端。《着作权法(修改草案)》1稿、2稿的“修补型”方案仍不足以应对三网融合带来的问题,因此应借鉴已有的成熟立法例,将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整合为一项“远程传播权”。 一、问题的提出 三网融合也称“三网合一”,是指目前的电信传输网、广播电视传输网、计算机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最终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各种资源共享的新型信息传播技术。在三网融合下,一台高清电视机除了收看传统的电视节目,还可以登陆网站浏览、下载歌曲影视;一台电脑除了上网浏览、下载歌曲影视,还能收看传统电视节目;一部手机除了打电话、发短信,还可以收看电视节目、无线上网……也就是说,用户可以通过电视、手机、电脑任何一个终端获取本来只能通过其他终端才能获得的信息,此时电视兼容电脑,电脑涵盖电视,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彼此互相兼容。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推进三网融合的阶段性目标,即2010年至2012年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2013至2015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这预示着以电信传输网、广播电视传输网、计算机互联网相互兼容合并为代表的“三网融合”已成为我国信息传播领域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2]。 在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三网融合也对我国《着作权法》中的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提出了新的挑战。以最能体现三网融合技术的互联网电视机为例,用户通过该款电视机不仅可以收看一般的电视节目,还可以上网随意点播和定时收看网络影视大片,而这些电视节目和网络内容的传播都是通过一个传播终端—互联网电视机进行的。这就使得通过互联网电视机的作品传播行为变得异常复杂:既有无线传播,也有有线传播;无线传播中既有传统的无线电波传播,也有现代的Wi-Fi无线网络传播;有线传播中既有传统的有线电视传播,也有以互联网宽带进行的有线网络传播;这些无线或有线传播既可以通过交互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单向式进行。那么这些纷繁复杂的作品传播行为在立法上如何定性?我国现行《着作权法》规定的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典型的技术主义立法路径的产物,即“根据特定传播媒介设定特定权利”。在此立法路径下,广播权专为“广播技术”创设仅用于规范以“广播”传播作品的行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专为“网络技术”创设仅用于规范以“信息网络”传播作品的行为。但如前所述,在三网融合下,广播和网络已经可以互联互通,上述各种传播行为都可以跨广播和网络进行,在这种背景下对作品的传播基于“广播”或“网络”所作的区分已经没有实际意义,由此便提出现行立法规定的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在三网融合的技术背景下如何修改乃至重构的问题。2012年3月31日、7月30日,国家版权局先后公布了《着作权法(修改草案)》第1稿和第2稿,其中对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都进行了修改,那么这些修改草案能否解决实践中已经存在的问题?能否应对三网融合乃至将来未知新技术的挑战?应当如何建构我国未来的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范模式?本文拟就此展开讨论,并提出对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重构的设计,以期为正在进行的新一轮《着作权法》修改提供参考。 二、三网融合前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面临的规范难题 (一)广播权的规范难题 如前所述,我国现行《着作权法》中的广播权专为“广播技术”创设用于规范以“广播”方式传播作品的行为,但即使如此,仍有一些利用广播技术传播作品的行为无法涵盖于广播权的控制范围。根据现行《着作权法》的规定,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权利”。可以看出,广播权所规范的“有线传播”仅限于以有线方式对已经广播的作品所进行的“间接(二手)传播”,而不包括“直接(第一手)传播”即有线直接广播。由此引发出的问题是:在有线电视已经基本普及的今天,如果某有线电视台未经许可直接播放他人作品被起诉,对该行为应该如何定性?实践中有法院认为侵犯放映权[3],也有法院认为侵犯广播权[4],还有法院认为侵犯电视播映权[5];理论上也有学者认为侵犯机械表演权[6]。很显然,从文义解释的角度分析,该种“有线直接广播”并不属于广播权所规范的“有线广播”行为,也很难纳入“放映权”或“机械表演权”的控制范围,由此造成专为控制“广播”行为而设的广播权却难以规范这种行为的难题。不仅如此,广播权还难以规范对有线直接传播的作品的无线转播、有线转播和扩音器转播等转播行为。 从历史解释的视角分析,广播权的这一规范难题似乎可以追溯到《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以下简称《伯尔尼公约》),因为前者直接来源于后者。后者第11条之二规定,广播权是指“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享有授权进行下列使用的专有权:(1)播放或以其他任何无线发送信号、声音或图像的方式公开传播其作品;(2)由原广播组织之外的其他组织以任何有线方式或转播方式公开传播该作品的广播电视节目;(3)以扬声器或其他任何类似设备传送信号、声音或图像的方式公开传播该作品的广播电视节目”。可以看出,《伯尔尼公约》中广播权规范的第(2)种行为是“由原广播组织之外的其他组织以任何有线方式或转播方式公开传播该作品的广播电视节目”,该规定将“有线”传播(转播)的“间接性”表述得更为清楚。据此有观点认为我国广播权的上述规范难题源于《伯尔尼公约》而不是我国着作权法,因此这似乎是一个国际性问题而并非我国独有。但事实情况是,由于《伯尔尼公约》中的广播权确立于有线电视技术诞生之前,在有线电视技术产生后确实也面临无法规范“有线直接广播”的难题,但此问题在1996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制定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以下简称WCT)中通过“向公众传播权”已经得以解决(下文将专门论述),因此这一问题在国际条约中已经不复存在。遗憾的是,2001年我国修改《着作权法》时WCT就已经制定并颁布,而且有线电视当时在我国也已经出现 并在城市大量普及,但2001年修改后的《着作权法》既未参照WCT制定向公众传播权,也未回应技术发展扩张《伯尔尼公约》中广播权的适用范围[7],而是仍然照搬已经被WCT所发展了的《伯尔尼公约》第11条之二的规定,由此造成了我国广播权的上述规范难题。 (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范难题 2001年我国《着作权法》修改时增加了一项“信息网络传播权”,专门用于规范以“信息网络”方式传播作品的行为,但即使如此,仍有一些利用网络技术传播作品的行为无法被涵盖。根据现行《着作权法》的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可以看出,信息网络传播权规范的“网络传播行为”具有“交互式”的特点,即“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由此使得近年来日趋流行的单向式网络传播行为(又称“非交互式”,即公众只能在特定的时间或地点获取作品,而没有个人选择余地)无法涵盖于内。用户在时间上没有个人选择余地的单向式网络传播行为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网络定时播放行为,另一种是网络同步直播行为。此类行为如何定性在司法实践中也充满了争议,有法院认为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也有法院认为侵犯“放映权”,还有法院认为侵犯“应当由着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理论上也观点不一。{1}用户在地点上没有个人选择余地的单向式网络传播行为主要表现为通过局域网传播作品,比较常见的就是一些较大的单位或者经营性网吧在其设置的内部局域网传播作品,其共同特点是,单位的员工或网吧的消费者只能到该单位或网吧获取作品。实践中网吧经营者因在其经营场所内的局域网上非法传播影视作品被起诉的案件时有发生,对于此类行为如何定性也充满了争议,有法院将其定性为侵犯“复制权”,也有法院将其定性为侵犯“放映权”,还有法院将其定性为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或“机械表演权”或“其他权利”等。{1}笔者认为,造成以上两类单向式网络传播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难题的原因在于,我国立法在移植WCT第8条“向公众传播权”时,以偏概全地将该条强调的网络传播行为的一部分—“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作为该条规定的“向公众传播权”的全部内容予以照搬,形成了我国现行《着作权法》规定的仅能规范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义,从而导致了对单向式网络传播行为无法涵盖的局面[8]。 三、三网融合下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面临的新挑战:以互联网电视为例 前文已述,在三网融合下,用户可以通过电视、手机、电脑任何一个终端获得本来只能通过其他终端才能获取的信息,此时电视兼容电脑,电脑涵盖电视,电信网、广电网、宽带网彼此互相兼容,近几年出现的“互联网电视机”就是三网融合技术在电视这一传播终端的典型表现。互联网电视机是网络技术与电视技术结合的产物,其在整合电视与网络两大传播媒介过程中,既保留了电视形象直观、生动灵活的表现特点,又具有了互联网按需获取的交互式特征,是综合两种传播媒介优势而产生的一种新的传播形式。在功能上,互联网电视既可以作为一般电视机接收电视节目,又可以成为电脑终端获取互联网上的内容[9]。这样,通过互联网电视机传播作品的行为就打破了三网融合前广播与网络原有的壁垒,形成“一个传播终端、六类传播行为、三种法律定性”的复杂局面。 “一个传播终端”是指所有传播行为最终都经由互联网电视机这一终端进行,所有被传播的作品也都由互联网电视机这一个终端接收。“六类传播行为”是指用户通过互联网电视机这一传播终端获取作品时涉及六种类型的传播行为,具体如下:(1)有线直接广播。由于互联网电视机本身仍然具备普通电视机的功能(否则就成为一个徒具电视机形状的电脑显示器了),而接收有线电视节目仍然是普通电视机的基本功能,此时电视台通过有线电视播放作品在《着作权法》上属于“有线直接广播”行为。(2)无线广播。传统的无线电视也包括卫星电视,目前我国各省级广播电台、电视台都有自己的卫星广播和卫星电视。“就卫星广播而言,它是广播组织借助卫星所进行的传播,其传送的信号主要是无线电波,因此卫星广播可以包含在无线广播之中。”{2}7通过电视机收看无线电视节目也是传统电视机的基本功能,此时广播电视组织通过无线电波和卫星播放作品在《着作权法》上属于“无线广播”行为。(3)有线交互式网络传播。这种传播行为有两个特点:一是这里的“有线”是指有线网络,而不是传统的有线电视;二是这种传播方式是交互式的,即通过连接网线的互联网电视机,用户可以在自己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作品,这在《着作权法》上属于“有线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4)有线单向式网络传播。这种传播行为也有两个特点:一是通过有线网络进行;二是这种传播方式是单向式的,其在《着作权法》上属于“有线单向式网络传播”行为。(5)无线交互式网络传播。互联网电视机不但可以连接网线进行“有线上网”,还可以通过内置的无线上网卡实现“无线上网”,这种具备无线上网功能的互联网电视机目前市场上就有销售[10]。这种传播行为的特点一是通过无线网络进行,二是采用交互式,在《着作权法》上属于“无线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6)无线单向式网络传播。这种传播行为与上述第(5)种行为的不同在于,采用单向式方式通过无线上网在特定的时间传播作品,在《着作权法》上属于“无线单向式网络传播”行为。 对互联网电视机这“一个传播终端”上发生的所有传播行为进行细化和区分具有三个方面的意义:其一,这种区分不是从理论上或者逻辑上推导得出的,而是现实中确实存在的,从着作权法角度对其进行区分和梳理是进一步进行法律定性的基础;其二,通过这一细化和区分可以反映出三网融合下广播和网络传播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以引起立法者对三网融合下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面临的新问题予以足够重视;其三,由于这六类传播行为在法律上各自具有不同的意义,因此必须逐个区分,分别定性。在现行《着作权法》框架下,上述通过互联网电视机的六类传播行为具有以下三种法律定性,相应也会导致三种不同的法律后果:第一种法律定性是既不符合现行《着作权法》中“广播权”的规定,也不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是“无法可依”[11]。这一定性涉及上述第(1)类“有线直接广播”、第(4)类“有线单向式网络传播”和第(6)类“无线单向式网络传播”,这三类行为正是目前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面临的规范难题,前文第一部分对此已经详细分析,此处不再赘述。第二种法律定性是符合现行着作权法中“广播权”的规定,因此导致的法律后果是落入“广播权”的控制范围。上述第(2)类“无线广播”行为即属于此种情形,因为广播权所规范的“无线广播”正是通过无线电波采取“单向式”方式进行的作品广播或者传播。第三种法律定性是符合现行着作权法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其法律后果是落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范围。上述第(3)类“有线交互式网络传播”、第(5)类“无线交互式网络传播”即属于此种情形,因为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正是“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交互式”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上述三网融合下出现的“一个传播终端、六类传播行为、三种法律定性”的复杂局面对现行着作权制度的挑战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增加了法律适用的难度。例如,对于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电视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行为,权利人要根据侵权人传播作品时所利用的传播技术(有线还是无线、广播还是网络)以及所采取的传播方式(交互式还是单向式)来判断属于上述“六类行为”的哪一类,从而选择正确的“诉因”作为请求权基础进行起诉,这样的判断即使对于法律专业人士而言也是比较困难的,更何况不具备专业知识的着作权人。对于法院而言,同样要根据传播技术和传播方式认定侵权人侵权行为的性质,前文已述,仅仅一个“单向式”网络传播行为就曾引起法院对其定性的多种分歧,更遑论六类传播行为的分别定性了。因此这种复杂的“法律游戏”不但徒增了法院审理案件的难度,而且在目前网络侵权泛滥成灾的背景下极不利于着作权的保护。(2)增加了作品的授权难度。目前要通过广播或者网络合法地传播他人作品,除了要取得一系列行政许可外,作品的传播者还必须获得着作权人的 :请记住我站域名/国际贸易。当前强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繁荣已经成为我国“十二五”时期的重要发展战略,其中就包括“走出去”战略和“引进来”战略,前者是指将我国优秀的作品推向海外,后者是指将海外的优秀作品引进我国。从法律视角上,无论是“走出去”还是“引进来”实质上都是着作权国际贸易,而着作权贸易的对象就是着作权的各项具体“权利”,因此权利的类型、权利的名称以及权利内容的简洁性、互通性则成为影响着作权国际贸易的重要因素。前文已述,在三网融合下要想获得我国作品的合法授权,要根据传播媒介和传播方式区分不同的权利类型,会涉及“六类传播行为、三种法律定性”,但很多国家没有如此繁杂的权利类型,甚至一些国家立法中就没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广播权”,因此上述法律适用的复杂局面既不利于我国作品向国外输出,也不利于国外作品向我国引进。 四、“广播”与“网络传播”规范模式的比较法观察 (一)国际条约 我国《着作权法》关于广播权的规定直接来源于《伯尔尼公约》第11条之二,因此首先应对《伯尔尼公约》的相关规定进行考察。正如前文所述,广播权是在《伯尔尼公约》1928年罗马修订文本中被首次规定,那时的无线电传播技术才出现不久,有线传播也仅限于将无线广播信号通过有线电缆传送给特定区域的受众,尚未出现有线电视技术,更没有数字和互联网技术,因此广播权仅包含了无线电传播和有线转播。但随着有线电视技术的出现和发展,特别是上世纪后期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伯尔尼公约》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情况。由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认为:“由于新技术的发展导致不同于传统方式的传播方式的出现,因而有必要补充、澄清某些《伯尔尼公约》中的权利义务,以扩展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全面覆盖向公众传播的作品种类和传播方式。”{3}在这种背景下,WCT应运而生。 WCT对《伯尔尼公约》的发展主要体现为第8条的“向公众传播权”,其内容为:“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作者享有专有权,以授权将其作品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传播,包括将其作品向公众提供,使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定的地点和时间可获得这些作品。”关于该“向公众传播权”的涵盖范围,《WCT草案说明》的解释是:“‘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传播’是指通过发行以外的各种方法和形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它既可以通过模拟技术,也可以通过数字技术,既可以基于电磁波,也可以借助光缆传输得以实现。”{4}其中的“模拟技术”、“电磁波”、“光缆”就包括了无线电广播和有线直接广播;而“数字技术”则对应的是数字互联网技术。“这样,WCT第8条规定的向公众传播权就包括了以无线、有线和互动方式传播作品的权利。”{5}287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WCT通过制定“向公众传播权”弥补了《伯尔尼公约》的不足,在该权利下,不但我国现行《着作权法》规定的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所规范的行为可以被涵盖,而且不能为广播权所规范的“有线直接广播”、不能为信息网络传播权所规范的“单向式网络传播”也被涵盖于内。这样就使得所有通过广播和信息网络传播作品的行为都属于向公众传播权的控制范围。 (二)欧盟法 欧盟于2001年5月22日在其通过的《协调信息社会中版权和相关权指令》(简称《欧盟版权指令》)中也依照WCT规定了“向公众传播权”,其内容为:“作者享有授权或禁止任何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专有权,包括将其作品向公众提供,使公众中的成员在其个人选择的时间和地点可以获得这些作品。”[12]对于该“向公众传播权”的控制范围,除了与WCT的理解保持一致外,《欧盟版权指令》在其序言第23段中还特别作了进一步解释,即“对该权利应作广义的理解,它覆盖了所有向传播发生地之外的公众进行传播的行为,该权利应当包括就某一作品通过有线或无线形式向公众进行的包括广播在内的任何此种传输或传播”[13]。该解释则更直接强调将“广播”涵盖。因此,“根据这个解释也可以看出,(欧盟版权)指令所规定的‘向公众传播权’具有非常广泛的含义,包括了以有线、无线、广播、互动的方式,将作品传播给社会公众”。{5}可见,欧盟也采取了与WCT相同的做法,即其“向公众传播权”所规范的“向公众传播”行为既包括各种“广播”行为,也包括各种“网络传播”行为,从而将我国现行立法所规定的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完全涵盖。 (三)美国法 对于“广播”和“网络传播”的规范,美国的做法比较独特。在美国版权法中,并没有一项专门规范“广播”行为的广播权,也没有一项专门规范“网络传播”行为的“向公众传播权”或“信息网络传播权”,其对于“广播”和“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规范采取将发行权和公开表演权结合使用的方式。以公开表演权为例[14],根据《美国版权法》第101条的规定,表演是指“以朗诵、表演、演奏、舞蹈或动作的方式,直接地或者以设备或程序来表现该作品,或者在涉及电影或音像制品时,以连续的方式表现其形象或让人听到有关的伴音”。其中的“以设备或程序来表现该作品……或者在涉及电影或音像制品时,以连续的方式表现其形象或让人听到有关的伴音”就包括了“广播”和“网络传播”。因为“这里的‘表演’不仅有我们一般理解的‘活’表演,如演员的演唱、舞蹈等,还有‘机械’表演,如以录音机、录像机、广播、电视和卫星传播等设备来‘表演’作品”。{6}239。可见,在美国版权法中,其公开表演权可以同时规范各种“广播”行为和“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也是一种将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合并立法的模式。 (四)其他立法例 将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合并立法的模式在其他很多立法例中也有体现。例如根据《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122-1的规定,公开表演权中的“表演”是指:“以任何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包括公开朗诵、音乐演奏……及在公共场所转播远程传送的作品。”其中的“远程传送”是指通过所有电信传播方式,当然包括“广播”和“信息网络传播”。对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前助理总干事米哈依·菲彻尔也认为,法国的公开表演权不仅涵盖《伯尔尼公约》所规定的公开表演作品的行为,而且也包括在《伯尔尼公约》中作为单独权利类型出现的广播权和向公众表演权。{7}256除此以外,哥伦比亚《版权法》第12条(c)款以及第76条(d)款规定的“向公众传播权”包括了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和向公众传播权的内容。西班牙《着作权法》第20条第1款也规定了“向公众传播权”,其第2款将“公开传播”解释为包括放映、无线广播、有线广播、网络传播等各种传播行为。意大利《着作权法》在规定“向公众传播权”时也将“向公众传 播”定义为“使用任何远程手段进行的传播”。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CT和WPPT的条款适用调查》统计,在2003年4月1日,有39个成员国加入了WCT,其中有19个国家通过制定涵盖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向公众传播权”来规范“广播”和“信息网络传播”行为。{8} 五、问题成因的进一步追问:技术主义立法路径之反思 从表面上看,无论是广播权对于“有线直接广播”的规范难题,还是信息网络传播权对于“单向式”网络传播行为的规范难题,乃至三网融合下由互联网电视机所表现的“一个传播终端、六类传播行为、三种法律定性”的复杂局面,都可直接归结于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从更深层次的角度分析,如果广播权没有将其规范对象仅限于“广播”而是更加开放;如果信息网络传播权没有将其规范对象仅限于“交互式”传播而是更加前瞻,则不会面临本文提出的诸多问题。由此便提出是否有必要对我国《着作权法》一直以来采取的“技术主义立法路径”进行反思的问题。所谓“技术主义立法路径”是指,立法对于着作财产权利的设定不是以权利所规范的行为为标准,而是“根据一种传播媒介来设定权利,没有考虑这种传播媒介的技术特征是否有必要在法律上构成一种独立的利益类型”,{9}或者“把着作财产权与传播技术紧密相连,甚至把传播技术本身当作着作财产权”。{10}203 在我国现行《着作权法》中,技术主义立法路径表现得非常明显,机械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义均依赖于特定传播媒介的表述。例如机械表演权规范的“机械表演”被定义为“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放映权规范的“放映”被定义为“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广播权规范的“广播”被定义为“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规范的“信息网络传播”被定义为“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作品”。从这几项权利的定义可以看出,不同的传播技术是它们划分的唯一标准,这就是技术主义立法路径的直接体现。 技术主义立法路径存在的第一个弊端是,这种立法路径违背了“技术中立”的立法原则。根据“技术中立”的立法原则,一种行为的法律定性不应当取决于其借以实施的技术手段,而应当取决于行为自身的特征和后果。但技术主义立法路径忽略了行为本身,本末倒置,将技术本身作为法律规范的对象,其极端表现就是“把知识产权混同于技术,把上层建筑混同于生产力,目光限于技术领域,动辄用技术思维、技术语言、技术指标描述知识产权战略,颠倒彼此,必有碍知识产权战略的健康实施”。{11} 技术主义立法路径存在的第二个弊端是,技术发展的历史表明,传播技术的发展变革是永无止境的,从印刷技术、录音录像技术、广播电视技术、数字网络技术乃至今天的三网融合技术无不证明这一点,将某项权利限定于某种特定的传播技术迟早要被新的技术所替代,而“根据新媒体创设新权利”的应对思路必然会因技术的飞跃而疲于奔命。因此这种技术应对型立法注定永远无法跟上技术的发展,如果不采取新的思路,必将陷入频繁修法的怪圈。{9} 技术主义立法路径存在的第三个弊端是,这种随着新技术增加新权利的做法最终将导致这些权利在数量上繁琐众多;在体系上庞杂臃肿;在关系上叠床架屋、冲突交叉。我国现行《着作权法》规定的具体权利有16项,这16项权利不但本身晦涩难懂、过于繁杂琐碎,而且彼此之间的界限并不分明,存在相互重合和交叉的问题。例如《着作权法》将机械表演权规定为“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但“各种手段”在文义上可以将利用广播、放映、网络等其他技术手段进行的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行为包括在内,从而引起表演权与其他权利在适用范围上的冲突与交叉。《着作权法》将放映权规定为“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的权利”,但由于该条在将“以放映机、幻灯机”作为公开再现作品的典型性“放映”行为予以列举的同时,又使用了“等技术设备”兜底性表述,使其在文义上可以将其他利用技术传播作品的行为包括在内。例如对于司法实践中“非交互式”网络传播行为的规范难题,有学者就认为“完全可以考虑一下此案是否侵犯着作权人的放映权”。 六、重构设计:以权利整合应对技术融合 (一)《着作权法(修改草案)》1稿、2稿相关规定评析 2012年3月31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着作权法(修改草案)》第1稿,其中第11条第2款第7项和第8项分别规定了修改后的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定义。第7项规定:“播放权,即以无线或者有线方式向公众播放作品或者转播该作品的播放,以及通过技术设备向公众传播该作品的播放的权利。”第8项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即在信息网络环境下,以无线或者有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包括直播、转播或者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与现行《着作权法》相比,《着作权法(修改草案)》第1稿关于广播权的修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第一,在名称上将“广播权”改为“播放权”;第二,将原广播权中有线方式的传播对象从“广播的作品”改为“以有线方式向公众播放作品”,即增加了“有线直接广播”的内容;第三,将“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改为“通过技术设备……”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修改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第一,增加了“直播、转播”这两种传播方式,即增加了“单向式网络传播”的内容;第二,增加了“在信息网络环境下”的内容。 可以看出,《着作权法(修改草案)》第1稿关于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修改,积极回应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有线直接广播”和“单向式”网络传播的规范难题,填补了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范漏洞,使这两种行为可以纳入新的“播放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范围,这是《着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一稿的进步之处。但不容忽视的是,这样的修改方案在立法理念和立法技术上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其一,在立法理念上遵循的仍是一种“临时补救型”的被动应对立法思路。这种思路表现为修法仅仅是着眼于当下最突出、最紧急问题的“修补”,其对于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修改仅仅是为了补救实践中“有线直接广播”和“单向式”网络传播的法律适用难题,而缺乏应有的全局观、主动性与前瞻性。我国此次着作权法修改的背景与前几次均不同,1990年制定着作权法、2001年第一次修改着作权法以及2010年第二次修改着作权法均是在国外压力的背景下为了履行国际义务的一种被动立法,因此属于“达标性”立法,只要满足最低限度的标准即可。但此次修改“既非基于加入国际公约的需要,也非源于国际社会的压力,而更多的是立足本土国情做出的主动性安排”,{13}因此不能仅满足于一时应景式的最低限度补救问题,而是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这种“临时补救型”立法思路的后果就是没有对三网融合技术做出足够回应,以至于本文提出的三网融合下的问题仍然没有完全消除。虽然三网融合技术才刚刚兴起,由此引发的问题还不是太明显,但在问题已现端倪的情况下如不及时回应就会重蹈当年应对互联网技术不足的覆辙。对此已有学者提出预警:“20年前互联网刚兴起之时,由于业界缺乏应有的认识和相应的措施,造成了现在的互联网版权纷乱现象,在三网融合之初以及融合之后,如果不能有效地把版权保护工作的相关问题和对应措施尽可能地考虑周全,势必会给版权保护工作带来更大的麻烦,同时也必将给三网融合工作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制肘。”[15]其二,在立法技术上采取的仍然是技术主义的立法路径,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和冲突。具体表现为,修改后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采用了几乎和WCT“向公众传播权”同样的表述[16]。而前文已述,WCT“向公众传播权”的涵盖范围同时包括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一种典型的将二者合并立法的模式,以此推论,我国修改后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也应当涵盖广播权,即与修改前的定义相比,“交互式”网络传播不再是其规范的唯一内容,而仅为其调整对象之一(这一点 从定义所使用的“包括”、“或者”这些表述可以直接反映),除此之外还包括“直播”、“转播”以及其他“以无线或者有线”方式传播作品的行为,而后者正好落入修改后的播放权所控制的“以无线或者有线方式向公众播放作品”的范围,由此就产生修改后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与播放权在内容上的重叠交叉。 值得注意的是,修改后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增加了“在信息网络环境下”这一限定,反映出立法者有意将传播行为是否发生在“信息网络环境下”作为播放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区分标准之一,即发生在“信息网络环境下”的“无线或者有线”传播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范围,反之则为播放权的控制范围,但这一限定不仅不能达到区分的效果,反而使权利混淆交叉问题暴露得更加明显。首先,《着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一稿本身、现行《着作权法》及《着作权法实施条例》都没有对“信息网络”作出界定,使得何为“信息网络”无法从法律层面判断;其次,已有的规范性文件都将“广播”包括在“信息网络”范围内。例如国家广电总局 2004年颁布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第2条将“信息网络”定义为“移动通信网、固定通信网、微波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卫星或其他城域网、广域网、局域网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4月22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2条也规定:“本规定所称的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接收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移动通信网。”司法实践中,在中国音乐着作权协会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移动通信有线责任公司侵犯着作权纠纷案中,法院也将信息网络传播权解释为“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有线或无线的信息传输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17]。可以看出,在已有的规范性文件和司法实践中,“信息网络”并非仅指“互联网”,而是包括了“广播电视网”,由此使得“信息网络”不但不能成为区分信息网络传播权与播放权的要素,反而增加了二者的混淆程度,这正是技术主义立法路径的结果。 2012年7月30日,国家版权局又公布了《着作权法(修改草案)》第2稿,该稿对第1稿中“播放权”的定义基本没有变化,但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义修改为:“以无线或者有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以及通过技术设备向公众传播以前述方式提供的作品的权利。”与一稿相比,该定义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删除了“在信息网络环境下”的限定;二是删除了“包括直播、转播或者”的表述;三是增加了“以及通过技术设备向公众传播以前述方式提供的作品”的内容。该定义的进步之处在于:一是纠正了将“在信息网络环境下”作为判定播放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标准之一的错误规定;二是去掉“包括直播、转播”这些重复性赘语,使立法语言更为准确、简洁。但这一定义仍然没有走出“临时补救型”被动应对立法理念和技术主义立法路径的窠臼,因此难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仍着眼于修补现行立法的规范漏洞,对三网融合技术的回应不足;第二,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范围仅限于交互式传播,又回到了修改前现行立法的规定,由此形成交互式传播由信息网络传播权调整、单向式传播由播放权调整的架构。但同属于通过互联网传播他人作品,交互式传播和单向式传播在行为方式、所利用的传播媒介、造成的侵权后果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却将其割裂为两种行为,对其分别定性从而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定,不但徒增法律适用和作品授权的难度,而且与人们日常生活认知亦相差甚远。第三,“以及通过技术设备向公众传播以前述方式提供的作品”的表述要么属于重复规定,要么与播放权混淆。该规定仅对“通过技术设备传播”的对象作了限定,即“以前述方式提供的作品”,而“前述方式”就是“以无线或者有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交互式),而对“通过技术设备传播”本身采用何种方式没有明确。实践中“通过技术设备传播”的方式无非有两种:交互式或单向式。如果“通过技术设备”采用交互式传播“以前述方式提供的作品”,则完全可以涵盖于前半句的交互式规定中,虽然这里强调传播的对象是“以前述方式提供的作品”,而不是“通过技术设备”直接传播作品,似乎可以与前半句相区分,但由于其仍然属于交互式传播可以被涵盖在前半句的文义范围内,从而造成重复规定。相反,如果“通过技术设备”采用单向式传播“以前述方式提供的作品”,则属于播放权的控制范围,因为后者的定义就包括通过技术设备以单向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播放”,从而造成信息网络传播权与播放权的混淆。 (二)重构方案及理由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应当将我国现行立法规定的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整合为一项权利,名称为“远程传播权”,其定义如下:“远程传播权,即以任何无线或有线方式向远端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笔者提出这一重构方案是基于以下理由: 第一,这一重构方案可以填补目前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存在的规范漏洞。在“远程传播权”的定义下,广播权所无法规范的“有线直接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权所无法规范的“单向式”网络传播都可以被纳入“以无线或有线方式”中,从而可以被“远程传播权”所涵盖。当然这是重构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时首先要考虑的、也是最低限度的要求。 第二,这一重构方案具有前瞻性,不仅可以解决三网融合下的问题,而且足以应对将来未知新技术的挑战。一方面,在这一重构方案中,前述因三网融合带来的“一个传统终端、六类传播行为、三种法律定性”的复杂局面,在“远程传播权”下就简化为“一个传播终端、一类传播行为、一种法律定性”。即所有通过互联网电视机这一个传播终端的行为,都可以归结为“以无线或者有线”方式传播作品这一类行为,从而在法律上都落入“远程传播权”的控制范围,因此这一重构方案足以应对因三网融合产生的各种法律问题。另一方面,在这一重构方案中,不仅我们现在已知的“有线或无线方式”(包括直接传播或转播、交互式或单向式、广播或互联网乃至电信网等),而且即使将来出现了其他形式的“有线或无线”新技术形态,仍然可以为“远程传播权”所控制。因为“有线或者无线”前的“任何”二字就是为以后的未知传播新技术留下适用空间,这样就将现在和以后可能出现的所有远程传播行为都包括在内,而“将版权传播统一规定为一种广泛的权利对于适应未来技术发展而言也是合适的,灵活的、技术中立的权利可以包含现在还无法预见的行为”。{14} 第三,这一重构方案是技术主义立法路径向行为主义立法路径的回归。前文已述,现行立法中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存在的规范难题以及面对三网融合时的应对不足,正是长久以来着作权立法所采取的技术主义立法路径的结果。但是“任何对传播技术的限定都会被技术未来的发展所超越”[18],因此着作权立法不能被动地一味追随技术,在设定权利时应该着眼于传播行为本身的特征而不是所借助的传播媒介,以使设定的权利能够适应未来技术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包容性。在“远程传播权”中,除了保留“有线或者无线”外,现行立法和修改草案中使用的直播、转播、交互式、单向式等技术性表述都被去掉,这样就使“远程传播权”保持了技术上的中立。虽然该定义中也使用了“有线或无线”这样的表述,但这仍然是一种行为主义立法路径的定义方式。因为“有线或者无线”是一种逻辑周延的表述,除了有线和无线不会再有第三种“线”,使用“有线或无线”的表述仅仅是为了强调传播不是现场传播,而是一种远程传播,因此对于所有远程传播行为而言,“有线或无线”等于没有任何技术限制。 第四,这一重构方案具有充分的比较法依据。前文已述,在比较法上很多国家都采取了将“网络传播”和“广播”采用一种权利控制的方式,要么采取广泛的“向公众传播权”方式如WCT、欧盟法;要么采取广泛的“表演权”方式如美国、法国。因此本文提 出的将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合并为一项“远程传播权”并非是标新立异,而是对多数国家成熟做法的借鉴。 第五,这一重构方案之所以将新的权利称为“远程传播权”,是为了将此项权利与那些控制将作品向现场公众传播的权利相区别,例如表演权和放映权。后两者权利虽然也属于广义上的传播权的范畴(即都是以无形方式传播作品),但它们都属于将作品传播给现场观众的行为。而“广播”和“网络传播”涉及的是将作品传播至远端供公众接收的行为,即属于非现场的远程传播行为。就“广播”而言,电视台播放的效果不在于使现场的观众能够观赏电影,而是将电影转化成电磁波通过无线信号发射装置传送到远端去,由远端的接收装置还原成电影声音和图像予以播放,网络传播也是如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制定WCT时就明确指出,“‘向公众传播权’中的‘传播’意指向未在传播起源地的公众进行传输”。{15}因此将合并后的权利称为“远程传播权”既是为了区别于现行立法已经存在的表演权和放映权,也是为了与国际公约保持一致。 七、结论与展望 199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刚通过WCT时,郑成思教授就曾预言:“将来,随着受网络服务影响而比重越来越大的听(观)众点播广播服务的发展,这点(广播与网络)不同之处可能将被冲淡。”{16}三年多前,笔者也曾撰文提出,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传统广播电视系统与互联网之间的界限将会越来越模糊,在两者最终达到融合的状态时,广播权将会被信息网络传播权吸收而形成涵盖范围更广的新权利。{1}而今,这一时代已经到来,这就是三网融合时代。三网融合时代的特征是传播技术的融合,传播技术的融合会导致传播行为的融合,而传播行为的融合必然导致传播权利的融合。面对三网融合时代的到来,顺应技术发展趋势,借鉴国际立法的成熟经验,打破现行立法在广播与网络之间存在的“壁垒”,构建一个包容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远程传播权”应当成为我国着作权立法未来的发展方向。 网络与信息论文:图书馆与网络信息资源编目 【内容提要】着重论述了图书馆对网络信息资源编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编目工具——元数据DC、MARC和可扩展标识语言XML,介绍了目前国际图书馆界在这方面取得的进展。 【摘 要 题】图书情报工作论坛 1.对网络信息资源编目的必要性 图书馆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编目的意义在于:一是把网络信息资源及其服务有机地纳入到图书馆服务中来,这意味着图书馆利用网络信息资源补充已有馆藏和提高图书馆满足读者信息需求的能力;二是运用和移植图书馆学、情报学在组织文献信息和书目控制文献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提高网络信息资源的有序化程度。 1.1随着数字化革命的深入和Internet的飞速发展,网络信息资源呈现出几何级数量增长,据国外最新研究结果表明,因特网上可编索引的网页已超过10亿页,仅此一项,其增长规模已超越了现有的非网络资源,信息资源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网络信息资源同非网络资源相比,具有地理上分散、组织上无序、数据类型多、变幻多端的特点。 无序扩张的网络信息资源,一方面使网上信息包罗万象,良莠不齐,信息分布、信息组合错综复杂,信息污染严重;另一方面,广大用户,即信息的需求者,面对如此浩瀚的信息海洋,无法快捷地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对检索和获取信息的低效感到无奈。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为用户提供便利的信息获取途径和方法,就图书馆而言,最为有效的方法即是将网络信息资源纳入图书馆的服务当中,对其进行编目管理。 1.2网络中存在着巨大数字化信息,用户要想快速准确地检索到所需信息,就需要一个机构能够承担起网络信息的整序工作。目前,以网络搜寻为目的的搜索引擎的出现(如国外的Yahoo、infoseek、altavista,国内的网易、搜狐等),虽然在浩如烟海的网络资源中起到了一定的导航作用,由于其处理方式是通过自动调用程序在网际网络上选取网页,然后使用全文检索的技术,以自动拆字词作为索引的方式,建立其数据库作为检索的基础,这种方式的不足之处在于其查全率高,但查准率低,以及缺乏一致性的用户界面。检索出的篇目太多,有时甚至有成千上万篇,而其中真正有用的信息并不多。 这种情况下,图书馆应发挥自己的职业优势,图书馆对非网络信息资源的编目已有了丰富的经验,将其应用于网络信息资源的编目将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由图书馆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选择、加工、整理,对网络上的各种信息进行筛选、过滤、描述、标引,以便于查寻的方式把有价值的信息提供给用户,这是利用网络资源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 2.网络信息资源编目的可行性 尽管网络信息资源具有增长迅速、数量巨大、流动性大、稳定性小的特点,它与非网络信息资源仍具有共性,可以这样比喻,整个因特网就像一个巨大的图书馆,各个网站就是种类不同的图书,而每一个网页就是图书中的一页,共性的存在,是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编目的前提条件。 美国OCLC(Online Computer Library Center)对网络信息资源的编目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且取得了重大的进展。OCLC从1991年开始就致力于应用计算机技术对因特网上的资源进行精心筛选和标引。通过试验,证实了MARC和AACR2可适用于网络信息资源,同时提出了修改完善MARC建议,在USMARC中新增加了856字段—电子网址和索取字段。由于MARC本身的局限性,如结构复杂、著录项目过于烦琐,要求专业性强,要受过专门训练的编目员来做等等,虽保证了著录的精确性,但著录速度慢,工作效率低,无法满足海量的网络资源的整序需求。 于是人们开始转向研究一种新的著录项目,一种用以描述网络信息资源的格式和工具。“元数据”这一概念被及时推出,元数据的产生为网络信息资源的组织提供了重要手段。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已开发出并付诸使用的元数据有许多种,如都柏林优秀元数据(Dublin Core)、频道定义格式(CDF)、艺术作品描述目录(CDWA)、资源描述框架(RDF)等等。 有了高效实用的网络信息描述工具以后,针对网络信息资源编目的特殊性,1998年8月OCLC研究署向研究顾问委员会提交了CORC(Cooperative Online Resource Catalog)计划的构想,这一计划尝试将传统的图书馆编目规则与技术—文献信息的选择、描述、标引及利用等运用于网络信息的存取,OCLC于2000年7月正式推出了CORC产品,并向美国和全世界推广。CORC与商业的搜索引擎不同之处在于它有人工干预,网络资源是由图书馆员挑选的,它的目标是将传统的图书馆编目技术与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相结合形成一个新系统,能够明显优于现有的搜索引擎。 3.编目工具 图书馆员一向以善于组织信息著称,我们曾经有效地完成了印刷型资料的编目组织工作,当然有能力完成网络信息资源编目的使命。 目前图书馆界对网络信息资源编目的工具以MARC和DC为主,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著录的格式应是基于XML的DC描述。 3.1MARC MARC格式是美国国会图书馆从1963年开始研究应用计算机对图书进行编目的工具,1971年,美国国家标准局将USMARC确定为美国国家标准,1977年,国际图联(IFLA)UNIMARC格式,中国根据UNIMARC的框架体系和内容,结合中国的特点编制了CNMARC。 MARC是用于描述、存储、交换、控制和检索的一套机读书目数据标准,它开始主要是针对印刷型书本的描述,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编目,是通过在MARC中增加856字段,即“电子资源地址与存取”,并采用5XX字段记录资源格式的方法来进行的。它的数据结构严密,能很好地描述电子信息,尤其是在检索点的选取原则上,能确保其数据元索组成具有统一性,有利于资源交换。此外,这种经过编目人员过滤、筛选过的信息,确保了数据描述的可靠性、完全性和精确性。 856字段主要记录被著录的数字对象或与之相关的其它电子资源的存储地址和存取方式,是可重复、必备字段,包含27个子字段。专业水准的分类和准确的记录这两大特色将使其能在Internet中占有一席之地。但用MARC格式编目Internet的成本相当高,由于网络信息地址时常更改,为了维护856字段链接的有效性,需要耗费相当多的财力、人力和时间,编目的速度远远跟不上网络信息资源增长的速度,因此这种高成本的编目方式只适用于编目一些最重要的网络资源。 3.2DC 目前对因特网上的信息资源编目用得最多的著录工具是DC(Dublin Core)——都柏林优秀,它是一项描述信息资源的国际标准,1995年3月在俄亥俄州的都柏林优秀研讨会上,52位来自图书馆、计算机和网络方面的学者和专家共同探讨了基于网络信息资源的描述问题,创建了都柏林优秀集。 DC包含15个元素,依据其所描述内容的类别和范围可分为三组:a、对资源内容的描述;b.对知识产权的描述;c、对外部属性的描述。对资源内容描述类包括:Title、Subject、Description、Source、Language、Relation、Coverage。对知识产权的描述包括:Creator、Publisher、Contributor、Rights。对外部属性的描述包括:Date、Type、Format、Identifier。 3.2XML 图书馆在对网络信息资源编目过程中,采用DC作为网络信息资源的著录工具、XML文档结构作为著录格式是使网络信息资源有序化的理想模式。 XML是一种区别于HTML和SGML的可扩展标识语言,它不象SGML那样复杂,又能象HTML那样可在WEB上传送,它已广泛应用于互联网上。XML是一种类似于HTML,被设计用来描述数据的语言,XML提供了一种独立的运行程序的方法来共享数据,它是用于自动描述信息的一种新的标准语言,它能使计算机通信把Internet的功能由信息传递扩大到人类其他多种多样的活动中去。XML由若干规则组成,这些规则可用于创建标识语言,正如HTML为第一个计算机用户阅读Internet文档提供一种显示方法一样,XML也创建了一种任何人都能读出和写入的世界语。 XML作为新的一代网络语言,它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它允许各个不同的行业根据自己独特的需要制定自己的一套标记;它还具有良好的自描述性,能够描述信息本身的含义甚至它们之间的关系;它遵循严格的语法要求,增加了网页的文档的可读性和可维护性,提高了浏览器的时间空间效率;它便于不同系统之间信息的传输,XML是一种非常理想的网际语言。 4.图书馆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编目的现状 网络资源编目既然是传统文献编目在网络环境下的延伸,而网络资源又具有数量大、增长快、稳定性小的特点,实行联机合作编目是理所当然的必由之路。在这方面,美国做出了有益的尝试。美国的OCLC在积其数十年合作编目丰富经验的基础上,顺应网络信息资源发展的趋势,及时推出“合作联机资源目录”——Cooperative Online Resources Catalog,即CORC构想。 4.1CORC的概况。它的目的是在自动化编目工具与图书馆合作有机结合的基础上,建设共享的网络资源数据库。目前它已建立4个数据库:资源记录数据库、规范数据库、寻路器数据库、杜威十进分类法数据库,其中资源记录数据库相当于一般的书目数据库,以Dublin Core或MARC形式提供网络信息,寻路器数据库则以网页形式揭示网络资源的书目信息及其与资源的超文本链接。 通过合作与机器协助的方法维护记录的URL(统一资源定位器)。在CORC系统中,由成员馆分担维护URL,当用户的记录包含无效的URL时,CORC的自动链接维护工具会通过“状态屏幕”及时通知用户,由用户进行核查、更正,从而保证了URL的正确性。 4.3CORC的启示。 目前,国内许多有实力的图书馆已经开始对网络信息资源加以收集、整理加工,开始了对网络资源编目的有益的探索,但是同时存在着分散、不统一的特点,作为发达国家的美国,合作联机编目已走在我们的前面,我们的问题不再是如何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编目,寻找什么样的工具编目,而是应该直接与国际接轨,充分利用CORC系统这一先进的工具。 5.结束语 网络信息的极大丰富,给图书馆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给图书馆员带来了新的工作内涵,它使我们不断地补充新知识、接受新生事物,采用新的编目工具组织新的信息。在对网络信息资源进行组织整理方面,图书馆应是大有可为的,图书馆有知识、经验都很丰富的编目人员,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目前,对网络信息编目,图书馆界正在进行如火如荼的研究,相信无论是用MARC或是DC,是用XML或是HTML,图书馆这在方面的工作将会做得越来越完善、越来越科学。 网络与信息论文:网络信息处理与安全方面的计算机应用 论文关键词: 信息处理 网络安全 计算机 应用 论文摘要: 现代社会,计算机已经应用在各个方面,信息的处理,以及在网络中的信息处理和网络的信息安全都成为我们探讨和研究的问题,就网络信息处理和网络安全方面涉及的内容,探讨计算机在这些方面的应用问题。 信息处理是指对数据进行处理,使它获得新的结构和形态,或者产生新的数据。比如,网络和计算机系统就是一种信息处理系统,通过对输入数据的处理,可获得不同形态的新的数据。信息处理包括信息的采集和输入、信息的传输、信息的加工、信息的存储和信息的输出等处理工作。 1 网络信息处理与计算机应用 目前,信息正朝着以电子形式替代的无形化方向发展,从而使社会的一切活动向着无形化发展,人大缩短了活动的时间和空间,运用基于Web的网络信息处理技术就是这种优势的主要体现。从技术手段来看,与传统方法相比,网络信息处理解决了存储介质、查询速度、快速复制和远距离传播与处理等问题。网络和计算机给人们带来许多合形的和无形的利益,使人们通过各种信息处理技术加工生成新的信息资源,按需提供给各方面、各层次的人共享,人们可以及时且非常容易地取得自己所需要的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加快信息流通的速度,降低办公成本,更容易实现企业、学校、政府等各组织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使管理的范围从组织内部扩大到外部。 网络信息处理能处理网络中的所有信息,包括信息的采集、定制、、传输、存储、交流、分类检索等技术,囊括所有人、财、物等方方面面的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教育、医疗、保障服务信息等所有商务和政务信息。政府办公人员可以通过网络办公(电子政务),商务人员可以通过网络做生意(电子商务),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管理,教师可以通过网络实现师生之间传递教学信息,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协作学习,服务人员可以通过网络提供及时的服务。 网络所具有的功能都是通过计算机以及网络信息处理技术来实现的。有人说,计算机网络信息处理的功能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做不到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功能。计算机通过网络信息经过处理后有很强的及时、方便的功能,不但能文字信息,还可以多媒体信息、广告信息,还有一些时效性很强的信息,如天气预报、产品供求等信息,从而位信息传播更加广泛,提高了信息利用率,真正做到“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2)信息采集功能。计算机网络信息处理技术不但能采集到组织内部信息,还可采集到外部信息,扩大了信息采集的渠道,使信息采集更具目的性和针对性,使决策更有依据、管理更有成效。网络信息采集的效率指标,如采全率、采准率、及时率、费用率和劳动耗费都比一般的方法和工具要好。信息采集主要依靠留言板、网络调查等技术来实现。3)信息管理功能。是指计算机主要用于政府各部门、企业的事务处理,提高办公效率,提供方便,如人、财、物的管理,报名、租借、预订等工作都可以在网络上进行。4)信息检索功能。利用计算机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查询到所关心的信息。5)信息传输功能。计算机的网络快速传递信息的功能是Internet迅速发展和计算机应用的主要原因。信息传输包括用户的计算机网络下载、上传和邮件形式。6)信息交流功能。计算机和网络具有用户之间相互交流的功能。这种交流有实时交流,如聊天空,还有非实时交流,如BBS、网上答疑等。7)信息存储功能。按一定数据结构将信息存放在计算机的网络数据库,供查询与检索,实现数据共享。8)综合应用功能。利用计算机浏览各种大型专业网站实际上就是各种功能的综合应用的组合。 总之,与传统的信息处理方法相比,利用计算机、网络处理和管理信息有以下优势:被授权者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信息管理和处理工作,不再需要客户端;可以在全球范围进行产品、企业、服务的宣传;可以方便地与所有用户进行交流,获取他们的反馈信息;充分体现Internet上的信息及时、快速、多变和灵活的特性,信息的更新速度加快;实现信息的资源化、系统化和标准化,信息采集自动化,为信息的进一步挖掘提供了可能。 2 网络信息安全与计算机应用 随着计算机的应用和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网络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信息网络涉及到国家的政府、军事、文教等诸多领域,存储、传输和处理的许多信息是政府宏观调控决策、商业经济信息、银行资金转账、股票证券、能源资源数据、科研数据等重要的信息。其中有很多是敏感信息,甚至是国家机密,所以难免会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种人为攻击(例如信息泄漏、信息窃取、数据篡改、数据删添、计算机病毒等)。网络应用给人们带来 了无尽的好处,但随着网络应用的扩大,网络面临的安全威胁和风险也变得更加严重和复杂。原来由单个计算机安全事故引起的损害可能传播到其他系统和主机,从而引起大范围的瘫痪和损失;另外加上缺乏安全控制机制和对网络安全政策及防护意识的认识不足。这些风险正日益加重。通常利用计算机犯罪很难留下犯罪证据,这也大大刺激了计算机高技术犯罪案件的发生。计算机犯罪率的迅速增加,使各国的计算机系统特别是网络系统面临着很大的威胁,并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使信息共享应用日益广泛与深入。但是信息在公共通信网络上存储、共享和传输,会被非治窃听、截取、篡改或毁坏而导致不可估量的损失。尤其是银行系统、商业系统、管理部门、政府或军事领域对公共通信网络中存储与传输的数据安全问题更为关注。如果因为安全因素使得信息不敢放进Internet这样的公共网络,那么办公效率及资源的利用牵都会受到影响,甚至位人们丧失了对Internet及信息高速公路的信赖。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存在各种各样的危险训不安全因素,影响到整个系统的止常运行,因此必须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措施来增强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例如采用先进可靠的安全技术,一般有计算机的身份认证技术,防治病毒的技术,计算机加密技术,防火墙技术等等,这些技术是网络安全的基础,它可以减少网络的脆弱性,提高网络的安全性能。 3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信息己成为当今杜会的首要资源。信息与越来越多人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人们利用各种公共通信设施接收、存储、处理和传输各种信息。用户不仅要求信息处理和传输过程是有效的和可靠的,还要求重要而敏感的信息是秘密的、完整的和真实的。这些信息的收集和处理,网络的利用和安全保障技术都是通过计算机来进行操作和维护,所以计算机往往成为这些技术的操作工具和机器。没有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和计算机软件、硬件设施的发展,就没有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进步,那么网络安全也无从谈起。 网络与信息论文:网络信息技术与高中探究性历史教学的整合 【摘 要】在注重素质教育的形势下,学科探究性教学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探究性教学中充分、科学、有效地运用计算机和网络,做到先进的信息技术与探究课程的整合,是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在网络环境下中学历史学科探究课对《第21课 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教学进行了初步的尝试。 【关键词】网络环境、历史探究、信息技术、课程整合。 高中新课程立足于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着眼于学生的生活世界,还学生以课堂的主体地位。这就要求教师改革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开展合作学习。 网络所具有的信息优势、提供的师生互动平台,远非传统意义上的课堂所能比,是进行探究性教学的理想工具。我们要将网络信息技术与历史教学整合起来,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充分发挥网络的资源优势,使学生能够在探究性的历史教学过程中, 享受学习历史的快乐,感悟历史的价值,形成良好的思维品质。在教学实践中,我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下面就以《第21课 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教学为例,谈谈笔者的一些做法。 一、问题的提出: 在注重素质教育的形势下,学科探究性教学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探究性教学中充分、科学、有效地运用计算机和网络,做到先进的信息技术与探究课程的整合,是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理论依据: 1、“主导——主体”理论: “主导——主体”理论的总体思想就是教师通过教学设计和策略影响学生,并把学生置于主体地位并提供主体地位的空间,使得学生成为学习的行动者。既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在网络环境下的历史探究中,“主导——主体”的教学设计重在强调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利用网络教学平台提供的资源库和交流区,使学生更多地主动思考、主动探索、主动发现和交流。教师通过网络教室和在网络教学平台上设立的交流区适时地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点拨。利用网络实现了“主导”与“主体”的结合,从而形成一种新的教学活动。 2、信息传播理论: 信息传播是指特定的个体或群体运用一定的媒体或形式向受传者进行信息传递与交流的一种活动。在网络环境下进行的历史探究性教学过程中,教师、多媒体课件、学习的合作伙伴都可以作为信息的传播者。与一般的信息传播不同,教学活动是一种互动的传播过程,因此网络环境下探究性教学中的信息传播表现为:教师对学生的探究进行指导和点拨,学生完善探究成果的过程中产生新的困难,继续寻求教师的帮助;多媒体课件为学生提供探究所需的资料,学生深入探究后反过来对这些资料进行甄别和补充,并对其他小组的研究成果进行深入地思考;学习的合作伙伴将其建议或研究成果通过计算机、网络平台传播给同组的学生,学生在接受到这些信息后与伙伴进行交流并加深其对主题的探究,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互动传播过程。 3、合作学习的理论: 合作学习理论建立的基础是学生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在团队中工作所达到的学习效果比单个学习要好的多。因为在团体中学习,学生之间会彼此激励、互相帮助以达成一个共同的目标,每个学生要向别人表述自己的观点并虚心听取他人的意见,他们要仔细研究课程内容以取得最好的成绩。在网络环境下的探究性学习与普通的学习过程相比,由于学习的任务更加艰巨,学习的过程更为复杂,合作学习就显得尤为必要。在网络环境下同一小组的每个学生都根据各自不同的学习特点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大家各司其责,合作建立网页、集体交流、初步形成本组的探究成果。在各组探究的基础上,由全体学生合作对探究的主题进行最终的整合。 三、课前准备: 1、教学目标: 教师根据高中历史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和本班学生的知识、能力及心理特征,确定教学目标,包括历史和信息技术两方面的。 (1)、课标要求: 概述俄国十月革命胜利的史实,认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建立的历史意义。 (2)、知识目标: 使学生通过在互联网上查找资料、分析资料,结合所学的知识,①、熟悉十月革命前俄国是社会状况,记忆十月革命的基本史实,理解十月革命爆发的必然性。②、掌握“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特征,认清十月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革命后的俄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③、通过对十月革命胜利进程的了解,逐步认识无产阶级政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正确与否,是革命成败的关键。④、通过对十月革命历史意义的学习,认识:十月革命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3)、能力目标: ①、熟练运用FrontPage网页设计的基本功能;②、信息搜集、处理能力;③、学会根据需要到网上查询、筛选、类比信息,利用旧知识判别其可靠与否,以作初步考证与质疑;④、初步掌握规范的专题研究过程、主要步骤及要求;⑤、初步掌握运用历史资料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独立思考;⑥、表达能力:能够将自己的发现和学习成果向小组、全班同学进行演示与汇报;⑦、自主学习与协作学习能力:能共同分析、讨论所收集的信息,利用网络手段异地协商解决问题。 (4)、德育目标: ①、提高学生的信息道德:在上网过程中能够自我约束,能体现出一个现代网民应有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②、端正使用电脑和网络的科学态度:使学生认识到电脑和网络不仅仅是游戏的更是学习的工具和平台,自觉克服“网瘾”;③、增强学生团体协作的精神与技巧,学会尊重他人,学会与人合作并分享成果,培养团队精神和集体意识。 (5)、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通过十月革命必然爆发、新政权的建设等基本史实,初步理解十月革命是俄国历史发展的重要转折点,教学中要渗透社会主义最终由理想转变为现实的发展观念。 (6)、素质目标: ①、提高学生运用信息技术服务于历史学习的信息素质;②、网络是知识的海洋,又由于发表渠道的简化导致很多假知识、劣质信息未经过筛选即于网上,具备质疑意识尤为重要,使学生逐步具备最大限度从网络中挖掘有效信息的能力;③、鼓励学生在校园网站内开设“个人专栏”发表自己与众不同的见解,在独立思考、探索与自我开拓的同时不知不觉中既掌握了历史知识,培养了作为现代公民的人文气质,又锻炼了历史专题研究的技巧。 2、设计自主探究主题: ①、为什么说无产阶级革命首先发生在俄国不是偶然的?②、俄国十月革命有什么特点?③、为什么说十月革命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④、与西方资产阶级政体相比,苏维埃制度有什么特点?⑤、十月革命 的胜利对中国革命有哪些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所设计的自主探究问题,一要适度,即问题的设置要紧扣教学的重点、难点、关键点,做到难易适中,能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让学生“跳一跳就能摘桃子”。二是多角度,引导学生多角度、多途径、多方面分析领会教材,选择最佳切入点,使设置的问题既新颖又富有启发性。三是要有梯度,即要具有层次性、梯度性、启发性和探索性,不能是一问一答的简易交流,也不能是按部就班的程序作业,而要是由易到难,由小到大,由简到繁,由具体到抽象,由已知到未知,步步推进,逐渐接近问题的本质,把学生的思维一步一个台阶地引向求知的新高度。第四,探究问题的设置,要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能力,避免产生畏惧情绪,以维持学生思维的活跃性,确保学生思维和知识的正向迁移;同时提出与选择问题时,要注重思维含量,问题要有思考价值。 3、查阅资料: 教师指导学生或上网查阅资料,或上图书馆查找有关的书籍、文献、报刊资料,或调查访问………,广泛搜集有关沙皇俄国和十月革命的资料。 4、制作校园网站: 汇总学生的资料,教师进行有目的的挑选和综合,制作校园网站,并模拟历史博物馆的形式,分设几个展览厅和留言厅,通过几位解说员的解说或对话,营造教学情境,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5、分组合作探究: 切实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实行开放式教学,突出学生的体验和感知。课前,教师布置合作学习、自主探究的主题;在老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分成若干学习小组,明确学习任务,对学习步骤、准备要开展的学习活动、解决问题的方法、评价量规等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使每位学生知道学习目标是什么,怎样做才能完成学习任务;对学生的计算机应用技术进行初步的培训,可以采用学生教学生的方法,通过同伴之间相互帮助,使大多数学生学会用计算机搜集信息及制作演示文稿;指导学生通过互联网搜集、阅读有关材料。(也可以从教材、课外读物、调查访问中搜集材料。)重点搜集、阅读相关的最新观点及研究成果等文章;指导学生对资料进行记录、整理,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课堂上,通过组织小组讨论和全班交流,让学生展示各自的学习成果,完善各自的认识。 6、交流与互动: 教师指导学生利用网络的交互功能,在校园网站上的“留言厅”内开设“个人专栏”发表自己的意见或作品,进行互动交流;师生之间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进行交流和互动;教师指导学生将优秀作品上传到校园网站或互联网上,供大家交流学习,或鼓励并帮助学生将他们的优秀作品整理成论文邮寄到报刊、杂志上发表(或者是通过网络发送到报刊、杂志的电子邮箱上发表)。 7、课室安排: 为了便于学生交流合作,学生转到能上网冲浪的电脑室上课,按小组分区就坐。 四、教学过程: 第一阶段,创设情境,让学生感知历史: 探究性学习强调将学生引到学习情境中,学生在学习中的情绪与教学效果有直接关系,而影响学生情绪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学习情境。上课后师生共同点击校园网站,播放从网络下载的有关沙皇俄国和十月革命的资料片段,包括视频、音频、图片等资料,再现历史画卷,介绍沙皇俄国和十月革命。通过具体场景的感受缩小学生与历史之间的距离,激发学生的情感,带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并创设合作学习的情境。 第二阶段,学生自主体验,合作学习,共同探究问题: (板书)一、原因——革命前的沙皇俄国: 自主探究、合作学习:为什么说无产阶级革命首先发生在俄国不是偶然的? 学生分组讨论,展示自己从互联网上搜集到的资料,踊跃发言。(略) 教师根据学生的回答归纳总结出:(板书)1、资本主义发展落后。20世纪初的俄国,资本主义发展远远落后于美、德、英、法等国。资本主义工业既要依靠沙皇政府的庇护以求得发展,又受到前资本主义关系层层密网的困扰。俄国的落后和革命有什么关系呢?上述政治经济状况使俄国成为帝国主义各种矛盾表现得最集中、最尖锐的国家。(板书)2、社会矛盾尖锐。垄断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的矛盾,沙皇专制制度和农奴制残余同人民大众的矛盾,大俄罗斯民族同各少数民族的矛盾,俄国帝国主义同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和东方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矛盾。(板书)3、一战加剧了矛盾。 教师通过校园网站补充材料:沙俄在1861年农奴制改革后,工业化发展迅速。但是由于改革的不彻底,保留了大量封建残余,其工业的发展水平是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最落后的。从经济布局上看,农业人口占全国的80%,工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42%。按人均计算,截至1913年,俄国的钢产量仅及美国的1/11,德国的1/8,英国的1/6,法国的1/5。 俄国参加一战,加剧了社会矛盾。1914年的东普鲁士之战,俄军伤亡25万人之多;1915年的春夏大战中,俄军更遭到毁灭性的打击,伤亡和被俘的人员超过了170万。1916年底,前线俄国装备困难,有20多万士兵连步枪都没有。1917年,全国男性劳动力中已有1500万人(近一半)被强迫入伍,使得农田荒芜、交通不畅,造成粮食供应紧张,饥饿席卷全国,首都彼得格勒的存粮只够维持一个月。 教师提问:上述两方面情况,构成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爆发的客观历史条件。俄国革命还具备哪些主观条件呢? 学生分组讨论,踊跃回答: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成熟。 教师:俄国无产阶级深受压迫,又相对集中,有很强的革命性和战斗力。1905年革命后,俄国工人运动已处在国际工人运动前列。更为重要的是俄国无产阶级有坚强、成熟的布尔什维克党领导,有杰出的革命领袖列宁。上述三点俄国革命的历史条件,使俄国成为帝国主义国家中唯一具备成熟的革命条件的国家,其它国家或是主观条件不具备,如德国;或是主客观条件都不具备,如英、法、美。 (板书)二、过程——‘阿芙乐尔’的炮声: (板书)1.二月革命: 教师:第一次世界大战为俄国革命提供了有利的国内外形势。在国内,1500万壮丁被强征入伍,饥饿席卷全国,沙皇统治日趋虚弱,资产阶级也左右不了局势,各种社会矛盾都集中到沙皇专制制度上。在国际上,有力量镇压俄国革命的英、法、德三国正厮杀得难解难分。正如列宁所说,“假如没有战争,俄国也许几年甚至几十年内不会发生反对资本家的革命”。1917年3月,二月革命爆发,沙皇专制制度被推翻。统治俄国三百多年的罗曼诺夫王朝(1613~1917年)结束了。 (板书)2. 《四月提纲》: 教师:二月革命后俄国政治形势的基本特点是:形成了工兵代表苏维埃和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并存的局面。列宁回国后发表的《四月提纲》给布尔什维克党提出了使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因为武器在人民手中,列宁认为可以和平地剥夺临时政府的权力。但是,临时政府制造七月流血事件,革命和平发展已不可能,政权完全落入临时政府手中。 (板书)3.十月革命的胜利: 教师播放从网络下载的视频资料《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片段,介绍彼得格勒武装起义和十月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临时政府的战争政策使国内局势不断恶化。10月,布尔什维克党中央确认武装起义条件已经成熟,决定在近期举行起义。彼得格勒武装起义在列宁亲自领导下,从 11月6日晚 开始到8日凌晨攻占冬宫,取得胜利。到1918年春,各地苏维埃政权相继建立。(校园网站还向学生展示有关十月革命的图片、照片、幻灯片。) 教师提问:列宁在十月革命中起了什么作用? 学生分组讨论,踊跃发言。(略) 教师根据学生的回答归纳总结出:列宁①《四月提纲》为革命指明方向;②为布尔什维克党制定了武装起义的方针;③亲自领导了彼得格勒武装起义。 (板书)三、影响——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 教师提问:十月革命对俄国有什么影响? 学生分组讨论,踊跃发言。(略) 教师根据学生的回答归纳总结出:它是俄国历史上最深刻的一次社会革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为把俄国从一个相对落后的帝国主义国家,改造成为有广阔发展前景的社会主义工业强国创造了重要前提。 教师提问:十月革命对世界历史进程有什么影响呢? 学生分组讨论,踊跃发言。(略) 教师根据学生的回答归纳总结出:它使世界进入了一个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时期;它把国际无产阶级的斗钢被压迫民族的解放运动连为一体。 教师提问:十月革命对人类历史有什么影响? 学生分组讨论,踊跃发言。(略) 教师根据学生的回答归纳总结出:它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 这一阶段的学习,一是学生个人的自主学习,让学生根据已有知识和网上资源,围绕教师提出的问题进行思考,形成个人对问题的认识,这样便体现了学习个性化的特点。二是学生利用网络交互性的优势进行合作学习。各组同学在组内互相交流,通过校园网站留言厅与老师交流,教师也到每个小组去,对学生遇到的困难给予协助解决。学生也可以在校园网站上小结,要求老师给予指导。组长组织学生学习并对本组同学的观点进行整合,形成结论。这一阶段,教学真正形成了生生互动、师生互动的氛围,从而体现学生亲身体验学习、合作交流的学习过程。 第三阶段,全班互相交流,共同进行问题的探究: 教师提问:①、俄国十月革命有什么特点?②、为什么说十月革命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③、与西方资产阶级政体相比,苏维埃制度有什么特点?④、十月革命的胜利的中国革命有哪些影响? 学生小组1:展示自己从互联网上搜集到的资料,总结出俄国十月革命的特点: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有着自己的特点,首先在于它打破了帝国主义的封锁和包围,在经济相对落后的俄国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其次在于它走的是一条由中心城市武装起义再发展到全国各地的革命道路,这是俄国革命的特殊性(中国则是由农村包围城市)。再次就是俄国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紧密相连,从而形成急剧发展的两个不同性质阶段的革命。 学生小组2:展示自己从互联网上搜集到的资料,探究“为什么说十月革命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略) 学生小组3:展示自己从互联网上搜集到的资料,分析出苏维埃制度的两大特点(与西方资产阶级政体相比):①、苏俄的政治制度不同于欧美国家,她实行立法与行政权力的统一,全俄苏维埃代表会议是最高权力机构,选举政府即人民委员会,人民委员会拥有立法权。②、实行一党执政。 学生小组4:展示自己从互联网上搜集到的资料,介绍十月革命的胜利对中国革命的影响(略)。 老师总结、评价学生活动成果(略)。 这一阶段,由每组组长代表本组同学在全班展示本组同学的学习成果。教师及时指导学生如何展示学习成果,如建议各组发言的同学要注意表达要清晰,要史论结合;每位同学都要认真倾听他人的意见,反思自己的学习过程;有不同看法可以提出质疑,但不能冷嘲热讽,要注意团结;在评价时要注意客观公正等等。 第四阶段,延伸课堂,完成探究作品: 为了使学生的学习进一步深入,实现教学内容的再创造,从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课堂探究活动结束后,师生可以继续利用课外时间,通过校园网站的留言厅、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进行交流、互动;教师可以引导、鼓励学生在课后采取多种形式将自己的探究成果表现出来,如诗歌、散文、新闻报道、小论文、历史小报或者电子作品;教师将其中的优秀作品上传到校园网上或互联网上,供大家学习与交流;或鼓励并帮助学生将他们的优秀作品整理成论文邮寄到报刊、杂志上发表(或者是通过网络发送到报刊、杂志的电子邮箱上发表)。 南雄市中小学教
网站设计与制作论文: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论文 1网站建设的作用和意义 互联网作为连接世界各地计算机的全球性信息化网络,它的传输内容是非常丰富的,涉及到全球的各个领域,是人们了解世界、掌握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网站作为信息时代基层的一个重要窗口,是院务公开、公正、服务职工、惠及民生的重要手段。办好网站,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增加职工之间互相的透明性、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都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2网站设计分析 文字、图形、色彩是展示网站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成网站传达信息不可或缺的手段,同时也是用户对网站第一印象和整体风格关注的主要内部分。要想设计出符合人性化需求的网站,只有多为用户着想,认真地以用户的切身体会出发去完成网站的整体设计。当然,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用户群因素和界面因素是首要考虑的两个方面。 3网页制作 3.1选择合适的网页设计软件当前能使用的网页设计类软件很多,而选择一个功能强大、操作简单的软件则会让你事半功倍。对于网页制作软件来说,初学者最常使用是Frontpage和Dreamweaver,Frontpage是微软公司出品的一款网页制作入门级软件,FrontPage使用方便简单,会用Word就能做网页,所见即所得是其特点,该软件结合了设计、程式码、预览三种模式。Dreamweaver是美国MACRO~EDIA公司开发的集网页制作和管理网站于一身的所见即所得网页编辑器,利用它可以轻而易举地制作出充满动感的网页。此外,制作网站还要用到边缘性软件,如photoshop、flash等,网页设计过程中可根据自己的需要灵活运用这些软件。 3.2选择网页内容前期的框架设计好后,就要为这个网站选择内容了。网页内容影响着网站的成败,所以我们要多花一些心思在内容制作上。内容选择要选有新意的、独特的,这些可以从图书、报纸、互联网等信息媒介搜集素材,素材通常分为三类一一文字、图片、影像。素材准备得越多越好,再从这些素材中粗中取细,以备制作网站时可以随时拿来使用。总之,网页内容是网站的根本,如果内容空洞,页面制作的再怎么精美,仍然不会留住访问者。 3.3运用网页设计中的色彩不同的色彩搭配产生不同的效果,反映出不同网页的文化内涵。因为它能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所以确定网页的色彩是相当重要的一步。在网页的色彩设计上,除了要表现心理和感情联想之外,还要考虑色彩的对比明暗、轻重、冷暖、调和色和纯度对比色的应用等等。合理的用色可以让信息的传递更有价值,使网页更有效和准确地把信息传达给我们的视觉。 4结语 网站的设计与制作谈起来很简单,但要制作出真正有创意、经典的网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网页设计需要不断的实践,不断的学习,不断的丰富、创新网页制作的方法,不断完善、提高自己网站设计的能力。 作者:华磊许长安单位:黄淮学院 网站设计与制作论文:校内考研网站设计与制作 摘要:为了更好地为本校考研学生服务,建立一个校内考研网站很有必要。建立校内考研网站的目的是为了给本校考生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帮助同学复习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积分变换与数理方程,以及英语、政治等重要基础课,还有数学分析、高等代数等专业课。本文对这样一个校内考研网站的设计与制作进行了一些探讨。 关键词:考研;网站;设计;制作 一、引言 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飞速发展,每年报考研究生的人数持续攀升。20年来,报考研究生的人数只有在2008年和2014年出现二次小幅回落,但这只是两个小小的回档,这并不影响考研人数大的攀升趋势。每年都有那么多的同学报考研究生,那么如何服务好这些同学就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参考文献[1]对如何利用网络优势为学生考研服务做了详细分析虽然有关考研的网站有很多,但这些网站大多数是面对全体考生的,从而包罗万象,包含的内容非常多,让人目不暇接,显得有点杂乱无章,从而针对性方面较差。而像浙江大学考研网这样的网站是为外校学生考浙江大学服务的,所以为本校学生考外校服务的考研网站目前还很少,本文的目的就是要建设一个为本校学生考外校服务的考研网站,结合本校的特点,更有针对性,可以更好地帮助本校考生挑选报考学校,更加有效地帮助他们复习考研基础课和专业课,切实提高考研的成功率。 二、校内考研网站的设计与制作 校内考研网站设计的总原则是:服务好本校迫切需要解决复习考研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问题的学生。网站的整体规划及框架设计必须是具可扩充性的,前台页面的设计必须能保证网站在增加栏目后不会破坏网站的整体结构。后台数据库的设计必须具有高度的扩充性,使得后台管理人员能够根据需要对栏目进行增、删、修改。 校内考研网站的设计风格为:综合性考研网站,清新、简约风格,有一个统一的logo图案,背景为学校鸟瞰图。界面创意为标准的图标风格设计,统一的构图布局,统一的色调、对比度、色阶和图文风格。 校内考研网站的功能要求为:(1)具备完善的类别:机构设置、招生工作、学科建设、历年真题、资料下载等功能。(2)资源的共建共享:使用者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访问、上传下载存放和使用库中资源。(3)WEB集成:基于WEB的应用模式,使教学资源制作、管理,信息、教学交流、资源共享与交流都能在网上进行。(4)自主学习:提供完善的网络课程库、真题库、专家答疑辅导功能、试题库与在线考试功能,学习者可以自主完成专业课程学习。 校内考研网站的后台管理包括:(1)图片管理:对图片的管理包括添加、删除、修改,图片的内容元素主要包括图片的名称、所属的栏目分类,分类由“栏目管理”中动态生成、上传图片,将图片上传到网站页面上。(2)栏目管理:一般是以设置图片或内容的类别作为栏目,在这里可以进行栏目的添加、删除修改栏目名、菜单的排序、类别排序、首页排序。(3)静态页管理:生成静态页面的栏目,包括关闭网站静态页面功能、首页更新静态页、列表页更新静态页、内容也更新静态页。(4)用户列表:用户的各项参数设置。(5)系统设置:进行系统的参数设置,包括系统名称、是否允许用户注册、用户申请后是否需要审核。(6)密码修改:管理员密码的修改。(7)公告管理:首页显示的公告内容。(8)留言管理:对留言的回复、修改、删除。 此外校内考研网站还应该具有下列功能:(1)强大的后台文章编辑器的功能。可方便地用拖动的方式进行图文混排、图片远程上传、上传图片显示效果处理等操作,以及“从word中粘贴”功能,能全部清除word排版格式多余代码。(2)自由编辑栏目模版,可设置多个模版。(3)自由增删修改栏目以及设置此栏目模版。(4)新闻/图片代码调用在后台生成。(5)可增加多个低权限的录入员,增加新闻时会记录新闻的增加录入员是谁。(6)新闻自由设置固顶或推荐,自由更改新闻标题的颜色,可独立设置某条新闻的URL转向。(7)新闻功能,可在后台相关新闻。(8)后台修改新闻管理页面,可以修改新闻的添加时间和阅读数。(9)后台新闻管理时,排序上下条移动的功能。(10)具有审核员权限用户。除可以审核文章外,其余功能与录入员相似。 系统提供如下客户端浏览器支持:IE6.0及以上各版本、FireFox3.0及以上各版本、Maxthon2.0及以上各版本、搜狗高速浏览器、360浏览器、腾讯浏览器等等。系统的开发环境为:PHP+MYSQL。参考文献[3]讨论了基于.net技术的四层架构考研网站设计与实现。 我们设计的校内考研网站栏目结构图如图1所示。 其中网站首页用动态php页面,将整个网站的最新信息在首页显示。网管在后台可以随时更新首页的内容。浏览者一访问首页就能够了解整个考研网站的最新信息。考研信息栏目主要介绍一些有关考研的最新信息。课程复习栏目里主要放一些有关考研基础课比如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的复习资料。网站链接栏目里放一些与考研有关的点击率比较高的热门网站链接供同学们参考。最后一个栏目也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栏目是交流互动栏目,实际上是一个考研论坛,同学们在复习考研的过程中如果碰到一些问题,可以在这个交流互动栏目里提问,管理员应该及时加以解答,此外考研的同学之间也可以通过这个栏目进行交流,达到互相帮助的目的。 我们经过制作初步完成的校内考研网站首页如图2所示。 三、结论 虽然互联网上关于考研的网站多如牛毛,然而这些网站多数是面向全体考生的,内容面面俱到,从而针对性方面有些欠缺。本文着眼于建设一个只为本校考生服务的内部考研网,为本校考生考研服务,更有针对性,从而应该可以服务得更到位。具体效果如何还是由实践来验证吧。 网站设计与制作论文:浅析基于PHP和MySQL技术的网页设计与制作类专题学习网站设计与实现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在教育中的普及应用,对传统的教学模式和学生管理模式也产生了一定的变革影响,例如依托专题学习类网站的出现使得学生借助校园网进行自学成为了可能。本文分析了基于PHP和MySQL技术的网页设计与制作类专题学习网站设计方案与实现,分别从网站功能设计和数据库管理两方面进行了设计应用分析。 关键词:PHP MySQL 网站设计 实现 在网页设计与制作类专题学习网站设计中,首先要分析其需求,包括基本功能需求、硬件需求和系统需求。结合网站的应用背景和需求特定,制定相应的设计方案,合理进行用户权限分配,并且为用户提供丰富的相关资源,营造良好的网络学习环境。 1 网站功能模块设计 1.1 用户登录与注册 首先,在系统功能设计中一般使用B/S结构,也就是浏览器/服务器结构,在网络环境下,将各种功能模块组合起来。用户登录和注册是网站功能中最为基本的一个模块,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设置用户权限,如管理员权限、注册用户权限和匿名登录用户权限,不同权限的用户可以访问不同的内容。用户登录的身份验证采用用户名和密码的形式,为了方便管理,用户名可以统一设置,如将学生的学号设置为用户名,密码由用户自行更改。管理员权限主要是由网站的管理人员使用,对网站信息进行删除、编辑和更改,并且对登录用户的身份、数量进行管理。注册用户可以浏览、下载网站中的绝大多数资源内容,而匿名用户只能浏览网站的基本公式信息。 1.2 网站信息公布 网站信息公布是校园网站的一个重要功能,可以用来公示重大校园动态、课程信息、学生信息变动等等,所公布的信息来源于相关的校园管理部门,如教学部门、宣传部门、学生管理部门等等。同时,一些与学生密切相关的信息,在公布中可以设置提醒功能,例如当学生登录网站后,以私信或者自动弹出窗口的形式提示学生应当注意的信息。或者在学生个人信息管理模块中,设置专门的应当注意信息模块,提醒学生应当注意的一些变动信息,特别是课程信息、个人信息变动、教务信息等等。 1.3 资源共享 资源共享主要是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提供学生自学资源支持,在网页设计与制作类专题学习网站构建中,主要的教学资源有文字资源、图片资源、视频资源等等。同时,在资源共享中,为了提高学习资源的利用效率,利用站内搜索技术构建资源查询平台,便于用户搜索所需资源。将各种学习资源进行分类,可以按照资源属性,如文档类资源、图片类资源、视频类资源等等,或者按照教学内容进行分类。站内资源还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些优秀的设计方案成果,将这些成果的网页设计与制作方案。资源共享功能模块设计需要针对网站功能特点和用户使用情况进行相应的资源优化,例如针对不同学习基础的用户提供不同层次的学习资源等等。 1.4 站外资源链接 在网页设计与制作类专题学习网站功设计中,站外资源是一个重要的学习资源补充途径,用户在使用站内资源时,也需要进行相关的站外资源拓展,当前使用较为广泛的方式便是站外资源链接。站外资源链接也分为外部链接和内部链接两种,外部链接同用户直接通过外网链接外站的访问权限一样,都为匿名浏览模式。而在一些提供资源下载的外部网站链接时,可以通过内部链接的方式为用户提供注册用户访问权限,例如访问一些文献资料数据库。通过购买这些数据库的访问权限,使得用户可以通过内部链接搜索和下载相关的文献资料。在站外资源连接时,应当对不同的外站资源情况进行调查和分类,按照一定的类别,例如文献资料类网站、网页设计成果类网站、相关软件下载类网站等等。 2 基于PHP和MySQL技术网页设计与制作类专题学习网站的实现 2.1 数据库管理实现 基于MySQL技术的数据库管理功能实现,应当针对网站数据的储存和使用特点,应当确保数据库的正确性、融合性、有效性等等,优化数据库检索技术,提高数据检索效率,数据库结构设计的合理性会直接关系到网站构建的整体质量。在数据库中将各种不同类型的数据资源按照一定的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和储存,同时将各种文档信息添加日期、作者、预览内容等信息,主要的数据操作功能有编辑、录入、存储、删除、复制等等。再有,应当保证数据库的完整性和适时性,及时进行数据更新,数据存储要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一般数据库的管理权限为网站管理人员。 2.2 信息管理功能实现 信息管理功能主要是实现网站基本的信息公布、信息删除和修改、重大信息警示等等,同时还包括用户个人信息的录入、修改等等。信息管理权限由两部分组成,分别是网站管理人员的信息管理功能权限和访问者的信息管理功能权限。信息管理人员所主要管理的信息为网站公布信息和一些动态资源信息,而访问者所使用的信息管理功能为个人信息管理和个人资源信息管理。例如访问者在利用网站资源进行学习时,需要更改个人资源数据库,不定时的删除资源和添加新资源,构建成个人知识管理系统。而网站管理人员,在使用信息管理功能时,也应当针对不同信息的特点,在相应的信息公示板块进行信息公布。 2.3 资源共享功能实现 资源共享功能主要包括两部分,分别是站内资源共享和站外资源共享,站内资源包括管理人员录入的校园资源数据库和师生上传的相关资源等等,站外资源则主要是针对相应的教学内容,选择的一些专题网站。在资源共享功能实现中,应当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借助站内搜索技术和互联网搜索引擎技术,为学生提供完善的资源环境。同时,资源共享本身也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管理人员应当长时期的进行资源引进和更新。 3 结语 基于PHP和MySQL构建网页设计与制作专题类学习网站,应当详尽分析网站的需求,包括功能需求、硬件需求、系统需求等等,在分析需求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功能模块设计和优化。主要的功能模块有用户登录和注册功能模块、网站信息公布模块、资源共享模块、外部资源链接模块等等。并且对数据库结构进行优化,选择适宜的搜索引擎技术,完善信息管理功能,加强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的共享。相关网站管理人员,也应当建立起完善的网站维护体系,保证网站的稳定、高效运行。 网站设计与制作论文:浅谈网站设计分析与网页制作 摘 要:网络作为当前信息化时代最大的信息传播平台,越来越多的商家和个人开始重视建立自己的网站,面对新的形势,经过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网络技术这一现阶段科技手段,拟筹备建立网,并以网站为载体积极开展工作,为工作增添了新技术。本文结合在网站设计方面的经验谈一下网站设计与制作的流程。 关键词:网站;设计分析;制作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网络的运用,计算机网络为人们的生活打开了一片新的天地创新了人们的生活方式而网站为人们提供了丰富多彩的信息。一个网站不但要做到操作方便,引人入胜,趣味盎然,还要告诉浏览者它的用处,这些设计都是有讲究的。 1 网站建设的作用和意义 互联网作为连接世界各地计算机的全球性信息化网络,它的传输内容是非常丰富的,涉及到全球的各个领域,是人们了解世界、掌握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网站作为信息时代基层的一个重要窗口,是院务公开、公正、服务职工、惠及民生的重要手段。办好网站,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增加职工之间互相的透明性、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都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2 网站设计分析 文字、图形、色彩是展示网站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成网站传达信息不可或缺的手段,同时也是用户对网站第一印象和整体风格关注的主要内部分。要想设计出符合人性化需求的网站,只有多为用户着想,认真地以用户的切身体会出发去完成网站的整体设计。当然,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用户群因素和界面因素是首要考虑的两个方面。 3 网页制作 3.1 选择合适的网页设计软件 当前能使用的网页设计类软件很多,而选择一个功能强大、操作简单的软件则会让你事半功倍。对于网页制作软件来说,初学者最常使用是Frontpage和Dreamweaver,Frontpage是微软公司出品的一款网页制作入门级软件,FrontPage使用方便简单,会用Word就能做网页,所见即所得是其特点,该软件结合了设计、程式码、预览三种模式。Dreamweaver是美国MACRO~EDIA公司开发的集网页制作和管理网站于一身的所见即所得网页编辑器,利用它可以轻而易举地制作出充满动感的网页。此外,制作网站还要用到边缘性软件,如photoshop、flash等,网页设计过程中可根据自己的需要灵活运用这些软件。 3.2 选择网页内容 前期的框架设计好后,就要为这个网站选择内容了。网页内容影响着网站的成败,所以我们要多花一些心思在内容制作上。内容选择要选有新意的、独特的,这些可以从图书、报纸、互联网等信息媒介搜集素材,素材通常分为三类一一文字、图片、影像。素材准备得越多越好,再从这些素材中粗中取细, 以备制作网站时可以随时拿来使用。总之,网页内容是网站的根本,如果内容空洞,页面制作的再怎么精美,仍然不会留住访问者。 3.3 运用网页设计中的色彩 不同的色彩搭配产生不同的效果,反映出不同网页的文化内涵。因为它能产生强烈的视觉冲击,所以确定网页的色彩是相当重要的一步。在网页的色彩设计上,除了要表现心理和感情联想之外,还要考虑色彩的对比明暗、轻重、冷暖、调和色和纯度对比色的应用等等。合理的用色可以让信息的传递更有价值,使网页更有效和准确地把信息传达给我们的视觉。 4 网页制作中的注意事项 ⑴网页要一页一页制作,切不可图快,没考虑清楚就下手只会让后面的修改工作更辛苦,首先要制作主页,把主页上的页面的编排、色彩的搭配、链接的方式都设计好后,再以 它为基础,通过变更文字和图片等内容建立其它子页,可以利用模板批量创建子页,使用模板的好处是一一同一个模板创建下的网页,对它的更新和修改可以一次性完成。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制作效率,使网站形成统一的风格。 ⑵特效制作网页时,能尽量用javascript替代的就不要使用java,java会使网页速度减慢,在加入诸如声音、动态网页等小技巧时,最好也不要太多,这都会影响网页的运行速度。 ⑶使用链接到每张图片的缩略图是提供有大量图片的图库时常见的一种策略。缩略图也就是图片的缩小版本,可以让浏览者看到众多的图片。但是,在展示缩略图时,切记不能将缩略图做得太小,因为缩略图做得太小网站的访客就无法从中获取有效的信息。 ⑷合理采用JPg和gif格式也是至关重要的,色彩鲜艳高分辨率的用JPg,图片色彩单调的及在256色以内的最好把它处理成gif图像格式。图片大小尽量不要超过30k,小图片(1OOx40)一般可以控制在6k以内,较大的图片可以“分割”成小图片。 ⑸为图片加注解。图片的下载较慢,在没有显示出来时注解的标注有助于让浏览者知道这是关于什么的图片,是否需要等待,是否可以点击。 5 结语 网站的设计与制作谈起来很简单,但要制作出真正有创意、经典的网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网页设计需要不断的实践,不断的学习,不断的丰富、创新网页制作的方法,不断完善、提高自己网站设计的能力。 网站设计与制作论文:浅析高职图书馆网站设计与制作 摘 要:基于高职图书馆的特色,坚持一切从读者的需求出发,结合图书馆网站的设计理念和网站制作的高标准进行建设高职图书馆网站,全面浅析高职图书馆网站设计制作。 关键词:高职图书馆;网站制作;网站设计 高职图书馆网站是图书馆对外重要的宣传阵地和提供数字资源与信息服务的平台,其服务对象是校内师生和社会读者,需要提升图书馆的网络化、数字化、特色化服务水平,使之成为读者利用高职图书馆资源和服务的窗口。高职图书馆网站如何满足读者的需求,因此各高职图书馆必须大力探索网站设计与制作的理念与原则,并结合自身特色,开发出让读者满意、令读者信赖的网站。我在这里介绍高职图书馆网站设计与制作的经验的几点体会。 1 高眼界、高标准、高要求 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向优秀的高校、高职图书馆网站学习。在高职图书馆设计与制作过程中,我们先后参考了许多国内外著名高校、公共图书馆及高职图书馆的网站,比如:国内的清华大学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国家图书馆等,国外的有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图书馆、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图书馆、高职类的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等。在网站设计与制作前,我们对优秀的图书馆网站,结合读者的需求、服务及图书馆业务等方面进行分析,这样对设计与制作高职图书馆网站垫下非常好的基础。⑵网页制作要高标准、严要求.高职图书馆网站的版面整洁、整齐、版式统一、图片不变形和易维护度。 2 设计理念 ⑴符合高职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高职图书馆不同高校图书馆,高职图书馆具有独特性,网站应结合图书馆的服务理念去建设,但高职图书馆面临资源少、服务项目少的困境,我们如何对读者提供有价值服务,需要馆员们多年服务读者过程中总结,才能给读者一个满意的网站。图书馆网站建设力图把满足读者需求、方便读者使用作为网站设计的根本出发点,网站的内容和设计要充分考虑到读者的需求,一个受读者喜欢并信赖的网站是建立于读者明确需求的基础上。 ⑵不使用过多颜色,力求简洁、清爽。色彩可以鲜艳一些,但不能杂乱。从审美角度看,在网站设计时,只使用三、四种相匹配的颜色就可以让网站更为美观了,应尽量避免使网站过于花哨,尽量不用或少用动画、闪烁或滚动的文本。 ⑶页面应布局合理,尽量简洁。一般来说,页面的分辨率推荐1027x768,固定布局宽度来设计;按网站层级来设计布局,同一层级的布局尽可能统一。网站首页布局应简洁、大方,应把服务与资源充分显示在首页面上,可以采取JS滑动显示的技术,容纳更多的内容而不显得拥挤。 ⑷使用一致的设计元素。在网站的全部页面上,都采用一致的字体与颜色,会使网站显得更为统一和专业。同时在网页的布局设计、术语或词汇的使用,以及与用户交互的方式使用等方面,也都应尽力保持这种一致性。图书馆主页、OPAC页面及二级页面在功能菜单及色调上应尽量做到一致。 ⑸图书馆的网站上应设计一个较醒目的给读者发牢骚、提意见、问问题的窗口。 ⑹网站整体导航清晰化。1)全局导航。全局导航也就是说可以帮助用户随时去到网站的任何一个栏目。并且能轻松跳转到另一个栏目上。一般来说,全局导航的位置是固定的,这样可以减少浏览者查找的时间。2)导航栏异化,直接的告诉用户他身在何处。浏览则当前访问的页面所属的导航,在网站建设中要进行特殊化处理,比如一家网站建设公司的网站导航,如果网站主导航颜色是蓝色的,那么当用户浏览到网站建设流程这个大栏目之下,那么网站建设流程这个栏目的导航应该换一种颜色或者做一种特殊的效果来进行体现,以区别与其他的导航。这样浏览者就能够非常的容易的识别到当前导航所在的位置。 3 网页制作――精益求精 ⑴CSS样式制作规范。为了开发后样式名管理方便,请用有意义的单词或缩写组合来命名,一看就知道这样式是哪一块的,这样就节省了查找样式的时间。 ⑵符合搜索引擎。在制作网站的过程中,应符合搜索引擎,以便读者能搜索到图书馆网站。网站设计符合搜索引擎主要有两个标签:标题(title)、描述(description),写法如下: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顺职图书馆|顺大图书馆 ⑶网站的扩展性及维护的便利性。1)网站的扩展性。日后面临着数字资源日益增多,服务不断深化的基础上,我们特别要注意网站对后续的改动适应性要强。2)站维护的便利性。网站后续维护的工作中,我们通过网站管理后台权限的分配,把馆内的各部门人员全部调动起来,各自负责各自的网站模块。维护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第一、网站各模块内容的更新;第二、试用的数字资源的及删除等;第三、图书馆业务中内容发生变化的相应更新;第四、网页功能的修改升级或者特效的改造增加。 网站设计与制作论文:基于真实企业项目的商务网站设计与制作课程改革 摘 要 在我校电子商务专业进行“MBE-CDIO的教学改革”的大背景下,重点介绍商务网站设计与制作课程的改革思路、内容设计、组织和实施过程。课程在“MBE-CDIO课程体系”中定位并明确技术、能力、素质等教学目标,将真实企业项目引入教学,学生以项目组形式参与项目开发全程,并采用展示型过程化考核方式,将企业意见作为重要考核标准纳入考核体系。课程改革试行两届,教学成效初显。 关键词 MBE-CDIO 真实企业项目 项目导向 过程化考核 1 高职电子商务专业网站建设课程概述 1.1 高职电子商务专业网站建设课程现状 自从我国高职院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以来,其优秀课程电子商务网站开发类课程的教学效果一直不尽如人意。笔者已在山东商职学院承担电子商务技术教学工作多年,通过各种方式对国内二十多所高职院校电子商务专业进行了相关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的调研,发现诸多院校电子商务网站开发课程以教授静态网站制作为主,能真正理解、开发出实用的商务网站的学生近乎为零,即便是带有基本会员功能的简单企业展示网站,学生也不能很好理解,更不用说帮助企业做网站规划、运营维护等工作。 我校电子商务专业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重新研究、梳理、定位,重点向商务偏移,明确了商务网站课程不应以教会学生开发技术为教学目标,而应该教授学生具备理解动态网站原理、能对企业网站进行规划和改版的能力。 1.2 我校电子商务专业网站建设课程现状 我校电子商务专业自2000年开设该课程以来,授课内容一直根据社会需求不断调整。2008年课程名称确定为网页制作,内容从原来讲授网页制作三剑客等软件操作为主,调整为讲授HTML基础知识及应用为主,辅以Dreamweaver软件操作,并在后续学期开设网页制作脚本语言,注重学生编程思想和代码读写能力的培养。 2009年,经调研我们对专业人才培养进行了较大的调整,降低对学生开发技术的要求,开始重视学生对网站运营的整体理解、网站的维护更新等能力的培养,课程调整为网页设计与美化、ASP动态网站规划两门课程,分两个学期开设。其中ASP动态网站规划重点讲授动态网站基本原理,引导学生进行网站规划,并加入网站的、维护、更新等教学内容。 2011年,专业人才培养在做过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再次进行重大调整。我们发现社会对电子商务人才的要求很大一部分是“商科能力和素质”,并且定位了电子商务专业的三个岗位目标(网络营销主管、电子商务运营主管、网络客服主管)。因此课程进行了较大调整,课程名称确定为商务网站设计与制作,分两个学期开设;并尝试将校企合作单位的真实企业网站开发项目引入教学。经过改革和建设,该课程作为“电子商务专业优秀课程群”中的一门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 2012年,专业进行了“MBE-CDIO教学改革”,提出一个覆盖商业职场环境、体现完整生命周期的教学设计。同时教学大纲分解了专业人才培养所需完成的素质、能力和知识目标,构建了电子商务专业教学主线的9级进阶项目,更加明晰了商务网站设计与制作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和地位。 2 基于真实企业项目的课程设计理念 课程内容的设计、组织服务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2012年专业教学采用“MBE-CDIO一体化课程体系”模式,确定商务网站设计与制作的课程目标共计28项(见图1),包括1项技术知识、13项胜任工作的能力、5项进阶能力的教学任务,9项素质教学关键点穿插其中,保障了课程体系的实施效果。 为了确保教学目标的完成,课程引入“心欣农产品交易服务平台”真实的企业项目背景,让学生完成“心欣平台前台页面规划及设计”(从需求分析规划设计制作实现测试运行维护整个生命周期),和“心欣平台后台改进规划与实施”(从改进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整合测试运行培训文档设计整个生命周期)两个实战项目;最后,用“心欣农产品交易平台”的改进效果来检测课程教学目标的完成情况。 课程的项目化教学在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环境中开展,学生以项目组的形式参与项目学习全程,掌握网站需求分析、网站建设、网站优化、网站维护等专业知识的同时,更锻炼了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和创新意识等综合素质。 3 基于真实企业项目的课程内容体系建设 3.1 课程内容体系设计 课程内容设计基于两个原则:(1)实现教学目标;(2)以真实企业项目覆盖商业职场环境下的完整生命周期。 教学目标涵盖了人才培养目标中的9项素质关键点、1项技术知识关键点、13项能力关键点和5项进阶能力关键点。这28个关键点,是通过将两个真实企业网站项目(心欣前台页面内容规划与设计项目、心欣后台改进规划与实施项目),引入实际教学过程中实现的。具体内容规划,则依据CDIO(Conceive构思、Design设计、Implement实现和Operate运作)理念,按照软件工程的思路进行组织。(1)静态部分以Web标准HTML+CSS内容为主,引入“心欣前台页面内容规划与设计”项目贯穿。(2)动态部分重在培养学生的商务网站规划、优化及维护能力,使学生对具备交互功能的动态商务网站有一个全面认识;注重培养学生对项目或系统的完整生命周期的理解,要求学生从需求识别、需求分析、规划设计,到测试、更新维护、运营管理等环节全程参与,并注重对学生策划并撰写系统应用文档的能力的培养。 3.2 课程内容体系组织 课程内容用“心欣农产品交易平台”的优化改进项目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划分为五个子项目进行。每个子项目又分解成了专业知识、实训操作、项目实战和展示型考核四个模块。学生以项目组的形式,参与项目全程。其中,实训操作模块将授课中涉及的实践操作加以应用并巩固;项目实战模块则将真实项目分解为子项目进行实施和检验;展示型考核模块在各子项目中是比较重要的模块,各项目小组在项目实战模块中完成的任务需要进行展示、答辩,必要时将作品向企业推荐,并将企业评价和反馈意见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课程共计64课时,分别安排在第二学期、第三学期进行。第二学期进行网站前台的规划设计和实现,分配24课时;第三学期进行网站后台的规划设计和运行维护,分配40课时。两学期均在教学做一体化教室展开教学,实践比例100%。子项目的具体内容组织、授课内容课时分配见表1。 3.3 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 (1)用真实项目贯穿课程内容,学生以项目组的形式参与项目开发全过程:用两个真实项目开发过程为载体组织教学内容,以教授方法、技巧为主;学生以项目组的形式参与项目开发全过程,边学边做,把学到的方法和技巧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立即实践,并在实践过程中组织讨论、互动;根据每个项目组的反馈情况完善教学内容、安排进度。 (2)采用教学做一体化方式,考核方法取消笔试,采用展示型过程化考核。各子项目结束时,学生项目组都要进行成果展示、答辩,检查并共享学习成果;根据老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订,并制定下一子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全部结束时每个项目组实现的都是一个完善的、可、可供企业实际应用的网站,作品以企业是否采用为主要考核标准,激发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学习兴趣。 (3)利用云空间加强互动学习和资源共享。利用世界大学城云空间教学,加强学生与老师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和资源共享。课程将教学目标关键点分解,形成26项工作能力点,一一对应了26个能力关联表格化教案,见图2。 4 结束语 以真实企业项目为教学背景的课程改革,目前已经试行两届,教学成效初显。学生对这种用真实企业项目贯穿的、项目导向在实践中学习的教学方法充分肯定,学生作品也得到合作企业的认可。当然,在运作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一些困难、发现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1)企业真实项目一般对项目完成时间、网络安全方面有较高的要求,课程中实现有难度;(2)项目开展和学生的实践训练若能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完成,既能满足项目开发需要,又有助于学生高效学习,但不符合学校的教学计划,难以实现;(3)学生作品为企业采用之后,后期网站的维护更新无法保证。 课程组会在以后的建设过程中尽力克服以上困难,将课程改革的有效部分继续完善、推进、发展。 网站设计与制作论文:工会网站设计与制作初探 摘要:以拟筹建学院工会网站为例,介绍学院工会主页的设计与制作过程,指出了设计与维护网页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主页设计;主页制作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网络技术的普遍运用,为了拓宽工会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加强对工会网站建设,运用现代网络技术推动工会工作,成为摆在各级工会组织面前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面对新的形势,学院工会经过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在认真抓好日常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网络技术这一现代科技手段,拟筹备建立学院工会网,并以网站为载体积极开展工作,为工会工作增添了新的生机和活力。现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网站建设略加探讨。 一、加强工会网站建设的作用和意义 互联网络作为连接世界各国计算机的全球性信息化网络,其传输内容非常非常丰富的,涉及到全球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等各个领域,成为人们了解世界、掌握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学院工会网站作为信息时代基层工会的一个重要窗口,是院务公开、公正、服务职工、惠及民生的重要手段。办好工会网站,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增加职工之间互相的透明性、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升工会知名度和影响力都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二、网站主要内容与注重面 网站要设有工会新闻、民主管理、权益保障、劳动保护、文件资料、政策法规等主栏目,并加强工会会员管理等数据库的建设和利用,使广大干部职工能够通过网站,迅速快捷的检索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资料。拟开设职工论坛等形式建立“职工之家”,职工和工会干部以注册方式,在网上对事件或人物进行讨论交流,畅谈各自感悟,进行相互学习和相互交流。还可利用网站开展“首席职工”、“优秀工会工作者”等各类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工会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 三、技术平台规划与设计 (一)系统应用范围 从系统上分析是一个门户信息交易站点,大多数用户都具有分散性,没有统一的组织和统一的地区,主要通过internet访问。用户侧重使用IE情况分析。用户使用网络带宽分析。估计日访问量在几千人次。 根据这些特点,我们建议在IE兼容上侧重用于IE6.0。出于用户带宽的考虑,建议使用CSS+DIV写网站框架。在网站结构上采用B/S结构。 用户侧重使用IE情况分析,根据网络软件测试调查,得出以下数据如图: 从图得知使用IE6.0的用户最多占到32.14%。360浏览器使用本地IE优秀。其中也有一部分本地优秀用的也是IE6.0。其它IE8.0占到21.54%,IE7.0占到6.3%,搜狗浏览器占到6.03%,其它chrome,IE9.0,TT浏览器,QQ浏览器都只占到3%以下。 所以在UI设计和IE兼容性设计上测重IE6.0以上的版本,建议使用CSS+DIV布局。然后再测试调试各常用IE之间的兼容性。 (二)用户使用网络带宽分析 今年宽带普及提速工程的目标是4兆及以上宽带接入产品的用户超过50%,现在,平均带宽达到了50%。今年4月,全国固定宽带接入规模为1.59亿。4兆及以上用户使用比例已经超过了50%。去年年底,使用4兆以上带宽产品才38%到39%,今年却飞快提升了10个百分点,达到50%。 所以4M以下的人群仍然是主体。在网站建设过程中,网页的图片和整个网页大小的控制不容忽视。建议页面大小保持在三屏内,网页大小保持在150K以内。这是对用户的体验度一个提升也是对网页大小的一个控制。 (三)任何商业应用程序都有三大类必须完成的任务: 第一类和与用户的交互有关(人机接口),用户如何使用应用程序,这类任务可称之为表示层(Presentation)。 第二类和应用程序所完成的计算处理和程序处理流程有关,可称之为应用逻辑层(Application Logic)。 最后一类与数据的查询、更新及数据管理有关,可称之为数据资源层(Data and Resource)。 四、网站细节总体设计 网站分为前台和后台两个部分,前台部分为公众和会员客户提供信息、阅读、查询等功能,后台作为网站管理的优秀部分,提供网站数据、类别等信息的管理和查询。 (一)前台网站的具体栏目设置 共分为工会简介栏目、工会工作栏目、工会动态栏目、下载中心栏目、工会信箱栏目、工会论坛栏目、留言板栏目、友情链接、站内搜索引擎共9个栏目设置。 1.首页具体板块的设置 提供工会信箱登录以及各分类信息查询系统。左侧是本站动态、工会简介、网站公告和相关链接,右侧是广告位;中间部分是各栏目的信息。 在网站的首页中采用了4种效果,飘浮广告效果,滚动新闻效果,鼠标右键禁用和ie右下脚状态栏文字显示效果。 2.网站工会栏目简介 详细的介绍了工会具体情况以及领导风采、组织机构等内容。 3.网站工会工作简介 专题介绍工会在开展素质工程、法律维权、基层建设、送温暖工程、女工工作、综合等工作的情况。 4.网站工会动态简介 介绍工会的具体活动,包含生动的图片及详细的文字信息。 5.网站下载中心的简介 网站提供常用的软件及表格和表格模板的下载。 6.网站工会信箱的简介 网站工会内部所有工作人员具体的邮箱地址。 7.网站工会论坛的简介 网站提供单版论坛。论坛具有一般论坛的常用功能。如注册会员,在线生级,发表帖子,回复帖子,论坛设有良好的编辑器,能够方便的编辑帖子内容。并且有丰富的表情包。让互动更加生动。普通用户也可以注册笔名并发表帖子进行互动。 8.网站留言板的简介 网站的留言板能够通过编辑器方便的编辑文本,可以通过注册用户进行留言。也可以不用注册用户,进行匿名留言。 网站设计与制作论文:浅谈Flash动画在网站设计与制作中的应用 【摘要】Flash是Adobe公司的一款多媒体矢量动画软件,Flash网站动感十足,视觉效果强烈,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其中,动作脚本赋予了Flash编程的能力,大大扩展了Flash的空间。现在,Flash在网络中的应用已经越来越广泛,使用Flash制作的网页不仅视觉效果突出,而且交互功能也非常的强大。本文对Flash动画在网站设计与制作中的应用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Flash动画;动作脚本;交互功能 网络新技术层出不穷,在各个领域尽显风流,网络多媒体的天空更是绚丽多彩、引人入胜。Flash作为目前最优秀的网络动画之一,它的出现,宣告了网络动画时代的到来。由于FLASH本身具有强大和灵活的网络交互功能,所以它在窄带领域已经成为事实上的交互多媒体技术标准。Flash在保证传输速度的同时,还提供了非常丰富的交互动画效果。 Flash动态网站是针对多媒体网页设计脱颖而出的一个新型解决方案。它使用矢量绘制图像,它的最终文件可以以“流式”的输出在网页中播放。Flash动态网站动画文件小,互动功能强。它给网页设计带来的无限生机。 一、Flash动画的特点 Flash被广泛应用,与其自身的特点密不可分。 1.从动画组成来看:Flash动画主要由矢量图形组成,矢量图形具有储存容量小,并且在缩放时不会失真的优点。这就使得Flash动画具有储存容量小,而且在缩放播放窗口时不会影响画面的清晰度的特点。 2.从动画来看:在导出Flash动画的过程中,程序会压缩、优化动画组成元素(例如位图图像、音乐和视频等),这就进一步减少了动画的储存容量,使其更加方便在网上传输。 3.从动画播放来看:后的.swf动画影片具有“流”媒体的特点,在网上可以边下载边播放,而不像GIF动画那样要把整个文件下载完了才能播放。 4.从交互性来看:可以通过为Flash动画添加动作脚本使其具有交互性,从而让观众成为动画的一部分,这一点是传统动画无法比拟的。 5.从制作成本来看:用Flash软件制作动画可以大幅度降低制作成本,同时,在制作时间上也比传统动画大大缩短。 二、动作脚本的特点及基本术语 动作脚本的英文名称是ActionScript,简称AS。ActionScript是一种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执行ECMA-262脚本语言规范,是在Flash内开发应用程序时所使用的语言。目前广泛使用的ActionScript 2.0编辑出的脚本更加稳定、健全。 1.ActionScript 2.0的特点 (1)能够控制Flash动画的播放行为和对象的属性。根据用户的动作来做出响应,并在动画中体现出来。 (2)ActionScript 2.0是一种面向对象的编程语言,它的风格和JavaScript语言相类似。它拥有循环、判断和对象事件等高级语言特性。 (3)ActionScript可以使用自定义函数。如果有一个功能要经常使用,则可以把它写成自定义函数,在用到的时候调用它。 (4)支持XML和XMLSocket。 2.基本术语 (1)对象。在ActionScript中,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用户自己制作的动画元件Symbol实例化后而形成的实体对象Instance Object,声明这类对象后,可以对ActionScript堆砌的属性和动作行为进行控制。另一类是Flash自己定义的抽象对象Abstract Object,例如Math和Date等,这类对象主要用于计算。 (2)数据类型。例如整数、字符、布尔值等等。 (3)变量。在变量方面,ActionScript允许声明全局变量和局部变量。 (4)事件响应。在Flash动画中,动画的交互性就是通过对用户动作的响应来完成的。 (5)语句和运算符。 三、Flash动画在网站设计与制作中的应用 1.网页形式与设计 (1)导航菜单设计 导航菜单设计是Flash动态网页浏览的基础。简洁、有效的导航菜单,可以使浏览者迅速而高效的找到所需要的信息。导航的形式有侧边式、上端式、悬浮式、隐藏式等。具有艺术美感的导航会使浏览者的浏览过程变得丰富而富有趣味。导航菜单的设计还要注意简洁,易用。设计导航菜单的时候,可以应用一些小声音、小动画来丰富浏览体验。 (2)网页版式设计及风格 Flash动态网页往往包含的信息量很大,元素也很多。但由于Flash动态网页的超链接特征,使它的空间可以无限扩展。设计者通常把产品或服务的不同卖点分别集中在不同的路径之中,在细化的动态分页中可以根据次主题的不同,对各个构成元素的空间进行多样化安排。 (3)色彩设计 Flash动态网页色彩搭配既是一项技术性工作,同时它也是一项艺术性很强的工作,因此,设计者在设计网页时除了考虑网站本身的特点外,还要遵循一定的艺术规律,从而设计出色彩鲜明、性格独特的网站。在遵从艺术规律的同时,还考虑人的生理特点,色彩搭配一定要合理,给人一种和谐、愉快的感觉,避免采用纯度很高的单一色彩,这样容易造成视觉疲劳。而且,页面的色彩设计尽量不要超过4种色彩,用太多的色彩让人没有方向,没有侧重。当主题色确定好以后,考虑其它配色时,一定要考虑其它配色与主题色的关系,要体现什么样的效果。另外哪种因素占主要地位,是明度,纯度还是色相。 2.Flash动画在网站中的应用 在网页设计中,Flash动画作品除了以“流式播放动画”播放以外,如:Flash动画短片、Flash MV,还具有一定交互性特点的形式。有些网站的引导界面做成Flash动画形式,一般由Dream weaver软件来完成,做成静态页面。当然,大部分这类页面全部是静态,但也有某些网站做出以下设计。如:网页中的Flash网络广告、Flash形象展示动画、网站导航栏动画、图片展示动画、Flash交互动画、及由Flash制作完成的网站注册、登陆、计算等系统。 在静态页面中,如果把这些做成动画形式的话,无疑能起到生动、装饰的作用,对浏览者具有充分调动的作用。但是不宜太花、太乱,否则,就会起到反作用,不但使浏览者眼花缭乱、烦躁,而且会给网站效应大打折扣,显得烦乱,缺乏信任。 除了采用Flash制作相关的页面外,也有一些网站,为了展示自己的个性,使用Flash来制作整个站点。整个站点从概念上就己经包括所有视听元素部分及版式的设计。先不论网站引导界面的设计,由其引导进入的内页面这整个系统都是由Flash软件来制作,就包括上文列举的视频、Flash广告动画、Flash交互动画、网站的Flash形象展示动画、网站的各级导航栏、图片展示、文字、链接、色彩、音乐、声音、游戏及网站注册、登录、计算系统等。 这样的Flash动画网站,感觉都十分炫,具有很强很独特的个性,基本上能完全调动浏览者的积极性,给人以活跃的心理感受。 四、结束语 Flash作为现代一种新的设计方式和娱乐方式,不仅有其实用功能,并且还有视觉和听觉上的双重享受,更因为它具有的趣味性,它作为一种强大的动画制作软件,在视觉表现上较普通的网页有很大的优势,因此,被广泛用于网站的设计与制作当中。 网站设计与制作论文:《计算机辅助教学技术》课程学习网站设计与制作 摘要: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提高课程信息传达的及时性,该文以《计算机辅助教学技术》课程为例,论述了学习网站的设计与制作过程,实现了课程多种资源的展示与交流,使之成为教师与学生课后交流的良好平台。 关键词:网站设计;网站制作;计算机辅助教学技术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快速的发展和互联网密集型延伸以及人们生活工作的需要,使用因特网技术进行网上教学已开始成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网上教学具有及时性、共享性、便捷性、交互性和独特化等几大特点,它有着传统教学模式所无法比拟和替代的优点。因此,教学网站的开发制作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迫切要了解和深入探究的重要环节,从而更好的发展网上教学,推动教学课程水平的逐步提高。《计算机辅助教学技术》课程学习网站预期实现以下目标:1)信息方便、快捷、为用户提供全新的服务。2)支持各种资源下载技术。3)提供用户在线论坛、在线留言,增强网站的互动性。4)网站维护简单、方便。5)具有较好的网站安全性。 1系统开发技术简介 通过对本系统功能应用及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分析,此网站采用Dreamweaver CS4作为前台的主体设计工具,主要是运用表格、Div+CSS进行布局排版编辑,网站的修饰添加常用的动画制作软件Flash CS4、图形处理软件Photoshop CS3等进行辅助设计,制作完成课程的多媒体教学资料。后台设计部分运用ASP技术添加动态资源,Microsoft Access 2003数据库作为动态数据整理工具,通过ADO对象访问数据库,建设成一个兼容性、安全性、可扩展性良好满足用户浏览信息、交流互动的教学网站[1]。 2需求分析 2.1功能需求分析 本教学网站的功能是可以替代传统教学模式,能够快速的更新跟踪最前沿的教学资讯,灵活生动的把教科书的知识展现出来。用户通过访问网站不仅能在线学习,同时,用户可以寻找下载想要的相关试题和课件,更可以注册会员在论坛上讨论交流。而对于系统管理员,登陆系统后台,不仅要对网站进行系统维护,还要对所有网站信息、数据进行统计整理;管理论坛的贴子与留言板的信息删除,备份,回馈;管理员也要能实时更新网站内容,最新信息。 2.2系统需求分析 此系统打破传统教学模式的地域限制、时间限制,充分发挥网站教学的及时性和便捷性,能够提高教学效率。用户能及时的获取教学资源,管理员能对网站进行维护,对网站资料内容更新和数据的整理权限操作。 3系统概要设计 3.1系统结构设计 根据本教学网站的特点,将其分为前台和后台两大部分。前台主要实现信息浏览、资源下载、在线论坛和留言等功能,后台主要是管理员对网站前台信息、论坛及留言进行管理。 该教学网站设计为八大模块,分别是课程描述、教师队伍、课程建设、下载频道、在线学习、师生论坛、用户系统和留言板。 整个学习网站的系统结构如图1所示。 图1网站系统结构图 各模块功能分别为: 1)课程描述模块介绍了计算机辅助教学技术的历史沿革、研究内容、基本构成、应用环境等相关的课程描述。2)教师队伍模块介绍了课程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任课教师的教学与科研情况。 3)课程建设模块包括我院计算机辅助教学技术课程特色和今后此门课程的发展趋势。4)在线学习包括在线课件、在线自测。 5)下载频道帮助学生下载课件、Word文档、实验软件等课程资源。6)论坛主要用于让学生和老师进行一些教学答疑或是学术探讨。 7)留言板主要收集一些用户对于网站的意见或建议,以便对网站进行改善。8)后台管理系统对留言板、论坛的数据信息进行管理。 3.2数据库设计 3.2.1数据库分析 针对网站功能结构分析,本教学网站涉及到的数据项和数据结构如下:1)用户基本信息。包括的数据项有用户名、用户密码、E-mail等基本信息。2)管理员基本信息。包括的数据项有管理员名称、管理员密码等基本信息。 3)论坛文章基本信息。包括的数据项有文章标题、文章内容、工作区域名称、发表时间等信息。4)用户留言基本信息。包括的数据项有留言内容、留言者姓名、留言者QQ等信息。 网站设计与制作论文:基于ASP+DW技术的校园工会网站设计与制作 摘要:根据目前流行的网站制作技术,设计并制作了某学校工会网站,网站设计合理,制作完整,功能健全,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对ASP技术和DW技术的充分利用,为网站制作工作的开展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指出了在网站制作中各个环节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并针对性的进行了解决,对网站制作工作进行了深刻的梳理和总结。 关键词:ASPDW网站制作网络化 工会是学校的重要部门,工会网站可以作为网上信息的重要阵地。使用网络信息,凝聚会员是新时代的工作要求。本校园工会网站采用动态网站制作技术,网站的设计与制作工作完成后,由工会工作人员在远程计算机上对服务器上的网站进行日常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制作网站后台管理模块即可实现此功能。 网站的设计和制作包括多方面的知识,它是艺术和技术的综合应用,具体说来有网站策划、网站美工、网站具体模块规划,总体数据库设计,网站制作、后台内容管理模块制作、网站测试、网站上传等步骤组成,作者结合某学校工会网站的制作,总结小型网站的制作经验和技巧,以为网站制作积累宝贵经验。 1、网站的策划与设计 网站的整体策划是根据学校工会领导的综合部署下进行的,这里需要工会工作人员认真讨论研究后,给网站制作人员下达明确的任务说明,由于工会工作人员的精心准备,对网站的风格、网站的功能、网站的规模、网站的模块划分已经非常明确。经过工会工作人员和网站制作人员的共同探讨协商,整理出网站的初步风格、功能要求和模块设计。 参考其他学校的网页制作效果,使用美术基础和网页制作软件PS,设计出来3套网页效果图初稿,每套均有首页,二级页面、三级页面的具体效果,最终由领导确定了一套。在设计的过程中,参考美术老师的意见,借鉴加创新,结合网页的特点,如单位使用像素,宽度适合于800像素的显示器。导航栏的高度要适中,整体结合“块”结构,使用分栏设计,整体风格统一。定稿后,由网站制作人员对网页效果图进行切片处理,作为组装网页的原素材和参考图。 根据网站的具体功能,将网站划分为八大模块:工会简介、工会文件、工会简讯、工会活动、女工园地、健康人生、法律法规、友情链接。其中有些模块只需要一个页面,更多的模块需要二级网页、三级网页的显示。多数模块的内容是需要存储在数据库中的,因此二级模块、三级模块的设计要用到数据库中的内容。 首先是选择使用何种类型的数据库管理软件,数据库管理软件根据功能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数据库。根据工会网站的具体内容并不复杂,所以选择了小型数据库管理软件Access。但在数据分析和数据表,表结构的设计上却耗费了作者一定的精力。因为没有考虑到后台内容管理的功能设计,所以最初设计表时把需要用到数据库的各个模块都分别设计了表,但最后的后台内容管理模块在数据库内容增删改查时却遇到了大麻烦,因为最初表设计得多了,在做增删改查时也需要做相同多的模块设计,内容就重复了,所以又重新设计表,使用类别字段来区分模块。由此总结的经验就是:数据库设计非常重要,一定要把前期后期工作全面考虑,相互结合,才能为后期程序的编写提供方便。 2、网站的制作 网站的制作使用DW软件完成,具体制作步骤是:首先创建站点,设置服务器,使用DIV+CSS方法创建各个模块的页面和框架,链接数据库,在各个页面设置绑定记录集,设置服务器行为。网页的制作是最为繁琐的工作,首先依据网页设计效果进行布局的设置,具体方法是使用DIV进行布局,然后使用CSS方法对各个DIV样式进行设置,在设置样式的时候,选择使用外部样式表的方法,因为外部样式表更易于管理。在设置背景图像时,使用PS的切片工具进行制作,切片工具有一个BUG,就是其存储名称不能修改,因此在切片时,最好的方法是先设置好切片的名称属性,在导出时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命名切片了,同时存储的格式最好是GIF格式,因为这个格式支持透明背景,并且在网页浏览器中支持渐变效果。 网页特效的制作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情,这是需要使用JS代码,网上有很多JS代码的效果和原程序,但很麻烦的一件事情是如何读懂这些代码,把相应的内容替换成你所需要的内容,比如,图片说明文字,超链接等等,还有一件事情是,网上提供的JS效果并不是你所需要的尺寸和颜色,这也需要你读懂JS代码,同时把相应的样式修改成你所需要的样式。本网站使用的JS特效有一个新闻展示效果,具体制作方法是下载JS代码,修改JS代码,把JS特效嵌入到相应的DIV中,其中的制作难点是,网站要求新闻展示是随时间更新的,这就需要把静态的新闻换成动态的新闻,因此需要从后台数据库中提取相应的字段,同时在后台管理模块中,还要相应的模块处理新闻的增删改查。 网站后台内容管理是方便网站维护人员工作方便专门制作的,工会网站的维护工作是由工会工作人员远程进行管理的,因此就有必要制作一个专门方便工会工作人员管理网站内容的模块。其制作内容就设计到对后台数据库的增删改工作,由于在数据库设计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后期的维护工作,因此在对新闻内容的增删改工作上,出现了需要给多个表进行增删改的要求,因此建议今后设计数据库时,将所有的新闻表重新整合,以类别区分各种信息。 另外在处理图片上传的工作时,需要考虑如何上传图片信息。之所以要专门指出图片上传是有原因的,因为图片需要上传到服务器上才能将其具体路径信息记录到相应数据表记录的字段中,也就是说,如果某条新闻需要图片的支持,那么这条新闻的图片是以相对路径的形式存储在数据库中的,所以在增改新闻图片时,必须先把图片上传到服务器相应的目录下。图片上传到服务器后,它的文件名将随机改变,所以要记录好图片的新文件名。这样才能进行和图片相关的操作。文件上传可以分为两种:有组件上传和无组件上传。作者使用的是无组件上传,原因是有组件上传要求远程服务器上必须安装相应的组件才能完成文件上传功能,而无组件上传不需要在服务器上安装相应的组件即可完成文件的上传。 网站的测试是网站制作必不可少的步骤和环节,网站制作完毕之后,必须及时进行网站测试,测试可以分为两种测试:黑盒测试和白盒测试。作者将黑盒测试的任务交给3名学生进行,经过2天的测试,将各个模块统统测试3遍,测试中发现了一些问题:网页标题没设置、个别网站内容出现DIV跑位现象,不同的浏览器出现不同的效果,个别网站出现内容描述不清晰的情况等等,通过作者的核实,都进行了更改并重新测试。白盒测试则是由作者亲自完成的,在测试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站点中出现了没有用的网页,处理的办法是将其删除;表单中出现了没有用到的项目,有些项目类型不合适,处理办法是删除或修改;经过黑盒测试和白盒测试之后,还需要使用者在长期的维护过程中,不断的测试,并把需要修改的地方指明给作者,由作者进行修改,这就出现的软件的不同版本。 3、网站的上传与更新 网站制作、测试完毕后,就交付给学校网站维护人员进行上传,网站是存放在学校服务器上的,也就是说,所有的网页浏览者通过浏览器将网页请求发送到学校网站服务器上,由服务器将浏览者请求的网页发送给浏览者。 网络信息的更新需要使用后台管理系统进行,这个系统是作者专门针对本网站设计制作的,专为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设计,这样通过此系统,公会工作人员通过远程浏览器即可更新网络服务器上的公会网站数据库,从而方便轻松的维护更新网站内容。值得一提的是,网站后台管理系统也是相当复杂的一个模块,涉及到管理员密码设置更改,网页访问限制,数据库信息的增删改查等内容,所有动态信息均通过此模块对网站数据库进行更新。 4、结语 工会网站的使用,实现了无纸化办公,能够快捷的消息,减少了许多人力物力的开销,提高了工作效率,这是本系统的功能和特点。从网站的策划,设计,制作,测试到,整个过程作者亲力亲为,其中体会非常深刻,本网站的建设基本完成,其基本功能全部实现。如何把类似的网站设计成网站模板,如果实现模板化,此类网站的制作将会更加便捷快速。 作者简介: 曹晓丽,女,1979年10月,河南郑州人,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工程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多媒体技术,信息安全。 毛颖颖,女,1982年7月,河南安阳人,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教育技术学专业,理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多媒体技术、动漫制作。 网站设计与制作论文:基于工作过程设计的《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项目课程教学改革的研究 [摘要]《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的教学内容按照实际的工作任务、工作过程和工作情境组织,以完整的工作过程贯穿于项目式教学中,使每一个学生通过学习《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课程,能够对各种制作手法和设计技术有更深入的理解,能够使他们对今后的职业选择和学习方向有更多的思考;能够在开发能力、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方面有更好的发展;能够在责任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等方面得到提高,最终能实现学生的零距离上岗。 [关键词]工作过程设计项目教学认证教育考核方式 一、概述 项目教学法是以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学习为基础,采用类似科学研究及实践的方法,促进学生主动积极发展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活动中,教师将需要解决的问题或需要完成的任务以项目的形式交给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小组工作方式,由学生自己按照实际工作的完整程序,共同制定计划、共同或分工完成整个项目。在项目教学中,学习过程成为一个人人参与的创造实践活动,注重的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完成项目的过程。学生在项目实践过程中,理解和把握课程要求的知识和技能,体验创新的艰辛与乐趣,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团队精神和合作能力等,教师已经不是教学中的主导地位,成为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引导者、指导者和监督者,教学内容按照实际的工作任务、工作过程和工作情境组织,以完整的工作过程贯穿于项目式教学中,提高学生的社会能力、方法能力、专业能力,使专业训练更接近社会需求,最终能实现学生的零距离上岗。 《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是我系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网络技术的专业必修课。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课程在继承世界现行网站网页教学优势的基础上,又吸收了当今网站网页开发的新技术和新思路。力求更加注重学生的发展和社会的需求,更准确地反映网站网页开发技术的专业性手段;更加关注学生积淀自己的生活经验;更强调学生的主动学习,并增加实践环节。《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课程期望使每一个学生通过学习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课程,能够对各种制作手法和设计技术有更深入的理解,能够使他们对今后的职业选择和学习方向有更多的思考;能够在开发能力、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方面有更好的发展;能够在责任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等方面得到提高。 二、课程理念 确立一个中心(以学生为中心)三个融合(校企融合、课内外融合、技术与人文融合)、基于工作过程设计的课程开发理念。提前让学生感受工作的氛围,熟悉工作的相关流程,以增强学生在就业过程中的竞争力。并结合我院“我在乎你”的办学理念,通过理实一体化的教学手段,采用项目式教学,给学生提供一个制作网站的模拟或真实的环境。让学生通过对“确定项目――制定策划书――制作网站――验收――总结经验”这个流程的训练,熟悉制作网站的过程,并能够有所成果。 确立素养、行为、技能教育观。重视网页制作过程中技术性心智技能的形成,强调“原型定向、原型操作、原型内化”、原型能经“迁移”形成类型(“举一反三”);强化学习过程中教师的示范和引导的作用。 以技术开发贯穿网页制作的全过程,技术开发强调设计与制作。强调过程的可重复、可验证性。 课程质量以教师的明示能力和学生的内化能力为主要评价指标。 三、设计思路 遵循高职课程改革关于“面向就业,培养实用性人才”的基本精神,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基础上,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教育规律,重视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职业素质教育,着眼于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体现职业教育层次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课程的实用性、专业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综合考虑学生发展的需要、社会需求和就业需求三个方面,本课程以一个大项目出发,分解为7个子项目,在完成七个子项目教学的同时,学生也可以把自己承接的大项目一并完成。 从“以工作任务为中心”和“培养学生应用能力”角度出发,以“项目教学”和“任务驱动的方式”,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掌握网页制作的技能。 运用项目式教学方法,努力创建开发项目的条件,突出工学结合,提高学生技能的熟练程度和灵活运用的能力。 四、实施建议 本课程的教学必须始终贯彻任务驱动式的“做中学”,过程体验式的“学中思”,学以致用式的“思中用”和启思益智式的“用中创”的理念。本课程的总体目标是根据企业网站开发工作流程(即具体的工作过程),从前期策划开始到网页设计,网页制作、网站,一步一个脚印地引导学生逐步深入,亲身体验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的过程。 1.具体实施建议 (1)明确目的、详细描述操作任务。根据学生的具体项目每次课按照网站开发的进度表都有明确的目的,具体的操作任务。 (2)对课堂模仿实践的结果进行合理评价和及时计分。对每一次课堂模仿实践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计分,及时解决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对完成较好的学生给予肯定。 (3)采用项目驱动的方法,如通过教师项目分解的子项目学习以掌握基础知识点,然后充分发挥学生的设计能力,完成学生自己的项目,素材由学生自己收集,网页的风格、布局由学生自己决定,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4)充分利用学生课余时间。 (5)项目开发:提前一个月布置任务,并向学生提供参考资源,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和寻找合适的项目;学生寻找合适的项目后,与客户进行交流获取制作网站的一些素材和信息。根据学生找到的项目,在教师的指导下,把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在每个小组中,每位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承担不同的工作角色,完成不同的任务。一般一个项目分给三个小组,每个小组可以拿出一个方案。这样可以加强小组与小组之间的竞争性,此外在最后验收时客户也可以有多个方案进行选择。 (6)学生在完成网站设计和网页制作的教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以有多种渠道来解决。可以是组内成员的讨论、还可以查阅系部的网络课程、通过老师进行辅导、求助于互联网等等。 学生通过该项目的进行,了解并把握整个过程及每一环节中的基本要求。这样既教会学生制作方法,又让学生体会制作过程的创新性和协作精神,能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式教学的功能。 2.教学方法建议 《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课程以真实项目为案例组织教学,课程教学方法符合“教、学、做”合一的原则,采用理论实践一体化的项目教学和案例教学方法,强调学生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在实践中应用。课程教学围绕如何开发一个网站展开,各个教学单元采用“应用导向、任务驱动”教学方法。本课程采用的主要教学方法如下: (1)四步教学法 通过“讲解――示范――模仿――练习”四步教学法,让学生通过模仿老师讲解的方法制作网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练、思”四者有机融合、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模仿技能,提高课堂教学的实践性。 (2)任务驱动、案例教学法 方法: 下发工作任务单、学生解读任务 教师初步讲解、示范 学生实施任务 教师巡回 教师评价 通过案例提出问题,帮助学生建立感性认识,激发学习兴趣。对案例进行分析,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操作步骤,逐步完成案例的操作。在教学过程中,遵循“启发式教学”原则,启发学生积极思维,通过观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逐步解决问题,从中领悟职业经验。 (3)项目实施法 方法: 下发项目书 学生分组讨论项目分解 师生共同完成项目分析 学生实施,教师指导 提交项目作品 最终评价 引入“项目教学法”,给学生提供一个制作网站的工作环境,通过组织学生承接项目,继而进行项目的开发,使学习与工作相结合,训练学生完成工作任务所需的技能、技巧,同时引导学生进一步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从而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 3.考核建议 实施项目式教学以后,学习的过程和在此过程的学习态度显得越来越重要,这也是企业需求人才的一个重要标准。所以本课程的考核内容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网站的总体规划,具体完成的过程,最终完成的作品和多方代表的反馈意见。 五、将课程与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进行有机结合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之高级网页制作员的专项技能水平达到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三级,在一种操作系统平台下综合使用网页相关软件完成网页制作和动态数据处理的工作,实际能力要求达到:能综合使用两种以上网页制作相关软件进行网页设计和制作,并具有相应的教学能力。它是网页设计制作人员、Web开发人员及网页设计爱好者综合应用网页制作开发工具进行专业、高效Web设计与制作能力的权威认定。如果尝试将“网站设计与网页制作”课程与“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进行有机的结合,可以提高学生独特设计理念、丰富动态应用程序、互动多媒体制作方式等综合能力,创作出更为直观、高效的Web作品。 将学历教育与认证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探求高校培养目标与企业用人之间的联系,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学生,这无疑是一种教学改革的新模式。 六、结语 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项目式教学法是一种先进的高职教学理念,它突破了传统的教学模式,通过解决学生身边的一些现实问题来实现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大大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项目教学法学习的学生,他们的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很大的提高。这种方法不但适合高职计算机课程教学,尤其适用于学生水平参差不齐、学生自控能力比较薄弱、课程的应用性比较强的教学。教师在观察学生、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开阔了视野,提高了专业水平。充分地展示了现代职业教育“以能力为本”的价值取向,使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得到更大幅度的提高。可以说,项目教学法是师生共同完成项目,共同取得进步的教学方法。它是在模拟企业真实的工作过程中,用行为来引导学生、启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团队中自主地进行学习,培养学生的多种能力,使学生掌握的知识与企业的需求更加接近,我们将继续在实践教学中深入探讨项目式教学法,与企业加强联系,累积真实项目素材,进一步完善适合高职特点的教学方法。 网站设计与制作论文:个人生活网站设计与制作 1素材准备 素材的准备是制作网站的基本条件,只有准备好必备的素材,才能够快速的制作网站,而不会浪费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准备网站的素材不仅要从网站的各个栏目的规划考虑,也要考虑各个页面用到的图片、内容、特殊效果等等,具体的网站有:网页大宝库、懒人图库、素材精品屋等。准备好素材以后,需要对文本、图片、样式、特效等进行基本的处理,同时还要将素材进行分类,具体分类文件夹如:images、flash、music、style。 2首页制作 首先把整理好的素材分别放在images、flash、music三个文件夹下。建立站点1)打开Dreamweaver软件。2)单击“站点”菜单,进行“新建站点”操作。3)在站点定义对话框中输入网站名称“mywebsite”,本地根目录文件夹”是指你网站保存的磁盘路径,选择d:\myweb后,单击“确认”按钮。4)经过以上基本操作,一个站点就建立好了。5)把images、flash、music三个文件夹剪切到站点文件夹下,再新建html文件夹。6)右键单击“站点”面板中根目录下的html文件夹,新建网页首页文件,命名为”index.html”。7)打开首页文件index.html进入编辑状态。8)建立表格,使表格居中对齐。表格居中代码如下: tablewidth="800"height="712"border="0"align="center"bordercolor="#000000" tr thheight="218"scope="col" nbsp; /th /tr /table 9)点击表格内部在执行菜单中,插入——媒体——flash。10)同样的方法插入flash背景音乐文件未命名-5.swf。11)点击修改——页面属性——外观——背景图像,单击浏览选择所需背景图片。 3模版的建立 1)首先建立一个大表格并且使表格居中,接着制作嵌套表格,使用插入表格命令,在大表格内插入所需行数和列数表格,设置宽度百分比“Percent”(百分比),在文本框中输入100,单击“OK”,所插入的表格刚好充满第一个单元,然后插入一行三列的表格,左右分别为100宽居中表格宽度为600,最后再居中嵌入一行七列的导航栏和一列的文本内容栏。2)表格嵌套完成后开始编辑导航条,首先输入导航文字内容,给每栏文字分别添加链接为【#】点击导航条表格的 table ,在属性菜单下编辑边框大小为3、颜色为#FFCC99。选择执行菜单中,页面属性——链接,设置文字链接,添加链接效果:链接颜色与已访问链接颜色为#ffcc99变换图像链接颜色为#ffff00,下划线样式为仅在变换图像是显示下划线。3)添加网页背景图案,页面属性——外观——背景图像,选择好事先存放在images里的背景图案。4)添加table中的背景图案,单击 table 在属性中选择背景图像,添加图像,这样模板就完成了。 作者:胡旭 单位:辽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网站设计与制作论文:藏饰商务网站设计与制作 1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EC)是一种新型的电子方式的商务贸易活动,它与传统的商务贸易活动相比,既有相似之处,又有明显的区别.电子商务可以简单地解释为:利用便利、快捷和低成本的电子信息技术和手段进行的商贸活动.目前大家所讨论的电子商务主要是利用EDI(电子数据交换)和Internet(因特网)来完成的.因此,也可以说电子商务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商务活动中的应用[1].一般而言,电子商务包括生产、流通、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中所有活动的电子信息化处理.电子商务活动包括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交易和商务活动、通过增值网络进行的电子交易和服务(如通过EDI进行采购和报关等),以及通过连接企业或机构的计算机网络发生的交易和服务.中国的电子商务已经出现“多元化”发展趋势,专业化行业网站将有一个迅猛的发展,符合区域发展特色的电子商务、综合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也将得到快速发展、电子商务的国际化将受到高度关注.因此,作者设计并实现了藏饰品电子商务网站,为发展本区域民族特色经济具有实际意义. 2 网站整体功能 2.1 建站目的 建设藏饰品电子商务网站的目的是为了扩大藏族文化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影响力,打造一个具有地域风情、具有西藏、青海藏族风情特色、具有民族文化气息的藏族饰品电子商务平台,旨在改进传统的藏族饰品销售方式,将先进的、基于互联网的电子销售方式融进藏饰品的销售中去,让更多的藏饰品生产厂家获得更大的效益和影响力,让他们认识到做基于Web的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整个有关藏族特色的电子商务在互联网上繁荣昌盛,最终为大力发展区域民族特色经济助一臂之力. 2.2 网站平台 在该设计中,作者选用的是ASP应用服务器技术和SQL数据库的组合方式.ASP全名Active ServerPages,意为“动态服务器页面”,是微软公司开发的代替CGI脚本程序的一种应用,它可以与数据库和其它程序进行交互,是一种简单、方便的编程工具,利用它可以产生和运行动态的、交互的、高性能的WEB服务应用程序.ASP采用脚本语言VB Script(Java script)作为自己的开发语言. 2.3 网站架构 本网站架构采用B/S模式.B/S(Browser/Server)结构即浏览器和服务器结构,它是随着Internet技术的兴起,对C/S结构的一种改进的结构.在这种结构下,用户工作界面是通过WWW浏览器来实现,极少部分事务逻辑在前端(Browser)实现,但是主要事务逻辑在服务器端(Server)实现,形成所谓三层3-tier结构.相对于C/S结构属于“胖”客户端,需要在使用者电脑上安装相应的操作软件来说,B/S结构是属于一种“瘦”客户端,大多数或主要的业务逻辑都存在服务器端,因此,B/S结构的系统不需要安装客户端软件,它运行在客户端的浏览器之上,系统升级或维护时只需更新服务器端软件即可,这样就大大简化了客户端电脑载荷,减轻了系统维护与升级的成本和工作量,降低了用户的总体成本. 2.4 藏饰品 建设藏饰品商务网站旨在展示和销售藏民族特色商品.首先,藏族的特色体现在他们的衣着也即藏袍中,因此必须设立一个衣服(藏袍)的商务单元;其次,在藏民族同胞穿着的藏服中,一般挂有藏民族特色的饰品,而且藏族首饰以其特殊的民族文化、神秘的文化背景强烈吸引着消费者,所以第二个商务单元确立为首饰;再次,藏民一般游牧于大草原中,而他们的家也随着家族的游牧而搬迁,所以藏族人的住所、住所里摆放的家具、使用的器皿也别具特色,那么由此确立第三、四个商务单元分别为:家具和器皿;另外,“扎西德勒”是藏语中的“你好”的意思,通常藏族同胞对外胞表示友好和赞赏时对他说“扎西德勒”,同时敬献上藏族的特色礼物哈达,所以将哈达作为第五个商务单元;最后,“唐卡”是藏族的一种壁画艺术,藏族壁画中包含有藏族的历史和藏族的文化等元素,是藏民族的精神领袖,所以选壁画作为第六个商务单元. 3 网站建设 3.1 Web站点建设 作者通过Adobe Dreamweaver CS3建立了该站点,具体步骤为:执行“站点/新建站点”,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建立一个“服务器模型”为“ASP Vbscript”、“访问类型”为“本地/网络”、“测试服务器文件”为“D:\藏饰品电子商务网站”的站点.完成了这一步,以后制作的网页文档就保存在所建的站点中,并上传到测试服务器. 3.2 数据库创建 一个基于B/S模式的网站仅有浏览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服务器的支持才能被称为B/S,因此使用SQL SEVER 2000来作为数据库系统的支持.具体步骤为:安装并打开SQL SEVER 2000数据库,在数据库中新建一个名称为“My EC”(数据库名称的命名没有硬性的要求,EC即电子商务)的数据库,并分别新建“用户表”、“后台管理员表”以及如上所述的6大商务单元表.这些不同的表分别完成不同的功能,用户表完成添加、查询、修改、删除等用户信息的功能;后台管理员表用于保存后台管理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等的相关信息;6大商务单元表则动态链接到Browser(浏览器)中,修改了数据库中的表就同样修改了浏览器中的商务单元的相关属性和方法,商家在进行对商品的进、存、销的操作时,直接操作数据库中表的元素就可以了,不必对前台进行修改. 3.3 网页布局设计 WEB站点和数据库搭建好以后,进一步的操作就是网站布局设计.在Adobe Dreamweaver CS3中设计网页时,首先要对网页进行整体的布局,具体步骤为:在“查看/表格模式”菜单命令项,选中“布局模式”,在“插入”栏中会出现绘制布局表格的图标,单击“绘制布局表格”,绘制一个宽度为985的布局表格,使之居中对齐,然后在该布局表格中,分别绘制出导航、LOGO、图片布局及功能等布局表格,如图1所示. 3.4 数据库的连接 网站布局设计完成以后,便要实现网站功能与数据库系统的连接了,在Adobe Dreamweaver CS3中,是通过表单和SQL Sever数据库进行连接的.要实现用户的登陆功能,首先在Login.asp文件中新建一个表单,以便将表单中的数据传输到数据库服务器中,在表单中分别新建两个文本域和两个按钮,用于传输用户所输入的数据至数据库服务器中.建好表单以后,开始配置Microsoft ODBC SQL Server DSN,在“绑定”中绑定查询的记录集,连接到已建立好的DSN上,查询过程中使用的是SQL语句进行查询SELECT *FROM dbo.denglu,单击“测试”,如果能正确显示出数据库中的基本信息,则说明SQL语句无差错,记录集绑定成功. 3.5 用户登陆功能的实现 要实现用户的登陆功能,在服务器行为中添加一个插入记录,连接到绑定的DSN中,插入到数据库的用户表中,每个文本域分别对应不同的字段名,登陆成功跳转至登陆成功界面,登陆未成功则跳转至登陆未成功界面.在浏览器的登陆页面,为提醒用户保护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加入相关的提醒.如果用户登陆是在数据库实现查找功能,那么用户注册则是在数据库中实现插入功能.在页面右下角的文件中新建一个Register.asp注册页面,新建表单放入应放的文本域textfield1、2、3、4、5,插入button1和2,绑定记录集到数据库中的用户表,单击服务器行为选择插入记录,将依次的文本域插入到数据库依次的表中去,再将But-ton1的名称改为“注册”,选为“提交表单”,便完成了由表单向数据库插入记录的功能. 3.6 网站后台功能 本藏饰品电子商务网站还设计了后台程序,供网站管理人员来管理网站商品的基本信息,只需要用所提供的管理员帐号和密码即可进行网站后台功能的使用.后台管理系统提供两种基本功能,一是Insert插入功能,一是Update修改功能,即向数据库中插入商品信息和修改商品信息.键入帐号和密码进入后台管理系统,在Adobe Dreamweaver CS3中,只需在绑定了记录集后,将服务器行为设置为插入数据,那么这个选中的表单就能从文本域中向数据库中添加数值了.完成这步,藏饰品电子商务网站的基本框架都已全部完成,再进行具体的网站建设操作就可以了,例如设置图片大小格式、设置网页布局页面规范、美观以及设置网页效果人性化等等.最后在完成了与数据库的连接以后,将数据库中的文件存入根目录的Data文件夹中,将网站的后台文件存入根目录的Admin文件夹中,将图片文件存入根目录的Img文件夹中,网站的主文件保存入根目录中即可. 4 数据库中表和商品的关系 该藏饰品电子商务网站只集成了六款商品的交易,如果商户有新的商品项,可以随时添加.针对六款商品,建了6个数据库表来存放相应的商品项,分别是:dress表、shoushi表、jiaju表、qimin表、hada表和bihua表.表中现已分别有了现成的“商品”,并且每款商品都有各自的图片在浏览器中显示.商品号、商品名称、商品描述、商品单价和库存量都显示的是数据库表中的数值,也就是数据库中的“商品”,商户如果有新的商品上架,只需要在数据库表中修改相应选项,不必要在浏览器端修改,如果一件商品被成功交易,商户即在数据库中删除相应数据库表中的值即可,不需要在浏览器端进行删除[2]. 5 数据库中表和交易的关系 用户在确定购买以后,在收获信息的页面中填写相应的信息(如图2所示).如收货人的省分、城市、区县、邮政编码、街道地址、收货人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用户输入的值,会传到数据库的中shouhuo表中.商户只需要查看shouhuo表中的信息,就可以确定发货信息,从而根据此信息给顾客发货.这样便完成了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买卖”工作. 6 结束语 该藏饰品电子商务网站实现了浏览器与数据库的动态链接;网站整体布局合理,页面整体风格简洁明了;设计中所有素材均精心收集并经过PhotoShop加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后台管理功能.但是,与专业的电子商务网站相比,该网站并不完全成熟,尚有待改进.例如,在用户登陆功能方面,可以加入更详细的用户信息和更人性化的权限登陆条件;在数据库设计中,可以加入更贴近现实社会、更准确的数据完整性;在购物车功能中,实现网银功能等等.作者在将来的设计中,会逐步实现. 网站设计与制作论文:网站设计与制作教学模式探讨 一、课程教学模式的研究 1.以实际工作过程为主线 无论是课程内容的选取,还是教学内容的组织,始终围绕实际网站设计与制作工作的过程及内容,以实际工作流程为教学内容和教学组织顺序,将课程融于实际工作需求中,突出了技能和素质的培养。 2.工作任务的真实性 课程实训中提交给学生的实训企业资料,均是以来自于实践一线的真实业务为基础,经过校企双方精心组织挑选。要求学生完成网站调研、网站建设方案书的撰写、网站的设计与制作等,与实际网站设计与制作岗位的工作情况完全相同。因此通过完成相应的任务而让学生掌握的相关知识、操作方法和操作技能,真实地反映了网站设计与制作岗位的能力和素质需求。 3.“教学做”合一 在课程教学中以学生为主体的工作导向式教学,教学的主线是指导学生完成实际网站设计与制作业务操作与管理工作,引导学生通过实践来掌握操作方法和技能,通过操作来学习相关知识,从而将教、学、做有机地结合,突出教学的职业性、实践性特点。通过以上教学模式的创新,成功地将网站设计与制作岗位搬上了课堂,从而真正做到让学生通过该课程树立企业网络形象观念,掌握网站设计与制作工作的基本流程、步骤、内容及操作方法,具备独立完成一个小型企业的网站设计与制作工作的能力。 二、课程教学方法和手段 在课程教学中灵活运用了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增强了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教学方法的选择和使用 结合课程的性质和要求,我们采用了案例教学法、任务驱动法、角色扮演法、现场调研、仿真学习和作品展示法开展教学活动。 (1)案例教学法 在教学中,我们与企业合作,由企业提供典型的网站设计与制作案例。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通过组织学生进行问题分析、相互解答和自由互辩,再由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共同引导,由此掌握不同类型网站建设的方法和技巧。 (2)任务驱动法 在教学过程中,基于资讯、决策、计划、实施、检查、评估六步法,我们组织学生每6人成立一个虚拟的网站建设公司,设置各工作岗位,包括美工、程序等真实岗位,并在内部实现轮岗交替,让学生能够在教师的指导下按照真实工作任务的要求完成每个学习情境的学习任务。 (3)角色扮演法 学生在虚拟网站企业中分别扮演网站设计师、程序员、网站美工、汇报人等不同的角色,在不同的学习情境中进行角色转换,使学生在情境模拟、循环和反复的过程中,加深对网站设计与制作工作任务的理解,提升操作与管理能力。 (4)现场调研 根据学习的需要我们安排学生分小组进入真实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或者邀请企业兼职教师进校讲解分析,学生根据调研得出网站建设的目标,完成网站建设方案书,设计并制作网站,提升学生吃苦耐劳、团队协作、沟通交流等素质。 (5)仿真学习 电子商务专业配有仿真实训室和创业实训室,实训室配以公司真实的经营环境,为学生提供真实的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的过程。学生可以通过组成公司,以轮岗分流、小组间对抗等方式,获得电子商务企业经营的宝贵经验。每个学习任务在实训室实现仿真训练,学习内容、学习过程、学习环境均与实际工作保持一致。 (6)作品展示法 在教学中组织学生欣赏往届学生的作品,激赏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在任务进行到一定的程度时,举办班上同学的作品展示,让班上同学相互欣赏、由企业兼职教师讨论并分析作品的优点和不足之处。通过作品展示法,学生可以通过对比,了解自己作品的优点和不足之处,同时加强了网站评估的能力。 2.教学手段 针对如何有效开展教学活动,我们采用了校企联合授课、举办专题讲座、通过多媒体化、信息化、网络化组织教学和通过举办技能竞赛开展教学。 (1)校企联合授课 课程实行“双课程组负责人”制,企业专家与校内专职教师共同担任课程开发的负责人。企业专家参与课程的开发设计并承担学习任务设计工作,企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参与实践学习,学时比例达50%以上,课程组专兼职教师比例为1∶1。此外,由于网站设计与制作工作涉及到Photoshop广告设计、网页设计与制作、数据库等多方面的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和运用,本课程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采取校企联合授课的形式组织教学,受到学生好评。 (2)举办专题讲座 教学中定期邀请企业专家为学生开展专题讲座,向学生讲解职业生涯中的精彩案例,通过分享经验、带来新鲜的工作任务,提高学生对网站设计与制作工作岗位的了解和热爱。 (3)多媒体化、信息化、网络化教学 教学中利用实训室,让学生在仿真的职场环境中实践。同时,我们在校园网上建立了动态网站设计与制作课程的课程网站,上传了丰富的教学资源,包括:1)完备的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任务单、实训教材、电子教案等。2)教材中配套练习题及参考答案,理论及实务考试样题、参考答案,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自主学习需求。3)辅助教学资源,包括与本课程有关的以音频、视频、文档等多种形式表现的教学辅助资料,如网站设计与制作、网页特效技能操作的示范录像、电子商务相关的从业资格考试的近期考试信息等。4)课程剖析,包括课程的定位、课程设计理念与思路、教学内容及组织、教学方法手段等。5)教学展示,包括主讲教师的相关资料、各界对课程评价、工学结合的项目作品等。学生还可以通过课程网站自主学习。学生可以在实地调研之后,利用网络辅助查找未了解的资料,完成资讯、计划等环节,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效率。 (4)技能竞赛 将行业技能竞赛和专业技能竞赛纳入素质拓展平台,以赛促学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通过举办主题网站设计等比赛,加深了学生对专业的认识,提高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对技能熟练度的操作,另外,通过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全国电子商务专业大赛,增强了学生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实施中的反思和总结 在这几年的教学过程中,笔者发现以上教学方法和手段,虽然很多课程都在提倡或是已经在教学中使用,但不同的课程都具有各自的课程特色,同样的教学方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产生出不同的具体实施手段,让其发挥出更大的功效。例如: 1.校本教材的编订和使用 校本教材的编订和使用,对课程改革成果的冲击是巨大的和显著的。以笔者的亲身感受来讲,与企业共同编订的校本教材,加上配套使用的任务单,是针对学校现状、学生实际情况编订出来的,因此工作过程更加符合实际情况,也更加具有工作过程系统化的特色。通过任务单来引导工作过程,配合校本教材中的知识点和技能点,更加有利于学生进行系统化学习。 2.小组学习讨论法和二人搭档检查法相互配合使用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需要组织学生分成小组进行问题的讨论和解决,这主要是为了锻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增进团队协作意识。但是小组学习讨论法的缺点便是不能完全做到点对点交流,个别人容易产生怠倦的情绪,甚至有人“滥竽充数”。在这些年的教学过程中,针对动态网站设计与制作课程笔者发现,课程因为需要进行程序编写和调试,大量的代码容易让人产生视觉疲劳,因此许多学生在课程中容易产生眼酸、眼疲劳等情况,加之程序代码枯燥无味、人与人之间缺少交流,许多学生容易产生学习疲劳。另外小组长个人工作压力大,很难督促全组人员的学习进度,不能保证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因此单纯的小组学习讨论法并不能有效地推动全班的学习进度。针对这种情况,笔者尝试让每位同学都在另一个小组寻找一位搭档,两人相互共同学习和检查。学习过程中,每个小任务在指定的时间内,先由自已独立思考和完成,然后搭档双方都交换位置,由搭档来检查对方的完成情况并进行纠错,这种方法一方面学生让起立活动了筋骨,另一方面由他人的视角来检查问题往往更加能够一针见血,效果加倍。同时,一对一的搭档学习即保证了学习质量,也增进了同学之间的友谊。此外,这种搭档学习方法能够减轻小组长的工作压力,不论是学习、检查和评价,两人的双向交流都是及时的、认真的和有成效的。在动态网站设计与制作课程中,小组学习讨论法和二人搭档检查法是卓有成效的。 3.合理的设计知识归纳和总结 在教学活动中要培养学生知识归纳和总结的习惯,是必不可少的。在《动态网站设计与制作》课程的学习任务中,每个情境都设计了对应的小任务,每次任务在检查和评价之后,由教师或是小组长带领同学先进行本次任务的知识归纳,总结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再进行本次任务的感受总结,例如任务中是因为粗心打错字符而导致程序调试失败等原因,最后是教师对学生在本次任务中的表现进行评价。通过每次任务都进行相应的知识归纳和总结,有效地对学生的知识做了系统化整理,并加深了对知识和技能的理解。 四、结语 笔者经过这几年不断累积教学经验,已经完成了校本教材和配套任务单的编订,并且逐步摸索出适合本课程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手段,同时也意识到,教师课堂气氛的驾御能力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是非常重要的,这需要教师经验丰富、知识渊博,并且自身诙谐风趣,才能更好地促进课堂教学气氛。因此,除了寻找更加适合课程特色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师也需要提高和加强自身综合素质,才能更加胜任高职教师的岗位。 作者:郝静杨波单位: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 网站设计与制作论文:计算机组成原理CAI教学网站设计与制作 摘要:本文设计的计算机组成原理课程教学网站采用了目前流行的.net技术,在网站中引入了Web Services、XML等具有良好扩展性的技术,页面布局采用DIV+CSS,利用访问数据库。网站教学内容设置双语教学部分,并利用flash技术建立虚拟实验室,模拟实际实验环境。该网站适应现代教育的需要,对教师的教学改革及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有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计算机组成原理;CAI教学网站; 1 引言 计算机组成原理是计算机专业的一门优秀专业基础课程,本课程内容较多、涉及面广、实践性强、难度较大。通过制作计算机组成原理CAI教学网站可以帮助相对容易达到教学目的。计算机组成原理CAI教学网站的实现采用WEB技术将文字、声音、图形、动画等溶入到教学模式中去,从而使计算机组成原理中抽象的和难以体会的概念等变得生动形象起来,加深和加快了对该门课程的理解。将网站应用于教学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求知欲,同时能使教师及时掌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和存在的问题,增大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从而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2 教学设计 针对计算机组成原理课程的特点,教学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组成原理理论教学部分、实验教学部分、典型例题及分析、综合在线测试、学习辅助资源、师生互动等。设计指导思想是改变传统上以“教” 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真正实现以“学” 为中心,充分发挥学习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的方式采用“知识点+实验+典型例题+学习讨论”的教学方式,使学生掌握计算机组成原理的基本概念和相关设计技术,建立起整机概念。 3 教学网站制作 教学网站制作工具采用Visual Studio .NET 2005,后台数据库采用SQL Server 2000,实现的计算机组成原理CAI教学网站除后台维护外各部分如下: 3.1 理论教学部分 学习网站不仅仅是需要给予一种视觉效果,更重要的是教学内容的设计,包括分解计算机组成原理教学目标、制定教学策略、保持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等。本教学网站在教学内容上增加双语教学部分,该部分主要包括双语教案,双语试题,双语视频及阅读材料。采用DIV+CSS以及母板页技术进行页面布局,界面设计上美观大方、层次清晰、重点集中、视点明确。 3.2实验教学部分 实验教学环节是该课程的必须且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便于学生更好的理解和掌握计算机内部运作的真实情况,本教学网站采用flash设计了虚拟实验室,对主要实验如运算器、控制器、存储器及整机实验提供演示及交互操作功能。 3.3 典型例题及分析 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程要求学生必须掌握一些典型题目的解题方法,这样对于灵活掌握以及深入理解所学的知识点是很有必要的。本教学网站采用flash设计了各个章节典型例题及解题分析。 3.4 综合在线测试 该模块实现学生学习该课程后的一个考核,能够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测试系统分章节测试和总体测试,测试题型包括选择、填空、计算及综合设计,试卷中的题目按知识点分布,采用XML技术组织知识点。选择题自动判断答案对错、其它题型给出参考答案及分析。 3.5 学习辅助资源 教学网站上提供流媒体教学视频、资料下载、课程相关其它站点链接。 3.6 师生互动 该模块实行权限管理,用户注册登陆后,会看到的各种信息目录,通过点击查看进入,可以查看到具体的信息以及老师或者其他学生回复此问题的内容。若问题指定某人答复,则只有该用户能看到并答复此问题。 4 主要实现技术 4.1 技术 完全基于模块和组件,具有更好的可扩展性和可定制性,具有速度快、便于部署及应用升级、代码与内容分离、方便构建和使用WEB服务等优点。由于和.NET远程处理建立在.NET Framework 之上,因此可以使创建XML、Web Services变得更为容易。 4.2 流媒体技术 流媒体是一种新的媒体传送方式,它解决了音频、视频等媒体信息在计算机网络中的实时传输问题,它将整个A/V及3D等多媒体文件经过特殊的压缩方式分成一个个压缩包,由视频服务器向用户计算机连续、实时传送。流媒体技术适合在相对低带宽的网络环境下实现网络课程的实时播放和录播课程的传输,因此可以将流媒体技术运用于教育领域实现对学科资源的制作、传播和管理。 4.3 Flash动画技术 Flash 是一种创作工具,它强大的动画编辑功能使得设计者可以随心所欲的设计出高品质的动画,通过Action和FS Command可以实现交互性,使Flash具有更大的设计自由度,所生成的动画文件(.swf)一般占的字节数小,从而可以实现快速下载,在打开网页很短的时间里就能得以播放。 5 教学网站特色 5.1 采用多种先进的技术手段 该网站将计算机组成原理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以文本、图形、声音、动画、视频等多种媒体的形式表现出来,用最新的网页开发工具Visual Studio .NET与后台数据库SQL Server的结合实现动态交互、在线测试、虚拟实验室,从而使学生将抽象的计算机组成原理的学习变得形象轻松;通过虚拟部件及整机实验,使得没有实验条件的个人也能获得实际操作技能的提高。 5.2 后台维护方便 该教学网站提供了一个界面友好、操作方便的后台维护平台,教师通过该平台可对相关资源进行增加、删除、修改,从而避免随着时间的推移造成部分内容老化的现象。 6 结束语 本文描述了基于的计算机组成原理CAI教学网站设计和实现的过程,对于教学网站系统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网站设计与制作论文:浅谈中职学校《动态网站设计与制作》课程教学 摘 要:动态网站设计与制作课程是中职计算机、电子商务等专业的必修课之一,本文将针对动态网页制作课程的特点,从动态网页的开发技术的选择以及如何上好这门课程两方面进行探讨,旨在提高该课程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中职;动态网站;教学 中职学生渴望开发网站,但大多对理论学习热情不高,缺乏钻研精神,且容易放弃。动网制作既讲理论又重实践,既有概念理解,又有程序设计和应用操作方面的内容。因此一方面是抽象的网站开发技术,另一方面是基础薄弱、不善思考的中职学生,如何将知识点传授给学生,让学生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对教师来说,是一大挑战。以下是笔者关于中职动态网页制作课堂教学实践的几点看法: 一、动态网站技术的选取 教学中选取PHP+MySQL+Dreamweave的经典组合方式,推荐使用PHP调试环境的程序集成包phpStudy,它集成了最新的Apache+PHP+MySQL+phpMyAdmin+ZendOptimizer,一次性安装,无须配置。同时phpMyAdmin可以通过Web接口简易管理MySQL数据库,学生通过浏览器的图形界面就能对MySQL数据库进行操作。 二、课程内容以综合项目和分任务的方式开展 《动态网站设计与制作》是一门综合性课程,在授课过程中采用综合项目设计形式,以项目或分任务的方式展开课堂教学。将《动态网站设计与制作》课程分解为一个大项目和若干个小任务,学生通过完成一个个任务最后完成较为完整的综合网站的设计。 三、课程教学应用多种教学方法 (一)使用比较教学法,使学生轻松入门 讲解动态网站时,学生没有服务器和客户端的概念,会把“动态”网页理解为有动态的文字或图片。教学时可做两个简单的网站进行比较。如分别做一个静态的和动态的学生学籍管理网站:网站1是静态的,只有一个“学生成绩”页面;网站2是动态的,其中包括具有“学生成绩”栏目的学生成绩详情页面、成绩的后台添加、删除和修改页面和一个简单数据库。老师浏览这两个网站,演示对学生成绩条目进行增、删、改、查的方法。同时具体讲解它们的运行机制和网站后期管理中的优缺点。 通过比较教学法讲解概念,便于培养学生的总结归纳能力,让学生理解透彻,又调动学生学习兴趣。 (二)使用视觉冲击教学法,加强学生记忆 将重点简明扼要地写在黑板上,加强学生记忆。如动网的制作流程比较固定,“创建数据库―建站点―制网页―连接数据库―绑定记录集―服务器行为”,学生每节课都看到黑板顶部的字,不知不觉就会记住这样的流程,在实践中也会有条不紊的操作。 (三)创设问题情境教学法,启发学生思考 在讲解数据库字符集和网页字符集的知识点时,教师可演示用户名是英文和中文两种状态下,网页可否正常登录。这时向学生提出问题,为什么数据库中的记录是中文,数据库连接,记录集绑定都正确,但测试结果不对?引导学生切换到Dreamweaver代码视图,找到部分“charset=utf-8”,再解释字符集的概念,教会学生可将字符集代码改为“charset=gb2312”,测试正确。 采用创设问题情境教学法,会使学生在整个讲解过程中都处于强烈的问题情境中,他们也就会展开充分的想象,他们的思维在广度、深度上会有一个充分的、自由发挥的空间和余地;因此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 (四)任务驱动教学法,让学生有的放矢 所谓“任务驱动”就是老师在介绍有关知识和方法时,首先提出一些与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的任务。 如注册新用户,用户登录,在引导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引出相应的教学内容。老师可以先浏览一个在线注册邮箱网站,并且重点演示注册和登录部分,浏览之后学生在心里可能会产生一个强烈的欲望:自己做一个这样的系统。接着,老师再按步骤、分任务完成对整个系统的设计,并且重点讲解本网站中的一个关键任务:数据库的连接。讲解数据库的连接任务在整个用户管理系统中的作用及其重要性。 (五)“理论――实践――反思――理论――实践”循环往复教学法,使学生牢固掌握知识点 动网中很多知识点,尤其是重难点知识,必须反复讲解,反复实践,来加强记忆和理解,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比如:讲解阶段变量及语句,应该采用循环往复教学法,反复讲解和操作使学生消化、接受。 (六)项目教学法,阶段性成果加强自信心 在教学时注意培养学生的成就感,将大的综合项目分解为一个个小项目。比如:将用户管理系统分解为登录注销、注册、资料修改和密码查询四个模块,再详细分解为更小的项目。如将用户注册模块分成四个小任务:1.制作注册页面―熟练使用表单制作页面并实现验证表单;2.实现注册页面填写信息录入数据库―绑定记录集,添加服务器行为“插入记录”;3.用户名不能重复―用户名验证,检查新用户名操作;4.注册成功与失败页面制作―实现正确跳转。 四、结束语 总之,这门课程的教学是灵活多样的,在教学过程中要按照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规律和学生认知特点结合教学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也可对某些章节内容综合使用多种教学方法,使教学达到理想的效果。
人文管理论文:人文关怀视域下学校管理论文 一、人文关怀的内涵 人文关怀,根据字面理解就是对人的关怀“。人文”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具有相当丰富的意义,和人的理想、个性、尊严、人格以及命运等有着密切的关系。一般来说,人文关怀就是指把人当作主体和中心,满足人的实际需求,维护人的权益以及尊重人的本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文关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从科学的角度来说,人文关怀就是对人在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所遇到问题的关注、探索以及解答。简单来说,人文关怀就是要尊重人、关心人和爱护人。在学校管理中,要从人的情感需要和发展需求角度来制定管理制度,在学校管理制定中体现人文关怀。 二、学校管理实施人文关怀应该坚持的原则 1.学校管理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在学校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是学校管理实现人文关怀的内在要求,也是人文关怀的优秀。从历史的角度来讲,我国在封建时期就提出了“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的思想,体现了封建社会管理中“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就是强调学校的管理制定中,要把人作为管理的中心,充分体现关心人、尊重人和理解人的思想,把人作为组织中的重要地位,满足教职工不同的合理需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就要求学校在管理中做好三方面的内容。第一,就是要强调对人的尊重,尊重人的尊严、实现人的个性化发展;第二,就是要做到促进人的发展,在管理中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为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第三,就是要满足人不同的合理需求,通过对人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激励,开发人的无限潜能,在管理中尊重教师、发展教师、服务教师,从而提高教师对学校的满意度。 2.学校管理应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学校在制定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还应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要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在聘请教师时,要做好录用工作,选拔有能力的教师,并能够合理利用人才,把人才分配到合理的工作岗位上,促进人才的发展。在竞争机制的建立上,要本着公平的原则,建立平等的竞争机制,让学校的教职工在良性的竞争环境中获得更好发展。在利益的分配上,要实行按劳分配,实现合理分配。在制定学校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还要坚持公开的原则。首先,学校在制定管理制度之前,要征求教职工的广泛意见,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现状,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其次,在管理制定好以后,要在学校及时公开管理规章制度,供全校的教职工查阅。 3.学校管理应该坚持民主原则 在学校管理中坚持民主原则,是学校领导制度的根本原则之一,也是学校教职工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实施权利的重要表现。学校管理要做好坚持民主原则,必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学校要尊重所有教职工的人格,他们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都享有管理学校的权利。其次,学校所有的教职工都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在学校制定各项管理规定的过程中,所有教职工都有参与制定学校管理条例的权利,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三、学校管理如何体现人文关怀 1.实施人性化管理方式 学校实施管理的对象主要是实现对人的管理,要做好对人的管理,就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要实行人性化的管理,做到刚柔相济,体现学校管理制度的人文关怀。其次,学校要实现人发展的需求,尽可能为实现自我价值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把对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作为管理的目标。最后,学校管理还要做好充分协调学校内部关系的工作,注重学校人员的合作,培养人的合作意识,遵循人的心理发展规律,建立多种激励机制制度,充分调动学校成员的积极性,为构建和谐校园奠定基础。 2.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生作为学校管理的主体,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对象。学校的办学要得到社会公共的认可,学校管理者就要制定有效的措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质量。首先,学校的管理制度要体现出关心学生,树立全面为学生服务的教学理念,把学生作为教学的中心,满足当下学生对优质教学的需求。在实施教学的过程中,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作为前提,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其次,要做到关心学生的整体发展。在教学中,要重视学生的发展,教会学生如何学习、如何做事、如何做人,让学生通过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在学习中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掌握学习的技能和方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最后,教学还要注重对学生个性化的培养。每一个学生都是一个整体,具有独立的思维和行为习惯,在教学中,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开辟多种渠道,给学生发展和展示的平台。 3.满足教师的实际需求 学校的管理制度要满足教师发展的需要,实现教师内在的需求,尽可能在物质和精神上满足教师的合理请求,重视对教师专业素质的培养。面对当前的知识竞争时代,学校要帮助教师认识自我,让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认识,自觉学习新的知识,不断促进自身素质的提高,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提高教学质量。同时,学校还要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给教师创造更多实现自我发展的机会,并为教师制定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提高教师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实现自我的人生发展目标和发展价值。学校除了要关心教师的教学以外,还要关心教师的生活,对于教师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要学会换位思考,尽量帮助教师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在养老、医疗保险以及子女就学方面给予教师更多的帮助,做好真正关心教师,关注教师的情感和生活,满足教师发展的需求,让教师体会到学校管理中浓厚的人文关怀。总而言之,学校管理是一门艺术,要体现出人文关怀,就要坚持人文管理的原则,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合理的管理制度,提高办学质量。 作者:杜亚盈 单位:奉化教育局考试中心 人文管理论文:人文关怀视域下高校教育管理论文 一、“人文关怀”的概念 “人文关怀”基本含义是指以人为主体进行关心,爱护人、尊重人以及维护人民群众基本利益,它对人们个性化发展给予支持,关心人的精神世界,激发人的创造性、积极性,尊重人的思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文关怀”与人的命运、理想有着直接关系,代表着人的价值观。在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中,“人文关怀”是指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进行关心,给予对教师和学生给予关怀,为其创造出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并采用激励手段,调动教师与学生的创造性和自主性,发挥教师和学生内在潜能,促进他们个性化发展,提升他们综合素质能力。高校教育管理领域中要在传统基础上进行全新的改革与突破,探索出一套科学、合理管理体系,使人们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激发教师与学生的参与性与自主性,实现他们全面发展自身综合素质。 二、人文关怀与教育管理之间进行分析 我们要通过努力把传统制度转向到人文关怀管理方法,使在教育建设中应用人文关怀理念,从而有效实现教育管理理念,人文关怀与教育管理之间的融合,能够有效提升教育质量。下面从民主制、坚持公平公正、设立奖励机制三个方面对人文关怀与教育管理进行分析,具体内容如下。 (一)民主制 在现代高校教育管理中,是对人才进行管理。大学生是作为主体性的存在,并且在管理监督中具有民主权。同时,大学生拥有民主权的表现,是高校管理教育民主化的一个体现。现代高校教育管理中,实现个人价值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进行民主制的管理。在管理过程实际操作中,要确保尊重学生人格,然后实行对学生的管理与组织,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效率,是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的精髓。此外,高校管理相关部门的行为标准,除了保证保密性外,还要进行公开化,保证其民主化的公开。 (二)坚持公平公正 在高校管理中,不能掺杂情感因素,不徇私,要以事论事,不能出现情感用事和徇私舞弊现象。公平公正是人关怀视域下现代高校管理教育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条件。因此,只有保持公平公正的教育管理理念,才能够有效做好现代教育管理工作。而且,在利益的分配上,更应该注重公平公正原则,杜绝不劳而获等现象发生。 (三)设立奖励机制 现代高校管理工作者要注重人的主体地位,满足个人精神需求以及物质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在通过设立奖励机制激发人的工作热情与进步。现代高校教育管理理念是“以人为本”,尊重人的个性差异以及人的主体地位,积极培养和发现人才,实现素质教育全面发展。在设计奖励机制时,也要注重公平公正原则,杜绝出现因不公平事件引起奖励机制设立失败的现象。 三、将人文关怀融入高校教育管理中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校教育管理体系是经过严格制度的规章下才得以正常运转的,却忽略“以人为本”教育理念。人文关怀视域下的现代高校管理教育就是高校发展的方向。下面,我对如何将人文关怀融入到高效管理中做出详细的分析。 (一)实现教育形式的转变 教育管理工作个性化、人文化是实现细致化教育的优秀基础。教育工作者应该因材施教,积极加强与学生进行互动与沟通,了解学生个性特点以及实际情况,为学生制定出适合的发展计划。教育管理工作者要深入集体中来,与学生、教师进行交流,对他们的感受和一些想法给予重视。同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教育管理方式,有效把握群体发展形势与结构变化,注重学生个性化培养,对学生进行人性化教育,实现细致化教学。要想将人文关怀融入现代高校教育管理就需要从学生个体差异着手,深入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对学生做到有的放矢的教育管理。 (二)提高人文素养 要想将人文关怀融入到现代高校教育管理中,首先应该建立具有人文关怀氛围校园环境,其次是加强教育管理人员的建设,最后提升教育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素养。人文关怀素养是指从精神上关心学生心理健康,并进行指引疏导。教育管理工作者的思想觉悟、知识水平对学生的成长具有重要意义。所有环节都是由教师组织,教学计划和进度也是教师实行。日常教学中,学生接触最多的人就是教师,所以教育工作者的人文素养直接影响着学生。因此,教师在做教育工作时,要以人文关怀理念作为指导思想,对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自身品质有着一定作用。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相处时,要注意倾听学生的想法,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建立起平等的师生关系,提高教师的主观能力、人文素养是教育工作开展的保障,是实现人性化教育的基础管理内容。 (三)建立科学的考查系统 现代高效教育管理要求教育工作者探索多样化教学方法,创新的教学模式,发挥创造精神。教育工作者需要结合实际进行教学活动,并灵活应用教材将理论基础与实践结合,以引导学生能够学以致用,解决生活中遇到相关的问题。在教学中,教师要发挥创造性思维能力,利用教学资源对课本知识进行形象的讲解,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达到提升教学有效性的目的。对学生进行考查是一种教育手段。它从学生基本情况出发,制定出合理的考查制度,来要求学生养成学习习惯,提升学习自主性。要实现人文关怀的教育理念,应该建立科学的考查制度,对学生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查。在考查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是要对学生进行定期检查,起到督促学生学习效果;其次是在考查时找出学生存在的问题,对其问题进行课后作业布置或者课堂复习讲解对学生及时解决问题;最后是将考查的结果和平时成绩结合起来,分析出学生在学习中的问题,同时达到学生对考视的目的。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的高校管理工作有新的管理要求,在人文关怀理念上,要做到塑造学生、发展学生,实现素质教育目的,从而提升教学质量。目前,在社会形式影响下,现代高校教育管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能够对创建和谐社会、适应时展有促进作用,对学生的学习以及发展有推动的作用。将人文关怀和管理制度融合在一起,必须将人文关怀视域下的高校教育管理作为重点,并加强对学生人文关怀,以实现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原则。 作者:王永刚 单位: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管理论文:人文关怀下高校教育管理论文 1“人文关怀”思想的内涵及意义 “人文关怀”在生活和工作中各领域都被人关注。“人文关怀”的理念在我国自古有之,孔子的“仁”的思想就是主张以人为本,把人放在第一位,尊重人、爱人,在教育上,注重培养具有健全人格的人。这种注重人文关怀、以人为本的思想一直流传至今,建国以来,我国领袖也不断强调以人为本,提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思想,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明确提出了人文关怀这一概念,这些都体现出了我国深厚的人文关怀底蕴和氛围。这些我国思想方针也为高校教育管理指明了方向,高校是为社会孕育人才的地方,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下,在高校教育管理过程中加强人文关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只有高校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关注高校学生的心理、生理状态,注重因材施教,给不同类型学生发展的平台,开发他们潜在优势,才能促进高校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 2高校教育管理中人文关怀的缺失 2.1高校教育管理者自身定位中人文关怀的缺失 高校学生是高校教育管理的主体,高校需通过加强引导,营造一种人文的校园氛围,同时给高校学生一定的自由发挥的空间,才能实现“人文关怀”在高校教育管理中的应用。然而,由于高校教育管理中命令式、统一管理的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已经深入人心,在许多教育管理者心中形成了思维定势,这种高校管理者凌驾于高校学生之上的自身定位无法给高校学生自我表达的空间,导致人文关怀的缺失。 2.2高校教育管理制度中人文关怀的缺失 人性化的高校教育管理制度是将“人文关怀”应用于高校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保障。然而,目前高校管理者在建立和完善高校教育管理制度时,往往没有结合实际,没有注重高校学生的内在需求,也没有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忽视高校学生的利益。这种刻板的高校教育管理制度最终使得师生之间的利益相对立,高校学生往往是被动的遵守学校的教育管理制度。许多处于毕业班的高校学生往往不去遵守高校制度,高校管理者也不去追究,这使得高校教育管理制度成了一纸空文。 2.3培养学生人文实践活动的缺失 高校定期开展人文实践活动是高校教育管理的一部分,也是将“人文关怀”应用于高校教育管理中的重要手段。然而目前许多高校在开展人文实践活动上没有注重将其深入到影响高校学生的行为举止、提高高校学生的人文素养上,没有注重结合高校学生自身的兴趣开展活动,而往往流于形式,甚至是强加于高校学生,让高校学生产生厌烦心理。 3加强“人文关怀”在高校教育管理中的应用对策 3.1加强教育管理者的“人文关怀”意识 高校教育管理者是高校教育管理工作方向的主导者,同时也是具体工作的实施者,高校教育管理者的思想高度、教育理念决定着高校教育管理的发展方向是否正确。因此,高校教育管理者应不断学习教育管理知识,掌握育人规律,加强“人文关怀”意识,在高校建立对高校学生全面综合培养的教育管理理念。 3.2在高校教育管理中树立并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观念 高校教育管理要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观念,将教育资源与高校学生的全面发展相配合,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为目标,高校管理者定期与高校学生进行平等的交流,让学生参与到高校教育管理中来,听取高校学生对于高校教育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体现高校学生在高校的主体地位,给学生自主空间,并加深对所在高校的认同感,让高校学生主动自觉遵守高校管理的相关规定。 3.3加强高校人文实践活动的组织建设 高校人文实践活动对于高校学生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是高校教育管理中“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对于培养高校学生的人际关系协调能力起着关键的作用。高校应以高校学生自发组织成立的社团为主要平台开展高校人文实践活动,高校社团自发申请、组织、开展活动,结合高校学生自身的兴趣与意愿,充分发挥高校学生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此外,高校教育管理部门也要积极引导,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提升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心。 3.4高校在教育管理中应重视学生群体与个体的人文关怀 高校在教育管理中应重视学生群体与个体的人文关怀。一方面,通过全体高校学生共同实施教育管理计划,开展教育管理相关活动,来形成相互影响、共同进步的人文氛围,在这种比、学、赶、超的互动过程中,体现高校教育管理的人文关怀。另一方面,高校教育管理也要在对个体的关注中体现其人文关怀理念,当个别高校学生在学习、生活、思想上遇到困难,高校教育管理部门需及时发现并对这类个体进行帮扶,以保证其身心健康。 4总结 虽然高校越来越重视将“人文关怀”应用于高校教育管理中,但目前高校教育管理中仍存在许多人文关怀的缺失问题。本文从高校教育管理者、高校教育管理制度、高校人文实践活动三个方面分析了高校教育管理中人文关怀的缺失,然后提出了加强“人文关怀”在高校教育管理中的应用对策。 作者:王亦轩单位:南通大学医学院 人文管理论文:人文护理精细化管理论文 1护理方法 1.1规律性护理 规律性护理方法,是指管理精细化、具体化、程序化、规章化、有序化、规范化以及理论联系实际化。按照规律性化护理方式,有利于精细化管理,将管理方式与实际工作联系到一起,在做好实际工作的基础上将管理延伸与扩展。规律化将实际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充分凸显,具体问题落实到相关部门,做到责任到人,问题到户,从而保证工作有规律地进行,确保工作的质量[3]。护理工作是医疗的重要部分,护理工作环节多,每一个环节就是一个细节,加强护士工作中细节思维的训练,使护士形成细节意识,目前护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参予人员多,且环节多,一个细微的环节出现差错就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甚至危及患者的生命[4]。 1.2注重服务细节 增强患者归属感骨科老年高龄患者多,大多数患者都是在原有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的基础上再加上骨折创伤及大手术的打击,所以护理的难度相当大。某一细节稍有疏忽就会对患者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对患者造成生命危险,故工作是否细心细致,关系到患者安危和手术治疗的成败,故护士能不能做到主动关心患者,细心地观察患者的早期、微小疾病的变化,为患者赢得最佳的抢救时机,挽救患者的生命,才是我们护理工作最终目标。所以护理效果与护理工作的精细化密切相关,护士不仅要做好基础护理工作,同时将护理工作个体化,站在患者的角度去护理,在护理过程中体现同感心,设身处地的考虑患者的感受,从而有效提高护理效果,既让患者感觉亲切感,又让患者感觉到归属感,对患者的康复有显著意义。 1.3建立关爱链 建立关爱链要将日常护理与感动护理相结合,通过感情护理,使医生、护士与患者这三者之间形成关爱链。首先要对患者进行心理护理,让患者接受患病的事实,在入院其间接受和配合医护的治疗,减少抵触和消极、焦虑等不良情绪。感动护理要求护理人员耐心、爱心、关心相结合,使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享受到更贴心的服务。在日常生活中,也能感觉到护理人员的关心和爱心。我院实行“入院一壶水”的护理政策,入院时为患者打好一壶开水,使患者感觉到来自医护人员的亲情。日常护理与感动护理相结合,形成了立体关爱网络,即能配合医生进行治疗,同时也能配合护理人员进行日常护理工作,使各个节点联动,将感动护理关爱覆盖治疗过程[5-6]。 1.4人文护理管理 人文护理管理为将护理质量有效提高,形成优质的护理服务。人文护理的要点是加强护理的环节控制,将精细化优质护理落实到各个病区。同时在护理过程中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针对患者在临床治疗中存在的问题及心中的不良情绪,对患者进行教育。通过宣传手册的发放、宣传栏、组织病患交流,来提升人文护理,从而提高护理服务质量[7]。在人文护理同时加强护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实行护士长-责任组长-责任护士分层管理制。 1.5提升护理质量 加强内部管理,形成制度,责任到人。定期监管及时发现护理工作中的问题,对于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分析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从主观、客观两个角度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责任组长按照管理制度定期对相关患者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为护理质量,患者满意度等。监控内容包括管控病情、生活护理、健康教育等相关护理内容[8]。病情较重的患者安排优秀护理人员进行护理,确保每一名患者每天每班都有一名护士负责。每一位护士上班前到床边行交接班,进入病房前先敲门,先向患者问好,再向患者作自我介绍,夜间也要落实责任人,实现全方位优质护理。 2结果 2013年6月我院施行精细化管理,自主设计问卷调查表明患者满意度呈逐月上升的趋势。以2013年6~12月为例,患者的6月满意率为95.3%,7月为96.3%、8月为97.4%、9月为97.6%、10月为97.1%、11月为97.3%、12月为98.0%;2014年1~6月满意率分别97.5%、98.9%、99.1%、99.4%、99.6%,99.8%,在2013年6月~2014年5月实现零投诉,无护患冲突。 3小结 精细化管理是与临床护理实践紧密结合的护理方法,通过本院精细化护理的落地与具体实惠,有效提高了护理人员优质护理的能力,同时提高了患者的满意率,减少了医患纠纷,对患者的康复及医院的管理均有显著性意义。本组研究分析了我院近年的护理安例,通过规律性护理、注重服务细节增强患者归属感、建立关爱链、加强人文护理管理、提升护理质量,将优质护理有效贯彻到日常医院管理。实行优质护理增强了护士的责任感,使护士的工作更加主动及有责任感。通过加强人力管理,合理地运用了护理资源,加强患者的个性化服务,从患者的角度解决患者住院期间的各种问题,得到了全体护士的赞同与支持,同时也得到了患者及其家属的认可。 作者:陈延芳沈克秀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医医院 人文管理论文:语文人文素质管理论文 近读余秋雨先生的学术散文《千年庭院》,反复品悟之余,不能不为作者那厚重庄严的文化传递意识所震惊、感动。在作者笔下,山明水秀、书声琅琅的岳麓书院是中国古代最高级别的文化人格冶炼所。作者指出:“教学,说到底,是人类的精神和生命在一种文明层面上的代代递交。”岳麓书院作为育人的庭院,历代的哲学家和文化大师们无不把它当作向生徒们传道授业的理想场所,他们在这里把教学、学术研究、文化人格的建设和传递这三者融合成了一体。这景象与我们现今的学校教育现状进行比照,不由人不感到我们现在的学校教育在学生人文精神培养和文化人格建设方面的荒凉和谬误。不说校园文化基本的育人功能的淡化乃至消解,单看最具人文倾向的语文学科的教学实况,就足令素重人性人格教育、倡导“道”“术”兼修的历代教育大家们扼腕叹息。正如湖北荆门胡孝华先生在《诗意的放逐和语文的苍白》(《中学语文教学》1999年第2期)一文中慷慨陈词的那样:标准化的评判和单一的追分倾向,把鲜活灵动青少年变成了刻板单调的“平面人”,平庸浅俗的功利教学舍弃了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追求,变成了简单的劳动力教育、工具教育、世俗本位教育。语文教学文本的解读成为技术,语言习得变为技巧,功利化的读写最终变成了对“自我心灵”的“流放”……语文教学舍弃了诗意的陶冶,不可避免呈现出苍白孱弱的面貌。而这之中教书育人者在文化传递、文明构建方面的神圣使命几尽被人淡忘。 教育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千秋大业。我们的教育应该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应该按照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培养学生,这其中至关重要的一个归结点,是促使学生具有健全的文化人格,最终成为品行端庄的文化人、文明人。当代中学生生活在国际风云变幻、社会改革开放的大变动时代,社会的经济、政治、思想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和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各种观念的变革和影响学生心理发展因素的多元化趋势的增强,都要求我们的语文教学不能仅仅停留在促进学生掌握语言文字这个交际工具的表层上,而应在相当程度上促进学生于语言习得过程中培养人文精神,获得个体人文素质的提高。 不过,提倡注重语文教学中人文性特征,并不能因此而忽略语言文学自身的工具性,更不能刻意地对作品背景和作家思想等作条分缕析的枯燥说教,那样将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是不符合语言习得的科学规律的。学生人文素质的提高应是在润物细无声般的过程中逐步实现渐悟——内化——外化。 “人性皆善,而其类有善恶之殊者,气习之染也。”故法国人米亚拉雷说:“在母语教学中,社会学和政治方面的因素占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样也是法国人的都德的《最后一课》以爱国主义主题为米亚拉雷的话作了最好的注释。事实上每一个民族和国家都特别看重母语的学习。因为母语和民族文化紧密相联,子子孙孙在母语习得中将自己的民族文化生生不息地繁衍下去。“中华民族,向重语文,尤重其于伦理道德教育中的作用。语文教学有着较深厚的历史文化背景,母语学了是升学和就业必须掌握的一种工具外,更有继承文化传统,陶冶健全人格的深层意义。”“学好语文是每一个国民的基本义务”——香港大学施仲谋教授如是说。语文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强调国家民族观念,努力于潜移默化中促进学生对语言载体背后民族文化意识的认同感的萌生和观念的内化,则可以说是自己的基本义务了。 “没有人文,就没有语言这个工具;舍弃人文,就无法掌握语言这个工具。”语言的习得决不是一个纯语言的过程,而是一种生命创造行为。在语文教学中,我们毫无疑问应该着意引导学生于语言习得过程中确立主体意识,锻炼独立人格,陶冶良好性情。这就要求我们在常规的听读训练中锐意革新,将学生从有限的所谓“重点”篇章束缚中解放出来,鼓励他们广泛阅读古今中外名家名作,同时利用电视广播新闻媒体,不断吸取传统民族文化精髓,感受时代改革的惊涛骇浪和平凡生活的酸甜苦辣。从而有可能在一个较高的视点上认识世界,认识人生,最终确立自我。这个由感性认识逐步上升到理性认识,最终确立主体文明意识,完善健全文化人格的过程,可以说是提高学生人文素质过程中第一次飞跃。而学生个体人文素质提高的第二个阶段质的飞跃应在说、写训练中去落实。教学中我们应当有意为学生创设各种特定情境,组织各种专题活动,让学生在宽松自由的前提下,畅所欲言言情说理,互相交流,互相影响,共同提高,即在表述中实现主体意识的外化。学生人文观念的内化和外化将是辩证的、互相依赖互相强化的、持续发展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学生语言习得的收获将是驾驭语文能力和提高人文素质两方面的,当代许多语文教育专家提出“教文育人”的观点,我想便是基于语言习得自身具有人文性这种客观特征吧。 君子有教,则人皆可以复于善,而不当复论其类之恶矣!”“唯学为能变化气质耳。”“若不读书,便不知如何而能修身,如何而能齐家、冶国?”八百年前的朱子就把教育看成是恢复人性善根、改变个体素质、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定发展的根本途径。八百年后的我们难道还能置“人”的发展和国计民生不顾,兀自领着学生们漫无边际遨游题海吗? 人文管理论文:语文人文教学管理论文 内容提要:在语文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学科优势,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从学生自身需要出发,关注学生的个性、情感和道德,使之充满人文关怀。 关键词:语文教学人文关怀 以学科为本位的传统语文教学,从根本上失去了对人的生命存在及其发展的整体关怀,从而使学生成为被肢解的人,甚至被窒息的人。要彻底扭转这种“目中无人”的教学局面,必须进行价值本位的转移,即由以学科为本位转向以人的发展为本位,注重学生的精神成长,使语文教学充满人文关怀。 一、关注学生人性与个性 学生要成为学习的主人,就必须自觉地发展自己人性的成份,发展自己心灵深处真善美的成份,由自在的人变为自为的人。语文教师不仅要教书,而且要育人,要育人,就要研究人性需要。人的需要有多种层次,低层次的有衣食住行等生存的需要;安全的需要;高层次的有亲情、友情和爱情等情感的需要;有劳动、学习、创造等发展的需要;最高层次是追求文明、进步,承担社会责任,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这些正是人性正常的需要,语文教学要从学生的需要出发,特别是对那些高层次的需要,我们应尽力创造条件,使其有满足的可能,这样我们的思想道德教育就不再是外在的口号,而成为源自学生内心的需要。学生心中那些真诚、善良、美好、尊重人、关怀人、为别人尽义务、为社会尽义务,以至为人类的文明与进步而奋斗的需要强烈起来时,他才会充满了做人的自豪感和幸福感。 作为语文教师,要着重发展学生心灵中需要劳动、需要学习、需要创造的那部分人性。对即使看起来这方面需要不强烈的同学,也一定要坚信他的心灵是一个广阔的世界,坚信这个世界中一定存在着劳动、学习、创造的需要,千方百计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找寻出这种需要,使其成为学生进步的动力。同时,教师还要带领学生体验课文中传递出的人性。如《边城》为人类的“爱”字作了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通过教师的引导赏析,使学生领略一种“优美、健康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变形记》用荒诞的手法记叙了格里高尔变为大甲虫的故事,教师通过引导学生探究其变形的根源,使学生了解认识现代西方社会人的异化,人性的异化,人际关系的异化,由此引发学生对人性的理性思考。 另外要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生命存在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丰富多彩的世界培育了人们多种多样的个性,丰富多彩的世界又需要人们具有多种多样的个性。在教师课堂教学理念中,每一位学生都应该是自己关注的对象,关注的实质是尊重、关心、牵挂,关注本身就是最好的教育。社会也不需要每个学生都成为文学家、艺术家、诗人。国家需要80%以上的学生将来成为高素质的各行各业的普通工作者、劳动者,这样想来,我们就能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他们的特长,就不用逼着100%的学生去按统一的模式进行高难度训练了,同时又能鼓励学生从自己的特长出发,通过不同的途径,掌握尽可能多的知识,提高听说读写能力,不断增强自身素质。 尊重与发展学生的人性与个性,会使师生生活在一种相互理解、尊重、关怀、帮助、谅解、信任的和谐气氛中,从而真正体验到做人的幸福感与自豪感,减少内耗,明显地提高工作和学习效率。 二、关注学生的情绪生活和情感体验 英国教育家斯宾基认为:“如果能给学生带来精神上的满足和快乐,即使无人督促也能自学不辍。”这就强调了教学活动应该成为学生一种愉悦的情绪生活和积极的情感体验。作为语文信息载体的课文,本身就有丰富的人文内涵。它们或揭示了深刻的人生哲理,或闪耀着真理的光芒,或渗透着美好的人性,或弥漫着温馨的至亲至爱……。语文课的意义不仅仅局限于教给学生某种语文知识,更主要的是通过一篇篇凝聚着作家灵感、激情和思想的文字,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一个人情感、情趣和情操,影响着一个人对世界的感受,对生活的体验。这就要求教师在语文教学中不能做“转运站”,而必须“披文入情”。首先,透过形形色色的文字符号,去体味其中蕴含的情和意,成为一个被感动的读者;进而将自己融入其中,成为情不自禁的作者;然后设置一种与教学内容相符的教学情境,将那充溢在字里行间的情感加以充分的张扬,呈现给学生,让他们随着作者的一颦一笑去忧去喜。“教育就是唤醒”,当学生的心灵一旦被唤醒,就能和作者的心灵互相沟通,和课文内容发生共鸣,从而以寻求精神家园的执着走进美好的语文世界。 作为关注学生情感的语文教学,不仅要把诗情、文情传送到学生心中,而且要精心地给学生提供表达自我情感,评价情感的条件。放手让他们评价作品中的人情美、形象美、图画美、幽默美,从美的事物中找到情趣,从而积极主动地借诗移情,借文移情,化景设情,表达自己的情意和体验。与此同时,教师要积极参与到课堂的情感互动活动中去,建立师生之间的良好情感关系,创设友好、民主、平等的教学氛围,以心施教、以情激情,真正实现师生之间的多向互动,使学生的情绪处于活跃振奋的积极发展状态。只有师生产生情感共鸣,才能有默契的配合,教者乐教、学者乐学,也更容易点燃中下水平学生的情感火花,才能有教学目标的顺利实现。 没有感情的文章没有生命力,没有感情的课堂没有活力,没有活力的课堂难以激起学生心灵涟漪……因此,语文教学必须进行情感加温,使其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催化力。 三、关注学生的道德生活和人格养成 课堂不仅是学科知识传递的殿堂,更是人性养育的圣殿。课堂教学潜藏着丰富的道德因素,“教学永远具有教育性”,这是教学活动的一条基本规律。语文教学在人格塑造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古人云:“文以载道”,作为人类文化载体的语文,其语言文字、文学作品中饱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和道德因素,蕴藏着浓厚的文化积淀,闪耀着理性思索的光芒,是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的最佳材料。“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怒发冲冠凭栏望”的岳飞,无不使学生感受到坚贞的民族气节和炽烈的爱国之情;“哀民生之多艰”的屈原,“穷年忧黎元”的杜甫,无不激起学生深深的忧国忧民之情。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不少作家的良好品质和伟大人格渗透到学生的潜意识中,成为他们自觉不自觉效仿的楷模。同样,课文中许许多多的文学形象其优秀品质,会给学生以真、善、美的启迪与熏陶。廉颇知过改过,坦率真诚;信陵君仁而下士,救人之困;海伦凯勒坚强乐观,积极进取;……在教学中,倘能让这些光辉的形象栩栩如生地站在学生面前,学生自会肃然起敬,从而培养其良好的道德行为。此外,通过课文中理论文章的学习,也能使学生受到道德教育。《说谦虚》引导学生弘扬中华民族崇尚谦虚的传统美德;《谈骨气》教育学生保持“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节;《人生的境界》激发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把握青春,追求人生的最高境界。 语文教学只要充分挖掘和展示教材中的各种道德因素,倾心倾力,感同身受地教,学生就会受到震憾、感染和熏陶,久而久之,潜移默化,就可以变为自身道德进步的强大动力。 虽然语文教育中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品德教育因素,但语文教育中的德育并不因此而能自行实现,因而,教师除了挖掘教材中的道德因素外,还要积极关注和引导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多种道德表现和道德发展,从而使教学过程成为学生一种高尚的道德生活和丰富的人生体验。要实现这一教学境界,教师必须积极开展师生互动的探究式学习,寓思想教育于语文训练,使语文教育中的德育成为自觉。在帮助学生分析、理解、评价课文思想内容的过程中,要密切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学习、生活状况,联系学生的生存环境和当前的社会现实,抒发感慨,发表议论,展现教师的人格魅力,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学生对社会现实和人生价值的看法和态度。同时,学生在展开讨论的过程中,在自己的习作中,或含蓄或直接地表明了自己的人生理想、生活态度、价值判断,只要教师引导得法、点评到位,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多向互动也能收到明辨是非、净化心灵、纯洁道德的效果。教师对学生学习表现所做出的正确判断,积极评价、科学引导,也会对学生的品德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样,学科知识增长的过程同时也成为人格健全与发展的过程,伴随着学科知识的获得,学生的人文精神得以提升,生活品味和道德得以提高。 总之,语文教师只有将“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悉心关注学生人性、个性、情感和道德,让语文教学真正成为唤醒学生心灵的音乐,才能使语文教学服从、服务于人的全面健康发展,体现“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的教育理念,使语文教学淋漓地展示人性的魅力和对生命的至爱。 人文管理论文:人文教育管理论文 “新世纪”版小学实验教材是一套充满人文主义色彩的教科书,其中的选文、插图、练习题、社会实践设计,看起来平淡无奇,是信手拿来,但细细品味,无不倾注了编者的匠心。作为新教材的实施者,只要做人文教育的有心人,人文教育便无处不在。一、在观察中感悟。一年级上册近200幅插图,色彩鲜明、形象鲜活可爱,充满了对初入学儿童童心童趣的关爱。如教材第一单元《字与画》,教学时细心的老师都发现了“人”字的图画与旧教材发生了变化,原来是一个人叉开双腿成“人”字状,改为一个穿着古代服装的人双手握拳行礼形成“人”字状,微细的变化表达了编者意图,教师不能熟视无睹,要引导学生有所感悟;人所以是人,就在于知书识礼。叉开双腿的人只表达了人的动物性,行礼的人充满了人文性。诸如此类,于微细处有意识对学生进行人文主义的启蒙教育。二、在训练中领略。“语文天地”的练习设计既有针对性,又有开放性,在学会语文知识的同时又学会了许多社会知识,“生存与发展”的人文因素丰满。如第二册和二单元“语文天地”的第三题:外面有什么声音?外面怎么样?把学生的视野从课内引到课外,这是传统没有突破的领域。在引导学生进行此类的训练时,不但要关注读书声,更要关注风声雨声,国事天下事,获得生存与发展所需的知识与能力。三、在读书中品味。教材的选文既尊重原著,又进行了必要的增删补改,人文特色突出。如《快乐的小公鸡》,小公鸡为了寻找快乐,请教了老牛、蜜蜂、青蛙,最后由爸爸一语道破了快乐的本质:帮助别人是快乐的。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品味到快乐的内涵,特别是青蛙的三次请教,在对象后面均加上“伯伯、小组组、哥哥”的尊称,表现了青蛙有礼貌、友好等好品质,是人文教育的好内容。四、在合作探究中提高。实验一年来,按照玉林市课改办的测试结果,我所带的班学生平均识字量800多个,多的1000多个,少的也有600多个,在一次识字竞赛中,一个同学出了一个主意:给字宝宝找个家,我提议由他设计这个活动。他邀请几位同学对一年来所学的字进行分类,找出了30多个偏旁,分给同学,每人一个偏旁找汉字,还可以找课外学会的,但要注上拼音。后来我又指导学生进行删补,请家长打印,并复印给每位同学,这样每位同学就等于有了一部小字典。这样的活动,调动了学生的探究精神和创新精神,体验了佳作学习的愉悦,提升了人文教育的品位。五、在活动中升华。语文小天地,天地大课堂;生活有多大,学习语文的天地就有多广。中秋节前,有个学习小组组织了一个“病字诊治”小分队。他们走上街头,专找广告、招牌、标语中的错别字,善意地向主人指出,请主人改正。在活动中,学生的兴致极高,处处留心观察,令人刮目相看。人文教育不是一句空口号,有了课改,有了师生互爱互动,有了合作探究学习,学生的人文素质就能得以升华。 人文管理论文:人文素质培养管理论文 一、注重传输人文知识 人文知识是人文素质中最基本的内容和层次。中学语文教材既是各种语文知识的载体,也是各种文化知识的载体,其中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知识,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因此,语文教材既是学生学习汉语言文学的范本,又是了解和吸取中外社会、政治、历史、地理、文化等方面知识的教材。语文教师要善于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的实际,结合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介绍和讲解相关的人文知识和信息,指导学生去了解、认识、思考、联想,从而学习和借鉴。比如教材中的诗、词、文、赋、小说、戏曲等中国古典文学中蕴含着传统的审美文化,道德、风俗、礼仪文化、建筑、音乐、工艺文化等,内容十分广泛。教学中,教师对这些内容稍加点化,让学生从中接触到传统文化,了解其丰富和悠久,久而久之,学生就会受到传统文化的熏陶,认识其价值,从而自觉地接受优秀的文化传统。特别是教材中那些包含着传统的人生观、价值观,展现中华民族传统的性格、精神品质的优秀篇章,更值得启发学生去思考,引导他们从中感悟人的内心世界,思想情感,人性的真、善、美与假丑恶等;思考社会的变迁和发展及其规律;体认大自然和客观物质世界的奥妙,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初步的与人、社会和世界发展相一致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尤其要发掘和利用教材中弘扬的科学而正确的思想观念和人文理想,纠正学生思想言行上存在的不良倾向和模糊认识,从而使科学的知识,科学的理念和正确的价值观念、道德情愫、行为规范等转化为学生的内在素质。 二、大力培养人文精神 人文精神是人文素质的高级层次。只注重了人文知识的输导是不够的,要真正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还要下力抓好人文精神的培养。语文作为民族文化的载体,不仅容纳了传统民族文化和当代民族文化的精华,而且张扬着华夏民族五千年之所以生生不息、日益兴旺发达的民族传统和人文精神。比如,以人为本,民为邦本,天人合一,贵和持中,舍生取义,正道直行,人定胜天,自强不息,爱好和平,反对分裂等,这些都是我们中华民族最可宝贵的精神品格,我们不但要继承,还要发扬光大。此外,教材中还为我们树立了大量的人格榜样: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为了祖国,为了理想,终身正道直行的执着追求精神;南宋爱国英雄文天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高唱“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英雄气概;范仲淹《岳阳楼记》中表现的那种“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博大胸怀和高尚人格;鲁迅先生“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无私奉献精神;还有表现中国劳动妇女勤劳、质朴、善良、勇敢、坚强的花木兰、江竹筠、刘胡兰等女英雄形象,教材中随处可见,举不胜举。他们惊天动地的事迹,光照人间,为我们后人树立了做人的楷模。我们语文教师在教学中要用心发掘这些人物形象中蕴含的精神内涵,精心地选择、组合、疏导,在人物形象与学生心灵中间架起一座情感桥梁,使学生的灵魂超越时空,与那些古今中外的杰出人物进行交流沟通,沐浴他们的人格光辉,感受他们的精神道德力量,从内心深处得到震撼和陶冶,从而与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民族传统、人文精神自然融合。自觉地成为中华民旅人文精神的承载者和实践者。 三、精心塑造人文品行 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养成习惯。”在语文教学中进行人文素质教育也不例外。如果说传输入文知识、培养人文精神是人文教育的实施过程,那么,塑造人文品行就是进行人文教育的最终目的。怎样让学生养成人文品行?一方面,我们语文教师要坚持身教重于言教。要善于将教材中提倡和教学中阐释的人文知识和人文精神见诸行动,体现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中,使课外做的与课堂讲的相一致,为学生树好榜样,当好示范。另一方面,要努力引导学生躬行实践,自觉做中华民族和世界先进人文精神的传人。比如,要尊老爱幼,扶贫助弱,伸张正义,就要求学生关心同学,乐于助人,明辨是非;要自强不息,发奋有为,就要求学生刻苦学习,知难而进,拼搏进取;要光大天人合一的精神。就要求学生爱护环境,和谐自然;要体现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理念,就要求学生珍爱生命,崇尚文明,破除迷信,反对邪教,拒绝;要正道直行,爱国爱家,就要求学生讲道德,重信誉,发扬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热爱党,热爱祖国,做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人民的人。若能长此以往坚持不懈地精心疏导,言传身教,那么,在传统的文化精神的潜移默化中,在优秀人物榜样力量的激励下,在教师本人师德及人格魅力的感召下,学生的人文品行是可以逐步培养塑造出来的。 人文管理论文:语文人文教育管理论文 “人文教育”就是旨在培养学生人文精神、提高学生人文素养的教育。它以人文精神为优秀。“人文精神首先是一种自由的精神、自觉的精神、超越的精神。它标志着人对物、对自然的超越──人高于物(在类的意义上);它的诞生说明人具有了自我的意识,标志人的觉醒,表明人的存在不再是自在的,而是自觉的;超越自然则意味着人开始有了自由──创造的自由、生活的自由以及享受的自由。”(杜时钟《人文教育论》第2页)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人文精神的实质和优秀,是强调“人之所以为人”。 把“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贯彻到学校教育实践中,最终就要落实到学生人格设计上来。教育要站在高处,以人生目的、人生理想、人生意义为优秀,延伸到知识、道德、审美各个方面,“唤醒”人格,努力使学生──“独立的人”趋向完美。 小学生纯洁无瑕。从人文的维度上讲,保护好这一群群的小天使,以他们为本,授受知识,开启智慧,训育身心,润泽与点化人生的境界,让他们按照自己的爱好、性格、特长,在自己的轨迹上健康成长,是教师崇高师德的最佳体现。 语文是进行人文教育的主战场。人类几千年璀灿的文化在语文书中有了充分的体现。学生通过学习(当然是自由的阅读,自觉的学习,主动的体验),了解并掌握已有的文化世界,就能较好地被文化所塑造。而经过文化塑造的人就有可能成为一个文化的塑造者。 小学语文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例如学习《我的战友》,学生会被的英雄行为感动,化作一股自觉遵守纪律的力量;学习《一定要争气》,学生可树立克服学习上的困难,树立为国争光的理想;学习《将相和》可建立学生克服人个恩怨,一切以国家、人民利益为重的理智。《桂林山水》的秀丽美,《西沙群岛》的富饶美,《挑山工》的踏实美,《无私的爱》的人性美,《十里长街送总理》的情感美……从不同的方面陶冶学生的情趣,升华学生的魂灵。 收进小学语文的文章,故事性强,再加上汉语言不需太多地对性、数、格、时态、语态进行处理,朗读起来有升降变调,平仄对应,是门非常有趣味的学科。可现实中,我们发现的常常是:六、七岁的孩子,以当上了小学生为荣,怀着无限的憧憬来到了学校,可是过不了多久,视学习为快乐的小朋友则越来越少;小学一、二年级写一、二句话兴趣浓厚,人人爱写,觉得能把心里想的写下来,是件有趣的事,可越到了高段,喜欢写的人越少……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现象呢?根据多年的教育实践观察,在我看来,最大的原因是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急功近利的思想行为造成的。孩子们一上学,就认为他们是小学生了,跟幼儿园不一样,是学本领的时候了。刚跨进学校,一个多月枯燥的拼音学习给了众多孩子当头一棒,此时的一个个小脑袋全成了一个个拼音接受器,老师一门心思想办法,把这些个拼音教给他们,让他们可以尽快地利用这根拐杖去学汉字,老师担心的只是孩子学不会,而很少考虑怎样使孩子自己去学会。到了中年段,尽管大纲是要求练写片断,可老师为了使自己班的学生多学点,往往又拔苗助长,来个篇的训练,忘了学生是活生生的人,他们有自己各不同的接受能力。有了想用学生的“好成绩”往自己的脸上贴金的思想,学生没达到老师心里的要求,当然要受责备。家长也往往拿自己孩子的成绩去跟别的小孩比,孩子又成了父母的“面子”了,过多的是向孩子灌输“现在不好好学习,将来找不到好工作”。使得学习失去了是自己“成长的需要”,是为了自己成为“独立的人”的味道。在孩子们看来,学习是为了他人,学习变了味,所以只感到:读书真苦,没劲!学生都已经把读书当作苦差使了,又怎么能做到“乐学”,“我要学”呢?老师不是知识的灌输者,而是启迪人类智慧的工程师啊! “怎样去保护好孩子们那份热情”,“重视学生学习过程”是特级教师杨明明老师经常告诫年轻老师的二句话。平实的话中,包含着杨老师的教学思想:以学生为本,着眼于孩子的未来。 下面就以杨老师教学艺术为例,谈谈语文教学中的“人文教育”。 教育的过程不仅仅是传授知识的过程,也是学生生命活动的过程,更是开启智慧与觉悟的过程,蕴含了丰富的人文意义。教师要很好地驾驭它,首先要端正这么几个观念。 一、教师观 作为教师必须搞清楚自己工作的价值取向。斯普朗格指出:“教育绝非单纯的文化传递,教育之为教育,正在于它是一个人格心灵的‘唤醒’,这是教育的优秀所在。”(邹进:《现代德国文化教育学》第73页)如教师只是按照考试的要求,照着“标准答案”去教,教学中失去自主意识,那么这样的教学即不是为了学生,也不是为了传授知识或启迪智慧,而只是为了获得一个好的分数,这样的教师成了分数的奴隶,绝不能“唤醒”学生的人格心灵。 同样是老师,有的学生敬而远之,从不敢接近他,而有的老师却深受同学的喜欢,得到社会的承认。跟杨老师在一起,总能看到这样感人的情景:她一踏进教室,一大群孩子便迎上去,边跳边亲热地喊:“杨──外──婆──”,“Miss杨──”,动作快的小朋友,伸开双臂拦腰抱住他们的杨老师,小脸蛋贴在老师的胸前,就像是见到了久别的亲人;一些稍跑得慢点儿的小朋友会拉住杨老师的手,拉住杨老师的衣角说个不停,似乎有一肚子的话要向知心朋友诉说;一些闻讯赶来的小朋友总要把杨老师围成一圈……杨老师往讲台上一站,平时最调皮的男孩儿也会随着杨老师的点拨,时而静听,时而跃跃欲试。 学生为什么会这样喜欢她?杨老师身上的亲和力来自什么?细心观察,从杨老师看到每个学生时脸上流露出的表情,不得不让人感到她是多么地喜欢这些天真的孩子。她对学生充满着爱,和蔼可亲,跟学生之间像是亲密的朋友,孩子们连自己家的“隐私”也愿意向他们的杨外婆叙述。杨老师是一个充满人情味的人。学生喜欢她,就在于她重视师生之间的情感沟通和交流,给孩子们全方位的关怀,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安全、自由、充满人情味的心理环境。在这个环境中,孩子们固有的优异潜能自动地得到实现。罗杰斯认为,“人类有一种心理需要,这是一种对亲密和真实的人际关系的渴求。在这种关系中,情感和情绪能自发地表现出来,它们并没有得到详细的审查或者受到各种各样的胁迫;在那里,深刻的体验──沮丧的和欢欣的──能被分享;在那里,能冒险采用新的行为方式,并且不断加以提高”。([美]卡尔·罗杰斯:《交友小组》,[英]企鹅出版社1973年版,第18页)在小学里,培养良好的人格,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同教学技术的高低和教师专业知识的多少关系并不是很大,良好的人际关系,师生情感沟通的融洽才是教育成功的保证。 师生关系不仅仅是认知的关系,更不是因知识的传递而演变成为权威和胁迫的不民主的人际关系。师生关系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赋予教师角色以新的意义,拉塞克和雅迪努在《从现在到2000年教育内容发展的全球展望》一书中对未来学校中的师生关系做了这样的预测:由于学生积极参与自学过程,由于每个学生的创造性都受到重视,指令性和专断的师生关系将难以维持。教师的权威不再建立在学生的被动与无知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教师借助学生的积极参与以促进其充分发展的能力上。一个有创造性的教师应能帮助学生在自学的道路上迅速前进,教会学生怎样对付大量的信息,他更多的是一名向导和顾问,而不是机械地传递知识的简单的工具。 二、学生观 从教育的发生来看学生是教育活动的前提和出发点,没有受教育者的存在,不仅教育者没有存在的必要,甚至整个教育都没有存在的必要。因为,教师也好,教育制度、教育措施也好,都是为学生服务的,学生才是真正的“主人”。 受传统的教学思想影响,稍不注意,“我是老师”,“你是学生”;“我是传授知识的”,“你是接受知识的”的思想就会在教学过程中不知不觉地表现出来。因为这关系到一种教育观念问题,不是说做就能做到的。只有当“学生是主人”“老师是学生学习的帮助者、交换意见的参加者”转化成一种教育理念时,它才会在教学过程的各个细节中体现出来。 杨老师在教学《雨》时,一揭课,便叫人暗自惊叹。课前师生聊天,听到铃声,出示课件:诗()首。笑眯眯地问:“什么意思?”学生感到非常新鲜,很快就知道老师的用意:有多少能力就学多少首呗。这一细节中,至少可以看出这么几点①承认班级是有差异的,根据一个班学生的具体情况来定学习的量,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进行教学;②从个体来讲,每个学生又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定,能学几首就学几首,愿意学几首就学几首,学生丝毫没有被逼着学的感觉,尊重学生的自我选择;③杨老师在设计这一环节时,头脑里首先装进的是一批活泼可爱的学生,她在谆谆地与她们交流,而不是面对教材苦想我怎样揭题能吸引听课的老师。不以学生为本,又怎能考虑得如此周到? 学完了《五月的雨滴》,老师满腔热情地说:“现在,我们一起来学习第二首,我读完了,你就站起来背,能行吗?”请注意“我们”这两个字。这二字,使师生之间完全平等了,不再是权威人士发号使令似的“你怎么样”“你们干什么”;这二字,又使学生在不知不觉当中,接受了老师,走到了老师的同一个面上来了,这与“我们一起来摆家家”“我们一起去踢球”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一起来学吧。学完之后,许多男生呼地站了起来。一般的老师在这么大型的观摩课上,一定会马上请同学站起来背,以展示这个环节中,学生学习的成果。可杨老师看着学生过了好长时间都没请同学,正在纳闷时,杨老师放低声音问:“好像女孩子站起来的不多嘛?”一男生自豪地大声地说:“我们班的女生是比我们差点儿”时,下面听课的老师笑了,杨老师没有笑,她突然提高嗓门,充满自信地说:“来,女生站起来,我们一起来背。”女声背完了,杨老师不知是真陶醉还是装陶醉,慢慢地从诗境中走出来,激动地说:“读得多好啊!男孩子,来点儿鼓励啊!”掌声四起,这掌声,给了女孩自信。女生被激动了,坐下去时的动作,要比站起来时干脆多了,这是自信的表现啊。在这一环节中,杨老师化了较长的时间进行引导,虽然看上去使得那种热闹的气氛出现了暂时的“冷堂”,但这是杨老师以学生为重的思想在教学过程中的体现!她不顾那么多的听课老师怎样议论,一心只想到学生:不能让女生产生自卑感。为了每位孩子充满自信地、主动地参预学习,为了他们的身心健康成长,这样的引导是多么地重要! 视学生为“主人”,在教学过程中首先要把学生的精神生命发展的主动权还给学生。主动性与培养具有主动发展的需求、意识和能力的新人有直接的关系。因为它影响着人的生命的基本存在方式。主动性与人所特有的发展、创造和需要联系在一起,与生命活力的激发和潜在可能的实现联系在一起。以这样的态度去对周围的世界、对待自己的人生,人的生命过程就会积极,呈现出自主的色彩,个体会具有独特、会出现创造,不仅创造出新的事物、新的方法、新的技术、新的思路、新的作品、新的外部世界,而且会不断丰富自己的内存精神世界,创造新的生命历程。在小学里,培养学生主动性对教师提出的要求通俗地说就是要“保护好那份积极性”。《雨》中,杨老师除了上面举的例子之外,还设计了许多调动学生积极性的环节。如:你认为哪个词值得研究?当学生看着画面,学了“来一点,泥土裂开嘴巴等。来一点,小菌们撑着小伞等”后,就让孩子们练习写写:来一点,谁怎样。特别是杨老师打开课件,让学生盯着碧绿的水塘上,一滴水珠往下掉,水纹一圈圈地荡漾开去那美丽的景色时,学生完全超越了自我,陶醉了。这时杨老师和小朋友一起来学诗,老师说前半句“小水塘笑了,一点──?”学生说后半句,再来读读诗人的句子。这样的学习,孩子们的态度是积极的,始终是学习的“主人”。 其次是要把课堂的主要空间让给学生,把学生推向实践,让他们经历直接探索知识的过程。因为“使用语言是一种技能,……任何技能都必须具备两个特点,一是正确,二是熟练。……从某种意义上说,语言以及一切技能都是一种习惯。凡是习惯都是通过多次反复的实践养成的。”“归结一句话,语文的使用是一种技能,一种习惯,只有通过正确的模仿和反复的实践才能养成。”(吕淑湘语)杨老师在上《雨》时,整个过程就是一个实践的过程。揭题后,就让学生先说说雨像什么,再跟诗人的句子“五月的雨滴像熟透了的葡萄”作比较;再抽去诗句中的某一部分,如:把“一颗,一颗,落进大地的怀里”改为:“一颗,一颗,落进()”,让学生说说,学生在努力实践着,答案五彩缤纷。学诗和学写诗紧密结合在一起,获得创造性发现的喜悦。第二课时,更是充分让学生实践,老师的一句“接下来我们干什么”,把学习的内容、方法的选择权全都交给了学生。学生选择了读诗,老师就发下了印着诗的资料,让学生自己研究、品味,准备上台朗读。学生以不同的方式展示着自己的才能。学生的进取心、独立性、坚韧性、责任心、求异性等创新人格,都在课堂上得以培养。为他们日后实现人生价值备下深厚的人格底蕴。 值得注意的是,学生在性格、能力、意志等方面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在教育过程中,就要抱着面向全体学生的原则,使每个学生都在各自的轨道上自由地发展。这就提醒老师要求学生的水准不可太高,合格即可。在这基础上,再重视培养每一个学生的一技之长。如《雨》的教学,如一开始就把水准定在通过学习,每个同学都要写出一两首赞美雨的诗来,那么老师在上课时,就会努力地把写诗的知识尽可能地灌输给学生,老师教得累,学生学起来感到可怕。在紧张的气氛中,学生就失去了学习的自由,变成“启而不发”的被动学习者。时间一长,身心都要受到损害。杨老师在让学生练习写诗时,就分了三个档次:能写的自己仿写,不会全篇仿写的改几个词也行,一个也不会改的,就抄一遍。人人有事干,根据自己的能力定。富有才气的“小诗人”冒出来了,这方面欠缺的人,通过抄也记住了几句诗,多好啊,人人进步。有人说“合格+特长=人才”,这话从人文的角度来看是,是非常值得推广的。 三、教材观 不同的教育思想就会产生不同的教材使用观。人文教育,要变教教材为用教材教。教材只是进行语文教学的一种工具、一种媒介、一种手段。打个比方说,教材就相当于一个万花筒,语文教学就好比教师使用这个万花筒指导学生透过筒眼如何转动去观看那奇妙的千变万化。看到奇景的人经终是学生。我们要利用教材教会学生怎样学习,怎样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怎样对待自身的意志、情感、理性等等。 小学生在学前,就有了较丰富的口头语言底蕴,选入的课文又大多通俗易懂,在内容的理解上,学生不存在大问题。语文教学涉及的许多理论或亚理论,本来就不如自然科学那么精确、清晰,不如处理得模糊些、混沌些。所以在使用教材时,不必有过多的分析讲解,把一篇意境优美的文章嚼得如同白蜡。“过分的精确反而模糊,适当的模糊反而精确。”(徐长山、王德胜《科学研究技术》,解放军出版社) 使用教材时应重在陶治,整体感知课文中的意趣、韵味。可让学生读读背背,体验其中的趣味。一来,让学生从中吸取精神的营养,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培养学生的人生境界,丰富学生的美好心灵,塑造学生的健康人格,激发学生的求知热情;二来模仿着运用祖国的语言,要知道,学龄前儿童能说一大段流利的话,那都是跟着大人学的。我们利用教材是在引导学生学语文,而不是研究语文。杨老师在上《雨》时,共选了五首诗。除“像熟透了的葡萄”让学生说说哪个字值得研究外,其它没作任何分析。一首是说说读读练练,一首是快速背诵,一首是把诗的内容设计成课件,点点看看,说说读读,最后两首更是放手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感觉去读,怎么理解怎么读,凭直觉去顿悟。假如换成逐句讲解,“小雨像刚上学的娃娃/还有点害怕/歪歪斜斜/在窗上乱画”又需怎么讲?“长大以后去播种太阳”又怎能向学生道明?以词解词,只能起破坏意境的作用。有认为:给小学生上语文课颇像画中国画,留有大片空白,让孩子去展开想象填充其中的空白,效果也许会更好些。教学时点到为止,一些一时半刻还不太能体会到的内容,留给学生日后去慢慢理解消化。当猛然感悟到一些什么的时候,就实现了一次飞越。 站在“以人为本”的立场来观照教材,我们的教育便会指向人的终极关怀:披文入情,因情悟文,由文明理;让学生通过体验、理解的方法,感悟人生,实现自我。 当人们高呼“可持续发展”口号的同时,有志之士们也已深切地体会到人文教育的重要,因为,可持续发展不只是要解决“人和自然的关系”,不只是要解决“经济领域中的公平和效率”,不只是要解决“社会各个子系统的协调”,更需要解决的是反思人类自己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反思我们过去的发展观念。人们要反思的,包括要解决构成它们的最基本的一些问题──“人是谁”,“什么是美”,“什么是善”,“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正义”,“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是合理的生活方式”等等,都离不开人文学科,从根本上来说,都离不开人文教育,人文教育才能真正教育出“人”,大写的“人”。 人文管理论文:阅读人文教育管理论文 新大纲指出语文“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学语文课不但是一门基础学科,而且也是一门人文学科。因此,小学语文课理应承担起促进发展、提高素质、弘扬人文精神的责任,让学生从语文学习中得到人文精神的熏陶和感染,受到人文思想的教育。本文所列举的几个教学片断,都在阅读教学过程中成功地渗透了人文教育。 “它会对‘我’说些什么呢?” 师:“我”和小狮子爱尔莎最后分别的时候,“它好像也觉察到什么似的,用它那光滑的身子一个劲蹭我。”想象一下,如果爱尔莎会说话,它会对“我”说些什么呢? 生:主人,我真的要走了。谢谢你几年来对我的精心照料,我永远忘不了你。 生:主人,如果没有你的照料,我可能早就死去了,我会永远记住你的。 生:主人,我不能再保护你了,你今后外出可要小心啊! 生:主人,我知道你让我回到了大自然是为了我,我忘不了。 生:主人,你已教会我怎样捕获食物。放心吧,在大自然中,我一定会生存下去。 (《小狮子爱尔莎》) 教育家布卢姆把人的情感比喻成“潘多拉魔盒”。他强调在这个“盒子”里可以找到决定一个人人生性质的力量。这则教学片断中,教者在学生理解课文内容的基础上,引导学生由课文结尾想象此情此境中“如果爱尔莎会说话,它会对‘我’说什么”。学生的发言,尽管角度不同,但从中可以看出学生已经领悟到了洋溢在课文字里行间的人与动物之间的深厚情感。这种情感感悟使阅读教学的过程成为人的意识、精神的培育过程,充分体现了阅读教学的人文价值,达到了人文教育的目的。 “啊!我也弄不明白。你们想想为什么?” 生:列宁来到白烨树下,为什么跟不会讲话的灰雀说话,而不跟会说话的男孩讲话呢? 师:啊!我也弄不明白。你们想想为什么? (生读书思考) 生:列宁怕小男孩伤心,所以不直接问小男孩。 生:列宁不愿意伤害小男孩的自尊心。 生:列宁怕小男孩难堪。 生:列宁对灰雀讲话,实际上也是在跟小男孩说话。 《灰雀》) 《灰雀》一文,伟人列宁像一个普通老百姓一样跟小男孩交朋友,蕴涵着浓浓的人文精神。在这一片断的教学中,教者有着极佳的教学洞察力,教者巧妙地借学生的疑问对学生的思维进行启发,再通过学生读书思考,从而领悟到课文所表达的男孩爱灰雀、列宁爱灰雀更爱男孩的情感,学生对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有了深刻的认识,得到了人文精神的陶冶。 “想一想,‘我’更加明白了什么?” 师:课文结尾说“我”更加明白了战士们退伍时为什么舍不得那些雪猴。想一想,“我”更加明白了什么? 生:雪猴的聪明、可爱、活泼让退伍的战士们舍不得。 生:雪猴通人性、善模仿,让退伍的战士们舍不得。 生:战士和雪猴结下的情谊,让退伍的战士们舍不得。 生:战士们舍不得那些雪猴,其实是忘不了与雪猴之间发生的生动有趣的故事,忘不了与雪猴建立起的深厚的感情。 师:雪猴对边防军人为什么会那么友好呢? 生:因为边防军人平时爱护雪猴,把它们当朋友。 师:这对我们有什么启发呢? 生:我们要自觉地保护野生动物。 生:人与自然要和谐共处。 (《雪猴》) 教学中,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逐步挖掘课文内容,悟出了“我们要自觉地保护野生动物”“人与自然要和谐共处”这一蕴涵人文思想的内涵。在潜移默化中,增进了环保意识,达到了在更高层次上“读懂”课文的目的。因此,这几个阅读教学片断已经跳出了单纯的文面读写意义而升华到一种人文理念的层次,充分体现了语文课人文性、思想性的特点。 人文管理论文:西部人文电影管理论文 摘要“新西部人文电影”倾向于提出和展示西部人所面临的问题和困惑,而把思考的空间留给观众。新生代导演贾樟柯的作品可以说是“新西部人文电影”的典型代表。 关键词新西部人文电影贾樟柯西部情结纪实美学 一、简介西部片及新西部人文电影 众所周知,西部片类型是好莱坞电影中经典的电影类型之一,影片中许多拍摄技巧、影像风格和人与自然关系的表现启迪了许多电影艺术家的创作灵感。 中国也有自己所特有的西部片,只是出现的时间远晚于美国西部片。1984年,电影美学家钟惦斐先生在西影率先提出“面向大西北,开拓新兴的西部片”。此后,第四、五代导演,都不约而同地将他们的关注点投向了西部黄土地,相继拍摄了《人生》、《黄土地》、《红高粱》等一批享誉国际影坛的“西部片”,其影响力贯穿于整个上个世纪90年代。90年代以后,以西部地域和人物为表现素材和内容的电影中,有一种扎扎实实地以当代西部人的生活、精神状态为表达、展现对象的电影,可以称之为“新西部人文电影”。 “新西部人文电影”倾向于提出和展示面临的问题和困惑,而把思考的空间留给观众,实际上这是一种真实的西部人的生活、精神状态,影片的价值也正在于它展示和提出了问题。贾樟柯是新西部人文电影的典型代表,且他的影片带有独立电影、作者电影的特点。 二、钟情于故乡的西部情结 作为第六代导演的领军人物贾樟柯始终用个人化的视角,关注中国现代化压力下的不断被边缘化的人们的处境和命运。他执著于用纪实主义风格讲述个人所观察到的在实践中不断变迁的社会,展现西部小城市中渺小的个体所遭遇到的生存压力和困境。 20岁之前的贾樟柯一直生活在故乡山西省汾阳县,他熟悉这个西部小城在时展的景象变幻和平凡人的生活状态,并且能够敏锐地捕捉小人物的境况,深刻地洞察时代的脚印。因此他影片中的主人公无一例外地都是来自故乡山西汾阳。影片《小山回家》中“北漂族”小山,来自于西北边缘小城山西汾阳县《小武》中,小偷小武正穿梭于1997年的山西县城和村庄之间《任逍遥》中两个迷茫的待业青年,生活在2000年的大同,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后遗症在这个城市有完整的体现:《站台》中描述的是山西小城文工团解体后,一群到处走穴演出的流浪艺人:《世界》虽然走出了小城来到了大都市北京,但贾樟柯关注的依然是来自故乡汾阳的一群打工者。同样到了《三峡好人》,贾樟柯又一次将摄像头投向在三峡工程的进程中急剧变化下的四川小城奉节,而其中的两个主人公均是来自于山西汾阳县社会底层。 从这一系列的影片的题材和人物的选择上,我们可以发现,在贾樟柯的心中有一个“故乡情结”,他的摄像头始终对向西部小城,以旁观者的姿态描述西部人的生活历程。可以说贾樟柯的影片中,山西汾阳和四川奉节已经超越了他们自身,是被符号化的小城。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转型期间,西部小城独特的社会结构和文化地位,成为中国社会的“变与不变”的客观镜像。 三、人文关怀下的纪实美学风格 1、旁观者式的长镜头语言 贾樟柯的影片在叙事态度和影像语言上强调纪实性,以逼近生活原生态来展现社会普通人物的生存状态。娄烨的名言:“我的摄影机不撒谎”可以看作“第六代”的艺术宣言。贾樟柯与法国的新浪潮导演、意大利新现实主义导演一样是纪实美学的实践者,在影片中使用大量的固定画框的静态拍摄和长镜头,甚至是超长镜头。 《故乡三部曲》中除了《小武》运用了不少摇晃镜头和特写镜头之外,《站台》和《任逍遥》运用的主要电影语言是长镜头。正是运用了这种极度冷静、克制的电影语言,他的电影呈现出独特的风格。他在使用长镜头时通常将摄像机固定在一个位置下,中间没有剪接也没有对话,或者对话不多。表面上看,它就是一个漫长而单调的画面和画面中定格的人物。比如,在《站台》中,在钟萍家的灶上,先是钟萍自己翻着歌本唱歌,尹瑞娟抱着毛衣进来,钟萍起身拿眉笔给尹瑞娟画眉。在这一固定长镜头中,逆光拍摄,直对着窗户,紧逼着人物。镜头始终是静止的,就仿佛在一个角落里和观众一起静默地观察。 贾樟柯正是用静穆的长镜头,冷静地镜头语言,让观众自己去感受我们所忽略甚至麻木的身边世界的变化,去思考自己所处的生活状态。 2、片断化的叙事方式 贾樟柯的电影在叙事上采用反常规反主流的叙事策略。他以开放性代替了封闭性,用日常性替代了戏剧性,平民化的倾向造就了一种朴实自然的形态,平平淡淡的节奏。 贾樟柯的电影很少精心编织故事。以《世界》为例,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有始有终的爱情故事,而是小涛和太盛的生活片断。梁子,温州女人,安娜,“二姑娘”在他们的生活中突兀出现,又突兀离去,给初看者以叙事混乱的感觉。但是这种表面上混乱。并不是贾樟柯对故事的漠视和失控,恰恰相反,非如此不能表达他内心所经历到的真实世界。这一特色在《站台》中体现得尤为突出。《站台》在叙事上线性叙事。不注重因果连贯性。崔明亮让母亲做喇叭裤,一群人去看电影,钟萍烫头发,二勇和崔明亮躺在张军的家的炕上听广播,聊天……这些不同的生活片断之间没有任何必然的关联性。删除任何一个场景或者调整它们之间的前后顺序都不会影响到整部影片的效果。也就是说,是碎片化的生活体验而不是精心设计的巧妙的故事更能相对真实地反映和记录时代。贾樟柯的电影是写实的,他的影片更像是现实生活! 贾樟柯以新生代导演所特有的纪实美学风格,老老实实的记录了“现实中的西部”,是中国当代社会转型期间,西部当下生存状态的原生态的再现。值得称道的是。贾导总能捕捉到,中国最古老的农业文明在社会历史进程中的细微变化,也能从深层次地揭示西部人在历史文化转型期的尴尬和焦虑。从这个角度讲,贾樟柯的影片可以说是具有个人史诗性的人文电影。 人文管理论文:人文审美宏大叙事管理论文 【论文关键词】人文审美新闻作品 【论文摘要】审美表述形态是多元的、个性的,新闻传播活动是独具个性魅力的审美创作过程,为了实现审美价值的合理表述,提高新闻作品的审美感染力,它要求审美创造者即新闻记者,要敢于在传播价值和形态上进行创新和突破。情感是对客观现实的最活跃的—种表现形式,注重情感氛围的营造是纪实类报道获得强势传播效果的重要审美特征。《内蒙》系列片从取材、用景、镜头处理、细节设计都很注重突出提起受众的审美感染力。 《内蒙边防纪事》系列片(以下简称《内蒙》)从策划到拍摄,从选材到内容,非常注重凸现电视文本人文化的传播价值和审美性的表述形态。全部纪实内容以审美主体即记者亲身经历事件或直接介入事件,近距离地感知、接触和体验传播对象,同时该片的取材和选景均从细节、微小处入手,通过生动的画面和极富感染力的电视语言,体现审美与人文的有效结合,深入客体内心,实现情感共鸣。 正是凭借这种人文化的传播策略,它在播出后,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受众直视记者对生活原生态的审美化表述和对审美对象深层次的人文化挖掘。 一、主体全方位亲历原生态,实现传播者审美与人文意识的高度融合 在所有的20多篇纪实亲历中,记者对审美对象进行探索隐式的解读,体现了人生对于记者的一种考验,从某种程度上讲,记者体验的背后其实就是一种“冒险”,在面对特殊的审美对象时,记者要敢于去接触和征服。因此,主体全方位亲历原生态,是构成审美和人文致效的首要因素,没有这种全方位接触,记者即使去亲历,也只是与审美对象“蜻蜓点水”,难以形成能传输深层审美意义的体验。 此次走访不到一个月时间,五组记者深入到内蒙古八千里边防一线几十个连队、哨所,行程上万公里,他们上高山、下哨所、穿雪原、走戈壁,拍摄了大量真实感人的故事。生动细腻的电视画面,除了反映出记者高超的电视表现能力和素质,更是在很大程度上彰示和折射出了记者作为审美主体对采访对象即审美客体所表现和融入的深厚情感。期间,采访小分队一行奔赴了雪域孤岛伊木河、额尔古纳原始森林、博克蒂沙漠,从大兴安岭茫茫林海到阿拉善大漠戈壁,从巴尔虎草原的夫妻哨到三角山上的“相思树”,哪里有哨所,哪里就有记者的足迹,哪里有士兵,哪里就有记者的身影。正是凭借着这股执著和热情,记者们与八千里边防生活原生态进行了全方位的接触,用电视画面纪录了大量感人生动的细节。如在大兴安岭最高的宝格达山哨所拍摄的两名记者,忽然发现天空中出现了罕见的“三日同辉”景观,为了给观众呈现完美的电视情境,记者立刻掉转摄像机,记录下这难得的画面。然而,其中有位记者只顾拍摄,却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的鼻子已经被冻白了。后在医务人员的悉心呵护下,才将冻伤的鼻子救治好。试想,记者如没有不畏艰险、大胆剖析审美对象的敢性意识,怎可给观众留下美丽感人的画面呢。 正是凭着这股记录真实的亲历理念,边防记者此行创造出了很多感人心弦的记录和“第一”,拍摄出了充满审美魅力的精品,如《最后的夫妻哨》、《生命禁区的巡逻兵》、《初识大漠驼兵》、《诺门罕的回忆》、《三角山哨所“相思树”》、《神山上的“神哨所”》、《阴山脚下的骑兵》、《雪域孤岛中的热血卫士》,等等。记者们对生活原生态的全方位亲历在电视文本中得到了充分证明,边防生活作为审美对象感动了记者,记者作为审美主体有效再现镜头,在叹服自然的同时,折服了自己和受众的心灵。《最后的夫妻哨》中,记者通过直接现身与张坤红进行对话,“每次查线回来都带干粮吗”、“为什么靠在电话杆上”、“暴风雪过后怎么样”、“冬天经常发生故障吗”,四个简单的发问和张坤红朴实的回答,引起的是主客体心灵的强烈震撼,作者与审美对象的接触,在向受众传达这样的哲理:亲历是人类征服自然的首要条件。对于新闻记者来说,主体思维的全方位亲历意识,是记者进行审美表达的首要因素。 二、审美主体的策略性选题,实现和满足了社会大众的主流心理诉求 有效而恰当的选题,是实现记者与新闻事实一体化,引发审美主体与客体、传播者与受众之间情感共振效应的前提基础。良好的选题要求记者必须对社会大背景景观进行全面而透彻的分析,在此基础之上,再对报道对象进行积极而有效的剖析,实现思想意识和审美领域的双重变奏,达到一种情感趋同、角色类同、认知略同和行为协同的状态,从而向受众展现极具审美内涵的客体,对受众实现情感引导和心理关怀。 在此次边防行采访中,我们可以透过细腻的电视文本,鲜明地看出记者对报道对象深入而细致的分析,20余段感人情节尽数立足展现内蒙古边防的小、散、远个体,这首先就是社会大众心理的普遍反映之一。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流民意人文化倾向的日益凸显,大众关注的焦点开始向弱势群体和小散远群体转移,这种积极的价值取向引导着社会舆论朝着良性和健康前进,它是社会整体价值取向积极提升的有力展现。 《内蒙》纪事片正是有效把握住了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和焦点,将镜头定位在内蒙古八千里边防线上的平凡而又伟大人与物,始终用细腻的画面情节展现不外世人所熟知的个体,从而唤起普遍社会大众的心理认同。从骑兵到驼兵,从雪域孤岛到生命禁区,从兵妈妈送健康到祖孙三代同守生命线,从物到人再到景,记者展现给受众的是一道道远离都市生活的嘈杂、遥远、陌生而又感人至深的风景,在《生命禁区里的巡逻兵》中,记者用一句谚语引出生命禁区清河口的危险,“过了贺兰山,越走越辛酸,到了清河口,扭头就想走。”但随后的描述可以让大众一目了然,“这里干旱少雨,风大沙多,年平均降雨量只有37毫米,蒸发量却是3700多毫米。全年6级以上的大风要刮260多天,经常要遭受沙尘暴的袭击。冬 季最低温度零下35摄氏度,夏季最高气温46摄氏度……清河口哨所有8名官兵,一个月由连队派人来轮换一次。生活给养要从300多公里以外来补充,当地水源全部是苦咸水,生活用水要跑100公里才能运来。值勤和巡逻是他们在这里的主要任务,巡逻方式根据不同的任务,通常采用徒步、乘车和骑骆驼。”短暂的细节描写,让读者对清河口的恶劣环境一目了然,受众在不经意间只能唤起一种心理上的认同,对边防军人的一种高度的崇敬感油然而出。试想,作者若选择在繁华喧嚣的都市或灯红酒绿的风场,此情此景何能把握住大众内心深处 的心弦。因此,有效而策略性的选题是提升电视文本魅力的有效砝码。 三、主体叙事技巧的人文化撷取,提升电视文本的审美性和情感性效应 电视文本较之其它媒体表现形式,具有鲜明的直观性和形象性,这是电视媒体自身的魅力所在。一步好的电视纪实作品不仅需要作为审美主体的记者拥有全方位的亲历意识和有效选题,而且还要能够策略性地灵活运用电视镜头手段和语言来展现情感。在《内蒙》系列纪实片中,记者在整个媒介事件和形象传播中,运用大量人文化的操作手段来减少传播信道中的“噪音”,无形中为审美价值的表述创造情感上的积淀。首先,适时的主体介入有效提升作品感染力。主体化的叙事情境表现为新闻记者完全存在于报道内容里,并以第一人称身份与作品中的其他人物进行情感和语言的直接交流,两者共同融入同一世界,实现心灵的直接对话与碰撞。受众在进行新闻阅读之前,都有一定的审美心理期待,希望被传递信息拥有很高的“保真”度和情感性就是重要的审美阅读心理,在主体化的叙事情境里,作者完全与报道客体处在同一世界里,以“我”的身份频繁出现,与文章中的人物直接进行情感和语言的交流,自然能够得到受众审美心理的认同。在《初识大漠驼兵中》中,记者跟随驼兵进行了巡逻,为避免巡逻之路在电视文本上的繁冗拖沓和单调乏味,记者在巡逻队做饭时切入自己和主人公关于巡逻常识和背景的系列对话:“像这样的活动一年搞几次?你们今天出来在沙漠中要走多少公里?”寥寥数语,就将关于本应提前讲述的信息介绍完毕,既不突兀又很自然。 其次,生动人性化的语言魅力增强人文效果。语言是电视文本向审美对象展现主体内在魅力、实现主客体情感共振效应的有效手段。作为审美创造者的记者从审美创作的意图出发,运用合理的审美框架对叙述者的语言和审美对象的语言进行审美选择,并借助一定的词语和句式来实现审美情感的渗透。《内蒙》系列纪实片,能产生内在审美感染力的重要原因就是生动化和人性化的语言措辞。在《三角山哨所“相思树”》中,整个文本在简要的口导之后,用了记者与军嫂郭凤蓉的对话同期处理。前后三个简短的问答有效反应了郭凤蓉的人格魅力,尤其是最后的“那我们去您家行吗?”“那不方便吧,就这样吧,再见啦,抱歉……”她的意外拒绝之辞让记者恰到好处地展现了军嫂的人格魅力,同时,又从暗处映衬出受众对丈夫李向恩连长的尊敬和期待。独特的语言运用有效彰显了丰富的人格魅力,是电视文本产生活力的源泉。 再次,借助精巧的细节展现独特而细腻的情感风貌。细节是新闻文本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用特定的媒体文本形式来表现审美感染力的一种手段。投射在电视文本中,在画面的展现、镜头的运用和影像文本的连续性上采用细腻的刻画和设置来展现主客体的意识和思想。在《兵妈妈送健康》中,记者注重通过多次展现兵妈妈、心理学教授王立秋和哨所战士的之间心理咨询互动的细节,来展现边防战士同样呼唤心理关爱的命题。通过新战士白龙打消退堂鼓、士官狄少波增强信心以及哨所其他战士的心理和行为的变化,向受众展示了边防线上存在心理防线,将心理问题进行积极地提升和展露,是很大的创举。记者反复运用王教授和边防战士的镜头交接来展现真诚的交流,细腻而极富感染力的画面在给官兵带来精神上享受的同时,也让受众感到了心理上的健康。 四、多元化的层次结构形式,增强文本内在的审美性和人文性厚度 新闻作品的结构,就是新闻作者在新闻作品的写作活动中,对新闻作品的组织、安排、构造。在电视文本安排中,合理的叙事结构不仅能突出新闻事实的意义,而且能增强作品的艺术感染力,这一切都需要作为审美创造主体的记者对叙述文本进行人性化的权衡与审美化的思考。《内蒙》系列纪实片之所以能让受众感受到一种内在的人文魅力和审美厚度,和文本自身多元化的结构安排是分不开的。《初识大漠驼兵》中,记者在展现了博克蒂沙漠的实际情形后,就采用人物现场对话的结构形式来表现和衬托人物的内心世界,大面积的对话同期声的运用将驼兵魅力深刻展现。在《生命禁区巡逻兵》中,记者运用大块镜头重点展现巡逻路上供官兵休息和避难的“风雨亭”,通过将1995年3月11日的一幕和现今的连队、哨所情况进行双向对比,灯亮了、水净了、路通了,驻扎在生命禁区里的部队正在发生信息化和基地化。官兵在生命禁区里体会到组织温暖,受众通过镜头感受到人文关怀。巧妙的对比安排鲜明、自然地展现出一种积极向上的情感。同样的对比安排在《边防官兵的绿色行动》中也得到恰如其分的运用。 直观叙事和间接叙事的双向运用也可有效提升文本的内在魅力。在《千里边防网络牵》中,记者以一个运用信息手段处理马群越境事件的场景进行直观叙述,反映边防信息化建设成果。 随后又通过大量的同期画面,以战士唐世甲之口来讲述边防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直观描述和间接叙事的双效运用将边境管理的进步展现的完美无遗,观众在轻松的文本解读中即可获得直观的审美愉悦。 五、一点警示:人文情感的营造,要坚持准确而和谐的审美理解 情感是对客观现实的最活跃的—种表现形式,注重情感氛围的营造是纪实类报道获得强势传播效果的重要审美特征。《内蒙》系列片从取材、用景、镜头处理、细节设计都很注重突出提起受众的审美感染力。但是,记者在进行情感氛围的营造时,也应要注意不可滥用情感,处处煽情,尤其是在进行具体的细节描述时,一定要坚持审美适度的法则,过分地渲染情感则会使新闻事实失去其应有的客观性与真实性,起到相反的传播效果。 因此,对审美客体进行准确而和谐的审美理解,才能使作为主体的记者在审美感知、审美情感和审美想象方面“获得深刻性的决定性心理因素”。记者要深刻、准确地解读被报道的人物、事件,只有这样,才能把握好审美氛围营造的度,使纪实类报道焕发出更加浓烈饱满的审美魅力。 正如,此次《内蒙》全程纪实采访心得所言,“回望兴安林海,再现你的容颜;聚焦你的笑脸,定格在我心间;编辑你的情感,播出我的遗憾;带着无尽思念,续写荒漠草原月缺月圆……” 人文管理论文:新闻传媒人文关怀管理论文 [内容摘要]新闻传媒的出现是一种人文现象,它在报道客观事实的同时,必然会在“人文”层面对受众有所影响。 作为这样一种特殊的文化制品,对受众实施“人文关怀”必然是其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仅就我国当前新闻传媒所体现的“人文关怀”做了简要分析,并对其产生的社会意义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当前新闻传媒;人文关怀 一、新闻传媒存在“人文关怀” “人文”与“神文”相对,在文艺复兴时期被提出,它反对中世纪以来的宗教蒙昧主义对人性的戕害,主张恢复人存在本身的自然本性。人文主义的形态几经变迁,其优秀却基本保持了稳定,那就是承认人是目的的,肯定人性的价值、意义和人的主体性。 新闻传媒的出现和繁荣与特定的文化背景密切相连,它以报道当前发生的重要事件为主,实际上无所不包,几乎涵盖了文化的各个方面。新闻传媒运用语言、文字、图片、广播、电视、电脑等各种传播工具反映和沟通整个世界,影响及于每个人,既是一种重要的传播工具又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文化工具,它的出现是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 纵观新闻传媒发生、发展的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出,新闻传媒这种文化工具的发展和运用是离不开特定的文化背景的,尽管它也曾作为传播“神文”的工具(例如我国本世纪初的教会报纸);但更多的,它是作为传播“人文”价值观的工具而得到广泛运用和迅猛发展的。特别是在革命时期,它宣传民主,反对少数人对多数人的压迫,关心大众的生存与发展,揭露封建统治阶级对人性的戕害(例如“五四”时期提倡“新文化运动”的各类出版物),以新闻传媒特有形式在文化层面对广大受众进行了意义深远的“人文关怀”。历史证明,那一时期新闻传媒的“人文关怀”对广大受众的影响是巨大的,其作用也是持久的。正是这种广播的对人的关注和尊重,以及新闻传媒自身通俗、广泛、价廉的特有优势,使新闻传媒自身得到大众的接受和喜爱,并在短短几年中迅速成长为社会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因此,新闻传媒的出现也是一个重要的人文现象。 随着科学的发展,新闻传媒传播的信息量越来越大,涉及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同时,由于人的活动范围和精力的有限,人不可能与整个外部环境都发生直接的接触。人对外部世界的了解,越来越依靠于传媒所提供的信息。正如居延安所说:“我们看不到世界本身,看到的是被大众媒介选择和解释过的媒介。”①因此,新闻媒介的工作就等于为受众创造了一个“拟态环境”②。人改造社会的活动是受意识支配的,而这种意识的产生基于对周围环境的判断和认识,在这种意识支配下的实践活动作用于现实环境,就会使现实环境越来越带有“拟态环境”的特点,使“拟态环境环境化”③。因此,新闻媒介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调节机制。它有责任、有能力在人文层面上体现对人的关怀。 二、新闻传媒缺乏“人文关怀”的现状 在当代,人文主义的实质主要是在理顺人与其他种种对象的关系中,确立人的主体性,从而确立一种赋予人生以意义和价值的人生价值关怀。 新闻传媒以新闻为主要传播内容。从新闻的内容看,绝大部分新闻报道的是与人有关的事物,因此,新闻总是在传播信息的同时,有选择、有倾向地向受众展示着人与其他各种对象的关系,而这也正是新闻传媒实施人文关怀的一个重要手段。新闻传媒一旦在这个方面出了问题,将无法确立人的主体性,以及构建起能赋予受众以人生意义的人生价值关怀。其结果也必将是无法完成新闻传媒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或对受众产生这样或那样的误导,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当前,我国新闻传媒存在的一些缺乏人文关怀的现象,正是体现在这样几对关系的处理不当上。 1.人与社会的关系 1996年以来,关于下岗工人的报道开始频频出现在各传媒上,有的传媒却连篇累牍地把再就业的困境完全归咎于下岗工人的“观念转变”问题、“素质”问题、“缺乏专业技能”问题。类似的报道,无视原有体制问题(如缺少社会保障制度),无视再就业中公开的年龄歧视和性别歧视。它潜在地将下岗工人指认为“公平竞争”的“合理淘汰者”,不做具体分析地把责任完全归咎于他们自身的原因。 人与社会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但必须看到人是社会的主体。在人的推动下,社会的种种变革和运动,其目的都应落脚于人自身。也就是说社会竞争机制的引入、科学技术的推广,其目的都是为了造福于人。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不适应其发展的弱势群体是正常的,传媒对这一事实进行报道也是正常的。但把这一部分弱势完全归咎于其自身的原因,并以“合理淘汰者”为理由而完全失去了对他们的同情,要他们把希望寄托在“自救”上,这就不那么公正了。 因为这样的报道使传媒这一本来应为人服务的手段,反而成了人千文百计追求的主体,人在手段面前反倒完全处在了被动的地位。这显然是把人等同于机器零件,要么符合需要而得到使用,要么不符合需要而遭到淘汰。在这里传媒“物化”了人性,也就更谈不上什么维护人的主体性了。从实际的传播效果来看,这样的报道也是很难得到受众(特别是下岗工人)认可的。 2.人与人的关系 在现今的许多报道中,反映模范人物如何全心全意为他人服务,为他人无私奉献一切的较多,关于不计报酬的报道也曾经屡屡见诸报端。然而却很少见到报道模范人物在为他人奉献时,他人是如何理解、如何帮助、如何关心他们的。不求索取,只求奉献当然是一种值得报道和学习的行为,但单方面集中在如何奉献上,是不符合实际的,也很难在受众中产生共鸣。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为人”只有在“为我”依托下,才能长久,才会形成良性循环。因为人性既具有其社会的一面,也具有其作为他自身目的的一面。传媒过分强调“为人”,就在客观上否定了人是目的的这一特性,自然也就背离了人性的价值。 3.人与自身的关系 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许多以指导消费和宣传消费为内容的出版物纷纷投放市场。除却法国时装杂志ELLE的中国大陆版,《世界时装之苑》外,大型豪华休闲刊物《时尚》、《新时代》、《How》等纷纷创刊。相对低廉因而更成功的是形形色色的商业型小报。后者名之为《精品购物指南》、《购物导报》、《为您服务》。1995年的《精品购物指南》上索性刊载文章,具体告之,收入5000元者应穿载某一/某些品牌的皮带、皮鞋、皮包、手表;并以此类推出四千元、三千元、两千元者又当如何如何。④ 这类传媒从形式到内容上,都显然是在传播问题以“消费主义”为优秀的商业文化,部分电视媒介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并且有明显的效仿痕迹。必须看到,在这些传媒展现出的喧闹和繁华下,我国还有几千万人没有解决温饱问题,能消受这种奢靡的商业文化“关怀”的人毕竟还是少数。这样的传媒又将引导受众建立什么样的人生价值观,来面对转型期的社会调整。诚然,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那么富裕就是社会主义的全部了吗?在这种不切合我国实际的奢靡的商业文化吹拂下,受众难免要面临着对自己身份的重新审视,是“工作赚钱的消费者”还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在这种人与自身的困惑中,又如何会建立能赋予人生以价值和意义的终级价值关怀呢? 三、提倡新闻传媒“人文关怀”对社会发展有哪些作用 新闻传媒中的“人文关怀”对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的现代化必然分为物质现代化和精神现代化两个部分。精神层面的现代化必然是以人的现代化为优秀的。在这方面,除了各种专门的教育系统外,新闻传媒这种最为广泛的文化载体,发挥的作用将是不可忽视的。尤其在现代社会,新闻传媒几乎总是走在最前沿,几乎总是在传播最新的文化价值观。改革开放,发展经济,从物质的层面上体现了对人的生活质量的关怀;精神文明建设,应是更多从精神和文化的层面上体现这种对人的关怀。新闻传媒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一个重要阵地,在人文层面上将为现代化建设发挥以下作用。 [page_break] 1.新闻传媒“人文关怀”有利于优秀价值观的建立 马克思主义无疑是把人放在优秀地位的。从哲学角度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秀也是解放人,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力,以更好地实现人的价值、人的意义,并以此为基础来激发人的积极性,加速社会主义建设。那么与以往的计划经济相比,在这种新型的社会机制下,必然要求产生与之相适应的人格和人的素质。国家的现代化首先需要以人的现代化为基础,这种人格和素质的建立将是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关键。 新闻传媒以其广泛性、通俗性、可反复性等特点,在这一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新闻传媒在文化上的向导性和推动作用,特别是在文化价值观的把握上,将是舆论上更深层次的导向。在境外文化纷纷登陆的今天,如何在我国社会构建起自己的人生价值关怀,并使这种价值关怀符合我国社会现在和今后发展的需要,将是新闻传媒的重要任务。因此,从这一层面上来看“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国家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国家之祸”这句话,更加意义深远。 2.新闻传媒“人文关怀”有利于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 “知识就是力量”,社会主义建设需要更多的人才。文化建设的目的,并不只是局限在读书识字,更重要的是在全民族培养一种健康向上的文化观念和较高的文化素质。而这一任务的完成需要一种长期的文化濡染过程;并且只有在社会上,与物相对的人的地位得以确立的时候,人们才会真正把文化看作与衣食一样重要,看作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必然手段,文化的发展也才能走上健康的道路。新闻传媒正适应了这一要求,特别是在满足了人们对信息对娱乐的需求的同时,完成了这一过程,使它具有其它文化载体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从新闻传媒形成合力的角度看,它在社会上形成的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文化氛围,将为文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创造极为有利的条件。 3.新闻传媒“人文关怀”有利于国家的稳定 “国家安全是一个系统,安全不仅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也包括意识形态安全。一个国家如果意识形态发生了动摇,精神支柱锈蚀乃至瘫塌,那这个国家不仅在政治信仰上,价值观念和思想道德规范方面,将处于严重的无序的状态,引发政治动乱和社会动乱,也将从根本上损害国家的发展。”⑤美国学者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认为,后冷战时期的思想文化冲突将主宰全球政治,这种冲突不仅会伴随政治、经济利益全面展开,甚至成为诸多冲突的焦点。这种“文化冲突”的主要阵地就是“新闻”。苏联解体后,美国总结了其“自由欧洲广播电台”对东欧国家分化、西化“非常在效、非常成功”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和强化了由美国新闻署管辖,美国中央情报局资助的对华广播网。在通信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简单依靠封锁信息来对抗这种渗透,显然是行不通的。特别是互联网络在我国日益发展的今天,这样做更是不现实的。但必须看到,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本,而文化的最根本的精神是人文精神③。犹太人没有祖国,没有法律的保护,被流散到世界各国长达1700多年,但是他们始终拿着一本《圣经》,他们心中始终有着共同的信念,在精神上始终有一个民族魂,经过千辛万苦,终于在1948年又回到了祖先的故士,成立了以色列国,这不能不说是文化的作用。 文化是一个民族割不断的精神纽带,只是我们的新闻媒介把握住了文化这一优秀,建构起自己的人文精神,在文化上维系住自己的受众,也就是在意识形态上维护了国家的安全。这将对维护安全团结的社会局面作出巨大贡献,必将使任何渗透走向失败,必将使新闻传媒在社会主义事业中成为出色的“宣传员”和“鼓动员”,成为国家建设中有力的“组织者”。 四、当前新闻传媒“人文关怀”应体现在哪些方面 整个人类文化所体现的最根本精神,是人文精神,它以追求真、善、美等崇高的价值理想为优秀,以人自身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的。⑥那么从人文角度出发,新闻传媒的关怀对象,显然应该是人性的价值,人的尊严和人生的意义。而这种关怀的本质就是对人的关注、尊重和维护,是对人的主体性和弘扬,以及在情感上对人的关怀和理解。新闻传媒的关怀方式,应该是在尊重受众文化价值观的基础之上实现这种关怀,采用符合受众“文化—心理结构”的方式实施这种关怀。笔者认为,在我国新闻传媒中,“人文关怀”主要应体现在以下4点: 1.新闻传媒“人文关怀”应立足于马克思理论 马克思对人的社会性范畴的开掘,既包含了对人的全面性、理想性的追求,又包含了对人的现实性、具体性的认识,是二者的有机统一,它实现了关于人的社会本质问题的科学解答。它通过对人的社会性的历史考察,得出了社会主义必然战胜资本主义的结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代表着一种人文价值的终极关怀。⑦西方著名人道主义哲学家弗洛姆也这样称赞:“马克思是最传大的人道主义思想家;马克思的学说继承和发展了‘把人视为社会发展的目的’的传大传统;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为人的自我实现做出了贡献。”⑧因此新闻传媒应切实以马克思主义为建立自己的人文关怀的立足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 2.新闻传媒“人文关怀”应维护人的主体性 马克思说过:“人双重地存在着,主观上作为他自身而存在着,客观上又存在于自己生存的这些自然无机条件之中”。也就是说,人既有他的自身价值,也有他的社会价值,过份强调人的自身价值,人就会变得自私;过份强调人的社会价值,人的主体性就会被抹煞。新闻传媒应在避免两种偏颇的基础上维护人的主体性。 我国当前的新闻传媒注意到了这一点,在宣传中不断校正方向,人的主体性的宏扬使许多新闻作品成为传世的名篇,《在大海中永生》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文中没有列举邓小平作为伟大领袖在国家建设方面的卓越贡献,相反,文中回忆了邓小平与卓林相识、相爱,共同生活了58年的历程。在这里,爱国主义、革命品质当然是伟大精神中最硬的内核。但同时,邓小平面对人生的三起三落,始终保持了对人生理想的忠贞不二,以及和爱人相濡以沫、携手人生的脉脉深情,使这种共产主义精神成为了一种传大的人格力量;而这种人格力量所散发出的巨大魅力,将感动所有的中国人民。这与作者在采写过程中注意了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性和“双重存在”的特性是分不开的。由此可见真正以人为主体的新闻者是受众能够接受的新闻。 3.新闻传媒“人文关怀”应“关怀”受众中的大多数 文化无疑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新闻传媒“人文关怀”只有在对大多数受众进行“关怀”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深入人心。这就要求新闻传媒要贴近大多数受众的生活,符合大多数受众的情感、习惯与思维方式。 英雄是时代的代表,群众是生活的主流。历史唯物主义肯定了个人在历史上的特殊或杰出的作用,揭示了杰出人物在历史中发挥领导和榜样作用的必然性。与此同时,也强调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在新闻宣传中,对英雄与群众任何一方的“一边倒”,都可能造成对社会价值取向的误导,都不利于受众把握社会价值的平衡,也不利于建设一个有益于社会健康发展的文化环境。 新时期的新闻传媒在重视典型宣传的同时,注意了在新闻传媒宣传中“英雄”与“群众”的辩证关系,坚持了“点”与“面”相结合,出现了“平民化”的倾向,主要表现为以平常人、平常事、平常心为内容的报道逐渐增多,关系平常人生存状态的专栏、专刊不断涌现。对人的关怀对象不是长远意义上的人生价值,而是日常生活中的真善美;关注的主体不是少数的“英雄人物”,而是人世间所有的苍生大众。这体现了新闻传媒对受众真正意义上的“人文关怀”。 《中国青年报》的专栏“冰点”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它以“普遍关注”为突破口,以报道普通人中不普通的命运为显著特色。虽然报道的不是“热点”而是“冰点”,却由于在普通人中具有普遍的意义,与大多数人的切身利益、生存状态相关,而受到了绝大多数读者的喜爱,探其原因,除了接近性强,更深层次原因就是“冰点”所关注的问题不仅仅是普通人居家生活中的一般问题,而是,普通人的人性价值,生命的尊严和人生的意义。“冰点”不是利用情感的扩张,使读者置于受摆布的地位,从而使其在情感错迷中被迫接受某些化解社会冲突的陈腐观念;而是以大多数人的行为语言、习惯爱好、思想伦理为切入点,遵循与大多数受众同一文化的潜在秩序,来叙事、说理、抒情,受众自然会与之同喜同悲,在情感与认识上产生共鸣。正是这种从文化层面上给予受众精神的激励和满足,使一些文化周刊、杂志和晚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也对现代人建立一种平衡的价值观、健康的生活态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4.新闻传媒“人文关怀”应尊重受众的“文化—心理结构” 新应该是建立在旧的基础上的新。新闻传媒在构建文化价值观时,不能全盘否定传统的文化价值观。否则,新闻传媒“人文关怀”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为文化是民族几千年历史的沉积,由此形成的“文化—心理结构”不仅在书本上,在某些学者的头脑里;它更是根植在这个民族所在的社会里,溶解在每个人的血液里,因此,新闻传媒不可能割断这种文化上传统的联系。违背由传统形成的“文化—心理结构”的传播方式将很难被受从接受。 另外对受众“文化—心理结构”的尊重,仅仅体现在传播中使用受众习惯的“语词系统”(即符合大多数受众语言习惯的语言方式)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符合大部分受众的思维方式、思想感情以及审美习惯等。 新闻传媒与正面宣传相配合的反面报道、批评报道的增多,体现了对这种文化传统的尊重和自觉适应。例如,在党的好干部孔繁森的典型宣传后,开展的对王宝森的罪行的披露和曝光,就体现了这种正面报道的完整性。一方面党的好干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党和人民敬仰而流芳千古;一方面一些干部视党纪国法于不顾,贪赃枉法,畏罪自杀,为天下人所不齿,遗臭万年。这种宣传建立在双方对立基础上,有破有立,使报道形象鲜明,意义深刻,符合中国人的审美习惯,在受众心目中留下的印象是不可磨灭的。 新闻传媒如何在文化层面上对受众进行“关怀”,将关系到更深层次的“舆论导向”。特别是在国门向世界敞开的今天,各种境外文化纷纷在我国登陆,“自己的阵地守不住就会有别人来占领”,新闻传媒更应在文化这个至关重要的“阵地”上做到守土有责,而构建起自己的“人文关怀”将是这项任务的重中之重,也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关键。 人文管理论文:人文思考传播教育管理论文 内容提要 知识(信息)、技术、权力三个要素的结合,成为后工业社会中的最为庞大最有势力的集合体。信息传播成为决定人的生存和发展、决定着人类对其他资源的利用开发及占有方式的最基础的条件。现代传播学相应成为社会科学中最为活跃和富有建树的领域。传播学界面临着人文视界和科学视界的融合。对于传播学的发展来说,人文价值观基础比技术性统计分析、策略性研究更重要。国内的传播教育长期强调工具技术的掌握,形成了政治与技术两大功利思想的配合统辖,从而淡化了人文精神。在后工业文明和全球市场一体化的趋势中,传播教育的人文理念基础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代传播不仅面对着来自“技术统治”和“大众统治”的压力,还面对着来自市场和权力体制的压力。只有在人文理想的引导下,才可能实现对知识的整合,体现真正的社会关切和人类终极关切,从而使现代传播方式成为人的解放的途径。 关键词:传播学传播教育人文理想 一、后工业时代的传播形态和多学科交叉研究 20世纪以来从工业时代向后工业时代的转变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的生存境况。丹尼尔·贝尔指出,以信息为主要资源、主要产品,由智能技术支配其他生产技术,靠知识信息传播联系并推动的全球一体化的新型社会,已经在工业社会的母腹中初具雏型。他将这一社会称为“后工业时代”。知识(信息)、技术、权力三个要素的结合,成为后工业社会中的最为庞大最有势力的集合体。信息传播成为决定人的生存和发展、决定人类对其他资源的利用开发及占有方式的最基础的条件。① 现代传播学是大众传播工业和现代社会生活方式(特别是法权制度、科层制度和企业制度)的产物。关于大众传播媒介的组织和运作、公众传播行为及组织传播等方面的研究,一直是传播学最为活跃和富有建树的领域。进入新科技革命以后,传播学密切关注新媒介与人类生存境况、传播中的权力与平等、文化一体化和文化多元性、传播的自由权利与责任义务等新的课题。不仅大陆理性主义、批判学派与英美实用主义和结构功能主义发生了理论碰撞,而且东方的文化传播的传统、观念和体制也在与西方发生冲突和对话。生命科学、宇宙科学、信息科学和语言科学的巨大进步,使“传播”概念已经大大超出了传播学所指涉和研究的范围,从而引出了在哲学本体论的层面上界定“传播”并寻求传播研究的方法论整合的问题。 迄今现代传播学的基本研究范围形成了三个结构。一是从内核向外缘伸延的对象结构,即:自我内在传播à人际传播à组织传播à公众传播à大众传播à跨文化传播研究,此一结构依据传播主体和传播行动的形态而划分;另一个是向多维度展开的对象结构,即:政治传播、教育传播、科技传播、语言传播、文化传播、商务传播、健康传播、危机传播、女性传播、少年儿童传播、大众文化研究等,此一结构依据传播的内容、对象、性质和意义而确定。第三个由表层到深层、由物化因素到精神因素拓进的对象结构,即:传播媒介à传播符号与意义à传播心理à传播操作与控制à传播体制及法规à传播伦理和价值观的研究。从大的研究传统说,传播研究基本上是两大块领域,即大众传播(masscommunication)和人类传播(humancommunication),前者以大众媒介为研究轴心,后者以语言行为为研究轴心。发展的趋势则是交叉、渗透乃至整合。② 我们注意到两个殊途同归的有趣的现象。经过了半个多世纪迅速发展的传播学,其研究对象和边界越来越广阔宽泛;同时,20世纪各门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均对传播现象进行“理论聚焦”,通过不同的方法从描述分析传播活动入手,以阐释人的自我意识、表达的意图和意义、主体及主体间关系、社会文化共同体、存在的本质等等。信息传播工业、服务业和娱乐业,正在走向广播电视、电子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一体化。这些发展又导致传播学界面临着人文视界和科学视界的融合,从而使传播研究成为学术群雄争逐的“新大陆”,孕育着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传播学的学科传统和学理风格,带着鲜明的西方工具理性的特色,她力求适应资本主义社会机制的运作。贝尔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分解为经济-技术体系、政治体系和文化体系三个部分。经济-技术体系主要决定社会生产的组织,产品和服务的分配,各种资源的配置。它构成了社会的职业划分和各种科层组织。科学技术的应用在这一领域中起着越来越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功能(工具)理性的功利原则,社会处于急剧的变革创新和激烈的竞争状况。人在社会中的地位是高度角色化和功能化的。组织的生存发展、竞争扩张的轴心目标决定了个体的生存方式。政治体系是权力的竞技场。政治体系的运作依赖于公信力和效率。基本的价值尺度,如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机会均等、公民自由和社会参与等等,已经主要不是作为绝对价值理念,而是作为调适社会冲突和利益矛盾的话语系统。现代传播媒介正是适应着当代社会运行的工具。 但是,现代传播媒介也最集中地反映出后工业时代的根本矛盾。功利效益原则与自我实现原则、体制化与个性化、官僚科层制与平等权利、强势的中心文化与弱势的边缘文化的矛盾冲突,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表现得更加紧张和深刻。在现代社会中,大众传播媒介一直是最受注目也最易引起人们争议的领域。大众传媒的发展是全球现代化进程的最重要的部分。它以强大的科技力量为基础,以极高的效率和极广的空间跨度,向人们提供新闻信息和娱乐、教育节目。我们看到,大众传媒拓展了人们的经验领域,使人们更加活跃化、社会化;同时,它也强化了权力的控制,造成了社会文化的一体化。大众传播媒介的技术基础和营运体制,是发达的工业化的结果,它也是全球市场经济结构的工具。大众传媒集声、光、电、画为一体,拓展出空前广阔的现代人的审美空间。精英艺术通过传媒的演绎深入民众,传媒视点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对世界的知识的把握,生动的影像将人们带往遥远的极地或丛林,它也能创造出杰出的经典作品供人们久久回味。大众传媒并不因为它本身的技术特质和营运特点就注定了是人文批判的对象。它是文明创造的不可逆转的物质存在和机制存在。 传播是对现代社会进行结构重组的强大力量。英美和欧陆的杰出思想家们都洞察了这一点。帕森斯认为,社会交往(传播)构成为一个社会统一集团的生活世界。生活世界是社会的优秀。在社会交往中,个人之间形成确定的关系从而形成社会的结构。他提出,制度化指一定地位的行动者之间相对稳定的互动模式。制度化既是一种过程也是一种结构,是具有各种不同倾向的行动者进入互动的情境。他们的倾向方式,一方面反映了他们的需求结构;另一方面又是文化模式内化的结果。在互动交流之中,行动者调整各自取向,通过角色扮演和交换得以建立起规范。这些规范一经建立,又反过来调节以后的互动逐步形成稳定的制度。 法兰克福学派将现代性的社会危机和精神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归之于传播工业的膨胀。然而,作为此一学派的晚期人物的哈贝马斯也看到了摆脱现代性危机的出路,还是在重建传播交往方式,而不是乌托邦式的颠覆。他主张“通过语言建立的主观际性结构,乃是社会系统与个体系统的条件”。通过有目的理性的交往行为,建立起理性的规范结构。“理性结构不仅体现在有目的的、理性的行为的扩展上,即不仅体现在技术、战略、组织和合格手段的扩展上,而且也体现在交往行为的媒介性质上,体现在调解冲突的机制、世界观以及同一性的形成上。……这些规范结构的发展乃是社会进化的领步者,因为新的社会组织原则意味着新的社会一体化的形式,而新的社会一体化首先使可利用的生产力的实施或新的主产力的创造成为可能,并使社会复杂性的增加成为可能。”③ 交往的发生是同时在两个水平上进行的。一个是在言语的陈述性内容的水平上的交往;另一个是在建立人际关系的主观际性水平上的交往。哈贝马斯说:“社会系统可以视作交往行为网,个体系统则可在言语与行为能力这个大方位下进行考察。”④他认为,个体自我发展的意识结构、世界观和集体同一性,都可以归于通过语言建立起来的主观际性结构。主观际性结构中包括调整行为冲突的道德和法律的主观际性、不同的普遍对象领域的界分、个体同一性与集体同一性的构建。交往性行为是达至理性化乃至建立合理性结构的唯一途径。交往行为不能通过交往的技术手段,也不能通过选择手段的战略而理性化,只能是通过交往行为主体的响应性、行为规范的可证实的道德-实践方面理性化。交往行为的理性化主要是要求达到两个条件∶意向表达的真诚性和行为规范的正确性与合法性。他写道:“法律和道德的发展、自我界定和世界观的发展、个体和集体同一性形态的发展,都属于理性化过程中的发展,它们的进步不能靠正确战略的选择来衡量,而要靠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获得的理解的主观际性来衡量,要靠与未扭曲的交往之重建并辔而行的交感行为领域的扩展来衡量。”“理性结构不仅体现在有目的的、理性的行为的扩展上,即不仅体现在技术、战略、组织和合格手段的扩展上,而且也体现在交往行为的媒介性质上,体现在调解冲突的机制、世界观以及同一性的形成上。我甚至要坚持这样的观点∶这些规范结构的发展乃是社会进化的领步者,因为新的社会组织原则意味着新的社会一体化的形式”。⑤ 尽管启蒙哲学和理性主义曾经高举人道主义、自由和公正法权的旗帜追求合理的社会秩序,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工业技术文明的进步以及制度文明的完善化精致化,以启蒙和理性精神为特征的现代性在后工业时代遭遇到深刻的危机。人类对于工具的精良、效率、功利追求越演越烈,另一方面,人的价值理性、人文理性则处于被压抑的地位;个性、诗意的美感、反思能力、内在精神、普遍性等等都迅速地沉沦。重建交往合理性便是重建生活世界,是“生活世界的合理化”。 二、转变中的传播研究 现代传播学似乎已经处于重大转变的关口。她在移植现代语言学、符号学、心理学、信息论、政治学、经济学、商务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的理论成果方面获益良多。然而,传播学在理论思维(包括理论话语)的原创性和知识系统的整合性方面还未尽如人意。⑥传播学能否通过扩大科际外延、增强研究课题的敏感度而获得突破性进展?或者据守既定的研究对象,保持作为应用型社会科学的特性?这两种学科策略考虑都有其困难。前者虽能在平面上扩展传播学科疆域,但是如果未能在学理命题、观念和方法上有独创贡献,便会在与其他学科视界的融合中,淡化了传播学的特质;后者则只能使传播学停留在工具理性层面。因此,对于传播学的发展来说,知识形态的分析和整合、方法论的逻辑基础、重建传播的人文价值观基础与各种技术分析方法的引入都十分重要。 如今,世界正经历着信息革命,以数码化信息传播为技术特征的信息化浪潮,推动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发展,也引起人们生活习惯、学习与工作方式、思维模式的深刻转变。全息成像、电脑音乐、人工智能、人机交流、交互式电视、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开发,创造了新的信息活动空间。人们现在接触到了丰富多彩的电子游戏、多媒体电子出版物、网上杂志、虚拟音乐会、虚拟画廊和艺术博物馆、交互式小说、网上自由文艺沙龙以及正在发展中的全数码电视广播。数码信息传播时代最深刻的变化是麦克卢汉所谓“媒介即信息”概念的动摇:大众传媒正演变为个人化的双向交流工具而不可能长久地作为单向灌输工具继续存在。电子科技将一切知识型态统合整理,构筑起多种表达方式和存取方式的数据库。人们不再只是被动地接受传媒灌输给他们的信息,他们获得了更大的自由空间和技术能力去选择信息,创造信息,传播信息。⑦ 杰奎尔(Jequeir)将“信息传播”区分为四个层面概念:数据、信息、知识和智慧。其中最重要的是信息与知识的区别,尽管这类区分有时是相当困难的。⑧信息是包括传者与受者反复交互作用的讯息的流动过程,知识则是关于情形和经验感受的已知内容的存储。⑨当信息技术和传播工业极大地加快了信息传递的速度,极大地拓充了信息的容量时,我们可以说知识对于信息的依赖性加强了。但是,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信息淹没知识,信息消融知识的独特性质。知识,有可能不再指个体和某一文化的经验,因而知识在实质上成为复制的知识而不再是原创的知识。数码化、商品化、资源化的过程,彻底改变了知识的存在形式。数码化,是以数码形式将知识纳入到输入、存储、压缩、集成、传输过程,将知识再转化为信息。未能实现数码化改造的知识信息,将难免被湮没遗忘的命运。商品化,是根据市场需求决定知识信息的价值和价格,进而决定了知识的生产和再生产。从而随着信息资源化开发,知识也资源化了。知识在信息传播时代的不断市场化和资源化过程,会迅速扩充和加深知识对社会生活进程的影响。反过来,市场价值规律也会对知识生产发生调控作用。作为知识生产的最重要的主体的心性智慧条件,与市场规律、大众趣味及国家政策的关系也会更加复杂。 从另一个比较乐观的角度来看,新媒介的出现,数码化的趋势又为打开个人的传播空间提供了更大的自由。尼葛洛·庞蒂这样反驳麦克卢汉的“媒介即是讯息”定义:“在数字世界里,媒介不再是讯息。它是讯息的化身。一条讯息可能有多个化身,从相同的数据中自然生成。……思考多媒体的时候,下面这些观念是必不可少的,即:它必须能从一种媒介流动到另一种媒介;它必须能以不同的方式述说同一件事情;它必须能触动各种不同的人类感官经验。”⑩且不说CD-ROM、CD-I、VCD、DVD等媒介,如果身处在宽带的电子网络环境中,人们可以享受到形式更丰富、在交互中不断变化和充实的文本,从而进入到漫无止境的传播交流过程。数码信息传播技术使个人与媒介的关系显得越来越紧密。个体和社会群体的生存发展取决于他们获取、处理、传播信息的能力。由于电子网络社会的形成,人们的心理意识空间、人际关系空间变化了,电子邮件、宽带视频会议、可视电话、电子新闻组和公告板、远程登录、无数的个人和社团网页,使得个人和社团获得了掌控媒体的能力。此时新的价值伦理观的建设,就至为重要。自由和权力的伸张,必须相应地配合社会责任意识的加强。 [page_break] 三、现代传播教育应如何定位 在社会进程、知识信息类型、学科发展和教育体系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带关系。一般而言,由社会生产方式推动的整个社会进程决定着知识生产和信息传播形态。而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生产和信息传播对整个社会的生产方式又发生决定性影响。学科发展是知识生产的系统化运作。此一系统的生产成果必须通过教育系统才能作用于社会。教育系统又为整个知识生产系统提供人才资源。我们必须从这样一个联带关系中思考传播教育的定位。长期以来我们的传播教育目标始终是为大众媒介提供宣传人才。大众媒介在我国一直被视为国家权力结构重要组成部分。传播界人才对国家权力的忠诚度以及运用传播工具的熟练程度是主要的教育训练要求。而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时代推动了传播学科的知识和技能整合,提出了对大量的新型的传播人才的需求,因而传播教育必须转而面向全社会。 首先,现代传播教育将把专才教育与通才教育结合起来。大众传播工业,是传播教育立足的社会基础。传播媒介的多样化、个人信息传播自由度的提升,加剧了传播业的竞争。新闻传播的时间差已趋向于零,受众的现场目击感的满足欲望反过来又刺激传播业走上对更快、更奇的追逐。另一方面,受众被媒介分化,对报道的广度、深度和敏感度的要求也大大提高。未来的新闻记者、主持人、节目策划和监制、编导、创意人员都需具备某一领域或再加上若干相邻领域的系统知识。在英美日等国的传播专业教育领域中近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课目系列可分为技术型、理论型、管理型三大类别。技术型课目集中于现代传播媒介工具的应用和视听设计。视觉传播、媒介审美学、影像传播、电脑设计、各种媒介的操作与管理,电子传播方式(如网络设计技术、多媒体创作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研究、数码化节目制作、创造性思维占到突出的比重,从而表现出传播教育对信息社会的积极适应;在理论型课目方面,突出发展了技术社会学、媒体社会学、文本分析方法、政府信息政策、政治与电子传播系统、信息传播时代对制度和个体的影响、跨文化传播、20世纪的种族灭绝(文化灭绝)与传播说服宣传的关系、人类传播理论、传播哲学、性别与媒介、儿童与传播、传播与心理过程、传播与健康、全球一体化进程中的大众传播、传播伦理对话、媒介法、传播与法律、媒介伦理与责任、比较传播政策、传播研究法等;在管理运作型课目中,发展了平面艺术管理、电子设备管理、信息与传播管理、媒介生产管理、多媒体项目管理、系列传播活动、组织领导与决策、媒介经营策略、媒介经济学、传播的结构与控制等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传播教育适应信息化趋势的积极姿态,同时对社会进程中传播形态变化的理性审辨。相对于国际性的传播教育的体系,我们国内大多数院系仍然恪守着传统的新闻采编业务教育。以单纯政治素质涵盖了人文素质,以技能取代知识。学科分化过细,新闻专业与其他与现代传播直接相关的专业(如计算机、艺术设计、信息管理等)疏离较远。在传播观念上未能接受“社会传播媒介是社会的财产,必须为全社会和全民服务”的理解,未能以比较客观和科学的观点对待传播学,从人类基本的文明观念出发认识现代传播媒介和传播现象。因此,国内传播教育的政治功利与技术功利思想根深蒂固,在广告和公共关系等应用性传播专业领域中又浸淫着浓厚的商业功利观念。我们并不笼统地摒弃上述功利性的教育观念和教学内容。我们所要指出的是,必须在功利观念之上树立起更高的人文理想。人文理想的意义在于使每个受到传播教育的人,成为真正具有博大的仁爱关怀、独立的反思批判精神、知识与艺术创新能力的人,而不是简单的没有头脑和良心的传播工具,或技术迷信者。人文理想在传播教育中的体现除了增加人文社会科学课目以外,更有赖于传播学科本身的知识理论内容的人文精神的提升。 其二,现代传播教育将是新型的公众教育。在大众媒介的时代,社会和国家可以通过对“把关人”的教育和控制来达到控制大众传播过程的作用。在新媒介流行的今天,公民的传播意识和传播行为涉及到新的传播法规和伦理。关于公共信息空间与个人信息空间的划分及权利保障、作为基本人权的言论与传播自由同守法自律、信息资源的开发和知识产权保护、从信息占有方式上发生的社会分层与信息分享及文化沟通认同、虚拟生活情境与真实的社会生存、自我意象与社会形象的设计与传播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在科学与人文相交织的视野中加以考察,需要理论的解释和对公众的阐说。这是新文明——信息传播时代的文明的课题。目前中国国内信息化程度还不高,对公众进行传播教育(法规、伦理和文化、艺术教育)尚未提上日程;而行政部门一边忙于建网推进信息化基础工程,一边忙于实施传播监控,公民的传播教育仍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但是大众媒介和新媒介结合起来的威力我们最近在戴安娜公主悲剧、斯塔尔报告、电脑黑客报道等传播事件中已经领教了。传播工具并不等于信息和知识,更不等于文明。对于公众的传播教育,除了教会他们更有效地利用传播工具,利用信息之外,还需要引导公众成为更自由自觉的文明的创造主体,使其对自已和他人的行为,对国家和一切利益集团的行为,具有反思的能力。 其三,现代传播教育和教育传播互渗交叉。(后者所研究的主要是现代媒介及信息传播方式对教育的影响及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毫无疑问,审美、游戏的活动方式正在日益紧密地同知识、教育相结合。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教育部门和其他文化传播机构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了。随着电子出版物、网络上的虚拟学校、虚拟图书馆、公共信息数据库等的出现,教育将会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普及化。教育内容经过数码存储、压缩、传输的技术进步,势必迅速增容;多媒体技术,将多种介质的信息汇融一体,形成综合型的文本。这都是传统教育不能做到的。教育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超文本的自由检索结构,打破了原有的思维逻辑,横向度的、跳跃的思维,代替了纵向度的、谨严的思维。视听材料的综合刺激作用,也改变了语言概念作为思想的直接现实的状况,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在知识传播过程中互补发挥作用。 在后工业文明和全球市场一体化的趋势中,传播教育的人文理念基础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代传播不仅面对着来自雅斯贝斯所说的“技术统治”和“大众统治”的压力,还面对着来自市场和权力体制的压力。技术扩张分化了人群和原有的知识系统,大众趣味形成流行趋势,市场追逐文化和信息资源的利润产出,权力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控制媒介,控制信息流程,进而控制公民的思想和行为,以巩固既定的利益格局、社会秩序和价值体系。现代传播教育以改善人类生存、解放人类心灵并改良人性为崇高责任。她需要适应技术、市场、权力和大众的相对合理的要求。但是,现代传播教育所培育的人才仅仅只是适应、迎合,是很不够的;在这些之上,还需要有更高的人文理想。只有在这一理想的引导下,才可能实现对知识的整合,才可能产出真正的社会关切和终极关切,从而使现代传播方式成为人的解放和社会进步的途径。 人文管理论文: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管理论文 【内容提要】第五届综合类人文社会科学期刊高层论坛举行之时,正值《江西社会科学》杂志创刊25周年庆典。这次论坛的主题是“编辑思想的自觉与综合类学术期刊的发展”。会议围绕着“编辑思想的凸显与综合类期刊发展空间的拓展”、“综合类学术期刊在优化学术生态环境中的责任与作用”、“论坛的角色意识和引导功能”、“综合类学术期刊的办刊经营模式”等议题进行了热烈而认真的讨论,取得了圆满成功。 【摘要题】期刊工作 【关键词】人文社会科学期刊/学术期刊发展/编辑思想/学术生态环境/期刊高层论坛 【正文】 2005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主办,《江西社会科学》编辑部承办的“第五届全国综合类人文社会科学期刊高层论坛”在江西南昌举行。来自全国各地著名学术期刊的总编辑和主编们济济一堂,围绕“编辑思想的自觉与综合类学术期刊的发展”的主题,就“编辑思想的凸显与综合类期刊发展空间的拓展”、“综合类学术期刊在优化学术生态环境中的责任与作用”、“论坛的角色意识和引导功能”、“综合类学术期刊的办刊经营模式”等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现将会议情况和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第五届综合类人文社会科学期刊高层论坛举行之时,正值《江西社会科学》杂志迎来创刊25周年庆典。与会代表向《江西社会科学》杂志表示热烈祝贺! 2005年10月26日上午,第五届全国综合类人文社会科学期刊高层论坛开幕式暨《江西社会科学》杂志创刊25周年庆典在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高层论坛的全体代表和江西省期刊出版界、学术界、社科界、高校的领导与来宾130多人参加盛会。中共江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刘上洋发来贺信,副省长孙刚参加了高层论坛开幕式和刊物庆典,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中国社会科学》杂志总编辑秦毅研究员,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东有教授,省社科院、社联党组书记、省社联主席尹世洪研究员,省社科院、社联党组副书记、省社科院院长傅修延教授,省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池红编审参加开幕式与庆典。省社科院、社联党组成员、省社联副主席郭杰忠教授主持会议。 孙刚同志代表江西省政府向论坛的召开,向《江西社会科学》杂志创刊25周年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与会的专家学者和来宾表示诚挚的欢迎!他指出:全国综合类人文社会科学期刊高层论坛自2001年起举办以来,在全国学术期刊界和学术界影响广泛,在引导学术期刊、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建设性的作用,促进了学术期刊自身的建设。《江西社会科学》作为综合性学术理论刊物,是展示我省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窗口。25年来,《江西社会科学》杂志坚持以“传承学术,创新理论”为己任,获得了学术界的广泛好评和众多的荣誉。在创刊25周年之际,希望站在新的起点上,以强烈的使命感,谱写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期刊辉煌的新篇章! 会上,江西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傅修延教授首先致辞,《中国社会科学》杂志总编辑秦毅研究员、国家教育部社政司何健同志也随后致辞,对高层论坛的举办和《江西社会科学》杂志创刊25周年表示衷心的祝贺。《江西社会科学》编辑部还收到全国各地大量贺信、贺词。 二、编辑思想的凸显与综合类期刊发展空间的拓展,是本届论坛最热门的话题。编辑思想是一个刊物的灵魂,它决定了刊物的总体面貌和风格,也是综合类期刊拓展发展空间的前提和条件。 《中国社会科学》总编辑秦毅研究员在本届论坛上首先做了《努力拓展综合类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的发展空间》的主题发言。她对论坛五年来的情况,进行了回顾与展望。她说:全国综合类人文社会科学期刊高层论坛从第一届的“学术期刊发展战略”,第二届的“学术期刊与学术事业”,第三届的“学术期刊与学术规范”,第四届的“学术期刊编辑队伍建设”,到本届的“编辑思想的凸现与综合类学术期刊发展空间的拓展”,经历了一个论坛主题逐渐深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学术期刊不仅在自身的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并且因对自身角色意识的自觉而对学术活动的参与也更加积极主动。五年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论坛设立的建设性意义。综合类人文社科期刊正以它更加自觉的角色意识、更加积极的参与姿态活跃在哲学社会科学舞台上,它对繁荣学术事业的推动作用已经引起学界更多的关注。 如何拓展综合类学术期刊的生存空间?秦毅认为:综合类学术期刊在我国的学术期刊中占有很大比例,已经成为我国学术期刊的主要形式。就科学研究的一般需要而言,对综合类期刊的需要并不会太大,所以在其他国家综合类学术期刊比较少。但是,在我们国家,综合类期刊不仅存在,而且还日益繁荣,特别是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这种现象很值得思考。 综合类学术期刊不容易办,这是业界人人都知道的,困难来自方方面面,从根本上说,是来自它的定位。首先是它的学科定位;其次是它的读者定位;还有它的市场定位。在有限的生存空间中,综合类学术期刊出路何在?在未来的发展中,学术期刊应该以专业化为主要方向。现有的综合类学术期刊将逐步分化,一部分将逐渐走向专业化,成为真正的专业期刊;或者依然保持综合类学术期刊的架构,内容上突出本刊的传统优势学科或专业领域,甚至某一专门问题,成为该领域的优秀期刊。实际上已经有一些刊物开始向这一方向发展。另一部分或许会走向另一种专业化:专门刊登跨学科界限的综合性的研究成果,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综合类学术期刊。这是一条更具探索性的创新之路,也会是一条需要更大投入、更加艰辛的办刊之路。 当然,对于多数在目前的格局下已经取得一定学术地位,具有较大影响的综合类学术期刊,比如地方社科院、社科联主办的大部分学术期刊而言,变动所带来的影响反而是不确定的。大局上维持现状,局部适当吸收变动的积极因素,小步调整,稳中求进应该是比较明智的选择。但是,正如本届论坛的主题所提出的,需要有明确的、差别化的编辑思想,以使我们的刊物特色更为突出,风格更为独特,以此不断拓展生存空间。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编审柯锦华认为:学术期刊功能的正常发挥,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要有高学术水准文章,二是要有选出好文章的机制。前一个问题归根到底取决于学术界的整体研究水平,第二个问题取决于相对完善的审稿制度和编辑的学术眼光。具体地说,首先,学术期刊应当严格遵循学术发展规律,反对把学术创新简单化、庸俗化。离开了学术的有效积累和批判继承,学术创新就成了无源之水。因此学术期刊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不能迷失在那些用所谓新观点、新方法造成的假象中,不能给浮躁之风推波助澜。其次,不要把“问题意识”当作一个口号,不要以为多喊几遍口号就真的会发现问题。作为一名学术期刊的编辑,重要的是将自觉的问题意识贯穿在多年如一日认真严肃冷静的思考钻研中,这样才能有一种理论敏感性,才有可能对各种学术研究成果做出准确的判断,并且在对学术发展的脉络的把握中捕捉到有价值的问题。再次,自律对于学术期刊的编辑来说尤为重要,应强化学术责任意识,自觉遵守学术规范。 关于编辑思想的凸显与综合类期刊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常务副主编马自力的思路是:以编辑思想的坚守和凸显定位刊物的风格和品位,以编辑思想的延伸和期刊界的合作壮大刊物。他阐述了五点意见:(1)编辑思想或模式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在学术生产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深度介入、与作者交流互动、平等对话;或者以问题为导向,在学术层面回应重大现实问题;或者依托组织会议,通过会议主旨体现编辑思想,形成研究热点。(2)综合类学术刊物的编辑思想应以综合性为追求目标,力求在选题的思想性、当代意识、问题意识和跨学科的长时段研究上体现编辑含量,从而有别于专业刊物。这应该是综合类学术期刊立足于学术界的根本所在。(3)以编辑思想和学术品位的坚守、凸显,影响或引导学术发展,拓展学术空间,并由此形成独特的刊物风格。(4)刊物形成品牌后的效应——学术发展的风向标。以编辑思想的延伸,如组织学术论坛、专题研讨会,发挥在学界的影响,起到学术发展风向标的作用。(5)学术刊物之间存在竞争,但在目前的大背景之下,更应强调刊物之间的相互合作,要认真研究、广泛认同并积极倡导一种真正符合人文社科研究规律的学术规范,而不是去迎合、屈就那些违背人文社科研究规律的、西化的、不符合审美原则和影响论文阅读效应的某些“规范”。 对于学术期刊的编辑思想和编辑责任,《学术界》主编袁玉立认为:编辑思想中,优秀是价值观,即我们揭示和解决什么样的人文社会问题才是有意义的,从而决定我们在编辑的操作层面如何去组织、选择、加工和淘汰稿件,把我们理解的最具有人文社会主义的产品呈现给读者,呈现给社会。一个具有编辑思想的称职的编辑,尤其是主编,他应当通过自己的编辑、编纂、策划和最终产品,至少要对下列四个问题做出符合事实要求和时代精神的回答:(1)学术期刊的角色、责任和使命;(2)学术与政治,学术与真理(善或美)的关系;(3)对于学术自由、学术民主的态度;(4)对于学术积累、学术创新和学术规范的理解。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诠释,推进人们对于中国人文社会问题的揭示和解决。编纂思想是对编辑的学术思想的应用。编辑责任,既是健康的编辑思想的组成,也是编辑思想演化的结果,需要引导思潮,选择原创,评价优劣,扶持新人。 《人文杂志》总编辑杨明丽研究员也就怎样开拓学术刊物的发展空间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她说:学术期刊的发展空间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界定:(1)学术期刊发展的思想和知识空间。首先,要求期刊的编辑者在办刊方针上有足够的开放性。其次,学术期刊的编辑应该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和理论勇气。有了真问题,才有真学问,在现有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内,最大限度地实践自由,探寻人类知识和思想的新领域,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思想和理论的指引。(2)学术期刊生存的市场空间。虽然说学术期刊是一种非营利的事业而非企业,但是,学术期刊要生存和发展,却不能离开市场。期刊面临着两个市场:学术市场和经营市场。怎样开拓刊物的经营市场,必须结合各刊自己的情况,不可能找到一个统一的模式,如果结合了刊物转型的可能性,其实有可能寻找到传媒市场的战略投资者,走一种市场化运作的道路。 “学术期刊不应忽视来自网络的竞争”,《湖北社会科学》常务副主编唐伟特别强调这一点。他说:网上论文与期刊论文相比至少具有三个明显的差异。首先是作者的写作心态不同。鉴于目前的学术考评机制,社科工作者在每年或一个时间段对都有一定的数量要求。这就使作者在给学术期刊投稿时,经常是为考评而写,很多文章无论是结论还是研究角度、论证材料,都谈不上新意,不具创新性。而网上论文的作者,从写作动机上没有或很少世俗的功利性,往往是有感而发,有话要说,因而创新性经常较杂志文章强。其次是文风不同。写作动机不同,导致网上论文与期刊论文文风大不相同。前者往往语言简单明了,直达其意,中心突出,观点明确,可读性强。后者的许多文章却囿于程式化,“八股”气息浓,可读性差。最后,作者与读者之间交流的强弱不同。网上论文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互动具有实时性,这是期刊不可比拟的。除了这三点之外,网络论文与期刊论文在时效性、选题自由度等方面也有较大差异。因此,必须借鉴、学习网上论文的优点,增强学术活跃程度,学术期刊才能牢固占据学术前沿地位。 大学综合类社科学报是综合性学术期刊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类学报与社科院、社科联系统的综合类社科学术期刊相比,既有共性,又有其特殊性。《北京大学学报》副主编刘曙光结合自身的办刊情况,就编辑思想的自觉与综合类学报风格的形成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期刊风格有不可选择性方面,也有可选择性方面。期刊风格的决定性方面或不可选择性方面,包括期刊的办刊宗旨、办刊方针、学科定位、读者对象定位、市场定位,等等。这些东西是期刊风格连续性与稳定性的根本保证,也是形成一个刊物的风格的基础性东西,是不能随意更改的。而期刊风格的选择性方面或非决定性方面,即期刊的主体特征,是期刊编辑努力可以改变的方面,是我们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方面。通过编辑的自觉追求,可以使刊物的个性(或者说特色、风格)更加鲜明。没有编辑思想的“自觉”,就谈不上刊物的风格。综合性社科学报应当贯穿主编的总体构思;立足于本校,突出地域特色、学科优势和历史传统;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整合资源,把学报的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 虽然对于综合类学术期刊的发展空间,大多认为处于不利地位,但也有不同意见。《甘肃社会科学》编审胡政平则就综合类学术期刊的主流地位谈了看法。他说:根据我国目前学科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综合类学术期刊应当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理由有三:(1)由现行体制决定了中国学术期刊是以单位办刊为主,而不是以学术团体等机构办刊为主,单位的综合性又决定了每个单位要有一种或几种综合类学术刊物。(2)提倡学术期刊专业化不现实。试想全国高等院校的每个院系和社科院研究院所都创办专业类学术期刊,会出现诸多问题,如:期刊总体质量不能够保证;每个专业学科期刊难免有“众刊一面”现象;高质量的专业性稿源也成问题。(3)创办综合类学术期刊是社会和学界的需要。我国的学科发展和学人发展非常迅速,按现行体制下各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专业类学术期刊远远满足不了发展的需要,相对而言,综合类学术期刊则承载了大量学术成果推出的功能。当然,综合类学术期刊的劣势还是存在的,应当树立忧患意识,正视问题,要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品位、突出办刊特色等办法逐步解决。只有在发展中不断创新,综合类学术期刊发展是大有前途的,主流地位会越来越稳固。 [page_break]三、关于“综合类学术期刊在优化学术生态环境中的责任与作用”,论坛讨论大体围绕着三个方面:一是对学术生态环境的认识;二是在优化学术生态环境中学术期刊的使命;三是如何优化学术生态环境。 《云南社会科学》副主编范祖锖认为:当前学术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按照政治家的说法,学术界还有杂音,即与主旋律、主流意识形态不协调的声音。学者们应重视政治家的警示,坚持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至上。从这些全局性的问题来思考构建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必须减少消除那些干扰和动摇主流意识形态指导地位的杂音。然而,学术生态存在的问题主要还应由学术界自身做检讨,即学术界有不少违背学术发展规律的行为。这些现象的出现,与整个社会出现的弊端有关。问题的关键是学术界对这些弊端的根源、表现、危害要有深刻的认识,并采取卓有成效的对策进行治理,使中国的学术生态不断得到优化。在优化学术生态的过程中,学术期刊负有重大使命。学术期刊应在引领哲学社会科学的方向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这包括政治方向、学术方向、学术旨趣。 《江西社会科学》主编余悦研究员谈了三个方面的意见。他说:第一,什么是学术生态环境?这是首先要认识清楚的。他结合自己的办刊经历,认为:当前,学术泡沫越来越多,学术腐败越演越烈,学风越来越差。现行的学术评价规范,初衷是希望学术界越来越好,但有一些规范、考核,可能和我们的目的南辕北辙,这是指整体的学术生态环境。第二,学术期刊所面对的学术生态环境。一是政治的视域。既要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又要有利于理论创新,如何把握好政治和学术这两者之间的界线?作为办刊人,思想上应该非常明确。二是经济的压力。办刊经费不足,影响着刊物的发展后劲。这是不是属于学术生态环境之一?值得大家来考虑。三是人情关系的处理。人情稿、关系稿、权势稿怎么办?这是和学术问题、学术腐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些都属于学术生态环境的问题。第三,学术期刊要在优化学术生态环境中承担起责任,要在,引领学术,学术传播,学术积累,培养学术人才,学术规范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是,某些学术生态环境当中的问题,并不是期刊自身能够解决的。如何营造适合学术期刊生存的环境,这需要我们的宪法、法律、法规,有关的管理部门和与学术密切相关的各个方面,都有一种宽容的、宽松的、和谐的气氛。 《社会科学研究》常务副总编张小路编审认为:当前学术生态环境中最大的问题还是学术自由和学术创新的问题,而后一个问题又与前一个问题密切相关。许多学术期刊内容缺乏创新,学术含量不高,学术与宣传不分,刊发大量平庸之作,其根本原因还在于学术自由缺乏充分的保障。对于学术研究和学术期刊来说,应该允许学者在宪法、法律的规范内进行学术创新活动,也应该允许学术期刊在宪法、法律的规范内发表学者的研究成果。只有这样,才能解除对学术期刊发展的最大束缚,从根本上保障学术期刊的学术自由,使学术期刊没有后顾之忧地不断推出具有创新性的学术精品。除了学术与政治的关系外,当前对学术自由的束缚大量的还来自审批学术、规划学术和数量学术等的影响,因为这些性质的学术限制了学者选择研究对象的自由和潜心治学的自由,迫使他们穷于接课题、凑数量、多发表。同时,一些学者对学术之外各种功利指标的过于迎合甚至主动追求,则损害了学者自身对学术自由价值的自觉和守护。这些都使得学术创新失去了依托,致使大量假成果、快餐成果、低水平重复的成果得以面世。对这种现状,我们学术期刊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术期刊只有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创新的追求,严格要求编辑同仁努力从才学识诸方面不断优化自身素质,踏踏实实、认认真真地推出一篇篇学术精品,才有条件担负优化学术生态环境的社会责任。 为了促进我国综合类学术期刊的发展,《学术研究》副主编陶原珂博士对国外社科英文学术期刊的综合类型进行了分析。他说:从随机考察的目前国外社会科学综合性英文学术期刊的情况看来,其内容呈现形式的综合性可以分为各种类型。如由于一个期刊涵盖多个学科,涵盖的方式可以是不同学科文章的拼合,可以是不同学科知识交叉的文章构成杂志的学科交叉综合,可以是非学科栏目拼合形成的学科模糊综合,可以是侧重于编发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的论文而构成“问题综合”,也可以是围绕某些话题编发有关文章而形成的话题综合,等等。每一种类型都有自己的综合型优势、研究的侧重点、切入问题的不同方式等不同特点,以适应学界、社会发展的不同需要。 四、如何认清“论坛的角色意识和引导功能”,是本届论坛的主要议题之一。与会人员对于论坛的创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于其应有的功能进行了探讨,对于进一步办好论坛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 对于论坛的角色意识和引导功能,《浙江学刊》常务副总编任宜敏研究员认为,这实质上与编辑的主体意识、与学术期刊本身所承担的社会历史使命密不可分。从这样一种视角来审视,论坛的角色意识和引导功能,应该是向学术性转换,超出单纯的、狭隘的编辑业务,承担起自觉引导中国学术在顺应社会发展趋势和把握学术脉络的基础上,推动学术创新、尤其是学术范式创新的使命。每一期论坛,都应不断向学术研究的纵深延伸。例如,梳理、提出学术研究中迄今为止的主要问题,通过对真问题的梳理,来分析学术研究的未来走向。在此基础上,再有的放矢地讨论我们期刊应该怎样介入这些问题。 《北方论丛》常务副主编张晓校则说:论坛的功能与作用是全方位的。除了人们耳熟能详的“平台”功能外,还不应忽视导向功能,或者说应强化导向意识。论坛汇集了国内综合类社科学术期刊的“主力部队”,构成了强势群体,通过论坛交流信息、经验是必要的,但如何提升总体实力,发挥群体优势,加大对某些前沿问题的追踪力度,引导对某些重大问题的联合攻关,则应成为论坛活动的优秀内容。论坛的导向促进作用是不容低估的。我们在强调论坛导向意识的重要性的同时,还应强调导向意识的具体化,体现清晰的学术研究指向,使论坛期刊成员有路可循,使期刊界一贯倡导的“问题意识”在实践中得以体现。 《东岳论丛》主编路士勋认为:论坛的角色是指论坛在指导综合性学术期刊的发展过程中,发挥其特殊功能而起到引领方向,探讨学术前沿问题,总结经验,办好刊物的作用。论坛的角色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指论坛在期刊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二是指各期刊在论坛中所发挥的作用,二者缺一不可。其引导功能主要是:及时提出在学术研究中出现的新动向、新问题,把论坛的议题和学术研究、期刊的发展联系起来,切实为期刊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帮助。利用论坛所提供的机会,吸引有关专家和学者,开展学术讨论,加大论坛的信息量;利用论坛这一组织形式,开展与相关组织的谈判和协作,切实保护期刊的合法权益。 对于如何进一步办好论坛,《广东社会科学》社长、总编辑刘泽生研究员认为应该做好三方面的工作:(1)有必要进一步策划,形成一种品牌效应。办出“论坛”的特色和品位,办出“论坛”的影响和权威,将会在学术研究和期刊发展上产生良好的互动,充分发挥出它的引导功能,而不仅仅是开个会而已。而且利用自己手中的阵地,对“论坛”进行必要的自我包装和自我宣传。(2)策划好每期论坛的主题,尽快解决或者说趋向于解决一些问题,尽管其中可能会涉及其他的诸如经济利益等等的矛盾。积少成多,逐步形成影响,品牌效应就出来了,也算是“论坛”的一个贡献。(3)加强联络,形成一种有效的机制,形成一种制度性的东西,有利于长期的发展。休会期间还可以策划一些与“论坛”有关的系列活动,提供必要的信息,起到联络、沟通、协调的作用。 《求索》杂志总编乌东峰教授认为:作为有使命意识与深刻思考的期刊人,在经营谋划上追求对推动历史与社会前行的贡献性,就会以鲜明而独特的个性价值找到自己生存与发展的蔚蓝天空。他还就办好论坛提出了三点建议:(1)关于格局问题。论坛从发轫到本期已是五届,如同企业生命周期一样,现在是到了需要创新的时候了。路径有两条可供思考:一是引进来,走出去。把全国综合类人文社会科学期刊高层论坛改为中国综合类人文社会科学期刊高层论坛,邀请港澳台期刊协会与世界先进国家期刊协会来本论坛交流信息,共谋方略。引进来,就必然会被请出去,去海外或国外开上一、二届,既壮其声色,也开阔了视域。二是开扇门,搭个桥。论坛可以适度邀请作者与学术团体代表参会,做一些编撰交流、编读交流工作。(2)关于地位问题。论坛可以申报一个“中国综合类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生存与发展研究”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以提高本论坛的分量。(3)关于论务问题。论坛不仅要讨论规范和创新期刊自身,还要讨论规范和改进外部性环境,要思考中国学术期刊人与期刊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经营环境、福利环境等问题。要把论坛的某些建议和构想提供给管理层研究,争取为期刊人与学术期刊谋划更为科学而舒展的空间。 《学习与探索》主编张云鹏提议,从下一届论坛起,我们既要关注期刊发展的理论学术问题,也应关注与期刊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种现实问题。解决理论学术以及相关宏观问题的同时,解决各种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和微观问题,必定会给我们的期刊注入新的活力,其价值意义丝毫不亚于人们所关注宏观问题。 五、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近些年来,综合类学术期刊的办刊经营模式,也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从长远发展来看,综合类学术期刊如何形成更具竞争力的经营模式,也成为本次论坛探讨的重要方面。 《江海学刊》常务副总编韩璞庚研究员以“市场化挑战与中国人文社科理论期刊”为题,进行了全面阐述。他认为:综合地看,人文社科期刊所遭遇的市场化挑战可以归纳为四个层面:同质化与激烈的学术市场竞争态势;市场细分的挑战;国际化的冲击;网络媒体的介入,冲击着国内纸本人文社科期刊。在市场环境下,人文社科期刊如何理性反思,应对市场化与网络化的挑战呢?第一,面对细分的市场,找准自己的定位。学术理论期刊应按照学术市场的要求,培育自己刊物独立的特色与个性,寻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第二,专题化办刊,专业化经营。突破分科文集型的编辑理念,通过开辟特色栏目或组织专题研究方式,实现专题化经营,专业化发展。在此基础上,实现一定程度的市场化,做学术市场的延伸产品。第三,应对网络化的挑战,实现纸本媒体与网络平台的结合。一方面人文社科期刊要做好自己的纸本期刊,另一方面人文社科期刊又要谋求建立自己独立的网站或其他网络媒体形式。第四,改变传统经营管理体制,实现人文社科期刊的市场化经营。国家应适当放宽管理权限,创造人文社科期刊相对市场化的氛围。人文社科期刊要创新观念,实现差异化经营,探索管理体制与运作模式的创新。第五,拓展国际市场,吸收国外学术期刊的办刊经验。国内人文社科期刊要谋求与国际期刊市场的接轨,将国内最新的社科学术成果介绍到国外同行中去,同时,注意引进外资,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实现人文社科期刊的有效扩张和保值、增值。第六,创新办刊理念,创造刊物特色。学术期刊的编辑人员要确立主体理念、生态理念、原创理念,以前瞻性的态势、敏锐的目光,推出富于创新的理论学术文章,成就特色刊物。 如何谋求综合类社科学术期刊的长远发展,《中州学刊》社长李太淼认为必须在三个方面做出努力:(1)要增强学术期刊为社会现实服务的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强化为社会现实服务的功能。(2)要以问题研究为主,围绕实践界和学术界所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做一些深层次的、理性的学术思考。(3)作为地方性综合类社科学术期刊,要开辟并办好既具有地域特色,又具有学科特色的研究栏目。 《社会科学战线》主编邵汉明则把自己的办刊思路和理念概括为“一、二、三、四、五”:所谓“一”,就是确立一个目标。所谓“二”,就是抓好两手,即刊物的质量和经济命脉。所谓“三”,就是突出三个字,一是求稳,二是求新,三是求变。所谓“四”,就是强化四个意识,一是敬业意识,二是责任意识,三是忧患意识,四是管理意识。所谓“五”,就是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学术与政治的关系;二是学术性与应用性的关系;三是全国性与地方性的关系;四是名家与新秀的关系;五是编辑与作者的关系。这一思路和理念又可概括为:定位要准确,质量要保证,个性要鲜明,管理要科学。 “综合类学术期刊有鲜明特色就具竞争力。”怎样才能办出特色呢?《学术论坛》主编张成兴认为:第一,在栏目和学科安排上要有重点。就是说在用稿、组稿(包括稿酬支付)上向一两个学科倾斜,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在全国期刊界逐步形成优势,从而带动和提升整个期刊的水平和影响力。第二,突出学术性、理论性、思想性,其拓展的学术空间更广、更深,更富于原创性、原理性、基础性,就更有逻辑力量和长久的生命力。第三,鼓励创新和学术争鸣,为之提供平台。第四,为地方决策和三个文明建设服务,这种服务必须有效。 “培育品牌栏目,提升综合类学术期刊的质量。”这是《甘肃社会科学》主编董汉河发言的重点。他说:中国的学术类综合期刊有上千种,所设栏目绝大多数都相同或相似。特色的缺乏,导致独特品质和优势的缺乏,并因此影响了综合类学术期刊质量的提升。要改变这种状况,应该而且可以采取“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通过重点打造品牌栏目的途径培育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并以此提升综合类学术期刊的质量。培育品牌栏目,要根据主办单位的优势和条件。首先是编辑的优势和条件。其次是地域优势,包括期刊所在地的学者优势和地域文化特色。再次,要勇于创新,通过科学地考察论证,组织创办独具优势的边缘学科栏目、问题研究栏目或带有填补空白性质的栏目。 学术期刊的选题,是与经营密不可分的重要环节。《江汉论坛》副主编陈金清说:制定选题计划是形成学术期刊风格的需要。就学术期刊而言,主要包括:方向性,学术性,超前性,系列性。此外,学术期刊制定选题计划还要注意均衡性、多维性、交错性。制定选题计划有一定的原则和要求。好的选题计划是编辑在工作实践中经过不断的摸索,根据一定的原则和要求制定出来,又不断根据实践的发展和现实的变化,经过反复的修改、充实、完善才形成的。 对于综合期刊的经营模式问题,《福建论坛》杂志社副总编刘义圣说:优秀期刊搞经营,不能搞综合经营、多种经营,而应该是搞特色经营、优势经营。要打造金饭碗,捧着金饭碗才能讨得饭吃。不能以损害期刊的公信力为代价去追名逐利,经营要以刊为本,不能本末倒置。要通过积累刊物无形资产,用无形资产来经营搞活。化整为零的经营方式:栏目经营——经营的个性化。从经营意义上说,不要把期刊当成“百货商店”对外经营,而要把它当成商店里的“专卖柜”对外经营。 《南方论丛》副研究员刘红娟则以自身刊物为例谈了三点意见:一是学术期刊的定位。学术期刊的定位,应多出高品位、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二是树立学术精品意识。三是学术期刊要纳入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要加强对学术期刊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办刊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对学术期刊的经费和设备的投入,要作为宣传文化基金的资助重要对象,为学术期刊的良好运行和快速发展提供各方面的有力保障。 六、关于综合类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的认识和评价,也是本届论坛感兴趣的一个话题。本次论坛参加者除了综合类学术期刊的人员外,还邀请了期刊评价部门和高校学报、文摘期刊的人员共同参与研讨。他们的到来,提供了大量有关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的信息。 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办公室主任马晓军说: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已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并产生了重要的学术影响。目前,教育部已将CSSCI数据作为全国高校教学和研究机构与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成果评奖、项目立项、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重要考核指标。CSSCI数据库已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南京大学等100多个单位购买使用,并将CSSCI作为地区、机构、学术、学科、职称、项目、成果评价与评审的重要依据。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数据部姜晓辉主任说:就我国综合性学术期刊的整体来看,期刊的主办单位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研究单位、大专院校、学术团体。研究单位办的刊物一般以专业刊物为多,除了发表本单位的成果外,多数为外部稿件;大专院校的学报类刊物以综合类为多,以本校科研力量为依托,一般重点反映本校的优势学科和优秀成果;学术团体类的刊物,包括社科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团体办的各类学术期刊,往往是反映本系统或本行业科研成果,综合类和专业类并存。如果以统计数据(1999-2001年的200种综合性学术刊物)为统计样板,表明大专院校的学报类综合性期刊占多数,是论文产出的主力军;研究单位的总体影响力不及大专院校的学报类期刊,但刊均影响力要高于学报类期刊。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辑部主任李明霞说: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作为中国最大的期刊群出版单位,已走过了47年的历程,与学术期刊密切相关的《复印报刊资料》有110种,覆盖了我国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的各个学科。《复印报刊资料》把狠抓学术质量、提升学术品牌、实现精品战略当作自己不变的宗旨。《复印报刊资料》现已发生了多方面的变化:由过去的只有全文转摘和论文索引二合为一模式过渡到集年度综述、动态报道、全文转摘、论文索引和论点摘编为一体的多种形式并存于一刊的模式,扩大了刊物的信息量,增加了可读性和耐读性,更好地体现了贴近读者的原则。由单纯的复印制版改为全部重新录入排版,实现一个文本、三种载体,达到版式的整齐划一、清楚美观,同时还能校正原刊的错误,提高文字的正确率。 第五届全国综合类人文社会科学期刊高层论坛主办单位负责人,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省社联党组成员、省社联副主席郭杰忠教授在论坛闭幕时作总结讲话。他说:这次论坛始终洋溢着热烈、喜气、务实、和谐、生动、活泼的气氛,具有三个鲜明的特点:一是召开的时间非常好,正逢秋高气爽的丰收时节和《江西社会科学》创刊25周年庆典;二是主题非常好,“编辑思想的自觉和综合类学术期刊的发展”立意高远;三是形式非常好,既有专题发言,也有自由发言,还有交流与考察相结合。论坛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取得了多方面的成果:(1)通过这次论坛,大家总结了经验,增进了了解。对今后期刊的发展、期刊存在的问题及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一些影响的因素,做了分析,并达成了共识。(2)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讨论,交流了思想,明确了发展方向。期刊的发展方向,那就是政治方向、学术方向,也提出了今后的目标,就是把论坛办成一个品牌。(3)探讨了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观点。大家都认为,拓展学术期刊的发展空间,优化学术期刊的发展环境,必须遵循和探索人文社会科学期刊发展规律、学术规律、市场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 经过申请和协商,第六届全国综合类人文社会科学期刊高层论坛将于2006年由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做东道主、《学术与探索》编辑部承办。 会议期间,高层论坛的代表还先后到南昌、吉安、井冈山、兴国、瑞金、赣州等地考察,并与井冈山学院、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赣南师范学院进行了交流,参加了瑞金红色旅游节和红色旅游高层论坛。 人文管理论文: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 一、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的内涵 关于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我们首先应该明白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的内涵及其重要性。科学的管理应当包括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科学管理是一种制度管理、规章管理,属于刚性层面。每所大学、每个单位建立的规章制度就属于这个层面。我们学校今年在珠海召开的战略发展研讨会上,一个重要议题,就是要加强监督和改变作风,在制度层面作出一些规定,使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共同遵守的最基本的准则。科学管理的特点就是强调它的制度性、刚性的层面。人文管理是强调被管理的对象、主体性的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是一种人性的管理,也称作人本的管理。它从人的情感、需要、发展的角度来思考管理的方式,是一种软性的管理。 在我国的现代大学中,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都是亟待建构和完善的两个方面。从国家来说,党中央在改革开放以后强调“以法治国”,二十年后,又重申“以德治国”。“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应两方面并重。这也就是大学中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的关系。“以法治国”中的“法”里面没有人情,只有结果,是制度的、刚性的东西。“以德治国”的“德”是靠人的道德、信念和社会的舆论来维持的,不带有强制性。在改革开放之初,许多人讲对事物要进行量化的计算。但事实上,有的东西可以计算,而有的无法用量化的方法进行计算。人既是可计算的又是不可计算的。人既是生命的真实的实体,又是追寻意义的存在物,既有一个实体存在的外在的物质需要,同时,又是一个意义的存在物,要进行理性的沉思。人既有物质的需要,又有精神的需要。从国家角度而言,我们要“以法治国”,同时又“以德治国”。古人看到“德”是靠人的内心信念,依托人的自主性维系道德的行为,而良心是维持最后一条战线的尺度。“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用政治和刑罚治理一个社会,人可以不犯罪,但没有羞耻之心;不犯罪是因为被人强制而不敢犯法,如果“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用道德的礼治的方法治理社会,人不仅不犯法,且有羞 耻之心,能够管住自己的最后的良心的防线。在此意义上,道德和法、柔性和刚性,在国家的治理、社会的治理、一个大学的管理中,都是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 现在,从事伦理研究的人强调道德的重要,从事法律工作的人把道德与人治联系为一体,认为“以德治国”是否是又回到人治的社会。这是一个历史的误会。中国古代有丰富的道德遗产、道德资源和道德传统。可以说,从古代遗留下来的道德传统和道德资源到21世纪的今天,其中的精华仍然为世界所称颂。在1998年的世界伦理学大会上,有79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向大会提出报告,要求伦理学大会将我国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要求作为全世界共同伦理的道德准则。这是我们中国人几千年的一个文化传统、一种道德精神,我们觉得今天仍然是值得称道的。但为何许多人一想到道德、以德治国的时候,马上与人治联系到一起?我们的古贤在道德的功能、道德对人与社会的制约的层面,有非常高深的思想。而这些思想用今天的眼光来看,仍然是很有价值的。江总书记曾讲过,制度很重要,但制度又是人制定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的出现,就是因为管理者没有道德之心。只有人有道德之心时,才会意识到自己不能钻制度的空子,才能够维系住道德良心的最后的底线。 我们有如此丰富的道德资源、历史文化的传统,但在治理国家和社会时道德的功能却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反而是一讲中国传统就变成了人治的传统。从历史上看,我们的古圣贤对道德的功能有深刻的认识,道德对每个人具有同样的约束,是每个人建立在人和人平等的前提下的个人的自律性的要求。但是两千多年的宗法社会的政治体制决定了它不可能是民本,只能是官本,只能是君本。君本就是人说了算,就是君王说了算。因此,道德的资源被政治的体制包在里面,几千年中我们一方面总有一种若隐若现的社会的、民间的道德的传统慢慢遗留下来,另一方面,主要是宗法社会的人治异化了原来古贤提出的道德的功能的真正意义。所以,今天讲以德治国,不是回到宗法制度的君本的体系中去,而是要真正认识道德和法律在社会维持、在国家管理中同时发生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江总书记讲到:制度好时,也可能有坏人;制度不好时,也可能有好人。因为人和制度不是简单的对应关系。因此,我们需要有制度,也需要有道德,以维系制度的道德性。 在大学中讲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这两个方面都非常重要。朱?基总理讲到,我国在加入WTO之后,最大的挑战不是来自技术层面的、人才层面的,而是来自在管理制度和水平方面的差距。我们现在感到有人才的压力,人才竞争对学校发展是一个非常大的压力。但更大的压力来自于管理层面。学校的中层干部是高级指挥官,其眼光、水平、责任感、能力,都会指导学校最终能发展到一个怎样的水平。 近两年,外面的机关把职业培训作为职工的一种福利。现在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大学毕业生将薪水的多少作为衡量是否是好工作的重要标准,现代大学生这种观念在发生变化,他们已经认识到,单位给个人提供的机会就是一笔无形的资产。给你一个舞台让你表演,就是给你一笔财富。物质会发生变化,如果没有一个舞台表现你的价值、你的能力,个人价值的实现就无从谈起。过去我们把人和事定量化,现在人的这种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所以,大学中的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是一个现代大学形成良性管理、实现在管理中要效益的不可忽视的两个最基本方面。 现在,除银行和国家机关外,基本上都是全员合同制,员工一旦知识、观念跟不上,就有可能被淘汰。这就是科学管理的一些规则,即制度的层面。人文管理就是讲我们怎样在人性的层面、在人的情感需要发展的层面考虑管理的艺术,确立管理原则。这两个层面在大学尤其是不可分离的。 二、人文管理的特殊价值 从管理心理学的人性假设的角度出发,人文管理是人性的管理,强调把管理者当作人,尊重人的主体性。“教育就是用生命去碰撞生命”,教师和学生的生命不仅是物质的生命,更是精神的生命。人性是哲学的,形而上的。管理是形而下的,属于实际运用的、操作的层面。在人性的管理中,人性与管理的关系是怎样的?管理心理学中,有几种不同的人性假设和管理原则。 管理心理学中第一种人性假设叫做经济人的假设。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麦格雷格在《企业中的人性》一书中提出。这个假设认为人天生都是懒惰的,尽可能逃避工作。要激发人的能量,就要给个人制定具体的任务,其管理原则就是“任务管理”。员工要得到相应的物质利益,就必须完成相应的任务。任务管理不考虑人的情感,强调计划、组织、经营和监督。 第二种假设是社会人的假设。这种假设认为人是社会的人,不是一个简单的生理的存在物。在人生存的时候,精神的层面、意义的层面、社会价值的实现层面,不同的人是不一样的。这个假设认为良好的人际关系比物质的奖励还要重要,其管理原则就是要强调对人的精神层面的满足,强调对人的尊重,强调对人的需要的理解和尊重。主席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比鸿毛还轻。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就在于对社会的意义不同。“死剥夺了生的权利,但不死使生命失去了它的魅力”,因为人生有限,我们才会珍惜。人在有生之年,要对得起自己,对得起社会,要有所追求,过有意义的生活。人是社会的人,不仅把人看作有生命的物质实体,同时是一个有情感、有需要的一个精神的实体,是一个追求意义的实体。在这样的人性假设中,认为人要提高生产的效率,经济刺激因素在许多的刺激因素中是重要的,但不是首要的。精神的作用是首要的,即处理好生产中、工作中的人际关系比物质的奖励和管理制度更重要。在现代社会中,人的工作压力不断增大,再在一个不和谐的人际关系空间中工作,人很容易崩溃。现代心理学的需要也随之不断增强。在今天这样的现代社会中,一方面人的精神需要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人的压力越来越大,如果我们工作的环境空间不能给我们一种舒缓的、宽松的、和谐的关系的话,它会给人带来一种精神崩溃性的压力。目前,广东的地域优势在逐渐丧失,而全国各大学教师的经济待遇都相差无几,我们今天吸引人才就要满足人的最高层面的需要。“真正的人才是不会计较物质利益的多少的,而是看重能否做事情。”我们的工作效率、工作态度是决定一个人才能否最终来我校的一个重要方面。现在人才的流动,很多人是流向人际环境。真正的人际环境是一种大家开放的、平等的、宽容的、沟通的、承认差异的环境,有个性的人才会到这里面来。 第三种人性是自我实现的人的假设。人都是追求自我实现的人,人没有好逸恶劳的天性,人在本质上是自发自动的,并且能够自制的。其管理原则就是要创造一种适宜的环境,使人在其中能够施展他的才华,建立一种能够保证员工展示自己才能的制度。美国管理心理学家贝克曾经在《管理心理学》中讲到,人性中存在悖论,人都希望自己是优势群体中的一员,同时人又希望自己有一个鹤立鸡群的机会,这两者是人性的悖论。作为管理者要正视人性的悖论,一方面我们要创造一个优势的群体,在竞争激烈的今天,团队是社会竞争中、科技竞争中一个重要的依托力量、基本的力量。“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是现代社会中人所追求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在这个人性假设中,实际上给我们提出了为人创造宽松环境的要求。 这三种人性假设中都有不同的合理性。在现代社会中,将它们当中合理的因素归结为两个基本方面就是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不同的人性假设有不同的管理原则,在大学管理中,我们要将其归结为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两个层面,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大学管理中强调人文管理的特别意义何在呢?有学者指出,现代社会条件下,哪个企业没有人性管理,在21世纪就会被逐出局外。人的管理成为现代社会中越来越重要 的东西。市场经济的过程是一个技术理性的过程。技术理性是必要的,但不是绝对的。我们必须重视人文管理、人本管理。人本管理在大学中尤其重要,因为它与管理对象有很大关系。大学管理的主要对象是知识分子的群体,是教师、干部、学生。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心,是社会公正的象征,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也有自己的缺点。这个群体与其它群体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在情感层面的要求比一般的群体要高得多,同时不同年龄阶段的知识分子的特点又不同。人的情感的需要、尊严的需要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一个很小的动作能带给你尊严的满足。这些东西在日常的工作中,日常的管理中是无时不见的。常态下得到的和谐是长久的,非常态下得到的异常的热情是短暂的。知识分子在尊严、情感层面需要的特点,决定了大学中管理尤其要讲人性的管理,作为管理者尤其要有这样的理念。大学中管理的意义不是一种理性的工具,而是要有人性的关怀,使我们的工作能够尊重人,使每一个人在人性的层面给予尊重和回应。尤其是现在,一个学者有很高的科研能力,不意味着他能将任何事情都处理好。这就意味着我们在怎样一个限度中宽容一个人的个性,对学校的管理者来说非常重要。如果只能存同排异,这样的管理不是对人的尊重,而是对人的一种强制的限 制,最终这种管理很难形成凝聚力。王 章教授曾讲过:拜托我们的中层干部,我们要给那些有个性的人一个宽容的环境。现在,人才的流进和流出,都是一个正常的流动,但人才的走与不走很重要的不只是钱的多少,最基本的问题在于他心情是否舒畅。越有本事的人越可以做选择。人才的最后选择,就是让他能够心情舒畅,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创造力的地方。这与管理者的管理理念有非常大的关系。 作为中大的中层管理干部,大家是学校的窗口,代表学校的形象,校外的人来到我们学校,如果得到一个有人性的回应,对中大有非常好的印象;得到无礼、粗暴的回应,就会对学校留下很坏的印象。一个人才如果对学校有一个良好的印象,对大学的管理有良好的印象,就会投入到学校中来。中大管理者有没有人文管理的理念,不是在某个特定时刻表达的,而是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所以,我非常期望,我也非常愿意与我们的同仁、同道一起通过我们的管理来提高、来挖掘、来激发我们广大教师、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要学会欣赏别人,学会宽容别人。我们在执行制度时,要能够更多地从挖掘让每个人都能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方面去想办法。我想,如果我们有这样一支好的管理队伍,中山大学建成一流大学的目标才有可能实现。作为学校管理者的我们,在学校的发展中应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人文管理论文:关于图书馆人文管理初探 论文关键词:图书馆 人文管理 参与管理 自主管理 情感管理 知识管理 文明管理 能力管理 人才管理 论文摘要:本文认为注重人文管理主要从参与管理,自主管理,情感管理,知识管理,文明管理,能力管理和人才管理着手,在图书馆形成和开辟“现代软性化管理”这一全新的管理领域。图书馆由传统技术与新的信息产业、新的理解服务相结合向着网络化、信息化、文明化的方向发展。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知识经济和新技术信息革命的发展,人类社会信息时代的今天,人民的全方位素质的提高,我们将在一个科学文明的社会环境中生存与发展。图书馆作为一个社会服务机构,为适应时代的发展和满足社会广泛的需求,其工作内容、服务方式和管理模式都将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再只足以前简单的“藏书楼”。“书”与“读者”不再足是借与被借的单一借还关系,管理者与读者也不再是单一的服务与被服务的机械服务模式。以前图书馆界由于缺乏积极的关怀和理解以及人本理念引导,偏重于对学术研究和新技术产品的投入,以硬性管理手段的大众化服务为主,忽视了对人的理解、关心和尊重,没能充分调动广大读者和管理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显然,在图书馆实行人文管理呼唤“人性的回归”势在必行,也是与世界图书馆界管理模式的发展趋势相接轨的。笔者认为注重人文管理主要从参与管理,自主管理,情感管理,知识管理,文明管理,能力管理和人才管理方面着手,在图书馆形成和开辟“现代软性化管理”这一全新的管理领域。图书馆将由传统技术与新的信息产业、新的理解服务相结合向着网络化、信息化、文明化的方向发展。 一、服务台主体与客体的参与自主管理 从人体原理的角度看,图书馆员工是图书馆荼的主体,员工的参与是图书馆实施有效管理的关键,使人性得到最完美的发展,是现代图书馆管理的优秀,服务于人是图书馆管理的根本目的,图书馆是带着公益性的“护身符”降临于世的,图书馆管理的优秀是处理图书馆的各种人际关系,处理好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前提充分调动主体与客体的参与管理的自主管理的积极性是关键,因而图书馆员工必须向所有“主人”提供服务,与世界管理模式接轨。图书馆人文精神的行为表现在服务过程中的开放原则、自由平等原则、互助互利原则以扩温馨原则。 (一)开放性原则。 图书馆的一切馆藏和设施应都要向读者开放,要求图书馆树立“藏以致用”观念,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要求实施全开架服务方式,尽可能地延长开放时间,图书馆的一切决策都应向读者公开。公开接受读者对员工的监督和评价,形成读者的自主性管理。 (二)自由、平等原则。 自由、平等是国际合作的要求,也是国际上图书馆共同遵循的重要原则。自由与平等原则要求图书馆在服务过程中实施无等级差别服务、无身份服务、无强制服务和无歧视服务,保证读者在图书馆得到自由平等的待遇和服务,实现服务的个性化、自主化和人性化管理模式。 (三)助人原则。 美国学者戴维斯指出:“不管使用的设备和信息系统多么复杂,其目的都是相同的,那就是助人”。图书馆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主体服务于客体和满足客体的需要,因此,图书馆的助人理念,主要体现在图书馆员工对读者的意识和态度上。实现“读者至上,微笑服务,读者为主,我们为仆,永远为你服务,满足各方位需求,是我们必尽的职责”的宗旨。 (四)温馨原则。 图书馆人文精神的视觉反映是让所有服务机构在视觉感官上留下美好的印象,营造一种设施温馨,色彩温馨,人气温馨的家园读者休憩,停靠,在书海中遨游,让读者感觉像回到自己的家。 二、图书馆的情感管理 (一)馆员是图书馆实现人文关怀的表面层,对他们的素质要求高,无论思想和心理素质还是业务能力都要求层层上进,想别人所想,急别人所急,具有无私甘为人梯的精神,达到“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的精神境界。当然在对他们严格要求的同时也要理解他们,对其工作价值赋予肯定,对其生活给予多的关怀,对其管理体制多注入赏识教育理念,充分挖掘其潜力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此外,要关心其精神、文化生活,使他们各尽其才,打开其心灵之窗,发挥创造性和积极性,做到工作得心应手,生活快乐无比,提高团队凝聚力。 (二)读者层面的情感管理。图书馆是公益性和社会性服务机构,开放为的是读者。读者层面的人文关怀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图书馆的公众形象,关系读者对图书馆的信任度及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与完善。所以“读者至上”是我们工作的宗旨,对读者要像对亲人,对朋友一样热情,做到人人平等,用换位思考,想读者之所想,做读者之所做,对读者实现人性化服务,不断满足读者需求实现层次的递进,从“自我满足”到“寻求帮助的满足”再到“休闲、阅读、娱乐一体化的满足”从而体现『_图书馆自身服务体系的高效,优质和超值。 三、图书馆知识管理 图书馆知识管理是知识管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种新型管理思想和方法,比如图书馆知识性组织,它强凋组织对知识连续不断在学习服务于汝者,图书馆的信息服务采用新的信息技术收集、整理、加丁和传递信息,实现科学现代化服务。当然知识管理最高价值的创新点在于将人本管理精髓和信息管理的整合技术活力结合,融洽于以智力资源为优秀的知识经济这一新的形态之中。因此,实现图书馆知识管理创新必须要求具备硬件和软件环境实现管理模式和方法的创新,从而从图书馆的单一手工服务到读者的自己阅读,使图书馆知识管理通过利用网络共享资源来实现文化传播。形成一个信息自由流动的环境,使图书馆成为一种学习组织。 四、坚持道德,文明管理 在各种思想文化互动的当今世界,社会的变革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产生着影响。加上如今独生子女多,父母对他们溺爱有加,使人类和谐社会要文明的存在。图书馆是公共服务机构以,更要求工作人员和读者多些文明少些争吵,一句好话暖人心。人是需要感情和友谊的,人人都坚持讲文明有礼貌,不论是同事还是读者我们都以朋友相待,互相关心,互相谅解形成一个融洽、协作的工作环境,大家心情好,带给别人的也是微笑和快乐。 五、加强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能力管理。人才管理 新世纪的图书馆,面临来自社会各种信息服务机构的冲击,面临转变职能,谋求进一步发展的挑战,因此图书馆必须要求具有一定素质,具有图书以信息情报专业知识训练以信息、计算机、通讯三位一体为优秀教育基础的复合型人才从事图书馆事业,推动其事业的发展。显然加强图书馆工作人员的能力管理,人才管理是一项新的工作。 (一)部室主任可以参加管理研究班,中、高级人员可以参加进修班和研讨班探讨理论问题,解决业务中的大问题,初级人员可以通过成人教育的形式参加培训,取得图书馆学或情报专业学历。年龄较大的工作人员,可以参加专题,专项工作技能的短训班,讲习班学习,或听讲坐等,制定措施和创造条件鼓励自学,鼓励学科知识单一的馆员积极参加其他学科的知识学习,以拓宽知识面,在图书馆举办学习班,统一发资料选定每月学习日进行自学,还可以定期分类组织去参观学习交流开阔视野,吸取经验。 (二)发现人才,善用人才,留住人才 人才是图书馆事业的顶梁柱,只要有一技之长的人,如果放在适当的位置上,同样能发挥作用,如,编目之长者放在采编部,具有计算机网络之长者放到信息部等。因此图书馆在用人方面要遵守扬长避短、彻底授权,奖罚分明,整体效应原则。图书馆事业求发展,不仅要求在馆内发展人才,善用人才,而且要求引进专业高级人才,留住人才。 人文管理论文:公共图书馆人文管理与科学管理的关系分析 公共图书馆人文管理与科学管理的关系分析 一、科学管理的特点 19世纪末,美国人泰勒——科学管理之父在历史上第一次使管理从经验上升为科学,随后的几十年间,先后兴起的数理学派、决策学派和系统学派,使泰勒的科学管理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它要求遵循科学原则,运用科学方法对企业实行合理化和标准化管理。 首先,在管理目标的出发点上,其数量意识和精确性原则非常突出,具有明确的量化指标,“一是一,二是二,非此即彼“不容许“大概、也许、差不多”等似是而非的模糊概念。其次,在方法论层次上,它充分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将管理目标层层分解、细化为各种量化指标,落实到各个最基本的工作环节上,必须遵守和完成,要求准确无误、一丝不苟,拒绝“亦此亦彼”的灵活性。其三,在管理过程中主要是依赖政策、规章、制度等“明文规定”,以及法律的、行政的和经济的强制手段,进行组织指挥和协调控制。对于被管理者而言,它们是外在的硬性规定。因此,人们常常把传统的科学管理形象地称为“刚性管理”或“硬管理”。 这一理论体系的突出特点是:主张运用科学知识(科学原理)代替个人的判断、意见和经验;注重借助数学模型或计算机技术研究管理问题;强调通过高度集权、严密制度和物质激励手段来提高管理效率。尽管科学管理使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轨道,在社会各行业得到普遍应用并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科学管理一个本质性弱点即:以物(技术、生产、财务)为中心的管理理念严重忽视了人的作用和人的价值。 二、图书馆人文管理的内涵 管理是人类一项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基本活动,自古有之。管理是人共同劳动的基础。管理是一种社会现象,随着杜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美国女管理学家玛丽·相莱特认为,管理就是借他人之力把事情办好。当代著名管理学家赫尔伯恃·西蒙认为:管理就是协调一个团体的活动,以达到其共同的目标。给管理完整的定义是:管理是运用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指挥)、控制等基本功能,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等基本要素,促进其相互密切配合,发挥最高效率,以期达到最佳的总体目标。 图书馆管理是促使图书馆能够为社会的科学技术发展和经济、文化建设更好地服务的,对人、财、物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目前,我国的图书馆事业取得了最大的成就,图书馆的管理工作也日趋科学化与合理化,许多图书馆采用以岗位责任制为优秀的管理方法,基本工作秩序得到了整顿及加强,工作效率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即便如此,未达到有效调动人们主观意识的能动作用,未能促使组织和个人潜在的积极因素得到充分发挥。 20世纪30年代,在对科学管理内在缺陷和功能局限批判反思的基础上,人文主义管理(简称人文管理)理念和实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它强调管理要“看重人”“满足人”的需要,重视被管理者“人的尊严”,为人提供更多的“自我实现”的机会,以提高人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管理的效率。 人文管理又可称为人文主义的管理,是站在人类利益的高度上,以人类的价值观系统为指导,以人类共同利益为指引的一种行为指导模式,是以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的管理理念。人文管理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把人类价值观和有关人的因素整合到计划、协调、组织、委派等行动之中,该过程涉及由为共同目标工作的个体组成的组织的结构和产品成果的控制。人文管理是一种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管理理论,是人类管理智慧的结晶,是科学管理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产生的一种更先进、更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它是建立在科学管理基础之上的,是对科学管理的修正和补充。它把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管理者最根本的使命。图书馆的人文管理是图书馆管理的一种新模式。这种新模式的内涵、实践与传统的图书馆管理有着很大的区别,但它并不是完全脱离传统的管理模式而凭空产生的,而是在传统的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吸收现代管理学理论并根据变化了的客观实际情况和时代特征而生成的。图书馆的人文管理就是通过确立人在图书馆管理工作中的优秀地位,把人作为管理活动的优秀和组织的重要资源,把组织全体成员作为管理的主题,围绕着如何充分利用和开发组织人力资源,充分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使其实现组织目的和组织成员个人目标,并要求能最好发挥图书馆职能的一种管理理论和管理活动的总称。 三、科学管理与人文管理的关系 人文管理与科学管理的根本区别主要是:首先,在管理理念上,人文管理以管理对象“人”为中心,重视人的本体价值及能动性和创造性。其次,在管理实践上它更注重目标宏观导向和调控,而过程管理则实行充分的民主化,为管理对象——活动主体提供更自由的选择空间和选择权利,由他们根据客观目标和主客观条件,自由选择、自主确定、灵活掌握具体的程序和方法。其三,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上,它更重视管理的服务观念,而管理的权力意识则相对弱化,“寓管理于服务”。其四,在管理方式和手段上,它更注重教化、疏导和激励,用理性召唤和情感互动等柔性手段去影响、感召人的心理与行为,用非强制性的方法进行调节与控制,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群体意志和力量,从而实现管理目标。因此,人们常常又把它称为“模糊管理”、“柔性管理”或“软管理”。 人本管理的功能虽然不像科学管理那样具有“立竿见影”的显效性,但它却是战略性的和长效性的,与科学管理之间具有突出的互补性,可以从根本上避免或弥补科学管理“用人不养人,养人不育人”的特殊政策短效性等内在缺陷和功能局限。 探讨图书馆人文管理基本特征有两个意义。一是为我们区分科学管理与人文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本文所使用的科学管理是就其经典意义而言,现代人们通常理解的科学管理因受到社会学、人类学及多种管理理论的影响, 已经克服了一些传统弊端,增添了一些人文色彩,以至于在很多情况下,我们无法对两者做出明确界分——有时你所说的科学管理(或人文管理)与他所理解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探讨人文管理的基本特征, 有助于避免理论和实践上的混乱。二是为图书馆实施人文管理提供了明确方向。人文管理不仅是图书馆管理的发展方向,而且也是二十一世纪整个管理理论发展的一个大方向,对人文管理实质性内涵的把握,有利于我们将人文管理理论上的“应然”优势转变为实践中的“实然”推动力, 进一步提高图书馆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人文管理论文:农村中学管理的人文与科学思考 .hxj379 { display:none; } 农村中学管理的人文与科学思考 摘 要:和城镇中学教育一样,农村中学教育肩负着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的伟大使命。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因此,农村学校教育在整个国民教育中具有重要意义。尽管农村教育在设施配置、办学条件、办学指导等方面获得了很大进步,但是农村中学的管理现状有待进一步分析,农村中学的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一问题,揭示农村中学管理落后现状,并对其原因进行人文思考与科学分析,是本文将要探讨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农村中学管理;管理理念;文化建设;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g630文献标论文联盟识码:a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4-0051-01 一、农村中学管理现状 农村中学管理缺乏应有的科学性,同时还忽视了人文性的管理,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学校缺乏应有的管理自主权。农村学校的管理被动,缺乏应有的管理自主权,导致学校的改革受到极大的束缚,长远发展更是受到严重影响,不利于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办学质量的进步。学校的管理自主权是在上级部门,还是在校长的手里,究竟能不能像城镇学校那样,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自主管理,对于充分挖掘学校的自身潜力有很大意义。 (二)缺乏先进而科学的管理理念。长期以来,受传统教育体制的束缚,农村的学校管理与经营,更像是小作坊式的管理与经营。缺乏先进科学的理念的指导,对来自于其他办学力量所形成的竞争压力和冲击不闻不问甚至是视而不见。 (三)农村学校的人文管理缺失。农村中学在人文管理方面严重缺失,对于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难以形成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号召力的文化氛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参与学校建设的意愿和程度不是尽如人意,优质生源被名校、强校瓜分,优秀的教师人才流失严重。 二、农村中学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区域经济的发展不平衡。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资源配置不均,进而导致城乡文化的不平衡。尤其是落后地区的农村的经济、文化等社会环境的发展和农村中学的发展是各自孤立的,即使是有联系,这种联系也是被动的。由于农村经济的落后,农村的社会文化环境就缺乏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难以带动当地中学的发展,而农村中学的资源分配、人事任免又是直接受制于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和地方政府,因此,学校和乡村社会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良性互动。 (二)学校管理体制管理相对落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下,作为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农村中学具有绝对的领导权。社会经济形态的转型、商品市场因素对教育的介入、办学力量的多元化等,使得原有的管理体制落后,学校难以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作出调整,从而导致了这样看似是相互悖反的现象:一方面是教育资源的奇缺,另一方面是教育资源的大量闲置。 (三)封闭而落后的文化环境。学校的发展水平和当地的经济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经济条件好的地方,文化会相对发达,人们的心态也较为开放,愿意接受新鲜事物,然而落后地区恰恰相反。客观地说,农村中学管理水平不高,是有其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原因的。从客观方面来讲,农村中学是置身于农村地区这样的一个封闭而落后的文化环境中,信息闭塞、交通不发达等,难免学校的发展会相对滞后。 三、有效解决的途径和措施 农村中学管理要走改革创新之路,是农村中学走出生存困境、走向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改革落后的学校管理体制 学校行政与后期的分工缺乏科学的明确的界限。教学、行政与后勤的分工没有科学的明确的界限,导致学校教学资源的浪费与不合理利用,导致学校管理水平低下。有的老师身兼数职,精力不能也不够去专注于教学,而有的老师却因为分工不明确而闲置。学校内部以经验式的刚性管理为主。学校内部以经验式的刚性管理为主,在管理中强调管理的规范性,而对于教师的个性、主动性、积极性认识不足,从而使管理变得被动而且简单粗暴。为此,学校在内部管理上,更应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体师生的积极性,留住最好的老师,留住最优的学生,从而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引进先进科学的管理理念。切实加强农村学校的科学管理,要突破原来的封闭和落后状态,引进先进的学校管理经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学校的管理上努力做到实事求是,向科学要效益。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管理,用科学的方法实施管理,严禁杜绝凭经验主义、主观主义或本本主义的错误管理方式来指导学校的工作。 (三)注重学校人文管理。这就要求学校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落实人文管理的管理理念: 1.注重领导自身形象建设。领导者的自身形象是进行人文管理的先决条件。较为典型和突出的是作为学校 人文管理论文:中学管理中贯彻科学发展观与人文关怀的思考 .djz643 { display:none; } 中学管理中贯彻科学发展观与人文关怀的思考 摘要:科学发展观在中学管理中是人文关怀的最高体现,这是因为科学发展观和人文关怀具有相同的指向性,都是立足于人性的深度而提出,在德治与法制相统一的国家施政背景下实现。该文结合自身的教育管理实践,作者提出论文联盟了建立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环境,满足教师合理需要,实现开放的多元的评价体系的贯彻科学发展观与人文关怀的实践方案,并认为,这是中学教育管理中的务本之道。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开放;多元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本末关系是一对非常重要的范畴。《论语·学而》上说:“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务本精神是儒家文化的精髓所在,所谓务本,是找到事物的主要矛盾,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笔者认为,中学管理的务本之道是寻求人本管理之道,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人文关怀是人本管理的终极追求。 科学发展观是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笔者认为,在中学管理中贯彻科学发展观,实质就是实现人文关怀,达到人本管理的最高目标。这是基于以下的思考:第一,科学发展观与人文关怀具有相同的指向性。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之一正是以人为本的思想,具体到学校管理来说,学校管理是学校管理者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引导和组织师生员工实现学校育人目标的一种活动,它不单单强调制度管理的同时,又必须讲求管理中的人本精神,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就是我们称之为以人为本的“人本管理”,因此,科学发展观与人文关怀具有相同的指向性。 第二,科学发展观和人文关怀都是立足于人性的深度而提出。人文管理虽然也必须强调制度管理,但它更强调的是被管理的对象和对象的主体性是一种人性管理。它从人的情感、需要、发展的角度来思考管理方式,是一种软性管理。不深入到人性的管理很难说是有效的管理。 第三,从国家的施政背景来说,国家在改革开放初期强调“以法治国”,二十年后,又重申“以德治国”。“以法治国”中的“法”是制度的刚性的东西,“以德治国”的“德”是靠人的道德、信念和社会的舆论来维持的。人既是生命的真实的实体,又是追寻意义的存在物。我们强调在“以法治国”的同时又要“以德治国”。几千年的中国文化,强调“法治”的同时,更多的则是“人治”和“礼治”,它推崇的是“温良、恭、俭、让、仁、义、礼、智、信”,主张用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在此意义上,道德和法制,柔性和刚性,在国家的治理、社会的治理乃至一个学校的管理中,都是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 那么,如何在中学教育教学管理中体现科学发展观与人文关怀呢?笔者以为可以从以下角度着手: 1.建立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环境 要实现稳定有序的管理,就必须制定一套科学严密的制度,这是我们理解的一种刚性管理。一个好的管理者,除了建立有效的刚性管理环境之外,更要着力于柔性管理的建设,给职工一份温馨。这种刚柔相济的管理环境应是这样的: 首先是民主、宽松的管理环境,真诚地面对职工,让他们说话,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和领导的管理思想融为一体,致使心与心相灵,情与情相通。 其次是物质环境。因为单位是职工工作的主要场所,若把它装扮得像花园,并给职工安排一个锻炼或娱乐的场地,他们一走进来就有一种愉悦感,工作起来有一种幸福感,踏上社会有一种自豪感,这样,每个职工都会有“我与单位共荣辱”的责任心。 最为重要的是营造和谐的情感环境。人是社会的人,和谐的情感氛围比物质的奖励还要重要。学校领导是管理者,经常过问教师的日常生活,对教师的实际困难,善于换位思考,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力帮助解决。如为大龄未婚青年牵线搭桥,调解家庭矛盾,看望生病教师,关心单身教师的衣食住行等。教师家中的婚、丧、嫁、上学等事,学校领导都放在心上,给予方便。这些“雪中送炭”式的主动沟通意义不同寻常,它能使教师得到愉快的情感体验,能够培植教师之间和谐的情感氛围,使教师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从而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 2.满足教师合理需要 按照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需要是人的行为的原动力,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和满足的可能性之间的矛盾是教师个性发展的动力。因此,学校管理者应从多方着手,尽可能地充分满足教师的合理需求。 2.1满足教师继续教育的需要 随着知识更新的速度加快,教师原来所学的基本理论和文化知识难以满足教育发展的需要,因此他们迫切 人文管理论文:论人文管理在当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摘要:21世纪 企业 组织内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的伦理正发生着全新的变化,人的心智模式和思维方式发生着全新的变化,知识 经济 已初见形态,信息爆炸充斥全球,经济全球化下的环境问题突显,组织内部由分工走向综合……人类社会还能如何持续 发展 ,作为支撑这个社会经济支柱的企业正在寻找着自己的答案。推崇人文精神、理顺人际关系,以人为本的人文管理似乎为当代企业管理如何解决众多问题提供了一个充满前景的答案。在实践中,如何将优质的管理理论变成卓有成效的现实解决方案,即如何将人文管理实现在当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考问着当代管理人的智慧。 关键词:管理 人文管理 知识经济 权变 人性假设 国学 1 人文管理的含义 所谓人文管理,即按照不同人的不同需求,有序有谐地进行不同层次的管理,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一种在人性复苏的前提下,以人为主体的管理。它肯定了人的主体性需求是社会发展的本质动力,追求的是组织行为与人的主体性的有机结合。其目的是通过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求,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企业的优秀竞争力优势。 2 当代企业管理呼唤人文管理 管理理论,应时代的变化而产生并发展;反过来,先进的管理理论,也促进时代的进步发展。以知识与信息经济时代为主的21世纪,呼唤以人文本的人文管理,带领当代企业管理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2.1 知识、信息等资源内容的变化,呼唤依靠人文管理转换资源的配置方式。组织的资源由以劳动力、土地、资本为主向转以知识与信息为主传统的资源。在20世纪,是劳动力、土地、资本和 自然 资源支撑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到了21世纪,知识与信息将成为发展的最大资源。现行的资源配置模式必须发生变化。知识经济的兴起将对投资模式、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 教育 的职能与形式产生深刻的影响。一切的这些改变,必须有相应的管理模式作为支撑,原有的 科学 管理推崇的制度、层级已不能完全满足知识经济和生态经济。面对企业快速反应、人的能力的自我再生、企业与人与生态环境的发展等要求,人文管理所倡导的企业、人、社会的文化软性关系,必将助推知识经济和生态经济的发展。 2.2 组织的成员从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的人、复杂人的转变,在物质甚为丰富、人类生活有了大步提高之后,人文管理对于人的工作原动力的重新阐释,似乎也是当代企业管理寻找的一种未来的范式。 可见人文管理在当代企业管理的应用是当代企业适应当今经济时代和生态经济发展的要求,又是当代企业满足当代企业适应时代、引领时代的迫切需求! 3 人文管理在当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3.1 真正实现人文管理在当代企业管理的应用,就是要始终围绕管理的真正意义,才能实现管理的最终目的。谈人文管理,时刻都要围绕企业管理的真正要义进行,否则必将舍本求末,方向偏转。管 理学 是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领域的交叉点上建立起来的一门综合性交叉学科,涉及数学(概率论、统计学、运筹学等),社会科学( 政治 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生理学、伦理学、 哲学 、法学),技术科学( 计算 机科学, 工业 技术等),新兴科学(系统论、信息科学、控制论、耗散结构论、协同论,突变论),以及领导学、决策科学、未来学、预测学、创造学、战略学、科学学等。 所谓管理,是指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人员配备、领导、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是他人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 管理最终的目的也就逐步企业管理是为了在同等资源条件下,让资源得到最优化的配置。企业组织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利润最大化。 当代企业的人文管理时间时刻都要围绕企业管理的真正要义进行,才会实现实现企业利润化这个最终的目的。 3.2 人文管理必须与 科学 管理相结合,探索管理新模式。探讨人文管理,就不能不了解科学管理。泰勒科学管理,第一次使管理从经验上升为科学,其最大贡献在于泰勒所提倡的在管理中运用科学方法和他本人的科学实践精神。自泰勒科学管理理论提出后,就一直受到其他管理理论的冲击。其中狭义的行为科学是与之抗衡的最具影响力的管 理学 派。 随着新时代知识 经济 的凸显,从同样重视“人”、“调节工作中人与人的关系”这种角度,现阶段已占主流的人文管理应该属于狭义行为科学一脉相承。 但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关系,研究“人—物”关系的科学管理,研究“人—人”关系的狭义行为科学,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对抗中,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既重视制度物质又重视人的相互结合的管理模式。人文管理和科学管理是可以互相包容、共同成长的,人文管理对科学管理是含有否定的包容。人文管理可以为科学管理提供良好的应用环境,人文管理是为科学管理服务的,它为科学管理提供和维护良好的运行环境,使其能够更好的发挥作用;同时,人文管理需要以科学技术为 发展 的硬件基础。因为生产中的物料关系的存在,管理的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支持。当代 企业 管理中应用人文管理必须将二者优势互补,才能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 3.3 当代企业管理要懂管理权变。权变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在经验主义学派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管理理论。是西方组织管理学中以具体情况及具体对策的应变思想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管理理论。 权变理论认为,每个组织的内在要素和外在环境条件都各不相同,因而在管理活动中不存在适用于任何情景的原则和方法,即:在管理实践中要根据组织所处的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发展变化随机应变,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普适的管理方法。成功管理的关键在于对组织内外状况的充分了解和有效的应变策略。 人文管理论文:人文管理思想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运用 摘要:现代企业发展,文化的力量直接决定着企业是否更好的融进21世纪的今天,将自身企业可持续性发展能力不断提升。现代化企业管理阶段,有着多种管理理念,马克思主义理念的应用以及“以人为本”理念的应用,对于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意义。近些年来,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传统“人文管理思想”更是本着传统和新时代的管理思想,注重企业文化管理体制的创新发展,将相对持久优秀竞争力逐步形成,进而促进企业的创新改革和发展,实现可持续性的优先发展。 关键词:人文管理思想 现代企业 管理 多元文化现代企业人文管理文化建设和发展,就要注重人文管理的建设,并实现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将企业人文管理文化建设积极促进。对于本章节的研究,从指导思想、建设内容以及建设路径三个角度进行分析。指导思想上就要对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面贯彻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并将“以人为本”管理理念体现。建设内容上就要做好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行为文化以及生态文化的全面建设。建设路径上就要对管理者的一种人文思想素质培养,将企业员工人文关怀逐渐体现,尽可能的将人文管理文化培养工作全面加强。 一、人文管理的指导思想 1.落实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就要对和和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结合企业管理的基本政治工作,注重企业的有效性和规范化管理,将企业的人文管理思想积极促进,时间企业人文管理的文化建设和发展,尽可能的将企业员工幸福感全面增强,将企业和人的共同成长全面促进。企业的发展,就要对大管理的基本理念树立,结合正确的竞争意识,注重企业员工的多元化发展,将企业生产的追求逐步提高,并将企业质量效益理念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发展和落实,更要本着创新发展的基本理念,不仅仅要将企业员工的技能显著提高,同时也要注重企业的科学发展。基于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中,结合企业员工的根本利益需求,对员工生活和工作状态及时的关注,对员工实际工作状态及时的解决,尽可能的充分发挥企业员工的主要价值理念。 2.对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全面贯彻。 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的贯彻,就要制定规范的价值准则,对共同价值目标进行追求。在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的结合下,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的发展积极促进,结合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发展,促进企业的有效性管理和应用。关于企业多元化的奖惩和发展,将人才培养目标逐渐体现,对正确的市场观树立,注重质量观以及安全观的积极塑造,进而对利益分配机制进行建立和完善,实现权益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发展。 3.体现“以人为本”管理理念。 以人为本基本理念的体现,需要将企业员工工作积极性充分掉的调动,将人的全面健康发展积极促进。企业员工的发展,需要结合人的全面发展,对制度文化环境建立。结合现代知识对企业员工进行教育,将企业文化健康向上的理念体现,对员工的工作明确规定,将企业员工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进而将员工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并将企业员工创造性全面发挥。 二、现代企业人文管理建设内容 1.制度文化建设。 对于制度文化的建设,往往是结合组织规范体系结构,实现公司文化的规范化建设和发展。制度文化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做好人事制度的科学规范化改革和发展,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将管理层次逐渐减少,将管理的幅度逐渐缩小,进而体现一种公开竞争的主要模式。在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中,就要对各种录用机制进行完善,结合生产经营的根本需求,对劳动岗位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结合劳动管理的主要形式,将动态性的企业员工管理全面实现。企业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发展,需要结合岗位工资的主要形式,将基本工资制度建设全面体现,结合职工收入的发展,将企业员工主动性以及创造性积极体现。企业创新动力机制的建立和发展,需要结合企业的制度建设和发展,对健全制度体系进行引导,进而做好有效性的企业发展。 2.精神文化建设。 精神文化的建设,结合企业优秀价值观的体现,将企业人文管理文化体系进行规范建设和发展。对企业进行明确价值准则的规定,并结合企业内部员工的发展状况,做好价值观体系的规范化应用和分析。现代化企业优秀价值观的一种内在精神体现,就要对社会主义荣辱观以及诚信观念建立,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观念,注重优秀道德价值观念的基本体现。基于市场经济的反应和发展,结合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将有形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的发展全面促进。基于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结合现实生产经营工程,将被动型的管理转型模式实现,尽可能的将员工管理地位逐渐提升,将企业员工主人翁意识逐步增强,实现人和企业的全面发展和促进。基于经济多元化的发展,就要将企业管理文化的一种优秀内容全面体现。赋予企业较强的文化生命力,对和谐的企业文化构建。 3.行为文化建设。 行为文化建设和发展,注重企业工作的基本发展形式,尽可能的将企业员工文明素质逐步的提升。实现企业文化的发展,注重企业礼仪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将企业行为规范逐步实现。企业家文化的体现,需要结合优良的企业家素质精神文化,实现企业文化的创新和发展。 4.建设对策。 4.1培养管理者的“人文”思想素质。 企业管理者作为企业发展的主体作用,需要将管理者的人文思想素质逐渐提高。尽可能的提升企业个人的素质,将影响力和控制力逐步的提升。在管理过程,结合管理的计划,将目标管理全面实现。注重正确决策的应用,对管理工作的开展进行成功的引领。结合科学的一种艺术眼光,尽可能的将职工潜能充分激励,将企业活力逐渐增强。在科学用人的过程中,就要对人的基本特点进行综合分析,合理的安排人的工作岗位。而企业管理者更要将人的艺术逐渐激励,结合现代化的激励管理,做好物质激励以及尊重激励的应用,实现有效性的提升和应用。注重创新管理,尽可能的将管理工作迈向更高层次的发展。 4.2注重企业员工的人文关怀。 做好企业员工的人文关怀,尊重企业员工的个人发展,尽可能的企业文化建设的引导,通过对企业文化建设和发展,进行创新精神的有效性规范,注重制度的的创新,将企业整体素质水平不断提高,在员工人文关怀过程,不仅仅将员工创造力充分激发,同时也要将员工工作热情充分激发。企业人文关怀过程,设身处地的为员工的发展进行着想,结合统一性的管理模型,并做好企业文化的创新性管理和有效性管理。 4.3加强人文管理文化培养工作。 人文管理文化培养工作的进行,结合企业多方面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注重国家民族文化多元化的体现。在文化的发展的就弹,注重物质环境的建设,加强企业员工的终身学习意识的培养,注重企业员工职业创新理念的培养。通过注重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和品德素质教育,专业专业知识技能培养,培养文化素质,加强心理素质教育,对先进的市场观念培养。对企业创新氛围积极的音高,将企业认为管理文化环境的分为进行合理化建设,并结合团结合作意识,对有效激励机制建立,对员工爱岗敬业精神培养,进而结合人文管理的基本理念,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和发展。 三、结语 基于多元化现代企业的管理,更加注重现代生产力的发展,将人文管理理念逐渐体现。关于本课题的研究,在进一步的研究中,主要是结合特色企业文化建设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并注重中国特色企业文化的创新性建设角度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总结。 作者:吴浥 单位:南开大学 人文管理论文:学生管理中人文精神的渗透 摘要:人文精神是人类精神文明的一种表现形式,能够提升人的社会认知、文化认知和群体认知,所以,近年来我国教育界广泛地引入人文精神的内容,希望有效地培养学生道德情操,使学生能够实现综合发展。但是直接在教育过程中展开,反而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因此,从学生管理层面渗透人文精神就成为当前教育的一个热点。本文从传统理念、文化传承和以人为本制度三个层面就学生管理中人文精神的渗透进行研究。 关键词:学生管理;人文精神;渗透 学生管理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学业的发展以及个人的成长都具有重要影响。在学生管理中渗透人文精神,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管理的效率,而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促使学生全面成长。 一、学生管理中渗透人文精神的原因 教育界进行人文精神教育的主要原因,在于现代教育自身发生的转变。我国最早采取的是知识教育,认为只要帮助学生完成深度的知识储备,就能够借此帮助学生综合发展,不过这一想法在如今来看仅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改革开放后,高等教育开始“知识+技能”的教育方法,以知识作为学生发展的基础,将技能作为学生生存的工具,该形式在成立之初得到了广泛的认可,不过信息时代来临后,又衍生了新的问题,也就是学生的人文素养。人文教育是帮助学生学会“做人”的一种教育形式,虽然并不是一个学科,其知识体系和教育复杂程度却远超过任何一门教育科目,这也让近年来的国内教育实践一直没有达成理想的成果。所以,本文就进行人文精神教育的研究,但是,并不是直接在教育过程中展开,而是选择另辟蹊径,从学生管理层面入手,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当前并没有适合的教育手段,继续采用课堂教育,难以达成成效;二是避免学生反感,如果为学生开设人文精神的课程,会造成学生的学业负担加重,甚至会出现情绪反弹;三是管理层面上的渗透,相比于课堂教学有着更大的优势,人文精神的教育并没有严格的知识体系,因此采取集中教学的效率并不高。 二、学生管理中人文精神的渗透策略 1.借鉴传统文化理念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中国有着五千年的发展历史,其中涌现出无数的优秀的思想家、哲学家,这也是其他国家所不具备的优势。但是,在教育过程中,很多接受过西方教育体系的教师并不采用中国的传统文化,显然是对人类精华的浪费。而在人文精神的渗透上,笔者认为应当将中国古代的伟大思想注入其中,包括儒家、道家、墨家的思想,这也是人文精神所应重视的内容。鉴于此,笔者进行了长期的实践研究,从新生入学加入学生会群体后,便开展了人文精神的渗透。例如,新生加入学生会之前,笔者要求现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满足三个基本原则:一是任人唯贤,在学生会录取新生的考查中,凡是存在道德不健全的学生,一律淘汰;二是适当助人,学生会干部的主要工作在于领导学生会成员,并不是帮助成员,当成员发生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可以采取一旁指点的方式,但是,绝不可以替代其完成;三是“放任自由”和全方面的监督,干部不可干涉普通成员的行为,应让其能够独立思考,自主发展,不过要进行适当的监督,避免成员走向错误的方向。这三个基本原则帮助学生建立健康的从属关系,在以点带面的过程中,推进校园的互助。而在班级管理方面,学校也在笔者的建议下以学长导员制,替代了聘用导员制。国内的高校中,除了名牌院校之外,所聘请的指导教师大多是应届毕业生,很多指导教师连自身的生活问题都无法解决,更难以有效地指导学生生活。在这种情况下,采取高年级带低年级的方式,既能够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职位,同时也可以加强彼此的联系,特别是对于新生而言,由学长作为指导教师,能够更好地加快其适应速度。笔者在学生会和班级管理上采取的制度,主要来自“兼爱非攻”,也就是墨家的优秀思想。笔者认为,校园管理并不需要商业社会“人吃人”的环境,应更加注重团体和谐的培养,所以,在学生会的设置中要求干部对普通成员不能够过多干预,而在班级制度中培养学生的“兼爱”思想。只有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才能够彼此间建立信任,进而实现对个体价值的关切和维护。另外,除了制度的建立,在学生干部的培养上,笔者也采取了和谐统一与人文精神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为:一是体制与效率并行。学生干部的工作效率较低的原因在于制度不完善,以往学校的团委部门并不直接为学生会制订管理制度,仅传达当前所要做的基本工作,具体事宜则由学生自己进行转化,但是,学生转化的效果却并不理想,制度不合理之处较多,造成学生会工作效率的下降。对此,笔者采取了制度干预的方法,以现代化管理经验和知识辅助学生进行制度建立,进而实现效率的提升。二是共性和个性兼和。学生会的工作必须有一致性,但是,所指的是行为道德标准的一致性和结果目标的一致性,不能够要求学生采取统一的行为方式,应当给予适当的发展空间,这也是尊重人本位思想和符合和谐需求的表现。 2.通过传承文化创新学生管理 在人文精神中,有一项便是对人类历史精神文明的保护,也就是文化的传承。近年来,国内教育出现了“大把抓”的现象,将所有传统文化都视为珍宝,并将这些内容强制性地传授给学生,这显然是非理性的行为。在文化的传承中,应该选择适合时展、人类发展、社会发展的内容,也就是“留其精华、去其糟糠”,传承并不是“复制+粘贴”,学生也需要转化和理解,将不经筛选的文化一次性交给学生,也很难保证文化传承的完整性。而为了有效地实现创新,笔者采用传统文化的实践的方式,例如中国闻名世界的武术。由于武术的种类较多,每种形式都有着特别的功效,其中以太极最为适合当代大学生,虽然其看似动作缓慢,但是在运动上却能做到“面面俱到”,可以使身体中的每一块肌肉都得到锻炼,而且,太极在精神层面上的作用表现得更为突出,对学生的意志、情操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为了促进太极在校园中的推广,笔者向学校申请了一笔资金,用于定期举办比赛、开设社团和推广,使太极的练习短时间内成为学校的潮流。再来看创新管理方面。现代社会的创新行为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误区,很多创新者为了创新而创新,并认为创新就是要与过去抛离,形成全新而独立的个体。事实上,继承和发展才是创新的基本原则,缺乏传统依据的创新,只能够称之为创造,而且实现难度之大,令人望而生畏。例如在管理方面,中国传统文化早已提供了理论支持,《孙子兵法》中便提出“上下同欲者胜”,其所指的便是团结,而团结也是现代管理的第一基本要素,如此来看,从人文精神层面进行创新管理,也正是现代管理的基本需求。另外,《孟子》中提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这也是从“以人为本”角度提出的组织管理思想。中国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认识到了人文精神与管理的关系,而在创新管理中抛弃传统,显然有失妥当。因此,有必要采取“创新不离宗”的主导思维,并结合中国传统“以人为本”思想,进行正确而合理的创新管理。 3.树立人文主体意识,建立新型协作关系 本文的研究主旨并不仅是将人文精神渗透到学生会之中,更是希望学生干部能够建立健康的思维和习惯,并在其影响下,实现校园的人文精神渗透。所以,在对学生会或班级干部的管理中,必须考虑到行为有效性和感染性,促使学生干部能够主动或被动地进行渗透。而笔者认为,从人文精神某一方面进行渗透的形式,并不如直接传达优秀思想简单有效,也就是传达“以人为本”的人生价值观。《孟子•尽心下》中曾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也是儒家的优秀思想、中国两千多年来的思想支持。基于此,笔者提出了三方面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一是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在教育中,学生便是“本”,任何教育方式都有可能存在缺陷,但是,唯独以保证学生在学习行为中的权益为目的的行为是绝对正确的行为。二是完善沟通,也就是要求教师放下所谓的“师道尊严”。教师应该得到学生的尊重,但并不可以仍旧维持“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错误理念。现代社会是民主的,教师高高在上的思维将影响与学生的沟通,缺乏理解的情况下,也就无法更加有效地帮助学生。三是实现人本管理。除了教学之外,对于学生日常生活的管理,也应该尊重学生的自主性,把主动权交给学生。例如轮值班长,采取每周更换班长的措施并不会影响班级的管理,而且能够促进学生对班长这一位置的理解,加强组织协同性和团结性。而在个人塑造方面,笔者认为应当采取更加自由的策略,帮助学生树立自由观念,但是,这一方面必须有道德教育相辅。简单来理解,就是帮助学生在树立道德基础上,赋予其绝对自由的价值选择。在人文精神之中,并没有价值观的优劣之分,所以,仅采取了道德为基础的模式。不过,虽然尊重人文精神,却也要考虑学生的个人发展,学校有责任避免学生个人价值观与社会主流相悖,因此需要进行一些指导:一是严格要求教师,实现言传身教,只有教师先正己,才能正人;二是传达社会主流价值观,例如公正、公平价值理念,笔者认为,只要传达的价值观是正确的、健康的,就能带给学生积极的影响,并不需要强加于学生;三是强调学生的自主发展性,让学生认识自主发展的重要性,这也是直接传达人文精神的手段。 三、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在探讨人文精神的渗透中,主要从传统理念、文化传承和以人为本制度三个层面出发:传统理念也就是依据传统,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习惯和礼仪;文化传承是从人文精神的历史传承层面进行剖析,主旨在于帮助教育执行者认识到传承和创新所应秉承的理念;以人为本则是从制度层面阐述人文精神,并希望教育者能够关注学生主体的价值、尊严,减少教育中强加的观念,除了基本指导外,可以让学生自由地发展。 作者:侯艳红 单位: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人文管理论文:企业人文环境管理创建 一、尊重员工,善待员工 要营造好的人文环境,必须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当今时代是一个人的主体性日益彰显的时代,也是一个人的存在、本质和发展问题日益突出、人文关怀日益凸现的时代。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适应日益彰显现代人文价值理念的时展趋势,尊重人、关心人,平等待人才能更具亲和力。管理员工既是一种权力,又是一种经验和智慧,更是一种艺术。它需要的是谋略,会管人的管理者总是刚中带柔,严中带宽,即懂感情,又知进退,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关心下属是一门很深的学问,身为领导者只会发号施令是不行的,管理之难,难在管人,管人之难,难在管心。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每个人都愿意为自己中意的人做事,而且往往任劳任怨,不计得失。要做到这一点,管理者必须首先做到对下属宽容和喜欢,你的一些不经意的关怀,换来的可能是下属长期的死心塌地的追随。战国第一名将吴起对士兵关怀无微不至。有一次,他统率魏军攻打中山国,一士兵身长毒疮,辗转呻吟痛苦不堪,吴起巡营发现后,毫不犹豫地跪下身子将脓血一口一口吸出,因为对下属的一片赤心,士兵愿意为他前赴后继,吴起军队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吴起自己成为历史上一颗耀眼的将星。“松下”公司尊重员工,处处考虑员工利益,给员工工作上的欢乐和精神上的安定感,在困难中依然坚守伩念,不忘民众,使企业的凝聚力和抵御困难的能力大大增强,每次危机都在全体员工的奋力拼搏下,共同努力安全度过,培养起了一支无坚不摧的团队。古语云,得人心者得天下,感情可以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也可从提高企业的生产力,只有真正俘获了员工的心灵,员工才会为企业的发展死心塌地地工作。在企业管理中,多点人情味,少点铜臭味,有助于培养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忠诚度,有了这些,企业在竟争中就能无往而不胜。 二、无情制度、有情管理 科学的管理应当包括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科学管理是一种制度管理,规章管理,属于刚性层面。每个单位建立的规章制度,就属于这个层面,是每个人都必须有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人文管理是强调被管理的对象、主体性的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是一种人性管理,也称作人本管理,它从人的心理、情感、需要、发展的角度来思考管理的方式,是一种软性管理。二者要有机的结合,就是要冷制度要热处理,无情制度、有情管理。企业的制度是硬的、冷的、原则是方的、刚的,必须坚持。在企业团队建设中,各种形式的人情化管理又是软的,热的,是圆的,可以艺术地去处理,他对团队起到了关键性的稳定作用,也能激发团队的整体创造力。要实现科学管理首先要建立相对公正、公平的客观的规章制度。营销学上有则“七人分粥”的故事很形象地说明了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的重要性。制定制度要简单明了,容易操作,体现效率与公平。其次要多用希望式管理,少用绝望式管理。管理者要侧重用给下属带来希望来做为主要管理手段,教导下属的原则是:好好工作,你就会得到什么。并且,由此延伸到给下属带来新的目的、新的路子、新的发展、新的空间、新的办法、新的收获,不断拓宽下属的视角,给下属带来更多的新思想,新东西,除了给下属个人带来良好的感觉外,还使得大家的工作环境充满活力与生机。在具体的管理方式运用中,管理者要首先体现出对下属的信心程度,认可下属的现有工作能力,同时,帮助下属确立自己的希望所在,指出其实现希望和具体路径所在,鼓励下属对未来的希望展开行动,并对下属保持足够的观察,主动发现下属的每一个小的进步和成就,并及时总结传播出来,以此来鼓励促进下属持续的努力和进步,维持下属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这种管理方式的好处首先是保护了下属的自尊和工作热情,让下属获得在情感上的满足,提升对工作的关注程度,在遇到问题时,下属们从找推卸理由开始逐步转变到找解决方法。当然,这种管理方式对管理者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为此,管理者应该学会用和谐的方法、和谐的思维方式认识事务、处理问题,培育乐观、豁达、宽容的精神,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以开阔的心胸和积极的心境看待一切。本着尊重人的基本原则,以健康积极的心态,开放性、创造性的思维模式去观察员工,观察生活,不要吝啬自己的笑容和表扬。现实中,我们常见的或是经常运用的,却是绝望式管理,就是管理者侧重给下属带来压力作为主要管理手段,教导下属的原则是:不好好工作,你就会失去什么。例如,失去工资奖金增加的机会,失去职务的提升机会、失去假期和福利等等。总而言之,只要是不听我的话,不好好工作,别说将来的收获,就连现在的收获和地位可能都保不住。这种管理方式的最大好处就是见效快,尤其在一些紧急事件的处理上,桌子一拍,大家伙跑得溜快,无须学习,会对下属拍桌子就成。但是,这种管理方式所带来弊端是使得下属对工作失去热情,对自己的未来和提升失去信心,对公司失去依托感,对自己在这间公司的未来产生一定程度的绝望情绪。由此,在工作方面,为了避免老板的问责,而导致自己的损失和危险,下属们则尽可能的少出头,少承担责任,从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安全角度来考虑,还得不断去寻找新的出路,也好为自己留个退路。这种态度和行为对待工作,对公司的贡献自然就得有所下降了。这样的结果绝不是管理者所期望的。 三、善于激励,奖罚分明 许多企业,组织不知出了什么毛病,无论管理者如何使出浑身解数进行激励,整个企业组织就像一台生锈的机器运转起来特别费力。员工所以不按我们希望的、要求的、渴望的方式行事,并不是激励不够,而是激励错了,正确的行为被忽视或被惩罚,而错误的行为被奖励。管理的精髓其实就是这样一条最简单,却又容易被人遗忘的道理,那就是:你想要什么,你就该奖励别人做什么!企业赏不可虚设,当今许多企业、组织之所以无效率,无生气,归根到底是由于它们的员工考核体系、奖罚制度出了问题,无功受赏,或小功大赏,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或者大干不如小干,小干不如捣乱,这样企业有什么前途。世界上最伟大的管理原则就是:人们会去做受到奖励的事情!作为一个管理者,必须建立自己正确的、符合企业组织根本利益的、而不是模梭两可的、摇摆不定的价值标准,并通过奖罚手段的具体实施明白无误地表现出来,才能真正达到奖罚分明,激励有力。 四、真诚沟通,及时疏导 一只蝴蝶在巴西扇动翅膀,都可能会在美国的德克萨斯引起一场龙卷风,“蝴蝶效应”表明:事物发展对初始条件的敏感依赖性。它告诉我们,事物之间不仅有一定的关联性,而且还有种种发展演变的连锁效应,这就像蝴蝶扇动翅膀而产生的微弱气息最终有可能形成一场龙卷风。美国有些企业,有一种叫做“发泄日”的制度设定,在每个月专门划出一天给员工发泄不满,使下属平时积郁的不满情绪都能得到宣泄,从而大大缓解了他们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工作效率,起到了调节气氛作用。牢骚效应本质上是一种沟通效应,只是这种沟通更多是在员工有挫折感时发生而己。管理学中有一句话叫细节决定成败,管理者尽量不要让员工的情绪存在“银行”,要经常地、真诚地与员工沟通,要宽容有气度。沟通消除隔阂,交流敝开心菲,真诚融化壁垒。宽容是一种美德,宽容是我们自己一幅健康的心电图,宽容是这个世界一张美好的通行证。宽容能够拥有一个和谐、良好、舒适的工作环境,能够有一个温馨、融洽亲密的人际关系。当前,人们的精神与心灵也经历着如同社会大变革一般的强烈震撼与冲击,社会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道德困惑、理想迷失、信任危机等现象,社会阶层分化过程中的剥夺感、焦虑感、挫败感、不公正感等负面情绪也在一部分群体中滋生起来。所以领导者要学习一些管理心理学知识,对员工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有利于帮助人们解决思想困惑与矛盾,疏导情绪,保持心理平衡和内心和谐,在一个宽松、友爱、团结、优美的人文环境里面,人们心情会舒畅,压力危机自然而然的会得到释放,因此企业也会化解一系列不必要的危机。 五、正人先正己,管人先做人 示范的力量是惊人的,管理者要想管好下属,必须以身作则,做到事事为先,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除非你能管理自我,否则你不能管理任何人或任何东西。身教重于言教,现实生话中,领导者总是员工目光的焦点,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领导能力,绝不是一个领导职位就能赋予的,没有追随者的领导剩下的只是一个职位威慑的空壳,也就是说,是追随者成就了领导者。追随者的培养,要从领导自身做起,凡事以身作则,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和道德修养,你这样做了,追随者群体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领导者不能自律,无法以德服人。“联想集团”在柳传志的带领下,由一个只有二十万元的企业发展为今天有上百个亿的大企业,成为中国电子工业的龙头老大,与柳传志的人格魅力和高尚的品格是分不开的。“联想”有一条规则:开二十几个人以上的会迟到要罚站一分钟。这是很严肃的一分钟,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柳传志也被罚过三次,其中有一次被困在电梯里,电梯坏了,咚咚敲门,叫别人去给请假,没人,结果被罚了站。如果领导做不到,就没有资格去要求别人做到。真正有经验、有修养的领导者都能够平易近人,与下属平等相处。言行必须平民化,待人随和,不要耀武扬威,故示尊严,使人觉得高不可攀,但却不能使别人产生敬畏。这样的上司不可能有融洽的人际关系,他自己的生活也会孤寂而无生气。与下属打成一片,平等相处,关心他们,理解他们,同甘苦,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下属的真心拥护和爱戴,才能树立起自己的威信。日本一位实业家曾经这样说,威信是从内部自然产生出来的,从一个人内在的实力和人格中自然渗透出来的。权力和威信并了是一回事,权力是即定的、外在的、带有强制性的,而威信则是来自下属的一种自觉的倾向,你可以强制下属承认你的权力,却无法强制下属承认你的威信。领导就是以身作则来影响他人的,一个人之所以心悦诚服为他的领导或企业卖力工作、奋斗,多数是因为他们拥有一位“魅力”逼人的领导人,他就像磁铁般猎获了大家的心,就能形成一种无形的影响力,从而增强组织对其他成员的凝聚力,激励大家勇往直前。作为一个领导者不要将自己看的太重,你就不会失重,不要将自己看的太高,你就不会失落。人生最大的挑战就是挑战自己,自己把自己说服了,是一种理智的胜利,自己被自己感动了,是一种心灵的升华,自己被自己征服了,是一种人生的成熟,大凡说服了自己,感动了自己,征服了自己的人,就有力量征服一切挫折、痛苦和不幸。一个管理者其精神面貌、思想崇尚、对人和事的褒贬抑扬,对企业人文环境的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在工作中注重人文关怀,把握关键点,选准着力点,营造和谐健康的人文环境,使正气张扬,邪气匍匐,才能带领员工团结一心,携手前行,共树企业形象,共创企业美好未来。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不仅能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吸引力,还可以为一个企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干群关系是人文环境建设的症结所在,今后衡量领导干部政绩不但要看经济指标,还要看社会指标,环境指标,更要注重人文指标。领导者要清楚干群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鱼水关系,领导和员工是捆绑在一起的,就像“人”这个字,一撇一捺,相互依靠,互相支撑,只有两者同时发展才能保持它的对称性,才能立起来。企业就像大海中航行的船,领导与员工如同舵手和船员是一种生死与共的关系,是一个利益共同体,领导者只有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到工作对象的独特性,注重自身素质建设和工作方法的创新,才能为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也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合力,共同将我们的希望之舟划向胜利彼岸,共同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 人文管理论文:传统文化青少年人文素养管理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重点在青少年;大力拓展传统文化教育的宽度、深度,细化精度,着力追求青少年人文素养的提升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开展实践活动,大力地拓展传统文化教育的宽度、丰富活动形式,激发青少年的探索兴趣,有力地深化传统文化教育的深度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重点在青少年,传统文化教育是提升青少年人文素养的重要手段,除课堂传授外,应开展实践活动,大力地拓展传统文化教育的宽度,激发学生的探索兴趣,深化传统文化教育的深度,并细化传统文化教育的精度,以提升青少年学生的人文素养。 【关键词】传统文化教育;宽度;深度;精度 中国民族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它的精华,不仅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光辉灿烂,熏陶和培育了一代代志士仁人和英雄才俊,使中华民族的精神血脉得以延续,中华民族的团结统一得以维系,而且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传统文化教育是提升青少年人文素养的重要手段。 1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重点在青少年 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内容丰富,从整体上理解和宏观上把握,中国传统文化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注重整体精神,强调为社会、民族、国家的爱国主义思想;推崇仁爱原则,倡扬厚德载物和人际和谐;重视人生价值,强调个人在家庭人伦以及社会关系中的义务;追求精神境界,向往理想人格等。当传统文化内化为青少年的素养时,便赋予他们一定的思想、观念、情感和性格,这对他们的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将起到重要的支配作用和决定作用。 总理在哈佛大学演讲时谈到:“今天,人类正处在社会急剧大变动的时代……我呼吁,让我们共同以智慧和力量去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我们的成功将承继先贤,泽被后世。”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未来社会的主体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生力军。青少年的整体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和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这也明确提出了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重点在青少年。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优秀的传统文化对青少年人文素养提升已很明显:“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位卑未敢忘忧国”——当代大学生的爱国热情;“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残奥选手;“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汶川抗震救灾精神;以及表现在青少年中“修身、齐家、治天下”的抱负;“高山流水”般的友谊;“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雅量;“见贤思齐”、“无欲则刚”的人生哲理……涌现了洪战辉、徐本禹等优秀大学生,马健、王亮等抗震救灾英雄少年以及优秀的奥运会志愿者群体……传统文化对于青少年的伦理道德、人生智慧、精神价值、文化基础、人格熏陶、习惯养成的培养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大力拓展传统文化教育的宽度、深度,细化精度,着力追求青少年人文素养的提升 2.1开展实践活动,大力地拓展传统文化教育的宽度。 有效的文本(教材)或课堂教学囿于篇目、时间,未能道尽传统文化之精粹,而学生若仅满足于翻译背诵古诗文,也定然不能真正领略传统文化真味,一味下去反倒学而生厌,其结果收效甚微。鉴于此,应该引领学生走出课程之苑囿,到社会生活中体验传统文化魅力,在活动实践中感染、熏陶。从而让成语楹联、书法谜语、民风民俗伴随着灯笼、窗花、中国结一道走来,从而极大的拓展学生学习传统文化的空间,让学生知道忠孝烈义,懂得仁勇智信,最终内化为自身的道德素养,从而形成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价值观、人生观。 例如,学校组织游览寿州古城,那么就可以顺便要求同学们了解寿州历史,感受民族文化的璀璨;参观包公祠,可以要求同学们认识包公清廉的历史形象;攀登八公山,游览升仙台,能够让同学们想象到汉代淮南八公的风采。还有古代的文学作品,同样是学习传统文化的绝好途径。例如,可以让同学们通过读《封神演义》最后一回,了解中国主要姓氏的起源;通过读《西游记》中提到的佛教诸神,了解佛教在中国的传播和主要的佛经。再例如“寻访家乡的传统文化”的活动引导学生调查了解家乡特有节庆、传统习俗,传统文化艺术及渊源,可以引导学生广泛阅读传统的诗歌、散文、小说,并初步了解家乡古代农桑文化、军事文化、工商文化、饮食文化、节令文化等传统文化形式。一场活动牵涉到这么多领域,从各个领域的角度感受家乡的传统文化。 实践活动拓展了学习传统文化的宽度,不但使青少年知道传统文化的内涵,而且使他们明白这一传统扎根于民族的土壤的道理。 2.2丰富活动形式,激发青少年的探索兴趣,有力地深化传统文化教育的深度。 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青少年存在着对历史及传统文化兴趣不浓的现象,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传统文化的学习。青少年情感丰富,自我意识明显增强;思维认识由感性认识逐渐过渡到理性认识,求知欲明显增强;学习目的逐渐明确,学习内驱力明显增强。根据青少年这一特点,要激起学生学习传统文化的兴趣,就必须使教育具有形式的灵活多样性、内容的趣味性、价值的可观性。为此,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有力的深化了传统文化教育的深度。 2.2.1以传统文化的魅力吸引学生,激发学生探索的兴趣。传统文化不仅存在于课本中,它的魅力更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眼下正兴起的传统文化解读热不正是教育良机么?于丹教授讲解论语心得,易中天教授品三国,风靡全国,妇孺皆知,相信在青少年中也会引起轩然大波。一种文化有否魅力是决定学生能否产生兴趣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对青少年,传统文化除了科学性外,最具有特色的是它的魅力。 2.2.2以传统文化与生活的密切相关激起学生探索的欲望。心理学告诉我们,青少年学生已具有较强的分辨是非的能力,对事物的价值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学习动机容易随着事物价值的判断而转移,容易把自我提高的动机放在认为有价值的事物上,而对认为没有什么价值的事物则会降低动机。而要如此,就要使学生真正地认识到传统文化和生活密不可分,在各种各样的活动中亲自体会传统文化就在我们的身边,传统文化与我们息息相关。这一点实践活动比文本阅读有更大的优势。例如“寻访家乡的传统文化”的活动中,与有关部门合作,制作广告牌张挂在家乡显眼处,宣传自己的家乡。 2.2.3形式的灵活多样性更激起学生学习传统文化的动力。青少年学生情感丰富、外显,喜欢丰富多彩、形式灵活的实践活动。文本传授变化为有趣的灵活的活动课,在集娱乐性与文化性的活动中接受熏陶,化单调为灵活,化枯燥为有趣,化深奥为浅易,在志愿者行动、社会调查、中秋赏月等活动中增长知识,形成能力,提高素养。 学生并不是真的对传统文化兴趣不浓,而是我们还没有真正地激发起学生的学习的兴趣。只要我们的教育改变单调枯燥的形式,代之以灵活多样、活泼有趣、符合青少年心理特点的形式,他们对我们传统文化的兴趣之火就会被点燃起来。 2.3重视价值取向共优化,感动青少年的心灵,着力细化传统文化教育的精度。 青少年学生价值取向共优化指的是在进行传统文化教育时要注意和学生的精神、人生发展需求和谐结合起来。传统文化只有融入学生的精神世界才是有意义的。古人曰“和易以恩”,融洽的学习氛围才能促进学生的思维。故应激励学生积极参与,使其平等参与到活动中来,在观点的碰撞中闪耀智慧光芒,让每个学习者都切实感受到把古人思想和自己思考结合起来的乐趣和收获。 教师要充分发挥传统文化以德育人的独特而强大的功能,竭力引导学生在感受、感悟传统文化底蕴的过程中,能受到心灵的感动、人格的感化,使学生在有关传统文化的活动过程中,通过多方了解、接触,视通万里,思接千载,对某一种传统文化产生的根源、发展、内涵、特点等或认同,或发问,或共鸣,或陶醉……应倡导生命与生命的平等交流的体悟学习方式。让学生在传统文化的熏陶中,思想渐渐摆脱浮躁,即使难以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但率真的心灵却不迷失方向能勇往直前追求光明之旅。 例如:烘托传统节日气氛,丰富喜庆形式,通过包饺子、写对联、剪窗花等活动让青少年参与其中,九九重阳组织学生到养老院义务劳动,均让青少年体验并感悟到传统节日的魅力。再例如:可以模拟百家讲坛的形式举办历史文化知识讲座,或开展文化宣传,保护文化遗址等活动,亲身体会到传统文化的重要性。实践活动的开展应注意细化每个环节,使其方案最优化,以调动学生全身心的参与为目的。 说到底,无论是课堂教学,还是实践活动,只有全面而深刻地把握好传统文化之根,使青少年精神受到圣哲前贤思想的滋养,让他们既学文化,又学做人,帮助他们真正从传统文化中汲取精神营养,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全面提升人文素养,我们才能完成历史、现代及未来赋予我们的任务,我们的文化之舟才能在传统文化博大精深的海洋上吮吸着鲜活的时代气息,扬帆远航! 人文管理论文:职业院校教育管理中人文精神的培养 1引言 人文精神是人们在特定的时空内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念、文化传统及准则规范等,可以说是道德与理想的共同结晶。通过对人文精神基本内涵的理解,人文精神的教育与培养,有助于人们更好地与社会、自然和谐相处,教会人们如何在集体利益面前放下自身的个人利益,总之以促进人类社会文明的发展为根本目标。因此,现本文以下基于对人文及人文精神概念的理解,来探讨职业院校教育管理中人文精神的重要性,并且对职业院校教育管理过程中人文精神培养提出若干对策,以期为有关研究学者及院校教育管理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借鉴意义。 2人文的基本内涵 2.1人文的概念 根据《辞海》里面的解释内容可以得知,“人文”指的是人们所生存环境的各种文化现象。在我国传统的文化环境中,“人文”可以与“天文”相对应,如《易·黄》中提到:“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1],随后唐朝时期孔颖达对此进行了重新解释,其认为这里的“天文”指的是自然规律,即自然万物应遵循的法则;而“人文”指的是礼仪文化,明确指出应用礼仪来培养人们的内在修养,并且教会人们如何正确的处理自身与自然及社会之间的关系。在先进西方国家的文化传统中,“人文”指的是文化、教养及人性,注重强调德行及智慧,尤其在启蒙运动时期,“人文”得到了高度的重视,高扬人的价值及主体性,随后越来越多的研究学者及思想家开始对“人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索,并且对“人文”进行了深刻的阐释,使得“人文”的内涵变得丰富起来,其中包括自由、权力、价值及尊严等。当前,“人文”的涵义越来越丰富,笔者通过总结前者研究学者及思想学家的观点,将“人文”的基本内涵概括为:追求进步与健康、坚守责任、向往真善美、尊重人性等文化,即“人文”。 2.2人文精神的概念 “人文精神”囊括了多个概念,并且概念涵义较为丰富且内容广泛,对于其概念的定义直至今日仍然没有统一的答案,对于其概念的界定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2]。笔者通过总结“前辈”的观念,将人文精神的概念概括为:其指的是对人身价值的一种重视,自觉地通过不断追求真善美来完善自身的内在精神,对于自觉追求真善美活动是人性的根本标志。当前促进真善美目的的实现已然成为社会主义教育目标,职业院校教育活动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其方法与内容都是整个社会主义教育目标实现的一个重要途径,以帮助学生们树立良好的精神境界及提升其精神状态水平。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成功而言,注重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水平以及引起人们注重精神状态是当前职业院校教育管理活动中的重要职责与任务,由此以满足《易经》提出的观点——“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应用人类的内在灵魂,即人文精神教化人与滋润人。 3职业院校教育管理中人文精神的主要培养途径 3.1职业院校中人文精神的重要价值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愈来愈重视在高校教育领域中实施人文精神教育工作,这是因为人文精神教育工作对于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水平而言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更重要的是其可以指导学生将来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总之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作用。在西方先进国家,其地区高校职教工作人员认为:在学校教学活动中,人文精神的培养是他们职责也是学校应承担的义务,因此,人文精神教育成为了学校办学的重要任务。在职业院校教学活动中,人文精神教育是职业教育的根本基础,而且该院校的主要办学目的就是对个体开展人文精神教育,以期达到作用于全社会人们人们精神教育的目标[3],因此说,职业院校教育工作不仅是对个体开展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而且也是对社会整体开展教育与培训工作的,故二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上述的内容可以了解到,事实上,职业院校教育工作并不是单纯为了教育而教育,而是为了能够通过教育手段使得整个社会变得更加美好,使其向着有利的方向不断地发展。 虽然人文精神的基本概念较为广泛,并且涵义较为丰富,但是其中最具有重要价值部分的就是健康的精神。在当前社会背景下,人文精神中的健康具有着较高的价值,一个健康的社会是由健康的人、健康的产品以及健康的成果等而组成的,而这些健康的人及产品等,其中的“健康”都是来自于人文精神的塑造。健康的人文精神教育不仅是职业、技能等教育目标,而且也是促进职业、技能等发展的重要辅助机制,使得受教育者在接受职业及技能教育的同时,还能够受到人文精神的影响,使其潜移默化中逐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及世界观,更重要的是其逐渐对社会责任感及敬业态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对于其未来发展而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人文精神教育下的学生其在学习职业技能的时候会有着迎难而上的毅力,使其在职业岗位过程中创造更多地出色贡献及业绩,这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言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亨利·纽曼(英国著名教育学家)指出,健康的人文精神教育是一件好事,其教育下并不是简单地像生产产品一样,而是其产生的价值是值得每一个人追求与珍惜的,甚至这个产生的价值会作用于越来越多的人,促进整个社会更加和谐,甚至有助于推动社会人类文明的发展。因此,对于职业院校教育而言,人文精神教育是该校德育教育的重要部分,其不仅有助于促进学生个体综合素质水平的提升,而且还有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3.2人文精神培养的重要策略 在职业院校教育管理活动中,人文精神所体现出来的价值有很多方面,给社会及受教者而言均带来了十分有利的影响,但是观察近年来职业院校人文精神教育现状来看,普遍存在着以下几点问题:①教育者人文精神教育观念的缺失;②院校缺乏完善的人文精神教育管理体系;③教育者人文精神教育工作不够深入等,而人文精神培养教育对于学生的未来发展而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有益于国家未来发展,因此,有必要对当前职业院校教育管理中人文精神培养的途径进行探讨,由此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文精神理念,从而为本校的可持续发展找到出路。首先,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念。人文精神的实质就是“以人为本”,而学生是学校的主体,也是人文精神教育的重要对象,为了能够体现出“以人为本”教育理念,则需要将学生作为教育主体,关注学生的精神现状,尽可能的通过教育的手段来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及理想信念;另外,还需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以突出其主体性价值,尤其尊重学生的选择,以期完善学生的人格而促进其全面发展。 其次,对当前院校的教育管理体系进行完善。由于院校承担着为社会经济建设提供高素质水平、高技能水平的人员,因此,这也成为了当前职业院校教育活动的重要任务,更是院校的教育目的,也正为如此,人文精神教育与科学教育被分割,尤其人文精神教育逐渐被忽视。虽然当前职业院校教育管理对人文精神进行了改进,但是仍然以培养专业人才为重要教学目标,以至于所培养出来的学生严重缺乏人文素养水平,在面对实际问题的时候,学生大多数注重眼前利益与个人利益,这对于其未来发展及社会经济发展均是十分不利的。根据费希特(德国教育学家)的观点——“先树人、后树学”,注重从人文精神教育角度来对目前院校的教育管理体系进行改善与重建,以促进学生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及正确的人格观念。第三,加强对教师人文精神教育工作。由于院校教育过程中,其中的主体为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而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有着指导的作用,因此,做好人文精神教育工作的关键手段在于借助教师的力量,使其人文精神得到有效提升,从而反作用于受教育者,而受教育者在将来走入社会活动中以后,其可以继而反作用于越来越多的人,这样社会中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念及道德行为。 4.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以上将“人文”及“人文精神”的基本内涵进行了简单的概述,并且将职业院校中人文精神的重要价值进行了叙述与介绍,最后,将人文精神培养在职业院校教育管理中的主要体现进行了综合阐述,从而使得人文精神教育工作在职业院校管理过程中得到有效贯彻于实施,由此帮助学生更好地发展,使其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健康成长。随着当前国内外越来越多的研究学者对人文精神培养方面引起高度的重视,有关人文精神的定义及其解释也变得愈来愈丰富,但是在侧面反映出,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均对人文精神方面有着较高的追求,其人文精神中的内涵始终离不开以人为中心的价值认同。事实上,人文精神是人类所特有的精神文化现象,为了使得该精神文化现象长期保存下去,则需要对其引起高度重视与保护,因此说,各大院校均应该对人文精神教育培养工作予以深入的认知与理解,从而更好地实施人文精神教育培养工作,由此使得当前大学生在物质时代及各种思想“横流”的社会环境背景下得到人文精神文化的“洗涤”,使其人格及内在涵养得到健全与发展,进而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卓越贡献。 作者:张建良 单位:黎明职业大学 人文管理论文:新课改人文学校管理论文 教学是学校各项工作中最中心的工作,也是管理工作的优秀,更是涉及的面、工作的量、工作的人数和对象最多、最广的一项关键性、经常性的工作。而我们校长在整个管理过程中又始终处于优秀、决策的地位。面对新一轮基础性教育课改目标、课程结构、教材教学的改革,以及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师资的培训等,我们必须转化观念,寻求新的突破口。若要在学校真正的落实新课改的要求,校长责无旁贷地需要去带领、实践,推动其变成现实。在学校的管理中,校长的管理理念以及所产生的行为对新课改的实践状况起着直接决定性的作用。随着新课改对课程目标的重新定位、对课程内容的全面整合、对课程的实施以及评价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发现小学校长在传统的教学管理模式中已经困难重重[1]。 一、现状剖析————回首传统管理,理想与现实两重天 过去,学校管理往往偏重于制度管理,由于这一管理模式过于追求权威化、程式化、统一化和数字化,极大地压抑教师创造性和主动性的发挥,不利于教师形成和谐的心理。同时,它还存在着以下弊端: 1、教学管理理念缺乏指导性和实践性 第一,校长的教学理念比较保守,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传统的教学方法,导致不协调。