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治理的财务管理学的概念研究论文 【摘要】在财务管理学研究中,以往过于注重财务管理学的具体内容的研究,却忽视了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本文现从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入手,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指出了财务管理学目前存在的缺憾,并提出基于财务治理的财务管理学再造的途径。 【关键词】财务治理;财务管理学;财权配置;财务文化 一、界定内涵: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 近年来,我国的财务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对财务治理的内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见解。程宏伟(2002)认为,财务治理是财务治理主体对企业财力的统治和支配,即关于企业财权的安排,它决定财务运营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财务政策;杨淑娥(2002)则把财务治理理解为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饶晓秋(2003)提出,财务治理的实质是一种财务权限划分,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林钟高(2003)指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以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以上这些有关财务治理的定义,虽然都从不同角度对财务治理的内涵进行了阐述,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认识偏差。他们要么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将“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等同,要么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混为一谈,或者只强调财权配置的重要地位而忽视其他方面,因而无法全面准确地理解财务治理的内涵。 综上所述,对于财务治理内涵的理解,笔者比较倾向于衣龙新(2005)的概括,即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的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既肯定了财务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又强调了财务治理是对财权的合理配置,同时还突出了财务治理是为了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绝大多数财务管理学教材都认为,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表明财务管理是一项管理活动,其直接对象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和企业的价值。 从以上对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可以看出,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财务治理是一种制衡机制,其目标是协调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财务管理则是一种运行机制,其目标在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也就是说,财务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财务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财务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财务奔向目标。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同时也存在许多共同点,那就是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具有同源性(都以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为基础);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对象具有同质性(都涉及到财权问题);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具有体系上的统一性(同属财务范畴且都是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因素);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财务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管理的模式特征。 二、财务管理学目前存在的缺憾:基于财务治理的考量 “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这一概念特征决定了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从财务的二重性:经济属性(财务活动)与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相结合来进行考察。但现实情况是,传统财务管理学仅从数量层面来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和论述,而对财务的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的处理这一财务管理的本质问题却一带而过。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综合管理,企业内部各种权利的制衡、责任的分担以及利益的划分,最终将以财务的形式体现。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光靠加强日常财务管理是不够的,应注重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务权利和责任的明晰界定和有效行使,以及在公司治理中的财务行为规范等财务治理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当人们过于注重研究财务管理学的具体内容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 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观察,笔者认为,传统财务管理学存在以下的缺憾:第一,把企业财务行为视为一种把非经济动机排除在外的纯经济行为,较少关注制度与财务文化等社会因素对财务行为和财务效率的影响,而是把影响财务行为的制度看作是一既定的前提而加以认同,致使制度无法纳入财务行为的解析框架,对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也缺乏深入的分析,从而使财务管理学的构建日趋保守乃至封闭。第二,没有进行相关财务治理影响分析,因而产生对“财权配置”问题的轻视及与此相关的“内部人控制财务”,导致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监控的弱化及其财务利益的受损,致使理论与实践相背离。第三,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理论前提,必然形成对经济属性(财务活动)的过度关注而轻视其社会属性(财务关系),从而加剧财务冲突和财务道德的失落。 三、财务管理学再造:基于财务治理的创新 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特定的企业假设基础之上,企业的不同界定和企业特征的现实变迁都会对公司财务理论产生决定性影响。现有的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传统的企业特性之上,从总体上属于价值管理理论。诚然,企业作为系列契约的联结现象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我们同样不能忽视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即企业的本质特征并不在于这种联结以及实现这种联结的契约本身,而是在于形成这种联结之后的企业财务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财务关系。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和现代企业理论对成本、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研究,由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便成为当前公司财务理论的主要议题。现实表明,单纯从各自的学科出发独立研究财务管理或财务治理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学科发展和现实经济的需要。因此,财务管理学需要拓宽研究视野和丰富理论内涵,就必须与财务治理进行交叉性融合研究。 (一)财务管理目标的重新界定与企业财权的有效配置 合理界定和选择财务目标,建立和完善财务的导向机制,是保证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高效运行并实施有效对接的前提。近年来,财务管理目标的定位经过了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发展阶段。但就我国目前的企业组织形式主流为非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弱势有效、法治建设处于起步期、商业伦理有所缺失、公司治理结构不太完善等现实背景下,新《企业财务通则》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界定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既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其资源供给者创造财富的受托经济责任,也是当代财务管理学教材普遍接受的观点,具有较强的理论逻辑性和实践有用性。但也应清醒地看到,这些过分强调股东或企业价值的财务管理目标,势必会将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排除在财务管理目标之外。结合我国公司法改革局限于“股东至上”的逻辑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权被弱化的现状,以及企业是在复杂的、充满竞争的关系网络中开展经营活动的现实,笔者认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应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这一目标不仅有利于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而且还使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和社会性目标得以有机结合,保证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就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由企业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并不总是与宏观社会的要求保持绝对的一致性。于是,国家往往利用法律手段来强制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许多场合无法完全进行硬性规定。这就需要企业的社会性目标,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追求社会效益的最优化,这是由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的。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而存在,若过分强调企业的经济性目标而忽视社会性目标,将会失去社会的支持,从而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举步维艰。特别是随着SA8000在全球范围的推广和实施,企业重视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责任以及落实社会责任便有了最佳保证。这一坚持多边主义的理财目标,是与公司财务治理的思想和目标相适应的。按照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企业财权配置不能只考虑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每个利益相关者在企业财权配置中都有权享有相应的财务权利,有不同的财务利益诉求。此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相机财务治理,也应在财务管理学再造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重视制度因素在财务管理学中的地位 内生于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因素可按财务活动的关系分为财务本体性制度和财务关联性制度。但目前在我国的财务管理学中,只是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税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散见于筹资、投资、收益分配和资产重组及清算等财务活动中,而对在性质上并不是财务性的却会对公司财务行为及利益相关者的财务网络起约束和限制作用的财务关联性制度(如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伦理道德等)闭口不谈,这不仅背离现实而且还会把财务管理学引入歧途。财务管理学的再造,除继续重视和完善财务本体性制度对公司财务行为的规范约束,还应当重视财务关联性制度与企业财务行为之间关联性研究,这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引入财务关联性制度的研究,将有利于摆脱现有财务管理学“就财务论财务”的思维偏差,使财务管理学再造更具动态调整性和环境适应性。超级秘书网 (三)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 财务管理学如果只关注具体的资金运动而忽视在这一过程中的激励与监督问题,势必会导致资本运营的效率低下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损。因此,财务管理学再造就必须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目前的财务管理学中在阐述企业财务活动时,本能地运用了诸如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会计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来约束与制衡管理者,而对于内部控制这一影响企业命运的制度安排却没有片言只语,这与企业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本质要求极不相称。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融入财务管理学再造提供了绝好的契机。公司的成本问题,仅仅靠制衡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恰当的激励机制能够通过委托人设计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促使人采取适当的行为,最大限度增加委托人的效用。近年来,以财务治理的观点考察薪酬对公司财务业绩的敏感性渐成潮流。因此,许多学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应采用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但股票期权的应用是有条件的,需要有比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健全的资本市场和透明度高的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的法律框架等,而这些条件我国目前并不完全具备。我们在财务管理学的再造中,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必须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关注中国特殊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不能掉进“国际大厨房陷阱”而食洋不化。 (四)关注财务文化对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的作用 目前的财务管理学较为强调和崇尚“工具理性”,致使社会责任和道德品质等人类的一些基本价值在现代企业理财中倍受蹂躏而变得支离破碎,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也日趋恶化,使企业无法实现全面、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财务管理学关注资本、成本、利润等本是应有之义,但影响和决定这些物化因素的人及其行为也不应该忽视,因为这有利于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企业财务文化是一种“内隐文化”,是企业为了实现财务目标而一贯倡导、逐步形成、不断充实并为全体成员所自觉遵循的理财价值标准、道德规范、工作态度、行为取向和生活观念,以及由这些因素融会、凝聚而形成的整体财务管理精神风貌。财务准则有形而财务文化无形,但财务文化对企业的影响却无处不在。鉴于财务文化对企业竞争力所具有的原生性决定作用以及它所蕴涵的更为深刻的企业本质特征,要求人们在财务管理学再造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这一问题。财务管理学再造关于企业财务文化研究,其最终成果是要拿出具有中国企业特色、与中国企业协调发展的财务文化发展战略模式,从而更好地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实践。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研究论文 一、财务管理学的框架结构及总体特征之把握 财务管理学究竟是研究什么问题的?此问题的表述各异。1994年被《商业周刊》评为全美商学院12个顶级教授之一的AswathDamodaran(2001)在其《公司财务:理论与实务》一书中前后一贯的表述是:公司财务的研究对象是公司所制定的具有财务意义的所有决策。这些决策可分为三大部分:与资源分配有关的决策(投资决策)、与项目筹资有关的决策(资本结构决策);与制定再投资或退出经营现金额度有关的决策(股利决策)。Brigham和Ehrhardt(2005)在《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一书提出,大部分财务管理知识围绕三个问题展开:(1)一个特定公司的股票价值通过什么因素产生;(2)管理者如何选择增加公司价值的决策;(3)管理者如何保证公司在执行这些计划的时候不出现资金匮乏?Ross(2002)等人在《公司理财基础》一书中认为,财务经理必须关注三类基本问题:第一个问题着眼于企业的长期投资(资本预算);第二个问题着眼于企业对支持其长期投资需要的长期筹资的获取和管理方式(资本结构);第三个问题着眼于对客户收款和向供应商付款等日常财务活动的管理(营运资本管理)。若进一步考察这三本及其他财务管理类教科书的内容安排,就会发现西方学者对财务管理学框架的认识还是大同小异的,即:一个目标函数、四个模块的内容和一个财务管理工具箱组成。其中,一个目标是公司价值最大化;四个模块的内容包括投资决策、融资决策(或资本结构)、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财务管理工具箱里有四把工具,即会计报表与比率、现值、风险收益模型和期权定价模型②。 任何学科都是建构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的。Damodaran教授曾将建构财务管理学的基础性假设归纳为四组,即经理与股东目标函数一致性假设、债权人利益得到完全保护假设、市场有效性假设和社会成本为零假设。尽管Damodaran教授认为这些基本假设还远离“现实世界”并已受到来自很多方面的严厉批评,也尽管他试图想寻找一种新的目标函数和理论体系来解决“现实世界”中所存在的活生生的这样或那样的财务冲突,诸如经理与股东的冲突、股东与债权人的冲突、公司与社会的冲突等,但迄今为止仍没有找到完全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些假设仍是构建现代西方财务管理学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基本前提。 进一步地考察发现,以这些基本假设为前提建构的西方财务管理学体系,其所具有和显示的一系列总体特征,也正如它赖以建构的基本假设一样的远离现实世界。这些总体特征包括: 1.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财务学所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几乎都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着眼于解决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分派问题。因此,现代财务管理学实际上是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资本市场的财务学”。断言以资本市场为背景的财务管理学缺乏指导和应用价值显然并不合适,而断言这种财务管理学对所有企业具有普遍的使用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财务管理学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其适用性是很差的,而这些缺乏适用性的非上市公司通常要占到一国公司总数的90%以上。财务管理学的建构显然是关注了重点的少数。其次,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必然使财务管理学所关注的重点集中于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问题,而被企业所实际关注的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问题,尤其是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的流程问题,就很难融入财务管理学体系,或者占有它应该占有的位置。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学了财务管理学而仍然不会设计企业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体系的重要原因。 2;以价值为主线展开。财务管理学体系设计的出发点是价值最大化,为使目标与手段相统一,在解决实际的投融资决策问题,所选择的基本方法自然就是能够体现价值最大化的成本与效益比较分析法,诸如资本成本、净现值或现值指数、内部报酬率等,都是这种基本方法的具体体现。以价值标准作为投融资决策的唯一标准,显然是与财务管理学体系在建构时所采用的工具主义方法论或分析范式有关,但问题是,在现实世界里,价值往往并不是公司决策的唯一标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仍是国民经济的主导,而在国有企业的使命结构中,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类目标无疑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构成国有企业决策(包括投融资决策)的重要的出发点。即使是私营企业,非价值类的社会责任目标也是其使命结构中不可或缺的。其次,即使将价值视为公司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所定义的“价值”概念也是不完全的。对公司或股东价值的过分强调,必然导致对社会价值或成本的忽视。而在现实世界里,公司行为的外部性影响是非常显著的,诸如环境污染成本等,是公司决策时不可忽视的因素。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的事实上,公司的许多决策对增进公司或股东价值是有利的,但却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再其次,当我们过分强调以公司或股东价值作为决策的出发点或标准时,势必会把那些活生生的然而对决策有实际影响的人、制度、文化等因素排斥在决策体系之外,事实上也就是排除在财务管理学的体系之外,原本应该活生生的财务管理学因此而变成了“没有血液循环的躯体”。 3.以决策为重心展开。所以如此,可能与西方学者对财务概念的理解有关。在西方学者看来,公司财务通常被狭隘地定义为与公司主管所做决策有关的一些内容(AswathDamodaran,2001)。以决策为展开虽便于定量分析,并使框架结构前后逻辑一贯,但显然易见的问题是,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无法反映公司财务管理的全貌。尽管不同财务事项其工作流程会有很大不同,但财务管理的基本流程还是基本一致的,这个基本流程至少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评价与激励、财务预警等。很显然,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还不能涵盖整个财务管理流程,这也是财务管理理论偏离实际的重要原因。 4.强调定量分析:数字财务。当人们把决策问题作为公司财务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并把价值标准作为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时,所有的财务问题实际上都可以用数学模型来描述和解决了。检索一下财务管理的教科书和学术杂志,我们便可以看到连篇累牍的复杂的形式推理与经济计量技术,而与公司财务问题密切相关的文化、制度、意识形态等不可量化的因素,则被作为外生变量而被统统抽象掉了。这样的形式安排虽然易于构建数学模型 ,但依据这样的安排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对许多公司财务现象的令人信服的解释,以及究竟是否能够开出可以明确解决公司财务问题的政策药方,是很值得怀疑的。我赞成Shiller(2001)的见解:过多地依赖这些原始的模型并把它们作为政策讨论的基础是十分冒险的行为,因为这些模型只适用于那些能够用精确的科学方法解决的问题。如果过多地苛求精确,就有可能因过于狭隘而出现离题的危险。 二、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之表征 “贫困化”一词是经常见诸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的著作和学术杂志中,那么,同样的概念是否也适用于公司财务学领域呢?我的看法是,虽然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从总体看,内核相对确定和稳定的公司财务管理学理论同样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显然是由于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及财务管理实践的发展相隔阂有关,并且其结果事实上已经大大削弱了财务管理学的解释和预测能力。 1.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安排严重偏离实际。我不否认现有财务管理学所努力解决的问题都是现实世界中需要解决的真实问题,问题是现有财务管理学究竞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现实问题呢?其次,就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言,现有教科书中提供的方法真的就能解决现实问题吗?姑且不论前文已经阐释的财务管理学在指向上(上市公司)和重心定位上(决策)对解释和解决非上市公司和非决策问题上的软弱能力,仅就上市公司而言,现有的财务管理学内容安排也可能不是它们所期望的。即便是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股利分配决策,也不是它们年年、月月、天天、时时所发生和所关注的事项。这些事项,多少总有些“偶发”的性质。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而言,它们时时关注的“经常性事项”是什么呢?根据我在做多家公司的内部控制项目时的实地观察,可能主要是:(1)如何管好用好资产(资产管理)?(2)如何控制好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管理)?(3)如何确保经营和发展所需要的现金(现金流管理)?财务管理学未将这些经常性事项作为其关注的重点,而将重点定位在投融资决策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决策等偶发性事项上,是否意味着内容安排错位了呢?! 2.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严重脱节。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同理,财务管理学也是存在于一个学科群或学科域之中。在这个学科群中,数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都是其上游学科,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等以及公司管理的相关功能学科如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都是其旁侧学科,财务管理学正是在这种学科的前向联系、后向联系和旁侧效应中得以产生和发展的。财务管理学发生和发展历史深受它的上游学科诸如数学和经济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在近一、二十年开始弱化了,可以说,财务管理学的上游学科在近一、二十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大部分没有在财务管理学得到应有的响应,财务管理学对它的上游学科变化的反应有些过于迟钝了。比如,经济学领域中的外部性问题,经济学的“绿化”或“生态化”趋势,社会学中的社会成本问题,社会学中的冲突问题,管理学中的战略导向和战略联盟问题,管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中的网络结构问题等,所有这些应该在财务管理学中得到反应的研究,均未在财务管理学领域得到实际的反应。相对于它的上游学科,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可以说已经严重滞后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曾将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出现的隔阂视为经济学贫困化的标志③,而类似的特征又何尝不是出现在财务管理学领域?! 3.财务管理学对影响它的环境变化反应滞后。近一、二十年,公司财务管理的环境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英国学者玛格丽特.梅(2001)曾将这些变化归纳为九个方面,即:客户需求模式的改变;客户讨价还价能力的提高;降低成本的压力;新基础的冲击;战略联盟的出现;新市场的开拓;经济全球化;政府法规的增多;高度流动的资本市场。此外,对商业伦理和道德问题的关注、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重视趋势等,事实上不可避免地对财务职能提出新的要求。面对这些变化和挑战,管理学甚至会计学都已经做出了积极地回应,然而财务管理工作在多大程度上有所改进呢?让我们看看玛格丽特.梅的分析吧:进人新的世纪,我们已经无法忍受这样一个事实:用超过财务部门80%的资源和陈旧的计算机财务系统仅仅从事交易记录和控制工作,而没有使公司的价值显著增加。按照玛格丽特.梅的观点,财务职能必须转型,也就是“从传统的专家控制职能转变为着眼于未来的公司增值职能”。转变后的财务职能将在经营框架的构建和运营中发挥关键作用。这种经营框架将卓有成效地将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等内容连接起来,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很显然,财务管理学还没有对这种事实上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财务职能转型有所反应。 我无意全盘否定西方财务管理学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本文所说的贫困化,意在指出迄今为止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在面对相关理论发展和实务变革方面的局限性,也就是说,意在说明财务管理学体系应在现有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扩展。 三、再造和扩展财务管理学框架之思考 改造和扩展现有的财务管理学体系,无疑是一个十分迫切但又难度很大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又涉及到对许多财务管理学基本问题的重新理解。很显然,主要“向内看”的前苏联版财务管理学和主要“向外看”的美国版财务管理学,都无法解决理论与实际的脱节问题及其在中国企业的适用性问题,我们所要做的努力就是整合,以搭建内外统一、结构完整、视角合理的新型财务管理学体系。围绕财务管理学的扩展问题,本文仅就内容结构、研究视角和研究领域三个方面作些概略性的说明。 1.财务管理学内容之扩展。“一个目标、四个模块、四把工具”架构的财务管理学,相对于内容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属于“窄型”财务管理学,并且是主要是“向外看”的财务管理学,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问题的解释和解决能力是相当弱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需要寻找恰当的路径,我的看法是,可供选择的路径至少有: (1)功能扩展路径。我曾多次论证和强调,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功能是有效培育、配置和运用财务资源,以实现公司价值创造与增值。实现这一功能,需要财务管理的内容能够涵盖三张基本财务报表,也就是涵盖四个板块的内容:资产管理(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管理)、权益管理(资产负债表右边的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利润表管理)和现金流量管理(现金流量表管理)。所谓的财务管理,实际上也可以称为财务报表管理。现有框架中的三类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事实上是寓于四个板块的管理体系之中。 (2)主体扩展路径。公司财务管理的主体显然是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主体的公司企业,但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特征,要求我们要跳出公司企业主体、站在价值链甚至价值网的立场和范围上,思考和探索对公司企业主体的财务管理。当我们研究海尔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时,绝对不能就海尔公司谈海尔公司,需要考虑海尔公司的整个价值创造网络和财务支持网络。仅此而言,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又可以向财务支持网络管理和价值创造网络管理两项内容扩展。 (3)行为主体扩展路径。当问及“公司财务工作是谁做的”这一问题时,我们的答案显然不能局限于公司的财务部门。事实上,公司财务工作是分层次来展开的。若把公司财务工作分为决策和执行两项权能,则履行决策权能的行为主体显然是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合称“经营者”),履行执行权能的行为主体是包括财务部门在内的一些中间层次的职能部门,甚至包括营销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如果我们不 是将财务管理局限于现金流管理,而是将财务管理的重心界定为公司价值创造或公司增值的话,则履行执行权能的职能部门就不能再局限于财务部门,所谓公司财务也就不能再定义为“财务经理的财务”。尽管新的商业环境需要我们把财务管理纳入战略和经营框架之中,但财务与经营在公司组织体系中仍分属于不同的层次,相对而言,财务决策的组织层次要高些,这可以从《公司法》对董事会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中得到验证。也就是说,公司的财务决策实际上是融入于公司的治理框架之中,而经营决策通常在经理层面就可以得到解决。如果这个观点能够成立的话,则公司治理结构应是在构建财务管理学体系时绕不开的话题。 (4)组织扩展路径。如果有人问你“公司财务是怎样组织起来的”,你的解释显然不能局限于财务部门、岗位的设置及职责界定,而应当着眼于从四个层次上展开:一是制定公司及财务战略。战略决定组织架构;二是设计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进行职责界定;三是设计财务管理流程,甚至包括每一项具体的财务管理业务的流程;四是搭建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这个信息平台需要将财务与经营有机地整合一体,如ERP系统平台等。相对应的,财务管理学需要围绕财务战略管理、财务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扩展。 (5)流程扩展路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展开。不同的财务事项显然有不同的财务管理流程,但总体看,基本的财务管理流程总是内含战略与目标、预算、执行中的控制、根据信息反馈进行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激励、前瞻性的财务预测尤其是财务危机预警等。如果预警下来公司出现危机的征兆或特征,公司还需要设计摆脱危机实现反超的战略和策略。在整个财务管理流程中,“风险”是贯彻始终的概念。诸如“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等概念,是整个财务管理体系流程体系所无法回避的。其次,预算管理已经从单项预算管理转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全面预算管理阶段。因此,按照流程路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就应当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风险管理、财务反超等。 (6)经营方式扩展路径。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与策略深受市场结构形态及其转型的影响,短缺市场结构和过剩市场结构的选择总是有所差别。当前我们所面对的市场结构总体看是过剩,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中,商品经营总体上看是“微利型”的,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的角度考虑,企业需要选择新的经营方式来扩展自己的盈利空间,于是资本经营应运而生并倍受重视,甚至于,越来越多的公司专业地从事资本经营。相对于商品经营来说,资本经营的方式和结构更加复杂,风险也更加大。德隆、科龙、中航油等资本运作的失败,足见资本经营的风险。因此,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顺应时代变迁,关注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 总结以上扩展路径,再加上管理所必备的“工具箱”,则扩展后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大体由五大模块组成:(1)财务管理概览模块。包括公司财务的性质、功能与目标结构、财务管理环境及其演进、财务管理理论及其发展、财务管理体系及其扩展等内容;(2)财务管理工具模块。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与比率;货币的时间价值;风险与报酬模型;期权定价模型等;(3)财务管理组织模块。包括财务战略管理、财务治理与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等内容;(4)财务管理功能模块。包括资产管理、资本或权益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财,.务支持网络管理、价值及其创造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内容;(5)财务管理流程模块。包括财务决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反超等内容。 2.财务管理学研究视角之扩展。财务管理学的认识和研究视角需要转换,新的观察和分析视角至少包括管理学视角、利益相关者视角、战略视角、本土化视角、跨学科整合视角等。关于其中的利益相关者视角,我已在“利益相关者财务论”(李心合,2004)一文中进行了解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他四种研究视角。 (1)管理学视角。这涉及到财务管理学的学科归属问题。在西方,财务学的学科归属曾经历从会计学到应用经济学的转型。(Peter.Atrill,2004)由于公司财务学是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的,这导致了财务学与金融学的一体化状况。西方的学科划分传统显然不适用于中国。改革前,中国的财务管理学更多地是借鉴前苏联的传统,将财务管理学确立为具有微观性的管理学的分支。中国有将金融学与财务学分而治之的学术传统,我的看法还是继续沿用这个传统,也就是立足于从管理学的立场来研究和设计财务管理学科。 以管理学的视角来研究财务管理学,有两点需要引起关注:一是财务管理学的视野应涵盖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领域,用整体的眼光来看待公司的财务业务,并将公司财务业务与公司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等要素连接起来;二是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而不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出发。后一点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设计很有意义。因为,从目前学界的研究和实务工作来看,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选择通常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立场选择的,表现为控制程序的烦琐设计上。转换财务管理学的研究视角,需要将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等概念纳入财务管理体系,以使风险性与效率性相统一。 (2)战略视角。20世纪管理学的重大变化之一是确立了战略导向,对此财务管理学也应当有所体现,以实现财务管理从战术管理向战略管理、从具体事项管理到整体管理转变。仅以财务分析为例,现有的四个板块(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析体系是缺乏应有的战略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确立战略导向的财务分析体系,需要以财务报表为基本依据,并整合有关的经营资料,将财务分析与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联系在一起,系统考察公司的价值、实力、效率、质量、风险、成长性或失败性以及基于现金流和价值创造的公司战略分析等。 (3)本土化视角。会计是一种国际商业语言,会计的标准也逐渐趋于国际化,这使得会计学的研究可以选择普世主义的或趋同的模式。财务管理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实体性的管理活动,深受文化的影响。