虽然现在很多小学教师经常参加各种各样的教学活动、课程培训等,对新课程的认识也具有一定的基础,在教学中也想尝试着运用一些新的教学方法,但有时会得不到校长的认可。第二,校长的教学理念先进,但是部分教师的教学理念却没跟上步伐或者是在情绪方面出现抵触现象,不愿意在教学中贯彻校长的教学管理模式,因而,在现实的教学中出现了不协调。 2、学校的教学评价体制不完善 我国的教育制度中,因为各种原因的影响,从古到今其教学管理工作都是以“分数”为重,导致了学校出现了片面追求分数的现象,忽视了对学生的全面培养。在新课标实施之后,不仅要求学校注重学生对知识的获得,更重要的是注重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学校不仅要关注学生的成绩,还要注重教师的教学成绩,更重要的是要发展教师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很明显,传统的评价机制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新课标的运用和实践;传统的考试评价机制严重的滞后了新课程的改革,加重了小学校长在教育管理各项工作上的困难。 3、小学教师综合素质的落后 新课程要求小学教师在教学的思维上和方法上都有所改变,要求教师进行独立的思考,形成自己的教学方法,同时还要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思维;在教学水平上要求教师具备驾驭多种教学方式的能力,从而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在教学手段上要求教师创新,并借助多媒体技术进行教学等,进而让教师成为科研型的人才。根据以上的人才标准,当前很多教师很难达标,甚至部分教师与之相差甚远。加之畏难情绪使很多教师安于现状,很难转变自己的观念,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校长教育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模式优化——鸟瞰层级管理,落霞与孤鹜齐飞 鉴于传统管理模式的种种弊端,因而,我们倡导“人本管理”。人本管理,是基于人的本性、根据人的身心特点以及为了人的发展的管理模式,它充分突出人的地位,把调动人的积极性作为管理的最终目标。可是,在实践中,我们却发现人本管理由于过分强调以人为本,容易造成管理的随意性和软弱性。因而,只有将两者结合才能提高管理效能,营造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和民主平等、团结尊重的校园环境,打造人文校园。 1、落实层级管理,组建优秀的师资队伍 实行校长负责制下的层级管理系统,在学校设立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下有班主任、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教导处下有各个教研组;总务处下有财务组、后勤组;此外还有党支部,下设团委会、工会。而且推行以年级组长为优秀的年级整体负责制。由年级组长负责管理级组老师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同时也推行以班主任为优秀的班级整体负责制。坚持师资队伍德育建设的“两手抓”,一是以班主任队伍为主的德育骨干力量培养,一是以学科教学渗透德育、教书结合育人为主导的全员性德育队伍建设。 在日常的教育工作中,我们要想方设法调动老师学习、生活的积极性,在校内为教师积极的开展相关的文艺、体育活动,丰富教师的精神生活。同时还要加强对教师业务的培训,以及对骨干教师的培养,在教育上要积极的鼓励教师主动的参与再学习、再教育,在时间上给予一定的保障。对青年教师的培养要采取:指路子、压担子、出点子、想法子、做样子等的措施[3]。在工作中给青年教师足量的任务,帮助他们在教育工作中化压力为动力,努力为教师创造锻炼的机会,以便促进他们的学习、成长。 2、倡导“以人为本”,营造轻松的校园氛围 一所学校就像是一个大家庭,俗话说得好:家和万事兴!那么校园也一样需要宽松、和谐、轻松的环境和氛围。作为校长,得从抓学校的规范管理做起,从自身做起,在领导和教师中坚持提倡团队以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不断加强师德建设,要求师师之间、班班之间形成良好的团结协作的关系。目前许多学校已经基本上形成思想上合、成员的职责分;目标上合、工作上分;关系上合、制度上分的这样一个和谐集体,这对学校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通常学校教育管理的起点是人,管理的动力也是人,其优秀依然是人,管理的成败同样取决于人[2]。面对人性化的新课教,那么在管理上必然少不了人性化,坚持做到“以人为本”,校长在管理上,既然有规范的制度,还要有人文化的关怀。在加强制度化的管理上,投入其感情。在日常的管理中,校长要深入教师中去,通过情感的感化,了解教师内心的真实想法以及教学动态,无论是在思想上、生活上,还是在工作上,都要联系教师真实的想法,尽可能的满足他们的要求;同时还要加强对教师的情感交流,以便让教师感受大家庭的温暖,在情感上与教师形成共识,通过情感促使教师将意志转化为实际行动,积极地参与到学校的管理中去。这样的管理,才能提升教师自主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促使学校的管理达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人文化。最终在校园内形成一种“团结、友善、和谐、轻松”的管理氛围,充分体现教师大公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工作作风。 3、细化校园管理,凸显改革的长久实效 为了保障管理的规范化,以求得管理的高质量、高效益。许多校长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并完善了学校的规章制度,使全校师生时刻对照制度遵守并约束自己的行为,逐步提升自己的素质,最终实现人管人到制度管人的跨越。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校长要坚持“严”字当头。所谓“严”,就是校长在工作中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学校中的每一个人都要严格的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扎扎实实的做事,不攀比、不逃避;在奖惩方面同样要分明。同时也要“精”,“学校无小事,事事皆教育”,办学成功与否重要的一条就是管理有没有精细化。精细化管理不是喊喊口号、唱唱高调、出出风头,而是静下心来,夯求实效。要推行精细化管理,就要制定计划,逐步推进,从小处入手,把小事做细,细事做精;它必须有三种境界:一是“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理,处处有管理,事事见管理”。二是优化管理流程,要求每一个步骤要精心,每一个环节都要精细,每一项工作都是精品;三是“个性化”,通过精细化管理创建富有特色学校。如果能做到以上三点,校长工作就轻松了,管理效果自然显著。 4、增强人格魅力,确保根基的扎实稳固 校长作为学校的当家人,那么就要承担起这份重要的责任,在不断的管理实践中寻找出学校新的生长点,以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去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在学校的建设上,校长不仅要加强改善校内的硬件设施,为教师和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的氛围;而且还要加强建设和培养校园内的领导班子,带领全体教职工克服重重的困难,提升办学目标和教学水平,在群众中树立一定的威信,在工作作风上要求严谨、求实、廉洁,办事要公平、公正、公开。在学校内要充分发挥教代会以及工会民主参政、议政、监督的作用,加强与教师的沟通协调、联系。学校的行政班子要坚持每周开会,进行工作总结和部署,班子成员要始终坚持勤奋工作、率先垂范、廉洁奉公,努力提升管理效率。同时,校长在处理繁琐的行政事务过程中,要始终将教学摆在第一位,深入课堂了解教学现状,积极探索教改规律。 三、科研兴校——展望未来征程,品牌与人文共舞 原教育部长周济指出:“一个不搞教学的教师,算不上真正的教师;一个不搞科研的教师,成不了第一流的教师;不能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教师,是跟不上时展步伐的教师。”因此,作为校长,学校的管理者,我们要具有较强的科研意识,在校园内树立并提倡“教科先导”、“科研兴校”的思想,为师生营造一种和谐、民主的科研氛围,以便积极的开展各项教改实验工作[5]。 1、营造浓郁科研氛围,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教师发展的最好平台就是教育科研工作。通过教科研工作,提升教师工作的水平,让教师在创造性劳动过程中,提升劳动的成功体验。所以,学校坚持“科研兴校”,就要把教科研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不仅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而且在浓化氛围上动脑筋。不但给在教科研方面做出成绩的老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而且要不断地给他们压担子、提要求,为他们不断地制造“兴奋点”,引导他们向新的境界发展。我们深知,只有教师发展了,学校的发展才有了可靠的保证。 2、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为了确保教育科研活动的有效开展,学校要充实科研工作内容,定期组织学术沙龙:向教师推荐一本教科研书籍,并统一购买,在充分阅读的基础上,进行交流。同时,围绕教育教学热点问题和学校工作实际,精心选题,精心准备。努力做到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 科研课题是学校教科工作的重要“抓手”。我们要努力走“研究实践问题,在实践中研究,用实践的方法研究”之路。要求把教科研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教学实际工作之中,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教科研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培养人才。 我们深知:教育教学是学校教学管理中的重点,作为校长,不仅要做好教育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在校内要坚持全面的开展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的想法,让学生在学习上充分的感受到和谐、民主的良好氛围,从而促使他们积极的参与并投入到学习中去。同时,也要明确管理并不是传统式的“填鸭式”制度,它已经转为灵活式的“服务”,我们要积极推行人文与制度并举的管理,以促进全体师生的文化素质。 人文管理论文:人文素质在行政管理的应用 一、人文素质的应用 首先,我们在行政管理中需要注重教师综合能力的培养.作为学校的行政服务部门,我们首先需要做好的是教师的服务工作,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地方,也是各项科研工作基础研究的摇篮,所以作为服务部门,我们在管理工作中需要做好教师综合能力培养的引导工作,为教师发展和教师各项工作需要提供服务,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些行政管理部门往往对教师与行政管理工作的相互关系搞不清楚,在具体工作中,往往脱离教师和学校的实际,制定的各项政策往往不能执行下去,所以我们在具体工作中,需要了解教师的基本情况和学校的发展与学校的关系,只有清楚这些基本的东西,才能在具体工作中不会本末倒置。其次,在行政管理中需要注重情感交流.我们很多行政管理人员认为在行政管理中自要做到坚持原则就可以把各项工作好做,实际上单纯的注重原则是根本,但是要想把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还需要注重情感交流,作为学校,行政和教师的交流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在执行过程中如果采取生硬的态度可能往往执行起来不是那么容易能完成各项工作,但是如果我们在具体工作中能够做到情感上的交融,让管理人员和被管理人员在行为准测上符合我们的需要,就必须注重人的特点,每一个人的特点是不一样的,在一些基本的框架内,我们更需要做的是找到和每一个人交流的切入点,最终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三,教师队伍的素质是人文素质体系的质量保证。同志曾经指出:“教师是知识的重要传播者和创造者,连接着文明进步的历史、现实和未来,更应与时俱进,不断以新的知识充实自己,成为热爱学习、学会学习和终生学习的楷模。”教师队伍不仅需要高学历、高文化,更需要高素质和高要求.所以培养文理兼备的高素质高校教师队伍才是我们加强素质教育工作的当务之急。调查显示,大多数学生对整体教师素质的提高有寄予非常高的期望值。教师这个职业是道德含量非常高的一种特殊职业,所以我们高校培养的是特殊的精神产品;对于教师而言,教师劳动的主要目的,不仅是传授学生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为人处事;教师的劳动手段也不是大多数想象的只有听过手里的教材和黑板来完成,其实更重要的是教师听过自己的人格魅力和高尚的品德来感化和教育学生,甚至我们认为这些行为对于学生的教育更为重要,所以基于上述原因,我们认为教师的教师和师德教育才更为重要。因此在具体行政管理工作中,我们一方面在加强师德建设,并强化教师的职业理想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敬业爱岗和献身教育事业的高德风范,并提高教师的政治觉悟和做到为人师表,达到教育育人的目的.在人文管理理念下,学校应该积极的听过调研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来给教师提供各种外出培训和深造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整个教师队伍的教学和科研能力,从而达到提供教学质量的目的。因为教师的人格魅力对于学校和学生而言都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所以另外一方面,学校还需要重视教师的人格魅力和教师创新素质在教育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笔者认为教师的人格魅力不单纯体现在课堂教学中,还体现在课堂外的一些行为举止,比如说教师的学术道德水平和道德情操,表现为教师健康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当然还包括教师渊博的知识,所以提示了教师的文化素质,才能不断发展和完善学校的校园文化,才能促进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健康的发展。其四,柔性管理也是人文素质在管理中的重要表现。柔性管理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就是管理部单纯依靠组织权利的影响力和制约力,比如上级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各种发号的命令等,还需要依靠人的心理,学校和其他单位不一样,学校更需要激发的是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所以我们需要依赖从教师的内心深处来激发他们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内在的动力和创造精神,柔性管理认为人是管理的主体,也是管理的客体。人是管理的出发点,人还是管理的落脚点,所以对于行为,采取非强制性的管理,也是一种很具有说服力的做法,可能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种做法可以将学校的组织意志不自觉的变成个人行为。 二、结语 总之,当前教育已经逐步走向数字化和国际化,我们要放眼世界。面对国际教育的发展潮流,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学习世界先进的教育案例,勇于探索,敢于实践,创新工作方法。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制定我们自己特色的教育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和阶段任务。我们的教育理念和模式和国际先进水平还有一定差距,教学改革还面临很多问题,也存在一定风险,所以我们要有方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教学改革尝试,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新的教学内容和方式。学校行政整理管理干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以身作则,敢于实践,勇于承担风险和责任。行政管理干部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可以提高整个教师队伍的积极性,挖掘潜力,探索创新,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收获更多教研成果。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素质的提高,是学校走向良性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并把学习中所学到的知识应用到日常工作当中。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事物的发展,以科学的规范化得管理来要求行政管理干部,才可以使学校行政管理干部素质得到全面的提升! 作者:马晓锋 单位:武汉纺织大学 人文管理论文:人文主义教育管理实践意义探求论文 [关键词]教育管理 人文主义 实践价值 中小学人文管理 [摘要]以格林菲尔德为优秀代表人物的西方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是一个影响深远的理论学派。该学派不仅有重要的理论贡献,而且有着不可忽视的实践价值,具体表现在学校管理中的组织目标、管理制度、领导行为、系统环境等方面。同时,从该派理论可以观察到当前我国中小学人文管理中存在的误区并有助于改进之道的探寻。 西方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是在针对科学主义教育管理论尤其是盛行于20世纪50-60年代的“教育管理理论运动”提出强烈批评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尽管国内目前已有一些相关理论文献但为数不多,而从实践角度探讨其价值的文献则更为少见,这与人文教育管理论作为一个影响深远的理论学派的地位是极不相称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在把握其主要理论观点的基础上,对其实践价值联系实际进行剖析,并对我国中小学校人文管理问题进行反思。 一、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的主要观点 持有人文主义立场的教育管理思想家以T·B·格林菲尔德(T.B.Greenfield)、C·霍金森(C.Hodgkinson)、W·英格里西(W.English)、S·J·麦克西(S.J.Maxcy)等为代表,其中格林菲尔德是领袖人物,其理论观点集中反映在《格林菲尔德论教育管理——走向一门人文科学》一书中。总体而言,这批人是在对过去的教育管理理论,尤其是行为科学影响下的“教育管理理论运动”提出猛烈批评的基础上,逐渐形成旗帜鲜明的一派理论观点:组织不是自然实体,而是人为适应社会而自行创造的产物;组织的目标其实是人的意志、权力、价值的体现;组织的结构也不是实在的和预先建构好的,而是组织成员相互作用的产物;既然组织是人为的产物,因此也不存在统一、客观、普适性的组织理论;教育管理面对的问题不仅是事实问题,更重要的是价值问题,撇开价值问题就无法认清教育管理的现象和本质;教育管理活动中事实与价值不能割裂,如果管理者只看重管理中的结构、形式、工具意义,就会把更重要的教育目的置于脑后,这样教育管理的意义和价值就会被大大削弱。 不得不特别指出的是,国内有些研究者由于已经习惯于将西方人际关系理论看作是一种所谓的“人本管理”理论而有可能将人际关系理论混同为或认为至少部分属于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需要澄清的是,人际关系理论因其只是在常规视角下对结构功能主义范式主导下的古典和现代组织理论进行反思而在根本上持有科学主义立场,如将其与人文主义管理论相混淆,难怪有学者会说这是“滑天下之大稽,可能要贻笑大方”。 二、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的实践价值探析 尽管说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在批判教育管理理论运动的同时所持有的许多观点有矫枉过正之嫌,但事实上它除了有理论贡献外在实践上也不无裨益,尤其是它对个体及其价值重要性的强调。在对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中片面、极端的观点保持足够警惕的前提下,我们可以从组织目标、管理制度、领导行为、系统环境等方面来考察其实践价值。 (一)组织目标 一般而言,管理是围绕着一定组织目标展开的各种具体活动,因而组织目标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在组织目标上,人文主义学派强调的是个体的目标而不是组织整体或其所属各个部门机构的目标,甚至否认有组织目标的存在。格林菲尔德曾经说过:“许多人并不相信组织的目标,他们只有‘在组织中做什么和怎样做才正确’的认识。”这种观点从现实看来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组织成员对其所在组织的目标还是会有所认同或共识,就如教职员工对学校的发展目标有其理解和共识一样。对于这一点,格林菲尔德最后不得不指出,所谓组织的目标实际上是有权力的组织成员的目标:“组织目标是当前最有势力的组织联盟的当务之急和意旨。”显而易见,校长的职位和权力足以使其意志转化为学校的目标。对此,笔者曾经在做一个中学校长负责制的调研中,发现教职工对学校的发展目标确持有此种态度,认为“那都是领导们的意思”“校长说了算的”。这样的学校发展目标对教职工中的认同感及其产生的导向作用可想而知。因此,人文主义学派比较极端的强调个人目标的观点事实上从一个反向的角度揭示了一个重要问题,即学校组织目标如发展规划的确立必须倾听教工的意见、反映个体的心声、调动群众的参与,从而充分代表利益相关个体的意志;退一步讲,即使是校长有好的规划与设想也应当在充分征求意见、获取教职员工支持与共识的前提下予以合法化。 (二)管理制度 制度对组织的正常运转具有工具理性的规范性意义。但在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那里,连组织的存在都予以否认,当然也就无组织制度可言。不过,人文主义学派并不否认个体的存在也需要一定的规则,只是认为这种规则不是从外部强行赋予和设定的,而是由个体成员共同认可和建构的,强调规则的人文化。事实上,这种个体间的规则类似于组织中的制度。进而可以认为,人文主义学派对制度的形成要求所有组织成员的参与、要充分融入组织成员的意志、愿望、价值和主张。一般而言,组织的制度有3个来源,即源于组织文化的内生制度、组织创始人或管理者设计的制度,以及社会权威规定的制度。其中组织文化的内生制度可能与人文主义学派的规则观有更多的相似。由于学校的主要成员都是知识分子,而知识分子这个群体在尊严、情感层面的需要比一般群体要高得多,因此学校的制度建设应当在把握这个特点的前提下有效地实现制度的人文化。具体而言,学校制度建设一方面要重视源于组织成员共同信念和多数成员偏好行为方式的内生制度的形成,另一方面在新的制度设计过程中应当由全体成员共同参与并体现大家的价值和利益,此外即使是社会权威规定的制度也应该在“使命”说服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获取他们的真正认同和服从。 (三)领导行为 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充分说明校长领导能力和领导行为的重要意义。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认为,和其他组织成员一样,领导也是个体,也有他们自己的价值观、信仰和目标,也追求他们的自己的利益,只是组织的领导会以自己的职位和权威将他们对问题的看法强加给其他成员。但他们认为这种强加是不对且无效的,应该强调的是个人素质在管理中的作用而非正式职位所享有的法定权威,认为“在某种情况下,需要寻求解决问题的恰当行为和最适合于做这项工作的人,而不需要去考虑这些人在组织里的正式职务或身份。”其实这就是强调教职工个人的特点与能力,反映到校长身上就是认为:校长对一个学校的领导作用是其个人素质和能力的产物而不是校长这个职位权威或职务权力的必然结果。这对于我们校长的领导行为是有其启发意义的。其实,在一般管理学原理中谈到领导权威时,经常提及权力性影响力和非权力性影响力,其中非权力性影响力可能与人文主义学派对领导的看法是相通的。因此,校长作为学校的领导者,应该意识到非权力性影响力对自己威信树立和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进而在领导过程中要更多的展示自己的人格魅力、领导艺术、民主作风,从而营造能够激发和强化每个组织成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文化氛围,使大家在团结、和谐、温暖、愉快的人际关系中努力工作,实现组织目标和个人自身价值。总而言之,校长的领导行为中应体现人文精神和饱含人文意蕴。 (四)系统环境 时至今日,人们对学校组织性质的认识已经超越了封闭科层组织阶段,而对开放社会系统或松散结合系统有更多的认同,意即强调学校与社会外部环境之间信息与资源的交换及其相互影响。但是,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对环境有其独特的认识:所谓学校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其实是学校内个体成员与组织外部之间的联系,而不是整个学校与外界的联系;教师的行为产生于每个人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信仰对环境的认识与理解。进而,人文主义学派认为更应该关心个体教师所受环境的影响及其内心感受与行为反应。在对人文主义学派否认组织作为实体与外界环境之间联系的极端观点不敢苟同的同时,还应该看到——这种充分肯定教师作为个体可能受外界环境影响的观点对我们的学校管理工作尤其是教师管理还是有其启发意义。考察我们的教师管理现状,校长或管理者的立场和出发点主要是校方或组织,借助的手段或方法主要是政策规章、激励机制、考核评比,动人的说法则是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尽管这些管理方式方法不失科学和必要,但对教师个体所受外界环境影响及其内心体验并不太关切也不够深究,事实上如果能重视从教师个体的角度开展教师管理工作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因而,教师管理工作既需要管理者站在学校的立场上通过正式途径开展,也需要注重从教师个体所受外界环境影响及其心理效能的视角去关心和理解他们,如此效果才会更理想。 三、我国学校人文管理的误区与改进 尽管上文我们从组织目标、管理制度、领导行为、系统环境等4个方面对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所蕴含的实践价值作了粗略梳理。但我们难以就此住笔,因为在我国学校人文管理的理论认识与实践操作上存在着不容忽视的误区甚至曲解,极有必要借这个议题进一步予以讨论和澄清,这样也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借鉴和发挥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的实践价值。 (一)学校人文管理的认识误区与澄清 就人文管理这个提法而言,常听见的说法有“人性管理”“非理性管理”“文化管理”“人本管理”“人文管理”,等等。说法的不统一说明认识的不统一和不深刻。当然,要搞清何为人文管理,不可避免的需要谈到科学管理,因为现实中很多不当说法正是由于对科学管理的理解失当造成的。学校管理现实中,人们对人文管理与科学管理之间关系的认识误区集中表现为将科学管理与人文管理对立起来。下面我们就循着科学与人文这对范畴的发展轨迹试着来澄清误区。 考察整个西方哲学思想史,可以发现人文与科学之间关系的一条粗略线索:在古希腊罗马时期,人文与科学混沌而统一地存在于百科全书式哲学家的思想中;宗教统治下的黑暗中世纪时期,神性代替人性,既无人文也无科学可言;文艺复兴时期,科学与人文携手反对宗教神学以张扬人性;启蒙运动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科学与人文依然结盟战斗且产生人道主义,但开始孕育唯科学与反科学的因素;伴随着工业革命的近现代以来,科学与人文开始分道扬镳甚至针锋相对;后现代以来,随着科学哲学的反思发展和人文精神的觉醒而在当代表现出科学与人文的再趋融合与统一。由此看来,有着内在联系的科学与人文在历史长河中历经了混沌统一、携手战斗、针锋相对、又趋融合的发展过程。相应地,它们反映到整个20世纪的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中就表现为管理上的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两种价值观的争论。如此看来,我们今天要提倡的既不是科学主义管理、也不是人文主义管理或人本主义管理,而应是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鉴于历史上“人本”含义中的非理性色彩太浓,笔者不主张使用“人本管理”的说法)。那么,我们所提倡的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又当如何理解呢?笔者以为:在内涵上,科学管理和人文管理是指分别强调体现科学精神(是指管理者在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的求真、求实、求证之理性精神)和人文精神(是指管理者在管理活动中强调人之所以为人的精神,包括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承认人格平等,等等)的管理;在关系上,科学和人文作为管理的二维,是管理理论与实践中贯彻始终的一对基本价值关系,他们同时作用和影响管理发展并反映在具体的管理实践活动中,现实中既不存在纯粹的科学管理、也不存在纯粹的人文管理,尽管有时候可能表现出来的是科学多一点或者人文多一点。如此看来,现实中关于科学管理与人文管理“对立论”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科学管理与人文管理根本无法剥离开来加以讨论。 (二)学校人文管理的实践曲解与纠偏 无论是与中小学管理者接触和交流,还是阅读期刊杂志上校长们写的文章,可以发现,他们理解和践行的人文管理主要表现为诸如校长应该“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尊重师生、宽而有度,谦虚谨慎、团结协作”“细节关怀”“在信任中产生力量、在理解中换取真情、在宽容中凝聚人心”[7]等等,甚至还可以听到不少把人文管理与制度管理对立起来的言论。应当说,校长们站在领导者的立场已经认识到,实施人文管理就意味着自己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并且尊重人、信任人、关怀人,这是对的但也是片面的;而将人文管理与制度管理对立起来就有失偏颇甚至是一种曲解。这种片面和曲解的背后,不仅是我们学校管理者的水平有待提高,更是反映教育管理理论研究的盲点或欠缺。那学校人文管理的着力点何在呢? 要厘清学校人文管理的着力点,首先要弄清楚管理的逻辑框架。在较为深入研读丹尼尔·雷恩的《管理思想的演变》、克劳德·小乔治的《管理思想史》、孙耀君的《管理思想发展史》等国内外数部经典管理思想著作的基础上,笔者勾勒出了一个初步的管理逻辑框架:人性是主线,目标是导向,组织是平台,科学与人文是两个维度,理论、研究、实践是3种形态,技术、制度、行为、文化是4个层面。其中科学与人文作为两种有着内在统一性的价值维度,它们不仅反映在人性、目标、组织上,而且在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等3种管理形态上有其体现,但最为直接体现的是在管理技术、制度、行为和文化层面上。就4个层面而言,从整个西方管理的发展史来看,基本上历经了一个重技术、重制度、重行为、重文化的演变过程。那么科学与人文的价值影响到底如何体现呢?事实上,科学与人文两维在管理技术、制度、行为、文化4个层面上都有体现,而不是我们习惯中把技术与制度管理当作科学管理,而把行为和文化管理当作人文管理。就管理技术与制度而言,其科学色彩不言而喻,但它们同样需要体现人文精神而具有人文属性,如管理技术的研发必须考虑管理对象的需求,应用首先取决于员工能否接受,推广必须注意其适用的人文环境等;管理制度的设立必须符合人的发展的原则,体现对人格的尊敬和保护,制度的执行应当有其人文基础,考虑到不同的文化背景等。就行为和文化而言,我们一般认为这是比较容易体现人文管理的方面,如实践中校长们对人文管理的认识正是从领导艺术或管理行为这层面出发,但领导行为同样需要讲科学,西方管理思想中就有一个重要的行为科学学派;文化管理可以认为是一个偏重人文的管理方式或层面,反映到我国学校管理实践中就是现在“流行”的学校文化建设和知识管理,其实文化建设也需要制度的作用,因为制度可以制约传统文化负作用的发挥、制度可以使文化具有可操作性、而且制度本身也是一种文化。如此看来,学校的人文管理并不像校长们所理解的那样仅仅体现在其自身的领导行为和领导艺术上,而在技术、制度、行为、文化等方面均有其用武之地,而将制度管理与人文管理对立起来的看法则完全是一种曲解。同理,学校科学管理也是如此。此外,学校管理中的人性假设、目标制定、组织设计也同样需要体现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要求。因此,整个管理的逻辑框架都是学校实施人文管理和科学管理的着力点。 (三)我国学校管理模式的应然选择——人文化的科学管理模式 我国学校管理应当采取何种模式呢?科学管理模式?人文管理模式?科学化的人文管理模式?人文化的科学管理模式?这也许是校长们最最关心的问题。所谓科学管理模式,是指突出强调管理技术、制度、行为、文化及整个管理逻辑框架的科学精神与科学属性,在现实中尤其表现为偏重于管理技术和管理制度的健全与运用。反观实践,我国中小学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科学管理的异化和科学管理的不足。如教师管理制度上,一方面过分地依赖量化指标的评比考核而压抑个性和影响积极性,另一方面培训进修制度因落不到实处而成为摆设;又如很多校长热衷于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特色学校的创建而对作为学校技术优秀的教学并不真正关心,尽管近些年来“校本教研”比较红火但实效不佳,这与泰罗当年在车间里通过管理技术来实现技术管理的做法相差甚远,新课程改革中的种种问题与学校管理者对发生在课堂里的技术细节缺乏兴趣不无关系。由此看来,我们的学校管理在整体上并未达到科学管理模式的要求,但在异化方面却是不容乐观。所谓人文管理模式,是指突出强调管理技术、制度、行为、文化及整个管理逻辑框架的人文精神与人文属性,在现实中尤其表现为偏重于管理行为的人文化和管理文化的建设。在对校长们的人文管理之狭隘理解深表忧虑的同时,考虑到我国传统管理文化的负面影响而不主张在学校管理中单独提倡人文管理模式。因为,我国传统的管理文化整体上表现为以德性主义和人治主义为调控机制,这在根本上就是一种人治的管理文化。今天不少校长简单地把人文管理仅仅理解为个人魅力的发挥甚至曲解为人情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正是这种传统人治文化的深层影响。如此看来,单独的科学管理模式或人文管理模式可能都不适合我国学校管理的实际需要。 西方学校管理的发展历程中走过了一个科学管理的阶段。就拿美国来讲,该国在20世纪上半叶主要是探索和实践学校的科学管理,如作为学校效率研究前奏的教育测验运动、学校调查运动的兴起、斯波尔丁和鲍比特的学校效率论、应用科学管理之典范的葛雷制学校、斯特雷耶的学校成本分析等等,但在同时及随后的发展过程中,该国的学校管理开始发生由重科学向重人文的转向,如杜威的民主管理哲学、约契的学校人际关系改善论、直至当代萨乔万尼的道德领导理论等等,但科学管理从未受到消弱和忽视。如果说美国学校管理追求实现的是科学化的人文管理模式的话,那么我国学校管理应当选择的模式是人文化的科学管理模式。主要基于4点考虑:其一,既然单独的科学管理模式或人文管理模式不适合于我国学校管理,那么只有从科学与人文二者有机融合的角度去寻求合适的管理模式,人文化的科学管理模式正好体现了这种融合。其二,由于受传统影响我国学校管理中人治与人情因素的明显存在,当务之急的是要实现科学管理而非人文管理,因此该模式的落脚点应该在科学管理上;同时鉴于管理现实中非人的、异化的手段与方法同样存在,因此在实施科学管理的同时必须注意体现人文精神,进而我们提倡人文化的科学管理模式。其三,笔者以为,科学化的人文管理模式是学校管理追求的更高境界,目前我国学校管理的主要目标应该是实现科学管理也即陈玉琨教授所提出的学校管理3个阶段中的规范阶段,当然在科学管理目标追求过程中必须注意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文属性。其四,对该模式的明确理解和把握,有助于我们在学校管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中有取舍批判地借鉴和吸收人文主义教育管理论的合理主张,从而更好的实现学校的人文化科学管理。当然,该模式的倡导是针对我国学校管理的整体水平而言的,但就具体的每一个学校及其每一个管理领域而言,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人文管理论文:人文社科科研管理探索 【摘要】 本文概述了西安科技大学人文社科科研管理现状,分析了学校人文社科科研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提高人文社科科研管理水平的途径:加强人文社科研究人员队伍建设;强化社科研究政策激励和制度保障;发挥校级社科项目的示范导向作用;提升人文社科科研管理服务水平。 【关键词】 高等院校;人文社科;科研管理 一、引言 人文社科科研是实现中国梦的科学理论基础。[1,2]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承担着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宣传马克思主义思想、弘扬培育民族精神等历史任务。[3]近年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响应政策要求,抓住发展机遇,积极投身于为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之中,为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归纳挖掘西安科技大学人文社科科研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对策,努力开拓学校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理工类学校人文社科科研管理现状 理工类大学是以理科和工科为主,即以科学理论研究和工程技术实践为主的学校。[4]人文学科在理工类学校属于弱势学科,其发展有一定的局限性,但也具有重要的发展机遇。清华文科的恢复和发展时间不长,但已经取得了不俗成绩,在国内外的地位日渐升高,这一点已成为全国人文社科界乃至全社会的共识。[5]根据清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总体规划和部署,进一步加强人文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的规划和管理,学校成立了文科建设处,它对清华的人文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组织、协调和推动作用。清华人文学科和科研工作的发展,坚持了协调发展和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和思路,[6]所以在理工科为主的高校行列取得了不俗的成绩,目前学校已有的10个学科门类中,人文社会学科占到了7个。同为理工类学校,清华大学发展人文学科、推进科研工作的思路对我们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三、人文社科科研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1、人文社科研究起点低,底子薄学校以地矿及其相关学科为特色,以工科为主体,与文科为主体的或综合性的一流高等院校相比,在人文社科学科建设、研究水平、综合实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人文社科研究起点低、底子薄。形成工、理、文、管、法、经、艺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是学校长远的战略发展目标,所以,学校人文社科学科水平、研究水平和综合实力的提升,对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人文社科的研究氛围不够浓厚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队伍规模较小,更多人致力于教学工作,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科研学术自信不足。一小部分人已意识到,改变现状的关键因素仍在于内因,即个人的挑战、突破与超越,但仍有相当数量的人认为,学校现有的研究平台和条件,无法实现自身科研素质的提高和研究水平的突破。呈现出对国家社科、教育部人文社科等相对较高水平研究项目的申报积极性不高,项目申报中缺乏对内容质量、格式规范的精益求精的执著。 3、人文社科研究人员素质有待增强人文社科研究人员素质包括人员的个人素质和队伍的整体素质两大方面。在当今经济、科技、社会、文化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表现出部分社科研究人员对科研发展自我定位不准、学术方向凝炼不足、科研团队构建不力,不能做到审时度势、顺势而为。不能更好地将时代需要、国家需要、政府需要和个人的科研专长、学术兴趣有机结合,不能更好地与时俱进、创新理念、拓宽视野,将个人专业学科与其它人文学科、自然学科有机交叉融合。表现在项目的科研选题、课题论证等申报内容的创新和质量上,还表现在项目申报书、项目论证等申报材料形式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4、高水平人文社科项目获准率不高纵观学校2007-2015年度,能体现社科研究水准的高水平社科项目的获准情况,如国家社科基金,共立项8项:重大项目子项1项、一般项目1项、青年项目1项、西部项目5项,未实现质的飞跃式的发展。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这一指标,始终没有突破。在全国教育规划课题、国家艺术基金等部级项目申报获准方面也未实现零的突破。 四、加强人文社科科研管理工作的对策 1、加强人文社科研究人员队伍建设邀请校外知名专家开展培训会、报告会,加强人文社科研究人员的学习培训。举办座谈会、交流会,搭建人文社科研究人员学习交流的平台。加强调查研究,充分整合资源,探索人文社科研究团队建设新模式,发挥研究团队合力。加强高层次人文社科人才引进,尤其是加大经过高层次、高水平科研工作历炼的优秀博士的引进力度。加强对获批立项的高水平研究项目的广泛宣传,对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的大力推介。 2、强化社科研究政策激励和制度保障作为系统工程,完善岗位聘任、职称评审、学术成果奖励、科研经费配套等各项规定,逐渐加大对人文社科研究的激励和引导。人文社科类项目科研经费相对较少,且自筹项目在省部级和厅局级项目立项中占有一定比例。为调动教师参与科研工作积极性,可对自筹项目和结项优秀的项目进行一定科研经费支持。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通过单位工作考核评估和个人工作考核等导向,努力营造学校浓厚的人文社科科研氛围。 3、发挥校级社科项目的示范导向作用学校校级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有两类:一是科研培育基金项目-人文专项;二是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项目。科研培育基金设立于2006年,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项目设立于2012年。学校抢抓机遇,把握契机,积极响应中央及有关部门的号召,为提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专门设立了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计划项目。校级项目的培育、繁荣发展等功能正在逐步显现,可仍需不断探索与规划,须启动校级项目的申报政策调整以及中期、结项等项目的管理政策调整。 4、提升人文社科科研管理服务水平以拓宽项目申报渠道、提升项目申报质量、优化社科管理服务三个方面为切入点,提升学校社科科研管理服务水平。制定、公布项目格式审查要点,严把资格、格式审查关。通过科技处网站、科大科技管理亲友团群、西科大-人文社科群、广讯通等途径做好申报信息工作。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中,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要求均不超过35周岁。年龄就是优势、年龄就是机遇。做好社科研究人员情况摸底,重点动员,分类指导。 五、结语 理工为主的大学建设人文社会科学和提高科研的意识普遍增强,理工科的文科建设必然成为理工科大学发展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成为一种越来越广泛深入的趋势,对人文社会科学科研管理体制的完善和创新引起各大高校的高度重视。本文通过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对西安科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创新这一主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发现了西安科技大学人文社科科研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努力促进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新突破、新发展。 作者:李彩虹 单位:西安科技大学科技处 人文管理论文:人文社会学在医院管理中的应用 人文社会科学是人文学和社会学的总称,与自然科学区别的主要特点,就在于所研究的对象不是一般的自然事实,而是有人的目的和活动参与其中的价值事实,包含人的思想、情感和价值观在内,不可能被纯粹客观地加以描述和分析,只能通过交往、沟通和理解才能把握[1]。医学专业不同于其他专业,即服务者和接受服务者都是人。长期以来,医院管理者重视的是医务人员的责任心、医德医风和业务技术,而忽视强化医务人员社会学知识的学习运用,对人类在社会中的各种活动如社会交往、社会工作、社会结构、社会发展等方方面面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研究不多、融入不够[1],对患者社会人的属性关注不多。忽视从人文社会学角度选择适宜的技术为患者服务,减少或避免对患者的伤害,从而提高患者的生命质量。 1重视人文社会学知识学习运用的意义 1.1确保医疗安全医院医疗安全管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行政安全管理,需要综合运用医学、管理学、人文社会学,以及其他分支学科知识,如果简单地仅从医学角度分析评估安全隐患、处理安全事故苗头,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不能仅仅把患者当作单纯的生物人,单纯用科学技术为患者治病,还要从人文社会学角度进行研究思考,赋予其社会属性,从社会学角度考虑患者职业、健康常识掌握程度、心理状态、社会认知度等方面入手,选择适宜的治疗方法,加强医患沟通,有助于减缓医患矛盾,确保医疗安全。 1.2提升医疗质量随着卫生观念的逐步转变,医疗质量体系也随之发生变化,从以前的扁平化已经转变为全方位、立体化,这其中涉及医疗服务、医患沟通等方面的知识内容,要求医务人员在做好医疗文书等基础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在医疗服务过程中融入社会学知识,与患者及家属进行全面深入交流,完善各项签字知情同意手续,督促医务人员严格按照设定的治疗路径执行,保证环节控制和终末质量。 1.3提高技术水平现代医学涉及到伦理学、材料学、物理学、运动学等多学科知识。而今医学知识日益普及,医患信任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医师要赢得患者的尊重和信任,一方面,要求医务人员善于并重视细节的观察,把社会学知识与临床知识结合推理诊断,尊重患者权利,选择患者能够接受的、实惠准确的检查手段,提高医患信任度和诊断符合率。另一方面,医务人员通过在医疗活动中对社会学知识的运用,必须全面了解掌握医学领域新进展,从而促进自身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 2运用人文社会学知识的思维方法 2.1强化对人文社会学知识的学习以医师为主导的医疗服务正受到冲击,突出表现为医患关系紧张、冲突不断,现行“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已形成,要求医务人员必须为患者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并进行解释,提供可供患者选择的服务,并协助患者进行决策。这就要求医务人员具有一定的社会学知识,相信和尊重患者,并善于观察患者社会知识面,根据患者不同的文化背景对患者进行分阶段、多层次的针对性教育,帮助患者树立正确科学的健康观念,提高患者依从性,使其配合治疗,从而巩固疗效、防止复发[2]。作为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必须紧跟时代的脚步,适应新常态,进行服务方式的彻底转变,在医疗服务中不再只有医师具有发言权,医师不能完全承担决策和服务的所有责任,必须让患者及家属了解医学的历史、现状及局限性,在与患者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决策和责任分工。 2.2熟练运用人文社会学知识进行医患沟通掌握社会学知识,就掌握了一种方法,医患沟通时,就占据主动。据调查统计,医患关系和谐、投诉率低的医务人员,掌握运用社会学知识越熟练,执行制度规范和风险防范意识越强[3];相反,对于社会学知识不重视或掌握不好的医务人员,往往临床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医疗服务的随意性大、医患关系紧张、医疗工作中问题发生率高。作为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需要考虑患者各方面的情况,如在详细了解患者的职业、年龄、学历等基本信息的情况下,掌握患者的心理状态和期望值,并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因此,医务人员不但要掌握好专业知识,同时要加强对社会学知识的学习,掌握一定的沟通技巧、语言艺术、心理学和教育学等知识并灵活运用,以适应当前医疗形势的发展。 2.3综合运用医学和人文社会学知识确定治疗方案中国的传统医学理念使社会人群对医学的认识,更多地局限在抽象的逻辑推断中,而缺乏医学自然科学常识,难以对人体和疾病进行科学的认识。我国现阶段,医患之间医疗信息的不对称性是一种现实存在。民众普遍存在着对医学诊疗活动过高的期望值,由于医学的局限性,医师很难做到“包治百病,药到病除”,这种高期望值与实际诊疗结果之间的落差常常就形成患者对医疗的不满意、不信任[4]。医学的本质决定医患双方共同参与的动态过程,其中患者是疾病的主体,是医疗服务的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理应参与到自身疾病的诊治决策中。随着医学知识的爆炸、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各类信息更是唾手可得,患者通过上网查询等手段就可以获得较高质量的医学信息和较先进的科学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动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的权威性,加剧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淡化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因此,医务人员要主动向患者介绍疾病的发病原因、治疗方法、愈后情况等医疗知识,与患者交流,给患者提供可供选择的治疗方案,并在达成共识后切实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医疗服务。 3加强对社会学知识的更新实践 3.1关注人文社会学新进展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民众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对疾病的认知越来越多,对健康的重视和医疗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医院却一味停留在原有的服务模式下,不能适应变化的形势,就会出现各种问题,甚至面临淘汰的危险。因此,作为医院管理者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紧跟时展的步伐,关注人文社会发展动态,加强人文社会学知识的更新,转变发展理念,并及时掌握运用于医院管理,才能确保医院的持久发展。 3.2重视医院人文建设良好的医院人文建设是医院管理者必须始终重视的内容,其优秀是解决“为谁服务”问题。坚持以患者为本,提高医务人员素养,营造和谐交往环境,确保技术提升和医疗安全。一名出色的医院管理者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关注医院人才学科、设备设施和技术服务等内容外,更应关注医院的人文内涵建设,用文化凝聚人心,用文化引领创造和谐、安全、舒适的医疗环境。 3.3实践应用社会学知识实践证明,社会学知识对于医务人员而言,其重要性不亚于专业理论学习,要把社会学知识学习作为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定专门机构实施全员培训,丰富医务人员的心理学、伦理学、经济管理学、公共关系学等人文社会学知识,把所学灵活运用于临床思维,切实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伦理道德水平;要完善各项谈话签字、知情同意等医疗文书内容设置,建立监督检查和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发展。 作者:颜晗 单守勤 单位:济南军区青岛第一疗养院 人文管理论文:现代管理与人文精神论文 现代管理者首先应该是合格的公民。什么是公民呢?公民是具有独立人格,有基本权利,并且意识到自己对社会有基本义务的人。每一个人的权利是平等的,而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里,这是一个契约社会,因此,公民是一个社会人。每一个公民应该意识到自己对社会有起码的义务,做一件事要有起码的道德规范,遵守起码的法律,行为要有一个底线。罗马哲学家西塞罗和昆体利安都认为,对公民进行人文精神的培训能够引领整个社会,能够让公民理解并且尊重那些大家普遍认同的行为规范,而这些行为规范的获得方式是通过学习一批从古代传承下来的体现文化价值观和道德观的著作。学生们学习希腊语和拉丁语,阅读荷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其他一些古典作者的作品。人文精神教育致力于培养道德品格、灌输社会价值观。到18世纪晚期,人文教育的目的是要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思维方式和道德准则,从而能够逐步灌输“虔诚、公正、尊重真理的原则,爱国、仁慈、普遍的善,清醒、节约、纯洁、适度和节欲以及其他能让人类社会更加美好并赖以建立共和宪政的美德”。 在美国,二战以后的工业化扩张呼吁高等教育要变得更加实用。这使人们更加强烈地认为人文学科课程早就不可救药地过时了,无法再适应现代美国人的需要。有些人为传统课程辩护,认为它们仍然是一种有助于培训人的思维方式或者开发通用知识技能的方法。另外一些人则强调对技术专业化加以平衡的重要性,认为人文学科应该承当起打造“全面发展”之人的角色。在管理教育的早期,人文教育被人视为美德和道义的堡垒。但是,二战以后,旨在强化分析型和技术型技能的专门化倾向日益加剧,最终导致了管理学与人文学科脱节的后果。管理教育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只是一些职能块上的受教育者,他们对于自身对整个社会所应承当的更广泛的责任一无所知。人文精神教育的理念也受到了整个社会中教育角色变化的压力。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学生们就开始提出通过大学教育掌握符合市场需求的技能这一要求。高等教育成为可以在市场上购买到的产品,因此消费者要求自己的付出能够得到最高的回报。随着教育的目的从打造一个受过教育的人转变成为人们提供具体的与雇佣相关的培训从而帮助他们在职业市场上有所斩获,关于人文教育的整体概念就再一次受到了猛烈的抨击。亨利•明茨伯格在1973年和1980年所进行的有关管理者的研究《管理工作的性质》一书揭示了管理活动固有的非人性化特质。在明茨伯格看来,所谓的白领,与泰勒笔下使用铲子的工人一样,都是其时代的奴隶,异化于工作之中,被上级赋予的任务掌控。哈佛商学院教授罗伯特•海耶斯和威廉•阿伯内西在题为《加强管理规避经济衰退》一文中认为,管理学教育一味强调管理学是一门科学最终产生“一个错误而又浅薄的观念,使得专业的管理者,其实是‘假专业人士’,错误地以为自己贸然地‘空降’到一家完全陌生的公司,通过推行严格的财务控制、利用投资组合概念和市场驱动策略这几招就能够成功地经营好该公司”。随着股东价值和短期财务结果成了公司业绩唯一有效的衡量标准,芝加哥学派的市场驱动哲学充斥着对美国式资本主义的讨论。从20世纪70年代晚期和80年代中期开始,经济学家对商学院的影响逐渐增强,理论主导了MBA课程。通过建立一家公司,所有者可以享受因为减少交易成本而带来的利润。 但是当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时,委托—问题就出现了:如果所有者没有亲自去监督管理者,他如何才能知道管理者是在做他最感兴趣的事情?实际上,在企业内部存在着股东—董事会—经理—工人这样一个委托—链条。根据理论,股东是委托人,公司的管理者是人,管理者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并非完全一致,往往存在冲突。根据现有的激励理论,要有效地调和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就要设计有效的激励合同。研究 委托—的目的是科学设计激励机制,解决激励不相容的问题。导致激励问题的因素有三个:一是人的行动难以观察:委托人只能观察到结果,不能观察到行动,因为有外生要素的干扰使得结果不能准确地测度努力程度,这就是前面讲的“隐藏行动”问题;二是人的类型不能准确观测,这就是前面讲的“隐藏信息”问题;三是人风险厌恶程度不同。人存在三种不同的风险态度:风险爱好,风险中性,风险规避。典型情况下,一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得到股权和其他直接与利润相关的奖金。尽管支付给大公司CEO巨额报酬存在争论(特别是此次金融危机下华尔街金融巨头的薪酬方案),但是,现代经济学认为,以绩效为基础的报酬对股东和CEO都是有利的,而且减少CEO这样的报酬可能减少公司利润。按照以上逻辑,管理者对公司不再有任何忠诚感,相反,他们视自己的工作为由市场驱使的完全的交换行为,不带有任何道德成分,不包含任何信托责任。借用德鲁克的话来说,公司的世界已经变成了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你得带着自己的大砍刀来。”这一市场驱动一切的理念也渗透进了商学院,MBA项目也开始在一个更大的市场上相互厮杀,将希望入学的学生视为潜在的“客户””。成为一名MBA学员不再是为了掌握某些技能或者学会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相反,其目的变成了拥有一个能够带来巨大利益的校友关系网。人类已经进入大数据时代,这标志着“信息社会”终于名副其实。在现代管理中,我们收集的所有数字信息现在都可以用新的方式加以利用。大数据的出现,使得通过数据分析获得知识、商机和社会服务的能力从以往局限于少数象牙塔之中的学术精英圈子扩大到了普通的机构、企业和政府部门。但正如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教授在其新著《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1月第1版)中所指出的“:大数据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它使得目前用以保护隐私的法律手段和优秀技术失去了效果。”“在一个预测的时代里,人类的自由意志神圣不可侵犯,这一点不可轻视。我们不仅需要承认个人进行道德选择的能力,还要强调个人应为自我行为承当责任。” 管理学大师德鲁克将价值观看得比技能、战术或各门学科更加重要。他坚信,人文精神是道德和价值观的守护者。尽管德鲁克从来未曾公开地揭示管理学和人文学科两者之间的关联,但是,他关于管理学是人文学科的这一理念还是将人文学科培养道德品格的理想与管理学培养有效领导者的目标紧密联系在了一起。我们认为,具有人文精神的管理者对人类存在的本质有着透彻的理解,能够在制约权力滥用的同时,将组织里的人培养好。具有人文精神的管理者能够认识到,尽管人性本身是不完美的,但是由人组成的组织必须努力创造一个“尚能容忍”的希望社会。杜维明先生指出:“说中国传统中的‘儒’的概念,在当代近似于人文科学的学者,也许并不牵强。”①他还指出:“在儒家看来,学就是学做人。诚然,我们无可逃避的是人,并且在自然主义的意义上说,这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权利。但是,从美学意义上看,成为人却必须有一个学习的过程。因此,学做人意味着审美上的精致化、道德上的完善化和宗教信仰上的深化。”②笔者亦认为,儒家思想的传播基本可以认为是人文精神的培养。人文精神的培养离不开教育。康德指出“,人是唯一需要教育的一种存在”。③按康德的看法,人之外的动物只须以本能的方式来运用它的天性,无须像人那样经受教育的过程。孟子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腾文公上》)人文精神教育的目的在于使人知善,以便进而择善。孔子更是提倡“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论语•述而》),到达“发奋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云尔”(《论语•述而》)的地步。孔子又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论语•述而》)可见,从“人的完成”这一方面看,教育不仅涉及知识的接受与传授的问题,而且与德性的培养相联系,因为道德是社会能够维系、延续的必要条件之一,社会秩序的建立无法离开道德的维度。荀子就是中国的托马斯•霍布斯,因为他跟霍布斯一样相信人性本恶,相信“人对人就像狼对狼”。荀子曰:“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以为人生而有好利,嫉恶之心,耳目声色之欲。若听其发展,不加节制,则争夺残贼,淫乱随之升起,“正理平治”之社会生活难以实现。可是荀子的声音在孔夫子的国度却很少有人倾听。其实,荀子的思想与孔孟思想并非完全矛盾,甚至可以说是相得益彰。因为正是人性本恶,才需要不断修身,才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所以,孟子重心体之仁的呈现发扬,荀子重礼教之善的潜移默化。前者讲究“集义”,后者讲究“积善”。 荀子说“:积善而全尽,谓之圣人。”(《荀子•儒效》)这句话无异于儒家所强调“择善固执”才能成就圣人。儒家一方面重视礼乐所形成的外在规范,另一方面强调人性本有的内在要求,然后兼顾内外,肯定每一个人都有能力也有责任成就完美的道德人格。以经验事实来说,我们发现:人间有善行也有恶行,人有行善与行恶的自由,同时,行善使人心安,行恶使人羞愧。以理性反省来说,这些经验事实告诉我们:个人的快乐在于心安理得,群体的和谐在于大家行善避恶,因此,人性要求也是向善的。从理想途径来说,如果肯定人性向善,就要多做存养省察的工夫,让个人内心的指示清楚呈现,同时还要妥善安排道德教育,使大家乐于遵守外在既成的规范。儒家的人性论因此成为我国道德思想的主流。这套人性论常被称为“性善论”,其真正涵义则是肯定人有“善端”(《孟子•公孙丑上》),需要努力实践,以成就善的行为。换言之,人性是向善的。孔子是主张人性向善的,如孔子在描述有德者在政治上所表现的功效如下:1.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2.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已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3.子曰“: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论语•颜渊》)中国历史上对人文教育的作用一直是非常肯定的。儒家经典《大学》开篇就指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已故著名政治学家萧公权先生详细论述了孔子人本主义的政治观,指出:孔子的全部政治学说,从根本到枝节,都以人为其最高、最后和最直接的对象和目的。在他的学说中,政治生活是人的人性的表现,是人性发展的过程,是人类活动的结果,是满足人类要求的努力。这种人本主义思想同样适应于现代管理。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中国传统的人本主义教育往往有空洞说教之嫌,重做人轻做事。在孟子看来,做实事是“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儒家经典也很少有教人做实事的内容,相反,倒不乏鄙视做实事的人的言论。“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论语•子路》)。在孔子看来,只须““上好礼”、“上好义”“、上好信”“、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论语•子路》)。由于儒家只教做人不教做事的传统,造成劳心者只务虚言,干不了实事。劳力者能干实事,却尽是文盲。这种社会的手和脑严重割裂的传统一直贯穿中国整整两千多年,直到西方人用手脑合作造成的“坚船利炮”打开中国封闭的大门,中国人这才逐渐觉悟到中国传统教育手脑割裂的大祸害。在科举制度背景下,中国人的知识指向更多的是关注社会秩序的建立及与之相关的内容,包括人如何维护这种社会秩序。因此,起码从制度化儒家建立的汉代开始,中国的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如何灌注这种思想倾向,即《中庸》所谓“修道之谓教”。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人文精神的培养。马克斯•韦伯对于中西考试的内容的分析,充分说明了它们之间的巨大差别:“中国的考试,并不像我们西方为法学家、医师或技术人员等所制定的新式的、理性官僚主义的考试章程一样确定某种专业资格。中国的考试,目的在于考察学生是否完全具备经典知识及由此产生的、适合于一个有教养的人的思考方式。” ④但是,科举制度这种只注重人文知识培养的理念在西方的经济强势面前,很快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在鸦片战争的屈辱面前,已经日趋腐败的科举制度乃至整个中国的教育制度和知识倾向都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因为,儒家所着力培养的人才根本无法应对洋人的“坚船利炮”。废除科举,设立新式学校,引进西方人的科学技术知识,成了维新人士首先考虑的事情。正因为中国传统教育的缺陷,因此,废除科举,引进西方自然科学技术知识和现代教育模式就成为历史的必然。儒家思想中的重要格言“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明显地把人生意义的指针指向了权力。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能够接受儒家文化教育的人,无不围绕着权力转,这当然也与中国的皇权和科举制度存在必然的联系。黎鸣指出“:两千多年来的中国社会,是人类中典型的官场化社会。社会中的一切,无论官场、市场、情场中一切人们的活动,无不受到私有化的专制权力的威慑。”⑤权力垄断中国人的思想,中国人除了听命于大人、圣人,永远不会有自己的思想,儒家思想乃至圣人孔子、孟子本人也都成了权力的工具。这样,中国的人文传统被权力裹挟,人文精神被权力阉割。因此,当代人文精神的培养,一方面,我们要充分利用我们民族传统文化的精华,另一方面,我们又必须挣脱传统文化的桎梏。人文精神的培养需要“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在先秦时代,孔子可以提出“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孟子可以提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腾文公下)。但由于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统治,这并没有成为中国人的人文精神。中国的皇帝是金口玉言,中国的老百姓只能劳作、吃饭,不能有自己的思想,更不允许有异议,只能绝对服从,中国人的人文精神早就丧失了原创力。哈耶克认为“人民和各社会阶层,只有在长期享有自由的情况下,才会有高尚的道德标准———这与他们所拥有的自由度成正比。”反过来,哈耶克也相信,道德在一个伟大社会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只有在自由的行动受着强有力的道德信念引导时,自由社会才会良好地运作。”早在20世纪40年代,哈耶克就认识到:“在物质环境迫使我们做出选择时有决定自己行动的自由,以及对按照自己的良心安排我们自己的生活自行负责,这两者是道德情感能够赖以培养、道德价值在个人的自由决定中赖以逐日再造的唯一氛围。不是对上级,而是对自己的良心负责,不是用强力所威逼出来的责任心……以及对自己所作决定的后果负责,这才是名副其实的道德实质。”故此,哈耶克一直相信“:自由不仅是一种特殊的价值,而且是大多数道德价值的源泉和条件”。 ⑥如果认为当今社会中的商业伦理缺失和人们道德水准下降就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结果。这实在是对市场经济的一种误解。因为,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做出决策时才有决定自己行动的自由,也才能对自己所作决定的后果负责。市场化改革出现的社会商业伦理的缺失,不是市场化改革的结果,而是由于其他方面的原因。按照哈耶克的观点,把自由当作法治保障下的个人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一种私人领域、一种人的生存状态,这一论辩的逻辑就是说,只有在法治社会之中,人们的道德情感才会得以展示和再造,社会的道德水准才会不断提高。而法治首先就是要限制政府的权力,而我们当前的现实是,一方面引入市场机制,另一方面,政府的权力又不容易受约束,权钱交易,一些地方政府官员腐败寻租案件大面积发生,法治还不够完善,这才是社会商业伦理缺失的重要原因。人文精神尽管无法成为治愈现代管理实践之病的神药,但是还是能够使身处权力岗位的人重新关注价值观、伦理道德和品格问题。通过重建现代管理与人文精神之间的由来已久的联系,能够为现代管理注入新的生命和活力。现代管理强调人文精神就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我们不相信世界上存在十全十美之人,因此,现代管理实践需要解决有关人格发展、美德和价值观之类的宏大问题,还要理解我们作为人无法实现亚里斯多德关于德性行为所提出的目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有所提高、有所进步。人文精神的培养与具体管理技能和方法的培养以及专业技术的培养应该有机结合,不可偏废。优秀价值观的传授和劳动技能的传授,这是教育的两项基本的社会功能,现代管理教育也不例外。现代管理分工越来越细,也越来越专业化。博弈论、信息技术、大数据挖掘、云计算等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在现代管理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在管理教育和管理实践中重视人文教育,能让我们的管理者理解“我们的决策背后的终极价值观”以及批判性思维技能,当然还包括提升他们说服他人的辩论能力。人文教育对品格的培养和对美德的塑造使其成为现代管理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管理本质上是一种关乎人的活动,不只是关乎技术和数据。但人文精神的培养又不能只是通过空洞的说教,而要与现代管理技能的培养和具体管理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某种意义上人文精神的培养更多地需要示范来引导,因此,道德典范的示范作用就显得非常重要。孔子要求“见贤思齐”,也就是说,当我们见到有德性的人(贤人)时,就要考虑怎么向他看齐。亚里士多德也提到,要使自己的行为达到正义(道德)的层面,我们就要“像正义的人”那样去做。这就需要在现代管理教育中加强案例研究和使用案例教学,通过典型的案例来传播和彰显现代管理中的人文精神。 在德性培养过程中,另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是引导和涵养。引导主要表现为个体之外的教育、指引,它更多地体现社会的影响和社会的约束。比如,社会逐步摆脱权力指向的文化,逐步形成尊重财产权、诚信、平等、自由的现代商业文明。涵养主要是个体自身的体验、反省、觉悟,主要表现在企业管理者在经营实践逐步形成的经营理念、商业道德和良好品质。外在的社会影响和约束以及自身的体验、涵养在广义的德性培养中相互关联、彼此互动。进而言之,人文精神的培养涉及美的品格的形成。在美的品格的形成过程中,又涉及真、善、美三者的关系。在美和真的关系中,一方面,真隐含着美;另一方面,美往往体现真。美和善内在地相互联系,一方面,它体现了道德上崇高的力量;另一方面,它又给人以一种审美意义上的美感。宋明理学家常常讲“圣人气象”,其中便包含形之于外的人格美。杨国荣认为,从中国思想史看,相对而言,道家比较强调“美”和“真”之间的统一,儒家则更注重“美”和“善”之间的互动,所谓“美善相乐”。⑦中国人还必须进一步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人文精神,因此,还需要“启蒙精神”继续在中国萌芽、生长和铺开,从这个意义上说,启蒙精神”就是人文精神。与此同时,还必须创造性地培养现代中国人对永恒的真、终极的善和自由的美三者的信仰,用真、善、美来构筑中国人的人文精神。 作者:胡少华单位:云南财经大学商学院 人文管理论文:人文素质工商管理论文 一、工商管理专业的大学生具备一定人文素质的重要性 (一)搞好人文素质教育才能真正实现高 等教育工商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高等教育工商管理专业的办学目标是培养能够掌握工商管理前沿理论和专业实用技能,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具备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商管理专业人才。管理是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所以,管理工作者主要的工作是围绕人展开的,而人的复杂性决定了我们在培养管理人才的时候不能只注重科学性,只关注学生技术性实用性的知识。 (二)多种因素造成工商管理专业大学生人文素质较低 社会是造成当代大学生人文素质缺失的关键原因,市场经济所必然导致的功利、理性、物化,个人利益的追求、大众文化的流行,使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在某些层面缺乏人文价值的导向,导致物欲至上,拜金主义等一些不良思潮在一定程度上流行。例如由广州的廖勇等对820名大学生的调查显示,很多大学生存在“人生目标茫然”“人生支柱物质化(权力、金钱)”“信仰危机”等严重的思想问题,以就业为终极目标的功利和短视培养模式造成对人文素质培养的形式化。 二、提高工商管理专业大学生人文素质的思路 (一)充分认识工商管理专业特点,转变办学思想,以培养具有厚积薄发能力的人才为己任 张杰认为,工商管理专业的大学生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商业道德、终身学习的能力、合作沟通能力、经营管理能力、适应社会变革的能力、良好的心理和生理素质。因此,高校应该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沉住气,抛弃企图“立竿见影”的办学思想,拿出“百年树人”的气魄,在强调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技能的同时,应该充分重视人文素质教育,以马克思主义的思想道德体系和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诚、信”等价值观、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辅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学生树立崇高的人生理想。只有这样的人,才是一个合格的职业管理人,只有培养出这样的人的高校,才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承担起了应有的社会责任。 (二)以多种途径提高工商管理专业大学生的人文素质 首先,应该解决学生的学习主动性问题。只有学生认识到了提高人文素质的重要性,养成主动学习和终身学习的习惯和意识,外界的努力才能有效转化。除了社会家庭的努力以外,针对新生的入学教育尤为重要,辅导员也好,授课教师也好,应有意识地帮助学生了解进入大学的目的和大学学习的特点,引导学生正确利用课余时间;避免大学生以简单的“实用”标准来判断课程的重要性,忽视一些文、史、哲、艺的课程,完全倾向于技能学习和业务学习的短视行为。同时,高校应尝试多种途径提高工商管理专业大学生的人文素质。高校开展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一般采用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调整学科、专业及课程结构,以丰富教学内容,拓宽和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一般来说,工商管理教育主要应涵盖六大学科:分别是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科(含贸易)、外语学科、人文学科、工程技术学科、法律学科,有些学校课程总量达到45门。为了完成现有的教学任务,增加或者大幅度调整课程结构不现实。所以,教师应充分利用现有的课程体系,在讲授业务知识的同时,嵌入人文知识,内化人文精神。以教师自身的人文修养影响学生,以先贤哲人的精神激励学生,做到润物细无声是较可行的办法。二是建设校园文化,深入开展文化知识讲座、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体验式的人文素质教育。优美的校园景观、浓郁的校园人文氛围,本身就是对学生人文气质的最好熏陶。用充满艺术气息的摄影展、绘画书法展览来宣扬高雅的审美意趣;用各种晚会、体育比赛、演讲活动、读书活动来帮助学生建立积极健康的生活、休闲方式;用各种高水平的、生动有趣的讲座来提升学生的人文学习兴趣、开阔学生的眼界;用宽阔静谧的图书馆和网上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自己学习和提高的可能性……就像江西理工大学的胡龙华在长期的大学生人文教育的工作实践中提出的KEP模式:大学生人文素质养成的三个主要环节,即人文知识教育(knowledgeeducation)、人文环境熏陶(environmentaffect)和人文实践升华(practiceimprove),顺应大学生人文素质培养起于知识启迪精神营造氛围实践升华止于境界的内在规律[4],综合应用各种方法,切实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质。 作者:卜鸥单位:重庆师范大学 人文管理论文:人文素质教育工商管理专业论文 一、工商管理专业的大学生具备一定人文素质的重要性 (一)人文素质教育是对大学生基本的人文关怀 大学生首先是社会公民,而人文素质是人的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爱因斯坦在《论教育》中指出:“学校教育的目的始终应该是青年人在离开学校时,是作为一个和谐的人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专家。”人文素质教育以人为对象,它是人通过各种途径将人文知识进行内化而形成的。以人文精神为优秀的内在品质,是一个人之所以成其为人并进一步成为人才的关键因素之一,人文精神实质是人类自我关怀,是自尊和尊重他人的价值,它是对人的价值、人的生命意义和人的理想的关注。 (二)搞好人文素质教育才能真正实现高等教育工商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 高等教育工商管理专业的办学目标是培养能够掌握工商管理前沿理论和专业实用技能,培养学生具有较高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具备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工商管理专业人才。管理是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所以,管理工作者主要的工作是围绕人展开的,而人的复杂性决定了我们在培养管理人才的时候不能只注重科学性,只关注学生技术性实用性的知识。 (三)多种因素造成工商管理专业大学生人文素质较低 社会是造成当代大学生人文素质缺失的关键原因,市场经济所必然导致的功利、理性、物化,个人利益的追求、大众文化的流行,使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在某些层面缺乏人文价值的导向,导致物欲至上,拜金主义等一些不良思潮在一定程度上流行。例如由广州的廖勇等对820名大学生的调查显示,很多大学生存在“人生目标茫然”“人生支柱物质化(权力、金钱)”“信仰危机”等严重的思想问题,以就业为终极目标的功利和短视培养模式造成对人文素质培养的形式化。 二、提高工商管理专业大学生人文素质的思路 (一)充分认识工商管理专业特点,转变办学思想,以培养具有厚积薄发能力的人才为己任 张杰认为,工商管理专业的大学生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商业道德、终身学习的能力、合作沟通能力、经营管理能力、适应社会变革的能力、良好的心理和生理素质。因此,高校应该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沉住气,抛弃企图“立竿见影”的办学思想,拿出“百年树人”的气魄,在强调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技能的同时,应该充分重视人文素质教育,以马克思主义的思想道德体系和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诚、信”等价值观、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辅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学生树立崇高的人生理想。只有这样的人,才是一个合格的职业管理人,只有培养出这样的人的高校,才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承担起了应有的社会责任。 (二)以多种途径提高工商管理专业大学生的人文素质 首先,应该解决学生的学习主动性问题。只有学生认识到了提高人文素质的重要性,养成主动学习和终身学习的习惯和意识,外界的努力才能有效转化。除了社会家庭的努力以外,针对新生的入学教育尤为重要,辅导员也好,授课教师也好,应有意识地帮助学生了解进入大学的目的和大学学习的特点,引导学生正确利用课余时间;避免大学生以简单的“实用”标准来判断课程的重要性,忽视一些文、史、哲、艺的课程,完全倾向于技能学习和业务学习的短视行为。同时,高校应尝试多种途径提高工商管理专业大学生的人文素质。高校开展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一般采用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调整学科、专业及课程结构,以丰富教学内容,拓宽和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一般来说,工商管理教育主要应涵盖六大学科:分别是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科(含贸易)、外语学科、人文学科、工程技术学科、法律学科,有些学校课程总量达到45门。为了完成现有的教学任务,增加或者大幅度调整课程结构不现实。所以,教师应充分利用现有的课程体系,在讲授业务知识的同时,嵌入人文知识,内化人文精神。以教师自身的人文修养影响学生,以先贤哲人的精神激励学生,做到润物细无声是较可行的办法。二是建设校园文化,深入开展文化知识讲座、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体验式的人文素质教育。优美的校园景观、浓郁的校园人文氛围,本身就是对学生人文气质的最好熏陶。用充满艺术气息的摄影展、绘画书法展览来宣扬高雅的审美意趣;用各种晚会、体育比赛、演讲活动、读书活动来帮助学生建立积极健康的生活、休闲方式;用各种高水平的、生动有趣的讲座来提升学生的人文学习兴趣、开阔学生的眼界;用宽阔静谧的图书馆和网上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自己学习和提高的可能性……就像江西理工大学的胡龙华在长期的大学生人文教育的工作实践中提出的KEP模式:大学生人文素质养成的三个主要环节,即人文知识教育(knowledgeeducation)、人文环境熏陶(environmentaffect)和人文实践升华(practiceimprove),顺应大学生人文素质培养起于知识启迪精神营造氛围实践升华止于境界的内在规律,综合应用各种方法,切实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质。 作者:卜鸥单位:重庆师范大学
新闻专业论文:创意产业对于新闻传播专业的启示论文 关键词:创意产业数字传媒市场化全球化知识产权 摘要:由文化产业、内容产业演变而来的创意产业正在由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转变为全球许多国家的支柱产业。发展创意产业也正在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新闻传播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而创意产业则为新闻传播教育提示了新的发展方向:一是抓住传媒发展大势,增强对学生的数字传媒技术的培养,把新闻传播学办成文科中的理科;同时充实社会科学内容,以增强技术含量和专业特征。二是把握创意产业的市场化发展方向,培养新的创意阶层,以开辟更广阔的新闻传播人才市场。三是顺应创意产业的全球化发展趋势,增加相应的法律知识和知识产权课程,培养适应国际竞争的新闻传播人才。 创意产业(CreativeIndustry)又称创意工业、创意经济等。早在1912年,德国经济思想家熊彼得就明确指出,现代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资本和劳动力,而是创新。英国最早于1997年组织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CreativeIndustryTaskForce)”,首相布莱尔亲任主席。1998年该工作小组率先对创意产业的概念做出了界定,即源于个人创造力、技能和才华的活动,通过知识产权的生成和利用,使这些活动发挥创造经济效益和就业的成效。现在,创意产业概念正逐渐演变成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即认为当代经济的真正财富是思想、知识、文化、技能和创造力所构成的创意。 创意产业概念的前身是文化产业。根据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定义,文化产业是“世界各地以各种方式生产、传播、销售和消费的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产业。”现在,文化产业已经迅速成长为全球许多国家的支柱产业,而创意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递进,集经济、技术、文化等因素于一身,也一跃成为经济全球化舞台上的佼佼者。英国将13个行业确认为创意产业,包括广告、建筑、艺术和文物交易、工艺品、工业设计、时装设计、电影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电视、广播等。2000年英国创意产业增加值已超过500亿英镑,占GDP的7.9%,提供就业岗位115万个。2002年达到809亿英镑。2003年,创意产业更成为了国民经济中仅次于金融业的第二大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8%,提供了200万个就业岗位。新加坡在1998年将创意产业确定为21世纪的战略产业,主要包括艺术、设计和媒体。2003年新加坡的创业产业占GDP3%,提供就业岗位7.2万个。2005年11月,新加坡举办的“展望2005年以后:环球创意工业高峰论坛”,是亚洲首个大规模的创意工业论坛,同时还举办了第一届新加坡设计节、亚洲媒体节、亚洲电视论坛和青年创意交锋会。其基本目标是在2012年,让创意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所占的比例从3%增加到6%,从而把新加坡建设为一个新的亚洲创意中心。英国学者约翰•霍金斯在《创意经济》一书中曾指出,全世界创意经济每天大约创造220美元财富,每年以5%的速度递增。其中美国与英国的增速最快,分别达到14%和12%。 香港是我国创意产业发展最为成熟的地区。按照现行分类,香港的创意产业包括设计、建筑、广告、出版、音乐、电影、电脑软件、数码娱乐、演艺、广播、古董与艺术品买卖等十一种。另一部分创意产业,则已包含在香港的传统支柱产业如旅游业之内,而且外延至相关的社区建设和城市形象等方面。香港前任行政长官董建华认为:“在全球化的新竞争年代,要提升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便要通过设计、包装、形象和广告等手段,实际上是凝结和体现文化的无形价值。因此,我认为应把先前所说的「创意产业,改称为「文化及创意产业,藉此更清楚表明我们努力的方向。”为推动这方面的发展,他们采取了多种政策措施,如设立数码媒体中心、数码港资讯资源中心和培育中心,推动数码化创作。启动2.5亿港元推出“设计智优计划”,并成立“创意及设计中心”,作为高增值设计的集中地。港府还参与筹划多项推介港产电影的活动,如香港国际电影节、香港国际影视展、香港电影金像奖颁奖典礼、数码娱乐领袖论坛等,并将「香港影视娱乐博览作为一项世界级盛事来举办。根据2003年9月《香港创意产业基础研究》报告,2001年创意产业增加值占香港GDP的3.8%,为461.01亿港元。从1996至2002年,香港虽然整体经济衰退,但是创意产业的机构数目和整体产业就业人数都有实质上升。2002年香港创意产业机构达30,838家,从业人员达170,011人,占总就业人数的5.3%。创意产业正在成为香港经济一个重要的生长点。 我国政府在2000年10月的“十五”计划中第一次正式使用了“文化产业”这一概念,并在2002年11月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最近两年来,随着国内对文化产业的关注点由概念转向内容,“创意产业”一词越来越频繁地为人所引用。上海创意产业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获得了快速发展,建立了一批具有很高知名度的创意产业园区,聚集了一批具有创造力的优秀创意人才。这些年,上海大力举办国际电影节、电视节、艺术节、各类设计展,在国际上赢得了广泛的声誉,文化创意产业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一定的集聚效应。北京在2005年7月召开了“2005首届中国创意产业国际论坛”,众多中外学者的研讨涉及广告、建筑、电影、动画、网络游戏、音乐、出版、软件、文物交易等众多行业。2006年2月,北京市市长向市人代会提出,将重点发展六大文化创意产业。在未来的3年里,将打造6大文化中心,即全国文艺演出中心、全国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中心、全国动漫和互联网游戏研发制作中心、全国文化会展中心、全国古玩艺术品交易中心和全国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中心,使创意产业在北京市生产总值所占比例达到9%,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除上海、北京外,国内其他许多中心城市如深圳、杭州等也都在纷纷打造自己的创意产业。可以想见,创意产业的发展,必将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方向。 新闻传播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传播教育飞速发展,从最早的二级学科新闻学,发展到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包含新闻、编辑出版、广告学、广播电视等四大专业以及更多的专业方向;在人才培养目标上,也从50年代“培养新闻工作干部,即从事报纸、通讯社与广播电台的文字工作人才”,转为面向人才市场,适应各种媒体,以及公司企业、国家机关等各种公关、广告和其他信息传播活动的需要。社会需求加上其他各种因素,导致全国新闻传播专业“迅猛”发展。到2005年,在教育部备案的新闻学类专业已发展到661个。据推测,目前新闻类各专业点的在校人数当在13万人以上,每年毕业生超过3.2万人。因此,新闻传播教育如何使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如何开拓新的就业市场,在竞争中胜出,就成为了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创意产业的发展趋势与前景为新闻传播教育指出了新的人才培养方向、新的增长点。围绕着创意产业的思路,我们可以重新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修订课程体系,打造学生新的知识结构以适应未来的社会竞争,同时为新闻传播学提出新的研究方向。 这种设想具体说来有如下几点内容: 首先,抓住传媒发展大势,加强对学生掌握数字传媒技术能力的培养,把新闻传播办成文科中的理科;同时充实社会科学内容,增强专业特征。 传媒业是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传媒业的发展方向,是一切传统媒体向数字媒体的汇聚。无论报刊书籍还是广播电视,最终都能在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传播中得到体现,并得到进一步延伸。因此新闻传播专业必须注重对学生掌握新媒体技术能力的培养。早在1989年,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就创办了“计算机辅助新闻采访协会”。该组织致力于培训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记者编辑。他们不仅善于利用网络与人交流、采访,而且善于从网络上浩如烟海的数据中寻找素材,用各种软件来分析政府运作数据、财经资料、市政和各种社会现象。新一代的传媒人,应该有网页制作基础知识,用HTML编写稿件,使用EXCEL、FOXPRO等软件处理数据,用PHOTOSHOP等处理图片,对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的流媒体如REALPLAYG2等都有一定的了解。由于新传播技术体现出来的不是对传统媒体的完全取代,而是以往各种传播技术的汇聚,因此,未来的新闻传播人才应当适应不同媒体传播的需求。如《中国青年报》副总编陈小川所说,学生“应当有跨媒体的能力”。上海交大媒体与设计学院常务副院长蒋宏教授也曾提出,应开设“传媒设计”课程,以使学生把握不同的传媒技术特征、传播特征和内容表现特征。 然而,传播技术的发展,使媒介资源日益丰富,传播手段越来越容易被普通人所使用,传播日益平民化、大众化。因此新型的新闻传播专业人才必须以内容为竞争手段。欧洲在上世纪90年代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也出现过内容发展不足的问题。因此他们提出要以内容为王。欧盟在“info2000”计划中把文化产业定义为内容产业,其范围包括各种媒介上所传播的印刷品(报纸、书籍、杂志等)、音像电子出版物内容(联机数据库、音响制品服务、电子游戏等)、音像传播内容(电视、录像、广播和影院)、用作消费的各种数字化软件等,主导的内容是视听传媒业。创意产业实际上是在内容产业上的一个提升。新一代的新闻传播人才,如何能够在充满各种低水平重复甚至垃圾信息的网络中搜寻和传播有用信息,以职业眼光对信息进行判断、筛选和解读以赢得受众,创造新的内容,并树立传播的品牌形象,这取决于传播者的专业素养、文化修养和理论基础。美国著名新闻教育家、旧金山州立大学新闻系原主任贝蒂•迈斯格教授在演讲中说,新媒体应用技术越来越成为简单易学的小手艺,今天的新闻院系培养的仍然应该是发掘和讲述新闻故事的能力。对此笔者认为,一方面学生需要掌握各种“简单易学”的新媒体应用的“小手艺”,即接近于传统“理科”的教学内容;另一方面又需要充实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和知识,在“内容”上与理科学生划清界线。这才是我们应有的专业定位。 早在上世纪20-30年代,美国学界就倾向于将新闻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而不是一种职业学科来教授。新闻记者不仅要被培养得知道如何写新闻,而且能够理解他们所报道的这些事件由以生成的社会。因此,在4年的本科教学安排中,四分之一的课程为新闻课程,而其余的四分之三则为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课程,包括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文学等。著名的“老爸”布莱尔曾强调,新闻学教育必须具有学术责任,因此他就那些自认为能提高报纸质量,也能为新闻教学提供更合适的知识基础的问题,进行了社会科学研究。九十年代香港的新闻与传播专业课程设置,也从以往注重写作基本功的职业教育转为理论与实务并重的专业教育,强调新闻与传播专业学生应成为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及批判精神的新闻工作者。从中国目前媒体对人才的需求中我们可以看出,具有一般性采访写作和节目制作能力的新闻传播类毕业生,虽然有上手快的优点,但也有目光狭窄、知识储备不足的缺陷。在传播内容日渐细化和专业化的今天,他们有可能竞争不过其他专业的学生。因此我们在专业培养上应该突出新闻传播跨学科培养的特点,或者使学生在新闻传播之外还有一定的专业倾向,如经济、法律、国际关系、体育等;或者突出综合院校学科齐全的特点,坚持“宽口径”培养方针。其方法当然不是仅限于给学生提供“大杂烩”式的课程,而是在专业课的学习中注意引进和整合其它学科知识,让学生在广泛涉猎的同时培养较为宽广的学科视野。笔者在传播学和舆论学课程讲授中,就比较注意整合心理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语言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相关思想和方法。这种方式得到了学生们的普遍认同。 其次,把握创意产业的市场化发展方向,培养新的创意阶层,以开辟更广阔的新闻传播人才市场。 创意产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文化产品的产业化、市场化。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投资、流通和传播环节,需要大量的中介机构,如策划人、经纪人、制作人、文化传播和市场营销人才。他们处在精英知识分子和大众之间,既熟悉艺术和艺术家,又有很强的市场操作能力,能用经济和传媒运作的方式把艺术推向大众。由此开辟出新闻传播人才的新的就业市场。 哈佛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凯夫斯(R.Caves)在《创意产业经济学:艺术的商业之道》一书中,详细分析了创意产业的经济特点,并指出,各类艺术家在实现其艺术创作工作的整个过程中都需要其他人员加入。如画家需要艺术品经销商经销他的作品,小说家需要出版商将作品发表。影视产品的创作更是需要不同专业的人协作完成。由此我们可以推知,随着文化产业链的形成和中介环节的急剧扩张,创意产业中将出现大量的艺术中介机构、文化传播、经纪人、制作人等中间环节。经济学家理查•弗罗里达(Florida)在其《创意阶层的崛起》(TheRiseoftheCreativeClass)一书中指出:创意产业在当代经济中的异军突起表明了一个职业阶层的崛起。中国也有学者认为,目前中国的创意阶层虽远未成形,但已是呼之欲出。与旧的经济与文化体制的转型相伴,出版人、设计师、广告人、经纪人、建筑设计师、报人等文化人群最终将完成自身角色的转型,成就中国的第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创意人。 90年代以来中国传媒逐渐加大的市场化转型,使得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从一般性的写稿、播稿人员,发展到组稿、组版、节目策划以及公关、广告等市场营销人才甚至媒介经营管理人才。而在新闻传播的专业设置中也增加了广告学和公共关系等专业和相关课程。未来的传媒业不仅本身会成为创意产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会成为其他文化产品市场化运作中重要的环节。未来的新闻传播人才不仅要掌握采访写作和一般性的节目制作,更需要了解媒体发展方向和媒介市场的运作规律。因此我们应当把社会需求较大的产品市场研发人才及影视制片、广告创意和节目策划、媒介产品营销、媒介信息综合开发和应用等方面人才,特别是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等作为自己新的培养目标。 在“2005IPTV技术论坛”上,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中数传媒”总裁孙玉胜接受采访时表示,人才市场上并不缺少优秀的电视节目编辑或制片人,但缺少从事商业化运作的电视人才,也就是懂市场、懂销售、懂技术、懂节目制作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培养新的创意—中介人才,实际上应该成为目前国内新闻传播教育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目标。 第三,顺应创意产业的全球化发展趋势,增加相应的法律知识和知识产权课程,培养适应国际竞争的新闻传播人才。 经济学家霍金斯在《创意经济》(TheCreativeEconomy)一书中,把创意产业界定为产品在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内的经济部门。知识产权有四大类:专利、版权、商标和设计。每一类都有庞大的产业与之相应,由此而组成了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1996年电影人大卫•普特曼就发现,“英国的摇滚音乐家为出口做出的贡献超过了钢铁工业。”英国1998年最大的单项出口是与辣妹有关的产品。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IIPA)在《美国经济中的版权产业:1999年报告》中指出,包括电影、电视、家庭录像、商用软件、娱乐软件、图书、音乐和唱片等在内的版权产业1997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3%,为3484亿美元。从1977年到1997年,美国优秀版权产业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率为6.3%,远超出同期美国国民生产总值2.7%的年增长率。其间,版权产业就业人口翻番,达到380万人。1997年美国版权产业从国外销售和出口中创利668.5亿美元,超过包括农业、汽车、汽车配件和飞机制造在内的所有主要产业。当时预计2001年,美国优秀版权产业将为国民经济贡献5351亿美元,约占国内总产值的5.24%。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标志着中国正式参与国际竞争。中国政府承诺遵守的“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协议(Trade-relatedIntellectualProperty)涵盖了所有的创意产品,包括专利、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商标和服务标示、工艺设计、商业秘密等内容。WTO具有实施相关规则及行使法律制裁的权力,各国政府可以通过WTO要求实施相关规定。而知识产权方面的不当行为,也可能导致他国在其他贸易领域内的制裁。 创意产业的发展,已经脱离了传统艺术单件产品经营的模式,进入到以市场为导向,依托信息技术,以互联网络为基础和传输渠道的规模化经营。其经营的产品不仅包括传统的艺术品,还可以是包括所有与创意作品相关的、具有高艺术附加值的传统产业商品,包括日用品。在WTO的市场体制下,对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体现在各种方式的国际艺术授权。目前,世界授权零售市场包括艺术与出版授权市场、品牌和商标授权市场、人物玩偶授权市场、运动类授权市场、娱乐授权市场、网络和互动性授权市场、流行类授权市场等七类市场,其中以艺术授权市场增长速度最快。在美国,以艺术为标示物的授权对象,以居家用品、衣物布料和小五金为主导,占了授权商品市场的半壁江山。 因此,新闻传播教育应当适应这种创意产业全球化的趋势与需求,不仅提高学生的外语水平和向他们提供更多的海外留学及实习机会,而且要增加有关知识产权的相关课程,让学生多少了解一些国际竞争的游戏规则,以适应中国创意产业的国际竞争。 总之,新闻传播专业无论最初的创办还是后续的发展,都深受社会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影响。新闻传播教育必须把握时展潮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才能使人才培养具有更大的适应性。而创意产业的发展在这方面确实给了我们许多新的启示,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应对。 新闻专业论文:财经院新闻传播专业人才培养研讨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当前我国财经院校举办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发展历程;财经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培养高素质财经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人才的路径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财经院校举办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发展历程、财经院校举办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发展现状、财经院校举办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发展趋势、教学的目的性不强、教师的实践机会少、高水平教师引进难、财经院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财经院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财经院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内容摘要:随着经济对社会和个人的影响越来越大,财经新闻人才的培养也越来越受到新闻界和教育界的重视。但目前我国财经院校开办的新闻传播学类专业还存在着教学目的性不强、教师实践机会少、高水平教师引进难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财经院校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为了培养更多适合社会需求的财经新闻人才,我们在制定培养模式中必须加大财经类课程的设置,构建以“经济学”为优秀的课程体系,从而培养“经济+新闻”的复合型人才。 关键词:财经院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持续增长,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和个人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而财经新闻对监测国家的经济环境,对提供有效有用的经济信息,对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财经新闻人才培养的问题,无论在新闻界还是教育界都引起了重要关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些财经院校就开始开办财经新闻学专业,以期解决财经新闻人才缺乏的问题。发展到现在已有十年左右,很多学校在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培养方案、培养模式等方面都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比较大的成绩。但总体来说,财经新闻教育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教育界和新闻界普遍认同的培养模式,这就需要我们继续不断探索,逐渐形成适合我国需求的财经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为国家培养杰出的人才。 一、当前我国财经院校举办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发展历程、现状与趋势 1.财经院校举办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发展历程。从我国新闻传播教育发展的历程看,经历了两次浪潮。第一次浪潮从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后期,新闻教育事业在办学规模和学科建设上对高等教育领域产生持续影响,构成了第一次浪潮。1996年10月,中国新闻教育学会理事大会公布的统计信息,全国的新闻专业点基本分布于综合性大学和师范类院校。在新闻学进一步巩固的基础上,引进了传播学,并促成了二者的融合,加速了新闻传播学类教育的发展;第二次浪潮兴起于世纪交替之际,与第一次浪潮相比,其积聚时间短,但“爆发力”强,格外引人瞩目。到2005年我国开设新闻传播学类的本科专业就有661个,其中新闻学专业209个,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146个,广告学专业232个,编辑出版学专业50个,传播学专业24个,在校生规模有15万之多。目前中国大约有20多所高校开设了财经新闻专业,财经类院校也有在新闻学专业中设立经济新闻方向,但财经新闻人才缺乏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缓解。 2.财经院校举办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发展现状。在财经院校如何培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学生的规格和质量问题上,开办新闻专业的财经院校,特别是地方财经院校一直在积极地探索,以找到一条能够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模式,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懂财经的新闻专业人才的需求。财经新闻是新兴的交叉学科,很多院校仅仅是将“新闻类课程”加上一些“经济类课程”简单复合,而并非有机融合,结果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专业设置上主要设两类课程,一类是新闻类专业课,如采、写、编、评等,目的是让学生打好新闻功底;另一类是财经类专业课,如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等课程,以此来奠定经济学基础。这种简单的相加,很难将两个不同专业的课程内容有机地糅合在一起。就目前财经院校开设的新闻专业的课程与其他综合类或专业新闻院校开设的新闻课程没有任何区别;同样,我们经济学类的课程除了比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学的课程浮浅外亦无任何不同。就目前财经类院校师资现状而言,一般是教新闻类课程的大部分教师不懂财经知识,而教经济学的教师也基本上不懂新闻,两班人马教给学生们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让学生们自己去消化去融合,无疑增加了学生们的学习负担,更影响了学习的效果。 3.财经院校举办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发展趋势。随着近几年高校新闻专业招生规模的扩大,各类专业院校也在大力拓展专业面,新闻传播学类各专业的办学已经打破本专业与综合类院校一统天下的局面,各类专业院校都在纷纷利用自身优势,拓展办学渠道。财经类院校也开始注重按照自身的教育模式,设计培养具有财经类学生特点的新闻专业人才。开始了跨大学科设置新专业的尝试,以满足社会各界,特别是财经媒体、财经新闻对专业人才的需要。因此,财经院校只有办出自己的特色,“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才有生命力,其制造出的“产品”才能被社会各界认可、接受。其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远远高于所开设专业本身。 二、财经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的目的性不强。学新闻的学生反而没有其他学科更容易进媒体工作,新闻学博士不会写通讯等等,这是目前存在的一种不正常现象。出现这样问题的本质可能在于我们的新闻教育根本没有明确的目的。那么,财经院校的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学生学成之后到底将来做什么,这些院校都没有明确的目的。具体表现为:教材选择综合类重点高校的教材,与财经类各专业毫无关联,学生学起来无所适从。一般来说,正确的教育首先应该明确教育的目的(教育的目的往往来自学生和社会的需求),然后根据这个目的进行教材的组织,教师的训练,这样才能培养出符合质量要求的学生。而现在的财经新闻教育是基本没有目的,学生所用的教材也没有明确的训练目的,因此,也就造成财经新闻专业学生在选择工作和人生的目标上也缺乏明确性。 2.教师的实践机会少。新闻传播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因此,专业课教师特别是担任实务类课程的教师应该具有相关从业经历。英国新闻教育学会会长曾指出,“如果做新闻教师,30年的从业经历比一个博士学位有价值得多”,这句话足以说明实践经历的重要。然而当前,随着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日益深入,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越来越严格,如果一个学期没有教学任务,可能意味着该教师就根本不可能完成本年度教学工作量。另一方面,由于学校建设需要,学校对教师的科研量要求大大提高,教师要花大量的时间撰写论文,编写教材。这一切都使安排教师到媒体一线挂职锻炼,事实上变为不可能。再一方面,因为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需要,高校对教师的学历要求也越来越高。许多学校规定,某个年龄段下的高校教师,如没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将来不能晋升教授。在这种政策引导下,没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年轻教师除了上课、写文章外,还得攻读学位。如此,参与媒体实践更变成一件有心无力的事情。 3.高水平教师引进难。教师学历门槛抬高,加大了高校从媒体一线引进人才的难度。近年来,随着高校教师待遇与媒体一线从业人员差距缩小,一批有着丰富从业经验的媒体从业者有意来高校从事新闻学教学与研究,但这些人员中,有相当多仅有本科学历。他们加盟新闻院系,对学生来说是福音,但学校从提高教师队伍中博士学位拥有者的比例考虑,宁可进一个没有任何新闻从业经历的博士,甚至是与新闻传播学科不沾边的博士。所以,财经类新闻院系从媒体一线引进教师的难度是越来越大了。 上述问题的存在是影响办好财经院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主要原因,目前要改变这样的状态,就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要想把这个专业真正办好办成,最重要的是解决好专业师资问题。这里所说的“师资”,是融合型的高水平的专业师资,这类师资应该是既懂经济学理论,又了解经济实务,同时也了解新闻业务。就目前情况看,这样的师资,可以说是基本上可遇不可求,但这个问题还必须加以解决。其简单的操作方法应该是:第一,选派教师到财经新闻媒体挂职工作,特别要注意从应用经济学的专业师资中选派有一定新闻工作基础的优秀骨干教师。第二,财经院校要加大从财经新闻媒体引进教师的工作力度。第三,将财经新闻业界的资深人士请到学校举办课程讲座,或是有选择地安排财经新闻业界的资深人士承当专业课教学,这样可以进一步密切联系理论与实际之间的关系。第四,创新办学模式,加强对学生选修课程的引导。例如,采用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方式加强学生经济学的知识和能力的培养;采取产学研联合办学的方式培养学生。第五,选派新闻学教师到国外名校作访问学者,在进修学习中拓宽视野、提高水平等等。 三、培养高素质财经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人才的路径 1.财经院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将财经类的课程置于“前在”位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各类大众传媒所扮演的角色越发具体。这就需要财经院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培养出带有浓厚本专业色彩的新闻工作者,以满足财经专业传媒对人才的需求。财经类院校为了培养出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宽厚的经济学基础,又懂新闻传播业务的专业人才,就必须在开设新闻专业课程之前,开设有关经济学的相关课程,打好经济学学科基础,以引领本专业学生更好地从事财经新闻和财经媒体工作。 2.财经院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构建以“经济学”为优秀的课程体系。财经类院校的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多是照抄照搬新闻传播学类名牌院校的传统模式,缺少个性。传统的新闻专业课程体系,文学类课程所占比例过高,不利于新闻专业学生合理知识结构的形成。现代新闻事业,特别是反映当代经济社会生活的报道,需要的已不是文人墨客,而是能够对纷繁复杂的经济社会现象做深刻剖析的新闻工作者。因此,财经类新闻专业课程体系,应该按照“通识教育+经济学+专业教育”的模式来构建。除了加强对思想政治品质培养和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训练外,重点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包括:西方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等经济学主干课程的学习指导,进而提高他们用经济学思想分析问题的能力。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加强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的培养。 3.财经院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培养“经济+新闻”的复合型人才。目前,财经新闻媒体中最缺乏的是既懂经济又懂新闻,既懂得WTO法则又懂传媒市场规律的人才,即“复合型人才”。有专家认为,“复合型人才”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立体性,即既有深厚的经济学理论功底,扎实的传播理论基础,又具有现代传播技能;二是高能性,即集采编播与制作于一身,一人顶几人用;三是多面性,即新闻与传播的“十八般武艺”,样样都会(当然不是样样都精,样样都专,而是一专多能)。财经院校的新闻传播学类的专业建设,应该根据学校自身特点,确定专业培养模式,开辟一条典型而又独特的应用经济学+新闻教育的办学路径。并且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扩大复合型人才的外延,那就是“复合型的人才,国际性的眼光”。财经新闻人才的培养同样需要海纳百川的胸襟和与时俱进的眼光。 新闻专业论文:新闻学专业双语教学论文 一、双语教学的定义及教学模式 双语的英文是Bilingual,美国传统词典(双解)解释为“①能熟练地使用两种语言的:使用或能使用两种语言的,尤指同样或几乎同样流利地;②用两种语言的:恰当地使用两种语言的,以便促进那些掌握母语而正在学习另一种语言的学生的学习”。《国际教育百科全书》认为双语教育的最低标准应该是一种在教学的某些过程中至少使用两种教学用语的教育。教学使用两种语言,不一定同时使用,不必在同一学期内使用,而是在各年级连贯地使用两种语言。对于双语教育一词,学术界有不同的理解,西格恩(Siguan)和麦凯(Mackey)对“双语教学”的理解是指一个把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语的教育体系,其中的一种语言往往是——但不一定是——学生的第一语言。”①将“双语教学”作为一个教育体系,它则是教育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教育系统中老师、学生、教学媒体、教学内容的四个基本要素同样也是“双语教学”的四个基本要素,②这样有利于从系统的角度进行双语教学的设计、评估及优化。双语教育英语为“bilingualeducation”,但国内几乎是将“bilingualeducation”翻译成“双语教学”,也就是说国内学术期刊中提到的“双语教学”其研究的就是“双语教育”,而不在是“BilingualTeaching”。 我国高校双语教学一般是指高校试图通过大量运用外语(当前主要指英语)进行学科教学以达到培养双语人才目标的教育。它以外语应用为目标,实现语言形式与学科内容统一,促进大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尽快与国际接轨。目前国外流行的双语教学模式有三种,浸润式(immersion)、过渡式(transitionalbilingual)和维持式(maintenancebilingual)。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民族语言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成功的双语教学不但使学生掌握双语,还连带着使学生理解、认同和掌握两种不同的文化。浸润式(immersion)是在实施了特定的语言环境和条件下,让学生完全沉浸在第二语言(或外语)的学习环境之中,完成学习任务;过渡式是一种将第二语言(或外语)作为教学媒介语逐步导入教学全过程,即学生进入学校后部分或全部使用母语,然后逐步转变为只使用第二语言进行教学;维持式是指在将第二语言(或外语)作为教学语言的同时,继续用母语来维持学生理解的一种教学模式。二、高校双语教学的特点 我国的“双语教学”与国外的“双语教学”相对比在有着显著的不同,主要体现在,①国外的双语教学的目标是解决少数民族及移民通过学习第二种语言融入其主流社会,国内高校的双语教学主要是以“加强英语,提高英语习得的效率”为出发点的;②语言环境不同,国外双语教学都是在以英语为社会主流或官方语言的环境下进行的,而我国双语教学基本和是在没有语言环境情景下进行的;③师资配备不同,以美国为例,双语教学基本上都由操本族语(母语)的教师授课,而汉语均由讲汉语的华裔教师教授,华裔教师不仅能讲两种语言,更能同时用两种语言的思维方式进行教学。回顾我国的双语教学历程,在双语教学过程中应当注重以下几个问题: 1.层次性 由于我国高校数量及办学规模差异性大,教育资源的配备、及地域等条件的制约,双语教学无论从学生、教师、教学内容、教学媒体的选择上都存在很大的差异。硬件上的差异可以在短时间内通过行政及市场手段得以解决,但软件上(学生水平、师资水平等)的差异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的,我们必须正视这个问题,这样有助于我们开展不同层次的双语教学活动,从而保证教学效果。要在吸收国外成功双语教育经验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课堂英语渗透力度因所处地区,学校财力,教师水平,学生水平,使用教材,学科要求和应试权重的不同而异。这既有人为的因素,也有客观因素,应当容许渗透力度有大有小,在不同层次上展开。我国双语教学的层次性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根本的改变。 2.多样性 要正确认识我国的双语教学,其内涵应当是双语教育,实际上双语教育是更加广阔的一个概念。推行双语教育,不仅仅是第二语言的习得,恐怕更是一种综合文化素质的习得和人文底蕴的提高,双语教育不仅仅局限在课堂教学之中,更应当贯穿在学生的课外学习之中。中国的外语教学在课堂上花费了太多的时间,从儿童时期持续到大学毕业,而效果并不理想,有很多是值得我们反思,并在双语教育中注意解决的东西。中国以往的教育过多地注重了课堂教学及教师的主宰作用,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及教育观念的更新,借助于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学校教育更加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双语教学不能只局限于课堂,应当选择不同的教学策略,不论是什么模式的“双语教学”,能起到加强英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作用就行。 3.连续性 知识更新的加快,终生教育成为现实。随着我国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加大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有些地方在小学、中学阶段就已经开始双语教学,这使双语教学贯穿于学生的整个学校学习之中,双语教学从时间上来看是连续进行的;学生进入大学后,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大学英语教学的改革,从大学英语到专业外语再到专业课程的双语教学,从大学生的课程体系来看,大学英语、专业英语可以视为双语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大学的双语教学也是一个连续的过程。 三、对新闻传播专业双语教学的思考 新闻教育领域开展双语教学,最早的是在1978年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创办的新闻系,由中国社科院、新华社、中国日报三家联合设置英语新闻采编专业。从1978年到1989年,该专业为中国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的新闻优秀人才。在高校的实践起源于1983年,由、国家教委、新华社和广播电影电视部联合在复旦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中国新闻学院等高校开设双学士学位的国际新闻专业。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过度到普及教育,各级、各类学校相继开设了新闻学专业,由94年的66个急剧增加到2006年的661个,双语教学也在各学校展开。新闻专业的双语教学工作受到学校及教师的高度关注,高校新闻专业的双语首先要根据学校的总体目标和发展规模,办学类型、层次、学科专业、服务面的向的定位,开展不同层次的双语教学。只有定位准确,才能事实求实地运用现有资源,并积极创造条件,将双语教学做实、做好,对双语教学提出过高的,立竿见影的要求是不切实际的,也不符合中国的国情。鉴于师生外语水平的局限性和差异性,以及外文教材选用中的现实状况,在教学要求、建设目标上应当注意结合实际,体现双语教学的层次性;③其次,要认真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由于新闻学专业的特点,在教学过程中更应当充分运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开展多样化的双语教学,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新闻学专业的双语教学应当根据各校的人才培养计划,本着层次性、多样性、连续性的原则展开,办出自己的特色。 新闻专业论文:新闻传播专业教育探讨论文 一、教育环境缺乏人文氛围的熏陶,学生整体人文素质难以满足专业要求 以前,开设新闻传播专业的基本上是老牌综合性大学,其人文社科专业开设比较齐备,云集了人文社科的许多专家、学者和大量学生,形成良好的人文氛围。在这种氛围下,在校学生有机会听到很多高水平的人文讲座、选修各种人文课程、参加各种人文气息浓厚的社团、与人文社科专业的学生相处。在这种学校里成长,学生受到人文氛围的熏陶,容易养成新闻传播从业人员必备的人文素质。 理工类、专业类高校,受传统和现实因素的诸多限制,无论在办校思路、制度安排、学科建设、课程开设、讲座邀请、社团设置、活动举办等诸多方面,都普遍缺乏人文方面的考虑和相应的氛围。以讲座和学术会议为例。笔者所在的学校绝大多数讲座,是“务实”性质的,它基本上与经、管、法、税、商、金融等学科有关。请来开讲座的,更多的是各级官员、各行业的行政管理者以及总裁、经理之类的业界精英;讲的内容,很多是对具体政策法规的解读、对当前国内外热点问题的解答,对业界实操经验的介绍。 缺乏人文氛围,若在课程设置上增加人文课程份量,或可有所弥补。但遗憾的是一般理工类、专业类高校的新闻传播专业,为了突出本校特色,在课程设置上不是增加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人文课程的设置。 新闻传播专业教育,不管如何探索特色,不能忽略它人文性质浓厚的学科基础。一般的理工类、专业类院校办新闻传播专业,既缺少人文氛围的熏陶,又在不同程度上减少人文学科相关课程的设置,学生要在以后的新闻传播实践中走得更好更高,恐怕有点难。 二、培养目标贪大求全,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课程学习疲于奔命 理工类、专业类高校办新闻传播专业教育,总想发展自己的特色,在特色的形成过程中,却往往存在学生学习课程过多过杂、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究其根本原因,是这些个高校办新闻传播专业往往秉承这样一种宗旨,既必须努力保持传统新闻传播专业教学的基本面貌,又想依托本校一些龙头学科的教研条件,形成培养独特的学校烙印鲜明的复合型新闻传播人才的优势。为达成这样的宗旨,其培养目标难免贪大求全,教学课程难免大包大揽,学生课业负担难免过重。在具体的教学安排上,也容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种甚至多种:一、课程过多;二、学时学分过多;二,许多专业课程的教学浅尝辄止,学生的课程学习往往蜻蜓点水,难以深入。 请看某法商类高校的新闻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2007级)。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系统的新闻理论知识与技能,宽广的文化与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专业的基础知识,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法规,能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和宣传部门从事传播方面的工作,能在法律、经济部门从事宣传、文秘、管理等工作,也能在党政机关、出版部门、各类学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文秘、管理、编辑出版、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复合、应用型新闻专业人才。”“本专业依托法商专业,鼓励学生拓宽知识领域,跨专业选修课程、辅修第二专业、修读第二学位,成为有法学、经济学或管理学专长的复合型新闻人才。”为了达到这样的培养目标,这所高校在开办新闻专业的很长一段时间内(2002级——2004级),竟然把微积分概论等设置为学位基础课必修课(对02级的学生而言,还有统计学和经济学概论,且每门课都是54课时3学分)。看起来,这是一个对学生的理论素养、知识结构和技能要求十分全面,对学生的出路考虑十分周全的培养目标和课程方案。但是,这样的目标和方案难免给人贪大求全、难以实现、流于形式的感觉。学生要扎扎实实地学好学深新闻传播专业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相当困难。 再看某体育类高校新闻专业的本科课程方案(2007级)。看起来,它像是体育新闻专业新闻学专业与体育学专业的简单叠加。除涵盖一般新闻学专业的全部课程外,又增加了数量可观的体育课程,以及由新闻学与体育学交叉嫁接出来的所谓体育新闻类系列课程。在具体的方案里,体育概论、篮球、体操、体育科研方法等9门体育课程,文学概论、逻辑学等7门人文课程,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等12门新闻传播课程,全是它的基础课或主干课,此外,它还要学生学量的公共选修课、方向选修课、实践课和校本课程(如活动、专题调研等),加上公共必修课程,面面俱到,学生须完成165总学分,57门课(不包括实践课和校本课程)才能毕业。此外,要拿到学位,还需满足“英语必须达到全国英语四级水平,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达到计算机水平测试二级等级的要求”等条件。在一个以体育生为主的院校学习新闻传播专业,许多学生本身也是体育生,要都达到这样的要求,难度可想而知。 面对这种现象,广州体育学院体育新闻与传播系主任张德胜教授感触很深:“在教育部三令五申减少学时学分,减轻学生负担,让大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自主学习、积极创新的今天,连北京大学等名校都在努力把授课总时数控制在2400学时以内,总学分控制在160学分以下,而部分学校的体育新闻专业授课总时数却高达近3000学时,如此一来,学生每时每刻都在上课,几乎没有实践或娱乐的时间。”学生不仅仅是没有实践和娱乐的时间,更重要的是学生没有大量阅读和思考的时间,每日忙于应付各门功课,疲于奔命。学生当中甚至出现了“不想做课程学习工具”、“希望能更多享受读书思考乐趣”等说法。专业教育,看来也要减负,尤其是一些理工类、专业类院校培养目标贪大求全的新闻传播教育。 三、新闻传播教育专业资源匮乏,完整的专业培训体系难以形成 办新闻传播专业教育,许多理工类、专业类高校不同程度上存在本科教育职业技术化的倾向,努力构建一个有特色的专业培训体系。为了避免传统新闻传播专业教育易产生的学生“坐以论道容易、站起动手困难”的弊端,也为了避免在就业市场上与综合性高校的传统强势正面对撼,它们想走一条更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培养的教学道路:一方面,努力把学生训练成为掌握一技之长的专才,偏重于采访、写作、编辑、评论、翻译、摄影、摄像、传媒新技术应用等技能、技巧的训练;另一方面,努力在课程设置、实践形式、实践内容上与综合性大学新闻传播专业有所不同。 这本来是一条很好的思路,但是一般理工类、专业类高校新闻传播专业资源的匮乏,却使它们的专业培训体系难以形成,尴尬百出: 首先,师资庞杂多元,专业培训力量难以整合。理工类、专业类高校办新闻传播专业,其师资主要由四部分构成:来自传统新闻学院的,来自业界的,来自邻近学科的,来自校内所依托的特色专业的。其中,要整合前三类师资,已有相当难度,因为大家的专业背景难免有一定差异。要把第四类师资也整合进来,难度更大——你的专业教育特色要依赖它才能形成,许多基础课、主干课和选修课都由它的老师来上,但它的专业背景与你却相差十万八千里。长此以往,多好的课程设置和体系设计可能都流于形式。 其次,学科处于边缘地位,专业培训体系建设举步维艰。理工类、专业类高校的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当然不是新闻传播,一般而言,处于这些学校边缘地位的新闻传播专业,师生的权益难以得到应有的保障。分配经费,有一套物竞天择的运作体系;计算酬劳,有一套偏重本校优势学科的成熟方案;申报课题,无论校内校外你基本处于弱势地位。在这样的环境里办新闻传播专业,难免这样一些后果:一、很难吸引本专业的著名学者、教授;二、难以充分调动专业教师的积极性;三、难以引进“双师型”老师(同时具备业界职称和教师职称)——业界一些想进来的业务精英,受学历、职称、理论、教学水平的限制,往往无缘高校教职;四、相关实验设施和培训经费的投入难以得到保障。缺少办学经费、合格师资和相关设施,又难以充分调动现有老师的积极性,如何建设正常运转的专业培训体系? 再次,缺乏业界人脉和实体资源,缺少像样的实训和实习基地。业界的人脉和实体资源优势,不是一朝一席可以形成的。一般的理工类和专业类高校办新闻传播专业,要拥有广泛、深厚的业界人脉和足够实体资源,还有待长时间努力。 四、人才培养定位强调特色,却难以摆脱新闻传播行业用人惯性的支配 新闻传播业是一个没有严格专业门槛的行业,近年南方报社等新闻单位招人,新闻传播专业学生所占的比例已经从过去的大部分降低到现在的约20-30%甚至更低。新闻单位用人,越来越强调从事某类报道的采编人员的专业背景。尽管理工类、专业类高校在办新闻传播专业时八仙过海,各具特色,但是,其毕业生基本上仍然被用人单位看成是新闻传播专业的学生,而不是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外国语、计算机、信息科学、体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的学生。新闻单位用人所说的专业背景,指的是后者。很多理工类、专业类高校新闻传播专业的学生在本校的“特色教育”下忙活了几年,到头来发现,无论实习还是工作,新闻单位考察他们的,首先是新闻传播专业的基本功,并没有把他们当作有特殊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来看待和使用,在“专业竞争”中,他们仍然难以与具有真正专业背景的毕业生相提并论。特色办学,却依然难以逃避新闻传播专业学生在就业市场上的面临的共同尴尬。理工类、专业类高校的新闻传播专业,要让自己培养的具有本校特色的复合型新闻人才得到业界认可,绝不是贴个标签那么简单。 理工类、专业类高校的新闻传播专业教育,不突破这些瓶颈,让学生人文素养整体不足、培养目标贪大求全、培训体系资源匮乏、特色人才的培养难得业界认可等现象继续长期存在,理工类、专业类高校走有本校特色的新闻传播专业教育道路的追求,难成现实。 摘要本文认为,当前理工类、专业类高校的新闻传播专业教育普遍遭遇到诸多瓶颈。不突破这些瓶颈,理工类、专业类高校难以真正走出一条有本校特色的新闻传播专业教育之路。 关键词理工类专业类高校新闻传播专业教育瓶颈 新闻专业论文:文科型新闻学专业研究论文 一、新闻学专业的基本类型与新闻学实验室建设现状 目前我国新闻学或者相近专业有600多个办学点,根据各个大学的基本性质以及创办新闻学专业的前提分析,我们可以把目前高校新闻学专业分成四种类型,这四种类型的新闻学专业在实验室建设现状上也有着明显的不同。 1.理工科型学校创办的新闻学专业 理工科院校由于理工科对技术和实验的依赖性,因此实验室都比较完备而且具有较大的规模。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闻学专业大多是依靠学校既有的相关的理工科专业,一般都比较注重实践性,对技术性强调比较多。从实验室建设角度看,理工科型学校各种实验室比较完备,有不少完全可以和新闻学专业共享使用,或者适当改造适应新闻学专业的需要,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实验室建设经费紧张的问题。另一方面,理工科型院校的领导经常接触各种层次实验室建设的报告,这种报告经常涉及到大宗的经费,相比而言,新闻学专业实验室建设使用的经费是相对有限的,因此非常容易得到批准。因此,就目前情况来看,理工科型院校里面的新闻学专业实验室条件一般都比较好,但是由于过于依赖技术,他们能站在技术的前沿,却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理论的把握。这应当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 2.文科型学校创办的新闻学专业 这种学校创办的新闻学专业一般最开始都是挂靠相关的文科专业起家,因此人文色彩比较浓厚,理论建设比较完备,科研上也比较突出。但是客观地讲,实验条件是非常有限的。这一方面体现在文科型学校科研和教研经费相对有限,另一方面体现在学校始终把新闻学专业定位为一个文科型专业,在新闻学专业投入上相当有限。这使得新闻学专业在发展上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其实即使在文科型院校,投入一定的资金办好新闻学专业,还是可以产生相应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如果领导都能意识到这个问题,文科型院校里面的新闻学专业将大有可为,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分析。 3.综合性院校创办的新闻学专业 对于综合性院校来说,后起的新闻学专业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从生存空间上讲,学校领导一般都会在新生事物上投入相当的物力和人力,这使得这种类型的新闻学专业一般起点都比较高,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都会形成一定的特色在全国产生相应的影响。在这种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新闻学专业一般在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上能够做到双管齐下、齐头并进,在社会上有着广泛的影响力。 4.专业型院校创办的新闻学专业 例如体育院校创办的体育新闻专业、财经院校创办的财经新闻专业、农业院校创办的农业新闻专业、外语院校创办的国际新闻(涉外新闻)专业等。这些新闻学专业创办单位往往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将自身的专业和新闻学结合起来,打造复合型人才,在业界也有着较好的影响。因为要打造特色,学校也往往能够在新闻实验室建设上投入相当的人力和物力,因此实验室条件一般都比较好。相比较而言,外语学院创办的新闻学专业,因为偏向文科性,有点类同上面谈及的第三种情况。专业型院校创办的新闻学专业因为能够把自身优势同新闻学结合起来,学生的就业市场一般比较广阔。不过目前专业院校新闻专业存在的问题是,教师在教学时存在两张皮的状况,也就是懂新闻的老师不太懂体育、经济等专业,懂经济、体育专业的老师又在新闻传播方面少有研究,这一点是需要引起足够的注意的。 二、文科型院校新闻学专业实验室建设投入上的思维误区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知道,在四种类型的新闻学专业中,文科型院校创办的新闻学专业实验室条件相对来说是比较差的。例如场地非常有限,经费投入有限使得实验器材相当短缺,实验室也缺少专人管理,这已经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一个瓶颈。 文科型新闻学专业实验室建设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和相关人士存在相应的思维误区有着密切关系的。根据具体情况,我们认为,这种思维误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闻学专业作为一个文科专业,不需要有太多的实验 目前,很多文科型院校新闻学专业最开始都是依托中文系或者其他社科系创办起来的。中文等院系深厚的人文氛围的确为新闻学专业的成长注入了鲜活的生命力。但是正因为这种情况,有些领导就认为,既然新闻学专业依托中文专业或者其他相关专业,就应该强调学生多写多练,有相关人士就曾在公开场合这样说过:新闻学专业是依托强大的中文系创办起来的,你们应当发挥中文系的先天性优势,让学生勤写多练,至于实践操作,等他们到媒体工作后,自然而然就学会了。前面我们已经说过,现在媒体虽然每年都会招聘一定数量的年轻人加盟自己的队伍,但是他们无一例外地都是强调工作经验,强调动手能力。试想,我们的学生一没有工作经验,二没有动手能力,怎么找到一个好工作,继而弥补自己在学校学习过程所存在的实践操作上的不足?虽然我们在教学中可以采用一定的虚拟性实践操作环节,但是这只能相对缓解实践操作上的不足,而不能起到根本替代性的作用。 2.新闻学专业投入大经费是否值得? 的确,对于一个学校来说,保持自己的特色是必要的,例如师范院校应当坚持自己师范教育特色而不能放松,非师范专业始终只能充当师范院校里面的配角。但是,就是因为这个想法的存在,使得决策者在新闻学专业的扶持力度上非常有限。他们的考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全国有很多知名院校都有新闻传播相关的专业,我们的新闻专业学生就业形势不可能和别人竞争(何况有很多媒体宁愿招聘名校的非新闻传播专业的毕业生,而不要二三流高校里面的新闻传播专业的毕业生),从这个层面上讲,我们的新闻学专业是不可能办得很大的。另一方面,我们是以师范院校为主体的,各院系之间的老师许多时候还可以打通使用,但是新闻学专业同其他专业相通性不是很大,因此在投入上是非常大而效益是相对有限的。文科型院校尤其是师范型院校,本来在教学科研经费上就比较紧张,没有必要耗费太多人力和物力来将这样一个专业做得非常好。正是这样两方面的考虑,学校是不太情愿把更多的力量放在新闻学专业上。 三、新闻学专业实验室建设的产出分析 目前全国新闻传播学专业风起云涌,很多学校都在加大投入,努力打造强大的新闻传播学专业,争取使得自己学校的这个新办专业能够在同级同类学校中占据一席之地,进而在新闻业界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决策者在思维上不能走出上述的一些误区,就会使得文科型新闻学专业发展相对艰难得多。 实验室建设是新闻学专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只有把实验室办好,学生才能学以致用,教师才能把理论阐释和实践操作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培养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人才。目前很多职业技术学院的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学生很容易得到媒体的第一认同感就是这个原因(当然,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在媒体很快就显示其后劲不足,这是因为理论功底过于薄弱所导致的)。因此,学校加大力度建好新闻学专业实验室,将会产生比较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我们自己为例,海南师范大学新闻学专业目前是海南省惟一的新闻学本科教学单位,具有得天独厚的先天性优势,如果能够抓住这一点快速发展,其未来前景将非常可观。如果丧失这一最好发展时机,以后发展将会更加艰难。目前学校对我们新闻学专业的支持力度相对有限,最主要是在考虑实验室建设的投入和产出之间存在巨大的落差,认为新闻学专业实验室建设是一个高投入,基本上没有什么产出的“买卖”,在“教育经济”成为一个热门话题的今天,有这方面的考虑是应有之意。但是我们想说的是,新闻学专业实验室建设在产出上绝不是无所作为,相反,它极有可能产生可观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甚至是其他专业或者学科门类所无法替代的。 1.新闻学专业产生的社会效益 我们的新闻学专业虽然主要是面向内地招生(每届五六十名学生中,海南籍的学生只占到10%左右),但是学生在海南学习生活四年之后,不少学生会把海口作为自己择业的第一选择地。如果学校新闻学专业实验室建设比较完备,学生在学校能够把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结合起来,加上专业教师和海南本地媒体的友好往来,我们的学生留在海南媒体工作是有很大可能的。学生就业形势好,这无疑成为招生宣传的一张名片,会促使更多的优秀学生选择海南师范大学新闻学专业作为自己求学的地方,这样海南师范大学的生源质量进一步提高,无疑会一定程度上提高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相反,假如我们的新闻学专业学生因为动手能力太差而不能找到一个比较好的工作,那就会相反形成一个恶性循环,一些本来打算选报海南师范大学的学生会毫不犹豫地改换门庭,与之擦肩而过。 2.新闻学专业产生的经济效益 新闻学专业实验室也能给学校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这也可以体现在几个层面: 第一,新闻学专业实验室建设如果比较完备的话,学校各个层次的宣传可以借助新闻学实验室这一平台得以完成。这样,一方面给学生提供了很多实践性平台,使得他们能够更好地把理论和实践结合,更早进入媒体操作角色,另一方面还可以节省不少经费开支。 第二,目前海南媒体发展的空间还很大,这给新闻学专业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一方面,海南各媒体目前在设备上是非常紧张的。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和相关频道或栏目合作,将部分制作场地搬至我校新闻学专业实验室进行,收取相应的机器使用经费,这些经费一部分可以用以实验室的维修和保养,另一部分可以进一步适当扩大实验室规模。第二方面,国家广电总局现在正在各级广播电视媒体推行制片人制度和“制播分离”的原则。这无疑给社会上的民营广播电视机构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如果我们的新闻学专业实验室建设比较完备,我们完全可以利用相关的条件成立一个广播电视制作公司,制作相应的广播电视节目出售给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这将是一笔非常可观的经济效益。 3.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关联性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事实上,新闻学专业实验室既能够给学校带来社会效益,又能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两者往往是密不可分的。例如,我们借助新闻学专业实验室建立相应的影视制作机构,一方面给学校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另一方面也可以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如果我们能够走出思维误区,加大新闻学专业实验室建设的投入,新闻学专业是可以做大做强的,然后,新闻学专业将用其产生的巨大的社会效益和可观的经济效益来反哺学校。这样,我们的新闻学教育才能真正实现投入和产出的良性循环,才能真正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才能真正走上发展的快轨道。 摘要文科型新闻学专业在实验室建设上是相对薄弱的,这主要缘于决策者存在不同程度的思维误区。如果我们能克服相应的思维误区,新闻学教育就能实现投入和产出的良性循环。 关键词文科型新闻学专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新闻专业论文:新闻专业期刊管理论文 随着中国新闻业的快速发展与结构调整,随着新闻业面临的外部环境与政策规则的变化,随着以网络媒体兴起为代表的媒介基本技术革命性进展以及对媒介形态的影响日趋明显,随着新闻竞争向更深层次发展,随着中国新闻界在更大范围参与国际新闻舆论的竞争和斗争,新闻实践与新闻业正发生着重要的变化,新闻从业人员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与需求也在发生重要变化,它制约、影响并要求新闻研究与新闻专业期刊相应变化,以给予理论与对策支持。能否把握其变化趋势,决定着新闻研究与新闻专业期刊能否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能否满足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的需要,能否不断增强影响力和指导力。 新闻研究和新闻专业期刊将发生什么样的重要变化?根据各方面的材料和迹象,研究各方面的需求,我们可以做出如下预测和判断: 1、新的变革阶段来临,不仅要求理论支持,更要求对策支持,迫切要求新闻研究由分立型向综合型发展,由概念型向对策型发展,由业务型向产品型发展,由理论型向战略型发展;微观领域将更专业化,宏观层面将更综合化。 这里的关键词是发展,发展就意味着不是代替而是并存,不是变革而是变化。不存在后者比前者更高级的问题。 过去,新闻研究相对说处于静态阶段,对已经取得的经验给予了有力的解释,但对如何应对正在变化的现实的指导力相对弱一些,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具有战略意义的预测与判断方面相对弱一些,对于现实的许多需要还没有作出足够的方案储备与对策支持。新的变革阶段来临,新的改革政策即将出台,这意味着规范制约新闻媒介形态与运行状况的外部规则和环境在调整。在进一步增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在新闻领域的指导地位的同时,必须着力于增强舆论影响力和实施能力,这就要以积极稳妥的改革调整措施来实现。这样的变革,不仅要求给予理论说明,更要求拿出一整套行之有效、可以直接指导实际操作的对策方案。 过去,新闻理论、新闻业务、经营管理、新闻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是分立进行的,互相间的交叉协同较少,多学科相关研究较少,综合性评估研究较少。今天,形势和任务要求在分立学科成果和研究方法的基础上,进行多领域、多层面、多因素、多线条的综合研究,以求在各学科面对同样问题或相关问题给出的诸多选择中评估排序,找出兼顾诸种制约因素与利益需求的可行选择,系统地处理复杂的现实问题。这就要求新闻研究也包括新闻专业期刊的研究模式由分立式向综合型发展。应当承认,分立型研究方式使得各学科领域间的联系较少,作为某个学科的专家可以对相关问题给出具有相当深度的解释和分析,却很少在总体层面上为问题的解决提供对策方案。新闻生产是一个流程,涉及多个环节;新闻运作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采编系统、技术系统、经营系统等各个部分。组建新闻集团这样的系统工程,需要兼顾多个领域、多个层面。所谓新闻采编系统,看起来是应用了一个软件平台,实际上必然要求媒体的管理模式、管理方式随之变化,就必须综合考虑采编、技术、经营各方面因素。如果停留在分立式研究状态,就难以就此有效率地给出适当选择。这就要向综合型发展,就要站在更高层面系统地、辩证地、综合地、多因素地观察、分析、研究问题,以求找出规律与解决办法。 所谓由概念型向对策型发展,是指过去的新闻研究大部分还停留在对概念的解释、阐释与实践经验的总结上;现在,应向提供对策方案发展,必须更注意面向实际,为决策者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一整套具有参考价值的对策方案。不管是报业集团还是广电集团的组建,都需要做大量的方案准备,都需要对面临形势和自身情况做系统复杂的研究,才能确定未来集团的基本架构、发展战略、基本产品。这样的需求,仅仅做概念型研究解决不了问题。所谓由业务型向产品型发展,是针对现在流行的新闻业务研究模式的缺陷的一种调整。过去,对新闻作品的研究主要停留在研究怎样报道得更好,怎样写得更好,切入角度如何;对新闻作品和新闻实践的研究很大程度上停留在业务型研究,主要关注单元是新闻作品单体或某一类作品。这在今后依然是需要的。但今天,面对激烈的新闻竞争与发行市场等对报纸的选择压力,新闻媒介会要求把刊播的报道当作特殊产品来研究,从产品研究出发研究新闻作品与报道构成,看其定位如何,是否具有专有性、稀有性、不可替代性,报道构成与需求结构是否吻合,是否在市场上受到欢迎,并确定如何评估其受不受读者欢迎,目前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什么办法解决。只有从产品角度研究,才可能确切地找准报刊改版等所需要的定位依据和调整办法,才更能得出对新闻实践有指导力、影响力的结论。 所谓从理论型向战略型发展,是说新闻理论研究不能停留在静态、平面、解释型、纯学术型状态,必须和国家利益、国家战略联系起来研究舆论总体战略,研究在舆论总体战略指导下新闻媒介关注重点、实施重点、目标取向、衡量标准,新闻业向什么方向发展,在特定的时间、地点采用什么样的战略,需要什么样的战略投入,要达到什么样的战略目的。这是新闻理论研究应关注的东西。要有战略思维、战略远见,对舆论总体战略,对未来面对重大问题有一种战略思考,这样得出的结论才能指导应用层面的研究。 从这个意义上说,微观领域即在具体学科、研究领域、研究课题将更多采用定量研究、相关因素分析等方法,将引入更多其他学科的成果与方法体系,将更注重学术规范、更注重科学方法、更注重研究质量、更体现专业水准。而宏观层面的更综合化,是说新闻研究应更多进行多因素评价、分析与整合研究,应能站在全局与历史发展趋势的高度认识、分析、判断问题,作出的分析、判断应更具前瞻性与战略价值。 2、人事管理模式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行,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新闻业务研究的运行机制与成果供给机制,将在相当程度上改变新闻专业期刊的形态和运行方式,改变新闻专业期刊的市场需求与评价标准,迫使新闻专业期刊进一步改革。 过去,新闻专业期刊的运行机制实际上是一种政策性供给机制,新闻从业人员为了评职称给新闻专业期刊提供论文;新闻专业期刊深为要发大量新闻论文所苦,但同时也获得了稿源和读者源,甚至可说是寻租的资源。随着国家创新体系工程的进一步推进,中国科学院的改革进入第二阶段,重要标志之一是人事管理模式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特别是不再设职称评委会的做法引起了广泛关注。如果类似做法在新闻行业广泛采用,或者不再具体规定评聘职称时必须提交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新闻论文,新闻业务研究的运行机制就会改变。大家一旦不再为评职称而写新闻论文,新闻研究成果的供给机制也会发生变化,一些新闻专业期刊会由为发表新闻论文所苦转而为稿荒所苦,新闻专业期刊感到困惑又赖以生存的职能将不再重要,新闻专业期刊必然从等食吃到觅食吃,服从需要的新闻专业期刊的现行结构与形态就会变化,人们会按新的需求标准和评价方式去确定选择我需要什么样的新闻专业期刊。过去,能发表评职称用的新闻论文就是好新闻专业期刊;过去,一些人是为了评职称写论文面而读新闻专业期刊。将来,这些可能一去不复返,这就迫使新闻专业期刊更加体现编辑宗旨和多重定位,更加适合竞争需要。这对新闻专业期刊既是挑战又是机遇。 3、新闻专业期刊的结构调整与市场细分化将加速,更多新闻专业期刊将因主办单位的判断与意愿,或因市场因素而转型。将出现新型新闻专业期刊。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公开刊号的新闻专业期刊不足50家,有内部准印证的新闻专业刊物约有300家。虽然,没有什么规定说新闻专业期刊只能以这种模式办,但在复杂因素决定下,公开刊号新闻专业期刊的同质性很强,共同特征很多,特色不明显,适应市场细分化程度低,定位针对性不强。今后,随着新闻业务研究运行机制和成果供给机制的变化,随着竞争的进一步加剧,新闻专业期刊结构调整和市场细分化将加速;诸多新闻专业期刊面对细分化了的市场将更注重特色与错位竞争。这样,就会出现一些新闻专业期刊转型,也会出现更多体现国际视野与财经管理视野的新型新闻专业期刊。 4、新闻专业期刊的财政体制将由供给制向预算制转变,办刊模式由事业型向经营型转变,运行方式由附属型向独立型转变,职能界定由单纯办刊型向办刊研究兼职型转变。人们在继续认为兴办新闻专业期刊是公益事业的同时,将要求一部分新闻专业期刊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自我供给;人们在继续认为新闻专业期刊是媒体的同时,将要求一部分新闻专业期刊成为兼具调查、研究、评估、咨询功能的智囊机构与参谋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具有公开刊号的新闻专业期刊中只有三四家期刊盈亏平衡甚至微利,这其中,有些期刊的核算口径还没有包括全部成本。绝大多数新闻专业期刊的财政体制是供给制,即完全拨款,不做独立核算;或是预算制,即确定经费数额;或指标承包制,即承包经费或亏损指标,节余有奖。今后,预算制或指标承包制将成为主流。由之,新闻专业期刊的办刊模式由事业型向经营型转变,一部分新闻专业期刊被迫转型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负担自己的费用,维持基本盈亏平衡。新闻专业期刊不再是某个媒体研究机构无奈的附属物,而成为事实上的独立媒体。但这不妨碍新闻专业期刊与新闻研究机构的协同运作,或整合为一个各具职能、协同运作的有机体,或直接增加一部分调查、研究、评估、咨询功能。 [page_break]5、新闻研究所运行模式将发生明显变化,新闻研究的运行方式也将由手工作坊式向工业生产式转变,由自身需要型向市场满足型转变。 中国科学院所属研究院所的办所模式的变化值得充分注意。不管是在承担国家研究课题方面还是在从市场寻找课题方面,这些研究所已经成为竞争主体,更适应市场经济环境。新闻媒体所属的新闻研究所(室)的运行模式有很明显的计划经济时代痕迹,新闻研究运行方式也主要呈现为手工作坊式,自己寻找确定课题,自己研究,最多三五个人结合。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新闻研究所的职能和运行模式也会相应变化,必须成为竞争主体。新闻研究的运行方式也将发生明显转变。一是由手工作坊式向工业生产式转变,即流程化、程序化、规范化、规模化地进行新闻研究;会出现更多的协同研究,有些大型研究课题可能会由一方做结构设计,然后分解,由多方按所确定的结构、标准完成。二是由自身需要型向市场满足型转变,即从为满足主管单位需要或学术需要做一点研究,转而为满足市场需要和价值实现需要进行研究;市场满足型研究要考虑成果会不会被市场所接受。 6、新闻研究将更多引入、利用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其它相关学科的概念体系、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新闻研究成果的体现方式将更多地呈现为非论文、非发表状态,新闻研究成果的学术、对策价值将更多地被市场发现,新闻研究成果将开始有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新闻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纠纷将出现。在这个领域,知识将进一步实现价值,智慧将催生产业。 新闻学概念体系和方法体系也是在吸收诸多学科成果基础上形成的,但面对迅速变化了的形势和任务显得不能完全满足新闻实践、新闻竞争对新闻研究的要求。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形态、媒介基本技术、宏观管理体制、政策规则、微观组织体系、投融资体制等方面正在发生变革,要求新闻研究能反映、解释、支持、引导、预测、规划这样的变革。这样的需求迫使新闻研究必须引入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及法律科学的概念、方法和成果,必须把以计算机、通信技术为优秀的网络技术的规则体系纳入新闻研究资源和参照系,必须更多地以统计学等为基础。比如,资产重组、传媒集团组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对策方案设计,就必然涉及经济学、会计学、经济法等诸多领域,不这样切入,所做的研究和对策方案就离现实太远,就不能满足使用方的现实需要,就不会被纳入决策,就不会被社会重视,也就不能产生相应的价值。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研究要涉及特定媒介的发展战略和实际运作,新闻研究成果就不再只是以为主要体现方式,而更多地呈现为非论文、非发表状态。新闻研究成果可能就是传媒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案,可能就是一个传媒经营资产的剥离方案,或是传媒经营资产的重组上市方案。这类对策方案、操作办法虽不供发表,仅供媒体或更大范围决策层参考、采用,但都是研究成果。今后,并不一定是才意味研究行为完成、研究成果形成。除去在具有公开刊号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研讨会上宣读,还有第三个标准,即被决策机构采用,纳入决策或产生重大社会经济价值。《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鉴定和验收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予鉴定:1.收到的反映足以证明项目研究成果已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2.获得省级评奖一等以上奖励的;3.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成果为党政领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吸收采纳井取得明显效益的;4.涉及到党和国家机密并获得有关部门认可的。”这些方案如果不被视为新闻研究成果,是一种眼光的狭隘和标准的偏颇。 同样因为涉及特定媒介的发展战略与实际运作,新闻研究成果的学术、对策价值将更多地被市场发现,这种发现不一定是评奖、发表,而可能是市场购买;这个市场包括媒体内部、行业内部和全社会。因为这样的方案会影响特定媒体的竞争能力与经济收益,新闻研究成果将开始有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操作方案会要求保密,一些重要的设计会有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未来五年,新闻研究知识产权纠纷可能会出现。未来五年,在新闻研究领域,从正面意义上说,知识将进一步实现价值,智慧将催生产业。 7、将有更多高知识、高方法、高能力的人才进入新闻研究领域,在很大程度上打破目前新闻研究人力资源投入主要为经验型、资深型、兴趣型的状况,新闻研究队伍将有质的改变,由此,引发新一轮的人才与研究成果争夺,多种学科背景与经历的人才将成为新闻研究机构关注、争夺焦点。 应当承认,新闻研究领域虽然不乏高知识、高方法、高能力人才,但不是各媒体人力资源投入重点,一般而言,新闻研究队伍不是媒介最强的部分。如果市场发现新闻研究成果的价值,必然促使一批高知识、高方法、高能力的人才进入新闻研究领域,这些人的知识储备、方法储备、能力储备将大大高于目前新闻研究队伍的平均水平,他们更多地充当战略决策者的智囊和参谋,更多地从事战略性、综合性、前瞻性、对策性、方案性研究,他们的研究可能直接促成传媒集团的形成与重组。过去,进入新闻研究领域者往往是资深记者、有兴趣者或者因工作需要安排进入;今后,可以预测,报业集团和作为竞争主体的新闻媒介将会把更多精兵强将投入新闻研究领域。这样,新闻研究队伍就会有质的改变,就会产生争夺新闻研究人才的需要,具有战略思维和对策思维,具有很强判断能力和方案设计能力的人才更是人们争夺的重点。 8、新闻研究与新闻现实的结合方式将更为多样化,将出现更多订货式研究需要,将出现更多跨媒体、跨地区、跨实体的联合协作,将完成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课题。 目前,新闻研究与现实的结合方式是新闻研究主动型,即主要是新闻实践者或新闻研究者自己发现研究课题、因学术兴趣提出课题或由同行提出课题,然后投入研究。随着改革任务的加重,一定会有订货式研究需要。比如,怎么组建搞跨媒体、跨地区的新闻集团,怎么确定发展战略和操作策略,新闻媒体的管理者或新闻行业的管理者会希望新闻研究机构调查研究,提供对策方案,评估这种改革、重组对媒体运行和社会运行的影响,对人们思想的影响,对实施舆论总体战略的作用。这样,新闻研究将以新的方式和现实相结合,表现之一就是出现订货式课题研究,由某需求方提出甲方要求,约定提交成果的时间、形式和标准。这样的转变发生后,将出现更多跨媒体、跨地区、跨实体的联合协作研究。目前,人们对报纸和广电是分别研究的,今后的研究会超越现有的媒介形态。现在很多传媒集团里已经分别拥有报纸、网络、杂志、出版社,有的还有了电视制作机构。如何在集团层面提高信息利用能力,改善信息复用指数,就必须开展跨媒体研究。今后,还会跨地区实施研究,因为随着宏观政策可能允许报业集团跨地区办报,必然带来跨地区开展新闻研究的需要。一些研究课题很可能会由两个以上新闻媒体的研究机构共同实施。一批有较大行业影响和社会影响的课题也会协作完成。 9、社会各界将会对新闻研究有更多关注和投入,企业因自身发展需要会提出对新闻研究成果的需求,会因此投入力量独自或与新闻研究机构共同研究,从而促使新闻研究走向社会化。 新闻研究很大程度上是在行业内运作,人力、资金等研究资源投入也主要来源于行业内部,所以人们把新闻研究视为行业型研究。高校所做的新闻研究的影响也主要是在新闻行业内。随着社会各方面由关注新闻内容到关注新闻传播行为,进而开始关注新闻传播行业存在的机会与发展空间,必然产生对新闻研究资源与研究成果的关注,产生参与新闻研究的需要,会出现企业投入力量参与、支持新闻研究的事例,企业可能是从新闻行业内部挖人来研究,也可能是与新闻研究机构共同研究,从而促使新闻研究走向社会化。 10、继承与发展将成为理论创新的焦点。继承将更为系统化、理性化,为此,新闻思想史的梳理将成为紧迫任务;创新将体现在更多方面,将形成与国家创新体系工程基本同步的局面。新闻研究将真正成为新闻业发展与从业人员进步的动力源之一。新闻研究可能成为观念产业。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20年来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都是与不断进行的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等分不开的。理论创新在其中占有更重要的基础性的位置。其他一切创新都是在理论创新的指导下和推动、影响下进行的。思想解放、理论创新,是引导社会前进的强大力量。中国要在与国际传媒集团的竞争中赢得更有利的位置,必须积极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等创新,理论创新同样在其中占有更重要的基础性的位置。在新闻研究领域,理论创新更强烈地体现为继承与发展的结合,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在发展的同时继承,从而形成与国家创新体系工程基本同步推进的局面。正是因为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对策支持,新闻研究将真正成为新闻业发展与从业人员进步的动力,新闻研究成果的价值被各方面以多种方式承认,新闻研究可能以观念产业的方式运作,规模化地取得社会效益与一定的经济效益。 新闻专业论文:新闻专业教育创新研究论文 摘要本文从微观层面探讨了我国新闻学本科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改革新闻学教学实践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闻教育;改革;现实选择 近几年国内关于高校新闻教育改革的讨论,其实质是在探寻新闻教育如何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培养符合媒体和社会需要的新、闻传播人才这一新闻教育的本质问题。目前,在我国新闻传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的确很多,既有宏观层面的体制性问题、学科内在矛盾问题、教育学术化导向问题,也有微观层面的课程体系问题、师资队伍问题、实践教学问题,教学方法问题等。当前的讨论围绕宏观层面问题的居多,如招生规模、办学体制、新闻学和传播学的关系等,而对微观层面问题关注的较少。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新闻学教育改革的大方向基本明确了,但新闻学教育改革的小方向依然不清,改革路线不具备现实性,改革内容不具有操作性,改革没有近期目标。教育改革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个实践问题。因此,本文试图从微观层面探析我国新闻学本科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改革新闻学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一环——毕业论文(设计)提出基本构想和改革方法。 一、人才培养目标:教育灵魂的迷失 人才培养是教育的首要目标。从人才培养的角度审视新闻教育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或许能够让我们更加深刻的看到我国新闻教育的迷失和困境。 1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认识模糊。 国内高校对新闻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认识模糊由来已久。教育的第一要务是培养人才。确立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出发点。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成为掣肘新闻教育改革的关键。新闻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什么?一个简洁明了的答案是:培养合格的新闻工作者。可是翻开国内高校新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看,很少有高校能够明确提出是为新闻媒体培养一线的记者、编辑的。新闻工作者这一称谓往往被“新闻从业人员”、“新闻传播人才”、“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取代。这里反映出的问题不是简单的概念变换,而是新闻学教育自身定位的基本问题。 现代新闻学教育自诞生以来,一直把培养职业记者作为自己的唯一目标。不同时期争论的主要问题是培养什么样的记者,如何使学校培养出来的记者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包括在当今美国对新闻学教育的争论,依然是围绕培养“专家型记者”还是培养“融合型记者”展开。无论怎样改革,培养职业记者的目标没有改变。反观国内,新闻学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语焉不详、笼统模糊,方向迷失。这与没有认清新闻学教育和传播学教育的联系有关。恰恰由于这种对新闻学教育_和传播学教育相勾连的认识误区,导致新闻学教育发展中出现了“培养记者编辑的新闻教育被培养非记者编辑的新闻教育和传播学取代”的局面。在当下学界对新闻学和传播学的界限差异都没有理出头绪的前提下,盲目用传播取代新闻是弊大于利的,用笼统的传播人才完全代替新闻人才也是不可取的。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社会、业界和学生都怨声裁道。 2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目标有着较大的差距 如果就本科层次的新闻学教育而言,不管是研究性大学的新闻院系,还是教学型大学的新闻院系,其人才培养目标应当是一致的,那就是培养合格的抑或是优秀的新闻工作者。其差别可以是应用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区别等。依托人才培养目标建立起来的课程体系必然是能够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的。在代表美国最高水平的新闻院系里,密苏里新闻学院本科教育中“只有25%的课程是新闻、专业课程,75%是其他课程,包括历史、政治学、科学等等”,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新闻专业的128个学分中,新闻学课程最多只占44个学分,剩余的80多个学分中,65个学分必须修完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和艺术课程。”哥伦比亚大学新闻教育的特点是“课程设置完全以新闻业务为优秀,正如他们自己宣称的不讲理论,只讲实践。” 反观国内高校新闻专业的课程设置基本上是“一个在新闻言新闻的、相对自我封闭、自我运作的课程构架”,即使像人大、复旦这样一流的新闻学院里,依然是过度强化新闻类课程,新闻类课程占60%左右。通识教育中除掉政治类的两课、外语、体育、计算机外,真正属于文、史、哲、艺术类的课程凤毛麟角。新闻类课程中又以理论讲授为主,最优秀的教师不是讲授实务型课程的,而是讲授理论的。课程设计多年一贯制,没有课程更新,课程建设跟不上时展的步伐,新课程中讲授概论的多,讲授实务的少。所以,媒体人士反映“很多新闻学院设置了各种课程,但这些课程培养的人90%不实用”。课程体系的种种缺陷不足以支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而要对现有的的课程体系进行伤筋动骨的梳理和调整,恐怕又会遇到许多现实的阻碍,比如一些地方高校在设置课程体系中,不分学科、专业,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建立全校所有专业的大一统的通识教育课程,各个专业很难依据专业特点进行合理的课程安排;再如新闻学专业教师自身对新闻类课程难以割舍,既不愿面对无课可带的局面,也不愿让把自家“山头”拱手相让他人等。这些都导致课程体系的改革大多停留在研讨阶段,付诸实施者少之又少。 3实践教学脱离实践,人才培养纸上谈兵 “中国新闻教育重视实践却脱离实践”,“是学界和业界比较公认的新闻教育的优秀问题。”一方面,高校新闻院系的人才培养方案中都有系统、严密的实践教学体系,不可谓不重视实践教学;另一方面,实践教学在执行过程中却走了样,达不到人才培养的目标。比如一些高校实施的小实习(学年实习)、大实习(毕业实习)方案,尽管在教学时间上保证了学生要有足够多的时间到媒体实习。但是这些实习的质量究竟如何?是否能够达到实习的目标和任务?恐怕新闻院校的管理者和教师心里都没底。这是因为在现阶段,媒体在市场化、企业化过程中,不愿承担高校学生的实习任务,多数高校实施的,各种实习都是依靠教师私人关系联系的,难以从制度上确保实习的规范化;媒体的指导教师也不愿承担指导实习生的义务和责任,如有的实习生在媒体实习过程中发生了人生意外事故,或采写稿件出了问题,而给媒体和记者本人带来了麻烦。更主要的是高校在这些实习过程中,高职称高水平的教师忙于科研,不屑于指导学生实习,这些实习的任务往往由年轻教师或辅导员担当,实习效果自然可想而知。再如,高校新闻专业的实验室教学、业务课程教学中,教师只满足于课内教学任务的完成,疏于指导学生在实验室开放、第二课堂中的实践。这和美国新闻院校“希望教师能够非常努力的工作,花很多时间同学生见面交流,阅读而且一行一行地修改他们的作品。教师是否会专心投入到每个学生身上,这才是最重要的”,“新闻学院对教师的要求也很特别,教师每周都要给学生改很多作业,改作业花的时间往往是上课时问的若干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行为相比有较大的差距。 此外,我国新闻教育的一些好的传统也被丢弃,如教师高校和新闻媒体之间的有序流动等等。导致实践教学的边缘化和非中心化的原因很多,既有体制的客观原因,也要人事人力的主观原因。究其根本原因,这与目前国内普遍流行的以学科建设和科研导向的人事评价制度有直接的关系,教师普遍埋头于科研学术工作,缺乏教学创新的动力和积极性。一所以,无论从何方面看,只要高校现行的唯科研学术是瞻的体制不变革,重视实践教学就永远是侈谈,搭建校园一体化新闻实践平台也只具有形式的意义。 4学术型的师资队伍难以适应人才培养的要求 目前,中国高等教育在急功近利的目标驱动下,各个高校人事选拔制度的门槛普遍提高,非博士者无法进入高校的师资队列中。俨然,高等教育打造的是一支学术型的师资队伍。针对这种现象,新闻教育界早有有识之士对此提出批评:“在我国很多高校中流行的招聘教师必须要有博士学位的‘一刀切’的选拔标准和只以纯学术成果评价教师水平的管理思路,其实并不利于新闻业务课程的教学改革。”。这是因为:学术型教师的辛要精力在“学术文章”上,不愿在教学上面花费时间精力,不愿把很多时间花在一字一句批改学生写作的报道文章上,也不愿把大量时间花在对学生的各种实践活动的指导上;学术型教师没有媒体实践经验,就像没有上过战场的军事教官在指导学员如何打仗一样,这样如何能培养出高质量的新闻工作者,从国际新闻学教育发展趋势看,建立一支由“实务型教师”和“学术型教师”组成的融合编队是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的。这种既有学术高度又有专业高度的师资队伍,能够充分满足学生对“学”和“术”等各类知识的需要,能够担当起培养富有深厚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富于崇高职业理想、掌握各种媒体技术能力的新闻工作者的重任。 但是,限于国内高校不具有办学自主权、院系没有人事权、从媒体到高校的人事流动渠道不畅等各种因素,充实部分优秀的“实务型”媒体人士到高校的师资队伍中来还只能是一种设想。即使这些“实务型教师”被聘请进来,如果相关的教师评价机制不发生改变,这些“实务型教师”也会无法立足、会被早早淘汰出局。 总之,只要中国高等教育中存在的体制性因素不发生根本的变革,新闻教育要想在微观层面上的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改革、突出实践教学等方面有所创新和变革,来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都是不切实际的理想和空谈。当然,这些问题在不远的将来或许会有所改变,但在短时间内不会发生根本性变革。 二、现实选择:以改革毕业论文(设计)为突破口 通过以上对新闻学教育微观层面问题的盘点。我们看到新闻学基本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难以克服的因素,似乎新闻学教育改革进入了死胡同。其实不尽然。从表面上看,新闻学教育的改革遇到的宏观和微观上的种种问题,矛盾处处存在,改革的掣肘和障碍重重。但是,新闻教育改革的现实性选择完全掌握在新闻院校的管理者和广大教师手里。只要我们有勇气面对现实,承认不足,积极创新,完全可以做新闻教育改革的实践者,从局部的微观层面改变新闻教育中存在的硬伤和漏洞。新闻教育改革有不少现实的路径(如教学方法的改革),其中最先改革的应当是作为高校教学实践重要一环的毕业论文(设计)。 1以毕业设计(新闻作品)取代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长期以来都被视为考察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但是在新闻学等同于一般人文社会科学的背景下,新闻学专业的学生却要以写学术论文的这种方式来结束其职业训练,似乎有些滑稽。毕业论文美其名曰是考察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检验学生大学四年的学习成效。但是这种考察的方式却背离了新闻学的人才培养目标。一新闻学教育教学的人才培养目标,不管是应用型人才,还是复合型人才,他们都是新闻工作者。当然,如果一些大学认为其新闻学人才培养目标是学术型人才则另当别论。我们衡量一个合格的新闻工作者的标准是什么?显然不会是新闻工作者学术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而是作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理想、人文精神和职业能力。既然如此,新闻学教育为什么会把毕业论文作为考察学生学习成效的最后一道关口呢?这个悖论却长期存在于新闻教育之中。恐怕这笔账就不能赖在教育体制上面了。我想,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我们教育工作者的新闻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出了问题。 用新闻作品取代毕业论文在国际上已经成为新闻教育界常规的做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出的《新闻学院课程模板》中就要求新闻专业的硕士毕业生可以用新闻作品替代毕业论文。新闻学作为应用性很强的专业以毕业设计(新闻作品)取代学术论文符合专业发展的基本逻辑和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新闻学专业毕业的学生走出校门进入媒体,就应该能够胜任媒体的实际工作需要,是一个标准的记者编辑。媒体检验其是否合格,主要看其是否能够担当起各种新闻采写任务,是否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新闻报道的技术手段完成新闻作品。表面上看,这是对学生是否掌握新闻工作所需要的“术”的检验,实质也包括了对学生是否有“学”的检验。一个合格的甚至是优秀的新闻作品包含了“学”和“术”两个方面的水准。因此,是否能够采写出合格乃至优秀的新闻作品自然应该成为新闻学专业检验学生的标准尺度。 以往的毕业论文只是考察了学生是否有“学”,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对于新闻学专业的学生而言,这种“学”的水平和素养,不应该通过学术论文得以表现和张扬,而应该通过他所创造的新闻作品来实现和反映。因为新闻记者的终身职责就是通过大量的新闻报道来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大学毕业时的新闻作品就是其人生价值自我实现的起点。一个好的新闻作品往往是“学”和“术”的集合体,它渗透了记者的人生智慧、社会敏感、学养学识。“术”依托“学”而存在,“学”凭借“术”而表现。二者相互依存、相辅相成。毕业论文考察不了学生“学”和“术”结合的水平,只能看到学生掌握的“学”,看不到学生掌握的“术”。更何况,此“学”非彼“学”。学术论文考察的是学术之学,新闻作品考察的是智慧之学、人生之学。就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角色看,其拥有智慧之学、人生之学的意义要远远大于其拥有的学术之学。 2毕业设计(新闻作品)的评价体系 以毕业设计(新闻作品)取代毕业论文,必然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毕业设计(新闻作品)的评价指标体系。这样才能把握好对毕业设计(新闻作品)评审的客观性、公正性。 毕业设计(新闻作品)评价体系的优秀应该是媒体的而非学院的。也就是毕业设计(新闻作品)的指导教师和评审委员会在考察学生的毕业设计(新间作品)时的标准应该是媒体的标准,而不能是学院的标准。一言以蔽之,就是看被评审的新闻作品是否达到了媒体刊播的标准和要求。这项评价原则不能说太高,也没有超出人才培养方案中对本科学生的能力‘要求。对于新闻学专业来说,人才培养的目标就是要和社会需要、媒体需要实现“零距离”对接,新闻学专业的学生在校内是准记者,走出校门就是记者。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即将从高校毕业的新闻学专业的大学生的能力和学识都应该也必须达到媒体的要求,即使不是对优秀记者的要求,起码也是对合格记者的要求。因此,对毕业设计(新闻作品)的评价原则不仅包括各种新闻要素,还应当包括政治要素、受众要素、市场要素等。 对新闻作品的评价难以建立一个统一的标准。在新闻实践中对同一个新闻作品见仁见智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对毕业设计(新闻作品)的评价不同于以往教学过程中教师对作业的评价。对毕业设计(新闻作品)的评价既要从新闻作品的基本规范着手,比如新闻真实性、新闻趣味性、新闻五要素、写作技巧、内容完整等;还要把选题意义、内容深度、新鲜新颖、新闻时效、标题引人瞩目、细节丰富、采访过程等因素作为评价指标。 新闻因媒体的差异分为报纸新闻、电视新闻、广播新闻。对这三种形态的毕业设计(新闻作品)要分别建立各自不同的评价体系。既要考虑不同形态,的毕业设计(新闻作品)在内容、形式、表达等方面的共同之处,还要考虑它们各自的差别。如电视新闻还要把拍摄技巧、画面质量、编辑技巧等作为评价指标。 3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新闻作品)制作过程中的作用 可以预见的是,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新闻作品)的工作量和责任心要远远大于指导毕业论文的工作量和责任心。比如,指导教师帮助学生确定毕业论文选题要比帮助学生确定毕业设计(新闻作品)选题容易的多。一般指导教师在阅读一遍学生写的论文后,很快就能发现指出论文中存在。的问题;而一般指导教师要反复观看、反复阅读后,才能发现作品的各种细节的失误和表达缺陷。因此,不要简单的认为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新闻作品)要比指导毕业论文简单容易。指导教师在帮助学生完成毕业设计(新闻作品)过程中,要注意抓好以下几个问题:(1)帮助学生选好报道题材,提炼新闻主题。新闻报道的对象是整个社会,报道内容会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方方面面。学生完全是在象牙塔里完成大学学业的。尽管经历的各种校内外实习和媒体实习,对社会生活有了一定认识,积累了一定的新闻工作经验,但学生对社会的认知、观察社会的角度还是不够成熟。再加上学生本身的工作学习尚未完全融入社会生活,与社会生活总是有一定的距离。如何从社会生活中独立的找到好故事? 本身就是对学生的一个考验。指导教师要帮助学生分析各种报道题材的新闻价值,回避报道难度较大的题材。指导教师必须要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现实的采访能力及条件,因地制宜、脚踏实地的选择好报道题材。同时确立新闻视角,发掘新闻主题,提升题材的新闻价值。(2)要对新闻作品采写过程实施动态管理。指导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生的采写过程,及时发现采写过程中的问题。指导教师从采访方案的确立、采访提纲的准备,到采访的实施和稿件的构思、撰写,都要全程参与,在采写过程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果只是被动的等待学生交来作品,则很难发现一个静态作品出现问题的根源是什么?同时,实施动态管理也是监督、激励学生的一种方式。(3)要有编辑意识、总编眼光。指导教师在一定程度上要转变社会角色,要把自己当成是媒体的编辑和总编,从媒体的角度和立场审视学生的毕业设计(新闻作品)。既要从各种技术层面检查修改毕业设计(新闻作品),还要考虑这样的作品媒体是否会刊播?哪一类媒体(甚至是哪一类栏目等)会刊播这样的作品?这样的作品传播后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果等。只有当学生的毕业设计(新闻作、一品)达到媒体刊播的要求和标准,指导教师才能对毕业设计(新闻作品)放行。 当然,以毕业设计(新闻作品)取代毕业论文并不是要完全废除毕业论文。在现行教育制度下,学生可以在两者间进行个人兴趣的选择,学校则可以实现对学生考察方式的多元化。用毕业设计(新闻作品)替代毕业论文是对现有新闻教育缺陷的一种弥补。这就像一位学者说的那样:如果不能从宏观制度及资源配置上改天换地,那么从中微观上改进教学环节就是一种次优的选择。在新闻学专业教育改革中把毕业设计(新闻作品)作为改革的一个突破口;虽然它不能解决新闻教育的所有问题,但是它有助于推动新闻教育改革的艰难起步,有助于新闻教育改革真正的走向实践。只有这样新闻学教育才能顺应时展,接受新的媒介技术革命的挑战。 新闻专业论文:新闻专业学生的知识产权能力提高措施论文 [摘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点,高校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参与者和实践者。为了使我国高校培养出的新闻学学生更好地适应时代的需要,必须加强各种能力的培养,新闻学知识产权课程应当以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为根本教学目标,合理安排,建立以理论为支点,以提高新闻学学生的知识产权应用能力。 [关键词]新闻学专业学生知识产权教育 一、加强对新闻学大学生普及知识产权的紧迫性 1.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在经济国际化的新形势下,网络技术发展迅速,知识经济开始进入百姓生活,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显重要。对在校大学生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知识,让学生了解知识经济中的知识产权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懂得尊重他人的智慧成果,这是新时期大学生应有的素质。新闻学专业学生是未来中国传媒的主要力量,知识产权素质应为其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知识产权是创新的产物,知识产权素质教育可以训练学生保护、运用创新成果的能力。 2.是时代的需要。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成为社会人力、资金、自然资源以外最重要的资源,它作为一种包含财产权内容的民事权利,它保护的对象是无形的知识、是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知识产权素质就是运用、创造、保护、经营知识成果的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传媒成果的产权化是知识经济时代的根本特征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创新的成果知识只有实现产权化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大学生毕业走向社会,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知识产权问题。 3.是传媒产业发展的需要。在日益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传媒业如何应对WTO环境下的传媒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是一个迫切需要重视的问题,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媒体与法治研究室主任王军副教授认为,我国传媒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个方面的问题和难点:一是传媒业缺少代表广大作者利益的知识产权联盟组织。在西方国家,这种中立的知识产权联盟组织发挥着重大作用,可以有效地为作者维权,如法国的记者协会、美国电影家协会、英国演出权利协会、日本的文艺著作权保护同盟等。二是传媒业的领导层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淡漠。知识产权在领导嘴里或许是经常提到的词,但是真正落实到知识产权保护或者说要投入去研究这个问题,有很多单位的领导就不是很重视。三是传媒业从业人员普遍缺乏系统、完整的知识产权教育训练。 二、现有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现状及弊端 1.在专业设置下,把知识产权专业归属于法学系列,忽视了对理工类、综合类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在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起步较早、培养人才数量较多、师资力量较强、社会影响力较大的第一“梯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第二“梯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第三“梯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西安交大知识产权中心、上海交大知识产权中心、中山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西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重庆工学院重庆知识产权学院、山东大学等等都未涉及理工类、综合类大学。根据有关专家对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11所在我国有影响的理工类和综合类高校的调研统计显示,上过知识产权课程的学生不到学生总数的5%。 2.师资资源不足,理论水平有待提高,教学方法单一,重理论、轻务实。在教学中,一般以理论教学为主,注重教授著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较少涉及知识产权管理、转化、自然科学、生物技术等内容,而且教学方法单一。 3.教材编写良莠不齐。目前,知识产权教材种类繁多,各个学校的教师,不管是否从事知识产权专业都来编写教材,造成教材质量良莠不齐,某些观点不一甚至相左。 三、加强对新闻学大学生普及知识产权素质基本知识的对策措施 1.改革高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内容体系。在课程设计上,首先应注重内容的系统性和前瞻性,除介绍传统的专利性、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内容外,还要讲解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生物技术知识发展等热点问题,既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教授,更要重视知识产权创造、投资、管理和运用的相关知识传递,并充分利用典型案例教学法以及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来增强授课的生动性和直观性。 2.扩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渠道,探索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高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基本途径是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正规的教学体系,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应开设知识产权必修课和选修课。此外还应扩宽教育渠道。如定期举办知识产权系列讲座,聘请知识产权专家就国内外传媒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典型案例,知识产权的最新进展与动态进行介绍。建立校内知识产权网络教育咨询平台,利用网络的进行资源共享,扩大知识产权宣传的影响面。加强校媒合作,组织学生学习知名传媒单位的经验。 3.加强知识产权师资培养和引进力度,合理配置各种教学资源。目前,我国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的主要是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其自身的学科知识结构单一,实际经验不足,难以满足对学生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需求。师资短缺问题可以从两方面解决:一是自主培养。可以重点选派本校有一定基础又具有其他学科背景的教师或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系统培训,整合到知识产权专职教师队伍中来。二是引进人才。引进的重点应该放在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兼职教师,如校外聘请优秀的知识产权律师、人兼职授课,弥补专职教师实践能力较弱的缺陷。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教育势在必行,高校最为人才培养基地,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不仅要分阶段、多模式、多途径培养,还应合理利用和挖掘知识产权人才的潜能。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背景下,高校应该积极探索,克服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不断为国家输送所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 新闻专业论文:新闻专业实习生的现状与战略论文 原因分析:记者身份中的“学生”角色 实习过程中,实习生既是一名学生,又是一名记者,在他们身上融合了上述两种角色。实习的过程也是他们由已经习惯了的单纯的学生角色向既是学生又是记者(或相关工作人员)角色转化过渡的过程。学生角色是实习生业务能力欠缺以及实践经验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新闻专业学生一般在大二、大三开始实习,甚至有些学生在大一暑假就进入了实习单位。因而媒体中实习生普遍的情况是:年龄较小,专业知识尚未系统学习和掌握。同时,在实习初始阶段,还有不少实习生囿于自身的学生身份,在接受和实施新闻采访任务过程中,常表现的过于拘谨或怯懦。这样的心理状态也影响到了学生快速进入实习角色。其实,处于实习期的“学生”已经完全不同于在学校课堂里学习的学生。首先,他们接受来自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双重管理,既要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实习准则,又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其次,在采访过程中,实习生同样承担了记者的身份。对记者的采访活动,人们普遍存在着心理期待,会以看待专业记者的眼光来审视实习生在采访中的言行。因此,实习生们普遍存在如何快速进入实习活动中多重角色的问题。新闻采访过程中,上述实习生比较容易出现的紧张、掌握不到话语权等情况,除因不熟悉业务工作导致提问技巧生疏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其对于自我身份和角色的不确定,无法完全进入记者角色,而在采访时屡有“身份低于受访者”的顾虑,尤其是当面对某部门领导或者地位身份比较高的受访者时,“害怕问错问题”、“领导的说法不允许被质疑”等想法更使其不敢插话、不敢追问,而常常由被采访者主导谈话,以致全盘接收受访者的意见。一般而言,由于意识到自己的学生角色,实习生在采访时经常会比较有礼貌,这一点会使受访者的谈话意愿增强。而当得知记者仅仅是实习生时,多数受访者会更有耐心,甚至可能会以包容或提携的态度提点其应从何处着手做功课,并对专业知识进行更加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从这个意义上说“,学生”角色也会为实习生的采访活动带来帮助。 对策探讨:坚持“做中学”,“错中学” 实习的过程,是实习生不断克服困难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其逐步成长的过程。因为环境的差异,实习生在新的工作情境中需要应用与在校时截然不同的学习策略,要坚持“做中学”,“错中学”。(一)“做中学”首先,注意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积累知识。简单来说,由于实习初期实习生并不熟悉采访工作,所以,每一次采访前的“做功课”,也就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消化,对其认识采访路线进而加强提问深度与现场反应速度均有极大帮助。这样的工作日积月累,有利于实习生建立未来专业工作所需要宽广的知识面。其次,注意从与受访者的积极互动中获得能力训练。除了搜集资料外,与受者的积极互动也可以成为实习生学习和提高的重要途径。对这些20岁左右的年轻学生而言,与实习相关的新闻采访可能是他们人生中首次与大量陌生人接触、交谈。因此,在不同采访情境中的“如何称呼受访者”、“面对不同受访者应持何种态度”、“如何引出和展开话题”等内容,对于实习生而言,是问题更是挑战。这些问题的解决过程同样也是实习生的成长过程。再次,重视记者的指点。实习生普遍认为,“如果你遇到了一个对的老师或者前辈,那么在他的指导下,你的前途是很光明的”。确实如此。记者对于实习生的指点内容非常全面,几乎会涉及所有的报道训练———新闻价值判断、采访提纲拟定、采访技巧、新闻写作等各方面。因而,实习生不能满足于给记者当“跟班”,要学会独立思考和发现问题,有问题主动询问,这样实习单位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自己的老师。(二)“错中学”实习生应将困难及批评视为敦促自身成长的动力。面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遭遇的批评,实习生出现失落、沮丧的情绪难以避免,但是在沮丧过后要及时给自己打气。别人的批评针对的是实习生的不足,这些批评中可能包含了有关如何改进的建议,所以需要引起重视。如果批评话语中没有包含建议,实习生应该主动探寻相关问题的解决之道。只要对于实习中的实践经验、教训进行及时总结,具备从错误和批评中汲取经验的勇气,使困难及批评成为敦促自身成长的动力,多数实习生在实习阶段后期都能取得较大进步。 本文作者:岳改玲工作单位:西南科技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 新闻专业论文:高校专业教育新闻传播论文 一、调研设计和操作 (一)研究方法为了深入了解福建省高校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发展现状和问题,本文采用了面对面的深度访谈这一质性研究方法。深访最大的优点在于营造相对轻松、自然的对话氛围,引导谈话伙伴表达其对于特定对象的感受、体验和阐释,从而帮助研究者从谈话伙伴的视角理解特定对象,对后者进行“深描”。通过对这一方法的使用,本文有望触及“局内人”对于当前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真实看法,了解他们对于既存问题的理解和对解决问题的方向、方法的期待,获取丰富的细节信息和资料。具体说来,本文将选取福建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几所高校,引入相关利益者的多元视角,运用半结构式的访谈设计,与谈话伙伴展开一对一、面对面的交谈。 (二)个案的选择在综合考虑学校所在地、学校类型、院系整体实力、专业设置以及可操作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本文从福建省19所本科院校中选择了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和仰恩大学人文学院作为研究个案。以上三所高校分别处于厦门、福州和泉州三市。其中,厦门大学是211,985院校,福建师范大学为一本院校,仰恩大学是二本院校。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成立于2007年,曾创办国内最早的国际新闻、广告和传播专业,目前下设新闻、广告、传播三系。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成立于2004年,未分系,下设四个专业,曾开设福建省第一个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仰恩大学人文学院成立于2007年,下设新闻传播系与中国语言文学系。在专业设置方面,上述学院也各具特色(详见表1)。选择这三家作为本文的研究个案,能最大程度地保证选样的多元性,进而提升相关研究结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谈话伙伴的招募为了更好地了解相关利益群体对于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看法,本文选择了行政管理者、教师和学生作为谈话伙伴。这三类人群构成了本科教育的主体。行政管理者对本院系的发展历史、教育理念、制度、规划等基本情况最为了解;教师作为教育活动的主体,既是一切教育理念的执行者,也是检验者,能直接获得学生对教育活动的反馈,对于本科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有着切身体会;学生处于接收者的一端,本科教育的效果只能通过学生体现出来,学生对于教育活动的感受最为直观,因此这一群体也构成了本文重要的资料来源之一。在谈话伙伴的招募上,本文采用了滚雪球的方法。笔者先从三所高校中选择一个合适的对象作为谈话伙伴,通过电子邮件联络该对象。在获得对方首肯后,笔者发送正式邀请信,并通过他/她推荐其他谈话伙伴。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前后共招募到来自前述三所学院的行政管理者、教师、在校学生13名(详见表2)。 (四)访谈的开展在与谈话伙伴预约好访谈时间后,笔者前往三所高校,在谈话伙伴比较熟悉、感到放松的环境中,如办公室、咖啡厅等,分别展开一对一、面对面的访谈[1](详见表2)。访谈时长视谈话伙伴的便利及交谈情况而定,多数访谈持续一小时以上。访谈采用半结构化方式。针对不同类型的谈话伙伴,笔者设计了不同的访谈主题(详见表3)。访谈围绕这些主题展开,但具体问题仍视互动情况灵活提出:笔者尽可能在同一访谈中涉及对所有主题的讨论,但无需严格遵循主题顺序或表述方式。具体说来,与行政管理者的访谈多聚焦其所在学院的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制度设计、执行及其效果;与教师、学生的访谈则更关注教学以及其他类型的师生互动的情况,力图透过对师生互动过程及效果的了解,进一步探索宏观制度在具体教育活动中的实现程度、存在问题及可能出路。 二、调研发现 (一)新闻传播专业本科教育的“福建模式”调研发现,三所学院在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制度设计及执行,如培养理念、培养方式、教学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共识。这些共识既源于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特性,同时也受到学院所在地理位置及其文化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因此,笔者将这些共识概括为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福建模式”,兼顾专业特点和地方特色。这一模式包含以下几项要素:1.培养作为“杂家”的新传人尽管在专业设置和培养方案方面差异显著,三所学院都认同新闻传播本科教育既要培养“专家”又要培养“杂家”的理念,主张学生不仅要掌握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也要具备广博的人文社科知识。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一方面,三所学院都将人文素养课程纳入专业培养方案当中,透过相关通识课程的教授,培养新闻传播专业本科生的人文底蕴;另一方面,在师资配备上,这几所学院也注重招纳具有跨专业背景的人才。2.倡导“实践教学”调研发现,三所学院都将实践教学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采用多项举措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具体如下:首先,完善实验器材的配备。调研发现,三所学院都有可供学生借用的摄影摄像器材和编辑机房,近年来,各学院更是加快了器材的更新换代,以满足师生日益高标准、多样化的需求。例如,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在过去两年间全部更新了实验教学的设备并规范了实验室的功能分区,现设有舆情监测室、广告心理实验室、广告电话调查室、非编实验室和数字电影演播室,供全院师生使用。其次,实现校内外综合性实践平台的搭建与对接。我省高校基本都设有校内媒体,如校级报刊杂志、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院级报纸期刊等。除了鼓励学生参与校内媒体实践外,各学院还广泛建立校外实践平台,让学生有更多机会机会接触新闻传播实务,在实践过程中展示自我。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开设实践类课程,如新闻采访与写作、摄影、摄像、报纸编辑、视频编辑等,鼓励学生到媒体、企事业单位实习的同时,各学院还会邀请业界专家来校进行短期指导或开设讲座,鼓励学生参与国际国内各项赛事,指派专门教师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等。此外,非实践类课程的授课教师也会有意识地将实践带入课堂教学中,如采用“真人图书馆”、模拟新闻会等形式,让学生活学活用,从实践中感受到理论的魅力和学习的乐趣,缩小与业界的距离。实践教学的理念因此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的教学思想。3.确立“闽台合作培养模式”福建省与台湾毗邻,两岸在文化教育领域交流合作频繁。本文调研的三所学院均与台湾高校建立了合作项目:厦门大学与台湾大学、台湾政治大学等多所高校和研究所互派学生或展开合作研究;2011年以来,福建师范大学与台湾世新大学合作,在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三个专业联合招收和培养“3+1”(即3年在本校,1年在台湾世新大学学习)模式的学生;仰恩大学自2013年开始,每个学期邀请部分台湾高校的教授来授课,教授师资相对薄弱的课程。4.促进“教学互长”良好的师生互动,是落实各项制度的必要前提。三所学院在聚集和利用多方资源,增加学生与国内国际学界、业界的交流机会的同时,也采取多方手段,提升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频次和效果。具体举措如下:第一,实行班导制度。班导既有教学任务,也要负责与学生的交流沟通。班导制度能增进师生对于彼此的想法和需求的了解,营造一种彼此理解、尊重和信任的教育氛围。必须指出的是,这一制度也增加了教师的工作压力,因此,在班导人选的取舍上,厦大和福师大更倾向于年轻教师,后者更容易得到学生的接受和认可,从而更好地达成班导制度的目标。访谈发现,活跃的年轻教师的确更能与学生“打成一片”,在学术、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给学生以指引,让学生获得更多的鼓励和信心。第二,提倡“学生主导型”的授课方式。越来越多的教师意识到,以教师为本位的授课方式效果并不理想,他们尝试倾听学生对于课堂教学的需求并做出改变。例如,有针对性地提供学生感兴趣的教学素材,或通过提问与讨论环节、让学生做报告展示等方式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或将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引入课堂互动中,提升学生的参与感。第三,建立多种反馈渠道。三所学院都设有多种测评教学效果的手段,除了让学生在期中或期末对某一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外,还经常召开针对在读学生和毕业生的座谈会,现场征集学生对整个专业的教学情况及培养方式的意见,在为学院的未来规划提供依据的同时,也帮助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的需求,进而对自己教书育人的理念和方式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福建模式”面临的挑战依托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福建模式”,上述三所学院为福建省乃至全国的媒体和企事业单位输送了大量人才。然而,诚如前文所述,随着新闻传播类专业数量的激增,以及进入经济全球化、数字化时代媒体形态和深层结构的调整和变迁,整个新闻传播专业本科教育开始进入瓶颈期,上述三所学院也不例外。调研发现,新闻传播专业本科教育的“福建模式”正面临诸多挑战。1.专业培养缺少“灵魂”尽管三所学院都将文史哲方面的课程纳入通识教育的必修课体系中,但无论是提供知识的一方还是接受知识的一方,都普遍感觉新闻传播专业本科生的人文素养整体不足,亟待提升。这一论断的依据之一,是专业培养理念与学生的职业理想和目标之间的错位:不少学生对未来的就业方向不甚明了,不知道将来能干什么;还有学生表示无法了解传媒行业的社会价值,感觉“从事媒体行业太辛苦”,考虑要改投其他就业方向。一言以蔽之,新闻传播专业教育提供给学生职业必需的能力和技巧,但没有很好地培养起学生对新传人的职业价值和理想的认同,“灵魂”的相对缺失必将影响新闻传播类本科毕业生的职业选择和发展。2.实践平台缺乏常规机制的保障调研发现,虽然三所学院都十分重视通过多种渠道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但由于各种原因,“实践教学”的效果还是不甚理想。首先,实践器材的配备存在若干问题:第一,设备更新较慢,无法完全满足学生的实践需求;第二,学生对学校拥有的实践资源不尽了解,无法充分利用,能够使用到学校资源的往往是只有少数活跃的学生,设备的整体使用率不高。然后,校内外实践平台的搭建和使用与预设目标存在差距:第一,作为年轻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新闻传播专业较少受到校方重视,在争取校内实践资源方面缺乏优势;第二,在校外实践方面,学院缺乏常规性的保障机制,多数时候靠教师的私人资源或学生自己的找寻来获得校外实习机会,部分学院没有鼓励学生参与校外实践的实质性手段,如学分鼓励等,学生相对缺乏参与校外实践的热情。最后,实践类课程仍显薄弱,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实践类课程的数量整体不足;第二,教师的实践经验普遍欠缺,部分实践类课程的内容仍以理论讲授为主,教学方式略显陈旧、僵化。3.地域限制诚如前文所言,毗邻台湾的确是福建省高校的一大地域优势。然而,从整体上来看,福建省偏居东南,远离政治、文化中心,传媒业规模有限,无法为高校新闻传播专业的发展提供太多机会。例如,厦门大学一位受访的行政负责人就坦承,对于新闻传播学的学生教师而言,本地可用的资源有限,厦门所处的地理位置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才的培养。4.师资力量不足近年来,高校普遍扩招,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调研发现,由于教师与学校需求不匹配或薪酬等问题,我省新闻传播院系多少都存在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师生比失调,在大班甚至超大班授课的环境下,教师与学生难以充分互动,课外交流也比较受限;其次,师资断层,综合我省各院系的情况来看,50岁左右的年长教师和30多岁的年轻教师较多,40多岁的中年教师则较为缺乏;再次,师资水平达不到课程需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感到力不从心,教学效果不甚理想;最后,师资水平落后于时代的发展,一位谈话伙伴提到:“师资力量并不能像我们理想化描述的那样子,新的东西出来之后,教师马上就能够跟上,然后马上把课程开出来。所以课程始终落后于我们所处的媒介环境的现实状况”。换言之,教师知识更新的速度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无法提供给学生最新的知识和资讯。 (三)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福建模式”创新性发展的方向为了应对上述问题和挑战,目前,三所学院正尝试引入新思路、新举措。具体说来,后者共涵盖三个层次:制度保障层面的创新,旨在整合资源,为本科教学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如开展校际合作;执行层面的创新,旨在提升教学质量,落实本科教育的新理念、新思路,如尝试闽台即时合作;设计层面的创新,旨在探索新型人才培养方案,以适应时代的需要,如开设口语传播专业。上述思路和举措有望为我们探索福建省乃至全国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创新性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1.制度保障层面的创新通过开展校际合作、校企合作以及强化师资的方式,新闻传播院系可以整合校内外资源,为本科教育提供有力保障。首先,开展校际合作。目前,省内部分高校之间已经建立了合作或帮扶关系,主要开展师资方面的合作。例如,厦门大学派出部分教师到仰恩大学兼职任教,帮助其完善教学体系。然后,开展校企合作。透过高校与业界在项目策划及执行上的全面合作,如发掘校企共办项目,帮助学生获得真正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例如,仰恩大学新闻系与泉州某文化创意产业园合作,共同策划文化创意节。最后,强化师资。我省各高校都存在一定的师资缺口,如何引进人才、强化师资?以下思路可资借鉴:增加外援,加大国际人才的引进力度,比如留学归国人才、外籍教师,或邀请业界人士来学校开设短期课程;加强在岗教师的培训,通过外派教师出去交流学习等方式,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降低教师聘任门槛,为经验丰富的业界人士进入高校兼职提供便利;提供合理的薪资水平,稳定师资队伍;对于研究型高校,可以考虑增加研究员编制,让一些科研能力强的教师能专心做科研,同时为老教师减负,如降低对55岁以上的老教师的科研工作量,鼓励其专职教学。2.执行层面的创新全球化和数字化趋势对新闻传播专业的本科教学提出了挑战。应对该挑战的方式之一,是探索师生互动的多元渠道和方式。一方面,探索闽台合作的多元途径,创新合作方式,跳脱互派师生的层面,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教学方面的深度合作。例如,一位谈话伙伴尝试课堂上直接连线台湾教师,开展即时互动。这种合作方式不仅灵活,也便于操作,或许可以拓展至与境外或海外专家的合作。另一方面,与时俱进,跟踪业界动态,将新媒体等新兴的社会现象和研究领域融入课程体系。例如,一位谈话伙伴在课堂上使用微博提问,让学生有充分思考的时间,给一些表达能力差的学生以展示观点的机会,收效颇佳。3.设计层面的创新诚如前文所言,国内新闻传播专业本科教育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培养方向与就业方向之间的错位。制度保障和执行层面的创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问题,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正是基于这一认知,口语传播专业近年来得以开设并被寄予厚望:新专业的推广者希望通过这一全新的专业培养方向的引入,缩小专业培养与市场就业之间的鸿沟,帮助新闻传播专业本科毕业生在人才市场重获竞争优势。口语传播学最早起源于古希腊时代的修辞学传统,19世纪末从欧洲传入美国。作为一门学科,口语传播学始于20世纪初,侧重说辩实践和理论建构;20世纪50年代以来,开始融合社会科学知识,研究焦点从说辩转向传播,最终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学科领域(马成龙,1999)。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美国的大众传播学与口语传播学之间泾渭分明,这一格局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逐渐被打破———美国高校掀起了一股改名热,口语传播系多改名为传播系或传播研究系,整合大众传播与口语传播的“一般传播”概念开始盛行,这一趋势在1997年达到高潮。这一年,“口语传播学会”(SpeechCom-municationAssociation)改名为“全国传播学会”(NationalCommunicationAssociation),标志着大众传播与口语传播的学术合流进入一个新阶段。2009年,口语传播专业被引入省内高校的本科教育领域。该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与沟通能力,拥有战略传播的意识、能力和技巧,同时熟悉传媒业的运作流程和机制的综合性人才。目前,这一专业的发展仍属于探索阶段,有若干方面的议题有待探讨。首先,如何强化这一全新专业的师资?派遣教师前往海外或境外高校进修是当前的首要途径,但从长远来看,还是应当考虑如何吸引海外对口专业高素质人才的问题。另外,如何实现口语传播学与大众传播学的全面融合?有谈话伙伴认为,主持人专业是一个切入口,可以用口语传播的体系架构改造既有的主持专业的课程;也有谈话伙伴认为,打破院内跨系选课的门槛是知识融合的第一步,如可以借鉴台湾一些高校的选课模式,允许传播专业学生在学习完口语传播的基础课程后根据自己的人生规划及职业规划,跨系选择新闻、广电或广告等其他专业的课程,实现两类传播学知识的融合。最后,如何提升传播系本科毕业生的市场认知度?鼓励学生参与校内外相关竞赛是方法之一,但最终仍取决于早期毕业生的职场表现和发展,而后者有赖于两个基本条件———吸引到那些自身条件适合该专业的考生进入传播系,全力达成传播专业培养的预期目标。上述条件的实现与新专业社会认知度不高之间存在矛盾,如何缓解这一矛盾,仍有待先行者们的进一步探索。 三、结语 调研发现,以三所学院为代表的新闻传播本科教育形成了一个“福建模式”,其要素包括倡导“杂家”的培养理念和“实践教学”的思路,确立“闽台合作培养模式”,以及促进“教学互长”。如果说“杂家”的培养理念和“实践教学”的思路是新闻传播专业特性的反映的话,“闽台合作培养模式”以及“教学互长”思想则是地方特色在福建省新闻传播本科教育领域的体现———“闽台合作模式”基于地缘优势,“教学互长”尤其是班导制、“学生主导型”授课方式则多少受到台湾高校的影响,是两岸新闻传播教育领域长期交流的产物之一。必须指出的是,专业特点和地方特色成就了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福建模式”,但这并不是故事的全部。让这一模式变得更为完整和丰富的决定性因素,是三所学院在共识基础之上所采取的个性化发展路径。具体说来,在培养目标上,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本科教育侧重为政府、事业单位培养宣传人才,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侧重培养广播电视新闻领域的人才,仰恩大学人文学院则采用设计师认证的培养方式,重点培养新闻传播专业领域的技术型人才,如平面设计师,影视编辑制作人员等。三所学院都致力于发挥地缘优势,但侧重点有所差异。在调研过程中,谈话伙伴告诉笔者,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优势在于“我们面向海洋,我们离国外比较近,交往比较频繁,所以我们鼓励教师出去,跟美国的一些高校的教师有一个密切的来往,吸收他们的一些最前沿的知识进来”;福师大传播学院侧重利用省会的广播电视业资源,该院教师“大量跟业界是有着良好的,而且是非常通畅的合作的关系……(他们培养出来的学生———笔者注)能够很快地融入这个行业”;仰恩大学人文学院主要依托校企合作的方式来发挥泉州经济水平发达这一地域优势,如从泉州地方企业招募经验丰富的策划人才担任专职教师,授课时“尽量选择当地主要的行业去讨论一些案例”等。当前,在全球化、数字化的时代背景下,“福建模式”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分别是专业培养缺少“灵魂”,实践平台缺乏常规机制的保障,受到地域限制,以及师资力量不足。整体而论,三所学院面临类似的挑战。然而,对这些学院来说,上述挑战的意涵并不完全相同。例如,虽然都受到地域的限制,立足本地资源的学院受到地理位置的影响相对小一些;同样,虽然都存在师资不足等问题,对有的学院来说,“不足”表现为缺少与专业对口的专门人才或学术带头人,对另外一些而言,“不足”则表现为人才流动频繁。为了应对时代挑战,三所学院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和举措,力图从制度保障、执行以及设计方面探索新闻传播专业本科教育的创新性发展方向和路径。开展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强化师资、创意教学等可以帮助新闻传播本科教育与时俱进,更好地达成既有的培养目标,缩小就业市场中供给与需求之间的鸿沟,但它们基本未能脱离原有的大众传播教育的框架,侧重对局部的调整和修正,仍属“治标”之举。引入新专业,适应乃至主动开拓市场需求,堪称跳跃式发展,有“治本”之态,但仍处于探索阶段,需要克服诸多困难。后一思路和举措能否推广,以及如何推广,仍有赖于福建省乃至全国新闻传播教育界集思广益,共同探索。此外,诚如前文所言,对于不同学院来说,同一挑战的意涵存在差异。因此,在应对挑战、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上,各家新闻传播院系一方面可以共同探索、相互借鉴,另一方面也要因“院系”制宜,寻找最适合自身定位和特征的创新性发展之路。获取上述结论的前提是本文对研究个案和谈话伙伴的典型性和多元性的全面考量,因此,有理由认为,以上三所新闻传播学院本科教育的现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福建省高校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共同经验。其中对于创新思路和举措的描述,则有望为全国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创新性发展提供借鉴。尽管如此,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笔者招募到的谈话伙伴规模偏小,后者所能提供的视点相对有限,因此,一方面,应避免概化上述结论,将本文所描述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等同于福建省或全国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全貌;另一方面,应开展进一步的调研,如采用调查、参与式观察等方式,充实和完善既有资料,就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应对举措等展开更深入、全面的探讨。 作者:熊慧高庆龄廖晴单位: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专业论文:专业硕士生培养的新闻传播学论文 1新闻传播学实验室在专业硕士生培养中的作用 1.1充分发挥实验室教学、科研、服务的三大功能与学术型研究生相比,专业硕士生更重视实验课程。虽然学术型研究生也有一些类似的实验课程,但教学效果的优劣往往不会引起教师和学生的足够重视(重视程度甚至低于本科生),有些甚至流于形式。原因在于其更重视理论和学理性的探究,技能性的课程只是了解一下而已。专业硕士生则不同,学会技能是其就业的“看家本领”之一,因而学生和教师都格外重视。实验室精良的设备、完善的服务、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课堂演示、操作和学生实际模拟、操作提供了客观条件。实事求是地说,良好的实验教学是培养新闻传播学专业型硕士的重要硬件之一。实验室也是完成科研成果的重要场所。专业型研究生可以承担或参与媒体或导师的部分课题,并在实验室完成。教师的涉及实验的课题也可以在实验室完成,甚至本科生的有关传媒的课题绝大多数也是在实验室完成的,传媒实验室是学生和教师科研成果的重要出产地和科研的基本场所,为学生和教师的科研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实验室也同样很好地发挥了服务的功能。除了服务师生的教学科研以外,至少还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服务。对内,专业型研究生可以在本校的新闻中心兼职做主持人、编辑、记者,通过策划、采访、摄像、剪辑、制作、播出等环节,展示了学校的风貌,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服务了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对外,专业型研究生可以把实习岗位的部分工作转移到实验室来做,或是承担的媒体的课题也拿到实验室来完成,这既缓解了社会媒体的资源紧张状况,又使社会媒体受益,同时也达到了服务社会的目的。 1.2专业硕士生有研究成果,增加了学生就业前自信心相对于学术型的硕士来讲,专业硕士生似乎更容易在媒体找到工作。这是因为媒体固然需要学有专长的研究人员,但更需要上手快、会操作的复合型人才,且这部分人占媒体聘用人的大部,如编辑、记者等。专业型研究生在实验室制作的作品,可以参加省里组织的“DV作品大赛”、“专题片大赛”、“图书装帧设计大赛”、“杂志封面大赛”、“广告创意大赛”、“网页制作大赛”等,获奖作品可以作为就业求职的成果,用人单位自然愿意录用有成果的应聘者。也就是说,在学校就实现了由“校园传媒人”向“社会传媒人”的转变。专业硕士生有自己的获奖成果,就为求职增加了自信心,增加了“命中”的可能,从而缓解了以往许多研究生由于手里没有“过硬的成果”,面对用人单位的种种提问,倍加忐忑的尴尬状况。 1.3倒逼了导师的实践能力专业型研究生的实验课一部分由校外实践型导师来上,但大部分实验课是由校内理论型导师和一部分非导师来上。校内导师一般理论水平较高,但媒体实践经验、操作技能相对缺乏,带学术型的研究生还能凑合过关,带专业型的研究生就明显地表现出自己的缺陷和短板。因此导师必须适应专业硕士生的培养要求,强化技能。新闻类的实验课要掌握电视片的拍摄、剪辑、配音、制作等全部技能。传播类的实验课要掌握广告的设计和制作,图书的装帧设计、排版和印刷等技能,报纸、杂志的排版,杂志的封面设计,网页的制作等相关技能,这对学术型的导师来说并非轻而易举的事情,需要虚心学习并付出艰苦的努力才能达到。专业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倒逼理论型导师强化自己的实践技能,使导师自身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双赢。 2新闻传播学实验室在专业硕士生培养中的实施方案 2.1实验室的配备要实现全媒体模拟培养职业型、复合型、应用型的人才,没有装备精良的实验室是难于奏效的,实验室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和水平。一是从规模上看,实验室要实现全媒体模拟。也就是说媒体有什么设备,实验室也要有什么设备。媒体大体有哪些工作流程、工作环节,实验室也需要具备同样的工作流程、工作环节,只是程度、精准度不同而已。二是从水平上说,实验室设备的型号、参数、配置要与现代媒体同步,至少要不低于当下媒体的水平。具备了这2个要件,学生才能把媒体的工作拿到实验室来做,才能实现媒体与实验室的“兼容”。实验室的全媒体模拟,为相关高校提出了硬性要求,相关高校要高度重视,舍得投入,要像建设工科实验室一样建设新闻传播学实验室。如果仍然沿用培养学术型研究生的方法来建实验室,专业硕士生的培养目标便无法实现。 2.2完成平时作业、结课成果和社会实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对专业硕士生考查的重点,因而教师在布置平时作业和结课成果时,一般是选一些实践性较强的题目供学生选择,既可以是媒体或导师课题的一部分,也可以自拟题目完成一项应用性的成果,而这些都是在实验室完成的。实验室又为专业硕士生进行社会实践提供了重要平台和必备条件。学术型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往往流于形式,甚至个别研究生找个单位开个证明蒙混过关。专业型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就不能敷衍了事,必须扎扎实实做好。依托实验室这个平台可以很好地完成社会实践的任务。实验室既是学校的一部分,也是社会的一部分,专业型研究生可以在学校的新闻中心兼职,担任主持人、编辑、记者,通过在实验室拍摄制作节目,为校报、杂志社排版,承担校报和杂志社的部分编辑任务,设计、校园公益广告等社会实践活动,使研究生亲身感受校园传媒的实际情况,增长见识,积累经验,为进入社会媒体岗位实习打下基础。 2.3完成毕业论文专业硕士生的毕业论文大致分为毕业设计和调研报告2类。其中毕业设计可以采取“作品+报告”的形式,如新闻学专业的可以是“新闻调查片+报告”,广播电视学专业的可以是“专题片+报告”,广告专业的可以是“广告设计+报告”,编辑专业的可以是“图书装帧设计+报告”等,这些离开了实验室是难于完成的[9]。调研报告可以以媒体在工作中或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作为选题,重点考查研究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调研报告不仅要有调研采访,更要有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这些内容也离不开实验室。实验室是毕业论文的出产地和加工厂。 2.4吸纳社会资源,建立联合培养基地为保障新闻传播学实验室在专业硕士生培养过程中的长远发展,学校要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加大投入,提供和保障开展实践的条件。如实验室与社会媒体建立联合培养基地,为学生学习、实践、创业等提供良好条件;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建立“实验室+媒体”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这是实验室在专业硕士生培养过程中需持之以恒的长效机制[11]。另外,联合培养基地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文章上,应该在挂牌之后切实发挥基地的培养作用。导师在平时作业、岗位实习以及毕业论文等多个环节要加强和社会媒体培养基地的合作,多吸纳先进的社会经验,与时俱进。 3结束语 值得指出的是,强化专业硕士生在实验室的操作技能并不是轻视理论,更不是不要理论,恰恰相反,只有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才能制作出有品位、上档次的传媒作品,才能写出有分量的真正能解决传媒业界的一两个实际问题的调研报告。离开了厚实的理论支撑,任何传媒作品都会流于空泛和媚俗,或有悖于时代的主旋律,经不起实践和大众的检验,因而理论教学是前提,是基础。专业硕士生的理论课要学精、学透,并掌握学术前沿动态,以期学以致用,在实践上发挥效能。 作者:杜莹杨磊单位: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编辑部河北经贸大学人文学院 新闻专业论文:新闻专业教学创新的媒介融合论文 一、增大实践环节,普及新媒体技术 新闻专业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专业,注重实践是其中一项基本要求。当前我国很多民办高校由于师资力量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及传统教学思维的影响等原因,在新闻专业教学中重理论轻实践。学生专业实践机会较少,得不到应有的锻炼,导致动手能力差,眼高手低,甚至认为新闻无学,对新闻专业失去兴趣。媒介融合的趋势下,在教学环节放大“实践”成为一种必然。新闻专业实践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提高多媒体技术的应用能力。学生只有熟练应用摄影、摄像、电脑图文设计、网页制作等多媒体技术,才能在今后的就业中有优势和竞争力。 要增大实践环节,可以从学校、教师和学生等多个层面着手。学校要着力构建一个面向媒介融合的新闻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包括专业实践、社会实践、毕业实践等实践类型,充分运用校内外实践平台,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增强社会适应能力,拓展专业知识面。在实践中要结合各民办高校的专业特色和学生个人特长,创新实践形式,开展以支农支教、新闻素养普及、社会公益、挂职锻炼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教师要在理论教学的过程中融入最新传媒技能,增强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动手能力。从学生角度说,要增强实践意识,充分利用学校创造的校内外实践平台开展实践锻炼,掌握能够适应媒介融合的基本技术技能。民办高校相对于公办院校来说师资力量、基础设施、生源质量等有一定的差距,全面提高实践设施有一定难度,可以根据现有条件对实,如在新闻采访和写作课程中增加新闻摄影,在网络新闻课程中增加一些网页制作,在电视新闻报道中增加一些新闻摄像内容。在引进外来师资中要注重向技术应用型教师倾斜,以此弥补民办院校教师偏理论的不足。鼓励教师走出去,去新闻专业学校进行相关课程的学习和锻炼,掌握专业技能,提高动手能力。 此外,可充分利用校内实践的便利条件提高学生的多媒体技术应用能力。鼓励学生去校内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进行锻炼,学习媒体工作流程,并进行新闻稿件的写作锻炼,提高学生动手能力。以学校重要新闻事件为契机,开展校园新闻竞赛,并把优秀的新闻作品在校内平台上进行展示,使学生能够相互学习、相互激励,共同获得技能提高。鼓励校内新闻社团的建设,如摄影协会、摄像协会、微电影协会等,学校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并派老师提供指导,全面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二、多媒体实践教学方法的应用 (一)新媒体新闻工具的使用主要侧重对网络数据库、网络搜索引擎及网络调查、网络寻呼机、网络论坛等各种网络工具的学习。以搜索引擎为例,教师可讲解搜索引擎的种类、检索方式,并根据需要开展网络信息的检索等实践。要求学生根据报道题目进行相关检索,然后根据获得资料进行报道练习。网络调查的学习可结合社会重要事件展开,让学生设置调查问卷、挑选调查对象、开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写作报道。通过这样的方法锻炼,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 (二)社交型媒体的学习与实践“社交型媒体(socialmedia)是一种用于社会交往,可得便利、可扩展性强的传播媒体。它基于网络技术对新闻信息进行互动式传播,推动了知识与信息的民主化进程,使公众从信息消费者转变为信息制造者。”社交型媒体是近两年发展最为迅速也是在新媒体领域最受关注的媒介类型,常见的社交型媒体有Twitter、Facebook、YouTube、Myspace等。在我国,相同类型的社交型媒体有新浪微博、人人网、优酷等。普通民众甚至传统媒体和正式记者也成为社交型媒体的拥趸。社交型媒体拓宽了传统媒体的报道视域。民办高校新闻专业的教师要善于运用社交型媒体开展教学,鼓励指导学生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信息、提出话题、开展讨论。 (三)案例教学新闻媒体上每天报道的新闻事件众多,教师可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分析教学。向学生讲解案例的报道背景、类型、特点、报道的方式方法;让学生对相关的价值大的方面发表看法,并组织学生展开讨论。另外,可让学生在维护新闻真实性的基础上对材料进行改写。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要注重启发学生的思维尤其是批判性思维的运用,在不断的案例锻炼中开阔学生的思维,提高学生的实践水平。 (四)专题学习对新闻媒体上的报道专题进行分析,内容可涉及专题的构成、多媒体使用、版式特点等。也可以针对当前重要的新闻事件设计报道专题,并让学生参与进来,进行分工协作开展报道。新闻作品可采用纸质的展示方式,也可以在校内网络媒体上发表。四、变革考核方式,重视实践成果考核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改进实践教学、保证实践教学规范化和质量的重要步骤。在新的媒介环境中,民办高校新闻专业学生的考核应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中,实践要占到足够高的比重。实践的方式可采用作品或媒体实践、专业实践的方式。审核可采用水平较高的新闻作品代替期中考核。毕业论文(设计)也可以采取多种形式,除毕业论文的形式外,可采用正式发表的报刊作品、摄影作品、微电影作品、FLASH作品,也可以是竞赛取得的成绩、调研报告、参与的媒介项目成果等。 总的来说,在媒介融合的大趋势下,民办高校新闻教育只有审时度势,结合自身优势不断探索,大胆创新,建构一种良好的学理教育与技能训练相适应的教学生态,才能培养出有更加丰厚的知识底蕴、开阔的眼界以及多种技能,能适应媒体变革的新闻人才。 作者:周铁菊单位:仰恩大学 新闻专业论文:专业教学的新闻传播论文 一、充分运用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关注社会 大学生通过高考的应试教育进入大学,本身就缺乏社会和人生体验,新闻传播学又是急需社会经验的学科。缺少实践经验,理论知识学起来就会流于形式、肤浅枯燥。譬如,新闻史教学就是大问题。学生不爱学、老师不爱教、业界不受用。实践与理论发生断裂,历史上有大量的报人办报的琐碎经历,这些年代、人名和报纸名称灌输在学生头脑里,成了应付考试的沉重负担。为了减轻考试压力,部分老师消极教学、考前划题,又成为削弱学习效果的因素,形成恶性循环。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李彬教授就此问题倡导进行“新闻社会史的研究”,应尝试尽量结合新闻与历史,把新闻与历史重新放回新闻史,使之既能体现出浓郁的新闻性,又能体现出厚重的历史性。新闻史研究要置身于时代的特点、社会变迁的诉求来考察自身的发展。新闻史就是要表明,新闻媒体(当时主要为报纸)究竟如何影响社会,怎样才能更好地在社会发展中发挥自己的职能,并最终使自身得到发展。任何就新闻谈新闻,就传播谈传播,孤立地、“自娱自乐式”的研究都是行不通的。在研究和学习之前,必定要先有广泛的社会体验和社会认知。信息时代的媒体人应具有多元思维,这给新闻行业人员增加了难度。以往的文人思维、文人论政不再处于主导地位,只有动笔杆子的能力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全媒体时代的普通记者要具备多种业务技能,不仅能写,而且能编、能评、能摄。在这个人人都有发言权的时代,新闻工作者必须更有分量,更具引导性。 新闻传播的课堂上可以运用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关注新闻热点。让学生去收集、整理时事热点的材料,就是让学生运用各种新媒体来寻找和关注社会热点话题,促使学生把目光从自身和校园投向广阔的社会舞台,让他们去关注和体会世界的变化,把握时代脉搏,从而培养学生的新闻敏感,锻炼他们认识社会、适应社会的能力。老师引导学生展开讨论,针对新闻热点事件进行模拟采访和评论,在讨论交流中发现问题,然后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种探究式的学习,改变了过去老师讲、学生听的单向教学法,活跃了课堂气氛,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 二、搭建全媒体教学平台,加强学生实践能力 正确处理好教育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是新闻传播教学成败的关键。“知识”与“技能”的同步发展,是新闻传播专业教学的重要环节。新闻传播学专业实践教学能够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培养与社会需求接轨的人才,并且能够促进学科建设和发展。早在2001年,复旦大学就成立了新闻传播实验教学中心。为了适应当代媒体数字化发展的新趋势,实验中心目前已创建有视频制作实验室、媒介融合实验室、摄影棚、传媒与舆情调查研究中心、公共传播培训中心等五个教学实验室。高校要坚持以学生为本,以能力培养为优秀,将教学理念与实践相结合,提供并充分利用实践设备与环境,有力地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与时俱进,建立具有平面广告制作、网页制作、图片处理与管理、数据调查分析等多种功能的实验室。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实验室的作用,配合相关的教学课程将其作为进行实践练习的场所。教师可以将音频、视频、平面类作品等全部融合在一起,通过网络平台内容,学生可以根据教学要求自己设计报纸版面、制作数字报、设计网页、处理图片、进行数据调查分析等等。课堂作业和考试都可以在这个实践平台上进行,方便学生提交和老师批阅。在平时,学校实验室也要开放,为学生提供上网查找资料、视频资料点播等服务,还可以让学生在业余时间进行图片处理、报纸编辑等各种练习。 新闻传播学的教育是一种“终身教育”,在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学习过程也是学生进行自我社会化过程的一部分,这就要求新闻传播教学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更应该鼓励学生努力寻求获得知识的方法,学会如何学习和独立思考。在大学阶段,新闻传播教学要注重引导学生丰富人生体验,提高综合素养,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和社会实践能力。 作者:孙夏卿单位: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新闻专业论文:新闻专业政治经济学论文 一、新闻展业主义的成因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正处于社会巨变时期,这次巨变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然而也正是在该阶段美国从农业大国转变为工业大国,它摆脱了地方主义、农业经济和故步自封的乡土气息,展现出工业化、城市化和集权管理化的生活方式新面貌,以此和它的超级大国地位相符。但这种转变也给美国社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其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正在形成的原子化的大众社会已经不受传统社会管理方式的限制。各种社会歧视、恶性犯罪及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因土崩瓦解的伦理道德层出不穷,控制社会大众意识形态迫在眉睫。其二,信息技术的失效引发信息革命;工业革命对整个社会的物质经济起到极大的影响,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其运转速率,但不可避免地会给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对此相关研究者针对其影响就提出了见解,信息加工、行政管理和传播创新都受到了物质经济中控制危机的刺激,提高社会系统控制物质的经济运转能力需通过技术创新,最直接的目的为和当时物质加工处理速率和能源都处于同一水平线上。 新闻业不可难免的也会受到上述影响,美国新闻业也是其大巨变时期朝着一体化和大规模企业方向转变,以新闻传媒为主的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要在有限的版面资源和刊播时间中提高效率、速度和利润,这种追求逐渐也形成组织化、常规化和标准化。新闻的生产方式以标准化批量为主,在于为公众提供最直接、最全新的信息产品,所以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科学管理的理念也借此机会渗透至新闻业之中。毕竟新闻生产方式不同于普通产品,它所具备的文化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不能单纯用绩效考核来管理员工,尤其从业新闻工作工作者也期待自身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职责,于是就适时地出现新闻专业主义,对于这种新闻业劳资双方都表示接受及认可。其中资方通过新闻专业主义能削弱其物质需求,增加其忠诚感和自律意识,促进团队合作,以此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完善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操守。 二、基于传播政治学角度分析新闻专业主义 关于新闻专业主义的历史语境,约瑟夫•普利策提出了他的见解,他呼吁新闻业有权获得关爱和尊重,但如果从另外一个层面理解其含义,则是新闻专业主义有利于提升新闻业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有利于开拓新闻业的外部空间,获得更大的市场。普利策称追求新闻自由能使报纸服务于人民,成为真理的喉舌,批判当局,遵循自身思想,不提倡任何派性和偏见性。同时他还宣称新闻自由能保障报纸的独立地位并服务于大众。但也有相关研究学者指出,新闻事业具有双重性格,站在教育的角度它是一个学校,而站在企业角度它则具有赚钱的目的,但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冲突性,也由此说明普利策极力鼓吹新闻自由的目的为创造市场和实现利润最大化,为报业企业谋求更大的市场空间。 但普利策的新闻专业主义中所提到的新闻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专业观念和专业知识是强调最多的,他认为可通过新闻学员等大学教育培养新闻从业人员的对公众和公共利益服务的使命,要求其不受大众情感和商业力量的影响。当然过于空洞的普利策说辞没有得到新闻专业主义的认同,客观性理念则在此时应运而生且受到新闻媒体管理者的极力推荐。例如,引述当事人的话、不采取立场、以第三人称语气报道、在第一段以倒金字塔方式简述基本事实、强调可以证实的事实等,可以说客观性的提出有效将其纳入企业管理的流程之中,进一步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控制和各种规训。基本上可得出一个结论,从传播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探析新闻专业主义,它是一种媒体企业经营管理的模式,虽然它被标榜为新闻业的最高信仰和职业操守,但最终目的为掩盖其高度功能性的实际功能。因此,前者的鼓吹就没有了任何意义。 三、结语 新闻在产生及传播中都有着独特的文化属性和社会属性,对员工实施管理时不能单凭绩效考核。特别是新闻工作者都有着很强烈的社会职责的加强和社会地位的提升期望,新闻专业主义就是针对其管理而产生并逐渐发展,受到了广大新闻工作者的认可。雇佣方和被雇佣双方对新闻专业主义的理解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自律意识,最重要的是能实现对新闻工作的认可及社会地位的提升。 作者:汪佩桢单位:安庆广播电视台 新闻专业论文:高校新闻学专业学生管理论文 一、高校新闻学专业学生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 新媒体时代,以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技术为标志的移动互联网,实现了人和人之间跨时空的即时交流。大学生对手机媒体的依赖已经远远超出了对亲人、朋友的依赖,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已经发生了的人的异化。海量的信息裹挟着我们,承载多样化信息的媒体“掌控”着我们。 1、表面和谐的大学课堂 高校新闻学专业学生目前对于手机的依赖程度正在加深,他们的学习、生活、娱乐、购物等所有的生活都在手机上完成。大学的课堂上不再出现学生窃窃私语或大声喧哗等扰乱课堂的行为,静悄悄的课堂上只有老师一个人的声音在教室里回荡,师生互动的场景在这表面和谐的大学课堂里绝少出现。学生们沉溺在移动互联网络的虚拟世界里无法自拔已经是现代大学课堂的一个常见的现象。这种现象在高校新闻学专业课程的课堂上屡见不鲜,学生在课堂上貌合神离的状态,令老师们头痛,学生管理方面也显得束手无策。 2、充满危险的人际交往 随着手机上网在高校新闻学专业学生中越来越普及。大学生中也盛行虚拟交往,交往对象也是多元的,既包括现实世界中与自己具有血缘、亲缘、同乡、同学、同事等关系的特定人群,也包括各种陌生人。他们会因为网络世界中的某些共同关注的话题而结识社会上不同阶层和身份的人。这就给高校新闻学专业学生的人际交往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新媒体时代,虚拟人际交往中高校新闻学专业学生的“分享”心理浓厚,他们热衷于依靠即时地理位置信息交友的移动应用,个人地理位置能轻易被定位,让虚拟社交的人有了更真实的体验,但这种真实性也可能导致现实人际交往的潜在风险。 3、真假难辨的就业渠道 在新媒体环境下,人人都可以通过手机上网浏览信息,信息,这种自由度很大、门槛很低的信息传播环境极大地唤醒了人们的自我表现欲,表达欲,同时也带来了网上信息真假不分的问题。面对互联网上海量的招聘信息,高校新闻学专业的毕业生,显得既欣喜又无奈。网上关于就业招聘信息数量庞大,但鱼龙混杂,很难辨别真假。 二、改善的新举措 新媒体时代,手机上网受到高校新闻学专业学生的热捧,他们的学习、生活、就业都与移动互联网络紧密联系在一起,在这个虚拟生存与现实生存界限日渐模糊的时代,高校新闻学专业的学生管理工作者如何利用新媒体,融入学生的虚拟交往圈,为现实的学生管理工作服务,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1、建立师生互动交流的网络平台 新媒体环境下,随着手机上网的盛行,媒介对生活的介入和渗透可谓是无孔不入。在这个人人上网,处处分享的年代,教师可以通过手机QQ、微信等进入学生们的虚拟人际交往圈,倾听他们七嘴八舌的议论,关注他们的生活,以此加深对学生的了解,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学生管理制度提供现实依据。 2、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新媒体为高校新闻学专业的学生和教师提供了一种更加便捷的沟通方式,借助移动互联网络中的社交平台,教师可以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如今的大学生已经不再是天之骄子,他们要为考证、考级发愁,为毕业就业发愁,社会的快速发展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这种情况下,高校新闻学专业的学生管理工作部门要把培养学生的健康心理作为重点工作,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邀请心理学专业的教师在大学生成长的不同阶段给予不同的心理健康辅导。针对个别突发事件,要进行恰当的心理干预,疏导学生中的不良情绪。此外,学校要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调查,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及时作出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把不良心理和情绪消灭在萌芽状态。 3、帮助学生筛选甄别网上就业信息 高校新闻学专业学生毕业求职基本上以网络应聘为主,网上招聘信息的真伪辨别就成为至关重要的一环。新闻专业学生的管理部门可以联合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帮助毕业生筛选、甄别真实可靠的招聘信息。首先是借助计算机技术对网上招聘信息中的重复信息进行剔除,然后借助搜索引擎,筛选真实的招聘信息(可以搜索招聘单位的真伪),然后按照学校本身的发展水平(即所开设的专业)筛选出与本校毕业生相关的用人单位,这样经过了就业指导中层层把关,筛选出来的招聘信息再经由高校新闻学专业相关院系的学生管理人员,及时地到学生的移动社交网络平台QQ群、微信圈等,学生通过手机即可及时获取自己感兴趣的招聘信息,避免学生自行浏览网络的盲目性,也消除了虚假招聘信息、传销组织欺骗到学生的隐患。 4、线上交流与线下沟通相结合 新媒体时代,学生和教师都比较偏爱虚拟人际交往,通过手机QQ、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老师和学生既可以克服面对面交流的拘束感,又可以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是一种最经济的人际沟通。但是在线沟通毕竟是一种虚拟化的人际交流,少了面对面时的丰富表情、动作等,交流的真诚度大大降低,交流内容的真实性也值得商榷。学校要加强对高校新闻学专业学生的管控,老师和学生的面对面交流必不可少,只有在师生双方面对面坐下来的时候,老师才能认识一个更加真实的学生。当然了,线上虚拟化的交流,尤其是移动社交平台的“关注”、“分享”可以增加彼此的亲近感,教师可以了解学生的生活、情感等方面的最新变动,为师生之间的面对面交流打好基础。 三、结语 新媒体时代,高校新闻学专业学生的学习、生活、就业等重要事宜都与移动互联网息息相关。他们通过移动互联网获取学习资料,通过移动互联网购物、休闲,通过移动互联网上的招聘信息求职就业,他们的生存高度虚拟化了。这种虚拟化的生存状态对于高校新闻学专业的学生管理工作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方便了学生和老师之间的“无限制”沟通,有利于老师对学生的管控;另一方面,虚拟交往中信息真伪的不确定,也增加了学生管理的难度。新媒介技术的发展已经不允许我们回避它的存在,高校新闻学专业学生管理者必须着力加强师生间的移动互联,密切师生关系,以期为干预和指导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加强新闻学专业学生管理提供依据和工具,最终提升学生管理工作的水平。 作者:马丽 单位:周口师范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 新闻专业论文:新闻学专业广播电视论文 一、该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基本情况 (一)教学计划及实践教学方案的调整与修订 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2010年11月启动,经历了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讨论、媒体单位实地调研、校内外专家反复分析论证等过程,于2014年6月完成。与该专业2006版的教学计划相比,2014版的教学计划在课程体系设置方面突出了应用型专业的特点,适当压缩了理论课学时。专业必修课中新增了电视专题片创作、视听语言训练2门实验课,专业必修课中实验课程合计25学分,占专业必修课程总学分(57学分)的43.8%。任意选修课中新增灯光技术与艺术、录音技术与艺术、影视片头制作、网页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5门应用性较强的实验课程。其他实践类课程含专业实习8周8学分,毕业论文(设计)8学分(学生可以自主选择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或毕业设计的创作),社会实践2学分,军训2学分,新增课外创作2学分,合计18学分。实验课程与其他实践类课程合计49学分,占该专业总学分(168学分)的29.1%。不仅实践教学环节在教学计划中的比重有明显增加,而且实践类课程的手段,如实验教学、实习实训、课外创作、毕业设计等也日渐丰富。 (二)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 1.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建设对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为保证该专业实验课程的正常开设,2003年10月,人文学院筹建了器材室,为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学生购置了少量摄像机、功放、组合音响等急需的设备。2006年6月,学院正式成立了广播电视实验室。当年人文学院和学院各出资11万元,购买联想开天计算机31台,筹建了非线性编辑实验室。2007年5月,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前夕,学院采取应急措施,购买专业摄像机10台,约30万元设备。2008年11月,日元贷款项目索贝编辑机等价值66万元的专业设备到位。至此,前期投入该专业实践教学的专业设备总值已经超过120万元。2011年8月,由该专业申报的采编技术实验室成功获批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实验室建设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支持下拨的专项资金300万元。2013年12月,项目完成,共新建专业实验室5间。其中,新闻编辑与播控实验室购置了索贝节目编辑工作站、节目上下载及播出控制工作站、节目播出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等设备,能够完成新闻采集、素材下载、剪辑制作、节目审核、节目上载、节目播出等一整套的新闻节目制作流程;影视后期制作实验室拥有苹果影视后期工作站、数据采集工作站、服务器等设备,既可以对虚拟演播室后期生成的视音频信号进行录制和编辑,也能够完成电视节目及广告作品的剪辑、特效处理、包装、渲染等;虚拟演播室主要由主控室和演播大厅构成,主要设备由图形渲染工作站、主控工作站、抠像合成色键器、演播室摄像机、蓝箱、存储设备、监视监听设备和灯光系统构成,并有虚拟演播和实景演播两个功能区,能够满足新闻、文艺、专题等各种电视栏目录制实验和电视节目主持实验的需要;配音实验室有两间,主要设备有录音工作站、配音工作站、调音台、高保真录音话筒等设备,它能够满足所有实验室在节目制作过程中的录音与配音需要,能够提供兼容性高和数字化的高保真声音文件,也可以用于广播节目的录制实验。可以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使学院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实验平台的建设在硬件和软件上有了质的飞跃,不仅极大地改善了我院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新闻采编制作专业的办学条件,而且为相关专业进行媒体仿真训练、学生综合素质训练,以及课外创作活动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2.实习基地建设为拓展实践教学的空间,学院加大了实习基地建设的力度。2006年11月至2011年7月,学院分别与伊犁州、伊宁市、兵团四师、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兵团七师、奎屯、博乐等地的媒体合作,建立了22家专业实习基地。目前,该专业是学院拥有专业实习基地最多的非师范类专业。通过专业实习基地建设,不仅为该专业学生见习、实习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也为进一步加强该专业与地方媒体的沟通与合作搭建了平台。 (三)实践教学体系的建构 作为一所边远的地方高校,尽管该专业的办学历史只有短短的十余年,对于该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探索也还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但宏观上主要的实践教学环节设置已经相对稳定,并能结合本校实际形成自己的特点。就笔者观察,我院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专业课教学中的实践环节即在专业课教学中,将理论讲授与实践操作环节结合起来。对于广播电视概论、新闻采访与写作、节目策划等课程,该专业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了一定比例的实践课学时,要求教师将课堂上的理论讲授与课上、课下的实践实训操作环节紧密结合起来。理论课堂融入了实践课的内容,一方面有助于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的理解和认识,另一方面学生的动手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得到了培养和锻炼。2.实验课程中的实践教学即围绕该专业优秀技能的培养,以强化学生某项实践操作技能为目标,开设独立的实验课程。如摄影技术与艺术、摄像技术与艺术、播音、主持艺术、非线性编辑、电视节目制作技术、视听语言训练、纪录片创作等。3.专业见习即低年级阶段的短期认知实习,分为校内和校外专业见习。校内专业见习通常是指学生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学生通过自主参与校园广播站、校报、校园新闻网等校内传播媒介的实践活动,对记者、编辑、播音员等工作进行初步的见习。校外专业见习主要指学生利用寒暑假就近在家庭所在地的电台、电视台或其他新闻媒体对媒体工作流程进行观摩、体验和学习。专业见习是专业实习的热身和准备阶段,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学院不作统一安排和硬性要求。4.专业实习即高年级阶段的媒体综合实习。专业实习既是对学生四年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所获得的实践能力的全面检验,也是对学生即将“上岗”就业的一次实战演练。专业实习列入该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在第四学年的第二学期,时间为8周。在专业实习的准备阶段,一般由院系作实习动员,明确该专业实习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学生自己联系,找不到实习单位的学生由院系负责联系安排实习单位。院系按实习生地域分布情况把学生编成若干个实习小组,分别选派教师或委托媒体单位进行具体指导。5.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旨在提高本科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素养,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近年来,针对一些学生单纯以毕业和完成学位为功利目的,拼凑、粘贴内容空泛的论文现象,该专业要求集体开题,严把论文选题关。引导学生尽可能结合媒体尤其是新疆传媒业的实际进行调查分析与研究,以培养学生独立发现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对毕业论文环节进行改革,学生可以自主选择进行毕业论文的写作或毕业设计的创作,将毕业设计作为改革的主要内容进行大胆地尝试。尽管毕业设计的相关要求、评价标准还存在一些缺陷,尚不成熟,但此项举措无疑将对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产生积极的影响。6.课外创作即以兴趣为导向组织学生进行课外实践和创作活动。该专业曾经组织学生成立过摄影、摄像兴趣小组,参与学院校庆、运动会、文艺晚会等大型活动的拍摄;也曾经依托学生社团,成立主持艺术协会,举办过多届校园主持人大赛;2008年以来,更是连续6年承办了学院大学生校园DV展;这些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学生专业学习的兴趣和独立创作的欲望。近年来,先后有6名学生在自治区主办的各类主持人大赛中崭露头角;2011年10月,该专业2007级学生刘毅龙拍摄的纪录片《锡伯文化的传承》荣获第二届全国校园摄影作品展示活动DV赛项大学组二等奖;2014年5月,该专业2011级学生迪力亚尔创作的反映新疆塔城地区哈萨克族游牧民原生态生活的人文纪录片《游牧人家》一举夺得第九届“科讯杯”国际大学生影视作品大赛国际分组赛西部组纪录片类金奖及“科讯杯”第九届国际大学生影视作品大赛总决赛“最佳音效大奖”,为学院争得了荣誉。整体观之,以上六个方面的内容既相互区别,各有侧重,又互为联系,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了该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主要内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如前文所述,该专业自办学以来,在教学计划及实践教学方案的调整与修订、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实践教学体系构建等方面进行了多方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由于受相关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进一步深化该专业实践教学改革也面临着复杂的矛盾和问题。 (一)缺乏真正能够胜任实践教学的专职教师 从2001年开办之初没有1名专任教师,发展到今天拥有8名专职教师,该专业师资紧缺的情况有所好转,且80%的专职教师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讲师以上职称,专职教师的学历、职称水平也有较大提升。但8名专任教师中,有实际操作能力,能够承担实验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仅有3名。可以说绝大多数专职教师都是从学校到学校,从学生到老师,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但实践经验严重缺乏。为避免照本宣科,纯理论背景的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往往会采用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方法加以弥补,但因为其自身缺乏新闻从业经历和实践经验,所以他们对案例的解读与分析往往加上自己想当然的理解,也因此往往与媒体实际并不相符。这样一来,课堂教学内容与媒体实践的脱节也就不可避免。即便是有一定操作能力,能够承担实验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他们所开设的实验课程,也往往是依托实验课教程,一般是由教师先讲,学生按照教师的布置或实验教材指导书上的步骤,按部就班地完成实验操作。在这种模式下,虽然也有实验能力的培养,但这种实验能力是被当作技能并以“知识”的形式加以传授的,教师自身缺乏对知识的迁移能力和创造能力,必然导致学生“创造性”应用能力培养的缺失。由此观之,缺乏真正能够胜任实践教学的专职教师,是目前直接影响该专业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最为关键和最为突出的问题。近年来,该专业也曾经倡导专职教师去媒体观摩、见习或进行专题调研,但因为目前学院教师工作量考核体系只承认学时,即课堂教学工作量或其他能折算成教学工作量的工作(毕业论文指导、专业实习指导等),教师因而缺乏主动参与媒体实践的积极性。 (二)实践教学的主体单一,缺乏与媒体行业的深层次合作 尽管经过十余年的摸索,我院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但受传统教育理念的影响,实践教学的主体比较单一。高校与媒体行业的交流还停留在依托专业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的层面,缺乏较深层次的合作。与媒体对接、合作办学等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创新尚未展开,人才培养脱离媒体实际的矛盾比较突出。 三、相关对策 (一)培养“双师型”教师 国际新闻传播教育界的通则和共识是新闻传播教育一定要学用结合。在国外,新闻学专业教师通常要有较长时间的媒体从业经历,很多人甚至认为,新闻从业经验而非博士学位,才是聘任一位新闻学专业教师的先决条件。但在我国,大部分高校新闻院系的教师普遍缺乏新闻从业经历和实践经验,高校专业教师学历要求越来越高,一般都是硕士、博士。实际上,教师的学历层次越高,实践经验往往也越少。目前,内地高校新闻院系为解决此问题一般要求从事新闻业务课程教学的教师到新闻单位实习或在新闻单位兼职。我院也可以借鉴此类做法,有计划地选派部分专职教师到媒体见习或在本地媒体做一些兼职工作。当然,为调动教师主动参与媒体实践的积极性,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应考虑将教师去企业(含媒体)观摩、见习、兼职工作等与毕业论文指导、专业实习指导一样,折算成一定的教学工作量。总之,采取可行的措施,下大力气培养既熟悉媒体工作,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又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的“双师型”教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该专业教师理论与媒体实践严重脱节的矛盾。 (二)积极探索新闻院系与媒体行业协同创新的机制 2012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中首次提出协同创新的理念。简而言之,协同创新是国家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旨在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与各类创新力量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创新要素有机融合的新机制,以实现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同步提升。在探索新闻院系与媒体行业协同创新机制方面,复旦大学新闻学院走在了前列。早在2001年12月,上海市委宣传部与复旦大学共建新闻学院,在全国首创地方党委宣传部门和高校共建新闻学院的模式。部校共建“推动记者编辑进课堂,教师学生进媒体”,打通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壁垒,促进了业界与学界互动、教学与科研贯通,充分利用业界资源,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质量的复合型、应用型新闻人才的同时,进一步整合发挥了复旦大学综合性大学的优势,对新闻教育教学改革作出了可贵的探索。2014年5月,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将课堂搬进央视《今日说法》演播室,开展“法制报道案例分析”课的现场教学,使新闻课堂与实践进一步接轨。以上案例在高校新闻院系教学改革中尽管并不一定是普遍现象,但它预示了未来新闻教育改革的方向。无疑为我们探索地方高校与媒体行业如何建立协同创新的机制,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践教学体系,进而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作者:曹丽虹 关清泉 单位:伊犁师范学院人文学院 伊犁电视台
建设工程专业论文:建设工程电气专业论文 1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的关系 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主要承担电能生产与输送并对电能加以分配的工作。土建施工则较为独立,据建筑本身的特点展开基础设计,从而完成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电气专业中的电力设备安装和电气管线铺设与土建专业密切相关。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具有各自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同时两者又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2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配合施工重要意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包含许多专业工程,需由不同专业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施工过程的。这些专业有着多方面的相互关联,只有这些专业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工作,才可以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关系密切,具体施工中,电气专业相比土建专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不同专业的施工人员不相互配合,则会出现干扰、影响对方工作的情况,十分不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视各施工项目的协调与配合,对于顺利完成整个施工项目十分必要。在展开施工时,必须对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的配合施工给予重视,为工程的顺利施工提供保障。 3现阶段电气专业安装施工和土建专业施工存在的问题 3.1施工材料的质量问题 在电力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质量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现阶段,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施工材料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需要对所有材料进行及时验收,实现严格质量把关。土建工程中的施工材料质量问题会导致电气专业的绝缘性差、温度系数大而熔点低等问题,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3.2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我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整体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大部分施工人员并不具备专业施工技能,设备操作不规范。目前,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很多电气专业施工人员掌握电气专业知识,而对于其他专业的施工知识并不了解。还有一部分电气施工人员具有较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电气专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对于施工设计图纸理解不足,经常导致电气工程的预留管道位置错误等。在电力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在预埋管线和电力设备施工时,其施工人员要有一定的电力工程专业知识。通常,土建专业的施工人员属于土建施工人员,并不能够顺利完成电气专业的电力设备安装和管线预埋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同专业对彼此之间了解不全面就会导致相互影响、彼此限制的情况发生。 3.3施工过程的问题 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配合施工的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果电气专业的管线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出现问题,则会留下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反馈检查工程质量。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培养具有现代施工安全管理理念的施工人员,做好施工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电气专业的管道铺设、设备安装等及时检查,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 4电气专业与土建施工配合的建议措施 4.1提高施工人员综合素质 电气专业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之中,不仅需要可以看懂本专业施工设计图纸,还需要看懂土建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了解土建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保证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相互协调。同时,土建施工人员必须对电气专业的预埋管道和预埋件等进行及时了解,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提醒电气专业施工人员进行调整。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让施工人员了解并熟悉非本专业的施工知识。组织不同专业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相互配合施工,提高施工人员专业素质和协调能力,实现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相互密切配合。 4.2加强对施工材料的审核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施工材料不合格问题。在电气专业施工过程中,要合理选用电力施工设备,保证电力设备正常运作。同时,电气专业的施工人员要提高现场设备利用率,降低施工成本,有效提高工程整体进度。 4.3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配合 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项目设计阶段,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应向土建专业设计人员提出自身的要求。在土建工程施工展开时,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应同土建施工技术人员协同起来,对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施工图纸开展共同审查,减少差错的出现。电气专业的安装人员要全面、深入了解土建工程的施工图纸,学习与土建施工进度相应的施工技术,对于梁柱及屋面、地面的连接方式熟悉掌握,将连接方式与电气专业的安装方法进行校对检查,确保工程中电气专业的安装方法适应于土建工程施工。在展开土建工程施工时,应提前准备好电气专业安装过程所需配件并做好预埋件和预埋管道的准备工作。 4.4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土建施工阶段配合 在土建施工展开时,应按照土建施工中混凝土浇筑的进度要求逐步开展电气专业中预埋管件和管道预留工作,这是电气专业施工工作的关键。在土建工程施工中,完成搭设模板之后,主要的工程就是放线工程,放线工程应根据预留管道,大型设备、配电箱盘、插座等的位置及尺寸放线。在底筋铺设完成后,就可以开展管道铺设,对预埋构件合理放置并充分加固。最后的封模工作之前需要对前两个工作开展质量检查,一旦发现不足之处要及时给予有效修正,同时做好土建专业和电气专业施工的交接。确保各处符合相应要求之后开展浇筑混凝土工作。 4.5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土建施工后期阶段配合 在土建施工后期阶段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加强配合,还应体现在完成墙体防水之前的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防止电气专业设备安装过程破坏建筑的防水层。同时,应一次性完成穿墙布设电缆工作。因为如果一旦导致土建施工发生返工现象,防水处理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加。因此,土建施工人员和电气专业安装人员应事先提前核对好施工图纸。 5结束语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是一个专业性强、高度复杂的施工过程,需要多种专业安装相互配合,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完成不同工种之间的配合,加强协调管理。从而使电力建设工程整体施工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两者的配合施工,从而保证整个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和工艺。 作者:林远洋 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专业论文:“名校建设工程”背景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推进,高等学校人才培养面临新的挑战。此外,山东省“名校建设工程”亦对立项建设单位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结合济南大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现状,开展相关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探讨提出了“多渠道、多层次、多模式”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关键词:名校建设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在从依赖资源劳动力向依赖创新人才转型,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高校培养大量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亦针对经济转型历史背景下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具体战略部署,即“不断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促进多学科交叉和融合。重点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以上文件的提出可以看出,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稳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已成为当前高等教育所面临的迫在眉睫的问题。济南大学作为山东省“名校建设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力争建设成为服务于山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够支撑现代产业体系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作为济南大学“名校建设工程”中山东省财政重点支持的十个专业之一,济南大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近年来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学建设等各方面都逐步成熟,但是对照社会人才需求现状及发展趋势,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仍需进一步切合新时期人才培养需求,明确人才培养定位,明晰自身所承担的人才培养任务和职责,全面深入地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 一、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济南大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作为山东省品牌专业,2012年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的专业评估。多年来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秉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宗旨,通过建立严格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质量标准和监控措施,有效保证了专业教学质量;通过专业基础与通识教育的结合,工程教育与创新教育的结合,学生的人文与自然科学素养得到提高,基础知识得到夯实,工程能力、实践能力得到强化,创新思维得到激发,培养质量逐年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名列学校前茅。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高速发展,日新月异的人才评价标准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尽管济南大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在十余年的建设中做出了较大成绩,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学建设等各方面都逐步成熟,但是对照“名校建设工程”人才培养目标及社会人才需求现状,人才培养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问题表现如下。 1.人才培养模式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对照社会发展,多元化、可持续健康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尚未形成,人才培养模式尚需完善与拓宽;对照行业发展,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特色人才培养模式尚需进一步建设,以满足不断发展的社会行业需求。 2.实验、实习、实训课程体系建设有待于改革和创新。教学基础条件有待进一步加强,已有实习基地以工程施工与运营管理为主,设计咨询类基地较少,不能完全覆盖专业领域;多数实习基地仅具备参观实习的单一功能,学生实训、在岗实习等其他功能尚需进一步拓展。 3.产学研长效运行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校企合作平台搭建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学生参与产学研比例尚显不足,缺乏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的有效保障机制;教师、学生服务社会意识、参与能力有待提高;学生科技创新实验平台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 针对济南大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所存在的上述问题,结合山东省“名校建设工程”背景下的人才培养需求,济南大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在山东省品牌专业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多渠道、多层次、多模式”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①结合专业特点,以卓越工程师培养模式为依托,强化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以卓越工程师培养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工程教育的经验、方式、方法,构建“1+2+1”学程体系,培养人文素质与科学素养深厚,基础扎实,实践与创新能力强,能够胜任城市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工业给水排水工程、水污染控制规划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工作,德才兼备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通过1学年的基础课程学习,巩固人文与自然科学知识基础,深化专业基础理论功底;2学年的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程,构建专业知识理论体系,理顺工程设计思路;累积1学年的实习、实践环节培养工程设计、图纸表达能力,组织管理与沟通交流技巧。尝试校企联合培养模式,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通过理论授课、技术讲座,指导实践与科技创新等方式参与到人才培养过程,进一步丰富学生的工程实践经验。②结合就业与职业生涯发展需求,以双学位培养为特色,实施复合型人才培养。继续探索“工学+管理学”双学位培养的新模式,培养在给水排水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工作中懂技术、会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以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教育为基础,强化工程管理能力的培养,针对学生进行工程师基本训练的同时,掌握管理学相关知识,提高综合能力。③结合行业发展的国际化趋势,以国际交流与访学为纽带,拓展学生国际视野。邀请国外优秀教师来我校客座讲学与交流,同时选派我校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国外学习与进修,拓宽视野,了解、学习和掌握国外先进的教学与管理理念与方法,促进师资与管理队伍国际化建设进程;与国外高校广泛接触,开设双语教学课程,为学生提供专业交流机会。 2.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充分分析研究专业群内各专业的密切联系,联动修订各专业培养方案。优化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夯实学生人文知识理论基础;创新特色专业知识理论体系,提高工程素质和专业综合实践能力;重构实践、实训与创新课程体系,打造优质的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平台;增设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综合课程体系,适当强化设备、仪表与自动控制教学,促进学生知识体系的多专业融合。 3.强化课程建设。坚持“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稳步建设的原则,以精品课程建设为标杆,大力加强各层次、类别的课程建设工作,带动专业群内密切关联课程的建设。以《水力学》部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为优秀,带动优秀课程的精品化建设,使专业课程建设水平达到新的高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把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建为校企合作课程,实行校企双方教师共同授课模式,充分发挥双方教师的优势,培养学生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优良工程素养;适当引进国外优质课程资源,开展双语教学课程,在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基础上,提高专业领域的涉外交流能力,拓展国际视野;依据专业知识体系,围绕精品课程组建课程群,构筑“科学性强、适应面广”的课程群体系,完成课程群的整体融合和规划,形成教学目标明确、层次结构合理、教学重点与特色突出的新体系,带动整体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以济南大学课程中心为平台,把专业优秀课建设成网络课程,为学生提供自由的交流平台及丰富的学习资源。 4.深化教学模式改革。深入开展以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与实践为优秀的教学模式改革工作。以教学研究立项方式,鼓励教师以课程为基本单位开展教学模式改革工作,任课教师结合课程内容与特点,以复合型应用人才培养为基本目标,围绕教学方法、知识结构、考核方式等内容进行改革尝试。在教学内容的精练、整合,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运用,能力训练方式的研究,教学评价与考核体系的建立,校企合作授课机制的开展及研究等领域,全面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以“减少验证性实验比例,增加设计型、综合型实验比例,开发创新型实验”的实验教学改革思路为指导,加强实验教师的培训力度,扩大开放实验室的力度,进行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实验教学模式改革;为适应社会需求,提高教材的专业针对性,组织学术水平高、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在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程教学中,突出实践性,兼顾适用性,相关教材的编写工作,满足特色培养要求。 5.完善产学研机制体制。以科研工作为先导,构建完善产学研组织运行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制定并完善产学研基地管理、教学质量保障、基地教师聘任和管理、产学研人才评价与管理等制度;优化资源配置,形成科研平台发展的良性循环;畅通校企合作渠道,依托科研平台培育校企合作平台,使企业深度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建立科研成果的应用转化机制;支持和鼓励学生参与产学研平台建设,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既是高等教育研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也是高等教育发展的综合性改革项目。为了适应社会需求,培养大量优秀人才,需要坚持开展深入扎实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和改革试验。济南大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将在山东省“名校建设工程”政策、资源的强有力支持下,全面开展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优化,力争实现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升。 建设工程专业论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化应用技术研究 摘 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对于全面推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提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评审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节省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江苏省在建设工程专业资格评审全流程中,通过网上申报、电子化评审、电子票决、相似性警示等功能的应用,实现了电子化、自动化、智能化。 关键词:建设工程 池化技术 相似性比对 PDF切片技术 1 项目背景 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也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人才培养战略的重要手段。经过多年的实践,江苏省建设工程系列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已经形成申报、审核、分类、汇总、评审、票决、公示等一整套较为规范完整的工作体系,但每个环节均采用传统的人工处理模式,存在工作量大、易出错、分析能力弱等较多问题。建立一套符合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和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已是专业技术资格业务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将对促进公平正义、方便申报人、减少成本、提高效率有着积极的意义。 2 总体架构 采用J2EE技术,基于Windows2003/2008 Server操作系统,Oracle 11g数据库、Weblogic应用服务器进行开发,集成了MyBatis、Spring、Ajax、Pentaho、Mondrain等开源框架,具有优秀的稳定性和强大的扩展能力,满足业务不断扩充和灵活变化。 3 优秀功能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建设的目标是利用先进的网络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安全保障技术、构建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服务系统,实现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信息化、数字化、阳光化、自动化等,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更为高效、经济、安全、方便、快捷。通过制定统一的评审工作流程与操作规程,使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协调和统一,减少评审工作自由裁量权,避免人为因素干扰,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性,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 3.1 申报电子化。申报人员可以通过互联网,在平台上随时随地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提交和修改,不再需要拿着纸质材料来回奔波于专业技术资格管理部门,大大方便了申报人,提升了申报效率。 3.2 评审网络化。通过电子化评审平台,小组评委和执委会专家一律在平台上完成资格条件审查、现场答辩、小组讨论投票、大组会讨论、大组投票等全部评审工作,实现纸质材料评审向网上评审的转化,同时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自动记录。 3.3 票决自动化。小组投票和大组投票均通过平台的自动票决功能进行统一投票,在组织人员的全程控制下,由系统自动生成票单供专家进行投票,自动对票单进行实时统计,并同步将投票结果公布,完全排除人工处理环节。 3.4 抽查随机化。评委评审结束后,通过平台可以按照需要对评审材料进行随机抽查,并对发现的评审质量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处理和过程追溯。 3.5 分析智能化。平台可以对申报和评审过程的每个环节和评审结果进行自动数据统计,形成多级分析汇总数据,通过报表、KPI、OLAP等多种方式,对申报评审工作、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库等进行决策分析。 3.6管理协同化。通过省、市两级平台,实现了全省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机构在预审、终审等不同环节的工作统一协同,实现了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属地化管理下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等专业技术资格数据的充分共享。 4 项目创新 4.1 多源异构数据关联应用 为了建立全省完整的专业技术人才库,加强不同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整合应用,省住建厅对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信息库进行了充分共享,提供了多种开放信息共享接口,与其他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形成充分对接,同时与权力阳光运行系统、优质工程评审系统、建设工法评审系统、执业资格注册系统、建设领域信用平台等上下环节的信息系统进行关联应用,为提升建设领域的整体信息质量和业务处理效率提供支撑。 4.2 PDF文件切割传输显示技术 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繁多,在系统中产生的PDF申报材料文件也比较大,在审核和评审过程时,容易造成网络传输显示时等待时间很长。针对此问题,系统研发了PDF文件动态切割引擎,当超过指定页数或大小的PDF文件需要传输显示时,系统在后台自动判断,根据需要使用PDF文件动态切割引擎将其切割成若干个较小页码的PDF文件流,或者转化为更小格式的图片文件流,然后再进行网络传输和显示,这样可以在不影响查看效果的前提下,大幅提升文件显示速度。 4.3 PDF相似性比对显示技术 申报人在填写申报材料时,会尽量多的填写业绩材料,以往专家在评审申报材料时,需要人工去比对、剔除部分雷同的业绩材料,来保证评审的正确性,这个对于纸质材料来说,工作量巨大,而且比对覆盖面非常有限。 对此,系统采用针对申报材料PDF文件的相似性自动比对技术,判断可疑的相似业绩材料,在PDF文件上动态高亮显示,对专家进行提醒,并可以一目了然的调看相关业绩材料,大大减少了比对工作量。 系统在相似性比对时,首先会自动识别出材料中对应的项目信息、获奖信息、论文著作信息等,然后进行分类相似性比对。对于项目信息和论文著作信息,自动与其他人的相关信息和历史申报信息进行比对;对于获奖信息,首先平台中存储的历史主要奖项库进行信息比对,比对奖项名称、获奖人和时间,然后再与其他人的获奖信息和历史申报的获奖信息进行比对。 进行相似性比对时,系统采用条件随机域CRFs模型来建立比对算法。首先根据历史信息建立项目名称、奖项名称等这些内容的特征词库,然后根据特征词库对文本进行快速识别和分段分词,然后与其他人的相关信息和历史申报信息进行分段匹配,自动计算文本的相似度,最后根据匹配的相似度以及时间、单位等辅助信息来综合判断,当某个业绩与另一个业绩的相似度达到指定阈值时,则认为其属于雷同业绩材料,在专家查看时给予高亮警示。 5、项目应用 5.1突显严谨性 通过4大优秀环节,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申报材料实施评审前公示,从源头筑起预防作假的第1道防护墙 ;评审采用相似业绩自动比对和警示,评审全程留痕,对破格晋升人员采用A/B角评审等方式,保证了评审的客观公正,在评审过程中筑起第2道防护墙;采用随机抽查方式,监督检查专家评审质量,并将专家评审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充分体现评审的公正性,筑起第3道防护墙;评审结果在平台上统一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筑起第4道防护墙。 5.2应用便捷性 充分体现优质、便捷 、高效的服务原则。电子化申报缩短、简化了申报程序,提高了效率。对申报人采用引导式填报模式,避免了信息误填、缺填和同一信息的重复填报;通过网络信息交互,大大缩短了往返于申报人所在地与专业技术资格管理部门之间的时间;采用平台公告、短信通知、QQ群答疑等多种方式将所有应该公开的信息,包括评审进程,及时告知申报人,为申报人提供了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5.3 体现科学性 充分体现科学、严谨、效率的评审原则。网络化评审,自动化票决,随机化抽查,对破格晋升人员实施A/B角评审,建立获奖项目数据库,对申报人申报业绩实施智能化查询和相似性比对、警示,对专家评审质量进行监督抽查,采用评审前后两段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充分体现评审工作的科学、严谨。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将评审专家从查找、比对、摘录、誊写、签字确认等繁杂重复的手工操作中解放出来,聚焦于对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研判,提高了评审质量,提升了评审效率。平台的应用缩短了三分之一的评审时间。 5.4资源节约性 充分体现申报评审工作的集约、节约的原则。按照每年中级和高级申报人约 2000人,每次申报节约打印材料、专家评审、交通运输费用 按照500元/人 计算,每年至少可以节约成本100万元以上。 6 结语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电子化需进一步建立数据融合共享机制,将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与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执业注册人员系统、优质工程管理系统和住建领域一体化信用管理平台相关联,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应用、联动监管;利用云架构集约化数据管理特性,运用数据仓库、数据挖掘和 OLAP 分析等技术,对数据信息进行多维度分析,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公正,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建设工程专业论文: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促进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 摘要: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面临着更高的要求和挑战。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处在一个刚刚起步的阶段,如何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促进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成为专家学者探究的重点问题。本篇文章立足于当前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现状,分析了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加强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希望本文可以给相关行业人员一些借鉴和思考。 关键词:专业队伍 建设 工程造价 管理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建筑行业的发展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伴随着建筑行业施工工程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显得更为重要,所谓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建筑行业工程所投入的费用管理。所谓工程造价,是指在建筑工程的价格,在建设工程招标交易的过程中,在市场上的价格呈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即通过对价格的有效控制与规范,科学的控制成本,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存在着严重的“三超”现象,科学的运用相关手段进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控制是降低施工成本的重要环节,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建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速度。 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三超现象”问题严重。当前,我国建筑行业存在一个普遍的问题就是“三超”现象,一部分施工主体为了让工程项目顺利的通过,前期一些主体单位通常会降低工程概算的整体价格,留下一部分的投资空间,在接下来的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会通过提升建筑标准,不断的增加投资,使得概算大于估算,预算又大于概算,最终的决算大于预算,形成三超现象。 2.工程项目存在严重的行业垄断。建筑行业是一个发展速度较快而且形势变化多样的特殊行业,当前,我国的建筑行业内部未形成一个科学完整的法律管理体系,最终就会使得一部分的企业主体在一个宽松的环境下没有立足于工程发包方面,难以将出发点放在工程的整体利益上,一部分企业主体将工程进行分解变成多方发包,这样就会导致一些单位难以有效的协调施工的进度,对于施工的整体发展来说存在着不利的影响。除此之外,我国的建设单位的经济效益受到了一定的阻碍。 3.缺乏丰富的人力资源以及正当的市场竞争秩序。我国的建筑行业当前存在着较多的无证人员在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由于没有专业的业务素质以及合格的综合素养水平,这就使得我国的建设工程造价行业缺乏专业性以及规范性。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是一个专业性以及严谨性都非常强的工作,与此同时,还需要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工作内容需要保密,当前一部分的技术人员通过不正常的机构多处进行职称挂职,谋取私利,却忽视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隐患。 二、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完善的政策法律法规。法律规范是保障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有力发包,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需要一个规范的制度进行约束。在政策法律法规的规范约束下,我国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将会步入一个有序的轨道,与此同时,当地政府还需要对建筑行业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在进行法制建设的同时要立足于原则,不断纠正错误的意识,根据不同的工作实际情况,参考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有效的约束,最终实现工程的良好成果。 2.对不同部门主体进行管理与协调。根据我国过去的工程造价管理实施方式,大多数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都把工作的关键落脚在工程计价方式以及计价依据的管理上,而对于工程造价的管理通常是采取分部的管理模式,通过这样的形势往往难以获得预期的效果。所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不应该独立于某个环节,而是应该始终存在于整个过程中,将不同的部门进行有效的协调,完成一个更科学的配合模式,将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放在设计环节,与此同时,相关的部门还必须要加强造价部门规范的实施力度,加强监管力度,达到一个协调制约的局面。 3.增强施工主体单位的整体素质水平。规范招标与投标的管理的关键在于健全联合办公的制度,通过成立工程造价的协定部门,无论哪个承包主体都要遵循有序的竞争管理规范,禁止私自授标与转包。除此之外,主体单位还应该对工程量清单报价更加明确,通过各种措施规整招标行径,有效的把工程量清单报价跟招标文件工作形成一个完美的契合。通过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规范预算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建设工程专业论文: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风险与控制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分包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建筑施工管理。但是,在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管理过程中的一些现象和做法,导致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阻碍了建筑市场专业分包管理的正常发展。本文通过分析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的风险,提出风险控制策略。 【关键词】建设工程,专业分包,风险,控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建筑市场不断发展,建设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建筑市场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建筑企业的管理层与作业层逐渐分离,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分包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建筑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通过多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的管理成效,使建设工程项目更加专业化、精细化,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目的。但是,在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管理过程中的一些现象和做法,导致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存在一定的管理的险,阻碍了建筑市场专业分包管理的正常发展。 一、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存在的风险 (一)肢解建设项目违法分包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于其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专业分包,是我国建筑市场常见的施工管理模式。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总承包单位将应由一个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工程”分包给几个所谓的专业施工单位来施工,即将工程肢解分包。将工程项目肢解分包,通常是由于对专业承包的划分过于细化,并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确定,使得设计与施工阶段性进程混淆被合法化,其实质是无效的分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的相关规定,因肢解发包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肢解分包属于肢解发包的一种,则因肢解分包所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亦属无效合同。 (二)专业分包队伍技术水平差 建筑市场上的分包商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再加上挂靠资质现象严重,许多不具备专业分包主体资格的施工单位通过各种渠道拿到分包工程,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个别分包队伍的技术水平较差、整体素质偏低,忽视对工程项目的系统性管理,不认真对待工程,甚至为了追求更高利润,在材料使用中以次充好,严重危害了施工质量。另外,由于分包人主体资格不合法,导致所签的专业分包合同无效,进一步增加了民事诉讼风险。 (三)专业分包合同不规范 专业分包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管理的依据和工作基础,是规范和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依据。在现实中,总承包单位常常对专业分包合同内容、形式、条款的审核具有较大的随意性,经常出现合同内容不全面、合同条款不严密,文字使用模糊等问题,造成专业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推诿、扯皮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总进度、总质量、总成本等总承包合同条款的正常履行。 (四)专业分包质量监管不到位 有些总承包单位的分包管理体系不健全,在签订专业分包合同之后,疏于对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尤其对于一些专业性强的特殊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缺乏相关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忽视了专业分包施工过程管理,给工程建设带来巨大的隐患。另外,工程监理在专业分包施工过程中,对分包单位的技术审核不严格,或者为了均衡各方利益而采取消极管理的态度,同样会给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带来很大困难。由于专业分包工程质量监管不到位,导致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等一系列潜在问题,总承包单位都必须向业主承担违约及赔偿的连带责任,加剧企业风险。 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风险控制策略 (一)规范专业分包行为 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强化企业领导层、项目经理、合同审核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从思想上筑牢预防专业分包法律风险的有效防线。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不符合专业分包规定的项目,坚决不允许分包;对符合专业分包规定的项目,杜绝随意指定专业分包单位,要严格审核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施工人员技术水平等资料,审慎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加强专业分包工程管理,将建设工程项目专业分包的管理风险从源头上降到最低。只有通过有效的招投标程序确定的专业分包单位,才能够选到技术进步、管理先进、人员稳定的合格分包队伍,才能使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通过紧密合作降低施工成本、互惠互利,有利于施工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严格专业分包承包商的确定程序 要选择资质及信誉良好的分包队伍,必须严专业格分包承包商的确定程序。面对纷繁复杂的专业分包商市场,一定要依法规范专业分包承包商队伍的准入机制,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资质过硬、实力雄厚、管理有素、经验丰富的专业分包商队伍。首先,在资质业绩审查方面,要注重审核专业分包商提供的“五证一照”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有资质挂靠嫌疑;对于分包单位提供的施工业绩资料,尤其注重特殊专业分包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类别、施工安全、自有设备等业绩情况的审核。其次,在分包队伍人员素质方面,除了关注技术负责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称情况外,还应该关注管理层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施工工人的熟练程度。 (三)规范专业分包合同管理 专业分包合同是处理纠纷的法律基础,通过规范专业分包合同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不必要损失。首先,制订专业分包合同管理制度,设立专职管理人员,包括专职法律人员和技术人员,建立合同执行责任制。其次,广泛使用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内容,严密合同条款,合同中除了应具备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期、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等一般性条款外,还必须明确禁止分包方转包和再分包,明确约定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的交纳和扣留,违约责任及合同争议的解决等条款。最后,规范合同审批程序,明确合同责任,分包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四)强化专业分包质量监管 专业分包工程项目质量监管,需要通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来实现。专业分包是一项系统的管理工作,分包项目的质量关系到总承包项目的总体施工进度、总体施工成本、总体工程质量,因此在专业分包施工过程中要严把“工期、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环保”六关,决不能以包代管,放任自流。专业分包施工要服从总体施工进度要求,若总承包单位缺乏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聘请协作的方式,聘请行业内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质量把关,决不能以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人员不懂为由推卸责任。同时,加强监理人员对分包项目施工的过程控制,明确质量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化解项目风险。 总之,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部分施工单位为了提高单位的优秀竞争力,将主要竞争优势集中在专业工程项目的技术水平上,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管理模式越来越被建筑市场所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只有具备较高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管理协调能力,并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逐步完善,才能实现双赢,将企业做大做强。 建设工程专业论文:独立学院土木专业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探讨 摘要:建设工程法规作为土木工程相关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针对独立学院本科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定位要求,总结传统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旨在改善教学效果,强化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探索适合独立学院工程法规课程的教学方法。 关键词:教学改革;建设工程;法规;独立学院 作者简介:陈春鸣(1987-),男,湖南双峰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系,助教;孙成访(1970-),女,吉林德惠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系,教授。(广东 东莞 523419) 基金项目:本文系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13-2014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成果。 随着中国国民经济飞速发展,中国房地产行业日新月异,土木工程专业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为房地产行业良好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作为独立学院的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于2013年新增土木工程专业,旨在为广东地方建设培育应用型本科人才,同时建设工程法规课程作为土木工程专业学生必修课之一,结合课程特点和本院学生情况,该课程开展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一、独立学院办学定位及土木专业建设需求 独立学院是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出资举办的本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2008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旨在对独立学院办学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政策出台后独立学院发展状态更加有序。独立学院的应用型本科培养目标和学生的素质基础与公办高校有许多差异,如果完全照搬其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就会影响独立学院培养目标的实现。[1]独立学院办学定位基本立足于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服务于地方经济,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也为广东地方建设培育了大批急需的应用型人才。 土木工程专业是实践性很强的工科专业,结合独立学院的办学定位,凸显“实用”是独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开展应用型教育的关键与优秀原则。建设工程法规课程内容涵盖面很广,基础知识相对枯燥乏味,对于工科学生学习起来相对缺乏兴趣。若不结合学院办学定位、学生特点、课程要求进行教学改革,教学效果难以保证,提高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目标较难实现。同时,建设法规也是学生毕业后从事建设相关工作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无论学生就业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懂法守法是必备素质。因此,独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中,开展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改革十分有意义。 二、课程特点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是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之一,针对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理论知识传授基础上应更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课程特点主要有三个大的方面:一是课程的重要性。我国工程类执业资格考试如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是其必测的一门课程。工程实践中如此重视此方面能力,足以说明本课程在土木工程专业学习中的重要性和实用性。二是理论生涩、法律条款枯燥。基础知识相对晦涩难懂、缺乏趣味性,通过教学改革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三是课程涵盖内容多。建设工程法规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知识,其涵盖内容广而散,传统教学方式难以形成知识体系。 三、课程教学存在问题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2,3]并根据近几年来教学过程经验总结及学生学习过程的反馈意见,该课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在教学需要特别注意。 1.教学内容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学内容存在主要问题有:第一,教材陈旧落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会不定期修订与更新,使之更能适应社会的需求,很多教材未能及时修订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适应。第二,内容繁多,知识交叉。建设工程是一项在多方的共同参与下完成的复杂的建设活动,涉及的方面较广,且有一定的融合性,需要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对教学内容进行统筹安排,并理清彼此之间的联系。第三,案例教学存在不足。法规课程内容存在文理结合的特点,既有众多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需要识记和辨析,也有结合工程实际的专业性,目前也缺乏适合高等专科院校层次独立本科院校培养应用型学生使用的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际案例的教材。[4] 2.教学方法和手段 传统的教学方法主要表现为填鸭式和灌输式教学法。学习课堂中教师是主体,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教授,授课过程教师可能过多地阐释法条,忽视理论联系实际,[5]导致未能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大幅降低了教师的导学功能,课堂气氛单调沉闷,学生学习兴趣不够浓厚。 实践教学环节缺乏。法规的具体表现方式存在差异性,也存在合理与否性,教师将不合法的情形和规定解释得很透彻明了,学生学完后可能印象很浅,如在招投标法规章节中,教师若详细列举出废标的各种情形并做出解释,学生当时也许容易理解,但掌握不够牢固,若增加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效果会大相径庭。 3.考核办法 目前内容单一、形式刻板的闭卷考试无法较全面地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也无法反映学生运用法律分析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 四、课程改革措施 针对前述存在问题,改革现有的建设工程法规课程的教育方法,寻求一种更科学、更有效的教育方法十分有必要。结合当前社会发展需求、专业培养目标和本学院实际情况,本课程的教学改革主要方面如下。 1.教学内容与时俱进,教辅材料与教材紧密结合 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不定期修订,为做到教学内容要与时俱进,符合社会的实际需求,应不断修订教学大纲并遴选最新版本教材,并对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中影响较大的突出的实际问题开展专题讲解。本课程叙述性较强,理论知识较为分散和繁杂,并有知识点交叉的现象,要求授课教师在夯实理论基础,理清知识点间联系,同时分配较多的时间供学生自学和讨论,开展实践教学。 该课程涉及知识面较宽,信息容量大,将学好本课程基础知识并能融会贯通的希望全部寄托在短暂的课堂上是不现实的,要求学生在紧密结合教材前提下,多搜集相关的辅导书籍、参考文献和工程案例,避免出现知识点支离破碎的情况,建立起知识整体框架,学会融会贯通。 2.改变传统教学方法,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相结合 为提高学习兴趣和效果,进行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相结合是十分必要。由于课程理论知识浅显但过于分散,因此理论教学时间尽量缩短,在此基础上进行案例教学,案例学习过程中能生动地将理论知识彼此贯通并深化理解,学生学习兴趣大增,课堂气氛更加融洽,教学效果得到很好的改善。针对个别章节可适当地引入情景案例模拟,增强实践能力,如在学习招投标法规章节时,布置学生设计招投标会,将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合法行为方式参与性的开展演练,同时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能行为予以展示,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得到充分体现。 除此之外,课堂上也可适当引入辩论式、研讨式、讲演式等多种方式,引导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去分析问题,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3.考核方式采用闭卷考试与平时成绩、课程报告相结合 以考促学,考试对提高教学质量有积极的意义,其目的主要是检测学生的学习情况,同时促进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兼具文理特点,基本理论和和基本概念较多,同时应用性也很强。对于建设工程法规仅根据闭卷考试无法真实反映学生对课程的掌握情况,尤其是对实际工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方面。学生的平时成绩包括课堂参与讨论、回答问题等情况,在课程结束后布置综合案例,以课程报告形式来考核学生对综合工程案例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4.加重实践教学比重,多媒体案例法与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 通过笔者多年教学实践发现,多媒体案例教学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最直接手段,但未必是最有效的。在建设工程法规课中加重实践教学比重,课堂上要改变以教师为主体的授课方式,尝试将多媒体案例教学与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关于走出去,主要是在教学安排中适时穿插几次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进入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招投标公司或工程设计企业等,相关企业可通过系实践办建立的实习基地中选择。关于引进来主要是邀请同行业的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或建设工程企业从事工程法规相关工作的负责人走进课堂,为学生讲解经典案例和答疑解惑,开阔学生视野和增长实践经验。 建设工程专业论文:如何做好送电专业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 摘要:送电线路工程的施工作业面广、作业点分散且施工点多,因此,同其他的工程项目相比管理难度较大。加强送电线路工程项目的管理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不管是对施工单位、送电企业还是国家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1 送电线路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电力工程施工管理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管理人员及大多数工程技术人员,投资效益观念淡薄、缺乏施工合同意识,缺少控制造价方面的基础知识,从而造成设备订货时价格假象控制在概算内,而许多随主机供应的附属设备没有在合同中加以明确,最后则要重新订货采购,结果往往大大突破控制价。但是在实际施工管理过程中往往就存在着问题与违规操作。 1.2当前影响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人为因素及对策 1.2.1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占地问题。在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占用土地补偿问题以及后来的维护临时占地问题,一直困扰着电力。然而在土地经家庭经营承包制改革、分田到户之后,线路占地与农民的利益发生了明显的冲突,特别是对老旧化线路进行维护、改造、改铁塔、移位等工程时,村民往往趁机以必须予以补偿为理由,阻挠、拖延施工,给电力企业造成了阻碍。 1.2.2输电线路被盗窃、破坏等问题。近年来,因盗窃造成的电力设施破坏案件逐年增多,其中农网设施被盗突出,而且,电力设施盗窃现象已从个人作案到团伙作案,甚至形成了偷窃、窝赃、运输、销赃一条龙。近年来,各类工业园区大规模地开发建设,城区道路及相关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相继破土动工,于是因施工过程中的种种疏漏,造成外力破坏电网停电事故不断发生。 1.2.3输电线路下种植树木。树线矛盾也一直是困扰供电部门的头痛问题。近年来,各乡镇政府鼓励农民发展林业种植创收,不考虑线下安全通道问题,大面积的线下违章种树逐年递增,由于树木造成接地跳闸停电,影响了正常的供电秩序。当电力高压线和树木之间的距离超过规定的安全距离,高压线就会对树木放电。如果雨天或空气湿度过大,在高压作用下,树木就会成为导电体,对树木周围的建筑、设备、人员和地下管线都会构成危害,并可能造成重大设备、人身伤亡事故。 2送电线路施工的全过程管理 2.1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 2.1.1严格审查施工队伍的技术资质是否能满足合同的要求。工程分包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分包队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审查劳务分包商是否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基础工程、立塔工程、架线工程有不同的劳务分包商应多次审查。 2.1.2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及监控系统,是否建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及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到位。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检查施工方案、工艺操作是否合理、是否可行、对于本工程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有特殊作业的施工技术方案等。 2.1.3审查施工单位的特殊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如测量工、压接工、焊工、高空作业人员等。 2.1.4审查施工工器具是否合格,必须有书面的检测合格证明。如经纬仪、机动绞磨、接地摇表等。不合格工器具及测量仪表坚决不允许在现场使用。审查原材料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开工前在监理见证下进行取样,并送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对进场的材料每批都要进行检查验收,按规定每批量的材料都要有相应的检测报告,如水泥、砂、石、钢筋、导线、地线、光缆、金具等各种原材料要做到出厂合格证,材料复试报告齐全;钢筋的焊接、导地线的压接必须有拉力试验报告,并有现场监理的见证,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允许用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材料,及时清退出场;对线路的复测现场监理必须进行审核和检查。 2.2施工过程控制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图纸、规范、标准,不能在现场仅是转一转、看一看,要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2.1施工过程控制中监理人员应做到“五勤”输电线路工程特点是施工作业点多,施工范围分散,所以要求每一位现场监理工程师傲到“五勤”:即腿勤,常到现场转转。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如基础浇制、导地线的压接等必须跟班进行100%的旁站,停工待检点如基础验坑、基础拆模、钢筋绑扎、接地网敷设等必须100%检查到位,并签字确认;眼勤,到现场要多看,多了解施工情况,多熟悉施工图,熟悉设计哪些是重要部位;手勤,发现问题要做好详细的纪录,问题的处理也要有记录,必须做到闭环处理;口勤,对于施工易出现的质量隐患要常提醒,并督促其落实,对施工中重要的问题要及时向总监进行汇报;脑勤,熟悉图纸、规范,动脑筋想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在工作上做到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格检查把好质量关,处理问题要果断、准确,工作中要认真细心,亲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2.2实行。三检”制度。在工程或每个分部工程开工前,组织召开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及施工员的质量会议。明确在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必须执行“三检”制度,且有专职质检员签字验收。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进行“三检”或专职质检员签字,监理人员拒绝验收。另外,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采用巡视、平行检查、跟班旁站、随机抽查的方法,随时检查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2.2.3实行现场检查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检查,应该有实地测量结果和数据,来检查和判断工程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如基础基坑的坑深、根开;钢筋规格、绑扎搭接和焊接长度;底盘、立柱支模尺寸;基础浇筑后的根开、高差,袭面有无蜂窝麻面;接地沟的深度、长度;铁塔的整体倾斜、主材弯曲;导地线的弧垂、引流线的外观等等。检查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并附上所测的结果通知施工单位,使施工单位对于质量问题不能马虎,避免今后出现类似质量问题。对于出现超差的质量问题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发送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并限期进行整改,再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给予确认。 2.2.4制作施工工艺操作流程图针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根据施工工艺操作要求画出流程图,如基础浇制的流程图,标明施工顺序,便于验收时出现质量事故时进行原因分析。 产生质量事故或事后问题,监理对质量问题进行实质性处理,并配合施工单位及时提出合理可行的处理意见或方案。 2.3事后验收控制 严格把好每遭工序的验收关,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在进行每道工序验收时,要求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再由专职质检员签字,并填写好报验单递交监理。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复核原材料保证资料是否齐全,合格证、试验报告是否齐全。要求施工单位质检员签字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去检查验收,再由现场监理检查。监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必要时给予书面通知,待施工单位整改后,再进行复检,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基础分部工程不合格不得进入铁塔分部工程的施工,铁塔分部工程不合格不得进入架线工程的施工,架线工程不合格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层层把关,从各分部工程的质量抓起,确保工程整体的质量。 通过验收工作,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隐患,总(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监理指令,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甚至返工处理。并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将问题彻底处理,从而达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不影响工程进度,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结束语 电力工程施工管理是一门科学,不时地探究管理的新思绪,探寻更为先进科学的管理措施与技术,是每个电力工程企业共同追求的目的。我们必需锲而不舍地学习、探究,自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技术,完善企业管理及技术规范,保证施工优质,在剧烈竞争的电建市场中,使企业能更好地生存、开展、壮大。 建设工程专业论文:如何做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专业的协调工作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中各专业之间协调与配合,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本文分析了施工中各专业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并叙述了产生问题的原因,并给出了做好协调工作的方法。 关键词:建设工程 施工管理 工程施工 协调工作 0引言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日益发展,建设工程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从工程技术、施工管理的角度,建设工程各专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至关重要,各专业协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 例如某建筑工程分包水电的安装队,在埋设开关线时没有注意到门的开启方向,结果待门安装好后,发现开关的位置正好在门后边,使用起来十分不便,不得已只好把粉刷好的墙面凿开,重新埋管改线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和产生这样问题的例子并不少见。 建设工程各专业本身在设计、施工方面的质量,都能得到很好地控制和保证。但各专业工程施工中的交叉配合与协调工作,经常不尽人意。如到工程施工的后期,由于这些问题往往出现返工,造成工程投资的极大浪费,影响工期,严重的甚至还会带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可见,工程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工作十分必要。 1各专业协调工作存在的问题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牵涉到从设计、施工到甲方、监理,多专业技术工种,多单位部门的方方面面,主要有如下几点: 1.1从技术质量的角度分析 现代建设工程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涉及的专业也越来越多,有工艺、电气、控制、土建等等,安装的质量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每个专业既有自己的特定技术要求,又必须满足其它专业施工的时间顺序和空间位置的合理要求。 现代建设工程的工艺方法很多,管线复杂、设备种类很多。不同的管线及设备都有特定的要求,也增加了技术工作难度,增加了各专业之间出现矛盾和问题的可能性。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出现和应用,施工人员未能及时掌握,也会带来问题。 1.2从管理的角度分析: 现行管理体制中施工单位的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分包单位在工作范围的界定上很难做到十分明确。主观上各单位在利益的驱使下,总希望其他单位承担更多的工作。从而往往造成工序上的遗漏,人为的带来一些问题,增加了协调工作的复杂性。 施工组织管理不健全,存在着人员责任不明确。部分专业人员思想松懈,施工人员、管理人员的水平素质参差不齐,都会给施工中各专业的协调工作带来困难。 各专业的分工协调不尽人意,每个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对其它专业的工作、工序以及技术、质量要求很难全面了解和掌握。哪怕是本专业问题,也会由于是新产品、新技术,对其性能与施工工序不太熟悉,这都给协调工作带来诸多问题。 2做好协调工作的方法 从理论上讲,做好专业间的协调工作并不十分复杂,只要在施工中能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每一道工序,就不会出现上面所说的问题,至少会大大减少问题的出现。但在实际上,由于上述人为的、技术上、管理上的诸多因素,各专业之间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是十分突出。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呢? 2.1充分认识协调工作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中各专业的交叉部位多数是一些小的东西,一般情况下对工程影响不大。但有时也会出现一些较大的问题,很难补救,甚至无法挽救。即便是些小的问题,如事先不考虑解决,事后处理将十分被动和麻烦,有时甚至要花几倍的代价,而且还会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工期,造成经济损失。 作为工程的建没者、管理者,从设计、监理到施工的各单位要从对业主、用户负责的角度认识问题,要从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对待协调问题。 从提高行业标准,施工和管理水平上讲,做好各专业的协调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作为有关的技术管理人员首先要认识到协调工作的重要性,才有可能真正做好协调管理工作。 2.2加强管理,建立科学的督理模式: —直以来我们的施工管理,更多的趋于表面形式。虽然形式的工作也很重要,对施工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如果我们过于追求这些,反而束缚了施工管理人员的手脚,无益于工程管理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加强管理就是在现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针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问题,从技术上、管理上建立更有效的、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明确每个施工人员的目标责任,从而达到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2.3加强协调管理的具体措施: 1)技术协调: 提高设计图纸的质量,减少因技术错误带来的协调问题。设计图纸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优劣,图纸会签又关系到各专业的协调。设计人员对自己设计的部分,一般都较为严密和完整,但与其他人的工作就不一定能够一致。这就需要在图纸会签时找出问题,并认真落实,从图纸上加以解决。 图纸会审与交底也是技术协调的重要环节。图纸的会审应将各专业的交叉与协调工作列为重点。进一步找出设计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加以解决。而技术交底是让施工队、班组充分理解设计意图,了解施工的各个环节,从而减少交叉协调问题。 2)管理协调: 协调工作不仅要从技术下功夫,更要建立一整套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管理以减少施工中各专业的配合问题。建立以甲方、监理为主的统—领导,由专人统一指挥,解决各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作为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要全面了解、掌握各专业的工序,设计的要求。这样才有可能统筹各专业施工队伍,保证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有序到位。 建立问题责任制度。建立由管理层到班组逐级的责任制度。在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奖惩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建立严格的隐蔽验收与中间验收制度。此时的工作已从图纸阶段进入实物阶段,各专业之间的问题也更加形象与直观,问题更容易发现,通过各部门的认真检查,可以把问题减少到最少。 3)组织协调: 建立专门的协调会议制度、施工中甲方、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举行协调会议,解决施工中的协调问题。对比较复杂的部位,在施工前应组织专门的协调会,使各专业队进一步明确施工顺序和责任。 无论是会签、会审还是隐蔽验收,所有的制度不能是一个形式,所有的技术管理人员,对自己的工作、签名应承担相关的责任。这些只有在统一的领导基础下,并设立相关奖罚措施,才有可能逐级的落到实处。 2.4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施工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协调管理也不例外,作为技术管理人员,要善于不断地总结前人的或者是以前工作中的经验教训。 施工中协调部分的常见问题: 1)电气部分与土建的协调:各种电气开关与门开启方向之间的关系,暗埋线管过密对结构梁的影响,线管在施工中的堵塞等。 2)工艺管路与构筑物、建筑物结构的协调:工艺管线预留孔洞与构筑物结构的位置以及管线标高,部分穿墙管的防渗漏的问题。 3)构筑物、建筑物的外表、功能与结构的关系:各种预制件、顶埋件、装饰与结构的关系,施工的特点、要求。 4)各辅助专业之间的协调:大型设备的安装通道,附件的预埋深度,以及弱电系统、控制系统等 2.5提高专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业务水平、综合素质: 工程质量的好坏与施工人员的水平素质密不可分。在做好管理的同时,此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专业水平的提高,以及对新技术产品的了解掌握。培养施工人员的敬业精神与细致的工作作风、施工中不留后患。 施工中的协调工作,牵涉面广且又琐碎。只有突出各专业协调对施工的重要性,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同时做好每一部分的工作,才有可能把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工程质量。 第一作者简介:韩东浩, 1976年生,男,浙江杭州人,1999年毕业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给排水专业,工程师。 建设工程专业论文:建设工程暖通专业监理容易忽视的问题 摘要:文章对建设工程暖通专业监理工作中常出现的问题作了汇总并说明其危害,提出在暖通专业监理工作中应如何做到事前控制及其意义,并提出监理人员的工作实施正确对工程重要性。 关键词:暖通专业; 监理; 问题;方法;意义 社会效益。因此全过程监督、管理、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是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暖通专业的监理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即施工内容需要依据土建专业的进程分阶段进行,工作内容密集性强,但工序时间段长,因此监理容易忽视一些内容,为后期的工作埋下隐患,需要引起重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对施工图纸的会审,暖通监理和施工方的暖通技术人员都重视不够,认为主体施工阶段暖通专业就是一些预留孔洞问题,主要工作量都在装修阶段,总认为到后期统一考虑也来得及,因此审图不够积极,发现的问题也比较少,其实这是错误的。暖通专业的各种管道不像电气专业的管道埋设于结构层,而是以明装居多,尤其是建筑的地下室,各种管道系统的主管道都敷设在此,设备也一般在地下室,设备进出口管管道管径大,占位明显,像通风空调管道,有的宽度达到1--2米,采暖管管径也有的口径400mm--500mm,甚至更大,这些管道在地下室有时互相交叉、有时并行,有时还与桥架、喷头等错位行走,如果排列不合理,极易造成管道安装过低,影响地下室使用空间和使用高度不够等问题。而各种管道的合理布局最好是在审图时与其它专业(尤其是电气专业)协调,把各种管道的位置、标高、交叉点、互相避让点都排好,按照排好的位置预留预埋套管等,这样在施工前就把问题解决了,后期安装时速度快,不窝工,能提高效率,节省开支,还能达到美观效果。所以,施工图会审是暖通监理必须重视的环节。 其次, 工程主体施工阶段,暖通专业主要是预留预埋。而预留预埋的内容,一部分会表现在建筑图或结构图上,一部分会表现在水暖图纸上,这样就容易造成暖通专业的安装人员以为其他专业人员按照图纸预留了,各个专业的工作内容又疏忽交叉检查。比如工程中的风洞、风口,人防管道的预留洞,空调凝结水管的预留洞大多在建筑图纸上画有预留位置,如果暖通人员不看建筑图就疏忽检查风口风洞。所以此项工作要求监理必须现场核对各专业的预留,预埋的位置、标高、规格、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不能敷衍孔洞预留,不要因孔洞小而随意留,结果位置不准,造成后期补开洞,即造成前期工作的浪费,又破坏主体结构,这是我们在监理工作中要避免的错误,监理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不能造成二次破坏主体。预留预埋工作的实施要求监理必须全过程跟随工程的进度,不管是哪个专业预留的孔洞,均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有预留准确、无遗漏、实用,严禁后期开凿孔洞;还要求监理不仅要识读本专业的图纸,还要浏览建筑、结构专业的图纸,保证管道安装畅通。我们目前有些监理总是认为其他专业的内容不归自己管,这是错误的,所有和管道安装有关的内容以及管道安装对其他专业的影响问题都要监理,要保证总体施工质量。另外,预留孔洞的大小问题也应引起监理注意,我们要求预留是不许后期开凿破坏结构,因此预留孔洞的大小以管道能穿过,安装比较方便为准,不要为省事,过渡放大预留洞,造成安装完管道,孔洞的封堵 工作量又会大大增加,孔洞过大也会造成封堵不平整、不实、不易堵等情况,影响建筑美感,更易造成费人工、费时间、得不偿失,监理应提前要求。 第三,照图施工的问题,按照图纸施工是我们安装的依据,但是要注意现场的突变因素,诸如一些设备的安装基础,有时会因为结构的变动造成基础的变动,这时应及时与设备厂家联系,协商如何变动比较合理,比较适合设备的安装运行,这样的问题就要求监理事先要了解设备,知道结构的变动情况,合理调整现场情况。我们目前的暖通监理不重视设备安装,认为与自己无关,是厂家或甲方的事,这是错误的,监理要全方位监理,要保证项目竣工后的正常运行。 第四,半成品的入场检查,像风管、风口及配件都是配套预制好成品,进场安装的,这样有时进场的配料有不合规、不配套情况,不能以为成套的就是合格的,就是不能更改的,像大管径的风管其吊架底托用镀锌板材其强度就不够,但厂家大多会和风管选用同种材料即不镀锌钢板型材做底托架, 强度不满足要求,应更换为角铁或其他强度够的型材。 第五,交叉工序检验的监理,暖通专业的安装有时会和土建专业有交叉,像地热管道的敷设,需要在管道敷设后进行打压试验,合格后管道带压回填豆石混凝土。在这种环节,两个专业需进行验收交接手续,管道打压合格验收签字才允许进行回填,回填时管道要保证带压工作;还有像管道井中的管道应待管道井内抹灰完成合格签字后再进行管道安装,管道安装不得破坏内抹灰及楼板。 第六,管理资料的报审和审核,暖通专业的工作量在装修阶段才全面展开,因此有些监理认为在安装阶段报审企业资质、分项施工方案、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等资料,其实这是错误的。企业是按施工组织设计来投标中标的,施工单位一入场,监理项目部开始工作,就应报审施工方案等,在施工方案的指导下,企业必须有针对本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才允许企业入场施工,否则不予进场,监理必须审核其方案的针对性、时效性,避免照搬照套其他工程的方案;另外,企业的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时的人员相符,不得未经许可进行更换,更不得虚设,违背工程的招标投标;这也是监理的一个重点,人们不重视管理资料,极易忽视。 因此要做好监理工作,必须要做到提前预知提前控制,起到真正监理的意义,避免事后才发现,事后控制是不得已的补救而已,不能作为监理的方法,这是我们做监理应该明白的。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能更好的加强和提高安装施工的质量,这就要求我们在施工过程中针对安装工程的简单与复杂程度制定好针对性强的监理工作实施细则,需要严格监理的基本程序,切实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等内容,严格履行好施工技术等相关人员的基本工作职责,然后通过相应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工作使暖通工程的安装工作更好地达到预期的任务目标。 作者简介:包松琴女 1964.2 出生 内蒙古通辽市人蒙古族 建设工程专业论文:汽车工厂建设工程设备安装阶段土建公用专业监理要点 摘要:针对汽车工厂建设工程的特点,就监理单位在汽车厂房建设工程进入工艺设备安装及调试阶段时,如何做好土建及公用工程的监理工作,如何为工艺安装提供平台和环境,如何为最终实现建设总目标创造条件等,提出了七个方面的监理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关键词:汽车工厂设备安装土建公用监理要点 中国汽车工业经过50多年的快速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投资规模持续扩大,产能、产量随之高速增长,产品结构逐渐趋于合理,制造技术和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基础。伴随着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同时进入高速发展期,市场对汽车工业建设工程的咨询、规划、设计、项目管理、总承包、工程监理等相关技术服务的需求日益普遍。特别是工程监理,作为建设行业三大主体之一,其服务需求更是逐渐进入旺盛期。 汽车工厂类建设工程,往往具有规模大、技术先进、结构复杂、涉及专业多、建设周期较短等特点,但最重要的特点是整个建设过程特别是后期主要且必须由工艺主导,复杂精密的工艺设备及生产线遍布厂房内外,所有的单体建筑及分部分项工程、所有的土建及公用专业、所有的参建单位,都是为了给工艺安装、调试及生产创造条件或环境,都是为了最终实现预定的工艺目标,而工艺目标就是工程建设要实现的总目标,所以,对汽车工厂类建设工程来说,工艺设备的安装及调试是确保实现最终建设目标最关键最重要的步骤。 因此,与普通民用建设工程监理相比,汽车工程监理最大的区别在于它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工艺设备安装及调试阶段。在本阶段,施工场地及已完土建及公用工程逐步移交给了工艺安装单位,但通常情况下设备安装本身建设单位又不委托单独的建设监理,作为为工艺服务的土建公用工程的监理单位,其作用依然不可或缺。本阶段的工作对监理单位来说是新领域、新挑战,如何搞好本阶段监理,关系到工艺设备安装和调试即建设工程总目标的顺利实现,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圆满完工,值得重点总结研究。笔者作为从事汽车工程监理多年的从业者,就本阶段土建公用专业监理工作要点提出自己的想法与业界同仁商榷。 1、编制工艺设备安装阶段的监理细则 通常情况下,汽车工厂类建设工程,在土建公用施工完成70%工程量时,工艺设备安装单位就会陆续进场,此时监理部现场管理重心,由以监理单位为主导的单一厂房及公用配套设施施工,变为以各工艺专业为主导、土建公用专业为辅助的设备安装及调试。监理单位工作内容、工作方法、控制重点均会发生重要变化。 在工艺设备安装及调试阶段,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有三项:一是未完土建及公用工程按计划继续施工,二是对已完土建及公用工程进行(中间)验收、清理,向设备安装单位逐步移交作业面,配合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车(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三是收集整理过程控制资料,为工程最终整体评价、验收及交工做准备。 与主体工程施工阶段相比,虽然本阶段每个单项工作总量有限,但从整体上看,涉及专业众多,数量大范围广,特别是设备安装单位进入后,各单位之间形成高密度大范围的立体交叉作业网,使监理工作资源配置和控管内容发生很大变化。对此,有经验的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就会有所部署,驻地监理部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适时编制设备安装阶段的监理实施细则,针对本阶段工程特点,至少(但不限于)包括如下内容:资料收集整理及交工准备监理细则;成品保护与维修监理细则;二次施工工程监理细则;各专业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车配合工作监理细则;本阶段重点作业、重点部位旁站监理细则;大型设备搬运吊装配合工作监理细则等等。 2.重新制定现场管理制度,实现土建和设备安装协调施工 大批设备安装单位的陆续进场,施工控制重点的转移,使现场管理协调变得非常突出和复杂。在这个阶段,参建单位多,交叉作业多,配合要求很高,且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多头管理现象,因电源、场地、作业面和成品保护等引起的投诉不断,极易产生摩擦、索赔或者相互推诿现象。如果没有完善统一的管理制度和强力高效的协调管理,极有可能造成各单位不顾大局、各自为战甚至冲突不断,使现场陷入乱局,更严重的是损坏已完工程,影响设备安装质量,拖延项目建设总进度。 现场监理部特别是项目总监,必须管住自己的(土建和公用安装)队伍,配合支持业主/项目管理单位的管理,使全局协调高效,极力推进顺利施工。监理部应在业主或项目管理单位理解及支持下,制定出包括工艺设备安装单位、设备供货单位和土建公用单位等共同遵守的现场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实现土建和设备安装协调施工。根据我们的经验,现场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现场协调工作制度(特别是定期或不定期的协调会议制度);用电动火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违规作业处罚制度;指令或文件发放传递制度;搭接及交叉作业交接及验收制度;索赔程序及制度等等。 3.验收已完工程,核对相关工艺、公用技术参数,向设备安装单位移交作业面 汽车工厂类建设工程都是由工艺主导的,现场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最终实现预定的工艺目标服务。以一般汽车整车厂建设工程为例,其主要工艺流程主要包括铸造、冲压、焊接、涂装、总装、发动机、研发中心、实验室、物流库等。每个工艺流程都是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具有不同的工艺功能,实现不同的工艺目标,并通过各类纵横交错的管沟、通廊、平台、吊车、悬链、传送带等输送设施或设备连成一体,构成完整的汽车生产线。而每个工艺流程对土建、公用各专业都有不同的特殊要求,加上建设周期普遍较紧,建设过程中设备型号、制造厂家、工艺公用参数等会有所变化,各种设计修改及变更极可能发生。 因此,设备安装单位进场时,对已完土建公用工程进行仔细的测量、验收,并主持对设备安装单位进行书面移交,是现场监理部的首先要做的工作。验收的重点主要有:设备基础、地下管沟、通廊及平台、预埋件、主要公用设备设施、公用系统管网线路、必要的消防系统等等;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位置是否准确、强度是否达标、已有变形是否过度、平整度耐磨度是否满足要求、设施设备是否受损、管网线路是否完整通畅等。对于验收中发现的土建和公用偏差,以及设备安装单位根据工艺要求提出的新的修改意见,监理单位要安排土建公用单位限时整改,并(重新)进行局部移交。 同时,为避免设备与已完土建公用工程冲突,造成设备退货或建筑物返工,监理单位有必要对重要设备的工艺参数再次进行收集、整理和核对,包括外形尺寸是否与建筑物或构筑物冲突、安装固定点是否与设备基础对应、各类公用管线系统接口形式技术数据与设备所标定的是否匹配等等,形成详细的核对记录归档备查,发现问题,提前安排处理。 4.严格控制土建、公用工程二次施工质量和进度 汽车工程中很多设备安装时,对土建、公用工程都有相当多的二次施工要求。比如设备预留洞封堵、设备基础的二次浇灌、地脚螺栓的埋设和安装、钢构涂料油漆、地坪磨光/涂料、各公用系统与工艺设备系统的调整与对接等等。同时,设备安装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已完土建公用工程损坏部位的修补、评价和验收、设备安装完成后各类支架吊架和主体结构的最后油漆成活等等,也需要通过二次施工来处理。这些需要二次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大多分散、规模小,非常琐碎。而且到了这个时期,土建和公用施工单位往往松劲撤人,留下老弱病残,监理单位对质量和进度的控制面临极大压力。 建设工程专业论文:有效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建设工程 办人民满意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是最基础的一项工程。作为区级教师培训机构,如何引领全区教师走向专业化发展的道路,是我们一直认真思考的问题。 2003年,恰逢长春市教育局提出了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工程,给我们指明了方向。我们区经过研究,确定了以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优秀,以实施“长春市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工程建设”为载体,以构建学习型组织为目标的工作方向,提出了“区域出思路、推策略;学校抓教师、见特色”的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建设思路。 南关区的这项工作得到了长春市教育局的悉心指导和大力帮助,我们区的做法只是长春市的一个缩影,有各区共性的经验,也有我们个性的探索。 一、建立工程建设的保障机制 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障机制尤为重要。我区在工程建设伊始,主要抓好“四个实”,一是思想统一要落实;二是责任分工要翔实;三是确立目标要现实;四是实施策略要求实。 1.思想统一要落实 组织全区校级领导、各级骨干教师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的基本理念和内涵,让全区校长和广大教师明确此项工程的意义。通过培训,大家统一了认识:明确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是新型的学习与发展共同体,是教师教育专业化、一体化的新途径,是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改革的新探索。“工程”就是要将教师任职学校建设成为注重教师专业发展,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使每位教师都有不断学习和完善自己的动力,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的学习团体。 2.责任分工要翔实 教育局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的工程领导机构;进修学校成立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的管理机构;落实中小学校长是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同时进行责任划分: 区教育局作为领导机构,负责把握“工程”建设的正确方向,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做到人员、经费双保障,并把工程建设情况纳入全区教育督导评估体系,满足工程建设的刚性需求。 教师进修学校作为管理与指导机构,充分发挥其资源中心作用,负责提出创建工作的整体思路,实行有效的行动策略;指导和引领基层学校有效推进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评价体系,构建“发现、培养、总结、推广”四段式工作模式。 各基层学校作为工程建设的主体,负责为教师搭建广阔的平台,营造良好的学习、读书、研修氛围,激发教师自主发展,构建富有特色的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模式。 3.目标确立要现实 我们认真分析区情,制定工程的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确定“优质型学校——发展型学校——扶持型学校”的梯队式建设目标,力争在第一轮工程结束后,建成8—10所市级“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10—15所区级“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全区教师专业化水平有显著提升。 4.考核机制要求实 我们从区域教育实际出发,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着眼,选择最实际、最有效、最便捷的推进策略,不走形式、不搞花样,求真、求实。 二、优化工程建设的行动策略 我区主要通过推行以下四种行动策略,分批次打造南关区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 策略一:政策驱动,专业带动,梯队推动 要使全体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得到全面的提高,仅仅依靠教师进修院校的培训来打造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激发学校的内驱力,才能使全体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得以提升。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在引领学校进行专业发展学校建设中,实施政策驱动,专业带动,梯队推动的策略。 政策推动。我区出台了《南关区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和相关制度,把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作为全区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在学校层面,我们通过每年评比、表彰工程建设先进学校和优秀团队,召开工程建设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引导全区中小学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在教师层面,我们定期认定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提供物质奖励、学习机会和研修条件,激励教师不断进步;通过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袋和实施教师专业水平测试等制度,引导教师自我评价,增强专业发展的自主性。 专业带动。每年对申报的学校进行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检查和指导,出台《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操作指南》和《评估细则》,帮助学校制定工程发展规划,解读评估指标体系,对基层学校进行有效的专业引领。2008年,我们将一期对各校建设的成果进行汇编,推广成功经验和研修模式,扩大优秀成果的影响力,推动工程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梯队推动。工程建设初期,我们将全区中小学进行梯队划分:第一梯队:103中学、树勋小学等6-8所优质型学校,帮助它们一年成为区级专业发展学校、三年成为市级专业发展学校、五年成为市级专业发展示范校;第二梯队:98中学、东四小学等12-16所发展型学校,要求它们两年内成为区级建设专业发展学校、五年成为市级专业发展学校;第三梯队:其余10-12所基础型学校,要求它们三~五年内成为区级专业发展型学校。 策略二:全员参与,优化提升,推出典型 这个策略的设计,旨在帮助和引导学校在活动的设计和落实中,突出全员参与的特点,在全员参与的过程中,通过实施“发现、培养、总结、推广”四段式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推出优秀典型进行推广,同时又在学习典型的过程中,带动全体,即形成自下而上,又自上而下,循环提升的学习路径。这里仅以“草根式研究”和“读书活动”为例加以阐释。 草根式研究 针对基层教师对科研认识不够,认为科研高不可攀,对科研敬而远之等现象,我们确定了“科研促我专业成长”的主题,鼓励学校在教师中树立“问题即课题”的大众科研观,在全区中小学提倡草根式研究。这是一种人人都能参与的研究,是一线教师中最朴素的、实效的、内需的、互动的一种自然的探讨与交流。这种研究不必高调出镜,不必登台亮相,随时随地,几个人听课后,围坐在一起,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只要能解决一点实际问题就是成功,这就是草根式研究。树勋小学“由低到高”逐步提升的研究过程,就是我区草根式研究的典型代表。 第一阶段:从“抓壮丁”到“志愿者”。当多数人对科研有畏难情绪的时候,学校就采取“抓壮丁”的方式,理解了执行,不理解也得执行,在执行中逐步理解。当一批批年轻人走过来,尝到了研究的甜头,其他教师也纷纷自愿加入到研究的队伍中来。 第二阶段:让教师经历规范的科研研究全过程。选题——论证——申报——开题——实验研究——总结——成果推广。让教师参加课题研究,一个重要目的是让其参与课题的全过程,从而理解并学会使用各种研究方法。 第三阶段:让科研骨干承担更多的科研任务。研究方案、开题报告、工作报告、课题结题报告、课题资料整理、课题档案建设、课题研讨课等,让教师在真正承担硬性任务的过程中得到锻炼。 在草根式研究的引领下,科研意识已经深入南关区教师心中。 “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各中小学立项、参与研究的课题有几百项,参与面达到100%。今年7月,全国第二届“责任教育”论坛现场会将在我区进行。实践证明,是大众科研改变了教师的观念,使教师原有的“只做教书匠”的思想转变为“要当教育专家”的志愿。 读书活动 我们确定了“读书伴我行”主题,要求各学校制定读书主题活动方案,营造“每校一个主题、每人一次分享”的全员读书氛围。突出三个特点:一是要求全区中小学在校内进行全体教师参与的读书汇报活动,突出全员参与;二是倡导采取读书演讲、征文、读书沙龙、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突出形式多样;三是分层次组织区内的读书汇报活动,让教师参与评议,使老师们在听评中得到提高,突出以赛促培。我区36所学校全部参与读书活动,上报区读书比赛的有200多名教师;20名教师获长春市读书比赛一、二等奖,其中103中学邓闯老师在全市读书表彰会进行典型汇报。2009年西五小学还承办了“长春市中小学教师读书交流现场会”,将南关区的经验在全市推广。 策略三:专家引领,骨干带动,全面推进 伴随着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工程建设的推进,一些全新的、陌生的活动载体不断出现,对此,基层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认识不清,不能理解其中的内涵,不知道从何下手,更不清楚活动最终将达成的效果。面对这样的情形,我们采取了先由专家引领,澄清认识;区域内理清思路,找准切入点,落实到学校;学校再由骨干教师抓起,示范引领,让老师们在观摩中研究、学习、理解;最后向全员推进。让基层学校和教师通过“听、观、学、做”,最终在区域内形成由点、到线、再到面的学习路径。这个策略以“叙事研究”和“微型课研发”为例,进行说明。 1.叙事研究 我们按照长春市的要求,于2005年开始了教师叙事研究。首先,从转变观念入手,从专家引领着眼,召开全区各层次专题动员会和解析会,邀请市教育局周国韬副局长进行专题培训,进修学校主管校长进行专题讲座,让教师从理论层面认识了叙事研究;其次,创设了启发自我意识——关注教学细节——团队叙事研究的“反思三部曲”。即:1.鼓励教师通过日记、教后记、随笔等形式“积累我的故事”,把自己经历的事件和思考记录下来;2.要求教师重点记录那些有助于挖掘实践性知识的教育细节和有必要深入探索的事件进行思考。3.引导教师在自主研究和学习的基础上,寻求教育伙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研究、共同提高。 正是这样的引领,教师们参与叙事研究、撰写教育教学叙事的热情被激发起来了!研究课堂、研究学生的主动性被调动起来了!103中学摸索了“理论学习——实践分析——提出问题——校本教研——教育叙事”叙事研究模式。树勋小学倡导教师以叙事的方式反思并改变着自己的教育教学生活。西五小学、南岭小学、曙光小学开办了叙事简报、南岭小学开展教师积累叙事笔记活动、叙事交流点评活动等,都成为南关区教师叙事研究的典型经验。2005年我区在103中学承办了首届“长春市中小学教育叙事研究现场会”,长春市教育局对我区教师团队叙事研究给予非常高的评价。 2.微型课研发 2009年开始,我们充分把握《长春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与培训课程建设行动计划》这一契机,将“微型课研发”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二期工程的一个重要载体。由于是新生事物,我们制定了“专家培训——典型示范——全面研发”的工作思路。聘请长春市教育局周国韬副局长和市继教办汪涵主任进行专题培训和辅导,澄清教师心中的模糊认识,明晰研发方向。基于“微型课研发”的理念新、有难度、操作复杂等特点,我们先在市级以上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中实施,研发过程中遇到问题,我们及时研究、指导、纠正,并通过南关教育网提供可借鉴的资源和优秀课例。经过“培训—研发—再培训—再研发”的多次循环,我们区有十几所学校都参与了此项研发活动,共研发出三百余项成果。在2010和2011两届长春市“微型课研发”成果评选活动中,我们提交了200余门课程,有50多门课程获得一等奖。目前,我们已经将微型课研发活动推向全区广泛研发,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后评定各级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的必要条件。可以说研发的路途是艰难的,研发的成果是可喜的! 3.教育论坛 2005年,长春市教育局开展了“骨干论坛”活动,我区充分利用这个载体,首先在骨干教师中铺开,经过反复指导、培训,我们有50多名教师获得长春市“骨干论坛”金星奖,多次参与长春市“送课下乡”活动,近10人被聘为省国培计划培训者,一批骨干教师在论坛中成长壮大! 骨干论坛让老师们尝到了甜头,感受到教育论坛确实是一种引领教师专业成长的有效途径。于是,我们将“骨干论坛”活动进行延伸和拓展,开辟了“合作论坛”。分三步走:其一,典型引路。让在市论坛中获奖的骨干教师,进行示范和引领,编辑教师论坛的案例让教师阅读,激励全体教师参加论坛的自信心和积极性。其二,全面铺开。要求各校在校本研修中,开辟教师论坛的板快,以此推动合作论坛的全面开展。其三,拓宽形式。我们将论坛扩展到多个层面、多种形式,校内论坛、校际论坛、校长论坛、骨干教师论坛、教师和教研员合作论坛、教师和专家合作论坛,等等。事实证明,合作论坛有效地促进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的融合,提高了教师专业素质,我区这一做法在长春市乃至吉林省具有一定的影响。 策略四:同伴互助、校际联动、纵深发展 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工程建设,确实成长了一批教师,成就了一批专业发展型学校。同时,也出现了“瓶颈”:那些办学条件相对落后、教师队伍水平相对不高、办学规模较小,这种校际间、教师间差距逐渐拉大的局面摆在我们面前。为了突破这个“瓶颈”,2010年适逢我区探索“大学区管理模式”,于是我们提出了“大学区专业发展共同体”的思路,倡导“三种模式”,对教师专业发展型学校建设进行了更为深入地探索与实践。 模式一:大学区内同学科教师发展共同体 同一学科的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与承担的任务具有高度的相关性,有共性话题,因此我们提出以大学区为单位、同一学科的教师组成学区教师专业共同体。通过统一集体备课、统一教学研讨等途径,打破了以往各校教研组固步自封的现象,实现了教师间的多维互动和多项交流,收到了实效。 模式二:大学区骨干教师纵向链接 我们实施骨干教师“321”带动工程,即一名省骨干带动3名教师、一名市骨干带动2名教师、一名区骨干带动1名教师。通过“一日影子培训”“青蓝工程”等活动,激活名师的业务潜能,促进了区域间同伴互助的飞跃与提升。 模式三:大学区内教师交流联动 确定了三种途径,一是行政互派,我区六大学区共有24名校级领导交流任职。二是教师交流,如树勋大学区中,明珠小学派出7名教师到树勋小学学习工作,树勋小学派出7名骨干到明珠小学,工作时间至少一年。三是名师走教,如西五大学区派2名英语名师到富裕小学任教,既兼顾了原学校的工作需要,又解决富裕小学英语师资不足问题。 三种模式的运行辐射和带动了一批学校,为学区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初步形成了“强校引领,资源共享,校际联动,均衡发展”的可喜局面,在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工程建设方面,向前迈进了一步。2011年6月,吉林省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构建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体制”启动大会在我区召开,我们的大学区工作经验进行了现场交流,同时被确定为首批实验区。 三、彰显工程建设的显著成效 回顾两轮“工程”建设历程,南关区教师队伍和南关教育的确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是教师专业发展这项“工程”激发了教师的职业精神,丰富了教师的专业内涵,提升了教师的专业素养。在区域引领下,我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特色明显。有103中学的以“团队叙事”为特色的叙事型专业发展学校模式;树勋小学的“课题伴随教师成长”的科研型专业发展学校模式;西五小学的“全员—分层——主题”的读书型专业发展学校模式;98中学的“远程研修”网络互动型专业发展学校模式,等等。在南关教育这片沃土上也树立起像103中学、树勋小学等5所长春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示范校,12所市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14所区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我区被长春市评为工程建设“示范区”。 (作者系南关区教育局副局长 南关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建设工程专业论文:建设工程领域项目管理工程专业硕士培养研究 摘要:建设工程领域项目管理工程硕士教育是为了培养懂经济、懂管理、懂工程、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能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项目决策、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咨询与建设监理、技术经济分析和工程管理科学研究等工作。建设工程领域项目管理工程硕士培养过程主要集中在高校和科研企事业单位,基本上不脱离企业,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有优势。通过我们的研究和实践,实现学校、企业双导师制,弥补单一学校导师在指导学生实践方面缺乏经验的缺点,利用学校与企业不同的教育资源与教育环境,发挥各自优势,把课堂传授间接知识为主的学校教学与直接获取实践经验和岗位能力的生产现场相结合。在培养方式、管理体制、学位论文标准等方面也已经建立较完善的规章制度。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硕士 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并不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主要从事具有明显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概况 西方很多国家在专业学位教育上起步较早,发展迅速。美国是目前世界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最发达的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时期,规模不断扩大,种类不断增加,已经成为美国研究生教育的主体。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层次与学术型研究生学位层次对应,分为专业硕士和专业博士两个层次。20世纪90年代,美国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人数已占整个硕士学位获得者总人数的55以上。哈佛大学2001~2002年度授予学位总数6791个,其中学术性学位2438个,占学位总数的36%,专业性学位4353个,占学位总数的64%。从美国社会来看,很多行业把硕士专业学位看做进入行业、个人发展提升的重要依据,尤其在工商、教育、工程和护理等领域。在英国,硕士和博士层次也都按研究型和专业型两个导向来培养,根据英国教育统计机构数据显示,2003年至2008年期间,英国每年授予的课程型研究生学位(专业研究生学位)数占授予研究生学位总数的比重平均为75%左右。 二、我校建设工程领域项目管理工程专业硕士培养方式及管理体制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大连理工大学和企业联合培养。学部选择一批知名的、有高素质工程技术人员的相关企业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及生源单位。先后在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直营总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企业实训基地7个。实践基地的运行由学部与企业双方共同管理。双方协商成立基地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基地的运行,协调双方的合作。双方分别指定一名实践基地联系人在协议有效期内负责具体联络工作,项目联系人负责定期交换信息,沟通和协调双方关系。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一位来自学校,另一位导师为企业与本领域相关的高级工程师。通过半年的研究和实践,目前已经建立企业导师队伍16人,其中全部为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其中4人为博士学历,10人为硕士学历,2人为学士学历。在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充分发挥本学科点以导师(组)为主体的学术群体的整体优势,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硕士研究生创造性思维能力培养的学术氛围;同时,通过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参加工程实践,结合导师的科研课题、科技项目以及企业的研发课题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等,培养硕士研究生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导师(组)负责工程硕士的日常管理、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制订和调整硕士生培养计划、组织安排开题、指导科学研究、工程实践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研究生院、学部、企业三级管理体制。研究生院全面负责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培养、管理以及学位等各项工作。项目管理专业所在的建设工程学部建立以研究生教务工作办公室为主。三级管理贯穿整个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为了规范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部、学校及联合培养企业签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点的三方协议书,用以约束和规范工程硕士的培养,并为其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学校、学部及校内导师(组)应积极同培养企业、企业指导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工程硕士培养过程的动态管理,形成学校—学部—企业—工程硕士的完整信息管理网络,保证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和实践活动高质量、顺利地进行。 三、我校建设工程领域项目管理工程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标准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以应用研究为主,侧重其解决工程中关键技术难题及技术创新能力的培养。以培养高端实践性工程“精英”人才为目标,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学位论文工作需要依据硕士研究生的工程实践背景,以拓宽其专业基础、培养其全方位的工程能力。学部一直根据企业对于工程硕士专业需求完善培养计划,各环节严格把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需完成不少于两万字的学位论文,并按照学部要求对论文进行,重合率大于等于20%的学位论文,填写《建设工程学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审定意见表》,经导师审定签字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二次、审定,重合率满足硕士学位论文要求后方可参加答辩。经过二次后仍不满足要求的学位论文,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半年内完成论文修改,经过、审定、符合要求后,方可再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时,答辩委员会首先对审定意见表进行审核,确认学位论文无问题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在评定学位论文时,首先对学位论文审定意见表进行审核,确认学位论文无问题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评定讨论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实践,与解决相关领域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现企业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选题既可以是应用基础研究中的实际问题,也可以是高新技术和重大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论文选题需经导师(组)和联合培养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及技术部门确认,认定为实际项目课题方可开题进入论文研究工作,以保证课题的实用性等。 建设工程专业论文:如何对建设工程项目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有效管理 【摘要】工程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所谓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所承包建设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随着建筑市场分包体系的形成,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分工更加明确,技术水平更加专业化,本文仅针对现阶段专业分包管理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进行阐述及分析。 【关键词】总包;专业分包;管理; 1 引言 城市建筑不断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专业、新产品的出现及应用,以及人们对建筑产品的期望不断提高,必然要求专业分工越来越细。总包单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也必须实行分包。一项工程,可能会出现几家、几十家、上百家专业分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的管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造价、质量、安全等,管理难度大,且往往因为总包单位自身管理存在缺陷,总包对分包的管理如同虚设,分包单位又因所承揽的工程内容较少,不能派驻有经验的现场管理人员,因此有效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2 现阶段分包管理常见问题: 2.1 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素质不高,现场负责人无执业资格,无专职安全员、专职资料员、造价人员、缺少个别专业的工程师,部分工人为临时雇佣,技术水平不到位等人员问题。 2.2 分包单位供应材料存在质量问题,鱼目混杂,以次充好等;施工质量不符规范、标准、图纸要求;对甲供材料设备不通过任何检验,全部直接使用。 2.3 分包单位因为单位较小,资金周转不灵,现场管理混乱等导致工期拖延,往往拖到总包单位完工之后; 2.4 分包单位对其它各方的成品保护意识淡薄,经常出现交叉污染、成品损坏、返修等情况。 2.5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较差,安全隐患较大,事故较多发。 2.6 分包单位现场人员不熟悉,甚至没有看过合同,在现场摸着脑门施工. 2.7 分包单位忽略项目整体性、系统性,在工作面交接、联合调试等方面只顾自己。 2.8 总分包之间存在矛盾,从而产生对立态度,不利于项目整体进展。 2.9 总包单位逃避自身对分包单位管理义务,妄图逃避责任。 2.10 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对总分包的管理不到位。 3 有效管理分包单位应采取的措施: 3.1把好业主、监理的管理关 众所周知,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优秀,任何工程变更,都要经过业主工程师的批准,这就要求业主工程师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很高的工作效率,全盘控制的意识等综合素质。监理单位对工程全程监理,在现场时间最长,掌握第一手施工资料。所以,提高业主、监理单位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培训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业务水平提高了,方能对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提出指导性建议及意见,提高总包对分包的管理水平,同时对甲方直接分包单位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实可谓“小投入,大收益”,因此,一定要把好业主、监理的管理关。 3.2 多管齐下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 对分包单位的有效管理可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实施: 3.2.1 组织措施: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预示了项目管理的发展方向,同时要求建立完善的总分包体系。首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管理组织要健全,设置合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同时要求分包单位要健全管理班子,与项目关系密切的职务必须设置,例如:有相应资格的现场负责人、专职资料员、专职安全员、造价人员等;明确人员职责,细化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分包方以负责人为中心,全员参与,各负其责;在有专职安全员的前提下,积极培养兼职安全员,尽量做到全员参与安全管理。 做好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必须抓住对总包单位的管理。杜绝总包方包而不管的行为。对总包单位不能履行管理职责,应扣除相应的总包管理费。分包单位要提高服务意识,为业主提供好产品,为总包单位做好配合,为自身打造好的品牌。 3.2.2 经济控制: 施工期间,由于自然环境变化、设计变更、业主要求等原因将会发生各类变更、签证,例如:设计单位发出变更、使用要求改变、施工单位技术核定等。变更、签证类型各不相同,责任划分不同,签证金额有大有小,所以要切实把握好有关法律法规、定额、造价文件等有关规定,分清责任,合理签证。对工程量的确认、工程款的支付由监理单位严格审核,并随时与投资预算进行比较,进行分析和预测,存在投资控制风险时及时提出,各方共同商议解决,力求使工程实际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应以合同为依据,对于是否应签证、是否应认质认价、费用是否重复计算、是否合法合规、取费范围是否合理等要持谨慎态度,对合理的索赔予以签认,不合理的抛开人情,按章办事。对于分包方不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等,进行合理的经济处罚。 3.2.3 安全控制措施: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很多分包方无专职安全员,工人安全意识淡薄,隐患重大,因此要强化分包单位自身安全管理,同时总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要到位。无论是由总包单位依法分包的,或者是由业主直接分包的,总包都必须对分包单位实施全面的安全管理。 3.3.4 施工质量管理: 首要任务是提高工人技术水平,尽量采用长期从事相应工作的熟练工,杜绝智障、身体不适宜当前工作、未成年人在场施工。技术负责人严把质量关,做好测量、放线、定位等前期工作。施工中严格按照图纸、规范施工,不允许自行改变设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包含安全措施。对于隐蔽工程应做好验收工作,及时履行签字手续,避免以后扯皮。材料设备采购要“货比三家”,避免以次充好,对甲供材料设备仍要全部进行检验。 3.3.5 进度管理: 分包工程的进度计划应符合上一级的进度计划,分包的计划需要调整时,若影响了上一级进度计划,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分包单位要依计划实施,做好材料设备、人员、施工机械进场时间安排,遇特殊原因及时对计划进行调整。对于可能影响其他单位施工的工作应首先完成。把握好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并做好进度分析及进度纠偏。 3.3.6 合同管理: 对主体结构等不允许分包的部分,坚决不允许分包;对允许分包的部分,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对私自转包、违法分包的,依法进行处罚。 合同应按国家或地方的范本签订,合同各方均应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质量控制、环境控制、职业健康安全控制、造价控制等,按时上报、确认已完工程量,及时支付进度款等。做到有理可依,有据可查。业主、监理、总分包方负责人均应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合理利用合同条款,进行合理的索赔与反索赔。对合同执行进行动态跟踪,实时分析,及时纠正违反合同的行为。所有工程资料一定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大多数工程工期较长,各方人员均存在工作调动的可能,所以资料一定要及时完善。分包单位要与总包方建立利益共同体的观念,切实履行合同,行使各自权利的同时承担各自义务。 4 结语 专业分包工程管理贯穿于项目全过程,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为了做好分包工程的管理工作,应做到:分包单位努力提高自身管理能力,提高人员综合素质;总包单位积极履行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职责,以总包方的技术能力支持分包单位的管理;业主及监理单位做好管理、配合工作,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做好项目的优秀管理。 建设工程专业论文:浅析建设工程二次专业分包项目的招标监管 近年来,随着大规模城乡建设的开展,大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招投标工作在国家、省、市、地区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施行下,程序制度和操作办法处于规范和完善之中。但随着财政国有和集体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深入和廉政建设的开展,大量的二次专业工程的招标已提上议事日程。为了规范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分包行为,确保分包市场健康、有序、公正的运行,实施工程项目二次专业分包招标已迫在眉睫。本文就二次专业分包及招标的概念、现状及招投标模式等问题、对策进行探讨,力求规范二级专业分包市场。 一、二次专业分包工程及招标的法律概念 二次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其发包的性质即合同的授予主体是施工总承包单位,而非建设单位。对于正常的二次分包和肢解发包的区分,在《建筑法》第24条中有明确的定义,相应的《招标投标法》第49条也明确了肢解分包及分包再次分包活动为违法行为。法律上明确了专业分包单位的合同履行的内容包括履约担保、质量、工期、违约责任是对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和总包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目前对二次专业分包工程的实施强制性的招标问题,在2004年的建设部令第124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中明确分包活动提倡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公开交易,即所有分包工程的二次招标在目前法律上是非强制性的,总承包单位可通过协议或招标将合同授予某分包单位。根据2005年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七部委27号令)第5条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货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由总承包中标人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共同依法组织招标。”上述共同招标的“货物”同样适用于以暂估价形式出现的专业分包工程,而公开透明地合理确定这类暂估价的实际开支金额的最佳途径就是通过建设项目招标人与施工总承包人共同组织的招标。此条款明确了以暂估价形式出现的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强制性问题。 二、建筑市场专业分包市场的现状 专业分包市场的发包方式一般有两类:直接发包和招标发包。对于政府财力投入的项目即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不少地区施行标投标过程的许多明确规定,如凡实行招投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应采用预算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式,即工程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应为调整的固定价格。这一规定为控制基建项目投资,加强审计力度,防止工程造价高估冒算,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起相当大的作用。但这仅限于完成房屋及市政建设工程总承包可施工的图纸范围,直接发包项目一般发生于列入固定总价的分包工程,如桩基、安装工程等。大量的二次专业分包如智能化、二次装修、景观、幕墙设计分包价格处于暂定状态。设计一般与总承包施工同步进行,需由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深度设计。这类专业分包按《建筑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一并应纳入总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因此在房屋建筑总承包招标及总承包合同内中一般以暂定价形式列入或不列入招标范围的报价中。由此产生一个问题,分包商如何确定和合同价如何产生?目前存在着业主授意指定分包人,合同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无资质跨资质承包;分包工程的再次分包;决算、预算综合单价奇高。这些现象都是工程承发包管理和造价控制中的盲点。因此急需引入招标投标竞争机制,遏制虚假报价,净化社会风气。因此将财政集体性项目二次专业分包纳入公开招标范围统一进场是客观现实的需要。 三、专业分包工程计价特点和目前实施的招标方式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暂股价的定义,建设项目招标人必须在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约定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及需要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金额。一般出于可建造性考虑,由专业承包人负责设计,已纳入其专业技能和专业施工经验是当前工程领域的惯例。出于此点,专业分包的计价应包含设计费用。而工程造价类别根据专业不同和业主要求预算口径不同分3类:一是采用工料单价法,这类基本上与土建预算定额计价方式类同;二是工程量清单报价,综合单价或全费用单价形式;三是市场约定的报价方式。集中于智能化及通讯项目。 二次分包的专业性强,新型材料、产品、半成品和新施工技术层出不穷,大部分的材料产品价在政府的的造价信息中无指导价,因施工方案的日新月异造成的组价过程的合理性也无法轻易鉴定,因此报价差异大。另外专业分包单位来自全国各地,有的甚至在施工地区尚无分公司,只在项目部挂块办事处的牌子导致竣工培训和后期保修费用差距大。 专业分包目前招标方式主要两种:一是综合评审法,分技术标评分和商务标评分。由于此类工程专业施工技术参差不齐,施工方案和班子的配备又关系到施工能力水平及工程造价合理性,所以相当多业主倾向于邀请专家进行总体打分以帮助自己进行正确的判断。二是合理低价法。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图中产品型号、价位、档次等明确前提下,实行合理低价中标。具体成本价的界定依据相关规定,对于报价偏低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做出确保安全、质量、进度的书面说明,界定其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企业成本价。 四、二次专业发包管理模式、招标模式探讨 管理模式:一是政府对于采用总承包费率招标及未明确分包价的分包工程如纳入公开交易范围的,应强制实行公开招标,并在施工总承包招标时与总承包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哪类的二次专业发包工程应予以二次招标。为防止对二次专业发包项目总承包服务费的支付纠纷,总承包招标文件中也应予明确费率和支付来源,且明确总承包服务费的费用内容是要求总承包人提供对施工现场进行协调和统一管理、对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的费用。若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则服务费用减半处理。二是防止肢解发包。业主不得直接发包给分包单位,合同必须由总包方和分包方签订,业主可作为第三方形式鉴证合同。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向总包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分包工程款一般直接由总包方根据工程进度报表和完成工程量清单予以支付。分包方就合同协议条款对总承包负责,分包合同一签订即报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 发包、招标主体:实践中,如何进行共同招标,一直缺少统一的认识。共同招标很容易被理解为双方共同作为招标人,最后共同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尽管这种做法很受一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的欢迎,且也不是完全没有可操作性,但是,却于现行法规所提倡的责任主体一元化的施工总承包理念不相吻合,合同关系的线条也不清晰,不便于合同履行。恰当的做法应当是仍由总承包中标人作为招标人。专业分包合同应当由总承包人签订。其原因有以下方面:一是属于总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主体是总承包人;二是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工期的责任主体是一元化的,均归于总承包人;三是根据合同法规定的要约承诺机理,如果招标人作为招标主体一方发出要约邀请,势必要作为合同的主体与中标人签约。因此,为了避免出现双方作为共同招标人、一方作为合同主体的法律难题,招标主体仍应是施工总承包人,建设项目招标人参与的所谓共同招标可以通过恰当的途径体现建设项目招标人对这类招标组织的参与、决策和控制,实践中能够约束总承包人的最佳途径就是通过合同约定相关的程序。具体约定应体现下列原则:由总承包人作为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建设项目招标人参与主要体现在对相关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办法等能够体现招标目的和招标要求的文件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发出招标文件,甚至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相关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只有经过建设项目招标人审批并加盖公章才能生效;评标时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依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七部委27号令规定,作为共同的招标组织者,可以派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否则,中标结果对建设项目招标人没有约束力,并且建设项目招标人有权拒绝对相应项目拨付工程款,对相关工程拒绝验收。 招标方式:因专业性特点,宜采用专家进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商务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合理低价中标。建设单位提供控制价形式作为报价上限,实行无标底招标。 (作者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局招标办) 建设工程专业论文:矿山建设工程专业培养方案探索 [摘要]“卓越计划”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注重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和企业的高度参与教学。根据“卓越工程教育培养计划”的目标要求,结合安徽理工大学矿山建设工程专业的多年办学基础,对该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标准、培养模式、课程设置以及校企联合培养方案等内容进行探索,构建面向卓越工程师培养的矿山建设工程专业培养方案,为高校类似专业的“卓越计划”培养方案的制订提供参考。 [关键词]卓越工程师;矿山建设工程;培养方案;校企联合培养 一、引言 2010年6月教育部启动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旨在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安徽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矿山建设方向)是安徽理工大学最早开办的专业方向之一,迄今已有60余年的办学历史,为国家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矿山建设领域人才。矿山建设一直以来都是我校的强势学科之一,1984年获批矿山建设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1995年被遴选为原煤炭工业部重点学科,2001年以矿山建设工程学科为基础的岩土工程学科被遴选为安徽省重点学科,2010年招收岩土工程博士研究生。为适应人才培养从传统的教育模式向“卓越计划”培养模式的转变,我校土木工程专业(矿山建设方向)培养方案需重新制订。本文根据“卓越计划”的目标要求,结合我校多年来的矿山建设工程专业办学基础,对面向卓越工程师培养的矿山建设工程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探索。 二、培养目标 安徽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矿山建设工程方向本科生的培养目标为:面向未来矿山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科技进步,采用校企联合的培养模式,培养学生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矿山建设工程方向的专业知识,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宽厚,实践能力强,能胜任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研究和教育等工作,具备从事交通、铁道、水利和市政等相关领域工作的能力,并具有继续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卓越人才。 三、培养模式 矿山建设工程专业“卓越计划”采取“3+1”本科工程型培养模式,是指在大学本科4年中,在学校进行理论学习的时间累计3年,累计1年的实践教学环节在企业进行,实践教学环节由本专业教师(校内导师)和合作企业的工程师(校外导师)联合指导和培养,即实行双导师制,从而使学生紧密结合矿山建设工程实际,深入煤矿的勘测、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等整个建设工程环节中,完成在企业实训阶段的学习任务。 四、课程模块设置 公共基础课程模块:包含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物理、工程化学、计算机文化基础、VisualBasic程序设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代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生涯规划指导)、就业指导、形势与政策、体育等课程,共计72个学分,1336个学时。公共选修课程模块: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自由选择,但要求本科毕业时获得的公共选修课总学分不得少于6个学分。专业基础课程模块:包含理论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弹性力学、土力学、土木工程概论、土木工程材料、土木工程施工、土木工程测试技术、混凝土结构设计、钢结构、基础工程、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工程荷载与可靠度设计、画法几何及建筑制图、数值计算方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概预算、施工组织设计、土木工程建设法规等课程,共计53个学分,856个学时。跨学科专业选修课程模块:由学校指定,对于矿山建设工程专业,该课程模板包含机械设计基础、电工与电子技术这2门课程,共计4个学分,64个学时。专业优秀课程模块:包含岩石力学、爆破工程、井巷特殊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地下建筑结构这5门课程,共计10个学分,160个学时。专业任选课程模块:由学生自行选择,但要求至少修满6个学分,对于矿山建设工程专业,建议优选课程为开拓开采、矿井通风与安全、隧道工程和矿井提升运输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模块:包括工程地质实习、工程测量实习、矿山建设工程课程设计、井巷特殊施工课程设计、地下建筑结构课程设计、施工组织课程设计、基础工程课程设计、混凝土结构课程设计、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矿建工程施工与管理实训等课程,共43学分,均采用校企联合的实践教学形式。素质拓展模块: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等,根据学校所制定的明细素质拓展教育学分表,学生可获得相应的学分,要求学生修满4个学分。按矿山建设工程专业“卓越计划”所培养的本科生,要求修读所有必修课程和参与所有实践环节,要求满足各类选修课程的基本规定和各类课程学分,总学分至少达到190学分,其中理论课程150学分,企业实践环节40学分,方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五、校企联合培养方案 (一)校企联合培养内容与形式 校企联合是卓越人才培养的新增教学环节,是培养矿山建设人才的新模式。土木工程(矿山建设)专业的实践教学在学校和合作企业完成,在企业学习、实践的累计时间不少于1年。校企联合培养主要包括两大环节:实习与设计。实习主要包括本专业的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工程实践和毕业实习;设计主要包括各类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校企联合培养内容与形式见表1所示。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 考核内容及权值分别为:创新能力(0.15)、工作态度(0.1)、团队协作精神(0.1)、专业实践成果及答辩(0.35)、实际操作能力(0.3)。考核方式采用专业实践汇报、书面总结(实习报告、设计或论文等)材料及质量评定和答辩、素质的评价和综合能力等。根据考核内容的加权平均分将考核结果分成5个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并列入学籍档案。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 (三)联合培养方案实现基础 安徽理工大学成立了矿山建设工程专业“卓越计划”领导小组,学校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国有煤矿企业均签有长期、稳定性的全面合作协议。上述各企业均有职工培训教室和宿舍等设施,每年合计能接纳100多名土木工程(矿山建设)专业的学生进行实习与设计工作(安徽理工大学矿山建设专业每年招生学生平均人数为80人)。校企联合培养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由教学经验丰富并有一定实际工程经历的专业教师担任;校外导师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理论知识体系的高级技术职称专家担任。上述各企业的多名优秀正高级工程师已被聘为我校兼职教授,能满足面向卓越工程师培养的矿山建设工程专业校外指导教师的要求。学校可每年定期邀请校外导师来学校一起商讨和修订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计划,共同做好现场教学、实习、设计以及实训等实践教学工作。 六、结语 我国目前设置有矿山建设工程专业的高校还不是很多,仅限于原煤炭部直属的几所高校。“卓越计划”的特点主要体现在注重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和企业的高度参与教学,而由于煤炭行业的高危性,使矿山建设工程专业“卓越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势必会遇到一系列困难,但相信在学校和企业深入合作教学的情况下,不断修订和完善校企联合培养方案,可确保我校土木工程专业(矿山建设工程方向)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进而培养出一大批具有高素质和创新能力的矿山建设工程技术人才。 作者:蔡海兵 荣传新 郑腾龙 单位:安徽理工大学 建设工程专业论文:高职建设工程管理专业造价课程改革初探 摘要:本文在分析了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管理专业造价课程特点的同时,指出了具体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具体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希望能给高职建设工程管理专业造价课程教师提供参考。 关键词:高职;建设工程管理;教学;造价课程;课程改革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是高职的主要专业之一。该专业的设置一方面在于服务社会,为社会培养建设工程领域应用技能型人才,另一方面旨在为学生提供较为广阔的就业机会。工程造价类课程是建设工程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如《建筑工程计量计价》。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建设工程管理专业造价类课程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何解决课程中的问题,是课程改革的主要途径,因此应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 一、高职建设工程管理专业造价课程的特点 相对于其他专业课程而言,高职建设工程管理专业造价课程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区域性、政策性、技术性、专业性以及实践性五方面,具体如下: (一)区域性特点 高职建设工程管理专业造价课程,具有区域性的特点。由于建筑工程施工所面临的环境不同,施工所需成本也不尽相同。工程造价的构成主要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等费用(表1)。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按费用构成要素划分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M、利润、规费及税金(表2)。以人工费为例,全国各地人工单价不同,且各地相应的人工消耗量标准也不尽相同。因此,会造成成本上的差异,进而影响工程造价。造价课程教学必须认识到这一点,课程内容应该从区域性的角度出发,贴近行业实际。要求计算工程造价时结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反映本地消耗量及费用水平的清单计价定额,从而反映各地区实际造价水平。 (二)政策性特点 政策性特点同样属于高职建筑工程专业造价课程的特点之一。建设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是动态变化的,因此需要根据不同建设阶段进行造价控制与管理。在工程造价核算过程中,必定会设计到税金计算。目前,营改增政策已经渗透到了建筑工程领域。因此也给造价计算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如营改增后建筑工程如何计价?工程造价税金如何计算?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如何编制及审核?由此可见,经济政策的转变要求当前的造价课程内容必须进行调整,以提高教学与政策、市场的关联度。 (三)技术性特点 建筑工程具有极大的技术性特点,造价形成的过程同样如此。工程造价需结合建设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具体阶段来确定。以施工阶段为例,从直接形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到与施工技术相关的措施费(如脚手架、混凝土模板等),均属于优秀内容。因此在高职建设工程管理专业中,造价相关课程需要其他专业的理论支撑。要求学生的必须掌握工程图纸识读、房屋建筑工程构造、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材料、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等技术技能知识,基于此展开造价课程教学,这一点十分重要。 (四)专业性特点 专业性特点指的是建设工程管理专业造价课程,具有与其他专业相比较为特殊的特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包括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直接决定企业盈亏状态。则工程管理人员除了需要具备基本的造价管理知识,还必须要对建设工程技术有深入了解。即要保证其技术及经济水平均相对较高。因此,较高的业务水平有利于造价管理更加合理;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在规定工期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发挥最大的经济价值。因此,高职建设工程管理专业中造价课程具有专业性的特点。 (五)实践性特点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属于实践和理论并重的专业,仅仅注重理论而不注重实践必定会导致学生在进入到工作岗位之后无从下手、无法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这对于专业人才价值的发挥以及建筑工程领域的发展都十分不利。造价课程必须具备实践性的特点,要加强对实践的重视,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提高学生的整体造价水平,进而促进其就业。 二、高职建设工程管理专业教学中造价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的情况看,高职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已经加强了对造价课程教学的重视,但受种种因素影响,具体教学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对实践课程缺乏重视以及教学内容零散单一等方面,文章本部分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一)对实践课程缺乏足够的重视 造价课程教学对于实践的要求较高,但目前来看,具体教学过程中并未对实践加以重视。教学过程中仍然过多的强调理论,教师通常采用传统教学方法,将理论知识灌输给学生。传统理论教学导致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过于空洞,无法形成能加深入的认识,对于其整体学习效果的改善会产生一定的阻碍。实践课程在整体课程中占据的比例相对较少,还会导致一部分学生无法尽快的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在实际计量、计价过程中频繁出错,不仅会影响造价计算的效率,同时也会对高职学生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由此可见,必须提高第实践课程的重视。 (二)教学内容零散单一 目前,高职建设工程管理专业造价课程教学,通常以理论教学为主,教学内容零散且单一,没有重视对种种内容的优化整合。除此之外,当前的教学中同样没有重视到岗位教学的有关内容,这是导致学生所学习到的内容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主要原因。由于市场的变化存在实时性,以及新政策、新规范、新定额、新图集的出台,建筑材料、施工技术、管理方法的改变,因而工程造价会产生极大的变化。因此必须加强对市场、行业的调研和了解。目前造价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恰恰体现在对市场了解程度过低这一方面。 (三)考核无法真实反映学生水平 适当的考核,是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主要途径,考核应从理论与实践两个角度出发来完成。当前高职建设工程管理专业造价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在于,没有加强对实践考核的重视,仅仅以理论知识的考核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水平以及成果的主要指标。长此以往,单一的考核方式会导致学生过于注重理论知识,而忽略了实践,最终导致其本身技能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除此之外,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体现在与岗位要求脱节方面,这一点同样需要成为改革的主要内容。 (四)与企业之间缺乏联系 高职院校是沟通企业与人才的主要途径。因此,为达到这一目的,必须保证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但当前高职院校的造价课程并未达到这一要求,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导致学生无法获得较好的实践途径。而企业也无法获得更多的技术性人才,这对于企业、学生乃至高职院校本身都十分不利。为解决上述问题,进行深度的校企合作十分必要,对此学校与企业均应形成正确认识。 (五)技能鉴定问题有待解决 目前,我国取消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资格考试。因此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生毕业之后,无法获得造价员执业资格。学生只能考取诸如材料员、资料员、施工员等相关职业资格。但具有上述证书还远远不够,该证书仅表明学生具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要真正进入到本行业中,其水平还存在这一定的欠缺。针对这一问题,应加强对双证书的重视,即要保证学生从技能和证书两个层面上都达到相应技术岗位的技能要求。 (六)教材内容有待优化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造价课程教学需要依靠教材来进行,因此教材内容往往决定着教学水平,同时也就决定着学生的整体知识水平。当前造价课程教材在专业性理论知识方面基本不存在漏洞,问题主要在两个方面。第一,教材内容相对滞后。我国现行计量规范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四川省现行定额为15定额,以及16G101全面代替11G101。而相关应与时俱进的内容往往并未在教材中得以体现。第二,教材内容构成与造价行业实际的偏离,导致科班出生的学生达不到企业用人标准,这也是阻碍学生就业水平提高的关键因素。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优化教材内容,这样才能使学生的职业技能得到更好的培养。 三、高职建设工程管理专业教学中造价课程改革策略 针对当前我国高职建设工程管理专业教学中造价课程存在的问题,必须提出相应措施对其进行解决。因此进行造价课程改革,使得提高教学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学生的造价技能水平,从而提高就业率。同时为企业培养更多人才。 (一)加强对实践课程的重视 教学过中应加强对实践教学的重视,要增加实践课程在全部课程中所占的比例。使学生获得更多的实践机会,进而使其理论知识能够与实践相结合,形成知识体系,提高学生整体造价技能水平。譬如在《建筑工程计量计价》后期开设《建筑工程造价实训》,要求学生通过手算的方式,结合实际图纸完成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计算。在此过程中,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量划分不同的任务项目,使学生的造价实践技能水平得到培养。 (二)整合教学内容 鉴于高职学习培养人才的目的,必须提高对整合教学内容的重视。要避免忽视岗位教育、实践教育,要掌握当前行业、市场发展趋势,以提高教学水平。在做好充分的行业、市场调查的基础上,了解当前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与此同时,以市场调查结果为依据,充分分析市场调查过程中所获得的信息,最终形成对当前造价市场全面整体的认识。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充分考虑当前建设及施工单位对造价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从实践的角度,对人才进行培养,使人才能够最大程度的符合造价市场的发展趋势,这样才能使学生更好的就业。 (三)优化考核策略 优化考核策略同样较为重要。要将对学生实践水平的考核,纳入到考核体系中。从笔试的角度出发,考察学生的理论知识水平。将造价实训的工程计量作为主要过程考核内容,要求学生根据实际图纸分阶段完成计量工作。阶段成果考核时,要求教师结合图纸,从图纸识读、计量规范、建筑构造、施工技术、建筑材料多方面综合考核学生的造价技能水平。与此同时,要将阶段性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对学生的整体学习状况进行分析,达到提高考核与评价公平性与合理性的目的。同时,更加真实的反应学生的学习状况。 (四)加强校企联合 加强校企联合,是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的主要途径。同时也为企业输入大量人才的重要措施。对此,学校应与相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充分联合,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为载体,为学生提供造价实习以及实践训练的途径。并以免费的形式为主,对学生进行培训,以使学生的整体实践水平能够得到培养,并针对表现较好的人才,为其提供就业岗位。上述措施的实施,是使学习、企业以及人才三者收益的主要措施,因此必须得到高职学校的重视。 (五)重视技能鉴定 当前社会对于人才职业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证书是评价人才职业技能是否达标的主要形式。鉴于我国目前取消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考试,当前高职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生仅具有施工员、资料员等相应考试资格。教师及学校均应重视双证书考取的重要性,要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为提高学生考取证书的积极性,教师应当在相关课程中阐述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性,并向学生详细介绍职业的发展及规划。同时要求相关课程融入相应职业资格考试内容,使毕业之后的学生在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的技能知识。进而最大程度的提高其就业竞争力,为建设工程管理造价方向学生就业率提供保证。 (六)优化教材内容 优化教材内容事关人才的培养。为解决当前教材内容中缺乏造价岗位技能方面的知识的问题,教学内容应重点加强对造价岗位技能的培养。坚持落实教材改革,将造价岗位技能要求整合造价课程内容之中,使教学内容进一步的完善。因此,高职建设工程管理专业造价课程的教学不应过分依赖教材。教学内容应该结合工程造价行业实际资料进行教学工作。为此,课程内容必须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16G101、各地区现行计价定额为依据进行教学。 总结: 高职建设工程管理专业造价课程的改革,不仅仅关系到学校本身,同时也关系到学生乃至企业。因此,三者需要共同努力,一起打造更好的教学以及课程改革h境。在提高学生就业率的同时,为企带来更多的人才供应,为其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同时进一步改善高职学校的形象,使其能够得到更加长远的发展,进而为人才的培养提供更加广阔的途径。 建设工程专业论文:基于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探讨 [论文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论文摘要]文章通过分析当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与监理企业的现状,结合国内外监理公司在人员的构成和服务内容上的差异,阐述了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紧迫性,并就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素质的基本要求、培养体系的构成与实现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由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发包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建设工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发包人对工程建设过程实施监督的专门活动。 建设工程的监理制度在国际上已有很长的发展历史。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程监理制度,可以说,建设工程监理已成为建设领域的一项国际惯例。自1998年开始,我国也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了监理制度,并已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正在经历着一个发展、规范和逐步完善的过程,本文将就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业现状、发展方向、专业人才的素质、培养体系的构成与实现等问题作一些探索和论述。 一、目前国内外监理企业及专业人才情况 (一)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现状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最先出现的从业单位大多是设计院、研究所、高校、政府部门派生出来的,后来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放开,设计、科研任务的不断饱满,以及政府管理职能与经营职能的脱离,监理队伍日渐复杂,从业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新加入的监理人员大多是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新就业大学生以及其他一些社会上的工程部门分流人员,因此人员素质平均水平较低,监理行业提供的服务水平也相对较低。 目前工程监理的主要问题: 第一,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些监理单位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在这个过程中,也滋生了一批素质不高的监理企业,这些监理企业往往通过压价竞争、人情关系等非实力比拼途径获取业务,这样的企业一旦取得业务后,又不派出实力强大的监理队伍开展监理工作,成为监理行业的“老鼠屎”,使得一些本来实力尚可的监理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同流合污”,这种不正当竞争及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不仅严重败坏了监理行业的声誉,而且极大地制约和危害着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监理队伍总体素质还不高。主要是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手段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由于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薄弱,只能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这是我国建设监理与先进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第三,不少工程项目存在着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有的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很多项目的总监。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的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上述问题的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制定的监理法规体系还不严密,也反映了相应的监督管理还不够有力。 第四,监理介于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责任重而收费低。监理的费用目前仍然是1998年的价格水平,这个价格水平与目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和赋予监理的责任之间存在很大的差距,监理的获利远小于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一方面是监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责任越来越重大,另一方面却还存在着在现有不高的政府定价上的恶性压价、恶性竞争,这种状况,必将导致建设监理市场的混乱,监理人员素质的愈发低下。 (二)国外监理公司的情况 1.人员情况。监理在国外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已有很长的历史,已经积累了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监理公司被看作是一个高智能型服务性企业,它们对监理工程师在学历方面要求较高,许多著名的监理咨询公司大部分员工都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如美国著名的兰德公司,在547名监理咨询人员中,有200名博士、178名硕士。同时,他们也十分重视个人的工作实践经验,许多国家都要求监理咨询人员必须在设计和施工企业工作一定的年限才能获得监理咨询工程师的资格,如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规定人会的会员年龄必须在38岁以上,新加坡要求工程结构方面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8年以上的工程设计经验。另外,他们还比较重视在职监理人员的培训,尤其是复合型人才的培训,即既懂经济、管理,又懂专业、法律的人才,因此每年都要投入较大的费用用于人员培训,以提高监理业务素质和水平。 2.服务内容。在国外,对于工程项目的建设,业主通常从项目前期至项目的建成全过程委托监理咨询公司,实施全过程监理。项目的发起与策划、项目的实施以及项目建成动用、运营阶段都留下了监理咨询公司的印迹。监理公司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向业主提供各种有益的咨询建议,使得项目能够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 我国的监理工作,绝大多数却仍停留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缺乏项目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监理任务,相应地,大多数监理咨询公司及其人员也只具备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的能力。 二、未来监理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人世”的提速,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以及市场需求的多样化,我国工程监理管理体制的改革正朝着升级的方向发展。由于企业自身能力的差异,必将导致监理行业的整体结构出现分化、重组。据专家分析,未来的监理行业将呈现出金字塔形的构架。 第一类企业:在行业顶端的,将是拥有自主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且实力强大的公司。其业务可能集中在某一项或多项专业工程领域,从事着从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选择承包商、监督管理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甚至包括项目后评估的项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这样的企业不仅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知名度,而且在相关工程领域甚至在国际工程建设领域中都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这样的企业为数很少,其获利将相当可观。 第二类企业:处在金字塔中间部分的企业,将是不具备自有的专有技术或知识产权,但是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有实力较强且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有相当丰富的建设项目管理经验,在某一项或多项专业工程技术上有专长。这样的企业将有能力根据市场的需要提供建设项目全过程或某一阶段的技术咨询和管理服务,这样的企业获利水平可能比不上上面第一种类型的企业,不存在暴利,但是总体规模将远大于第一种类型的企业,成为建设监理行业的中坚力量,其从业人员将具有相当的社会地位且受人尊敬。 第三类企业:处在金字塔底层的企业,主要在施工现场实施旁站或仅仅实施施工阶段的质量、投资、安全等某一专项监管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可以是受业主的委托,也可以是受第一种类型监理企业的委托,甚至可以是受施工承包单位的委托,受谁委托即为谁服务。该类型企业的服务利润将十分有限。其从业人员的地位和收入也将远不如第一、二类企业人员。 三、人才培养紧迫性 在这种新形势下,企业对监理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将越来越高。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就更加迫切,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如果不是这样,实施建设监理就没有什么意义。而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之间是一个双向选择的组合,什么样的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能给予什么样的待遇;反之,什么样的人才能进什么样的企业,也就能得到什么样的报酬。因此,加强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监理专业人才的培养体系,提高监理专业水平便是刻不容缓的大事。 四、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 1.专业人才素质要求 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应是具备工程知识、经济和管理知识与实践经验的高素质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他们能熟练地运用他们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从事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这就要求监理公司在人才建设上下大功夫,应制定中长期的人力资源计划,一方面下决心培育本公司人才,按照对人才复合型、外向型和开拓型的要求,着重在人才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要培育本公司的骨干,留住人才;另一方面,要多方引进人才,为了迎接设计、建造及大型项目的管理,培养一些既有设计能力又懂管理的人才。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不同岗位、不同性质及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参考国外经验,在实际工作中需要的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员可以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 基层人才:为建设工程基层监理专业人员。 该层次的从业人员具有工程施工和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主要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旁站与资料整理工作,并且能对施工现场提出有关合理化建议。其基本人员组成就是分布于大量监理企业、有上岗资质的工程监理员。 中层人才:为身份最低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 这个层次的人才,他们在基本业务素质的基础上,能胜任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中小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工程管理知识与技能,能参与国际工程的管理,是监理企业的主要技术骨干。 高层人才:为高级专业管理人员。 这个层次的工程监理人才应为资深注册监理工程师,主要从事一些大、中型项目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项目的决策、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等。他们在本专业有丰富的知识和实践经验,是一些专家型的人才。他们能积极为政府的决策当好参谋,对规范行业行为、研究建立和完善行业制度和行业管理、促进行业改革与发展起主要作用。他们还应具有丰富的国际工程管理知识和经验,参与国际上重大工程项目的竞争,能胜任其工作。 上述三个层次,其业务能力从上到下可兼容,反过来,通过自身的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和实践经验的不断积累,从下到上将是必然的发展趋势。 2.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对于上述三个层次人才基本专业素质的培养,应该通过多层次的教育(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来实现。 专科教育主要培养基层业务人才,受这个层次教育的人才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自身的努力,也可以成为中层人才,成为主要技术骨干。 本科教育要以培养中层人才为目标,同时为高层人才奠定专业基础知识。受这个层次教育的人才在经过长期的工作实践和自身的努力,可以成为高层人才,能胜任高级管理工作。 研究生教育以培养高层人才为目标,受该层次教育的人才在经过一定的工作实践后,应很快能胜任高层次的工作。 (1)监理专业人才所必备的知识结构体系。本科教育是培养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摇篮,也是培养监理中层人才的必经之路。根据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其知识结构除工科本科所要求的基础课外,还必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的主要专业与专业基础课程:一是工程技术类,主要包括建筑制图、建筑材料、房屋建筑学、建筑结构(含结构力学)、路桥工程与市政工程、施工技术与组织设计、工程建设定额与预算、安装工程技术等;二是经济类,主要包括宏观与微观经济学、投资管理学、工程经济与项目评价、建筑经济等;三是管理类,主要包括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等。 除此之外,在4年本科学习中还将完成一定周数的实践教学任务。一些实务性较强的课程还应设置课程设计,以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应该说这些课程的设置能基本覆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所涉及的知识面,自然,这也是其能胜任工作的基本保证。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是监理高层人才、也是未来资深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起飞地。在“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点上设立“工程监理管理”研究方向,是在本科培养的基础上,要求在某一研究领域具有较深较宽的专业理论基础,并能结合实际需要,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科研课题或有关工程实际问题。 监理基层人才是监理工作的一线人员,要求的知识体系应该以应用能力为主线,围绕这条主线来加强人文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的培养。学习的专业知识深度应比本科要浅,构建的知识结构,应使他们具有知识更新、技术创新、与人合作、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的能力。 (2)监理人才的教育培养体系。为了构建各层次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可以确定为: 第一是高校正规培养。鼓励高校在有关博士点、硕士点设立“工程监理”专业方向,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在那些有“工程管理”专业和“项目管理”等本、专科专业的院校,按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素质要求的三个不同层次,培养能适应我国基本建设管理需要的高素质本、专科学历的人才。同时加强高校的管理,避免那些不具备该专业办学条件的院校滥发该专业的正式文凭。严格区分正规培养和非正规培养的界限,为今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准入资质确立一个专业教育标准。 第二是社会办学、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鼓励社会办学、职业技术教育培养该专业低层次管理人才,这是培养监理员的有效途径。 第三是继续教育,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和指定高校(以现有建设部指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考前培训单位为基础)为依托,开展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 (3)监理企业的人才培养战略。对于监理企业,应视监理人才的培养为一项战略目标,才能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在竞争激烈的建设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从监理企业内部来讲,第一,重视人才战略。要树立企业优秀竞争力的理念,从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到基层的每一个员工,都应该认知企业优秀竞争力战略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重视和关心企业优秀竞争力的培养。以人才为依据,在发展自己以及与他人比较的差异差距中,不断形成自己独特的、可以提高消费者特殊效用的技术、方式、方法等,而这些有可能构成今后公司优秀竞争力的重要要素。第二,加强技术创新。这是打造企业优秀竞争力的关键。而这恰恰又是目前监理企业普遍缺乏或不够重视的问题。在打造优秀竞争力的过程中,必须清楚地了解自己的优秀技术是什么。如不十分清楚或把握不准,可以对现有技术进行分解和整合,也就是对优秀产品进行技术分解、归类和整合,弄清哪些是一般技术、哪些是通用技术、哪些是专有技术、哪些是关键技术。然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专有技术和关键技术进行研究、攻关、开发、改造,并进一步提高和巩固,以形成自有知识产权的优秀技术。第三,优化人才配置。在企业管理方面,要实施现代企业制度,高效配置企业资源,为企业竞争力的打造、提升提供制度保证。 从监理企业外部来讲,第一,可通过知识联盟获得企业竞争力。第二,可通过企业兼并获得竞争力。第三,努力培育更多的、更信赖的、稳定的顾客群。此外,监理企业在打造竞争力的过程中,要有动态意识。因为,随着时间推移,监理企业竞争力有可能因疏忽而贬值,导致其竞争力下降乃至消失。如果监理企业竞争力强大到无可匹敌的地步,那么只要保持竞争力不每况愈下,即是保证它的可持续性。但对绝大部分监理企业而言,仅仅维持是远远不够的,竞争对手一直在虎视眈眈,摩拳擦掌地准备取而代之。这样,可持续性则意味着要持续改进,否则就无以保持现有地位。同时,只有把监理的人才战略提高到市场竞争战略的高度,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稳操胜券,立于不败之地。 结语 建设工程监理是一项既宏观又微观、复杂又烦琐的工作,其人员应该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的基本知识,应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协作精神。建设监理人员要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懂设计、会施工、能管理、善协调的复合型人才,就需要不懈地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以建设工程监理技术的总体要求为导向,按培养体系的要求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