跨文化管理的研究证实,即使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管理方式也会因民族文化的不同而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这其中也包括财务管理方式,诸如财权配置模式和运作方式等,在大权距式中华文化背景下的特殊性还是非常明显的。因此,财务管理的研究应当考虑文化差异性的影响而选择特殊主义的或本土化的模式。也就是说,财务管理学的构建应当以文化为基石,充分考察和分析文化因子诸如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权力距离、风险意识、宗教、语言等因素的实际影响。在中国,一系列的文化特质诸如集体主义、大权距、政府主导、儒家伦理等及其对财务管理实务的深刻影响,是我们研究财务管理问题时所无法回避的。 本土化模式的财务管理研究,首先是民族主义的,它需要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环境因素相适应。这就需要研究人员关注中国财务管理背景及其财务影响的考察分析;其次,这种研究模式是嵌入式的。也就是要将企业的财务问题嵌入到中国的社会结构之中,分析公司财务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零嵌入性的财务立场或研究方式,只能导致理论与实际的脱节;再次,本土化的研究模式还是制度内生性的,它要求我们将制度 作为公司财务行为的内生性因素而非外生变量来看待,关注正式和非正式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制度结构对公司财务行为的实际影响以及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化结构。 (4)跨学科整合视角。综合化和细分化历来是科学发展的两种并存并交叉的趋势,这个趋势越来明显。体现在财务管理学的研究领域,就是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它的上游学科及旁侧学科(诸如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心理学和行为学、文化学、法学等)的冲击和影响,并借助这些学科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解决公司的财务问题,避免陷入“就财务论财务”的困境。 3.财务研究领域之扩展。在细分模式的影响下,科学的发展已经显著的多元化了。诸如社会学,有文化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性别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等等。再如经济学,有数理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经济伦理学、经济心理学等等。回到财务学领域,不难发现,迄今为止仍沿用单一的发展路径——数理财务学。其实,这应该也是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一个表征。问题是,财务管理学还可以寻找到别的发展路径吗?还需要寻找别的发展路径吗?拓展财务管理学研究领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是勿容置疑的,因为公司财务行为当属最普遍、最典型的经济行为,明显地具有社会性、伦理性等特征,且制度结构内生于其中。既然以经济行为为对象的经济学可以沿着多条路径发展,那财务管理学又何尝不可呢?我曾在《会计研究》(2003年第7期)上的一篇题为“公司财务学理论及方法论的认识与批判”论文中提出四种新的发展路径和研究领域,即制度财务学、行为财务学、财务社会学和财务伦理学,这些都是可以也值得尝试和研究的新学科。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治理的财务管理学分析论文 一、界定内涵: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 近年来,我国的财务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对财务治理的内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见解。程宏伟(2002)认为,财务治理是财务治理主体对企业财力的统治和支配,即关于企业财权的安排,它决定财务运营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财务政策;杨淑娥(2002)则把财务治理理解为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饶晓秋(2003)提出,财务治理的实质是一种财务权限划分,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林钟高(2003)指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以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以上这些有关财务治理的定义,虽然都从不同角度对财务治理的内涵进行了阐述,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认识偏差。他们要么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将“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等同,要么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混为一谈,或者只强调财权配置的重要地位而忽视其他方面,因而无法全面准确地理解财务治理的内涵。 综上所述,对于财务治理内涵的理解,笔者比较倾向于衣龙新(2005)的概括,即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的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既肯定了财务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又强调了财务治理是对财权的合理配置,同时还突出了财务治理是为了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绝大多数财务管理学教材都认为,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表明财务管理是一项管理活动,其直接对象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和企业的价值。 从以上对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可以看出,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财务治理是一种制衡机制,其目标是协调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财务管理则是一种运行机制,其目标在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也就是说,财务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财务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财务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财务奔向目标。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同时也存在许多共同点,那就是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具有同源性(都以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为基础);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对象具有同质性(都涉及到财权问题);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具有体系上的统一性(同属财务范畴且都是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因素);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财务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管理的模式特征。 二、财务管理学目前存在的缺憾:基于财务治理的考量 “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这一概念特征决定了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从财务的二重性:经济属性(财务活动)与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相结合来进行考察。但现实情况是,传统财务管理学仅从数量层面来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和论述,而对财务的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的处理这一财务管理的本质问题却一带而过。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综合管理,企业内部各种权利的制衡、责任的分担以及利益的划分,最终将以财务的形式体现。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光靠加强日常财务管理是不够的,应注重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务权利和责任的明晰界定和有效行使,以及在公司治理中的财务行为规范等财务治理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当人们过于注重研究财务管理学的具体内容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 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观察,笔者认为,传统财务管理学存在以下的缺憾:第一,把企业财务行为视为一种把非经济动机排除在外的纯经济行为,较少关注制度与财务文化等社会因素对财务行为和财务效率的影响,而是把影响财务行为的制度看作是一既定的前提而加以认同,致使制度无法纳入财务行为的解析框架,对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也缺乏深入的分析,从而使财务管理学的构建日趋保守乃至封闭。第二,没有进行相关财务治理影响分析,因而产生对“财权配置”问题的轻视及与此相关的“内部人控制财务”,导致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监控的弱化及其财务利益的受损,致使理论与实践相背离。第三,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理论前提,必然形成对经济属性(财务活动)的过度关注而轻视其社会属性(财务关系),从而加剧财务冲突和财务道德的失落。 三、财务管理学再造:基于财务治理的创新 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特定的企业假设基础之上,企业的不同界定和企业特征的现实变迁都会对公司财务理论产生决定性影响。现有的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传统的企业特性之上,从总体上属于价值管理理论。诚然,企业作为系列契约的联结现象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我们同样不能忽视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即企业的本质特征并不在于这种联结以及实现这种联结的契约本身,而是在于形成这种联结之后的企业财务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财务关系。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和现代企业理论对成本、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研究,由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便成为当前公司财务理论的主要议题。现实表明,单纯从各自的学科出发独立研究财务管理或财务治理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学科发展和现实经济的需要。因此,财务管理学需要拓宽研究视野和丰富理论内涵,就必须与财务治理进行交叉性融合研究。 (一)财务管理目标的重新界定与企业财权的有效配置 合理界定和选择财务目标,建立和完善财务的导向机制,是保证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高效运行并实施有效对接的前提。近年来,财务管理目标的定位经过了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发展阶段。但就我国目前的企业组织形式主流为非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弱势有效、法治建设处于起步期、商业伦理有所缺失、公司治理结构不太完善等现实背景下,新《企业财务通则》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界定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既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其资源供给者创造财富的受托经济责任,也是当代财务管理学教材普遍接受的观点,具有较强的理论逻辑性和实践有用性。但也应清醒地看到,这些过分强调股东或企业价值的财务管理目标,势必会将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排除在财务管理目标之外。结合我国公司法改革局限于“股东至上”的逻辑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权被弱化的现状,以及企业是在复杂的、充满竞争的关系网络中开展经营活动的现实,笔者认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应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这一目标不仅有利于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而且还使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和社会性目标得以有机结合,保证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就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由企业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并不总是与宏观社会的要求保持绝对的一致性。于是,国家往往利用法律手段来强制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许多场合无法完全进行硬性规定。这就需要企业的社会性目标,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追求社会效益的最优化,这是由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的。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而存在,若过分强调企业的经济性目标而忽视社会性目标,将会失去社会的支持,从而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举步维艰。特别是随着SA8000在全球范围的推广和实施,企业重视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责任以及落实社会责任便有了最佳保证。这一坚持多边主义的理财目标,是与公司财务治理的思想和目标相适应的。按照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企业财权配置不能只考虑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每个利益相关者在企业财权配置中都有权享有相应的财务权利,有不同的财务利益诉求。此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相机财务治理,也应在财务管理学再造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重视制度因素在财务管理学中的地位 内生于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因素可按财务活动的关系分为财务本体性制度和财务关联性制度。但目前在我国的财务管理学中,只是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税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散见于筹资、投资、收益分配和资产重组及清算等财务活动中,而对在性质上并不是财务性的却会对公司财务行为及利益相关者的财务网络起约束和限制作用的财务关联性制度(如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伦理道德等)闭口不谈,这不仅背离现实而且还会把财务管理学引入歧途。财务管理学的再造,除继续重视和完善财务本体性制度对公司财务行为的规范约束,还应当重视财务关联性制度与企业财务行为之间关联性研究,这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引入财务关联性制度的研究,将有利于摆脱现有财务管理学“就财务论财务”的思维偏差,使财务管理学再造更具动态调整性和环境适应性。 (三)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 财务管理学如果只关注具体的资金运动而忽视在这一过程中的激励与监督问题,势必会导致资本运营的效率低下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损。因此,财务管理学再造就必须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目前的财务管理学中在阐述企业财务活动时,本能地运用了诸如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会计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来约束与制衡管理者,而对于内部控制这一影响企业命运的制度安排却没有片言只语,这与企业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本质要求极不相称。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融入财务管理学再造提供了绝好的契机。公司的成本问题,仅仅靠制衡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恰当的激励机制能够通过委托人设计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促使人采取适当的行为,最大限度增加委托人的效用。近年来,以财务治理的观点考察薪酬对公司财务业绩的敏感性渐成潮流。因此,许多学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应采用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但股票期权的应用是有条件的,需要有比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健全的资本市场和透明度高的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的法律框架等,而这些条件我国目前并不完全具备。我们在财务管理学的再造中,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必须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关注中国特殊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不能掉进“国际大厨房陷阱”而食洋不化。 (四)关注财务文化对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的作用 目前的财务管理学较为强调和崇尚“工具理性”,致使社会责任和道德品质等人类的一些基本价值在现代企业理财中倍受蹂躏而变得支离破碎,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也日趋恶化,使企业无法实现全面、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财务管理学关注资本、成本、利润等本是应有之义,但影响和决定这些物化因素的人及其行为也不应该忽视,因为这有利于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企业财务文化是一种“内隐文化”,是企业为了实现财务目标而一贯倡导、逐步形成、不断充实并为全体成员所自觉遵循的理财价值标准、道德规范、工作态度、行为取向和生活观念,以及由这些因素融会、凝聚而形成的整体财务管理精神风貌。财务准则有形而财务文化无形,但财务文化对企业的影响却无处不在。鉴于财务文化对企业竞争力所具有的原生性决定作用以及它所蕴涵的更为深刻的企业本质特征,要求人们在财务管理学再造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这一问题。财务管理学再造关于企业财务文化研究,其最终成果是要拿出具有中国企业特色、与中国企业协调发展的财务文化发展战略模式,从而更好地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实践。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的困境与出路 【摘要】西方财务管理学并非像多数人所想象的那样完美,贫困化依然是当今财务管理学所面临的最大困境。财务管理学的贫困化,既体现在其内容的严重偏离实际上,也体现在其与相关学科的严重断裂和对环境性挑战的滞后反应上。走出贫困化的重要途径,就是要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转换财务管理学研究的视角,并开拓财务管理学研究的新领域。 【关键词】财务管理困境出 路 财务管理学①作为一门学科究竟产生于何时,理论界的看法不一,但多数的解释是20世纪50年代前后。经过50多年的努力,财务管理学无疑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富有活力的内在有机的方法体系,并成为商科学生必需的主修课程。如同WilliamL.Megginson所指出的,财务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经历了时间的检验,而且将来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实践的进一步反馈,肯定还要被修正和更新,但它们绝对不会被完全否定或过时。财务管理人员正是运用这些基本理论来分析并规划出具体方法,从而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中译本,2002)。但是,整体来看,这个学科真的就已经成熟了吗?这个被公认合理有效的财务管理学体系真的能够解释和解决现实问题吗? 当人们热衷于去讨论具体的财务管理热点问题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管理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总体上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并用整体主义的思路来思考和审视财务管理学科的发展时,也许你会发现意想不到的现象并重新审视和评估这个学科迄今为止的发展状况。而一旦我们沿着整体主义而不是局部很有意义的现象,那就会发现,这个学科目前仍处于贫困化的状态之中。 一、财务管理学的框架结构及总体特征之把握 财务管理学究竟是研究什么问题的?此问题的表述各异。1994年被《商业周刊》评为全美商学院12个顶级教授之一的AswathDamodaran(2001)在其《公司财务:理论与实务》一书中前后一贯的表述是:公司财务的研究对象是公司所制定的具有财务意义的所有决策。这些决策可分为三大部分:与资源分配有关的决策(投资决策)、与项目筹资有关的决策(资本结构决策);与制定再投资或退出经营现金额度有关的决策(股利决策)。Brigham和Ehrhardt(2005)在《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一书提出,大部分财务管理知识围绕三个问题展开:(1)一个特定公司的股票价值通过什么因素产生;(2)管理者如何选择增加公司价值的决策;(3)管理者如何保证公司在执行这些计划的时候不出现资金匮乏?Ross(2002)等人在《公司理财基础》一书中认为,财务经理必须关注三类基本问题:第一个问题着眼于企业的长期投资(资本预算);第二个问题着眼于企业对支持其长期投资需要的长期筹资的获取和管理方式(资本结构);第三个问题着眼于对客户收款和向供应商付款等日常财务活动的管理(营运资本管理)。若进一步考察这三本及其他财务管理类教科书的内容安排,就会发现西方学者对财务管理学框架的认识还是大同小异的,即:一个目标函数、四个模块的内容和一个财务管理工具箱组成。其中,一个目标是公司价值最大化;四个模块的内容包括投资决策、融资决策(或资本结构)、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财务管理工具箱里有四把工具,即会计报表与比率、现值、风险收益模型和期权定价模型②。 任何学科都是建构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的。Damodaran教授曾将建构财务管理学的基础性假设归纳为四组,即经理与股东目标函数一致性假设、债权人利益得到完全保护假设、市场有效性假设和社会成本为零假设。尽管Damodaran教授认为这些基本假设还远离“现实世界”并已受到来自很多方面的严厉批评,也尽管他试图想寻找一种新的目标函数和理论体系来解决“现实世界”中所存在的活生生的这样或那样的财务冲突,诸如经理与股东的冲突、股东与债权人的冲突、公司与社会的冲突等,但迄今为止仍没有找到完全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些假设仍是构建现代西方财务管理学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基本前提。 进一步地考察发现,以这些基本假设为前提建构的西方财务管理学体系,其所具有和显示的一系列总体特征,也正如它赖以建构的基本假设一样的远离现实世界。这些总体特征包括: 1.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财务学所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几乎都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着眼于解决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分派问题。因此,现代财务管理学实际上是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资本市场的财务学”。断言以资本市场为背景的财务管理学缺乏指导和应用价值显然并不合适,而断言这种财务管理学对所有企业具有普遍的使用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财务管理学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其适用性是很差的,而这些缺乏适用性的非上市公司通常要占到一国公司总数的90%以上。财务管理学的建构显然是关注了重点的少数。其次,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必然使财务管理学所关注的重点集中于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问题,而被企业所实际关注的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问题,尤其是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的流程问题,就很难融入财务管理学体系,或者占有它应该占有的位置。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学了财务管理学而仍然不会设计企业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体系的重要原因。 2;以价值为主线展开。财务管理学体系设计的出发点是价值最大化,为使目标与手段相统一,在解决实际的投融资决策问题,所选择的基本方法自然就是能够体现价值最大化的成本与效益比较分析法,诸如资本成本、净现值或现值指数、内部报酬率等,都是这种基本方法的具体体现。以价值标准作为投融资决策的唯一标准,显然是与财务管理学体系在建构时所采用的工具主义方法论或分析范式有关,但问题是,在现实世界里,价值往往并不是公司决策的唯一标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仍是国民经济的主导,而在国有企业的使命结构中,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类目标无疑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构成国有企业决策(包括投融资决策)的重要的出发点。即使是私营企业,非价值类的社会责任目标也是其使命结构中不可或缺的。其次,即使将价值视为公司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所定义的“价值”概念也是不完全的。对公司或股东价值的过分强调,必然导致对社会价值或成本的忽视。而在现实世界里,公司行为的外部性影响是非常显著的,诸如环境污染成本等,是公司决策时不可忽视的因素。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的事实上,公司的许多决策对增进公司或股东价值是有利的,但却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再其次,当我们过分强调以公司或股东价值作为决策的出发点或标准时,势必会把那些活生生的然而对决策有实际影响的人、制度、文化等因素排斥在决策体系之外,事实上也就是排除在财务管理学的体系之外,原本应该活生生的财务管理学因此而变成了“没有血液循环的躯体”。 3.以决策为重心展开。所以如此,可能与西方学者对财务概念的理解有关。在西方学者看来,公司财务通常被狭隘地定义为与公司主管所做决策有关的一些内容(AswathDamodaran,2001)。以决策为展开虽便于定量分析,并使框架结构前后逻辑一贯,但显然易见的问题是,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无法反映公司财务管理的全貌。尽管不同财务事项其工作流程会有很大不同,但财务管理的基本流程还是基本一致的,这个基本流程至少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评价与激励、财务预警等。很显然,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还不能涵盖整个财务管理流程,这也是财务管理理论偏离实际的重要原因。 4.强调定量分析:数字财务。当人们把决策问题作为公司财务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并把价值标准作为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时,所有的财务问题实际上都可以用数学模型来描述和解决了。检索一下财务管理的教科书和学术杂志,我们便可以看到连篇累牍的复杂的形式推理与经济计量技术,而与公司财务问题密切相关的文化、制度、意识形态等不可量化的因素,则被作为外生变量而被统统抽象掉了。这样的形式安排虽然易于构建数学模型 ,但依据这样的安排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对许多公司财务现象的令人信服的解释,以及究竟是否能够开出可以明确解决公司财务问题的政策药方,是很值得怀疑的。我赞成Shiller(2001)的见解:过多地依赖这些原始的模型并把它们作为政策讨论的基础是十分冒险的行为,因为这些模型只适用于那些能够用精确的科学方法解决的问题。如果过多地苛求精确,就有可能因过于狭隘而出现离题的危险。 二、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之表征 “贫困化”一词是经常见诸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的著作和学术杂志中,那么,同样的概念是否也适用于公司财务学领域呢?我的看法是,虽然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从总体看,内核相对确定和稳定的公司财务管理学理论同样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显然是由于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及财务管理实践的发展相隔阂有关,并且其结果事实上已经大大削弱了财务管理学的解释和预测能力。 1.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安排严重偏离实际。我不否认现有财务管理学所努力解决的问题都是现实世界中需要解决的真实问题,问题是现有财务管理学究竞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现实问题呢?其次,就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言,现有教科书中提供的方法真的就能解决现实问题吗?姑且不论前文已经阐释的财务管理学在指向上(上市公司)和重心定位上(决策)对解释和解决非上市公司和非决策问题上的软弱能力,仅就上市公司而言,现有的财务管理学内容安排也可能不是它们所期望的。即便是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股利分配决策,也不是它们年年、月月、天天、时时所发生和所关注的事项。这些事项,多少总有些“偶发”的性质。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而言,它们时时关注的“经常性事项”是什么呢?根据我在做多家公司的内部控制项目时的实地观察,可能主要是:(1)如何管好用好资产(资产管理)?(2)如何控制好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管理)?(3)如何确保经营和发展所需要的现金(现金流管理)?财务管理学未将这些经常性事项作为其关注的重点,而将重点定位在投融资决策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决策等偶发性事项上,是否意味着内容安排错位了呢?! 2.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严重脱节。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同理,财务管理学也是存在于一个学科群或学科域之中。在这个学科群中,数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都是其上游学科,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等以及公司管理的相关功能学科如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都是其旁侧学科,财务管理学正是在这种学科的前向联系、后向联系和旁侧效应中得以产生和发展的。财务管理学发生和发展历史深受它的上游学科诸如数学和经济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在近一、二十年开始弱化了,可以说,财务管理学的上游学科在近一、二十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大部分没有在财务管理学得到应有的响应,财务管理学对它的上游学科变化的反应有些过于迟钝了。比如,经济学领域中的外部性问题,经济学的“绿化”或“生态化”趋势,社会学中的社会成本问题,社会学中的冲突问题,管理学中的战略导向和战略联盟问题,管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中的网络结构问题等,所有这些应该在财务管理学中得到反应的研究,均未在财务管理学领域得到实际的反应。相对于它的上游学科,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可以说已经严重滞后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曾将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出现的隔阂视为经济学贫困化的标志③,而类似的特征又何尝不是出现在财务管理学领域?! 3.财务管理学对影响它的环境变化反应滞后。近一、二十年,公司财务管理的环境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英国学者玛格丽特.梅(2001)曾将这些变化归纳为九个方面,即:客户需求模式的改变;客户讨价还价能力的提高;降低成本的压力;新基础的冲击;战略联盟的出现;新市场的开拓;经济全球化;政府法规的增多;高度流动的资本市场。此外,对商业伦理和道德问题的关注、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重视趋势等,事实上不可避免地对财务职能提出新的要求。面对这些变化和挑战,管理学甚至会计学都已经做出了积极地回应,然而财务管理工作在多大程度上有所改进呢?让我们看看玛格丽特.梅的分析吧:进人新的世纪,我们已经无法忍受这样一个事实:用超过财务部门80%的资源和陈旧的计算机财务系统仅仅从事交易记录和控制工作,而没有使公司的价值显著增加。按照玛格丽特.梅的观点,财务职能必须转型,也就是“从传统的专家控制职能转变为着眼于未来的公司增值职能”。转变后的财务职能将在经营框架的构建和运营中发挥关键作用。这种经营框架将卓有成效地将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等内容连接起来,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很显然,财务管理学还没有对这种事实上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财务职能转型有所反应。 我无意全盘否定西方财务管理学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本文所说的贫困化,意在指出迄今为止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在面对相关理论发展和实务变革方面的局限性,也就是说,意在说明财务管理学体系应在现有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扩展。 三、再造和扩展财务管理学框架之思考 改造和扩展现有的财务管理学体系,无疑是一个十分迫切但又难度很大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又涉及到对许多财务管理学基本问题的重新理解。很显然,主要“向内看”的前苏联版财务管理学和主要“向外看”的美国版财务管理学,都无法解决理论与实际的脱节问题及其在中国企业的适用性问题,我们所要做的努力就是整合,以搭建内外统一、结构完整、视角合理的新型财务管理学体系。围绕财务管理学的扩展问题,本文仅就内容结构、研究视角和研究领域三个方面作些概略性的说明。 1.财务管理学内容之扩展。“一个目标、四个模块、四把工具”架构的财务管理学,相对于内容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属于“窄型”财务管理学,并且是主要是“向外看”的财务管理学,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问题的解释和解决能力是相当弱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需要寻找恰当的路径,我的看法是,可供选择的路径至少有:(1)功能扩展路径。我曾多次论证和强调,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功能是有效培育、配置和运用财务资源,以实现公司价值创造与增值。实现这一功能,需要财务管理的内容能够涵盖三张基本财务报表,也就是涵盖四个板块的内容:资产管理(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管理)、权益管理(资产负债表右边的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利润表管理)和现金流量管理(现金流量表管理)。所谓的财务管理,实际上也可以称为财务报表管理。现有框架中的三类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事实上是寓于四个板块的管理体系之中。 (2)主体扩展路径。公司财务管理的主体显然是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主体的公司企业,但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特征,要求我们要跳出公司企业主体、站在价值链甚至价值网的立场和范围上,思考和探索对公司企业主体的财务管理。当我们研究海尔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时,绝对不能就海尔公司谈海尔公司,需要考虑海尔公司的整个价值创造网络和财务支持网络。仅此而言,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又可以向财务支持网络管理和价值创造网络管理两项内容扩展。 (3)行为主体扩展路径。当问及“公司财务工作是谁做的”这一问题时,我们的答案显然不能局限于公司的财务部门。事实上,公司财务工作是分层次来展开的。若把公司财务工作分为决策和执行两项权能,则履行决策权能的行为主体显然是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合称“经营者”),履行执行权能的行为主体是包括财务部门在内的一些中间层次的职能部门,甚至包括营销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如果我们不 是将财务管理局限于现金流管理,而是将财务管理的重心界定为公司价值创造或公司增值的话,则履行执行权能的职能部门就不能再局限于财务部门,所谓公司财务也就不能再定义为“财务经理的财务”。尽管新的商业环境需要我们把财务管理纳入战略和经营框架之中,但财务与经营在公司组织体系中仍分属于不同的层次,相对而言,财务决策的组织层次要高些,这可以从《公司法》对董事会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中得到验证。也就是说,公司的财务决策实际上是融入于公司的治理框架之中,而经营决策通常在经理层面就可以得到解决。如果这个观点能够成立的话,则公司治理结构应是在构建财务管理学体系时绕不开的话题。 (4)组织扩展路径。如果有人问你“公司财务是怎样组织起来的”,你的解释显然不能局限于财务部门、岗位的设置及职责界定,而应当着眼于从四个层次上展开:一是制定公司及财务战略。战略决定组织架构;二是设计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进行职责界定;三是设计财务管理流程,甚至包括每一项具体的财务管理业务的流程;四是搭建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这个信息平台需要将财务与经营有机地整合一体,如ERP系统平台等。相对应的,财务管理学需要围绕财务战略管理、财务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扩展。 (5)流程扩展路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展开。不同的财务事项显然有不同的财务管理流程,但总体看,基本的财务管理流程总是内含战略与目标、预算、执行中的控制、根据信息反馈进行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激励、前瞻性的财务预测尤其是财务危机预警等。如果预警下来公司出现危机的征兆或特征,公司还需要设计摆脱危机实现反超的战略和策略。在整个财务管理流程中,“风险”是贯彻始终的概念。诸如“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等概念,是整个财务管理体系流程体系所无法回避的。其次,预算管理已经从单项预算管理转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全面预算管理阶段。因此,按照流程路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就应当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风险管理、财务反超等。 (6)经营方式扩展路径。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与策略深受市场结构形态及其转型的影响,短缺市场结构和过剩市场结构的选择总是有所差别。当前我们所面对的市场结构总体看是过剩,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中,商品经营总体上看是“微利型”的,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的角度考虑,企业需要选择新的经营方式来扩展自己的盈利空间,于是资本经营应运而生并倍受重视,甚至于,越来越多的公司专业地从事资本经营。相对于商品经营来说,资本经营的方式和结构更加复杂,风险也更加大。德隆、科龙、中航油等资本运作的失败,足见资本经营的风险。因此,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顺应时代变迁,关注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 总结以上扩展路径,再加上管理所必备的“工具箱”,则扩展后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大体由五大模块组成:(1)财务管理概览模块。包括公司财务的性质、功能与目标结构、财务管理环境及其演进、财务管理理论及其发展、财务管理体系及其扩展等内容;(2)财务管理工具模块。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与比率;货币的时间价值;风险与报酬模型;期权定价模型等;(3)财务管理组织模块。包括财务战略管理、财务治理与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等内容;(4)财务管理功能模块。包括资产管理、资本或权益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财,.务支持网络管理、价值及其创造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内容;(5)财务管理流程模块。包括财务决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反超等内容。 2.财务管理学研究视角之扩展。财务管理学的认识和研究视角需要转换,新的观察和分析视角至少包括管理学视角、利益相关者视角、战略视角、本土化视角、跨学科整合视角等。关于其中的利益相关者视角,我已在“利益相关者财务论”(李心合,2004)一文中进行了解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他四种研究视角。 (1)管理学视角。这涉及到财务管理学的学科归属问题。在西方,财务学的学科归属曾经历从会计学到应用经济学的转型。(Peter.Atrill,2004)由于公司财务学是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的,这导致了财务学与金融学的一体化状况。西方的学科划分传统显然不适用于中国。改革前,中国的财务管理学更多地是借鉴前苏联的传统,将财务管理学确立为具有微观性的管理学的分支。中国有将金融学与财务学分而治之的学术传统,我的看法还是继续沿用这个传统,也就是立足于从管理学的立场来研究和设计财务管理学科。 以管理学的视角来研究财务管理学,有两点需要引起关注:一是财务管理学的视野应涵盖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领域,用整体的眼光来看待公司的财务业务,并将公司财务业务与公司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等要素连接起来;二是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而不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出发。后一点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设计很有意义。因为,从目前学界的研究和实务工作来看,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选择通常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立场选择的,表现为控制程序的烦琐设计上。转换财务管理学的研究视角,需要将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等概念纳入财务管理体系,以使风险性与效率性相统一。 (2)战略视角。20世纪管理学的重大变化之一是确立了战略导向,对此财务管理学也应当有所体现,以实现财务管理从战术管理向战略管理、从具体事项管理到整体管理转变。仅以财务分析为例,现有的四个板块(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析体系是缺乏应有的战略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确立战略导向的财务分析体系,需要以财务报表为基本依据,并整合有关的经营资料,将财务分析与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联系在一起,系统考察公司的价值、实力、效率、质量、风险、成长性或失败性以及基于现金流和价值创造的公司战略分析等。 (3)本土化视角。会计是一种国际商业语言,会计的标准也逐渐趋于国际化,这使得会计学的研究可以选择普世主义的或趋同的模式。财务管理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实体性的管理活动,深受文化的影响。跨文化管理的研究证实,即使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管理方式也会因民族文化的不同而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这其中也包括财务管理方式,诸如财权配置模式和运作方式等,在大权距式中华文化背景下的特殊性还是非常明显的。因此,财务管理的研究应当考虑文化差异性的影响而选择特殊主义的或本土化的模式。也就是说,财务管理学的构建应当以文化为基石,充分考察和分析文化因子诸如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权力距离、风险意识、宗教、语言等因素的实际影响。在中国,一系列的文化特质诸如集体主义、大权距、政府主导、儒家伦理等及其对财务管理实务的深刻影响,是我们研究财务管理问题时所无法回避的。 本土化模式的财务管理研究,首先是民族主义的,它需要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环境因素相适应。这就需要研究人员关注中国财务管理背景及其财务影响的考察分析;其次,这种研究模式是嵌入式的。也就是要将企业的财务问题嵌入到中国的社会结构之中,分析公司财务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零嵌入性的财务立场或研究方式,只能导致理论与实际的脱节;再次,本土化的研究模式还是制度内生性的,它要求我们将制度 作为公司财务行为的内生性因素而非外生变量来看待,关注正式和非正式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制度结构对公司财务行为的实际影响以及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化结构。 (4)跨学科整合视角。综合化和细分化历来是科学发展的两种并存并交叉的趋势,这个趋势越来明显。体现在财务管理学的研究领域,就是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它的上游学科及旁侧学科(诸如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心理学和行为学、文化学、法学等)的冲击和影响,并借助这些学科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解决公司的财务问题,避免陷入“就财务论财务”的困境。 3.财务研究领域之扩展。在细分模式的影响下,科学的发展已经显著的多元化了。诸如社会学,有文化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性别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等等。再如经济学,有数理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经济伦理学、经济心理学等等。回到财务学领域,不难发现,迄今为止仍沿用单一的发展路径——数理财务学。其实,这应该也是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一个表征。问题是,财务管理学还可以寻找到别的发展路径吗?还需要寻找别的发展路径吗?拓展财务管理学研究领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是勿容置疑的,因为公司财务行为当属最普遍、最典型的经济行为,明显地具有社会性、伦理性等特征,且制度结构内生于其中。既然以经济行为为对象的经济学可以沿着多条路径发展,那财务管理学又何尝不可呢?我曾在《会计研究》(2003年第7期)上的一篇题为“公司财务学理论及方法论的认识与批判”论文中提出四种新的发展路径和研究领域,即制度财务学、行为财务学、财务社会学和财务伦理学,这些都是可以也值得尝试和研究的新学科。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创新管理 一、界定内涵: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 近年来,我国的财务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对财务治理的内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见解。程宏伟(2002)认为,财务治理是财务治理主体对企业财力的统治和支配,即关于企业财权的安排,它决定财务运营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财务政策;杨淑娥(2002)则把财务治理理解为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饶晓秋(2003)提出,财务治理的实质是一种财务权限划分,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林钟高(2003)指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以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以上这些有关财务治理的定义,虽然都从不同角度对财务治理的内涵进行了阐述,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认识偏差。他们要么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将“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等同,要么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混为一谈,或者只强调财权配置的重要地位而忽视其他方面,因而无法全面准确地理解财务治理的内涵。 综上所述,对于财务治理内涵的理解,笔者比较倾向于衣龙新(2005)的概括,即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的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既肯定了财务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又强调了财务治理是对财权的合理配置,同时还突出了财务治理是为了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绝大多数财务管理学教材都认为,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表明财务管理是一项管理活动,其直接对象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和企业的价值。 从以上对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可以看出,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财务治理是一种制衡机制,其目标是协调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财务管理则是一种运行机制,其目标在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也就是说,财务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财务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财务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财务奔向目标。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同时也存在许多共同点,那就是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具有同源性(都以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为基础);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对象具有同质性(都涉及到财权问题);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具有体系上的统一性(同属财务范畴且都是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因素);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财务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管理的模式特征。 二、财务管理学目前存在的缺憾:基于财务治理的考量 “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这一概念特征决定了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从财务的二重性:经济属性(财务活动)与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相结合来进行考察。但现实情况是,传统财务管理学仅从数量层面来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和论述,而对财务的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的处理这一财务管理的本质问题却一带而过。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综合管理,企业内部各种权利的制衡、责任的分担以及利益的划分,最终将以财务的形式体现。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光靠加强日常财务管理是不够的,应注重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务权利和责任的明晰界定和有效行使,以及在公司治理中的财务行为规范等财务治理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当人们过于注重研究财务管理学的具体内容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 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观察,笔者认为,传统财务管理学存在以下的缺憾:第一,把企业财务行为视为一种把非经济动机排除在外的纯经济行为,较少关注制度与财务文化等社会因素对财务行为和财务效率的影响,而是把影响财务行为的制度看作是一既定的前提而加以认同,致使制度无法纳入财务行为的解析框架,对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也缺乏深入的分析,从而使财务管理学的构建日趋保守乃至封闭。第二,没有进行相关财务治理影响分析,因而产生对“财权配置”问题的轻视及与此相关的“内部人控制财务”,导致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监控的弱化及其财务利益的受损,致使理论与实践相背离。第三,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理论前提,必然形成对经济属性(财务活动)的过度关注而轻视其社会属性(财务关系),从而加剧财务冲突和财务道德的失落。 三、财务管理学再造:基于财务治理的创新 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特定的企业假设基础之上,企业的不同界定和企业特征的现实变迁都会对公司财务理论产生决定性影响。现有的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传统的企业特性之上,从总体上属于价值管理理论。诚然,企业作为系列契约的联结现象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我们同样不能忽视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即企业的本质特征并不在于这种联结以及实现这种联结的契约本身,而是在于形成这种联结之后的企业财务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财务关系。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和现代企业理论对成本、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研究,由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便成为当前公司财务理论的主要议题。现实表明,单纯从各自的学科出发独立研究财务管理或财务治理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学科发展和现实经济的需要。因此,财务管理学需要拓宽研究视野和丰富理论内涵,就必须与财务治理进行交叉性融合研究。 (一)财务管理目标的重新界定与企业财权的有效配置 合理界定和选择财务目标,建立和完善财务的导向机制,是保证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高效运行并实施有效对接的前提。近年来,财务管理目标的定位经过了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发展阶段。但就我国目前的企业组织形式主流为非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弱势有效、法治建设处于起步期、商业伦理有所缺失、公司治理结构不太完善等现实背景下,新《企业财务通则》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界定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既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其资源供给者创造财富的受托经济责任,也是当代财务管理学教材普遍接受的观点,具有较强的理论逻辑性和实践有用性。但也应清醒地看到,这些过分强调股东或企业价值的财务管理目标,势必会将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排除在财务管理目标之外。结合我国公司法改革局限于“股东至上”的逻辑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权被弱化的现状,以及企业是在复杂的、充满竞争的关系网络中开展经营活动的现实,笔者认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应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这一目标不仅有利于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而且还使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和社会性目标得以有机结合,保证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就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由企业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并不总是与宏观社会的要求保持绝对的一致性。于是,国家往往利用法律手段来强制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许多场合无法完 全进行硬性规定。 这就需要企业的社会性目标,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追求社会效益的最优化,这是由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的。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而存在,若过分强调企业的经济性目标而忽视社会性目标,将会失去社会的支持,从而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举步维艰。特别是随着SA8000在全球范围的推广和实施,企业重视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责任以及落实社会责任便有了最佳保证。这一坚持多边主义的理财目标,是与公司财务治理的思想和目标相适应的。按照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企业财权配置不能只考虑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每个利益相关者在企业财权配置中都有权享有相应的财务权利,有不同的财务利益诉求。此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相机财务治理,也应在财务管理学再造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重视制度因素在财务管理学中的地位 内生于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因素可按财务活动的关系分为财务本体性制度和财务关联性制度。但目前在我国的财务管理学中,只是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税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散见于筹资、投资、收益分配和资产重组及清算等财务活动中,而对在性质上并不是财务性的却会对公司财务行为及利益相关者的财务网络起约束和限制作用的财务关联性制度(如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伦理道德等)闭口不谈,这不仅背离现实而且还会把财务管理学引入歧途。财务管理学的再造,除继续重视和完善财务本体性制度对公司财务行为的规范约束,还应当重视财务关联性制度与企业财务行为之间关联性研究,这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引入财务关联性制度的研究,将有利于摆脱现有财务管理学“就财务论财务”的思维偏差,使财务管理学再造更具动态调整性和环境适应性。 (三)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 财务管理学如果只关注具体的资金运动而忽视在这一过程中的激励与监督问题,势必会导致资本运营的效率低下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损。因此,财务管理学再造就必须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目前的财务管理学中在阐述企业财务活动时,本能地运用了诸如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会计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来约束与制衡管理者,而对于内部控制这一影响企业命运的制度安排却没有片言只语,这与企业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本质要求极不相称。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融入财务管理学再造提供了绝好的契机。公司的成本问题,仅仅靠制衡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恰当的激励机制能够通过委托人设计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促使人采取适当的行为,最大限度增加委托人的效用。近年来,以财务治理的观点考察薪酬对公司财务业绩的敏感性渐成潮流。因此,许多学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应采用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但股票期权的应用是有条件的,需要有比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健全的资本市场和透明度高的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的法律框架等,而这些条件我国目前并不完全具备。我们在财务管理学的再造中,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必须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关注中国特殊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不能掉进“国际大厨房陷阱”而食洋不化。 (四)关注财务文化对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的作用 目前的财务管理学较为强调和崇尚“工具理性”,致使社会责任和道德品质等人类的一些基本价值在现代企业理财中倍受蹂躏而变得支离破碎,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也日趋恶化,使企业无法实现全面、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财务管理学关注资本、成本、利润等本是应有之义,但影响和决定这些物化因素的人及其行为也不应该忽视,因为这有利于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企业财务文化是一种“内隐文化”,是企业为了实现财务目标而一贯倡导、逐步形成、不断充实并为全体成员所自觉遵循的理财价值标准、道德规范、工作态度、行为取向和生活观念,以及由这些因素融会、凝聚而形成的整体财务管理精神风貌。财务准则有形而财务文化无形,但财务文化对企业的影响却无处不在。鉴于财务文化对企业竞争力所具有的原生性决定作用以及它所蕴涵的更为深刻的企业本质特征,要求人们在财务管理学再造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这一问题。财务管理学再造关于企业财务文化研究,其最终成果是要拿出具有中国企业特色、与中国企业协调发展的财务文化发展战略模式,从而更好地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实践。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困境和出路 【摘要】西方财务管理学并非像多数人所想象的那样完美,贫困化依然是当今财务管理学所面临的最大困境。财务管理学的贫困化,既体现在其内容的严重偏离实际上,也体现在其与相关学科的严重断裂和对环境性挑战的滞后反应上。走出贫困化的重要途径,就是要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转换财务管理学研究的视角,并开拓财务管理学研究的新领域。 【关键词】财务管理困境出 路 财务管理学①作为一门学科究竟产生于何时,理论界的看法不一,但多数的解释是20世纪50年代前后。经过50多年的努力,财务管理学无疑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富有活力的内在有机的方法体系,并成为商科学生必需的主修课程。如同WilliamL.Megginson所指出的,财务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经历了时间的检验,而且将来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实践的进一步反馈,肯定还要被修正和更新,但它们绝对不会被完全否定或过时。财务管理人员正是运用这些基本理论来分析并规划出具体方法,从而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中译本,2002)。但是,整体来看,这个学科真的就已经成熟了吗?这个被公认合理有效的财务管理学体系真的能够解释和解决现实问题吗? 当人们热衷于去讨论具体的财务管理热点问题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管理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总体上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并用整体主义的思路来思考和审视财务管理学科的发展时,也许你会发现意想不到的现象并重新审视和评估这个学科迄今为止的发展状况。而一旦我们沿着整体主义而不是局部很有意义的现象,那就会发现,这个学科目前仍处于贫困化的状态之中。 一、财务管理学的框架结构及总体特征之把握 财务管理学究竟是研究什么问题的?此问题的表述各异。1994年被《商业周刊》评为全美商学院12个顶级教授之一的AswathDamodaran(2001)在其《公司财务:理论与实务》一书中前后一贯的表述是:公司财务的研究对象是公司所制定的具有财务意义的所有决策。这些决策可分为三大部分:与资源分配有关的决策(投资决策)、与项目筹资有关的决策(资本结构决策);与制定再投资或退出经营现金额度有关的决策(股利决策)。Brigham和Ehrhardt(2005)在《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一书提出,大部分财务管理知识围绕三个问题展开:(1)一个特定公司的股票价值通过什么因素产生;(2)管理者如何选择增加公司价值的决策;(3)管理者如何保证公司在执行这些计划的时候不出现资金匮乏?Ross(2002)等人在《公司理财基础》一书中认为,财务经理必须关注三类基本问题:第一个问题着眼于企业的长期投资(资本预算);第二个问题着眼于企业对支持其长期投资需要的长期筹资的获取和管理方式(资本结构);第三个问题着眼于对客户收款和向供应商付款等日常财务活动的管理(营运资本管理)。若进一步考察这三本及其他财务管理类教科书的内容安排,就会发现西方学者对财务管理学框架的认识还是大同小异的,即:一个目标函数、四个模块的内容和一个财务管理工具箱组成。其中,一个目标是公司价值最大化;四个模块的内容包括投资决策、融资决策(或资本结构)、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财务管理工具箱里有四把工具,即会计报表与比率、现值、风险收益模型和期权定价模型②。 任何学科都是建构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的。Damodaran教授曾将建构财务管理学的基础性假设归纳为四组,即经理与股东目标函数一致性假设、债权人利益得到完全保护假设、市场有效性假设和社会成本为零假设。尽管Damodaran教授认为这些基本假设还远离“现实世界”并已受到来自很多方面的严厉批评,也尽管他试图想寻找一种新的目标函数和理论体系来解决“现实世界”中所存在的活生生的这样或那样的财务冲突,诸如经理与股东的冲突、股东与债权人的冲突、公司与社会的冲突等,但迄今为止仍没有找到完全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些假设仍是构建现代西方财务管理学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基本前提。 进一步地考察发现,以这些基本假设为前提建构的西方财务管理学体系,其所具有和显示的一系列总体特征,也正如它赖以建构的基本假设一样的远离现实世界。这些总体特征包括: 1.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财务学所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几乎都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着眼于解决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分派问题。因此,现代财务管理学实际上是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资本市场的财务学”。断言以资本市场为背景的财务管理学缺乏指导和应用价值显然并不合适,而断言这种财务管理学对所有企业具有普遍的使用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财务管理学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其适用性是很差的,而这些缺乏适用性的非上市公司通常要占到一国公司总数的90%以上。财务管理学的建构显然是关注了重点的少数。其次,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必然使财务管理学所关注的重点集中于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问题,而被企业所实际关注的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问题,尤其是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的流程问题,就很难融入财务管理学体系,或者占有它应该占有的位置。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学了财务管理学而仍然不会设计企业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体系的重要原因。 2;以价值为主线展开。财务管理学体系设计的出发点是价值最大化,为使目标与手段相统一,在解决实际的投融资决策问题,所选择的基本方法自然就是能够体现价值最大化的成本与效益比较分析法,诸如资本成本、净现值或现值指数、内部报酬率等,都是这种基本方法的具体体现。以价值标准作为投融资决策的唯一标准,显然是与财务管理学体系在建构时所采用的工具主义方法论或分析范式有关,但问题是,在现实世界里,价值往往并不是公司决策的唯一标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仍是国民经济的主导,而在国有企业的使命结构中,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类目标无疑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构成国有企业决策(包括投融资决策)的重要的出发点。即使是私营企业,非价值类的社会责任目标也是其使命结构中不可或缺的。其次,即使将价值视为公司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所定义的“价值”概念也是不完全的。对公司或股东价值的过分强调,必然导致对社会价值或成本的忽视。而在现实世界里,公司行为的外部性影响是非常显著的,诸如环境污染成本等,是公司决策时不可忽视的因素。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的事实上,公司的许多决策对增进公司或股东价值是有利的,但却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再其次,当我们过分强调以公司或股东价值作为决策的出发点或标准时,势必会把那些活生生的然而对决策有实际影响的人、制度、文化等因素排斥在决策体系之外,事实上也就是排除在财务管理学的体系之外,原本应该活生生的财务管理学因此而变成了“没有血液循环的躯体”。 3.以决策为重心展开。所以如此,可能与西方学者对财务概念的理解有关。在西方学者看来,公司财务通常被狭隘地定义为与公司主管所做决策有关的一些内容(AswathDamodaran,2001)。以决策为展开虽便于定量分析,并使框架结构前后逻辑一贯,但显然易见的问题是,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无法反映公司财务管理的全貌。尽管不同财务事项其工作流程会有很大不同,但财务管理的基本流程还是基本一致的,这个基本流程至少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评价与激励、财务预警等。很显然,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还不能涵盖整个财务管理流程,这也是财务管理理论偏离实际的重要原因。 4.强调定量分析:数字财务。当人们把决策问题作为公司财务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并把价值标准作为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时,所有的财务问题实际上都可以用数学模型来描述和解决了。检索一下财务管理的教科书和学术杂志,我们便可以看到连篇累牍的复杂的形式推理与经济计量技术,而与公司财务问题密切相关的文化、制度、意识形态等不可量化的因素,则被作为外生变量而被统统抽象掉了。这样的形式安排虽然易于构建数学模型 ,但依据这样的安排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对许多公司财务现象的令人信服的解释,以及究竟是否能够开出可以明确解决公司财务问题的政策药方,是很值得怀疑的。我赞成Shiller(2001)的见解:过多地依赖这些原始的模型并把它们作为政策讨论的基础是十分冒险的行为,因为这些模型只适用于那些能够用精确的科学方法解决的问题。如果过多地苛求精确,就有可能因过于狭隘而出现离题的危险。 二、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之表征 “贫困化”一词是经常见诸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的著作和学术杂志中,那么,同样的概念是否也适用于公司财务学领域呢?我的看法是,虽然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从总体看,内核相对确定和稳定的公司财务管理学理论同样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显然是由于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及财务管理实践的发展相隔阂有关,并且其结果事实上已经大大削弱了财务管理学的解释和预测能力。 1.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安排严重偏离实际。我不否认现有财务管理学所努力解决的问题都是现实世界中需要解决的真实问题,问题是现有财务管理学究竞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现实问题呢?其次,就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言,现有教科书中提供的方法真的就能解决现实问题吗?姑且不论前文已经阐释的财务管理学在指向上(上市公司)和重心定位上(决策)对解释和解决非上市公司和非决策问题上的软弱能力,仅就上市公司而言,现有的财务管理学内容安排也可能不是它们所期望的。即便是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股利分配决策,也不是它们年年、月月、天天、时时所发生和所关注的事项。这些事项,多少总有些“偶发”的性质。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而言,它们时时关注的“经常性事项”是什么呢?根据我在做多家公司的内部控制项目时的实地观察,可能主要是:(1)如何管好用好资产(资产管理)?(2)如何控制好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管理)?(3)如何确保经营和发展所需要的现金(现金流管理)?财务管理学未将这些经常性事项作为其关注的重点,而将重点定位在投融资决策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决策等偶发性事项上,是否意味着内容安排错位了呢?! 2.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严重脱节。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同理,财务管理学也是存在于一个学科群或学科域之中。在这个学科群中,数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都是其上游学科,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等以及公司管理的相关功能学科如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都是其旁侧学科,财务管理学正是在这种学科的前向联系、后向联系和旁侧效应中得以产生和发展的。财务管理学发生和发展历史深受它的上游学科诸如数学和经济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在近一、二十年开始弱化了,可以说,财务管理学的上游学科在近一、二十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大部分没有在财务管理学得到应有的响应,财务管理学对它的上游学科变化的反应有些过于迟钝了。比如,经济学领域中的外部性问题,经济学的“绿化”或“生态化”趋势,社会学中的社会成本问题,社会学中的冲突问题,管理学中的战略导向和战略联盟问题,管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中的网络结构问题等,所有这些应该在财务管理学中得到反应的研究,均未在财务管理学领域得到实际的反应。相对于它的上游学科,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可以说已经严重滞后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曾将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出现的隔阂视为经济学贫困化的标志③,而类似的特征又何尝不是出现在财务管理学领域?! 3.财务管理学对影响它的环境变化反应滞后。近一、二十年,公司财务管理的环境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英国学者玛格丽特.梅(2001)曾将这些变化归纳为九个方面,即:客户需求模式的改变;客户讨价还价能力的提高;降低成本的压力;新基础的冲击;战略联盟的出现;新市场的开拓;经济全球化;政府法规的增多;高度流动的资本市场。此外,对商业伦理和道德问题的关注、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重视趋势等,事实上不可避免地对财务职能提出新的要求。面对这些变化和挑战,管理学甚至会计学都已经做出了积极地回应,然而财务管理工作在多大程度上有所改进呢?让我们看看玛格丽特.梅的分析吧:进人新的世纪,我们已经无法忍受这样一个事实:用超过财务部门80%的资源和陈旧的计算机财务系统仅仅从事交易记录和控制工作,而没有使公司的价值显著增加。按照玛格丽特.梅的观点,财务职能必须转型,也就是“从传统的专家控制职能转变为着眼于未来的公司增值职能”。转变后的财务职能将在经营框架的构建和运营中发挥关键作用。这种经营框架将卓有成效地将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等内容连接起来,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很显然,财务管理学还没有对这种事实上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财务职能转型有所反应。 我无意全盘否定西方财务管理学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本文所说的贫困化,意在指出迄今为止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在面对相关理论发展和实务变革方面的局限性,也就是说,意在说明财务管理学体系应在现有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扩展。 三、再造和扩展财务管理学框架之思考 改造和扩展现有的财务管理学体系,无疑是一个十分迫切但又难度很大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又涉及到对许多财务管理学基本问题的重新理解。很显然,主要“向内看”的前苏联版财务管理学和主要“向外看”的美国版财务管理学,都无法解决理论与实际的脱节问题及其在中国企业的适用性问题,我们所要做的努力就是整合,以搭建内外统一、结构完整、视角合理的新型财务管理学体系。围绕财务管理学的扩展问题,本文仅就内容结构、研究视角和研究领域三个方面作些概略性的说明。 1.财务管理学内容之扩展。“一个目标、四个模块、四把工具”架构的财务管理学,相对于内容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属于“窄型”财务管理学,并且是主要是“向外看”的财务管理学,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问题的解释和解决能力是相当弱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需要寻找恰当的路径,我的看法是,可供选择的路径至少有:(1)功能扩展路径。我曾多次论证和强调,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功能是有效培育、配置和运用财务资源,以实现公司价值创造与增值。