高校法治教育研究: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的内容与途径研究 摘 要: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网络迅速发展的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也有利于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和网络环境,还可以有效规范大学生行为,增强其法律意识。本文认为,在新时期下,高校法治教育在内容上应该包括三部分:法治理念教育、法律意识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的途径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构建高校法治教育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高校法治教育课程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开展法治教育。 关键词:高校;法治教育;课程建设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深化改革逐步推进,法治进程也迈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法治教育作为推动法治进程的重要途径和关键环节,也逐步得到重视。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在党的九十多年的历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之一。 同时,在信息社会迅速发展的时代,网络的便捷性和开放性为法治教育提供了新的契机。而网络空间并非一片净土,网络犯罪层出不穷,也为法治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生力军,如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及网络迅速发展的新时期推进大学生法治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的意义 高校作为教育的主阵地,在新时期全面推进大学生法治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 现代社会中,各国在理论及实践中已普遍认可法治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和保障。作为新时期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高校法治教育能为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培养坚强的后备军。通过高校法治教育,让大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和守法,认识和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积极参与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对我国法制建设、法律执行和树立法律权威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和网络环境 法治是社会和谐的保障基石,社会秩序需要依靠法律才能得到有效规范,特别是网络犯罪频发的信息社会,更是离不开法律的有效规制。作为社会市场经济的生力军,大学生如果接受了良好的法治教育,他们在迈出社会时,能够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事,不但有利于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社会和谐的构建,减少违法犯罪行为,还能净化网络环境,创建一个合法健康的网络法治社会。 (三)规范大学生行为,增强法律意识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成熟的青少年时期,还不能完全规范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特别是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不断出现,更是敲响了对大学生法治教育的警钟。通过对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让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正确行使法律权利,遵守法律义务,能够辨析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法规,也让权利遭受到侵害的大学生能够有正确的法律救济意识和途径。 二、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的内容 大多数高校在法治教育过程中往往是教育学生不违法犯罪或是讲授与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而基本的法治思想、法治原则和常用的法律知识教育较少。这样的法治教育内容不全面,也比较浅显,不利于大学生全面的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更不利于大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在新时期大学生法治教育内容上,要突破以往法治教育内容单一、浅显的局限,创新和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将高校法治教育定位为:法治教育不仅应让大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还应让其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素养,树立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制的传承和发扬者。 (一)法治理念的教育 美国当代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我们在高校法治教育中,首先要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理念,要大学生树立法律的权威、信仰法律,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了解和掌握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就在让大学生认同和认可我国的法治观念和法律体系,培养和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促使其能够信仰和自觉遵守法律规范,为社会法治的实现培育良好的土壤。 (二)法律意识的教育 高校在法治教育过程中,要重视法律意识的教育,一个具备法律素养的大学生,应该具有以下法律意识:宪法意识、权利和义务意识、用法律审视判断行为的意识和用法律维护合法利益的意识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法治的灵魂和前进的动力,宪法意识教育就是让大学生培养宪法至上意识,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权利和义务意识教育是让大学生树立和培养权利与义务统一的法律意识,正确合理地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遵守和履行法律义务,违反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等;用法律审视和判断行为的意识,是让大学生能够用法律原则和规则正确地审视和判断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用法律维护合法利益的意识,是让大学生在遭受违法侵害时,能够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利益,而不是一味纵容犯罪违法行为,或者采取违法手段报复等,充分尊重和体现法律的价值和作用。 (三)法律知识的教育 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的教育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法律知识的教育上,让大学生不仅具有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同时掌握法律具体知识,能够有效地贯彻和使用法律。法律知识教育不仅包括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还应包括主要的、常用的法律知识,如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基本大法。而却别于法科学生的法学教育,非法律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并非是让大学生全面细致地掌握所有的法律知识或条文,而是培养他们的法律学习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在我国成文法律不断更替的情况下,能够习得和正确理解这些法律文件,在面对具体法律问题时,能够有较为明确的法律索引方向和法律应对思路。 三、新时期高校法治教育的途径 目前我国高校法治教育成效不明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治教育形式和教育途径的单一。就重庆地区的高等学校来看,除了《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必修课以外,法治教育往往是一学期开展一次普法讲座或举办一次普法活动,如法治与宣传教育讲座等。这样非常规化的法治教育很难让学生树立法律观念和意识,同时学生接收到的法律知识也相当有限,法治教育成效甚微。笔者认为,高校法治教育课程应该实现常规化教育,应形成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使法治教育成为大学德育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构建高校法治教育长效机制 在我国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形势下,高校作为教育的重要主体,应当探索构建高校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突破以往法治教育的局限,实现高校法治教育的常态化,真正凸显高校在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高校法治教育长效机制的构建,需要政府、社会和高校协同努力,为法治教育提供充分的人、财、物等保障。在具体的法治教育工作开展中,根据各高校实际情况,制定高校法治教育工作管理办法,规范法治教育工作流程,成立法治教育办公室,责任到人。科学探索法治教育成效评价机制,逐步形成高校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和完善高校法治教育课程建设 法治教育的成效不仅依赖于长效稳定的机制,还依赖于法治教育课程的建设。在高校法治教育课程建设中,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创新理论课程教育,二是丰富实践课程教育。 第一,创新高校法治理论课程教育。在理论课程内容上,以往的高校法治理论教育,主要依赖于《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及少数的普法讲座,法律教育课程内容单一且少。因此,在高校法治理论课教育的内容上,应紧密联系高校法治教育理论课程教育内容,即:法治理念教育、法律意识教育和法律知识教育。在理论课程设置上,建议将法治教育课程结合德育教育一起作为大学基础课程来开设,增加理论课程数量,在大学期间持续开课。具体课程设置可参考《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开设机制,每学期开设8课时以上的课程。同时,重视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更容易让大学生放松警惕,应该常敲预防网络违法犯罪的警钟。 第二,丰富高校法治实践课程教育。法治教育不仅有较强的理论性,而且还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在法治教育过程中增加实践教育课程,能够使法治教育更生动和形象,实践案例能让大学生更深刻地理解法律观念和法律规范。高校法治实践课程教育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普法论坛、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宣传活动等,形成多元化的法治实践课程。 (三)充分发挥新媒体开展法治教育 在网络信息时代,新媒体作为教育载体和平台,比传统教育具有显著的优势,体现在高效性、便捷性、交互性和生动性。特别是新媒体的交互性,更能让大学生主动参与到法治教育过程中,从而增强教育效果。在新媒体平台的搭建上,高校可以有重点、有辐射地建设网络法治教育平台,形成“一中心,多平台”的网络法治教育平台。具体而言,以校园网站为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平台主阵地,同时也开通“校园法治微博”、“校园法治微信”等分平台,形成“一中心、多平台”的法治教育结构。 高校法治教育研究:对高校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紧张关系的思考 【摘 要】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在高校“基础课”的理论与教学实践中,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存在事实上的紧张关系。消除紧张关系的路径一是深刻认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统一性,二是按照三维教育目标的逻辑和层层递进的顺序重新整合两种教育内容,加强相互促进。 【关键词】 高校;法治教育;道德教育;紧张关系;产生原因;消除路径 一、问题的提出 在高校“基础课”的教学实践中,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存在事实上的紧张关系,从所占教材内容的比重、排列的先后顺序,到课时安排,无不体现这种紧张关系。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陷入了一种“此消彼长”的状态,形成了一种争夺教学资源的紧张关系。这种紧张关系会对法治教育的影响更明显,在教学实践中常见的情况是多数任课教师,由于学科和专业背景的差异,大多倾向道德教育部分的讲授,存在挤占法治教育学时的情况。这种情况必然会降低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二、产生紧张关系的原因 教学目标决定教学内容,对于教学内容之间紧张关系的反思,追根溯源都要倒推至对教学目标的考量上。在正常情况下,教学内容是围绕教学目标共同发生积极的引导和教育作用的,不应该出现明显的紧张关系。目前在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之间存在的紧张关系恰说明“基础课”的教学目标是存在问题的。 2015年新版教材中指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自我修养,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课程。这里从指出了“基础课”的本质和目标。并且从总体上形成了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优秀,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道德建设为基础,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框架和格局。笔者认为,该教学目标指明了目前“基础课”的主要教学任务和内容,但至少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导致了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紧张关系的出现以及教学实效性的降低。 1、政治思想教育前置,人文关怀不足 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目标是“政治思想”的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是其政治性。在这样的本质观下,思想政治教育被定义为是“对社会成员进行系统的政治价值和政治规范教育的社会活动,是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路和实践的教育以公民道德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社会成员政治社会化的主要形式,是培养、巩固社会成员政治认同的重要途径。可见,政治思想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特征和优秀目标。但这是相对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整体而言的。具体到“基础课”的教学目标,是否有必要依然坚持将政治思想教育前置,笔者认为是不必要也是不合适的。 2、重视道德教育,忽视法治教育 这是产生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紧张关系的重要原因。其表现有二:第一,是法治教育目标被弱化;第二,是对法治教育目标本身认识不清。首先,关于法治教育目标的弱化的问题。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法治教育的目标从来不是一个占据重要位置的具体目标,相比于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教育等,法治教育目标长期以来处于被弱化和边缘化的位置。这种情况也反映在法治教育内容的教学实践当中。其次,关于法治教育目标认识不清的问题。这个问题从根本上讲,是我国法治理论自身尚不成熟造成的。法学界关于法治的认识经历了从“刀制”到“水治”的,并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形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这是对法治理论的科学认识和重要创新。相应的,在法治教育的问题上。从前我们更多的是谈“法制教育”,并且从教育内容上看也多以法律条文的讲授为主,而缺乏法治理念和精神的传播。这些都是关于法治教育目标认识不清的表现。 3、具体目标分散,逻辑关系不清 如果比较“基础课”的教学目标和内容,可以看出二者的高度相似性和一一对应关系,这其实是不科学的。这种一一对应的情况,会造成教育内容之间的相对独立和割裂,就不免出现彼此之间的紧张关系。例如,道德教育向道德教学目标负责,法治教育向法治教学目标看齐,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缺乏共同的目标因而彼此独立,并为实现自身的目标而抢占教育资源。更合理的情况应该是,教学目标应当是一个具有相对概括性和方向性的总的目标指向,教学内容应当围绕教学目标开展,共同促进教学目标的实现。具体教学目标可以与教学内容相关,但总的教学目标不应该出现与内容的一一对应关系。并且,教学目标的这种“平行关系”也表现为彼此之间的逻辑关系不清楚。以思政课为例,学习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同学经常会有这样的疑问和感慨,总觉得前面学习的人生价值、爱国传统、民族精神、道德修为等内容很崇高、很美好,让人有“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感觉,而到了后面学习社会公德、法律制度等,通过一个个负面案例又看到了社会和人性阴暗的一面,不免心理落差,用学生的话说感觉“从天堂到地狱”,对社会和生活都产生了悲观的情绪,更对于前面学习的那些“高、大、上”的内容产生了怀疑和不信任。显然,这是教学内容体例安排不合理造成的后面教学对于前面教学的否定,极大的削弱了前面部分教学实效性,教师辛苦的备课和教学,结果学期的最后让学生看到的却是一个不尽如人意的社会现实:社会公德缺失、法制观念不强等等。从理论上讲,教学内容是教学目标的直接反应,教学内容体系安排的不合理归根结底是教学目标体系的不合理造成的。教学目标分散、逻辑体系性不强直接削减了教学的实效性。 三、消除紧张关系的理论路径 “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和内容不是由学者或先知任意描绘的”,它必须以社会、文化、时代、身心等实际情况为依据。依据教育规律和当代大学生的认知规律,笔者尝试提出从个人、社会、国家三个层面构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内容和逻辑体系。个人层面,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优秀,目的是培养人格完整的“人”,这是高校思想教育教育的基本目标;社会层面,以法治意识为优秀,培养具有较高法治素养和规范意识的“社会人”,这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目标;国家层面,以政治认同为优秀,培养共产主义的接班人和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这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终极目标。即以基本目标、主要目标和终极目标构建教学目标的逻辑体系。从教育规律而言,这样的目标体系符合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教育规律:首先把大学生培养成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其次是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的“社会人”,最终是具有较高政治认同性的“政治人”;从当代大学生认知规律而言,突出政治教育的目的很容易造成学生的逆反、抵触和怀疑,降低了教学实效性。而如果反过来,注重人文关怀,从个人的素质和能力培养着手,容易让受教者接受,降低抵触心理,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政治教育,实现终极目标。在这样的目标理论下,高校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之间可消除对立的紧张关系,形成在共同目标引领下的互补关系,共同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1、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之间不存在紧张关系 如前所述教育内容之间不应当存在明显的紧张关系,而是围绕教学目标形成合力,共同引导和促进教育目标的实现。按照个人、社会、国家三重维度重新修正了高校“基础课”教学目标的内容和逻辑关系后,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目标不再是与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一一对应的平行关系,因而消除了紧张关系存在的现实基础。取而代之的是,作为内容的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为了实现上述个人层面、社会层面、国家层面的目标而共同发挥作用,相互促进,互为补充。 2、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之间不是泾渭分明 在既有的目标体系和内容安排下,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是泾渭分明的。以“基础课”为例,第五章为道德教育,第六章为法治教育。而将教育教育目标整合为个人、社会和国家三个维度之后,这样的情况将被改变。以社会层面的目标为例,要想实现该目标,需要以社会公德、法治素养和其他行为规范为内容,共同促进该教育目标的实现。这样就打破了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界限,实现了二者围绕教育目标的有机结合。如此,自然而然的也就消除了二者之间的紧张关系。 3、重新整合方式:围绕教育目标交互进行 在新的目标体系下,包括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在内的原有的教育内容将会被重新组合和排序,按照三维教育目标的逻辑和层层递进的顺序重新组合。例如,在个人层面的教育目标当中,私德、人生观的内容将会被前置,其他与此相关的引申内容会共同跟进。而在社会层面的教育目标中,社会公德、法治教育、人际交往等成为主要内容。在国家层面的教育目标中,共产主义理想和价值观等成为主要的教育内容。如此,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不再是顺序进行,而是围绕教育目交互进行的状态。 【作者简介】 黄 佳(1984-)女,汉族,吉林大学民商法学博士,长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高校法治教育. 高校法治教育研究:高校法治教育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 要:高校法治教育实践过程中主要存在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不够匹配、教学模式实践性不足以及教学手段运用简单化等三个方面的问题。为增强高校法治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应当积极拓展法学类课程的教学实践环节,激活校园系统的多维功能,重点在教育内容、教育模式和教学手段上不断进行完善与创新。 关键词:法治教育;高校;教学目标;教学手段;实践环节 近年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马加爵案、付成励案、药家鑫案等,对大学生行为习惯与法治素养的担忧较之于其给社会造成的实际损失更值得反思。目前,大学生不能较好践行法治素质要求的现象与高校法治教育实践效果不够理想具有较高的相关性。成功地实现对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育,既是加速法制化进程不可或缺的精英层、中坚、骨干力量打造的需要,同时也成就了一支通过多种途径、运用不同形式对国民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的重要力量[1]。关注高校法治教育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其针对性和实效性,应成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高校法治教育实践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高校法治教育是指通过相关法学类课程的开设,对大学生进行规范化与系统化法治理念的宣传和教育,以不断提高大学生法治素质为目标的高等教育活动。高校法治教育主要依赖于相关法学类课程的课堂教学以及延展性法律实践活动,也包括校园系统的多维度功能拓展。高校法治教育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不够匹配、教学模式实践性不足以及教学手段运用简单化等三个方面。 1.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设置不相匹配,缺乏科学性 高校法治教育在具体课程教学内容的设置方面可谓贫乏,主要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和相关专业零散的法学类课程,而其他工程类专业基本没有开设法学类课程。高校法治教育的实践效果能否发生实质性改观需要依托相关法学类课程的开设,现有的教学资源配置与教学目标的实现缺乏科学性论证。现实中一个极为普遍现象是,全国各高校进行法治教育的课程教材基本与法学专业学生使用的一样。此外,由于从事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师主要是法学专业背景的学生,他们在教学过程中往往是采用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进行教学,将自身的学习经验具体化为教学内容选择。法治教育需要科学规划并应当积极探寻适合普通大学生法学类课程的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编写大学生熟悉且与专业相关的教材。 2.教学模式过于依赖理论宣讲,实践性严重不足 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模式选择较为简单固定,主要是相关法学类课程的理论讲授,实践性环节重视不够。从教育方法上看,当前大学法治教育采用的方法主要是灌输性教学模式。在这个教育模式中,老师主要采取法律规范式教学,教导学生如何遵纪守法,师生并没有处在相同的法律主体的位置,两者的互动较少[2]。青年大学生群体随着时代的变化,其认知结构和水平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尤其是网络时代对他们的影响,社会上司法热点案件经由相关专家和媒体多维度的解读使得他们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的机会大大增加,教学模式对实践环节的忽视自然不易达致教学目标的实现。现实中有一个值得反思的现象是,在高校的一般性法律知识竞赛中,大学生的理论考试成绩普遍较好,但是,在相关具体案件的实践性趋向把握上则普遍较差。对有关高校从2008―2012年的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的成绩统计中发现,每年的平均成绩是87.87,5年的平均成绩为85.76;另外,对相关热点案件司法处理判断选择的调查问卷进行分析发现,76.52%的大学生判断案件法律适用趋向出现错误。造成这种鲜明对比的现象,其主要是高校法治教育模式的实践性严重不足导致的结果。 3. 教学手段简单化倾向突出,大学生的主体参与度不高 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手段运用较为随意,主要是教师的口头讲解,学生较少参与教学活动,其简单化倾向突出。实际教学过程中,高校法治教育开设的课程都以大班的组织形式进行教学,由于接受教育的群体人数过多,广大学生参与难度可想而知,同时,教师需要完成教学任务的硬性指标,往往采取“一支粉笔、一块黑板、一张嘴”原始的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对有关高校法学类课程教师的课堂教学手段运用进行实证调查发现,71.85%的教师没有运用多媒体,运用多媒体的教师中有86.13%的电子教案中没有视频和案例分析。高校法治教育的教学手段在现实中除去课堂教学外,对校园系统的多维功能重视不够,基本上只是每年一次的普法教育活动,以及学生社团中法律协会等相关社团的集体活动。虽然特定时间大学生的群体参与度较高,学校投入也是很大,但是实际效果普遍较差。其中缘由主要是以大学生接受教育为主,学生主体参与体验不够,且活动本身的形式化色彩远远大于其应达到的法治素养提高的目标。调查发现,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没有听过一次法律讲座和参与一次法律实践的情况相当普遍。 二、高校法治教育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内涵拓展 高校法治教育实践过程中应重视大学生法治素质培养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积极拓展法学类课程的教学实践环节,激活大学校园系统的多维功能,在教育内容、教育模式和教学手段上不断进行完善与创新,以期达致法治国家建设的智识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1.完善与法治素质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教育内容 大学生法治素质培养是一个需要依托具体法学课程进行实践性教学的过程,不断完善现有的教学内容是切实可行的做法。各高校在法治教育的教学目标上具有一致性,但是由于各高校自身教学资源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有无法学专业的区别上。各高校应结合自身教学资源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关法学类课程,尤其是与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知识背景相适应的教学内容。具体教学内容要体现出鲜明的实践性取向,避免过去简单法学知识讲授的做法。法治素质的培养既要重视大学生熟悉的一般性法律实践,也要关注智识型人才培养的法治思维与行为习惯在法治实践中的作用。因而,教学内容的完善既要区别于普法意义上的一般性法律知识宣讲与传授,又要区别于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深层次要求,教学课程的内容可以结合大学生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特点进行选择性安排,低年级开设“法律常识与法律思维”、“青年与法”、“科学与法”等必修课程,高年级开设“劳动法与合同法”、“婚姻与家庭法”、“知识产权法”、“诉讼程序法律实务”等拓展性选修课程。 2. 创新大学生易于参与体验和实践的教育模式 高校法治教育的课程教学对实践环节的要求非常突出,因为法律知识的习得与法律意识的培养在传统教育模式下基本能够得到实现,但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提高需要在主体积极参与体验的环境下较易获得。教学模式的创新一直是高校法治教育目标实现的难点,尤其关于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理解方面往往过于简单,现实中通过讲解案例则是对法治理念形成进行诠释的主要做法。同时,对这些案例的诠释时任课教师一般也是注重学理方面的分析,这样容易使大学生产生一定的误解,即对法律现象的分析与理解需要具有较为深厚的法律理论修养方能进行,而法律职业者的素养对于广大普通大学生而言只能是望洋兴叹。当然,处理法律问题确实应该将“所有的社会问题,不论它们来自民间还是官方、不论具体还是抽象、不论是春秋大义还是鸡毛蒜皮,一概可以运用法言法语转化为法律问题,运用法律概念进行分析判断[3]”。但是,对于普通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养应重视培养其参与和体验的可能性。故而,创新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法治教育实践的教学模式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关键环节,结合教学内容增加学生互动性讨论,甚至可以是辩论,尤其在大学生熟悉的生活和专业领域精心安排他们易于参与的实践性教学模式是明智之举。因此,在传统课堂教学模式的基础上,增加案例排演、学生制作多媒体课件的演示、模拟法庭环节的角色安排以及“如果我是法官”主题性辩论大赛等教学模式的尝试与经常化。 3.激活法治教育的校园系统多维功能,拓展多元化教学手段 法治教育的实践过程应关注校园系统的整体功能发挥,除课堂教学外,可以开启其他校园系统部件,拓展践行高校法治教育的多元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大学生参与体验法治实践的机会。 首先,积极发挥第二课堂的延展功能。除了本校教师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外,还应加强校际之间的交流互动,以拓展法治教育在大学生中的积极效应。为此,可邀请司法实践部门的相关人员来校给大学生做有关现实案件处理的专题性讲座,也可从法学院校聘请知名教授来校给学生做专业性学术报告。此外,还应组织大学生到法院旁听司法审判,到行政部门观摩行政执法流程,到监狱实地了解有关案件犯人的改造经历,把观念中的法治与实践中的法治统一起来,以培养实践逻辑中的法治素质。 其次,不断拓展校园系统的多维教育功能。大学生法治素质的培养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仅仅依赖理论教学是无法实现的,要充分利用大学生熟悉的多元化教学手段,如宣传栏、校园网、校广播电台、校报刊物、主题班会、社团活动、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校园文化月等,不断拓展法治教育的教学手段,使法治观念教育融合到大学生的现实学习与生活中,使其真正体会到“法治与我相随,知行统一于法律”,切身感知自身法治素质的提高和增强,并能够具体化和常态化为大学生的具体行为习惯。 最后,运用典型案件进行学习交流与研讨。典型案件的实践性学术研讨比起一般的课堂教学,有一定的特殊性,即从内容上看,它具有鲜活的现实性;从时间上看,它就发生在我们大学生熟悉的领域,因而,它具有较为科学的实践性基础。案例教学是一种模拟训练,其模拟的内容,对学生掌握法律知识,学会法律推理,提升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有很好的作用[4]。网络时代的大学生对身边发生的热点案件具有较高的识别兴趣,大学生的认知能力与普通民众相比要强得多,进行学术性研讨完全可以达到明晰事理与感知法治力量的教育目的。因而,教师与学生以及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热点案件的研讨是拓展多元化教学手段的有效途径,具体学术研讨过程中,专家学者诠释实践性法治理念的时代特征,大学生提出各自理解的处理法律纠纷的办法,让多方主体研讨区分识别正义的现实形态,在典型性热点案件的研讨与争论中切实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素养。 高校法治教育研究:探析高校法治教育现状及改进措施 作者简介:柳林,(1985-),女,沈阳师范大学硕士毕业生,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辅导员,主要研究方向是高校法治教育。 摘 要:近期发生的几起轰动社会的高校学生投毒案等刑事案件说明了现在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严重性及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不足。笔者通过探析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及改进措施,希望可以改进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不足,有效提升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 关键词:高校法治教育;现状;改进措施 现如今,尽管大学生的法律教育已经逐步得到社会的重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然很淡薄,许多大学生都觉得法律离他们很远,觉得在大学校园里不会存在什么法律问题,事实上,除了盗窃、打架斗殴等常见的法律问题外,在高校还存在许多其他法律问题。特别是最近发生的几起轰动社会的高校学生投毒案等刑事案件更说明了现在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严重性,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不足,同时也给高校的法治教育敲响了警钟。那么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如何,而又该采取什么措施进行改进呢?本文将就此问题逐一探析。 一.高校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整个社会普遍存在对法律认识不足的状况,并且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社会及家庭同样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这里,之所以要将高校法治教育单独提出来,是因为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尤为重要。目前,高校已逐步重视法治教育,但是仍然存在不足,那么高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存在哪些不足呢? 1.高校法治教育的内容空洞单一。如今,即使是设有法律专业的高校,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的法律方面的课程也较少,而且基本流于形式,教育形式仅局限于口口相传的说教方式,而这种形式调动不了学生的积极性。同时,法律课程设置不合理,法治教育的内容也很单一。我国高校在进行法治教育的时候,在内容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下:“法律内容空洞,与实际结合不紧密;法律内容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一课程中所占比例偏小;课程设置上对公民基本权利不够重视。”① 2.高校法治教育所需师资力量欠缺。除了法律课程较少外,专业法学科班的授课教师也很缺少。专业的法学教师基本对法学专业学生进行辅导,而对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基本上都靠辅导员及兼职教师,而大多数的辅导员都是非法律专业毕业,再加之平日工作量大,对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往往只能进行一些极为基础的法律常识指导,对于思维活跃的、应该得到更多法律知识的大学生来讲是远远不够的。 3.学生自身对法律的不重视。迫于就业困难等现状,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普遍不够重视法律课程,而把大部分的经历用在专业学习上。他们对法律方面的公共课采取死记硬背,临阵磨枪等方式来应付考试,更有些学生觉得只要自己不做违法的事情就可以,法律离自己很远,法律意识淡漠。这些原因都造成了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欠缺、法律意识的淡薄、法律信仰的不足。 二.高校法治教育不足的改进措施 通过阅读一些相关资料,对于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笔者希望以下几点经验、方法可以改进高校法治教育的不足。 1.合理设置课程内容,多引入贴近学生生活、能够引起学生兴趣的案例,可以把不易懂的法律条例转换为一个个具体生动的案例展示,这不仅有易于学生的理解,也会加深学生对条例的释读。如与就业有关的合同法,与生活相关的婚姻法等。 2.合理安排教育课程时间,将法治教育提前到高中、初中、小学甚至学前教育,为高校法治教育提供良好的前提背景。对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不要只是进行几个学期的学习并以考试结束,而是要贯穿于大学期间整个学习生活中,可以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因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形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需要长期学习积累的。 3.学习法律的教育形式应该多样化,不应该只局限于开设法律基础课的方式,可以把法治教育渗透分散在其他课程当中,采取渗透式教育。重视实用性,建立法律学习的第二课堂,边学习边实践,把抽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形象具体的行为方式。还可以运用现代化网络手段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总之,要“以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为基础,以法律意识的培养为优秀。”② 4.注重师资力量的引入,提高教师素质及素养。高校的师生关系是指高校教师与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为完成教学目标和任务,围绕知识信息传递、思想交流、感情沟通等方面展开的交往活动,通过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倾力合作而形成的一种特殊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③因此高校师生关系是贯穿于教育整个过程中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教学方式。要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手段就是注重培养教师的法律素养。首先专业法学教师的法律素养要过硬,同时有做律师的经历的教师不仅能从理论上教育学生,还能让学生从实践中学到更多东西。另外,作为大学生思想的引导者,对于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辅导员也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辅导员老师更要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以身作则,依法办事,平等对待学生,引导学生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增强法治观念对辅导员开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辅导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努力增强自身的法治观念。(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高校法治教育研究:论高校法治教育中思想政治辅导员主体作用的发挥 【摘 要】高校法治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败。高校法治教育是一个系统教育,需要在制度设计,课程设置,法治教育环境等各方面共同作用,但最为重要的是发挥思想政治辅导员在高校法治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思想政治辅导员主体性的发挥是由法治教育的本质属性、高校法治教育的实际现状以及思想政治辅导员的本质属性所共同决定的。 【关键词】法治教育;辅导员;主体性 高校法治教育是高等教育中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法治教育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接班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同程度。从而在大学生中开展法治教育是培养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法治理念健全大学生的必然要求。我国高校在大学生中开展法治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一是,开设课程。例如很多高校在学生公共必修课中开设《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课程,或者一些高校对非法学专业学生专设一门《法学通论》必修课等相应课程;二是,举办讲座。比如邀请相关法律人士进行专题讲座;三是,在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过程中灌输遵纪守法理念;四是,指导建立法律类的学生社团开展部分法律宣传活动。五是,在高年级学生中的就业指导课中安排部分就业类的法律知识教育。笔者认为,我国高校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过程中通过以上五种途径在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理念过程中虽有一些效果,但并不能达到最终的教育目的。同时,高校虽开展了法治教育,但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大学生违法犯罪情形时有发生,且有蔓延的趋势,这不得不让我们警醒。 高校法治教育开展的好坏取决于制度的设计、课程体系的改革、法治化的校园环境、运行的机制等等方面。这些已经有很多成熟的研究成果,但笔者认为,法治教育与法制教育是不同的,法治教育的教育者是法治教育开展的重中之重,思想政治辅导员应该责无旁贷的发挥主体性的作用。这一判断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 首先,法治教育不同于法制教育。法制教育顾名思义是一种法律制度的教育,我国高校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和法律基础课中的法律基础知识,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实质法律条文、制度等内容。法制教育的开展是法治教育的基础,但仅仅开展法制教育,以法制教育代替法治教育则将难以实现教育的根本目的。法治教育的根本在于法治品格的形成,形成法治观念,崇尚法治,遵循人人平等、公正的原则。法治的根本在于法律精神,法律品格。我国进行的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的根本在于传播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让大学生树立法治品格,形成法治的观念,是一种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第三部分中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4号令中的第五条关于思想政治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的规定,明确要求思想政治辅导员要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帮助大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从而,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组成部分,法治观念作为大学生应当树立起来的科学价值观念的本质属性要求思想政治辅导员在大学生的法治教育过程中发挥主体性的作用。 其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现状决定了思想政治辅导员主体性的发挥。正如上文提到的,我国高校法治教育的开展过程中,大都集中在法律制度的教育,同时,非法学专业学生所学习的法律制度也不可能非常的系统,所学习的大都是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或者对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会遇到的法律问题而展开的教育,比如在就业指导中合同法的教育等。高校法治教育是一个系统的教育,法律课程的设计与开设只是法治教育的一方面。那么如何让法治教育比较系统?笔者认为,思想政治辅导员作用的发挥可以弥补法治教育过程中的不足。法治教育是思想观念的教育,法律精神、品格的教育,这需要大学生熟悉法律制度的同时,在实际的学习、生活中切身的感受法治理念,达到言传身教,耳濡目染的效果。这种实践的效果的实现正是思想政治辅导员的作用的体现。思想政治辅导员是大学生的人生导师,是与大学生朝夕相处的人,与大学生的大学生密不可分,辅导员的很多具体的工作都关系到大学生的实际利益,比如评奖评优、组织发展、贫困生认定、学籍处理等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者都是辅导员。思想政治辅导员要充分的认识到这一系列具体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不只是工作任务的完成,更是一次法治教育的过程。辅导员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进行工作,依法依章办事就是一种大学法治观念形成的引导。 第三,思想政治辅导员的性质决定了在大学生法治教育中的主体性发挥。教育部第24号令第三条规定:“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以及第十条第二款:“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等相关职务,并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的规定,明确了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辅导员的教师身份的明确,大学教育根本在教育,如果思想政治辅导员都不具有教师的身份,那么将使得辅导员的教育职责缺乏依据。第二个方面是明确了思想政治辅导员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任务。换句话说教育部24号令的规定明确了思想政治辅导员的法治教育的职责。 综上,思想政治辅导员不论从法治教育的本质属性,还是法治教育的实际现状和思想政治辅导员的本质属性来看,都应当发挥主体性的作用。对辅导员而言,大学生的法治意识的形成责无旁贷,不可推卸。为使得思想政治辅导员更好的在大学生的法治教育中发挥主体性的作用,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第一,思想政治辅导员参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虽然教育部24号令规定了思想政治辅导员可以给大学生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但因为各种原因,部分高校并没有实际的参与到这门课程的教学中,而是由学校的思政课教师进行教学。思想政治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主体应当参与到这门课程的教学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可以实行双师制,由一名思政课教师和一名辅导员共同授课,思想政治辅导员要突出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以及在教学过程中法治思想的灌输。 第二,学校学生工作机构设置法律中心。作为组织保障的机构设置是大力推进法治教育的重要前提,思想政治辅导员个体是难以完成法治教育的工作的。在学生工作机构中设置法律中心,让具有法学教育背景的思想政治辅导员兼职法律中心的具体法治教育工作。以此机构来协调推动各项法治教育活动的开展的同时也可以为广大大学生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减少大学生暴力犯罪情形的发生。实现以人为本,服务学生工作宗旨。 第三,提高思想政治辅导员法治素养。思想政治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主体,自身法治素质的提高是工作开展的前提。思想政治辅导员要在不断加强学习,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要注意加强自身法治素养的提高,要学习涉及大学生自身的相关法律制度,比如,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刑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知识;同时,在平时的具体工作中要十分注意法治意识的引导,尤其在评奖评优、组织发展、贫困生认定等工作中不能独裁,人治,要注意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章办事。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学生从中受到影响,受到教育。 作者简介:周爱军(1986- ),男,安徽宣城人,硕士,安徽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书记。
一、创新创业教育现状 中共十八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工作,十八大报告首次将“鼓励创业”纳入就业方针,各级地方政府为激励创业、支持创业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政府机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极大地促进了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发展。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对5年后的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给出了明确目标: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2017年,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为进一步系统性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强化政策供给,突破发展瓶颈,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2018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打造“双创”升级版。在“双创”背景下,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蓬勃开展,大部分高校开设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开展了广泛的创业设计比赛、模拟创业、创业论坛等活动,地方政府或高职院校规划了创业园或大学科技园,用于扶持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近年来,高职毕业生自主创业群体不断扩大,创业存活的比例不断提升,大学生创业群体的创新能力更强。2018年6月11日,麦可思研究院《2018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就业蓝皮书)》,2017届大学毕业生半年后自主创业的比例为2.9%,其中,2017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半年后自主创业的比例(3.8%)高于本科毕业生(1.9%)。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7届大学生中约有21.3万人选择了创业,与2008届(1.0%)相比,近10年增长了1.9个百分点。国家利好政策、投资环境改善和投资机会增多等因素,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良好的土壤,与此同时,大学生个人能力和社会适应力的提高,自身创业意识的增强以及就业观念的转变,未来几年高职院校学生选择自主创业会逐步提高。 二、创业教育及实践过程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创新创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各级地方政府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方案,高职院校纷纷行动起来,在课程设置、课程体系评估和学分认定、开展创新创业比赛、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由于创新创业教育起步比较晚,各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还未成熟,没有形成符合国家、地区和专业特点的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和实践体系。 (一)创业行业比较集中创业行业比较集中、科技含量低、与专业联系不紧密 当前高职院校学生创业主要集中在服务行业,在众多创业大学生中,电子商务方面比较集中,由于大学生创业比较扎堆于相同行业,导致竞争激烈、互相压价、利润率低、生存困难、前景有限。同时,大学生所选择的创业项目科技含量低,未能形成自己的优秀竞争力,盈利能力比较弱。再者,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项目与自己的专业结合不紧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造成了人才的浪费,拉低了创业的成功率和竞争力。 (二)高职院校对大学生创业教育缺乏认识高职院校对大学生创业教育缺乏认识,存在急功近利和功利主义的现象 高职院校对开展创业教育缺乏认识,重视不够,往往认为创业是少部分人的事,没有必要花大力气去搞创新创业教育,得不偿失,或者认为鼓励学生注册几家公司就是创业。再者,部分地方未将创新创业业绩纳入考评体系,造成部分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及其实践的动力不足。虽然有些地方开展了创新创业的评比或者创新创业示范院校建设,但是效果并不明显。个别高校在迎评阶段调动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划定专门的地方用作专门的大学生创业园,组织部分学生注册公司入驻创业园,在创业园内设立办公区或者营业区,大学生的创业活动如火如荼地进行,等评比过后,就很少去关注创业园的事。由于部分学生缺乏创业热情或者根本能力有限,能够存续下来的企业不多,创业园一片萧条。这种短期追求政绩和短期利益的创业实践,不仅打击了学生的创业积极性,更是对创业教育本身的一种伤害。 (三)创业者素质不高创业者素质不高,缺乏企业管理和市场推广经验 在西方发达国家,创新创业教育从娃娃抓起,从小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的意识和精神。在中国,学生进入大学才开始接受创新创业教育,受教育的时间短,没有系统化,导致高职生创业者的素质不高、理论水平不足,缺乏企业管理经验和市场推广经验,创业具有很大的盲目性,遇到困难时忍耐力不足,缺乏自我反省能力,缺少吃苦耐劳的意志品质,一旦出现暂时性的失败就很容易放弃。同时,高职学生在选择创业项目时,缺乏创业的规划,随大流,追求短期利益,缺乏打造百年品牌的意识和眼光,很难形成企业特色和优秀竞争力。 (四)对创新创业学生政策扶持只注重创业初期的保障期的保障,没有延伸至创新创业的全过程 帮助和扶持大学生的创业实践活动政策只注重在创业项目的立项,而不关注学生创业的全过程。其实,创业最艰苦的阶段在创业初期和中期,也是最需要扶持的关键阶段,如果忽略了这个阶段,往往就会输在最后一公里。再者,对于创业失败者缺乏扶持政策和措施,创业充满各种风险,失败在所难免。大学生抵抗风险的能力比较弱,如果对失败者缺乏必要的帮扶措施,一旦创业失败,会陷入困境或因创业失败致贫,在很长的时间内无法东山再起,进而影响大学生的创业意愿。 (五)创新创业教育千篇一律创新创业教育千篇一律,缺乏创新性和针对性 创业教育是多学科相互融合的综合性、交叉性的学科体系,主要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学、公共关系学、组织行为学、人际关系学、市场营销学等诸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各学科之间相互交融,目前未形成一个完整的创业教育体系,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没有结合创业教育的目标、创业教育的要素、创业教育的内涵进行科学系统的整合与提炼。此外,创业教育具有很强的理论学术性,中国创新创业学术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导致理论研究跟不上社会创业发展的需要。当前很多高职院校虽然开设了相关的创业教育课程,但不难发现,这些课程内容相互重叠交叉,存在层次性与逻辑性问题,有待进一步厘清和完善。相关的评价机制也不健全,现行的评价机制通常以理论考试成绩来评价受教育者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这种评价方式很容易造成教育目的的偏差。对创业者来说,创业过程往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没有太多的时间用在学习上,考试成绩很难及格,如果以考试成绩来衡量,参与创业的学生就不能按时毕业,这样的评价机制会打击创业者的创业积极性。 (六)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师资力量缺乏缺乏,实践教学能力弱 目前,很多高校担任创新创业课的教师大部分由公共课教师、辅导员、行政兼课教师充当,这部分教师毕业的专业跟学生所学的专业不相关或者联系不紧密,而且部分教师没有接受过专门的创新创业教育,缺乏应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素质,也缺乏在企业工作经历,从校门进入校门,缺乏企业经营和管理经验,没有创业实践经历,视野比较窄,机遇把握能力比较弱,缺乏实践教学的能力,让这部分教师担任创新创业课这类实践性比较强的课程,开展应付式的教学,无法满足教学和实践的需要,难以达到教育、启发和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的活动目的和要求。 (七)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单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单一,未能够满足广大学生的创业需求 目前,大部分的高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创业设计大赛、创业市场调查、实习实践、通过创业软件模拟创业等方式,这类活动都无法使学生能够获得真正的创业经验。二是通过设立大学生创业园或大学科技园,为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提供场地出租免费或者优惠,吸引学生入园创业。殊不知,并不是所有产业或者行业都适合在园区里孵化、成长,比如针对农业行业的创业还是要到广阔的农村地区才能发展壮大。这种不注重创业教育规律和创业活动特点的做法,往往适得其反,无法真正唤起大学生的创业激情,更不能满足广大学生的创业需求。 三、提升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和实践能力的对策 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提升,有赖于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的提升。没有创新创业教学质量的提升,就无法支撑创新创业实践体系的建设。教学质量是基础,创业实践是教学质量的强化和运用。因此,强化创新创业体系建设,必须提高教学质量。创业体系的强化过程又可以促进教学质量提升,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一)引导学生扩大创业行业面引导学生扩大创业行业面,力争选择优势行业作为创业项目 由于大学生社会接触面比较窄,在选择创业项目时难免出现盲目性和随从性,因此在指导学生进行创业实践时,应正确引导,避免扎堆于某一行业。创业项目应根据地域、个人兴趣爱好和技能、资金、专业、市场前景等方面进行选择,力争选择科技含量高、利润率高、市场前景好、与专业联系紧密的行业作为创业项目,这样更容易成功。总之,创业项目的选择应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避免跟风和扎堆,才能确保更高的成功率。 (二)立足长远立足长远,高瞻远瞩谋划和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 创新创业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的繁荣富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积极的重要作用。高职院校要从国家发展全局和民族复兴的角度,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工作,拓宽思路,高瞻远瞩谋划促进创新创业发展大计。立足长远,结合本地区和本校实际,制定符合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划和实现措施,促进创新创业的蓬勃发展。 (三)强化创业者素质和技能培养和培训强化创业者素质和技能培养和培训,培养具有远见领导力的高素质创业者 创业素质是一种包括知识、技能或能力、经验和人格在内的复杂结构,一种综合性的主体因素。创业素质的培养主要围绕这四个方面展开。第一,营造良好的创业文化氛围。创业文化对大学生创业起着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高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创造良好的创业文化氛围。第二,健全创业教育课程。创业教育课程必须结合专业课程,开展创业基本知识教育。充分利用课堂资源,创新教育方式,是培养大学生创业素质、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针对性、实用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唤醒、启发、诱导、挖掘大学生创业潜能,培养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第三,模拟创业。通过模拟创业成立虚拟的公司,模拟企业运营的各个流程运作方式,在情境角色扮演中积累创业体会。第四,顶岗实习,开展创业实践活动。让学生走出校门,深入企业顶岗实习,在实际工作岗位中,学习企业经验管理的方法;通过开办企业,让学生实际感受创业过程,积累创业经验,创业教育不能纸上谈兵,必须注重实践教育,通过实践教育,让学生获得现实创业的技能。 (四)完善创新创业激励和扶持政策完善创新创业激励和扶持政策,解决创业者的后顾之忧 创新创业过程充满机遇与挑战,政策制定者应该加强对创新创业激励和扶持政策的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制定针对性的激励和扶持措施,解决创业者的后顾之忧。可以从资金、社会保障和培训等方面入手,从事前、事中、事后等方面强化对创新创业者的保障,着力解决创新创业者的困难,让他们能够放开手脚、大胆尝试、尽情施展创新创业才能。 (五)加大课程体系的研究与开发力度加大课程体系的研究与开发力度,建设完善的创新创业体系和评价体系 创新创业课程及实践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根据受教育者的认知能力和创新创业教育以及其实践的发展规律,分模块、分步骤、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精心设计、认真组织实施创业课程及实践体系建设。体系建设必须围绕创新创业目标进行设计,通过模块化学习,让学生提升技能。基于创业知识的共性和行业的特殊性,创新创业课程及实践体系建设,可分为基础教育、创业项目的选择与行业认知、模拟创业、创业实践与创业实习等四个模块,每个模块设定一定的目标,以实现相应的教学目的。高职院校应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及其实践特点,建立合理的教学评价体系,让创新创业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创新创业实践,同时又不用担心因课程考试不及格而不能按时毕业。 (六)加大培训和引进创新创业课程教师力度加大培训和引进创新创业课程教师力度,不断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 培养创新素质和实践能力是创新教育的优秀,师资水平高低决定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水平的质量。高职院校应该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培训和引进高素质教师力度,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可以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的战略,实现教师实践能力的提升。“引进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引进实战经验丰富、理论知识渊博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二是聘请能工巧匠、创业达人、行业精英、创业指导师、研究创业理论与实践的专家充当创业课兼职教师,将社会优质的创业师资力量为我所用。三是邀请校外创业专家或者企业家定期开展培训,规定创业教师团队每年必须接受一定数量课时的培训,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走出去”包含两方面。第一,鼓励创业团队教师深入企业基层,参加创业实践活动或者走出去参加各种创业实践培训与交流,丰富创业实践经验。第二,鼓励有条件的教师开展创业活动,在实践中提高,通过示范带头作用,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创新创业。提高教师实践能力的途径多种多样,高职院校应根据自身实际,创新培养方式,打造一流的师资队伍,以适应新时期创新创业实践的需要,更好地服务广大学生。 (七)因地因行业因人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动,满足广大创业者的创业需求 成功的创业之路无法复制,学生创业项目选择多种多样,决定了我们的创业实践活动必须多样化,开展内容丰富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创业技能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得。鼓励学生创业,在创业过程中不断提升学生的企业管理和营销能力。安排学生创新实习实践活动,通过干中学的方式学习创业技能,积累创业经验。创新创业教育必须因地制宜、因行业施策、因材施教,不断丰富创新创业实践内容,提高创新创业实践的质量,满足广大创业者的创业需求。成功的创新创业教育必须依靠强化实践体系建设。在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时,通过创业实践增长才能,经过实践不断反省和纠正自己,开阔眼界,扩大人脉圈。同时,通过创业过程中的竞争和自我否定获得经验和能力提升,不断提高创业才能的综合性,从而成为具有远见的企业领导者。 [参考文献] [1]孙志新,张文阁,柴国华.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就业指导相融合的实践探索[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5(1):223. [2]李淑娟.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实践体系构建探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5(10):93. [3]戴涵莘.高职院校创业实践教育的探索与创新[J].教育与职业,2014(7):100. [4]李淑娟.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实践体系构建探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5(10):93. 作者:刘汝成 单位: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创业教育论文:校企合作下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论文 1目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类型 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起步较晚,主要是根据自己学校的特点从单个纬度着手,首先解决“有”创新创业教育的问题,还未有能力解决“优”质创新创业教育的问题;要么解决一部分优秀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问题,要么解决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理论问题。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以下4种类型—— (1)纸上谈兵型。 主要是指高职院校将创新创业教育等同于创新创业知识的传授,以增设创新创业理论课程的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类型。因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薄弱,缺少实训项目、实训场地等条件,部分学校采用开设必修或选修课程的形式来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全覆盖,从思维、创新、创新思维的方法、创新技法、创业、创业的概念与涵义、创业准备等概念和方法出发,普及创新创业知识。 (2)以赛代教型。 主要指的是高职院校将创新创业类的大赛作为教育载体,以竞赛培训以及参与竞赛的过程替代创新创业教育过程,达到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类型。这是我国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主流类型。因为国内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起步于1998年举办首届清华大学创业计划大赛。而目前“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已经成为衡量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的标杆。高职院校也毫不例外地将其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载体,从校内竞赛的设立,到培养选手参加省、全国竞赛,创新创业教育以“竞赛”的形式出现。 (3)项目培育型。 主要是指高职院校通过让学生自行根据专业兴趣、研究专长申请各类创新创业项目,自主选择指导教师,经过项目实施、项目结题等环节完成创新创业模拟或实践,提高创新创业能力的类型。这一类型主要源于国家到地方实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的在实验室中完成,有的在创业孵化基地完成,有的则以调查报告形式出现。高职院校通过遴选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计划,强化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4)精英设班型。 主要是指高职院校通过校内选拔优秀学生单独开设“精英班”、“创新班”,利用课余时间对该班学生进行创新创业知识培训、项目申报及指导、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等,从而提高一部分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的类型。该类型目前在高职院校中比较流行。这种形式可以一方面满足对创新创业有极大兴趣且学有余力学生的需求,另一方面又能通过小班化教学培养一部分精英,在各类竞赛或项目申报中取得优异成绩。 2校企合作:激活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 从教育生态学的角度来看,我国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微观生态环境不容乐观。高职院校不论是课程开发、实训条件,还是师资队伍、创新创业文化,都远远不能满足创新创业教育要求,严重影响了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而这种生态环境如何改善,如何激活现有的教育生态环境,不得不依靠“校企合作”这一“改良剂”。 2.1构建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激活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是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突破口。因我国没有专门的创新创业学科,而普遍将其视为素质教育的一个方面,所以,高职院校没有专业的师资队伍,在创新创业教育师资聘任上的侧重点也是各不相同的。有的学校注重科技创新,则师资队伍就由工科背景的教师组成;有的学校注重创业,则师资队伍就以经济学、管理学的专业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为主;有的学校注重理论普及,则师资队伍就更是文理兼有,参差不齐。既懂得技术创新,又懂得将其转化为生产力投入市场的教师在高职院校是相当稀缺的。这就需要通过校企合作来激活师资队伍,补充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的不足。高职院校需要根据自己的薄弱环节,聘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技术专家、优秀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甚至是成功创业的毕业生作为兼职教师,让他们通过讲授项目课程、学术讲座的形式参与到学校的创新创业教学中去。同时,校内教师可以利用校企合作的资源,通过企业锻炼的方式提高自身的创新创业实战能力,逐步构建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 2.2开发虚实结合的实训项目,激活学训载体 实训项目是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关键载体,它的开发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学生创新创业实战能力的提高。而目前高职院校在创新创业教育实训项目开发上是比较薄弱的,主要表现在项目与专业结合度不够、项目仿真性低、项目的渐进性和推理性差。高职院校迫切需要借助企业资源进行虚实结合的实训项目设计。所谓虚,即模拟项目;所谓实,即实战项目。这种实训项目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实训项目,即为解决某一认知问题的小型项目;第二类,创新创业模拟项目,即为解决系统性思维的模拟软件或仿真项目;第三类,创新创业实战项目,即为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开展的实操性项目。随着高职院校对创新创业教育的逐步重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走进第一课堂是必然趋势,第二课堂的创新创业模拟和实战项目将成为强化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更高平台。校企合作可以为实训项目开发注入鲜活的素材、提供仿真或真实的环境,更好从教学与实践结合、系统性与灵活性结合、模块化等方面提高实训项目的实用性,大大提高创新创业实践效果。 2.3建设内外互补的实训条件,激活锻炼平台 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属性是实践性教育,所以实训条件是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土壤。之所以很多学校选择“纸上谈兵”的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实训条件的匮乏。实训条件建设不仅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而且在技术不断更新、创新创业模式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实训条件的升级远远不能跟上。面对这样的情况,高职院校积极引入企业资源建设内外互补的实训条件非常关键。对于校内而言,学校应该注重基础实训条件的建设,如创新工作室、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以提供必要的实践场地和基础设备为主;对于校外而言,主要是得到企业的支持,或将企业资源引入学校,建立“校企合作实训室”,或利用企业现有资源建立校外创新创业实训基地。通过校企资源的整合利用,形成功能齐全、紧跟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需要的实训条件。 2.4营造校企互融的校园文化,激活两创氛围 校园文化具有独特的引领功能。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中,建立校企互融的校园文化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助推教育成果的显现,为大学生埋下创新创业的种子。相比学校而言,企业在创新创业方面的文化氛围更浓,企业必须不断创新产品、创新渠道、创新服务来赢得市场,每一个企业从成立到发展到成熟都饱含了丰富的创业经历。优秀的企业文化往往承载着一些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经营理念、管理风格等,这种文化又以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的形式渗透到企业的每一个角落。所以,高职院校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的文化资源,将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企业故事、企业家名言,甚至是企业管理理念和模式迁移至学校,形成面向未来、校企对接的优秀校园文化。 3校企合作视域下的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构建 3.1建立校企参与的组织支持体系 如何从校企合作的角度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首先需要建立与之相支持的组织机构。部分高职院校在启动创新创业教育时基本都是成立“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或“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前者从领导分工上予以明确,后者从行政职能上进行独立。这两种组织机构显然不利于企业资源的投入。所以,高职院校可以将创新创业教育视为一种“专业”。一方面,建立由学校党政领导、经验丰富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和企业专家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目标、符合大学生成长规律和学校发展的创新创业教育载体等研究,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咨询与指导工作。另一方面,建立由教学与管理人员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主要负责校企合作课程的开发、校企共建实验实训条件、校企共建实践训练项目、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建设等工作。这一组织机构不仅可以面向在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还可以为待就业的社会人员提供创新创业教育咨询与服务。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可以在此基础上成立“创业校友会”,让成功创业的毕业生反哺母校创新创业教育。 3.2建立校企联合的分层培养体系 美国著名教育家布鲁姆提出的“教育目标分类法”将思维分为知识、理解、应用、分析、评价、综合6个层次。这6个层次的思维水平是构建分层培养体系的理论基础。给学生搭建不同难度层次的教育平台,有利于激发学生的高层次思维,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1)点拨启化层:以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为主,实现认知与理解目标,主要针对大一年级学生。学校通过面向学生开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必修课程以及《KAB创业基础》《创业管理》等选修课程,帮助学生了解创新创业的基本规律和实践方法,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必修课程的部分实践性较强的模块可以由企业专家承担。选修课程可以根据企业资源的情况,邀请知名企业家、企业界校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以专题的形式开展系列讲座,形成体系完整、内容丰富的特色课程。该课程亦可进行视频录像和编辑,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网络课程资源,便于对创新创业有浓厚兴趣的学生进行即时学习。同时,在全校性必修课、选修课教学得到保证之外,各二级学院层面还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开设“创新创业大讲堂”“企业家论坛”“学长讲堂”等创新创业教育讲座作为补充,形成鼓励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2)仿真强化层:以创新创业项目训练为主,实现分析与应用目标,主要针对已经具备一定创新创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大二年级学生。这一层次主要依托各种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来培养。创新训练项目包括国家、省、市、校甚至是二级学院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创新设计大赛、创业计划大赛、企业模拟大赛等。这些项目都可以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来推进。校企联合构建的项目体系可以使训练内容与未来岗位需要接轨,同时解决高职院校一部分经费、训练环境等问题。高职院校通过搭建各个级别的创新创业项目训练平台,组织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参加项目训练,可以提高学生分析和应用创新创业知识及技能的水平。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可在此基础上对产业化前景优秀的项目进行长期跟踪和支持,鼓励支持开展创业。(3)实战孵化层:以工作室(园)实战为主,实现评价与综合目标,主要是针对具有一定创新创业水平和专业技能的大三年级学生。高职院校可以联合企业建立大学生创新工作室、大学生创业园等实战基地。创新类实战,主要是借助学校的工程中心等机构,承接各类真实的企业创新或研发项目,以团队招标形式入驻创新工作室。创业类实战,主要是学生通过对创业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和前景预测后,提交商业计划书,通过专家评估后入驻创业园。创新工作室以及创业园,一方面作为实战基地,可以通过大量真实项目的锻炼提高学生综合运用创新创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另一方面作为精英课堂,可以通过聘请各类企业工程师、创业基金会的导师、具有丰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或创业经验人士等担任创新创业导师,使学生在实战中再学习,迅速成长为创新创业型人才。 3.3建立校企合作的评价反馈体系 没有评价的教育是单向的,是不能在反思中提高的。因此,完整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必须有科学合理的反馈机制。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质量是通过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程度来体现。因此,企业应该成为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主体之一。高职院校需要与合作企业充分沟通、商量,从企业岗位对创新创业素质要求的角度共同建立科学、全面、操作性强的评价标准,通过有效的评价方法和手段获取评价数据。高职院校通过对评价数据的挖掘,进一步优化创新创业教育的层次构建、平台搭建、项目选择、师资队伍等要素,改进培养体系,不断提高人才与企业需求的契合度。从目前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情况看,在认识层面,还没有将其与国家发展战略相联系,作为一种人才培养的战略性问题考虑;在操作层面,也没有很好地从校企合作的角度去构建和运行。高职院校必须从理念上重新认识创新创业教育,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不断优化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为培养社会需要的创新创业型人才贡献力量。 作者:陈洁瑾 单位: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创业教育论文:家政企业创业教育论文 1校企深度合作的订单培养 1.1校企共同研制、组织实施培养方案 学校依据企业的用工名额拟定招生计划。学生入学后,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 1.2校企共同招生招工 学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校企双方共同组建招生队伍,实施招生招工一体化,完善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缓解了企业用工难和学生生源紧缺问题。 1.3共同制定教学文件 校企双方根据企业的用人需求,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分阶段、分层次、校岗交替,根据岗位标准和职业资格标准编制课程标准,确定校企双方师资队伍构成及聘任标准,制定人才培养质量监控标准以及相应实施方案。共同完成各种制度建设。 1.4共建实习管理平台 完善传统的家政技能实训室、共建满足在线家政电子商务实战教学需要的现代化实训室、校办家政企业,共同优化校外实习基地。建立“学生实习心理疏导”、“学生创业咨询”工作室,适时发现和调整实习中的问题。严格执行校企双方“师资培训”制度,提高双方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打造了一支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学团队。总之,这种方式解决了学生的后顾之忧,克服了学校培养人才针对性不强的局面,激发了企业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2“前校后企、校岗直通”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2.1含义 校内的家政实训基地和各种教学资源形成“前校”,承担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储备。在现有校外实习基地的基础上,精选百强企业和校办企业石家庄尼特家政公司,结成战略联盟,作为工学结合教育的“后企”,完成学生就业创业实践能力培养的轮岗训练。采取2+1模式,即前两年,在学校的基础理论学习与在企业的岗位实习反复交替进行,螺旋式递进,完成学生就业创业基本技能准备。最后一年,在家政企业进行毕业顶岗实习,或自主创业,完成就业创业技能的演练。 2.2教学体系 学徒式教学体系的建立,实现了职业能力和岗位技能要求的高度统一。通过理论与实习的反复交替式训练,创造了接触社会、调整自己的机会,学生逐步由一个门外汉变成行家里手。 2.3以学生为本的“通识+模块”的课程体系 校企双方依据人才培养定位,召开专业建设委员会,构建了“通识+模块”的课程体系。通识课程为第一学期-第四学期第1学段的所有课程,培养全体学生的通用管理能力、部分专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模块课程为第四学期第1学段模块课程理论部分到第六学期的全部课程,分家政企业运营管理、家政服务信息化平台维护与管理、管家三个方向,可在协议允许范围内自选一个模块学习,培养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2.4逐层递进的实践体系 创业企业观摩、家庭服务、家政企业日常管理、模块课程顶岗实习以及顶岗毕业实习的五段式的创业实践体系,由基础(初级)、中级、高级到就业创业层层递进。在本企业内聘任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优秀员工为师傅,学生为徒弟即企业的准员工,在师傅的密切指导下完成实习。实习和毕业答辩实施多元化评价,由学校教师、企业师傅、用户、行业专家、学习小组或者学习者本人共同进行。 3融合式教育 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是本次研究的重要成果,表现如下。①贯穿于每个学期。创业教育的融入课程、创业知识、创业企业观摩、创业理论与实践等贯穿整个人才培养的始终。第一学期的思政课程上直接传授创业知识;家政专业导论及KAB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中,加入学习企业创业优秀案例分析、政策解读、家政创业教育讲座等内容,让学生们带着创业的心开始他们的大学学习;在第二至六学期完成创业课程、三项学徒项目和一项就业创业模块课程,最后学生完全以一种社会职业人的姿态去面对工作。②融入专业课程。专业优秀课程均设有一项专业项目的市场调研、某一创业机会的识别甚至是创业计划书的撰写等学习项目。使就业创业以专业为依托,专业与岗位对接。③融入第二课堂。举办了家政创业计划大赛,以优秀的创业计划书引起一家明星家政企业的扶持;家政网络服务中心平台或网店运营管理的无偿服务;成立线上线下“午餐快递”创业小组;依托校办企业,学生运营的创业项目成立早教部和老年陪护部。 4结论 两年来学生在家政专业领域就业率达100%,成功运营8项创业项目,创业成功率达50%,经过校企深度合作下的创业教育培养,使学生初步具备了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和魄力能力俱佳的创业素质,创新了人才培养的途径。 作者:高雁南 单位: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创业教育论文:研究生科技创业教育论文 1Z高校研究生科技创业现象 Z高校是我国著名的一所以理工类学科为主的高等院校。Z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也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许可证贸易,一种是创立衍生企业。许可证贸易包括了Z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部门将学校产出的科技成果通过许可和出售两种模式推向市场。创立衍生企业是Z高校的科技成果由内部人员通过创立企业的形式进行转化,主要包括了教师创业和研究生创业两种类型。在对Z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后,发现研究生创业的模式在实践中取得的效果较好。Z高校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中主要采用许可证贸易的途径,而其中采用最多的是许可模式。由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规定、科技成果价值评估难以量化、专利权权属存在波动性等因素的影响,Z高校在进行许可证贸易时,更倾向于进行成果权的授权许可方式。这种模式通过将科技成果的使用权许可给企业实现成果转化,学校可以保有所有权,同时交易流程较为简化,交易风险较小。但无论是出售还是许可,Z高校的许可证贸易在实践中却存在一些问题,实际效果不好。分析发现,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高校的科技成果源于高校教师或课题组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有些属于实验室技术,真正实现商业化,还需要进一步进行中试等试验研究,有些成果虽然离市场很近,但关键参数或技术诀窍还掌握在教师或课题组手上。在实践中,由于高校教师与企业经营者、教师与高校科技转化部门之间因为理念、利益等方面的分歧,高校对被许可技术的后续支持上存在问题较多。Z高校对于创立衍生企业的热情不高。但在实践中,依然存在内部人员创立衍生企业的现象。这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教师创业,一种是研究生创业。进行科技创业的教师主要是科技成果的发明人。虽然Z高校所在的地区,当地政府出台了允许高校教师停薪留职,要求高校设立创业岗等方式鼓励高校教师脱产,带着自己的发明成果进行创业,但学校层面持不积极态度。对这些Z高校教师创办的企业从规模和发展情况分析,这种成果发明人创立衍生企业实际效果不好,大部分维持在中小规模。而研究生创立衍生企业在Z高校的实践中数量很少,但是成功率很高。Z高校中采用这种模式创立的衍生企业,已有两家上市公司,其他几家的规模和效益的发展情况呈现出上升趋势。 2Z高校衍生企业—XF公司案例分析 在对Z高校这些研究生创办的衍生企业进行进一步分析,发现这些企业有一定的共性。首先创业类型是科技型创业。这一点是因为这些公司是按照Z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进行统计的。事实上Z高校的学生创业中,选择较多的是低成本的服务行业和培训行业。但本文关注的是学生的科技创业,因此其他类型创业不在本研究范围。第二,创业的研究生得到了学校、导师和实验室的支持,尤其是技术成果的支持。第三,这类研究生创业者的出现具有一定的偶然性。第四,这类研究生创业者普遍参加了挑战杯的创业计划比赛。这些衍生企业可以归纳为以研究生为主导、以导师和实验室(课题组)为后盾的科技创业模式。在这些企业中,本文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XF公司进行深入的案例分析。通过对XF公司创业模式中的微观因素分析,比较该模式相较于Z高校其他模式的优势。XF公司是我国语音产业中重要的一家上市公司,目前占有国内市场份额的70%以上,其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XF公司的创立由Z高校的一群研究生发起创立,其主要发起人是Z高校语音实验室的一名博士研究生LIU。XF公司初创期,其优秀技术来自于Z高校语音实验室的发明成果,主要成果发明人是LIU的导师。LIU在学习期间,参与很多成果的研发,对实验室取得的发明成果十分了解。同时在实验室学习期间,LIU还在Z高校语音实验室与国内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中,了解了国内外语音技术的发展。LIU通过取得学校的授权,同时整合了国内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奠定了XF公司在国内语音产业的领先地位。XF公司的成功,虽然很大部分归功于创业团队,尤其是创始人LIU的创业素质,同时这种模式的成功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1创业者特质 研究生敢于创业者,一定具有冒险精神和强烈的成就动机等创业者特质。这种特质在XF公司的创始人和创业团队身上表现得十分明显。相对于教师创业者来说,这种特质并不是说在教师创业者中不存在。而是在研究生依托导师和课题组的技术成果进行创业的模式,决定了研究生创业者相对于教师创业者,创业者特质更能够被准确地发现。因为研究生如果要应用实验室成果进行创业,不仅在自我认知上,认为自己能够创业成功,同时导师或课题组愿意把科技成果许可和授权给研究生创业,至少在实验室内部对研究生的创业素质是持肯定态度的。自我认知加上与其关系密切者的外部判断的叠加,才可能促使研究生进行科技创业。而教师创业往往都是基于自我认知,缺少了外部较为权威的评价反馈。 2.2创业者的机会识别 研究生创业者由于其在学习期间接触并参与到专业领域的研究中,熟悉和了解专业领域的发展状况,同时在导师和实验室其他人员的帮助下,能够识别和把握科技创业中的机会。由于研究生的存量较少,创业立足于增量的发展,所以对新事物的接受度相较于教师要高。教师创业者一般是成果的发明人,往往是某一领域的专家,原有的财富、声望、地位和学术的积累有可能对创业过程产生一定的阻滞作用。 2.3创业者的技术支持 从表面上看,研究生创业者相较于教师创业者,在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劣势。但仔细观察后续的创业过程,发现研究生创业者获得的技术支持往往更持久。教师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为了实现创业的目的,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在企业运营和管理上,大大削弱了在学术上的继续精进。Z高校的实践证明,很多教师创业者最后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创业效果,同时,高校也失去了一个优秀的科研人才。而研究生创业者所依靠的技术来自于导师和实验室,研究生创业并没有改变原有技术创新团队的主要构成。在研究生创业过程中,原有技术创新团队依然能够源源不断地提供技术支持。研究生进行科技创业得到了导师和实验室的认可,并给予技术方面的支持,同时研究生作为团队的内部人,在技术交流、文化认同等方面和技术许可方有更多的共同语言。比起将科技成果许可给外部人,一些关键参数和技术诀窍,导师及其团队更容易提供给自己认可的研究生。 2.4创业者的社会网络 研究生创业者的社会网络很大程度是来自于校园的人际关系。在对Z高校研究生科技创业者团队分析发现,团队普遍是参加挑战杯等创业大赛过程中组建的。XF公司的初创团队还有一部分来自于校园BBS的招募。创业大赛、学校的创业者协会、BBS创业论坛等途径为研究生创业者建立多学科、多专业的团队奠定了基础。目前学术界开展的创业研究没有形成公认的创业模式。本研究依据的也只是Z高校的具体实践,样本量较少。虽然很难运用归纳法得出研究生创业成功模式的充要条件,但是通过对XF公司创业者以上分析总结出的四个方面因素,还是能够获得对研究生创业教育有所启示的结论。 3研究生创业素质教育的内容 3.1创业特质教育 创业特质包括了有利于创业的个性特征、创业意识和价值观。在对个性特质研究上,认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认为个人特质受到了先天基因和后天环境的影响,有研究表明先天基因占主导地位。后天环境因素是否能够改变个体的个性特质还没有得到足够数量的研究结论支持。创业意识和价值观是社会因素的产物,主要依靠个体后天的习得。Z高校进行学生创业教育的创业课程主要分布在两个领域,一个面向本科生的通识教育,以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新思维为主要教学目标,另一个是面向管理类学科,主要针对MBA学生,呈现出一定的体系化。在通识教育上,Z高校创业课程同样存在着学者总结的我国高校创业教育普遍存在的问题,如教师实践经验不足,纸上谈兵较多,课程不成体系,课程质量不高等。在对Z高校研究生创业者的访谈中,研究对象并没有提到这些创业课程对他们从事创业产生了影响和帮助。原因可能是这些访谈者并没有选修过这些课程或者是这些课程的针对性不够,课程质量不高。 3.2创业能力教育 对个体能力的研究表明,构成个体能力的维度很多,学术界也没有形成公认的能力模型。本文中所讨论的创业能力,因为除去了生理因素和心理因素,所以定义为创业者所具备的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问题的技能。这种创业技能是个体在生理和心理因素基础上通过学习和训练不断获得和提升的。在对Z高校研究生创业者的访谈中,研究对象普遍提到Z高校的创业实践活动对他们选择创业和创业成功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帮助。Z高校的创业实践活动主要由学校各级团组织负责开展的“挑战杯”等创业计划竞赛和社团组织如创业协会开展的各类活动。创业计划竞赛尤其是“挑战杯”的比赛在Z高校的创业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Z高校在组织参加“挑战杯”比赛中,对被遴选出参加省级和全国比赛的团队都要进行创业知识的辅导。辅导课程邀请了工商管理、公司法务、企业实务等方面的教授和实务界专家进行授课。Z高校的研究生创业者认为参加创业大赛的经历和学校组织的辅导课程对于创业帮助很大。同时Z高校的创业教育实践活动对于研究生创业团队的建立,研究生创业者社会网络的建立具有积极的意义。 4启示与不足 研究生科技创业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还是学生创业教育等研究领域都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高校管理者尤其是科技成果发明人的导师及其团队应该关注这个现象。学校教育对于人才培养来说一项系统工程。高校尤其是研究型大学,从科技成果转化和学生培养两个方面加强对研究生的创业教育,尤其是创业技能的培养。创业者特质中的个性特征受到教育的影响较小,因此要立足于选拔而不是培养。虽然我国目前针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研究生的招生选拔根据各自培养目标的不同设立不同选拔标准中并没有特别的创业方面的指标,但在研究生选拔中,尤其是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认识到研究生创业模式可行性的导师,如果实验室或课题组有需要进行转化的科技成果,可以根据目前学术界在创业特质论和创业者知识结构等研究成果,给予特别的关注。创业计划大赛等创业实践活动对于提升研究生创业能力、帮助创业团队组建、扩大创业社会网络等方面的具有积极作用。高校应该高度重视研究生创业实践活动。在对Z高校的调研中,发现有些导师对研究生参加创业计划竞赛认识不足,往往在学生参赛和学术研究上,选择了后者,不能够给予研究生更多的时间保证和精力分配。在对研究生参加创业比赛技术支持上,一些导师和课题组不愿意将好的科技成果授权给研究生参赛,导致参赛项目的技术程度较低。导师需要认识到研究生创业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作用,对创业抱有积极意愿的研究生给予更多的鼓励和支持。由于目前学术界对研究生创业模式的研究十分缺乏,本研究也只是从案例研究出发进行了探索性的讨论,没有形成统计学意义上的实证分析。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学术界对中国情境下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微生态环境和高校创业教育微观层面研究的不足。由于Z高校的创业教育并不成熟,创业教育的效果不能通过案例分析得到验证,本文的一些结论都是基于单一前提下的逻辑推演给出的假设,还需要进一步的实证检验。同时,本研究将研究对象限定为进行科技创业的研究生创业者,所进行研究生创业课程设置的分析和设计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研究生从事低成本的服务类、培训类等其他类型创业的创业教育课程如何设置并没有讨论,有待进一步的系统研究。 作者:吴蔚 胡海洋 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创业教育论文:大学生村官创业教育论文 1大学生村官创业教育的个体价值 1.1引领大学生村官的发展方向 创业教育对大学生村官的引领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大学生村官工作方向的定位,这个工作方向既取决于大学生村官个人,也取决于社会,既要符合社会发展需要,也要反映个体发展意向。创业教育引导大学生村官在创业过程以及市场经济中自主自强,坚持自我发展,对自己所做的决定负责。大学生村官作为创业者在步入市场创办企业实现抱负的时候,意味着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工作,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自由,可以较为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目标。经济自由要求大学生村官在企业管理中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约束。基于这一事实,创业教育则是引导大学生村官走向创业,引领大学生村官选择自己的职业道路,确定自己从事的工作类型,认识该工作类型对于自己的意义。 1.2提供大学生村官的发展动力 人的发展主要表现为知识储备的增加、智力水平的发展、人格特点的成熟,但是发展的根本是建立在这些发展基础上的“发展动因”的发展。创业教育可以增强大学生村官创业的发展动因,也就是大学生村官自我意识和主体性的增强。当人的发展水平达到具有较高的自我意识和较强的自我控制水平时,也就能有目的地、自觉地影响自己的发展,主体性的增强,可以使发展不受外力所迫,成为一种内在需求。大学生村官的创业教育对于大学生村官而言,就是一种培养大学生村官增强事业心,提升创造力、洞察力、感召力、应变能力、执行力的过程。这一培养过程也就是大学生村官主体性增强的过程。 1.3挖掘大学生村官的发展潜能 人的潜能是指人的发展过程中所蕴含的潜在发展倾向,创业教育对大学生村官的潜能而言,可以促进大学生村官创业潜能的发挥,也可能扼杀其创业潜能。这取决于创业教育的指导思想与具体内容,科学的创业教育正是唤醒和挖掘大学生村官创业潜能的教育。在创业过程中,无论是唤醒大学生村官内在的创新和创造的潜在的本质力量,使之获得充分全面的发展还是创业能力的完善和发展,都是大学生村官创业教育的重要使命。 2大学生村官创业教育的社会价值 2.1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挖掘农村就业潜力 大学生村官计划就是中共中央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促进城乡人才的双向流动而提出来的。根据安徽省大学生村官任期满后流向问题的调查,大部分村官都选择参加公务员考试。但有限的公务员招录名额无法满足日益庞大的村官队伍,因此,大学生村官创业成了炙手可热的话题。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大舞台,大学生村官创业教育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在农村创业,这既可以使自身获得发展,解决期满后的出路问题,还能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通过大学生村官创业,挖掘和拓展农村就业潜力,最大程度实现农村就地就业,有效缓解农村巨大的就业压力。 2.2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解决“三农”问题 在城乡统筹发展中,重中之重是解决“三农”问题。因此,要积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速度,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但对于大量外出打工的农民而言,我国现行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如减免农业税政策,对其家庭收入影响不大,因此,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而实现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有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领头人,大学生村官就是这样一个群体。大学生村官创业是一种特殊的在岗创业模式,与农民创业不同,大学生村官群体思路灵活、创新点多,经常能带动一群农民拉动整个生产力发展。开展大学生村官创业教育,就是要开发大学生村官的内在潜力、培育大学生村官自立自强的创业精神,通过多种途径提升大学生村官的创业能力,使农村涌现出更多的中小型创新型企业,进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改变农民收入结构,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3结语 综上所述,大学生村官的创业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不仅可以提升大学生村官自身的文化修养,提高自身的能力水平,还可以为我国广大农村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因此,加强大学生村官创业教育是现实的需要,是时代的呼唤。 作者:刘智慧 单位: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创业教育论文:高职计算机专业学生创业教育论文 1计算机专业学生创业前景 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投资企业法》,把创办企业的投资额降到了大学生能接受的限度。我国政府和高校鼓励并支持在校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休学来创业。许多地方政府还创办大学生创业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项目、经营场所等方面的扶持这些都为大学生创业做了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基于软件和网络的出现,计算机专业大学生完全可以摆脱传统行业的发展模式,只要有好的理念、创意、技术都可以实现创业投入的低成本和发展的迅速扩张。传统行业的论资排辈和资本积累方式都与信息时代有着很大的差别 2高职计算机专业学生创业教育调查分析 为了了解高职计算机专业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心理品质以及对创业知识的储备认知情况,我们对贵州省部分高职院校计算机领域专业在校学生、毕业生地进行了抽样调查。 2.1学生创业意识 抽样调查反映70%左右学生在进校时选择专业时是理性选择的,很多学生是因为个人的兴趣爱好选择计算机专业学习,但以创业为目的而选择计算机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所占比例仅为3%左右。可见在选择报考专业时广大学生并没有创业的打算。但随着专业的深人学习,80%左右学生的思想有所改变,逐步有了创业意图,15%左右的学生认为不存在创业成功的可能性。有70%左右的学生认为有创业成功的可能性,有15%左右的学生认为创业成功的可能性极大。 2.2学生创业优势 根据调查,我们发现多数高职计算机专业学生中,在进校时是没有创业意愿的,但随着对计算机专业的了解、和课程的学习,逐步产生了的创业意愿,特别是近几年淘宝网、阿里巴巴的迅猛发展的影响,以及高职院校与企业的校企合作,让同学们进人企业实地培训、开发项目,许多高职院校虽然以学生赛事和活动为中心开展了创业教育,并由学生自发组织成立创业者协会、计算机协会等社团,进行社会实践创业活动等,这些都能激发学生创业的激情,部分毕业生也有了成功创业的案例。 2.3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高职学生创业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有的学生对创业缺乏心理准备、缺乏创业精神,对创业认识简单、理想化。二是由于大部分高职生相对本科生基础差,学习能力较弱,有的学生专业知识学习不够扎实。三是大部分高职院校计算机相关专业都没有开始有关商业运作课程,学生缺乏商业营运知识。四是在校学生一般都缺乏社会经验,不知道如何筹备创业资金。根据以上分析,可见在高职院校计算机专业的学生中深入地开展大学生创业指导是非常有必要的,学校应形成系统的课程体系,将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起来,加强创业实践教学。 3高职计算机专业学生创业教育体系思考 学生在校期间尽早为创业做好专业知识上的准备再创业,首先要系统地学习本专业知识,其次积累相关的创业必备知识。学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高职计算机专业学生创业教育体系,避免学生创业变成“摆地摊”。 3.1构建创业课程和专业课程相融合的课程体系 课堂教学是实施创业教育的要渠道之一,必须建设适合创业型人才培养并与计算机类专业相适合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高职学制仅有三年,既要开始专业知识必备课程,又要考虑开设创业课程,首先公共课程模块中应考虑开设内容精炼,重点突出创业指导、创业心理与技能、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等的课程,例如《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大学生就业指导》等课程,其次在专业课程模块中开设与计算机专业课程相融合的课程,例如《IT领域创业名人案例》和《计算机创业技巧》等课程,另外在课程设置上增加商业管理方面的课程。 3.2优化创业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 学校要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创业,一定要优化创业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例如,可实行“双导师制”指导学生专业知识学习、创业的实施,通过产学研结合、校企结合方式,聘请企业在本专业领域的高技能人才、高级管理人员、成功创业人士作为学生创业实践导师,与校内老师一起组成指导学生团队,一是指导学生利用顶岗实习机会、参与企业项目开发、课余或假期到企业进行实习或兼职机会学习创业知识,积累创业实践经验。 作者:李华 周仕友 王瑾 单位: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省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创业教育论文:科学发展观高校创业教育论文 一、高校开展创业教育教学模式的意义和现状 1.高校开展创业教育教学模式的现实意义。 为了提高大学生参与社会的竞争能力,开展创业教育显得尤为重要。首先,它能够开发大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使大学生能够独立地、有主见地处理好自己的事情,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感,有效提高大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其次,随着市场经济的日渐发展成熟,产业结构也在不断地转型升级,社会上迫切需要具备创新创业能力的人才。因此,高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必须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积极推动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另外,创新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促进民族进步的灵魂。在21世纪中,一个缺少科学储备和创新能力的国家将失去知识经济带来的机遇,因此培养高素质人才是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实力的关键所在。高校作为培养创新人才的摇篮,如何引导大学生应对未来社会的发展和挑战,是高校建立创业教育教学模式的关键性环节。 2.高校开展创业教育教学模式的境况分析。 首先,随着社会和时代的发展,大学生自主创业也获得了很多机会和条件,但是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在创业的过程中,由于大学生缺乏对风险的防范意识,没有充足的心理准备,必然会遇到一些无法预见的困难。因此,大学生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知识优势和所学专长,保持顽强的拼搏精神和永不服输的意志品质,方能展现创业教育的专业化。其次,一些领域中的创业项目需要大量资金,而对于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来说,创业资金不足是一个重要问题。一般情况下,创业者都是通过自筹、借贷以及风险投资等渠道获得创业资金。但是刚出校门的大学生资信不足,因此借贷不是很容易,同时由于期限的限制,不能满足一些长期投资的需要。另外,大学生自筹能力往往受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受到局限。因而最适合大学生创业者筹集资金的形式是风险投资。但是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市场中,管理还不够规范,资金储备也非常有限,同时不少投资者尚未成熟,所以投资的风险系数很大,本金不能及时抽出。受到上述诸多因素影响,致使风险投资渠道无法与大学生的创业投资需求相适应。再次,现在的大学生以独生子女居多,从小娇生惯养,容易形成好逸恶劳的心态。创业初期遇到挫折与失败时,顿时会感觉前途茫然,陷入束手无策的局面,最终导致创业之路还没有走出多远,即以失败告终。因此,高校开展创业教育教学中要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种种不顺,加强对错误原因的分析与总结,积极探索方针对策,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做到对来自各方面的反面因素有备无患。最后,在瞬息万变的创业环境中,需要大学生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精准的运营决策以及娴熟的营销手段,这些都是缺乏创业历练的大学生迫切需要的。高校创业教育要将重点放在风险防控、人际交往以及财务管理、人事安排等方面,端正大学生对于创业的认知,提高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和成功率。 二、科学发展观视角下高校创业教育教学模式需要遵循的原则 1.科学发展观基础下,以学生为主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为了顺利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模式,高校必须转变教育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以一种制度化的方式,培养学生的创业实践能力。并且要根据学生的实际发展情况,正确引导大学生创业的思想认知,实现学生对自身成才路径的正确把握。要从学生的人性化需求角度出发,确保硬件设施的配套完善,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利的条件。 2.打破传统的教育观念,提高学生参与第二课堂的积极性。 高校要加强对第二课堂教育的重视,积极改善第二课堂的实践环境,深化对课程教育和课外实践的综合改革。通过对第二课堂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激发大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从而促进大学生创业教育模式的有效开展。 3.政府、企业以及高校要形成合力,提高创业教育的内在契合性。 首先,在科学发展观下,创业并不是狭义上的创办企业,或者是开公司。创业的本质是不拘泥于当前资源条件的限制而对创业机会的追寻,是将不同的资源组合并创造价值的过程。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公共企业还是私营企业、营利还是非营利、地方企业还是跨国公司,具有创业精神与技能都至关重要。在社会生产中,高校是生产知识和创造知识的社会机构,而知识结果的转化及创业活动也是社会生产的一部分。以前高校的创业活动处于社会的边缘地带中,而在科学发展观下,高校创新创业活动则需要逐渐从封闭状态中走向开放时代、走入中心地带。在这种开放的环境中,高校和社会其他机构开展的合作成为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途径。其次,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不仅仅是教学内容的更新、理论知识的传授,关键在于它具有很强的实践性。通过相关的实践活动,促使大学生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是培养大学生创业教育的中心环节。并且,大学生创业要具备公关、组织以及管理能力,因此,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高校要锻炼大学生独立思考、生存以及自我学习的能力,才能提高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在一般情况下,高校可以自行解决一些传统的教育要素,如实验材料和场所等,但是创业教育不同于传统教育,需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同时,高校通过聘请社会上创业成功的实业家、风险投资家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全面优化自身的创业师资力量。创业还需要新技术高科技的孵化支持,运作充足的风险投资资金等条件的支撑。鉴于此,高校探索新形势下的创业教育模式,就一定要走出“象牙塔式”的封闭教育模式,打开大门,多方合作,创办开放式的大学。如依靠“民、官、学”等多方力量,借鉴美国大学的创业教育经验,建立起适应社会发展的,由社会团体、高校以及政府组织等多层次联合办学的创业教育体系。 三、科学发展观视角下高校创业教育教学模式运行方案 1.加强对大学生创业中心的建设力度。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能够为企业培养高新技术人才,有效地将大学生知识储备转化为科技成果。同时,在技术执导、政策咨询以及财税管理等方面,能够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综合服务。因此,通过创立一个创业基地,加之建立相应的创业辅导体系,实现从创新理念走向创业实践。创业孵化基地是学校为鼓励和培养大学生创业精神、积累相关经验而提供的一个实践平台,是学生创业的试验场,是梦想的舞台。它可以让大学生拥有创业经历,在这个过程中积累不少社会经验,在沟通、销售等各方面得到有效锻炼。 2.以“挑战”为主导,建立科技技能和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体系。 为了促使大学生全方面、多角度地创新创业作品,为大学生提供优质的创业交流平台,高校要以“挑战”为主导,在科学发展观下,建立大学生科技技能竞赛体系,形成多方位的创业教育体系,循序渐进对学生开展创业教育。同时在专业技能竞赛的基础上,加以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等学科的竞赛,形成规范化的学科竞赛体系,一级级提升竞赛层次,健全大学生的创业计划。这两个学科科技竞赛体系能够调动学生创业的积极性,使学生主动参与到创业教育中。并且这两个体系的涉及面也广,涉及各个专业中,使学生将课堂上学到的专业知识应用到自己的创业设想,改进创新作品,实现“作品上层次,参赛有收获”的目标。 3.依托政府、社会,全面推进课程教学体系的改革。 高校要依托政府、社会各个机构,积极推进课程教学体系的改革,实现创业教育的目标。企业也是学生创业实践的重要阵地,并且企业要想在经济市场上获得更大的发展,在人才储备和技术创新等方面也离不开高校的支持。因此,高校要依托校企合作,加强企业参与的功能。另外,为了提升学生创业的自觉意识,要开设创业教育的优秀课程,聘请一些企业家和管理精英以及技术家,担任创业教育的指导教师,增强高校的创业师资队伍。 4.开展各种志愿者服务实践活动,加强学生的职业教育和心理教育。 传统的创业教育是“学校主导,学生参加”的模式,而在科学发展观下,要把探索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新方法,融入新的创业教育模式中,实施学生自由组队申报立项的措施。同时,通过暑期社会的实践创新活动,增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学生科技创新的灵感,使学生能够灵活运用科技创新创业成果。高校要积极为学生提供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活动渠道,加强对学生的感恩教育,促使青年志愿者走向社会,定向不定期地开展志愿者服务。在社会服务、扶弱济贫和公益宣传等过程中,不断磨炼大学生的创业意志。另外,通过“学校中心服务,系部专人指导”的方式,加强大学生的职业规划指导,对其开展职业素质上的测评。从大学生刚入校开始,就对其进行择业、就业和创业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创业素质。为了加强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离校的教育,高校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增设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做好大学生角色转变的工作,实施各年级心理干预机制,引导学生正确地面对就业和创业。 四、结语 基于科学发展观下,高校要根据学生创新的发展现状,对创业教育模式进行改革,构建一种面向社会的创业教育新模式,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力,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从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通过多实践、多锻炼进而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确保高校培养出的学生具备真正的创新能力和创业实力。 作者:李应 单位:曲靖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创业教育论文:市场营销创业教育论文 一、在具体教学中引入专业真实案例,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创业意识 原我校的12级市场营销毕业生,在就读于一年级时,就热衷于到超市,家私城承接宣传单的发放,利用周末,每分发一万份宣传单收费300元,毕业后成立了钦州“我来帮”公司,主要承接宣传单发放,促销临时用工等相关营销人员服务输出公司,以我校合作,有一定的人员做后备输出,在当地得到了绝大部分商场、超市和企业的认可。也为企业解决了临时用工的大难题,对于季节性,时段性较强的工种,“我来帮”公司刚好弥补了这个空缺。借此案例,将“什么是创业?如何进行创业?”项目,带到学生的身边。之后,让学生对市场营销实务这门课学习兴趣就得到了一个提升,这直接影响到整个学期的教学过程,激发了学生的创业意识,水到渠成。这样,充分利用案例,适时激发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自觉发现身边的问题,进而提出新的想法和解决措施,使他们更清晰地意识到学习市场营销专业知识的意义和作用,进而促使他们不断萌发基于专业的创业意识。 二、“走进”市场营销行业,引入企业真实营销案例,提振创业信心 要创业,首先就要具有行业经验资源。对于创业个体,创业素质之一就是具备行业专业知识。一般而言,学生选择了市场营销专业,但并不表示都了解或热爱这个行业。实践证明,学生耳濡目染企业生产现场,切身感受行业发展动向,能够形成对市场营销的整体性和完整性认知,促使学生有意识地对市场营销实务的资讯与常识进行积累,从而明确专业学习的努力方向,强化创业的“精、气、神”。例如,组织学生对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进行观摩、体验、调研。比如到商场的电子产品、家电产品去了解业务员的工作,到汽车销售公司去了解汽车营销知识,到房地产公司去了解转业顾问的工作。经过对企业现场进行观摩、体验,经企业专家介绍,学生了解到市场营销的发展方向和潜力。学生热情高涨,兴奋之余对专业学习更坚定了信念。另外,组织学生观看了一些关于各种品牌的汽车营销视频,将《市场营销实务》知识深入到这些真实的企业营销案例中去,这让学生以开放的视野了解了市营销实务学科的前沿,潜移默化中使学生形成对营销营销的综合性认知架构,从而及时对未来的就业或创业方向做出定位调试,进而提振学生的创业信心。 三、利用创业项目进行课程考核,达到真正掌握市场营销实务知识 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告诉我们,每一个学生的智力都各具特点并有自己独特的表现形式,有自己的学习类型和学习方法。教师要相信每个学生都有无限的潜能,每个学生在不同方面都有着不同的天赋,只是有待挖掘。在课程考核上,要求每一位学生都在外面企业对接,教师协助学生到企业进行真实营销项目的承接,比如:到钦州市坭兴陶公司进行业务推广,以能卖出二十个泥兴陶为真实目标,以能卖完作为《市场营销实务》的考核目标。其间,学生亲力亲为而发出由衷的感慨:“没有你做不到,只有你想不到”。这样,用一个个真实的项目去考核学生的真正的市场营销能力,围绕学生创业能力的提升,教学活动转而为综合性的项目制作,让学生真正围绕社会实际需求展开学习活动。最后,成功创业者都以目标为导向,鼓励学生继续进行新的探索,这一行动往往受成就动机的驱使。因此,成功的创业教育课程宜为学生的“最近发展区搭建脚手架”,让学生放飞创造思维,不断获得“跳一跳,就能摘到桃子”的喜悦。例如,学校依托校内创新工作室和对社会开放的创业园,教学生如何进行市场调查、采集信息、分析商情,鼓励学生自己创业,将创业情感、创业兴趣融入专业学习或专业实践中,实现思、行并“闯”,从而有效提升创业能力。 作者:林全生 单位:广西钦州商贸学校 创业教育论文:高职院校创业教育论文 一、本科院校创业教育课程内容简介 1.通过国家精品课程网查阅到了8所本科大学创业教育精品课程 它们是:清华大学、南开大学、江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洛阳师范学院个别本科院校具有的教学内容:创业风险与危机管理、创业生涯管理、创业企业激励、创业环境分析、事业内容的确定、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管理、企业内部创业、法律事务、创业信息获取、创业过程、为顾客创造价值、企业产权、知识产权、产品创新、品牌管理、经营管理、企业管理、生存管理。 2.分析。 通过汇总可以看出创业教育课程内容丰富多彩,有些内容是创业教育独立学习的内容,比如创业机会、创业团队等;有些是与其他学科交叉的学习内容,比如营销管理、财务管理等。为了更好梳理创业教育的知识体系,我们把这些知识分成四类:创业教育的基本知识、创业机会、创办企业、管理企业。其中创业者和创业团队归为基本知识,创业规划归到创办企业,创业融资可以归到财务管理。这样个别本科院校学习的内容都可以归到不同类别,创业环境分析、事业内容的确定归到创业机会、创业过程归到基本知识,其余都可以归到管理企业。从而构架出创业教育的知识体系。 二、高职院校创业教育课程内容简介 1.通过国家精品课程网查阅到了7所高职高专院校创业教育精品课程 它们是: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个别高职高专院校具有的学习内容:创业精神、经营企业、创业模式选择、商业模式选择、风险防范控制、规避投资风险、选择创业项目、成功创业小企业的关键因素、生产管理、客户管理、网店经营与管理、创业平台建设推广。 2.分析。 通过汇总可以看出高职高专院校创业教育课程内容也一样是丰富多彩,大多数高职院校都有的内容和本科院校统计结果差不多。但高职高专创业教育课程更具有操作性,创业理论知识比较浅显,概括水平较低。比如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网络创业。还有高职高职学院创业教育的内容不如本科集中,比如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从能力训练来谈论创业教育。 三、我院创业课题理论内容的架构 参考8所大学的理论内容的构架,同时也借鉴7所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理论的内容体系。 1.根据高职学生情况,选取教学内容。 高职学生动手能力强,理论学习是他们的短板,因此在选择学习内容是更多是学生实际创业过程中如何操作,相对创业的理论知识要求够用即可。 2.内容体系构架基于创业工作过程设计教学内容。 本门课程开设在大三第一学期,学生第二学期就到岗位实习了,因此本学期要求每个班都要申报创业项目,并付之实际。因此本课程内容设计根据学生创业的过程设计教学内容,和学生创业活动同步。 3.学习的内容具有弹性。 创业教育课程内容很多,但这些内容并不都学习,学习的内容因学生创业项目和遇到问题不同而有选项学习,同时也根据不同专业有选择学习。比如会计专业就不在学习财务管理了,营销专业就不学习营销管理了。 作者:王国强 何春燕 单位: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 创业教育论文:非法学专业创业法律教育论文 一、《经济法》与《经济法律制度》 当前,尽管法学界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仍未达成统一,但较为一致的认识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并以自治为基本理念,但民法的自治难以解决市场的失灵、外部性及公共产品投资问题,因而需要国家权力的监管、调控以及并从新的角度来思考公共产品投资的法律规范形式。由此经济法至少应包括市场监管法、宏观调控法、环境资源法、社会保障法等内容。其所调整的不是私人主体之间的经济行为,而是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与调控。基于此认识,市场主体法如公司法、市场行为法如合同法,以及物权法、侵权法、婚姻家庭法等均属于民法的内容,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产品质量法、税法、环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则常被划归于经济法的体系范畴。根据上述关于民法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基本划分,可以说,民法和经济法均调整市场行为,均与经济关系与经济活动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但民法侧重于市场主体及其自主决定的经济活动,而经济法则侧重于对市场主体自主决定行为的局限进行政府干预。在很大程度上,民法构成了经济法的基础,因为不了解民法所调整的私主体行为,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公权力干预的正当性。而且,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劳动法与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被划入经济法体系范畴的单行法,其所涉及的侵权关系、合同关系均以民法上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因此,对于经济法专业的法学本科生而言,民法是必修的基础课程。由于经济法与市场监管与调控紧密相关,常常被列为经管类专业的必修法律课程,但受专业课程计划的限制,不可能为法律课程留下充分的空间。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由于缺乏基础的法律知识背景,他们很难真正理解经济法的真正内涵。即使学到一些“法律知识”,也很难能在实践中准确地运用,实际上不能达到教学目的。因此,对非法学类专业而言,单纯一门经济法课程是远远不够的,但是开设更多的法律课程从专业课程规划的角度又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受学科意义上经济法调整对象的限制,而应针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从“经济法律制度”的视角来进行课程设计。相对于“经济法”,“经济法律制度”不仅能够涵摄民法范畴内与市场经济活动相关的内容,从而有助于解决经济法课程前提性法律基础之不足,而且也便于将相关法律制度根据具体的需要进行系统性的整合。 二、非法学专业法律教学课程设计的三个层次 即使通过经济法律制度整合民法中有关市场经济行为的法律,单单这一门法律课程仍嫌不足。因为在学习经济法律制度之前,学生需要对法律的一般理论,经济法律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经济法律责任所涉及的刑法、行政法以及诉讼法等问题均需有基础性的把握。一般而言,经管类专业的法律课程设置应当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基础课程。基础课程主要介绍法的一般理论、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构造、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及诉讼法所调整的基本社会关系及其基本内容。课程教学目标在于让学生对我国法律的基本体系与内容有个概括性的了解,并在此基础培养基本的法律思维与法治理念。《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为全民法治观念,要将法治教育纳入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从中小学即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据此可以肯定的是,基础法律课程将成为高校所有专业的必修课程。目前,各高校经管类大多仅开设《经济法》一门法律课,很少未开设专门的法律基础课程。尽管思政类课程中涉及法律基础的内容,但其教学内容的侧重点并不在于基础法律知识的介绍和法律理念的培养,而是将法律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手段来对待的,其侧重点在于尊法守法意识的树立,与作为专业类法律课程的基础以及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相差较远。在这种情况下,专业基础类课程中的《经济法学》课程的讲授缺乏必要的基础法律知识背景,仍需先行介绍法律的基础知识,从而严重影响了《经济法学》教学目标的实现。第二层次即经济法律制度。该课程属于学科基础类课程,其内容主要介绍与市场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说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在于认知和理解,经济法律制度的教学目标则应适当增加法律的具体应用能力。第三层次为专业类课程。这类课程是根据具体专业方向的需要而有针对性地开设的课程。经济法律制度由于涉及到的法律领域十分庞杂,只能侧重于基础,而难以具体和深入。更为深入的内容只能就不同的专业方向有针对性地另行开设。比如人力资源方向,需要专门开设劳动法,工程管理专业需要开设建筑工程法,物流专业方向需开设物流法规,而对外贸易专业方向则需要进一步了解海商法的专业法律知识。这一层次的法律课程由于是针对具体的专业方向需要而特别开设的,故在教学目标上应更加注重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上述三个不同层次的法律课程,经济法律制度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相对于法律基础课程,它已经较为偏向专业需要,是对有关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的进一步深入。但相对不同专业方向的特殊需要,它又属于经管类的基础类课程。 三、非法学专业法律课程设计与创业教育之协调 当前,已出版的各类《经济法》教材近百种,但大多数是针对法学专业学生而编写的,虽然部分教材考虑了非法学专业的需要,但并未针对特定专业的自身特点,而是力争“包罗万象”,由各专业根据不同需要自行选择需讲授的内容。由于缺乏明确的针对性,这样的编排内容全面有余,但系统性不足,几乎毫无例外地均是依照单行法律来设章分节。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而言,这样的教学内容安排只能使他们掌握一些零散的经济法律知识,而难以形成体系化的认识,更无需谈法律的具体应用。为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教育部提出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高校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并要求将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置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编写适用和有特色的高质量教材。尽管法律教育并非创新创业教育之重点,但法律课程建设无疑是创新创业——尤其是创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迄今为止,法律专业课程设计还未能充分考虑创业教育之需要。创业法律教育的关键是让学生了解创业过程中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并能将之运用到创业工作中去,而相关的法律知识——企业的设立、公司治理、投资者内部关系、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市场经营与竞争等等——几乎均与经济法律制度密切相关,故此完全可以与经济法律制度的课程内容设计统一起来。在此基础上,《经济法律制度》课程的内容设计可考虑以创业过程为线索,将相关的经济法律知识贯穿起来。这样不仅可满足非法学专业尤其是经管类各专业法律课程教学要求,而且有助于法律知识的体系化理解和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 四、结语 综上所述,非法学专业的法律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设计与法学专业有很大的不同,但这一问题目前并未受到足够的关注。从当前相关教材的内容编排情况看,也大多没有充分考虑不同专业的专业需求,从而使教学效果和教学目标的实现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一些影响。针对非法学类专业的专业特点,分三个层次进行课程设置,并结合创业教育的需要将《经济法律制度》的教学内容与创业法律教育相结合是必要而且可行的。当然,非法学专业的法律教育问题由于涉及的专业范围相当广泛,不同的专业还需根据自己的需要设计相应的法律教学方案。 作者:王森波 单位:上海电力学院 创业教育论文:高职院校图书馆创新创业教育论文 1创新创业教育 1.1创新创业教育概况 创新创业教育是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与模式,本质上是一种实用教育。那么创新创业教育含义是什么呢?1991年在东京举办的创业创新教育国际会议从广义上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了定义,它是指通过教育手段培养最具有开创性个性的人,开创性个性包括首创精神、冒险精神、创业能力、独立工作能力以及技术、社交和管理技能。创新创业教育的过程是一个培养具有基本业务素质、创新思想境界和开创性个性的人才的过程,是一种以培育在校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理念、创新创业能力为主的教育。除了在校生的教育外,创新创业教育也面向全社会,主要针对一些创业群体分阶段、分层次地进行创新思维培养和创业能力实践的教育,为一些打算创业、已经创业或已经成功创业的个人或集体提供系统、科学的教育指导。 1.2创新创业教育重要性 高职院校的大学生是最具创新、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在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极鼓励高职院校学生自主创业,是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落实大学生创业政策,促进高职院校毕业生提高就业率的重要措施。这是教育部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中指出的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之所在。国家高度重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开展,各级政府积极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良好的环境,各项工作坚持扎实基础、搭建平台、注重引导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优化创新创业的制度和服务环境,要求高等学校营造支持创新创业的校园文化环境,从上到下着力构建层次分明、覆盖全体、系统科学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1.3创新创业教育作用 在高等职业院校中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对于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启蒙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融入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在专业教育基础上,使学生了解创新型人才的素质要求,利于学生创业意识的培养。创新创业教育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能够培养学生的观察力、决策力、组织力、领导力、协调力等各项创新创业素质,从而提升学生的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有利于学生认识环境、把握机会、明确风险,在实践过程中按照所学的商业模式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设计,因此大力推进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使学生掌握开展创业活动所需要的基本知识,能够不断提高创新人才的质量。 2高职院校图书馆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作用 2.1高职院校图书馆的作用 图书馆是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组成部分,随着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图书馆适应需要而发展起来。它配合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向学生提供文献资料、情报信息,使学生获得知识,受到教育。学生可以利用图书馆丰富的文献资源,进行广泛的学习,充实扩展课堂学习内容,达到扩大知识视野、增加信息量的目的。高职院校图书馆要与高职教育的需要相适应,就需从它的服务目的与对象、馆藏信息资源建设及综合发展方向上与之相适应。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是时代赋予高等职业教育的使命,培养面向社会基层、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技术应用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是高等职业教育追求的目标。 2.2图书馆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作用 图书馆具备文献信息的资源优势,它是人类知识的宝库,是大学生最喜爱的地方之一,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其教育职能,加强对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即主动地向他们提供一些创新创业方面的精神食粮,帮助他们树立“想创业、敢创业、争创业”的思想,使他们能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正确地看待创新创业问题。图书馆对学生创新创业的教育是学校教育整体系统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图书馆丰富的藏书、中外期刊和电子资源等是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保障。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图书馆的广泛应用,高职院校图书馆的馆藏也在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和职教特色,重点收藏大量有关基础、专业性职业教育和其他一些综合性的书籍。这些大量的数据以纸质文本、光盘、数据库等形式存在,利用因特网、电脑终端、电子邮件等方法和技术手段突破时空限制服务于广大师生,成为学生获取创新创业知识的良师益友。图书馆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其教育形式更为灵活,图书馆作为“第二课堂”,实现了高职教育中学校课堂教学同图书馆创新创业教育的双向渗透,将从过去依赖课堂教学的灌输,转向包括创新创业教育在内的寻求全面素质的提高。另外,图书馆为学生学习其他知识、博览群书提供了一种安静有序的阅读环境,因此,图书馆成了广大学生经常汇集的场所,在这里整齐有序地摆放各种文献资料,整个环境清洁明亮,安静幽雅,相比于课堂,这里更多了些读书的环境和良好的气氛,而思想问题的解决必须在这种有形无声的环境中才能实现。在这种氛围中人们会互相切磋、互相影响、互相学习、互相比较、互相督促,吸引他们到知识的海洋去汲取人类智慧的精华,寻找人生的真谛,提高综合素质,全身心开展创新创业。 3图书馆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措施 3.1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 高职院校图书馆具有丰富的馆藏资源,这些纸介、电子的资源是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最基本的物质条件。为了能更好地服务创新创业教育,图书馆应严格把关采书环节,应聘任各专业和各学科的带头人、教授、教学能手以及学生代表担任选书顾问,由他们有针对性地提出所需书目。另外,采编部门应制定科学的选书制度和规范的选书程序,加强纸质文献资源的收藏。在采购的过程当中应注重提高文献资源的质量,使馆藏纸质文献的结构更趋科学、系统、合理,增加延续性。高职图书馆工作的一项新的内涵,就是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宣传,图书馆应充分利用丰富的馆藏资源和现代化的网络技术,为学生提供丰富全面的创新创业成功实例和经验,从而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欲望。在这个过程中就应加快自动化、数字化进程,进而对馆藏资源进行适时调整,将采集力度转到电子信息资源上,认真采集网络数据库和光盘数据库等非纸质资源,从而建立起虚实结合、互为补充、彼此融合的巨大信息资源库,为创新创业教育准备充足的文献资源。 3.2提高馆员服务创新创业教育能力 在高等职业教育的创新创业教育中学生是教育的主体,作为高职图书馆馆员,工作的重点是激活其创新创业欲望。有了这种想创业的想法,学生们才会有行动,图书馆应通过服务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图书馆要为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贡献力量,重点就是要建设一支能为创新创业服务的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的图书馆专业队伍。这就要求高职图书馆在稳定和加强图书馆专业队伍基础上通过各种途径尽快培养一批具有高水平的一流人才和图书馆专业队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调动馆员的竞争意识,同时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要加强馆员思想作风建设,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馆员,才能为学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注入活力。应该解决原本课堂教育讲授的传统知识不能满足高职学生创业需求的问题,就要吸引学生到图书馆来,为学生提供了完全开放、自由的空间,在这里学生自觉学习,引导他们抛开课堂形式和课堂纪律的约束,依照各自爱好和兴趣,自主地选择各类文献资源,进行自我知识的延伸和深化教育。 3.3帮助高职生培养初步的创新创业能力 创新一定是多元化、多态式的双赢结构,创新创业能力包括前沿信息的获取能力、创造性地思考和行动的能力、把握机会的能力,还包括综合利用各方面知识能力、辨别吸收能力和消化创新能力,是一种综合能力的体现。馆员可充分利用图书馆丰富的馆藏资源以及先进的网络检索设备、对信息进行检索加工等优势,准确及时地将最新的资源、技术与各专业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教学活动,也可通过组织系列讲座、图书活动周等活动,不仅教给高职学生查询、存储、组织、传递、利用信息的方式和方法,更要教给学生如何创新的基本原理和过程。在此基础上,使得学生在短时间内提高获取信息和利用信息的能力,从而很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信息素质,提高他们的创新创业能力。 3.4加大宣传力度 收集创新创业成功案例,利用图书馆平台大力宣传。充分认识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与普通高校的不同。高职教育培养的目标是高等技术应用专业人才,因而高职院校的馆藏既要强调专业性,更要注重实践性。因此,在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高职院校图书馆为了培养学生“较强实践能力”,可以根据不同的专业,将各届毕业生的优秀设计作品及创新创业成功案例收藏起来,开辟出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特色馆藏室,展示成功的作品,以形成与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的高素质技术应用能力的人才相一致的实训仿真职业环境,学生通过这些实物作品及真实案例,可以获得比文献资料更形象、更直观、更真实的信息,这对于丰富学生的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有很大的帮助。 4结语 要提高高职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充分利用图书馆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在校内形成完善的创新创业教育培育体系,构建一个创新创业教育的良性循环生态系统,这一体系就包括高职院校图书馆。创新创业教育的最终落脚点在学生,全方位的立体创新创业教育生态培育体系就是为学生服务的综合体系。只有学生接受了创新创业观念,并勇于去实践,才能说创新创业教育起到了实际的效果。每一个学生的背后都有图书馆支持,图书馆的支持是学生实践创新创业的有力保障。 作者:王曦 单位:牡丹江大学 创业教育论文:创业实践载体下创业教育论文 一、目前大学生创业实践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目前大学生创业实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各高校都十分重视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但在具体创业实践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具体来说,许多高校都是以创业实践课程设计、创业竞赛、创业论坛等形式开展创业实践,这与美英等高校创业教育实践较为发达的国家相比,存在实践活动的目标定位不够明确、实践内容与模式较为单一、实践载体不够丰富、实践投入与支持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创业教育的定位只限于实务层面,实践教学方式没有形成独立完整的教学体系,实践内容多集中在事实呈现或介绍经验,缺乏系统的分析和深层次的发达国家创业教育的系统比较研究,普遍存在着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脱节的现象,偏重创业理论知识的学习,或者偏重创业实践的培训活动,创业实践活动存在着形式化、浅层次、边缘化的问题,与真正意义上的创业教育实践差距较远。高校倾向于采用创业报告、创业讲座、经验推介研讨、创业计划大赛等形式进行创业实践活动,缺乏多样性、系统性和层次性,并且针对的对象不是面向多数人的创业实践,创业实践活动的覆盖面也就相对比较窄。创业实践需要一定的物资投入和政策扶持,但大部分的创业计划和实践活动都由于资金问题夭折;创业教师缺乏创业实战经验,重理论轻实践,这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大学生创业实践的主体作用。所以,当前我国多数创业实践仅仅停留在营造创业氛围、激发创业热情阶段,其可行性、操作性、实效性都相对较低,这也造成了学生在创业知识和创业能力方面的不足,学生对常识性、基础性经营管理知识和综合性知识的掌控与应用方面理解有误区,决策时多从直觉出发,缺乏处理和应对问题的基本套路和程序;实践活动管理方面表现比较随意,缺乏利用制度、程序使日常经营活动规范化的能力,与人沟通交往时容易以自我为中心,这成为提高学生创业素质的难点。 2.大学生创业实践实效的影响因素分析。 创业实践教育是一门综合学科,在设计和开展创业实践活动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学科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以创业学、创造学为基础,以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组织行为学、人际沟通学为辅助,突破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开展一些特色的创新创业活动。影响大学生创业实践实效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实践活动参与者的主观因素和实践环境的客观因素。在创业实践中,参与者的主体作用是具有决定作用的要素,其创业意愿、创业规划、创业技能、心理素质、沟通能力、领导水平、交际手段对创业实践活动的实效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多数大学生参与创业实践的心理素质不够成熟,在创业初期往往热情高涨,对创业前景充满信心,但对创业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困难估计不足,一旦面对失败和挫折往往缺乏足够的耐心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缺乏一种迎难而上的毅力和品质。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氛围对创业实践的实效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使得实践参与者具有创业积极性和创新自信心,从而获得更大的创业支持力度。培育良好的创业实践环境需要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共同努力,国家要建立完善的创业实践教育的保障制度,对实行创业实践教育的高校给予资金、人员、社会资源的支持,要适当对坚持创业实践的学生给予帮助;社会要培育良好的创业氛围,为大学生提供相应的技术、资金或团队支持;在高校校园文化的建设中要注重宣传体现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塑造创业成功的典型示范,与校内外加深联系,创业实践提供尽可能丰富的实践形式和资金支持,保障创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以创业实践为载体有效推进创业教育 1.实践活动引入创业教育内容的案例分析。 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与失业问题,创业教育是传统“就业教育”的内涵拓展与功能延伸,实际上也是培养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基于推进创业教育的要求和条件等方面的认识,近年来我们把创业实践活动作为目前开展创业教育最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注重以创业课题、项目和实践活动为引导,鼓励学生主动学习和积累创业知识、完善知识结构和提升践行能力,将创新、创意、创业的理念和方法逐步融入创业实践,采用“3+2”(三个平台,两个评价体系)创业实践模式,着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创业心态、积累丰富创业知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利用实践活动使学生形成正确的创业目标和价值取向,全面提高组织管理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和社交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创业综合素质。在“3+2”创业实践模式中,对培养学生创业素质方面三平台各有侧重,创业社团侧重创业心态培养,创业竞赛侧重创业知识积累,电商经营侧重组织管理与社交能力提升,在三平台基础上遴选较好的创业项目,鼓励学生自主扩大创业,对学生的创业素质评价和教师的指导创业效果评价贯穿全部创业实践活动中。笔者对2010~2012年参加创业实践活动学生的创业素质和项目创业效果进行了调查,发现大学生更容易接受采用创业实践的方式进行多样化的创业教育的方式,教育的实效性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所以在现阶段的创业教育中,高校应鼓励学生成立大学生创业实践社团,为在校学生提供企业培训、考察、实习等机会,丰富学生对企业运作、社会生活的体验,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择业观、职业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了解和适应社会,为学生走出校园后的实际创业做铺垫;举办多学科、多层次和多种形式的创业竞赛,利用竞赛的方式让学生提高自主学习、自主创新以及对专业知识灵活运用的能力,注重学生团队意识和交际能力培养;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鼓励学生边学习边创业,采用有效的电子商务创业管理模式提高创业效果,增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实践能力。 2.以创业实践为载体的创业教育方式。 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既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实习实践,也包括创业经营性的实习实践,学生通过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了解市场经营的风险,学会预测市场变化,掌握市场信息,提高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能力,为自主创业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梳理分析我院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以培养学生创业心理调节能力、市场调研与开发能力、企业管理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为教育目标,本文提出了以创业实践为载体的创业教育流程。 (1)创业项目选定。 侧重市场调研、基础条件分析、竞争力比较等方面的内容,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准确分析,培养学生信息获取和产品分析能力,加强对宏观环境、产品定位、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培训。 (2)创业团队组建。 侧重团队发展目标、团队框架、团队成员角色定位与职权分工、团队管理机制,注重成员的扬长避短,恰当使用。 (3)创业计划书制定。 侧重特性分析、市场竞争力与前景预测、生产运营计划、市场营销手段、项目风险分析、项目财务需求与回报分析等内容,重点是市场营销和财务分析有关知识的学习与应用。 (4)创业项目启动准备。 侧重项目资金筹措、项目场地选择以及项目运行基础物资购入,该部分注重培养学生社交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特别是商务谈判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和公关能力等。 (5)创业项目运维。 侧重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公司管理、市场战略管理以及市场营销策略手段的应用能力,这是创业教育的关键部分,要着重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和应用能力,特别是规章制度的执行能力、人力资源管理能力、角色转变能力、财会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6)创业项目总评。 针对学生创业素质和创业项目成果进行评价,重点考察创业实践过程中项目管理、市场影响、财务分析等方面的掌握。 三、多途径提高创业实践教育的实效 当前,各高校都在深入开展创业教育等工作,为了使创业教育在真正意义上发挥其作用,就要提高创业教育的实效性,我们认为可以采用以下途径。 1.以观念转变为先导,激发参与创业实践积极性。 面对当前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的不断变化,高校和大学生都要解放思想,重视创业教育,转变教育理念。高校要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树立以知识为基础、以能力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和更新创业实践活动模式及评价机制。大学生要结合自身所学,树立自主创业的想法,明确自身的创业方向,树立创业自信心,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创业实践活动,丰富自身的社会知识,了解社会、观察社会,增强自身的创业实践能力。 2.以教育协同为引领,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高校应从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科学定位出发,做好学生对创业专业知识需求的调查,紧密围绕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知识、创新能力、创业技能来开设课程,建立完善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通过结合、渗透、强化的方式,注重各学科教学协同效应,以实践联动教学,引导多样化创业训练,从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3.以组织协调为关键,完善创业指导服务平台建设。 高校创业指导服务平台是组织和指导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最重要运作机构。以创业指导服务平台为抓手,积极开展创业指导和专题讲座,推广成功创业者的经验,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创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各种困难;通过平台的外联功能,协调创业团队与学校、企业、其他机构间关系,为创业实践活动开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4.以政策激励为驱动,建立可行性强的创业教育实效评价体系。 目前部分高校的创业实践处于自发和无序状态,这需要建立相应的政策法规加强对创业教育的管理。将创业实践的效果进行科学评价,评价结果与学生的学分、综合测评、就业推荐、资金补贴、优先培训等挂钩,从根本上提升学生接受创业教育的主动性和自发性。 5.以措施保障为支撑,营造良好创业教育环境。 创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需要专职指导教师指导、多渠道资金筹措、适合的创业实践场地等保障。所以高校应从完善创业导师的绩效考核机制方面,鼓励教师为创业团队提供技能和经验方面支持,组建高素质的指导教师队伍;设立扶持学生创业的专项基金,并做好学生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的协调工作;有条件地开放学校实验室、图书馆、研发基地等公共资源,营造良好创业教育环境。 四、结论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高校应深刻领会教育教学改革的内涵,提高创业教育实践的认识、加强实践载体建设、优化创业实践环境,积极调动大学生在创业实践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全面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培养更多高水平的创新创业人才,为我国早日实现“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作者:谭立章 钱津津 单位:浙江理工大学 创业教育论文:国外高校生态系统创业教育论文 一、美国高校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构成 1.美国高校充分发挥创业教育的主体作用。 美国高校关于创业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截止到2005年,在美国4200多所高校中,已有2000多所大学和学院开设了3000多门创业教育课程,设立了44种学术性期刊和277个创业教育捐赠席位,成立了100多个有关创业的研究中心,累计超过4.4亿美元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百森商学院、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加州大学柏克利分校等高校一直走在美国各大学创业教育的前列。首先,任何一种系统的构建,都要以一定的目标为支撑,准确定位创业教育的目标是构建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第一步。随着创业教育研究的深入和创业教育工作者认识的加深,美国创业教育的目标逐步由培育创业者,使受教育者能够创办实体企业的“功利性”目标向培养受教育者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使受教育者能够独立地工作生活和更好地适应社会变革的“非功利性”目标转变。作为全球创业教育成功实施的典范,斯坦福大学在创建之初就确立了鲜明的办学宗旨,即“使所学的东西都对学生的生活直接有用,帮助他们取得成功”。作为全球创业管理教育和研究最著名的商学院,百森商学院的创业教育宗旨是全力帮助学生发展创业式的思维方式、进取心、灵活性、创造力、冒险的愿望、抽象思维能力以及视市场变化为商机的能力。其次,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是创业教育的内核,是实现创业教育理念的主战场。尽管美国各高校创业教育的侧重点不同,但美国高校创业教育的课程基本已经系统化,并由基础课程——其他课程或法律课程——企业战略的金字塔课程模式向所授知识以创业为优秀,成环状向外辐射散开的圆形模式转变。作为全球创业性大学建设领导者,麻省理工学院形成了创业相关知识普及——创意资产纸质化——创业实践体验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打破了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之间的围墙,涵盖了教育过程的全链条。在百森商学院,为学生安排了科学系统的创业教育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其理论课程包括由一系列选修课程组合的4个整合模块和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支持课程组成的22门课程,其实践课程包括机会识别训练、商业计划书撰写、促销训练和模拟创办企业等。再次,师资力量不仅是创业教育成功的必要条件,更是创业教育体系中最具活力的一环。美国高校一般鼓励和选派拥有丰富创业经历和良好创业素养的优秀师资从事创业教育,还注重吸收社会上既有学术背景又有创业经验的企业家、行业领导者等担任兼职教师,不仅可以为学生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还可以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使创业教育在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完善。最后,高校浓郁的创业文化氛围既是创业教育成功的潜在软动力,更是创业教育长远发展的持久动力。美国鼓励创新、允许失败的创业文化,以潜在的动力推动着青年广泛参与到创业教育及教育活动中。据调查统计,美国18-29岁的青年中超过60%的人想要拥有自己的企业,18-34岁中80%的青年想成为企业家,在他们的创业动机中,个人独立愿望超过了对财富的追求。在麻省理工学院,MIT创业论坛、MIT10万美金创业大赛、创业俱乐部等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了交流学习和提升能力的平台,《科技创业》《斯隆管理评论》《MIT“创新影响”研究报告》等评论杂志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和有效的传播途径。 2.美国政府为创业教育提供切实的政策支持。 政府在创业教育生态系统中作为支持者,在政策法规和市场运行机制等方面推动着创业教育的发展。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2014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DoingBusiness2014)显示,美国的法律环境、管制规则和企业营商环境的宽松程度在全球189个经济体中排名第4。在政策法规方面,早在1953年,美国国会依据《小企业法》设立了小企业管理局(SBA),帮助有意于经营的小企业者创办自己的企业,并设立了白宫小企业委员会和国会小企业委员会,协同SBA工作。截至目前,SBA已成为美国最大的公共创业投资的提供者,是美国最大的对小企业的独立融资机构。20世纪80年代,美国政府就提出要为大学生“设定创业遗传代码”,以造就“最具革命性的创业一代”为其价值取向,并颁布了《贝多法案》(BayhDoleAct)、《小企业创新发展法案》(SBIDA)等公共政策,促进了大批实验室发明成果开发成产品并推向市场,推动了高技术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迅速发展。进入21世纪以后,美国政府愈发重视高校创业教育,在2011年美国总统的国情咨文中,奥巴马总统提出把创业教育纳入国家创新体系,并启动了“冲顶赛跑”的竞争项目,旨在资助能够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创新实践项目。在市场运行机制方面,一是美国政府简化了创办企业流程,设立了一站式创业窗口,仅需5天即可完成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从注册到运营的6个环节:预定公司名称,提交公司组织文件,制订并通过公司经营协议;申请联邦的雇主识别号;注册征收营销税;在劳工部的失业保险部门注册;购买雇员补贴和伤残保险;在两家报纸上公开公司的组织文件并提交证书和公开宣誓书。二是美国政府降低了创办公司的准入成本,推动了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以2014年为例,美国的人均国民收入总值为50120美元,注册一个新企业则仅需750美元(其中第一个环节缴275美元,第六个环节缴475美元,其他环节免费),最低实缴资本为0美元。三是美国联邦政府及各州政府制定了多项创业投资的税收激励政策。1978年将资本利得税从49%降至28%,当年美国的创业投资额增至5.7亿美元;1981年政府进一步将资本利得税降至20%,带来了创投行业的第二次繁荣;2000年《新市场税收抵免方案》(NMTC)出台,规定投资者如果投资在促进低收入地区发展的“社会发展基金”,可以从所得税中获得税收抵免。 3.美国社会为创业教育提供有效的资源支持。 社会是大学生开展创业活动的真正“舞台”,一个良好的创业社会环境对于创业者来说至关重要。在美国,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创业教育社会支撑体系,为高校创业教育的开展提供各种中介服务。一是创业交流会、创业俱乐部、创业研究会、家庭企业研究所等组织机构为学生提供课程补充,协助学生在校园内与金融界、商界、学界等各界知名人士、专家、学者交流合作,最大程度获取最新资讯与资源支持。二是由杰出创业者、风险投资家、管理、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智囊团,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咨询和辅导,协助学生发展创意、确定商业模式和经营战略。三是科尔曼基金会、考夫曼创业流动基金中心等支持创业教育发展的基金会每年都会以商业计划大赛奖金、论文奖学金等多项奖金和捐赠教席的形式向高校提供大量的创业教育基金。 二、美国高校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启示 我国高校的创业教育自1997年正式开展,经过十几年的不断探索和发展,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根据麦可思研究院公布的《就业蓝皮书:2014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我国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逐年上升,2013届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已达到2.3%,比2012届(2.0%)高0.3个百分点,比2011届(1.6%)高0.7个百分点。但从整体来说,我国创业教育成效并不显著,与美国等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充分借鉴美国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成功要素,对于我国创业教育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1.高校、政府和社会“三位一体”,构建良性互动的创业教育生态系统。 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多项鼓励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各高校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业教育活动,社会各界采取了一系列引导和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措施,但政府、高校、社会大多孤军作战,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沟通,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因此,我国创业教育要取得突破,必须科学构建“高校为主体、政府和社会为支撑”三位一体、相互联动的大学生创业教育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政府、高校和社会中的一切资源和力量,实现各组织要素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为大学生创业构筑广阔平台。 2.有效整合资源,促进创业教育生态系统良性运转。 人才、信息和资金等“能量”是创业教育生态系统得以良性运转的基础,是大学生开展创业活动的必要条件。借鉴美国大学创业教育的成功经验,高校应增加与政府、企业、行业、其他高校机构以及各地校友组织的沟通联系,争取形成固定合作关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多层面开展专项服务,引进各类资源,拓宽资金支持渠道,从而实现政策、技术、资金、渠道、咨询等创业要素的聚集,进一步改善创业教育支撑体系,打造优良的创业教育平台,共同推动创业型人才的培养。 3.优化环境,营造大学生创业的浓厚氛围。 在我国,社会公众往往把就业率作为评价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孩子们从小就被老师家长们灌输“考个好大学,找个好工作”的思想,导致高校的创业教育和学生的创业意识缺失。因此,我国创业教育要想真正长远的发展下去,就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创业文化氛围。在高校层面,通过举办各种创业沙龙、竞赛、讲座、见习等活动,努力构建积极向上的创业文化,在各个环节为大学生创业打通渠道,清除障碍,最大限度地激发大学生创业的强烈意愿和热情。在政府层面,把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创业摆在重要位置,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构建绿色通道。在社会层面,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体宣传创业政策,弘扬创业文化,提高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吸引更多的有志青年加入到创业实践活动中去。 作者:赵冬鸣 张蓓蓓 单位:华北电力大学 创业教育论文:高校生态系统创业教育论文 一、国内外创业教育现状 创业教育是指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和创业技能等基本素质,使学生具有一定的创业能力,从而能够进行自主创业和自我发展。在国外,创业教育被称之为继文化教育、技能教育之后的“第三本教育护照”,与学术教育、职业教育一同被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上世纪60年代末,美国向创业型经济转型,创业教育模式应运而生。80年代是美国创业教育发展的重要阶段,90年代开设创业课程的院校发展到1050所。90年代,美国创业学研究的领军人物杰弗里•蒂蒙斯教授的著作《创业学》发展成为世界创业教育的框架和标准。截至2007年,美国实施了8种创业教育计划,创业课程已超过5000门,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创业教育体系。近年来,我国也更加重视创业教育,提出了创业教育的理念,鼓励大学生创业。数据显示,2007年,美国大学生自主创业者占20%-30%,而我国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者仅占0.26%,可见,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识十分淡薄,创业能力十分低下。因此,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在创业教育方面的探索还有待进一步深入。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学术界也十分关注高校创业教育研究,涌现了一批关于创业教育的论文和专著。这些研究成果分别从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的角度阐述了创业教育的基本理论、剖析了大学生创业意向、分析了国外高校创业教育的经验。然而,作为大学生创业教育的重要阵地,高校近年来创业教育的效果并不理想。高校创业教育研究与探索因此迫在眉睫。 二、创业教育理论基础 创业教育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创业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美国心理学家吉尔福特首先提出创造力开发论,认为开发人的创造力,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创业能力的基本途径。高职创业教育既要关注学生潜在创造力的培养,也要关注学生在创造过程中表现出的现实创造力。在学习过程中,高职学生通常可以表现出一般创造力,获得一般水平的创造性作品。德国心理学家海特纳将创造力分为:真创造力、类创造力、假创造力三种。高职教育开发这三种创造力都很重要。美国心理学家阿迈布丽还提出了创造力的结构理论,认为创造力主要由领域技能、创造技能和工作动机三大要素所构成。心理学家伯纳德•韦纳等人对成就动机进行了归因分析,以归因理沦为指导,能够培养学生的坚韧品质,这是学生创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人格要素。人职匹配理论中最有影响的是“特质因素论”和“人格类型论”。美国职业心理学家威廉斯(E.G.Willianson)以帕森斯(F.Parsons)的职业指导三要素思想发展形成了特质因素理论(Trait-FactorTheory),该理论推动了人才测评在职业选拔与指导中的运用和发展。美国职业心理学家霍兰德(Holland)提出了人格类型理论。由于不同学生具有不同的个性特征以及职业倾向性,高校创业教育应顺应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的需要,重视培养学生个体找寻与其自身人格类型重合的职业环境的能力。而学生技能形成理论认为,学生创业活动需要动作技能和智力技能的协同,动作技能和智力技能的形成要达到自动化的水平,必然经历大量的训练过程。 三、典型案例及分析 (一)创业典型案例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09—2012届《毕业生就业与能力测评报告(Mycos大学生年度就业报告)》显示,学生自主创业比例不断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不断增强。优秀毕业生王辉以其创业事迹当选2012“感动江苏”十大人物。王辉现任年销售额100多万元的常州橙果广告公司总经理。5年前王辉从徐州来常州就读。在校期间,他从发单员、酒店跑菜员等兼职工作起步逐渐走向自主创业。学校为他免费提供了设施齐备的工作室等各项支持。成功创业之后,他情系母校贫困生,从2009年到2012年,累计有6000多人次的贫困生获得帮助。学院在创业设计类大赛连续数年获得优异成绩。2011年学院组织师生参加常州市教育局主办的“金蝶杯”大学生创业设计与企业经营管理沙盘大赛学生获得了两个一等奖、一个三等奖的好成绩。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等部门主办的2012年“蓝桥杯”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创业大赛上,信息系学生荣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4位老师荣获优秀指导教师称号。轻工系以金诚塑业创业社为基础成立了金诚塑料材料有限公司,经营成效良好。系部为公司的成立与运行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多次召开会议,以毕业生成功创业的案例激发学生增强内部凝聚力,弘扬创业创新精神,将公司做大做强。优秀创业榜样韩春生是管理系2006届营销专业毕业生。他毕业后就职于常州百兴集团,从普通业务员到业务经理,再到自主创业。2010年,韩春生注册成立南京百润纺织品有限公司,年总销售额突破一千万元。2005模具班的学生李加贵一度成为常州大学城的“风云人物”,刚进大学他就开始创业。在校四年的创业经历为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走出校园后他又站在了一个更大的舞台。由于他的拼搏与创业精神,获得了一千万元的投资基金,并创立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模具系2008成型331班学生马艳东,他家境贫寒,为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多次为其颁发助学金。2012年2月应聘江苏恒立高压油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部设备管理员,不到两年的时间成为公司采购物流部主管。2014年4月,马艳东作为院助学成才典型被上报省教育厅。常州科教城其它高职院校学生就业创业的经典案例也不胜枚举。据《常州晚报》2014年10月9日报道,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朱志获得了“思科认证互联网专家”证书。 (二)创业事迹的特征分析 大学生成功创业的事迹不断涌现,这与学校重视创业教育与创业能力培养这一中心工作任务紧密相关。通过典型创业案例可以看出,这些大学生之所以能够创业成功,首先是他们在校就读期间接受了学校提供的创业教育,创业理念扎根于心,有强烈的创业愿望与动机;在创业的过程中,他们始终受到学校的关注与支持,创业指导部门不仅提供必要的硬件支持,还帮助他们合理选择创业途径,提供创业方法指导与精神支持。所以面对创业过程中的重重阻碍,他们能够不断坚持,走向成功。在他们创业有了一定起色之后,他们均不约而同地想到感恩母校,主动帮助母校学生,回馈社会。 四、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构建与策略 (一)高校创业生态系统 强化大学生创业意识,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是“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下创业教育领域的重要工作内容。创业教育应建构包括学生主体、高职院校、社会政府、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生态系统(如图一所示)。1979年,美国心理学家布朗芬布伦纳提出生态系统理论。创业教育生态系统是教育生态系统中的一个生命体,由学校微环境和社会宏环境构成,对创业教育起制约和调控作用。社会宏环境包括政府、行业、企业等外部社会环境,为创业教育提供政策方针、财政拨款等有效支持。政府机构通过制定鼓励创业的政策,形成公平的法律环境、市场竞争环境,为创业提供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和行政服务。学校微环境是创业教育的主阵地,是创业教育的具体实施者,高校学生是实施创业教育主体以及检验创业教育成果的主要对象。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构建必须以市场为驱动,把握政策,深化行业、企业、社会和学校之间的密切联系,促进学生的自主创业。高职院校以地方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为支撑点,以培养学生的创业素质为宗旨,发展创业教育,培育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才能孕育创业人才。首要在于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完善创业教育体系,形成良好的创业教育生态系统。还要熟悉国家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方针、政策,为学生创业提供高效率的政策咨询服务,为学生创业提供及时的资金资助或策略支持。科学分析创业教育的现实问题,探索具有现代性、开放性、多元化的创业教育模式,建立公平、竞争、合作的创业环境,结合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营造崇尚创业、宽容失败的校园创业文化氛围,制定与实施一系列针对毕业生的创业指导服务计划,构建创业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创业教育策略 创业教育的优秀是意识和能力的培养而非简单的技能传授。为积极响应国家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加大学院就业创业教育力度,更好地探索产学研相结合教育模式,大力推动创业实践教学,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创业精神,学院将创业教育贯穿于高职教育的全过程,做到培训规范化、实践社会化、资助项目化、支撑基地化和教育网络化,多层次、多途径、全方位推进,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首先,设置职能互补、利于创业教育的配套创业教育管理与培训机构。学工处、教务处、市场部、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以就业创业为目标整合自身的职能、资源、渠道,建立专门的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统筹毕业生的信息咨询、方法培训、跟踪指导等工作。其次,在课程设置中更加注重课程内容的实用性、课程设计的灵活性等要素,为学生的创业活动提供实效性的帮助。美国教育家杜威主张“做中学”,强调学生以自己的兴趣、需要、能力、经验为中介,通过实践活动获得直接经验。学院充分重视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这两种典型课程对创业教育课程设置的指导意义。以学科课程让学生系统掌握创业知识,为创业实践做准备;以活动课程使学生获得切身体验,从而提高创业能力。第三,营造创业教育校园文化。通过营造以“爱岗敬业、自强不息”的邓建军精神为优秀的校园创业文化构建在校生创业理念,增强对于未来创业的心理准备与适应性,激发他们创业的热情。学院在“十二五”期间创建了一个文化品牌———校友大讲堂,内容包括校友的独特奋斗经历、校友的成长经验、就业创业专题报告会等,旨在汇集校友精神资源,加强个性化指导,为在校生提供智力支持,帮助其勇敢地面对就业竞争现实,克服各种困难心理,鼓励学生甘于吃苦,参加社会实践。第四,从创业教育与实践平台建设、创业园与创业基地建设等层面构建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学校创业园与创业基地,或与外界的创业园与创业基地合作,多渠道、多层面、多维度地为学生提供创业锻炼的环境。为推进创业实践基地的建设,搭建创业项目的交流平台,学院多次举办《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班,指导学生把自己的创办企业的构思变成现实。第五,科学设置创业教育的资助体系和丰富多彩的创业教育第二课堂的资助体系。设立创业基金,支持、引导学生从事初级的创业尝试活动,资助学生参加各种创业相关的学习活动。学院以大学生创业类社团为基础成立由教师、在校生、毕业生共同经营管理的创业公司,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第六,建设创业信息网,提供了多元信息资源。采集实用有效的信息资源,积极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信息服务。 五、结语 积极推进创业教育是时展的要求。高职院校应充分认清新时期推进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现实性和紧迫性。高校积极总结、分析高校大学生创业典型案例,寻找大学生成功创业的共性因素和个性化特点,改善创业教育内容体系,开发具有校本特色的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优化创业教育的方法与策略,努力构建并不断丰富创业教育生态系统,才能为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带来生机与活力。高校通过积极的创业教育转变大学生就业观念,培养学生的自主创业能力,也能更好地帮助大学生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作者:张金兴 单位: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创业教育论文:本科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论文 一、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现状分析 地方新建本科院校的办学条件、学科建设、师资情况和本科教学体系建设以及大学的文化内涵、积淀等相对于办学历史悠久的高校而言不具优势,甚至在传统本科院校与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之间处于“尴尬”的处境,这是地方新建本科院校的现实,也是最基本的共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地理位置,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很多都是由原来高专升格,所以地处非省会城市的居多,从地理上看劣势更加明显。因此,在创新创业教育开展上,地方新建本科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的困难肯定比传统高校要多。虽然,他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都在创新创业教育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实践,而且有些高校还形成了“本土化”的实践经验与模式,但在实施过程中不可回避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 (一)对创新创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够 地方新建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方向深受“升本”前院校的影响,抹不去“师专”或“高专”的痕迹,非常注重学生专业学习的理论性、系统性与完整性,而忽视了创新创业教育,有些高校可能有提及,但不深入,也没能达到一定的重视程度。有些高校只有“标语式”的内容,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流于形式。首先,应该是部分高校领导的观念没有转过来,他们没有认识到创新创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其次,是高校的有关部门、二级学院在具体操作层面,主要是在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层面,没有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促进创新创业教育的动力,因而不能积极、主动地将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容进行丰富和拓展。再次,就是学生本人,还是以学好专业基础知识、提高专业实践能力为最终目标,忽视了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 (二)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形式及内容创新不够 虽然,随着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和学校自身的发展需求,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也顺应形势的发展和现实的需求,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积极的实践,有些高校还取得了“本土化”的经验和富有个性的模式。但从总体看,其教育形式与内容的创新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还远远不能适应学生学习的需求。一方面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形式,主要还是采取课堂讲授、专题讲座等传统的“课堂灌输式”的教学手段与方法进行授课,这种以完成教学任务为目标的教学形式效果较差,不受学生欢迎,而且也不能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目的;另一方面是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容,比较偏向宣讲政府各类政策、讲述创新教育的基本理论或个人案例分享等,缺乏体验式的学习环节设计。综合分析,创新创业教育内容创新不够———最典型的就是从案例的角度看,现在很多教学案例都是围绕成功人士或大集团、大公司的运行情况来介绍的,但事实上我们的学生创业起点比较低、形式比较散,和所讲述的案例之间相距较大,不切合实际,也没有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指导意义。 (三)对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视不够 师资队伍建设不能适应新时期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需求———这在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一方面,地方新建本科院校由高专或高职升格而来,其总体的师资就是非常薄弱的,距离本科教学要求还比较远,长期处于“爬坡”阶段。为了应付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等各种检查和考核,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在大力引进人才方面可谓不遗余力,竭尽全力。但是,人才引进主要还是考虑学科建设和专业布局,极少会考虑到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需求;另一方面,目前在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主要是由原来的高专教师转型而来,他们相对来说职称、学历偏低,虽然近年引进的高学历优秀辅导员充实到该队伍中去了,但尚缺乏教学经验,总体来说,结构性矛盾问题依然突出;第三个方面,就是教师本身属于传统的以教学为主营业务的师资群体,自身没有创业经历,在实例讲授和实践操作中无法给学生带来真实的创业故事分享,这不但会影响学生对于创业的积极性,同时还影响学生对教师的信任程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势必影响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 二、推进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创新创业教育需要处理好几种关系 创新创业教育不是单纯的某一种知识或某一方面能力的提升,而是需要系统设计、系统推进的综合素质提升,例如该教育涉及了创新精神培养和工商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行政审批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在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方面必须要处理好几种关系,这是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高等教育和高校专业教育中去的首要条件。 (一)知识普及教育与实际操作能力提升之间的关系 创新创业教育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普及固然重要,但就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而言,关键还是实际操作能力———即“怎么看”和“怎么办”的问题。所以,只有在教育活动中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科学划定它们的比例,合理掌握这两者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目的。在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其本科教学体系尚不成熟,仍然在探索中,特别是原来由师范专科学校升格而来的新建本科院校,在教育教学环节设计上,始终走不出“师范教育”的影子,非常注重理论教学,在教学方式上也采取单一的理论灌输为主的教学方式。这个问题必须首先解决好,在教育教学活动设计的时候就应该先考虑起来,侧重实践能力的提升,强调实践才是创新创业教育的根本所在。 (二)专业课程学习与创新创业教育之间的关系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学生需求的不断增大,而新增加的一门专业课程。当前,在我国大力提倡创新教育的大环境下,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更应该尝试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专业课程学习的内容之一,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调动学生创业热情,传授创新技巧,提高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缓解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现状。因此,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应该从低年级学生入手,逐步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到专业课程学习中,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切实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三)面向全体学生与培育重点学生之间的关系 首先,创新创业教育的目的不是要求每个大学生都去尝试创业,而是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对于绝大部分大学生来说,接受创新创业教育,主要是为了树立创新意识和学习创新技巧,极少部分学生真正在大学期间尝试创业或是毕业之后自主创业的。因此,这就需要高校处理好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培养重点学生提升创业能力之间的关系。其次,当前地方新建本科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还处在探索阶段,课程体系和实践经验都不够完善,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创业指导和实践训练的平台还没有搭建好。所以,我们需要有重点、有选择地开展创业人才的培养,将创新创业教育的大众化、重点化和特色化结合起来,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深化学生的创新意识,又要对具备创业热情和基础的学生开展实际的创业指导和培训。 三、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体系构建 (一)建设专业、稳定的创新创业教学团队 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在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上还存在较大缺陷,在队伍建设上应当以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和指导实践背景、工商管理知识背景的专业教师为主,吸引部分有指导创新创业活动经验的教师和辅导员,担任学校该项教育的优秀团队成员,共同探讨和研究创新创业的课程设置、教学模式等。同时,鼓励教师前往其他高校学习成功经验,再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探索。与此同时,要聘请企业家、企业高级技术人才、投资专家、创业成功人士担任创业导师,用他们的亲身经历来示范、激励、开展创新创业教育。高校内还可设立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所和创业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创新创业课程教学、活动训练和项目孵化的教学、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就业教育的教学研究工作。 (二)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大学生职业发展总体课程中,融合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内容,将“创业基础”纳入公共必修课,启动校级重点教材开发项目;开设SIYB、KAB等课程,在通识课程中逐步增加创新创业课程的数量;结合不同专业的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鼓励开设若干门如管理学、人力资源、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创业教育选修课,针对特殊专业(如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等),应该将创新创业课程增设为必修课程。 (三)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办创新创业实验班 在学生通过为期一个学期的创新创业基础教育课程后,由学生自主申报,从中选拔出创业热情高、创业资源丰富、创业基础较好的少部分学生组成创新创业实验班。这部分学生仍然归属于原二级学院,再通过一个学期左右的课余时间接受更为专业的创新创业课程教育,如开设“大学生KAB创业基础”“创业管理”“商业计划书”等创新创业类课程,经过一年的专业训练,最终确定以创业为方向的学生,以创新创业实践代替专业实践和毕业论文。经过试点,取得成功后,可以逐步开设单独的创新创业实验班,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从学生入校到毕业、从学习到生活、从专业教育到素质教育、从理论学习到实践训练、从课堂内到课堂外———开展一系列全方位的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力。 (四)开展丰富多彩、实践性强的创新创业活动 地方新建本科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一方面要注重课程的基础性教育,另一方面也不能忽视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和创业实践的经验积累。课程教育要与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和竞赛,夯实学生的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在总学分中设立创新创业教育必修学分,条件成熟后逐步增多学分,修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规定,将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整体纳入创新创业教育学分体系,推行学分替代制度,试行将学生创新创业标志性成果替代毕业论文和课程修读制度。 (五)拓展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依托地方新建本科院校的政策及资源优势,积极寻求各方支持和帮助,拓展融教学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功能于一体的校外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力度。积极加大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重复利用地方经济开发区、科技园等资源,为学生打造专业的实践基地。各学科、各专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学校的专业平台,积极建立与企业的联系,利用企业的资金和设备,为学生提供充分了解企业、深入行业的机会,这将大大有利于学生创业实践的开展。 作者:雷园园 单位:丽水学院 创业教育论文:CMTA模式下高校创业教育论文 一、高校创业教育模式发展及其局限性 大学生创业教育起源于美国。美国高校创业教育发展最成熟,其成功归因于不断探索与院校发展目标相一致、随时代变化而不断调整、行之有效的创业教育组织模式。目前美国高校开展创业教育主要遵循两条轨迹:一是以创业学学科建设为目标的发展路径,主要采用聚焦模式。“聚焦模式”是传统的创业教育模式,指的是创业教育所需的师资、经费、课程等都由商学院(管理学院)负责,学生严格限定在商学院(管理学院)。在这种模式中,学生经过严格筛选,课程内容呈现出高度系统化和专业化,其典型代表是哈佛大学。二是以提升学生创业素养和创业能力为本位的发展路径,主要采用全校性的创业教育模式。全校性创业教育指向商学院(管理学院)之外的学生,又可以分为“磁石模式”和“辐射模式”两种。磁石模式创业教育由隶属商学院(管理学院)的创业教育中心管理,资源和师资由商学院(管理学院)提供,所有创业教育课程在一个学院里进行。辐射模式在全校范围内成立创业教育委员会,由全体参与学院共同管理,其资源与师资也由各个参与学院分别负责。百森商学院、康奈尔大学、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等是这类模式的主要代表。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经过近10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一些被普遍认同的模式。第一种模式是以开展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为载体进行的实践活动。开发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清华大学。其目的是通过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造个性和综合素质,这种模式是我国创业教育实施的最早模式。第二种模式是开发创业教育课程,即通过开设名目各异,围绕创业教育的各种课程来实施创业教育,其目的是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创业精神,构建学生创业所需的知识结构。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就是通过该模式进行创业教育,取得了较好成绩。第三种模式是以增长创业知识、提高创业技能为侧重点的创业教育。该模式有两个要点,一是向学生传授创业知识和创业技能,二是让学生进行商业化实战。方法是成立大学生创业园和为学生设立创业基金,学生提交创业构想,经过评审通过即可获得基金资助,从而将自己的商业计划进行商业运作。该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该模式是理论和实践结合较好的模式,也是综合式的创业教育模式。这些自主探索的创业教育模式已经成为有益的经验得到推广,目前全国高校进行创业教育的组织模式大都综合了以上三种模式的不同表现形式。 二、大学生创业教育CMTA模式的内容与作用 针对大学生开展创业教育,是为了实现高等教育育人和人才培养的目标,追求与创业教育价值取向一致的教育。高校与大学生在进行创业教育的互动过程中,都会涉及课程、比赛、培训和行动这四个主要的内容。而不同学校由于管理机制不同、教育资源差异,必然在创业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呈现不同的特点。但是,作为一项由政府主导推动的教育改革,高校必须完成创业教育中特定的“规定动作”。如何真正落实创业教育的各项任务,并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帮助,使创业教育取得实效,高校应探索一种符合自身情况的创业教育机制。基于CMTA的高等学校创业教育运行模式包含以下四个优秀内容。 (一)课程(Course) 大学生从课程中获取知识,课程是教育优秀,推广创业课程是实施创业教育最重要的途径。2012年8月,中国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将《创业基础》课程作为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的必修课纳入高等教育教学的人才培养框架内,并详细规定了课时数和学分,这无疑强调了课程教学在大学生创业教育中的基础地位。创业教育综合性极强,体现在课程体系上,需要跨学科构建适应创业活动开展的各类学科课程群。“创业教育课程类型从课程表现形式上可分为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从课程内容上可分为理论性课程和实践性课程,从课程属性上可分为科目课程、活动课程、环境课程和创业实践课程。”无论课程体系如何设计,其目的和作用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通过通识型课程对创业意识和创业观念进行引导,培养大学生良好的自主创业意识,树立全新的就业观念;二是通过提升型课程对创业知识和创业素质进行培养,构筑大学生合理的创业知识结构,提高创业的基本素质;三是通过专业型课程进行创业技能和优秀能力打造,指导大学生掌握创业的基本方法,提高创业的优秀技能。近年来,随着创业教育理念发展,国内更多的高校认识到创业不仅是一种基础知识,而且是一种通用技能。学校可以根据不同类型学生的需要,选择不同深度和广度的课程。各高校在设置创业课程时还应结合学校的特点和学科优势,不同学校争取形成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创业课程。 (二)比赛(MATCH) 比赛也可理解为创业教育活动。中国的创业教育始于创业计划大赛而非创业教育课堂教学,这是中国创业教育的特点之一,也是与其它国家的不同之处。创业计划竞赛涵盖理论知识和实践两部分内容,是大学生创业模拟练习的重要方式,需要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参与。该项活动对于大学生培养创业意识,提高创业素质,积累创业知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999年,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共同将竞赛推向全国,冠名为“挑战杯”,由清华大学承办,全国162所高校参加了首届竞赛。此后每年举办一次,参加的大学逐年增加。除了部级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外,目前国内的创业计划竞赛还有各省(市)级创业计划竞赛,各高校创业计划竞赛,有的地方政府、科技园区和企业也组织了相关的创业计划竞赛。近几年,创业计划竞赛是风靡全国高校的热门赛事。除了创业计划大赛之外,各高校还开展了各种各样的课外科技活动,如数学建模竞赛、结构设计大奖赛、机械创新设计大奖赛和电子创新设计大奖赛等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通过创业比赛或活动的载体进行创业教育,可以发挥以下几方面的作用:一是切实体现“干中学”的理念,让学生运用创业知识,在创业的过程中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组织能力以及沟通能力,提高自我的创新意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及创造力;二是在比赛和活动中,能够与社会人士及企业家建立良好关系;三是能够在校园营造一种开拓创新的文化氛围,使大学生能够深刻认识在校期间为创业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培训(Training) 经过创业设计大赛等创业赛事和活动的演练,筛选出部分有志于创业的学生和相对成形的项目,并对这部分大学生进行专题培训就成为促成创业行动的重要环节。创业培训较之普适性的创业课程更加专业和具体,既可以针对创业者素质能力提升开展培训,又需要对创业项目的进一步成形进行培训。培训的方式可以通过专题课程进行,也可以结合有针对性的实践训练进行。目前高校除了本校开展的各有特色的培训课程外,还引入了相对成熟的国际创业培训项目KAB和SYB。大学生创业教育项目KAB(KnowAboutBusiness)是全国青联、国际劳工组织负责实施的大学生创业教育项目。该项目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要对象,通过教授有关企业和创业的基本知识,帮助大学生树立对于创业的正确认识,掌握创业的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项目在进行课程培训的同时,还成立KAB俱乐部,并把创业俱乐部按照项目有关规定开展的活动纳入“KAB创业教育拓展计划”项目框架内进行规范化管理,提供创业启动资金。SYB(StartYourBusiness)是一套在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已推行的行之有效的创业培训体系。国际劳工组织为促进就业,支持发展中国家微小企业的发展,以创业促进就业,实现就业的双倍效应,专门在中国成立了项目推广办公室。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等单位对此项目的发展作了大量的计划和发展部署。SYB培训注重系统性与循序渐进性,并为加入该项目培训的创业者提供专家专项指导、优惠政策咨询、办理小额贷款等后续服务支持,扶持创业者尽快创业成功。通过培训,能够使大学生创业团队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能够使创业项目得到更加充分地论证和完善,并为真实创业行动打下基础。 (四)行动(Action) 行动也就是真正的创业实践行动。在行动环节,主要是实现创业项目的转化,成立创业实体。这一阶段是实际开展创业活动的阶段,大学生根据前期的设计创办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在行动阶段大学生需要解决企业开办和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并逐步成长为在市场竞争中独立经营、自谋发展的企业。目前高校都采用创办创业园、孵化基地等方式,协助大学生自主设计、创办、经营商业企业或科技公司,从事商务活动、技术发明、成果转让、技术服务等业务。大学生在创业行动过程中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发展的停顿甚至失败,另一种是企业运行走上正轨,开始企业化运转,呈现发展的状态。无论何种结果的创业,都能给大学生带来收获和影响。面对失败,创业大学生能够总结教训,了解自己的不足,可利用在校时间继续完善提升。即使不再创业,这些收获对于他们都是宝贵的精神财富。面对成功,创业大学生能够体验成功的满足感和成就感,增进创业自信心。通过进一步的行动指导,能够帮助他们分析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技术阻碍、资金困境、管理缺陷等,鼓励他们提出解决方案,加快业务开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 三、大学生创业教育CMTA模式的运行机制 为保障基于CMTA模式的创业教育能够顺利实施,需要厘清其运行机制。创业是一个创造、增长财富的动态过程,是一个发现和捕获机会并由此创造出新颖的产品或服务并实现其潜在价值的过程。对于大学生创业教育来说,其价值意义更在于创新意识、开拓精神和实践技能的培养。创业的现实表现是创立或成立一个企业,对大学生而言就是将一个创意发展成一个成熟的创业项目,并继而将创业项目发展为一个经济实体。因此以项目引领的方式来整合相关工作,既符合创业项目的成长过程,又能将学校相关工作和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将使大学生的创业教育工作更加科学、有序和实效。 (一)项目意向阶段 在项目意向阶段,学生主要通过课程学习的方式了解创业的相关知识,形成初步的创业项目雏形,把一些创意想法转变为可视化的创业项目。这些创意想法可能来源于专业课程的学习或其他生活体验,但都需要学生在掌握创业基本知识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发展成为创业项目。学校在这一阶段,重点在于加强和丰富创业类的课程教学。除了完成规定的如《创业基础》必修课程外,还应积极构建开发适合本校特色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创业需要有创业的意识、冲动和激情,这样的品质只在少数人身上自然外露,在多数人身上是内隐的,因此需要有发掘过程,该阶段是创业意识的启蒙。重点是发掘大学生的创业潜意识和创业冲动,使更多的大学生在他们心中燃烧创业的激情。 (二)项目论证阶段 在项目论证阶段,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创业设计大赛、模拟公司、营销大赛等相关比赛或活动,对创业项目进行初步论证。该阶段的比赛和活动实质上是一种虚拟实践。“对于虚拟实践,在方案设计时应考虑两个目的:一是弥补实战的不足,让更多学生体验创业实战的感觉,即实战虚拟。二是通过虚拟实践让参与实践的人体会创业者对于就业者的选择,即位置虚拟。”通过赛事活动不但可以进一步推演论证创业项目的可行性,也能够使创业团队得到锻炼,从而进一步增强团队的凝聚力,提升创业者的创业素质与能力。 (三)项目优化阶段 在项目优化阶段,经过比赛筛选的创业项目得到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为了给实际的创业行动做好准备,对比较成熟的创业项目和创业者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培训。该阶段的培训应以实战为前提,通过对商业模式、资金资源、市场营销、管理运营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强化训练,使得创业项目进一步优化,增强项目可行性和操作性。 (四)项目实施阶段 在项目实施阶段,学生要在真实的市场环境运行和实施创业项目。在这一阶段,学生进一步体验“干中学”的真谛,以一个真实创业者的身份去行动。学校在这一阶段的作用在于扶持。目前高校主要通过设置创业园或孵化基地等方式,为学生创业行动搭建帮扶平台,无论是政策的优惠、经费的支持、场地的保障,还是实际运行的指导,都是对大学生进行创业教育的延伸,也是对大学生创业教育实效性的检验。高等学校在针对大学生开展创业教育过程中,通过对创业教育相关优秀内容的研究,尤其是把握好课程、比赛、培训和行动之间的内在关系,能够帮助学校进一步优化创业教育的运行模式,营造更加良好的创业教育育人环境,切实发挥学校对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的引导培育功能,也能更有利于学生的发展与成才。 作者:田力 杜斌 单位:重庆师范大学
法制史论文:谈外国法制史在我国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论文关键词:外国法制史 法学体系 地位 论文摘要:外国法制史和中国法制史一样,在我国法律学科体系中是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 法律制度和其他社会现象一样,都有自己产生、发展的过程和规律。因此,对于任何一种法律制度的研究,都应当把它放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历史的分析。正如列宁所说的那样考察问题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考察每个问题都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这一事物现在是怎样的。 在法律学科体系中,外国法制史同各个部门法如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的关系,是历史和现实、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今天的法律是昨天法律的发展和继续,为了更好地了解今天,就有必要研究昨天。因此,每一个法律部门都有自己的专史,其任务在于阐明各自领域的基本内容、原则和制度及其发生、发展、变化的具体规律。然而,外国法制史不同于这些专史,它并不是各个法律部门史的简单拼凑,而是从总体上对各个法律领域的基本内容、原则和制度进行研究,提示它们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上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特点及其相互之间的影响和联系,从而为各个法律部门专史的研究,理出一条基本线索。毫无疑问,部门法的专史也会不断以自己的研究成果,充实外国法制史。 外国法制史与法学基础理论有着直接而紧密的关系。法学基础理论根据法制史和部门法学提供的历史和现实材料,抽象、概括出普遍适用于法学的概念、原理和规律。研究外国法制史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法学的基础理论为指导;研究法学基础理论也必须以丰富的、具体的史实为依据。恩格斯曾说过呆若木鸡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这些呆若木鸡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适合于自然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这一精辟的论述,科学地阐明了历史和理论的关系。外国法制史与法学基础理论的关系也是如此。 外国法制史与西方法律思想史的联系,是与思想之间的联系。法律制度的创建、发展经常体现了某些法律思想家的理论和思想;而一定时期的法律思想的产生和发展,也离不开法律制度实践的检验。这方面的例子,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 外国法制史正是一门研究外国法律制度基本内容、基本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学科,在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和当今世界各国法制建设经验方面,大有“用武”之地: 第一,它以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提示历史上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展示出一幅贯穿古今的外国法制史发展的绚丽多彩、生动活泼的历史蓝图;从而开阔人们的视野,给人们以启迪,增强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理论的理解,正确认识法律这种社会现象,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法律观。 第二,它可以帮助人们从法律制度的沿革和变迁的起因及结局中,系统地总结历代统治阶级运用法律实施统治的经验,从中比较鉴别,批判地利用和吸收,“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以利于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三,它从总体和具体方面介绍世界上一些有影响的法律制度和原则,提供外国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的最新信息,使我们能够知己知彼,在对外交往中更有力地维护我国人民的权益,加快我国法律科学和法律制度改革和建设的步伐。 法制史论文:清朝法制史的学术价值研究 原文作者:贾晓兰 摘 要 中国是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丰富的历史与文化,现如今对我们仍然有着重要的学习和借鉴的价值。在那浩如烟海的历史长河中,清朝犹如一朵奔腾的浪花,而清朝的法制历史则是汇成浪花的小小水滴,由此可知,清朝的法制史何其重要!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在如今,在这个更加强调法治社会的今日,我们有必要借鉴清朝的法制,那个离我们最近的那个朝代的法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步伐。本篇就结合清朝法制史的阶段性特点进行一下探究,论述了清朝的法制史发展历程,从而为今日的法治国家建设提供经验。 关键词 清朝 法制史 阶段特点 学术研究 作者简介:贾小兰,甘肃政法学院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二语习得、法律语言。 中图分类号:d9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012-02 随着中国社会法制化的进程逐渐加快,法制问题越来越受到全社会人民的广泛重视。如何处理好多民族地区的社会问题,建立和健全多民族地区的民族、宗教立法和司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是政府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清朝时期的法律制度内容丰富,涉及民族、宗教立法,深入探讨清政府统治多民族法制方面的成败得失,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民族地区法制建设,推动民族地区法制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清朝法制史的时期特点 (一)法律关系处于社会急剧变革时期,具有过渡性 满族生活在关外期间,还在原始社会末期生活的他们直接过渡到了封建社会的初期,由于社会急剧变革,从而便推动了立法的发展,因此决定了法律关系的繁杂多样。在当时,一方面奴隶仆役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可以随意倒卖,并且和马、牛、羊、驴等一样进行收税。另一方面,奴隶仆役还有告主的权利,一旦告准,就会恢复自由身份,或者脱离旧主、更换新主。而根据唐明法律,奴婢控告主人,就犯了“干名犯义”罪,至少仗一百、徒三年。由此便可以看出处于社会急剧变革时期其法律关系具有过渡性的特点。 (二)把法制建设当做立国的根本 无论是努尔哈赤还是皇太极,他们都是通过采取军事行动的方式统一女真各部和蒙古地区,进而强攻大明朝。尽管如此,他们仍然注重用非常严明的法律来管理和约束军队,以此来稳定后方,从而调整不断变动中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特别的是采取向蒙古等外藩地区宣布盛京定制的方式,从而维持了国家内部法制的统一,为之后的进军全国提供了十分重要且必不可少的条件。努尔哈赤在建立后金政权的不断努力之中,逐渐认识到了法制是立国之道,他教导国人、牢记法令。直到逝世前夕,仍然殷切教导其八旗子孙:“继我之后,亦如是严法度,以效信赏必罚。”直至皇太极即位,仍“宣布法纪,修明典章”,尤其是在统一立法权和划一执法上做足了文章。关外时期的法制时期,历时虽不长,但内容十分丰富、特色也十分鲜明,给以后的法制建设提供了成功的经验,积极的促进了满汉法律文化上的大融合、大发展。1644年入关之后,便把其法制推广至全国。 [论文网] (三)与汉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原则相结合 努尔哈赤建国之初,对汉民族文化的认同感还不是很强烈,正如《清太宗实录》中所记载的:“初,我国未深谙典故,诸事皆以意创行……因心肇造。”到皇太极的时候,就已经从实践中认识到应该吸收前朝的法律建设的经验,因此形成了“参汉酌金”的方式,“渐就中国之制”的立法路线。其中,“参汉”就是根据前朝的封建法律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创立满清自己的法制,“酌金”就是适当考虑女真族的原有的习惯的法律规定,两者相得益彰。在二者交相辉映之下,翻译了前朝法律,比如《会典》之类的,从而将以唐明法律为代表的汉民族法律意识与原则吸收到满族相关的法律之中。可以说当时的法制建设为以后各民族文化、法律的融合提供了非常系统的资料、非常清楚的演变过程、以及瑰美炫丽的画面。 (四)可汗的意志与国家法制直接结合 在努尔哈赤时期,家族的血缘关系依然有着很强的纽带作用,努尔哈赤既是后金的可汗又是女真族的族长,他拥有着最最崇高的王权,他既拥有政权又拥有族权,两种权利互相支持,以至于可汗的意志与国家的法令界限毫不分明,其实当时可汗的意志是国法的基础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到了皇太极时期,封建法制进一步加强,国家立法也日益增多,但是满族的家法与国法依然保持一致性,调整着国法所不及的行为。 (五)满清通过法制来促进经济的发展 关外时期形成正式文献的法律是社会上层建筑与之前截然不同的崭新的法制,它对中国社会经济变革中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早在努尔哈赤时期,便十分注意用法律来保护新的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到了皇太极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日益法制化,保护农业的法令迅速增多。比如:农耕时节,不能因为天气原因的而耽误播种,也不能因为农忙而滥用农夫、劳动力。“有滥役民夫,致妨农务者,该管牛录章京,小拨什库等俱治罪”。与此同时,允许粮食自由买卖,并且实行纳粟赎罪之制,从而鼓励农业发展。这就是社会大变革的产物,它展示了封建经济关系的具体要求,体现了法制对封建经济的巨大促进作用。 (六)颁布盛京定制,用法律来调整满清和蒙古的关系 自天聪三年到崇德三年,皇太极多次遣人到外藩蒙古宣布谕旨和敕令,从而强制外藩蒙古接受自己的统治,以便更好的巩固与蒙古的政治和经济上的同盟关系。颁布盛京定制是满清法制重要的举措之一,无疑起到了推动历史发展的重要作用,它在贯彻执行满洲法制的同时,充分考虑到了蒙古的传统与习俗,致力于创造满蒙法制为一炉的蒙古法。这条成功的经验,在以后大清对待少数民族的法律制度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七)综合前朝法制建设经验,建立多种形式的法制 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上的最后一个统治的王朝,历朝历代从未间断的法制建设为清朝提供了全面的法律建制经验。清朝统治者在关外时期时,就非常注重以前朝为鉴。入关以来,为了适应满清统治的需要和满足重新立法建制的迫切性,在汉官的积极建议下,迅速把“参汉酌金”的立法路线迅速推广至全国。随着历史条件的不断变化,“参汉”已由参考明代法制,发展为以明为主,溯及历代法制。清朝入关以后的立法活动,以《大清律例》为代表,而清会典是中国封建时期上的行政立法总汇,还是清代法制史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在清朝法律体系当中,宗族法也有着一定的作用。宗族法虽然不是国家制定的,并且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但是它却对维护法制的社会秩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清政府利用宗族法,推行并且贯彻封建统治的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使得政权与族权、宗法与国法紧密结合,以此来维护满清的统治。 (八)维护封建家族主义制度 封建家长主义制度是清朝专制重要的基础和支柱,许多的政策法令都是靠着千千万万个家族系统来维系和贯彻实施的。 清朝为了强化专制主义,进一步用法律强制维护封建家族主义的统治。由于清朝族权与政权界限也不是十分分明,所以国治也等于家治,家治亦是国治,家国不分也是清朝的致命之失。为了更好的加强清朝的专制统治,清朝采取了一系列的方法和手段。维护至高无上的王权;加重了对反叛谋逆之罪的处罚;屡兴文字狱,推行文化高压政策。 二、研究清朝法制史的学术价值 清朝是中国封建史上最后一个统治中国的王朝,历经267年的风风雨雨,由盛到衰的历史发展历程。在这267年的时间里,清朝把封建的经济推向了鼎盛,法律制度也超越了前朝取得了明显的成绩。所以,清朝法制史的学术价值研究,对我国现代的法律的完善有着极大的积极作用。 第一,清朝的封建法制是承接前朝,逐渐完善的。清朝的法制体系是相当的完备的:由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经济法等各个执法部门组成清朝完备的法律体制;在理发的内容上,也内容广泛,并且更加符合清朝当时的社会实际情况;在司法制度上,程序是非常的严格地,审查机关也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在会审和死刑的审核上更加的制度化、法律化。不得不说的是清朝为了加强其统治地位,针对少数民族也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法律,更好的统一了多民族的中国。所以,对清朝的法制史研究,有助于了解封建法制历史的基本规律性。 第二,清朝是由少数民族满族建立的王朝,清朝的法制史是以满足满族贵族的基本利益为目的。1644年清朝入关以来,清朝第一个正式皇帝—顺治登基以后,满族就和汉族进行融合,即是汉化。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古代的中国丰富的历史文化,也是由这些多民族共同创造的。历史上也有其他王朝对中国的封建法制建设做了贡献,但因为年代比较长远,或是其统治的时间比较短,好多少数民族的王朝的法制史缺失、不完整,只有清朝以满族为主的法制史比较繁盛,法律资料比较完备,脉络清晰,是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法制是的重要依据。 第三,1840年以后,也就是道光二十年,中国的社会正处在巨大的变革时期,社会动荡,人心惶惶,外国法律、文化、精神已经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传入中国,最初是以随着外国侵略者的武力入侵的。这样的压力导致清王朝本成一体的法制体系遭到了破坏,各种思想冲击着中国国人的大脑,随后各种洋务运动的大肆开展。外国的法律思想输入中国后,封建专制思想对人民的束缚开始有所松动,法律逐渐被人民了解、掌握。在当时的条件下,不排除外国法律文化是先进的,它的输入中国古老落后的封建法制体系中,就像给病人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新的活力。 第四,清朝建国时间距今天不远,满打满算也就400年,它在法制上的建设历史成为很好的依据,具有更为现实的意义。 第五,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繁荣的王朝,遗留的书籍、档案、资料多如牛毛,我们可以认真的整理、总结、学习,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继承清朝法制文化遗产的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研究清朝的法制史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对我国现代法治社会的建设也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正是因为如此,清朝的法制史学术价值研究才被世界各国的法制史学家广泛关注。 三、结语 历史好比一艘船,装载着现代人的记忆驶往未来。历史以人类的活动为特定的对象,它思接千载、视通万里、令人销魂,它比其他学科更具有想象力。 满族从偏安一隅到最后统治整个中国,靠的是什么?我想说一个蛮荒之地的民族能由北向南统治全国,难道没有法制的巨大作用吗?难道不是和其兼容并包的民族政策相关吗?道光二十年,中国正处于社会大转折时期,封建法制正在逐渐解体,外国的法律、文化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我国,研究清朝法制史不仅可以了解我国的封建法制是如何消亡的,还可以了解到我国近代法制是如何开端的,从而借鉴经验,更好的发展当今法治国家。清朝开国以后的法制建设逐渐完善,内容也慢慢丰富,对于统一中国有着重要的作用,清朝的法制特色和时代特色十分明显,是中国封建历史上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清朝法制史的发展即是中国一段历史的运行,它为现如今的法治国家建设和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经验和教训,从而使当今社会的法制建设如流淌的江河,奔流不息,滚滚向前。 法制史论文:论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国法制史”课程教材建设 论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国法制史”课程教材建设 一、“中国法制史”课程教材体系建设现状 “中国法制史”课程是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优秀课程之一,属于法学基础理论课,也是必修课程。但在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学实践中,由于教材体系的不完善,直接影响了“中国法制史”课程的教学效果。 (一)教材过于厚重,有待进一步改善 近几年,为突出法律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院校各法学院系纷纷修订教学计划,将理论课程教学时数大为削减,中国法制史课程的理论课程教学时数被压缩到最低限度。然而,由于中国法制史知识点众多,与之相应的教材内容过于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厚重,绝大多数教材均在40万字以上,在有限的教学时数内,全面讲授必然不深不透,学生也难以系统掌握。 (二)体系存在缺陷,形式僵化,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目前,中国法制史教材大多采用按照朝代分编的编排方式,比较而言,这种体系便于学生以时间为线索掌握每个朝代的法制建设成就。然而,这种体系只是从整体上介绍中华法系的发展演变历程,但对于具体制度的变迁却缺乏系统的阐释,导致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生无法掌握具体法制的发展演变。 另外,由于中国法制史教材内容文言文较多,文字生疏,缺乏必要的图示或文字解释,并且对一些法律制度产生发展缺乏必要的背景知识介绍,导致应用型本科院校学生无法马上理解,重点难以掌握,达不到立竿见影的教学效果。 (三)教材版本繁多,没有自身特色 在中国法学教材过度“繁荣”的大背景下,中国法制史教材也同样版本众多,仅在当当网搜索到的各种“中国法制史”教材就有30余个版本,虽然,其中不乏精品,但多数教材内容重复,从篇章体例到形式、内容毫无新意,还有一些版本教材之间内容相互矛盾,导致各种版本的教材权威性不强。 (四)缺乏现代化手段支撑 多数中国法制史教材只满足于文本的撰写,至多附有powerpoint制作的文字讲稿形式的多媒体课件,既缺乏丰富的表现力,也缺乏良好的交互性。这样的教材,无论是文本,还是多媒体课件,只能静态的反映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内容,无法实现动态并及时更新。缺乏网络技术的支持使教材存在天然的缺陷。 可见,现今多数中国法制史教材从编排体例的组织上,到知识内容含量、文本形式及信息含量和网络技术手段的应用均存在一定缺陷,导致其既无特点,又无新意,甚至于无法满足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的需要。 二、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国法制史”课程教材现行体系改革的必要性 (一)改革中国法制史课程教材体系是适应教学改革的需要 “中国法制史”课程类型属于理论课,因此,应用型本科院校传统的中国法制史教学模式采取满堂灌式板书教学,由于教学时数和板书速度的限制,教师只能讲授书本上的一些主要内容,讲授的知识量有限。同时,教学方式单一呆板,容易使学生产生烦躁感,从而影响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降低了教学效果。① (二)改革中国法制史课程教材体系是夯实学生理论基础、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需要 我国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法学教育体系既要求夯实学生的法学理论基础,又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中,结合教材的基本知识的学习,提高部分学生的科研思维和学术能力,实现素质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学生依赖于教材的提示与指导下参加一些科研项目,培养学生从事科研的意识和动手能力,从而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② 但目前现有的中国法制史教材则无法完成夯实学生理论基础,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任务。 三、“中国法制史”课程教材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国法制史课程教材体例,主要应在确定的原则基础之上,从文本教材、cai 课件及教材的网络支撑等方面进行。 (一)建设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国法制史课程教材体系应遵循的原则 为了适应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律职业教育与法学专业教育并举和现代学生渴求知识的需要,在设计教材体例和内容时,主要应考虑教材结构的科学合理性、内容的时代性、知识性与趣味性,使中国法制史教材无论在体例形式上,还是在具体内容上都应该是比较科学,吸取了新的公认的研究成果,具有知识的新颖性、学术的前沿性和预见性的符合教学要求、适应人才培养模式的教材。③为此,在建设中国法制史课程教材体系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1、基础性。立足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学教育的现实需求,在内容编写上,注重阐释中国法制史中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基本史实、基本制度,要求知识内容的阐述简明扼要、中心突出、概念准确、条理清晰。 2、实用性。在应用型本科院校文本教材编写上应注重剖析法律制度产生的历史演进过程及该制度在实践中的运用效果和对后世的影响等。并在教学过程中适当引入司法考试内容,帮助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习,培养学生对问题的分析能力。 3、创新性。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国法制史的现有教材大都体系陈旧、形式僵化,已经影响到实际教学效果。因此,对其体系进行开拓创新已成必然。在每章中应设计形式新颖的各种栏目,如“引读案例”、“背景知识”、“罪名演化”,拓展学生学习视野,引导学生深入思考。 4、现代技术性。考虑到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知识更新速度较快,课程所需相关信息量极大,仅以静态的文本教材为载体,难于满足学生学习的需求,为此,应在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中大量使用网络作为载体,以配合文本教材共同完成教学任务。 (二)文本教材体系建设 文本教材即以纸质的材质为文字载体的传统教材。文本教材是教学的主要依托,也是提高课程 教学质量的先决条件。“中国法制史”教材通常在体例设计上采用通史形式或专门史体例进行撰写,但这两种方式各有局限,笔者认为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国法制史教材应采用以通史为主,并结合专门史来进行体例安排。在具体章节安排上,每章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学习目标:学习目标是分析教材和指导学生行为的依据,对学生了解预期结果,具有明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与归宿。学习目标的实现与否是对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的主要内容和标准之一,也是对学生学习情况评价的主要内容和标准之一。为此,每章均设“学习目标”。 案例导读:每章设案例,教师运用中国古代法制典型案例,引领学生进入特定事件,激发学生参与分析、讨论、表达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理论学习的热情。 背景知识:对一些重要知识内容应辅之以背景知识的介绍,这样有利于学生理解该法律制度或事件发生、发展的来龙去脉,便于更好的识记,同时也进一步强化学生运用背景知识分析问题能力的训练。 理论知识:每章的单元内容主要阐述基本理论知识,并与本章实践技能操作相对应,学生可以以最短的时间掌握“3基”(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并将所学的知识转化到实践领域。基本理论知识要求内容阐述简明扼要、中心突出、概念准确、条理清晰,同时,还可以适时的添加一些趣味性知识。 知识掌握反馈:每章均应设置“知识掌握反馈”。课堂教学中,教师将“中国法制史”的有关知识传输给学生,知识技能掌握情况反馈能有效调动、激励学生和教师两方面的非智力因素,使教与学达到最佳效果。 (三)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与教学改革 1、cai 课件的使用 将cai 多媒体课件引入到教学中,有利于直观、生动、有效地将教学内容传输给学生,在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国法制史教学中引入cai多媒体课件,更能提高学生对理论研究的兴趣和学习热情,充分利用被缩减的课时④,以最少的时间将最多的知识和思想传达给学生。 2、网络平台的建设与利用 现代教学缺乏网络支撑是无法设想的,“中国法制史”教材体系也同样如此。由于文本教材与cai 课件载体的有限性和静态性无法满足现代信息社会教学的需求,借助于网络成为丰富应用型本科院校“中国法制史”课程内容的重要手段,所以,在满足文本教材建设的同时,应强调网络建设。 法制史论文:教学中西南少数民族地方法制史内容初探 教学中西南少数民族地方法制史内容初探 古代,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虽远离国家政治中心,但两者之间的往来未尝不其来有自。而刑法作为古代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国家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征服与统治所赖以借助的手段。同时,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也因是人类发源地之一而成为早期人类活动较频繁的区域,使习惯法从其内部产生具备了深厚的社会基础。由此,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刑法便产生了两条相互依存又相互抗拒的语脉:即国家刑法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践行与刑事习惯法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使用。与习惯法在早期社会活动中就已产生一样,国家刑法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作用自先秦时期就已产生,到唐宋羁縻制度盛行之际,国家刑法的践行已有较大的起步,但并没有获得实质性的进展。直到元代及其后的明清时期,随着土官制的确立与发展,国家刑法才开始展开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全面的社会控制,使国家刑法的一体化进程得以顺利进行。在民族法史教学中,可以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初探。 一、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早期刑法的起源与发展 西南少数民族作为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早在国家政权建立以前,其祖先就已与中原发生着以战争为主要形式的往来。作为内因的西南少数民族公共权利组织的产生催生着该地域内刑法规范起源的同时,战争也作为外因成为了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刑法起源的常规途径。公共权力组织的产生主要通过部落首领、军队与奴隶制所具有的诸多社会现象,及宗庙的设置、城廓的修建和礼器的使用等多种特征来表现,成为刑法产生之内部因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素的有力证明。“刑起于兵”是刑法起源的外因,其主要通过两个方面体现这一论点:一是战争的物质见证与刑罚工具具有高度的类同性;二是战争中的盟誓与刑法的渊源具有高度的同一性。自秦建立大一统国家后,中央与西南少数民族的关系则纳入了垂直领导的行政体系。中央设立了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机构,同时朝廷也委派官吏赴少数民族地方担任行政长官,直接管理其地方的行政司法事宜,使秦汉时期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职官制及相应的刑事管辖权逐步凸现出来,国家刑法也随之向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进。这一时期,国家刑法实践也通过对西南少数民族酋长的规定、国家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犯罪行为的规定及国家官吏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刑事司法状况三个方面展开。而这一时期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刑法发展的另一特征则在于地方刑事法律制度的出现,即夜郎法规与滇国可能存在的刑事法律。此外,西南少数民族其他地区也存在刑事习惯法,因历史记载不详尽而显得较为式微,但其始终表明,秦汉时期该地域的刑法较先秦时期有了明显的发展,且呈现国家刑法与地方刑法并行使用的特征。 二、羁縻制度下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刑法的兴盛 唐宋时期,在羁縻制度向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的同时,与之并列的另一种地方制度成为这一个阶段的特色,即地方政权的产生和发展,使这一阶段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刑法因多层次的政治文化圈而呈现出比较复杂的面貌,也正因为这种繁复的局面,促使了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刑法的兴盛。首先,在国家刑法的实践方面,主要有国家刑法对少数民族反叛行为的适用、国家刑法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汉官犯罪行为的适用等。其次,国家刑法的实践还较前时代有了更多的表现形式,即国家刑法效力向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其他领域的延伸、国家刑事政策向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延及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成为国家刑罚的流配之地等方面。同时,汉官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刑事执法状况,如羁縻州县和四川地方政权的执法状况也成为唐宋时期西南少数民族刑法文化圈层的内容。与秦汉时相似,这一时期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同样有地方法律制度产生,即唐朝的南诏与宋代的大理国,其国内刑法制度的系统化已严然可以与国家刑法相媲美。此外,西南少数民族其他地区也仍存在习惯法,并已具有实体与程序方面相应的记载,成为唐宋时期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刑法兴盛的见证。 三、土官制下国家刑法的制度化实施 元朝大一统的建立,土官制作为国家官僚体系的一部分正式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进,土官所治地区也相继进入了国家纳税范围,如此,地方政治与经济权力向国家政权的双向回归,为国家权力的深入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基础与政治条件,使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进入国家法律控制系统具备了首要前提。随着国家刑事管辖权推进的是国家刑法效力的扩张,多数刑事案件尤其是关于土官的刑事案件开始进入国家司法程序。于是土官行为被国家法规制,土官又因其特殊政治地位被赋予的“因俗而治”权在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纵深化入侵的情况下,其刑事管辖权逐步遭遇削弱而最终呈现国家刑法的日益式强与习惯法的日渐式微相并存的特征。元明时期,国家刑法效力的扩张已开始全方位起步,即向伦理、地方政治、经 济、军事及科考等领域扩张,国家刑罚实现制度化运行,并通过乡约与保甲制发挥的规训功能、风俗的强制功能和天罚观念的警示功能向基层社会推进,如此,国家刑法的制度化实施,使这一时期习惯法及其功能开始遭到弱化。 四、改土归流进程中国家刑法的全面推进 基于土官制度的流弊,改土归流在清代得以大规模实施,使土官原有的地方治权被流官所取代,国家刑法的适用得以顺利地进行,从而为国家刑法的全面推进预设了可行性前提。土官法律特权的逐步消解,为国家刑法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推行排除了政治性壁垒,在对其犯罪行为的认定和惩罚上,土官的法律地位开始与土民相似,国家刑法的一体化进程在此阶段更为加剧。一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推进已显示出强烈的一体化特征,即省级司法机构之间的协作化加强、府州县司法机构的分工化明确与基层组织的司法职能凸显;二是国家通过剥夺土官刑事管辖权进而向基层社会直接推进外,已开始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刑事立法,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角度规范西南少数民族的社会秩序,形成一系列集案件管辖、司法审判与行刑制度为一体的特别法规。国家刑法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犯罪行为的实体规范上,也主要从犯罪主体和犯罪客体上增强国家刑法效力。主体上,除了历代国家刑法规范中不可疏忽对流官的制约外,这一时期还较全面地规范了土官和苗民的行为,犯罪客体也如内地一样具有了普遍性。另外,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刑法的程序规范上,也逐步向内地靠近,使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刑法逐步走向完善。 法制史论文:浅谈《中国法制史》的教学改革 浅谈《中国法制史》的教学改革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14门必修课中教学难度较大的课程之一。从纵向看,其包括奴隶制时期、封建时期、近现代等四千多年的法律知识;从横向看,其囊括了刑法、民法、商法、行政法、司法制度等内容。因此,要学好这门课程,除了必须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储备,还应该具备一定的历史、文言文基础。 一、《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手段单一。 作为理论学科,《中国法制史》一直以讲授为主,形成了教师说、学生听的填鸭模式,这直接影响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以及求知的欲望。同时,因为教师自身条件的有限性,如部分教师缺乏历史学的基础或者实践性经验,因此讲授的内容主要局限于枯燥的教材,但法学毕竟是一门实践性的学科,尽管法制史属法学基础理论课,但它依旧具有实践意义。倘能联系实践中的案例,或者利用多媒体课堂播放具有代表性的社会新闻类的视频,增强师生间的互动,即兴引导学生了解法制史各种制度延续的意义,如“回避”制度自古有之,在今天的民事、刑事诉讼中依旧具有重要地位;引导学生思考制度演变的原因,如古代普遍存在“亲亲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相为隐”制度,但今天却不允许,刑法为此规定了“窝藏、包庇罪”,其适用对象即包括亲属。一言以蔽之,《中国法制史》在教学过程中可适当并且系统地将古今联系起来。 (二)学生学习被动。 《中国法制史》课程的理论性特征使得学生学起来显得较为被动。以笔者所在的高校为例,《中国法制史》在大一上学期开设,此时学生没有任何的法律知识储备,也尚未从对高中老师的依赖中走出,因此普遍存在着缺乏问题意识、学习上极其被动的现象,学生不知道学什么、怎么学、问什么、怎么问;其次,学生对该门课程存在着错误的定位,认为法制史不过是一门历史学科,是简单的史学材料的机械堆积,相比于民法、刑法等部门法,法制史没有多大实际用处,这种功利性的定位使得学生学习法制史纯粹是应付考试;再次,作为一门具有历史特征且时间跨越较大的学科,该课程不可避免地需要一定的文言文基础,譬如《唐律疏议》、《宋刑统》等古代律法,没有一定的古文基础,很难读懂;最后,该门课程生僻字多,如古代各种刑罚“劓”、“刖”、“醢”等,学生学起来容易产生挫败感,同时专有名词也多,如“官当”“重罪十条”“八议”等,需要重复记忆,而大学盛行自学为主的学风,学生容易懈怠,恶性循环的后果便是愈发排斥这门学科,没有学习热情。 二、《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改革的建议 (一)转变教学理念。 所谓转变教学理念,即须引导学生从被动转为主动,改变“赶鸭子上架”的教学模式。首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对此可在教学过程中从学生熟悉的地方入手,激发其求知欲,譬如讲解商朝的刑罚如“醢”“脯”时,笔者会引入众所周知的小说《封神榜》;讲解西周的婚姻制度时笔者则引入文言文《氓》,比照古诗告诉学生“六礼”是什么。同时针对学生对司法考试的需求,在讲课过程中穿插该学科在司法考试中的要点和热点。其次,引导学生阅读适当的通俗易懂的史类书籍,如《万历十五年》等,“攻读法律的学生如果对其本国的历史很陌生,那么他就不可能理解该国法律制度的演变 以及该国法律制度机构对其周围的历史条件的依赖关系。” 再次,辅助学生掌握本学科的学习方法,学习《中国法制史》必须了解各朝代的法律思想、了解各朝代的立法概况、掌握各朝代的刑事立法与原则、掌握各朝代的刑罚方法、掌握各朝代的司法制度,在学习过程中主动分析比较、融会贯通,比如隋唐两个朝代各自的法律思想、各自的刑罚政策,其有何异同,唐代从隋代继承了什么,创设了什么,又有什么新的发展。最后,指导学生正确认识《中国法制史》的地位,其作为一门学科,尽管其没有诉讼法、民法等具有强烈的实践意义,但可从历史角度为现代法学研究提供借鉴,同时其在司法考试中也占有相应的分值。 (二)丰富教学方法。 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可以改变教师主宰的课堂模式,真正做到教学相长。首先,尝试讨论式教学,这是实现教学互动的重要手段。以笔者为例,在教授《中国法制史》时,笔者通常会适时引进社会热点,由学生根据古代的法律条文进行断案,并共同探讨古今判决的差异。譬如药家鑫案,古代存在“存留养亲”制,但当今社会“法不容情”,因此,虽然药父只有药家鑫一个儿子,但故意杀人的药家鑫却无法逃脱死刑的处罚,在这种激烈的对比性碰撞中,学生会逐渐找到学习的乐趣,也会主动挖掘知识点后面的背景。其次,引入案例教学,可在教学过程中介绍古籍案例,通过故事性的叙述,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在关键处点拨出相应的知识点,此时让学生记忆法制史中的抽象知识点则较为容易。但案例教学存在一个问题,即中国文化丰富多彩,历史书籍卷帙浩繁,要寻找到合适的教学案例并非易事,对此,笔者认为《折狱龟鉴》是本较好的参考书籍。最后,灵活运用多媒体教学,通过图片、视频再现中国法制史的内容,在对视觉与听觉的刺激中,学生将更形象、生动且及时地掌握相应知识点。 法制史论文:论素质教育与《中国法制史》教学方法改革 论素质教育与《中国法制史》教学方法改革 《中国法制史》在法学专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长期的教学实践来看,由于教学方法的原因,一般很难达到让学生充分了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教学效果,从而造成《中国法制史》作为一个法学基础学科的地位、作用也难以体现和发挥出来。有鉴于此,笔者结合当前我国大力倡导素质教育的时代背景,对《中国法制史》教学方法的改革进行探讨。 一、《中国法制史》教学方法现状与素质教育对《中国法制史》教学方法改革的要求 作为一个历史概念,《中国法制史》指的是中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本身;作为一个学科概念,《中国法制史》指的是研究中国历史上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传播法制史知识的现代专门学科。《中国法制史》具有时间跨度长、涵盖内容广、专有名词多、所涉典籍资料丰富等特点,在教学中有一定的难度。同时,与部门法教学方法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的形势相反,《中国法制史》教学方法长期停留在“讲授教学法”上。尽管就目前而言,“讲授教学法”仍然是我国法学教学中不可或缺的教学方法,被全国各高校大部分教师广泛应用着,但它所显露出来的问题也是我们不能忽视的。例如:教师以自我为中心,讲授时间过长,学生缺少独立思考的时间,其主体地位体现不出来;过多地强调教材知识点,缺乏生动直观的教学资料和手段,课堂气氛沉闷,学生感觉压抑,学习积极性不高;仍以应试教育为主,死记硬背多,灵活运用少,体现实际能力的少,学生的创造性不强;教学方法较单一,大部分仍是以黑板加粉笔为主,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不起来。传统教学方法显露出的上述种种弊端,迫使我们不得不对《中国法制史》的教学进行重新审视和修正。 1999年颁布实施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全面阐述了素质教育的思想,指出素质教育是“为实现教育方针规定的目标,着眼于受教育者群体和社会长远发展的要求,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注重开发受教育者的潜能、促进受教育者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教育”。这为深化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也为《中国法制史》教学方法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即《中国法制史》教学必须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根本性原则。 二、素质教育背景下《中国法制史》教学方法的改革 1.以身作则,树立科学的法学教育理念 传统法学教育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不断地改革与调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法律理念、法律价值观的培养。教育部出台的《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指出,法学教育应当重视素质教育的理念,包含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思想素质。培养追求真理、维护正义的崇高理想,培养“崇尚法律、法律至上”的坚定信念,培养具备法律职业伦理、恪守法律职业道德的精神品质。二是法律素质。培养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知能力。三是人文素质。培养学生具备广泛的知识背景,掌握工具性技能,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为了实现素质教育的目标,教师就需要采取课堂讲授、案例教学法论文联盟//、课堂讨论法、“诊所式”教学法等。因此,教师应从自身做起,树立科学的法学教育理念,不断改革教学方法,用实际行动来实践法学教育理念,注重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 2.因势利导,激发、培养学生对《中国法制史》学习的浓厚兴趣 《中国法制史》具有双重性的特点,它既是法学基础学科,又是历史学中制度史的一部分,是一门具有丰富文化内涵和历史沉积的交叉学科。但是,千百年来中国法律制度呈现的纷繁复杂的特点和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学习的兴趣,甚至使学生对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感到困惑。那么,如何才能激发、培养学生对《中国法制史》学习的浓厚兴趣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教师自身应端正认识。当前,在法学教育上存在着一定的功利主义倾向,尤其是《中国法制史》作为一种“过去的东西”很难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学者犹如坐上了冷板凳,以至于即使是这门课程的任课教师也难免会动摇研究《中国法制史》的信心,这就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中国法制史》的教学。因此,要想让学生对《中国法制史》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教师就首先应端正认识,全身心地投入《中国法制史》的教学和科研之中,以满腔的热情面对学生。 (2)对学生因势利导。教师在对《中国法制史》充满热爱的同时,还要向学生阐明这样一个道理:历史学习者之所以关注过去,是因为他们更热爱现在和未来。进而因势利导,让学生明白,中国法制的历史源远流长,了解和研究它不仅在于它能为我们今天的法制建设提供诸多借鉴,还在于它能让我们了解中国法制文化的传统,扩大视野,开拓思路,提高分析和研究问题的综合能力。 (3)利用现代化多媒体制作各种生动的教学课件。比如,讲授中国法律文明起源时,教材比较有代表性的统一说法是“中国法律制度起源于中国古代祭祀的礼仪”和“刑始于兵”,因此,教师就可以查找古代史料或现代影像资料,向学生展示古代祭祀的程序或部落征战的场面,那些严格的礼节、繁缛的仪式、战后对战俘惩处的方法和性质在给学生留下生动、直观印象的同时,还能使学生深刻地理解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起源。 3.师生互动,引导、启发学生积极地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 (1)师生互动。教师应努力营造活跃的课堂气氛,如向学生提问,与学生平等交流,组织学生展开激烈的讨论,让学生积极参与到日常教学活动之中,及时反馈教学效果,促使教师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有效提高教学效果。 (2)积极启发。教师在《中国法制史》教学中必须向学生讲授法律制度背后的深层次的东西,如某一制度产生的时代背景、直接及间接原因,这一制度实施的效果及时代价值。如果以启发式教学为基本教学方法,采取步步设问、环环相扣的方式向学生提问,启发学生积极主动地思考,就会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也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 4.中外比较,注重大学生民族精神的培养 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的心理特征、文化传统和思想情感等的综合反映。法律制度作为人类文化成果中的一种奇特的精神创造,以一种最强烈的方式集中而突出地表达一种体制,体现一种观念,作出种种要求。自国家形成以来,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都曾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的民族精神和最鲜明的价值观念熔铸到法律制度之中,由此形成了人类社会色彩斑斓的法律文化体系,法律文化又构成了民族精神的载体,体现了民族的价值准则和价值追求。因此,在讲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过程中着力培养大学生的民族精神,理应成为《中国法制史》教学的重要目标。 在日常教学中,教师要有意识地渗透民族精神的内容,如古代德治所包含的恤刑、矜老恤幼、慎刑、法官责任等,都是中国古代重德精神的重要产物,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涵之一。再比如,无讼、息讼思想的出现和调解制度的确立反映了伟大的中华民族对“和为贵”精神的向往,是中国文化追求的最高境界。 在渗透、强调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性的前提下,教师还应引导学生纵向宏观地比较中西方法律文化传统,分析中西方法律文化之长短,在突出法律文化的鲜明特性的同时激发大学生的自信心、自豪感。比如,在讲授“中国法律文明起源”这一节时,就可以通过讲授部落征战对中国古代法的影响告诉学生,部落征战使法律与暴力联系在一起,中国古代法律因而具有集团性、血缘性和军事独裁性的特点,并最终形成血缘集团压迫的法;而古希腊法是在氏族内部斗争中形成的,是贫民与贵族的斗争直接导致了罗马早期法的形成,这些事实成为西方法律具有社会性、开放性、民主性特点的重要原因。分析中西法律文明起源的不同方式,有助于学生了解中西方法律为何走上不同的法律发展道路,并最终形成各具特色的法律文化。 法制史论文:《中国法制史》教学与案例教学法 《中国法制史》教学与案例教学法 《中国法制史》是历史学与法学的一个交叉学科,它既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也是法学专业中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但也是一门很难讲授、很难掌握的交叉学科,因此这就要求中国法制史的教学尤其要注意教学方法的运用。 一、案例教学法在中国法制史教学中的作用 (一)案例教学法弥补了传统教学的不足 当前,《中国法制史》课程传统教学仍采用教师讲授为主的“粉笔+嘴巴+黑板”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造成的一种现象就是自始至终只是教师一人在讲台上授课,学生总是处于被动的状态。台上教师讲得唇干舌燥,台下学生埋头苦记,教学效果不明显。如果能在传统教学的基础上加以案例教学,学生就会由被动变为主动,让学生参与具体案例的讨论和分析,以此提高学习效率,最重要的是提高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弥补传统教学的不足,为今后走上社会奠定基础。 (二)案例教学法可激发学生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如何使学生对课程产生兴趣,是学好任何一门课的重要前提。《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内容起自夏朝,讫于当今,时间跨度长,涵盖内容、专有名词多,所涉及历史典籍、数据浩繁久远,加上与现实的距离感,很容易使学生对学习的意义产生困惑。如果还采用传统方式教学,有些概念老师讲得唇干舌燥,学生仍可能云里雾里,不得要领,要不了多长时间学生的兴趣就会荡然无存,从而影响其学习的动力。而这时引入案例教学分析的方法并且经常在课堂教学中使用,对学生了解当时的立法背景,加深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切实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掌握重点问题非常有帮助。尤其在网络课程中,案例教学可以使用多种传输技术,比如声音、图片、flash动画等,大大地激发学生的兴趣,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中国法制史学习,提出富有启发性的问题,以促进学生展开积极的思维活动,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创新精神,真正体会学习中国法制史的乐趣。[1] (三)案例教学法促使教师不断充实自己,最终提高素质 我们的老师多数是从高校毕业又直接进入高校教学的,实践经验几乎为零,在教学过程中很难从法律职业化的角度组织教学活动,尤其在中国法制史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更是难上加难。为了上好案例课,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等等提出了比传统教学方法更高的要求,既要求教师具有渊博的中国法制历史的理论知识,又要求教师具有较强的历史案件的分析能力及课堂驾驭能力等。这就要求老师要不断学习充电,扩充知识面,课前认真地选好备好案例教学内容,通过一次次案例教学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师素质。 (四)案例教学法增加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关系,最终使教学相长 传统教学中学生对教师除了尊重外,还有几分畏惧,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很少。案例教学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师生互补、教学相辅”。这种教学法将使得学生积极参与,在阅读、分析案例和课堂讨论等环节中发挥主动性。教师在案例教学中则始终起着“导演”作用,既要选择好的“剧本”,即符合教学需要的案例,又要在课堂讨论中审时度势,因势利导,让每一个学生充分地发挥,获得最大的收效。案例教学加强了师生交流,活跃了课堂气氛,老师的亲和力、感召力激励学生全力以赴,启发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敢于发表与教师不同的观点,打破千百年来师生之间的“不平等”,使师生之间的关系更为融洽;而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示教师要不断学习,提高自己,为终生学习奠定基础。最终达到教学相长的效果。[2] (五)案例教学法可以加深学生对中国法制史知识的认识和理解 案例体现了法律规则在实践中的应用,对法律规则的内容和法律精神做出了最好的实际阐释与证明。恰当地引入案例会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化抽象为具体,容易接受和理解。通过对古代具体案例的研究和分析,老师可以让学生们明白从理论到实践过程中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的变化;从文本到社会理解立法与司法二者间的差距,从而引发学生们深究导致二者差距的诸多社会历史因素的兴趣,也使学生们得以从中探寻到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加深学生对中国法制史知识的认识和理解,从而在理论层面为今天的法制建设的完善提供借鉴。 (六)案例教学的使用促进中国法制史教育改革 以往的《中国法制史》课的教学与学生将要从事的司法实际工作基本脱节。而案例分析教学法可以非常好地实现中国法制史教学过程中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通过对古代的案例分析,可以使学生与“古代的法制”这个“实际”、“实践”有机地联系起来,可以使学生明了历史上办案的方式、分析案件的思路与方法、适用法律的过程、支持判决的理由以及案例的意义等等,养成学生良好的法律思维方式和善于、勇于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思想。[3]为此,在课堂教学中采取案例分析教学方法可以锻炼学生的敏捷思维能力和流畅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培养学生具备从事法律工作的必备素质,培养出大批高质量的、适应地方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所以,采用案例教学法将更加有力地推动教学模式的改革,从而推动中国法制史教育改革。 二、在《中国法制史》教学中使用案例教学应注意的事项 (一)案例教学所选案例应该具有典型性和系统性 鉴于中国法制史纷繁众多的过去,为了提高学习的有效性,我们精心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一类理论问题用一个或者若干个案件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共同加以说明,力求达到举一反三的学习效果。比如在讲到春秋时期礼崩乐坏这个问题时,无宇追逃案就是一个很具有代表性与典型性的案例。在收集这个案例时,考虑到目前学生对于古汉语的掌握能力,在收录原文的同时,也要收录对它们的白话文解释。 (二)案例教学所选案例应当有一定的疑难性 案例太难或过易都不好。案件太难学生不知从何分析,从而丧失参与的兴趣。相反,案件太易会使学生一猜便知,引不起学生的求知欲,达不到教学目的。所以,案例难易要适度。比如在讲到魏晋时期法律的儒家化问题时,有的老师就会讲到费羊皮卖女葬母案。其实这个案例不仅涉及儒家关于服制制度的态度,还涉及其“尊尊亲亲”思想。费羊皮卖女确实罪不可恕,但卖女是为了尽孝,符合儒家思想,最后免除了刑事处罚。只要配之以白话文解释,这就是一个成功的教学案例。 (三)案例教学要调动绝大多数学生的积极性,使更多的学生得到锻炼 教师要尽可能多采用如小组发言、限时发言、扮演案例中角色等不同方式来授课。其中由学生扮演案例中角色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这种方式需要很多学生参与。比如,为了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明朝情理法司法审判精神,可以依据史料记载案例,由学生积极参与扮演,完整再现当时的审判场景。学生在模仿古人判案过程中,以古人的心态和思想支配自己的言行,故能深刻体会古代法官兼顾情理法的司法审判原则,感同身受中理解了相关法制史知识。 (四)在案例教学的课堂上教师需具备案件推理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应变能力,以灵活驾驭课堂 一般来讲,教师在全面地介绍案例后,可以分组讨论,然后在讨论的基础上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判断,最后教师必须对案例进行集中讲评。对学生容易出现错误的地方重点讲解,分析其错在哪里,为什么错,如何才能避免出错,真正做到答疑解难。另外由于学生理论知识不扎实,故对案例的分析往往更多是从直觉、情感上去理解,这样容易背离法学理论的基本要义,缺乏应有的“法言法语”。故教师如何引导学生从法学的角度分析案件就显得尤为重要。以上所述对一个合格教师的推理能力和应变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故教师要注意丰富自己的知识,尤其是要注重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法学修养,这样才能提高分析案件的能力,进而提高教学能力。[4] 总之,中国法制史教学课程的设计是法学专业一门比较复杂而又艰难的工作,教师只有具备扎实的功底并能在传统教学基础上多在案例教学方法上下工夫,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索奥妙的求知欲望,才能既达到教学目的,又使中国法制史的教学效果更好。 法制史论文:关于《中国法制史》开放教育网上考核课程辅导的几点思考 关于《中国法制史》开放教育网上考核课程辅导的几点思考 本学期我校选择了《中国法制史》作为中央电大网上考核的试点课程。课程试点给我在教学中很多启发,本文就如何更好地完成该试点课程的教学辅导工作谈谈自己的一些做法和想法。 一、前期调查分析工作 中央电大《中国法制史》课程网上考核的内容包括教学过程中的形成性考核和期末终结性考核。形成性考核从原来的四次作业占总成绩的20%,增加到六次作业占总50%,这就要求我们要更好地了解学生,了解课程。通过调查分析我们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 (一)电大学生的调查分析结果 通过调查分析,我们了解到渝中区电大分校法学专业的学生大都是社会在职人员,特点也相当突出:(1)他们在电大学习中压力大、时问紧,读书断断续续。(2)他们学习欲望也比较强。(3)功利色彩较明显,学习的内在动力不足。(4)渝中区电大分校地处重庆中心城区,一般家庭或单位都配备有电脑并且学生本身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基本的网络知识。 (二)《中国法制史》课程的分析结果 中国法制史课程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必修课,讲述的中国自夏商以来至新中国以前近4000年的法律制度的发展历史,时间跨度大、所经朝代多、内容繁杂,是一门非常重要的法学基础课程。本课程的学习目标和任务是通过了解和掌握中国古代和近代法律制度的发展历史,领会中国法律文化和法律传统,为学习现行法律提供理论基础,以古鉴今,以古论今。所以,学习中国法制史,只言片语地记忆某个历史人物说过的话、片面地强调某一个朝代的法律规定或者只关注于某个部门法的历史发展,都是不可取的。通过学习中国法制史,要培养学习者站在更高的层次上来俯视当今的法律制度。所以,知识点的堆积和记忆不是本课程的学习目标,而是要通过无数的知识点构筑学习者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深刻理解。 学生对这门课的学习普遍感到课程难度大,学习积极性不高。为了应付考试,学员常常将注意力放到考前的猜题押题和所谓的“重点复习”上。产生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古代的法律知识浩如烟海,识记困难;二是感到除了应付考试,所学无所用。 (三)对以往网上考核课程学生情况的分析结果 学生对开放教育课程网上考核认识的不足,在学习过程中存在各种问题:一是学生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片面认为增多作业次数就是课程难度加大的表现。二是第一次接触试点课程的学生对电大要求的计算机操作也存在问题。三是学生对个人论文联盟//学习和小组学习这些形式的认识不够,造成学习时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四是形成性考核时间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致使一些学生错过提交时间,影响成绩。五是由于形成性考核已占50%,部分学生对终结性考试的复习缺乏重视。 通过以上调查分析,为了更好地把考核与教学过程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学习过程落到实处,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和方法。 二、辅导教师的具体措施与做法 (一)准备工作 1.针对学生的工作。一是向学生灌输自主学习的意识。从学生一入学开始,就要不停给他们灌输开放教育形式的学习主要是以自学为主的学习的意识,激发学生参加此项试点的热情。二是网上学习能力的培养。从技术方法上入手,指导学员们熟练地掌握现代化的学习手段。三是帮助学员组建学习小组,包括创建和帮助学生加入学校的法学qq群和班内的学习小组。 2.教师自身的工作。开放教育的辅导教师不再是一般意义的知识传授者,他应该是学生学习观念的转化者、学习信息的提供者、学习过程的指导者、学习需求的服务者。对教师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笔者主要从这几方面对自己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巩固专业知识功底,特别注重了对教材处理能力的培养;二是丰富的相关学科的实践经验,以适应成人教育学生的要求;三是训练自己捕捉学生小组互动时的精彩讨论、创新之点、异议之处等的能力及引导学生进行深入探讨的能力。四是提高驾驭网络技术进行导学的能力,包括制作网络课程、利用网络操作教学资源、运用多媒体上课等能力;五是提高与现代远程教育技术相适应的科研能力。 3.整合资源的工作。信息时代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资源十分丰富,除了以往的文字教材、光盘和参考资料以外,网络资源主要还有中央电大和地方各级电大提供的电视直播课堂,有关课程说明、教学大纲、教学辅导资料、课程学习线索、ip课件、自检自测、重难点辅导等;法学院校相关网站和法学专业网站可获取最新的资料。面对如此海量的资源,学生常常感到无从下手,因此我们以分校平台为基础整合了各种资源,特别是在首页建立了开放教育学习导航栏目,方便学生进行网上学习。 (二)课程教学 1.提高面授辅导课质量。《中国法制史》原计划教学课时为90学时,现在面授课时只有24课时,算上小组活动的时间,也只占总课时的三分之一强。而本课程内容庞杂,时间跨度大,学生很多问题的理解和记忆中就有困难。如何有限的时间内提高面授辅导课质量,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和方式进行改进:一是在吃透教学重难点的基础上,多联系实际进行对比分析。比如在讲到“官当”的时候,我们可以与现代社会的以党纪代国法,以行政处分代刑事处罚的情况相比较;讲到中国古代法律重刑轻民时,可以提出中国民法典何以“难产”的问题,让同学们进行思考。二是联系网络环境下的资源,特别是网上形成性考核的资源进行面授辅导。比如在讲授重难点的过程中提出可以参考哪些资源,加深学生对重难点的理解,也能提高网上资源的利用率。三是在面授辅导中,注意知识点的前后联系。针对学生课后学习时间少的情况,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课堂时间。比如在每一次讲授“刑名”这一主题时,我们就要复习以前学习过的刑名。四是利用多样化的教学媒体。比如,在宋元的法律制度讲授中,我们利用了两段视频来解释赵匡胤的登基之路(黄袍加身和杯酒释兵权)。短短几分钟的视屏,既让学生们理解了宋朝立法指导思想的由来,又活跃了课堂氛围。 2.合理安排教学各环节的比重。在教学组织管理过程中,注意合理安排自主学习、面授辅导、小组学习、形成性考核作业、终结性考试等主要教学环节的比重。教师在课堂面授时讲得“少而精”,从导学入手,精讲重点、难点和方法,同时利用电话、电子邮件、网上讨论、答疑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自学的指导,各教学环节相互协调和补充。 3.有计划指导学生及时登录形成性测评系统完成形成性考核任务。根据学生的情况,我没有按照每一次形成性考核任务的时限要求,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而是每次课后留出一定时间让学生完成作业,已经完成了的可以先离开,没有完成的就在学校完成,也可延后离校。在每一次形成性考核任务的时限要求前,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进行复查并通知学生完成。经过这些步骤后,体现出了三点价值:一是每次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可以提前离开,学生在心理上得到了被认同的满足感;二是解决了一些学生不能每次到校参加面授辅导,在课堂上不能完成形成性考核的问题;三是经过几次清理,本学期基本杜绝了错过时间提交形考作业的事情发生。 4.指导学生开展合作与协作学习。协作学习主要是采用一种小组学习的方式,给学习小组一个专题,让其成员共同研讨。在《中国法制史》课程形成性考核内容中,第五次作业明确要求学生进行小组学习,辅导教师有必要协助学员合理地组建学习小组,培养学员形成群体学习、相互合作的学习习惯。学习小组指派一名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督促、检查组员的学习。由于学员的年龄不同,知识结构不同,经历、经验不同,能力水平不同,虽然各自自学教材,但是各有所得,体会各异。对于同一个问题,彼此从不同的侧面去理解,会产生不同的意见,可能会得出相反的结论。协作学习法是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指导学生对某一具体事实中的争论性问题的思索、辩论来增强学生识别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并能给学生提供较大的交往活动空间。 (三)课后督导及意见反馈 1.及时回复学生问题。网络环境中的师生交互是否成功,取决于教师是否及时回复学生的问题。学生通过电话、邮件、qq、论坛等各种手段都可以实施提出问题的行为。教师处理学生问题的时间,对学生的心理,对学生对于网络的接受程度都将产生巨大的影响。老师回复的时间越短,教学效果越好。在师生准分离的状态下,如果一个学生在提出的问题久久得不到教师的响应,其失望程度就可想而知,其直接后果就是导致学生失去对于网络教学的信任,甚至动摇其学习信心。而及时处理,回复学生问题,学生觉得老师时时在关注他,重视他的问题,就会重视网上学习,逐步养成网络学习的习惯,乐意与老师进行交流,从而培养起人气,形成师生交互的良性循环。因此,教师及时回复学生问题,是师生交互成功的关键,这既有助于调动学生参加网上学习的积极性,也是使网上师生交互这一比较特殊的教学活动产生效能的根本保证。及时回复,也是我们增强师生情感、吸引学生的一个重要方面。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缺少人文化的关怀,学生与冷冰冰毫无感情的机器打交道,如果提问得不到及时回复,一次两次可以,长期这样,学生必然失去对网络教学的信任,失去网上学习的积极性。 2.及时对形成性考核任务进行评定。《中国法制史》课程的形成性考核任务,贯穿学期始末,分别在限定的时间完成六次测试任务,并且对学员形成性测试成绩的要求是只有及格,终结考核成绩才会有效。这样,对于学员来说,促进他们平日认真学习,加深理解课程内容。网上讨论就是这一形式的很好体现,网上讨论是针对教学中的重、难点和案例布置的实时性或非实时性讨论,这要求学生必须对知识加深理解,深刻领会课程内容,才能完成任务。因而有利于培养学员对知识的分析归纳和综合应用能力,也有利于减轻学员期末复习的负担,尤其是减少了大量机械背诵的负担,有利于发挥正常应试水平。对于成绩评定教师来说,就要按照这个限定进度对学员网上形成性测试任务的完成做出批改,以便更好地了解学员在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并给予个性化的评语及今后学习的建议。学员也会及时掌握自己的学习状况,为终结性考核奠定基础。 3.批改学生完成的作业之后,教师及时总结。教师对作业不应简单做结论,而应就整个情况做出评价,指出作业中涉及的理论问题及缺点和不足,并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一步引导其深入思考,这是保障教学质量的关键所在。 4.进行效果测评,动态调节教学进程。教师和学员在经过一定阶段的教与学后,要根据多向的反馈信息,定期进行互动的测试与效果评价,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教学行为、改进教学方法。如,通过口头询问、讨论交流、调查表等方式调查研究学员对教学的直接反应和反馈意见,探讨教与学过程中的不足,以作为下一步教与学改进的依据。同时,利用网页、bbs论坛、e-mail等多种手段对学员的学习效果进行及时评价与回馈。主要包括:教师对疑难问题的解答,对课程作业和各种形式讨论的提示和讲评、对课程实践环节成绩的评价,学习小组成员之间的互评,学员自己通过阶段性的在线测试题进行的自测自评等。通过测评与效果评价,不断调节教师的教和学员的学习过程,使之更加合理,达到教学模式的动态优化。 三、思考 本课程的考核改革目标是“以考促学”,这里的“考”不是一次性的期末考试,而是多次、分阶段、多形式的考核,其内容由分散到整合。考核成绩不是目的,而是要通过合理的考核促进学习者主动地阅读相关教材、掌握重要的知识点,从而对本课程产生兴趣、形成自己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认识。通过这几个月的工作,本人对《中国法制史》开放教育网络试点有一些自己的思考: (一)要进一步引导和培养学员主动参与学习活动的精神 教学活动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员的价值取向,他们的需要、兴趣、情感、信念等非智力因素是衡量这种价值观和价值标准的内在尺度。当某事物符合或者能够满足他们的需要时,他们才会产生积极的情感体验,才会把它作为学习活动的对象。因此,深入了解学员学习需求,努力转变学员的学习方式,积极引导和培养学员主动参与、乐于讨论、勤于实践的意识和习惯,将是今后课程改革的重点和亮点。 (二)对辅导课的时间不能机械地理解为1/3 应该根据课程的性质和难易程度,来确定课程的辅导时间,有的课程应突破1/3的界限。《中国法制史》 这种课程内容庞杂,又是在第一学期开设的统设必修课,就可以适当加大面授辅导课时间。在学习理念、学习方式、学习要求等各个方面给学生一个循序渐进过渡的过程。 (三)关于作业提交时间的思考 《中国法制史》第五次和第六次作业可以不设提交时间的规定,只要在本期内提交即可。根据作业的内容来开第五次作业是小组讨论,15个题目分别涉及到全书的内容,要求提交300字的个人发言提纲和500字以上的其他人员发言摘要。第六次作业撰写800——1200字的学后感。这类题目不仅题量大,而且要求高,综合性强。在几周内完成确实有些难度,是否可以考虑在本期形成性考核结束前随时提交,不设规定期限的方式进行。 (四)进一步进行教学总结和探讨 本人准备采取的做法是:在每次作业结束后,把本次作业的涉及知识点做一个系统总结,形成一套知识体系,归纳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提醒学员应注意的问题,并将这些内容上传至本专业bbs和qq群组的共享中。在学期课程学习即将结束前,还将采用作业讲评归纳方法对本期知识进行梳理。评讲有利于它们巩固加深各知识点,增强实际运用能力和思考分析能力。本次期末考试后,笔者还将对终结性考核成绩进行分析,找出不足,进一步改进教学模式。 总之,开放教育网上考核课程是电大实施素质教育的一种举措,需要结合具体的课程来寻求具体的教学方式。课程实行网上考核尤其是加大学习过程的考核比例对于开放教育学员是值得尝试的。我们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其规律,也在实践中不断深化自己的认识。 法制史论文:浅谈中国法制史的教学方法 浅谈中国法制史的教学方法 《中国法制史》作为法学十四门专业课程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从其内容和实践指导作用来看,其地位又略显尴尬,尤其是同刑法、民法等法学优秀课相比较,学生对中国法制史的重视程度和学习兴趣明显较低。因此,如何讲授好该门课程、加强学生对该门课程的重视便成了讲授该门课程的教师关注和思考的问题。笔者在教学工作中尝试运用了一些不同的教学方法,并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强化意识,引起重视 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是哲学领域的一个重要命题,具体到实践领域,要加强对意识的能动作用的认识,发挥意识的重要作用。学生之所以不重视中国法制史学习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认为法学是一门应用型学科,而中国法制史则侧重于理论方面,其实践应用作用不大,是一门可学可不学的课程。以这样的思想观念先入为主,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效果显然不会很好。因此,笔者会在每学期的第一堂课跟学生强调该门课程的重要性,首先从思想上厘清他们的观念,再通过理论讲授、举例、辩论、聊天等方式告诉他们民法、刑法等优秀课程固然重要,但是学好这些的课程的前提是对中国法制史、法理学等基础课程有最基本的把握,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以此加强学生对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的重视。 二、以史带法,互利互导 由中国法制史的学科性质决定,该门课程必然与中国历史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中国法制史研究的对象既是法学,同时也是史学,这就为我们上好中国法制史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可以结合法学和史学的特点,将二者进行融会贯通。基于中国法制史教材内容的理论性较强、文言文较多、内容相对枯燥等特点,笔者在法制史的讲授过程中以中国法制发展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中国历史发展的整个过程,同时辅以不同教学形式加强学生对中国法制史的重视,培养他们学习该门课程的浓厚兴趣。 (一)借助历史名著带动对中国法制史的学习 以中国古典名著,尤其是四大名著为重要的辅助材料,搜寻其中与中国法制发展重合的部分,以史学与法学的契合点为突破口,加强学生对法学知识的理解和记忆。例如,在讲到西周"七出"的"妒忌"之条时,笔者引入了《红楼梦》中王熙凤虽然"妒忌"贾琏娶了尤二姐为妾但为避免犯"七出"之条,以迂回战术逼迫尤二姐吞金自杀的事情,在讲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八议"之时,则引入《水浒传》中"小旋风"柴进属于"议宾"的例子,通过法史结合讲故事的方式,学生的积极性顿时被调动起来,很多同学参与到课堂讨论当中,课堂气氛很活跃。这种方法,一是可以将法制史的内容简易化、通俗化、趣味化;二是可以强化学生对法学知识的理解和吸收,通过这种方法,很多教学内容学生可以当堂吸收消化,事后的复习也只需要花费少量的时间;三是可以引导和强化学生对古典文化知识的学习,诸如四大名著等古典名著学生一般都有涉猎,从而利用他们对这部分知识理解的前提条件,结合法制史的内容,可以让学生在短时间内将课堂知识变成自己的知识,达到史学知识和法学知识双管齐下的效果,与此同时也可以激发一些史学知识储备不足的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通过"名人效应"加强学生对法学知识的记忆 "名人效应"在很多领域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法学教学过程中同样如此,具体到中国法制史的课堂讲授过程,利用"名人效应"可以强化学生对知识点的把握和记忆。教师一般都会跟学生强调不要死记硬背,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任何东西都不是绝对的,具体到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而言,它有自身的特点,有一部分内容要求的就是纯粹的记忆,要求"死记",可见任课教师应该做的就是想办法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强化学生对这部分知识的记忆,利用"名人"的影响作用不失为一个好方法。例如,笔者在给学生讲到"五刑"中的"宫刑"之时,就是以西汉的司马迁作为例子。对于司马迁其人,学生大部分都有所了解,因此,通过对司马迁的人生经历的简单评述,重点结合其受"宫刑"的历史原因及背景,学生基本上在课堂上就能将"宫刑"这个知识点消化吸收,事后检验,这样的教学效果比较明显。 (三)结合当前热播的历史剧和流行的历史小说,使法制史的课堂教学融趣味性和知识性为一体 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大众普遍认为大学生应该或者已经具备一些基本文学常识,包括历史常识,但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学生的知识储备是参差不齐的。虽然同是大学生,但一本院校同二本院校、独立院校学生的差距仍然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本科生和专科生也不能相提并论,甚至同一个班级的学生水平也存在相距甚大的情况。 三、置换角色,加强互动 换位思考是现在我们常用的一种思考方法,这种方法也可以很好地在中国法制史的讲授过程中利用。笔者要求学生在学习中国法制史的过程中,要将自己置身于不同的历史阶段,甚至具体到某个朝代某个人,再结合不同的历史背景和法制背景,去理解、分析、把握当时的法制状况,并通过提问、讨论的方式来评价具体法制措施的优与劣,以期达到让他们"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的效果。 上述方法在实践教学中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但是方法不能解决一切问题,要真正上好中国法制史这门课,还要求任课教师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历史素养,增强自己的知识储备,真正做到"学为人师,行为示范"。 法制史论文:试论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改革 试论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改革 我国现代法治国家的建设步伐突飞猛进。,高校法学教育在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办学模式诸方面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作为法学教育14门优秀课程之一的中国法制史,应建设一套科学的适应现代形势的中国法制史课程的教学模式,使之为培养法学创新型人才发挥效力。 一、课程改革的原因分析 中国法制史作为一门学科存在已达百年,但教学并没有改变原来的“计划经济”时代的模式,其教学改革的现状仍有严重的“滞后”状况,不能完全适应21世纪法学教育发展的总趋势。? (一)教学内容与现实结合不够?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背景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发展成熟,这就使我国教育必须迎合市场经济需要,进行新的社会定位。因此,中国的法学教育也必须适应这一要求,加快改革步伐。然而,经过若干年的教改,虽然有不少成功经验,但仍然存在较多问题,或理论肤浅,障碍畸重,依旧习惯于套用“阶级斗争”、“阶级分析法”等观点分析理论问题,不能与活生生的法治现实紧密结合。凡此等等,严重制约了中国法制史教学的深入开展,不利于人才市场所需要的法学专业学生。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 (二)教学方法依然沉闷,难以调动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在大学法学诸课程中,由于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内容起自夏朝,讫于当今,上下纵横几千年,时间跨度长,涵盖内容广,专有名词多,所涉及历史典籍资料浩繁久远,对学生来说,内容驳杂看不懂,重点问题抓不住。因此,这种情况客观上造成教师在教学方法上难以突破传统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模式,时下所进行的种种改革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教师讲课仍然过于追求“系统”,追求“完整”,没有给学生留下充分的思维空间和余地,仍然习惯于把知识讲解给学生听,然后通过考试来验证。这种过于呆板、枯燥的教学方法难以引起学生的求知兴趣和思考,难以唤起师生的共鸣,也压抑了学生的学习激情。? (三)教学内容依然守旧,与现实结合不够?众所周知,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背景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发展成熟,这就使我国教育必须迎合市场经济需要,进行新的社会定位。因此,中国的法学教育也必须适应这一要求,加快改革步伐。然而,经过若干年的教改,虽然有不少成功经验,但仍然存在较多问题,诸如教学内容仍然守旧,依旧习惯于套用“阶级斗争”、“阶级分析法”等观点分析理论问题,不能与活生生的法治现实紧密结合。凡此等等,严重制约了中国法制史教学的深入开展,不利于人才市场所需要的法学专业“精品”学生———“有文化,有修养,有学历,有技术,有底蕴,有创新”的法学人才的培养。? 二、课程教学改革中的应对策略? (一)教学理念要与时俱进?大学应该提供这样一种教育:“这种教育不仅赋予它们较强的专业技能,而且使他们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塑造健全完善的人格。”“教育应把社会的发展和人的潜力的实现作为它的目的。”法制史的教学应尽可能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使之对于法制史的认识达到更深层次,以更好地承担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任。法学本科学习阶段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是什么”的这个问题,只有全面了解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各种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才能深刻理解法律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从而为学习各部门法学奠定一个良好的理论基础。在法制史的课堂上,教学者在传授法学发展历史进程的同时,也应非常注重培养学生将历代法制的成败得失与现代社会实际联系起来,从中发现二者之间的关联以古为今用;并以教学者的人格魅力潜移默化地感染学生,在其性格中注入法的理性、史的厚重。这个学习过程与研究生教学的接轨,这使学生在法学本科的学习过程具有了多重意义,也符合经济学中“收益最大化”的原理。不仅对部门法有所认知,同时培养学术思维,使学生站在历史的高度上看待各个部门法。向着培养个性化思维方式、创新型理论思考的方向发展,以提高本科阶段教学的整体水平。尽量消除本科生注重单纯积累知识的方式与研究生对知识的整合运用的要求之间的差异,促使学生探索中国法制史中更深层次的理论问题,而觉得本科学习已经不能满足需求,进而报考研究生。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学从单 一的“要我学”变成了“我要学”,从单一的讲授变成了讲授与讨论结合的方式,提高了学生的学术意识、学术素养,更充分的调动了同学地自学情绪。? (二)教学手段要新颖?以研讨式教学带动学生自学兴趣;以课堂教学为主线,课外教学为辅,带领学生从课堂中、校园里走出去,参观历史博物馆,进行社会实践等;在课堂教学中充分发挥多媒体技术的优势,融合多种手段进行课堂讲授。实行研讨式教学方式,激发学习主动性,注重培养学生从事司法实际工作的能力。以往的中国法制史课及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的教学,与学生将要从事的司法实际工作基本脱节。如何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培养法学专业人才的特殊能力,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这是教学改革中一直探索的问题。为此,在课堂教学中,采取了多种形式来锻炼学生的敏捷思维能力和流畅的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学生具备从事法律工作的必备素质。开展研讨式教学,是调动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提高敏捷思维和流畅的语言表达能力的有效方式,深受学生的欢迎。这其中包括讨论式提问、讨论课、当堂讨论、学生讲课等内容。 (三)优化教学内容?根据对学生知识、能力结构的要求优化教学内容,其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以“必需”、“够用”为度,对教学内容实行合理的“保”、“删”、“增”。“保”就是保留教材内容的基本体系,不损伤知识的系统性;“删”,就是压缩、删除教材中重复或陈旧的内容;“增”,就是增加社会迫切需要的知识,增加教材上没有讲透但又必须掌握的内容。正确处理好传统内容与现代内容、继承与发展、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使课程教学内容具有“新”(体系新颖)、“精”(内容精练)、“强”(实践性强)、“宽”(适用面宽)的特点。? (四)更新教学方法?传统的教学方法严重阻碍学生自主思考的养成,影响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因此,必须更新教学方法。更新原则是将“讲”与“不讲”、“粗讲”与“精讲”、“多练”与“不练”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教学时间要精简,教学内容要精练,教学过程设计要精心,教学语言要精彩。尤其是,在中国法制史教学中,要注意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科学把握中国法制知识层次和法制理论阐述的深浅度,注重中国法制规律性的教学;二是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教学的实践性,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还要处理好“四个相结合”:一是课堂讲授与课堂讨论、课堂辩论相结合;二是系统讲授与专题讲座相结合;三是课堂讲授与观看相关教学录像片相结合;四是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使学生从这些教学活动中受到启发,得到满足。? 总而言之,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要跟上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在较短的时间内将内容庞杂,承传几千年的中华法制讲授给学生,把“死东西”“活”现,引起他们的兴趣,开阔他们的视野,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这是一种任重道远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想使这种工作,这项系统工程实现其整体的最优发挥,达到最佳效果,就必须在上述教学理念和改革原则指导下,实行教学体系系统构件的最佳组合,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改”出特色,“教”出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使法学专业学生能够全面和谐地发展,才能培养出新一代法学专业应用型、复合型的高级人才。 法制史论文:思考背景下的中国法制史教学模式研究 思考背景下的中国法制史教学模式研究 中国法制史是法学专业的十四门优秀课程之一。自2003年起,中国法制史就列为国家司法考试的必考科目,分值一般为10分左右,题型一般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时而亦有不定项选择题。可以说,题在国家司法考试中是具有相当的重要性,不可轻忽。学好中国法制史这一理论法学课程,有助于学生适应司法考试理论性考核增强的趋势。通观法学学科体系,学好中国法制史,的确有助于学好法理学,也有助于学好刑法学、行政法学乃至宪法学等部门法学。正因为如此,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教学测评等各方面推进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模式的革新与改进、不乏现实意义。 1. 司法考试背景下的中国法制史教学内容的组织 如何组织好中国法制史教学内容,是创新中国法制史教学模式的首要环节和主要环节,攸关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的全局。 1.1锁定基本内容和重点内容组织教学 中国法制史教学内容的组织,关键在于锁定基本内容和重点内容,引领学生加强对基本内容和重点内容的记忆和理解。综观近年来的司法考试中的中国法制史的考试内容,注重考点知识,强调精确记忆,这就要求我们带动学生熟读理论教材,对重点内容作重点讲解。 1.2把握学科间的联系,多作专题教学,一石多鸟 为了因应司法考试的实际需要,主讲教师在讲授中国法制史的课堂教学过程中,应该善于归纳总结相关的知识点,对知识点多作比较和分析,包括作跨朝代的比较和古今比较。而为达成上述目标,最宜以专题作为切入点,强化学科间的联系,帮助学生加强记忆的精确性,扩大记忆的覆盖面,并构建完整、有序的理论体系。 中国法制史与法理学同为理论法学课程,内在关联密切,可以说“法理是骨,法史是皮”,开展统合教学,着实不难。法的演进理论与中国法制史的关联,更是密切。此外,中国法制史与各部门法学的联系,也有待主讲教师把握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以融会贯通地开展教学。 2. 司法考试背景下的中国法制史教学方法的运用 在当前司法考试的背景下,中国法制史教学方法的运用,应该有所坚持,有所创新,并且日益多元。 毫无疑问,讲授法依然是中国法制史教学的基本方法。在一个学期之内,主讲教师系统讲授了夏商法律制度、西周时期的法律制度、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秦代的法律制度、汉代的法律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隋唐的法律制度、宋辽金元时期的法律制度、明代的法律制度、清代的法律制度、清末的法律制度的变化、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中华民国北京政府的法律制度,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法律制度、革命根据地新民主主义的法律制度等。对中国古代各朝代的法律制度,重点讲授刑事法律、行政法律、民商经济法律、司法制度(含司法机构、诉讼制度、监狱制度、监察制度)等。对中国近现代法律制度,则突出讲授宪法性文件。 依笔者看来,讨论法亦应成为中国法制史教学的重要方法,以促师生互动以及教学相长。以清代民族法律为例,主讲教师可先介绍清代民族法律的发展概况,讲授《理藩院则例》、《钦定西藏章程》、《回疆则例》的基本内容,然后引领学生讨论清代民族法律的特征,并探头清代民族法律发达的原因及意义,教学效果应可乐观。事实上,在中国法制史课程的教学中,适于课堂讨论的议题很多,如古代中国的反“黑”刑法及其借鉴价值、公务员退休制度额古今比较、王安石与张居正的税法思想之比较、古代中国合同(含买卖合同、借贷合同、租赁合同、租佃合同、典当合同、运输合同、雇佣合同)制度的演变规律之探究等。 案例分析法在部门法教学中的运用是相当的广泛的,民法学、刑法学以及诉讼法学课程的教学尤是如此。对于中国法制史教学而言,案例分析法也是有益的教学方法,应有其一席之地。主讲教师可以根据课堂教学的进展情况,从古典文学作品或历史档案材料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案例,介绍几本案情,点评诉讼程序及审判结果,帮助学生更好地识记法律制度以及更深地了解法律文化。 3. 司法考试背景下的中国法制史实践教学的开展 长期以来,中国法制史的实践教学显现为空白状态。在笔者看来,对中国的法制史课程也应该且能够展开实践教学。虽说中国法制史实践教学不宜采行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法律诊所实践教学等形式,但并不等于说其就是没有操作的空间。 笔者倡行专业性质的辩论赛,并以此作为中国法制史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可以由法律院系的学生会来组织这种专业性质的辩论赛,并邀请中国法制史课程的主讲教师来予以点评。辩题的选定,至关重要,应请有关专家、学者把关。除了专业性质的辩论赛,还可以组织学生参观狱政博物馆、考证中国法制史问题、调研中国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事习惯等,以全面激活中国法制史课程的实践教学。 4. 司法考试背景下的中国法制史教学测评的实施 中国法制史课程的教学测评,分为平时考核和期末考试,而平时考核多体现为平时的作业,期末考试则采行闭卷考试的形式。无论是平时考核、抑或期末考试,均应面向司法考试,不能脱钩。司法考试的偏好,亦是我们平时考核与期末考试的偏好。 题型方面,主要采用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等五种题型。对于填空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题等老旧题型,基本上废弃不用。题量方面,较往昔有所增加。至于题目难度,则是明显加大。如果题目仅涉及到个别知识点,更要加大难度,以促学生深入把握有关的知识要点。 如我们所知,论述题是司法考试中规模最大、分值最高的一种题型,是对考生法学理论修养、法律思辨能力、逻辑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各方面能力的综合考核。论述题在内容上有专业化的要求,在形式上有准作文化的要求,体现了司法考试对理论水平考查力度日益加大的趋向。中国法制史作为一门理论法学课程,在其教学测评中应重视论述题题型的运用,平常作业中更应布置适量的论述题。 法制史论文:中国法制史课程多元化教学方法探析 中国法制史课程多元化教学方法探析 《中国法制史》作为大学法学专业课程,在法学教育中占据一定的地位。但是由于中国法制史具有史学的“务虚”特征,因此在以追求“务实”的法学教育环境中,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已经成为一门渐趋弱势化的学科。笔者从教以来,一直担任《中国法制史》的教学工作,对该门课程所面临的困境有着深刻的认识,如中国法制史教材以断代史为体例的模式令学生感到内容繁杂且重复枯燥,该学科涉及大量文献典籍及生僻字词让学生望而生畏,中国法制史缺乏实用价值而使学生产生传统法律虚无主义的错误观念等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教师应当采用多元化教学方法,以讲授教学法为主,适当辅以案例教学法、比较教学法和多媒体教学法,从而增强课程吸引力,加深学生对古代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达到改善教学效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本文将以《宋代法律制度》的教学为例,对中国法制史的多元化教学方法略作探讨。 一、运用讲授教学法,系统传递优秀知识 由于中国法制史这门学科是以中国法制发生、发展为基本线索,以大量史料为理论来源,具有时间跨度长、涵盖内容广泛且零散、文字艰深晦涩、专有名词难以理解等特点,因此教师在采用讲授教学法时,要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一)优化教学内容,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在讲授宋代法律制度时,教师先简要介绍宋代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使学生初步了解宋代在中国封建社会发展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地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位,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不仅促进了科学技术的提高、文化教育的兴盛和思想观念的更新,还使得宋代法制文明依然居于世界的前列。随后教师以重点和难点为主线系统讲授优秀知识体系,在两宋法制指导思想方面,应重点讲授程朱理学和永嘉功利学派对宋代立法思想的影响;在立法活动上,主要讲授《宋刑统》、编敕、编例和条法事类;在行政法律制度上,应着重于两府三司的中央行政机构、由御史台和谏院组成的中央行政监察机关、宋代科举制度改革和历纸、磨勘等职官考课制度;在刑事法律制度上,应把重点放在《重法地法》等刑事特别法和折杖法、编配法等宋代独具特色的刑罚制度上;在民事法律制度上,教师讲授的重点是,宋代因佃户、雇工、婢女等有了民事主体资格而扩大了民事权利主体范围,婚姻制度受程朱理学的影响而进一步强化了夫权,宋代物权体系以所有权、典权、永佃权等为主要内容,契约制度以担保制度、契约中介制度和竞标缔约制度为主要特色,继承制度主要是宗祧继承、户绝继承以及女性、遗腹子、私生子、义子、赘婿等的财产继承;宋代经济法律制度可结合王安石变法讲授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青苗法和市易法等,此外还有独具特色的禁榷律法;在司法制度方面,重点介绍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和审刑院,宋代临时审判机构——案议、制勘院、推勘院,还应结合《洗冤集录》、《折狱龟鉴》和《棠阴比事》等著作讲解宋代证据制度。 (二)从学生熟悉的背景知识人手,激发学生的浓厚兴趣 很多学生在学习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时,认为该学科难度高且不容易理解,因此逐渐失去兴趣。但是笔者发现,学生们对他们所熟悉的的背景知识却很感兴趣。因此,教师应尽量以学生熟悉的背景知识为切入点,由此展开知识点的传授。在讲授宋代婚姻制度时,可以引领学生赏析宋代词人陆游的著名作品《钗头凤》。宋律明文规定,尊长对卑幼有主婚权和干涉他们婚姻的权利,因此尽管陆游和唐婉“伉俪相得”,但是“二亲恐其惰於学,数谴妇,放翁不敢逆尊者意,与妇诀”。在讲授宋代良贱制度时,通过介绍抗金英雄岳飞父子被害后,其亲属遭到流放而没籍为官奴婢,揭示籍没罪犯为奴婢的制度在南宋遭到废弃。在讲授刺配刑时,结合《水浒传》第二十七回的记载,刑部官将武松杀潘金莲、西门庆的行为定性为“斗杀”,遂得减死,判“刺配二千里外”之刑,揭示宋代以刺配刑惩治凶徒已是司法中的普遍现象。以苏轼通判杭州时在风流和尚杀人案中的判词为例来阐释宋代法律与文学的关系,苏轼的判词是:“这个秃奴,修行忒煞,云山顶空持戒。只因迷恋玉楼人,鹑衣百结浑无奈。毒手伤心,花容粉碎,色空空色兮安在。臂间刺道苦相思,这回还了相思债。” 二、运用案例教学法,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 在中国法制史的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具有现实意义,通过对中国历代具体案例的研究和分析,我们可以从理论到实践,得知其间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的变化;我们可以从文本到社会,理解立法与司法二者间的差距。从而激发我们深究导致二者间差距的诸多社会历史因素的兴趣,也使我们得以从中探寻到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 中国法制史案例浩若烟云,主题多种多样,难度参差不齐,涉及的法律问题各有不同,案例情节长短不一,如何根据教学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选择并合理运用案例,是成功进行案例教学的关键。 (一)案例所概括的法律原则和精神应有现代意义 曾经有学者提出,中国法制史“固然让今天的法学院学生们领略到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博大精深,但在很大程度上,却无法与他/她们在法学院中接受到的其他主流知识对接”。这样,学生不可避免地对务虚的中国法制史缺乏兴趣。针对这一点,教师选择的案例所概括出来的法律原则和精神应尽量与部门法有所对接,使学生深刻体会古代法制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在宋代法律制度的案例教学中,可以选择北宋元绛书证定案的案例,在该案中,永新县土豪之子龙聿盗用同乡少年周整之母的手印,订立契约蒙骗对方田产。县官元绛根据契约上的年月写在手印之上这一不符合客观事理的现象,判决归还对方田产。该案反映出口供的证据地位在宋代进一步下降,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及检验笔录等越来越受到重视。再如南宋典主迁延人务案,阿龙将田地出典给富户赵端,八年后的正月,阿龙想回赎田地,但赵端以田地正在耕种为由,要等到秋收后再还地。阿龙见回赎不成,便将赵端告到了官府。宋代法律中有诉讼时效制度即务限法,每年二月初一开始“人务”,即进入农忙季节,直到九月三十日为止,属于务 限期间,官府停止受理民事案件。到十月一日“开务”,直至次年一月三十日为止,才受理民事词诉。审理此案的地方官认为,赵端要等秋收后还地,以至于阿龙在长达八个月的务限期内无法起诉,而且阿龙很可能在这段时间内花掉收赎的资本,因此赵端“迁延”的目的就是想霸占该田产。依法应对赵端“杖一百”,但考虑到他年事已高,本案就此封止,只勒令他在收到赎田款后退还田业给出典人。该案就涉及宋代特有的不动产制度典权、体现诉讼时效的务限法和刑法中的恤刑原则,这些法律原则和精神在当今法制中仍有体现。 (二)案例应当具有典型意义 学习中国法制史的目的之一,就是让学生体会古代中国社会、经济、政治以及法律本身等各种因素对不同时期法制的影响,因此教师应当选择能充分反映当时社会本质和社会意义的典型案例。如北宋时期的阿云一案:“初,登州奏有妇阿云,母服中聘于韦,恶韦丑陋,谋杀不死。按问欲举,自首。”登州知府许遵认为阿云订婚之时,服丧期未满,故与韦某的夫妻关系不能成立,应以普通人处理,并将此案上报朝廷。这个案子送到大理寺以后,大理寺按照“谋杀已伤”的罪名,判处阿云绞刑。但许遵不同意大理寺的判决,他说:“阿云在衙门里接受审问的时候,刚一开始讯问,她就马上全部交代了作案的事实。因此,应当承认她有‘自首’的事实,属于‘按问欲举’,要减二等论罪处罚。”宋神宗就把这个案子交到刑部处理,刑部的官员认为许遵的理由十分荒唐,大理寺的判决是合法的。此案经刑部复核后,奏请皇帝裁决。最后,宋神宗特颁敕令,免除了阿云死罪。尽管这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事实清楚,但是涉及很多复杂的法律问题,如宋代对疑难案件的司法管辖、对该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争议、敕和律的关系等等,因此从中央到地方引起激烈争论,争论范围之广、时间之长、涉及朝臣之多,在中国历史上是非常少见的。通过对该案例的讨论和分析,学生可以了解到北宋法制和司法运作方面的丰富信息。 教师在精心收集和选择案例之后,通过预先布置案例、组织学生分析讨论、总结解析案例三个步骤,将案例应用到教学之中。如果条件和时间允许,教师还可以引导学生以古代法律规定为基础,以当下法律热点问题为契机,以学生现有法律知识为背景,让学生对案例角色进行分配,参与进来自行断案。 三、运用比较教学法,实现古今融会和中西比较 中国法制史无论作为通识课程还是专业课程,都有必要引入比较教学法,既包括中国古代与现代的比较,也包括中国法律文化与西方法律文化的比较,以拓宽学生的视野。 (一)中国古代法制与现代法制的比较 中国法律文化是中国古代几千年文明积累和沉淀的产物,有其自身的延续性与继承性,至今仍深刻影响着现代法律文化,因此有必要进行古今对比以引导学生更好地理解现代法治状况。教师在讲授宋代登闻鼓机构时,可以把击登闻鼓这种宋代进京上访的主要形式与当今存在的进京上访进行比较,使学生认识古代的“越诉”和“京控”与今天的上访从历史根源上是一致的,进而认识现今上访形成的原因并深入理解法律文化的继承陛。教师在讲授宋代科举制度时,可以把它与现代的高考制度和公务员考试制度相比较。宋代科举中的别试制度、封弥誊录制度、锁院制度、殿试制度等所规定的闭卷、密封、监考、回避、入闱、复查的方法至今还为现代高考和公务员考试所沿用。 (二)中西法律文化的比较 在中国法制史的教学中,还应当进行中西方法律文化的比较,既有助于增进学生对西方法律文化的了解,又能突出本国法律文化的特色,从而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以宋代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为例,《宋会要辑稿·食货五之二十八》载:“地原从官地上出入者,买者不得阻碍。宅舍亦开。且新旧间架丈尺阔狭,城市乡村等紧慢去处,并量度适中,估价务要公当,不致亏损公私。”又:“居住原有出入行路,在见出卖地者,特与存留。”在法国,直到约700年后的《拿破仑法典》第682条和683条才有类似的规定:“自己的土地被他人的土地围绕,且并无通道至公路时,土地所有人得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要求在邻人土地上取得通行权……”;“通道一般应在被围绕的土地与公路间距离最短的线上开辟”。再如,对12世纪、13世纪产生的中国讼师和英国律师进行比较。大约在北宋仁宗之后,民间纠纷日益增多,好讼之风初露端倪,到了南宋逐渐盛行。随着民间好讼风气的兴起,一种专门教人打官司的学问“讼学”与职业“讼师”便应运而生。但是在中国士大夫特有的无讼理想法制观念下,讼师遭到宋代官府的抑制和打压,因此讼师无法完成向现代律师身份的转换。而同时代的英国政府则对处于萌芽期的律师持一种保护的态度,将律师纳入到法制的轨道,对其在职业道德方面提出较为严格的要求,对其人数予以限制,对其不当行为加以规范,等等。这些措施使得英国早期的律师得以存活并不断发展。通过中西对比,能使学生客观认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有助于培养学生的民族精神。 四、运用多媒体教学法。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中国法制史的多媒体教学形式主要是使用power point制作课件,其主要内容包括:课外必读与参考书目、授课进程中必要的引文和注释、授课要点与难点、课后作业点评等等。教师在制作课件时,可以适当配合使用图片、漫画、历史故事视频、讲座视频、电子书、word文档等, 但不宜过多和繁琐,以免过分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而扰乱正常的思维和思路。在讲授宋代法律制度时,通过展示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使学生直观地感受到宋代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通过展示《宋兄弟争财图》,帮助学生理解儒家传统的“重义轻利”观念在宋代受到严重冲击;通过展示宋宁宗嘉泰四年诏颁的《验尸正面人形图》,使学生感受宋代检验制度的完善程度;通过播映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的视频《解密大宋法医宋慈神奇验尸奇法》,让学生形象地了解宋代法医宋慈在《洗冤集录》中详细记述的验尸方法。 当然,多媒体教学并不局限于教师在课堂上放映和讲解power point课件,它还包括课外资料的提供、课后的问题解答、讨论等内容。教师还应当利用互联网的便利为学生提供网上课件和教学录像,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和学生进行资料交流和观点论争。 五、结语 在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中国法制史》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学好中国法制史,不仅可以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而且还可以启发他们思考法制转型和法律移植的一般规律,从而探索出一条更加适合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作为中国法制史的教师更是任重道远,一方面,教师要在才智和品格上不断完善自我,增加知识积累,既从整体上通晓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法律文化传统,又能以法学的眼光对其中的事件进行分析与评判;另一方面,要把教学活动看成一门艺术,探索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展开多层次的教学模式,通过中国法制史的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深厚历史感和强烈现实感,从而使学生全面领会中国法制史的精髓,喜欢并认真学习这门课程。 法制史论文:中国法制史教学中的困境与对策 中国法制史教学中的困境与对策 一、课程性质 中国人向来具有崇古的传统,所谓“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对法律历史进行研究自是其中应有之意,而对于本国法进行追溯更是由来已久。 中国法制史具有交叉性,它既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一门专史,同时也是法学领域的—个基础学科。目前中国大陆地区的历史系并不开设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却是自1997年以来法学本科阶段的14门优秀课程之一,“全国所有的法律专业,如果没有或不能开设中国法制史课程,就要取消其办学资格。”同时也是法律硕士和大部分综合性重点高校法学硕士综合考试的重要内容,2003年该课程内容又被纳入到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之中。这一硬性规定使中国法制史在各法学院(系)中争得了一席之地,但在越来越以实务性和技术化为追求的法学教育中,中国法制史的学科地位与发展问题始终困扰着教研人员,有时理论与现实的对峙甚至十分尖锐。 二、中国法制史教学中的困境 (一)缺乏正确的认识,重视程度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不够 中国法制史虽然是法学本科教育必修的14门优秀课程之一,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首先,自近代以来,为了改变法制落后的状况,从政府到学者大规模学习、引进西方的法律制度。受此影响,中国法制史的教学、研究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以泊来的西方理论和价值体系诠释、衡量、评判中国传统法制及思想,始终未能摆脱以国势强弱论文化优劣的束缚。在此背景下,对西方法的推崇和对中国传统法制的贬损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中国法制史的教学内容与司法实践距离遥远,很难学以致用,所有这些都使得学生对学习法制史的价值和意义产生困惑。 最后,中国法制史是法学和历史学的交叉学科,蕴含丰富的哲学思想、政治思想以及文化观念。这样要求教师既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和部门法知识,同时也需要具备一定的史学功底。这无疑增大了教师的教学难度,也容易使学生产生畏学心理。 博登海默曾说过:“如果一个人只是个法律工匠,只知道审判程序之方法和精通实在法的专门规则,那么他的确不能成为第一流的法律工作者。” (二)教材体例僵化和内容单一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法学本科阶段的《中国法制史》教材体例和内容趋于定型,至今鲜有变化。在体例上,表现为史学上的“断代体”编排;在内g-~,限于历史上国家法的“静态”介绍。 其一,体例上的“断代体”。基本上都是采取以朝代为单元和线索。这种编排体例,在目录中,既体现不出法律制度的传承关系,也不能突出其发展演变,更无法显示小国法制史的阶段性和整体性特征。 其二。内容的单一性。从中国法制史教材内容看,偏向于制度性史实,即从夏商开始以朝代为单元分别设置立法、行政法律、民事法律、刑事法律、司法诉讼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到近代后增加立宪及宪法内容。这难道就是中国历史上法制的全貌吗?相信就连教材的编纂者也一定会持否定态度。笔者认为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应该包括以下方面:“(1)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立法活动、立法成果;(2)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司法状况;(3)中国各个时期内各种类型政权的宏观法制状况;(4)各个时期法律制度产生过重要影响的哲学思想、政治法律思想和学说;(5)中国各个历史时期内社会各个阶层的价值观念、风俗习惯以及宗教等传统。”但实际上,教材的以后各章节几乎不涉及以上后四个方面。 (三)教学手段单一 如前所述,中国法制史的教学内容起自夏朝,讫于 当今,纵横几千年,所涉及的历史典籍资料浩繁久远,长期以来的中国法制史教学实践都是以传统的讲授为主,制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法、进行课堂教学都是以教师为中心。教师讲解事无巨细,强调知识的完整与系统;而学生也习惯于被动地接受。这种“老师讲、学生听”的基本教学模式,在现代教育体制之下显得单调、枯燥,难以引起学生的求知兴趣和深入思考,也难以唤起师生间的互动与共鸣。而且在有关中国法制史的各类考试中,出题重点偏向于识记,集中于较为客观的概念和制度描述,而忽视对中国法制史的宏观把握,致使学生难以对中国法制史的精神实质作出正确地理解。 (四)教学方法缺乏灵活性 一个世纪之前,蔡枢衡先生即说过“大学法律学系中的中国法制史科目,常常不易找到一个主观上兴味浓厚、客观上胜任愉快的教授。目前高校大学生是20世纪90年代的“新新人类”,要使中国法制史这门带着厚重历史色彩的理论课程对他们产生吸引力是—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相对于部门法学而言,它的知识点零散,史料的罗列多于理论的综合分析,缺少案例的润色,实用性不明显;语言上,古汉语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晦涩难懂,这些足以拒人于千里之外。 三、中国法制史教学应对策略 (一)更新教学理念,务实与务虚相结合 中国法制史应当是一门兼具法学的“务实性”与史学的“务虚性”的学科。前者是指现代法学知识体系的最终取向是实际运用,目标是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法律职业者;后者是指史学的目标在于追求历史的真相,与实务并不直接相连。而中国法制史则游走于务实与务虚的边缘,它必须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左右逢源。 务实途径有二:一是服务于司法考试。这是一条通往法律职业的必经之路。“在一些国家,司考已经成为法律教育的指挥棒,大多数学生只对司考要考的课程感兴趣,而司法考试不考的课程,除非教师特别有魅力,否则课堂上就是门可罗雀了,上课对学生和教师来说都是一种折磨。”自2003年中国法制史列入司法考试科目,其重要性在学生的心目中凸现。而作为教师也应以此为契机,认真梳理知识点,上课时对于重要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的制度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加强对中国法制史近现代部分的教研,因为它直接与当下相关联。中国今天的法律体系在知识层面上发轫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清末变法修律,那一套直接从日本、问接从德国移植过来的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体系构成了当今法学教育、立法、司法的基础;在实践中,除以上外,还包括共产党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所形成的“政法”传统,两者对于今天的法制实践有着最为直接的意义。但遗憾的是,在教研中对此投入十分有限。 务虚可能是大多数教学者正在进行的工作。这不仅是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弘扬,而且“由于历史,包括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有着其他专业无法取代的功能,它的存在与发展是不言而喻的。而且,社会愈走向文明,人们对传统的兴趣就会愈加浓郁,愈是民族性强的东西,就愈能走向世界,这是发展的规律所决定的。”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中国法制史的教学。 博登海默说:“攻读法律的学生如果对其本国的历史很陌生,那么他就不可能理解该国法律制度的演变以及该国法律制度机构对其周围的历史条件的依赖关系。” (二)优化教学体例和内容 优化教学内容需要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发展、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使课程教学内容具有“新”(体系新颖)、“精”(内容精练)、“强”(实践性强)、“宽”(使用面宽)的特点。 其一,构建新的教学体例。在目前的本科教学大纲中,中国法制史的时间跨度是从约公元前21世纪夏朝法制创建到1949年新中国建立之前。在这一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礼与法的关系构成最为重要的主线,而划时代的四次法制变革皆围绕于此。其分别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礼法之争、秦朝的弃礼任法、汉至明清的礼法合流、清末的第二次礼法之争。据此,我们可将体例划分为六章。第一章是礼治时期的中国法:夏商周时期的法制;第二章是第一次礼法之争: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第三章是弃礼任法:秦朝的法制;第四章是礼法合流:汉——明清的法制;第五章是第二次礼法之争:清末变法:第六章是法制现代化:民国时期的法制与革命根据地的法制。值得一提的是,第四章原是传统法史教学的重点,篇幅较大,但无需——展开,可以采取先概述基本特点,再设计专题分述。如传统民事法律,在形式上,既有国家法,也有民间法,而后者更为发达;在内容上---包括财产、婚姻、家庭、侵权行为等专题,可采取先总结立法特点和演变历程、再附以司法判例和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制度解析的做法,使学生由面到点、深入透彻地进行了解。其中要突出制度的变化性、比较性以及法律的“表达”与“实践”的差距,而并非以往材料的重新组合与编排。 其二,重新选择教学内容。这里存在损益的问题。从教材看,其内容重复较多,满足于点到即止。在课时已大为缩减的情况下,对于绝大多数以务实取向为主的法学院,本科法制史教学必须突出重点,讲授传统法律中最基本的内容,让学生把握其根本特点和代表性制度,同时必须补充一些新史料和新观点,介绍学术界对同一问题的不同看法,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习惯和创新性思维。比如,关于传统法律文化中的诉讼观念,过去我们认为由于儒家的重义轻利观念、诉讼成本的高昂、司法的黑暗及诉讼程序的复杂等原因,使得古代中国人在面临纠纷时对于诉讼与否顾虑重重,而最终更多地采取了和解的方法或回避、忍让的态度,在不同程度上实践着“无讼”的理想追求。但从目前大量发现的明清州县诉讼档案来看,这一传统观点值得商榷。 (三)改革教学手段 老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教学手段把本来应当有机结合的教与学非常不科学地分割开来,这种“一言堂”“满堂灌”的教学手段会使课堂气氛非常沉闷,老师和学生没有沟通和交流的平台,最终的结果是达不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因此我们应当使教学手段多样化,并且根据教学内容、学生的反馈将这些手段灵活转换。 首先,随着教学现代化的进程,大多数高校都能够采用多媒体教学,一堂课的信息量大大增加,而且也使习惯了“听”的学生有机会“看”。这对我们法史学的课程来说是一个非常重大的转机。充分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制作直观并且美观的幻灯片、点缀图片或者动画必然会使课堂增色不少。此外,我们还可以充分利用国内近几年来的“讲坛热”,例如央视的《百家讲坛》,其中于丹老师的《论语心得》、《庄子心得》,王立群先生的《王立群读史记》,易中天先生的《先秦诸子百家争鸣》等都可以穿插在相应的教学内容之中播放给学生看,使我们的课堂声情并茂。 其次,我们还应当适时地为学生提供一个畅所欲言的空间,即安排课堂讨论或者让有兴趣的学生自己当一次老师。走上讲台讲上一段。这种手段最好安排在课程的后半段,例如讲完唐朝法律制度之后,那时学生已经学习了大部分课程,对已学的课程可能已经产生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而对未学课程的框架有了一定的把握,那么组织一场讨论或者学生的小讲座既是给学生一个表达观点的舞台,又是对教学效果进行的检测。 (四)丰富教学方法 “教学有法而无定法”指的是在尊重教学规律的前提下,应追求方 法的多样性和创新性。传统的中国法制史教学大多采取“灌输式”,因为课堂仅有45分钟,而教学内容量大且十分琐碎,如果不抓紧时间,教学计划都无法完成,效果更是难以顾及。这无疑与大学素质教育的目标 背道而驰。因此,要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采用最合适的方法,精心设计,灵活运用,以教促学,教学相长。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将“讲”与“不讲”、“粗讲”与“精讲”、“多练”与“不练”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教学时间要精简,教学内容要精练,教学过程设计要精心,教学语言要精彩。综合利用比较法、案例法、延伸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做到在教学过程中动静相宜、纵横交叉、融会贯通。做到课堂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系统讲授与专题讲座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法律人才并非只是熟悉法律适用的法律工匠,而是具备深厚法律素养的社会精英。博登海默说得好:“研读法律的学生如果对其本国的历史相当陌生,那么他就不可能理解该国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也不可能理解该国法律制度对其周遭的历史条件的依赖关系。”“—个只懂法律的人,只是—个十足的傻汉而已,并极易沦为社会公敌。” 法制史论文:少数民族法制史研究的回顾与思考 少数民族法制史研究的回顾与思考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中央集权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一方面,历代王朝均面临着十分复杂的民族问题,从而根据当时的民族构成及其特点,制定和形成一整套调整民族关系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就势在必然。民族法制的成败得失,对历代王朝的兴衰存亡,对当时社会的发展进步,对民族地区的安定,对民族之间的友好交往与和睦相处,起着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民族多元的格局,产生了一些少数民族政权或割据政权、少数民族地方政权或少数民族中一些族群势力集团,他们有的建立了自己独具一格的法律制度,有的日积月累、约定俗成了许多有本民族文化积淀的法律规范,这些法律制度或法律规范,种类繁多、形式多样、各具特色,是我国传统民族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民族法制源远流长,内容丰富,其内容大致体现在四个基本方面:一是夏、商、周以来历代主干王朝为民族统治和管理的需要对各少数民族制定和形成的调整民族关系的法律规范;二是少数民族建立的割据政权所制定的法律规范;三是从属于中央政府的少数民族地方政权根据本地、本民族需要制定的地方法律规范;四是少数民族自己逐渐形成和普遍适用的少数民族习惯法。这些民族立法基于中国特有的文化基础、民族构成、族际关系和民族特点而产生,它们共同构成了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古代民族法制,为今天的民族立法留下了无法替代的宝贵历史经验和制度财富,具有重要的研究和借鉴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近三十年,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已奠定了自己的学术地位。在民族法学研究体系中,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与民族法制的研究、民族法基本理论的研究三足鼎立,已成为民族法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法律史学中,少数民族法制史成为研究的热点和创新点而备受关注,原创性成果连绵不断,层出不穷,值得欣慰。 一、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的主要研究业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与民族法制史相关的研究内容多散见于民族学、民族历史学、民族政治学著述中,而法律史学界则重视对中央王朝立法的一般性研究,对民族法制和少数民族法律关注不足。以中国民族法律史为对象且较为深入、细致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一批法学、历史学和民族学学者通过辛勤耕耘,在这个领域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一)中国历代少数民族法制的研究 对中国历代少数民族法制的研究,可以将其研究成果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对民族法制相关历史文献资料的收集研究者或将汉文古籍中与民族法制相关的内容加以点校、汇编,或将少数民族语言记载的法律文献进行翻译、汇编,主要成果如下: 1、1994年史金波、聂鸿音、白滨的汉文译注本《西夏天盛律令》被编入“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甲编第五册,由中国科学出版社出版。译注者除进行翻译整理外,还刊布了由苏联刊本翻拍的西夏文原件。该书较好地整理和保存了《天盛律令》这一珍贵的法律文献,汉文译注使《天盛律令》的可读性有了进一步的增强,为进一步了解和研究西夏法典提供了前提条件,随后出现的一系列对西夏法律的研究成果都是在这一基础上形成的。2000年《天盛改旧新定律令》汉译本,与《唐律疏议》、《宋刑统》、《大元通志条格》、《大明律》、《大清律例》被列入中华传世法典,由法律出版社同时出版,从而提高了《天盛律令》的法典地位,扩大了《天盛律令》的影响。 2、方慧主编的《中国历代民族法律典籍:“二十五史”有关少数民族法律史料辑要》。正史中研究少数民族法制史的史料是可信的、主要的,但散见于浩瀚的史料之中,给引用者带来较大的麻烦。该书按照中国历史进程分为:先秦一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辽金西夏、元明清五篇。每篇由概说、中央政权对少数民族的治理、少数民族法制状况等章节组成。此书所收的内容:一是历代中央王朝对民族地区的治理,包括武力镇压、怀柔和亲,涉及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统治,同时各代一些典型的治理思想也在其中;二是“二十五史”中所载当时各少数民族政权及族群的法制状况,各少数民族的习惯法、法律文化,也包括各少数民族的政权组成,各项政治、经济制度和一些颇具特色的社会规范。 3、杨一凡、田涛主编,张冠梓点校的《中国珍惜法律典籍续编·少数民族法典法规与习惯法》(上、下)。根据内容的不同,该书将民族法律文献资料分为法典法规篇、地方法规篇、乡规民约篇、习惯法篇、司法文书篇。许多散见于各种文献的珍贵的民族法制资料都被收罗于此,不失为学者们进行相关研究的不可多得的第一手材料。 除此之外,还有刀永明、刀建民、薛贤整理的《孟连宣抚司法规》,周润年与喜饶尼玛译注、索朗班觉校的《西藏古代法典选编》,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编的《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杨选第、金峰校注的《理藩院则例》,等等。民族法制资料整理工作志在先行,并初具规模。 少数民族法制史料的收集整理是研究的前提和基础。实践表明,凡是某一方面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地方,随之进行的研究也就生机盎然,成果累累;凡是某一方面的材料收集整理不足,这方面的研究就举步维艰,甚至半路夭折。 另一类则是针对民族法制史的专门研究。这类著述中,有通史性的研究,即对中国历代民族法制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总结民族法制发展、演变的一般性规律,在宏观把握、整体展现、描绘全貌的同时,凸现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地域少数民族法制的各自特色,如徐晓光的《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此书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详细阐述了历朝历代的民族法律制度。既重视国家制定法,同时也关注民族习惯法;突出民族法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标志性立法成果;并对许多学者的学术贡献作集中呈现。该著作复原了中国多民族国家各民族法制发展历史的原貌,使民族法制的内容从历史的暗淡中凸显出来。 而更多的著述则是针对某个朝代的民族法制、某个民族的民族法制或民族法制的专门问题进行研究,起到了别开生面、独树一帜、填补空白的作用。 1、邓奕琦的《北朝法制研究》。该著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北朝法制的源流、发展、成就和历史地位,探索了北朝法制从初建到完成的演变规律。作者注意学习并继承乾嘉学者注重实证的优良学风,一方面广泛吸取前人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在对南北朝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充分历史考察的基础上,对北朝法制中的若干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初步看法。 2、吴海航的《元代法律文化研究》。该书从法文化的角度检视元朝法律现象,不仅不忽视其表现在实体范畴、程序范畴的诸多内容,而且还以其作为切入点,探讨这些表象背后的文 化动因,解释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然性,以全面凸显元朝法律自身的特性和积极意义。 3、刘广安的《清代民族立法研究》。清朝的民族立法是最丰富、最完备的民族立法,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体系,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该著作系统地阐述了清代民族立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深入地分析了清代民族立法的发展趋势和特殊作用,认真总结了清代民族立法与实施的经验,特别是在民族法规性质的认定,民族立法内地化等问题上,阐释了独到的见解。 除此以外,这方面的著作还有吴永章的《中国土司制度渊源与发展史》,胡兴东的《生存范式:理性与传统——元明清时期南方民族法律变迁研究》,娄云生的《雪域高原的法律变迁》,杜文忠的《边疆的法律:对清代治边法制的历史考察》,等等。 这类研究以法典和各类史料的文本为基础,主要运用法学和历史学的方法,对相关文本进行考释,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分析和论述,着重阐释少数民族法制发展变化的规律性的同时,揭示少数民族对中华法制文明的贡献。在各类考古发现和文献资料不断被发掘,各种少数民族文献不断被整理、编译,而民族法律史学的研究方法又不断更新的背景下,少数民族法律史研究的许多空白被填补。 (二)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 少数民族习惯法是中国民族法制的重要内容,它非由国家政权制定,而是产生于各民族的经验生活之中,其主要的表现形式也非成文法典,而是口耳相传。习惯法是与国家法相对应的另一个范畴,对它的研究代表着对民族民间“自生自发”的规范和秩序的关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社会与文化迅疾变迁并呈现出多元化的倾向,与此同时,法学研究的视野也不断开阔,法学家在“眼睛向上”、“眼睛向外”的同时开始“眼睛向下”,从社会实际出发,在重视国家法研究的同时,非国家法的功能、地位也逐渐受到关注。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对于民族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深入理解少数民族的文化、社会与传统规范,应当是国家和民族自治地方开展民族立法、执法与司法工作的基础。同时,对于习惯法的重视和利用,也有利于少数民族权利的保障及社会的治理。 由于习惯法在形式和内容上的特殊性,相关学者的研究方法和路径较为广泛,其研究成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其一为资料整理和田野调查报告类,此类成果多以规则汇编或案例汇编为表现形式,具有习惯法研究的基础性价值。 1、张济民主编的《青海藏区部落习惯法资料集》。青海藏区部落习惯法课题组从1988年到1993年,收集、整理、翻译了大量的青海藏区部落习惯法资料。该书分为四个部分:一是青海范围内的法规资料;二是邻省区的对比资料;三是案例汇编;四是词语解释和相关法律文献资料。该书既有法规,又有案例,资料真实可信,涉及面广,全面反映了藏族习惯法丰富的内容和对现行法律多方面的影响。 2、海乃拉莫、曲木约质、刘尧汉的《凉山彝族习惯法案例集成》。该书研究突出如下特点:彝族学者调查彝族,贴切详实,没有语言障碍;宏观着眼,微观人手;从现实出发,追溯古代。凉山彝族的社会秩序是按照传统的习惯法维持,传统习惯法是一组成员统一的、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该书收集了“德古”经手的案例,上篇为原始习惯法案例,下篇为父系氏族奴隶制的习惯法案例,并在序篇对凉山彝族习惯法作了总体的介绍和初步的研究。 此类成果还有广西民族研究所编的《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石刻碑文集》,广西壮族自治区编辑组编辑的《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碑文、契约资料集》,杨锡光、杨锡、吴志德整理译释的《侗款》,黄钰辑点的《瑶族石刻录》,周相卿主编的《融水苗族埋岩古规》,徐晓光主编的《法律多元视角下的苗族习惯法与国家法——来自黔东南苗族地区的田野调查》,陈金全、巴且日伙主编的《凉山彝族习惯法田野调查报告》,等等。 第二类研究成果是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概述性研究,这类研究通常建立在对实地调查资料的分析之上,从总体上对中国的少数民族习惯法进行了全面介绍和法理分析,奠定了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理论基础。 1、范宏贵的《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该书是全面、系统研究我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第一部专著。该书对少数民族的基本概念、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发展变化、少数民族习惯法涉及到的基本内容、少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等重要命题都有一定的论述,从而确立了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的基本框架和涉及范围。 2、高其才的《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该著作秉承法律多元主义的理念,在分析了习惯法和少数民族习惯法概念的基础上,探讨了少数民族习惯法在中华法系中的重要地位,分析了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意义;对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产生发展脉络、主要内容、特征、功能、现实表现等问题作较为全面的探讨,讨论了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关系。 此类研究还有徐中起、张锡盛、张晓辉主编的《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夏之乾的《神判》和《神意裁判》,钱宗范、梁颖的《广西各民族宗法制度研究》,等等。 更多的学者则以某个少数民族为单位开展研究,深入对这个少数民族的习惯法进行具体的剖析,以展示其独特的内容和风格。相关著述如邓敏文、吴浩的《没有国王的王国:侗款研究》,冉春桃、蓝寿荣的《土家族习惯法研究》,杨士宏的《藏族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杨经德的《回族伊斯兰习惯法研究》,马克林的《回族传统法文化的研究》,等等。 与上述成果相比,第三类研究则更偏重于理论建构,研究者试图通过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解析,探讨诸如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本质和作用,纠纷的解决方式,国家法与习惯法的关系等法理学命题。 1、王学辉的《从禁忌习惯到法起源运动》。该书根据从民族地区实地调查获得的第一手资料出发,参照对古籍文献资料的分析考证,以边疆少数民族习惯法为切入点,从理论与实证两方面系统论述了中国法的早期形态和起源、发展的轨迹。作者认为:民族禁忌是中国早期法起源的源头和种子;民族习惯法是原始社会的基本法,是现代法律的前身和萌芽。酋邦战争是推动中国法起源的重要途径。由于历史、地理、交通等原因,西南各民族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形成了各民族不同的法文化,并分别处于不同的法文化圈,这些不同的法文化圈,从一个侧面展示了活生生的法产生、发展演进的历史图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文化价值,以及民族习惯法与现行国家统一法制的冲突及消融等问题。 2、张冠梓的《论法的成长——来自中国南方山地民族法律民族志的诠释》。该书运用西方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通过对20世纪上半叶中国南方山地少数民族不同的社会发展形态的特殊背景及其具体条件的考察,对什么是法、法是如何演变的、法及其变迁的文化背景等一系列法学的基本问题作了具体的说明,以便探寻有关法的起源和演变的普遍性因素,将其从个案分析扩展到一般性结论:法的成长是一个文化上的命题,民族法文化不同,法的成长模式也就不同。该书对法律史和法理学研究都有拓展创新的价值和意义。 此类研究成果还有龚佩华的《景颇族山官制社会研究》,师蒂的《神话与法制——西南民族法文化研究》,杜宇的《重拾一种被放逐的知识传统——刑法视域中“习惯法”的初步考 察》,方慧主编的《少数民族地区习俗与法律的调适》,等等。 学者在调查、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和研究的过程中,少数民族习惯法得到了很好的发掘、保存和传播。人们还从这些丰富的社会法律现象出发,对社会法律有了更具体的感受和更深刻的理解,以促进其对法制及其法理有更深入的思考。 二、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特点与经验 三十年来对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具有自身突出的特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权威性的专门研究格局基本形成 许多学者在长期积累和长期关注中,对某些研究领域或某些专题形成了权威性成果,从而成为少数民族法制史研究的领军人物。例如,于豪亮对秦代民族立法的研究,曾代伟对金律的研究,史金波对西夏法典的研究,张晓辉对南诏国与傣族法制的研究,张晋藩等对清入关以前法制的研究,王东平对清代回疆法律制度的研究,等等。在历史长河中,每一历史阶段的民族法制都有人做专门研究,学者们各有专攻,独树一帜,他人难以顶替,更难以超越,大有雄踞一方、彼此关联、遥相呼应之势,共同形成了少数民族法制史研究风云际会、有声有色的可喜局面。 (二)该研究领域学术质量和学术品位大幅度提高 博士论文、国家课题成为该领域的学术创新点,是该研究领域学术质量和学术品位大幅度提高的两大标志。研究少数民族法制史的博士学位论文不断出现,质量上乘。如那仁朝格图的《蒙古法制史研究》(中国人民大学,2003),官波的《法律多元视野中的少数民族习惯法》(云南大学,2006),李剑的《论凉山彝族的纠纷解决》(中央民族大学,2010),等等。这些博士学位论文是优秀的科研成果,也是年轻学者成才的标志性作品。研究少数民族法制史的国家课题逐年增加,出现了一批创新性成果的同时,也培养了一代学术新人。如兰州大学刘艺工的“西部大开发过程中藏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律关系研究”(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广西师范大学周世中的“民族习惯法在民族地区司法审判中的使用研究”(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等。另外,关于少数民族法制史研究发表在中文优秀期刊上的论文和正式出版的专著更是琳琅满目,美不胜收,让人开卷有益,百读不厌。 (三)民族地区的学者和少数民族学者积极参与 民族地区的学者和少数民族学者深受本民族和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的熏陶,熟悉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历史地理、风土人情、宗教习俗,从而使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自然而然,合情合理,生动贴切,鞭辟入里,一语中的,受到少数民族的普遍接受和认同。如陈庆英的《藏族部落制度研究》、奇格的《古代蒙古法制史》、内蒙古典章法学与社会学研究所的《 成吉思汗法典 及原论》、邓敏文的《神判论》。事实证明,如果没有民族地区的学者和少数民族学者参与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虽然不能说这种研究是不真实的,但至少可以说这种研究是不完美的,是不尽如人意的。 (四)跨学科各具特色的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并重 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属于民族文化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学科交叉的性质,它与民族学、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法学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上述不同学科的学者都积极介入到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中来,大家在一起不分彼此,积极参与,共同研究,密切交流,互相切磋,取长补短,不断进步。近年来,各学科都有研究少数民族法制史的成果问世,其研究角度、学术风格、表达方式又有所不同,从而繁荣、促进了这方面的研究,也使这方面的成果具有因研究者学术背景不同而造成的自身独特性和创造性,并预示着该领域研究潜力的深厚和长久。有的学者在自己的专业知识背景研究的同时,还运用其他学科的知识和研究方法进行综合性研究,研究有了新的感受和新的收益。 (五)多种研究方法的大胆尝试 在研究少数民族法制史的过程中,根据研究对象具体情况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研究,力图揭示研究对象的内在本质。以下研究方法得到恰如其分的运用: 其一,历史叙述的方法。根据大量的历史文献资料,在甄别史料的真伪的基础上,对民族法制形成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基本理论和决策,立法成果、司法实践的相关文献资料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全面展现中国民族法制演进的历程。并从民族法制产生的具体历史背景着手,仔细分析中国民族法制产生的因果关系,认真总结解决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阐述民族法制发展的一般规律,为当今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 其二,比较分析的方法。以史料为依据,广泛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既可以将中国古代民族法制与近代、当代的中国民族法制作不同性质的比较研究,也可以将古代不同政权的民族法制作不同类型的比较研究,还可以将同一政权的民族法制在不同时期作不同现状的比较研究,又可以对不同民族的习惯法的相同点与不同点作比较研究,从中找出差异、发现问题、总结规律,经具体分析后,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 其三,田野调查的方法。到民族地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真实情况,收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并通过典型个案调查,准确把握民族法制运作过程中的实际情形,得出近于正确的结论。 其四,注释分析的方法。对历代中央王朝针对少数民族的立法或少数民族建立的割据政权的立法,都要在全面收集整理有关法律条文的基础上,条分缕析,客观评述,了解其真实含义及其社会影响。 其五,个案分析法。以典型案例为基础,以小见大,揭示其蕴含的丰富而重大的社会法律命题。 由于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内容的丰富和问题的复杂,决定了采取多种方法的研究才容易多途径认清研究对象的本来面目。 (六)探讨了一些学术难题 如习惯法是不是法的问题,少数民族习惯法是如何产生和发展变化的问题,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概念问题,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功能是什么的问题,国家统一法制如何在民族地区实施的问题,处于不同社会形态的各少数民族习惯法有何共性和差异的问题,如何消融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制冲突的问题,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文化价值的问题,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地方自治的异同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明了和解决,为该领域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创造了有利条件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观三十年来的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总的趋势是研究领域不断拓展、理论深度不断增强、研究方法不断更新、研究品位有所提高,各类研究越发强调“问题意识”,主张模糊学科界限,打破学科壁垒,广泛综合、借鉴多种理论和方法来分析问题。这些成就的取得,一方面说明学术研究要经世致用,要得到社会的承认,迎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说明学术研究自身要日积月累,永无止境,不断创新。 三、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研究的不足与思考 三十年来对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取得诸多成果,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这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研究布局不均衡。有的课题门庭若市,趋之如鹜;有的课题门可罗雀,无人问津。二者 形成较大反差,一边是重复性研究在所难免,有的课题却闲置一边,无人承担。如对西夏法典的研究,成果累累,仅学术专著(包括博士学位论文)就有近十部,相关论文更是纵横交错,数不胜数。但对卫拉特法典的研究则仅有一部专著,相关论文也不多见;对图们汗法典、阿勒坦汗法典几乎就没人做专门研究,这不能说不是一种缺陷。 2、原始材料的挖掘整理不够。目前研究少数民族制度史的主要资料,一是中国传统的传世法典,二是“二十五史”等正史的文献资料,而对民族地区司法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利用不够,对诸如《明实录》、《清实录》中大量的民族法制史料也挖掘整理不够。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田野调查所收集到的资料也十分有限,大家运用得最多的还是1956年至1964年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历史情况调查时收集到的资料和特殊的风俗习惯并经过整理、编写后正式出版的资料,这批资料十分丰富、具体,但与保存在民族研究机构的原始资料相比仍有较大的距离。1982年以后民族地区编写地方志时收集整理的一批资料、本世纪初云南大学等组织的少数民族新田野调查收集整理的一批资料等,被用于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则不多见。资料的单一、陈旧和短缺,限制了对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向纵深推进。如果缺少民族地区第一手材料,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就会装腔作势,空洞无味。 3、研究者与研究对象存在某种隔膜。有的研究者对少数民族法制的了解比较肤浅或相关知识积累储备不够,研究只能泛泛而谈,面面俱到,浅尝辄止。按照自己的思维习惯进行客观叙述者居多,淡化研究者自身民族的主体意识和中心地位,深入分析、归纳总结、突出重点的研究者太少。特别是对少数民族的制度文化既缺乏一种理论上的升华,又缺少一种文化上的继承和弘扬。 这些不足的存在,说明我们对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刚刚起步,要走的路还很远,要面对的困难和挑战还很多,必须脚踏实地,坚持不懈,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提高研究水平,使研究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多元一体法律文化的形成与发展的格局,决定了少数民族法律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法律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法律文化在中华民族传统法律文化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做出过自己突出的贡献。我国的少数民族都有着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其法律文化也各有特色。如何全面了解、真实把握、继续弘扬各民族的法律文化,是长期困扰民族法学界、法律史学界的重大科研难题。虽然有的学者长期关注,用功甚勤,也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但由于掌握的第一手材料极其有限,研究的方法与途径过于单一,研究的视野不太开阔,取得的进展与这一课题的重要性相比,极不相称。在我国大力加强民族立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需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准确把握少数民族法制和中华法系的关系 中华民族具有“多元一体”的格局。中华各族从来没有孤立地发展过其文化,在历史长河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交流与融合。各族作为中华民族这一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只是由于所处的地域不同,民族共同体的不同,各自有其不同的表现形式和民族特色,才形成了绚丽多彩的中华文明。中华法系作为中华文化的一种,由各民族的法律意识、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点滴融会而成,自然和中华文化一样,是多民族法律文化密切相关、交融与共的具有文化多样性的统一体。博大精深的中华法系是各族人民共同开创的,凝聚了各族人民的法律智慧,是各民族的法律文化与法制建设经验相互交流与吸收的结果,因而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和伸展性。因此,在中华法系的总体关照下,去深入研究作为多元因素的少数民族法律文化,解释其在中华法系中的地位、价值和作用,是民族法学和法律史学研究的重大课题。因为,如果缺少了少数民族法制史,就不是一部完整的中华民族的法制史;但如果不弄清少数民族法制在中华法系中的地位、价值、作用和历史贡献,既无法对少数民族法制进行准确的学术定位和客观评价,又无法把握中华法系的全貌和最具各民族特征的组成部分。 (二)理顺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 一个社会的控制机制不仅仅局限于国家机制,还包括习惯机制,国家机制只是从整体上进行把握,而习惯机制却是通过风俗的统治使人们服从于稳定的社会秩序之中。习惯法作为实现习惯机制的手段有着巨大而深厚的力量,它被特定的群体所选择吸收,并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得以延续,从而具有了高度的稳定性和群体认同性,因而更容易得以贯彻实施,也更容易达到社会安定的目的。十分明显,习惯法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丰富和弥补了制定法的不足,成为一种有效的补救手段和协同方式,它独立于制定法之外,效力、范围、作用都自成体系,真正是一个具有自身独特地位和价值的法。国家法与习惯法,既存在时间距离的纵向关系,也存在空间距离的横向关系。从历史的纵向考察,制定法往往是从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习惯法是制定法产生的法律渊源,是本土化的法律渊源。从地理的横向考察,国家立法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强调法律的普遍适用性,习惯法从特殊群体的局部利益考虑,突出法律因地制宜、缘俗而治的特性。二者比较而言,国家制定法占主导地位,习惯法是一种有效的补救手段和协同方式,可以在特定区域里、特定人群中、特定时间段丰富和弥补制定法控制机制的不足,因此,在国家制定法面前,习惯法切忌不可喧宾夺主,更不能越俎代庖。目前,我们应该着手的工作,不是要简单地归纳总结特殊群体在特定领域的习惯法,而是要让习惯法尽量靠近国家法,并使二者相互渗透,彼此关照,良性互动。 (三)强化对相邻地区不同民族共同法律生活的研究 有些少数民族长期共同居住在同一地区,彼此之间有一定的交往,他们的习惯法有哪些相同的因素?他们是运用什么样的法律规范来解决民族问题,化解民族矛盾的?国家对相同宗教信仰的少数民族制定了哪些统一的法律法规,其统治效果是否一致?这些问题都需要作具体分析和解答。另外,还需要对不同民族相同习惯法规定作诠释和理解,如藏族、羌族、彝族等民族的“赔命价”制度,蒙古族、羌族、满族等民族的“收继婚”制度,羌族、土家族、苗族等民族的“舅权”制度,羌族、侗族、苗族等民族的“议话”制度,等等。挖掘其中的民族精神和法理涵义,以及给我们留下的文化启示。 (四)注重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的转型和传承 研究少数民族法制史的任务,在于科学总结历史上法制建立和实施的经验教训,弘扬包括少数民族法律文化在内的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作为民族地区社会法律的一种本土性资源,应当得到珍惜和合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我国现行的基本法,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离不开具有民族性、区域性的少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的支撑,少数民族习惯法是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重要法源,也是民族地区村民自治制定乡规民约的可利用的制度规范。少数民族习惯法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有浓郁的保护意识和执行机制。少数民族习惯法在禁毒、戒毒方面,有积极地心理暗示、群体关怀和监督制约功能。特别是在多元解决纠纷机制中,少数民族习惯法有明显的优越性和独特之处:其程序灵活、费用低廉、节时省力、当事人意思自治,民间权威的参与与主持公道,有利于维护甚至促进当事人之间关系的修复,促进社会和谐。 (五)注重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与构建“法治”社会的联系 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并非就史论史,自娱自乐,而更应该关注现实“法治”的进程。在研究少数民族法制史的过程中,记载、讲述法制的历史都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现实有启迪意义的。但是,不要只注重古代,认为年代愈久远的事物愈珍贵,而对相距今天较近的近代、当代民族法制的研究很少,甚至不去过问。其实,少数民族法制并非静止不变,而是常变常新的。应结合时展的需要,不断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研究一些对现实有影响的课题,使少数民族法制史的研究立足现实,不断推陈出新。要特别关注国家法在民族地区的实施问题,研究者应站在法律多元的立场,检视国家法的实效,反思国家法的运行困境,思考国家法与习惯法的“调适”等问题,既要促使国家法在民族地区强势推进,又要保证少数民族习惯法有限制地发挥它的积极作用。 (六)关注世界各国民族法制的进程和经验教训 民族问题是世界范围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但又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问题。世界不同类型国家的多民族状况及其民族问题的表现形式和复杂程度的差异,决定了这些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构建、政策取向和法制设立既有共同关注的前景目标,又有不同的视角和路径。因此,总结世界多民族国家民族法制的经验教训,不仅有利于世界民族法律文化的积累与繁荣,而且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和推动世界民族的平等团结和进步发展。特别要在比较和鉴别中,突出在解决民族问题方面中国式的路径和贡献。 对于少数民族法制史研究的回顾与总结,让我们看清了继续前行的道路,增强了进一步深入研究的信心和决心。笔者坚信:少数民族法制史研究的使命不仅在于对中国当下的民族法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还在于通过研究各民族的法律经验和智慧来深化人们对于法律的演进、法律的本质、法律的存在方式等法理学优秀命题的思考和认识,以促成对现行法治的健全和完善。
金融经济全球化探讨:直面经济全球化中金融服务业的发展趋势 【摘要】文章就经济全球化的内涵和特征以及国际金融业发展趋势进行了理性化分析,以期为中国入世的理论探索目标提供参考。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国际金融业 发展趋势 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呈现出各国经济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趋势,特别是在发生美债、欧债危机的今天,这种全球竞争下的相互救援显得更加重要。由20世纪90 年代以来兴起的经济全球化内容广为人知,中国加入WTO,标志着我国经济将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市场竞争的大潮。直面经济全球化中的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将有助于我们对国际经济市场的进一步的洞悉和了解。 一、经济全球化及其内涵 以信息技术为优秀的新兴产业革命形成的一种全球性市场、资本、贸易、技术、金融,信息的相互依存的网络。具体包括企业全球化、资本全球化、贸易全球化、金融全球化、技术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等。高新技术引起的产业革命和冷战后当代世界经济的结构变化是“全球化”的根源。市场理念的扩张是“全球化”的内在动力。新产业革命,世界经济结构的调整 、市场理念的扩张三者相互作用,相互融合,推进了90年代后的“全球化”进程,新世纪的到来,信息经济与网络经济的结合把经济“全球化”推向了新的发展峰巅。 (一)信息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前提 由于电脑、电话、电视、电传、电子网络技术等信息手段的广泛应用和普及,现代通信成本的持续下降,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技术条件和基础。由于“全球化”以信息全球化为前提,发生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以计算机为中心的信息产业革命)的兴起地域,因此,其与21世纪新提出的世界经济一体化相对有所区别。 (二)企业主体是全球化的基础 在“全球化”的时代,生产在全世界范围内进行,企业把工业化国家的先进技术水平和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有利的成本结构结合起来,把生产基地建在距离原料产地、销售市场最近、劳动力成本最低、生产力水平最高、基础设施最好、税率最低的地区,使资本增值的产业链延伸空间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并使其得到了全方位改善,以期实现利润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三)资本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优秀 资本全球化其本意并非指原始积累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从90年代的发达国家“资本外逃”和资本跨国流动,到21世纪发达国家的资本智力化和资本运营。受资本追求最大利润化的本质驱动,为逃避原所在国日益上涨的成本与税负,资本转移和外流现象日益普遍。 二、经济全球化的表征 (一)国际贸易的日趋紧密,将大大促进各国经济的外贸依存度的提高,且进一步加速国际经济格局的分工。近年来,世界经济年均增长受美债,欧债的多米若骨牌效应直接影响着全球经济。科技的飞速发展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源动力。其表现在:一是科技知识迅猛增长;二是科学技术发展面向未来;三是科技发展综合化;四是科学技术与人文科学相结合。世界贸易总额将超过10万亿美元的同时,技术、技术密集型产品将占主导地位;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平台将逐步成为对外多边贸易的连接方式,从而引起世界贸易格局分布的重大变革。 (二)开展国际互动式直接投资也将有突破性的发展。将在几年内从目前数万亿美元的水平达到几十万亿美元。金砖五国已成为即欧美发达国家之后对外投资的新兴经济体,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投资的比例快速增加。 (三)跨国并购、重组已成为各国对外实施资源重组的重要平台。 (四)后金融时代的到来,为经济全球发展的联动性提供了契机。如从次贷危机引起了美国华尔街风暴,已经演变为全球性的后金融危机时代。这个过程发展似多美若骨牌,规模之大,影响至深可以说是人们始料不及的。总的说,可以划成三个内容:第一是债务危机,借了住房贷款人,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引起的问题。第二是流动性的危机。这些金融机构由于债务危机导致的一些有关金融机构不能够及时有一个足够的流动性对付债权人变现的要求。第三是信用危机。就是说,人们对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资金融通活动产生疑虑,形成了波及全球的危机。总而言之,通货紧缩、经济衰退、失业、金融危机等都可能引发成为全球问题。由于中国资本项目仍未完全开放,危机传染的风险受到一定的限制,但震撼国际金融市场的次贷危机以及欧债危机已警钟长鸣,启示愈甚。这也更显示出国际金融在危机传染机制中的新特点。 (五)随着G20会议的召开,气候变暖,保护地球和环境,将更为成为各国关心和重视的重要内容。诸如公海海洋、太空、南北极等处的财富的开发和应用都将引起全世界的关注。 (六)世界经济的大变局是发展中国家提高了自身话语权,国际性经济组织的权威性和职能日益加强。维护全球经济的行为准则将在各国、各集团维护各自利益的斗争中不断得到更正和确定。 三、金融全球化将成为经济全球化的优秀内容 庞大的国际资本流动,又使得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巨额资金需求得到缓解。从资金供给来看,未来20年,由于发达国家老龄化的结果,随着金砖五国国际化日益增多的参与,宽松货币政策使资金的供给将相对富裕。1992年全球养老金总资产为 6万亿美元,到1997年已增加到97万亿元(仅共同基金新管理的资产就达4万亿美元),估计到2002年将达到137万亿美元,2012年后增速更快。由于美国次贷危机以及欧债危机形成的货币宽松政策的影响,各国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寻求回报性的投向目标。资本的全球化将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带来引资发展的重大契机,随之也将在创造有利宽松的外商投资的环境中,不断丧失本国、本地区的市场份额。 应该说“全球化”是一个双赢(WIN—WIN)战略,即在加速发展中国家的转轨及国家工业化发展的同时,也为凭借资本和高新技术优势的工业化发达国家带来相应利益回报。但事实上,处于工业化转轨的中国,一方面要抓住历史机遇,另一方面也应为自身争取第二份“双赢”效应,随着美债、欧债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能否使金砖五国与新兴经济体更多地维护全球经济发展的利益,减少后危机时代的诟病,是经济全球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中国入世后,正在重树发展中的自身大国形象,在当前国际竞争环境中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唯一的办法是如何能适应它,按照其市场准入原则,加快增强自身的综合实力。特别是金融服务贸易业的发展和业务拓展。同时将根据世贸组织公平、公正、无歧视性的经济秩序和公正、公开、透明的游戏规则。在亚太经合组织及重视区域经济合作(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组织的框架下,逐步适应和参与经济全球化过渡缓冲的机遇。 金融经济全球化探讨:经济全球化下我国金融风险传导机制及策略探讨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国际环境上的金融风险在我国金融体系内外部传导途径和传导机制的分析,为我国金融体系在开放过程中所应采取的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进行设计,从而为我国金融改革的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 关键词:金融风险传导 风险防范 经济全球化 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现代金融市场的边界日趋模糊,世界经济贸易、资金流动存在一定程度的失衡,贸易顺逆差的出现和积累对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而对于我国来说,随着金融体系的开放性的进一步增大,我国金融体系受到全球经济影响的程度也越来越深。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及最近的欧债危机以来,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因而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分析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国际金融风险传导和应对机制对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十分必要。 经济全球化下我国金融风险传导机制分析 (一)经济全球化下中国金融风险的国内传导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虽然经济要素在国际间流动的障碍已经减小,但是金融体系内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依然存在。在我国金融体系内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相对垄断地位使得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较为严重,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这种不对称的信息地位会导致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之间的不信任,并且容易诱发委托结构中经常出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都会导致金融市场上的产品和服务价格的震荡和不稳定波动,从而增加金融系统内的风险。 鉴于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往往存在较为明显的羊群效应并且我国金融市场的参与人员的非理性因素较多,我国的金融市场的服务和产品价格往往会因为一些非理性的扰动而过度偏离商品应有的均衡价格,并且这种偏离存在自增强效应。例如证券市场的大幅下跌会导致股民恐慌性抛售手头股票,增加股市抛压,形成证券市场整体的非理性下行。这种非理性预期导致的金融市场的价格波动性容易因为市场上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的恶化趋势而变得更加趋于非理性,从而陷入恶性循环,给我国金融体系的运营迅速地带来破坏性较大的金融危机。综上,在我国,经济全球化中的金融风险的国内传导机制如图1所示。 (二)经济全球化下中国金融风险的国际传导 随着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我国金融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国所面临的传导自国外的金融风险主要通过汇率机制进行作用。在国外的金融系统发生风险事件或危机时,其内在的风险因子通过汇率制度反映到我国对应的经济部门和经济变量上,并由此阻碍和干扰我国金融体系的科学发展和国家外汇储备的有效管理。因而,为了制定针对商业银行中国金融风险的问题,本文认为具体分析来说,经济全球化环境下我国金融风险的国际传导机制主要有: 心理预期传导机制。在信息技术较为发达的环境下,金融危机在一国产生之后,会首先通过信息的传递来影响他国,尤其是与之存在频繁经贸和金融交易关系的国家的经济预期,从而降低其对经济前景的期望,并引发市场的悲观情绪,而这种悲观情绪往往会反作用在本国的资本市场和相关金融交易市场上,引发的资产价格下跌又会转变为另外一种悲观信号被传导至相关的国家,从而形成一种自加强的恶性循环,导致危机的蔓延和深化。近期欧债危机使得我国经济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大量市场人员对外贸出口形势持悲观预期,而这种悲观预期又会因导致中国市场的经济指标普遍下滑而引起他国对经济复苏的悲观期望。 这种心理预期传导机制除了引发国际间对于经济前景的悲观预期恶性循环以外,在国内市场上也会引发悲观预计的蔓延从而放大金融风险的国际传导效果。由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一国的金融市场内部大机构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对于国际间经济悲观预期的感知能力较强,因而当金融风险和金融悲观预期从国外传导到国内时,这些机构和大型投资者的风险规避活动会引起资本市场价格的悲观变化,而由于羊群效应的存在,市场对于这些悲观操作将会做出较为偏离平衡结果的反应,从而在金融风险从国际间传导到国内传导的过渡中放大这种风险预期,进而深化经济全球化环境中的金融风险因素对国内金融市场和经济运营状况的影响。 资本互动机制。他国金融风险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对我国金融市场风险的影响还通过资本的互动加以传导。由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资本在各个国家之间流动的成本和障碍较低,因而国际上的外汇交易十分频繁。由于在社会主义经济改革逐步深入的背景下,我国金融市场的部分开放性,加上金融体系监管机制的漏洞,大量的游资在各个开放的国际金融市场间游走的同时也对我国金融市场的运营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资本流动以及国际资本的逐利本质,国际游资可以迅速的从其他国家转移到我国内地,也可以由我国内地迅速流出,从而对我国的金融市场稳定带来了一些难以控制的影响。 贸易收支机制。由于我国经济属于外向型经济,经济增长的推动很大程度上来自对外贸易的发展,当国际上与我国经济贸易往来较为密切的国家发生金融危机时,其需求的减少将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经贸的发展,从而冲击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目前人民币汇率弹性的扩大使得我国国际贸易出现了新的变化,他国经济危机的出现会使人民币汇率因为国际贸易的萎缩而出现较大的波动,从而影响我国的对外出口状况,这种风险引致的波动将给我国外向型出口企业的生产带来不必要的波动,从而引起企业生产过程中的规划难题,引发库存积压、缺货赶工等生产问题,进而影响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活力,阻碍我国经济的提升和金融风险的应对。 经济全球化下我国金融风险防范对策设计 (一)推动全面金融市场改革,逐步实现汇率市场化机制 我国政府应当对金融市场进行深入的改革,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外汇市场上的汇率生成机制,扩大银行间市场的汇率浮动区间,调整银行的结售汇周转外汇头寸的管理则合格内侧,并改革强制结汇机制。 考虑到市场对于汇率风险的准备过程,国家应当逐步扩大汇率浮动区间,首先允许汇率波动由几个基本点向100-200个基本点改进,从而向市场传递汇率形成机制变化的信息,使市场对汇率风险做好准备,而后视金融市场的表现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其次监管部门可考虑将银行的结售汇周转头寸下限降低至零头寸,但是禁止为负头寸,从而增加银行在汇市上的自主性。最后我国可考虑适当延长企业的结汇宽限时间,允许企业在经常项目收汇后的一定期限内可以不结汇,而选择适当的时间和适当的价格结汇,从而从机制上缓冲国际金融风险对实体企业的冲击。 金融经济全球化探讨:从经济全球化的实质看金融风暴的必然性 经济全球化是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正在演进中的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资本的扩张,金融风暴的深层次原因,仍然是资本对利润贪得无厌的追逐。 经济全球化;实质;金融风暴;根源 一场震惊世界的金融风暴席卷而来,全球正面临着自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为严重的金融危机,由于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这场源自美国的金融风暴涉及范围之广、冲击力度之强、连锁效应之快都是前所未有的,它给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怎么看待当前的金融风暴呢?经济学家给出了许多的答案,我们从当代经济全球化实质这一角度,分析这个问题,也许能把问题看得更清晰、更全面。 一、经济全球化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 经济全球化是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当人类尚处于自然经济状态时,在社会经济生活相对封闭的情况下,是不可能谈论经济全球化的。只有当人类从封建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开拓了世界市场,经济全球化的过程才得以开始。运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分析资本主义的发展史和经济全球化的历程,人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确凿无疑的结论,即经济全球化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并随着资本主义从原始积累到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由个人垄断资本主义到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再到跨国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发展的。 14~15世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在欧洲封建国家内部萌芽,在此后的200年间,资产阶级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实力不断增强,欧美各国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作了长期殊死斗争后,先取得了胜利,建立了资产阶级国家,确立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紧接着,资产阶级对内通过立法消灭小土地所有者和对外通过发行公债等方法,实施侵略和殖民,野蛮地掠夺殖民地人民财产,开始其资本原始积累,并逐步具备了资本主义发展的两个必要条件:资本的积聚和大量自由劳动力的存在。在以蒸汽机为标志的第一次工业革命开始后,机器的使用很快就使工厂制代替了手工工场制,机器分工代替了手工分工,资本主义生产力得到迅速增长。与此同时,欧美各国的资产阶级利用他们的宗主权强行将其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纳入资本主义的世界经济体系之中。他们一方面进行国内的社会劳动分工,另一方面向国际扩展形成国际分工。当时的模式就是宗主国是世界的工厂,负责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为世界工厂原材料的供应地和商品倾销地。这种世界工厂和世界市场的分工可以说是经济全球化的最早阶段。 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中叶,科学技术有了新的发展。以电磁理论、近代化学理论等科学理论的建立和电力技术、化学工业和内燃机的诞生为标志的第二次科技革命,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使当时的资本主义生产和贸易有了飞速发展,促使了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向垄断过渡。在这一时期金融资本和带有垄断性质的大股份公司迅速发展起来,并经历了从早期仅仅是划分销售市场、确定商品产量和规定商品价格,但在生产上、商业上和法律上仍保持独立性的卡特尔到虽在生产上和法律上保持独立性,但丧失商业上独立性的辛迪加直到丧失全部独立性的、仅仅成为合并企业的股东的托拉斯的垄断组织形式的发展,并出现了由金融巨头控制的金融资本和工业资本相结合的康采恩。这些垄断组织不仅在个别国家,而且在世界范围内争夺市场、投资场所和原料产地。这一时期的世界经济特征就是开始了生产和资本的国际化,这是经济全球化的第二个阶段。 以电子计算机、原子能和空间技术为标志的第三次科技革命,特别是20世纪70~8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经济创世后,一些发达国家开始迈入信息社会。全球信息通讯网络和交通网络的建设,为生产和资本的全球集中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持手段。同时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的优越性,为社会主义国家所认识和采纳,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经济运行模式,为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创造了有利通道。科技力量和生产力的推动及市场经济运行模式使资本主义国家垄断发展到了跨国垄断,其最根本的特征是生产集中、资本集中已不局限于一个国家的边界,而跨越了国界,并力图超越国家的管制,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生产、贸易、投资和金融自由化,在世界范围内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重组,使各国在经济上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这是经济全球化的第三阶段,也是经济全球化的现状。 由此可见,经济全球化不是人们主观意志或客观精神的产物,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都必须融入到这个社会大潮中,否则,就会被社会淘汰。正因为如此,所以,自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等同志都在不同场合,不同情况下反复强调,融入世界大潮,抓住机遇。 二、当代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资本的扩张 从历史长河看,当今正在演进中的经济全球化,是一个低层次的经济全球化,它是以资本扩张、无限度的追逐利润最大化为优秀;以美国为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主导;以金融、产业跨国相互融合、相互兼并为形式的经济全球化。 近些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资本主义国家大大膨胀起来的生产能力与国内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生产产品的迅速增长与国内市场相对狭小的矛盾;大规模的货币市场的积累与国内有利于投资场所不足的矛盾日益加剧。这些矛盾如果得不到有效地解决,就会酿成严重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后果,解决这些矛盾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向国外转移,寻求世界市场,这就是当今社会经济全球化的实质。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资本向乌贼一样把触角伸向了世界的各个角落,把全球的经济变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的非常强大网络,各种经济要素、成分、各个国家经济都是这个网络中的一个网节。但是,资本的本性没有变,资本贪得无厌、永无止境的追逐利润的冲动是永远的,一旦资本扯破了这张网络中的一个网节,全球经济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作出反应,一场经济危机就降临了。 三、金融风暴究其根源仍是资本对利润贪得无厌的追逐 此次金融风暴追其源头,是美国房地产泡沫的破裂。美国经济长期以来一直在高负债,低储蓄中运行,不但居民大手大脚地借贷消费,而且国家也鼓励大规模借贷和超前消费。近些年来,经济快速发展,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刺激了美国人对房地产消费和投资欲望。美国政府更是推波助澜就此打开了货币闸门,从2001年开始连续十几次下调利率,利率水平从6.5%降至1%的历史最低水平。宽松的货币环境低廉的借贷成本,促使千百万美国民众拥入房地产领域,为了获取更大的利润,银行千方百计向信誉度极低的借贷者推销住房贷款,并在金融创新的旗号下,不断把众多的次贷转换成证券在市场上发售,中介投资机构更是变本加厉,利用先进金融手段,将其打包、分割、组合成形形色色金融产品出售给对冲基金、保险公司等。金融日益与实体经济脱节,一旦虚拟经济严重脱离实体经济的支撑,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就犹如空中楼阁,轰然坍塌。为了刺激经济、挽救颓势,小布什政府选择了美元贬值,这样以来大量的美钞就向全世界输送了通货膨胀,同时,美元贬值又引发了石油价值上涨。纽约、伦敦的石油期货价格被快速拉升到最高每桶150美元,石油是经济的血脉,由此引发了世界性的工业品价格的井喷效应。在全球金融,经济密切的依存的今天,欧盟、日本、俄罗斯、中国等立即作出了反应,物价上涨,经济放缓,企业倒闭,人民生活下降。 由此,我们可以得看到,时间过去了100多年,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资本主义国家也作了许多改良,但资本的本性没有变,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仍没有跳出马克思的视野。 金融经济全球化探讨:经济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影响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主要表现为:金融全球化凸显了国际金融法的地位;拓宽了国际金融法的范围;推动了金融法的统一化和协调化;暴露出国际金融法的不足并推动其改革;同时,它也开拓了国际金融法研究的新视野。 [关键词]金融全球化;国际金融法;影响 金融全球化的含义和特征 考察晚近的国际经济生活,其发展动向和显著特征表现为经济的全球化。在20世纪的最后20年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明确无误地展现在世人面前。作为全球化浪潮在经济层面上的表现,经济全球化主要以商品、服务、技术和资金大规模跨境流动以及各种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与重组为特征。经济全球化是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延伸和必然要求,反映了世界各国经济依存度的日益加深。从内容上看,经济全球化可以分为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投资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优秀内容和高级发展阶段。这是由晚近世界经济发展的另一特点-经济的金融化所决定的。所谓经济的金融化,是指实物经济被金融经济所取代,社会资产的金融资产化程度不断加深,国家间的经济关系日益深入地表现为国际金融关系,如国际债权债务关系、国际股权股利关系、国际委托关系、国际风险保险关系等;金融因其更适合“数字化”和“终极市场”而成为经济生活中一个优秀性、主导性和战略性的要素,对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渗透和影响不断增强。随着经济金融化程度的加深,经济的全球化突出地表现为金融的全球化。 所谓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表现为货币体系、资本流动、金融市场、金融信息流动、金融机构等要素的全球化以及金融政策与法律制度的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一方面构成经济全球化的应有之义,是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投资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自然结果,并与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投资全球化之间交互作用、交互影响。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又因金融的特质和发展状况而具有自身独特的内容和运行规律。 首先,从金融全球化的历史进程看,金融全球化并不是晚近伊始的新生事物,而是一个一直处于进行之中的发展过程,是金融一体化在全球范围内的不断扩展与深化。这一过程不是均匀展开和一蹴而就的,而是具有时间上的阶段性、空间上的地域性、结构上的非均衡性特点。金融全球化趋势早在20世纪60、70年代就初见端倪,80年代以后迅速推进,90年代至今则因更加充分地展开了其多样化的内容而进入高潮阶段。在空间上,金融全球化可表现为区域化,金融全球化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金融区域化推进和作用的结果。金融的区域化和全球化从先后继起到同步运行,彼此间既融合又排异的互动发展,成为晚近世界金融发展的一道风景线。金融全球化发展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涉及的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由发达国家逐渐向发展中国家扩展。但这一进程是不均衡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参与金融全球化的程度不同,享受到的利益也不同,金融发展速度有快有慢。发达国家及其跨国金融机构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居于主导地位,是金融全球化的规则制定者和主要获益者。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则经常处于被动的、受制约的地位,面临着“边缘化”和“第四世界化”的威胁,一般较少地分享到金融全球化的利益,而较多地受到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 其次,从影响金融全球化的因素看,除跨国生产、贸易、投资和科技进步等实体经济因素对金融全球化的推动外,跨国金融机构的全球扩展和全能化运作为金融全球化构造了微观组织基础,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和日益激烈的金融竞争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发展动力;自20世纪70年代起在世界范围广泛兴起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因打破了资本跨国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使金融交易的市场空间进一步突破国家和地域的界限,为金融的全球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第三,从金融全球化的内容看,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金融全球化的各种构成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得各国的金融资源可以在各个层次上以多种形式转移、划拨、融合和互动,金融创新日趋活跃,全球资金光速流动,金融领域的国际竞争异常激烈,可谓是21世纪国际经济竞争的最主要领域之一。金融全球化一方面加剧了金融竞争,促进了金融效率、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福利,但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负效应,它使金融风险明显加大,金融波动通过一体化的市场得以迅速传导,局部的金融灾难动辄演化成为地区性、全球性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成为当代国际金融生活的写真。在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下,每个国家的金融均成为国际金融的有机组成部分,单个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削弱,国际金融市场的失灵现象不时出现。 第四,从金融全球化的运行看,一方面,世界金融发展已经历了中介金融、信用金融和资本金融三个阶段,目前正在步入产业金融发展阶段。从其产业地位看,金融不仅是第三产业中的独立组成部分,而且日渐成为第三产业中的龙头产业。与产业化相伴生和相适应,世界金融发展又衍生出工程化、信息化、混业化、网络化等特点,对传统的金融管理体制、金融经营理念等产生强大的冲击。另一方面,这一时期的金融运行不再是简单地从属、外生、决定于实体经济,而是在相融、适应、内生于实体经济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独立、超越、背离于实体经济的特点,表现出强烈的符号性和虚拟性。据统计,目前在巨额的国际资本流动中,只有10%与实体经济有关。而与实体经济运动无关的国际资本流动大量属于投机性资本流动,其全球游荡和肆意攻击成为威胁世界经济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再者,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深化,全球金融市场间的相关度提高,经济大国通过金融渠道对世界经济施加影响更为便利和直接,已超出了贸易、投资等传统渠道对世界经济发生的影响。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在经济、金融发展方向和进程等方面往往被迫依从于发达国家的战略利益,致使金融全球化的运行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为个别金融霸权主宰的金融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的影响 显然,当经济全球化发展到金融全球化阶段,其深度和广度已然大大推进。实践证明,晚近世界经济发展所表现出来的上述趋势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自然历史过程,并已对或正在对国际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生活发生着广泛的影响。国际金融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际经济生活的调整器和控制机制,植根于国际经济生活并灵敏地回应着国际经济生活。全球经济环境的上述变化对国际金融法势必也会发生重大影响,简析如下: 第一,金融全球化凸显了国际金融法的地位。金融全球化作为经济金融化的结果,深刻地揭示了金融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优秀地位和作用,如金融在全球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优秀地位和作用、金融在国家经济运行和宏观调控中的枢纽地位和作用等,对于全球的法制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使国际金融法在当代社会经济即金融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上升,成为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部类之一,在国际经济法中逐渐占据优秀地位。反映在国际经济法的研究上,表现为学者们研究重心的转移。在20世纪70年代末,国际经济法还是以研究国际直接投资的法律问题为中心,辐射国际贸易、国际货币等领域的研究;到80年代末,学者们的研究重心就开始转向以研究国际金融的法律问题为中心,辐射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等领域的法律问题。从国家层面考察,金融全球化对各国的国内法制也具有深刻的影响:一方面,金融法在各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凸显,金融法发达与否已成为衡量现代各国经济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志,以及国家法律、文化乃至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如果一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比较健全,金融法制比较完备,就可以推定该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推定其经济和社会环境相对安全和稳定,那么该国就可能成为人气旺盛的“网站”,吸引大量国际资金的流入。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使得金融和金融业在国家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使金融法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最富特色的一个组成部分。金融业所具有的显著的系统性、宏观调节性和时间信用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法律观念和制度设计。相应地,现代金融法较之其他部门法,更加重视维护货币资金的使用权,更加重视鼓励和保障金融资产的跨国流动,更加重视营建信用环境、契约环境、产权环境和会计环境等金融业发展之必要环境。此外,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还呈现出机构国际化、体制混业化、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化等特点,这些特点使金融法成为当前各国法律体系中发展最快、最活跃的法律部门之一。第二,金融全球化拓宽了国际金融法的范围。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跨国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迅速发展,国际信贷和国际证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工具和国际金融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发展中国家更多地参与国际金融活动,国际金融关系无论在主体范围方面还是客体范围方面都得到极大的扩展,并呈现出缠结交叉、异化衍生、变幻莫测的特点。国际金融关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客观上要求国际金融法扩大调整范围、改进调整方法,随着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例如,伴随国际保付业务的兴起,国际保理联合会(FCI)的《国际保付通则》(1987年制订、1997年最新修订)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国际保付公约》(1988年正式通过)相继问世;随着互换、期权、票据发行便利、远期利率协议等金融工具的出现,巴塞尔委员会与国际证监会组织联合了1994年《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指南》、1998年《关于银行与证券公司的衍生交易的监管信息框架》等建议案;随着广泛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集团的出现,由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业监管协会三方组成的“联合论坛”(theJointForum)于1999年推出了一套《多元化金融企业集团的监管》文件。晚近国际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势必要求国际金融法制度跟进创新,从而导致国际金融法的调整范围不断扩大,迄今已涵盖国际银行、国际证券、国际保险、国际信托等国际金融的各个领域,所管辖的金融市场由传统市场扩大到欧洲债券市场、欧洲货币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等新兴市场。由于全球化使得国际金融关系变得复杂多样,促使国际金融法在调整方法上不断尝试、改进和发展。例如,各国金融监管立法和实践越来越强调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体现在监管思路和方法上就是发生了如下变化:由全局性管制为主向日常性监督为主转变,由质性金融控制机制向质性与量性相结合的金融控制机制转变,由事后监管向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转变,由针对个案的被动型业务监管向系统性的主动型全面风险管理转变,由东道国当局单一监管向东道国与母国当局合作监管转变。 第三,金融全球化促进了金融法的统一化和协调化。首先,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金融业务的规模化与国际化、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必然要求冲破地域性金融管制的藩篱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冲击了国别金融制度壁垒,推动了各国金融政策和法制的国际化;其次,金融全球化意味着金融交易量增多、金融风险扩大,为了保障金融交易的有序和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和扩大,各国一方面加快本国的金融法治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交流,参与多边金融谈判和条约缔结,在这一过程中不同程度地放弃或让渡金融主权,由此促进了金融法的统一化。例如,各国金融服务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及其对世界经济的深层次影响,促使跨国金融服务立法纳入法律统一化进程,最终导致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金融附件、《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等条约和协议的问世。从此,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开放方面必须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必须对照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和其承诺对相关国内法进行“立改废”。我国为履行入世承诺,于2001年底颁布对《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进行破旧立新,就是一个典型例证。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金融竞争,各国在金融实践中还积极移植和引进他国先进立法,竞相采行金融惯例规则,以重塑或改善本国的金融投资环境,促进金融交易安全与发展,并避免本国金融业遭受歧视性待遇而陷入筹资难、进驻难的被动境地。各国的自发行动不仅促进了金融统一惯例的形成和发展,而且也促进了各国金融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的趋同。研究表明,近20年来,国际金融惯例取得了长足发展,内容广泛涉及国际货币兑换、国际商业贷款、国际证券交易、国际支付结算、国际融资担保等各个领域,特别是催生了一大批金融监管的行业性惯例,如国际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原则和标准、国际证券业和保险业监管的原则和规则。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在实践中自觉贯彻和推行这些惯例和标准,其结果是各国金融监管制度表现出相当程度的相似性。 此外,近年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重大国际经济组织职能和作用的演变、相互间金融交流与合作的加强,以及各类区域性金融组织在推动区域金融法治方面的活跃表现,则为金融法的统一化和趋同化提供了组织基础和制度条件。金融全球化呼唤金融治理的全球化和法治化,作为全球金融法律秩序的主要构建者和维护者,重大国际经济和金融组织一方面注重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如发展国际金融监管职能,加强对国际金融事务的领导能力,建立和完善多边谈判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为国际金融统一法的形成和实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注重加强组织间的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例如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清算组织在监控私人资本跨国流动方面的金融合作与交流,金融行业性组织在监管规则创制方面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全球性金融组织和区域性金融组织在金融危机预警和救助中的协调行动等,在合作中促进国际金融统一法制度的形成和有效实施。 第四,金融全球化暴露出现行国际金融法的不足并推动其改革。金融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剑:其一方面促进金融资源全球配置效率的提高从而促进国际金融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金融风险的全球扩散变得更为容易和迅捷,从而破坏国际金融的稳定、阻碍国际金融的发展;一方面使人类休戚与共从而促进了人类的协同互助,另一方面也使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金融问题日益增多,从而给金融投机势力兴风作浪以及金融霸权国家转嫁风险提供了可乘之机。20世纪最后十年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便是各类国际金融问题的总爆发。惨痛的教训为世人敲响了警钟。分析这些问题的生成,它们固然暴露出某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等方面的种种缺陷,但更重要的是,它们暴露出了现行国际金融法存在的调整真空与软弱性,暴露出了新形势下国际金融体制的落后与低效。而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如果长期缺乏健全有力的国际金融法治,缺乏完善有效的国际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则任何国家难以独善其身。由此,改革国际金融体制、完善国际金融立法呼声雀起,推动了国际金融法制度的变革。在国际层面上,基于货币金融领域的权威地位和职能与业务便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责无旁贷地担负起改革使命。世纪之交,基金组织多次组织修订《基金协定》,增加和调整资本份额、改革特别提款权制度、改善决策机制、整肃货币纪律;推动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验,根据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调整基金宗旨、完善信贷制度,发展金融风险预警与金融危机救助职能。基金组织所领导的国际货币金融制度改革作为国际金融法对国际金融实践的积极回应,目前仍在进行之中。 在国家层面,晚近,各国金融立法和改革空前活跃。从执世界金融发展之牛耳的西方发达国家,到金融危机重灾区的发展中国家,均采取积极态度,在强化金融法治上大做文章。这一方面是出于各国完善金融法治、保障金融安全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呼应国际货币金融体制改革的结果。例如《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每一项修改,关涉世界184个国家的货币金融利益和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在金融立法改革中发挥了领军作用。这不仅表现在有关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规范方面,相关的国际法规则和法律秩序主要是几个发达国家国内法律和惯例的境外延伸;而且表现在对国内法的示范方面,发达国家由于在金融全球化中居于主导地位,其对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往往更为敏感,反应更为迅速,因而金融立法和改革更贴近市场,引领着金融立法现代化的潮流。如日本1992年通过的《金融改革法案》、美国1999年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英国2000年通过的《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等,提出了功能监管、并表监管等金融监管的新理念和新方法,尝试和发展了金融企业集团监管、网络银行监管等新制度,对其他国家的涉外金融立法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示范效应,对金融法的统一化方向也具有潜在的影响。 第五,金融全球化开辟了国际金融法研究的新视野。例如,经济和金融的全球化使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等跨国经济活动的关联性不断提高,对国际经济法律的协调性要求也就相应提高,从而为国际金融法的研究和发展创造了新的视角和空间。TRIPs、TRIMs、GATS和FSA等的通过,标志着WTO的管辖范围已从传统的国际货物贸易领域,扩大到国际技术贸易领域、国际投资领域和包括金融服务在内的国际服务贸易领域。从此,国际金融法的某些问题,既通过WTO多边贸易体制与国际贸易法问题、国际投资法问题相连通;也在WTO制度框架内得以形成、解决和发展。国际金融法与其他国际经济法制度间的内在联系和协调关系在法学研究上也有所反映,如我国国际金融法学界知名学者刘丰名教授就据此提出独到的国际金融法之三分研究法,即将国际金融法解构为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贸易金融法和国际投资金融法三个部分,建立起了既能反映学科内在发展规律、又能解决当今国际资金融通中的复杂问题的新型国际金融法学体系。又如,金融全球化带来金融风险传导的全球化,进而推动国际金融监管惯例的快速生成。针对国际金融监管惯例的公法性质和形成机制上的即时性特点,有学者对传统的国际惯例理论(即惯例一般具有私法性和任意性、在形成上具有长期性等)提出质疑并进行突破。上述类似的学术创新一方面源于学者们对晚近国际经济环境之于国际金融法的实际影响和作用的深刻洞察,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他们对国际金融法之于晚近国际经济环境的反向影响和作用的认识与评价。 此外,金融全球化下丰富的国际金融实践也为国际金融法研究提供了不竭的源泉,不断开拓着国际金融法研究的新领域,并促进国际金融研究方法的创新。而对国际金融实践提出的各种金融法问题的诠释、探索和解决,则促进了国际金融法的理论研究,推动了国际金融法研究走向深入,有利于国际金融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例如,晚近不断上演的国际金融危机使得金融安全观、经济安全观深入人心,传统的金融发展模式受到挑战,深层次的国际金融法理论问题浮出水面,诸如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功能如何决定?全球化下国家金融主权的涵义和发展趋势如何?建构国际金融新秩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何?其原则、内容和步骤如何?等等这些问题都急待学界论证和作答,以为国际金融法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为国家金融开放及法治建设提供方向导引。
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思考: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要:县级党校作为县委的重要部门,既是学习研究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阵地,又是培养教育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认真分析研究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对策,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对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意义重大。 关键词:与时俱进;干部教育;对策研究 多年来,县级党校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委党校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坚持党校“姓”党,与时俱进,实事求是,从严治校的办学宗旨,积极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和党校函授学历教育,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然而,随着新的《干部教育条例》的颁布实施和对干部教育培训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来看,县级党校教育培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1.当前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 1.1 思想认识不到位,忽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当前县级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与党中央提出的要求不相符,具体表现为三个“不到位”:一是一些地方领导者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教育培训的态度不够端正,轻视和忽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干部教育培训当作软任务。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存在重工作,轻学习;重使用,轻教育;重眼前,轻长远的思想。二是参训学员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学员认为学不学都一样,消极对待党校培训。三是有些组织者对大教育大培训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协调基本上停留在“组织部+党校”的模式,其他部门参与不多,配合不够。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管理,轻服务;重传统,轻创新的思想。 1.2 办学经费短缺,基础设施落后。多年来,由于一些县区财力紧张,对党校干部教育经费长期落实不到位,导致县区党校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教学设备陈旧,教学条件差,大多数县区党校的教学条件还停留在80年代中期的水平,尤其是5.12地震之后,灾区党校大部分校舍遭到严重破坏,教学环境进一步恶化,缺乏必要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备,与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极不相称,难以承担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任。 1.3 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亟待创新。近年来,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缺乏效益和动力,很大原因是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方式没有做到与时俱进,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一是培训内容相对陈旧,不能适应学员的知识需求。原理性理论多,用于指导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少。二是培训方式单一、封闭,不能适应学员的接受心理。目前县级党校教育培训方式仅限于课堂教学,缺少校外培训基地和外出考察、交流讨论、实地调研等环节,这种单一封闭的培训方式已不能满足干部对知识全方位、开放式的需求。三是教学方法呆板,不适应学员的求异思维。大多数教师在培训教学中很大程度上仍沿袭传统国民教育那种灌输的方法,忽视学员的主体性特点,难以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桎梏了学员的求异思维和发散思维。 1.4 县级党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一是县级党校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进出口渠道不畅,名师缺乏,青黄不接,理论素养不扎实,教学基本功不过硬等情况。二是县级党校教师接受上级党校或高层次的培训、轮训及教学研讨机会不多,眼界不高,视野不开阔。三是深入到农村、企业、社区等基层学习调研不够,对市、县、乡、村情况了解不够,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以上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县级党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声誉,制约着党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2.加强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对策探讨 2.1 遵循党校教育规律,坚持党校办学原则。一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党校办学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遵循党校教育规律,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干部教育培训要始终要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进行,确保办学方向不偏离轨道。二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求真务实的教风和学风。理论联系实际、求真务实的作风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校必须倡导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这是党校教育的灵魂,也是确保正确办学方向的重要保证。三要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和咨询,充分发挥党校思想库、智囊团的作用。 2.2 创新教学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办学质量。要遵循党校干部教育规律,不断创新党校教学管理体制,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校,从严管理,从严施教。努力做到教学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一是要按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目标要求,建立一套科学完备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对参训学员的培训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二是要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形成一套领导考评,教师自评,学员评价,三位一体的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机制,并把教师的教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任职、晋升和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要建立由领导、教师、学员以及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参与的考核评价监督机制,以保证考核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建立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形成考核促管理,管理促教学,从而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2.3 优化教学内容,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内容是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县级党校干部培训教学,应按照培养与时俱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逐步完善干部培训的课程体系,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中,一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政治理论课的学习,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进课堂,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学员头脑,不断提高学员领导科学发展的水平和执政能力。二要按照学员知识需求设置教学内容。力求做到教学内容的设置与时俱进,科学、系统、新颖、实用。三要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不同班次学员的具体情况与要求选取课题,以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2.4 改进教学方法,创新培训模式。教学方法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好的教学方法,可以增强教师教学的吸引力,充分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为此,党校教师必须认真研究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律和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和培训方式,实现教学方法与培训模式的创新。在教学方法上要采用启发式、研讨式、案例式、互动式教学;在培训模式上要推进开放式教学,实行校内教学与外出学习、参观、考察、调研相结合。努力实现教学方法科学化,教学手段现代化,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教学和多媒体技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创新培训模式,增强教学效果,提高培训质量。 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思考:切实推进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摘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就是要通过扎实的教育培训,使干部素质全面、有效、大幅度的提升。在改革创新的实践中,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央的要求相比,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应进一步在推进教学改革,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和整合优化培训资源等方面下功夫。 关键词:县级党校;干部培训;新形式;教学改革 党校从1933年诞生以来,已走过70多年的历史,由当时的“中共中央马克思主义学校”发展成为以央省市县党校为骨干的干部教育网络。特别是1984年党校“正规化”建设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党校在思想大解放,在普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各级干部的整体素质方面,功不可没。但是,近些年来,党校教育走入了低谷,特别是县级党校。 一、当前党校干部培训面临的新形式 (一)培训的任务越来越重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07年12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要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十七大把党校工作写入大会报告并提出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战略任务,决定了党校的教学布局必须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充实。从省委、市委到县委都对干部教育培训提出了要求,干部教育培训的任务越来越重。 (二)培训的需求越来越大 目前,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的发展,广大干部所处的环境在不断变化,对广大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更高和更新的要求。过去我们组织干部进行培训更多地着眼于系统的政治理论学习,现在则需要不断拓宽培训领域,进一步向突出执政能力建设,强化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等领域扩展。即使是原有的培训内容,也需要有新的理论和知识的提升。广大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需求越来越大,这给各级各类干部培训基地提供了一个广阔的舞台。 (三)培训的要求越来越高 培训对象的学历普遍较高,在培训中的主导意识、现代意识、质量意识不断增强,尤其是对现代知识,现代培训方法和手段表现出浓厚兴趣。在对以往参加过党校培训的学员进行调查时,80%以上的培训者要求党校教学内容应加大对社会理论热点的剖析,增加现代经济管理、社会工作等实用性课程。有相当一部分的培训者认为应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干部的培训需求多元化对党校培训教育提出新的要求。 二、当前制约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因素 (一)干部教育培训的师资缺乏适应性 县级党校,总的来说,教师人数少,学科不全,学历层次不高,授课水平偏低。由于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政治、经济待遇都不高,加之缺乏一个科学有效的激励措施,县级党校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较为艰难;教师参与机关工作、与机关干部交流的机会过少,常常是不懂管理的讲管理,不懂机关工作的培训机关干部;还由于受经费及体制的制约,县级党校教师没有条件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到基层锻炼调研,视野不开阔,占有的第一手材料少,形成封闭的教员教开放的学员。这三方面的制约使得县级党校的师资普遍缺乏适应性,难以适应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 (二)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缺乏针对性 长期以来,县级党校干部培训内容都保持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为中心,以政治理论为主体的基本格局。在教学内容上,追求“共性”多,联系实际少,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明显缺乏针对性。作为县级党校,必须注重以干部需求为导向,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从实际出发,着眼急需,重在管用,强化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需要什么,学什么;缺少什么,补什么”,增强学习的吸引力。 (三)干部教育培训的方式缺乏多样性 干部教育培训要不断探索与干部教育培训理念、培训模式、培训内容创新相适应的方式方法,促进培训方式由“单一型”向“多元型”转变、培训渠道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目前,大多数县级党校培训方法过于简单陈旧。多年一贯式的“讲授式”难以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培训方式缺乏多样性,不能做到与时俱进,致使干部教育培训缺少实效性。 (四)干部教育培训的机制缺乏健全性 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机制缺乏健全性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领导、协调机制不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由多个部门协调进行,由于在工作中协调沟通机制存在一定问题,使得干部教育培训存在多头培训,重复培训的现象较多。二是培训激励机制不到位。由于缺乏严格的刚性措施作保证,培训激励机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此外,由于缺少对学习效果的客观评价,培训质量、学习成绩与干部的提拔使用联系不够紧密,有学没学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的问题仍然存在。 三、加强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几点思考 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主要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苦练内功,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按照优化和高效的原则,建立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作为县级党校,必须重点围绕党建、经济、文化、法律、行政管理等主体学科,根据教师特长明确各自的专业主攻方向,着力提升其专业课教学水平。为此,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引进高素质的学科人才。要根据需要,通过积极引进人才,充实教师岗位,优化队伍结构。 2、鼓励教师在职进修。党校要经常性地把教师送出去学习或鼓励教师在职深造,通过系统培训,使教师不断充电,从而将所学所获贯穿到党校课堂教学中。 3、积极开展教研活动。要经常选派教师参加上级党校举办的教研活动,除了按会议通知参加研讨会外,还要主动加强与上级党校的联系,派教师前去观摩新教学方法的运用。此外还通过组织校内公开课、试讲、集体备课等方式多途径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4、加强“师资库”建设。县级党校还应积极拓宽师资渠道,加强多层次、多类别的“师资库”建设,有针对性地聘请县内外的知名学者、党政部门专家型领导干部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基层干部组成师资库,确保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培训要求配备最佳师资结构。 (二)拓展教学内容,注重学员素质培养 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的选择科学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党校教育培训的实际效果。县级党校要紧紧围绕“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教育,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的要求,立足于大幅度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通过采取问卷调查、个别走访、集体座谈等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具体了解当前干部到底在想什么、最需要了解什么、希望搞哪些内容的培训,从而有针对性地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拓展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1、在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方面,要进一步抓好理论武装和党性锻炼,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形势和总揽大局的能力。 2、在提高干部的知识素质方面,要进一步抓好现代化建设必需的新知识的培养,不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市场经济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3、在提高干部的能力素质方面,要进一步抓好领导方法和管理艺术的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的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 (三)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干部培训质量 县级党校必须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大力推进教学方法改革,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学员的主体性和潜能。 1、优选教学方法。要把课堂、书本、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增强培训过程中“教”“学”双方之间的良性互动,变“被动式灌输”为“互动式教学”,变“以教师为中心”为“以学员为中心”,变“封闭型培训”为“开放型培训”。要改进课堂教学方法。积极尝试研究式教学,推广案例式教学,完善讨论式教学,开拓现场式教学,同时采用专题辅导、学员论坛等多种教学新方式。 2、革新教学手段。在采用传统教学手段的同时,要积极采用网络技术及多媒体技术开展课堂教学。充分利用现有的广播、电视等手段发展远程教学、拓展教学空间,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四)健全培训机制,规范教育培训制度 机制、制度是搞好干部教育培训的保障。 1、完善管理机制。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由党校统一实施,形成干部培训大教育格局,避免多头办学。 2、完善考核机制。对培训对象从出勤、学习态度、考试成绩、遵守规章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必须注重对干部参训考核结果的使用,将参训的考核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与干部的评优选优、晋职晋级结合起来,促使干部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把学习当成一项涉及自身利益的工作,进一步增强参加学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落实党校人才交流制度,永葆党校工作的活力 《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提出:“逐步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党校教师双向交流的制度”。党校只有落实双向交流的制度,才能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党校的各项工作才能朝气蓬勃。 1、加大党校领导干部与同级部门领导干部交叉任职的力度,促进党校与其它部门交流工作。 2、有计划地安排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基层或其它部门挂职锻炼,为党校骨干教师提供实践锻炼提高能力的平台。 3、选派优秀党政干部充实到党校教师队伍中,这样的党校教师既有实践经验又有理论水平。落实这样的双向交流制度,让党校既培养了人才,自身也出了人才,更能彰显党校的理论“阵地”和干部“摇篮”魅力。 当前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要推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从目前来看,发挥党校干部培训主渠道作用是合理而可行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党校责无旁贷。 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思考:对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考 从中国共产党成立的那一天起,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始终是党的中心工作,作为培训基层干部重任的县级党校,在全国上下努力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大背景下,如何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直接关系着地方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小康目标的实现。深化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对优化干部知识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转化干部工作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巩固执政基础确保党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县级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理论教育过多,干部实际需求的过少。党校姓党,当然要对干部进行党的理论知识的教育,党校在强化干部基础理论、增强党性修养等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是,在满足干部多种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方面,党校干部教育显得单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的干部有着强烈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希望通过党校学习,更新观念、扩大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以适应新形势发展和解决新问题的需要。如果我们的党校教育过于注重理论教育,忽视对干部进行综合性的培训,那么是不能满足干部的需求和干部培训的最终目的的。 2.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被削弱。基层党校是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机构和主体。但是,目前一些地方对基层干部培训往往采取以会代训、以单纯专题讲座代训、以外出代训等培训方式取代了党校干部教育培训,此类培训方式往往在时间上内容上达不到全面、足时培训的目的和要求,使干部培训让人感觉到流于形式之感,广大干部学习不到想学的东西。 3.教学方式缺乏创新。长期以来,党校教学方法主要是课堂讲授,教师程式化的讲,学员则是被动的听,这种方式已经不适应新时期大规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需要。这样的课堂教学模式,虽然教师讲了不少大道理,但是,由于缺少师生的双向交流,缺少针对性,成为一厢情愿的单向教学;而学员学历水平的提高、实践经验的丰富,对问题的看法就有了多向性的思考,这种授课方式导致教师不能及时了解学员思考的问题,学员有问题也得不到及时反映,最终达不到理想的培训效果,培养干部职能就难以很好完成。因此创新教学方法成了县级党校培训发展的需要迫切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之一。 二、对加强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一些想法 1.转变干部教育培训观念,加强能力教育培训。要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要对我们的干部加强能力教育的培训,因此各级党校要树立起以能力教育培训为主的干部教育培训新理念,把干部教育培训从素质教育逐步转向素质教育和能力教育相结合的的新的培训模式,达到提高干部科学决策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科学发展能力、判断经济形势能力、处理突发事件和做群众工作能力的目的。 2.县级党校加大主体班培训力度。省级党校对县级党校开办主体班都有着明确的要求:“县(市、区)委党校主体班年度办班期数在4期以上,每期学制不少于15天”。由于受到经费、师资力量及领导意识等因素的影响,许多县级党校对于主体班采取偷工减料的办法,一年只办一两期,15天一期的减至10天,甚至减至一个星期。我们知道,主体班培训是党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没有主休班培训的党校,也就不能成其为党校,因此加强主体班培训力度,并建立县级党校开办主体班培训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在干部教育培训方式上的形式主义,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 3.创新教学方法。传统的讲授式的教学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干部培训工作的要求,县级党校在教学中要把教师单向性思维与学员发散性思维相结合,实现培训方式由课堂教学向课堂教学与案例教学、互动教学、视频教学、研究式教学、启发式教学、引进菜单选学式、情景式教学相结合转变。党校的教学既要满足干部对多种知识和能力培训的需求,又要围绕市县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从而实现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4.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方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弥补教学力量的不足,县级党校必须外请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到党校给干部讲课。这些外聘教师中,部门领导实际工作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讲课能够紧密联系实际,干部可以从中提高自已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家学者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和专业理论水平,对某些理论有着深刻独到的见解,干部可以从中学到最新的知识,以提高自己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实施“请进来”的教学方式,可以解决党校在干部教育培训渠道上单一的问题。另外,必须让党校教师“走出去”,“走出去”有两层含义,一是教师深入基层,给基层干部职工讲课,配合基层单位完成其培训工作。二是派教师外出学习深造中,学新知,开视野。党校教师走出校门、深入基层从事教学活动,一方面,可以边教学边调查研究,了解基层部门工作的实践经验,丰富教学素材;另一方面,党校教师无论外出授课或是外出学习,都能从外面学到在党校学不到的实践知识,为今后自己在讲课中给干部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这就大大增强了党校教师授课的实践性,并起到烘托课堂教学气氛的作用。 党校干部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政治任务。县级党校要在培训工作中要不断发展问题,分析问题,逐步解决干部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各项问题,使干部培训工作走上正轨,为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思考:加强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思考 【摘 要】 近年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改进对策主要是: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县级党校教师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党校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 【关键词】 洛南县;县级党校;干部培训;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改进对策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在于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如何发挥好党校党员领导干部培训轮训主阵地作用,尤其是发挥好党校系统最前沿的县级党校作用,是我们一直思考的一个问题。 一、洛南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要成效 中共洛南县委党校近年来紧密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采取了“菜单式”和“五个一”授课方式、流动党校送学下乡等活动,干部教育培训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机制基本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县、镇、村三级干部素质大幅提升,推进了该县工业赶超、农业强优、旅游突破三大计划的顺利实施。 菜单式教学,即现设菜单,在全县范围内通过深入调研、问卷调查、征求意见、教学反馈等途径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建立课题库。培训时,学员需要什么点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这种自由选择的菜单式专题教学,整合了培训资源,节约了成本和时间,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 干部教育培训“五个一”,即分层次举办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班都采取“围绕一个主题重点辅导、组织一次考察活动、举行一次学习交流、举办一次才艺展示、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或调研文章”等培训方式,邀请县委常委和有关领导同志参加培训交流,听取交流发言,传阅调研文章,不仅增强了培训效果,而且有利于面对面了解干部。 “流动党校”送学下乡是党校以镇、村基层干部实际需求为导向,采取教师送教上门、流动授课的方式加强基层干部教育一种培训形式。流动党校的开展,不仅有效地解决了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不便,而且大大降低了培训成本,破解了大规模培训干部所教育资源不足和工学矛盾突出等难题。 2010年以来,洛南县委党校采取“五个一”方式培训各级、各类干部11353人(次),采取流动党校镇机关和镇属单位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农村党员、产业合作社代表等12525人(次)。这些做法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 二、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新形势的变化、新需要的增加,也暴露出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 1、思想重视不到位 上级党校对县级党校不是上下级关系,基本没有业务往来,缺少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地方党委对县级党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也没有规范性意见和监督检查落实机制;党校自身对其定位不准、功能作用认识不到位,主动融入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不够。再加上县级党校条件太差,经费紧张,上级党校办班层次的下延,其它办学机构的抢办等,完成干部培训任务有一定困难。 2、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的实效性和干部培养的系统性不相适应 一方面,长期以来,党校干部教育偏重于形势和政策宣讲,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在保证干部“靠得住”方面成效显著,但是新的形势需要有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领导干部,面对社会环境和教学对象的深刻变化,目前的培训对干部的综合能力培养不够。另一方面,目前干部培训的课程设置还只是根据当前时政热点、工作难点等举办针对性的理论和业务培训,并没有形成针对干部个体系统性的知识体系和终身继续教育体系。在培训内容上存在着“两多两少”的问题,即传统内容多,创新知识少,共性教育多,个性教育少。 3、教师队伍的教学科研水平与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实际不相适应 通过对以往各类培训班梳理分析显示,尽管党校专兼职教师队伍平均素质较高,但对重大理论问题和经济发展的准确把握能力不强,实际工作经验比较欠缺。在教学方式上,仍以教师讲课为主,学员听课为次,理论讲座为主,实践锻炼为次,学员参培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同时,县级党校中政史类教员多,经济类教员少的问题还比较普遍,师资队伍结构不尽合理。 4、教师能力素质和受训对象的要求不相适应 受训对象的素质越来越高,他们不仅学历层次不断提高,而且从事实际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党校教师面临的压力和挑战越来越大。受训对象对教学形式和方法要求越来越高,单纯传统的课堂讲授教学不能再满足受训对象的需要,他们而更喜欢案例式、体验式、研讨式、论坛式教学等生动活泼互动性强的教学方法。受训对象对教学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他们要求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希望能得到公正合理的考核,并期望考核的结果能作为选拔重用的依据之一。 5、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与大规模培训的客观需求不完全适应 主要是硬件设施与培训要求有一定差距。从了解的情况看各县级党校中,普遍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其校园建设均未达到相应标准。近年来,虽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了对党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党校的硬件设施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与干部教育培训任务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教学手段还比较单一,现代化程度还比较低,这一问题在县级党校尤为突出。比如,有的地方党校没有可供干部教育培训的阅览室,也没有宿舍、食堂和足够的体育活动场所,干部教育培训的教学基础设施配套跟不上形势发展;财政投入严重不足,拨给的资金大部分用于教职员工的人头费和日常基本的运转支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严重不足,缺乏应有的物质保障机制,很难满足大教育大培训的需要。 三、改进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对策 要把县级党校真正建设成为面对基层的一流的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基地,就必须采取措施、顺应发展、适应需求。 1、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学员需求为导向,以经学管用为原则,实行个性化、差别化培训,探索适应党员干部专业化、多样化、多层次学习需求的教学模式。推行“菜单式”教学,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实际需求,精选和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按工作岗位、知识结构、需求情况分别设置教学班次和课程。例如对乡镇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突出实用。为了把基层干部培养成为农村实用技术的“土专家”和实用政策法规知识的“土秀才”,做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头人,培养时突出农村实用技术、政策法规等知识,用“本土化”的语言宣讲实用技术和政策法规。在边远贫困地区更要突出家畜家禽养殖、经济林果、药材、粮油作物等种植、农村小市场发展等实用技术知识,培训的方式上,除了在党校教室集中培训外,还可以组建农村实用技术(政策法规)宣讲团,深入乡村,对基层干部进行巡回培训,扩大基层干部接受培训面,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学员的需要和本地实际情况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建立针对性、实用性、专业性强的专题课题库和案例库,组织教师编写专题课题和案例,不断充实和更新专题课题库和案例库,以便发现“精品”课题办培训班之用。培训内容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增强培训内容的实效性,培训内容要从单纯讲理论向理论实际运用的转变,要着重在于指导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指导学员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帮助学员提高理论水平和处理实际工作中各种问题的能力。要根据培训对象因人施教,开展专题培训,针对专题培训特点,采取课堂授课外出观摩相结合、培训考试与畅谈体会相结合等方式,增加培训的知识性、趣味性、实用性,从而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同时,要加大电教化、信息化、网络化教学力度,探索多媒体教学、网上教学、远程教学等新型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直观性、形象性和生动性。要不断加强师资库、充实案例库、完善教材库、建好现场教学基地。 2、不断提高县级党校教师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教师加强自学,多看书、多看新闻,多关心国家大事,多了解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与中心工作,要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老百姓关心热点问题进行教学和科研,使教学和科研贴近现实。建立党校教师定期进修学习制度,鼓励教师深入基层调研,进一步加大教师培养的力度,不断更新知识,拓宽视野,提高教师的理论功底、政治水平、党性修养、知识储备、实践经验和教学能力,为干部培训工作奠定基础,从而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更新观念,创新教学方法,以学员为中心,充分发挥教师自身的优势,首先要敢于教学创新,不断探索,改变以往的“填鸭式”教学方法,大胆尝试新的教学方法,组织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课题研究,帮组大家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建立专兼职结合制度,聘请高校专家、学者或领导干部及学员中的优秀分子担任党校兼职教师给学员上课、讲座、专题辅导。 3、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培训考核激励机制 根据干部学习培训的内容、方式,确定学时学分的构成、标准和学时学分的计算办法。根据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建议对每名干部每年学时学分标准确定为80学时120学分,学分由必修学分和奖励学分两部分构成,必修学分占100分,奖励学分占20分。对培训干部学时学分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五年为一个周期,五年内累计学习培训不低于720学时600学分,并将学时学分考核结果记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选拔使用、评优树模的重要依据之一。变单纯的定性考核为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变单纯的学习数量考核为学习数量与学习质量考核相结合;变单一的学习培训考核化为学习培训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评优树模相结合,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4、加强党校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一方面更新落后的教学设备,增加干部教育培训必要的餐饮、住宿设施,积极改善现有的教学环境,不断适应新形势、新需求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需要。另一方面,坚持搞好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建好各类特色明显的域内基地,连引成效显著的域外基地,同时增强基地间的交流与合作。使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真正实现课堂授理论、实践有基地,互动找差距、增强原动力,培训化成果、促进大发展。 【作者简介】 钟君英(1973-)女,陕西洛南人,历史学学士,中共洛南县委党校教师,主要研究方向:历史学、政治理论. 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思考:新时期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问题和建议 摘 要:在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新形势下,县级党校的发展迎来了新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我们要从更新的角度,系统、全面分析影响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因素,对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党校 干部培训 问题 建议 党校教育在整个干部教育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共中央提出了“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当前在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创新工作,增强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作为培养基层干部主阵地的县级党校,应当根据时代的发展要求和基层工作的需要探索教育规律,创新办学模式,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一、当前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县级党校办学条件简陋,教学设施陈旧落后 近年来,虽然各基层党校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但也还有相当部分的基层党校,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县级党校的办学条件依然较差,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以榕江县党校为例,县党校曾几度搬迁办公地点,而且越迁越窄。去年县老干局修建新办公楼搬走后,在老农牧局危房办公的党校和农扶局的三个工作站搬到原老干局的办公楼办公,党校分得两层楼,一层楼只有一百多平米。现党校十多个人拥挤在一层楼办公,用另一层楼做培训教室。场地狭窄,没有操场,更没有学员食堂、学员宿舍、图书室等。电脑等办公自动化设施一是数量少,二是机子老化,交通工具欠缺,影响送教下乡和到基层搞培训。这些情况严重制约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 2.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力量比较薄弱 目前大多数县级党校有十多二十个人的编制,但真正能上课的往往只有几个人,行政后勤人员比例偏高。教师队伍的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相当部分教师是从中小学校调进来的,所学专业为政治、历史、中文等,没有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专业的。县级党校教师既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又要从事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后勤管理工作,县级党校的专职教师几乎不存在。同时党校教师往往是一个老师承担多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专业不专的现象普遍存在。很多教师没有实践经验,且很少接受培训,面对拥有多元知识结构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学员,一些教师较难胜任教学工作。 3.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教学方法、手段缺乏多样性 在培训过程中不是树立“以学员为本”的理念,真正做到按需施教。授课不问具体对象,内容雷同,很少做到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学员想学的没有学到,需要学的没有安排,学的与实际工作不相关。在培训的方式方法上,传统的灌输式方式占多数,互动式、体验式、案例式等新的培训方式用的较少,方法较为呆板,形式较为单一,仍然用以“教员讲、学员听”为主的课堂授课式进行培训。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用的较少。 4.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机制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教师的教学评价激励机制和学员的学习考核考评机制不健全,教学管理和学员管理相对松散,教师授课好与不好一个样,学员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好学坏一个样。培训和任用脱节,学员学习的积极性没能充分地调动起来。 5.对党校教育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足够重视。主要表现是资源整合不力,运行不够规范;统一协调不够,主渠道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新时期加强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党校既是一所学校,又是党的一个重要工作部门。党委的领导是党校建设发展的政治保证,政府的支持是党校建设发展的物质保证。前几年的函授教育是党校经费的一个重要来源,但随着中央党校函授教育的停办,县级党校的这笔经费来源也随之枯竭。为保障党校的发展,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一方面要把党校基础设施的改善、教学设备手段的改造更新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起来,列入财政预算;另一方面,要尽可能的解决党校办学经费不足的问题,应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渐加大对党校的投入。使党校办学的硬件设施不断改善,逐步向中专办学的体系指标靠拢。 2.加强师资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硬件设施很重要,但在教学活动中,教师的因素对教学的效果往往起着关键的作用。就目前县级党校的师资队伍状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势在必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明确指出:“队伍建设是党校事业发展的关键。”“党校队伍建设的重点是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建立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适应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要求的党校工作人员队伍。县级党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逐步提高教师素质。可以选派年轻教师到上级党校和大专院校进修;积极参加社会调查、外出参观学习、挂职锻炼等社会实践,开阔教师的视野,提高教师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开展示范课、优质课教学活动,开展教学观摩、议课、评课等教学实践活动,调动教师的教学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坚持专兼结合,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择优聘用专职教师,大力选聘优秀党政领导干部、上级党校教师和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突破党校教师独立承担教学任务的局限性,构建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3.根据学员和社会发展需要实际,合理配置培训内容 切实贯彻按需施教的培训原则。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培训对象需求调研和需求分析,搞好培训项目策划和课程配置工作。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党员干部的不同需求,精心设计培训内容。做到培训有的放矢,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变过去那种培训走过场,缺乏针对性,不解决实际问题。授课不问具体对象,内容雷同等现象。使前来参训的党员干部通过培训后,政治思想素质得到了提高,开展社会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得到了增强,领导艺术和领导方法得到了提升,从而增强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的吸引力。 4.积极探索思考,更新培训手段,改进教学方法 “满堂灌”是党校培训中的一个弱点,方法较为呆板,形式较为单一。以教师为中心,教师讲,学员听,教学容易乏味,不利于产生良好的教学效果。到党校培训的学员大多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知识水平也较高,对一些问题有自己的见解,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应注重采取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寓教于乐,激发学员学习兴趣;推广案例教学,积极创新教学形式;开展互动教学,努力营造参与氛围。实践证明,单一的讲授式教学方法已经不适应当前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不仅在教学中要注意更新教学方法,还要尝试研究式教学方法。研究式教学方法,就是教师与学员双方以平等的参与者身份,以集体讨论去发现新知为主要形式的探讨、研究、切磋的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内涵深刻,其本质就是研讨。改进教学手段就是要把传统的教学手段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结合起来,积极采用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开展课堂教学,增强教学的直观性、生动性和趣味性。 5.健全培训管理机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干部成长规律和党校教育规律的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机制,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健全教学机制。课前实行课题筛选制度和专题讲座预听制度,课后实行评课评教制度。培训结束后,及时召集参加听课的教师认真评课,组织学员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测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利于授课教师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二是完善考核制度。一方面是对教师的考核,另一方面是对学员的考核。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出勤、学习态度、回答问题、考试成绩、遵守规章等进行全面考核。同时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将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与干部的评优晋级挂钩,使干部真正意识到参加党校培训学习与自身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转变其被动参训为主动参训。 6.搞好培训的组织管理,确保培训任务的落实 为做好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党校统一实施,形成干部培训大教育格局,避免重复培训和多头培训,充分发挥党校干部培训教育的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部分党员干部重工作,轻培训,认为只要把工作搞好就行了,培训不培训不很重要,在接到培训通知时以工作忙为由推脱培训,或者在参加培训过程中不是认真学习,积极探讨,而是敷衍了事,不当回事。因此,除了将干部培训的情况与其本人的评优晋级挂钩外,还要建立干部培训教育领导责任制和职能部门责任制,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领导班子、部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促使培训任务得到真正落实。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新闻传播学专业的高材生教学状况研究论文 [摘要]文章认为,对博士生教育的目标定位不够明确,博士生教育模式尚不够清晰和稳定,一定程度的浮躁之风对博士生教育造成冲击,博士生教育缺乏学术创新性和创造性等,是当前我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作者提出了如下改进意见:第一,科学界定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内涵;第二,控制规模,严进严出,打造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品牌效应;第三,重视博士生导师及指导团队的综合素质要求和能力考核,确保博士生教育师资队伍的素质及其指导教育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第四,实行差异化竞争与合作,实现博士生教育的多元化;第五,确保博士生教育的经费投入,开拓多元化经费筹措渠道。 [关键词]新闻传播;博士生教育;目标定位;教育模式;高等教育 博士生教育是当代国际上公认的正规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和数量是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发达程度和文化科学发展水平及其潜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不仅关涉一个国家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而且影响到一个国家科学创新能力的储备与民族文化的传承,以及与之相关的学术声誉与民族形象。 我国新闻传播学科的博士生教育始于1985年。该年,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开始招收第一批新闻学博士生。直到上个世纪末,我国先后有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武汉大学等四所高校和中国社科院拥有新闻传播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共设置了新闻学博士学位授予点5个、传播学博士学位授予点3个。在这15年间,我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一直在稳步发展,培养了一批活跃在新闻传播学术界的出色人才,产生了一批优秀的学术成果,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新闻传播顶尖人才的培养经验。进入新世纪后,在全国高校新闻传播教育快速发展、且重点建设研究型新闻传播学教育体系的要求在许多高校日益高涨的形势下,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闻传播学科评议组的两次评审,又先后有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大学、四川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暨南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大学、厦门大学和解放军政治学院等十所高校获得了新闻传播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新增设新闻学博士学位授予点6个,传播学博士学位授予点7个。应该说,经过这两次评审,我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有了一次整体规模的推进,打造了一个更宽广的高层次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平台,形成了竞争与合作的整体态势;对于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来说,这可谓是一次大的“跃进”。 然而,毋庸置疑的是,量的增长、规模的扩大并不必然带来新闻传播博士生教育质的提升。尤其是在今天全国高校新闻传播教育整体规模迅速扩张的背景下,更应该冷静地对其最高阶段博士生教育进行审慎规划、科学布局和系统建构,将其作为一个关系新闻传播学长远发展的大计,进行具有战略性和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探讨。 一、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20来年历史与其他学科相比时间并不长,因此,一直是处于摸索和尝试阶段;加之近些年来,随着教育环境的急剧变化以及教育目标及体系的不断调整,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在发展的同时,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对博士生教育的目标定位不够明确。如前所述,博士生教育是正规高校教育的最高层次。这一层次的教育是将一个学科的知识体系与学科方法进行综合性地传授和深入地积淀,并培养学生站在学科前沿和尖端,通过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的研究以产生具有学术性和实践性的成果的过程。这一具有普遍性的指导原则,应用于不同学科,就需要针对本学科发展的要求和现状,对自身的目标定位作出准确而清晰的界定。众所周知,相对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新闻传播学科有着自身的“独特性”;它深深植根于人类对新闻传播业的需要和理解之中[1];它既融合其他学科的知识和理论,又与实践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也正因为这一“独特性”,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在开创时,还曾一度被认为没有必要,也被质疑到底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正说明了中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面临的定位问题。传统上认为,博士学位是精英性、研究性学位,是为从事学术工作或一些领域的应用研究工作做准备的。然而多年来,有为数不少的新闻传播学博士实际上主要从事一般的教学工作和新闻传播实务工作,而在自己的专业方面做的研究工作并不多。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众多业界人士纷纷攻读博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传统目的(为研究进行训练)和实际用途日渐分离,已是不争的事实。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究竟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专业化究竟如何体现?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社会美誉度怎样?如何将博士生教育与新闻传播界的整体发展相联系?对这些问题,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理应作出系统的、建制化的回答。 第二,博士生教育模式尚不够清晰和稳定。与博士生培养目标定位的不确定相应的是,新闻传播学的博士生的培养模式还缺乏科学和深入的界定。目前一些新闻传播院校的博士生培养方案基本上沿袭其他学科的模式,缺少对新闻传播学科特点,以及学科需要掌握的知识及方法的全面探讨,因此难以制定出针对自己学科特点的人才培养方案。如博士生的入学门槛应该如何设定,是重在考察其学识和科研能力,还是重在考察其一般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准?博士生学习期间应该掌握什么样的知识体系和方法论,应该开设哪些必需的课程?博士生的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怎样衔接?博士生教育应该采取欧洲式的教授与学生一对一式的传授方式,还是采取像美国博士生培养中的集体培养方式,或者采取其他科学有效的方式?博士生要不要实行淘汰制,如何淘汰?在明晰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模式时,对这些问题必须作出科学的回应。但遗憾的是,由于经验的不足,认识上的错位,加之我国教育制度安排上的原因,致使一些高校的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模式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随意性和不规范的现象。比如,一些很有科研素养和潜质的考生,仅仅因为“英语差分”便被拒之博士候选人门外。再如,有的院校对博士生教育规定课程的学习重视不够,课程如何设置、教师如何教、学生如何学,都无“一定之规”,结果课程学习往往未能达到帮助学生获得从事研究工作、准备学位论文所必需的宽广深厚的学科知识基础的效果。还有,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之前的资格考试或综合性考试应该如何“把好关”,有的院校也无明确的要求和规则,结果造成在培养过程中对博士生的学习效果和质量缺乏“刚性”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博士生只要进了“门”一般都能拿到博士学位。 第三,一定程度的浮躁之风对博士生教育造成不良影响。这一方面表现在近些年随着招生规模急剧扩张,师生比例失调,师少生多,导师投入到每个学生身上的时间和精力减少,学术互动和交流受到影响,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呈现出下滑之趋。另一方面表现在培养目标上,不是注重鼓励博士生具有扎实深厚的理论功底、宽广的学术视野和熟练到位的研究方法,而是以数量等硬指标为指针,使得学生在学习期间将凑足文章的发表数当作主要学习内容。再一方面还表现在博士学位论文的把关上不严,由于每年毕业生数量增加,在开题、答辩等环节,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有所下降;加之学风不正,道德失范,致使弄虚作假,剽窃等现象在博士学位论文中也时有发生。 第四,博士生教育缺乏学术创新性和创造性。博士生教育的价值在于培养具有创造性的人才,产生具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因此,检验博士生教育成效的主要标准,应该体现在博士学位论文的水平上。学位论文是博士生教育计划的优秀要素,必须是进行创造性的研究,以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有独特的贡献。然而,实事求是地说,目前有些高校对此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高度的重视。其具体表现是:一些博士论文的选题或过于陈旧,或过于空泛,或流于琐碎,或流于炒作,而不能把握当前学术前沿,参与学术对话;一些博士论文的前期资料积累不够扎实,因此不能针对最具价值的切入点进行广泛而深入地探讨,论述流于粗放;一些博士生对所需了解的相关领域的知识涉猎不广,基础不牢,因此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常常捉襟见肘,理论和方法运用不能做到娴熟有秩;一些博士生在批判性、创造性等方面的训练不够,造成思想的力度和对相关问题的挖掘和解决不力。这些都造成了一些论文成为资料的简单梳理,即使有的选题具有新意,但由于研究功力不足,无法创造出具有创新性和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几点建议 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存在的上述问题,有的是由于新闻传播学科发展历史较短,对学科规律和博士生教育规律相结合的一些根本性问题缺乏系统深入地全面整合和思考所致,有的是教育制度设计上的欠缺造成的,也有的是由于社会和教育所面临的大环境的冲击所导致。因此,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要使得我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得以可持续发展,为社会输送真正优秀的高层次人才,新闻传播学教育自身应积极借鉴国内外博士生教育的经验,针对新闻传播学的学科特点和中国新闻传播学教育的特殊规律,结合人才需求与社会实际,整合教育资源,走出一条真正合乎科学的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之路。 第一,科学界定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内涵。大学的“教育理念是人们对大学精神、性质、功能和使命的基本认识,是对大学与外部世界诸元素之间关系的规定;它是大学内容管理及运转的理性认识基础”。[2]大学的新闻传播教育作为一项专业性的教育,理应如台湾著名新闻传播教育家郑贞铭所言,“在技术学习之外,更要探讨理论、从事研究,以期建立一套严谨的理论体系,才能在高等学术殿堂中树立起应有的地位”。[3]为此,对于新闻传播学科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既要注重对其学术视野宽广度的拓展,又要使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既要使其具有较深厚的学养造诣,又要让其关注学科前沿和现实的新闻传播实践,注意研究解决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这种人才应是其他学科培养不出来的,在学术素养和科研上有自己的特色和专长。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目标与方向,理应琐定在培养这样的专业人才上,即着力为高校和科研机构造就优秀学者。 为了提高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学术素养与科研能力,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必须科学规划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并加强对其在阅读、读书笔记、专题讨论、研究方法等方面的训练和提高。近些年来,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博士生教育上,十分注重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该院的博士生课程一般分为两类,即知识类课程与研究类课程。前者以专业知识的系统掌握和融会贯通为目的,既有广度,又有深度,并有相关研究成果的最新信息;课上还提供详细的阅读书目,要求博士生写读书报告,培养其欣赏和批判专业学术著作的能力。后者的目的是通过边学边做(研究),以培养和训练博士生从事研究和写作的综合能力;在课上,博士生们围绕一个专题进行思考、讨论、做研究。这样,不仅训练、提高博士生的研究和写作能力,更重要的是营造了一个现实的专业研究者的工作环境,教会博士生如何进行批判性的思考,如何遵循学术规范,如何使用各种研究资源,如何设计研究题目,如何解读原始资料,如何回应他人的批评和建议。这种训练实际上是一个铸造学术文化或学术习性的过程。 此外,为了提高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学术素养与科研能力,还应制定相应的培养模式,对思想道德教育、课程设置、综合考试内容和方式、论文开题时间和形式、博士论文的学术规范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符合自身特点的方案,并严格实施。 第二,控制规模,严进严出,打造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品牌效应。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平台随着多家高校新闻传播院系的加入而变得更加宽广了,这同时也意味着博士生的数量和规模必将比以前有较大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注重维护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共同为提高教育成效、培养顶尖人才而努力。针对目前社会上对新闻传播学博士生还缺乏广泛的认可和美誉,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整体效应发挥尚未达到理想的程度,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博士生的招生、培养、资格考核、学位论文答辩以及学位授予上,比较注意通过制度建设,严把质量关。一是控制招生规模。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现有博士生导师15人,每年报考博士生人数达到三四百人之多,但招生人数一直控制在30人左右,平均每位博导招收2人。二是提高博士候选人门槛。这主要是借助资格考核(综合考试)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两个环节,实施筛选、淘汰,以保证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进入到博士候选人行列。三是严格规范学位论文的答辩和学位授予。 这主要通过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校内外专家的集体评审以及学位公示等举措,保证每个博士学位获得者都是符合标准的优秀人才。近些年来,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每年只有不到十位博士生获得博士学位,占当年招生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第三,重视博士生导师及指导团队的综合素质要求和能力考核,确保博士生教育师资队伍的素质及其指导教育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博士生导师及其指导团队在招生、培养学生及博士论文答辩等方面较其他层次的教育具有更大的权限,因此要重视博士生导师人选的遴选,重视其“人格”塑造和“师德垂范”;同时要引导、促进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生课程教学、科学研究、论文把关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鼓励导师与学生经常交流、沟通。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对博士生导师所进行的遴选和考核,就包括着学术水平、道德素养、敬业态度、组织能力以及待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与此同时,还十分注重将学生的成才与导师的责任感、信誉、综合素养联系起来,注重维护导师职责的神圣性和荣誉感。 第四,实行差异化竞争与合作,实现博士生教育的多元化。在博大精深且具备批判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整体素质要求下,各院校新闻传播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应彰显自己的特色,根据自己的学科优势和特色侧重培养博士生,使其成为该领域和方向的顶尖人才,从而促进人才与学科前沿接轨。这不仅要体现在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创新性上,而且应系统地体现在博士生培养的各个环节上。目前与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相比,新闻传播学的整体发展水平并不高,高质量学术研究成果、学养深厚的优秀人才并不充裕,因此博士生教育更应成为促进新闻传播学科发展和高层次专业化人才辈出的舞台。超级秘书网 第五,确保博士生教育的经费投入,开拓多元化经费筹措渠道。要发展就要有投入,博士生教育要加大经费投入,尤其是在学术研究上以及优秀人才与成果的奖励上,更应有足够的经费支撑。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高等教育的资助渠道必将越来越多样化,对此,我们要注意积极争取,大力开拓、吸纳。近年来,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除了通过课题申报,争取政府和学校拨款外,还十分注意与相关传媒、产业合作,拓展经费来源。目前,全院博导的科研经费年均人平在8万元以上。 总之,在今天新的人文社会科学革命和大众化高等教育的时代,为了使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发展成为一种培养有创造力的优秀学者的有效途径,应着力注重完善其基本结构,扩展其必需的学科知识,力求教学质量优秀和研究设施、成果先进,从而便于其在规模增加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并完善有自身特色的多样化、高质量的学术体系。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新闻专业新闻传播论文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教学方法比较单一由于上述师资偏重理论性、硬件配套不完善的主客观原因,导致该专业教学模式偏重于课堂理论教学,而课外实训课程、试验室操作课程难以开展。课程结构设置存在的问题目前,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课程设置不够科学和合理。理论课比重偏多,实践课较少。 二、改革方向的探索 1、根据职业化教育的目标,合理分配课程教学比例 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实践性较强,(比如需要具备新闻采访能力、新闻写作能力、新闻编辑制作能力、新闻策划能力、重大新闻直播的能力、口头报道能力)应该根据这一特点和课程性质来合理分配学时和学分,建议将60%-70%的学分放在专业和实践课上,既有利于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又能锻炼和培养培养学生具有动手能力,从而实现学生“坐下来能写,站起来能说,扛机器能拍,进机房能编”的目标。 2、加强师资配备和教师深造 鉴于西翻院新闻专业师资力量的客观现实,我们首先应当加强现有在职教师的培养与与深造,要求现有专职教师通过自学、参加社会技能培训、购买网络课堂等方式让让老师在现有较强理论水平的基础上,掌握1-2门新闻采编、剪辑制作、摄影摄像等实践专业课程,做到理论和实践有机统一,以适应该专业设置的要求,从而培养既有扎实理论基础,又有较强实践能力的技能型人才,以满足社会人才市场的需求,同时也为培养“双师型”教师团队打下基础。另外,可以考虑从地方电视台、广播电台引进几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参与实践教学,同时要求自有教师参加外聘教师的实践教学,通过“传帮带”的方式达到师资力量的提升。 3、增强硬件设施的配套,进一步完善实习基地建设,提高现有教学设施使用效率 针对现有教学设施匮乏的客观现实,学院应当考虑增强摄像机、照相机等教学设备的投入和实训基地的建设。为了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的使用效率,可以考虑校园广播站、学院电视台对新闻采编专业学生有序开放,至少为该专业学生提供一个实训平台。让新闻采编专业学生在校内有机会开展采访、编辑、摄影摄像、影片剪辑与制作、录音与播出等实践课程的学习,最大程度的发挥学院资源的利用率,可以节省再投入的费用开支,达到一箭双雕的良好效果。 4、改变课堂教学方法,开展实践教学 (1)课堂教学适当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比如在《新闻采访与写作》课程的教学中,对于刚接触专业实践课的新生来说,需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短期让他们进入专业记者的状态未免有些困难,教师可以播放一些简短的电视新闻,新闻奖获奖作品,帮助学生记者的写作角度、写作方法,以此引导学生关注新闻,学会站在不同的立场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报道。进而可以在课堂上设置了5分钟现场报道环节,针对当前发生的热点新闻事件,学生可以模拟现场报道,然后自己用一到两句话“说”新闻,并告诉别人这条新闻的价值点体现在哪里。通过这种现场实训的方式,不仅能让课堂更加生动,而且也能提高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学习兴趣,让课堂教学也能更加精彩,学生实践能力不断提升。 (2)更加重视案例教学加情景模拟教学。 ①要让案例教学始终贯穿于在《新闻评论》、《电视节目策划学》、《新闻作品评析》的授课过程中。笔者在搜集整理国内外大量的新闻报道、优秀电视作品与电视节目,特别是在讲授《新闻评论》、《新闻作品分析》的时候,结合教学内容在课堂上给学生观看了《新闻调查》、《新闻1+1》、《鲁豫有约》、《艺术人生》等节目以及新闻报道等重大事件的现场报道,让学生学习其中的报道方法、主持特色,节目成功要素等,此外,在讲授新闻写作部分的时候,还结合了大量的平面媒体案例,让学生根据报纸、杂志的报道进行分析总结,比如对《南方周末》上的深度报道进行分析、对本地都市报(如《华商报》)上新闻标题和内容的评价等。 ②情景模拟教学。在《电视节目策划学中》,我们还尝试让学生模拟电视访谈节目,不是照搬现有节目,鼓励学生根据现有的一些优秀节目,再结合具体情况自主创新。让学生以小组合作的模式确定节目样式,搜集背景资料,设定选题,拟定采访提纲,扮演角色。学生在课堂上模仿《艺术人生》、《鲁豫有约》等谈话节目中嘉宾和主持的节目形式,虽然涉及的话题以校园生活占多数,但是在这样的训练中既可以让学生了解节目的基本流程,还可以锻炼他们的现场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激发他们的创造能力,教学效果也得到了学生的认可,更重要的是掌握了后期制作技术,做到了理论和实践的很好结合。 ③外出写生。比如《新闻摄影》、《新闻摄像》这两门课程,到了大二下学期都会在教师的带领下进行野外拍摄实践。在这个过程中,学生都是以小组为单位,自选主题,拍摄专题片。我们带领学生在南五台、周至沙沙河、熏衣草庄园野外拍摄实践,学生们在这个过程中既了解了当地的风土人情,也记录了风景特色,回来制作的DV作品、照片等也可作为期末成绩及学生实习成果的一部分。还要考虑到如何做出一个新闻片或纪录片,突出与人交流的采访报道能力,并最终形成作品。教师要跟学生一起,随时讨论。这样的话,学生的野外拍摄也更加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 ④学生自办媒体实践。校园电视台、广播站、校报、校刊、简报等各种媒体(如西翻院的《娱乐E坐标》、《新闻时讯》、《西译青年》、《桃李文学报》、广播电台)都提供了学生良好的展现自我,实践的平台,让学生积极参与校报(比如《报纸编辑学》)广电中心以及各级各部创办的各种刊物的相关工作,也能更好的解决人力等问题。同时,还可发挥学生的创造力,使各种刊物更有个性。学生进入新闻单位完成实习前,在校内实习基地进行的有效演练,对于新闻专业学生的新闻敏感力、新闻采编能力的培养都有重要意义。这可以缓和新闻教学与新闻实践难以协调的问题。充分利用本校媒体资源(西译广播电台和西译电视台等),让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的学生在西译电视台或西译广播电台创办专题节目,每周一期或每月一期,可采访本校知名学者、教授、学校领导、杰出校友等。内容可涉猎时政、焦点新闻、校园文化、学术观点等任意话题,这样可以提高学生采编、主持、摄像等实践能力;新闻专业的教师对此进行专业指导;再次,积极开展校外合作,联络西安电视台、陕西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在这些地方建立新闻教育实践基地。 5、新闻专业实习的调整 对于新闻采编制作专业来说,可以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把实习分为小实习、中期实习和毕业实习。而我们的学生恰恰缺少中期实习或毕业实习,即使有短期的小实习,往往出现时间短,实习仓促,效果不佳的情况。小实习针对低年级的新闻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和假期进行实践能力培养。如可以将大一大二的学生带去电台、报社、电视台等工作单位参观,让他们能直观地感受新闻工作,了解工作大体流程和情况,不仅可以使他们打下理念基础,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寻找自己的方向。中期实习就是对学生进行一次寒暑假的集中实习。学生可以自主或学校联系当地实习基地,更加深入地参与到新闻媒体或者与新闻专业相关的各种工作中,这在实习过程中学生可以跟随老师进行采访、写作、编辑、剪辑等相关工作,这位以后的学习和工作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同时在毕业实习过程中,也让学生更好的了解行业最新动态、比如新闻改革、节目改版等;了解国家社会的就业情况和政策情况,搜集撰写毕业论文及实习报告,为今后学生奔赴新的工作和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6、毕业论文与实习方式的转变 毕业论文既是对学生三年知识的检验,也是创新能力的体现,在教学环节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传统的毕业论文写作方式已经不适合当下专业的发展与人才培养的需求。论文题目过于理论化,选题大而空洞,不能体现专业特色和学生的技术能力,大多数学生在写作过程中都是东拼西凑、抄袭现象特别严重,因此,不能达到论文写作的效果和目的。在民办教育转型的过程中,有必要对论文的写作方式及方法进行改变。毕业论文可以尝试多样化的方式,学生可以从参考题目汇总选择,也可以实习报告的形式体现,或者一定数量的实习作品,获奖的新闻作品代替实践报告或毕业论文。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实习去向自由选择一个选题。这种做法可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减少毕业论文抄袭的不良现象,突出和强化对学生解决问题实际能力和技能的考查。在传媒人才市场上,“有实践经验者优先考虑”,已成为业界共识。对于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来说,除了理论教学之外,培养其具有较强动手能力,更加注重实践能力,以一个职业化和技能化的人才显现尤为重要。社会是一个大熔炉,社会的需求应当成为我们专业设置和教学改革的风向标,我们国家已不缺少理论性研究人才,在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背景下,我们更应当顺势而为,尽早起步,大胆探索,以适应职业化教育改革的洪流,进一步适应民办教育从研究型向技术型转变的大趋势。 作者:梁燕 骆欣 庄杰 赵艳艳 单位:西安翻译学院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专业教学的新闻传播论文 一、充分运用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关注社会 大学生通过高考的应试教育进入大学,本身就缺乏社会和人生体验,新闻传播学又是急需社会经验的学科。缺少实践经验,理论知识学起来就会流于形式、肤浅枯燥。譬如,新闻史教学就是大问题。学生不爱学、老师不爱教、业界不受用。实践与理论发生断裂,历史上有大量的报人办报的琐碎经历,这些年代、人名和报纸名称灌输在学生头脑里,成了应付考试的沉重负担。为了减轻考试压力,部分老师消极教学、考前划题,又成为削弱学习效果的因素,形成恶性循环。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李彬教授就此问题倡导进行“新闻社会史的研究”,应尝试尽量结合新闻与历史,把新闻与历史重新放回新闻史,使之既能体现出浓郁的新闻性,又能体现出厚重的历史性。新闻史研究要置身于时代的特点、社会变迁的诉求来考察自身的发展。新闻史就是要表明,新闻媒体(当时主要为报纸)究竟如何影响社会,怎样才能更好地在社会发展中发挥自己的职能,并最终使自身得到发展。任何就新闻谈新闻,就传播谈传播,孤立地、“自娱自乐式”的研究都是行不通的。在研究和学习之前,必定要先有广泛的社会体验和社会认知。信息时代的媒体人应具有多元思维,这给新闻行业人员增加了难度。以往的文人思维、文人论政不再处于主导地位,只有动笔杆子的能力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全媒体时代的普通记者要具备多种业务技能,不仅能写,而且能编、能评、能摄。在这个人人都有发言权的时代,新闻工作者必须更有分量,更具引导性。 新闻传播的课堂上可以运用案例教学法,引导学生关注新闻热点。让学生去收集、整理时事热点的材料,就是让学生运用各种新媒体来寻找和关注社会热点话题,促使学生把目光从自身和校园投向广阔的社会舞台,让他们去关注和体会世界的变化,把握时代脉搏,从而培养学生的新闻敏感,锻炼他们认识社会、适应社会的能力。老师引导学生展开讨论,针对新闻热点事件进行模拟采访和评论,在讨论交流中发现问题,然后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种探究式的学习,改变了过去老师讲、学生听的单向教学法,活跃了课堂气氛,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 二、搭建全媒体教学平台,加强学生实践能力 正确处理好教育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是新闻传播教学成败的关键。“知识”与“技能”的同步发展,是新闻传播专业教学的重要环节。新闻传播学专业实践教学能够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培养与社会需求接轨的人才,并且能够促进学科建设和发展。早在2001年,复旦大学就成立了新闻传播实验教学中心。为了适应当代媒体数字化发展的新趋势,实验中心目前已创建有视频制作实验室、媒介融合实验室、摄影棚、传媒与舆情调查研究中心、公共传播培训中心等五个教学实验室。高校要坚持以学生为本,以能力培养为优秀,将教学理念与实践相结合,提供并充分利用实践设备与环境,有力地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与时俱进,建立具有平面广告制作、网页制作、图片处理与管理、数据调查分析等多种功能的实验室。随着新媒体的发展,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实验室的作用,配合相关的教学课程将其作为进行实践练习的场所。教师可以将音频、视频、平面类作品等全部融合在一起,通过网络平台内容,学生可以根据教学要求自己设计报纸版面、制作数字报、设计网页、处理图片、进行数据调查分析等等。课堂作业和考试都可以在这个实践平台上进行,方便学生提交和老师批阅。在平时,学校实验室也要开放,为学生提供上网查找资料、视频资料点播等服务,还可以让学生在业余时间进行图片处理、报纸编辑等各种练习。 新闻传播学的教育是一种“终身教育”,在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学习过程也是学生进行自我社会化过程的一部分,这就要求新闻传播教学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更应该鼓励学生努力寻求获得知识的方法,学会如何学习和独立思考。在大学阶段,新闻传播教学要注重引导学生丰富人生体验,提高综合素养,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和社会实践能力。 作者:孙夏卿单位: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专业硕士生培养的新闻传播学论文 1新闻传播学实验室在专业硕士生培养中的作用 1.1充分发挥实验室教学、科研、服务的三大功能与学术型研究生相比,专业硕士生更重视实验课程。虽然学术型研究生也有一些类似的实验课程,但教学效果的优劣往往不会引起教师和学生的足够重视(重视程度甚至低于本科生),有些甚至流于形式。原因在于其更重视理论和学理性的探究,技能性的课程只是了解一下而已。专业硕士生则不同,学会技能是其就业的“看家本领”之一,因而学生和教师都格外重视。实验室精良的设备、完善的服务、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课堂演示、操作和学生实际模拟、操作提供了客观条件。实事求是地说,良好的实验教学是培养新闻传播学专业型硕士的重要硬件之一。实验室也是完成科研成果的重要场所。专业型研究生可以承担或参与媒体或导师的部分课题,并在实验室完成。教师的涉及实验的课题也可以在实验室完成,甚至本科生的有关传媒的课题绝大多数也是在实验室完成的,传媒实验室是学生和教师科研成果的重要出产地和科研的基本场所,为学生和教师的科研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实验室也同样很好地发挥了服务的功能。除了服务师生的教学科研以外,至少还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服务。对内,专业型研究生可以在本校的新闻中心兼职做主持人、编辑、记者,通过策划、采访、摄像、剪辑、制作、播出等环节,展示了学校的风貌,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服务了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对外,专业型研究生可以把实习岗位的部分工作转移到实验室来做,或是承担的媒体的课题也拿到实验室来完成,这既缓解了社会媒体的资源紧张状况,又使社会媒体受益,同时也达到了服务社会的目的。 1.2专业硕士生有研究成果,增加了学生就业前自信心相对于学术型的硕士来讲,专业硕士生似乎更容易在媒体找到工作。这是因为媒体固然需要学有专长的研究人员,但更需要上手快、会操作的复合型人才,且这部分人占媒体聘用人的大部,如编辑、记者等。专业型研究生在实验室制作的作品,可以参加省里组织的“DV作品大赛”、“专题片大赛”、“图书装帧设计大赛”、“杂志封面大赛”、“广告创意大赛”、“网页制作大赛”等,获奖作品可以作为就业求职的成果,用人单位自然愿意录用有成果的应聘者。也就是说,在学校就实现了由“校园传媒人”向“社会传媒人”的转变。专业硕士生有自己的获奖成果,就为求职增加了自信心,增加了“命中”的可能,从而缓解了以往许多研究生由于手里没有“过硬的成果”,面对用人单位的种种提问,倍加忐忑的尴尬状况。 1.3倒逼了导师的实践能力专业型研究生的实验课一部分由校外实践型导师来上,但大部分实验课是由校内理论型导师和一部分非导师来上。校内导师一般理论水平较高,但媒体实践经验、操作技能相对缺乏,带学术型的研究生还能凑合过关,带专业型的研究生就明显地表现出自己的缺陷和短板。因此导师必须适应专业硕士生的培养要求,强化技能。新闻类的实验课要掌握电视片的拍摄、剪辑、配音、制作等全部技能。传播类的实验课要掌握广告的设计和制作,图书的装帧设计、排版和印刷等技能,报纸、杂志的排版,杂志的封面设计,网页的制作等相关技能,这对学术型的导师来说并非轻而易举的事情,需要虚心学习并付出艰苦的努力才能达到。专业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倒逼理论型导师强化自己的实践技能,使导师自身实现了理论和实践的双赢。 2新闻传播学实验室在专业硕士生培养中的实施方案 2.1实验室的配备要实现全媒体模拟培养职业型、复合型、应用型的人才,没有装备精良的实验室是难于奏效的,实验室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和水平。一是从规模上看,实验室要实现全媒体模拟。也就是说媒体有什么设备,实验室也要有什么设备。媒体大体有哪些工作流程、工作环节,实验室也需要具备同样的工作流程、工作环节,只是程度、精准度不同而已。二是从水平上说,实验室设备的型号、参数、配置要与现代媒体同步,至少要不低于当下媒体的水平。具备了这2个要件,学生才能把媒体的工作拿到实验室来做,才能实现媒体与实验室的“兼容”。实验室的全媒体模拟,为相关高校提出了硬性要求,相关高校要高度重视,舍得投入,要像建设工科实验室一样建设新闻传播学实验室。如果仍然沿用培养学术型研究生的方法来建实验室,专业硕士生的培养目标便无法实现。 2.2完成平时作业、结课成果和社会实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对专业硕士生考查的重点,因而教师在布置平时作业和结课成果时,一般是选一些实践性较强的题目供学生选择,既可以是媒体或导师课题的一部分,也可以自拟题目完成一项应用性的成果,而这些都是在实验室完成的。实验室又为专业硕士生进行社会实践提供了重要平台和必备条件。学术型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往往流于形式,甚至个别研究生找个单位开个证明蒙混过关。专业型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就不能敷衍了事,必须扎扎实实做好。依托实验室这个平台可以很好地完成社会实践的任务。实验室既是学校的一部分,也是社会的一部分,专业型研究生可以在学校的新闻中心兼职,担任主持人、编辑、记者,通过在实验室拍摄制作节目,为校报、杂志社排版,承担校报和杂志社的部分编辑任务,设计、校园公益广告等社会实践活动,使研究生亲身感受校园传媒的实际情况,增长见识,积累经验,为进入社会媒体岗位实习打下基础。 2.3完成毕业论文专业硕士生的毕业论文大致分为毕业设计和调研报告2类。其中毕业设计可以采取“作品+报告”的形式,如新闻学专业的可以是“新闻调查片+报告”,广播电视学专业的可以是“专题片+报告”,广告专业的可以是“广告设计+报告”,编辑专业的可以是“图书装帧设计+报告”等,这些离开了实验室是难于完成的[9]。调研报告可以以媒体在工作中或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作为选题,重点考查研究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调研报告不仅要有调研采访,更要有相关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这些内容也离不开实验室。实验室是毕业论文的出产地和加工厂。 2.4吸纳社会资源,建立联合培养基地为保障新闻传播学实验室在专业硕士生培养过程中的长远发展,学校要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加大投入,提供和保障开展实践的条件。如实验室与社会媒体建立联合培养基地,为学生学习、实践、创业等提供良好条件;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建立“实验室+媒体”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这是实验室在专业硕士生培养过程中需持之以恒的长效机制[11]。另外,联合培养基地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文章上,应该在挂牌之后切实发挥基地的培养作用。导师在平时作业、岗位实习以及毕业论文等多个环节要加强和社会媒体培养基地的合作,多吸纳先进的社会经验,与时俱进。 3结束语 值得指出的是,强化专业硕士生在实验室的操作技能并不是轻视理论,更不是不要理论,恰恰相反,只有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才能制作出有品位、上档次的传媒作品,才能写出有分量的真正能解决传媒业界的一两个实际问题的调研报告。离开了厚实的理论支撑,任何传媒作品都会流于空泛和媚俗,或有悖于时代的主旋律,经不起实践和大众的检验,因而理论教学是前提,是基础。专业硕士生的理论课要学精、学透,并掌握学术前沿动态,以期学以致用,在实践上发挥效能。 作者:杜莹杨磊单位: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编辑部河北经贸大学人文学院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高校专业教育新闻传播论文 一、调研设计和操作 (一)研究方法为了深入了解福建省高校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发展现状和问题,本文采用了面对面的深度访谈这一质性研究方法。深访最大的优点在于营造相对轻松、自然的对话氛围,引导谈话伙伴表达其对于特定对象的感受、体验和阐释,从而帮助研究者从谈话伙伴的视角理解特定对象,对后者进行“深描”。通过对这一方法的使用,本文有望触及“局内人”对于当前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真实看法,了解他们对于既存问题的理解和对解决问题的方向、方法的期待,获取丰富的细节信息和资料。具体说来,本文将选取福建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几所高校,引入相关利益者的多元视角,运用半结构式的访谈设计,与谈话伙伴展开一对一、面对面的交谈。 (二)个案的选择在综合考虑学校所在地、学校类型、院系整体实力、专业设置以及可操作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本文从福建省19所本科院校中选择了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和仰恩大学人文学院作为研究个案。以上三所高校分别处于厦门、福州和泉州三市。其中,厦门大学是211,985院校,福建师范大学为一本院校,仰恩大学是二本院校。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成立于2007年,曾创办国内最早的国际新闻、广告和传播专业,目前下设新闻、广告、传播三系。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成立于2004年,未分系,下设四个专业,曾开设福建省第一个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仰恩大学人文学院成立于2007年,下设新闻传播系与中国语言文学系。在专业设置方面,上述学院也各具特色(详见表1)。选择这三家作为本文的研究个案,能最大程度地保证选样的多元性,进而提升相关研究结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谈话伙伴的招募为了更好地了解相关利益群体对于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看法,本文选择了行政管理者、教师和学生作为谈话伙伴。这三类人群构成了本科教育的主体。行政管理者对本院系的发展历史、教育理念、制度、规划等基本情况最为了解;教师作为教育活动的主体,既是一切教育理念的执行者,也是检验者,能直接获得学生对教育活动的反馈,对于本科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有着切身体会;学生处于接收者的一端,本科教育的效果只能通过学生体现出来,学生对于教育活动的感受最为直观,因此这一群体也构成了本文重要的资料来源之一。在谈话伙伴的招募上,本文采用了滚雪球的方法。笔者先从三所高校中选择一个合适的对象作为谈话伙伴,通过电子邮件联络该对象。在获得对方首肯后,笔者发送正式邀请信,并通过他/她推荐其他谈话伙伴。在调研过程中,笔者前后共招募到来自前述三所学院的行政管理者、教师、在校学生13名(详见表2)。 (四)访谈的开展在与谈话伙伴预约好访谈时间后,笔者前往三所高校,在谈话伙伴比较熟悉、感到放松的环境中,如办公室、咖啡厅等,分别展开一对一、面对面的访谈[1](详见表2)。访谈时长视谈话伙伴的便利及交谈情况而定,多数访谈持续一小时以上。访谈采用半结构化方式。针对不同类型的谈话伙伴,笔者设计了不同的访谈主题(详见表3)。访谈围绕这些主题展开,但具体问题仍视互动情况灵活提出:笔者尽可能在同一访谈中涉及对所有主题的讨论,但无需严格遵循主题顺序或表述方式。具体说来,与行政管理者的访谈多聚焦其所在学院的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制度设计、执行及其效果;与教师、学生的访谈则更关注教学以及其他类型的师生互动的情况,力图透过对师生互动过程及效果的了解,进一步探索宏观制度在具体教育活动中的实现程度、存在问题及可能出路。 二、调研发现 (一)新闻传播专业本科教育的“福建模式”调研发现,三所学院在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制度设计及执行,如培养理念、培养方式、教学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共识。这些共识既源于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特性,同时也受到学院所在地理位置及其文化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地方特色。因此,笔者将这些共识概括为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福建模式”,兼顾专业特点和地方特色。这一模式包含以下几项要素:1.培养作为“杂家”的新传人尽管在专业设置和培养方案方面差异显著,三所学院都认同新闻传播本科教育既要培养“专家”又要培养“杂家”的理念,主张学生不仅要掌握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也要具备广博的人文社科知识。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一方面,三所学院都将人文素养课程纳入专业培养方案当中,透过相关通识课程的教授,培养新闻传播专业本科生的人文底蕴;另一方面,在师资配备上,这几所学院也注重招纳具有跨专业背景的人才。2.倡导“实践教学”调研发现,三所学院都将实践教学放在极为重要的位置,采用多项举措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具体如下:首先,完善实验器材的配备。调研发现,三所学院都有可供学生借用的摄影摄像器材和编辑机房,近年来,各学院更是加快了器材的更新换代,以满足师生日益高标准、多样化的需求。例如,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在过去两年间全部更新了实验教学的设备并规范了实验室的功能分区,现设有舆情监测室、广告心理实验室、广告电话调查室、非编实验室和数字电影演播室,供全院师生使用。其次,实现校内外综合性实践平台的搭建与对接。我省高校基本都设有校内媒体,如校级报刊杂志、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院级报纸期刊等。除了鼓励学生参与校内媒体实践外,各学院还广泛建立校外实践平台,让学生有更多机会机会接触新闻传播实务,在实践过程中展示自我。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开设实践类课程,如新闻采访与写作、摄影、摄像、报纸编辑、视频编辑等,鼓励学生到媒体、企事业单位实习的同时,各学院还会邀请业界专家来校进行短期指导或开设讲座,鼓励学生参与国际国内各项赛事,指派专门教师指导学生的实践活动等。此外,非实践类课程的授课教师也会有意识地将实践带入课堂教学中,如采用“真人图书馆”、模拟新闻会等形式,让学生活学活用,从实践中感受到理论的魅力和学习的乐趣,缩小与业界的距离。实践教学的理念因此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的教学思想。3.确立“闽台合作培养模式”福建省与台湾毗邻,两岸在文化教育领域交流合作频繁。本文调研的三所学院均与台湾高校建立了合作项目:厦门大学与台湾大学、台湾政治大学等多所高校和研究所互派学生或展开合作研究;2011年以来,福建师范大学与台湾世新大学合作,在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三个专业联合招收和培养“3+1”(即3年在本校,1年在台湾世新大学学习)模式的学生;仰恩大学自2013年开始,每个学期邀请部分台湾高校的教授来授课,教授师资相对薄弱的课程。4.促进“教学互长”良好的师生互动,是落实各项制度的必要前提。三所学院在聚集和利用多方资源,增加学生与国内国际学界、业界的交流机会的同时,也采取多方手段,提升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频次和效果。具体举措如下:第一,实行班导制度。班导既有教学任务,也要负责与学生的交流沟通。班导制度能增进师生对于彼此的想法和需求的了解,营造一种彼此理解、尊重和信任的教育氛围。必须指出的是,这一制度也增加了教师的工作压力,因此,在班导人选的取舍上,厦大和福师大更倾向于年轻教师,后者更容易得到学生的接受和认可,从而更好地达成班导制度的目标。访谈发现,活跃的年轻教师的确更能与学生“打成一片”,在学术、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给学生以指引,让学生获得更多的鼓励和信心。第二,提倡“学生主导型”的授课方式。越来越多的教师意识到,以教师为本位的授课方式效果并不理想,他们尝试倾听学生对于课堂教学的需求并做出改变。例如,有针对性地提供学生感兴趣的教学素材,或通过提问与讨论环节、让学生做报告展示等方式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或将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引入课堂互动中,提升学生的参与感。第三,建立多种反馈渠道。三所学院都设有多种测评教学效果的手段,除了让学生在期中或期末对某一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外,还经常召开针对在读学生和毕业生的座谈会,现场征集学生对整个专业的教学情况及培养方式的意见,在为学院的未来规划提供依据的同时,也帮助教师更好地了解学生的需求,进而对自己教书育人的理念和方式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福建模式”面临的挑战依托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福建模式”,上述三所学院为福建省乃至全国的媒体和企事业单位输送了大量人才。然而,诚如前文所述,随着新闻传播类专业数量的激增,以及进入经济全球化、数字化时代媒体形态和深层结构的调整和变迁,整个新闻传播专业本科教育开始进入瓶颈期,上述三所学院也不例外。调研发现,新闻传播专业本科教育的“福建模式”正面临诸多挑战。1.专业培养缺少“灵魂”尽管三所学院都将文史哲方面的课程纳入通识教育的必修课体系中,但无论是提供知识的一方还是接受知识的一方,都普遍感觉新闻传播专业本科生的人文素养整体不足,亟待提升。这一论断的依据之一,是专业培养理念与学生的职业理想和目标之间的错位:不少学生对未来的就业方向不甚明了,不知道将来能干什么;还有学生表示无法了解传媒行业的社会价值,感觉“从事媒体行业太辛苦”,考虑要改投其他就业方向。一言以蔽之,新闻传播专业教育提供给学生职业必需的能力和技巧,但没有很好地培养起学生对新传人的职业价值和理想的认同,“灵魂”的相对缺失必将影响新闻传播类本科毕业生的职业选择和发展。2.实践平台缺乏常规机制的保障调研发现,虽然三所学院都十分重视通过多种渠道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但由于各种原因,“实践教学”的效果还是不甚理想。首先,实践器材的配备存在若干问题:第一,设备更新较慢,无法完全满足学生的实践需求;第二,学生对学校拥有的实践资源不尽了解,无法充分利用,能够使用到学校资源的往往是只有少数活跃的学生,设备的整体使用率不高。然后,校内外实践平台的搭建和使用与预设目标存在差距:第一,作为年轻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新闻传播专业较少受到校方重视,在争取校内实践资源方面缺乏优势;第二,在校外实践方面,学院缺乏常规性的保障机制,多数时候靠教师的私人资源或学生自己的找寻来获得校外实习机会,部分学院没有鼓励学生参与校外实践的实质性手段,如学分鼓励等,学生相对缺乏参与校外实践的热情。最后,实践类课程仍显薄弱,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实践类课程的数量整体不足;第二,教师的实践经验普遍欠缺,部分实践类课程的内容仍以理论讲授为主,教学方式略显陈旧、僵化。3.地域限制诚如前文所言,毗邻台湾的确是福建省高校的一大地域优势。然而,从整体上来看,福建省偏居东南,远离政治、文化中心,传媒业规模有限,无法为高校新闻传播专业的发展提供太多机会。例如,厦门大学一位受访的行政负责人就坦承,对于新闻传播学的学生教师而言,本地可用的资源有限,厦门所处的地理位置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才的培养。4.师资力量不足近年来,高校普遍扩招,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调研发现,由于教师与学校需求不匹配或薪酬等问题,我省新闻传播院系多少都存在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师生比失调,在大班甚至超大班授课的环境下,教师与学生难以充分互动,课外交流也比较受限;其次,师资断层,综合我省各院系的情况来看,50岁左右的年长教师和30多岁的年轻教师较多,40多岁的中年教师则较为缺乏;再次,师资水平达不到课程需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感到力不从心,教学效果不甚理想;最后,师资水平落后于时代的发展,一位谈话伙伴提到:“师资力量并不能像我们理想化描述的那样子,新的东西出来之后,教师马上就能够跟上,然后马上把课程开出来。所以课程始终落后于我们所处的媒介环境的现实状况”。换言之,教师知识更新的速度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无法提供给学生最新的知识和资讯。 (三)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福建模式”创新性发展的方向为了应对上述问题和挑战,目前,三所学院正尝试引入新思路、新举措。具体说来,后者共涵盖三个层次:制度保障层面的创新,旨在整合资源,为本科教学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如开展校际合作;执行层面的创新,旨在提升教学质量,落实本科教育的新理念、新思路,如尝试闽台即时合作;设计层面的创新,旨在探索新型人才培养方案,以适应时代的需要,如开设口语传播专业。上述思路和举措有望为我们探索福建省乃至全国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创新性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1.制度保障层面的创新通过开展校际合作、校企合作以及强化师资的方式,新闻传播院系可以整合校内外资源,为本科教育提供有力保障。首先,开展校际合作。目前,省内部分高校之间已经建立了合作或帮扶关系,主要开展师资方面的合作。例如,厦门大学派出部分教师到仰恩大学兼职任教,帮助其完善教学体系。然后,开展校企合作。透过高校与业界在项目策划及执行上的全面合作,如发掘校企共办项目,帮助学生获得真正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例如,仰恩大学新闻系与泉州某文化创意产业园合作,共同策划文化创意节。最后,强化师资。我省各高校都存在一定的师资缺口,如何引进人才、强化师资?以下思路可资借鉴:增加外援,加大国际人才的引进力度,比如留学归国人才、外籍教师,或邀请业界人士来学校开设短期课程;加强在岗教师的培训,通过外派教师出去交流学习等方式,提高他们的教学能力;降低教师聘任门槛,为经验丰富的业界人士进入高校兼职提供便利;提供合理的薪资水平,稳定师资队伍;对于研究型高校,可以考虑增加研究员编制,让一些科研能力强的教师能专心做科研,同时为老教师减负,如降低对55岁以上的老教师的科研工作量,鼓励其专职教学。2.执行层面的创新全球化和数字化趋势对新闻传播专业的本科教学提出了挑战。应对该挑战的方式之一,是探索师生互动的多元渠道和方式。一方面,探索闽台合作的多元途径,创新合作方式,跳脱互派师生的层面,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教学方面的深度合作。例如,一位谈话伙伴尝试课堂上直接连线台湾教师,开展即时互动。这种合作方式不仅灵活,也便于操作,或许可以拓展至与境外或海外专家的合作。另一方面,与时俱进,跟踪业界动态,将新媒体等新兴的社会现象和研究领域融入课程体系。例如,一位谈话伙伴在课堂上使用微博提问,让学生有充分思考的时间,给一些表达能力差的学生以展示观点的机会,收效颇佳。3.设计层面的创新诚如前文所言,国内新闻传播专业本科教育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培养方向与就业方向之间的错位。制度保障和执行层面的创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一问题,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正是基于这一认知,口语传播专业近年来得以开设并被寄予厚望:新专业的推广者希望通过这一全新的专业培养方向的引入,缩小专业培养与市场就业之间的鸿沟,帮助新闻传播专业本科毕业生在人才市场重获竞争优势。口语传播学最早起源于古希腊时代的修辞学传统,19世纪末从欧洲传入美国。作为一门学科,口语传播学始于20世纪初,侧重说辩实践和理论建构;20世纪50年代以来,开始融合社会科学知识,研究焦点从说辩转向传播,最终成为了一个独立的学科领域(马成龙,1999)。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美国的大众传播学与口语传播学之间泾渭分明,这一格局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逐渐被打破———美国高校掀起了一股改名热,口语传播系多改名为传播系或传播研究系,整合大众传播与口语传播的“一般传播”概念开始盛行,这一趋势在1997年达到高潮。这一年,“口语传播学会”(SpeechCom-municationAssociation)改名为“全国传播学会”(NationalCommunicationAssociation),标志着大众传播与口语传播的学术合流进入一个新阶段。2009年,口语传播专业被引入省内高校的本科教育领域。该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与沟通能力,拥有战略传播的意识、能力和技巧,同时熟悉传媒业的运作流程和机制的综合性人才。目前,这一专业的发展仍属于探索阶段,有若干方面的议题有待探讨。首先,如何强化这一全新专业的师资?派遣教师前往海外或境外高校进修是当前的首要途径,但从长远来看,还是应当考虑如何吸引海外对口专业高素质人才的问题。另外,如何实现口语传播学与大众传播学的全面融合?有谈话伙伴认为,主持人专业是一个切入口,可以用口语传播的体系架构改造既有的主持专业的课程;也有谈话伙伴认为,打破院内跨系选课的门槛是知识融合的第一步,如可以借鉴台湾一些高校的选课模式,允许传播专业学生在学习完口语传播的基础课程后根据自己的人生规划及职业规划,跨系选择新闻、广电或广告等其他专业的课程,实现两类传播学知识的融合。最后,如何提升传播系本科毕业生的市场认知度?鼓励学生参与校内外相关竞赛是方法之一,但最终仍取决于早期毕业生的职场表现和发展,而后者有赖于两个基本条件———吸引到那些自身条件适合该专业的考生进入传播系,全力达成传播专业培养的预期目标。上述条件的实现与新专业社会认知度不高之间存在矛盾,如何缓解这一矛盾,仍有待先行者们的进一步探索。 三、结语 调研发现,以三所学院为代表的新闻传播本科教育形成了一个“福建模式”,其要素包括倡导“杂家”的培养理念和“实践教学”的思路,确立“闽台合作培养模式”,以及促进“教学互长”。如果说“杂家”的培养理念和“实践教学”的思路是新闻传播专业特性的反映的话,“闽台合作培养模式”以及“教学互长”思想则是地方特色在福建省新闻传播本科教育领域的体现———“闽台合作模式”基于地缘优势,“教学互长”尤其是班导制、“学生主导型”授课方式则多少受到台湾高校的影响,是两岸新闻传播教育领域长期交流的产物之一。必须指出的是,专业特点和地方特色成就了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福建模式”,但这并不是故事的全部。让这一模式变得更为完整和丰富的决定性因素,是三所学院在共识基础之上所采取的个性化发展路径。具体说来,在培养目标上,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本科教育侧重为政府、事业单位培养宣传人才,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侧重培养广播电视新闻领域的人才,仰恩大学人文学院则采用设计师认证的培养方式,重点培养新闻传播专业领域的技术型人才,如平面设计师,影视编辑制作人员等。三所学院都致力于发挥地缘优势,但侧重点有所差异。在调研过程中,谈话伙伴告诉笔者,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优势在于“我们面向海洋,我们离国外比较近,交往比较频繁,所以我们鼓励教师出去,跟美国的一些高校的教师有一个密切的来往,吸收他们的一些最前沿的知识进来”;福师大传播学院侧重利用省会的广播电视业资源,该院教师“大量跟业界是有着良好的,而且是非常通畅的合作的关系……(他们培养出来的学生———笔者注)能够很快地融入这个行业”;仰恩大学人文学院主要依托校企合作的方式来发挥泉州经济水平发达这一地域优势,如从泉州地方企业招募经验丰富的策划人才担任专职教师,授课时“尽量选择当地主要的行业去讨论一些案例”等。当前,在全球化、数字化的时代背景下,“福建模式”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分别是专业培养缺少“灵魂”,实践平台缺乏常规机制的保障,受到地域限制,以及师资力量不足。整体而论,三所学院面临类似的挑战。然而,对这些学院来说,上述挑战的意涵并不完全相同。例如,虽然都受到地域的限制,立足本地资源的学院受到地理位置的影响相对小一些;同样,虽然都存在师资不足等问题,对有的学院来说,“不足”表现为缺少与专业对口的专门人才或学术带头人,对另外一些而言,“不足”则表现为人才流动频繁。为了应对时代挑战,三所学院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和举措,力图从制度保障、执行以及设计方面探索新闻传播专业本科教育的创新性发展方向和路径。开展校际合作、校企合作、强化师资、创意教学等可以帮助新闻传播本科教育与时俱进,更好地达成既有的培养目标,缩小就业市场中供给与需求之间的鸿沟,但它们基本未能脱离原有的大众传播教育的框架,侧重对局部的调整和修正,仍属“治标”之举。引入新专业,适应乃至主动开拓市场需求,堪称跳跃式发展,有“治本”之态,但仍处于探索阶段,需要克服诸多困难。后一思路和举措能否推广,以及如何推广,仍有赖于福建省乃至全国新闻传播教育界集思广益,共同探索。此外,诚如前文所言,对于不同学院来说,同一挑战的意涵存在差异。因此,在应对挑战、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上,各家新闻传播院系一方面可以共同探索、相互借鉴,另一方面也要因“院系”制宜,寻找最适合自身定位和特征的创新性发展之路。获取上述结论的前提是本文对研究个案和谈话伙伴的典型性和多元性的全面考量,因此,有理由认为,以上三所新闻传播学院本科教育的现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对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福建省高校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共同经验。其中对于创新思路和举措的描述,则有望为全国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创新性发展提供借鉴。尽管如此,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笔者招募到的谈话伙伴规模偏小,后者所能提供的视点相对有限,因此,一方面,应避免概化上述结论,将本文所描述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等同于福建省或全国新闻传播本科教育的全貌;另一方面,应开展进一步的调研,如采用调查、参与式观察等方式,充实和完善既有资料,就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应对举措等展开更深入、全面的探讨。 作者:熊慧高庆龄廖晴单位: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创意产业对于新闻传播专业的启示论文 关键词:创意产业数字传媒市场化全球化知识产权 摘要:由文化产业、内容产业演变而来的创意产业正在由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转变为全球许多国家的支柱产业。发展创意产业也正在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新闻传播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而创意产业则为新闻传播教育提示了新的发展方向:一是抓住传媒发展大势,增强对学生的数字传媒技术的培养,把新闻传播学办成文科中的理科;同时充实社会科学内容,以增强技术含量和专业特征。二是把握创意产业的市场化发展方向,培养新的创意阶层,以开辟更广阔的新闻传播人才市场。三是顺应创意产业的全球化发展趋势,增加相应的法律知识和知识产权课程,培养适应国际竞争的新闻传播人才。 创意产业(CreativeIndustry)又称创意工业、创意经济等。早在1912年,德国经济思想家熊彼得就明确指出,现代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不是资本和劳动力,而是创新。英国最早于1997年组织成立了“创意产业特别工作小组(CreativeIndustryTaskForce)”,首相布莱尔亲任主席。1998年该工作小组率先对创意产业的概念做出了界定,即源于个人创造力、技能和才华的活动,通过知识产权的生成和利用,使这些活动发挥创造经济效益和就业的成效。现在,创意产业概念正逐渐演变成一种全新的发展理念,即认为当代经济的真正财富是思想、知识、文化、技能和创造力所构成的创意。 创意产业概念的前身是文化产业。根据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定义,文化产业是“世界各地以各种方式生产、传播、销售和消费的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产业。”现在,文化产业已经迅速成长为全球许多国家的支柱产业,而创意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递进,集经济、技术、文化等因素于一身,也一跃成为经济全球化舞台上的佼佼者。英国将13个行业确认为创意产业,包括广告、建筑、艺术和文物交易、工艺品、工业设计、时装设计、电影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电视、广播等。2000年英国创意产业增加值已超过500亿英镑,占GDP的7.9%,提供就业岗位115万个。2002年达到809亿英镑。2003年,创意产业更成为了国民经济中仅次于金融业的第二大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8%,提供了200万个就业岗位。新加坡在1998年将创意产业确定为21世纪的战略产业,主要包括艺术、设计和媒体。2003年新加坡的创业产业占GDP3%,提供就业岗位7.2万个。2005年11月,新加坡举办的“展望2005年以后:环球创意工业高峰论坛”,是亚洲首个大规模的创意工业论坛,同时还举办了第一届新加坡设计节、亚洲媒体节、亚洲电视论坛和青年创意交锋会。其基本目标是在2012年,让创意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所占的比例从3%增加到6%,从而把新加坡建设为一个新的亚洲创意中心。英国学者约翰•霍金斯在《创意经济》一书中曾指出,全世界创意经济每天大约创造220美元财富,每年以5%的速度递增。其中美国与英国的增速最快,分别达到14%和12%。 香港是我国创意产业发展最为成熟的地区。按照现行分类,香港的创意产业包括设计、建筑、广告、出版、音乐、电影、电脑软件、数码娱乐、演艺、广播、古董与艺术品买卖等十一种。另一部分创意产业,则已包含在香港的传统支柱产业如旅游业之内,而且外延至相关的社区建设和城市形象等方面。香港前任行政长官董建华认为:“在全球化的新竞争年代,要提升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便要通过设计、包装、形象和广告等手段,实际上是凝结和体现文化的无形价值。因此,我认为应把先前所说的「创意产业,改称为「文化及创意产业,藉此更清楚表明我们努力的方向。”为推动这方面的发展,他们采取了多种政策措施,如设立数码媒体中心、数码港资讯资源中心和培育中心,推动数码化创作。启动2.5亿港元推出“设计智优计划”,并成立“创意及设计中心”,作为高增值设计的集中地。港府还参与筹划多项推介港产电影的活动,如香港国际电影节、香港国际影视展、香港电影金像奖颁奖典礼、数码娱乐领袖论坛等,并将「香港影视娱乐博览作为一项世界级盛事来举办。根据2003年9月《香港创意产业基础研究》报告,2001年创意产业增加值占香港GDP的3.8%,为461.01亿港元。从1996至2002年,香港虽然整体经济衰退,但是创意产业的机构数目和整体产业就业人数都有实质上升。2002年香港创意产业机构达30,838家,从业人员达170,011人,占总就业人数的5.3%。创意产业正在成为香港经济一个重要的生长点。 我国政府在2000年10月的“十五”计划中第一次正式使用了“文化产业”这一概念,并在2002年11月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最近两年来,随着国内对文化产业的关注点由概念转向内容,“创意产业”一词越来越频繁地为人所引用。上海创意产业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获得了快速发展,建立了一批具有很高知名度的创意产业园区,聚集了一批具有创造力的优秀创意人才。这些年,上海大力举办国际电影节、电视节、艺术节、各类设计展,在国际上赢得了广泛的声誉,文化创意产业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一定的集聚效应。北京在2005年7月召开了“2005首届中国创意产业国际论坛”,众多中外学者的研讨涉及广告、建筑、电影、动画、网络游戏、音乐、出版、软件、文物交易等众多行业。2006年2月,北京市市长向市人代会提出,将重点发展六大文化创意产业。在未来的3年里,将打造6大文化中心,即全国文艺演出中心、全国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中心、全国动漫和互联网游戏研发制作中心、全国文化会展中心、全国古玩艺术品交易中心和全国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中心,使创意产业在北京市生产总值所占比例达到9%,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除上海、北京外,国内其他许多中心城市如深圳、杭州等也都在纷纷打造自己的创意产业。可以想见,创意产业的发展,必将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方向。 新闻传播教育的目的是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闻传播教育飞速发展,从最早的二级学科新闻学,发展到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包含新闻、编辑出版、广告学、广播电视等四大专业以及更多的专业方向;在人才培养目标上,也从50年代“培养新闻工作干部,即从事报纸、通讯社与广播电台的文字工作人才”,转为面向人才市场,适应各种媒体,以及公司企业、国家机关等各种公关、广告和其他信息传播活动的需要。社会需求加上其他各种因素,导致全国新闻传播专业“迅猛”发展。到2005年,在教育部备案的新闻学类专业已发展到661个。据推测,目前新闻类各专业点的在校人数当在13万人以上,每年毕业生超过3.2万人。因此,新闻传播教育如何使人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如何开拓新的就业市场,在竞争中胜出,就成为了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创意产业的发展趋势与前景为新闻传播教育指出了新的人才培养方向、新的增长点。围绕着创意产业的思路,我们可以重新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修订课程体系,打造学生新的知识结构以适应未来的社会竞争,同时为新闻传播学提出新的研究方向。 这种设想具体说来有如下几点内容: 首先,抓住传媒发展大势,加强对学生掌握数字传媒技术能力的培养,把新闻传播办成文科中的理科;同时充实社会科学内容,增强专业特征。 传媒业是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传媒业的发展方向,是一切传统媒体向数字媒体的汇聚。无论报刊书籍还是广播电视,最终都能在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传播中得到体现,并得到进一步延伸。因此新闻传播专业必须注重对学生掌握新媒体技术能力的培养。早在1989年,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就创办了“计算机辅助新闻采访协会”。该组织致力于培训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记者编辑。他们不仅善于利用网络与人交流、采访,而且善于从网络上浩如烟海的数据中寻找素材,用各种软件来分析政府运作数据、财经资料、市政和各种社会现象。新一代的传媒人,应该有网页制作基础知识,用HTML编写稿件,使用EXCEL、FOXPRO等软件处理数据,用PHOTOSHOP等处理图片,对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的流媒体如REALPLAYG2等都有一定的了解。由于新传播技术体现出来的不是对传统媒体的完全取代,而是以往各种传播技术的汇聚,因此,未来的新闻传播人才应当适应不同媒体传播的需求。如《中国青年报》副总编陈小川所说,学生“应当有跨媒体的能力”。上海交大媒体与设计学院常务副院长蒋宏教授也曾提出,应开设“传媒设计”课程,以使学生把握不同的传媒技术特征、传播特征和内容表现特征。 然而,传播技术的发展,使媒介资源日益丰富,传播手段越来越容易被普通人所使用,传播日益平民化、大众化。因此新型的新闻传播专业人才必须以内容为竞争手段。欧洲在上世纪90年代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也出现过内容发展不足的问题。因此他们提出要以内容为王。欧盟在“info2000”计划中把文化产业定义为内容产业,其范围包括各种媒介上所传播的印刷品(报纸、书籍、杂志等)、音像电子出版物内容(联机数据库、音响制品服务、电子游戏等)、音像传播内容(电视、录像、广播和影院)、用作消费的各种数字化软件等,主导的内容是视听传媒业。创意产业实际上是在内容产业上的一个提升。新一代的新闻传播人才,如何能够在充满各种低水平重复甚至垃圾信息的网络中搜寻和传播有用信息,以职业眼光对信息进行判断、筛选和解读以赢得受众,创造新的内容,并树立传播的品牌形象,这取决于传播者的专业素养、文化修养和理论基础。美国著名新闻教育家、旧金山州立大学新闻系原主任贝蒂•迈斯格教授在演讲中说,新媒体应用技术越来越成为简单易学的小手艺,今天的新闻院系培养的仍然应该是发掘和讲述新闻故事的能力。对此笔者认为,一方面学生需要掌握各种“简单易学”的新媒体应用的“小手艺”,即接近于传统“理科”的教学内容;另一方面又需要充实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和知识,在“内容”上与理科学生划清界线。这才是我们应有的专业定位。 早在上世纪20-30年代,美国学界就倾向于将新闻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而不是一种职业学科来教授。新闻记者不仅要被培养得知道如何写新闻,而且能够理解他们所报道的这些事件由以生成的社会。因此,在4年的本科教学安排中,四分之一的课程为新闻课程,而其余的四分之三则为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课程,包括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文学等。著名的“老爸”布莱尔曾强调,新闻学教育必须具有学术责任,因此他就那些自认为能提高报纸质量,也能为新闻教学提供更合适的知识基础的问题,进行了社会科学研究。九十年代香港的新闻与传播专业课程设置,也从以往注重写作基本功的职业教育转为理论与实务并重的专业教育,强调新闻与传播专业学生应成为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及批判精神的新闻工作者。从中国目前媒体对人才的需求中我们可以看出,具有一般性采访写作和节目制作能力的新闻传播类毕业生,虽然有上手快的优点,但也有目光狭窄、知识储备不足的缺陷。在传播内容日渐细化和专业化的今天,他们有可能竞争不过其他专业的学生。因此我们在专业培养上应该突出新闻传播跨学科培养的特点,或者使学生在新闻传播之外还有一定的专业倾向,如经济、法律、国际关系、体育等;或者突出综合院校学科齐全的特点,坚持“宽口径”培养方针。其方法当然不是仅限于给学生提供“大杂烩”式的课程,而是在专业课的学习中注意引进和整合其它学科知识,让学生在广泛涉猎的同时培养较为宽广的学科视野。笔者在传播学和舆论学课程讲授中,就比较注意整合心理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语言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相关思想和方法。这种方式得到了学生们的普遍认同。 其次,把握创意产业的市场化发展方向,培养新的创意阶层,以开辟更广阔的新闻传播人才市场。 创意产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文化产品的产业化、市场化。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投资、流通和传播环节,需要大量的中介机构,如策划人、经纪人、制作人、文化传播和市场营销人才。他们处在精英知识分子和大众之间,既熟悉艺术和艺术家,又有很强的市场操作能力,能用经济和传媒运作的方式把艺术推向大众。由此开辟出新闻传播人才的新的就业市场。 哈佛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凯夫斯(R.Caves)在《创意产业经济学:艺术的商业之道》一书中,详细分析了创意产业的经济特点,并指出,各类艺术家在实现其艺术创作工作的整个过程中都需要其他人员加入。如画家需要艺术品经销商经销他的作品,小说家需要出版商将作品发表。影视产品的创作更是需要不同专业的人协作完成。由此我们可以推知,随着文化产业链的形成和中介环节的急剧扩张,创意产业中将出现大量的艺术中介机构、文化传播、经纪人、制作人等中间环节。经济学家理查•弗罗里达(Florida)在其《创意阶层的崛起》(TheRiseoftheCreativeClass)一书中指出:创意产业在当代经济中的异军突起表明了一个职业阶层的崛起。中国也有学者认为,目前中国的创意阶层虽远未成形,但已是呼之欲出。与旧的经济与文化体制的转型相伴,出版人、设计师、广告人、经纪人、建筑设计师、报人等文化人群最终将完成自身角色的转型,成就中国的第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创意人。 90年代以来中国传媒逐渐加大的市场化转型,使得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从一般性的写稿、播稿人员,发展到组稿、组版、节目策划以及公关、广告等市场营销人才甚至媒介经营管理人才。而在新闻传播的专业设置中也增加了广告学和公共关系等专业和相关课程。未来的传媒业不仅本身会成为创意产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会成为其他文化产品市场化运作中重要的环节。未来的新闻传播人才不仅要掌握采访写作和一般性的节目制作,更需要了解媒体发展方向和媒介市场的运作规律。因此我们应当把社会需求较大的产品市场研发人才及影视制片、广告创意和节目策划、媒介产品营销、媒介信息综合开发和应用等方面人才,特别是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等作为自己新的培养目标。 在“2005IPTV技术论坛”上,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中数传媒”总裁孙玉胜接受采访时表示,人才市场上并不缺少优秀的电视节目编辑或制片人,但缺少从事商业化运作的电视人才,也就是懂市场、懂销售、懂技术、懂节目制作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培养新的创意—中介人才,实际上应该成为目前国内新闻传播教育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目标。 第三,顺应创意产业的全球化发展趋势,增加相应的法律知识和知识产权课程,培养适应国际竞争的新闻传播人才。 经济学家霍金斯在《创意经济》(TheCreativeEconomy)一书中,把创意产业界定为产品在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内的经济部门。知识产权有四大类:专利、版权、商标和设计。每一类都有庞大的产业与之相应,由此而组成了创意产业和创意经济。1996年电影人大卫•普特曼就发现,“英国的摇滚音乐家为出口做出的贡献超过了钢铁工业。”英国1998年最大的单项出口是与辣妹有关的产品。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IIPA)在《美国经济中的版权产业:1999年报告》中指出,包括电影、电视、家庭录像、商用软件、娱乐软件、图书、音乐和唱片等在内的版权产业1997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3%,为3484亿美元。从1977年到1997年,美国优秀版权产业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年增长率为6.3%,远超出同期美国国民生产总值2.7%的年增长率。其间,版权产业就业人口翻番,达到380万人。1997年美国版权产业从国外销售和出口中创利668.5亿美元,超过包括农业、汽车、汽车配件和飞机制造在内的所有主要产业。当时预计2001年,美国优秀版权产业将为国民经济贡献5351亿美元,约占国内总产值的5.24%。 2001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标志着中国正式参与国际竞争。中国政府承诺遵守的“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协议(Trade-relatedIntellectualProperty)涵盖了所有的创意产品,包括专利、著作权及相关权利、商标和服务标示、工艺设计、商业秘密等内容。WTO具有实施相关规则及行使法律制裁的权力,各国政府可以通过WTO要求实施相关规定。而知识产权方面的不当行为,也可能导致他国在其他贸易领域内的制裁。 创意产业的发展,已经脱离了传统艺术单件产品经营的模式,进入到以市场为导向,依托信息技术,以互联网络为基础和传输渠道的规模化经营。其经营的产品不仅包括传统的艺术品,还可以是包括所有与创意作品相关的、具有高艺术附加值的传统产业商品,包括日用品。在WTO的市场体制下,对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体现在各种方式的国际艺术授权。目前,世界授权零售市场包括艺术与出版授权市场、品牌和商标授权市场、人物玩偶授权市场、运动类授权市场、娱乐授权市场、网络和互动性授权市场、流行类授权市场等七类市场,其中以艺术授权市场增长速度最快。在美国,以艺术为标示物的授权对象,以居家用品、衣物布料和小五金为主导,占了授权商品市场的半壁江山。公务员之家 因此,新闻传播教育应当适应这种创意产业全球化的趋势与需求,不仅提高学生的外语水平和向他们提供更多的海外留学及实习机会,而且要增加有关知识产权的相关课程,让学生多少了解一些国际竞争的游戏规则,以适应中国创意产业的国际竞争。 总之,新闻传播专业无论最初的创办还是后续的发展,都深受社会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影响。新闻传播教育必须把握时展潮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才能使人才培养具有更大的适应性。而创意产业的发展在这方面确实给了我们许多新的启示,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应对。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财经院新闻传播专业人才培养研讨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当前我国财经院校举办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发展历程;财经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培养高素质财经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人才的路径三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财经院校举办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发展历程、财经院校举办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发展现状、财经院校举办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发展趋势、教学的目的性不强、教师的实践机会少、高水平教师引进难、财经院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财经院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财经院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内容摘要:随着经济对社会和个人的影响越来越大,财经新闻人才的培养也越来越受到新闻界和教育界的重视。但目前我国财经院校开办的新闻传播学类专业还存在着教学目的性不强、教师实践机会少、高水平教师引进难等问题,严重制约了财经院校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为了培养更多适合社会需求的财经新闻人才,我们在制定培养模式中必须加大财经类课程的设置,构建以“经济学”为优秀的课程体系,从而培养“经济+新闻”的复合型人才。 关键词:财经院校;新闻传播;人才培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的持续增长,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和个人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而财经新闻对监测国家的经济环境,对提供有效有用的经济信息,对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财经新闻人才培养的问题,无论在新闻界还是教育界都引起了重要关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些财经院校就开始开办财经新闻学专业,以期解决财经新闻人才缺乏的问题。发展到现在已有十年左右,很多学校在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培养方案、培养模式等方面都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比较大的成绩。但总体来说,财经新闻教育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教育界和新闻界普遍认同的培养模式,这就需要我们继续不断探索,逐渐形成适合我国需求的财经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为国家培养杰出的人才。 一、当前我国财经院校举办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发展历程、现状与趋势 1.财经院校举办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发展历程。从我国新闻传播教育发展的历程看,经历了两次浪潮。第一次浪潮从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后期,新闻教育事业在办学规模和学科建设上对高等教育领域产生持续影响,构成了第一次浪潮。1996年10月,中国新闻教育学会理事大会公布的统计信息,全国的新闻专业点基本分布于综合性大学和师范类院校。在新闻学进一步巩固的基础上,引进了传播学,并促成了二者的融合,加速了新闻传播学类教育的发展;第二次浪潮兴起于世纪交替之际,与第一次浪潮相比,其积聚时间短,但“爆发力”强,格外引人瞩目。到2005年我国开设新闻传播学类的本科专业就有661个,其中新闻学专业209个,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146个,广告学专业232个,编辑出版学专业50个,传播学专业24个,在校生规模有15万之多。目前中国大约有20多所高校开设了财经新闻专业,财经类院校也有在新闻学专业中设立经济新闻方向,但财经新闻人才缺乏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缓解。 2.财经院校举办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发展现状。在财经院校如何培养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学生的规格和质量问题上,开办新闻专业的财经院校,特别是地方财经院校一直在积极地探索,以找到一条能够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教育模式,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懂财经的新闻专业人才的需求。财经新闻是新兴的交叉学科,很多院校仅仅是将“新闻类课程”加上一些“经济类课程”简单复合,而并非有机融合,结果培养出来的学生往往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专业设置上主要设两类课程,一类是新闻类专业课,如采、写、编、评等,目的是让学生打好新闻功底;另一类是财经类专业课,如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等课程,以此来奠定经济学基础。这种简单的相加,很难将两个不同专业的课程内容有机地糅合在一起。就目前财经院校开设的新闻专业的课程与其他综合类或专业新闻院校开设的新闻课程没有任何区别;同样,我们经济学类的课程除了比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学的课程浮浅外亦无任何不同。就目前财经类院校师资现状而言,一般是教新闻类课程的大部分教师不懂财经知识,而教经济学的教师也基本上不懂新闻,两班人马教给学生们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让学生们自己去消化去融合,无疑增加了学生们的学习负担,更影响了学习的效果。 3.财经院校举办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发展趋势。随着近几年高校新闻专业招生规模的扩大,各类专业院校也在大力拓展专业面,新闻传播学类各专业的办学已经打破本专业与综合类院校一统天下的局面,各类专业院校都在纷纷利用自身优势,拓展办学渠道。财经类院校也开始注重按照自身的教育模式,设计培养具有财经类学生特点的新闻专业人才。开始了跨大学科设置新专业的尝试,以满足社会各界,特别是财经媒体、财经新闻对专业人才的需要。因此,财经院校只有办出自己的特色,“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才有生命力,其制造出的“产品”才能被社会各界认可、接受。其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远远高于所开设专业本身。 二、财经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的目的性不强。学新闻的学生反而没有其他学科更容易进媒体工作,新闻学博士不会写通讯等等,这是目前存在的一种不正常现象。出现这样问题的本质可能在于我们的新闻教育根本没有明确的目的。那么,财经院校的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学生学成之后到底将来做什么,这些院校都没有明确的目的。具体表现为:教材选择综合类重点高校的教材,与财经类各专业毫无关联,学生学起来无所适从。一般来说,正确的教育首先应该明确教育的目的(教育的目的往往来自学生和社会的需求),然后根据这个目的进行教材的组织,教师的训练,这样才能培养出符合质量要求的学生。而现在的财经新闻教育是基本没有目的,学生所用的教材也没有明确的训练目的,因此,也就造成财经新闻专业学生在选择工作和人生的目标上也缺乏明确性。 2.教师的实践机会少。新闻传播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因此,专业课教师特别是担任实务类课程的教师应该具有相关从业经历。英国新闻教育学会会长曾指出,“如果做新闻教师,30年的从业经历比一个博士学位有价值得多”,这句话足以说明实践经历的重要。然而当前,随着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日益深入,教师教学工作量考核越来越严格,如果一个学期没有教学任务,可能意味着该教师就根本不可能完成本年度教学工作量。另一方面,由于学校建设需要,学校对教师的科研量要求大大提高,教师要花大量的时间撰写论文,编写教材。这一切都使安排教师到媒体一线挂职锻炼,事实上变为不可能。再一方面,因为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需要,高校对教师的学历要求也越来越高。许多学校规定,某个年龄段下的高校教师,如没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将来不能晋升教授。在这种政策引导下,没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年轻教师除了上课、写文章外,还得攻读学位。如此,参与媒体实践更变成一件有心无力的事情。 3.高水平教师引进难。教师学历门槛抬高,加大了高校从媒体一线引进人才的难度。近年来,随着高校教师待遇与媒体一线从业人员差距缩小,一批有着丰富从业经验的媒体从业者有意来高校从事新闻学教学与研究,但这些人员中,有相当多仅有本科学历。他们加盟新闻院系,对学生来说是福音,但学校从提高教师队伍中博士学位拥有者的比例考虑,宁可进一个没有任何新闻从业经历的博士,甚至是与新闻传播学科不沾边的博士。所以,财经类新闻院系从媒体一线引进教师的难度是越来越大了。 上述问题的存在是影响办好财经院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主要原因,目前要改变这样的状态,就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要想把这个专业真正办好办成,最重要的是解决好专业师资问题。这里所说的“师资”,是融合型的高水平的专业师资,这类师资应该是既懂经济学理论,又了解经济实务,同时也了解新闻业务。就目前情况看,这样的师资,可以说是基本上可遇不可求,但这个问题还必须加以解决。其简单的操作方法应该是:第一,选派教师到财经新闻媒体挂职工作,特别要注意从应用经济学的专业师资中选派有一定新闻工作基础的优秀骨干教师。第二,财经院校要加大从财经新闻媒体引进教师的工作力度。第三,将财经新闻业界的资深人士请到学校举办课程讲座,或是有选择地安排财经新闻业界的资深人士承当专业课教学,这样可以进一步密切联系理论与实际之间的关系。第四,创新办学模式,加强对学生选修课程的引导。例如,采用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方式加强学生经济学的知识和能力的培养;采取产学研联合办学的方式培养学生。第五,选派新闻学教师到国外名校作访问学者,在进修学习中拓宽视野、提高水平等等。 三、培养高素质财经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人才的路径 1.财经院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将财经类的课程置于“前在”位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各类大众传媒所扮演的角色越发具体。这就需要财经院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培养出带有浓厚本专业色彩的新闻工作者,以满足财经专业传媒对人才的需求。财经类院校为了培养出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宽厚的经济学基础,又懂新闻传播业务的专业人才,就必须在开设新闻专业课程之前,开设有关经济学的相关课程,打好经济学学科基础,以引领本专业学生更好地从事财经新闻和财经媒体工作。 2.财经院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构建以“经济学”为优秀的课程体系。财经类院校的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多是照抄照搬新闻传播学类名牌院校的传统模式,缺少个性。传统的新闻专业课程体系,文学类课程所占比例过高,不利于新闻专业学生合理知识结构的形成。现代新闻事业,特别是反映当代经济社会生活的报道,需要的已不是文人墨客,而是能够对纷繁复杂的经济社会现象做深刻剖析的新闻工作者。因此,财经类新闻专业课程体系,应该按照“通识教育+经济学+专业教育”的模式来构建。除了加强对思想政治品质培养和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训练外,重点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包括:西方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会计学等经济学主干课程的学习指导,进而提高他们用经济学思想分析问题的能力。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加强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的培养。 3.财经院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培养“经济+新闻”的复合型人才。目前,财经新闻媒体中最缺乏的是既懂经济又懂新闻,既懂得WTO法则又懂传媒市场规律的人才,即“复合型人才”。有专家认为,“复合型人才”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立体性,即既有深厚的经济学理论功底,扎实的传播理论基础,又具有现代传播技能;二是高能性,即集采编播与制作于一身,一人顶几人用;三是多面性,即新闻与传播的“十八般武艺”,样样都会(当然不是样样都精,样样都专,而是一专多能)。财经院校的新闻传播学类的专业建设,应该根据学校自身特点,确定专业培养模式,开辟一条典型而又独特的应用经济学+新闻教育的办学路径。并且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扩大复合型人才的外延,那就是“复合型的人才,国际性的眼光”。财经新闻人才的培养同样需要海纳百川的胸襟和与时俱进的眼光。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新闻传播专业教育探讨论文 一、教育环境缺乏人文氛围的熏陶,学生整体人文素质难以满足专业要求 以前,开设新闻传播专业的基本上是老牌综合性大学,其人文社科专业开设比较齐备,云集了人文社科的许多专家、学者和大量学生,形成良好的人文氛围。在这种氛围下,在校学生有机会听到很多高水平的人文讲座、选修各种人文课程、参加各种人文气息浓厚的社团、与人文社科专业的学生相处。在这种学校里成长,学生受到人文氛围的熏陶,容易养成新闻传播从业人员必备的人文素质。 理工类、专业类高校,受传统和现实因素的诸多限制,无论在办校思路、制度安排、学科建设、课程开设、讲座邀请、社团设置、活动举办等诸多方面,都普遍缺乏人文方面的考虑和相应的氛围。以讲座和学术会议为例。笔者所在的学校绝大多数讲座,是“务实”性质的,它基本上与经、管、法、税、商、金融等学科有关。请来开讲座的,更多的是各级官员、各行业的行政管理者以及总裁、经理之类的业界精英;讲的内容,很多是对具体政策法规的解读、对当前国内外热点问题的解答,对业界实操经验的介绍。 缺乏人文氛围,若在课程设置上增加人文课程份量,或可有所弥补。但遗憾的是一般理工类、专业类高校的新闻传播专业,为了突出本校特色,在课程设置上不是增加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人文课程的设置。 新闻传播专业教育,不管如何探索特色,不能忽略它人文性质浓厚的学科基础。一般的理工类、专业类院校办新闻传播专业,既缺少人文氛围的熏陶,又在不同程度上减少人文学科相关课程的设置,学生要在以后的新闻传播实践中走得更好更高,恐怕有点难。 二、培养目标贪大求全,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课程学习疲于奔命 理工类、专业类高校办新闻传播专业教育,总想发展自己的特色,在特色的形成过程中,却往往存在学生学习课程过多过杂、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究其根本原因,是这些个高校办新闻传播专业往往秉承这样一种宗旨,既必须努力保持传统新闻传播专业教学的基本面貌,又想依托本校一些龙头学科的教研条件,形成培养独特的学校烙印鲜明的复合型新闻传播人才的优势。为达成这样的宗旨,其培养目标难免贪大求全,教学课程难免大包大揽,学生课业负担难免过重。在具体的教学安排上,也容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种甚至多种:一、课程过多;二、学时学分过多;二,许多专业课程的教学浅尝辄止,学生的课程学习往往蜻蜓点水,难以深入。 请看某法商类高校的新闻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2007级)。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系统的新闻理论知识与技能,宽广的文化与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专业的基础知识,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法规,能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和宣传部门从事传播方面的工作,能在法律、经济部门从事宣传、文秘、管理等工作,也能在党政机关、出版部门、各类学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文秘、管理、编辑出版、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复合、应用型新闻专业人才。”“本专业依托法商专业,鼓励学生拓宽知识领域,跨专业选修课程、辅修第二专业、修读第二学位,成为有法学、经济学或管理学专长的复合型新闻人才。”为了达到这样的培养目标,这所高校在开办新闻专业的很长一段时间内(2002级——2004级),竟然把微积分概论等设置为学位基础课必修课(对02级的学生而言,还有统计学和经济学概论,且每门课都是54课时3学分)。看起来,这是一个对学生的理论素养、知识结构和技能要求十分全面,对学生的出路考虑十分周全的培养目标和课程方案。但是,这样的目标和方案难免给人贪大求全、难以实现、流于形式的感觉。学生要扎扎实实地学好学深新闻传播专业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相当困难。 再看某体育类高校新闻专业的本科课程方案(2007级)。看起来,它像是体育新闻专业新闻学专业与体育学专业的简单叠加。除涵盖一般新闻学专业的全部课程外,又增加了数量可观的体育课程,以及由新闻学与体育学交叉嫁接出来的所谓体育新闻类系列课程。在具体的方案里,体育概论、篮球、体操、体育科研方法等9门体育课程,文学概论、逻辑学等7门人文课程,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等12门新闻传播课程,全是它的基础课或主干课,此外,它还要学生学量的公共选修课、方向选修课、实践课和校本课程(如活动、专题调研等),加上公共必修课程,面面俱到,学生须完成165总学分,57门课(不包括实践课和校本课程)才能毕业。此外,要拿到学位,还需满足“英语必须达到全国英语四级水平,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达到计算机水平测试二级等级的要求”等条件。在一个以体育生为主的院校学习新闻传播专业,许多学生本身也是体育生,要都达到这样的要求,难度可想而知。 面对这种现象,广州体育学院体育新闻与传播系主任张德胜教授感触很深:“在教育部三令五申减少学时学分,减轻学生负担,让大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自主学习、积极创新的今天,连北京大学等名校都在努力把授课总时数控制在2400学时以内,总学分控制在160学分以下,而部分学校的体育新闻专业授课总时数却高达近3000学时,如此一来,学生每时每刻都在上课,几乎没有实践或娱乐的时间。”学生不仅仅是没有实践和娱乐的时间,更重要的是学生没有大量阅读和思考的时间,每日忙于应付各门功课,疲于奔命。学生当中甚至出现了“不想做课程学习工具”、“希望能更多享受读书思考乐趣”等说法。专业教育,看来也要减负,尤其是一些理工类、专业类院校培养目标贪大求全的新闻传播教育。 三、新闻传播教育专业资源匮乏,完整的专业培训体系难以形成 办新闻传播专业教育,许多理工类、专业类高校不同程度上存在本科教育职业技术化的倾向,努力构建一个有特色的专业培训体系。为了避免传统新闻传播专业教育易产生的学生“坐以论道容易、站起动手困难”的弊端,也为了避免在就业市场上与综合性高校的传统强势正面对撼,它们想走一条更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培养的教学道路:一方面,努力把学生训练成为掌握一技之长的专才,偏重于采访、写作、编辑、评论、翻译、摄影、摄像、传媒新技术应用等技能、技巧的训练;另一方面,努力在课程设置、实践形式、实践内容上与综合性大学新闻传播专业有所不同。 这本来是一条很好的思路,但是一般理工类、专业类高校新闻传播专业资源的匮乏,却使它们的专业培训体系难以形成,尴尬百出: 首先,师资庞杂多元,专业培训力量难以整合。理工类、专业类高校办新闻传播专业,其师资主要由四部分构成:来自传统新闻学院的,来自业界的,来自邻近学科的,来自校内所依托的特色专业的。其中,要整合前三类师资,已有相当难度,因为大家的专业背景难免有一定差异。要把第四类师资也整合进来,难度更大——你的专业教育特色要依赖它才能形成,许多基础课、主干课和选修课都由它的老师来上,但它的专业背景与你却相差十万八千里。长此以往,多好的课程设置和体系设计可能都流于形式。 其次,学科处于边缘地位,专业培训体系建设举步维艰。理工类、专业类高校的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当然不是新闻传播,一般而言,处于这些学校边缘地位的新闻传播专业,师生的权益难以得到应有的保障。分配经费,有一套物竞天择的运作体系;计算酬劳,有一套偏重本校优势学科的成熟方案;申报课题,无论校内校外你基本处于弱势地位。在这样的环境里办新闻传播专业,难免这样一些后果:一、很难吸引本专业的著名学者、教授;二、难以充分调动专业教师的积极性;三、难以引进“双师型”老师(同时具备业界职称和教师职称)——业界一些想进来的业务精英,受学历、职称、理论、教学水平的限制,往往无缘高校教职;四、相关实验设施和培训经费的投入难以得到保障。缺少办学经费、合格师资和相关设施,又难以充分调动现有老师的积极性,如何建设正常运转的专业培训体系? 再次,缺乏业界人脉和实体资源,缺少像样的实训和实习基地。业界的人脉和实体资源优势,不是一朝一席可以形成的。一般的理工类和专业类高校办新闻传播专业,要拥有广泛、深厚的业界人脉和足够实体资源,还有待长时间努力。 四、人才培养定位强调特色,却难以摆脱新闻传播行业用人惯性的支配 新闻传播业是一个没有严格专业门槛的行业,近年南方报社等新闻单位招人,新闻传播专业学生所占的比例已经从过去的大部分降低到现在的约20-30%甚至更低。新闻单位用人,越来越强调从事某类报道的采编人员的专业背景。尽管理工类、专业类高校在办新闻传播专业时八仙过海,各具特色,但是,其毕业生基本上仍然被用人单位看成是新闻传播专业的学生,而不是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文学、历史学、社会学、外国语、计算机、信息科学、体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的学生。新闻单位用人所说的专业背景,指的是后者。很多理工类、专业类高校新闻传播专业的学生在本校的“特色教育”下忙活了几年,到头来发现,无论实习还是工作,新闻单位考察他们的,首先是新闻传播专业的基本功,并没有把他们当作有特殊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来看待和使用,在“专业竞争”中,他们仍然难以与具有真正专业背景的毕业生相提并论。特色办学,却依然难以逃避新闻传播专业学生在就业市场上的面临的共同尴尬。理工类、专业类高校的新闻传播专业,要让自己培养的具有本校特色的复合型新闻人才得到业界认可,绝不是贴个标签那么简单。 理工类、专业类高校的新闻传播专业教育,不突破这些瓶颈,让学生人文素养整体不足、培养目标贪大求全、培训体系资源匮乏、特色人才的培养难得业界认可等现象继续长期存在,理工类、专业类高校走有本校特色的新闻传播专业教育道路的追求,难成现实。 摘要本文认为,当前理工类、专业类高校的新闻传播专业教育普遍遭遇到诸多瓶颈。不突破这些瓶颈,理工类、专业类高校难以真正走出一条有本校特色的新闻传播专业教育之路。 关键词理工类专业类高校新闻传播专业教育瓶颈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新闻传播类专业实习环节教学改革 摘要: 本文根据新闻传播类专业实习教学的实际情况,从确定实习教学目标、设置实习教学内容、改革实习教学方法、搭建实习教学平台等方面出发,就如何提高新闻传播类专业实习教学效果进行探讨,为完善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进行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 新闻传播;专业;实习;改革 新闻传播类专业包括广告学、传播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编辑出版学等,都是实践性较强的专业,在学习了基础理论之后,需要设置相应的实践环节来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实习是实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学需要对实习环节实施改革显得尤为重要。 一、确立实习教学目标 一般情况下,实习可以分为认识实习、实务实习、岗位实习、毕业实习等四个类别。认识实习目的在于从总体上了解行业动态,掌握行业发展趋势,为今后开展专业学习打下基础。实务实习目的在于了解传播流程,熟悉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把握传播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规律。岗位实习通常时间较长,是指根据学生的专业方向和特长安排到相应岗位上,并真正参与岗位工作,如策划、制作、创意、编辑等,培养学生由理论指导实践,再由实践验证理论的能力,掌握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毕业实习是围绕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展的一系列调研、分析、归纳、总结工作,目的在于为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收集资料,奠定基础。 二、完善实习教学内容 1.合理安排实习任务。 采用任务驱动法可以较好地调动学生参与实习的积极性,提高实习效果,因此,根据实习目标合理安排实习任务显得尤为重要。在任务下达中,指导教师应充分考虑实习目标,保证任务的可操作性和工作量的饱满性。如认识实习要求学生完成调研报告,实务实习要求学生完成单项作品,岗位实习要求学生完成综合性作业,并要求学生完成实结和实习手册。 2.及时更新实习内容。 实习内容应随着行业发展及行业需求的变化而不断更新,因此,教师要及时了解行业变化与需求。一般情况下,教师可通过参加行业实践、参与学术研讨及用人单位调研等方式了解行业需求。如在传播过程中常用的设计、制作软件的使用和印刷,出版技术的更新,编辑技术的完善等,都应在实习环节给学生做最新的介绍和培训。通过完成实习内容,可以使学生受到最新传播思路和传播技术等方面的专业训练,加深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三、改革实习教学方法与手段 1.改进实习教学方法。 实习环节与理论教学一样,通过改进教学方法可以进一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乐于参与其中,成为整个实习过程的主体,提高教学效果。例如:采用模拟教学法,学生组成不同的小组模拟传播过程中的不同角色进行方案的论证、比稿、样片制作等,最大限度地提高学生的创作热情,进而提高实习质量。模拟教学法需要教师从过程的设计、组织、管理等方面做好准备工作,并在最后阶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和总结。 2.改革实习教学手段。 实习环节的教学开展通常先进行集中的理论讲授,然后学生根据实习任务开展工作,教师进行现场指导,最后对学生完成的实习作品进行总结和点评。集中理论讲授主要包括理论知识回顾、下发实习任务、强调实习要求,这一环节将对学生的整个实习过程起指导性作用。而实习作品点评将对学生的实习过程和实习成果进行全面总结,通过作品展示、展览的方式指出学生作品的优点与不足,使学生在今后的设计中能取长补短。单纯地依靠传统的教学方式会使讲授和点评的效果受限,多媒体技术既能向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集图、文、声于一体的教学信息,又能为学生提供生动形象、友好平等的交互方式。因此,在理论讲授和作品点评环节,依靠多媒体辅助手段则更为直观、清晰和贴切,从而提高教学效果。 四、搭建实习教学平台 依据新闻传播类专业的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积极搭建与专业对口的校内外实习基地,建立稳定的实习教学平台,既可以为实习教学提供条件,提高实习效果,也能够为学生就业提供更多机会。在实习教学中,由“相互支撑,共同建设”的校内和校外共同完成,实习教学的基础部分主要在校内进行,而专业性、技术性、岗位性较强的部分主要在实习基地进行,以校外实习为主。实习教学分为校内学习、校内模拟、校外培训、校外顶岗实践四个环节进行。实习基地指导教师与校内指导教师共同制定实纲、拟定实习任务,由双方教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编写实习指导书和实习任务书,可以进一步增强学生实习的目的性和针对性,提高学生实习质量。总之,改革实习教学环节,完善实习教学体系,更新实习教学内容,探讨实习教学模式是新闻传播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也是教学改革的必然趋势。教师应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地研究与摸索,以适应市场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教育提出的要求。 作者:陈爽 单位:辽宁工业大学文化传媒学院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一、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设置与社会需求不吻合 原新闻出版署署长柳斌杰接受采访时曾指出:“一种信息要通过多种传播方式、传播载体进行传播,这是国际新闻传播的基本规律。”在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下,专业课程内容过分拘泥于传播媒介机械与技术的使用,忽视专业基础教育与综合素质的养成,这是目前新闻传播类专业人才培养及课程体系中较为普遍的一个问题,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新闻传播类专业毕业生与其他专业学生相比,存在专业能力不突出与文化素养缺失并存的弊端,不能满足全媒体背景下新闻传播实务对课程设置的要求。而在新闻一线,有的报业集团根据社会需求自发变革,提升新闻记者的全媒体应用能力。而地方院校新闻传播类专业大多从中文系、教育技术系分离出来,发展时间短,相关教学经验缺乏,专业教学科研人员匮乏,往往根据现有师资特点设置课程,缺乏与当前社会需求的对接。转型较早较快的新闻传播类专业通过引进师资、完善新闻传播实践教学体系,走上了发展的快车道。但近几年媒介环境的发展速度超过了学科本身的发展,媒介营销、广告营销、网站编辑、数字拍摄、后期编辑、媒体策划等课程充实到新闻传播类专业的教学体系中,新闻传播类专业的课程开设要与主流媒体环境下的人才需求相吻合。 (二)实践教学体系与媒体需求脱节 在新闻传播类专业实践课程体系及实践教学方面,国内外一直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强调新闻传播类专业人才的综合素养,主张弱化职业技能类课程,这种观点在美国、加拿大等新闻传播教育发达国家较为普遍;二是强调专业技能和媒体实务技术教育,注重与媒体用人单位职业岗位对接的职业能力培养,强化实践课程与实践教学环节。这种观点在国内新闻传播教育界较为普遍,尤其是得到地方高校新闻传播教育界的普遍认可。全媒体时代要求新闻传播专业人才培养必须树立大新闻、大传播的理念。当前新闻传播类工作岗位对人才的需求是“一专多能,能写能编”,需要学生在掌握新闻传播基础理论的基础上能熟练运用多媒体设备采集新闻素材,并根据新闻传播载体加工成不同的新闻产品。大部分地方高校新闻传播学院建立的多媒体实验室、新闻录播室、平面媒体设计室等实验室设备相对比较落后,学生到媒体实习实训不能与当前应用机器软件有效对接。另一方面,实验教学资源不足,缺乏实践课程模块教学经验,实验实践方式单一,实习实验课程效果评价机制不到位,相关课程的课业评价标准与现行实践不一致。全媒体时代要求学生具备跨媒体的工作能力,现在大部分地方院校新闻传播类专业缺乏跨专业的综合实践技能训练。以地方广电系统、新闻媒体为依托的实践基地流于形式,大部分地方院校仅在寒暑假小学期组织部分学生去地方媒体以实习见习的形式完成综合实训。常态化、循序渐进的实习体系落实不到位,多元化、融合性、操作性强的实践教学平台亟待建立。目前地方高校的新闻传播类专业人才仍机械沿袭传统的专业课程体系,忽视了人才培养的实用性,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脱节,难以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由于课程体系建设的制约,学生职业能力被切割为片段性、局部性的具体操作能力,缺乏流程性的系统训练。 (三)教学质量考核和评价体系不完善 新闻传播类学科专业教育的发展与媒介环境的变化关系密切。地方院校依据不断发展的传播技术,不断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但教学质量考核和评价体系滞后,没有和学科发展和媒介发展保持同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试考核方法单一,不同课程采取一刀切的考核方法,专业必修一般采用考试方式,选修课一般采用考察方式进行。以书面考试形式为主的考核方式主要考察学生对知识点的背诵能力,虽有部分案例分析题目,但学生多是纸上谈兵,没有系统地在行业内部实习,对问题理解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仅用理论解决理论。除了通过行业实习理解相关新闻传播理论,新闻传播类专业学生应具备实践操作能力,在具体实际操作中加深对理论的理解,超越课本,并形成对独立判断、独立思考的能力。学生的新闻采编成果、学生通讯社的实践成果、顶岗实习实习报告及学生自发承担的社会工作成果等成果评价机制不完善,缺乏统一、全面的量化标准。教学质量考核和评价体系的另一环是对教师的评价,大部分地方院校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停留在学生打分及同行评教层次,缺乏新闻传播业务实体部门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教师的上课内容、教学大纲、教学成果需要一线的媒体工作者检验,这样,才能做到教学活动不脱离社会需求的实际。 二、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思路 (一)优化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的缺失是新闻教育存在的内在危机。 在此背景下,复旦大学与清华大学推行通识教育改革,走在了新闻传播类人才培养改革的前列。复旦通识教育的三个维度分别为:以共同优秀课程进行持续的心智训练;按人文社科大类培养拓宽知识面;专业教育重在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清华大学采取宽口进入、文理交融的人才培养模式。其通识教育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重在知识面的拓宽,二是重视新闻专业学生的自然科学素养。通识教育适应了全媒体背景下媒体对新闻传播类人才的知识结构要求。但通识教育不能简单地等于开设通识类课程,它是一种理念,着眼于人格与心智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是知识传授与技能训练并举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识教育是拓展知识面与提高人文艺术及专业素养的素质教育。结合地方院校的办学条件实际,根据用人单位对人才知识结构的要求,将经济、人文、政治、艺术、自然科学等领域知识进行梳理归类,按照从出口往回找的思路,将其具体整合为单门课程,形成大类平台课程模块。在保证专业优秀课程的前提下,加大选修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的比重,拓展选修课程内容,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培养的需要。此外,在学分制管理模式下,将专业选修课程与学校各相关专业各类课程全部打通,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利用学校整体课程资源,鼓励学生选修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文学、艺术类等课程,最大限度地完善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面。此类课程较为注重能力与素质协调发展,瞄准社会用人需求和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确立了“一专多能型”人才的培养规格和目标定位,提升新闻传播类学生的知识厚度,从而使课程体系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有机结合,适应社会对人才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的需求。 (二)强化以“能力内敛”为特征的实践课程体系 所谓“能力内敛”,是指以各专业职业岗位能力为优秀的专业技能与实务能力集中强化的教育教学改革。全媒体背景下需要的是复合型新闻传播类人才,实践教学体系要求把采、写、编、评、摄、录、制、播实践能力培养落到实处,将新闻传播类专业所对应的相关职业岗位能力进行分解,构建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并通过学年综合技能训练课程形式或实践模块教学模式强化落实。在全媒体、复合型人才培养理念下,搭建实践能力递进型课程群。同时,通过实践教学周、寒暑假小学期等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环节,实现技能培养全程化的实践教学设计。此外,改革传统的毕业论文课程模式,将以理论为主的毕业论文改为以能力训练为主的毕业创作(设计)。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把教学实验引入课堂教学,同时把实验室作为工作室,始终把学生的应用能力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来完成。媒介融合的业态背景要求学生熟悉和掌握多元化的新闻业务,对于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从平面媒体到电子媒体再到新媒体,要熟悉各种媒介形态的操作流程,掌握各种媒体的差异性。因此,实践教学体系的实施就必须是多元的,需要搭建多元化、融合性的实践教学平台,为实践教学提供保障机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借鉴“媒体融合实验室”的建设理念,按照情景化要求进行课堂教学。教师和学生按照就业后工作环境设计,按照工作后职业角色进行教学,真正缩短了学生与社会的距离。地方高校在学院内部,通过创办期刊杂志,承办新闻传媒类比赛等活动,为学生搭建自己的实践平台;通过与媒体单位合作,在校内成立记者站、实现与当地相关媒体单位的无缝对接;在校内设立大学生创业基地,鼓励学生开展各类创业项目;在校外建设稳定的实习基地,充分满足学生实习需要,积极建设高端实习基地,在国家媒体及知名传媒企业建立稳定的实习点。在全媒体背景下,鼓励学生在不同的媒体、不同的岗位实习,掌握多种本领。 (三)建立多元化的考核评价体系 全媒体背景下新闻传播类课程要素配置多元化,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应随之调整。新的课程体系、新的教学内容、新的实施手段必将需要新的考试考核方法与之对应。必须摒弃传统的期中、期末考试制度,根据新的培养模式下的课程结构体系建立合理的新的评价体系。按阶段、分层次确定考核细则,并坚持以技能考核为重点确定评价标准。在考试考核形式上,设置笔试、专题策划、以任务为驱动的技能操作考核与现场问答等多种形式,使之与用人单位的用人标准和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相匹配衔接。同时改革成绩结构比例,构建以项目操作效果为主的期末综合成绩评价机制。这种评价机制既是一种教学抓手,还能有效地引导学生把知识转换为能力,能引导学生动手实践,培养学习兴趣。坚持推行成果评价方式,学生的学业成果接受同行业界的专家评价,也可以挂在网上,接受不同学校的老师评价,通过受众反馈的信息给予综合评定。各地方新闻传播院系可以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研究如何构建教师、学生、学校、合作单位等多种评价主体共同参与的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处理好课程建设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设置与评价方式的科学化与客观化问题,完善通过过程管理加强实时信息反馈机制的建设。 (四)加强新闻理想教育 “重器轻道”一直以来是我国新闻传媒类的人才培养模式的优秀,但此模式对学生的人文社科与自然科学知识的重视不够,导致了部分新闻传播类学生人文精神的与新闻理想的缺失。日本的新闻教育“重道轻器”,很少开设新闻职业技能方面的课程,新闻从业者的业务素质训练主要由媒体承担,这样单纯理论取向的课程体系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当前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学生大部分不愿意选择从事新闻行业的工作,从事新闻行业的人又面临新闻理想与现实脱节的矛盾。一些学者认为,新闻传播类专业是应用学科,新闻传播理论应定位于解释和评价新闻传播现象,帮助学生树立新闻职业理念,指导学生从事新闻实践。另一些学者认为新闻传播学理论就是新闻哲学,其价值在于培养学生的理性思辨能力。尽管两种观点存在差异,但针对新闻传播类理论课程在传播新闻专业优秀价值,培养学生职业理念和评判精神,形成职业道德观念,树立新闻理想,激励就业热情的认识是统一的。在全媒体背景下,地方高校应通过相关课程、学术讲座报告、实习实践等环节加强学生的新闻理想教育。 三、总结 综上所述,国内外高校对新闻传播类专业人才培养在认识及观点上虽有差异,但目标相同,都是为了培养以当前新闻媒体岗位需要,又具备一定新闻理想的综合性人才。我国地方高校兴办新闻传播类专业时间不长,经验有限,应立足现实,在全媒体媒介生态背景下,建立通识教育知识扩散体系,构建多元立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并把新闻理想教育融入到教学体系中,培育高素质的复合型新闻传播类人才。 作者:李光 单位:临沂大学传媒学院,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高校新闻传播专业实践性教学 近些年我国新闻传播事业稳步发展,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迅速崛起,传媒业又迎来了发展的新契机。据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传媒蓝皮书: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2015)》显示,2014年中国传媒产业总值达11361.8亿元,首次超过万亿元大关,较上年同比增长15.8%。[1]传媒业的快速发展也给新闻传媒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挑战,新闻传播教育事业要紧跟新闻传媒业发展的步伐,在新媒体背景下新闻传播专业教学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已适应当前媒体发展态势。新闻传播专业的实践性很强,实践性教学即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也能够促进新闻传播学科的发展。新媒体以其丰富的资源和强大的互动性等优势迅速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它不仅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模式,而且也对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各个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新媒体的发展与普及给新闻传播专业实践性教学提供了很多便利。新媒体中丰富的信息可以为新闻传播实践性教学提供资源,新媒体手段可以拓展新闻传播实践性教学的空间,新媒体还可以激发学生新闻传播实践的自主性,师生可以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增强新闻传播专业的实践性教学的互动性,使得实践性教学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当前新闻传播专业实践性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实践性教学流于形式,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一些高校新闻传播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中虽然明确了实践性教学的学时分配,但是没有制定实践性教学具体的实施细则,教师在进行新闻传播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时候没有明确的规范可循,再加之在实践性教学中缺乏对教学过程的约束机制,使得实践教学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这些因素都导致一些高校新闻传播专业实践性教学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达到提升学生新闻实践能力的目的。此外,我国很多高校的新闻传播专业教师,大多数是从高校毕业后直接任教,一些教师只是曾在新闻媒体实习过几个月而已,直接从新闻媒体转行进入新闻传播教育领域的教师不多,由于相对缺乏丰富的媒介实践经验,教师在新闻传播专业课程的实践性教学上往往浅尝辄止,学生对新闻传播专业实践性教学参与的积极性也不高。 (二)报刊类新闻实践性教学相对较多,新媒体实践性教学少 近些年我国的新闻传播教育事业迅速扩张,很多高校都纷纷开设新闻传播专业,而一些高校却存在着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相关设备配备不到位、资金不足等问题,教师在新闻传播专业实践性教学上更愿意选择相对容易操作且成本较低的报刊类的新闻实践活动。此外,一些高校新闻传播专业任课教师的媒体实践经验也主要是来自于报刊类媒体。这些因素导致在一些高校新闻传播专业课程中报刊类新闻实践教学相对较多,而针对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实践教学相对较少,特别是新媒体实践性教学更少。 (三)实践性教学方法陈旧,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很多教师在进行新闻传播实践性教学时,较多采用的是案例分析和课堂讨论、课后作业相结合的传统方式,学生处在比较被动的地位,参与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的热情并不高。此外,单一性、灌输式教育方式在各高校的课堂上仍比较常见,许多教师的死板式教学方法使得这门有趣的学科变得索然无味,极大地降低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2]如何调动学生参与新闻传播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积极性,这是在进行实践性教学设计时面临的一个问题。由于在校大学生很多时候都是处于群体之中,群体传播信息快,群体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也比较大,大学生就很容易接受新鲜事物。教师在进行新闻传播专业课程实践性教学的时候要考虑学生的这一特点,善于采用新的教学方法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专业实践性教学探索 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应具有前瞻性,高校应该把握新闻业界发展的趋势、改变以往新闻人才培养落后于新闻实践的被动局面,实践教学不拘泥于课本与理论,并且与社会媒体紧密衔接,探索多渠道的实践教学新模式、新路径,将会为媒介的进一步融合储备需要的人才。[3]在新媒体时代,高校新闻传播专业教学要紧跟媒介发展步伐,积极探索实践性教学的路径。 (一)将新闻传播专业课堂前移,与新闻媒体实践直接对接 目前很多高校新闻传播院系都跟新闻媒体有密切的合作,比如实习基地的建立、项目合作的展开等,新闻传播院系要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保持与媒体行业的充分交流,将新闻传播专业的课堂前移,让学生在交流中了解媒体最新的发展状况,学习新闻实践技能。教师在课堂上讲授新闻传播专业知识之外,可以带领学生去新闻媒体与媒体从业人员定期进行交流,还可以邀请新闻记者走进高校课堂,分享自身的新闻从业经验和心得体会,使高校新闻传播教学与媒体实践紧密结合。 (二)借助校内资源,开展校内新闻实践活动 在校期间新闻实践机会少是困扰很多新闻传播专业学生的一个问题,在新闻传播专业教师要调动一切资源最大程度给学生提供校内新闻实践的机会。高校校内实习的机构主要有学校电视台、学校广播台、学校网站、院系网站以及校级报纸、院系报纸等部门,这些校内媒体可以给高校新闻传媒专业学生提供很好的实践机会。目前一些校内媒体的实践并门槛不高,但是学生不了解这些媒体的进入渠道,教师需要和这些校内媒体及时沟通,实时给学生提供校内媒体实践的信息。此外,教师可以在新闻传播课堂上借鉴情景模拟等方式尽可能让每一位学生参与新闻实践性教学,还用课余时间安排学生针对校内会议、体育比赛、文艺活动等进行采访报道,并及时对学生的新闻实践活动加以指导,拓展新闻传播课堂教学的范围。 (三)利用新媒体手段进行新闻传播实践性教学 随着媒介融合趋势的发展,媒体需要的是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新闻人才。虽然高校新闻传播教学也在积极进行实践性教学,但是陈旧落后的教学方法对学生的吸引力不大。在新媒体时代大学生接受信息的渠道更加多样化,新鲜事物能够引起他们的强烈兴趣,新闻传播实践性教学的方法要勇于创新。教师在新闻传播专业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中可以引入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手段进行教学,通过建立课程网站、微博、微信平台,关注当前新闻传媒业最新发展,将动态案例引入到新闻传播教学中,积极与学生开展实时互动,不断创新新闻传播实践性教学的方式。 (四)积极搭建新媒体实践平台 从近些年新闻传媒业的发展来看,报刊类媒体对新闻传播专业毕业生需求量有限,而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人才需求相对较多,特别是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导致对新媒体传媒人才的需求量更大。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新闻传播类专业的教学不能仅是局限于对学生传统媒体新闻实践能力的培训,要注意适应新媒体发展的需要,突出培养学生的新媒体实践技能。在新闻传播专业的实践性教学中,要利用有限的资源积极搭建新媒体实践平台,引导学生多参加新媒体行业的新闻实践,为学生将来从事新媒体新闻工作打下基础。 三、结语 新闻传播专业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新闻传播专业的日常教学需要将理论性教学与实践性教学紧密结合,让学生通过实践真正理解新闻工作,增强学生的新闻实践能力,培养符合当前媒体诉求的新闻传媒人才。在新媒体背景下,高校新闻传播专业要在教学中不断探索新闻传播专业特色实践性教学路径。(本文系西安体育学院2014年教学改革项目“体育院校新闻传播类课程教学方式改革与创新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齐亚宁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新媒体下新闻传播专业实践教学路径 摘要:当今时代,媒介新技术不断的发展,媒介格局、媒介生态发生显著的变化,媒介融合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新媒体背景下,新闻收集、加工、制作等新闻传播活动的步骤、要求及信息传播的方法必须要加以变化,才能符合新媒体的发展,这对高校新闻专业实践教学及新闻工作人员的实际操作本领提出了更新的挑战。本文对目前我国高校新闻专业实践教学中出现的不足、媒介融合给高校新闻专业人才培养提出的挑战进行了探索,并相应地提出了新时代我国高校新闻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方法。 关键词:新媒体;实践教学革新;新闻学专业 我们处于向多媒体进发的时期,媒介融合是新媒体时代的最大特色,所以这个时代也可称为全媒体时代或媒介融合时代。随着互联网的推广,新媒体技术快速成熟,以电子化及数字化为特点的全新媒介使传媒生态发生了显著的改变,当今传媒发展的根本方向是媒介融合,而固有的媒体和新媒体融合进步,是传媒界正在面临的一项深刻及关键的变革。 1新媒体时代高校新闻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不足 1.1教育理念较为传统,对实践教学部重视 在近几年高校学生增加及办学规模扩大的情况下,我国的新闻教育领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到2011年底,教育部备案的新闻传播专业本科在校大学生人数接近20万人,教学部门高达975个。很多具有高学历的青年老师毕业于新闻院校并进入工作岗位中,没有经过媒体实践的锻炼,不具备丰富的业务经验及实践本领,专业教学缺乏实践训练。 1.2设置新闻专业的课程不能紧跟时展的需要 首先,固有的新闻教育中,专业导向是新闻实务课程的内容指向,以广播电视、报纸及网络等单一媒介介质进行区分,不重视当今不同媒体间逐渐融合的总体形势,缺乏媒介融合的思想。专业间分业比较显著,学生不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及跨专业学习的本领。与此同时,针对不同媒体,对同一种实务技能进行课程的划分,也必然会导致教学资源的浪费及教学内容的重复。在新媒体阶段,这种课程体系所塑造的学生的专业本领不能很好的满足新媒体发展的需要。另外,在设置新闻专业课程时,或因为没有及时转变老师的思想,或受有限的专业实践平台条件的制约,我国很多的高校面临轻实践课程、重理论课程的状况,实践课程很少,导致实践教学仅仅是流于形式,学生没有实质性的锻炼及改进实践动手能力。 1.3专业实验室较为单调,且媒介技术的发展提前于建设 因不同的高校具备有差异的办学经济状况,高校新闻院系不一定开设专业实验室。尽管某些高校具备专业的实验室,实验室彼此间也具有相互分离的情况。例如,摄影实验室、报纸编辑实验室、广播电视节目编辑实验室等,这种彼此无关联的实验室不能使融合性实验教学得到满足;另一层面上,媒介技术逐步发展,革新速度快,我国高校目前的专业实验室装置较为落后,不能适应新时代实践教学的要求。 2新媒体视阙下对高校新闻专业人才培养提出的要求 在媒介融合的环境下,媒体人需要掌握的能力是资讯整理、跨媒体传播策划、大数据的收集及分析能力及“融合新闻”的制作本领等,都对高校新闻专业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水平的准则额。目前很多综合类高校新闻专业的培养方向是一专多能的高素质综合性新闻传播人才。“一专”指的是深厚的新闻传播知识的能力,“多能”表现在多媒体技能及多学科环境,在媒介融合的时期,单一的专业技能不能符合媒体工作的需要。从新闻传播学可采用综合性的人才培养目的角度上出发,我国新闻传播教育制度创新的两个关键点是跨媒体工作能力教育制度的塑造及专门学科基础教育制度的引入。 3媒介融合时期我国高校新闻专业实践教学创新途径 3.1加强教学思想的创新及专业教师全媒体实践技能的训练 面对新媒体背景,高校新闻教师团队面对着实践技能迈向全媒体发展、知识系统重新组装的紧急状况。首先,高校应注重专业间的彼此结合,分析新闻专业及与媒介息息相关的专业在实验室建设、教学等方面的合作,在新闻专业师资队伍中引入具备多媒体技术背景的老师,在这个基础上,带领本专业老师学习多媒体技术及网络,增强其全媒体实践的本领。 3.2创新考察形式,增加融合媒体实践课程的比重 我国媒介技术的高速进步及高校专业课程安排的周期性存在很大的冲突,媒介技术的发展提前于新闻专业课程内容。媒介融合环境下。我们必须结合未来的发展安排课程专业实践类课程,同时,还应增加融合媒体实践课程的比重。 3.3改进教学装备,努力搭建融合媒体实验基地 建设交互式的新媒体教学实验背景。媒介融合时期的新闻专业应打破固有的教学实验平台建设以媒介形式为根据,努力构建跨媒体、多功能的融合媒体实践教学基地。并不断的更新平台的教学装置,努力实现前沿性及时新性。 4结语 随着新媒体时期的到来,媒体融合逐步发展,作为国家文明程度的象征,新闻传播对社会稳定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其影响力及地位得到了更多的社会人士的关注。为促进新闻传播事业的逐步进步、满足全媒体时期新闻传播工作的要求,新闻传播教育面临着很大的挑战及前所未有的机遇,只有与时俱进、坚持理想、改革创新及放眼世界,才能获得巨大的成功,在社会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作者:王颖 胡倩倩 牛超 单位:河南理工大学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新闻传播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分析 摘要:2015年起,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对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也带来了深刻影响和变化。研究新常态下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导向,有助于指导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明确个人就业方向、实现更加科学合理的就业。地方院校要对新闻传播专业人才培养方式做适度调整,不断优化师资队伍,努力改善毕业生就业现状,力求获得满意的工作效果。地方院校新闻传播专业毕业生面对新阶段新形势,也需要转变固有观念,积极面对新常态、适应新常态、融入新常态,及早做出调整和准备。 关键词:新常态;新闻传播;毕业生;就业 一、经济新常态的基本内涵 2014年5月,在河南考察时第一次提及“新常态”,当时他说:“中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201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全面阐释了新常态,强调要稳中求进、结构优化,消费继续发挥基础作用,投资继续发挥关键作用,出口继续发挥支撑作用,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新常态下,经济工作呈现三个特点,速度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动力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创新必然推动创业,就业途径和方式势必呈现出多样性,创业将会是创新驱动的闪亮体现。在新常态下,地方院校新闻传播专业毕业生就业创业也会受到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人社部给出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数量是749万,较2014年增长22万,国家和地方经济增速放缓,大学生就业压力持续增加,对于地方院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毕业生来说,就业方面将面临一场新的考验和挑战。 二、新常态对地方院校新闻传播专业毕业生就业带来的影响 (一)社会方面的影响 高等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由过去的精英教育转变为大众教育,大学生就业也要转变思路和观念,在经济新常态下顺势而为、顺时而动,认清当前面临的形势,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挑战,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主观意识上,大学生要克服就业目标过分集中、信息沟通不佳等困难,全面了解新闻传播类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要求和期望,进行准确定位。同时,要积极尝试新的就业方式,要服从大局,服务社会,早日实现良好就业和合理就业,找到最适合发挥自己特长的环境和平台。待就业毕业生数量的逐年递增,使得就业市场竞争愈来愈激烈,而机关、事业单位因岗位有限,吸纳毕业生数量不多;与之相反,受近年来各高校扩招的影响,地方院校培养的新闻传播类毕业生数量却是持续增多。尽管近年来我国传媒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事实上许多普通二本院校的新闻传播专业毕业生,就业方面还是面临重重困难。很多招聘单位青睐经验丰富、拥有一定社会资源的毕业生,在某种程度上忽略了地方院校毕业生可塑性强、不怕吃苦、敢为人先的优势特点,使其就业时面临的障碍较多,问题较为突出。 (二)地方院校方面的影响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必然会带来社会分工的调整变化,工作种类不断发生变化,不同岗位需要的人力资源数量也在发生变化。新闻传播专业是一门较为特殊的学科,它实操性强、时效性强,观点、技术、手段变化也比较快,这就要求专业师资能够紧跟时展,紧密联系实际,不断加强专业建设,积极促进学科发展。与985、211等知名院校相比,地方二本院校的教学条件和师资力量有限,课程设置不尽合理,培养目标清晰度欠缺,导致毕业生尽管掌握的新闻理论知识比较丰富,但实操技能欠缺,难以高度适应市场需求。同时,一些地方院校新闻传播学科发展相对滞后,为学生提供的实践机会和岗位相对较少,毕业生在应聘时缺乏实践经验,动手能力相对不足,难以满足不同用人单位的各种岗位需求。近些年,就业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不再片面强调专业契合性,而更注重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也就是学生的多元化就业能力,院校及新闻传播专业毕业生要高度重视这一趋势变化。基于此,高校在设计课程内容时,要积极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动手和实践机会,通过第一线的实践促进专业知识的消化吸收,做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毕业生自身对就业的影响 大学生在专业课学习期间,不仅要了解专业课程设置的目的,还要密切关注社会和就业市场发生的变化,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科学合理规划职业生涯,在就业时力求做到自身兴趣和专业相挂钩。新闻传播行业要求毕业生一专多能,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积极奉献精神,但事实状况是当前地方院校一些毕业生眼高手低、专业知识不过硬、缺乏动手能力和实践经验。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新闻传播类毕业生尤其要客观分析、理性对待,排除“等、靠、要”等不良思想,正确看待就业形势和个人价值,在就业时不片面追求未必适合自己的大单位、大城市。许多毕业生就业时将机关单位和省级新闻媒体单位作为追求的职业目标,忽略了工作条件、个人发展、工资待遇等对个人的影响,也缺乏相关的求职技能、岗位素养等方面的培养和提高,导致签约率偏低,就业成效不够理想。随着时代的发展,需要新闻媒体类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越来越多,大学生一定要修炼好内功、提升自身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积极应对就业困难的大环境。在经济新常态下,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念,修正期望值,可以考虑到中西部地区、市县级媒体或者中小型企业寻找工作岗位。也可以先就业,积极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实践能力,不断磨练心智,之后再去更大的平台应聘,谋求更好的发展环境,实现职业的发展和个人的进步。 三、经济新常态下应对就业问题的措施 (一)明确培养目标,优化课程设置 地方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在学科设置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时,应立足于实际,充分研究传媒业的市场需求和供求变化,依托自身办学优势和学校文化背景,以培养学生的采、写、编、评等能力为主,以电子媒体技术为辅,加强一线实践,切实提高学生的实操技能和水平。指导学生用辩证的方法和发展的角度去认识当前的就业现状,引导学生正视社会现实。要科学判断经济新常态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不断优化课程设置,不断适应社会需求和用人单位需求。当前,传统价值观受到各种新思潮的冲击,某些社会矛盾在特殊形势下也存在引发思想风险的可能。新闻传播类专业教育要做到与社会现实紧密结合,更加注重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教学案例,以专业角度来分析社会现实问题。为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使其就业时更具有竞争力,要依托学校必修课和基础课,调整优化课程体系,逐步开设符合当前形势的新型课程,培养符合国家和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实现新常态下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有效衔接。 (二)加强基础性建设,切实提升师资水平 经长期观察调研发现,一些地方高校的新闻传播学科教师中,相当一部分并不具备专业经历和背景,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在教育指导学生时出现闭门造车现象。因此,地方高校要大力引进专业型人才,邀请经验丰富的新闻工作者作为大学生实践指导教师,大力开展第二课堂,积极拓宽学生视野,积累专业知识。同时,要安排专业授课教师到相关单位挂职锻炼,到一线岗位体验新闻传播单位对人才的需求,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养和教学水平。另一方面,地方高校要积极主动与当地的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单位建立良好关系,杨通合作渠道,共建学生实习基地,组织学生到传媒机构参观学习,通过观摩和实习让学生真正接触现实的工作环境。地方院校应加大资金投人建设专业实验室,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目标建设,完善观摩审片实验室、摄影实验室、编导编辑实验室等硬件设施,为学生成长成才创造必要的条件,使其在校园内获得专业训练。要注重以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校园刊物为平台,为新闻传播类专业学生提供实践机会,指导学生用专业理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现课上与课下相结合、教学与自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未来几年,新闻传媒产业的发展势必更加迅猛,将为新闻传播类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专业教师更应该从士曾强自身业务素质和能力人手,优化知识结构,更加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三)做好职业发展教育,提高就业服务质量 在人才培养整个过程中,要鼓励学生从进人大学开始就要科学规划未来,将个人职业发展规划与专业知识学习紧密结合,将经济新常态下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与新闻敏感度的培养密切结合。要指导学生树立积极的学习态度,为职业发展做知识积累和长期投资,而不仅仅满足于修够学分,要促使学生变被动就业为主动就业,将专业学习融人到个人职业发展梦中去、融人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去。另外,地方高校要注重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培育学生求真务实的就业观念,坚持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主导引领学生成才。要注重矫正毕业生的非理性就业观念,从学生的特点人手,培养其正确的职业意识、积累职业知识、提高职业能力,从多方面打造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要针对职业规划、择业签约、人职准备和上岗就业等不同阶段,不断引导学生树立切合实际的就业观,明确职业目标,锻炼学生的沟通合作能力,将就业教育贯穿始终。 (四)注重校企合作,帮助学生提升素质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要采用校企合作的方式,给新闻传播类毕业生更多的实习实践机会,使其将所学理论结合到实际工作环境中去,提高动手操作能力;要支持毕业生职业探索,帮助其开展职业规划,使其实有机会承担工作任务,熟悉工作流程,胜任工作岗位,力求创新工作方法。鼓励学生返回校时将积极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精神风貌带到课堂中,从而促进良好职业操守的形成和较强职业素养的养成,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另一方面,要大力开展毕业生主题教育活动,鼓励支持学生到中西部地区、基层和中小企业就业,实现专业教育与职业生涯教育的有机融合。用人单位要积极吸纳新闻传播类专业毕业生,依法招聘人才,营造公开透明的就业环境、高效的职业管理和浓厚的人文关怀,使其克服盲从心理,更新毕业生非理性就业观念,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四、小结 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是全国人民的美好愿望,党和政府一直重视民生建设,注重改善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当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稳定和人民的幸福安康,地方院校新闻传播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更是关系到主流意识行业的观念引导,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生活的精神层面。做好地方高校新闻传播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程,任务艰巨而意义重大,它关系到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和结构调整目标的实现,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保障因素。 作者:杨芬 单位: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就业处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新闻传播类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构建初探 新闻传播类专业对口就业率不高,已是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在教育部近两年全国就业率较低的本科专业名单中,全国有15个专业被亮起“红牌”,其中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2个新闻传播类专业位列其中。复旦大学特聘资深教授、新中国培养的第一位新闻学博士童兵,谈及新闻传播类专业的对口就业问题,也坦言,复旦大学相关专业对口率在40%左右,清华大学在60%左右。新闻传播类专业对口就业率较低,固然有新闻传播人力资源市场供过于求等外在因素,但更折射出新闻传播类专业自身人才培养方式的问题。新闻传播机构对于专业人才的要求往往是重“术”轻“学”,而新闻传播院校在专业人才培养中,则较为重“学”轻“术”。人才需求与人才培养侧重的不一致,造成了用人机构、教育单位、专业学生“三输”的局面。为此,改变新闻传播院校在教学中重“学”轻“术”的倾向,构建新闻传播类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成为当前新闻传播教育探讨的一个重要内容。实践性教学以实现掌握熟练技能和形成较强实践能力为目标,以技能的学习、训练和运用为中心的教学过程,既包括课堂上的理论教学,也包括实验室的实践教学。而新闻传播类实践性教学体系的构建,包括教学目标、教学方式、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考评等五大要素。 一、教学目标:能力本位 传统的新闻传播专业人才培养,较为注重的是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与连贯性,是以知识为中心,强调新旧之间的联系。以能力为本位的新闻传播专业人才培养,其教学目标要求十分明确,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较强。一般会通过与新闻传播机构的联合调研,确定相关职业与岗位所需能力结构,并将岗位新闻传播人才能力结构图转化为专业教学目标,以满足新闻传播一线需求的岗位能力为中心,设计理论教学与实习实训等教学内容。教学中,新闻传播理论与新闻传播实践并重,相互配合,共同为新闻传播人才的岗位能力服务。在理论知识传授上,虽然离不开相关新闻传播学科知识的传授,但会结合当前媒体融合的趋势,调整教学内容,会涉及多学科的整合,而不是着眼于单一学科知识系统地讲授,主要是按照新闻传播岗位能力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选取相关学科知识,强调知识的针对性与实用性。而在新闻传播实习实训中,侧重于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依据实际传播需求,进行整合处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为完成某一项实际或仿真的新闻传播任务,需要学生具备知识的运用能力、问题的理解能力、角色的扮演能力以及任务的胜任能力,而在这类能力的运用中,促进学生掌握相关传播理论,提升传播素养。 二、教学方式:工学结合 注重理论知识讲授,主要采用讲授式教学方式,与新闻传播行业缺乏必要的联系纽带。学生的学习与今后的工作之间存在脱节,是当前新闻传播类专业教学方式的一个主要弊端,而造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因素在于新闻传播类专业中双师型素质教师的缺乏。在新闻传播类专业教学中,院校教师懂传播理论不熟悉新闻操作;聘用来自行业的教师,懂新闻操作不熟悉传播理论。虽然教育部和力推新闻传播高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实行高校与新闻单位人员互聘“千人计划”,加大力度逐步推动新闻教育与新闻实践的结合,但是在人员互聘之后将新闻传播专业教师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还有待进一步观察。将学生新闻传播类知识理论的学习与新闻传播的实践实训结合起来,结合的效果主要看能否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增强学生对新闻传播类专业的认识;能否让学生在看到学习与工作之间的联系后,提高他们学习新闻传播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能否让学生通过与新闻记者的接触,跳出校园学习的局限,增强对社会新闻传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体会新闻传播工作中团队合作的重要性;能否让学生在新闻传播的职业指导与职业训练中,扩大知识面,开阔眼界,提高他们新闻传播工作的环境适应能力;能否让他们在实际工作的锻炼中,提高学生的新闻传播责任心和新闻传播判断力;能够让学生借助实践岗位锻炼的机会,提高他们的专业对口就业率。 三、教学内容:项目导向 传统新闻传播类专业的教学,大多按学科架构形成教学体系,按章节结构传授教学知识。此类教学内容主要注重的是知识理论的传授,而不利于学生新闻传播技能的培养。因此,有必要参照新闻传播业务实践中的工作流程,设计能够培养学生能力,符合学生今后工作环境的项目,以项目为导向,重构新闻传播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对于新闻传播类专业教学内容中的项目开发,主要以新闻传播中产品与服务为载体让学生能够学会完整的完成新闻传播工作流程。因此,新闻传播类专业课程教学内容的项目开发,需要做到以新闻传播任务作为课程教学内容设置的参照点,确保教学内容以项目任务优秀构建,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引导学生建构属于自我的知识与技能;另外,需要为学生设计围绕项目运行的所需要的综合化教学情境,以保障项目的仿真度或者真实性。项目确立后,对于承担项目的小组,需要对学生的角色基于真实新闻传播岗位的不同进行分工,并要求学生按照“明确任务、提出计划、组织实施、检验评估”等新闻传播工作流程展开项目实施。在真实或者模拟的新闻传播工作项目中学习,学生的学习不再是受教师的外部控制,而是变成了一种自我控制,学生可以围绕学习目标进行有意识的行动,锻炼学生从多种可能性的行动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锻炼学生对新闻传播工作任务的结果预测预判能力,提高学生自主意识。以项目为导向的新闻传播类专业课程教学内容重构,其主要的目标是让学生能够获得新闻传播职业岗位上的工作能力与行动能力,特别是新闻传播行业最为看重的动手能力。 四、教学管理:加强反馈 新闻传播类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的构建,对于教学管理而言,主要在于加强教学反馈工作。传统的新闻传播类教学,其教学反馈较多以学生的理论考试成绩为主;而新闻传播类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中在组建中,需要以教学反馈作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的条件,认为教学信息反馈是提高专业实践性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实践性教学活动开展中,教学信息的反馈收集与传统理论讲授型有所不同。新闻传播类专业实践性教学,由于教学场所不固定于教师,有时甚至是在校外,因此,教学反馈信息的获得具有随机性,而这也要求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增派人员,制定相应的制度,保证实践性教学反馈信息获取的及时性。参照有关院校的实践性教学活动,一般来看,教学反馈信息的搜集,分为三个阶段:实践活动开展前的教学策划信息搜集,实践活动开展中的教学开展信息搜集,实践活动结束后的教学总结信息搜集。而如果从实践性教学反馈信息的来源来分,又可以分为实践单位的反馈信息、教师实践的反馈信息、学生实践的反馈信息。实践单位的反馈信息,主要从行业的角度,分析实践性教学活动,是否符合行业新闻传播产品与服务的实际生产营销情况;教师实践的反馈信息,主要从教学的角度,分析实践性教学活动,是否达到了教学要求;学生实践的反馈信息,主要从个人职业发展的角度,分析个人职业能力是否在实践性教学中有所提升。 五、教学考评:行业评估 依托教学管理搜集的反馈信息,对新闻传播类专业实践性教学效果展开评估,是判断和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一环。实践性教学与理论性教学的考评,肯定存在不同。新闻传播类专业原有的教学考评,必须基于实践性教学的实际进行改革。比如,将评价内容从对学生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的评价,改变为对学生实践技能的评价。又如,将评价方法从之前的理论考试总结性评价,改变为项目结果的总结性评价与项目过程的形成性评价相结合。而为了保障新闻传播类专业实践性教学评价真实反映实践教学过程,最有必要的改革就是将之前单一的以院校、教师为主的评价,转变为传媒院校与传媒单位的双主体评价。特别是随着国家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不少主流媒体开始与新闻院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新闻传播人才。联合培养人才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共同制定培养目标、组织教学团队、设计课程体系、建设实践平台,当然,也就包括了共同制定新闻传播人才实践性教学评价标准。参照相关职业的人才培养办法,一般来说,新闻传播人才实践性教学评价标准的制定,大多是由院校与行业联合成立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在其领导下,院校可以将教学的内容融入评价标准中,而新闻行业可以将实践的要求引入融入进来,并有可能引入通行的职业准入考试制度,以新闻传播专业人才通过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编辑记者从业资格证等相应的行业准入资格考试,作为学生结业的重要标准,实现学生毕业时同时拥有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从而提高学生的就业保障。 作者:纪富贵 单位: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宣传统战部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实验课程设计与管理 摘要:文章根据新闻传播行业的特点,依据新闻传播学类的课程结构设计了实验课程体系。实验课程体系以新闻传播学类的主题性实验为主体,设计了各分项实验,让学生在实验中学习新闻传播学类工作分工而又协作的特点和团队合作精神。 关键词:新闻传播学类;主题性实验;分项实验;矩阵管理 一、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人才培养 经济学中的“供给”是指生产者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在某一价格水平上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一定数量的商品或劳务。[1]高校对人才的培养相对于社会需求来说也是一种供给。因此,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结合经济发展、社会转型的需求来构建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在教育部相关文件的指导下,新闻传播类专业是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特征的新闻传播类人才队伍,使他们具有从事新闻媒体、文化管理和教育科研等工作的素质和能力。毕业后可在各类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媒体网站、广告、出版社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新闻信息和图片的采编工作,甚至经营管理、文化传播、教学科研等工作。 二、实验课程分类 从课程设计、课程实施、课程开发、课程管理与评价等多角度看,教师都是与课程高度相关的主体。[2]研究某专业课程体系必然离不开该专业的发展历程,以及该专业师资的专业结构。该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世界银行贷款对该校“电教中心”的支持,项目投入了当时最先进的设备,出资培训了中心师资。在之后的30年中,该校师资曾是地方电视台的重要技术力量,制作了大量的高质量的电视纪录片、新闻报道。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电教中心和物理系的共同培养下,首批电化教育专业的学生毕业。21世纪初,电教中心(后更名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与该校同样实力较强的中文系共同招生并培养广播电视学专业并成立新闻传播学院发展至今,目前已经有新闻传播学类专业三个。其发展过程和师资结构决定了专业的应用型特点。实验课程是建立在理论课程的基础上,但是部分课程又独立于理论课程。根据专业的培养方案,可以把专业的实验课程分为以下分类: (一)新闻与创作类 该类课程目标是提高学生的文学与新闻素养,提升学生的写作与创作能力,锻炼学生的新闻报道与稿本创作的能力,锻炼学生项目策划与方案写作能力,加深学生对新闻伦理和法律、法规的理解。 (二)影视制作类 该类课程以影视制作技术实训为主,增强学生对影视制作手法的了解,让学生掌握各类影视制作手法和技能,掌握影视演播室和设备的操作规范,让学生适应不断更新的影视制作技术,理解掌握稿本与影片之间的关系。 (三)网络与媒体类 该类课程有别于网络技术专业的课程,它侧重在网络与新媒体的结合,培养学生将新闻内容或影视节目在网络平台的能力,让他们掌握新媒体的技术特征,新媒体的应用与规范,新媒体平台的构建与维护管理的能力。 (四)经营与管理类 该类课程是关于媒介经营与管理的课程,能够锻炼学生经营媒体与管理媒体的能力,增加他们与社会接触的机会,培养与人沟通的素质和能力。 三、实验课程体系的构建 学生实验课程的选择需要按培养方案进行,每位学生需要选择一类或者几类实验课程,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择。事实上也不可能要求每个学生都是全能,对每一类课程都能达到优秀。这种独立的实验不利于学生对专业课程形成整体的概念,课程之间无法做到无缝衔接。实验成果也让学生没有成就感,不完整的作品无法示人,也没有观赏性。没有观赏性就无法吸引学生再次对实验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也无法找出作品的不足。为了让学生做的每一个实验作品都能得到保存和观赏,就需要对实验课程进行系统的设计,首先整体设计,然后分项实验。每一个实验可以作为案例进行分析,实验课程的分类不是学生专业的分类,各项实验从单体上看是独立的,它为课程服务,多个实验贯穿起新闻传播学类课程的多个类别。案例:主题实验——纪录片制作 (一)实验内容与课程类之间的关系 一个主题实验项目“纪录片制作”涉及八个分项目实验,它们包括采访、稿本写作、拍摄、后期制作、包装、网络、广告赞助与营销、过程评估。纪录片内容的选择可由参加实验的学生共同协商解决,以培养他们团结、协作与组织的能力。 (二)实验过程安排 一个总的主题实验可以由教师负责,也可以指定相应的学生负责,因为总负责需要协调实验室和学生的工作,而且总的实验成果是否成功直接关系到参加实验的学生的成绩,也影响到后面的实践能否顺利开展。主题实验下的分项实验项目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学习时间自主报名参加,每个分项实验对学生来说是选修实验课程,但是根据培养方案又必须完成其中的一项或者几项。这样的主题性实验可以滚动开设,如果学生需要选择多项,那么应该在实验的不同轮次当中选择,同一位学生不宜参加同一轮次同一个主题性实践课程两项或以上。从这个实验上可以看出,虽然是一个制作纪录片的实验,但是该实验包含了多门课程的实验,实验分项目零而不乱,有骨有肉。新闻传播学类的类似的实验还可以有杂志的编辑、电视栏目策划与制作等。在这样的理念的指导下,该院新闻传播学类的实验设计大类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平面媒体类的两份杂志一份报纸:《晓时代》《十分快报》《奔逸》。第二,影视类的四个电视节目:纪录片制作、微电影创作、网络电视台《每周要闻》、网络电视台《旅游》。第三,新媒体类的三个设计类:网站建设、人像摄影与处理、广告设计。第四,经营管理类两场策划:迎新晚会、毕业欢送会。 四、主题实验管理模式 一个案例可以贯穿整个专业类的多个实验课程,为满足更多的学生的选择,可以设计更多不同的主题实验。每个主题不一定需要包含所有的课程,主题实验以主题的完整性为主,有可能是其中的一类课程或者两类课程。每一类的课程也包括多个分项实验,即主题实验包括多个分类实验,每个分类实验也包括多项课程实验,因此对实验的管理就涉及多个方面。在主题实验和课程的管理上可以采用矩阵管理模式,实验室负责管理实验的实施,教研室负责管理实验的主题内容。这样的管理模式能够促进教研室与实验室之间的沟通,也有利于双方发现自身在教学管理的中的不足,从而更好地做到以学生为本。这些主题实验管理得当可以大规模设计成开放实验。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开放实验室将成为点燃学生智慧火花的场所,也成为高校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基地。 作者:魏彬 瞿文燕 单位:南京晓庄学院 新闻传播专业论文:高职新闻专业学生需培养的网络传播能力分析 摘要新媒体逐渐成为新闻专业学生就业的主要方向之一,本文探讨高职新闻专业学生需培养什么样的网络传播能力,而这种能力又该如何区别于本科生。 关键词高职 新闻专业 网络传播能力 身处网络时代,新闻行业不甘落后,传统媒体纷纷向网络拓展。而网络新贵们,如新浪、网易等门户网站,也开辟了自己的新闻阵地,并逐渐成为人们获取新闻的重要来源。 随着媒体的就业门槛逐渐提高,普通本科院校的毕业生甚至研究生都面临着就业难的问题,更不用说高职院校了。如何寻找出路,不妨把目光投向新媒体(网络媒体、手机平台等)。那么分析高职新闻专业学生应培养的网络传播能力,且如何区别于本科生,就很有意义了。 网络传播,简单来说指人类信息(包括新闻、知识等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的一系列传播活动。而网络传播能力,自然指人类利用计算机网络传播信息的能力。 1 国家标准与职业要求 1.1 国家标准 对新闻专业学生来说,具备网络传播能力后比较对口的职业是网络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网络编辑工作组对其这样界定:“网络编辑是指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及计算机和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互联网网站内容建设的人员。”① 2005年1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网络编辑师的国家职业标准,将其分为四个等级:②“网络编辑员(国家职业四级)、助理网络编辑师(国家职业三级)、网络编辑师(国家职业二级)、高级网络编辑师(国家职业一级)”。四个级别的职责各不相同,网络编辑员侧重于采集素材,编辑和传输内容;助理网络编辑师的工作涵盖了采、写、编、评等新闻优秀业务;网络编辑师要求能策划栏目、制作专题、编辑和管理内容等;高级编辑师的重心是策划频道、管理运营。③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编辑员的学历要求并不高,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且同时在网络编辑岗位连续见习一年的即可申报,这对于高职新闻专业的学生来说是很好的机会。 从高职新闻专业实际出发,学生应该具备怎样的网络传播能力?我们从高职毕业生能找到的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工作来分析。 在“智联招聘”投简历并应聘成功的正德学院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应届毕业生董同学目前在“丁丁网”实习,这家网络公司专注于本地生活搜索。他的工作是信息编辑,负责维护“丁丁社区”(该网论坛)。刚开始他的任务是在每个版块发贴、跟帖、转帖,带动流量和人气。后来负责更新论坛首页图片和帖子的更新。用photoshop和“光影魔术手”把图片调到合适尺寸便于浏览,或把图片上的水印修掉。这份工作比较注重编辑能力,要心细,文字功底也要稍微好点。他认为“信息编辑”顾名思义就是善于捕捉信息,所以新闻专业的人应更加适合这个岗位。他觉得自己面试成功很大一个原因是新闻专业出身的。他分析这样的网站需要文字编辑能力比较强,或者有一定策划头脑的员工。 2 高职新闻专业学生应具备的网络传播能力 既培养基础网络传播能力,又培养具有可持续发展力的传播能力,高职新闻专业的学生才能在残酷的竞争中寻找到机遇。 2.1 基础网络传播能力 从上面的实例来看,信息编辑的具体工作基本属于网络编辑师国家职业标准的初级标准——网络编辑员(国家职业四级)范畴,只需要具备采集素材、编辑和传输内容的能力即可,这就是高职新闻专业学生应该培养的基础网络传播能力。进一步细分,这种基础能力又可以分为: (1)文字功底——能够流畅、准确地将事件和创意完整、清晰地表达出来,不出现错别字,语法正确。并能够根据要求将繁杂信息进行整合和 (2)信息敏感——能够对社会热点和新兴事物保持关注,并有自己独到的意见和想法,可以通过对热点事件的分析,来带动信息的传播和交流。这是新闻专业学生区别于其他专业的重要指标。 (3)图文处理——熟练掌握photoshop等图片处理软件,能根据文字处理不同的图片,使之符合传播要求。 (4)网络互动——会利用网络资源准确找到需要的信息,并利用网络工具保持与周围人的联系,必要时可以进行初步的信息宣传和推广。 2.2 长远发展应具备的网络传播能力 普通高职新闻专业的学生具备基础能力即为合格,但若想具备持续的发展力,就必须要求他们达到助理网络编辑师的水平(采写编评能力)。如要再进一步加强竞争力,还必须具备网站专题策划能力。我们在基础能力上进行能力升级: (1)新闻基本功——在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基础上,训练其新闻基本功,包括采写编等能力。新闻评论暂不包括在高职新闻专业学生需要具备的基本功之中。这就体现出新闻专业学生特有的文字功底,不只是文笔好,还需要遵守新闻的规律,真实、客观。并且能够在“编”的能力上进一步提高,有新闻意识地将信息进行整合。 (2)新闻敏感——从信息敏感上升到新闻敏感,需要学生站在较专业的角度来看待新闻事情,并具备一定的观察力,能够从生活中发现新闻,并进行深度思考。 (3)网页设计——在图文处理的基础上,还需要掌握flash、dreamweaver等网页设计与制作的软件,能够自主更新网页,网络新闻,这样可大大提高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4)策划与推广——懂得运用各种途径进行信息和创意的策划与推广,包括了解各种媒体的特性,并依据不同内容规划不同推广方式。这对于高职学生来说是一项比较高的要求。
高校学生安全教育研究:高校学生安全教育问题及对策研究 【摘 要】现在的高校学生是我国未来建设的生力军,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重点关注,受相关政策和社会发展的影响,现在的高校学生在性格和价值观上呈现出了一种缺失的现象,致使在实际的社会实践中无法很快的进入角色,这在很大程度上表明的是我国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问题急需要得到改善。因此,本文围绕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问题进行了简单的分析,就相应的改进策略进行了简单的阐述。 【关键词】高校学生;安全教育;问题;对策研究 在互联网和通讯设备的普及下,我们国家的信息化程度日益加深,这不仅给我们的教育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现阶段的高校学生大都是九零后和零零后,在物质生活都有极大提高的生活环境和文明程度较高的社会环境的影响下,他们对于挫折的承受能力和吃苦耐劳等优良的品质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培养,致使部分高校学生在价值观取向和判断是非上都无法做出正确的选择,从而让自己或他人陷入到一些危险的事件中,这种自我控制能力较弱的现象是比较普遍的,因而,加强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问题是刻不容缓的,并且需要对现状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的基础上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 一、深化对高校学生安全教育重要意义的认识 1、高校学生安全教育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需求 高校的教育是为了不断的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为学生融入社会提供一些专业技能的培养,也是学生融入社会之前必须要适应的一个过渡性的阶段。这个时间段内他们必须适应一切事情都要靠自己解决,实现独立生活能力的培养,同时也需要学习与其他同学的相处,因此,在这个阶段进行安全教育是十分必要的。这种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是比较多的,不仅仅局限于一些安全意识和知识的普及,同时也需要注重建立和培养安全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这对于高校学生的工作和学习都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 2、高校学生安全教育是校园安全管理的现实需要 现在的高校管理内容是十分宽泛的,高校学生的课余时间也是比较充足的,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在校学生会因为自我控制在能力较差和缺乏社会阅历的影响,极易受到一些不法分子的引诱,做出一些危害社会的事情,这对于社会的稳定是十分不利的。并且,每年都会在校园中出现一些恶性事件,致使校园的安全教育水平一直无法得到有效的提升。 3、高校学生安全教育是履行学校法定义务、依法治校的重要体现 科学的进行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是高校应尽的义务,并且保护高校学生的安全也是高校的责任,因此,加强高校学生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教育常识也是高校的教育内容之一。这既可以很好的提高本校的安全教育水平,便于校园的日常管理,同时也是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途径和方法,并且对于我国的相关法律常识的普及也是大有裨益的。 二、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应注意的问题 1、贴近实际,提高针对性。从实际做起,从学生的校园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起,才是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的重要方法。相交于传统的安全教育而言,现代的高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难度加大了不少,学生接受知识的途径和方式有了极大的转变,同时,枯燥的校园安全知识的讲述无法提高学生对于安全意识的重视。因此,需要我们的教研人员在实际的课堂实践和生活中的一些安全隐患着手,并加大安全知识的推广力度,让安全成为校园教育和生活中的重心。 2、反复宣讲和演练,保证经常性。根据学生的流动规律,在新生进校的时候重视安全知识的讲解,并制定相关的安全教育小常识进行详细的讲解,并通过对往届学生身上发生的一些真实性的安全案例进行分析,引发学生的共鸣和重视,并就一些生活中常见的安全隐患进行实际的演练,让学生在这种紧张的氛围中了解到安全意识的重要性。 3、以生为主,激发大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视学生的应变能力的培养,重点培养学生的逃生能力和自我救援能力,实现在紧急状况下的自我保护和帮助他人。引导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中的位置的转变,让他们了解对于安全知识的掌握是为自己在危险情况下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的重要工具,从而真正的实现安全意识的普及。 4、积极运用网络媒体手段,体现时代性。可以通过对学生比较信赖和关注的信息传播路径的了解,进行适当的安全知识普及的方法,在各种信息技术全面发展的今天,各大网站的的帖子都受到了高校学生们的极大关注,我们的高校也可以联合起来在网站上安全知识问题的讲解和安全知识小测试来实现一些安全常识的普及。 5、构建并不断完善大学生安全教育体系,注重系统性。安全教育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对这一知识的掌握程度对于高校学生为人处世,甚至是后期的社会实践的影响都是极大的。但是,目前的高校在安全教育问题上却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教学体系,并且缺乏专业的教材和人员进行指导,因此,这些问题都是亟待解决的,这也是实现有效进行高校安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三、高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发展趋势 1、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实现理论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法 想要有效的引导学生对于安全教育的重视,必须引导学生建立一种比较正确的安全意识的学习态度和自我定位,重点培养学生的自我控制能力和责任意识,减少对其他人的依赖程度。同时,重视安全实践活动的开展和演练,并在活动结束后进行全面的总结,让学生充分的了解紧急事件发生之后如何做出正确的决策来有效的缓解问题或降低安全隐患。 2、运用新媒体手段,丰富安全教育形式 新媒体以其形式丰富、覆盖率高、互动性强、推广方便、精准到达等特点深受当今年轻人的推崇,高校大学生也不例外,因此,高校安全教育工作者就应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点,对高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而微博作为新媒体的代表,正在高校中广泛流传着,通过打造品牌微博,让微博成为高校学生安全信息宣传教育的大课堂,能迎合大学生的认知心理,取得良好的信息传播效果。 3、重视学生的心理教育和价值取向的建立 当前的社会的主流思想仍然是比较积极的,但是在繁杂的网络信息的影响下,部分意志力较为薄弱的高校学生受到了侵蚀,从而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影响。因此,帮助他们进行心理上的疏通和价值观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同时也要加大对于正面知识和信息的传播,时刻以崇高的思想道德和生活中的光荣事迹来进行熏陶,从而帮助学生建立起科学的、积极的价值观并充分的发挥它的导向作用,确保高校安全教育的有效进行。 4、增强高校安全教育队伍建设及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 在今后的工作中,各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专职队伍建设,培养安全教育的专业人才,提高专职人员的素质及技能。使他们娴熟有序的应用多种手段开展安全教育,具备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同时改进基础设施设备,加大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更新陈旧的基础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安全防控监控体系,加强高校校园安全管理科技化的力度。 四、小结 鉴于高校学生安全教育问题的重要性,我们的高校需要对这一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客观的评价,然后在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改变停留在形式上的安全教育现状,实事求是的开展现阶段的安全教育工作。积极的开展相关的校园安全的讲座,或者在学生活动较为频繁的区域进行安全教育知识和影片资料的播放,从而引起学生对于安全问题的重视,我们的教育工作者也要重视与学生的沟通,一旦发现有什么异常需要适当的进行引导,并陈述其利弊。相关部门也要重视对于高校学生安全教育问题的重视和支持,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安全教育的可行性和实用性。 高校学生安全教育研究:加强高校学生安全教育的途径探析 摘 要:随着素质教育的发展,高校的建设日益倾向于社会化和多样化。然而,这样的趋势给高校校园的安全稳定带来了新的挑战。高校需要从根本上重视校园和谐发展的建设,加大学生安全教育力度。本文通过论述高校安全教育的意义,结合其主要内容进一步探析高校学生安全教育的途径。 关键词:高校学生;安全教育;意义;途径 近年来高校学生安全教育的问题层出不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因此,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让他们从意识和行动上都能够将安全问题重视起来至关重要。这不仅仅是教育改革,实行素质教育的要求,更是现代社会对高校教育的深切期盼。 1高校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安全意识教育――思想教育。要用正确的意识指导实践,要加强高校学生安全教育首先需要从思想上改变学生对待安全问题的看法,即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所谓的安全思想教育就是通过对国家有关安全的文件内容进行讲解,强调安全第一,增加学生对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这样做才能从思想的根源上让学生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将一切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 (2)安全知识讲解――理论认识。 经过上述阶段的学习后,学生思想上已经形成了对安全教育的高度重视,接下来就进入具体安全知识讲解的环节。其主要包括安全方面的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以及基础的安全防护知识。通过讲解使学生有了对安全的定义、特点、内容、由来与发展、重要性等基本知识的把握后,学会在突发事件中如何做出应急反应。这些对于防范和逃生,是非常有益的。另外还可以教授学生利用一些逃生工具,例如灭火器和防毒面具等,进行逃生。通过书本知识学习和案例视频展示,让学生懂得基本逃生的方法、程序、规则,以及使用逃生工具的方法。案例往往能够比课本知识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可以让学生了解到危害性,学到一些实际运用的知识。 (3)安全实战演习――实践巩固。 理论的学习起到的作用是预防,如果不能将学到的运用于实践中去也是纸上谈兵。倘若不幸遭遇到一些事故,究竟应该如何应对?对此就要培训学生的应急反应能力。通过一些实战演习,进行事故过程中的救灾和逃生训练。例如,尽量让后勤集团和学生密切配合进行一场宿舍内部失火的救援和逃生训练。学生利用已有的工具(毛巾、水、灭火器等)在消防员没有到达之前做好自救工作。后勤集团也要根据实际的宿舍结构图指导学生进行自救,并且日常活动中要做好消防通道的清理工作。 2高校学生安全教育的举措 (1)学习教育为主力。 高校作为学生的管理和教育机构,应该主动承担起学生安全教育的这项责任。但是,仍然存在部分学校没能够掌握好安全形势,忽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部分学校能够足够重视的学习,却因为没有采取合理的方式,造成行政效率低下。高校应该对安全教育组建独立的团队进行操作,确立行动目标和具体方案;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转变原有思路,考虑到不同作用对象的特性进行区别化教育。切勿走形式化的路线,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却收不到实际的效用。 (2)宣传力度要到位。 高校中要发挥集体的力量,进行大力度的宣传,靠安全教育的文化氛围的影响来让其深入人心。通过条幅、展板、宣传栏、宣传手册、讲座等具体方式进行宣传,目的就是要让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自我防范。要做到全员和全程教育,对于新生,要做好从进入大学的那一刻开始就进行安全教育。教育的主旨是,保护自己和爱护他人,妥善处理自己和他人之间的关系。 (3)创新教育课程。 高校学生处在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形成时期,有着自己的思想却不成熟,这就导致了对他们的思想意识进行教育和改变的特殊性和困难性。要想做好其安全教育工作,就必须走心理路线,通过开设安全教育心理课程进行心理辅导。高校学生安全负责团队可与心理辅导部门联合推出“安全教育心理课堂”,这样既能够让没经受过安全事故的学生有心理训练,也可以给予有事故创伤的学生以心灵抚慰。 (4)网络平台信息共享。 21世纪是信息时代,我们在推行安全教育的同时一定要发挥好网络的作用。比如,高校间联合推出安全教育信息网络平台,上传安全教育知识等相关文字和视频资料以供学习,同时开启网络安全咨询服务来进行学生心理辅导。 总之,高校应该将学生安全教育摆在第一位,应坚持以人为本的育人原则,与社会和家庭共同努力将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做到位。 高校学生安全教育研究:关于高校学生安全教育的几点看法 【摘 要】 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是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多方面的紧密配合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尤其是需要学校各部门的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提高对大学生安全事故的预见能力,把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做在前面,不断增强大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为国家培养更多具有良好安全意识和能力的高素质合格人才,这样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达到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目的。在十八大精神指导下,在学校发展战略指引下,高校需将创建平安校园作为工作的中心任务,从而实现安全管理的信息化、安全教育的系统化、安全防范的规范化、安全服务的人性化。加强保卫人员、校卫队员接警、处警过程中人性化服务管理,提高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 【关键词】安全教育;高校;依法治国 在当下,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仅靠保卫部门是远远不够的,还要依靠学生管理工作者及学生组织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特别要发挥思想教育阵地的作用,利用边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体系和优势,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因人因事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本文主要讲述笔者关于边疆高校学生安全教育的几点看法。 一、为什么需要对边疆高校学生普及安全教育 (一)学生日常生活的需要 目前大部分边疆高校的安全保卫部门都是学校的一个行政处室,行政上归属各边疆高校管理,业务上归公安机关指导,没有行政执法权,可以接警,但不能惩罚,使边疆高校保卫部门处于一种尴尬的境界,无法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惩罚力度,保卫部门有力使不出,而真正的公安机关面对社会上错综复杂的案件,工作压力较大,对于学校发生的小偷小摸,无暇顾及,对学生们的求助,显得力不从心。 (二)传统安全教育模式的不足促使改革出新的模式 传统的安全教育模式有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模式、现场观摩教育模式、利用国家法定的一些节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的模式、现身说法的教育模式、.网络宣传教育模式。然而,传统的安全教育模式在大学生的安全教育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却也有许多的不足,比如全教育内容相对单调,涉及面窄,往往局限于防火、防盗、防骗、防自然灾害及交通安全等几个最基础的方面,而对于国家安全、信息安全、科技安全、金融安全等时下颇受关注的新内容则涉及太少。边疆高校的宣传媒体在安全教育中作用发挥的也不够,没能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大学生安全教育模式。 (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高等教育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在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校园扩充到多校区,人才培养也由过去的单一向多方元化发展;大学生的活动范围不再局限于校园,与社会的接触更加广泛。有的利用课余时间打工或进行勤工俭学,还有的因种种原因干脆吃住在校外,特别是随着现代通信技术和互联网的发展,大学生接受来自于不同主体、不同途径传递的不同倾向的思想意识越来越多,其信息摄取行为也愈显个体化、隐蔽化,接受信息的自由性也越来越强。而目前安全教育主要停留在说教上,且基本与学生特色的活动(娱乐活动等)无缘,不符合学生的认知特征,很难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也就很难创造出安全的环境来。所有这些都说明,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十分必要的。 (四)法治社会的需要 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校”标准的不断提高,边疆高校校园治安和大学生安全问题得到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大学生的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已纳入社会主义法治轨道。在《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中,均明确了边疆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基本上形成了大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法规体系,这为边疆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而要使大学生遵纪守法、把法律规章制度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深入、全面和规范地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则是必然途径。 边疆高校应将大学生安全教育纳入常规教学计划中,在新生进校时,就要将安全教育定为必修课,可编写规范的安全教育读本作为教材,安排专职教师担任授课任务。同时可聘请公安、消防、银行、安全部门的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教员,给学生授课。各学院尤其是各分团委要充分利用每年的“全国安全教育月” 、“全国法制宣传月”等教育契机,应融入安全哲学、安全科学、安全技术和安全工程等方面的安全科学知识;经济管理类的课程应融入经济安全、政治安全的内容。安全教育的融入,拓展延伸了专业课的课堂教学,同时也扩大了安全教育的辐射面。针对本学院的学生安全教育的需求和现状,确定教育主题,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学生辅导员要通过班会、社团活动、第二课堂、社会实践活动等途径,在班级层面上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同时学校要把安全教育从课堂延伸到大学生公寓,每个宿舍要选出安全员,在大学生安全教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公寓管理部门对大学生安全员进行定期培训,通过宿舍安全员,将安全教育送进大学生宿舍。学校可研究制定宿舍安全员队伍建设及奖励办法。要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司法基本保障,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如何在边疆高校进行和加强安全教育 边疆高校的安全是全社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新形势的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建议边疆高校成立大学生安全教育领导小组,领导、指导学校的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召开大学生安全教育会议,分析本校大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形势,研究制定教育的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学院和学生管理部门贯彻落实。 (一)普及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教育是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对大学生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应从与学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入手,例如:《宪法》、《刑法》、《教育法》、《国家安全法》、《国防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内容的法律知识教育。要充分发挥边疆高校公共基础课、法学专业课以及相关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论坛等作用,坚持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学校应通过各种法律实践活动来推进法律知识教育,应与公检法执法机关建立共建关系,通过举办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对大学生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守法自律意识,减少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开展多种形式 通过设计安全知识竞赛、逃生技能比赛、自救互救实战演练、安全宣传漫画设计比赛等主题,来加强学生在实际行动中掌握安全本领。使大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并潜移默化地形成安全意识与责任。 (三)进行校级安全教育 校级安全教育课领导机构要由各边疆高校主管安全工作的书记、校长担任主要领导,保卫、教务、学工处、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组成,下设教研室,具体负责安全教育课的实施工作。边疆高校要将这一课程的实施纳入教学评估中去,及时督促检查安全教育课的落实情况,经常性地选派教师走出去进行有关的培训和学习交流;开展安全教学研究,将成型的科研成果推广开来,进而推动安全教育课的实施。对大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关键在落实,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把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期抓下去。要明确责任,把安全教育纳入学生日常管理计划,统一教育内容,制订安全教育计划。国家教育部门应统一编制边疆高校安全教育的教材,纳入教育教学计划,规定课时,以保证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三、将网络安全教育纳入教学中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利用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日益增多。大学生涉及的网络犯罪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参与网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另一种是网上购物或网上交友被骗,其人身、财产安全受到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为此,首先应当加强网络法律知识的教育,通过网络法律知识的学习,使大学生认识到哪些行为在网上是非法的,是法律严令禁止的,以免大学生由于网络法律知识的欠缺,参与到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中去;再者就是加强网络安全教育,使大学生懂得如何在网络中保护自己,不要轻信他人,更不要随意的接受他人的邀请,或将自己的相关信息告知他人,避免上当受骗,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 综上所述,在现在,安全教育形势更加复杂,这就要求边疆高校要在安全教育的实践中不断总结,探索出一种适合学校自身实际向适应的大学生安全教育模式,确保大学生安全教育取得实效,真正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素质和防范能力,使边疆高校的校园更加安全,更加和谐稳定,让学校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学、科研中去,真正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 作者简介:欧海艳(1985- ),女,壮族,籍贯广西崇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研究方向:现当代文学、党建、思想政治。 高校学生安全教育研究:广西高校学生安全教育教学创新研究 【摘 要】针对广西高校学生安全教育教学现状,从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安全教育教学创新研究。 【关键词】广西 高校 学生 安全教育 教学 创新 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指高校管理者和教育者通过多种教育手段,使大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获得有效合法保护的一种系统教育,也是保障大学生切身利益,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根据本课题的调查与分析(从2011年至2012年,本课题组先后对南宁、桂林、柳州、玉林、钦州、梧州、百色7市的9所高校进行了学生安全教育教学现状的调查,调查方法以问卷调查为主,召开相关座谈会为辅。本文所提及的调查结果均为本项目调查研究所得),当前广西高校学生安全教育教学以“注入式”为主,这虽然达到了一定的安全教育目的,但教学过程中学生较为被动,学习积极性不高,并且实践参与性不足,对大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培养不够,因而教学效果是有限的。在新形势下,创新广西高校学生安全教育的教学,优化教学理念,充实教学内容,强化实践操作,重视效果评价,切实提高广西高校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性意义。 一、创新“全人发展”的安全教学理念 理论是行动的指导,而创新教学理念是增强广西高校安全教育有效性的源头。因此,确立“全人发展”的教学理念,强化高校管理者和教育者关于大学生安全教育的“人本”意识,这是对广西安全教育特殊性要求的创新性回应。魏清认为,“全人教育”是目前国内外发展素质教育的新的有效机制。“全人发展”的教育理念是一种整合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导向的教育新观念,旨在培养博雅通达、全面发展的“全人”,促进学生个体得到充分、自由、全面的持续性发展,强调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的主体性。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我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全人教育”的有机组成,因此,在具体的教学管理活动中,“全人发展”的教育理念应得到积极地贯彻实施。 (一)高校管理者应转变安全意识培养理念,树立明确的“全人发展”安全教育目标。据调查,广西绝大部分高校的安全教育课程还未正式纳入教学整体规划之中,安全教育的培养目标也不清晰,安全教育之于素质教育的重要性还未被深刻地认识到,安全教学的内容、形式、时机和评价都较为随机,不具系统性。因此,广西各高校的管理者应创新“全人发展”的安全教学理念,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将安全教育教学纳入学校的整体计划中,确定安全教育的独立范畴和特定目标,使之得到与其他教学内容同等的重视和支持,进而推动全校性安全教育教学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 (二)高校教育者应不断更新自身关于安全的意识,全面将“全人发展”理念贯彻于安全教育教学活动中。广西特殊的区域环境要求高校教育者具备高度的安全敏感性,树立安全教育的阵地意识、危机意识、防范意识、责任意识以及民族意识,高度重视大学生安全教学在广西战略发展中的作用。同时,在具体教学中,教育者应尊重、理解、信任和关心每一个大学生,注重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把安全教育当做“全人”培养的重要内容,而非可有可无之物,在讲解安全知识、训练安全技能之时提升学生的整体素养,落实国家关于“重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的教育目标。 二、创新“多层次”的安全教学内容 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教学主要包括学习安全、身心安全、消防安全、财物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实验与社会实践安全、交往安全、文化安全、疾病防疫和心理卫生等方面的内容。调查显示,广西各高校的学生安全教育教学内容主要关注学生的交通安全、人身及财产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其次是心理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而对于国防安全、文化安全等教育重视不足。创新广西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教学,必须充分拓展安全知识教学的范围,关注学生成长过程中多层次的安全需求,多维度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 大学生处于人格发展与塑造的关键时期,有着特殊的发展要素和需求。因此,在进行安全教学时,广西各高校应根据学生人格发展的重点,结合广西区情特征及现实形势变化而不断充实安全教育的内容,满足学生安全、健康发展的多层次需求,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表1反映了大学生人格发展要素与高校安全素质教育的对应关系。 据表1可知,创新“多层次”的安全教学内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各高校应遵照“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重视学生的人身安全,加强基础性安全知识的教育。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课程,普及生理卫生知识、性知识,对女大学生进行特殊的防性侵害的安全教育,教授一些简单的自卫术。另外,各高校应广泛开展消防知识、交通法规、医疗救护等多项教学活动,高度重视大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尊重每个大学生的生命权力。 (二)高校应不断满足学生求知求学的发展需求,加强学生的成长安全教育。在保障校园硬件设施安全的前提下,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关注学生的内心世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对于心理异常的学生,应做好心理辅导工作,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同时,教育者应对学生进行知识学习安全、实验安全、精神信仰安全的教育,引导学生学习有利于自身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文化知识,杜绝暴力色情、封建迷信、邪教等,保障学生求知上进的学习权利。 (三)高校应关注学生人际社会交往需求,提高学生的社交警觉性。由于大学生心智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足,不能很好地适应复杂的社会人际关系,因此,高校教育者应普及各种社会安全知识,进行网络安全、实习见习安全、择业就业安全、权益保障等教学,增强学生防盗防骗、避免传销蛊惑、远离犯罪、安全自卫的意识和能力。 (四)在特殊的区域环境下,广西各高校还应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国家安全的建设。应开展广泛的高校学生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保密工作、遵纪守法教育,强化学生的爱国主义意识,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世界和平的局面。 三、创新“体验式”的安全教学方法 大学生安全教育教学不仅在于多方面安全知识的讲解和授予,更在于安全知识的运用和防范技能的培养。据调查,广西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教学多采用“填鸭式”教育方式,侧重安全知识的灌输,相对缺少实践性活动。因此,创新广西高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教学,应将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有效结合起来,采用“体验式”教学方法,提高安全教育的实践性效果,切实培养学生的安全防范技能。 (一)拓展安全实践教学的平台。广西各高校应充分利用横幅、展板、橱窗、宣传栏等传统媒介,以及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现代传播手段,以文字、图片、视频影像等多样形式,直观地展现安全知识,示范安全技能,解读典型安全案例。其中,应特别注重利用现代智能手机和网络技术拓展学生安全教育的平台,增加学生受教育的机会。比如,开发各高校独立的安全信息发送、接收系统,将安全知识、温馨提示、安全事件曝露等内容以短信、微信、微博等形式发送给每个学生;或者利用校园网开设关于安全教育的主题网站、论坛、贴吧等,登载安全知识,开展事项讨论,解答安全疑惑,进行民意调查,提高学生参与安全教育的积极性。 (二)强化安全演练实践教学。广西各高校应创造条件,在学生集中活动区域,如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食堂、宿舍楼、运动场等地方进行安全演练,模拟暴雨、地震、火灾、爆炸、暴力冲突、交通事故、有毒化学品扩散等危机场景,对学生进行抗灾、抢险、应急疏散、逃生、自救、医疗救助等训练,使其在“体验式”教学中真正掌握安全技能。此外,各高校还可与当地武警中队、交通局、国家安全局、消防支队、法院、公安局、医院等部门合作,建立校外安全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地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演练。 (三)开展学生活动,吸收学生参与安保维护工作。广西各高校的教师和辅导员应积极组织开展与安全教育教学相关的活动,利用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竞技游戏、运动会、文艺汇演、话剧演出、拍摄微电影等形式来展演安全知识及技能,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安全教育。此外,广西各高校还可以大量吸收学生志愿者参与到校园、社区安全维护工作中,如安全检查、校园巡逻、心理咨询、法律咨询、交通协管等,让学生进行多样的角色体验,在维护治安,替他人排忧解难之时,普及并巩固自身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总之,创新广西高校学生安全教育的教学,需要高校各管理、教学部门通力合作,转变教学理念,完善教学规划,充实并细化教学内容,加强实践参与性教学,编制阶段性教材,采用学分学时制进行教学评估。此外,广西各高校还应积极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和社会环境,切实保护好学生的安全,为社会建设培养健康健全的人才。 【作者简介】郭爱涛,男,广西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教育毕业论文:电大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要求 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 一、毕业论义写作基本程序:集体指导、个别指导(三次以上)、定稿初审、省校复审、模拟答辩、案答辩终审。 二、字数、时间要求:6000字以上;半年左右。 三、文本格式要求:另见结构要求及文本样式。 四、关于选题和写作 (一)选题范围:古代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外国文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文学理论、比较文学、美学、写作等。 (二)开题报告:须经指导老帅审定通过后,另可进行论文的具体写作,一经确定,上报省校,不能更改。 (三)选题要求及不例: 1、“宜小不宜大”:利于提炼观点,利于中集中展开论述和材料的搜集及运用。 例:论余秋雨的散文(内容涉及很多方面,难于把握和深入) 深味人生,观照心灵——论余秋雨散文的哲学底蕴(只侧重于其散文的哲理性一个方面,利于深入)。 例:论鲁迅小说:浅论鲁迅小说中的知识分子形象(人物塑造)。 试析鲁迅小说的细节描写(艺术特色)。 2、传统论题须有新角度:利用熟悉材料,进行独自思考,形成新的完整的立论和论证。 例:沈从文笔下的“湘西世界”,沈从文和他的《边城》(材料、观点难以通过)。 从《边城》看湘西的民族风情,从沈从文小说看其“湘西情结”。 例:《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等都可写,但必须是利用熟悉的材料进行新的立论。 3、必须选择熟悉的作品立论:利于形成自己的观点,利于找论据论证,利于答辩。 例:狄更斯作品中的人道主义、马克.吐温的幽默讽刺艺术等(照搬别人立论;答辩临时读、记) 4、确定适宜的论题角度:自己熟悉、理解、擅长的方面:论题要求相对容易简明的。 (I)古、现代汉语,专业性强,材料具体翔实:文学理论深奥,接触少,不懂或未自己研究的决不能写; (2)作家论、创作论、风格论、流派论等要量力而行,一般可重点考虑作品的主题,人物形象,艺术特色,审美意义等。 5、中学语文教材教法不属汉语专业毕业论文选题范围。如需参考,可上网点击“一搜”、“白度”、“google”——“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四、写作要求: I、网上下载的不收; 2、几篇文章拼凑的不收; 3、将一篇主要文章打乱顺序,观点、材料依旧的不收: 4、请他人执笔,自己未读作品,不熟悉作品的不收; 5、拿已毕业的论文不收。 五、关于论文答辩 1、充分熟悉论文所涉及的作家、作品; 2、充分熟悉和理解论文中所引作家、作品及相关概念的米龙去脉和内涵; 3、根据论文本身,从观点、材料、结构、语言表述及作家创作等方面预设相关问题进行回答。 4、遵守答辩纪律,虚心学习,不提前退场。 教育毕业论文:素质教育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 素质教育毕业论文 中国的教育体制我想就是每个人都沿着固定的模式一路走来,在同一个阶层的人们所掌握知识水平都差不多,如果父母或师长告诉你,这件事是不应该做的,那么他就会牢记一辈子.致使他会把他的经验告诉他的孙子,我们丢失了正常能力,失去了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观察世界的能力.替而代之的是,我们把世界概括成一套简单的题目,头脑中的固定模式从不会使我们感到惊讶,因为在我们标准形象不一致的时候,我们几乎视而不见,所以,当我们把所有劳工领导人归类为势力小人,把所有诗人看作梦想家,把所有政治家视为虚情假意的欢迎者,就暴露了我们的局限性. 教育是关系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大事,和我们每个人都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作为国家的主人和民族的一分子,曾经或现在的受教育者或教育者,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关注教育. 对于教育制度,受教育者或教育者都认为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对于应试教育有些人可能这样理解:应试教育有利的一面是能加快孩子们对知识的记忆与理解.但诸如个人能力、综合素质、创造性等则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弊端相当多. 应试教育的最直[本文转载自[接后果是导致教育产品供给的短缺.其结果导致教育的高收费,更重要的是,它仿佛是一架考试的机器,因为它推动着学历教育向前迈进;它使得学生从小学到大学一直为考试忙不停.否则,就会因考试不及格宁被淘汰.在这种体制下,孩子们努力学习知识,以通过各种考试. 学校考试以其对学习成果的显示,对学习方向引导,对学生的激励,在这一过程中起了控制器,调节器和加速器的作用.当然考试的控制、调节、加速效应是应接作用与学生学习的考试不但对学生学习的促进、调节作用,在学校教育中,它还集中体现着人的智力、技能在某种程度上是学生自我表现的需要.因此,它在一定意义上体现了人的本恒.但现实生活中,我国的学校考试出现了异化现象,产生了与人的本性、人的社会化过程相分离的运动.考试本来是促进学生社会化过程的手段,却被当成了追求的目的,学生的发展倒成了争取考试合格的手段.考试过程中所有自然形成的关系却变成了分数关系.考试成为学生学习的一种强制力量,学生失去了自身学习的动力.最终学生把考试视为自己的对立面,把自己看成被分数奴役的人. 面对如此问题,无庸置疑,考试要改革,考试要面向未来的教育,考试要与社会发展同步,考试要服务与人类的自我特点,这是考试的基本方向.考试改革的基本出发点是:考试要体现教育使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要创造一个使学生个体全面发展的环境. 目前,我们的学校教育是典型的应试教育,而学校教育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重视很多智力好的学生的教育,而忽略了大多数学生的教育;第二重视知识的教育,忽略了能力的培养;第三重视智商,忽略了德育、体育、美育等方面的教育.对诸多弊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的发展,办自各自特色”. 因此,素质教育这一教育方式应运而生. “素质教育”这个次越来越广泛应用,与此同时,要求对统治教育上干年的所谓”应试教育”进行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那么什么是素质教育?又这样把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改革呢? 所谓素质教育,既培养一个人的中和素质,使学生学习的知识技能与社会生活紧密结合,让学生步入社会不会有一种贪图和盲从感,这样培养出的人才才能既有广泛的知识又有各方面的技能和创造力,这才是我们社会真正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由于传统的应试教育思想在人们的头脑中已经根深蒂固,形成了一整套应试机制和模式.因此,要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必须打破已有应试教育机制,建立起强有力的素质教育运行机制,以素质教育取代应试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是当前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的总趋势,也是我国深化改革的优秀问题,只有实施素质教育才能从根本上革除传统教育的弊端,达到教育的根本目的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现在,我国教育界正在推行素质教育,以便培养真正适合与社会发展的人才.但素质教育在学校实行的是传统教育,家庭进行的是实惠教育,而社会给学生的又是商品经济教育.这些虽然有些偏激,却也反映了现实中的一些情况. 要推行素质教育,学校方面是改革的首要环节,理应首先改革陈旧的学校教育体制,但在学校上面自始自终指挥着的高考指挥棒却一直没有被撤除.因此任何一所学校都不敢贸然改革,都持着一种等等看,不争先的态度,素质教育的推行就难免只能作为一句苍白的口号. 首先,在学校里,学生们不得已而接受填鸭式的教育,学一些书本上的知识,学生们本应充实的大脑,却限制在书本这个小天地中,这不能不说是学生的一大悲哀!由于这种局限性使许多人宁愿磨平自己的棱角去适应它,而有些[本文转载自[人是不愿失去自己的个性的.于是他们选择了不同的方式来抗议.有的逃了,去了国外;有的则是把怨气撒在了自己的亲人身上.记得前几年有一个中学生因为学习压力,分数的高低而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亲生母亲.这件事是触目惊心的,也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所以兴起了一阵“减负”风,但是当学生把一个圆圈都认为是零,老师认为对,而在一片应和声中蹦出一个声音:“这是一正圆的嘴巴”。老师便认为是错的,我们这样得到安慰? 其次,在家庭中,家长为了使孩子不在枯燥的学习中失去兴趣,想尽所有方法让孩子啃书本,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教育界的一个“奇怪现象”! 最后是社会方向。学生犁镜千辛万苦冲出重围,跨进理想的大学校门,受到了高等教育,但在走出校门步入社会时就难免会发现社会的本质与自己原来的想象都有如此大的差别!社会里的知识,过去在学校中根本没有涉及过,一些人即使取得了学习方面的各种竞争的的胜利,最后却在步入社会时吃了败仗,那些过去在学习方面不出众的人,却能在社会竞争中一马当先。这又是什么原因呢?为什么中国学生要经历如此多且不兼容的教育呢?答案只有一个:这就是现在教育体制在某些方面的落后!解决的方法也只有一个,这就是推行素质教育!对学生进行综合而全面的能力培养。 素质教育的本质特征是培养具有健康、丰富个性的创造性人才。前国家教育委副主任柳斌曾把素质教育定义为: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和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的教育。 全面培养学生的技能知识素质教育的外在表现形式其本质特征就是素质教育的教学目标应是培养具有健康、个性、丰富的创造性人才。我们进行素质教育,其目的是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高素质的人才不是简单地重复别人的想法和做法,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和突破。只有这样的人才,才能符合时代的要求,才能推动社会的不断发展。所以人的本质特征是创造。良好的个性意识和个性能力强烈地影响个人创造力的发展,这是人才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健康、丰富的个性是创造性人才多具备的最主要的因素之一。 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特别是培养学生的创造里和应变力,就必须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那么,什么又是个性呢? 教育界认为:所谓的个性,不仅仅包含每个人个性的这种狭隘意义,它还包括家庭、学校地区企业,国有文化的时代的个性等。这里强调的个性,并不是自由放纵和无组织无纪律不负责任等。而是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扩大选择的自由和各自特色。对与每个人来说,就是要求具有鲜明的个性,这样才能善于独立思考,有主见,有韧性,有活力。 个性教育对于调动人的内在积极因素和潜力,最大限度地开发人的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进而推动社会发展和增进人类福利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提出了尊重个性发展和实行个性教育的原则,即发展个人能力,根据个人能力和个性给予受教育的机会,主张持这一原则贯穿于教育的各个方面,并在教育的目的上强调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发展的个性。 个性的优秀内容是主体性和创造性。素质教育之所以要把培养学生既可的个性作为首要目标,原因就在于:个体的主体性是个人生活的中心,没有个体的主体性,就谈不是自我的选择。而自我的选择是个人价值的自我确证,有选择才有个人自主的尊严,这是个人自由也是社会自由的保证。 独立、自由是人格独立的标志,人格的独立和受到尊重,是一个人个性是否健康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因此,也是能否实现素质教育的前提条件。但是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一直比较重视对共同的价值观念,共同的行为准则和集体意识的宣传和培养,却相对忽略个体意识品质和独立益友精神在提高人的素质特别是创造能力方向的意义与作用。 发展个性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发展创造力。不重视发展学生的个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就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创造才能难以形成。而且随着计算机及多媒体技术的广泛应用,21世纪教学将更注重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施因材施教,并注重对学生个性发展的正确引导,把这些作为我们推想素质教育的主要原因。 只有因材施教才能真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挖掘学生的潜能,做到各尽其才,使每个人的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因材施教是我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最先提出的,虽不是现阶段的新提法,但它却是有效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 因材施教。教师是关键:一个监视这样才算是真正进行了因材施教呢?老师必须全面地了解学生的情况,并根据情况针对每个学生的个性化进行教育。学生好比一本书,只有你读懂他们,才能真正理解他们;只有你理解了,才能真正热爱他们;只有你热爱了,才能真正奉献你的所有。所以,老师真正的了解和喜欢学生,才能因材施教。 教育中若不是“应试”的急剧膨胀,也就没有素质教育的提出。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是我们面临的任务。但是,在素质教育的框架下,也应包括应试的能力,不然各类升学考试,招工招干的招聘考试,还有什么“托福”等,过不了关,也说不过去。否这样说:素质高的应该能通过“应试”。但“应试”通过者未必素质高。 素质,不可能是各种素质门类的平均组合,也不可以要求一个人既具有陈景润的数学素质,有具有刘翔的运动素质。一个得到素质[本文转载自[良好发展的人,应是领悟了现代人应具有的那些基本素质后,根据自己的兴趣并服从于社会需求,使自我这个小宇宙和谐与社会这个大宇宙并发出自己的光和热。 教育毕业论文:开放教育法学多元化毕业论文研究 1999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2012年7月31日,国家开放大学正式挂牌成立,国家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组建国家开放大学,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决定,是中国开放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的标志。[1]经过十五的发展,开放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截止到2013年9月,全国电大系统开放教育注册在校生达到369万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写明国家要“办好开放大学”。[2]国家开放大学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重组与升级,国家开放大学重新确定了人才培养目标,确立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教学内容改革和学习评价。作为国家开放大学重点专业的法学本科也面临着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其中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是取消还是要加强[3],是全员参与答辩还是部分参与答辩,是保留单一传统论文形式还是向多元化转变,成为国家开放大学系统内法学教师日常教学中经常讨论的问题。本文主要探讨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 毕业论文写作是开放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专业素质,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和指导,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于2002年5月出台了《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试行)》。 1.毕业论文基本要求。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不能用专科毕业论文替代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形式必须为学术性论文,不能用法学案例评析、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法律工作总结等其它形式。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必须在6000字以上。毕业论文选题不能太集中,本科阶段课程内容选题要高于总选题的30%,选题要同我国司法实践相结合。 2.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写作水平高的老师担任,一般选用中级职称或是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毕业初级职称的教师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资格担任本科论文指导教师。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审判员、检察员、律师也可以被聘为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资料收集、写作方法的运用、文献检索、写作提纲的拟定、督促学生按写作计划完成初稿;论文初稿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对论文定稿进行成绩初评,书写评语。 3.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员须全员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组由3人组成,答辩主持人须具备高级职称,答辩组由电大教师和外校答辩教师组成。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的认定除了要看毕业论文的本身质量外,还要看学员现场答辩的情况,通过答辩来检验论文是否为学员本人完成。成绩分为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五个等第。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参加答辩总人数的20%。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计划中学术训练课程缺失。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没有论文写作课程,课程考核方式也都是考试形式。学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学术训练,缺乏论文写作的能力。学员不知道如何收集资料,不知道如何撰写研究综述,不知道论文的布局谋篇。虽然有开设《法律文书》课程,但讲授内容为司法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法律文书的规范和要求,并非学术论文技能的训练。 2.毕业论文表现形式单一。毕业论文只能写学术型论文,导致部分学术功底差,但实践经验丰富的学员兴趣不大。学术型论文需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格式,束缚了学员的手脚,难以调动学员的写作热情,不能充分发挥学员的经验优势。 3.毕业论文答辩过场化。答辩过程中有一部分学员答不出来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部分学员法学基础知识欠缺不能很好的回答提问,但为了能让毕业率达到一定的比例,答辩主持人往往会放宽答辩要求,一个班级只留下一两个最差的同学不通过,其他同学即使再差,也送个及格分数。导致整个论文答辩过程不是很严谨,学员认为通过太容易,不能够引起学员的重视,不利于论文写作质量的提高。 4.存在抄袭和购买论文的现象。开放教育学员因为没有时间或是因为能力不足无法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但为了毕业,就去网上抄论文或是花钱买论文,助长了不正之风,构成了学术腐败。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机遇和挑战 (一)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创造了条件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过去是同中国政法大学联办,在教学和毕业论文写作等环节受联办学校的制约。2012年国家开放大学在人民大会堂正式揭牌成立。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设置本科专业,按教育部规定,首批设置本科专业为19个,这19个专业有独立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其中就包括法学专业。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自主设定教学计划,决定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说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的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二)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目标也需要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 开放教育的教学具有开创性[4],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多元化必将更加适合成人学生,更符合开放大学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应用型法律人才,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娴熟的法律职业技能,能够公平合理地处理法律纠纷。[5]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更有利于学员将法学理论同自己的实践经验相结合,对学员的职业技能的提高更有帮助,更有利于促进知识向技能的转变。 (三)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有利于法学教师自身素质的提升 电大系统的法学教师在学历、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上和普通高校的教师都有一定差距,这其中有制度的原因也有电大系统自身的原因。省级电大以下的法学教师无法兼职从事律师职业,导致这些法学教师无法案件。电大系统组织的法学教师业务培训数量也不多,省级电大的老师还有机会参加培训,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很少有机会参加培训。一所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只有一两个,教研活动很难开展,在教学压力不大的情况,教学技能很难提高。如果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将促进促使教师知识更新,并提高法学实践能力。 三、普通高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改革的尝试 (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如果学生的学术功底较好,可以通过撰写传统毕业论文来获得学分。此外,学生还有其他选择,或是在有国际国内刊号的杂志上,或是提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还可以选择模拟审判案卷及审结报告或法律意见书作为毕业论文成果形式。毕业论文的形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须报指导教师同意,并须重新开题答辩。 (二)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实行毕业论文“双轨制”改革,在法学专业114名大四学生中,推行法庭模拟审判和论文结合的方式,法庭上的表现和制作完整的卷宗占60%,论文占40%。目前,此项改革尚未全面推开,该校采取自愿选择方式,在2011届114名毕业生中,已有22人选择了“上法庭”模式,其余学生还按传统模式写作毕业论文。[6] (三)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法学本科生科研立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暑期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优秀研究成果经鉴定程序直接转化为毕业论文。 (四)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除了学术型毕业论文形式之外,新增案例分析、毕业设计和调研报告三种形式。[7] (五)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8年年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宣布改革举措:2009年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写案例分析,而且必须是具有争议、比较新颖、有研究价值的案例。[8] (六)华侨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要求毕业生在实习过程中,复印一个已结案件的全部卷宗。案件可以是刑事案件或民商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或其他案件,但复印卷宗必须完整。根据该卷宗呈现出来的证据材料,对该案件的性质和判定结论进行分析,并撰写案例评析报告,内容包括:案件的简介、证据的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以及最后的认定结论。毕业生在答辩的时候,必须带上复印的全部卷宗,以便备查,期间要求毕业生先介绍该案件的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以及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可以根据该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对案件处理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自己是如何处理案件以及认定结论的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根据毕业生撰写的案例评析报告的质量和答辩的表现进行评分。[9] 四、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制度设计 国家开放大学可以尝试毕业论文改革,既保留传统毕业论文,也采用其他形式。 (一)传统型毕业论文 论文的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选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切记题目不能过大,如在题目中出“中国”或是“我国”等字样,撰写的论文能够解决生活或是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员论文选题尽量不要重复,最好一人一题。在论文的格式和学术规范上要严格要求学员,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要求,字数不少于6000字。论文的复制比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论文理论性方面的要求可以适当降低,论文的写作着重在于培养一种法律思维能力,重在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根据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生的工作性质和生活阅历,引导其选择能将工作经验、生活积累都运用起来的题目,以充分发挥社会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优势,而避免了理论基础相对较薄弱的劣势,从而扬长避短,写出具备电大毕业论文特色的高质量论文。[10] (二)调研报告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辅导教师可以通过专题讨论、主题辩论、布置小论文等方式,引导学员将自己的工作实践同法学专业课程相给合,确定调研主题。教师要对学员的调研活动及调研报告的撰写进行指导,提高学员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和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调研报告原始材料应真实可信,调研内容应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实证性和时效性,调研材料能有效支持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能解决实际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审视现有法学理论,研究报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调研报告应格式规范,内容明确、资料充实、方法科学、结论可靠,字数不少于10000字。 (三)模拟审判 模拟审判是一项最综合、最全面的实践性环节,通过一个模拟法庭的组织与演练,可使参加的学生熟悉相关的诉讼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种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善辩能力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11]。辅导教师带领学员去法院旁听,和学员共同确定模拟法庭选用案例,确定模拟法庭开庭计划,指导学员完成所有诉讼文书的撰写。模拟审判适用普通一审程序。模拟审判全过程的演示,不仅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是对其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的一次全面考核,而法律文书和判决书的撰写又可以检测学生对所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6]。没有撰写法律文书的学员可以撰写审判总结上交。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在模拟审判过程中的表现及提交的诉讼文书和总结给学员打分,审判过程中的学员演示表现占总成绩的60%,提交的诉讼文书或是总结占总成绩的40%。 (四) 鼓励学员在读书期间撰写、,学校对公开的同学依期刊的不同级别给予一定的补助。公开发表的论文选题必须是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作者所属单位必须是学员就读的学校。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没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对学员上交的发表过的论文进行成绩评定时要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应当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方法科学、逻辑严密、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在南大优秀期刊和北大优秀期刊上的发表的论文只要达到4000字即可,在其它公开出版且有国际和国内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要达到6000字。在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或其他公开出版的编著中发表,且字数在6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应具备申请认定的资格。 (五)审判卷宗 在法院工作的学员或是参加法院实习的学员可以对本人审判或是参与过的案例进行归纳、汇总、分析和总结。要求学员提供完整的案件卷宗,卷宗及审结报告要符合格式要求,要对案件的基本经过、案件中证据的采信、法律的运用情况进行详细的描写,以不少于4000个字为宜。 (六)论文获奖 学员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省级法学团体或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学论文评比,获得奖项,获奖论文可以转化为毕业论文。获得一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优秀;获得二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良好;获得三等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中等;获得优秀奖,毕业论文可以定为及格。以上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由学生自由选择,学生在入学后至毕业前任一时间段完成其中一项即可获得毕业论文学分。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教学计划、教学、考核等多个环节。每种毕业论文形式的认定和成绩的评定都需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工作量也比较大。但改革是必然趋势,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 作者:郑朋树 单位: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玉环学院 教育毕业论文: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 一、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确保论文指导水平和能力 首先要做到两个实事求是:一是实事求是确定每位教师的指导学生数量。限制每位教师的指导学生数量是确保论文指导工作质量的需要。二是实事求是确定论文指导报酬。中央电大有“对每名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得低于10学时”的工作要求,但没有相应的统一报酬标准。可以这样说,科学确定报酬标准已成提高论文指导工作质量无法回避的问题。其次是建立指导教师考核机制。以抽查论文指导工作、邀请学生评议等方式,对指导教师的工作水平和质量进行考核。同时,通过精神表扬和适当提高报酬等形式对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最终实现以考核促提高,引导指导教师强化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切实提高指导工作水平和毕业论文质量之目的。 二、突出重点环节指导,严把三个关口 1.突出起始指导,严把选题关 选题是论文写作的第一步,不仅决定着论文的质量和价值,也关系到论文写作的成败。可以这么说,毕业论文选对了题目,就等于成功了一半。所以,指导教师必须突出对毕业论文选题的指导,帮助学生选对题、选好题。一般而言,学术论文选题应该特别强调学术性、创新性原则。但开放教育是成人高等教育,非普通高等教育,是大众化教育,非精英教育,以培养应用型人才而非理论型学者为目标。因此,开放教育毕业论文不能片面追求与普通高校本科院校一样的标准,而要建立与自己办学特点相适应的毕业论文质量评价标准,突出重实践、重提高的选题原则。基于上述认识,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选题应该坚持三原则,首先是专业性原则。毕业论文贴近专业实际选题既是基本要求,也是硬性要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不能选择经济或法律方面论题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这应该非常容易理解。其次是应用型原则。开放教育学生基本为在职人员,选择就读汉语言文学专业是因为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与其有关联。因而,指导教师要鼓励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开展应用型研究。再次是难易适中原则。怎样选择一个难易适中的课题呢?一是方向对路。避开自身弱项和盲点,少些玄奥、抽象的学术研究、理论研究,多些应用研究、实证研究。二是大小合适。毕业论文选题过大过小,都会影响论文质量。相对开放教育学生而言,尽量做到选题要小,挖掘要深。 2.突出初稿指导,严把抄袭关 “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必须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首先要判断初稿是否具有抄袭嫌疑。判断标准一看初稿质量,二看初稿水平。其次是鉴定初稿是否真正抄袭。一是通过中国期刊网搜索,二是通过百度和谷歌搜索。在方法上,一般先用题目搜索法进行搜索,这样可以搜索出全文抄袭的论文。后用段落语句搜索法进行搜索,这样可以搜索出部分抄袭和杂凑抄袭的论文。再次是处理抄袭论文。对上交抄袭论文的学生,不仅要退回论文,责令其重新选题和写作,而且还要进行严肃批评和学术诚信教育。而对由学生自行完成的初稿,则就论文观点、材料、逻辑结构、写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修改指导。 3.突出修改指导,严把质量关 对毕业论文修改的指导务必要抓住三个环节:首先是初稿检查环节。全面、系统地检查初稿,清楚其错误和缺陷,是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的第一步。对论文初稿的检查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先整体后局部。即先进行全篇检查,然后再按照各部分、段、句子、词语和标点这样的顺序进行检查。二是先内容后形式。内容决定形式,起草初稿要根据内容选择形式,修改论文也要根据内容调整形式。同时,初稿检查还要关注论文的四大要素,即观点是否正确、新颖、全面、明确,材料是否充分翔实、具有说服力,结构是否完整、合理、科学、均衡,语言是否准确、流畅、简洁。其次是论文修改指导环节。经过认真细致的检查后,如果没有发现重大问题,确认论文不必推翻重写,就要指导学生进行修改。论文修改一般都要经过几个来回,是一个反复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求学生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根据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思路进行修改,二是按照从大问题到小问题的顺序进行修改。再次是论文格式指导环节。关注的重点是要素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特别是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要素是否合乎要求。如果不够规范则要予以纠正,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定稿。为提升学生的论文书写能力,确保论文质量,在论文修改指导过程中,要注意防范两个极端:一是“放羊式”指导。不少教师在对学生的论文选题和初稿指导比较认真,但在将初稿修改意见反馈给学生后就很少过问了。二是“保姆式”指导。在论文修改指导过程中,修改意见过于细致周全,就连每个词语和标点的错误都一一列出,甚至觉得反复指导十分麻烦,干脆自己帮助修改。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不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 三、结合开放教育特点,优化论文指导策略 开放教育无论是生源特点,还是教学模式,都与普通高等教育有着明显的区别。这就决定了开放教育毕业论文指导方式应该选择有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策略。 1.个体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 一般而言,毕业论文指导更多地属于个别化教学活动,即由指导教师与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教学,但开放教育毕业论文仅有个体指导是远远不够的,它还应该安排至少三次的集体指导。一是选修毕业论文写作课程,对毕业论文写作进行宏观指导。写作是一项综合性精神劳动,对人的思维能力、语言能力等多方面能力均有要求。而论文写作作为比一般文章写作更为复杂的写作活动,对人的综合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但开放教育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写作水平偏低,不知如何进行毕业论文写作的现象相当普遍。因此,学校可以通过选修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中文学科论文写作”课程,帮助学生全面系统地了解毕业论文写作知识,掌握毕业论文写作规律和技巧,引导学生尽可能将毕业论文写得规范、得体,就显得十分必要。二是毕业论文写作前夕集中辅导,对毕业论文写作进行具体指导。在即将进行毕业论文写作前夕,选派论文写作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的教师,结合以往毕业论文教学中的典型案例分析,就毕业论文如何确定方向、选题,如何收集、整理和筛选材料,如何谋篇布局、规范论文格式进行全面辅导,尽可能淡化理论阐述,强化方法说明,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毕业论文写作。同时,趁机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的动员。三是毕业论文写作过程集中辅导,及时解决共性问题。通过前两次的集中辅导,学生虽然对毕业论文写作中一些应知应会的知识与技巧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在写作过程中,仍然会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各种问题,而且很多问题都是共性的。在这种情况下,既为了提高指导效率,也为了给学生提供相互交流的机会,指导教师可以召集自己指导的全部学生,对论文写作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中指导,至于具体次数可以视情况而定。 2.面授指导与远程指导相结合 开放教育学生毕业论文指导不能单纯地运用传统方法,而应采取以远程指导为主、面授指导为辅的方式。除论文写作前夕的集体面授指导,以及遇到必须通过面授指导才能解决问题,要求学生确保接受面授指导外,其他一般都应采用远程指导方式。首先是运用电子邮件指导。其优点是只要指导教师有时间,随时都可以进行。不足之处是由于师生之间不能实时交流而容易造成学生不能完全领会甚至误解教师的指导意见。指导教师一般在学生写作时间比较宽余、且指导意见比较容易理解的情况下采取这种指导方式。在进行电子邮件指导时,为确保学生能够正确理解指导意见,指导教师除说明清楚外,还要在修改稿中加注必要的符号。二是运用QQ指导。其优点是如果师生双方都在线的话,能够实现实时交流,确保学生全面正确地接受教师的指导意见。不足之处是如果学生不在线,就不能运用。进行QQ指导时,最好能事先预约,确保指导教师能够实现有效指导。再次是进行电话指导。其优点是指导教师能够随时联系学生,只要学生有时间就能实时交流,且能够比较清楚的接受指导意见。不足之处是会产生交流时好似已经领会指导意见,但修改时又不知所云的现象。电话指导方式一般多在指导意见较为原则且条理清晰时运用。对毕业论文进行远程指导时,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组合式指导。 3.写作指导与答辩指导相结合 指导教师不仅要负责学生论文写作的指导工作,而且还要承担学生论文答辩的指导任务。毕业论文答辩指导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首先是提高对毕业论文答辩重要性的认识。不少学生认为毕业论文实践教学的重点是写作环节,而答辩环节只不过是形式而已,只要论文写作通过了指导教师的审查,答辩环节也肯定能够通过。为此,指导教师必须让学生认识到毕业论文答辩“是审查论文的真实性并考察论文学生对研究题目的把握程度及综合研究水平的重要方式,也是锻炼学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全面评定论文质量的一个途径。”从而打消学生的侥幸心理,在完成论文写作任务后尽快进行论文答辩准备工作。其次是指导学生做好一般性问题准备。通过集中指导的形式,提示学生在熟练掌握论文内容的基础上撰写一份答辩提纲,内容包括阐述选题的意图、意义和价值,论文的成文过程和主要参考文献,论文的基本观点、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等等。同时,提醒学生在参加答辩时可以携带的材料,以及应该注意的态度和礼貌等。再次是指导学生做好个别化准备。由于每位学生论文的选题和内容不同,答辩时需要回答的问题也自然不同。指导教师可以根据每位学生的论文内容,提示学生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甚至还可以为学生设计一些问题。总之,指导教师要通过答辩指导,让学生不仅意识到答辩环节的重要性,而且还能够了解注意事项,掌握答辩技巧,作好相关问题的准备,为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打好基础。 作者:洪耀辉 教育毕业论文: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指导论文 毕业论文是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教学环节。开放教育毕业论文可“系统地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得到提升”。[1]显而易见,开放教育视毕业论文为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将其作为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而当下的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实践教学中存在着诸如作弊严重、质量偏低、环节流于形式等问题。其成因固然是多方面的,而论文指导没有到位甚至缺位、论文指导工作质量不高无疑是重要原因之一。开展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指导研究,对解决毕业论文实践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毕业论文指导水平,确保毕业论文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确保论文指导水平和能力 毕业论文质量高低,固然主要取决于学生的学习态度和科研素养、写作水平,但与指导教师的负责态度和指导水平有着密切关系,应该首先从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着手。 1.严格准入制度,优化指导教师队伍结构。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2]其次是严格指导教师的准入制度。论文指导工作对教师的专业知识、科研素养、写作水平、责任意识等综合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降低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就意味着降低论文指导水平。因此,应该完全按照要求选聘,即论文指导教师在专业、学历和职称上要满足规定条件。再次尽可能选聘高水平指导教师。在确保指导教师基本要求基础上,有条件的基层电大还可实行更高的选聘要求,不仅满足专业、学历和职称等基本要求,而且还要有认真的指导态度、丰富的电大教学经验、较高的科研水平。同时,尽可能按照教师的“教”“研”方向与学生的论文选题相一致的原则安排指导教师,即为现当代文学选题方向的学生指派现当代文学教师,为古代文学选题方向的学生指派古代文学教师。 2.实行培训制度,提高指导教师履职能力。提高指导教师的履职能力要从实行论文指导教师培训制度做起。目前,电大除了对论文答辩主持人有明确的培训要求外,对论文指导教师还没有刚性的培训要求,而必要的培训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履职和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要重视基础培训,掌握应知应会内容。一是清楚论文指导教师职责,明确指导教师应该承担的具体任务。二是掌握毕业论文体式和结构,了解论文写作中从选题到行文每个环节的规律和技巧。三是论文指导教师职业道德培训。毕业论文写作不仅是提升学生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而且还是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求实品格的必要手段。论文指导教师应坚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督促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基本学术道德规范,维护科学诚信的义务。其次是重视提高培训,不断提高指导能力和水平。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定期的集中培训和各种教研活动来逐步解决,从而不断提升指导教师的水平和能力。 3.完善监管制度,提升论文指导工作质量。首先要做到两个实事求是:一是实事求是确定每位教师的指导学生数量。限制每位教师的指导学生数量是确保论文指导工作质量的需要。二是实事求是确定论文指导报酬。中央电大有“对每名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得低于10学时”的工作要求,[3]但没有相应的统一报酬标准。可以这样说,科学确定报酬标准已成提高论文指导工作质量无法回避的问题。其次是建立指导教师考核机制。以抽查论文指导工作、邀请学生评议等方式,对指导教师的工作水平和质量进行考核。同时,通过精神表扬和适当提高报酬等形式对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最终实现以考核促提高,引导指导教师强化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切实提高指导工作水平和毕业论文质量之目的。 二、突出重点环节指导,严把三个关口 1.突出起始指导,严把选题关。选题是论文写作的第一步,不仅决定着论文的质量和价值,也关系到论文写作的成败。可以这么说,毕业论文选对了题目,就等于成功了一半。所以,指导教师必须突出对毕业论文选题的指导,帮助学生选对题、选好题。一般而言,学术论文选题应该特别强调学术性、创新性原则。但开放教育是成人高等教育,非普通高等教育,是大众化教育,非精英教育,以培养应用型人才而非理论型学者为目标。因此,开放教育毕业论文不能片面追求与普通高校本科院校一样的标准,而要建立与自己办学特点相适应的毕业论文质量评价标准,突出重实践、重提高的选题原则。基于上述认识,开放教育汉语言文学毕业论文选题应该坚持三原则,首先是专业性原则。毕业论文贴近专业实际选题既是基本要求,也是硬性要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不能选择经济或法律方面论题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这应该非常容易理解。其次是应用型原则。开放教育学生基本为在职人员,选择就读汉语言文学专业是因为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与其有关联。因而,指导教师要鼓励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开展应用型研究。再次是难易适中原则。怎样选择一个难易适中的课题呢?一是方向对路。避开自身弱项和盲点,少些玄奥、抽象的学术研究、理论研究,多些应用研究、实证研究。二是大小合适。毕业论文选题过大过小,都会影响论文质量。相对开放教育学生而言,尽量做到选题要小,挖掘要深。 2.突出初稿指导,严把抄袭关。“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必须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4]首先要判断初稿是否具有抄袭嫌疑。判断标准一看初稿质量,二看初稿水平。其次是鉴定初稿是否真正抄袭。一是通过中国期刊网搜索,二是通过百度和谷歌搜索。在方法上,一般先用题目搜索法进行搜索,这样可以搜索出全文抄袭的论文。后用段落语句搜索法进行搜索,这样可以搜索出部分抄袭和杂凑抄袭的论文。[5]再次是处理抄袭论文。对上交抄袭论文的学生,不仅要退回论文,责令其重新选题和写作,而且还要进行严肃批评和学术诚信教育。而对由学生自行完成的初稿,则就论文观点、材料、逻辑结构、写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修改指导。 3.突出修改指导,严把质量关。对毕业论文修改的指导务必要抓住三个环节:首先是初稿检查环节。全面、系统地检查初稿,清楚其错误和缺陷,是指导学生进行论文修改的第一步。对论文初稿的检查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先整体后局部。即先进行全篇检查,然后再按照各部分、段、句子、词语和标点这样的顺序进行检查。二是先内容后形式。内容决定形式,起草初稿要根据内容选择形式,修改论文也要根据内容调整形式。同时,初稿检查还要关注论文的四大要素,即观点是否正确、新颖、全面、明确,材料是否充分翔实、具有说服力,结构是否完整、合理、科学、均衡,语言是否准确、流畅、简洁。其次是论文修改指导环节。经过认真细致的检查后,如果没有发现重大问题,确认论文不必推翻重写,就要指导学生进行修改。论文修改一般都要经过几个来回,是一个反复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求学生遵循两个原则:一是根据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思路进行修改,二是按照从大问题到小问题的顺序进行修改。再次是论文格式指导环节。关注的重点是要素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特别是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要素是否合乎要求。如果不够规范则要予以纠正,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定稿。为提升学生的论文书写能力,确保论文质量,在论文修改指导过程中,要注意防范两个极端:一是“放羊式”指导。不少教师在对学生的论文选题和初稿指导比较认真,但在将初稿修改意见反馈给学生后就很少过问了。二是“保姆式”指导。在论文修改指导过程中,修改意见过于细致周全,就连每个词语和标点的错误都一一列出,甚至觉得反复指导十分麻烦,干脆自己帮助修改。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不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 三、结合开放教育特点,优化论文指导策略 开放教育无论是生源特点,还是教学模式,都与普通高等教育有着明显的区别。这就决定了开放教育毕业论文指导方式应该选择有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策略。 1.个体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一般而言,毕业论文指导更多地属于个别化教学活动,即由指导教师与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教学,但开放教育毕业论文仅有个体指导是远远不够的,它还应该安排至少三次的集体指导。一是选修毕业论文写作课程,对毕业论文写作进行宏观指导。写作是一项综合性精神劳动,对人的思维能力、语言能力等多方面能力均有要求。而论文写作作为比一般文章写作更为复杂的写作活动,对人的综合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但开放教育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写作水平偏低,不知如何进行毕业论文写作的现象相当普遍。因此,学校可以通过选修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中文学科论文写作”课程,帮助学生全面系统地了解毕业论文写作知识,掌握毕业论文写作规律和技巧,引导学生尽可能将毕业论文写得规范、得体,就显得十分必要。二是毕业论文写作前夕集中辅导,对毕业论文写作进行具体指导。在即将进行毕业论文写作前夕,选派论文写作水平高、指导经验丰富的教师,结合以往毕业论文教学中的典型案例分析,就毕业论文如何确定方向、选题,如何收集、整理和筛选材料,如何谋篇布局、规范论文格式进行全面辅导,尽可能淡化理论阐述,强化方法说明,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毕业论文写作。同时,趁机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的动员。三是毕业论文写作过程集中辅导,及时解决共性问题。通过前两次的集中辅导,学生虽然对毕业论文写作中一些应知应会的知识与技巧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在写作过程中,仍然会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各种问题,而且很多问题都是共性的。在这种情况下,既为了提高指导效率,也为了给学生提供相互交流的机会,指导教师可以召集自己指导的全部学生,对论文写作过程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中指导,至于具体次数可以视情况而定。 2.面授指导与远程指导相结合。开放教育学生毕业论文指导不能单纯地运用传统方法,而应采取以远程指导为主、面授指导为辅的方式。除论文写作前夕的集体面授指导,以及遇到必须通过面授指导才能解决问题,要求学生确保接受面授指导外,其他一般都应采用远程指导方式。首先是运用电子邮件指导。其优点是只要指导教师有时间,随时都可以进行。不足之处是由于师生之间不能实时交流而容易造成学生不能完全领会甚至误解教师的指导意见。指导教师一般在学生写作时间比较宽余、且指导意见比较容易理解的情况下采取这种指导方式。在进行电子邮件指导时,为确保学生能够正确理解指导意见,指导教师除说明清楚外,还要在修改稿中加注必要的符号。二是运用QQ指导。其优点是如果师生双方都在线的话,能够实现实时交流,确保学生全面正确地接受教师的指导意见。不足之处是如果学生不在线,就不能运用。进行QQ指导时,最好能事先预约,确保指导教师能够实现有效指导。再次是进行电话指导。其优点是指导教师能够随时联系学生,只要学生有时间就能实时交流,且能够比较清楚的接受指导意见。不足之处是会产生交流时好似已经领会指导意见,但修改时又不知所云的现象。电话指导方式一般多在指导意见较为原则且条理清晰时运用。对毕业论文进行远程指导时,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组合式指导。 3.写作指导与答辩指导相结合。指导教师不仅要负责学生论文写作的指导工作,而且还要承担学生论文答辩的指导任务。毕业论文答辩指导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首先是提高对毕业论文答辩重要性的认识。不少学生认为毕业论文实践教学的重点是写作环节,而答辩环节只不过是形式而已,只要论文写作通过了指导教师的审查,答辩环节也肯定能够通过。为此,指导教师必须让学生认识到毕业论文答辩“是审查论文的真实性并考察论文学生对研究题目的把握程度及综合研究水平的重要方式,也是锻炼学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全面评定论文质量的一个途径。”[6]从而打消学生的侥幸心理,在完成论文写作任务后尽快进行论文答辩准备工作。其次是指导学生做好一般性问题准备。通过集中指导的形式,提示学生在熟练掌握论文内容的基础上撰写一份答辩提纲,内容包括阐述选题的意图、意义和价值,论文的成文过程和主要参考文献,论文的基本观点、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等等。同时,提醒学生在参加答辩时可以携带的材料,以及应该注意的态度和礼貌等。再次是指导学生做好个别化准备。由于每位学生论文的选题和内容不同,答辩时需要回答的问题也自然不同。指导教师可以根据每位学生的论文内容,提示学生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甚至还可以为学生设计一些问题。 总之,指导教师要通过答辩指导,让学生不仅意识到答辩环节的重要性,而且还能够了解注意事项,掌握答辩技巧,作好相关问题的准备,为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打好基础。 作者:洪耀辉 单位:浙江丽水广播电视大学教授 教育毕业论文:教育研究类毕业论文指导 1师范生教育研究能力的现状 1.1教育研究意识现状 师范生的科研意识主要指的是他们在主观上有没有开展教育研究的愿望,包括对教育教学中问题的发现与探究,其主要体现在学生论文的选题上,教育研究类论文的数量,往往体现出该院(系)整体师范生的教育科研意识。但近几年来,毕业论文质量逐年下滑的同时,在选题上,一边倒的全是学科专业研究类课题,严重缺乏学科教育研究类课题。师范生的教育研究能力、素质得不到有效的提高,严重偏离培养“教育研究型”师范人才的目标。以韩山师范学院生物学系为例,本文对近三届(2010届-2012届)师范类学生毕业论文撰写的情况作了简单统计:近三届的师范类毕业生总共有340人,在论文选题上选取教育研究类的共有25人,占三届师范生比例的7.35%。因此,从整体而言,其学生的教育研究意识还是相当薄弱,对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不善于发现与探究,缺乏对教育研究的兴趣与愿望。 1.2教育研究素质现状 良好的教育研究素质不但要有渊博的专业知识,具有及时发现、科学分析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而且还必须具有收集资料和信息处理的能力、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创新精神等等[5]。但目前很多师范生,缺乏作为一名未来教师所必应具备的教育研究素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写作基本功不够扎实。表现在有的论文中心论题不突出,论文结构不合理,缺乏基本的逻辑层次,思路不清;遣字造句的能力差;二是,收集和整理各种文献资料以及信息处理能力不强。具体表现在缺少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造成缺乏第一手资料,没有宽阔的资料收集来源,且引用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科学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对薄弱。 2提高师范生教育研究能力,加强教育研究类论文指导 尽管不少高师院校十分强调要提高师范毕业生的教育研究能力,鼓励并加强师范毕业生对教育研究类毕业论文的撰写,但是并没有落实到实处,以致在选题上,一边倒的全是学科专业研究类课题,严重缺乏学科教育研究类课题。其主要原因有:1)学院政策上偏差,每年每位毕业生的毕业论文研究经费只有区区几十元(有的院系甚至没有),要对师范生进行科研能力的全方位训练,的确有点困难;2)传统的高等师范院校在专业的课程设置与教学上存在着重基础知识教学、轻教育研究能力培养的现象;3)在校师范生缺少教学实践经验,盲目地进行教学研究,容易出现脱离实际,流于资料堆砌的现象,而进行学科专业类毕业论文,他们都有模可仿,有的甚至做做实验,收集实验数据,再将同类例文的数据修改并将其注释略作改动,即可成为自己的毕业论文;4)在高师院校中,老师缺少面对中学的专业教育研究类课题,大多数的教学改革课题都是针对高校课程,学生参与度不高;5)许多老师带学生做毕业论文,所给的课题基本都是该教师的专业研究方向,甚至是其所持有研究项目中的子课题,学生所做的研究有利于他们的课题研究,故而大多数老师不愿带学生做教育研究类的毕业论文。显然,传统的师范生培养模式及培养目标已无法满足基础教育对“教育研究型”师范人才的需求,高等师范学院应以培养“教育研究型”教师为目标,及时地调整培养模式,特别是在毕业论文上,应加入、加强教育研究类毕业论文的指导,倡导学生积极参与教育研究类毕业论文,努力培养学生教育研究的能力及素养,为其从教后的教育教学科研打下良好基础,更好地为基础教育服务。 3师范生教育研究能力培养的实现途径 针对毕业论文是对师范生教育研究能力的集中体现,是师范生教育研究能力的一个重要培养途径。接下来本文探讨如何对毕业论文进行改革,以达到提高师范生教育研究能力的目的。以生物学系生物科学(师范)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为研究对象,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革: 3.1毕业论文方向内容改革 扩大师范生毕业论文研究方向,加强教育研究类毕业论文。在鼓励学生做教育研究类毕业论文的同时,予以一定的要求。对有能力带教育研究类毕业论文的老师做出硬性规定,规定其至少带4位学生做教育研究类课题,而对每届师范毕业生硬规定至少要有50%的学生做教育研究类毕业论文(有的学生要考研,因此其毕业论文方向可选学科专业类的)。鼓励师范生积极参与面对中学的教育研究类课题,自主发现问题并作出选题方向,尽可能满足自身作为一名未来教师的需要。 3.2毕业论文方式方法改革 以往的毕业论文绝大多数是学科专业类论文,因此其论文形式比较单一。但在新的教育理念下,这种单一的毕业论文形式已无法满足师范生教育研究能力培养的要求,因此应拓展毕业论文方式方法。师范生在撰写毕业期间,应积极地走出实验室,到教学一线去开展毕业论文,学校为此应该多与中小学合作,建立长久的见习实习联系,让学生能在做毕业论文时,有学校可去、有对象可研究,学生也可以回到自己的母校开展研究。鼓励学生在教育见习和实习中开展毕业论文,实习中或见习的学生就是师范生完成教育研究最好的研究对象(在我们从业之前)。在见习、实习等教学实践环节中,将课堂所学的教育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以此作为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成果形式也应该多样化,除了撰写论文之外,还可以将制作的优秀课件、优秀教案、优秀教具作为毕业论文的成果,但必需附上一定字数的说明。优秀的课件、教案或教具,不仅展示出作品本身的内涵,更是学生对课程深入了解与剖析的体现,只有具有较好较强教育研究素质,才能更好地发挥想象,展开思维,制作出新课标改革下适用于面向新时代学生中学课程教学的课件、教案、教具。因此,应鼓励学生针对中学课程教学,进一步探究新的教学方法,制作相关优秀课件、教案、教具作为毕业论文提交的成果。对毕业论文成果是课件、教案形式的,应以一定章节的课程量制作。而教具应是以某一知识框架内的所有相关可行可用教具或模型。在质的要求下,对量进行一定要求,有利于学生更好地进行教育研究,而不是给学生逃避进行其他繁难毕业论文提供便利或途径。 3.3毕业论文考核方式改革 针对毕业论文方式方法的多样化,毕业论文考核方式也应该进行相应的改革。学生完成初步的毕业论文初稿后,经指导老师审查,再进行相应的修改。而以非论文形式作为成果的毕业论文,也由指导老师审查,以及有经验的教师或相关人员给予意见后,做出完善和修改。对于学科专业的毕业论文应由学科的资深教授组织团队进行审核,再给予评价;而教育研究类的论文应由从事教育研究的专业教师进行审核并给予评价。从而确定优秀毕业论文的选取与确立。除此之外,在答辩方面,对每种形式毕业论文的答辩,应由相应资深教授主持并当任答辩审核员,这样才能更有针对性的对学生毕业论文做出审核考察并给予建议和补充,尤其是教育研究类的毕业论文,更应如此,学生可通过老师们所提的问题和所给的建议作进一步的探究,不至于因为毕业论文的完成而停止了对教育研究的进行。 3.4毕业论文管理制度改革 改进传统的毕业论文管理制度,从院到系再到导师,再由导师到学生,建立“院-系-导师-学生”四者于一体的管理模式,相邻两者相互监督,导师应定期对学生毕业论文进行指导和指正,学生应多向导师请教与探讨。每篇毕业论文,导师应不低于10次指导次数,做毕业论文期间师生见面不低于10次。学院(系)应对参与教育研究类毕业论文的学生给予经费,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给予发挥,为学生联系中学以便开展研究。对教育研究类毕业论文在政策上也应有所倾斜,放宽学生教育研究的方向,提供更多的优秀毕业论文名额和奖励,促进学生积极参与教育研究,选择教育研究类课题作为毕业论文,为其成为一名优秀教师作铺垫。 4结束语 在教学中,只有具备良好的教育研究能力和素质,才能更好地应对日益变化教学改革,满足教学需求。通过对毕业论文进行改革,开拓培养师范生教育研究能力的新形式、新途径,切实提高师范生教育研究能力,努力将师范生培养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研究型师范人才。 作者:庄哲煌 陈创生 单位:韩山师范学院 生物学系 教育毕业论文:缓修率教育毕业论文 一、毕业论文缓修的原因分析 (一)工学矛盾,缺乏足够的时间 开放教育学员以在职人员为主,一部分学员是工作单位的骨干和家庭的顶梁柱,主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因此工学矛盾、家庭负担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可供其支配的用于学习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如果不能合理地安排工作、照顾家庭和兼顾学习所需的时间与精力,就有可能无法完成既定的学习计划。一些学员没有很好地利用毕业论文写作早期和中期的时间,遇到困难时能拖就拖,出现在写作时间的安排上前松后紧,不能按期完成各阶段写作任务的现象。随着答辩时间的临近,学员会面临更多的负面影响,如心理压力增大、焦虑,最终放弃论文写作。在对学员毕业论文缓修的原因进行询问时,学员通常的答案是因为没有足够的时间。似乎时间问题是学员在写作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而且学员所给出这个论文缓修的原因又是院校爱莫能助的,这会让开放教育院校产生一种高缓修率无法避免的错觉。学员毕业论文缓修确实有一些不可避免的原因,但是比较一下毕业论文的缓修率和其他课程的缓修率,我们不难发现毕业论文的缓修率要远远高于其它课程的缓修率,并且再次重修的时间往往也拖得更长。没有足够时间的回答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事实的真相,可能只是一个借口,大部分学员缓修论文实际上有更深层次的原因。通过更深入的访谈,我们发现学员提出毕业论文缓修的原因与写作困难和对写作的畏难、孤独、恐惧和焦虑等不良情绪有更直接的关系。 (二)写作困难与不良情绪的影响 1.对毕业论文思想上不重视,选题随意,导致写作出现困难很多学员在思想上不重视毕业设计环节,存在应付心理。思想上的不重视导致学员在选题时,没有进行认真的思考,未能选择自己熟悉、感兴趣的内容,选题随意性大。此外,开放教育学员受传统的知识灌输型教学的影响,问题意识淡薄,导致在提取已有知识确定论文题目方面存在困难,因此模仿、照搬他人的题目也就成为学员主要的选题方式。选题简单化、盲目、随意性大等现象普遍存在。由于选题不恰当,当面对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写作的严格要求时,不具备按教师意见深度思考的能力,无法结合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在撰写论文阶段,就会出现不知道怎么写,没有东西可写的局面,文章难以继续完成。2.专业知识薄弱,综合应用能力较差,对论文的写作存在畏惧心理毕业论文的写作不同于一般课程的学习。一般课程的学习更多的是对已经成熟的理论知识的被动的理解、记忆而已,而毕业论文的写作则是运用所学知识创造出以前没有的一种东西,是一种主动的行为。所以它比学习一般课程难得多。毕业论文的写作是对学员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能力的考查,学好专业知识是做好毕业论文的基础性要求。但部分学员在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中,既不参加面授课,也不主动浏览网上资源,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基础理论知识都不懂,更谈不上综合应用、融会贯通。这些都直接导致了毕业论文写作的困难,学员对毕业论文写作普遍存在畏惧心理。3.论文写作训练的缺失和论文写作知识的匮乏,导致写作出现困难虽然开放教育几乎所有专业课程都设置了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社会调查、实习、实验),但是很多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没有作规范要求,敷衍了事。一些学员也常常因工作忙、家务重、基础薄弱,加上学习态度不端正,撰写调查报告或课程小论文马虎搪塞,甚至互相抄袭,从网上下载了事,违背学校开展实践教学的初衷。课程学习中学员缺乏严格的写作训练,很少得到论文写作方面的系统指导,不了解毕业论文写作的程序和方法,不知道如何查阅文献和收集资料,对于如何写论文、怎样写好论文等方面的操作性知识几乎是空白,难以将实践经验用文字的形式总结并表达出来,在毕业设计环节,常常感觉无从下手。毕业论文在学员眼里成了可望不可及的东西,是一项无法独立完成而又不得不去完成的任务。 二、毕业论文缓修的干预对策 学员提出毕业论文缓修并非受单一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受两种以上的因素干扰,因此要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我们应及早从各方面入手给干预。 (一)加强学员对毕业论文写作的重要性和写作要求的认识 “态度决定一切”,只有让学员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毕业论文写作的重要性,学员才会认真对待毕业论文的写作。因此,在进行毕业论文写作的学期之初,指导教师集中学员做好毕业论文写作的宣传动员工作,重点强调毕业论文在开放教育所有课程体系中的重要性和毕业论文写作的严格要求,引起学员的高度重视;说明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程序,让学员对论文写作中要完成的主要任务有一个整体上的了解;总结历届学员在毕业论文写作中常见的经验和教训,并预计学员在完成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错误,事先确定避免或解决的方法,鼓励学员敢于面对困难;公布选题范围,强调选题的重要性,并介绍各位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及研究方向,方便学员根据自己的意愿选题和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和学员进行初步沟通。 (二)做好选题指导工作 “题好文一半”。选题为论文的写作确立目标和方向,它直接关系着毕业论文的价值和写作的成败。对指导教师来说,要特别重视学员毕业论文的选题,在选题方面和学员多沟通,了解学员的情况以确定研究范围,比如说学员的职业、经历,学员感兴趣的问题,学员在课程实践中曾经做过的调查,学员是否积累了一定的资料等等。确定研究范围后,帮助学员在深度和广度上对其限制以确定大小合适的具体题目,为毕业论文的顺利写作打下好的基础。 (三)强化时间管理 时间是不可再生资源,时间资源越是有限,时间管理就越重要。在学员的主观归因中,影响学员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的首要因素就是与时间保障有关的因素。因此如何指导和帮助学员管理不充沛的毕业论文写作时间,以使学员顺利完成毕业论文就显得尤为重要。为发挥时间管理的作用,指导教师可以在给学员的毕业论文任务书中规定每个写作阶段(提纲、初稿、修改稿、定稿)提交任务的最后截止日期,要求学员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各阶段的任务。通过设置截止日期的方法,可以帮助一部分学员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任务,但也会有一部分学员置若罔闻。也就是说时间管理的作用是有限的,对时间管理最有效的办法仍然是学员自身的写作动机和意愿。 (四)加强师生沟通与交流,给予学员更多的情感支持,帮助学员树立自信心 学员写作能力不高、写作知识的空白和对写作的恐惧、焦虑是影响写作顺利完成的关键因素。学员的写作能力需要长期培养和积累,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也不能单纯依靠毕业论文环节解决,本文暂不考虑这一问题。但当学员对毕业论文写作产生畏难心理和焦虑时,促使他们继续完成毕业论文的最大动力就是情感支持,教师的关注和鼓励能帮助学员树立写作的自信心,逐步克服对写作的畏惧。多媒体强大的互动功能为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供了便利条件,教师可随时随地了解学员情况,关心学员,对于学员在写作中可能遇到的种种问题,尽其所能地为学员提供建议和帮助,为学员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更为有效的情感支持服务。自信心跟他人的评价有着密切的关系。毕业论文的写作对学员来说是一个新的领域,完成情况不太好的学员比较容易有挫折感,此时教师的话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对学员的论文评语要考虑学员的接受度,要多鼓励,多去发现他们写作中的积极因素。对于学员写作中的不足,应和学员一起讨论,共同修改论文,找到修改方法。学员在与教师的平等交流中不仅可以得到更为个性化和具体的指导,也可以消除概括性评语让学员产生的茫然感,增强学员的自信心。通过采取干预措施,提出毕业论文缓修的学员人数有所减少,反思我们的工作实际,可以做的还有很多。 三、减少毕业论文缓修现象的建议 (一)毕业作业指导平台创设时间管理的硬性环境 借助具有任务功能和时间控制功能的平台来创设硬性环境可以更好地发挥时间管理的作用,不给学员拖延任务的机会,从而保障时间管理的执行效果。在时间管理方面,目前学员所使用的毕业作业指导平台只有毕业论文写作结束时间的限制,对学员毕业论文写作过程各个阶段没有时间节点的设计。建议在平台上设计不同写作阶段(提纲、初稿、修改稿、定稿)的时间节点,通过事先的规划,为学员提供一种完成任务的提醒与指引,学员需要在时间节点前提交相应的任务,逾期不能完成后续任务。指导教师可以对学员行为进行跟进,并进行相应提醒,保证学员有效运用时间,引领其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 (二)把课程实践教学做实 实践教学在远程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虽然各门专业课程对实践教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执行情况不容乐观。这一问题在学员毕业论文撰写阶段凸显出来,实践教学要求不严格,学员缺乏问题意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会导致毕业论文写作出现困难。把课程实践教学的要求落到实处,首先要加强课程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其次教师可根据专业特点及课程要求,探索适合学员特点与工作生活实际的实践教学模式,对学员的实践性作业(如课程实践小论文、调查报告)严格把关,认真批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限期改正,切实提高学员的实践能力,为毕业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的写作奠定基础。 (三)开设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课程 在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学员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不知道怎么写毕业论文”,对毕业论文的写作缺乏基本的认识。小学教育本科专业规则里开设有“学位论文指南”课程,但该课程仅为申请学位的开放教育本科专业学员开设的省开必修课。建议在毕业设计环节为所有学员开设该课程的面授辅导,由有丰富的毕业论文指导经验、专业能力强的教师执教,突出该课程指导性和实用性的特点,把毕业论文写作的理论知识和写作实践结合起来,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同步或交叉进行。在向学员介绍论文写作的基本知识(学位论文写作的一般要求、主要环节、写作规范和写作技巧)的基础上,和学员一起讨论他们在写作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小组讨论、相互评价、相互情感激励等合作互助方式加强师生、生生间交流与互动。学员之间相互作用和影响,相互鼓舞和激励,不仅可以帮助学员理解论文写作的知识,获得论文写作的实际帮助,而且还可以弱化在论文写作中的孤独感,增强学员论文写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结语 总之,开放教育毕业论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实践环节,无论是学校、指导教师还是学员自己都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毕业论文的写作,正确对待毕业论文写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寻求更有效的解决方法,帮助学员顺利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提高毕业论文写作的完成率。 作者:吴丽华单位:克拉玛依广播电视大学 教育毕业论文:计算机信息教育毕业论文 一、成教毕业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生对毕业设计的认识不够 学生的态度决定了毕业设计的质量,但很多同学并没有真正理解毕业设计的意义。他们往往认为毕业设计只是一个环节,一个形式,完成的好坏并不影响自己的毕业和就业。因此,他们对毕业设计只是应付了事,根本不认真做,有的甚至不做,答辩之前抄一篇论文,就算完成任务。 2.学生基础知识不扎实,动手实践能力差 要完成高质量的毕业设计,必须要能系统掌握和应用大学期间所学的基础和专业知识,同是还要具备良好的文献检索能力及写作功底。如做软件系统开发时,必须要有较扎实的数据结构、数据库、软件测试等方面知识,同时还要熟练使用一到两门编程语言。要写好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Word排版能力等。但很多同学恰恰在这些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动手实践能力不够扎实,所以在毕业设计时就表现出功力不够、力不从心。 3.毕业设计时间安排不合理 一般学校都把毕业设计安排在大学学习的最后一个学期。但近些年学生就业压力大,尤其是成教毕业生不具有普高大学毕业生的优势,工作更难找,使得很多学生在最后一学期基本上都在忙于找工作、实习等,极大地分散了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精力。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足,应付的较多。 4.毕业设计选题不恰当 好的毕业设计题目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和关键之一。但现实中,有的学生平时学习不认真,专业知识学得不扎实,要做毕业设计时,无从下手,为了完成任务,随便选一个设计题目敷衍了事;或者教师对学生的能力水平以及就业意向缺乏了解,给的选题不合理,有的题目过大,有的题目太小,还有些题目缺乏真实感。因而学生没有积极性和创新欲望,主观能动性发挥不足。 5.对毕业设计过程监控难以到位 毕业设计包含一系列工作过程,对于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而言,毕业设计除了包括学生对设计题目的深入理解,认真查阅与课题相关的文献资料外,还要进行必要的需求调研分析,再进行详细的分析、设计、编码、测试,最后书写毕业论文、答辩等。整个设计过程需要师生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完成。但在毕业设计期间,有的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有的学生到外地找工作,所以教师无法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在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相应的检查时,学生强调客观原因敷衍了事。造成学生在毕业设计过程中,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方面收效甚微。 6.毕业设计考核形式和评价方式陈旧 毕业设计作为一个教学环节最终要有一个成绩的评定。通常采用的成绩评定方式是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综合而成。但是这种方式只重视结果,并不重视设计过程,有可能出现投机取巧的学生得高分,而认真的学生得不到高分的情况。 二、毕业设计的教学改革措施 1.做好毕业设计动员工作,端正学生态度 毕业设计前,花大力气做好学生动员教育。让学生认识到最后一学期不仅仅是实习和就业。毕业设计是锻炼自己综合实践能力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一个充分展现自己学业成就的机会。在整个动员工作中,需要院系领导、班主任和指导教师的共同参与。只有让学生从思想上认识到毕业设计的重要性,他们才会真正重视并认真完成毕业设计。 2.注重平时知识积累,夯实毕业设计基础 做好毕业设计,需要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理论和较强的实践技能,这就要注重平时的知识积累和能力素质的培养。因此教师在教授学生基础课时,就应该注重与毕业设计的联系。比如在教计算机基础时,教师就可以给一篇论文,要求学生按既定格式排版,训练学生熟练掌握Word排版技能及一般图表的处理方法。平时教学中要强调实践教学,要针对不同课程设置相应的课程设计,这是对课程的综合检验,也是对学生毕业设计的引导和预演。比如数据库课程设计,就得按照一个小型课题的要求,让学生按照选题、调研、需求分析,然后再进行详细的系统设计、编码、测试这一整套过程进行。这样经过一次完整的系统训练后会大大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实践技能,为毕业设计创造有利基础。 3.提前毕业设计开始时间,尽早准备 毕业设计虽然是在最后一学期进行,但可将启动时间提前一学期。如对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我们于毕业前一学期末开始毕业设计动员和选题,同时下发《毕业设计指导书》、《毕业设计选题指南和题库》、《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及格式要求》、《毕业设计日程安排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文档。让学生提前介入,尽早准备,并提前分配好自己毕业设计期间的时间。同时也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整个假期)熟悉理解课题的要求,完成资料的收集和框架的构建,从而在真正开始毕业设计时,就可以较快地进入具体实施阶段,抢回一部分被实习和找工作而挤掉的时间。 4.结合实际,合理选题 目前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的毕业设计可以做管理系统及网络应用软件,因此可以开展以学生学习、生活和工作实际为背景,将选题和实际应用相结合。经过多年的毕业设计,我们已积累了大量毕业设计题目,这些题目大都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比较适合培养目标为应用型的学生完成。我们把这些题目总结出来,形成毕业设计题库,学生可根据各自特点、不同兴趣以及发展定位,合理选择。选题要贴近今后工作实际,为参加工作与择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5.创新毕业设计指导模式,建立见面制度 对于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很多学生对毕业设计的困惑不光是知识的欠缺,还因为不了解实际应用系统的开发流程,不知道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所以指导教师和学生之间除了QQ、Email等联系外,我们建立了集中见面制度:(1)首先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分若干个毕业设计小组,每个小组由4、5名学生组成并选定组长,制定好名册。同一组的学生选题接近,或是量比较大的需合作完成同一个题。以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2)建立每周师生集中见面制度(毕业设计动员时在《毕业设计日程安排表》里已定好每周具体见面日期,学生可提前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并且要考勤,作为平时成绩。每次见面都严格按照《毕业设计日程安排表》的任务进度执行检查,了解学生的进度和遇到的问题,讲解下一阶段的操作规范并布置下一周的任务,从而使学生对每一阶段的任务非常明确。(3)组织学生之间的互动交流。每次集中见面时,学生要分组当场汇报阶段成果、遇到的困难和下个阶段的构想,其他同学和教师可以共同讨论,为之提出修改意见和方法。这样可以促进学生思考,也能让其他学生反思自己的设计有无可改进之处,一举两得。(4)指导教师基于实际工作过程进行毕业设计指导。计算机的任何应用系统都有一个开发流程,流程中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各自的操作规范,遵守这些操作规范会使开发更加快捷和科学。比如开发一个计算机应用系统一般要经过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包括总体结构设计、各功能模块设计、数据库设计)、系统实施与测试、系统运行与评价等阶段。集中见面制度就可让指导教师更方便地指导学生按照规范的流程结合所学知识进行设计,在开发过程中还可注意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6.创新答辩方式 对于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的毕业设计,改变原来毕业时统一答辩的规定,如果学生按照要求提前完成毕业设计,即可申请提前答辩,并利用集中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其他学生旁听。答辩学生在教师和同学面前做报告和演示成果,指导教师围绕学生毕业设计进行提问,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7.创新成绩评定方式 改革仅依据论文和答辩的原有成绩评定方式,对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毕业设计的成绩改由五部分组成:(1)学生的平时表现。按平时出勤、态度、时间的投入多少给定。(2)学生的编程水平。在成绩评定中增加一个程序检验,根据学生对所完成程序及使用技术的理解程度、独立完成程度等,按照A、B、C、D、E五级记录成绩。这一工作可在毕业设计后几周的集中见面时随时进行。(3)现场答辩表现。(4)论文质量和规范程度。(5)小组内的自我评价。组长组织小组成员讨论,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位成员在毕业设计期间的表现,并以A、B、C、D、E五级成绩记录。最后从五个方面汇总得出学生的毕业设计成绩。通过这种成绩评定方式,使认真完成毕业设计的学生得到应得的分数,调动了学生的完成毕业设计的积极性。 作者:陆荣洪方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教育毕业论文:学生毕业论文撰写体育教育论文 1前言 毕业论文是当期针对高等教育教学过程中最后阶段的一种总结性的活动,通过毕业论文,学生能够对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充分的分析与总结,同时在对各种知识进行综合利用的基础上,产生一种综合性的产出。毕业论文全面的考察了学生对所学知识全面、系统的运用,要求学生在独立思考的基础上,针对某一课题或者领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做出能够实际运用的设计。但是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在进行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问题,态度不端正,认为论文就是走形式,随便应付,没有意识到毕业论文对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与提高等等,这些直接影响到毕业论文的质量,学生毕业后的可持续发展。 2体育教育专业毕业论文的特点 (1)毕业论文的综合性,单门课程往往侧重于本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而完整的毕业设计过程应该包括专业实习、文献检索、题目选择、毕业设计的具体实现、设备使用、论文撰写及论文答辩等环节。这些环节是富裕学生综合能力的载体,能使学生受到完成一个实际项目所必须的综合基本训练。(2)毕业论文的实践性,毕业论文的选题大都结合科研、实践的要求与目标,学生通过解决时机生活中的这些问题,能使自己的写作意识、科研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3)毕业论文的独立性,课程学习一般通过教师课堂讲授使学生受到系统的知识训练,以教师为主导。而毕业论文则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立进行学习与研究,以学生为主导。教师通过引导,激发学生用创新性思维来完成毕业论文。(4)毕业论文的学术性,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以科学理论和科研实践为基础,以严谨求实的态度去探索未知世界。体现在毕业论文撰写上,就是逻辑要严密、分析要客观、论据要充分,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学术探索过程。 3体育教育专业学生毕业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3.1对毕业论文的重视程度不足 近几年,一些体育教育专业毕业生对论文撰写不够重视,态度不端正,认为毕业论文就是走形式,不在乎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与提高,随便应付了事,照抄照搬,东拼西凑等。这种情况对毕业生来说不仅仅是论文成绩不及格的问题,这对学生今后就业和继续深造,甚至学校的声誉和教育发展都有负面影响。毕业论文能够全面的检验学生受教育的情况,并且能够较为综合的考察学生对于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及处理能力。所以说毕业论文对于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学习情况有着很大的总结意义,一份良好的毕业论文能够在学生进入社会之前完成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检验。但是现在许多院校师生对于毕业论文的重视程度不足。教师对于毕业论文的选择以及对学生的指导都做不到位,学生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也不够用心,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毕业论文质量。 3.2毕业论文没有体现实践性 毕业论文的最初目的之一就是指导实践,应用于实践,如果缺乏实践性,对于毕业论文的意义就有了一定的折扣。当前许多高校仍然采用学术型毕业论文的模式来进行毕业答辩。毕业论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衡量教学水平及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水平,但仅仅采用毕业论文的形式不符合当前素质教育的宗旨,也不符合体育教育的目标,不能有效完成体育人才培养的任务。作为培养体育教育专业的高校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为社会提供专业性的、操作性的、可应用性人才。而一篇学术论文不足以体现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学习到的知识及学生自身所具有的能力,更不能有效地检验学生的实践能力。 3.3毕业论文的针对性不强 毕业论文的目的就是有效地应对实践,能够真正的应用到实践、指导实践。在实际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了毕业论文针对性不强的现象。由于学生在毕业设计的选择当中都选择一些较为简单而且没有营养的题目,在撰写过程中困难程度较小,但是论文的实际应用性较差,题目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时常发生。个别学生对论文撰写不够重视,无法将大学阶段所学习的内容充分体现在毕业论文中,脱离了论文撰写的根本目的。并且有个别指导教师给与学生的题目与其学生就业方向也不符合,毕业设计与就业相分离。这样学生毕业设计就缺乏实践指导,学生往往都是被动性去完成完成论文写作,对学生的指导意义不大,学生能够从论文撰写中得到的收益也比较小。 3.4毕业论文成果及答辩质量一般 当前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中存在一个较为广泛的问题就是论文成果一般,抄袭现象较为严重。另外在答辩过程中的答辩质量也很一般,不能充分的检验论文的质量情况,对于抄袭这种现象,是当前体育教育专业毕业论文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由于在毕业论文撰写期间,很多学生都面临实习及找工作同时进行的情况,这样就使得许多学生分身乏术,不能专心的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往往采取抄袭或者找人的方式。另外就是在答辩过程中,答辩人员对论文质量要求不高,久而久之,使得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出现了整体下滑的局面。 4改进体育教育专业毕业论文的有效措施 4.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师生对于毕业论文的重视程度 毕业论文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对知识的综合运用。毕业论文不仅仅是知识的一个培养环节,更重要的是全面促进学生对于所学知识的掌握能力及运用于实践的能力。毕业论文是提高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实践与研究能力的重要指标,同时也是培养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冻手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所以,高校应当加强思想叫偶遇,从根本上转变师生的观念,使其认识到毕业论文的重要程度。 4.2毕业论文要与实践相结合 毕业论文对于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就业与继续深造有着指导意义。毕业论文的初衷就是为了让学生在论文中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真正去理解自己设计的内容,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得到指导。当前高校师生不能很好地把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毕业论文的应用性较低。这就要求学生在选择毕业论文题目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所选设计的可应用性与可操作性。教师在对学生进行选题指导时也要充分考虑论文题目的实践性考虑进去,能够有效地实现论文的实践性与指导性。 4.3提高毕业论文针对性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主要有两个大的方面,一是为了培养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二是为了考察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深层掌握程度,以及学生通过理论去指导实践的能力。毕业论文的要求具有统一性,大部分高校对体育教育专业的毕业论文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求毕业论文要结合实际,结合某一具体的现状或者具体的课题,对现状或者课题要具有独立的见解及看法。二是在毕业论文必须在学生毕业之前完成,要符合教学计划的安排。三是毕业设计一般都有字数的要求,往往要求毕业设计达到一定的篇幅。当前,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往往都存在针对性不强的现象,由于毕业论文能够对学生今后的发展有着一定的指导意义,许多学生在从业后往往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关的行业,所以毕业论文的方向一定要有针对性。大部分的学生往往都是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方向作为自己的毕业论文,这样对自己的职业发展也有一定的帮助。但部分学生为了节省毕业设计所使用的时间与精力,往往都选择一些较为简单,并且针对性不强的设计。这样不利于学生今后的发展。 4.4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 体育教育专业的毕业论文基本步骤首先要选定题目,一个良好的题目能够深入的检验学生对于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并且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挥学生创造能力,一般毕业论文的选择都要从多个角度综合考虑:利于学生综合所学习的知识,同时还能够结合多个学习的特点,实现多个学科之间的交叉,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找出问题的解决方式与方法,对于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在选定题目与方向之后,就是对论文进行分析,包括论文的整体背景、要求分析、总体框架的设计以及各个模块的设计。指导教师在学生选题及撰写的过程中要给予充分的指导。不仅要帮助学生进行思路的分析,还要对学生所选定的分析方式以及在撰写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整个毕业论文的大方向进行把握。当毕业论文完成之后应当进行答辩。毕业论文撰写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毕业答辩决定的。因为在答辩过程中,不仅是对毕业设计实用性的一个检验过程,更是对学生知识掌握能力的一个检验。通过答辩,能够充分考察学生总成绩,也有利于学生的思考总结,同时也能培养学生的沟通与应变能力。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的质量是一份毕业撰写成功与否的标志,同时也是检验一个学生对于撰写内容掌握程度的重要尺度之一。针对当前毕业撰写抄袭率较高的现象,学校、师生应当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坚决杜绝抄袭现象的发生。教师在答辩过程中更要严格把关,以确保学生毕业论文高质量的完成。 5总结 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撰写不仅是对学生所学习知识的总结,也是关系到学生未来职业的发展重要因素之一。所以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强毕业设计的改革,以便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实用性人才,为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胥志敏单位: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教育毕业论文:毕业论文下继续教育论文 一、金融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一)学生缺乏论文写作经验由于成人教育学生大多从事第一线的实务性工作,缺乏论文写作的实践机会,据我院对09级毕业班学生的调查,其中只有45%的学生在大专毕业时独立完成过字数为5000字左右的论文,还有55%的学生在大专毕业时未独立完成过毕业论文。在课程论文方面,在15门专业中,仅有3门课程采用课程论文的方式考核。在学生对课程论文的态度方面,87%的学生认为课程论文考核要比卷面考试容易,完成的压力小。近70%的学生表示自己完成课程论文的态度不够认真。在完成工作报告方面,仅有5.2%的学生在过去的三年时间中独立或参与过字数在10000字以上的工作报告的撰写,其余学生均未独立完成或参与。在论文和工作报告写作程序和要求的了解方面,近53%的学生表示对此方面知识十分缺乏,35%的学生表示略有了解,10%的学生表示有较多了解,2%的学生放弃表态。从上述数据可见,成人教育学生缺乏论文写作经历,对论文写作的要求程序方法都知之甚少,需要指导老师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更为有效的方法加以指导。 (二)论文写作能力未能在课程教学中得以充分培养论文体现了学生对某一具体问题的深入和全面的剖析的能力,这一能力的培养需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但目前的教学在对实践问题进行剖析时,往往侧重于解决方案的优缺点阐述以及如何选择方案,而缺少对问题本源及其演变过程的分析。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倾向于得到实用的结论,对于如何得出结论则关注不够。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大致有三点:一是对于问题本源的解释和阐述,需引用大量理论知识,因成人教育学生理论基础不够夯实,为减少学生学习难度,很多教师简化教学过程放弃对问题本源的阐述。二是实用主义急功近利的风气影响教学过程,将成人教育重应用性的理念演变成实用性,将高等教育演变成只教授学生“怎么做”,不阐述“为什么这么做”的短期职业培训。三是教师在对实践问题深入剖析时学生参与度很低。2012届金融专业学生课堂讨论,学习报告、课程论文等形式的作业准时提交率只有35%,远远低于普通题目形式作业的提交率。学生的低参与率阻碍了教学过程对学生问题分析能力的培养。 (三)论文选题趋同化、热点化为培养学生对实践问题的分析能力和论文写作兴趣,毕业论文选题采用“学生自行选题,指导老师提修改建议”的方式。2012届毕业班学生中有近62%未从事金融业工作,对金融业的实践问题缺乏直观认识和兴趣,因此在选题时主要参考网络上的热点信息,出现论文选题趋同化、热点化的特征,而部分的热点问题带有很强的时效性和政策性,深入研究的价值不大,作为毕业论文的选题有失恰当。(四)论文写作“搜索化”我校图书馆数据库学科种类齐全资料丰富,为学生的论文写作提供强大的资料支持。但学生论文写作出现“搜索化”,资料堆砌成文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学生选取某些具有时效性和政策性的热点问题作为选题。对于这类选题,学生受专业水平限制很难对其本源性进行探讨,而对政策方向的把握能力又不够。出于写作成绩的保险性考虑,学生往往只能资料剪接堆砌成文。二是学生在日常学习中已形成对网络信息和资料的依赖,独立思考能力下降,论文写作过程中极度依赖网络资料,由于资料分析删选重组的能力有限,难免用资料堆砌成文。三是部分学生因学习动力和精力有限,或者指导老师疏于对论文选题、成文的过程控制,导致部分学生出现抄袭网络资料现象。据我院2011届金融专业毕业生论文来看,抄袭率达到11%,都被判为不及格,以致影响正常毕业。 二、金融专业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改进措施 论文写作工作遇到的上述新问题源自于学生背景、教学要求乃至社会需求的变化,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并不局限于五个月的论文写作过程,而应着眼于整个三年的教学学习过程,通过全程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来提高论文写作质量。 (一)“循序渐进”式指导我院金融专业专升本专业学制为三年,毕业论文工作一般被安排最后一学期,论文写作过程为期五个月。而全程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来提高论文质量不能仅仅局限于这五个月,而应贯穿于整个三年教学过程,采用循序渐进指导方式。首先,在新生开学教育时,老师应强调毕业论文的意义,它是综合检验学生三年学习状况的重要环节,也有助于提高学生对工作任务的阐述解释能力。其次,开设学术修养培养课程,采用讲座方式,每学期循环开设,学生必须在论文开题前选修完成。讲座围绕选题方法、数据库使用与资料搜集、数据统计基本方法、论文写作格式、问题讨论交流方法五个主题展开。第三,从第二学年开始每学期至少有两门专业课需采用课程论文考试方式,课程论文要求从易至难,依据学习笔记———综述———问题阐述———完整论文,逐步提高要求。第四,配备辅导老师专业回复学生有关课程论文、工作报告写作方面的问题。通过上述改进方法,使学生在开题之前具备基本论文写作素养,减小不同背景和基础学生之间在写作知识掌握度上的差异,从而为最后一学期的论文写作做好准备。 (二)主导师与导师委员会相结合2012届前,学生毕业论文采用导师负责制,每位导师指导10名学生,全程负责学生论文的指导,此种模式在实践中出现以下弊端:首先,指导老师受自身学术专业的限制,无法给学生提供最为专业的指导。其次,指导老师精力有限,同时指导10名学生的论文写作,质量控制受限。基于此,从2013届开始,金融专业开始采用主导师和导师委员会相结合的论文指导模式,该模式有如下特点:选题及开题报告答辩由导师委员会共同负责,导师委员会的三名导师对学生选题的口径、内容及可驾驭性共同做出评判;学生在写作过程中有任何写作问题,除了可向主导师寻求帮助之外,还可与导师委员会中任何一位导师进行学术探讨。 (三)搭建网络交流平台基于学院搭建的教学平台,开辟论文写作指导网络交流专业平台,该平台有助于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教师与教师之间的交流探讨。网络交流平台设有多个专栏,有学生与教师的互动专栏,便于学生随时提问,教师及时解惑;设有学生论坛,学生可就论文写作中遇到的问题展开自由探讨;设有分享资料库,学生可将论文写作资料上传至资料库,实现在同学中的分享,教师也可上传学术资料、写作建议、指导文件等各类文档及视频资料。 三、结论 通过上述改进措施,金融专业毕业论文的论文抄袭率从2011届的11%下降至6%,论文不及格率从2011届的13.2%下降至7.1%,学生对指导老师的好评率上升至97.3%,网络交流平台的登陆频次为平均每日231人次,即每日每位同学登陆1.54次。学生与导师间的交流频次更高方式更多质量更好,有助于提高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更培养学生主动思考能力。 作者:徐慧娟单位: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教育毕业论文: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一、高等教育中依法行政问题分析 传统的高等教育中所推行的管理体制是分级管理,即分为两级,但以省级统筹管理为主。这就导致了地方和中央相结合现象的出现以及发展。在传统的教育体制模式下,各级教育部门也开展了许多的法制建设工作,但即便如此,高等教育体制管理中始终还缺少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这样会导致管理体制的混乱。另外,高校在管理过程中,还会出现认识法律不足等现象,很多违纪违规现象应然而生,极易导致依法管理无法在高校管理中实现。行政管理在高等学校中涉及事务管理的诸多方面,这对整个学校在建设以及运营中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比如,校方在办学条件和办学设施方面的建设,校方在经费方面的投入,以及校方领导的提拔与选任,或者老师的相关资格认证等,都涉及到行政管理方面的内容。由此看来,它在高校建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加强和提高依法行政方面的建设显得尤其重要。然而要落实依法行政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应遵循教育方面的相关法律,逐渐改善原有的管理方法或方式,对高校实施管理,全面有效的做好高校在建设和管理中的各项工作。高校应依照相关机制来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在管理中还要切实做好监督办学的工作。而作为行政部门,还应规范及健全相关的申诉渠道,保障高校活动具备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依法行政管理措施 依法行政在高等教育建设中是一项非常繁琐的工作,在高校整个管理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在教学组织中,依照相关流程和规定,科学合理、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特别重要。而在管理组织过程中,务必重视法治这个大问题。 (一)逐步建立、健全高校领导和管理体制 要实现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做到管理有法可依,必须要在教学管理机制、办学方向以及学校相关发展规划过程中实施统一协调的法治领导。遵循和依照相关法治标准和规范开展高校的各项工作。 (二)依法制定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高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要严格依照教育方面或者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针对教学管理中一些重大的或者最基本的问题,作出全面有效的规定。因此,高校要严格依法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用以规范学校的各项行为。与此同时,应逐步对学校和行政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界定,进一步明确学校同举办者二者之间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及高校所处的地位与发挥的作用。由此以来,才能依法对高校行政建设正常的开展工作。除此之外,学校也应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依法进行民主建设,完善和加强民主监督 依法行政必须透明化和公开化,这是确保其能真正落实的前提和基础。在高校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要求学校务必把各方面事务公开,以努力实现公正及透明。只有这样,在高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才能确保大家能真正的参与进来,实现共同管理及监督。 (四)加强和提高法治意识 在当前市场环境和经济的影响下,人们法律意识在逐步加强,依法行政就变得格外的重要。要实现依法行政,首要的一点就是加大法律宣传教育的力度,与此同时还应注重执法队伍的全面建设工作。对相关行政人员来说,在当前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中,人民群众可以对行政人员在工作中的违法违纪等行为进行批评和抵制,同时还可以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相关合法权益,以此来纠正相关违法违纪等行政行为。领导干部只有不断的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升法治理念,才能带领人民群众切实地实现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方略。在当前新形势下,必须建立一支法律素质高的领导队伍,才能实现依法行政。 三、结语 当前,随着高校教育事业的逐步发展,必须不断的加强和完善相应的法律体制,这是一个大趋势。而在学校整个教育发展中,实施和开展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作者:赵宝库单位:牡丹江师范学院 教育毕业论文:远程教育毕业论文写作作弊防控措施论文 [摘要]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写作中的各种作弊行为,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违反了我国的《高等教育法》、最终严重影响了我国远程高等教育的长远发展。根除这些作弊行为,不仅要加强毕业论文写作、毕业论文的答辩等环节的过程监控,更有赖于有关现代远程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以及我国各远程教育的合作与加强、资源共享平台的建立。 [关键词]远程教育;毕业论文;写作作弊 一、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论文写作中的作弊行为及其消极影响许多学员在远程教育毕业论文写作中存在各种作弊行为,归纳起来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抄袭型:有些学员自己没有很好地将专业知识与工作和生活联系起来,选择自己熟悉的题材作为毕业论文的内容,而是贪图省事,在网络上或书本上部分或全部抄袭别人的文章,稍加修改就拼凑成一篇毕业论文或原封不动地将别人的文章提交答辩。 (二)型:有些学员以自己工作忙或其他事情为理由,自己不参与毕业论文写作,而有偿或无偿地请别人代替自己写毕业论文,然后将别人的毕业论文提交答辩。 (三)“拿来”型:不少学员自己不写毕业论文,在经过他人许可的前提下,直接将别人已经通过答辩的毕业论文重新提交答辩。有的是将同一学校以前通过答辩的论文再次提交答辩;有的是从其他高校“拿来”已通过答辩的毕业论文再次提交答辩。 我国现代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写作中的以上类型的作弊行为的消极影响是明显的。首先,它使得指导老师在毕业论文指导中的作用严重扭曲了。在远程教育的毕业论文指导中,不少学员提供的要么是以前通过答辩的毕业论文,要么是别人写得比较完整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虽然在学员论文的内容、结构花的时间和精力倒是少了很多,但是将大量的指导时间和精力花在查证学员的论文是否严重抄袭。其次,毕业论文写作的预期目的也无法实现。他们在毕业论文写作中弄虚作假、自身没有很好地参与毕业论文写作,无法在论文写作实践中培养应用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使得我国现代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实践环节在某种程度上形同虚设。再次,这种行为影响着我国远程高等教育的长远发展。毕业论文实践作为我国远程高等教育重要的教学环节。不少学员在毕业论文写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使得我国远程高等教育的总体质量也大打折扣。 二、现代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写作作弊的法律分析 在我国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学员的抄袭、剽窃行为大概有三种:(一)未经他人同意,将他人的作品原封不动地拿来署上自己的名字供自己使用;(二)自己写好写作提纲,这里抄一段或几段,那里抄一段或几段,“剪刀加糨糊”拼凑一篇文章;(三)擅自对别人的文章进行删除或改变,最后变成自己的一篇文章。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依据上述条款规定可知:未经他人同意,将他人的作品原封不动地拿来署上自己的名字供自己使用的抄袭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署名权;未经他人同意,截取他人的文章的部分段落供自己使用的,或者对别人的文章进行部分删除或改变的,实际上是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这些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很明显,在我国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写作中的抄袭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这些侵权行为为著作权人所追究,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那经过别人许可、有偿或无偿使用他人的毕业论文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违法、违规?若没有违反我国的著作权法,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我国其他的强制性法律规范呢?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这说明,非著作权人经过著作权的许可,有权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可见,在我国现代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实践中,学员经过其他人的许可,将他人已经发表或以前提交过答辩的毕业论文再次作为自己的毕业论文使用,并不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即不违反我国的《著作权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没有违反我国其他法律法规。我国《高等教育法》第58条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根据该条款可知,若学生没有在规定的年限完成规定的课程,学校就有权力不给学生颁发毕业证。毕业论文(设计)是我国高等教育中的重要教学环节,学生要想获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就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包括毕业论文写作在内的课程。而包括毕业论文写作在内的课程的学习,是一个必须由学生亲自完成的具有强烈人身性质的行为,不可由他人代替。也就是说,只有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经过自身的学习、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了规定的课程,才符合毕业的条件,才有资格要求高等院校给他颁发毕业证。因此,在我国现代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写作中,学员没有亲自写毕业论文,而提交他人完成的毕业论文参加答辩,即使是经过了著作权人的许可,没有违反我国《著作权法》,也是违反《我国高等教育法》基本精神的。 三、现代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写作作弊行为的防范与抑制 (一)制定各种法律、法规,消除现代远程高等教育市场的恶性竞争,加强对我国各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办学行为的规范管理。我国的现代远程高等教育是面对市场的,政府并没有给予各高校办学经费。各高校为了获得更大的办学利益,在远程高等教育的生源上二展开争夺。由于我国的远程高等教育的起步和发展的时间并不长,因此规范我国远程高等教育的办学行为的法律法规缺乏。在缺少相应法律法规规制的市场环境中,不少远程教育学校滥用我国《高等教育法》赋予的办学自主权,随意降低远程高等教育的办学要求,以吸引远程教育的生源。这使得我国远程高等教育的办学行为具有较大的随意性,远程高等教育的竞争比较混乱。我国远程教育现状给广大接受远程高等教育的学员传递了这么一个信息:现在远程高等教育市场供大于求。在获取毕业证的功利主义思想的支配下,学员大多就按“接受远程高等教育便利的程度、获得毕业证的容易程度”来选择就读的学校。这样,学员的接受远程高等教育的态度就不端正了。平时很少花时间接受网络教育,考试也往往通过作弊获得合格的成绩。而到毕业论文写作时,由于没有掌握好所学专业的基本知识,自然无法写出一篇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但是他们要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获得毕业证,就只有抄袭论文或拿别人的论文了。这说明,我国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写作环节出现各种作弊行为具有客观必然性。因此,只有制定各种法律、法规,消除现代远程高等教育市场的恶性竞争现象,加强对我国各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办学行为的规范管理,让各高校以优质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服务来吸引生源,才能让广大接受远程教育的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才能从根本上抑制和防范毕业论文写作的各种作弊行为。 (二)加强现代远程高等教育的学员学习过程的监控。现代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写作依赖于接受远程高等教育学员学习过程的总体质量监控。很多学员由于工作、家庭等原因,没有或不能坚持自学或网络学习。他们没有真正掌握所选择专业的基本知识,无法自己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只有加强现代远程高等教育的学员学习过程的监控,让学员坚持学习、真正地掌握了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学员才能在毕业论文的写作中应用所学知识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才能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运用相关的写作技巧,完成毕业论文写作。 (三)各高校在制定我国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规范时要重视对毕业论文写作作弊的问题,加大对它的处罚力度。尽管我们在前面分析了现代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写作中各种作弊行为违反了我国的《著作权法》和《高等教育法》,但是我国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对毕业论文抄袭做出专门的规定。为给我国现代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实践环节提供依据,各远程高等教育高校纷纷制定了各种毕业论文写作的规范与要求。如北京大学制定的《关于本科生(远程教育和自考)写作毕业论文的规定》,天津大学制定的《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等,但是这些规定绝大部分局限于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的写作规范或写作流程,只有少部分高校对学生的毕业论文抄袭、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而对学生的抄袭、问题做出了严厉处罚规定就更少。在调查的北京大学、中山大学、中南大学、天津大学、郑州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的远程高教毕业论文实践要求与规范中,只有北京大学和中山大学对远程高等教育中的毕业论文抄袭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这就说明我国的许多高校在思想上对远程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写作的各种作弊行为不够重视,在实践中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作弊行为的处罚不够。因此,要制止和防范毕业论文写作作弊行为,必须在思想上重视起来,体现在行动中就是要对毕业论文作弊行为的处罚做出明确的规定,并要严格执行。 (四)各远程教育高校之间、远程教育高校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普通高校之间要加强合作,建立高校毕业论文库,实现资源共享。学员之所以可能用以前本校答辩过的文章或其他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提交答辩,就是因为指导老师无法知道哪些论文是提交过答辩的论文。假如各个高校之间都能将本校毕业生的毕业论文上传到我国各高校共同建立的网络平台,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论文库,那各高校毕业论文指导老师都能利用该论文库来检索当前指导的毕业生提交的毕业论文,确定该论文是否是以前毕业生曾经提交过答辩的文章,这在很大的程度上能够制止用他人的毕业论文提交答辩的行为。公务员之家 (五)在毕业论文具体指导过程中,指导老师可以从以下方面严格防范学员的毕业论文写作作弊行为:第一,严格毕业论文质量监督控制流程,加强对毕业论文写作的过程监控。指导老师应当从选题、开题报告、论文写作、论文修改等环节加强对远程教育毕业论文写作过程的监督与引导,使论文写作的全过程都处于老师的监控之下。第二,要加强对学员论文的搜索。不少学员都是从网络上直接下载一篇论文或下载几篇论文后拼凑一篇论文提交答辩。指导老师加强对学生论文的网络搜索,肯定能够发现这一类的论文是严重抄袭的论文,这就从程序上把握了毕业论文的质量关。同时,同一学校同一专业的指导老师可以联合将历年来指导的毕业论文建立论文库,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防止学员拿以前的论文来答辩。第三,指导老师要严格把关,对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就应该定性为不合格,不能让其提交论文答辩。由于接受远程高等教育的学员基本上是参加了工作的人,往往与远程高等教育学校的教职工具有各种社会关系,一些学员因为毕业论文不合格而请托学校的教职工代其说情,指导老师碍于人情而不得不将其毕业论文提交答辩。因此,各远程教育学校要完善制度、严肃纪律,保障指导老师严格把好论文的质量关。 (六)各远程教育高校要改变指导老师的指导论文的报酬计算方法,以免指导老师为自身的经济利益而让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轻易提交答辩。在不少远程高等教育高校争,指导老师的论文指导报酬是以提交答辩的论文数量来计算的,这不利于指导老师严格把好毕业论文质量关。按照目前的学员的专业素质和学习情况,很多学员要独立完成一篇符合要求的毕业论文确实难度不小,甚至很难完成。但是指导老师又要将他们的文章提交答辩,指导老师劳动报酬的实现依赖这篇论文。将指导老师的劳动报酬与学员提交的论文数量脱钩,就为指导老师严格指导毕业论文提供了便利。 (七)加强毕业论文答辩的过程控制,让论文答辩成为检验毕业论文写作是否作弊的一个重要环节。一般来说,毕业论文若是自己写的,对在答辩过程中提出的涉及毕业论文相关基础知识应该有一定的了解。若论文不是自己写的,学员平时又没有很好地自学,肯定对拿来别人的毕业论文涉及的基础知识往往掌握不够。因此,在毕业论文中要严格管理,坚决杜绝那些毕业论文答辩作弊的行为。如在场内帮忙答辩的行为和场外帮助答辩的行为,这在某种程度上逼着学员亲自写毕业论文。 教育毕业论文:新经济时代会计教育研究毕业论文 论文摘要:新经济时代对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提供重要信息的会计必将为适应这种需求而发生重大变革,因为会计的发展历来是和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的,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而会计要发展,教育是关键,因此会计教育的变革与发展势在必行。本文对新时期会计教育目标,会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会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以及师资队伍的建设等方面提出几点看法。 全球化、网络化、高新技术化和知识化的新经济时代,对信息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提供重要信息的会计必将为适应这种需求而发生重大变革。因为会计的发展历来是和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的,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会计要发展,教育是关键。会计教育,特别是高等会计教育的水平,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质量,并影响着会计理论的进一步提高,它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深化高等会计教育改革,明确新时期高等会计教育目标,改革会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势在必行。 一、明确会计教育目标.培养高素质会计人才 新经济时代对会计人才的需求已经从过去对数量要求转化为对会计人才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要求,他们应扮演的是“企业伙伴”的积极角色,如何创造价值、解读会计信息、解决问题、作长期策略规划、评估客户的选择及作最优化的资源配置等是现代高素质会计人才的关键职责。专家认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会计人才应具备的特质是:策略化的思考与行动、沟通能力强、富高度创意、熟悉资讯科技。也就是需要具有较高的创新意识,拥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富有变革和管理的能力和胆识。 如何培养具有这些特质的高素质会计人才,这与会计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手段等密切相关。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我们的会计教育目标应如何定位?我认为应培养适应新经济时代需求的、有道德、有知识、有能力、高素质的复合型会计人才。具体地说,我们培养的学生不仅要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而且具有高度的事业性和责任心;不仅要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具备本专业的工作能力,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适应未来复杂多变的会计环境的能力。即有很强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能力;有敏锐的独立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把握事物本质规律的能力;掌握有效集体合作、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以及不断吸收新知识和进一步发展的能力等。 二、改革会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构建完善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适应新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高等会计教育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设计应符合会计教育目标,注重高素质会计人才应具备的知识,构建完善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让学生学会怎样“做人、做事、做学问”。因此,除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外,还需要掌握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及与本专业有关的相关专业知识。 首先,作为会计学专业学科体系的主干课程必不可少,学生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求掌握本专业的相关知识,如开设财经类专业相关优秀课程: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经济法等等。应该说我国会计学科体系已基本上与西方发达国家接近,但从目前会计专业整个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分析,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专业课比重过大,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不妨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一些做法:合并有关课程。如,不单独开设成本会计,把相关内容分别放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中,而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之间的内容也应相互协调,尽可能地减少专业课程之间的交叉和重复。 其次,根据会计教育目标,体现高素质人才的要求,对学生除了专业知识的学习外,还应开设适应社会需要的基础性课程,如:运筹学、市场学、社交礼仪、职业道德、文学欣赏以及法律等知识。专业教师应在学生的选课上进行引导,对已开设的经济学课程内容应予调整,以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要求。 再次,经济全球化、网络化、高新技术化和知识化的趋势要求会计教育国际化、信息化。而要达到这样的目标,我们在课程体系设计中应强化涉外课程的教学,如:国际税收、国际法学、国际会计、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等等,使会计学科体系国际化;同时要加强信息类课程的学习,其内容应覆盖与专业工作及日常生活有关的高新技术内容。 最后,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会计的结构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再仅是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二元结构,新的会计分支已相继出现。因此,应不断发展新领域的课程,向学生开设一些如《环境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社会责任会计》、《所得税会计》、《战略成本管理》、《税务筹划》等新兴会计学的课程乒这样不仅有利于学生及时掌握会计管理新知识,拓宽学生的视野,同时也有利于教师专业素质的提高,更有利于这些新领域、新知识的更新、开发与传播。 三、改进会计教学方法和手段,强化学生的创造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教师授课采用一言堂式的填鸭式教学方法,仍是目前许多课程教学的主要方式。虽然这是最有效率的方法之一,但这大概又是最没效果的。这种传统的教学方法加上极度规范化的考试制度不足以提供给学生充分的准备去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因此,我们要改变目前的教学方式,注重方法教育,培养学生对所学知识综合应用的能力,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公务员之家 第一,加强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的一种方法,可以利用上市公司公布的会计报表,提供各种分析评价方案,进行预计发展前景和投资决策分析,提高学生的实际知识和实际能力,培养学生的研究兴趣。 第二,灵活运用课堂讨论式。在课堂教学中可采用小组讨论式的教学法,教师提出研究向,学生分小组思考讨论后发表意见,教师最后归纳总结。让学生从中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并自己解决问题,掌握科学分析的方法,也体会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第三,采用研究式教学方法。对学术前沿问题可采用研究式教学方法,可预先布置研究课题和参考文献,鼓励学生多进图书馆、资料室等,参阅古今中外的相关资料,找出有关规律性的东西,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引导学生对新理论、新发展、新趋势的整体把握,以加强对学生创造能力的培养。 第四,创造更多实践的机会。学校要加强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就应为学生创造一些实践机会,如让学生在模拟实验室进行模拟实验,甚至可通过Intenret进行跨国交流,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还可让学生利用假期进行调研,在假期之前,教师布置一些课题,学生可针对课题要求,利用自己学过的知识到公司或商界进行调研,然后形成调研或评论报告,回校后进行课堂交流,这样不仅可以培养学生观察、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适应社会的能力,而且可以培养学生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提高其书面和口头表达的能力。 第五,及时更新教学手段。教学过程中,要更多地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普及多媒体教学方式,使之成为高等会计教学的重要辅助手段,提高会计教学方法和手段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师资队伍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培养出的会计人才素质的高低。因此,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意义重大。从目前我国高等会计教学的师资来看,许多教师基本上没有从事过会计实际工作,可以说没有任何实践经验,理论脱离实际,学校有责任也有必要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一)畅通师资继续教育的渠道,鼓励他们取得高学历,如条件许可,可以出国培训进修,掌握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 (二)鼓励教师参与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定期参与会计事务所的查账、验资、处理经济纠纷等业务活动,增强他们的实际经验。 (三)鼓励老师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把其收获带人课堂,授予学生,以科研促教学,以教学带科研,这样才能使会计教师始终站在会计学科的最前沿。 (四)鼓励教师开展不同学科间的学术交流以及校际间的交流活动,以此来博采众长,提高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 (五)鼓励教师除了运用黑板、粉笔等传统教学手段以外,还必须学会在教学过程中穿插运用投影、幻灯、录像、碟片等辅助教学手段及运用多媒体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以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通过原理讲解,实务演示,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方法,引导学生去思考,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 面对新经济时代对会计教育带来的挑战,作为会计教育工作者必须把握机遇,着眼未来,拓展视野,迎接挑战,深人开展会计教育理论研究,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高等会计教育必定能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会计人才。 教育毕业论文:体育远程教育毕业论文 摘要远程教育(DistanceEducation)出现不仅是教育技术的改革,更是几千年传统学院式教学模式的变革。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际互联网(Internet)的迅猛发展,使形成基于的网络手段的现代远程教育体系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教育的未来将是形成一个全球化完整的网络教育体系。体育教育兼具体育与教育在新千年最活跃的因素,因此,寻求体育教育的变革与发展,尽快实现现代远程体育教育,可能是一条必由之路。本文根据远程教育在世界与中国的发生、发展,对体育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的交互融合、实施策略等方面进行尝试性探究。 关键词体育教育远程教育网络 前言 中国远程教育的发展,使体育也提出了对现代远程教育的需求。人类利用想象力使网络电子工具服务于教育,正在建立一个全球性的学习社区。在这个社区里,理应有传播体育文化的一席之地。为此,华南师范大学开始考虑率先在中国实施体育远程教育的方案。 1.发展现代体育远程教育的时代背景 世界教育发展的三大趋势:1.网络化与虚拟化;2.公开化与国际化;3.自主化与多样化。在传统观念中,"教育"常被看作是一个独立的社会活动范畴,"传播"是另一个独立的社会活动范畴,"电脑网络"则又是一个独立范畴。但实际上这些不同范畴之间的界限正在日益消失。突破时空限制的学习方式推进了教育发展,也推动体育教学模式的更新。 1.1中国远程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澳大利亚远程教育专家Latchem(1999)在论文中指出:从中国科举考试制度可以看出,在知识和智慧的开放学习和自我教学方面中国已经有一千三百多年的历史。而远程教育历史上出现的最大体系就是中国60年代初举办的广播电视大学。1989年北京举办了第一届国际远程教育研讨会,正式跟上世界的步伐。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要变人口包袱为人才资源的优势,需要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实现"穷国办大教育"的奇迹。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是1999年6月13日国务院"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文件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主要工程之一。大学生入学率要从1997年的9.1%,提高到2010年的15%,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立"网络大学"被认为是唯一可行的途径,将对中国教育改革和学习革命产生深刻和深远的影响。 2000年10月,北京"第六届中国国际现代教育技术及设备展览会"专题报告会上,专家们把中国远程教育的发展归结为三大步: 函授广播电视大学以网络为主要特征的现代远程教育。可采用的七大媒体:互连网、电视、电话会议、广播、电子教材、文字教材、面授。中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将是在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和卫星电视教育网基础上,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并加以改造和发展,使之形成开放式教育网络,构建终身学习体系。 1.2实现现代体育远程教育是教育改革必要内容 远程教育打破了地域和时间因素对教育普及的羁绊。新的教育目标,归根结底是实现和发展在现代环境中的大众教育(MassEducation)。以网络为主要特征的现代远程教育正在对封闭的传统办学模式执行着一个优化选择的法则,即一个不能提供融入生活的,方便、迅速、优质的远程教育的学校,终将走向萎缩之路。 在知识经济社会中,教育和体育都将成为特殊产业,在经济社会中发挥作用。它们不仅是社会人力资源开发的支柱,而且成为社会产业结构调整、变革的关键所在。现代远程教育在全球的发展实际已超过了人们的想象,以网络化电子平台为骨架的网络小学、中学、大学教育正日益形成。在未来的三年,中央政府将集中投入相当数量的资金,并广泛吸取地方、企业、个人的资金和力量共同完成现代远程教育框架的构建。到2010年,目标使现代远程教育在国家教育体系中形成主体规模,基本形成开放式教育网络为主体的教育网,构建终生教育体系和学习化社会。然而,中国长期形成的体育专业教育传统模式,不能满足信息革命发展到知识时代对体育的要求。 传统的体育教学花费大量的时间用于小规模的课堂练习,这种高消耗、低效益的时空限制型模式将被远程教育打破。 1.3体育教学走向现代远程教育 体育被认为是信息更新最快的领域之一。通过网络互动教学,可以更准确地了解国内外教学情况,把各种体育声像及图文资料及时展示到学生面前。体育学科自身的发展趋势决定了相当一部分更新内容需要数字化交互式的动态演示教学,这是常规教学手段无法完成的。 1.4远程教育手段促进体育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现代体育远程教育依托于现代信息技术,因此它的发展必然带动中国体育信息产业的发展,同时我们也要探索按照市场机制和产业化理念来发展现代体育远程教育,与电子商务融合,推进体育远程教育和体育产业在中国健康有序的发展,促进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的真正实现。 2.体育教育实现现代远程教育的构想与框架 2.1现代体育远程教育以互联网为主要依托,将远程课程教学与培训、教育服务和教育信息交流等进行充分集成的完整体系。这一新型网络教育体系应由下列几种方式构成: 2.1.1实时教学系统:广播电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形象直观,提高效率,师生即时交互在线讨论。 