实现这一功能,需要财务管理的内容能够涵盖三张基本财务报表,也就是涵盖四个板块的内容:资产管理(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管理)、权益管理(资产负债表右边的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利润表管理)和现金流量管理(现金流量表管理)。所谓的财务管理,实际上也可以称为财务报表管理。现有框架中的三类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事实上是寓于四个板块的管理体系之中。 (2)主体扩展路径。公司财务管理的主体显然是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主体的公司企业,但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特征,要求我们要跳出公司企业主体、站在价值链甚至价值网的立场和范围上,思考和探索对公司企业主体的财务管理。当我们研究海尔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时,绝对不能就海尔公司谈海尔公司,需要考虑海尔公司的整个价值创造网络和财务支持网络。仅此而言,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又可以向财务支持网络管理和价值创造网络管理两项内容扩展。 (3)行为主体扩展路径。当问及“公司财务工作是谁做的”这一问题时,我们的答案显然不能局限于公司的财务部门。事实上,公司财务工作是分层次来展开的。若把公司财务工作分为决策和执行两项权能,则履行决策权能的行为主体显然是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合称“经营者”),履行执行权能的行为主体是包括财务部门在内的一些中间层次的职能部门,甚至包括营销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如果我们不 是将财务管理局限于现金流管理,而是将财务管理的重心界定为公司价值创造或公司增值的话,则履行执行权能的职能部门就不能再局限于财务部门,所谓公司财务也就不能再定义为“财务经理的财务”。尽管新的商业环境需要我们把财务管理纳入战略和经营框架之中,但财务与经营在公司组织体系中仍分属于不同的层次,相对而言,财务决策的组织层次要高些,这可以从《公司法》对董事会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中得到验证。也就是说,公司的财务决策实际上是融入于公司的治理框架之中,而经营决策通常在经理层面就可以得到解决。如果这个观点能够成立的话,则公司治理结构应是在构建财务管理学体系时绕不开的话题。 (4)组织扩展路径。如果有人问你“公司财务是怎样组织起来的”,你的解释显然不能局限于财务部门、岗位的设置及职责界定,而应当着眼于从四个层次上展开:一是制定公司及财务战略。战略决定组织架构;二是设计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进行职责界定;三是设计财务管理流程,甚至包括每一项具体的财务管理业务的流程;四是搭建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这个信息平台需要将财务与经营有机地整合一体,如ERP系统平台等。相对应的,财务管理学需要围绕财务战略管理、财务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扩展。 (5)流程扩展路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展开。不同的财务事项显然有不同的财务管理流程,但总体看,基本的财务管理流程总是内含战略与目标、预算、执行中的控制、根据信息反馈进行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激励、前瞻性的财务预测尤其是财务危机预警等。如果预警下来公司出现危机的征兆或特征,公司还需要设计摆脱危机实现反超的战略和策略。在整个财务管理流程中,“风险”是贯彻始终的概念。诸如“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等概念,是整个财务管理体系流程体系所无法回避的。其次,预算管理已经从单项预算管理转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全面预算管理阶段。因此,按照流程路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就应当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风险管理、财务反超等。 (6)经营方式扩展路径。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与策略深受市场结构形态及其转型的影响,短缺市场结构和过剩市场结构的选择总是有所差别。当前我们所面对的市场结构总体看是过剩,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中,商品经营总体上看是“微利型”的,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的角度考虑,企业需要选择新的经营方式来扩展自己的盈利空间,于是资本经营应运而生并倍受重视,甚至于,越来越多的公司专业地从事资本经营。相对于商品经营来说,资本经营的方式和结构更加复杂,风险也更加大。德隆、科龙、中航油等资本运作的失败,足见资本经营的风险。因此,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顺应时代变迁,关注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 总结以上扩展路径,再加上管理所必备的“工具箱”,则扩展后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大体由五大模块组成:(1)财务管理概览模块。包括公司财务的性质、功能与目标结构、财务管理环境及其演进、财务管理理论及其发展、财务管理体系及其扩展等内容;(2)财务管理工具模块。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与比率;货币的时间价值;风险与报酬模型;期权定价模型等;(3)财务管理组织模块。包括财务战略管理、财务治理与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等内容;(4)财务管理功能模块。包括资产管理、资本或权益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财,.务支持网络管理、价值及其创造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内容;(5)财务管理流程模块。包括财务决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反超等内容。 2.财务管理学研究视角之扩展。财务管理学的认识和研究视角需要转换,新的观察和分析视角至少包括管理学视角、利益相关者视角、战略视角、本土化视角、跨学科整合视角等。关于其中的利益相关者视角,我已在“利益相关者财务论”(李心合,2004)一文中进行了解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他四种研究视角。 (1)管理学视角。这涉及到财务管理学的学科归属问题。在西方,财务学的学科归属曾经历从会计学到应用经济学的转型。(Peter.Atrill,2004)由于公司财务学是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的,这导致了财务学与金融学的一体化状况。西方的学科划分传统显然不适用于中国。改革前,中国的财务管理学更多地是借鉴前苏联的传统,将财务管理学确立为具有微观性的管理学的分支。中国有将金融学与财务学分而治之的学术传统,我的看法还是继续沿用这个传统,也就是立足于从管理学的立场来研究和设计财务管理学科。 以管理学的视角来研究财务管理学,有两点需要引起关注:一是财务管理学的视野应涵盖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领域,用整体的眼光来看待公司的财务业务,并将公司财务业务与公司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等要素连接起来;二是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而不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出发。后一点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设计很有意义。因为,从目前学界的研究和实务工作来看,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选择通常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立场选择的,表现为控制程序的烦琐设计上。转换财务管理学的研究视角,需要将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等概念纳入财务管理体系,以使风险性与效率性相统一。 (2)战略视角。20世纪管理学的重大变化之一是确立了战略导向,对此财务管理学也应当有所体现,以实现财务管理从战术管理向战略管理、从具体事项管理到整体管理转变。仅以财务分析为例,现有的四个板块(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析体系是缺乏应有的战略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确立战略导向的财务分析体系,需要以财务报表为基本依据,并整合有关的经营资料,将财务分析与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联系在一起,系统考察公司的价值、实力、效率、质量、风险、成长性或失败性以及基于现金流和价值创造的公司战略分析等。 (3)本土化视角。会计是一种国际商业语言,会计的标准也逐渐趋于国际化,这使得会计学的研究可以选择普世主义的或趋同的模式。财务管理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实体性的管理活动,深受文化的影响。跨文化管理的研究证实,即使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管理方式也会因民族文化的不同而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这其中也包括财务管理方式,诸如财权配置模式和运作方式等,在大权距式中华文化背景下的特殊性还是非常明显的。因此,财务管理的研究应当考虑文化差异性的影响而选择特殊主义的或本土化的模式。也就是说,财务管理学的构建应当以文化为基石,充分考察和分析文化因子诸如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权力距离、风险意识、宗教、语言等因素的实际影响。在中国,一系列的文化特质诸如集体主义、大权距、政府主导、儒家伦理等及其对财务管理实务的深刻影响,是我们研究财务管理问题时所无法回避的。 本土化模式的财务管理研究,首先是民族主义的,它需要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环境因素相适应。这就需要研究人员关注中国财务管理背景及其财务影响的考察分析;其次,这种研究模式是嵌入式的。也就是要将企业的财务问题嵌入到中国的社会结构之中,分析公司财务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零嵌入性的财务立场或研究方式,只能导致理论与实际的脱节;再次,本土化的研究模式还是制度内生性的,它要求我们将制度 作为公司财务行为的内生性因素而非外生变量来看待,关注正式和非正式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制度结构对公司财务行为的实际影响以及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化结构。 (4)跨学科整合视角。综合化和细分化历来是科学发展的两种并存并交叉的趋势,这个趋势越来明显。体现在财务管理学的研究领域,就是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它的上游学科及旁侧学科(诸如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心理学和行为学、文化学、法学等)的冲击和影响,并借助这些学科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解决公司的财务问题,避免陷入“就财务论财务”的困境。 3.财务研究领域之扩展。在细分模式的影响下,科学的发展已经显著的多元化了。诸如社会学,有文化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性别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等等。再如经济学,有数理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经济伦理学、经济心理学等等。回到财务学领域,不难发现,迄今为止仍沿用单一的发展路径——数理财务学。其实,这应该也是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一个表征。问题是,财务管理学还可以寻找到别的发展路径吗?还需要寻找别的发展路径吗?拓展财务管理学研究领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是勿容置疑的,因为公司财务行为当属最普遍、最典型的经济行为,明显地具有社会性、伦理性等特征,且制度结构内生于其中。既然以经济行为为对象的经济学可以沿着多条路径发展,那财务管理学又何尝不可呢?我曾在《会计研究》(2003年第7期)上的一篇题为“公司财务学理论及方法论的认识与批判”论文中提出四种新的发展路径和研究领域,即制度财务学、行为财务学、财务社会学和财务伦理学,这些都是可以也值得尝试和研究的新学科。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学困境和出路 【摘要】西方财务管理学并非像多数人所想象的那样完美,贫困化依然是当今财务管理学所面临的最大困境。财务管理学的贫困化,既体现在其内容的严重偏离实际上,也体现在其与相关学科的严重断裂和对环境性挑战的滞后反应上。走出贫困化的重要途径,就是要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转换财务管理学研究的视角,并开拓财务管理学研究的新领域。 【关键词】财务管理困境出 路 财务管理学①作为一门学科究竟产生于何时,理论界的看法不一,但多数的解释是20世纪50年代前后。经过50多年的努力,财务管理学无疑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富有活力的内在有机的方法体系,并成为商科学生必需的主修课程。如同WilliamL.Megginson所指出的,财务管理学的基本理论经历了时间的检验,而且将来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实践的进一步反馈,肯定还要被修正和更新,但它们绝对不会被完全否定或过时。财务管理人员正是运用这些基本理论来分析并规划出具体方法,从而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中译本,2002)。但是,整体来看,这个学科真的就已经成熟了吗?这个被公认合理有效的财务管理学体系真的能够解释和解决现实问题吗? 当人们热衷于去讨论具体的财务管理热点问题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管理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总体上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并用整体主义的思路来思考和审视财务管理学科的发展时,也许你会发现意想不到的现象并重新审视和评估这个学科迄今为止的发展状况。而一旦我们沿着整体主义而不是局部很有意义的现象,那就会发现,这个学科目前仍处于贫困化的状态之中。 一、财务管理学的框架结构及总体特征之把握 财务管理学究竟是研究什么问题的?此问题的表述各异。1994年被《商业周刊》评为全美商学院12个顶级教授之一的AswathDamodaran(2001)在其《公司财务:理论与实务》一书中前后一贯的表述是:公司财务的研究对象是公司所制定的具有财务意义的所有决策。这些决策可分为三大部分:与资源分配有关的决策(投资决策)、与项目筹资有关的决策(资本结构决策);与制定再投资或退出经营现金额度有关的决策(股利决策)。Brigham和Ehrhardt(2005)在《财务管理:理论与实践》一书提出,大部分财务管理知识围绕三个问题展开:(1)一个特定公司的股票价值通过什么因素产生;(2)管理者如何选择增加公司价值的决策;(3)管理者如何保证公司在执行这些计划的时候不出现资金匮乏?Ross(2002)等人在《公司理财基础》一书中认为,财务经理必须关注三类基本问题:第一个问题着眼于企业的长期投资(资本预算);第二个问题着眼于企业对支持其长期投资需要的长期筹资的获取和管理方式(资本结构);第三个问题着眼于对客户收款和向供应商付款等日常财务活动的管理(营运资本管理)。若进一步考察这三本及其他财务管理类教科书的内容安排,就会发现西方学者对财务管理学框架的认识还是大同小异的,即:一个目标函数、四个模块的内容和一个财务管理工具箱组成。其中,一个目标是公司价值最大化;四个模块的内容包括投资决策、融资决策(或资本结构)、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财务管理工具箱里有四把工具,即会计报表与比率、现值、风险收益模型和期权定价模型②。 任何学科都是建构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之上的。Damodaran教授曾将建构财务管理学的基础性假设归纳为四组,即经理与股东目标函数一致性假设、债权人利益得到完全保护假设、市场有效性假设和社会成本为零假设。尽管Damodaran教授认为这些基本假设还远离“现实世界”并已受到来自很多方面的严厉批评,也尽管他试图想寻找一种新的目标函数和理论体系来解决“现实世界”中所存在的活生生的这样或那样的财务冲突,诸如经理与股东的冲突、股东与债权人的冲突、公司与社会的冲突等,但迄今为止仍没有找到完全解决问题的方法,这些假设仍是构建现代西方财务管理学理论和方法体系的基本前提。 进一步地考察发现,以这些基本假设为前提建构的西方财务管理学体系,其所具有和显示的一系列总体特征,也正如它赖以建构的基本假设一样的远离现实世界。这些总体特征包括: 1.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财务学所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几乎都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着眼于解决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分派问题。因此,现代财务管理学实际上是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资本市场的财务学”。断言以资本市场为背景的财务管理学缺乏指导和应用价值显然并不合适,而断言这种财务管理学对所有企业具有普遍的使用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财务管理学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其适用性是很差的,而这些缺乏适用性的非上市公司通常要占到一国公司总数的90%以上。财务管理学的建构显然是关注了重点的少数。其次,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必然使财务管理学所关注的重点集中于资本市场中的投融资问题,而被企业所实际关注的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问题,尤其是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的流程问题,就很难融入财务管理学体系,或者占有它应该占有的位置。 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学了财务管理学而仍然不会设计企业内部财务运作和控制体系的重要原因。 2;以价值为主线展开。财务管理学体系设计的出发点是价值最大化,为使目标与手段相统一,在解决实际的投融资决策问题,所选择的基本方法自然就是能够体现价值最大化的成本与效益比较分析法,诸如资本成本、净现值或现值指数、内部报酬率等,都是这种基本方法的具体体现。以价值标准作为投融资决策的唯一标准,显然是与财务管理学体系在建构时所采用的工具主义方法论或分析范式有关,但问题是,在现实世界里,价值往往并不是公司决策的唯一标准,尤其是在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仍是国民经济的主导,而在国有企业的使命结构中,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类目标无疑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它构成国有企业决策(包括投融资决策)的重要的出发点。即使是私营企业,非价值类的社会责任目标也是其使命结构中不可或缺的。其次,即使将价值视为公司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所定义的“价值”概念也是不完全的。对公司或股东价值的过分强调,必然导致对社会价值或成本的忽视。而在现实世界里,公司行为的外部性影响是非常显著的,诸如环境污染成本等,是公司决策时不可忽视的因素。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的事实上,公司的许多决策对增进公司或股东价值是有利的,但却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成本。再其次,当我们过分强调以公司或股东价值作为决策的出发点或标准时,势必会把那些活生生的然而对决策有实际影响的人、制度、文化等因素排斥在决策体系之外,事实上也就是排除在财务管理学的体系之外,原本应该活生生的财务管理学因此而变成了“没有血液循环的躯体”。 3.以决策为重心展开。所以如此,可能与西方学者对财务概念的理解有关。在西方学者看来,公司财务通常被狭隘地定义为与公司主管所做决策有关的一些内容(AswathDamodaran,2001)。以决策为展开虽便于定量分析,并使框架结构前后逻辑一贯,但显然易见的问题是,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无法反映公司财务管理的全貌。尽管不同财务事项其工作流程会有很大不同,但财务管理的基本流程还是基本一致的,这个基本流程至少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财务评价与激励、财务预警等。很显然,以决策为重心的财务管理学还不能涵盖整个财务管理流程,这也是财务管理理论偏离实际的重要原因。 4.强调定量分析:数字财务。当人们把决策问题作为公司财务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并把价值标准作为决策的唯一选择标准时,所有的财务问题实际上都可以用数学模型来描述和解决了。检索一下财务管理的教科书和学术杂志,我们便可以看到连篇累牍的复杂的形式推理与经济计量技术,而与公司财务问题密切相关的文化、制度、意识形态等不可量化的因素,则被作为外生变量而被统统抽象掉了。这样的形式安排虽然易于构建数学模型 ,但依据这样的安排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提供对许多公司财务现象的令人信服的解释,以及究竟是否能够开出可以明确解决公司财务问题的政策药方,是很值得怀疑的。我赞成Shiller(2001)的见解:过多地依赖这些原始的模型并把它们作为政策讨论的基础是十分冒险的行为,因为这些模型只适用于那些能够用精确的科学方法解决的问题。如果过多地苛求精确,就有可能因过于狭隘而出现离题的危险。 二、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之表征 “贫困化”一词是经常见诸于哲学、经济学、伦理学等的著作和学术杂志中,那么,同样的概念是否也适用于公司财务学领域呢?我的看法是,虽然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从总体看,内核相对确定和稳定的公司财务管理学理论同样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显然是由于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及财务管理实践的发展相隔阂有关,并且其结果事实上已经大大削弱了财务管理学的解释和预测能力。 1.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安排严重偏离实际。我不否认现有财务管理学所努力解决的问题都是现实世界中需要解决的真实问题,问题是现有财务管理学究竞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现实问题呢?其次,就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言,现有教科书中提供的方法真的就能解决现实问题吗?姑且不论前文已经阐释的财务管理学在指向上(上市公司)和重心定位上(决策)对解释和解决非上市公司和非决策问题上的软弱能力,仅就上市公司而言,现有的财务管理学内容安排也可能不是它们所期望的。即便是上市公司,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和股利分配决策,也不是它们年年、月月、天天、时时所发生和所关注的事项。这些事项,多少总有些“偶发”的性质。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而言,它们时时关注的“经常性事项”是什么呢?根据我在做多家公司的内部控制项目时的实地观察,可能主要是:(1)如何管好用好资产(资产管理)?(2)如何控制好成本费用(成本费用管理)?(3)如何确保经营和发展所需要的现金(现金流管理)?财务管理学未将这些经常性事项作为其关注的重点,而将重点定位在投融资决策及其所派生出来的股利决策等偶发性事项上,是否意味着内容安排错位了呢?! 2.财务管理学与相关学科严重脱节。任何一门学科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同理,财务管理学也是存在于一个学科群或学科域之中。在这个学科群中,数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都是其上游学科,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等以及公司管理的相关功能学科如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都是其旁侧学科,财务管理学正是在这种学科的前向联系、后向联系和旁侧效应中得以产生和发展的。财务管理学发生和发展历史深受它的上游学科诸如数学和经济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在近一、二十年开始弱化了,可以说,财务管理学的上游学科在近一、二十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大部分没有在财务管理学得到应有的响应,财务管理学对它的上游学科变化的反应有些过于迟钝了。比如,经济学领域中的外部性问题,经济学的“绿化”或“生态化”趋势,社会学中的社会成本问题,社会学中的冲突问题,管理学中的战略导向和战略联盟问题,管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中的网络结构问题等,所有这些应该在财务管理学中得到反应的研究,均未在财务管理学领域得到实际的反应。相对于它的上游学科,财务管理学的发展可以说已经严重滞后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曾将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出现的隔阂视为经济学贫困化的标志③,而类似的特征又何尝不是出现在财务管理学领域?! 3.财务管理学对影响它的环境变化反应滞后。近一、二十年,公司财务管理的环境已经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英国学者玛格丽特.梅(2001)曾将这些变化归纳为九个方面,即:客户需求模式的改变;客户讨价还价能力的提高;降低成本的压力;新基础的冲击;战略联盟的出现;新市场的开拓;经济全球化;政府法规的增多;高度流动的资本市场。此外,对商业伦理和道德问题的关注、对环境和生态问题的重视趋势等,事实上不可避免地对财务职能提出新的要求。面对这些变化和挑战,管理学甚至会计学都已经做出了积极地回应,然而财务管理工作在多大程度上有所改进呢?让我们看看玛格丽特.梅的分析吧:进人新的世纪,我们已经无法忍受这样一个事实:用超过财务部门80%的资源和陈旧的计算机财务系统仅仅从事交易记录和控制工作,而没有使公司的价值显著增加。按照玛格丽特.梅的观点,财务职能必须转型,也就是“从传统的专家控制职能转变为着眼于未来的公司增值职能”。转变后的财务职能将在经营框架的构建和运营中发挥关键作用。这种经营框架将卓有成效地将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等内容连接起来,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很显然,财务管理学还没有对这种事实上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财务职能转型有所反应。 我无意全盘否定西方财务管理学及其在中国的发展。本文所说的贫困化,意在指出迄今为止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在面对相关理论发展和实务变革方面的局限性,也就是说,意在说明财务管理学体系应在现有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扩展。 三、再造和扩展财务管理学框架之思考 改造和扩展现有的财务管理学体系,无疑是一个十分迫切但又难度很大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解决又涉及到对许多财务管理学基本问题的重新理解。很显然,主要“向内看”的前苏联版财务管理学和主要“向外看”的美国版财务管理学,都无法解决理论与实际的脱节问题及其在中国企业的适用性问题,我们所要做的努力就是整合,以搭建内外统一、结构完整、视角合理的新型财务管理学体系。围绕财务管理学的扩展问题,本文仅就内容结构、研究视角和研究领域三个方面作些概略性的说明。 1.财务管理学内容之扩展。“一个目标、四个模块、四把工具”架构的财务管理学,相对于内容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属于“窄型”财务管理学,并且是主要是“向外看”的财务管理学,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问题的解释和解决能力是相当弱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需要寻找恰当的路径,我的看法是,可供选择的路径至少有:(1)功能扩展路径。我曾多次论证和强调,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功能是有效培育、配置和运用财务资源,以实现公司价值创造与增值。实现这一功能,需要财务管理的内容能够涵盖三张基本财务报表,也就是涵盖四个板块的内容:资产管理(资产负债表左边的管理)、权益管理(资产负债表右边的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利润表管理)和现金流量管理(现金流量表管理)。所谓的财务管理,实际上也可以称为财务报表管理。现有框架中的三类决策(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股利决策)和营运资本管理,事实上是寓于四个板块的管理体系之中。 (2)主体扩展路径。公司财务管理的主体显然是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主体的公司企业,但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特征,要求我们要跳出公司企业主体、站在价值链甚至价值网的立场和范围上,思考和探索对公司企业主体的财务管理。当我们研究海尔公司的财务管理问题时,绝对不能就海尔公司谈海尔公司,需要考虑海尔公司的整个价值创造网络和财务支持网络。仅此而言,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又可以向财务支持网络管理和价值创造网络管理两项内容扩展。 (3)行为主体扩展路径。当问及“公司财务工作是谁做的”这一问题时,我们的答案显然不能局限于公司的财务部门。事实上,公司财务工作是分层次来展开的。若把公司财务工作分为决策和执行两项权能,则履行决策权能的行为主体显然是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合称“经营者”),履行执行权能的行为主体是包括财务部门在内的一些中间层次的职能部门,甚至包括营销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如果我们不 是将财务管理局限于现金流管理,而是将财务管理的重心界定为公司价值创造或公司增值的话,则履行执行权能的职能部门就不能再局限于财务部门,所谓公司财务也就不能再定义为“财务经理的财务”。尽管新的商业环境需要我们把财务管理纳入战略和经营框架之中,但财务与经营在公司组织体系中仍分属于不同的层次,相对而言,财务决策的组织层次要高些,这可以从《公司法》对董事会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中得到验证。也就是说,公司的财务决策实际上是融入于公司的治理框架之中,而经营决策通常在经理层面就可以得到解决。如果这个观点能够成立的话,则公司治理结构应是在构建财务管理学体系时绕不开的话题。 (4)组织扩展路径。如果有人问你“公司财务是怎样组织起来的”,你的解释显然不能局限于财务部门、岗位的设置及职责界定,而应当着眼于从四个层次上展开:一是制定公司及财务战略。战略决定组织架构;二是设计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进行职责界定;三是设计财务管理流程,甚至包括每一项具体的财务管理业务的流程;四是搭建有效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这个信息平台需要将财务与经营有机地整合一体,如ERP系统平台等。相对应的,财务管理学需要围绕财务战略管理、财务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扩展。 (5)流程扩展路径。财务管理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展开。不同的财务事项显然有不同的财务管理流程,但总体看,基本的财务管理流程总是内含战略与目标、预算、执行中的控制、根据信息反馈进行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激励、前瞻性的财务预测尤其是财务危机预警等。如果预警下来公司出现危机的征兆或特征,公司还需要设计摆脱危机实现反超的战略和策略。在整个财务管理流程中,“风险”是贯彻始终的概念。诸如“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等概念,是整个财务管理体系流程体系所无法回避的。其次,预算管理已经从单项预算管理转向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全面预算管理阶段。因此,按照流程路径扩展,财务管理学的内容就应当包括财务战略与目标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风险管理、财务反超等。 (6)经营方式扩展路径。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与策略深受市场结构形态及其转型的影响,短缺市场结构和过剩市场结构的选择总是有所差别。当前我们所面对的市场结构总体看是过剩,在这样的市场结构中,商品经营总体上看是“微利型”的,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的角度考虑,企业需要选择新的经营方式来扩展自己的盈利空间,于是资本经营应运而生并倍受重视,甚至于,越来越多的公司专业地从事资本经营。相对于商品经营来说,资本经营的方式和结构更加复杂,风险也更加大。德隆、科龙、中航油等资本运作的失败,足见资本经营的风险。因此,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顺应时代变迁,关注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 总结以上扩展路径,再加上管理所必备的“工具箱”,则扩展后的财务管理学体系大体由五大模块组成:(1)财务管理概览模块。包括公司财务的性质、功能与目标结构、财务管理环境及其演进、财务管理理论及其发展、财务管理体系及其扩展等内容;(2)财务管理工具模块。包括财务会计报表与比率;货币的时间价值;风险与报酬模型;期权定价模型等;(3)财务管理组织模块。包括财务战略管理、财务治理与组织管理、财务流程及其再造、财务信息系统管理等内容;(4)财务管理功能模块。包括资产管理、资本或权益管理、收益及其分配管理、成本费用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资本经营及其风险管理、财,.务支持网络管理、价值及其创造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内容;(5)财务管理流程模块。包括财务决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绩效评价与财务激励、财务危机及其预警、财务反超等内容。 2.财务管理学研究视角之扩展。财务管理学的认识和研究视角需要转换,新的观察和分析视角至少包括管理学视角、利益相关者视角、战略视角、本土化视角、跨学科整合视角等。关于其中的利益相关者视角,我已在“利益相关者财务论”(李心合,2004)一文中进行了解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他四种研究视角。 (1)管理学视角。这涉及到财务管理学的学科归属问题。在西方,财务学的学科归属曾经历从会计学到应用经济学的转型。(Peter.Atrill,2004)由于公司财务学是以资本市场为背景展开的,这导致了财务学与金融学的一体化状况。西方的学科划分传统显然不适用于中国。改革前,中国的财务管理学更多地是借鉴前苏联的传统,将财务管理学确立为具有微观性的管理学的分支。中国有将金融学与财务学分而治之的学术传统,我的看法还是继续沿用这个传统,也就是立足于从管理学的立场来研究和设计财务管理学科。 以管理学的视角来研究财务管理学,有两点需要引起关注:一是财务管理学的视野应涵盖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领域,用整体的眼光来看待公司的财务业务,并将公司财务业务与公司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等要素连接起来;二是从价值创造和价值增值而不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目标出发。后一点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设计很有意义。因为,从目前学界的研究和实务工作来看,对财务管理与控制流程及方法体系的选择通常是从风险最小化的立场选择的,表现为控制程序的烦琐设计上。转换财务管理学的研究视角,需要将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等概念纳入财务管理体系,以使风险性与效率性相统一。 (2)战略视角。20世纪管理学的重大变化之一是确立了战略导向,对此财务管理学也应当有所体现,以实现财务管理从战术管理向战略管理、从具体事项管理到整体管理转变。仅以财务分析为例,现有的四个板块(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分析体系是缺乏应有的战略性、整体性和层次性。确立战略导向的财务分析体系,需要以财务报表为基本依据,并整合有关的经营资料,将财务分析与战略、经营、资源配置和绩效衡量联系在一起,系统考察公司的价值、实力、效率、质量、风险、成长性或失败性以及基于现金流和价值创造的公司战略分析等。 (3)本土化视角。会计是一种国际商业语言,会计的标准也逐渐趋于国际化,这使得会计学的研究可以选择普世主义的或趋同的模式。财务管理有所不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实体性的管理活动,深受文化的影响。跨文化管理的研究证实,即使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管理方式也会因民族文化的不同而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这其中也包括财务管理方式,诸如财权配置模式和运作方式等,在大权距式中华文化背景下的特殊性还是非常明显的。因此,财务管理的研究应当考虑文化差异性的影响而选择特殊主义的或本土化的模式。也就是说,财务管理学的构建应当以文化为基石,充分考察和分析文化因子诸如集体主义或个人主义、权力距离、风险意识、宗教、语言等因素的实际影响。在中国,一系列的文化特质诸如集体主义、大权距、政府主导、儒家伦理等及其对财务管理实务的深刻影响,是我们研究财务管理问题时所无法回避的。 本土化模式的财务管理研究,首先是民族主义的,它需要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环境因素相适应。这就需要研究人员关注中国财务管理背景及其财务影响的考察分析;其次,这种研究模式是嵌入式的。也就是要将企业的财务问题嵌入到中国的社会结构之中,分析公司财务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零嵌入性的财务立场或研究方式,只能导致理论与实际的脱节;再次,本土化的研究模式还是制度内生性的,它要求我们将制度 作为公司财务行为的内生性因素而非外生变量来看待,关注正式和非正式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系列制度结构对公司财务行为的实际影响以及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化结构。 (4)跨学科整合视角。综合化和细分化历来是科学发展的两种并存并交叉的趋势,这个趋势越来明显。体现在财务管理学的研究领域,就是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它的上游学科及旁侧学科(诸如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伦理学、心理学和行为学、文化学、法学等)的冲击和影响,并借助这些学科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研究解决公司的财务问题,避免陷入“就财务论财务”的困境。 3.财务研究领域之扩展。在细分模式的影响下,科学的发展已经显著的多元化了。诸如社会学,有文化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性别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等等。再如经济学,有数理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经济伦理学、经济心理学等等。回到财务学领域,不难发现,迄今为止仍沿用单一的发展路径——数理财务学。其实,这应该也是财务管理学贫困化一个表征。问题是,财务管理学还可以寻找到别的发展路径吗?还需要寻找别的发展路径吗?拓展财务管理学研究领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是勿容置疑的,因为公司财务行为当属最普遍、最典型的经济行为,明显地具有社会性、伦理性等特征,且制度结构内生于其中。既然以经济行为为对象的经济学可以沿着多条路径发展,那财务管理学又何尝不可呢?我曾在《会计研究》(2003年第7期)上的一篇题为“公司财务学理论及方法论的认识与批判”论文中提出四种新的发展路径和研究领域,即制度财务学、行为财务学、财务社会学和财务伦理学,这些都是可以也值得尝试和研究的新学科。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发展道路探索 摘要:财务管理用简单易懂的话来讲就是用不同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管理。最早在春秋时期出现货币,到后来秦的统一圆形方孔钱,再到后来的纸币,再到现如今的电子货币。可见,从古至今,人们对财务的管理不论是方式还是对象等都在不断完善跟进步。现如今,更多的体现的是对财务的投资、使用、运营及利润分配等一系列的经济活动。财务管理学是一门注重方法与管理理念存在的学科,财务管理需要有清晰的逻辑思维和计算能力,在此当中包含着重要的学问学识。在此我们展开对财务管理学发展道路的探讨。 关键词:对象;演变;体现方式;手段;影响 一、财务管理的理念要素 财务管理理念主要有几点:一是以人为本,毕竟财务理念,财务经营每一点都是人为操做管理的,一个企业的财务状况跟这些人的知识跟财务能力是相关的。二是共赢,每一笔交易,企业之间的合作,都是在共赢的前提下才能更好的进行发展。三是把握风险,有投资就有风险,要抵制每一次的风险,需要树立正确的理财风险观念,稳中求胜,不急不躁。四是借力使力,相互合作,学会借用别人的力量做好自己的事情。五是信息理财,科技发展如此之快的情况下,信息传播更新的速度也在加快,只有不断的学习跟进最近数据才不会导致落后。六是战略理财,盲目投资理财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根据企业经济状况做出属于自己的经营方案才是正道。财务管理的要素自然就是需要管理的内容。 二、财务管理的对象演变 在最早的时候,刚刚出现货币,不管是用称重的方式还是其他方式,其实在当时人们已经有等价交换的意识,说白了那就是财务的管理意识。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投资,包括到后来出现当铺,有了抵押等都是实物的交易,只是当时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后来出现纸币的时候就相对改善,面额的大小就成了简单的标准。