2.1.2异步学习系统:师生异时交互。 2.1.3协作式学习系统:学生自己或学生之间能够通过网络测评和在线讨论,强调自主探索的发现式学习。 2.2体育网络教学系统 网络教学系统是提供远程教 学服务的系统软件,它将网络课程与学校的远程教学服务进行了有机的集成。应包括:信息交流系统,如:聊天室、Email、新闻组等、多媒体课程学习系统、辅导答疑系统、作业评阅系统、远程考试系统、虚拟实验系统。 2.3体育网络教学信息资源系统 包括学科文档资料库、学科题库、学科案例库、学科媒体素材库、学科课件库、技术练习库、运动处方库等。 2.4现代体育远程教育管理系统 用来对体育网络教学资源进行分类管理,构建成统一的体育教学资源库,为各类体育网络课件的制作和教学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持。应包括:远程教学管理系统、课程学习管理系统、授课学习系统、考试管理系统、信息查询系统、计费管理系统、数据统计与分析系统、体质监测系统、运动技术评价系统等。 2.5体育网络课程开发系统 网络课件开发是一种全新的备课模式,通过网络课件设计工具,并在与相应资源库的支持下,可完成多媒体课件快速生成、可移植、可交互的要求。包括网络课件开发工具、多媒体网络课程资源、网络课件开发模板库。 2.6体育远程教育的网络课程特点 网络课程是通过网络表现的某门学科的教学内容及实施的教学活动的总和,它包括两个组成部分:按一定的教学目标、教学策略组织起来的教学内容和网络教学支撑环境。(见《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技术规范》) 按现代远程教育对网络课程的要求,体育远程教育具有以下性质: 先进性:内容和教学体系先进,体现体育学科的发展方向和时代特征。 开放性:优异的网络信息性能(传输速率);体育教师可依据自己的特色形成自己的网络教学方案;网络课程制作和应用自动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可扩展性强。 交互性:教育不等于宣传,信息流必须是双向的。 共享性:能够在广域、局域和单机实现,适应不同终端设备(PC机、信息家电等)访问;要求实 施远程教育过程中,同步多种媒体发行,用户有可选择性;教学素材可重复利用,资源共享且容易扩充。 协作性:不光完成师生交流功能,而且能够生生交流。 自主性: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思想,强调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 生动性:应用各种现成的多媒体制作工具,如3Dmax、Premier,Flash、Java等动画与视频技术, 使课件及网页更加形象生动。 2.7实现体育网络课程的应用环境 2.7.1完成体育远程教育平台的拓扑结构图(页状、星状、混合形状定型); 2.7.2建立适合体育远程教育网络运行中心(NOC:NetworkOperationCenter)及网管系统(NMS:NetworkManagementSystem),高度重视可扩展性; 2.7.3建立体育远程教学技术培训中心:培养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者并负责相关知识更新; 现代体育远程教育实施中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体育远程教育并非传统体育教育的数字化和网络化,远程教育依赖教学支撑平台来开展远程教学活动,其最终目标是支持多种教学模式,特别是以学生为中心的"个性化"探索式和协作式教学模式,以培养创造性人才。因此,在教学的授课、学习、作业、答疑、测试等诸多环节中,必须采用专用的体育网络教学支撑平台来使这些活动得到基本保证,避免简单的"课本搬家"。 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是中国"211工程"建设的大学中唯一有体育学科立项的单位,2000年率先成立现代体育远程教育课题研究小组,正在建设包括多媒体远程教学资源开发研究室、多媒体远程教育示范教室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源系统等一套较为完整、先进、实用的现代化教学环境,为师生们提供培训、学习、研究体育远程网络教学的良好场所。 3.展望 体育远程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首先将对从业体育教师进行在职培训。从每年高考体育文化课低分录取就可以看出,体育专业的考生基础薄弱,体育教师文化知识相对偏低,需要继续教育特别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和远程教育的相关教法等方面的进一步培训。中国的体育远程教育首先将发展体育信息资源中心和教师培训网络,进行教师再培训,帮助教师提高其使用教育技术、手段与方法的能力。 目前开设体育技术课似乎是体育远程教育发展中的主要难题,对此,美国印第安那大学正就此进行深入研究。2000年9月奥运会体育科学大会期间,我们访问世界最著名的远程教育机构--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远程教育中心时,该中心学术主任GlenPostle教授认为现代远程教育技术可以开设几乎任何课程。2000年10月,在北京的"中国及世界远程教育研讨会"上,英国一家公司展示体育专业教育的网络课件,显示出互动教育的成功。 类似体育远程教育的艺术教育已经提供了先行的经验。如对弹钢琴感兴趣的人现在已经可以随时随地上网去学钢琴,学费低廉,效果满意。在提供音乐教育服务的因特网公司中,比较出色的有公司,公司以及公司,网络公司特聘的钢琴教师通过因特网进行即时交流,钢琴教师通过网络可视电话,在异地进行现场指法纠正。此前,面对音乐教育在网络的发展,许多传统的音乐教育者还持怀疑态度。但到1999年9月份,已经有800多名来自世界55个国家和地区的学习者在该公司注册学习。美国新泽西州一名31岁的男子刚刚通过公司的"网络钢琴教学法",学会了弹基本的布鲁斯节奏。他一共才接受了4节课的网上教育,每节课时为30分钟。这种网络音乐教育的最大益处是为学习者提供了"学习的自由"。有了网络钢琴教学后,完全可以自由的选择练习钢琴的时间。学习演奏器乐这样精细的操作都已经在网络实现教学,体育教学又何难以逾越的障碍呢? 随着虚拟现实技术的广泛应用,体育远程教育把网络教育从二维图象又提升到一个新高度,即控制人三维空间的"完整环境"。"虚拟现实"更象潜入水族馆之中,而不是透过玻璃橱窗观看。这样,体育老师做示范教技术的传统教学模式会因此渐渐离我们远去。便携式电脑与接在身上微型无线传感器组成的训练反馈系统来精确指导标准的运动技术动作,传输是符合学生身体特征的最佳技术。通过网络的即时反馈,学生会同时获得来运动训练、运动营养等自多方面专家的指导,随时可以观看任何世界优秀选手的训练与比赛场面,并可通过网络交互发出讯息。 远程教育将给体育文化带来革命性的震撼,这一刻不会很遥远。 教育毕业论文:开放教育毕业论文写作-准备阶段教学模式的构建 【摘要】毕业论文是开放教育试点各专业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毕业论文的教学不应只是集中在对学生写作过程的指导上,而应贯穿于从入学教育开始的各个教学环节中;从平时的积累和准备入手,从根本上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才能真正把这一教学环节落到实处。本文结合教学实践,从心理、知识、技能、选题和材料四个方面,对构建开放教育毕业论文写作准备阶段的教学模式进行探讨。 【关键词】开放教育毕业论文准备阶段教学模式 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各专业的教学环节之一,是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但从开放教育学生毕业论文的总体情况来看,令人难以乐观。如何加强指导教师的指导作用,提高论文质量,减少并杜绝抄袭、剽窃现象,是困扰我们的大难题。如果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就很难保证毕业论文写作这一教学环节的真正落实。 结合几年来毕业论文工作的实践,我们对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条件下如何保证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探索,形成了自己初步的认识和做法。我们认为,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只把注意力放在学生写作的过程上,而应该把这项工作落实到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去。要克服目前毕业论文写作中的弊端,切实提高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水平,必须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平时的积累和准备;二是写前的辅导和引导;三是写中的指导和反馈;四是写后的监控和管理。这四个环节构成了毕业论文写作的完整的教学模式,本文仅集中探讨第一个环节的教学模式构建问题。 一篇毕业论文是学生对某一个问题研究的总结和成果的表达,论文的写作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古人写诗崇尚“功夫在诗外”,写论文也是同样的道理,论文的“诗外功夫”,包括论文写作本身之外的更多的东西!其中平时的积累与准备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有没有平时的积累与准备,对最后能不能顺利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是大不一样的,在一定程度上说,平时的积累与准备比论文写作本身更重要。所以,谈论文的写作,应该首先着眼于平时的积累与准备。 一、使学生及早建立毕业论文的概念,为毕业论文写作做好心理上的准备 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毕业论文是限时作文,一般都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充其量也就有十周左右的时间,而开放教育的学生都是业余学习,用来写论文的时间少之又少。如果在这以前学生毫无思想准备,甚至不知道什么叫毕业论文,从选题到写作的全部过程都在这么短暂的时间内完成,要保证质量是很难的。因此,让学生及早做好毕业论文写作的心理准备是非常重要的。 远程开放教育的基本特征是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只有当学生在认知、动机、行为三方面都是一个积极的参与者时,其学习才是自主的。自主学习的过程是一个主动、独立、积极地进行自身知识建构的过程,若学生没有内在的学习需求,缺乏强烈的学习动机,就难以有效地进行自身知识系统的建构,难以有效地实现学习目标。由于远程开放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在职成年人,他们的学习动机带有明显的实用性,他们学习的兴奋点往往集中在所学知识是否有用和是否有效上,所谓“有效”,即考核通过、拿到学分。因此,对开放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中占5个学分的毕业论文,应及早地告诉学生,使学生明白,在毕业前必须要完成一篇毕业论文的写作任务,让学生做到心中有数。这样,他们在明确了这一目标后,在思想上就会有所准备,产生积极的学习动机,变被动学习为积极主动的学习,在以后的学习中就会做一个有心人,就会主动的去关注与论文写作有关的知识和信息,主动去积累一些资料,了解一些论文写作的方法和技巧。这对学生将来毕业论文的写作是大有好处的。 实施办法: 1.通过入学教育。入学教育是学生在开始正式学习之前的一项准备性活动,这是开放教育试点教学服务中的一个必备环节,起到一个“导学”的作用。远程开放教育是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它与以教师为中心、课堂面授为主的传统的封闭式教学模式不同,在教学理念、教学手段、教学形式和学习方法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要使学习者对此尽快有所了解,从而为入学后的学习奠定基础,就要求我们必须对他们进行入学教育,“引”其入门。在各专业的入学教育中,要把毕业论文的写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强调,还可以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告诉学生:写作,作为人们交流思想、传递信息、传播知识、进行交际的重要手段,是每一个现代人都必须掌握的一门基本技能,都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对一个大学毕业生来说,不管其他方面的能力如何,具有较丰富的写作知识和修养,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是首先要达到的,而专业论文的写作最能反映一个人的知识根底、理论修养、创新能力和文字功夫,是一个人的素质和能力在较高层次上的综合体现,因此必须重视这项“大作业”。 2.通过课程导入。按照远程开放教育教学模式,各专业所开的主要课程,在讲课前都要有一个课程介绍,主要是向学生介绍本门课程学习的重难点,网上学习资源的位置,课程实践的具体要求、内容与形式,形成性考核的内容,并回答学生提出的其他问题等,为学习者的自主学习提供方法上的指导。在这个课程导入过程中,教师要向学生介绍毕业论文的相关内容,要向学生讲明:课程教材的内容只是相对得到公认的知识,或者是反映了教材编写者个人的认识,其实很多问题是没有通说定论的,需要继续探讨,还会有新的问题有待发现;要求学生在了解和掌握教材内容的同时,还应以开放的和质疑的态度对待教材的知识,重在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探究兴趣。这个介绍可以结合“课程实践”的内容来说明,在学生思想上起到强化的作用。 二、引导学生阅读学术论文,为毕业论文写作提供一个比较广阔的学术视野 余秋雨先生曾经说过:“写作过程和阅读过程是个逆向运思的过程”,以思维过程看,阅读过程是语言的感知——情感经验——意蕴深究,写作过程是感悟——情感反应——形式表达。如果把阅读比作信息的吸收输入的过程的话,那么写作过程就是信息的表达输出的过程。可以说,阅读是写作的基础和借鉴,写作是阅读的升华和创造,两个过程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有效的阅读对写作实践具有重要的作用。据《东坡志林》记载,有人曾请教欧阳修怎样才能写好文章,欧阳修答曰:“无它术,唯勤读书而多为之,自工。”阅读可以使人视野开阔、思想活跃、语汇丰富,“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劳于读书,逸于作文”讲的都是这个道理。对大多数学生来说,平时阅读的内容往往局限在所开设的课程范围内,也有的学生喜欢读一些文学作品,但对专门用来探讨学术问题、反映研究成果的科学论文的阅读却往往被忽视,难怪学生写出的论文往往非牛非马,错谬百出。因此各专业任课教师都要有意识地给学生介绍一些学术期刊,推荐一些有价值的、规范的学术论文,指导学生吸收论文的主要观点、知识内容、写作方法、理论体系等,提取蕴藏于深层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这对学生将来毕业论文的写作大有裨益。 学术论文的理论性较强,往往比较枯燥,因此阅读论文不能像茶余饭后翻阅报刊杂志那样轻松随意、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往往需付出艰苦的努力和顽强的意志,特别是开放教育的学生,工学矛盾、家学矛盾突出,很少有学生会把读论文当作一件快乐的事,像读小说那样主动去阅读,这就需要教师进行引导和帮助。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指出:“没有任务兴趣,被迫进行的学习会扼杀学生掌握知识的意愿。”兴趣是学习的内在动力,有了兴趣,学生就能产生强烈的求知欲,主动进行学习;有了兴趣,才能从内心深处对论文阅读产生需要,主动地进行阅读。因此,教师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激发学生阅读的兴趣,使学生从被动读转变为主动读,从苦读上升为乐读,从感性的浏览变为理性的解读。 实施办法: 1.课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善于创设问题情境,诱发和保持学生阅读专业论文的兴趣。论文阅读的过程应是一个积极的思考过程,要进入这个过程,教师“导入”和“导读”作用的发挥非常重要。所谓“导入”,是指教师结合课程教学内容提出问题或诱导学生发现问题,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和通过阅读论文来探究问题的动机。所谓“导读”,包扩两层含义:第一,指教师要精心的选择,推荐适合学生阅读的论文。“适合”的意思,一是难易程度适中,学生能够读得懂;二是与课程内容中的问题密切相关;三是比较规范的论文。只有适合学生阅读的论文,学生才可能产生阅读兴趣并坚持阅读下去。第二,指教师要针对不同的论文,提出不同的问题和要求,编好导读提纲,引导和启发学生在阅读中思考,使阅读更有效。如:这篇论文的主要论点是什么?其论据有哪些?作者是怎样进行逻辑论证的?你对论文的论点、论据和论证有什么看法?是否能有新的补充?这个问题是否还可以从别的角度进行探讨?等等。有了这些问题的引导,会使学生产生一种求知的愿望,产生阅读的兴趣,调动阅读的积极性。 2.利用小组学习的形式,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小组学习是基于网络环境下的研究性学习的较好组织形式,小组学习过程实际上就是学生探寻学习方法的过程,可以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学习热情,挖掘个体学习潜能,增大信息量,很好地体现了开放性的特点。教师可以结合本课程的学习内容,给学生提供一些比较规范的论文,并提出适当的问题以引起学生的思考和讨论;在讨论中设法把问题一步步引向深入,让学生在讨论和交流中体会论文的写法。 3.在形成性考核作业中设计论文阅读题,提高学生阅读的积极性。形成性考核作业是学生必须完成的,各门主干课程的形成性考核作业中,教师都可以设计这样的内容,比如让学生阅读某篇学术论文,从中抽出写作提纲,或对某篇学术论文从写作方法上加以评析等,学生如果不认真进行阅读,就达不到考核的要求。 4.引导学生利用多媒体进行阅读,培养学生阅读的主体意识。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学习科学的新进展与新的教育技术紧密结合,形成了学习技术快速发展的新局面;阅读的方式也由线性阅读走向了非线性阅读,由纯文字阅读变化为多媒体阅读,这是一种全新的以学生为主体的阅读教学模式,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阅读路径和丰富的网络资源,有利于培养学生阅读的主体意识。教师应利用计算机网络,引导学生进行网上论文阅读。由于网上阅读方便、快捷,一旦学生阅读论文的主体意识得到强化,便会在问题意识的驱使下,主动上网查阅论文。 5.教师可在各门主干课程的教学辅导栏目中设立一些子栏目,比如“优秀论文推荐”、“论文评析”等,为学生的自主阅读提供方便。 三、设计课程小论文,为毕业论文写作提供技能上的准备 写作,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智能活动,写作能力不是通过纯理论学习可以获得的,而必须通过反复的实践训练才行。 在普通高校,一般都有学年论文,这是一种初级形态的学术论文。很多学校都非常重视学年论文的撰写,把学年论文当作是培养学生研究能力的一个途径和工具,因为只有训练学年论文的写作,才能顺理成章地过渡到毕业论文的写作。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没有学年论文的要求,相对来说,课程小论文更符合电大学生的实际。这是因为,第一,“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实践环节包括课程实践和集中实践两部分,课程实践的目的是加强和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为毕业论文的写作打下基础;第二,各门课程的教师对本课程范围内的课题比较熟悉,都可以从本课程的角度出发,给学生介绍一些有价值的题目,指导起来得心应手。因此,课程实践可以通过小论文的形式来完成,这样一方面可以使论文写作与各门专业课程的学习结合起来,把写作训练落实到教学当中去;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小论文的写作,培养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为毕业论文的写作积累经验,做好技术上的准备。 实施办法: 1.教师在制定所教课程的课程实践实施细则时,即提出课程实践的形式为课程小论文,并对课程小论文的写作要求、质量标准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学术论文是一种写作难度较大的文体,要求太高也不切合实际,应控制在学习成绩中等的学生经过努力后,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可写一些小型的论文,或者列出论文的提纲即可。 2.由教师提供论文题目,供学生参考。提供题目要尽量小而实,避免求大求全,在选题时,应注意鼓励学生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那些有价值的和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去研究。 3.指导学生上网查找资料。开放教育学生日常接触到的学术期刊有限,跑图书馆查阅资料又须花费很多时间。课程小论文所需资料少,利用互联网来查找,辅之以其他查找途径,许多论题的资料基本可以满足。教师要帮助学生学会运用搜索引擎,进行网络搜索,并对网上的信息、资料进行粗略的整理和筛选,提出自己的观点。让学生感受到网上收集资料的乐趣,发现自己感兴趣的内容,主动参与探索问题、研究问题。 4.教师要对学生写出的课程小论文进行比较详细的批改和反馈。特别对写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一一指出,引起学生的重视,以免在毕业论文写作时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四、指导学生及早确定选题并收集资料,为毕业论文写作做最直接的准备 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是一项课题的研究过程,这个过程主要包括选定课题,制定研究计划,收集资料,编写提纲,执笔写作初稿和修改定稿等环节。学生在没有研究经验和论文写作的经历之前,往往认为做毕业论文就是执笔写作的过程。其实,在论文写作的诸环节中,最关键的环节是选题和收集资料。只要选定了一个合适的问题,并收集到了较为充足的资料,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篇论文应该说是水到渠成之事。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指导学生及早进行毕业论文选题的准备和收集资料的准备。 选题的准备就是及早选定研究方向和选题范围,为最终确定一个合适的论题做准备;资料的准备就是围绕着研究方向和选题范围收集相关资料,为展开对最终选定的论题的论证做资料的储备。 实施办法: 1.要选派得力的指导教师。学生写作毕业论文其实是初步的科研训练,指导教师的因素相当关键。目前电大毕业论文的指导体制,一般都是在最后一学期才指定指导教师,因时间过于仓促,很难保证指导的质量。在学生开始确定研究方向和选题范围,写选题报告初稿时,指导教师就应该介入,一直到指导学生最终完成毕业论文。如果过早选派指导教师有困难的话,最迟也应提前一学期。在此之前,也应选定一两位高水平的专业教师统一指导一个教学点(班)的学生开始选题和收集资料。 2.指导学生写出选题报告。对每一个学生来说,是否开始确定研究方向或选题范围的标志应是写出选题报告。从确定研究方向到较为明确的选题范围再到具体论题的确定,是一个需要努力探索的时间较长的过程,教师应依据这个过程指导学生完成并提交选题报告。最初的选题报告(初稿)可以只是研究方向或范围的选定,而且这个方向或范围也可以是比较宽泛和模糊的。随着研究的进展,方向愈益明确,范围逐渐缩小,就应要求学生写出更为具体的报告(二稿)。在这一稿中,选题范围要具体化,还应该有对最终论题的设想,此外,还应列出资料查阅的范围,最好列出一份资料目录。到第三稿,就要最终确定毕业论文的论题。论题是否确定下来,应该有两个指标:一是提出问题解决的假设;二是知道怎样去完成它,也就是能将问题分解,知道从那几个角度或分几部分几层次去完成它。对大多数学生来说,如果从第四学期开始选题的话,本学期应提交选题报告的初稿,第五学期应提交二稿,第六学期初应提交三稿。 3.指导学生收集资料。研究方向的选定,最终论题的确定,论文观点的得出,可以说都从资料中来。因此,对收集资料的指导过程应该与指导学生写选题报告一并进行。各专业论文的资料来源不尽相同,有些专业需要通过观察、调查或实验获取资料,大多数专业依赖于文献资料。指导学生收集资料主要是指对学生进行收集范围和收集方法的指导。收集范围的指导,对较为宽泛的研究方向而言,应向学生推荐专业期刊和专业网站,指导学生查阅相关资料;对较为具体的选题范围和论题而言,应指导和帮助学生开列资料目录。收集方法的指导,首先是指导学生怎样利用图书馆和互联网获取与自己的选题相关的较为充足的资料信息,其次是指导学生怎样在众多的资料信息中确定与自己的选题密切相关的有限资料范围,再次是指导学生怎样阅读、记录、整理和使用这些资料。 以上从四个方面探讨了开放教育试点各专业毕业论文平时积累和准备的重要性及具体的实施办法,虽然并未涵盖准备阶段的全部内容,但起码已经搭起了毕业论文写作准备阶段教学模式的基本框架,无论从逻辑上或实践上都可证明,只有按照这个模式,真正把这几个方面的工作抓好抓实,才有可能杜绝毕业论文写作中的抄袭、剽窃现象,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也才有可能使开放教育各专业的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落到实处。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研究论文 “倾销”(DUNMPING)一词,实际上是经济学中的概念。是指出口商在海外市场的波动导致了该市场上其他竞争者的销售困难,并以掠夺性的价格消灭进口国的竞争对手,进而图谋垄断进口国市场。作为法律上的名词,《布莱克法律辞典》(Black''''sLawDictionary)是这样定义倾销的:倾销是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在海外市场大量销售商品的行为。经济学家根据维纳(VINER)的理论将倾销分成三类:偶然性倾销、掠夺性倾销和连续性倾销。对于第一种,不必介意。对于第二种,各国是一致反对。因为这是超贸易保护的工具,具有侵略性,自然不“公平”,应予惩罚。对于第三种持续性的倾销,有人认为该倾销行为对进口国工业的损害就只有一次,即受到冲击抑或被迫转产,而进口国消费者从中却可以长期获利,此消彼长,无须抵制。有一部分专家却认为,在现代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都采取以出口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使其生产能力大大超过了国内需求。过剩的生产能力在全球各国已经比较普遍,因此生产商为了扩大或保持生产规模,在维持国内高价水平的情况下,也常常在国外市场进行长期性的倾销。这种倾销会造成全球资源分配和使用上的误导,从而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据反倾销专家帕米特(PALMETER)统计,1980—1986年,澳大利亚、加拿大、欧共体和美国所发起的767起反倾销诉讼案中,没有一起是掠夺性倾销,而绝大部分为长期或连续性倾销。①因此,我们下面讨论的反倾销指的就是反长期或连续性倾销。 一、反倾销的立法概述 (一)WTO反倾销规则的形成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一些欧洲国家就制订了反倾销协议。当时以英国、荷兰为首的欧洲国家不满来自其他国家的食糖倾销,于1920年签定了关于反倾销的国际条约。并先后有10个欧洲国家加入,首开反倾销先河。美国反倾销法是世界上较为完备的反倾销法。以该法为蓝本,产生了1948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六条“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规定,把各国反倾销法纳入国际统一化轨道,为各国制订反倾销法设立了基本框架。其宣称:倾销行为应当受到谴责,各缔约国均享有对倾销的单方抵制权。但是,关贸总协定的反倾销条款仍是一个总原则,缺乏具体内容和操作性。各国都从本国利益出发对反倾销条款加以解释。因此,反倾销条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改变这种状况,关贸总协定成员国于1967年6月30日在日内瓦讨论通过第一个《反倾销协议》,该协议是对关贸总协定第六款的解释和具体化。1979年在“东京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该协议又被进一步修订和补充,形成了《实施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简称《反倾销协议》)。但是,80年代以来,反倾销法的适用愈来愈走向极端,反倾销措施也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乌拉圭回合”谈判再次将修改反倾销协定提到了日程上。首先提议在乌拉圭回合中加入反倾销内容的是韩国。当时,韩国出口增长最快的“现代汽车”正在加拿大遭受反倾销调查,因此韩国政府谈判代表决定在1987年5月21日提议修改反倾销协议。1990年6月6日以关贸总协定副总干事Carlisle为组长的一个非正式起草小组拿出了反倾销协议第一个草案《CarlisleI草案》。该草案做了很多的规定来迎合欧美,因此,受到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反对。此后,尽管关贸总协定作了很多的努力来协调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冲突,直到《邓克尔文本》的出现,仍无法达成一致。《邓克尔文本》充分考虑到了美国和欧盟这两个最大成员方的要求,但该文本也未完全采纳欧美的提议,特别是美国要求对第三国组装产品进行规避的情况做出规定和要求建立特别争端解决机制这两方面没有得到满足。②因此在该文本的基础上,1994年,“乌拉圭回合”顺利结束并达成了《关于履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该协议为WTO现行的反倾销法。它是WTO法律框架中非关税壁垒的多边协定中的一部分,为WTO的各成员国制订了一个总的框架。同时,它也进一步放宽了反倾销措施适用的条件,扩大了反倾销法适用的范围,增强了国际反倾销的透明度、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更为重要的是,不同于肯尼迪回合和东京回合达成的反倾销协定只对签约国产生效力,它是作为WTO众多多边协定中的一个而存在的,对WTO全体成员国都有约束力。其影响力要比以前的反倾销协议大得多。显而易见,《1994年的反倾销协议》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大成就。 (二)我国反倾销立法概况 自199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实施生效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反倾销法律制度。该法第30条明文规定了中国的反倾销规则,即“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出口,并由此对国内已建成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其第32条规定:“当发生上述情况时,国务院规定了有关部门依法做出调查,并做出处理。”上述规定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规定几乎一样。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该条例将反倾销实体法和程序法集于一身,对于从申请、立案开始到终裁,征收反倾销税为止的每一个具体环节,均作了相应的规定,为我国的企业针对外国产品的倾销提起反倾销诉讼,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此外,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产业损害裁定听证规则》,该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在反倾销和反补贴程序中组织的产业损害裁定听证。它较全面、系统的规定了产业损害裁定听证的原则及当事人、听证主持人、回避以及听证程序等问题。③但这些法规与WTO的有关基本原则仍然有不尽符合之处,因此,2001年11月26日我国又颁布了新的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废除了97年《条例》中的有关反倾销的规定。该法律是参考国外发达国家和世界贸易组织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定而出台的,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其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再商榷,以便更好的保护我国工业的发展。WTO的成立,尤其是1994年的《反倾销协议》的签订,对世界各国的反倾销立法都起了推动作用。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间,又才迈进WTO大门,如何运用WTO法和与WTO接轨直接关系到我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得失。同时,我国正承受着倾销和反倾销的严峻现状,这些都对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制定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WTO反倾销规则及对我国立法的约束 WTO是世界上一个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为了保护世界贸易自由化以实现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加,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产品的生产和交换,实现这一目的的办法就是通过互惠互利的协议,导致各成员国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障碍,取消的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为了达到这一目的,WTO实施了一系列的保障机制:〈一〉世贸组织规则的透明度要求它要求各成员国应迅速公布有关法律、法规等,无法公布时,必须提供公众可以获得的条件。旨在使各成员国及贸易者对成员的法律、法规、司法判决、行政决定及相关的其他国际协议有充分及时的了解和熟悉,为贸易机会提供可靠性和预期性。〈二〉通知要求其要求成员国向世贸的有关机构通知其法律法规的情况,通知要求进一步促进了成员法律法规的透明度与世贸规则的一致性。通知的事项既包括现有的规定,也包括对现行法律规章的修改和新颁布的规定。〈三〉贸易政策评审制度该制度是“乌拉圭回合”中达成的新协议。贸易评审机构每隔一段时间对成员的贸易政策进行审查,审查的频率依据成员的贸易量确定,贸易政策制度是确保透明度和一致性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虽然评审结果和提出的建议对被评审方没有约束力,但该制度提供了一个监督和反馈的机会,有助于其他成员利用争端解决程序提出指控。〈四〉争端解决机制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制度是保证成员的国内法律法规与世贸组织规则要求一致的最有力的措施和制度。争端解决制度将成员间的贸易争端解决置于多边制度的约束之下,成员在寻求解决违反义务和利益损害途径时,应诉诸并遵守争端解决体制的规则和程序。对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和建议,申诉方可请求赔偿或要求争端解决机构授权中止对有关成员的减让或其他义务,甚至采取“交叉报复”的手段。 世贸组织协定是各成员机构依宪法程序正式批准的国际条约,各成员国的立法机构在批准这一协定时也应承担使国内立法同世贸规则接轨的义务。任何国家的经济立法与世贸规则相抵触,就可能被裁定违背世贸规则并受到制裁。《世贸组织协定》第16条第4款明确规定:各成员国应保证其法律、规章与行政程序符合附件各项协议规定的义务。这也表明世贸组织成员有义务使其国内立法与世贸协议相一致。④ 我国加入WTO后,可以享受一系列权利,但同时,我们也要承担相当的义务。而在法律上,我们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使我国法律法规和WTO的系列规定不相抵触。人们常常把国际法称为“软法”,因为国际法的遵守主要是通过国际社会舆论形成的,依仗人们内心的信念、道义力量来实现,是一种不确切的规范。此外,各国为了彼此尊重,交往方便和友好合作,往往相互之间也采取各种国际礼让。但这些一旦与某个国家的实际利益相抵触,那么利益至上的原则,就会阻挠国际法效力的实现。同时,当事国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这一方面而言,它不像国内法那样具有强制实施的保障和有力措施,确实是“软法”。但实际上,从上两个世纪以来,国际法一直在作为国际交往中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则而不断发展的。各国不但通过其议会和政府宣示愿意遵守作为国际行为规则的国际法,而且各国为了使国际法更好的在国内有效的加以适用,不是采用“转化”的方式使国际法变成国内法的具体规则,就是采用“并入”的方式直接在宪法里承认国际法的效力。我国的做法就是“转化”法和“并入”法兼用。我国的宪法虽然没有就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和地位做出一般性的规定,但在若干部门法中已为此设有专门条款。如《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中规定: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此外,为了履行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还制定了一些专门条例,以便将国际法“转化”为国内法。我国为履行有关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的两个维也纳公约而制订的《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⑤显然,我国是遵守国际法的规定的。WTO作为一个国际性的组织,其制定的规则也是我国所尊重和执行的。实际上,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采取相应的立法措施与建立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目标是相一致的。只是加入WTO对我国现行法律的修订、补充提出了更快更全面的要求。 中国在改革不断深化之际,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长期实践中,已深刻的认识到了反倾销法的必要性:1、自从1948年总协定文本的生效以来,反倾销措施已被现行国际贸易制度确认为一种合理合法的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手段。2、反倾销法作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的一种合法手段,与其他同样被认可的反补贴法、反托拉斯法、保障条款等相比较,有着其不可替代的作用。3、反倾销法的实施可以有效的防止和消除倾销造成的侵害。它使进口商品在没有倾销性影响的前提下,进入中国市场。使进口商品真正体现市场价格,参与市场的公平和正当的竞争。4、在反倾销生效期间,进一步提高中国企业自身的竞争实力。客观上,国外进口商品因其被征有反倾销税,而不得不提高产品价格。这对倍受损害的中国国内产业来说,给了它们一个喘息和调整的时机。⑥ 三、完善我国反倾销法的建议 《反倾销条例》的出台,是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我国加入WTO后对我国法律逐步进行修改的一个方面,是我国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的一个证明。应当说,反倾销法的制定非常有意义。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囿于我们反倾销的实践不多,还有其他诸多的现实问题,新颁布的反倾销法仍有很多的不足。可以想象,随着我国进入WTO,外国的企业与我国各个领域的企业面对面交锋的机会不断增加,我们的反倾销法在发挥其作用的同时也会日益暴露它的不足。因此,笔者认为,应当积极着手反倾销法的修改工作。在修改的过程中,我们可以考虑以下几方面: 1、提高反倾销法律的“档次”。如前所述,我国《反倾销条例》为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这种行政法规效力毕竟不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鉴此,结合我国几起反倾销调查案件的实践,在现行《条例》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和制定一部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反倾销法律,对于促进我国反倾销法的不断完善和趋势稳定,并与国际接轨都十分重要。 2、配套法规的完善。我国除了出台专门的反倾销条例,还应该考虑到法规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关系。我国对《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外贸易法》和《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条也要做相应的修改。譬如,在《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就要充分补充对低价倾销产品的企业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对出口企业相互倾轧,低价竞争的做法给予严厉制裁,以维护出口秩序,打击倾销行为。而在完善《价格法》时,就要调整关于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规定。在全国或一省制定统一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规定,使其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⑦ 3、因果关系及附加条件。GATT《1994年反倾销协议》对与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采取了列举式和排除式相结合的做法,即应当审查提交给当局的所有相关证据,并排除倾销产品外的、同时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其他因素,如非倾销价格出口的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国内需求的减少或消费模式的变化等。这些都是值得在修改我国反倾销法中予以借鉴的。而对于附加条件,笔者则认为,必要的附加条件,诸如对国家总体利益的考虑,国内消费者可能因该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而增加的负担与国内产业所受损害的程度相比较等等,有益于:(1)增加有关调查当局实际操作中的灵活性;(2)避免因片面保护某一产业部门而招致国家总体利益、对外贸易大局以及广大消费者利益的巨大损失;(3)有利于我国加强对外贸易经济谈判,因为征收反倾销税并非唯一的、最优先的抵制倾销的方法。当然,对“附加条件”必须严格加以限制,以防止有关调查部门的主观随意,增强反倾销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反倾销调查程序。(1)明确规定“申请人”、“国务院有关部门”、“利害关系方”等规定;(2)依照《协议》的规定,完善我国反倾销复审与审查制度;(3)在调查程序中,主管当局要向当事人披露重要事实,使当事人有充分的时间发表意见,陈述看法,提供相关的资料以求的最大程度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这是各国规定,我国亦如此。但我国对何为“重要事实”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我国反倾销法对此应有具体的操作标准。(4)参照《协议》第10条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追溯征税的效力、期限、程序及限制等;(5)进一步明确规定反倾销案件在调查过程中的期限,各部门调查和做出初步裁定的期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外贸部的建议做出是否同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期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调查或做出裁定的阶段的规定,中止或终止反倾销调查的效力期限,复审和审查以及多征退税的期限等等。 5、建立与完善我国反倾销诉讼体制。 (1)、合格的诉讼主体。一般而言,原告是指反倾销诉讼中“利害关系方”。虽然我国《反倾销条例》也有“利害关系方”的概念,但是却没有对其做出明确界定。从现行《条例》第19条的规定来看,所谓“利害关系方”似乎仅限于反倾销调查对象——被控告倾销产品的出口商及其进口经营商以及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产业,而并不包括其他各方。笔者认为:“利害关系方”的范围应当包括现行《条例》第11条之反倾销调查案的申请人所包含的“有关组织”,因为从利害关系角度考察,一个反倾销案件不仅事关该产品的出口商、进口商与国内同类产品产业的利益,而且也同我国各产业部门公会、工会以及消费者密切相关。而在当前我国国内产业与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市场本身尚缺规范的情形下,尽可能地拓宽“利害关系方”的范围则更加有利于尊重和维护各方利益,保护我国市场。同时,鉴于我国的行业组织的发展还不具备一定规模,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国经济,我们还可以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有权提起反倾销诉讼。 (2)、管辖法院。参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4条、17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受理反倾销调查案件之诉的法院应当是被告所在地——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机构所在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样,有权对反倾销调查案进行二审的就理所当然地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了。我国《反倾销条例》对反倾销调查案的管辖法院没有规定成为一大缺憾,按《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这种管辖也令人质疑。由于反倾销调查是技术性强、专业化要求高、程序复杂的工作,对其进行司法审查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普通法院处理可能有时间和精力乃至能力上的困难;况且,地方中级人民法院和中央部委地位上、权威上的实际反差在当前的司法体制下,也难免影响国内外当事人对反倾销司法审查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的信心;再者,所有对国务院部门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都由北京的某一中级人民法院初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那么,这两级法院将会面临着越来越沉重的负担,也难免会影响到司法效率。鉴此,有必要在反倾销立法中建立我国反倾销诉讼制度,包括管辖法院。参照各国经验暨我国实践,比较理想的法院管辖模式为:在最高人民法院下设专门法院——国际贸易法院,由该院受理反倾销调查案的初审;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国际贸易庭)负责二审即终审。这样设置的优点在于集中专业法官审理技术性强、影响性较大的反倾销案(实际上,国际贸易法庭不仅审理反倾销调查案,还可以审理涉外贸易的其他案件),更加体现效率与公正。 (3)、法院的受案范围。参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有关立法实践和我国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具体规定,笔者以为我国的反倾销诉讼的受案范围可以是以下几项:反倾销调查申请做出的不立案调查决定;对倾销和反倾销幅度做出的最终的决定;对损害和损害程度做出的最终的决定;对是否征收反倾销税做出的最后裁定等等有关的具体行政行为。⑧同时,我国也应该参考欧洲国家的做法,不允许对我国的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这是对我国法律尊严和国家主权的维护。 四、基本认识 反倾销具有两面性,它既有制止倾销达到公平贸易的目的,但它又有可能因被滥用而成为另一种非关税壁垒。因此,我国应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法律框架内构筑反倾销机制:一方面,利用贸易组织法应对外国对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努力消除外国对我国的歧视性待遇,以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另一方面,我国应该修改、完善我国的反倾销法,并据此对外国产品在中国的倾销采取措施,以保护我国的民族产业。而综上所述,我们必须依据WTO的有关规定修改和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首先,符合WTO反倾销规则的反倾销法是我国善意履行国际条约、承担国际义务的体现,可以避免因为国内立法与WTO规则不符引发的贸易争端——协商、调解、仲裁、专家小组直至报复和制裁。其次,科学、完善和高度透明的反倾销立法、司法体制有利于树立和维护我国反倾销法律与实践的公正和权威性。其三,明确详尽、易于操作的反倾销法可以促进我国反倾销实践的规范化,以适应可能日益增多的反倾销案件。其四,修改和完善反倾销立法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反倾销法的宗旨,有效地保护国内市场,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最后,它还可以为我国产品打入和扩大国际市场争取更为公平有利的环境,促进我国对外贸易。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研究会论文 WTO规则与我国反倾销法的完善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张志兵 “倾销”(DUNMPING)一词,实际上是经济学中的概念。是指出口商在海外市场的波动导致了该市场上其他竞争者的销售困难,并以掠夺性的价格消灭进口国的竞争对手,进而图谋垄断进口国市场。作为法律上的名词,《布莱克法律辞典》(Black''''sLawDictionary)是这样定义倾销的:倾销是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在海外市场大量销售商品的行为。经济学家根据维纳(VINER)的理论将倾销分成三类:偶然性倾销、掠夺性倾销和连续性倾销。对于第一种,不必介意。对于第二种,各国是一致反对。因为这是超贸易保护的工具,具有侵略性,自然不“公平”,应予惩罚。对于第三种持续性的倾销,有人认为该倾销行为对进口国工业的损害就只有一次,即受到冲击抑或被迫转产,而进口国消费者从中却可以长期获利,此消彼长,无须抵制。有一部分专家却认为,在现代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都采取以出口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使其生产能力大大超过了国内需求。过剩的生产能力在全球各国已经比较普遍,因此生产商为了扩大或保持生产规模,在维持国内高价水平的情况下,也常常在国外市场进行长期性的倾销。这种倾销会造成全球资源分配和使用上的误导,从而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据反倾销专家帕米特(PALMETER)统计,1980—1986年,澳大利亚、加拿大、欧共体和美国所发起的767起反倾销诉讼案中,没有一起是掠夺性倾销,而绝大部分为长期或连续性倾销。①因此,我们下面讨论的反倾销指的就是反长期或连续性倾销。 一、反倾销的立法概述 (一)WTO反倾销规则的形成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一些欧洲国家就制订了反倾销协议。当时以英国、荷兰为首的欧洲国家不满来自其他国家的食糖倾销,于1920年签定了关于反倾销的国际条约。并先后有10个欧洲国家加入,首开反倾销先河。美国反倾销法是世界上较为完备的反倾销法。以该法为蓝本,产生了1948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六条“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规定,把各国反倾销法纳入国际统一化轨道,为各国制订反倾销法设立了基本框架。其宣称:倾销行为应当受到谴责,各缔约国均享有对倾销的单方抵制权。但是,关贸总协定的反倾销条款仍是一个总原则,缺乏具体内容和操作性。各国都从本国利益出发对反倾销条款加以解释。因此,反倾销条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改变这种状况,关贸总协定成员国于1967年6月30日在日内瓦讨论通过第一个《反倾销协议》,该协议是对关贸总协定第六款的解释和具体化。1979年在“东京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该协议又被进一步修订和补充,形成了《实施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简称《反倾销协议》)。但是,80年代以来,反倾销法的适用愈来愈走向极端,反倾销措施也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乌拉圭回合”谈判再次将修改反倾销协定提到了日程上。首先提议在乌拉圭回合中加入反倾销内容的是韩国。当时,韩国出口增长最快的“现代汽车”正在加拿大遭受反倾销调查,因此韩国政府谈判代表决定在1987年5月21日提议修改反倾销协议。1990年6月6日以关贸总协定副总干事Carlisle为组长的一个非正式起草小组拿出了反倾销协议第一个草案《CarlisleI草案》。该草案做了很多的规定来迎合欧美,因此,受到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反对。此后,尽管关贸总协定作了很多的努力来协调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冲突,直到《邓克尔文本》的出现,仍无法达成一致。《邓克尔文本》充分考虑到了美国和欧盟这两个最大成员方的要求,但该文本也未完全采纳欧美的提议,特别是美国要求对第三国组装产品进行规避的情况做出规定和要求建立特WTO规则与我国反倾销法的完善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张志兵 “倾销”(DUNMPING)一词,实际上是经济学中的概念。是指出口商在海外市场的波动导致了该市场上其他竞争者的销售困难,并以掠夺性的价格消灭进口国的竞争对手,进而图谋垄断进口国市场。作为法律上的名词,《布莱克法律辞典》(Black''''sLawDictionary)是这样定义倾销的:倾销是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在海外市场大量销售商品的行为。经济学家根据维纳(VINER)的理论将倾销分成三类:偶然性倾销、掠夺性倾销和连续性倾销。对于第一种,不必介意。对于第二种,各国是一致反对。因为这是超贸易保护的工具,具有侵略性,自然不“公平”,应予惩罚。对于第三种持续性的倾销,有人认为该倾销行为对进口国工业的损害就只有一次,即受到冲击抑或被迫转产,而进口国消费者从中却可以长期获利,此消彼长,无须抵制。有一部分专家却认为,在现代国际贸易中,由于各国都采取以出口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使其生产能力大大超过了国内需求。过剩的生产能力在全球各国已经比较普遍,因此生产商为了扩大或保持生产规模,在维持国内高价水平的情况下,也常常在国外市场进行长期性的倾销。这种倾销会造成全球资源分配和使用上的误导,从而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据反倾销专家帕米特(PALMETER)统计,1980—1986年,澳大利亚、加拿大、欧共体和美国所发起的767起反倾销诉讼案中,没有一起是掠夺性倾销,而绝大部分为长期或连续性倾销。①因此,我们下面讨论的反倾销指的就是反长期或连续性倾销。 一、反倾销的立法概述 (一)WTO反倾销规则的形成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一些欧洲国家就制订了反倾销协议。当时以英国、荷兰为首的欧洲国家不满来自其他国家的食糖倾销,于1920年签定了关于反倾销的国际条约。并先后有10个欧洲国家加入,首开反倾销先河。美国反倾销法是世界上较为完备的反倾销法。以该法为蓝本,产生了1948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六条“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的规定,把各国反倾销法纳入国际统一化轨道,为各国制订反倾销法设立了基本框架。其宣称:倾销行为应当受到谴责,各缔约国均享有对倾销的单方抵制权。但是,关贸总协定的反倾销条款仍是一个总原则,缺乏具体内容和操作性。各国都从本国利益出发对反倾销条款加以解释。因此,反倾销条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改变这种状况,关贸总协定成员国于1967年6月30日在日内瓦讨论通过第一个《反倾销协议》,该协议是对关贸总协定第六款的解释和具体化。1979年在“东京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该协议又被进一步修订和补充,形成了《实施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简称《反倾销协议》)。但是,80年代以来,反倾销法的适用愈来愈走向极端,反倾销措施也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乌拉圭回合”谈判再次将修改反倾销协定提到了日程上。首先提议在乌拉圭回合中加入反倾销内容的是韩国。当时,韩国出口增长最快的“现代汽车”正在加拿大遭受反倾销调查,因此韩国政府谈判代表决定在1987年5月21日提议修改反倾销协议。1990年6月6日以关贸总协定副总干事Carlisle为组长的一个非正式起草小组拿出了反倾销协议第一个草案《CarlisleI草案》。该草案做了很多的规定来迎合欧美,因此,受到了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反对。此后,尽管关贸总协定作了很多的努力来协调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的冲突,直到《邓克尔文本》的出现,仍无法达成一致。《邓克尔文本》充分考虑到了美国和欧盟这两个最大成员方的要求,但该文本也未完全采纳欧美的提议,特别是美国要求对第三国组装产品进行规避的情况做出规定和要求建立特别争端解决机制这两方面没有得到满足。②因此在该文本的基础上,1994年,“乌拉圭回合”顺利结束并达成了《关于履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该协议为WTO现行的反倾销法。它是WTO法律框架中非关税壁垒的多边协定中的一部分,为WTO的各成员国制订了一个总的框架。同时,它也进一步放宽了反倾销措施适用的条件,扩大了反倾销法适用的范围,增强了国际反倾销的透明度、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更为重要的是,不同于肯尼迪回合和东京回合达成的反倾销协定只对签约国产生效力,它是作为WTO众多多边协定中的一个而存在的,对WTO全体成员国都有约束力。其影响力要比以前的反倾销协议大得多。显而易见,《1994年的反倾销协议》是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重大成就。 (二)我国反倾销立法概况 自199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实施生效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反倾销法律制度。该法第30条明文规定了中国的反倾销规则,即“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出口,并由此对国内已建成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其第32条规定:“当发生上述情况时,国务院规定了有关部门依法做出调查,并做出处理。”上述规定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规定几乎一样。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该条例将反倾销实体法和程序法集于一身,对于从申请、立案开始到终裁,征收反倾销税为止的每一个具体环节,均作了相应的规定,为我国的企业针对外国产品的倾销提起反倾销诉讼,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此外,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产业损害裁定听证规则》,该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在反倾销和反补贴程序中组织的产业损害裁定听证。它较全面、系统的规定了产业损害裁定听证的原则及当事人、听证主持人、回避以及听证程序等问题。③但这些法规与WTO的有关基本原则仍然有不尽符合之处,因此,2001年11月26日我国又颁布了新的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废除了97年《条例》中的有关反倾销的规定。该法律是参考国外发达国家和世界贸易组织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定而出台的,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其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再商榷,以便更好的保护我国工业的发展。WTO的成立,尤其是1994年的《反倾销协议》的签订,对世界各国的反倾销立法都起了推动作用。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间,又才迈进WTO大门,如何运用WTO法和与WTO接轨直接关系到我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得失。同时,我国正承受着倾销和反倾销的严峻现状,这些都对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制定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WTO反倾销规则及对我国立法的约束 WTO是世界上一个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为了保护世界贸易自由化以实现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加,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产品的生产和交换,实现这一目的的办法就是通过互惠互利的协议,导致各成员国大幅度地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障碍,取消的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为了达到这一目的,WTO 国际法学论文:法学教学中的国际法论文 法学教学中的国际法论文 一、法学教学采用实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在法学教学中,我们耳熟能详的是案例教学法,实例教学法则较少提及。那么,实例教学法与案例教学法有无区别?两者之间关系如何?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采用真实的或者虚构的案例来展示各种实体性或者程序性规则运用的教学方法。①而实例教学法是指在教师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需要,通过典型实例的分析和讲解完成教学。②从概念的表述可以看出,两种教学方法中所选取的示例存在范围大小上的区别,即案例教学法中所采用的示例有可能是现实中发生过的真实案件,也可能是教师为了对某个知识点做更具体、形象阐述而虚构的案件;但实例教学法中所选取的示例则为现实中发生的案件。如此看来,实例的范围应该小于案例的范围,即实例包含在案例之中。时至今日,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运用已经相当广泛,几乎所有部门法的教学中都辅之以典型案例来对教学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做更加具体、详细的阐述,而且实践也证明,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相当程度上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但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发现,大多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采用案例教学法时,经常选用的是虚构的案例,真实案例选用的情况相对较少。其实,与虚构的案例相比,真实案例即实例在法学教学中有其采用的必要性:首先,采用实例教学法可以使学生深刻了解到法律的发展变化。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因此受社会发展变化的影响较自然科学而言更为显著,采用实例教学法可以使学生对一些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历史发展变化有着更为直观、深刻的了解。例如,先占原则是传统国际法中国家领土变更方式之一,是指国家有意识地取得无主地的领土主权。③但随着“无主地”被帝国主义国家掠夺殆尽,十八世纪后半期,以先占原则判断国家是否对某一土地具有主权时,标准已由原来单纯的发现“无主地”即可,演变为还须同时对该“无主地”实行有效控制,在“帕尔马斯岛归属争端仲裁案”中独任仲裁员胡伯认为,西班牙仅仅是发现帕尔马斯岛,而荷兰却从1677年直至争端发生的1906年一直对帕尔马斯岛行使国家权力,据此,仲裁员裁定帕尔马斯岛是荷兰的领土组成。在国际法国家领土变更方式先占原则的讲解过程中以“帕尔马斯岛归属争端仲裁案”为教学实例不仅可以使学生对先占原则内涵的历史发展变化有一定的了解,同时还能使学生从胡伯仲裁员的裁决意见中领略到著名法学家对法律原则深刻的理解和精辟的阐述,借此提升学生的法律文化水平。其次,采用实例教学法可以进一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法学不仅是一门社会科学同时也是一门应用科学。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学教育从她问世之初就陷入一种两难境地,即法学教育应当成为培养未来的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者的职业教育,还是应成为一种培养国民素质的通识性教育或培养学者和法学专家而教授法学理论和系统法律知识的研究教育。④尽管关于我国法学教育目标定位至今仍有争议,但笔者认为,在目前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法学教育职业化已经成为趋势,这一点已经在法学家中获得了一定的共识:孙笑侠教授认为,法学的基本特点就在于它是一种职业知识体系。①苏力教授也认为,法学是一种社会化的实践,一种职业性的知识。②既然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那么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学生从业能力就成为法学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采用实例教学法将真实案例交由学生解决,通过与法官的判决相比较不仅可以让学生检验自己在解决案件时理论知识运用是否正确,也可以让学生意识到公正的判决不仅仅是理论知识正确运用的结果,同时还需要考虑诸多因素,例如在刑事案件的审理、判决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社会对犯罪嫌疑人的态度等等也是需要考量的因素。可见,实例教学法可以通过让学生身临其境到真实案件中的途径达到进一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目标。最后,采用实例教学法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教学效果。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发现,很多部门法因为理论性较强而难以在教学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法理、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由于缺乏学习兴趣,学生对过于抽象的理论知识不仅接受的被动,而且缺乏理解的死记硬背也使得学生对知识点的记忆是短暂的,更易发生知识点运用的错误。尽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于教学的重点和难点都会配以案例以达到对知识点形象、具体的阐述,但学生往往对为讲解知识点而特意虚构的案例不够信服,而且大量使用虚构的案例进行教学还会在一定程度上让学生感到教学的知识点在实践中毫无用处,学与不学并无区别。相反,如果在教学过程中能选择典型的实例进行知识点的说明,则可以让学生意识到知识点在实践中的重要性,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教学效果。例如,“法律规避”是国际私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基本制度,但如果只是单纯的从理论上介绍“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③,学生会觉得晦涩难懂,听课兴趣自然不高,但如果授课教师在这个知识点地讲解中引用发生在1878年法国的“鲍富莱蒙离婚案”,则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在这个实例中,教师通过分析法国王子鲍富莱蒙的妻子为避开法国不允许离婚的强制性规定,为达到离婚目的而人为将其国籍国从法国更改为德国的案情及法院最终的判决,不仅能向学生形象地展示“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也能因案件的真实性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制约实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运用的因素 尽管实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有其必要性,但是在教学实践中实例教学法使用的普遍性却远不如案例教学法(此处的案例教学法指的是运用虚构的案例进行教学),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制约因素:其一,采用实例教学法会在相当程度上增加教师备课的工作量。人们常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得有一桶水。也就是说,针对所要讲授的知识点教师在备课时应做充分准备,所具备的知识量要远远大于学生已经掌握的程度。这一点对于法学学科的教师来说尤为如此。法学教师在备课过程中通常要做三项准备工作:(1)对将要讲授的知识点的理论内容做充分的准备,理解、吃透知识点的理论含义;(2)将讲授的知识点涉及到的法条进行整理、归纳,授课过程中通过法条来佐证理论知识在立法中的运用;(3)选取或构造案例,通过案例对知识点作直观、具体、形象的阐述。看似简单的三项工作,实则要花费法学教师大量的时间,而如果采用实例教学法的话,所需要的备课时间又将大大延长。为了了解、掌握所授部门法中与所讲授知识点相关的最新、最典型的案件,教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通过多种渠道查找案情、分析案件中的法律适用。目前,便捷、准确获取实践中典型案件的主要渠道之一是网络资源,通过法制网、中国法院网、中国律师网等官方网站教师可以选取与所讲授知识点相关的案件。可见,采用实例教学法要求教师经常关注媒体及相关部门的最新案件信息,此外,在大量的案件中选取与讲授知识点密切相关的案件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其二,采用实例教学法对授课教师自身的司法实践水平要求较高。在法学教育专业化观念占主导地位的大环境下,学术经历、学术成果成为高校录用法学教师的主要标准,而司法实践水平并不在标准之列。在这种情况下,目前大多数高校的法学教师一般都会有较高的学历,登录各大专业法学院校以及综合大学的法学院网站,在师资力量介绍中基本都会介绍该院校具有博士后、博士学位的教师人数,高学历的教师往往都会占到总人数的较高比例。高学历的法学教师对于提升院校整体科研水平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客观而言,学历水平较高的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因其自身大量的时间在求学,与其获取的丰富的理论知识相比,司法实践经验就相当欠缺甚至是空白,而采用实例教学法需要教师拥有较为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笔者认为,法律作为社会科学在相当程度上体现着人文情怀,所以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能仅仅依据法条规定就作出判决,还需要考量当事人作出行为时的社会环境、受其行为影响的其他人的感受与反应等等。如此看来,教师要想对选取的教学实例作出正确、恰当的分析必须要有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而这一点正是目前高校中相当一部分法学教师所欠缺的能力之一。 三、法学教学推进实例教学法的路径针对目前法学教学中制约实例教学法的因素,笔者在结合自身教学实践感受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推进实例教学法的设想。 (一)建立教师实践机制,提高法学教师司法实践能力,丰富其司法实践经验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目前高等院校的法学专业大都设有学生的实践项目,主要的方式是要求学生在大学二年级或三年级的假期到法院或检察院等相关的司法部门进行见习或实习。笔者认为,除了设置学生的实践项目外,也应建立教师尤其是针对年轻教师的实践机制,要求教师形成经常、主动到司法实践部门学习的意识,借此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为了避免实践机制流于形式,建议将该项制度纳入到教师学年考核标准之中并制定量化、硬性的考核标准。例如,要求教师一学期到相关实践部门学习三次、形成实践工作心得等等。 (二)建立校外辅导机制,扩大学生了解实践中发生的案件信息的渠道虽然,教师可以通过网络资源、报纸、杂志等多种途径搜集、获取实践中发生的可以用作教学实例的案件,但是,众所周知,为了获取高点击率、突破一定数额的发行数量,网络以及报纸、杂志刊发的通常是一些大案、要案,很多普通案件因为不能过多地吸引公众眼球而无法通过这些途径被报道。针对这一状况,笔者建议法学院校建立校外辅导机制,聘请实务部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定期进入校园,通过开设讲座或者设立辅导岗的形式向学生介绍一些发生在其工作过程中的有代表性的案件。这种做法不仅能让学生了解到实践中的普通案件,而且也能接触到有地方特色的案件。例如,福建省在对台案件的审判中建立了一系列富有创新性、地域性的制度,作为身处福建各个高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不仅应当了解、知晓这些特色的规定,更应该掌握这些规定在实践中运用的情况,而通过实务部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深入校园的介绍可以使学生获取这方面相关的案件信息,还可以就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法官、律师进行咨询。 (三)运用模拟法庭教学模式,让学生身临其境案件的审理,进一步提高学生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目前很多法学院校都有建立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笔者认为,这种教学模式能将案件进行情景还原,将学生分组、分角色置于案件审理过程,通过情景再现让学生以法官、公诉人、律师的身份针对案件作出不同立场的分析。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但法学教学中模拟法庭教学模式的运用,却能让学生通过角色的体会切实感受到庭审现场的氛围,在控辩双方直面的论辩中能激发学生思维的火花。如果只是采取教师讲授,学生听讲的教学模式,学生感觉自己永远都是一个旁观者,对于案件中控辩双方的论辩只是被动的接受,面对教师“你是否同意本案中的审理意见”的提问,大部分同学因为没有自己思考而只能简单的回答“同意”,即使有持反对意见的同学,也无法详细陈述其反对的理由。可见,将实践中发生的案件引入模拟法庭,通过让学生身临其境的处理问题,可进一步提高学生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四)建立实训基地,加强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的衔接,增强学生实践能力 虽然目前很多法学院校都建立了实训基地或实习基地,但从现有的情况来看,学生实习的效果并不理想,并没有达到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笔者认为,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主要有: 1.现有的实习时间较短。为了不影响教学安排和教学秩序,大部分法学院校只是要求学生在假期时进行实习,假期有限的时间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学生的实习效果。很多时候学生进入实训基地时,案件已经进展到即将结束阶段,即使一个案件刚刚开始立案,但现实中鲜有一两个月就能审结的案件,案件还没有审结而学生实习时间已经届满,这就造成学生在假期实习过程中很难对于一个案件完整的进行全程学习,无果而终的实习自然也就制约了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 2.没有进行专业对口的实习分配。笔者曾在暑假指导学生的实习,切身感受到学生实习过程中按专业实习的必要性。由于每个法庭的受案数量不同,实习单位通常只是将学校报送的实习学生简单地按人数进行分配,忽略了实习学生的专业需求。以笔者指导实践遇到的情况为例,经常有学生反映,自己实习的部门与所学的方向不一致,有学生就说“我的专业方向是企业法务,我更想到民庭去实习,可实习单位却把我分到了刑庭”。由于实习部门与所学专业不对口,自然也就难以发挥学以致用的效果。针对上述两点目前实训基地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建立实训基地应重视学生到实践部门实习的长期性,不应简单以实习时间来作为实习任务是否完成的衡量标准,主要的判断依据应是实习内容是否完成;另外,在实习过程中实习单位应在不影响其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考虑学生的专业方向,最好能按专业方向分配实习部门,充分发挥理论与实践的衔接的作用。四、运用实例教学法的注意事项制度实施的效果除了取决于制度的本身设计外,还受影响于制度实施的方法。对于实例教学法而言,也是如此。为了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实例教学法的预期作用,笔者认为,在运用实例教学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应注意因材施教、因地制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目前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入学之初已经不设分具体专业,统一为法学专业,当进入大学三年级时按照学生的选择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再进行专业方向的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大学三年级的法学学生由于专业方向的不同,课程设置的具体要求也就有所不同。针对这种状况,笔者认为,教师在实例教学过程中针对不同方向的学生选取的实例应该有所区别。以笔者所在高校为例,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三年级时分设了企业法务、律师、涉外法务、行政法务四个具体的方向,由于专业不同,授课的内容自然应有所区别。例如,国际经济法课程是企业法务方向的选修课程,但国际经济法中的各个部门法却都是涉外法务方向学生的专业课,在授课过程中笔者针对同一个知识点在不同专业的学生中做出了难易程度不同的要求,选取的教学实例也因此有所不同。判断“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以下简称ICSID)对于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是国际投资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知识点,但对于企业法务方向的学生,笔者在教学过程中选取的教学实例是“南太平洋(中东)房地产有限公司诉埃及案”,这一教学实例无论是案情还是案件争执的焦点都比较简单,解决问题只需要依据ICSID管辖权确立的标准直观进行判断即可,并无其他相关知识点的运用。对于涉外法务方向的学生,教学过程中笔者选取的实例是“阿姆科(亚洲)公司诉印度尼西亚案”,这一教学实例虽然案情并不复杂,但是案件争执的焦点涉及到的问题的解决因ICSID没有明确规定而变得错综复杂。实践中,ICSID仲裁庭在运用法理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对相关公约的规定进行了理解、分析,最后形成仲裁意见。术业有专攻,专业方向的不同要求学生对同一个知识点掌握的程度是有所区别的。企业法务方向的学生我们只要求他对于国际经济法有初步的了解,而涉外法务方向的学生则要求具备扎实、丰厚的国际经济法理论知识。因材施教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其次,应注意经典和现实的结合。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中均有一些经典实例,这些实例在教学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例如,前文所介绍到的“帕尔马斯岛归属争端仲裁案”、“鲍富莱蒙离婚案”、“阿姆科(亚洲)公司诉印度尼西亚案”,教学过程中选取这些实例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可以使学生从仲裁员、法官字字珠玑的裁决、判决中感受法律的魅力。但是,如果教学过程选取的实例仅仅为这些年代久远的经典实例的话,难免会有过时之嫌同时也会让学生产生国际法各个学科距离现实太远,是高、大、上学科的错觉,因此,选取教学实例在保留经典的同时也要注意与时俱进。例如在国际税法国际避税这一知识点的讲授中,笔者选取的实例是“美国总统布什避税案”,由于当事人是学生所知晓的公众人物,笔者在刚引出实例时就引起了学生了解案情的兴趣,通过案件的介绍、分析,不仅让学生对于国际避税方式有了直观的了解,也让学生感觉到国际法的各个学科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领域,相反,现实生活中也有国际法各个学科知识点的运用之处。 最后,应注意教学相长,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主动学习与被动接受在学习效果上有着巨大的差别,因此,在采用实例教学法时应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最大程度提升教学效果。在实例教学法中具体运用的方式可以是教师事先将下次授课要用到的教学实例提前告知学生,要求学生对该教学实例进行搜集、整理、归纳出案件争执的焦点、对既有裁决和判决作出分析。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也可以培养学生自学的能力。 作者:刘冰 国际法学论文:马克思主义法学对国际法研究影响 一、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国际法思想中所体现的法学研究方法 (一)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 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在法学领域内主要表现为:不同性质的经济制度决定不同性质的法,经济制度的变迁决定法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及各阶段主要的性质和特点。①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近代国际法就是随着殖民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展而形成的,并随着世界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国际法作为资产阶级进行世界扩张的工具和幌子越来越偏离公平和正义的价值轨道,早已失去其调整正常的国际关系和国际秩序、促进和平的应有目标。但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彻底抛弃和否定国际法,而是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预测当世界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时,随着私有制的消灭,剥削和压迫将退出历史舞台,“和平”、“私人间的道德和正义原则”将成为国际法的主要原则。② (二)阶级分析法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的阶级性质决定了法的阶级性质。法的阶级性就是法的社会属性,亦即法的社会功能和价值所表现出来的最终利益归属。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法的阶级性并不意味着以阶级斗争为纲,以阶级斗争为纲是以阶级斗争来观察一切事物和一切过程的始终,并将尖锐的阶级矛盾外化为对抗的形式。而法的阶级性则是强调法的社会经济基础的特定利益归属,强调通过法将阶级斗争控制在一定秩序的范围内,使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国际法也有鲜明的阶级性的特点。国际法调整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并主要由国家来制定和发展,国家的阶级性决定了国际法的阶级性,没有超阶级的国际法。在他们生活的时代,资产阶级为追求剩余价值进行世界范围内的资本扩张,使其压迫和剥削具有了世界性,因此导致了世界范围内的阶级分层现实,这种国际关系的结构形式呈现出西方与非西方,世界范围内的压迫民族与被压迫民族的不平等国际秩序特征。国际法的制定和发展主导权都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因此这种国际法必然反映和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 (三)批判的方法 阶级分析的方法必然会伴随着批判的方法,马克思、恩格斯通过批判国际旧秩序,揭露了西方列强之间的秘密外交和政治同盟的频繁变换使国际关系充满了欺诈和变数,批判了近代国际法的局限性。批判的观点贯穿着马克思恩格斯研究和看待法律现象的始终,在批判和阶级分析的过程中,他们提出要以公平和正义为国际法的宗旨和价值目标,恢复国际法的尊严与权威。马克思主义倡导的批判方法与20世纪60年代产生的批判法学思考问题的角度上有相同之处,如批判法学也持批判的观点,从最坏的方面透视法律,揭露实质性的阶级矛盾,但批判法学在批判的同时并没有进一步提出可以操作的改革法律制度的方案,也没有提出对批判对象实行革命性改造的主张,因此它的批判缺乏持久的力量,仅仅靠否定性的批判并不能从根本上破坏它所批判的对象,因此批判法学派仍然属于资产阶级法学的范畴。①二、当代外国国际法学者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方法的应用周鲠生、刘丰名等老一辈国际法学者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研究方法来研究国际法,其成果对于我国建国后对外政策的开展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但苏联解体一度使马克思主义受到质疑和批评,加之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等国内外因素的影响,导致在当代中国法学领域内,淡化意识形态色彩,否认法的阶级性的观点日益增多,在国际法研究领域内更是普遍存在否认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方法指导作用的倾向。相比之下,国外国际法学者对于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论在国际法领域内的运用却保持了勃勃生机,一批国际法学者在运用马克思主义进行国际法的研究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其代表学者有印度的B.S.契姆尼,英国的苏珊•马克斯,芬兰的马尔蒂•科斯肯涅米等人。下文以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研究方法为线索对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论述。 (一)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研究国际法的发展史 学者们认为,根据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密不可分,而国际关系则取决于各国生产力发展的对比状况。各国的外交政策与其国内政策密切相关,都由建立在特定生产方式上的社会经济决定。国际法的发展阶段是与全球资本主义的不同阶段相契合的。资本主义学者将世界经济的发展分为以下四个阶段:(1)1600~1760年,旧殖民主义发展阶段;(2)1760~1875年,自由资本主义时期;(3)1875~1945年,帝国主义时期;(4)1945年~,新殖民主义时期。②无独有偶,英国著名国际法学者布朗利也将国际法发展阶段分为1648~1750年,1750~1850年,1850~1950年,1950年~。B.S.契姆尼也认为世界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产生了相应的国际法律体系,具体可以划分为:(1)1600~1760年,在旧殖民主义发展时期,由封建国际法发展为资本主义国际法;(2)1760~1875年,在自由资本主义发展时期,国际法为资本主义(殖民主义)国际法;(3)1875~1945年,在帝国主义时期,国际法主要体现为帝国主义国际法;(4)1945年~,国际法经历了从资本主义民主国际法到资本主义帝国国际法的转变。③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各个阶段,西方国家相互之间、西方国家与亚非拉国家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国际法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在旧殖民主义发展时期,资本扩张的趋势打破了东西方之间完全隔绝的状态,西方世界和东方世界以征服和被征服的形式开始了不平等的交往,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呈现为对外剥削和征服,这种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发展特点决定了国际法由调整欧洲封建国家关系的封建国际法发展为真正具有世界性的资本主义国际法。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主义进行殖民扩张的过程中利用国际法作为幌子,该阶段的国际法呈现出强烈的殖民主义的色彩。在帝国主义时期,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进行资本输出和对外剥削也影响到国际法,该阶段的国际法中出现的大量不平等条约就反映了这一时期的特点。1945~1975年间,二战后广大亚非拉国家纷纷独立,这些新独立的国家在国内社会和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面享有了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并在国际舞台上享有了一定的发言权,新生民主力量的加入使该时期的国际法具有了一定的民主性,因此该阶段的国际法被称为资本主义民主国际法。但在20世纪70年代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却改变了这一民主化的发展趋势。世界经济的发展使跨国资产阶级的经济实力和地位上升,他们拥有世界范围最先进的生产方式,拥有跨国公司和全球化的金融机构,控制着世界上的大部分财富,甚至影响到不同国家的主权行使,在这些跨国资产阶级利益的影响下,当代国际法处于从资产阶级民主国际法向资产阶级帝国国际法转变的进程中,致力于推动经济的全球化发展。 (二)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来研究国际法 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认为,国际法也是有阶级性的,国际法所要实现的抽象的国家利益事实上是特定团体和阶级的利益。作为国际法的社会存在基础的国际社会分层的现实决定了国际法的阶级性,国际法由跨国资产阶级利益主导,主流国际法学者也代表着跨国资产阶级的利益,因此,当代国际法主要是服务于跨国资产阶级利益的。 1.国家及国际法的定义和国际法民主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主流国际法学者关于国家的定义主要围绕国家的四要素而展开,关于国际法的定义方面,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认为主流国际法学者总在谈“国家利益”,试图掩盖国际法所代表的特定阶级利益的性质。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指出,资本无限扩张的欲望是国际法民主化发展的外部制约因素,僵化的、受权力驱使的国际法的渊源,是国际法民主化的内部制约因素。主流国际法学者主张当代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包括条约和习惯。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条约是特定社会秩序的表达,反映集团利益的一定程度上的平衡。这一条约的定义揭露了条约的阶级利益的本质。习惯法的构成要素包括各国反复一致的实践和法律确信,大国的一致实践则往往被要求作为构成国际习惯的必要要素,加之国际法富有弹性,因而更能反映资产阶级的利益。国际组织的决议等“软法”由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参与而具有民主化的因素,更能反映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普遍利益,但主流国际法学者则认为“软法不是法”。①这种国际法渊源的界定方式剥夺了低层阶级在国际法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使国际法完全受制于跨国资产阶级。② 2.国际法具体制度中阶级性的体现 由于代表跨国资产阶级利益的发达国家把持着制定国际法的主导权,为了保障跨国资产阶级在全球范围内获得更多的利益,国际法的各个分支中都体现了跨国资产阶级利益主导的倾向。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共健康权之间的冲突、东西方国家关于征用时的赔偿标准界定的冲突、对于东道国的义务规定等都体现了跨国资本的利益。自由贸易体系不是服务于低层阶级利益的,其所倡导和推进的全球化在全球范围内遭到了低层阶级的抵抗,①就是这一结论最有力的证明。一些当代国际法学者认为国际法没有阶级性,因此,没有必要用马克思主义去指导国际法的研究。如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阶级性的科学论断,主要是针对国内法讲的,而国际法是无法用阶级性去分析的。②还有学者认为,国际法的阶级性很难论证,国际法律关系并不直接表现为明显尖锐的阶级对立。③马克思主义认为,研究法的阶级性实质是在分析法的社会功能和法所最终体现出来的社会某一团体的利益。国际法是由国家制定的,主流国际法学者宣称国际法反映的是国家利益,但国家利益太过空洞和抽象,因为国家意志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因此,国家利益实质上反映的仍是特定阶级的利益。在当代国际社会中,主导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层无一例外地是跨国资产阶级的代表,在这些发达国家主导之下所制定的国际法规范也反映着隐藏在国家的“面纱”之下的跨国资产阶级的利益,这一点在上述关于当代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的观点的论述中已经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了。通过国际组织而形成的国际法也同样体现着阶级利益,因为国际组织同样是由国家所创建和主导的,除了极个别的第三世界国际组织外,西方发达国家垄断了绝大部分的国际组织并将跨国资产阶级的利益渗透其中。当代国际法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民主化的因素,如国际强行法的出现和普及,对一切义务等新概念的出现等,有人提出这些民主化的因素突破了国际法的阶级性。马克思主义认为,统治阶级为了维持统治,总是会作出一定让步从而把阶级冲突控制在秩序允许的范围之内。④但更多的是被统治阶级的让步,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法的阶级性并没有变化。国际法也是一样的,跨国资产阶级进行资本扩张、实现其经济利益也需要有一定程度上的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反映跨国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全球化浪潮、贸易自由化趋势需要建立在一个相对和平和平等的国际社会的基础之上。同时,低层阶级的力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跨国资产阶级的行为,因此,国际法体系中的国际强行法、对一切的义务等民主因素并没有消除国际法的阶级性。⑤ (三)以批判的眼光来看待国际法 以批判的眼光来看待国际法,有助于纠正主流国际法的不公正和盲目性,有助于让低层阶级认识到当代国际法的性质和特点,有助于国际法的民主化、合理化发展。事实上,阶级分析的方法必然会伴随批判的方法,因为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正是通过批判当代国际法的不公正进行阶级分析的过程。以批判的眼光来看待国际法要求马克思主义学者关注其他非主流的国际法学流派,共同形成对主流国际法学派的批判和监督。在当代国际法的研究队伍中,具有左倾倾向的学者正是以批判的方法来分析和看待各种国际法现象,对国际法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面对西方国际法学的主导地位及其对第三世界的渗透,以批判的精神进行国际法的研究可以使国际法在批判中前进。B.S.契姆尼将自己的研究方法称为批判的马克思主义国际法方法。①但要注意在批判主流国际法时,要在批判的基础上建立起新的主张和理论,否则容易重蹈批判法学派的覆辙。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方法用于当代国际法研究的时代意义 (一)有利于当代国际法朝着民主化的方向改革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方法在当代国际法研究中的运用,在分析国际法阶级性的基础上,批判了大国在国际法制定过程中的主导权和控制权,指出跨国资产阶级利益在背后的操纵是当代国际法偏离公正和正义价值的主要原因,而大国对国际法的违反是当代国际法民主化发展的真正障碍,有助于引导低层阶级、第三世界国家认清当代国际法的性质,鼓励第三世界国家积极参与国际法的制订过程,抵制霸权主义,促进国际法的公正合理和民主化发展。 (二)有利于对国际法理论进行反思与审视 作为一种非主流的国际法学观点,其批判的研究方法可以启迪人们对主流国际法学进行反思,阶级分析的方法有助于揭露当代国际法的实质和价值追求,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通过分析国际经济体系的变迁与国际法发展之间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揭露了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在近代国际法与当代国际法中所产生的影响。这些与主流国际法学者的研究方法和角度完全不同的分析方法给国际法理论研究带来了一个彻底的革命,可以启迪学者们用各种不同的角度和方法进行国际法的分析研究,并促使主流国际法学者对自己的研究成果进行反思和审视。 (三)有利于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服务于中国的外交实践 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法学研究中普遍存在着淡化意识形态色彩的倾向,国际法领域的研究最主要的趋势是追求与西方接轨,西方主流国际法学者的理论和观点被大量地引进和宣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法学研究方法,将阶级的、批判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分析方法引入中国国际法理论研究中可以让中国的国际法学者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立场,让中国的国际法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的外交实践,更有力地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维护第三世界国家和低层阶级的利益,为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维护世界和平和安全作出贡献。 马克思主义国际法学者作为一种非主流的国际法学流派,是与主流国际法学流派截然不同的一种流派,不同声音的呼喊可以启迪人们对主流国际法学进行反思和改革。但现阶段,将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用于国际法研究仍有许多局限性。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方法进行国际法研究的队伍势单力薄,其研究成果也仍处于分散的、非体系化的阶段,一些概念的界定仍不太明确,对于国际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和对于各个部门法的研究都不够充分和完善,在批判主流国际法的基础上进行的构建新的国际法理论体系的努力仍不够充分。马克思主义在当代国际法研究中的运用还要警惕过于“左”的倾向,否则无异于作茧自缚。 国际法学论文:浅析国际法学方法论的体系理解 方法论领域的每一次突破与创新对于法学的成熟与发展都是一次难得的机遇,这一点对于国际法学而言亦是如此。同对各种具体方法的简单描绘和罗列不同,方法论侧重的是揭示如何合理有效地使用各种具体认识方法的方法,是“方法的方法”或者说是方法论原则。由于“方法论”一词在我国法学领域本就属于一个“时髦”的词汇,如何界定国际法学方法论国内目前尚无权威、一致的结论。但是,从方法论的本质不难看出,国际法学方法论应当是关于国际法的本质的抽象存在和发展变化的包含国际法的性质、渊源、效力依据、运作模式等基本内容在内的综合性方法体系。与法学其他部门法的方法论相比,国际法学方法论应当既含有法学研究方法的普遍性,又具有相对于其他部门法认识方法的特殊性。具体而言,这种“普遍性”表现在国际法学方法论和一般方法论相同,主要涉及研究者思考问题的立场选择、研究对象范围的确定、研究途径的科学考量等内容;而这种“特殊性”则表现在国际法学方法论内容体系的上述三个主要方面所呈现的国际法学科专业特色。 一、国际法学方法论的体系理解 如上所述,国际法学方法论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结合的综合性体系,而对于这一复杂综合体的理解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具体展开: 1.国际法研究的主体立场———实证主义与价值主义 方法论作为研究者论理所使用的方法、手段和程序的体系,不仅无可避免地受制于研究者的主观思维,并且深刻反映着研究者的思想活动。从研究者所持立场划分,对国际法的研究可以划分为实证主义研究与价值主义研究两大类。 其一,国际法研究的实证主义。国际法研究的实证主义,是指在对国际法规范、国家实践、国际司法判例等素材进行价值无涉地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客观、中立地描绘出某一国际法问题“是什么”的方法论体系。它强调事实与价值、法律因素与非法律因素的严格区分,强调以国际法规则、国家实践等实际的国际法制度为研究对象,从而有效排除道德、正义和价值等自然法要素对于国际法研究的干扰与渗透。普遍认为,实证主义方法的研究对象———“实然法”,起源于边沁对“实然法”和“应然法”概念的区分;而就实证主义方法本身则根植于以奥斯汀、哈特、凯尔森为代表的实证分析法学派的研究。具体到国际法学领域,以宾刻舒克、奥本海为代表的实在法学派(Positivist)是实证主义方法的积极倡导者和践行者。自17世纪首次被提出至19世纪占据压倒性优势,实在法学派自产生至占据主流地位经历了长达两个世纪的发展。在实在法学派看来,国际法的效力根据来自于体现各国共同意志的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他们肯定“公认”是国际法的唯一基础,强调法律只能是被创制出来的,不存在人定法之外的其他法律,如自然法。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将国际法作为一个独立的客体,在对大量的国际法规则、国家实践和司法判例进行客观中立的解释的基础上,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国际法的本质属性。主张实证主义方法论者的主要理由在于:“第一,国际法的研究如果不基于实证,会让国际法看起来不像‘法’,而更像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第二,国际法研究如果缺乏实证,会使结论缺乏说服力。”[3]51-52 其二,国际法研究的价值主义。国际法研究的价值主义,是指在以价值批判为分析方法研究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国际法的正当性和价值取向以及国际法的发展趋势是否符合正义标准的基础上,带有主观性地解决国际法“应当是什么”的问题。同实证主义不同,价值主义认为法律应建立在“理性”、“正义”、“道德”等抽象的概念之上,强调法律的合理性。国际法研究的价值主义根植于16世纪摆脱基督教神学束缚的自然法学派(Naturalist)。关于国际法的效力根据,以普芬道夫、维多利亚为代表的自然法学派学者认为国际法是自然法的一部分,其效力来自于人的本性、理智,因而不承认实在法规则及其效力。然而,建立在自然法基础上的国际法体系不禁使人疑虑重重:一项国际法规则,怎样证明其体现了人类理性?国际法中“正义”的标准又为何?这些通过演绎方法推导出的自然法规则,给人以空中楼阁的感觉,使国际法体系岌岌可危,因此自19世纪开始,自然法学派开始逐渐衰落,并最终被实在法学派所取代。 价值主义的研究方法侧重于通过运用演绎推理的方法,寻找国际法规则有效之“理性之命名”。而对于国际法本身,价值主义更是认为需要从国家的本性或国家存在的目的上去推求。尽管主张价值主义的自然法学派已经衰落,但是价值主义本身仍然是与实证主义相对应的一个重要的方法论范畴。价值主义的拥护者认为:“首先,‘事实’的丰富性或者说现实世界人们关系的复杂性、多样性,迫使研究者或立法者不得不选择一些关系进行研究或规范,而选择总是与选择者的价值取向有关;其次,观察者和等待解释的客观事实之间是相互作用的,因为人们能够观察到什么东西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他所接受和拥有的理论结构。”[4]47因此,通过价值主义方法研究国际法时,就同一法律制度,不同学者往往会站在不同的立场进行分析,如对WTO体系的理解和评价,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学者因立场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会有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除了分析现行的国际法外,价值主义还着眼于对当下的国际法进行反思,提出批评和改进的建议,并预测其发展趋势,其典型代表为:如就国家间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遵循价值主义的学者在总结当下制度存在的缺陷的基础上,往往也会探讨其相应的解决策略,例如将其纳入WTO机制解决的可行性等。 2.国际法研究的素材客体———学说研究、规则研究与实践研究 “进行国际法领域的各项研究,首重资料。”[5]74因此,无论是实证主义还是价值主义方法论,除了确定研究者的主观立场外,还需要根据学科特点明确把握国际法的主要研究对象。 其一,学说研究。学说或学说史研究,是研究该学科产生、发展与演变的学问,体现了以历史视角把握该学科发展脉络的内在要求。[6]13在国际法领域,许多权威法学家的学说都曾经在历史上对国际法规则、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产生过重要的影响。例如,在国际公法领域,欧洲近代国际公法的奠基人格老秀斯的著作《战争与和平法》就曾对近代国际公法的整体发展产生过突出影响;又如“在条约解释上,瓦尔特的‘无需解释的事项不须解释’的学说竟成为习惯国际法规则,并且也成为《维也纳条约公约》第31条解释通则的组成部分”[7]78。而回顾国际私法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发现,从没有一个学科像国际私法一样创造出如此多的学说和理论,例如就一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何以适用外国法这一国际私法优秀问题之一,自12世纪以来先后涌现出了一大批杰出的学者及其学说,这其中包括巴托鲁斯及其意大利法则区别说、以胡伯为代表的国际礼让说、萨维尼及其法律关系本座说以及里斯提出的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等等,可谓数不胜数。至于学说能否作为国际法渊源的问题,《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权威公法学家学说只能作为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充资料,其本身并不是法律渊源,不能产生法律拘束力;而在国际私法领域,学说也被普遍认为一般不能成为国际私法的渊源;在国际经济法领域这一点更是没有争议。尽管学说一般不能被视为国际法渊源,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学说无论是对国际法的规范体系建立还是对国际司法实践都曾发挥过重要的指导作用,在一些普通法国家,学说甚至是法官据以裁判的根据。因此,对于学说的研究有利于我们在重新审视历史的基础上,将国际法研究推向一个更高的水平。 其二,规则研究。对于国际法规则的研究,既包括对国际法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则的研究,也包括对国际法“软法”的研究。就研究现行有效的国际法规则而言,需要从法律渊源角度入手。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国际公法的渊源包括国际公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以及作为辅助性材料的公法学家学说和司法判例。国际私法的渊源,一般而言,除了国际公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外,还包括国内立法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内判例,其中国内立法不仅是国际私法规则的最早表现形式,也是迄今为止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比较而言,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则主要包括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以及国际司法机构和准司法机构的有法律拘束力的裁决。以上这些构成了现行有效的国际法规则的基本内容,在具体研究这些规则时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特别注意:(1)鉴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其规范呈现出的各自特点,在研究国际法规则时,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它们之间的共性与特性,不可一概而论。以国际习惯和国际惯例为例,前者常出现在国际公法的概念中,要求必须是国家实践的产物;而后者则常出现在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中,常常指向国际民商事私主体实践的产物。在国际公法中,习惯只要一经证实,即可直接作为法律执行;而在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中,惯例只有在经当事人选择或法律和法院认可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法律执行。(2)即使是已经明确的国际法渊源本身也呈现出一定的规则模糊性,这无疑给研究国际法规则造成一定的困难。以国际公法中的国际习惯为例,如何确认某一事项构成国际习惯,需要考虑两个因素,即国家的确信和国家的实践,而这两项标准往往不能轻而易举就得出结论。除此之外,即便是得到缔约国共识而广为使用的国际条约,也可能会表现出模糊性,如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由于各国无法在实际履行等问题上达成一致,因此对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转让、营业地在非缔约国的当事人能否通过意思自治选择适用公约等重要问题,CISG都没有涉及。(3)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密切以及国家和跨国民商事主体的实践累积,国际法在不断发展,而国际法规则也始终处在变动之中。以一直不断更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为例,尽管这些改变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国际法规则的不稳定性,但是我们应当看到,这些更新后的惯例因切合国际商事交往的实际需要,不仅在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普遍认同和接受,而且也不断完善着国际经济法的规则体系。所谓国际法上的“软法”,是指不具有强制力的某些宣言和国际组织的决议,以及尚未生效的国际法公约等等。这些“软法”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际法渊源,但是他们在调整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也不容忽视。如2005年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尽管该公约目前尚未生效,但是通过该公约,我们可以看到各国在国际民商事管辖权方面表现出的加强司法合作的意图,而这一意图又充分反映了该领域的最新立法成果。由此可见,国际法中的“软法”为处理国家关系、国际民商事关系和国际经济关系提供了一定的指导原则和磋商基础,以联合国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为例,尽管其内容多为建议性的规范,但是其仍然可以称得上是国际经济法的辅助渊源或准渊源,理所应当纳入国际法规则研究的范畴。 其三,实践研究。通常而言,国际法中的实践包含司法判例和国家实践这两大类。其中一国的国内司法判例因体现的是一国的国家意志,因此除具有判例属性外也是国家实践的一种具体形式。由此,“国际法判例”和“国家实践”这两个概念便在“国内司法判例”领域存在内容上的重合,其具体关系。 有鉴于此,关于国际法的实践研究,笔者也将按照图1所示,将其划分为国际司法机构和准司法机构等的判例、一国国内判例和非判例的国家实践三部分展开分析。 (1)对于国际司法机构和准司法机构等作出的判例,按照国际法的一般原理,它只对个案当事人和当事国有效,对其他案件或当事人和国家并无拘束力。但是,随着国际法的不断发展,司法判例在国际法上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国际公法领域,尽管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和第59条的明确规定,司法判例只是辅助性渊源,但是国际法院等国际司法机构在判案时还是会经常援引先例,其中以1949年“科孚海峡案”和1953年“诺特鲍姆案”最为典型。此外,除了为法院今后审理相似案件提供可援引的依据外,某些判例甚至创造出新的国际法规则,并且这些规则为一般国际实践所承认和遵循,例如领海直线基线的确立就来自于1951年“英挪渔业案”的判决。除国际法院、海洋法法庭等国际司法机构外,一些准司法机构的实践也越来越受到理论和实践界的关注,这其中以解决投资争端的国际中心(ICSID)和WTO争端解决机构(DSB)最具代表性。就ICSID而言,其仲裁裁决本身并不存在遵循先例的原则,如就两国双边投资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是否包含对ICSID仲裁的同意的问题,ICSID先后裁决的“玛芬兹尼诉西班牙案”和“普拉玛诉保加利亚案”得出的结论完全相反,然而这两个案子最后都得出ICSID享有管辖权的结论又反映出它们在扩大ICSID管辖权方面起到的先例指导作用。如果我们研究WTO框架内的争端解决,我们会发现它更是如某些学者所言“明显地表现出了案例法的方法或特点”。[8]123以1995年至2001年7月为例,DSB形成的54个专家组报告和38个上诉机构报告中,阿根廷鞋保障措施案、日本酒税案、美国汽油案、美国羊毛上衣案和欧盟荷尔蒙案在40个以上的报告中被引用,欧盟香蕉案和印度专利案被引用的次数也超过30次,而美国虾案、美国内衣案和澳大利亚鲑鱼案也被引用过20多次。[9]276由此可见,这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不仅已经成为国际经济法领域的经典案例,而且为DSB处理以后相关的争议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2)一国国内判例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在国际法实践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在国际公法领域,国内司法判例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作为国际习惯法的证据,尽管其证据效力与国际法院等国际司法机构作出的判决相比要小得多。而在国际私法领域,国内判例对于国内法院审理案件更是具有重要意义,在秉承“遵循先例”的普通法系国家,国内判例更是重要的法律渊源。除此之外,一国国内判例同样有助于促成国际法新规则的形成,这方面的例子有:1812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的“斯库诺交易号案”开启了美国历史上坚持“绝对豁免主义”的时代;1878年法国最高法院判决的“鲍福莱蒙案”引起了人们对法律规避问题的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1926年英国法院审理的“安斯利继承案”正式确立了双重反致原则,等等。 (3)非判例类的国家实践既包括单一的国家实践也包括国际社会的共同实践。研究这些国际实践的意义在于,它们深刻地反映着当前一些国家的利益诉求和国际关系的最新趋势,表明着某些规则正面临的挑战或者在某一领域出现新规则的可能。一方面,需要肯定的是有些国家的单一实践已经形成了新的国际规则,典型代表如“即时国际习惯法”(in-stantcustomaryinternationallaw),与通常意义上的国际习惯法强调国家的长期反复实践和各国的内心确信不同,即时国际习惯法只需要一国采取一次性的国家行为,如果没有遭到其他国家的反对,其合法性一般就会得到国际法的承认,如某一国家向太空发射卫星的行为便是即时国际习惯法的典型代表。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注意到一些国家的实践由于不符合当前的国际法规则,非但无法构成新规则反而有可能成为国际社会制定新规则加以规制的对象,例如“预先性自卫”。所谓预先性自卫是指一国对其主观认为即将来临的攻击率先采取军事打击的行为。近年来,美国以打击恐怖主义的名义采取了许多预先性自卫行为,对此,各国普遍感到不安,不仅强烈反对这种扩大自卫权范围的主张,并且希望能够在联合国框架内利用一切办法应对这一国家实践。[10]51 3.国际法研究的阐述路径———单独研究与比较研究 在进行国际法的阐述时,有两种可遵循的研究路径:单独研究和比较研究。前者的优势在于这种研究方式能够有效把握问题的优秀,始终围绕问题本身分析,不会造成思维和叙述上的混乱;而后者的优势则在于发散思维,通过比较从不同侧面分析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更为全面的认识。支持单独研究的学者认为:国际法具有自成一体的特征,注定与国内法或一般法学有所不同,比较方法并不适用于国际法。事实上,国际法中的“联合国”、“WTO”等概念及制度确实与一般法学或国内法不具有可比性,因此在研究这些国际法特有的制度上,有必要通过单独研究展开具有针对性的讨论。与之相反,支持比较研究的学者则认为,国际法总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而且其概念本身都是在和国内法进行关系比较的基础上形成的,因而比较法更适合说明国际法问题。而事实上,这两种研究路径由于侧重不同,在不同的国际法问题研究中都各自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单独研究。通常而言,单独研究可以划分为对某一制度整体进行的宏观研究和对该制度中某一个体进行的微观研究。以WTO为例,作为当前国际社会协调和约束各成员贸易政策、法规、措施等关涉多边贸易关系的最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WTO在性质上的唯一性决定了对其从宏观角度进行单独研究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与此同时,WTO的机构设置、法律体系、争议解决机制以及众多国家和地区的参与成员等客观现实又天然地要求对它的研究必须着眼于微观。因此,如果说宏观的研究模式使人能够对WTO有一个全面的、综合的认识和把握的话,那么,微观的研究模式则使人能够更加深入理解WTO的各项具体规则,更有助于实践操作。 (2)比较研究。“早在1900年,就有学者指出比较法的两大作用:它既是‘解释法律的宝贵工具’,又是‘立法进步的有力工具’。”[11]54在笔者看来,用这句话来说明比较研究对于国际法的重要性也同样正确。由于国家法本身的国际性和多元性,国际法学比较研究本身也具有多种形式。例如,在研究作为国际私法渊源之一的国内法时,常会涉及各国国内法之间的立法比较,而由于各国语言的不同,立法比较又会建立在对各国立法文意和对国际私法规则理解的比较基础之上;在研究海上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则时,我们总是会将调整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放在一起进行前后比较,以便思维得到清晰的梳理;在研究国家责任时,历史比较的眼光又会使我们充分了解国际法不加禁止的行为责任对传统国家责任的补充和完善。总之,比较式的阐述方式早已深入国际法研究的各个领域,成为国际法学方法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国际法学方法论研究之我见 关于方法论对于法学研究的基础性地位及重要意义,拉伦茨教授在《法学方法论》一书中曾经给予高度评价———“法学之成为科学,在于其能发展及应用其固有之方法”[12]21。笔者认为,这些评价也可以适用于国际法学和国际法学方法论之间的关系。自奥本海在1908年撰写《关于国际法的任务与方法》[13]313的论文以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到国际法领域正在发生的两点根本性转变:“第一,国际关系尤其是新生领域的国际关系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法规则和制度的制约和影响;第二,理论和方法上的创新为解决以上新生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14]291这种转变在笔者看来,深刻地展现着国际法学方法论对于国际法发展的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关于国际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尚不够成熟,未形成任何研究体系,而就其发展笔者愿意提出自己的拙见,即:从方法论角度研究国际法学,应当在坚持实证主义立场的基础上辅之以价值主义,并且结合多种方法选择合适的阐述路径展开分析。 其一,面对实证主义与价值主义之争,纵然有学者认为价值主义的意义在于:“法学中弥漫着意识形态,并在某种意义上讲,意识形态一直哺育着法学理论,事实上不受意识形态约束的实证法学根本上不存在。”[4]47然而,我们应当注意到国际法学本身方法论上的特殊性:一方面,国际法规则大多是国家间利益妥协与平衡的产物,是国家的现实实践,在研究时不应涉及价值判断;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认清国际法的发展并非是普通人甚至专家学者可以预测的。仅以国际公约为例,很多时候只要符合公约要求的缔约国之间同意,随时可以修改公约,但是缔约国家间在什么情况下会达成一致意见则涉及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在研究国际法时,笔者认为最好将其限定在当下的国际法框架内,坚持实证主义的方法,既不对现行有效的规则作过多的“善恶”判断,也不要动辄就修改国际规则或预设国际法的发展方向。但是,这并不是说要完全放弃价值主义的立场,相反,在坚持实证主义的前提下,国际法的研究也应当适当考虑价值主义的方法,在立足现实的基础上,把握“适度”原则合理批判,准确理解国际法学的现在和未来。 其二,在具体研究国际法问题时,应注意灵活运用多种方法,选择合适阐述路径。(1)以现行国际法为优秀展开的国际法研究,要求我们观察、分析实际的法律制度及其运作,而且必须注重采取规则研究、实践研究等多种方法。这种围绕国际法规则、案例等法律因素展开的讨论和研究,恰恰是实证主义所倡导的。(2)除了现行国际法外,研究者还应当以动态的历史眼光审视国际法的过去,建构国际法的未来,因此除以上方法外还有必要对国际法展开学说研究。尽管学说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为国际法的渊源,而且随着国际法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实践的积累,以学说作为国际法的证据或者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依据的情况正在日趋减少,然而权威的国际法学者提出的理论学说仍然为我们研究现行国际法提供了多角度的思路与可靠的资料,而且近些年出现的独具视角的新国际法学说也为我们解决当下国际法面临的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和新途径,应当善加利用。(3)在前两点的基础上,我们应当注意分析所研究问题的特性,在单独研究和比较研究中选择更有利于清晰阐述观点的方法,从而完成揭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过程。 因此,尽管国际法学方法论涵盖内容之广泛不是一时一刻就可以罗列完全的,而我国国际法学研究方法及其方法论体系“先天不足”的缺陷也不是短时间可以弥补的,但是从现在起不断完善我国国际法学方法论的体系架构却是可以做到的。鉴于对国际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其他国家比我国开展的时间要早得多,甚至有些国家已经在大学开设了具体的国际法学方法课程[16]388,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资源一方面对国外学者成熟的理论加以借鉴移植,另一方面针对我国的特殊国情和法律制度完善我国独有的国际法学方法论体系。总之,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国际法学方法论作为今后国际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维度,为我们开启了研究国际法的一扇新的大门。相信只要我们善加利用,其必将为我们研究国际法拓宽思路,使国际法的研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文作者:刘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论文:论国际法学教育的发展 在这一阶段,国立北京大学、国立中央大学、朝阳大学、东吴大学、北京法政专门学校的法学教育中似最具规模、影响力最盛。节取上述各校的课程设置,以及20世纪40年代国民政府所修正的法律学系科目表,可有如下观察: 首先,国际法课程在得到一如既往的重视的同时,也在教学上有了更为精细的授课安排。除在课程中普遍将国际法区分为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独立授课外,一些学校也进一步将国际公法区分为平时国际法与战时国际法在不同学年各自讲授。虽然这种课目划分并非此阶段的新兴现象,但更多学校对这一国际法课程设置的采用,既是国人对国际法学的认知更为系统全面之体现,也意味着法科学校愿意给予国际法更为充分的学习时间,显示出对国际法教育有了更高的评估与偏重。如,国立北京大学20世纪20年代的法学专业课程中,在第二、三学年开设国际公法,而在第四学年开设国际私法。国立中央大学从第三学年划分组系,而无论是司法组、行政法组,还是法学组,都将在这一学年开设国际公法课程,而在第四学年开设国际私法课程。其中,国立北京大学的国际公法课程更细分为平时国际公法与战时国际公法,前者讲授于第二学年,后者则讲授于第三学年。 其次,国际法课程得到授课时数或年限上的较好保证。在多数学校,国际法课的授课年限至少为一年。如,中央大学法学院为三个不同组系所安排的国际公法授课时间均为一年,即使是列为选修课目录中也未缩减。东吴大学的国际公法课程的学习年限也为一年,且在那一学年中所占学分最高。较之同校一些仅开设半年的基本法学课程,如中国宪法、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国刑法总则、中国民法总则等等,国际法一年的学习时限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其在中国法学教育中所占之地位。而在北京大学法科,由于平时国际法与战时国际法的分开授课,实际也分配给国际公法两年的学习时间。 最后,国际法出现从法学教学科目向法学教育专业上升的迹象。作为法学教育的必要构成,清末以来的国际法教育一直是作为教学科目之一得以重视并渐为发展。而至20世纪40年代,按国民政府教育部1945年修正之法律学系科目表所示,中国国际法教育有了性质与地位的又一次提升。据此科目表,除共同必修科目以外,法律系可采两种学分制度,一为混分制,二为分组制。在分组制教学中,四大组系分别为:司法组、行政法学组、国际法学组、理论法学组。在这种分组制的科目列表中,对于司法组、行政法学组以及理论法学组而言,国际法仍作为共同必修课之一门;但对于国际法学组而言,国际法教育不再单单体现于一或两门法学课程,而成为了一个法科教育的专业或培养方向。国际法教育由此开始了从法学学科下的一门课程向高等教育的一个独立学科的演进轨迹。 国际法学师资构成的演变与充实 早期从事中国法学教育的多为西方传教士,丁韪良无疑是在中国教授国际法课程的第一人。至清末修律,大量外国法律专家被聘来华执教,日本学者则成为其中之最。据载,清末京师法政学堂、京师法律学堂、直隶法政学堂、山西法政学堂等22所法政专门学堂均有延请日本教师,达311人之多。以京师法律学堂的课程开设为例,包括法学通论、宪法、国法学、刑法、民法、商法、法院编制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破产法等在内的全部法学主干课程都由日本学者担纲。其中,担任国际法教学的为岩井尊闻,而教授国际私法的则为志田钾太郎[2]116,726。时至民国,国际法教学的师资队伍开始出现明显的本土化趋势。随着法科留学生的陆续回国,以及中国各类法科学校所培养人才的日渐出炉,民国时各大学法科或专门法政学校中执教的中国教师越来越多,国际法师资队伍中的中国教师比例也日益提高,至20世纪30年代后已经开始占据主导地位。以当时法学教育界享誉盛名的“北朝阳南东吴”为例。从民国元年发展至20世纪20年代前后,朝阳大学的法学教员中尽管仍有冈田朝太郎、岩谷荪藏等外国教师,但其主要教学任务已交由中国教师来完成,所聘请者不乏当时中国各知名法家,如余棨昌、钟赓言、程树德、陈镐生、王家驹、李怀亮等等。最初在该校教授国际公法的为来自日本早稻田大学的巽来次郎,但据1917年《教育部视察朝阳大学报告》,当时亦有中国教员承担此门课程的讲授。报告中提及,检查当时正逢中国教师钱泰在讲授国际公法课程,报告评价其教学为“讲解详明,学生尚能注意”[3]464。而作为与朝阳大学齐名的又一著名私立高校,东吴大学的本土师资也得到明显充实。由于创建东吴大学法科的美国人兰金本是律师出身,为在中国培养具有现代专业素养的司法人才,东吴大学最初所聘教员都为实务界人士,并有不少外籍专家,如“大美国按察使衙门”的罗炳吉(CharlesS.Lobingier)。而随着学校的扩充,如董康、吴经熊、梅华铨、张君励等中国法界名人都陆续受聘开始于东吴大学法科执教。至20世纪30年代,在东吴大学法学院执教各主干课程的人员中,除教授英美法的萨莱德(GeorgeSellett)与教授国际公法的路义斯(Robert.E.Lewis)外,其他如法理学、宪法学、罗马法、法制史、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各门课程的授课教师均为中国人。而在路义斯外,其他担任国际公法教学的都为中国教师,如梁鋆立、姚启胤、夏晋麟、倪征燠。就当时在各校教授国际法的中国教师的学历构成来看,其大部分都具有外洋留学背景。其中,小部分人求学于东洋日本,如周鲠生曾于1906年赴日本早稻田大学留学,并在那里加入中国同盟会;更多人则选择远赴欧美,如在东吴大学教授国际法之钱泰就留学于法国巴黎大学,并获博士学位。不过,这些后来活跃在中国国际法教育舞台上的身影,留学前多已在国内研修过法律,往往同时具有中外两方的法学教育背景。可以认为,对于曾积极参与过民国时期国际法教学研究的上述各人,留学是对其学识的提升与眼界的拓展,但这种收获与国内法学教育所提供的有益导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息息相关。这也从又一侧面印证了民国时期中国国际法教育的成长与收效。 国际法学教育对国际法理论研究繁盛之促成 外国著作或教材的翻译无疑是中国国际法教学资料的第一来源。早在京师同文馆开设国际法课程的最初,丁韪良主导下的一系列国际法译著就作为同文馆之授课教材而集中出现。据《同文馆题名录》所载,除丁韪良所译之《万国公法》外,当时既为早期国际法输入中国的代表作品,又作为同文馆授课教材使用的还有《星轺指掌》、《公法便览》、《公法会通》、《中国古世公法论略》。至20世纪上半叶之法科大学与法政学堂中,外国国际法著作及教科书的翻译更为活跃,劳麟赐所著《万国公法要略》、今西恒太郎所著《国际法学》、高桥作卫所著《最近战时国际公法论》、中村进午所著《战时国际公法》及《平时国际公法》、今井嘉幸所著《中国国际法论》、横田喜三郎所著《国际法》等的中译本纷纷现世。一些编撰者在书中甚至连教材资料来源、适用学校、建议课时或学分都进行了专门交待。如宁协万在其《现行国际法》中称:本作为“著者历年关于国际法之札记、杂录、论著、译述、及讲演各稿,为有系统之整理,而仿德国黎斯特国际法与英国罗连士国际法之例,分作四部以成本书”。著者在“国立北京法政大学专任教授,在职八载,逐年将新得材料,加入本书,讲授学子”,而其在“中国大学、朝阳大学、中央大学之讲座,均以本书为讲授之资”[4]1。周纬《新国际公法》中也谈及,其先“担任北大法科国际公法教授、旋南下改任中央大学国际公法教授”“,今以其两处讲义”,“出版问世”,“不负国际法学院之期望”[5]11。谭锡庠在《新编平时国际公法》中介绍,“本书原为民国十九年时之讲稿徒以材料及编制未妥善故特重行增删之”“,本书可供大学教本或参考书之用”[6]7。朱建民的《侵略问题之国际法的研究》中附有说明称“,本丛书每册各附导言或编后记,并各跋以讨论大纲,以便各训练班或小组讨论会之应用”[7]3。张道行的“部定大学用书”《国际公法》则有更具体的指导:“本书力求深入浅出,以冀能合于初学者的应用,若采而为教科书,则以四学分至六学分为宜,每周讲授两章,适可供一年的学程之用,书中所引成案,已不算少,苟有不足,则Scott,Evans,Briggs,Dickenson的编本都可补充,实则各生如能于上述各种成案的课本中,详研其内容,成为有用。”[8]6 由此,国际法教育的需求牵动了国际法学研究的进步:教材的编写是教学开展的要件,也成为国际法理论延展的基础与构成;学校刊物的创办是国际法教研成果的展示,也是国际法学科成长的助力与印证。可以说,中国国际法教育为中国国际法学生长不可或缺之内容,其前行之步伐与国际法学之成长丝丝相扣,为近代中国国际法学体系的生成贡献良多。(本文作者:刘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教育模式研究 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理论教学力量雄厚,实践教学力量薄弱的重要现实。法学院不乏具备博士学历和高级职称的法学专家,但是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却较少,尽管有些院校也对外宣称建立诸多法学教学实践基地,但是由于资源的限制,大多数也是徒有其名,这对学生法学实践技能的培养造成不利的后果。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基本使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主要通过引导学生之间对法律问题的辩论,逐渐的发现各自的错误,进而达到对法学问题认识深刻,并提高法学思维和法学素养的目的。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学专业学生主要通过学习上诉法院裁决编写的案例教科书来提高自身的法学素养和技能。案例教学法的特点是,学生主要通过学习和研究大量的司法案例来研究法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英美法系法学院的教师大多由具备多年司法经验和实践的法官和律师担任,这样他们在传授学生法律知识的时候,能够做到法律知识和司法实践的有效结合,真正培养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和应用能力,对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英美法系案例教学也存在一些弊端,由于司法判例不能囊括所有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知识,因此这种教学方法不能使得学生系统地掌握法律的知识体系。 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 大陆法系的法学教育模式,采取课堂讲授和课外课程讨论的学习,学生不仅要在大学校园里学习书本上的法律,通过系统的科班教育,掌握法律的基本原理、基本体系和基本原则;还要到司法、行政部门去练习运用法律的能力,并且最终检测学生学习成绩是否合格考试,不是由大学教授而是法官、高级行政官员主持的。大陆法系国家注重对法学理论和原理的研究,实践以理论知识的掌握为基础,在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展开。 建构我国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的建议 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在教育体制、教育方式与培养目标与英美法系国家有显著区别,不可能照搬西方国家的“判例教学法”,也不可能完全照搬大陆法系的职业教育模式。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国社会对法学人才越来越缺乏,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也势在必得。 1.提高教师使用案例教学的能力和水准 案例教学要求法学教师具有掌握司法案例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根据法学问题和社会发展选择具有“典型性”和“针对性”的案例,从而适合法学教学内容的需要。另外,在法学讲授的课堂上,法学教师在运用案例教学的时候,要具有掌控和引导学生对案例产生兴趣的能力,能够激发学生对司法案例分析和探究的兴趣和积极性,提高学生掌握运用法律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 2.重视法学模拟教学的推广和使用 “法律的生命力始终不是逻辑,而是实践”。法律如果制定出来不出执行,不去规制社会经济秩序,保障社会权利,那么法律就会成为“死法”。因此,在法学教学中,要注重将死板的法律教活,这样法学模拟教学便应要求而受到广大法学教师的应用。因此,重视法学模拟教学,具体可以利用模拟法庭、庭审观摩等形式使学生置身于模拟和现实的诉讼活动,使得学生真正体验诉讼主体的角色和诉讼程序,进而掌握和理解模拟过程体现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原理。 3.实行法学专业学生双导师制 法律是实用性的科学,英美法系国家的教师多数都是法官和律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有效的促进实践和理论相结合。我国大多数教师没有司法实务经验,这对于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是很不利的,因此高校可以对法学专业培养采取双导师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对现行法学专业教师侧重于对学生法学知识的传授,校外导师(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务人员)侧重对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本文作者:佟曾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家对国际关系学科理论贡献 自1919年国际关系作为独立学科成立以来,它经历了92年的变迁,其中包括20-30年代的初创时期,二战之后的重建与美国支配时期(1945-1990),以及苏联解体后对国际关系重新认识的现阶段(1990-)。由于美国的学术理论与研究方法在该领域的影响近半个世纪,以致当今人们谈论起国际关系研究时,首先想到的是古典现实主义理论的集大成者摩根索(HansMor-genthau)、结构现实主义理论家沃尔兹(KennethWaltz)、新保守主义代言人米尔斯海默(JohnMearsheimer)、新建构主义理论新秀温特(AlexanderWendt)等,甚至连国际关系学科也常被称为“美国学科”。可是对那些在国际关系学科初创时期有过重要理论贡献的国际法学者及其学术思想却论述甚微。其实,在第一代国际关系学者中多为知名的国际法学者和历史学者。 本文以20世纪20-30年代国际关系学科形成时期为背景,分析当时三位国际法学者诺尔-贝克(Phil-ipNoel-Baker)、曼宁(C.A.W.Manning)、劳特派特(HerschLauterpacht)关于国际关系的论述,旨在论证他们对国际关系学科的内容、理念以及研究方法做出了奠基性的贡献。实际上,作为国家间行为的规范,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研究的内容常为混同之形。无论从国际法学史还是从国际关系学视域,两者具有的共同点甚多,只是其着眼点迥异。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国际关系学科的奠基之辈多有国际法学者了。然而,由于二战后的国际关系研究在当时特殊历史条件下被武断地“科学化”、简单化,其结果导致了后来国际关系学者过于追求抽象理论的研究,从而忽视甚至歪曲了国际法与外交史在理解与研究国际关系中的作用。从此导致了国际关系学科陷入长期低迷的状态。这一现象值得中国学者和其他国家的相关学者们认真地反思和总结,以求推动和繁荣国际关系学科体系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第一次世界大战不仅给欧洲带来了空前的破坏,而且也使其部分地丧失了世界上的主导地位。随后,渴望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战争演变成社会的要求,并推动了国际关系学科的创建。不言而喻,对和平的普遍期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国际关系学科初建时期的学术方向与研究方法。当时英国仍拥有世界上一流的海军和庞大的海外属地。此外,它的高等教育制度暨学术传统,包括对国际问题研究的理念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对国际秩序中的传统机制———外交、国际法、均势原则更有系统的理论体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2〕学术界普遍接受1919年英国创立了国际关系学科,而第一代学者开始探讨如何构建国际秩序并为后人的研究提供了宏观的视角。〔3〕由于国际关系研究产生的历史条件是在当时仍为世界近现代文化、教育重镇的欧洲,所以初创时期的奠基者多为欧洲学者、尤为英国法学者和历史学家。这一群体中较为影响的是伦敦经济学院(LSE)的诺尔-贝克、接替诺尔-贝克并在伦敦经济学院任教34年的曼宁,以及同在伦敦经济学院讲授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国际法学界新秀劳特派特。1919年,诺尔-贝克以英国首席谈判代表塞西尔(SirRobertCecil)的高级助理身份同往巴黎和会,他目睹了主权国家、尤其是大国之间在构建国际秩序问题上面临的困境。不久,基于他的外交经历以及长期从事集体安全和裁军问题的研究成果,诺尔-贝克被伦敦经济学院聘为首任国际关系教授(1924-1929)。他在相继出版的代表著《裁军》、《论国联的作用》中阐述了他对国际社会与集体安全的思考,这一论述曾引起摩根索(HansMorgenthau)等国际关系学者的重视。〔4〕的确,诺尔-贝克的教育背景很具国际化,这使他在看待国际问题时更注重国家间的了解与合作。不过,他在晚年谈到裁军时也曾伤感地说:“在人类已经成功地掌握了原子能技术、成功地探索了月球、成功地控制了某些险恶疾病的时代,如果裁军问题还是如此难以实现的话,那就意味着人类的未来是黯淡的。” 历史上,集体安全的理念与实践早已存在于国家间的互动中。就其性质而言,摩根索认为:“建立集体安全的目的就是为了克服由于没有执行国际法的权威机构,从而存在国际社会中的无政府状态。”〔6〕而诺尔-贝克强调,集体安全是在无政府状态存在的情况下,各国有义务以集体而非个体的名义维护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尊严,从而“让潜在的侵略者意识到,他们的行为必将面临世界其他国家———国际社会的反对。”〔7〕一战后,集体安全在欧洲被看作是“世界政府”的理念与现实中存在的主权国家体系之间的妥协。由于当时“世界政府”的理念被视为过于理想主义,而“均势政治”又在战后备受指责,因此,集体安全的提法似乎更为人们所接受;随之,也就成为战后欧洲各国谈论最多的议题之一。那么,什么样的集体安全才是当时自由主义理论家的期望?对此,诺尔-贝克指出:集体安全的目标必须是满足各国的安全需要,即带有普遍性,因为“一个不能消除战争威胁的集体安全机制是不可能解决任何国际问题的。”就思想传承而言,诺尔-贝克属于格劳修斯代表的欧洲古典自然法学派,他们相信国际法与集体安全最终能够取代国际关系中占支配地位的强权政治规则。他的思想与已故的国际法学家奥本海(Lassa.F.L.Oppenheim)和当时的法学新秀劳特派特的主张较为接近,即倡导国联发展成为集体安全机制的最高形式,并以国联公约作为国际法的基本准则。作为英国政府派驻国联的常任代表(1929-1932),诺尔-贝克建议各国政府遵循体现集体安全精神的国联公约。他指出,集体安全的意义在于各国政府能够、也应该一起探讨并解决他们面临的共同问题,而其成功则取决于各国间的信任与合作。这种合作不仅要体现在移民、跨国税收、医疗卫生、万国邮政等社会问题上,更应该以集体安全来取代传统的军事同盟。诺尔-贝克的主张在当时有着广泛的社会认可,英、美乃至欧洲知识界、政界中不少人赞成国联公约应成为国际社会的法典,并将它独立于任何国家的意志,其最终目的是取代各国的国内立法机构。 然而,外交经历丰富的诺尔-贝克深知理念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差别。生活于现实中的国家通常首先关心的是自己的安全,故集体安全的首要任务是使“排他性”的国家利益具有“兼容性”和“共性”。这样才有可能促使各国相信:构建国际社会并使其制度化是实现各国的共同利益———集体安全的必要条件。为此,诺尔-贝克主张在和平时期就应当制定一个全面可行的裁军方案,以落实国联公约第8条规定的,“普遍裁军计划将由国联委员会起草,其成员国须承认该举措为维持和平之必要。”〔10〕近代历史上,欧洲思想家孟德斯鸠、康德等人早已指责过军备竞赛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例如对经济资源的挥霍以及在民族心理上产生的恐慌。1899和1907年相继在海牙召开的国际裁军会议,更是旨在消除大国间的军备竞赛以及必然产生的恶性后果。但是,由于国家间的合作不甚理想,上述理念和实践并未能真正消除普遍存在的“安全困境”。针对30年代中期出现的军备竞赛及其导致的国际困境,诺尔-贝克这样写道:“当一国开始在与他国对抗(rivalry)中武装自己时,新一轮的扩军便会出现。首先是这一方,而后是另一方。国家间的对抗情形还会导致军事同盟的形成。同盟各方必然会不断地怀疑对方想要实行军事打击,或者是正在发展超越捍卫自身的实力,于是便力图重新调整彼此间的力量对比。欧洲国家应该明白,正是相互对抗才致使他们陷入战争的灾难;各国实行的自我防卫的军事准备摧毁了他们苦苦追求的和平。”〔11〕诺尔-贝克的集体安全理念是战后欧洲时代精神的一种体现。鉴于1919年后的欧洲均衡政治已无法通过自发调节来维持和平,集体安全则取而代之、并受到了欧洲社会的普遍重视。新诞生的国联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临时性组合,其实质是为了遏制未来敌人的潜在联盟。后来,马丁•怀特(MartinWhite)的观点十分接近诺尔-贝克的这一看法,他们把集体安全定位为国际社会的联合防御体系,并分别在1936年和1946年提出,集体安全意味着它最终成为国际安全组织的基石。同样在裁军问题上,诺尔-贝克与怀特也先后主张各国接受裁军以表示对未来国际社会的高度信任,同时呼吁《国联公约》第8条应对各国发展军备予以法律上的限定。的确20-30年代要求裁军的呼声高涨,各国政府不得不举行多次谈判并签有条约;其中包括1921年华盛顿会议上的《四国海军条约》、1927-1934年间的国联裁军计划和筹委会的建立,这些都反映出当时国际社会致力于裁军的努力。为此,诺尔-贝克、劳特派特与当时著名的历史学家齐默恩(AlfredZimmern)、汤因比(ArnoldToynbee)等统被称为自由主义理论的代表。 但凡一个新学科的建立都应该有较为明确的教学体系,其中包括课程设置与相应的研究方法。国际关系研究也是如此。深受一战后欧洲渴望和平与避免战争的影响,诺尔-贝克积极推动了国际社会对集体安全与裁军的关注。毫无疑问,它们均是当时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同时也是国际关系、尤其是国际安全关注的优秀议题。但是这也表明诺尔-贝克的研究方法仍然袭用传统的历史学和国际法来解读20世纪、特别是一战后的国际问题。〔12〕这就很难给这一新生学科定位,即它属于传统的人文学科还是社会学科,因为这涉及到该学科的研究方法与发展方向。为此,学界认为诺尔-贝克的继任者———查尔斯•曼宁则是提出国际社会为国际关系学科研究对象的第一人。〔 曼宁1894年出生在时属英帝国自治领的南非,那里仍实行着严格的“种族隔离制度”。年轻时的曼宁深受影响,并接受这一制度是“文明的西方对非文明的非洲土著人文化的保护”。〔14〕他甚至在民族解放运动方兴未艾的60年代依然为这一制度辩护。不过,曼宁在种族问题上的偏见并没有妨碍他对国际关系的兴趣。他在南非完成大学学业后,获得了罗兹奖学金(RhodesScholarship)前往牛津大学攻读法律(1920-1922)。毕业后,他被派往日内瓦担任国联首任秘书长迪拉芒(JamesE.Drummond)的助理。在此期间,曼宁参与了处理战后海外殖民地的托管事务(Mandatesystem)。这六年的工作经历以及他对国际事务的理解促使曼宁支持国联的作用,并一直关注这一新创立的国际关系学科的建设与发展。1928年,他先是受聘于牛津大学,但不久转往伦敦经济学院接替了资深的国际法学者、国际关系教授诺尔-贝克,并在那里执教至1962年退休为止。曼宁属于第一代国际关系学者中从事教学时间最长、最早探求国际社会的学者。据菅波英美(HidemiSuganami)追忆,他是第一个潜心把国际法中的国际社会理念扩大到国际关系研究领域,并借用社会学方法研究国家间的问题。〔15〕与同时期的其他学者,如齐默恩、诺尔-贝克、卡尔(E.H.Carr)等人相比,曼宁的理论贡献主要是他把国际社会明确定为国际关系研究的优秀概念,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国家体系。他在研究国际关系时强调不能忽视国家间的外交承认与均衡政治的作用,但更应该关注国际法体系与集体安全机制的构建。〔16〕显然,曼宁的学术论述体现了西方政治思想的传承,也反映出当时流行的自由主义政治倾向。〔17〕因此有人认为,曼宁的学术思想源于其法律的训练和对欧洲文化的理解。他本人也坚持,在理论与实践上,由主权国家构成的国际社会必须受到国际法与集体道德的约束。〔18〕这一观点显然来自他本人的信念和在国联的实践,同时也还深受英国近代法学家奥斯汀(JohnAustin)的影响,即国际法体系虽然缺少“宪法”特征以及强制的执行手段,但它毕竟能够在主权国家间的互动中促进稳定、规范和安全。〔19〕1962年曼宁在退休之际,完成并出版了其代表作《国际社会的性质》一书。其中收录了他对国际关系、特别是如何构建国际社会的思考以及他30年来的教学总结。回顾与探讨曼宁的学术观,我们不难发现他对国际关系学科建设的贡献是具体而有远见的。首先,曼宁十分重视国家主权与国际法原则之间的兼容或和谐。当面临如何解释二者可能出现的冲突时,他则从社会学的视角考虑构成国际社会的基本准则、国家身份认同,其中包括国际法在内的国际环境的变化所产生的后果。曼宁认为,国际法应该是整个国际社会成员相互遵守的行为准则,而非超越主权国家之上的法规。正如法泰尔(EmerichdeVattel)解释的那样,“如果没有规范各成员国之间的法律体系,也就没有所谓的社会。这是因为法律只能存在于具体的社会形态中。”〔20〕在国际关系理论层面,曼宁坚持主权国家、国际社会和国际法规的三重关系;并认为他们虽是三个不同的概念,但是只有将其一同使用才能够理解国际关系问题的本质。〔21〕曼宁分析了主权国家的性质,并认为由此构成的国际体系是一个独特的现象。这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超国家的权威能够提供给各国必要的安全或约束;同时也正是主权国家的存在才构成了国际秩序的前提。为此,曼宁把对国际关系的理解建立在两个假设上。首先,无论是君主国还是共和国,其实都是由人来制定国家内外政策的。在国家的互动中,各国政府不仅必须考虑到它们的名声和信誉,而且更会以体系成员的身份进行交往。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国家政府拒绝获得外交承认和必要的援助。其次,主权国家通常在一定程度上自愿接受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的约束;这与股票市场的游戏规则差不多。〔22〕因此,纵观欧洲国家体系演变的历史,当前的国家虽为主权实体(sovereignentity),但其性质不应与国内君主(sovereignperson)相混淆。曼宁认为,主权国家的对外权限仅仅指它在缺少“超国家治理”时拥有独立的、不受外来干涉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主权国家或君主可以在国际上同样行使其在国内政治中享有的最高权利。在国际交往中,国家只能在受到国际法原则制约的同时,享有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说到底,国际关系需要一种共同接受的社会准则(socialnorms),才能保障整个体系或秩序的平稳运转。〔23〕对此,他明确强调国际关系的教育对象应该是包括民众在内的国际社会,特别是国家政府所应该承担的集体责任。〔24〕曼宁的学术理论对国际关系学者、特别是“英国学派”成员,如布尔(HedleyBull)、詹姆斯(AlanJames)影响颇深。他们坚持国际社会已经存在,并解释它实际上更多地是存在人们的共识以及相互遵守的国际法规中。例如,那些来往于国家间的外交官员、跨国企业人员或者是穿梭于国家间的文化艺术人士。〔25〕尽管目前国际社会在功能上存有问题,但它存在本身则表明,人类有责任去思考如何构建一个基于法治、道德与合作的世界秩序。 与诺尔-贝克、曼宁直接从事国际关系教育的经历不同,劳特派特则是位国际法学者兼律师。虽然他未担任过国际关系教职,但却一直心系国际关系学科的建设。特别是劳特派特在思考战后国际法与国联的作用时,往往会从构建国际社会的视角进行探讨。如果用学术成果和影响衡量的话,国际关系学者———从卡尔、摩根索到曼宁、布尔———都会提及或引用劳特派特的观点。1897年8月16日,劳特派特出生在奥匈帝国的加利西亚省(今属于波兰)。他在维也纳大学读书的岁月恰逢一战期间;虽然劳特派特的天资与勤奋让他荣获法学和政治学博士学位,但是战后奥匈帝国的解体、以及中东欧出现的社会动荡迫使他和一些同代人前往社会稳定、学术氛围宽松的英国。1923-1937年间,他先在伦敦经济学院做访问研究;然后得到了讲授国际法的教职(但1938年转入剑桥大学)。1933年劳特派特出版了他长期研究的《法律在国际社会中的职能》一书,并于1935年在日内瓦国际关系论坛上发表了题为“国联公约对国际法之影响”的报告。这时期完成的学术成果基本上体现了他对国际关系的理解及其学术思想。〔26〕从学术传承上讲,劳特派特属于维也纳学派(theViennaSchool),即反对国家主权至上并否认国家意志创造法律之说。就像该学派的创始人凯尔森(HansKelson)一样,他认为全部法律应该归纳于一个体系,在其最上端为国际法;而它的效力溯源于一个“最高的规范”或称“原始规范”(normeoriginaire)。〔27〕劳特派特本人通过考察国际审判案例的历史轨迹,来论证国际法是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以此增进法律在国际社会中的实效性。他实际上一直以此作为从事国际法所肩负的使命。劳特派特当时已开始思考国际人权与国际法庭的作用,并视其为研究国际关系的重要内容。他二战后出版的《国际法与人权》一书是这一领域里的早期成果。〔28〕深受20-30年代集体安全与裁军呼声的影响,劳特派特主张国联必须在未来国际社会中扮演一种“超越主权国家”的角色。他写道“国联公约应该是整个国际社会的法律基石并独立于或超越国家的意志。”〔29〕这是因为《公约》的优秀理念是通过集体强制措施来执行和平解决争端。为此,劳特派特与齐默恩、曼宁等人极力反对把国联变为各国政府代表定期会晤的国际会馆而非有实际效果的国际组织。他试图从国际法的视角理解国际关系、特别是国联的性质与作用。 鉴于当时国联的使命是“维护和平与推动国际合作”,他努力提高这一国际组织的权威以及赋予其权威的合法性。而国联公约在事关主权国家传统的优秀利益上应该具有束缚某些国家权利的权威,这就要求《公约》须有相应的执行力度。劳特派特倾向把《国联公约》看作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体系,以代表国际法体系上的根本性变革。〔30〕他在曼宁主编的《和平转变》一书中写道:“如何使国际法在国际社会中‘和平转变’成一种有效的机制,答案只能是各国政府需接受国际法规定的责任职责,并承认由国际组织做出的对国际法的裁决或修改。”〔31〕如果我们分析劳特派特思想的话,会发现他实际上相信国际冲突不是来自人类的邪恶或国际体系本身的不健全,而是来自国际法律机制的不完善或者说国际法缺少应有的“实效性”。因此,这里包括建立一个真正意义的国际法庭,因为它是“维护国际和平正常机制的必要条件(sinequanon)”。〔32〕显然,致力于国际法研究的劳特派特一直坚持“条约必须遵守”(pactasuntservanda)这一欧洲古老的惯例,而任何国际秩序的“破坏者”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值得注意的是,在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的问题上,劳特派特与格劳秀斯、卡尔森、特别是他的学术前辈奥本海一样认为,国际社会与其受约束的成员国之间关系的法律是存在的。他坦承地写道,国际关系学科的建设需要不懈的努力和长远的眼光,如果国际法不能“变革”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就很难为国际社会的治理做出理论与实际的贡献。〔33〕这一观点对当今国际关系学者而言仍然值得深思。劳特派特的学术思想得到学界、包括当时自由主义学者的认可;不难理解也同时招来了指责。历史学家卡尔对他的抨击最为严厉。作为当时现实主义理论的代言人,卡尔对齐默恩、诺尔-贝克和劳特派特等人观点的批评,主要是认为这一群体对国际政治现实报以盲目乐观,并且分析方法上多有纰漏。在20-30年代的不稳定期间,这种态度会导致极其危险的后果。可是,卡尔对上述学者的批评显然带有很深的误解。正如劳特派特所言,双方的分歧实际上来自对问题关注的视角不同,即目前的危机处理还是长远的理论探究。 劳特派特的理论体系形成于1938年慕尼黑协议签订之前,当时他对国联的信心主要来自三个层面。就欧洲近代历史发展而言,这一国际组织是欧洲外交体系长期演变的结果,即从国家间的冲突发展到相互制衡;再从19世纪的大国协调演变到20世纪初提倡的集体安全。因此,集体安全意味着主权国家分担共同的责任与义务,这是国联存在的优秀基础。就国际舆论而言,国联是由新崛起的美国、特别是威尔逊总统提议、并由巴黎和会批准成立的国际组织。劳特派特相信20世纪的国际趋势只有一个可能的方向,那就是推动各国间的普遍合作与磋商而非抗衡。国联是集体合作的形式,而非传统意义上的军事同盟;因此它没有明确的假想敌,只是根据国联公约第16条规定,“所有成员国家有义务对进行侵略国家予以各种可行的制裁;其中包括授权国联统率其成员国的军事力量去恢复现状”。〔34〕就现实利益而言,一战中暴露出来的残酷性、破坏性,让当时有识之士意识到,任何国家试图通过战争手段来追求排他性的国家利益,到头来必然是适得其反。同时,劳特派特也表示,法律对世界和平虽是必不可少的,但它并不是万能的。 可是,鉴于欧洲仍处于战后的痛苦中,他相信,只有当各国政府与人民意识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国联,并通过这一国际组织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公正的国际秩序时,这种痛苦与迷茫才有可能消失。国联的使命在于不仅要防止世界战争,而且要努力消除未来所有的战争。〔35〕他支持设在海牙的国际法庭,并期待通过国联与国际法来处理国家间的关系。如果能实行的话,这将意味着各国最终会迈向一个稳定、公正的国际社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劳特派特并未忘记,没有实力保障的国际秩序只能让侵略者产生错觉,有效治理无政府状态必须拥有“世界警察”的能力,当然也需要各国认同的道德准则和法律。为此,他希望国联成为一个真正有效、公正的国际组织,诚如英国政治家索尔特(ArthurSalter)指出地那样,国联将应扮演一个“抗击未知敌人”的永久性的潜在联盟。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科教学若干疑问思索 摘要:本文从目标的确立和兴趣的激发、教学风格、讲授方法、内容设计和因人而异以及爱国主义情愫和思维方式的培养等方面对国际法学科的教学特点和规律以及经验进行了初步探索和思考。 关键词:国际法学;教学;思考 自改革开放恢复法学教育以来,国际法学科在许多高校本科阶段更不用说研究生阶段划分为三个专业细分为众多方向,后经教育部调整为一个专业(即大国际法学)三个方向(原先的专业变为方向)。笔者曾较长时间从事过国际法学科诸多课程的教学,后集中到国际法,加上现已转入新的领域,所以,有必要对这一教学旅程予以总结,并有助于探讨和求教于同仁。作为教研论文,又限于篇幅,不得不对写作目的予以限定:一,围绕教学效果和教育质量这一中心;二,紧扣国际法学科教学的应有特点和规律;三,突显个人特色和风格。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必须着重体现和把握好以下方面: 一目标的确立和兴趣的激发 教好一门课就要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明确学习目标。在目标的确定上,笔者注意因人而异,定位实际。对大部分学生来说,达到本科教学程度即可;对少数有志于外交外事工作和考研学生(包括报考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者),适当加宽、拓深其知识,并介绍外交工作的重要性、特点和优势等。因为外交部是一个大部包括其所辖驻外使领馆和国际组织代表,另外国务院其它各部委局和金融机构均有条法司以及省市外事部门,而进入这些单位的大都须是国际法包括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专业的研究生才有可能。在兴趣引发方面,笔者注意以下几点:(一)强调学习这门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客观澄清并明确强调国际法的性质;①国际法是有别于国内法的一个丰富而独立的法律体系,仅具有国内法知识而缺乏国际法知识则于法学本科生知识结构不完整;它是学好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前提和基础,因为后者孕育于前者,它们的一些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具有相通性,前者对后者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对学好国内法课程的作用也不可小觑,因为国内法各部门几乎都有相应的国际法律制度的存在,主要表现为条约形式,有些更健全和超前,两者紧密相关;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信息网络化时代,国家间交往和人员往来更加频繁,“地球村”和“世界公民”概念渐显,涉外事务、涉外案件日益增多,缺乏国际法知识将难以正确应对和处理;国际事件频繁发生,常见诸于报端等媒体,对其正确认识和评价非运用国际法知识不成。因此,学好国际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科学、全面和宏观的思维方式。(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授法,注意生动形象性,既有助于学生对比较陌生的国际法概念、原理和知识的理解和接受,又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此点下文再议。(三)时常穿插国际时事点评,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有助于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此点下文再议。 二符合学科特点的气质、风格和语言特色 教学风格和语言特色因人而异,但也会因学科而有别。国际法在内容、适用范围和运用人员上不大同于国内法,主要适用于外交场合,大都由专门外交人员运用。这一专门职业群体形成了其特有的气质、风格和语言特色,主要体现为端庄、整洁、潇洒、大度、严谨而又不失洒脱、轻松之风,外交辞令具有不同于其它场合辞令特色,具有专业性、特定性、严肃性而又不乏技巧性、轻松感和特有魅力。所以,笔者在教学实践中自觉不自觉地适当体现和保持这种特有教学气质、风格和语言特色,既体现了学科特点,又增强了教?42?学魅力。 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法 鉴于国际法概念、理论和制度于学生比较陌生,更难领会,笔者注重采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法。既有助于学生理解和接受,又增添了生动性和形象性。例如,对“主权”概念(乃国际法最基本概念,可谓国际法基石)的诠释,将其概括为“六性”,这样不但便于学生理解,而且使其印象深刻;在讲解“斡旋”、“紧追权”、“国际法上的承认和建交”、“国际习惯”、“反报和报复”等概念和制度时,笔者联系到朋友关系的处理等日常事例;在讲解国际法的特征(即与国内法的区别、外交特权与豁免和领事特权与豁免包括外交职务与领事职务及其任职资格和履职时间等理论和制度时运用对比分析法,辨析其异同,虽打破了教材体例,但易于学生把握,使学生记忆深刻;在分析国际法特征、领土组成部分、海洋区域划分、大陆架划界等内容时,则利用图表予以展示,增强了直观性,自然使学生易于领悟,印象颇深;在讲解安理会强制解决国际争端的程序和方法等制度和概念、理论时,结合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例如,对利比亚因“洛克比空难案”的制裁,对南非曾推行种族歧视和隔离政策的制裁,尤其对伊拉克因发动对科威特战争的制裁全面展示了安理会职权特色。另外,还有“中美撞机事件”、“美炸毁我驻前南联盟使馆事件”等。这样便于学生清晰理解,全面掌握所学知识点并学会学以致用。对于颇难理解的联合国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权类型,笔者撇开教材用语,用自己的话予以概括,使学生一下子抓到了问题的精髓,吃透关键;在讲解“缔约权”和“缔约能力”等概念和原理时,适当结合已学的有关国内法概念和原理对比进行,既使学生融会贯通,又使其理解得快。 四联系时事,穿插点评 理论讲授若脱离实际,不仅枯燥无味,而且听者难以领会,印象不深,所以,法学课大都注重联系案例和事例。笔者时常联系国际时事,穿插点评,不但活跃了气氛,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而且加深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点的理解,有助于培养学以致用之风。例如,笔者在讲领土主权、海洋法、国家管辖豁免制度、国际责任法和国际航空法时就联系到“中美撞机事件”;“美国炸毁我驻前南联盟使馆事件”就涉及到外交关系法,国际犯罪和国家责任法;伊拉克发动的吞并科威特战争,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先后发动两次对伊拉克战争以及联合国对伊武器核查就涉及到国际法基本原则、战争法规、安理会解决国际争端的职权、程序和方法、战争犯罪、国家责任法、单边主义对联合国和国际法的挑战以及有关禁核包括其它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际习惯法规则;巴以冲突和各种国际恐怖主义事件就涉及到国家领土法、民族自决权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安理会和国际法院的职权、国际刑法、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新威胁———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以及国际合作反恐机制的建立等;“前南刑庭”和“卢旺达刑庭”等就涉及到安理会职权、武装冲突法、国际人道主义犯罪和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管辖权等国际刑法问题,尤其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对有关国际法和国家带来的影响和冲击,例如对国际刑法、武装冲突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组织法和某些国际习惯规则(如“条约相对效力原则”等)以及美国和中国的立场和态度。再如,中越北部湾划界,中越、中国和南海邻近岛国关于专属经济区、捕鱼和油气资源开发以及某些岛屿领土之争的协议和谈判,东海大陆架与日、韩划界问题,钓鱼岛事件等就涉及到领土法和海洋法;“10+1”和“10+3”、APEC、上海合作组织就涉及到国际组织法、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反恐等问题等等。 五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的设计 鉴于国际法内容丰富繁复,已有十几个部门法,几乎每一个都可独立成科,又受限于学时,所以,不可能面面俱到,平均使用力量,而应进行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的设计。笔者的设计标准主要有:是否紧扣学科特点;是否达到本科教学程度;是否照顾到绝大部分学生的要求和兴趣;是否能更多地联系本国和本地实际;其制度是否足够健全和成熟;是否能更多结合国内法现实;是否适当顾及自我优势和特色;其难易程度是否具有时代性。因此,笔者将具有统领各部门法作用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理论即“总论”部分作为重点予以详讲;另外还包括:海洋法,因为海南省是全国最大的海洋省;条约法,因为它乃国际法最主要的渊源,各部门法包括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都离不开它;国际争端解决法,因为它有助于学生学以致用,正确认识和评价国际事件,另外具有触类旁通于人际关系、社会关系之用;国际组织法,因为国际组织众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早已成为国际法的又一大主体,预示着人类组织化趋势以及我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国际人权法,因为其中包含着众多人权规则和刑事诉讼基本准则,而这些正是我国目前大力提倡且有待完善的地方;外交关系法,因为它有助于鼓励有志于外交外事工作和考研生的积极性,同时有助于学以致用,以之评判国际关系,另外,运乎处世为人也有相通之妙;主权和国家管辖权,因为主权是国际法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概念,国家管辖权的行使具有经常性和现实性且与他国易生冲突,这就涉及到如何妥善处理的问题;国际习惯,乃国际法的特有渊源且不大好理解,所以,应当详讲;国际知识产权法,乃国际法的一个新型部门法,在知识经济时代意义重大,知识产权在我国已上升到战略高度,也是我国比较落后的制度,所以,也安排为重点讲解内容。非重点和略讲的部门法和内容有:外层空间法,因为相对离现实较遥远且其制度尚未健全;国际法中的居民法,因有些内容也属国际私法范畴;战争法,和平和发展已成时代主流;国家的构成及其类型,已为有关国内法所包括且易于理解等。对于这些非重点和略讲的部门法,主要由学生根据兴趣自学。 六量体裁衣、因人而异的点面平衡 学生的基础和理解力参差不齐,学习兴趣和动力也存在差异。因而,在教学中,都应当注意量体裁衣,因人有别,因材施教,点面结合,综合平衡,无论是内容的安排,还是方法的设计以及语言风格。这里关键是点面关系的处理,就本人体验,所谓面就是绝大部分学生的水平、要求和兴趣,这是需要首先照顾的。于他们千万不可高估和拔高,而应专注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即可。对他们,教师应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反复强调,语速舒缓。否则,难以收到好的教学效果。所谓点就是极少数基础较好,感受力较强,学习用功,立志较高(例如准备报考研究生包括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以及树立其它涉外志向等)的学生,于他们可适当拔高要求,即适当拓宽、加深其知识面,同时语言简洁、轻快,少重复。但点的照顾只能放在其次或通过单独辅导补之,否则教学效果难优,因为忽略了多数人利益。另外,还有对学生的亲和力等问题。这些都是需要注意和改进之处。 七爱国主义情愫的培养 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自然言必称国家,?43?因而也就是最宜于寓爱国主义教育于教学中的一门课程。培养爱国主义情感于国家和学生都十分必要和重要。目前,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弱国无外交”已成历史。但是,我国在国际生活中发挥的影响和作用与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的大国地位还很不相称。我们正在走和平崛起之路,这就需要薪火相传的青年一代满怀爱国热忱努力学习,掌握本领,为国家的更加富强,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我国国际地位的进一步提高而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直接从事国际事务的人,更应时刻注意维护国家形象,运用好国际法维护国家利益,同时为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和人类共同事业发出中国最响亮声音;不直接从事外事工作的人,也不要小觑自己的工作与国家利益和前途的关系,应认识到自己的工作也是在为国家利益和前途添砖加瓦,也体现着爱国主义精神。同时,我们要有大国民意识,在涉外场合,要表现出大国民风范。爱国是一个国民或公民应具备的基本品格,就如同儿女爱母亲一样。在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爱国情操的培养更应从青年学生着手。基于上述理念,笔者在教学中时刻注意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愫。例如,在讲国际法史和条约法时,近代中国“无外交”,不懂国际法或无权运用国际法来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而被迫接受含有“割地、赔款、领事裁判权、租借地和势力范围”等反动国际法原则和制度的不平等条约,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当时的中国积弱积贫;在讲国家的构成要素时,笔者就联系到其它国家国民的爱国意识和表现……,我国历史上主权和领土残缺的屈辱事件……,引用“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深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只要我能活到九七年,我就要到回归的香港去走走”———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执著的爱国情怀……等;在讲外交关系法时,联系美国炸我驻前南联盟使馆事件,青年学生如何正确地表达爱国情感;在讲到国家领土法、国际航空法、海洋法、国家管辖豁免法和国际争端解决法时,联系到中美撞机事件,也涉及学生如何正确表达爱国情感;在讲领土法和海洋法时,结合南海诸岛有关领土纷争、钓鱼岛事件和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有意识引发学生爱国热情,甚至联想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一部影片———“西沙儿女”(“西沙保卫战”)中的主题曲“美丽富饶的西沙,我可爱的家乡”;在讲外层空间法时,联系到“神州五号”圆飞天梦和航天英雄杨利伟;在讲国际法的居民法中的无国籍人和海洋法中的“方便旗”时,在讲武装冲突法中的战争法规和日本遗留在华的“毒气弹”事件以及中国民间因侵华战争受害向日本政府索赔诉讼时都自觉引发学生的爱国激情,联想到母亲、祖国之意,等等。另外,设有专题讨论:引导大家思考探讨在和平崛起,靠自身力量实现祖国的腾飞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时代,青年学子应肩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我们的爱国思想应如何确立,爱国情感应如何培养和表达,爱国行动如何表现等。如此寓爱国主义教育于知识传授中,引起学生的极大共鸣,更直接、生动地引发了学生的爱国热情,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操和爱国理念,从而使他们心中时刻装着祖国,进而为国奋发。 八思维方式的培养和为人处世之道的感悟 科学、正确的思维方式和习惯与通达、合宜的为人处世之道于青年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而这可从国际法的学习中得到培养和感悟。国际法是放眼全球,适用于世界的法律,所以,通过学习国际法有助于学生养成登高望远、放眼世界、立志高远的宏观视野和思路。国际法与国内法具有密切联系(几乎所有国内法部门均有相对应的国际法律制度,国际法所涉范围上至外层空间,下至海床洋底,几乎包括了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这样,可以有意识地培养学生习惯于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即将国际法和国内法结合起来进行学习、观察事物\思考问题、钻研和写作的思维方式,而这才是符合时宜的全面和科学的思维方式和观察视角。如果仅仅将目光局限于国内,则不仅思维单一、视野狭窄,而且难以知识全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因此,笔者在教学中总是注意引领这样一种思维方式,例如在讲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理论、各部门法和论文写作时,都适当联系有关国内法,结合国内层面事宜。国际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国家间关系(即国际关系),国际关系和人际关系有许多相通之处;作为国际社会主体的国家和作为国内社会主体的个人也具有相同或类似的思想、秉性、风格和情感,可以概括为国家性(民族性)和个人性(个性),它们都是法律人格者,只不过前者可拟制为活动于国际社会的抽象的“人”。那么,通过对国际关系的理解和把握,就可获得一些为人处世的启示,感悟其真谛,从而触类旁通,有助于正确、合理地运用于人际关系、社会关系。例如,曾被誉为“日不落”帝国的大不列颠被其后裔美国取代,这体现了后来者居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律,日韩与中国有类似之处。美国在当今世界的声音最响凭借的是其强大的综合国力,所以,青年学子想要今后于国于民于己有所作为,就必须充实自己、增强实力、提高自己、完善自我,具有真才实学。因二战惨败以致几乎一片废墟的日本和德国短短几十年一跃而为世界经济强国,启发我们在逆境中要心中充满太阳,卧薪尝胆、励精图治、韬光养晦、积蓄力量,同时注意从自身实际出发,扬长避短,敢于和善于学习和借鉴他人之长;国际纠纷的处理最提倡用和平方式,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营造安宁、友好的周边环境和良好稳定的国际局势有利于国家建设和发展,于不同类型的国家(大小、强弱、贫富、远近、特征和与其历史现实关系等)和事件采取不同的外交政策、对策和行动(总方针是既坚持原则又灵活务实,包含着丰富的外交智慧),对我们理性、友好处理人际矛盾,与人和睦相处,营造良好氛围和适应环境,培养原则性和灵活性不无启迪;国际舞台往往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凭实力说话,均势打破又平衡,力量对比常转换,这启示我们要有竞争意识。尤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接受和遵循优胜劣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律,培养坚强意志和善于平衡、调适和重塑的良好心态和习性。当某国遭遇灾难,他国出于国际人道主义往往施以援手,我们的人际关系中不也应提倡助人为乐,同情弱者,援助弱势吗?国家人格和尊严不容侵犯,我们个人也要注意维护自身尊严,切不可为贪图名利而置人格和自尊于脑后,而应自尊自爱;国家利益是国家考虑国际事务的出发点,但同时有责任的国家也还要为他国、国际社会和人类的共同繁荣和发展作出本国的贡献,这启示着我们个人在实现自我时还要兼顾他人、社会和国家利益并对之有所贡献,就是所谓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之理,否则就会陷入极端个人主义泥潭,自然也难以有利于自己的全面发展。外交场合,国际关系中充满着礼仪规则,十分讲究外交礼节,同样,我们人际关系中亦应以礼相待,文明交流与合作。相反,粗暴、盛气凌人、无礼不但于事无补,而且会引发矛盾和问题,等等。因此,通过国际法教学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科学全面的思维方式和通达、合宜的处世为人之道将会大有裨益,并能使其受益终身。因此,不能不说国际法是最适宜于寓教于乐的学科之一。 国际法学论文:挑战与应对:世界新格局下的中国国际法学研究 关键词:世界新格局;中国国际法学研究;挑战;应对 摘要:近现代国际法发展表明,实证国际法制度本身多源于经济贸易发展到一定阶段特定国家学者的国际法理论;格劳秀斯的思想对近代国际法的形成及杰克逊的观点对世界贸易组织建立的影响便是例子。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们的国际法理论尚难满足国家在国际社会应对相关事务的需求,中国国际法学者面对诸多挑战。为此,我们的国际法学研究应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作为这个特定时代国际法理论创新的指南,努力增加国际法体系中的中国元素,提高中国在国际法规则制定方面的话语权,在维护国家正当利益的同时,也为人类做出积极贡献。 一、引言 本文所说的世界新格局是指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第一大贸易体对全球经济、政治等格局带来变化的状况。大国要靠经济实力说话,也需要有能够维护自己正当利益的国际法律制度。多年来,中国在国际法规则制定方面处于难以与其地位相称的位置,多是被动接受已经形成的所谓的国际规则,特别是在经济贸易领域。毋庸置疑,世界新格局对世界的发展带来了一些影响,这些变化也必将反映到国际法及国际贸易制度中。 回顾近四百年国际法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一国国际法理论对世界的影响与该国的经济、政治等综合实力及国际上的影响力是密切相关的;而且,诸多的国际法规则总是最先产生于学者的理论,尽管国家之间的冲突往往在先;正是因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冲突不同于国内主体之间的冲突,结合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使得很多的国际法规则不可能先于冲突而产生;针对这种情况,解决问题的规则往往只能以学者的理论为依据来确定了。而且,自从主权概念诞生以来,其对内最高统治权和对外独立权的本质及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定主权国家平等原则,使国际法的本质最终体现就是各国之间意志的妥协,而这又不同于国内法。因此,通常在特定的时代,强国的国家意志多能左右着国际法的制定、执行与发展,而最终规则制定背后的依据均是相关国家国际法学家们的理论与学术观点。 大国国内产生的国际法概念或规则,常多源于其国内学者的观点和理论,这已经被历史所证明。国际法中最为重要的“主权”概念源自16世纪法国的博丹与该国当时的综合国力及其在欧洲的影响有很大的关联,实力强大要求世俗世界国家君主的权力有合法来源,主权应之而生。荷兰17世纪初中叶的崛起导致它与其前的强国西班牙和葡萄牙发生冲突,以致时代为格劳秀斯推动近现代国际法形成创造了条件。格劳秀斯能够写出《捕获法》《论海洋自由》及《战争与和平法》等划时代的巨著与荷兰当时的经济贸易状况及格劳秀斯的人生经历等密不可分。他所主张的“海洋自由”就是为荷兰在为荷兰人争取利益寻找国际法依据;在他国的航海技术、贸易技术没有达到荷兰水平的情况下,荷兰对已有既得利益者西班牙、葡萄牙形成的秩序之挑战,会让自己成为最大受益者。“海洋自由”这一规则被普遍接受成为海洋法的重要原则。此外,格劳秀斯在1625年出版的《战争与和平法》对其去世后3年结束欧洲30年战争所达成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恰如学者赫德利.布尔所言,格劳秀斯所提倡的国际社会的观点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中给出了具体的表达,格劳秀斯可能被认作是近代史上这一划时代的首次普遍和平解决争端的思想之父。这说明该著作对《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之签订做出了贡献,也为后来国际法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此后强大了150多年的英国取代了荷兰,在国际法的制定和执行中起到了主导性的作用,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该阶段英国产生很多个知名国际法学者,如约翰・塞尔登(1584-1654)、边沁(1748-1832,最早提出“国际法”一词、戴西(1835-1922)、奥本海(1858-1919,被誉为“现代国际法之父”)等;英国鼎盛时期的国际法学家有很多,他们为英国在国际上的殖民主义扩张行为寻找国际法依据,并推动相关国际规则的形成与发展。 美国在20世纪初逐渐成为世界上头号强国之后,开始注重国际法学的研究。在钢铁大王卡耐基的支持下,美国国际法学会组织一批学者陆续将欧洲大陆的一些非英文版的国际法经典之作译成英文,在美国学术界引起极大反响。事实证明,美国的国际法也是在学习借鉴他国的理论的基础上,并结合本国实际发展及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而日渐形成的,并对他国产生了影响力;但其不变的一条就是:在全球争取和维护本国利益,服务本国国家利益的需要。国际法规则的背后预示着国家利益,一直遵循着国家利益导向主义。二战以来国际贸易规则先由学界推动制定,进而进入政府国际谈判桌上,最终多数成为国际条约的内容。20世纪美国的国际法学者很多,知名的有美国前总统威尔逊(1856-1924)、鲁特(1845-1937)、修斯(1862-1948)、赫尔(1872-1955)、哈德逊(1886-1860)、杰塞普(1897-1986)、沙赫特(1915-2003)、路易斯・亨金(1917-2010)、杰克d(1767-1845)等。美国的国际法学者今天仍占据着国际法研究的主流地位,主导着国际法的发展方向,其国际法制定的霸主地位仍无人撼动。 国际法在无政府国际社会中通常是强国意志的体现,这已无需太多的证明。近代国际法的产生与发展的重地欧洲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随着欧洲内部的法西斯主义德国、意大利的失败及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法国的衰落才日渐减弱了其对国际法的影响。二战后,国际法发展的重心由欧洲转向了借助于两次世界大战迅速崛起的美国。罗斯福总统在二战结束前设想的政治、金融和国际贸易的三大国际组织中,联合国(政治性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先后如期设立,而尽管他设想的国际贸易组织因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大阵营的经济贸易制度的根本对立未能建立,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却起到了临时性的国际组织的作用。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最终使美国在战后主导国际社会的意图得到了实现,其国家意图在国际法层面得到充分反映。这些脱离不了学者的贡献,如被称为世界贸易组织之父的杰克逊教授的相关理论被当做WTO建立的重要理论依据。与此相适应,国际法学随着一国经济发展及在世界经济、政治和贸易中的作用因本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及国际法规则形成中的作用也日益得到彰显。17、18世纪欧洲大陆的国际法思想较为发达和有影响力,而整个19世纪及20世纪初,英国国际法学者的思想在国际社会有较大的影响力;美国则在二战后至今,其国际法思想在世界发挥着主导作用,其重要表现就是美国的国家政策及在有关国际法规则的制定及执行中的表现就是明证。尽管其中不乏欧洲、日本甚至韩国等国际法学者的一些论点偶尔点缀,但美国的国际法思想主导着国际法领域的发展。 二、中国国际法学研究面对的挑战 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与本国经济发展几乎同步,但与国家的实力、经济增长速度及其在国际上的地位似乎未能同步,与我们在国际立法中的话语权及应对国际纠纷的效率还有差距。除了通过战争解决冲突之外,我们在国际社会中纠纷处理中,尤其是与西方列强的冲突中,政治形式的和平解决常使我们处于有些被动的地位,不能最为有效地保护我们的利益。国际社会是一定程度的无政府社会;国际法向来与政治、经济等难以分离。中国百年国际法发展的挫折坎坷之路随着中国和平发展和日益强大,应不再重现,而应让中国及其学者担当起中国国际法随着国家的强大而获得其在国际法领域中应有的地位。要做到这一点,我们需清楚我们面对的挑战。我们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实体,政治上大国地位早已为世界所认可(常任理事国是其标志之一),但在国际法的创制、理论及实践方面,似乎还显得较弱,与中国的国际地位严重地不相称。 在国际实践活动的某些方面,我们走在世界前面,2008年北京奥运会及2010年上海世博会彰显中国的影响力,2015年8月北京又成功申办2022冬奥会;上海合作组织于1996年在上海成立,2015年6月29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签署仪式在北京举行,亚投行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财长或授权代表出席了签署仪式,其中已通过国内审批程序的50个国家正式签署《协定》,2015年底符合生效条件,亚投行届时正式成立,总部设在北京。然而,尽管近年来中国国际法学者产生了一些新观点、形成了一些新思想,并在服务着我国的外交、国际贸易等实务,但我们原创的国际法理论不多,限于语言等因素,与老一辈学贯中西的世界级国际法学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与中国的大国地位对国际法理论提出的要求尚有差距,特别是在有国际影响力的理论、学术思想或流派方面,我们尚难于有所建树。 (一)领土、海洋主权方面面对的挑战 中国今天在世界上政治、经济的地位,需要有与之相应的国际法思想与理论。然而,近来中国南海诸岛主权不断遭到周围实力不强、国家不大的8个国家的不断挑衅,日本、韩国在东海大陆架与中国不断产生摩擦,如何利用现有的规则和国际法理论维护国家利益是一大挑战。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中国南海地区的干预,增加了问题的复杂化。至今我们在国际法理论和学术中未能为政府主张中国合法权益找到具有较强说服力的国际法依据。中国当下需要适合其要求的国际法学理论来为上述争议的解决提供路径。 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在形势变化的国际背景下,通过国际司法路径解决中国与他国如日本就钓鱼岛事件等产生的争议,是否是一条可以考虑的路径?依赖政治途径难以解决时,久拖不决,可能会使争议变得更为复杂:历史越久远,证据、事实会变得模糊,争议会变得更不容易解决。就如同在WTO框架下解决问题一样,可以据理力争,并在国际社会赢得尊重;而且,依据国际司法路径,未必一定对中国不利。国际社会日渐走向法治化,在法治观念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下,我们是否须有所突破?就这一点而言,我们需要充分的研究;就算结论是不借助于国际司法路径,在理论上也需为解决这类领土、海洋之争找到切实的解决方法。 (二)国际贸易领域中国际法研究面对的挑战 苏联解体后,美国通过新的贸易规则及知识产权制度,仍在干着殖民主义时期的事情,只不过今天不再是通过武器和战争,而是依赖于知识产权、国际制度与市场。我们以中国的铁矿石进口和稀土资源出口为例:在铁矿石上,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买方,在买方市场情况下,应该掌握着较多的主动权,但实际情况不是,我们对价格没有话语权;在稀土矿上,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卖方,在稀土资源严重稀缺的情况下,我们也应当有主动权,但也没有话语权,在WTO争端解决机构遭诉后败诉的案件较多。2007年4月,美国就中国著作权法“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之规定申诉到WTO争端解决机构,最终以要求中国修改著作权法而告终;2012年和2015年WTO争端解决机构分别裁定中国9种原材料和稀土出口限制措施违反WTO规则。这些均是典型例子,且现在还面临着更多被诉的危险。不论是作为买方还是卖方,我们均无话语权,或说我们均是处于被动地位。这样的国际贸易规则到底给我们带来了什么?随着中国的全面发展,我们面对的国际法的挑战也越来越大。看看稀土领域,在中国投资的企业是哪些?是日本企业。20世纪,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罪恶意图就是抢夺中国的资源,今天依然是这样。只不过战争对它来说是失败的手段,但今天的投资手段却是成功的。有资料表明,日本在东海海底的稀土存储量至少够其用40-50年;其储存量是中国的10倍。难怪有人发出惊叹:日本通过侵华战争实现不了的东西,在我国改革开放后通过投资、技术转移和其他的知识产权战略在一一的实现;日本仍在续写着“侵华”的梦想,不过不再是血淋淋的战争,而是温情脉脉面纱下的和平掠夺。 在国际贸易中,我们日渐成为贸易争端中的大国,争端案例从反倾销、反补贴到知R产权再到稀土出口等,几乎涉及所有贸易领域,在国际法以保护主权国家利益为重要宗旨之一未改变的今天,如何利用国际法维护国家利益,俨然成为严峻话题。 很多人以为,1991年苏联解体,“冷战”的历史可以画上句号了。但接下来,人们发现,美国开始“张着大嘴吃世界”,对全球实施“新殖民主义”。美国的富足,多是建立在掠夺他国的基础上。1997年,亚洲爆发了金融危机,美国坐收渔翁之利。比如,很多韩国企业都被美国收购了。 上述国际贸易领域的问题的解决,维护自己正当合法权益,对形成贸易规则增加自己的话语权,显然需要国际法学者的理论突破及为此付出的不懈努力。 (三)全球环境保护、气候变化控制等公共问题方面面对的挑战 处于工业化、城镇化阶段的中国对能源(尤其是石化能源)的大量需求和使用,既给中国带来环境污染问题,也让中国成为世界头号排放大国。在各种相关会议上,中国温室气体减排及环境保护成为其他国家关注的焦点。这些也给国际法研究人员提出挑战。尽管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环境污染治理等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从国际法的角度,我们应当探索找到充足的理由为正在谈判的后京都议定书时代气候条约的制定寻求更为公平合理的方案。这也需要理论上的探索。比如,我们的直接目标常放到“减排指标”分配上,但忽略导致排放的原因在于先进技术没有得到充分的使用,原因是我们没有充分认识到“排放”是果不是“因”。为此,我们如何在后京都议定书时代谈判的条约中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先进技术的转让和使用作为条约的重要内容纳入进去,可能比只看减排指标分配更为有效;但这需要充分的理论论证,也需要相应的文本草案。这对我们而言是一个挑战。 在国际环境法、国际海洋法及外层空间法等新兴领域也尚有很大的拓展空间,特别是涉及到“人类共有财产或遗产”的使用与分配方面,尚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努力。随着中国的技术发展,过去我们“鞭长莫及”的领域现在也有能力介入。我们如何利用现有的制度,或创造出一个既有利于本国又有利于人类的制度来获得国家的正当利益,并在特定领域有话语权,也需要有关国际法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显然,在这些领域,我们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积极谋求有中国声音的国际法研究方向。 (四)其他方面面对的挑战 笔者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学时,一位来自英国在该法学院从事教学的教授认为,至今为止,中国经典国际公法教材主要参考了奥本海国际法,而且诸多教材中涉及中国的国际法案例甚少。她问:“为什么中国的国际法教材中很少使用与本国有关的案例?要知道,美国的国际法教材,55%以上的案例与美国相关。英国的教材也有1/3以上的案例与英国相关。”她还问:自己本国的教材都不以本国的国际法案例为主要研究对象,那么你们的学者研究国际法的意义何在?这些问题,让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的确,我们研读的中国法学院使用的很多国际公法教材,包括案例分析,除了老掉牙的“湖广铁路债券案”及“光华寮案”外,少有案例与中国相关,其他案例似乎与中国没有直接联系。如果国际法教材与本国无关,那我们用这样的教材培养的学生们,将来会关心国际法与中国的关系吗?这从一定层面说明我们目前的国际法教材存在的普遍问题。好在近来WTO争端机构处理的涉及中国的案子已经引起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及充分的讨论,并在相应的教材中体现。尽管如此,完善教材使其更为合理、符合中国需求仍是国际法学人面对的挑战。 至于其他方面,如国家主权相对论挑战传统的国家主权绝对论、国际法主体的拓展(非政府组织、私人主体特别是跨国公司国际法主体地位等)的讨论,都是我们在理论上需要完善和拓展的领域。 不同阶段的学者,对当时的国际法探讨和国家利益维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他们作用很有限,因为国际法与政治向来很难分离,国际法建立在国家实力的基础上。但我们也必须承认:国际法理论的扎实对维护国家利益也能超越于国家实力而发挥作用,如冷战时期南斯拉夫一些国际法学者、印度、巴西甚至非洲的尼日利亚等国的国际法学者可以不受国家实力的影响而依据国际法理论起到维护国家利益和国际秩序的作用。因此,应对挑战,创新自己的国际法理论,与国家和政府而言意义无疑是重大的。 三、未来中国国际法学发展的思考 随着中国在国际事务活动中参与的V度和深度的不断拓展,中国对国际法理论的诉求毫无疑问也在不断增加。这是全体国际法学者面对的大好时机,也是国际法学者促进中国国际法发展的时代使命。如何利用现有的国际法规则维护国家利益,并修正不公平的国际法规则及对正在形成的新国际法规则产生积极影响,以听到更多的中国声音,体现中国国际法学者的智慧,是21世纪国际法对中国学者提出的要求。 中国错过了国际法发展的几个较为关键的时期:一是60、70年代,发展中国家纷纷崛起并提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中国由于刚刚全方位介入国际社会,再加上国内的混乱,对国际规则尚未充分了解和掌握,没有能力,也没有动力对当时的活动施加影响。二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会议上的中国谈判力量的影响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由于此前国际法尤其是海洋法研究被荒废近20年,人才培养没有跟上,在国际谈判中显然难以收到理想的预期效果。三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等。考虑到法学的继承性,老一辈为我们打下的国际法学基础,我们需要在其上适应时代的发展做出满足国家现实的需求的努力。尽管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原则与规律是不变的。我们今天遇到的问题是前辈们没有遇到的问题,既要继承,更要有所突破和创新,这是时代赋予当今国际法学者的使命。 (一)加强国际法理论的研究,为实务提供依据 我们需进一步加强学习西方现有的相关理论及现行国际法律制度,把握国际法学的原理及制度的本质,充分利用国际法的效力根据原理,在掌握他人理论基础上,结合国内国际实际,形成自己的国际法理论体系或流派,为国家的国际事务需要服务。近现代国际法其诞生本身源于学者的理论,然后将其上升为实证的条约或规则,尽管产生理论的缘由是实际生活中纠纷;今天依然如此,国际法理论研究走在前面,甚至公法学家们的观点可以作为国际法院判案的补充性渊源。有史料表明,中国1689年与俄国签订的《中俄尼布楚条约》也是在徐日升等传教士在参阅早期国际法学者如荷兰格劳秀斯及西班牙苏阿瑞兹等的著作下为中国的钦差大臣提供建议而签订。 对中国而言,由于历史原因,我们对国际法的接受由被动变为主动,且也是从翻译有关学者的学术专著开始的。林则徐因禁烟及处理英国人在中国的违法行为,他被迫请人译出了《各国律例》;清政府各国事务衙门因处理与各国之间的关系,被迫出版丁韪良翻译的《万国公法》;西方列强将各种不平等条约强加在中国人的头上,引起了各种自强运动和革命,我们被迫利用国际法的合理部分为自己挣得生存权益。新中国成立后,基于特定的环境,我们被迫接受苏联的国际法的影响;经济全球化下,为了加速中国经济的发展,我们加入WTO,被迫去适用西方列强主导下的贸易规则,它虽然给中国带来很多利益,但也在严重伤害中国利益(如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案及稀土出口案等)。这些都是我们被动的体现。尽管近百年史上,我们曾经有过很大贡献,如总理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主席关于三个世界的划分、邓小平关于一国两制理论等对国际社会和国际法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但与泱泱大国应有的地位相比,这是远远不够的。今天中国在逐渐强大,我们在国际立法中的地位和话语权也应该提升。它除了各种有利因素支持外,依赖于国际法学者努力。 学者理论研究的深度一定程度上影响该国利益在国际社会得到保护的程度。笔者曾经参加2014年4月7日至14日在华盛顿召开的第76届国际法学会年会和第108届美国国际法学会年会,体会到发达国家学术界对时下国际法问题的关注、研究的深入及为政府提供应对策略探讨的投入。这里仅从他们对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条约的《气候变化相关法律原则》的起草便可看出端倪。国际法学会为负责起草该条约的原则部分(共10条),学会专门成立一个委员会(约30人),至少自2010年就开始进行研究;每一条由来自不同国家法学院、律师事务所及政府部门的3-4个专家(教授60%以上)负责。在该次大会上,小组人员展示他们的草案,说明理由,并请与会者参加讨论,提出建议,然后他们再去修改。最终他们会将修改后的草案提交给有关的谈判代表。在谈判时,经过充分研究的条约,与那些仓促上阵、提出的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研究的约文草稿相比,哪一个更具说服力,不言而喻。 国际法学理论的薄弱,会让我们在国际谈判及国际规则制定及国际事务应对中处于劣势。美国国际法的强大,除了其自身的国力之外,学者为其政府提供充分的论证和理论依据,是美国在国际社会及国际法产生影响力方面进退有余的重要条件之一。美国学界与实务界(如政府机构、律师及法院等)之间流动十分频繁,学术与实务问题解决结合紧密,能够满足实际需求,又对相关理论提供证据,推动理论的形成。 这种行为为我们提供一定的借鉴,我们的学会可以变得有组织,并且划分不同的专题组,平时加强研究,为国家的有关外交政策乃至世界范围内的相关法律事务服务。 (二)国际法理论研究拓展的原则 1.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作为国际法学研究发展的基本指南 中国强大了,我们要有自己的国际法理论,不能跟着别人的理论转圈,有自己的国家利益和国际法准则。有学者提出,面对大数据、网络时代,中国在新的国际规则的形成过程中,要提出“中国方案”、体现“中国智慧”,这指明了中国国际法未来可能发展的方向。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指的是什么?其具体内容如何?我们提出后如何使他国接受并成为国际规则?这些都为研究留下了巨大的空间。 中国经过160多年的国际法实践探索,构建的方案涉及的国际法理论应当包括和平发展、和谐国际社会构建与以人为本等要素。它要求我们在国际社会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致力于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履行应尽的国际责任和义务,继续同各国人民一道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这种理论的形成有其必然性。新中国成立之初面对当时的处境,第一代领导人、等提出“和平共处”五原则,关键在于和平,以为新中国赢得生存机会,站稳脚跟。第二代、第三代领导人针对结束后,中国落后于世界的状况,亟需和平的发展环境,邓小平与大树“和平与发展”旗帜,既主张中国的和平发展、也期待世界和平发展。时代,国际社会已经走向“合作社会”而非“共存”,面对公共问题,各国需要合作。全球化日益深入,商品价值链分布于全球,技术使世界联系更为紧密,任何一个区域性的问题都是世界性的,合作是本世纪以来的必然选择,因此“和平、发展、合作(包括技术共享等)”成为我本世纪前十年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指南。在几代领导人取得成就的基础上,将“共赢”融入到国际关系行动指南中,彰显出负责任大国与世界共同前进的胸怀: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合作,不是出于中国一国之利,而是兼顾天下之利。因此,“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国际法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也是顺应这种规律;为此我们要慎提“崛起”而多谈共赢。 在“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思想指导下,我们以实证的研究方法,探索工业革命以来,人类遭遇的种种不幸,尤其是面对气候变化等可能给人类带来灾难的情况及其根本原因,以分析已有的国际法理论或制度已不合时宜;现在需要有足够的勇气以人类共同利益为导向,以和平、发展、合作与共赢及构建和谐世界为指导思想,创设中国的国际法理论。在经济全球背景下,以70年展中国家提出的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为诉求,根除新经济条件下“新老殖民主义”再生的土壤,为国际社会和平发展提供依据。 世界发展趋势也证明“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当下的主题。20世纪上半叶两次世界大战给人类的巨大灾难使人类深恶战争,渴望和平,“和平”成为人民的当然选择。只有和平没有发展,难以改善人们的生活,也不符合人类发展规律,所以发展也成为上世纪后半叶人类共同关注的议题。20世纪90年代末经济全球化及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国与国之间的依赖更加紧密,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存的利益格局。世界已经连为一体,任何一个单个国家的行为都有可能成为全球性的行为,进而对全球造成影响:如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疾病传播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谁也离不开谁的“地球村”意识似乎正在取代狭隘民族主义的纷争意识。人们越来越认识到,通过市场交易和民主协商来解决资源匮乏、领土争端、民族纠纷等各种问题比通过战争解决好得多。这些客观上要求国家与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进行密切合作,并为这种合作准备了条件。合作、尊重民主的行为准则和全人类价值成为新的国家间相互关系的实质。所以本世纪以来合作一直是中国政府提出的重要原则。国际条约及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发挥作用越来越大就是各国“合作”的重要体现。然而,国际组织的形成及国际条约的作用并非只是让部分国家受益,而是要让所有有关条约缔约方或国际组织的成员都从中受益,分享文明及科技进步带来的积极成果;这就是“共赢”“互利”。比如,加入WTO,并不意味着其成员放弃其国家主权或地区经济权益,而是要求通过较为合理、公平、透明的规则不要把弱势成员变为他人刀俎上的鱼肉。在越来越多发展中成员参与的情况下,它要改变殖民主义时期“你的东西,通过不公平的规则,要变成我的”之强盗逻辑,让各成员在合作中互利共赢。当然,WTO中仍有很多有待进一步完善的规则,如技术贸易方面,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下,在所谓的国家技术出口管制法规下,技术后进国没有办法从公平的贸易规则中分享到技术进步的成果,但有谁会说西方国家因控制的“高端技术”未让发展中国家分享而当上被告?而中国出于保护环境、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对九种原材料如稀土等不可再生资源进行出口限制时则遭到美国等国家的申诉,进而在所谓的WTO规则下裁定这种行为违反WTO规则;这是否有承袭老殖民主义时期政策的迹象:只不过当时是通过战争来占领他国领土、武力迫使他国提供原材料和农产品,而今天是通过贸易制度?可以看出,美国等发达国家借助于WTO规则,利用中国等成员方的技术后进、国际贸易经验不足等因素,实行新殖民主义政策,以所谓文明的方式强迫其他国家继续为它们供应原材料,使后进国仍然成为它们廉价的加工地。这种合作显然有违公平正义精神,难以带来共赢的积极效果。因此,当下国际法理论的研究,必须在“和平发展合作”原则下,强调“共赢”,这是我们要积极改进或完善国际规则的重要出发点。 2.主张人类共同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为原则 21世纪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主旨是:人类共同利益至上,在国际法的价值取向上,当使人类的共同利益优先于狭隘的民族利益。全球化下,任意一个消极的影响会波及全球,如环境污染、气候变化、核事故等,这些使人类共同利益变得更为突出。对恐怖主义、人类认定的国际犯罪如奴隶贩卖、种族灭绝、海盗等行为的遏制和打击需要各国国家的共同努力。技术发展已经使国际法理论创新变得更为迫切:在人类可用陆地资源基本耗竭的情况下,南、北极及海洋(特别是专属经济区、公海等)、外层空间将成为人类竞争的主要领域。人类共同财产(南北极、公海、电离层空间、外层空间――含月球及人类目前所发现的天体――及其所拥有的物体、生物、天梯等)、公共空间(含公海、外层空间、南极等)、人类共同利益在今天显得更为重要。 处于伟大复兴进程中的中国,在追求本国利益、争取国家利益最大化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维护人类共同利益,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坚持把本国人民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共同破解人类发展难题。这是我们在发展自己国际法理论时应当坚持的态度。 在追求人类共同利益的同时,我们需要警惕某些国家假借国际法之名而行“单边利己主义”及貌似合法实质上损害他国权益的行为。它们试图努力地让全球国家碎片化或实行它们所设想的民主化,这背后都其不可告人的意图:被肢解的国家没有足够的强大的实力与其相抗衡,通过它们扶持的国内人实现对他国的战略资源的掠夺,奴役、剥削这些被肢解的国家。无论是科威特在西方操纵下从伊拉克独立,还是科索沃从塞尔维亚独立出被宣布不违反国际法、阿拉伯国家发生的茉莉花革命,更不用说苏联和南斯拉夫的解体等事件在西方引起的欢呼雀跃:被视为民主的伟大胜利。但我们必须看到:这些国家变化后,并没有给其本国带来真正的福音,如茉莉花革命没有给埃及和利比亚人民带来安宁、民主和幸福;伊拉克战争及阿富汗在美国干预后并没有给两国带来和平,相反它们的国内战争、贫穷依然如影随形;美国对中东地区的干预没有带来进步,反而刺激了伊斯兰国的恐怖主义活动等,以致给欧洲国家带来了一波又一波的难民潮。虽然这些国家的变化短期看都反映西方意图的实现,但长期地看,都留下了祸根。在意识形态高压之下,某些国家借助于所谓的民主、人权,满足本国人民的需要(准确地说,一小部分统治集团利益的需要),在全球扩张自己的利益。短期地看,它损害的是部分国家的利益,但长期地看损害的是人类的整体利益。特定制度下的跨国公司行为给人类带来的公共问题越来越多,如果它们的行为仍得不到控制或引导,最终会毁坏全球环境和气候,最终使人类像恐龙一样遭遇突然的气候变化一夜间从地球上消失。无论从维护国家利益还是人类利益,我们都必须坚守最起码的原则:在国际社会尚处于无政府状态之下、在国家作为最根本的利益单元存在背景下,任何国家都应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在西方利益集团的叫嚣下,毁了自己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而纵容跨国公司的猖獗行为,最终毁了它们自己,也毁了人类。美国对我国西藏等问题一直或明或暗地染指或干预,并利用一小撮看不到美国险恶意图的分裂主义者来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也是这种行为的表现。 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在全球化背景下,人类的总体利益高于单个国家的个别利益;而主权国家在强调自己主权和利益的同时,不应侵犯或损害别国的主权及人类整体利益。有学者将民法原理运用于分析国际法的法学理论部分,并提出全人类总体利益原则作为国际法原则的新发展(和平权利、生存权利、自由权利、发展权利、物质文明权利及精神文明权利);这是很有道理的。 在国际社会,长期以来强国对国际法的态度是:根据其利益需要来遵守或要求他国遵守,规则只是约束弱者,强者都会根据规则来做出利于自己的解释。美国对有关关键产品、涉及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的高端技术等出口实行管制,但有谁对美国、西方国家的出口管制提出过质疑?这种国家利己主义或单边主义与时代赋予国际法所要求的合作、共享、共赢等原则相违背。各国间的共同利益应该是我们的追求,但它不是共同意志而是各国问意志的妥协,即出于人类利益的需要,各国问在利益方面一定的妥协,它遵循人类发展的客观规律,寻求的是安全、有序、和平、公平和正义。因为国际法不是超国家法,不是各国的共同意志,而是各国协调的意志。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是WTO框架下必须遵循的原则,而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以环境友好技术作为基础,在人们普遍关注货物贸易、金融等服务贸易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关注技术贸易中的公平?发达国家将要求他国“公平”开放原材料、廉价劳动力等市场时,何时要求过他们的技术市场也要公平开放让他人容易获得?因此,将技术贸易纳入WTO体系中,制定相应的规则,应该是经济、技术后进国力图突破的领域,以便于我们也可以利用类似的公平规则制约西方。 在探寻人类共同利益的同时,对有关私人主体在国际法中的地位与作用也颇值探讨。在全球公共问题日益严峻情况下,企业和其他私人主体在相关的国际关系或国际活动中也在积极介入。有些国际条约中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诸多的私法行为主体的意志(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最早就是十二家跨国公司率先提出的)。充分利用非政府组织等其他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法制定、实施中的重要作用。与广大发展中国家及各种利益趋同者共同维护国际正义。 3.充分挖掘中国本土的“国际法”元素 随着中国国际法研究水平的提高,对外交流的日益深入,专著、论文等研究成果的不断提升及中国影响力的日益增加,国际法中应当有更多的中国元素。基于国际法的本质及其形成规律,我们不能盲目提倡与“与国际接轨”,涉及某些特定领域,如主权、国家政治利益等,提与国际接轨是危险的;但在商事、贸易领域,技术性规范或商业运行规则,与国际接轨,可能并无害处。但不论何种情况,需增加中国的话语权。与国家的国际法实践相一致,我们的国际法学只是处于被动的翻译、学习、接受和消化阶段,未能产生出真正对国家发展有用的、有自己特色的国际法理论。国际法领域创新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特别是在西方经过400多年的实践与理论研究形成的规则对后来者形成较高门槛,突破原有的不公平做法,形成既能体现中国意志、维护中国利益又能被多数国家接受、体现公平正义精神的新理论与新规则,需要国家良好实践及学者们的理论挖掘与创新,这并非易事。 中国本土(并非仅限于传统文化)文化中国际法思想的挖掘十分重要:如和平共处的“和而不同”“大同社会”和谐相处,墨子的“兼邸薄胺枪ァ薄敖焕”的崇尚和平互利思想(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不希望战争在本土上发生,同样他国人民也不希望战争在本国领土上发生;自己不想环境被污染,他国也同样);“不战而屈人之兵”(发动战争的目的主要是获取财富与利益,而通过非战之措施同样可以实现类似目的,并共同促进人类的繁荣);“伐交”对于利益冲突,可以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即外交、和平争端解决机制等。 我们应该用中国的“和”文化来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难题,并将其体现在国际法理论与规则中。和文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深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首先必须让世界了解中国、了解中国的“和”文化,所以他不仅反复强调要“讲好中国故事”,而且他本人就是最好的中国故事讲解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要攻克人类的共同难题。指出:“当代人类也面临着许多突出的难题,比如,贫富差距持续扩大……人与自然关系日趋紧张,等等。要解决这些难题,不仅需要运用人类今天发现和发展的智慧和力量,而且需要运用人类历史上积累和储存的智慧和力量……包括儒家思想在内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蕴藏着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难题的重要启示,比如,关于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关于天下为公、大同世界的思想,关于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思想,关于以民为本、安民富民乐民的思想……关于仁者爱人、以德立人的思想,关于中和、泰和、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和谐相处的思想,等等。”我们要以此为指导结合中国、世界的现实,并将它们同相关的国际法理论结合起来,形成自己的国际法思想体系,这对利益冲突纷繁的现实问题的解决有着积极意义。 (三)国际法理论的实践基础 学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应该可以进行双向流动,以促使国际法理论研究与国家国际事务实践的结合。这方面最成功的例子是美国。美国最著名的国际法学者都不同程度担任过政府部门的要职。这样的结合,使现实问题对理论的需求直接变成动力并为理论研究提供第一手资料。对国际法而言,实务和理论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实践是理论产生的源头又要求理论服务于其,而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并高于实践,但它必须服务于实践。国际法本身的发展验证了这样的判断。 国际法史证明:国际法学强大了,该国在国际法领域的影响就会强大;国际法案例,最终的解决均是源自国际法理论,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对条约的解释,而条约的解释实际上就是理论的诠释。国际法理论的创新十分重要。百年来中国的国际法学理论基本上还是处于学习国外尤其是西方与苏联国际法理论阶段;我们原创的国际法理论较少,适合中国国情的国际法理论更少。但国际法理论不是一个独立发展的学科,它也依赖于其他社会科学的发展;如美国,国际关系理论、社会学、哲学等学科的发展为其国际法理论打下了一定的基础,结合其实力,使其国际法理论处于一种较为突出的优势地位,其实用主义哲学指导的特征较为明显,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在其国际法中占据主导地位。占据传统国际法优势地位的欧洲,在自然法与实证法理论交融的体系下发展着自己的国际法理论。在中国的未来,经过国际法学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会在研究国际法的方法、基础和理论等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 四、结论 总体上,国际法在中国演进的轨迹是:先是被动接受国际法,但在西方列强主导的国际法下,中国遭受到不公的国际待遇,未能利用国际法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北洋军阀及国民政府时期产生过一批杰出的国际法学家,他们在相关活动中维护中国利益,在重要的国际法文件形成中发挥过积极作用,同时也为新中国的国际法发展准备了人才。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至80年代,由于特定的历史背景,在国际社会意识形态影响下,迫于自己的生存空间及马克思、列宁、斯大林等阶级斗争思想的影响,中国对西方传统国际法的主要内容扮演着革命者、挑战者的角色,给予批评和否定,但对于《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律文件中的合理部分及西方一些学者较为公允的国际法理论也在充分利用,并阐释自己的国际法思想。在1978年之前,几乎没有国际法的教学和研究活动,国际法理论研究较为单薄,主要以服务国际政治斗争和外交政策为目标。不过也收到一些实际效果,在法学家努力和参与下,国际化研究有了一定基础,形成了“和平共处”国际法思想。80年代以后,改革开放的实际需要及世界技术、经济、贸易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开始对现存国际法采取接纳并积极参与的态度,虽然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在努力改变,但是,国际法中中国元素还是较少,中国声音较为做弱,这种局面亟待改变。 在国际法研究中存在着上述问题,也是可以理解的。中国逐步开放并融入国际社会才近40年,我们对许多规则还有一个认识的过程。规则是别人先制定好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先接受、参与,再在学习、分析和适用的基础上,参与更多的立法、修法活动,逐渐增加中国的影响,增加中国的元素,展现中国人的智慧,为世界的和平与和谐作出中国人的贡献。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缩短这样的时间。在中国已经成为第二大经济实体、日新月异的技术等改变世界交往方式及经济一体化更为深入等背景下,形成适合新形势发展、富含中国元素的国际法理论和国际法思想是对当下国际法学人的重大挑战。 国际法学论文:议国际法学之方法论 摘 要:国际法学的研究方法要依据其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和研究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的选择,不仅要借鉴国际关系、政治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知识,还要以相关学科的自然科学知识为基础,综合运用逻辑思维和实证分析、自然分析等方法来研究问题。 关键词:国际法学;方法论;研究对象 引言 法,大体上可以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两部分,相对应的,也就分为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从国际法本身的产生、发展和壮大来看,它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各国联系的日益紧密而产生的,伴随着各国之间的经济文化交往的日益增多而发展起来的。在不存在一个有效的国际政府的现状下,国际法的研究注定与国内法大不相同。 国际法学的研究方法离不开其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某种意义上,正是研究对象的特点才决定了国际法学的研究方法。尽管国内学者对国际法的定义各有千秋,但争议较少的一点是,国际法的发展趋势是调整不同的国家、国际组织、法人乃至自然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即“国际法已不是传统的国际公法,而是反映国家意志的协调,调整一切国际关系(不仅仅限于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① 国际法学的研究对象与国内法研究对象有显著的不同。国内法的研究,比如一国的民法、刑法等实体法,以及各部门法的程序法,都不可避免地由本国的统治阶级或者说是立法机关的立法目的决定,其范畴大体在一国范围内,而很少涉及与其他国家、国际组织以及法人、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而国际法的研究应该从宏观上,以更广阔的视野来看待不同国家之间的国际法主体,其各自的诉求不同、立场不同、知识背景或者生活环境不同,也决定着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调整达成统一、协调的过程更难。 一、国际法学的传统研究方法 鉴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不同,以及国际法学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其研究方法应该更侧重于比较研究(包括横向的各国之间比较和纵向的历史比较),价值研究,体系研究,实证研究,演绎与归纳研究,以及结合运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研究方法等等。以上这些研究方法在国际法学的学习中不可或缺。诚然,国际法学的研究方法必定是建立在普遍的法学研究方法之上的,但也有特殊之处。下面就作者发现的应当受到重视的几种研究方法或者国际法学的学习方法做一些理解和阐述。 首先,从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角度来看,有学者认为,“国际法学研究的确对我国的涉外实践―广义上的―未起到有力的指导作用”[1],尽管大体如此,但也应该看到我国的国际法学已经在处理WTO争端、松花江跨界污染、解决钓鱼岛争端、大陆架的主张等等领域起到了一些作用。普遍认为,国际法学始于西方,发展于西方,我们所要做得更多的是消化吸收,才能有所创新。孙世彦研究员认为,当前的国际法学研究过多侧重于理论研究,理论创新只能作为我们长期的目标,而不能每日追逐的目标。从这一角度来看,国际法学的研究更应该从实践入手,从案例入手,从我国所面临或可能面临的国际法问题入手来做一些研究。从历史上来看,国际法在中国的产生发展,正是现实所迫,才得以引进。在晚清和民国时期,针对理论研究较少,而主要是针对中国面临的国际问题寻找解决办法。中国那段时间“面临着收回租界的斗争、日本侵略、两次世界大战、联合国成立等重大事件”[2],因而当时的研究重点放在“国家主权(领事裁判权)、条约法、战争法等国际法领域”[2]等领域。尽管当时的研究是被人牵着鼻子走,是不得不为之举,却奠定了中国国际法研究的良好基础,产生了一批国际法学巨著,如1932年周鲠生先生的《国际法大纲》,1943年的王铁崖先生的《新约研究》,1948年李浩培先生的《国际私法总论》等等至今仍被国际法者视为经典大作。所以,无论从理论研究,还是实践研究的角度来看,可能还是侧重于实践研究能取得更好的效果。从这一角度来看,目前我们学习国际法学还是要多从实践入手,多从我国遇到或可能遇到的国际法问题入手,多关注我国的经济贸易发展现状和前景,才能更有可能主动地学好国际法学。 其次,由于“国际法学看起来不像‘法’的特点”[3],国际法需要运用更多的实证方法来充实研究,使国际法学也更有血有肉一些,不是仅仅有国际法原则和国际条约的骨架。国际法着眼于国际法主体之间法律关系的调整,相对更抽象,运用好实证研究的方法,才能更好地为国际实践服务。从实证方法本身来看,其经典论点是“恶法亦法”,侧重于研究对象“是什么”,注重于还原研究对象的本来面貌,因此,首先要获得大量真实确切的第一手资料,才能进而加工提炼。那么,如何搜集资料,显得尤为重要了。尽管现在搜集资料的方式很多,如文章检索方面可通过Westlaw、Lexisnexis、Heinonline、JS-Tor等外文数据库,中文的CNKI等数据库以及WTO、ICJ等判例,而一些优秀的第一手资料的确很难掌握,比如近期中国与欧盟的光伏谈判,由于是闭门谈判,以至于基本不可能拿到未公布的第一手资料。看来,要用实证方法必须要多下功夫,仅仅依靠书籍、检索文献、判例等还是不够的。因为,缺乏第一手资料区还原、分析该问题的实际情况。然而,宋连斌教授认为“就算是纯基础理论构建,也并不排除实践”,因为“没有一个时代像美国冲突法革命那样,选法理论与方法层出不穷,但其中有影响力的,还是那些从实证中来,到实证中去的。”[3]实证研究对国际法学的学有裨益,不过确实需要下苦功夫,否则即使有大量翔实的第一手素材,也不能做出创新的结论来,以至于有学者认为“实证阐释是国际法学的看家本领”[4]。 从传统国际法学的角度来看,自然分析法对于国际法学的研究,地位与实证分析法基本相当。自然研究的方法,解决的是国际法“应当怎么样”,它主张国际法应该体现普遍的价值,应该是正义的、公正的,对国际法主张进行价值评判。对于当前国际法的现状,不存在一个行之有效的国际政府的情况下,国际法在判定国际法主体的行为上,更多的是运用评价的方法,包括肯定性评价和否定性评价等,来影响国际法主体的行为。因此,对于研究国际法本身来说,不仅仅在于要重要国际原则、国际习惯等准则,更要抓住国际事件和国际关系的内在主线进行分析,也要注意价值评判和道德评判本身就具有“立场”,因此在研究中,分清事实是什么,立场是什么对研究的中立性格外重要,更进一步来说,自然分析与实证分析并重,才能改变一些学者认为的目前国内国际法研究上的“注释法学”趋势。 二、跨学科研究方法 从国际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来看,国际法天生与其他学科不可分割,需要借鉴其他学科的知识,甚至于要以其他学习为根基。比如国际经济法,天生与国际贸易相关联,不熟悉国际贸易的规则和实物,无异于闭门造车。正如周忠海教授所言,不知道什么是波、什么是涛,怎么作好海商法的研究?因此,有学者主张国际关系与国际法是包容与被包容,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提出一条从国际关系理论入手来分析国际法的新路[5]。这种理论认为,不能仅仅关心,何时、何地以及什么,而是要分析如何、为何。该理论主张,要避免实证分析所带来的国际法学趋向“注释法学”的危险,避免脱离国际关系的现实来论国际法,要以国际关系入手,分析原因,进而真正繁荣国际法学。在国际关系理论看来,国际法的产生、发展等要从历史角度、政治角度来衡量,要国际关系入手作为研究主线。如“一战”以后“巴黎和会”的召开,国际联盟的建立,这都与国际关系中的理想主义密不可分,也就是说为了形成战后新的国际局势,避免战争,从而促进了“一战”后国际法的繁荣局面。而“二战”后,联合国、关贸总协定等国际组织的建立,以后随之的联合国法律体系的制定与遵守都受国际关系理论的影响很大。 从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博弈论来分析,国家之所以遵守国际法,是因为国家在合作中关心的是相对获益,也就是本国所得利益多于还是少于其他合作国家。国家并不在意是否所有参与方都能获益,而关注的是谁获益多。这种博弈论可以很好地解释国际立法博弈的失败原因,以及一些国际条约迟迟不能生效的原因。与博弈理论不同的是,国际关系中的新自由主义认为,理性国家关注的是本国的获益,而不是其他伙伴获益的多少,因而在一次博弈中,一国不惜代价获得利益,容易导致欺诈的产生,从而忽视了长远利益。又如,在GATT乌拉圭回合中引入的“议题挂钩”理论,即同时构建和谈判多个领域的国际规则,用国际关系的理论来看,它避免了在蛋糕做大之前而分割蛋糕,满足了利益的分配和平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5]。诚然,国际关系的理论对于理解国际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与协助提出了独特的看法,加强了对国际规则制定的客观认识,不失为国际法理论的很好补充,似乎看来为构建国际法上的法理学提供了可能。 除国际关系外,国际法学与逻辑学、经济学等天生存在密切联系,国际法学无论采取何种研究方法都离不开逻辑的基本规则,而经济学是进行国际经济法研究的必备工具。还有一些基础学习,如外语,在国际法发展的今天,不掌握一门以上的外语,想研究好国际法已经不存在可能。在一国法律体系内,还需要具备民商法、仲裁法等国内法律学科来促进国际法的研究。除此之外,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知识和研究方法都对国际法学研究有重要意义。 三、综述 由于国际法学的研究对象相对分散,研究领域广阔,因此选取何种研究方法,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总体上来说,要遵循实证分析、自然分析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从思维上来说,要有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有客观国际关系的分析能力;从研究工具来说,要必备一定程度的外语知识,掌握与研究对象相关的经济学、政治学等理论;从研究对象上来说,国际法学要借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如果研究海商法,要掌握潮汐、水文反面的自然科学知识,研究外空法,要掌握航天领域的知识等等。从研究的态度上来说,还需保持不怕吃苦,不能偷懒的态度深入研究。 在国际法哲学中,有学者提出了呈倒金字塔状排列的五个层次的知识结构,最底端是哲学,往上依次是社会学、经济学、国际关系等社会科学,法理学,民商法、宪法等部门法学,最顶端是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国际法学[4]。可见,国际法学要想有所创新,必须要实现与其他学科融会贯通,具备更加开放的视野和视角来分析国际法问题。 国际法学论文:严峻国际局势下的国际法学教学改革 摘 要:国际争端的不断涌现,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提出极大需求和更高要求,但当前的国际法学教育模式使得国际法学专业人才出现断层,亟需进行改革。对此,应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明确教学目标,从教学模式、教学语言、考核方式等角度,深化国际法学教学改革,以应对国际局势严峻挑战。 关键词:国际法学 教学改革 指导思想 具体措施 法学教学改革一直都是高等教育界非常热衷研究的问题,这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对法学教育的必然要求,因为法律是正义的象征,法律人才是实现正义的主体,法律人才队伍的建设水平则代表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明程度和法治化进程,这就要求对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从而为社会提供最专业的法律人才。 1 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国家间在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的联系日益密切,整个国际社会在各个领域呈现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态势,而且在日益频繁的国际交往中,各个领域的国际争端不断涌现,国际法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提出极大需求和更高要求。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受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国际法学在大多数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中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国际法学专业人才出现断层,根本无法满足国际局势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基于此,国际法学教学改革引起了各高等院校的重视,逐步成为法学教学改革研究的重点领域。 1.1 国际法学在法学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地位 国际法是以国家间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在规范国家行为和调整国际关系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国际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1998年,教育部将国际法学纳入到法学高等教育专业优秀课程体系,具体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分支,各高等院校国际法学方向课程围绕这三个分支开设;2002年开始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亦将这三门法学高等教育专业优秀课程纳入到其考查范围。 由此可见,国际法学无论是在中国法学高等教育体系中,还是在中国法律人才筛选体系中,都居于极其重要的地位。[2]但是,正如开篇所述,由于中国大多数高等院校法学教育未给予国际法学应有的重视,致使中国国际法学学科的发展非常缓慢,而且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出现了断层。这些都要求我们对传统的国际法学教学模式进行深入改革,进而使国际法学得到其作为中国法学高等教育专业优秀课程的应有尊重,并培养出适合国际社会发展需求的国际法学专业人才。 1.2 迎接国际局势严峻挑战的迫切要求 进入21世纪,国际社会在各个领域面临重大的机遇和挑战,国际关系进入重新整合的新时代,新的国际秩序将建立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国际法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能够在新的国际秩序建立过程中更好地反映本国的立场和主张,世界各国对国际法学的研究和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愈来愈重视,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因为先进的国际法学理论和专业的国际法学专业人才,能够为其本国外交政策的实施提供各种合理有效的借口,进而为其实现本国的外交目标提供各种有利条件。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有着五千多年的悠久文化,从汉朝“丝绸之路”开始,中国就开始了广泛而频繁的对外交往。在当代,中国的对外交往更加频繁,在整个国际社会居于极其重要的地位。政治上,中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经济上,中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世界第一大出口国、世界第二大进口国,并拥有最多的外汇储备;军事上,中国是世界上军队规模最大的国家,拥有各种自主研发的先进军事设备傍身;文化上,中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拥有世界上最悠久的历史文化和最丰富的人力资源。中国如此显耀的优势,使其在国际社会颇受关注,同时也使其遭受诸多挑战,这从近期的国际局势就可窥探一二。政治上,黄岩岛、钓鱼岛的领土主权问题;经济上,欧盟针对中国出口的光伏产品反倾销、美国针对中国出口的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进行反补贴;军事上,美日、美韩在我国周边进行军事演习,妄图威胁我国。所有这些都彰显着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 2 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 基于国际法学在中国法学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当前国际局势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我国传统的国际法学教学模式亟需加以深入改革。为此,我们应该以社会需求为本位,明确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的指导思想,为具体实施国际法学教学改革奠定思想基础。 2.1 树立正确的国际法学教育理念 深化国际法学教学改革,首先要明确国际法学教育理念。国际法学与国内各部门法学是法学的两个相互独立的平行领域,两个领域解决的问题迥异,社会对相关人才的需求亦大不相同,这就决定了两个领域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大相径庭。在国际法学教学改革中,应注重国际法学专业人才与国内各部门法学专业人才的不同,以当前国际局势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为导向,紧跟世界国际法学学科的发展前沿,在培养模式、专业结构、课程体系、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优化,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国际法学高质量、高层次人才。 2.2 引入先进的国际法学教学方法 在国际法学教育领域,一大批国际法学学者一致致力于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研究,他们开拓创新,先后提出了一系列先进的教育方法,其中,最为典型的当属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和武汉大学肖永平教授所提出的教学方法。这些国际法学教学方法,经其本校实践取得了很好成效,应将其推广运用到整个国家的国际法学教学中。 2002年9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的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上,黄进教授针对国际法学的分支之一―― 国际私法的教学提出了一系列先进的教学方法,具体包括“国际私法教学与5H人才培养观、国际私法教学与3D课堂教学模式、国际私法教学与实践教学、国际私法教学与双语教学”等。其中,“5H人才培养观”是指在国际私法教学活动中教会学生how to be(如何为人)、how to do(如何做事)、how to learn(如何为学)、how to be with others(如何与他人相处)、how to enjoy life(如何享受生活的乐趣);“3D课堂教学模式”是指在课堂教学中广泛使用discussion(讨论)、dialogue(对话)、debate(辩论)方式进行教学。[3] 武汉大学肖永平教授在国际法学教学方法上提出要实现“五变”,具体是指变“以教师为中心”为“师生共同探索”,变“以教材为中心”为“教材和课外读物并重”,变“以课堂为中心”为“课堂与课外并重”,变“以传授知识为中心”为“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并重”,变“以学会为中心”为“以会学为中心”。同时肖永平教授还提出了“五I学习法”,指出在国际法学学习过程中,要做到正确识别法律争诉点、准确解释法律规则、善于确定关键事实、养成不断追问的习惯和得出自己的结论。[2]而“五I学习法”的养成,则离不开国际法学教学过程的引导。 3 国际法学教学改革的具体措施 国际法学的教学改革,应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整合一切可利用的教学资源,从教学模式、教学语言、考核方式三个方面深入进行,从而培养出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国际法学高质量、高层次人才。 3.1 改革国际法学教学模式,采用新颖教学方式 国际法学的教学改革首先需要对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在传统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法学教学内容的特殊性,引入新的教学方式。由于国际法学内容繁杂,涉及公法、私法的各个领域,为保证学生学习国际法学知识的系统性和连贯性,在国际法学教学体系和教学结构上必须由专业教师主导,因此,传统的“灌输式”的教学模式不可抛弃。但基于传统教学模式过于抽象枯燥,教学效果会因此受到印象,因此,国际法学教学改革过程中需要引入各种新颖的法学教学模式,主要包括多媒体教学模式、案例分析教学模式、模拟国际组织教学模式等,这些新型教学模式使原本抽象枯燥的课堂讲授变得生动形象起来,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听课兴趣,加强专业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和思考,进而使学生能够自主分析当前的国际局势与国际争端,把这些枯燥的国际法规则灵活运用到保护国家利益的实践中。 3.2 改革国际法学教学语言,引入双语教学因素 国际法学与国内各部门法学相比,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国际性,这就使得对于国际法学的研究不应局限于国内领域,而应走出国门进入国际领域,这需要有非常高超的语言能力作为研究手段才能完成,因此,在国际法学教学改革中引入双语教学因素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化,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交往越来越频繁,国际问题和国际争端相应的也越来越多,这些国际问题和国际争端的解决迫切需要一大批掌握国际局势发展动态、具有坚实理论基础和开阔视野的高素质国际法学专业人才。为了满足这一需求,培养高素质国际法学专业人才,对国外相关知识的涉猎是必不可少的,双语教学因此应运而生。所谓的“国际法学双语教学”是指在教师讲授国际法学的相关概念和规则,应该提供标准的英文注释,尤其是对于其中的专有名词,必须能够标注准确的英文翻译;在介绍相关国际条约时,对于其出处和原文内容必须向学生加以介绍;在介绍经典的国际法学案例时,应将裁决原文中的关键部分向学生展示。[4]通过以上双语教学途径,在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提高学生的国际法学专业外语水平,从而为其自主学习国外先进的国际法学专业知识提供便利,以进一步培养出高素质的国际法学专业人才。 3.3 改革国际法学考核方式,进行多角度效果考查 教学过程分为授课和考核两个阶段,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考核是督促学生认真学习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其中,期末考试时最传统的验收学生学习效果的考核方式,但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角度出发,考核方式不应局限于此。基于培养高素质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要求,国际法学的考核方式应该多样化、灵活化,从多个角度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考察,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除了期末考试之外,国际法学的考核还可以通过布置案例分析式作业、设置模拟法庭或模拟仲裁庭、针对热点问题撰写毕业论文、分小组讨论并展示探讨结果、组织辩论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通过对国际法学教学效果进行多方位、多角度考核,保证学生既能够掌握国际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同时又能够灵活运用国际法学专业知识分析国际局势、解决国际争端,进而使他们成长为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国际法学科高质量、高层次人才,满足国际社会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 法学高等教育的目的是培养信仰法律、熟练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并能将“教条化”的内容“务实化”的法学专业人才,作为法学高等教育体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国际法学的教学目的亦是如此,但是当前中国的国际法学虽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但无论是人才的数量和质量还是研究成果的水准,仍然远不能适应中国对外开放的速度与规模。为了应对国际局势的严峻挑战,满足国际社会对高素质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我们应该通过国际法学教学改革,调动学生自主学习和运用国际法学知识的积极主动性,从而培养出高层次的国际法学专业人才。 国际法学论文:案例教学在国际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摘 要:目前,案例教学已成为国际法学教学过程中的重要方法。然而在国际法学案例教学过程中出现了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教学、对案例教学不够重视、案例选择不恰当、以学生为中心的模式很难达到等诸多问题。国际法的案例教学应当合理选择案例,教师应当恰当运用讲授案例的技巧,在课程设计方面应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 关键词:案例教学;国际法;课程实践 国际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现阶段我国学生普遍缺乏锻炼和实践的机会,接触国际法实例很难,学习过程中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在国际法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方面的缺陷,提高学生学习国际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案例教学法,就是运用典型事例进行教学,目的在于通过对典型事例的分析和解决思路、方法等的掌握,使学生进一步理解一般的分析原理,并借助这一原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 [1]。其本质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互动式教学。 一、国际法案例教学易出现的问题 (一)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教学 案例教学成功的重要基础之一是案例报告的规范化和权威性。在目前的国际法教学实践中,有的教师将案例教学理解为简单的援引案例来说明理论知识。虽然在系统知识的讲解过程中穿插案例有助于提高课堂气氛和加深学生的理解,但是这仅仅是系统教学的手段之一,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具有丰富的内涵,包括从案例选择到课堂设计的一系列过程。 (二)对案例教学不够重视 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法,与其他的教学方法处于同等地位。引进案例教学方法却将其作为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不给予足够的重视,或者过于依赖案例教学方式都是不正确的。案例教学应当与其他方法并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课程分配上的均匀。案例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需要将其与其他教学方式进行合理的搭配。 (三)案例选择的不恰当 案例的选择存在有难度,一旦选择不当,会直接影响案例教学的整体效果。案例选择困难的局面,一方面是因为案例来源不充足,另外一方面因为教师在选择案例时没有把握好标准。在案源上,困难的不是案例的数量问题,而是符合案例教学要求的案例质量问题;在教师选择案例方面,既要顾及到案例自身的价值,还要考虑到学生的基本情况,考虑到教学的进度和整体的教学状况,这些因素处理不好,就会降低案例教学的质量。 (四)以学生为中心的模式很难达到 通常的讲授式教学,以教师讲授为中心,教师处于课堂的中心地位,学生只是单纯的听课、记笔记,在课堂上没有主动性。这种影响呈现在案例教学中表现为教师在台上陈述案件事实,讲述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总结案件的意义,其中插入学生对于问题的看法。这种模式实际上是案例讲解,是传统的讲授式教学的一种,只是将系统知识换成案例,而不是案例教学。案例教学要求以学生为中心,要求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以及学生之间的互动。教师的角色转换不当,过于主动,就会削弱学生的主动性,同时也会限制学生的思维活动,达不到案例教学的目的和效果。 二、国际法案例教学的课堂实践 选择精确、有效、典型的案例,是实行国际法案例教学成功课堂实践的第一步。所谓精确,是指所选案例内容要与有关国际法理论相吻合;所谓有效,是特指国际法案例的政治性。国际法调整的国际法律关系除了包含法律因素外,更多的还要包括国际政治因素和国际关系的现实,与国际政治太过脱节的案例是没有生命力的。所谓典型,是指该案例在相关法律领域具有代表性。 实例演示:以WTO海龟海虾案为例 该案件的案情如下: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投诉美国对某种虾和虾类制品的进口限制(WT/DS58)(禁止进口没有使用排除海龟捕捞装置捕捞的虾)。1996年10月8日,上述联合投诉方提出磋商要求。争端起因是1996年5月美国颁布609条款,禁止在捕虾时没有安装防止误捕海龟的装置TED的虾类产品进口。投诉方认为美国违背了GATT1994第1条、 第11条和第18条,并造成了利益的丧失和损害。1997年1月9日,马来西亚和泰国要求设立专家组。1997年1月30日,巴基斯坦也提出这一要求。1997年2月25日,DSB设立了一个专家组,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加拿大、菲律宾、新加坡、危地马拉、墨西哥、日本、尼日利亚、斯里兰卡、中国香港等11个国家(地区)保留第三方的权利。1997年2月25日,澳大利亚也要求就同样的争端事由设立专家组;1997年4月10日,DSB同意这一要求,决定由同一专家组合并审理澳大利亚的要求。专家组认为,美国禁止早虾和虾类进口的措施违反了GATT1994第11条第1款,不能被认为是GATT第20条中的例外。1998年5月15日,专家组报告由成员各方传阅。1998年7月13日,美国对专家组适用法律和法理解释问题提起上诉。随后,专家组推翻了专家组的一项调查结果,即专家组认定美国的被诉措施不包括在GATT1994第20条的序言允许的范围内。上诉机构推断出,美国被诉措施虽然符合第20条g款的要求,但却不能满足第20条序言中的要求。1998年10月12日,上诉机构报告由成员各方传阅。 该案若实践案例教学,大致可以分成如下步骤: 第一步,教师先将海龟海虾案分配角色,角色的分配应尽可能使大多数学生参与进来。在该案中,教师可以设定主持人1人,该主持人负责介绍案情,并以一段开场白开始这个案件的模拟。教师设定申诉方4人,分别代表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四方;设定被申诉方2人,均代表美国,由其2人共同搜集资料加以抗辩;设定第三方11人,这11人分别代表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加拿大、菲律宾、新加坡、危地马拉、墨西哥、日本、尼日利亚、斯里兰卡、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设定专家组成员3人;设定上诉机构成员3人;设定一定的评委(最好基数),由评委对上述人员进行打分。 第二步,专家组审理程序。这个过程先由申诉方发言,然后由被申诉方抗辩,期间听取第三方的意见,最后由专家组做出裁决。这个过程评委应该对各个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然后取平均值。 第三步,上诉机构审理程序。这个程序是上诉程序,具体设计跟第二步大致相同,最后由上诉机构做出终裁。 第四步,由评委进行核分,并将结果予以告知。同时,旁听观众(未分配任务的同学)可以向任何发言的同学就其所陈述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这个环节要求准备案例的同学需要课下认真准备,确保就自己负责的部分了然于心。 第五步,由教师进行最后总结,并就相关知识点进行讲解,讲解的过程中需要将优秀争讼点详细阐释,并积极给学生提供参考资料或推荐相关书籍、论文,以便学生在课后能够及时查阅。 第六步,由学生课下及时查阅资料并进行复习,教师可以在下一堂课时检查学生阅读资料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法教学中可以援引案例的选择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国际法院的判决。国际法院对国家的管辖权是建立在国家自愿的基础上的,由它审理的案件数量、范围有限,但根据国际法对国际法院职能的规定,国际法院除了拥有诉讼管辖权外,还有咨询管辖权。所以国际法中的教学案例除国际法院审理的成案外,还应该包括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仲裁机构的裁决、以及国际关系中发生的重要事件等等。这些意见、裁决和事件虽然不同于法院审结的成案,但它们都可以说明与论证国际法的原理、原则的产生和存在,同时也能说明国际法的现实性和复杂性,所以都应该在国际法案例教学中得到合理的运用。 三、国际法案例的教学设计 国际法案例教学设计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步骤: (一)案例的选取和整理 “法学案例教学以法律案例为课堂教学的起点,选择恰当的典型的案例是成功实施案例教学的先决条件。”[2]一个好的国际法案例必须具有实际价值,从法学教育来讲,首先,国际法案例的价值集中体现在案例中体现出的法律知识与法律运用;其次,国际法案例必须具有现实性,教师所选择的案例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真实性,避免凭空虚构案例;再次,国际法案例必须具有启发性,这是案例教学目的的要求,启发性强的案例可以促进学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最后,国际法案例的选择还要考虑学生的心理要求,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争议性强的案例能引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案例教学的效率。 (二)课堂讲授的技巧 国际法案例教学的方式可以多样化,可以有不同的课堂讲授方式和手段,恰当的形式可以使得课堂教学达到意想不到的结果。讨论法和质疑法是案例教学中常见的方法,组织学生就案例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讨论,发现案例中涉及的法律知识;不迷信案例中的结论,在论证结论的正确与否的过程中达到对案例知识的深刻认识和体会。在此过程中,教师要随时把握课堂进程,在应当给与提示、启发或者进行总结的时候能适时地做出反应。除了这些一般的方式,组织学生观看法庭审判或者邀请非课堂人员参与课堂讨论都是可以采取的方式。 (三)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 由于法学课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结合较为紧密的课程,因而针对这一特点,教学管理部门在制订教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实践性教学环节。然而目前对实践性教学环节似乎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它还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或者虽有少量安排,却是杯水车薪。这样要想把学生培养成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恐怕会成为美丽的肥皂泡。所以,对现行教学计划也应进行改革,要把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增加到总课时的1/4甚至1/3,并加强检查落实,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讨论案例,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法律操作训练,这更有利于将其培养成应用型法律人才。 国际法的学科理论和实践在普通高校的法学或国际政治学专业的大学生看来是充满吸引力的,但同时又难免产生隔空喊话的距离感,因为他们生活的空间终究与风云变幻的国际社会相去甚远。[3]案例教学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应当在国际法法学教育中予以广泛采用。我国不是普通法系国家,案例教学不可能成为主要的教学方法,但是吸收案例教学方法可以弥补目前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要使案例教学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达到良好的效果,必须将其与传统的教学方法结合起来,使二者能够相辅相成,同时应当正确认识案例教学,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使案例教学达到最佳的效果。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方法论中的分析实证主义 【摘要】面对国际法学方法论的选择,历史上的东西方法律文化都倾向于在国际关系上采用道德哲学的进路,将问题的解决诉诸于抽象意义上的原则与教义。近现代以来,国际法上道德哲学进路与社会科学进路的冲突集中表现在自然法学派与分析实证法学派两种不同的国际法学方法论中,社会科学的明显优势使得分析实证主义在方法论中处于主导地位。国际法学的发展需要法理学的理论支撑,在分析实证主义方法论的统治下,中国的国际法发展需要更多的吸收借鉴包括国际关系在内的多种社会科学进路,在融会贯通的基础上追求创新与突破。 【关键词】国际法;法学方法论;分析实证主义;社会科学进路 一、历史上国际关系中的道德哲学进路 传统意义上,自然法学家们认为道德原则是比法律更高的标准。传统法学确实乐于接受道德哲学的教诲,这来源于道德高于法律的基本假设,道德可以为法律提供评价标准和合理性依据。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道德哲学被认为是永恒不变的,这种进路在国际关系处理中不可替代。随着国家不断的强大,世界上每一个君王或政府不论对内统治或者对外交流都无法离开道德哲学的帮助,道德哲学成了统治一个强大的专制国家并有效进行国际交往的必然选择,古代的国际法带有了明显的道德哲学色彩。 在古代中国,周朝就出现了“天命靡常,惟德是辅”的统治思想,随后的国际交往制度中,“朝贡体制”占据了绝对的统治地位。“朝贡体制”起源于先秦的服事制度,《尚书·禹贡》所载“五服”制和《周礼·秋官·大行人》所载“六服”制,依据血缘亲疏、尊卑高下、地理远近,确立了一套以王畿为中心向周边层层扩散的统治结构,将夷狄置于边远地区。在朝贡体制下,中央王朝有抚驭、开化夷狄的责任,而夷狄则有义务向中央王朝进贡。这样,在高尚德行的感召下,中央王朝和夷狄之间将处于和平的状态。这既体现了华夏民族高度的政治智慧,又体现了道德哲学在冷兵器时代处理国家关系问题中的强大作用。 在西方社会,传承千年的古老文明抵挡不住野蛮人的入侵,黄金时代和民主政治消散在马其顿王朝的铁蹄之下。人们惊奇地发现,经济的繁荣和政治的先进无法转化成一种绝对的强大。在生产力尤其是军事科技无法取得压倒性超前的时代,专制集权的制度才能保证集结全社会的力量。于是,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划分,人们为了生理和安全的需求,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放弃更高层次的需求,抛弃了诸如“品德”、“节制”、“荣誉”等美好的词汇,甘心在“恐怖”下“幸福”地活着。顺势而为,道德哲学披上了神学的外衣,成为专制统治的精神载体,恰如其分地渗透社会的各个阶层的每个细微的角落,把脆弱的国家沾粘起来,创造了一个看似稳定实则压抑了诸多矛盾的秩序。从西欧封建社会的形成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自然法在古代社会可以给一个区域带来和平,只有当国家和民族的棱角被道德哲学所磨平,才能真正带来国际社会的稳定。相对于灿烂不朽的古希腊文明,运用道德哲学伪饰的宗教统治来处理国际关系有着一种不可逆的进步性。古代中国的“朝贡体制”和古代西欧的宗教统治都同样体现了道德哲学在其处理国际关系上的重要作用。 二、国际法学方法论的思想定位 (一)近现代两种不同视角下的国际法 1、自然法学派的国际法学方法论 从历史上的国际关系可以看出,自然法学派带有明显道德哲学价值判断的思想一直是确立国际法的指导理论,这种普遍的道德原则和宗教教义在处理国家之间关系时被理所当然的顺从。格老秀斯作为“国际法之父”,在《战争与和平法》中明确支持国际法学中的自然法理论,认为国内法、国际法甚至战争法都应当遵循自然法的基本原则。近代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带来的东京审判和纽伦堡审判,对人权的呼吁让人们切实感受到了自然法中的“恶法非法”思想。20世纪的新自然法学派同样传承了这种对法律应然性的推崇,马里旦所谓的尊严,富勒的道德,德沃金的权利,罗尔斯的正义等等无不体现了他们的价值评判标准,即那种抽象意义上的道德哲学。 面临对国际法问题的评价时,自然法学派主张的道德哲学进路要求人们去考虑国际法“应当”如何,这种预设带有明显的价值衡量倾向。不可否认的是,国际法应当具有道德性,但在复杂的国际关系背景下,道德标准如何确定?法律应然性的具体表现在哪个方面?这种抽象的原则教义无法解决真正的国际法难题,如国际争端的具体解决机制、WTO的具体贸易规则等,道德哲学无法为人们提供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思路,自然法学派的道德标榜与口号在面临现实质疑时只能偃旗息鼓。 2、分析实证法学派的国际法学方法论 与自然法学派的国际法“应当怎么样”相对应,分析实证在解决国际法问题时更多的关注其具体“是什么”以及“如何解决”。分析实证的方法论要求人们将国际法从实然之法的角度去研究,进行最基本的实证阐释,从国际条约、国际判例中寻找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规则。所谓国际法的实证分析,即“对于国际法的规范、实践所进行的描述性研究,解决国际法某个领域、某一方面、某一问题上的规则或者实践‘是什么’的问题。”这种方法论以奥斯汀、凯尔森、哈特等人为代表,在不考虑道德的同时注重研究法律规则、文本和体系。 分析实证主义认为,国际法不仅存在于高层次的道德原则和教义之中,更存在于具体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中,软法便是国际法的重要研究对象。这种方法论要求我们的关注点在于实际起作用的法律究竟如何,能够切实解决国际纠纷的国际法才能最大程度上满足现实的需要。“一项法律的制定过程就是力量博弈的过程。 (二)社会科学进路的理论优势 抽象的教义原则高于具体的法律规则,前者可以为后者提供评价标准或正当化依据,这种被德沃金称为“正当化追溯”的道德哲学学术进路源远流长,道德哲学所推崇的正当化基础和“公平正义”的理念在人们心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但不可否认的是,道德哲学在法律甚至是整个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给予了人类社会一个简单而又稳定的是非评判标准,但它的局限性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矛盾的增加而日益暴露。抽象的原则在不断涌现的实际问题面前显得无比乏力,一个笼统的、普遍的、神圣的教义被证明根本不是适用于所有时代的万能钥匙,道德哲学不再像之前的一千年一样高高在上,国家统治者作为法律决策者开始注意更为细节的东西,他们思考并论证着每个棘手的问题,从中获得更为珍贵的价值判断。 道德哲学所说的更高的原则教义,比如对权利话语的推崇或者对自然法、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仅仅是意识形态上的,并不能指导具体的法律制度,最多算作是最后的保障或检验标准。在国际法学领域甚至整个法学理论体系中,真正能够改善人民生活和解决法律疑难问题的只能是社会科学。毕竟,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控制的工具,解决问题才是王道。国际法学的时代任务不是单纯的寻求正当性基础和标准,而要努力解决国内统治和国际交往关系运行中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疑难问题。莎士比亚说过,“简洁是智慧的灵魂”。社会科学并没有道德哲学如此繁琐和夸张的法律修辞,然而却能提出最简洁的方案和策略去化解法律面临疑难问题的尴尬,因此获得了解决问题的指导权。 国际社会的客观现实日益复杂,在处理日常法律问题尤其是国际法问题上,人类需要一种更犀利,更高效,更能直指问题本质的思考方式,这就是社会科学进路。道德哲学所统治的生产力低下的古代社会相对稳定,但法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理论让当前商品经济高度繁荣、社会制度日趋完善、社会矛盾增多、文化多元、道德分质的现代必须抛弃这种进路,道德哲学的传统进路已经不能给予复杂的国际问题以充分的援助,法律决策者必须采用社会科学进路,以应对法律发展的需求。当然,社会科学的各种实证分析方法并没有要通过研究法律疑难问题本身的各种经验要素去取代法律实践中的价值判断,因为毕竟道德哲学的进路解答了人们为什么要受到某种约束的原因。社会科学在解决法律疑难问题时并不能忽视道德哲学的存在,比规则更高层次的法律原则和教义仍然具有指导性,又或者在疑难问题得到解决时用来验证判决和解决方案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社会科学和道德哲学一样,都不可能包含所有的思考。其实,没有哪种进路可以囊括所有问题的复杂性并且完全取代其它的理论竞争者。 三、分析实证主义统治下的国际法学与中国 (一)国际法研究中的法理学基础 与各部门法不同,法理学为法学研究提供的是一种共同的基础理论,国际法的方法论研究需要法理学基础作为强大支撑。有学者已经用法理学的理论来分析论证国际法中的基本问题,如从不同流派的视角分析人道主义干涉的法律框架,特别是《联合国宪章》中的部分规定;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国际习惯的构成要素等初步探索,但这远远不够,整个法理学的理论框架仍然架构在国内法的研究基础之上,国际法的法理基础与国内法相比明显缺失。 十九世纪,伴随着工业革命的轰隆声,孔德的实证主义和边沁的功利主义把古典自然法学拉下神坛。随后,奥斯丁把两者结合,创造出了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并把法学从伦理学中独立出来,使其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近代以来,分析实证主义已经取代了自然法理论,在国际法学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到了当代,虽然在国际人权法等领域,自然法理论有所复兴,但实证分析仍然是大多数国际法学者采用的研究方法。”虽然有学者曾提出质疑:“独木不成林,倾分析实证主义国际法理论一派之力,尚难以支撑起一个国际法之‘法理学’学科。”但这并不能改变分析实证主义“一派独大”的现实局面,国际法学方法论的法理学基础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分析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进路之中。分析实证主义需要不断的丰富和扩充基本理论知识,进入一个更广阔的发展平台,以此来弥补相对于国内法“百花齐放”的理论缺失。 (二)分析实证主义与我国的国际法理论 中国传统文化的模糊性与不确定性使得传统的法文化并不具备分析实证的特点,分析实证作为一种外来的法学方法论,从近代开始传入我国。有学者将其在国内传播以1919年的“”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是一个初步传人阶段,之后进入深入的探索研究。梁治平先生明确肯定了分析实证主义对我国的影响:“20世纪初输入于中国并且很快在中国思想界取得支配地位的,是19世纪在西方达于鼎盛的科学实证主义思潮,而中国法律学的出发点正是法律的实证主义。”然而中国的现实情况并不如此乐观。分析法学强调法律的概念和规则分析,试图使包括国际法在内的法学理论成为一门与道德分离开来的独立科学,这本身便与中国本土的意识形态存有隔阂。尽管司法实践中一直在强调法官的中立性,但注重情理的儒家传统文化与政治政策压力使得分析实证主义并没有很好的在中国社会生根发芽,在国际法方法论体系中的作用更加微乎其微。但是,“从研究方法上看,分析实证主义最具国际法律思维的特色;而且在对国家权利和义务的精确界定上,离不开实证主义依概念和逻辑的技术分析方法。”面对中国的国际法理论,实证分析的方法论仍然需要处于主导地位。 道德哲学占统治地位的时期,中国在处理国际关系时更多的采用政治艺术和道德感召。面对如今的分析实证主义,国际关系理论或许会为其在中国国际法的方法论发展中提供新的思路。国际法学的方法论作为整个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与其他领域的社会科学进行融会贯通更有利于我们找到最为正确的社会科学进路。在运用分析实证主义的方法论中,国际关系理论可以更好的研究国际法律制度,实现与国际法学的有效融合。随着新现实主义、制度主义、新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等国际关系理论的产生与发展,国际关系中对国际法律制度的体现也越来越深入,美国的实用主义法律价值观已经使得多种社会科学方法并存的国际法学理论拥有广阔的用武之地。目前的中国国际法律制度并不处于学术高位,要想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坚持分析实证主义的基础上,要广泛吸收借鉴各种社会科学进路的优秀理论成果,在总结归纳的基础上谋求创新与提高,用科学的方法论来更好的指导国际法学理论和实践。 国际法学论文:国际法学方法论探究 【摘 要】国际法学的深入发展,需要以建立有效的方法论为基础,来解决传统法学方法论的问题;通过对不同方法类型的选择,以形成国际法学的方法体系,同时结合本专业的特点提出一些具体的学习方法。 【关键词】国际法学;方法论;方法体系 对国际法的研究,像对任何社会科学的研究一样,有它的不同的研究方法。这些研究方法表明了国际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如历史方法、政治学方法、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以至于各种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等。这些研究方法对于国际法问题的深入分析起了重要作用。本文从方法论界定入手,阐述了法学研究方法的类型,进而论述了国际法方法体系的构建,并介绍了相关的具体研究方法。 一、方法论概述 方法论,也称科学方法论,是有关各类科学研究的方法的理论,是关于科学研究活动的程序、途径、手段、模式及其规则的理论体系。方法是重要的,但在不同领域所适用的方法不可能都完全相同,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用最合适的方法、最有效的“招数”,因而需要对各种方法进行类型划分,以便于人们选择和取舍,从而能够针对不同的问题,根据不同的需要,运用不同类型的方法。而研究不同的方法类型及其所构成的方法体系,同样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二、国际法方法体系的构建 国际法作为法律的一个部门,除了上述这些研究方法以外,特别重要的、也是首先要使用的研究方法是法学方法。所谓法学方法指的是在阐述和分析问题中运用法律概念和法律逻辑。法律概念和法律逻辑不是抽象的、空洞的,而是以法律的拘束性为依据的。在国际法上,主要是指对国家的拘束性,在研究的过程中,不能脱离对国家的法律拘束性这个基本点:概念是对国家有拘束性的概念,逻辑是以对国家的拘束性为其特点。因此,深入分析需要善于使用法学方法。然而在研究或确立国际法方法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方法体系的开放性。即国际法研究的方法体系,应当具有开放性。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方法的不断创新,国际法学的研究方法自然也会不断得到更新。与此同时,由于作为国际法学研究对象的国际法系统十分复杂,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无论某种方法多么重要,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必须要采取多种不同的方法进行研究,因而国际法的研究方法必然要体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 (二)研究方法的综合性。即尽管研究方法可以是多元化的,但从现代的发展需要和国际法自身的系统协调来说,不仅要强调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而且还要强调对相关问题的综合,因而不仅要强调具体的分析方法,而且同样也要强调方法的综合性、系统化,使方法得到整合,使具有综合性的方法能够得到应用。为此,不仅要注意一个个具体方法的应用,还要注意国际法研究方法的系统化。 (三)研究方法的协调性。强调方法的系统化,进而言之,就是要强调方法的协调性。事实上,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 国际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与其他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因此,在国际法研究过程中,对于研究各类不同事实的方法,尤其应注意其协调性,从而更好地发现事实与事实、方法与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相关领域的一般规律。 三、国际法学习的具体方法 任何学科都需要掌握外语,以便扩大知识,打开眼界。而国际法尤其如此,因为国际法研究的对象是国际问题,需要广泛地了解外国情况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把知识只限于一国之内是根本不行的。掌握外国语言,当然是越多越好,至少也要通晓一种外国语文。如果是一种外国语文,最好是英语。因为英语在当前是国际上最为流通的语文,英语国际法材料是最为丰富的。 其次是广泛的基础知识,任何一个部门科学都不是孤立的,它必定与其他部门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国际法也不例外,因此,对某一部门科学进行研究,必须涉及到一些其他有关的部门,所以较广泛的基础知识是十分必要的。以前,国际法除了作为法学的一个部门以外,主要与历史和政治学有密切的关系。现在,国际法所涉及的学科更多了,它与经济学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了,它的一些分支逐渐与一些自然科学部门发生了关系,例如海洋法、外层空间法、国际环境法等等就需要一些自然科学和技术的知识。因此,研究国际法要求有相当广泛的学识,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一些学科的知识。当然,这并不是说,国际法研究工作者必须是其他有关学科的专家,但是,为了深入地进行研究,对于一些有关学科具有一定的知识,却是必要的。要对国际法进行研究,当然必须有国际法的专门知识。这里应该提及,国际法是一门范围很广的学科。在传统上说,国际法的范围已经很广,其中有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地位、国家领土、居民与个人、国际条约、外交及领事机关、解决国际争端以及战争与中立等方面。 四、小结 对国际法的研究,像对任何社会科学的研究一样,有它的不同的研究方法。这些研究方法表明了国际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如历史方法、政治学方法、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以至于各种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等。这些研究方法对于国际法问题的深入分析起了重要作用。阐述国际法问题的历史发展,或者从政治或经济的角度来研究国际法问题,或者以国际社会结构为背景或以各种自然科学知识为基础来探讨国际法问题,无疑都将使国际法问题得到深入的分析。然而,一个国际法研究者不易同时使用各种方法,而往往偏向于某种方法,从而使自己的论点在理论上成为一个学派。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理论法律论文 论文关键词:经济法民法商法行政法 论文摘要:部分法的划分具有相对性。对经济法与民法、商法、行政法之间关系的认识不能绝对化。其间的联系与区别按照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的排列顺序,从民法到行政法,私法属性不断减弱,公法属性不断增长。其中,以社会法为纽带,私法属性与公法属性的消长变化,说明法律对于社会关系的调整,分别有自身的任务和功能,并呈现出相继联结的内在联系。 一、法律部门划分的一般理论 经济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肖先涉及到法律部门的划分问题,其次是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与其他相关法律部门的联系和区别。 划分法律部门的意义,在于力求准确地制订、解释、适用法律,以恰当地调整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复杂的各种关系。法律从旱期的“诸法合体”状态到今人“各法分离”格局,既说明了人类社会关系的客观多元性,也反映了人对所生存环境的认识能力不断强化。法律发展的历史和现实表明,法律部门的高度分化与高度综合是法律发展的规律;因而在尊重传统部门法划分时应当小局限于已有分类。 对法律分类的基本观念,大体有三种主张:1.主观论,认为法律划分是人的主观假设,诸如“自然法”、“实在法”的划分;2.客观论,认为法律划分是山特定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社会关系就应当有什么样的法律;3.主客观统一论,认为法律的划分是现实社会的客观存在和法学家的主观认识相统一的结果。在主客观关系方面,主观主导’一。法律划分,应当属于认识论范畴,相对而言,主客观统一、主观主导的观念史符合认识论原理。认识具有相对性,法律的划分也就具有了相对性一般认为,部门法划分的基本标准是法的调整对象。有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就可以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尽若学界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表述不一,但是经济法具有特定调整对象——以社会整体性和国家调控性为基木要索的经济关系——的共识是客观存在的。无论在法学理论上还是立法机关对于法律的分类上,经济法都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与经济法有较为密切联系的法律部门主要有民法、商法、行政法。 二、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曾经是学界讨论的热点,少于且由立法机关来阐述其关系(参见顾昂然关于《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在实务界,两者的关系曾经是模糊不清的,以往法院的经济审判庭审理的多数是民事案件,以至于法院系统将经济审判庭史名为民事审判庭,让一些人认为经济法本存在了。这是误解。现在看来,经济法与民法的个性大于共性,它们是具有不同法律理念和法律制度的两个独立法律部门。 (一)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 经济法与民法的联系,主要体现为两者的调整对象都与经济关系有关。经济法调整社会性经济关系,民法调整个体性经济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则产关系。其次表现为两者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渊源。 (二)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首先表现为调整对象本同,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则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经济法调整社会性经济关系。所谓社会性经济关系,是指具有社会影响的经济关系,包括具有社会性的公平交易秩序建立和运行关系及社会经济平衡协调持续发展关系。前者主要体现为市场规制关系,表现为公平竞争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女全公平交易关系等;后者主要体现为宏观调控关系,表现为产业调整关系、则政税收关系、金融平衡关系、国有资产运营监若关系等,其中包括非平等主体之间的规制、调控、管理关系。其次是主体不同,民法的主体是具有一般法律人格的自然人、法人。经济法主体是具有一定社会功能属性的消费者、经营管理者,虽然消费者、经营者,管理者可以表现为自然人、法人,但是毕竟具有了社会功能属性而小同于自然人、法人的法律地位。第三是调整方法不同,民法的调整方法主要是通过仃意性规范调整意思自治行为,在特殊情况下采取民事制裁方法。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是采取强制性规范、注意性规范和倡导性规范相结合以及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第四是内容不同民法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民事主体、民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的规定,法律表现为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亲属法等。经济法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公平竞争、弱者保护、市场规制、经济平衡、宏观调控的规定,法律表现为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法、价格法、预算法、则税法、金融法等。第五是功能不同,民法的功能主要是提供适应市场交易的基本规范以建立微观一般交易秩序。经济法的功能是克服市场缺陷建立公平竞争秩序,弥补民法不足。 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但是这此区别都是相对的,区别的意义在于理论上有利于部门法建立,实践上有利于法律的正确适用。 三、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 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商事关系发生在商事话动中,主要包括商事主体关系和商事行为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与商事话动有密切联系,但是经济法与商法在发展原因、作用基点、性质理念、内容制度等方而都有较大区别。总体来看,商法与经济法的的关系是一元交 叉关系。 (一)经济法与商法的区别 从两者历史发展阶段和原因来看:民法、商法、经济法相继出现。对此现象可以认为,商法的产生是对民法一般性调整而不能适应具有风险性的商事话动简捷、高效、安全、营利要求的扬弃和发展;而经济法的形成,则是对商法强调商人营利和商行为自由、安全、简捷的个体倾向而难以避免走向垄断、妨碍竞争、滥用权利,造成整体不平衡的纠正。也有学者认为,民商关系的法律保护成本增加产生了对经济法的生成渴求。总之,对经济话动的法律调整,是由于经济话动从个体性而社会化、从私益性而公序化、从局部话跃到整体平衡的发展演进过程,而使法律调整旱现多元和完整。所以,商法是经济话动中的基础性、前置性法律,经济法是经济话动中的平衡性、后续性法律。 从两者的基点和作用过程来看,商法的基点是确认和保护商人地位和利益,由此出发,而作用于商人(经营者)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过程;经济法的基点是确认和保护社会经济利益,因而要反对垄断,限制不正当竞争,从社会利益出发来平衡与商人利益的关系。商法作用过程是立足个别,兼顾一般;经济法的作用过程是立足一般,兼顾个别。两者在结构上正好是互补关系。 从两者的性质和理念来看:商法是属于具有公法因素的私法,其中自由、平等、公平、效益、安全等法律理念被侧重于从私法方面来理解和阐释,即强调个体的自由,个体之间的平等个体相互关系的公平以及个体行为的效益和安全、经济法是具有私法和公法因索的社会法,自由、平等、公平、效益、安全、秩序等,法律应当具备的基木理念则被侧重于从社会利益的角度去阐释,强调社会整体的自由而反对个体的极端自由,强调社会结构的平衡和社会公正而限制个体成员滥用优势,强调社会整体效益和交易安全而反对个体暴利和私权绝对。商法和经济法在性质和理念方面的差异只是相对的,说明两者之间有所交叉,有所相异。 从两者的内容和制度来看,商法主要规定了商人、经营者的地位、组织形式、商事交易行为规则和行为后果、商事行为的技术性规定和营利性规范这此内容,形成了公司法、企业法、票掘法、合同法、保险法、海商法等法律制度;经济法主要规定了市场准入和退出以及商事话动(经营性话动)竞争的规范、商事组织对市场的.片有关系以及政府如何调整此种关系、商事行为涉及社会公众利益时,两者如何平衡、政府如何保障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振兴和发展等,这此内容形成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资源保护法、投资法、经济发展法、产业振兴法等法律制度。虽然将以上法律制度分为商法或者经济法,但是也应当注意当今社会经济关系的复杂性与法律调整之间的关系:第一,此种划分不是绝对的,每一种法律制度并非十分纯粹,因而在一种法律制度当中包含了另外一种法律制度的规范内容是正常的;第一,商法与经济法的交叉,不存在相互替代和包含问题,这是社会经济关系多元复杂对法律的要求,也是人们认识到这种要求的存在而做出的反映。 总之,经济法与商法是相辅相成、交叉区别的两种法律现象,尽若这两种法律在我国尚未法典化,但有关单行法律和法规已经制定颁行,经济法和商法分别存在的基本理由是两者的侧重点小同以及现实对这此侧重点的需要。 (二)经济法与商法的联系 《公司法》、《票掘法》、《保险法》一般归入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人民银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按划分属于经济法。 在上述法律之中,可以看到在商法当中有经济法的内容,在经济法当中存在商法的规则。比如,我国《公司法》的立法宗旨即非常典型地体现了商法目的与经济法目的的结合该法第1条规定“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对公司的规范和对公司、股东、债权人的保护,体现了商法的个体性,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则反映了经济法的社会精神。在具体规范方面,《公司法》有关公司转投资的限制(第12条)、股份转让的限制(第147,149条)、对公司则务会计制度的强行性规定(第174,175,176条等),《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企业的设立、入伙、退伙时的登记规定(第15,16,56条等),《票掘法》关于木票出票人资格审定的规定(第74条)、关于票掘管理办法的规定(第110条),《保险法》关于限定投保、公平竞争以及对保险业监督若理的规定(第6,7,8条,第五章)等,已经超越了纯粹商法以“自由、便捷、个体安全”为特征的范围,而自然进入到“社会秩序、社会安全”的经济法领域。但是,在这此法律当中,社会经济秩序和安全的保障首先要建立在个别经营者地位确定和行为规范基础之上。作为经济法主要法律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第1条)。该宗旨的特点是先考虑社会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 ,再考虑对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体现了由社会而个体的经济法作用过程。类似的立法宗旨还表现在《产品质量法》、《税收征收税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当中。经济法强调社会性和整体性,以建立整体秩序为目的,在此过程中,对特定主体违规行为的制裁,是对不特定主体利益的保护,也是对社会利益的保护。但是,保护对象也并非都是不特定的。对特定对象及其行为的规范和保护,则体现了商法内容。这在具体规范方面,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第20条),《产品质录法》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第四章),《税收征收税法》关于向纳税人退税的规定(第30条),《房地产管理法》关于房地产交易的规定(第四章)等,是从保障政府管理、秩序建立、社会利益平衡的基础上考虑对个体利益的保护规则,而这此规则,已经涉及商事法的内容。 当然,上述两种现象也不是绝对的。也有较为纯粹的分属商法和经济法的制定法,少于不过多地涉及对方的内容,比如《海商法》就属于较为纯粹的商事法,而《人民银行法》则属于比较纯粹的经济法。此外,有的法律在立法时就已经设计为结构性倾斜,以矫正现实当中的不平衡而具有了经济法特征,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四、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从经济法的概念引入我国,其与行政法的关系就是争议焦点一些研究者认为经济法是经济行政法引、行政法是规定国家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规的总称。在过来因素上,行政法与经济法有所联系。但是在具体调整对象、性质、功能等方而,行政法与经济法有所区别。 (一)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 经济法调整的社会性经济关系,包括市场规制和宏观调控,是具有若理因索的经济关系。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若理关系,也是具有公里因素的行政关系。现代行政法具有规范、限制行政权力,防止行政机关滥权的作用,这与经济法通过社会利益矫正政府缺陷具有相同的理念。另外,经济法采取强制性与倡导性的调整方法,行政法也采取此类调整方法。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首先,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调整的是社会中经济关系,即或是具有管理因素的经济关系,这种鼓励因素也并不完全来源于政府行政管理,还包括行业自律管理,并且管理的目标、在于社会利益最大化,因而管理结构呈现关联中性,即管理对象与管理目标之间具有关联性。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管理关系,主要是行政机关设置、行政人员选拔、考核、升迁等管理,即或涉及到经济管理,也是从行政职权和行政程序角度加以规范的,是典型的纵向自线关系。 其次,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以实现社会经济利益和社会平衡协调发展为目的;行政法是国家本位法,以实现国家利益为宗旨。这里涉及到一个基本问题: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一般认为两者具有同一性,但是作者研究的结果并非如此,而是两个具有联系也有区别的独立利益,由于该问题较为复杂,将另文论述。第三,经济法具有社会法属性,而行政法是典型的公法,第四,经济法的内容主要是竞争法、消费者法、市场规制法、宏观经济调控法等实体性法律;行政法的主要内容是行政许可、行政救助、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性法律。 五、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民法是典型的私法,商法是具有公法因素的私法,经济法是具有公法因素和私法因素的社会法,行政法是典型的公法。按照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的排列顺序,从民法到行政法,私法属性不断减弱,公法属性不断增长。从行政法到民法,私法属性不断增长,公法属性不断减弱。其中,以社会法为纽带,私法属性与公法属性的消长变化,说明法律对于社会关系的调整,分别有自身的任务和功能,并显现出相继联结的内在联系。在法律系统中,结构的和谐影响到功能的优化。这种内在联系说明,法律部门的划分是相对的,不同法律部门之间有着密切联系,相互不能替代,相互也不能割裂。 经济法律论文:现代经济法基础理论法律论文 摘要:本文是对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探讨,论述了现代经济法学的四个基本问题:现代经济法价值取向的问题、现代经济法的主体架构问题、现代经济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哲学基础理论论证和现代经济法的主要研究方法。希望通过对这些基础理论问题的深入探讨,能够加强我国经济法学界基础理论统一与共识。 关键词:经济法基础理论、现代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第三主体 伴随着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与转轨,我国的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也已经历了20多年的争论与发展,在发展中争论,在争论中发展,在实践中检验各种理论的正确与谬误,正是在这样一种对真理的不断追求与探索中,我国的现代经济法学已经颇具规模。 目前,我国的经济法学界已经形成了多种流派学说,从最初的“纵横说”、“学科经济法说”、“密切联系说”、“经济管理关系说”、“综合经济法说”、“经济行政法说”、“企业法说”、“国民经济运行法说”,到现在的“经济协调关系说”、“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经济管理与市场运行关系说”、“宏观调控说”、“国家调节关系说”、“国家参与关系说”、“新经济行政法说”、“二次调整说”、“模糊说”、“限定的纵横统一说”,等等。 百家争鸣的景象当然我国现代经济法学蓬勃发展的最好表征。然而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各种经济法学说相互并立,甚至一本书就代表着一种经济法流派,既给经济法学的讲授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也是一门独立学科还不够成熟的表现。笔者认为一门成熟的学科不仅要有促进该学科发展的争论,更多的要有促进该学科独立而稳定的共识,而在我国的经济法学界显然缺少一种“求同存异”的认识。在我国经济法基础理论日益丰富的条件下,我国的经济法学者应该尽可能的抛弃所属学派的意气之争和门第之见,在一切为我国经济法学独立和发展的大局观的指引下,尽快将各学派相同相通的经济法学理论统一起来,以谋求我国经济法在未来更大的发展。 笔者拟通过本文,在经济法学基础理论的“求同”上作一个初步的尝试。在我国的经济法学界至少有现代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现代经济法的主体架构、现代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部门法的哲学理论论证和现代经济法的研究方法等四个问题应该形成共识。 一、现代经济法价值取向的问题 现代经济法的法律价值取向: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法,而非以国家为本位的法。 我们首先来谈谈现代化这个常识性问题,有的学者认为:“现代化有两个优秀问题,一个是发达的市场经济,一个是民主政治,这两点背后共同的东西就是社会的个人本位化,也就是从一个共同体为本位的传统社会过渡到个人本位的、尊重公民个人权利和个性价值的社会。”[1](P231)对于此种认识,笔者认为“尊重公民个人权利和个性价值”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关于“社会的个人本位化,也就是从一个共同体为本位的传统社会过渡到个人本位的社会”的提法,值得商榷。 回顾人类近现展的历史,我们会发现在社会价值取向上始终存在着以个人为本位的西方国家同以国家为本位的东方国家之争。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和个人本位的思想理念,在反封建的斗争和人类思想解放的过程中其进步作用当然应当肯定。而在相对贫穷落后的东方国家,正是以国家为本位的主导思想,才使得整个国家的稀缺资源掌握在该国先进的阶层或统治阶级手中,由政府加以调配,从而集中力量办几件大事。例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正是藉此赶走外来压迫,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在国内进行政治和经济革命,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奠定了有力的工农业和科技基础。 然而无论是以个人为本位的理念,还是以国家为本位的理念在人类生产力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特别是在人类社会化大生产的背景下都遇到了自身无法克服的矛盾和问题,于是它们都自觉或被迫地选择了或正在选择一种现代化的本位理念观:以社会为本位的理念观。在信奉“个人本位”的西方国家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深刻认识到极端的个人主义和自由放任非但不能保证个人充分发展,相反会危及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关于对“个人本位”危害的认识,早在19世纪,作为美国社会学法学派的创始人庞德就已经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他把利益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并进一步指出:“包含社会利益的个人生活是一种道德的、社会的生活。所以社会利益不能容忍为了满足反社会的邪恶目的而行使个人权利。”[2](P138-140)而在信奉“国家本位”的东方国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也同样认识到国家的过分集权,大大损伤了社会个体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也就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也正是基于这种本位观认识的转变,无论这种转变在当时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它都体现在了对国家经济关系的调整上,而这种调整体现在社会上层建筑的法律中,便是现代化的经济法理念观。绝对的计划经济以国家为本位,绝对的市场经济以个人为本位,而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法。所以“绝对的计划经济不需要经济法,绝对的市场经济容不得经济法”[3]。只有在市场与计划(西方国家)或计划与市场(东方国家)相互融合,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经济法才得以产生。 综上,经济法是社会转变中产生,其本身也在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而转变。现代经济法的法律价值取向与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相一致:经济法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法。因此,现代经济法是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型部门法,是法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而随着经济法社会化本位的日益凸现,经济法的现代化主体—第三主体,一个完全以社会为本位的主体,也逐渐显露出庐山真面目,登上了历史舞台。 二、现代经济法的主体架构问题 经济法主体二元架构的突破,三元架构的初探。 我国一些传统经济法学者的“国家—市场”二元框架理论的基本特点是:将政府和市场作为对等的非此即彼的两个主体,他们把政府和市场作为经济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方式。当“市场失灵”的时候需要政府权力的适当介入或干预,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国家指导”;而政府的调节行为则可能会有调节“不适当”情况的出现,这就需要完善的法律对政府的经济行为及其后果加以规范。从正面说,政府对市场失灵时的正确干预需要法律的确认;从反面说,政府干预的缺陷和有时的失灵与不适时也需要法律的纠正、限制和禁止。这样就产生了一些经济法学者认识经济法本质的基础。对于这种经济法的国家干预和协调学说这里我们不做评论,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经济现象的日益丰富,我们越来越认识到第三部门的存在和其对经济资源配置影响力的日益加强。 对于第三部门的认识,迄今为止国内外学者的认识是不统一的,这里限于篇幅笔者不能一一举例,笔者认为所谓的第三部门就是与国家政府和私人团体相对应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不具有国家机关的官方性质,同时也没有私人团体的赢利唯一性。这里需要对“赢利唯一性”做一特殊说明,“赢利唯一性”不同于赢利性,它强调唯一性,即第三部门可以有赢利的要求和需要,但赢利不是第一性的,它往往服从和服务于其它社会公共目的。社会团体具有极强的社会公益性,着眼于人类社会长远的整体利益,随着其范围和主体的日益扩大,其社会为本位的价值观正日益受到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的认同,因而其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也在不断扩大。社会团体作为经济法的第三部门的提出,恰恰反映了人类价值观的转变历程:由国家为本位到个人为本位,由个人为本位“回归”到社会本位。社会团体的范围至少包括各种公益事业基金会、文化团体、学术组织、运动协会、现代化的教会、“在野”派、民间环保组织、红十字协会以及独立的传媒等等。 特别地,在当代高科技日益深入人们生产、生活的条件下,以国家、政府的立法行为来弥补高科技所带来的法律真空已经明显滞后,在全球范围内的因特网的技术标准、保护协议和相关游戏规则几乎都是在没有国家的参与的情况下,由一些社团组织不待政府授权而自行制定和实施的,这种超越国界,没有国家参与的立法在现实中也得到了很好的保障与实施,这更从现实的角度证明了作为第三部门的社会团体的独立的主体地位和其存在的必要性与价值:即第三部门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新型主体,它的出现是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必然和客观需要。 作为第三部门的社会团体同国家政府对经济资源配置调整的优势在于:第一,经济资源配置效率大大提高。作为第三部门的社会团体同国家政府相比显然缺少了官僚的拖沓作风。第二,经济资源配置更加人性化。与国家的为统治阶级服务的职能不同,由于社会团体更着眼于社会整体利益,所以它会将更多资源应用于相对贫困和需要投入的经济个体。中国古语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而补有余。”这句话充分说明了人类历史上的贫富差距总在不断拉大的社会根源。而第三部门的出现则真正有可能使人之道符合天之道。而且我们也有理由相信随着生产力的日益提高,第三部门在这方面的职能将越来越强大。第三,第三部门经济资源配置范围将有可能超越国家领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超越国界第三部门也越来越多,它们对经济资源配置当然地不限于一国之内。这无疑为突破各国政府相对狭隘的贸易保护壁垒,反垄断特别是反国家垄断提供了一个的新的解决途径。 三、现代经济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哲学基础理论论证 经济法的哲学基础理论的现代化: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与延伸——系统论。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的地位长期以来受到一些民法学者的质疑,在他们看来:经济关系可以分解为行政性经济关系、平等主体的经济关系和劳动经济关系,所谓的经济法法规可以分解为民法的规范、行政法法规和劳动法法规,而经济关系的综合调整则可以分解为行政法的调整方法、民法的调整方法和劳动法的调整方法,既然这三个部门法可以分割“独立”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法也就丧失了其存在必要性。 笔者认为这些民法学者之所以会得到上述错误结论,主要是采用了片面的形而上学的分析方法,更是对马克思哲学的辩证法和现代科学的系统论缺乏应有的认识。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一种综合性的经济关系,所谓的综合是有机的结合,绝对不是简单的相加混和,所以采用“平面层次的分割法”来分析分解经济法的研究对象当然是行不通的!笔者认为法律本身就是一种有机的系统,而法律中的各个部门法本身也是一个有机系统,部门法系统就构成了法律系统的子系统。引用哲学中充满了辩证唯物主义色彩的系统论的观点来理解现代化的法律体系关于部门法的划分,从而从哲学的角度为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来正名,无疑对丰富现代化经济法基础理论有重大意义。 辩证唯物主义系统论认为:系统虽然由子系统或元素构成,但系统具有子系统或元素不具备的某些特性,系统一经子系统或元素构成就发生了质的飞跃与提升。所以系统不能理解为其子系统或元素的简单集合。此哲学观点无疑为现代法律系统的子系统划分(部门法划分)提供了最好的方法论。一些传统的民法学者划分法律部门时认为:横向的平等主体间经济关系由民法部门来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则由行政法来调整。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既有横向领域又有纵向领域,那么经济法是否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呢?依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经济法)一经子系统或元素(横向领域的经济关系和纵向领域的经济关系)构成就发生了质的飞跃与提升,这种质的飞跃与提升具体表现在现实中就是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既不可能由单纯调整横向经济关系的民法来实现,也不可能由单纯调整纵向经济关系行政法来实现。相应地,这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所调整的一定范围内的纵横统一的经济关系相对于单纯的横向经济关系与单纯的纵向经济关系,有质的变化,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关系。这里我们可以借鉴化学来更好地理解这一点:比如C+O2=CO2,CO2显然与C和O2不是同一种物质。这也就是上世纪80年代我国学者提出的著名的结构质变规律。通过上述带有思辨色彩的哲学分析,我们可以很自然的确信:新兴的经济法系统当然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四、现代经济法的主要研究方法 经济法的研究方法体系一般认为主要有三个层次:哲学层次的抽象思维方法、法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 哲学层次的抽象思维方法在讨论第三个问题时我们已经使用过,它从人类的思维逻辑上论证了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从而驳斥了少数其它部门法学者对经济法地位不能独立的攻击。 法学学科的研究方法当然是经济法研究的最基本方法。但笔者认为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才是经济法的最主要研究方法。 对于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这里笔者作如下定义:将原本为甲学科特有的研究方法应用在乙学科中,从而使乙学科有意想不到的突破或发展的研究方法,叫做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是现代学科研究中最锐利的研究方法。例如现代生物学基因排列发现就是借鉴了物理学科的研究方法;而现代最出色的经济学者和其理论往往都借鉴了数学的分析方法。凡此种种,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那么作为新兴的部门法——经济法而言,它的研究方法就更具备了这样一种特性。对于经济法的跨学科研究方法主要是指对经济学的借鉴。这种借鉴是不可避免的!这种借鉴源自于经济法与经济学的天然联系,是伴随着经济法刚刚产生的那一刻就开始了。 显然在古典政治经济学时期,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的市场一手论是不可能使经济法成为独立的部门法。而只有在现代经济学认识到国家适度干预的理论后,才使经济法的独立成为可能。所以经济法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不可避免地与经济学联系在了一起,甚至可以这样说:经济法就是法学借鉴经济学而从传统法律体系中独立出来的部门法。因而它也就常常为近乎“完美的”传统法律体系固执的拒绝和不容。 从宏观经济学的国家和市场对经济的调控理论到微观经济学的效益和成本、供给和需求、均衡理论,现代经济学几乎无一不为现代经济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和吸收的理论。 综上:法学学科的研究方法是经济法研究的最基本方法,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尤其是现代经济学理论)才是经济法的最主要研究方法。 结论 经济法作为法律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从它的价值取向到它的主体,从它的独立基础到它的研究方法无一不闪烁着各种学科的前沿性与现代化的光芒。因而我们有理由相信作为法律体系中冉冉升起的新兴部门法必然和其它新兴事物一样有着无限美好的前景。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现实性探讨法律论文 论文摘要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一直是法学界争论的焦点,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其实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明确经济法的概念,证实其独立性和重要性,并在理论和现实的基础上对相关部门法加以区分。本文谨从经济法的概念入手探求经济法的独立性,并在回顾经济法历史演进的基础上分析论证经济法历史上是重要的法律部门,而且现实仍是重要的法律部门,当然要更加明确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还须与相关的法律部门进行比较,最后以经济法的非凡性分析经济诉讼和经济审判。 要害词:经济法,法部门,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现实性,市场失灵,公共失灵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其实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明确经济法的概念,证实其独立性和重要性,并在理论和现实的基础上对相关部门法加以区分。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从其萌芽至今已走过了100多年风风雨雨的历程,它的产生以至发展都伴随着争吵,目前学界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作为理论思维的第一步就是给经济法下定义,这也是经济法研究学者的首要任务。前人在此已做了相当的工作,总的说来,对经济法的定义可以分为两类观点:一是承认经济法是一个法部门,进而在此基础上进行定义;二是不承认经济法的独立地位,认为经济法是一个学科或是一种规范的综合等等。 否定经济法的普遍观点认为“经济法没有统一的调整对象和方法,所以无论是单个的经济法规或是这些法规的总合,都不能构成独立的法律部门”(1).而肯定派则认为经济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和方法,坚持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2)。综观两方的观点其最大的分歧就在于经济法是否有有别于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这也是传统部门法的划分标准。还有部分学者为求证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对传统的部门法划分标准提出了质疑,认为法部门的划分并非如此,现在不得不对这一传统理论加以彻底的改造了(3)。当然还有提“法域说”和“法体制说”的。我们没有必要一厢情愿的为建立一套理论而去任意否定已有的且被大家所公认的东西,否定这一点就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研究态度。唐诗有言:“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这句诗用来说明经济法的发展极恰。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应该得到肯定,如何去诠释经济法呢?首先还得从法谈起,法律就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那么经济法也是为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而存在,了解这一点给经济法下定义就不是一件难事。从苏联改造过来的“纵横统一说”在学界曾占有相当的地位,此说认为经济法调整的是纵向的经济治理关系和横向的经济协作关系(4).这一观点试图使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更加明显,但无意间却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经济协作关系更多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这不应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畴,而是民法调整的范畴。经济法主要是从公权力入手来调整公私融合的部分,也就是公私之间的交叉关系。现在非凡是象中国这样的日益发展的经济民主社会,公权力应该在一定的地方适可而止,不应过多的涉入私权利。因此,经济法应定义为是调整国民经济的治理和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理解:首先,经济法调整的是纵向的经济治理和协调关系,这区别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其次,调整的主体其中重要一方是国家相关的经济机关,这是为摆脱行政机关对经济的盲目干预,确定一定的机关进行经济的治理和协调工作。虽然,经济法是以一定的强力为基础的,但强力并不是直接调整手段而是作为经济治理协调的坚实后盾。 二、经济法的独立性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法律部门的问题,而进一步研究其实重要的就是经济法的独立性问题,这个问题是上个世纪以来法学界争论的焦点,可以肯定的说经济法是一个部门法。前面已对经济法的概念进行了分析,下面具体就经济法的独立性进行研究。 判定经济法是否为部门法须确立一个明确的部门法划分的标准,而不是不顾现实自封为部门法。部门法的划分有对象说,对象加方法说,还有方法说,还有目的说等。按照多数的观点认为特有调整的对象和方法是划分的标准。但方法相对于对象来说是次后的,特有的调整对象才是要害,任何法律部门都有其调整的对象,这是划分部门的根本标志,它是指法律部门调整的特定社会关系(5).虽然有人对这一传统的划分方法提出了质疑,但他还是不得不承认,对经济法的基本界定说还是应当立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根本特征,否则经济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异于空中楼阁,经济法的科学性也就值得怀疑(6).在前面的定义中已经阐述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对经济的治理协调关系。这种关系的一方主体是国家经济机关,另一方则是市场经营的主体,大到公司企业集团,小到“户”(7)这种经营的单位。从客观上说,经济法调整的的对象是一种社会关系,具体说有宏观调控法(或者宏观经济法)、市场规制法、经济组织法等方面。宏观调控法主要包括金融财税等,市场规制法包括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以及产品质量法等方面的内容,经济组织法主要包括了公司企业法等方面的内容。 调整的对象基本上就决定了经济法的独立性和非凡性,在经济的治理协调过程中会使用包括民事、行政等方面的调整手段,这并不会影响经济法的独立地位,现实的情况非常复杂,使得国家必须用多方面的手段进行调整。另外经济法也不是没有自己的调整手段和方法,如“经济不名誉”处罚等。 所以从理论上来说经济法有明确的调整对象并辅以一定的调整方法,它就具有作为一个法部门的独立性,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三、经济法的发展和现实性 经济法成为法律部门首先是要有独立性,但现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经济法现实性其实就是经济法的现实存在依据,说明经济法作为一个部门法存在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有重要的意义。 经济法的重要性可以从经济法的发展历程来说明。经济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早在2000多年以前就有了成文的法典,比如《汉穆拉比法典》,其中就有很多相关经济的法律条文,但这时的法是诸法合体,不能说已经产生了经济法。经济法是相对于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它的产生和发展是与经济的进步分不开的,总的说来经济法产生于19世纪,随后在20世纪初出现分野,一方面是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的“计划经济法”,典型的如捷克等还制定了专门的《经济法典》。但随着苏东集团的解体以计划为主导的经济法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现实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是否有必要再继续坚持原苏联计划经济时期的理论学说有待商榷。另一方面是资本主义国家几经演变的经济法,从“战时经济法”到“危机对策经济法”,再到比较成熟的“自觉维护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分析这一过程,可见它是沿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轨迹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逐渐熟悉到国家对经济干预的重要性,同时民主经济的推动,一时出现了“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的现象。比如,不正当竞争、垄断这些问题光靠民法规范的市场调节手段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而且经济越发达对经济稳定的要求就越高,不规范的金融治理以及猖獗的金融投机严重的影响了一个国家的经济稳定和发展,1929年从美国开始的世界经济危机的就是一个明证。 资本主义国家在加强国家干预的同时,社会主义中国也在一边规范职能经济部门的治理,又逐步的放权,让民众享有更多的经济自由,进而实现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各国的经济形式逐渐趋同。经济法正是在此基础上有其继续存在的理由,可以完全否定那种经济法的“阶段论”(8).法律部门之所以形成,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精神(9),也就是它有它的现实性,即适应经济现实而生。 由于各国的情况不一样,各国的经济法强调的主要方面也不一样。英美法系没有部门法划分的传统,也就没有经济法部门,但事实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被称之为“经济宪章”,可以理解为这是其重要的经济法内容。德日对经济法德研究由来以久。由于民商法在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人们关注经济法的程度不高,甚至很多人还不知道什么是经济法。但不管怎样,经济法的存在是一个事实。西方国家已注重到经济法的重要性,借鉴近年来中国经济法发展的经验,加强对国民经济的治理,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中国由于传统思维的影响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经济法的重点不在反不正当竞争而在财税方面。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这种状况会逐渐的改变。 经济法的重要性最重要的就是其存在的现实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建立在符合现实基础上的法部门才有其合理性。事实证实,要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健康、快速发展,光靠计划抑或是市场调节是不行的,经济法要解决的就是市场跟公权的关系问题,这也是经济法存在的意义所在。公共权力有很大的张性和破坏性,它介入市场、干预经济必须依法划定合理的阶域,克服“市场失灵”和“公共失灵”是经济法的双重任务(10)。从另一方面来说,国家究竟也是社会的一个组织,在发挥经济职能对社会经济进行规划、引导、控制、调节和监督的同时,又具有为自身利益“寻租”倾向,经济法才对经济权力的范围和程序作出限定,以防其放弃或滥用代表权,侵害、背离社会利益(11)。普遍的情形是因为自由的市场经济的失灵,国家就由与市民社会相对立的“政治国家”变为“经济国家”。经济法是经济国家的衍生物。但我国的情况与其说是市场失灵,不如说是市场机制的缺乏和不完善,改革的取向和目标就是要改革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全面引入市场机制,而不是或者说主要不是纠正市场失灵或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的(12)。我们更多的是克治所谓的“公共失灵”,下放权利,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竞争环境。总之,经济法的现实使命就是调整公私融合的权利义务关系,填补社会发展带来的法律调整空缺。 从现实的情况看,以下几个方面必须由经济法重点加以调整和规范的: 一,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经济法是平衡协调法(13),通过治理协调和处理好社会整体与社会个体之间的意志、行为和利益的矛盾十分重要。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重视国家经济部门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以市场为基础并加以国家调节这一辅助手段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帕累托最优”。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按一定的程序制定经济政策等行为,如利率、税率的调整,宏观经济调整有利于克服市场的盲目性和滞后性,使“市场失灵”带来的损害降到最低。 二,市场竞争方面。市场经济的活力来源于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新技术的迅速开发和利用,经济就会放缓,因而维护并鼓励正常的经济竞争是经济法的重要使命。但同时市场经济的发达天性决定了一部分经济主体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并逐渐取得相对优势的地位,甚至走向垄断,而垄断者会维持自己的垄断价格剥夺消费者,更为严重的是导致技术和服务止步不前。另外恶性的竞争损害了平等民事主体的利益,还损害了整个市场竞争机制。对此,传统的民法调整显然是力不从心。 最后,经济法的调整为市场和国家经济的稳定提供保障。市场越是开放发达,稳定性的要求就越高,非凡是金融体系对此要求更高。假如金融监管不力,则会导致金融投机猖獗,从而严重影响经济的稳定。1998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所以经济法必须从主体资格、程序运作等方面加以规制和监管。 当然,需要经济法调整的地方还有许多,这里不可能一一详叙。 总之,经济法都是顺应时代而存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经济基础的客观性决定了经济法部门必须存在并发挥作用。 四、经济法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 前面仅从理论上以部门划分的标准阐明了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同时就经济法存在的重要性进行了分析和论证,但若要进一步明确其部门法的地位,须与相邻的部门法加以比较,不能区别就难说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涉及公私权利的问题,一方面它与民法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方面它的主体是行政机关,与行政联系紧密,所以准确的区分经济法与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才能说明经济法的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相较而言,其他部门法就没有什么可比较的必要,本文由于篇幅的限制,也不打算与民法和行政法之外的部门法相比较。 与民法相比较,双方调整关系的主体明显是不一样的,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经济法则是调整的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治理协调关系,与人身关系无关。明确的区分经济法和民法是为了让公权利不干预私权,让市场经济按价值规律发挥最大的作用。经济法与民法并不是对立的,经济法是民法的重要补充,可以说民法是经济法的基础,经济法是民法的保障。举例来说,在消费者权利保护方面,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商家和消费者的关系,但是《民法通则》在制定时忽略了一点就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可能有平等的关系和不平等的关系,很显然,商家在信息力等方面占有了绝对的优势,假如完全按照民法来调整的话显然不利于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这种情况下,就必须以国家或社会的力量涉入这一关系中,通过调整国家与商家的关系从而达到双方的平衡。 众所周知狭义的民法不包括商法,商法是后来才出现的非凡民法。尽管有民商分离和民商合一的不同,但商法属于广义的民法是没有异议的,其基本的价值理念与民法是相同的,调整的对象仍然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脱离这点商法就不成其为民法。一般认为商法包括公司法、保险法、海商法等,但这些同时又被纳入经济法的范畴,如何具体的区分商法和经济法呢?有的学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考证了商法的来源,认为商法本来就是一个不十分规范的叫法,也就是说没有商法,建议把调整平等主体的部分划入民法中,而余下的划归经济法(14)。笔者以为这完全没有必要,保持民商法的现有提法已是共识,所以属于商法的相关法中可以有经济法规范,只是双方的研究角度不同,商法可以从主体资格、权力自治等方面就以规定和研究,而经济法则从经济组织、竞争规范等方面进行规定和研究。商法与经济法并不矛盾,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其区分要害在调整的主体不同。 与行政法相比较,二者主体方面存在相似之处,这是笔者在解决经济法主体地位是碰到的最难的也是思量最久的问题,但两者的区别仍然存在。行政机关有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也就是说国家一方面是统治者的身份,另一方面又是治理者、组织者,在某些时候还是经营活动的参与者。其行使行政职能的由行政法调整,行使经济职能的由经济法加以调整。传统的行政法内容庞杂,不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效率并规范行政行为,一些原来行政领域的东西应分离出来纳入新的法律部门如经济法来调整,而一些未成熟又没有形成一套法律系统的法规继续留在行政法中,最终行政法调整余下的部分。所以行政法应该是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并规定公民在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的行政救济(15).因此区分经济法和行政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从调整对象上看,行政法只调整发生在行政活动中的行政关系,如公安治理关系,人事行政关系等,经济法调整的是经济活动中的治理协调关系,包括产业政策治理关系,工商治理关系等。再是从调整的方法上看,经济法更广,不仅涉及有民法和行政法的方法,还有自己特有的方法,而且经济法在宏观调控上更多的是采用间接调控方式。最后,经济法规范专业性更强,更复杂。 五、小结 上面的分析已经论证了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但是时代在发展,现实情况在变化,我们必须不断的加强对经济法的研究,让经济法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也正如前面在论述经济法的现实性所说,经济法顺应现实而生,它一定会继续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 经济法律论文:经济法边缘法律论文 所谓经济法的边缘,是指经济法学的研究范围,其优秀是廓清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的界限。这是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老问题,本文拟从新的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探索,以确定经济法学的研究领域。 一、问题的提出 过去经济法学理论研究,关于经济法的研究范围都是与研究者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紧密联系的。在此笔者将其称之为“调整对象说”。这一学说有多种观点①,其中最有代表性也最有优秀的观点是以划分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为前提,将它们之间的关系表述为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区别的不同法律部门,然后确立经济法的独立地位②。这一理论,看似对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作了划分,但深入考察便不难发现:它并没有真正阐明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也不可能划清它们的界限。这里明显的问题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至今仍无统一认识。以一个不确定的概念来作为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就不同学者所认识的不同的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而言,经济法与民法、经济法与行政法的界限或经济法的范围绝非毫厘之差。 本文无意于批判或非难某种理论,且笔者也是调整对象说的赞成者。但是,这种研究方法作为一种既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研究的深入,阻碍了纵深思维。因此,有必要跳出既定模式的简单框架。 笔者认为,现存的调整对象说在阐述经济法的独立性时,至少存在如下难题: 1、作为区分民法与经济法、行政法与经济法的的调整对象究竟是什么?是经济关系还是社会关系?这些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2、经济关系能否分割?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在调整经济关系时是共同调整还是分别调整?如果是共同调整,不同的法律部门划分以什么为标准?如果是分别调整,不同的法律部门又以什么为划分标准? 3、法律部门的分类与学科分类是否同一概念?以调整对象为标准所划分的法律部门是学理概念还是法律形式概念? 这些问题,都是十分艰难却又表现解决的经济法学基础理论问题。 二、调整对象与法律部门的划分 经济法具体的调整对象是什么,笔者将另文讨论,这里仅研究调整对象对于确立经济法部门即经济法学研究范围的意义。 调整对象说的基本观点是将经济法有无独立的调整对象作为经济法能否取得独立的法律部门的基本标志。综观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诸流派及观点,关于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可分为两大派,即肯定派与否定派,但两大派的基本论据是一致的。否定派认为:“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一个十分必要的法律学科。”因为“经济法没有统一的调整对象和方法,所以,无论是单个的经济法规或是这些经济法规的总合,都不能构成独立的法律部门”。“谁要想建立一个经济法部门,就必须指出这些经济法规在调整对象上的同类型,或者指出我国现阶段已产生了一种新的经济关系,并应找到在这种经济关系中起作用的特殊规律,找出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原则和方法。如果只是简单地把已经受到其他法律部门调整的诸种经济关系都归由经济法调整,并以此建立经济法部门,这不仅违背了唯物主义法学关于以社会关系本质属性作为划分部门法的基本理论,而且必然是以否定或者贬低其他部门法为代价的。”③肯定派则是以肯定经济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为国为依据,认为经济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肯定派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又有多种观点。但均认为经济法是调整一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里可以看到:无论哪个流派、哪种观点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都反复使用了两个概念,即“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这两个概念是否可以等使用?它们的内涵与外延是否一致?确定它们的涵义直接关系到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界定,对于确定经济法的概念具有直接影响。 经济法律论文:低碳经济的法律创建透析 作者:王祥修 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 我国三次产业间的比重仍然停留在1∶5∶4的状态,我国经济的主体是第二产业,工业作为主要产业部门导致高能耗成为必然,低能耗的第三产业和服务业比重偏低,发展滞后。由我国在资源与环境保护问题上所面临的国际压力决定的。国际舆论对我国的发展道路表示质疑,并认为我国的环境污染已经超越国内经济问题的范畴。2009年召开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发达国家普遍关注中国等发展中大国的减排问题,并且试图要求中国等发展中大国在此次大会上承诺具体的减排目标。尽管《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但是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我国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再次在这样的国际会议上重述,也给我国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在低碳经济领域的积极实践表明,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是可持续发展的时代潮流,以能源环境技术为优秀的新一轮国际发展实力的竞争浪潮即将形成。谁在能源环境技术创新中领先,谁就将主宰绿色发展的潮流,谁就是未来世界的最大赢家。我国能否在未来几十年里走到世界发展的前列,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应对低碳经济发展调整的能力。 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法律规制 (一)有关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性法律到目前为止,有关发展低碳经济的国际性法律主要有两个:一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二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世界上第一部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公约。《公约》于1992年5月在纽约联合国总部通过,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有世界各国政府首脑参加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期间开放签署,1994年3月21日生效。我国于1992年签署并于1993年1月5日批准了该《公约》。《公约》由序言、26条正文和两个附件组成。《公约》主要目的是应对因CO2等温室气体排放引起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公约》正文中规定的“目标、原则和承诺”是其优秀内容。《公约》第二条规定,“本公约以及缔约方会议可能通过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书的最终目标是:根据本公约的各项有关规定,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危险的人为干扰的水平上。这一水平应当在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持续地进行的时间范围内实现。”《公约》第三条规定了各缔约方为实现最终目标和履行《公约》各项规定而应遵循的五项基本原则:公平原则或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应当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具体需要和特殊情况的原则;预防原则;促进可持续发展原则;国际合作和开放经济体系原则。《公约》第四条规定了各缔约方应作出的承诺即应承担的义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议定书》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参加联合国第三次会议制定的。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议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我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议定书》共28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规定了定量减排指标,规定了履行《议定书》的灵活机制等。2007年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召开了《公约》缔约方第十三次会议和《议定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通过艰苦谈判,会议最后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巴厘岛路线图”确定了今后加强落实《公约》的领域,对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主要发达国家的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2009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举行。由于《议定书》对减排温室气体的种类、主要发达国家的减排时间表和额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一规定截止的时间是2012年。2012年以后的减排时间表和额度怎么安排?这正是本次哥本哈根会议希望解决的问题。但会议并没有获得具有法律意义的结果,而只是将中美等5国提出的一份非约束力的协议作为会议成果。2010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六次缔约方会议在墨西哥坎昆召开。会议最终达成的两项决议,分别是《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进一步承诺特设工作组决议,以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决议。不过,在各经济体减排温室气体、发达经济体为气候基金提供资金等问题上,尚未出台量化目标。(二)有关发展低碳经济的外国立法英国2003年在其能源白皮书中率先提出了低碳经济的理念之后,又于2008年正式通过《气候变化法案》。该法案的目标在于提高碳管理水平,促进经济转型。这使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而建立具有法律约束性长期框架的国家。该法案提出,英国将在1990年基础上,到2050年至少减排CO2量的80%。该法案还要求制定5年一次的“碳预算”,2009年4月,英国政府宣布新的财政预算时,也同时宣布了2008至2012年的碳预算,将到2012年的减排目标细化到22%。2009年7月,英国又公布了详尽的《英国低碳转型》国家战略方案。这份方案涉及能源、工业、交通和住房等社会经济各个方面,同时出台的配套方案有《英国可再生能源战略》、《英国低碳工业战略》和《低碳交通战略》等[5]。美国虽然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但也重视以立法的形式规制低碳经济。2007年7月美国参议院提出了《低碳经济法案》,该法案的主要内容为:战略性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稳定配额交易价格的“限制———交易体系”;配额分配鼓励科技投入并保护美国的消费和就业;主要奖励碳捕获和碳储存技术;技术、适应和低收入援助;国际合作。奥巴马出任总统后,提出新能源政策,预计到2030年,所有新建房屋都实现“碳中和”或“零碳排放”,成立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开展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2009年2月,美国出台《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投资总额达7870亿美元,主要用于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2009年3月,美国众议院能源委员会向国会提出《2009年美国绿色能源与安全保障法案》,该法案由绿色能源、能源效率、温室气体减排、向低碳经济转型4个部分组成,该法案构成了美国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法律框架。2009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美国清洁能源和安全法案》,该法案不仅设定了美国温室气体减排的时间表,还设计了排放权交易,试图通过市场化手段,以最小成本来实现减排目标。印度政府一直重视运用环境友好、提高生产技术、削减温室气体排放等方式来满足国内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为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鼓励新能源的运用,印度政府于2001年颁布《能源法》,其意义在于调整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国家的长效发展。印度气候变化的国家行动计划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印度政府于2008年6月30日的《气候变化国家行动计划》。“根据印度宪法,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权力范围都以公民基本权利为限,尽管印度宪法没有明确赋予法院违宪审查的权力,但这为法院审查立法和行政行为是否侵犯公民基本权利提供了可能。”[6]此外,丹麦、德国等国还通过加强科技立法来促进低碳经济发展。丹麦为发展低碳经济建立起了由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与市场互动关联的社会支撑体系。在这一体系里,科研机构组织专家对低碳技术项目进行科研攻关;中小企业积极投身于科研成果的商业化运作,并以市场为导向及时反馈低碳技术的使用效果;政府不仅对低碳技术研发进行宏观引导,还通过税收激励、价格补贴、优先采购低碳技术产品等措施对低碳新产品进行扶持,确保新技术成果被广大消费者接受。德国不仅推出了世界上第一个涵盖所有政策范围的《德国高技术战略》,还专门制定气候保护技术战略,确定了未来研究的四个重点领域,即气候预测和气候保护的基础研究、气候变化后果、适应气候变化的方法和气候保护的政策措施研究等。(三)我国有关发展低碳经济的立法目前,与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有关的国内法律主要有:《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煤炭法》、《电力法》、《环境保护法》等。除上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外,国务院制定了一些相关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制定了一些相关的部门规章,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一些相关地方性法规,有立法权的地方政府制定了一些行政规章。另外,我国还制定并实施了《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2000~2015年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要点》、《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十五”规划》、《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等规划与政策,这些规划与政策虽然本身不是法律,但却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立法的不足之处 发展低碳经济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尽管有相关法律对此进行了专门规定,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法律仍存在一些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低碳经济法律体系不完善当前,低碳经济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发展方式已被确立,但其规定却是由诸多繁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加以调整的,法律体系不完善。一是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但此条文的规定与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国家基本发展战略的要求不完全吻合,其内容也不能涵盖低碳经济发展的全面要求。二是到目前为止,作为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中,还没有一部专门引导和发展低碳经济的法律。三是即使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与其他的法规、规章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法律之间、法律与法规、规章之间存在不协调的现象。这种情形对发展我国低碳经济有着一定的负面影响。(二)能源基本法缺位目前,我国已经施行《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能源单行法律。在能源问题日渐成为关系国家安全的领域,制定一部系统的、综合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行为、反映低碳理念的基本法就非常必要。能源基本法的出台将健全中国能源法律体系,为能源领域单行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也有助于解决能源单行法之间以及能源单行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协调问题。不仅如此,关于规范能源诸如石油天然气、原子能、太阳能、风能、地热等专门性法律至今还未出台。(三)现行有关低碳经济法律缺乏可操作性由于长期受到“宜粗不宜细”立法思想的影响,目前我国相关的低碳经济的法律条文大多是原则性的规定,不够具体,缺乏可操作性,不能够从“细”做起,不能有效规范、调整和解决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四)有关低碳经济法律内容相对滞后《煤炭法》、《电力法》、《矿产资源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低碳经济法律内容的规定与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吻合,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不相适应。(五)公众参与制度不到位,法律引导作用乏力2010年3月“中国低碳与能源发展论坛”指出,“发展低碳与低碳经济,绝不仅仅是靠政府、靠政策推进的事,而是关乎全世界每个国家、每个区域、每个产业、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事业。”[7]在我国的各行各业,人们缺乏普遍参与“低碳行动”的意识,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低碳”或“低碳经济”是什么,法律在这方面也没有相应回应,法律引导作用乏力。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 加快国家战略立法,适时推出低碳经济法第一,要修改《宪法》,在《宪法》中确立“将发展低碳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基本战略”的内容。综观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已先后提出低碳经济发展的战略。如英国在2003年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将实现低碳经济作为英国能源战略的首要目标;德国提出了实施气候保护高技术战略;欧盟于2007年通过了欧盟能源技术战略计划;澳大利亚于2008年了《减少碳排放计划》政策绿皮书,提出了减碳计划的三大目标;日本2008年提出的“福田蓝图”,是日本低碳战略形成的正式标志;“美国政府在寻求一个综合、平衡和对环保有利的能源安全长期战略中,把低碳经济的发展道路可能成为美国未来的重要战略选择。”[9]第二,建议由全国人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低碳经济法》(以下简称《低碳经济法》)。《低碳经济法》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最根本和普遍适用的指导规范,是超越能源法律政策、产业法律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政策之上,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律规范。《低碳经济法》的目标和内容是确立低碳经济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提出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的战略目标、步骤、法律原则、主要法律制度,为制定和完善次位阶的低碳经济法律规范提供依据。构建以能源基本法为优秀的能源法律体系第一,尽快出台《能源法》。我国虽已出台《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电力法》等单行法,但是这些单行法都不是综合性的能源基本法,只是对能源问题的某些方面加以规定,并未涵盖所有的能源问题;此外,就是从上述能源单行法调整范围的角度出发,也存在立法规定不够详细、缺乏操作性等问题。目前,作为统领整个能源领域的综合性立法《能源法》正在制定过程中,希望能够尽快出台。第二,要制定《可再生能源法》与《节约能源法》等相关法律的配套法。第三,修改完善《煤炭法》、《电力法》等法律,进一步增强其可操作性。《煤炭法》虽然新近进行了修改,但这里认为,我国《煤炭法》还应进行更大幅度的修改,不仅要解决煤炭产业自身的产、供、运、销以及矿山安全等问题,还要抓住机遇对如何防治煤炭开采和利用可能造成的生态破坏加以明确规定,特别是对如何清洁利用煤炭资源,以降低煤炭行业的碳排放作出规定[10]。《电力法》正在修改中,《电力法》的修订中应对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强制入网、电网建设的责任与义务、电力企业的监管等加以规定。加强财政金融立法,充分利用市场激励机制发展低碳经济要充分利用财政金融的作用,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发达国家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实施开征碳税、提供财政补贴、发展碳金融等措施,将低碳发展外部问题内部化,有效激励了企业和个人参与低碳经济建设。这既是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也能对发展低碳经济起到较好的激励作用,体现法律功能的进步意义。为此,在低碳经济立法中,不仅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建立相应的资金保障机制,还要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研究试行开征二氧化碳税,逐步完善碳交易体系,积极构建起以碳保险、碳证券、碳基金等一系列创新金融工具为组合要素的中国特色的碳金融体系。加强科技立法,促进低碳经济科技的创新科技进步是解决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和能源危机的根本出路。通过科技立法表明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发展什么、限制什么,可以建立起有效的科研工作机制,保证低碳科学技术活动的高度组织化和规范化,从而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英国为发展低碳技术建立了有效的低碳技术资金投入、开发、成果转化与扩散机制。德国推出世界上第一个涵盖所有政策范围的《德国高技术战略》,加强科学技术的研发。我国的低碳科技基础立法状况不佳,部分领域科技立法内容稍显滞后,这对于我国低碳科技的发展无疑具有重大影响。为此,要加强低碳科技基础领域立法建设,通过进一步明确低碳科研院所的法律地位、科技规划的主要步骤,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制,完善国际低碳技术合作与交流立法工作等,建立起促进低碳科技发展的基本法律体系。加强消费立法,促进低碳消费模式的形成低碳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生产方式向低碳转型,更需要引导大众的生活消费理念和方式向低碳转型,使低碳消费模式成为协调经济发展和保护气候的一条基本有效途径。国外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通过立法对消费行为加以规范和引导,使人们的消费行为朝着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的方向转变。如欧盟各国注重运用税收手段对消费者的过度消费与奢侈消费行为进行调整;荷兰等国对生活消费垃圾征税;德国对回收率低的饮料瓶实行押金制度,等等。为促进我国低碳消费模式长效机制的建立,要进一步健全低碳产品认证标志制度,不断完善我国生态消费税制度,适当提高汽油、柴油的税负水平,进一步拓宽奢侈品和奢侈行为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政府绿色采购的立法及实施机制等。 经济法律论文:立法经济法律论文 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法体系的主要构成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法律体系的构成,在当时的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中都有专门规定。比如,1936年的“五五宪草”规定中华民国之经济制度,应以民生主义为基础,以谋国民生计之均足。在1946年国民大会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第13章基本国策部分专门设置国民经济一节对国家的经济制度予以原则性规定。但在具体的规范方面,国民政府通过了大量经济性立法对国民经济予以管理和调整。第一,财政税收。在财政税收管理方面国民政府先后颁布了《预算法》、《决算法》、《营业税法》、《公库法》等一系列法律、条例。在预算法律方面,主要有1928年8月9日公布的《决算法》、1935年8月14日公布的《会计法》、1932年10月19日公布的《统计法》,另外还制定颁行过《预算法》、《审计法》。在税务管理立法方面,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颁布了一些列法律、法规,包括1934年12月8日国民政府公布的《印花税法》、1936年7月21日公布的《所得税暂行条例》等,另外还有《营业税法》、《遗产税》、《非常时期过分利得税》等。在国库管理方面,1938年6月9日公布的《公库法》主要规定对国库的管理。该法规定,公库现金票据证劵之出纳、保管、移转及财产之契据等之保管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指定银行。前项事务属于国库者,以中央银行。属于其他各级公库者,其银行之指定,应经上级政府公库主管机关之核准。在未设银行之地方应指定行政机关。第二,银行金融。国民政府为了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先后颁行一系列关于银行事务的法律法规。1930年4月立法院商法起草委员会起草《银行法》,拟具《银行法草案》59条,1931年2月28日立法院第133次会议地方将《银行法草案》提出讨论并三读通过,1931年3月28日公布了《银行法》,共计51条。《银行法》第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组织之银行其资本至少须达五十万元,无限公司组织之银行其资本金至少须达二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及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有限责任股东应负所认股额加倍之责任[5]。可见,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设立银行可以任意采用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无限公司等组织形式。同时,还加重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及股份两合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股东的责任,以保证银行资本的充足,维护债权人的利益,进而保证金融业的稳定。南京国民政府初期还建立了中央银行等金融机构,形成了所谓的“四行两局”的金融体系。为了规范这一金融体系的运行,南京国民政府先后颁布了《中央银行条例》等规范。同时为了加强对货币的管理,南京国民政府采取废两改元、银本位制的措施,从而使中国币制走向统一和正规。第三,邮政交通。在交通运输方面先后颁布了《铁道法》、《邮政法》、《航空公司条例》等法律、法规。1929年5月21日公布了《中国航空公司组织规程》、《中国航空公司条例》;1930年6月19日行政院公布了《长途汽车公司条例》;1932年7月21日公布了《铁道法》;1935年7月5日国府公布了《邮政法》。第四,社会团体管理。在社团体系的管理方面,先后有《商会法》、《商标法》、《交易所法》等法律、法规出台。1929年8月15日公布的《商会法》,共计9章44条,主要规定了商会的宗旨、性质及其职能。 该法规定商会的主要职务有:筹议工商业之改良及发展事项,关于工商业之征询及通报事项,关于国际贸易之介绍及指导事项等[6]。另外,还有《商会法施行细则》的颁布。1929年4月,工商部拟具《交易所法草案》及施行细则草案,呈由行政院第21次会议决议送立法院。1929年5月4日立法院第22次会议讨论,立法院第49次会议三读通过。1929年10月3日公布了《交易所法》。1930年5月6日公布的《商标法》,主要规定了商标的申请原则,禁止注册商标的情形等规定。该法规定,不得作为商标呈请注册情况有:有妨害风俗秩序或可欺罔公众之虞者;相同或近似于同一商品习惯上所用之标章者;相同或近似于世所共知他人之标章使用于同一商品者[7]。1937年6月28日国民政府公布日施行《商业登记法》。第五,工矿业。在工矿业管理方面,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工厂法》、《矿业法》、《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特种工业奖励法》。1929年12月30日公布的《工厂法》,规定了童工女工年龄、工作时间、休息及休假、工资、工作契约之终止、工人福利、工厂安全与卫生设备、工人津贴及抚恤、工厂会议等各方面内容。《工厂法》规定,凡是平时雇佣工人三十人以上的工厂适用本法,凡未满十四岁的男女,工厂不得雇佣为工人,成年工人每日实在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凡工人继续工作至五小时,应有半小时之休息,工资之结付应有定期,至少每月发给二次。1930年12月16日公布了《工厂法施行条例》。1930年5月10日立法院第88次会议通过《矿业法》,不久农矿部公布了《矿业法实施细则》。该法规定了矿业国有的原则,矿业权属于物权一种,获得采矿权需要依照本法规定取得。1929年7月31日国民政府公布了《特种工业奖励法》,1932年9月30日公布了《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另有《华侨回国兴办实业奖励办法》的颁布。第六,土地立法。在土地管理方面先后有《土地征收法》、《土地法》、《土地登记规则》等法律、法规。国民政府于1928年7月28日颁行《土地征收法》。但由于其内容仅仅涉及土地征收事项,且有许多不完备之处,于是《土地法》制定工作就提上日程。首先是《土地法原则》的拟定。“民国十七年十一月,中央政治会议开第169次会议,胡委员汉民、林委员森,根据孙中山平均地权之旨,酌用廖仲恺在广州与沙尾博士等讨论土地税法之结果,并参考胶州、加拿大、英国、德国等关于土地之法案,草拟《土地法原则草案》……旋胡委员等迭开会议,共同详加讨论,于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审查完竣,提经第171次政治会议决议通过,于十八年一月十六日函送立法院查照。”[8]1154其次,立法院根据《土地法原则》草拟条文,1929年1月29日立法院第10次会议讨论制定各项法典,其中议决土地法由委员吴尚鹰等人起草,并特聘戴传贤、王宠惠为顾问。土地法起草委员会依据土地法原则,迭次开会研讨,历时年余草成《土地法草案》共405条,1930年6月3日立法院召开会议,最终通过。《土地法》共分5编397条,应当说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立法中规模比较宏大,制度比较健全的立法活动。第一编总则、第二编土地登记、第三编土地使用、第四编土地税、第五编土地征收[8]1158-1159。在土地所有权部分,《土地法》明确规定了“中华民国领域内之土地属于中华民国国民全体,其经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权者为私有土地。”其后接着规定哪些土地不可以私有,包括可通运之水道、天然形成之湖泽而为公共需用者、公共交通道路、矿泉地、瀑布地、公共需用之天然水源地、名胜古迹等。同时,土地法还规定政府根据地方需要、土地种类以及土地性质对个人或团体的私有土地的最高额予以限制。另外还有不得转移和租赁与外国人的土地种类,包括农地、林地、牧地、渔地、盐地、矿地、要塞军备区域及领域边境土地等[9]。除了在抗战末期国民政府行政院1945年9月25日公布的《收复地区临时登记规则》外,还于1946年10月2日公布了《土地登记条例》。 二、南京国民政府经济法律体系的作用 诚如石柏林先生所言,民国时期的经济法体系是一个十分庞杂的体系,其内容涉及到许多方面。而且,关于该体系所起的作用问题还是一个学者们很少涉足的问题。因而要正确、客观地评价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法律体系的作用,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情,笔者仅从较为宏观的角度给予初步的归纳和分析。 首先,加强对财政、金融、税收及工商业的监督和管理,强调国家干预和宏观管理。在一切国家中,特别是现代国家,立法者总是通过各种立法和执法活动,来保证诸如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护环境,维护交通、通讯秩序,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等等。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方面的功能越来越具有重要地位。在立法方面,执行社会管理事务则主要通过法律来进行规制、监督、管理。南京国民政府的建立,设立了比较健全的国家经济管理部门,国家需要出台一些列的法律法规对财政、金融、税收及工商业进行监督和管理,因而加强对财政、金融、税收及工商业的监督和管理应当属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法律体系的首要作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法规,对国家的预算、税收、银行、工商业团体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次,界定和规范各种经济组织及其行为方式,以规制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运行规则。南京国民政府颁布各种市场主体规制法规,对公司、商会、同业公会等市场主体进行规制。如公司法主要针对公司的类型、对外行为以及股份公司的入股、退股、清算、解散、公司发行公司债、公司会计等进行界定和法规。商会法规定,商会的主要职务包括:筹议工商业改良及发展、工商业的征询及通报、国际贸易的介绍及指导、工商业的调处及公断、工商业统计调查编纂、工商业证明及鉴定等事项。而《工商业同业公会法》主要规定,同业公会以维持增进同业公共利益及矫正营业弊害为宗旨,工商同业公会章程须有该地方同业公司行号代表三分二以上之出席方得议决。 最后,保护、扶持和奖助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合法活动,为新兴资本主义工商业造就所需要的社会条件和环境。南京国民政府还通过诸如《商标法》、《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特种工业奖励法》、《华侨回国兴办实业奖励办法》等对商标、专利、华侨回国创办实业予以保护和鼓励,从而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规定,凡中华民国人民对于工业上之物品或方法首先发明者得依本条例呈请奖励,受奖励者享有专利权十年或五年。《商标法》则规定对商标的保护,“凡因表彰自己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批售或经纪之商品欲专用商标者应依本法呈请注册。商标所用之文字图形记号或其联合式须特别显著并指定所施颜色”。可以说,这一系列立法行为基本肯定和继承了清末民初的一系列经济法制建设,对当时的经济发展发挥了促进作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经济立法虽然还有种种局限,比不了我们现有经济法所强调的《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涉及市场监管和市场规制的法律。但是我们不能以现在的观念苛求过去,“总的来说通过这一立法活动,中国基本上已形成较为完整的经济法规体系。南京政府制定的这一系列经济法规,基本上代表了近代中国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法规的最高水准,在中国经济法制建设史上有较高进步意义,对资本主义发展亦有较大促进作用”。 作者:韩业斌单位:盐城师范学院经济法政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利益与平衡的经济法律论文 1.经济法律中的利益平衡点 经济法律中利益平衡点就是经济法律中确定利益平衡关系的“度”。在经济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如何保证经济法律中利益平衡,关键看如何确定利益平衡点。因此,在整个法学界,包括经济法律在内,利益平衡点的确定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根据前人研究,笔者认为,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找寻: (1)应当从经济活动的实际中找寻。经济法律约束市场经济活动,也就是保证经济行为主体的根本利益。经济法律的制定,包括经济利益平衡点的制定都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证主体利益。因此,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应当从经济活动的实际中寻找。经济活动直接反映了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只有充分认清经济活动中,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才能真正找到确保经济活动长期繁荣昌盛的利益平衡点。 (2)应当从利益的追溯中确定。利益永远是经济活动的最根本目的。利益追溯的规范和约束也是经济法律的最根本目的。利益平衡分配是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根本条件。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应当与市场经济中的利益诉求保持一致。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是市场经济利益的法律表现。 (3)应当符合时代要求和客观实际。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不是一成不变的。应当随着时间、空间、政策、主体等活动不断的发生变化。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处在计划经济阶段,经济活动中的利益以服从国家的利益安排为主。而21世纪,我国进入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年代,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更应当注重经济活动中每一个主体的利益。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使每一个主体都能得到最基本的利益保证,实现权力与义务的平衡。 2.如何追求经济法律利益平衡 经济法律的利益与平衡关系与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利益关系紧密关联。因此,如何找到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点,实现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就必须要在充分认识当前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基本利益分配的基础上实施。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以公平、自由、效率、可持续发展为最根本的目标,因此在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的追求过程中,也不能脱离这些基本要求。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点: (1)立法部门要充分考虑利益平衡实际。立法部门握有建立健全法律的权利。经济活动中所有行为的法律规范都出自立法部门。因此立法部门要在充分考虑当前市场经济实际的情况下,综合各方因素制定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规律的法律。 (2)执法部门要全面反馈经济法律的不足。经济法律的实施过程中,执法部门要及时找出法律制定与事实相悖,或者偏颇之处。这样,执法的过程就成为了纠正经济法律不足的重要环节。执法过程中,执法部门发现法律中不符合经济法律利益平衡标准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立法部门。 (3)经济活动主体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经济活动的主体是经济法律的主要规范对象,也是整个经济活动中的利益诉求主体。因此,经济活动主体能够最深刻的感知到经济活动中的利益分配不均等问题,特别是经济法律的利益平衡问题。经济活动主体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经济法律中的利益不平衡问题及时反馈。 3.小结 经济法律的利益与平衡问题,是经济法律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基本问题之一。经济法律的利益和平衡关系的确定就是找到经济法律中利益平衡点的问题。要想确定利益平衡点,就要在经济法律的立法、执法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自权限,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接受经济活动主体的监督。 作者:高宁一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经济法律论文:教师教学经济法律论文 说服教育必然要摆事实讲道理,在新的教育环境下,要以学生的进步和发展为目标。在运用这种方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下面结合所代的课程谈谈我的感受。 (一)要有针对性。 当代中职生有自己独立的思维,认为自己已长大,成熟,其实阅历浅,看问题很简单,欠周全。有时还会产生错误的认识。这就需要我们站在他们的角度去考虑,有针对性的去解决。讲道理必须从学生思想实际出发,做到有的放失。因此,要求建立新型的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并学会赏识学生,学生才能信任你。在经常与学生真诚谈心中,注重观察学生的倾向性问题的出现,从而把握其思想的脉搏。比如,我针对学生法制观念淡薄,但又对学习法律抱无所谓态度的思想状况,第一堂课上就例举了某厂长身为厂长,不懂法,虽为“公”偷税,但最终入狱的实例,使一个活生生的法盲展现在学生的眼前。网络的出现有些学生认为那是虚拟的,无拘无束。我以上海某女生网上发表言论,散布某企业食品的成分有毒的虚假信息,从而被该企业告上法庭,最终承担了法律责任的教训,对全体学生无不是一个深深的震撼,促使学生自觉提高法律观念。 (二)要有真实性。 当代中职生,虽然有了自己的独立思维,但网络信息大量涌现可能会使信息中鱼目混珠,特别是大量的负面信息事件使学生从过去学到的完全美好时代一下子掉入负面信息的灰暗时代,再结合听到的身边一些不公正或不透明事件的出现,导致其偏听偏信。他们要求老师能实事求是的说明问题,而不要美化和掩盖事实。否则对你就会缺乏信任感,对你的教育就会置之不理,认为是假大空。因此,教师必须对学生要讲真话,不要回避,把最真实的事情一面呈现出来,全面分析看待,学生相信了你这个人,才会相信你的话。比如我在讲到“我国法制建设”这一问题时提到腐败问题就不能回避,而要向学生讲清腐败问题是共性问题。在我国腐败确实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但要清醒地看到主流是好的,我们不能一叶障目。同时我又列举了近年来大量的国家对大案要案的追查,打“老虎”、拍“苍蝇”,特别举到山西政界高层的大动惊。从而说明党反腐败的力度有多大,最终使学生更加坚信党的领导,相信明天会更好。 (三)有感染性。 以学生为本,要求教师讲究教学方法,能够把学生带动起来,使教学由外部的刺激转为内部的需求。即通过师生合作探究生成观点,从而引导学生自觉践行。这就要求教师教学设计要有趣,把直观生动的事例引入课堂,设计新颖有引导力的问题,使学生一直处于迫切想探究结果之中。教学方法要多样,案例教学法就是一种非常好的方法。特别是运用现代的教学手段,使问题更直观、形象,更有说服力。教学语言或朴实简练或风趣幽默或凝重,从而把教育寓于具有艺术感染力的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中。比如讲知识产权保护时,我以天津一家手风琴厂为例。开始大讲该厂“鹦鹉”牌手风琴在国内畅销状况,随后话锋一转引向进军日本市场,当谈到在日本被迫更名时,学生们都很愕然,迫切想了解内因。我顺势引入正题,问题获得解答后每个同学都无不产生惋惜之情。乘势我又引到中国产品“贴牌”问题,做外国名牌企业的“打工仔”。引导学生分析利弊,探究原因,增强了学生创中国名牌意识,无形中民族责任感、使命感油然而生。 (四)有时机性。 抓住时机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抓住时机的关键在于判断准确,就是要抓住国内外形势变化的时期,抓住学生思想的变化时期。这就要求教师平日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变化,密切关注地区、国家、世界大事,把合适的最新热点导入课堂,从而引发学生浓厚的兴趣。比如由这两年最红的“中国好声音”我引到其赞助商“加多宝”,由其广告引到与”王老吉”的大战,从而上升到商标权保护的问题。再如讲授《破产法》在讲清破产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性时,我结合本地区的企业现况,讲到阳钢的破产,不失时机引导学生,使他们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个人择业的风险和竞争的紧张程度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从而进一步激发他们奋发学习的热忱和自立自强的决心。总之,我坚信教书必须在“育人”上下工夫,心灵的教育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需要我们在教学中不断探索总结,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一条可行之路。 作者:窦玲单位:山西省阳泉市工业学校 经济法律论文:探究性学习经济法律论文 最合适经济法律课程教学的是情境探索式教学模式,教师通过借助一定的教学方法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使他们自觉、主动地观察,并借助个人的生活经验和感受,去思考、去感悟,最后动手实践,把所学的知识内化为能力,使之成为指导自己行为的信念。在这种新型的课堂教学中,教师扮演着课堂活动的组织者、设计者、参与者以及材料的提供者等角色,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不仅要在课前下足工夫,而且还要具备良好的课堂操控能力。下面,结合经济法律课程教学的实践经验,笔者谈谈对运用探究性学习方式的看法: 1.材料或案例的选择要合适材料或案例的选择是探究 性学习课堂设计的基础,材料是否合适,将直接关系到课堂教学效果的好坏。在选择探究材料或案例时,教师必须注重材料或案例的亲历性、经典性、近期性和趣味性。亲历性,即学生亲身经历的有直接或间接体验的材料,因为有了经历和体验,学生才能有所感悟,容易使学生产生心灵共鸣,便于达成共识;经典性,即这一类材料能集中突出教学重点,有助于教师实现教学目标;近期性,即最近发生的事情,它更贴近生活和现实;趣味性,即选择的材料或案例生动有趣,寓教于乐。 2.材料内容展示的形式要贴切 在教学实践中,展示材料内容的方式有很多种,如学生表演、多媒体演示、网上下载的视频、教师口述等。表演最适合学生,如果有正反两个方面的对比表演则更佳。这样一来,材料就更具说服力,学生也能一目了然,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但是,教师必须在教学前做好精心安排,学生的表演不仅要真实可信,而且要重点突出,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在运用多媒体演示、网上下载的视频等方式时,切忌平铺直叙,必须有层次性,即分阶段性的演示或讲述。这样可以设置悬念,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还可以充分发挥学生的想象力,预测事情未来的走向;在运用教师口述时,教师不仅要具有很好的表达能力及调节课堂气氛的能力,还要求学生必须跟上教师的节奏。 3.探究性学习的问题设置要重启发和引导 探究性学习始于问题的提出,重在问题的解决过程,它是以问题为中心展开教学的过程,学生在问题情境中主动探究、体验、发现,在探究过程中主动获取知识、运用知识。探究性学习问题的设置是关键。首先,教师从触动学生心灵最感兴趣的事件入手,充分调动学生的探究兴趣;其次,设计的问题必须环环相扣,水到渠成有所衔接,体现出逻辑性和整体性。这样既能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又能满足学生的求知欲;再次,提问形式要多样化,切忌固定化和模式化。这需要教师大力开发和灵活运用多种提问形式,如说一说、猜一猜、议一议、算一算、想一想、忆一忆等。教师只有常讲常新,才能使学生兴趣盎然,不产生疲劳感。问题解决重在启发和引导。运用学生表演的方法,教师只要组织得好,就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使学生得到震撼和顿悟;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传统的教师口述时,教师必须从学生感兴趣的材料入手,通过逐层剖析,启发和引导学生层层剥离;解决问题的前提在于学生必须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想法,教师只有从中发现问题,才能适时地进行引导。这就要求教师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在教师恰当的鼓励下,才能使学生敢于表达、愿意表达,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使他们主动思考。 4.探究性学习的反馈要及时经济法律课程探究性学习 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课上悟道,课下主动、有意识地修正自身的行为。只有及时反馈信息,才能保证最佳的教学效果。信息反馈过迟,是很难纠正学生头脑中固定化的错误认识;信息要及时反馈,才能使教师根据学生的听课反应,调节教学方法,制订补救方案和措施,强化学生课堂上学到的内容,及时纠正不正确的认识,从而使教学目标落到实处。 作者:窦玲单位:山西省阳泉市工业学校 经济法律论文:ERP系统经济法律论文 1经法系统与ERP间的数据传递 ERP系统调用经法系统注册在ESB总线上的订单服务,把采购订单传递到经法系统,经法系统起草合同并选择ERP系统传递过来的订单,在合同信息审批完成后;点击合同结束时,经法系统调用ERP系统注册在ESB总线上的合同审批信息服务,把合同审批后的相关信息回传到ERP系统。同时经法系统调用ERP系统注册在ESB总线上的合同履行服务,ERP返回合同履行信息。 2经法系统与财务管控间的数据传递 经法系统在合同信息审批完成后,调用财务管控系统注册在ESB总线上的合同审批信息同步服务,把合同审批后的相关信息传递到财务管控系统。合同在经法系统审批完成后,点待办任务进入到结束流程页面,在该页面中点“结束合同会签流程”按钮,会通过接口把合同审批信息同步到ERP和财务管控系统。 3ERP与财务管控间接口数据传递 首先是ERP采购订单信息传递给财务管控系统。(1)ERP按照接口定义的字段设置中间表,当ERP新增了采购订单或原采购订单数据发生变化时,ERP对中间表数据进行实时更新。(2)手工触发ERP服务,ERP服务响应并将中间表中新增或者发生变化的增量数据反馈到财务管控系统。(3)财务管控系统接受到ERP反馈的采购订单数据,首先判断必填字段是否为空,如果为空则不进行后续处理,直接记入财务管控日志表。关键字段包括:采购订单号、合同编号、合同名称、所属项目定义号、供应商、订单总金额。(4)未清项信息传输至财务管控系统。ERP定时触发程序ZCWPAY001,将新增数据传输至财务管控系统,并在中间表ZCWTPAY01中记录数据。如果财务管控处理结果为“成功失败信息”,则反馈给ERP,ERP记录反馈的同步结果,作为下次同步判断增量信息的依据。其次财务管控系统资金支付凭证回传ERP系统。 凭证同步接口,需要设置字段同步资金支付凭证的辅助信息供应商、采购订单、未清项目(ERP未清凭证号)等传入到ERP。ERP接受财务管控同步的资金支付凭证,同时根据科目、供应商、采购订单号、未清项凭证号等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自动清账。资金支付凭证同步到ERP成功后,ERP的反馈信息接口需增加字段,将所清账的原未清项唯一标识(公司代码-凭证年份-凭证号-行项目号)反馈给集成平台,集成平台根据该信息调用管理对象接口,停用相应的未清项对象记录。再次做资金支付申请时不能再选择。 4总结及展望 随着电力行业的发展,信息集约化、系统集成化将成为未来电力企业信息系统应用发展的趋势,经济法律系统与ERP、财务管控系统的业务集成在电力行业中的应用,要求业务应用厂商在开发接口服务时,按照统一的接口技术规范,同时要依据集成组件所提供的身份认证手段,设定服务访问身份认证的模式。同时加强数据加密管理,对于部分有特殊安全防护要求的业务数据或用户名、口令等敏感数据,要制订相应的加密方案,保证敏感数据的安全传输和存储。通过各系统间的业务集成接口技术,实现电力企业中的数据集成和资源整合,以促进应用集成水平和效果的持续提升,加强各系统使用的灵活性和便利性,不断提高系统性能。 作者:岗巧针单位:新疆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法律论文:中职教改经济法律论文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因此中职教育首当其冲要改革的是触动灵魂的课程。它是是一把打开学生心灵的钥匙。这把钥匙灵不灵,关键在老师是否真正触动学生心灵。让他把心灵最真实的一面毫无保留的呈现,从而引导、修正。为使它真正发挥塑人的作用,教师必须打破传统教学模式,大胆方法创新,让学生由台下走到台上,突出教、学、做一体化模式,运用信息化技术,创新教学方法,精彩设计课堂,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强化职业能力、技能培养。这样做必须解决两个突出的问题:如何做到让学生敞开心扉?如何让学生顿悟真谛?下面结合经济法律课教学实践谈谈笔者的看法。 1多方举措让学生敞开心扉 首先,教师以身作则,并有很强的调控能力。就是通过你的日常行为让学生感觉到你的人格魅力:为人坦诚,真实可靠。学生相信你是你工作迈出的第一步。比如在开学第一节课,为了引导学生明确就业前景,规划在校目标。笔者设计了“购买未来”的活动,列出多种人生目标,要学生“购买”。活动开始,同学们过于拘谨一言不发。这时有个胆大的学生反问“老师你要什么?”,笔者如实的说出了自己的购买的是旅游,并且把自己的旅游经历与同学们分享,并调侃未来与志同道合的同学相约旅游。这下同学们畅所欲言开了。在真实温暖的气氛中原来陌生的师生关系一下子拉近了不少,从而建立了良好的第一印象。 其次,情暖心田,融洽师生关系。师生关系的建立更多是课下功夫,课间、课下是师生交流的好时机。为此平日多搜集时事、应聘、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在不经意的聊天中、朋友试的谈话中,使同学们的困扰、疑虑得以解决。对个别问题学生朋友似的谈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其体会到老师的良苦用心。就是在这点点滴滴中教师成为学生的良友和可亲的长辈。再有,尊重人格,鼓励为主,树立信心。中职生自尊心都很强。因此上课提问要注意因“才”提问,并加以适当引导,并及时鼓励。在鼓励声中会使学生信心满满不断去探究。笔者坦诚地告诉学生,只要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想法,这就是最好的答案。对于问题学生,课下教育课上更要表扬。持之以恒,正能量得以发扬光大,从而形成一个好学上进的良好氛围。 2精彩设计课堂,使学生顿悟真谛 案例教学不失为一种好的学生为本的教学方法。应用得当,使学生心灵产生强烈的震撼,很快悟到真谛,事半功倍。要求教师得才能兼备,有很高的综合素质。要求事例经典,构思新颖,有良好的启发诱导能力、随机应变能力、学生情绪的操控能力,课堂气氛的调节能力等。首先事件的选择必须经典,能使学生心灵上产生共鸣,有所感,急于发。其次问题的设置是关键。从学生有切身体验或者从学生的内心需求发问触动其心灵,使兴趣一下子被调动起来。再有为了整体性,设置问题必须环环相扣,有衔接,做到水到渠成,道理自明。这样既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又满足其求知欲。 再次课堂形式多样化,切记固定模式化。常讲常新需要教师大力开发,多种形式灵活应用。可以采用教师边举例边发问、学生讨论争辩、现场演示,还可以是辩论会、故事会,还可以观看网上下载的经典案例视频让学生谈感受等。比如新生第一节课笔者的设计构思如下:用活动“购买未来”激发学习兴趣,使其明确未来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上,必须学得一技之长,必须学好专业技能课。紧接反问学生,如果你是公司老板要招聘员工,首先看他的技能还是人品?并举一招聘小例,让学生猜一猜最后谁被应聘上。在学生的争辩中得出,成功首先是做人的成功。之后引导学生,回归课本,明确这门课就是教你如何做人,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这样学生明确了这门课的重要性及教学内容。最后这节课在《我的未来不是梦》的歌声中结束,坚定了学好知识、技能,迎接美好未来的信心。 3改革传统的考试方式 中职生不久的将来,就要投身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之中,实实在在的学会做人,是进入社会的前提。现实生活中不知礼碰壁,不守德受阻,不守法毁了一生的例子太多了,给我们的教育敲响了警钟。因此,我们的教育必须由传统的去记忆改成真正的去践行。因此,笔者认为考核,重在实践,最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在掌握主要法律精神的前提下,借助案例分析题,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真正把它融入日常行为中,能用学到的法律评断现实生活中的事情,不做违法之事,并且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权益。总之,中职教改势在必行!在教改之路上吾将上下而求索。 作者:窦玲单位:山西省阳泉市工业学校 经济法律论文:清代的经济法律论文 这种田庄制的运营形式主要是,土地由内务府统一管理,内务府将土地出租给农民,再由农民向政府缴纳租金。到了年末政府就将这些租金的以部分按原来土地的比例给这些大地主。这样既能保证每年的粮食产量,又曾加了政府的税收,还能保证八旗贵族的利益,在当时不失为一种两全之策。但是在清朝后期,由于法律的特别优待,一些王公贵族整日无所事事,慢慢失去了自力更生的能力。他们经常私卖祖产,把政府分来的田地偷偷的典卖给他人。这种行为造成土地大量的兼并。统治者为了改变这种情况又颁布了法律来加以控制颁布“井田”制。主要的目的是把田地分给没有职业的旗人,有他们来统一耕种。这一制度在一般人看来这种制度无异于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可就是这种优越的条件也丝毫没有引起无业八旗子弟的兴趣。旗人受不了整日忙碌的耕种,不久逃离者十有八九,这种制度也不能维持了。有时候对特殊人群的优待,反而是一种无意间的坑害。 后期由于军事的需要清朝的统治者在边疆地区推广屯田制。前期军队在战争时期从事军事活动,在和平时期从事农业生产,这与八旗制度建立的目的有点相似。八旗军战时为兵,平时为民。这种生产方式既能保证军队的粮食供给,又能节省部队平时的开销,为中央政府减少负担。这种生产方式逐步演变成了,军队占有土地后租给农民耕种,农民在岁末向军队缴纳一定的租金。这样在能保证军队保证战斗力的同事,军队又有足够的粮食与经济收入。当然清朝的统治者也梦想着“江山永固,一同万年”,在康熙年间皇帝颁布御诏称“永不加赋”,这时期中国的人口较之前增加了3倍,这一政策是之前的历代王朝所不敢尝试的,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的国家经济已经发展到封建社会的最高峰。 在经济方面统治者并没有意识到商业的重要性,对于商业方面的立法也大多以防范商人偷税漏税为主。统治者似乎认为商人站在了国家的对立面,而没有商人也不利于国家的统治。这促使统治者制定较为复杂的税制来向商人征税。对于商人的成功避税,贡献最大的要数当时的官员了,他们熟知法律可以帮助商人在不触犯法律的情况下避免沉重的赋税。一个法律的出台有积极的一面,同时也有不利的一面虽然皇权对商业有所抑制,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封建小农经济的发展。在清朝早期曾经实行“迁戒禁海”政策,禁止出海打渔住在海边上的居民也要迁移至内地。虽然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收复台湾。在当时台湾岛的粮食来源主要是依靠大陆,如果将大陆的居民内迁,以当时台湾的粮食储备来看,这些粮食是不足以维持半年的。清代针对商人的法律规定也十分严苛,商人禁止穿绸缎,商人一旦从商其子女是不准参加科举考试的,但即使是这样也没有阻止东南沿海一带的工商业发展。 在清代末期手工业作坊及商业出现了空前的繁荣。由于一些地区的人从事商业,后以地域血缘为纽带带动了整个地区的商业发展从而形成了一些大商帮。其中有苏州一带的盐帮,山西一带的晋商,和安徽的徽商,这些商帮在我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随着商人的财产不断积累,他们对身份的要求也是越来越迫切。传统的士农工商的思想深深的根植与这些地位较低的商人的头脑中。他们大多希望后代能考取个“功名”光宗耀祖,更有甚者为自己的祖宗买一个官职来冲脸面。统治者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为了拉拢商人他们颁布法令准许商人子弟参加科举,从此商人的子弟获得了与普通士子一样的权利,这一法令大大提高了商人的地位,从侧面促进了清末商业的发展。 作者:张妍张橙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 经济法律论文:田赋征实经济法律论文 一、“田赋征实”制度在陪都和四川实施的背景 (一)日本对陪都和四川各地的战略轰炸,使国民政府充分认识到后方的粮食征购对整个抗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1938年到1943年,日军对中国战时首都重庆进行了长达5年半的“战略轰炸”,史称“重庆大轰炸”。日军轰炸重庆,无异于对平民宣战,其目的是摧毁中国人民的意志,幻想中国人放弃抵抗投降。四川省会成都,也是日机轰炸的又一个重要目标。除成、渝两地外,四川地区的乐山、宜宾、南充、自贡、涪陵、垫江等小城市也受到过日机的轰炸。日机的轰炸使国民政府充分认识到后方的粮食征购对整个抗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国难当头,军粮的保障日益成为战略性问题。国民政府想尽一切办法来维持庞大的抗日军队和后方人民的粮食供应。当然,除“田赋征实”外,还实行了“借征”等措施。 (二)国民政府行政院政策上的失误,导致陪都和四川地区粮价猛涨,引发粮食危机爆发,不得不实施“田赋征实”1939年秋,四川粮食获大丰收,行政院通过了《四川省新谷购储大纲》,仓促决定大量购粮并强制实行,导致粮价猛涨。1940年,四川遭受旱灾,粮食供需失衡,粮价飞涨,政府的军粮收购计划也难以完成。随着日军加紧攻击和掠夺,使国统区生活更加困难,物价飞涨,物品和军粮民食需求量增加,政府难以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足够的粮食来满足作战部队及后方公职人员和居民的粮食供应,致使国家粮食和市场粮食短缺,导致各地粮价普遍飞涨。粮食危机爆发。粮食危机的爆发,促使政府更清楚地意识到粮食问题,“实为治国首要……已成为当今一致之国是”,不能让粮食问题动摇抗战的根基,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来挽救危局。 二、“田赋征实”制度在陪都和四川地区实施的概况 (一)“田赋征实”制度的制定1.颁布条例1941年夏,国民政府行政院为了贯彻国民党1941年4月在陪都重庆召开的五届八中全会关于将田赋暂归中央接管,并改征实物的决议,决定“田赋征实”机构分为经征与经收两部分,经征归原财政部筹设田赋管理委员会负责;经收与粮食管理部分由新成立的粮食部负责主持。并先后颁布《战时各省田赋改征实物暂行通则》、《非常时期违反粮食管理治罪暂行条例》。2.通过三项原则1941年6月中旬在陪都重庆举行全国第三次财政会议,以“田赋征实”为中心内容,通过了下述三项原则:(1)自民国30年(1941年)下半年起,各省田赋战时一律征收实物。(2)田赋征收实物以民国30年度田赋正附税总额为准,每元折征稻谷二市斗(产麦区得征等价小麦,产杂粮区得征等价杂粮)为标准。其赋额较重之省份得请由财政部酌量减轻。(3)各省征收实物,采用经征经收划分制度。凡经征事项,由经征机关负责,经收事项,由粮食机关办理。在会上讲话,认为这是“全国基础精神”,国民完纳田赋是为了整个国家,采行粮食库券征购或实行征收实物“就是要征收一定数量的粮食来调济军粮与民食”。抗日战争是中华民族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指引和国共两党合作共同抗日的基础上,会议的这个决定得到各个党派、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二)陪都、四川地区对“田赋征实”制度的贯彻实施1.“田赋征实”的行政机构设置1941年“田赋征实”开征前,国民政府粮食部建立了督导机构,首先做好粮政宣传、调查大户存粮和除弊便民等工作。与此同时,财政部、粮食部报经行政院和军事委员会批准把全川划为四个粮区,共同委派刘航琛为川东南区(辖43县)特派员,潘文化川东北区(辖21县)特派员,邓锡侯为川西北区(辖17县)特派员,何成浚为川西南区(辖38县)特派员,在全川领先进行督导征实活动。1941年全川(含陪都重庆)的征实、征购,数额大,从开征之日起仅四个月零22天,即超额100.8%,完成任务。2.粮食调查统计工作随着国民政府的西迁,陪都重庆、四川地区成为战时的政治、经济活动中心,也成为国民政府开展粮食调查统计工作的重点地区。陪都、四川地区按照河流地势划分为六大自然区域:成都平原区、岷江流域区、沱江流域区、涪江流域区、长江流域区、嘉陵江流域区。粮食品种的调查包括:上等米、中等米、下等米、糯米、稻谷、小麦、玉米、高粱、黄豆、蚕豆、豌豆、绿豆、豇豆、菜籽、芝麻、花生、面粉、菜油、麻油。[3]3.全川(包括陪都、四川地区———笔者注)交纳粮食的数量1941年,中央下达全川征粮600万石,随赋购粮600万石,共1200万石。结果实收1382万石。1942年,中央下达全川征粮900万石,购粮700万石,共1600万石。实收1658万石。1943年,中央配额与上年同,征900万石,改购为借,借700万石,实收1605万石。1944年,中央配额征900万石,借1100万石,并加配160万石,共配2160万石。实收1941万石。1945年,全川征实仍与上年相同,征900万石,借1100万石,实配2134万石,实收1822万石。这一年开征时日本已经投降,抗战已经胜利,粮民却仍然照交粮食,照2000万石之数交到九成。以上五年中,全川田赋征实共计实收8408万石,完成了中央的配额,在全国征实的实收总额中,四川即占三分之一。 (三)民众支持抗战,拥护田赋征实田赋征实,既增加人民负担,也增加交粮麻烦,但全川人民认识到大敌当前,后方所以比较安宁,完全有赖于前方军队浴血奋战,值此国家民族危急存亡关头,民众理应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粮出粮,因而对征兵、征工、征粮都积极拥护。粮民把纳粮当作是爱国、救国的神圣责任和光荣任务。所以在为抗战而征实的5年中,绝大多数粮民都依照期限,把应交的粮食交纳清楚,除1944年及1945年稍有短欠外,其余3年都超额完成了中央下达的配额。在政府方面,对各地具体情况也较及时了解,对确定因灾歉收之县,有的核定在征收的数额内酌予减收,有的扣回赈谷若干石,有的折征部分代金,通过民食供应处异地缴纳,还有不产稻谷的县折征杂粮。如1941年,全川全征稻谷的有121县,全征玉蜀黍的有7县,兼收稻谷和玉蜀黍的有6县,专收青稞的有1县。还有不征稻谷而改征大米的有川西平原的十几县(这些县份佃农向业主交租,历来也都是交米,以米0.46石作稻谷的1石)。凡此都是县征收机关为排除征收过程中的困难而采取的便民措施。 四川省田管处负责各县田管,依据财政部颁发的宣传大纲,大力配合县级机关进行宣传,印发了各种小册子、传单标语、文告,号召和鼓励粮民纳粮。中小学师生、各级行政人员、征收处员工,都在进行宣传鼓励,说明纳粮是为了抗日,为了不当亡国奴。省田赋管理处还于1941年11月15日出版了《四川田赋改制丛刊》,不仅登载了张群、黄季陆、向传义、邓锡侯、潘文化等人的文章,还登载了征实的重要法令、统计资料等。其他新闻报刊也不断发表阐述田赋征实意义的文章和人民拥护征实、踊跃交粮的消息,对征实中的舞弊事件也作了揭露。由于广泛深入的宣传鼓动,大大启发了民众的爱国主义觉悟,使征实工作进展顺利。1941年,在全国范围内的县级征实工作竞赛中,征实数量的前三名皆在四川:灌县(今都江堰市)第一,梓潼县第二,南川县(今重庆市南川区)第三。当时参与田赋征实工作的陈志苏、陈雁、张惠昌等先生在《抗战时期的四川田赋征实》一文中记录了每年9月10日开征以后,各县粮民肩挑、背负、车运,前往征收处交纳粮食的生动事例。 作者:丁新正单位:重庆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经济法律论文: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论文 1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国有资产的产权分配不清目前的法律不承认地方的国有资产归属地方政府支配,但是事实上地方政府已经在对地方的资产行驶管理权,导致地方产权与中央的产权不一致。一些地方政府出于自己发展的需要,凭借行政权力来支配地方的国有资产致使中央资产使用脱节,影响国家整体的发展建设;而中央政府把地方的国有资产全部收归中央的做法,也会极大的挫伤地方国资委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国有资产的实际使用效率。 1.2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管不力国有资产管理的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腐化分子,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给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造成重大的损失,其中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尤其是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立法项目还不够完善,一方是对监管的法律不够重视,另一方面是法律的监管不够系统,导致管理非常的杂乱、分散,没有针对性和强力的约束力。 1.3国有资产使用的预算制度还不完善预算是经过法律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的计划,它指引着国家资产的投放,是保证国有资产使用和管理不出现严重疏漏的基础环节。但是我国一些政府部门在使用国有资产方面却没有建立完善的预算制度,导致国有资产的使用没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也不能把国有资产的作用充分的表现出来。 2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制定的探索 2.1必须坚持的原则分析国有资产的管理与国家的兴衰强弱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在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时,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首先,必须依据《宪法》来制定。《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制定和执行的基础。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的制定和出台,都不能违反《宪法》的根本要求,这样才能保证经济法制定的合理性和正确性。其次,坚持人民民主的原则。国家的权利来自人民,国有资产也是来自人民的,在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时,也必须充分发挥民主的特性,让群众参与到法律的制定过程中,更好的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价值。再次,细致具体而又分权制衡的原则。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的制定要结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进行,尤其是各个政府部门对于国有资产有不同的使用形式,要想将这些资产真正的用在为公众服务上,在国有产权内部就要将产权的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管的权力分开设置,规定每一种权力使用者的权力范围。 2.2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的内容分析经济法律的制定是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率,充分发挥为群众服务的重要职能,就必须解决现代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问题:首先,划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管理权限。国有资产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其使用者却有中央和地方之分,法律要明确二者处理地方国有资产的职权,在满足地方政府使用的前提下其余的资产归中央政府支配。其次,划分国有资产使用的范围,任何超越规定的范围或者中饱私囊的人员,都要受到经济法律的严厉惩处,真正起到国有资产监管的作用。再次,细化国有资产使用的程序,如预算机制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符合经济法的规定,这样国有资产的投放才更加有针对性,收益也会更大,群众才能真正享受到国有资产的福利。 3结束语 国有资产的管理事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通过分析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基础,并结合当今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的制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而在法律规定的管理之下,则能有效的指导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工作,并约束他们的资产使用行为,减少违法现象的产生,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的效能和资金使用的价值量。 作者:王璐单位: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功能目的论指导下经济法律论文 1翻译目的论及其主要法则 20世纪70年代兴起于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以瑞斯(Reiss)、费米尔(Vermeer)及诺德(Nord)为代表。功能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在摆脱传统翻译理论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的基础上,指出理想的译文应该在“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上与原文保持等值”(Nord,2001:9),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以文本目的(sko-pos)作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即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y)。翻译目的论包含三个法则,即目的性法则(skoposrule)、连贯性法则(coherencerule)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rule)。其中目的性法则指译文预期的目的决定翻译的策略,是所有翻译行为应该遵循的首要原则;连贯性法则指译文必须符合译入语语内连贯(intratextualcoherence)的标准,即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译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忠实性法则即通常所说的忠实于原文,指原文与译文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intertextualco-herence),而忠实的程度,即原文与译文相似或相同的程度由翻译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所决定的。翻译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中语际连贯从属于语内连贯,即忠实性法则从属于连贯性法则,二者又同时从属于目的性法则(仲伟合、钟珏,1999)。 2翻译目的论关照下的经济法律英译 翻译目的论强调翻译活动的“目的性”,其“目的”有三种解释,即译者的目的、译文的交际目的、使用某种特殊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因此,译者必须是在明确翻译目的的情况下进行翻译活动,而理想的译文也应与原文保持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上的等值。因此,法律翻译除了要求语言功能的对等之外,还应照顾到法律功能的对等,即原语和译语在法律上所起的作用和效果的对等(张法连,2009)。法律语言作为最为正式的庄重文体,具有避免出现任何歧义、不确定性及模糊性的特点,而较之汉语法律语言的特点,英语法律语言又具有文辞古奥、句法繁杂等独特之处,因此,在目的性原则、语内连贯原则及语际连贯性原则(即忠诚法则)的指导下,汉语法律条文英译时,应该特别注意译文的准确性与严谨性,使译文同样呈现出准确严谨、简洁庄重的语域特征,准确再现原文的语义内容,保持法律语言的严肃性、准确性及权威性,以下将以《公司法》为例探讨翻译目的论三原则指导下的汉语经济法律英译的两大基本原则。(1)准确严谨是法律翻译的基本原则,也可是说是法律翻译的生命。译者应尽量以地道精确的语言准确再现原文的真实意义,从而精准地向译文读者再现原文法律信息,在实现原文与译文在意义上的语际连贯的基础上,更好地实现翻译的目的。因此,在汉语经济法律的英译中,主要体现在译文措辞准确,不能背离原文意义,必要时还需要增加补充性语汇,使原文的模糊信息更加具体化;选词精确,符合专业语域特征;术语一致,达到法律文本术语同一律的要求;增加甚至重复法律行为主体,使之更好地为译文读者理解并接受等方面。如:例1:第十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Article10Thedomicileofacompanyshallbetheplacewhereitsmainadministrativeorganizationislocated.例2:第三十四条……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Wherethecompanydeems,onreasonablegrounds,thatitisforillegitimatepurposesthattheshareholderre-queststoconsultitsaccountingbooks,whichmaydamagethelawfulinterestsofthecompany,thecompanymayre-fusetoprovideitsaccountingbooksfortheshareholdertoconsult,...法律语言中经常也会使用所指较为广泛的模糊词,用于表述法律条文中无法明确指示的事实性质、范围、程度、数量等。如上例1中的“办事机构”在汉语中是一个模糊化的语汇,英语中用administrativeorganization使之具体化,强调其主要行政管理机构,语义更加明确。而例2中的“合理根据”、“不正当目的”以及“合法利益”等都是概括性语汇,翻译时同样选用了“reasonablegrounds”、“illegitimatepurposes”、“thelawfulinterests”等模糊性语汇,从而涵盖原文在原因、目的及利益上的各种可能情况。另外,《公司法》中多处出现“社会”这一模糊性词汇,如“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第八十八条)、“社会公共利益”(第一百九十七条)等,译为英语时都按照英语社会及文化习惯直接省译为“gener-alpublic”、“publicinterests”。同时,经济法律的翻译还应该特别注意译文选词的精确性及术语的一致性,尽量选择专用语汇,保持特定法律专用语汇的一致性,必要时根据上下文选取合适译文词语进行表述。如上例1中的“处所”一词就选用了法律上专指户籍所在地的正式词“domicile”,使译文更为准确、专业、严谨。《公司法》中有大量重复出现的与公司设立、组织机构、财务、解散等相关的专业语汇,在法律条文中都应保持其译文的一致性,如《公司法》全文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公司章程”、“公司债券”、“连带责任”等一律选用一致的专业术语“acompanywithlimitedliability”、“acompanylimitedbyshares”、“legalperson”、“company’sarticlesofassociation”、“corporatebonds”、“jointandseveralliability”等进行翻译,保持概念上的高度统一,避免歧义与前后矛盾。而第二百一十七条解释《公司法》用语的含义时第一项“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译者将此处的“是指”翻译为“include”,选词非常准确,既完全再现了原文的意义,又贴近译语表达实际与习惯。由于汉语意合的特点,汉语法律条文中也经常省略法律的行为主体,翻译成英语的形合语句时,往往需要增加或者重复法律的行为主体,使之更符合译入语的表达习惯,语义更加明确。如:例3: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Article6Whereanentityintendstoincorporateacompany,itshall,inaccordancewithlaw,applytoacom-panyregistrationauthorityforregistrationofsuchincorpo-ration.例4:第八十九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Article89Wherepromotersoffersharestothegener-alpublic,theyshallenterintoanagreementwithabankonthecollectionofsubscriptionmoneysontheirbehalf.(2)法律翻译在准确严谨的前提下,译者还应注意译文的简洁庄重,力求译文简洁凝练、行文严密、逻辑缜密,从而以法律英语的语内连贯性(即翻译目的论的连贯性法则)更好地实现翻译活动的目的。在《公司法》的翻译中,主要体现在:译文力求从各方面体现译入语的语域特征,如适当简化句子结构或使用动词的被动语态形式;再现原文庄重的语言风格,体现译入语法律文体的行文规范,如shall的使用上;重复信息的恰当处理,汉语意合与英语形合的转换,增强可读性与译文的逻辑性等方面。如:例5: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Article111…Theformofnotificationandthetimelimitfornotificationinrespectoftheconveningofaninterimmeetingoftheboardofdirectorsmaybeseparatelypre-scribed.上例中,译者通过简化句子结构以及使用动词的被动形式,使译文更加简洁正式、中立客观,《公司法》英文版中还有很多相似的例子,如第87、113、127条等。新修订的《公司法》英文版基本没有使用thereof等相关古英语词汇,但通过动词shall来的频繁使用表示汉语原文中显性或隐性的禁止、许可、应该等法律行为(全文共出现564次),准确再现英语法律文体的行文规范与庄重风格,如第五十条中“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Themanagershallattendmeetingsoftheboardofdirectorsasanon-votingattendant.)译文通过增加“shall”一词明确了经理的法律义务。再如:例6:第五十九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Anaturalpersonmayonlymakeinvestmentforthein-corporationofoneone-personcompanywithlimitedliabil-ity.Suchacompanymaynotmakeinvestmentfortheincor-porationofanewone-personcompanywithlimitedliabil-ity.短短的不足50字的汉语原文中,长达8个字的专业名词重复了3次,其对应的英语译文中只在必要的地方重复的2次,而中间衔接的部分则采用了代词替代,从而是译文在语义明确的基础上更为简洁。汉语意合的特点决定了汉语法律条文中很多句子都没有主谓结构,句与句之间的关系仅仅通过语义衔接,而英语的句子,尤其是正式严谨的法律英语,则必须有完整的主谓结构,分句与分句之间也必须有显性的连接词,如例7:第一百九十七条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Article197Initsbusinessactivitiesconductedwithintheterritory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thebranchofaforeigncompanyestablisheduponapprovalshallobserveChineselawsandshallnotimpairthepublicinterestsofChi-na.ThelawfulrightsandinterestsofsuchbranchshallbeprotectedbyChineselaws.例7中原文以“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为主语,统领后面四个形式上并列的小分句,英语一文中,通过状语“Initsbusinessactivitiesconductedwithin…”首先划定其法律行为的范围,并通过后置定语的形式限定行为主体的合法性,而为了保持句子结构的紧凑性、一致性、连贯性,同时使用代词“its”、“such”等代指前文或后文中出现的名词,从而有效地实现了汉语意合与英语形合的转换,增强了译文的语内连贯性。可见,在目的论的指导下,法律翻译应尽量做到措辞准确、选词精确、组句审慎,力求译文表意准确、行文严密、逻辑缜密,更好地实现译文与原文在交际目的、语言意义等的一致性及译文语言的连贯性。 3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法律语言有着共同的语体特征,英汉两种法律语言都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在法律翻译中形成了一定的挑战。翻译目的论突破传统的翻译理论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将翻译研究的焦点从译文与原文的关系转向译文的预期目的,强调目标文本的功能(即“目的”)在翻译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仲伟合、钟珏,1999)。就法律条文的英译而言,翻译目的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理论视角,译者不仅需要完全理解法律原文的真实意义,在翻译目的论三原则的指导下,译者还应该确立法律翻译要求准确严谨、简洁庄重的一般原则,同时,翻译目的论还为解决经济法律英译中遇到的一般问题指明了思路与方法。 作者:马金凤单位:海南大学外国语学院 经济法律论文:基于经济法视野下企业法律论文 1.经济法与中小企业保护的目标价值一致性 1.1中小企业保护的现实意义 在中国,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的洪流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因为:首先,中小企业庞大的数量以及涉猎面的广泛使得其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推动力量,它分布在国家的各个地区和领域,中小企业的发展如何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态势。其次,中小企业承载着我国很大一部分就业,对于中小企业的一些分析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分布在服务业、加工制造业以及个体零售方面的数量都较大,吸收了我国很大一部分的劳动力,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的就业,尤其是对近年来产生的就业难问题起到了很大的缓解作用。再者,中下企业为经济结构的转型提供了助力,近年来,经济结构的转型成为了热门话题,促进我国的企业向现代化的、高科技的产业发展,是现阶段的目标,中小企业就在其中承担着先行者的任务,对于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最后,中小企业还是扩大出口的中坚力量,近年来,强调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进出口产业发展已成为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大型企业的发展已经基本定型,进出口行业的效益增长日间转移到表现凸起的中小企业身上。 1.2目标价值的一致性 对于中小企业的保护是出于促进市场经济形成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从而实现经济的和谐稳定发展,而经济法的目标是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统一,价值理念则是保护自由竞争,由此可以看出,这两者在目标价值上具有很明显的一致性,所以,从经济法的角度研究中小企业的保护可谓是完全可行而且顺理成章的。 2.西方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法律保护及其借鉴 2.1德国的法律保护措施 2.1.1着重法制环境的营造 德国在对中小企业的保护手法上,最常用的是立法手段,比如在1953年出台的《手工业秩序法》,主要是针对规模不大的手工行业的准入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而四年以后产生的《卡特尔法》则是对中小企业实施了比较实际的保护,因为其严格限制了大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压制和收购,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有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1.2金融行业的支持 德国的银行体系与我国有一定的类似度,由被称为信用合作银行的金融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经济上的服务,比如:提供额度较小时间较长的贷款,因为这类银行在德国分布范围广,对中小企业来说最方便。正因为有这种周到的服务,使得中小企业的融资更容易实现,也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2.2日本的相关措施 2.2.1有完善的管理机构 日本目前有全世界公认的职能最为科学、完善的中小企业的管理机构,其管理网络基本遍布全国,在该网络中,政府占主导地位,成立了专门管理中小企业运营的部门,工作细化到地方,另外,还有社会团体的参与,为整个网络自上而下,自内而外传达各项政策、精神提供了便利,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导向作用。 2.2.2到位的法律政策 除了科学的组织机构外,与德国一样,日本对于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政策的制定也丝毫不含糊,尤其是在19世纪,出台了各种保护中小企业发展以及竞争的法律,有《防止中小企业破产共济法》、《中小团体组织法》等等,总量达到30多部,其思路是通过立法形式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以及使其在与较大企业的竞争中不会因为实力的不对等而被兼并。 2.3美国的相关措施 2.3.1以法律手段维护中小企业的竞争环境 与德国、日本政府一样,美国也是首先考虑通过法律来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美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法律是1890年的《谢尔曼》法,它最先提出了发垄断的法律法规,无形中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保护,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谢尔曼法》慢慢的有些不能满足和规范企业的运行秩序,于是《克莱顿法》便应运而生,历史上,对于《克莱顿法》的评价说的最多的就是《克莱顿法》则是对《谢尔曼》法的一种补充,更大程度上为中小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助力。 2.3.2以技术创新为发展突破口 美国敏感的意识到,科学技术是推动企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推动经济发展的最重要一点就是加强发展科技,科技革命开始后,美国政府便把改革的重心放在了中小企业身上,使得他们进行先进的技术探索和创新,此举也获得了很大的成功,目前美国以技术著称的几家大企业就是当初扶持的这批中小企业发展起来的,并且就现有统计来看,目前,美国的技术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十分有活力,为美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相当大的帮助。 2.4美国、日本、德国的措施比较 通过以上对美国、德国以及日本三国的对中小企业的政策研究发现,三个发达国家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都十分重视,但是根据本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不同,具体的政策也不一样,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三个国家在企业竞争的公正、平等的客观环境,保护自由竞争,保护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政策,特别为企业融资渠道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的建设等等方面都是一样的,而且这三个国家在经济发展上都处于世界前列,作为发达国家,都深刻认识到中小企业只有在技术上不断创新,才能在经济发展瞬息万变的今天在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所以,在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上也给予了很多的扶持,有政策上的,也有技术上的,还有经济上的等等,比如:对企业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提供技术上的支持,政府帮助企业与专家学者间搭建交流平台,或者是设立各种扶持中小企业创新的基金,使得企业在创新过程中可以享受到资金的扶持。综上,我们可以发现,这三个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成功,甚至在国际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都让我国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上有着相当大的借鉴意义。 2.5西方国家中小企业保护对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借鉴 2.5.1从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着手 就我国经济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中小企业的占比依旧很大,并且发展潜力也很大,西方国家在保护中小企业上大多以立法为基础,作为一个法治国家,但是相比我国目前的现状,法律制度的制定上依旧十分不足,所以,我国应该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以法律手段保证市场环境的公平、公正,从而保护中小企业的发展,制定的同时还要注重随着实践的发展,要不断建立健全法制体系,营造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制环境,确保中小企业的合法权利。 2.5.2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一直受到融资难问题的制约,所以,对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也是保护中小企业发展当中的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从西方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我们可以从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这点出发,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包括提供贷款、提供政策咨询,同时还要注重担保以及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完善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2.5.3抓紧政策落实与科学配备管理机构 在立法等政策制定出台以后,就要真正贯彻落实下去,在我国,政策的落实主要依靠地方政府,能不能将保护中小企业的政策落实到实处,地方政府的作用尤其重要,因为大部分的中小企业都分布在城镇,所以地方政府一方面要抓紧政策的落实,还需要密切关心中小企业的成长,并将其如实地反映给制定政策的中央机构,这样才能有效的制定出符合实际而实用的政策、规章。另外,我国对于中小企业一般运用的是比较分散的各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管理的管理方式,这种方式有一定的弊端,由于管理职能的分散,会使得部门与地方的不协调,影响管理效果,所以,科学配备管理机构,行使管理职能也是十分必要的。 2.5.4帮助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 从美国的经验我们可以看到,要造就成功的企业,运用科学技术进行探索创新是必由之路,在科技力量上,光靠企业自身是有限的,所以政府的作用不可忽视,政府必须在科技创新上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如制定各项科技发展规划,在中小企业较多的地区建立各种科技园区,或者各种科技基地,为企业间进行交流提供平台,甚至还可以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方面的咨询服务,带领企业走上科技发展之路。在科技创新方面,人才的作用不可忽视,政府还应该在为企业吸引人才上下功夫,技术产生于优秀的人才,政府可以通过提供一些高科技人才优惠政策等方式帮助企业吸引并留住他们。 2.5.5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 所谓的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是指为中小企业提供例如:政策扶持、经营技术指导、融资服务、投资顾问、创新技术研发等等一体化服务的组织与机构,在我国,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一是政府,在体系中占主要地位,近年来,国家要求政府转变职能,要向服务型的政府转变,这一概念体现在面向中小企业上就如提供技术信息、融资与担保、企业间的交流服务等方面,这是政府在服务方面可以做到的;二是中介,中介可以由政府支持,辅助政府在提供服务方面做到更完善,更全面,一些必须市场化的政府无法干预的就可以由中介机构完成。在这几者的联合作用下,必定会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更加蓬勃、健康。 3.经济法基础下的中小企业保护制度分析 3.1市场竞争中法律制度的完善 在市场竞争中,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相比,处于弱势地位,未免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大企业独大的不良发展态势,保护小企业是势在必行的,所以我们通过法律手段来确保竞争的合理性,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自由竞争是市场的本质属性,但是自由也是建立在一定基础上的,是相对的,法律的存在对市场竞争起到了规范作用,为其提供了一个正确的导向。中小企业的存在是作为市场的一个部分,他们与大企业一起保证了市场的运转,市场只有存在多种类型的竞争主体的时候,才能实现自由竞争,而出台各种法律就是为了保证市场的这一特点,保证自由竞争。在我国,比较有代表意义的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出台,它诞生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起始阶段,主要是对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定和控制,直接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保护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自2008年实施的《反垄断法》在保护中小企业上可谓是效果最显著的法律,顾名思义,反垄断法直接禁止了大企业利用自身的优势进行的垄断行为,保护了自由竞争,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项:(1)严禁大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在市场竞争中针对价格方面进行的支配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2)为了达到市场支配者的地位采取的不当合并行为。(3)利用行政手段进行的干预市场竞争的行为。(4)限制竞争的横向限制行为。 3.2保护中小企业的法律制度的完善 3.2.1金融方面 中小企业的发展少不了财力的支持,所以怎样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方面的制度支持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作用明显,只有有了畅通的融资渠道作为支撑,企业的发展才有动力⑩。中小企业的融资可以是直接融资也可进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企业面向市场发行股票、债券等,而间接融资是指企业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的资本筹集,这种方式的资本是由如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通过存款等方式为企业筹集资本再通过贷款等的方式转移给企业的。怎样从制度层面上为中小企业的金融融资渠道提供支持呢,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两点:一是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门的金融服务提供机构,目前,我国在金融体制的改革上要多注重中小企业一块,为他们提供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或者是开辟新的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部门,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强中小企业贷款的便利性。二是加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这个体系的建设目前要多依赖政府的支持,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或者是为中小企业的贷款设立专项用作承担担保的基金,然后由政府的某个职能部门负责运作,这样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真正意义上的帮助,也使得银行与企业间的关系有了一定程度的保险。 3.2.2税收方面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运用政治手段向各种群体或个体收取收入的一种方式,也是为了财物的二次分配,其有着强制性的特点,也有一定的固定标准。正因为税收的这些属性,使得税收成为很好的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以及配置的一种手段,并且可以促进社会需求和供给的平衡。在税收上,如果能善用其调节经济收入和支出的作用也能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目前,对于我国的中小企业,在制度上,税收上可以制定优惠政策,这种方式对中小企业来说是最直接的,因为在企业,税收是不小的一块支出,如果这方面国家可以进行扶持,那么会实实在在的为中小企业减负,也是中小企业比较乐于接受的方式,这种方式直接增加了企业的资金积累,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从长远考虑,这种方式能取得双赢的效果,经过资本积累的中小企业会迎来更加长足的发展,发展的越好,税收自然也就越多。参考其他国家在税收上的政策,我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1)征税比率的下调,可以通过下调中小企业税率10个百分点左右来进行税收优惠,包括增值税、营业税等等。(2)直接减免税收,对于一些特别的中小型企业进行减免,根据经济形势,可以对比如进出口类型的企业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免。(3)调高税收的征收线,对于征收的标准线进行提高,对于一些营业额等不及标准的企业可以减轻很大程度的负担。目前,我国对于税收减免政策上都没有形成法律形式,为了将这些政策更好的落实与发展,加强对于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明确的立法是最好、最直接的方式。当然,这也需要更加系统的对于政策进行细致化的研究。 4.结语 从我国一些对于经济发展、企业发展的研究看来,中小企业的作用都不容忽视,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要加大扶持力度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怎样扶持,目前的研究也比较浅显,且偏理论化,企业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是分不开的,所以,本文选取的经济法的角度一是比较符合发展的趋势,二是与实际联系的比较紧密。经济法的价值目标是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其方式是保证市场竞争环境的自由、公平、公正,与本文保护中小企业的目的十分一致,虽然本文从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制定实际的法律制度来讨论了一些保护中小企业的手段,但是研究的内容依旧有限,比如法律制度的讨论仍然不全面,需要以后更进一步的进行研究,以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 作者:马小龙王兴攀单位:桂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本科法学论文:民办本科法学论文 1我国民办高校法学教育目标定位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模式由政府集中统一的资源配置模式向多元化的资源配置模式渐进转变,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民办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自1984年黄河科技学院作为中国第一所民办高校建校以来,民办教育便在中华大地上蓬勃发展起来。