货币的出现标志着金融市场的萌芽—以银行为中心的市场初步建立,便有了以银行为中介的借贷市场—1602年荷兰世界第一个有形、有组织的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推动着金融市场—信用形势的股票和债券等便形成发展。所以后来有了虚拟的货币,便是实到虚的转换演变。再有就是刚开始的时候人们的关注点是物,现在包含的就很多了,比如人的想法观点都可以用来交易,人的名誉、版权、著作权等也是现在财务方向的另一方向。社会在发展、经济也会发展、之前我们只是内部发展交易,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2年QFII制度在中国拉开序幕,中国资本市场向全球化体系迈出了第一步,跟国际的接轨,从内部的财务交易转换成了到国际性的外部发展。在古代用的是算盘,随着计算机的出现发展,我们从人工转变成计算机的管理,更加快速方便。所以,不论是从方式、对象等方面都在随着社会发展在转变,之后必然也会随着社会发展来进步,财务管理是没有边际的,会永恒的进步发展下去。目前我们国家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混业经营”是未来的必然选择,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也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三、企业管理案例分析 2005年8月11日阿里巴巴并购雅虎,共同联盟。马云和阿里巴巴我们都很了解,是电子商务的开启者,阿里巴巴的目标是涉及互联网的每一个角落,庞大的系统需要更好的引擎,毋庸置疑,雅虎成为首选,而当时的雅虎也正处于瓶颈期,他涉及的全面,想要在其他方面更好的竞争,阿里巴巴的能力能让他有更多的精力保留在其他方面,毕竟,电子商务不管是在欧洲还是美国等都具有很强的影响力,马云和阿里巴巴的团队有很强的能力去处理这些。雅虎成为阿里的股东占有40%的股权,也就是说他们已经成为了一家人。合作双赢,便是最明显的体现。1976年,苹果品牌的问世至今,一度成为人们追捧的力量。乔布斯和沃茨尼亚克创立了苹果公司,刚开始投资的时候由马古拉、美利坚银行、洛克菲勒家族等共同投资,现如今却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苹果最大的成功在于很强的管理理念,不断的创新,一次次的创造惊喜,引领潮流。在跟着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还在不断创新。可能这就是苹果经久不衰还能一直在潮流前沿前进的原因之一吧。1985年,中国第一家专业证券公司诞生—深圳特区经济专业证券公司。之后业务不断发展,公司扩大到一百多家,但就是因为太过心急,业务发展过快,在2002-2004两年的时间便有19家证券公司倒闭,所以说再大的企业都要关注一个财务管理,要有属于自己发展的战略管理。不管是对国家,还是企业而言,财务永远影响着本国或本企业的命脉,企业需要注重财务方面的管理,加强财务控制理念,合理控制公司成本,促进公司发展。 四、企业财务状况决定因素 马云说“不赚钱的企业是不道德的”,企业本就是创造价值的,企业的价值基本是用利润来衡量的,如果一个企业一直处于亏损,那么这个企业便是浪费人力物力,浪费资源,是不道德的。公司是否盈利首先看的就是成本和收入的准确,然而这只是数据,要从资本和经营业务两方面来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毕竟盈利能力的体现也就表示着财务的能力。资本就要看我们初期的投资和当期的盈利或净资产收益率。财务分析如果没有结合经营业务,那么就是两张皮,是没有任何说服力和价值的。一个企业首先要结合产品及市场、结合企业的发展经营策略、企业预算才能准确的分析盈利状况。债务常常成为压倒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一个企业出现债务的原因有很多:内部原因有实力不够、资金不足、涉猎太广等很多原因都会导致债务的积累,外部原因也不能忽视如2008年的金融危机,最后总有一天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直至倒闭。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偿债能力来进行投资。比如2001年的无锡尚德在2005年成功上市,短短10年时间成为行业第一,然而好景不长,2013年便宣布破产。最直接原因就是公司快速扩张,资金需求过大,大举借债,资金链断裂,直至倒闭。就算这样,还是有不少企业这样急于求成、前赴后继。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制定适合自己的战略,急刹车转战稳健发展型战略。企业周转销售快,营运能力强就是综合能力的提升,需要的是公司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共同努力。周转快还是要考虑行业的特征,不是所有行业周转过快是件好事。财务重要的是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并解决问题,这也是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能力。宏碁创始人施振荣卖鸭蛋的故事和丰田老板创新供应链的故事都提出来了销售是关键,创新发展才是硬道理。企业持续经营发展要关注的有收入、利润的增长。企业发展能力提高必然资产规模就不断增加。时刻警惕莫陷入“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困境,资金链一旦中断,绝大多数企业就陷入困境,没有现金流的企业是无法生存的。导致资金出现问题的原因:一是销售量降低,囤货情况严重,应收账款大量占用流动资金,二是融资结构不合理或过度使用财务杠杆,三是企业出现泡沫经济,导致企业的资产价值大幅缩水,四是无节制、过度的为别人担保不考虑自身实力,不把别人的炸弹绑到自己身上。五是外面环境的负面影响,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当前的煤炭、钢铁、水泥等的行业都因为房地产的下滑纷纷陷入困境。李嘉诚作为商业奇才,说“一家公司即时有盈利,也可以破产,一家公司的现金流是正数的话,便不容易倒闭”,他的“现金流”理念非常值得借鉴:现金为王、低负债、互补行业的投资。 五、财务管理对企业的影响 金融行业是永久不衰的行业,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家、企业的发展看的还是经济,在一个不论是经济、网络、科技、信息都时刻更新换代的时代,只有不断完善经济机制,制定更严谨的管理制度。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配合。每个人的责任明确到位。现在很多小企业存在的问题就是一人多职,这样会造成很多情况下走不了正常程序,资金出现差错。财务管理不只是财务的事情,是需要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遵守的,财务跟每个部门都有关联,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配合,那我们出来的数据就是准确的,就能更好的了解到公司目前所遇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大的企业自然有很完善的规章制度,但是在财务信息不断更新的时代,大公司如果不进取,也是会被淘汰的,小公司需要注意的就更多了,所以企业要通过外部环境跟内部问题,了解行业的生存法则,了解竞争对手的战略,知彼知己,才能知道自己要改进的是什么,扬长补短,制定最适合自己的路径即公司的财务管理战略,为公司获得更大的利益。制定长期战略目标,就要有短期目标,有步骤的完成每一个周期的目标,最后才能实现长期目标。战略是方向,没有战略的发展是盲目的,不会长久的,所以战略分析和决策相当重要。符合实际,不能过高到让人心灰意冷,也不能低到起不到激励的作用。在实行的过程中,需要对人、物、财产等各环节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对于方案要有绩效考核体系来支持,这是其一。企业的长久不单单是靠财务的,财务管理也不只是涉及财务一个部门。是每个部门,每个人员的责任,所以一个企业要有自己的文化理念,引导员工,鼓励员工,与其靠制度约束大家进步,不如让员工自己心甘情愿的去学习,员工跟领导之间没有什么高贵卑贱之分。如果每个人都能精诚所至的为长远考虑,为公司谋取利益的时候也是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现金不会因为网络时代的发展就此消失,但是也不会影响虚拟货币的盛行。只是数据的变化,只是网络的操作,大多数情况下代替了人为的工作,这是未来必然的发展方向,所以我们要紧跟脚步,适者生存,适应社会的发展。金融市场的发展是一体化、证券化、创新的趋势。随着网络技术和卫星通信的使用,已经把分散在全国各地的经济贯穿在一起了,之间的传播调动尽是一个数据的转变,几秒之内便可完成的,不受国籍、货币面值的影响的这样的一体化全球经济市场。在债务危机的情况下,银行贷款的收缩,让不少筹资者纷纷转向证券市场,一系列金融工具的出现,也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发展,信息技术也能处理市场很大的交易,及时处理信息,对新情况作出反馈。金融工具和金融业务也在不断创新。在未来交易主体的变化可以是家人、企业或个人,买卖身份也可互相转换。21世纪后,国家经济快速发展、不少海外留学的学子选择回国创业,同时带回大批风险投资,极大催化中小企业的成长,促进国内创业热情。带动国内投资业的发展。金融行业发展也在进入高潮时期。 六、结束语 未来的财务管理方向我们也不能确定,但是肯定会收财务管理环境的影响,之后不管怎么样,财务都是在创新发展的路上,所以,之后,作为学生要更好的学习掌握财务管理知识,不断钻研。作为企业,要不断完善建全财务规章制度,不断培养人才,这样才能带动经济的发展。财务管理也是一场战争,是没有硝烟的战争,是知识的对抗,是深不见底的发展和进步,取长补短,不急不躁,规避风险。战略是企业的梦想,是企业未来要走的路,做正确的事,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追逐企业长期利益最大化。从古至今,企业管理不断创新,但是万本不离其宗,就是坚持我们的文化,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贡献,文化和经济是相辅相成的。财务管理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文化的发展,促进国家的繁荣发展。 作者:高播 单位:北京理工大学 财务管理学论文:高校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模式 一、原因分析 (1)教学内容多且对数理统计要求较高。《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学》课程,需要学生系统学习公共组织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计划、财务控制和财务分析的技术方法,熟悉我国政府组织、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规则,理论内容多,且涉及高等数学和统计学的相关知识,但其教学对象为非财会专业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生,该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对数理统计的要求并不高,再加上该课程的课时数少,以安徽师范大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例,总课时数仅为51个课时,为了保证知识体系的完整性,授课教师不可能对涉及到的高等数学和统计学相关知识进行详细讲解,导致学生不容易学,教师不容易教,学生缺少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理论教学内容多,实践教学内容不足。《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学》是一门应用型课程,实践教学是其教学过程的重要构成要素,但该课程实践课时数占总课时数的比例较低,以安徽师范大学2012级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为例,该课程实践课时数占总课时数的比例仅为17/51。实践教学内容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实践教学需要投入较多的经费去配备模拟实验室、购置仿真软件、安排师生参观实习等,而纯理论教学的经费投入则相对较少;其次,实践型师资缺乏,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作为新兴学科,其师资队伍非常年轻,青年教师们大多从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教学,没有机会接受系统专业的实践技能培训,缺少实际工作经验;再次,开展实践教学的单位大多需要任课教师自行联系,而该课程的研究对象为政府组织、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其实践教学基地的选择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加上政府组织和事业单位管理的特殊性,单凭任课教师自身能力,很难争取到学生观摩和实践的机会。 二、改革现行教学模式的建议 《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学》课程应完善现行的理论教学加实践教学模式,综合使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使学生由机械死板地记忆转变为积极主动地思考,使学生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提升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1.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辅相成,不能偏废。《公共组织财务管理学》是应用型课程,因而有人以“学以致用”为目标,认为实践需要什么理论就讲什么,这使得理论教学缺乏系统性[2]。理论是实践的基础,对实践起指导作用,在该课程的理论教学过程中,应系统地教授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使学生掌握课程的整体框架;而实践,一方面可以使学生认识到理论知识对实际工作的作用,意识到自身的不足,调动自身的学习积极性,另一方面可以使教师结合实际,完善自身对理论的认识,并结合用人单位的需求,调整教学内容,提升自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能力。2.教学方法的多样化。课程本身并不具备教育的动力,它只有借助于讲授的方法才具有教育的效力[3]。教学方法的多样化,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提升教学效果。传统的教学方法大都是教师主导的填鸭式的课堂讲授,这种教学不能调动学生的内在积极性,要发展学生潜在的才能,必须在当前应用型大学的教学中开展有效的实践教学方法[4]。任课教师应结合每个课时的教授内容,在传统的讲授法、练习法等理论教学方法基础上,灵活使用案例法、实验法、参观法等实践型教学方法,帮助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基础上,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运用到实践中,使其认识到理论学习的重要性,提高其学习兴趣,培养其学习能力。多样化的教学方法体系见图1。讲授法可以向学生系统讲授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练习法可以督促学生课下复习和巩固教师课上讲授的知识,促使学生独立思考,讲授法和练习法是该课程教学的基础,是灵活使用其他教学方法的基础。同时,由于学生缺少对政府组织、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了解,很难真正理解其财务活动内容,也不能深刻认识到学习该课程的重要性,所以通过参观法,带学生去公共组织财务部门实地观摩,并通过在实验室里利用仿真软件进行模拟操作,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际动手能力。案例法是理论教学方法和实践教学方法的结合,学生通过课下查阅资料、小组讨论,课上讨论、发言,课后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等形式,和教师共同参与案例的分析讨论,可以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3.教师自身实践能力的提升。目前该课程授课教师多为青年教师,缺少社会实践经历,很难驾驭实践教学方法,不能解决实践教学活动出现的问题,因此,高校应出台鼓励政策,对教师外出参加社会实践给予经费支持,并制定相关考核机制,将教师参加社会实践作为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的硬性指标。教师可以挂职锻炼、顶岗培训、产学研合作、志愿服务、调查研究等方式参加社会实践,丰富其实践教学内容,提升其实践教学能力。4.建立校地合作的校外实践基地。借鉴国外校地合作办学的成功经验,在高等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日益密切的今天,地方高校必须改变过去相对封闭的教学模式,加强与地方合作,才能全面提高教育质量[5]。由于该课程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单凭授课教师个人能力,很难联系到去公共组织实地参观的机会,需要高校领导充分整合校友资源,与当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联系,为该课程搭建实践教学的平台,建立起互惠互利的校外实践基地。各类公共组织为学生提供参观、实践场地,为教师提供挂职锻炼、顶岗培训、志愿服务、调查研究的机会;高校利用自身的人才和技术优势,为公共组织进行人员培训、提供咨询服务,还可以聘请公共组织的相关人员来进行实践指导。 作者:钟颖 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财务管理学论文:双语教学对财务管理学的价值 我们目前的高校数量不少于1500家,开设财务管理或经济类专业的高校占到总数的20%以上,其中绝大部分高校的财务管理专业教学大纲基本雷同,没有高校特色,国际接轨性较差,因此有部分高校开始尝试其他方式比如用其他语言进行专业课的介绍,希望学生能够掌握专业知识,同时还能够具有一定的专业英文知识,能都用英文看,听,读相关的专业文献和专业知识,培养现代化的新型人才。目前,我国高校开设的双语财务管理教学都处在摸索阶段,暂时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因此本文在总结前人经验,教学实践和学生反馈的基础上,针对双语教学提出自己在教学中的几点看法。首先,国家高等院校的财务管理专业,为社会培养大量准财经人才,然而在教学过程中我发现,很多学生只是单纯的记忆公式,模型和定义,对公式,模型的来源根本不了解,练习考试只靠平时记忆,考过就完全忘记,完全不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但是如果能够了解公司的来源,推导的过程,那么学生的记忆将会保持较长的时间。 但是财务管理的相关知识大部分是由国外传入我国的,大量的模型等都是采用英文字母表达的,很多学生不了解专业英语的知识,因此对于这些专业模型很头痛。如果引入双语教学,这些问题就能被很好地解决,学生能了解知识的基本起源,能对知识保留较长的记忆时间,还能根据相关的知识,自己推导相关的模型。国内教材侧重于演绎———即从基本的概念、原则或公理出发一步一步地推理,而国外的教材侧重于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因此引导学生逐步往自主思考的方向发展,利用双语教学的机会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而不是单纯的告诉学生题目应该怎么解答。其次,现在很多企业不光“走出去”,还能把国外的企业“引进来”,不管企业处于国内还是国际的环境,财务管理和会计学的发展都逐渐和国际接轨,需要财务人员不仅仅熟悉我国的会计制度,还要能够了解国际会计制度,编制英文状态的财务报表。而专业的财经词汇的翻译和普通的大学英语的词汇翻译往往相差很远,比如“balance”这个单词,一般普通的词典给出的意思就是“平衡”,而实际这个单词在财经中特指“资产负债表”,两者翻译结果大相径庭,不是专业人员根本不了解。因此,为培养专业的财会人才和国际接轨,我们有必要开设财务管理的双语教学,帮助学生尽快的熟悉国际财务的基本流程。 第三,我们的大部分学生对英语本能的就有一种抵触情绪,很多同学都基本不敢开口英语,跟有甚者直接说看见英语就头疼,这和我们平时没有机会开口说英文,学习英语就靠死记硬背有很大的关系。其实英文很好学,只要我们多加练习,多开口,英语就和我们的母语一样简单。因此,我觉得开始双语教学的同时,还能锻炼学生的听力,同时尽量给学生创造练习口语的机会,使得他们不仅能够用英语表达日常生活,还能够用英语做专业的称述。目前很多大型跨国公司招聘都是采用英文面试,从日常交流到专业介绍,因此,开始财经双语课程也是迎合时代的人才发展需要。前文我们论证了开始双语教学财务管理的必要性,下面我们论证开始双语教学的可能性。 首先,我们目前经济发展迅速,大量跨国公司进入,大量的国外的财经专业知识被带入我国,同时我国也有大量的学者出国深造,能过接触和学习到较为系统的西方财务管理知识体系,因此从知识储备的观点看,我国高校不缺乏能够用双语进行教学的专业人才。同时,各种翻译的书籍在市场上也能被找到,教材的选取非常丰富,而且互联网极大的帮助了我们,各种我们需要的知识都能在互联网上被找到,同时当面选取大量英文教材的时候,还能帮助我们吸收国外教材的优点,尤其是吸收最新的教学内容。 其次,各个高校目前的教学环境有很大的改善,计算机的运用在教学中屡见不鲜,听力,图片,影视文件等各种崭新的教学工具在教学中也被屡屡使用,不仅能帮助我们更好的教学,也能让学生更好地自学,培养学生的主动阅读能力,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利用多媒体教学一方面可以节省时间,加快教学进度;另一方面可以增加信息量,并且形象生动,加深学生学习的印象,有助于学生对讲授内容的理解。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通常国外原版教材配有相应的教学软件、光盘和网上教学资源,可以帮助学生理解、拓展和深化课堂教学内容。同时设立互联网,网上有中英文课件、英汉对照词汇表、习题集、模拟试卷等学习资料,建立了师生交流平台,学生可以在线相互提问,相互回答,也可以向老师提问,老师在线回答。利于学生自主学习,增加学生与老师交流的机会,提高了学习效率。 第三,目前有很多高校和海外的高校开设了联合办学的项目,不管采用“半外型”还是“全外型”教学,都力争使学生能够熟练的掌握专业财经英语的知识,这对高校采用双语教学也是一个很好的促进因素。综合以上的几点,我们觉得高校既具有开设财务管理双语教学的必要性,也具备双语教学的可能性。但是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存在的几个问题。 首先,教师的匮乏。目前开展双语教学的高校毕竟是少数,大部分高校依然使用中文开展财务管理的教学,能够熟练使用双语教学的高校教师人数比例很小,所以能后被双语教学的学生数量很不高。 目前高校的教师中,按照最乐观的估计,能胜任双语教学的教师不超过10%,而在不发达地区,情况更不乐观,因此,小班教学不现实,基本大班教学。第二,资金的匮乏。双语教学最好需要使用英文原版教材或材料,而英文原版的书籍价格一般较高,一般都在三位数以上,不管对学生还是对高校都是一笔比较大的开销。双语教学所需的成本远高于普通教学,学校方需付出更多的成本,学生方也同样。第三,学生的基础不同。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同,导致对英语的教学投入也有所不同,经济发达地区的学生普片英语基础较好,能够快速的适应双语教学,而经济不发达,特别是农村或者偏远地区的学生英语基础普片较差,有的甚至完全听不懂简单的英文,因此,大班教学效果很差,但是由于师资力量的匮乏,小班教学也很困难。因此,我们面临两难的地步。如果从教学效果来说,尤其是双语教学的教学效果,小班教学的效果肯定要高于大班教学,能够给学生充分的机会去锻炼口语和提供更多的交流机会。 综合我们目前面临的各种情况,我们认为,全面推行财务管理的双语教学确实存在不小的难度,但是如果有条件的高校能在适当的基础上推广财务管理的双语教学,能帮助我们的学生同时掌握两门知识,培养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双语教学无论对教师。还是对学生,都是一个挑战。一方面,教师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有相当的英语水平。给学生树立很好的典范;另一方面。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给学生营造出一种互动环境,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中来。双语教学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必然趋势,是教育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举措。在进行财务管理双语教学的探索中,要认识到教学质量的提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教学改革中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入实践,逐步探索出高效的财务管理双语教学模式。 作者:翁旻徐仲达单位:淮阴师范学院经管学院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的举措 一、财务管理课程的建设目标 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的目标是吸收国内外名校的财务管理前沿观点,运用新的教学理念,充分利用网上资源,在教学内容与体系、教学手段与方法等方面,进行创新与改革。主要包括:第一,在教学内容上,吸收国内外名校的财务管理前沿观点,反映财务管理理论和实际应用的最新动态,不断进行更新,不断拓展财务管理学科的内涵和外延,实现与其他交叉学科的合作,从理论知识、技术能力等方面不断丰富教学内容。第二,在教学方式上,以目前的多媒体授课、在财务实验室开设的财务管理课程设计为基础,充分利用网上资源,在教学手段与方法等方面不断进行创新与改革,与不断丰富的教学内容相适应,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教与学的互动性,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二、财务管理学教学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的教学内容财务管理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所以,财务管理的内容应该与财务管理的实践紧密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丰富理论,但是财务管理已经脱离中国实际。如何让财务管理的理论更加贴近实际,这是目前对我国财务学界提出的一个新的挑战和要求。 2.财务管理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传统上,在财务管理教学中教师往往采用讲授法或注入式教学方法,主要以教师为中心,以黑板和粉笔为工具,侧重教学内容的讲解与传授。虽然教室能够比较容易完成教学任务,但是对于学生来说,学习效果并不好,学生只是被动地听讲,而不能很好地融入到课堂中去。对于这种单方面的信息传输方式来说,其最大额问题是缺乏师生之间的双向交流,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也不能很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学习的创新精神。学生的学习潜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其结果必然无法满足社会对应用型财务管理人才的需求。为克服讲授法的缺点,不断推进财务管理教学方法的创新,教师应该尝试多元化的财务管理教学方法。 3.财务管理的师资建设目前,教师大多缺乏实践经验。由于财务管理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所以,它对财务管理的授课教师提出了一个较高的要求,那就是除了应该具备一定的相关专业的理论功底以外,还应该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论联系实际,把财务管理课程的内容讲深讲透。 三、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的内容 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要运用新的教学理念,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该将学生作为主体,才能与现代企业对财务管理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相适应。应着重完成以下几项工作:教学资料建设;教材建设;实践环节建设;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学课程的网上教学系统和教学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应把握专业发展趋势,不断丰富与完善教材建设。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坚持科学务实原则,编写或选择适合本校学生使用的教材。根据教材配备相应习题与案例等。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应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革教学内容。跟踪和搜集国际学术最新成果,结合我国的实际环境,积极开展财务管理前沿问题的研究,及时把教改成果、科研成果和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引入到教学中去,同时根据实务界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教学内容的更新。 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应结合课程特点与变化,创新教学方法。积极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交流,使双语教学、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等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财务管理学课程建设应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实践教学,完善实验室的建设。有针对性地购买国内外上市公司数据库、公司财务管理应用软件,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环境,不断丰富与完善财务管理课程网上资源;形成一个体系完善的财务管理教学案例库;进一步优化课堂教学条件。 另外,还应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中青年教师的专业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继续加强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培训;继续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财务管理课程建设的具体内容应包括: 1.教学内容方面(1)教材建设。在选择了适用的财务管理教材之外,还应该有配套的辅导资料,便于学生自主学习,掌握重点,解决疑难,拓展思维。在教材的相关章节还应附加有财务热点问题、著名案例分析和最新财务制度等等,便于激发学生兴趣,了解最新动态。对于教材的系统性结构、现实性范例、思考题等等方面都应严格把关,应适合本校本科层次教学,有利于传授基本的财务理论与知识,培养基本的财务技能与技巧,同时还应将已取得的财务管理方面的科研成果融入到教学过程中去。(2)财务管理实践教学教材。配合“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针对财务管理的特点,加强财务管理的实践教学,应积极编写财务管理方面的实践教材。(3)课外参考书籍阅读指引。为了促进学生变被动为主动地学习,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应该不断丰富给学生指定的参考书籍目录,在校园网上建立财务管理课程网站,并将书籍信息、评价和相关资源链接公布在课程的网站上,方便学生学习和查阅。 2.师资队伍方面(1)学术成果。可以由学科带头人带领课题组成员,跟踪和搜集国际学术最新成果,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财务管理前沿问题的研究。(2)教学能力、教师授课质量。组织讲授同一课程的老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交流心得体会;建立集体备课制度。结合学校每学期期中学生评教、专家听课以及同行听课等环节的成绩的反应,在教研活动中对突出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提出解决措施,保证教学效果的稳步提高。(3)培养计划。注重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中青年教师专业业务能力;继续加强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培训;继续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国内学术交流;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教学管理制度方面(1)建立完善集体备课制度。(2)不断提高教师专业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继续加强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培训;继续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国内学术交流;保证教学效果的稳步提高。(3)建立教学效果监测和反馈。结合学生评教、专家听课以及同行听课等环节的成绩,在教研活动中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及时提出解决措施,保证教学效果的稳步提高。 4.教学媒体方面(1)多媒体教学。为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根据学生的特点,继续完善PowerPoint电子教案。课题组准备巧妙地结合财务管理课程教学的特点,在财务管理课件设计中大胆地尝试以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主体的先进技术,比如,采用超文本技术、动画、视频播放、水晶易表、流媒体技术等。(2)借助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实现网络教学。制作财务管理课程网页,开发一系列网络学习资源,如课程介绍、课程特色、教学大纲、教学教案、课后作业、模拟试题、参考文献、相关案例等,为学生自我学习和完善提供良好的条件。(3)案例教学。财务管理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强较强,除了掌握理论内容之外,还应让学生掌握其实际应用。基于此,应该针对不同知识点设计案例,进一步完善案例库。总之,通过财务管理课程建设,不断完善教学内容和体系,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以便更好地达到教学目的,把学生培养成具有较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的经济管理人才,为我国的经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作者:刘春王晖单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管学院 财务管理学论文:小议财务管理学教学方式的梳理 一、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模式的梳理 笔者综合了学术界的一些观点并结合财务管理课程的特点和教学经验,认为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的基本模式和方法包括课堂授课式、课堂讨论式、虚拟现实式和ERP沙盘对抗实训等模式。 (一)课堂讲授式 课堂讲授式是指教师在课堂通过情景案例的讲解以传授课程内容。课堂讲授式的本质就是案例与基本理论相结合,构成一个完整有机的教学体系。依据教学内容的不同,课堂讲授式可以分为案例讲授式和理论阐释式两种形式(王家启,2009)[3]。案例讲授式是通过典型性的案例,与学生共同分析、逐步引出所蕴含的理论,用案例来说明基本理论;理论阐释式是由教师先讲透基本理论,然后通过案例对照分析,印证理论的正确性,以理论阐析案例。具体到财务管理教学实践,课堂讲授式可以采用列举式、讲评式和讨论式等形式进行。列举式最为简单一般,就是在讲授基本理财原理时,根据理论需要枚举相关案例,结合情景案例进一步深化理财原理。列举式教学所需案例虽然简单明了,但却能直接明白地说明理论内涵所在。我们在讲授资金时间价值、风险价值等理论时,可采用这种方式。讲评式是指为了使学生深入理解理财原理的深刻内涵,掌握理财活动的内容和理财方法,以及让学生熟悉财务决策的程序和决策方法,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对所引案例进行深入细致地剖折,并在剖析案例的过程中说明相关财务理论的运用和实现,以及财务原理和财务方法的逻辑推导过程。在讲授筹资方式的选择、资本结构的决策、财务杠杆的运用和股利分配政策等内容时,可以使用这种方法。讨论式是引导学生讨论案例,让其独立思考,自由表达见解,然后老师总结理财理论。 (二)课堂讨论式 课堂讨论式是指为了实现培养学生表达能力、创新能力和理财能力等综合能力和素养,教师根据相关教学内容,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的教学模式。根据讨论方式的不同,课堂讨论式可以分为理解式讨论和研究式讨论两种形式。理解式讨论一般是在系统性财务知识讲解之后,为了巩固和加深理财原理和理财方法的重点和难点,教师根据知识体系中的相关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内容完整、结构简单的情景案例,组织学生讨论和分析。讨论式教学一般可分为教师讲授课程基本内容、提出典型案例组织学生讨论和教师总结点评三个阶段。研究式讨论的情景案例一般难度较大,波及的相关财务知识也较多,教师一般会在课堂讨论之前进行事先布置,提供难度大的综合性案例的相关素材;学生要在课下充分获得相关资料,进行小组之间的讨论分析,根据分析结论撰写案例分析报告;各小组或个人再进入课堂进行专题讨论(罗真等,2005)[6]。相比较而言,研究式讨论更多地具有研讨课的性质,其在实施的过程式包含教师提出案例、组织学生讨论、学生发表见解、教师总结点评等四个基本步骤。可以说,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课堂讨论,都是传统教学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产物;课堂讨论也更加关注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是对传统“填鸭式教学”的突破。当然,教师的引导作用,要始终如一地贯穿在课堂讨论过程中,要使课堂讨论始终围绕相关财务原理和知识,并能解决相关的财务问题,同时达到预期财务管理教学目的(宋媛媛等,2006)。在讲授公司治理问题、资金的筹集管理、营运资金的管理和企业并购等财务管理内容时,均可采用课堂讨论式。 (三)虚拟现实式 这是一种虚拟理财现场的教学形式,即组织学生模拟假想企业中财务管理人员,在模拟的市场环境下进行各项理财活动,以追求假想企业价值最大的目标。在虚拟现实的教学过程中,学生要进行市场调查,要仔细分析来自企业内外部的数据资料,在种种正式与非正式的动态环境下做出各自的判断,经过不断的讨论磋商、会议协商等集体决策的程序后,从而做出虚拟企业现阶段理财活动最优决策方案。虚拟现实式的教学模式实现了学校与社会相结合、课堂知识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理财知识与理财实践相结合,其真实、直观、感性的特点不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也使学生在理财实践中更加清晰明白实践知识的来源与出处,强化了对财务原理的题解和认识。在虚拟企业的感召下,学生熟悉了理财过程和决策程序,锻炼了财务技能及驾驭能力,明白财务人员的角色地位,把理财原理和方法等的学习与实践企业理财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培养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能力。现在很多学校已经建立了模拟股票市场,供学生体验证券投资之情境,我们也可以建立筹资谈判、投资分析、财务分析等模拟实验室,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学习感受。 (四)ERP“沙盘”对抗实训 EPR(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沙盘”对抗实训就是以独特直观的“沙盘”来模拟企业生产经营运行全过程,让学生在虚拟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从事筹资、投资、分配等一系列财务活动的一种竞赛式教学方法(王颖梅,2006)[7]。在沙盘之上,学生被分配在若干个相互竞争的模拟公司里,分别担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销售总监、采购总监、生产总监等重要职位,根据对市场需求的预测和竞争对手的动向,决定模拟公司的产品、市场、销售、融资、生产等方面的长、中、短期决策,年末用财务报表的形式体现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营成果又决定下一年的市场份额,这样年复一年地进行持续经营。ERP沙盘对抗实训基本再现了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将“企业”搬进了课堂。在沙盘之上,企业的现金流量、产品库存、生产设备、银行借贷等指标清晰直观,学生感受到现场逼真的实战气氛;学生在模拟企业实战时,会遇到企业经营中经常出现的各种典型问题,如充满风险的市场(产品)定位选择、生产时序优先安排决策、市场信息综合分析决策、市场竞标策略选择、资源配置与规模发展的平衡等等。针对出现的问题,学生必须通过团队共同分析、找出对策和组织实施。ERP沙盘对抗实训融角色扮演、案例分析和专家诊断于一体,其最大的特点是“在参与中学习”。在接近企业实战的对抗中,学行经历了企业经营中常出现的各种典型问题;在团队的合作中,加强彼此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突显了团队的协作精神,培养了他们作为企业管理者所必须具备的能力。上述四种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模式各有特点,也各有侧重,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的具体内容,自行选择某一方式,也可以综合运用。财务管理案例教学没有固定的模式,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更能切实地提高教学效果,更能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模式的共性 (一)创设教学情境,激发学习兴趣和提高综合素质 财务管理学教学目的之一是让学生了解企业真实理财情境,了解财务决策的过程,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团队协作的能力。案例教学正是将企业的管理情境带入课堂的一种载体。案例教学的优秀就是创设一种情境。理财原理和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财问题的讨论、理财方案的制定等都是围绕着案例进行的;财务个案让学生更加清晰地理解了相关财务理念、和财务管理方法,同时财务案例问题的解决培养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在案例分析和讨论的过程中,学生在对具体案例的分析促使其在学习过程中更加积极主动,能够高度投入到事先安排好的一系列精心设计的案例中,也能在教师的组织下分析企业系统特征,根据案例所提供的信息,身临其境地进行思考、讨论与决策,从而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的巧妙结合(潘广伟,2012)[8]。 (二)解决开放性问题,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案例教学是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模式,这是与传统“填鸭式”教学的本质区别。案例教学的开放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案例教学将学生置身于特定的情境中,学生要在信息不对称和动态变化的复杂环境中作出独立的判断和选择。不划框架的自由讨论锻炼了学生综合运用财务理论和财务方法的能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张惠娟,2007)[9];不受限制和没有标准的答案,使学生富有创造性的能力得以表达和发现,使学生与众不同的个性与才能得以展示;第二,案例教学是“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参与式学习”,是强调学生“会学”了多少,而非“学会”了多少的学习(赵洪,2006)[10]。无论是案例分析,还是问题的解决,都没有标准答案。在教师有意识的引导下,学生个人或者是通过群体合作方式积极寻找多种解决问题的途径的过程,表达自己不同的观点与挑战他人观点的过程,都强化了学生的“深度学习”的能力。也就是说,案例教学不仅仅是传授知识,其更为关键的主旨在于让觉学生学会如何学习(tolearnhowtolearn)。第三,案例教学的过程,通常是一个由个人小组大组的有效合作和相互沟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学生都要学会与他人进行有效地沟通,要学会尊重他人观点与不同意见,还要学会聆听和说服他人,在这个过程中,强化了学生个人的沟通能力和说服能力、也锻炼了学生团队合作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 (三)转变了教师与学生在课堂上的行为方式 案例教学是对传统的“一支粉笔、一块黑板”老师讲和学生听的“满堂灌”、“填鸭式”教学方式的变革;也是由“授人以鱼”被动学习到到“授人以渔”主动学习方式的转变。传统的教学方法,就是教师在讲台上自我表演,学生充当看客或听众。所谓知识也好、信息也好,都是从教师到学生的单向流动(别敦荣,2009)[11]。这种方式缺少民主、平等的师生互动,教师因为优先掌握知识而成为课堂的优秀,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知识,从而使教学的关注点偏向教师的“教”,而忽视了学生的“学”。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角色发生了转变,他们是案例的设计者和引导者,是教学的促进者、推进者和辅导者。这样,教师由知识的输出者逐渐转变为学生自主学习的指导者,教师由传统和法定的“外在依附”权威向由感召的、专业的“内生生成”权威转移(张良才等,2003)[12]。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对财务理论的硬性灌输和抽象宣讲变成了一个个蕴含丰富理财务原理和理财知识的案例情境,学生也由之前的宣讲式教学的“旁观者”转变为主动探究知识的“主导者”。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要独立思考情景案例的缘由问题所在,要利用自己已有的知识和能力去分析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答案;遇到自己知识不能解决的难题时,学生可以通过小组讨论、亦或是团队合作的方式积极探索,不断地超越自己已有的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以找到更加合理的、更为见解性的和富有创意的解决方案。所以,案例教学使教师与学生在课堂中的地位发生了实质性的迁移,从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 三、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模式对教师和学生的挑战 (一)对教师的权威心理和执教能力提出的挑战 传统的财务管理教学注重理财知识的传授,课堂教学方式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师把自己定位于“传道授业解惑者”,他们习惯于自己是知识的拥有者,认为自己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他们认为只有在知识储备方面优于学生,才能驾驭学生和课堂。案例教学不同于传统教学模式,它是借助于情景案例进行“教”与“学”的一种开放式的教学模式。案例教学的情景案例不仅对于教师来说是新的,案例中所波及问题的解决方式和解决办法,也因其多变性和多元性,让教师处于不断地学习过程中;案例讨论的分析与辩驳对于教师来说,也是一次次新的尝试。所以,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不再是知识的先知者,也不再是问题的解决者,更不是课堂的操纵者。学生可以利用先进和资源与渠道获得更多的知识,学生也可以学习和掌握更多的信息,甚至是一些教师都不具备的信息与知识。这样,教师不再是知识的权威与主导,师生之间的交流由自上而下的交流转变为的探讨式的平等对话;师生之间的关系也由权威性领导转为向非正式的平等对话。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的重点在于培养学生学习运用财务知识、提出和解决财务问题的能力。教学过程中如何设计恰当的案例情境,如何引导学生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地思索和探讨,如何把握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和团体合作,诸如此类的种种问题,对教师来说是新的挑战。首先,财务管理学案例教学不但要求教师具备扎实的财务管理理论知识,同时也要求他们精通财务管理的实践经验,只有具备了这些知识和能力,教师才能对财务案例有准确的把握和恰到好处的分析,才能对学生的案例剖析进行画龙点睛的点评;其次,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是案例分析的组织者、引导者,是课堂讨论的参与者和控制者;是案例分析讨论结果的评判者,多重身份与角色对教师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要有效组织、积极引导、适当参与,并对进度做有效控制,才能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最后,案例教学还要求教师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技能。案例教学是教师口头表达、语言功底、非语言行为举止和现代化教学设备运用等综合能力和与学生沟通力的体现,教师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才能驾驭好案例教学。 (二)对学生的学习心理和学习方法提出的挑战 传统的教学过程,也是教师把“包装”、“封存”好的课程内容和书本知识原封不动地“填倒”到学生嘴里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只是被动的接受老师灌输的知识,而不必独立思考与自主构建(张良才,2003)[12]。学生接受的知识是封闭式的,所完成的作业是具有标准答案的,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自我判断完全被限制,学生的主动能力和想像能力也被圈禁。案例教学不同于传统的“填鸭式”教学,他激发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生可以在没有标准答案的情况下天马行空,也可以在没有规定资料的情况下涉猎大量与专业有关或是无关的知识;还可以通过团结协作和相互沟通寻找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还可以大胆存疑、大胆论证自己的观点和辩驳他人的观点,所有这些问题,对于他们而言,都是新的挑战。财务管理案例教学的课堂讨论,要求师生间进行平等的对话与探讨,这对于已经习惯于被动接受知识的学生来说,要让他们有效地参与讨论与研究,不仅需要教师的引导,更需要学生自己转变已有的思维习惯,改变自己的惰性,突破自己的胆怯与被动,让学生从听讲到对话,从盲目的接受转变为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这些学习方式和行为方式的转变,对于学生而言,都是巨大的挑战。 作者:王艳林李平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模式分析 财务管理学课程,是进行财经类专业人才培养的优秀课程。为适应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校需要根据当前的形势进行创新改革,其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式,也随之应不断改变。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对于学生的学习,是一项创新型的学习观念,是一种建立在知识形态上的教学,需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交互中完成教学探索。 1.财务管理学课程交互式教学设计 建构主义,其实质就是一种关于知识以及关于学习的一项理论,这项理论主要包含的要点为:什么是学习?如何进行学习?通过这两点,我们可以得出一些启示,学生能够汲取的知识,是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建构的,不是单纯的依靠记忆学习的。本文主要就是基于建构主义的理论,将财务管理学课程,进行创新型的设计,进行教学目标、创设教学情境、设计学习策略、设计学习资源的一整套的教学设计模式。1.1确立教学目标交互式教学模式框架下的第一步为确立教学目标,也就是建构主义含义中提出的第一点什么是学习,先围绕主体提出问题。例如,在学习财务管理学知识时,要注重对学生知识的积累以及基本技能的培养。但是,对于高级财务管理知识而言,其主要就是针对学生的应用能力而言的。学生能够通过学习,真正的将其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对于今后解决实际的财务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教师对于一些财务领域中,最新的、最前沿的知识,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渗透,通过这些材料组装成实际案例,更好的实现财务管理的教育目标。1.2创设教学情境财务管理学的交互式模式,对于教学设计中,是一个关键的环节,也就是说,要保证教育目标的实现,就需要和实际情况相结合,避免出现类似情况的发生。例如,对于财务管理学这一课程中财务分析这部分的内容而言,可以选择青岛啤酒作为教学案例,对一些有积极欲望的同学,按照相应的要点进行分配。对该公司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以及今后的发展进行综合的分析,每个小组可以自由的发挥,可以选择横向对比方式,也可以纵向对比,也可以从新的角度进行。通过这个教学案例的情景分析,学生就会对财务管理学的知识产生浓厚的兴趣,不断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探索力以及学习力。此种模式,生活化较强,对于学生的实际生活也异常贴近,由此助于学生理解教学目标,消化教学目标,进而积极主动地进行学习问题的探究,获得活学活用的能力。1.3设计学习策略财务管理学课程,其综合性以及系统性特征明显,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在进行设计中,教师应当作为学生教学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对于学生在学习中的学习过程,要不断的渗透,不断的教学,进而保证学生主动性的发挥。俗语云,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如果学生在学习中,遇到一些学习上的障碍,作为教师,就应当是一个帮助者的身份,促进学生进行问题的解决。在学习策略设计中,主要分小组进行讨论,然后由小组代表发言,不同学生对问题的看法和理解经常是千差万别的,必然会产生不同的答案或思路,形成了一个交互式的学习环境,这种差异本身就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学生在相互交流中能够得出最正确的结论,或掌握多种解题思路,取长补短,体现各自的价值。1.4设计学习资源财务管理学课程的学习资源设计内容包含两大部分,一是包含信息资源,二是认知工具。信息资源主要是指信息传输的形式,多媒体就是财务管理学课程应用最多最广的一个信息资源,因为多媒体具有充分展现情景教学的优势,让学生一目了然,更加便于理解。认知工具主要包括数字图书馆和财务活动模拟软件。这里主要强调财务活动模拟软件的重要性,虽然它是简单的模拟软件,但对实践性教学来说非常重要,一般此类软件在很多企业中被使用,或者各方面功能接近或类似与企业所使用的ERP软件,学生对于一些应用软件,应当熟练地掌握,这对于今后进入实际的企业中工作,能够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教师在教学中,使用交互式教学,还要结合企业独有的社会背景以及文化背景。 2.高校财务管理学课程采取交互式教学的举措 2.1将学生作为课堂的主体财务管理学交互式教学,其目的就是对学生的主体地位进行强调,保证学生在角色活动中,属于一个积极的参与者以及知识的构建者。通过和实践相结合,让学生参与到实践中,通过讲述形式,发问式提问,有效激发学生的积极思考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明白知晓此种实践应用的是何种原理,此种实践培养的是何种能力。为了给学生创设教学情景,在教学设计中,教师准备一些必备的资料,下发给学生,引导学生边学边做,在积极的交互式的学习环境中完成他们的学习任务。需要我们注意的是,由于学生的起点,以及学生的接受能力,有着很大的差距,为保证整个课堂内容都能够被学生理解和接受,教师在教学设计中要注意分层次导入,使基础差反应慢的学生能够跟上大部分学生的节奏,促进学生与学生以及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交流,更好的提升课堂的教学效果。2.2建立轻松的师生氛围财务管理学交互式教学对师生定位是一种更科学的定位,打破了传统的学生对教师怀有的敬畏的心态,而是更多的以平等的身份,以一种亦师亦友的关系,加入到教学活动中。这样,学生就会处于一种宽松的状态,更好的对其思维进行发散式展开,使得在情感上促进学生,早日的完成和谐的人际关系。教学过程中,教师卸下权威的包袱,学生摆脱服从式的被灌输的模式。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成为学生在学习道路上的组织者和领路人,通过课堂提问,分组讨论等方式大胆地进行师生交互式交流,教师通过听取学生的观点和在问题上的出现的分歧,师生齐心合力进行进一步分析探究,促进学生生成对意义的建构。这样一来,一方面实现了教学目标,达到了教学目的,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把握教学设计的重点。2.3财务管理学课堂以多媒体技术为辅助多媒体教学应用是借助信息技术的力量实现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学生与机器之间的交流,相比其他教学手段有其无可比拟的优越性。通过教师的教学设计,综合运用文字处理、图片、声音等进行图文并茂地将教学目标及内容展示出来,更好的为学生进行教学情景的创设,这样对于一些枯燥的学生环境,也就带来了很多生机以及活力,更好地为学生的思维提升了更广阔的空间。将多媒体技术应用到高校财务管理学交互式教学模式中,进行辅助课堂教学,是广大教师频繁运用的教学手段之一。多媒体教学给予了财务管理学交互式教学课堂直观的学习氛围,大大节约了教师板书时间,使得学生在笔记抄录上更便捷。特别是像ERP软件之类演示性的教学内容,方便,直观,清楚,明了,可以获得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2.4实行校企合作,让学生参与企业实习体验财务管理工作据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学生上课不在状态,开小差的现象,特别是随着智能手机的全面普及。学生上课玩手机,睡觉屡见不鲜,也成了很多教师特别头疼的一件事情。透过现象看本质,造成该现象的主要原因不仅有学生的责任,教师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教师在教学设计中备课依然沿用传统的学科体系的课程教学,知识传授以填鸭式教学为主线,学生只是知识的被灌输者,枯燥无味的教学内容和方式,难免提不起学生兴趣,导致学生听课注意力不集中,玩手机,睡觉,聊天等。久而久之,教师和学生都形成了应付了事的态度,达不到课程的教学效果在情理之中。所以,教师可以适当改变教学策略,引导学生进行一些行之有效的实践性教学。例如,可以多开展一些校企合作的实习活动,让更多的企业为学生的实践学习搭建平台,让学生不会觉得财务管理学这门课程是只重理论轻实践的课程。让所学知识能够学以致用,而不是纸上谈兵。在企业的实习过程中,教师应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对学生需要实习的企业背景进行讲解,掌握工作岗位的要求,让学生事先应了解工作岗位上中会用到哪些教学内容,然后动手操作,参与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流程。2.5改革考核制度当前阶段,财务管理学课程考核,主要依赖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考评,这种考核标准统一化归,没有针对性,这样的考核制度显然是不合理的。在比例上,平时考核占得比重太小,所以很多学生认为平时偶尔逃学,不写作业之类是小事,把重心放在突击对付期末考试上。试问平时都没学好,期末考试的效果能理想吗?更别提专业技能能得到提升了。因次,调整好平时学习过程与期末考试的比重,平衡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促使学生加强对平时的学习是非常必要的。学生出勤好,学习热情高,学习过程交互探究,自然也会促使教师教学方案的不断优化,从而提高了教学效果。结束语在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中,交互式教学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其主要理念就是强调以人为本以及自主学习,更好的创新学生的学习理念,符合我国现阶段市场经济下对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可以行之有效地提高学生财务管理的综合应用能力,是推进学生学习进程的重要手段,也对教师在教学设计方面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它的全面普及,需要各大高校相关教师和教育部门的检测与认可。 作者:李爱娥 单位:湖南信息学院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课程交互式教学模式分析 一、前言 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具体要求可知,高等学校在组织专业教学的过程中需要体现出教学的“个性化”和“自主学习”的两种基本思想,就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来看,需要对国家的教育理念进行更新,由此培养出能够独立思考问题、喜欢创新、善于沟通且十分注重实践的应用型人才,注重培养复合型的财务管理业务的专业人才,提升人才的管理水平。财务管理类课程学习的重点在于强调以人为本、自主学习和创新型教育理念的导入,以上三点十分有利于学生的课程学习。建构主义属于一种创新性十足的学习观,其主要特色是将学习者当做是知识获取过程中的一个能动性因素。财务管理课程具有多学科、综合性较强的学科,需要学生具备应用能力,因此不断研究建构主义理念下创新型的教学模式是时展的必然,也是提升财务管理了学生综合素质和教育水平的客观需求。 二、交互式财务管理学教学模式的理论基础———建构主义 建构主义指出,知识不全是单一的通过教师的力量传递的,多数情况下是很多学习者基于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利用获取知识的过程或者在其他人的帮助下,利用专项资料的学习或者通过意义建构的形式获取的。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指出,学习环境四个重要的组成要素主要是“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四部分,情境主要是利用学习情景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建构起度知识意义的构建;协作的作用发挥在学习的整个过程中,利用学生来组建学习小组的方式,教师和学生之间利用协作的方式来搜集和分析学习资料,根据学习资料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会话环节是学习过程不可缺少的内容,同时也是知识意义构建的重要方式,学习小组成员主要通过会话的方式来讨论问题,解决问题,将不同学生的思维成果进行分享,在此基础上完成学习的具体任务。意义建构是学生学习的最终目标,利用在学习过程中帮助学生理解的形式,使其认识到新知识,由此建立起新知识和旧知识之间的联系,由此可见,意义建构十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有利于培养创造性人才。 三、基于建构主义的交互性财务管理学教学模式设计 根据以上建构主义的分析可知,建构理论的优秀思想在于学习的主动性和交互性,文章根据建构主义的内涵,设计出一种创新性交互式的财务管理学课程教学模式,该模式的建构中心在于确立教学目标,学习教学情境的创设,有助于帮助学生学习滋苑设计和学习策略的设计,根据以上四点的分析和拓展设计出来的交互式教学模式服务目标是高等院校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 (一)教学目标确立 交互式教学模式设计出发点是问题的提出和对学生学习特征的分析,建立在财务管理课程学习上的目的主要体现在阐明并解决企业资金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数据分析,由此对学生群体的特征和学生的具体学习内容进行分析,分析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目标,尊重课程教学中教学目本身具有的体系特征,将其和预备技能、目标技能和学习态度等联系起来,锻炼学生的初始能力,由此确定能合理使用的教学起点和教学目标,根据教学的具体内容和学生的认知结构来决定是否继续采取交互式的教学模式。 (二)学习情境创设 就交互式教学的学习情境创设部分来看,该体系十分注重教学设计内容的凸显,在把握财务管理课程的教学特征基础上设计出和学习主体有关的且真实性较强的任务情景,例如,创设出真实的任务场景,生活化很强的企业融资情景,投资情景和股利分配的情景。在相对真实的环境中督促学生外化内部的知识。利用真实性很强的财务工作任务设计来实现任务的分析,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强的学习课程,由此提升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提升学生主动探究问题和获取深刻学习体验的能力。 (三)学习策略设计 由于财务管理课程的实用性很强,设计学习策略的过程中需要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和启发作用,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监控教师的教学过程,在教学中体现出学生的主体性,体现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进入学习进城之后的主要学习措施是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发挥学生自主性,提升学生学习企业资金管理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由此体现出学生在学习认知上的主体作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注重帮助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协作学习环境的设计作用在于基于学生资助学习的基础上选择小组讨论或者角色扮演的不同形式,利用不同的教学措施来帮助学生理解和深化其对资金时间价值、投资决策等认识;学习效果评价主要是评价学生和教师在教学中的价值体现,评价工具分别是学习自测和成绩管理的方式、作业评分、网上访问、学习反馈等,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状况评估教学模式的不足,及时补充其他类型的教学模式,由此完善交互式教学。 (四)学习资源设计 就财务管理课程的学习资源来看,其中包含信息资源、认知工具两方面,同时还需要会话和协作工具的支撑,信息资源主要包含信息传输的多种形式,多媒体的利用展现了情景教学的优势,教师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来强化教学效果,将财务管理过程呈现在学生面前,形象化资金管理的具体运作过程,简单明了,帮助学生理解。认知工具主要包含财务活动模拟软件、数字图书馆等。会话与协作工具主要包含共享文件、在线聊天软件等。除此之外,教师在教学过程还需考虑到使用交互式教学和企业理财背景、社会文化背景等层面的联系,分析以上几部分能够为交互式教学提供的帮助,充分利用学习资源充实教学。 四、结语 就交互式教学模式和传统教学模式相比来看,其十分关注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注重学生的课堂讨论,注重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为学生的学习提供更广阔的思维空间和想象空间,提升了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自主能动性,符合我国对人才的需求。 作者:蒋甲樱 单位:湖南科技学院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课堂教学质量提升策略 摘要:财务管理学作为一门理论与实践高度紧密结合的学科,在高职经管类专业中被普遍认为是一门教师难教,学生难学的课程。为了更好地提高高职财务管理学的教学质量,本文从教学材料的选取,教学体系的安排以及教师专业素养的培养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财务管理学;教学质量;高职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日渐体现,财务管理学作为高职经管类专业中的优秀课程,同时也是一门与实践紧密相连的学科,却在实际教学中被普遍认为难教难学。一方面,教师认为上好这门课有一定的难度;另一方面,学生学习过程中更是觉得难以消化,继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了难教难学的刻板印象。为了更好地让学生掌握相关的财务管理学知识,作为教师,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教学材料的选取 教学材料是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原材料。教学材料的质量直接决定了财务管理学课程的教学质量,因此在教学材料的选择上,教师必须十分谨慎。目前,市面上的财务管理学教材十分丰富,但质量良莠不齐。选用合适的高质量的教学材料显得尤为重要。同时,高职教育中财务管理学教学材料的选取有着自身的特点,具体来说,有以下一些特点:首先,实践性强。高职教育突出的特点就是实践应用性极强。因此高职的财务管理学教材必须突出强实践性的特点,使得学生不仅能够获得理论知识,更能够在实践中正确并有效地应用。其次,紧跟时代步伐。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使得财务管理工作者们的知识能够随时更新进步,财务管理学的教学材料也是如此。财务管理学是一门与实际紧密结合的课程,与时俱进的精神更要贯穿始终。再次,具有新颖性。脱离实际的枯燥的理论知识必定被学生和老师厌弃,良好的财务管理学教材必须具有新颖性,能够引人入胜,吸引学生更好地学习。尤其是案例的列示,更应该具有新颖性。最后,系统性。尽管财务管理学是高职会计专业的优秀课程,但是它也涉及了金融学、经济学、投资学、管理学等其他学科的知识,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因此在教学材料中除了体现财务管理学的理论体系外,也要注意其他学科的统筹规划。 2教学体系的安排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财务管理学的教学体系安排也是如此。由于课程课时数的限制,教师在财务管理学开课之前需要做一个详细周密的教学体系安排。一般而言,财务管理学运用最多的事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先期掌握牢固的专业基础知识,之后能够运用到相关案例中去,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学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对教授财务管理学理论知识的课时安排。课程教授的课时量安排和课程教学内容量的安排需要老师在熟悉学生学习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基础上进行统筹规划。其次,在对理论知识的讲解安排中,需要搜集相关的财务管理案例,教学案例的选取应该紧密结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学知识,能够将枯燥的理论知识加以应用和分析,案例的搜集应该尽量做到新颖合理。最后,教师在案例讲解过程中应该鼓励学生积极阐述各自的观点,使课堂形成积极讨论,互相辩论的良好教学氛围。同时,教育学生积极听取他人的观点,从而不断丰富和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达到互相学习的目的。老师在最后应做一个高度概括和准确的总结,使得学生的学习得到完整系统的梳理。 3教师专业素养的培养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重要人物,所谓,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财务管理学教师,需要不断学习以下知识来充实自己。第一,专业知识。相比而言,市场经济越发达的国家,财务管理水平越高。作为财务管理学教师,需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向先进国家的先进知识学习,积极吸取其他国家优秀的财务管理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第二,充分运用先进的教学手段。现在的教学手段异常丰富,教师可以不仅仅局限于课本知识的学习,更可以鼓励学生运用手机和电脑的互联网进行学习,丰富各种学习途径,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综上所述,作为一名财务管理学教师,我们需要在教授的过程中不断学习、不断摸索,这样才能成为受学生喜爱和尊敬的老师。 作者:郑丹丹 单位:宁波广播电视大学 财务管理学论文:财务管理学案例实训实施及效果评价 摘要:本文从财务管理学案例实训的实施及效果评价、差异对比进行分析,得出了案例实训在培养财务管理学应用型人才方面的突出作用,对该课程的教学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财务管理学;案例实训;实施;效果 一、财务管理学案例实训实施情况 (一)实训内容 本实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筹资决策案例分析实训。(2)项目投资决策案例分析实训。(3)营运资金管理案例分析实训。(4)利润分配决策案例分析实训。(5)综合案例分析实训。(6)案例分析结果汇报。以上前四个模块讲义各附3个大型案例。 (二)组织实施 每班学生根据指导教师要求,以8-10人为一组成立财务管理案例模拟实训小组,组内再进行合理分工,推举一人为小组负责人,负责组内实训任务协调和实训结果汇报。 (三)模拟实训进度 学生的课堂实训时间是8课时,课后需要有20课时的时间去完成讲义的各模块案例任务,写在实训报告册上。 (四)考核内容与方法 财务管理学案例模拟实训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档。根据学生在模拟实训期间的实际表现和作业成果进行评价,强调实训过程管理,综合考查学生的课堂实训情况、课堂案例完成情况和综合实训报告编制质量评分。(1)平时成绩占20%。(2)课堂范围内小组案例作业及表现占30%。(3)综合实训PPT汇报、实训报告书、实训总结占50%。 二、财务管理学案例实训使用效果对比及差异原因剖析 (一)实训参与度对比 从上图可以看出学生的参与度教改前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教改优化后学生总是参与实训和经常参与度都有了显著提升。主要原因总结如下:(1)案例实训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们普遍认为老师在实训阶段运用大量国内外现实案例,启发了学生运用财务管理学已学过的理论去解释具体案例并找出财务问题的解决方法,这种案例实训的方法通俗易懂并且实用,极大的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他们乐意参与到实训中来。(2)团队精神的督促作用在实训中成效显著。教改前采用每个学生各自做题目训练的方式,这样他们只负责“各扫自家门前雪”,由于每个学生自控力不一样,对自己学习的要求高低不一,造成大家的实训参与积极程度不一样。教改优化后采用分小组的“头脑风暴法”对实体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强化训练财务管理各模块的学习,通过模拟实践来提高学习效果。 (二)成绩对比 (1)组织实施上,教改前没有明确实训课程的具体组织方案,各个学生按照指导老师要求做自己的实训作业,做完提交即可。教改优化后每班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小组协调实训任务,以强带弱,共同进步。(2)考核方式的变化带来的成绩提升。教改前成绩以学生的到课率作为平时成绩,最终提交的实训作业作为课程成绩,考核方式单一。前述教改后考核方式有助于学生成绩的提升。 (三)掌握程度对比 (1)教改优化后,本课程更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相关知识与现实案例相结合,鼓励学生自我学习、发散思考、集体讨论,避免了学生学习较为抽象的财务管理学知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死读书,读死书”的尴尬境地,真正的做到了学以致用。(2)案例实训借助教改优化项目将相关的教学资源分享到网络平台,便于学生在实训中查找理论依据。找上市公司近三年数据进行分析的方式也激发同学搜集实时数据,进入角色,主动学习。(3)会计学专业作为经济系的应用型专业,符合独立学院的培养目标,结合更为优化的课程建设,为历来学风浓厚的会计学专业掌握理论知识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途径。 三、结语 总之,案例实训不仅符合财务管理学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特点,更顺应了整个独立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要求,实施意义重大。本文只是根据一届学生的应用,设置教改前的实训情况作为参照组,结论难免偏颇,希望能抛砖引玉,以学习同行更好的教学经验,将教学做精做好。 作者:陈兰艳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教育评价论文:评价改革小学教育论文 一、强力推进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 (一)4~6年级学生学业发展水平抽测 抽测4~6年级任一年级的任一学科。 1.抽测的学科2014年抽测的学科是数学。 2.抽测的具体对象书面抽测的对象是城市小学和农村中心校六年级学生的30%;数学科实践能力抽测的对象是城市小学和农村中心校六年级学生的10%,人数控制在10~26人之间。 3.抽测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1)书面抽测的内容和方式。命题以《数学课程标准》和教材为依据,以《数学课程标准》的要求为准绳,体现水平性毕业检测的要求。以数学知识技能、思想方法、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检测为重点。着重考查小学阶段最基本的“四基”及其灵活运用,特别关注学生的能力检测,能力检测导向要有利于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要以考核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空间观念、统计观念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要避免机械训练和题海战术,着力减轻学生特别是城市小学生的课内外学习负担。书面抽测占学生学业发展水平抽测的80%。采取学生单人单桌,独立完成测试卷的方式进行。 (2)学科实践能力抽测的内容和方式。以《数学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的应用数学知识技能、思想方法、思维能力和数学活动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检测内容,检测方式为学生完成数学实践活动。学科实践能力抽测占学生学业发展水平抽测的20%。采取学生独立完成学科实践活动的方式进行。在抽测前由教研培训中心设计好学科实践活动的内容和评价标准。 (二)4~6年级学生身心发展水平抽测 1.抽测的具体对象2014年书面抽测的对象是城市小学和农村中心校六年级学生的30%;身心发展水平活动式抽测的对象是城市小学和农村中心校六年级学生的10%,人数控制在10~26人之间。 2.抽测的具体内容和方式书面抽测的内容:主要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生活•生命与安全》课程要求的基本认知进行书面检测。重点考查学生对健康生活方式、审美修养、情绪行为调控、人际沟通等基本认知的了解。书面抽测采取学生单人单桌,独立完成测试卷的方式进行。抽测时间为40分钟,书面抽测占学生身心发展水平抽测成绩的40%。身心发展水平活动式抽测的内容:对学生身高、体重和身体运动能力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测。2014年重点检测学生的身高、体重达标情况和跑、跳、投运动能力。具体检测活动为量身高、称体重,开展50米跑、立定跳远和投掷实心球检测活动。每项检测活动占学生身心发展水平抽测成绩的12%,共占60%。 (三)4~6年级学生兴趣特长养成抽测 1.抽测的具体对象2014年抽测城市小学和农村中心校五年级学生的20%,人数控制在20~30人之间。 2.抽测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1)由学生自报自己的兴趣特长,并讲述该兴趣特长的基本知识和自己为该兴趣特长养成付出的努力,教师根据学生对这些知识、事物和现象的专注、思考和探求情况按评分标准评分。该部分占学生兴趣特长养成抽测成绩的40%。 (2)学生将自己的兴趣特长进行表演,教师根据学生的表演判断兴趣特长养成情况,并根据评分标准评分。该部分占学生兴趣特长养成抽测成绩的60%。 (四)抽测成绩的报告 4~6年级学生品德发展水平抽测、学业发展水平抽测、身心发展水平抽测、兴趣特长养成抽测均按100分制评分后再定级。90分及以上为优;80分~89分为良;70分~79分为中;60分~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待合格。全部实行等级评价,弱化评价的甄别、选拔功能,强化评价的激励、诊断、改进、导向功能。抽测成绩只作为对学校进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依据,不通报学生及其家长。 二、强力推进小学学业评价改革 我区对学业评价的改革主要改变了只重知识技能评价,不重学科思想方法、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过程评价的倾向,改变了只重书面检测,不重活动式、写实性评价的现状。基本实现了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全面化、评价方式多样化。 (一)评价内容的改革 实现了从知识技能、学科思想方法、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学习过程(含学生学习的努力程度,课堂表现,完成作业情况,学习进步情况,学习效率等)方面进行学业评价,革除了过去只重知识学习和技能掌握的评价倾向。语文学科从基础知识、写字(书法)、听力、综合性学习、朗读、书面阅读、阅读量、习作、说话(口语交际)九个方面实施学业评价。把语文学科实践能力和语文学习过程作为了评价的重要内容。数学学科从知识技能、解决问题能力、数学思想方法、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过程六个方面实施学业评价。英语学科从知识技能、听力、口语交际能力、朗读、书写、学习过程六个方面实施学业评价。科学学科从知识技能、创新意识、探究(实验)能力、学科思想方法、学习过程五个方面实施学业评价。品德与生活(社会)学科重点从品德认知、品德实践(品德行为表现)、学科思想方法、学习过程四个方面实施学业评价。 (二)评价方式的改革 我区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业评价采用闭卷考试、学科实践能力检测和学习过程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科闭卷考试原则上占70%,学科实践能力检测原则上占20%,学习过程评价原则上占10%。闭卷考试。主要以学科知识技能、思想方法、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检测为重点。学科实践能力检测。主要以学科实践能力、思想方法和创新意识检测为重点。检测形式为完成学科实践活动。学习过程评价。除语文学科外,其余各学科学习过程评价原则上按下面的要求进行。 (1)实施评价的主体。学科教师对学生评价(他评),学生自我评价(自评),学生相互评价(互评)。 (2)评价的内容。学生的学习情感、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学生参与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交流展示、互动研讨的情况;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学生单元检测情况;学生学习进步情况。 (3)操作办法。第一,由学生本人根据评价内容进行自评、初评,并用10分制打出分数,促进学生自我反思、自我改进。第二,由学生伙伴之间根据评价内容进行互评,并用10分制打出分数,促进学生相互学习,相互督促,共同反思,共同提高。第三,由教师根据学生的自评、互评,按评价的内容进行终结性评价,并用10分制打出分数,将分数记入成绩册进行等级评价。学业成绩的报告。各学科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和单元检测成绩的报告实行等级制,采用先评分,后定级的办法,评分一律不呈现在卷面上(试卷上无分数,参考答案及评分意见上有分数),阅卷教师可用符号表示扣分,如扣0.5分用“×”、扣1分用“”、扣5分用“”等。教师根据扣分算出实得分后,将得分记在成绩册上,以便统计定级。所设等级为: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70~79分为中、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待合格。通过等级评价,淡化评价的甄别、选拔功能,强化评价的激励、诊断、改进、导向功能。学业评价改革的总体要求。各学校、各学科学业发展水平评价要做到八个必须:必须以课标为准绳,教材为主要依据,不得加深难度,加重学生负担;必须关注知识技能,学科思想方法,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评价;必须坚持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的,开展水平性、诊断性、激励性评价,不得强化选拔性、甄别性评价;必须把书面检测和学科实践能力检测结合起来;必须把平时检测与期末检测结合起来;必须把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和进步情况结合起来;必须实行等级评价;必须收集整理好平时评价和期末评价的相关资料(如试卷、学科实践能力检测活动设计及过程资料等),以备区教育局和教研培训中心检查。 作者:袁小平 单位:江阳区教研培训中心 教育评价论文:评价小学实施素质教育论文 一、小学素质教育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实施素质教育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看重的另外一个因素就是校园文化和校园实践活动的开展。小学校园实施素质教育除了要求我们的教师要提升学生的专业文化知识的学习,还应该注重他们的实践性的活动的参与。学校是我们学生学习、活动的中心,校园文化关系着一个学校的品位和格调,也关系着我们的学生在什么样的环境里所受到的影响。因此,我们的小学校园需要设置合理的校园环境。形成校园所具备的文化特征,校园文化的建设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不仅仅需要我们的教师的努力,还需要我们学校的校领导及学生的共同努力。我们的学校及教师还应该注重实践活动的开展,学生通过参与实践性的活动,才能在实践中提升自身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所以,我们在评价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效果的时候也要注重小学校园的校园文化和实践活动的开展。 二、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的办法 建立小学素质教学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体现,如果我们的小学院校不实施素质教育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就没法进一步的拓展素质教育的实施力度。所以,我们的教育工作者应该加大素质教育实施的宣传力度,能够让我们的各个小学院校及家长等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及受教育观念,能够在社会上得到广泛的认同,这样可以得到更多的人的支持,能够更顺利的开展下去。 我们还可以专门设立素质教育效果的评价机构,能够逐渐健全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我们的小学校园内就可以设置评价机构,时效的反应校园内实施素质教育的效果,这样更方便我们的校园领导及教师实施更好的教学方法和管理手段。