时至今日,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科教兴国的国家发展战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法学教育的目标一般有三种:培养精通法律的管理人才;培养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法律理论人才;培养法律实践人才。在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简称“两会”)2009年年会暨中国法学教育发展论坛上,徐显明教授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大家已基本形成共识,法学教育应该向职业化方向发展。同时,民办高校因其社会环境和自身发展历史的制约、学生入学基础的不同等决定了它应用型高校的办学目标,法学教育的目标也应定位为培养法律实践人才,应营造鼓励、支持、助力在校学生报考并通过司法考试的良好氛围,所以进行以司法考试为导向的教学改革势在必行。 2我国民办高校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 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目前很多民办高校法学教育仍然过多地强调理论教学,与司法考试严重脱节,导致了学生独立面对司法考试时茫然无措等现象,具体来说存在问题有: 2.1教学理念与学校定位不一致 教学理念是选择教学模式的前提。当前,很多民办高校无视应用型高校的教学定位,只在形式上强调运用型的法学人才培养,但实际操作中仍然更多地强调法条教学,这种教学理念显然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相悖。 2.2课程设置依然只强调理论知识 在课程设置上更多地强调法学理论知识的传授,法理学、法哲学以及法律发展史等课程占有很大的比例,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学生接受法律实务的机会。这种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的课程设置,导致学生在经过几个学期的学习之后连最基本的分析能力都无法建立,更不要说法律思维的培养。 2.3教师业务能力单一 法学学科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做好实践指导者的角色。然而民办院校由于师资力量薄弱等各方面的原因,教师需要承担的教学任务比较重,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教师参与法律实务。承担法学教学的教师自身尚且缺乏实务能力,怎能要求其在教学中指引学生提升法律运用能力,培养掌握法律实务知识的人才呢? 2.4实践活动的开展不够深入 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法律教育和模拟法庭等都是培养法律运用型人才的有效方法。美国等国家在法学教育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如开设相应的技巧课程培养学生实务操作能力。很多民办高校对法学教学同样都要求教师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开展实践活动,比如模拟法庭,案例讨论、分析等。但教师囿于教学资源的不足和自身实务经验的缺乏,很难在具体的实践教学中指导学生故而更倾向于传统的教学模式,实践活动的开展流于形式、不够深入。 3以司法考试为导向实现民办高校法学专业教学改革的途径 黄河科技学院法学专业教学通过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校企合作、教学质量评价等环节充分与司法考试结合,大四学生司法考试通过率始终在30%以上,远高于全国的平均通过率,更有学生取得449分的高分,大大提升了人们对三本院校学生的印象,而这样的成果得益于该校法学专业以司法考试为导向的教学改革。 3.1明确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专业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等的前提。为实现学生充分就业的目标,民办本科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就应当定位为应用型人才,所以司法考试就是法学教学的一场必须面对的考验。3.2参考司法考试充实教学内容、优化课程设置围绕着司法考试,教学内容中不但要有基础理论,更要在课程体系中增加伦理与职业、法律知识与技术相结合的富有人文基础的课程,讲授中要引入历年司法考试试题,要增加实务课程以提高学生分析推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书写作能力等,以期具备法律职业能力。 3.3建立激励机制,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 教师缺乏实务经验,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在教学中无法以第一手资料指导学生分析、解决问题,教学更容易停留在从理论分析到法条分析的阶段。应在绩效考核中建立激励机制支持法学教师参与法律实务活动,把案例材料带到课堂,以培养学生分析案例、发现问题、提出方案的能力。 3.4丰富实践课堂的教学方式 民办高校应根据自身的教学、师资力量等条件,选择对话式教学、判例教学、实务培训、成建制实习以及项目式教学等实践教学方式,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以及作出准确判断的能力。同时建立教学质量督导机制,督促实践教学的落实。 3.5改革考核方式,强化教学过程管理 民办高校应加强教学过程的管理,以保证教学质量。要摒弃“轻视过程、只重结果”的做法,要加大对学生平时作业、案例评析等实践环节参与程度、律所等第三方评价结果的考核力度,进而提高学习质量。 3.6明确通过司法考试可加学分 通过司法考试能为学生的就业增加决定性的砝码,所以“通过司法考试可加学分”这种导向性规定无形当中提高了学生对司法考试的重视程度,进而会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实现对学生的真正负责。 作者:韩瑞萍单位:黄河科技学院 本科法学论文:司法实践能力下的法学本科论文 一、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导向的转换 第一法科论文的写作价值目标从立法建议导向到司法适用导向。所谓立法建议导向指论文的论述结论是建议法律的立改废。由于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体系基本完备,法律研究的主要问题已经从研究法律的立改废进入研究法律的解释适用规律应法建议导向的论文写作,难有价值。第二法科论文的训练能力目标从训练学生的理论思辨能力到训练学生的法律适用方法。从培养法律适用能力导向上看,司法适用中找法、解释法律、事实辨认和法律说服能力等才是学生最为急缺进行系统训练的能力。第三法科论文的成果形式从著书立说到案例研判。要求仅仅进行了四年法学初步训练的法学本科生进行著书立说式的论文写作不仅高估了学生的写作能力更低估了法学研究的专业性和严肃性。要求学生进行案例研析式的写作才更加符合法学本科毕业生的知识结构和培养目标。 二、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步骤 本文主张的案例研析型学术论文写作训练,是大陆法系法科学生的传统做法德国、日本、韩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中教授将具体案例交给学生由学生根据该案例写出分析报告报告要求学生找法准确、解释合理、论证深入、符合司法习惯并且要考虑案件解决的其他社会影响因素。因此,论文写作不仅要求学生翻阅查找大量法律法规、学术文献,还要求学生根据本案调查法官和律师的司法心理和判决习惯。本文主张在我国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训练中引入这种培养方式并就该方式具体的运作流程设计如下。 1.第一个环节案例材料的选取。 案例材料应该尽量遵循实例原则在教师自己从业的判例中选取适例为佳,因为这种案例第一手材料最为丰富不仅能够为学生提供案件的基本经过池能为学生提供案件的各种证据和诉讼文书肩利于训练学生从最原始的材料中认定事实发现问题查找证据等能力。 2.第二个环节论文题目的确定。 案例研析型论文并非简单的案例研析。而是要在案例中选取案例所体现的重要争议点在此基础上论证。所以在选取案例之后还要选取与研判案例中的争议点并且确定论文写作的立场(控方、辩方还是裁方)这都需要指导教师的指导与分工。另外还要注意判断学生选题的题目的大小与难易。不宜选取太大或太难的题目。 3.第三个环节法律、相关案例与学术成果的获得。 这是一个广义“找法”的过程,司法实践中加何获得能够支持自己观点的依据包括现行法、相关判例以及权威学者的学术成果至关重要。需要指导学生熟练运用各种工具和方法。第四个环节对司法习惯和案外因素的调研。影响案件判决的绝不仅仅是法律、判例和学者论著法官判决中的司法习惯和判决心理以及其他案外因素,都会影响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识别池会影响法官对法律解释的立场进而影响最终判决。一篇有价值的案例研析型论文不仅要通过文献资料法搜集法律、判例和学者论著还要通过调研的方法搜集司法习惯和案外影响因素。并评价其影响的方式(影响事实认定还是影响法律解释,抑或影响量刑或赔偿数额的量定)程度和合理性。第五个环节论文写作与修改。这是最基本的环节这个环节中训练最基本的谋篇布局、论证方法和语言运用能力等。 三、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训练目标和评价标准 案例研析型论文应该遵守其特定的符合司法实践标准的论文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案件事实类型化准确。即对案件争议问题性质的归纳准确能够明确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属于民事案件的是侵权还是违约浸犯哪种权利刑事案件的属于哪个罪名范围的问题。 2.找法全面、准确。能够查找到全部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能够查找到最高院以及本省级高院的相关权威判例加果没有上述两种依据的能够找到其他省份的判例或者找到多名权威学者的论著。 3.解释合理对所找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能够正确运用法的解释方法了冶当处理法律中的模糊冲突与空白,能够有理有据地选取合理的解释结论。 4.理论论证充分:理论点选取、论证充分同法判例选取充分、准确理论与司法判例运用恰当。 5.案件攻防点选择合理:能够从同一案件的不同立场思考选取控辩双方可能最为关注的焦点选取本方最有利的攻击点,并能够充分准备好对方最为薄弱的防卫点的防卫。攻防点选择符合法官接受程度、符合司法习惯和社会接受能力。 6.论证推导逻辑严谨征据链条、法解释、逻辑判断过程严密能够得出唯一的结论不存在漏洞。 7.术语运用标准、体例规范,法言法语运用得当龙文体例符合学术标准。 8.表达流畅不违反诉讼参与人和社会的基本情感和表达方式河接受性强。完成上述论文指导不仅需要学生的努力,也对指导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指导教师不仅应从事法学理论研究,也要从事司法实践才能具备选取恰当案例熟练进行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等能力。只有指导教师熟悉司法习惯、法官心理和社会心理论文的指导和写作才不至于闭门造车、坐而论道。 作者:王韬单位: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本科法学论文:新建本科院校法学毕业论文 一、剖析问题 1.态度不够端正 新建本科院校的论文写作往往是在第8学期完成,一般是在第7学期末分配导师,布置开题事宜,第8学期开始论文的写作。而此时学生们往往忙于考研,考公务员,找工作等诸多事情,根本无暇顾及论文的写作,或者很难保证把精力都用在论文的写作中。但毕业论文是毕业的硬指标,因而学生只能在短暂的时间内造论文,论文的质量可想而知。大多数同学都有抱着侥幸心理:反正要毕业了,老师总会手下留情。指导教师,对此也无能为力。 2.缺乏先期训练 在新建本科院校中,考试方法较为单一,尽管教务处会明确老师有自由选择考试方式的权力,但由于程序过于繁琐,所以,很多老师干脆直接采用学校统一规定的闭卷考试形式,而且试题最少要有四种题型,这样就大大限制了教师与学生发挥,等于教师很少采用较为开放的、论述性的题目。加之课堂教学时间的压缩,课堂教学大多用来讲授,很难对学生进行开阔性必要性训练。即便是在论述题中,很多同学只回答要点,不会展开论述,究其原因,一是学生知识积累不够,课下阅读少,思维不够开阔;二是学生缺乏必要的训练;三是课堂教学管理较为严格,教师缺乏充分发挥的空间与条件,导致老师的教学方法不够灵活多样。 3.选题缺乏自由权 让学生自由选题,会选择那些好说话、脾气好的老师,而这会造成教师工作量的极大差距,近而影响老师年终奖的分配及职称晋升。而改用学生和老师双向选择,又造成平均分配。因为各位老师研究的方向不同,这样在照顾老师工作量的同时,难免会让学生的选择流于形式。尤其是平均分配名额,有可能会完全打破学生的选择,使得原本选择刑法方向的学生转向选择民法,导致原本对刑法感兴趣的学生,必须写民法方面的论文,结果是导师选择了学生,而不是学生选择了导师。这样学生在论文的写作中难免会存在抵触,处理不好,就会导致学生的消极被动,论文的写作反倒变成了大学生活中不愉快的经历。 4.对热点与前沿关注不够 法学本科学生,主要的任务是学习优秀课程。但就业与升学的压力,学生的功利性与目的性,决定了对课程关注的有限性。对专业必修课的重视程度远远大于专业选修课,而学英语的时间又远远多于专业课的学习。教师讲授传统的知识,学生听课精力不集中,热点关注不够,创新性就会受到影响,所以到了选题时,往往不知道自己该选什么。他们认为资料多的好写,而不愿意选择新的热点,担心不好找资料。 5.没有掌握论文的写作方法 由于对论文写作重视不够,再加上缺乏对前沿与热点的关注,因此,无论选题,还是写作过程都存在严重的问题。大多数同学采用复制粘贴的方法,整篇大段的复制,把所引内容变成自己的观点。能用自己的话把别人的观点表达出来,不完全从一篇论文中抄,而是同时参考多篇材料,能写成“五马分尸型”文章的,就是好学生了。 二、解决问题 1.强化学生对论文写作的重视程度 很多学生以为,只要自己的学科没有被挂过,就能顺利毕业,事实上,修完规定的学分只是大学生活的一个方面。完整的法学大学生活,除了学科的学习,还有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的写作等必不可少的环节。课程加实习顺利过关得到的是学士毕业证,而毕业论文的写作与答辩的完成才能获得学士学位证。学士毕业证加学士学位证书,才是完整的大学教育。学生之所以对大学完整的任务不清楚,缘于学校对教学环节的过度重视。课程与实习占据了大学生活的7个学期,而毕业论文的写作仅仅只有6周的时间。因而时间的分配上给学生造成误解,以为论文的写作不是很重要。加之,大学4年级的学生其他事情也较多,比如考研究生、考公务员、司法考试等,再加之找工作,心情杂,思绪乱,精力散,这些因素对论文的写作都是冲击。所以,建议修改论文写作的时间,尽量把课程安排在大学4年级之前完成,在大学3年级的第2个学期(第6学期)开题,在大学4年级的第1个学期(第7学期)完成答辩,把大四的时间留给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找工作和应付各种考试,这样效果也许会好些。 2.加大论文写作的提前训练 学位论文作为对学生毕业水平的检验,是教学工作中重要而又关键的一环。如果学生与教师多沟通,也许效果会更好。可以采用导师负责制,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就由学生选定导师,当然在选择前要给学生提供法学导师的名单与简介,这样的选择是建立在对导师的了解基础上,然后让学生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对自己感兴趣的专业进行选择,从而建立起导师与学生的紧密联系,再经过大学4年的全方位接触,到论文指导时,学生与导师之间早已建立了很好的沟通。导师也可让学生参与自己研究的课题,从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再到整理观点,逐步地对学生加大指导,这样,在写毕业论文时,学生就不会再感到陌生与不知所措。同时,课前预习、课堂教学与课后作业,都是对学生思维训练的重要环节,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去图书馆查资料,采用课题讨论的方式,一方面检验了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一方面也让学生各抒己见,为法律思维的培养与开阔提供舞台与空间。 3.尊重学生选题的自由权 如果采用导师制,由于学生对导师的研究方向较为清楚,所以,学生一般都会针对性地选出题目。对于有思想的学生,可以让他们自己拟定题目;也可由导师给学生拟定一定的题目,让学生再根据自己的兴趣从中选择;有研究课题的导师,可以根据自己研究的阶段目标,给学生拟定一定的题目,也可把自己的主要观点告知学生,让学生自己去查找资料,论证并充实观点。同时,教师一定要保证选题的准确性,一般来说,选题小的题目好写。切忌选题大而空,还有传统的老题目,也不宜选,因为很难创新,比如论诚实信用原则,这个题目适合大学者来写,我们这些小辈,受水平与能力限制,根本写不出新意。热点与前沿论文容易写出新意。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可以在导师与学生之间营造起融洽和谐的气氛,使得论文的指导与写作变成快乐的经历与过程。 4.吸引学生对热点与前沿问题的关注 法学教师要承担起指导学位论文的职责,首先应使自己具备较深厚的学术理论基础和一定的科研实力。我们更应该把功夫用在平时。教师不但要关注前沿,撰写科研论文,更要在教学实践中,把这些前沿与热点教给学生,多为学生提供启发、思考的空间与机会。教导学生多读书,关注时事,关注热点,多思考,积极培养法学思维与情操。其实,关注前沿理论是教师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这对学术兴趣和学术前途的培养都是一种启发与鼓励,只有在不断地启发中,才能不断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以后研究方向的定位起到联系桥梁与纽带的作用,体现教学相长。 5.加强写作方法的培养 从形式来看,毕业论文是由论点、论据、论证三大要素构成,它主要以逻辑思维方式作为展开依据,强调在事实的基础上展示严谨的推理过程,得出令人信服的科学结论。所以,对于毕业论文来说,其写作方法的选择是由对观点阐释的必要性所决定的。而写作方法有多种,文献检索法固然重要,但也只是其中的一种,更主要的是通过文献检索得到的相关材料是我们进一步提炼论证观点的论据,而不应该直接信手拈来,移花接木,甚至直接改成自己的名字。这种态度是对学术最大的不敬与亵渎,也是对论文创新性灵魂的最大的歪曲与误解。所以,写作方法的培养需要把功夫用在平时。比如常见的比较分析法,可以在课堂教学中加以有意的和必要的训练,在考试题中,可以出相关概念比较题,让学生懂得如何使用比较,既可以达到准确掌握相关概念的目的,又能对学生的论文写作方法加以指导,这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 三、结语 总之,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产生,对于教师而言,要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帮助学生做好准备工作,一方面教师可以让学生对其所承担的课题,收集、整理资料,也可把自己的观点告知学生,让学生自己组织材料并写出论文。教师自身要勤思考、多学习,并适时地对学生加以启发,激发并引导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探知欲望。同时,作为学生,要有勤奋刻苦的钻研精神,树立正确的观点,杜绝那种通过不劳而获直接剽窃他人成果的学术不端行为,踏踏实实做学问。教与学永远是个互动、互长、互助、共赢的过程。 作者:徐丽红单位:德州学院政法系 本科法学论文:法律职业化趋势下的法学本科论文 一、理论界关于地方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目标的定位 (一)职业教育说 法学职业教育以法律职业为基点,是一种重点培养法律职业伦理与基本技能的实务性法学教育。其目标定位于培养与当代社会、经济、文化与政治等各方面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法律人才。 (二)素质教育说 法学素质教育又称之为通识教育,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思维模式、共同职业信仰和处理实际问题的技能等职业品质的教育。其目标定位于培养部分拥有较强的法律素质的法律通才。一般地,理论界关于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定位主要集中于“职业教育”与“素质教育”两个方面。 二、法律职业化趋势下地方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目标定位的反思 法学本科教育目标的定位是法学教育发展的基础与优秀,它不仅提供了课程设置的思路与方向,还会对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法学教育的发展方向产生直接影响。我国地方院校法学教育目标的定位应与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民主法治的要求以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21世纪是集素质、能力与知识于一体的时代,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所培养的法律人才必须是知识、素质与能力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这就决定了我国地方院校法学本科教育既要注重素质教育,也要注重职业教育,要有机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使其培养的人才体现为“通才”与“专才”的结合。一方面,法学教育肩负着培养具备基础法学知识扎实、专业面宽、能力强和素质高的现代化法律人才的历史使命,该使命决定了其培养目标应定位为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有机结合。另一方面,当前我国各个区域尤其是广大西部地区急需社会管理型的通用法律人才,因此,地方院校要有机结合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将普及化与大众化教育向培养政府与学术精英转变。 三、法律职业化趋势下地方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的改革措施 法律职业化趋势下地方院校法学本科教育目标的实现需要将国际法律教育与中国法律教育进行有机的结合,需要更新和转变教学理念,设置科学、完善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并建立科学、灵活地法学培养教学制度和教育评价机制,具体的改革措施体现在以下三点: (一)转变教学理念,完善司法考试制度 一方面,地方院校应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把培养具备应对国家司法资格教育的综合素养和职业能力、并为市场输送合格的法律人才作为本科法学教育的重要目标。另一方面,司法考试是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优秀环节,因此要不断完善司法考试制度,要改革司法考试的内容与题型以科学考察学生的思维方式、逻辑推理能力、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查学生对法律条文与知识的理解程度以及运用法律条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构建综合素养高和专业技能强的优秀法学教学团队 法律职业化趋势下地方院校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实现需要建立一支既拥有合理的学历、年龄、职称与学缘结构,又具备团队协作精神和联合作战能力的优秀法学教学团队。团队中的每一位法学教师都要具备良好的师德、渊博的法学理论知识、过人的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辩论能力和人际交往技能等。要建立教师、司法实务部人员和法律研究人员三者之间的合理流动机制以强化法学教学团队的师资力量,不断提升教学的质量与水平,进而促进教学培养目标的实现。 (三)设置科学、完善的法律人才培养课程体系 当前我国法学理论课程主要由宪法、法理学和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是选修课。其中,法理学主要教授学生关于法的概念、特征与本质等等基础法学理论知识以奠定后续法学学习的基础,中国法制史则主要让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法制的演变发展历程以推进现代法律知识的学习。但是,当前我国法律制度大多是舶来品,因此,在开设法学理论课程时有必要添加德国民法典、英美法的相关法律制度以及罗马法的课程以了解这些法律制度的立法宗旨和价值取向。为了保证法学本科毕业生进入法院、监察员或律师事务所等实务部门后能适应处理案件和各种法律事务的需要,地方院校应增加法律实践课程以培养学生的收集、审查、判断与运用证据认定事实的能力。一般地,学校可以组织大一学生到法院旁听和访谈,组织大二、大三学生参加模拟审判、法律案件评析、书写法律文书等比赛来锻炼其处理具体案件的能力、语言表达和书写能力以及人际沟通能力,针对大四学生可以采取法律援助和毕业实习的方式将其培养成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士。此外,地方院校还应开设法律职业伦理道德教育、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等相关学科,从而使学生具备作为未来法律人士所必须拥有的职业精神和自律意识,强化学生深入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小结 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整个法学教育发展的优秀和方向所在,是设置法学课程与改革教学方法的前提条件。在法律职业化趋势下,地方院校要准确定位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使其与法律职业相适应,要不断强化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之间的良性关系,转变教学理念、设置完善的法学课程体系,从而有效推进地方院校法学教育的质量与水平。 作者:崔静单位:白城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本科法学论文:国际化法学本科论文 一、国际模拟法庭竞赛的角色定位 目前,许多高校都设定了建设国际知名大学的目标,并为此致力于本科生培养的国际化,对于法学本科生的培养也不例外。为实现这一目标,各大高校普遍以对外交流项目的方式,来提升法学本科生的国际视野,完善法学本科生的国际化知识结构。这些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培养(包括授予学位与不授予学位两种模式)、中短期的出国交流(3个月到1年)、暑期学校(一般不超过1个月)等,部分高校还借鉴国外经验,在暑期开设了国际小学期。作为培养模式或手段,它们确实极大地提升了法学本科生培养的国际化水平,成为高等院校法学本科生培养国际化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必须承认的是,这些项目中专属于法学本科生的项目比例并不高,而且它们不仅依赖于学校资源的大量投入和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而且大多数仍处于“开学生之眼界”的初级阶段,在提升法学本科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形成国际化的知识结构方面,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与之形成对照的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国际化培养方法,即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却没有获得应有的地位与认可。事实上,这正是也应该是法学本科生培养国际化的重要手段和模式之一。 1.它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不单纯是专业知识结构和储备的比拼,更多的是思维创新能力、逻辑分析能力、表达感染能力、外文写作能力等多种能力的综合较量。这不仅有利于提升法学本科生的素质教育,同时也扩大了比赛的参与对象。事实上,这类竞赛并不局限于法学专业的学生参与,其他专业的学生也拥有同等的机会,从而使其比较容易在高校中普及。 2.它有利于学生学以致用。 国际模拟法庭竞赛能让学生有很强的参与感和代入感。尽管案件进程以模拟的方式进行,但技术层面的仿真程度并不亚于真实案件的处理,有助于磨练学生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应用的能力,为未来的职业道路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它能让学生真正在专业的环境中使用外语,而不只是进行一般的交流,这也是国际化培养的重要一环。 3.它有利于提升高校的国际声誉。 相比于同境外特定数量高校的合作与交流,学生在汇聚了众多国际知名院校的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上取得佳绩,更有利于展现一所高校的培养实力,提升其国际声誉和影响力,从而吸引更多优质资源,形成良性循环。因此,特别对于以法学为基础和骨干的综合性高校或专业性院校而言,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对于本科生的国际化培养,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无论从资源投入还是从培养效果方面考量,它都是值得尝试的优秀教学手段之一。而且,它与传统的法学本科生教学模式没有本质的冲突,甚至可以说,它是传统教学模式的一种重要补充。 二、国际模拟法庭竞赛的组织和功能 对于法学本科生培养的国际化,可以从两个层次来理解:一是培养模式和培养手段符合国际化标准,即培养过程的国际化;二是培养出的学生具备国际化视野和优秀的国际化知识机构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综合素质,即培养结果的国际化。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途径,后者是前者的必然诉求,也是高校本科生培养国际化的终极目标。但从实践来看,对培养过程与培养结果的结合并不尽如人意。譬如前文提及的各种交流项目,很多时候这种教学资源和时间的投入,并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而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从其组织和功能上恰好可对这两个环节进行有效的衔接。现有的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主要发端于欧美,以国际性司法机构为模本,模拟并再现庭审过程。它以既存的国际法规则为基础,融合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特点,一般均属于国际高水平的模拟法庭赛事。目前引入中国的比较有代表性的赛事诸如“杰赛普”(Jessup)国际模拟法庭竞赛、“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竞赛、“拉赫斯”(Lachs)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史丹森”(Stetson)国际环境法模拟法庭竞赛、“普莱斯”(Price)传媒法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竞赛、世界贸易组织模拟法庭竞赛等。这些国际模拟法庭通常分为两个竞赛环节:书状和口头辩论。其中,书状环节能够较真实地反映参赛学生在专业外语写作、学术规范应用、逻辑框架建构以及法律检索与研究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而口头辩论环节则能体现出参赛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思辨能力、说服力和感染力等综合能力。 这种优秀的综合能力与素质并非与生俱来的,恰恰是学生通过准备并参与上述竞赛的过程,并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在上述各方面形成质的飞跃和提升,从而适应国际竞争的需求,这也是国际模拟法庭竞赛能够作为法学本科生国际化培养手段的原因所在。事实上,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国学生在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方面并不弱于国外知名大学的学生。但在口头表达、逻辑分析、说服力和感染力等综合能力的叠加与构建方面确实存在着不小的差距,这与我们传统的培养模式有关,也正是要通过国际模拟法庭竞赛这一新型教学手段克服的难题。简言之,传统的教学模式奠定了培养的基础,而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则是提升与飞跃的过程。由此可见,国际模拟法庭竞赛本身具有教学的功能,是对传统教学效果的深入和强化。必须指出的是,在法学本科生培养的国际化方面,我们决不能否定或忽视传统方式的功用,但这种国际竞赛教学方式确实可以成为有益的补充。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国际模拟法庭竞赛还是其他国际化培养手段的试金石。正如前文所述,这些竞赛是学生国际化知识结构的比拼,是具备国际视野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较量。竞赛成绩的优劣,能够较为直接地反映出法学本科生培养国际化的成功与否,也能间接体现出学生未来国际竞争力的强弱。遗憾的是,截至目前,中国高校学生在这些国际赛事上的表现并不理想,本科生培养的国际化仍然任重而道远。 三、国际模拟法庭竞赛的运用 正如上文所述,在法学本科生培养的国际化方面,指导学生参与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不失为一种良好的教学手段。然而遗憾的是,与庞大的法学院数量相比,愿意参与这类竞赛并尝试这种新型教学手段的高校并不多。即使是积极参与的院校,尽管对际模拟法庭竞赛给予了相当大的支持,但在认识上仍存在一定的误区。特别是,只把这类国际模拟法庭竞赛视为一种课外拓展活动,而没有作为一种国际化的教学方法。譬如实践中,许多高校仅对参与国际模拟法庭竞赛的学生在评奖时给予一定加分,但并不作为学分加以认可,这就限制了许多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在现有的法学本科生培养模式下,也导致了本科生参与国际模拟法庭竞赛比例偏低的问题,客观上遏制了其发挥作为国际化培养手段的作用。在教师层面,许多高校对教师的指导工作并不计算工作量或不计入课堂学时,也抑制了这些专业教师的参与度,从而影响了这一教学手段的效果。因此,要运用好这一教学手段,就必须匹配一定程度的教学方法改革以及配套的激励措施,否则很难发挥应有的成效。 国际模拟法庭竞赛的另一个缺憾,是参与度相对较低的问题。由于竞赛本身的规模所限,每种竞赛中能够参与到比赛进程的学生不过五六人,相比于任何一所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数量而言,这一比例都是极低的,那又如何发挥它们在本科生培养国际化方面的辅助性作用呢?事实上,我们可以更加宽泛地看待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并把它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结合起来。譬如,可以一项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为依托,在每一学年度开设选修课程,把该课程的讲授作为选拔参赛学生的一部分,而对最终参赛选手的指导则作为该课程的延伸,这样既能保证让最大限度的本科生参与到这种教学模式中来,也能使传统教学模式和新型教学手段得到完美结合,不仅契合目前各高校普遍施行的法学本科生教学体系,也增强了教师和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按照这种思路,如果选取若干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作为依托的话,现阶段能够将绝大多数法学本科生纳入到这一教学模式中来,从而真正实现其国际化培养手段的功能。国际模拟法庭竞赛还是展现一所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其国际声誉和影响力的最佳媒介。在这方面,亚洲范围内如新加坡、印度、菲律宾等国家已经走在前面。这些国家中一些著名大学的法学院,已经多次在世界著名的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中夺冠或进入前三甲,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对该高校乃至该国整体法学培养水平的认知。 四、结语 总而言之,法学本科生培养的国际化,是国家参与对外事务的必然需求,是提升学生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诉求,也是提升高校国际声誉和影响力的必由之路。它可以通过多种培养模式和手段来实现,但国际模拟法庭竞赛的运用绝对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作者:李强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本科法学论文: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论文 一、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优秀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优秀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优秀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优秀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优秀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优秀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优秀课程的优秀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优秀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优秀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优秀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优秀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作者:艾尔肯·沙木沙克单位:新疆大学 本科法学论文:少数民族法学本科论文 一、民族法科教育的现状 (一)学生现状。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多语种交汇的地区,除了汉族和回族使用汉文字以外,其他少数民族民族都有自己通用的语言文字。民族学生的汉语水平普遍不高,多数无法用汉语熟练交流。学生对专业教材能全部理解的仅占25%,70%以上的民族学生对汉语授课的部分课程基本能听懂,但让他们用汉语口述所学到的知识是很困难的,久而久之,对专业课程丧失兴趣。民族学生根据个人兴趣选择专业课的仅占52%,多数学生缺乏学习耐心和持久性,专业课考试通过率明显比汉族学生低。新疆少数民族大多数来自于农牧区,其在语言、心理、文化、价值观等方面具有本民族特质,有别于其他民族的思维方式、知识结构、价值观念。大部分民族学生民族身份自尊感很强,交往范围狭窄,易形成小团体,只与本民族学生来往的较多。 (二)教学现状。 1.教学方面 以课堂讲授方式为主,实践课较少,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探究式教学方法运用较少,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参与程度不高,被动教学现象突出;注重法条讲授,但对其法理讲授较少;用模拟法庭方式上课的占12%。司法考试作为法学教育质量的评估要素之一,对法学教育内容产生一定影响。调查发现,16%的教师在民族班上课完全以司法考试为主线。 2.法学教师的教学态度受到民族同学的肯定 访谈发现,多数法学教师在民族班上课语速减慢,与学生沟通频繁。多数民族学生认为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比较认真负责,教师会帮助学生解决一些生活中的问题,学生都很感谢老师。 二、民族法科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内容缺乏民族特色和针对性。 目前,民族法科课程设置主要依据国家课程标准,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民族法学欠缺,学生所学的知识与其生活的民族地区的生活环境不相适应。民族法科学生毕业后基本上都在本民族地区从事法科工作,是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维护者和推动者。因此,教学方式应当突出针对性和特色性,以满足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需要。 (二)教学方式不能完全适应民族特质。 由于学生语言水平参差不齐,任课教师能力有限,为帮助其顺利通过考试,灌输式授课方式最常见。此法的优点是可以帮助学生在较短时间内系统掌握基本法律知识,缺点是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缺乏,极易出现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到法院旁听、律师实习等非常少,实习时间太短,实习制度不太严格,流于形式。僵化的教学模式培养出的民族法科学生,不能顺利融入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实践,影响就业。 (三)语言困境。 1.基础汉语水平偏低 民族法科学生学习中最大的障碍是语言。MHK考试虽然对提高汉语言理解、使用和表达能力有一定帮助,但多数学生汉语实际运用水平不高,缺乏汉文化底蕴。MHK考试形成应试教育的模式,不适应提高少数民族汉语言素养和素质教育的需要。而法学课程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大多数少数民族学生很难掌握。 2.专业汉语课时太少 随着汉语预科教学的不断加强,专业汉语教学被逐渐淡化,甚至停止专业汉语教学的呼吁声音渐高。基础汉语的学习通常是针对日常生活、人文风俗、社会文化等方面进行锻炼,而法科涉及内容广泛的专业性词汇,基础汉语无法完成这项任务,严重影响专业教学质量。目前,虽开设了法学专业汉语课程,但课程课时太少,很难全面、充分、透彻地讲解专业词汇,对专业课的学习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十分不利。 3.课程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 首先,民族学生法学教育选用的教材一般是教育部法学专业本科优秀课程的规划教材,内容的深度与民族学生的学习能力不相符,学生对教材的理解程度不高;适应民族地区的法律课程设置较少。因此,有必要在必修或者选修课中增加民族法律的课程。其次,理论课程较多,缺少培养职业技巧和职业技能的课程。 4.缺乏用双语撰写的法学专用教材 少数民族法学教材的适用对象有限,编写资金相对缺乏,少数民族法学教材建设相对落后。所使用的教材与汉族学生一样,阅读起来有一定难度;没有专业汉语教材,难以满足学习需要。 5.与司法考试衔接存在一定困难 少数民族法学学生的专业课程都是用汉语讲授的,但是因为他们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汉语理解能力不足以用参加汉语司法考试,所以只好用少数民族文字。民族语系的司法考试,又不知道各种法律词汇在民族语言中相应的称法,所以不得不通过参加本民族语言的辅导班的方式重新学习法律。 三、民族法科教育需采取的措施 (一)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及内容。 少数民族法学专业课程的设置,应该在全国相对统一的前提下,增设符合本地区需要、有民族特色的专业课程,从而有利于学生更好地服务于民族地区法制建设。增设特殊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培养学生获得知识、沟通交流的能力,以及调解、谈判、辩论、法律文书写作等技能,使民族法科学生熟悉少数民族风俗及宗教信仰习惯,支持并熟悉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这样才能为民族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教材建设。 1.修订、编写民族法学教材 应尽快编写少数民族法学通用的专业教材。民族语言法学教材使用数量有限、编写资金缺乏,民族教材建设严重滞后。解决方法有:一是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布置专项教材资金,扶持双语法学教材的出版;二是鼓励专业教师充分利用民族教育发展基金;三是积极利用政府和社会资金出版双语法学教材。 2.编写民族法学课程的教学参考书及辅导资料 目前还没有一套适用于少数民族法科教育的案例教材。大部分民族法科教育是为民族地区培养人才,学生毕业后绝大部分会留在到当地。因此,案例的选用除了要考虑国情之外,还要考虑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现状,考虑到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这样才能真正为民族地区培养法律人才。因此,可以立足于党的民族政策,依据于民族地方法制建设特点,编写一套适合少数民族法学教育的案例教材。 3.加强专业汉语的学习 首先,少数民族学生可以利用课内外丰富的汉语信息资源,发挥自身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其次,专业汉语教学应巩固学生的专业词汇,强化听力和翻译能力,提高学生的口语和应用文写作能力,为写好毕业论文打下基础。这就要求教师革新、丰富教学方法,因材施教,课堂加强说、听、写训练。再次,笔者认为应当为每一门专业课编写一本专业汉语课本。最后,应当加大专业汉语的课时量,放在要开设专业课的上一学期,并且由双语教师教授,有利于学生学习与理解。 (三)丰富课堂教学手段,加强实践教学课程。 大法官霍姆斯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种法律实用主义倾向虽然遭到不少学者的批判,但我仍然赞同经验对于法律比逻辑更根本。培养民族法科人才过程中一定要大力加强实践性教学,注重学生法律运用能力的培养,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相促进,重点培养少数民族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使民族法科教育适应民族地方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 1.案例教学法 应将本地区发生的经典案例在教学中加以讲解和剖析,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抽象的法律理论。这样的教学方式更贴近民族地区的实际,少数民族法学教育也才能真正提高人才质量、提高科研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为民族地区和中国的法制建设作出贡献。 2.分层次教学法 民族法科教育实践中普遍存在学生需求差异大、教学层次多样的特点。在日常法学教育过程中,除要做好常规教学外,还应采取多样化措施以应对民族地区法学教育实际。为此,应采取教学大纲、教材、课件、习题、考试“五不同”,对民族学生和非民族学生分班教学、分层次教学。这样做的最大益处是结合不同层次的民族学生,因材施教,做到以人为本。 3.建立民族法科教育教学实践基地 除了在校内建设好模拟法庭和鼓励学生在校内外进行普法宣传外,还应与学校周边的司法、执法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学生的实习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双赢结果。一方面,学校可以通过建立教学基地为民族学生的司法实践活动提供相对稳定的平台,对学生进行职业训练,延伸课堂教学内容,弥补案例教学的不足。另一方面,民族地区实践中缺乏大量的双语人才和应用型法律人才,教学基地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也可改变当地法务部门人手不足的局面,为当地法制建设提供人力支持。 4.重视少数民族法学师资队伍建设 首先,建立一支来自民族地区、熟练运用民族语言、了解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学专业师资队伍,针对民族法科学生的特质,加强其法学理论同法律实务之间的联系。其次,发达地区或国家名校应培养少数民族法学教师帮助民族自治地方高校。 5.民族法科教育适当结合国家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对于学生就业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民族法科教育应适当强化与司法考试的结合,分析历年真题,以帮助民族学生通过司法考试。结合司法考试进行民族语言培训,为民族地区输送合格的少数民族法学毕业生。 6.双语教学 重视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教学,引导民族学生对国家法律的尊重和信仰。教学中适当使用民族语言。双语教学的目的是培养“民汉兼通”的少数民族和汉族人才。这样的人才越多,就越有利于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有利于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作者:赵新颖巨龙单位:塔里木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阿拉尔市城区公安局 本科法学论文:就业困境下的法学本科论文 一、当前法学本科毕业生面临的就业困境 1.学生个人因素 学生个人因素主要包括就业价值观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价值观对个体行为选择具有直接的导向作用,就业价值观反应着学生的择业目标和择业要求。在国家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之前,法学本科毕业生大都分配至公、检、法等国家机关法务部门,工作专业对口,社会地位较高,人们在观念中也认为法学毕业生最好的去处就是这类单位。同时,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等体制性问题的存在,法学本科毕业生在观念上更愿意进入工作性质稳定、社会地位较高、各方福利健全的国有单位。而对收入较高但竞争激烈的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兴趣往往不大。综合素质主要包括合理的知识结构、优秀的思想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实际上,很多法学本科毕业生知识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法学专业素养不扎实、跨学科知识储备贫乏、外语应用能力较弱、知识视野狭窄等问题。还有一些毕业生虽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但没有形成优秀的思想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体现在缺乏诚信品质、团队意识不强、心理抗压能力较弱等方面,而这些方面是一个人优秀综合素质的主要构成方面。 2.学校因素 学校品牌声望和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对毕业生就业有着显著影响。从学校品牌声望来讲,目前法学本科毕业生供给量充足,用人单位有足够的空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择优招录,而选择的依据之一就是毕业生所在学校的品牌声望。事实上,“五院四系”、“985、211院校”的法学毕业生就业情况好于其他高校。因为用人单位倾向于招录学校品牌声望较高的毕业生,其结果就是普通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形势极不乐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在目前市场决定需求,“出口”决定“进口”的管理机制下,各个高校都从人力、财力和物力等方面加大了对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支持。但当前仍然存在着学校就业指导人队伍建设滞后,就业指导人员专业素养欠佳、就业指导工作办公设施落后以及就业指导与大学生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 3.社会因素 市场需求、市场规则和经济发展状况对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也有重要影响。经济发展状况影响市场需求,市场需求决定着毕业生就业规模,甚至决定着高校相关学科设置的存亡。随着我国法学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展,公、检、法等国家机关法务部门一方面不断提高招录门槛,另一方面也无法吸纳大规模的法学毕业生。对其他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来讲,他们需要大量优秀的法律人才,但是这类企业在招聘中存在的不完善的劳动保障以及性别、学历层次、毕业院校等方面的限制,阻碍了很多法学本科毕业生的就业之路。规范的市场规则有利于保护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环境和创业热情。但目前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的招聘不正之风打击并影响着法学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期望。法学本科毕业生具有法律人独有的对正义和公平的高度崇尚与捍卫,而失范的市场规则会打击他们的法治信仰。 4.家庭因素 家庭背景和父母观念也会影响法学本科毕业生的就业选择。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乡二元体制”进一步减弱,但目前依然存在着就业时“生源地限制”、“户籍限制”等家庭因素的负面影响。有些家长支持孩子非公务员工作不去,非国家单位不选等等,这些误导性教育导致很多应届本科毕业生错失就业机遇。 二、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困境的解决思路 1.革新观念,提升素质 学生个人因素是就业成败的关键。对法学本科毕业生而言,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自我调适。第一,必须革除传统法学毕业生择业观,树立正确的就业价值观。要解放思想,要在最具活力的各类工商企业中大展风采,用法律人的严谨态度和专业素养维护市场经济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要破除乐于安逸,固守安稳的观念,要平衡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及国家利益的关系,将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和谐统一。第二,要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在校期间要致力于所学,在学有所长的同时,拓宽自己的知识视野,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形成“一专多能”的能力结构。同时要特别注重塑造自己优秀的思想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将“立德”、“修心”作为人生至高理想追求。 2.塑造学校品牌,提升就业服务 从学校品牌效应来看,用人单位对各个高等院校法学人才培养状况并不是悉数掌握,用人单位重点关注的往往是部属重点高校,而对非部属高校等地方性或地区性高校关注不多,了解也不够。因此,这类高校法学培养单位就必须重视塑造自己的品牌。探索独具一格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向社会积极推介自己的法学人才,提高社会认可度。从高校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出发,要构建“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全员化”就要求高校人才培养的参与者和实施者,应积极配合就业指导与服务部门的工作,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提供就业信息;“专业化”就要求高校应该有专业的部门和专业的人员及设施和设备为毕业生就业服务,打造和提升专业就业指导人员业务素质;“信息化”就是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平台和现代通讯联络手段,将就业信息和就业政策及时准确地发送至每一位毕业生。 3.开拓就业空间,规范市场秩序 从市场需求方面来讲,公、检、法等国家机关应灵活调整招录政策。目前法学本科毕业生进入此类单位,必须经过两次类似过独木桥的大考,一是国家司法考试,二是公务员招录考试。这两次考试的特点是参考人员多,通过率低,且均与从业直接挂钩。再加之,公、检、法等国家机关招录学历门槛逐年提高,法学本科毕业生进入此类单位的机会日渐缩小。因此,基层政法部门可否灵活调整招录政策,降低法学本科毕业生的报考门槛,灵活招录测试方式。其他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应成为法学本科毕业生的主要去向,但企业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出现因性别、户籍、生源地等因素而拒绝录用的情况。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严厉查处各类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破坏公平正义、损坏公平竞争的事件,保障法学本科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公平竞争权利。最后,从长远考虑发展才是第一要务,只有充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为广大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空间和就业机会。 4.完善社会保障,优化家庭教育 要继续推进城镇化深入发展,破除“城乡二元体制”,畅通就业渠道,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完善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用制度保障大学生就业不受家庭背景等因素的制约。作为家长,应与孩子充分沟通,了解当代青年人的就业诉求,尊重青年人的正确选择,不应以过去传统的就业观念束缚孩子的就业选择,做到建议而不决定,指导而不干涉。作为刚刚走出校园的毕业生,审慎地进行职业选择“无疑是开始走上生活道路而又不愿拿自己最重要的事业去碰运气的青年的首要责任”⑤。而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指导与服务是高校就业指导人员的首要职责,也是国家、社会及家庭的重要责任。因此,各方面应积极协作加强对法学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 作者:刘超工作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本科法学论文:经济教学法学本科论文 一、关于经济法学的教学体系问题 对于课程教学而言,教学体系的构建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需要依托一本具有权威性的教材。对于成熟学科来说不是问题,因为其内涵外延学界已有定论,尽管理论和写作水平有高低之分,各教材在侧重点和某些理论观点上存在的差异不会过大,当然在教学体系上也不会有太大差异。然而,对于经济法学来说,这是一个大问题。以我国经济法学界主流教材来看,漆多俊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部级规划教材),主要有总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调控法的原理和基本法律制度等四编20章组成;[1]李昌麒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学》(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部级规划教材),主要有经济法的一般理论、经济法主体制度、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经济监管法律制度、经济法责任与司法救济等6编33章;[2]史际春教授主编的《经济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五”部级规划教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则分为经济法总论、经济法主体制度、公共经济管理法、经济活动法等四编;[3]而潘静成、刘文华教授主编的《经济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共4编20章,第一编经济法总论,第二编经济法主体,第三编市场规制法,第四编宏观调控法;[4]杨紫煊教授主编的《经济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部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则分别对经济法学的基本理论,以及经济法主体制度、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进行了讨论;[5]王保树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原理》则由总论、市场管理法、宏观经济管理法、对外经济法、经济监督法等五大部分23章构成;[6]顾功耘教授主编的《经济法教程》则有7编37章,分别是经济法总论、经济法律制度变迁史、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国有经济参与法律制度、对外经济管制法律制度和市场运行监管法律制度等7大块。[7] 从以上列举可以看到,我国主流的经济法学教材体系极为不同,以至于难以找到一个大家都认同的教学内容体系。而这源于学者们对于经济法学的不同见解。尽管比起30乃至20年前,对于什么是“经济法”这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的共识,但就其内涵和外延仍存在相当大的分歧,直接导致了经济法究竟包括哪些制度、经济法学究竟包括哪些内容、经济法学教学究竟应该采取何种体系的大问题,也为我们选取合适的教材带来了难题。本文没有能力、也无意比较各理论体系和各种教材的优劣。但是,从完成经济法教学的实用立场出发,在考虑到学时约束的条件下,对于教材选用来说,可以考虑以最大公约数的方法找出主流学者们共同承认的部分,然后以此为基础确定经济法学课程的教学体系。目前,经济法总论或者说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或者说市场管理法,以及宏观调控法这三大块属于经济法学的固有内容业已成为学界共识,那么主要围绕以上三大部分构建经济法学教学体系是可行的,也是合理的。至于漆多俊教授和顾功耘教授主张的国家投资经营法或者国有经济参与法部分,在其他学者教材中,有的部分体现在经济法主体制度之中,有的则分解到宏观调控法之中。这部分亦应考虑纳入教学之中。以上选择的几个考虑因素是:第一,最大限度地回避有争议的理论问题。让学生主要掌握经济法学界业已获得共识的部分,并了解那些有理论争议之处,其中后者为任课老师留下一定的个人空间,可以就个人心得予以发挥,如此可以较好地平衡持有不同理论观点的老师在经济法学教学中的共性与个性;第二,符合减少学时的客观需要。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专业培养目标也在发展变化,专业课时的减少也是一个趋势,因此,选择最为简洁的经济法学体系作为课程设计的基础,也能够符合这一趋势,在减少的课时中把有限的内容更深入地传授给学生;第三,可以借机完善整个经济法学的课程群。尽管专业课时的减少是一个现象,但是,另一个应有的趋势则是多设选修科目。因此,如果就名为“经济法学”的课程予以简化,则也为开设更多的与经济法相关的选修课程留下了空间,从而形成一个包括“经济法学”、“竞争法学”、“金融法学”、“财税法学”、“消费者保护法学”、“房地产法学”等在内的经济法课程群,为对上述方向感兴趣的学生提供更好的专业教育。 二、从人才培养目标之争看经济法学教学方法的选择 经济法学的教学方法与课程体系建设直接由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决定。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的人才目标究竟是什么?是符合社会实际需求的法律事务从业人士?法学理论的研究者?亦或仅仅是培养现代公民的素质教育高等教育的一环?还是兼而有之?根据1998年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我国法学专业的任务是“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专业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因此不少较具历史的法学院的培养目标选择了与教育部保持一致。例如:四川大学法学院提出,其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法学基本理论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能在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以及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从事法律工作及法学教育。[8]安徽大学法学院提出,其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拥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理论法学、实体法学、程序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和法学原理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高级法律人才。[9]但是,随着高校扩招、全国法学院系和法学本科学生数量的急剧增长、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培养规模的迅速扩大,以及国家司法考试改革,这一系列因素促成了人们对于法学本科培养目标的思考。 近些年来,法学教育界召开了多次全国性的学术研讨会,对中国法学教育的性质地位、培养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改革、培养模式、质量标准等问题进行了大讨论。与会代表通过交流、研讨,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培养目标形成了三种鲜明的观点:第一,精英说,即我国的法学教育目标应定位为法律精英教育,认为法学教育在于培养具有高度经验理性、职业道德和职业品格的法律人才;第二,职业教育说,即我国的法学教育目标应当定位在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要求的职业法律人才;第三,通识说,即法学教育作为现代普通大学教育的一部分,其所提供的应当是一种通识教育。[10]经过多年讨论后,2012年教育部最新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提出法学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同时兼顾培养能够在各高等、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就教育部2012版本的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来看,文中强调的诸如“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等用语,无疑偏向了前面三种观点中的“精英说”。然而,在目前中国法学教育的大背景下,笔者认为该要求与现实有相当距离:第一,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有600余家法学院系,各培养单位之间水准参差不齐,毕业生的素质也层次分明,有相当数量的法学院系从师资到生源,根本上难以达到教育部的高要求;第二,在目前中国一流的法学院系中,也有相当部分毕业生难以达到上述高标准,特别是那些招生人数较多的培养单位,很难保证足够的资源投入去帮助每一位毕业生成为“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之下,教育部是本着“宁缺毋滥”的标准痛下杀手,停止一批根本无法达到上述目标的法律院系的招生资格、严格法学毕业生毕业条件,还是承认现实、维持现状,而将“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仅仅是作为一个值得追求的目标?更有一个特别需要提出的问题是,在那些办学较早、具有法学博士生和硕士生培养资格的法学院,博硕士生的人数往往数倍于法学本科生。在各类法学专业研究生人数极大扩张的今天,在法律硕士乃至法学硕士已经无法被社会普遍承认为“法学高级专门人才”的情况下,要求法学本科毕业生成为“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无疑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必要的。另外,教育部2012年版的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中还有“兼顾培养能够在各高等、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之说,显然这也非常不具有现实性。从高等院校来看,普通本科院校大多已经将新进教师门槛提高到法学博士,在法学硕士都难有机会走上讲台的今天,很难想象法学本科毕业生会有这个机会;从中等学校的教师需求来看,也基本上没有法学本科毕业生的用武之地。与之有关的是,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在《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中提出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建设目标,并在此后开始在全国遴选,并在2012年11月公布了首批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批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58所高校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等22所高校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内蒙古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12所高校为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期为5年。就上述入选的法学院而言,在国家和地方的大力支持下,基于自身较为雄厚的师资条件,加上进行4+2等从本科到硕士阶段的连续培养,①更有可能实现教育部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目标。当然,这已经不仅仅是本科阶段能够独立完成的了。 对此有学者指出,在中国教育发展的新阶段,应着手构建分层次的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985”、“211”工程高校应偏向培养研究生后备人才;一般本科院校应走职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道路,主要培养全面发展的复合型法律人才;至于民办本科和独立学院的培养目标应明确为培养应用型的基层法律人才。[11]笔者以为,这是对中国现阶段法学教育的更清醒的认识,也是更好的解决办法。无论如何,今后法学本科专业的培养方面,应用性、实践性的要求将会大大增强,从而需要对传统的以理论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例如强调案例教学,开展更多的模拟法庭活动,引入诊所式教学,等等。经济法学的教学也不例外。然而,在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和司法体制下,上述实践教学环节的增加仍有不少难以解决的问题。例如:第一,就经济法学教学时间的安排方面,究竟如何在课堂传授理论教学和各实践教学环节之间分配,就是一个大的问题。毕竟现代各国调节经济已是常态,这方面立法极为发达,经济法学理论的发展也日新月异,需要传授的经济法学理论知识之多可想而知。在法学各门专业课课时一直在减少的背景下(例如不少院系经济法学教学时间都从原有的108课时甚至更多,减少到了72甚至54课时),如何从本已有限的经济法学教学时间中拿出相当部分满足实践教学环节的需求,是一个颇为头疼的问题。第二,经济法学中的很多内容,具有交叉学科的色彩,这为实践教学环节的开展带来了一些独特的难题。例如,就国内外发生的反垄断案件来说,往往需要结合经济分析才能定案,竞争法学中的不少理论也直接与经济学理论相关,其复杂性导致无论是经济法模拟法庭还是经济法法律诊所,都难免出现力所不逮的现象。第三,对于最接近“实战”的实践教学环节———法律诊所而言,源自美国。但是,美国社会,特别是司法界对于诊所式教学普遍认同和支持,使得参与该项目的学生可以获得“准律师”的地位,有资格提供法律意见和服务,这为法律诊所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司法环境。 但是美国学生得到的待遇在我国则很难复制,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公民制度的收紧则更加限制了法律诊所的活动开展,从而难以达到美国同类活动的效果。就上述难题的解决,笔者认为,尽管在应用型学科的经济法学教学中,需要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建设,但是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学理论的讲授仍需要给予最大程度的重视,毕竟缺少了这一专业基础知识的积累,此后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也很难收到应有效果。因此,课堂传授仍应安排大部分课时;鉴于经济法学内容的技术性和复杂性,其交叉学科的特性带来的难题,大致可以考虑通过加强对学生进行诸如经济学等学科培训、在实践教学活动中邀请经济学专业的老师或学生共同参与等方式予以解决;至于经济法法律诊所面临的司法环境问题,只能有赖于法学教育界和司法界的共同努力,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通过司法制度的修改来解决。 作者:李胜利工作单位:安徽大学法学院暨经济法制研究中心 本科法学论文:实践教学中的法学本科论文 一、传统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积极作用与消极影响 相对于法治较为完善的西方发达国家,教学模式落后、师资整体素质不高、师资管理水平低、教学管理滞后,是我国传统法学本科教学模式产生消极影响的主要原因。所以,在充分认识法学实践教学重要作用的基础上,探寻法学实践教学得以强化的有效措施,以期消除这些消极影响。 1.积极作用 (1)法学理论创新和实践能力必须以熟练掌握法学理论和法学知识为基础。我国传统法学本科教学模式无疑有助于法学理论和法学知识的传承,处于法学理论创新人才和实用型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地位。 (2)适应传统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许多教师都擅长理论研究,其中一些教师具有较高的学术创新能力,有助于理论创新型法律人才的培养。 2.消极影响 (1)不符合法学学科的特点。我国传统的“满堂灌”“说教式”的法学本科教学模式不符合法学学科偏重实践性、兼具理论性的特点。理论教学喧宾夺主,实践教学处于从属的,甚至被忽视的地位,与法治较为完善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学教学模式差距较大。例如,美国将法学教育视为职业教育,较之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处于从属地位,实践教学从过去师傅带徒弟式的教学模式转化为现在的诊所式教学模式[1]。 (2)师资管理和教学管理存在偏差。我国传统法学本科教学模式下的师资管理:在聘用教师工作中,偏重于应聘人员的学历和学术经历,而较少关注其是否具备法律实际工作经验;在考核教师工作中,只注重科研项目、著作、论文等学术能力,而忽视法律实用人才的培养能力。在教学管理方面,把本应处于重要位置的实践教学课程摆在次要位置,从事实践教学的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也受到影响,阻碍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3)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律实用人才的需求。我国传统法学本科教学模式,教师处于教学活动的主导地位,而学生则处于被动接受者的地位,弱化了学生的个人主体意识,容易造成学生主体性缺位的现象[2]。这种教学模式偏重于记忆能力和求同思维方式的培养,忽视了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的培养。这样,运用传统法学本科教学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由于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很难适应社会对法律实用人才的需求。用人单位对缺乏实际工作能力的学生不满意,法学类大学生就业难、大学文凭贬值等社会问题也就产生了,进而又使一些大学法学院系招生困难,陷入生存危机的困境。 二、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重要作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的规定,法学本科实践教学包括见习、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法庭、疑案辩论、实习等。借鉴美国经验,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方法还应包括以法律援助为特色的法律诊所[3]、法律文书写作等。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符合法学学科特点及新形势下培养法律人才的要求 法学本科实践教学借鉴了英美法系国家法学教学的先进经验,符合法学学科特点。在西方,英美法系国家较为强调法学实践教学,大陆法系国家较为强调法学理论教学。由于WTO规则要求借鉴英美法系的精神和制度运作[4],所以,在坚持大陆法系法学理论教学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借鉴英美法系国家法学实践教学的先进经验,将实践教学置于与理论教学同等重要的地位,改革传统的重法学理论教学而轻法学实践教学的法学本科教学模式,有助于培养适应新的国际经济运行规则的法律人才。 2.有助于培养法学本科生的实践能力及缓解法学院系生存的困境 较之传统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更有助于培养本科生的实践能力。在传统法学理论教学模式中,教师是教学活动的导演兼演员,学生只是处于被动地位的观众,缺乏主动的身临其境的参与、分析与思考,虽然能够学到许多法学理论、法学知识,但是实践能力无法得到培养。在实践教学中,教师是教学活动的导演,学生是处于主动地位的演员,在模拟案件或实际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由于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分析与思考,学生的实践能力能够得到培养。所以,偏重法学理论、法学知识传承的传统理论教学,应当与有助于培养本科生实践能力的实践教学有机结合。此外,由于实践教学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能够为社会输送具有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可以解决法科大学生就业难、文凭贬值等实际问题,从而相应地可以缓解一些大学法学院系招生困难、面临生存危机的困境。 三、强化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措施 1.确立法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融合的法学本科教学模式 改革重法学理论教学而轻法学实践教学的传统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确立法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融合的法学本科教学模式,是强化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关键。在新的法学本科教学模式下开展法学实践教学,具体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①实践教学研究的专题符合学科发展方向,促进学科建设。比如,以培养电子商务法律实用人才为特色的法律院系,在实践教学中就要侧重电子商务法律实务的技能培训和疑难案件的学理研讨。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衔接,将理论教学过程中涉及的有争议的法学理论问题、疑难案例提交模拟法庭、专题辩论赛、社会实践调研等实践教学环节。③因材施教。法律人才可以分为学术型、实用型和混合型。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发现学生的职业倾向性,引导学生向更适合于他们职业倾向的方向发展。④结合学校专业特点,实践教学服务于具有专业特色的法律人才的培养。比如,以理工专业为学科特点的综合性大学,可以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科技法律人才、知识产权法律人才、电子商务法律人才、资源环境法律人才等具有专业特色的法律人才。这样,将专业特色变成法律人才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既可提升理工专业院校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也可解决理工专业院校法学专业的生存、发展问题。 2.建立符合法学本科实践教学要求的师资队伍和师资培训评聘机制 建立符合法学本科实践教学要求的师资队伍,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①聘任教师,既要注重学历、科研能力,也要注重法律实际工作经历。建立复合型的法学师资队伍,既可以提高教学效果又可以减少师资成本。此外,聘任具有法律实际工作经历的教师为辅导员、班级导师,也可以起到相同的作用。由于绝大多数法学人才是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为了适应社会对法律实用人才的需求,在美国,法学院教师在任教之前都要求有5~10年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以美国马歇尔法学院为例,几乎所有专业教师都有法律实务工作经历。而且,法学院的学生一般认为,法律书自己也可以看,来法学院读书,主要还是学习如何运用法律知识办理案件。因此,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可以考虑建立在具有高学历的司法、法律服务人员中聘任法学教师的制度。②可以借鉴美国法学院的实际做法,法学院系的教师由两部分教师构成,一部分是专职教师,另一部分是兼职教师。这样,既降低了办学成本,又提供了教学(特别是实践教学)水平。比如,美国马歇尔法学院,聘任了很多知名的律师为兼职教师,他们白天从事律师工作,晚上给学生们上课,而且兼职教师的数量要多于专职教师。这样,学校就会以较低的成本,开出很多实务性很强的法律课程。③建立实践教学基地,聘任实践教学基地中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人员等任实践教学工作的兼职教师。建立符合法学本科实践教学要求的师资培训评聘机制,应当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①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教师特别是理论型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比如,可以通过选派法学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1]的形式来提高他们的实践教学能力。②可以建立适用于实践教学教师的评聘机制,为他们设立单独的职称、岗位体系和评聘标准。比如,在评聘标准中,用教材、教改论文和教改项目对应于学术著作、学术论文和科研项目。 3.完善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体系 目前,很多法学院系虽然都开设了实践教学课程,但是课程体系建设不够合理,需要不断完善。具体而言,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①建立法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具体包括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步开设的体验式实践教学课程(如旁听庭审、参观法律部门等)、模拟式实践教学课程(如模拟法庭、案例讨论、法律文书写作、法庭辩论技能训练)和参与式实践教学课程(如义务法律咨询、法律诊所、毕业实习等)[5]。②将法学实践教学课程与法学理论教学课程合理衔接。比如,在讲授民事、刑事、行政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同时开设或者先开设实体法,再开设程序法)过程中,可以开设体验式实践教学课程和模拟式实践教学课程。在学完民事、刑事、行政实体法和程序法之后,再安排参与式实践教学课程。因为只有掌握了比较全面的专业知识之后才能保证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质量。③成立实践教学教研室或者实践课程教学中心[6],制订每学期、每门课程的实践教学计划,要求任课教师落实实践教学计划的内容[7],并为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提供管理和服务。 作者:毛牧然工作单位:东北大学文法学院 本科法学论文:本科院校法学论文问题与战略 本文作者:徐丽红单位:德州政法学院 学位论文是本科生完成教学计划的最后一个实践环节,也是对学生4年学习情况的一次全面考查和总结。[1]其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与实践能力,为下一步的研究生教育打下基础,同时,在指导学习毕业论文的过程中,教师自身业务水平也得以提高。因此,各高校都无一例外地将学生的毕业论文作为检验学生是否可以顺利毕业的标准,同时,指导学生毕业论文也成为教师的主要工作之一。 一、提出问题 毕业论文是高校毕业生在教师指导下,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针对某一现象或问题进行独立分析和研究后形成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文章。毕业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个分支,在内容和形式上都应体现学术论文的特点。法学毕业论文虽然不像理科毕业论文那样需要大量的实验数据,但是,需要学生有敏锐的洞察力、较深厚的理论功底和较好的文字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新建本科院校属于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的高等院校,作为后起之秀有其自身的特点,但是生源较差、基础薄弱,所以,毕业论文的写作往往达不到应有的实践效果。作者结合多年的实践教学经验,欲对新建本科院校的法学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的对策及建议。 二、剖析问题 1.态度不够端正新建本科院校的论文写作往往是在第8学期完成,一般是在第7学期末分配导师,布置开题事宜,第8学期开始论文的写作。而此时学生们往往忙于考研,考公务员,找工作等诸多事情,根本无暇顾及论文的写作,或者很难保证把精力都用在论文的写作中。但毕业论文是毕业的硬指标,因而学生只能在短暂的时间内造论文,论文的质量可想而知。大多数同学都有抱着侥幸心理:反正要毕业了,老师总会手下留情。指导教师,对此也无能为力。2.缺乏先期训练在新建本科院校中,考试方法较为单一,尽管教务处会明确老师有自由选择考试方式的权力,但由于程序过于繁琐,所以,很多老师干脆直接采用学校统一规定的闭卷考试形式,而且试题最少要有四种题型,这样就大大限制了教师与学生发挥,等于教师很少采用较为开放的、论述性的题目。加之课堂教学时间的压缩,课堂教学大多用来讲授,很难对学生进行开阔性必要性训练。即便是在论述题中,很多同学只回答要点,不会展开论述,究其原因,一是学生知识积累不够,课下阅读少,思维不够开阔;二是学生缺乏必要的训练;三是课堂教学管理较为严格,教师缺乏充分发挥的空间与条件,导致老师的教学方法不够灵活多样。3.选题缺乏自由权让学生自由选题,会选择那些好说话、脾气好的老师,而这会造成教师工作量的极大差距,近而影响老师年终奖的分配及职称晋升。而改用学生和老师双向选择,又造成平均分配。因为各位老师研究的方向不同,这样在照顾老师工作量的同时,难免会让学生的选择流于形式。尤其是平均分配名额,有可能会完全打破学生的选择,使得原本选择刑法方向的学生转向选择民法,导致原本对刑法感兴趣的学生,必须写民法方面的论文,结果是导师选择了学生,而不是学生选择了导师。这样学生在论文的写作中难免会存在抵触,处理不好,就会导致学生的消极被动,论文的写作反倒变成了大学生活中不愉快的经历。4.对热点与前沿关注不够法学本科学生,主要的任务是学习优秀课程。但就业与升学的压力,学生的功利性与目的性,决定了对课程关注的有限性。对专业必修课的重视程度远远大于专业选修课,而学英语的时间又远远多于专业课的学习。教师讲授传统的知识,学生听课精力不集中,热点关注不够,创新性就会受到影响,所以到了选题时,往往不知道自己该选什么。他们认为资料多的好写,而不愿意选择新的热点,担心不好找资料。5.没有掌握论文的写作方法由于对论文写作重视不够,再加上缺乏对前沿与热点的关注,因此,无论选题,还是写作过程都存在严重的问题。大多数同学采用复制粘贴的方法,整篇大段的复制,把所引内容变成自己的观点。能用自己的话把别人的观点表达出来,不完全从一篇论文中抄,而是同时参考多篇材料,能写成“五马分尸型”文章的,就是好学生了。 三、解决问题 1.强化学生对论文写作的重视程度很多学生以为,只要自己的学科没有被挂过,就能顺利毕业,事实上,修完规定的学分只是大学生活的一个方面。完整的法学大学生活,除了学科的学习,还有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的写作等必不可少的环节。课程加实习顺利过关得到的是学士毕业证,而毕业论文的写作与答辩的完成才能获得学士学位证。学士毕业证加学士学位证书,才是完整的大学教育。学生之所以对大学完整的任务不清楚,缘于学校对教学环节的过度重视。课程与实习占据了大学生活的7个学期,而毕业论文的写作仅仅只有6周的时间。因而时间的分配上给学生造成误解,以为论文的写作不是很重要。加之,大学4年级的学生其他事情也较多,比如考研究生、考公务员、司法考试等,再加之找工作,心情杂,思绪乱,精力散,这些因素对论文的写作都是冲击。所以,建议修改论文写作的时间,尽量把课程安排在大学4年级之前完成,在大学3年级的第2个学期(第6学期)开题,在大学4年级的第1个学期(第7学期)完成答辩,把大四的时间留给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找工作和应付各种考试,这样效果也许会好些。2.加大论文写作的提前训练学位论文作为对学生毕业水平的检验,是教学工作中重要而又关键的一环。如果学生与教师多沟通,也许效果会更好。可以采用导师负责制,在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就由学生选定导师,当然在选择前要给学生提供法学导师的名单与简介,这样的选择是建立在对导师的了解基础上,然后让学生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对自己感兴趣的专业进行选择,从而建立起导师与学生的紧密联系,再经过大学4年的全方位接触,到论文指导时,学生与导师之间早已建立了很好的沟通。导师也可让学生参与自己研究的课题,从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再到整理观点,逐步地对学生加大指导,这样,在写毕业论文时,学生就不会再感到陌生与不知所措。同时,课前预习、课堂教学与课后作业,都是对学生思维训练的重要环节,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去图书馆查资料,采用课题讨论的方式,一方面检验了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一方面也让学生各抒己见,为法律思维的培养与开阔提供舞台与空间。3.尊重学生选题的自由权如果采用导师制,由于学生对导师的研究方向较为清楚,所以,学生一般都会针对性地选出题目。对于有思想的学生,可以让他们自己拟定题目;也可由导师给学生拟定一定的题目,让学生再根据自己的兴趣从中选择;有研究课题的导师,可以根据自己研究的阶段目标,给学生拟定一定的题目,也可把自己的主要观点告知学生,让学生自己去查找资料,论证并充实观点。同时,教师一定要保证选题的准确性,一般来说,选题小的题目好写。切忌选题大而空,还有传统的老题目,也不宜选,因为很难创新,比如论诚实信用原则,这个题目适合大学者来写,我们这些小辈,受水平与能力限制,根本写不出新意。热点与前沿论文容易写出新意。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可以在导师与学生之间营造起融洽和谐的气氛,使得论文的指导与写作变成快乐的经历与过程。4.吸引学生对热点与前沿问题的关注法学教师要承担起指导学位论文的职责,首先应使自己具备较深厚的学术理论基础和一定的科研实力。[4]我们更应该把功夫用在平时。教师不但要关注前沿,撰写科研论文,更要在教学实践中,把这机会。教导学生多读书,关注时事,关注热点,多思考,积极培养法学思维与情操。其实,关注前沿理论是教师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这对学术兴趣和学术前途的培养都是一种启发与鼓励,只有在不断地启发中,才能不断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为以后研究方向的定位起到联系桥梁与纽带的作用,体现教学相长。5.加强写作方法的培养从形式来看,毕业论文是由论点、论据、论证三大要素构成,它主要以逻辑思维方式作为展开依据,强调在事实的基础上展示严谨的推理过程,得出令人信服的科学结论。所以,对于毕业论文来说,其写作方法的选择是由对观点阐释的必要性所决定的。[2]而写作方法有多种,文献检索法固然重要,但也只是其中的一种,更主要的是通过文献检索得到的相关材料是我们进一步提炼论证观点的论据,而不应该直接信手拈来,移花接木,甚至直接改成自己的名字。这种态度是对学术最大的不敬与亵渎,也是对论文创新性灵魂的最大的歪曲与误解。所以,写作方法的培养需要把功夫用在平时。比如常见的比较分析法,可以在课堂教学中加以有意的和必要的训练,在考试题中,可以出相关概念比较题,让学生懂得如何使用比较,既可以达到准确掌握相关概念的目的,又能对学生的论文写作方法加以指导,这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总之,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产生,对于教师而言,要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帮助学生做好准备工作,一方面教师可以让学生对其所承担的课题,收集、整理资料,也可把自己的观点告知学生,让学生自己组织材料并写出论文。教师自身要勤思考、多学习,并适时地对学生加以启发,激发并引导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探知欲望。同时,作为学生,要有勤奋刻苦的钻研精神,树立正确的观点,杜绝那种通过不劳而获直接剽窃他人成果的学术不端行为,踏踏实实做学问。教与学永远是个互动、互长、互助、共赢的过程。 本科法学论文:复合应用型法学本科论文 一、复合型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研究情况 对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主要有两种代表观点。 其一,有的学者认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计划应当由公共理论课、专业课、专业方向课、实践环节课构成。其二,有的学者提出了仿真模拟实践和全真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教学模式。在课程设置上形成以庭审实务、律师实务、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职业形象设计等12门中文和英文系列实践性课程。关于复合型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课程如何设置,主要代表观点有两种。其一,有的学者提出要建立以模块化为基础的跨学科、跨专业、跨院校选修的课程结构体系。包括跨学科基础性模块课程、法学专业方向模块课程、实践活动类模块课程和艺术类模块课程。 其二,有的学者提出在通识教育基础上兼顾学生职业取向,实行“基础+专业”的分方向、分类别培养,即基础包括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而分方向、分类别包括学术奠基型、法律实务型和跨专业复合型等三个培养方向的专业课。通过目前研究现状可以看到,有的学者是从复合型角度,有的是从应用型角度,有的是从二者结合角度去定位法学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那么,我国地方本科院校复合型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课程应当如何设置,这是一个亟须达成共识的问题。 二、我国复合型应用型法学本科 人才培养目标的课程设置地方本科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复合型决定了课程设置的综合性,复合型是相对单一型而言。应用型决定了课程设置的实践性。课程的设置是一项系统工程,总体包括理论课程模块、实践课程模块、职业技能课程模块和特色教育课程模块四个部分。 1.理论课程模块。 我们国家是大陆法系国家,成文法是法律的表现形式。因此,法学专业的理论教育是基础。在强调大学专业实践性教育的今天,理论教育仍然占着毋庸置疑的主导地位。因此,理论课程的设置至关重要,不可忽视。理论课程模块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公共理论课。旨在培养学生基本的理论素养。第二,专业基础课。16门优秀课作为专业基础课是教育部指定的法学专业课程,其专业地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涉及司法考试和考研的范围。16门课程是否全部都予以设置,值得研究。大学教育与高中及以下教育不同,在于大学要树立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教学理念,重在思维模式的转变、学习方法的引导和学生继续学习能力的培养。因此,根据大学时间的有限性,不必将16门课程全部以课程形式予以设置。第三,选修课。选修课又分为必修课和限选课两种,必修课程建议开设法学方法论、职业道德、文书写作、法律逻辑、司法口才等。限选课则考虑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就业倾向选择课程,该课程可以是专业课的选择,也可以是跨专业、跨学科,以培养具有跨学科基础知识体系、丰富人文素养与科学底蕴的法律人才。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大学不同专业、学科之间的协调和全校的统筹管理。 2.实践课程模块。 我国教育部2007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实践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实践环节越来越得到各高校的重视,但很多学校流于形式,没有将之当作课程来设置和管理,也缺乏系统的规范和管理制度。实践课程模块包括三方面:第一,基础实践。包括见习和社会调查。基础实践是设定在大学低年级的实践形式,它是针对还未系统学习法学专业知识前,通过参观监狱、旁听法庭审判等形式感受法学专业在实践中是如何生动地再现和被运用的。第二,模拟实践。包括模拟诉讼事务、模拟非诉讼事务。这一实践应当安排在实体法和程序法学习过程中,是在庭审过程或法律服务过程中,不同法律主体如何处理非诉讼事务的虚拟情境下的实战演练,每个学生在演练中担当了原告或被告或律师或法官或检察官或旁听人员的角色或身份,并站在虚拟身份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第三,社会实践。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等。社会实践是学生以自己的本人身份真正走入司法实践,是现实的而不是虚拟的实践环境。课程通常设在高年级,因为此时经过了系统的法学专业的学习及模拟演练,积累了一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进入法院或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由教师带领或指导,通过案件或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亲身感受法院审理案件的全过程或运用法律知识为他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操作,使法律实务能力大大提高。在当今大学教学管理理念中,重科研、轻实务的现象仍然存在,具体体现为职称的评定、奖金的评定标准等,无疑不是倾斜于从事科研的教师。高校的管理者应当改变管理观念,适应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教育目标的定位转变,思考给予具有实务能力的教师以应有的肯定和客观评价。当然,作为高校的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当树立科学的教育教学理念,摆正自己的位置,认识到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的使命和重任,不能只注重实务或只注重理论研究,而是二者均不可以偏废,只是有所侧重而已。 3.职业技能课程模块。 德国法学教育改革体现在教学内容方面,大幅度提高选修课的比重,强化法律专业素质和其他相关技能的训练。将培养某些关键性技能也规定为法学教学的必要组成部分。诸如谈判管理、进行会谈、辩论、调解纠纷、和解、听证理论、交往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等技能,虽然与纯粹的、优秀的法学教育关系不大,但对于今后从事法律职业而言具有关键性意义。除德国外,英、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法学教育也非常重视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职业技能课程模块包括两方面:第一,专业技能。包括律师实务能力、审判能力、控诉能力。第二,工具技能。英语、计算机、法律逻辑、司法口才、查阅资料等课程的设置,旨在提高学生沟通协商、谈判妥协、辩论、起草法律文书、制订规则、起草合同和逻辑运用等能力。 4.特色教育课程模块。 “没有特色的法学院就是缺乏存在价值的法学院,也就是质量无法体现的法学院。特色既可表现为学科门类上有自己的优势研究领域,也可表现为学生培养目标上偏重理论还是实务,还可表现为人才培养层次上的区分。”对于地方普通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偏重实务,无论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已经达成共识。各地方普通高校应当思考根据本校办学规模、师资、本地经济、文化、地理环境等特色,创设具有自己特色的课程,培养与其他本科院校不同的法律人才。第一,学历升级。学历升级课程是针对进一步学历深造同学的需求而设置的。第二,法学专业职业准备。法律职业考试是法学专业的部级大型考试。可以考虑请专门从事法律职业考试培训的有经验的机构做系列、有针对性的讲座等,对于学生通过法律职业考试助一臂之力。第三,公务员资格。通过公务员考试也是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的途径之一。高校应当结合不同需求,结合市场就业调查,针对现状,思考如何与其他学院协调,比如与外语专业的学院合作如何提高学生英语应试水平,还有政治科目等专业学院的协商,为学生通过公务员考试提供便利。随着教育国际化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随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进程的加快,传统的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法学本科人才培养亟须从对口型、专才型、单一型转向复合型应用型,使高等法学教育既为政法机关培养人才又为社会各界培养人才。 作者:崔淑霞宋惠玲单位:大庆师范学院法学院 本科法学论文:非法学本科生的法学论文写作研究 本科毕业论文是系统全面检验高校本科生通过四年专业学习(某些进行试点改革和允许提前毕业的高校为三年)所获得之各种学习成果、思维能力、综合素质及独立从事科研调查水准高低的主要依据。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由单一专才型向宽口径复合通才型转变,兼之“依法治国”、“法律至上”等观念日渐深入人心,不但各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撰写了数量庞大的法学毕业论文,许多非法学专业①的本科生也纷纷结合本专业实际,从个人兴趣、教师引导以及就业需要②等方面出发选择撰写同本专业相关的法学毕业论文。譬如诸多国际贸易专业本科生选择撰写国际经济法方面的毕业论文,电子商务专业本科生选择信息安全法类的毕业论文,哲学专业本科生选择法哲学、法伦理学类的毕业论文……凡此种种,举不胜举。平心而论,这可谓一种令人欣喜的现象,它既反映了目前我国本科教育的宽口径培养模式已在很大程度上被彰显,又折射出年轻一代法治理念质的飞跃。 不过有一点需着重指出的是,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毕竟与法学本科生有着较大差别。他们往往在四年本科学习中仅上过寥寥几门和本专业相关的法律实务课程(如新闻学专业开设的《新闻传媒法》等),个别兴趣浓厚的学生充其量也不过课余翻阅了部分法学书籍,负责指导他们毕业论文撰写的教师很多也仅为本专业而非法学课程教师。虽然在选题视野开拓度层面他们或许会宽于法学本科生,但在理论研究深度上,便着实难同法学本科生相提并论。③如此一来,我们就必须根据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之具体症结,一一对症下药,从而保证其能真正完成一份高水准的本科毕业论文。 一、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暴露的主要问题 1.论文选题不深入,主题不突出所谓好的选题乃成功之一半,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由于属“跳出法学看法学”,在研究视野开拓度上便有不少要宽于法学本科生。根据笔者在湖南长沙、衡阳、湘潭三地部分高校所做的抽样调查,同样打算写作合同法方面毕业论文,一些电子商务专业本科生可能会结合自己专业特点选择B2B或B2C等网络无形交易下的新型合同法律问题来写作,而法学本科生则因受电子信息技术知识匮乏束缚,往往更多倾向于探讨传统合同法问题。不过,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虽然在视野开拓度上较之法学本科生具备一定优势,但他们法学理论功底则有所不及,从而导致选题不深入,时常出现选了一个较新颖方面问题开始写作,最终结果竟是简单就事论事甚至虎头蛇尾草草收场的情况。譬如某些电子商务专业本科生选择了虚拟货币的法律问题进行写作,但往往浅尝辄止,要么便简单就事论事通篇缺乏法言法语和法律思维像一份记者的新闻报道,要么就从最宏观政府话语层面大而化之地发些空洞无用的议论。 此外,与选题不深入接踵而来的便是主题不突出的问题。 正如汤维建先生所言,论文选题决定了论文主题,它给论文主题划定了范围,[1]既然我们许多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存在着选题不深入的毛病,那主题自然也会不突出,常常令人不知所云。如某些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选择了非政府组织的法律问题进行写作,由于选题不够深入,在主题上也变得模模糊糊,洋洋洒洒通篇论述了很多非政府组织的起源、类型和特点,但究竟要探讨的是什么具体法律问题,到结尾都没有完全交待清楚。 2.法律素质缺乏,毕业论文丧失实用性众所周知,法学论文应当是学术性的论文。[2]既然强调其学术性,那么作者就必须具备较高法律素质来综合运用各种有关法学理论。但遗憾的是,从目前许多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撰写的相关法学毕业论文来看,不少文章都折射出作者法律素质的缺乏。诚然,正常情况下非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法律素质跟着眼于培养法律人才的法学专业有天壤之别,但倘若缺乏法律素质,撰写法学论文又从何谈起?如某些国际贸易专业本科生选择与跨国公司相关的法律问题作为自己毕业论文,可文中竟连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规定都仅一知半解,这样他们又焉能交出令人满意的毕业论文? 法律素质缺乏的一个必然结果便是毕业论文丧失实用性。从逻辑上说,非法学专业本科生要写出优秀的法学毕业论文应当结合自己专业特点从实用性出发。因为其法学理论功底大多不如法学本科生,若不结合自身专业实用特点而一味追求理论之深奥,那断难同后者相提并论。可吊诡的是,非法学专业本科生这类毕业论文大多却偏偏丧失了实用性。归根结底,便在于他们法律素质缺乏,导致许多基本法律常识均无从理清并加以灵活运用。为防止文章内出现严重错误,写作过程中自然喜好坐而论道泛泛空谈。这么一来,对自身原有专业实际问题进行法律分析、综合、归纳和演绎、推理等活动都难以开展,其实用性便丧失殆尽。 3.参考文献陈旧,引证说服力不强任何学术论文的研究,“从论题的提出、资料的整理、观点的确立以及结论的得出,其实都离不开我们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3] 故此,所有研究者在从事论文写作前均必须广泛查阅前人大量文献资料。但可惜的是,现今许多研究人员尤其是大学本科毕业生这些学术论文写作初学者,往往忽略了此问题。而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又属一类跨学科交叉研究,他们对法学文献了解甚少,愈发暴露出参考文献陈旧、引证说服力不高的毛病来。 一方面,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由于自身法学理论功底欠缺,很难把握住国内外最新法学思潮及司法动态,那么在引用借鉴前人资料上便往往不知所措,导致了毕业论文中参考文献的陈旧。许多学生甚至根本无法分辨自己所参考的文献究竟乃紧贴时代具备学术争鸣性的前沿探讨,还是属已被学界普遍接受的通说理论,或者为早被淘汰之陈词滥调。到最后,文末草草列出几本或若干篇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陈旧过时的法学书籍和文章应付完事也就见怪不怪了。④另一方面,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还存在引证说服力不高的毛病。应该说,参考文献陈旧必然会带来引证说服力的低下,毕竟过时跟不上现代脉络的引证很难令人信服。但是,最根本原因仍需归咎于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法学理论功底不高。引证是“理解他人的过程,是与他人对话的过程”,[4]若无相当的法学理论底蕴做铺垫,如何能理解他人并同他人对话?更如何能采用那些可信有力的引文作为自己论据和论点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主要问题之根治由前述可知,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虽为一种可喜现象,但同时亦暴露出不少问题。显然,这些问题倘若不能尽快获得解决,对其长远发展必定非常不利。笔者认为,通过对主要问题一一对症下药,加以时日,我们还是完全有希望根治它们的。总的来说,我们不妨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入手。 1.宏观层面:推行非法学本科法律文化学教育,以便强化法学理论,提高法律素质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所暴露出的一系列主要问题,笔者认为,归根到底还在于现阶段我们非法学本科专业的法学教育有很大不足。若非法学专业本科生能有一定法学理论功底,具备相当法律素质,那这些问题都可迎刃而解了。但我们知道,非法学本科专业受自身人才培养体系限制,是绝无可能像法学本科专业那般设置一整套严密完备的法学理论课程体系的。如行政管理专业本科生一般四年学习过程中只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宪法学》、《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四门与法学有关的必修课,不少高校电子商务本科专业更仅是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经济法与电子商务法》两门同法学相关的必修课程。[5] 盲目扩充法学课程所占份额只会既冲淡了非法学本科专业自身培养目标,又加重了学生负担,如此一来,唯一现实可行的路径便是在现有法学课程教学框架之内推行法律文化学教育。因为非法学专业的法学教育乃一类传授法学基础理论,提高学生法律素质,为培养合格的本专业人才服务的教育活动。[6] 而法律文化学教育就是为学生法学理论功底增强、法律素质的形成提供更加丰富多彩、深刻广泛的知识养分,帮助他们进行法律基础理论知识的积累,以致在外部影响力和改造力督迫下,完成由书本上的法律基础理论知识向法律素养再到法律素质的内化。我们要在满足本专业培养目标前提下强化学生法学理论,提高他们法律素质,就必须借助现有非法学本科专业法学课程教学渗透法律文化学教育,以教与学互动的双向认知过程,令学生法律思维方式得到扩展,法律价值观念加以重构,法律人格结构获得重组,塑造起系统地对周边世界之法律理解力。 具体而言,要推行这种法律文化学教育,以便强化学生法学理论,提高法律素质主要可通过运用法律文化比较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跨文化的法律应用能力来实现。如课堂教学中把抽象的法规、法条或法学理论放到社会文化的背景下进行讲授,让学生能从不同的视角聚焦思考同一种法律现象,或者从同一视角去看待不同法律现象。虽然此等粗线条的勾勒方式不大可能使其获得类似法学本科生那样系统详尽的法学知识,但起码大体轮廓上的运用他们还是知晓了。那么毕业论文选题自然就会变得深入起来,主题也开始鲜明了。同样,文中便不再会缺乏法律素质,丧失实用性,在引证上亦会了解哪些参考文献是最新颖前沿的,最有说服力的。 2.微观层面:建立一套较完备的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管理机制除了宏观层面推行法律文化学教育外,笔者认为,在微观层面建立一套较完备的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管理机制也是非常重要之措施。毕竟对他们论文的具体规划和指导,还需依靠一系列现实管理机制来完成。况且,学生撰写跨学科的本科毕业论文正逐渐演变为各专业普遍存在现象,我们进行此类法学毕业论文写作管理机制的设置试点,很明显对其他专业及学科同类情况亦是颇有裨益的。具体来说,设置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之管理机制可主要包容如下两方面: 第一,我们应当设立临时性跨院系的横向统一组织机构。 非法学专业本科生撰写相关法学毕业论文属于跨学科交叉研究,即一种“边缘处思考”。(梁治平语)但此类“边缘处思考”在现行毕业论文管理机制下难免会造成诸多不便。因为高校各院系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照惯例都是由本专业进行管理,无论具体撰写时间分配、指导教师安排或者最终答辩均莫不如是。而跨学科交叉研究所耗费时间往往要高于纯粹本专业研究,仅单独使用非法学专业教师指导这些学生或参与他们的答辩也较难保证其毕业论文质量。所以为尽量减少在撰写过程中的不便之处,我们不妨于每年毕业论文写作时间段内设置一个临时性跨院系的横向统一组织机构。它既包括本院系,又涵盖法学院系(或负责法学教学和科研的人文社科系),由二者来横向统一具体规划整个毕业论文撰写过程(如统一设置妥当的论文撰写时间、合理确定指导教师供师生进行双向选择等)。那么不便就会大为减少,毕业论文质量也随之会得以提高。 第二,我们应对此类毕业论文采用本专业和法学专业教师共同指导、共同参与答辩的管理模式。本专业教师虽然精通自己专业理论知识,但在这种跨学科的法学毕业论文写作上,由于牵涉更多法学理论,他们未必能给予学生最满意的指导。譬如哲学专业本科生打算撰写法哲学方面的毕业论文,一位仅精通中国或西方哲学的教师很可能无法对其所有法律问题做出圆满回答。而学生自己法学理论功底、法律素质又难令人称许,毕业论文暴露出的问题自一发不可收拾。“选择的指导教师须熟悉本专业的研究领域,只有行家里手,才能较容易为学生研究的选题找到突破口,才能为他们提供更多的研究资料,才能为他们解决更多的难题。”[7] 所以,我们在这些毕业论文撰写上需采用本专业和法学专业教师共同指导、共同参与答辩的管理模式,甚至其中法学专业教师还应起主导作用(毕竟它们仍是法学论文)。⑤如此一来,学生毕业论文中的选题问题、法律素质缺乏、参考文献陈旧等都能一一及时获得纠正,缺陷就自然少了许多。 本科法学论文: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着重论述我国实施缓刑制度的现状及在适用上、考察监督上存在的种种具体问题和弊端,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针对我国缓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从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和考察监督制度等方面提出规范完善的建议,有效地抑制对缓刑的滥用,使缓刑的意义充分发挥出来。 【关键词】缓刑制度现状适用条件适用程序考察监督 近年来,我国推行刑事轻刑化的司法理念,作为在判刑的同时暂不执行刑罚的缓刑,无疑成为我国现行刑罚制度的宠儿。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它的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刑罚的可能性。我国现行缓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确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推动我们刑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在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缓刑的具体实施及如何去实施、如何监督等等方面还存在着种种具体问题,往往使该适用缓刑的却未适用,不该适用却适用,导致缓刑的目的无法实现,甚至有些法官、有些地方使缓刑成为有钱、有权人的避难所,大大破坏了罚当其罪的立法原则,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因此有必要完善缓刑制度。 一、我国缓刑制度的现状 缓刑制度是我国一项特殊的刑罚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人权制度,它体现了我国刑法惩罚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我国刑法实施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法院对公诉案件判决时适用缓刑的比例逐年增加,据某市法院统计:2002年缓刑适用人数与判决人数的比例为8%,2004年则为15%,2005年为31%,这样快速提高比例,未免有滥用之嫌。 (一)适用缓刑较多的几种罪名 1、职务犯罪。据统计,恩平法院在此类案件的宣判上,90%以上案件适用了缓刑。 2、交通肇事罪。交通肇罪犯罪属于过失犯罪,大部分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小,且犯罪后又能及时报案、积极抢救被害人和赔偿其经济损失,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有利于维护被害人亲属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稳定,判决后群众认同度高,占缓刑案件总数的25%。 3、故意伤害罪,缓刑适用率也很高,法院在进行宣判时,同民事赔偿挂钩,并决定着是否去适用缓刑。 4、其它的侵犯财产罪,像犯盗窃罪等侵犯财产犯罪的被告人,盗得的数额没有达到巨大时,法院也经常会有宣判缓刑的。 (二)适用缓刑与罚金刑挂钩 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其本身与适用缓刑无必然的联系,但不少审判人员将罚金的数额大小及其到位率作为决定适用缓刑的条件。有时也会误导一些不懂法的人认为违法犯罪不要紧,只要交钱就不用坐牢,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主要是地方财政差,法院依靠罚金上缴后返还使用来弥补经费不足。 (三)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犯罪较普遍 2006年上半年,对未成年犯适用缓刑的案件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70%,比往年未成年犯罪案件适用缓刑大大地上升了。未成年人犯罪是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司法实践中减轻处罚的较多,如果再有自首、从犯等从轻情节,法院一般都会判处缓刑。在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犯罪中,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但由于具有法定减轻情节而适用缓刑的,也有一定比例。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相信以后对未成年犯适用缓刑的判决会继续上升。 总之,缓刑是我国重要的刑罚制度之一,正确适用缓刑制度,不仅能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减少社会矛盾,而且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果滥用这项制度就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从我国目前缓刑制度适用和执行的现状来看,仍然存在着问题和缺陷,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二、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问题 缓刑适用条件过于笼统,难于操作。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期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缓刑。”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缓刑的适用条件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2)不是累犯。(3)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刑法的这一规定,对缓刑适用的具体情节、罪犯的悔罪表现、是否不致再危害社会等等方面,均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特别是什么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践中不好掌握,在一定程序上影响缓刑的适用。有使司法机关在适用缓刑的问题上实际是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很可能会致使法官在考虑是否对犯罪人适用缓刑时陷入无所适从的状况,同时又容易误导法官过度滥用刑罚的自由裁量权,而且也极有可能为一些徇私枉法者提供了借口,这不符合量刑标准的统一和公开、公正,容易导致对一些本不该适用缓刑的罪犯适用缓刑,对一些应当适用缓刑的罪犯却没有适用缓刑。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问题 程序公正是做到实体公正最有力的保障。程序公正可以排除在选择和适用法律过程中的不当意向,而且还能保障法律的准确适用。我国虽然有一些司法解释对缓刑适用的程序性内容有所提及,但我国缓刑制度上没有设置程序性规范,极大地影响了缓刑裁量的公正性,从而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不少问题。 1、缺少透明度。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犯罪分子是否判缓刑,须通过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讨论评议,讨论犯罪人是否符合缓刑适用的三个条件,随后才作出适用缓刑的判决,但其合议庭和审委会的讨论决定过程是秘密进行的,而且,谁也不知作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标准是如何预测的,这点使人难以信服,同时使社会也难以理解。以至于形成了“暗箱操作”。 2、缺少有效的监督。缓刑适用的取决权只在法院,它是法院审判权的一个方面。但任何权力都应当受到有效的监督,若则必然导致腐败。检察机关虽然可提起抗诉,但检察机关对缓刑的适用认识比较模糊,极少就那种可与不可适用缓刑的案件提起抗诉,故这种抗诉权对缓刑的适用并不是有效监督。 3、缺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发言权和社会的参与权。在司法实践中,判适用缓刑前缺少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发言权和社会的参与权、监督权,只是单纯的就案办案,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判缓刑,对一些无经济来源闲散人员、平时表现不够好的被告人也判缓刑,社会效果不好,不利于对缓刑犯的监管改造。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问题 对缓刑犯的考察,1997年《刑法》规定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这种考察和管理机制,在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 1、监督考察的组织不健全。我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但实际上,由于公安机关的人员不足,工作任务繁重,目前尚未建立缓刑考察机构,对缓刑考察无暇顾及。往往由法院代行公安职能对缓刑犯进行走访考察。另外,缓刑犯所在的单位及基层组织力量薄弱,它们并不清楚自己有协助执行的义务,甚至对罪犯的判刑情况和需要考验也不清楚,还认为罪犯被无罪释放,使得缓刑考察几乎成为空白地带。 2、交付监管脱节。法院在缓刑判决后,只送达执行通知书给公安机关,而不负责将执行落实到位;有的作出判决后,让缓刑犯自行到所在地派出所报到;有的在判决生效后迟迟不交付监管文书送达执行机关;还有的缓刑犯有意或无意不去报到,而外出打工,造成缓刑犯事实上的脱管。由于监管手续未能很好的衔接,在实践中基层派出所未能全面及时掌握本辖区缓刑犯的情况,影响了监管和考察工作的开展。 3、现行的考察方法不适应新形势。现在流动人员犯罪日渐突出,原来以户籍、粮籍、工作单位为手段的社会控制机制已经无法有效地实现对缓刑犯管理、考察、帮教等职能。 三、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完善 1、缓刑适用条件要详细、明确、具体。缓刑适用条件,即具备哪些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这在判处刑罚时对是否适用缓刑起着决定作用。目前我国刑法规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是我国缓刑适用条件。 犯罪情节是指在犯罪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对他人的攻击性,以及由于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客观危害和损失,因而在决定是否适用缓刑时应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实际情况。如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较深而且造成了较大的客观危害,仍然对其适用缓刑,则可能丧失法律的公正性。故在决定是否适用缓刑时,考察犯罪情节的主要内容是犯罪人主观恶性以及犯罪所造成的客观危害程度。基于这一标准,成为对犯罪人是否适用缓刑时的考察对象有:(1)能够理解和宽容的犯罪动机。犯罪动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比如,因经济困难而盗窃的犯罪人主观恶性要小于出于贪图享乐和敛财为动机的犯罪人。对于前者可以更多地去考虑适用缓刑,但对后者考虑适用缓刑时,则须慎重考虑适用缓刑可能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后果。(2)过失犯罪。过失犯其实其主观上并不想犯罪,其并不支持危害结果的出现。因此可以相信即使不对其实际执行刑罚,其也不会再去实施犯罪行为,对此类犯罪同样可以更多地去考虑适用缓刑。(3)因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而造成的犯罪。因防卫过当或避险过当而构成犯罪的,其行为人本身主观恶性较小,适用缓刑一般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4)犯罪中止、犯罪预备和某些犯罪未遂。中止犯虽然是在故意心态的支配下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他在犯罪过程中,心态已经发生转变。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表明犯罪造成的客观危害不严重,同样可以考虑去适用缓刑。 悔罪表现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所表现出来的对自己行为的主观心态的外在反映。犯罪行为是已经客观存在的事实,犯罪行为人对这些事实持何种态度,这是刑事审判活动中定罪量刑的一项重要依据。只有犯罪行为人真正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并有消除这种危害性的愿望和表现,才能够说明犯罪行为人已经从中汲取了教训。悔罪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类:(1)以积极的行为减少因其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如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积极进行协助抢救、退赃、消除影响、恢复原状、积极赔偿等等;(2)愿意接受处理、积极配合侦查工作。这包括主动投案自首、揭发同案犯、提供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等情形。 在考察了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后,还应考虑到若对其适用缓刑,将来是否会危害社会。社会危害性是判定罪与非罪的标准,将影响到犯罪行为人应负何种刑事责任和刑罚执行方式,对犯罪分子人身危险性的预测结果关系到缓刑的适用。所以,应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缓刑预测制度,内容应包括:(1)犯罪历史。(2)个人经历。(3)生活环境。(4)对犯罪人适用缓刑可以期待到的效果。如果是真正想通过得到缓刑机会来痛改前非,这种犯罪人一般都会十分珍惜缓刑这样的机会,约束好自己的行为,改过自新,努力去证明自已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故可以期待对这类犯罪人适用缓刑能取得较好的效果。(5)一贯品行。(6)犯罪人身体和精神条件。像患病或残疾而丧失犯罪能力的犯罪人,可以多考虑适用缓刑。相反,那些心理变态、情绪难以自我控制,以及具有某方面瘾癖的犯罪人,则容易在不正常心理和情绪的驱使下,或者在某方面瘾癖(如吸毒、酗酒)的控制下再次犯罪。 2、明文规定应当适用缓刑和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以便有法可依。我国刑法应当作出适用缓刑和不得适用缓刑的规定,以便法官在考虑是否适用缓刑时做到有法可依,笔者认为,对我国刑法“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改为“应当适用缓刑”的情形,详细表述如下:“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初犯,若真诚悔罪,对其适用缓刑不危及社会秩序的,应当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初罪,若其真诚悔罪,且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不会危及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1)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人;(2)属于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而造成犯罪的;(3)犯罪中止的;(4)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的:(5)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6)丧失危害社会能力的聋哑人、盲人及其他病残者。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1)累犯;(2)缓刑或假释期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3)同时犯数罪的;(4)惯犯、教唆犯及团伙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和屡教不改者;(5)犯罪性质严重或影响极为恶劣的。(6)犯罪后拒不认罪的。 3、支持、鼓励法官依法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这一刑法规定的适用缓刑标准,实际上是由法官根据各方面因素作出的主观判断。作出宣告缓刑的法官,极有可能要面对被判处缓刑的人以后再次犯罪,若因此就归咎于法官的判断失误,就可能会影响到法官对犯罪人宣告缓刑的积极性,从而阻碍了缓刑功能的发挥。因此,鉴于这方面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应当支持、鼓励法官有足够的事实依据令其相信对犯罪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使被判处缓刑人在缓刑考验期间因再次犯罪而被撤销缓刑,也不必追究原判法官判断失误的责任。另一方面还应规定,法官若不按照刑法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人进行审查,在犯罪人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情况下宣告缓刑,致使被判处缓刑的人在缓刑期间再次危害社会的,就应当追究原判法官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的责任。这样可以监督法官滥用缓刑,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另一方面又可以鼓励法官依法大胆地去适用缓刑。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完善 我国刑法有必要增设缓刑适用程序的规定,把人民法院的缓刑裁量权、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发言权、社会的参与权都置于阳光之下,现笔者提一些粗浅的建议: 1、提高缓刑适用的透明度。凡判决缓刑的案件,审判人员应从犯罪情节、犯罪危害、社会影响、主观性等在判决书中全方位依据客观事实进行综合论证,结合公安机关、公诉机关及受害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在法律的准绳下将证据列举分析论证适用缓刑的理由,杜绝暗箱操作。 2、采取有效监督制约机制。法院各级领导要重视缓刑案件的审判工作,制定有关适用缓刑案件的监督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既要加强对个案审理的监督、指导 和把关,确保个案质量,也要强化宏观管理,切实控制好缓刑案件的总量和质量。不但要接受检察院的监督,同时还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发挥本院审判监督庭的职能,对缓刑案件定期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增设缓刑听证制度。经开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可适用缓刑的,应举行缓刑听证会。引入缓刑听证制度,使与案件有关的被害人、公诉人、侦查人员及被告人单位、学校、社区管理人员、村民居委会等参与人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因为他们与被告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对被告人平时的表现甚至犯罪的基本情况都比较了解,对被告人能否适用缓刑的意见也比较客观,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缓刑适用的参考,能提高缓刑适用的客观性和依据性。缓刑听证参加人来自被告人辖区的不同地方,是各种不同意见的代表者,他们可以在对法律负责的前提下,按照自己意愿如实发表意见,这样可能做到有理当面讲,极大地保证程序上的公平公正,进而可以保证实体上的公平公正,使法官作出的裁判更加客观公正,也更能体现民意。再次,尊重了公民的知情权,有利于对缓刑犯的考察。一方面,通过缓刑听证,使被告人所在辖区的公民知道了被告人适用缓刑与否的原因,极大程度地尊重了公民知情权;另一方面,有利于激发被告人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使之自觉地参与到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之中,从而改变过去对缓刑考察不好执行的窘况,是对缓刑制度的有益完善。对缓刑听证程序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参加人员。包括合议庭组成人员、案件的公诉人、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受害人及其家属、被告人及其家属、被告人所在单位代表、被告人单位、学校、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等有关人员。上述人员除公诉人外,并非法定参加人,他们是否愿意接受法院的邀请参与听证没有法律上的保证,是否参加听证会应当由其自行决定,因为对被告人是否适用缓刑提供证据并非其法定义务。笔者认为,听证人员不需要固定模式全部参加,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案件的关键人员能够到场即可,如伤害案件的被害人、被告人的单位和住所地的管理人员等,公诉人到庭时可以征求其意见,侦查人员和其他有关的人员,如果不能到场,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意见。听证方式可以灵活掌握。但听证人员必须是与被告人“相关”的人。 (2)听证内容。应当围绕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社区改造环境、缓刑考察期间的义务能否得到切实履行等进行核实,并确认对犯罪分子缓刑考察期间的监督责任能否落实。 (3)听证的程序。首先,由法官支持适用缓刑;其次,由各方发表同意或者反对的意见,并可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必要时法官可以主动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法庭上公开;再次,由被告人作陈述,表明对自己适用缓刑的态度和在缓刑考察期间的义务如何去落实等。 (4)听证结束。听证后,合议庭应根据各方的意见综合考虑,作出适用或不适用缓刑的判决。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完善 为了充分发挥缓刑在感化挽救犯罪人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缓刑适用的社会效果,现行刑法关于缓刑考察制度的规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1、设立监督考察组织。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专门的缓刑监督组织和专职从事缓刑监管工作,制定规范的考察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对缓刑犯的监督考察工作,并通过立法加以规定。对具体缓刑的考察,可由县级考察机构直接委派考察人员,专职负责考察工作,并加强与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的联系,积极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对缓刑犯进行多形式多渠道的考察、教育和管理,如定期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了解其表现情况,联合组织对辖区内的缓刑犯进行法制教育等。另外,还定期向法院提交缓刑犯的考察报告。 2、加强对缓刑执行的监督。缓刑犯交付工作之所以脱节,主要是缺乏监督所致,因此,应尽快完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检察机关对缓刑犯监管工作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自身要对缓刑执行的监督高度重视,对公安机关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将此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列入对监所部门的考核范围。 3、完善交付执行的衔接机制。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在交付执行前对在押的缓刑犯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以确保交付执行前对缓刑犯进行有效的监管。同时,建立执行回折制度,在法院送达的执行文书上附加执行回折,此回折不是为了证明执行文书是否送达,而是让执行机关将缓刑执行是否落实的情况及时以回折的形式回复给法院,法院收到此回折,确定执行已经落实后完成执行交付手续。另外,应制定制式协助执行通知书,缓刑犯有工作单位的,发到缓刑犯工作单位请其协助执行,没有工作单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发到缓刑犯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请其协助执行,以便在更大的范围内加强对缓刑犯的考察和帮教。 4、在缓刑犯所在地进行公示。将缓刑犯的罪行、判决结果、悔罪表现在被告人的工作单位、居住地进行公示,说明缓刑犯应当遵守的监督管理规定,发动当地群众协助对缓刑犯的监督和帮教。并在缓刑犯工作单位、居住地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便于随时了解群众意见。 5、建立考察联动机制。对经过批准外出的缓刑犯,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目的地的公安机关予以继续考察,以确保缓刑考察的连续性。另外,采取户籍网络登记,即将缓刑犯的基本信息登记在公安系统的人口信息网络,全国共享,对其进行联网监督。 四、结束语 通过对我国缓刑制度适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后,发现目前司法实践中缓刑适用的盲目性大,有些司法人员对犯罪人适用缓刑的原因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与法治的要求相差太远。另一方面,有些司法人员对缓刑适用的冷淡态度令人忧心。因此,本文主要针对缓刑适用以及缓刑考察方面进行谈论,对我国缓刑制度提出完善见解,细化缓刑适用条件,规范缓刑适用程序,设置专门的监督考察机构,建立健全缓刑考察制度,充分体现缓刑制度的功能,使公、检、法都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好地发挥缓刑的真实效用。 本科法学论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摘 要: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能力的综合训练和重要考量。毕业论文工作在检验毕业生掌握知识情况的同时也是对我系教育教学质量的检测。法学系自2005年设立以来,在六届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筹备中,毕业论文管理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规范化到精细化的成熟过程。作为法学系教学秘书,一直注意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摸索更好的管理方法。 关键词:法学;毕业论文;规范化 毕业论文是全面检验大学生在高等教育阶段整体学习效果和能力培养状况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是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凝练成适应社会发展所需综合能力的重要教育过程。 一、制度文件的起草与修订 1.规范管理制度 为规范毕业论文管理,自2009年毕业论文工作伊始,首次制定了《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法学系毕业论文手册》。几年来,针对该手册在论文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多次修改。2011年初,学院进一步明确了院、系毕业论文二级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反复沟通与调研,协助教学部完成了《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在协助修订的过程中,吸取了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宝贵经验,同时与法学专业实际情况相结合,使得规定更加合理,简化繁杂的工作流程的同时加强了规定的可操作性。 2.修订写作格式 在规范管理制度的同时,对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规范进行了调整。为此多方查找资料进行调研,借鉴兄弟院校的管理经验,结合法学专业的实际情况,组织指导教师进行讨论,协助教学部制定了《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并结合法学系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实施细则》。 二、规范流程管理 1.合理安排论文工作时间,召开动员会 根据学院对毕业论文工作的整体要求,从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开始,提前制订好每一届毕业论文工作的计划安排。召开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工作会议,布置本年度毕业论文工作时间安排与要求。召开学生动员大会,加强对学生端正学风教育,强调论文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论文写作规范和格式要求,使学生真正提高对论文撰写的重要意义的理解,自觉遵守学院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参加实习,并结合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社会实践,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综合能力,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 2.选题的申报与审批,确保题目质量 在毕业论文工作选题的准备阶段,按指导教师所从事的专业研究方向,拟定论文题目供学生自主选择,同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实习条件和实习案例及社会热点问题,鼓励学生开拓思维,自行拟定题目,并通过选题审批的程序,对初拟题目进行反复修改,做到一人一题,要求毕业论文研究方向能够与学生的专业更加贴切,切实做到论文选题的规范化管理向分类化指导的转变,提升论文内在质量。 3.指导过程监督 在毕业论文工作进行过程中,按照法学系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安排及时进行监督和管理。分为前期、中期、后期进行检查,前期主要检查指导教师的到岗情况、开题情况、资料查阅的情况。中期针对教师的指导过程进行监控,检查指导过程记录,学生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后期检查毕业论文质量、组织评分及分组评阅。 4.毕业论文格式审查、评阅和答辩 在毕业生实习返校之后,收集各种管控表格,对每一名同学的论文初稿进行格式审查,在总结历届学生答辩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每一名同学指出答辩技巧和建议,为正式答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正式答辩前,做好准备工作,成立答辩委员会,明确答辩时间、答辩场地及相关材料的准备,召开答辩分工会,确保答辩顺利进行。 三、规范档案管理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认真整理相关电子档案资料,做好纸质版资料保存工作。将学生论文、材料装入档案袋,存入档案室备查。按照要求对论文工作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填写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调查表,做好毕业论文工作总结,所有档案汇集成册以备教学部检查和教委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互查工作。 四、树立服务意识,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毕业论文管理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我系毕业论文工作的服务性工作,内容琐碎,繁杂。在工作中需要不断加强服务意识,加强各方面的沟通。为此我建立了论文指导小组分组联系表,指定学生组长负责,定期与学生组长以及指导教师沟通,尽早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为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五、总结与反思 在每届学生毕业答辩结束后,认真总结本届毕业论文工作中的亮点与不足,发现问题的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合理化的解决对策,将建议和意见上报教学部以便于上级部门对我系工作整改的监督,为下一届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作者简介:王晓飞,天津人,现任职于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法学系。
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策略:科学发展观与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研究 创建和谐社会的首要条件是科学发展,而科学发展观的优秀和本质则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对于高校来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大学生的发展,以提高他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必须“以人为本”。同时,知识经济条件下需要的是复合型人才,这就要求大学生全面发展。校园文化建设涉及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方面,必须在多个方面都有所发展。高校校园文化对学生的影响是长期的、深远的,因此,在进行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时还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所以,高校在进行校园文化建设时,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一、校园文化的内涵及存在基础 (一)深刻理解校园文化的内涵和层次,把握校园文化建设的优秀任务和目标 校园文化作为整个社会文化的一个分支——社会亚文化体系,内涵层次丰富,并体现出多元化,发人深究。简言之,它是弥漫、渗透于高等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由广大师生在教学实践和课余休闲之中创造和形成的环境及氛围。一定的校园文化具有如下两个特征:第一,体现社会文化“历史积淀”的传统性和相对的稳定性,具有与社会文化相适应的特征。第二,反映着校园这一特殊社区的面貌,个性的特征。校园文化的形成、发展和完善是一个学校长期教育、培养,不断实践、补充而创造的具有本校特色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大学校园文化可分为物质、制度、行为、精神四个层次:第一,物质文化主要包括各种教学、科研、生产、学习和生活所需的物质设施和物理环境等硬件设施。它是校园文化活动的物质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他活动的规模甚至质量;第二,制度文化主要包括各种规章制度、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模式、群体行为规范、习俗等软件环境。它是学校秩序正常运行的保证,对学生的校园文化活动有引导性和规范性;第三,行为文化主要指校园开展的各种活动,它具有广泛的娱乐和审美功能,有助于学生高尚情操的培养和心理的健康成长;第四,精神文化则主要包括校园文化观念、历史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是青年学生价值观形成与信念追求的最高境界。它最能体现校园文化建设的水平,是校园文化的优秀、灵魂。四个层次的育人功能有所不同,其中物质文化层次侧重于服务育人,制度文化层次侧重于管理育人,行为文化层次侧重于实践育人,精神文化层次侧重于教书育人。 (二)校园文化存在的基础 校园文化的存在与发展主要依赖于三点:一是高等学校是人类文明最集中最先进的地方,是多种学科文明的传承和发源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思维科学的每一步发展无不与这块知识的净土息息相关、环环相扣。感受过牛津大学浓郁文化氛围的人无不赞同:对牛津学生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是它周围的生活和环境,大学生正是在所处的文化环境中通过积极主动的思维和感悟而学到东西的。大学文化的价值就在于把具有灌输性特征的教育转化为内含着教育意图的校园环境,从而达到“蓬生麻中不扶自直”、“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的教育效果。二是高等学校聚集着社会大部分专家、学者,他们代表着科学发展和文明进步的最新水平;同时又聚集着整个社会最具塑造潜力的青年学生,他们求知欲强,渴望掌握人类文明发展的成果并把它推向前进。三是校园文化的浓淡厚薄,依赖于高校内部文理渗透的充分与否。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传唱大江南北,文理兼容的百年老校之所以经久不息,正是因为它们校园文化中文理渗透的浓厚氛围的熏陶和潜移默化的影响。校园文化的形成依赖于每一学科的发展,更依赖于多种学科的融会贯通。由此看来,学科完善、实力较强的综合性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上更具优势是勿庸置疑的。国家教委把发展“211”工程的重点放在综合性大学的战略决策似乎在这里又可以找到一个有力的注释。 二、当前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局限 当前,校园文化建设中存在偏离校园文化根本作用的倾向,使目前高校校园文化总体处于低水平状态,校园文化热潮在虚假的繁荣中渐渐透出苍白,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只注重校园物质文化建设,忽视校园精神文化建设。一些大学出于对市场利益过分的追求而对文化建设的漠视,使校园文化建设流于形式,这是高校文化建设中最突出的问题。欧洲的许多世界名校,并没有宏伟壮丽的大门,也没有集中的现代建筑,甚至没有硕大的草坪,不少大学的学院分散在整个城市内,然而一旦走进他们的院落或大楼,无不感受到一种唯有学府才特有的知识殿堂的庄严、肃穆和凝重。那里的每一个廊柱,每一个雕像,每一张布告,都散发出它的历史,它的身份。那就是大学的文化。 第二,把校园文化建设局限在学生管理和思想教育的层次上。目前,绝大多数高校都把校园文化建设附属于学生管理部门,着重强调控制功能、导向功能、凝聚功能、激励功能以及改善生活、学习条件的物质功能,只把校园文化建设看作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并没有把校园文化建设放在整体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的大背景下来操作实施。把校园文化建设与学校的专业设置,师资配备、课程开设等割裂开来,极大地限制了校园文化功能的发挥。 第三,校园文化建设并未显示出各自的特色。大学必须有自己的个性,一种在传统、过去的成就、价值标准和学术水平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个性,这正是校园文化具有无限的生命力,对学校成员具有巨大的号召力、感召力的根源所 在。正如人们总体认为北大人好动、灵活,清华人喜静、严谨一样,特定的校园文化熏陶出特定的群体个性,特定的群体个性中透露和折射出特定的大学精神。就当前校园文化整体发展现状讲,相当一部分学校在推进实体文化、制度文化建设,尤其是促进观念文化的优秀即学校精神的形成中,尚未注重体现各学校自身的特点、历史渊源和发展趋势,校园文化建设趋于一般化,雷同化。值得注意的是,我们所提倡和强调的校园文化建设是个性创造与主流趋势的统一融合,用一个词来形容,应该是各有千秋,绝非平分秋色。 总的来说,我们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存在的误区已经到了需要加以调整的时候,如果传统的指导思想和方式、方法再不调整,我们的校园文化建设将在错误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按照校园文化的本质要求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为实现大学的培养目标服务,才是我们的目的所在。 三、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发展观是对发展理论所蕴藏的哲学内涵,经过高度的抽象和概括而总结出来的内在和本质的特征,它集中体现出人们对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发展的实践产生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关于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优秀是强调以人为本;其次是强调发展,包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当前,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着力点,就是要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与特色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以新时期面临的新问题为突破点,以新时期党的新政策为契机,以新时期高校人的创新思维为理性依托,把科学的发展理念引入高校发展轨道,继承先进文化传统,弘扬特色校园文化! (一)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拓宽渠道,把握方向,充分调动学生和教师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在人的作用下,校园文化随着时代的演进和发展,会有不断的更新。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作为宝贵的资源和财富,把人作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通过充分发挥人的作用来满足人的需求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与优秀所在。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运用到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去,就是要将广大学生置于工作的优秀,通过卓有成效的管理活动来激发和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广大学生全面而自由地发展。 首先,高校校园文化建设要特别注重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审时度势,考虑特色的发展道路。不可否认,将校园文化的建设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起来至关重要,但更毋庸置疑,学校从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出发,通过引导来促进学生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让学生参与到校园文化建设的研究,让学生设计适合自己需要的活动,才是实现这一长远目标的必经之路。在活动的设计上,不要刻意追求轰轰烈烈,过多注重某项活动的参加人数,而活动小型化、多样化、经常化的趋势应得到足够的重视,以满足学生需求的多样化。 其次,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人民教师的神圣职责,就是传授知识,传承民族精神,弘扬爱国主义,为祖国和人民培养合格人才。教师要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以培育人才、繁荣学术、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积极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他们立志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栋梁之材。教师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职责,百折不挠,奋勇直前。教师应该自觉加强道德修养,率先垂范,既要有脚踏实地、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又要有淡泊明志、甘为人梯的精神境界,以自己的高尚人格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青少年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受到全社会尊敬的人。 (二)校园文化建设要坚持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发展理念,它要求建立人口、资源、环境、社会与自然的发展步调协调一致。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发展既要满足于当前需要,更要着眼于未来的发展,要形成具有可持续性的发展能力和发展后劲,促进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健康、稳定地前进。 加强物质文化建设,美化校园环境。物质文化的建设直接地反映出学校的办学水平。校园文化建设应从以创建优美校园为主要内容的物质文化入手。优美的校园环境有利于陶冶情操,有着“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春江水暖鸭先知”——学生在优美的校园环境中受到感染和熏陶,触景生情,因美生爱,从而激发学生热爱学校,进而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高尚品德。 重视制度文化建设,强化管理机制。制度是校园文化建设初级阶段的产物,是为了达到无意境界而采取的一种有意识手段,是为了保障学校教育的有章、有序和有效。大学生处于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等定型阶段,自制力较差,控制力较弱;为人正直但爱冲动,感性而不理智。健全的规章制度及健康的集体舆论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思想言行具有规范作用。加强行为文化建设,丰富校园生活。随着分配制度、就业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大学生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树立竞争意识,努力增强自己的竞争实力,毕竟“机会不会降临在无准备的头脑”。 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是丰富多彩的,大学校园的文化活动是高层次的,大学校园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待于高校各个部门以及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创造 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策略: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时代精神 摘要: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有利于增强高校综合实力,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有利于培养合格人才。高等院校作为国家与社会人才培育的摇篮,其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要有针对性地打造具时代特色的校园文化,就应当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并在中西方文化的碰撞中实现理性回归,其中,尤其要注重校园文化的内在特征,并适当借鉴西方校园文化的自主性、综合性、非科层化等现代教育理念,以构建健康、文明、丰富多彩并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中国高等学校的校园文化。 关键词: 校园文化;时代精神;本土化;现代化 高等学校是先进文化积淀、发展和传承的主要社会机构,承担着传承文明、创新理念、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社会的职能,这对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对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然而当下中国的高校文化建设并不理想,旧意识与新风尚的交叠、旧体制同新形势的际遇突显了高校文化建设的困境。有鉴于此,笔者选择以本土化和现代化契合为创新视角,研究新形势下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进路。 一、诊断:当代中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问题 高等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在输出精英、供给现代公民上有着不可替代的正向功能。但是也应意识到,高校的这种功能并非仅仅由其专业教育环节来承担,校园文化对于人才的养成同样影响显著,唯有出色的专业教育和良好的校园文化两相结合,人才培养的完整系统才能够形成,进而有效地输出其教育资源和能量。但在现实中,高校对于校园文化这一重要维度往往疏于关注或难以给予回应,校园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已经愈益突显出来,它集中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总体定位不清晰,文化建设附庸于行政管理 校园文化浸透于高校各主体的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其功能亦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对高校校园主体的价值导向功能、对社会各方面群体行为方式的规范功能、对学生综合思维和专业思维的培育功能、对校外社会秩序的引领和构建功能等等。但是从现实看,目前大多高校都将校园文化建设局限在学生的思想教育及行为规范层次,强调校园文化对于学生的行为调控功能、激励导向功能,这从某种程度上把文化建设归于校园管理名下,而并未把其放置在办学目标的大视野下。这实际上也反映了中国高校仍处于实现现代化之前阶段的窘境,高校管理体制实际上沿袭了政府模式,实行上令下行的行政管理,每所高校都有一定“级别”,大学俨然成了一级政府[2]。在这种泛行政化的导向下,校园文化难以形成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个向度的良性互动,教师、学生的参与度遭到压缩,“交往理性”被官僚意志主导的“工具理性”抑制,文化建设所蕴含的自主性近乎消失。而凭借集中意志单方主导的管理型校园文化必然有违文化之本意,并且由于缺少民主性、开放性,它也必然面临理性失灵的风险,进而是文化建设无法反映真实需求而空耗资源的风险。 (二)无力因应和引领社会思潮,主流文化受创 21世纪国内外形势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个时代,整个世界是一个开放的、有机的统一整体,在这个统一体内部,任何组成部分发生变化都不会是孤立实践,文化和社会思潮也不再是静止、隔绝地存续于它的初始载体,其传播和更新业已成为不可阻拒的潮流,任何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无法置身其外。由于高校教师及科研工作者始终同不断更新的国内外思想文化保持紧密联系,而大学生群体又因其特殊的年龄及心理结构而对新鲜观念意识具有格外的敏感,因而高校及其校园文化必然同种种社会思潮保持十分密切的联系。因此,在全球化背景下,高校已经成为因应和引领社会思潮的前沿阵地,如何通过校园文化建设消解思潮涌动中隐含的消极成分以及借助新思潮的推力培养和传播理性的公民意识从而辅助转型期中国社会秩序的重建越发成为当下教育界的一项重大议题。然而当下的高校校园建设却始终未能对这一议题有实质性回应。实际上,在涌动的纷繁社会思潮下,高校教育未能为学生提供包容面对和理性甄别的平台与校园文化环境,这导致学生更容易以偏见代替意见,不经思辨地反对主流并且将一切同主流背反的文化倾向默认为“理性”和“文明”。与社会大环境同时变迁的还有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小环境”,互联网的发展和普遍使用使得当代大学生虽身处校园却也能构建起十分广阔的“生活圈子”,这也使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能够直接同外在的社会大环境勾连起来。这种变化虽然扩展了大学生的视野和思维并提供了学习上的诸多便利,但也加剧了他们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一些消极内容(尤其是不健康的网页以及相当一部分网络游戏)以隐匿的却又极具渗透力的方式引发了他们思维秩序和心理秩序的紊乱,这同样造成了曾被视为“正统”、“规矩”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遭受侵蚀。而目前高校对于这一棘手问题通常难于应对,传统的管理手段在互联网时代下已经频临失效。 (三)校园文化发展失衡,精神文化建设滞后 通常而言,高校校园文化建设蕴含了三个维度,即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其中,校园文化的精神维度主要是指贯穿于学生及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及生活中的一种观念意识指引,如价值观念、政治取向、道德观念等。如同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关系,高校精神文化建设对其他两方面具有一定的反作用:先进的精神文化建设对校园文化其他两方面建设起着积极促进作用,落后的精神文化建设则起着阻碍作用。因此,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精神文化的滞后不容忽视。然而,从目前的实践看,高校校园文化发展并不均衡,对于精神文化的重视程度明显不足———疏于发展精神文化而倾注更多心力于物质资源的积累,由此导致高校“校园文化”普遍缺失精神支撑。这实际上是一种本末倒置,高校的物质积淀应当为精神文化建设服务,它是实现丰富的大学精神的一种手段,而非目的。正是由于这种本末倒置,校园文化开始遭遇“物化”的危机,施教者与受教者愈益“把高等教育视为通往良好就业机会、增加收入和社会流动的途径,他们更少关心高等教育的内在价值”[3],教育的本质被功利化的价值取向所取代,作为教育“产品”的学生在接受和内化了这种价值判断后又将其带入社会,当这种“源头活水”源源不断地灌注到社会系统,其整体价值取向亦将遭受扭曲。 二、破题: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时代精神 总体上讲,中国当下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面临着前述三方面问题,它实际上反映着社会转型期中国高校文化建设所面临的路径难题,亦即本土与现代两个向度相交叉所引发的选择及策略考验。所谓现代化,人们一般地把它理解为自工业革命以来,现代生产力导致加速发展的社会适应性变化的大趋势[2]。新形势下的现代化应当具备更丰富的含义,它意味着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在校园文化建设的现代化层面,它一方面强调校园文化发展的自主性、综合性与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在依法治国思想的指导背景下,也内含了去官僚化的校园行政管理体制建设。简而言之,校园文化现代化是以造就一批符合时代精神、适应时展的人才为目标,全面推进校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综合发展。本土文化并非单纯地沿袭传统文化,它是各种文化经过本民族的习惯和思维方式沉淀的结晶,亦是经过兼收并蓄、否定之否后的当代表达[3]。新形势下校园文化建设的本土化,从宏观角度看,是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也吸收和借鉴西方外来的优秀文化并将其整合内化,从而丰富校园文化建设的表现形式。同时,就地方层面而言,校园文化本土化还包括考虑某一所高校所处的具体地理位置,结合该地方特有的历史文化与环境特色,使该院校与周围社会协调发展,实现校内文化与校外文化间的联动、交流与相互促进。 (一)高校校园文化本土化建设的重要性 1.高校校园文化非本土化的负面影响 当前高校校园文化的开放性使得多元文化得以迅速涌入校园并呈现出几何式的发展、扩散,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高校校内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价值观的激烈碰撞。例如,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所倡导的“德治”思想至今仍在大多院校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而现代西方“民主”、“法治”思想的流行则对各高校的文化价值观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同时,东方传统文化所主导的地缘与人情思维也与西方现代文化观中的理性与规范大相径庭[4]。在传统中国与现代西方价值观的剧烈冲突之中,如若不能将西方文化合理内化、本土化并熔铸于中国特殊国情之中,高校的校园文化便会呈现出两极分化、极度不和谐的状态。就地方层面而言,从社会现实看,高校的精神文化相较于其所处的地方社会文化更为滞后,它往往会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脱节,这使得一些社会性极为突出的专业学科(如法学)和该学科的学生容易脱离社会现实根基,它反过来也制约了高校的长远发展。 2.高校校园文化本土化的积极效应 校园文化是一所学校自身精神的体现,而大学精神①不可能自发形成,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铸就,这需要历史的积淀、继承和再造。纵观现代高校的发展史,每所成功的院校都离不开大学精神的支撑,而大学精神传承的重要载体就是校园文化[5]。强调校园文化建设在国家层面的本土化,有利于在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发展适宜当今中国国情的校园精神文化。例如,在政法院校的文化建设中,将西方现代“法治”理念与法学教育文化进行有选择、有区分的接纳与吸收,可以使政法院校一方面葆有传统法文化的精髓,一方面同时代的发展与全球化的思潮相协调,促进政法院校法文化的多元发展,形成积极、正面、有着鲜明时代特征的政法院校大学精神。同时,据前所述,校园精神文化的发展对于其他两方面———物质文化与制度文化起着良好的促进作用。故高校校园文化的本土化,在丰富其精神文化的同时,也可相应推动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统一协调的发展以及高校校园文化体系的完善。在地方层面,发扬文化本土化思想,有助于实现高校校园文化与周围社会地域文化的协调适应。由于网络环境的开放性与社会大环境文化的影响,高校的校园主流文化受到严重冲击,造成学生的信仰危机与道德缺失等负面影响。而地方文化的本土化则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文化本土化后,当地社会文化对高校的校园文化形成良性促进作用,可抵御由于校园自身文化的贫瘠给网络文化、社会负面文化遗留的可乘之机,也减少由此带来的反面冲击。同时,在实践教学中注重与社会的联动,可使得培养出的学生各方面综合素质与能力更符合社会需求,有助于孕育当今时代所需要的社会精英。 (二)校园文化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 1.高校校园文化非现代化的负面影响 高校校园文化的现代化维度的缺失,重点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高校校园文化主体缺乏自主性、能动性。校园文化作为一种客观、抽象的精神,其实现有赖于作为高校校园文化第一主体的学生。但就具体情况看,当下高校的人才培育模式较为单一,人文社科专业尤为明显,它们往往集中于课堂、书本的理论教育,而轻视了实务经验对提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的重要性。同时,学生在专业知识的学习过程中缺乏自主性,不能很好地认识到自己作为学习主体所应当具备的积极精神面貌与学习主动性,往往被动地接收老师的课堂教学、书本上的理论知识。“重理论、轻实务”的非现代化教育思路以及“被动型”的非现代化学习态度难以培育出符合时代精神的现代人才。第二,高校校园文化建设过程中官僚化问题严重。目前,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体制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主,以校长作为全校的主要领导者,自上而下地形成完整、体系化的行政管理体制[6]。如果能够高效运行,这种管理体制对于高校的文化建设无疑起着积极推动作用。然而受市场化、功利化等因素的影响,行政管理者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的自身问题也随之暴露。具体而言,官僚主义思想在高校的行政管理体系中盛行,行政管理者往往将校园文化建设当作形象工程来完成,未能从实际出发挖掘校园文化对于学生的深刻影响,而是停留在模仿、上传下达的形式主义阶段,造成校园文化建设无法发挥应有作用。同样严重的问题在于,校园里官僚思维的存续本身就为校园文化注入了消极成分,严重背离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意旨。 2.高校校园文化现代化的积极效应 高校校园文化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便是体现时代精神,即紧跟时代潮流,与时俱进,将时展中的先进文化熔铸于高校自身文化之中。这就要求高校将自身的文化扎根于现代文化之中,兼并包容,使之成为校园文化两大主体———学生与行政管理者的观念、价值追求以及行动方式。现代化理念所强调的自主性与综合性对于大学生的专业学习起到了思路上的指导作用。须把发挥学生的创造性与主动性作为高校校园文化发展的优秀动力,这就意味着学生在专业学习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理解基础知识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课题调查、积极参加专业性社会公益活动等(如法律援助、医疗知识宣传)。唯有如此,才能够实现专业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实现个人的全面化、综合化发展,强化学生作为高校文化建设主体的优势地位与影响力。同时,现代化思想中所内涵的“去官僚化”与“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对于当代高校行政管理者的活动有着大方向上的指导作用。“去官僚化”,即要求高校的行政管理应该回归到为师生服务的本位,而不应该继续以严重的官僚主义与官本位的思想单纯地“管理”师生。这就要求高校的管理制度中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贯彻民主发展的原则。行政管理者在运行高校管理过程中,应当发扬现代化人文精神,以校内广大师生为本,去除顽固的官本位思想,促进行政体制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为良好的校园氛围奠定基础。只有当“去官僚化”、“以人为本”的现代化理念真正践行于高校行政管理体系之中,并得到了全体师生的认可,校园文化的建设才能真正步入制度化轨道,体现人文关怀的精神。 三、方案: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方法与路径 (一)与外界联动,拓宽高校文化建设空间 1.因地制宜,加强校内校外文化互动 文化具有外在的社会性,校园文化环境是学校文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尤其对于具有强烈社会效应的人文社科院校而言,在校园文化建设过程中推动校内文化与当地社会文化间的联系,实现文化建设的“地方社会化”与当地高校对于地方社会的文化、价值引领;换言之,加强校内外文化的沟通有利于在进一步丰富高校自身文化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地方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所以,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切实贯彻文化的本土化确有必要,尤其是应考虑到校园环境与周围社会文化氛围的有机融合。此外,“文化本土化”同样体现在立足于本校的具体情况渲染校园文化氛围,使得该特定高校的文化思想能够在深刻地被师生体会的同时,更有效地发挥其对于当地社会的影响力。以政法院校为如,学校或学院可通过展板、橱窗等途径宣传本校法学教授中的先进典型与优秀科研成果创作者,以“身边人”作为切入点建设高校校园文化,构建政法院校浓郁的法学氛围,并激励更多教职工创先争优、更多法学硕士生和博士生加入到科研队伍中;这同时也达到了向社会展示政法院校强大科研力量与科研能力的效果,将该政法院校的特色文化触角伸向当地其他领域,起到了优良法治文化输出的效果。 2.开拓创新,增进国内国外文化交流 从前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文化本土化”包含“国家层面的本土化”与“地方层面的本土化”两个层次,它们之间并非对立冲突的关系,而是交叉统一、互相联系的。因此,在高校的文化建设过程中,不仅应当实现高校与当地社会的文化联动,还应当加快国家层面的本土化进程,强调国内文化与国际文化的互动交流。具体而言,促进国内高校校园与国际优秀院校之间的文化交流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例如,许多高校现已与美国、德国、英国、法国等西方先进国家的大学、学院间开展教师、学生的定期交流项目,通过这些交流,一方面向国外输送中国传统文化,并传播中国现代法治进程中的特色理念;另一方面也借鉴和吸收西方先进的文化及经验,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中国国情有选择地将其适用于中国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形成校园文化的良性国际互动。 (二)加强文化建设中的各方主体地位,推进人才培育 1.强化管理队伍建设,树立文化战略思想 在现如今大多高校自上而下、垂直领导的行政管理体系中,校长为高校的主要领导者,主要制定方向性的文化战略方针;其他行政管理人员成为文化理念的践行者与实际运作者。他们都在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尤其是制度文化的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以校长为领导的行政管理队伍建设势在必行。首先,作为领导者的校长要树立长远的战略眼光,要以“以人为本”的现代治理理念为基点,结合自身院校的文化特色,制定适合本校的文化发展路径。其次,在具体行政管理运行过程中,应当贯彻“去官僚化”的现代治理理念,使其成为高校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与主要目标,排斥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形式主义、文牍主义,克服脱离师生群体的倾向,以全体师生的切身利益与长远发展为本位,开展学校管理。只有在校长的方针制定与具体管理者的行政活动中都强调“去官僚化”、“以人为本”的现念,高校的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才能够突出该校校园文化的思想性,使得校园文化的建设有组织、有秩序,落实到高校的制度文化与物质文化之中。 2.调动学生自主性,烘托校园文化氛围 学生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第一大主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应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结合“自主性”、“综合性”的现代化理念,应当调动学生参加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的积极性与完善自我发展的主动性。首先,应当吸纳学生参与大学章程的制定、修改和学习。大学章程是一所学校的“宪法”,是学校发展和内部治理的根本依据,唯有引入民主机制才能使得这部“宪法”获得真正的生命力,也才能激发学生的自主性,促进校园民主、理性文化的张扬。其次,通过鼓励学生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与专业知识的丰富营造和引领良好的文化氛围。就思想道德素质而言,当今现代化思想所倡导的科学精神,有助于培养各学科(当然也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站在相对科学而客观的立场上对政治文化、社会事件作出相对合理的价值判断;就专业知识而言,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在专业学习过程中,学生应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追求理论与实践并举,做到全方位发展,以此来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以政法专业为例,在完成课堂基础法律学习的同时,法科学生应当积极、主动参加诸如法律诊所、辩论比赛等校园文化活动,提高自身法学素养;在通过法学专业学习形成一定的法律思维后,法科学生应当通过各类社会调查、社会考察、“送法下乡”、普法宣传等有益的社会实践来了解社会动态、丰富法学知识并宣传法治思想,推动文化建设的发展。 (三)统筹本土化与现代化,发展独特大学文化 高校的校园文化是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物质文化三方面的有机统一。新形势下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应当是以现代化为导向的,同时也应立足于中国本土,符合当地社会特色发展路径,并且形成以精神文化为中心的三维度协调发展。具体而言,应当从如下几点着手对之加以落实:(1)立足本土特色,促进文化交融。通过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间的项目交流,在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合理吸收借鉴优秀外来文化;与此同时,通过一系列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社会实践,保持高校校园文化与当地社会文化的统一协调。(2)面向现代化,着力推进文化观念创新。把握现代化思想中“去官僚化”的内核,使之贯彻于高校行政管理体系的建设之中,打造具有先进性、纯洁性的管理团队;提炼现代化思想中“自主性”、“综合性”的精髓,使之适用于学生的教学实践之中,以此培育出主观能动性强、综合素质高的各类人才。(3)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培育文化活力。无论是对传统文化的承继,还是在此基础上对创新文化的发展,激发高校校园文化的活力始终是最终目的。据此,需要在教学科研及相关文化活动中突出大学精神,注重校园文化品牌的形成,如利用辩论比赛、学界大家、政界翘楚等增加高校显性文化的作用,同时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挖掘校园文化中的人文精神与法治精神,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加以延伸和扩展。 四、结语 时代的发展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创造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如何在新形势下以创新的方法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构建高校校园文化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这一方面需要立足中国本土特色、当地社会特色,创新吸收多元文化,以指导大学精神的构建;另一方面需要面向现代化,发扬“自主性”、“去官僚化”精神,以培育具备现代知识、现代意识、现代能力的全方位人才。但同时,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工程[7],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新情况的涌现,仍需发掘出不同的视角,以进一步推进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提出解决文化建设过程中新问题的种种对策。 作者:罗丽琳 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策略: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引领加强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摘 要: 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提高高校校园文化的内涵,把大学建成弘扬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坚强阵地,对于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高校校园文化建设要纠正和克服浅层发展,价值缺失,主导价值导向不明、实用主义的倾向。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引领,以加强理想信息教育为导向,坚持校园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 关键词:社会主义 优秀价值观 高校校园文化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意见》中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要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划,贯穿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各领域,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覆盖到所有学校和受教育者,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 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校园文化是大学发展过程中的文化积淀。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教育与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实践。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提高高校校园文化的内涵,是新形势下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引领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迫切性 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其目的就在于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氛围,培育合乎时代要求的大学精神,把大学建成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坚强阵地。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灵魂,承载着历史、民族、国家等各个方面的文化内涵,诠释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 1.高校校园文化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知识信息时代的到来,文化的传播愈加广泛,大学作为一种社会文化,是各种思想、观念碰撞与交融的舞台,其建设面临着复杂的环境。一是以满足大众娱乐消遣为目的的通俗文化在大学校园内不断流行。这种文化往往只注重迎合学生喜好而不顾及学生的健康成长,有时甚至为了满足某些低级需要而不惜以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代价,致使校园文化出现一些不健康的倾向。二是从校园文化的主体来看,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在发生转变,在校大学生既表现出了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同时有暴露出了较弱的社会免疫力,高校校园文化建设迫切需要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教育的引领,以利其健康发展。 2.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有一些突出问题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是校园文化建设缺乏价值成分的发展趋势。一些学院对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认识知识简单的娱乐文化和体育活动或是在科学和技术创新活动上培养学生的技能,而忽略了其内涵的意义,也忽视了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培养。这两点是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出现的主要的问题。在部分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选择活动完全是根据学生的喜好来决定学习文化活动的形式,完全的缺乏领导价值。我们只有去注重学生的实际需要,而不是去考虑文化自身的发展规律。针对以上的情况,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教育要尽量的融入到大学校园的文化活动中,从而来引领大学校园文化建设,这也是现今大学校园所刻不容缓的任务。 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引领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 当前,应着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统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随着改革的开放,再加上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逐渐深入,增加了各种文化思想交流与交融的频率,思想的领域也就会逐渐变得多样化。因此,要在校园的文化建设中把社会主义的优秀价值的内涵与精髓融入进去,在建设校园文化时发挥出它的引领作用并坚持下去,这是新时期的建设校园文化的发展趋势,也将是其必然的选择。首先,要强化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学习。因为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的优秀价值的指导思想,而其重要的途径为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建设。所以,全体的师生都要坚持不懈的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只有经过思想文化的逐渐熏陶,才能慢慢地促进马克思主义的信念逐渐深入人心,成为教师与学生的精神信仰,也就能体现出其价值。其次,要加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教育的力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是作为社会主义的优秀价值的最基本内容。高校校园的文化建设就应该把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为主题,开展有关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形势政策等主题的活动,让广大师生积极的参与其中,让他们明确的认识到中国的特色社会主义是把当代中国的发展与进步作为共同的理想,从而加强人民的自信心。再次,是要培养人民群众的民族与时代精神。这两种精神坚定的支撑着中华民族,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动力,还是当代中国奋发图强、不断创造崭新业绩的力量源泉。通过加强弘扬民族与时代精神的力度,让这两种精神在时刻激励着广大的师生团体,成为建设高校校园文化的主旋律。最后,要通过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来引导广大份师生,并逐渐形成特有的校园风尚。由于校园文化的活动是丰富多彩的,就成为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最佳载体。对于大学的教育必须要把社会主义的荣辱观作为重点,针对学生的不同特性,在设计校园文化的活动时,要重点突显主旋律,并要表现出趣味性,要寓教于乐,设计各种各样、科学的活动形式,让学生在愉悦的活动中解读“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念。 2.以培育大学生精神为重点,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一所大学最重要的灵魂与最宝贵的财富就是校风、教风以及学风。因为校风、教风以及学风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文化知识素养以及思想道德水平,与校园的人才质量也有着直接的关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要“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优秀”。大学精神是大学在自身存在和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独特价值判断和理性表达,是大学的理想目标、精神信念、价值取向以及认知世界的态度和方法的理论升华,是大学校风和学风的本质体现。为此,一要正确认识大学校园文化的功能,避免校园文化建设有形无神。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一系列有形的具体措施来培育大学精神,并以这种优良的精神环境氛围来侵染大学生的心灵,培养他们的品性,使大学生保持积极的人生态度和饱满的生活热情。二要遵循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规律,并注重发挥校园文化的隐性德育功能。在这一过程中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由物质文化向精神文化渗透,要逐渐形成以第二课堂为主导的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教育模式。 3.以特色教育活动为抓手,实现知行相统一 以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为目标的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必须促进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知”与“行”的统一。为此,有必要开展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教育项目建设,采取项目运作模式开展一系列的校园文化主题多动,为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打造空间。一是以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为依托,开展思想文化教育实践,以学生党校、团校、理论社团为依托,重点办好理论研讨会、形势政策报告会,同时深入革命纪念地、纪念馆等爱国教育基地,让学生了解历史、认知社会。二是以职业生涯规划为载体,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实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辅导,要以价值导向为优秀,教育引导学生把个人的选择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要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对大学阶段的学习生活及素质发展进行全面规划,同时要实施开展创新创业等教育实践活动。三是以重要纪念日、重大事件为契机,开展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实践,围绕重要纪念日、重大事件,合理设计教育主题,采取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四是以文明大学生评选活动为抓手,开展道德规范教育实践。通过争创活动的开展,引导大学生从具体事情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 总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是高等学校的一项历史使命和神圣职责,是教书育人的根本要求,我们一定要牢记使命和职责,以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为引领,把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使社会主义优秀值在大学生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书写新的壮丽篇章。 作者简介:王金生(1947―),男,汉族,籍贯系山西省介休市,1986年7月毕业于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管理专业,197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讲师、政工师职称,1974年至2006年先后任山西印染厂党委宣传部副科级理论教员、宣传部长。2006年8月至今任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曾在《中国纺织政工研究》《晋中论坛》《晋中党校校刊》数篇。 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策略:新时期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 [摘要]新时期,传统大学校园文化和现代大学校园文化的融合已经成为主流趋势。文章提出高等学校应该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明确校园文化的发展方向,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融合,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全面建设和谐校园。 [关键词]新时期 校园文化 文化建设 [作者简介]赵明家(1973- ),男,吉林长春人,吉林农业大学学生处处长,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吉林 长春 130118)潘玉环(1974- ),女,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讲师,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为古代文学。(吉林 长春 130062)李新殿(1981- ),男,吉林长春人,吉林农业大学,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吉林 长春 130118)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2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重点课题“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与素质教育的研究与实践”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校园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的一种模式和形态,一直备受关注。高等教育工作者在这项领域中有许多深入探索,历经多年的实践与创新,逐步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化,这种文化不断激励和鼓舞着全校师生共同进步,开创美好的校园生活。校园文化在价值观念、校园精神、行为准则等诸多方面均有体现,并且蕴含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浓郁的学术氛围之中,有着独具特色的理念和别具一格的文化精神。高校校园文化是经历了万千莘莘学子不断追求所传承下来的独有的精神财富,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时刻都在大学生德育工作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我们更需要对校园文化进行充分的认识,加强其建设,使之能巩固其应有的地位,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明确校园文化的发展方向 校园文化必须具有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必须代表着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发展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不仅是建设现代化高校的需要,也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更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为了建设先进的校园文化,就必须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以正确的思想作为指导,从思想上树立起共同的理想信念和追求目标,明确校园文化的前进方向。 第一,明确校园文化的根本任务。校园文化的根本任务是“以人为本,教人育人”。“以人为本”充分体现出校园文化人文化、开放化的特点,同时也体现出其促进学生了解自我、展现自我、发展自我的良好趋势。“教人育人”更加明确了高校所肩负的为社会发展和祖国现代化建设培养“四有”新人的重要任务。校园文化的根本任务充分展现了校园文化与时俱进,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科学的先进文化。 第二,建设健康积极的校园文化,必须始终不渝地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指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地位,营造健康、积极、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融合 建设先进的、健康的、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必须充分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源远流长,是世界文化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同志指出:“要帮助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我们民族的历史和传统,深入了解近代以来我们民族的深重灾难和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英勇斗争,深刻理解社会主义中国的历史性进步和光明前途,不断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这充分体现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同时,为了建设先进的校园文化,仅仅依靠继承传统文化还不够,要放眼世界,海纳百川,充分吸收各种思想文化的精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促进思想的融合。 第一,继承中国传统文化是提升高校学生素质的根本需要,是进行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资源。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可以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是前人智慧的宝贵结晶,它教导学生学会做人做事,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兄弟和睦;它教导学生学会做一个“家国天下”的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它教导学生学会做一个自尊自爱的人,知礼重信,务实践行;它教导学生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光明磊落,不投机取巧;它教导学生学会自立自强,不断求索,实践出真知;它教导学生学会克服各种艰难险阻,在逆境中学会坚韧,不气馁,不退缩,勇往直前;它教导学生懂得追求,不贪图享乐,做生活的强者;它教导学生懂得感恩,心系他人,知恩图报;它教导学生学会学习,“三人行必有我师”“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些无一不体现出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的无尽魅力。 第二,重视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结合。随着科技的发展,传统文明与现代文明的结合已成必然趋势。就现阶段而言,要将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教育和“中国梦”相结合,把继承学会做人、学会学习的传统作为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的切入点与突破口,注重发挥第二课堂主渠道作用,将爱国主义精神、自强不息的精神、求真务实的品格等渗透在党团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活动等环节中,充分挖掘和利用网络媒体平台,大力弘扬传统文化精神和知识。通过学科渗透、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学习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使之转化成大学文化的一部分。 三、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全面建设和谐校园 第一,要以正确的思想为引领,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大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发扬并继承“上善若水,厚德载物”的精神,开启人生崭新的篇章。在才华施展、理想腾飞的殿堂里,充分使用校园文化传播媒介,广泛开展宣讲和研究活动,切实提高广大高校大学生自身素质。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开设专题讲座、报告,切实加强形势政策教育,时刻做到与时俱进。 第二,要发挥课题主渠道的积极作用。在教学渗透方面,由于教师在课堂上的主导和引导作用,教师自然而然地成为校园先进文化建设的主力军。教师必须履行其“教书育人”的义务,做到自律自立,做好学生的引导人。在课堂上,教师要用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去影响学生,让学生感悟到校园文化的魅力所在,以此实现校园先进文化的建设。设置主题活动和实践活动,可以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团会、征文、演讲、讲座、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层次水平;举办“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大学生科技文化节、大学生“挑战杯”等校园科技活动,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激发其创造力;积极开展大学生艺术节,培养大学生的艺术素质,让每一位学生都有一个充分展示自我、释放自我的舞台。 第三,全面营造校园文化环境,应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学校的硬件设施及软件设施,保证校园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必须优化学生学习生活的环境,好的环境才能够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应建设相应的文化场所,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文化空间,这样才会使广大师生身处于良好的环境文化氛围中,心情舒畅,身心愉悦;应取得广大家长的关注和支持,使建设和谐校园的活动全面发展。 我们要充分认识建设先进校园文化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建设先进的校园文化是新时期教育工作的新途径,能够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能够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出一批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成功实现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完美结合,能够为把祖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贡献。 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策略:新时期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策略 摘要:随着科技技术的进步,校园文化成为学校办学的特色。发扬和传承校园文化的意图,在于提高学生的社会意识,弘扬他们在生活、思想等各领域的积极精神。本文分析了摆事实、讲道理的逻辑关系,通过剖析目前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不足和欠缺之处,采用更加个性化、便捷、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建设策略,以求在新时期,新阶段创造出更美好的校园文化。 关键词:高校园文化;校园文化建设;建设策略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建设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进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文化是一种隐型的财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校园文化是新兴的名词,更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产物,它是时代的造就品。校园文化既包含物质文化,又包含精神文化。校园文化是在历史人文环境和背景下长期熏陶而逐渐形成的。学校是一个社会空间名词,在学校内,教师和学生依存特殊的关系联系在了一起,他们在校园内从事课内外的各项活动,他们共同创造了精神财富以及承载这些精神财富的规章制度、组织活动和物质形态。[1]校园文化是一类特别的文化理念,可以追溯到我国古代的教育沿革,如孔子,孟子,庄子等。校园文化最早在国外被提出,是在文艺复兴时期被文人学者所提到的。随着工业革命的爆发,校园文化概念先后被欧洲、美洲的先进国家教育界所涉及。改革开放以来,校园文化逐渐被国内知名高校所重视,现在已经逐渐被广大学校所应用。新世纪、新阶段加强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是党和人民的根本意愿,也是建设社会主义高教事业的前提。提出实事求是的校园文化建设的标准、定位、过程、实施方法,最大限度地施展校园文化的教育作用,是高等学校办学的重中之重。 二、校园文化建设现状 目前,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不足,如思想认识、功能作用、建设方向和参与力量等方面,具体表现如下。 1.思想认识上的错误观念 在思想认识上,人们对校园文化建设一般会有三种错误的观念。首先,在一些地方校园,往往重视校园设施的建设,忽略了校园文化的真正的精神层面,这种现象,在一定范围、一定时期内还是很多见的,在全国校园文化建设中也不在少数。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是相辅相成的,物质是基础,精神是保障,二者如果错了位,就是仅具虚荣、徒有其表了。其次,校园文化不是几种文娱活动模式化的表现,比如现在高校中喜欢举办一些女生节、社团活动、校园巡演等活动,而校园文化并不是被这些节目所定义的,正如哈佛大学不是由于划船比赛而出名的一样。有的高校领导认为,多成立一些社团,多搞一些文化节、艺术节等活动,校园文化就大功告成了,这种认识是浅薄的。第三,不能正确评价校园文化建设的成效,认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成功与否,取决于物质文化建设和娱乐活动开展的表层效果,而忽视了作为校园文化优秀和灵魂的精神文化建设。 2.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功能弱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大学生自强意识、创新意识、成才意识、创业意识不断增强。[3]同时,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淡化等问题,这就要求高校努力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但是,当前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育人功能还存在一些问题。[4]例如,各高校普遍存在宣传栏、墙报更换周期长、信息传递不及时、内容良莠不齐、过分追求形式等问题。除了校内信息外,校外的各类广告、招聘启事等信息接踵而来,在为学生提供校外实践机会的同时,也给校园文化蒙上了一层市井气和商业味”。[5]有些文化宣传粗制滥造,缺乏创新,许多文化活动都受赞助商家制约,直接影响着校园文化的传统教育功能。 三、新时期校园文化建设策略 1.加强“校园”建设 “校园”包括实在的硬件建筑,如教室、操场等,除了这些,还有软件,就是人,就是教师和学生,有时甚至还包含家长。最重要的还包括:教学方法,教学理念。首先,要加强校园硬件设施建设。俗话说得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校园的整体建设是校园精神文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良好的建筑是突出校园文化的点睛之笔,是校园精神文化的最好表现。而对于校园软件的建设,则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建成的,需要一定时间的积累,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批批教师辛勤的工作,需要学生积极的配合,需要家长的大力支持。所以,加强软件的建设,要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不怕小,不怕难,坚持不懈。因此,必须注意校风养成的特点,从一点一滴培养起,持之以恒,反复强化。首先,正确认识校风对学校和校园文化发展的作用,通过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确立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用精神力量来为实现学校育人目标服务,更好地体现出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特征;[2]第二,要加强教学建设,要为学生努力学习、天天向上打基础。学校的第一教学要务,对于教师而言,就是必须努力引导并加强学生听课的积极性,课下时间要努力备课,在课堂上则要吸引学生的眼球,使他们不走神。教师要始终注重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让他们觉得学习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而不是累赘和麻烦。要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这就要求,教师要加强学习动力教育。最后,要加强教风建设。应注意首先建立民主性教学关系。尊师重道是千百年不变的道理,学生应当尊重教师,但是教师更要尊重学生,不要打骂学生,不能高高在上,要以平常的心、平等的心态面对学生。还必须强调树立教师的职业道德。这些,都是“教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2.要彰显校园文化的地域特色。 笔者所在地是一座有着多年历史积淀的文化名城,人文荟萃,底蕴深厚,处处有内涵,处处有哲思,处处有神韵。在发展自身校园文化特色时,需要依托于学校所在地的人物、历史、文化,注意推崇名城、名人故里等因素,尤其是弘扬那些具有时代精神、民族特色、伦理道德的名人轶事,作为创建校园文化的建设策略。 3.要彰显校园文化的学科特色。 每个学校都有各自的办学特色,都有各自的学科优势。清华大学以享誉海内外的理工科优势成就了其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文化精神;北京大学以闻名遐迩的人文科学铸就了其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文化风格。所以,每个学校都要抓住自己的办学特点、发挥长处,创造出独具特色、独一无二的校园文化,走在时尚前沿,把握潮流动向,使校园文化既具特色,又不呆板。 4.要彰显校园文化的管理特色。 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管理也是一种文化。不同的学校要注重师生的行为、价值观、思想动向,不要总是沿袭管理的老路线,要敢于创新,敢于探索,从教学中找问题,找目标,从学生的成长中找经验,多积累,多沉淀。要提高管理模式水平,让它更加模式化,集成化,系统化。 提升校园精神,美化校园环境,营造文化氛围,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当前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创造出适合于各校特色的个性化模式,努力实现校园文化建设的层次化、系列化、科学化,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把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到新的水平。
中国法律论文:从美国法律教育看中国法律教育改革 一、美国法律教育的硬件优势 (一)法律图书馆 法律图书馆的质量成为衡量一所大学法学院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了保证法学院法律教育的素质水平,美国律师协会专门制定了《法学院认证标准》,对法学院的运作模式一一进行规定并明确标准,其中有一项就是关于对图书馆的认证评估标准。开办法学院的必备条件,就是必须具有法律图书馆,并且是在法学院内建立的独立于大学总图书馆之外的专业型图书馆,由此可见法学院图书馆在法律教育体系的地位和作用。当然,它也是维持美国法律职业人才高素质的一个重要组成体系。在美国,还设有“美国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对美国各法律图书馆进行专业管理,明确各种标准、规格并定期进行评比、检查和验收。 (二)三大法律行业管理组织 为维护美国法律职业者道德和业务素质的最低标准,美国联邦和各州政府对法学院的管理主要依托非官方的行业协会。其中,美国律师协会、美国法学院协会和美国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是美国三大民间性行业管理组织,在美国的法律教育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美国律师协会下设有法律教育常务委员会,负责规定对法学院的各种硬件要求,并对办法学院的开办严格把关;美国法学院协会是美国法学教育规模和影响最大、历史最为悠久的学术团体,全美200所法学院中,有176所为其团体会员,超过1万余名法学教师是其个人会员,每年一度的法学院协会年会是全美最大的法学教育学术盛会。美国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则负责对全国法律图书馆进行专业管理,规定各种专业标准并定期进行评比、验收。 (三)数据库 以数据库在美国高校法学院的使用为例,体现了美国法学教育的“个性”。法律数据库在我国为各高校提供服务是学校作为单独个体,对应一个的IP地址,同时在线在使用数据库的人数不能超过5人。而在美国高校,法律数据库则是以一对一的服务模式展开,即只要是法学院学生,每人都有一个登陆ID,每个学生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学号和密码登陆数据库,并可根据自己的喜好进行个性化设置。westlaw法律数据库为美国各法学院提供的服务模式比较新颖,有针对普通学生用户的主登陆通道,此外,根据使用人群的不同特点,又将主通道分为五类,法学院新生、转校生、在读生、教师、应届毕业生。对于最后一类用户,是westlaw专门为优秀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想充电的人而设的“绿色通道”。这类人离开学校后仍可继续使用westlaw法律数据库进行继续教育,而后其研究成果往往又由出版商收录到westlaw法律数据库中。此外,引进的法律数据库并非全部是专业数据库,以便学生对各领域各学科全方位涉猎,开阔视野,增长知识面。 二、美国法律教育的软件优势 (一)严格把关,价值观引导 法律素质培养问题关乎国家法治发展,社会稳定,因此进入法学院所设定的门槛也相应较高。在招收法学院学生阶段,美国高校就开始对未来的法律职业者进行严格把关,任何一名申请学生被录取的基本前提就是必须有其他学科专业背景。因此,美国律师协会称法学院为“律师职业的守门人”。此外,美国律师协会对作为一名合格律师应有的法律职业价值观,对法学院学生做出了指导和建议,具体规定总结如下:⑴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⑵争取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⑷纯洁律师队伍,促进国家法律事业发展。这四点职业观念精确、务实,目的统一于服务大众和回馈社会。 (二)目标明确,人才储备 美国的法学教育的突出特点,就是其培养目标的特殊性和同一性,即培养律师(美国的法官和检察官一般是从律师中挑选,许多法学院的教师也同时是律师)。这种“小司法”的教育理念,符合美国法律职业教育特点,使培养目标更加具体化明确化,有利于进一步组织教学。这并不是说美国的法学院只负责职业教育,不搞学术研究,相反,法学院教授和学生的学术水平非常之高,从《哈佛法律评论》这样的校刊在美国法律界的知名度就可以得到印证。美国法学院的学术研究不仅具有理论联系实践的特点,同时具有跨学科研究以及较高的学术品位。从生源方面讲,法学院每年都能够吸收大量各学科领域最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同时,一些已经取得其它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也不断被吸收到法学院中来。这不仅保证了法学院学生普遍的高智力水平,而且使他们具有从不同的视角进行法律学术研究及创新的可能。 作者:彭爽 单位:许昌市高级技工学校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缺陷及路径 一、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缺陷 1.各地区法律援助制度发展不平衡。由于中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导致其法律援助明显落后于东部沿海地区。中国法律援助机构多集中于发达的大城市。在中国的小城镇甚或偏僻的农村,尤其是在农村,大多数人由于经济条件差、加之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弱、很少接触到法律援助机构,倘若当地有法律援助机构,其权利将免遭侵犯。2.受援范围小。需要得到法律援助的是弱势群体,他们的共同点是受教育程度低,社会地位低,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比如未成年人、农村妇女、外出打工者等。然而,当这些人的权益被侵犯时,却很难得到法律援助。中国的法律援助与受援者的经济条件直接挂钩,但并未对经济困难标准做出明确界定,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以生活最低保障线为标准,这是导致受援范围小的主要原因。我们知道,很多需要得到法律援助的人并非是经济条件达到低保线的人。法律援助的对象原则上是打不起官司的人,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穷人”。实际运作中,将打不起官司的低收入人群长期排除在法律援助的对象之外,这就与法律援助的精神背道而驰。比如受到家暴的未成年人和妇女,他们的家庭并不都是经济困难户的“低保户”,但由于他们长期受到虐待,几乎没有经济来源。将经济困难情况作为受援标准是极不合理的。3.法律援助质量低。虽然中国《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条款中对法律援助的质量有所界定,但由于个人或者组织对条例理解的角度不同,导致在实践中很难精确把握好。另外,由于中国欠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管体系,导致法律援助质量低于有偿服务质量是目前普遍存在的情况。虽然《律师法》规定了律师每年要有至少一次法律援助,但很大一部分律师缺少职业道德,由于得不到酬劳,又缺少监管体系,所以大多案件都被草草处理,质量极低。综上所述,中国的法律援助无论是设立的时间还是制度完善方面,都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亟需从西方发达国家吸取精髓,结合本国实际,逐步革新和完善。 二、西方国家两种典型模式的经验 西方国家在法律援助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两种模式。一种是国家资助型,最具代表性的是英国和美国;另一种是社会福利型,代表是北欧国家。两种模式各有利弊,都对中国法律援助制度有可借鉴之处。1.英国。英国是最早实行法律援助制度的国家之一,其现行法律援助制度的依据是1999年制定的《获取司法正义法》。英国有专门的法律援助管理机构———法律服务委员会,这对中国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典范。管理机构介于法律服务者和受援者之间,起到沟通和监督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可以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另外,英国的社区法律服务援助项目也值得中国借鉴。这个项目下的几种服务不需要考量申请者的经济状况,社区法律服务援助以社区为单位,避免了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增大了法律援助的普及率。“如果法律援助不及时掌握社区的发展动态,充分利用社区这笔巨大的社会资源,法律援助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将要错失良机。”[2]2.瑞士。瑞士共有二十六个州,各自制定法律援助制度,但其内容基本是一致的。由于瑞士经济发达,政府每年为法律援助提供大量经费,申请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部分援助或全额援助。在瑞士日内瓦州,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提供财政经费,为经济困难又确实需要法律服务的公民聘请律师,以保障公民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法律帮助的一项制度。瑞士日内瓦州的法律援助有两个等级,一种是受援者只享受政府支付律师费用的法律援助,一种是律师法和诉讼费全部由政府支付的法律援助。受援者应享受何种法律援助,主要根据其经济状况决定。据悉,日内瓦州的法律援助申请者大约有四分子三能够得批准。对于中国而言,政府也应该让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在法律援助上加大经费支持力度,让弱势群体的权利得到保障。 三、完善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路径抉择 通过自身的不断完善以及汲取西方国家的典型经验,中国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路径抉择如下:1.强化政府职能机制。中国法律援助以政府为主导,政府负有法律援助的责任。“政府在履行法律援助责任中的模糊性、抽象性以及难以归责性,已经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受到了批评。”[3]因此,强化政府职能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政府要有动员意识,一方面组织活动普及法律援助相关知识,让弱势群体知道如何维权;另一方面是动员社会各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因为法律援助不仅是政府职责,同样也是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多方参与才能更好发展政府应制定奖惩机制,奖励在法律援助服务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惩罚职业道德败坏,草率处理案件甚至是违法乱纪的个人和集体,做到奖惩分明。2.地区均衡发展机制。为了缩小东西部、城乡差距,实现法律援助事业均衡发展,首先,要提高对均衡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法律援助是一项公共服务事业,如不能均衡发展,再快的发展都会大打折扣。其次,要有一个推动西部和农村法律援助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通过合理调配律师资源等方式解决西部和农村地区没有律师或者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以更好地满足当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再次,在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方面,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在西部和农村地区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时,要注意与当地的实情结合起来。同时,在落实中,切忌方式方法上的粗糙和冒进,要稳扎稳打、逐步推进。3.拓展法律援助财源机制。在经费的保障方面,政府负有首要的责任。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政府要加大拨款数额,保证法律援助正常发展。政府要多方筹措资金,合理管理和分配资金。借助美国的经验,成立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于1997年在民政部依法登记成立。基金会可以通过合法的运作,将基金用于投资购买企业股票等有价证券,从中获取资金的收益,最终保持基金会资金增值,用于法律援助的业务开支。依据中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也可以接受国内外企业、公民、法人代表、慈善机构或其他组织的慈善性捐助,最终达到支持中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目的。4.强化法律援助受援机制。在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强调:“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4]弱势群体大多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和偏远山村,而这些地方正是法律援助最薄弱的地方,急需建立法律援助机构。荷兰要求法律机构保障申请人在一小时内到达,这种量化的普及方法同样适合中国,我们要把法律援助服务机构深入建立到每一个最小的村落。中小学校是未成年人聚集的场所。在中小学要加强法律宣传,多开展生动有趣的普法课,让未成年人建立维权意识。在学校内可以设立小型的法律援助站,未成年人在受到家庭或学校暴力或其他侵害时,可以最快得到保护。2008年,山西省成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5.健全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的相关机制。曾强调“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5]那么,要想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必须从内外两个方面做起。一是组建一支优秀的法律服务队伍是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的内在要求。法律服务人员特别是律师,是法律援助质量好坏的决定性因素。因此,首先要通过加大培训力度以及行业自律,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法律援助与有偿法律服务不同,律师不仅需要专业技能过硬,还需要有奉献精神和高尚的职业操守。二是健全监督机制是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的外在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内部要有监督部门,在受理案件前审查律师的综合素质,受理后随时了解办理情况,督促办案人员,保证每个办案环节都高质量进行。同时,监管部门要简化相关程序,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6.构建网络信息平台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的能力,更加方便群众获得法律援助,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对中国法律援助网首页进行了改版并全新搭建了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平台。”[6]法律援助信息服务平台正式开通后,将成为面向社会的权威、深入、便捷、系统的公共法律教育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接触并深入了解法律援助搭建一个迅捷的通道,成为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律师进行工作交流、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重要帮手,进而逐步树立中国法律援助网一站式法律援助信息服务的品牌形象。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每个公民在法律上都拥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援助制度是保障弱势群体权利的制度,是保证公民人人平等享有权利的制度。针对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弊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两种典型模式,使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走向成熟。 作者:程文 单位: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党校 中国法律论文:当代中国法律教育论文 一、近代中国法律教育发展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文化的文明国家,早在公元前2世纪就产生了“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古代教育法律萌芽。唐宋时期律学教育和司法考试一度兴盛,是中华法系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19世纪末期,欧美法制入侵中国,随着法律制度和法律教育的变革,近代意义上的法律教育逐渐产生。40年代末,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内成立了许多临时性的培养“人民司法干部”的司法机构。70年代后期,国家为支持法律教育的发展又提出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支持法律教育,从而为我国培养出了一大批法律人才。80年代初期,国家开始实行律师职业资格考试,但由于此种考试只是对从事律师行业的一种考试制度,而不是对法官、检察官的考核,因此三种行业的人员在从业资格与选任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可见,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律教育在依法治国和市场经济的推动下获得了持续的发展和有力的支持。法律教育之所以能够获得发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它顺应了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的趋势,另一方面,它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但是,从总体上看,法学家们大多数的探索没有摆脱经验的束缚,因此触及的根本问题不多。 二、当前中国法律教育的现状 (一)法律人才整体素质不高。法律教育的目的就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栋梁之才,其不仅仅要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而且应具备高尚的情操与坚定的信仰,即时时刻刻维护法律的尊严,用法律的利剑来维护社会正义。但高层次法律人才匮乏真是我国当前社会的现状。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我国当前高校的法律教育过于注重学生理论的培养,法律十四门优秀课几乎全部在课堂上教授,不注重法律实务的培养,忽视了实践的作用,有的学校所谓的“实习”也只是流于形式,这就使得法律专业的学生在步入社会从事法律实务时不知所措。 (二)招生标准多元化,生源素质参差不齐。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政策的出台及各高校利益的驱使,一些法学院在招生时逐渐降低招生门槛,扩充招生规模,不仅大大超出了学校本身可以承受的学生容量,还导致学生的素质参差不齐。又由于师资力量有限,学校对不同的学生往往采用“一刀切”的模式,使用同一标准进行教学,这就使得不同程度的学生很难受到具有针对性的教育,其理论水平也就不言而喻了。 (三)法律人才的培养途径繁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日益感受到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从而使更多的人选择了法律专业。于是,我国法律教育从一开始的正规高等院校的全日制教育培养,逐渐发展成为多渠道多层次的办学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法律人才的培养,但从长远看来,这种繁杂的法律人才培养途径势不但不会推动法律教育事业的发展,反而会对我国的法治建设起到阻碍作用。 三、对当代中国法律教育的几点建议 (一)创新法律教育观念。法律人才的培养,绝不是掌握了法律专业知识就大功告成,法律是变化发展的,它需要不断深入的研究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因此,国家应注重法律人才综合素质的培养,不仅仅专业知识要过关,还要培养法律学生的逻辑思维,要全面的思考问题。同时,要注重学生职业素养的提高,一个合格的法律人要严格依照法律办事又要能摆脱伦理的束缚。还要培养学生处理问题的能力及应变能力等。要想达成这一目标,就要创新法律教育的理念,要认识到法律教育不仅仅是理论教育,还包括职业教育。 (二)坚持高质量、高层次、多样性与统一性的标准模式。一位合格的法律人的选拔,其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还要能跳出法律的思维,全方位的考虑问题。在自由心证逐步占据重要位置的今天,我们不再需要“没有灵魂的讼棍和没有良心的法官”,而是需要有正义感且理性的法律人来实践社会正义。我们应当认识到,法律人的选择与这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紧密相联。 (三)大力发展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诊所式法律教育虽然被引入我国的时间不长,但是从其效果及长远发展看来,它对我国传统的法律教育模式的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推动了我国当前高校的法律教育制度的发展。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我国目前的诊所式法律教育还处于一个起步的阶段,许多方面还在探索之中。但我们仍要看到它积极的一面。一方面,它从源头上加强了对法学人才的培养模式的改革,有助于培养出时代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另一方面,诊所式法律教育可以推动法学研究的进步,它促使法学专家、学者更多地站在比较研究的角度、交叉学科研究的角度、理论与实践切实结合的角度来研究分析问题,这是当前法学研究的薄弱环节,也是法学研究壮大成熟的切入点和起始点。我们有理由相信:诊所式法律教学模式必将迎来美好的明天,并对法学教育、法学及至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产生重要的作用。 作者:王唯 单位: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教育改革论文 一、当前中国法律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教育观念落后受我国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我国法律教育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阶段。这种教育模式严重抑制了学生兴趣个性、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全面发展。单纯的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略实践课程的开设,学生很少有将理论运用到实际案例中的机会,导致了学而无用的问题。 (二)教学内容上的不足在教学内容上,常年不更新导致内容严重脱离是社会的发展,对于新的更加符合实际需要的法律内容较少。同时单纯的理论知识相对枯燥乏味,完全按照教学计划照本宣读,学生只能被动的接受自己不感兴趣的知识,严重打击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三)考核机制上的不足在考核机制上以考试成绩来评价教育教学成果,长此以往学生容易形成实践无用的错误观念,从而培养出一大批高分低能“人才”。同时学生为了在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严格按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教授的观点进行答题,可以说这种考核机制考验的仅仅是学生的记忆和背诵能力,使得学生缺乏相应的创新意识与能力。 (四)法律教育脱离法律职业大多数法律专业的学生在就业的过程中都会出现专业错位的现象,进入了专业并不对口的法律部门,甚至还有些并没有受过专业法律教育的人进入了法律部门。这是由于我国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并没有很好的结合的结果,二者脱离开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到了法律职业者的总体素质偏低。严重违背的法律教育为法律职业培养专业人才的基本出发点,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 (五)教师队伍素质低大多数从事法律教育的教师比较重视理论的研究,实践经验匮乏,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只能照本宣读,进行理论知识的教授。这种缺乏实践支持的理论往往不容易被学生所理解,直接影响到法律教育的结果。同时作为学生的领路人,教师的创新意识、实践意识差直接阻碍了学生相关能力的培养。 二、如何深化中国法律教育改革 (一)树立实践与理论并重的教育观念思想决定行动,深化法律教育制度改革要从改革教育观念入手。法律教育的根本目标是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大量的专业的职业人才,因此必须在教育机构、教师、学生之中形成一种实践与理论并重的教育观念。 (二)丰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式首先,在教学设计的过程中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引入,例如多加入一些当下的社会热点问题,鼓励学生应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进行讨论,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其次,不要轻易的给某个同学的观点戴上对或错的帽子,积极寻找每一种观点中的可取之处,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最后,在考核的过程中要适当的减少对理论知识的考察,多采用实际案例分析的方式加强对学生法律的理解和运用。 (三)加强教师队伍素质建设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可以定期组织教师进行专业培训、鼓励教师进行学术研究,以此来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在教师的聘请和录用过程中要注重其是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还可以从法律部门聘请兼职教师。最后,建立相关的绩效评估机制,激励教师主动的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四)将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结合起来法律教育教育部门应当加强与法律职业部门的合作,根据法律职业部门的实际需要培养专业对口的人才,制定正确的教育方向。法律职业部门要为接受法律教育的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就业机会,通过大量的实践加深学生对于法律的理解、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教育改革要从改变教育观念入手,以培养专业化法律人才为目标,优化教育内容和形式。通过大胆的创新与改革,促使我国法律教育走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我国培养大量的专业能力强的法律人才,促进我国法治社会的构建,真正实现科教兴国、依法治国的发展战略。 作者:刘丽单位:临沂职业学院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硕士培养制度改革思考 一、我国法律硕士培养制度之现状思考 中国当初决定设立法律硕士教育,主要是考虑到司法活动范围越来越广泛,面对的问题越来越复杂,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类法律人才。同时,发展市场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大批高素质律师,而且各行各业都将逐步纳入法治的发展轨道,也急需一大批既懂本行业专业知识,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①因此,经过1993年的研究和1994年的论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及司法部于1995年参照美国培养“法律博士”(JurisDoctor,简称J.D.)人才培养模式批准设立法律硕士(JurisMas-ter,简称JM)专业学位教育。1996年,北京大学等8所院校得到批准和授权,成为第一批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院校。1998年起,又允许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之后,有资格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法学院校和科研机构不断增加。截至2009年11月,全国共设立法学院系637所,有115所法学院校和科研机构具有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在校法律硕士研究生4万人左右,较10年前增长了4倍多。② 根据笔者的观察,在双轨制法科硕士研究生培养中,最大的问题是法律硕士的培养处在了一个尴尬的境地: 其一,法律硕士的应然定位是培养成实践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但是,法学教育中,多数院校在法律硕士的培养上与法学硕士的培养并没有多大区别,一个教师给法学硕士上课讲什么内容,给法律硕士上课时也讲同样的内容,法律硕士的“实践性”与“复合性”并没有得到体现。 其二,由于法律硕士学位诞生后,法学硕士不仅没有转向学术型与研究型道路,而是把进入法律实务部门工作作为就业的第一选择,特别是随着法学硕士招生规模的扩大,在每年的就业“大军”中,越来越多的法学硕士成为法律硕士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其三,在高校法科硕士研究生中,因为法律硕士是付费的,所以法律硕士似乎低人一等,无论从师资配备上、还是从后勤保障上往往得不到重视。 其四,与法学硕士、甚至是与法学学士混同的培养模式,使得法律硕士的培养质量无法保障,3年结束,法律硕士被培养成了“法学基础知识懂一点”、“法学前沿知识懂一点”、“中国法律知道一点”、“外国法律知道一点”的“样样通”、“样样松”的“法律夹生品”。 基于此,我们认为,法律硕士教育如果再不进行改革完善,那么最终会毁掉这个初衷甚好的制度,而今天在校的4万多法律硕士研究生则将成为该制度的陪葬品。于此,绝不是危言耸听。 二、法律硕士培养制度引入诊所法律教育之双向必要性分析 (一)诊所法律教育与法律硕士教育理念、目标、方法的契合 自从我国开始法律硕士教育后,对其教学该如何进行,也有不少争论。法律硕士教育主要是培养培养复合型、实践性高级法律人才,因此必须更多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以实践为导向。其中,诊所法律教育就是一个重要的途径。在美国,法律教育都是研究生教育,与我国的法律硕士有相似之处。美国的法学院也都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因此,我国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将其纳入法律硕士教育。 当前,人们对中国法学教育改革和反思的更多针对本科教学。诊所法律教育也是如此,主要针对本科学生。③实际上,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法律硕士教育更能从中获得启示,汲取营养。例如,“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要求从学生的视角出发,为学生服务。教学的目的是培养人才,以学生学到知识为准,而非以老师完成教学大纲为准,更不是以念完教材、讲义为准。因此,必须鼓励学生提问、思考,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如何分析和解决问题。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尤其如此。老师不但要能够让学生思考,提出问题,更要让学生质疑自己的权威。毕竟,研究生毕业后不论是从事理论研究还是实践工作,都必须自己独立完成。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然而,如果没有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就难脱“误人子弟”之嫌。长期以来,国内的法学教育过于注重对法条的注释和对法学理论的解析,在培养学生面对真实案例时的实际操作能力缺乏足够的重视。而且,考试中更多的是对记忆而不是对分析能力、推理能力的测试,这很难培养学生思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也无法得心应手地运用法律知识去解决具体问题。相比之下,在诊所法律教育中,主要采用亲身体验教学法、角色模拟教学法、合作教学法等,无疑是对传统法学教育的有力挑战。 1.通过法律实践培养职业技能 (1)培养法律人的思考方式 概括美国的诊所法律教育,就是“通过法律实践学习律师的执业技能”,教会学生“象律师一样思考”。学生在法律诊所中,通过亲身参与,训练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培养判断力,建立职业责任心,从而深刻理解法律人的社会角色,具备终生学习的能力同时,还可以了解司法制度问题所在,并为其改进作贡献,成为一个有道德的、“反思性的”法律人。 (2)在实践中掌握职业技能 诊所法律教育的形式借鉴了医学院诊所教育的模式。在医学院就读的学生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从事临床实习,从实践中学会诊断和治疗疾病。当法学教育引入这种教学方法时,法学院引用了“诊所”的称号,就产生了“法律诊所”这一法学领域特有的名称。学生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并亲自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这一做法类似于医学院的临床实习,即从实践和经验中学习法律职业技能。 (3)培养事实调查能力 当前法律硕士教育依然在走着传统法学教育中强调法律逻辑训练而忽视“事实调查”的老路。在现实中,事实是不断变化的,并非总为律师所知晓。有些事实仅为对方所知,有些事实是任何人都无法获知的,甚至于有些委托人非诚实对待律师。寻找真相、了解事实、运用证据、在真相不明时明确自己的职责是律师的重要职责。事实真相的不确定性是实际存在的,但在传统的法律院校课程里极少提到。④尤其是在我国,法律教育传统模式是老师讲,学生听、记笔记。离开课堂,学生分析案例和处理问题时往往茫然不知所从。在这种情况下,案例教学法被引入法学教育。但是,仍然不能解决上述实际问题。因,先不说我国的案例教学法更多的是举例教学法,也就是拿案例来证明学说和法律条文的合理,其存在很多缺陷。即使开展案例教学法,也还有先天的缺陷———案例教学中的案件事实是现成的、清晰的、固定的,不能很好地锻炼学生发现线索、收集证据的能力,以及思考与行动的互动能力,更无法锻炼学生接受挫折、克服心理障碍、适应社会以及与人交流的能力。相反,在诊所法律教育中,结合证据规则(文本中的法律)具体实践事实调查及其步骤、技巧以及所引起的职业道德问题,实实在在地培养了学生事实调查实践能力。 (4)培养法律研究与推理能力 法律实务中不但要调查事实,还要查找、研究相关的法律。然而,传统法律教育对法律研究等方法论的重视是不够的。法律研究(LegalResearch),在国外是非常重视的,美国各大法学院都开设了一门LegalResearchandWriting的课程。LegalResearch,主要指科学系统地检索法律信息,以及对检索到的法律信息进行分析,并运用于具体案件的方法。 对法律推理过程的认知,“常见的工作方式是从现存事实入手,逐渐展开分析过程,在这个过程,发现事实与分析法律交替进行,最终实现‘从结论道根据’的逻辑推理”。⑤这是一种律师的视角,看到了法律推理中的一些被忽视、隐藏了东西。毕竟,法律并不总是非常明确的,律师的工作就在于为客户寻求尽可能理想的结果。律师当然需要了解法律,但根据情势的变化,律师同样有必要熟悉如何为客户提供建议并帮助他们分析不利因素,如何做好书面及口头形式的庭审辩护,如何与潜在的合作者或诉讼关系人磋商。尤其是,律师必须在事实真相尚不明了并且(或者)不确定的背景下运用这些技能。在我国,因对法律研究的不重视,对其研究也就滞后。 (5)培养其他职业技能 法律实践中不但要调查事实,研究法律,还要会见当事人、证人、给予咨询意见,参与调解、谈判、出席法庭等。在这些具体的律师技能培养上,诊所法律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2.通过法律实践培养职业道德 诊所法律教育所实践案件的性质皆为法律援助。在中国,尽管社会各界都已经认识到了法律援助的重要性,而且政府法律援助中心也已发展成为一个网络,但是由于政府资金来源以及处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的不足等多种原因,中国的法律援助还存在诸多困难,其中,法律援助机构数量不足就是问题之一。在该种现实下,诊所法律教育性质的院校法律援助中心,就能够有所作为。与此同时,学生在从事法律援助的过程中,也能接触到书本和课堂上接触不到的法律实施的种种现实,甚至是非正义,促进学生对正义的理解与追求。⑥另外,人才的培养强调德才兼备,法学院的毕业生不但应有娴熟的律师技能,还要有悲天怜人的情感,不然培养出来的就是“讼棍”,而不是合格的法律人。在诊所法律教育中,学生会直接面对职业道德问题,有助于将学生培养成有责任感、有良心的法律人。 3.以诊所法律教育消除毕业实习之弊 在传统的法律实习环节中,存在实习的期限短、学生不能接触业务知识、不能学习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弊端。如果用诊所法律教育来取代毕业实习,就可以解决这方面的弊端,还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时间冲突,更好地促进学生能力的培养。 (二)成为法律硕士教育必修课是诊所法律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经过近10年的发展,已经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地位边缘化、师资不足、教师的工作量大而又得不到承认、资金和其他教学资源投入的非常规性等因素,直接影响着诊所法律教育本土化和可持续发展。如果将诊所法律教育作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必修课,那么上述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特别是不用担心万一福特基金会这些外部资源不再支持,中国的诊所法律教育就会垮掉。实际上,我们也不可能一直依靠外部资金的资助来给诊所法律教育“续命”。诊所法律教育必须自己成长起来,走向独立。 四、法律硕士培养制度引入诊所法律教育之可行性考察 考察与研究发现,在法律硕士教育中引入诊所法律教育,不仅具有双向必要性,而且实践证明其具有现实可行性。 (一)诊所法律教育在法律硕士教育中的成功实践 据考证,我国目前在有权招生法律硕士研究生的115所院校和科研机构中,有52所院校和科研机构是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占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45.22%;有42所院校和科研机构设立了不同专业领域的法律诊所,占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36.52%,其中,大多数院校以法学本科生为法律诊所的主要学员,也有一些院校将法律诊所作为选修课,允许法律硕士研究生和法学硕士研究生选修。我们经过调查认为,在已经开设法律诊所的院校和科研机构,完全有可能将现有的法律诊所应用到法律硕士教育中;没有开设法律诊所的院校和科研机构,可以为法律硕士教育创造条件设立。事实上,有的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已经在培养制度中引入了诊所法律教育并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生院)的法律硕士教育就是其中的典范。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研究所(研究生院)于2003年被批准成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自2004年至2009年,法学研究所共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591人。法学研究所在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中,在全国率先实践了专门以法律硕士研究生为学员的法律诊所教育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与社会效果。首先,参与诊所法律教育的法律硕士100%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其次,在就业上,参与诊所法律教育的学生表现抢眼。除个别同学考博而未就业外,就业率为100%。就业单位中,既有中国证监会、中石油这样的中央企事业单位,又有北京等地党委、政府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也有不少像普华永道、竞天这样的跨国公司与知名律师事务所。为此,2006年12月18日,在全国法律硕士培养试办10周年总结表彰大会暨全国第三届法律硕士论坛上,法学研究所获得“优秀法律硕士教学奖”和“优秀法律硕士教学管理奖”双项大奖。法学研究所作题为“打造豪华教师阵容,编写通用教学教材,开设法律诊所教育,实施人文培养管理,探索建立具有法学所特色的办学模式和社科法硕品牌”的经验介绍,介绍了其在法律硕士培养中开设诊所法律教育的经验做法以及对法律硕士培养的意义和价值,受到法学教育学界的重视。目前,法学研究所在法律硕士的培养方案中,已经将诊所法律教育作为学生12个学分的必修环节,要求所有的法律硕士研究生都要经过法律文书、模拟法庭、法律谈判和法律实践培养,而且均通过诊所法律教育的方式来实行。探索出了诊所法律教育初级班、中级班、高级班三层次教育模式,深受法律硕士研究生欢迎。目前,该校正在大力建设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基地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招贤纳士,争取资金,创建全国模范刑事法律诊所;并以此为龙头,着力实施“教学强所”指导目标,推动法律硕士教育的规模化、规范化发展,进一步推进“社科法硕”名牌战略发展。 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培养法律硕士的经验来看,将诊所法律教育作为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其可行性毋庸置疑。 (二)现行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与诊所法律教育的结合 在调整对中国法学教育从通识教育向通识教育、专业教育与精英教育的相结合功能定位的转化中,法律硕士教育一直定位于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等方面需要的复合型、实践型法律人才。这一教育定位在职法律硕士培养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也是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取得成功的关键。在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宗旨也没有改变,而且不断强调其重要性并加大实践教学实施力度。例如,2006年8月3日,国务院学位办将全日制法律硕士实践教育环节从没有硬性学分要求增加到了12学分,增设了法律文书课(3学分)、模拟法庭训练(4学分)、法律谈判课(2学分)、法律实践课(3学分)等必修课程;2009年5月19日,国务院学位办的文件再次强调了12个学分的实践课程,并在法本法硕培养方案中,专门规定一个学期为实践教育环节。 我们认为,法律文书、模拟法庭、法律谈判、法律实践等课程完全可以用诊所法律教育来替代或者结合实施。不仅前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做法已经证明是行之有效,而且在其他一些院校的法律硕士培养中,也有成功的尝试。 此外,在一般的课程教学中运用诊所法律教育的方法,也有助于法律硕士的学习。实践性教育认为,教学理论与实践并不存在任何张力。相反,通过实际训练进行法学教育是一种有效的方法,来培育对法律更深的理解,并鼓励个人技能、价值观、判断力的发展。此外,通过学生积极的自我学习,实践性教育激发了学生的创造力,并且有助于职业认同感的发展。一个设计良好的训练有助于学生通过经验本身来学习。学生边做边学。教授可以穿针引线,并协助学生反省总结经验以实现传统的教学目标,例如鼓励形成法律上的洞察力、加强对实体法与法律原则和学说的理解。⑦ 五、结论:诊所法律教育应当成为法律硕士培养制度之必修课 中国创立法律硕士教育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担当法学教育直接服务于法律职业的重任。然而,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之后,除在职法律硕士教育外,全日制法律硕士教育并没有完成其使命,反而其声誉有江河日下之虞。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不容置疑,那就是法律硕士的培养方案和培养方法与法学硕士并无多大区别,用同一教案和方法教授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教师大有人在,法律硕士教育应有的实践性特征明显不足。诊所法律教育引进中国,给我国的法学教育带来了一股新鲜的空气,也为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了一个历史性机遇,并为“法律教育开启了一扇门,这扇门打开了长久以来法律理论教育与法学实践活动之间的屏障,这扇门使学生在踏入社会之前不仅具备法学专业水平、扎实的理论功底,更具备了实际操作的能力,适应社会工作与人际交往的能力。”⑧虽然诊所法律教在中国的实践、特别是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试验难说圆满成功,但是,我们惊喜地发现了在法律硕士教育中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成功范例,而此,又恰恰契合了从单一的法律知识型人才培养转变为法学应用人才、法学研究人才和社会管理人才的共同培养的法学教育目标,符合了法学教育肩负为法律职业部门和全社会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历史使命。这无疑为已经备受争议的、亟待改革的法律硕士培养制度找寻到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发展径路。通过上述论证,我们发现,将诊所法律教育作为中国法律硕士教育的必修课不但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应适时将诊所法律教育纳入法律硕士培养方案,将诊所法律教育规定为法律硕士教育的必修环节,以切实保障培养复合型、实践型高级法律人才目标的实现。 中国法律论文:简述中国法律中人性关怀运用 众所周知,在依契约进入文明社会以来,随着心灵的弱化,感觉能力的增强。人性作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借着“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宗教改革”的潮流,在推波助澜之中一发不可收拾。“人性”这个词对中国这个礼仪之邦来说,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也许是探索人性吧!我最初接触“人性”这个词是无意之中看到英国休谟《人性论》,这是一本具有深远见识的关于“人性”的大百科全书,不过这是晦涩难懂的书没看几多。由于学习精力上逐渐转移到刑法上,逐渐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也许是一个简单的社会问题,也许是一个简单的心理问题。 不论是法律也好、道德也罢。这些归属于上层建筑家庭的一员。都建立于经济基础之上,共存于社会这体现框架之内。人作为社会中的人,社会作为人的集合体。以为为中心的结构星系体系开始建构。“人性”应该处于其最优秀的位置。这一切的变化不仅体现在社会转型的各个方面,而且,在刑法体系之中无不体现着“人性”这一光环。从人性的视野去察觉“刑法”这一体系规范,刑法是研究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犯罪的优秀是行为,追根溯源还得从“人”出发,刑法规范本身就是对“人”行为的合理、有效地调控,着眼整体、兼顾局部,构建和谐世界,科学的刑法观念。这不仅仅体现其内部规范结构体现的协调,在其内部有其证成的基点,在其外部有其立足的依据。在这里,我着重浅谈本人关于其外部立足的依据,要想寻求刑法正当化,简单一点讲就是立法依据,不可避免的涉及到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集于一身的人。人与人相结合所形成的影响是巨大的,古语“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水亦载舟,亦能覆舟”这从某种角度上都说明了“人民”的力量。对于大众来说,人及其共性之处,虽有个别差异、例外,但不会影响其规范体系。其人性的共性是其正当性的前提和基础,满足人的需求是其自身演变的不竭动力,也许刑法本身就不可避免地带有柔性色彩。人性的伸缩会不时呼应着刑法规范的刚性要求,使其在潜移默化地嬗变。这其中深刻的体现中相互作用力,不断发展的规律(意识作用物质,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这种意识地形成逐步演变成解决这一类问题的方法论,在以前社会形态中,罪行擅断、践踏人权色彩浓厚,“盖古代法与道德,宗教之不可分性,身份之不平等性,刑罚之苛刻性,罪刑之擅断性”。在依契约进入文明社会之后,不断闪耀“人性”的光芒,释放“人性”的能量。这一潮流在基于其古希腊罗马文化之星火之上,借助于这腐朽封建王朝压抑已久的“人性”能量迅速波及整个资本主义世界,无不体现“人性的美”在美术作品中、文学艺术上等借助“复兴古希腊罗马文化”这一旗帜,尽情展现“人性”。突出人的作用,体现人的价值;改变以“神”为中心观念代之以“人”为中心。之后,人类认为自己的可以征服世界,征服自然的观念指导下,发生一系列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改革和革命的动力,深刻地影响了这一世界。“民主”、“科学”逐渐成为一种“主流意识形态”放眼世界,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制度成为两翼,资本主义也好、社会主义也罢,都追求民主,因为只有这样建立于人性基础之上的国家才能长久存在。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民主基础之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这是其存在正当化理由,是其存在的基点。与此同时,作为上层建筑之一员的刑法也应建立于这样的一个基点之上,最大限度的兼顾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使刑法本身就带有普遍性、抽象性,囊括纷繁复杂的个体差异。刑法适用对象这种开放性,不仅使其生命延续得更为久远,就像具体的法规条文随社会的变化会窒息会诞生。而超法规文本因其普适性而生命更长久。刑法的理论建构和价值设计无不体现“人性”这一优秀命题,从定罪、量刑、行刑上都因带上“人性”色彩,而软化了其刚性规范,更符合刑罚目的,更具人道主义、人文精神。 纵观刑法规范体系始终,无不体现和保障人权。陈兴良教授在其著作《刑法的人性基础》着手于从经验、意志、自由的角度出发更多地体现其带有哲学气息,而这也许是其适用差异化的对象而得以生生不息的重要证成。从罪刑法定主义经启蒙思想家和法学家志士的不懈努力从学说成为刑法上的铁则后,其限制刑罚、滥用权力,保障权力就成为贯穿刑事立法、刑事司法重要准则。这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势力取得的重要成果,由不成文到成文的转变。人的个性得到了张扬和自由得到了保障。 这种保障人权基于人人平等,当孤立的个人面对的统治阶级对其刑罚的诉求,对孤立的个人的倾斜,而立法者就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刑事古典学派到近代学派变化中,刑事实证学派得到了长足地发展,犯罪的优秀由行为转变行为人,此时,客观主义盛行之风逐渐受到主观主义的冲击,客观主义被视为主观主义的外化,是主观意志的外在行为。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之中,不仅仅其法律依据宪法中有所体现,因为宪法中规定:“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总则中在分则中的具体体现。这里排除了年龄、职业、教育程度、婚姻状况………这些条件无不体现形式平等。这一原则性的规定极大地解放了人们不平等思想,消除歧视观念。任何其他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都不得与其相违背,当人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却在程序上举步维艰(英美法系国家重视程序,不仅体现在其认定犯罪规格、标准;三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合法辩护事由}),当有人被精神病、“乙肝歧视”等维护时被认为是可笑的。犯罪构成要件中,我国现存的四要件体系出发,尽管其本身存在不相协调部分,在此不究,在主客观相结合四要件体系之中,无不体现着“人性的光环”。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略演讲范文 摘要:法律文化现代化是现代化的一个基本要素,是构筑法治社会的前提和基础。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现实孕育的中国当前法律文化本质上仍然属于传统法律文化范畴,虽然它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它在整体上无法创生现代法治,许多方面甚至成为现代法治的反向力量。要实现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必须摒弃传统法律文化的阻滞因素,理性移植西方法律文化并加以本土化。同时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现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营造市民社会;公平立法,严格守法,公正司法,树立法律信仰;强化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 关键词:法律文化;现代化;法治;市民社会。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中国社会全面进入转型期。法律文化也随之经历了从传统向现代的较为明显变迁过程。这是一个从一元法律文化到多元法律文化不断冲突与整合,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从公法文化一枝独秀到公法文化与私法文化共同繁荣的过程。也是一个从单一强化政策文化到不断强化法治文化,从热衷于法律的工具性特征到认同法律的价值性特征的过程。尽管如此,变迁过程中的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之保守和落后性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它在本质上仍然属于传统法律文化范畴,与现代法律文化差距仍然很大。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实现是构筑现代社会法治大厦的前提和基石,理性分析制约和影响法律文化现代化的现实因素,科学构建法律文化现代化进程的理想模式,对“法治国家”的实现无疑具有深远意义。 一、法律文化现代化的现实制约因素 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是现代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不可能离开社会的诸多现实因素孤军独进,而是在与社会现实因素的互动中逐步增加现代性,实现现代化。影响和制约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因素错综复杂,它们在影响和制约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同时,也使自身逐步走向现代化、民主化和理性化。 (一)物质因素 生产力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社会先进与落后、文明与愚昧的根本标志。生产力发展的特定阶段必然外显为相应的物化形式或物质因素,这些物质因素对特定历史阶段的制度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都将产生决定性影响,法律文化自然涵盖其中。首先,在法律文化现代性因素的生成方面,物质因素起决定作用。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过程就是法律文化内容日趋合理化过程,亦即法律文化内容的现代性因素不断生成和增长的过程。而法律文化的内容归根结底受制于当时的社会物质因素,“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中国的生产力水平总体上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无论是劳动者素质、劳动工具现状和劳动对象范围,其传统性和落后性因素还占相当大的比重。这就从根本上对法律制度的完善化和系统化程度、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和科学化程度、法律规范对社会现实的反映和普适程度、法律硬件和软件设施的现代化程度、以及立法和司法技术的科学化程度等方面产生严重制约。使表层法律文化如法律规范、法律制度、法律设施和深层法律文化如法律意识、法律思想、法律观念等的现代性因素较难生成,从而难以实现法律文化现代化。 其次,在传播现代法律文化的深度、广度和效度方面,物质因素起着决定作用。尽管由于自然环境和社会制度等方面原因而影响生产力发展的速度和进度,但生产力发展水平总体上不断趋于先进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法律文化的现代性因素不断增加也是这一客观规律的生动表征。改革开放加速了这一现代化进程。但是,“春江水暖鸭先知”,法律文化的现代性因素最先是由精英层次的法律家和法律职业者所感知、理解和认可的。要使法律文化在深度、广度和效度上真正实现现代化,还必须有一个传播的过程。在传播现代法律文化方面,物质因素是基础,是前提,是条件。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无疑是关键因素。现代传播媒介和教育技术、现代的交通设施和通讯技术为法律文化的传播插上了翅膀,使法律文化的传播更广泛、更深入、更生动、更有效。中国当前的生产力水平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达和运用程度,与实现现代法律文化的全面传播所应具备的物质条件有很大差距,广大农村和西部地区更加薄弱。推进科技进步,实现法律操作和宣传技术的现代化应该是法律文化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 第三,在公民对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和接受能力方面,物质因素也起着决定作用。市场经济与其说是一种现代经济体制和模式,不如说是阶级社会先进生产力的特殊载体和外现形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主体在市场动作当中自然产生对法律调整的需要和依赖。同时,市场经济模式下的主体本身也应该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素质,从而也就具备接受现代法律文化的能力。但是,中国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中国特别是中国广大农村现在仍然处于农业社会或者说是“熟人社会”,这种传统的社会形态不可能产生对现代法律的强烈需要,加上较落后的教育现状,也就决定了中国民众对法律文化较低级的接受能力。法律只有作用于现实社会生活才能成为“活的法律”。现代法律文化也只有作用于现代化了的人才能扎根开花,中国法律文化由于难有市民社会基础而难以实现现代化。 “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生产力的发展不仅提出了变革生产关系及其上层建筑的要求,而且造成了实现这种变革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力量,因而这种变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任何力量也阻挡不了的。中国独具特色的法文化传统的形成可以从自然环境、生产方式等物质因素中找到理由,那么同样,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进程也就是传统法律文化不再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必然。 (二)制度因素 现代法律文化离不开与先进生产力相适应的物质基石,作为思想上层建筑,它又离不开以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政治制度和理性文化制度为基本组成部分的制度上层建筑这一基石。现代法律文化及现代法治必须建立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理性文化的基石上,现代法律文化本身就是理性文化的基本要素。 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是现代法律文化生成的基础。市场经济是社会发展难以跨越的经济模式。市场经济的运作品质衍生出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自由、竞争进取的现代文化,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完善产生了对法律规范的内在需求,在市场经济的文化背景和现实需要面前,有关市场主体资格、财产权保护、合同自由、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法制观念不断孕育并日益现代化。所以,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确立开始了近代法治和与之相伴随的近代法律文化,资本主义社会市场经济的成熟与完善形成了现代法治和现代法律文化。法治及其观念形态的法律文化成为市场经济的反映装置、维持装置和推进装置。没有市场经济就没有近代和现代法治,就没有作为法治前置条件的近代和现代法律文化,这是历史发展充分实践的不争事实。而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环境下是只适合于人治和人治文化而排斥法治和法治文化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建设一直在计划经济模式下运作,与之相对应的是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和高度发达的集权政治文化,现代法律文化因缺乏前提和基础而难以生成。随着对内改革对外开放,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终于被确定为经济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现代法律文化才逐渐有了生成的土壤。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非常不完善的市场经济样式,计划到2020年才能“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由此可见,现代意义的法律文化在中国的生成还需要较长的一个时期。 民主政治制度的健全是现代法律文化生成的前提。民主政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终极目标和现代政治文明的全面体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提出印证了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和健全是社会发展无可阻挡的历史必然。西方的历史经验已经说明,法律文化的近代化和现代化都是民主政治背景下的产物,中国法律文化近代化遭遇挫折的历史教训证明,高度集权的专制政治只能孕育人治文化而不可能生成近现代意义的法律文化。民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法治是民主的确认作保障,没有现代的民主政治,就没有立法的科学化和平等化,就没有执法、司法的公正性和公开性,就没有人们对法律严格遵守的自觉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只能是遥不可及的法治理想,从而也就不可能实现法律文化的近代化和现代化。 二千多年的封建人治传统对新中国以来的政治制度文化影响颇深,虽然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迫使政治制度趋向民主化,但由于没有民主法治文化的深厚底蕴,民主政治制度更多地体现在政治理论和制度设计上,在实际政治运作中有一系列的关系并没有理顺。比如,执政党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政府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机关、司法系统内部关系等等。导致法律成为政策的附庸,既没有权威性又缺乏稳定性;导致立法主体混乱,“法律走私”现象层出不穷,法律缺乏统一性;导致司法成为同极党政机关的一个部门,“人财物”完全受控,独立审判徒有虚名;导致“悠久的中央动员型治理传统”仍然顽固存在,立法、执法、普法都成为一个又一个的运动和“会战”,把法治异化为“运动法治”。总之,集中有余而民主不足的政治体制本质上是以树立人的权威而非法的权威的人治模式,是一种人治文化丰富发达而现代法治文化严重匮乏的文化样式。要实现“法治国家”目标,实现由传统法律文化向现代法律文化的最终转变,必须切实体现“主权在民”的民主国家本质,建立健全的民主政治制度。 理性文化制度的确立是现代法律文化生成的保证。理性与法治是密不可分的一对范畴,法律文化本身就是一种理性文化。从西方法治理论与实践发展史上可以看出,纵贯西方法治的一根主线是对人类理性的呼唤。亚里士多德是率先提出法治主张与学说并最早提出“人是理性的动物”命题的西哲。大体而言,凡是法治论者多是理性主义者。理性是实现法律文化现代化的重要保证。但并非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能产生理性文化,如果国家实行集权政治模式,实行新闻、文化和教育专制,树立主义、组织和个人权威,不实现真正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作为现代法治三大基石之一的以“主体平等、意思自治、权利神圣、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契约自由”为价值取向的理性文化就不可能生成,也就无法构筑现代法治大厦。 (三)文化因素 法律文化是文化系统中独特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社会精神文化的重要构成。”法律文化如同政治文化、宗教文化、伦理文化一样,是构成人类整体文化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是受整体文化影响的一种亚文化。整体文化的内容和样式作为强大的文化背景深深地影响着法律文化的性质、发展进度和调整方式。 中国是一个几千年儒家文化生长繁衍的传统农业大国,文化中的惰性因素对中国现代化进程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力和渗透力是不可低估的。传统文化中的“礼治”、“德治”导致的重礼轻法思想、“家天下”和“家国同构”导致的高度集权政治结构、重义轻利的义利观、以及“集团本位”价值观导致的盲从和无视个体权利等等,与肇始于近代西方社会的现代法律文化形成鲜明对极。随着社会制度的更替,我们尽管可以改变传统文化的物质外壳,但要更新它的深层内核却是一项极为艰巨的复杂工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虽然建立了较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无法可依已成为历史,但受传统文化的深层影响,再加上经济、政治制度的原因,“礼治”文化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法律还没有成为调整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调节器,法律的效力、权威、尊严还没有在政治结构和权力运行过程以及社会的日常生活中树立起来。一些非法律的调整文化如政策、道德风俗、习惯甚至远古遗风常常不时地替代和行使着法律的功能,一个为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法律秩序还未真正建立起来,制度性法律文化与观念性法律文化的二元结构存在着深层的矛盾。“传统不仅仅过去了,它还确确实实地现存着。……以致于历史每迈出一步,都必须跟这种传统势力发生纠葛,时而以之为前进、发展的凭藉,时而又力图摆脱它的羁绊。传统和当代是一对相生相克的范畴:传统制约着当代的进程,当代反过来改造和消融传统……”因此,推进整体文化的现代化,是实现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二、法律文化现代化模式构建 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是构筑法治社会大厦的前提和根基。西方法治实践历程充分证明了“没有这个由文化到政治,由抽象到具体制度的转化,就不会有近代法治”,同样也不会有现代法治。因此,要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民主政治目标,必须首先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如前所述,中国自古以来的法律文化传统整体上无法创生出现代法治,在许多方面,传统文化还因其与现代法治的深刻矛盾与冲突,构成了现代法治的反向力量。所以,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进程于中国而言是极其曲折复杂的,必须着眼中国社会现实,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问题。 1.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建立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市民社会。 着眼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集权政治向民主政治的转变,从社会经济形态的转型和政治结构的变革中去寻找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历史动力,是一种科学认识方法。商品经济的形成和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确立实现了西方法律文化的近代化,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实现了西方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西方法律文化的近代化和现代化总是与西方经济形态和政治结构的变革相伴随,这一规律与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也必须首先从中国经济政治变革中寻找根本动力。 首先,“商品经济这一社会人类学的历史运动,同时伴随着文明社会法权关系与法律文化的深刻改变。”在分析法律文化的进步时,经济因素是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的一个历史动因。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态只能产生与之相适应的传统法律文化样式,以市场经济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社会必然导致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转换,以计划经济为特征的传统社会主义社会也形成了特有的法律文化样式,这既是历史现实,又是规律。可见,要实现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根本动力之一就是实现经济的现代化,即不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使市场经济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其次,相对于经济因素来讲,政治因素对法律进步的影响更为具体和直接。第一,执政者的治国理念直接影响法律的地位和权威。西方自古希腊以来就形成的“法治国”传统与中国几千年对超越法律之上的“道德理想国”的苦苦追求而导致的“重礼轻法”就是鲜明的例证;第二,执政治者的政治主张为了能够得到广泛的服从,往往都会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具体化、固定化和条文化。从这一角度讲,法律就成了政治的一种反映装置,政治的每一个进步都会在法律中得以显现,亦即表现为法律的进步。要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离不开政治的民主化和政治体制的现代化。 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伴随的社会形式必然是与熟人社会相对极的市民社会。熟人社会又称为“乡土社会”,在熟人社会里,人们几乎不需要法律和法院。法律更多地是一种潜在的威慑。这样的社会形式自然不会产生现代法律文化。现代法律文化有自己独特的社会“语境”,这就是市民社会。市民社会又称为“陌生人社会”,它是“以城市为活动空间,以市民为成员而构成的一个阶级群体。”市民社会体现了与众不同的价值观念和精神面貌。美国法学家弗里德曼这样刻画现代市民社会:“当我们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或威胁我们,如犯罪。陌生人扑灭我们的火灾,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陌生人在收音机、电视或报纸上告诉我们世界上的新闻。当我们乘坐公共汽车、火车或飞机旅行,我们的生命便掌握在陌生人手中。如果我们得病进医院,陌生人切开我们的身体、清洗我们、护理我们、杀死我们或治愈我们。如果我们死了,陌生人将我们埋葬。”市民社会形成的直接后果是道德与权威的碎片化,道德控制社会的能力直线下滑。市民社会是多元的,权威趋于减弱并越来越分散,道德价值取向变化无常,法律成为共同的信仰,传统权威日薄西山,法院成了神圣的殿堂,习惯的力量减弱,权威受到质疑,对正式法律的需要应运而生,法律的价值性亦倍受重视,现代法律文化逐步生成。 2.正确处理继承传统法律文化与移植西方法律文化的关系,促进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转变。 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本质上就是要建立一套与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并由现代化了的人所主动接受的动态法律观念价值体系。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基础、以巩固皇权神圣不可侵犯为宗旨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因其具有的专制性、等级性、封闭性以及重刑轻民、刑罚酷烈、缺乏正当程序观念等特征而与现代法律文化根本对立,传统法律文化从总体上不可能再生现代法律文化。但是,也决不能由此而全盘否定传统法律文化。应该看到,中国传统法文化曾给我们民族和国家增添了光彩,它向世界传递过智慧之火,它是一笔财富,同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化体系一样,既有守旧消极的因素,也有进取积极的一面。我们决不能在一片废墟上构筑我们的现代法律文化。我们可以在剔除了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核之后,对某些方面给予创造性的转换,使之附属于新的内核之上。当然,任何一种形式存在的传统法律文化,都必须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面前接受洗礼,“合者存,不合都亡,再也不能让旧的缠住新的,死的拖住活的。” 另一方面,世界法律的发展史表明,法律移植是落后国家加速法治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对中西法律文化的考察可以发现,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别,实质上是自然经济、产品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差别,是农业社会与工业社会的差别,是封闭社会、半封闭社会与开放社会的差别,是乡村社会与城市社会的差别,是伦理社会与法理社会的差别。一句话,中西法律文化乃至整个中西文化的差别,是“古”与“今”的差别。西方国家为人类创造了发达的法律文化,这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作为在整体上处于落后状态的我们,必须大胆地移植其先进的成果。法国著名比较法学家达维德说过:“在法的问题上并无真理可言,……很多改进可以在别人已有的经验中汲取源泉。”只有不断地鉴别和吸收,才能不断地改进,我们不必过分惧怕移植西方的法律文化,马克思主义就是从西方引进,迄今已成为大多数中国人的政治信仰。鲁迅先生说的好:“虽是西洋文明罢,我们能吸收时,就是西洋文明也变成我们自已的了。”不要“一到衰弊陵夷之际,神经可就衰弱过敏了,每遇外国东西,便觉得仿佛彼来俘我一样,推拒,惶恐,退缩,逃避,抖作一团,又必想一篇道理来掩饰。”改革开放以来,传统法律文化与原社会主义法律文化赖以存在的物质生活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以封建政治权力为特点,以道德为本位的传统法律文化及以计划经济为特点、以义务为本位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已经难以为人们在新的物质生活条件下的法制建设和法律生活提供有效的知识和经验,必须加以变革,实现向现代化的转变。影响中国法律文化变迁的外部文化因素主要就是西方法律文化。“一种法律制度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乃是向他国法律制度借用材料以及将法律之外的材料加以同化的历史。”移植西方法律文化并使之本土化就成为完善中国法律制度、提高民众法治观念、推进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历史必然。不过,本土化是一个艰难复杂的过程,“法治最大的困难在于外来文化与本土环境之间的脱节,由于这种脱节使得这种制度无法在本土得到很好的运做。”在上世纪初中国法律文化近代化过程中曾有过“南橘成为北枳”、“画虎类犬”的教训。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可能又要归结到“市民社会”的语境中来。 3.公平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树立法律信仰。 所谓法律信仰,就是“人们对法表现出一种忠诚意识、神圣崇尚、巨大热情和高度信任,它包含着社会对法的理性推崇,寄托着现代公民对法律的终极关怀及法律人的全部理想与情感。”改革开放以来二十多年的立法活动,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法律制度,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但是,法律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实现程度极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乱究的现象大量存在,法律缺乏应有的权威性,社会公众与法律之间甚至存在某种程度的内在紧张关系,表现出对法律的冷漠、厌恶、规避或拒斥,而不是对法律的热情、期待、认同和参与。究其根源,就在于长期以来由于传统的、政党的、国家的和民众的原因而导致的法律信仰的缺失。“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而只要法律没有被信仰,“只要法律还没有被看成是坚固的堡垒,以阻止实施任何与法律相抵触的国家决定或党的决议,……社会就没有避免重复出现悲惨事件的保障。”法律信仰问题是整个法律理论的最高问题,它是法律的实施、功能、价值以及效益能否真正实现的文化支撑点。 在中国现阶段,实现法律信仰,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立法公平,包括立法程序民主公开和法律内容平等公正。“被人们普遍所遵守的法律必须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需要法律并实际感知到法所具有的神圣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如果认为在立法者偏私的情况下可能有公正的法官,那简直是愚蠢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既然法律是自私自利的,那么大公无私的判决还能有什么意义呢?”法律制度可以完备,但如果法律只代表某个政党或者某个政府部门的利益,搞“法律走私”,法律不符合“法”的要求,不体现公平、正义等终极价值,法信仰就无从建立。第二,执法严格公正。这里的执法,既包括行政执法,又包括司法。“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实现了“平之如水”,接下来的关键就是执法者。“执法官乃是会说话的法律”,如果执法官作出一次不公正的判决,那比一次犯罪祸害犹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执法环境虽然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在执法活动中乱立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扰执法,越权执法,滥施处罚,以罚代法,以罚代刑,徇私枉法,贪赃枉法,不履行法律职责等执法违法现象仍然存在,有些现象还表现相当突出。“执行法律的人如果变为扼杀法律的人,正如医生扼杀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乃是天下第一等罪恶。”执法者的公正与否以及他们本身的法律信仰问题,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正所谓“生殖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悖乱,皆人也。” 4.强化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 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关键是人的现代化,“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再完善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技术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人的手中变成一堆废纸”。我国公民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加上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和一直以来对法制教育工作的不够重视,造成公民接受法律的基础非常薄弱,在这样的法律文化氛围当中,要想实现现代化进而建立法治社会是不可能的。只有通过开展卓有成效的普法宣传工作、形式多样的学校法制教育、举办更多的公民听证会等等,使公民懂法用法,强化法律观念和权利意识,唤起公民对自由、平等等法律终极目标的追求,才能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和法治社会这一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恢复了高等院校的法律教育,并逐步在中小学阶段开设了一定的法律常识课,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由于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把法制教育纳入德育范畴,以及在很多地方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传授,使学校法制教育缺乏应有的地位和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为了能使学校法制教育真正承担起弘扬现代法律文化、造就现代法律人才的使命,改革已是刻不容缓。自上而下的全民性的普法活动自1986年以来已实施了三个五年计划,“四五”普法正在全面展开。通过近二十年的全民普法,为中国实现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打下了认知基础和民众基础。但在普法过程中,有一个形式与内容、主动与被动、目标与效果的反差问题,必须从理论上和技术方法上认真加以解决。听证会也是近年来得到较多运用的立法和法制教育形式,让利益可能受到拟议中的法律影响的行业代表、民间人士有充分机会参与其事,这不仅体现了立法的民主性,也使法律有了更强的可操作性,树立“自己的法律”的良法观念,有利于法律得到全面的贯彻执行,实现制度法律文化与观念法律文化的统一。 中国法律文化现代化进程是一个艰难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和市民社会共生共进的互动过程。但是,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并不会因为我们的愿望而化为现实,它需要全社会特别是国家和政府的实际行动和共同努力才能最终生成,也只有法律文化现代化的生成之时,才是“法治国家”的全面实现之日。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渊源模式 【摘要 目前中国的法律渊源呈现出以宪法为统帅单一制的制定法模式,具有特定的历史必然性,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其弊端逐步地显现出来,其最突出表现为制定法模式工具主义。 一、当代中国制定法模式的法律渊源[1 中国是制定法和成文法的国家,其主要法律渊源有摘要:⒈宪法。宪法是制定法的首要渊源,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其基本特征是摘要: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根据,其他任何法律和宪法相冲突无效;宪法是规定国家社会生活中的最基本的内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要严格。因此,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⒉法律。法律是仅次于宪法的法律渊源,是全国人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又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在其闭会期间,可以由其常委会在不同原法律的基本原则精神相冲突的进行修改;非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规定和调整除基本法律以外的社会生活的某一领域方面的法律。⒊行政法规和基本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国家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那么,其合法性根据摘要:一是宪法;二是法律。国务院各部委所的规范性命令、指示和规章,也具有法律效力,其法律地位低于行政法规。但应注重的是,国务院根据人国人大授权而制定的有关改革开放的规范性文件不是行政法规,而是授权立法。⒋军事法规。军事法规是由最高军事机关,即中心军事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一般只及于军队内部。军事法规的合法性依据有宪法和法律。我们把产生于宪法确定体制的军事法规称为自主性军事法规,产生于法律授权的军事法规为授权性军事法规。从历史上看,我国已经有最高军事机关立法的传统,目前的中心军事机关也在行使一定的立法权。⒌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为执行和实施法律、行政法规,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权限范围制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要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地,并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因此,这种地方性法规又可以划分为省级法规和大市级法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了多个经济特区,其立法是一种非凡性的地方性法规。⒍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征制定的具有自治性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其不同于一般地方性法规的特征是摘要:⑴其立法依据不是一般政府的权力,而是民族地方自治权;⑵立法机关只能是民族自治机关,而且只能是人大,不包括其常委会;⑶其立法权限较大,可以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不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精神的前提下,作出变通性的规定;⑷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而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生效,并由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⒎规章。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是只国务院各部委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权限范围内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在各部委管辖范围内生效,其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它只是一种“准法源”或者是“参照性的法源”。地方规章是指省级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经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地方性规范文件。和部门规章处于同一个层次,也是“准法源”或“参照性法源”。另外,经济特区的规章效力和一般地方规章效力相同,其内容仅限于经济领域,经济特区的规章可以和全国性的法律有所不同。⒏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缔结的规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和法律等方面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现在通常被认为是法律渊源。国际惯例也是我国的法律渊源,这种国际惯例是在按国际法行为必须的或正当的信念下形成的。 二、中国制定法法律渊源模式之弊端 ⒈中国制定法法律渊源的必然性[2。中国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制定法,是由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传统造就的非凡法源思维方式造成的。主要表现摘要:⑴从历史上,中华法系的主流是以制定法为法的主要形式,令、格、敕、例都是低一级的法的形式。尽管在历史有过以例破律、律例合一,只不过是一种例外而已。⑵从中国法律形式受外来法律形式影响来看,主要是以日本法、德国法为模式。而这两者是大陆法系,而大陆法系是以制定法为其主要形式的。大陆法系把制定法作为主要法律形式和中国固有的法律思想相吻合,易被中国人所接受。⑶解放后,中国的政治态度受苏联的影响,法制建设多以苏联为楷模,而苏联的法律形式也主要是制定法。第四,从理论上讲,新中国的诞生既社会主义在东方的胜利,也是中华民族摆脱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开端。中华民族以独立的民族国家形式在世界出现,必然强调国家主权及国家权威,废除帝国主义强加在中国头上的不平等条约,非凡是新中国的政权性质和旧社会的根本对立。因此,需要制定法巩固国家政权,制定法便成为我国的主要法律渊源形式。 ⒉中国制定法法律渊源模式的主要弊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关系不断地复杂化,使制定法越来越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制定法的调整和社会需要之间产生了许多矛盾,这集中地体现出制定法法律渊源的主要弊端,主要表现在摘要:⑴法律效力的滞后性和社会关系的相对超前性产生了矛盾。因为制定法的形成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即起早、审议、讨论、通过、公布等环节,其效力始于公布之日或者之后的若干之日。这时社会社会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甚至是巨大的变化。而这些变化是制定法所无法预见的。另外,制定法是对以前法律实践活动的阶段性的总结,又是针对未来生活规范的预选设计,也不可能包括所有的现象,更不可能未卜先知。因此,制定法对其制定后出现的新情况就失去了相当的针对性,制定法当然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需要。⑵制定法的静态稳定性和社会关系的多变性之间的矛盾日益严重。由于制定法是对一定阶段成熟的社会关系的阶段性的总结,一经制定就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和不变性,因为在制定和修改上要受到很多的限制,即使需要修改也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才能进行。这些因素就导致制定法具有更强的静态稳定性。相反的是,社会关系却是不断地发展变化的,而且是每时每刻都在变化,这种绝对意义上的变化性是和制定法的静态稳定性产生了很大的矛盾。而且,极有可能造成的是社会关系的巨大变化是对制定法规范的公然违反。⑶制定法的抽象概括性和社会关系的具体复杂性的之间产生较大的矛盾。由于制定法是一种具有很强抽象性和一般性的行为准则,它要对复杂的社会关系尽量地作出一定的规范,再由于语言文字本身所具有的抽象性的特征,因此,制定法只能作出一般性的原则规定,因而具有很强的抽象性。但是社会生活关系本身的复杂性,以及不断地发展变化性造成更高程度的复杂性,也就个案的具体性体现,那么,这两者的之间的矛盾就会产生一定的对抗。总之,制定法是不能解决这个矛盾的。⑷制定法的统一性和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性之间的矛盾。我们知道,制定法是一种普遍性的行为规范,需要对各种具体的行为都要作出一定的规范,对他们都有普遍性的约束力,所有的社会成员必须一体化的遵循制定法的规定。可是,我国的地区差异很大,各地情况异常的复杂,尤其是沿海和边疆地区的发展极不平衡,非凡在文化、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差距巨大。在这样的不平衡的大环境下,适用具有高度一体化的制定法,而区分各地的具体情况。假如运用国家强制力来实施统一的制定法,势必什么造成许多困难和其他的一些负效应的。 可以说,制定法所具有的这些一般意义上的弊端是不能运用制定法本身来解决的,不可以运用制定法的自我调节或者政策来代替法律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的。 三、中国单一制定法法律渊源的一个重大缺陷——制定法模式工具主义 法律工具主义指法律的适用主体把制定法仅仅当成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和工具,他们需要制定法时才予以适用,而制定法本身没有独立性的价值,是处于被他人利用的地位。制定法的这种工具主义主要表现为摘要:[3⑴制定法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认为法律是实现阶级意志和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斗争的“刀把子”,法律的价值首先和主要的是维护阶级统治和镇压阶级压迫。⑵制定法是经济工具,主要是因为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法律对经济基础的反功能,那么制定法就是构成了经济实现的工具。⑶制定法是国家的工具,是指制定法国家是目的,是维护国家机器运转的手段而已。⑷制定法是政策性的工具,表现为法律使政策规范化、稳定化的工具。⑸制定法是道德的工具,即制定法是维护统治阶级道德和制约非统治阶级道德的工具。 制定法工具主义的最大弊端是对法治所造成的影响,因而,它是法治实现的最大障碍,也可以说,重视制定法也不上重视法治。其一,制定法工具主义违反了法治的基本要求。法治的基本要求是摘要:⑴权自法出;⑵法大于权;⑶人从于法;⑷违法有责;⑸立法公平。这种制定法工具主义和法治间存在很大的差别,表现为摘要:首先,制定法工具主义宣称一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阶级意志在阶级社会的永恒存在。其次,制定法工具主义为统治阶级乃至个人以及其所代表的权力凌驾法律之上打开了方便之门。最后,制定法工具主义弱化了责任意识,权力行为的社会制约性大大下降。[4其二,制定法工具主义强化了人治的理论基础。人治的基本精神是摘要:⑴法自权出;⑵权大于法;⑶人高于法;⑷责任失衡;⑸立法等差。这种工具主义主要表现为摘要:首先,立法公平的思想在这里被斥为异端,立法等差仍有坚实的基础;其次,对国家意志的强调也是制定法工具主义强化人治的重要表现;最后,制定法工具主义对法律的制裁功能的无限扩大强化了国家机构的控制功能,弱化对国家权力运行的社会性监督,使人治盛行。[5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发展的方式与立场 本文作者:张浩书眭鸿明工作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一、中国法律发展应采用何种方法论立场 面对西方各种法治与现代性的理论,中国的法学学者应当表现出怎样的一个立场以及重要的,中国的问题是什么中国的法治建设要改变什么存在着一个中国的法律现代性问题吗又该怎样理解中国法律的现代性呢以及,该如何细致而真实地描述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脉络并进而阐释其内在的理论逻辑进一步,法治对于中国人到底意味着什么它是否已经构成中国人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下中国的法治又究竟处在什么样的一个阶段以及,中国当下的法律制度是正当的吗它与现代性的法律之间又有着怎样的关联与法律的全球化运动之间又有着怎样的关系也就是说,法律的现代性与当下中国法治之间有着怎样的相关性(或不相关性)或者,现代性的法律之于中国的正当性又将何在当下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又该如何可能换言之,法治到底如何面对中国国情这样,更进一步,设若存在一个“中国的法制现代化”问题的话,那么究竟该如何建设现代性的中国法律价值体系又该如何创建足以保障现代性的中国法律持续和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等等。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是质疑“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以及反思“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所必须直面的前提性问题;同时,这也表明了当代中国法律问题的复杂性。长期以来,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方法论、特别是有关法律发展的研究范式及其立场上,人们要么习惯于以历史哲学或社会进化论为其阐释之基础,认为中国法律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一条相对固定的发展轨迹,而且这条轨迹是由若干前后相续、彼此独立的阶段或形态所构成的,并且这一轨迹的运行走向又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如由野蛮之法到文明之法的嬗递、由身份之法向契约之法的转变、由封建社会法制向社会主义社会法制的历史演变、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型;要么习惯于以某种单一的理论或者一种意识形态来解释中国法律的现代性,把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看成是某种理论自身发展的必然产物,比如把有关中国的法律发展看成是一个追求某种价值—规范体系(如法治型价值—规范体系)并且这一价值—规范体系自身又是不断完善的过程,再比如求助于自由主义的法治理论,还比如热衷于宪政主义,又或者认为中国法制现代性的精髓在于西方启蒙以来的两大思想传统“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中的任何一个,①进而把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等同于“西化”或“西方化”;要么就是把中国法律制度的变革置身于“传统/现代”、“东方/西方”、“正式制度(国家)/非正式制度(地方)”这三组二元对立的文化结构之中,认为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实际上是一个法律文化的比较与选择、进而“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过程,是一个法律资源优化组合后的多元化的法律文化共同体齐步迈向现代性的过程;要么就是将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置于中国政治体制的历史变革和社会结构的变迁、甚至是经济全球化的宏大图景之中来描绘,把法律的现代性看成是依附于政治事实的、或者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甚至混同在政治的现代性与社会的现代性之中,进而认为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其实是一场伟大的“法律革命”。问题是,尽管上述四种分析范式都具有很强的解释力,也尽管这些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描述或多或少都能够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中国法律发展的历史脉络与现实轮廓,但是由于它们没有保持对于西方法治与现代性理论的足够警醒与警惕,同时也没有准确地把握中国现代法律发展的未来走向,因而在“仓促之间”,它们不仅失去了对西方法治与现代性理论进行批评与反思的能力,而且还草率地把西方的法治与现代性理论与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直接勾连起来,从而忘却了法制现代化之于中国的立场和中国自身的品格。结果,它们不仅没有确立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实践性的问题意识,也没有提升有关中国法律发展问题的分析理性,因而它们不仅没有生产和再生产出有关中国法律发展的知识类型,而且也没有深入思考“法律的现代性”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关系问题,甚至还忽略了在“法制现代化”与当下中国社会大众日常性的法律生活及其感受之间建立起有知识意义的关联,进而使得中国的法律人无法意识到当下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描述和理论建构在很大程度上实际上都是建立在西方法律发展的知识传统之上并一直受到“西方文化霸权”的支配、而不是中国自己的;为此,就连同2006年年底两位学者提出的当下中国的反思性法制现代化的观点,②他们不是“将西方发展经验的偶然转换成一种普适的历史必然”(邓正来语),就是重新陷入一种“新的西方中心论的现代化范式”的支配之中。③因而,这些论断无疑又都是有问题的,甚至非常地简单化。我们究竟该采用何种研究范式或方法论立场来对中国的法律发展、对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进行描述才是合理、客观的,才更贴近于真实的中国法律的历史生活呢又究竟该以怎样的立场来观察并反思当下正在行进之中的中国法治建设和法律发展,并对中国的现实问题进行理论化处理,以期体现中国法律发展的主体性的同时,更多当然也更自主地参与到世界法律发展的运动当中,从而在世界结构中从“主权的中国”迈向“主体性的中国”④我们提倡一种从法律实践或法律实践史出发、也即“走进法律的现实生活”并以“法律文化的持有者”和“法律实践的参与者”的“内在视角”来观察并反思中国法律的现代性问题。换言之,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研究立场应当摆脱经济实践、政治实践和社会实践的束缚,回归到中国的法律实践当中来,应当以法律人的眼光、特别是要尝试着以司法者而不仅仅只是以立法者的眼光来审视中国法律的发展问题,力求从社会生活方式的角度来理解中国的法制化进程;不仅要充分注意法律的实践理性,注意实践中法律知识类型的细微变革,而且要特别留意中国的法律发展所要直接针对的现实问题(比如这种问题是如何产生的,是如何被“问题化”的,又是如何不断地将各种具体的现实问题卷入到这个问题工厂的生产机器中的⑤),留心各种活生生的但却也是直接的、来自法律制度的行动者以及法律制度所必须面对或即将面对的一般人的法律生活经验与感受,因为对于中国法制的现代化,我们不仅是观察者,还是参与者,更是行动者。为此,我们应当是坚持从实然层面对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及其特征进行检讨,要明确真正符合“现代性”意义的思辨应当是摆脱了以逻辑学、语言学规范分析基础之上的、认识论意义上的“形而上”的思辨,①是返回法的形而下、返回实践性的问题思考。为此,有关中国法律发展问题的研究,就必须一反过去从理论前提或概念出发的认识方法,必须一反过去的那种宏观的认识方法,力求从微观的角度、从认识实践出发,以生活化、细致化但却又是专业化的法律职业意识、知识和技术来关注中国法律发展的理论以及理论所要面对的实际问题及其处理问题的方式;既要全面了解西方的各种法治与现代性理论,了解西方现代性与西方法制现代化的复杂情势和多元方案,也要充分注意西方的理论预设与中国现实的法制实践之间所可能存在着的对抗和冲突;既要关注理论的结论以及具体的实践措施和政策,也要对现行的法律理论和具体的社会实践措施和政策进行反思、检讨与批评;既要照顾到客观现象(如司法实践中中国法官所采用的形式多样的策略),也要照顾到主观现象(如社会民众对待法制现代化的态度);既要分析国家的立法规划、法律政策和司法任务,也要叙述某一法院内部机构的日常运作,以及揭示具体司法活动中法官的个人意志与司法行为的选择及其二者之间的关系,还要关注法律制度所必须面对或即将面对的人(如诉讼者)的心理与特点,也即就是要通过法律来理解生活,理解法治对于中国人意味着什么,并进而尝试着把中国人细分为“‘法律生活的游离者’、‘法律面前的求助者’、‘法律活动的参与者’、‘法律困境的反抗者’”四类,以期理解法治与当下中国社会大众日常性的法律生活及其感受之间的关联,进而把握法治究竟该如何面对中国国情以及如何选择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行动策略和行动路径。为此,有关中国法律发展问题的研究,就应当从规范/规划的法律发展观转变到实践的法律发展观上来,语境化地理解中国法律发展进程中的问题,注意现实问题的解决方案,而不仅仅只是关注那些没有问题根基的“形而上”的思辨,更不是去关注科学真理、终极价值与基本问题的探求;应当注重个别案例,注意中国法律人的个性化努力,以及关注这种努力对于制度的形成所可能起到的作用,而不仅仅只是注重那些一般性的问题,或者不仅仅只是关注具体“事件”或“过程”所反映出的社会结构或制度关系。这样,欲要做出中国法学之于世界的贡献,那么中国法制的现代性就不仅应当体现出中国法律发展的自主性,而且“其优秀还在于根据关系型视角形成一种根据中国的中国观和世界观,并根据这种中国观以一种主动的姿态参与世界结构的重建进程”②,因为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现代性的法制,更是中国的现代性的法制。唯如此,中国较之于西方,才能够从依附关系转换为自主关系,而西方较之于中国,才能由强制性的支配关系,迈向互相尊重的平等关系。 二、中国法律发展方法论立场的实践(史)反思 从法律实践或法律实践史出发、也即“走进法律的现实生活”并以“法律文化的持有者”和“法律实践的参与者”的“内在视角”来观察并反思中国法律的现代性问题,在我们看来,这一视角和立场至少包含以下几重含义:首先,它要求我们从法律的角度去观察并了解和思考这个社会以及这个社会所存在的问题,要求我们熟悉社会问题所包含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因素,并且熟练法律实践和法律操作。也即要以法律为起点,了解这个社会中的法律制度及其在实践过程中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以及其所需要采取的具体策略和其所体现出来的实践的逻辑;也即是要在法律人的知识智慧和专业化的法律职业技术的意义上,了解在特定的社会情境系统里中国法律制度的制度角色和制度能力;要从立法者的眼光转移到司法者或解释者的位置上,了解“立法为唯一法律”这一理论前设背后所隐藏着的法律供给主义以及所存在着的诸多困难和风险(如国家的法律供给与社会的制度演进之间的冲突),③并对我国现行的主要以借鉴和移植西方制度为特征的、以法律制度建构为中心的法治发展战略或“变法”模式进行反思,以及对把立法作为国家推动现代化变革的重要机制进行严肃地批判,进而尊重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合谋共生,承认“社会中的习惯、道德、惯例、风俗等从来都是一个社会的秩序和制度的一部分,也是其法治的构成部分,并且是不可缺少的部分”①。这样,我们在解释社会现象时,就不仅要关注制度(或结构),而且更应当关注个体行动者(或行动)及其行动策略;我们要力求从实践出发,并充分“移情”,深入到中国法律人丰富的内心世界里,从而尝试着以主体的地位来解释和理解中国法律人的行为,进而“拨开制度的云雾”,看到法律制度背后人的力量及其个性化的努力。毕竟,人的行动并不只是被他生存其中的制度(正式或非正式的)所刺激、鼓励、指引和限定的,与此同时,“事件”也不仅仅只是现时各种制度、社会关系(结构)复杂作用的产物。②这样,具体到司法活动领域,就是既要一反仅仅只关注所谓的司法原理的传统做法,也要反对制度主义的分析进路,不再视“诉讼人为既定司法制度的消极的接收者,他们还是直接影响和塑造这一制度并创造制度绩效的行动者”③,同时也要理解面对现实而具体的问题中国法官要做什么,为什么这么做,以及能做什么,怎样去做,怎样才能做得更好;要知道在现实的困境中,中国法官之所以能够成功将纠纷事实裁剪并重构为案件事实,并对具体的社会—文化情境做有效且地道的回应,是因为他们在具体塑造角色的过程中,依凭多年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依靠丰富的生活经验与生活智慧,并参照他所处的社会—文化情境系统的具体要求,尽可能多地排除了其角色集合中的矛盾因素,同时汲取并重组了他所承担的其他社会角色中的有利因素,进而在此基础上以一个综合性的角色(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多面手”)进入司法的。当然,了解、熟悉法律的实践无疑还不是事情的全部。我们还必须联系自身切实的社会实践与经验感受、力求从“生活中的法理”为切入点来展开对法律问题的经验性分析,进而揭示出包括法律没有明确说明但却体现在实践中的各种原则和做法,也即“实践的知识”,并看到法律在官方表达层面背后的运作实际,体悟法律话语和法律制度实践中的智慧,从而说明并理解现实和社会的力量,最终发现中国法制现代性历史进程以及当下里的特有品格,而不是将目光停留在法律公开宣示的目标或法律制度无论是官方化的还是大众化的表达上。毕竟,任何逻辑上合理的命题或程式都不能确保真理,任何固定化的制度或齐整化的规则更是不能解决任何实际的问题的。生活的法律常识告诉我们,一些普适的制度或法律概念往往就会在某个狭窄的地方受到了挑战。④特别是对正处于社会变革和法治建设时期的中国而言,制度变革的真正合法性和正当性必定只可能是我们的生活体验。由此可见,强调从法律出发来观察并反思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实际上也是倡导一种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的语境化的内在视角,也即提倡有关法的现代性因素的思考,不仅要站在立法(制度)的角度,而且也要站在司法(实践)的角度;不仅要关注具体的法律制度与技术问题,比如承认法制现代化的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便是要制定能够配合现代社会运作的实际需要的法律规范,而且也要出于知识的目的,出于对法律的信仰,更应当进入法律的社会实践,并把法律话语和社会实践联系起来观察和反思中国法制现代化这一其实是世俗且具体的活动。其次,强调法律的实践品格,还要求中国的法律人在考虑推进中国法律发展所采取的行动路线时,既要注意国家或政府所从事的、“自上而下”式的法律的制度建构和制度推进,也要充分注意并仔细考察当下中国因特殊的社会结构造成的民众对待法律的心理特质,⑤更要了解他们在日常的法律生活中的主张以及官方的法律话语表达在中国老百姓心目中到底居于什么样的地位,并发掘法律在中国人生活中的意义。换言之,也即要在现代化的语境之下,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和法律发展找到一个现代法律之为中国的内在理由,找到区别于他国而自立于法界的中国特色,也即努力寻找到现代性的法律之于当代中国社会民众的权威认可和法理认同。毕竟,唯有法律实践才是法律知识和法律价值的创造者。相反,若是忽视了这一点,那么从制度表达或官方话语及其实践的层面来看,缺乏信赖基础的现代性法制,缺乏法理认同和内心认可的法制现代化,不仅无法在群体的认知层面上获得合理性,而且一旦实践起来,在特定的语境中还会反过来继续侵蚀他们自己本来已经不那么坚实的社会公信力,使得中国法律人即使在与民众基本立场一致的情况下也会因为显得“矫情”而没有办法切实地发挥其应有的影响力。进一步,话语是(discourse)带动政策的,并且又是以实践(practice)为手段的。①这样,中国社会若是要为自己的法制现代化建设生产出自己所急需的法律知识,那么,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就必须转化为一种场景化的实践,同样,中国的法制现代化研究、包括对当下的中国法制及其改革的研究,也必须反思自己惯常表现出的制度层面上的宏大叙事,反思自己微言大义般的凌空蹈虚,进而着力于、甚至在一个阶段彻底地转向于对中国法律发展的具体问题的场景化考量,将法律发展的原理与不同的城市、农村、群体、组织、活动领域等场景因素相结合,将中国的法制现代化与具体的政治制度、与具体的社会结构和“运作场域”联系起来,在具体的场景中分析推动法律发展的不同要素、阐述法律发展以及法律运作的不同逻辑、策略以及不同的方式。换言之,有关中国法律发展问题的研究,“就总体而言,它就必须反对以抽象的所谓永恒价值作为对法律制度和规则的评判,而是注重特定社会中人的生物性禀赋以及生产力(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把法律制度和规则都视为在某些相对稳定的制约条件下对于常规的社会问题的一种比较经济化的回应。”②因而,在这一视角之下,现代性的中国法制,既必须成为国家和社会管理中一种常规的治理方式,也更必须成为日常社会生活中人们交往实践的一部分;唯有如此,法制现代化的理念才能转化为一种具象的治理实践,一种鲜活的生活事实。同样,中国的法律发展及其当下进行中的法制改革,也必须回应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从而才能够为当下的中国社会谋福利并让当下的中国社会受益。相反,设若我们没有贴近自己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对别人的具体法律实践又不是很了解、或了解得很片面的话,那么我们抓住的只可能是中国法律发展问题的影子。实际上,就中国而言,法制现代化中诸多问题的有无,可能并不是或并不只是导源于我们所归因的制度因素或社会因素、政治因素,还可能包括其他制度的或非制度的因素。而后者,尽管有时往往更为重要,比如它们很可能为正式制度提供制度资源上的支持,但也常常容易被人们忽视。为此,如果说这种去语境性的有关法律发展的知识在西方还有它的适用性的话,那是因为它对于西方来说是内生性的,是建立在西方法律发展的经验基础之上的,是“土生土长”的,所以很多语境性的因素在其理论中是没有必要言说的;然而,如果我们不加反思地把它照搬过来并适用于中国这样一种后发型法治化国家,运用到对中国法制现代化建设的策略制定或标准的指导上,那么,结果自然就会是以西方的理论来认识自己。这无疑是极其危险的。因此,我们必须意识到法制现代化的语境因素对于法律发展的具体过程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第三,强调法律现代性的实践品格,强调法制现代化要面向生活,服务于生活,要回报大众并回溯社会,这样,我们就不能仅仅只是关注理论自身(比如逻辑上是否自恰)而轻视理论所要面对的实际问题;否则,我们不仅会人为地割断理论与历史上或当下的现实生活中所面临的迫切问题之间的紧密关系,而且还会割断历史上的问题与我们当下的现实生活的联系。因此,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研究,就必须回到历史的同时,也回到现实;并在过去的、西方的理论与中国的、当下的现实之间建立起联系。这样,我们在理解过去的时候,也获得了对当下生活的感悟力。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地在把握现实的同时把握理论,在把握历史和现实的同时,把握人类的普遍命运。③当然,也正是因为此,我们便不可避免地要在当下、在中国的法律场域里重新审视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之间的关系,并在中国法律实践的基础上完成对西方“现代性”社会制度的观察与研究以及对中国自身文化的反思、对自身传统的批判、对自身制度的改造尝试,既不简单地把“传统”视为“现代”的对立物而予以否定,也不把任何名为现代性的事业都看成是对传统观念、制度的全面剔除和取代;最为重要的,还是要解决掉我们社会中存在着的法律问题。为此,我们可能更需要的或许是一种实用主义的眼光,一种同情式的理解,更需要从实践和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需要的角度来论证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要求。这样,我们也就能够发现并承认,尽管“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范畴不同,也尽管它们在治理国家和社会中的方式与特点也不同,但他们的地位和功能对于当下的转型中国这样一个复合型的文化共同体而言却是非常重要的,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既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长期以来,尽管以往的有关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史的研究虽说运用到了历史学术语,可是却都未曾提及———更不要说解释了———中国法律制度发展之最显著和最特殊的特点,即它的历史意识:它对自己从过去到未来的历史运动的自觉,对本身之前进和发展的品格的自觉。换言之,这种历史自觉,是指它对其本身之历史延续和发展的察觉,以及它对于自己作为一个共同体的进取特性的意识,以及它本身从过去到未来的运动。虽说有点儿闪烁其词,但部分作为这种疏漏的结果,其所揭示出来的、有关中国法制发展历史的构成要素虽反映了它在结构上的统合,然却忽略了它的动态个性,忽略了它在实践中所可能展现出来的多元逻辑以及在时间中的真实发展。例如,这些要素并未解释清楚清末法制为何或者如何发展成了19世纪末期或者20世纪的法律,后者尽管遭到了西方法律文化的冲击与渗透、但在许多特征上却都跟传统法制完全相同,或至少是与之有着继承关系的,而又在另一些特征上,则如果不是在种类上也是在程度上与之有着基本的差异,换言之,它没有把传统中国法律体系中的每一个特征和所有其他的法律体系的特征关联在一起,而只是简单地把法律发展依附于政治实事,进而也就没能很好地解释究竟有哪些因素被遗弃了,而又有哪些因素被得以创造性地转换了。由此可见,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问题的研究,就不仅要关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观念史,而且要关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制度史,更要关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实践史。当然,也正是基于此,那么对于当下中国的法律发展来说,现如今面临的最急迫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与其说是修订我们的法律规范体系、变革现有的法律制度,写进去更多更好的条款,倒不如说是通过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和创造一种可能的社会环境,使得业已载入宪法和法律的那些基本价值、原则逐步得到实现。第四,当然也是紧接着上面的分析,提倡从法律制度的当下实践以及实践史的角度来观察并反思中国法制的现代化,还意在提醒我们在对当代中国的法律发展进行研究时,不仅要注重共时性,而且同时更要历时性地集中关注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变迁的过程,也即将中国法律制度的实践和实践史视为一个未定的过程,一个不断实践和革新中的过程,将中国的法律发展视为一种参与、构成并推动世界法律发展的物质性力量,一项未尽的事业,而不是简单化地将其归结为某种诸如东方传统、西方、现代性的单一建构。这一点很重要。的确,法律实践的时空不应该被缩小,它必须既包括历史的与现实的法制实践,也必须包括中国和外国的法制实践。特别是随着国际化、经济全球化与区域化、团体化的趋势日益凸显,那么介于地域之间各实体之间和平共存的多种多样的关系网络的重要度势必逐步上升。这样,新型的法治势必就要反映各种因素互相依存的复杂的关系性、相对性。当然,在这里,平面的非中心化将成为最基本的趋势,而这又将意味着多元的法律体制的出现,以及秩序的形成和维持有赖于不同层面的同期处理和结构连动。当然,也恰恰正是在这里,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法文化才可以融合。①的确,就当下中国所参与其间的世界结构而言,经济的全球化无疑使得当下中国的法律实践与法律制度的发展一下子都置身于更广阔的公共空间当中。当然,正是在这一空间里,传统与现代、三维的(天理这样,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就不应当仅仅只是在西方法制现代化的延长线上来被理解或阐释,而应当被看成是独立自主的、但却又是世界法律发展和法律全球化进程中的一个相当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当然,也正因为此,中国法律制度的实践进而也就获得了更广泛的世界意义。与此同时,在另一层面上,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也已经在中国现代性的社会结构和多元化的法律实践场域中开始了自我反思。就当下中国社会的内部结构而言,“转型”对于当下的中国来说,无疑不应简单地理解为目的先导的从一个社会类型转成为另一个社会类型,而应看作是一种持久的、多元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并存以及产生新型社会现象的混合。换言之,作为一个过程,“转型”对于当下的中国而言,意味着整个社会将由传统渐入现代。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无论中国社会的结构还是形态,就都将会由多种成分构成。这样,对于当下中国的法律发展和法治建设而言,不仅城—乡二元的社会结构,而且农业社会、城市社会或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和信息时代的社会相混合的现实国情,以及由此带来的多种知识、多元文化和多重秩序并存的格局,一方面,既是当前任何一项全国性的法律制度在制定时所必须充分考虑的因素,另一方面,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个中国的法律制度为顺利达至其预期的目的或产生必要的效果而在具体的运作中所不得不采取的策略。为此,对于中国的法制现代化而言,当下的研究就必须从混合社会的历史实际出发来创建新的理论概念,就必须从法律实践的经验总结中提炼出中国法律制度发展的逻辑,进而指引中国法制现代化未来走向的可能方向,从而形成中国乡村法制与城市法制共同发展的新局面。换言之,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的多样化及复杂化,以及社会知识的开放性和世界性,使得我们只有着眼于实践过程,才能避免现有的单一类型理论的不足以及由此带来的理念化了的建构的误导,尤其是意识形态化了的建构的误导。与此同时,也只有着眼于实践中未经表达的逻辑,我们才可以把握不同于现有理论框架的新的概念并寻找到超越现有知识图景的一条可能的道路。①第五,从根本上来说,这一视角实际上是要求我们改变以往所习惯的从法律制度或法律条文出发来看问题的方式,尝试着从中国法律人的日常法律实践、特别是中国法官的日常司法生活中去看待这个世界,从生活中的法理(lawinaction)去理解中国法律的现代性,去理解中国法制的现代化,把中国法制的现代化看成是我们的日常生活需求,而不仅仅是某种外部要求的产物,或者是对外部社会压力的某种反应,甚至是对外国投资者要求的满足,更不是国家强加于社会、知识精英强加于普通民众的东西。因为后者,往往会简单化地把中国的法律发展,变成是中国对外关系史的一部分,会把现代法律制度在中国的建立,认为只是回应某种外部挑战的结果,那么在这样的意义上,这套“现代的”制度因而也就仅仅成了外部力量强加于中国社会的东西,成了国家强加给民众的“制度枷锁”,而与中国在同西方文明相遇以前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和要求无关的,或者与中国社会内部生活的日常需要无关,进而使得它可能会忽略中国社会自身的问题和要求,因此不能真正了解中国社会。②应当承认,现阶段中国社会中的知识生产与再生产的机制无疑是多重的,分散的。但是,任何制度建设却又都不可能穷尽关于一个社会中法律实践活动的实际开展所需要的全部信息或知识,这样,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中国的法律实践就不得不面对并尽可能地考虑那些来自国家规划生产之外、根植于社区生活合理性之上的、非正式的知识传统与社会规则。③比如,与西方宪政制度下法官更注重规则治理不同的是,中国基层法院的法官、特别是农村社会里的广大人民法庭的法官在日常的司法活动中,经常需要面对和考虑的,其实不仅仅是规则问题,还包括“吃多少荤油多少素油、口粮中几斤黄豆几斤绿豆”等这样更为细致的技术问题。这样,为了解决好具体的纠纷,尽管他们需要的更多的是一种被称为地方性的知识,而不仅仅只是恪守职责、执行已有的法律规则,但这种知识却“又不是关于地方性规则(四个儿子谁应该多负赡养责任)的,而是关于地方性事实的(比如山里寒冷,老人要吃荤油等等);换言之,他的知识实际上已经超越了法律。也超越了礼和传统。”①由此可见,当下中国法律在其具体的运作中,必须尽力沟通转型期国家与社会的断裂以及调和因这种断裂所导致的两种不同的运作逻辑,进而兼顾法治知识与地方性知识,从而促成国家法制和内生于社会生活的自发秩序的沟通与合作。否则它就无法对社会中大部分变动不居的现象做及时、有效且地道的反应。这样,有关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就都必须尝试着把这些知识或知识结构系统化进而提高到理论层面。最后,但或许却是最为重要的,就方法论的立场上而言,提倡从法律/法律制度的实践或实践史的角度来观察并反思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意在避免在缺少经验研究和经验知识的积累的基础上简单地进行所谓的方法论反思,而后者往往会在不自觉中陷入就方法谈方法的所谓的“方法论的瘟疫”之中。换言之,纯粹的逻辑思维并不能给我们任何关于经验世界的(有用的)知识。这样,对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方法论反思若是陌生于中国的司法和法律实践,没有深入中国法律的实践并在其中有所发现,进而缺乏对中国法律实践的制度环境、社会条件和法律文化的全盘关注,而只是引经据典,但却又不熟悉典章背后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以及问题所在的特定的社会—文化情境,进而没能对当下中国法律人在角色扮演时所处的具体而复杂的角色环境做同情式理解,因而这些分析与批判当然就会不着边际。 三、如何重构中国法律发展的方法论立场 当然,这一视角并不意味着无视或者否认中国法制现代性事业中外部因素的存在,甚至也不意味着试图降低这些外部因素的重要性。其实,这一主张首先是基于这样一种基本的信念,即通过把中国的法律发展置于中国特定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情境中加以理解并反思,并挖掘出它所要针对的现实问题,还原出问题所在的整个社会—文化情景系统,以及这些现实的问题最终又是如何被解决掉的,才能重新认识理论之于历史和现实的意义,从而才能进一步确定其性质、力量和限度。同样,现代性的法律若要在中国良性运作,现代化法律制度的实践若要能妥当地服务于中国的社会生活,那么它就必须考虑它所处的社会—文化情境,就必须与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系统相协调。换句话说,“法制是从社会中生发出来的,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它的法制”②,而一个民族的法律实践,则创造了它的现代性的法律。这样,我们也就必须承认,中国的法律发展就必须将中国人现实的社会秩序和可欲的社会生活作为基础和根据,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必须尊重中国人的切身经历和生活感悟。其次,从法律实践或实践史出发来观察并反思中国的法律发展,还意在提醒我们应当从经验上考察中国的法律发展问题,并结合历史条件和制度环境来分析中国法制现代化的道路,进而将中国法制的现代化研究建立在对中国社会法律生活经验性的观察和分析的基础上,不迷信价值和理论的普适性,力求避免陷入抽象的“大词”和脱离语境的无休止争论中,要尽量地考虑它的复杂性、多面性和特定的社会—文化情境性。毕竟,作为一种知识,法律并不只是一种中立的技术或实践,它的非自主性使得它必将与经济、政治,甚至是社会普遍流行的道德、价值观念和文化等因素相关联。比如,法律与政治无涉的认识就只可能是一种“虚假意识”。换言之,当人们感觉不到法律与政治的关联时,恰恰只是因为这个社会有着高度的政治共识。③也正是因为此,对于西方(主流)法律知识的、脱离其具体语境的自我迷醉,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知识学的“那喀索斯”。的确,既然知识是植根于特定的意义体系和社会情景之中的,是语境化的,那么,脱离具体的社会背景、即超出地方性的限度,知识自然也就没有发言权了。同样,一项法律制度具有什么样的功能,能发挥多大的功能,都取决于其所在的社会—文化情境。为此,从法律实践或实践史出发来观察并反思中国的法律发展,即是要求对现实提出真问题并给予这些问题具有现实意义的解释,是要“从实求知”。然而,当前中国法学的知识谱系,却充满了对实际法律生活的想象以及对法律事实的任意切割,缺乏对司法和执法的制度环境、社会条件的全盘关注,缺乏对特定社会条件和制度环境下的司法的同情和理解,表现出很强的教条主义倾向和泛道德化情绪。①这样,要勾勒出当前中国法律发展的轮廓,辨识其知识谱系和话语基础,就必须在法律话语和实践的互动中考察“行动中的法”,必须从中国法律人在司法和执法的过程中考察其运用的法学知识,辨析其背后隐含的法学理论,考察中国法律人对特定社会事件的评论话语背后所隐含的逻辑,以及这一逻辑对法律实践的实际影响。毕竟,不仅真正的知识只可能源于经验(培根语),而且,“认识从实践始,经过实践得到了理论的认识,还须再回到实践去。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须表现于从理性地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个飞跃。”②再次,从法律实践或实践史出发来观察并反思中国的法律发展,更提醒我们要特别注意中国法律人在法律实践中为建构公共领域所扮演的积极角色,以及法律运作的对话理性,从而意识到中国法律人在中国法制现代化运动中的可能贡献。换言之,法治的内在基础在于职业法律家阶层,中国的法治之路要靠中国的职业法律家阶层开创,毕竟法律职业共同体是现代法治的保护神。③为此,对于中国法律实践的特别关注,还应当超越教条主义的藩篱进而注重法律实践经验、特别是司法经验以及对经验的总结和反思,应当超出个人主义的范畴而注重主体的相互性;而对“交往/对话理性”的坚持,又意在提醒我们注意,现代法所包含的结构性矛盾只有在中国法律人的积极作用下才能在“法律场域”中得以缓和或缓解。具体的,比如,转型中国社会里的纠纷处理过程,其实就是一个由多元且混杂(包括前现代、现代以及后现代的各种要素)、冲突(包括正式制度内部以及正式制度与非正式规范之间)的知识群通过法官的积极疏通、引导进而展开对话、沟通或交流从而整合成秩序、内化成制度资源的过程,都是来自法理社会的知识传统与乡土社会的本土资源、是国家制定之法律通过与地方性知识的相互合作来共同完成的;而法官,在此当中始终都是一个行动者的积极角色,进而发挥着极强的制度和规则创造力。换言之,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多元法律体制的出现,使得秩序的形成和维持有赖于不同层面的同期处理以及结构联动;这样,转型司法里的中国法官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就不仅会遵循了“在地”(onground)的经验和相应信念的法,也即遵循了“地方性的知识”和特定的社会—文化情境规则,而且还积极沟通了抽象的法律世界与真实的生活世界、整合了法律知识和生活情理的。当然,又正是通过法官对纠纷的细致处理、特别是通过调解机制的运作将大量的民间纠纷带到法院或者纳入规范化的渠道,以及通过对规范人们社会生活的地方性知识的吸纳并改造、进而内化为制度资源,从而使得抽象的法律逻辑与生活逻辑得以展开积极的对话和交流;甚至,这种沟通在法官的积极牵引下还可能达到一种“理想交谈情景”(哈贝马斯语)。那么,在这一视角下,我们看到,转型中国的司法及其运作策略,实质上是中国法官充分利用中国“传统”与“现代”的、“东、西方”两种文化之中的法律资源,并又超越两种司法模式而采取了一种更为实用的司法操作术。换言之,若仅以东方的、传统中国的纠纷处理模式,那么,当下中国的司法无疑难以回应已经“现代了的”社会,无法为现代社会里的纠纷提供地道且妥当的“处方”;而若仅采用西方的、所谓“法治型”的纠纷处理模式,则必然无法与正处在转型时期的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系统相协调,进而生产出能为当下中国人普遍消费得起的法律产品,从而解决当下中国社会里常规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其实,透过这种法律产品的生产过程,我们又能够清楚地看到,转型中国的司法及其运作,实际上已经“超越法律”(overcominglaw),并且打通了“传统”与“现代”的沟壑,沟通、融合起了“传统”与“现代”的精神,以及最重要的,达成了“东方”与“西方”两种法律的共识。也就是说,当下中国的法官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实质上是充分利用起了东、西方两种文化之中的法律资源,并又超越了这两种法律文化中的司法运作的固有模式而采取了一套更为实用的司法策略。当然,也正是在这一法律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东方”的司法运作模式(“调解”)与“西方”的司法运作模式(“审判”)在中国的司法场域里已经形成初步的分工并且相互合作,进而共同推动着问题的顺利解决。从这个角度来说,两者之间实已无区分开来的必要了。最后,从中国法律的实践出发,还提醒我们要把注意力集中于各种法治的“悖论现象”或者所谓的“法治乱象”之上,承认无论从其中任何一种理论传统来看,转型中国的法律实践都存在着悖论的一面。我们需要了解和解释的是(从西方理论看来是)矛盾的现实,是要表述中国法律实践的各种可能行动路线,而不是争论哪一个理论是唯一正确的理论。这样,我们就不会坚持以一种理论压倒另一种理论,也不会再长期陷于无谓的意识形态的争论之中。相反,“正是悖论社会的现实以及现代传统中的实践和理念传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学术理论和发展道路的方向。”①这样,我们便会承认转型中国法律实践的多面性,并注意到各种理论在解释中国法律在“表达”与“实践”上的距离是怎样并存的,它们之间在知识上是怎样的关系,以及它们之间又是如何互动和隔离的,而不会去坚持把片面的真实当做唯一和全面的真实。当然,其实从另一个层面上来看,“法治悖论”或者“法治乱象”的存在,却也恰恰反映出中国的法制建设与法治实践正欲从当下的诸多困境(这里既包括社会的、文化的,也包括理论自身的)中为自己走出“泥淖”寻求到合法依据,组织和动员起一切有利的社会资源,进而摆脱传统的束缚,抵制现有体制的掣肘,从而减少前进中的阻力。为此,我们必须要做的,就是超越这些理论之间的对立,做出有目标的选择与融合,并结合中国的现实,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新理论。由此可见,对于中国而言,所谓现代性的法制,其实也就是体现了中国社会特有之实践品格以及主体性的法律。而所谓法制的现代化,也就是要满足中国现实且日常的法律需求并在此之上又要积极参与到世界法律发展的运动之中去彰显中国法律发展的独特品性进而为推动全球法律发展作出中国特有的贡献。这样,才能不仅确立起中国现代性法学话语的自主观念、自我意识和文化自觉,而且中国才有可能以一种“主体性的中国”出现在整个世界的对话或对抗中,进而赢得应有的尊重。 中国法律论文:新时期中国法律体系构建模式探究 摘 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国迈向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为重要的优秀内容,其重点是“提高立法质量”。因此在建设法律体系中,就不能完全依照构建模式而来,必须依照实际中的经验进行理性探索,这就形成了与西方法律体系发展过程中完全相异的特点,中国法律体系一方面因实验性而逐渐完善,另一方面又因政府的指导性而显示出很强的“人为性”特点。 关键字:法律体系;构建模式;理性探索 我国的立法模式主要采用渐进式的发展思路,西方的法律体系往往需要很漫长的时间,进行自然演化,那我国的法律构建模式是否体现了我国在立法过程中独有的轨迹呢?立法是如何满足社会主义社会关于经济、社会、文化等相关方面发展的需要呢?在反思新时期我国法律体系的模式中,我们需要分析构建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之处,以构造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法律体系的优秀基础。 一、探索渐进审慎立法 我国的立法思路采用的是通过实践的方式,逐渐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也就是所谓的“摸着石头过河”因为在我国法律体系建设过程中缺乏参照标准,并没有任何国家的定型化模式让我们进行参考学习,我国只能采取一步一看的方式进行试验,通过实践积累经验,发现问题逐渐完善。 在这种大环境下,我们必须摒弃掉好高骛远的理想主义作风,切不可试图一步走向最终蓝图,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修改补充法律成熟一条就修改补充一条”其中先立单项法,后立综合法就是对邓小平同志话语的充分表现。同时定制单行法规和条例,也是为了满足我国各个地方及不同社会差异性的需要,而产生先推行在入法的审慎之情。 二、试行机制实验方法 (一)试行立法 试行立法是在特殊条件下采取的临时立法措施。如本应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因立法条件尚不成熟,而由国务院接受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特别授权,先制定行政法规,以适应需要。这样便于总结实施的经验,为制定法律作准备。从2004年开始试行法规的比例一直保持在17%-18%之间。 随着我国法制化程度的不断发展,这种试行法规会越来越少。虽然试行立法的弊端很明显,但是在特殊条件下,这种立法模式为国家建法失败预留了很大的缓冲空间,所以在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律过程中它也发挥着积极的最用。 (二)试点立法 是指国家依据创新、协调的发展理念,在正式出台一些政策法规的前期,进行筹备、调整政策法规所采用的一种方式。根据立法点的反馈随后更改,以对应出台正式的法律文书,试点立法成功的案例不在少数,不仅可以降低风险,还可以给我们国家的法律发展积累宝贵的经验,所以我国的试点立法长期在我国存在。 (三)先行先试 相比较于传统的立法模式,先行先试更能表现创新及开阔的一面,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很多地方性的法规都是我国制定中央立法的信息来源,先行先试的根本优秀原则与审慎立法原则是一致的,地方先行法律法进行探索和寻找不足,当符合满足我国构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时,国家在进行采用,先行先试在一方面可以起到引导社会变革的作用。 三、构建“实验―控制”模式 我国立法过程中实验色彩强烈,是立足于我国的传统文化,在实践中寻找真理的一套行为有效的体制,在推行法律过程中往往依靠于政府来进行推动,虽然由政府控制,政府拥有最终的话语权,但是这样的构建模式来源于实践,重点是对立法合法有效性的一种体现。这也是中国这种单一制度下最容易开展社会制度变革的方式。 虽然我国在立法过程中,允许地方性法规涉足,但是为了能够控制整体,保证社会主义法制化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一开始在法规的制定中就设置了很多底线,当脱离自己的管制范围时,就利用权力将试行法规叫停。这种方式是一种很强的选择性控制,这样我们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有些政策法规很容易得到推广,有些政策法规在地方反而经常难产。 四、结语 从新时期中国法律体系构建模式中我们发现,我国的法律是在不断的“纠正”中建立起来的。由试行法规体现出了探索求真的一面,又由政府推行控制而体现出人为控制的一面,这种双重特点恰恰反映了,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独特一面。这种构建模式的优势十分明显,既可以使我国法治化进程快速发展,同时政府也在其中充当监管的职责。使我国社会朝着既定目标快速前进。但是这种构建模式同时也有很大的弊端,当试验法规在地方一旦出现非预期情况时,地方与中央就会出现权衡与选择,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政府不可能完全的给予制度化和法治化,那时往往会出现一种虚假的法治繁荣,甚至会出现非法治化的情况。由此可见为了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我们既要保留成功的经验,同时也要克服特殊模式下所产生的弊端,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用更加广泛的视野来审视我国的法律体系。 中国法律论文:论现行体制下中国法律规范体系的构建 摘要:中国的会计法律法规,包括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GAAP会计制度,由于缺乏会计制度,并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协调系统的专业部门也有一定程度的不协调、不完善的现象,主要法律制度不健全,冲突或不一致时,相关会计准则和过分强调尊重的原则之间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会计法律规范应有的作用。因此,建立会计信息失真民事责任制度,同时注意法律规范势在必行。 关键词:会计法律规范;协调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行政机关的各级会计做了很多相关工作,在市场开放的利好经济需求下,出台了一系列会计法律、法规、规章等等规范。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资本市场发展日趋成熟,会计法律责任制度,作为会计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已逐渐渗透到各项经济活动领域中。从其演化的历史源流上看,会计法律规范不仅主导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进程,同时也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一国经济关系构建的基础要求。 二、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概述 (一)会计法律规范的定义 在会计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又引导出法律工作的最高标准的会计制度。国务院根据其任务制定会计规范性文件,如具体的措施,比如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实施,也属于会计标准,但必须报财政部审批。按照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如财政部出台了“有限会计制度”核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这是调整会计和经济生活之间的法律范之间关系的某些方面。 (二)会计法律规范的特点 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这是一个开放的结构完整性和系统性功能,构成了法律规范的会计准则、会计信息、会计人员、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的处理、评估和指导,受到限制的标准。一般应具有以下特点。 1. 内容上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 客观性是指会计制度和客观环境的会计制度,不仅是条件的组合,也是可操作性程度高,同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科学性则是前提和基础,成功实现了会计法律、法规,因此,这也足以体现出法律、法规的会计制度的内容以及会计和内部法规的内在要求。 2. 统一和稳定时间 会计制度和法律规范,在发展到一定时期的法律规范的动态演变的会计制度,一定的客观环境是相对稳定的,而不是静态的。随着会计理论和实践,社会和政治的发展在经济环境的法律和会计规则的一些变化可能不再是合适的,或者已经过时,需要加以纠正,甚至放弃。而一些新的会计法律、法规已逐步建立或接受。 3. 目标的倾向 会计法律法规的调整,主要是占各方面之间的社会和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以维持现有的社会秩序,因此其价值基本实现了目标,这是建立科学标准规范,客观真理的内容,及时的会计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因此,会计法律规范和具体的社会制度,它始终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发展阶段的反映。 4. 正式承认和权威 评估会计法律、法规,合法、合理、有效且标准的会计做法,肯定有足够的声望和影响力,这种理解是强制性的还是自愿的,最后由标准让人们明白法律规范,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相一致的路线。 (三)我国现行会计法律规范体系构成 1. 全国人大制定的会计法律《会计法》 《会计法》有会计管理规定权限会计工作、会计信息、基本宗旨,为会计监督,问责会计主体,会计职责及会计机构的权力和会计人员,会计和法律责任作出详细规定的基本要求指导工作会计的最高标准。 2. 财务部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按照《会计法》的金融业和会计管理系统。这是党中央,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了会计法律法规,包括会计规范性文件和各种会计法规制定的法律。 3. 会计的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制定 《企业会计准则》,以规范企业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会计准则进行必须符合基本要求的工作,反映了会计的基本规则。它是会计的一般原则,同时具有覆盖面广而强大的功能,是会计报告准则元素的先决条件。 三、我国现行会计法律规范存在的主要缺陷 法律规范是指在行政机关和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中,合法的来源是规范各种法律文件,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方面的会计实务。正在按照当地的会计规则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抵触的前提下,再重新制定核算会计监督问题。然而,随着进一步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改革,全面发展的不断深入,我们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暴露出了一系列的法律会计问题和目前会计规定的不足。 (一)相关法规之间相互冲突或不协调 有不同的会计调整行为之间的矛盾,有些原则是因为在法律文件中有着不同来源之间的法律文件的差异,而法律的制定过程以及制定程序的限制因素,如主体、客体、内容的目的。 最主要问题是法律和部门规章的冲突。复杂的金融部门不缴纳罚款加罚款各方,规定不仅与现有的“会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相抵触,也违背了国家的入世承诺。但是,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处罚和罚款,即使时效期限的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也剥夺了他们的权利,比如起诉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那么他们不可能在“会计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等任何法律上找到。 (二)会计法规过于强调原则 我们法律法规给出的一些原则,过分强调了会计规则,很难在实践中掌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首先,有些人认为会计法律、法规的发展是从我们目前的情况足够的内容来提供,现有的条件下,在我国完全实现是不可能。 其次,一些会计规则过于笼统和大规模的可扩展性,可行性不强。如“会计法”第六条规定:“认真落实法律上的会计人员,敬业,有原则,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应当给予奖励。”但很少见能够在实际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原则中实施。 最后,有些法律本身,对会计的定义就是不严谨的,导致不同的人理解他们之间的差异。例如,《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生故障的规定,以填补或获取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不符合该法的规定得到行政处罚相应人员和单位。既不讲具体内容和法律的形式,也不指明点错金额大小,在实践中很难操作。 (三)法律体系不健全 首先,大部分的当地会计法规,缺乏针对性的内容,实际情况不是很好的利用了行政区域,大多数当地的会计规则是一些盗版内容的国家会计法规或规章基本的简单堆积。 其次,当地的会计法规的实际执行情况并不理想,缺乏实施必要的监督和检查的。 其三,小地方的会计法规,质量差。在某些情况下,当地的会计法规立法的发展,只有不到10%(包括本地GAAP),现在已经发出来自该地区,欠规范,技术含量低的含量,甚至错误的存在有些地方的当地会计准则。 其四,地方会计法规建设的理论研究不够,基本上还处于空白。 会计制度的弊端法律渊源是一个根本性的缺陷,会计制度和发展,不能得到保证,并通过具体的法律规范的法律原则《会计法》的支持。 因此,通过法律范监察部,《会计法》会计活动,当地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主要问题是不完美的,有几乎是空的司法解释,法律渊源的结构缺陷的形成。 (四)法律责任不明确,处罚力度轻 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行政处罚,主要是在资格规定予以处罚,但对于复杂的情况,事实上,改变处罚的法律形式太过简单了。“金融部门监管和执行的会计核算办法“金融业的第24条实施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处罚的会计监督检查证书的形式是必要的惩罚不够,因此不能获得罪犯教育目的。然而在实践中,有些是违反了数亿非法人单位的会计制度的利益,“会计法”未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最高的单位并处罚金10万元,无法起到威慑作用。 严重程度和这些问题的统一的会计制度,不仅冲击法律法规,导致未能遵守会计信息,会计信息失真。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导致客户严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对会计进行法律规范是十分重要的。 四、解决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存在问题的建议对策 (一)建立过程坚持以现代博弈论为指导 法律制度最好应考虑很多很多次“在比赛结束后。”最终达到社会契约“纳什均衡”状态。更多应该是现代博弈论的焦点所在,对于本场比赛的主舞台不到位,法律制度应在会计讨论、制定和充分协商反复论证修订的过程中,各方接受的最后一场比赛。因此,引起的问题“的游戏主题,应该包括那些好处。” (二)应体现中国特色的发展和国际惯例的原则 在会计准则的发展,一方面中国已经加入了WTO成员的国家立法的过程中,WTO的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成员和立法会议员达成共识的国内,几乎所有国家的承诺在WTO规则转化为国家法律,而不是直接。在另一方面,应充分考虑的情况下,你可以尝试做会计准则为中国企业服务的健康发展,并加快研究无形资产,人力资源,国际商务和具体会计准则的步伐。因此,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律和原来的会计调整的规定,那就完美了。在反映我国特点的基础上,并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和会计原则在西方国家有益的成分,让我们创建一个和谐的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 (三)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内在协调 首先要进一步严格的立法程序,其次是进一步理顺规范会计层面的法律效力,接下来要对立法机构进一步明确许可,以避免过多的重复和重叠的立法机构,最后是进一步完善标准和法规、名称和统一的会计法规,改变法律,法规更及时的协调。 五、结论 法律制度必须适应会计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的发展,我们工作的技术和管理的需要,提高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希望发展科学技术能有一个完善的法律保障的社会,人民的利益,科学技术与社会进步的协调。法律会计制度应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公有制为主体,以适应多元化中国的实际,开放性和国际公约的股权结构,以满足监管要求的需要,适应中国国情并符合继承法律制度和法律管理的结合和发展的需要。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会计系) 中国法律论文:利玛窦的中国法律观 摘 要:通过利玛窦的著作解构出利玛窦的中国法律观,具体从对中国司法体制,官员回避制度,官员监察制度,官T豁免制度,中西法律之比较五个方面来剖析利玛窦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基本看法并对其进行相关评述。最后以史为鉴,希冀从法律制度与法治理念两个方面为当今中国对外法治形象的建设提供建议。 关键词:利玛窦;中国;法律观;法治形象 一、利玛窦其人及著作概述 利玛窦是西方人在中国传播天主教的开创者,是中西文化交流的使者。其1552年出生于意大利,16岁开始在罗马学习法律,1571年成为天主教徒,1582年即万历十年,利玛窦从印度前往中国,此后在中国生活近三十年,直到1610年于北京去世。利玛窦精通中文,游历过中国一些重要的省份,结交袁宏道、徐光启等中国知识分子与上层官员,利玛窦曾亲身研究中国的风俗与法律,并对中国传统法律制度有十分独到的见解。 作为16世纪西方传教士中最著名的一位,利玛窦于中国的士人阶层中传播天主教,期间产生了大量的书信与回忆录,后来被金尼阁汇编成为拉丁文版的《基督教远征中国史》即现今的《利玛窦中国札记》在德国出版,立即在全欧洲引起巨大轰动,该书从一个旁观者角度精确真实描述了当时中国的政府、风俗等情况,更有对中国传统法律的论述及评价。 透过其作品可知利玛窦对中国传统法律之描述是以其亲身经历为前提的,且对中国传统法律的看法并不是西方中心主义式的,反而更多体现的是其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尊重。总体来看,其对中国传统法律持一种肯定与赞扬态度。利玛窦的描述,为当时西方人了解中国法律提供了重要参考,亦为现今了解明末清初中国法制与社会提供了重要材料。以下笔者将从五个方面具体论述利玛窦的中国法律观。 二、利玛窦对中国传统法律的论述 (一)帝国的司法体制 利玛窦对当时的中央主审机关刑部进行了描述,即“第六个部门是司法部,叫做刑部,主管侦查和惩办刑事案件。全国的警察都在它的管辖之下”。紧接着他又对中国地方司法行政体制进行了介绍,即属于北京和南京立法机构的特殊城市,也像这些省份的其他城市一样是以同样方式进行治理的;其余十三个省的司法权属于布政司与按察司,其分别是一般法庭与刑事法庭;这两个法庭都设在各省省会,程序都有点复杂。各庭都有称作道里的主审官以及若干助审官。有时道里可以不在省会,因为他必须到好几个城市去主持审讯。一个地区或城市的官长都有他的助手,例如有四位助理帮助他作为法官或顾问来审理有关本辖区的案件。〔1〕利玛窦认为在中国即使是一些皇亲与一般公民发生纠纷,也要依照一般法律来处理;另外不同于西方的是,中国是由许多深谙哲学造诣的文士官员行使着国家司法权力。 在案件的审理程序中,法律允许由知州或知县审理的案件向上级上诉,比较严重的案件法律还允许第二次上诉;那就要上诉到省城的更高级官员,也就是上诉到布政司和按察司或他们的助理那里,这主要是由案件的严重性所决定的。省城和较小的或低一等的城市的政府部门的管辖权以及官吏的权力都规定的很好,整个体系都条理井然。〔2〕通过对当时的审级制度与上诉制度的介绍,可知利玛窦对当时中国的地方管理制度的描述是极为详细与准确的。利玛窦对中国的立法机关的设置和地方城市的管理也有十分精到的描述,纠正了十六世纪以来西方人对中央集权下的地方行政和地方管理上的错误理解。〔3〕 (二)法官的回避制度 利玛窦还向西方介绍了当时的法官回避制度。通常的规矩是法官不得在他所出生的省份里任职。当法官主持法庭时,他的子女和亲属都不得离家,免得法官通过他们受贿,当法官本人离家出庭时,他家的公私出口都要盖印加封。〔4〕此处利玛窦论述的是古代司法审判中普遍存在的司法官员的地区回避与亲属回避。古代的地方行政长官同时兼理司法,回避制度的目的是为预防地方割据势力以及结党营私,亦为防止主管司法的地方官员偏袒亲属。利玛窦所在的明朝回避制度比前朝更加严格,明初官制中就有南人调任北方为官,北人调往南方为官的惯例,后来南北更调惯例虽被打破,但不得在本省任官的规定则是底线。同时,官员在一个地区有一定任职期限,期限届满则不得留在原地任职,以防止司法官员人地熟悉而判案过宽或其在地方影响过大、部下较多而形成尾大不掉之势,但异地为官,语言不通,风俗不熟,常导致对地方治理出现困难。 其实,官员回避在中国古代是一项极为普遍的规定。司法官员受理案件之后,只要与当事人有服亲或姻亲或师生关系,均处于回避之列。即“凡官吏于诉讼人内,关有服亲及婚姻之家,若受业师及旧有仇嫌之人,并听移文回避,违者笞四十”。利玛窦对明朝末期的回避制度论述具有真实性,因为当时贪污腐败现象极为严重,规定回避制度以严格防止司法官员在司法活动中贪污腐败与枉法裁判也就顺理成章。但即便有上述司法官员的回避规定,当时的贪污受贿现象也仍未得到根本治理,这是利玛窦所未能认识的,其只是观察到了回避制度的表层现象。但总的来说,利玛窦认识到古代司法官员回避制度是中国传统法律中的普遍性规定,做为中国传统法律中的合理成分,反映了古代立法者的聪明才智,这是值得肯定的。 (三)官员的监察制度 吏治好坏关乎王朝命运,对官员考察是监察制度的一部分,“有官必课”乃古代政治家的共识,其被称为国家大典。利玛窦在其札记中记录了1607年通过审查对四千名官员作出的判决。被判决的人分为五类,第一类是在任职期间贪污受贿而受惩罚的人;第二类是对罪犯用刑过苛的人;第三类包括年老生病以及用刑或玩忽职守的人;第四类是定案时过于草率、考虑不周以及奉公施政有欠理智和审慎的人;最后一类是在规范个人生活或家务上行为不捡的人,以及一般来说与他们职位的尊严不相称的人。〔5〕根据明律规定,中央要定期对官员进行考察,考察有外察与京察之分。外察每三年一次,所考察的官员队伍主要为全国各地区的高级官员,即布政使、按察使、知府、知县等,考察审问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对官员审查所做之决定即使是皇帝亦不得随意更改,凭考察之结果做为官员升降、调离与惩罚之依据,但考察制度本身着重于打击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同时,京察即在京的官员亦要接受与外察同样程序之审查,所不同的是京察六年才一次。可以说利玛窦是首位对中国官员考察制度做详细与准确论述的西方人。 利玛窦对当时的“风宪衙门”都察院亦有介绍。察院的职务相当于高级专员或钦差,他视察所有的城市和军事中心,z阅所有官员的公务,有权处罚或降黜低级官员;他直接向皇上报告,可以决定极刑,因此大家自然都对他又敬又畏。〔6〕利玛窦还对明初时创立的六科给事中进行了描述,即他们是皇帝专门为处理朝廷以及各省重大事项而设的,皇帝委以他们重大的责任,他们因此受到尊敬并有很大的权威。他们在人为有需要时经常向皇上报告全国各地的违法事件。没有人逃得过他们的监视,即使涉及皇上本人或皇族,他们也直言无忌。〔7〕接着利玛窦认为中国“君主的权力和特权被一整套成文法和刑法所严格限制,文士集团集体对全社会施行一种真正道义权威。”〔8〕拥有至高权威的中国皇帝在大臣进谏时不得不低下自己高贵的身段,在利玛窦看来,这不仅是谏官据理力争之结果,亦体现了谏官制度这一监察制度本身的优越性,可见对其评价之高。 利玛窦所言的给事中是不隶属于其他任何单位的独立机构,六科给事中监察六部,其长官官职不高,不过正七品,但其掌管规谏与稽察六部及百司的职权,所以实权极大,官员对其又敬又畏当属自然之事。利玛窦认为监察官员是谨慎可靠之人,他们具有很大权威,执法公正,利玛窦对监察制度推崇备至,认为是外国学习的好榜样。如此夸大监察制度,可以看出利玛窦对当时中国监察制度缺乏本质理解,众所周知,到明时君主专制日益强化,明末政治更加腐败。作为君主耳目之司的监察官员“随着明后期专制政治的腐败,不仅名存实亡,甚至以朝廷甄别之典,为人臣交市之资。”〔9〕科道官吏在皇权的支持下独揽司法大权,操纵刑狱。他们得以在监督司法的招牌下为非作歹,干扰正常的司法活动,其弊端不一而足。但这些弊端是作为外国人的利玛窦所未能预见的。 (四)官员的豁免制度 利玛窦亦在其札记中记载了明朝对特权人物实行的司法豁免制度。在洪武领导下这个家族的家长在解放这个国家中立下的光辉功绩被刻在像碟子一样的铁券上,这种铁卷可以呈交皇帝三次,请求赦免,即使犯的是死罪也不例外;对这规定的唯一例外是犯叛国罪,对这种罪的处罚是立即剥夺犯人的全部权力和尊荣。〔10〕其实,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对官员豁免由来已久,周有“八辟”,汉有“先请”,曹魏有“八议”,封建等级社会极为重视保护特权人物,对他们的犯罪必须“大者必议,小者必赦”。 利玛窦以上论述的是司法豁免凭证“丹书铁券”,亦即民间俗称的“免死金牌”,只有建立过极高功勋并得到皇帝格外体恤的大臣方能获得。据明史记载,明太祖在开国之初就将九十七副铁券赐予李善长、徐达等立有军功的大臣,明律规定铁券拥有者享有法律规定与皇帝赐予的诸多特权。利玛窦认为丹书铁券不但是特权象征,而且是特权人物拥有司法豁免权利的重要凭证,此种看法十分到位。 (五)中西法律之比较 利玛窦运用中西比较的方法,将《十二铜表法》《凯撒法典》与中国法律相比较,对中国法律作出了积极评价。利玛窦认为在中国虽未有《十二铜表法》与《凯撒法典》之类可以永远治理国家的法典。但凡是成功取得王位的人,不管其家世如何,都按照自己的思想方法制定法律,这些法律不得无故修改。〔11〕故在中国凡是继承大统的人必须坚持开国皇帝所颁布的法律,此法律不得随便加以修改。统治者们的计划乃是制定一部涵盖各方面的全面性法典,以保证国家安全稳定与皇帝子孙绵延久远。其实,一部统一、包罗万象、体系完整的律典与中国古代集权体制相辅相成,其不仅有利于政权稳定,亦有利于法律统一实施。故王朝初立伊始即行立法,编纂与颁行一部统一律典的传统为历代所承袭。 利玛窦指出与西方相比中国虽缺乏一部永恒法典,但统治非常有效。即“每个朝代第一位皇帝都订立新的律法,后继者都该遵守,不能轻易更改。故当今在中国施行的法律制度并不古老,全是洪武帝制定,对古代法律有取有舍。”其实,明初法律或由朱元璋制定,或从前朝继受。洪武帝制定的法典《大明律》于洪武三十年最终完成,当时朱元璋特别下令:“子孙守之,群臣稍议更改,即以变乱祖制之罪议处”。《大明律》高度重视吸收唐宋立法与司法经验,在起草律条时朱元璋就命“儒臣四人,同刑官讲唐律,日进二十条”,为明律制定提供重要参考。当然,利玛窦并未看到中国的法典虽随王朝更替而不断变化,但法典的内容、性质与精神则是一脉相承的,从这点看,利玛窦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认识有不够深入一面。 综上所述,利玛窦对中国传统法制大部分描述有溢美之词,同时,他亦对中国法制的负面因素进行了批评,如执法官员的贪赃枉法,刑罚的血腥残酷等。总之,利玛窦对中国法律的看法并非以西方中心主义为视角,更多的是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尊重。作为同时期对中国法制认识最全面与最深入的外国人,故其相对客观描述,为当时西方人了解中国法律提供了重要参考,亦为我们当今了解明末清初的法制与社会提供了重要材料。 三、对当今中国法治形象建设的启示 承上所及,以史为鉴,笔者认为构建中国法治形象的正确路径离不开作为“硬件”的法律制度建设与作为“软件”的法治理念培育。 首先,一个国家法治形象首先取决于作为“硬件”的法律制度本身。以利玛窦为代表的外国人对中国传统法律赞扬的重要原因是中国有一整套十分完善发达的成文法典,它将整个社会关系都纳入到法律即礼法调整之下。这套严谨的成文法典不仅保障了法律统一实施,更维护了帝国稳定,使得作为外国人的利玛窦不得不被折服。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健全完善法律制度的国家能称为法治国家。故我们今后应制定更能反映人们利益之良法,在此基础上梳理各种法律制度,以便剔除过时的法律法规,使法律体系更趋于统一与完善。 其次,离不开作为“软件”的法治理念培育。不难想象,在一个没有法治理念的国度很难建成一个先进的法治国家。利玛窦认为中国文明程度之所以高于欧洲,最主要原因乃在于礼,其所言之礼是中国传统法律之理念与灵魂,亦正是礼决定了中国传统法律的特色。就当今法治建设而言,平等、自由、公正等方是现代法治的理念,法治社会是一个观念的共同体,我们须从依法治国、公平正义等方面加强中国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最终使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真正成为人们的信仰。 中国法律论文:沉默权与中国法律传统 摘要:沉默权是一项刑事诉讼制度。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确立了这项制度。而我国对这项制度尚处于考证阶段。究其反对的原因,主要集中于沉默权不符合我国的法律传统。本文力图突破这一观点,在传统中寻找与沉默权契合的因素,从而支持建立合乎本国特色的沉默权制度。 关键字:沉默权;刑讯逼供;法律传统 一、默权的发展现状。 沉默权又称反对被迫自我归罪的特权,指在刑事诉讼中,被追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对追诉人(警察、检察官、法官)的讯问保持沉默或拒绝回答,不自证其罪的权利。沉默权的观念在西方具有悠久的历史,古罗马法中关于自然正义的司法原则就包含了沉默权的内容:“正义从未呼唤任何人揭露自己的犯罪”;教会法中,圣保罗曾明确指出:“人们只需向上帝供认自己的罪孽,而无需向任何人招供自己的罪行”;英国习惯法中古老的法谚:“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等等,这都是确立沉默权制度的观念之源。沉默权形成并上升为一项制度起源于12世纪早期至17世纪之间,是在英国教会法院适用的纠问程序和普通法院适用的控告程序之间的斗争中,以及在个人反对教会法院纠问程序和世俗法院官方纠问程序的斗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1今天,英美法系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确立了沉默权制度,除此之外, 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也相继在本国的法律中对沉默权作出了规定。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也确立了沉默权制度。二战以后,随着人权问题的国际化,有关沉默权的规定也被联合国有关规章和其他国际法律文件所确认。如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3款庚目规定:“任何人不被强迫做出不利于他自己的证言或强迫承认犯罪。”联合国《关于刑事诉讼法中的人权问题的决议》第17条规定:“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第14?2段规定,少年刑事被告人应享有“保持沉默的权利”等等。 二、沉默权在我国法律史上的命运。 尽管沉默权意义重大且在世界很多国家的刑事诉讼程序之中得到了确认,但是,我国自古以来却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上都不承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沉默权,相反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均高度重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 刑讯逼供之所以在我国绵延几千年,造成无数的冤假错案,其重要的原因就是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强调到了不适当的地位。从犯罪嫌疑人被告口供中取得对其定罪证据的思想基础,正是轻视人权的观念。若要保障人权、减少冤假错案,就应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或不供述的自由。供述自由是保障断案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 三、沉默权与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 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践方面,有一种非常有力的观点,认为我国的法律文化传统决定了我国不适宜确立沉默权。我国立法所作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如实供述的规定具有深厚的道德观念基础。我国公众普遍认为,当一个人的行为与刑事犯罪有关时,要求其如实回答司法人员的提问具有合理性。 关于法律文化传统,我认为应当作两个层面的区别。第一个层面是制度层面,从这个层面上看,我们的确没有实行沉默权规则的基础,因为我们的传统制度中充斥着大量的与保障人权的思想格格不入的规定。但是,如果仅仅从这个层面上看,任何国家都不存在实行沉默权制度的基础,因为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是从其产生之日起就在制度上赋予其刑事诉讼的嫌疑人、被告人以沉默权的。所以能不能实行沉默权,关键的应当是第二个层面上的传统。从这个层面上来看,我认为在我国确立沉默权是存在传统观念的基础的。这主要体现在: 第一, 我国自古就有关于追求自由、崇尚自然、尊重人的尊严的思想。庄子关于国家起源的思想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早在2500多年前,庄子就曾说过:“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橐允,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就是说,鱼们本来自由自在地在水里游荡,可是有朝一日水突然干了,它们不得不聚集在一起,通过相互吐出的唾液来湿润空气、维持生存;但是这样的生活怎能比得上在广阔的江河湖海里边的生活呢?在那里,我们彼此之间也许没有深厚的感情,但是我们都感觉到自己是自由的。 很明显,庄子在这里隐晦地道出了他的政治哲学:人们之间之所以组成社会,仅仅是因为社会能满足我们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对于个人自由而言,社会和国家永远都仅仅是一种必要的恶。而我们结成社会或组织国家的原则,就应当是尽量地保护公民的个人自由,而少一些对个人的强制,所以,在能够保障自由时,我们应当尽可能地选择保障自由。 第二,在我国长期占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并非一味地强调社会本位,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儒家思想并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之下都优先考虑社会整体利益;恰恰相反,儒家也主张在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进行权衡,实际上,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儒家从来没有主张个人的利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国家或社会利益。这一点至少从两件事情可以得到论证。 第一件,在“容忍”的观念方面,儒家赞成“亲亲相为隐”的观点。对此,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曾明确指出:“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直在其中。”从立法上看,至少从专制的秦朝就已经明确规定了禁止儿女控告父母的原则。汉唐之后,容隐制度正式确立并得以完善,并且后来历代法典都规定了亲属相容隐的制度。这一制度显然是儒家思想直接作用的结果。而儒家之所以主张这一观点,正是其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进行权衡的结果。在保护社会的安宁与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伦常之间,儒家思想选择了后者而不是前者。 第二件,儒家思想的本质和优秀,应该是“为己之学”。这与沉默权制度旨在保障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精神可谓异曲同工。哈佛大学著名中国历史和哲学教授杜维明先生明确指出:《论语》里讲得很清楚,儒学是为己之学;我们求学不是为了师长,不是为了家庭,不是为了简单的社会需求,而是为了发展我们自己的人格;同时,这个“己”又不是孤立绝缘的个体,而是一个关系网络中的中心点,从中心点来讲人的尊严,从关系网络来讲人的社会性、感同性和沟通性。杜维明认为,儒家在《论语》里提出的“仁”有两个向度:一个是为人由己,每个人都可以阐发它内在的道德资源,每个人都可以发现他的独立人格;一个是通过感情和同情,通过“推己及人”,实现人的社会性。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文化传统是一个十分深奥而又非常复杂的问题。的确,如果从制度层面上来把握,那么我们的法律文化传统是给予了现行刑事诉讼制度太多的支持。但是法律文化传统也有精华和糟粕之分。我们在对待传统文化的时候,既不能因循守旧、泥古不化,也不能全盘抛弃。当然,即使从观念层面的意义上,也可以找出许多与沉默权规则水火不容的观念,特别是儒家观念。但是好的文化传统需要我们挖掘继承,坏的传统则需要批判扬弃。我们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也要抱一种“无罪推定”的审视态度,经过认真考察,如果发现其中存在着能支持沉默权制度的因素,就应该加以充分的肯定,不要让它被传统文化的消极因素所湮没,以利沉默权早日在中国现代法律中获得其应有的地位。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综述 摘 要:纵观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20多年的历史可以看到,相关的研究主要涉及4个方面:综合研究、个案研究、技术手段研究和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研究。目前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存在缺乏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缺乏理论基础和缺乏司法语言规范化研究等问题,今后的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应主要围绕这几方面来进行。 关键词:法律语言规范化;现状;问题;前景 中国的法律语言研究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然而纵观30多年来法律语言的研究成果,不难发现,很多都是关于法律语言风格特点的、关于法律语言规范化这一法律语言研究重大问题的成果屈指可数。实际上,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不仅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法学和语言学学科建设的需要(廖美珍,2008)。 一、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现状 我国的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有20多年的历史,主要涉及4个方面:综合研究、个案研究、技术手段研究和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研究。 (一)综合研究 一些学者从宏观角度对法律语言规范化问题作了研究,指出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意义,分析了当前法律语言失范的具体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规范法律语言的对策。 宋北平(2006)界定了法律语言规范化,明确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意义,指出了实现法律语言规范化的途径和方法,尤其指出要建立法律语言库,并对法律语言库的建设原则及语料的分类和取材给出了一定建议。廖美珍(2008)确定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的内容,即规范理论研究、立法语言规范研究、司法语言规范研究和执法语言规范研究,并探讨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原则和优秀,提出了法律与语言规范的理论依据及方法。邹玉华(2009)从法律术语、情态动词和语法形式三方面分析了法律语言的特殊性,进而对法律语言规范化提出了建议,认为法律语言应该使用最典型的语法形式。郭龙生(2009)界定了规范化、法律语言及法律语言规范化,探讨了法律语言规范化在语言语体方面的具体表现及实现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具体措施。卢秋帆(2010)指出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意义,探讨了立法语言、执法语言和司法语言中的语言失范问题,并就这三方面分别提出了语言规范的建议。 (二)个案研究 还有一些学者就具体法律领域中的语言失范与规范问题进行了探讨。 晓鸣、京中(1991)通过一些现行法规中的典型例子分析了立法语言中存在的问题,呼吁立法机关在法律法规颁布之前作文字上的审定工作。刘大生(2000)列举了中外法规中立法语言不规范的现象,分析了立法语言失范的危害性,并就如何实现立法语言规范化进行了探讨。贾俊花、王丽芳(2006)指出了法律文书语言规范化的必要性,探讨了法律文书语言规范化的要求,即词语运用要精确、句子表达要严密、语言运用要精练、语言风格要庄重及段落结构要严谨。刘震(2009)界定了法律语言及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内涵与意义,反思了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些法律语言问题,呼吁形成知识产权领域法律语言规范化体系,提出应该建立知识产权法律语言数据库、确立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律语言标准、规范知识产权法律语言标准的翻译原则。韩起祥(2009)阐明了刑事诉讼检察环节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意义,分析了当前刑事诉讼检察环节法律语言规范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白红杰(2012)指出了执法语言规范化的重要性,分析了当前治安民警执法语言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以及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并对提升治安民警语言规范化能力提出了建议。刘宏丽、柳思专和刑丽(2012)阐述了执法执勤语言规范化建设的意义,对执法执勤语言规范化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提出了加强执法执勤语言规范化建设的举措。 (三)技术手段研究 要科学地研究法律语言规范化问题,不能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 刘蔚铭(2010)探讨了语料库与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的关系问题,提出法律语言规范化应从“一元”走向“多元”,既要规范外部形式层面,又要规范内部形式层面。刘震和常素凤(2010)分析了Wiki技术的优势,以及利用Wiki构建法律语言语料库的可行性。 (四)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研究 要研究法律语言规范化问题,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要有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标准,没有标准作保障,就无法判定法律语言是否是规范的,法律语言的规范化就无从谈起。 赵艳平(2008)从语言和法律两个层面讨论了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从语言层面看,法律语言是现代汉语的组成部分,应该遵守现代汉语的规范原则,遵守词汇和语法的使用规则,避免词语和语法运用的不规范。从法律角度看,法律语言在形式上要保持内部的一致性,在内容上要表达法律本意。宋北平2010年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了名为《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的思考》,指出了建立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的迫切性,并分析了建立这个标准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李振宇(2012)指出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现实意义,分析了法律语言规范化存在的困难,进而探讨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行进路线,提出要建立法律语言规范的国家规范和学术规范,还提出了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基本要求,即含义单一、没有歧义及合乎语体。 二、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 纵观20多年来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不难看出,关于法律语言规范化的研究还很不足,存在诸多问题。 第一,目前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面临的最迫切也是最棘手的问题是缺乏法律语言规范的标准。关于这个问题,很多学者都有提及,但是涉及到具体标准的建立,就几乎无人问津了。虽然有3篇专门针对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的论文,但都没有确立具体的、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语言规范标准。 第二,任何研究要深入进行,都要有强大的理论作为基础。但目前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找不到合适的理论作为落脚点,大部分研究都是从语法和用词角度进行的。这样的研究只能是泛泛而谈,是“记账式”的研究,不系统、不科学、说服力不强。要对法律语言规范化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必须找到合适的理论作为依据。 第三,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大都集中在立法领域,针对司法领域语言规范化的研究极少。实际上,法律语言既涉及立法语言,又涉及司法语言。进行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必然要对这两方面的语言都开展研究,忽视任何一方,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都是不完整、不全面、不客观的。 三、中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前景 当今,中国的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是法律语言研究的热门话题,但是仍存在缺乏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缺乏理论基础和缺乏司法语言规范化研究等问题。因此,今后的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主要应围绕这几个方面来进行。 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的确立,当前几乎没有可以借鉴的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标准。当然,造成这个问题是有原因的。其一,语言不同于物质实体,无法称量、度量;其二,语言变化无穷(宋北平,2010)。但是无论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的确立有多困难,这都是首要的而且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否则有关法律语言规范化的相关研究将很难展开。有学者(宋北平,2006;刘蔚铭,2010)提出,要确立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标准,首先要建立法律语言语料库,通过科学均衡抽样和合理设计,为法律语言的规范化使用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于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缺少理论依据这一问题,法律工作者和语言研究者首先要认识到其重要性――没有理论,就没有深入的研究。其次要积极学习和探索法律和语言理论,找到合适的可借鉴的理论用于法律语言研究。可以学习西方成熟的法律和语言研究理论,加以借鉴,洋为中用。 关于目前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主要集中于立法语言这一问题,必须认识到,法律语言功能各异,除了立法语言,司法语言也是法律语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不仅立法语言存在失范现象,需要规范,司法语言也是如此。 结语 法律语言的规范化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立法科学、执法公正的必要途径和保障,因此有必要对我国法律语言的规范化问题展开研究。理论上,要建立法律语言规范化标准,加强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实践中,要严格执行这些标准,以维护法律的尊严,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的效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中国法律论文: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 【摘 要】中国文明也称华夏文明,有着上下5000多年的历史。而法律制度则作为文明的重要部分,伴随着中国文明的推进而不断发展,绵延至今。从夏商周到近现代,随着朝代的更替,政权的更迭,各个时期的法律也相应的有着各自的特点。本篇文章主要介绍的就是中国法律在中国文明的各个具体时期的发展历程及其背景故事。 【关键词】中国文明;中国法律;发展 一、奴隶制时期的法律 中国的法律制度伴随着中国文明的发展绵延数千年。而中国最早期的法律制度出现在中国的奴隶制社会时期,也就是夏、商、西周朝的统治时期。随着原始人类逐渐从个体生活转变为集群生活,形成一个个氏族部落。氏族居民在日常生产活动中就免不了会出现一些摩擦,这就需要一些规章条例来规范各居民的行为。于是氏族的首领就开始制定规章和制度来约束其氏民,这就是中国早期法律制度的萌芽。 (一)夏代的法律 夏朝是在公元前21年由夏启创立,前后持续了约500年的时间。是史料记载的中国的第一个以世袭作为传位方式的国家。夏朝建立后,出于稳定民众,巩固统治的需要,夏王以天的名义制定了禹刑来规范民众的行为。然而受到当时思想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限制,禹刑大多集中在刑法方面,旨在通过严酷的刑罚来使民众服从统治。这体现了其局限性,但对中国的早期法律制度建设来说,仍是一个不小的突破。 (二)商代的法律 商朝出现于公元前16世纪左右,是夏朝之后的中国的第二个国家。商朝的法律可以说是夏朝法律的传承,其基本继承了夏朝法律的特点。其在夏朝依照天意进行刑罚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其刑法制度。据商周出土的甲骨文中记载,商代的刑法制度已经相当完善。但其过于严苛的刑法造成了民众的强烈不满,农民起义的呼声此起彼伏,最终导致了王朝的覆灭。 (三)西周的法律 西周于公元前1046年成立。在法律上,其在夏、商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创立了吕刑。吸取夏商朝的教训,西周不断完善其法律制度。其刑罚虽严格确有理有据,还能根据实际情况区别惩罚。从法律上看,西周的法律制度可以说是中国早期法制的结晶,其对中国之后的法律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封建制时期的法律 春秋时期开始,奴隶制社会开始瓦解,中国的法律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一)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 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西周王朝瓦解,中国开始从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过渡。为了加强自身实力,各诸侯国纷纷进行变法改革。如秦国商鞅变法和魏国李悝变法等。其法律规定的内容突破了之前法律的局限,除了刑法,在农业、手工业等各个领域都有涉猎。 (二)秦汉时期的法律 秦汉时期中国统一,经济和科技不断发展。秦王听取法家的建议,以法治国,有着完备的法律制度和刑罚体系。汉代则由汉武帝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强调外儒内法。既制定完备的刑法制度也强调通过儒学来教育感化民众。这有利于安抚民众,巩固其统治,为汉唐盛世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律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社会动荡不安。但法律制度在这一时期仍取得了不小的发展,八议、重罪十条等法律条例集中体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理论的发展和立法技术的提高。这为隋唐时期法律的成熟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隋唐时期的法律 隋唐时期是中国古代的鼎盛时期,无论是经济政治,还是法律军事都达到了中国古代的顶峰。隋唐时期统治者在吸收前朝法制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法制改革,不断完善其法律制度。 (五)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律 宋元明清时期是中国封建专制时期,其专制在法律制度上也得以体现。宋朝制了严格的市井制度,严密控制商品流动。元朝是异族统治,其法律的最大特点就是不平等性,歧视汉族的民众。明清时期封建专制达到顶峰,统治者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法律制度来束缚人们的思想,从而巩固自己的封建统治。这些法律虽满足了其巩固统治的需要,但严重遏制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使中国落后于世界潮流。 三、近现代时期的法律 (一)清末变法修律 鸦片战争后,中国被迫接受了马关条约。从此之后中国丧失了独立的领土主权,成为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国家的危亡使得一些有识之士挺身而出,提出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法律成果。通过对西方法律学说的学习和引进,促进了我国法律制度向近代化发展。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成立。南京临时国民政府以外国三权分立的先进法律思想为中心,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尽管其中的内容有些没有被真正实行,但其从法律的角度上废除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仍是很大的进步。 四、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律 (一)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法律 1949年到1956年是中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临时宪法,规定我国的国旗国歌等,为我国之后的法律建设打下了基础。1954年,国民政府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其明确规定了我国人民民主的国家性质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保障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有序进行。 (二)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律 1956年后至今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时期。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领导人吸取的教训,高度重视我国的法治建设,确立了法律的权威。1982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法律条文上明确了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保障了法律的顺利实施。在党的十六大上,同志提出将依法治国同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充分结合起来,使中国的法治化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篇章。 六、结论 中国法律从夏朝开始传承4000余年,各朝代间的法律相互影响,紧密联系。但由于政权的更迭,社会历史的变迁,各个年代的法律又各有其特点。需要注意的是,中国法律的发展中既出现了像科举制这样的伟大成果,也出现了像明清文字狱这样重大的错误,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在我国法律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我们既要借鉴古人在法律创立方面的优良经验,也要以先人在法律方面的错误作为经验教训。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论文 一、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运行模式的现状 (一)中央集权制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模式正面临改革 根据中国国情的不断变化,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呈现出一种动态发展的过程。在80年代以前,中国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是中央集权制的管理体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体制促进了教育发展与国民经济建设的相一致,适应当时经济建设的要求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加快,我国中央集权制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已经跟不上市场经济的步伐,日益呈现了明显的弊端。中央集权制的高等行政管理体制没有明确的把高等院校作为一个独立实体来看待,过分地强调了教育为政治服务,使教育过分依附于政治。另外,高等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自主权未得到落实。这些问题让中央集权制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模式必须进行改革,并且建立新型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 (二)新型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初步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高校办学自主权得到了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采取了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体制。这种新型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相适应。但是由于受传统的中央集权制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新型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只是初步形成,真正的建立与稳固的新型的体制还需要政府、社会、高校的合力,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共同致力于新型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模式的完善中来。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完善的、稳定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 二、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运行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管理方式统一僵化 在长期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的特征是行政管理方式统一僵化。主要表现为:第一,现行教育体制实行统一的教育政策与措施,其结果导致现行教育体制僵化与低效等一系列官僚行政管理的负面影响。第二,办学主体单一,办学规则僵硬,其结果造成人才培养模式单一,教育结构和布局很不合理,教育资源严重浪费,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发展。第三,高校招生、就业管理不灵活。招生专业、名额等由政府统一规定,高校无权设定。对于市场所需人才的专业取向不能及时得到更新。 (二)高校自主权落实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高校办学自主权虽然有所扩大,但仍然满足不了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需求,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落实也不够好。具体表现为:第一,在招生自主权方面,制定招生计划、决定生源分布仍由教育行政部门掌管,确定收费标准也是地方政府物价部门的权力,高校无权确定标准。第二,在教学管理权方面,高校调整教学计划、进行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的余地很小,不能适应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科技人才的需要。第三,高校的国际交流学术自主权也基本没有落实,需要由主管部门审批,限制了高校对外开放和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 (三)公平与效率政策缺乏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中的政策是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公共政策的价值观一般可以分为“效率至上”“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公平优先”等价值取向。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不可忽视政策价值问题,否则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就会失去目标和方向,形成盲目运行、问题层出的局面,并导致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很难收到应有的成效。由于政策价值观的缺失,致使公平与效率问题没有解决好,呈现出许多高等教育不公平的教育现实。 (四)体制运行市场化程度低 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实际上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垄断市场。具体表现为:第一,政府垄断了对高校的举办、投资和管理,高校的主要造血功能是依靠财政拨款才能得以实现收支平衡。它完全独立于市场之外,没有生存竞争的压力,教育投资的整体效率无法得到提高。第二,围绕“分权”“放权”与“授权”展开的这场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未能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与机制。第三,世界性开放的教育大市场并没有充分建立。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也要不同程度的开放教育市场。一个世界性的开放的教育大市场正在悄然发展。 (五)两级政府管理权限范围不具体 在现行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中,始终强调要调整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扩大省级政府的管理权限,实行“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但由于省级城市发展高等教育的模式正在形成之中,在领导和管理体制问题上,地方政府和省级以上教育管理部门的权责划分仍不明确,这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支持高校的程度及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落实。 三、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运行模式的对策 新型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是一个开放的多元化的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新型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应该是使政府、高校、社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体制运行模式。 (一)建立新型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主体多元化运行模式 1.开展融资渠道多元化。 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实际上是为了争取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高校中来。为此,应发挥高校办学资源的同时,开展和社会更紧密的联系与合作。在强调政府对高等教育起主导作用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改变高等教育投资过分依赖职能的状况,使高校真正成为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增加高等教育产业经费的融资主体。第一,发挥高校人才培养功能的优越性,深化教育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争取社会各界更多的支持。第二,通过自身的科学研究和校企合作科研项目,争取科研经费。第三,通过校办企业增加经费来源。通过高校人才集中的优势兴办知识型企业来为社会服务,这也为高校本身筹集更多的办学经费。第四,设立专门的办学经费征募机构。这一机构应作为高校内设机构之一,配备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专职从事办学经费征募工作。 2.促进办学形式多元化。 第一,从学校层面上来说,就是要企业、企业集团和科研单位参与高等学校的办学与管理,目的在于加强学校与企业、科研单位的联系,吸引其参与学校的管理,促进产学合作办学和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和提高教育质量,同时也促进企业、科研单位的发展和提高。第二,大胆扶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政府可以采取适当的财力和物力资助以及在政策上适度放宽,为民办高等学校提供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和条件。政府还可以允许国外教育机构和团体举办学校,涉入中国教育市场。第三,通过网络技术进行远程教育。像美国等发达国家,由于具备先进的网络技术以及发达的教育,他们通过国际互联网举办远程教育,很可能吸引大量的中国学子。 3.扶持教育中介机构参与管理。 积极发展处于政府与高校之间的社会中介组织。新公共管理理论提倡政府要把部分职能转给市场或中介组织,重视社会参与意识的培养,改变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参与和管理作用,不仅是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也是扩大民主权的要求,从根本上有利于实现“小政府,大社会”,“小统治,大服务”的治理目标。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里,我们更要重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作为介于政府、社会和高校间,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中介性机构,中介组织不仅具有协调政府、高校和社会间关系的功能,而且在吸引社会人士参与高等教育管理,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加强社会对高等教育的监控等方面,扮演着极好的角色。 4.实现教育行政交流国际化。 改革开放初期,教育对外开放的主要形式有互换留学人员、互换专家和学者、教育和学术交流活动、教育合作项目、中外高等学校的校际交流等。随着全球化进程我国国际影响力的增强,教育对外交流涉及绝大多数国家,不仅实现了数量上的迅猛增长,而且交流领域和层次也向纵深发展。教育对外交往要不仅限于从技术、信息和人员层面,要向教育观念和制度层面发展;不仅要融入通行的国际教育规则体系,而且要成为规则的制定者和理念的倡导者。教育开放会对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因此,在学习国际先进经验的同时,必须以我国国情为基础,进行自主创新。 (二)提高各级政府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中的调控能力 1.加强中央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 在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中首先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政府究竟应起到什么作用以及怎么样起作用,即政府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中职能的转变。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就是要在政府和高等学校之间,明确权责,政府要转变职能。政府要改变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重管理、轻服务的状况,尽量避免对高校内部事务的直接干预,将注意力集中于宏观调控。具体办法有:第一,政府应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第二,政府应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科学的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第三,政府要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 2.扩大省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权限范围。 当前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中,需要注重的是要调整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扩大省级政府的管理权限范围,实行“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具体方法:一方面,要解决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资与收益问题。权限来源于经济基础,要扩大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权限,我们应当落实地方政府的对高校的投资,明确地方政府办学使学校的生存问题不再有现实的威胁。另一方面,扩大省级政府对高等管理权限范围,省级城市要发展高等教育的办学特色。办学特色是与地方发展紧密结合的特色,学校的学科特色也就能够有效地促进地方发展优势和特色两者结合好了,双方的发展均受益。 3.实现两级政府统筹配合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 为实现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宏大目标,根据我国现有国情,建议加大改革力度,对我国现有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做出重大调整,实现高等教育以省级统筹管理为主,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地方化”的区域发展战略,各省可按照各自具体情况自行调整本辖区内的教育管理与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体制运行模式。第一,政府应当组建国家、省级人力资源开发决策审议机构。第二,应当建立健全国家教师教育资源库。第三,在地方统筹下的高等教育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政府应完善校长选拔机制。 (三)促进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 1.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高校成为依法自主办学的主体,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可以增强学校的活力。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政府用授权或分权的方法,将社会服务和管理的权限通过参与或民主的方式下放给社会的基本单元,实现其自我服务与管理。在高等教育管理领域里,政府应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提高学校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第一,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既不是固定不变的,也没有统一的模式。第二,高校领导在争取学校办学自主权时,应当以积极的态度与上级政府部门进行建设性的沟通与协调,特别是作为一校之长,必须具备教育家的理想和情怀,要有自己独特的办学理念和实现理想的决心。第三,加强高等教育产业的发展。第四,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并不意味着国家放弃对高校的管理,而是要使国家各级政府站在更高的层面上,对高校进行宏观调控,这样更有利于政府做出更为先进的教育政策,发挥政府的优秀领导和协调作用。 2.建立自主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协调机制。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协调机制是政府针对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系统内外部、纵横向之间存在着的各种不协调的关系问题进行调节,通过权责清晰,分工合作,互相配合,有效地实现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目标和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的一套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运行机制。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协调机制是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运行体系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是贯穿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各个环节、全过程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活动。应该建立这样一种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内外部关系,明确中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系统与地方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系统的关系及管理权限范围,并做好与其他各业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四)科学运用高校共建合并等手段促进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掌握高校共建合并等手段的适用范围。 在共建、调整、合作和合并这四种管理体制改革模式中,共建和调整着重于调整高校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上:一方面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教育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合并着重改革学校本身的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在采用共建和调整改革模式时,首先要明确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什么,在这个目标指导下,要分析新的运行机制,并分清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自承担的责任。其次,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确定适时、适度的改革措施。要明确共建、合并高校的目标及实现方式。高等学校的合并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扩大规模,提高规模效益;二是改变过去形成的学科单一的局面,实现学校优势互补,由单学科向综合大学转变;三是减轻管理部门的协调负担。 2.高校共建合并工作具体实施。 高校共建是建立新型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的具体举措之一,就是教育部、地方省政府及市政府共同建设重点大学。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高校具有业务指导作用。这是在投资渠道不变的情况下,实行中央教育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对高等教育双重领导、共同建设和管理的制度。我国实施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建大学,更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形成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合理,集中力量建立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合并大学是提高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的一个改革举措,也是建立新型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的又一具体措施。迄今为止,这一改革举措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最突出的形式,已经形成了全国范围的大学合并。在建设高水平大学过程中,要防范“大而全”的文化传统因素作祟,要结合高校的自身优势,建立特色优质大学,否则,以大学合并来打造高水平大学的目标将很难达成。 四、结语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的研究是高等教育管理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完善,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是一件具有全局性、整体性、战略性和导向性的大事,也是我国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奋斗目标。 