我们的学校还应该注重阶段性的评价,不能堆到期末的时候进行总的评价,应该隔一段时间进行评价总结一次,这样才能使得我们的素质教育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更加的完善。 作者:杨迪 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小学 教育评价论文:大学评价体系教育改革论文 一、教改的关键在于评价体系的改革 从现行大学教育改革的内容上看,多限于教学体系———学科、课程体系及教学环节的改革,从毕业生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上看,所取得的成果并不明显。笔者认为,问题出在对大学教育评价体系的认知、改革意识及改革力度上。教育改革的关键在于评价体系的改革,只有评价体系实现改革,其他的改革才有方向、有可操作性。前一时期,国家教育部门对高考评价体系在内容上做出了“不分文理科”的调整,引发了举国高中层面之下的所有教育机构课程体系、教学环节的全面改革,充分验证了评价体系决定教学体系的根本规律。同样,如使大学教育改革得以有效实施,其关键在于评价体系的改革。 二、大学教育评价体系的改革 笔者认为,作为大学教育改革的规范,评价体系的改革应遵从以下原则: 1.符合国情 正如阶段性评价教育结果的现行高考制度一样,大学教育评价体系改革也必须要结合我国的国情。作为以培养本土人才为主的大学,这是基本要求。 2.接轨国际 大学教育与之前各层次学校的培养目标不同,输出的产品直面社会。面对越来越开放的社会环境,是否有能力参与国际化人才竞争,本身已成为衡量大学办学水平的标志。在共性化认可的范畴,理性、有选择地借鉴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评价体系、结合本国国情和社会需求,对建立切实可行的大学教育评价体系来说,必然有益。 3.量化宽松 我国正处在高速发展期,在建立大学教育评价的同时,必须保持动态思维。大学教育评价体系的改革,才能真正伴随不断调整的社会人才评价体系一同发展,实施改革中才能有的放矢。量化以利于实施,宽松以求完善,以求改革获得全社会都满意的成果。 4.针对实际 作为社会的人才输出机构,大学人才评价标准必须与社会人才评价标准挂钩。一旦脱节,会直接给社会带来失业率上升、社会秩序失稳、财富资源浪费、国家竞争力下降等诸多负面影响。社会对大学教育的认可成度,反映于毕业生的就业率、成材率;对大学教育产品价值的标定,反映于任职岗位及工资待遇。而获得这些结果的充要条件,就是大学产品符合社会的要求。引入社会对毕业生的认可度来考评大学教育,才能够真正为大学带来一种自发的改革、成长动力。一旦大学教育的评价体系与社会的人才评价体系接轨,目前普遍存在并困扰学校、社会及家庭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学生的求学理念将会从学以致考的“要考的就是要学的”,变成学以致用的“找工作需要的都是要学的”;求职理念将会从模式化培养的“专业对口”,变成市场化要求的“平台对位”;教师的执教理念将会从专业技能化的“我会即我教”,变成专业智能化的“帮助学生建立专业视角和思维方式”;学校考评理念将会从应试评价体系的“专业优则优”,变成社会人才评价体系的“素质优则优”……“大学认为的好学生,就是社会认可的优质人才”共识,才能真正实现。 5.富于操作 大学教育评价体系是指导、促进大学教学体系改革的依据。评价体系的界定标准越清晰,可操作性就越强。纲举目张,依此而进行的学科、课程体系及教学环节改革也就易于到位。 三、结语 大学的教育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其结果的成败要靠未来的社会检验。所以,对改革的进程需要有高境界、大视角的谋划和布局。本文对大学教育评价体系和教学体系所做的辨析,明确了二者的关系,有益于在实施教育改革的过程中,选对落脚位置、把控发展脉络。大学教育改革,应以评价体系改革为本。一旦实现,教学体系的改革事半功倍、水到渠成。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符合社会需要的大学教育体系亦指日可待。 作者:何志成 赵宇明 韩静 郭永学 单位:沈阳药科大学制药工程学院 教育评价论文:有效评价下的养成教育论文 一、有效评价的现状与问题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把课程评价观的转变作为重要枢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指出,要“建立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要“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要“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长期以来,在我们的小学数学课堂教学评价中存在诸多问题:评价目的片面、评价范围狭窄、评价手段单一、评价主体局限。评价小学数学课堂教学时,往往是“以知识为本”的,重心是评价数学教师“教”的设计、“教”的过程和“教”的效果,是对教师知识传授水平的一种评估,而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学习的方式、学习的能力和学习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即对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必需具备的基本素质的发展,却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课堂评价是课堂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和有效的教学手段。如果教师能灵活利用评价手段,它对于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上课听课次数的增多,对课堂评价的认识和思考从开始的没有认识;到现在出现困惑,不得不去思考有了一点点想法。在课堂上,我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当一个学生回答的比较好时,我都会夸奖他:“你说得真好!”“你说得真棒!”回头一想,我还能想出多少句类似这样的评价语。这样的评价,我昨天用过,今天用过,或许明天仍然要用,至于这样的评价能对这位学生的经后带来多大的作用。如果我们能对这样的回答评价稍作思考,我们就会问自己,这个学生说得棒,到底棒在哪里?不得而知。教师的评价语言缺乏针对性、准确性,能给学生带来什么启发呢?“你说得真好!”“你说得真棒!”这样模糊的评价放在任何一个说得好的同学身上都是可以的。但是这样的评价并不是万能的。其实,教师这样评价,学生弄不清自己好在哪里。教师应该准确地肯定学生哪些方面好。 二、有效课堂对教学的重要性 1.有助于激发课堂兴趣,唤起学生注意力 我们发现,上课铃声一想,学生虽然回到教室,但是大部分的学生心都会还在课间停留,如果老师能提出一个问题,或者讲一个和本节知识相关的笑话,唤起学生的注意力,接下来讲课的内容也自然而然被学生听取了。临近下课的10分钟也是一样,根据教学经验,课堂中注意学生的情绪、心情加上生动的提问,有助于激发课堂兴趣,拉拢学生的注意力,达到教学目的。 2.有助于开发学生的思维空间 课堂作为学生学习、成长以至成人的地方,在课堂上,学生的思维随着老师、同学不断开发,营造一个活跃的有效课堂是学生学习知识不断突破思维呆板的强梁。之前有不少学生性格内向,课上也不喜欢发言,读死书,出生社会后也很难在社会有所发展,相反在班级活跃的学生,不论什么问题踊跃回答,有时还会因为某个问题和老师、同学争质,头脑发达、思维活跃,学习过程也很轻松,成绩日益上升,出生社会至于前途一篇光明。这也说明一点,有效课堂有助于开发学生思维空间,提升教学效果。 三、改进有效评价,激活课堂的措施 1、把握好学生动手操作的时机 学具操作是一种定向的心智活动,其方向决定于教学目标,其过程和结果要有利于揭示概念的本质特征和知识间的内在联系。所以,在学生动手操作前安排一个定向指导环节,一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当然,操作问题的设计、编制与探究要求的拟定、提出,既要有挑战性,能够唤起学生操作热情和探究欲望;又要有适切性,能使多数学生经过努力有所获,亦即我们常说的“跳一跳,够得着”。为此,相应的策略,一是在学生原有学习基础的最近发展区内设置问题,提出要求,使新的学习课题与原有知识的固着点之间保持适度的潜在距离。二是根据学生的不同认知水平,因人而异地提出操作问题及其要求。有时,还可将问题分解,形成有若干台阶的“问题群”,使问题的难易程度与学生的能力相匹配。 2、训练学生养成倾听的习惯 (1)教师课上多用激励性的语言来鼓励学生,消除学生的惧怕心理,为学生的良好倾听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 (2)采用小组合作交流、自主讨论等平等、民主的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教学形式,营造宽松的倾听氛围让学生在讨论和交流中乐意倾听、学会倾听,使我们的课堂教学更生动、更精彩,使我们的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3)让学生做到耳聪,就是要学生能听得进、记得住,要学会如何听老师的讲话和同伴的发言,怎样训练学生耳朵呢?课堂上可以经常让学生复述老师的讲话和同伴的发言,经常让学生进行听算练习等。 (4)要让学生做到“会神”,所谓“会神”就是要学生能听懂,学生若只是动耳听老师的讲解和同伴的发言,而没有动脑加以思考,就不能领悟和理解老师和同伴说的是什么,不能领会知识的本质,这样的“倾听”就等于没听。教师可以这样训练学生学会“会神”:课上经常让学生说一说同伴的发言有什么好的地方、有哪些错误、应该作哪些补充,你有什么好的方法等。 (5)启发学生思维,诱导学生思考,学生在学习阶段对知识是一个懵懂的状态,他们思考问题主要表现:以偏概全、难易把握重点。对于一个问题,如果老师直接把答案公布出来,不给予学生思考的过程,这样久而久之他们在思维上就形成了依赖性,但是如果老师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先让学生自己思考,再抽人回答,对学生的回答再追问、质疑、概括、小结,及时地以提问方式诱导学生思考,就会取得较好的效果。 (6)给学生充分的思考过程,通常情况下老师在课堂中提出问题,就会有很多同学立即举手回答,但是学生回答的时候往往没有说明重点。其实在这个过程中老师应该给予学生重新的时间思考并组织语言,比如:提出问题后如有学生急于回答问题,可以让他再想清楚,5分钟后老师再抽人回答。这样他们在想某个问题的时候就有时间把前因后果都联系到一起,回答问题也会头头是道,清晰明了。 四、总结 总之,要实现激活课堂,提高小学数学的教学效果,就必须建立融洽的师生关系,让学生喜欢上你,愿意上你的课。在具体的问题情景中再调动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每节课都把学生引入学习高潮的境界中。再此基础上,逐步培养学生的养成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对学生的终身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教育评价论文:中学生自我评价教育改革论文 一、中学生教学中存在问题 1、学生评价过于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 在以往的教育教学中,考试就是评价,成绩和分数代替了对学生的综合评价,所有对学生的其他方面的评价都成为“应试”的附庸。学生评价最关注的是“分数”,追求的也是“分数”,看重的是结果,而不是学生学习的整个过程和学生的全面发展;评价的终结性使学生不能从日常即时的评价中获得有益的反馈,对学习进行调整;评价更不能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不能为教学中的因材施教提供有意义的参照。 2.过于注重对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的评价 在原有的学生评价中,过于注重对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的评价,忽视了对学生知识学习的过程与方法的评价,忽视了对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评价。从而,在评价学生的过程中对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评价关注较少,忽略了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价。这种单一注重知识技能的评价导向,必然导致学生发展的片面与畸形,影响了学生身心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3.过于注重纸笔测验,忽视对其他学生评价方法的运用 学生评价的方法除了现行的、运用最多的纸笔测验外,还有许多体现新课程评价理念的质性评价方法。如,评语、日常行为观察、成长记录、表现性评价和学习日记等等。纸笔测验只是众多评价方法中的一种方式,也是反映学生某一方面发展的手段,如果不能与其他有效的学生评价方法相结合,评价便不能科学地反映学生发展的真实性。 4.评价主体单一 长期以来,由于教师在教学中主导地位的张扬,使其在学生评价中的地位极其优越,成为学生评价中的单一主体,同伴及群体、家长、社区成员等对学生的评价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学生自我评价更是一个被忽略的领域,学生始终处于被评价的消极地位,不能成为评价的真正主体。而学生评价的主体也没有形成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多元评价有效共同体,影响了评价结果的真实性。 二、课题提出的原因 1.“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我评价的研究”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 长期以来,学生评价主要是由教师来进行的,教师是唯一的评价者,学生处于被动地位,家长、学生本人并没有没有参与对孩子的评价,这致使评价的功能只强化了区分优劣,只重视结果。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尊重,主体性得到发挥,这就要求我们对传统的各个领域的评价方式加以改变。 2.“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我评价的研究”是新课程改革的要求 随着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主动、探究、合作的教学新方式逐渐代替了应试教育。学校的管理方式和评价方式也跟着打破原有的教学模式,从中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发展宗旨的教育模式。日常行为规范的自我评价在学习的成长过程中,也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为了使自我评价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自我评价是在教师的启发和引导下,使学生对自己的品德表现进行自我认识、自我监督、自我克制和自我改正,以提高品德修养,形成良好地品德习惯的方法。自我评价会使一个人的品德修养及行为作风上自觉地控制和不断提高。如:以初中学生为例,他们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逐渐发展,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批评性,初步具备了探求真理的能力,特别是自我意识的日益提高,渴望从别人对自己的态度和评价中,更深刻地了解自己,产生一种关心自身才能和品行发展的强烈要求,随着年龄的增长,自我意识的发展,自我教育在德育中比重越来越大。作为新课程实施的基层单位,对学习实行德育渗透及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直接影响着学习身心的健康发展。自我评价的作用在于:培养良好的品德形成和提高,培养学生自我评价能力的发展。 3.“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自我评价的研究”是学校德育工作的薄弱环节 在当前的学校教育工作中,由于我们的德育过多地强调灌输,导致德育方式的简单粗暴,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学生主体性、参与性。这种无视学生作为人的权利和尊严、漠视学生的主体性的德育,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德育的作用。再次,应试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把教育理解为智育,又把智育浓缩为分数,像日常行为规范范畴的德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急功近利已经把教育引向重智能成就轻德性养成、重埋头苦读轻心理健康的误区。所有这些,都需要我们要把加强对学生自我评价的指导作为我们所要解决的紧迫课题。我们希望通过本课题的研究和实践,切实转变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较高素质的人才起到实践上的示范和理论上的指导作用。 三、提高中学生的参与及自我评价能力的措施 1.设立特殊分值 了促进学生持续发展,我在初中数学教学中,还对学生行为、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和参与过程等合作精神进行评价。所以,在具体操作时,设立个人努力分70%,小组合作分30%,还设立特殊分,包括个人与集体的加分规则。个人加分情况:被选拔数学竞赛班参加竞赛的加5分,若取得名次的加3~5分;数学报上发表文章的加5分;担任数学课代表工作的加3分,担任小组长工作的加2分;学习态度认真,成绩上有明显进步的加2~4分;独立思考,解题方法独特的加2分;调查报告中能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加2分;作业完成且能很好订正的加1分。这种留心“问题——实验——探究”的教学过程,让学生用敏锐的眼睛和富有想象力的智慧去识别,解决问题,极大地张扬学生的个性,促进学生回归自然,生活和社会综合实践中探索奥妙的潜能的形成。教师根据学生的回答情况加1~4分。集体加分情况:集体加分主要以小组为基本单位,本着优生不会受到嫉妒,学困生不会受到歧视的原则,令学生“助人自助”,一方面可以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另一方面让学生有压力感,不断努力,挑战自我,挑战成功,最后达到更大的提高,这也是促进学生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对老师提出的问题认真讨论,积极合作的小组每人次加1分;能得出精彩的结论,或提出有价值的问题,或对其他组的发言能指出不当之处的小组每人次加2分;能互帮互助,请组员耐心讲解,整体成绩提高的小组每人次加3~5分;小组间能合作交流,带动更多同学进步的每人次加5分。 2.建立成长记录袋 成长记录袋主要收集、记录学生自己的评价,同伴间互评的资料,教师做出的课堂评价、作业评价、测验评价等,家长、专家的评价资料等等。成长记录袋的内容通常涵盖了一项任务从起始阶段到完成阶段的完整过程。如,在《数学课程标准》中,数学学习档案包括:自己特有的解题方法;印象最深的学习体验;最满意的作业;探究性活动的记录;单元知识总结;提出的有挑战性的问题;最喜欢的一本书;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的结果;在实际评价中,还可以把学生的课堂参与教学活动的程度、作业情况、读书笔记、活动报告、小制作、章节趣味题展示、测验出卷、小组阶段性成果、求知欲与自信心、合作交流的意识,以及独立思考的习惯、数学思考的发展水平、品行和兴趣发展、习惯养成、责任感与进取心等等都整理装入档案袋,重视学生潜能与特质的发展,从多方位多角度地评价学生,捕捉学生每一点滴的成功和进步。 3.开展学生自评、互评 在教学评价中,教师必须注重学生本人在评价中的作用,即发挥学生自评的作用;同时,注意学生间互评的作用。实施效果:⑴学生参与自评,在学习后能够比照学期目标进行自我反思,能够制定进一步的学习计划,掌握学习的主动权,能够体验到学生自身的存在对他人和对社会的价值,认识到自己有能力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完成自己的学习和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完善自己。⑵在自评的基础上,实行学生间互评。如将学生四人一小组分组,设组长一名,先由每个学生进行个人小结,然后组内成员根据班级平时对该学生的成长记录对其进行评价,以肯定成绩为主,同时提出希望和改进措施;最后由组长作书面评价,并向组内成员公开评价结果。通过小组互评,能从许多方面促进学生更加生动活泼地学习数学,组员间合作交流,互相鼓励,互相鞭策,相互间了解加深,感受到其他的人能够悦纳自己的行动,认识到自己不总是处于外在的批评、指责和敌意的包围之中。这种通过学生主动参与完成的评语,既客观全面,又易被学生认可,同时参与的过程就是一次很好的教育过程,学生能充分认识到集体对他的关心及希望,班集体凝聚力增强了,学生个体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促进学生学习的良性循环。 四、总结 教师合理的评价学生,为自我评价的开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有效地激发了学生自我评价的积极性。让学生正确的评价自我、了解自我、认识自我,有利于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发展内在潜力,促进其全面成长和成熟。自我评价活动具有激励、调节、教育、改进的功能,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从而使之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教育评价论文:质量评价体系高等教育论文 一、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现状 从2003年起,教育部正式启动了五年一轮的对本科教学的质量评估,并制定了详细的评估方案,包括学校的办学思想、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教学效果、学风建设等评估指标。通过评估全面了解和分析我国高校的办学基本状况,包括教学管理、教学水平、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并就如何提高教育质量提出整改意见。教育部的本科教育质量评估工作自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从政府来说,教育质量的评估方式和手段对教育行政部门起了导向作用,评估使政府进一步明确了自己在高等教育发展中应尽的责任,从而加大对高校的投入、合理引导和规划,使高等教育向良性方向发展。从高校来看,评估能促使高校转变教育观念,把教学工作放在中心地位,重视教学,规范管理,从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而且,还能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凝聚力,使教职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工作中去,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但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质疑声,不可避免地存在如下一些问题:一是评价指标体系不足,评价标准同一。评价指标是教育质量评价的基础,是评价工作规范化的体现,它的不足之处表现在评价指标体系太笼统,分类不具体,部分指标内涵概念模糊。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有不同的质量评价标准和要求,在进行质量评估时,应遵循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学校,评价指标、评价形式和评价要求都应该区别对待。但我国目前对高校的评价仍沿用同一个评价指标体系,没有体现出差异性,影响了评价的客观公正性。评价指标体系不应该有太强的概括性,应对不同的学科门类提出不同的要求,以满足各学科门类评估的需要。另外,评价工作过多关注教学条件和资源,对学生关注不够,忽略了学生的发展,忽略了学生才是教学质量的载体。在整个指标体系中,只有教学效果一项涉及到学生的发展,其余都是教学质量的外部保障条件,不是教学质量本身,评价工作应多关注学生的发展,他们在质量评价活动中不应该被边缘化,因为学生是评价的主体,不应该造成评价主体缺位,高校的管理工作应实质性地走向学生,以学生为本。二是评估的实施过程有违初衷。质量评价主要是政府行为,行政干预太强,高校处于被动、消极的配合地位,是被评价的对象,不利于高校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质量评价的目的是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最终提高办学水平。但部分高校为了顺利通过评估,缺失诚信,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把能通过评估作为一种政绩甚至荣耀,更有甚者把评估看成学校发展和生死存亡的大事,违背了教育教学的规律和评估的初衷,从而对评估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还有就是对资源的浪费,有些高校为了在评估中取得好成绩,不惜一切代价,盲目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使本来就紧张的有限办学资源遭到极大的浪费。同时,师生为了评价也疲于应付,给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培养带来了极坏的影响,也违背了评估的初衷。三是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令人难以信服。最终的评价结果区分度不高,如高校的教学质量所反映出的问题与现实不相吻合,没有区分出教学质量的优劣。在高校评估结论中绝大部分高校被评为优秀,不利于调动高校参与下一轮评估的积极性。部分高校,甚至教育行政部门过分看重评价结论,不注重教育教学工作的改进,而注重与其它兄弟院校攀比评估结论,评估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没有被真正采纳和落实,整改流于形式。四是高校内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障运行机制存在问题。一些高校重常规教学轻课程建设,致使毕业生在学校所学的一些课程在工作实践中根本用不上,或课程内容与社会脱钩,造成教学资源的极大浪费。高校应根据社会、市场的信息反馈,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而不仅仅是教学质量。要调整教学过程,关注影响教学质量的其它相关因素。 二、完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不仅是一个扩张的时代,更是一个变化的时代[2]。质量评价手段也要随之发生变化,评价主体、评价对象和评价模式都应多元化。综合世界各国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改革经验[3],大都是政府、学校和社会共同参与,分工合作,发挥均衡的作用,共同担负起教育质量评价的职责,实行政府宏观调控管理、学校自主管理和社会监督,有效地协调各方面的利益需求和冲突,并使政府、学校和社会各方面达到平衡,从而构建起一个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一)评价主体 1.政府评价由于我国的高等教育仍需由国家负担,因此在高等教育质量评价过程中,政府的主体地位不可动摇,政府决定质量评价的方向。但政府的过多介入会导致官僚主义和教条主义,妨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因此要把握好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避免过多约束和控制。转变政府职能不是削减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而是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责和权力,政府在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中仍居优秀地位,只不过由过去的管理者变成了监督者。政府起到引导、协调和指挥作用,使参与评价的各方明确各自的权责,规范各自的评价活动,使评价结果具有科学和公平性。2.高校自评我国高校因为传统计划经济的约束,对政府管理部门依赖性较强,现在政府下放了一部分权力,高校在面向社会自主办学方面有了较大的空间。因此,高校更应该强化主体意识,在学校内部进行教育质量的自我评价,建立完善的教育质量评价制度。这既是高校为了生存和发展的自我需求,也是外部质量评价对高校进行质量监控的先决条件。外部评价一般都是建立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高校必须提交自评报告,通过学校自评报告,外部评价专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工作及成效,从而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高校自评指的是高校内部管理部门、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相互评价,在政府和社会评价的基础上,高校通过内部自我评价,即学校和教师的互评,学校、教师和学生的互评,使评价信息能够多渠道相互反馈和沟通,及时全面地发现学校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整顿改进,保障学校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促进教育健康发展。3.社会评价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我国的高等教育体制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高校开始面向社会自主办学,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开始参与到高等教育中来。比如学生家长、企业团体、科技人员和慈善家等,他们可以起到高校质量评价与监控的调节作用,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到学校,使学校能多角度、多侧面地随时了解社会和有关部门对人才培养提出的要求,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使高等教育不偏离社会需要的轨道,也是对高校及其课程、专业进行的约束。同时,社会通过网络、媒体等参与评价与监督,增强了高等教育制度的民主化和人性化,畅通学校与社会的信息渠道。另外,应注意引导社会对高等教育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社会评价参与到高校质量评价体系中,具有政府评价和高校自评无法替代的作用,社会评价既能减轻政府的负担,又能使高校加强与社会的联系,满足社会需求,强化社会服务意识,同时也可以保证高校的教育质量,使学校办出自己的水平和特色。4.专业化中介机构评价高等教育的评价主体是多层面的,不同的评价主体价值取向不同,评价目标不同。政府既要尊重高校的学术自由和办学自主权,也要实现对高校的宏观控制,还要兼顾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这就需要专业化的中介评价机构运用专业化的评价理论和评价方法对高等教育质量进行评价与监控。此机构独立于政府之外,是整个质量评价体系的协调者,其成员有官员、学校管理人员和工商界人士,分别代表国家、学校和社会经济集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起到第三方的平衡作用。第三方评价机构即专业化中介机构参与评价,除了专业性外,还兼有独立和公正性,受政府干扰少,依靠政府但不依赖政府,对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价结果客观性较强,应该是真实可靠的,高校和社会的认可程度较高,能为政府和高校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评价对象 高等教育的分类是高校办学定位及发展方向的基础,它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是一个繁杂的系统工程,只有放在特定的系统中才能具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高等教育的划分标准,我国当前的高等教育分为三个层次,即研究生层次、本科教育层次及高职高专层次。研究生层次以重点大学和综合性大学居多。本科层次的分类比较复杂,它的培养目标既是高级专门人才,也需要担负普通教育的责任,既有综合性大学,也有农、工、医等单科或多科大学,另外还有独立学院和民办学院等。本科教育层面的培养目标一般有三种:一是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这类大学历史悠久,教育资源充足,主要培养领导型人才。二是本科层次的专门学校,如农、工、医等,它们的培养目标是各行业岗位的高级专门人才。三是研究教学型和教学研究型大学,培养目标是广泛适应性人才。专科和高职教育可分为职业教育和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的多样化与社会需求是相适应的,为社会的发展输送多种类型、多种规格的人才,不同种类的高校都有其自身的存在价值,体现出不同的职能。由于高等教育的质量也是多层面的,既包括教学质量和学生质量,也包括教育管理质量、学校定位等,因此高等教育的评价对象也应是多元化的,评价形式也要朝多样化发展,相应的教育评价也会出现多种类型。把专业作为评价对象,来保证相同专业所培养出的人才质量标准,评价有类型和层次的区别,评价对象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形成多种专业评价,使评价朝专门化方向发展。另外,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相应地会侧重教育教学评价、教育研究评价和社会服务评价等,从而完善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高等教育呈现出多层次、多类别的不同形式。从层次上,纵向分为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高等专科教育,横向分为研究型、应用型和技能型高校。从院校类型上,可分为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和研究型高校。从办学主体上,又可分为普通型高校和民办高校。另外,在全日制高等教育系统之外,还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社会办学机构。在多元的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育机构具有不同的培养目标,其评价的质量标准也应该有所区别,应考虑其多样性,用不同的衡量标准来评价各级各类教育。所以,评价主体在制定评价标准时,既要考虑受教育者个人的需求,也要考虑社会和国家的需求,评价标准应该是多种多样的。评价标准的多样性并不代表标准可以随意制定,要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就需要有统一的基本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质量标准。虽然各个层次、各种类别的高校有自己的特色,但同一类型或同一层次的学校在质量评价方面要有统一标准,做到质量标准的多样性与统一性的结合。 (三)评价模式 由于高等教育的大众化,高等教育评价应该多元和多样化,因此评价模式也不例外,不能采用单一的模式进行评价,应根据不同的培养目标、不同的质量标准和评价目的,采用不同的评价模式。评价模式是评价活动的模型和样式,传统的评价模式主要有三种方式,即认证、审计和评价,三者相互作用,共同保障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顺利进行。认证是外界机构按照一定标准对高校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合格,是否具有某种资格,目的是保证高校的办学水平能达到一定的质量标准。审计是对高校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方面所采取措施进行的检查和评价,不直接评价高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主要目的是促进高校自身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使自身成为教育质量保障的主人。此外,还应运用其它的评价模式,即研究型、综合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评价模式。对于研究型高校的质量评价应侧重自我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发挥其主体作用,自身提出高水平的培养目标,进行自我提升。应该用一定的学术标准考核学生的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因为研究型高校的基础设施及师资力量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人才培养目标主要是培养从事科学研究的学术型人才,学生的学术水平是高校教育质量的直接体现。综合型人才培养的评价模式应该是多元化的,应采用多元评价方式和多元质量标准,应侧重发展性评价。因为此类人才的适用范围比较广,不涉及具体的工作岗位,他们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工作技能,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思想,擅长思考。应用型高等院校的教育质量评价,应侧重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评价,评价方式应侧重学生的技能及工作业绩。因为此类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满足企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质量评价标准应体现在学生的技能素养上,评价者应该以应用型高校的消费者即企业为主导,由他们对应用型高校提供客观性评价,对学生进行技能测试。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参与其中进行质量审核,以确保学生的技能培养和职业素养同时达到质量标准。 三、结语 目前,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高等教育质量,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主导者。学校以就业为导向的自评作用也不能忽略,它是各种质量评价的延伸和归宿。社会评价制度更应强化,同时还应加强文化建设和心理调控,让人们在心理上认可和接受社会评价,为高等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的推行提供宽松的社会文化心理环境。从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价方法,建立起科学完善的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我国的高等教育质量,以满足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求。 作者:李华 教育评价论文:社会评价制度职业教育论文 1从根本上深化素质教育改革 对高职教育进行社会评价,能够从根本上深化素质教育改革。随着职业化教育的日益推进,高职的教育也要与社会建立起广泛地连接,以不断地满足高职教育社会发展的要求。教育的本质是培养出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一个合格的人才必将能够学以致用,将自己所学的知识付诸实践,不断地实现个人的成长和进步。这正是高职教育的重点内容,实现高职教育的社会评价制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不断地促进社会发展,从根本上提高高职教育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率。 2高等职业教育社会评价制度现状分析 (1)建立社会评价制度得到国家倡导和鼓励。高职教育的社会评价制度得到了国家的倡导和鼓励,比如《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对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要采取领导、专家和用人部门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质量评估和检查”。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要求高职教育要面向社会,要求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要求学校培养更多创新型、实践型、应用性人才,以便服务社会。由此可见,社会评价制度已经从国家体制层面得到了广泛认可,国家的宏观调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高职教育的根本走向,这对高职教育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因此,高等职业教育院校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通过社会评价制度与教学实践相结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率,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出更优秀的人才。(2)高职教育社会评价制度的建立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高职教育社会评价制度的确立是大势所趋,建立科学化的评价方法,能够从根本上帮助高职院校解决既存问题,帮助高职院校更好地培养人才、服务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只有通过社会市场的评价来衡量。高职院校的最终使命是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企业岗位需要的优秀人才,人才的质量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得到最客观和公正的评价。从根本上说,不管是高等院校还是高职院校,培养出来的人才都要进入企业,融入社会,能够对社会有所贡献才是最终目的。所以,进行高职教育的社会评价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所有高等院校都无法回避的,也正是由于社会评价制度的存在,才反作用于高职院校,督促学校改革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 3高等职业教育社会评价制度研究 (1)努力实现评价主体多元化。建立高等职业教育规范的社会评价制度,首先要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努力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在评价方法、评价主体等多个角度进行合理的分析和比较,一方面,要立足于多元化的立场,打破单一评价方法,从多个维度进行评价,以使评价更加准确合理。另外在评价主体上,根据学生专业以及就业情况,进行必要的反馈和分析,综合听取各个方面的见解,不断地对学生进行多元的评价,这对于提高学生本身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努力地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力求为高职评价提供更多的思路,实现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从根本上说,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高职教育社会评价制度的完善与否,这对于学生本身素质的提高和高职的教学质量的提高有着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2)实现评价方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高职院校社会评价方法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是促进高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关键所在。评价过程中,要善于借助客观、规范的评价工具和评价方法,以学生服务社会的程度作为最终指标进行相关的量化,确定相应的参数,不断提高评价的准确性。要善于借用可以量化、数字化的分析方法来进行评价,不能仅凭主观臆断,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要采用多种评价方法,比如专家评价法、学生问卷调查评价、家长评价、企业评价、第三方评价等等,将不同的评价结果加以权衡和分析,综合得出全面的评价结果。总之,对于高职的社会评价制度来说,只有有了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评价方法作为支撑,才能够让高职院校在以后的发展中更有发展前景,从根本上提高办学效率,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出更多创新型高素质人才,不断提高社会竞争力。(3)建立专业、稳定的评价机构。