作者:许晶 李思林 单位:辽宁行政学院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公仆意识下群众路线教育行政管理论文 1进行公仆意识教育,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是中国共产党克敌制胜的基石,是党政兴业的法宝。新形式下,随着社会诱惑的增多,多种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影响,以及危机意识的淡化,当前领导干部在践行群众路线过程中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不理想的状况。在这种状态下,对于当前执政者的公仆意识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只有彻底认识到坚持强化公仆意识、践行群众路线的本质和重要性,才能踏踏实实为群众做实事,逐渐再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才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我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笔者认为,对于强化公仆意识教育,践行群众路线具有无比的重要性和强烈的现实意义。 1.1执政地位的确立,证明要树立公仆意识,进行公仆意识教育 近代历史告诉我们,执政地位的确立必须依靠人民。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来之不易,而正是人民的支持,我们才获得最后的胜利,而这一切离不开中国共产党一直牢记的公仆意识和坚持的群众路线。古今中外,任何政治力量、任何政权产生、存在、发展的依据,胜败兴衰的症结,都集中于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即得民心者得天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执着追求,这一理念在中央苏区时期就已很明确。正是由于共产党的人民性,共产党员和人民血肉相连,同心同体,革命的种子深埋于人民之中,党的力量才被保存下来,并且不断扩大。在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的公仆意识,党员干部没有个人特殊利益,坚持艰苦朴素的作风,与人民群众保持紧密联系,坚持走群众路线,因而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渡过一次又一次难关,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正是因这样的品质,确保了执政地位的确立。党在革命战争年代的胜利,积累下了树立公仆意识的执政经验。新生代的领导干部在继承老一代优良传统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我党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教育,强化践行群众路线的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学习老一代领导干部的执政经验,将老一代的经验发扬光大,并探索新的执政经验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让人民群众更加安居乐业,让国家更加繁荣富强。 1.2执政地位的巩固,要求强化公仆意识教育 中国共产党在60多年的执政实践中,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应该看到在我国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民生问题、腐败问题、道德建设问题、民族问题等各种社会问题,加之错综复杂的国际问题都在考验着我们的党员干部的执政能力。能力强不强,问题解决的怎么样,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所以,这些考验最后集中反映在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特别是现在由于领导干部面对各种各样的巨大诱惑,加上成长背景复杂多样导致的个人道德修养不同,导致部分领导凌驾于群众之上,把人民给予的权力当成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经济问题、一言堂问题以及个人作风问题不断滋生于各级领导干部中,究其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公仆意识教育,缺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动力。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之下,部分党员干部忘记了公仆身份,公仆意识淡化,思想道德开始滑坡,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严重危害到我们党执政地位的巩固。人民群众时刻关注党员干部的一举一动,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人民的利益,还是一党之利,决定了我们党在和平时期能否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党员干部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关系到群众对党的信任。所以,新时期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关系到国家的安定团结,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因此,有必要从意识层面加强我党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教育,强化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性教育。 1.3在践行群众路线过程中,必须树立公仆意识,强化公仆意识教育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是我们党的一大法宝。践行群众路线,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身份,摆正自己的位子,党章中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时刻把人民群众摆在前面,放在心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正树立起公仆意识才能走好群众路线。正像对农民工兄弟说的那样:“我在政府工作,也是给你们打工。”可谓一语道出了“人民公仆”的真谛。公仆意识,是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体现,党员干部公仆意识的强弱,决定着党群、干群关系达到何种境界,树立公仆意识,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前提。“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句实实在在推动社会文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社会主义行为准则。只有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行为准则的公仆意识,理解公仆意识的内涵,才会时刻意识到自己的工作是在为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为推动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只有加强公仆意识教育,树立公仆意识才会减少“三聚氰胺奶粉”、“苏丹红鸭蛋”、“转基因大米”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只有加强公仆意识教育,树立公仆意识才会减少“楼歪歪”、“烂尾楼”、“鬼城”等浪费人民群众和国家财产事件的发生;只有加强公仆意识教育,树立公仆意识才会减少“教授被称作叫兽”、“警察是最大的黑社会”等负面言论的发生。 2进行公仆意识教育,践行群众路线教育的措施 公仆意识的树立、强化,是在践行群众路线的道路上思想意识进一步升华的过程。一方面需要以道德支撑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离不开制度的外在约束力。只有内外兼修,才能真正实现强化公仆意识,践行群众路线的要求。 2.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学习,从思想上强化公仆意识 以德服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道德是社会为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之间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所提倡的行为规范的综合。当前部分党员干部公仆意识淡化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对“官员”这一角色定位错误,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造成行为规范的混乱。与其说现在部分公仆缺乏必要的公仆意识,不如说缺乏必需的公仆职业道德的教育,故此,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将干部道德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11年10月17日,国家公务员局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列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使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更具吸引力、感染力,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因此,公仆意识的教育首先要从职业道德教育做起,公务员职业道德除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之外,还需要进行所从事的行业的职业道德培训,只有将社会主义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所管理行业的职业道德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地践行公仆意识培养,真正地实施群众路线,如果仅仅懂行政管理,而不懂所管理的行业,就会出现外行指导内行瞎指挥的局面,不懂行业就会慢慢地脱离群众路线、造成有心无力的局面。 2.2进行践行群众路线教育,要教育践行从行为上落实公仆精神 公仆意识只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中,才是对公仆精神的最好诠释。党员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如何理解公仆的内涵,能不能落实公仆精神,决定了他能否走好群众路线,能不能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公仆。领导干部只有善始善终,加强对公仆的内涵深刻的认识,在行动上真正落实公仆精神才能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因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加强教育。 2.2.1理解“服务为民”的公仆天职 邓小平曾经讲过“领导就是服务”的名言,生动鲜明的为我们概括出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人民公仆的使命和职责。人民群众不仅是国家的主人,而且是历史的主人,是创造历史、推动社会进步的英雄,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才能心甘情愿地为我们的“英雄”服务。所以我们党把“服务为民”作为宗旨,这也是现阶段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要求。党的领导干部能不能成为人民满意的公仆,与他能不能履行“服务为民”的天职,有什么样的群众观点有很大关系。只有深入理解公仆的天职,才能真正把百姓装在心里,才能体会百姓的真切需求,才能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解人民之所难,才能最终得到老百姓的拥护和支持。 2.2.2牢记“人民满意”的公仆准则 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做得到位不到位,落实效果好不好,有着一整套的评价体系,但其中最重要的应该是人民群众的评价。公仆服务的对象是人民群众,能否成为合格的“仆人”,人民群众这个“主人”说了算。群众路线走的好不好,人民群众的言论最能反映。所以,“让人民满意”不能仅仅是停留在一个口号上,要在实际行动中敬畏人民,清醒地认识自己与党、与人民的权力授受关系,权力来自与人民,就要接受人民的检验。所以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人民满意”的公仆准则,落实到行动中,成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第一标准。 2.2.3把握“人民利益至上”的公仆之魂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点明确指出“人民利益至上”,所以我党建立之初就确立了党的人民性,规定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明确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也决定了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维护群众利益的职责使命。一个领导干部能不能成为人民满意的公仆,与他有什么样的利益观有直接联系。“为官之道”需要一心为公,它不同于经商之道,不能为个人谋私利,领导职位也不是个人的名利场,不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工具。只有把握“人民利益至上”的公仆之魂,做到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才能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做一名合格公仆,这是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坚守的职业道德。 2.3进行公仆意识教育,要认识到健全机制的重要性 从制度完善教育方面来提升公仆意识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勤政为民的公仆意识,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更多的是要求领导干部的有较强的内在约束力,在思想上增强公仆意识,而制度的完善、机制的健全更是提升公仆意识必不可少的外在保障。制度机制的完善,使得任何行为不但要受到道德的约束,更有严格的法律规章制度的限定,一旦行为有所偏颇,要付出的不仅仅是道德成本,更有巨大的现实成本。在现实生活中,不可否认的是,对少数利益熏心,金钱至上的人来说,道德成本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他们在意的仅仅只有现实的经济利益,这些人往往缺失道德底线,社会上道德谴责对于他们来讲如同隔靴挠痒,显然力度不够,难以压制歪风邪气的蔓延和扩散。因此,必须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加强外部约束力,从制度的完善教育方面来提升公仆意识的认识和培养。 2.3.1认识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首先,严格选任标准。德才兼备,一直是我们党选人用人的标准,近几年来出台了相关规定,更加明确地提出了“以德为先,德在才前”的选任要求。因此,要坚持将道德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满意度。其次,健全退出机制。退出机制的完善,可以更好地把那些难以适应新形势要求,公仆意识缺失,素质低下,作风散漫,能力差,视群众利益为儿戏的人清除出公务员队伍。 2.3.2认识到完善监督机制的重要性 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公仆意识。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是提升公仆意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目前我国的监督主要包括政党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等。无论哪种监督方式,都应尽可能地让其发挥出最大功效,才能真正达到监督约束的效果。所以,必须扫除屏障,保障监督的公开透明。这样才能通过硬性的监督机制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而要求党员干部在践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中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常怀公仆之心,最终促进公仆意识的提升。 2.3.3认识到完善问责制和评估机制的重要性 在日常工作中,群众路线走得好不好,人民满意不满意,是不是一名合格的公仆,需要一整套科学的评估机制,进而完善干部考核、考察的制度和办法,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同时需要与官员问责制挂钩,力求奖惩到位,这不但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体现,更是强化公仆意识,践行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 3结论 总之,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党政管理阶层必须要强化公仆意识教育,践行群众路线,才能使我党在复杂多变的形势下立于不败之地。强化公仆意识是践行群众路线意识领域的升华,该意识教育应该作为现行行政管理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作者:邵茹花 单位:聊城市委党校行政管理教研室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开放教育行政管理论文 一、强化时代意识,实现资源内容与媒体技术的深度融 (一)加强专业的内涵建设,努力建设专业网络优秀课程建设专业的网络优秀课程是加强专业的内涵建设,提升专业的优秀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网络优秀课程一方面是指专业的主干课程、优秀课程建设网络课程,另一方面是指网络作为课程资源传递、师生交互、教学管理运行的优秀要素。网络优秀课程是“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活动、课程评价、课程服务”五个要素的有机统一。网络优秀课程的建设标准是学习资源丰富,学习活动多样,学习评价科学,教学过程全面,能够满足不同教与学需求的网络课程。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建设方案提出的“创新课程建设观念,为学习者提供集学习资源、学习活动、形成性评价和学习支持服务等于一体的网络课程”的建设要求,国家开放大学的课程都要求开展网上教学,并在此基础上,探索新的网上教学模式及其网络课程建设方式,逐步构建国家开放大学基于网络的教学模式。行政管理专业作为一个开办时间较长的大专业,具备建设网络优秀课程的基础条件。目前建设网络优秀课程应实现两个转变:一是实现由单纯的关注教学资源的建设过渡到集目标、内容、活动、评价、服务五位一体的整体设计的转变,二是实现由单纯的重课程形式向课程内容与课程形式的有机统一的转变。 (二)紧跟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步伐,大力建设课程移动学习资源在当今的移动媒体时代,全球互联网的趋势是正在向移动化转移 移动智能设备使学习者可以获得更广泛的学习机会,手机用户的普及使其将取代个人电脑成为个人信息中心。移动学习是移动通信、网络技术和现代教育三者有机融合的时代产物,是现代教育技术发展的新趋向,是未来远程教育的主要方式。行政管理专业以前所建的课程学习资源,大多以数字化的网络学习资源为主,不太适合移动学习。移动学习的移动性、灵活性和随机性等特点,要求移动学习资源的内容的表现形式要以文本、图片为主,移动学习资源信息内容的承载量要小而精,呈现形式应当简便快捷。因此,在专业课程学习资源整合过程中,以及网络优秀课程建设中,应根据移动学习的特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发建设一批课程移动学习资源,以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学习需求。 (三)适应微时代的学习需求,努力建设微课程学习资源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一个崭新的“微时代” 开启教育“微”时代的,正是“微课程”。微课程是实现自主学习、碎片化学习的必然要求。微课程具备自主学习及碎片化学习时间短、内容精、终端载体多样化、应用方便灵活等特点。微课程的特点决定了其非常适合个性化、移动化学习的需要,因此正逐步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重要的知识载体。微课程是对过去传统的视频教学资源建设的反思和修正。传统的大而全的资源,难以直接加以使用。微课程以其应用广泛性、载体多元化、参与普及性等优势决定了其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应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课程学习资源建设的一种重要形式。根据行政管理专业和课程的特点,微课程建设的重点应放在课程的实践教学、案例教学、热点探析、难点释疑等方面,以提高学习者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加强课程内涵建设,专业优秀课程着力打造三种以上媒体资源专业开办之初 按照开放教育关于多媒体资源的建设规范,要求课程至少要建有两种以上媒体资源,随着专业课程建设的逐步成熟与完善,面对学习者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专业优秀课程建设三种以上媒体资源逐步成为课程内涵建设的内在要求。三种以上媒体资源的建设一方面可以提升课程内涵建设的质量,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学习者提供更多的媒体资源使用的选择空间。专业优秀课程媒体资源的建设应根据课程的性质与特点,结合网络优秀课程的建设要求,在优化整合现有媒体资源的基础上,将媒体资源建设的重点放在移动学习资源和微课程学习资源建设上面,以适应无线网络时代学习者移动学习的需求。在专业优秀课程媒体资源建设中应将媒体资源的数量建设与质量提升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既增加媒体资源的数量,又提升媒体资源的质量。 (五)发挥成人学习者的独特优势 积极引导学习者参与课程学习资源建设随着远程开放教育教学模式与教育形式日趋成熟与完善,学习者不仅是资源的使用者,而且也应成为资源的生产者。开放教育的学习者大多是成人在职业余学习,一般都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经验,这既是成人学习者的特点,也是其独特的优势。学习者参与课程学习资源的建设应在课程一体化学习资源建设整体设计的框架下,充分发挥成人学习者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将资源建设的重点放在实践教学资源的建设上。比如,学习者一份优秀的社会调查报告,一篇优秀的毕业论文,一次政府公关活动的策划,一项社会改革措施的论证会,一项公共管理政策的听证会,一个社会热点问题的探析,一次政府危机的化解等等,都是学习者参与课程学习资源建设的重要选择,其示范与借鉴意义丝毫不亚于一些纯理论性的教学资源。 二、强化质量意识,坚持活动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全面提高网上教学活动的设计能力与教学策略的运用能力 (一)网上非实时答疑活动的设计 1.建立课程论坛智能答疑系统智能答疑系统是将以往课程中学习者常提出的共性问题与教师的解答有机地对应起来存放在相应的答疑系统中,通过自然语言的语义理解技术来分析并自动地匹配学生所提出的问题,自动地回答学习者提出的问题。作为网上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智能答疑系统能避免教师对不同学习者提出相同问题进行的重复劳动,在加强师生高效交流,帮助学生获取有效信息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2.建立课程论坛人工答疑系统对于学习者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果在智能答疑系统中无法搜索到相应的答案,就需要借助课程论坛的人工答疑系统。在人工答疑系统中,学习者遇到的问题一方面可以向同学求助获得解答,另一方面可以向教师求助获得解答。教师要积极引导大力倡导及时鼓励学习者解答彼此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以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二)网上实时主题教学活动的设计网上实时主题教学活动的设计,关键是要坚持活动主题与活动形式的有机统一,力求做到主题新颖与形式新颖 所谓主题新颖就是活动主题的设计要凸显理论性、实践性、时代性、趣味性、参与性等因素。所谓形式新颖就是根据确定的主题内容选定学习者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例如,行政管理专业以“城市环境保护政府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还是市民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为题开展的网络辩论赛活动。从活动主题的设计上看,主题内容源于专业优秀课程城市管理学的相关知识,既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又具有较强的时代性与现实性。从活动形式上看,辩论赛形式新颖具有较强的思辨性。 (三)网上自主学习活动的设计国开新学习网在建设丰富的课程学习资源的基础上,设计一定数量较高质量的网上自主学习活动,对于有效实现教学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1.网上自主学习活动的设计原则 (1)多样化设计原则。多样化设计学习活动要求根据课程的性质与特点进行全方位的学习活动的设计。从学习环节上看,可以是课前预习环节的活动设计、课中学习讨论环节的活动设计、课后反思环节的活动设计;从学习者参与形式上看,既要有学习者独立参与的学习活动的设计,又要有学习者协作学习的活动设计。 (2)融合性设计原则。融合性设计的原则就是要将自主学习活动的设计与课程学习资源的学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依托学习资源设计学习活动,以学习活动深化对学习资源的理解。将学习活动与资源学习结合起来,可以通过学生的学习活动集聚课程资源,让学生参与到资源建设活动中来。脱离学习资源孤立设计学习活动,将使学习活动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3)层次性设计原则。每一项学习活动设计都应有特定的目的与宗旨,一般情况下,应将学习活动设计成自由参加的活动和必须参加的活动两个层次。与课程考核相关的学习活动应设计成必须参加的活动,而属于个人学习自测或一些趣味性拓展性的学习活动应设计成自由参加的学习活动。 2.网上自主学习活动的设计形式 (1)虚拟人物设定形式。在学习活动的设计中,设定与学习者成长经历比较相似的一个虚拟人物,将虚拟人物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学习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挫折等呈现出来,并提出解决虚拟人物遇到问题的具体方案,供学习者学习借鉴。 (2)情景角色模拟形式。为了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培养学习者的参与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设各种形象生动、内容逼真、主题鲜明、具有参与特点的开放式虚拟场景,通过教学时空的拓展变换,使学习者置身于一个虚构的真实场景中,模拟设定的角色,完成模拟设定的角色任务。 (3)给定任务完成形式。给定任务完成形式就是教师提供一定的学习材料,提出相应的学习任务与学习要求,要求学习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给定的材料要有典型性与代表性,提出的学习任务要具有可操作性,学习要求要明确具体可考核。 (四)移动学习活动的设计 1.基于微信的移动学习活动随着智能手机的出现,微信作为一种具有通讯、社交、平台化功能的移动性应用软件,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一种新型的学习支持环境。从移动学习的角度看,可以从语音文本交互、微信群、自动回复响应、订阅推送和内容分享等方面充分发挥微信的移动学习支持功能。 2.基于二维码扫描的学习活动利用二维码链接技术,将数字化的学习资源设计一个二维码,学生利用二维码解码器或者微信的二维码扫描功能,把网络上的数字化学习资源扫描到手机端,在任何有网络的环境下即可打开手机学习,而不必输入复杂的网址,从而形成立体化学习环境,真正方便学生随时随地学习的需要。 3.基于短信的学习活动手机短信以其参与的广泛性、使用的便捷性、交流的互动性、环境的移动性等独特优势受到学习者的欢迎。基于手机短信的学习方式,学习者可以利用短信传播学习信息、交流学习内容、分享学习成果、平衡学习情感、处理学习材料等。 (五)网上教学策略的运用 发生式的教学策略在远程网络虚拟的学习环境中,学生参与网络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往往不太高,网上学习的发生率低,作为远程教育的导学教师需要运用一定的激励策略,激发学生参与网络学习的积极性,促成网上学习的有效发生。网络教学中的激励策略包括正激励与负激励两个方面。所谓正激励就是对于积极参与网上学习的学生通过一定的方式予以奖励,比如,除网上公开表扬外,通过推荐其参与网上学习之星、优秀毕业生等活动的评选,在课程的形考性考核成绩中予以加分等形式激发起网上学习热情。所谓负激励,就是对于参与网上学习积极性不高的学生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鞭策。 三、强化改革意识,坚持教学改革与考试改革的良性互动,科学评价网上学习的效果 (一)建立科学的网上学习效果评价形式 1.非正式的学习效果评价形式非正式的学习效果评价形式主要是学生自评、互评与教师他评三者的有机结合。学生自评主要是学习者在完成一定学习任务后利用网络课程提供的自测题对学习效果进行自检自测;学生互评一般是同一学习小组的成员对彼此完成的学习任务站在学习者的角度进行评价;教师他评是站在教师的角度按照学习目标与学习要求对学习者的学习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非正式的学习效果评价形式,具有不计分非正式评价的特点,一般不作为课程结业的正式评价依据。 2.正式的学习效果评价形式正式的学习效果评价形式是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形式。形成性评价作为学习过程的测评方式一般是通过完成一定数量的形考作业来进行学习效果的评价。终结性评价作为课程结业的综合评价要通过正式考核形式纸质考核或网络考核进行。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作为计分的正式评价形式,其评价结果要按一定的比例计入课程学习最终总成绩中,并以此作为衡量课程能否结业的重要标准。 (二)积极推进基于网络的课程考核改革现行的开放教育考试周期长、成本高、风险大决定了考试改革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对于行政管理专业而言,应坚持考试改革与教学改革同步进行,以考试改革倒逼教学改革,以教学改革推进考试改革。专业考试改革的重点是继续推进基于网络的课程考核改革。行政管理本科统设课目前已有5门课程开展基于网络的课程考核,而非统设课程仅形成性考核利用国开的形考平台进行,终结性考试基本沿用传统的纸质考试。而非统设课程通过纸质考试进行终结性考核集中在考试的最后一天进行,无形之中延长了考试周期,可根据课程的性质与特点采取100%的形考、网考、大作业(论文、设计等)等不同形式进行考核改革,以逐步取消现行的期末最后一天的非统设课程纸质考试。同时要根据这一考试改革思路从课程资源建设、网上教学活动的开展等方面深化专业的教学改革。 作者:秦振泽单位:山西广播电视大学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计算机网络与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论文 1计算机网络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中的现状 其一,资源浪费较严重。在高校教育中,根据部门职责不同,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技能的人员大都被安排在教辅工作岗位,职能管理部门岗位的专业要求更多的需要具有文科专业背景的人员,但这些人员往往缺乏计算机网络技术方面的知识,在运用计算机网络的过程中,比较倾向于对网络硬件的需求,片面认为价格高其功能就越强,操作就越简单,从而导致了网络资源的浪费,过多的购买硬件设备,出现设备闲置的现象。例如打印机可以通过资源共享实现几台计算机同时使用而不影响相互之间的工作,不仅可以节省开支,还可以节省空间;但大多数高校的打印机过多,造成资源的浪费。根据相关教育行业网络化建设趋势预测显示,2011年教育行业网络化投资达到了近570亿元,比上年增长9%左右;2012年教育行业网络化投资达到了723亿元,比上年增长13%左右,2013年达到760亿元,增长14%左右,如图1所示。过多的资金投资在硬件方面,使得资源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图1教育行业网络化投资增长比例其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较少。在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应用计算机网络的优秀是信息资源,包括学校教学、管理、科研等内部信息和利用网络获取信息。但大多数高校在计算机网络应用的初期,对硬件投资较大,忽略了信息资源的建设。高校管理、监测工作量化程度较低,在管理和决策中,通过客观数据进行分析的判断比较少。高校信息管理档案不够规范,没有进行数据化管理,或者数据化更新速度较慢,数据库维护和信息服务工作没有落实好,为教师和学生以及社会提供的网络服务不够完善。高校各部门间的数据无法共享,信息资源的利用率较低。 2计算机网络对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意义作用 其一,高校行政管理的任务是充分运用一切有效的资源为教学、科研、管理提供服务。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管理,能够将教育管理资源进行共享,高校教育机构内部在研发和管理本单位的信息数据库时,要从通过级别、用途等角度将部分数据分配给各部门使用和维护,从而有效避免同类资料的重复收集。其二,在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加强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运用,具有重要意义。在重要数据安全管理、系统运行故障处理、网络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作用,能够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和技术上的支持。极大地降低了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时效。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改变了高校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模式,使得行政管理顺应时代的发展需求,以优良作风为高校的各种管理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3计算机网络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中的应用策略 3.1构建完善的计算机网络平台 其一,完善网络平台。计算机网络平台是一个开放的体系,随着信息技术和信息理念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变化和升级。它也是一个规范化的体系,在共同的数字化标准、信息化标准、信息资源共享标准上运行。不同的学校在不同的时期,网络平台构建理念也不同。因此,高校应该根据当前的发展趋势和学校的实际需求,建立完善的计算机网络平台,为高校教育行政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其二,完善管理平台。管理平台首先需要构建网络技术应用于各项活动的管理信息系统,即构建管理平台的基础。其主要包括学生管理系统、教学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公共服务体系管理系统、后勤管理系统资产管理系统等。其三,完善资源平台。资源平台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中数字化的各种资源,其优秀是各种数据库。学校的信息库一般有学生信息库、教学信息库、科研信息库等,详情如图2所示。在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就需要将资源平台进行完善,为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图2高校教育行政管理计算机网络体系架构 3.2增强管理人员运用网络技术的意识 计算机网络技术和体系是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的载体,运用网络技术来改变高校教育行政管理方式,不仅仅是单纯的技术问题。首先需要人们转变思想观念,将管理和网络技术联合起来,将总结出来的管理思想和模式转移到管理应用系统中。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过程中,需要提高自身的思想意识,将科学合理的管理理念和行为程序固化到计算机网络技术当中,并根据当今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对技术进行改进和创新。计算机网络化办公体系对行政管理工作人员来说,是一种全新的事物,由于管理人员更加熟悉原有的人工传递信息的方式,有的人员会对计算机网络技术产生抵触情绪,适应新型的办公方式还需要较长的时间。这就需要学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的思想认识,使得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手法,提高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利用率。 3.3提高管理人员操作网络技术的能力 高校行政管理部门较多,这些部门的工作大致为教学、科研、财务、学生、人事、设备、生产、后勤等方面。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过程中,可以根据学校的管理职能进行划分,将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关系相互协调和统一,更加有效地控制和管理资源配置。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系统的研发过程中,需要与系统操作人员进行沟通,避免在应用的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错误。高校需要根据学校的各种需求,对现有的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得管理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推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的不断完善。 4总结 当今时代是信息化的时代,计算机网络在各领域中的应用前景比较广阔,在高校教育行政管理中的应用范围正不断扩大,但目前在使用计算机网络中还存在一定问题。高校需要顺应时展的潮流,制定出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措施,使得行政管理工作朝着电子化、集成化、网络化方向发展,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作者:吴永祥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保卫处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地市职业教育行政管理论文 一、地市政府在职业教育管理中的地位与职责 地市政府在职业教育管理中具体职责体现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中。1991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指出:各级政府及中央与地方的各有关部门要对职业技术教育分工负责。……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主要责任在地方,关键在市、县。在中央统一的方针政策下,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本地各类职业技术教育的布局、专业(工种)设置、招生、毕(结)业生就业安置及中、长期规划。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由地方政府在中央大政方针的指导下,实行统筹和管理。县、乡两级政府要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分级统筹规划经济、科技、教育的发展。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对地市政府责任有明确规定的是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化市(地)级人民政府在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责任。市(地)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促进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要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各种职业教育资源,打破部门界限和学校类型界限,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办学效益,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防止职业教育资源流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可以由省级有关部门与职业学校所在市(地)联合共建、共管,增强其为区域经济服务的功能。2010年颁布的《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宜。统筹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健全多渠道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投入。根据以上政策文本,我们可以讲地市级政府在职业教育管理方面职责概况为:规划、统筹、监督和保障等。 二、地市职业教育行政管理的调查 地市职业教育行政管理是地市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对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定,对地方职业教育事业的领导和管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家十分重视职业教育改革,出台了多项政策,召开多个工作推动会议,但是地市政府在政策执行中却存在政策表面化的偏差。那么这种“中央热、地方冷”的现象表现如何?地市政府究竟在职业教育管理上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和如何发挥?就这些问题,笔者对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进行研修的地市教育局长和督学进行问卷调研和深度访谈,发放问卷160份,回收问卷142份,有效回收率为89%。从被调查者来自的地区来看,东部地区占27%,中部地区占32%,西部地区占41%,说明样本所在地区分布比较均匀。 (一)地市政府表面重视职教,实际重视普教。 职业教育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保障和人力支持的经济功能已被地方政府认同,职业教育也被列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中。调研显示,96%的地市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中;81%的地市每1-2年召开一次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这一数据足以说明地市政府对职业教育的重视,但是“说起来重要,办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存在。在投入方面,由于职业学校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培训,必须配备实训设备和耗材,学生培养成本高于普高,发达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通常是普通教育的2.5倍。但是调研中发现,与普高相比,被调查地区中职学校经费投入高于普高的占26%,与普高一样的占28%,低于普高的占46%。笔者曾带队去东部某省的一个地市级考察,与所料一致的是,该市重点中专与重点中学在校园面积、基础设施、校长和教师配备上都有很大距离。 (二)地市职业教育管理格局以分别管理与归口管理为主,政策落实与质量监督不到位。 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由教育部门、人保部以及部分行业、企业管理。调研显示:46%的地市由教育部门和人保部门分别管理,44%的地市统一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10%由政府层面统筹管理。也就是说,分别管理和归口管理形成了当前地市职业教育管理格局。在地市政府在职业教育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中,大家认为最大的问题是“政策落实不力”和“缺乏职业教育督导”,都占36%,其次是“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占26%,再次是“上级领导不重视发展职业教育”,占10%。在政策落实上,部分地区用于职业教育的30%的教育费附加政策不能落实。为应付上级督导检查,地市财政部门将这笔经费暂时划拨到教育局财政上,检查结束后马上划走。局长们戏称,这是“财政局长与教育局长玩的一个数字游戏”。生均拨款政策执行更是困难,1996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财政部制定本部门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足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但是到目前为止,仅有10个省(区、市)出台了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在职业教育督导上,2012年,教育部专门颁布了《职业教育督导条例》,由于现代教育督导工作历史不长,职业教育督导工作更是新生督导项目,很多督学、督导办主任并没有从事过职业教育的经历,专门设置职业教育督导机构和将职业教育列入当前督导计划中的更是少之又少。在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56个职教试点项目中仅将内蒙列为职业教育督导试点,占试点项目的1.8%。 (三)地市政府统筹力度不均,招生问题制约职业教育发展。 统筹协调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地市政府优化职教资源、提升办学水平、促进城乡、校企协同发展的有效措施。地市政府在统筹职业教育方面力度最大的是统筹学校布局,为82%;其次是经费投入,为70%;第三是专业设置,为63%;第四是招生和就业,为58%;统筹力度最弱的是师资,为38%。校企合作是职业学校发展生命线,政府在校企合作中发挥统筹主导作用。调查显示,统筹协调是地市政府在校企合作方面主要职责,占66%;13%的地市政府通过政策制定促进校企合作;10%的地市政府直接指导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11%地市政府没有参与校企合作。由此可见,地市政府将统筹力度主要放在学校布局和经费上,在校企合作上也有少部分地方政府“缺位”。近年来,“招生难”成为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首要问题。出现“招生难”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政府统筹职能没有很好发挥,缺乏全局性规划,职业学校缺乏统筹设计,专业重复,造成竞争生源。一些位于地市级的省属职业学校,由于“地方保护”政策,很难招到地方生源;为了竞争生源,各个学校不得不给学校和老师回扣,购买生源,提高办学成本,无力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校企合作和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形成了恶性循环。 (四)地市政府主导力度大,学校自主权不足。 政府主导下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有利于职业教育快速和协调发展。但是如果政府包揽太多,缺少市场机制调节,学校自主性就得不到发挥。调查显示,公办职业学校办学经费中92%来自政府预算内财政拨款,7%来自学生学费,1%由学校自筹。《职业教育法》规定了建立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的经费筹措机制,但是,目前公办职业学校经费以政府投入为主,学校缺乏寻求其他渠道筹资的积极性,多渠道投资机制难以建立。在政府对职业学校的专项拨款方面,用于房屋基建的拨款最多,占74%;其次是用于学校的实训仪器设备的拨款,占72%;再次是重点建设专业的专项拨款,占69%;最后是对薄弱学校的补助,占66%。由此可见,政府在专项经费预算方面,基础设施和设备等硬件投入较多。有些局长提出,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在专项经费预算死板,学校用于校舍加固维修费用和实训设备购置的经费用不完,而学校却没有专项经费用于兼职教师的聘用和特色专业建设等软件建设。在教师招聘方面,学校也没有自主权,地方人事部门按照公务员招录标准和方式招聘教师,达不到中职学校对“双师型”教师的需求。有些地市中职学校校长和副校长都由市委组织部统筹,甚至学校中层干部聘任也必须经市教育局备案。政府在投入和人事管理方面的过分主导,束缚职业学校手脚,不利于学校发展。此外,地市政府或有关部门还为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信息服务,最多的是就业服务,占88%;创业、培训等其他服务项目占12%。 三、地市政府统筹主导职业教育的思考与建议 地市级政府负担着地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在促进地方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了统筹主导作用。但是调查中发现,地市政府在统筹、监督、保障等方面存在“缺位”现象,即应该政府做到的却没有做到,而在管理方面却存在“越位”现象,即应该放权的地方没有放权。鉴于此,笔者认为,应该从政策落实、职能转变和统筹管理三个方面入手,确保责任到位、简政放权和优化配置。 (一)落实政策,责任到位。 地市政府职责到位才能保障职业教育发展。然而从认识到行动存在距离,一些地方政府在履行统筹主导职业教育发展职责时,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调查中也存在着“地市政府表面重视职教,实际重视普教”的现象。其原因可以从地方政府政策执行价值冲突的角度分析:一方面,地方政府认识到发展职业教育有利于人全面发展、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他们不得不被以分数和升学率为考核标准的政绩观左右。这样一来,地方政府已经认识到必须重视职业教育,将职业教育纳入规划中,召开相关会议并发文推动职业教育发展,但是在对职业教育的条件保障方面确不如普通教育。因此,应落实和采取相关措施。1.地市政府首先要贯彻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一些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招收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影响职业学生毕业生就业。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对于违反就业准入制度的企业,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相关职业,如卫生医疗、食品生产等行业,加强监管,人保和工商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2.地市政府还应保证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增长。各级政府在经费投入方面承担不同的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并依法监督执行;地市政府除了保证职业学校教师工资按时发放以外,还必须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应不低于30%”的政策并保障教育经费逐年增长。3.地市政府应落实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和免费政策和职业学校学生责任保险制度。中职助学金政策一直受大家质疑,原因之一是学生挥霍或乱花助学金,产生不良效果;而中职学校确无经费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办学条件差;更有甚者,极少数中职学校还存在虚假注册学生学籍、骗取国家助学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最近,江西新余市调整助学金用途,将该项目经费(每年约300万元)设立为职业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用于奖励为新余企业输送员工的院校,以及实施集团化办学、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职业院校。[1]在免费政策方面,已经有内蒙、山西、江苏、福建、重庆、贵州、青海、宁波、厦门9个省市区免除中职教育学费,免学费资金由财政补贴职业学校,补贴标准从每生每年2000元至6500元不等;25个省实行职业学校学生责任保险全覆盖。 (二)职能转变,简政放权 职业教育是政府向公民提供的一项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是职业学校的投入方和管理方,学校在产权和管理上都依靠政府,增强政府对职业学校管理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和包揽,从而使学校失去了自主权,不利于调动学校自主性,束缚学校发展。政府应主动转变教育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通过立法、拨款、中介组织、政策引导、督导、信息服务等各种间接手段对学校进行管理。首先,地市政府向职业学校放权。地市政府可以将教师招聘权下放给学校,使学校根据学校专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企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聘用兼职教师、灵活安排招聘时间。上海市医药学校具备自主遴选教师的权力,他们将教师招聘分成八个步骤:市场筛选、专家面试、试讲、非智力因素测试、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带教培养、征询意见综合评价和正式聘用合同管理。地市政府根据中央制定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直接投入或开发建制。湖南长沙市在市属公办职业学校实行流动教师编制不超过教师编制总数的15%-30%(高职为30%),用于聘请校外有技术专长的兼职教师,按照空缺一个编制给予每年3万元财政补贴的标准执行。其次,地市政府向行业协会放权。行业是连接教育与产业的桥梁和纽带。行业协会是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形成的自治或半自治组织,代表行业利益。行业协会最了解本行业企业对人才数量和规格的要求。据餐饮行业协会调查显示,该行业对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需求旺盛,2010年需求量是37.10万人,2015年为58.25万人,2020年是64.95万人。许多企业为不能找到合适的餐饮高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发愁。[2]职业教育发展离不开行业指导,2010年,43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2011年6月,《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意见》出台。地市政府可以根据上级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将行业人才需求预测、行业工种标准制定和就业信息的提供等功能放权给行业协会。最后,地市政府向中介机构放权。督导检查也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和管理手段。我国的教育督导机构一般是教育局内设机构或与教育局合署办公,这种机构设置方式虽然有利于督导工作的专业化发展,但是影响督导结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一方面,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职业教育;另一方面,又去督导本地区职业教育办学情况,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难免让公众质疑督导的公正性。中介机构是独立的第三方,具有公正性和缓冲性,国外的做法是中介机构或行业组织负责对职业教育进行监督和指导。潍坊市教育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中介机构———潍坊创新教育评估中心和教育惠民中心接受社会各界对教育的投诉、咨询、求助与监督;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调查监督和部分学校评估工作。 (三)统筹管理,优化配置。 2002年和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决定》中都指出地市级政府应主要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在统筹的层级方面,50%的人认为,统筹权应放在地市一级;22%的人认为,职业教育应由省级统筹;17%认为,应由县级政府统筹;仅3%人认为,应中央一级统筹;8%的人保留自己的看法。地市政府统筹协调内容包括:管理、学校布局和校企合作。1.在管理方面,规划、管理体制和经费是统筹重点。地市级政府应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中,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设置院校和专业;根据各行各业对人才需求确定招生计划和培养标准。在管理体制方面,大家认为可以通过建立合理可行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解决:40%希望地市职业教育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23%的人希望政府统筹下的教育和人保部门合作管理;13%人希望教育部门和人保部门进一步分工;12%的人认为,应成立一个专门的职业教育管理部门;4%的人赞成教育、人保等其他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另外8%的人保留态度。2010底,辽宁鞍山市成立了与教育、人保部门平行的正局级单位———鞍山市职教城管理委员会,将进入职教城各级各类职业学校纳入委员会管理中,理顺了管理体制,打破了教育、人保部门各自为政、多头管理格局。在经费统筹方面,重庆市委、市政府从2006年开始整合市级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资金,在全国率先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五类学生”资助体系。2.地市政府可以通过学校撤并、区域调整、专业和招生等优化资源。湖南长沙市在统筹中职学校布局后,出现了学校办学水平提高,中职招生火爆的现象。2008年,长沙共有中职学校117所,2013年,锐减到67所,5年共减少了50所,改变了办学条件简陋,专业重复设置,招生恶性竞争的现象。浙江衢州中职学校在政府统筹下,由2008年的59所减少到2010年的21所,三年减少了38所,但是在校生由原来的2.17万人增加到4.16万人,校均规模从368人增加到1890人;一批在校生达3000人以上规模型的学校应运而生,近80%的学生就读于优质的省级重点以上职校。在专业设置和招生方面,嘉兴市按照“大市之内错位发展、县市之内不重复”的原则,优化区域专业布局和学校专业设置,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新设置专业的审批,避免重复设置、盲目建设和低水平竞争。嘉兴市教育局联合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编制全市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一招生信息,统筹领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跨区域招生工作,解决专业设置重复、投入分散带来的招生区域封锁、无序竞争的问题。3.地市政府通过政策引导、经费保障和共建实训基地等加强对校企合作的统筹主导。例如,在宁波市第一个出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以后,辽宁的沈阳、河南开封、三门峡、浙江上虞和河北唐山等市也纷纷出台了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与条例和规划同时出台的是税收减免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专项经费。嘉兴市政府从2011年起每年从教育资金中安排不少于600万元作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与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资助市属院校教学改革与集团化办学。天津市于2011年建成目前全国首家设施最好、规模最大、功能最完善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鉴定评价服务,对天津急需高端人才实行免费培训,对不同培训人员实行不同等级的培训补贴。以后,杭州市、苏州市和绍兴市等公共实训基地依次落成并投入使用。 作者:佛朝晖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副研究员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清代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论文 一 清朝前期的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太学和书院。太学又称国子监,是清代管理全国学校的最高机构,同又是办理大学的教育机关。就是说,国子监既是行政管理机构,又是办学实体。应该注意,在科举度的强大影响下,国子监对府、州、县学并没有直接管理责任,它仅是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机构。 国子监的管理体制,清承明制。《清史稿·学校志》记载:“世祖定鼎燕京,修明北监为太学。顺元年,置祭酒、司业及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籍、典簿等官。设六堂为讲肄之所,曰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一仍明旧。”①国子监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管理监事大臣于雍正三年(1725)始设,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这与明朝不同。但在实际操作中,国子监仍由祭酒、司业全面负责。国子监隶属于礼部,是清政府的二级管理机构。1905年学部成立,国子监并入学部,这时它的作用已大大衰微,基本上不再是高等教育机构了。 书院是清代重要的高等教育机构。清代以前,书院是民间办学机构,但清代的书院则直接由各级官府管理。雍正十一年的谕旨明确规定了各级书院的管理体制:“书院师长,由督抚学臣,不分本省邻省已仕未仕,择经明行修足为多士模范者,以礼聘请。其余各府、州、县书院,或绅士捐资倡立,或地方官拨款经理,俱申报该管官查核。”②根据规定,省会书院由督抚主管,学臣协助之,各府、州、县书院则由地方官管理,经费由官府供给。通过控制书院的师长、经费等,清政府大大促进了书院官学化的进程,这是清代书院管理的特色。 1862年京师同文馆创立,此后洋务派陆续创办了一些近代高等专科性质的学校,其中著名的除京师同文馆外,还有上海广方言馆、广州同文馆、福建船政学堂、天津水师学堂、福州电气学塾、天津电报学堂、南京铁路学堂等,共30多所。这些新式学堂构成了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对于这些学堂的管理,清政府没有设立专门机构,一般由主办人负责或由总督管理,学校内则设监督、总教习负责领导工作,总教都聘请外国传教士担任。例如,京师同文馆名义上由总理衙门的大臣负责,实际上由两位提调和两位副提调管理学生和教职员,总教理一切学术活动。因此,京师同文馆校内的管理已开始分化,与国子监、书院不同。 甲午中日战争后,维新运动兴起,维新派领导人在各地创办了一些新式学堂,如康有为在广州设立“万木草堂”,梁启超、谭嗣同在长沙主办“时务学堂”,张元济、陈昭常在北京创办“通艺学堂”等。这些学堂与书院不同,已具备近代高等教育的性质。维新派创办的学堂一般由创办人负责,和洋务派办的学堂相似。 维新运动中创办的最大的学堂是京师大学堂。1898年7月3日,光绪帝颁布上谕,“即着照所拟办理,派孙家鼐管理大学堂事务,办事各员,由该大臣慎选奏派。至总教习功课,尤须选择学赅中外之士,奏请简派。其分教习各员,亦一体精选,中西并用。……”③据此上谕,京师大学堂由皇帝直接派大臣管理。其具体的管理人员,在《总理衙门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中有详细的规定。该章程第六章“设官例”规定如下: 第一节:设管学大臣一员,以大学士、尚书侍郎为之,略如管理国子监事务大臣之职。 第二节:设总教习一员,不拘资格。由特旨擢用,略如国子监祭酒、司业之职。 第三节:设分教习汉人二十四员,由总教习奏调,略如翰林院五经博士、国子监助教之职。其西人为分教习者不以官论。 第四节:设总办一人,以小九卿及各部院司员充。 第五节:设提调八人,以各部院司员充。—一人管支应,五人分股稽查学生功课,二人管堂中杂务。……”④在筹办京师大学堂的同时,光绪帝又颁布上谕,要求各省广设学堂。随着学堂的普遍设置,国子监陈旧的管理已不适应需要,其作用逐渐衰微。京师大学堂创立后,其总纲规定:“各省近多设立学堂,然其章程功课皆未尽善,且体例不能划一,声气不能相通。今京师既设大学堂,则各省学堂皆当归大学堂统辖,一气呵成;一切章程功课、皆当遵依此次规定,务使脉络贯注,纲举目张。”⑤可见,京师大学堂既是一所大学,同时又有全国最高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即京师大学堂了中央教育行政管理。 1905年学部的成立标志着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进入了新阶段。实际上,1905年以前,学部已初露端倪。1903年,张之洞奏请特设总理学务大臣,统辖全国学务。原京师大学堂另设总监督,专司大学堂事务,其地位下降一格,受总理学务大臣节制。张之洞认为,管学大臣既管理京师大学堂,又兼管外省各学堂事务,在新式学堂纷纷设立时,其任务繁重,恐难完成使命。再者,京师大学堂也只是一所大学,其经验不一定适用于外省各级各类学校,因此,有必要专设总理学务大臣,以统辖全国学务。同年,张百熙、张之洞、荣庆上《学务纲要》,规定总理学务大臣不再管理大学堂,其下设属官,分为六处:专门处、普通处、实业处、审订处、游学处、会计处。从学务大臣的管理权限看,他虽不再管理京师大学堂,但仍设专门处负责管理专门学科事务,可见仍管理一部分高等教育。由于京师大学堂是当时全国唯一一所近代正式大学,故另派总监督管理。从此,京师大学堂不再是教育管理机构,而仅仅是一所大学了。 学务大臣设置不久,1905年10月8日,山西学政宝熙奏请速设学部,并请将礼部、国子监并入学部。宝熙的奏折说:窃谓此后普及之教育,日推日广,则学堂之统系,愈重愈繁,欲令全国学制,画一整齐,断非补苴罅漏之计所能为,一手一足之力所能济。且当变更伊始,造端宏大,各处学务之待考核统治者,条绪极纷,必须有一总汇之区,始足以期日臻进步。拟请饬下政务处,公议速行设立学部,上师三代建学之深意,近仿日本文部之成规,遴选通才,分研教育行政之法,总持一切,纲举目张,实于全国学务大有裨益。⑥12月6日,清政府谕令设立学部,下设五司一厅十二科,如下所示。 学部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近代第一个正式的中央教育行政专门管理机关的诞生,同时也标志着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与普通教育行政管理的分离。高等教育由专门司专门教务科管理,该科掌管核办大学堂、高等学部及凡属文学、政法、学术、技艺、音乐各种专门学堂一切事务,并稽核私立专门学堂教科设备是否合度及应否允准与官立学堂有一律权利或颁公款补助等事。从此,学部专门司专门教务科成为我国第一个主管全国范围内高等教育事务的行政管理机构。 二 综观清代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其发展表现出以下三个趋势: 第一,中央集权化的趋势加强。在明代,书院是民间办学机构,政府不干预书院的日常管理。书院设山长一人,主持书院的全部工作。书院订有学规,师生共同遵守,利用学规来管理书院的日常工作。清朝初年统治者不重视书院,而且还抑制书院的发展。直至雍正十一年(1733),清政府才下令在各省省会设立书院。书院的师长由督抚学官聘请,学生由驻省道员专司稽察,各州县秉公选择。师生的生活费用一律由清政府拨给学田以学田租金及所赐帑金供给。这样,通过控制经费、师生,清政府实际上把书院办成了省立大学。可见,清代的书院和明代有本质的不同,它不再是自由讲学的场所,而是官学系统的一部分,其管理受清政府的约束。 自1862年起,洋务派官僚陆续创办了30多所新式学堂。由于创办人如奕讠斤、李鸿章、左宗棠等人都是清政府重要的大臣,清政府对新式学堂的管理又缺乏经验,因此,这些学堂就由创办人或总督负责,清政府没有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从国家高等教育系统层次上看,洋务学堂的管理是很松的。但1898年创办的京师大学堂则不同,它既是中央政府直接创办的新式大学,又是中央政府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这表明清政府加强了对高等教育的管理。 总之,清政府一方面促使书院官学化,另一方面逐步加强对新式学堂的管理,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从分散的形态逐步走向中央集权的型式。 第二,呈现出专门化的发展趋势。国子监和京师大学堂都具有双重角色:既是办学实体,又是教育行政管理机构。1903年学务大臣设置后,京师大学堂成为单纯的教育机关,不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这标志着办学机构与管理机构的分离。同时,国子监、京师大学堂是全国最高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不仅要管理高等教育事务,对中小学堂也负有领导责任。教育行政管理呈现出未分化的原始样态。从1903年学务大臣设置到1905年学部成立,京师大学堂不再是行政管理机关,学部内又分设了专门司与普通司,这样,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与普通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终于分离。教育功能与管理功能的分离,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与普通教育行政管理的分离,标志着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逐步走向专门化。 第三,逐步走向系统化。学部成立以前,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实行个人负责制。国子监的管理监事大臣、祭酒、司业、京师大学堂的学务大臣、总教习,都负有管理高等教育事务的职责,但其下并没有设置专门管理教育事务的机构。1903年学务大臣设置后,下设有专门处,这可以说是专门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雏型,然而京师大学堂不属于学务大臣管辖。1905年学部成立,其中的专门司专门教务科标志着第一个专门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诞生。机构的逐步健全表明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系统性的加强,也意味着行政管理功能逐步得到强化。国子监、京师大学堂名义上是全国最高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实际上对地方高等教育机构如书院,并没有实行直接的领导。学部专门司设置后,全国范围内有了一个统一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专门机构,这样,从中央到地方,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向系统化迈出了一大步。在普通教育行政管理与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未分化以前,清朝的官学系统虽然分为高等教育与普通中小学教育不同的阶段,但行政管理没有形成具有不同阶段而又相互衔接的体系。学部成立后,其下分设专门司、普通司、实业司等,这不仅标志着普通教育行政管理与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分离,也表明教育行政管理体系的正式形成,在一定意义上也意味着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逐步走向系统化。 三 清代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发展表现出集权化、专门化、系统化的趋势,造成这些趋势的动因是复杂的,其中以下三点尤为突出: 首先是实践的需要。清朝前期,清政府除加强了对书院的控制外,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与明朝没有大的区别。1862年后,新式学堂陆续出现并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同时原有的高等教育机构也在发生变化。1898年7月10日,光绪帝谕令将书院改办学校:“……即将各省府厅州县现有之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校。至于学校等级,自应以省会之大书院为高等学,郡城之书院为中等学,州县之书院为小等学。”⑦此后,各省会书院陆续改为高等学堂。新式学堂的推广要求设置新的行政管理机构,采用适合新式学堂的管理方法,这必然会促进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变化。 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深刻影响的另一事件是科举制的废除。科举制自隋朝建立以来,便成为封建教育的优秀。在清代,书院的官学化使科举制更成为高等教育的重心。后,科举制成为阻碍新式学堂发展的严重障碍。光绪三十一年(1905),袁世凯、赵尔巽、张之洞等人奏请停止科举,兴办学堂。他们认为科举不停止,学堂就不可能获得大发展。同年八月,光绪帝下令停止科举:“著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⑧科举制的废除标志着封建时代的旧教育制度在形式上完全结束,新的教育制度得以建立。以此为契机,高等教育进一步走向近代化。经过兴办新式学堂,改革书院,废除科举,近代化的高等教育体系逐步形成。为适应这一变革,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也必然要抛弃国子监时代的模式,逐步走向专门化、系统化。 其次,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发展是高教系统变革的一部分,在清代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深受当时政治改革的制约。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面临着西方列强的侵略,洋务派官僚认识到列强船坚炮利,为了维护清政府的统治,主张取“西艺”以补“中学”的不足。在“中体西用”原则的指导下,洋务派创办了30多所新式学堂,对传统的高等教育产生了强烈的冲击。甲午中日战争后,清政府的危机进一步加深,在“救亡图存”的口号下,维新派发动了“”。变法失败后,京师大学堂得以保存,其它有关高等教育的改革措施也陆续实行。尤其是科举制度废除后,高等教育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清廷也逐渐把其管理权限收归中央政府。可见,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变革与当时的社会政治改革是一致的,并受后者的制约。这与欧洲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早期发展具有质的不同。西欧中世纪,大学都是民间办学团体,拥有自治权,行政管理不受当地政府及教会的干预,这在相当长时期内是西欧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一个显著特点。而我国清代的高等教育机构都是官学系统的一部分,受清廷的控制,其行政管理也受清政府左右。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清政府必然会重视并控制高等教育的发展,因而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发展表现出集权化的趋向。 最后,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变化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清代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具有鲜明的政治化的特点。无论是传统的国子监,或是新式的京师大学堂,或是学部,其管理人员均由清廷委派大臣充任,具有明确的官职品级。尽管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几经变化,这一特点却始终未变。西学的输入,新式学堂的创办,比较彻底地改变了高等教育的形式、结构、教学内容及方法,然而对行政管理的影响较弱。学部成立标志着新的行政管理机构的诞生,但行政管理新思维和新方法的到来则迟缓得多。由此可见,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变革深受传统文化的制约。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清代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论文 一 清朝前期的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太学和书院。太学又称国子监,是清代管理全国学校的最高机构,同又是办理大学的教育机关。就是说,国子监既是行政管理机构,又是办学实体。应该注意,在科举度的强大影响下,国子监对府、州、县学并没有直接管理责任,它仅是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机构。 国子监的管理体制,清承明制。《清史稿·学校志》记载:“世祖定鼎燕京,修明北监为太学。顺元年,置祭酒、司业及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籍、典簿等官。设六堂为讲肄之所,曰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一仍明旧。”①国子监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管理监事大臣于雍正三年(1725)始设,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这与明朝不同。但在实际操作中,国子监仍由祭酒、司业全面负责。国子监隶属于礼部,是清政府的二级管理机构。1905年学部成立,国子监并入学部,这时它的作用已大大衰微,基本上不再是高等教育机构了。 书院是清代重要的高等教育机构。清代以前,书院是民间办学机构,但清代的书院则直接由各级官府管理。雍正十一年的谕旨明确规定了各级书院的管理体制:“书院师长,由督抚学臣,不分本省邻省已仕未仕,择经明行修足为多士模范者,以礼聘请。其余各府、州、县书院,或绅士捐资倡立,或地方官拨款经理,俱申报该管官查核。”②根据规定,省会书院由督抚主管,学臣协助之,各府、州、县书院则由地方官管理,经费由官府供给。通过控制书院的师长、经费等,清政府大大促进了书院官学化的进程,这是清代书院管理的特色。 1862年京师同文馆创立,此后洋务派陆续创办了一些近代高等专科性质的学校,其中著名的除京师同文馆外,还有上海广方言馆、广州同文馆、福建船政学堂、天津水师学堂、福州电气学塾、天津电报学堂、南京铁路学堂等,共30多所。这些新式学堂构成了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对于这些学堂的管理,清政府没有设立专门机构,一般由主办人负责或由总督管理,学校内则设监督、总教习负责领导工作,总教都聘请外国传教士担任。例如,京师同文馆名义上由总理衙门的大臣负责,实际上由两位提调和两位副提调管理学生和教职员,总教理一切学术活动。因此,京师同文馆校内的管理已开始分化,与国子监、书院不同。 甲午中日战争后,维新运动兴起,维新派领导人在各地创办了一些新式学堂,如康有为在广州设立“万木草堂”,梁启超、谭嗣同在长沙主办“时务学堂”,张元济、陈昭常在北京创办“通艺学堂”等。这些学堂与书院不同,已具备近代高等教育的性质。维新派创办的学堂一般由创办人负责,和洋务派办的学堂相似。 维新运动中创办的最大的学堂是京师大学堂。1898年7月3日,光绪帝颁布上谕,“即着照所拟办理,派孙家鼐管理大学堂事务,办事各员,由该大臣慎选奏派。至总教习功课,尤须选择学赅中外之士,奏请简派。其分教习各员,亦一体精选,中西并用。……”③据此上谕,京师大学堂由皇帝直接派大臣管理。其具体的管理人员,在《总理衙门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中有详细的规定。该章程第六章“设官例”规定如下: 第一节:设管学大臣一员,以大学士、尚书侍郎为之,略如管理国子监事务大臣之职。 第二节:设总教习一员,不拘资格。由特旨擢用,略如国子监祭酒、司业之职。 第三节:设分教习汉人二十四员,由总教习奏调,略如翰林院五经博士、国子监助教之职。其西人为分教习者不以官论。 第四节:设总办一人,以小九卿及各部院司员充。 第五节:设提调八人,以各部院司员充。—一人管支应,五人分股稽查学生功课,二人管堂中杂务。……”④在筹办京师大学堂的同时,光绪帝又颁布上谕,要求各省广设学堂。随着学堂的普遍设置,国子监陈旧的管理已不适应需要,其作用逐渐衰微。京师大学堂创立后,其总纲规定:“各省近多设立学堂,然其章程功课皆未尽善,且体例不能划一,声气不能相通。今京师既设大学堂,则各省学堂皆当归大学堂统辖,一气呵成;一切章程功课、皆当遵依此次规定,务使脉络贯注,纲举目张。”⑤可见,京师大学堂既是一所大学,同时又有全国最高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即京师大学堂了中央教育行政管理。 1905年学部的成立标志着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进入了新阶段。实际上,1905年以前,学部已初露端倪。1903年,张之洞奏请特设总理学务大臣,统辖全国学务。原京师大学堂另设总监督,专司大学堂事务,其地位下降一格,受总理学务大臣节制。张之洞认为,管学大臣既管理京师大学堂,又兼管外省各学堂事务,在新式学堂纷纷设立时,其任务繁重,恐难完成使命。再者,京师大学堂也只是一所大学,其经验不一定适用于外省各级各类学校,因此,有必要专设总理学务大臣,以统辖全国学务。同年,张百熙、张之洞、荣庆上《学务纲要》,规定总理学务大臣不再管理大学堂,其下设属官,分为六处:专门处、普通处、实业处、审订处、游学处、会计处。从学务大臣的管理权限看,他虽不再管理京师大学堂,但仍设专门处负责管理专门学科事务,可见仍管理一部分高等教育。由于京师大学堂是当时全国唯一一所近代正式大学,故另派总监督管理。从此,京师大学堂不再是教育管理机构,而仅仅是一所大学了。 学务大臣设置不久,1905年10月8日,山西学政宝熙奏请速设学部,并请将礼部、国子监并入学部。宝熙的奏折说:窃谓此后普及之教育,日推日广,则学堂之统系,愈重愈繁,欲令全国学制,画一整齐,断非补苴罅漏之计所能为,一手一足之力所能济。且当变更伊始,造端宏大,各处学务之待考核统治者,条绪极纷,必须有一总汇之区,始足以期日臻进步。拟请饬下政务处,公议速行设立学部,上师三代建学之深意,近仿日本文部之成规,遴选通才,分研教育行政之法,总持一切,纲举目张,实于全国学务大有裨益。⑥12月6日,清政府谕令设立学部,下设五司一厅十二科,如下所示。 学部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近代第一个正式的中央教育行政专门管理机关的诞生,同时也标志着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与普通教育行政管理的分离。高等教育由专门司专门教务科管理,该科掌管核办大学堂、高等学部及凡属文学、政法、学术、技艺、音乐各种专门学堂一切事务,并稽核私立专门学堂教科设备是否合度及应否允准与官立学堂有一律权利或颁公款补助等事。从此,学部专门司专门教务科成为我国第一个主管全国范围内高等教育事务的行政管理机构。 二 综观清代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其发展表现出以下三个趋势: 第一,中央集权化的趋势加强。在明代,书院是民间办学机构,政府不干预书院的日常管理。书院设山长一人,主持书院的全部工作。书院订有学规,师生共同遵守,利用学规来管理书院的日常工作。清朝初年统治者不重视书院,而且还抑制书院的发展。直至雍正十一年(1733),清政府才下令在各省省会设立书院。书院的师长由督抚学官聘请,学生由驻省道员专司稽察,各州县秉公选择。师生的生活费用一律由清政府拨给学田以学田租金及所赐帑金供给。这样,通过控制经费、师生,清政府实际上把书院办成了省立大学。可见,清代的书院和明代有本质的不同,它不再是自由讲学的场所,而是官学系统的一部分,其管理受清政府的约束。 自1862年起,洋务派官僚陆续创办了30多所新式学堂。由于创办人如奕讠斤、李鸿章、左宗棠等人都是清政府重要的大臣,清政府对新式学堂的管理又缺乏经验,因此,这些学堂就由创办人或总督负责,清政府没有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从国家高等教育系统层次上看,洋务学堂的管理是很松的。但1898年创办的京师大学堂则不同,它既是中央政府直接创办的新式大学,又是中央政府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这表明清政府加强了对高等教育的管理。 总之,清政府一方面促使书院官学化,另一方面逐步加强对新式学堂的管理,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从分散的形态逐步走向中央集权的型式。 第二,呈现出专门化的发展趋势。国子监和京师大学堂都具有双重角色:既是办学实体,又是教育行政管理机构。1903年学务大臣设置后,京师大学堂成为单纯的教育机关,不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这标志着办学机构与管理机构的分离。同时,国子监、京师大学堂是全国最高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不仅要管理高等教育事务,对中小学堂也负有领导责任。教育行政管理呈现出未分化的原始样态。从1903年学务大臣设置到1905年学部成立,京师大学堂不再是行政管理机关,学部内又分设了专门司与普通司,这样,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与普通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终于分离。教育功能与管理功能的分离,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与普通教育行政管理的分离,标志着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逐步走向专门化。 第三,逐步走向系统化。学部成立以前,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实行个人负责制。国子监的管理监事大臣、祭酒、司业、京师大学堂的学务大臣、总教习,都负有管理高等教育事务的职责,但其下并没有设置专门管理教育事务的机构。1903年学务大臣设置后,下设有专门处,这可以说是专门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雏型,然而京师大学堂不属于学务大臣管辖。1905年学部成立,其中的专门司专门教务科标志着第一个专门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诞生。机构的逐步健全表明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系统性的加强,也意味着行政管理功能逐步得到强化。国子监、京师大学堂名义上是全国最高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实际上对地方高等教育机构如书院,并没有实行直接的领导。学部专门司设置后,全国范围内有了一个统一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专门机构,这样,从中央到地方,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向系统化迈出了一大步。在普通教育行政管理与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未分化以前,清朝的官学系统虽然分为高等教育与普通中小学教育不同的阶段,但行政管理没有形成具有不同阶段而又相互衔接的体系。学部成立后,其下分设专门司、普通司、实业司等,这不仅标志着普通教育行政管理与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分离,也表明教育行政管理体系的正式形成,在一定意义上也意味着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逐步走向系统化。 三 清代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发展表现出集权化、专门化、系统化的趋势,造成这些趋势的动因是复杂的,其中以下三点尤为突出: 首先是实践的需要。清朝前期,清政府除加强了对书院的控制外,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与明朝没有大的区别。1862年后,新式学堂陆续出现并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同时原有的高等教育机构也在发生变化。1898年7月10日,光绪帝谕令将书院改办学校:“……即将各省府厅州县现有之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校。至于学校等级,自应以省会之大书院为高等学,郡城之书院为中等学,州县之书院为小等学。”⑦此后,各省会书院陆续改为高等学堂。新式学堂的推广要求设置新的行政管理机构,采用适合新式学堂的管理方法,这必然会促进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变化。 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深刻影响的另一事件是科举制的废除。科举制自隋朝建立以来,便成为封建教育的优秀。在清代,书院的官学化使科举制更成为高等教育的重心。后,科举制成为阻碍新式学堂发展的严重障碍。光绪三十一年(1905),袁世凯、赵尔巽、张之洞等人奏请停止科举,兴办学堂。他们认为科举不停止,学堂就不可能获得大发展。同年八月,光绪帝下令停止科举:“著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⑧科举制的废除标志着封建时代的旧教育制度在形式上完全结束,新的教育制度得以建立。以此为契机,高等教育进一步走向近代化。经过兴办新式学堂,改革书院,废除科举,近代化的高等教育体系逐步形成。为适应这一变革,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也必然要抛弃国子监时代的模式,逐步走向专门化、系统化。 其次,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发展是高教系统变革的一部分,在清代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深受当时政治改革的制约。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面临着西方列强的侵略,洋务派官僚认识到列强船坚炮利,为了维护清政府的统治,主张取“西艺”以补“中学”的不足。在“中体西用”原则的指导下,洋务派创办了30多所新式学堂,对传统的高等教育产生了强烈的冲击。甲午中日战争后,清政府的危机进一步加深,在“救亡图存”的口号下,维新派发动了“”。变法失败后,京师大学堂得以保存,其它有关高等教育的改革措施也陆续实行。尤其是科举制度废除后,高等教育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清廷也逐渐把其管理权限收归中央政府。可见,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变革与当时的社会政治改革是一致的,并受后者的制约。这与欧洲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早期发展具有质的不同。西欧中世纪,大学都是民间办学团体,拥有自治权,行政管理不受当地政府及教会的干预,这在相当长时期内是西欧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一个显著特点。而我国清代的高等教育机构都是官学系统的一部分,受清廷的控制,其行政管理也受清政府左右。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清政府必然会重视并控制高等教育的发展,因而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发展表现出集权化的趋向。 最后,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变化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清代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具有鲜明的政治化的特点。无论是传统的国子监,或是新式的京师大学堂,或是学部,其管理人员均由清廷委派大臣充任,具有明确的官职品级。尽管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几经变化,这一特点却始终未变。西学的输入,新式学堂的创办,比较彻底地改变了高等教育的形式、结构、教学内容及方法,然而对行政管理的影响较弱。学部成立标志着新的行政管理机构的诞生,但行政管理新思维和新方法的到来则迟缓得多。由此可见,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变革深受传统文化的制约。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教育行政管理创新分析论文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得到了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但仍存在一些缺陷。特别是WTO的加入,给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既为我国的高等教育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又给我国高等教育带来了新的挑战。为了因势利导、应对挑战,我们必须创新和构建入世后适应我国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1]可见教育创新在我国教育事业中的重要性。当然,这种创新也包括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创新。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加入WTO给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挑战大于机遇。为了应对这一挑战,使我国高等教育能顺利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上有所创新和突破。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既包含宏观层面的政府、社会与高校各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及其组织运行方式,也包含微观层面的高校内部管理体制,具体包括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资体制、招生就业体制等方面。本文拟就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作一些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我国现行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缺陷 我国于20世纪50年代形成的高校管理体制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虽然一直持续不断,但由于主客观因素,其基本特征仍没有改变,如高度集权管理、教育资源由政府统一配置、学校内部行政权力过大、官本位现象严重等。概括起来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政校不分,党政不分从高校外部来说,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一直由政府包办,各高校根据隶属关系分别从中央或地方政府获得不同数额的财政拨款,政府成为高等院校的主办者,实际上垄断了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的举办者、管理者和办学者界线模糊。从高校内部来说,我国高等院校存在着党政不分的弊端,这样既削弱了党的政治领导及监督作用,又不能发挥行政指挥的功能。21组织庞大,职责不清当前我国高校的机构庞杂,运行缓慢,每所高校机关普遍设有30余个部、处,非教学人员大量超过教学人员,造成学校负担过重。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大学规模的扩大,新兴学科、新兴专业的大量涌现,使得学校一级的管理幅度成倍地增加,于是造成了大学科层化特征愈加明显,人浮于事,权力过分集中。学校办学主体本末倒置,机关行政人员成了学校权力的优秀,过多参与过程管理,任意对学院一级发号施令。“同时,有的学校的教代会,只不过是一个群众组织,并无实质上的权力;学校的校务会,只不过是一个咨询机构,也无实权。”[2]31行政工作的严重曲解对高等院校行政工作的严重曲解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许多行政工作者(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人员),对我国高等教育的认识不清,如教育是产业还是公益事业?教育思想不够明确。二是“官本位”思想严重,各类高校、各种职称都要向行政级别靠。高等学校分副省级学校、厅级学校和副厅级学校。教授当了校领导,如果这个学校享受厅级待遇,那么这位教授就是厅级教授,于是工资、住房各种待遇都紧跟而上。而不当官的广大教师,只好“望官兴叹”。41行政行为规范不健全,导致权力的滥用我国教育立法近几年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大量存在。而且许多制度的不健全、不规范,导致有了法也难以贯彻实施。如学位点审批权和基金项目评审权的相对集中和管理不规范等导致这一领域公贿行为流行。由于学位点和基金项目事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生存和发展,因而成为势在必争的对象。而现在学位点和基金项目评审未能完全体现出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原则,评价标准也不尽科学。在这种情况下,难免某些申报单位为了争取有利于自己的结果趁虚而入,公款送礼行贿,以期攻克有关评审专家和主管官员的“关口”,公贿行为愈演愈烈。 二“入世”给我国高等教育的影响 WTO若干规则涉及教育的内容主要集中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它把“教育服务”纳入服务贸易范畴。其中第13条规定:世贸组织参加者必须把高等教育作为第三产业介入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即在世界范围内提供国际协作办学,开展合作科研,互相交流教师、互招留学生以及围绕这些活动形成的相关产业的服务。虽然我国在“入世”时对教育的开放只作了原则性的承诺,对各级各类教育的具体开放的时间表没有承诺,但现在没有承诺,并不意味着将来不承诺。即使有限地开放,也可能产生全局性的影响,而且随着进一步融入世界步伐,我国也必须按WTO要求来开放教育市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入世”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利与弊。 (一)积极影响: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提供新的机遇和发展空间11有利于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增强办学活力加入WTO意味着我国开始实施真正的市场经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贸易结构的调整都会推动教育体制结构的调整。教育的市场化程度将逐步提高,办学主体不拘泥于政府,而教育经费的提供亦由一元化变为多元化。多种办学体制,多种办学形式,必然促进竞争的形成、质量的提高、教育事业和产业的繁荣。21有利于引进外国先进教育资源,加快我国高等教育改革进程加入WTO,我国的教育市场要向国外开放,而不能像过去那样排斥和限制它们进入。加快实现教育国际化,体现在广泛开展与外国教育机构和学校的国际交流、合作办学、合作科研,教师之间的互访、兼课、学术研讨,积极引进外国的先进教材、先进教学方法、管理方法,以及在教学、科研等评价标准方面与国际接轨等。从教学内容来说,入世后,中国税收、外贸、财务结算等运作方式都要发生变化。因此,在专业设置、教学内容上,都要根据这一变化对人才的知识结构提出新的要求,培养一批熟悉国际经贸惯例和精通国际商务、金融、会计、法律、经贸、现代管理等方面人才,这一切都能加快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31有利于发挥高等教育为我国建立学习型社会的作用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1]加入WTO,建立学习型的社会,势在必行,无论是企业或事业单位都必须成为学习型组织。每个人必须不断学习、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以提高个人素质,增强竞争力。而高等院校在建立学习型社会中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大学体制和招生制度必将得到改变,扩展大学功能。高校应取消对入学年龄的限制,面向社会在职人员招生,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大批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把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在岗培训、转岗培训、短期培训、长期培训等结合起来,为建立学习型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负面影响:给我国高等教育带来的风险我国加入WTO,在享受相应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在获得一定收益时,也必须交付相应的成本。就我国高等教育领域而言,受到的负面影响至少有以下三方面:11教育市场开放的不平等,使我国的高等教育在参与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加入WTO后,发达国家凭借其教育优势和经济实力,能很快地进入高等教育市场。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其教育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高等教育服务相对幼稚,要想进入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市场则会遇到很高的门槛。教育服务贸易(如留学)的逆差将在较长时间内存在,虽然我国也有可能通过向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输出教育服务而取得一定回报,但付出的代价可能很高。21加入WTO,对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对其行政行为产生巨大的冲击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变得更加直接,增加思政工作的难度;同时加入WTO将促使中国互联网与国际接轨,给思政教育手段和覆盖能力带来挑战。据统计,在互联网中英文信息占95%以上,而中文信息的输出、输入量只占0.05%。另外,加入WTO也加速了我国社会的转型,大学生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这也同样给我国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带来新的难题。31教育市场的不发达,可能使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些教育结构面临较大风险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基本上未能开放教育市场,我国教育在总体上依然是在“计划经济”的模式下运作。计划经济模式及教育经费的不足使得我国的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明显不合理。国外高等教育机构进入我国教育市场后,有可能凭借“洋文凭”、“洋证书”的含金量,利用国人的“崇洋”心理与国内高等教育机构争夺生源。“在专业设置、教学质量、品牌价值、管理水平等方面缺乏竞争力的我国高等学校,可能因生源匮乏难以为继,甚至倒闭或被国外教育机构收编。”[3]超级秘书网 三入世后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构建 为了应对“入世”的挑战,我们必须认真分析、总结我国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趋利避害,创建适合我国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体制,使我国高等教育能更加顺利、健康地发展。为此,我们认为当前必须在以下几方面取得突破:11更新行政观念,全新定位我国高等教育要更新高校行政人员的观念最主要的就是让他们重新审视高等教育的性质和地位。在WTO的国际大背景下,我们应把高等教育看做是一种服务,把“教育的对象”变为“服务的对象”,真正实现教育服务社会经济、服务人的发展目标,做到以学生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最大限度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要抛弃教育本土化的观念,树立教育国际化的观念,主动融入国际教育市场,把教育看做一种产业,当然,这种产业的“公益”性仍成为其主要特征。只有认清我国高等教育的特征和作用,才能更好地实行从万能行政到有限行政,变直接行政为间接行政,变命令行政为服务行政。21调适行政关系,使高校的行政系统成为一个有职有权的行政实体从外部来说,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快转变职能和工作方式,学会按国际通行规则做好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政府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好教育战略发展目标,制定实施规则,特别是要关注教育发展战略、教育布局、教育结构、质量管理等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简言之,要把政府教育行政职能转变为对大学教育质量进行质量监控和维护教育市场的秩序上来,实现由直接管理模式向间接管理模式的转变,真正赋予高校各种合法权利。另外,就高等院校内部来说,在合理实行党政分开、全面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行政机制下,应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等组织的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31重构行政组织,实现由“校一级管理”的完全行政等级制向“校-院(系)”行政管理模式的转变由于政府对高等教育的高度集权管理,致使高等院校内部的行政管理体制也形成了一个以“校”一级管理模式的完全行政等级制。由于高校是有组织的松散结合系统的特殊性,完全的行政等级制度容易导致高校教育生产中的“X-无效率”(X-Ineffi2ciency)。它阻碍了教师在学术、科研上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限制学生的个性发展,无形中助长了封建的官本位作风。严格的行政等级制度将使教职工过多的能力和精力投入到协调人际关系和追求行政分利上。现有校一级管理幅度过大的状况,严重阻碍学校机构的精减以及行政活力和效率的发挥。要改变这一现状,就应以建立“校-院(系)”二级分权的管理模式为切入口,确立学院“主体性”结构地位,围绕把学院(系)构建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这一目标,赋予学院一定的自主权,包括专业设置权、招生考试权、教学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权、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权、职称评聘权以及财产管理使用权等,激发其行政活力和办学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把高校构建为一个以目标管理为主,有宏观调控能力的精干、高效、有序的行政管理系统。41加强行政法治,认真贯彻“依法治校”的方针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和《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教育行政法律、法规,加上教育管理部门的200多个教育行政规章,法律体系已初具规模,但仍不完善。特别是加入WTO,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规需要清理、修订和完善;同时,要针对加入WTO后教育对外开放可能面临的态势,加快建立相关的规范化管理办法和制度。另外,作为高校的行政管理,其行政人员也同样要遵守我国制定的有关国家公务员的法律和法规,使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的轨道。51强化行政道德,充分发挥高校德育在行政工作中的作用从政道德,在古今中外的各级行政管理中始终居于特殊的地位,特别是在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其重要性尤为突出。我国高等教育中一直对德育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如“两课”的开设。但随着我国进一步融入世界,西方的文化观、价值观对我国高校的德育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因而,我们在加强依法行政的同时,也应强化以德行政的功能。现阶段,在我国应根据中央及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建立和完善在党委统一部署下,校长及行政系统为主的德育管理体制。要认真组织好广大行政人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风建设的重要决定,加强“以德行政”的作用。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国内外私立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剖析论文 摘要:在我国,勃然兴起的民办高校逐渐成为深受社会关注的热点,在整个高等教育领域中正起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然而毋庸讳言,我国的民办高校在很多方面还不成熟,特别是相关政策的不完善,使得我国民办高校的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受到了影响。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有许多世界著名的私立大学,它们为促进日本高等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所作的巨大贡献是有目共睹的。如果能够学习和借鉴他们在私立学校法规及政策方面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正在发展中的民办高校显然是有益的。 关键词:高等教育中日高等教育民办高等教育管理政策 一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是以中央统一的宏观管理和地方分权的具体管理相结合,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 进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这种管理体制反映到对私立学校具体的行政管理上,我国实行的是私立高等学校由地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私立中小学由地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的体制。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国家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办学,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根据这个方针,鼓励支持和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同加强引导和管理相结合,是我国在私立高校管理上的基本特色。我国行使管理的机构为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私立高等学校,其管理行为突出表现在对学校在颁发学历、文凭和跻身正规学校体系意图的严格控制。国家是以学校坚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督导、评估和审计为前提。在此前提下,国家鼓励和支持设立私立高校,保障学校的办学,包括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教育教学、课程设置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权。 目前,由于变革的时期在具体的教育关系上带有不确定性等特点,加之私立高校迅速增多相伴生的新问题需要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因而私立高校办学的无序性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管理的无规范性都较强。很大程度上,私立高校的办学处于无约束性自主状态,自决的成分过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更多地依靠政策和行政手段,对具体管理问题的处理或软弱无力,或随意性较强,很多方面对私立高校实际失去控制。因此,我国对私立高校的管理,无论体制还是行为,都有待改革和进一步完善。 二比较中日两国对私立高校行政管理的特点,其中的差异显而易见,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中日两国的管理体制都实行的是分权制,分级对口管理。但我国私立高等学校主要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国家教委主要行使审批权。日本则集中在中央,即文部省,地方各级政府严格限定在管辖中小学。 2.我国的主管部门无论中央还是地方都是教育行政部门。日本在地方则是都道府县知事,而非教育委员会,把管理公立学校的部门和管理私立学校的部门分开,以避免管理行为的混乱。 3.我国的行政管理重在监督检查和控制。虽然提出要变直接的行政管理为宏观管理,但在现阶段依然以是以直接的行政管理为主,辅之以政策引导。日本则以宏观管理为主,管理主要体现为一种服务。 4.我国的行政管理机构单一,只依靠各级教育委员会这一行政职能部门,日本则除行政部门之外,还广泛依靠咨询机关和私学协会,组织结构多样。 5.日本法制健全,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强。我国则起步不久,尚有较大差距。 6.经费资助是日本对私立学校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方面,是国家调节私立高校发展的一个杠杆。我国囿于财力不足,缺少这一手段。 三为了促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健康稳步发展,在其发展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今后的发展中,民办高校应不断加强资金筹集功能,尽量避免被动地消耗大量办学资源,应当主动进入资本市场,不能只面向市场筹集经费,还应该向社会和政府获得资金;面向市场筹集经费也不应仅仅依靠学费,而应当借助市场运作的灵活机制,获得市场主体———企业及其资本的支持,扩大资金来源,建立和完善经费筹集机制和资金运筹机制,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2.政府应以法律文书的形式将一些有利于民办高教发展的优惠政策确定下来,同时立法杜绝民办高校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针对民办高校在办学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政府应给予切实而有效的帮助,本着“积极促进民办高教发展”的态度来予以解决,同时要加强执法与督察力度。 3.民办高校必须建立起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优化管理,提高效益,民办院校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教育行政管理职责转变思考 摘要:本文在对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进行详细论述的基础上,对如何转变教育管理行政职能这一课题给出了若干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与设计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当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的预见性 计划工作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使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具体而言,计划职能策划的步骤可以分为七个步骤:①估量机会;②建立目标;③确定计划的前提;④确定抉择的方案;⑤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⑥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⑦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的实效性 工业经济中,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 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①过度集权化;②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③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 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了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①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②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③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金字塔”的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的风险性 正如法约尔曾指出的:“在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 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①确定控制标准;②衡量实际成效;③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关于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几个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在整个教育管理的运作中,“计划”占据主导地位,“指挥”、“执行”环节得到了较充分的强化,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教育行政工作在决策、指挥、管理上出现的偏差和错误。同时,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主权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向提高教育质量 虽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效能(主要表现为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的成立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利)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是说这种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包括法定的内容和程序),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例如,日本的《文部省设置法》首先指出,本法的目的是:明确规定文部省主管事务的范围和权限,确定能高效地完成主管事务的组织,文部省以振兴与普及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学术及文化为己任,是一体化地处理上述事项及有关在宗教方面的国家行政事务的行政机构,为完成前条规定的所辖事务,文部省拥有下列权限。但是,其权限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包括基于法律的命令)。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4.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今后政府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三、结束语 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任务是艰巨的。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学习、研究力度,力争取得更大成果,不断把教育行政管理改革引向深入,从而使教育改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高中教育行政管理策略 1高中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1高中院校着急扩大办学规模而忽略办学特色 近些年来,我国的很多普通高中院校的教育规模有了很大发展,但是,我国高中教育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我国的普通高中自身办学的模式仍然没有从扩大规模这一方向转为创办特色的方向,目前来看,我国的普通高中自身办学模式主要包括民办高中、综合高中、外延发展模式以及内涵发展模式等等。其中,民办高中主要指那些将社会力量进行充分的利用,从而进行独立的办学以及那些与公立的院校进行合作办学的高中院校。综合高中主要包括在高中学校中同时开设职业教育课程和普通高中课程,综合高中里的学生在毕业以后可以选择继续学习深造或者就业。外延发展模式主要是指那些靠发展增量来将高中阶段的教育规模扩大,例如新建学校、建立分校等。所谓的内涵发展模式主要指不发展增量,以盘活存量为主,例如对薄弱学校进行扶持、将那些优质的高中规模进行扩大以及将初中和高中分离等等。以上笔者所陈述各种模式都将现有办学规模扩大作为主要目标,直接导致了高中教育质量难以保证、师资力量紧张以及班额过大等。 1.2高中教育经费投资渠道单一并且经费不足 众所周知,高中教育经费的投入渠道主要包括社会资金投入、学生负担以及政府投入等等,其中,政府投入最多,学生负担其次,学生负担主要包括择校费和学费等等,投入最少的就是社会资金投入。从高中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情况来看,最少的就是社会资金投入的比例,我国整体高中教育的经费投入还是将政府投入作为主要渠道,这也就使我国整个高中教育经费投资渠道极其单一。 2教育行政管理的对策 2.1加强教育行政管理的职能策划 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策划一直在整个教育行政管理组织设计领域中起着承上启下桥梁的重要作用,在这里,笔者所指的“上”就是指教育的行政管理部门战略目标和任务,而“下”指的就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框架和组织结构,也就是对各项管理职能进行承担的各个管理岗位、职务、部门以及层次。因此,笔者认为我们必须要加强教育行政管理的职能策划,将其职能策划加强能够提升教育行政管理的预见性,首先,计划本身就是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最为基本的一项职能,计划已经成为了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为了将条件和资源进行有效的利用,将发展方向进行很好的把握,对未来进行预测并且选择方案、决定政策、设立目标的一种连续程序,这些都是一种制定计戈管理的过程,教育行政管理的计划职能策划步骤为:估量机会、建立目标、确定计划前提、进行抉择方案的确定、择优并且评价各种方案、制定相应预算以及派生计划、进行计划的执行。 2.2建设起高素质教育行政管理的队伍 我国教育部已经对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政府职能转变、教育法律体系完善、将依法执教全面实施这三项重要的目标进行了明确规定。从此以后我国政府部门应该将政策指导、必要的行政手段、执法监督、信息服务、评估、规划、拨款以及立法等手段进行充分的利用,从而对高中教育实施宏观管理。政府部门最主要的职责就是为高中教育的实施创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其能够得到健康的发展,从而保证国家的相关教育方针能够得到贯彻和落实,保证学校能够有正确的办学方向,并且将各类各级学校的办学行为和办学条件标准进行严格的规范,保证教育自身公正性,保证学生拥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力,维护学生、教师以及学校的合法权益。还要对教育行政管理和决策的制度进行完善,建立起一支高素质教育行政管理的队伍,将依法行政水平和管理水平进行有效的提升,不断加强对于教育相关法规的建设,从而将相关的教育法律体系进行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加强教育的普法宣传,最终将教育行政的执法力度加大,加强教育督导检查,完善教育的督导制度,健全教育的督导机构。 3结语 作为我国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衔接的阶段,高中教育的发展情况一直对我国教育体系整体发展产生着直接的影响,高中教育一直在我国教育体系中拥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文对高中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且提出了高中教育行政管理主要的对策,旨在对高中教育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笔者认为,理论只有应用到实际操作中去才能够真正的发挥其自身所具有的指导作用,因此,笔者主张将高中教育的主要问题及教育行政管理的对策这一理论知识应用到高中教育行政管理实际工作之中去,并且从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中,对高中教育的主要问题及教育行政管理的对策这一理论知识进行不断完善,真正做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完善理论。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探究 1、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含义界定 所谓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高等教育行政机关设置、隶属关系、权限划分与运行中各种制度的总称。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主要指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体制,涉及中央与地方、中央各行政部门之间、政府与高校之间的基本关系问题。各国的国情不同.其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也各不相同.基本上可以分为中央集权制、地方分权制、中央与地方共管制。目前中国对高等教育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的体制。这是结合了中央集权体制与地方分权体制的特点和优势而建立起来的。目前中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新体制日。 2、构建新型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的对策 2.1开展融资渠道多元化 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实际上是为了争取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高校中来。为此我们应发挥高校办学资源同时。开展和社会更紧密的联系与合作在强调政府对高等教育起主导作用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改变高等教育投资过分依赖职能的状况.使高校真正成为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增加高等教育产业经费的融资主体。第一。发挥高校人才培养功能的优越性.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争取社会各界更多的支持。有宏图大志且人才培养质量优秀的高校更容易获得社会的认可、信任。从而获得更多的社会资助’。第二.通过自身的科学研究和校企合作科研项目.争取科研经费利用高校科研实力比较雄厚的优势开展科学研究,与企业合作争取重大科研项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高水平的决策咨询服务。通过这些途径争取科研经费、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企业投资等[56]。第三,通过校办企业增加经费来源。通过高校人才集中的优势兴办知识型企业来为社会服务.这也为高校本身筹集更多的办学经费在这方面,清华同房、北大方正就是成功的典范。把高等教育作为产业来发展,采取产业化的运作机制.开源节流,加强成本一一效益核算,确保对所使用的资源进行最有效的配置。高校可以充分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第四。设立专门的办学经费征募机构。这一机构应作为高校内设机构之一.配备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专职从事办学经费征募工作。这些专职人员应逐步成为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经费征募队伍,通过他们的努力,建立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科技收入、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赠、联合办学收入、教育基金、银行信贷等多种途径的筹资体系。 2.2加强中央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 在我国.高教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中首先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政府究竟应起到什么作用以及怎么样起作用,即政府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中职能的转变。如果还像过去那样,高等教育主管部门仍然事无巨细大包大揽.该放的权力不放。不该管的事情还管,高等学校自主办学就不可能实现。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就是要在政府和高等学校之间,明确权责。政府要转变职能。政府要改变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重管理。轻指导、服务的状况。为高等学校松绑。提供高校自主发展的空间.要重新审视和定位管理高等教育的范围、内容和方法,尽量避免对高校内部事务的直接干预,将注意力集中于宏观调控。 2.3建立自主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协调机制 高等教育行政协调机制是指政府针对高等教育行政系统内外部、纵横向之间存在着的各种不协调的关系问题进行调节,通过权责清晰,分工合作,互相配合,有效地实现高等教育行政的目标和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的一套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运行机制。高等教育行政协调机制是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运行体系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是贯穿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各个环节、全过程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活动。具体关系表现在高等教育与市场、高等教育与社会、高等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政府有应有效协调市场、学校、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使之形成有序的发展状态。高等教育行政协调机制的建立可以说在实践上是构建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一项重要举措。我们应该建立这样一种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内外部关系.明确中央高等教育行政系统与地方高等教育行政系统的关系及管理权限范围.并做好与其他各业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增进高校与企业合作,促进高校产学研市场的研究开发,从而实践教育市场化运行。政府、高校、企业多交流、沟通,互动管理.培养面向社会市场需求的可用人才。培养用人单位可用之才,实践型人才。 3、结论 总之.正确把握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模式,有助于政府正确制定和执行高等教育政策.有助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真正落实,有助于现代大学制度的形成、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强化 一、加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策划 职能的策划在组织设计中起着承上启下的桥梁作用。这里的“上”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战略任务和目标,“下”指的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结构的框架,即承担各项管理职能的各个管理层次、部门、职务和岗位。 1、加强计划职能策划,增强管理预见性 计划是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职能,是各级教育行政管理者为有效地利用资源条件、把握发展方向所进行的预测未来、设立目标、决定政策、选择方案的连续程序,是制定计划的管理过程。计划职能策划可分为七个步骤:(1)估量机会;(2)建立目标;(3)确定计划的前提;(4)确定抉择的方案;(5)评价各种方案并择优;(6)制定派生计划及相应的预算;(7)计划的执行。 2、加强组织职能策划,注重管理实效性 教育行政组织结构从机械官僚制占统治地位到特别专案制日益普及的进程,其实就是组织的正式化程度不断降低,等级的垂直分布不断减少的过程,也即传统的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逐步失去市场的过程。金字塔型的教育行政组织结构有许多弊端:(1)过度集权化;(2)组织的中间管理层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3)无法根据工作所需灵活机动地调整组织的营运方向。要克服这些弊端,组织结构就应趋向扁平化。随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教育行政效率成为影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教育行政组织朝着高效的方向发展,扁平化的组织设计有利于这一目标的达成。(1)结构精简,组织能轻松上阵。(2)决策权分散到员工手中,一方面,增强了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工作人员能自主地根据服务对象的要求,重新配置组织提供的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服务,组织因而既有效率又有效益。(3)普通工作人员得以摆脱重负,从工作中体会工作的意义,感受工作的乐趣,并由此激发无穷的创新精神,使工作常做常新,进而营造出整个组织的创新氛围,提高组织的竞争力。 3、加强控制职能策划,降低管理风险性 在任何一个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中,控制就是核实所发生的每一件事是否符合所规定的计划、所的指示以及所确立的原则,其目的就是要指出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以便加以纠正和防止重犯。控制在每件事、每个人、每个行动上都起作用。控制作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和保证,贯穿在计划执行的每个阶段,每个部门。因此,实施控制职能是每一位教育行政管理者的主要职责。虽然管理对象千差万别,但控制的基本程序是相同的,一般包括三个步骤:(1)确定控制标准;(2)衡量实际成效;(3)分析偏差并予以纠正。 二、转变教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建议 1、坚持教育督导“督政”制度,转变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教育督导是指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对其所属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我国教育督导的主要任务可以概括为两条:一是“督政”,二是“督学”。“督政”是中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显著特征。教育督导作为一种教育行政监督手段,对下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是教育督导本质和我国国情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所决定的。过去,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基本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习惯于命令和布置任务,淡化了监督和调控,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决策上的偏差和执行效果的不理想,也助长了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之风。开展“督政”,就是为了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教育行政行为的监督。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许多权力下放到学校,学校办学自主权扩大,对教育的管理必须从以指令性为主的领导模式转变为以指导性为主的领导模式。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以强化反馈、监督功能为前提。建立教育督导“督政”制度是教育实行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督政”是弥补教育行政管理某些缺陷的有效措施。由于在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教育部门与同级政府的其他部门之间、与下级政府之间,不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不是一种隶属关系,因而教育管理中的有些工作,出现“管不到,抓不了”的局面。通过教育督导,代表本级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职权,就可以与同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与下级政府形成一种正常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从而建立起一种新的教育行政管理秩序,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法定的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落实到位。 2、促进教育行政职能的重心转移,提高教育质量 从静态的角度看,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行使着较为相同的职能,但是从动态的角度看,由于各国社会和教育发展的时空差异,造成不同时期的国家和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之间教育行政职能的侧重点不同,这也正是教育行政职能历史性发展的重要表现。由于在那些现代化比较早的国家,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数量到质量、由精英模式到大众模式的过程,从数量上看,发达国家的义务教育年限在数十年前,普遍达到9年以上。如果从普及的角度来看,发展水平则更高。例如美、日和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高中就学率已达到90%以上。因而,教育质量的提高就成为这些国家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各国为此在政策上调整了自己的工作重心。美国自从1983年发表《国家处于危机之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的质量调查报告书之后,首次在全美教育目标的制定、教育标准的全国统一以及成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教育质量委员会、全国共同教育目标委员会等改革无一不在强调:在21世纪,美国的教育政策要进行从机会平等到提高效能的重新定位。 3、注重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 在不同国家中,各级政府之间、国家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职能、权力划分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一是行政化,二是法制化。前者是指这种形式的职能划分缺乏法律基础,任何涉及中央与地方及其他部门之间的权责分工和变动都是以上级政府的单向命令或两级政府之间的讨价还价,因而行政化命令和指示的使用较为频繁,这样也就容易引起摩擦和权责混乱的后果。后者的职能划分有明确和系统的法律依据,职能的变动也要以法律的变更为准绳,以使管理有法可依,这不仅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的权责混乱和管理的随意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提高管理的效率。教育行政职能作为国家职能的组成部分,它也带有这种形式上的特征和区别。在西方发达国家,随着教育法制化的普及和深入,教育行政职能的法制化也受到重视,如美国、日本等国家不论是在相关的《宪法》、《教育法》中,还是在专门的《文部省设置法》中,都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国家的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学校在教育事务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和拥有的权力。这对于教育的长期和稳定发展是必要的。 4、建设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 教育部进一步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全面实施依法治教的三项重要目标。今后,政府应主要运用立法、拨款、规划、评估、信息服务、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教育进行宏观管理。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创造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办学行为,保证教育的公正性和学生平等的受教育权,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教育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关于留学生教育行政管理中的缺陷 自建国50年以来,我国来华留学生教育已逐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行政管理模式,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培养了一大批各类专业人才,针对拥有不同文化背景及风俗习惯的留学生,充分考虑教育对象的特殊性,我国的留学生教育一步步发展,逐渐与国际接轨,极大地发展和巩固了我国同世界各国的联系。但在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招生工作 1.1招生工作系统性较弱。由于留学生招生和管理工作涉及面广,与校内许多部门和院系都有关系,不仅仅是涉及打破留学生主管部门,现在学校的某些学院和部门还不够重视留学生招生工作,没有上下形成一股合力来发展留学生规模。所以,并不是每个教职员工都对留学生招生工作具有高度的服务意识与责任心,而任何一个员工在任何一方面的缺失或低素质都不可避免的对全局造成影响。所以我们应该根据教育市场的需要和本校的实际制定和实施更为合理、科学的招生措施等,从而以更灵活的方式适应国际教育市场经济的发展。 1.2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外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地理位置、交通、文化、气候等。来华留学生中,来自韩国、日本的最多,他们大多选择北方和东部的院校学习,北京和上海等地的文化底蕴、教育程度比较高,经济发展早,吸引了大多数来华留学生前往学习。另外,北方高校在来华留学生教育、宣传等方面进行较早,投入也较多,因此收益大。而中西部地区,与东部相比缺乏东部地区的优势特色,虽然近几年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很快,但与北京、上海以及其他沿海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同时受交通、文化、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制约着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发展。 1.3缺少相应的政策扶植。来华留学生教育不但能提升学校的国际知名度,既是教育面向世界、大学国际化趋势的需要,也是提高学科建设和科研水平的需要,而且能够增进各国教育、文化的交流,激活学校发展潜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但目前许多学校思想认识不全面,缺乏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教育理念,追求短期经济效益思想严重,对来华留学生教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投入少,与教育国际化要求相匹配的行政管理人员稀缺,缺少倾斜性政策支持。大多数学校的留学生招生管理工作是国际交流学院和留学生科共同负责,而众所周知,留学生的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且十分细致的工作,涉及面广,贯穿学校教学、生活管理的全过程。因工作人员的紧缺,再加上在教学管理和日常的管理和服务就花掉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招生目标的明确,生团队的建立等成为了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1.4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我国的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宣传渠道较少,内容单调、陈旧,手段单一,影响面较小。这种落后的宣传使得外国留学生对我国大学及与留学生活相关的情况知之甚少,难以形成强大的吸引力。而近几年来,每年都有几十个国家数百个外国机构在中国的多个城市举办巡回展,吸引了不少中国学生出国留学。每年我国的出国留学人数的陡然增长,不能不说和这些铺天盖地的留学宣传展有着直接的关系。 2、教学工作 2.1留学生汉语水基础较差。当前学生遇到的语言问题主要是学生的专业领域中词汇的问题,而在汉语学习与应用中,用于日常交流的基本用语已经被多数留学生掌握。由于当前学校的留学生是与中国学生一同上课,留学生在听课时势必遇到很多并不熟悉的专业词汇,而这些词汇在一年的汉语补习中涉及不到。在学习专业课时,却没有辅助项目来帮助其学习专业词汇。因此,专业词汇成为阻碍留学生学习的一个重要原因,非洲国家的来华留学生在这一方面的问题尤为明显。来自东南亚的留学生大部分英语水平较低,因为这些学生是把汉语当做第二外语课程,这一部分留学生普遍反映不能适应学校开设的公共英语课程。且这些能够进入高校的中国学生,都是比较优秀的学生。而对于想在中国学习专业的留学生,我们的条件要宽松很多。学校为扩大留学生规模,对留学生的入学条件基本上没有做要求。这样他们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结构和中国学生之间势必有一些差异,尤其数理化基础知识水平比较低,学习理工专业的难度很大。另一方面,在东南亚国家的基础教育中,学生按志愿分科较早,学生基础知识不够全面,特别是选择往文科方向发展的学生,他们的数理化基础较差。有的学校主要以理工科为主,虽兼有经、管、文、法等非理工专业,但也要以理工科知识为基础,留学生需要学习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等基础课程,这对于在中学阶段修读文科的外国留学生而言困难较大。同时,在和留学生的访谈中也发现了另外一个现象,很多的研究生在申请专业时所选专业和自己本科专业无任何关联,如非洲的一个女留学生本科所学为心理学专业,而硕士研究生专业选择的却是计算机科学。她谈到,她想通过在中国学习先进的科技,回国后建设自己的国家。明显看出,很多留学生选择专业具有很强的功利性,没有从自己实际情况出发。这类专业基础为零的研究生,对我国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2本科生课程及教材配置不合理。我国大多数高校依然实行学生一进大学就确定专业,学科专业间界线分明,培养出来的学生显得知识面偏窄,视野不够开阔。其次,本科留学生选择的余地太小,学校开设的专业课程太“专”,开设的基础课很多是政治理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等方面的课程。由于各个国家的文化教育背景,社会结构以及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的差异,出现留学生在本国所学的课程与在我国所学的课程衔接不上的现象。这种现象在我国高校普遍存在,导致留学生学习困难,也大大降低了他们来华留学的积极性。 2.3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不完善。学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主要依据是学生的培养方案。由于各国生产发展水平、文化教育、科学技术不同,来华留学生的实验技能、基础理论、科研能力与我国学生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再加上语言上的障碍,这都给我国的来华留学生的培养增加了难度。英文授课项目的培养方案也存在不足的地方。比如:有些来华留学生来自英语国家,英语水平非常高,而有些来自非英语国家,尤其第一外语是中文的留学生,英语水平自然无法和欧美学生比,而对这部分学生的培养,仍采用和欧美学生一样的培养方案,培养的结果就相对不好。 2.4教师个人及专业素质不高。大部分留学生都认为为其授课的部分老师汉语水平不是太高,有小部分教师上课使用方言,影响到他们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学校对留学生教育都将汉语作为教学语言,这对汉语专业的学生来说是应该也是必需的,而对就读其他专业的留学生来说就并不一定合适。为了学习某个专业,他们不得不先花上一年的时间汉语补习,等汉语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才能进入专业学习,这不仅增加了学习成本,也延长了学习时间,很多外国学生因此而放弃了来华留学。 3、后勤工作 3.1留学生管理制度过于宽松。在留学生的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对外国留学生比较宽松,比较友好,能通融的基本能够通融,这样来华留学生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便受到了质疑。特别是在留学生公寓,不少留学生反映有留学生违反了宿舍管理规定,但是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这样一来,留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在留学生中的权威便大大降低。 3.2后续工作安排不到位。学校扩大了留学生的招收规模,但是留学生服务和管理部门的后续工作却没有很好地安排,一些工作细节被忽略了。当留学生来到我国大学时,太多的不确定的事情让他们处于不安及慌乱中。在和留学生的访谈中,大部分留学生反映的首要问题是对学校及周边环境不熟悉和语言障碍。而这两个问题又直接导致学生在办理入学和居留手续时遇到很多困难,有一半以上的同学都觉得相关手续太过繁琐。不可否认,目前在这方面我国高校校仍然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在留学生获得相关留学生活信息的途径方面,绝大部分同学是从亲友、网络、以及其他外国留学生处获得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而网络因其快捷、方便和丰富的信息量最受学生们欢迎。然而,几乎全部的访谈留学生认为在学校或者外事处的网站上只能了解到一部分信息,对于他们做好准备工作而言仍然远远不够。所以大部分的访谈者希望能够由学校方面帮助他们与在校的本国留学生取得联系或者从学校或者外事处的网站得到更多的相关指导与建议。 3.3后勤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以及一些后勤服务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不够,素质不够高。表现为态度僵硬,办事拖沓,遇事推诿。有些全英文授课的学生由于不会说中文,同时处理自身学习生活中的问题能力比较差,即使很小的事情,都要留管人员亲自过问。宿舍管理员多半不会说英文,导致与留学生交流困难,亟待提高素质。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研究 一、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通过介绍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可以总结出其中存在的问题。 (一)改革政策的指导性有待加强 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基本政策有:转变政府职能、扩大高校自主权,政府宏观调整、地方自主办学等等,但这些政策过于笼统,表述不够具体,导致实际中高校办学自主权落实情况不理想,政府的许多职能尚未完全适应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一些高等教育事务存在该管没有管、管不了的事情还在管,许多可以放权、应该放权的地方还未放等问题。例如,高校招生方面,教育行政部门设置了高校招生的总体规模,以及高校招生的具体人数,即使在一些试点的自主招生高校,自主招生的人数也仅有计划的5%,权力很有限。所以,高等教育的办学自主权有待扩大,针对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可操作性的法规亟待制定。再如,即使我国颁布并实施了《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但都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的实施中却有一定的难度。 (二)高等教育不公平问题 由于政策价值观的缺失,导致公平与效率问题没有解决好,呈现出高等教育不公平的教育现实。计划经济条件下,虽然我国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主要集中在几个地区,不够平衡,但尚未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教育公平,因为当时各省之间的教育资源都是共享的。以地方为主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实施后,虽然有利于地方高等教育的统筹与管理,但也带来了一系列教育不公平问题。首先,高等教育资源利用不充分、不合理,呈现出高等教育资源相对不足与相对过剩并存的局面。高等教育行政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其实就是块块(各地方)为主,导致省际高等教育资源不能共享,某种程度上造成了高等教育资源的浪费,高等教育的不公平就随之产生。其次,中央下放大学的出路陷入困境。一些部属院校下放地方以后,在全国的影响和优势逐渐降低,教育部对这些下放大学的关怀不再,逐渐就会被边缘化。 (三)未建立与市场经济配套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 我国是刚刚转型的市场经济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脱胎于传统的中央集权式管理,在运用市场进行调节我国的高等教育时,还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例如,市场需求是变动的,这就难以保证高等教育的稳定发展,导致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需要市场机制和国家行政调节相结合。市场解决不了的高等教育结构调整,那么政府就应该进行调节,如高等教育的种类、层次、专业、地区等;还有贫困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一些高校、教育机构乱办班、乱收费、滥发毕业证问题等等,这些都必须由国家和政府通过法规制度等形式加以解决。但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法规滞后,与市场经济配套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尚未健全,导致了我国高等教育市场化进程缓慢。 二、深化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 (一)加强和完善高等教育立法 高等教育立法就是指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有关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的活动,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完善高等教育立法,有利于规范法规的价值取向,提高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的指导性。 1明确高等教育各关系主体的权力和义务 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包括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者、教育机构、高等教育机构举办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高等教育立法中应对以上五种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和活动方式等进行明确规范,清晰地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实施高等教育管理中的职权范围和责任。为了体现科学、民主和社会参与的原则,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设立高等教育评估及审议的监督机构,在高等教育机构的经费分配、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发挥中介作用。 2注重高等教育法规的实效 高等教育法规制定过程中,具体内容的确定是关键的一步,但内容构建完成并不意味着高等教育法规体系已经建立。高等教育法规能否发挥实效,还受到外界很多因素的制约,例如执行者的认识与态度、执行力度等。所以,在高等教育法规制定的过程中,应注重高等教育法规的实效性问题,既要确保高等教育法规内容的完善,还要制定与之对应的高等教育法规执行与监督的制度、规范,形成监督体系;还要强化非制度化的法律监督形式,例如社会舆论、监督、举报等,使外在的强制与内在的要求结合起来,即短时效用与长时效用结合起来,才能确保高等教育法规的顺利执行。 (二)建立高等教育行政协调机制 1协调好学生和学校、就业市场之间的关系 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以后,要走向社会、寻找合适单位就业。所以,学生和学校、就业市场之间的关系,也需要政府进行外部协调。政府可以科学利用投资导向、补偿机制、政策法规的约束来解决效率与公平的矛盾。第一,建立有效补偿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公平。政府可以针对经济特困生建立经济补偿机制,解决大学生在求学期间的经济困难。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制度,但是由于个人信用制度不完善,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不高。为此,政府可以考虑在社会信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完善以后,建立与个人收入挂钩的贷款制度,将银行的管理职能由收贷合一改为收贷分离,由社会保障或税收机关代为回收商业银行的贷款,以降低拖欠率。第二,建立对民办高校的资助制度。近年来,民办高校越来越多,民办高等教育的作用日益凸显,对国家和社会作出了较大贡献。但是,民办高校的教育成本相对较高,学生的负担较重。按照市场经济“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政府作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受益者,也应承担对民办教育的投资义务。 2合理配置高等教育资源,协调好高等教育与社会的关系 高等学校由于制度、组织的缺陷以及外部环境的影响,不能对教育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导致管理效率低下。所以,政府应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优势,对高等教育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首先,要协调好高等教育发展的学校布局。政府宏观调控从总体和全局的高度规定并调整高等教育的学校布局,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避免因高等教育供给不足而产生的高等教育需求不能满足的矛盾。政府可以协调高等教育的专业布局、学科设置,使高等教育的专业发展走向协调发展的健康轨道,关注那些意义深远的高等教育学科设置,重点资助和扶持弱势学科。其次,建立高校交流和信息服务的平台。对许多高校尤其是非重点高校来说,参加全国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交流、协作的机会比较少,而这些高校却迫切需要交流、协作和提高,针对此矛盾,政府可以组织开展区域高校协作,共享教育资源;对有条件的大学,政府应引导他们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我国高等教育的对外宣传,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程度。 3协调地方高等教育资源配置 高等教育是一种稀缺性的资源,要使这种稀缺资源的供给满足最多人的需求,就需要考虑资源受益群体、资源供给地域等多方面的因素,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实现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我国目前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尚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地方高校数量与学生人数不成正比,一些地方考生即使考分很高也会落榜;有些地方除了教育部直属高校外,地方举办的高校过少,不能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有些地方的高校原本办学质量较好,但下放地方以后由于受地方经济、环境的影响,办学质量和声誉不断下降。这些问题的存在,要求政府对高等教育资源进行优化和配置,实现高等教育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三)构建高等教育行政激励机制 良好的激励机制可以对激励客体的某种符合激励主体希望的行为进行不断强化,保证激励主体目标的实现。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激励机制同样是不可缺少的,激励机制可以对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起到推动作用,从而提高高等教育行政效率。政府是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激励主体,应重视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激励机制,并使其发挥作用,全面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 1建立经济激励机制 我国对高等教育事业的激励更多的是强调精神激励,忽视了高等教育的物质需求,经济支持乏力。我国政府的激励行为必须转到提高政府为高等教育事业服务的质量上来,按照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把高等教育分类,对不同高校给予不同的经济支持,并为高等教育融资创造机会与条件。 (1)建立高校经费竞争激励机制 高等教育经费是由政府提供的,供高校自身发展和建设用,具有专属性、不可挪用性等特点。政府对高等教育提供经济支持的目的,是弥补高等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物品的市场失灵。但政府对高校的经费拨款长久以来管得过死,缺乏变通。政府提供的高等教育经费并不能满足高教事业发展的需要,这和政府高等教育拨款方式缺乏良好的激励机制也有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只有利用政府经济行为为高等教育提供一定经济支持,并把高等教育经费的获得推向市场,利用市场竞争激励机制优化高等教育经费拨款,才能满足高校对经费的需求。 (2)建立高校分层拨款机制 政府对高等教育分配制度是否公平,直接关乎政府对高校经费的分配公平与否,会影响从事高等教育事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政府对高校的经费要进行调控,对高校进行分层,对高水平大学应提高拨款额度,对没有科研能力和教育水平低下的高校,政府要利用经济杠杆激励他们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 2建立管理激励机制 政府适当放权,赋予高校更多的办学自主权,不仅是尊重高校的体现,能激发高校的发展潜力,而且对优化政府决策、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有很大益处。 (1)加强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建设 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权应逐步交还高校或让渡给中介组织,实现政府部分权力的转移。由高校自己管理自己或由中介组织对高校的发展建设进行咨询,形成高校自我激励机制。我国目前正处于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转轨时期,尽管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已经建立,但还很不完善,例如教育法规不全、监督体系不全等。所以,高等教育行政机制的运行会受到阻碍,效果不够理想。通过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来管理高等教育事业,既可以给政府重新定位,也可以满足高校自主管理的需求,提高高校的发展积极性。 (2)加强政府教育信息平台的建设 教育和经济的联系日益紧密,高等学校必须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及时调整结构,改进教学内容与方法。高等学校应实行开放办学,而不是封闭办学。因此,只有在掌握大量、准确、丰富的资料和信息的基础上才能做出正确决策。资料和信息的收集与整理仅仅依靠高校自身力量是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的,需要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地利用教育信息平台提供相关的咨询和信息服务。随着教育改革进程的加快,对各地改革的经验与教训应及时总结并加以借鉴,这些都需要政府教育管理部门把相关信息及时输送给学校,供进一步改革时参考。 作者:王飚岚单位:云南艺术学院附属艺术学校 教育行政管理论文:法学教育行政管理学论文 一、方法论的借鉴 管理学发展至今表明,管理学包括行政管理学的理论和实践都必须融汇各学科领域的知识成果才能完善和丰富自身的知识体系。如今,随着“新公共管理学”的兴起和传统公共行政学派的衰落,公共管理学包括行政管理学在更广阔的定义和更强的使命感的召唤下,必然要追求价值的多元化。作为展现柔性技能知识的行政管理学只有具备多学科性和跨学科性才能产生行之有效、富有开创性并具有影响的理论。所以,行政管理学理论研究的方法不是简单的演绎或归纳,而是采用各学科知识后的综合发展。行政管理学所研究问题的复杂性也决定着其必须运用多种学科知识成果和分析方法来应对。行政管理学教育离不开处于高级知识层级且与之紧密联系的法学方法论的支撑。我们发现,西方在管理思想发展上颇有成就的大师,同时也在法律思想上有着不朽的建树,知识的融通和多样性发展说明二者在学科的哲学思维上一脉相承。法学方法论具有规范性,法学的研究和法律的适用都必须进行严格谨慎的推理。具体到可被借鉴的法学方法论体系的法律方法上,行政管理学教育应当建立用法律思考行政管制问题的思维,以法律中的程序正义为追求,树立用法律衡量事物的标杆,还应当深入思考事件和决策的法律意义。其次,还应在追求法治的价值角度上,让学生学会在法律范围内解决冲突纠纷的法律技能。服务型政府的管理理念预示着行政管理学需要不断借鉴和参考法学方法论。即不仅在政府的行政管理,而且在企业的行政管理中都开始运用法律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在行政管理学摒弃了静态主义研究模式且面临更多待解决问题的今天,其与法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追求民主科学的价值特征。亚里士多德认为由于行政自由裁量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者需要依赖实体规范。他还认为,公共管理者在做出不可避免的行政自由裁量决定时必须理解其行为的命令精神。可见,政府的施政追求,行政管理学研究的目标不再仅仅根植于效率和效能,其应当与要承担起捍卫人民主权、个体尊严、社会公正的责任的实践呼应起来。在不断强调民主科学的行政管理的今天,行政管理学教育应当借鉴法学不断追求从程序性问题上展开思考,让学生理解在行政管理的绩优性之外还要理解程序的正当性和权利义务的合理性。 二、理论知识的融合 在行政管理学教育与法学理论知识的融合方面,最容易想到也最具直接互补互促性的当属行政管理学与行政法学知识的互动。虽然处在不同的学科划分体系,但是行政管理学教育中必须有行政法学理论的参与。因为从行政管理学和行政法学各自产生的时代背景来看,各自的完善对于彼此的发展程度都有着很大依赖,社会对于行政管理活动的要求与兼顾法治与管理、公平与效率是不谋而合的。在“法治化行政管理”成为重要课题的当下,行政效率的提高不能离开法律的控制框架。具体而言,行政管理学研究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与安排,如何管理内部行政人员以及行政组织之间的关系问题;而行政法学知识的渗透则为行政管理学在保障基本权利上完整覆盖社会公平的含义,行政法学从外围着手阐释行政权限的范围、行政权力的行使以及对行政侵害的救济。余敏江、杜文娟指出行政程序的合理设计、公共管理的司法审查问题及公共管理的行政法治化问题等都是可以从法律思维角度思考的包括行政管理在内的公共管理问题。随着时代的变革,传统政府与社会开始呈现划分模糊的趋势,而同时诸如协会、行会等介于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第三方机构”的出现都需要行政法对相应机构的地位性质、权力来源以及相关的监督制约机制给出答案。 在新公共行政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不断被提及和参照的今天,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权力”的多方行使已经日益明显而迫切,也都为法学视角下的行政管理学提供了契机。因此,在行政管理学教师队伍结构中有一定比例的法学教师参与,提供包括公法原理、行政法学在内的相关法学课程如法理学、宪法、公务员法等作为必修课程是非常必要的。唐桦指出,应当在公共管理学科中,建立以行政法学为主,以调整公共权力包括行政权力在内的相关领域的法律学科为辅的公共管理法律知识体系。在美国公共管理教育已经采用法律思考途径开设课程的影响下,我国的行政管理教育更应思考将符合中国政府体制的法律理论体系作为公共管理学教育的有益补充。通过法律思维的培养和法学基础的学习,可以使学生养成通过法律途径思考行政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在法律基础上分析公共政策的思维模式,并且懂得以程序和规则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这对于培养具有扎实理论知识的行政管理人才至关重要。除政府行政管理之外,企业行政管理也应在行政管理学中有一席之地,企业行政管理教育同样离不开法律角度的研究和实践。首先,作为企业管理者不仅要有管理内部组织的技能,还需有对外部环境的敏感度,这包括关注外部的法律制度,使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外部的法律制度相适应;其次,法律制度制约企业管理包括企业行政管理的范围和作用,管理的决策不能忽视对法律制度的研究。目前,企业管理包括企业行政管理已经运用法律方法展开了研究和实践,当代管理者愈加离不开法律思维和法律技能,在未来,企业模式的转变将为企业管理包括企业行政管理与法学的互动带来挑战。因此,企业行政管理教学不能只注重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还应在教育中融合包括法学在内的多种知识,使之成为复合型人才以适应企业组织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的需要。 三、实践的多重性 在行政管理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注重用法律思维和应用法律技术对行政管理案例进行深入分析,相对于单纯灌输法学理论知识而言,实践课堂注重讨论、发言甚至辩论的形式,能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能动作用,这有利于学生真正学会从法律思维角度理解和掌握行政管理的精神和技能。同时,在实践中,学生亦可应用管理知识于法律,多角度的思考立法的科学性和效率。目前,行政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社会实践项目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实践一样,难以突破形式大于内容的瓶颈,更难以看到培养具有实践能力人才的效果。在完善高校行政管理学教育实践教学模块时,在建立和创新实践教学体系的同时,也应将法学与行政管理学的互动关系纳入考虑。李邵平,何晓华在谈到面向公务员的MPA教育中指出的一些理论关注点,值得在行政管理学实践教育中有所思考。比如,多重主体的执法问题、相对集中处罚权问题、职能交叉的执法问题等,必然都不是只有在行政法学与行政管理学闭门造车又自说自话的情况下就能得到答案,也不会在纸上谈兵中得到解决。管理包括行政管理学科的复杂性必然带来其实践的复杂性,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也许更利于问题的解决和创新。因此,在行政管理学教育实践项目中,应当综合思考理论和实践的焦点和热点,设计有利于此类问题解决的社会实习和社会实践。 四、总结 总之,在逐渐以人作为维度的时代,在学术研究回应现实问题不断发展和教育教学为培养人才逐渐整合的背景下,许多新的学科方向正在蓬勃发展,行政管理学和法学正是如此,彼此面临诸多领域的合作和许多复杂的挑战。在法学视角下进行的行政管理学教育是在改革浪潮中服务社会转型的必然之路。 作者:黎月单位: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大学法律论文: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课堂中运用 针对近年来类似药家鑫等大学生因缺乏法律意识而频发违法悲剧的现象,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中明确把青少年作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由于当前普通高校非法律专业多数没有开设专门的法律课程,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任自然就落在了相关公共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关于法律基础知识部分的教学过程中。本文将结合笔者执教经验,谈谈在该课程教学过程中如何运用法律案例进行教学,提升该课程教学实效的问题。 1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的意义法律案例能以所描述的法律事件情景为基础,让大学生通过对事件角色的定位和融入,进人特定的法律认知情景,建立真实感受,启迪横向思维,学会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受大学生对社会横向知识认知的局限,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能弥补课堂抽象讲解高度浓缩法律理论知识的不足。 1.1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有助于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社会成员对于所有法律现象的认知和情感的有机综合体。它表现为社会成员对法律制度的了解、掌握、运用,对自己权利、义务、行为的认识,对法律现象的探索等。它能转化为社会成员的理性认识,自发地指导(或约束)其行为。要使大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需要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作为主观范畴的概念,居于认知的深层或潜隐地位,具有抽象性的特点,对于未经社会洗礼的大学生来说,培养其法律意识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目前我国高校非法学专业教学,普遍是将法律常识浓缩概括安排在公共课程的部分讲解中。教师在讲解过程中由于课时限制容易注重知识点的体系讲解,而忽视了学生法律实践能力、法律思维的意识培养。在法律基础知识中运用法律案例则可以吸引学生融入案例情景,学会获取信息,对已有的资料作分析,主动像“律师”“法官”等一样思考解决问题,模拟法律实践思维,兴致高昂地接收法律知识,自发提升法律意识。 1.2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有助于提升大学生认知思维能力人们认识事物的过程,包括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与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演绎与归纳是人们认识事物的两个重要方法。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培养,首先应向学生讲授法律体系表层的基本知识。然而,这些知识来自于机械的法条,本身已经抽象,还要浓缩到课堂中,需要教师讲解过程中阐明概念、原则和规范后,结合现实举例,提升感性认知。这种在讲解知识点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案例的过程,实际也是一般到个别的演绎过程。同时,通过法律案例的情景呈现,融入案例角色的信息的分析、思考和讨论,不仅能使学生理解与掌握法律知识,而且还能使其因学到的知识鲜活、生动而受到启发,拓展思维,由此及彼,举一反三,融会贯通,促使学生的知识初步从具体跨越到抽象,从个别扩展到一般,从微观延伸到宏观,顺利实现知识的迁移和认识的提升。 1.3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增强大学生综合素质是我国当前高等教育的基本目标。这不仅要求高校传授知识给学生,更要求塑造品质,培养学生各种能力。传统法律基础知识教学方式是以教师和教材为中心,重教材具体知识讲授,轻学生潜能开发和应用能力培养,导致学生把所学与实践相分离,遇到现实问题时,法律常识的积累和法律路径的思维不能结合,经常丧失妥善解决纠纷的自身素质和能力。在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可以通过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老师互动以及自我思考与教师讲解结合,提升法律实践能力,积累社会常识,从而增强大学生综合素质。 2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的准备法律案例只有经过教师事前加工准备后,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才能取得预期效益,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把握。 2.1法律案例在教学前的精心选取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成功运用法律案例的关键是精心选取。法律案例是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收集的典型人物、事件或人物和事件的有机结合体,它可以是经典法律案件,也可以是当前社会颇受关注的热点事件。在选择过程中,应该根据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的需要,有的放矢,切忌脱离当前的教学实际,同时应该尽量围绕大学生生活情况和关注问题找寻真实的典型事件,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兴趣积极性,使他们能有针对性地从案例中获取信息,展开讨论,动脑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培养法律意识,启发法律思维。针对大多大学生经常上网,关注校园恋情和社会时尚,教师可以从网络热议事件和校园琐事或者相关电视热播节目中挑选案例。比如当地新发生的热议事件、校园恋情纠纷、校园后勤服务纠纷、中央电视台12频道的《今日说法》、《平安365》以及《焦点访谈》节目等都是案例的丰富来源。 2.2法律案例在教学前的适用加工来源于现实的法律案例常常涉及的法律知识综合又分散,对于未经过专门培训学生的认知水平来说过于复杂,需要教师对精心选取的法律案例进行针对性的加工。这项工作是成功运用法律案例的重要环节,也是教师“台下工”的体现,一般应该根据所教学生群体的特点,围绕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简化所选现实案例情节,同时保留拓展思维的空间。比如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故意杀人案、四川四姑娘登山爱好者失踪搜救事件等运用到教学中,需要根据教学理论内容进行简化,集中到相关刑法和行政法律知识点上,同时点出涉及社会面的道德和心理问题方面的思考空间。 2.3法律案例相关基础知识的预先讲解运用法律案例,应该能使学生有信心并知道以什么样的线索到案例中获取信息。这需要教师首先熟悉法律案例并充分分析案例事实中隐藏的法律信息和教学内容,预先设计好问题和适当引导和协调的要点。在课堂上针性地进行重难点理论知识的预期讲解,并力求让学生掌握并理解。与案例相关的内容更需要多强调一些,提醒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理论原理、法律规范的适用方法等,力求让其能以此为线索找到法律知识和案例材料信息的对应关系,让其做到心中有底,信心倍增,课堂讨论氛围就会热烈,法律案例的运用效果才能凸显。 3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的操作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运用法律案例,需要科学的操作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针对当前高校公共课程的教学特点,以下操作程序需要把握。 3.1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课堂呈现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课堂呈现法律案例,是让学生熟知案情和相关问题的教学环节。在这环节要注意根据加工后法律案例的不同情况,采用恰当的方式,在课堂的适当时段引出案例,通常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操作:法律案例情节简单但又有趣,可以作为教学内容的导入案例,一上课就首先将案例介绍给学生;法律案例涉及知识点单一,隐藏的法律信息和教学内容的联系显而易见,可以作为教学举例,在课堂讲解理论知识时点出案情;法律案例情节复杂,涉及知识面多时,则最好在课堂系统讲解完知识后再综合呈现案例资料,也可以在上课之前发案例的文字材料给学生。另外,教师呈现法律案例最实用的方式是在课堂上清楚明白、生动形象地描绘案例的内容;在条件允许,时间充足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多媒体播放视听资料或组织学生表演案情,更能使学生身临其境而获得生动的真实信息,印象深刻,教学效果突出。但是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当注意把握时间和提出预先设计好的问题。 3.2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课堂分析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课堂中运用法律案例的关键是课堂分析环节。这一环节中,教师要引导学生找到案例事实中隐藏的法律信息以及和教学内容的联系,并锻炼学生的分析能力、法律逻辑思维能力,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任务比较艰巨。教师一般可以采用呈现案例后抽问不同层次的学生,在评述学生认知概况的前提下,为学生讲解思路,综合演示分析案例过程,这种方式常适用于认知水平较低或初次接收新法律知识的学生。就笔者看来,最有效的方式是组织学生分组进行讨论后,确定其中的主讲代表就案例问题阐明观点和根据,其他人(包括教师)都可以站在不同的角度、立场、观念对代表的发言给予评价、质疑、反驳或支持,甚至与代表进行辩论。教师在这整个过程中应该注意只作为引导者,随时观察学生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引导策略:学生思维敏捷又分析对路时,即时提出质疑,深化其认知;对学生积极尝试但难以突破时,注意适度点拨,明确方向;对学生反应迟钝或一筹莫展时,及时巧妙提示,诱导思路。通过这个过程不仅能使学生知法用法的意识提升,还能训练他们的思辨和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 3.3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课堂总结法律案例法律案例的课堂分析后,教师应当及时进行总结评述,这是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运用法律案例的点睛之笔。教师在总结时应该强调法律案例涉及的法律知识以及用知识解决问题的思路、分析方法和推导结论的过程以及抽问或讨论中表现出来的表达形式上与实际内容上的可取之处或不足之处,并对学生提出问题加以引导,使其在课后进一步深入思考。就笔者的教学实践来看,采用连续互动的做法效果更好,具体可以在抽问或讨论的分析基础上,让学生轮流在课堂上口头总结,交流学习体会,或对整个过程提出完善意见。教师再就案例涉及的知识、分析思路、解决方法等进行评述,提醒学生对要点进行记录和课后巩固,最好鼓励学生进行全面回顾后写出收获和真实感受的短篇文字材料,并认真批改。这有助于教与学互相交流,拓展法律案例运用的思维空间,同时也能在巩固法律意识提升的同时,提高学生解题、写作、实践等综合能力,更有助于帮助教师掌握学生个体水平和个性特点,进行因材施教。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应用法律案例是一个系统的过程,还需要教师根据自己的执教情况变通技巧,调整内容,不断改进,才能取得更好的预期实效。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制教育对学生法律意识培育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律知识、观念等了解程度,广义的法律意识还包括对法律的作用、要求等情况的了解,法律意识既包括人们对法律、社会规范的态度和对于法律案例的思维方式,也包括对法律的信仰和法律的意识形态等。高校学生还处于世界观人生的观的形成时期,可塑性非常大,但同时容易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形成错误的价值观。作为社会的精英人群,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形态对于群体社会的思想意识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应该引起学校和社会的充分重视。 一、我国当前高校法制教育现状 近年来在高校中频发的一些刑事案件说明了高校在学生的法制教育问题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状况令人堪忧。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杀人案,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泼熊事件,药家鑫事件等一次又一次震撼了人们的心灵。有调查显示,高校学生犯罪也上升到全部刑事案件的17%,并呈上升趋势。另据调查显示,大学生中对我国法律体系很了解的仅占2.8%。在独身子女占大多数的家庭中成长的80后、90后大学生,普遍反映出只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抗打击能力和承受挫折的能力相对较差,与同学朋友的相处中难免出现矛盾,而他们又缺乏冷静思考解决矛盾的能力,常常表现为易怒、仇恨等情绪,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除了学生自身的原因外,高校法律课程的设置也有问题,有些高校虽然开设有法律基础课,但是是作为非法律专业学生的选修课来讲授的,学生们对于法律课程就不那么重视,考试能够就行,不太在乎是不是真的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知识,能不能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二、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法律素养也是大学生需要培养的基本素质之一,当前我国正在进一步完善民主法制进程,基本的法律素养是大学生走上社会的必要武器,无论从事哪个行业,遵纪守法都是基本要求。因此,利用高校中的法律基础课程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非常必要。1、高等教育的功能决定了高校必须加强法制教育。世界已经进入了高科技和人才的竞争时代,高校作为人才的基地,其教育思想的转变、教育内容设置将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方向、素质和类型。高等院校的法制教育在普法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高校为我国的法制人才培养了一大批专业人士,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以成为复合型人才来要求自己,法律素质也是他们成才的一项重要标准。2、构建和谐社会决定了必须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证,社会主义市场讲究法律,其参与者和管理者都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成熟的市场经济也需要比较健全的法律机制,因此,我国的经济发展也需要高校重视法制教育。大学生即将走上社会,法律专业的学生将会成为我国未来法律规范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也会成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或在生活中遇到大量的法律问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国家民族未来的发展,因此必须用社会主义法制思想教育大学生,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3、为大学生快速适应社会奠定基础。大学生到高校学习的目的就是学习知识、掌握行为规范、发展自己的社会属性、取得社会成员的资格、成为祖国有用的人才。法制教育能够使学生了解法律知识,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养成良好的法律习惯,在将来成为社会主体时,能够做出正确的法律决策,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生力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 三、高校法律课程培养目标 法学大师德沃金说过:“在一个承认理性的政治道德的社会里,权利是必要的,它给予公民这样的信心,即法律值得享有特别的权威。”首先要培养大学生对权利的正确认识。针对于我国传统观念“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印象,部分大学生认为只要不是自己的事,就没必要浪费精力,殊不知现代社会公民的监督权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一环,权利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权利享有与行使的重要内容。其次要培养义务意识。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联系的,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高校通过法制教育帮助学生确立义务观念,号召学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避免回避个人义务的现象,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在行使权利、实现价值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另外要消除权力至上的观念。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社会上“权力至尊”的观点依然很盛行,部分大学生受社会不良风尚的影响也表现出崇拜权贵,拜金媚权的思想,把权力、“关系”、“背景”看得很重,认为只要有权力就能够解决一切,这样的思想对于大学生的发展百害而无一利。最后是培养学生守法用法的意识。鉴于近年来高校刑事案件的频发,社会对于高校中的案件关注也就更高,社会和家庭将大学生培养成才不容易,悲剧的后果是不堪设想,大学生受到的损失也是无法弥补的。高校的法制教育应当将重点放在指引大学生的成长、规范日常行为、预防不良思想的侵害上。 当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也要懂得基本的守法护法方式,在遇到具体问题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到怎样在遭遇不公正对待时应该寻求什么部门的帮助,大到一般的诉讼程序,在危急时刻怎么样保护自己,都应该是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空讲法律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要让学生懂得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律保障机制探究 本文作者:王家田工作单位: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要办好开放大学,明确规定要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在厘清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和远程教育立法情况下,就开放大学专门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继而提出了开放大学办学法律保障的路径选择。 一、我国教育立法中对开放大学专门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我国的教育立法采用的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为主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为枝干,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如《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等规章为枝叶的树形结构。另外,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也是立法性的规范性文件。从已有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教育立法中已经对开办开放大学所必须明确的事项,如学历学位授予、学校的设立、机构设置与人员聘用、教师与学习者的权益、质量认证与评估、财政拨款、违反法律应承担的责任等有了相应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不能完全满足开放大学的办学需要。我们知道,法律不调整所有社会关系,它只是对统治者认为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加以规范。终身学习、继续教育、创建学习型社会已成为党和政府的要求和目标,鉴于开放大学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特殊重要作用,用立法的形式确定和宣示其独特的宗旨、任务、治理结构、权利义务等,应属必然。开放大学作为划时代的大学,其学术属性的坚持、行政属性的强化、服务属性的提升、产业属性的萌发,都离不开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的引导和支持。由于即将挂牌的开放大学的办学宗旨和运行机制与传统大学存在着各种差异,因此,如果没有完善的立法保障,那么,“开放大学作为新生事物,在社会接纳和公众认同滞后的同时,还极易遭受来自教育系统内的制约和上下挤压,其后果是‘:法律的滞后’将导致‘制度的缺位’,必造成‘运行的障碍’,尤其是在当今高等教育大众化加速、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加快之时,将表现得更为突出”①。 (二)可行性开放大学专门立法,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国外有6所大学是由国家立法机构颁布专门的《开放大学法》。并且,对一类或一所学校立法,在我国已有先例,如《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又如深圳市政府公报正式公布的201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预备立法项目就包括《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教育规划纲要》第二十章“推进依法治教”中明确规定“:完善教育法律法规。按照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修订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学习、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加强教育行政法规建设。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其中,“制定终身学习法律,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制定促进本地区教育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指明了对远程教育和开放大学专门立法的可期待性。在这方面,我国部分地区已有了实际行动。2005年福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在大陆地区率先制定了《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福建条例》),并且与其他地方性法规通常是由部门提出、人大审议通过不同,《福建条例》是由人大代表提出议案、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自行制定、人大审议通过的,足见福建省人大对《福建条例》的重视。根据这一地方法规,福建省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了“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2007年底,福建省民政厅又批准成立“福建省全民终身教育促进会”。从福建省人大立法到福建省政府依法设立福建省终身教育委员会,从政府成立机构到民间组织社团,福建省终身教育在法规、制度、组织上走出了三大步。上海市人大于2011年1月5日通过了《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上海条例》)。该《上海条例》共三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终身教育的界定、终身教育管理体制、终身教育经费保障、终身教育的对象及教育内容、资源共享、终身教育专兼职教师、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法律责任等。《上海条例》总体以“促进终身教育”为立法指导思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根据《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固化工作成果。其中多处对终身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如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办好开放大学等。《上海条例》根据这些要求,总结近年来该市工作的成果,对这些内容均作出了规定。第二,整合各方资源,体现“大教育”理念。终身教育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具有跨部门、跨行业的特点。为此,《上海条例》从明确协调机构、经费来源,各职能部门、群众团体以及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资源共享等多个方面体现了“大教育”的理念。第三,回应现实需求,探索监管制度。《上海条例》针对目前上海市经营性培训市场比较混乱的现状,在国家相关立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先行立法予以规范,从而促进教育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由此可见,无论是从国外已有的立法实践,还是我国的立法传统、国家对依法治教提出的具体要求及我国一些地方的立法现状来看,对一所开放大学专门立法加以规制的空间是存在的。 二、当前开放大学办学的法律保障策略 虽然国外远程教育和开放大学的立法时间通常与院校成立的时间吻合,但我国国情和立法思路不同。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立法基本遵循的路径是“先破后立”,即通过试点,大胆试、大胆闯,取得成功经验后再用法律把这一成果固定下来。《教育规划纲要》第二十一章中已明确指出“: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成立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动态调整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重大改革试点”。此项规定明显印证了前述立法路径。虽然国家出台开放大学条例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但国家层面的《终身教育法》作为上位立法还没有到位(正由教育部起草之中),而绝大多数省份的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又尚未列入立法计划,因此,建设开放大学需充分运用现有法律,争取有利政策,并尽快制定完善的大学章程。 (一)充分运用现有法律,争取有利政策 开放大学筹建及挂牌运行所需要的法律规范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已经有了相应的规定,可依此大胆尝试和建设开放大学。从长远看,为开放大学立法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但从现实情况分析,“上马即备鞍”显然有困难。所以,在近期应先争取省政府、教育部政策支持,待时机成熟再呼吁提升为法律(教育部的规章、省政府的地方规章或省人大的地方性法规),并且首先应推动地方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终身教育法》颁布实施。 (二)制定完善的大学章程 国家对开放大学的立法不仅仅是为了协调外部,即依法办学之需,更重要的还是规范内部,即依法治教之用,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制定一部上承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下启学校内部规章制度的“大学章程”。“大学章程”实际上就是大学的“宪法”或大学的“基本法”,主要包括办学宗旨、办学规模、学科门类的设置、教育形式、内部管理体制、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等,它作为大学的立校之本、治校之基、兴校之源,也是国际上的一个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学章程在建校之前向审批机关申请时就要提交,而决不应该是在此之后。可见,国家立法和大学章程本是一脉相承,相辅相成的。所以,即便国家有开放大学的专门立法,开放大学也应该制定自己的章程。作为大学章程,它首先应在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学校发展目标和战略上有所彰显;其次应在校内各种关系、管理体制、治理结构和管理模式上有所明确;再次还应在教职工的职责和义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上有所规范,进而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由此而知,作为开放大学的章程,它既要充分为“让人人享受优质教育的权利”——这一神圣使命而提供较为准确的定位和完善的制度设计,将开放大学“正在做”、“应当做”和“能够做”的事情以学校“基本法”的形式规定下来;同时还要为“统筹规划,分级办学”——这一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的特色提供较为优化的体制和机制保障,进而参与国家和省终身教育大平台的构建,并以学校“宪法”的形式明确下来。若能争取由省教育厅主持制定、省政府法制办审核、省政府批准该章程,无疑能够提升其法律效力。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律系毕业生实习汇报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把学习作为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不断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用精良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广博的社会知识拓展视野、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保持持续不断的热情,深刻地学习和领会其精神内涵,才能保障我们的工作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执政为民”的性质、不断地加强的学习,才能为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续保持自己在学生时代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每天坚持一定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意志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国家更应该把学习作为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走上工作岗位后,我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建设“学习型”宝山的号召,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用精良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广博的社会知识拓展视野。 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指导我们工作进步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理论资源。其博大精深的内涵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丰富和完善。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认识其精髓,也只有不断学习,才能灵活掌握和运用,成为推动我们事业前进的有利武器。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上述指导思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具体化,是对上述指导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只有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保持持续不断的热情,深刻地学习和领会其精神内涵,才能保障我们的工作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执政为民”的性质。 法院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司法的实质是将法律理论运用于具体的社会实践,因而扎实的知识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员的重要前提。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地加强的学习,才能为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社会是一个大学堂。作为一名,要经常性地和社会打交道。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工作的成功和失败。因而,丰富的社会知识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润滑剂。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促进自己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参加工作后,我继续保持自己在学生时代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每天坚持一定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积极参加高院和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军训和培训以及宝山青年论坛,在各项培训中积极完成项目任务,参与各种小组活动,了解区情,熟悉业务,树立事业心。对工作和生活进行经常性的反思和总结,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在工作中学习工作,在理论学习中关注理论的实践特性,在实践中对实践进行理论反思,以提高实践活动的品格。 二、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意志。 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问题便是角色转换的问题。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择。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实结范文 一.单位情况介绍 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全所现有员工20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83人,注册资产评估师34人,注册税务师32人,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占46%,大专以上学历者占95%,45岁以下中青年占80%.是一家由会计,金融,法律,工程,经济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组成的,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会计中介机构,能为社会各界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专业服务. 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批准的对中央所属国有特大型企业进行年度会计决算审计的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企业审计资质,北京市财政局批准的对北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审计资质,建设部批准的工程概(预)算,工程决算审计资质.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的资产评估资格. 作为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牢固树立信誉为根本,质量为生命,客户为上帝的执业理念,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建立有完善的内部经营管理机制和内部业务质量控制制度.行之有效的业务培训制度更为培养专业人才,不断提高整体素质,提高事务所执业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擅长的金融业,制造业,商业,房地产业的审计业务.近年来,已为近万家企,事业单位,机构提供了专业服务,涉及机械,电子,医药,化工,建材,纺织,交通运输,冶金,电力,煤炭等诸多行业. 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注重同国内同行,国际著名会计事务所及评估机构间合作与交流,努力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执业水平. 二.实习内容 实习期间按照要求和公司安排主要完成以下实习工作任务: 1.了解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2.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会计师完成各类业务. 3.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我被分配在公司审计2部进行实习,现按照时间进度将实习内容报告如下: 第一天早上8:30正式到公司报道,随后由负责审计业务的主任会计师给同时去实习的四人开会,详细介绍了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主要从公司发展历史,机构人员设置,经营业务范围以及目前经营状况等方面做了说明,同时对我们实习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做了解释说明.最后,明确了我们实习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并提出了相关要求和期望,鼓励大家在新的环境里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争取在实习期间有所收获. 之后,交由公司办公室主任李老师具体负责我们在公司实习期间的事项安排,我在事务所的实习也便正式开始. 开始两天时间,在事务所内跟随李老师熟悉情况,并帮忙完成各项办公室日常事物.先将2004年度出台的各项会计政策文件整理成册,并每人配发一份,每天空闲时间自己学习翻阅,了解最近的会计政策,从宏观经济,会计制度,证券,法律等等方面作以了解,这些都是在今后的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法律法规,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使我们获得了行业相关的第一手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有大量的文件档案,而且多数都是需要长时间保存的,很多也是需要随时翻阅查看的资料,这就对档案管理保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办公室主任李老师带领我们4个实习学生进行了一些档案整理工作.我们将过去两三年的档案重新码放整齐,并按序号做以说明.在这期间进行了不少的体力劳动,搬运成捆的厚重的档案让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体会到了新的锻炼.另外,老师还手把手的教我们文档的装订方法,几个人一同练习,从排序,打孔,穿线一直到最后的粘贴,编号,最终能够将一落零散的报告底稿整理成完整的报告文件并排放整齐.就是这些看似简单不经意的工作我们这些在校的学生要是不经过锻炼是没有办法做好的,而这些工作也正式以后从业中最最基本的.在此期间,我们也有机会看到了大量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作底稿等等一手的文字材料,让我们真实的感受到了事务所的具体工作,那一本本厚重的档案就是这些工作的最好见证. 实习第四天的时候,事务所安排了一位有着多年从业经验的注册会计师王老师给我们授课,主要讲述了审计业务的操作.与大学课堂上的讲授不同,这里更注重工作环节中的实际应用,整个讲述过程都对照着完整的审计报告,从工作底稿的第一页开始一直到报告的完成送交课户,让我们对审计业务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体会.随后,我们各自学习,翻看一本本审计报告尤其是工作底稿,使自己对其有更深刻的认识. 实习期间的时间过的是很快的,一个星期结束了,我在第一周里主要完成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认识,协助处理了事务所办公室日常工作,并对审计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 第二周一开始,开始进入审计业务的实际练习操作阶段,主要是在注册会计师老师的指导下做一些测试工作,协助完成工作底稿.起初,比较生疏,就先自己翻看客户提供的各种资料,包括凭证,总分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表等等.然后开始进入抽查凭证工作,开始由老师写出需要抽查的内容和项目凭证号,我们实习生只负责查找凭证是否相符,尤其是涉及大额支出项目,计提折旧项目以及涉及税金项目.抽查凭证工作是审计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程序,很多问题都是在抽凭时发现和暴露出来的.在我们逐渐熟悉抽查凭证的原则和方法后,便独立完成抽查工作,决定抽查的项目并签署审计抽查意见.在此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凭证号不相符合,原始凭证不完整等等,在经过老师确认指导后我们写下自己的意见建议.在完成这一工作中,虽然抽凭并不难,但查找对照比较烦琐,而且责任重大,让我有较深刻的体会. 由于我们接触的业务都是相对比较简单的,没有特别复杂的审计过程,在完成底稿后,我们又参与资产负债表和收支平衡表的编制核对过程,将各项数据综合统一后与客户提供的报表相对照. 这些都是在事务所里协助老师做的比较零散的工作,但是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很多看似简单的问题有时自己都会遇到麻烦,在此解决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 周三,我和另外一个实习同学一起和注册会计师王老师出外勤,完成年度审计业务,客户是中华商标协会.中华商标协会(CTA)是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创立中华民族品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批准成立,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接领导的全国性民间社团组织.于1994年9月9日,协会由中国享有盛誉的企业和地方商标协会,商标机构,法律及学术界的专家自愿组成.我们在早上九点抵达业务现场后,老师和客户做了适当沟通后,我们便开始了紧张的工作.主要对中华商标协会2004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时还要审计其下属的中华商标协会商标鉴定中心.两者一个属于行业协会,符合事业单位会计政策,另一个则属于赢利性的组织.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很快进入了工作状态,面对满桌子的账本,凭证,我们一项项工作逐次进行,有条不紊.另外,客户的会计处理比较规范,会计电算化比较完备,所以使得我们的工作进展也比较顺利.中午草草吃完午饭后,我们一刻不停的继续工作,由于此业务要在一天内完成现场工作,所以工作量非常大,在晚上6点半我们顺利完成所有工作,返回事务所.这一天的外勤工作十分紧张而又让我受益匪浅,我真真体会到了出外审计的感受,体会到了会计师忙碌的工作状态. 周四,我们在事务所协助完成昨天现场工作的后续工作,整理完成工作底稿,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写,并装订成册,直到送到客户手中,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因为那里面包含着自己的工作,包含着自己的努力,也包含着自己的成就感. 之后两天,事务所多数老师都出外勤了,恰好又有两个业务需要很快完成,主任会计师便领着我们几个实习学生一同工作,同样是紧张而又有条不紊,最终按照要求完成了对中国医药工程设计协会和全国工商联中华珠宝业协会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这样,我在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期两周的实习就结束了,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让我受益很深. 三.收获与感想 通过这次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使我在即将毕业前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课本上没有而工作以后又必须具备的东西. 明白事务所工作的主要职责范围,机构构成,学到了一些必备的办公室事物处理,了解了最近的会计政策法规,并逐渐熟悉了审计业务的流程以及关键步骤. 体会到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职责的重要性,无论从社会发展还是企业生存,完善的财务制度 是至关重要的,而作为会计师事务所,肩负着外部审计这一重任.而作为事务所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同时应具备较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这样才能很好的适应并胜任这一重要的工作. 同时,作为事务所的实习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看到了很多的账本账册,也体会到了作为企业或者单位会计人员的工作.会计其实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每一笔业务的发生,都要根据其原始凭证,一一登记入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三栏式账,多栏式账,总账等等可能连通起来的账户.这为其一.会计的每一笔账务都有依有据,而且是逐一按时间顺序登记下来的,极具逻辑性,这为其二.在会计的实践中,漏账,错账的更正,都不允许随意添改,不容弄虚作假.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得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体现了会计的规范性.对于登账:首先要根据业务的发生,取得原始凭证,将其登记记账凭证.然后,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其明细账.期末,填写科目汇总表以及试算平衡表,最后才把它登记入总账.结转其成本后,根据总账合计,填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等年度报表.这就是会计操作的一般顺序和基本流程. 另外,财务,审计本身就是比较烦琐的工作,面对那么多的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时常会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错漏百出,而愈错愈烦,愈烦愈错.必须调整好心态,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 大学法律论文: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摘 要:案例教学法凭借其民主性、启发性以及拟真性等优势在大学法律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此,本文将结合笔者实践经验,对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进行详细分析,以供广大同行参考。 关键词:案例教学 大学法律 法律教学 应用 1 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优势 1.1 拟真性 在大学法律教学中所应用的教学案例往往是结合实际司法所发生的真实案例进行加工与整理而成的。该类案例均具有代表性以及真实性,能够有效还原真实的法律关系。在教学过程中,学生能够通过教师所提供的案例来对其中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推理、判断以及认证,从而有效提升学生的实际分析与解决的能力。 1.2 启发性 相较于以往的传统教学方式而言,案例教学主要侧重的是启发与引导。在大学法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能够将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凸显出来,并由教师引导与启发学生对案例进行思考、分析与研究,而不是直接参与到学生的讨论当中,让学生能够发散自身思维,对教学案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思考,从而不断提升其逻辑思维能力。 1.3 民主性 与以往被动式以及封闭式的教学方法不同,案例教学法强调的是主动的、开放的探索知识的过程。在开展该种教学方法中,教师与学生处于同等的地位,均能够根据案例来发表自己的观点与看法,并且可以在师生以及生生间进行自由谈论。在这样一种民主的课堂氛围中,学生学习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并且在对各类案件的观点以及论据的讨论的过程中能够有效深化学生对各类问题的认识与理解,从而提高其对相关法律条文以及规范的理解与掌握。 2 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 2.1 课堂案例教学 通常情况下,课堂案例教学主要是由案例呈现、课堂讨论与辩论、总结评述以及撰写小论文等几个环节构成。首先,案例呈现。通常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前可以通过描绘案例、发放文字案例、播放多媒体案例、创造真实案例情境等方式将案例呈现给学生,让学生有一个充足的准备。需要注意是所选择的案例应当要有效结合理论与实际,并兼具思考性与以男性,让学生不但能够像法官一样思考,而且还能够像检察官以及律师一样具有控辩能力与技巧。其次,开展课堂谈论与辩论。该环节是案例教学的重要环节,教师应当间可能的引导学生进入案例情境中,并且能够根据案例中的线索、情况以及事实来进行思考与探究,并且组织学生将自己的观点进行共同探讨,从案例中探寻出各类法律关系,并找到相应的法律解决方法。再者,进行总结评述。结束谈论后,教师可以与学生通过与案例进行总结,学生可以通过教师的总结与评述来对自己的观点以及思路进行思考,看其思考方向是否正确,所使用的方法是否合理等。但是在总结与评述过程中教师应当对整体学生的讨论情况进行评价,对于学生讨论案例中所涉及到的知识以论点中存在的不足进行点评,并引导学生进行深入探究,以有效提升案例教W的实效性。最后,撰写小论文。案例教学接受后,教师应当让学生根据课堂探讨的结果以及意见来完成法学小论文的撰写,通过该环节来深化教师课堂教学的效果,并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2.2 模拟法庭教学 模拟法庭教学只要是由教师提供案例材料,并由学生来对其中不同角色进行扮演,如被告、原告、证人、审判员、审判长等,并严格根据我国法院开庭的规范化流程来开展模拟操练。通过该种教学方法能够让学生将所掌握到的法律理论知识实际运用起来,让学生能够真实的模拟诉讼活动,并扮演其中的各类角色。在学生应用相关专业知识继续办案与审案的过程中能够让学生有效锻炼其实际应用能力。值得注意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切勿急忙将标准答案公布出来,不要将自己的思维方式强加到学生身上,更多的是引导与启发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做好法律争议的引路人。 2.3 观摩审判教学 就目前来说,观摩审判教学方法是大学法律教学的重要教学途径之一,也是普遍采用的实践教学方式之一。观摩审判教学方法主要是有相关司法审判部门与学校进行相互合作来完成的一种教学活动。通常是组织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的大三、大四年级的学生到法律旁听一些疑难或是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让学生能够真实的了解各类诉讼程度,并对法官庭审的程序以及办案技巧进行观察与学习。并且还能让其了解在庭审中的不同诉讼主体、主体关系、地位差异以及各角色的作用。通过该种教学方法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法律的学习与应用不单单只是侧重实体法,程序法也同等重要。所以要想做好公正,则必须要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在每次观摩结束后,教师还应当要学生将自己的观感体会与班级同学进行分享,最后在予以总结和点评,从而有效提升学生的法律综合能力。 2.4 视频案例教学 在大学法律教学过程中,教师还可以通过视频的方式来组织学生进行观看与学习,以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栏目或是是各地方电视台播放的法制节目等,通常情况下该类案例都极具代表性,且制作较为成功。特别是《今日说法》栏目,其中还有一个专家点评环节,能够有效帮助法律教学的开展。 3 在大学法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案例教学法应根据不同教学对象而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如模拟法庭案例以及观摩庭审教学法通常适用于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且具有一定知识积累的大学高年级学生。对于刚步入大学的学生则应当采用课堂讨论式或是视频案例教学法。第二,教师在开展法律教学时,应当做好精心的课堂设计,以保证案例教学质量。第三,由于案例教学需要学生花费大量时间来分析与研究案例,如若在一个学期中使用该种教材方法的课程较多,则应当合理协调课程安排,以保证学生的案例准备工作质量。 4 结论 总而言之,在大学法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能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分析、理解以及实践能力,有利于学生综合法律水平的提升,因此值得广泛推广使用。 作者简介: 韩菲,女,1979-,汉族,籍贯河南省焦作市,本科,法律,主要从事与法律教育相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学教育中的法律理论渗透探析 [摘 要]文章将法律理论当作调研目标,概括阐述了华东某高等学校法律学科中法律理论教学目标的规划和这个学校达成其规划的一般方式,为中国其他大学法学专业理论教育的变革提出具有现实意义的参考建议。 [关键词]法学教育;法律理论;教育目标;途径 自古以来,法律制度的建立同法律教学息息相关,法律教育是法律制度极其重要的构成因素。合理、公正的法治社会的构建离不开一个健全、规范的法律教育体系。所以,当前中国高校法律理论教育现状备受各界学者的注意。 法律教育归属职业性教育范畴,却又区别于大家所理解的平常的职业教育。高校法律教育不但要培育国家所需的公检法人才,而且更要树立大学生的社会公正意识。所以,高校法律教育中既要教授学生法学专业理论,还要传播大学生法律理论思想[1]。 1 法律理论的概念界定 “法律理论”是高校法律专业学科规划中重要的一个学科,是一个拥有极大概括性的概念。所以,要想讨论华东某高校法学教育中的法律理论,就务必要了解法律理论的含义和梳理它的拓展学科。 1.1 普遍理论 普遍理论是指在日常的行为规范中社会人沿袭学习到的道德规范,它是社会人保证正常日常交往的根基。在日常的社会生产生活中,人们经历多次实践,达成了代表不同民族或国家的展示出各自不同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的道德规范。所以,不同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地理环境等因素势必会产生不一样的理论规范。 1.2 法律理论 法律理论区别于普遍理论,法律理论是拥有法律基础的理论。法律理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性质: (1)法律理论脱离不了一个民族的普遍理论,它势必要以普遍理论为根基,法律理论来源于民族普遍理论,但又比普遍理论上升了一个层次,不然就不会构成法律理论。 (2)法律理论是一个民族普遍理论的总结式体现。法律理论是一个民族普遍理论的制度化和系统化,所以,法律理论势必是对该国家普遍理论的记录和上升。 (3)法律理论奠定了法律的质量。法律制度也存在好坏的区别,法律理论的质量好坏奠定了的法律的质量程度[2]。 1.3 法律职业理论 法律从业人员在他们的就业应当遵照的有关道德规范就是法律职业理论,比如律师从业理论规范、法官职业理论规范等。法律职业理论大多是用来约束以法律事务作为工作的的从业人事,令他们在就业过程中,必须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要对当事人负责、对国家负责。 经过调研走访,笔者总结出当前华东某高校的法律理论教育课程中大致具有下列两个不足:首先,该大学看重对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普遍性理论知识培养,而忽略了对他们开展法律理论教育;其次,在该大学法学院课程安排中,法律理论教育的教学意义非常局限,并没有强化法律理论本身的特性,使教学内容不凸显、教学结果达不到现实需要。所以,我们务必要结合法律职业性质的需要,重新定义华东某高校法律理论教育的意义。 2 法律理论教育意义的设定 2.1 树立学生法律理论的问题观念 在华东某高校的法学教育中,我们容易看到:上课过程就是传统教育中的填鸭式模式,老师将书本的理论教授给学生就是上课的优秀目的。但是在今后的就业过程中,作为理论存在的法律条文并不能适用于一切现实中产生的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这也就是法律条文要不定期加以修订和重新解释来满足当前国情的需要的原因。 我国的法律归于大陆法律体系,但是我们应该参考欧美的判例法律体系,树立学生的法律理论问题观念,让学生要对已有的条文敢于质疑,从而培育大学生独立发现问题并解决的能力。华东某高校法律专业学生理论知识掌握的很好,但实例见得相对太少,精通条文背诵但却难以将理论运用到现实中[3]。 法律理论教育应该着重于学生的理论问题观念的树立。不仅要在日常教学中重点培养学生发现理论问题的能力,降低学生们在日后就业中碰到理论问题的概率;还要加强该校学生在学习中遭遇法律理论困难的承受力,让他们认识到在法律这条路上遭遇理论问题是非常普遍的事情,要有信心向理论问题发起挑战,解决法律理论问题是法律相关专业就业人员的任务,是每个人的职责。 2.2 培养学生法律理论的推理能力 作为一个法律专业未来的从业人员,拥有敏锐的观察力是首要前提,对法律理论问题具备必须的敏锐度;另外,法律专业人员还要具备优秀的理论推理能力。但是在华东某高校的法律理论教学课堂中,我们看出:其法学教学中压根没有培育学生法律理论推理能力这一教学目的。本文总结出致使当前该校忽略培育学生法律理论的推理能力的因素大致在于:一是对法律问题和理论问题不能正确认识;二是对理论问题的意义不清[4]。 理论知识有着严谨的体系,大家往往认为理论问题不归属理性知识范畴,这种思想往往是错误的。要是我们通观理论知识,就能够发现:理论知识是理性知识,是能够被论证的。在华东某高校中,学生能够经过学习用什么方法处理理论道德问题,从而提升自己的推理能力并使用到处理现实中遭遇的理论问题上。 所以,学生自身而言,为了应对未来的工作,要加紧锻炼自身的推理能力。在法律知识的上课过程中,学生要坚持地锻炼自身的这些能力,为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专业从业人员打下基础。 3 实现法律理论教育目标的途径 3.1 将法律理论教育纳入学校的法律教育体系 当前,华东某高校还没有独立开展有关法律理论的相关教学活动,所以,目前重点就是该校领导应该探讨如何开办相关法律理论的课程,让该校法律专业学生对理论知识可以有条理性、整合性的学习,为自身能力的锻炼打下坚实的理论根基。但笔者认为该校应开办法律理论相关教学活动并不是单单开办一门课程这么简单,而是在法律教学活动中将法律理论教育串联到法律学习的整个过程。所以,该校应该把锻炼法律专业学生的理论洞察水平和推理能力作为全部法律教学目标的优秀。 3.2 提升法律学生自身的理论道德修养和其自身的发展能力 法律是一门每时每刻都会发生改变的专业,其法律条文规范不是静止不变的,法律理论当然也伴随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持续的变化之中。所以,华东某高校的法律教育要学生形成自主学习、具备自主发现矛盾、自主处理矛盾的能力。该校的法律学习应当为该校学生学习理论,树立其理论道德意识和将来的职业道路奠定一个扎实的根基。 3.3 务必变革现在的法学教育方法 华东某高校要变革现在的教学方法来将法律理论教育串联到全部法律教学目标中。上文已经论述,欧美国家的判例教学方式可以为我们提供范例。长期的教学实践表明:判例教学法是可行的。所以,华东某高校应变革教学方法,筛选部分拥有教学意义的法律理论问题来指引学生对实例开展讨论。既能培养学生对法律理论的深层次思考能力,又能让学生在讨论的过程中树立其自身法律理论道德意识。 4 总结 华东某高校开办的法律理论教育学科只是达到法律理论教育的目的,是建造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一小步。我们还务必把法律理论道德教育延伸到法官、律师等职业现实操作当中。 我国的法律教育开展较迟,法律理论的教育不但与我国法律人才素质的提高息息相关,还影响到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构建是否健全。所以,每一所开设法学教学专业的高校都应该认识到法律理论教育的重要性,改变教学方法,为国家法律事业输送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 大学法律论文: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法律案例的合理运用 摘要:学习法律基础旨在帮助学生初步了解和掌握现代社会生存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旨在培养一些懂法、知法的大学生。而大学法律内容数量繁多,知识难度也较深,且法律基础知识课理论性强,教学形式单一枯燥。这些都使得大学生对法律学习产生腻烦心理,使得法律教学失去意义。本文就法律案例在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的运用进行研究,并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 关键词:法律案例;大学;法律;基础知识 正文:最近几年来,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越来越淡薄,大学生犯罪的事件越来越多。大学生是社会的中流砥柱,他们法律素养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法制社会的目标能否达成。但是由于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形式单一、内容枯燥,使得很多大学生都去逃避法律基础知识课程。研究表明,案例的加入能够让学生提升法律兴趣、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记忆,还可以培养他们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一、法律案例在法律基础教学中的意义 1.培育学生的法律意识 近年来,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比例连年上升,。我国很多高校并没有开展专门的法律课程,而是将法律教育穿插在了思政教育或是军事教育中,并没有引起学生足够的重视。大学生上课积极性较弱,上课不听讲的情况比比皆是。教师由于受到课时限制等原因,把更多的重点放在了知识点的体系讲解上,并没有关注学生的法律实践和应用能力,也没有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培育。但是法律案例的引入改善了这一状况,大学生能够主动地置身于案例中,能够主动地进行思考和解决问题。通过模拟相关案例,提升和培育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2.能够加深对复杂法律知识的理解 法律知识内容繁多,难度也较大。很多时候学生并不能完全理解一些条款。例如,在讲授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老师通过给学生列举一些案例,让学生在案例中感悟何为“犯罪未遂”,何为“犯罪终止”,再让学生总结它们的相关特征。通过案例的引用让学生深化对于理性的认识,能够让他们自主地接受和理解复杂的法律知识。 3.让法律学习变的妙趣横生 法律课不同于其他的学科,它是一门比较枯燥无味的学科,课本上的内容和老师讲述的也是一些大道理和一些定义。所以在老师上课的过程中,学生的学习兴趣一直不高,学生认为这些东西不需要学习,只要看看书就会了。所以上课认真听讲,甚至逃课。针对这一情况,老师要改变教学的方法,把法律基础知识学习与生活案例联系在一起,把生活中的真人真事拿到课堂上来,然后再结合课本上的内容来给学生讲课。 4.培育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当代大学生大都呈现一种“书呆子”的状态。事实上,学生从小就接触一些法律知识,也明白什么事情是违法的。很多人虽然心里明白,但做的时候却不能想到这些。可以说大学生的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是很差的,是需要培育和提升的。例如,很多学生在平时购物时都会遇到一些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但更多的人选择默默忍受,很少有大学生想到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在讲授“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老师就可以给学生提供一些案例。告诉学生纵容只会更加助长不良商家的气焰,自己的利益受到危害时一定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在这个过程中,学生讨论案例,把理论知识同现实联系起来,进一步增强了相关能力。 二、法律案例在大学基础知识教学中应用措施 1.注重案例的方向性 法律W习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让他们都能遵守法律,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所以案例不能胡乱的选择,要具有方向性。主要对学生进行正面的教育,那些揭示社会黑暗的案例要少用,避免学生走入歧途。除此之外,案例要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要让学生认识到法律的权威,让他们做懂法守法尊重法的好群众。 2.重视案例的真实性 案例不能凭空捏造,不能脱离现实,必须要是生活中发生的真实案例。虚假的案例不仅会脱离教育的本意,还可能会让学生更加地不重视法律,认为法律也是儿戏。所以,在选择案例时,一定要本着真实性的原则,要尽可能地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物、起因经过结果等等都一五一十地说出来。这样的案例会更加地真实可靠,学生才能信服,才能乐于接受案例,学习法律。 3.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违法犯罪的案例时有发生,但是并不是任何一个事件都具有代表性。学生的学习时间有限,具有代表性的案例才更具教育意义。例如,在讲授“平等权”时,老师可以选取一些这几年由于贪污犯罪而受到严惩的省部级以上的高官的案例。让学生认识到,就算是国家主席,也没有任何特权去犯罪。认识到法律是平等的。这样典型的案例能够直观地呈现出相关法律内容,能够让学生立刻理解和记住法律条文。 4.利用案例导入新课,抓住学生注意力 在教学过程中,加入案例是非常有效的一种教学手段,对于大学法律的教学也是如此。同时课堂中加入这些教学案例还可以更大程度地去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更好地去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教师可以用多媒体等技术将一些典型的法律案例加入到课堂之中,通过多媒体特有的音频和图画效果可以很好地将案例展现出来,让学生对于案例有一个更加透彻的学习。 5.利用案例说明和巩固法律知识,提升学生法律素养 单纯地在教学过程中加入案例是没有任何效果的,很多学生也会以此来消磨时间。如果只是在课堂上讲解法律知识,那是非常枯燥无聊的,导致学生的学习兴趣不高,久而久之对法律的学习也会产生腻烦。因此,老师可以在让学生观看法律案例时,首先提出一个问题。使学生带着问题去看这些案例,去分析这些案例。利用案例来说明和巩固学生的法律知识,不仅让法律学习变得更加简单,还能让学生在观看视频的同时得到放松,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 【结束语】总之,法律基础的学习是很有必要的,也是每一位大学生需要理解和运用的。学好法律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很好地在社会中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能减少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法律案例在法律基础知识教学中的运用可以将枯燥的课堂变得更加活跃,使抽象的法律知识变得更加通俗易懂,还能提升学生对于法律的兴趣。因此,大学教师要积极运用法律案例进行教学,把我国的法律教学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作者简介:姓名:王鹏博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950803 籍贯: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 工作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职称:学生 研究方向:法学 邮编:453000 学历:大学本科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生勤工俭学法律问题及权益保障 如今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现象日益普遍,在兼职过程中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也屡见不鲜,本文就大学生兼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及其相关解决措施做出探讨。 大学生勤工俭学法律问题权益保障 一、大学生勤工俭学现状调查 (一)大W生勤工俭学背景 当今社会,大学生兼职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由于大学生有较多自由支配的时间,这为大学生们兼职提供了基本保证,众多中小型商户也因此将目光投向了劳动力素质较高而又相对廉价的大学生。通过兼职,一方面可以缓解学生的经济压力,再者可以让大学生在一定程度上接触社会,为进入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兼职过程中,包含有各类信息资源的兼职网站、QQ群、APP等中介平台在为大学生兼职提供了方便的同时,不乏部分商家借此钻营取利,使得不少学生陷入圈套,大学生因此遭受损失的事件屡见不鲜,甚至损害到了国家安全。与正规、长期的用人单位不同,兼职的短期性使其没有必要签订相关合同,这又导致其法律保护难度较大,效果甚微,在兼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如何有效证明个人付出、获得自己应得变得尤为困难。 如何把握住大学生“以学业为主”的首要任务,不在兼职上花费过多精力而本末倒置,如何寻求自身更合理化、科学化地提升,而不仅仅局限在通过简单的体力劳动实现财富积累?怎样选择兼职工作,获得更多的经验,以达到提高自己的目的,这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鉴于此,本文简要分析了大学生兼职情况,希望能给对兼职感兴趣的同学一定的帮助。 (二)问卷调查及数据分析 此次问卷调查基本涉及到我校各个院系,我校男女生比例大概为3:7,此次调查中女生占到被调查人数的65.9%,与学校总比例相匹配。其中大一学生占到54.6%,大三大四的学生仅占到10.2%,问卷中,63.2%的同学表示做过兼职,在选择兼职时,85.9%的学生认为不会以自己的专业为标准。当被问及兼职所得的用途时,有52.9%的学生会用作自己的零花钱。兼职过程中绝大多数的学生会认真负责的工作。通过兼职,进70%的学生觉得自己的能力有所提高。当被问及权益被侵犯的问题时,近半数的学生都遇到过,但只有10%左右的学生想过用法律来解决,不少学生会选择和雇主理论的方式。因此,82%的学生认为学校有必要在这方面设立专门的机构并对学生进行指导。 二、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及原因 (一)校内兼职信息不畅通且途径大多不正规 调查问卷数据显示,在大学里有过兼职经历的学生占到63.2%,由此可见,在大学里做兼职是一个很普遍的事情。但是由于大学生社会阅历不够,经验不足,在寻找兼职的过程中往往轻信兼职信息,一些不法商家也正是利用大学生涉世不深这一特点对学生兼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进行侵害。同时在调查过程中,不少商家抱怨招聘信息贴出去很难真正找到合适的人。很多学生也反映校内兼职岗位信息太杂乱真假难辨,在校内公厕里经常能看到例如校园贷等小广告,这让很多大学生深受其害。并且电线杆上、路边橱窗里、房屋墙上兼职广告随处可见但真伪却有待考究,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兼职的一个原因。并且我们发现,学生在进行甄别兼职信息真伪时,往往寻求同龄人的意见而非家长老师,兼职信息的获取也大多是同龄人的介绍或者中介机构。这些无疑加大了大学生兼职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可能性。 (二)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薄弱,权益受到侵害屡见不鲜 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比较容易受到这样或者那样的侵害,每当开学季各大新闻都会爆出不少大学生假期兼职被骗被困现象。在对有过兼职经历的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时,数据显示有47.7%的人合法权益曾受到过侵害,这一比例确实让人唏嘘不已。而进一步调查我们得知,只有26.8%的人会选择用法律途径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通过法律成功解决问题的人竟只占10.6%,这一数据值得我们深思。当代大学生兼职的心愿迫切,但是自身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却很薄弱,大学生有其自身的原因,社会更应负其应有的担当。 (三)兼职工作多为体力劳动,能力提升空间有限。 根据我们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从事的兼职多为派单员,服务员,超市收银员,理货员等纯体力劳动的工作,充当廉价劳动力,工作时间长,工作量大,工作报酬微薄,但还是有很多大学生选择出卖自己宝贵的时间从事这些低收益的兼职,真正做与自己专业能力有关兼职的同学为数只有14.09%,相应的能力提升也十分有限,只有14.78%的大学生认为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究其原因,我们发现有以下两点:首先,大学生专业能力不完备,许多大学生能力达不到要求以致无法从事相关有含金量的兼职;其次,多数大学生对自己不够自信,不敢勇于尝试。 (四)社会,学生未足够的健全大学生兼职保护权益制度 《劳动法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为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上的很多商家,利用这一条规定,与学生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最终学生的权益受损也无合同这一有力证据来证明,根据调查结果,24.74%的学生会选择隐忍,任由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在2007年由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勤工俭学活动由学校同意组织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学生私自在校外打工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从这可以看出,社会对于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相关保障制度不够完善,是大学生在外兼职的一大问题。 三、大学生勤工俭学相关问题解决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同时,加强相关法律的出台 从分析的数据上来看,大多数同学兼职的目的是赚取生活费或零用钱,社会可以增加更多公益组织和相关公益人士对于贫困大学生实行的学业资助。 其次,社会和政府应加强规范,完善,优化打工市场,改变市场盲目无秩序的状态,能够基本保障在校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各个部门相互合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能够切实保护大学生这一群体。 并且,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所以,我们的教育部和劳动部应该联手出台一个专门关于大学生勤工学的方案,通过他来切实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让侵犯勤工俭学大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遭到严厉惩罚。 (二)学校应组织针对大学生兼职的实践教育 学校可以适当多邀请一些相关专业的专家,例如法律相关专业人士或者是企业家等来对同学们进行思想教育,来告知同学们社会上可能会致使他们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让学生提高自身的警惕性以及法律意识,让学生即使遇到类似的情形,不至于惊慌失措,知道如何更高效的保护自身。 其次,学校及各学院可以适当的加强对于兼职学生的管理,及时的了解各同学的兼职情况,并对于他们的兼职适当的提有效意见,让同学可以做到少走弯路,不走错路。 (三)大学生提高自身提高警惕性及法律意识 首先,勤工俭学要端正目的,可以适当地追求合理的经济利益,但不能急功近利地将赚钱作为勤工俭学首要目的,否则会扭曲大学生的人格,腐蚀大学生的心灵,影响大学生对生活的态度,不利于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不把赚钱作为首要目的,也有助于我们在勤工俭学中坦然地面对各种困难和问题。现如今在大学生群体中,校园贷、裸贷时有发生,很多学生因为缺少零用钱,而选择及其不正确的道路,最后在债主的逼迫下,有的退学,有的一走了之,这些人的前途必将陷入一片混沌。所以,若缺少钱,可选择勤工俭学的道路,既可以赚钱又可以积累社会经验,切记不可走违法的道路。 其次,上述中也提到过,现如今的社会太复杂,提供给大学生兼职信息的路径也层出不穷,很多信息都是由非正规路径发出,但是由于大学生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所以往往不能很好的识别或者是明白商家套路,导致大学生权益受损的情况屡见不鲜。所以,在外围提供很好的防范措施的同时,大学生自己更是应该提高警惕性,不要因为一点私利而缺失了防范意识,找兼职时多寻求老师及身边经验丰富的人的帮助,不要盲目决定。 最后,应选择合适的、真正能锻炼自己的工种,尽可能找与专业相近或自己有兴趣的工种,这样才能缩短自己能力与社会需求的差距,才能促使自己不断努力进取,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要坚持适度原则,正确处理好勤工俭学与学习的关系。把握好分寸,安排、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时间,做到勤工俭学与学习两不误。 以上,我们对于大学生勤工俭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措施,希望在大学生提高自我警觉度的同时,整个社会提供更健全的保障制度,不要让更多的大学生因为勤工俭学而受到不法侵害。 大学法律论文:从民国时期公民法制教育的角度浅析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 【摘 要】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它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确认、保证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律基础》是介绍法学基本理论、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国公民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基础上,全面讨论了中国宪法、行政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商事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诉讼法律制度、国际法律制度、国际私法制度的基本规范和知识。法律基础教育是当代大学学生的必修课,也是了解中国法律、实践中国法制的基石。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的逐渐苏醒和强化,国家推进法制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如何进一步提高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变得愈加重要。 民国是我国公民教育的快速发展阶段,有学者研究认为,此阶段公民教育有两个最明显的特点:百家争鸣的公民教育思想和百花齐放的公民教育实践。而公民法制教育与公民教育在此阶段有着不同程度的联系,公民法制教育亦有着不同的特点。 本文通过对民国时期公民法制教育进行分析,并结合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现状及模拟法庭等法学教学实践在法律基础教育中的应用,从而论述法学基础教育中应吸收民国时期公民法制教育的优点、加重强化知识实践性、应用性,并希望能够对改革法律基础教育起到一些积极意义。 【关键词】公民教育;模拟法庭;法律基础;法制教育 一、民国时期的公民教育与公民法制教育。 民国初期,国内掀起公民教育研究的热潮,其中,影响较大的有蔡元培“五育并举”的公民教育思想和晏阳初的平民教育思想等,这些教育思想在当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重视,并直接影响了当时的教育制度,但此阶段有关公民法制教育的思想并不突出。尽管蔡元培在提出“五育并举”的公民教育思想时倡导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自由、平等、博爱”, 有着非常鲜明的民主共和精神,但这并不是从公民法制教育视角出发的,而是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纲领提出,并以孔孟思想的“义”“恕”“仁”来支撑,与民主、自由、平等的资产阶级法制理念是截然不同的。 民国初年晏阳初在国内发起声势浩大的平民教育运动,提出公民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使农民具有最低限度的公民常识,发展团结力量,启发民族觉悟,训练自治能力,培养法治精神。虽然基于当时中国农村现状,主要力量还是集中于识字扫盲,对法治精神培养也没有进一步研究。但法治精神与公民公民常识、公民教育间也开始建立起不可截然分割的联系。 民国时期的公民教育,也有着其在此阶段的特点。其中,值得借鉴的是注重实践活动。 民国初期,在确立公民科后,《公民科课程纲要》“教学方法”中就有“以讲述、表演等为公民修养的教学方法。以参观、调查、讨论等为社会组织的教学方法。以学校服务、学校自治为公民训练的具体方法”。到了20世纪30年代,公民训练被作为公民教育的一项专门课程。周鲠生在编纂的初级中学用《新学制公民教科书》序言中指出:“书中包括的事项以限于篇幅只能述其大纲,尚待教者随时附加说明;且有许多处所讲到关于社会生活及行政组织等事,最好是于参观旅行的时候,由教者实地举例说明,较容易使学生领会并起其考究的兴味”。叶楚伧在其主编的初级中学教科书《公民》的编辑大意中指出“本书注重实际,由近及远,期与学生自治训练相呼应。” 与此同时,公民教育与公民法制教育的联系也更加紧密。1933年教育部颁布《公民训练标准》,其中,在公民的政治训练方面就提出 “养成奉公守法的观念,爱国爱群的思想”。 民国时期公民教育注重实践的特点,对当时的公民法制教育也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一方面,当时的法学教育家也从各方面强调实践在公民法制教育中的意义;另一方敏,学生也将教材中有关法制的内容活学活用,付诸实践,如参观议会、法庭、监狱和行政官署,借助国家权力模式,组织学生团体并选举各成员等,通过这一系列活动实践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 二、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现状。 当代法律基础教育普遍是从大学时期才起步,而目前我国当代大学的法律基础教育重理论,轻实践,但同时所学习的理论知识繁多又复杂,可大学所学习的时间和精力又远远不够。按照目前大学的教育现状,大学本科法律基础知识学习的时间为4年,但完全可以用于学习法律专业课的时间实际却远远没有这么多。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法律基础课程课时少、内容多:目前大学的法律基础课程,所用的教材内容大都繁多庞杂,其中包括了法律基础理论知识以及宪法常识,并且还有许多部门知识,具有很广泛的覆盖面。但是法律专业需要学习四年的知识, 却浓缩在这几十个课时之内,加之学生在课堂上并没有相应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法律基础课程起点低、要求高: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在教学目标的制定上有很高的教学要求,但其教学地位却往往停留在“ 法律讲解” 这一阶段,教学效果达不到相应要求,由于教学内容的局限性,使得学生也没有得到法律基础素质的提高。 3、法律基础课程轻实践、重理论:在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过程中, 法律基础这门课程长期以来都重视理论教育,并没有对学生有关的法律社会实践活动有相应要求。因此学生缺乏法律实践能力,无法对相应问题进行解决。 三、借鉴民国时期公民法制教育优点,完善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 1、应注重公民教育,培养公民意识,尤其要注重公民法制教育、法律意识的培养。民国时期,就主张重视公民教育和公民法制教育。回想近代国家内忧外患之时,朝野上下开始了“宪政救国”的历程,将传播民主理念、灌输宪政知识视为开启民智、改造国民性之根本途径,并至此拉开了以宪政教育为优秀的公民教育历程,实现了几千年来“臣民”身份向“公民”身份的巨大转变。由此可见,“公民”从开始之日起就与宪法教育密切相关。 因此,法律基础教育的优秀在于宪法教育。宪法是众法之源,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意识是公民的基本意识,宪法知识是现代公民的基本常识。因此,当代大学大学生法制教育优秀内容依然应是宪法教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宪法精神,首先必须充分了解宪法、真正领会宪法的优秀要义。 2、法律基础教育应避免过多深奥抽象的理论知识。大学生法律基础课不是专业教学,主要面对的是非法学专业学生,且普遍课时较少,在此种情况下,课堂讲授应简单明了,深入浅出,避免深奥抽象理论,以法律意识培养为主,法律知识传播为辅,并注意和教材前半部分的思想道德修养进行有机结合。民国初期,法学教育家在公民法制教育时即注重以通俗的语言阐明法律的内涵,如周鲠生在讲述法律行为时,举例“法律行为是凡人之意思表示以生司法上的效果为目的之行为,如物品之买卖,金钱之贷借,其表示足以生司法上的效果,都是法律行为,反过来,如通常散步、请客等行为,不足以生司法上的效果,都不是法律行为”等。法学教育家在公民法制教育时也注重讲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如周鲠生讲法律时即指出“一个健全的社会所制立的法律的规则,务求能和那社会中通行的道德观念相融洽,道德不但可以为法律的后援,并且可以补法律的规则之不及……”。这些运用浅显易懂的例子进行法制教育,且将法律和道德知识相结合的教学手段,在目前的教学中也是具有启示意义的。 3、法律基础教育应重视实践。实践是教育的本质和精髓,民国初期的公民教育即开始注重实践活动,法制教育也不例外。目前,大学生法律基础课作为思想政治课的组成部分,如果是单纯地进行说教,学生很容易失去兴趣,且大学生法律基础课不同于法学专业课,学生具有宪法意识,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遇到法律问题能够寻求法律帮助,做到正确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就达到了教学的主要目标。因此,复杂的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不适合法律基础课教学,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实践应走出校园,观察、了解社会生活中与法律相关的事项,有针对性地组织、引导学生以法律思维方式分析、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参与自主性培养和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让学生通过实例体验法律的价值和意义,而不只是简单地阅读法条。 四、对当代法制基础教育的几点思考。 第一,应加强法律基础教育的立法支持,为其实施提供有力的法律环境和保护。 公民教育是公民法制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公民法制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法律基础教育是公民法制教育的基石,三者之间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因此,应加强立法,推进公民教育、公民法制教育和法律基础教育,保障其有效实施。 1、制定促进和完善教育的法律法规。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我国的教育法规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法律管理手段,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制定和实施教育法规,是国家管理教育的重要方式,它对于推进我国教育管理和教育事业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2、目前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立法现状: A、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对整个教育全局起宏观调控作用,或称为“教育宪法”“教育母法”。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为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教育单行法律。教育单行法律一般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定教育领域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基本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对教育的相关规定等。 C、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是行政法规的形式之一,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关于教育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法律,高于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它们内容广泛、数量众多,在实际工作中起主要作用。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有三种: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如《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条例》等。 D、教育规章。教育规章是中央和地方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有的称为教育行政规章,包括部门教育规章和地方政府教育规章。部门教育规章是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这类文件主要是就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问题制定出相应的实施办法、条例、大纲、标准等,以保证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如《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3、应加强上述教育法律法规的实际落实。公民意识的提升,有利于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从而可以促进我国公民法制意识的增长,进而促进我国的法制化建设。 第二、应强化案例教学在当代大学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应用。 A、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选择。案例是案例教学的中心,案例的质量直接决定了教学的效果。法律基础课所需要的案例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其一,真实性。现代社会案例素材的收集渠道比较广泛,案例素材可以来自书刊、杂志、报纸、网络等途径,但是案例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只有真实的东西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引发学生的思考。因而,案例必须来源于人们的社会生活实践必须是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其二,典型性。社会现象复杂多样,客观事实纷繁复杂,一般的事例虽也具有真实性,但却未必能为教学服务。要成为法律基础课的案例必须具有典型性,即案例反映的客观事实应该具有代表性,具有普遍意义,能够由个别推及一般。这样的案例既让学生容易理解,又容易引起学生的注意,从而引发学生的共鸣,让其不由自主地参与到案例教学中来。 B、法律基础课教学案例的解释。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案例解释的道德标准。对于刚入校的大学生而言,法律案例分析是一个体验、实践生活的过程,也是学生提升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过程。分析案例应多维视角、多元化阐述、跨学科知识性解释,取得预期道德价值观传播的实效。在法律案例的分析方法上,应坚持案例解释的道德标准,或者从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的视角,应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法对案例加以讲授。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案例的解释应始终坚持价值判断的道德标准,以法律规则为解释原点,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蕴含在对案例的解释中,使学生对思政课的法律理解由文字叙述型转到现实立体型,由静态封闭的书本探讨转到动态开放的现实交流和真实生活的对话,鼓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参与意识。 第三、注重法律基础教育中模拟法庭实践引入。法律只有落实到实处,能够作用与实践才可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应注重法律基础知识的实践,而模拟法庭实践,既是情境教学法的具体实践,也是法律基础教育的一种改革和创新。我们可以在法律基础教育中不断尝试模拟法庭实践,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模拟法庭实践的质量。 这样,将理论结合实践,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可以便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学理论,更加可以逐步增强学生的法律实践技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第三,应试着推前法律基础教育的时间和学习方式。鉴于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种种问题,可以试着将法律基础教育的时间分散推前,比如,在公民教育中,进行适当地普法教育和宣传;在中学、高中甚至小学中,都可以分散式地进行法律基本知识的渗透和学习;在大学中,适当地开展基础法律知识地讲授。 总之,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要学习借鉴各个时期、各个国家的经验,在不断探索和尝试中,变革、创新,应注重法律的实践性和应用性,从而提高当代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效力和作用,进而促进我国公民的法制教育,推动我国的法制化进程。 大学法律论文:大学法律教学案例教学法应用实践 【摘 要】随着大学法律专业的地位日益突显,法律教学成为各高校的重要课程。案例教学法是现今各高校教学的主要方式,在大学法律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提高学生的理论知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同时可以提高法律教学效果。因此,为了提高大学法律的教学效果,分析了大学法律教学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实践,以此提高教学水平。 【关键词】大学法律 教学案例 应用实践 在法律教学课程中,为了提高法律教学知识,使大学生能够掌握更为充分的法律知识,需要采取有效的教学方式。案例教学指在教学过程中通过选取和设计一定的案例,对法律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使学生能够充分认识和掌握法律知识。因此,在大学法律知识中广泛应用教学案例,可以以此提高教学水平。 一 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教学中的应用优势 1.案例教学法可提高学生的理解力,巩固学生的法律理论知识 高校在设置法律专业时,开设许多法律课程。面对庞大的法律知识,若采取“满堂灌”的教学方式,学生无法充分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通过案例教学法,使学生对其中所蕴含的法律知识进行充分的掌握和理解。 2.利于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 应用案例教学法,学生课前、课中及课后都要积极主动参与,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学生需要对案例所表现的法律知识进行分析、讨论、辩论及总结,积极找寻资料,对问题进行总结归纳,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3.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教学效果 采用案例教学法,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兴趣,使学生能够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具有较高的学习积极性,以使课堂的学习氛围得到活跃,提高教学效果。 二 案例教学法在大学法律中的应用 1.选择适宜的教学案例 选择教学案例时应注重:(1)选择针对性的案例。在案例教学法中,让学生通过案例,学习和掌握法律条文和规定;(2)选择典型性案例。选择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典型案例,增强学生对案例的认知。(3)选择综合性案例。尽量保证案例涉及较多的法律知识点,具有高度的综合性。 2.做好准备工作,合理分工 大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做好提前准备工作。课前做好资料查找工作,为发言做准备。在明确案例后,合理分工,创建小组,各组员有各自的任务和工作,如查找资料人员、草拟发言内容的人员、课堂发言人员,以此提高大学生的合作沟通能力,并促使案例教学法的顺利实施。如在学习刑法知识时,各组员合理分配任务,找寻学生忽视刑法,对法律意识淡薄的案例,强调刑法知识淡薄的危害性,以此总结和归纳问题所在,并通过案例分析其中的法律知识。 3.积极交流、讨论案例 教学案例在法律教学中应用时,需要学生主动积极参与到教学案例的交流和讨论当中,并有序讨论问题,按照一定顺序,有序发言。如在讨论1291次列车农民工致死案时,需要陈述自身的观点和理由,对案例中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如车长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等,能有条不紊地进行交流、陈述和讨论。 4.归纳和总结 在教学过程中,老师不仅要做好设计和引导,在教学即将结束时,对学生的讨论内容进行归纳和总结,教师要针对学生交流和讨论中未涉及到的内容和忽视的内容重点提及,以此增加学生的记忆力,并对讨论中不正确的观点进行评价,做出正确的归纳和总结,提高学生的记忆力和理解力。 三 在大学法律教学中做好法律案例的准备工作 1.教学前精心选择法律案例 在教学中,教师需选择典型的法律案例,让学生有目的地围绕教学案例学习,以此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2.对法律案例适当加工 在法律案例应用时,需适当加工,使法律案例分析可围绕教学目的和内容,适当简化案例情节,突出重点。 3.预先讲解法律案例相关知识 在课堂上需对教学重点难点进行预先讲解,使学生做到真正地掌握和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四 结束语 为了使案例教学法能够更好地在课堂中运用,教师要采取合理的教学案例,选择典型、有针对性和目的性的案例,积极结合大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使学生能够重视法律知识,以此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大学法律论文:耶鲁法律现实主义对大学法律教学的启示 【摘 要】随着司法现代化进程快节奏的变化,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要也随之发生改变,传统的培养法律人才的模式略显力不从心,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对法律人提出的新挑战,由此,应借鉴西方的成功典型,耶鲁法律现实主义在世界法学教育中具有深远影响,本文基于耶鲁法律现实主义,研究对西北某政法大学法律教学的启示。 【关键词】法学 现实主义 法律教学模式 引 言 耶鲁大学法学院在世界法学教育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其影响力远远超过了法律界限,甚至渗透到了政治、经济及文化领域。在这之前,美国的法学教育是以哈佛大学法学院兰德尔的“案例教学法”为主,然而,耶鲁法学院指出兰德尔的“案例教学法”存在弊端,并开辟了一条新颖的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理论。同时,耶鲁法学院的现实主义学者们将法律与其他社会科学结合在一起,依据现实主义理论重新安排课程表,从而使得法学教育能够与社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随着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的发展,经过教学实践总结出了“问题式教学法”。问题式教学法的本质在于:一是鼓励学生在课堂中了解现实社会生活,二是努力解决现实问题。通过这种对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理论及其教学方法的改革,使得耶鲁法学院在美国法学占据一席之地。 司法竞技、专业的法律人与法律职业本身的矛盾性 1.司法竞技 依据诉讼制度,在诉讼模式上,西方国家主要分为两大法系: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前者对应的诉讼模式是职权主义,后者对应的诉讼模式是对抗式。诉讼模式主要研究控诉(原告)、辩护(被告)及裁判的诉讼法律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两大法系的诉讼模式差异性逐渐减小。司法改革正朝着司法竞技化的趋势发展。司法竞技是由中立法官主持的,两方的当事者通过诉讼对抗,最终获取事实,得到公正审判。司法竞技不仅充当着对抗式诉讼模式的优秀角色,并且逐渐融入到职权主义。为了加强被告人的权利,减弱追诉方的权利,从而达到平衡的状态,各国采取了许多不同的措施。然而,总体而言,我国的刑事诉讼模式仍徘徊在职权主义和对抗式之间。不可否定的是司法竞技向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司法竞技中,赢家只有一个,这就需要辩护双方通过搜集有力的证据、出奇制胜的辩护方法、出色的口才演说等说服法官和陪审团,赢得最终的胜利。无疑,这就对律师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2.专业的法律人 对于成文法和判例法,法律专业化已然大势所趋,法律职业要求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法律人需要具备专业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不同于普通民众的思维和逻辑。然而,在法律人专业化过程中,可能会使得一些法律人站在金字塔的最高点审视整个社会,从而逐渐与社会脱离,形成固有的思维定势,甚至对人情显得冷漠无情,没有怜悯之心,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我们一定要注意在专业化过程中,要培养能够很好适应社会,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化法律人。而这正是现实主义法学教育的目的所在。 3.法律职业是一个道德性与非道德性并存的矛盾体 法律职业是一个令人自豪的高尚职业,法律人群体应热爱这一职业并为之付出努力去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他们应受到社会人群的普遍关注和尊敬。在法律人的职业生涯中,“公平、公正、公开”应贯穿始终,成为他们的坚定职业信仰。但是,法律职业思维又具有非道德性的特点,法律作为区别于其他领域的独立存在体有其自身的“形式性”要素。这种形式要素使得法律人受到的道德观念的影响很少,主要按照一种独特的职业规范来实行法律职业活动,主要反映在以下几方面:1.对委托人唯命是从。律师在为当事人辩护过程中,对委托人的要求一应俱全,完全遵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法律活动。2.为“坏人”辩护。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申诉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职业要求。3.“无动于衷”的中立态度。法官在处理对抗诉讼时,充当着裁判角色,不能有主观意识的有罪假设,也不能按照自我意愿打击犯罪,而要在法庭上维护辩护平衡,使得被告人及其律师的辩护权得到保障,这些行为举动与社会民众要求严惩犯罪的普遍道德观有较大的差异。由于“形式性”理念没有得到民众的普遍支持,这种非道德性的职业规范必然会引发一些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我们在法学教育中融入多种社会科学因素,正确面对社会现实,在“形式性”理念中加入现实主义,使得法律人能够尽快适应现实社会。 法律诊所 我们以法律诊所为代表来进一步探讨现实主义法学教育。法律诊所又被称为诊所式法学教育,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一种法学教育模式,能够减小学校理论教育与社会职业化要求之间的差距。它承载着现实主义法学教育,有效地将书本中的教育理论知识与现实社会中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诊所式法学教育与司法竞技主义的观点不谋而合,二者都注重强调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常常有人错误地认为案例教学法是法律诊所的源头,其实不然,诊所式法学教育是对案例教学的补充和改进。案例教学法一般倾向于教会学生理论知识,而这并不能满足实践能力培养的要求。在耶鲁的法律诊所教育中,不仅能帮学生掌握理解必要的法学基本原理,而且能让学生掌握各种法律技巧和专业素质,锻炼学生与各种人物和单位机构沟通交流的能力,培养查证法律事实等综合能力。实践证明,法律诊所的优势远远大于在律师事务所里实习,在法律诊所中,学生不会只充当打杂的,而是能够真正地学习到法律实务的技能技巧。由此,在其他课程中融入法律诊所教育的方法,已经成为目前法学教育发展的新方向。 当代法学教育 法律现实主义运动对现代法学教育的产生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法律现实主义学者们对兰德尔的案例教学法的抨击。这种抨击给案例教学法创造了改革的机会,从而形成了现实主义的实效性教学法。这种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六方面:1.重新改革教材。新教材不仅包含了传统的案例书,也把历史发展及社会背景等内容融入到其中,这能够使学生了解丰富的现实内涵。2.打破部门划分的束缚。课程内容完全打破了传统的部门法的划分,法律部门划分固然要以现行法律、法规为条件,但是法律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法律部门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在划分时,不能只限于目前的法律、法规多少,还应当考虑到法律、法规的今后发展。3.提倡社会科学的多方面渗透。西北某政法大学的学者们意识到法学能够从其他社会科学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他们努力将社会科学的内容和方法进一步延展到法学教育中。4.师资力量的多元化。西北某政法大学法学院建立了多种学科共存的师资结构。在法学院中,会邀请经济学家给学生传授有关法律的课程。这种新颖的师资结构能使学生从经济学、社会学等多方面的角度了解法律对社会产生的重要作用,以及怎样通过法治来改善提高社会生活和解决现实问题。5.授课内容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引入带有问题的案例,使学生能够辩证地从法官、律师等多方位角度思考案件,并获得可靠的结论。这种把问题作为导向的提问摆脱了之前的唯法律规则理论,能够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与现实社会的关系。6.法律诊所及其教学方法。西北某政法大学法学院借鉴西方成功典型,逐渐走向诊所式法学教育,让学生真正地参与到法律办案当中,这不仅是课程的改革,也是教学方法的改革,使得当今的法律诊所教学法能够弥补案例教学法的弊端,增进师生之间的密切联系、解决现实法律问题以及维护社会公益。 结 语 法学教育过程中,我们需要一整套全面的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推理,法律人必须要严格要求自我,恪守职业道德准则。西北某政法大学法律教学以耶鲁法律现实主义为视角得到启示,强调法律实质上是一种工具,它能够帮助我们实现社会政策;法律人应该立足有利于社会长远发展的角度重新看待法律问题,并且在一定情况下推动社会生活的改善提高,为推动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强调学生看待问题应从多方面考虑,不仅要熟悉专业的法律知识基础,还要能够将知识融会贯通到解决实际问题中。 作者单位: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陕西西安 大学法律论文:国外法律教育模式对大学法律专业授课的启示 【摘 要】本文通过研究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历史发展及其优势和劣势,对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提出了几点启示。与此同时,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的改革也为国内其他学校法律教育模式的改革提供具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法学教育 模式 法律专业授课 启示 国外法律教育开启了现代大学法律教育的先河,国外法律教育具有教育质量水平高且学风严谨的特点,是法律教育界的典型模式。与国外法律教育相比,我国的法律教育起步较晚、起点较低、历史也较短,因此,要想完善和发展我国高校法律专业授课的模式有必要借鉴国外先进性、系统性和规范性的法律教育模式。因此,本文以西北某大学为研究对象,通过了解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发展历史及其优缺点,取其精华,为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的改革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发展历史 国外法律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二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判例法系,也成为普通法系。二者的法律教育模式有所不同,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教育主要是在大学,而判例法系的法律教育主要是在律师学院。 1.早期的国外法律教育模式 从12世纪起,国外陆续开始出现具有法律教育性质的学院,其主要集中在法院附近。到14世纪,这样的学院慢慢越来越多,这种具有私塾性、法律专业性的教育形式就是早期的国外法律教育模式。 以具有典型性的英国为例,1753年英国开始了大学的法律教育,为英国的大学法律教育揭开了新的篇章。19世纪,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陆续成立自己的法学院。早期的法律教育模式具有以下几个优点:(1)与实践紧密联系。(2)法律专业的学生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3)学生的专业能力水平较高。但是,国外早期的法律模式也具有思想封闭、视野狭隘的缺点,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育水准相对较低。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外大学陆续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包括:首先,在大学中,对法律专业的学生进行法律专业知识的教育。其次,与当地的法律培训中心或者法院进行合作,对学生进行法律实践性的锻炼与培训。最后,培养法律专业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使其从业法律工作以后能够继续学习法律知识,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这一系列的教学改革改变了国外早期的法律教育模式,促使了国外现代法律教育模式的诞生。 2.现代国外法律教育的模式 现代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一方面顺应了全球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其法律教育模式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另一方面也保持了其自身传统的优势。现代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国外各个高校的法学院主要是培养大学生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能力,通过法学院的学习,为其从事法律行业工作创造条件。如果学生想从事律师行业的工作,首先,必须完成大学法学院的专业课学习,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其次,修完必修的法律基础课程才能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而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才能真正从业律师工作。 第二,法律教育的教育内容。国外法学院的课程设置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的法律理论和技巧,法律思维能力,分析、判断以及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达到培养学生能够以一个法律从业者的角度去思考法律问题、解决法律问题的目的。 第三,法律教育的教学方法。国外法学院的法律教育模式主要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及思考模式。因此,教学的方法主要是由老师准备课程资料,收集一些具有典型性和代表的案例,提前给学生布置其各自的任务,在课堂上,由老师引导学生进行分析与讨论。与此同时,国外还实行导师制度,即每个老师都具体负责几个学生,学生在法律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向自己的导师请教,导师也根据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有针对性地学习,安排学生的课程和课外学习等,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的能力。 第四,法律教育的教育评估。国外法学院的教育评估指标具有多样性。其法学教育评估体系比较完善,主要分为两部分。一个是教学质量评估,另一个是科研等级评估,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教学质量评估主要考查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等级评估则是考查教师主持的科研项目,二者的结合使得法学院教学水平保持较高的水准,同时还能使其能够走在法学科研的前沿。 第五,法律素质能力的培养。国外的法学院比较重视培养学生的基础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能力。此外,学校还重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通过安排法律伦理、道德等课程来提高法律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 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优缺点 1.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优势 从总体上来说,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主要具有开放性广、灵活性高和实践性强三个优点。 第一,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开放性。国外高校的法律教育具有开放性,主要表现在学生可以不用在乎对错,自由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第二,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灵活性。不同于传统填鸭式教学只是简单地向学生灌输死板的理论知识,国外的法律教育更注重培养学生学习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国外法学院的教育模式改变了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方式,老师上课的时间较少。这种教学方式更能调动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 第三,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实践性。国外法律教育向来注重法律实践教育,其主张通过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为社会培养具有职业性和专业性的法律人才。 2.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劣势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肯定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优点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缺点。其缺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忽视抽象思维、轻视理论教育。国外法律教育模式注重法律实践,但却轻视法律理论教育,这种教育模式使得法律专业的模式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但是却使得学生视野比较狭隘,见识比较封闭。 第二,实用性较强,学术性缺乏。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主要目标是为社会培养具有很强职业性和专业性的实用型法律人才。但是这种教育模式也造成一种困境:虽然国外法学院尽力培养法律人才,但是学生毕业后却很难担当律师、法官这种角色。知识面受限、思维模式的狭隘限制了法律专业学生以后工作生涯的发展与提升。 对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的启示 本文通过对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历史发展以及优势与劣势的分析,我们认为,对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 第一,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西北某大学的法律教育必须既要重视法律理论的学习,同时又不能忽视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从国外的法律教育模式中,我们可以看出国外大学的法律教育由于过分地重视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忽视了法律专业学生理论知识的学习,从而不利于法律专业学生未来职业的发展。因此西北某大学必须借鉴国外法律教育模式的成功与不足,在其法律专业授课中,要注重将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第二,西北某大学法律专业授课既要注重知识的深度又要注重知识的广度。西北某大学法律教育一方面应培养具有应用型的法律从业人员;另一方面,还要使得学生具有其他专业的知识,掌握更多不仅仅局限于法律专业的知识,使得法律专业的学生成为知识面宽广、视野开阔的法律通才。与此同时,西北某大学还可以通过开展法律双学位,吸引更多其他专业的学生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高校高素质人才的法律素养,以适应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第三,西北某大学法律教育应改变其法律教学方式以及评价体系。西北某大学法律教育应学习国外法律教育模式中的导师制。老师通过引导学生,能更好地了解学生自身的能力,使得老师更能因材施教,培养法律专业学生自身的技能;另一方面,老师通过指导学生也能促使自身教学方法、方式的改革。与此同时,西北某大学还应将法律教学和法律科研项目的开展结合起来,二者的结合有利于法律专业学生的学习和能力的培养,有效地调动老师和学生科研的积极性,有利于西北某大学科研的发展。 作者单位: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咸阳 大学法律论文:关于建立开放大学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构想 摘 要:国家开放大学成立以来,地方电大正处于向开放大学转型的关键时期,开放大学肩负着全民终身学习的历史使命,根据国家关于教育发展策略要求,建设教育社区、和谐社区,提高社区居民素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社区教育包括方方面面,法律服务更是社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百姓的法律素质,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开放大学 社区教育 法律服务 为了更好地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办好开放大学”的总体战略和国家教育部以电大为基础建设开放大学的安排部署,为适应“我国继续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基本思路”打造教育社区、和谐社区,结合辽宁开放大学建设方案和该校实际情况,该文针对锦州市社区法律服务状况,就地方开放学院在法律服务社区建设方面谈一些粗浅的建议。 1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涵义 发展社区教育对构建学习型社会、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社区教育的内容包括方方面面,首先大家了解一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基本内容。在了解法律服务社区教育之前,首先要了解社区教育,所谓社区教育,是指“在一定社区范围内利用各类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内全体成员,开展的旨在提高全体成员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教育活动”。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可以概括为在一定的社区内利用法律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内全体成员,由专职、兼职法律服务人员或法律服务志愿者为社区成员提供法律常识、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等活动,提高社区人员的法律素质的教育活动。 2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目前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已经开展,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组织者和社区居民理念比较滞后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作为一种社会化的新型教育,其发展壮大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与配合。而目前就我所在的社区情况而言,开展社区教育的专门机构主要有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司法所主要负责社区矫正、非诉讼调解、街道法律宣传、普法教育、法制培训等工作,而法律服务所主要是自收自支机构,在司法局注册,由法律工作者组成,法律服务所主要工作就是配合司法所开展工作,除刑事案件以外的诉讼,面向基层百姓的法律服务。但就现实的情况而言,有些机构对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认识力度不够,实际开展的工作不多。另外,市民自我学习法律知识的要求不强烈,学习自觉性不够,使得社区法律服务的功能得不到最大的发挥。 2.2 政府统筹需进一步加强 从目前社区教育的情况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政府统筹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资金、人员、相应机构职能等还不是很健全,为解决这些制约社区教育发展的实际问题,亟待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教育协调统筹机制,健全开展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规章制度,使社区教育法律服务有法可依,保证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3 各个街道、各个社区区域发展不平衡 由于受地域、经济、文化和观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城乡之间发展的差距很大,一些乡镇还没有把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建设中,老百姓素质参差不齐,即使有些地区纳入了发展规划,发展的速度也很慢。即使在城市,各个区、各个街道之间的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发展也不平衡,有些区、街道领导重视社区教育,就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体制,而有的区、街道领导不重视,则发展缓慢。在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实践活动中,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教育机构来组织和协调,使得很多资源分散、杂乱,不能使教育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影响发展。 3 建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构想 国家开放大学是应运而生的时代产物,有着伟大而崇高的历史使命,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形成。社区教育是搭建终身教育体系的“立交桥”,法律服务社区教育仅是“立交桥”的一小部分,为了更好地发展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我提出以下构想,请大家批评指正。 3.1 转变观念,倡导终身学习理念 宣传和开展“终身教育”,使终身学习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途径,是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是促进社区教育发展的重要基础。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组织者和广大市民应积极转变观念,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大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培训工作的力度,使社区法律服务教育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 3.2 组织法律服务专业人员以及志愿者服务社区 作为市级开放学院,我们可以将我校的法学专业教师,法学专业学员以及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法律服务专业团队,深入社区,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就市民感兴趣的法律知识进行解答,解决市民在法律方面的困扰,强化法律意识,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 3.3 加大政府统筹力度,进行资源整合 社区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的范围十分宽泛,法律服务作为社区教育的一种,同样也需要通过政府统筹,合理整合、配置社区内的各种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益。政府要从宏观上进行调控,在机构设置、人员、资金、教育资源等各方面进行整合,充分发挥效力,更好地服务社区百姓。 3.4 各个街道、社区等区域之间加强沟通,互相学习 各个街道、社区等区域由于种种因素,发展不平衡,因此建议各机构之间要经常沟通,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教育理念,利用最优秀的教育资源,调动大家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总之,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开展也不仅仅是我们市级开放学院的任务,法律服务社区教育更需要全社会、全体人民积极努力,任重而道远,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发展会有更加灿烂的明天。 大学法律论文:提升大学法律课教学质量的路径 [内容提要]提升高校法律课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提升高校法学教学水平,首先要提高教师的水平;提升法律课教师备课的教案水平,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建立优良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重视并搞好案例教学;加强教学管理工作,构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关键词]法学;法律课;教学质量;提升路径 高校法学教育是一个国家高校教育体系和法律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对我国高校法律课教学质量的要求日益提升,而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越来越不适应时展的需要。 一、提升高等教育法学课教学水平的意义 我国在校大学生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良好的道德素质和健康素质,同时还必须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近年来,频频发生大学生因法律素养的缺失而走上害人害己道路的案例(如马加爵案、药家鑫案),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这更要求我国的高校加强对大学生进行必要的专业法律教育,提高其法律素养,重构大学法律基础教育。 目前法律基础课程作为各高校开设的一门公共基础课程,其目的是培养学生学习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使其成长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公民。作为高校,培养和快速提升青年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培养现代化人才不可推卸的责任。因而,高校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改革势在必行。 应该通过法学教育课,使法学专业的学生们既要有高深的法学理论水平,能够根据社会的发展、现实情况的变化理解和使用法律,又要有相当的法律实务能力,以便在大学毕业后,尽快适应法律工作岗位需要。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也应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知法懂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做违法的事。因而,高等法学教育应创新教育理念,从只注重知识传授的传统教学模式,向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方面转变,注重法学研究方法的传授,注重学生主体地位的发挥。对共同课法律课程,也应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改变以往的拘泥于专业领域的知识传授,偏重专一教育模式,教育过程相对封闭,忽视学生个性的发挥和张扬的传统法学教育观念,不断提升法学教育水平。 二、提高法学教育水平,首先要提高教师水平 近年来,在高校里有些任课的法律老师,并未接受过较系统的法律专业的教育,使法制教育工作难以有效地开展,这不利于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有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法律教师队伍。高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深谙学校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而且要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为此必须重视提升大学法律任课教师的水平。 一是对法律课教师进行系统培训。对高校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课而从事法律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应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培训,经法律课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要积极创造条件、配套相关制度,为教师的进修深造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是全面提升教师备课教案水平。高质量的教案是保障和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基础。教师的教课安排准备直接体现在讲课中,教师在准备课程的前期付出的辛勤劳动会间接的反映在教案中。教师编写教案的过程,是教师在认真、反复研读教科书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照教案规划整理、理解安排和表述知识的过程。应要求法律课教师按照教案的规范要求编写教案。应按照学生接受知识的特点和要求递进的方式进行。突出教学的重点内容、难点解析。教案在逻辑上要严谨,层次上要分明,知识要系统,语言要生动、规范,图示要完整,教具准备、课时分配、课件或板书内容等都务求充分。举例要简洁生动、准确,方法应新颖、活跃。教案中还包括教学目的;相关问题在学术界的不同观点、社会实践前沿及学术动态前沿,使学生了解本学科的基本内容、基本知识、基本线索、重点内容等等。教案的编写还应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精炼和完善。教师的知识水平、价值观念决定了教案的水平及程度。要编写好的教案,教师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思想素质、政治素质。 三是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培养。应努力提升实践教学的规范化水平。减少教学活动的随机性、零散性。搞好实践教学。打造一支优秀的实践教师队伍。应加大资金投入,建设一批优良的、规范化的法律实践教学师资队伍,满足高校人才培养的需要。法制教育应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 四是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教师在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要紧密联系实际,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比如运用启发式教学,让学生成为课程的主体;或者采取模拟法庭,进行角色扮演、模拟案件等,剖析重点案例、以案说法、对真实或模拟案例进行课堂分析和讨论,让更多的学生通过观察、评论、角色转换和辩论等方式,从中学到有用的知识。也可开辟第二课堂教学,组织学生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让学生在面对面的亲临感受和事实分析中自觉获得价值判断,以此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待人的态度和处理有关问题的方法。可开办法律实务讲座、沙龙。应结合学生的学习内容,安排一定的法律务实讲座,邀请有一定知名度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到校讲课。还要组织法律学术沙龙,对影响重大的案件展开师生对话式讨论。通过这些活动训练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 五是注重和搞好案例教学。传统教学法主要以讲授为主,作用毋庸置疑。但讲授法的局限性在于其将学生置于被动学习的地位,对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不足。传统的讲授法造成信息流动单向,容易出现“满堂灌”的现象。案例教学法的推广是与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应用推广相伴而生的,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与创造性思维,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方面都优于讲授法。案例教学通过互动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加深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是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有效教学手段,同时也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有效途径之一。这是改变原有的教学方法,最大限度地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将枯燥的书本知识演化为与实际生活密切联系的案例,以案促学,以案教学,教学互动,使学生真正学到有用的知识。教师将课程内容设计各种场景、案例让学习者掌握专业知识,并能够理论联系实际,灵活掌握专业知识。教师在教学中必须紧紧抓住学生的特点,因势利导,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三、加强教学管理,构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主要形式,课堂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学校合格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如何切实有效地提高教学质量和及时了解教学活动的真实状况,成为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课题。建立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体系应坚持全面性和系统性。由于教学活动是动态的过程,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因素涉及许多方面。只有对课堂教学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控,并将影响课堂教学质量的各项因素都纳入到监控体系设计中,才能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发挥作用。同时,要对监控对象、实施方法、实施机构、参照标准加以整体分析和综合,从而保证质量监控的有效运行。教学质量监控内容,应首先监控教师的师德。教师的素质、师德是教师的灵魂。要充分利用监控措施加强教师的师德建设。从源头上促使教师自觉提升自身素质进而提高教学质量。建立多元化、鼓励教师创新发展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标准。学校也应通过定期评选教学名师活动,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励广大教师不断进步。 应注重教师的师德监控。教师在讲授法律课时,不能用西方的法律体系来简单的套用我们的法律体系。我们要建立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它包括的全部法律规范,它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必然要求以体现人民共同意志、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为本质特征,这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资本主义法律体系的本质区别。对待外国的法律,不能简单的、不加分析地照搬、照套,而只能加以研究、借鉴。我国的法律体系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实践没有止境,法律体系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处于发展与完善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发展和完善过程中,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文化生活的丰富多彩,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师生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明确不同层次的教育要求,培养大批既有深厚研究造诣,又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师资力量,真正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内涵和基本要求纳入教材之中,开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必修课,努力培养具有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坚持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求以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以充实学生的生活为目的,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以现代人的视野培养现代人,以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要注重趣味性、实践性、直观性、艺术性、创造性以及学生的自主独立性等多方面,全面增强教学效果,使学生们正确地行使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以此方能成为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
法律史论文:应该抢救中国的法律史等 应该抢救中国的法律史等 q:我是一名法律人,虽从事法律工作也有十来年的历史,但却从未听说过“陈卓”这个名字。读了方圆5月上的封面报道《陈卓往事》,使我又了解到一个应该铭刻在法律史碑上的人。 这几年,很多法律界的老人去世了,马克昌、陈桂明、张宇霖、邓正来等等。他们中有一些因常常在媒体露面而被大家所熟知,更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多的一些却只是在学界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因为,现代法律在中国的历史实在是不够长,以至于我们忽略了很多重要史料的记录工作。应该趁着这些法学巨擘还在的时候多请他们谈一谈,这也是在抢救中国的法律史。 a:小编也觉得,我们总是在有人逝去的时候,才后悔什么事情还没有做。趁着历史的当事人还在的时候,保留真实的历史给后人看,是年轻法律人应该重视的问题。 洗浴中心盗窃频发, 检察官给提个醒 q:编辑老师,您好!日前,我所在的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审查了这样一起案件:打工青年、无业游民、大学学生、未成年人等4人,从结识到被抓获,短短5天时间,从甘肃到西安一路向南到南阳辗转7个地方,在洗浴中心盗窃作案5次。 近年来,发生在洗浴中心的刑事案件越来越多,我们想给大家提个醒。发现被盗后,第一时间搜集相关证据,即使公安机关破获不了,洗浴中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顾客在洗浴消费的过程中,其随身携带的财物交由洗浴中心保管,或自己存放于洗浴中心提供的衣箱内,店方都承担有看管的义务。(文/李玉军) a:很多人丢了东西找店方都面临索赔难的问题,看来还是应该举起法律武器啊。 国家政策变化导致无法贷款, 开发商该退回首付款吗 q:因为母亲多病,身体一直极差,东北的冬天很寒冷,母亲气管疾病,天天在家不能外出!兄弟姐妹凑钱给父母打算在北海贷款 买一套房子供父母休养之用。 2009年年底,在朋友的帮助下,我们在北海定了一套房子,交了2万订金,当时说是首付2成就可办理。但等到2010年让我们去办理贷款手续的时候,说首付最低3成,当时为了贷款容易批下来,我们凑到了4成的首付在楼盘销售公司的带领下交给了开发商,开始办理贷款手续。结果在贷款还没有审批下来的时候,国家政策调整,外地人不允许贷款,导致这次买卖无法进行了。现在开发商拒不退还首付款,一直给我们的答复是:等有下家买的时候再退。请问我们该如何做? a:因为国家政策导致的无法贷款,属于不可抗力,您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由开发商退回首付的,这与开发商是否再次卖出房子没有关系。面对这种情况,您一是可以向当地建委部门投诉,看是否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否则可以委托律师,直接向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首付款。 法律史论文:近代法律制度建构的历史观照 原文作者:张松 摘 要 自清末至民国,通过全面学习移植西法,建构起一个与西方大陆法系相似的“六法体系”,而另一方面,却是人们生活实践和司法实践中的传统依然,形成制度与实践相背离的吊诡状态。归根溯源,乃是社会变迁过程中“变”与“常”二者的张力结果。变与常,既是近代中国法律转型的社会现象和“辨证规则”,也是其中存在的问题,更是近代中国法律制度建构的历史观照。 关键词 变与常 近代中国 法律制度 历史观照 基金项目:本文系作者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从公议到公断:清末民初的商事公断制度研究”(11yjc820168)及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清末民初的商事公断制度:建构与解读”(2011sjb820013)的阶段成果。 作者简介:张松,法学博士,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研究方向:近代中国法律史。 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8-014-02 关于“变与常”,无论古今中外,都有着莫名的热衷,但却聚讼纷纭,未有定论。如古希腊哲人赫拉克利特即说过“一切皆流,一切皆变”,孔子有“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之叹,老子却有“不知常,妄作凶”、“知常曰明”之论。除却哲学与文化,其他学科也有变与常之分,如数学上的“常数”与“变数”。可见,变与常是无所不在,无时不存,互相纠葛在一起。 传统中国,伦理等级分明,社会秩序井然,多数时期呈现出稳定和谐的局面,因此在古代中国,“‘和’、‘均’、‘安’才是常道,冲突与矛盾则属变道。”但历史车轮行驶至近代,西方的强势入侵,迫使中国不得不融入世界发展的大洪流,从传统的“千年不变”突转为“十年一变”,中西文化冲突成为时代的突出内容,“这是一个变的时代:从社会到个人,从制度到思想,都在剧烈地变动着。”正是由于社会形势的日新月异,一个多世纪来的史学界和法学界大都侧重于近代中国社会趋变的一面,褒之扬之,即使间或有论述不变的一面,也是基于批判的立场,贬之抑之。无疑,这一研究取向既与近代中国的历史表象相契合,也与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大势相一致,但却有意或无意中引导人们认为“变”是近代中国社会的唯一面相,从而对近代以来中国的认识陷入一种单一的平面景象之中,忽视了一直隐藏于社会实践中不变(即常)的一面。 在强势的西方文明面前,中国本土文化与中国意识处于弱化和简化的状态,失却了以往包容万象、吸纳异域文明为己用的雍容气度;而自上至下、急功近利的富国强民意愿更是生硬地将一个截然不同的异质社会和文明插入进来,一个西方模式的“新社会”已初步成型。然而中国社会和文化发展的连续性并未因此而被截断,传统文化精神仍牢牢地扎根于日常生活实践之中。从康有为、梁启超等主张的“大变法”,到沈家本的制订新律,再到清末新政、共和民国的建立,以及南京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六法全书”体系,无不是以“变”——即学习西方、移植西法为主导,从而形成一个双重结构模式的社会。即一种西方的法律体系和司法模式已在明面上建立,而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律的实际运作方式仍深受传统法律文化精神影响,从制度到实践,整个法律的运行环境仍深受传统制约,形成一个“制度与实践相悖离”的吊诡状态。 以商事法律制度建设为例,无论是商事裁判机构,如大理院、商事公断处等的构建,还是一系列商事法规,如商法总则、商事程序法、商事单行法等的草拟与出台,其中无不饱含着浓郁的传统法文化元素。大理院乃是由传统的中央司法机构——大理寺改制而来,商事公断处则建基于以往的行会及其行议机制,而固有的商事习惯如合伙、担保、借贷、居间等,均可以在有关商事法规中发现端倪。一言以蔽之,在近代中国商事法律制度建构的历史进程中,虽然“变”道占居主导地位,但“常”道仍或显或隐地对其不断产生影响。这种现象不仅仅见之于商事法律制度建设,也同样见之于其他部门法制建设。从某种角度来说,近代中国的法律制度建构是仿效西方移植而来一个庞大的西方法框架,而在框架内却是中西杂糅,新旧混陈,且一直影响至今。譬如当前仍有所留存的传统风俗习惯,国人的一些习惯性思维等则是有力佐证。 [论文网] 制度建设如此,司法实践亦然。从官方司法机关到民间裁判机构,无不在司法实践中重视援用本土法律资源。以民初大理院为例,大理院通过颁布判决例和解释例的形式来弥补法律法规的匮乏,将本土民商事习惯导入司法审判之中,与法律条文形成互补,从而使得近代民商事习惯与西方法律精神文明初步融合,构建起独具特色的商事裁判机制。官方如此,民间亦相若。民初的商事公断处在裁处商事纠纷时,所依据的仍以本土商事习惯为主,以东渐而来的西法为辅,甚至二者综合为用。这一情形,恰与官方行为相呼应,形成国家与社会的互动。正如苏力所言:“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国家制定法与民间法的相互沟通、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妥协和合作将是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的途径,并且必然是一种渐进式的制度创新。”而民间商事裁判机构——商事公断处,虽然其存在与民族国家追求司法统一的目标及社会发展大势相悖,并因此受到政府的挤压和抵制,但鉴于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其存在却是有着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这从当时商事公断处的理案效果就可以看出来。以致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民间裁判在今天的中国仍有其生存空间。 清末民初,正是我国近代法律制度的草创时期。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为习惯法的存在和实施保留了一定的法律空间,一大批行之有效的商事习惯被引进法律条文、导入司法实践等,不仅弥补了法律法规的不足,而且增强了现行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实践证明,商事习惯在司法实践中的广泛运用,商事法规对商事习惯的吸收,不仅丰富了商事司法裁判的法律渊源,推进了社会对法律本土资源的认识,而且为法律的继受提供了一个相对可行的途径,为以后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创造了条件。这无疑是“常道”对“变道”的具体影响。 历史已经告诉我们,清末民初的法律继受,是一个多方面参与、全方位移植西法的过程,是国人在内外交迫的情境下做出的选择,因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理性化的过程,意即科学化、知识化、专业化等的过程,并伴随着一个法律人阶层的递嬗代换、新的专业法律人取旧制度下的法律人而代之。”从1904年清政府颁布近代中国第一部商法——《商人通例》开始,到1928年民国南京政府建立时止,晚清政府与民国北京政府拟订和颁行了多个商事法规,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囊括了商事主体法、商事行为法和程序法,基本上建构起一个比较完整的商法体系。而近代商事法律制度建设所取得的成绩,近代商事法律制度传统和现代并存、东西方法律精神共生的特点,既有政府的功劳,也有社会的贡献。近代商法的变迁发展过程,表征了法律继受的长期性,“也许只有在中国人整体的法律生活(由活生生的法律到国法)找到一种与外来法律较少隔阂冲突的融合方式时,继受成功的可能性才会加大。”正 如王伯琦先生的分析:“第一,从新法律的内容而言,这原本不是本土的产物,这与西洋新法产生的情形就大不相同。他们是所谓‘观俗立法’的。新法的创制是受了自己社会情况的逼迫。我们的新法是舶来的,主要是受了国际环境的逼迫。另就法律的执行而言,问题更为严重。在我们的传统思想上,只有具体道德规范的实践体会,绝少抽象法律原则的逻辑推演。这是中西文化极显著的鸿沟。他们在历史上已经过数次严格法的训练,我们自秦汉以来就从没见过。这是在中国当今法律上的二个基本问题,到今天,须要切切实实地检讨一番才是了。” 自1840年以来,近代中国进入社会转型的“历史三峡”时期,法律制度的重构是其中重要内容。不可否认,仿效西方移植而来的法律制度有水土不服之嫌,而中华法系因此趋于解体也是不争之事实,法律文明的消亡与重生始终是相伴相随,未曾割离开来。德国法学家维亚克尔曾在其巨著《近代私法史》中批判了将近代德国法制建设诉诸继受带来的同化或抵抗的危机,认为这将会使研究者的眼光陷于偏颇,应用近代的发展趋势来解释,将可更明确、有创意地说明这些创新事物。他认为:近代德意志在继受罗马法的过程中,始终都有法条制度为因应经济、社会与政治生活本身的进展——被创造出,乃至继续演变,它们既不是“罗马的”,也不是“(古)德意志的”法制,毋宁是新法制。那么,我们是否也可以换一个角度来审视近代中国的法律继受(或近代中国的法律生活),视其为中国法律的近代自然发展。虽然这种发展是在外力的诱发下而发生、发展的。 自晚清迄至民初,一个与已施行两千余年的传统法律制度迥异的新法律制度渐趋成型,而新的法律意识也随之悄然在国人心中养成。毋庸置疑,无论是法律制度,还是法律意识,在其建构养成的过程中受外力因素影响较大,带有明显的西法印痕,但如果进一步考察,我们就会发现,既无法将其与传统中华法文化相隔绝,也不能忽视其中所蕴含的中华法文化因子。换言之,即近代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意识乃是一个东西法文化共同构成的混合体,从某种角度而言,也是既有别于传统,也有异于西方的新事物。而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则是近代中国社会变迁过程中代表保守力量的“常道”和代表变革力量的“变道”共同作用的结果。当然,变道和常道并非固守不变或泾渭分明,而是互相纠结不清,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今日的变道将会成为明日的常道。“变与常不是相对立、相排斥的,而毋宁是相反相成的。……常中有变,变中有常,这才真的接近了真理的边缘。” 史家唐德刚先生认为,“一部‘中国近代史’,实在是一部从中古东方式的社会型态,转向现代西方式的社会型态的‘中国近代社会转型史’,也可叫做‘中国现代化运动史’”。近代中国的法律制度变革亦如此:它既是中国传统法律文明的近代转型,也是中国传统法律的现代化。但如何转型、如何现代化的问题却一直迁延至今,未有定论。从张之洞的“中体西用”论到新文化运动中的陈独秀等的“打倒孔家店”,从陈序经、胡适的“全盘西化”到近年苏力的“本土资源论”,我们与其认为其是中国学者面对西学的态度及认识上的变迁,不如说是对中国(包括法律)现代化路径的艰难抉择。 梁任公曾言:“变亦变,不变亦变。变而变者,变之权操诸己,可以保国、可以保种、可以保教。不变而变者,变之权让诸人。束缚之,驰骤之。呜呼!非吾之所敢言矣。”“变”和“不变”(即“常”)既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最为艰难的抉择,同时又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一百多年来,“变”的形式和内容始终居于主流与主导地位,从而遮蔽了那些退隐幕后的相对“不变(常)”的东西。“变与不变是研究中国历史与解决中国问题的一把钥匙。用这把钥匙可以打开许多至今仍紧紧关闭着的门。”而前文王伯琦先生所言的两个问题,以及张之洞、陈独秀、胡适、苏力等数代人的歧异主张,其实都可以说是衍生于“变道”与“常道”的博弈,是各人对社会中变与常的认识态度的外在反映。变与常,既是近代中国法律转型的社会现象和“辨证规则”,也是其中存在的问题,更是近代中国法律制度建构的历史观照。 法律史论文:谈史上最牛彩票所涉法律问题 谈史上最牛彩票所涉法律问题 公众知情权与中奖者隐私权,文明社会应该注意双方面的保护 网友:公开中奖者的信息,涉及中奖者的隐私权和公众的知情权,显然,彩民隐私与公众监督应在博弈中平衡,那么这平衡点在哪儿呢? 张树国:任何一个走向法制的国家,在社会的进化过程中,都应该注意双方面的保护,寻找更为合适的结合点。广大公众特别是广大彩民比较关心直接参与事情,充分的了解有关信息,是他们的权利。就个人隐私权而言,我国的《宪法》、《民法》都有相关规定;对于大众知情权,所有法律也都有明确的规定。依照法律满足双方的需求,是要建立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之下,因此在这个时候无论是个人,就是中奖信息持有者,还有广大公众都应该相互理解。 《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原则上保护了中奖者和公众双方权利 网友:您参与过彩票管理条例的起草,请问我国2009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彩票管理条例》,只保障彩民的隐私权,而不涉及公众的知情权? 张树国:彩票管理条例既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同时保护中奖者个人隐私权,保护中奖者个人的信息保密权是在第三章27条,发行销售代销以及其他业务职务便利知悉中奖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给予保密,这是针对有关人员、有关机构对中奖者个人信息进行保密。第4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销售机构在发行、销售开奖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是全社会公开应该公开的信息,这是保护公众权益最基本的东西。第20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应及时将彩票发行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这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基本规定。所以,双方面的权益在保护,对于双方公众和个人,对于双方权益保护,从立法层面来看,划定了个人信息和中奖信息、中奖结果三者不同的关系。中奖者个人信息保密,这是法律规定。但是中奖信息和中奖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开。因此我们说《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原则上保护了双方权利。 杜绝“非法操控”是体制问题,不是法律能解决的 杨再昌:请问张树国委员,如何加强彩票发行的法律监督,从根本上确保中奖的公证性,杜绝“非法操控”? 张树国:关心法律的人越来越多了,我们国家彩票发行历史并不悠久,但我们用很短的时间出台了《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无论是体育彩票还是福利彩票,体制机制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个问题更多的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体现在事业单位企业经营,这是体制的问题,不是法律能解决的问题。尽管法律规定由财政部进行监督,有社会公众监督,但是怎么监督?监督的程序是什么?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 网友:请问张律师,如果有人对最牛彩票提出司法控告,是否可以引进司法介入调查? 张树国:这涉及到一个公益诉讼的问题。我们国家对于权益受到侵害公益诉讼由谁提出来,现在的规定不明确。像你刚才说的彩票、彩民,就是关于彩票的问题,我认为有问题我提出诉讼,可能是彩民也可能不是,如果是彩民、当期彩民可能还要考虑如提供证据证明他的中奖是非法的、无效的。比如说湖北事件,摇奖过程中里面放了一个小钉子,假如说是小钉子不应该是6号,而是5号掉下来了,你侵犯了我的权利可以诉讼。退一步说你不是彩民,我是社会公民,我当期没有买彩我要提出诉讼这就很难。 抢劫彩票、抢劫彩票资金都可能被处于极刑 网友:张律师,彩票作假算不算一种抢劫行为?数额巨大的,可不可以处以极刑? 张树国:按照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对于彩票涉嫌犯罪的行为,应该包括几个大的罪名,比如说第一个是抢劫罪,抢劫彩票、抢劫彩票资金都可能被处于极刑。第二个是诈骗罪,用虚假彩票骗取获奖资金,那么可能以诈骗罪论处,虽然不是极刑但是很重。还有侵占罪和贪污罪,这可能涉及到彩票发行人员。 在我们国家往往一个大的事件出现会推动进步,我相信河南3.6亿彩票中奖事件通过我们广大的彩民、广大公众的普遍关心,那么必然会引起立法机构、彩票发行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通过我们媒体不同角度的宣传和报道,把不同的声音推向公众,推向我们的立法机关,推向我们的管理机构,必然会对国家的彩票发行产生很大的推动作用,我所说的推动作用更多的是在规范的范畴。所以这个事件出来说它是可喜可贺的,这个事件的出现,彩民、发行机构、管理机构、立法机构通过媒体关注,会对我们国家整个彩票发行和将来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帮助作用,使之更加完善、科学。 福利彩票本着扶贫济困的原则,甚至在某些层面上平衡均富 xzjuli:请问张律师,通过电话、手机及其他媒体购买彩票时,彩民们要注意些什么? 张树国:这是常识性的问题。我们通过电话投注的形式买彩票,应当说程序上还不是十分完善。这里面涉及的法律关系相对比较繁杂,作为彩票的购买者,它通过银行结算,通过电话程序,来买彩票就涉及到一个双方授权的问题。我们知道任何彩票发行机构都是单位,金融系统是属于彩票资金结算的机构,这个时候我们用电话投注的方式就将金融机构推向了接受委托和资金结算的双重身份中。简单地说,过去买彩票你到投注站买传统的彩票,然后彩票投注站把这个钱通过银行存到彩票中心账户里面去,完成了买奖和付款的程序。我们现在通过电话进行投注,首先就要由银行确认你的投注成功了,第二你需要支付的资金已经划付了,同时银行担任了银行确认你彩票是 否在他这一阶段完成交易的委托。同时他还有义务像彩票中心用程序来报告这个人买了彩票完成了交易程序。这时候我们就要考虑另外一个问题,如果银行因为金融系统的程序问题或者跟彩票发行系统连接问题,导致虽然对你确认,虽然买彩的资金确认,但是没有在当日发给彩票中心,所以当期就没有你的彩票。怎么办?在我们国家对电话彩票投注还有一定的争议,在全国也出现了个案。所以在电话投注、短信投注还没有十分完善的情况下,我建议彩民从个人财产权益的保护上考虑,还是尽可能不要过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多使用这种方法,采取传统的方法更安全。 xzjuli:请问张所长,电话购买彩票后,因没及时去拿彩票,开奖后卖彩票人将中奖彩票占为己有,此时该怎么办? 张树国:这个问题无论是电话投注还是普通的方式投注,结果都是一样的,买彩票的人买了彩票以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去兑奖领奖,由于各个彩票中心有不同的规定,可能作为弃奖装入投奖池继续来做。但是如果彩票站因为别人没有领奖而将奖金据为己有,就是犯罪了。彩票投注站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采取这种方式取得他人彩票资金最终要受到刑事处罚。 彩票给我们广大彩民带来了实惠,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说挪用公款、导致购票综合症,有的越陷越深,甚至不惜抵房子卖地,丝毫不顾及自己的生活状态,这会给家庭带来不和谐,也可能给某些小范围的地方带来不安定。但是加强引导、加强疏导,这些弊端是可以解决的。 茫茫人海,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看问题从利弊双方来看,更多的是看主流,引导走向和谐。同时我这里要提醒,不要把改变人生命运寄托在购买彩票上,我不反对购买彩票,如果我们把精力和财力都赌到彩票上去,那不是一条很好的路。 法律史论文:试析西方法律思想史上的“恶法非法”之争及其影响 论文摘要 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两大命题之对立是自古以来法学界的一大重要争论点,这个问题贯穿了几乎整个西方的法律思想史,围绕着这一争端,产生了各具特色的法学观点或法学理论体系。而其中的许多理论至今依然极具法学理论研究价值。甚至可以说,由于对这一法学理论问题的争议引导了很大一部分当代主流的法律思想的产生。本文拟通过西方思想史上“恶法非法”之争的几个发展阶段、代表人物及其观点、立场的简要介绍,对这场至今未有确定结论的争端对当代社会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带来的巨大影响做出简要评析。 论文关键词 恶法非法 自然法 分析法学 法律实证主义 历史法学派 一、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 古希腊智者克里克勒,最早提出了法有良善之分的观点,并将良法的确认标准归之于自然法。 即不合乎自然法之法。自然法是西方法律史上的一个重要法律概念,它的意义并非一成不变,各个时代的法学家往往根据自己的理解,阐发出自己心目中的自然法理念。古希腊斯多葛派哲学家将之称为“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中世纪神学家认为它是“神的理性和智慧在人间的反映”,而黑格尔称之为“绝对精神”。但总体而言,自然法总是相对于实际制定的实在法而言的,具有能够衡量实在法是否具有为大多数人所认可的法的价值的功能的某种特定标准。与“恶法非法”相对的自然是“恶法亦法”,顾名思义,它强调即使不符合自然法的标准,实在法依然应该为人们所遵守。他们认为:法令条文本身作为法律形式应有其权威性。法律既然被颁布,就应当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然而,“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之间的对立也是相对意义上的,“恶法非法”强调的是法的内容的“正当性”,而“恶法亦法”强调的是法的形式的“合法性”。按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1)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2)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订得良好的法律 。也即良好的法治应当是法的内容的“正当性”与法的形式的“合法性”的统一。正如我国学者刘杨所说:“应从统一性的方面理解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派的关系,二者的对立只具有方法、策略、手段的意义,在根本目的和宗旨上二者完全一致,它们共同构成了法治的两块基石。可以说,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学派是流淌在同一条河道上的思想之流。” 二、“恶法非法”之争的历史进程 纵观西方法律思想史,如同罗斯科·庞德认为法律的历史始终在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同坚持细致的规则之间摆动一样,法律的历史也长期在“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的此消彼长之间摆动。且在不同时期以不同的面貌呈现出来, (一)萌芽阶段的宗教法与君王法令的对立 在荷马史诗和海希奥德的诗歌所描绘的古希腊时代,法律被认为是由神所颁布的,而法律和宗教之间密不可分,人们认为宗教仪式是神祗之命令,即使是国王的权力,也是神所赐予的。当王权与宗教仪式产生冲突时,宗教法占据更高的地位。索福克勒斯的悲剧《安提戈涅》就反映了这一情形。安提戈涅的弟弟他生前违反了国家法律,克里奥的国王禁止安提戈涅给他举行葬礼,但安提戈涅依然按宗教仪式的规定埋葬了自己的弟弟。因为按照古希腊人的看法,葬礼是神圣的法律命令。 在王令与神之法对抗时,他们选择适用了非实在法形式的神之法,这也是“恶法非法”之争的最早体现。 (二)自然法、神法与唯名论者的对立 古希腊斯多葛学派的哲学家芝诺认为“自然法就是理性法,在宇宙中普遍有效”,西塞罗认为“智者的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五大法学家之一的盖尤斯认为:“具有普遍意义,反映所有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共有成分的万民法,即自然法。这一时期的自然法思想,基本反映在《查士丁尼法律汇编》、《法学阶梯》等官方学术著作中,按此观点,不合于宇宙普遍有效的自然法的实在法,当然要作为“恶法”加以摈弃了。 中世纪最早关于自然法的论述是在圣保罗致罗马人使徒的书信中,指出自然法是“刻在人心中的法律”。教会法的代表人物圣·奥古斯丁认为“自然法即是上帝之法”,而圣·托马斯·阿奎那将基督教义与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巧妙结合,把法律分为永恒法,自然法,神法,与人法四类。自然法作为神的领域的永恒法在人间的反映,地位高于人法。此种位阶高下之分亦表明法学学者们对于恶法的否定。这一时期,只有少数不可知论者们或曰唯名论者们如约翰·邓斯·斯各脱等认为上帝的自然法是不可认识的,因而否认自然法的存在及其实际适用。这一观点虽然在当时尚未产生重大的影响,后来却客观促进了19世纪的伦理相对主义和实证主义的发展。 (三)永恒的自然法与现实的君主特权之间的对立 文艺复兴后,资产阶级为提高自身地位,获取更多经济利益,一方面要求限制君主专权,另一方面又提倡新教改革,希望脱离基督教会对人们意识的掌控。同这一时代特征相对应的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特点是:反对教会的专权,要求将神法与人法相分离,但是又要求对君主的权利有所限制。其主流观点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呈现出不同的阶段,分别有着不同的代表人物及其思想。(1)受重商主义和开明专制主义思想所影响,早期的资产阶级法学家们重点关注对腐朽的宗教制度的反抗。作为早期资产阶级法学家的代表人物,荷兰法学家格老秀斯承认永恒的正当,理性的命令——即自然法的存在,但同时却并不承认自然法同宗教中上帝的联系。德国的塞缪尔·普芬道夫在格老秀斯的思想基础上建立了一个更为详细的自然法体系。但由于缺少对王权的限制,这一时期实施自然法的最终保证只能是统治者的自制和智慧。(2)1649年英国清教改革后,政治、经济,哲学中自由主义思想盛行。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是洛克、孟德斯鸠等,他们更强调人对自然法的支配及相应的分权理论,如洛克认为:每个人都可执行自然法,处罚违反自然法,侵害他人自然权利的行为。(3)在资产阶级革命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国大革命时期,其代表人物卢梭却提出了与以上学者们相反的观点,在坚持人民主权和社会契约的基础上,他要求人民必须绝对遵守主权者的命令。并认为这种做法才能真正体现人民的主权,然而托克维尔却称之为“多数人的专制”,博登海默也认为,这种依多数人意见做决策的方式易导向“绝对的民主”。 无独有偶,英国法学家威廉·布莱克斯通也提倡议会至上原则,认为“议会的权力是绝对的,不受控制的。” (四)自然法学派与分析法学派的对立 1789年法国革命的失败,欧洲大陆形成了一种反理性主义的倾向,强调普遍理性、各民族之间的共同的公平,正义的自然法理论逐渐式微,学者们更加关注各民族,地区法律制度、法律思想的自身特征。历史法学派的代表人物萨维尼继受黑格尔的哲学思想,更注重民族精神在法律制度中的作用,“法律是内在地、默默地起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它深深地扎根于一个民族历史之中,而且真正的源泉是普遍的信念、习惯和民族的共同意识。” 这种对民族法律文化个性的关注深深影响了之后的法学理论研究。而这一时期真正与自然法学派在“恶法非法”问题上展开激烈争论的是分析法学派,也即法律实证主义。发源于中世纪的唯名论,在20世纪的维也纳发展成为了逻辑实证主义及它在法学界的分支——法律实证主义,他们摈弃一切哲学中的教条和纯理论主张,蔑视所有的伦理,社会因素对法律实践的影响。认为只有建立在经过检验和证实的知觉经验基础上的关于现实的主张才是正确的,正义即合法性。其代表人物约翰·奥斯丁创立了分析法学派,强调实在法的影响和“主权者的命令”。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纯粹法学派则更加彻底,如汉斯·凯尔森就要求清除法律科学中所有评价标准和意识因素,单纯注重法律的形式和结构。“法律的概念没有任何道德涵义,其决定标准乃是‘强力因素’”。因此,这一学派自开创伊始就同自然法学派就“恶法非法”问题形成了尖锐的对立。但是,20世纪下半叶以h.l.a.哈特为代表的新分析主义运动却缓和了这一矛盾,他们修正了奥斯丁等人的一些过激观点,承认社会学的解释方法和自然法哲学的方法的合理性,同时也坚决捍卫实证主义“忠实法律”的基本原则,“尽管其中有些规则可能和该社会的道德意识明显不相符合”。 自反对提倡实在法律制度的绝对完善的概念法学和形式主义的利益法学运动和自由法运动在欧洲大陆兴起以来,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方法来研究法律的新兴法学流派不断涌现,使得本世纪的法学理论建设进入了一个百花齐放的时代。也因此,现时的法学学者们不再单纯关注法的内容的“正当性”与法的形式的“合法性”某一方面。现时的法律实践也往往是多种手段的结合,既强调法律本身的权威性,又伴随着对利益,目的,价值等各种因素的综合衡量。在这种状况下,关于“恶法非法”之争亦逐渐式微。 三、“恶法非法”之争带来的影响与反思 自古希腊时代开始,这场实然法与应然法之争贯穿几千年,对法学理论和法学方法论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围绕着这一争端,产生了各具特色的法学观点或法学理论体系。法学学者们观察,研究法律问题的角度、方法,手段也愈加多样化。在不同的时代,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恶法非法”之争,其巨大作用和影响是令人深思的。笔者在此提出自己的一点浅见,以期收到抛砖引玉之效。 首先,就司法实践而言,“恶法非法”之争必然对法律解释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种争论带来的“恶法之恶”与法本身的安定性之间的矛盾,在实践中往往大量借助法律解释的帮助,以获得个案的衡平。如杨仁寿教授在《法学方法论》一书中所说“对于恶法,应作合理的阐释,使之合乎法的目的性”。 各民族各地区的司法实践中所长期采取的这种作法,使得法律解释体系更加完善、严密。 其次,就这一命题本身而言,前人的各种著述令我们明白,要想达到“良法之治”的效果,就要实现法的内容的“正当性”与法的形式的“合法性”的统一。良善的法律不应该仅仅是符合道德,符合自然公正,符合自然法;法律的形式是否合理、程序是否正当、主体是否适格等问题也同样重要。 法律史论文:我国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历史、现状、问题 1995年4月1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置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的报告”,这标志着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正式设立(1996年6月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关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更名的通知 学位办便字第960602号 ”,“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变更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jurismaster,以下简称jm)创立的大致进度是:“1993年研究,1994年论证,1995年批准,1996年试办jm研究生教育,1998年开展在职攻读jm学位教育。”2006年,我国全日制法律硕士进入正式举办阶段。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展开描述我国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发展历程,最后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概述。 一、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历史沿革 培养目标直接体现了一个学位的类型和定位,通过考察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历史变迁,可以进一步了解全日制法律硕士性质的变化过程,如表1所示。 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目标历程在两个方面出现了变化。一个方面,是职业道德要求上的变化,即由不强调德育到强调德育再到注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转变;另一个方面,是能力要求上的变化,即由“高层次专业人才”到“高层次复合型实务型人才”的转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职业道德”与“高层次复合型实务型人才”将继续成为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的基本目标。 二、全日制法律硕士生源结构及考试科目的历史沿革 全日制法律硕士生源结构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及考试科目的变化反映出了我国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内容的变化,如表2所示。 全日制法律硕士生源结构与考试科目变化可以区分为两个明显不同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0年前法律硕士实行单独考试,全日制法律硕士不限制往届法学本科毕业生的报考,考试科目从统一走向分类,又从分类走向统一,并且考试难度不断加大。第二个阶段是2000年后法律硕士实行全国联考,全日制法律硕士从限制法学本科生报考到2009年开始放开法学本科生报考,且同年考试科目分为法学卷和非法学卷。同时在2003年,考试科目由5门减为4门,最终考试科目确定为政治、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4门。 三、全日制法律硕士教学方法的历史沿革 全日制法律硕士的教学方法历来重视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同时强调从重视案例教学到实践形式教学的转变。具体到我国全日制法律硕士的教学实践,采取比较多的教学方法有:课堂讲授法、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现场实习、法律诊所、模拟法庭、小组讨论等。近年来,法律诊所教学日趋得到重视。法律诊所教学方法是指“让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为处于困境的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通过真实的案件,使学生亲自参与诉讼活动,在实践中学习和应用法律。”它有角色模拟和真实案件的重要特征,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它没有利益驱动,也可以锻炼学生的高尚法律道德情操。 四、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规模的历史沿革 截止目前为止,法律硕士培养单位已完成第八批审批,院校总数增至115所,如图1所示。 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单位数量的增长经历了两个重要的时间点:一是2000年法律硕士培养试点单位完成全国布局,二是2006年法律硕士开始进入正式招生。图1的数据正反映了这种趋势:(1)1995-2000年(布局阶段),增长维持在9所/批以内;(2)2000-2006年(稳步发展阶段),增长维持在11所/批;(3)2006-2011年(大规模发展阶段),增长维持在30所/批以上。 五、全日制法律硕士存在的基本问题 (一)法律专业教育不够突出 当前,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目标重在突出复合型、实务型,然而强调法律硕士的专业教育不够突出。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不同,它是培养专门人才的教育,它的目的是通过系统的讲授某一学科专门知识,培养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的人才,为未来的职业做准备。” 霍宪丹教授曾指出,“jm教育也必须建立在基本掌握法学专业主体知识的基础之上,这一点,也正是美国jd教育制度的基石。” (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不够重视 全日制法律硕士在创设之处就已经强调把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放在首位,然而15年来,法律职业道德课程还没有进入必修课。欧美一些法律教育很出色的国家,都把法律职业道德课程放在必修课里面,耶鲁大学与哈佛大学法学院的优秀课程包含了“律师执业道德”。 (三)政治外语考试没有突出法律硕士特色 目前法律硕士的政治和外语入学考试采用与其他研究生相同的试卷,入学考试实行“2+3”模式,而不是mba、mpa采取的“1+4”模式(即政治由各试点院校自行命题,英语和其他3门专业课由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命题、联考)。2001年,由李有根副教授执笔的专题报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jm)招生考试改革研究报告”就已经指出了这个问题。报告认为,“无论是从遵循专业学位的本身特点,还是实现专业学位统一的考试模式角度,jm的考试模式均应进行改革,采用''1+4''模式。” (四)教育质量有待提高 法律硕士经过十余年的快速发展,其培养规模基本上满足了社会的刚性需求。法律硕士的培养应该从注重规模转向注重质量。2011年4月11日,“首届全国高校法律硕士精英论坛”在厦门大学举行,会上代表们基本达成共识,“我国法律硕士教育改革已经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重点是如何提高法律硕士的培养质量,而不是扩大法律硕士的招生规模。法律硕士的招收不应该成为各高校创收的工具,国家及各高校应该重点提升整个法律硕士培养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高层次的复合型的法律人才,才有利于我国法律人才队伍的壮大和素质的提高,才有利于法硕共同体的长远发展。” (五)法律硕士与行业准入挂钩不强 目前我国法律行业的准入门槛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而当前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对象包含了没有受过专门法律教育的人员,很多考生经过两三个月的突击考试就能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这对整个国家的法律教育有很大的冲击。加强法律专业教育与国家司法考试之间的联盟,取消非法律专业人员的报考,这对建成最低限度的法律职业统一性有重要作用。日本在这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2004年,日本模仿美国法学院教育模式建立了新型的法学教育机构“法科大学院”(lawschool)。日本法科大学院是建立在大学院(大学的研究生院)法学研究科和法学部(大学法学本科)的基础上,它与我国的法律硕士十分相似。法科大学院学生毕业后可直接取得参加司法考试的资格。在日本,除极少数情况外,只有法科大学院毕业生才有资格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法律史论文:黄宗智法律史研究范式中“第三领域”的学术贡献 黄宗智先生所提倡的结合经济史、文化史和社会经济史、利用诉讼档案来研究清代以来的法律制度的进路,是享誉史学界的法国年鉴学派开辟的总体史研究方式的一个体现。总体史包含了整个人类的生活,进行总体史研究,必须打破所有学科和领域的严格界限和分离的状态,对人类生活的各方面因素进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学科的专业化趋势,其实是人为地制造研究的封闭格局,形成一种互不往来的闭塞状况。在这样的背景下。黄宗智先生的著作及其试图综合社会史、文化史和制度史的努力,不仅构成某种智识上的挑战,更获得了某种智识之外的意义,因此,黄先生的著作似乎可以称为一种“总体性”的法史学研究成果。 一、主题意义上的“第三领域”范式 《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中,黄宗智先生充分利用了《满铁惯调》村级民事纠纷的实地调查材料、重建了这些材料中628件民事案件发生的社会背景,阐述了民间调解作为纠纷处理非正式系统的构成、作用和实际运行,认为清代民事审判并非州县长官的“教谕式的调解”,而是根据法律频繁并且有规则地处理民事纠纷。628件案件中,126件是告诉后由庭外民间调解处理的,264件记录不完整的案件中,应有半数左右属未经堂审即得以调解的,因此。通过半正式途径解决争端的可能达到258件,这些案件的处理方式,即为清代纠纷处理中介于民间调解与官方审判之间的“第三领域”。 从对诉讼档案的量化分析,不仅体现对个案处理细致入理的观察,也以定量研究的方法,提出了普遍性的问题。如县官是不是偏向道德训诫而非法律条文、在审理民事案件时他是否更像一个调停者而不像是一个法官?如何理解诉讼档案与传统观念间的差距?从区分清代民事调判制度的形式、诉讼的规模、民事诉讼费用、“衙蠹”及当事人的抉择与策略分析等事实角度,揭示了不同社会背景与结构下的民事诉讼形式——小农社会背景下的宝坻、巴县形式,复杂社会结构下的淡水、新竹形式,并将之视为由社会结构的变迁导致的历史的纵向变化。 黄先生也从阐释学的角度,提出清代民事诉讼实际并非是传统观念中设想的走极端,比如无讼与滥讼、清官与衙蠹、良民与讼棍的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认定模式,而是从场境和具体实践的角度,证实了律文正史与法律运作现实的差异和背离,指出了州县官们的活动中德治文化与实用文化的双重影响,即秉持“实用道德主义”原则处理案件的真实动机。将清代法律界定为实体主义和理性主义的矛盾性结合,并将之放在“世袭君主官僚制”的政治制度背景下理解,认为清代的法律和政治制度可以看做是“世袭君主——实体的”表达和“官僚一理性的”实践的一个结合,德治主义和实用主义纠结在清律、县官和地方政府的实践中,权利在理论上被否定但在实践中得到保护。 黄宗智的理论创见是提出了一个介于民间调解与官方审判之间的清代纠纷处理的“第三领域”。在黄宗智的解说中,第三领域内,纠纷是在当事人及有关调解人员对县官批词中难得见到官方律例的表达。这涉及到黄先生提出的一个对“法律”概念解释的问题,即采用规范法学意义上的界定,认为规则的法律只存在于大清律例中,在黄宗智的第二领域(民间调解)与第三领域中,出现的裁判依据,并不是一个孤立的法律及其组织体系,而是为一定群体所共享、共守的一套规则知识和观念组成。“第三领域”运行的前提是存在两套知识系统,官僚阶层共享的关于儒家经典及官方表达(律例)的知识,民间调解中的“地方性知识”。“第三领域”是上述两种知识系统相互冲突、平衡、妥协、吸收的空间,或者是两者关系作用的一个结果或者构成。 《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更能够充分体现黄先生从经济史、社会史到法律制度研究的学术旨趣转向。因为“法律制度的研究结合了社会史与文化史。过去,社会经济史和文化史学者多分道扬镳,互不过问。但在法律领域中,两者是不可分离的。”这种转向的主题揭示意义,还在于“法律史促使我们不仅对待行动还要对待表象,不仅要对待现实还要对待理想。比起其他的材料,法律文件更能阐明习惯性实践和官方意识形态二者的逻辑,以及二者之间关系的逻辑。它们本身尤其便于寻找一些隐含的原则和遵循的逻辑。”这使法律制度的研究获得了跨学科的意义,并与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主流问题发生关联,对于改变“幼稚的法学”的尴尬局面,不无裨益。 作者运用了一些地方诉讼档案,除了前面提及的四川巴县档案、河北宝坻县档案、台湾淡水分府和新竹县档案以外,还包括一些民国时期的诉讼档案。这里,也揭示了法律史研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即对于史料的整理与系统化,以及新史料的发掘与使用,是否仅仅停留在论据层面就达到了学术上的创新。我认为,史料的运用和整理在达到“充分化”的程度时,它的学术贡献才是独具价值的。这不仅依赖于对史料的系统化工作,更依赖对于这些史料的阐释并挖掘其中的内在联系,以及与其他史料相互佐证,贡献于“总体事实”和理论构建。诉讼档案不仅在史料的使用上较少,它“同时包含有关表述和有关行动的证 据,意识与行为的分别研究不可能像诉讼案件的研究那样显示两者之间的相互关联。”这里存在一个学术研究在保持自身独立品格的同时,与何依存、为何服务的问题。该著作偏向讨论中国法律历史中的现代性的方面。黄宗智关心的始终是清代法秩序与中华民国法秩序,以至与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化以后的现代中国法秩序之间的历史继承关系。从近百年的法律实践来看,可以看出现代中国法律已经初步成形,既有明确的道德价值观念,也有实用的认识方法,符合中国实际的概念和理论。 二、比较方法意义上的“第三领域”范式 笔者的理解是,将两本书相互渗透,全面理解作者的系统思路和理论构设框架,体会贯穿其中的论证线索,获得一种无偏颇的认识。同时,这种安排也暗含了方法论上的提示,由于民国法律制度和现代法律制度在性质和实践上具有很大的相似性,通过对于民国与清代法律制度和实践的对比,可以间接得出关于清代法律制度和实践的看法。法律史中以今析古的比较研究方法,昭然若示。所阐述的清代法律和习俗有关民事的概念结构和逻辑、案件记录中透露出的清代司法实践、20世纪立法者对法律中现代概念的追寻、国民党法院如何于立法者的意图与当时的社会风俗之间斡旋。体现历史变迁的动力和型式的内容连贯一致的学术史命感。 在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的二元结构分析模式影响下,屏蔽了关于变化与连续的过程中多侧面的相互作用。黄先生将比较的原则和方法贯穿于三个层面:即成文法、民间习俗及司法实践。认为对于清代与民国时期的确切比较不能仅以成文法为基础,因为那样会夸大实际的变化;清代与国民党法律不同的指导意识形态与社会取向的确重要,但它们的不同也可能掩盖了习俗的基本延续及法典的实用条例与法庭的实际行为对习俗所作的重要让步。通过以上三个层面之间相互作用的考察,才有可能了解自清代至于民国间民事法律制度的变化与连续。 贯穿于《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的主线是表达和实践的比较,《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的主题则涉及到清代、民国以及过渡时期的关于法典、习俗和司法实践三个层面的比较,比较的难度愈发增大。黄宗智先生秉持超越价值评判进行比较的学术自醒。在第三领域的比较研究方法中,阐明了超出现代主义假设看问题的学术理路,目的在于阐明两者经过明言以及未经明言的合理性,没有认为此优于彼。通过把每一方都当作另一方的澄清性陪衬而把两者概念化和相对化。从这点上看,这种研究的精神和旨趣接近后现代主义理论的要求,具有新文化史的范式特征。 三、研究所得到的启示 (一)法律史研究中的立场以及方法论问题需要获得应有的重视。 在保持自身的独立研究品格的同时,也需要对研究场境中的“总体事实”做全面深入观察,并有助于现实问题的认识和理论体系的发展。 (二)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客观主义与文化分析主义可以获得结合,并相互应证。 无论是“实践逻辑”还是“现代传统”,都促使研究关注社会事实,既不将事实化约为“表象”,也不忽略理论提炼,在认识问题复杂性的同时,致力于理论发展的努力。科学对待理论与实践、应然与实然的关系问题。 (三)研究中的问题意识很重要。 问题的提出与展开,在学术传承和学术创新方面的价值,更甚于一些具体的论断。法律史研究中,常遇到材料不足的问题,而这种缺欠其实更多是缺乏问题意识的结果。历史材料本身是沉默无语的,如果缺乏问题意识,再勤奋的努力也可能局限在零散的整理工作之中。 法律史论文:浅议中国法律史教学的困境和出路 浅议中国法律史教学的困境和出路 中国法律史是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十五门优秀科目之一,但作为理论法学基础法学课程,即使在专门的政法类院校中,这门课程也是一直处于相对落寞的地位。本人作为政法院校的中国法律史任课教师,结合一线教学实践,发现该课程教学的主要困难有: 一、课程安排的限制。主要体现为课时量的缩减和课程授课年级和具体时间的不妥安排。以西北政法大学为例,中国法律史作为十五门必修课之一,课时从过去的80个课时减为最近的68个课时(每周4个课时),每个学期的实授课时通常在60个课时左右(除去十一假期和考前总复习),中国法律史课程的全部内容在有限的60个课时内,实际上无法完成正常的教学内容,据不完全统计,我校的中国法律史任课老师授课只能勉强讲至清朝部分,近代法律史部分压根没有时间讲授;中国法律史课程安排在大学三年级第一学期讲授,三年级的学生比之一、二年级的新生,临近毕业,尤其法科的大学生紧迫任务很多,如司法考试复习、考研、考公务员及就业准备。这个时候开这门理论法学课程,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不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的。这也是中国法律史到课率不及民法、刑法、经济法等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中国法律史课程具体授课节次安排最多的是早上第一、第二小节或下午最后的两小节,无论对于授课老师和上课的同学来说,这两个时间段都是不折不扣的“垃圾”时间,学生或困或饿,严重影响了上课的效果。 二、优质教材的缺乏。《中国法律史》教材编撰的不少,这些教材基本上都是按照朝代顺序一气排下来的,各部门法分散在各个不同的朝代中。这种纵的编撰方式,优点是条理清晰,便于同学记忆,不足之处在于内容史料成列感强,显得枯燥,教学中明显缺乏对学生发散思维的引导。反对这种教材编撰的学者认为这种编撰方式是历史的方法,缺乏法学的元素,不利于法学专业学生的学习和训练。我认为,编出《中国法律史》的优质教材关键在于如何综合历史学和法学的方法,并结合本科学生实际。切不能为了追求法学元素做成部门法史的总和,也不能为了追求普遍性做成法律历史故事集成。 三、《中国法律史》教学最大的困难是现有的课程分科中的不利局面。21世纪初,中国法律史就被硬生生地分割为“制度”和“思想”两块。如今在全国所有开设法学的院校中,《中国法律思想史》在本科的教学中为选修课程。按照马小红老师的观点:如果学生只“必修”了中国法律史,而没有“选修”中国法律思想史,也就是说只知中国法律史的“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学生对传统法的了解无法做到全面真实。这种“学科”的分野,也为学生带来了极大的误解,如认为中国古代只有法律制度而无法律思想,中国古代就只有专制皇权没有民主元素,中国古代自始至终都是人治等一系列误会。 直面以上三点主要困难,如何使中国法律史这门古老的学科散发出青春的活力,如何最大限度地呈现课程的魅力,给学生以专业知识和历史启迪,在我看来应该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中国法律史教学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还是人的问题,荀子说:“有治人无治法。”法律史教学的基础在于中国法律史优秀教师的培养,基础法学在各个法学院校均不是“大热”,基础法学的任课教师因为授课内容不直接与司法实践相关,所以受学生们关注程度也是很有限的。在21世纪终身学习的背景下,我们的法律史教员如何在立足讲授基本课程内容的前提下,完善发展自己的各方面素质,包括文化修养、外语能力、社会知识、政治常识等。只有出现大量优秀的法律史教师,才会有优秀的、受学生喜爱的中国法律史课程。 二、教学内容需要改革,教学内容应避免简单重复。除了增加思想史的内容,还需要补充特色鲜明的 地方法制史。在法制史的传统教学中只讲授国家法,随着法制史研究领域的拓宽和深入、区域经济的发展,我们应当增加地方法制史、民族法制史等内容,使法制史拓展为多元化的体系,体现学科的融合性、多元性。这一点的教学实践做得比较早的是黑龙江大学的“中国法律史”课程组,他们目前已在课堂上讲授了具有地方特色的“黑龙江流域金代法制的特色”、“哈尔滨沙皇俄国领事裁判权问题”和“东北解放区法制建设研究”等专题,这些内容不仅学生们喜爱,也已得到了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可。西北政法大学法律史团队是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研究传统三强之一(另二强是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社科院),学科中边区法制史研究最新成果如果加入到本校的中国法律史教学中,就能真正做到“教学相长”。 三、持续创新教学方式。广泛开展研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研讨式教学,教师要有意识地提出问题,突出对立的学术观点,组织学生进行辩论,以此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案例教学使学生了解当时的立法背景,加深相关法律知识和重点问题的掌握;播放法律史相关的影片,如本人在中国法律史课堂上就播放了电影《孔子》,它吸引了同学的注意力,激发同学的法律史学习热情。丰富多彩的课堂符合学生学习的心理要求,在法律史的厚重中平添了一份青春元素。 法律史论文:中国法律史学名家张晋藩 中国法律史学名家张晋藩 2008年1月16日,北京飘着细碎的雪花,记者赶往张晋藩先生在中国政法大学的办公室,终于得见这位中国法律史学界的名家,开始了长达两个小时的采访。张先生学识渊博、真诚洒脱,使采访工作顺利进行。 记者(以下简称“记”):张教授,您好!很荣幸能够这样面对面地采访您。我们都知道您在中法史方面有着很深的造诣,但是我们了解到您本科时读的是文学专业,那为什么后来弃文学而从法律呢? 张晋藩(以下简称“张”):是的,我本科时在国民党的国立长春大学攻读文学专业,我读法律是受我姐姐的影响。1949年,中国政法大学刚刚成立,我姐姐被保送到中国政法大学。我当时在外事学校,就是现在的外国语学校读书,因为她去中国政法大学了,我也就转去了。我和姐姐在旧大学时就在一起读书。 记:在1952年就开始改造司法机关和改造旧法人员,就这个情况您能不能作一介绍? 张:当时我不在司法机关工作,而是在人民大学法律系工作,情况知道得很少。1953年进行了一次司法改革,这次司法改革,主要是批判旧法观点,整顿司法队伍,改造旧法人员,大体上是这样的。首先,在思想理论战线上,批判旧法观点。当时人民大学的系主任叫何思敬,是党内的老法学家。在延安时期,他翻译了《哥达纲领批判》等经典著作,国共谈判时期是中共代表团的法律顾问。他写了一篇文章,叫《彻底清算旧法观点》。当时专门召开了学术讨论会(科研报告会),有些所谓旧法先生也来听了,影响很大。那时候人民大学法律系是很有权威的。其次,改造队伍。因为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包下来的政策,将旧法人员接收过来后进行改造。当时报纸上发表了一系列报道,揭露旧的必须加以整顿的司法官站在剥削阶级立场来处理问题。最后,少数改造好的旧法人员可以继续从事司法工作,多数旧法人员不能做司法工作了。司法队伍如何充实呢?就是调干,调干培训。那时候有短期的调干培训班,也有长期的。长期的是在大学法律系读四年。至1965年,法律系的学生全部是调干来的,没有青年学生。调干学习以后充实司法队伍,继1953年之后,1958年又整顿司法队伍,但已经与1953年有所不同。 记:您学法制史是组织上分配还是自己选择的呢? 张:那时候没有选择专业的自由。当时有两个准备:一是参加军干校,抗美援朝;二是被调作研究生。后来调我去读研究生,调就要服从,分配什么专业就学什么专业。当分配我去学法制史,很多同学都为我感到惋惜,因为他们觉得法制史很没意思、枯燥。我却十分高兴,因为和历史有关,很感兴趣。研究生期间都是读世界法制通史,由苏联专家讲课。毕业后我被分到中国法制史专业做教员。我们共有四个研究生,两人研究外国法制史,两人研究中国法制史,我研究中国法制史专业,从1952年一直到现在。 记:1950年您就开始在人大读研究生,那时正值苏联专家来华之际,那请您介绍一下苏联专家的授课情况,以及老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情况。 张:当时人民大学派来一个苏联的总顾问,负责人民大学的全面建设。各个系、各个专业都派苏联专家。招收研究生事实上也是苏联专家的建议,这在今天看来是相当有战略眼光的。当时人民大学一期招了两百多名研究生,法学有二十几名,都是从本科生或干部中挑选的。1950年7月份人民大学招收了第一批研究生,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是苏联专家制定的,研究生要学两门大课:马列主义基础和政治经济学。我们法制史专业苏联专家来得晚,所以一开始是何思敬何老给我们上课,何老很有学识,世界史的知识非常丰富。苏联专家来了之后就由苏联专家给我们上课,大概上了一年多时间。开始我们觉得苏联专家简直是高不可攀,很有学识,后来逐步发现苏联专家实际上是在照本宣科,讲的都是苏联教科书,如:《国家与法权通史》、《苏维埃国家与法权通史》等。苏联专家从教学计划、到辅导、到课堂讨论、到毕业论文、到考试都参与了。师生相处比较和谐,限于语言,交流不多。 记:当时中国法制史是由谁授课的? 张:没有人授课,前面说了研究生期间是苏联专家授课,毕业以后我们以苏联的教科书做范例,自己找材料,编写成书,进行教学。非但那些老法制史专家不能授课,连他们的书都不许看,以免中毒。所以我们学中国法制史就是以苏联的教科书做范例,自己找中国的材料,进行研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无师自通。 记:中苏友好时期,关于我国学生赴苏留学的情况您了解吗? 张:选派赴苏留学生对发展我国经济与科技起了很大作用。1954年的时候,我已经做教员了。组织上找我谈话,告诉我想送我去苏联留学。知道后很高兴,那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赴苏留学要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查和身体检查。政治审查涉及个人问题、家庭问题、社会关系问题。政治审查通过后检查身体,检查身体也非常严格。在检查身体时我被怀疑患有风湿性心脏病,转到同仁医院复查,最后体检勉强合格了,但最后因为身体原因还是没有去成苏联。身体检查之严格到有一点鼻炎也不行,因为苏联气候寒冷。 记:1957年反右开始以后,反右的情况以及法学界中被打成右派的人员的情况,请您跟我们谈一谈。 张:1957年反右一开始,中央号召大鸣大放,我当时做团支部书记,到底怎么把握,很长一段时间我是有疑问的。发表“这是为什么”的社论后,开始反击右派。当时法学界被划为右派的人很多,这和法学界“左”的思潮是分不开的。当时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和老师共被划了六十多个右派,而法律系总的人数也不过几百人。我们毕业的四个研究生中,三个都被划成右派了,就剩我一个,即75%都被划为右派。那时候有些批评是不讲科学、不讲道理的。法学界比较“左”,不少老法学家像钱端升、楼邦彦等都被划成右派了。依法治国在当时也是典型的右派观点。 记:1958年的运动您了解吗? 张:1958年的是全面,也包括法律。法律的结果就是不要法律,只要政策。政策就是法。这个观点影响很大。在这个过程中,司法机关缩减合并,因此“”期间的无法无天,并不是凭空来的,有一个发展过程。 记:在反右以及时您的个人经历是怎样的? 张:反右期间在校内参与运动,期间学校全部下乡,基本上没有人。当时是公社化、公共食堂、大讨论的时候,我都参加了。1958年从南到北全面大丰产,但丰产却不丰收。首先是因为农村公社化后,人们没心思干活。其次,公共食堂大浪费。我所在的大队队长曾讲道:“从古到今,哪有吃饭不要钱的?现在吃饭不要钱了。”下面就有一个老农偷偷地讲:“是啊,吃饭是不 要钱了,可干活也不给钱了。”老乡吃饭都是带着情绪,馒头隔墙就扔出去了。有一次公共食堂包饺子,老乡们把家里的菜板都搬出来了,场面十分壮观。这顿饺子从早上八点钟吃到晚上8点钟都没吃完。因为小孩先吃,小孩吃完后玩一圈又回来吃了,这顿饺子吃得真是漫长。 那时候的大讨论,讨论的内容很难以想象。譬如欠债要不要还钱,男女要不要分开居住。事实上就是太平天国时期的男有男营、女有女营。年终结算时,当年农民一分钱也拿不到。公社化、公共食堂并没有给老百姓带来益处。1958年的共产风实际上是农民的空想社会主义,人的认识水平依然停留在《天朝田亩制度》那个阶段。 记:之后的三年自然灾害期间您的经历又是怎样的? 张:这期间的经历十分糟糕。基本不讲社会发展的规律,“左”上加“左”。到60年代初,来临。那时候因为粮食不够吃、饥饿引起全身浮肿,整个学校80%以上的人都浮肿。人民大学让每个职工打十斤树叶交到食堂,磨碎了和到面里头,窝头都是绿的,叫做叶绿素窝头。到1961年高级知识分子给糖给豆了,情况才稍微好转。天灾乃实,但浮夸风造成的人祸也不可低估。 1958年以后教学内容简单了,主要讲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很多课程都取消了。像民法、合同法、行政法、劳动法都取消了。法理、法制史、刑法的课程还能保证。这段期间,教学秩序时断时续。在我的印象中,“”前十几年中,只有1956年和1961年没有搞运动。 记:在那样一个学术氛围不正常的情况下,您是怎么写出那本讲义的? 张:我写讲义是从1953年开始的,主要是现代的讲义、国民党时期的讲义和抗日民主政权的讲义。因为当时没有力量写古代的讲义。从1961年开始才真正地写讲义了。1961年初《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社论,这就意味着运动不搞了,一切恢复秩序,学校也恢复秩序了,教学科研都走上正轨。这时候我开始写了古代部分讲义,叫做《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第一分册,古代部分。后来我于1982年出版的《中国法制史》第一卷就是以那本讲义为基础的。所以说1961年,一切都恢复正常,开始认认真真做研究。 记:那么就是说从您毕业开始做教员一直到1978年这段时间,中国的法学研究一直处于停顿状态对吗? 张:运动是波浪式的,一起一伏,运动一开始,学术研究就要停止,所以中国法学在这段时间一直处于不正常的状态。 记:您刚刚提到1962年又开始运动,那后来的运动中您的经历是怎样的? 张:1962年中央在北戴河会议上提出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再次掀起政治运动。先是“五反”。1963年调我出去“五反”,我十分不情愿,因为我的讲义刚刚出版,接下来要写近代中国国会史。可是因为组织调你出去“五反”是对你的信任,不能不去。我要求去图书馆参加“五反”,学校同意了。在图书馆“五反”期间,我把图书馆的藏书大体浏览了一遍。“五反”后紧接着就是“四清”运动。“四清”时我被分配在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社。等“四清”完了,紧接着批海瑞罢官,“”来了,所以运动基本没断。 记:您上面提到您读研究生的时候是不能接触民国时期的法学著作的,那么您在图书馆“五反”期间接触到过那些法学著作吗? 张:在“五反”之前也偷着看,那时候和图书馆的管理人员比较熟悉,先看《九朝律考》,后来陈顾远的著作也有所涉猎。对我们那个年代来讲,做学问有一种无形的压力。我1963年带了一个研究生,叫刘海年,曾任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是我最早的研究生。他常跟我的学生讲:“当时去图书馆都是偷偷摸摸地去。”依常理学生去图书馆是天经地义之事,但当时在搞火热的群众运动,谁还去图书馆。我1954年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了第一篇文章,当时不到24岁,发表文章后十分高兴,但由此背上了一个罪名:名利思想。当时一方面提出向科学进军,另一方面又不鼓励。当时我发表文章一则以喜,一则以惧。一则以喜是因为我的文章毕竟受到了社会的承认,一则以惧是又加重了名利思想。1958年我发表一篇文章后,我们的支部书记对我讲了这样一句话:“你现在还写文章啊?”这话在当时分量相当重。 记:在“”期间您有没有受到冲击? 张:“”前,我和另外一位教授合写了《科举制度史话》,是吴晗编的历史小丛书当中的一本,这本书给我带来很大的麻烦。1966年5月横扫牛鬼蛇神的社论发表之前,《人民日报》点了两本书,一本是《科举制度史话》,一本是《南京史话》,整版批判。虽然没点人名,但点了书名。说《科举制度史话》是宣传入党做官论,这就等于是被党报揪出来了。但是“”期间都没有让我站起来过,十分少见。我多次准备站起来接受批斗,但一直也没有批斗我。只有六份大字报,有三份是批历史小丛书的,有三份是批所谓的新生力量的。说到底我认为还是跟学生关系好,学生那个时候是真的保护老师。后来我做研究生院院长的时候,就放手让学生脱颖而出,培养他们当尖子,两个研究生发一台录音机,让他们好好学习外文。那时候的论文调查费四百元,全部发给研究生,那时候四百元可以周游全国。 记:最后请您就中国法制史这门学科的发展作一整体 评价。 张:法制史学的真正发展还是在1979年以后。1979年成立了中国法律史学会,在那个会上大家痛定思痛:没有法治何来人权?必须要建立一个法治国家。我在那个会上提出了编写中国法制史多卷本的设想。中国法制史是以中国为摇篮的,但研究中心当时却不在中国,这对中国学者来讲无疑是巨大的挑战。我们要通过编写多卷本,把法律史学的中心牢固地树立在中国。1979年大家一致同意编写中国法制史多卷本,1980年1月4日开会时,却没有足够的人力开展工作,直到1985年才重新提上日程。1998年这套书终于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全书十卷,共五百余万字。这套书是七十余位学者坚持不懈的成果,所以法制史学的发展需要一个相对安定的环境,一个稳定的政策,一个老中青衔接的队伍。而且还要强调踏踏实实做学问,这样才能发展起来。回首过去,感慨良多,我们一定要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发愤图强,让中国法制史这门学科越来越有生命力,能够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历史的借鉴。 法律史论文:中国法律史研究中的文化保守情结 中国法律史研究中的文化保守情结 一、一个响亮的口号——重塑中华法系 张晋藩先生在2000年曾写了一篇大手笔文章,题目是“重塑中华法系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他这篇文章向学界抛出了近年来法史学界最为响亮的一个口号:重塑中华法系。法史学界不见这样的大文章,久矣。那么,这一举动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我们知道,自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法律史学研究复苏以来,从事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研究的学者大部分都埋头于认知性的具体研究,以弥补学界一直以来对本国传统法制认知不足的缺憾。由于自知对传统把握不够,所以他们一直比较低调,比较谦虚,一直在心平气和地相互切磋对传统法制的特点、成因等的研究心得。没有人想到要在自己的学术研究上悬置一个高大的目标,因为就目前的研究状况来看,任何高大的目标都离他们太遥远。如今,我们的老辈法史学家张晋藩抛出“重塑中华法系”这个响亮的口号,它无疑在宣告:中国法史学界已经成熟,提出自己的宏伟目标的时刻己经到来。“重塑中华法系”就是张晋藩提出的目标。他先后在后多个场合发出了他的号召。 《重塑中华法系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篇文章最先发表于2000年12月出版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一书中?①,接着又发表在2001年3月出版的《政法评论》?②上。前者是法史学界庆祝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20周年并召开1999年学术年会的成果结集,后者是中国政法大学校庆征文结集的续集。接着,据2003年中国法律史年会论文结集——《中国法制史研究之回顾与前瞻》中的年会综述所说,“张晋藩在会上提出了‘重塑中华法系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一主题,得到了与会者的广泛认可”。这是又一次的号召。此外,2005年,他又在《北京日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张晋藩提出了‘重塑中华法系’的新命题”的文章,亲自鼓吹他的“重塑中华法系”主张,并称“为了这一信念(即重塑中华法系),从1980年开始,张先生连续发表了《中华法系特点探源》、《再论中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华法系的若干问题》、《重塑中华法系的几点思考———三论中华法系》、《重塑中华法系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多篇论文,系统地总结了中华法系的特点及其近代转型,提出了重塑中华法系的科学路径”?③。这以上的证据表明,“重塑中华法系”是张晋藩心中一个深藏已久的愿望,而且他非常希望自己的这一号召被学界接纳。 学界如何回应他这一号召的呢?查看2000年以后发表的论文和法史著作,除了2005年以张晋藩为带头人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组申请的一项名为“中华法系的复兴与和谐社会构建”的科研课题,仍在贯彻张晋藩的精神外,没有一篇论文对“重塑中华法系”这一口号做出回应,没有一本法史著作提及与这个“宏伟目标”之间的联系,可以说整个学界对张晋藩的号召表示了沉默。为什么学界诸公未能“心有灵犀”,领会张晋藩的苦心呢?我们还是来看看张晋藩那篇文章在说些什么吧。 二、为了民族复兴,还是为了保守传统 《重塑中华法系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篇文章中(以下引证文字均出自这篇文章),张晋藩主要阐述的是重塑中华法系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间的联系,以及重塑中华法系的基本纲领。在他看来,重塑中华法系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再生的集中体现,是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重要支点,而民族文化的复兴又是中华民族复兴的重要内容,因此“重塑中华法系”最终服务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样见得“重塑中华法系”是多么“重要”、多么有“使命性”的一件伟大工作! 可是我们稍稍推敲一下张晋藩的论证逻辑就会发现,“重塑中华法系”根本不是要服务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是为了满足一种文化上的保守情结。虽然从英语reserve一词翻译过来的“保守”一词,本来是一个中性词,意为“保留”。但我要明确地表示,我这里是在我们最熟悉的带有贬义的那个层面上使用它的,意即对落后的老古董的极力保留。其实张晋藩完全没有必要打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招牌,来为中华法系研究张目,来给它贴金。中华法系研究,或者说对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研究,自有它的学术意义,但没有必要给它上纲上线。硬是要上纲上线,拔高意义,恐怕就别有隐衷。我将要指出的就是,在张晋藩这篇文章的背后潜藏的是一种文化保守主义。 首先我们来看张晋藩提倡“重塑中华法系”是不是一种文化保守主义。他在这篇文章开篇便说,“一个民族的复兴是涉及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其意思很明显是说,中华民族的复兴包括了文化方面的复兴。他给出的理由是,“如果文化水平、道德水平低下,缺乏进取精神、创新精神,没有民族认同感、向心力和凝聚力,这个民族也很难走上富强之路”。言下之意,文化的复兴能提高人民的文化道德水平,增进人民的进取、创新精神,增强民族认同感、向心力和凝聚力,这些好东西当然是中华民族复兴所必需的。 那么他所说的“文化的复兴”是什么呢?我们发现,他在谈“文化的复兴”时,虽然也表现得很“维新”,但却一直强调的是要继承传统的民族文化,保持文化的民族特质。也就是说,在他那里,“文化复兴”被转换成了“传统文化的复兴”或“民族文化特质的继承”。 他紧接着说,“因此,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除致力于实现经济、政治发展的条件外,传统文化的传承是民族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德国以及韩国、新加坡的社会发展都说明了这一点。只有立足于传统文化而又能适应新时代需求的文化建设,才能为广大人民提供改造社会的巨大能动性的精神资源。” 这里他本该论证的是“文化复兴”的重要性,但他论证的却只是“传统文化的传承”的重要性,却绝口不提当代中国文化的重要性,后面补充的“适应新时代需求的文化建设”这一句话不过是掩人耳目之辞。 他又在接下来阐述文化的重要性时说: “文化的根基在于它的民族性和地域性。民族文化不仅是产生民族凝聚力的内核,也是该民族生命力的源泉。一个民族的衰亡,首先是该民族文化的衰亡,亦即其文化特质的消失。因此中华民族的复兴既是民族文化的特质和继承和发展,而更重要的是努力寻求与现代文明结合,即依据社会的现代化需求,对传统文化加以必要的改造和重建,从而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使之成为民族复兴的伟大精神力量。” 请看,他拐弯抹角说了“文化具有民族性和地域性”这种客观现象,又说了民族文化是民族生命力的源泉这种大方向正确的道理,最终落到“一个民族的衰亡,首先是该民族文化的衰亡,亦即其文化特质的消失”上面。这显然是一种偷换概念的逻辑,在“民族文化是民族生命力的源泉”这个命题中,“民族文化”指的是“民族的全部文化”,而不是单指“民族的传统文化”。但在“一个民族的衰亡,首先是该民族文化的衰亡,亦即其文化特质的消失”这个命题里,“民族文化”却显然指的是“民族的传统文化”。也就是说张晋藩这里把“民族文化”概念偷换成了“民族的传统文化”,目的是要为继承传统文化张目。故而,他的论点最终落脚于“民族文化的特质和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然而,对近百年来形成的中国现代新文化,他却只字不提,似乎完全无视百年来中国文化发生的变化。 一旦把“文化的复兴”转换成“传统文化的复兴”,那么在张晋藩那里,复兴传统文化也就获得了“服务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崇高意义,保留传统文化就获得了正当性。他也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重塑中华法系”也是一项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了。因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传承与改造就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重要支点,而传统法律文化的再生集中体现在重塑中华法系上”。这就是张晋藩打出“重塑中华法系”口号的整个逻辑。由于我们说他在这一逻辑过程中,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所以“重塑中华法系”根本就不能抵达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价值目标,而只能止于实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这样一个文化保守主义的目的。所以说,张晋藩提出“重塑中华法系”不是为了民族复兴,而是为了保守传统。 其次,为什么说他这种“文化保守主义”是不健康的,为什么我要在贬义的意义上给他戴一顶“保守”的帽子?在要不要继承传统文化的问题上,所有人都有一个共识:传统当中的东西只要它对我们今天有用,我们就保留它。张晋藩在文中也有这种认识,他说“当然,重塑(中华法系)也决不意味着简单再现,而是在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把中华法系几千年形成的、合理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与当代中国社会之间找出适当的切合点”,他也知道要使用修饰语“合理的”来限定继承传统的范围。但是他在论证“传统文化的复兴”与中华民族的复兴之间的关系时,提出的理由却是“一个民族的衰亡,首先是该民族文化的衰亡,亦即其文化特质的消失。”由于他这里所说的“民族文化”指的中国传统文化,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如果传统文化衰亡了,其特质消失了,那么中华民族也就要衰亡了。言下之意,中华民族要复兴就要保留这种特质。 这一说法显然不符合事实,因为从历史上看,一个民族走衰亡往往是因为受了具有民族文化特质的旧文化的束缚。中华帝国在近代之所以走向衰亡、危机重重,也是因为代表着中国文化特质的传统纲常伦理和法律制度在毒害他,因此想要中国再次强大起来就必须对它们进行改革,丢掉那种特质,重建另一种特质的新文化,这就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目标。鲁迅曾引用朋友的话来批评“保存国粹”派,“要我们保存国粹,也须国粹能保存我们”。(《热风.三十五》)我想说,倘若有民族特质的传统文化阻碍我们进步,我们当然要抛弃它,而去培育崭新的民族文化。哪怕别人说我们中国今天己经西化了,已经失去传统中国文化的特质了,但洗心革面后有尊严的活着,总比躺在装满老古董的棺材里死去的要好。我很奇怪,为何张晋藩要拿“保留文化特质”这种盲目追求文化的民族特色的情结,来做最后的立论基础,这不是僵化的、生病了的文化保守思想又是什么?可以预见,这种思想引导下的“重塑中华法系”最终将只会是保守了传统法律文化的特质,从而阻碍中华民族更进一步的强大。 三、一块可怜的招牌 张晋藩的那种文化保守情结,并非今天才有的新事物,而是近代中国知识分子一直未去掉的一种心病。因为这一心病,早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国法律史学界就出现了“建设中国本位的新法系”、“中华法系与民族之复兴”的口号。七十年后的今天,“重塑中华法系”的口号又再次响起。“中华法系”一词成了中国法史学界文化保守主义者的一个常用招牌。 我们知道,最早提出“中华法系”概念的人是穗积陈重,他所说的中华法系指的是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而不包括清末法律变革至今逐步走向完善的中国现代法律制度。中国的法史学者们,首先也都是在“中国传统法律制度”意义上使用“中华法系”一词的。这样,在他们看来,中华法系在近代已经走向全面瓦解,现实当中它已经成为一个历史名词。可是,由于中国读书人那根深蒂固的“续统”观念的作祟,“中华法系”一词一再被有意扩大外延,试图包揽古今所有的中国法律,一次又一次地充当“续统”的招牌。这就是我们所看到的20世纪三十年代和近年出现的现象。但是不管唱着“复兴中华法系”高调的人如何辩护,说“中华法系”没有消亡,它还活着,都没能博得人们的同情和共鸣。这是因为,中华法系已经死去是铁的事实,而他们的辩护又常常自相矛盾。张晋藩这篇文章为了使用“中华法系”这个招牌所作的辩护,同样是自相矛盾的。 他在文中说, “到了近代,由于国情条件的巨大变化,中华法系受到异域文化的强烈冲击,逐渐解体。中华法系中固有的专制主义、皇权思想、宗法关系等成份,由于失去了她所依附的载体而退出历史舞台。但就中华法系的总体而言,她凝聚了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而不仅仅属于封建社会的法文化现象,实际上并没有消亡,只是处于艰难的蜕变、转型、更新、与重塑的特定阶段。因此,不能简单地把中华法系理解为只是个历史现象,或者是失去生命力的僵化的概念。” 请看他这里对“中华法系没有消亡”的辩护是多么可笑,他一面承认“中华法系逐渐解体”,另一面又说中华法系“总体而言”没消亡,世上还有比这更荒唐的逻辑吗?他为了保留中华法系这个招牌,便强行扩大中华法系的外延,称它“总体而言”,“凝聚了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而不仅仅属于封建社会的法文化现象”。我们不禁要问,什么是“总体而言”?凭什么说“中华法系凝聚了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难道今天中国人的精神也包括进去了?至于说什么已经解体的中华法系,“处于艰难的蜕变、转型、更新、与重塑的特定阶段”更是让人不知所云之语。 从这段话来看,张晋藩之所以这么处心积虑,最终都是为了“证明”中华法系没有失去生命力,并非僵化的概念,还可以用来做招牌。他想以此为“重塑中华法系”这一口号寻找依据。但已然解体的“中华法系”显然承受不了张晋藩命题之重,因此我们只能说,“中华法系”是一块可怜的招牌。他的“重塑中华法系”在学界得不到响应,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四、一种虚幻的民族主义情绪 当我发现张晋藩的“重塑中华法系”主张的根基处是一种文化保守主义情结之后,我又禁不住要想另一个问题:他这一主张所仰仗的“民族复兴”价值目标,与他所追求的“继承传统的民族文化,保持文化的民族特质”这一实际目标,它们之间是否有着共通之处? 当我读到张晋藩关于其“重塑中华法系”事业之背景的陈述时,我确信找到了答案。这两种目标有着共通之处,它们的背后都是一种民族主义情绪在起作用。张晋藩这篇文章的最后一段中这样说道, “中国近代在帝国主义列强的压榨下,国力孱弱,民族危难,严峻的形势使民间革命和官方改革平行发展,但所追求的大都是西方式的,而不是中国化的。……经过百年法制改革的艰苦实践,中国已经具备了了参酌外国法律的同时走自己改革创新之路的条件。因此,21世纪应该是中华法系重塑的时期。” 原来张晋藩是不满于近代中国法律改革的西方化模式,耿耿于怀于改革未能走自主的中国化模式。在他心里一直憋了一口气,他觉得中国近代走西化的法制改革道路是被逼的,这是一件很丢中华民族的脸的事情。因此,在“时机成熟”的今天,就要提倡“重塑中华法系”,呼吁“继承传统的民族文化,保持文化的民族特质”,以免继续“西方化”而不能显得“中国化”。其实,近代全盘西方化的法制改革道路,何尝不是中国人的自主选择?之所以要全盘西化,也都是因为中国人觉得那样好才做的,这又何不可?我们对待改革,只需看这么做是否于中国有利,大可不必意气用事,定要去争个“中国化”的名目。张晋藩这番话表明,“重塑中华法系”不过是要争个“中国化”的虚名,这不是虚幻无用的民族主义情绪又是什么? 再回过头来看看“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个价值目标。我们不禁要问张先生,法史学界有必要提“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个口号吗?现在的中国不是已经复兴了吗?回顾近百年的中国史,中华民族在列强相逼的20世纪初生存了下来,后来又打退了日本的侵略,接着成立了新中国,香港、澳门主权的收回进一步标志着中国主权上的完全独立,这不正是一部民族复兴的历史吗?环顾今日世界,中国今天需要的并不是民族主义情绪,而是务实求进的稳健发展之路。过度的民族主义情绪只会分散我们的向前看的注意力,浪费我们来之不易的、稳定的、埋头发展的机会。政治如斯,学术界亦是如此。张晋藩借“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口号,来给另一个口号“重塑中华法系”拔高意义,依赖的就是一种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对于成熟有如张晋藩先生的学人来说,这是不应该的。晚清以来的文化自卑情结当休矣。 法律史论文:中国法律史上的民间法——兼论中国古代法律的多元格局 1962年,一位名叫sybille van der sprenkel的英国人类学家出版了一本关于清代法律的书,这部书虽然也谈到地方衙门,谈到大清律例,但是更多的篇幅被用来描述和讨论普通的社会组织和日常生活场景:村社、亲族、家户、市镇、会社、行帮、士绅、农民、商贾、僧道、婚姻、收养、继承、交易、节日、娱乐、纠纷及其解决,等等。[1] 如此处理法律史,显然是假定,法律并不只是写在国家制定和施行的律例里面,它们也存在于那些普通的社会组织和生活场景之中。所以,尽管van der sprenkel重点讨论的只有宗族的、行会的以及地方习惯性的法律,她这部小书却表明了一种更具普遍意义的研究视角的转换。借用人类学家的术语,她使 竟有无宗教?在今天,这类疑问多已经不成为问题,应当弄清的只是 在 常重要的一个方面。下面就根据现有资料和研究,对明清时期的行会稍加介绍。 大体上说,会馆乃是建立在异地的同乡组织,其主要功能是联络乡情,兼营善举。会馆亦称公所,皆有自己的馆所以为居住、集会和日常各种活动之用。会馆的类型依其性质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为同乡士绅官宦提供往来便利的行馆、试馆,系由公众筹捐,各省公立;另一种则是商人或商帮组织的会馆,即所谓货行会馆,系由私人合资。不过,这类会馆不单是同乡商人间的组织,也有些是同业组织,或者二者兼有。行馆、试馆类型的会馆明代即已出现,至清代数量大增,多集中于京师,亦分布于省城。货行会馆则遍布全国大小商埠,其数量更远过于前者。[21] 二者之中,行馆、试馆功能比较单一,尽管如此,它们都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财产,有管理甚至经营的需要,有为满足这些需要和维持其团体而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对犯规者的处罚办法。至于货行会馆,它们更主要的功能是管理和调节行内生产或经营上的各个环节,如生产组织的形式和规模、原料的获得和分配、产品的数量和品质、业务的承接、销售的范围、度量衡的标准、货物的价格、结帐的日期,以及同行之人的行为、福利和相互关系,等等。由于工商活动中关系的复杂性和利益的多样性,也由于相近行业之间的竞争,各工商行会的行规自然也都细致、具体和相对完备,其对违反行规者的处罚,从罚钱、罚戏、罚酒席,直到逐出本行。[22] 需要说明的是,也像宗族法一样,行会法同样是一种习惯法,只考察行规并不能使人们了解行会法的全部,因此,广泛利用其他文献资料和碑铭器物等也是必要的。[23] 上面讲明清会馆组织时提到商帮,实际上,“帮”也是行会上通用的一种名称,不过,在很多情况下,“帮”被用来指无须某种专门训练,单纯从事体力劳动的职业组织,如挑夫、河工、码头工中的组织。换言之,“帮”往往与社会下层组织有关,也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帮”转义而指以社会下层人士为主要分子的秘密组织,因有“帮会”一词。最典型的例子是 和组织,小如各种诗文社、怡老会、学会、书院,大到团练、义社、善会、乡约,都是民间社会秩序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这些会社,虽然其名称、性质、功能、规模等各不相同,但通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名之为会约、约法、盟词、课程、规条、章程、科条、条例等,以规范其组织,约束其成员,明确其界线。对违反社规会约者的处罚通常包括规劝、训诫、记过、罚酒、罚钱,而止于开除。[31] 这里可以顺便指出,表面上看,许多会社组织尤其是文人会社的内部规范远不如家族或者帮会的规约来得严厉和细密,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缺乏足够的凝聚力。由于我们所讨论的这类组织的自愿性质,也由于这些组织置身其中的社会的性质,它们那些看似温和的规约所具有的约束力量当远超出现代人惯常想象的范围。三 通过对民间法上不同源流的梳理,我们已经粗略地勾画出了 者即是子民,整个帝国则是一个大家庭。这里,上与下、治与被治、公与私以及国与家的界线都是相对的、变动的。[42] 因此,中国古代的法律多元格局就呈现为一种多元复合的统一结构:它既是杂多的,又是统一的;既是自生自发的,又是受到控制的;既有横向的展开,也有纵向的联系;既是各个分别地发展的,又是互相关联和互相影响的。这些彼此对立的方面,一方面包含了造成动荡的因素,另一方面也蕴涵了解决社会问题的创造性力量。正是因为同时存在着这些不同的方面,也正是通过这些不同方面持续不断的相互作用,帝国秩序才可能在长时期的变化当中保持结构的平衡。 法律史论文:技术变革与著作权法之间的关系 以法律史为基础的理论思考 关键词: 著作权法 技术变革 印刷技术 传播技术 内容提要: 著作权法的产生、发展与技术变革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特别是作品传播技术,它既是著作权制度产生的技术因素和客观条件,也是推动著作权法发展和完善的重要保障。从法律史的角度看,先是印刷传播技术导致了著作权法的产生; 后来随着复制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人类进入电子时代、网络时代以后,著作权法的发展出现很多新的特点。新技术变革带来了著作权法中一些制度的变革,如私人复制等。著作权法能够适应技术变革而不断完善。 著作权并非自始即有,而是随着复制传播技术的进步而发展起来的。著作权的英文是“copy-right”,而“copy”即复制之意。故著作权最初是指与复制有关的权利,由于复制技术的发展,需要法律来对相关的复制行为进行规制,才产生了“copyright”。随后,著作权与复制传播技术之间的关系也一直没有隔断过,正如英国著作权法委员会主席沃尔曾指出: “著作权法从产生之日起就一直不断地对录音、摄影术、电影摄影以及广播领域的革新做出相应的反应”[1]。著作权法“做出相应的反应”,是因为随着技术( 尤其是传播技术) 的发展,使用者和权利人之间就复制技术发展带来的利益分割一直无法形成稳定的标准,即在复制传播科学技术进步的背景下,使用者和著作权人试图最大化各自的权益,使得技术进步带来的效益更多地归属于自己,这就需要著作权法对其进行协调。知识产权的二重属性( 产权、信息) 使其在理论和实践上一直面临着限制使用和信息共享的矛盾。网络技术所具有的大批量复制潜力等新的技术特征使上述矛盾进一步复杂化。 自将近三个世纪前始有著作权法以来,著作权这个术语的意思就如同其名所示: 指对某一特定作品加以复制——最初仅限于文字作品——以及未经许可禁止他人复制的权利[2]。著作权法并没有因为人类创作出第一部作品而产生,而是在印刷术得以广泛应用之后才逐渐发展建立起来的,可见现代著作权制度与作品的传播和复制技术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可复制性( duplicability) 原则是构筑著作权制度的理论基础之一[3]。“在著作权保护的历史上,复制权即作者自己复制和授权他人复制其作品的权利 一 直 是 著 作 权 人 所 享 有 的‘核 心’权利。”[4]329著作权制度起源于复制权,同时复制是使作品得以传播的重要手段,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也集中体现于复制权[5]。一部著作权法的发展史,基本上就是一部复制技术发展的历史。因此,透过复制权的发展,我们可以窥见著作权发展的脉络。在著作权发展过程中,关于复制的法律规制是对社会公众使用作品影响最大的制度内容,因为其涉及到具体每个个体的作品使用。从法律对于复制的调整则可以看出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保护的基本立足点,以及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的基本态度。 一 著作权法与技术变革的关系:法律史视角 理解著作权法与技术变革的关系,是认识著作权法中复制与复制权的理论前提,因为“在版权保护历史上,版权制度始终伴随着复制技术的发展而发展”[6]。“自始至终,复制作品的权利都是影响出版行业的决定性因素,复制权也因此成为著作权法的基础,不管是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都是如此。”[7]从复制权的产生我们可以窥见一些端倪。在著作权法与技术发展、变革的关系上,印刷技术的出现与传播具有基础和决定性的意义。 ( 一) 印刷技术的出现与著作权法 1. 印刷技术前作品的复制与传播。在印刷技术发明和推广之前的很长时间里,作为著作权保护的客体——作品即已存在,但著作权保护却是在印刷技术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在活字印刷技术发明以前,智力作品的保护是根据财产法来调整的。那时作品被视为一种有形的私人财产,可以和一般财产一样被自由买卖。但是,由于缺乏复制技术,作品的传播和使用方式均极其有限。复制的基本手段是手抄,而由于抄本数量很有限,这种复制对作者的利益几乎不会构成任何损害。相反,那时的学者为宣扬自己的思想观点,一般欢迎别人抄写其作品,甚至不惜雇人抄写。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可能产生著作权保护的需求。如果从经济学上的“公共产品”理论来分析,在印刷技术前时代,由于复制成本的高昂和传播的限制,作品更多地体现为“私人产品”的属性,只是在下述印刷技术出现和应用后因为复制成本降低和传播的便利,作品逐渐凸显其“公共产品”的属性,需要法律的专门调整。 2. 印刷技术的出现与著作权法的产生。著作权法是印刷技术发展的产物,印刷技术本质上是复制传播技术。从这个角度而言,著作权被称为“印刷出版之子”。前述英文中的著作权“copyright”,体现了著作权与复制( copy) 之间的渊源关系,即早期的著作权立足于复制权并且复制权是其优秀内容。事实上,复制是最古老的使用作品的方式之一。 在 1455 年德国人古登堡将活字印刷技术传入欧洲,大大促进了知识和信息的传播。印刷技术的采用,使作品可以较低的成本进行复制,作品的传播速度也大大加快。印刷技术的发展也造就了一个出版市场。据资料考证,到 1500 年,从斯德哥尔摩到巴勒莫,有 245 个城市出现了印刷机。随着印刷图书的便利,印刷业逐渐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行业,智力创作的作品就成了商品,并能给作者带来利益。 我国虽然是印刷术的发祥地,最早的雕版印刷术和活字印刷术都出现在我国,但以手工操作为特征的活字印刷术在实践中并没有太多优势可言,直到清代,我国占主导地位的印刷技术并不是活字印刷术,而依然是雕版印刷术。古登堡发明的金属活字印刷术以机械印刷取代传统的手工印刷,大大提高了印刷的质量和速度,使得大众文化产品的复制和传播成为可能,最终促成了出版业的诞生[8]。 在利益驱动下,早期从事出版业的印刷商和书商印刷得最多的,是各种宗教书籍,其次是古典著作、教材和法律典籍。这些作品多与在世作者无关,因此从一开始,作者的利益就不在印刷商和书商的考虑之中。这些出版者所关注的是如何防止任意翻印,以保护其投资和获利机会。早在印刷机被引进英国之前约 100 年,英国出版商就组织成立了行会,行会制定规则确保出版复制特定图书的权利由特定的出版商专有,其他出版商不得擅自翻印。但这些规则只能约束本行会的成员。由于行会规则的这种“私”法属性,仍然不能排除不属于行会会员的出版商复制行会会员已经出版的图书的威胁,此时利益受到侵害的出版商不能采取任何针对侵权者的行动,因为后者并非行会会员,不受行会规则的约束[4]26。于是,出版商们不得不进一步寻求公权力对自己印刷复制作品之权的保护,这样就产生了出版印刷书籍的特权制度的需要。这种情况也使得作品的公共产品属性被暴露无遗: 作品虽然可以低成本复制和传播,但印刷商和作者却无力控制作品的传播。有趣的是,当时的欧洲统治者和教会也意识到图书的传播对其思想控制的重要性,因而也主张赋予特定的印刷出版商印刷出版图书的专有权。 这种特权制度起源于威尼斯共和国,随后很快普及到欧洲其他国家[9]。据考证,15 世纪威尼斯共和国印刷商冯·施贝叶在威尼斯印刷出版的专有权,是欧洲第一个由统治者颁发的保护翻印权的特许令。16 世纪欧洲各国的皇室也纷纷为印刷出版商颁发印刷特许证。例如,1556 年,英王玛丽批准成立出版业公会,该公会是一个包括印刷者、出版者和书商的行会。1662 年,英国议会通过《许可法案》,进一步加强了对出版业公会印刷特权的保护。公会被授予出版和销售图书的垄断权,在约 150 年时间中控制着英国的图书贸易。该法还规定图书须呈送官方审查,并在公会登记注册才能出版。 17 世纪以来,英国出版商为控制和垄断英国图书市场,采取了一些阻止自由复制和翻印的手段,包括通过游说,说服英国皇家取消图书进口的自由,说服英国皇家给予英国印刷、发行者更多的特许等[10]。从 1556 年到 1637 年间,英国先后颁布过四个《星法院法》,旨在授予印刷出版商印刷出版的特权。印刷出版商通过印刷图书的特权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在印刷特权的背后,事实上还存在着王室希望通过授予出版业公会审查书刊的权利来禁止敌视政府和教会的书籍传播的用意。两者可谓各得其所,使印刷特权制度延续了相当长的时间。到 17世纪末,印刷出版物的种类和内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17 世纪以前的相当长时期内,古典作家的著作在印刷品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17 世纪后期,出版当代作者的作品数量剧增。同时,符合印刷出版业的市场法则的竞争机制也逐步建立起来。在这种状况下,书籍检查和对作者利益毫不关心的出版商著作权开始受到公众的反对。1694 年,印刷特权所倚仗的《许可法案》终于被废止。 当然,上述对特定出版商授予的专有出版权还不能和现代的著作权制度划等号。抛开行会规则不具备法律上强制执行力的缺陷,除去套在特权制度之上的图书审查等形形色色的枷锁,“准著作权”其实是一种更为单一的印刷出版之权,也就是复制权[9]。这种印刷特权就是被学者认为最早出现的著作权——出版商著作权。这种权利实质上是出版商的行业垄断与王室对思想言论进行监督和审查相互利用的产物,从它的主体到内容都与作者毫不相干。但是,由于它奠定了著作权保护的基础,通常被视为著作权制度的雏形。 此后,在出版商公会的极力游说下,英国议会终于在 1709 年通过了一项保护著作权的法律——《安娜女王法》,首次从法律上认可了作者对其作品享有排他性的权利,标志着现代著作权制度的诞生[11]8 -20。该法序言部分指出: 鉴于近来经常发生印刷商、书商和其他人未经作者或所有者之授权,擅自印制、翻印和出版图书,使图书作者或者所有者深受其苦,而且经常使其家庭破产; 为杜绝以后发生此类事情,鼓励学者撰写有用的图书,特制定本法。该序言鲜明地表明了其立法宗旨。《安娜女王法令》是一部旨在“授予作者、出版商专有复制权利,以鼓励创作”的法令。《安娜女王法》的划时代的变革,是将作为行业垄断和钳制言论的出版商特权改变为鼓励学术和阻止出版商垄断的贸易规则。它使著作权不再属于出版商公会的会员专有,任何与出版有关的人,不论是作者还是出版商,都可以取得作品的著作权,这大幅度地改变了原本存在于作者、出版商以及读者之间的利益分配状态。同时,著作权不再是永久性存在,而是被限制在 14 年内,只有作者可以再申请 14 年的保护期,如果作者在第一个 14 年内去世,其作品就进入公有领域[12],从而建立了著作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分水岭,划定了一个知识的公有领域。《安娜女王法》规定对已出版的作品,自法律颁布之日起 21 年内享有重印该书的独占权。饶有趣味的是,该法的出台与出版业公会以公共利益的名义游说有关。当为印刷特权撑腰的《许可法案》被废止后,出版业公会在一再要求恢复图书贸易垄断权的主张得不到肯定后,便改变策略而以保护作者的名义希望通过新的法律。 当然,与当代着重保护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著作权法相比,《安娜女王法》在保护作者方面并不彻底,因为对出版商的保护仍然是该法的主要内容——出版商对于依法印刷出版的书籍享有翻印、出版和出售的专有权。 3. 著作权法的发展。《安娜女王法》的基本理念被植入了美国《著作权法》。1790 年美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只对新创作的书籍、地图和图表授予著作权,权利内容为印刷、重印、出版和销售。这一有限的保护范围主要缘于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对书籍的商业利用以印刷为主,甚至对作品其他方面的保护也都取决于能否进行印刷和重印。那时,摘录、删节或者翻译被认为是与著作权无关的行为,就是因为它不需要印刷、重印或出版。这一时期,复制权是著作权的优秀,同时也是涉及面最广泛的权利,几乎所有的作品都享有复制权。 法国虽属作者权体系(注:当今全世界的著作权法可以分为“版权体系”和“作者权体系”。“版权体系”以功利主义哲学和商业版权为哲学基础,版权法是全社会与作者的社会契约; “作者权体系”以自然法哲学为哲学基础,作者权法仅仅是对作者的应有权利进行了确认。在“作者权体系”中,著作权的本质是人格主义; 著作权是一项基本人权; 著作权与宪法上的言论自由权是一枚硬币的正反面,著作权的归属应该以创作者为优秀。参见张昱《著作权理论》,内蒙古大学 2002年硕士学位论文; 冯晓青《著作权法》,法律出版社 2010 年版第 12- 14 页。)国家,但其著作权法的历史根基和英国有着许多相同之处。与英国一样,法国也同样经历了印刷特权与国家审查制度相结合的时期。根据学者所作的历史考察,在法国,承认作者权利的过程源于出版业者之间的纷争。当时,享有印刷出版特权的书商和出版商主张延续印刷特权,而没有特权的书商和出版商反对延续这种特权。在辩论过程中,如同英国的印刷商一样,法国的出版商和印刷商也是假借维护作者利益之名,来维护自身的既得利益的。双方的分歧最后由政府颁布法令而得以化解。1777 年法国颁布了六项法令,这些法令承认作者因其创作作品而享有权利,还创设了两类不同的特权: 一种是出版者特权,有期限限制并与其投资额成比例; 另一种是作者的特权,它以创作和作品为依据,因而没有期限限制。1789 年起,制宪会议决定废除所有特权,包括已经授予作者和出版者的特权。1791 年至 1793 年的法国革命法律承认作者享有保护其作品经济利益的权利,保护范围先是戏剧作品创作者的表演权,后扩大到文学艺术作品的作者。显然,早期的这种著作权是鉴于出版商的动议作出的,其目的是反对其他出版商随意复制已经与他们签订合同的作品。因此,这种作者权被指为“是由法国图书出版特权的享有者精心编织、用以消除人们对垄断特权的批判从而保护自身利益的一个幌子。”[13]反对者也以作者权这一概念作为攻击出版商垄断权和高额利润的手段。 以上考证和论述表明,无论是以英美为代表的版权体系国家还是以法德为典型的作者权体系国家,最初的著作权保护都是出版者之间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而产生的,甚至没有赋予作者任何权利;而后作者权的确立,也是出版者们为维护利益而作出的某种妥协。这种背景下产生的著作权法,不可能平等地保护作者和作品传播者( 出版者) ,利益的天平向出版者倾斜是必然的符合逻辑的结果。 从上述关于印刷术发展与著作权的关系还可以看出,在印刷技术发明之前因为复制作品的困难与高成本,复制本身缺乏独立的经济意义与法律保护基础。印刷技术发明和传播后,图书复制成本的降低与便利逐渐造就了图书出版市场,也催生了保护作者利益的需要。著作权制度就是在复制技术发展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就私人复制而言,由于它一般涉及非商业性目的,对著作权人利益损害很小,私人复制尚不具备受复制权保护的基础。 ( 二) 从复制技术的进步看技术变革与著作权法的关系: 以电子时代复制为例 1. 电子时代之复制。这里的电子时代是指 19世纪末到 20 世纪 70 年代这一期间。这一时期,依赖于无线电技术,首先产生了电报、电话和留声机;随后,随着无线电技术的新突破和发明又诞生了无线电广播和电视。这些电子技术和电子媒介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最终导致了著作权制度有史以来的第一次革命。 留声机、收音机和电影放映机的发明标志着 19世纪末和 20 世纪初复制传播科技进步的起点。20世纪最初的 10 年,留声机和唱片很快普及,当时留声机公司的广告语是“请您在家中欣赏歌剧”。留声机技术的出现也促成了一个新的产业——唱片业的诞生。20 世纪初期,无线电广播从实验转向正式营业,成为一种新的复制传播媒体。与印刷复制技术相比,广播以其独特的声音复制技术优势对大众娱乐和信息复制传播产生了巨大影响。20 世纪 50年代以后,电视台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从此,广播和电视相映成趣,成为继印刷复制技术之后又一重要的声光复制传播媒体。 广播电台、电视台成为音乐等声光作品的最大复制传播者,广播电视组织大量利用唱片等声光复制品作为节目内容,而播出的节目又可被继续复制转播。所有这些复制技术和媒介的结合无疑为信息传播和大众娱乐提供了更为宽广的空间,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首先是表演者的职业活动受到影响。表演者并不是一开始就对留声机、唱片、电影和无线电广播等复制传播媒体抱有敌意,他们曾对新发明表示欢迎,因为新复制技术的发明使得表演活动能够获得更为广泛的受众。但表演者后来发现这些科技发明扰乱了他们的职业活动方式,技术复制的便捷性导致表演者的市场被较少优秀表演者占据,而其他表演者演出机会减少,经济收入降低,甚至失业。随着唱片业和广播电视业的持续发展,一个涉及表演者共同利益的要求被提了出来——分享唱片业和广播电视业因复制传播表演作品而产生的利益。此后,国际劳工组织和伯尔尼联盟一直努力,争取在《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以下简称《伯尔尼公约》) 中增加表演者的权利。在表演者团体争取权利的同时,录音制品制作者、广播组织等复制技术的掌握者也要求对其复制作品享有专有权,录音制品制作者要求与广播组织分享利益和控制录音制品的复制。广播组织希望得到的保护是保障其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技能和资金而制作的节目不被随意复制转播。经过 30 年的利益协调和立法博弈,三个各自独立又相互依赖的利益团体的权利要求终于得到承认。这一组权利被命名为邻接权,并于 1961 年写进与《伯尔尼公约》相联系的《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国际公约》( 即《罗马公约》) 之中。依照该公约规定,表演者享有对其表演的支配权; 录制者享有对其录音制品的支配权; 广播组织享有对其节目的支配权。至此,在国际层面上,一个与作者权利平行的权利内容被确定下来: 对作品的权利由著作权人享有; 因作品的传播而产生的权利则由作品传播者享有[11]85。以邻接权保护表演、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是作者权体系的大陆法系各国独有的处理方式。面对复制传播科技的产物,作者权体系国家不得不设立邻接权,这缘于其理论自身的局限性: 惟有自然人可以成为著作权人。邻接权可以说是著作权法在电子复制技术环境下适应社会需求的结果,是利用特定复制技术固定现有的作品的专有权。 版权体系的英美法系没有邻接权和著作权之分。以实用主义为中心的美国著作权制度,并不区分作品的创作和传播,而只问著作权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以便保障信息和文化娱乐产品能够不断地被生产、复制和传播。美国 1976 年《著作权法》中受保护的客体中有一类特别的作品——“录音制品”,它是指对音乐及其他声音加以固定形成的作品。依照作者权体系国家作者权的理念,录音制品是不能获得作品的资格的,因为对音乐的录制属于通过技术设备和录音材料的运用复制表演作品的行为,录制品并不构成对作品的创造性贡献。但是,对于旨在“保护著作权持有者免受作品物质材料的任何复制,更甚于保护创造”的版权体系国家来说,一切文学艺术创作都可以纳入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之中,录音制品因其不同于其他作品的固定形式而和文字、音乐、戏剧作品一样被列为著作权客体,著作权人对其享有复制权、演绎权和发行权等。在美国《著作权法》中,没有区分 “制品”和 “作品”,也没有区分享有权利的主体是作者还是表演者、录制者,所有的权利都称为 “著作权”。在立法者看来,所谓邻接权,实质上就是传播者对传播媒介的复制专有权[11]50 -52。 综上观之,在电子时代,复制技术的电子化、声光一体化化使得作品复制的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增多,作品复制传播者在著作权法中的独立性也进一步增加,体现在法律上,就是两大体系都增加了作品复制传播者享有的权利种类和内容。尽管两大体系在赋予作品复制传播者权利的立法模式的选择上有所不同,作者权体系国家在原有的著作权之外赋予作品复制传播者与著作权平行的邻接权保护,而版权体系国家则将作品复制传播者的权利纳入原有的版权体系,给予作品复制传播者与作品作者一样的著作权保护。但不管怎样,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等作品复制传播者在著作权法上占有了一席之地。 2. 从复制技术变革看著作权法与技术变革的关系。著作权法是印刷技术发展的产物。自世界第一部著作权法诞生以来,人类技术的发展已经过了印刷技术、电子技术和数字技术(注:三次技术发展构成了现有作品传播的技术基础。依照传播技术的发展,我们可以将作品传播划分为不同的时代: 印刷时代、电子传播时代和网络传播时代。印刷时代和电子传播时代又可以统称为大众传播时代。)等三次飞跃。著作权法的产生与发展一直与复制技术紧密关连。第一次飞跃在 19 世纪末,此时的印刷技术与之前的手工抄写技术相比有了质的不同,反映在著作权法上,文字作品占绝对优势。第二次飞跃为 19 世纪末到20 世纪 70 年代的电子模拟技术时代,录音录像制品的出现和广播电视组织的发展为著作权法提供了丰富的内容。反映在著作权法上,就是作品类型增多、作者权利扩大、生产了现代意义上的邻接权。第三次飞跃为从 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到现在尚未完成的网络传播时代( 也可称为数字技术时代) 。由于这次技术革命尚未最后完成,因此关于著作权法的变革尚处于大讨论阶段,不过总的趋势是向着著作权人权利扩张的方向发展。上述三次飞跃也可称三次大的技术浪潮,其中每一次浪潮都对著作权制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第一次浪潮是印刷技术发明,它催生了版权制度。第二次浪潮是电子化浪潮,它使版权制度内部发生了一系列的重要变化。第三次是数字技术和网络化浪潮,它给版权制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并且正在持续当中”[11]31。 著作权法与技术发展和变革之间存在互动关系: 技术发展为著作权立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其变革又促使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增多,著作权立法则是对技术发展和变革在法律上的回应,正如前所述,著作权法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一直不断地对录音、摄影术、电影摄影术及广播诸领域的革新作出相应的反应[1]。随着印刷技术的产生以及商品经济的发展,著作权制度得以产生。技术的发展变化则一方面使作品的利用和传播形式大为增加,为著作权人实现自己的权利提供了保障,另一方面则也使得作品因使用和传播方式的增多而越来越难以控制。在这种“两难”处境中,著作权法在不同的技术发展阶段总是面临新的挑战。 考察著作权制度的历史可以看出,著作权保护范围随着技术发展而不断被扩张,著作权法的发展史也就是著作权的扩张史,其中以复制权的扩张尤为明显。著作权扩张,就著作权的内容来说,从最初的主要是对复制权的保护扩大到现代技术条件下利用作品的各种权利。《安娜女王法》主张作者是第一个应当对作品享有无形财产权的人,该法被认为实现了由主要保护出版商到主要保护作者的历史性飞跃。该法授予作者的著作权是对特定的作品制作印刷复印件的权利,以及阻止他人擅自印刷、翻印或出版作者的印刷复印件的权利,即所保护的权利限于复制权。其后各国著作权法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充实了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正如郑成思教授所指出的,著作权是一个历史的概念。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产生了新的著作权权能,如音像复制权、播放权、制片权、邻接权;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增加的著作权有改编权、发行权、追续权、连载权等; 随着国际交往,扩大了著作权的范围,主要有翻译权和最终使用权[14]。上述著作权的扩张是作为技术变革的反应和体现,原来建构的在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机制被不断打破,需要在新的技术条件下重构。这最终体现为著作权立法的不断修改与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印刷技术的发展最根本地体现为作品复制技术的发展,因而著作权法与技术变革的关系也主要反映于其与复制技术发展及变革的关系。有学者考察指出: 复制作品的权利自始至终都是影响出版行业的决定性因素,复制权也成为著作权法的基础,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是这样的(注:参见 ferando zapata lopez,the right of reproduction,publishingcontracts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in the digital enviroment,35 copy-right bulletion ( 2002) 。)。还有学者认为,复制技术的发展通常是促使著作权法修正的关键因素(注:参见孙铁成《计算机与法律》,法律出版社 1998 年版第 222 页。)。这些观点都体现了复制技术与著作权法之间的辩证关系。 二 技术发展与著作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理论思考 从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物质决定意识的哲学原理来看,复制技术发展引起著作权变革具有必然性。其一,复制技术的发展改变着作品的表达和载体形式。在印刷技术时代,作品主要表现为文字作品,其载体为书籍等。随着广播技术时代的产生,作品类型增多,由文字作品扩展到音乐作品、电影作品等,也增加了磁带、唱片等作品的载体形式。到现在人类进入数字时代,增加了数字形式的作品,并通过网络传播。其二,与第一点相关,复制技术的发展决定着著作权的内容。随着一种新的复制技术的产生,由此而出现的作品形式应否受到保护便成为讨论的对象,如果给予保护,就必然产生相应的权利。很显然,对这些作品享有的权利是和原有作品不同的。如音乐作品的播放权,针对数字作品的传输权等。其三,复制技术的不断进步使得作品的传播日益简单,给著作权法带来了公认的难题,如果不扩大著作权的范围,著作权人将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但扩大著作权保护范围,又可能造成著作权壁垒,阻碍信息交流与创新。这就需要法律通过修改权利义务设置来重新平衡著作权权利人与作品的使用者以及其他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 ( 一) 技术发展与著作权保护的冲突 1. 私人复制技术的发展为著作权侵权提供了便利。著作权保护源于复制技术的发展,而复制技术不断创新的过程却是一个不断突破著作权保护的过程。可以说,没有复制技术的发展,就没有著作权法。印刷术开启了著作权保护的端倪,从录音录像技术到无线电技术乃至现今的数字技术,每一次复制传播技术的进步,都会影响著作权法: 因为原有的著作权保护无法覆盖新技术环境下的复制行为,法律不得不为回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断创新。 印刷术的发展是复制技术第一次突破性发展,但与此同时,由复制带来的作品的利益分享成为复制技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特别是打击盗版问题。在复制者取得作者复制其作品的授权后( 通常这种授权的取得需要支付一定的代价) ,复制者为了自身的利益会通过广告等形式对作品进行宣传,以获取更多的市场回报。但当获得授权的复制者开拓市场以后,一些未经作者授权的其他复制者会争抢该作品的市场份额。在此种情况下,著作权保护应运而生。最初是特许权的授予,由国家管理者与投资者分享著作权利益。从特许权保护到私权保护是著作权保护模式的一个质变。这一质变源于资本对权利的稳定性的需求。 20 世纪电子传播占据重要的位置,录音录像制品、电视和广播出现,其通过声音和图像进行传播,直接作用于人的听觉和视觉,弥补了抽象文字的不足,使文化传播的时间性和空间性很好地结合起来,从而消除了文字符号对普通大众的限制,使受教育程度不同的人得以共享信息,在技术上保证了文化传播的平等性和民主性[15]。但是,由于作品本身的社会性,不可能完全由著作权人享有权利; 同时复制技术相对来说不够成熟,复制作品与原作品还有一定的差距,不能达到与原作品完全一样的效果,且个人复制成本高,因此大量的私人复制行为还不普遍。在社会需求和复制技术发展状况的约束下,私权保护划出一部分公共领域来满足社会信息交流和文化发展的需要,这就是合理使用制度规定的范围。 数字技术的出现和发展完全颠覆了传统复制技术条件下传播的单向性。自印刷术出现以来甚至更早,由于技术投资成本高,作品的复制传播实质上掌握在少数资本拥有者手中。他们掌控复制技术并通过这种技术掌控来决定复制的内容,他们选择社会管理所需要的作品加以复制传播,对这些作品的复制进行解释,并单方面决定自己的复制行为。数字技术的发展破除了作品复制的单向性,使得作品的复制成为复杂的甚至难以控制的行为。数字网络技术给人们复制作品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人们可以无限制并且无差别地复制自己能够在网络上获得的各种作品,也可以通过数字技术将自己拥有的作品复制传播到网络空间。这种复制行为的不可控给传统著作权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传统的私人复制行为、合理使用行为的正当性受到强烈的质疑。美国学者马克·波斯特指出: “如果说以媒介制作者、销售者和消费者三足鼎立、径渭分明为第一媒介时代的基本特征,那么,所谓第二媒介时代就是以互联网为代表、以介入融合为模式、以无作者权威为特征的双向互动的媒介时代,它在本质上区别于以单向播放模式为特征的第一媒介时代。在这个可以自由地穿越两种不同世界,即一边是监视器以外的牛顿式物理空间,一边是数字化网络空间的今天,观念的变革与文化的重组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16] 数字技术极大降低了复制的成本,使得作品复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组成部分,而非以往的专业技术行为; 复制的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几乎不存在,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随心所欲地复制自己想要的作品; 复制的效果几乎与原有作品没有任何差别,这就使得复制与原创无法通过作品的载体加以区分。更为关键的是,在数字技术环境下,传统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等限制权利人权利的规定将使得大量作品几乎无法再获得市场利益。“网络空间不仅改变了复制的技术,更重要的是,它还改变了法律对非法复制的遏制效果。这两种改变是同时发生的,也是迅速发生的。网络不仅实现了几乎不需要任何成本就能对数字化作品进行高质量的复制,而且使法律的实施成为了一项几乎无法完成的任务。……对著作权人来说,网络空间是两种特征的最差组合: 复制的能力好得不能再好了,法律的保护弱得不能再弱了。”[17]数字网络环境下,作品信息的复制与传播已合二为一,法律对复制的约束直接影响作品信息的传播,我们必须思考如何在网络环境下平衡作品使用者与权利人的利益。 2. 合理使用范围的缩减侵害了民众学习和创作的自由。为了保护作品的市场价值的实现,各国的著作权法陆陆续续针对数字技术的发展做出相应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于传统著作权保护模式中的权利限制制度加以调整,以降低作品使用者利用合理使用权或者法定许可制度侵害著作权人市场利益的可能性。二是通过著作权保护的技术措施、著作权权利管理信息的规定,强化网络空间的著作权保护。其中合理使用范围的调整是争议较多的一个问题。涉及合理使用制度的争议主要体现在该制度设计初衷所关注的社会公众作品信息获取的平等和自由与作品著作权私权保护之间的冲突。 前人的知识是后人创作作品的基础。任何著作权人的作品都是在公共知识的基础上,进行智力创作和加工的成果。对社会公共领域知识信息的使用,是进行人类智力生产活动的基础,作品的创作无不是来自对已有作品的学习和利用,因此有必要对获取公共领域知识进行保护。 知识的学习是社会进步的基本动力,而作品正是知识的最基本的载体。1790 年华盛顿总统就著作权法立法的讲话中说: “没有什么比促进科学和文化更值得你们去保护了。在每一个国家,知识都是公众幸福的源泉。如果一个国家的政府措施迅速收到了社会效果,那么知识一定占有重要的比例。为了捍卫自由宪章,知识正以各种方式作出贡献:……”[18]社会的进步需要知识的尽可能普及,教育的平等正是体现出社会对平等的追求。但著作权保护会增加知识获取的成本,使得基于知识学习的生存发展以及言论表达的自由都会受到威胁。在著作权制度中对此的矫正就是合理使用制度。通过设定合理使用的范围,保障教育和知识信息获取的基本平等,保障表达自由和创作自由。 21 世纪是信息时代,是知识经济时代,对知识信息的获取不仅是我们的权利,也是我们生存发展所必须的。学习和创作的自由是人作为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作为人权的一部分,应当得到法律的维护。数字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技术措施无法区分作品的使用是侵权使用还是合理使用,事实上排除了合理使用,这是对于学习和创作自由的侵害。通过著作权保护技术措施的使用排除合理使用会提升人们学习的成本,限制更多创作的产生。创作的基础是建立在对前人知识的吸收和借鉴上,对于合理使用的技术措施排除,会影响到民众对于知识的合理获取和利用,使得创作者无法在已有的成果基础上进行创新,提高了创作的成本。数字技术的发展目的就是信息的共享和交流的便利,在此基础上形成社会知识信息的平等获取,以及各种思想观点的平等交流及互动。但著作权保护技术措施的规定显然在自由的网络空间设置了一道道屏障,妨碍了数字网络技术发展的目标的最大限度的实现。在数字技术产业发展和著作权保护之间,法律需要做出选择: 是否能够利用其他的方式来协调学习和创造自由与著作权保护之间的矛盾? 3. 复制技术发展带来的利益应当由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共享。科学技术的发展的本质就是为了促进社会的进步,复制技术发展带来的利益应当是由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共享,而非哪一方独享。在利益共享的过程中要注意如何对利益进行分配。“每个社会秩序都面临着分配权利、限定权利范围、使一些权利与其他( 可能相抵触的) 权利相协调的任务。‘共同福利’或‘共同利益’这一术语是一个不无用处的概念工具,它意味着在分配和行使个人权利时决不可以超越的外部界限,否则全体国民就会蒙受严重损害。在个人权利和社会福利之间创设一种适当的平衡,乃是有关正义的主要考虑之一。”[19]324技术发展之所以被国家所鼓励、被社会所支持,是因为它能够为全社会带来福利。具体到复制技术的发展,它是一个技术改进的过程,也是一个公众对复制技术需求和利用的过程,需求带动了技术的进步,因此复制技术发展带来的作品信息交流的低成本高效益不应当被某一个群体独享。 事实上,在复制技术不断创新的状况下,著作权人在创作作品时能更为方便快捷地利用现有的资料,能在前人知识基础上节约更多的时间进行创作,其创作出的结果本身就包含了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利益。作品使用者通过复制技术获得了作品信息,而使用者的作品创作正是在这些知识的基础上进行的,他们的复制学习行为实现了他人作品的社会价值,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进行创作而成为自己作品的著作权人。可见,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者并非严格对立的两类主体,在现实中他们的身份经常互换,复制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利益是两者共同努力的结果,因此这种利益应当由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共享。 ( 二) 文化传播与著作权保护的冲突 1. 作品的传播是作品价值实现的前提。作品的价值体现于作品的社会认可度与接受度等方面。作为思想的载体,没有社会的认可,其价值无法体现。在哲学上,价值首先是一个关系范畴,其所表达的是一种人与物之间的需要与满足的对应关系,即事物( 客体) 能够满足人( 主体) 的一定需要。任何一种事物的价值应包含着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 一是事物的存在对人的作用和意义; 一是人对事物有用性的评价。在关于价值的理论探讨中,有观点认为: 信息才是价值的真正源泉。劳动之所以被确认为价值的唯一源泉,并不是因为抽象意义上的定义,而是因为劳动在信息( 包括人类机体的生物信息) 的形成、传播、处理和运行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可以说劳动创造了所有价值,劳动创造了人类本身[20]。传播是指人类通过媒介利用特定符号交流信息、以期发生相应变化的活动。所有的传播都是建立在对现有作品( 包括语言和文字作品) 的复制基础之上。作者将自己的思想诉诸作品之中,作品通过传播,在不同方面体现其价值,包括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作品的传播活动增加了知识的利用率,使得作品所载知识的认同度更大,从而使得相关知识的价值得以更为广泛地实现。作者将自己的思想表述在作品之中,不仅仅是为了自我欣赏,更多地是为了加入到公众的视野中,参与社会生活,进行思想的交流与文化的沟通,最终实现自身与他人的信息交换和思想交流。当作者的思想附着于作品时,只有通过作品的传播能够达到这一目的,而信息交换与思想交流恰恰是作品社会价值的体现。各种信息的交换能够使得人们掌握更多的技能、获取更多的机会,而各种思想的交流是社会发展和创新的基础。可见,没有作品的传播,作品本身无法体现出其社会价值。 在现代社会,作者创作的动力除了实现其社会价值以外,经济价值也是其中的一个因素。文化已经成为市场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影视出版等都是文化产业的重要内容,而作者就是文化产业的工作者。电子前线基金的创立者巴隆认为: “一个人不能为了思想而得到报酬,而是为了能将这些思想向现实世界中而得到报酬。”[21]作者通过作品的创作而获得报酬也是对作者的一种激励方式,而要获得这种激励也必须将作品进行传播。作品本身是不直接产生经济价值的,只有在作品的传播使用过程中才能够产生经济价值。因此,作品传播是作品经济价值实现的前提,也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 2. 著作权保护刺激创作,但可能阻碍作品传播。著作权保护是通过对其他人传播作品的限制,给著作权人划出特定的市场范围,从而奖励著作权人的创作行为。著作权保护对作品传播设置了屏障,减少了作品传播者的数量,可能阻碍作品的传播。 庞德认为法律是满足社会需求的一种社会制度,著作权法律制度也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求而产生,随着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利用法律来对著作权进行保护目的就是为了平衡著作权人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私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旨在维护一个平稳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以促进文化的进步、社会的进步。著作权法对著作权进行保护是为了维护著作权人创作的自由环境以刺激其创作作品的热情。自由是法最本质的价值,对于自由的追求是人最本质的追求,也是人性最深刻的需要。人只有在自由的环境中才能体会到稳定、舒适及安全。然而,自由并不是绝对的,任何自由都容易为肆无忌惮的个人和群体所滥用,因此为了共同福利和共同安全,自由必须受到限制。如果对自由不加限制,那么任何人都会成为滥用自由的潜在受害者,法律对某一制度进行保护也是为了维持某种秩序与平衡。试想,如果法律不对著作权进行保护,那么任何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地利用他人的作品,作品所有人就没有激情进行创作,而那些“拿来主义”的使用者就只需坐享其成。这样的状态不是一种自由的状态,而是一种无序的状态,因此需要利用法律对著作权进行保护,以此鼓励作者的创作,使得其创作有意义、有价值甚至是有存在感。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保护也就意味着对其他权利人的权利进行限制。著作权法实行思想、表达二分法,对于寄予了作者思想的作品形式加以保护,这样对于以前被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形式就不能再被创作或者被保护。但著作权法对思想是没有规制的,很可能出现思想一致的情况。为避免产生侵权就需要用另一种形式进行表达,这其实也是对其他人作品传播的限制,限制其他人用同样的形式进行传播。这是两者权利进行取舍的结果。 但是,随着著作权法的日益发展,对著作权的保护的日益扩大使得对传播的限制也日益加大,这就相当于著作权保护与作品传播是在同一个空间范围内,著作权保护加大了,其所占用的空间变大了,作品传播所占用的空间就变小了。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复制技术发展,著作权法中一些新的规定如著作权保护的合理使用制度范围的缩小,对作品采用技术保护措施,这些都不利于作品的传播,也不利于文化的交流。作品的传播是人类在社会生活中获取知识的重要渠道,人类有自我发展的自由,就需要获得丰富的信息资源以求得发展,不能为了保护著作权而限制人类基本的自由和权利。这样一来,需要平衡著作权保护及文化传播之间的关系。 3. 著作权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作品社会价值的实现,因此必须要维持作品传播的基本自由。约翰·洛克认为: “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22]著作权对作品的保护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文化更好地交流、传播,让人们能平等地交换思想和获取知识以实现作品的社会价值。要形成井然有序的社会氛围和文化环境需要对传播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才能达到保护著作权的目的。但这种社会的秩序应当接受“正义”的规制,不能剥夺人们应享受的基本自由,因此必须要维持作品复制传播的基本自由。一定范围内的私人复制自由是保障信息传播自由的基础。尤其在数字网络技术环境下,复制和传播是同步进行的。没有私人复制的自由,网络传播自由将被著作权人消除掉。 著作权保护会形成一种稳定的秩序,但是这种秩序必须是符合最基本的正义需求的,“我们所需要的不只是一个具有确定性的一般性规则的制度,还要求该制度中的规则以正义为基础,换言之,是以对人性的某些要求和能力的考虑为基础。否则,这个制度就不具有可行性; 并且由于它违反了根深蒂固的判断倾向和标准,它可能会不断地被人们所违反,进而它也不可能提供确定性,而这种确定性则正是该制度存在的理由。”[19]332 在著作权保护的制度中,由于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问题,不能利用限制使用新的技术或者限制人们最基本的自由来换取。如采用技术保护措施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时,有的技术措施使得不能对原作品进行复制,用技术来控制技术,造成了技术的倒退,限制了人们最基本的传播自由。时光流走到 21 世纪之当今,为了维护著作权人的权利我们对于原件反而不能进行复制了,这样的发展趋势值得我们去思索。 在著作权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着多种利益之间的权衡,面对着多种价值的选择。要形成一个有序的著作权保护环境必然会对相关人的自由权利进行限制,但是某些最基本的自由权利却不能被剥夺,无秩序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无自由的秩序是非正义的秩序,在追求有秩序的自由的环境中,我们可以舍弃部分自由以换取正义的秩序,但是这种秩序却不能限制我们最基本的自由。著作权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得作者作品的社会价值得以实现,因此必须要维持作品传播的基本自由。数字技术带来的私人复制问题使得著作权人要面对的是大量的社会公众的侵权,因此需要进行调节的是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权益,对于作品传播的基本自由则不能给予限制,这样会导致社会公众的“革命”。因此,应思考一种制度使得在作品传播基本自由的状况下,协调好著作权人与广大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形成一种有自由的秩序。 法律史论文:司法档案、史料与中国法律史研究:以傅斯年“史料学”思想为基本视角的略述 司法档案、史料与中国法律史研究:以傅斯年“史料学”思想为基本视角的略述 (一) “史料学”为傅斯年所重视。他主张对史料的“来源”、“先后”、“价值”乃至“一切花样”进行比较,强调欲得“深切著明”之见,几于每一历史事件均需“用一种特别的手段”。〔1〕在“见诸事实”的意义上,其“史学便是史料学”的著名论断倒也未显绝对。若将史学研究的对象定义为史料,那么史料即是史学的基础,而史料的发现、整理、比较和应用就是史学研究进步的推动力量。近年来,中国法律史的研究也明显受到了“史料学”的影响。从法律制度史的研究视角看,一方面随着史料的不断考订,促成了对某些重要法律典籍的探佚与复原;〔2〕另一方面,随着对既有主要法律史料“律”文的理解之加深,有学者认为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史料应“不能局限于‘律’”。〔3〕 也有学者在挖掘、整理和运用法律史料上做出了有益尝试。黄宗智及其领导的学术团队利用以巴县档案为代表的清代档案进行了意义深远的研究。?①上述为代表的一大批研究成果的出现,除研究者自己的深刻着力以外,尚有中国(包括台湾地区)从中央(包括宫藏档案)至地方(巴县、宝坻、淡新以及南部县等等)各级司法档案的公开作为因缘时节。这的确为大量国外汉学研究者涉足中国法律史研究提供了条件,也就难怪有学者将之称为“天赐良机”。〔4〕在国内学界,里赞率先运用清代南部县档案展开法律史研究。参见里赞《晚清州县诉讼中的审断问题:侧重四川南部县的实践》,法律出版社,2010年。该书系国内第一部系统利用清代南部县档案研究中国法律史问题的专著。此外尚有系列论文,如《司法或政务:晚清州县诉讼中的审断问题》,《法学研究》2009年第6期;《晚清州县审断中的“社会”:基于南部县档案的考察》,《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5期,等等。此外还有学者提出,法律史研究的对象应“不仅仅限于法庭案卷和地方档案等官方文本”,〔5〕徐忠明则着眼于对更加丰富多样的法律史料进行挖掘、整理与研究。参见徐忠明《包公故事:一个考察中国法律文化的视角》,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众声喧哗:明清法律文化的复调叙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相关论文有《雅俗之间:清代竹枝词的法律文化解读》,《法律科学》2007年第1期;《杨乃武冤案的平反背后:经济、文化、社会资本的考察》,《法商研究》2006年第3期;《娱乐与讽刺:明清时期民间法律意识的另类叙事》,《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5期,等等。 既有成果极大发挥了各种法律史料特别是司法档案的整理运用对法律史学研究的推动作用,但也在史料学的意义上引起了相关论争。例如,就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史”与“论”的关系问题,曾有学者指出:“法史学者不仅要注重理论探索方面的评论,而且要注重史料引证方面的评论,特别要注意对著者原作史料引证特点的追问”。〔6〕这就是说,法律史研究当重视“史”“论”结合,且倾向于以“史料”为基础。然而颇有意思的是,该学者又强调史料引证及其运用的逻辑前提,并非基于对“史”的强调,而是直接将法史学定位为“相当于法哲学”。这大致仍是从法学内部视野观照的结果。 虽然对以司法档案为代表的史料加以运用业已成为中国法律史研究的一种学术典范,但法律史学界对史料学问题的共识尚在建立之中。除此之外,亦有前辈学者因史料的真伪问题产生了分歧。参见田涛《虚假的材料与结论的虚假——从〈崇德会典〉到〈户部则例〉》,载倪正茂主编《批判与重建:中国法律史研究反拨》,法律出版社,2002年,203页以下。综合看来,史料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近代法律史”研究的瓶颈。〔7〕结合对司法档案及其他史料的运用,就中国法律史研究中的史料学问题进行一个基础性的思考和梳理则尤显必要。傅斯年曾为研究史料提供了“直接”与“间接”、“官家”与“民间”、“本国”与“外国”、“近人”与“远人”、“经意”与“不经意”、“本事”与“旁涉”、“直说”与“隐喻”、“口说”与“著文”等观察视角。〔8〕今日用以审视司法档案的运用,除了感到上述视角之“深切著明”外,亦有重重兴味。 (二) 从直接与间接的角度看,法律史研究中的司法档案大抵均属直接史料。以司法档案研究法律史、特别是法律运行的具体面相在某种意义上属实证研究,史料对问题的“直接”切中本身就是其有效性的保障。而在傅斯年看来,是否“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才是判别直接与间接史料的标准。〔9〕此标准原本清晰,但结合法律史研究中的司法档案看,却仍有值得注意之处。在司法档案中,有相当比例的内容经代书者、书吏甚至审判者本人“修改或省略或转写”,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则难免隐没于削足适履的“官样”文书之中。故对通过司法档案对当事人诉讼心态等问题进行的研究而言又只是间接史料。这些来自间接史料得出的结论,大致还尚属“做个轮廓,做个界落”的阶段,不能因其“直接”源自司法档案就简单断定其当然正确。因为即使“假定中间人并无成见,并无恶意,已可以使这材料全变一翻面目;何况人人都免不了他自己时代的精神:即免不了他不自觉而实在深远的改动”。〔10〕由此看来,判断法律史料的“直接”与“间接”,既要看史料的来源,亦要兼顾所研究的具体问题。就法律史关心的某些问题而言,有许多是间接的,这就要求研究者“不能一概论断,要随时随地的分别着看”。在法律史研究之外,也有因对象的广阔,以及资料搜集中可能的困难而以司法档案之“镜”观察经济、社会、文化乃至思想等问题的研究,〔11〕则更是要注意司法档案作为间接史料的特性。 因司法档案的形成、搜集、整理与保存大都经由官方,研究者容易将其视为“官家记载”,而在运用时亦预设其确实可靠。然而,实际上司法档案所记载的审判过程可被解读为官方与民间共同参与的纠纷解决活动,其中来自民间的因素不可小觑。例如,诉状虽经官代书,但其基本意思特别是实质性诉求大致不会偏离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又如,民事法律程序虽是“官家”制定,但若无民间兴告之举,何来司法档案的记载?因而司法档案的中“官家”更多提供“形式”,其“内容”尚需“民间”填充。故将法律史研究中的司法档案视为“官家”与“民间”的共同记载似更合适。傅斯年曾提示说,“官家的记载时而失之讳”而“民间的记载时而失之诬”。〔12〕具体到司法档案的记载而言,审判者对纠纷解决的希求、因“父母官”而产生的某种“教谕”或“作圣”的心态、对地方势力的妥协、对自身仕途的考量乃至对整个官箴文化的习得,和法律规范为审判者形式或实质(柔性或刚性)的制约,大致均属其“讳”;而民众的“厌讼”、“惧讼”或“好讼”、“缠讼”乃至具体案件中当事人为“打赢官司”而采取的种种谋略或手段,亦难逃“诬”的嫌疑。前者,尚可以“间接的方法”“风闻一二”;〔13〕后者,则需要研究者在重述史事的时候在“同情”的基础上认真对待了。 转贴于论文联盟 // 如此看来司法档案均是“经意”作成。审判者“经意”于纠纷的解决,也“经意”于审断过程中的说理或“教谕”;〔14〕而当事人则更多“经意”于诉讼目的实现。然而,司法过程中确有“不经意”的重要处值得注意,民国新繁县司法论文联盟//档案所载离婚案件中就有例证。22岁的夏陈氏状告只有17岁的丈夫夏福廷,希望丈夫不要与自己离婚。审判官邓载坤问夏福廷,“你现在还要她不哟”?夏答道:“家还是想要她,愿意领她回去”。〔15〕在另一起涉嫌家庭暴力的离婚诉讼中,双方和解了案,审判者王鸣阳批“被告既自愿领回和好为初,当以和解宣次?”〔16〕,亦用了一个“领”字。在姜吉发离婚案中,审判者王鸣阳就直接问作为被告的丈夫:“你今天愿意将原告领回家吗?”被告答:“愿领她回去”。〔17〕不同的审判者,前后八年的时间差距,不同的案情,人们却共同使用了“领”字。在民国,“新”制赋予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以平等的主体资格,然而“领”字这一“不经意”的习惯表达却抖搂出一个真相:至少司法过程中妇女的主体资格是受到怀疑甚至限制的。 曾有研究尝试从“口述史”、“法律人类学”的意义上解读和研究司法档案,〔18〕这在丰富学术向度的意义上,对司法档案的整理和研究乃至整个中国法律史的研究都不无裨益。然从口述史概念的角度分析,似有问题值得注意。在口述史史料的选取上,虽不完全排斥档案材料或其他未正式出版的图书资料,但历史事件亲历者于事后之“口说”则更为习见。笔者推测,经过时间对记忆的模糊,亲历者多年后的“口述历史”会与其在经历事件时的所见难免有所差别;更为重要的是,“口述”者在描述“所见”中含藏的“所思所想”则定与事件肇始时大有区别,此种区别既是经由亲历者随人生阅历的逐渐丰富和对历史事件不断反思而“创造”的,也不排除亲历者经年后因“分享光荣”的心理需要而“流露”出的。这正是口述史的特点,亦是其魅力所在。与口述史史料相比,司法档案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从档案记载的内容来看,其来源大致可以包含“口说”和“著文”两大类。前者源于审判活动参与者的口说,如庭审对话、辩论等等;后者则更多源于审判活动中程序性、规范性内容,如各种“状”、“票”,乃至存于档案中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安排等均在此列。从档案产生的具体过程来看,不仅来源于著文的档案史料有其严格的且普通人不能掌握的格式要求,就连来源自口说的记载亦是“经意”而为。而司法档案中“口说者”的“经意”大抵攸关于讼争胜败,与口述史史料产生中“创造”和“流露”的情形似有较大差别。此外,口述史史料与司法档案的研究者也存在一定差别。目前进入学术界视野的司法档案大都早已作成,其格式、内容乃至编排体例不会随法律史研究者的不同而变化。而口述史史料的采集者,却会因其专业素养、知识背景乃至价值关怀影响到甚至创造出所采集史料的形式、内容。不仅如此,口述史史料的采集者有相当比例可能会涉及同一批史料的研究,法律史研究者却没有机会参与到史料的“创造”过程中,更多是“被动地”运用司法档案。故而在中国法律史研究过程中,笔者大致倾向于在兼顾部分材料“口说”来源之特征的同时,将司法档案视为“著文”的史料。 (三) 在中国法律史研究的理论视野内,严格考量乃至区分作为史料之司法档案的“直接”与“间接”、“官家”与“民间”,“经意”与“不经意”和“口说”与“著文”虽已经显复杂,但经研究者细致耐心的努力确有完善之可能。而若论及司法档案记载中“本国”与“外国”、“近人”与“远人”的关系,因中国法律史研究所涉之价值立场或“史观”,已无法使相关学术讨论在纯粹“史料学”的范畴内展开,因而问题似乎又复杂许多。 若将1840年以降中国社会的变革从表面上或形式上简括为从传统中国到“现代”中国的转型,那么在这个传统文化极其深厚的社会产生“今古之争”的思想现象就并不足奇。然需注意的是,由于从“古”至“今”的社会转型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西方”的影响或为以“西方”影响为诱因,关于解释中国近现代法律转型(乃至社会转型)动因的学术典范,在类型划分的意义上大致有二:将之归于外因,即外来影响的,习惯上称为“冲击-回应”理论;将之归于中国社会内部动力的,被称作“中国中心观”。参见〔美〕柯文《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林同奇译,中华书局,2002年。就此种类型划分对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影响及反思,参见刘昕杰《“中国法的历史”还是“西方法在中国的历史”: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再思考》,《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4期。然而这种理论分野既非本文欲关注之主要话题,亦非影响本文论点的主要因素,故暂采存而不论的办法悬置之。“今古”论争则常带有“中西之辨”的意味。因法律概念大多是在翻译引进的意义上被输入或引进中国的,故而在法律史论域内,此种“代换”尤易发生。有研究就指出:“法律近代化的中西冲突已由中国内部与外部(西方)的冲突逐渐演化为中国内部之间中央法律与地方司法的冲突。”〔19〕而“中央法律”大致是民国政府制定的“现代”法典,而“地方司法” 则更多代表了“传统力量”。颇有意思的是,即便主张与外国文化“抱而与之接吻”以“振起吾国文化”的张君劢,〔20〕亦只将读外国书视为了知国之“旧事”的途径,未有学“西”以致“今”之意,更遑论将“西”等同于“今”。若在“具了解之同情”的意义上审视,今日所谈之“西”亦并非“铁板一块”。法律史学家伯尔曼就曾慨叹“西方”是一个无法用罗盘定位的概念, 〔美〕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1-3页。作为中国近代法学最早的标志性人物,梁启超亦有比较明显的“社会进步”思想,降至“五四”,社会“进步”的理念更是蔚成大观。但梁启超敏锐地提醒到,“经济史与文化史不能完全‘随政治史的时代’进行分期,而应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之见解。〔21〕此种见解之于中国法律史研究亦复如是。观照司法档案及其他史料中的“远人”与“近人”,不能简单依据时代“远近”判断其“进步”与否。 民国基层司法档案绝大多数出自中国人的手笔,因而将之视为“本国的记载”并无不可。然而若将问题追溯自何谓“本国”、何谓“外国”时,答案却不甚清晰。近代以来关于“中”、“西”之间关系的讨论不绝于史,其原因在于外来文化对本国文化的巨大冲击与深刻影响。就中国法学史而言,无论是从传统史学开出中国近代法学的梁启超,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承袭西方学术传统的陶希圣、瞿同祖,都深受“西学”影响。梁启超虽曾言:“我之法系,其最足以自豪于世界也”,〔22〕但他也不得不承认“逮于今日,万国比邻,物竞逾剧,非于内部有整齐严肃之治,万不能壹其力以对外。法治主义,为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立法事业,为今日存国最急之事业。”〔23〕不仅在思想上,就连法律术语亦由西方辗转而来。如此一来,本国人记载的民国司法档案,实则是用外国的思想和工具谱就的;且外国的思想和工具尚不一定为如其所是的“本来面目”,而很大程度上是本国人理解的外国人。傅斯年在讨论本国的记载与外国的记载时说,“一个人的自记是断不客观的,一个民族的自记又何尝不然?本国人虽然能见其精要,然而外国人每每能见其纲领。显微镜固要紧,望远镜也要紧。测量精细固应在地面上,而一举得其概要,还是在空中便当些”。〔24〕傅斯年对“本国”与“外国”的这个比喻,并非率性而为,大概与其希望“著史的事业”“变做如生物学地质学等一般的事业”〔25〕的初衷一脉相承。然而,中国人学习近代西方法律的过程,又何尝不是一个在“望远镜”中“得其概要”的过程?中国人学到手的乃是“望远镜”眼中的“望远镜”,它能否在本土、特别是基层社会发挥“显微镜”的作用,实值得怀疑。民国基层司法档案的实际作者们,在使用这种“洋道具”的时候会否与“土办法”相结合,而在“洋道具”大行其道的时候,“土办法”会不会成为官方记载者之“讳”或民间记载者(或口述者)所行之“诬”,以及他们又是如何这样做的,实际上考验着法律史研究者的眼光和素养。笔者并非意欲否认“中”“西”交流的可能性,实际上也早有先驱在思想上窥得交流的门径。如严复曾注意到:“西文‘法’字,于中文有理、礼、法、制四者之异义”,〔26〕而张君劢也相信,“多通外国语多读外国书,其用途不徒可以多听外事,并可兼通本国旧事”。〔27〕在思想上读外国书而“兼通本国旧事”已属不易;在实践层面上,“中”“西”交流在基层社会中、在普罗大众的日常生活中体现出的长期性和曲折性,以及这种长期性和曲折性对民国基层司法档案的形式和内容产生的影响,就更需要强调和注意。 (四) 从《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看,傅斯年因想超越中国学术系统而融入西方现代学术系统,而欲将凡可称“学”者视为甚至建成一种“科学”,于是其“史料学”将史学的进步寄希望于放弃“人文的手段”。〔28〕但通过上文的回顾不难看出,近世中国虽深受西方近现代学术的影响,却不应该也不可能脱离中国的传统。将“中”“西”学术谱系之间的关系通约为“人文”(“诠释”)与“实证”,亦不免失之简单。 为达至对史料的了解,传统史学强调阅读者“虚其心”,大致是研究中“无我之境”;而法律史研究却必须是“有我之境”。事实上,为了防止一般历史或思想史的研究成果变成“一堆杂乱无章的原始资料”,学术研究应该有必要地“预设和假定”。〔29〕如果可以将法律史研究的内容简单概括为描述法律史实、评价法律现象两个基本范畴,那么前者意味着“实证”而后者意味着“阐释”。“阐释”或“评价”需要标准,而现代西方法律中自由、秩序、平等、公正等等价值标准均是今日法律史研究者的基本依凭。由于“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的关系,严格意义上能做到“了解”材料作者的主观意图已非易事。罗志田就曾发明杜诗“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之意,意指著文者的“旧心”似需等待千年才能得到真正可以理解其本意的读者,〔30〕足见“实证”研究史料之难。更为复杂的是,法律史研究尚有其“阐释”或“评价”的一面。仅用近人习于西方之法学标准“评价”某一传统“现象”就已颇显困难,遑论用之“评价”中国古人内心的“评价标准”!用康德式的话语设问,即是中国法律史研究中的“阐释”如何可能?此外,在现代法律概念下,今人的主观标准也往往并不一致,这让法律史研究显得更具随意性。当 然,这并不意味着对中国法律史研究的虚无主义的观点,但却着实向中国法律史研究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余英时说:“通过‘实证’与‘诠释’在不同层次上的交互为用,古人文字的‘本意’在多数情况下是可以为后世之人所共见的。”〔31〕笔者以为,“‘实证’与‘诠释’在不同层次上的交互为用”就意味着在中国法律史研究中使用司法档案或其他史料时,几乎时时处处均有需要“灵活处理”的地方。也难怪有学者指出:“中国法律史的论文联盟//史料范围基本上取决于学者研究什么?怎么研究?以及如何理解法律?”〔32〕这就难怪庞德也曾注意到,化境中那种既能不悖法律发展之规律,又能为人们的“创造性能力”预留空间的“法律史解释”必须具有如下因素:一则“探寻并调适”法律史料的人,二则被处理的法律史料,三则“他们工作的各种情势”乃至“他们为之工作的各种目的”。〔33〕 单从逻辑上讲,“研究对象变了,史料会跟着变”〔34〕本无可厚非。然在“史料学”的意义上,如何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选择史料则是一个关乎研究成败的课题。近世以来各种史料已是汗牛充栋,若研究者预先设定“结论”或“价值追求”,那么几乎围绕每一命题(哪怕是全然矛盾的一对命题)都会获得丰富的史料。如果用如此得来的史料研究问题,恐陷循环论证而不察!这就提醒中国法律史研究者,“预设”或“阐释”似不宜轻易置于通盘搜集、了解史料之前,否则法律史研究的“实证”难与“阐释”互动,司法档案和其他史料的“本意”自不易见。穷尽史料中的“一切花样”原非易事,也难怪傅斯年解嘲并喟叹道:“天地间的史事,可以直接证明者较少,而史学家的好事无穷,于是求证不能直接证明的,于是有聪明的考证,笨伯的考证。聪明的考证不必是,而是的考证必不是笨伯的。”〔35〕 (五) 在学术史的意义上,学界对司法档案为代表的法律史料的“价值发现”以及由此引发的论争大致是过去法律史研究典范的一种矫正,〔36〕亦是传统中国“见之于行事”的史学传统的回归。〔37〕然而一切“旧”的学术典范都曾是“新”的,当对司法档案的研究已为人常见之后,研究者则应关注此一典范所要求的研究方法以及其后更深远的问题。 傅斯年是近现代中国史学发展过程中“史料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然经由他的分析典范和前文的简述,可以发现中国法律史研究不易似也不可绕开“史观”。在史学、特别是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单纯强调“史料”或“史观”都难免偏颇。余英时就曾说:“史料学与史观根本是相辅相成,合则双美,离则两伤”,〔38〕故兼美二者才臻化境。当然,在司法档案的使用在中国法律史研究甫成风气之初,重提傅斯年的史料学及其所倡的对史料的严格拣择、考据和规范性使用无疑更具意义。这是因为,司法档案作为一种研究对象的出场,并不意味完全“进步”的结果。黄宗智在大量使用司法档案后曾注意到:“法律档案记录为我显示了表象的重要性,但是它也提醒我注意真实的证据和虚假的证据、真相和虚构之间的关键性差异”。〔39〕这确属经验之谈。对新的发现和研究,往往在带来新材料的同时也意味着新的研究方法和典范。至于具体运用档案的方法,大致属于“文无定法”之类,只有在长期的整理和研究过程中也许才能逐渐掌握需得之“法”。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智能科学技术创新教育认识 摘要: 在总结和分析智能科学技术创新教育重点及难点的基础上,着重探讨理论教学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创新教育模式,强调实施创新教育模式对培养创新型智能科技人才的重要性。 关键词: 智能科学技术;创新教育;工程实践;创新型智能科技人才 0引言 自2004年起,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已走过12个年头。全国众多高校在教育部的批准下,建立了智能科学技术学科,逐步形成了包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在内的三层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体系[1]。中南大学的蔡自兴教授在《智能科学技术课程教学纵横谈》中提到智能科学技术学科是以人工智能和认知科学为基础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学科,具有高度交叉和多学科融合的特点,该学科包含的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都属于智能科学技术课程[2]。智能科学技术是一门前沿学科,在社会智能化进程中起着引领和推动的作用。探索出适应人才培养的创新教育模式以及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创新型智能科技人才是时代赋予智能科学技术课程教育的使命。 1智能科学技术创新教育的重点和难点 智能科学技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信息技术的前沿方向,因此智能科学技术学科教育对现行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在现有的教育体系中,“学做分家”或“重学轻做”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这里的“学”是指课堂上师生面对面的理论学习,“做”是指以教师为指导的课程实践或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工程实践。当然,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有限的教学资源及实验资源、教师队伍的建设不足以及过于陈旧的教学理念等。针对这种情况,合理地发展创新教育刻不容缓。如何在有限的教学条件下,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改变教学理念,探索出真正符合时展的教育模式,是智能科学技术创新教育的重点和难点。目前,许多高校的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仍然停留在理论教学或只是融入了少量简单的实例演示,学生动手实践的机会很少甚至没有。这无疑给创新教育的推进带来更大的难度。如何引导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提高实践能力是亟待解决的问题。针对目前智能科学技术课程教育形式的现状,我们需要对智能科学技术的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等进行整合,对课程的教学理念与内容、教师队伍的培养、教学方法等进行全方位的研究与实践。 2智能科学技术创新教育模式:理论教学与工程实践相结合 理论教学按照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层次设置相关的理论课程[4]18,通俗地讲就是学生根据自身需求主动或被动地从课程教材中获取知识的过程,这其中既包括学科的基础理论,也包括专业技术理论。单纯的理论教学大多数是以文字、图表等一系列的抽象形式存在,在为学生补充丰富的理论养分的同时却忽视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即便实践案例偶尔会穿插在理论教学之中,对培养新型人才也是远远不够的。同时,理论教学具有分散性、复杂性及不系统性等特点,如果不将理论付诸应用实践,知识就不能被很好地简化、集中化及系统化,往往会产生徒劳无功的效果。工程实践能力是大学生培养质量的指标之一[4]20,是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重要表现。不可否认,理论教学为工程实践提供扎实的理论基础,但强化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同等重要。目前,各大高校都在致力于学科建设,在提高自身科研水平的基础上,尽力将科研成果进行转化。这期间,加大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无论是对学校还是学生,都意义非凡。因此,探索出合理的理论学习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创新教育模式尤为重要。为了更好地实现理论学习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模式,我们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智能科学技术创新平台。整合智能科学技术课程,加入交叉学科的元素,建立面向智能科学技术的专业实验室,一方面,发展实验室与相关企业合作,学生可以提早进入“工作实践”模式,增大毕业学生的就业几率;另一方面,学生进入实验室可以扩大自主学习空间,完成理论知识到工程实践的转化,提高自身竞争力,为将来顺利走入社会增加保障。为了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任课教师可为每门课程设置专属的课程设计,学生根据自己的选题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相关的课程设计,消除学生对课程理论“学而无用”的烦恼,某种程度上还可以改变部分学生的学习态度。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学生参与教师的课题研究或项目,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或自身的兴趣自主选择,制订课题或项目计划书,由指导教师定期抽检。这样既可以让学生在实践中提高专业能力,也可以让学生学会更好地自我管理[5]。同时,为了培养出具备理论知识和工程实践能力的扎实型人才,应该进行案例分析教学与工程实践指导相结合的实战演练,教学和实践指导的第一主体设定为学生,这样就打破了教师在教学中永远占有主体地位的传统教育模式。学生根据理论教学中获得的专业知识,收集相关的项目案例进行集体的分析教学,自行设计方案,加入相应的验证实践,教师做最终的概括总结。整个过程可以很好地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开拓其视野,通过交互学习,提高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智能科学技术理论教学和工程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并非首次提出。但是由于智能科学技术是一门高度交叉、多学科融合的前沿学科,很多课程教学仍然处在探索阶段,因此建立完备的智能科学技术创新平台,学生参与教师课题项目以及进行案例分析教学与工程实践指导并重的实战演练,同样面临严峻的挑战。这就需要高校各层人员的集中努力和积极配合,为创新教育模式的发展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3智能科学技术创新教育目标:培养创新型智能科技人才 大学教育的目标之一就是培养社会所需的各界人才。智能科学技术作为前沿学科,其创新教育的实施是培养创新型智能科技人才的需要。同时,实施智能科学技术创新教育的目标之一是培育出高素质的创新型科技人才。自2004年起,各大高校纷纷建立智能科学技术学科,目的就在于培养具有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工程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且具有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以满足智能科学界的人才需求。智能科学技术的创新能力是指智能科学技术专业人才从无意识的创新变成有意识的创新,能够创新性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懂研究会开发[6]。智能科学技术专业毕业的学生要求具备扎实的智能科学技术课程知识、强大的综合应用以及创新能力、良好的职业素质。理论教学使学生获得全面的课程知识,工程实践使学生获得强大的应用实践能力,通过两者的结合,学生增强创新意识,获取良好的职业素质。 4结语 当今社会科技高速发展,创新领域不断涌现,对智能科学技术等前沿学科人才的需求较大,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的智能科技人才相当迫切且尤为重要。大学生教育是我国当前教育的较高层次阶段,为国家建设输送高层次、高质量并有工程实践能力的合格人才。理论教学与工程实践相结合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任何偏重理论教学或偏重工程实践的教育模式都是片面的。高校学生的教学模式没有定律,需要根据社会对人才类型的需求不断地探索研究。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应围绕理论教学与工程实践的结合及其之间的相互影响,不断创新、不断完善教学方法及手段、提高教学质量,为培养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智能科学技术学科实施理论教学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模式不仅能培养人才,还能更好更快地把科研成果转化成具备实际应用价值的科学技术产品。 作者:石跃祥 任晓雪 朱东辉 单位:湘潭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智能科学技术虚拟现实课程教学 1虚拟现实技术课程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虚拟现实技术逐渐由高端实验室走向大众和实用化,尤其是在微软公司推出名为HoloLens的商业产品后[5-6]。微软公司在谷歌公司推出的GoogleGlass的基础上引入全息影像技术,将虚拟世界与真实世界连接起来,创造出一种具有全新人机交互模式的虚拟现实交互设备。虚拟现实技术课程作为进入当前最前沿科技领域的学科基础,其课程性质决定了该课程需要不断实时更新教学内容,及时与最新技术、最新发展方向保持一致。现行的虚拟现实技术课程教学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主要存在的问题是由于传统教科书从撰写到发行的周期较长,往往是课程教材一投入使用,其中的内容已经陈旧,远远落后于学科技术发展的速度。同时,课程教学方式和方法也还采用传统单向交流的方式,互动不够,不利于激发互联网社交思想影响下的90后大学生群体的学习兴趣。 2互联网下教学新方法和举措 2.1社交软件 不管是获取信息还是与他人交流,大部分人都能在社交软件中找到适合自己需求的东西。社交软件的特点就是包罗万象、有不同的人和圈子、内容符合人类的共性,并极有可能形成病毒性传播的趋势等。经过长期与大学生群体的接触及调查,笔者发现当前大学生群体尤其是90后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都十分喜爱如下的社交软件。 (1)QQ。QQ是腾讯公司于1999年推出的基于Internet的即时通讯网络工具。随着时间推移,腾讯公司旗下的QQ软件高速发展,逐渐发展成为影响大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社交软件,其最大特点是不仅可提供点对点即时通讯,还能提供群通讯功能。 (2)微信。微信是腾讯公司于2011年推出的一个为智能手机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免费应用程序,其最大特点是可以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平台,用极少的网络流量实现语音短信、视频、图片和文字交流,并具有共享流媒体内容和基于位置的社交插件,在广大年轻用户群体中非常流行,尤其是在90后的大学生群体内。 (3)贴吧。贴吧是百度公司于2003年推出的一款重量级产品,是基于关键词的主题交流社区,可以与搜索紧密联系,能够准确把握用户需求,通过用户输入的关键词自动生成讨论区,使用户可实时参加交流、自己感兴趣话题的信息和想法,在各类学生兴趣爱好团体中极具人气。 (4)知乎。知乎作为社交软件中的后起新秀,是一个广受各行各业精英所喜爱的实名制网络问答社区,友好、理性和认真的社区氛围使其成为集求知、分享和社交为一体的UGC(usergeneratedcontent)平台,在求知欲极强的90后大学生群体中也极具人气。 通过对比分析,可以发现上述社交软件具有共同的特点。 (1)社会关系链整合。社交软件可以清晰地整合熟人圈,形成团结程度甚高的小团体,尤其在90后大学生群体中效果最为明显。在这个相对密闭的小团体空间内,用户传播信息,可使该信息快速通过社交软件得到扩散,而且扩散速度在与目标群体相关的临近群体中快得超乎想象,极具传染性。 (2)聊天。社交软件聚合大量同属性的用户形成群体,群体内用户对由群体成员发起的话题进行及时讨论,形成积极快速的讨论氛围。热点话题通常会激发群体内大多数用户的积极性,扩大讨论的范围,增加信息量。 (3)图片/视频/流媒体分享。社交软件大都可以在智能手机/智能平板等终端上应用,很便捷地上传图片/视频/流媒体资料,并使之在目标群体内快速传播。 (4)兴趣聚合。社交软件大多是通过兴趣爱好聚合,即一个群体基本具有一定共同相关属性的联系,这类联系可以使群体内部用户相互之间形成强烈的聚合效应。90后大学生群体基本上都喜爱使用这些社交软件,保持极高的刷屏率,基本贯穿在日常生活、学习中,极具黏性。这些社交软件已经俨然成为90后大学生群体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2.2虚拟现实技术课程教学新方法和举措 基于90后大学生对上述社交软件的应用程度,教师可提出如下课程教学新方法和新手段。 (1)针对教科书教学内容较为陈旧的问题,使用贴吧让学生自主浏览虚拟现实的主题社区关键词。通过浏览主题社区,学生对于当前国内外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动向能够有一个较直观的认知。由于贴吧每天都有新的话题出现,信息更新速率极快,因此学生通过对话题的浏览可在较短时间内对当前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认知。这样就可以达到先导引入虚拟现实技术课程基本概念的目标,令学生对教科书上较枯燥的理论内容有更直观的认知。 (2)在虚拟现实技术课程开始至中期阶段,适时建立相关主题QQ群,给学生一个对课程相关内容自由发言的平台。主讲教师可以适时引入一些与课程相关的话题,发动学生讨论并给予适当的指引;及时回复和解答学生在群里的提问,形成师生间的良好互动;对于学生提问较多或疑惑较大的共性问题,可以作为重点内容进行课堂讲解,提高学生的学习参与度,培养学生对问题本质的探索精神;通过课堂教学和群内讨论,积极发现和挖掘具有一定潜质的学生,使其成为二次传播的源头,为群内其他成员答疑。 (3)虚拟现实技术实验课开始后,教师可以利用群共享流媒体内容,突破传统课堂教学中教学手段陈旧跟不上时代的问题,及时上传与学习内容相关的最新资料,供学生参考。学生也可以积极地把找到的学习资料传到群中,实现资源共享;适时引入相关视频公开课让学生观看及学习,导入基于VRML开发虚拟现实技术的案例,引导学生从虚拟现实技术基础内容入手,学会使用VRML类脚本语言进行相关的应用开发。由于基于VRML的程序调试及编写简单易学并可使用浏览器直接查看、易于掌握,因此能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4)在虚拟现实技术课程的最后,引导一些对虚拟现实技术有浓厚兴趣并学有余力的学生进入知乎,在知乎上对他们感兴趣的技术问题进行提问,借助软件平台获得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和指导,为学生认知策略的发展提供可行性。通过课程学习,学生逐渐从一个单纯的提问者转变成一个在提问的同时也能为新入门者解惑的专业人士,从而达到能力提升的目的。(5)虚拟现实技术课程结束后仍保留QQ群,功能则转换为主题兴趣爱好群,成为一些对虚拟现实技术有兴趣的学生能够持续交流的平台。到最后毕业设计阶段,又可以转换为毕设主题群,方便选择虚拟现实技术相关毕业设计课题的学生进一步交流,并借助QQ群的特点为学生的毕业设计提供帮助,达到能力提升的目的。 3教学实践 3.1虚拟现实技术课程实践 武汉工程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虚拟现实技术课程开设在四年级秋季学期,自2012年以来,对该专业4届共计260余名学生开展了课程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实践。实践证明,学生成绩均有所提高。暂不考虑2012级学生的情况,单纯通过平均成绩分析表中期末考试卷面数据,可以发现这几届学生的课程平均成绩有显著提升,而且2011级学生的成绩提升幅度最大,平均已达到80分以上。通过对不及格人数的统计发现,经过几年的实践,学生对课程的喜爱程度逐渐提高,不及格人数明显减少,到2011级不及格人数为0。这说明不断调整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后,学生对课程的重视程度和学习热情都有明显提高,通过课程学习起到学以致用、能力提升的作用,消除了不及格情况。所以说,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具有积极价值。 3.2虚拟现实技术相关毕业设计实践 自2012年以来,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对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4届共计29位学生开展了与虚拟现实技术相关的毕业设计实践,暂不考虑2012级学生选择虚拟现实技术相关内容课题的情况,从最终获得的评价来看,学生参加实践改革后再进入毕业论文环节,对于虚拟现实技术相关的最新知识较为熟悉,在兴趣驱动下能够较好地完成课题并写出较高质量的毕业论文,而且成绩逐年提高的趋势非常明显;还有2位同学的毕业设计通过专家评审获得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荣誉。这说明教学改革实践对于毕业论文质量的提高有促进作用,能够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提供可借鉴的思路和做法。 4结语 武汉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在虚拟现实技术课程上采取了一些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较好地适应了互联网时代背景下90后大学生群体的特点,有效地激发了90后大学生对于虚拟现实技术课程的兴趣。通过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的多年实践,我们发现通过改革可以使90后大学生群体在虚拟现实技术课程考试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并持续保持对相关知识和技术的兴趣,最终在毕业论文环节获得较好的评价,取得较好的毕业论文成果。 作者:李晖 潘凡 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的现状与思考 摘要:本文详细回顾了我国“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诞生与发展过程,分析了我国“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建设经验及建设成果,明确了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的基本共识,指出了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中需要解决的几个重要问题。适应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需求,尽快在我国学位体系结构中增设“智能科学与技术”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是我国智能科学与技术教育的一件头等大事。关键词: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专业建设 1 引言 在这里,我们将向您展示一个新生的学科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并与您一起走进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领域,共同探讨什么是“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其学科结构及内涵、外延是什么,什么是“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它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其主要教学内容有哪些,培养目标是什么,国内有哪些学校开设了这一专业,目前的状况如何,将来的发展前景怎样等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通过这些研究和讨论,笔者希望能对我国智能科学技术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我国智能科学技术领域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培养做出有益的贡献。本文仅从宏观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总体介绍,目的是使读者能够对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更具体的研究由本期专刊中的相关论文论述。 2 我国智能科学与技术教育事业的诞生与发展 2.1 “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诞生 我国“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历史可追溯到2001年12月在北京西苑召开的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第九次全国学术会议(即CAAI-9)。CAAI-9在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史上留下了两个历史性的贡献:一是大会接受了部分学者(例如,时任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副秘书长的韩力群教授)提出的在我国智能科学技术领域逐步建立本科专业的建议,并由钟义信理事长提议将该新专业的名称确定为“智能科学与技术”:二是大会成立了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由王万森教授任主任),并把筹建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任务交给了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CAAI-9结束后,在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的领导下,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立即展开了对“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积极筹建工作。2002年12月13日,由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主办、首都师范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承办的第一届全国智能科学与技术教育学术研讨会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召开。会议得到了北京大学的积极支持。在研讨会上,北京大学智能科学系刘宏教授介绍了我国第一个智能科学系――北京大学智能科学系的有关情况,并提出了北京大学在国内率先开展智能科学技术本科教育的想法。北京大学智能科学技术系成立于2002年9月9日,这是在何新贵院士倡导下,国内高校中建立的第一个智能科学技术系。 在认真研究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这次大会向全国高校发表了“加快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发展”的建议,该建议也被称为“智能科学与技术北京宣言”,在国内部分高校引起了强烈反响。作为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先驱的北京大学智能科学技术系,其“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设置申请,分别于2003年10月26日、11月26日和12月5日通过了专家论证组、学部和学校评审,并于12月15日前报到国家教育部备案,同年年底在教育部备案通过。 在此期间,2003年11月20日,在广州召开的CAAI―lO期间,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针对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中的关键和热点问题举办了一个教育论坛。论坛的优秀课题是:如何在高等学校设置“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培养大批智能科学技术领域人才。参加论坛的代表从各个不同角度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论坛达成的普遍共识是:智能化是信息化最精彩的篇章,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为智能科学技术登上科学技术的中心舞台创造了条件,因此,在高等学校设置“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已经势在必行。论坛还希望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能在本次研讨基础上,再进行必要的调查论证,结合北京大学等学校的实践经验,形成系统的意见和方案,向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正式汇报,以推动智能科学技术专业的建设与发展。 2004年初,教育部公布了“2003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单”,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榜上有名,专业号为080627S。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建立,标志着我国“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诞生和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的开端。 2.2 “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教育事业的发展 继北京大学率先在国内建立“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之后,2005年,北京邮电大学、南开大学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6年,首都师范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和西安邮电学院;2007年,北京科技大学、厦门大学和湖南大学;2008年,河北工业大学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09年,重庆邮电大学和大连海事大学先后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了“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至此,经教育部正式批准,全国高校中设立“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学校已达15个。 几年来,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为推动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先后组织召开了多次全国性的研讨会、座谈会、论坛和展览等,做了大量的促进工作。 2004年8月15日,由中国人工智能学教育工作委员会主办、首都师范大学承办的“智能科学技术教育高层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指导委员会主席涂序彦教授和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理事长钟义信教授等到会并作重要指示。作为这次研讨会的主题,韩力群教授做了题为“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规范”的报告,刘宏教授做了题为“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建设”的报告,彭岩教授做了“国内外智能科学与技术相关学科专业情况”的报告。会后,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在这三个报告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份《在普通高校设置“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有关材料》,包括以下三个建议,一是《在若干高校设置“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建议》,二是《关于“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专业规范的建议》,三是《关于“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专业教育体系的建议》。这些材料后来成为上报教育部有关材料的最初蓝本。 2004年11月6日~7日,由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主办、首都师范大学承办的“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学术研讨会”又一次在北京召开,会议对上述材料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了《在普通高校设置“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有关材料》的修改稿。会后,该修改稿又经钟义信理事长修改和审阅,于同年12月初以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的名义上报到了国家教育部有关职能部门,对当年以及后来教育部对“智能科学与技术”本 资队伍建设方面,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走出了一条国外引进与自身提高相结合道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依托优秀创新团队,采取了国内外引进和国内外合作交流相结合的建设方法,其他高校也都采取了相应的有效建设措施。就全国高校“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师资队伍而言,最大的一个优势是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较高。这一优势为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在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方面,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团队先后被评为北京市和部级优秀教学团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也被批准为“长江学者计划”一教育部智能信息处理创新团队和国家“111”智能科学与技术创新引智基地。 4 对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的共识 在五年多的发展历程中,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事业经过全国相关高校的不断研讨,目前已达成如下基本共识: 第一,智能科学技术是信息科学技术的优秀、前沿和制高点,我国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高层次智能科技人才,在我国学位体系结构中增设“智能科学与技术”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基本条件已充分成熟,建议尽快在我国学位体系结构中增设“智能科学与技术”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第二,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经过5年的建设实践,已经具备了在全国范围内快速发展的基本条件,建议取消“试办”,即取消专业代码后面的“s”,在全国范围内加快发展。 第三,经全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学术研讨会多次讨论,确立了“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脑与认知”和“机器智能”为“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第一批优秀课程。 第四,在全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学术研讨会多次研讨的基础上,确立了“智能机器人”、“智能网络”和“智能游戏”为“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教学实验活动的3个重要平台。 5 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事业顺应时代潮流,在全国广大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工作者的努力下,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其前景十分光明。但也同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规律一样,还有许多重要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亟待增设“智能科学与技术”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尽快完善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体系。这些内容在钟义信理事长的论文中已论述得非常详细,这既是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中的头等大事,也是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的一项最重要的工作。 第二,进一步优化专业优秀课程体系、突出专业整体特色、凝练特色专业方向。就全国“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建设而言,虽然我们已经确立了的第一批优秀课程,但这仅是开始,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以使“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能够在我国的专业体系结构中具有更强的整体特色。就各个高校而言,则需要在专业优秀课程体系下,更加突出建设自己的特色专业课程,以凝练自身的特色专业方向。 第三,加快制定专业优秀课程教学大纲和专业实验教学大纲。对专业优秀课程教学问题,我们虽然确立了第一批的三门专业优秀课程,但还没有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对专业实验教学,我们虽然给出了三个教学实验平台,但也没制定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因此,需要尽快提出专业优秀课程教学大纲和专业实验教学大纲,以同时带动专业实验室建设和专业教材建设的发展。 第四,重视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汇聚高水平师资队伍。师资队伍是所有教学资源中最为重要的一种资源,要培养高素质、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学生,首先必须有一支高素质、高创新能力的教师队伍。在这方面,北京大学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做出了表率。我们需要抓住国家、地方及各学校建立优秀教学团队的机遇,汇聚高水平的专业师资队伍,争取有更多的专业进入各级优秀教学团队。 6 结束语 在去年中国科协举办的“五个10”系列评选活动结果中,作为智能科学技术优秀的“人工智能技术”和作为智能科学技术重要应用的“未来家庭机器人”双双进入“10项引领未来的科学技术”前列,智能科学技术不愧为“引领未来的交叉学科”。智能科学技术学科和智能科学技术教育的前途无限光明。 在五年多的历程中,我国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已走出了一条星光大道。争取在我国学位体系结构中增设“智能科学与技术”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同时把我国“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向一个更高的阶段,是我国全体智能科学技术教育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让我们用自己的努力去迎接智能科学技术教育更美好的明天。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第一个智能科学技术专业 摘要:任何首次之事都具挑战性,即使在北大这所“常维新”的学校。由北京大学率先创办“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既是历史使命,也是时代进步的必然,更是智能科技学界同仁多年的夙愿。笔者作为一线具体负责执行人,亲历了我校这个专业的整个创建过程。在北京大学各方的有力支持和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的关怀帮助下,我们克服了各色困难,使新诞生的专业初具模样,开始步入正轨。以下是六年来相关经历的个人回顾。 关键词: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创建历程;北京大学;个人回顾 1 智能系・信科院 智能科学系是2002年9月初正式成立的,它完全根植于北人信息科学中心,末作增扩。后者的简称――“信息中心”――虽然易与“计算中心”或“情报资料中心”混淆,却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北大一些有识之士倡议建立的第一个多学科交叉研究中心。它以数学系、无线电f电子学)系和计算机系为主,联合心理学、中文、遥感等共十个系所而组成,宗旨是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充分发挥北大的综合优势。即使放在二十余年后的今天来看,这样的举措也是颇有前瞻性和魄力的。在此基础上,北大很快于1986年建立了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就是这样人数不多的一个机构,先后出过三名院士和一名北大常务副校长。以指纹识别为代表的研究成果进入国际先进行列,在国内得到广泛应用。 2003年9月10日,北京大学最大的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成立。它包括计算机、电子学、微电子学和智能科学四个系,有十二个(研究)所和中心,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若干部门实验室。系是教学单位,所和中心是研究实体。从此,智能科学系(暨信息中心、国家实验室三位一体)翻开了新的一页。 2 专业增列・学会指导 成立智能科学系除了要顺应北大“系并院”的潮流,也是完善作为学校基本建制单位所必备的。何新贵院士为系取了名称,如今许多学校也大都采用这样的称谓。查红彬教授担任系主任,笔者是主管学科建设和教学的副主任,具体参与负责各项相关工作。创办国内第一个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也是我们这一班人继承传统的首要任务。事实上,早在一年多前,大家就进行了酝酿,特别是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多次组织的相关研讨,成为重要的准备基础。 北大是一级学科下自主增设、增列学科专业的学校。系领导上任伊始第一件事就是要在当年申办智能本科专业,而且志在必得。为此,我们在前期制定了详细的步骤计划,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各项准备工作。我们起草完成了所需的各项材料(人才需求论证、专业建设规划和适应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方案、教师教辅队伍和基本办学条件说明以及国内外背景对比材料等),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涂序彦等学者对此进行了专家论证,协助完成了论证报告。这些工作就绪后,我们在2003年10月下旬向学校主管副校长、教务部负责领导和学院领导做了汇报说明,并于10月30日正式提交申请材料。经学校的学部讨论通过,校教务部审核和校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论证(由于是国家公布专业目录外者),再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报校长办公会批准,最后于12月15日前顺利完成了全部程序,报教育部备案。2004年初,教育部正式批复并公布了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新的本科招生专业。这个专业名称是查红彬教授建议的,日后成为教育部批复新申办学校的统一提法。 由于“智能科学与技术”未在国家公布的专业目录中,因此是增列而非设置,北京大学将其置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之下。由于北大历来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我们的30名招生计划是由信息学院其他三个系从原有计划分配名额中挤出来的。新专业的计划发展规模最终为50名。 3 教学计划・四校会议 智能科学系虽然成功地创建了国内第一个“智能科学技术本科”专业,但也面临着许多挑战。首先是缺乏本科教学的经验。尽管信息中心前身具有北大最早的硕士点、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研究生培养己历十余年,但一直实施科研主导体制,未曾从事过本科教学。师资队伍扩充快,新进年轻博士比例大,而真正有过本科教学经历者寥寥无几。此外,信息学院成立后开始调整教学计划,制定了一年级统一课程内容,新生是按学院统一招进来,第一年共同学习,后三年才分专业培养。我们虽然为申办专业制定了一套课程计划,但因不兼容学院的统一规划而未能第一次通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审核。为此,我们组织学院经验丰富的老教授,为本系青年教师进行教学培训,听取学院主管负责领导和几位多年从事本科教学管理的老系主任对教学计划的修订意见。 通过几个月的努力,我们完善了智能科学系的课程体系,并最终通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审核。这个教学计划具有几个特点:一个大基础――以学院的数、理和信息类为主,强调宽厚扎实;三个优秀课程群作为专业理论基础,包括智能基础课程群(智能科学技术导论、人工智能、脑与认知科学、信息论、信号与系统)、机器感知课程群(生物信息处理、图像处理、数字信号处理、模式识别)和计算智能与知识发现课程群(智能信息处理、机器学习、数据挖掘、计算智能等),以及两门实验(机器感知和机器智能)和其他各种选修课。四年学分150分,其中必修88学分(包括全校公选26学分、大类平台20学分、学院要求的13学分、专业必修29学分),专业选修56学分(含专业课44学分、通选课12学分),毕业设计6学分。 为了更好地交流经验,扩大本专业的影响力,2005年5月,我们发起并与第二批获准的学校(南开、北邮、西电)在北大召开了四校研讨会,围绕各个学校在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建设、招生、教学计划制定和未来发展设想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并建立了联系机制和网站。全国一些兄弟院校也纷纷来北大了解情况,开展座谈,我们则尽可能贡献自己的经验,给予支持。 4 招生・分流 从2004年开始,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按学院大类招生,每年接收330~340名本科生,占全校的1/9左右。学生高考排名在全校属中上,但成绩分布差异较大。与学校的其他学院(多从一个系成长为一个学院,如数、理、化、生等)相比,信息学院是由四个不同的系合并而来的,专业跨度大,因此采用一年分流的模式(上述学院为二年分流),笔者被指定负责这项工作。我们提出自愿为主、计划为辅的方针,尽量满足同学们的兴趣志向。制定的分配计划是:电子学系120人、计算机系110人、微电子系70人、智能科学系30人,允许有10%的调整。分流工作在大一下学期(每年4月份)进行,包括全院动员、四个系专题介绍宣传、开放日参观咨询等几个步骤,可谓热闹非凡,同学们可以充分了解了四个系的专业特色。 为了克服盲目性引发的偏差,我们建立了一个网上分流系统,在正式填报专业前,增加了摸底预填报的环节, 及时反馈群体意向的分布信息,指导学生们的选择,也便于学院掌握动向,调整措施。这种大类招生、进来一段时间后再分专业的举措体现了北大的人文关怀。智能专业初办,基础条件差,缺乏毕业生记录的宣传说明,与学院其他三个老牌系(电子学系50年历史、计算机和微电子系30年历史)相比较并无优势可言,但是我们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和细致有效的改进,使这个新方向日益显现出魅力。随着智能专业的成熟,特别是有了第一届毕业生后,就愈加受到更多学生的喜爱。 选择智能专业的人数逐年上升,2004级34人、2005级36人、2006级39人、2007级43人,目前正在进行的2008级分流达到45人。除了在信息学院内部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北京大学其他学院的转系情况也开始有了可喜的变化。北大最好的元培计划实验班今年第一次有4名学生选择智能专业,医学部和光华管理学院也有申请者(本文成稿时这项工作还在进行),2008级学生肯定突破50名,我们在第五年就达到了创办智能科学专业的规划目标。 5 首届生・班主任 在新办专业中,有一项由教授担任智能本科专业班主任的举措。这是利用教授的学识、经验和责任心来更好地管理呵护自己的学生,避免了年轻教师因职称晋升等压力可能出现的疏漏。这一做法取得明显效果,不仅受到同学们的普遍欢迎,信息学院也开始考虑推行。笔者担任了智能专业的第一任班主任。首届学生(2004级)有34名,他们进入北大后毅然选择全新的智能专业是很有勇气的,全班有11名来自北京的学生,5名女同学,这个比例迥异于整个信息学院的总体分布。 该班学生的年龄恰与我自己的孩子相同,我天然地熟悉他们的一般特点,也理解家长们的想法。北大信息学院的淘汰率平均是7%,每年都有20多人退学。这班学生在大一时的成绩并不占优,其中有几人处在边缘位置,因此,我立下的最低目标就是确保所有同学不掉队。我首先通过全班民主选举任命了一个5人组成的班委会,这个5人机构在随后的几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次走访宿舍,了解每个人的情况,为了消除代沟,我努力融入同学当中,学习熟悉他们的语境和思维想法。我同多数同学家长有过接触,从中更深入地掌握学生的性格特点,也包括寻求家长的必要配合。我与所有同学做过不止一次的个人交谈,经常是在晚间,很多时候是他们主动找我,谈遇到的各种困惑、自己的想法、志向等,我利用这些机会及时解决了具体问题。在学习上,我组织全班同学开展互帮互学,尤其对几门有难度的专业课程进行“联合攻关”。全班的“数据结构与算法”课程成绩甚至超过了计算机系。 几年来,全班团结互助,像一个大家庭,班委会也一再连任,得到全体拥护。到毕业时全部合格,实现了我的愿望。不仅如此,全班的学习成绩在学校的综合评估中优良率达93‰毕业设计都在良以上,有14人获优秀,更有三名同学的毕业论文被评为学院“十佳”论文。学院的第一、三名也都出自我班。34名同学中有22名继续保送本校读研(其中20人仍在本系),4名同学去了大的国企和知名外企工作,8名同学出国深造,在欧、美一些名校攻读博士,其中有一名学生同时拿到了包括哈佛、MIT、CMU、UCLA在内的著名大学的全额奖学金(最后选择MIT)。第一届智能专业学生的良好成绩极大鼓舞了我们,增强了我们办智能专业的信心,也为以后的几届同学做出榜样。 几年班主任的经历让我深深地体会到,进入二十一世纪的大学,教书、育人同等重要。要适应新时代年轻人的特点,保持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把人格培养放在首位。能够进入北大的学生都是各地的尖子,当他们聚集在这所著名学府时,首先要调整原来俯视周围的习惯,学会平视甚至仰视其他同学,平和自己的心态,开阔胸怀,树立人生抱负和刻苦努力的决心,这样才能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才有所作为。班主任的工作往往细致入微,其实是把70%的精力用到30%的人上面。一些学生掉队是否可以避免,关键看班主任的工作是否到位。 6 培养体系・本研贯通 北大是(文)理科性质的学校,“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也是按理学设置,尽管它更强调学科交叉。从智能科学的内涵来看,我们设立的培养方向更多地是继承自身传统和学校的综合优势,突出“以人为本”的脑认知和与心理生理结合,开展机器感知(视、听、触)和数据转换信息,进而发现知识的机器智能两个方面的研究。同时,我们配合学院的教学指导规划设置课程计划,除了全校的公共必修课程(外语、政治和体育),还有学院的公共平台课。第一年主要是夯实数学、物理和信息类的基础,后三年的专业课程安排是以必修的专业基础和机器感知与机器智能两个方向的专业优秀课程为架构。为了强调学生的动手能力,还重点建设了两门实验课程。此外,还利用学校的各种本科科研基金项目(包括大学生创新基金、著政基金、泰兆基金、校长基金)和各个实验室承担的项目来吸引学生,培养他们思考问题的能力,提高他们的研究兴趣,为日后进一步深造打基础。由于绝大多数学生都将读研,这样的安排无疑起到了积极作用,并成为撰写毕业论文的基础。我们还打通了本科高年级与研究生一年级的课程,利用各种机会举办研究讲座,如龙星计划、专题报告、国际人工智能远程教学等活动,开阔学生的视野,引导研究方向,调动学生的潜质。从专业特点来看,我们的智能学科更偏向于“软”的一侧,因此也充分利用信息学院,特别是计算机系的各类教学资源来帮助扶持新办专业的成长。 我们原有的博士、硕士点是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信号与信息处理两个方向,为了让我们的培养体系更加系统,我们进行了两年的精心准备。2007年底,我们正式向北大研究生院申请增列“智能科学与技术”硕士和博士点。经过必要的论证,最终获得批准,及时衔接第一届本科毕业生升研。至此,本、硕、博一以贯通,作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下的二级学科,一个完整的智能科学技术专业培养体系建立起来,从培养体制上保证了新兴智能专业的顺利发展。 7 特色专业・教学团队 五年来,北京大学智能科学技术本科专业从酝酿到创办,可谓初见成效,走过了颇具挑战的历程。除了确定具有特色的培养目标和方向外,还需要扎扎实实落实每一个环节,并在实践中检验。本科教学迥异于研究生培养,它的计划性、按部就班执行的严格性以及每堂课程的内容安排和效果评估必须一丝不苟。 信息学院秉承了北大的优良传统,对这个新办的专业给予了巨大支持和关怀,使我们能迅速成长起来。我们从一开始就有一套严格的课程设置审核程序、教案检查制度和新教师上岗准入的试讲考核手续。学院有一支由经验丰富的退休教师组成的督导组,随堂听课评估每一位教师的讲课内容、方式和教学效果,及时纠正问题。作业批改和试卷出题也都有严格规定。在课程体系的建设方面,信息学院打通了一年级的公共部分,深化和夯实了数理基础。 在专业课程上,智能科学系提炼了三个课程群,并组织教师进行重点建设。此外还加强对学生动手能力和独立思考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除了在专业上实施分流培养外,我们还针对北大学生的特点,在基础课采用实验班的A、B分级组合方式,满足不同专业对各自基础培养的要求。在专业课程群中,也允许不同兴趣的组合选择,充分发挥和提升学生的能力。为了更好地关怀学生顺利成长,我们除规定教授担任班主任外,还设立了本科生学术导师制,加强对学生的各种指导。智能科学系也注重师资队伍建设,引进了一大批(半数以上)优秀的年轻教师,其中信息学院中从国外回来的教师比例是最高的,为这一新兴学科注入了最具活力和新思想的力量。在招聘教师时,教学需求和能力成为评价的重要指标。 2007年,我们接受了教育部的学科评估,新办专业得到好评。学校开始关注我们的进步,在随后的一年中,我们一再从学校的竞争中脱颖而出,陆续获得了国家一类特色专业、北京市一类特色专业和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等称号,2008年又获得部级教学团队称号。我们的培养体系和人工智能双语教学也分获北京大学的教学一、二等奖。 8 结语・致谢 尽管北大年轻的“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建设初见成效,但征程是漫长的,我们还会面临更多的挑战和问题。然而,智能科学这个本科专业方向是很有希望的,它不仅吸引了大学的新生,也在高考人群中产生着愈加重要的影响,它的健康发展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和精心培植。每所大学都有不同的特点,我们应该从学校、师资、方向、生源以及学科培养性质和目标等条件出发来建设新兴专业。以上是笔者对北京大学第一个“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创建历程的回顾,希望与同行共享。 在专业建设过程中,许多人给予了热情帮助和支持。这里要特别感谢北大信息学院陈徐宗教授,感谢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涂序彦和王万森教授。 最后引龚定庵一句名言:“但开风气不为师”。 4 总结与展望 本文介绍了厦门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系在学科发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基本建设情况。我们希望这些初步的工作总结能对目前正积极筹办本专业的兄弟院校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在我国的发展尚属初级阶段。尽管近几年得到了国内部分高校的重视,但其发展并不是很快,且进一步发展也存在一些障碍。比如,从专业配置来看,目前智能科学与技术并非一级学科,多数学校的“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培养都是依附于其他相关专业。从长远来看,这并不利于整个学科的发展。希望通过各相关高校的广泛交流和积极配合,“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在国内的发展能更上一层楼。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教学模式新思考 摘要:本文探讨了“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的教学重点和教学模式,指出本课程作为“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重要基础课程,应以专业特点和要求为出发点,建立新型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关键词:智能科学技术;课程;教学 1 引言 随着智能科学技术在人类生活各个领域的不断渗透,它所带动的智能技术浪潮正在不断地扩大,并对社会、文化、教育的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作为一门刚刚起步的新专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应用需求。它是一门综合交叉性学科,旨在培养具有脑与认知科学、智能科学、信息科学、现代科学方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计算机、智能系统、信息网络、信息处理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是“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基础课程,作为本专业的“敲门砖”,可以帮助学生对“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有一个整体上的认识,对智能科学领域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2 课程概述 对于刚刚迈进大学校园的青少年来说,他们面临着许许多多的新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专业”问题。自己将要学习的专业究竟是怎样的?它的前景如何?怎样才能学好它?“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是学生接触到的第一门涉及本专业知识的课程,它针对学生的实际需要,系统、科学地解答了学生各种各样的专业问题,为本专业的新同学们提供适时和恰当的“专业引导”,使他们很快进入环境,成为一批积极主动、方向明确、方法正确的新型学习者。 本课程具有以下特点: (1)从宏观上介绍智能科学技术领域的相关内容,综合性强。 课程整体地介绍了智能科学技术以及智能科学领域的基本概念、学术思想、知识体系、学术特色,使学生对“智能科学技术”由完全陌生的状态变为能够对它的基本模型和基本问题建立一个初步、宏观的,然而又是准确和科学的认识。 课程剖析了智能科学技术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使学生明了智能科学技术、信息科学技术、控制科学技术和计算机科学技术各有各的独立研究领域,各有各的独特作用,不能互相替代,但是又互相交叉、互相作用、互相促进。 通过回顾和展望,本课程揭示了智能科学技术的精彩发展前沿技术与巨大的创新机遇,指明当代智能科学与脑科学、神经科学、认知科学的结合将开辟极其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指出智能科学技术面临着科学研究方法论的深刻变革。 (2)解析专业课程结构框架,指引学生采用正确的学习方法开展本专业的课程学习。 科学的学习方法是受多因素制约的多层次、多序列的复杂的动态体系。从微观上说,怎样读书,怎样上课,怎样实验,怎样实践,怎样做笔记,怎样记忆,怎样运用学习时间等都是方法问题;从宏观上看,怎样制定学习战略,怎样选择治学途径,怎样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如何确立学习观和学习原则等也都包含着“方法”问题。 本课程通过阐述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知识结构,并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帮助学生认识整个专业的知识体系,明晰本专业课程的组成、每门课程的作用以及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指引学生采用正确得当的学习方法开展本专业的课程学习。 (3)激发学生热情,培养学生兴趣。 本课程从根本上阐明了智能科学技术必然在现今时代崛起并迅速登上现代科学技术舞台的内在缘由,启示学习智能科学技术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启发学生的历史责任感和崇高使命感,使他们认识到能够学习“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是他们这一代人的幸运。同时,通过分析和案例介绍,说明智能科学技术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大作用,认识到信息化必须走向智能化才能建成现代化国家,从而有效地增强学生学习智能科学技术的自觉性、自豪感。 通过介绍一些典型的智能系统,使学生初步建立起智能科学技术的直观形象和感性认识,相当于进行了一次“智能科学技术的认识实习”,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3 课程教学的认识与思考 3.1 着重实际应用,激发学生兴趣 智能科学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科,它的技术成果、研究动向更新地很快。教师应及时地介绍智能科学技术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将其引入课程教学,增加操作环节,可由教师进行演示,或由学生自己在实验室进行运行。 通过操作加深感悟,是学生参与知识形成过程的关键。通过亲手执行包含智能技术的应用系统,使学生获得关于智能科学技术更为深刻的体验,大大拉近学生与智能科学技术之间的距离,使他们感觉到“智能科学技术就在自己身边”。这样,既增强了学生对本课程的兴趣,又使学生及时掌握了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扩大了知识面。 3.2 组建研究小组,鼓励创新思维 智能科学技术本身处在创新发展时期,特别需要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才。智能科学技术是一个高度综合又非常深邃的学科,依靠常规的学习方法很难把握,同时,它又是一门研究思维规律的学科,思维规律之中最重要的是创新思维。所以,培养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高层次人才,一定要着重创新思维的建立。 教师可综合考虑课程侧重点与学生兴趣,指定几个研究方向,组建研究小组。鼓励学生通过查阅资料、调查实践等方式解答问题,提出自己的新想法。整个活动以互动的形式开展,教师引导学生积极思考问题,通过师生的交流和探讨使学生获得对同一问题的多种思考结果,学生可依照自己的新思路将研究逐步深入,最终,以组为单位向教师和全体学生做专题介绍。这种参与式教学模式使学生在“教”的同时,巩固提高了对知识的理解,并锻炼了学生的逻辑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给学生一个展现自我的平台。 3.3 采用灵活考评方式,建立综合考评体系 传统的单纯以期末考试成绩作为考量的考评方式过于片面,同时也容易束缚学生的思维。综合考虑智能科学技术专业的培养计划以及智能科学技术导论的课程特点,笔者认为,应采用灵活的考评方式,建立综合的考评体系。 本课程考评体系可分为三部分:期末考卷、调研表现、小论文。期末考卷只要基于本课程教材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课堂内容进行测试。调研即3.2节中所提到的组建研究小组,每个小组就自己的研究方向进行调研,参阅书籍、查找资料、深入探讨,以PPT的形式向教师和全体学生进行总结汇报。小论文指学生以自己的调研方向为题目,撰写专题论文。这种考评方式是以书本为平台,培养学生主动系统地获得新知识、新技术的能力,主要包括基本学习能力、自学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和表达能力,鼓励学生勇于创新的精神。同时,也调动了学生查阅资料,自主思考问题的积极性,扩展了知识面。 3.4 参观实验室,了解领域研究现状 智能科学技术学科的大学毕业生,应该既可以从事智能理论和智能系统的研究、智能科学技术相关专业的教学,又可以从事实际与智能技术相关的工程开发工作。而对于刚刚接触这个专业的学生来说,很难从书本中明了自己今后的究竟能做些什么,也很难将书面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通过参观与专业相关的实验室,进行现场教学,帮助学生将课本上的抽象理论与具体实践结合起来,让学生了解将来可能会从事的工作,了解学科领域的研究现状,亲身感受实验室的学术氛围,激发学生对专业领域高水平研究的向往。 同时,还可以组织本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开展系列讲座,讲座内容可包括本科课程学习、专业学习方法、实验室在研项目、领域前沿技术等等。在介绍专业知识的同时,向本科新生传授自己的学习经验,引导他们在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这条道路上稳步前行。 4 结束语 本文介绍了“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的整体内容和主要特点,从“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专业特点、专业要求、培养目标入手,给出了对于本课程教学模式的新思考。“智能科学技术导论”作为一门开展不久的课程,它的教学模式有待进一步地探讨和摸索,只有不断地进行总结,才能找到更适合、更有效的教学模式,培养出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新型学习者,成为我国智能科学技术领域朝气蓬勃的后备大军。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的教学策略探讨 摘要:文章从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特点及对专业本科生的教学目的出发,在分析该课程起不到其应有作用的具体表现和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从课程安排、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核方式、实验课开设和师资队伍等方面进行策略探讨,以促进其发挥应有的导向作用。 关键词:智能科学技术导论;导向作用;教学策略 智能科学与技术是形成于生命科学、控制科学、信息科学、计算机技术以及通信技术等学科与技术交叉基础上的新兴专业与研究方向[1],旨在培养具有脑与认知科学、智能科学、信息科学、现代科学方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计算机、智能系统、信息网络、信息处理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2]。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从2004年设立至今,全国只有17所大学开办该本科专业,目前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还没有完全建立,培养方案的理论体系和实验体系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3-4]。在该专业的课程体系中,智能科学技术导论作为一门专业的基础课程,针对的是学生实际需要,科学、系统地解答了学生各种专业问题[2],可以帮助学生对本专业有一个整体认识,对智能科学领域有初步的了解,以发挥其对专业及专业基础课学习的良好导向作用。研究和探讨如何讲授该门课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智能科学技术导论教学现状 1.1具体表现 对专业认识较少是不少新生入学时找不到学习方向和目标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进入高等学校学习之前,绝大部分学生并不知道“智能科学与技术”指的是什么,涉及哪些知识,应用在哪些领域,影响有多大,他们只是凭专业名称、简单的介绍对该专业有个初步、直观的了解,而在进校后一般都是学习基础课程(如英语、线性代数、电路理论等),到大二甚至大三才开始进行专业课的学习。学生在此之前由于不了解专业方向的学习和研究内容,很难想象他们在专业基础课学习上会有浓厚的兴趣,更不谈学习主动性的提升。智能科学技术导论在低年级开设,目的是让学生逐步认识、了解该专业的概况,达到激发学生学习专业课程、参与科学研究的兴趣,帮助他们对大学学习和生活进行规划和定位。然而,这一门课程并没有起到其应有的作用,具体表现如下。 1) 导论学习与专业学习存在断层。智能科学与技术的专业课程一般安排在大三、大四,而导论一般安排在大一学期,此时,由于知识结构和认知能力的缺失,新生难以将过深的学科形态、专业教学抽象成整体概念,对导论所涉及知识的掌握程度有限,在开始接触大量专业课时,他们已基本忘记了这一门入学时开设的从整体上介绍本专业的课程。 2) 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不高。笔者在对高年级学生讲授专业课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学生对本应在大一就具备的专业思想、所涉及的智能科学技术领域的宏观知识、正确的学习方法等缺乏足够的认识,甚至是处于完全陌生的状态,因此对相关专业课的学习毫无兴趣,一味地认为进入该专业学习是自己的不幸,转而要求换专业甚至退学。 3) 继续从事本专业领域的研究或工作的兴趣低。根据调查发现,很多本专业的学生对毕业去向不持乐观态度,部分打算继续深造的学生考虑的是其他专业,而要进入社会的毕业生则表示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很难,他们大部分认为这是从一开始就没有对大学学习和生活做好规划和定位所导致。 1.2相关因素 通过与其他教师的交流以及与学生的座谈,笔者发现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这门课程没有起到其应有作用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智能科学与技术汇集多种边缘学科与技术,诸如信号与信息处理、信息论与信息通信、模式识别、图像处理、柔性决策与系统科学等内容,因此,课程所涉及的研究领域及内容十分丰富、教学知识结构较为庞大,涵盖范围广,课堂内容庞杂,热点分支多,知识点相对独立,联系不够紧密。正因为如此,在短短的课时教学中,教师的课堂讲述往往宽泛化,缺乏针对性。 2) 授课对象缺乏相关知识。在实际教学活动中,由于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一般开设在入学之初,学生不仅缺乏相关基础知识,而且处于高中到大学的过渡期,他们的学习认知行为、学习方法、学习要求和学习内容的组织形式难以适应教师所授内容。如果课程内容涉及的专业知识过多,学生学习起来就费劲;如果偏重理论,教学会显得过于枯燥;如果过于注重工艺的讲解,又会给学生造成轻视专业基础知识的倾向[5]。如此种种,导致教师在讲课过程中处于两难境地,而学生则难以建立系统、完整的知识体系,在有限的时间里所能掌握、吸收并内化的智能科学基础知识很少,从而不利于今后专业课的深入学习。 3) 教学方式落后。目前,讲授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这一课程采取的教学方式更多是传统的教学方式――课堂教学,而其课程特点是知识面广而不深。因此,传统教学方式的缺陷更为凸显出来,学生知识结构的延伸无法完成,对后续专业课教学产生不利影响。 2教学策略的提出 2.1课程的全程化 作为一门基础专业课,智能科学技术导论应以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发展为主线,贯穿本科四年的学习中,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课或开设学习指导性讲座,如大一阶段应以初步认识、了解专业本身,建立对本专业的信心,激发对专业的兴趣为目的而设置课程内容;大二阶段则为提高对专业的认识、巩固专业信心、学习专业方法、制定专业目标的阶段;大三阶段则是深入掌握专业学习方法、系统学习专业知识的阶段;大四阶段则是走向职场、实践运用专业知识的阶段。通过这4个阶段的递进关系,最终促进学生螺旋化地构建专业知识。 2.2教学方式的革新 把科学研究引入教学过程,使教学活动具有科研性,这是大学教学过程突出的特点[6],因此,授课内容不应完全局限于教材,而应融入教师的科研、工程项目、实践经验以及学科知识。开设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的目的是让学生初步从整体上接触专业基本知识,通过列举专业知识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以及专业基础知识在今后学习、科研工作中的重要性,为专业学习提供一个良好的导向。为此,除了传统的课堂教学外,还可考虑采取讲座方式提供相关信息、讲授相关知识。如选择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不同研究方向的老师,就其所研究领域的知识、学科发展最新概况、智能科学前沿技术及最新科技成果、专业学习方法、实验室在研项目等进行系列专题讲座,这样的讲座一方面更加具有针对性,另一方面能够充分发挥不同研究方向老师的优势。在此基础上进行讲解和讨论,学生可以从不同来源、不同角度了解该专业的内容、研究方法、前沿技术及发展方向,从而引导他们在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这条道路上稳步前行。 2.3调整与优化教学内容 作为一门“入门”课程,智能科学技术导论的讲授切忌涉及太多的理论,这会使学生失去学习的信心;同时,也不允许对课程内容进行重复性的讲授,这会使学生失去学习兴趣。鉴于此,在教学内容的组织上要做到内容难度适中,选择适合学生接受能力且对后续专业课学习有帮助的内容来授课。此外,智能科学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学科,其技术成果、研究动向更新快,教师应及时介绍智能科学技术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引导学生关注本专业的知识应用,拉近学生与智能科学技术之间的距离,使他们及时掌握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扩大知识面,为今后专业课的学习以及就业做铺垫。 2.4运用灵活的考核方式 一般专业课的学习效果比较显著,只要努力,课程结束后,学生一般也就掌握并内化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这些一般的专业课程不同,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的学习效果只能在后续专业学习中逐步体现,也正是由于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等方面所具有的特殊性,其学习效果仅仅通过传统的测试很难检验出来,同时也容易束缚学生的思维,不利于其应有作用的发挥,因此,可考虑多样化的考核方式,如提交通过思考和查阅资料等手段完成的小论文、根据实验报告中的实验步骤写实验体会、要求学生推荐他认为本专业最新科技成果或参考书等。 2.5积极开展实验课 智能科学技术导论是一门从宏观上介绍智能科学领域相关内容的专业基础课,其重要任务是介绍专业教学安排和专业学习方法,并没有深入具体地介绍某一知识点。由于导论课程的特殊性,实验的开设可以参观性、演示性、模拟性为主,如组织新生参观学校组织的电子设计竞赛的作品,在参观过程中,从专业的角度为新生讲解各参赛作品的设计意义和原理。 此外,智能科学与技术覆盖面很广,工程性与实践性很强,现有市场上已存在涉及很大一部分相关知识的技术成果,因此,可进行反求工程式的实验课。如本院实验室拥有的机器人涉及到机械、计算机软硬件、人工智能、智能系统集成等众多先进技术,学生从中可逐渐认识、理解、学习掌握智能科学知识,这种反求工程式的实验课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对学习本专业知识的兴趣,也为后续专业学习奠定了基础。 2.6培养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智能科学技术导论作为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的入门课程,对授课教师提出了很高的素质、能力要求。授课教师应具有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宽广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科研与工程实践经历、高水平的教学能力以及大学生思想教育的经验[7]。 3结语 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这一课程对稳定学生初期迷茫的专业思想动态、激发学生浓厚的参与意识和兴趣、提高学生学习后续专业课程的热情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有重大影响。在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只有不断地实践总结,才能发挥其作为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敲门砖”的作用。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时代召唤智能科学技术人才大军 摘要:论述信息科学技术和智能科学技术的基本概念以及信息科学技术必须提升到智能科学技术的原因,指出这种提升已经水到渠成,提出培育智能科学技术人才大军已经迫在眉睫。最后分析了培育智能科学与技术人才大军的要求、措施和方法。 关键词:信息科学技术;智能科学技术;现代化;人才培养 无论人们是否已经清醒地意识到,理论分析与社会实践都已清楚表明,信息化走向智能化的时代已经来临。这就是为什么当今社会如此频繁地出现各种各样的“智能”前缀: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城市、智能农业、智能建筑、智能仪器、智能计算、智能控制、智能机器人、智能通信、智能服务、智能防务、智能互联网、智能物联网、智能信息处理等。 那么,什么是信息化?什么是智能化?它们有什么联系与区别? 信息化的基本任务,是利用信息技术向社会提供便捷的信息共享服务,智能化的基本任务,是在此基础上利用智能技术,向社会提供智能化的生产方式、工作方式、服务方式、交流方式和生活方式。智能化是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毫无疑问,能否根据社会 的实际需求,不失时机地推进智能化,将直接影响我国现代化的进程。 高等学校应当建设和发展什么样的学科和专业,需要考虑众多因素,但最重要的是社会需求。笔者旨在阐明,尽管我国当前面临多元化的社会需求,但是其中最具本质意义和关键地位的社会需求是信息化必须走向智能化。这是振兴民族大业、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异常变化、保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措。为此,大力发展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努力建设研究生学科,精心培养各层次智能科学技术人才大军,就成为我国高等学校的重要任务。 1信息化与智能化:基本内涵及相互关系 简要地说,信息化,就是在人类活动的各个可能领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来提高人类活动的质量和效率的过程;而智能化,则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在人类活动的各个可能领域充分利用智能技术来提高人类活动的质量、效率和创新能力的过程。 可见,为了准确理解信息化与智能化的含义,需要了解“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的概念,以及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差别。为此,我们有必要考察一下人类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也可以抽象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这一典型活动的抽象模型[1],如图1所示。 该模型的含义是:为了处理现实世界的实际问题,人们必须首先通过自己的感觉器官获取与问题相关的信息,并通过传导神经系统把获得的信息传到思维器官,在这里使用古旧皮层对这些信息进行预处理,使信息更加便于利用;在此基础上,通过新皮层把信息转换为知识,并进而转换为解决问题的智能策略,再通过传导神经系统把智能策略传到效应器官,后者把智能策略转换为智能行为,作用于面对的问题,使问题的状态转变为期望的目标状态。这就是人们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一个基本回合。 之所以说是一个基本回合,是因为获得的信息可能不够充分,导致生成的知识不够完善,制定的策略不够合理。因此,当把这样产生的智能行为作用于问题时,问题的状态不一定能够完全转变到预期的目标状态。这时,就要把偏离目标状态的“误差”作为新的信息,经由感觉器官反馈到思维器官,通过学习来修正和优化策略,以期更好地接近目标。通常,这种“反馈―学习―优化―控制”的过程可能要进行多次,逐次逼近预期目标。也就是说,人类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是一个充满反馈、学习和优化的过程。 通过进一步的分析,我们还可以发现,从功能性质上看,图1所示的人类“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实际上包含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又相辅相成的两个相继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1) 获取信息的感觉器官和它的技术延长物传感系统、传递信息的传导神经系统和它的技术延长物通信系统以及处理信息的大脑古旧皮层和它的技术延长物计算系统,都是直接与“信息”打交道的器官和技术系统。 2) 生成知识和制定智能策略的大脑新皮层和它的技术延长物人工智能系统、其后传递智能策略的传导神经和它的技术延长物通信系统以及执行智能策略的效应器官和它的技术延长物控制系统则是与“知识和智能策略”打交道的器官和技术系统。 既然过程1)是与信息打交道的过程,因而就称为“信息过程”;而过程2)是与知识和智能策略打交道的过程,因而就称为“知识与智能过程”,后者也可以更简洁地称为“智能过程”。不过,“生成知识”的过程也可以看做是“理解信息”的过程,“制定策略”的过程则可以看做是“再生策略信息”的过程(策略可以看做是人类大脑再生出来的一种指示“如何解决问题”的高级信息),而“传递和执行策略”的过程也可以看做是“传递和执行策略信息”的过程。因此,在这种意义之下,过程2)也可以称为“信息过程”。为了体现这两个信息过程之间的联系与区别,过程1)可以称为“基本信息过程”,过程2)则可以称为“高级信息过程”。于是,技术范畴的传感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技术就可以称为“基本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和控制技术就称为“高级信息技术”。 这样,人们就可以更确切地说,信息化,就是在人类活动的各个可能领域充分利用传感、通信和计算这类“基本信息技术”,来提高人类活动的质量和效率的过程;而智能化,则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在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充分利用智能和控制这类“高级信息技术”,来提高人类活动的质量、效率和创新能力的过程。 颇为有趣的是,在图1所示的模型中,如果只考虑通信系统的功能,这当然就是“电信网络(和电视网络)”的模型;在此基础上,如果把计算系统的功能增加进来,它就演变成了“互联网”的模型;进一步,如果再把传感系统和控制系统的功能也增加进来,它就演变成了当前人们正在热切关注的“物联网”模型。而如果再加上智能系统的功能,它就会演变成为“智能信息网络”的模型。 显而易见,物联网和智能信息网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有没有“智能”。也可以说,智能信息网络就是智能化了的物联网。当然,目前的物联网还处在发展的起始阶段,它的基本形态还只是互联网与传感系统的结合,连控制系统的作用也还远远没有充分考虑,更不要说是智能信息网络了。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当前阶段的“信息化”,主要只利用了通信技术和计算技术,还没有完全利用到全部的“基本信息技术”。只是到了最近,人们开始关注“物联网”的时候,才把传感技术与通信技术和计算技术联系起来。 所以,基于通信技术和计算技术的“信息化”的主要作用,是利用通信的传递能力和计算技术的处理能力,为社会提供便捷的信息共享服务,使社会的各种供需关系得到及时的沟通。人们在获得这些供需信息后,就可以调整自己的产品方向和生产计划,提高社会整体的运行效率。但是,产品方向和生产计划的调整都需要通过人类管理者和劳动者自己的实践来实现,基本信息技术本身对此无能为力。 原因很显然,信息所表现的是事物的现象,只告诉“是什么(What)”;知识所反映的则是事物的本质,可以告诉“为什么(Why)”;智能所体现的才是解决问题的策略,因此可以告诉“怎样做(How)”。仅仅利用通信和计算技术的“信息化”工具,不能直接改变生产过程本身,因此就只有依靠人类工作者自己来实际调整产品方向和生产规模。 发展到“物联网”阶段以后,网络中的信息比互联网的信息更丰富了,因为在原有的“人类输入的信息”基础上,增加了不计其数的“物”的信息。不过,如果物联网没有智能技术和控制技术的支持,它的功能仍然还是“信息共享”,只不过信息的来源更加丰富了而已。 然而,采用智能技术之后,由于生产工具自身具有相应的知识和智能,它就不仅可以根据供需信息自主调整产品方向和生产计划,还可以自主地改善生产过程,提高产品质量,增加新的产品品种,来适应社会需求,甚至可以预测社会需求的走向,创造全新的产品,引领社会的需求。 马克思曾经预言,随着大工业的充分发展,劳动者不再是生产流程的一个环节,而是站在生产流程的旁边,对生产流程进行监督和管理。我们知道,农业时代的人力工具和工业时代的动力工具都不可能实现马克思所预见的社会生产方式,基于通信与计算技术的信息化工具和没有智能技术的物联网工具也不可能实现马克思所预见的社会生产方式。这是因为,农业时代的生产工具(人力工具)、工业时代的生产工具(动力工具)以及信息化阶段的生产工具(基本信息技术工具)不具备智能,劳动者不得不成为“生产流程的一个环节”,只有智能化的生产工具,才有可能使劳动者“不再成为生产流程的一个环节”,从而能够“站在生产流程的旁边对生产流程进行管理和监督”,使马克思预言的社会生产方式变为真正的现实[2]。 可见,智能化的生产工具可以使社会生产方式得到根本的改变:由被动跟踪的生产变为主动引领的生产,由人力承担的生产变为机器自主的生产,使劳动者可以站在生产流程的旁边,对生产流程进行管理和监督。这就是“由工业时代的社会生产方式转变到了智能时代的社会生产方式”。显然,这种转变将使社会劳动生产力水平得到质的提高。 这就是信息化、智能化以及它们的联系与区别。 2信息化走向智能化:社会需求与历史必然 信息化必须走向智能化,这是人类社会追求进步的内在和固有要求。反之,如果信息化不能适时地走向智能化,社会的进步就会延缓甚至停顿下来。 根据“科学技术拟人律”的启示[3],信息化走向智能化这种内在和固有的要求可以从人类自身的进化过程中得到直接启发。 考察人类进化的历史就知道,当人类的感觉器官、传导神经系统、人脑古旧皮层系统和效应器官的功能发展起来之后,人脑新皮层功能的强化就成了人类整体能力进化的焦点;可以看出,只有完成了新皮层功能的强化,人类才进化成了完全意义上的现代人类。反之,如果没有新皮层功能的强化,人类的进化就可能依旧停留在“猿猴”阶段,不能成为真正的现代人类。 与此相应,当今时代,传感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技术、控制技术都获得了长足进步。因此,智能技术的强化就成了整个技术能力进步的焦点。同样,只有当智能技术发展起来,人类的智力能力才能得到有效的扩展。反之,如果智能技术不能获得充分的发展和应用,信息技术就会停留在“信息共享”这个初级的发展阶段。 因此,为了适应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为了不断改善人们生存的条件,信息化必须走向智能化。只有这样,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才能得到现代科学技术的全面支持,人类的充分解放才能成为现实。 事实上,人们可以举出无数的事例来说明信息化为什么必须走向智能化,以及如果信息化不走向智能化就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的原因。不过,限于篇幅,这里只能择要略述一二。 1) 例1:物联网研究与应用。 如上所述,目前人们所研究的物联网,其实只是增加了传感器的互联网而已,不要说还没有考虑智能技术的作用,就连控制技术的因素也考虑得很不充分。可是,没有智能技术的物联网又有什么意义呢?一般来说,智能技术在物联网中至少有如下几个重要作用:第一,不同传感器获得的信息之间的智能融合;第二,把这样得到的形式化信息转换为“能够显示内容和价值因素”的信息(称为“全信息”);第三,从这些信息中提炼相应的知识;第四,以这些知识为基础,在目标的引导下生成解决问题的智能策略。 试想,如果得不到“正确融合起来的信息”,也得不到能够显示内容和价值因素的“全信息”,得不到相应的“知识”,也得不到解决问题的“智能策略”。一句话,如果没有智能技术的支持,这样的网联网能够发挥多大作用呢? 可见,物联网的研究与应用必须由“基本信息技术”的层次进入到“智能技术”(高级信息技术)的层次。舍此,不可能解决问题。 2) 例2: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优秀是“转变社会生产方式”,其中一个最受关注的问题是“节能减排”,即节约能源消耗和减少废弃物排放。考察当前的社会生产,主流的生产方式是工业时代遗留下来的产物。工业时代生产系统设计的通用理念是“按照最恶劣条件下的资源需求来提供高倍资源备份,以保证在任何条件下生产系统的连续运转”。正是基于这个理念,导致了所有工业生产系统的“资源高投入”:材料的高投入、能源的高投入、人力的高投入、资金的高投入。“高投入”则导致“高排放”和“高污染”。所以,“三高”是工业时代生产方式固有的本质特征。 怎样才能转变以“三高”为本质特征的工业时代生产方式呢? 肯定的回答是:仅仅运用信息技术不足以解决问题,必须在此基础上运用智能技术,也就是“高级信息技术”(即图1所示的全部技术)才能达到目的。 道理很明显,要想真正转变以“三高”为特征的工业时代生产方式,必须从这种生产方式的初始源头――设计理念――进行彻底变革。这就是用“智能设计”的理念取代原有的“以高投入保障可靠生产”的设计理念。只有设计理念革新了,才能从源头上消除“三高”,达到节能减排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目的。 智能设计的理念是:通过智能技术的“自主学习与自主优化”策略,使生产系统的资源投入和产品产出实现动态的优化配置,从而消除“高倍资源备份”。可见,没有智能技术的应用,就不可能从源头上转变以“三高”为特征的工业时代生产方式。 总之,只有智能技术的普遍应用(即“智能化”),才能使“物联网”走向智能化,发挥应有的作用;只有智能技术的普遍应用,才能使工业时代遗留下来的社会生产方式得到根本转变;同样,也只有智能技术的普遍应用,才能使整个国民经济、社会文明、大众民生和国家安全获得蓬勃的发展,朝着21世纪意义下的现代化目标不断前进。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物联网的智能化也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好,应对全球气候异常变化也好,维护世界和平与国家安全也好,种种迹象都表明,“审时度势,把信息化推向智能化”已经是摆在我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面前的紧迫任务。 3智能化人才大军:特有的素质 为了推进智能化,需要在各个领域大力发展和普遍应用智能科学技术。但是,人是社会生产力的第一要素。发展和应用智能科学技术,需要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训练有素的智能科学技术人才大军。 所谓“规模宏大”,主要是指智能科学技术人才大军在数量上要能适应国民经济、社会文明、大众民生、国家安全智能化的规模要求。智能无处不需,智能化是全社会的需要,不是个别领域、个别部门和个别地区的需求。因此,规模必然相当宏大。 所谓“结构合理”,主要是指培养这支人才大军的教育系统应当具有博士、硕士、学士的合理层次结构。智能科学技术是新兴的、快速发展的,而且体现了当代最先进、最复杂、最前沿的科学技术,没有这样一支结构合理的人才大军,就不可能适应智能化的需求。 所谓“训练有素”,主要是指国家应当设置面向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和专业的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专门体系,按照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进行系统培养与训练,而不宜由其他学科的培养体系来代行兼顾。 图1的模型表明,在学科关系上,智能科学与技术的前端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相衔接,后端则通过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和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相沟通。其中,计算机学科定位于“信息处理”;它输出的是经过处理便于应用的信息,正好提供给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支持“生成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策略”;后者通过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的“策略传递”功能传递给控制科学与工程,支持“策略执行”。可见,它们的功能定位分别是“信息处理”、“知识生成与策略制定”、“策略传递”和“策略执行”,它们各就各位,各司其职,互相衔接,互相合作,形成和谐的流程,但不能互相取代。 那么,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人才大军应当具备怎样的整体素质呢? 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不可能细致地展开讨论。考虑到我国目前已经有众多学校制订了详尽的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的人才培养计划,这里将着重指出:除了其他科学技术学科人才必须具备的共性素质之外,智能科学技术学科人才大军应具备的特殊素质。 3.1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特殊知识结构 众所周知,智能是由信息资源加工出来的最高级产物。因此,智能科学技术是信息科学技术的优秀、前沿和制高点,智能也是人类一切能力的最高级体现。因此,智能科学技术也是生命科学技术最为精彩的篇章。因此,智能科学技术是信息科学技术与生命科学技术两者的交叉学科,应当按照这样的学科性质设计学生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基于这样的特点,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的知识结构(课程设置)应当形成如下最基本的连贯的标志性优秀知识体系。 第一学期,智能科学与技术导论(人文基础)。 第二学期,智能科学史与科学方法论(人文基础)。 第三学期,脑与认知科学基础(专业基础)。 第四学期,智能数学(数理逻辑与模糊逻辑)(专业基础)。 第五学期,机器智能通论(优秀课程)。 第六学期,机器学习(优秀课程)。 第七学期,智能机器人(应用基础)。 第一学期必须开设“导论”。这是因为新生刚从中学走进大学,需要通过“导论”引导学生快速了解什么是智能科学与技术,为什么要学习它,它的发展前景是什么,它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意义是什么,它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是什么,它与相邻学科的关系是什么,怎样才能学好智能科学与技术(包括大学与中学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规律有何异同)。 第二学期必须开设“方法论”。这是因为新的正确的方法论对于理解和发展智能科学与技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而传统科学方法论会妨碍学生理解和把握智能科学与技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方法论的教育必须走在前头。 第三学期必须开设“脑与认知科学基础”。这是因为人工智能的最佳原型就是大脑结构及其支持的认知能力。没有这个基础,我们培养的人才大军就会基础浅薄,缺乏创新的功力,他们在智能科学与技术发展的道路上就走不远。所以,要在二年级一开始就学好这个基础。 第四学期必须开设“智能数学”。学生要着重学好集合论、数理逻辑、模糊逻辑和算法理论,这是智能科学与技术对数学知识的特殊需要,也是学习后续课程必须具备的数学基础。必须在第四学期完成这个准备。 第五学期必须开设“机器智能”。这是本专业的优秀课程。考虑到历史上“人工智能”与“计算智能”和“行为智能”长期处于鼎足三分的状态,而事实上,只有它们三者结合在一起,才能覆盖基本的智能技术,因此需要设置统一阐述这个“三位一体”的新的课程,称之为“机器智能”。 第六学期必须开设“机器学习”。这是因为上述三种智能技术的共同要害都是“学习”,因此有必要开设“机器学习”来深化智能的优秀技术。 第七学期应当开设“智能机器人”。这是因为智能机器人是智能技术实际应用的最典型和最普遍形态,应当让学生在进入毕业设计之前对智能机器人做“解剖麻雀”式的学习和掌握。 其他课程的设置可以、也完全应该结合各个学校的特点自行选择。 还要强调的是,整个培养过程要努力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已有进展与存在问题相依托、启发式和教学双方互动等原则,使学生不仅高度热爱本专业,而且具备很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2智能科学技术学科研究生的知识结构 同样,由于篇幅所限,这里仅指出:鉴于智能科学与技术的内涵非常丰富,应用又无处不在,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生一级学科不宜按照应用领域设置二级学科。分析表明,按照学科的层次结构设置如下三个二级学科比较适宜。 1) 智能理论。 2) 智能技术。 3) 智能应用。 当然,这些二级学科名称的具体表述方法还有待继续论证和优化。 4结语 今天,无数的事实(智能A、智能B……智能Z)告诉我们,社会对于“智能”的需求已经不止是母腹中躁动的婴儿,也已经不止是大海平面上依稀可见的航船桅杆,而是已如初升的太阳普照大地,如大潮的奔涌席卷四方。 面对时代的召唤和社会的需求,高等学校的教育和科研工作者义不容辞,责无旁贷。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推进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和研究生学科的建设,为我国和世界智能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华夏学人的积极贡献!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对智能科学技术教学的几点认识 摘要:结合我院在智能科学技术相关课程中开展的教学实践活动,就教学理念、教师素质培养及创新实践教学方法应用三方面阐述了作者的一些体会。 关键词:智能科学技术;教学理念;素质培养;创新实践 智能科学技术是数学、物理、电子、计算机和信息处理以及哲学、生命科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学科。智能科学技术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具有信息科学、智能科学、脑与认知科学、现代科学方法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计算机、人工智能系统、信息网络、信息处理、自动控制、系统优化专业知识和综合技能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在一定程度上,智能科学与技术代表着信息技术的前沿,其理论研究与应用开发对我国现行的教育与教学理念提出了挑战。在现有的教育体系中增加智能理论和智能技术教学,对全面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创新的思维方式,激发他们对信息技术的追求具有积极意义。因此,为适应社会对从事智能化产品研发人员的迫切需求,同济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近年来率先提出并建设智能科学与技术课程链,包括计算机控制系统、机器人与人工智能、智能技术等,力图建成各环节有机联系、具有较宽覆盖面的“课程链”。 在实际教学中,为了适应快速的技术发展趋势,更好地利用有限的教学资源、实验资源和课时约束,近年来,我们对智能科学与技术相关的各门课程进行了整合,对课程的教学理念与内容、教师素质培养、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与实践。 1师生共同实现自我 叶澜教授指出:“教师应该具有与时代精神相通的教育观念[1]。”智能科学技术相关的课程涉及大量前沿科学,我们必须跟上甚至超越先进国家的研究步伐。根据研究型大学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吸收现代先进教育观念,我们树立了师生共同实现自我的教学理念。 教学主体应同时包括学生和教师,成功的教学有赖于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2]。一直以来,以学生为中心已成为大家的共识,学生既是大学的服务对象又是大学品牌的建设者和传播者,社会对大学的认可正是基于毕业生服务社会的能力和表现,因此教学必须从学生的长远利益出发,创造学生价值[3]。智能科学技术具有快速的发展趋势和交叉的学科特性,因此要求师生共同把握潮流脉动。学生要积极地、主动地、有目的地学习并创新,也就是“学会学习”,同时带给教师最现代、最崭新的观点与视野。譬如在今年的计算机控制系统课程设计中,几名学生针对春运火车票实名制运行中因人工进行身份核对造成的大负荷工作量、检票时间过长等新问题,大胆提出了火车票实名制电子客票系统的设计方案,以及利用已经商品化的身份证检测装置进行智能检票原型机开发的设想。这让我们惊喜地认识到教育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而应能够启发学生自主地寻找问题、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 面对智能化发展趋势,教师不再是一部百科全书,而应变成向导、顾问及合作伙伴,帮助学生在独立思考的道路上加速前进,引导学生发现新问题,掌握新知识,使学生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具备合作与解决问题的能力[4]。而教师也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强化专业水平,师生共同进步,实现自我。在机器人与人工智能课程中,讲授实际机器人受到各种不同约束,只用理论公式讲解不仅枯燥而且不易理解。在和学生答疑讨论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将这种约束用动画表示出来,学生很感兴趣并且易于掌握各种约束的实质。动画的制作本身就体现了智能技术的发展,学生在这方面的技能往往比教师更新潮、更先进,教师在此时也从学生处获得更多技巧,丰富自我。通过师生间的高频互动,实现教学相长,提高了教师的教学与学术能力。 2加强教师素质培养 智能科学技术的知识更新速度很快,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智能技术应用的基础――处理器已经更新换代了好几代,相应的高校实验课程也随之调整。进入21世纪,技术发展更快,此时在教学中仅依赖个别老教师就显得力不从心。较其他学科,智能科学技术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应加强教师梯队尤其是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为此,我院始终坚持制订并实施人才培养计划,推荐和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开展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及时把握国外顶尖知名大学的专业与学科建设动态信息。在与国际知名企业合作的同时,多次派教师赴企业进行实地参观学习,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也学习其先进的管理观念,使教师具有更合理的能力结构。 另外,我们也借助学校平台开展教师队伍的自身培训工作,通过青年教师讲课竞赛、老教师教学经验讲座以及邀请国内外专家来校交流等形式,进行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的交流;发挥新老教师在教学经验、知识面和智能技术应用能力等方面的特长,组织各种教学业务活动,积极推动新老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 教材建设和课件建设是培养青年教师的重要载体。在参编教材过程中,青年教师加深了对课程理论体系、相关技术发展及如何将科研成果运用到教学当中的了解。相比美、欧、日等发达国家,我国的智能科学技术较落后,因此青年教师应充分发挥外语好的优势,直接从外文文献中获得最新资讯,传递给学生。 同时,我们也对双语教学乃至全英语教学进行了有益探索,对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职业素质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教育是一个使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变得更完善的职业。只有当教育者自觉地完善自己时,才能更有利于学生的完善与发展[5]。 3科研与教学结合、学习与创新结合 实践是新世纪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6]。智能科学技术与实际相结合才能得到持续的发展。教师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学生的学习与创新实践相结合,是智能科学技术教学的一个有益探索与尝试。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将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学过程,利用科研方面的优势,教学相长,形成科研与教学的良性互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不断跟踪国际研究的前沿,掌握和了解该学科的成就和发展状况,有利于提高专业素质,拓宽知识面,强化超前意识。 通过将科研项目与课程建设相融合,如国家863高技术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等,使得本科教学与实践创新过程和科研项目息息相关,成为智能科学技术实践教学的重要延伸。近几年,我校以部级科研项目和科技竞赛为背景设立主题研学项目,如机器人技术研究小组、智能小车技术研究小组、嵌入式系统研究小组等,产生了一大批学生创新成果和竞赛佳绩,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赛)、飞思卡尔智能车大赛、嵌入式系统等连续获得30余个重要奖项。在2009年的RoboCup类人组足球赛中,我校借助科研项目对双足移动机器人的研究成果,成功地将视觉处理、基因算法在步态学习中的应用以及基于生物诱导机制的步态产生运用到NAO上,克服了时间短、经验少等问题,成功取得决赛权并进入了16强。 在智能科学技术课堂教学的同时,我们借助校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电子信息科技创新基地、实验中心及大学生创新计划,为课内综合性教学、课外实验选修课、实验研讨课、自主研学等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极大地促进了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和实践能力的提高。 4结语 智能科学技术在未来人类社会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相比其他学科,该学科具有发展速度快、知识面宽、综合性强等特点,因此在教学中必须针对这一特性做出必要的改革和创新。改革要兼顾知识的传授、能力的培养和素质教育,必须是教师和学生同时作为主体的自我提升过程,从而实现培养具创新意识、思维、能力的21世纪适应型人才的目标。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把握智能科学技术学科及教育的正确发展方向 摘要:介绍我国智能科技教育特别是课程教学的概况,探讨中国人工智能水平及其评价问题,着重研究我国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指出必须重视人工智能是一门具有较强理论基础的新兴技术学科这一基本属性。 关键词:人工智能;智能科学技术;学科;教育;发展方向 0引言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又称为机器智能或计算机智能,是计算机科学或智能科学中涉及研究、设计和应用智能机器的一个分支。人工智能近期的主要目标在于研究用机器来模仿和执行人脑的某些智力功能,而远期目标是用自动机模仿人类的思维活动和智力功能。 1来之不易的大好机遇 比起国际上人工智能的发展情况,我国的人工智能研究起步较晚,发展道路曲折坎坷,经过质疑、批判甚至压制的艰难发展历程。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的人工智能研究才开始活跃起来,但由于当时社会上把“人工智能”与“特异功能”混为一谈,对两者一起批判,并一并斥之为“伪科学”,使中国人工智能经历过一段弯路。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于1981年在长沙成立后,长期得不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国内科技界的认同,只能挂靠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直到2004年,才得以挂靠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这足以表明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成立后经历的20多年岁月是多么艰辛。因此,在这个时期内,有比较多的中国人工智能学者研究人工智能哲学问题是有历史原因的。 直到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人工智能才逐渐走上发展之路。近两年来,国家领导人对人工智能高度评价,并对我国人工智能的发展提出重要指示,有关部门了《中国制造2025》《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这些文件体现了我国已把人工智能技术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为中国人工智能的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优良环境,也赋予人工智能艰巨而光荣的历史使命。 2016年4月,中国人工智能学会联合20余家国家一级学会,在北京举行“2016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大会暨人工智能60周年纪念活动启动仪式”。这次活动恰逢国际人工智能诞辰60周年,谷歌Alpha Go与世界围棋冠军李世石上演“世纪人机大战”,将人工智能的关注度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启动仪式共同庆祝国际人工智能诞辰60周年,传承和弘扬人工智能的科学精神,开启智能化时代的新征程。 2大力发展智能科学与技术教育 包括人工智能教育在内的智能科学技术教育是智能科技和智能产业赖以发展的强化剂和推动力,也是高素质智能科技人才培养及智能科技与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我国的智能科技教育已初步形成学科教育与课程教学体系,并在大学计算机、智能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自动化等专业开设不同层次的人工智能类课程。中国智能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和人工智能的基础建设问题,都与智能科技人才培养密不可分。只有培养足够多的高素质智能科技人才,才能保证我国智能科技的顺利发展,进而攀登国际智能科技的高峰。 智能科技教育和人才培养是智能科技学科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少数高校开设各种人工智能类课程以来,经过推广与提高,30年前的人工智能星星之火如今已形成燎原之势,数以百计的高校开设了各种层次的人工智能类课程,有些课程已成为我国高校教育园地上的名花。例如,中南大学的人工智能课程已成为首批部级精品课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网络课程、部级全国双语示范课程、首批部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和部级资源共享课程。全国已有20门智能类课程入选部级质量工程。尽管为数不多,但这些智能类课程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已为国家培养了成千上万的智能科技专门人才。虽然这些课程只占数以千计的部级质量工程课程的冰山一角,但也表明智能科技课程仍然占有一席之地,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全国智能科学与技术教育暨教学学术研讨会是我国人工智能教育与教学领域具有特色的最权威的学术盛会,自2002年起已成功举办了13次,对于智能科技及其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4年在北京大学开设的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已发展到全国近30所大学,仅这些大学的“智能”专业每年就培养大约2 000名人工智能专业人才。据估计,近30年来,全国高校已培养人工智能及其相关学科的硕士和博士数以千计,本科毕业生数以万计。这些高层次的人工智能专门人才是我国发展人工智能的最为宝贵的财富。这些年轻的智能人有幸遇上千载难逢的人工智能大好发展机遇,必将成为我国智能科技跨越式发展的中坚力量。 3客观评价我国人工智能科技水平 无论是智能科技学科建设或是智能科技类课程建设,都离不开对我国人工智能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的深刻认识。 有些学者或企业家认为,我国的人工智能科技水平已经与美国不相上下。我们需要科学客观地评估已有成绩,既不要妄自菲薄,又不能夜郎自大,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深刻认识差距。过高地估计我国现有人工智能成果既不实事求是,又不利于人工智能学科与产业的健康发展。 美国是世界上人工智能科技整体水平最高的国家。分析中美两国在人工智能方面的差距,有助于我们保持清醒的认识。许多人工智能界内专家指出:我们在人工智能方面一直跟踪美国的理论,然后应用并在一些地方有所创新,应用上的追赶很快,但是,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和美国还是差距很大的。国内做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的人很少,这是学术环境问题造成的。例如,美国把脑科学和类脑科学排在研究的最前面,而我国在这方面的自主研发能力却比较薄弱,在突破和创新上也有所差距。又如,国内在深度学习方面发表了不少论文,但真正有理论创新或具备重要应用价值的研究并不多。 美国人已经在构思下一个人工智能是什么,而我们这里还没有动静,这是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这个难题牵涉面很广,不是一两个团队投入进去就能解决的。这种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我们学术评价体系以及以实际应用为导向有关。我们可能要通过10~20年的努力才能在人工智能方面全面赶上美国。 许多有识之士认为,我国当前的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很大差距,国际影响力有待提高。然而,国内有一部分人工智能研究与开发人员却过高地估计成绩,认为我国的人工智能已经在很多方面甚至全面超过国际先进水平。评价一门学科是否达到或超过国际先进水平,不但要有客观标准和国际同行普遍认可,而且要有一批令人信服的标志性成果。这里笔者不准备具体讨论或争论这个问题,而是试图从以国际人工智能之父图灵命名的国际计算机学科科技最高奖图灵奖的获奖情况来说明我国人工智能的发展水平。 自1969年以来,美国计算机学会先后举行过48届图灵奖评审与颁奖,图灵奖得主共计64位。其中,美籍华裔计算机科学家姚期智2000年获得图灵奖,他是图灵奖设立48年以来获得该奖项的唯一华裔学者。在64位图灵奖得主中,有12位杰出人工智能专家获此殊荣,但当中没有一个是中国人。 4坚持人工智能研究及教育的正确方向 国际人工智能在过去60年历程里,取得举世瞩目的进展和公认成果,但其发展也是极其曲折与坎坷的。之所以艰难前行,除了由于科学发展的必然性外,社会上对人工智能的误解与偏见及人工智能内部的偏激争论,特别是在人工智能哲学与方法论方面的争论都是不争的事实。人工智能三大不同学派之间势不两立的争论持续了约30年,直到本世纪初才平静下来。人工智能学界已形成共识,即面对现代社会科技、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任何一种人工智能方法,无论是符号主义、连接主义或行为主义,均不可能单枪匹马打天下,而需要各个学派之间携手合作,走综合集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康庄大道。尤其是今天的中国,人工智能面对大数据、机器人、“互联网+”等国家重大战略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探索大规模深度学习、类脑神经计算、智能机器人、智能互联网、智能物联网、智能移动终端、产业智能化升级等重大理论和技术问题,推进社会智能化进程,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才是人工智能研究与发展的主流,至于学派和方法之争已不是人工智能研究的关键。 在人工智能与哲学的关系方面,应该说人工智能有哲学和方法论问题需要研究,但人工智能不属于哲学。有一些人从信息哲学或人工智能哲学角度进行人工智能研究,既是需要的,也是值得支持的,但不应该过分夸大哲学和方法论问题对人工智能的作用,必须强调智能实现理论、方法、技术在人工智能研究中的优秀地位,必须注重人工智能是一门具有较强理论基础的新兴技术学科的这一基本属性。 人工智能作为一门新兴技术学科,特别需要就其发展和应用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技术问题进行踏踏实实的研究。吴文俊先生曾经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我们真正的意图绝不在于口舌之争,在字面上夸夸其谈。真正应该做的事是实干巧干,借计算机时代来临的大好契机,率先在全世界推行脑力劳动机械化,以具体成就和我们的成功来向世人表明我们的主张。” 前面提到,人工智能诞生60年走过了极其曲折与坎坷的历程,但我们不愿意更多地回忆与评论国内外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的种种艰难往事,只是希望大家能记住历史教训。过激的、势不两立的学派争论和过于浓厚的哲学色彩都不利于人工智能学科全面与健康的发展。今天,在进行人工智能/智能科技研究与教育时,一定要把握人工智能作为一门自然科学新兴学科的方向,从获得国际人工智能学界认同和经受应用检验两个角度,创造中国人工智能的新成果和新品牌。 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抓住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作为专业建设的突破口,这是非常正确的,尤其是教材,作为课程教学环节的重要资源,不仅是专业建设和教学活动的重要载体,而且对学生的课程认知和能力培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和启迪作用,因此需要用十分严谨和科学的态度去对待。实际上,入选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部级规划教材的4本人工智能教材中,有3本书的作者为现有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教授,这至少从一个侧面说明,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还是有着较好的人工智能教材基础的。 当然,由于智能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在开设人工智能课程之前,一般会有智能科学技术导论和脑与认知基础这两门前导课程,因此作为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的人工智能教材,应在结构和内容上有别于其他信息类专业的同类教材。但作为人工智能的主流理论、方法和技术,仍然应该是该教材应该坚持的基本架构和内容主线,而不应该偏离。 在当前国内外人工智能空前大好的发展形势下,作为人工智能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创新进取、谦虚谨慎、求真务实,用科学态度对待人工智能科学和智能科学技术问题,为国内外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为我国智能科技人才的培养做出新的贡献。 5结语 国际人工智能已经走过60年的光辉历程,我国的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也迎来了她的第二个10年。进一步发展人工智能和智能科技需要办好智能科技教育,我们要再接再厉,争取在人工智能和智能科技教育方面做出更多更好的创新性成果。进一步发展人工智能和智能科技同样需要把握人工智能和智能科技学科的正确发展方向,把握人工智能教育的正确方向。做到这一点,我们的智能科学与技术学科与专业就大有希望!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智能科学技术导论教学目的及策略 摘要:针对智能科学技术导论作为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开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问题,分析现在的教学情况,从课程讲授目的出发,深入探讨整个课程结构设置并提出在教学策略上的改进意见。 关键词:智能科学技术导论;教学目标;教学策略 1课程概述 21世纪信息科技席卷全球,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带来深刻的变革,信息产业已经逐渐成为推动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之一。作为现代科学技术优秀之一的智能科学技术正在迅猛发展,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融入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拥有非常广阔的前景和应用需求。在高校中推进智能科学技术专业教育,重点培养高水平的智能科技人才显得尤为重要。 智能科学与技术概括地讲是研究智能现象及其运用规律的科学技术,严格地讲是研究智能的本质和扩展人类智力功能的原理和方法的科学技术(图1所示为智能系统模型),旨在培养具有脑与认知科学、智能科学、信息科学和现代科学方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计算机、智能系统、信息网络和信息处理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强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智能科学技术导论作为智能科学与技术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应该充分发挥良好的“敲门砖”作用,帮助学生对智能科学领域有一个初步了解以及整体宏观认识,对其以后能够更加深入学习专业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因此研究和探讨如何讲授该门课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课程整体设计及目标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这门课程开设在大一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面对的是还处在“考试模式”向“自主学习”过渡的学生,怎样将他们成功地领进“智能的大门”,为学生以后几年的学习奠定良好基础,更为以后的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首先,智能科学技术导论应该对学生起到专业引导的作用。智能科学技术导论概括介绍智能技术发展的起源和重要性、现状和应用、未来广阔的前景等,使学生在宏观上掌握专业方向,帮助学生了解以后的课程设置和专业培养目标,引导学生从高中时代的填鸭式教学中走出来,掌握好本专业知识学习的方法和技巧,减少学生专业学习的盲目性,培养其专业意识,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和学习观,为学好本专业打下良好基础。 其次,智能科学技术导论应该向学生普及智能科学技术专业的基础知识,带领学生进入智能科学的广袤森林;将引导学生掌握智能科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结构,揭开智能科学的神秘面纱,在此基础上了解智能科学技术与相关学科的交叉关系及应用,不仅仅从理论上,更从实际出发认识到智能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大贡献。教师应当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培养出高质量、高水平的智能人才。 最后,通过实践帮助学生对智能科学技术有更加深刻直观的理解,从实际出发介绍智能信息网络,通过演示智能机器人、谷歌无人驾驶汽车、专家系统等实际案例,说明智能科学技术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的巨大贡献,带领学生进入智能科学的天下;以实际应用作为理论的辅助,使学生更加深刻地感受智能科学的魅力。 3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及思考改进 3.1改革教学模式 教师须摒弃纯理论教学和枯燥的说教模式,采用多种方式并存的教学模式;在基础知识讲解的过程中引入科研项目,通过举例将专业基本原理运用在实际工程中,使学生对理论知识有一个更加直观和清晰的认识,与此同时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可以请智能专业不同研究方向的教师,就其研究领域的研究动态、最新研究成果和在研项目进行专题讲座,解答学生的各种疑惑,使学生可以从不同来源和不同角度了解该专业的内容、研究方法、前沿技术及发展方向。 3.2采取课堂与实验室结合教学 教师可充分发挥实验室的作用,大一乃至大四的学生都可以小组为单位或者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在导师的指导帮助下参与实验室的实际科研工作,如每个小组根据具体的科研要求制订一个学期目标,于固定的时间点到实验室进行小组讨论以及与老师交流,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这样有助于学生将书本上的知识与实际应用结合起来,对所学知识有更直观和深入的认识,也可以更好地了解专业现状、领域成果以及以后的发展方向,更重要的是可以从学长身上汲取一些学习方法和经验,对以后的专业课深入学习会有很大帮助。另外,实验室中高年级的研究生甚至博士生可以在整个学习过程中解答学生的各种疑惑,在整体上提高学习效率。 3.3建立多样化、全方位的考评模式 仅仅以卷面成绩评判学生能力的方法在根本上存在弊端,束缚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有悖于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这门课的初衷。我们采用多样化的考评方式:①小组讨论答辩。在课程教学进行过程中,以学习兴趣小组为单位选择智能科学技术的题材作为学习主题,进行资料查询和小组探讨,最后以报告的形式进行课堂答辩;②实践创新。根据教师以及学长演示的智能系统,撰写一篇小论文,提出自己的看法、疑惑以及创新点,有兴趣的学生可以参与智能系统的开发中;③期末仍然进行卷面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掌握情况,只有根基打稳才能更上一层楼。 4结语 为了更好地落实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课程的方针,实现该课程的教学目标,笔者结合当前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教学模式、采取课堂与实验室结合、建立全面多样的考评模式3项改革措施,期望智能科学技术导论这门课能够对学生起到指引性作用,帮助学生拨开智能科学技术的神秘面纱,激发其学习研究兴趣,为后续专业课学习打下良好根基。只有不断地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才能更好地帮助学生在智能科学领域开一个好头。 智能科学技术论文:智能科学技术在计量科学中的应用 摘要:针对传统的测量技术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计量科学研究的问题,在分析计量科学研究前沿的基础上,提出将智能科学技术引入到科学计量中,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计量的准确度,并结合质量计量过程中使用的智能质量测量仪器的实例,指出进行高准确度质量计量研究必须依靠智能科学技术的观点。 关键词:计量科学;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机器人;质量计量 0 引言 人类发展的历史离不开计量科学,这门科学是伴随着物品的交换活动而诞生和发展的。随着人类的进步和生产的社会分工,一个产品的通用和互换属性越来越高,我们所熟悉的古代“度量衡”逐步发展为现在的计量科学技术。 测量仪器测量的到底准不准,只有经过计量校准后方能判断,否则给出的测量值是不可靠的,进而在物品交换中导致不信任的行为及结果,即所有的测量值只有在给出的测量不确定度范围内溯源到计量单位上才可靠。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在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绿色能源、生命科学等世界尖端科学领域中的科技成果向世人展示出“科技要发展,计量须先行”的理念。可以说,计量科学是一切测量技术的科学基础。它首先是建立在最新物理学理论和效应的基础上,利用最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来研究物理量与化学量及其测试方法的一门学科。然而,当代的计量科学正处于变更和更新时期,通常的测量方法已经不能满足更高准确度的测量要求,单一的测量技术和某一门学科无法满足计量科学的要求,因此要求综合各门学科来为计量科学进行服务,这也是笔者所提出的智能科学技术在计量科学中的应用和实践。 1 计量科学的研究前沿 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逐步成熟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的确立,计量科学不再服务于传统科学领域,还形成了诸如材料计量、能源计量、生物与医学计量、环境计量等前沿研究点。2012年3月,全球领先的计量科学研究机构——英国物理技术研究院(National Physical Laboratory,NPL)了《2020年计量愿景规划》,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智能和互联式测量”,这一重要主题是指将大量智能技术与智能传感器与互联网结合起来,集成到一个全球性的信息网络中形成物联网,每个物体中将被装入可进行智能测量的传感器,通过互联网和数据融合技术实现网络化校准。 国际上机器人学的研究和机器人技术发展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美国是工业机器人的发源地,早在1959年就制造出世界上首台工业机器人。20世纪60年代末,高速发展的日本经济面临劳动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工业机器人无疑为日本解决了燃眉之急。日本1967年从美国引进机器人及其技术,并于次年试制成日本第一台工业机器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日本一跃成为“机器人王国”,其工业机器人年产量、国内机器人装机台数和机器人出口量均处于国际绝对领先地位。此外,德国、法国、意大利、英国、瑞典、韩国和前苏联等国的工业机器人都得到了较快发展。在国际计量界,德国PTB是智能质量计量顶尖水平的代表。为了完成质量量值传递,PTB专门设计了适用于质量计量的自动加载卸载装置。 发达国家在计量科学研究中大量使用机器人先进技术,一方面提高了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服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计量科学研究中的准确度,并从大量数据中提取有效的信息作为科学研究的参考。在质量计量的过程中,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采集和传感器数据处理更加自动化,而且正向着实时化、精细化控制和智能化方向发展,也使计量校准朝着动态、综合、多参数和多功能方面发展。在国际先进的质量基准实验室中,均采用智能质量测量系统进行质量标准的测量。 此外,智能传感器技术也是测试技术与仪器领域中比较重要的创新技术,它们在该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智能传感器与传统的模拟传感器输出模拟原始信号不同。首先,智能传感器输出的是数字信号,并进一步与虚拟仪器中的主要硬件——计算机交换信息;其次,智能仪器技术提供了强大的网络化平台,在此基础上可以组建远程智能测量系统。分散在不同地理位置、不同功能的测量设备可以组成一个网络测控系统,使测量仪器的智能化程度大大提高。 2 智能机器人在质量计量中的现状 人类进人21世纪,计量科学和智能机器人技术都各自发展到了一定的高度,两者与现代科学的每一个分支都有密切联系,也综合了很多领域的知识,尤其与机械设计制造、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智能科学技术、智能传感器等领域有着高度重合和相似的内容,更涉及多个专业之间的相互通融与支撑。学科交叉是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主要特征,智能机器人需要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计量科学研究领域也需要进一步提高科研中测量的准确度和效率,这意味着两个广泛的科研分支需要开展更广泛的学科交叉研究与开发和更全面的渗透与合作。然而,我国的智能机器人与计量科学的相互结合和提高还没有到达一定的高度。 质量是目前唯一使用实物作为基标准的物理量。砝码是复现质量值的实物量具,其量值传递溯源到国际公斤原器。砝码的质量及相关参数(体积、磁化率)的精密测量,以及准确、快速的砝码量值传递体系,有助于提高对各个行业的校准测试水平和计量服务能力。然而,我国的自动化质量测量系统的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20世纪90代中期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尚存在着不少的差距。例如,在数量上我国电子衡器所占比例仅为6.6%,其中工业用电子衡器为40.8%。商用电子衡器为6.4%,而发达国家工业衡器为80%—90%,商用衡器为50%—60%。其次,我国测量衡器品种尚少、功能不齐全、动态称量准确度低、产品稳定性和可靠性还比较差,产品好的厂家所用的关键配套件还得依赖于进口。 在国际先进公司中,目前广泛使用智能加载卸载设备进行质量计量,如瑞士梅特勒一托里多公司的自动加载设备、德国赛多利斯公司的系列质量比较仪等。从开发市场角度考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高精度微克级称重及智能化测量系统有很大的发展前途。目前,为了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我国微克质量、超微质量的研究集中于高精度的微质量测量仪器的设计,以打破国外产品和相关技术的垄断。 在质量计量科学研究中,为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和空气流动等环境因素的影响,需采用智能质量测量系统,如日本国家计量院采用a1000,a100和a5的自动化质量测量系统,在2002年日本做主导实验室的CCM.M-K5国际关键比对中,均采用了这些质量测量系统。在研究智能质量测量系统的基础上,瑞士、法国、奥地利、韩国等国家还着手进行了砝码自动检定校准装置的研制,这是因为智能测量系统不仅要保证系统中每台仪器设备都是合格完好、正常工作的,而且要保证整个系统动作一致、量值统一,所以对于这种多参数、多变量的测量控制系统,智能科学技术的支持校准是必不可少的。质量的自动测量已经成为先进国家计量研究机构的必备测量装置。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负责我国最高等级质量量值的传递和溯源,并进行质量单位的复现和各种准确度等级质量标准的量值传递。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建设,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备的质量基\标准体系,特别是在1mg~20kg范围,我国质量量值的测量能力通过国际比对、国际质量最佳校准能力(CMC)的评审等确认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2005年,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引进了世界上准确度最高的质量比较仪M-one,其天平带有6个转盘位置,可以自动完成6个砝码之间的比对测量。由于完全采用了真空质量测量,其测量结果比在恒压条件下的测量好的多,而且该智能测量系统的内部转动不会引起空气的扰动,确保了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此后,计量院引入了世界上最先进的AX64004大质量比较仪(50kg)、a2000全自动比较仪(20kg)、CCL1007真空质量比较仪(1kg)以及CCR10质量比较仪(1mg—10g),并开展了基于智能测量的质量计量相关研究。如图1所示,20kg自动加载质量测量系统a20000中的质量比较仪最大秤量能力为26100g,读数能力为1mg,可以适用于F1等级1-20kg砝码质量的自动测量,并能在7天内完成F1等级250块20kg砝码质量量值传递,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图2为CCR10砝码自动化质量测量系统,图3为50kg砝码大质量智能比较仪Ax64004。 这些新建立的自动化质量测量装置极大地提高了质量测量过程的自动化水平,避免了测量过程中人员因素的影响,提高了测量结果的可靠性和测量效率。结合智能科学技术,计量院先后获得了多项重大课题,包括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和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在接受和吸收世界最先进的科技成果之外,我们无不希望能将智能科学技术引人到计量科学中去,提高我国计量科研的水平和实力。 3 结语 以人工智能和认知科学为基础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智能科学技术学科,其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都属于智能科学技术课程,该前沿学科课程群完全涵盖了科学计量过程中所需要使用的关键技术。经过长期坚持不懈和艰辛努力,我国的智能科学技术分别在教学、教改和理论应用中取得许多骄人的成果,全国范围内也建成了很多部级的教学团队,多门人工智能系列课程已经建设成为部级的精品课程,多部人工智能系列教材和著作已获得出版甚至多次再版,为推进我国人工智能课程的发展做出了积极有益的贡献。在这种大形势下,我们应该继续坚持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理论联系实际,拓展智能科学在我国计量科学中的应用。
经济法学论文:基于消费者价值的经济法学论文 一、经济法的价值考量:价值关怀与对象界分 (一)基本价值 以法律价值扭合与法商复合理念为考量长久以来,之于经济法作为部门法的争议不断,在政府工作报告给予官方认可之后,学界争议暂时搁息。但之于经济法理念价值的思辨,法学学者仍然力求日新。2根据漆多俊教授的观点,经济法的价值亦不外乎“秩序一效率一公平一正义”。’其指出,“以上各项价值及他们间的层次关系,无论对于法或对于其他社会规范,是一致的,这是它们共同的价值体系(价值链)”;“经济法是法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同一般法的价值一样,它也具有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价值,它的价值链的中心环节也是效率与公平”。笔者认为,这并非是法价值的简单堆砌,而是相互关联、有机联系。真正被累加的要死,形成法价值净效应的合拢。之于“秩序一效率一公平一正义”的价值体系,不妨视为某种程度的缔结与扭合;从另一方面观察,“秩序一效率一公平一正义”的价值体系完成经济法乃法之一部的有效证成,使其与政策规范相区分。笔者赞同漆多俊教授的观点,还落于其与法商复合理念的契合。笔者将法商复合理念分解,“法”对应制度与规范,“商”对应经济与管理。则探求制度、规范、经济、管理背后的价值关怀,仍可得出正义、公平、效率、秩序的结论。而漆多俊教授强凋的中心价值链“效率一公平”,恰与“经济一规范”中的“效率一公平”吻合,使之(“经济一规范”)与经济法又存在某种冥合。鉴于法商复合理念的提出,仍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漆多俊所提的法价值已然包括四项内容,何以法商复合理念之“法”只有两项内容。笔者认为,不应简单囿于所谓广义与狭义的文字之辩,尚应另觅佳径。具体而言,包括两点:其一为法制与法治的区别,法商复合理念之“法”强调法制(静态居多),与“商”对应;漆多俊教授所提的法价值由应然角度出发,发端于法治的思考,故而内涵不同。其二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映经济基础,对照经济基础,法(规范)同步体现的价值便只得后退。 (二)主导价值 以人本观念与社会本位为考量之于经济法的特殊性,其主导价值不应简单落于“秩序一效率一公平一正义”。根据一些学者的观点,人本观念与社会本位所烘托的价值可以视作其经济法的主导价值。笔者认为,人是社会性群居动物,“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本观念与社会本位仅就概念而言固然存在字面差异,但究其实质,探其逻辑,则应属连贯一致无疑,并无相悖之处。强调经济法的主导价值,作用有三:第一,符合一般社会科学的研究逻辑。科学本身是人的一种理性思维运动,与人性有着天然的联系。休谟指出,因其潜在地受制于人们的认识范围且要由其的权力与能力来判断,所有各种科学均或多或少地与人类本性有关,也均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关于人的科学。西方古典人文与近现代人文主义的实践已经证实:人性问题是一切社会科学的研究起点。第二,勾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政策。笔者认为,社会本位是异于(但不介于)个人本位与国家本位的“第三条道路”。经济法价值由人本观念主导并不意味着其政策性有所削弱,经济法所带有的隐性公法色彩业已基本得到学界的公认。与以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为前提假设的民事法律不同,经济法与政策的关系要紧密得多。所幸的是,当下政策同样倡导“以人为本”的和谐,使得经济法所受政策影响间接成为经济法主导价值的佐证。另一方面,“以人为本”的价值内涵,在不同时代的侧重各有不同,当下经济法理念中“以人为本”的诉求突出对可持续发展观念的表彰。“第三,厘清与法经济学的关系。12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伊始至今,影响最盛的当数法经济学思潮。除了在分析方法上为经济法的正当性提供了一种间接证明外,它成为一种研究方法的变革,一定程度上支撑经济法存在与发展。然而,法经济学有其固有特性——在法经济学领域,一切法律制度作为一种被经济效益(成本与效率)衡量的对象以及衡量经济效益的一种尺度。有学者从“道义价值”、“功利价值”、“实证价值”来论证经济法学与法经济学的关系,固然为两者区分提供有效依据,但笔者认为人本观念的架构,除了夯实民法之外经济法的特殊地位,也进一步明确“经济法学理念”与“法经济学工具”的关系。 (三)辐射还是反映 管窥部门法反映经济法理念的“悖论”之于部门法反映经济法理念,似乎存在悖论:部门法既然反映经济法理念,其何以不是经济法之一支?笔者认为,解释这一“悖论”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三个:第一,部门法的划分与现行法的制定并未完全吻合。“部门法”的提法,或滥觞于中国法理学界的理论划分,多对应于应然体系;现行法的制定则是依据现实生活所需,由政策或习惯转化而来,多受命于实然需要。例如,关于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的部门法归属,似乎存在纳入商事法与金融法两可的情况,甚而一些金融法领域的学者根据现实需要与国际潮流,将民法中担保法亦纳入金融法研究范畴,力图使之体系日臻完整。之于经济法所周延的对象,一直处于变化之中,仅竞争法的归入在学界尚无较大争议。“部门法”既是动态变化的,用静态的形式逻辑进行判断或者实现类似民法上的“涵摄”,多少存在困难。有学者提出经济法“时空性”的特点,意在验证经济法的发展与融合、逡巡至圆熟,笔者简陋,仅假借“时空性”特点作为部门法变化演绎的理论依据,以证与现行法不存在全然的“对号入座”。第二,基于程序事项的需要。以婚姻登记与物权登记为例,登记本身具有行政色彩,婚姻登记与物权登记确属行政程序无疑,但仅就常识而言,亦能断定婚姻法与物权法不属行政法之流。究其立法的原因背后,乃基于程序事项的需要,以表彰或确认相应法律关系或权属关系。第三,基于解释学的技术。以刑法醉酒驾驶入刑为例,刑法学的解释借助社会危害性、可非难性等价值判断、犯罪构成要件等工具,而笔者以法经济学之外部性解释,似乎亦能自圆其说。法律规范的犬牙交错与成文形式,为解释学的活跃提供了空间,基于各部门法的理念对法律规范的解释,为法律规范的“良法证成”与修葺完善提供条件。但是笔者认为,(其他)部门法反映经济法(作为部门法)理念的表述或存瑕疵。考虑到法律的消极性,使用“反映”一词或有不妥。笔者认为,应当是经济法理念的辐射效应,对其他部门个别或些许法律规范的深入。以侵权责任法为例,2009年《侵权责任法》第一次明确在法律中使用了“惩罚性赔偿”的概念:“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与大陆法系的一般民法理论——以填补为要旨,多有不符。但衡酌其立法时间与立法背景,《侵权责任法》此一立法规定受经济法理念影响(辐射)的颇深痕迹显而易见,但若言其旨在反映经济法理念或难成立。法律在其消极性之外,作为固有制度的存在,其推定力与拘束力对社会正向的有效效应,成为其他立法的有益借鉴。对于经济法理念的辐射,理宜亦然。 二、经济法的价值回应:经济法主体的观念革新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能涵盖之殇 经济法主体的观念革新同一主体(不论自然人或法人)由于不同法律部门调整对象与调整任务的不同,以不同的身份成为不同法律部门的主体,对该“身份”的概括与类型化即是对不同部门法主体的提炼。“经济法是否存在自己的独特主体制度,关键就在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调整任务是否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对于其主体产生什么特殊要求,赋予了何种权利义务,从而形成了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主体特色。”李友根教授认为,经济法的主体可概括为经营者、消费者与政府。”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概念已经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使用,且法律对其亦有明确定义,是市场规制法保护或规制的对象。在确定经济法的主体为消费者、经营者与管理者之后,以何者为中心,三者的利益如何衡量就成为一个重要问题。笔者赞同徐孟洲教授的观点,应以消费者为中心构建经济法的主体体系。根据徐孟洲教授的观点,“‘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求‘以消费者为本”’、“从经济学的理论出发,消费者也应该得到优先保护”、“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应该给予特殊保护”。20除此之外,笔者认为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由还有如下两点:第一,消费者的保护需要建立并完善各种措施与制度,并非消费者保护的单行法所能解决。在现代社会,消费者的法律保护除了依靠基本的民法外,必须依靠经济法,发挥政府与消费者组织的作用,运用经济法理念与调整手段,体现政府的管理与参与。相关法律或者直接为消费者的保护而制定,或者将消费者的保护作为主要目标之一,是消费者保护的专门制度,体现以消费者为本的观念。第二,国家政府保护消费者的理念较之国家政府有限干预的理论更为直接。“市场失灵”、“无形之手”的缺陷构成经济法宏观调控的理论依据。笔者认同这一观点,但笔者认为国家政府有限干预的界限较难廓清,因其建立于“否定”之上的理论,伴随固有的间接性。不妨以国家政府保护消费者的理念奠定经济法的主体体系,毕竟政府何时干预、如何干预都是依赖于对消费者行为反馈后的决策,而消费者保护是贯穿始终的,具有直接性。国家政府保护消费者的理念与国家政府有限干预的理论,窥其实质是一物两面,但以消费者为本的理念可有“横看成岭侧成峰”之效。此外,强调经济法之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恒为国家,易与行政法混淆,经济法的社会性色彩消褪。就此而言,关注以消费者为本的理念,实践经济法主体的观念革新亦颇有必要。 (二)回应经济法价值 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辐射效应经济法属于由公权力合理敢于(市场)经济的法律,通过综合的调整手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体现了经济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同时也是经济法法益目标的深入与具体化,使得经济法在立法的价值取向上更具针对性。。以消费者保护为中心构造经济法的体系,就是以市场规制法为主体构造经济法的体系。因为市场规制法有着共同的主体(消费者、经营者与管理者),其调整市场的竞争关系与交易关系,以消费者的保护为基本价值追求设计经济法的规范与体系,可以增强经济法的体系性和不同制度之间的内在一致性,提升消费者保护的力度。具体而言,其能体现其与民事法、商事法、金融法、社会法的内在联系,甚而有效发挥经济法理念的辐射效应。依徐孟洲教授所言,“概言之,以消费者保护为中心构建经济法的体系是现阶段中国消费者保护现状的需要;是‘以人为本’理念在经济法中予以落实的需要;是推进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和体系化的需要;也是促进经济法内在体系和谐的需要。” 三、经济法的价值表彰:扬弃部门法理论的对峙与融合 (一)实践需求 经济法的发展进路政府主导经济发展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主旋律,改革开放最强烈、最直观的呈现无疑是一种渗透于经济、政治与社会各个领域的转型。强烈而直观的社会转型过去存在,现在正在发生,将来也会出现,如此的社会转型孕育着巨大的法律调整需求,实践需求催逼经济法的酝酿与成型,勾勒经济法的发展进路。转型脉络抑或清晰可陈,但经济现象浩如烟海,笔者仅枚举几例典型并试做如下概述:之于“三农问题”,中国农村已由熟人社会转向半熟人社会,民间纠纷的解决机制逐步规范,市场运作的发展机制逐步渗透,农村金融的形成机制逐步发育。解决“三农问题”,既要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农民参与市场交易、投资设立乡村企业,又要通过粮食补贴、小额信贷扶持等公共管理机制予以扶助,两者的交叉运用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筹。而当农民逐步成为消费者时,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济法理念将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之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既要考虑民商法层面的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还要考虑国有资产法意义上的国有金融资产监管。国有金融资产监管本身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筹当无异议,就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而言,涉及上市公司对金融}肖费者的投资保护问题,贯穿以消费者(保护)为重点的宗旨,依然反映了经济法的理念辐射。之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7,构建法人治理结构是其类型化治理的优秀。与一般的营利性机构不同,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决定了其在适用“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Theory)时势必涉及社会公众,且事业单位理事会构建也遵循吸收外部理事的做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主要目的即落于减政放权,对于公益类事业单位完全适用行政法显然已无法满足时展的需求,基于教育医疗的服务对象实属消费者无疑,其部分法律关系由经济法调整是更优选择。上述问题是当下中国社会、经济面临转型问题的缩影,亦由此可见,除了政府主导之外,中国现代市场经济的鲜明特征还包括“体制转型”与“进程压缩”。所谓“体制转型”,意指中国的现代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而来,由于缺乏发育成熟的市场机制以及配套的制度设置,这种转型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不牢固,尽管推动这一转型的力量理论上会越来越增强。所谓“进程压缩”,意指中国用短短二十多年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二百多年走过的路,迈进了现代市场经济的门槛,这种跳跃式的速成发展诚然给国人带来了莫大的欣喜,也引起了世界各国巨大的惊呼,但同时由于过分强调速度而忽视质量也遗留了无数的问题。“体制转型”与“进程压缩”的经济实践导致众多经济与社会问题以一种“叠加式”或“复合式”的形态存在,为经济法的发展进路明确方向。 (二)理论回应 扬弃部门法理论的对峙与融合“部门法理论”是大陆法系以及前苏联法学理论的产物,它依据一定的标准将不同的法律规范进行分类集合,形成一定的集群即称为“部门法”。”在划分标准的认定上,传统法学理论都主张以“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为划分部门法的标准。在这种标准的界分下,公法与私法对立相得益彰,一些典型的法律部门实现了法律调整的类型化与体系化。然而,根据笔者所陈,公私分野、民商一行政二元对立的部门法理论明显不适应新兴经济法律现象的产生与发展。在理论与现实的张力之下,经济法的地位逐步得到认可。但对于部门法理念,有些经济法学者提出经济法促使部门法从对峙走向融合。笔者认为,该观点不失为对“公法私法化”与“私法公法化”现象的经典概括,毕竟社会法兴起有目共睹,而广义的社会法所周延的对象涵盖经济法。但该观点并未对封闭的“部门法理论”作出更好解释,融合的说法比较笼统。类型化之后的部门法各司其职、相对独立符合形式逻辑的推演结果,对峙与融合的说法或有夸大之嫌。任何分类都不可能完美无暇,传统部门法分类的瑕疵即在于其对调整对象有所误解,对调整方法有所疏遗:之于调整对象,一般认为是法律可调整的社会关系,但社会关系的优秀依然是落在某个物理存在的行为活动中。民法所言之自然人与商法所言之商人、与经济法所言之消费者,从整体观察,都是落于同一组物理存在上,只是观察的剖面不同而已;之于调整方法,除民事、刑事、行政调整手段之外,是否存有其他调整手段当再衡酌。此外,民事、刑事、行政手段的结合是否可以置换出其他的调整方法,笔者认为实践已经说明了问题。部门法理论是法律证成沉淀的经典结果,但法律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同时成立,依赖于形式逻辑中大前提(相关的法律事实)为真。任何证成的结论都具有静态的属性,其大前提是否为真是保障证成合理有效的依据,而大前提是否能够始终承载社会变迁所带来的时空张力则有待商榷。35笔者进一步认为,经济法属于独立的部门法,是在反思理论基础与实践基础之后,挖掘了新的合理元素,以斜向调整的方式,丰满横向调整与纵向调整构建的坐标系。在对峙一融合的部门法理论合理扬弃之后,应当使经济法立于独立部门法的剖面上,完成与其他部门法的互动式社会治理,而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思维进路恰是擦亮剖面的磨石。 作者:任愿达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论文:高校教学考评经济法学论文 一、甘肃省经济法课程考评体系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考评体系的定位不准,评价理念落后 教学过程的跟踪与教学效果考评,是提高、判断教师培养有效性的基本方法。对教学过程全面、准确地了解,合理地调节、控制教学过程,使之向着预定的教学目标前进,是教学评价体系的目标。笔者选择四所高校(均为教学型)法学院的六位经济法授课教师为调研对象,假设各个年龄段教师数量呈均匀分布,考虑到各高校都以引进研究生学历以上教师居多,且经济法作为优秀课程,四所高校均由三至五年教龄的教师授课,因此,选择30—35岁教师两名,35—45岁教师两名,46岁以上教师两名;选取2011年9月至2013年9月连续四学期经济法课程的授课内容、学生卷面成绩、考核方式、学生评教等为分析对象,使用Linkert5分评分法进行相似性对比。结果显示,两年四学期授课相似性较高。同一个年龄层教师的授课情况横比区别不大,连续不同学期授课情况相似性较强,说明课程评价体系对课程实施过程影响不大,授课情况没有因为评价结果而改变。分析上述数据结果及座谈会内容,可以认为所调研的四所高校法学院的教师和管理人员把经济法课程的评价过程设定为:确定目标──确定评价情境──选择评价方法和工具──判定评价结果四个基本的步骤。在这四个步骤中,判定评价结果是评价的落脚点,是一次完整评价的终点。这种认识属于典型的泰勒式目标评价模式,没有把课程评价看作是一种循环,而是把它作为一种直线式的顺序结构,评价体系与课程设计之间不发生相互交融。这种评价是静态的封闭性体系。 (二)评价主体无资格条件,参与程序混乱 高校课程评价主体由单一专家评价发展到今天普通教师互评、专家组(一般有职称高、学历高的双高要求)评审与学生评价的多主体、立体化评价模式。笔者与同事走访5家高校法学院,认为考评过程的多元化主体参与基本确立,但存在以下问题: 1.评价主体的知识背景与评价能力没有标准。 无论是专家组评审,或者教师互评与学生评价,参与主体须有严格的知识背景与评价能力要求。参与调研的5家高校法学院,全部确立了专家组的知识背景要求,3家规定了普通教师知识背景要求,只有一所高校对学生知识背景仅做了二条的资格限定,对评价能力均未涉及。 2.没有对评价主体进行能力培训。 任何评价都是在特定的背景中开展的,在评价过程中应遵循什么样的规则,如何解释和使用评价结果、如何使用评价量具都需要进行培训,从而确保评价过程的专业性、科学性与结果的准确性。参与调研的五所高校法学院都没有对评教主体有过任何培训制度和计划。 3.评价程序混乱。 完整的评价过程要求有评价前的准备工作,评价过程中的有效性要求及评价后效果分析和追踪要求。调研结果显示,5所高校对评教均没有准备程序要求、效果分析及追踪制度设计,且评价程序混乱,人员随时更替,操作不标准现象严重。 (三)考评方法单一、指标僵化 1.考评方法单一。 考评方式单一是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其中期末闭卷考试(97.3%)、口试(45%)、教师评教(35%)、论文(33.2%)、社会调研(3%)(授课效果可能会采取多种评价方式,所以上述数据不能相加),未见其他评价方式。 2.评价指标僵化。 归纳5所高校的教学质量评价表中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以下内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结果。这种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是以“教师中心”、“书本中心”的教学理念为指导,以确立标准授课方式为优秀,强调教师传授学生学习书本知识为教学重点,属于传统的凯洛夫教学理论指导下的评价系统。这种评价观念重视知识性目标的达成,忽视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发展;强调教材的整体性,忽略教师的个性、研究方向及学生差异和教学的针对性;强调传统讲授法的运用,无法对案例讲授法或其他实践性教学方法做出评价;也缺乏对教学发展的监控和总体性评价。 (四)考评结果信度及效度不高 信度是指测量数据和结论的可靠性程度,效度就是正确性程度,信度是效度的必要条件,没有信度就没有效度。在教学考评中,信度(也称可靠性)是指评教主体能否稳定地反映教师实际教学水平的程度,指评价结果的一致性或稳定性;效度(也称有效性)是指主体评教能否实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即评教的操作过程应当科学、合理,且评教结果应当可靠有效。因此,评教结果是否真实有效,就要看评教的信度和效度。调查结果显示,多主体评价中,专家评价的信度与效度高于普通教师,学生评教最差,但上述评教结果信度与效度均未达到要求。 (五)考评体系建设研究空白 由于目前经济法课程多采用传统的讲授法,相应的考评制度也有着僵硬、静态与封闭性的缺陷,不能监控、发现、纠正整体教学中的问题,亦无法对教师及学生的个性做出评价,导致评价结果信度与效度均不好,评教的有效性低。因此,针对教学法的革新研究,建设开放性、科学的评价体系是目前各法学院管理部门的研究重点。 二、经济法学课程立体化教学考评体系的构成模块 高校经济法学课程“立体交互型教学模式”的目标是培养专业知识全面、专业技能精良、综合实力强硬、具有良好合作精神、富有凝聚力和竞争力的实用型与创新型法律人才,并以此促进授课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与科研水平的提高“。立体交互型教学模式”的教学目标符合我国高校课程的价值取向,突显了课程对于人的发展的价值,强调人的个性化生存。“立体交互型教学模式”的教学目标是构建立体化课程评价体系的基本依据。 (一)立体化课程评价体系的特征 1.注重学生与教师的同步发展。 立体化考评体系修正只关注学生的发展和阶段性成绩的弊端,将关怀面覆盖课堂上所有的主体,包括学生与教师,把授课过程视为立体的动态发展过程,考察、评价学生与教师的阶段性发展状态,及时修正不符合整体目标发展的方式、方法。 2.教育性经验培养与尊重个性并存。 立体化课程评价体系注重经验性知识的传授,更加关注学生情感、意志、个性和价值观的养成,教师则体现在专业及职业生活质量的提高。 3.立体化考评内容具有开放性,动态性。 立体化评价体系是对多学期授课及单学期课程全过程的评价,在对课程的目标、过程以及结果的评价中,各种因素对课程各部分的评价的影响有所不同,同时这种影响因素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情况下,不断地变化和重组,所以相同的评价指标和影响因素在不同的评价过程的使用和权重也不同。立体化教学评价体系的基础是动态的开放性循环系统,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地与相关学科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以保持评价内容和指标及时更新。在评价中的每一次循环,都会根据前一次循环结果调整评价内容或指标,动态要求满足对教师、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综合、持续性考评的要求。 (二)立体化课程评价体系的构成模块 1.专业、多样化的考评主体。立体化考评体系的考评主体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专业的教学评价人员。 不同于传统高校教务管理部门人员,立体化考评体系的专业教学评价人员是受过统计学、教育学及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训练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在评价过程中负责程序的跟踪、数据正确性判断和最后结果的统计与分析,还负责对其他类评教主体的培训及评价行为的规范性审查。 第二部分,专家组。 这部分主体由授课时间超过五年,讲授经济法至少三年或六学期的教师构成,考虑到目前高校职称评价体系以科研成果为主要评价标准,立体化考评体系的专家组成员对职称不做要求,但严格经济法的授课时间和经验,以保证对经济法授课教师的关怀和被评价教师的配合。 第三部分,相关专业教师。 “立体交互型教学模式”中设计了“双师教学”、“教师与实务部门人员合作讲授”的形式,对上述教学法的考评或在课程涉及的经济学、金融知识的,必须由相关专业有三年以上授课经验的教师评价。 第四部分,学生。 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直接受众,其在评价体系中的不可或缺性无需论证,但由于普遍存在的学生主体评教态度不端正、评教能力差、入门资格低等问题,学生评教面临着信度和效度不高的考验,提高学生评价主体的入门资格是保证评教结果有效性的重要措施。立体化评教体系要求自愿参加评教的学生首先要满足两个基础条件:学习积极努力、成绩中等以上,上述同学还必须通过行为一致性、学习能力与知识储备量测试,才能进入测评学生储备库,储备库人选每学期更新。立体化考评体系要求根据不同的授课方法与授课内容,进行评价主体的选择和组合适用。立体化考评体系提供教师评价,包含授课教师课中、课后独立的小型评价,专业技术人员与专家组组合评价,相关专业教师单独或组合评价;学生评价,包含学生互评、学生自评;大型教学评价全部主体均可参与。 2.专业、针对性的评价方法。 立体化考评体系针对客体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保留了纸面试题、调查问卷、口试、技能实演、知识竞赛、专题研究、社会调查等考评方法,并依托信息化技术,提供电子档案袋、评价量规、学习契约、电子试卷等新的考评方法。立体化考评体系要求考虑主观影响因素:授课主体个性特征、授课风格、教学方法、学生群体特征;客观影响因素:教学场所、设备、时间,综合考评目的选择不同的考评方法。 3.严格评价程序制度。 为规范评价过程,立体化考评体系设计了评价程序制度,包括: (1)前期策划制度:由专家组撰写评价策划,说明本次评价目的、主体、客体、内容、指标、方法、时间要求、使用工具、方法、预期结论、报告时间、分析主体、结果反馈对象、反馈方法,预算。 (2)审批制度:独立学期考评由专家组联合审批。纵向连续性考评项目由院系与专家组共同审批。 (3)前期培训制度:由专业考评人员分析考评特征,对考评主体进行培训,并监控整个考评过程。 (4)考评实施制度:制定不同类型考评法适用的实施要求,如《经济法案例分析课程口试效果考评实施细则》。 (5)考评结果分析制度:要求所有的教学考评结束后,由考评主体根据分析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6)考评结果反馈机制:所有类型的考评结果都必须通过确定渠道进行反馈,以确保考评结果的公开性。立体化评价提醒是开放的循环体系,考评结果反馈机制确保教学评价与课程设计之间的动态的发展模式。 (7)改革实效评价制度:组织学生对每一种教学改革方式与考试改革方式进行实效评价,总结经验与不足,促进教学相长。 4.考评体系更新、自检的完善制度。 立体化考评体系强调与相关学科的互动与自身的动态发展,考评体系完善制度要求对系统本身不断自检,删除过时的方法和工具,保证系统的与时俱进和适用性。 三、高校经济法学课程立体化教学考评体系运用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教学考评的重要性,避免教学地位的边缘化 无论是传统的考评模式还是“立体交互型教学模式”中的立体化考评体系,都面临着被管理者轻视,被教师忽视的尴尬局面。我国高等教育理念正逐渐转向“人性化发展”的教育观,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全面发展将是未来高等教育的目标。因此,加大教学考评在整个教学中的作用,建设科学、开放的立体化考评体系不仅是法学科的任务,也是整个学校的任务。 (二)严格评教的程序要求 立体化考评体系的科学性,要求评教实施过程必须严格遵守程序要求,忽视程序和形式要求必然导致评教结果不确定性。 (三)切实的落实与推行 立体化考评体系的开放性特征只有在切实落实与长期推行才能显现。 作者:姬云香 田春苗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经济法学论文:框架研究的经济法学论文 一、整体分析方法在经济法学研究中的具体运用问题 1.整体分析法的可行性。经济法系统的整体性特征确立了整体分析方法的重要地位。在这里我们需要整体的思路才能确保我们的思路是清晰的,确保我们的思考结果是明确的。其中,整体主义关注对个人行为发生作用的社会影响,集中考察社会力量(制度、社会习惯等)如何制约个人行为。个人主义将个人行为放在第一位,而整体主义则认为社会制度时更重要的。整体主义的方法强调:(1)社会整体大于其部分之和;(2)社会整体显著地影响和制约着其部分的行为或功能;(3)个人行为受整个社会的宏观法则影响。这是法律需要名曲区分的部分,是我们需要法律来调节的部分,才能实现对社会主体在法律的矿机中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经济法学者或其他领域的法学家经常谈到的经济法上的公共性、国家干预、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整体立场、公共物品理论、宏观调控等,这些都与对经济、社会、国家、民众的整体利益、公共秩序等整体上的考虑有关。 2.整体分析法在经济法学运用中的必要性。我们的很多研究人员得出结论,经济法是为解决传统私法调整的失灵而存在的。在原来已经确认的法律效果是不明显的,需要我们有针对的调整词才能实现针对现实问题的解决,现在我们则主要是导因于“市场失灵”。我们可以发现在现行的制度体积下会出现很多的社会问题,我们就需要完善健全我们的法律,实现法律最大化的优化,才能确保我们的会体制中面临的问题得到最大化的解决,而市场机制在这些领域调节却屡屡失灵,传统私法的调整也成强弩之末。在我们当前的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下,我们可以发现很多的问题,其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社会背景,也同时具有我们时代的特色。市场失灵确实有需要通过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轨制来解决,而传统部门法的形成,并非以市场失灵所引发的宏观调控或市场规制为前提,因而只能有一个新兴的部门法——经济法来弥补传统部门法调整的不足——这已成为经济法产生的一般性解释。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是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整体性、公共性的需要。无论是宏观调控还是市场规制,从公共物品理论来看,它们都属于公共物品,都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都是不能由市场主体来提供的;这是我们社会主体需要我们的法律作为最为关键的部分职能的体现,需要我们完善相关法律予以调解,再加以实现我们具体的体质,才能确保在最新的情况下,最好的完善社会主体的作用。尽管其调节并非总有效,就像所有公共物品的提供未必总有效那样,但是,由于私人和市场不可克服的一些弱点,决定了它只能在客观上由政府来提供。这也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都不约而同地进行不同程度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原因。此外,上述的各类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不仅是公共物品问题,同时也是外部性问题。对于各种导致市场失灵的情况,都应当研究其外部效应,为此也必须从一个整体主义的视角。 3.经济法学与整体分析法的其他相关性。我们通过研究发现其还是有着重要的意义,这是得到很多专业研究者的认可的一般规律。还因为经济法与许多总体上的概念密切相关。此外,宏观调控涉及到总体上的政策协调,因此,必须从总体上协调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外贸政策等各类政策,通过严格分析得出的结果能够很好的分析才能实现最为关键的效果。 二、整体分析方法对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意义 基于经济法理论系统应有的和谐性、统一性和完整性,应当对经济法理论进行整体分析,特别是要考察和分析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理论——作为整个经济法理论的逻辑起点——它能否同后面的各个具体理论保持一致,尤其是能否与经济法学的理论体系、主体理论、行为理论、权义结构理论、责任理论等达成内在一致。此外,经济法的理论体系,一方面是由各个具体的理论构成的,另一方面其本身也要有自己的目标和内在逻辑线索,由此便涉及到整个理论的建构目标。如果能找到经济法理论的总体方向,我们需要针对于具体的政策予以具体的分析,擦能找到有针对的效果,实现问题的有效解决。此外,进行整体分析,还有利于找到经济法理论的一些缺漏之处。另外,从整体分析方法来看,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法系统,对于经济法系统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这同时也意味着经济法系统是有“边界”的。这也是我们学界研究多年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非常关键的部分。 当然,在强调辩证法在经济法学研究方法中的方法论价值和指导地位的同时,我们还应防止出现辩证法庸俗化和绝对化现象。比如,用既注重公平又注重效率来概括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并没有错,但满足于这一结论几乎什么也没有告诉读者。经济法学研究中许许多多的“宏大叙事”是辩证法庸俗化最容易出现的场合;辩证法绝对化是指在经济法学研究中,过于强调从正反两方面看问题,使关注的问题无法突显出来,从而使思维的表达和思想的交流难以言之凿凿的一类现象。这两种倾向都是我们运用辩证法进行经济法学研究过程中需要避免的。 我们研究最为深刻的部分时我们需要深化我们的认识,对于基本认识的一个深入认可。由于经济法学所研究的问题常常是一些“复杂性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过程自觉贯彻辩证法、充分发挥辩证法指导作用的同时,防止辩证法的庸俗化和绝对化,推动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前进! 作者:翟瑶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学论文:辩证法的经济法学论文 一、整体分析方法在经济法学研究中的具体运用问题 1.整体分析法的可行性。经济法系统的整体性特征确立了整体分析方法的重要地位。在这里我们需要整体的思路才能确保我们的思路是清晰的,确保我们的思考结果是明确的。其中,整体主义关注对个人行为发生作用的社会影响,集中考察社会力量(制度、社会习惯等)如何制约个人行为。个人主义将个人行为放在第一位,而整体主义则认为社会制度时更重要的。整体主义的方法强调:(1)社会整体大于其部分之和;(2)社会整体显著地影响和制约着其部分的行为或功能;(3)个人行为受整个社会的宏观法则影响。这是法律需要名曲区分的部分,是我们需要法律来调节的部分,才能实现对社会主体在法律的矿机中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经济法学者或其他领域的法学家经常谈到的经济法上的公共性、国家干预、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整体立场、公共物品理论、宏观调控等,这些都与对经济、社会、国家、民众的整体利益、公共秩序等整体上的考虑有关。 2.整体分析法在经济法学运用中的必要性。我们的很多研究人员得出结论,经济法是为解决传统私法调整的失灵而存在的。在原来已经确认的法律效果是不明显的,需要我们有针对的调整词才能实现针对现实问题的解决,现在我们则主要是导因于“市场失灵”。我们可以发现在现行的制度体积下会出现很多的社会问题,我们就需要完善健全我们的法律,实现法律最大化的优化,才能确保我们的会体制中面临的问题得到最大化的解决,而市场机制在这些领域调节却屡屡失灵,传统私法的调整也成强弩之末。在我们当前的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下,我们可以发现很多的问题,其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社会背景,也同时具有我们时代的特色。市场失灵确实有需要通过有效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轨制来解决,而传统部门法的形成,并非以市场失灵所引发的宏观调控或市场规制为前提,因而只能有一个新兴的部门法——经济法来弥补传统部门法调整的不足——这已成为经济法产生的一般性解释。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是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产生的一种整体性、公共性的需要。无论是宏观调控还是市场规制,从公共物品理论来看,它们都属于公共物品,都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都是不能由市场主体来提供的;这是我们社会主体需要我们的法律作为最为关键的部分职能的体现,需要我们完善相关法律予以调解,再加以实现我们具体的体质,才能确保在最新的情况下,最好的完善社会主体的作用。尽管其调节并非总有效,就像所有公共物品的提供未必总有效那样,但是,由于私人和市场不可克服的一些弱点,决定了它只能在客观上由政府来提供。这也是所有市场经济国家都不约而同地进行不同程度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原因。此外,上述的各类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不仅是公共物品问题,同时也是外部性问题。对于各种导致市场失灵的情况,都应当研究其外部效应,为此也必须从一个整体主义的视角。 3.经济法学与整体分析法的其他相关性。我们通过研究发现其还是有着重要的意义,这是得到很多专业研究者的认可的一般规律。还因为经济法与许多总体上的概念密切相关。此外,宏观调控涉及到总体上的政策协调,因此,必须从总体上协调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外贸政策等各类政策,通过严格分析得出的结果能够很好的分析才能实现最为关键的效果。 二、整体分析方法对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意义 基于经济法理论系统应有的和谐性、统一性和完整性,应当对经济法理论进行整体分析,特别是要考察和分析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理论——作为整个经济法理论的逻辑起点——它能否同后面的各个具体理论保持一致,尤其是能否与经济法学的理论体系、主体理论、行为理论、权义结构理论、责任理论等达成内在一致。此外,经济法的理论体系,一方面是由各个具体的理论构成的,另一方面其本身也要有自己的目标和内在逻辑线索,由此便涉及到整个理论的建构目标。如果能找到经济法理论的总体方向,我们需要针对于具体的政策予以具体的分析,擦能找到有针对的效果,实现问题的有效解决。此外,进行整体分析,还有利于找到经济法理论的一些缺漏之处。另外,从整体分析方法来看,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法系统,对于经济法系统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这同时也意味着经济法系统是有“边界”的。这也是我们学界研究多年的一个重要内容,是非常关键的部分。 当然,在强调辩证法在经济法学研究方法中的方法论价值和指导地位的同时,我们还应防止出现辩证法庸俗化和绝对化现象。比如,用既注重公平又注重效率来概括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并没有错,但满足于这一结论几乎什么也没有告诉读者。经济法学研究中许许多多的“宏大叙事”是辩证法庸俗化最容易出现的场合;辩证法绝对化是指在经济法学研究中,过于强调从正反两方面看问题,使关注的问题无法突显出来,从而使思维的表达和思想的交流难以言之凿凿的一类现象。这两种倾向都是我们运用辩证法进行经济法学研究过程中需要避免的。 我们研究最为深刻的部分时我们需要深化我们的认识,对于基本认识的一个深入认可。由于经济法学所研究的问题常常是一些“复杂性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过程自觉贯彻辩证法、充分发挥辩证法指导作用的同时,防止辩证法的庸俗化和绝对化,推动经济法学理论研究的前进! 作者:翟瑶单位: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学论文:研究框架的经济法学论文 一、经济法规体系框架 经济法规体系主要由市场主体法、宏观调控法、市场规制法以及社会保障法构成的,该体系进一步规范了以往法律部门当中涉及经济的各项规范,并在此基础上综合了市场经济体制的构成,最终重组而成的法律体系框架。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很多的经济纠纷根据这种框架能够显示其特殊性,从而打破传统的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两分格局的局限性。一些难以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解决的案件,如税务征管纠纷、劳资纠纷、企业的兼并纠纷等都很难达到公平解决,设置处理以上难解决的纠纷案件机构,制定相关的法律程序,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2]。 二、“主体—行为—责任”框架 经济法作为法学的一种,涵盖了多类关系、多种行为以及多方主体复杂系统的调整对象,不同的社会关系有着不同的属性和运行规则,他们之间相互联系同时又相互制约,由此可见,经济法中的各个对象虽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各自有不同的形式与内容,收到不同法律的规范性作用。但是它们都共同包含在同一个整体当中,并且由多种关系共同组成了复杂的多维关系。传统法律关系理论框架的涵盖范围是比较狭窄的,仅仅从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对法律关系进行了解释,但是,单纯的从这两个方面无法对权力因素进行全面的概括,也就是说,无法多维度的对法律关系做出解释。而经济法域中的社会关系,除了公共关系,还有公私法混合关系,而传统的法律关系理论不能够很好的对其阐述。很多经济立法如《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也都没有按照法律关系框架来设计,而是以主体、行为、责任三个基本要素构成。这个框架结构对各个法律部门都可以通用,因此对于经济法学研究中也可以把“主体-行为-责任”框架作为主要框架,把法律关系框架作为辅助框架。 三、“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 近年来,我国法学界一般是以“政府-市场”研究框架为主,主要体现在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权力与权利、公共欲望与私人欲望、公法与私法等方面,但是运用这种框架不能全面的分析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法律问题。因为非政府公共组织在现代社会大量存在着,它们的某些职能既履行了政府的一些职能,同时又与市场主体的职能相同。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一些职能缺陷,因此“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研究框架实质是对“政府-市场”框架的修正。因为它既保留了“政府-市场”框架的相关联的研究优势,同时又引导人们在宏观大背景下把握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很多立法中已经开始采用这种框架结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消费者协会一消费者和经营者”框架《;证券法》中的“中国证监会一证券交易所一上市公司和股民”框架;《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中的“劳动行政部门一工会职业介绍所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框架等,这些框架中都是“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的具体体现。在运用“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的研究中,还应注意一下几点:(1)对于该框架的使用范围要把握好,并不是任何的经济法律问题的研究都适用于这一框架,但是其对于主题研究有很大的优势,因此,其适用重点应置于主题的制度设计。(2)弥补社会中间层的主体缺陷,社会中间层的主体也有其本身的缺陷,因此,对于其主体缺陷的原因以及表现形式要进行研究,同时还要研究对其进行弥补的策略,让其平衡发展。(3)探析不同社会中间层与市场主体及其政府之间的互动。社会中间层的主体是多种类型的,其职能、任务以及同政府、市场主体之间的互动也各不相同,因此,要注重区别,注重研究各种互动关系的个性。 四、法益主体框架 所谓的法益是指法律所承认的、确定的、并且实现和保障的利益。法益是各个法律部门协调各种冲突利益的前提,因此,法益主体框架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 (一)代表主体—归属主体框架法益主体包括法益代表主体和法益归属主体,二者的主体并不一定都是一致的。法益归属主体的利益并不一定都是由自己为代表,有时还可能由他人代表。比如个人利益,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个人代表,归属主体是个人,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他人代表。这里主要指的是政府机构或者是非政府公共机构。而对于社会利益,一般都是由政府来代表,其归属主体是社会公众,但是在特殊情形下也可以由非政府公共组织或者个人为代表。归属主体分为单个归属主体以及共同归属主体,例如,公司法中对于股东的利益和劳动者的利益的差异则可看做为自益权以及共益权区分。 (二)当事人与相关人的框架区分法律界限下,当事人和相关人之间可以分为两种,其一为同质当事人与异质当事人,这两种人虽然均为当事人,但是两者之间的关系却存在着严重的差异。所谓的异质当事人主要是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当然也可以看做为强者和弱者当事人的关系。虽然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强弱之分,但是其在特定的环境和特定的市场主体和产业区域之间的关系以及行业与区域之间的当事人关系之间均存在着这种差异性。当事人与相关人二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社会关系内部与外部的关系。而社会关系与各个利益主体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所以,在调整某种社会关系时,不仅要注重内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配置还要考虑到相关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配置。还应注意的是相关人与当事人的划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并且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也有正负、大小以及主客观之分。对于二者的利益也要从内容、方式上进行合理的协调。 (三)当代人—后代人框架所谓当代人、后代人是代际关系的主体,而代际关系是可持续发展中的关系。二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地位差别。当后代人“缺位”时,当代人可以拥有对资源的先占与垄断,因而当代人具有“经纪人”的属性,其会损害后代利益。而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注重长远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其目的是实现经济、生态、社会共同可持续发展,因而基于这一目的,当代人就必须对后代人承担起不损害后展并为后展创造条件的责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经济法要不断创新其调整手段,法律的调整功能也要与时俱进。 五、比较框架 (一)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比较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法也应运而生,在对经济法进行定位这一问题上,其前提是应该处理好经济法同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的关系,只有进行全面的比较,才能更加清晰的明确经济法在众多法律关系中的定位。但是,对于二者之间的比较往往是集中在总轮层次而没有作具体制度层次的深入比较,更多的作表层的比较却没有作深层的比较,更多的是比较研究部门法律之间的区别而忽略了部门法之间的联系,对于行政法、民生法与经济法的比较较多,但是很少相关专业人士研究经济法与社会法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且研究成果也较少。 (二)经济法的国际比较与区际比较国际比较是指中国的经济法与外国的经济法相比较,而区际比较则是中国大陆与港、澳、台的经济法比较,但是目前的经济法比较研究中,人们更多的是研究本国经济法与外国经济法的比较,却忽视了中国的区际比较。中国实行的是“一国两制”的制度,因此,在我国港、澳、台地区除了有中国大陆社会主义法系的传统,同时又有其他国家法系的传统,其特殊性值得我们更深层次的去研究。因此,在进行区际比较时,应该从世界各大法系入眼,并且在区际比较当中,也包含了不同发展水平、不同市场成熟度等方面的比较,其中,尤为凸显的便是经济法在我国不同区域之间的本土化比较,这很好的体现出了我国独具特色的经济法体系。在比较研究中,要考虑到中国的国情,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着东方文化的背景,尤其是加入WTO之后,更要与时代接轨,重视与发达国家的法制比较,从而找寻适合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策略,在机遇与挑战面前,能够保护本国的经济利益。 (三)经济法的“法条一背景一效果”比较在比较框架中,要实现对法条本身的比较,并且对于其社会经济背景以及法条实施的社会经济效果进行比较。 六、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相结合框架 所谓可诉性简单来说是指法律所具有的一定主体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诉讼程序来判断纠纷的属性。而不可诉性与其相对,法律规范不具有可诉性。目前,我国的经济法领域存在着可诉性不强的问题,如《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而当某政府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制止不力时,则无法对其提起诉讼。这就表明了其缺陷性。因此对于经济法研究框架中应考虑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的问题,同时还要考虑二者之间的联系性。在研究经济法的可诉性规范要注意一些问题,如评估经济法可诉性的效果、对于经济法可诉性缺陷的弥补对策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如劳动法院的建立、经济审判庭的存废等。对于不可诉性规范要注意其现状、成因、评价,也要考虑不可诉性的弥补对策。经济法有可诉性规范和非可诉性规范,在进行案例研究时就要注重制度案例研究,不能只局限与审判案例研究。而且经济法是现代法学的一种,与传统的法律部门有很大区别,其中不可诉性规范较多就是其中一点,因此,更应该重视制度案例研究。 七、结束语 总之,经济法学研究框架是经济法学的体系的重要部分,经济法学对于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以及各种经济纠纷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从七大方面概括其框架结构,浅显的研究相关的内容,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框架还需各位学者共同努力。 作者:于尧单位: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经济法学论文:工资优先权的经济法学论文 1工资优先权立法概述 工资优先权是一般优先权的一个下位概念,而一般优先权又是优先权的一个下位概念,因此要清楚全面地了解工资优先权制度,必须追根溯源,从优先权的历史演进来把握优先权的社会基础、种类以及功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了解工资优先权制度。关于工资优先权方面的论述越来越多,尤其是在论证工资优先权与担保物权之间的关系方面更成为相关论述研究的一个焦点问题。而且相关研究应该说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主要表现:一是工资优先权的性质。二是工资债权与担保物权之间的冲突与协调。三是工资内涵、工资权与工资债权、工资债权与劳动债权等相关问题的厘定。民法或劳动法学理论面对新破产法中工资优先权制度的立法设计,在解释力方面已显现出较明显的理论局限性。本文将以目前经济法学理论中已存在的基本共识为基础并结合本人所赞同的“增量利益关系说”的相应理论,对新破产法中工资优先权制度设计的法理基础等问题加以解释,并在对其评价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2工资优先权立法概况 工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资本主义工业化时期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现象,工资优先权则是从法律层面对这一经济现象的回应与确认。因此有必要先从各国有关工资优先权的立法入手,探寻其背后的立法基础。工资优先权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劳动者因从事劳动而获得相应的报酬请求权,并就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资优先权设立的直接原因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生的诸如尖锐的阶级对立、自由权的极度膨胀、市场失灵等严重的社会危机。各国在福利经济学和国家干预思想的指导下,纷纷采取包括设立工资优先权在内的一系列措施,旨在消除伴随资本主义的高度化发展而产生的贫困和失业等社会弊端。工资优先权立法概述,各国有关工资优先权的规定,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化分为不同的立法模式。 2.1相对工资优先权与绝对工资优先权根据优先权效力的不同,工资优先权分为相对工资优先权与绝对工资优先权。所谓“相对工资优先权”是指工资债权与担保债权发生冲突时,担保债权被排除于破产财产之外先于工资债权受偿。如:《日本破产法》第92条规定:“拥有在属于破产财团的财产上的特别先取特权,质权或者抵押权者,对于其标的财产拥有别除权”。我国《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二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依照破产程序受偿。所谓“绝对工资优先权”是指工资债权与担保债权发生冲突时,工资债权先于担保债权受偿或先作为“相对工资优先权”在破产财产中优先受偿,当破产财产不足时再从有担保债权的财产中优先受偿,亦称为“超级工资优尤权”。 2.2实体法上的工资优先权和程序法上的工资优先权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实体法上的工资优先权和程序法上的工资优先权。各国立法既有在实体法上规定工资优先权,也有在程序法上规定的,尤其是在民法典中未规定优先权制度的国家,由于其他担保物权制度往往不能涵盖优先权制度的内容,只得在程序法中规定特种债权的清偿顺序来弥补实体法中未设立优先权制度的不足。还有的国家,为了更好的保护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地位,既在民法典中规定优先权相互之间的关系,也在破产法中明确规定破产债权的受偿顺序。如法国,除在民法典中存在工资优先权的规定外,亦在《法国破产法》中规定了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第一个就是劳动法典所规定的有关劳动债权受到优先保护,债权数额确定之前,应当预先支付雇员的工资。 2.3成文法上的工资优先权与判例法上的工资优先权根据优先权立法形式不同,可分为成文法上的工资优先权与判例法上的工资优先权。大陆法系国家受罗马法的影响,一般将工资优先权以成文法典的立法形式加以规定。而以判例法为传统特色的英美法系,对罗马法优先权的继受没有体现在成文法中对优先权的规定,而是采取了功能化的继受。它们没有定型化的优先权制度,却出于现实的需求采取了一些与优先权功能相似的制度。例如英美法上的“lien制度”及英美国家遗产管理和破产清算中,某些特殊的债权人如雇员等享有的“优先给付权”。综上,各国关于工资优先权的立法模式之所以呈现诸多差异,除了政治、经济、历史、人文等因素存在差异以外,各国对工资优先权性质的不同认识,是导致工资优先权立法模式多样性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在了解相关工资优先权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工资优先权制度的法理基础,定性工资优先权的性质,也就成为正确理解我国新破产法中工资优先权制度设计的必然。 3工资优先权性质的法理分析 各国有关工资优先权的立法例,主要存在两种立法模式:一种以法国、日本民法典为代表,将工资优先权设定为一般优先权,视为独立的实体权利,即认为工资优先权属于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另一种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将工资优先权视为特殊债权的效力,即否认工资优先权是独立的实体权利。那么,孰优孰劣,在前已有所论述,而工资优先权除了具有优先权的一般特征之外,还具有一些特有属性,以下将在工资优先权的经济法理论基础方面做以下论述。 3.1劳动力权的概念及权利基础劳动力权不同于劳动权,劳动力权是市场经济中发展的一种新生的权利。劳动力权是指劳动者与企业缔结合约后,在国家法律制度限制条件下,由于使用其拥有的劳动力而引起的收益的权利,其本质上亦是劳动者通过劳动力使用权商品化后进入企业所形成的以获取增量利益为目的,就企业重劳动力权理论是陈乃新教授提出的“增量利益关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增量利益关系说作为经济法学诸种学说之一,将经济法定位为“经济法是调整增量利益关系之法”。本文从经济法学角度对工资优先权性质的分析,即是以增量利益关系说对经济法的界定与理解为基础。增量利益亦可称为发展利益,按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是指人们对劳动产品超出劳动的费用形成的剩余而产生的利益,这种剩余对人们而言就是一种利益的物化形态。尚未实现的收益(如产品利益)相对成本来说往往表现为一种可期待的增量,因为收益在投入经济成本之始,直至收益创造出来并实现这一阶段,总表现为可期待的、潜在的、不确定的增量(变量)。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既得利益因其总表现为一定的存量,是一种存量利益,而期待利益表现为一种可期待的、潜在的、不确定的增量,是一种增量利益。可见,增量利益是指潜在收益中可期待的增加部分。把它概括为增量利益是为了更确切地表明它是一种协调管理生产与分配增量利益的经济发展权。劳动力权虽然在宪法上还没有明确规定,但一些国内法规对其内涵已有不同程度的解释。 3.2工资优先权与劳动力权的内在联系工资优先权与劳动力权之间的内在联系,可以从劳动力权与劳动权之间的关系方面考察。劳动力权是从更深层面、更广泛意义上地体现对劳动者的保护。具体表现为,从权利主体方面,劳动力权人的范围并不局限于企业中的工人,即狭义上的劳动者,还包括投入的决策劳动与管理劳动的企业投资者与管理者。从权利的内容方面,劳动力权是一个权利体系,它包括:①劳动者维护其劳动力再生产的权利。②劳动者自主支配劳动力的权利。③对企业财产的剩余分享权。劳动权与劳动力权中的劳动者维护其劳动力再生产的权利相竞合。从权利的功能方面,劳动权只能保障劳动力权人取回劳动力商品的价值,至于劳动力权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却被别人占有。根据这种分析,可以认为劳动权是劳动力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或主要权项。而保障劳动权就需保障工资权(工资权又是劳动权最基本的一项权利)及工资债权,这不仅仅对劳动力所有者的生存有意义,而且劳动力的存在也是剩余价值源泉的存在,即是财产权人的财产保值和增值的必备条件,无论财产的保值还是增值都需要人的劳动力通过劳动来使它得以实现。因此,它比担保债权的保障更重要。有担保的债权可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但如果不优先保障工资债权,没有了所有劳动力的人,一切都将结束。综上,工资优先权应为工资债权效力的法定化形式,它既不是一项独立的实体权利,也不是完全超然于实体权利之外的顺序安排,而是工资债权内在效力与外在法律之合力。 4完善相关制度 对劳动者工资的保障与其说是一项制度不如说是一项系统工程。它需要社会各个方面、部门给予关注,而不只是劳动部门或司法部门的事。只有加强社会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在我国已成为较为常见的拖欠工资现象,才能真正实现维护劳动者权益及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目的。5.1对工资优先权的保障程度还应该进一步加强鉴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关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应给予在新破产法公布后享有相对工资优先权的破产职工以一定的倾斜性保护。可以享有在一定期限内有限度的“绝对优先权”,例如可以参照《德国破产法》第61条规定:“雇主破产时,破产前1年到期之工资、红利、退休金及基于劳工关系而生之损害赔偿请求权,优先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等受偿”。 4.2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目前我国的劳动监察力度不够也是欠薪普遍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而这又与劳动监察人员的不足有直接关系。以广东省为例全省专职劳动监察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与从业人员的配置比例应为1∶10000,但在我国各省份大多都未达到这个比例。 4.3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监控欠薪隐患企业针对工资支付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强化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工资台账和考勤档案的综合监管,积极改进和完善劳动合同标准文本,把工资支付的相关实现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劳动合同,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存在欠薪隐患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克扣工资案件的发生。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信息公开制度,制止欠薪逃匿企业转到其他地方新办企业。 4.4修改相关法律规范工资支付全国人大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加快制定《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法》等法律和修改完善《劳动法》,以便在立法上采取“或裁或审”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确定劳动仲裁与一般商事仲裁一样的终局裁决的效力,法院仅在仲裁裁决书的执行阶段加强对其合法性审查。同时应在《刑法》中增加有关条款,例如对欠薪逃匿等严重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妥善解决公安等部门对欠薪逃匿的处理无法可依,改变对欠薪逃匿者缺乏严厉的处理和制裁措施的现状。 作者:于尧单位:吉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经济法学论文:基于本质研究的经济法学论文 一、全面认识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多样性和复杂性在经济领域中的体现,经济法律实践活动的多样性和深化,直接作用于经济法学研究方法的层次性和多样性。经济法学内容较为宽泛,没有对其进行系统化整理,它不仅仅局限于研究法概念、调整对象等领域,其还研究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之间存在的联系,既要研究国内经济法,还要学习国外先进经济法内容;既要充分考虑到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还要深入研究当前经济法对社会文化所产生的影响。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站在哲学角度,把握正确发展方向,运用历史方法统筹全局,运用比较法“取其精华,取其糟粕”,运用分析法把握事物发展的本质,不管使用何种方式,都能够从不同角度展现经济法的理论内涵,从而获得我们自身所需信息。 2.经济法学研究方法主观性的突显。方法的根据来源于客观事物本身和其具有相关联的事物,并非方法本身,而人的思维活动的规则则需要依据实践活动来体现,科学方法的产生需要主观逻辑思维和正确的实践活动来完成。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是相关学者在进行系统化整体而得到的,其较多体现的是主观性东西。 我们都非常清楚,人受到不同环境影响,其人生阅历、生活方式都会产生区别,掌握科学的方法,不仅仅只有积累一条途径,还应该表现在自身有规律的进行改造活动。假设仅仅依靠自身简单认识,是能够获得一些方法,但是要发现一些学术方面存在的问题或者找出理论,简单认识是远远不够的。方法的获得需要长期在实践中锻炼,在哲学、逻辑学、思维科学等其它方面表现尤为明显。因此,只有构建出属于自身的方法体系,拓展自身思维,才能够根本性提升研究方法水平。 二、方法作为认识工具的存在,同时也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为创造出经济法观念产品的手段或者工具奠定前提条件,全面认识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需要充分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人们思维运行方向受方法影响。而这也就从根本上回答了不同学科所展现出来研究方法不同。例如:经济学侧重于量化分析,相反法学则侧重于定性分析。使用方法不同是思维运行方向不同的根本原因。经济法学具备的复杂性、多层次性也就导致其研究方法相对于其它学科的研究方法更为严格。不同的方法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可以重点研究某个方面,从而得出相对应的结论,从而以清晰的思维形式贯穿整个过程。 2.方法的实质研究体现在信息加工、处理、转换过程当中。主体思维结构、思维定势、个人价值取向等都是影响思维动作的重要因素。这也就是导致主体信息取舍不一的重要原因所在,自然结果也就不同。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以事物发展规律为前提条件,才能够保证思维机制的作用最大限度发挥出来,从而较为准确的反映经济法存在的客观现象。相反,则会导致错误的认识。 3.人们认识活动存在差别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受方法影响,因为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够较为准确的把握主观和客观的区别。经济法律现象其发展过程较为复杂,假设没有科学的方法体系为理论支撑,认识复杂客体就会存在很大困难。科学的思维方式体现在用科学的态度正确处理经济法学研究,能够不断拓展自身视野,提升自身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认知能力。全面认识经济法律现象和发展变化规律两者间的关系,不臆造事实,以现实依据为基础,不掩盖事物真理,使得经济学内涵多个方面展现其魅力。相反,假设对事物只是简单的认识,以为停留在表面,也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作者:贾怀志单位:山东舜德律师事务所 经济法法学教学论文 1经济法教学中“项目”的本质 这里的“项目”,从表面上看好像只是一项工作任务,然而在教学工作中,其实质却是学习任务,而且不是单纯的学习任务,是以工作任务为载体的学习任务[3],是一种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而在这种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中承载的却是一系列教学目标(包括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法律类高职院校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基层法律工作者,这一岗位群在日常的工作中往往会遭遇各种各样的经济法律关系,或者说“经济法律项目”。而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教学项目基本上就来源于这些“经济法律项目”,因为“职业教育项目教学中的项目往往来源于企业真实的工作任务,或者依据企业真实的工作任务需求自行设计和开发,但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的项目,都脱离不了企业真实工作情境的影响”[3]。所以,经济法课程中“项目”在本质上包涵了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工作任务,是基层法律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遭遇的经济法律关系所带来的具体工作任务;第二个层面是学习任务,“教学项目”中的工作任务的实施和开展不是为了产生某种实质性或者实体性的工作成果,而是为了最终实现一定的教育教学效果,如培养学生的优秀职业能力等;也就是说在一个教学项目中,不是为了让学生单纯的学会解决某个法律问题,而是要注重培养学生以后的职业生涯中所需要的岗位技能。总之,经济法课程中的“项目”在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学习任务,这个任务承载了相应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 2高职法学教学中“项目教学”实施的基本过程 2.1“项目教学”的典型流程 对项目教学的实施过程,理论和实践中都没有统一的定论。从基尔帕特里克的“目标、计划、实施、检查”基本框架出发,在弗瑞的模型中,项目教学法由“创意、目标、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几个阶段组成[4];在维曼的模型中则包括“创意、目标、计划、决策、实施和评价”等六个阶段[5]。将以上的观点进行整合,项目教学的流程大致可分为下列阶段:2.1.1项目选择项目教学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选择教学项目。选择一个合适的项目,一方面可以包含教学任务中所要求掌握的技能要求,另一方面还能够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促进教学目的的实现。而如果项目不适当,则会使项目的实施和评价,以及反思的效果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削弱教学效果。因此,在项目选择上应注意:(1)明确项目的类型。比如,“教师需要根据专业和学科的性质确定选择有结构的项目还是模板项目;然后根据实际的教学条件和教学需求选择运用模拟项目抑或真实项目;同时还要根据教学对象的学习水平和能力确定将教学项目设计为单一性项目还是综合性项目”[6]。(2)确定项目的实施顺序。也就是要明确各个教学项目按照怎样的内在逻辑进行开展。要求教师仔细分析每个教学项目与实际工作任务的衔接点和衔接方式,然后按照实际工作任务的解决过程来进行各个教学项目的排列组合。(3)注意相关知识点的链接。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确定教学项目实施中的各个环节具体涉及到的知识点。教师对知识点进行分析时要注重将课程标准中要求掌握的知识点内化为教学项目所承载的内容,还要注意掌握好知识、能力与项目任务的对接,力求通过对实务问题的逻辑分析和有效设计最大程度地将三者糅合为有机整体。2.1.2项目规划完成项目的确立后,教师着手准备实施项目教学的前期工作,比如,依据项目的实施操作要求来制定合理的时间分配表;根据项目教学所实施的内容方式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为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物质方面的条件;还要将整个教学进程作为一个整体作具体的计划和详细的安排,并在此基础上将完善的教学活动规划制定出来。2.1.3项目执行在项目的执行阶段中,要对项目计划进行具体的实施操作,也就是在实践意义上对选定的教学项目进行具体执行。项目执行过程中可以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的组成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几个人组成的小组,也可以是整个教学对象全体。在项目执行过程还要注意对实施过程进行及时检查,并依据实际情况对原计划进行必要的修正。此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是:①选择合适的方式将项目呈现,引发教学对象的学习动机和求知欲,为进一步的学习做好铺垫;②对教学项目进行深入剖析,使该教学项目的设计目的能够为教学对象精准理解和把握,同时,该项目设计所要求完成的任务以及需要掌握的主要内容和拟达到的目标也要使教学对象明确;③通过选择合适的教学组织形式,促进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并确定各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地位和角色;④适时转换教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引导教学对象完成教学项目的实施,最终达到教学项目的预期目标。2.1.4项目结束项目作品的完成并不意味着项目的结束,还要求教学对象对其项目成果进行展示,教师要给他们提供展示机会。通过展示成果,教学对象能够回顾和梳理自己完成该项目的整个过程,还能够与其他教学对象进行一定的交流。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可以对教学对象在项目活动完成过程中的表现和能力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可以引导教学对象对项目的执行情况、最终成果及学习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促使教学对象正确认识其参与教学项目的过程和最终达到的结果,并进一步进行反思,在有效反思的基础上予以提高。 2.2高职经济法教学中的“项目教学”实施过程举例———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 2.2.1项目选择首先,教师要根据教学对象的实际情况,在对各个班级以及同一班级内部不同教学对象的水平深入了解的前提下,本着尊重个性的原则进行项目选择。做出选择时应注意:①选择的项目应繁简适度、大小适当、要求具体;②项目内部的各个分解任务之间要能够形成循序渐进的阶梯型的任务链,以便教学对象遵循这样的规律去建构知识体系。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教学项目可以引导教学对象获得清晰的思维路径,寻求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构建完整的知识脉络体系。基于以上原则,本部分选择的项目是“撰写消费者维权手册”。通过对消费者维权手册的撰写,学生在知识层面上能够理解消费者的概念和范围、掌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能力层面上能够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消费纠纷。2.2.2项目规划在社会关系中,每个人都可能会成为消费者,作为消费者所享有的权益也都可能会受到不同形式的侵害。然而,很多人对于自己是否属于消费者、享有哪些消费者权益却知之甚少,导致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不能正确维权。针对这种情况,该任务要求制定一份消费者权益保护手册。要求手册内容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具有实用性。为了使手册的内容具有针对性,要求在撰写之前先设计调查问卷,对消费者进行调查。调查问卷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领域、概率、有无维权、维权的方式、消费者是否知晓自己的具体权益、是否知晓相关法律、是否知晓解决途径有哪些等”[7]。问卷调查结束后要及时统计相关结果,然后根据掌握的相关数据来制定手册。2.2.3项目执行在各个班级内部进行分组,每组可以有四至五人,组长一人,组长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协调本组内各个成员具体分工协调,并在统筹编稿工作上整体负责。在调查问卷的制定上,由组长主持讨论,全体组员共同参与完成调查问卷的编写和修缮。然后在组长同意组织下,各组员共同进行问卷的发放、回收和统计工作。最后,组长统筹,各组员共同参与根据问卷调查编写消费者维权手册。该手册的内容主要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适用范围;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消费者维权的经典案例;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主体、解决途径及部门等。2.2.4项目结束这这个阶段主要是进行项目评价。由教师主持,由各组长展示自己小组编制的手册,其他小组注意观察分析展示的守则并与自己编制的手册进行对比,找出自己的不足并加以补正。同时展开答辩,即其他小组的成员对展示手册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展示小组成员则负责答辩。最后教师进行总结,并根据各个小组编制的手册的完整性、实用性和答辩情况进行打分,评选出优胜小组。 3高职法学教学中“项目教学”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3.1“项目”的确定 如前所述法律类高职院校开设的经济法课程中,“项目”实际上是一种学习任务,而且这种学习任务的载体和表象是以一定的经济法律实务问题或者工作任务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因此,在对“项目”进行选择和确定时应将以下原则纳入考虑范围:(1)在经济法课程中,在选择教学项目时一定要考虑基层法律工作者日常工作的真实情境,以他们的日常工作过程为基础,将实践中常见的经济法律任务作为项目来源。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项目教学的作用,培养教学对象所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完善与该项职业能力所匹配的经济法律知识,同时还能帮助其培养和谐的社会人格和优秀的职业素养。“项目教学法实施一种基于完整人格发展的学习方式,使学习者获得职业工作所需职业行动能力,并使其在社会生活上成为成熟的社会成员”[8]。因此,为了能够使学生培养完整的职业能力,实现项目教学的优秀目标,必须以基层法律工作者在将来的工作实践过程中可能遭遇的真实的经济法律问题为出发点,以贴近并体现其工作过程中的真实情境为原则,来选择教学项目。教学对象的所需具备的优秀职业能力是要有知识和技能来支撑的,所以,选择的项目要能够尽可能多的承载这些知识和技能。(2)衡量项目好坏的标准是达成教学目标的容易与否。也就是说在选择教学项目的时候要有一定的导向性,而这个导向就是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目标,具体包括知识目标和技能目标。好的项目要求能够最大限度的承载教学目标,或者说判断一个教学项目是否为好的项目,就是看它是否承载了更多的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如,处理消费者维权案件,对于基层法律工作者来说,是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很常见的一项工作任务。如果以该工作任务为例设计为教学项目,则可以承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纠纷解决方式等优秀知识,并且还能够承载简易合同签订的技能。这一个项目就可以同时兼容法律职业能力形成所需要的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如法律文书写作和律师实务等。该项目并不只是对这些知识和技能的简单承载,而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教学对象要亲自参与实施一系列的活动。首先,要成为当事人的人,就要签合同;然后,要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还要撰写诉讼文书;在维权的过程中,还要与相关人员等进行沟通,与小组内的其他成员进行合作和交流等。通过参与整个的项目实施过程,教学对象的处理实务问题方面的职业能力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培养和提升,在写作、沟通和协调能力方面也会有提高,而且,通过实践和操作,专业知识不再是僵硬死板的理论和法条,而是发生了有意义的重组和建构,内化为教学对象的实际操作能力。(3)确定教学项目时还要考虑教学对象的情况和授课的条件。“采用任务驱动法教学过程中,为更好实现教学目标,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基础和相关内容的掌握情况等学情,同时教学班级总人数,教学设施和设备等也在教学组织考虑之列”[9]。最终若能够形成项目成果并展示出来,那么对教学对象的激励效果将更加明显。 3.2项目教学法实施中教师的地位问题 项目教学法从教学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来看,教师作用应该是设计、组织和引导。教学项目要得以实施,教师要做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首先要备项目,根据教学目的对教学项目进行选取,并进行适当的改造。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根据需要的功能来确定承载它的教学项目;然后将这个项目进行分解成,产生具体任务,而且每个单独的任务都要包涵相应的知识点和技能;最后,还要对项目实施所需材料进行统计。其次,要备教学对象。也就是要全面了解教学对象的学习能力、知识储备、兴趣爱好等,使项目与教学对象情况相符。另外还要将教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状况纳入考虑范围,引导各个项目小组互相学习、竞争和提高。如果确定的项目不合理,则可能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如教学对象作为主体的地位被弱化,小组内部或者小组之间合作学习氛围淡薄等。这些因素都可能会成为导致整堂课失败的诱因。同时,由于项目教学法的开展是根据教学目的,以任务驱动方式进行的,而不是进行系统的理论教学,这样极易导致知识的系统性缺失。因此,教师一定要在每项任务完成后作一个阶段性的小结,通过这种方式来对理论知识进行归纳,使之系统化。因此,虽然项目教学法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教学对象的主体地位得到了极大的突出,其潜能得到了有效的激发,但整个过程中教师的主导地位仍然不能动摇。 4小结 在高职法学教学中运用项目教学法,对学生能力的提高和职业岗位意识的强化具有积极作用,符合高职法学教育教育“重技能、重素养”的改革方向,在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重视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在教学过程中积极推进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项目教学,有利于提高我国高职法学教育的水平、创新高职法学教学的改革思路,对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范婷婷单位:山东司法行政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研究现代性特征分析论文 关键词:整体主义个体主义经济法学基本方法 摘要:研究方法对于经济法学科的完善和发展关系重大。传统法学方法体现出明显的“非自足性”,对于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经济法学研究更是不敷其用,批判地吸收现代哲学方法是经济研究方法的重要来源。经济法学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以社会整体经济的稳定发展为价值目标,对个体权利加以必要的和合理的限制,从而实现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各自最大化和相互和谐发展,而现代经济学理论也进一步确认了国家干预经济的思想。可见,经济法学的研究视角是整体主义的。 一、经济法对研究方法之期盼 德国法学家拉伦茨认为“法学之成为科学,在于其能发展及应用其固有之方法”。“经济法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其研究方法科学与否对于学科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传统法学方法的研究体现出明显的“非自足性”,而经济法学是在传统法学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败”双重缺陷无能为力的背景下,为实现政府与市场的良性互动而建立的新型学科,如果囿于传统部门法学的研究方法,就无法从新视角审视经济法学的特有理论内涵,也难以探索实现经济法学价值目标的路径。因此,经济法学研究不能照搬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应当在方法上进行创新。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经济法学研究方法是区别于其他部门法学的重要标志。批判地吸收现代哲学方法是经济法学方法的重要来源,主要是引入价值判断来评价法律现象,就是以社会对经济法的需求为出发点,研究经济法怎样满足不同主体的需要,多维度地对经济法的基本理念、基本价值等理论进行诠释。本文试图论证哲学中的整体主义方法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二、整体主义在哲学范围内的发展 整体主义与个人主义间的争论是西方哲学的一条重要线索。整体主义认为社会集团决不能视作只是个体的集合体,它具有个体所不能包括和解释的独特性质,群体的行为规律不能还原为个体的行为规律,整体是一切社会解释的出发点,必要时可牺牲个体利益以取得整体利益。个体主义认为整体主义强调的社会是由个体组成的,个体利益的总和就是社会利益,个体是社会存在的目的,社会的存在正是为了促进个体的幸福和利益。 作为方法论的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相互指责对方的缺陷。个体主义方法认为,整体主义方法根本不具有操作上的可能性。当代着名哲学家、方法论个体主义的重要倡导者波普尔认为“如果我们要研究一事物,我们就不得不选择它的某些方面。我们不可能观察或描述整个世界或整个自然界;事实上,甚至最小的整体都不能这样来描述,因为一切描述必定都是有选择的”,描述和活动的选择性使得人们难以运用整体主义方法从整体上把握社会,而所有的社会现象都可以用涉及该现象的个体情境来解释,因此,科学研究只需从个体角度出发考虑个体的动机、信念、生理状态及其所处环境等因素,不需要考虑社会整体的制约。而整体主义方法论认为个体被看成是社会化的人,社会整体不是其构成元素的简单相加,比个体具有更多的结构属性。因此,社会不但不能还原为个体,而且会因为这种结构属性成为决定和制约个体行为的原因性力量,所以必须把对象世界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体加以把握。。整体主义方法则提供了截然不同的视角,它认为社会整体具有独立于个体的独特属性,社会整体不同于个体总和,社会整体显着地影响和制约其部分的行为或功能。依此方法,应当从社会整体出发,把社会整体看成分析的基础,在总体上把握社会现象,而不纠缠于个体分析。 三、整体主义作为经济法学方法的理论基础 经济法学研究需要探讨现代市场经济的法律需求,研究如何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追求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增长,并在各利益主体之间实现公平分配。因此个体与社会、个体与群体的关系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整体主义研究方法的选择稳定了经济法学研究的基本路径,界定了研究活动的思维体系、考察研究的切人点、论证步骤和层次的安排等问题。 (1)经济法学的产生和发展的视角之考察 传统民法认为,个体利益是社会利益的基础,社会利益是个体利益的总和,只要充分保证实现个体利益最大化,就可以促成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只有靠社会活动参与者自由博弈而产生的自发秩序才是好的社会秩序。民法学理论的架构往往诉诸于人的生物属性或抽象的人性,立足于私人经济生活以个体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强调人格在抽象意义上的平等性及其一般共性,并以平等自由等为原则,通过法律关系模式来安排社会个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然而民法忽视人与人之间因差异而产生的互补性和依赖性。存在于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之中的个体,在社会利益相对恒定的情况下,某一个体利益的过度膨胀必然导致对他人利益的侵占,自由至上的市场对此冲突无可奈何。历史证明:在亚当·斯密“自由放任”思想的指导下,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力迅猛发展,经济个体在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推动下,沿着经济规律的发展之路,走向了垄断。经济个体合理的追求个体利益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的整体秩序,市场失灵了,而民法调整经济关系没有宏观把握的能力,对于发生混乱的经济秩序无能为力。因此,必须借助新的法律制度来完善其经济管理职能,主动介入经济生活对社会经济进行管理,经济法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经济法学将社会看成是一个超越个体的独立存在,有其独立于个体利益的社会公共利益。因而经济法学基于整体主义的方法;看问题从整体出发,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以良好社会秩序和社会整体经济的稳定发展为价值目标。 (2)经济法学的理念体系视角之考察 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是对立而统一地存在着的。一方面,社会整体利益的增进如能够实现合理分配必然能够使个体的利益增进,而个体利益的增进在某些情形下也可以促进社会整体的利益的增进,因而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具有统一的一面。历史证明:个体私利的自由追求曾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确能既利己又利他,有力地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向前发展,实现了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的相对和谐。然而,另一方面因为社会作为整体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可避免,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也存在对立的一面。事实上,在高度现代化的条件下,由于人类具有趋利的本性,如果对他们的行为不加以一定的限制,势必会危害社会并最终殃及自身。因此,亟需要特别维护有遭受损害之虞的社会整体经济利益,重构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新格局。所以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合理分配是每个部门法需要考虑的问题。然而基于民法理念认为个体利益的追求能自然实现社会整体利益,进而着重考虑个体利益的保护,因此不过分关注社会整体利益。 而经济法是适应生产社会化的客观需要,弥补民法等传统法律部门对社会经济关系调整的不足而产生的。经济法学认为社会整体利益不是构成社会的每个个体利益的总和,而是社会中独立存在的有机整体的利益。个体行为具有外部性和普遍性,保护社会整体利益的价值目标决定了经济法从产生之日,就肩负着从“社会本位”出发,追求社会整体利益的重任。 经济法是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法律制度,其理念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对整体经济生活的介入,保障社会整体利益平稳协调地增长,从而带动全社会所有个体利益的增长,以消除个体权利无限制行使对整体社会经济发展所造成的消极影响,促进经济和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发展。为了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经济法有时需要对个体的权利加以必要的和合理的限制,通过限制个体的部分自由去为其换取更大的自由,牺牲个体部分利益去为其获得更多的利益,从而实现社会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各自最大化和相互和谐发展。可见,经济法学的研究视角是整体主义的。 (3)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关系之视角考察 经济法就是将主流经济学关于市场经济运行所需的条件,及克服市场缺陷的方法等理论的制度化。经济法体现了法律对经济关系的“翻译”,依赖于经济学原理,许多经济学的概念与论断直接为经济立法所吸收。“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以个体利己主义的方法论基础通过对“经济人”的分析奠定了理论主导地位。他认为一切经济现象都可以视为在交换过程中彼此会发生冲突的无数个体愿望和追求的结果。古典经济学认为个体效用最大化与社会整体效用最大化是统一的。在这样的经济学理论指导下,民法学认为,经济活动应当排斥国家的干预,只要人都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利益,社会就会走向幸福和繁荣。 到了二十世纪,人们开始对经济人出于自私的利益最大化追求问题提出质疑。制度主义经济学家认为,作为一种社会存在,除了物质经济利益以外,人们还追求安全、自尊、情感、社会地位等社会性的需要;人所做出的选择,并不仅仅以他的内在的效用函数为基础,而且还建立在个体的社会经验、不断的学习过程以及构成其日常生活组成部分的个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基础之上,因此,人的行为是直接依赖于他生活在其中的社会文化环境的。要从每个人的现实存在和他与环境的关系、制度结构、组织模式、文化和社会规模去理解人的经济行为。新制度主义认为,个体首先是一种“社会人”和“组织人”而不是“经济人”,因此,单独考察个体的动机来发现经济规律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做法。 依现代经济法学主流理论,整体内的每一个个体都受整体规律的约束,整体规律决定着整体的特征和每一个个体的特征,整体规律在整体内赋予每一个个体的属性要远比这些个体在整体之外单独获得的属性大得多。在现代经济学理论的指导下,国家干预经济的思想得以确立,并孕育了经济法学的产生。因此,经济学研究要强调对经济现象的整体把握,注意在整体规律约束下的个体行为。 经济法学论文: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试论论文 内容提要:国际经济法以交易权、管理权和经济主权为墓本范畴。交易权指国际经济法主体参加某一国际经济交往以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权利管理权指国家对国际交往活动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权利经济主权指主权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经济活动的主权。这三权各自反映了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间、有关国家与跨国经济交往当事人间、经济领域中国家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设想,以这三个基本范畴为支撑点,以交易权为基本线索来构筑国际经济法学体系。 关键词:国际经济基本范畴 各门学科都有自己的基本范畴。这些基本范畴不是由人们随意设定的,而是取决于各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所以,一门学科的基本范畴可以反映出该学科的基本内容和特征。法学以权利义务为其基本范畴,但这种权利义务在不同的部门法学中又表现为不同的子范畴部门法的基本范畴,从而使一个部门法学区别于另一部门法学。例如在民法学中,其基本范畴可归结为物权、债权。以此为优秀而延伸出的各项物权制度、债权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梅成了庞大而完整的民法学体系,反映了地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际经济法是一门较为特殊的法律体系。目前多数学者将其定义为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而不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排除国内法为其渊源,或调整国际经济流转关系的法排除以经济管理关系为其调整对象,从而使国际经济法突破了传统的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限以及公法与私法的界限,成为一门综合性的法的体系。随着近年来对国际经济法研究的不断深化,人们已从其调整对象、组成范围等方面揭示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但对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却一直缺乏必要的归纳,这就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国际经济法学体系的完整性。本文认为,基子对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的研究,可以将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归结为交易权、管理权和经济主权三个基本概念。 一 交易权是指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实体参加某类特定的国际经济交往以实现其经济利益的权利。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而国际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国际经济流转关系,即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 这种跨国商品交换关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或可称之为私法上的关系。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沿用传统的国内私法上的物权、债权等基本范畴,而要另设“交易权”这一概念呢其原因在于,传统的国内私法,如财产法、合同法,尽管已融进了一定的公法内容,但其作为私法而存在的特征仍未消失。在私法领域中,任意法规范仍占主导地位权利人的意志受到很大程度的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基本上不由当事人自行设定也就是说,国家对当事人权利的限制仍体现在很小的范围之内。而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当事人的私法上的权利则受到更多的限制。首先,一国政府对本国当事人参与国际经济交往会施加一定的限制。例如许多国家实行的出口许可制度使得本国当事人无法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将某种商品出售给另一国家的当事人。这种限制虽然并不影响本国当事人的物权的成立,但却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物权的行使。其次,除受本国政府所施加的限制之外,当事人参与国际经济交往还须受其他国家所设置的种种法律限制。例如,尽管各国政府通常都鼓励资本的翰出,但在得到有关国家的明确承诺之前,投资者是无法或不能安全地将其资本投入东道国的。在一个禁止外资输入的国家,尽管对外商的财产所有权不会提出疑问,但这种所有权却不会转为投资权。正因为如此,传统的私法上的物权、债权等范畴已无法揭示当事人参与国际经济交往的可能性和现实性,从而有必要确立交易权这一新的范畴。 交易权的成立不能仅以一国法的确认为依据,而必须同时得到一项国际经济交往所涉及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法律的承认。国的商人若想在国投资,他首先必须获得本国政府对其资本外投的许可,同时他的投资又必须获得国政府的同意。有关的国际法规范对交易权的成立当然也产生影响,但这种影响不会脱离有关国家的立法而单独发生。换言之,不作为一国立法的组成部分的国际法规范不会对交易权的成立产生影响从本质上说,交易权是一种其使用范围被有关国家所承认或限制了的财产权这一范畴并不涉及所有权方面的评价,而只是与财产权的运用问题相关。一国政府禁止本国当事人将某种商品输往某一特定的国家,并不影响该当事人对该商品的所有权,而仅仅是限制其对其所有的财产的使用和处分。一国政府对该当事人依外国法所取得的所有权通常也不能予以否认或歧视,这就是国际私法上的平权原则。由于工业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因此一项专利权在某一外国的成立必须以该国的特别认可为基础。但这种决定所有权产生的特别认可与交易权的成立并没有必然联系。国的当事人在国的专利申请获得批准不等于说他就有权向国的当事人转让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技术转让的交易不仅要有本国政府的许可,还要受制于受让方国家的限制性规定。 交易权的成立是国际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结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必然要在很大程度上受着交易权的内容的影响,因为交易权体现着有关国家对当事人的财产权的运用的限制。例如,有的国家在向某类商品的出口商发放许可时,要求其向对方定期索取商品使用情况的报告,这就在确立交易权的同时又确立了当事人之间的某种权利义务关系。只有在没有强行法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自由地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 交易权作为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在国际经济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中又表现为各个子范畴。在国际贸易法学中,交易权应表现为贸易权在国际投资法学中,交易权应表现为投资权在国际金融法学中,交易权应主要表现为借贷权在国际税法学中,交易权则无从体现。因为国际税法具有明显的公法色彩,它调整的不是经济流转关系,而是基于经济流转而产生的国家与当事人之间就税款征缴而结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二 管理权,或称国家经济管理权,是指国家对国际经济交往活动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权利。管理权的指向对象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实体的跨国经济交往交易权可以说是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的私法上的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受到管理权的限制的后果。 在当代社会中,各种经济交往都须接受有关国家的不同程度上的干预,而涉外经济交往则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国家权力的制约,从而在有关国家的政府同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结成十分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经济管理权即用来概括地表述这种关系。 管理权与交易权不同它完全是一种公法上的权利。虽然交易权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对私人权利的干预,但它在本质上仍是私人的权利。在管理权限定的范围内,当事人仍可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决定是否以及如何参加国际经济交往、处理自已的经济科益。某种商品是否可以或须按什么样的条件输向国外由国家确定而将何种数量的商品在何种期何内按何种价格以何种方式出售给何方当事人则仍是由交易的当事人来确定的。 如果说交易权的基本特征在于其具体内容是由交易当事人所确定的话,那么管理权的特征则在于其内容是由有关国家所单方面确定的,而不受跨国交易的当事人的意志的影响,外国资本须依何种条件才可进入本国,向特定国家出口某种商品须申领何种许可,国际汇兑须依何种方式进行等,都是由有关国家以国内立法或国际协定的方式单方面加以确定的。国际经济交往的当事人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种来自国家的强制国家的经济管理权源于国家经济主权国家经济主权在国际法上是一个较新的概念几。联 合国大会第届会议通过的《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对这一概念作了钦为充分的阐述。该《宪章》第二条规定“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井得自由行使此项主权。”也许有人令怀疑《宪章芬本身的效力,因为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大没有立法权。但是,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联大决议作为一种国际文件在国际社会中的实际效力,从根本上说,来自于国际社会的某种井同意志,而不取决于联大本身是否具有立法权。联大决议所表述的许多原则、规则,或是对既存国际法的内容的进一步揭示,或是在归纳某种形成中的国际法规则。就国家经济主权这‘概念而言,它的内容早已包含在国家主权这一国际法的最基本的范畴之中主权是国家的根本属性之一。完整的国家主权不仅表现为政治上的自主独立,也应表现为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自主独立。在以往的实践中,人们对国家主权所包含的经济主权注意不够,而在现襄生活中,许多发展中国家虽然在政治上获得了独立,但在经济领域中却没有完全自主。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经济主权被作为一个单独的概念而提出,以表达构成国际社会成员绝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实现其完全意义上的主权的决心和便利其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努力。 国家经济主权的内容,依据《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的解释,包括一国对其全部财富的主权、自然资源的主权和经济活动的主权。经济主权也可分成对内、对外两方面的内容。对内,一国可自主地选择其经济制度,制定各种经济管理措施,决定其自然资源和财富的使用,规范本国人和外国人的经济活动对外,一国财有权平等地与其他国家一起商定发展国际经济的方针步骤,进行平等互利的国际合作,抵制他国对本国经济事务的干预和强制,国家经济主权是国家经济管理权的基础,而且也只能通过国家经济管理权予以体现由于各国都同时依据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行使其经济管理权,所以必然会出现国家间的管理权上的冲突。为了缓解这种冲突,国家间就要通过协议对各自的权利加以限定,使有关国家就跨国经济问题彼此承担一定的权利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同样以国家经济主权为基础。因为各国都享有经济主权,所以各国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任何国家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到他国身上。国家间经济管理权的冲突只能通过平等谈判,以表达各有关国家的真实意志的协议予以解决。国家间有关国际终济问题的协议不以解决国家经济管理权冲突为其全部内容,这种协议还会包含具有更为积极意义的内容,例如普惠制待遇的提供、投资安全的保障等,以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和繁荣。 三 在法学领域中,权利的概念总是反映着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某种社会联系,交易权、管理权及经济主权当然也不例外。经济主权这一范畴揭示出在经济领域中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各国有权官主地珍与国际经济关系,有权决定自己的经济制度、管理相关的经济活动,同时又负有不干预他国内部事务,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的义务。国家经济管理权则主要反映出有关国家同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处于管理者的地位,而另一方则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不是协商确定的,而是由国家单方面规定的。但也不是说国家一方可以毫无顾忌地向交易的当事人施加义务。在这方面,一国要受到两方面力量的制约一是客观经济规律的制约,如果一国对跨国经济交往设置了过多的限制,则必然会阻碍其经济的发展,遭到客观经济规律的报复二是其他国家的制约。一国在制定其涉外经济管理措施时,不能不考虑对其他国家的利益的影响,也不能不考虑其他国家的行之有效的方法,特别是不能违背自己所承担的条约义务如缓解双重课税方面的允诺,杏则也会遭到其他国家的报复。从这个意义上说,管理权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有关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权则主要是反映了跨国经济交往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权作为一种被有关国家的法律所限定的财产权,其权利人可要求他认、对其财产所有权的尊重,可要求相关人对其因交易权而发生的债权的尊重。交易权在绝大多数场合下都要体现导致为某种债权,从而表现为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某种关系。当然从交易权的范围的设定上看,它充分体现出有关国家的意志,从这个意义上说,交易权也反映了有关国家同交易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主权和经济管理权是国家的权利,不能由私人行使交易权基本上是私人的权利,但在个别情况下可由国家行使。正因为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既可以行使公法上的权利,又可以行使私法上的权利,所以,对国家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所行使的权利的性质的判断应给予足够的注意。例如,当一国政府从外国商业银行借款时,如果它没有明示地放弃其主权豁免身份那么,在其行使私法上的校利特殊的交易权的同时,是可以行使公法上的权利管理权、经济主权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因为其后来的行为与先前的允诺不符而对其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其实行财产方面的强制等。而在目前的国际贷款实践中,贷方银行往往要求借方政府在协议中订入“放弃豁免条款”及“遵从管辖条款”,从而将该项借贷活动确定为一项纯粹的商业交易使借款国政府处于一般借款人的地位而不能申张公法上的权利。 与此不同的是国家间投资保护协议中的代位求偿权的规定。这类条款的内容通常为当资本输出国根据某种事先的担保协议,向其在资本输入画投资的国民或其他投资者支付了赔偿金,则有权代位行使投资者的各项权利。如果一国根据此类规定而行使代位求偿权,那么这种权利,尽管是国家行使的,却是私法上的权利,因为它是“代”私人之“位”而要求私人的交易权得到保障代位权的范围也不得超出投资者的权利的范围。在美国与其他国家所签订的投资保证协定中,在规定代位求偿权的同时还通常规定,当出现东道国拒绝受理或执法不公的情况、或者发生国际法所认定的有关国家责任的其他问题,承保国政府保留以主权地位提出某种要求的权利。这时,国家又跳出私人权利的圈沼,而以主权者的身份行使其公法上的权利了。 四 交易权、管理权和经济主权这三个概念确定了国际经济法主体各自钓地位,表明了它们之间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揭示了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即国际经济交往中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当事人与国家的关系及有关国家之间的关系,从而梅成国际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可以考虑以这三个范畴为支撑点来构筑国际经济法学的完整体系。而在交易权、管理权与经济主权这三个范畴中,又宜以交易权为优秀范畴,因为第一,国际经济法是以当事人之间的跨国经济交往为首要调整对象的第二,交易权本身即体现了国家经济管理权的存在,而经济管理权又植根于国家经济主权。 如果以交易权为线索来展开国际经济法学的体系,那么这一体系的基本框架为,交易权主体交易权的客体交易权的成立交易权的行使表现方式交易权的限制沐交易权的保护包括争议的解决。交易权在国际经济法学的各个分支中又有不同的表现。在国际投资法学中,交易权则表现为投资权。以投资权为优秀,国际投资法学体系可简要地表述为 1.投资权主体。自然人。法人。跨国公司作为投资权主体的特殊伺题‘国家的主体地位问题。 2.投资权客体。货币资本。物料形式的投资。工业产权投资。其他权利的资本化。投资者对资本运行的控制。投资收益卜 3.投资权的成立。资本输出国对海外投资的限定,包括鼓励与限缸海外投资韵法律措施资本输入国对外国资本的认许,包括鼓励与限制外国资本的法律措施。 4.投资权的行使。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外商独资企业。股权式合资企业。契约式合作企业。其他投资方式。 5.投资权的限制。投资范围。投资期限。出资比例。自然资源使用。劳工雇用。外汇管理。 6.投资权的保护。国有化。海外投资保险制。投资争议的解决。 国际经济法学的其他分支,也都大致可依据这种体例进行构造。这种以交易权、巷理权和经济主权为基本范畴,以交易权为基本线索而构筑起来的国际经济法学体系,可以比较完整地揭示出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有机地联结起各有关原则、制度和规范,从而或许可为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思维角度。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分析论文 一、从热闹浮华到冷静思考 中国经济法学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兴起的一门学科。“由于宏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的要求,震惊世界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规模空前的经济立法实践的促进,我国经济法理论研究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期间,出现了几十位经济法学家,创立了综合经济法学派、纵横经济法学派、纵向经济法学派、经济行政法学派、学科经济法学派等,呈现出学派林立,众说纷纭,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这种繁荣景象是由特定时代背景促成的。具体说来,是经济法沾了经济的光,经济法重点在“经济”而不在“法”,人们对经济的热望外溢辐射到了法律身上,规模空前的经济立法使得法律水涨船高。但与此同时,人们不仅对经济法,就是对许多法律部门包括民商法和行政法都认识不清,以至于把经济法理解为有关经济的法,甚至是一切有关经济的法。特别是当时经济法学处于初创阶级,许多基本问题都尚在探求之中,不要说当时难以解决,就是今天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也难以真正彻底解决。而当时许多实际问题,如承包租赁、两权分离、经营责任制,都是一时的问题,甚至不是什么真正的问题。因此,可以说,当时经济法学的繁荣,客观地说是繁而不荣,甚至是虚假繁荣。 1986年民法通则的颁布使这种繁荣成为昔日的荣光。民法通则第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并在立法说明中进一步指出:“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即横向的财产、经济关系。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国家和企业之间及企业内部等纵向经济关系或者行政管理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由有关经济法、行政法调整,民法基本上不做规定。”上述规定和说明给经济法学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这使综合经济法学说分化,纵横统一经济法学说解体,同时在经济法原有的领域内引入了新的竞争者,即行政法,这大长经济行政法学说的志气,而这一学说认为,“单纯从国家行政权力活动这一点看,经济行政法与行政法没有区别。按照传统行政法学的观点看来,经济行政法应当属于行政法中的行政作用法之一部。”[2](P•224)因此,该学说的根本宗旨与学科经济法学说一样都是否定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由于法律是经济关系的记载和表述,民法通则得以颁行,正是说明民法通则所依存的商品经济取代了传统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从而使得立足于此基础上的计划经济法学说、纵向经济法学说也日趋式微。 中国的法学研究总是紧跟立法步伐,随立法转移而转移。民法通则的颁行掀起了民法研究的高潮。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体制的完善,商事活动和相应的法律也层出不穷,这样,又有许多人分流到商法队伍中去了。结果,原先的“大经济法”已一分为三,人才流失,人气不旺。即使是留在经济法队伍中的人们也时常不务正业而旁及其他,如大多数经济法学硕士博士写的论文大都不是本来的纯粹的经济法学论文。凡此种种,都促使经济法学走向沉寂衰落。 这真可谓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不过,这正是学科发展的一般规律。学科的发展往往会从热闹归于冷静。同样,经济法学也需要冷静,需要冷静的氛围,冷静的思考,需要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几十年来,许多人对经济法殚精竭虑,提出了种种经济法学说。但事与愿违,这种种经济法学说大多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在实践中缺乏解释力,这就必然遭致许多人的非议和诘难,甚至反对。近来又传来对经济法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人民法院系统率先取消经济庭,改为民事庭,经济法已被宣告“破产”,这似乎为实践所证明。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对过去的种种经济法学说,哪怕是错误的、失败的经济法学说表示真诚的理解和虔诚的敬重,经济法的先学失败了不等于经济法失败了。正视错误修正错误,总结失败告别失败,学科才能发展,学科发展也是在逆境中进行的。其实,正是在这种冷静非议的环境和氛围里,近年来,我国的经济法学研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可喜发展。先后发表了大量的有重大突破的经济法学术论文,如王保树的《市场经济与经济法学的发展机遇》(《法学研究》1993年第2期),杨紫的《论新经济法体系》(《中外法学》1995年第1期),史际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我国的经济法》(《中国法学》1995年第3期),李昌麒、鲁篱的《中国经济法现代化的若干思考》(《法学研究》1999年第3期)等;并出版了一系列重要的有代表性的经济法学术著作,如李昌麒的《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漆多俊的《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史际春、邓峰的《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邱本的《经济法原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经济法的基础建构与原理阐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张守文的《经济法理论的重构》(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等等。还要指出的是,也是在这一时期,分别创刊了徐杰主编的《经济法论丛》(法律出版社),漆多俊主编的《经济法论丛》(中国方正出版社),史际春、邓峰主编的《经济法学评论》(中国法制出版社),李昌麒主编的《经济法论坛》(群众出版社)。这些丛书为经济法学论文的问世创造了有利条件,并促使经济法学重新繁荣。与此同时,新一辈的经济法学者也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大量涌现,渐成气候[3]。 二、从众说纷纭到学说统一 经济法从其出现以来,已形成了各种学派,存在过种种学说,中国同样如此。如其中综合经济法学派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生活中所发生的平等的、行政管理性的、劳动的具体社会经济关系;纵横经济法学派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民经济管理,各个经济组织之间、经济组织内部以及经济组织与个体户、公民之间,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纵向经济法学派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具有经济管理性质的纵向经济关系的主要法律规范;经济行政法学派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组织和管理国民经济的活动中,与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形成的具有隶属性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学科经济法学派认为,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一门十分必要的法律学科,其任务就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法律。历史地看,这些学说代表了当时条件下人们对经济法的最为典型和最高水平的认识,各有一定的合理性,其合理内核为后学所继承和发扬,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但由于上述诸说都或多或少地打上了那个时代的烙印,并不知不觉地沾染上了计划体制的缺陷,在今天看来,它们都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对此,学界已有评析[4][5]。 应当指出的是,经济法的研究局面相当混乱,作为一门学科、一门在世界上有了上百年在中国有了几十年发展历程的学科来说,没有一致的承诺、共同的信守、基本的共识、统一的话语,是不应该的。特别是对于经济法来说,这种混乱不堪与法律要求的统一性还相去甚远。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局面已大为改观。时至今日,人们对经济法的学说和认识已是日益趋同。如,王保树先生指出,在经济法学研究中,人们最大的共识莫过于“经济法应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判断。但在如何认识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本质特征上,他进一步指出,应该从行政性转变为社会公共性,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管理关系和宏观间接管理关系[6];李昌麒先生明确提出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具体说来,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7](P•198);石少侠先生认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法制建设的发展与法律体系的完善,我国的经济法理论研究亦日趋深化,人们越来越倾向于经济法就是调整国家(政府)干预或管理社会经济关系之法,是调整国家在调控社会经济运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在政府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8](P•6);徐孟洲先生认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现象的客观存在,需要一种新的法律形式为之服务,反映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耦合要求的、以促进和稳定二者耦合为主要调整任务的经济法,正是这种新的法律形式[9](P•31);张守文先生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存在着民商法无力解决的诸如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破坏市场机制的现象以及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外部性等问题,因而要求国家必须行使其职能以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形成宏观调控经济关系和市场规制 经济关系的二元结构,以此为基础,经济法的体系由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构成[10](P•208)。邱本先生认为,经济法立足于市场经济,由于市场经济具有自由竞争的本质属性,而这一本质属性又派生出垄断、不正当竞争等限制竞争和盲目无序等妨碍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现象,因此,要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依法反对限制竞争和加强宏观调控,但源于民法机理和行政法的特性,使得它们不宜对之加以调整而且实践证明,这个法也不是民法和行政法,而是对它们予以补充和促进的经济法,经济法就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体系由市场竞争法和宏观调控法统一构成[11](P•2)。由上可见,尽管人们在具体表述上还有细微的差别,但都认为经济法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其体系由市场竞争法和宏观调控法统一构成,这已成为最基本的共识,而且已是当今最具代表性的占主流的经济法学说。 经济法学说之所以能从众说纷纭走向学说统一,首先归功于经济体制改革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什么是计划经济,集中地说,就是用计划实质上是用人的主观意志去指挥经济活动,这是一种人治经济,它深受计划者的主观意志支配,往往因人而异。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受到计划者当然也是权力者的左右,使得人们对经济法的认识往往因人立论,为政策注释甚至偏解,难免有失客观和科学。随着计划体制的否定,立于其上的各种经济法学说自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根据。这使得经济法学说纯化了许多。什么是市场经济?优秀的一点就是资源主要由市场去配置。市场机制是一只看不见的手,正因为它是看不见的,所以谁也摸不着,控制不了,进而也就无人能左右人们对真理的认识。在真理的基础上,人们的认识日益趋同,达成共识。因此,经济法学说的日趋统一,关键是人们找到了并共同立足于市场经济这一客观公认和公理性的基础。 其次,归功于经济法学者的不断反思和自觉调整。纵观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人们可以发现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经济法学者不断地自我反思,无私地抛弃成见。如李昌麒先生关于经济法学说的基本观点就经历了从“纵横统一论”到“紧密联系论”再到“需要干预论”的发展过程。其实,学科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一个不断发现、改正错误和日益接近科学真理的过程,并在这一过程中得到发展完善。 再次,归功于人们对经济法认识的不断深入。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总是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人们的认识越来越深入,认识越是深入就越能抓住根本,而在根本上人们易于并能够达成共识,因为在根本上是道通为一的。人们对经济法的认识亦然。 三、从务虚到务实 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经济法学研究注重务虚,即十分重视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无论是综合经济法学派等旧诸论,还是管理协作论等新诸论,都有着浓厚的理论旨趣,都着眼于从基础理论上把经济法说清道明,力求科学地回答到底什么是经济法。这是十分必要的,但囿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和人们的认识水平,它们未能达到较高理论水平,甚至还有那么一点虚幻的味道。尤其是,当时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时期,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商品经济新秩序以及“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经济体制变来变去,随之而来的是,经济法理论不断解构重构,各种经济领域问题层出不穷。但这些问题只不过是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暂时现象,有的甚至是无法求解的假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其实,这些问题并不是法律所能解决的,因为当时许多法律尚付厥如,自身并不完善,要法律解决这些问题,可谓勉为其难。事实上,许多问题都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而消解或不了了之。这就说明当时的经济法既没有真正的实践问题也无力解决那些所谓的实践问题。从上述两方面而言,我们说当时的经济法注重务虚。 很显然,我们这里所说的务虚,不仅是指经济法在理论上不能给人以真知,更重要的是经济法难以实用。经济法的一些常识性教条,脱离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社会现实,既没有解释力,也没有实践力,难以指导立法,难以规制应当由它调整的社会关系,难以解决具体的经济法案件。如果说哲学作为一种形而上学,自有其独特的实用方式,是一种无用之用,人们不应用功利世俗的态度去要求哲学之实用,允许哲学在彼岸世界遐想的话,那么,对于经济法这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来说,千条万条实用是第一条,不允许经济法是一门无用之学。经济法如果不能实用,经济法规则不能够切合社会现实有效调整社会关系的话,是难以立足的。 但如今,人们的研究却走向另一个极端,即非常偏好务实。一方面,是由于市场经济给人们带来了无限的实践机会和广阔的实践空间,使得人们跃跃欲试;另一方面,是由于原理的研究需要深广的知识基础,扎实的理论功底,浓厚的理论兴趣,高度的抽象概括能力,因而十分艰难。加上长期以来,经济法原理研究进展缓慢,表现欠佳,也使人却步,进而促使人们转向实践问题的研究。应该说,这种转向是必要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经济法学毕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笔者反对的是,这种偏好务实已经有点走向极端,务实变成了惟实,以至于远离、厌恶甚至否弃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这是十分危险和有害的。 我认为,加强经济法原理的研究意义重大。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但规则总是有限的、相对固定的,而社会关系是变动不居的,所以,法律调整社会关系,只能用有限的固定的规则去调整丰富多变的社会关系,这就难免出现法律调整的漏洞、空白、刻板与不适。为了弥补法律调整的漏洞、空白,消解法律调整的刻板、不适,法律在规定规则的同时还必须确定法律的原则,这个原则就是法律的原理、理念,法律实质上是规则与原则、规则与原理、规则与理念的内在统一,缺一不可,这正是荀子所谓的:“人无法则怅怅然,有法而无志则渠渠然,依乎法而又深其类,然后温温然。”[12]这里所谓的“志”和“类”实质上就是法的原则、原理、理念,是“法上法”、“万能法”、“补充法”,它们弥补了规则的局限性,消解了规则的僵硬性,使规则超越有限性扬弃僵硬性,从而更有效地调整社会关系。可见,原理对于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经济法更应如此,因为经济法的规则更为有限,更为固定,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更加丰富。这些决定了经济法更倚重经济法的原理,这也就说明了经济法原理的研究甚为重要。 经济法学尽管有了数十年的发展,但目前尚处于自我证成、自我巩固、自我完善时期,处于打基础的阶段。经济法的研究还较浅陋,现状尚不如人意。经济法似乎为理性所冷漠,没有得到理性应有的审视,在经济法中谬误和缺陋比比皆是。经济法思想贫乏,还难以称之为学。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加强经济法原理研究。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规则,直接关涉人的权利、自由、安全,对它的运用必须有十分清晰明确地认识,如果贸然运用,后果将不堪设想。具体到经济法来说,贸然去追求它的实用价值,这实在是太危险了。目前在经济法的具体实证分析中,之所以显得单薄、浅陋和不太实用,正是因为经济法的基础理论研究不够,不能提供丰富、深刻的理论资源予以支持。这正应了那句古训:理不通,事不成。 四、从借鉴国际到自我发展 “经济法”一词是舶来品。自从1755年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摩莱里在其名著《自然法典》中提出来以后,德国、日本和前苏联制定过大量的经济法规,并形成过众多的经济法学说,许多著作被译介到中国,对中国经济法学的创立和发展起过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由于经济体制相同和意识形态相近等原因,其中前苏联经济法学说对中国经济法学的影响最大,它们的经济法学说在中国都有相应的翻版,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为人们所信奉。如拉普捷夫的纵横统一经济法学说,即是最为典型的一种。 但由于前苏联经济法学说形成于前苏联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巅峰时期,加之它忽视这种体制的弊病,甚至站在维护这一体制的立场上,因而它们本质上是各种阐发计划经济体制合理性的经济法学说。如拉普捷夫的纵横统一经济法学说,它强调纵横统一,并不是为了强调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不同方面,而是排斥商品经济关系的独立地位,甚至是将横向经济关系统一和服从于纵向经济关系;它认为企业是“机关”,国家与企业的关系被笼统地视为“领导关系”,坚持政企不分的立场;它肯定经济行政体制,为行政垄断辩护;等等。所以,它们传入中国不久,就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发生了碰撞。并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越是向前深入,它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就越是相背离[6]。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不得不对前苏联经济法学说进行反思和批判,并彻底抛弃与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的各种经济法主张。中国经济法学者并逐渐达到了这样的基本共识,即前文所指出的,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与一国政策密切相关,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所谓的政策性,就是要求政策要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就决定了经济法具有突出的国别性和本土化特性,从而也要求经济法研究不应照抄照搬他国经济法(实践证明这样做也是不成功的),而应立足本国,走自己的路,独立研究,自主创新。 其实,就中国法律来说,最有自主“知识产权”、最具中国特色的法律学科也许就是经济法原理了。 这是因为,一是经济法在世界上出现也只有百来年历史,大家都刚刚起步,起点相同,都处于探索创建阶段,差距并不大;二是在国外,即使是像美、德、日等经济法先进国家,也主要集中于竞争法和产业政策法、财税法和金融法等具体法律部门的研究,并不很重视经济法原理的研究;三是经济法极具各国特色,就像各国文化没有优劣之分和高下之别一样,各国经济法学也难分优劣高下。虽然我国经济法理论研究起步稍晚,但早就有人指出:“我国经济法理论研究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无论在研究的规模上,还是发展的速度上,都远远超过其他国家,大有后来居上之势”[1]。可以断言,过不了多久,就会形成中国气派的经济法学。 但是,目前中国学术界盛行一种好引经据典的风气,即根据注解的多少来考量论著质量的高低和学者学问的多寡,尤其崇尚外国文献资料,言必称西方。不少人根据这种标准,对经济法学抱有种种根深蒂固的成见和偏见,从骨子里不承认经济法学有什么学问,是一门学科。因此,不管经济法学者说什么,写什么,他们根本就不听不看,以至于像《法学研究》等权威性刊物长期以来就极少刊发经济法论文。没有什么比这种固执和偏见更阻碍经济法学的发展了。我认为引证是必要的,但引证有两条规则:一是引证的必须是经典,二是引证以必要为限,不要堆砌,更不要炫博。其实,资料信息充斥与没有资料信息同样糟糕。过多的引证,不仅有掉书袋的味道,而且是学术自疑和自卑的表现。今天我们的资料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皓首难穷其经,已不可能完全通晓继受。我们往往深陷浩繁的资料之中不能自拔,资料尚未穷尽,早已精疲力竭,无所作为了。过分强调资料,往往依附依赖资料,不敢开放心智,这是对研究的束缚。资料少反而逼迫人们去自主思考,自我研究,这更有利于科学研究并取得科研成果。我们经济法研究不必受上述错误偏见的束博,而应走自己的路,独立思考,自主创新。 我认为,中国的本土资源能够促成中国经济法(学)自主发展。 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并不是自觉的而是被动的。当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周期性地爆发经济危机,结果,在经济思想和政策上发生了凯恩斯对亚当•斯密自由放任主义的“革命”,它强调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才真正登堂入室。但随着“凯恩斯革命的再革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重占统治地位,反对国家干预和政府管制的思潮和政策仍然是主流。这一切都使得经济法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地位并不高,甚至连这个词都很少。 中国经济法产生的路径与它们有所不同。中国是从高度集权的计划体制逐渐向市场体制变革,这种变革集中地说,是从国家(政府)管得过多过死向国家(政府)依法科学管理变革,突出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地位,但从不否弃国家(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的职能。尤其中国的具体情况是:疆域辽阔,地区发展不平衡;人口众多,贫富差距较大;经济转轨,社会重大变革;对外开放,与国际接轨。在这种国情和世局下,要实现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绝不能仅仅诉诸市场机制,让市场放任自流。我们已日益达成这样的共识:我们要实现平衡发展,共同富裕,持续发展,立足世界,必须把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国家(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密切结合统一起来,缺少任何“一只手”都孤掌难鸣。只要看到了国家(政府)的重要性,就会看到经济法的重要性。正是因为我国有正视和强调国家(政府)这只手的重要性的历史传统并在日益改良完善它,所以,我们说,也许中国才是催生和促长经济法的最好土壤。 那么,国家(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有何作为呢?我认为,一是促进自由竞争,废除一切束缚和限制人们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条条框框,让人们投身自由竞争,并在自由竞争中大显身手,把一切有利因素发挥到极限,把事情做到极致。自由竞争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基本动力。二是与此同时,必须加强宏观调控,保证结构合理,供求平衡,分配公平,社会正义,使国民经济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发展。宏观调控是国泰民安、关系和谐、社会稳定的必要保障。中国独具特色的社会发展和市场法制建设的实践,为中国经济法(学)提供了广阔的用武之地,也创造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那么,国家之手怎样才能发挥作用呢?实践证明,必须有法可依并依法进行。从上面的论述可知,这个法正是经济法,因为经济法就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部门,它由市场竞争法和宏观调控法统一构成,其宗旨就是促进市场自由竞争和加强宏观调控。可见,国家之手与经济法是契合因应的,或者说经济法就是国家之手的法律化和法治化。正是这些因素决定了经济法的重要地位,也许应该从这个角度,把经济法(而不仅仅是其一的反对限制竞争法)称为“经济宪法”。如果我们能从这个高度去认识经济法的话,我们实在没有任何理由去忽视经济法学。可以斗胆地说,也许将来,中国经济法(学)会成为国外学习的蓝本,并为世界法制文明作出中国人独特而重大的贡献。 五、经济之法,要经世济用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对于经济法来说,总是首先表现为一条条的规则,而且是可以实用的规则。可以说,形成规则、制定法典,为国家社会奠定一套优良先进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并以此促进国家和社会长足发展,这是包括经济法研究在内的一切法学研究最神圣的使命和最伟大的贡献。因此,能否制定为规则,规则制定得怎样,在实践中效果如何,是检验法学研究的最高标准。尽管近年来,人们加强和深化了经济法的研究尤其是经济法具体制度的研究,但无庸讳言,确实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许多经济法研究还没有形成为具体的法律规则,若连具体的法律规则都没有,还谈什么实用价值!如计划法即是如此。按理说,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可谓经验丰富,教训深刻。而且一直以来,经济法学界都在极力倡导以计划法为“龙头法”构建经济法体系,但即使有这种大好时机,我国也未能制定出一部计划法。现在早已时过境迁了,由于我国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人们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把市场与计划对立起来,否定计划,认为计划法更是不值一提了。我们应充分地认识到,人具有理性,会思维,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总是“先思后行”,甚至“三思而行”,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人们经济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只要是人的经济活动就必然具有计划性。因此,我们改革的是计划体制而不是否定经济计划,作为经济手段的计划是否定不了的,而且历史反复证明,越是社会化大生产,市场化程度越高,越是需要未雨绸缪,整体规划,宏观调控,也就是说越需要计划。计划,作为一种与市场相辅相成的资源配置手段,关系国计民生,涉及整体全局,影响长治久安,如果这么重要的事情都无法可依,这是不可想象的,计划无法可依,哪还有法治经济可言?!经济法学者应该深入细致研究,汇通古今中外,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借助法律原理和技术,为中国制定一部计划法,详细规定计划事项、计划主体、计划权限、计划程序、计划方法和计划责任,使计划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我国的计划工作实现法治化。 与之相反的是,财政法和金融法这两类法律倒是法律规则很多,甚至多得不胜其烦。打开这两类书,里面充斥着规则,有的甚至是堆砌规则,令人无法卒读。这里有必要重申一种认识,即并不是法律规则越多越具体越细致就越务实越有用,有时还恰恰相反。如老子就认为:“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叔向认为:“国将亡,必多制”;古罗马塔西陀指出:“国家愈糟,法网愈密”;孟德斯鸠也发现:“当一个民族有良好风俗的时候,法律总是简单的”。法律规则多如牛毛,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掌握能力,根本无法运用,形同虚设,也谈不上有何实用价值,即使有人具有超凡的能力悉数掌握了法律规则,也未必运用得了,因为法律规则仅是法律之一面并且是末的一面,法律还有比它更根本的一面,即法律的精义。真正影响人的思想从而规范人的行为的依然是公平、正义、自由、权利、博爱、责任等最原始又最简朴的理念,而所有规则都不过是它们的具体化。 一般说来,法学研究的状况直接决定着法制完善的程度,上述无论是计划法尚未形成规则还是财政法、金融法规则太多,都说明计划法、财政法和金融法的研究不够,尚待大力加强。但也有例外,比如反垄断法。在经济法领域,归属最没有争议的就是反垄断法,经济法本来就肇端于反垄断法。在目前经济法学研究中,研究最充分深入,成果最多的也是反垄断法,有关部委召开了许多次反垄断法研讨会,也提出了反垄断法建议稿,人们针对该建议稿还提出了许多修改完善意见,可是该法依然迟迟不能出台。究其根本原因,笔者认为是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各自认为反垄断法执行机关应设在自己部门内,由自己行使反垄断法执行权,互不相让又相持不下。这也说明经济法的实施有一定的特殊性。经济法的实施往往为私人所不能为,为私力所不能救济,它要求国家机关公权力的介入干预,因此,国家机关的态度,执法人员的素质,公权力行使直接影响着经济法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经济法的实施与经济法学研究没有太大的联系。 怎样看待经济法的实用价值,除了纠正那种否弃经济法基础理论作用的做法以外,还有一点值得指出,那就是并非一定要实施经济法才能发挥其实用价值。回顾经济法,不难发现经济法大多是在社会经济出现问题,尤其是国难当头之时才大显身手,而在社会经济正常运行、国泰民安之时却不显其要。经济法本质上是故障排除法、校正纠错法和危机对策法,只有在社会经济出现故障、存在失误、发生危机时才启动实施,否则就悬而不用。那么,悬而不用是不是就形同虚设并无实用价值呢?并非如此。日本为了应对物价高涨等经济异常事态,调控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物资及其供求关系,确保国民生活的安定和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制定过《稳定国民生活的紧急措施法》等法律和法令。但实践证明,这些法律实际上几乎没有得到实施,上述法律的效果是暂时的、有限的和心理层面的,如紧急立法对于物价暴涨的对策只能起到类似向发烧病人注射强心剂的作用,因为针对物价暴涨现象,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开展适当的需求管理,而不是简单运用法律手段便能够加以解决的。如果使用过度还会带来生产停滞等相反效果。但即使如此,法律的作用不可低估,因为物价失控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受心理作用的影响,而上述法令恰恰可以收到抑制投机心理不使其过热的效果。(参见《第九届中日民商事法研讨会议材料》。)对于经济法来说,也许悬而不用才是大用。我们并不期望经济法频繁长期而广泛地实施,因为那样的话,正说明社会经济出现问题存在失误发生危机了。 六、立足市场经济,与民法和行政法并驾齐驱 经济法本质上是市场经济之法,市场经济是经济法的立足点,只有坚定地立足于市场经济,经济法才能正确定位。市场经济是经济法必须反复研读的一本大书。研读得怎么样,直接决定着人们能否科学有效地回答经济法的一些基本问题。比如在经济法中,人们经常被追问的一个问题就是经济法与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问题。要科学有效地回答这个问题应从分析市场经济的属性开始。 (一)市场经济的属性 1.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 市场经济,主体众多,对手林立;独立自治,竞相博弈;商品丰富,货比三家;讨价还价,斤斤计较;买卖自由,择优交易;价值规律,优胜劣汰;等等,这些都表明,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是自由竞争,这正如艾哈德所指出的,保持自由竞争,乃是任何市场经济的基础,只要哪里的自由竞争不受任何限制,哪里的自由竞争得到法律保障,哪里的市场经济基础就能存在,也会受到社会上的极端重视[13](P•101)。 2.市场经济的派生属性之一 市场主体在天赋条件、能力素质、经济基础、社会环境、信息状况、市场机会、竞争实力等力面都存在着千差万别,这些有差异的市场主体被推向市场置于形式平等的同一规则下去自由竞争,必然导致优胜劣汰,生产集中,最终形成垄断,垄断是市场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这正如列宁所说的:“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可以说就自然而然地走到垄断”[14](P•585),“从竞争到垄断的转变,不说是最新资本主义经济中最重要的现象,也是最重要的现象之一”[14](P•585),是“现阶段资本主义发展的一般的和基本的规 律”[14](P•585)。 垄断排挤弱者,相互勾结,使本来相互独立自由竞争的市场主体大为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这是对市场自由竞争的釜底抽薪。垄断是一种市场霸权,仅凭垄断优势就能获得超额利润,因而通过发明创造和科技进步去赢得市场的动力和压力就大大减少了。垄断是经济专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专制必然导致政治专制,垄断妨碍政治民主和社会自由。这些都说明,垄断具有严重的弊害,但由于垄断者本人不会自己反对自己,而其他非垄断者势单力薄,因此只能也必须由国家介入,实行国家干预,以强权对强权,才能奏效。这就说明反垄断要求国家去维护市场自由竞争。 另一方面,市场中的人们是经济人,难免惟利是图,为了自身利益的极大化,有时会进行不正当竞争。如假冒仿冒、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非法倾销、强制搭售、有奖销售、商业诽谤,等等,但对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是市场自身所能完全解决的,也不是市场经营者所能自觉修正的,更不是消费者所能自力维护的,必须由国家进行干预,对市场正当竞争加以维护。 3、市场经济的派生属性之二 主体众多,中心多元,向度各异,私利为本,权利分立,决策分散,目标不一,这些都决定了市场经济是一种社会化的大经济。在这种大背景下,“各个业主自由竞争,他们是分散的,彼此毫不了解,他们进行生产都是为了在情况不明的市场上去销售”[14](P•592),这就使得市场自由竞争在一种无法总体控制的未知环境下进行,只能听命于那只“看不见的手”的支配,茫然不知所措,必然具有盲目无序性。实践证明,市场经济越是社会化,信息就越具局限性,市场自由竞争的盲目无序性也就越大。 但由于仅有私权,力所不及,不可能克服市场自由竞争的盲目无序性,只能由处于社会中央,信息丰富而集中,享有公共权力,拥有足够权威的国家机构尤其是中央国家机构才能完成这一任务。实践证明,国家只能通过宏观调控完成这一任务。 从上述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和派生属性可以看出,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导致市场的垄断性、不正当竞争等限制竞争性和盲目无序性,都会严重地影响市场经济社会有效健康稳定协调地发展,必须加以克服,而这又只有通过国家干预以维护市场竞争和进行宏观调控才能达到,这样就形成了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即由国家干预而形成的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二)对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 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客观而普遍存在的重大社会关系,必须依法加以调整。但具体应该由哪个法律部门调整呢?需要进行深入分析。 1.民法 民法能否调整,这取决于民法自身的规定性。 我们知道,民法是主体平等法。但这种平等是形式平等、抽象平等,无视市场主体之间的千差万别,把他(她)们置于同一起点上和同一规则下的契约自由和自由竞争,结果生产集中,导致垄断。这是民法规则的必然结果,垄断表明市场主体不平等不自由,并反过来限制契约自由,阻碍市场自由竞争。这是对民法的异化,而这在民法的框架内又难以解决。可见,民法滋生垄断但无力反垄断。同样,民法是私人本位法。民法的主体是私人,民法的优秀是私权,民法的宗旨是保障私益。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人们会滥用私权,而置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于不顾,其重要表现之一就是不正当竞争。仅靠民法的私人自治和私人自律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国家介入和公力干预。另外,民法是意思自治法。但这种意思自治只能是从私人角度就私人事务进行,而且深受私人地位、私人信息和私人能力等限制,只能是微观自治,不可能是宏观调控。 上述民法的自身特性说明,民法不宜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2.行政法 行政法能否调整,这取决于对行政法的科学理解。 要理解什么是行政法,首先要理解什么是行政。如亚里士多德指出:“执行人员和公民团体只应在法律(通则)所不及的‘个别’事例上有所抉择,两者都不该侵犯法律……命令永不能成为通则。”[15](P•192)洛克认为:“在某种场合,法律本身应该让位于执行权……因为世间常能发生许多偶然的事情。”[16](P•99)卢梭说:“行政权力并不能具有象立法者或主权者那样的普遍性,因为这一权力仅包括个别的行动。这些个别行动根本不属于法律的能力。”[17](P•51)孟德斯鸠指出:“行政权的行使总是以需要迅速处理的事情为对象。”[18](P•161)归纳上述种种论述可见,行政的对象具有特殊性而不具有普遍性,是一种特殊性的社会关系。而特殊性的社会关系,法律则不宜调整,因为“法律始终是一种一般的陈述”,“立法者并不关注那些只发生过一两次的情形”,“法律不理琐事”,“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的”[19](P•225-226),“法对于特殊性始终是漠不关心的。”[20](P•58)所以,那种认为行政法就是调整行政关系的说法是不准确的,至少不能笼统地这样认为。 由于行政在管理特殊性的社会关系时享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对公民权利和社会自由构成巨大的威胁,这在一个自由民主法治的社会是不能不有所规制的。尽管不能规制具有特殊性的行政作用的对象,但行政机关行政人员运用行政权力管理行政对象有一定的规律、有一套程式、有共同的内容,如都要涉及行政主体、行政权限、行政程序、行政诉讼、行政责任等问题,它们具有普遍性,可以形成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这些法律构成所谓的行政法。这正如伯纳德•施瓦茨所断言的:“行政法的要害不是实体法、而是程序法”[21]。因为行政法的宗旨不是行政管理而是管理行政,即制约和规范行政。因此,行政法,“它通常专指规定政府官员和机构权限的法律,而不是指如‘联邦通讯委员会’这样的独立机构所的各种技术规则和规章”[22](P•172)。或如施瓦茨所指出的:“行政法是管理行政机关的法,而不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的法”[21](P•3)。 而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具有普遍性,则与行政法的质不相吻合。 长期以来,经济法夹在民法和行政法之间,可谓两面夹击。因此,正确处理经济法与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就显得十分重要。经济法产生于民法之后,以民法为参照,是对民法的补充,民法与经济法相依而存。只有对民法的规定性有根本的把握,对民法的局限性有清楚的认识,才能理解经济法,因为经济法开始于民法存在局限性的地方,是对民法局限性的克服。经济法与政府干预紧紧相连,与行政权力密切相关,有时政府干预、行政权力是行政法规制的优秀,这就决定了经济法与行政法必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经济法与行政法内容交叉,互相交融,因此,对经济法来说,与行政法同行,与行政法合作,借鉴行政法是经济法所应有的态度。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是一个从国家本位、政府干预一切到个体本位、私人自治为主的历史,与这一历史发展相适应,法律体系的发展经历了以行政法为主、行政法体系包罗万象到行政法体系逐步分化、各种法律日益从行政法体系中独立出来的历史,经济法就是从行政法体系中分化出来并独立于行政法的一个法律部门。民法、行政法和经济法是拉动市场经济向前发展的“三驾车”。 七、直面自身问题,不断完善自我 经济法基础理论没有完全科学化导致了经济法学尚未完全科学化。具体说来,应形成一套科学的经济法范畴体系,这套范畴具有确切的内涵,准确地概括了事物的本质,并成为逻辑思维的基本要素。在这套范畴体系的基础上建构一套科学的经济法基本原理,这套原理应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和应用性,能够解释许多现象并广泛应用。只有基础理论科学化了,经济法学科才能科学化。因此,有人认为应当多研究一些实际问题或者有用的东西并否定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对此,我完全不敢苟同。 人的认知能力与客观对象之间是存在相当差距的,人类有限的认知能力决定了人类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全认知客观对象。我认为经济法作为一种客观事物,这个“事”和“道”是存在的,只不过是目前我们没有完全认知它而已。但这不是放弃认知它甚至否认它客观存在的根据,相反,是努力认知它的理由。人的个性和兴趣是多种多样的,比如有的善于抽象理论思维,有的长于具体实证分析。本来,这两者都是同样重要和必要的,而且它们取长补短,还能相得益彰,共同促进学科的发展。但在经济法学界,我们却有时以已之长攻人之短,特别是那些热衷于具体实证分析的人,不但自己不研究经济法基础理论,而且反对别人去研究它,这是不足取的。不要用过去和现在的研究情况去诋毁将来的研究,过去和现在研究得不好不能说明将来也研究得不好,按照学科发展的一般规律来说,将来的研究肯定比过去和现在的研究要好。 本人曾参加过数次经济法学研讨会,一个切身的体会或感受就是批判激烈。 人们对经济法的认识经历了艰难而曲折的过程,也是不断试错的过程。对经济法的缺陷和不足,我们当然要正视,但同时也应当认识到,世界上没有什么事物是天生成熟的,都有一个从不成熟到成熟、从不完善到完善的必然历史进程。因此,对经济法来说,需要的不是嫌弃拒斥而是理解宽宏,需要的不是恶意的、破坏性的打击指责而是善意的、建设性的批评指正,需要的不是对抗封锁而是对话交流;相反,只要有所发现、有所进步,就应肯定鼓励,并助其成长完善。经济法如同其他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成熟一样,需要人们的理解、热诚、扶持、智慧和汗水。只有这样,经济法学才能长成参天大树,并立于法学之林。当然,我们并不是不要批判,但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批判,最起码批判的武器应比批判的对象先进高明,在批判旧事物中能发现新事物,在批判错误的东西时能指出正确的东西。毋庸讳言,长期以来,许多人对经济法学抱有根深蒂固的偏见,在学科的建设中,没有什么比这种固执的偏见更阻碍经济法学科的发展了。传统学科,仅就继受就十分不易,要说发展就更加困难,充其量只能在已继受的基础上进步一点点;而那些新兴学科,处于奠基创建阶段,要解答问题,特别是那些大是大非的问题,必须要有抓住根本并以理服人的理论气魄。学问贵在创新,从这个角度看,研究那些新兴学科同样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人们在经济法学研究中不断补充新智识、援引新的方法、转换新的视角,这是一种可喜的新现象。因为经济法学研究因补充新智识而注入源头活水,因援引新的方法而柳暗花明,因转换新的视角而面目一新。但应当指出的是,那些被补充进经济法学中的智识尚未完全被经济法学所消化吸收,那些被援引到经济法学中的方法尚未内化变成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那些被转换的经济法学的视角尚未使经济法学革故鼎新。不难看出,在经济法学研究中,更多的是重复谈论被补充的智识、被援引的方法和被转换的视角,而对它们的经济法学本体化则涉及不够,往往语焉不详,甚至一笔带过。对许多经济法学研究来说,工作完成了,但最主要的任务还没有开始。这些都说明,那些被补充的智识、被援引的方法和被转换的视角与经济法学本体,两者结合不紧、协调不够、整合不好,还没有真正彻底地经济法学化,成为经济法学自己特有的智识、方法和视角。我认为补充新的智识、援引新的方法和转换新的视角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使它们经济法学本体化。这是经济法科学化的重要方面。有人曾指出,18世纪是宪法的世纪,19世纪是私法的世纪,20世纪以后是经济法的世纪。不少人以为是戏言,但是我认为是预言,究竟如何,我们不妨拭目以待。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研究框架分析论文 摘要:我国经济法学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经济与法律互动结合框架、经济法规体系框架、“主体-行为-责任”框架、“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法益主体框架、比较框架、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相结合框架等较为成熟的研究框架。总结和分析这些研究框架,有助于经济法学走向成熟。 关键字:经济法学研究框架 所谓研究框架,就是人们在研究活动中形成的比较定型的思维体系,包括切入点的选择、话语形式的认同、论证步骤和层次的安排等等。它表明一个学科在研究问题时惯于遵循什么理念和逻辑、从什么角度、依据什么要素、按照什么顺序来分析问题。它属于研究范式与方法的范畴,是衡量一个学科的成熟与科学程度的重要标志。法学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已探索出许多研究框架,如以“主体-客体-内容-法律事实”为要素的法律关系研究框架,以“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为要素的主体资格研究框架等等,成功地论证了诸多法律问题。同时,这些研究框架一直处于不断创新的过程之中。经济法学作为新兴学科应当继承和发扬传统法学研究框架,同时还应当产生能对传统法学提出批评、进行挑战、突破其给定前提的新型研究框架,以提出和解决传统法学没有提出或解决的问题。法学界尽管对经济法是否是独立的法律部门存在争议,但对经济法学作为独立学科却无人质疑,主要是由于它已经呈现出不同于传统法学的诸多研究框架。然而,人们对经济法学进行回顾和总结时,只重视各种观点、学说的综述,对其研究框架却缺乏必要的关注[1].本文拟从经济法学文献中梳理出对传统法学有所突破的研究框架,以吸引学界同仁投入到研究方法的探索之中。 一、经济与法律互动结合框架 经济法学比传统法学更加重视经济与法律的关系,并基于这种关系来研究经济法律问题。这种研究是围绕经济现象、经济学、经济政策与经济法的相互关系而展开的。 (一)经济现象与经济法的关系。经济与法律的关系,首先是经济现象与法律的关系。经济现象最直观地反映出对法律的需求,法律的作用和效果也可以从经济现象中得到最直观的评价。经济法学研究应当从观察和分析经济现象出发,来探求经济与法律互动的规律。当前,应当特别重视经济体制改革、可持续发展、知识经济、经济全球化、经济秩序、经济波动、金融危机等重大经济现象与经济法的关系。如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具有跨世代性、整体性、综合性、协调性、反波动性的发展模式,普遍被世界各国所选择。这一重大现象给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带来了全面而深刻的影响。我们应将环境、生态、人力资源等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纳入经济法学研究的视野,从全新角度、更大范围、更长远利益来考虑经济立法的价值取向、决策重点和实施手段、政策后果的评价以及政府行为的作用方式等理论课题。在研究中,应注意到并非所有经济现象都有必要或可以由法律来规范。能对法律起决定作用、需要由法律来着重规范的经济现象,是常态而非短暂、定型而非临时的现象,是由深层原因而表层原因所导致的现象。经济法学只应研究这些经济现象,并依据以这类现象为对象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提出法律对策。经济学研究经济现象,主要是分析其原因和机理,描述其过程和后果;经济法学研究经济现象,则主要是针对其利弊、原因和过程进行制度设计并寻求如何将其设计的制度法律化。 (二)经济学与经济法的关系。经济法作为对经济关系的“翻译”,其“翻译”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经济规律的认识,这就需要依赖于作为探索经济规律之科学的经济学。是故,经济学对经济法和经济法学来说处于本原地位。无论是抽象的经济法基础理论,还是具体的经济法中制度,都体现了经济学与法学的交融。(1)在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中,许多学者越来越重视吸收经济学的理论营养,运用经济学原理来论证经济法的存在依据、基本假设、调整范围、宗旨(或价值取向)、主体等基本问题。如从“市场失灵-政府失灵”的理论中,得出经济法为弥补“双重失灵”而存在的必要性和经济法是确认和规范政府干预之法的本质。又如从对政府的有限理性假设中,得出经济法所确认的国家干预应当与经济民主相伴同的适度干预。[2](2)在经济法具体制度的研究中,经济学的渗透甚为普遍。①经济立法中的许多概念,是转用原来为了把握经济事实而形成的概念或经济学上的概念[3],如公开市场操作、预算、垄断、经营机制、产权、私营企业。阐释这些法律概念,必然要借助相应的经济学原理。②许多经济法律制度建立和变迁的合理性及其内容,都需要经济理论的支撑。如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都能够从信息不对称理论中找到依据;又如金融立法对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或混业经营体制的选择,也可以从当时的金融风险理论中找到解释。③经济法体系设计是否具有合理性,需要运用经济理论来论证。如有学者依据国家针对市场三缺陷(市场障碍、市场机制唯利性和市场被动性、滞后性)采取三调节(强制、参与和促导)的理论,将经济法体系设计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和国家宏观调控法三大块[4].而笔者根据国有投资经营是宏观调控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的经济学原理,将国有投资经营法列入宏观调控法之中。④经济法律制度的运行绩效,可以运用经济理论来评价。在经济法的价值目标体系中,效益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因而对经济法律制度作“成本-收益”分析成为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法是规范经济行为之法,运用经济学研究经济行为所得的结论来检视经济法律制度,以判断其是否达到目的,更能客观评价其优劣。经济学是一门具有预测能力的学科,运用其理论和方法来分析现行或将要制订的经济法律法规,既可以对经济法的实施效果作超前预测,又可以增强经济立法的超前性。应注意的是,经济学与经济法的相互作用,在部门经济学与部门经济法的关系中体现得尤为直接和明显。 (三)经济政策与经济法的关系[5].经济与经济法的相互作用,是以经济政策为主要媒介的。对于经济政策与经济法的关系,应当从以下几个层次来思考:(1)经济法与经济政策的界限。主要是研究两者在表现形式、调整范围、稳定程度、实施机制等方面的区别,从而明晰二者的地位差别和职能分工。(2)经济政策的法律化。主要是研究经济政策法律化的范围和途径。就范围而言,就是要界定哪些政策可以法律化。一般说来,只有中央政策、基本政策、长期政策才有必要法律化,地方政策、作为权宜之计的政策则不宜法律化。就途径而言,一般指经济政策的目标和基本精神由法律具体化,经济政策的具体内容为法律所吸收;当改革中出现立法空白领域时,某些经济政策在一定条件下也有必要通过执法和司法系统而直接适用。但这种“以政策代法”的现象必须从严控制。如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任何税收政策想在转化为法律之前,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为指导和拘束人们行为的规范。(3)经济法律的政策化。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有:①经济法中的不确定性规范需要由相应的经济政策增强其确定性,给当事人展示一种明确的预期,这在反垄断法域尤为突出[6].②经济法的执行力度受到经济政策的严重影响,如美国反垄断法在20世纪60年代因风行中小企业保护政策而执行非常严格,70年代却因政策变化其执行由严厉走向宽松。③经济法中存在着许多政策性语言,这虽然有其必然性,但削弱了其确定性和约束力,以致出现了所谓的“软法”现象。这在宏观调控立法中尤为明显。为解决此问题,需要从立法技术层面研究“使软法硬化”的对策。 在经济与法律互动结合框架中,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经济学理论向法学理论的转化问题。这主要是如何适当淡化经济学色彩、增加法学“浓度”,避免以经济理论来取代法学理论的倾向。(2)经济法学如何转换和选择经济学概念的问题。应尽可能使用在经济学界已有明确和一致含义的概念;立法中所使用的经济学概念,其法学含义应同其经济学含义相通;当立法中不得不使用有多种含义的经济学概念时,应当在法律文本或立法解释中明确选择其何种经济学含义。(3)合理使用法律经济学方法的问题。法律经济学从经济学意义上说,是以理性人、个人主义和完全竞争为假设的,运用法律经济学方法应当注意其在法学中的适用范围,不宜将其用来分析一切法律问题;效益目标应在经济法的价值目标体系中准确定位,不宜过分拔高其地位;量化分析应当以来源于我国实践的数据资料为基础,不宜照搬国外的调查文献;经济分析工具应当尽可能从各种经济学科中寻找,不宜仅仅局限于微观经济学。(4)保持法学独立品性的问题。经济法学在贴近经济理论与经济政策的同时,应坚持自己的独立品性。长期以来,我国经济法学总是将研究重点放在对经济政策和方针的解释上,这种研究方法反映了经济法学贴近生活、解释实践的特征,但是当其一旦走向极端,就会背离法学应有的严谨科学态度,显得有些急功近利,缺乏法学本身应有的主动性和独立性,容易沦为纯“政策注释学”。 二、经济法规体系框架 经济法学界所提出的由市场主体法、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和社会保障法构成的经济法规体系(或称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在整个法律体系由“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背景下,将传统法律部门中有关经济的法律规范,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构成进行重组所形成的法律体系框架。它体现了现代法以“经济性”为时代精神[7]的特征。与传统法律部门划分-未能充分考虑到经济主题或经济体制-所形成的法律体系框架相比,它不仅是法律体系框架,而且还可以成为研究经济法律问题的分析框架。 由于法律作用于市场经济体制,主要是从市场主体、市场行为、宏观调控、社会保障这四个方面切入的。这四个切入点较完整地反映了现代法规范经济的着力点,因而许多学者自发地利用经济法规体系框架来研究经济法律问题。如运用这种框架讨论经济审判庭的存废问题。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经济纠纷(即涉及经济问题的纠纷),按照这种框架来分类,更能显示出各种纠纷的特殊性,从而发现传统的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两分格局的局限。如市场主体法中的企业兼并与破产纠纷;市场规制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纠纷、反垄断纠纷等纠纷;宏观调控法中的政府采购纠纷、税务征管纠纷等纠纷;社会保障法中的社会保险纠纷、劳资纠纷等纠纷,一般都难以套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解决,有的超出现行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的收案范围;有的虽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的渠道解决,但成本过高。因此,设置处理这类案件的专门机构(如经济审判庭、社会法庭),并制定相应的特别程序法,理论和实践上都非常必要。而最高法院所作出的在原民事审判庭的基础上,撤销原经济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和交通运输审判庭,相应改建成民事审判第一、二、三、四庭,建立“大民事审判格局”的机构改革方案,值得深思。 利用此分析框架还可以分析其它经济和社会问题,提出法律对策,例如西部开发、扩大内需、通货膨胀(或紧缩)、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 三、“主体-行为-责任”框架 现代经济法是公法与私法相融合的法律,其调整对象是个复杂系统,涉及多类关系、多方主体和多种行为。在该系统中,含有宏观调控、市场规制、市场竞争、市场交易和社会组织内部等多类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在属性、要件、运行规则等诸多方面不尽相同,但又相互关联和制约;任一主体都处于多维关系中,在不同关系中相对各方主体处于不同地位,实施的行为具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受不同的法律规制。传统的法律关系理论框架有一个不可弥补的缺陷,是用权利义务来概括法律关系的内容,而权利义务概念却涵盖不住法律关系中的权力因素,从而使现有法律关系学说只能解释私法关系,不能合乎逻辑地解释公法关系。经济法域中的社会关系,不仅有公法关系,而且还有公私法混合关系。作为主要是对私法关系(特别是交易关系)的一种理论抽象,法律关系框架对经济法域的社会关系进行分析就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如税收法律关系兼有权力关系和债权关系的双重属性,其运行过程中含有多个环节、涉及多种因素。而运用法律关系理论框架来论述税法问题时,不仅不能实现权力关系与债权关系的有机融合,消除它们在实践运作中的冲突[8];而且与税制要素分析框架相比,对税收制度设计帮助不大。而税制要素分析框架实质上就是“主体-行为-责任”框架。 我们注意到,现代经济立法,如《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招标投标法》等都不是按照法律关系框架,而是以主体、行为和责任作为其基本要素来进行设计的。这种框架实际上对各个法律部门都通用。对经济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和结构进行研究时,也应以“主体-行为-责任”框架为主、法律关系框架为辅。 在“主体-行为-责任”框架中,主体理论一般应回答以下问题:(1)给主体定位。将主体置于经济社会大系统中,综合其在所处多维关系中的主体资格,对其进行全方位、宽口径定位,如既在实体法中定位,也在程序法中定位;既在市场规制中定位,也在宏观调控中定位;既在市场交易中定位,也在市场竞争中定位。同时还应当考虑到在经济社会大系统中主体定位所受到的诸如经济全球化(特别是加入WTO)、知识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制约因素。(2)确定主体资格。这主要研究取得特定主体资格的必备条件(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和方式,特定主体资格的内涵和内容构成,特定主体资格与相关主体资格的关系,以及法律主体与社会实体之间的关系,等等。(3)设定主体体系框架。这主要研究一定体制下主体的法律形态,并按不同标准对主体进行分类,以凸显其具体人格,并展示其对不同方位相对人的权利(权力)、义务(责任)。依主体的职能,主体一般包括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消费者等市场主体;工商者业团体、消费者团体、劳动者团体、职业介绍所、商业银行等社会中间层主体;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4)评价和选择主体立法模式。这主要研究各法律部门关于主体定位的立法分工,分析现行立法体例的特点和利弊,在既定体制下选择适当的立法模式。 行为理论主要是研究宏观调控行为、市场规制行为、市场竞争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等具体行为的运行规则,其中以行为的属性、内容、形式、目标、效力等要素为重点。值得强调的是,经济法域中的行为具有多样性,各种行为都有其特殊的制度框架,异质性多而同质性少,民商法域或行政法域的行为则不然-尽管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种类繁多,但各类行为之间同质性多而异质性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抽象出涵盖经济法域各种行为的一般行为理论,一则难以同民事法律行为理论或行政法律行为理论相区别,二则可操作性不强,无助于各类行为的制度设计。因而,经济法中的行为理论,与其仿效民商法学或行政法学研究各种行为的共性以形成一般行为理论(如经济法律行为理论、政府经济行为理论),倒不如着力分别研究各类行为的一般理论,为宏观调控、市场规制、市场竞争、市场交易等类行为提供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鉴于宏观调控行为和市场规制行为既具有行政行为的形式,又具有经济行为的内容,我们在研究时,必须注意其内容和形式的对立统一;而市场竞争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等市场行为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是相对竞争对手、交易对象等市场相对人而言的一般民商事行为,另一方面是相对调控者或规制者等而言的市场对策行为[9].在研究市场行为时,既要研究其双重属性的区别和融合,又要偏重研究其作为市场对策行为的特殊性。 责任理论一般应研究三个问题:(1)责任形式的确定。既要研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在经济法域中运用的特点,也要研究经济法域中出现的专业性制裁、道义责任、政治责任等新型责任形式。(2)责任形式的组合。既以主体为中心来研究各种责任形式的组合,如企业、社会中间层主体、政府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其它责任的组合;也以行为为中心来研究各种责任形式的组合,即分别研究市场规制、宏观调控等制度中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其它责任的组合。(3)立法模式的选择。既要研究经济法律法规中如何配合民法、刑法和行政法规定经济法域中的法律责任,也要研究经济法体系内各部门如何就法律责任进行立法分工和协调。 特别指出的是,许多经济法学著作将经济法律关系理论作为经济法总论的主要内容,但这种套用的民事法律关系理论变种只适宜于象民事法律关系那样内在结构简单的法律关系,对于内在结构复杂多样的经济法律关系却显得过于呆板和形式化,以至在分论中由于对制度设计帮助不大而不便适用。鉴于法理学界已有以权利与权力为优秀建立新框架的尝试[10],我们建议在经济法学中尝试采用“主体-行为-责任”框架,因为其中的主体、行为、责任都是公私法通用的要素,便于具体的制度设计。 四、“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 我国法学界近年来盛行着“政府-市场”(或“政治国家-市民社会”)研究框架。这体现在如公共欲望与私人欲望,公共经济与私人经济,公法与私法,权力与权利等方面。在经济转轨时期,政府和市场都处于“越位”和“缺位”并存状态,市场“缺位”就是政府“越位”,市场“越位”就是政府“缺位”。但是运用这种框架来分析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的法律问题时,普适性受到局限。实践表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它们往往通过一定的中介实现互动。在现代社会,非政府公共组织大量涌现,其在政府与市场互动构架中的地位日趋突出,既履行了原由政府承担的某些职能,也替代了原由市场主体享有的某些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未能完全弥补的“市场缺陷”和市场未能弥补的“政府缺陷”,已成为“小政府-大社会”格局中“大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经济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而“政府-市场”框架最大的缺陷,就在于不能反映这种现实。正是在此意义上,“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是对“政府-市场”框架的超越和修正。 “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既保留了“政府-市场”相关联的研究优势,又引导人们在宏观大背景下把握经济法的社会公共性[11].这种框架已在现行立法有较多体现。如《证券法》(1998年)中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和股民”框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和经营者”框架;《产品质量法》(1993年)中的“产品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质量管理协会、消费者协会-消费者、用户、生产商、销售商”框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年)、《公司法》(1994年)等法律法规中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产投资机构-公司和国有企业(这里指尚未改造为公司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框架;《劳动法》(1994年)、《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2001年)等法律法规中的“劳动行政部门-职业介绍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框架;《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等法律中的“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框架。总之,在这种经济法主体体系框架中,政府主体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或机构,社会中间层主体[12]包括社团类主体(如工商业者团体、消费者团体等)、交易中介类主体(如产权交易所、拍卖行等)、经济鉴证类主体(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和经济调节类主体(如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市场主体包括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和消费者。 运用该框架进行研究,至少应注意:(1)研究框架的适用范围。这种框架不一定适用于任一经济法律问题的研究,但对主体研究具有优势。其适用重点应置于主体的制度设计。(2)社会中间层主体的缺陷。社会中间层主体同政府一样,具有内部性,存在缺陷。我们既要研究社会中间层主体缺陷的表现和原因,也要研究弥补这种缺陷的对策,如研究政府对社会中间层主体的适度监管,以及市场主体对社会中间层主体的制约。(3)不同社会中间层主体与政府、市场间的互动。社会中间层主体有多种类型,各自职能和任务以及与政府、市场主体的关系不尽相同。在探讨这种互动关系的共性的同时,必须分别研究各种互动关系的个性。(4)“二元框架”向“三元框架”的过渡。我国现阶段社会中间层主体缺位、错位、越位状态并存,不仅“二元框架”不定型,“三元框架”也不成熟。我们应当以“三元框架”为目标模式,在研究如何完善“二元框架”的同时,研究如何培育社会中间层主体及其与“二元框架”的衔接,探讨“二元框架”向“三元框架”过渡的路径。 五、法益主体框架 法益是法律所承认、确定、实现和保障的利益。各个法律部门都基于一定范围的利益而存在,都以协调各种相互冲突或重叠的利益为己任,而这种协调须以明晰法益主体为前提。经济法域中的法益具有复杂的利益结构,明晰其法益主体,需要运用多种分析框架。其中下述几种更有特殊意义: (一)归属主体-代表(或实现,下同)主体框架。其要点包括:(1)法益主体可以分法益归属主体与法益代表主体两个层次。这两个层次的主体有时一致,有时并不一致。换言之,归属主体的利益有时由自己代表,有时由他人代表。如个人利益,其归属主体是个人,一般由个人来代表,特殊情形下也可由政府或非政府公共机构来代表;社会(公共)利益,其归属主体是社会公众,一般由政府来代表,特殊情形下也可由个人或非政府公共组织来代表。(2)归属主体有单个归属主体和共同归属主体之分,如公司法中的股东权益和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权益都可以作自益权与共益权的区分。(3)代表主体有一元代表主体和二元或多元代表主体之分,前者如在民事诉讼中,只有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的或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人才能成为诉讼当事人和第三人;后者如在消费者协会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的案件中,消费者协会和消费者都是代表主体。(4)关于归属主体与代表主体的关系,存在着两者统一的自我代表模式、两者不统一的他人代表模式以及自我代表与他人代表的混合模式。自我代表模式如民事诉讼中的自诉;他人代表模式如刑事诉讼中的公诉,在这里公诉既实现受害人利益,也实现公众利益;混合模式如在王英诉“富平春”酒厂案中,王英作为原告提出人身伤害赔偿和在产品标签上作警示标注两项诉讼请求,前项请求是实现自我利益,后项请求是实现公众利益[13].他人代表模式还可以分为形式代表模式和实质代表模式。如在国有公司中,董事长在法律上是国有资产的代表,但这仅是一种形式上的代表;只有当其行为符合国有资产利益时才是实质上的国有资产代表。实践中存在着许多国有资产代表实施的违背国有资产利益的行为,正是在此意义上才有“产权虚置”、“产权不明晰”之说。可见,要使形式代表转化为实质代表,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二)当事人-相关人框架。其要点包括:(1)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分为同质当事人间的关系和异质当事人间的关系。后者包括强弱当事人间的关系、个人与组织间的关系、行业与区域间的关系、市场主体与特定行业或区域间的关系等等。(2)相关人依不同标准,可分别作出特定相关人和不特定相关人(公众)、直接相关人与间接相关人、显性相关人与隐性相关人、当代相关人与后代相关人、相当个人与相关组织(行业、区域)等分类。(3)当事人与相关人的关系是社会关系内部与外部的关系。处于经济社会大系统中的各种社会关系和各种利益主体之间,都是相互依存的。这是共生理念的体现。因而,法律在调整某种社会关系时,不能只是关注内部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配置,还应当考虑到当事人与相关人间的利益配置。如在考虑股东利益时,至少还应当考虑消费者和劳动者的利益,甚至还应当考虑供应商、相关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周边的社会成员等等相关人。(4)当事人与相关人的划分是相对的。例如,在构成同业竞争的甲、乙两个企业与消费之间,就竞争关系而言,甲、乙企业为当事人,消费者则为相关人;就消费购买关系而言,消费者与其中某企业为当事人,另一企业则为相关人。相关人一般可以划分为自然人、法人和社会公众,既可以是特定的也可以是不特定的,既可以是当代人也可以是后代人。(5)当事人与相关人的相互影响有大小、正负和主客观之分。如果影响微小,可以忽略不计,无须考虑相关人问题。经济学中的外部性理论,就是对这种正负影响的最好说明,其中正外部性如创造发明,负外部性如环境污染。这种外部效应既可能是主观制造的,也可能是客观形成的。(6)当事人与相关人的利益协调。就协调内容而言,有补偿和限制两方面。补偿即针对当事人与相关人之间的正负影响而采取相应的利益弥补措施,对产生负面影响者增加其负担,如征收排污费、收取容器或包装物回收押金;对产生正面影响者增加其收益,如贷款扶持、财政补贴。限制即对产生负面影响者的行为自由给予适当限制,如颁布许可证、监督检查。就协调方式而言,有协商(如劳资集体谈判)、参与(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独立董事、垄断企业的价格听证)、诉讼(如赋予职业团体对职业者的支持起诉权)、政府干预(如征税、市场准入)等多种方式。在追究法律责任时,对主观制造负面影响者实行过错责任(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者)或严格责任(如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者),对客观形成负面影响者(如环境污染损害者)实行无过错责任。 (三)当代人-后代人框架。其要点包括:(1)代际关系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关系。当人类社会选择可持续发展作为其发展模式时,代际利益配置的重要意义才凸显出来。(2)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地位差别,当代人的优势在于拥有后代人“缺位”时对资源的垄断和先占。因而,具有“经济人”属性的当代人会损害后代利益。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当代人对后代人必须承担不损害后展而为后展创造条件的责任。这也决定了经济法在调整手段上要创新,不仅要“治于已然”,更要着重“防于未然”,法律调整的功能必须向前、向未来延伸,以保障跨世代的可持续竞争力。(3)当代人对后代人承担责任的实现方式。“经济人”属性会对当代人向后代人主动(或自觉)承担责任造成障碍,而后代人又处于“缺位”状态。这就需要当代人中有人充当后代利益代表,构建代际利益协调机制。实践表明,由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来充当后代利益代表较为理想,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由个人来充当这种代表。政府应将后代利益纳入其目标体系,组织和动员当代各种资源,为后展创造条件;对损害后代利益的行为给予禁止、限制和惩罚;对有利于后展的行为给予鼓励和支持。政府还应支持民间成立各种代表后代利益的非政府公共组织;赋予各种非政府公共机构以保障后代利益的社会责任;等等。当然,民间主体作为后代利益代表,需要有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作保障。但依我国现行立法,当代主体对损害后代利益的行为在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或法律上利害关系时无权提起诉讼。而有些国家已有当代人为后代利益而起诉的特例,如菲律宾最高法院1993年在一个判决中承认42名儿童代表他们自己和未来世代对损害健康环境者起诉的资格。[14]因此,我国立法也应赋予当代人为后代利益而起诉的资格,而不论损害后代利益的行为与起诉者是否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或法律上利害关系。 六、比较框架 比较研究对于面向经济全球化的经济法和作为新兴学科的经济法学来说十分重要。其目的是通过“异中求同”、“同中求异”,评价优劣利弊,综合衡量解决问题和制度设计的各种方案,并结合本国的实际作出抉择。基于此,运用比较研究框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比较。经济法是现代兴起的法律部门。对其进行定位时,首先应处理好与传统法律部门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只有通过与相关法律部门的比较才能得到清晰的展示。因此,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的联系与区别,一直是经济法学的研究热点。这在其他法学领域是不多见的。但这种比较,较多地集中在总论层次,而未深入到具体制度层次;较多地研究部门法间的区别,而忽视了部门法间的联系;较多地作表层(如法律现象)的比较,而忽视了对深层(如法律现象的经济社会基础)的比较;较多地对民商法、行政法与经济法作比较,而忽视了社会法(如劳动法)与经济法的比较。这些都是在对经济法与相关法律部门作比较研究时应当克服的缺陷。 (二)经济法的国际比较与区际比较。在经济法比较研究中,人们更多的是重视国际比较而忽视了中国的区际(大陆与台湾、香港、澳门)比较。在一国四法域的中国,大陆有着中华法系、社会主义法系的传统,台湾地区和澳门地区有着大陆法系的传统,香港地区有着英美法系的传统;并且台湾地区和香港地区还具有经济发达、市场经济成熟的特点。这在世界范围内是绝无仅有的。因而,这种区际比较既包含了世界各大法系的比较,也包含了发达经济与发展中经济、成熟市场经济与欠成熟市场经济在法律制度上的比较,还包含了外国法在中国不同区域本土化的比较;既体现了世界性,也体现了中国特色。所以,国际比较与区际比较应当并重。在国际比较中,要根据中国的基本国情,来选择可比性较强的国家进行比较。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发展中大国的、由计划经济转型而来的、有东方文化背景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果选择发展中国家、大国、体制转型国家、东方国家作为比较对象,更能借重他国既有的法制经验、学说与判例,以其相通的法理部分作为问题探讨的理论基础,寻求适合中国市场经济特点的法律对策。在加入WTO后,中国法律变迁面临着既要与WTO规则接轨,又要应对冲击、保护本国利益的双重任务。鉴于WTO规则受发达国家主导的既成事实,应当重视与英美、欧盟等发达国家的法制作比较研究,从中寻求我国经济法如何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方向的接轨方案。为了尽可能减小这种接轨所带来的负效应,还应当重视与WTO成员国中的发展中国家的法制进行比较研究,吸取其在应对冲击、保护本国利益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寻求我国如何作为发展中国家进入WTO以及为何充分利用WTO中有利发展中国家的特殊规则的路径。 (三)经济法的“法条-背景-效果”比较。法律比较只是手段,其目的在于法律借鉴和移植。因而,既要对法条本身进行比较,还要对隐匿于法条背后的社会经济背景以及法条实施的社会经济效果进行比较。只有在背景大致相同,且效果良好的情况下,才可考虑是否借鉴或移植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借鉴或移植。否则,就难免盲目借鉴或移植,导致南桔北枳的后果。 七、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相结合框架 法的可诉性是指法律规范所具有的、可由一定主体请求法律公设的机构(特别是法院和仲裁机构)通过争议解决程序(特别是诉讼程序)用来判断纠纷的属性。法的不可诉性则是指法律规范不具有可诉性。应当注意的是,法的可诉性不同于权利的可救济性。有权利必有救济,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真正的权利。但救济的途径除了诉讼、仲裁外,还有其它方式,如政府没有履行《劳动法》第10条规定的“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的职责时,失业者虽然不可能通过对政府提起诉讼的方式获得救济,但可以从政府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中获得救济。事实上,经济法领域存在突出的可诉性不强的问题。具体而言,在市场规制法领域,如依《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第3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而当某政府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制止不力时,则无法对其提起诉讼。又如该法第4条虽然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但法律并没有赋予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在宏观调控法领域,如《中国人民银行法》(1995年)第4条虽然规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经理国库,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的职责。而当中国人民银行未能完全履行这些职责时,法律没有规定能对其提起诉讼。又如依《预算法》(1995年)第3条和第13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对实现本级预算的收支平衡负有职责,但当政府未经依法批准甚至变更预算未能实现收支平衡时,虽然该法第73条作了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的规定,但没有作出对该政府提起诉讼的规定。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既要研究可诉性规范,也要研究不可诉性规范,还要研究这两种规范的联系,避免对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人为割裂。 经济法的可诉性规范研究应当关注以下问题:(1)评估经济法可诉性的效果。即对现行民事诉讼制度(含仲裁制度,下同)、行政诉讼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在经济法域的适用效果进行分析,着重分析缺陷及其原因。(2)弥补经济法可诉性缺陷的对策。可作两种思路的探索,一是建立特殊的民事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使其与一般的民事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相配合;二是构建独立于民诉、行诉和刑诉制度的经济诉讼制度,使其与民事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相配合[15].同时应当对这两种思路的制度设计进行比较研究,探求增强经济法可诉性的可行方案。(3)相关问题的探讨,如经济审判庭的存废、劳动(或社会)法院的建立;等等。 经济法的不可诉性规范研究应当关注以下问题:(1)不可诉性的现状、成因及评价。在分析其现状时,应注意有的法律规范理论上本可诉但因法律没有规定可诉而不可诉[16];有的确实既不具备可诉的理论条件也不具有可诉的法定条件。对其进行评价时,既要看到不可诉性由于减弱司法保障作用而对经济法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带来的消极影响,又要看到因诉讼成本的不断增加导致诉讼外救济方式日趋增多的现代趋势,从而正确认识经济法中不可诉性存在的合理性。(2)弥补不可诉性的对策。对本应可诉但因法律没有规定可诉而不可诉的规范,应研究其如何向可诉性规范转化;对客观上本不可诉的规范,应研究如何确定其合理范围,并通过诉讼外救济方式来保障其功能的实现。 正因为经济法兼有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在进行案例研究时,不能只限于审判案例研究,还应重视制度案例研究。审判案例研究虽然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来寻求和弥补法律漏洞从而有助于制度完善,但只限于可诉性规范,并且往往是在“就法论案”的基础上作出“就法论法”的建议。制度案例研究则是通过对某种具体制度进行经济、政治、社会等多方面多角度的分析,评判其利弊得失,并提出相应的制度设计。这种研究突破了可诉性规范的范围,将可诉性规范与不可诉性规范联系起来作整体研究;并且超越“就法论法”的传统研究格局,将法律置于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的大系统中展开研究。经济法作为现代法,与传统法律部门一个重要的不同点,在于不可诉性的规范较多。经济法学应当比传统法学更重视制度案例研究。再者,在体制转型时期,制度的创新或重新设计更为频繁,强调经济法学重视制度案例研究尤为必要。 上述框架的差异是由于人们选取的角度、坐标以及分析的侧重点不同而造成的,无所谓孰优孰劣。任何一种研究框架都有其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但没有哪一种框架足以达到对问题的全面认识,还需要其他研究框架的配合。我们对研究框架归纳和选取受到了认知目的、知识结构、观察视野、占有文献等相关因素的影响。但我们相信,这些框架来源于现代研究活动,因而具有时代意义。理论的进步需要有方法的协力。经济法学的不成熟,在某种意义上在于缺乏有力而严谨的分析工具,特别是缺少形式化且具有足够适应性的研究框架。加强对经济法学研究框架的总结和探索,有助于我国经济法学走向成熟! 经济法学论文: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探究论文 摘要:经济法学的深入发展,需要通过创立有效的方法论,来解决传统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需要通过对不同方法类型的拣选与整合,以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和方法论共识,从而推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的进步。 关键词:经济法学;方法论;方法类型;方法体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经济法学等新兴学科而言,研究方法尤为重要。事实上,经济法理论纷繁博大,千丝万缕,倘若妙法阙如,则经济法理论就会缺漏百出,凌乱难堪;惟有思虑得法,方能条分缕析,言之成理。 经济法之兴起,意在解决现代社会的诸多"复杂性问题",由此使经济法学领域需要研究的问题亦较为特殊且复杂。经济与社会越发展,人们就越会认识到:如若研究范式依旧,学科的基本假设、基本范畴、基本共识缺失,研究方法老套,经济法研究就会裹足不前;如果整个学界不转变传统观念,不能从新视角、用新方法去展开研究,则经济法学便难有较大发展,整个法学研究之成熟与自足,亦遥遥无期。 要解决上述问题,迫切需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但由于诸多原因,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尚微乎其微。为此,有必要先探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例如,经济法学是否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如果需要创立自己的方法论,则应当如何区分不同类型的方法,并作出适当的方法选择?众多不同类型的方法,如何形成方法体系?在创立方法论方面应当关注哪些问题,形成哪些共识?等等。下面就分别对上述问题展开研讨。 一、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问题 自从英国硕儒培根首创"方法论"(methodology)这一术语以来,众多哲学家、科学家都加入了方法论的研讨①[1](P15),并提出了许多著名的宏论,从而使方法论的内涵日益丰富,对于"方法论"一词也形成了多种不同理解。如或认为它是指科学研究的具体方法,因而与"方法"一词无异;或认为它是指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等等。就一般的方法论研究而言,方法论通常被看作各种方法的综合以及关于方法的基本理论,它以方法为研究对象,是关于方法的规律性知识的体系。[2](P8) 如果按照上述的一般理解,则经济法学方法论,就是研究经济法的各类方法的综合,就是关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的基本理论,其优秀问题仍然是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对于经济法的研究方法,过去探讨甚微,而一个学科是否有自己的研究方法,有无自己的关于研究方法的理论,正是该学科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志。因此,无论是从方法论的积极功能出发,还是从学科的自身完善出发,经济法学界都有必要着力研究方法论问题。 从研究基础来看,目前关于法学方法论的著述已有一些②[3][4],这些著述对于经济法学研究也会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法学独有的研究方法十分有限,法学方法论的总体研究非常不足,从而会体现出突出的"非自足性"。此外,法学方法论既存的有限研究,对于传统法学研究也许较为适合,但对于具有现代性特征的经济法学研究,却不敷其用。事实上,传统法学理论,并没有提供多种有效的研究方法③,对于方法的研究,则更加不足。因此,即使是传统法学,其方法论也需不断完善,尤其应随着相关学科成果的不断出新而不断调适。 法学研究的沉闷和僵化,可谓由来已久,需要通过范式的有效转换,不断注入清风与活力,使其欣欣向荣。如果说相对成熟的传统法学尚且需要转换研究范式、更新研究方法的话,那么,新兴的尚未成熟的经济法学,就更需要结合自己的特点,不断吸纳新鲜的方法。在研究方法上要吐故纳新,应是殆无异议,但纳新亦不能随心所欲,而必须在对本学科有一定把握的基础上,有所取舍,这就涉及到方法的"借用"与"选择"问题。经济法学的研究,究竟应选择什么样的方法,或者在没有现成可用的方法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建立自己的方法体系,如何形成自己的方法论,这首先就是需要面对的一个重大选择。 从研究的风险系数来看,依赖既有的方法,可能是找到了无忧的"高枕"。但是,传统法学既有的方法,本身尚在完善之中,与现代气息浓郁的经济法学似乎也并不完全匹配。尽管传统的法学研究也开始注意到相关学科的方法,如社会学的方法等,但借鉴力度似乎仍然不够,欲套用于经济法学上的一些问题,则更是咫尺天涯。既然传统法学没有给经济法学留下完全适合的方法论遗产,那就需要经济法学者另辟蹊径,创立自己的方法论,以解决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问题。虽然这需要披荆斩棘、披星戴月、披肝沥胆,甚至要甘受垢詈,但若能偶有所得,则不仅是对法学方法论的贡献,而且其影响还会更为广远,泽被后学。因此,在方法论上,经济法学界应当本着创新的精神,选择创立更加适合于自己的方法论。 要创立适合于本学科的方法论,弥补研究方法的不足,就需要明确创立方法论的资源从何处来。从总体上说,方法论的资源,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法学方法论,一是非法学方法论④。[5]对于法学方法论,经济法学研究应当根据情况,有选择地"或扬或弃";对于非法学方法论,则要根据经济法自身的特点,按照"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其取舍的"准据"。由于上述两个方面的资源,都离不开共同的、一般性的方法论,因而在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上,有必要对"一般方法论"给予更多的关注。 所谓一般方法论,也称科学方法论,是有关各类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的理论,是关于科学研究活动的程序、途径、手段、模式及其规则的理论体系。科学方法论不仅包括研究方法,更包括对这些方法及其相互关系的解释、说明和完善等。作为各类科学研究共通的方法论,它不仅适用于自然科学,而且也适用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当然同样也应适用于经济法的研究。这是在学界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时不应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要创立和发展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首先需要明确经济法学可以适用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此基础上,才能解释各类基本研究方法之间的联系,说明各类研究方法的价值。为此,下面有必要先探讨各类方法的一般分类,进而提出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从而为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创立和形成奠定基础。 二、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 由于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体系,因此,要研究经济法学的方法论问题,不仅需要明确是否应创立自身的方法论问题,以及如何利用已有的方法论资源的问题,而且还应对不同类型的方法作出选择。而要选择不同的方法,就必须首先明确一系列问题,如何谓方法,方法包含哪些类型,有哪些方法在经济法研究中是可用的,可用的依据是什么,等等。 尽管对习见习闻的"方法"一词并无统一的定义,但一般都认为方法是指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采取一定的步骤、手段或选取一定的途径、工具等。⑤[2](P3)对于方法的重要性,人们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深刻认识。事实上,现代科学的发展和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取决于方法。没有方法上的创新,就无法对当代的"复杂性问题"有更深入的研究。许多著名思想家、科学家的成功实践和著名论断,以及民间谚语等,都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方法是重要的,但在不同领域所适用的方法不可能都完全相同,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用最合适的方法、最有效的"招数",因而需要对各种方法进行类型划分,以便于人们选择和取舍,从而能够针对不同的问题,根据不同的需要,运用不同类型的方法。而研究不同的方法类型及其所构成的方法体系,同样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对于方法的类型,就像对"方法"一词一样,人们的看法始终未尽一致。特别是由于分类标准不同,立基领域不同,以及思想侧重的不同,人们对于方法类型的划分也不相同(其实,分类本身就是一种方法,尤其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从方法体系的构成来看,人们通常对方法做以下几种重要分类: 其一,根据适用的学科门类,分为自然科学方法、社会科学方法、人文科学方法等(这取决于人们对于学科门类的具体划分)。其中,自然科学方法又包括数学方法、物理学方法、生物学方法等;社会科学方法又包括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政治学方法、法学方法等。如果再作出人文科学方法的划分的话,则还包括语言学方法、历史学方法等。可见,从大的学科门类上说,相关的方法还是很多的。这种分类方法也是人们通常探讨较多的。 其二,按照人类把握精神世界的不同方式,可以分为哲学的方法、科学的方法(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等)、艺术的方法、宗教的方法等。其中,哲学的方法和科学的方法,对于进行具体的相关学科的研究往往更加重要。而艺术的方法和宗教的方法,在某些情况下往往有特殊的意义。 其三,按照人类与世界的关系,可以分为认识世界的方法和改造世界的方法。其中,认识世界的方法尤其具有指导意义。从广义上说,认识世界的方法还可以包括表述世界的方法和评价世界的方法。此外,由于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改造世界,因此,改造世界的方法对现实有着直接的重要意义。 以上只是列举了通常人们比较重视的几种有关方法的分类,除此以外,还有多种方法分类,如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实证的方法与规范的方法;认识规律的方法和运用规律的方法,等等。方法分类的多样化,反映了方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反映了认识的非至上性。 对于上述难以把握的多种分类,也有学者尝试按照方法应用范围的大小和抽象程度的高低,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专门科学方法。[2](P45,48-50)这种分类实际上是把方法分为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两大类,进而又把科学方法分为一般科学方法和专门科学方法,以确定各类科学研究共同适用的方法,以及在某些专门科学上具体适用的方法。从总体上说,这种分类方法是有其积极的意义的,因而有必要对其再做分层说明。 第一,哲学方法。它包括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方法、矛盾分析方法、因果关系分析方法等。其中的许多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有直接的指导意义。例如,矛盾分析方法中所包含的"一分为二"的思想和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等,对于理解经济法学上的"二元结构"假设⑥[6]、对于研究经济法领域的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都很有指导意义。事实上,哲学方法在法学等各类学科研究中的应用都是非常广泛的。 第二,一般科学方法。此类方法比哲学方法低一个层次,主要包括逻辑方法、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等。对于这些方法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有必要单独作一点说明。 逻辑方法包括比较方法、分类方法、类比方法、证明与反驳方法、归纳与演绎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等等。这些方法人们普遍较熟,因而在社会科学中,特别是在法学研究中,已经有了广泛应用。在经济法学研究上,上述的逻辑方法也基本上都有应用。 经验方法包括观察方法、实验方法、调查方法、统计方法⑦,以及通过假设、悖论来形成理论的方法等。这些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和统计方法在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中已经有了越来越多的应用,但是,从总体上看,它们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还不够普遍。这与法学学科本身的特点有关,尤其与传统法学研究中更多地强调对"具有稳定性的法律"的注释等有关。在经济法领域,随着相关具体研究方法,如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方法的引入,诸如统计方法、调查方法等方法应当会有更多的应用。 横断学科的方法,包括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这"老三论"所提供的分析方法,也包括耗散结构论、协调论等"新三论"所提供的方法等。这些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已有一定的应用,如系统论方法在社会学、政治学的研究中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信息论的方法在经济学等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法学研究中,横断学科的方法尽管已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但是深入的研究还比较少见。因此,横断学科的许多方法在法学研究上还有很广阔的适用空间,它们更有助于解决"复杂性问题",因而对于经济法上的各类"复杂性问题"。 第三,专门科学方法。即在某些具体学科领域所运用的方法,如语言学方法、考古学方法、力学分析方法、经济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社会分析方法,等等。这些方法,有的对于某些领域的法学研究恰恰有重要价值。如语言学方法对于法律解释的研究,考古学方法对于法律史等方面的研究,力学分析方法对法律主体的权力配置的研究,经济分析方法对于法律主体的成本与收益、权利配置和保护等方面的研究⑧,都颇具重要价值。 其实,上述的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是在把哲学与科学做二元划分的情况下的一种分类方法。无论是哪类方法,从分析的起点和关注的利益来看,还可以分为两类,即整体主义方法和个体主义方法。其中,整体主义方法强调整体的价值,特别是整体对部分的影响,认为整体本身是存在自身的目标的,"整体要大于部分之和"。基于整体主义的方法,看问题要从整体出发,要认识到整体对局部的重要影响力,因此在社会科学中,要看到国家对国民、社会对个人的重要作用。⑨个体主义方法则强调要从独立的个体出发,认为只有个体才有自身的目标和价值追求,强调个体对于整体的巨大影响。⑩ 以上只是试图简略地厘清各种不同类型的方法,并对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略做盘点。从总体上看,各类方法无论其层次高低或适用广狭,多可以依据法学发展需要,依据经济法学的发展水平,而借用到相关问题的研究之中。如前所述,由于一般科学方法对于各类科学研究都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和适用价值,因而恰恰是在构建经济法方法论方面应当利用的重要资源。面对上述如此众多的方法,关键是如何作出选择和取舍,并对相关方法予以整合。 如前所述,在上述方法中,有些共通的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等,无论是法学还是其他社会科学,无论是经济法学还是其他部门法学,都不可或缺,而且事实上也一直都是基本的研究方法,因而它们应是经济法学方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属于一般科学方法的经验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在整个法学中的应用都还相对不够,在发蒙未久的经济法学中,更是罕见其用。特别是经验方法中的通过假设而形成理论的方法,以及横断学科中的系统论等方法,几被冷落,而它们对于新兴而复杂的经济法研究,恰恰确当而重要。因此,如若在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中将其遗漏,则不免有遗珠之憾。此外,专门科学方法中的一些方法,应视其与经济法研究的联系是否密切而作出选择。例如,经济法作为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与经济生活联系至为密切,因此,经济分析方法自有其用武之地。 此外,由于经济法的宗旨中不仅包含经济目标,而且也包含着社会目标,其有效调整会间接地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因此,经济法的研究同样应当用社会分析的方法,特别是社会学提供的一些有价值的具体分析方法。至于其他学科的一些具体方法,也都应依经济法研究的具体情况而作出选择。 可见,要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需要选择适合于经济法研究的特定方法;而要选择特定的方法,就需要在经济法研究与其他法学研究乃至社会科学研究所通用的哲学方法和逻辑方法等共通性方法的基础上,寻找某些有自己特色的研究方法,包括某些经验方法和横断学科等提供的一般科学方法,特别是专门科学方法,这样才可能在此基础上,构筑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体系,形成其独特的方法论。 三、方法体系与方法论的形成 前面分别探讨了是否应当建立经济法学的方法论、方法的类型及其选择等问题,这是构建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重要铺垫。 从方法体系的角度来看,经济法研究中所能够适用的方法并非固定不易,其方法体系恰恰是开放的。如前所述,经济法问题属于"复杂性问题",对于复杂性问题必须从多个层面、多个视角去透视,所运用的方法自然也应当是多元化的。这样才能对复杂的经济法系统有较为清晰、全面的认识,才不至于"盲人摸象"。 如果把经济法系统作为整个法律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系统去进行研究,则应看到,有些方法对经济法和其他部门法研究都是适用的,这些方法可以称为"一般性方法",如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中的逻辑方法、横断学科方法(如系统方法(11)[7])、经验方法(特别是调查方法、统计方法),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是在经济法研究中必须运用的、或称更有特色的方法,如广义的法律经济学方法、法律社会学方法,其中包括交易成本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理性预期理论、博弈论、公共物品理论等所提供的各类分析方法,它们属于"专门性方法",其有效运用,能够更好地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法所涉及到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问题,从而能够使相关的研究更加深入。 以上各类方法,共同构成了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在该方法体系内部,一般性方法和专门性方法应当和谐共存,基本方法和特别方法应当相得益彰,以共同发挥其重要作用,体现其应有价值。而各类方法协调互补、内在和谐的方法体系的形成,则有利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有效确立和研究。(12)[7](P109) 经济法学方法论,作为以上述各类方法为研究对象的理论体系,应依循何种线索进行深入研究,可能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从前述有关方法论的基本问题的分析来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应关注以下线索和基本内容: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 依循上述线索,从经济法研究自身的特点出发,应当提出和确定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从而界定经济法研究的基本框架、前提、基础和视角;从基本假设出发,探寻经济法学上的基本研究方法,特别是在经济法学上具有特殊适用意义的,或更有独特价值的研究方法,它们对于经济法研究具有更广泛的适用价值;从基本方法出发,应当再探讨经济法学研究所适用的各类方法,以及这些方法所构成的方法体系,这些方法包括各个法学分支学科普遍适用的研究方法,以及在经济法研究上具有特殊意义的经济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在方法体系之上,还应按照方法论上的一般原则,对上述方法体系中的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关联加以明确,以通过其有机整合,找到对经济法研究更有价值的一些研究方法,实现方法创新。而依循上述线索所进行的研究,也就形成了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内容。 在研究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不仅应当探讨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等问题,而且还应当对方法整合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事实上,方法整合恰恰是经济法学方法论中的重要内容,在纷纭复杂的各类方法中,如何发现其内在联系,如何对相关的方法进行整合归类,或使其融为一体,以形成新的方法,这既是方法整合的重要目标,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价值,同时,对于重构经济法理论,推进经济法研究,也更有意义。 除了前面探讨的经济法学方法论的一些基本问题以外,在研究或确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共识性问题: 1方法体系的开放性。即经济法研究的方法体系,应当具有开放性。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方法的不断创新,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自然也会不断得到更新。与此同时,由于作为经济法学研究对象的经济法系统十分复杂,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无论某种方法多么重要,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必须要采取多种不同的方法进行研究,因而经济法的研究方法必然要体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而这种多元化,与对经济法的多维度、多视角的认识是密切相关的。方法体系的开放性与方法的多元化是内在一致的。 2研究方法的综合性。即尽管研究方法可以是多元化的,但从现代的发展需要和经济法自身的系统协调来说,不仅要强调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而且还要强调对相关问题的综合,因而不仅要强调具体的分析方法,而且同样也要强调方法的综合性、系统化,使方法得到整合,使具有综合性的方法能够得到应用。为此,不仅要注意一个个具体方法的应用,还要注意经济法研究方法的系统化。可见,研究者仅会运用一种方法、仅会单兵作战是不够的,还要同时学会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学会协同作战,这样才有可能取得更高层次的研究成果。关注研究方法的综合性,也就是强调方法的系统化。 3研究方法的协调性。强调方法的系统化,进而言之,就是要强调方法的协调性。事实上,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与其他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因此,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对于研究各类不同事实的方法,尤其应注意其协调性,从而更好地发现事实与事实、方法与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相关领域的一般规律,以更好地完善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理论。 基于上述要求和共识,要建立和完善经济法的方法体系,整合相关的诸多方法,从方法论的角度说,应当注意各类方法所解决的各类问题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而发现各类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才可以提炼出经济法上有特殊价值的重要研究方法,才可以更好地确立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上述共识说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尤其应当在保持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的基础上,关注如何对各类方法有效地进行综合、协调,尤其强调在经济法研究上要综合适用相关学科所提供的重要方法。这可以从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的借鉴中来得到说明。 例如,经济法研究中涉及很多经济问题,因而自然要吸收在经济学上比较成功的一些方法,特别是个体主义的方法;同时,经济法学又要研究许多宏观问题,因而一些整体主义的方法(如系统的方法等)也要关注。此外,经济法与经济政策有密切的关系,因而需要注意政治学的方法(如政策分析的方法(13)[8]);同时,经济法又有一定的社会性,在其宗旨中包含一定的社会目标,因而有些问题的研究又会与社会学相关。所以,在研究方面,需要综合各类方法。在当今综合的时代,对于综合性问题、复杂性问题,不能指望用单一的传统法学的研究方法去解决。事实上,经济法领域的问题,是综合了经济的、社会的、政治的、法律的等各个层面的问题,是典型的"复杂性问题",它牵涉的领域比其他传统部门法都要广阔,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就必须用综合性的方法,必须通过多个视角、多个层面的分析,从不同的路径入手,惟此才有可能取得较为全面的认识,才能避免主观臆断和盲人摸象。 中国的经济被认为是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奇迹,与此相关的经济法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尽管它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但其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同中国改革的征途上所遇到的问题和挫折都是一样的,同时,面临的也都是"前进中"的挫折。经济学家在着重解释中国的经济奇迹,并认为解释成功就极有可能获取诺贝尔奖;与此相应,中国的经济法学者,也应对中国经济法本身做一个很好的解释和说明,同样也应为世界法学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创造出世界法学发展中的一个奇迹。而要很好地解释经济法问题,至关重要的,还是如何找到恰切的方法,不断有效地进行方法创新。 四、结论 鉴于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研究不足的现状,本文着重探讨了该领域的几个基本问题。首先,通过分析法学方法论的非自足性,以及经济法问题的特殊性,指出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可借鉴的方法论资源,从一个侧面强调创立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可行性。其次,探讨了方法的类型以及经济法学研究对不同类型方法的选择问题,透过方法的类型划分,来说明方法体系的内在构成,以及各类方法适用范围的局限性,从而说明在经济法研究方法上应有所侧重和取舍。最后,在前面的探讨的基础上,提出方法体系以及方法论形成的问题,强调尤其应当注意方法体系的开放性、综合性和协调性,并认为这是在方法论研究方面应有的共识,这也是对最初的关于经济法学方法论的宏观思考的回应。 从总体上看,在经济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研究领域,对于方法论的探讨仍然是很不够的,特别是对于经济法学之类的新兴学科的方法论探讨,就更是几乎尚付阙如。这可能是由于经济法制度和经济法研究本身尚不够成熟,同时,对于方法或方法论之类问题的研究本来就存在难度和风险,因而鲜有人涉足。但是,由于方法论的研究是一个学科是否相对成熟和完善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随着经济法理论的发展,这些"吃西红柿"(而不是"吃螃蟹",两者含义近似,但后者成本较高)之类的事也必须有人去做。像西红柿对人类的营养价值一样,经济法学方法论问题的研究,对于经济法理论发展的巨大"营养价值",同样不应忽视,但尝试长期仅供观赏的"方法之果"的风险也确实存在。如何使研究方法真正能够进入实用,真正能够造福于人们的普遍研究,如何不断对其进行"品种改良"或整合,对于那些缺少"维他命"的新生儿(如经济法学、社会法学等)的成长来说,确实很有必要。 如前所述,经济法研究之所以需要有自己的方法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传统法学的方法论是不够用的。对于方法论的形成及其研究,本文提出了一个基本线索:基本假设-基本方法-方法体系-方法整合-方法创新,在依循这一路径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不仅可能形成经济法学自己的方法论,而且也可能找到一系列不断创新的、更为有效的经济法研究方法。从总体上说,在经济法研究过程中,应注意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不同领域来研究经济法,体现经济、社会、政治、法律的结合,体现应对"复杂性问题"的不同思考路径,体现不同路径在方向上的殊途同归,这样才能实现方法体系的内在和谐,才可能不断取得较为正确的认识。 如同一般的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样,仅看到某个学科的方法论还是不够的,还应当强调方法论的共性。因此,基于共同基础的方法,同样在经济法的研究上也是可以适用的;各个学科的发展,也都是基于这样的路径来展开的。在传统的法学方法之外,引进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方法,有助于更好地解释和说明经济法上的问题。其实,经济法作为新兴的现代法,其研究仅靠传统的法学思维是非常不够的,有时甚至会产生错误的认识,因此,其方法论的更新不仅很有必要,而且对于整个法学方法论的发展也是一个贡献。 本文只是对经济法学方法论基本问题的非常初步的探讨,对于各类重要的具体方法,特别是容易被忽视的具体方法,还需要作具体的、专门的探讨。由于经济法研究方面可能涉及到的具体问题还有很多,因而还需要做一些遴选。基于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的重要性,基于横断学科方法对于经济法研究的必要性,还应当探讨经济法学的基本假设问题,以及由基本假设提出的一系列方法。[9]考虑到整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的兼顾,不仅应当探讨总体上的、宏观上的方法,如系统分析方法、政策分析方法,而且还应当探讨相对具体的、微观上的方法,如博弈分析方法、本益分析方法,等等。对于这些在经济法研究方面较有代表性的方法,都需要作具体的探讨。这些方法是层层递进的,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从而有助于形成经济法学的方法体系。 在具体的探讨中,如果运用前述方法体系中的相关方法,来研究经济法理论上的一些重要问题,特别是本体论、价值论、规范论、运行论、范畴论、发生论等各个方面的问题,则可能使问题的讨论更为深入。这也是整个学界的重要任务。 经济法学论文:我国经济法学研究论文 一、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问题 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直接决定着其研究方向,确立正确的研究目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性问题。从总体上说,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在于揭示和探索经济法产生、变化、发展的规律,促使理论研究的深化和成熟,从而更好地指导我国经济法制建设的实践,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为此,可把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具体分解为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较新的分支学科之一,首先应把如何建立和完善其自身特有的基本范畴、如何构筑其科学体系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由于“范畴及其体系是人类在一定历史阶段理论思维发展水平的指示器,也是各门科学成熟的标志”[1],因此,经济法学研究的目的首先就应立足于如何完善其自身的基本范畴、如何构筑其科学体系之上,这是构筑经济法学原理的基石。但是,我国目前经济法学界对此方面的研究不够重视,致使经济法基础理论和原理的研究十分薄弱,而在与相关学科的争论、与其他学科划分研究对象及其范围上却投入较多精力。如果说在经济法学产生初期基于为了充分论证经济法存在的独立性,反驳否认经济法地位观点的需要而对有关问题进行争论、并极力确认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确有必要的话,那么,经过十多年来广大学者的辛勤努力而逐步把经济法学的研究引向深入,经过立法机关的勤奋工作而制定的大量经济法律、法规,以及经济法在改革开放中所发挥的极其重要的作用,已足以表明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价值性。在此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再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学科之间的论战、争抢研究对象及其范围,否则,不仅不利于经济法学自身的发展和成熟,相反还会阻碍其发展。“任何具体科学都有自己的基本概念和范畴,是否形成由概念和范畴所构成的理论体系,是这门科学能否独立的重要标志[2]”。实事求是地说,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学自身究竟应包括哪些基本范畴、每个基本范畴应包含的科学涵义是什么、如何构建经济法学的范畴体系这些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尚没有给予深入、系统的研究,这固然存在经济法和经济法学产生时间短、研究幼稚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也不能否认,存在于人们主观上对经济法学研究目的的认识偏差和对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研究重要性的忽视同样对经济法学的研究产生了消极影响,致使经济法学界迄今也未能向理论界提供具有充分说明力的、令人信服的、确能体现经济法学自身独立存在和成熟标志的基本范畴及其范畴体系的框架结构。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与经济法学处于并列地位的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学科已经建立起来了法学界公认的、并为各学科所特有的比较成熟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3].所以,经济法学在建立其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方面可谓任重道远,经济法学界的确应将研究的重点转移到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构成上来。 (二)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内容最为丰富的学科之一,理应把如何深化部门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如果说对经济法学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的研究构成了经济法学原理的基石和框架,并以此构成了经济法学总论的内容的话,那么,对部门经济法学理论的研究则是经济法学内容的具体展开和体现,并以此构成了经济法学分论的具体内容。研究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一方面,应对已制定出的单行经济法的内容和理论予以研究。我国目前尚未制定一部经济法法典或经济法通则,而制定了大量适用于不同部门、领域、不同种类经济关系的经济法单行法和配套法即部门经济法,它们构成了经济法体系的主干,如何制定、修改、补充、完善、理解、实施、适用各种部门经济法,正是经济法学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另一方面,经济法学的研究又不能仅局限于现行立法的既定范围内,对尚未制定单行法和配套法的部门经济法的理论也应予以研究。由于受多种原因的影响,我国经济法立法带有明显滞后性的特点,许多本应属于经济法学内容的单行法和配套法尚未制定出来,比如,作为经济法优秀的计划法、反垄断法等都没有出台,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不能忽略或遗漏该部分内容,加强对它们深入、系统地研究,以更好地指导立法工作,同样是经济法学面临的课题。 (三)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实践性最强的学科之一,理应把加强最能体现其实践应用性的经济法立法[4]问题的研究确立为其研究目的。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也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5],为了使经济法学的研究更能适应实践需要,其研究丝毫不能脱离国家经济生活的重大实践,时刻关注着对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法律现象的研究,对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将它们归结到一点,就是要通过加强对经济问题的法律研究,并以此指导经济法立法活动,从而实现对经济关系的全面调整,达到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目的。“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是以立法的发展和对立法的研究为前提的,没有立法学的发展,不可能有法学体系的真正的完善”[6],同样,如果没有经济法立法学的发展,也不可能有经济法学体系的真正完善。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目的应该立足于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并把它作为其研究的优秀内容之一。尽管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法立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是,立法上也有严重缺憾,立法技术水平和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与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不够重视以及由此导致研究薄弱有着直接的关系。经济法学界对经济法立法问题尚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至今几乎还没有关于经济法立法方面的专著,涉及该方面的论文数量也较少,并且大多是对立法概况的泛泛介绍,而对经济法立法的原理、制度和技术等问题的系统研究却非常薄弱,理论界尚未对经济法立法的专业性、技术性、特殊性引起足够的重视,而是简单把经济法立法与其他部门法立法混同,这种作法很难使经济法立法适应实践的需要。因此,对我国经济法立法进行深刻反思,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认真总结我国立法中的经验和教训,以更好地指导对现行经济法的修改和今后的经济法立法工作,从而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的经济法体系和经济法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迫切需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加强经济法立法正是其关键之一。而加强经济法立法和完善经济法制,又离不开经济法立法理论的指导,故随着适应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建立,经济法立法问题应该、也必将会成为经济法学界关注的重点问题。 二、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问题 每门学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它决定着该学科研究的内涵和外延,故学科研究应以确立其精确、科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为前提。经济法学的研究也应恰当地确立其研究对象和范围,把研究的视野置于适当的限度内,准确地把握其研究对象、范围的广度和深度。如果把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确定得过宽或过窄,都不利于研究的深入和深化。 我国经济法学产生时间较短,学科建设比较薄弱,加之受其他原因的影响,经济法学的研究至今也未能恰如其分地解决其研究对象和范围问题。它自产生之时起即处于与相关学科、尤其是与民法学、行政法学的争论之中,学术争论虽然对经济法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负作用,导致目前经济法学的研究过于看重其研究的对象及其范围问题,且将对象、范围界定的过宽,甚至存在无节制地扩大经济法学研究领域和范围的倾向,这在以经济法学专著和教材所体现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上显得尤为突出。我国现行的很多经济法学教材或专著,包括颇具影响的几部统编教材或专著,在确立经济法学研究对象和范围上存在一定缺陷:即把本不应属于经济法学而应属于其他部门法学的内容硬性划入其中,如在现行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有的把应属民法学内容、应属商法学内容、应属劳动法学内容、应属环境法学内容[7]列入其中,有的甚至把应属行政法学内容[8]、社会保障法学内容[9]、刑法学内容[10]都划入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此外,几乎所有的教材和专著中都包括应属诉讼法学的经济司法、经济仲裁[11]的内容,还有的把应属法制史的经济立法史[12]的内容也列入其中,导致现实法与历史法不分、实体法与诉讼法不分,都将它们混为一体,使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几乎涉及了法学内容的方方面面,其研究范围近乎于“诸法合体”状态,大大超出了其应该研究的领域和范围,致使经济法学成为了一个“覆盖面最广”的学科,严重阻碍了经济法学理论自身的发展和成熟:一是致使人们难免产生“经济法究竟是什么?”、“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学究竟包括哪些内容?”的疑问,进而引发了人们对经济法能否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经济法学体系是否存在、能否建立起来等一系列问题的怀疑,对人们科学地认识经济法和经济法学产生了严重障碍;二是导致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过宽、过大,难于集中精力认真仔细地研究其自身内容,致使经济法学成为最为幼稚的学科之一;三是由于其研究对象和范围中混杂着不同性质的其他学科内容,混淆了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之间的界限,导致了法律学科与法律体系的不必要混乱,致使经济法学难于形成其科学体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法制的日趋完善,为我国经济法学界深入研究经济法学自身的内容和基本范畴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条件。因此,经济法学的研究应该首先恰当地界定其研究对象和范围,而“并不是占领别的学科的研究领域。相反,它是开垦同它相邻的学科没有开垦也不能开垦而又必须开垦的领域”[13].“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14].据此,确立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并划分它与其他部门法学内容界限的标准就是经济法律现象领域内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质的规定性。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管理商品经济关系或市场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是商品经济管理关系或市场经济管理关系,这是经济法的质的规定性,也是划分经济法学对象和范围的标准。简言之,就是以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性质(即经济法调整的特定性质的社会关系)来划分经济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研究对象和范围的界限,即凡具有商品经济管理或市场经济管理性质内容的,应属于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反之,则不属于其栐象。经济法学的研究应以此为前提条件,下功夫重点研究的确属于经济法学的内容,对于属于其他部门法学的独立性、独有性的内容,也应予以尊重和肯定,使它们各自归位,回到各自所属的部门法学体系中去,经济法学的研究不再涉及。具体说,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法学自身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框架。 “任何一门比较发达的科学,尤其是基础科学,都是由一系列反映其研究对象的相互关系、相互配合的概念(范畴)所组成”[15],所以,确立科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仅仅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前提,经济法学的研究既不能把其研究对象和范围确定得过宽、过大,也不能确定得过细、过小,“过宽过细或过大过小,都有背划分部门法的原意”[16],故应确立其恰当的对象和范围,但又不能只停留在确立和划分其对象和范围的表面上、形式上,而应以确立恰当的对象和范围为基础,进一步把研究深入化、具体化,即通过对经济法学自身内容认识、分析、比较的深化,总结、归纳出经济法学自身独有的基本范畴,“以严格可靠的概念、范畴为依据;形成或引进新概念、新范畴;明确范畴体系的逻辑起点;确定范畴序列和联系链条等等”[17],并以此作为构筑经济法学体系的基石。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法律手段,对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它在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内容方面与刑法、民法、行政法等都存在着明显区别。因此,应通过深入、系统的研究,对构成经济法学基本范畴的经济法概念、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经济法性质和特征、经济法原则、经济法关系、经济法主体、经济法权利和义务、经济法行为、经济法责任等予以细致地探讨,深刻挖掘其内涵,探求它们相互之间的逻辑联系。只要加强研究,善于归纳分析,就能总结、概括出经济法学自身独有的基本范畴,并以之为基础,形成其科学体系。而经济法学自身基本范畴及其体系的科学建立和完善,正是经济法学理论研究成熟的标志。 (二)部门经济法学内容。 在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确立为划分经济法学对象和范围的标准的同时,可把以单行和配套经济法律、法规为基础而形成的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以经济行为法的体系框架体现出来。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法律规范,它以经济法权利、经济法义务为优秀。而权利、义务设定的目的在于通过为经济法主体提供行为模式,实现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调控和规范,从而实现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管理。我们把这种经济法基于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需要而确认、调控、规范经济法主体行为形成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称为经济行为法。经济法就是通过确认、调控、规范主体行为为中介而展开和形成的行为规范体系。该体系所表现的部门经济法学的内容框架可作如下表述: 1.行为主体法。即规定经济法行为主体资格、种类及其法律地位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在国家干预、管理经济生活的过程中,形成了具有不同法律地位的经济法主体,主要可分为经济法管理主体(经济管理机关)和管理受体(市场主体)两大类,经济法对该两类主体的资格和法律地位应予以规定。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集体经济组织法、私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 2.行为管理法。即规定对主体行为进行管理、调控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关于宏观经济调控行为管理方面的内容有:计划法、财政税收法、金融法、投资法、价格法、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法、对外经济管理法;关于行为运行管理方面的内容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3.行为客体(对象)法。即规定经济法管理主体实施管理行为所指向的客体(对象)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自然资源管理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市场秩序管理法、产品质量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证券期货管理法等。 4.行为形式和程序法。即规定主体行为形式和程序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登记管理法等。 5.行为监督法。即规定对主体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内容的法律规范。如统计法、会计法、审计法等。 (三)经济法立法问题研究。 一切经济法都来源于经济法立法,所有经济法制度和理论都应以经济法立法为契机。如果没有经济法立法,就没有经济法,离开经济法立法,经济法学的研究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深化经济法立法理论和技术的研究,才能以成熟的立法理论更好地指导经济法立法实践,指导立法者不断地制定出更科学、更严密、更合理、更符合实际需要的经济法规范,更好地发挥经济法的作用,也才能促使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深化和成熟。从此意义上说,经济法立法是把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市场经济的实践需要结合起来的最好媒介,它既是经济法学研究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宿。因此,经济法立法应是经济法学研究的不可缺少的环节,主要应对以下问题展开研究: 1.经济法立法基本原理问题研究。即运用马克思主义立法学的基本原理,结合我国经济法立法实践的特点,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立法的概念和特征、经济法立法的观念、经济法立法的历史[18]考察、经济法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经济法立法的制约因素等,揭示经济法立法的一般规律和原理。 2.我国与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比较和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产生时间比我国经济法立法产生时间要早得多,而且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已具有比较丰富的立法经验。我国经济法立法不仅时间比较短,并且现行立法大多是为了适应原有经济体制的需要而制定的,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存在差距,故更有必要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通过把我国经济法立法与外国经济法立法进行比较,能够发现我国经济法立法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以便在立法中把立足我国国情和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和精华结合起来,使我国的经济法立法更具科学性和可行性。 3.经济法立法制度问题研究。我国尚未制定一部统帅、协调所有经济法律、法规的经济法法典或经济法通则,而是形成了由单行和配套经济法律、法规为主干的分散立法体例。这种体例致使各个经济法律、法规之间在内容、级别、层次、效力等方面难于协调一致,既可能导致立法的矛盾和重叠,也可能导致立法空白。为了建立科学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法体系,应加强对经济法立法制度问题的研究,主要研究我国经济法立法体制、经济法立法权、经济法立法主体、经济法授权立法、经济法立法程序等,以合理划分不同立法主体之间的立法权限,完善经济法授权立法制度,制定有效、科学的经济法立法程序。转4.经济法立法技术问题研究。经济法立法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又有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殊性,故应研究经济法立法的体例结构、逻辑结构、立法语言和专有名词、术语的规范使用,确保经济法立法结构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5.我国经济法立法的改进和完善问题研究。即通过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系统研究,总结经济法立法的一般规律、特点和经济法立法的技术规则,借鉴外国经济法立法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现行经济法立法做出客观评析,发现其欠缺和不足,进而提出改进和完善我国经济法立法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济法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不同学科的研究对象不同,其研究方法当然有别。方法论上的差别,往往会导致理论观点和理论体系的重大分歧,甚至是根本分歧。经济法学的研究不仅要确立其正确的目的、对象和范围,而且要确立其正确的方法论。选择和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往往会使研究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经济法学研究中,除了要坚持法学的一般研究方法外,还应结合经济法学的自身特点,运用以下方法论: 首先,应采用统一、科学标准的方法论。如前所述,经济法学理论是否成熟与完善,并不取决于其体系内容的杂而全,而取决于构筑体系基础和标准的统一性、科学性,恰恰相反,杂而全的体系内容只能说明理论及其体系的幼稚与欠缺。我国现行经济法学体系内容繁杂、体系混乱的原因就在于,没有确立建立经济法学体系的统一、科学的基础和标准、并始终如一地予以贯彻和实施,学者们往往出于各自不同的研究、教学目的和需要,出于各自不同的兴趣和爱好,确立自己的体系基础和标准,并据此建立各自的体系,致使体系杂乱,随意性大。为了促使经济法学研究的深化和成熟,应该克服那种随意确立体系标准的作法,在研究中坚持统一、科学的标准,把用以划分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界限最重要根据的经济法调整对象及其法律性质作为准确界定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的标准,作为确立其体系的基础,净化体系的内容,把已经由其他部门法调整的诸种经济关系、并应属该部门法学的内容均排除在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范围之外。“如果只是简单地把已经受到其他部门法调整的诸种经济关系都归经济法调整,并以此建立经济法部门,这不仅违背了唯物主义法学关于以社会关系本质属性作为划分部门法的基本理论,而且必然是以否定或贬低其他部门法为代价的,这势必会有害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19]. 其次,应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论。既注重经济法的实用价值,又注重其理论研究深度。一方面,为了注重其应用价值,经济法学的研究首先不能脱离现行经济法立法内容,应以现行立法为基础,对主要立法进行较全面地概括和论述,避免纯理论的空泛议论;另一方面,又要重视研究的理论深度,不能把研究内容只局限于现行立法内,也不能只是对立法内容予以简单介绍,而应在立足于对现行立法内容予以概括的同时,进一步根据经济法的性质和特点,对立法规定中的不足或欠缺、立法未能全面规定的内容进行评析、反思,进行超前性的理论概括和研究,避免只对立法予以简单、肤浅解释的作法,摆脱纯注释法学方法在研究中的影响。同时,应加强对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以更好地指导立法实践,提高立法质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经济法调整的要求。 再次,应采用比较借鉴的方法论。经济法学是一门新兴的边缘性学科,在研究中要借鉴相关学科的知识和理论,尤其要运用和借鉴经济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等知识和理论。但是,运用和借鉴仅仅是研究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其研究的目的在于科学地建立经济法学自身的基本范畴及其体系,深化部门经济法学、经济法立法问题的研究,进而完善经济法学体系,促使理论研究的成熟,指导经济法制建设的实践。因此,在研究中应避免对相关学科基本范畴的简单、机械地照搬照抄,或者进行一些形式上的“创造”,诸如把民法学中的法人改造成为“经济法人”[20],并作为经济法学的范畴的作法是值得商榷的。此外,有些学者还把“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经济责任”[21]、“经济行为”[22]、“经济立法”[23]等这些含糊不清的概念作为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笔者认为,这种作法同样不可取,因为它将使经济法学的基本范畴很不科学、很不规范,不利于经济法学研究的深化和理论的成熟,故应予克服。同时,对外国经济法学研究中的成功经验和精华,应予大胆借鉴和吸收,不能盲目排斥,但也应注意鉴别和选择,不能盲目照搬照抄。 最后,应重视系统论、控制论在研究中的运用。一方面,经济法是各种经济法律、法规的统称,是由一切经济法律、法规有机结合构成的统一体。从系统论的角度看,经济法是由诸多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经济法律、法规和经济法律制度(要素)所构成的系统或整体,但又不是各要素的简单相加,所以,以经济法为研究对象的经济法学不能单纯地研究某一个经济法律或法规,更不能仅仅研究经济法的某一个具体制度,而应把由各种经济法律、法规构成的集合体、把所有经济法律制度构成的集合体作为一个整体来系统加以研究,揭示不同经济法律、法规或某一具体经济法制度在整个经济法系统中的不同作用,并进一步揭示经济法的产生、发展规律,进而充分认识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所发挥的整体调整作用,防止和避免在研究中产生孤立、片面的的认识。因此,应该重视运用系统论的研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形成科学的经济法学体系。另一方面,为了有效地实现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管理目的,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高效、有序运行,经济法学的研究应注重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有效控制的研究。控制论中突出了其最基本的概念-控制[24],并且认为“控制概念中最基本的属性就在于它必须具有目的,没有目的,无所谓控制”[25],“一切有目的的行为都可以看作需要反馈的行为”[26],揭示出控制、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这对经济法学的研究颇具启迪意义。经济法通过规定经济法主体的经济法权利和义务,为经济法主体设定行为模式,借以实现对主体行为的法律调控和控制,进而达到对社会经济生活予以干预、管理的目的。因此,研究经济法学,不能只停留在静态的社会关系之上,而应该重视对主体行为的调控,通过研究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能够有效控制主体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实现经济法的目的。 经济法学论文:知识经济与经济法学发展研究论文 知识经济”概念一经提出,立即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并迅速传播开来。在国内,知识经济的概念也引起了科技、教育、经济、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对经济法学界来说,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一、经济立法要注意科技优先和可持续发展理念 1.因为高科技发展所引发的环境问题、社会经济问题有赖于科技进步来解决,所以,“经济法制须内蕴以科技优先发展为优秀的立法理念”,激励各门类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利用。同时,由于知识经济是一种人才经济,人才资源在现代经济中成为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所以,在知识经济时代要更加重视知识,重视人才,切实保护科技工作者的利益。 2.知识经济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形态,它重视社会的整体利益,重视社会的整体发展。因此,现代经济法制应以社会利益为本位,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要义。立法一方面要着重激励高科技的开发、利用,另一方面,也要注意防范高技术发展的副作用。本世纪以来,科技空前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资源匮乏、森林面积减少等一系列问题非常严重,还有电脑病毒、因特网上的信息公害问题、网络贸易犯罪问题、驰名商标被抢注等问题日趋严重,经济立法工作者应该注意到这些问题,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规范经济主体的行为,立足社会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放眼中国未来的长远发展。 二、经济法学研究领域要拓宽 随着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网上贸易、电子合同、电子货币蓬勃发展起来,但同时也带来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商业秘密的保护以及税收、外汇、商品交易的控制以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的保护等问题,亟待经济法学重视。经济法学应当适应知识经济的发展,拓宽研究领域。 1.因特网上的信息公害问题。因特网的发展,促进了信息的传播,但大量非法信息、盗版信息也充斥网上。这既是制定《网络法》和《信息法》时应该规范的问题,也是经济法学应该规范的问题,经济法学应该重点加强对信息消费者和网上商业秘密以及经济安全等问题的研究,切实保护信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保护网上商业秘密不受侵犯,保障经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