实现高职院校社会评价制度的准确性,要建立专业的、稳定的评价机构,可以在行业企业、学校等多个场合建立这样的评价机构,帮助学生提高自己的知识储备和个人素质,同时评价机构也可以作为高职院校教学的反馈资源,将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校,认识自己教学上的误区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学校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提高教学质量。通过建立专业、稳定的评价机构,即通过将专业的评估人才引入评价系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学生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实践能力和应用性。总之,专业、稳定的评价机构能够从客观上约束和督促学校教学,有效的人才评估能够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学生就业奠定坚实的基础。(4)社会评价制度要以提高学生的能力为宗旨。提高学生本身的内在自觉性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要想从根本上完善社会评价制度,必须要从学生本身出发,提高学生本身的内在自觉性。学生作为社会评价制度的主体和优秀,只有不断地提高个人的能力,提升个人的素质,才能够让社会评价制度具有现实意义。必须要强化学生的个人能力训练,在高职教学过程中要做到实践与理论的结合,将所学的知识转化为个人的能力,只有以学生能力为优秀的评价体制,才是最合理、最符合时代要求的。因此,在高职社会评价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增加学生个人能力的评价比重,只有这样才能够培养出高素质、创新性的优秀人才,不断地促进高职素质教学的进步,促进素质教学的改革。只有不断地实现学生能力的提高,才能够不断地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创造条件和原动力。这同时也是高职教育评价制度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在这方面讲,高职教育的教学目标与社会评价制度的最终归宿是相同的。 4结语 高等职业教育对于学生本身、学校建设、社会服务等多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对于高职教育来说,建立有效的教育评价制度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实现高职教育的社会评价,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有较大的影响,同时也得到国家的倡导和鼓励,只有建立多元化的高职教育评价制度,通过科学化的方法进行评定,才能够实现有效的高职教育社会评价,提高教学质量。 作者:代丽华 单位:烟台职业学院 教育评价论文:评价体系之声乐教育论文 一、评价方法过于基于事实判断 教育评价是一种在教育价值观的指导下的价值判断,可是目前由于过于专注于事实判断。缺乏监督和制约,评价垄断性和随意性较强,只以这一规则为准,所以依旧以传统的纸笔考试为主,来当做主要判断标准,仍过多地倚重量化的结果,而很少采用体现新评价思想的、质性的评价手段与方法。 二、忽略学生的主动性 新课改要求在教育过程中,学生为主体,学生要主动学习而不是被动。评价不是评价者的独占物,它需要评价者与评价对象的共同参与、相互作用。而目前的现状是,课堂上,老师硬性的教学生发声方法,没有互动,也没有创新,依旧是被动学习。 三、掌握建立评价体系的要求及基本规则 以促进发展为主要目的。评价与目标是相适应的,建立评价体系就是要与教育相辅相成,起一个监督和制约的作用。通过教育评价体系反馈给我们的信息来反思我们在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可以发现我们的优点,从而发扬光大。所以,必须要以促进发展为主要目标。要体现全新的教育观念和课程评价发展的趋势。关注全人类的发展,我们不能完全沉浸在知识的世界里,两耳不闻窗外事,要时常转变内容及规则,强调评价的民主化和人性化的发展,以适应时代的发展。评价内容综合化,要将政府评价、社会评价和学校自我评价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求,就要使外部评价与内部评价共存,二者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关注发展过程,有机结合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关注学生、教师、学校和课程发展中的需要,突出评价的激励与调控的功能。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是一个漫长、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会经历不同的阶段,有着不同的心理特征,所以,我们要时刻关注并且给予高度重视,这也直接关系到学生未来的发展。 四、结合声乐教育特点,建立健全评价体系 声乐教育是一项技巧性极强的学科,所以在教学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训练学生对发声技能的掌握,也要观察学生的道德品质是否存在缺陷,如果有要及时给予帮助。还要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是否有大幅度的差距,如果有要及时调整授课方式与进度。其次,提高教育评价的专业化意识。我们讨论的是声乐教育。那么要建立与之对应的教育评价体系,就要针对声乐课堂的专业性考虑。在课堂上提高学生对声乐学科的敏感度,普及声乐知识。再次,完善自我评价体系。自我评价体系是一种内部评价,它可以由教师、教师团体或学校其他的专业人员、校长或学校其他管理者、学校委托的专业评价人员执行。声乐教育是拥有自己特有的表演模式,它的考核不单单是通过一张试卷就可以说明的。它融合了学生的技巧的掌握。心态的平和,表演时的从容与气场等其他方面,综合性是极强的。所以,自我评价体系就要随之变的更加完善来适应声乐教育的发展。本文讨论了高校声乐教育的概念和优秀理念,并结合声乐课程本身具有的教学特点提出了构建该课程评价体系的构想。我们需要了解的是,评价是课程发展的保障,但也是课程体系最难以有效实施的一个环节。所以,这是一条艰难且充满挑战的路程,我们要有信心,不断反思,不断进步,努力追赶时代的潮流,将声乐教育推向顶峰,培养更多全面的、优秀的人才。 作者:马小琬 教育评价论文:企业资信评价法律教育论文 一、对企业经营资信评价法律制度体系的认识 我国企业资信法律制度体系既包括正式的资信规则,即资信管理制度、资信相关法律等.也包括非正式的资信规则,即资信习惯、资信观念等。企业资信法律制度体系是由国家制定并负责实施,用于管理、监督和保障企业资信活动规范发展的一系列具备法律效力的行为规范和规章制度。企业资信法律制度的法律价值—方面在于证明、查验企业的资信情况,另一方面在于开发、利用企业的资信资源,并通过制度来规范企业的资信行为,对企业自身乃至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我国企业经营资信评价法律制度体系的构件 1.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是法律体系中基本的构建元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等都是法律规范的几种形式。中国实行的是统一而又多层级的立法体制。 2.法律部门 我们知道,法律部门则是法律体系的直接组成部分。我国法律体系构建采用了法律部门的划分方法。构成中国法律体系的七大法律部门分别为: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经过30多年的立法实践,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律主要有三个方面:(1)市场主体的法律。如《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外商投资法》。(2)市场自由的法律。例如《物权法》、《合同法》。(3)市场秩序的法律。市场秩序的法律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企业资信、商业妨赂和企业资信垄断。 3.具体相关企业资信评价法律 企业资信评价法律规范主要由民法和经济法中的相关内容构成,刑法中很少。与企业资信相关的部分法律法规主要涉及民法总则、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招标投标法、食品卫生法、票据法、反垄断法等。 三、我国企业资信评价法律制度体系缺陷 从我国的经验看,企业资信评价法律制度体系缺陷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缺乏系统、完整的企业资信评价的相关立法 我国有关企业资信评价的法律制度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中,尚未形成有效的保障企业守信的法律体系,迄今为止尚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完整系统的专门规范企业资信评价的法律,这严重制约着中国情用经济的培育和发展。 2.企业资信评价意识缺乏现象较为普遍 受中国传统的资信文化的影响,资信仅为道德约束,只是作为一种观念而存在。中国传统的经济模式和家庭作坊式的经济模式把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限定在了狭隘的熟人圈子里,资信意识没有成为市场主体的共识,从而造成整个社会资信缺失。 3.企业资信评价法律实施滞后 法律的实施包括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司法两个方面。我国法律法规的实施还相对滞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行政干预司法的现象还屡禁不鲜。从企业资信评价法律制度的角度看,企业资信评价方法是贯彻实施企业资信评价法律制度的一个工具,是企业资信评价法律体系的一个部分,是实现企业资信评价的有力保障。一套科学、合理的企业资信评价方法有利于企业资信评价法律制度的实现。民商法是我国企业资信评价法律制度体系的直接构件或组件。建立完善企业资信评价法律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努力。 作者:苏贺新 单位:黑河学院 教育评价论文:网站评价的社区教育论文 一、网站评价研究现状 网站评价可以分为一般性网站评价和针对某一类型的网站评价[6]。目前,国内外面向专门类型的网站评价研究多为电子商务网站评价、政府网站评价、高校网站评价、图书馆网站评价等,而面向社区教育网站的评价研究还很少见。已有的关于社区教育网站的研究也多侧重于平台及资源建设、学习模式探索、学习支持服务的研究等方面[7][8][9]。网站评价是一个内涵丰富的课题。其主要内容包括:网站评价指标体系与内容以及评价实施等几个方面。 (一)评价指标的内容1.一般性网站评价指标网站评价的指标内容非常丰富。对于一般网站的评价,存在不同的研究视角。一些学者将网站作为一个信息系统,从网络信息资源角度对网站进行评价。贝琪•雷克蒙提出了网络信息资源评价的“10C”指标,即内容(content)、可信度(credibility)、批判性思考(criticalthinking)、版权(copyright)、引文(citation)、连贯性(continuity)、审查制度(censorship)、可连续性(con-nectivity)、可比性(comparability)和范围(context)[10]。ArgusAssociate公司提出的评价指标包括站点资源描述、主观评估、设计水平、组织机构、资源指南[11]。张咏[12]认为,以内容为导向的网络信息资源评价标准应包括:范围、内容、用户对象、图形和多媒体设计、易用性、价格等。一些学者从可用性角度评价网站设计质量。尼尔森(Nielsen)总结的针对网络应用的可用性参数包括导航、响应时间、可信度和内容[13]。阿齐兹(Aziz)等根据网站和软件可用性领域的有代表性的评价模型,开发出新的网站可用性标准,包括效用、效益、易学性、满意度、可获取性等[14]。梁建华等[15]建立了一套自动和人工评估相结合的可用性评估体系模型,模型结构为三大类:有用性、易用性、用户满意程度。柯青等[16]根据网站流量统计信息构建了一套定量可用性分析指标体系,包括网站规模、网站质量、网站推广、网站辅助功能、用户情感等。还有一些学者从用户感知的角度评价网站质量。阿拉德瓦尼(Aladwani)认为,用户评价的高质量网站应该满足用户需求且能充分反映网站优势,并开发了从四个维度评价网站质量的量表,包括:特定的内容,内容质量,外观和技术[17]。裴玲等[18]参考了服务质量管理的有关原理和已有的指标设计方法,设计了一套面向用户的测量网站信息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包括总体印象、客户服务指标、未来预测、技术指标、资讯指标、界面指标和功能指标。2.教育网站评价指标彭绍东等认为,教育网站是以提供教育服务为主的网站,这是区别于商业网站、政府网站等其他类型网站的特征所在。其提出的教育网站评价指标包括教育性、技术性、艺术性、效益性、发展性。张凯勇[20]认为,教育网站的目标族群特殊,以融入学校教育、推广终身学习为目的,对于该类型的网站评价,在一般网站评价重点基础上,还要考虑其教育特性,即教材合适性、教师控制、学生控制。周梅群等提出教育网站应有一定的教学效益,即用户参与率高、满意度高,使学习者真正学到有价值的知识与技能。赵文静等[22]认为,教育网站在教学维度的评价中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反馈、教学帮助、资源支持等方面的设计应用。 (二)评价模式目前,许多在世界范围内比较有影响的调查评估机构,如MediaMetrix、Nielsenratings等均能提供网站评价服务,但其所采用的评价方法、所得到的评价结果均有很大差别。徐英指出,网站评价模式可分为网站流量指标排名模式、专家评比模式、问卷调查三种模式。此后,刘雷鸣等[24]又将其进一步扩展为技术性实测调查、网站流量监测、网上调查、专家调查和网络计量等五种模式。每种模式都有相应的评价方法及指标。笔者将几种网站评价模式对比如表1所示。虽然网站评价模式多种多样,但也各有优势和不足。在实际网站评价过程中,选择几种的组合来开展评价工作是当前研究的趋势。对于一个具体的网站来说,建立一套综合评估体系,能够做到对网站进行真正全面、综合的评估,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方式。cnAcademicViewpoint但是,这种评估体系需要对网站的目标、定位、面向人群等进行科学分析,提出针对性强的评价指标,需要权威、公正的专家团体、科学的调研方法,以及先进的技术手段来提供实时监测和分析。 (三)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网站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思路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上而下的建立,另一种是自下而上的。前者的思路主要为:首先确定总体目标,建立目标层;然后把总体目标转换成一级指标体系和二级指标体系等;最后对各项指标进行加强,形成总的评价体系[28]。后者在建立一般网站的评价标准过程中,首先进行了广泛的文献调研,对整理文献中提出的所有评价指标,进行归纳总结;其次通过结合专家以及自身经验加入一些重要指标;再次,借助问卷调查、专家访谈的方式计算验证指标权重;最后提出新的评价体系[29][30]。本研究主要采用第二种方式,首先进行文献调研及实地调研,在现有指标基础上,提出适合于社区网站评价的指标体系模型。 二、上海市社区教育网站现状调研 (一)研究方法与过程本文主要采用案例研究和访谈法。案例研究的对象包括“徐汇终身学习网”、“静安学习网”、“学在数字长宁”等在内的上海市12个被评为“全国数字化先行区”的区县社区教育网站。之所以选取这些网站作为研究对象,首先是因为在“全国数字化先行区”的评估标准中,对社区教育网站的建设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其质量有一定的保证。通过案例研究,总结各区县社区教育网站在功能、内容呈现形式等方面的现状,可以从网站本身挖掘可用的评价指标。其次,考虑到社区教育网站的专门性,在此基础上,笔者于2013年5月~8月通过半结构化访谈方式访问了四个上海市“全国数字化先行区”的社区教育网站的主管人员,了解了其在实际工作中对社区网站评价指标方面的需求。 (二)研究结果1.网站功能及数字化学习资源从网站功能来看,在调研的12个网站中,有11个(91.7%)网站提供了在线学习资源,居民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进行学习。但其中只有六个(50%)网站针对学习内容提供了在线测试。有八个(66.7%)网站为注册用户建立了学习档案,记录了用户的学习课程、时长以及获得的积分等内容。有九个(75%)网站采取了不同方式的激励措施,鼓励居民参与网上学习,通过对学习所获得的积分进行认定,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及团体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在帮助支持功能方面,有两个(16.7%)网站对网上学习的相关操作提供了文字性指导,但没有网站提供答疑或咨询服务,对居民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答。在交流互动功能方面,所调查的12个网站均没有设置论坛,但有八个(66.7%)网站设置了留言区。网站举办专题活动时,根据活动具体要求,居民可以上传作品,发表感言,由网站工作人员审核后。从网站提供的数字化学习资源来看,在线学习资源以视频课程为主。视频资源的类别十分丰富,涵盖了科学、技术、文化、生活、艺术、语言等各类课程,数量都基本达到2000门以上。课程一般一年更新一次,且有固定经费保证。更新课程的方式为购买、共建、自建及共享。其中自建课程主要是一些有地域特色的课程,比如区县的特产,农副产品的种植等。除视频类的课程资源外,各区县也有自己的一些特色资源。例如,徐汇区为用户提供了免费的期刊资源,使用户有更多的选择;闵行区创办了自己的刊物———《学在智慧闵行》月报,让社区居民更方便了解与生活息息相关的社区教育信息。但是,各区县也存在课程资源重复建设的问题,出现了不同网站有相同课程的现象,从上海市社区教育网站的整体发展角度来看,这是一种资源的浪费。2.现阶段网站用户访问情况社区网站如何进行推广,提高网站访问量,是社区网站在发展中普遍面临的问题。当前网站访问人群主要以中老年为主,向青年人群辐射难,即使有面向青年人群的栏目和相应课程,其成效也不大。因为对青年人群来说,学习的途径很多,比较难以保持对网站的忠诚。当前网站的使用要依靠行政力量的推动,群众的自发性参与程度不是很高。网站举办活动,需要相关部门下达指标或发动群众参与。另外,网站的使用与社区学校的教学也是密不可分的,为了提高网站课程的利用率,学校教师在正常授课外,往往会要求学生在网上自学部分内容。 (三)对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启示通过调研,笔者发现,建立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对社区网站进行评价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各区发展的情况不同,中心城区和外部城区差异很大,且各区发展的重点也不一样,这种差异化可能会导致评价指标难以适应网站的发展,并且由于基数不同,静态、直观的量化指标也不能完全反映网站的实际建设及使用情况,且会打击各区县对网站建设的积极性,不利于网站的持续优化。同时,各社区教育网站不仅为本区的居民提供服务,在信息时代的大环境下,其提供的资源可作为一个整体,辐射到整个上海市甚至全国,对其评价不能仅从个体角度来考虑。因此,面对以上问题,在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时,我们也提出了相应的策略:(1)考虑到各区县的差异性,评价指标体系中硬性指标和弹性指标相结合。关键点上考虑用硬性指标来衡量,非关键点用弹性指标。(2)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其目的不仅在于评价网站的质量,更在于对网站的建设和使用能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因此,从发展性的角度来说,除了静态的时点、存量数据外,还应纳入一些持续性发展指标,健全网站的运营管理模式,保证网站的长效发展。(3)考虑到社区教育网站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整体发展趋势,网站数据及内容呈现要符合一定的规范标准,有可扩充性,支持开放标准的数据接口,以实现不同终端的访问以及上海市内各级别网站数据和资源的联通。 三、社区教育网站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评价原则是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指导思想,评价指标模型的设计是构建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 (一)评价原则1.以内容为优秀社区教育要实现“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目标,必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社区教育信息化的实现、数字化学习方式的建立,关键在于信息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应用[31]。”社区教育网站作为实现社区教育信息化的载体,其数字化教学资源是网站的关键组成部分。只有高质量的教学资源才能更好的满足社区学员中不同人群的学习需求,让社区教育网站真正服务于大众。网站建立的目的,就是使网络用户获取所需的信息资源[32]。因此,评价一个社区教育网站应当以它的内容为主,即指标选取要向内容方面倾斜,体现以内容为优秀的原则,全面地评价网站的内容质量。2.针对性当前因特网上的网站类型十分丰富,且不同类型的网站有不同的特征,不同类型网站之间的数据(如点击率、链接数量等)不具备可比性,需要采用不同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若直接套用一般普遍性的评价指标,则可能会影响评价结果的有效性。在建立网站评价指标体系时,除了对网站类型要有所区分外,也要对网站、网页和网上具体信息这三种不同形式的网上资源进行区分,因此,具体的评价指标也应有所不同。社区教育作为区域范围内教育服务的提供者,为社区范围内的学习活动提供条件服务和保障。社区教育网站作为社区教育的一种新的服务方式,如何根据学习者的特点,最大限度地、及时方便地满足社区成员多种多样的学习需要是社区教育网站面临的重要问题。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应考虑社区教育网站的典型特征,使其更有针对性,以保证评价指标的适用效果和评价活动的质量。3.综合性在网站评价领域,定性评价方法的研究早于定量评价方法的研究,因此,当前定性评价方法较为成熟[34]。但是定性指标人为因素较多,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并且若出现对定性指标定义模糊,没有给出明确的度量标准的情况,也会造成实际评价中难以实施的问题。定量指标的研究虽不如定性指标的研究成熟,某些指标难以测得,某些维度无法量化或只能进行有限量化,但是其评价结果却比较客观。因此,采用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的方式来评价网站会比采用单一方式更加科学,更具有说服力。此外,网站作为一个系统,具有动态变化特征,因此,在网站评价过程中,除了静态指标外,还要考虑纳入动态发展指标,以测量网站的发展轨迹,保证其质量稳步提高。综上,建立一个集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静态指标与动态指标相结合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更加全面、准确的评价网站质量。 (二)评价指标模型设计我们在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整理文献及访谈结果的基础上,构建了社区教育网站评价指标的模型,共包括五个一级指标及对应的21个二级指标,部分二级指标下还设有三级指标。1.信息内容信息内容是网站评价的最主要对象,社区教育网站的内容是其区别于其它类型网站的根本特征之一,要考虑多方面的评价因素。在数字化学习资源方面,要注重其丰富性:在资源形式上,除传统三分屏和视频形式的课件之外,考虑到低龄学习者的学习需求,还要适当增加如Flash、三维动画等形式较为活泼的学习内容;在资源题材内容上,考虑到社区教育的非正式性,学习资源不能过于偏重理论性和专业,而应与实际生活与职业发展相结合,同时还要根据关注程度和社会热点等及时进行增加和更新。2.教学特性社区教育网站除了具备相应教学功能,提供在线学习内容,其教学特性也应是评价的重要方面。除在线学习、在线考试等基本的教学功能外,社区教育网站作为用户自主学习的平台,为推动学习者的持续性学习,也需要通过学习激励来提高学习者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交流互动也是网上学习者的重要需求,通过作品展示、课程讨论以及与志趣相投的人群相互交流,能够调动学习者的学习兴趣,营造一种良好的网上学习氛围。通过为学习者建立学习档案,对其在线学习活动进行有效管理,通过作业、考试等对学习者的学习过程进行评价与反馈,可以帮助学习者及时掌握自身学习情况。此外,学习支持服务也是社区网上学习推进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若社区学习者在网上学习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得不到解决,会严重影响学习者的积极性。因此,网站应能提供网上学习的支持服务,帮助学习者了解和适应网上学习环境。为满足学习者的个性化学习需求,网站还应能根据用户的不同学习需求,允许其自主定制学习内容,并且根据其兴趣爱好进行资源推送。3.网站设计网站设计是网站的外在表现形式,好的网站设计有助于推广站点和吸引用户,从而提升网站层次和质量,提高用户对网站的满意度。网站的页面设计,文字和图片比例要适当,色彩和风格要统一,页面布局要合理,让学习者有一个流畅的视觉体验。栏目设置、层次结构以及导航要清晰,让学习者能方便的找到所需的内容。此外,操作便捷也是检验网站设计质量的关键指标。因为老年人是参与社区教育的重要群体,若网站操作繁琐复杂,会使老年人学习起来比较吃力,对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造成影响。4.技术水平网站技术水平会影响用户的访问体验。在网站技术水平方面,网站的加载速度、规范性、安全稳定性、可扩展性等是其主要的评价对象。网站代码编写符合相关编译标准,可保证在主流显示器、浏览器上正常显示,同时也要增强网站对具有视听障碍人士的易访问性。安全稳定性主要包括服务器空间、域名解析以及数据安全的稳定,若网站经常出现断链,个人信息被泄露,或打开速度很慢的状况,必然会影响用户体验。为了避免资源的重复建设,在技术上,还要求网站具有较强的功能拓展空间,可将市级、区级网站、学分银行交互平台、各类学习活动平台融会贯通,将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同时支持多终端浏览,适应当前学习者移动化、碎片化的学习需求。5.网站效益网站效益指标是对网站发展及使用效果的评价。网站若没有人使用,就是极大的资源浪费。为保证网站的长效发展,需要有固定资金、人员的投入以及制度的保障。此外,通过对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可以从中发现网站运营及用户访问网站的特点。例如,通过对学习资源点击率、学习时长的统计,可以发现社区居民的学习需求、学习积极性、持续性;通过对网站流量的统计,可以发现社区居民的学习习惯、参与程度。根据这些特点,可以帮助调整网站的发展策略,使网站更符合用户的需求。 (三)评价指标数据获取方式上述评价指标模型是一个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的综合评价指标模型。其中,定性指标包括信息内容、教学特性和网站设计三个维度的内容;定量指标包括网站技术和网站效益两个维度的内容。定性指标数据主要以专家评价和用户问卷调研的方式获取。专家评价主要对网站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可采用访谈、座谈等方式,聘请多个领域(例如,网站设计、教育教学信息设计、社区教育等领域)的专家共同对网站进行评议和打分。用户问卷调查主要用于获取用户对网站的使用评价及反馈等信息,可将与网站设计相关的指标编写成问卷的形式,通过对社区居民随机发放纸质问卷或网络问卷的方式进行。在对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之后,计算出网站相应的得分。定量指标数据主要通过网站技术测试和网站流量监测的方式获取。网站技术水平评价指标数据可利用相关网络开源工具进行技术测试而获得。例如,“W3CValidator”工具可检验网页是否符合W3C标准,以确保遵循该标准的所有浏览器可以显示相同的内容;“FunctionalAccessibilityEvaluator”工具可测试包括文字注释、脚本等在内的网站易访问性指标;“Webpagetest”工具测试网站页面的加载速度。对网站效益评价指标数据的获取主要通过动态数据监测的方式进行。数据监测主要分为两部分,即资源的访问量和网站流量。对资源访问量的监测主要由网站根据各自应用的课件系统的实际情况,自行在后台进行统计;对网站流量的监测可选用“百度统计”、“CNZZ”等流量测试工具,通过在网页中加入相关代码的方式获取流量数据(如图4所示)。 四、研究展望 建立网站评价指标体系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本研究在文献调研以及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初步设计了面向社区教育网站的评价指标模型,并对指标数据获取方式进行了界定,初步建立了评价指标框架。未来的工作将进一步细化评价指标项,建立一套完整的网站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权重计算、评价等级标准设计。在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完成之后,通过实际测评进行效度检验,并进一步开发相应工具进行自动测试,以降低评价的时间和人力成本,使评价过程更具有可操作性。 作者:钱冬明孙梦庄俭杨平余平单位: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数字化教育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华东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终身教育处上海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 教育评价论文:水文化教育评价论文 一、《学习生命之水》教育项目的课程体系 《学习生命之水》教育项目提供的教学资料共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基本教学资源,为昆士兰州最早开发出来的水教育课程体系;二是澳大利亚国家大纲教学资源,是随着该教育项目的发展在其他常规课程国家大纲范围内开发出来的几个水教育专题;三是教师需要掌握的背景知识,归纳了讲授相关课程所需的基本知识和对应的教学要求,可视为一本面向所有水教育课程的教师参考书;[7]四是支撑材料,提供一些教学活动顺利开展所需的图书等辅助资料;五是教师资料库,将这个教学项目所有的课程描述、课堂活动、事实清单和其他相关教学资料按照上课年级分类索引后,提供给教师、学生和其他相关人员。[8]在这五个方面的教学材料中,前两类为教学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具体指引,尤其值得我们注意。下文概括介绍这两个课程体系的主要内容。1.基本教学资源的课程体系基本教学资源按照教学对象的年级和教学主题之间的衔接关系分为五个阶段,即:学前班、一年级、二和三年级、四和五年级以及六和七年级。从二和三年级开始,各阶段的主题又细分为两个小主题。整个课程体系的内容如表1所示。2.澳大利亚国家大纲教学内容的课程体系参考澳大利亚小学教育国家大纲开发出来的水教育专题主要涉及《科学》和《地理学》两门学科。《科学》课程的水教育专题涉及二年级、六年级和七年级三个阶段。而《地理学》课程的水教育主题直接按照这门课程原有的教学进展展开即可,不再按照学生年级加以区分。整个教育专题的主要内容详见表2,表3。 二、《学习生命之水》教育项目的主要特点 昆士兰州的《学习生命之水》教育项目推出至今已经七年,在环境和资源管理部的推动及州政府其他部门的配合下,逐渐在全州小学中间推广开来,对澳大利亚全国性水教育的普及和系统化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与澳大利亚其他州和美国等国家的水教育相比[8-9],昆士兰州的《学习生命之水》教育项目呈现以下特点: 1.运用以探索为中心的5E教学模式澳大利亚小学教育普遍遵循5E教学模式,水教育项目的课程体系也不例外。所谓5E教学模式是指教学过程的五阶段,即:参与(engage)、探索(explore)、解释(explain)、深化(elaborate)和评价(evaluate)。参与阶段旨在通过提问等方式调动学生兴趣,激发他们的好奇感。探索阶段旨在通过收集材料等方式给学生提供一个系统了解所学主题科学现象的机会。解释阶段旨在通过讨论等方式让学生归纳和总结出能够解释自己观察到各种现象的科学理论。深化阶段旨在通过调研等方式,考查学生将刚学到的概念和知识用在新环境下的能力。评价阶段旨在通过整理报告等方式,让学生与老师一起反思自己的学习经历及对相关知识的理解。[10]《学习生命之水》教育项目的设计者在课程设计中充分考虑到了5E教学模式的运用,每个主题的教学都可分化为上述五个阶段来开展。 2.创造一个连接全部课程的主线水教育涉及主题广泛,几乎涵盖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基本教学资源的课程体系更是从学前班一直延续到七年级。在这么长的时间跨度内涉及众多不同的水主题,如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避免让学生学到后面忘了前面呢?这需要教育者采取某种措施,创造性地将学生整个小学期间学习的所有内容连接起来,让其自然而然地成为学生课外兴趣和认知体系的一部分。《学习生命之水》教育项目创造出“维兹”这个卡通人物来实现上述要求。[11]维兹是一滴水,它时而化身为引导学生认识水循环的向导,时而化身为可为学生提供智慧用水咨询的专家,成为学生们整个水教育课程中的一个好伙伴。而且由于维兹是以卡通人物的形象出现的,类似中国动画片中的喜洋洋之类,很容易引起小学生的兴趣,从而较好实现教学效果。 3.引导学生关注生活实践中的问题水教育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教育主题。[5]它在传授给学生基本知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节约用水的习惯、重视水资源可持续性发展的态度和积极与水生态和谐相处的观念。《学习生命之水》教育项目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培养学生解决涉水实践问题的能力:一是引导学生关注学校、社区及当地的各种关于水的问题。例如对学校水使用和饮用水处理的稽查以及对当地集水区水循环系统的探索;二是将学习的内容与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涉水实践结合起来。例如在水处理方面让学生观察和调研自己家里自来水的水源和废水的流向,在用水宣传方面让学生用海报等方式履行作为智慧用水使者的职责。这种将教学内容与当地情况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的做法是包括水教育在内的所有实践性教育都应该遵循的一条重要要求。 4.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由于水教育实践性很强,因此学生不能仅仅停留在听故事、学知识的层面上,更应该通过自己的动手实践,亲身体验所学的各种关于水的描述和理论。《学习生命之水》教育项目给学生提供了众多的自己动手机会,包括稽查学校用水实践、调研当地人水观念的变化、制作和张贴智慧用水宣传海报、制作当地水系数字地图和利用示意图软件展示当地某个水库之类集水区的自然循环等。这些对于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可以起到积极作用。5.注重与其他课程的衔接和互动作为日常生活中人类最为亲密的伙伴之一,“水”一直是小学很多科目教学都很关注的一个重要主题,专题的水教育是在当代全球都不得不更加重视水危机威胁背景下相关教育的深化产物。专题的水教育与其他不同科目中的涉水教育应该如何衔接呢?《学习生命之水》教育项目既开发出了独立于其他科目的基本教学内容课程体系,还在《科学》和《地理学》原有国家教学大纲内开发出了与这些科目某些内容联系紧密的水专题教育。这为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灵活处理水专题教育和其他科目社会教育提供了便利。 三、《学习生命之水》教育项目对我国小学水文化教育的启发 由于国内外学科体系和水资源管理体制的差异,国外水教育所涉及的各种主题在我国主要被纳入水文化教育的范畴,由水利部主要负责。水利部2011年的《水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2020年)》[12]明确指出,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推进“水文化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然而目前虽然河海大学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等水利高校已经在水文化教育方面积累了若干经验,但中小学水文化教育普遍比较薄弱。[13]高校教育更多是一种知识的传授,中小学乃至学前班的教学对个人科学用水观念的培养和节水习惯的养成具有更大的影响作用。因此,有学者提出“水文化教育要从娃娃抓起”。[14]然而我国这方面的教育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萌芽状态,因此应该“引进、借鉴、模仿”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实际,逐步全面系统地开展“中国特色的水教育”。[5]虽然中国水利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甘泓教授早在2007年就已经提出了调研国外水教育现状是在我国系统开展水教育的一项重要基础研究工作[5],然而国外水教育的介绍和引进等相关研究尚未引起中国教育工作者的太多重视。这种现状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更多关于类似《学习生命之水》国外水教育项目研究成果的出现及相关教育现状的改善需要教育界、水利学界和外语学界的共同努力。学界应该借鉴《学习生命之水》等国外水教育项目的课程设计、教学组织和教学模式等方面的成功之处,共同推动我国水教育事业的进步。 作者:楚行军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外国语学院 教育评价论文:电商专业创新创业教育评价论文 1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模型(Structuremodelofevaluationindexsystem) 基于上述思路和方法,本文设计了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结构框架,如表1所示。具体来说,主要由四个层次构成,即目标层、系统层、准则层、方案层。其中,目标层是最终结果,它反映了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总体水平;系统层是对目标层的系统化分解,包括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创新创业教学体系、创新创业教育环境、创新创业师资团队、创新创业管理体制、创新创业教育成效六大子系统,以全面体现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六大关键环节的成效;准则层是对系统层指标的模块化分解,包括创新创业目标定位、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体系等15个三级指标;方案层则是对准则层各模块化指标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使其可以进行具体的打分评价,具体包括目标定位的合理性、双创教育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人才培养模式的先进性、人才培养模式的可操作性、创新创业类课程开设是否体系化、创新创业教育的地位、人才培养模式的先进性、人才培养模式的可操作性等48个四级指标。 2设置并确定指标权重(tinganddeterminingtheindexweight) 各个指标因素的确立只是在空间维度上确立了对象的评价主体,而指标权重的确定则是对各个指标因素在评价过程中重要程度的一种综合度量[5]。指标权重确定的合理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整个评价体系的科学性以及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基于此,通过对目前国内外评价指标体系权重常用设置方法的优劣特点比较,本文采取专家分析和层次分析相结合的权重设置方法来依次确定各层指标因素的权重值。 2.1同层次指标重要性比较标度的确定通过咨询相关专家和文献资料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依次对位于同层次上的指标进行两两重要性的比较,并确定标度值。具体标度的设置如表2所示。 2.2构造判断矩阵,求解各层指标权重指标权重的基本思路与计算方法:首先通过构造判断矩阵A=(αij)max,聘请教育评估专家对同层次指标两两进行重要性比较并对αij赋值1—9(值越大越重要)或1/9-1(值越小表示越不重要);然后用和积法AW=λmaxW求权重Wi,其中λmax为最大特征根,W为λmax对应的特征向量;最后计算CR(CR=CI/RI,其中CI=(λmax-n)/(n-1),RI为平均一致性指标)进行一致性检验。当CR≤0.1,认为Wi权重有效,当CR 0.1时,要求指标再进行重新比较。由于高职电子商务专业创新创业评价指标体系层次较多,依次要建立的判断矩阵多达25个(系统层对目标层的1个、准则层对系统层的6个及方案层对准则层的18个),因此,限于篇幅,本文在此仅对系统层对目标层的判断矩阵及其权重的计算过程进行描述,其他判断矩阵的权重计算不再赘述,具体权值见表1。 3创新创业教育的综合评价(Comprehensiveevaluationofinnovationandentrepreneurshipeducation) 由于在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中,很多指标存在着模糊性的不确定因素,需要有相应专家进行定性的判断,基于此本文采用了模糊数学的理论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模糊综合评价。创新创业教模糊综合评价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步骤如下:首先建立评价结果集V={V1,V2,V3,V4,V5},将每一指标区间平均分为五级,从高到低分别优、良、中、及格、不及,依次对应评分值为1、4/5、3/5、2/5、1/5。其次,采用专家评价法,聘请10名左右专家对方案层48个四级指标进行“优、良、中、及格、不及”五级定性评价,利用公式Mi/N(Mi代表选择某一等级的专家人数,N为专家总人数)依次求出每个四级指标中五个等级所对应的Mi/N值,进而构建起方案层评价结果矩阵F。第三,利用公式Fi×Wi(Wi为方案层指标权重矩阵)并作归一化处理得到准则层每一个三级指标向量Rj,进而构建起准则层评价结果矩阵T。第四,利用公式Rj×Wj(Wj为准则层指标权重矩阵)并作归一化处理得到系统层每一个二级指标向量Tk,进而构建起系统层评价结果矩阵T。最后,利用公式Tk×Wk(Wk为准则层指标权重矩阵)并作归一化处理得到目标层指标(综合水平指标)向量S,并根据“最大隶属度”原则,最终确定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的评价等级。本研究运用上述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对我院电子商务专业及其他四个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评价的过程与结果取得了创新创业教育专家和相关专业教师的认可,证明本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是有效可行的,具有一定的参考应用价值。 4结论(Conclusion) 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可以有助于高职院校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到本校相关专业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上的总体情况,并能根据评价结果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进而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实际成效。然而创新创业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受多个环节和因素的相互制约,因此,创新创业指标体系和其评价方法还应在实践检验的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 作者:林锋单位: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系 教育评价论文:基于教育督导的教育评价论文 一、督导机制对素质教育评价体系的推进 1.督导能促进教育评价系统的有效性。在某种意义上说,督导机制能监控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评价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使评价工作意向明确、方法有效、结果可信。进而,通过教育督导既能提高基础教育阶段素质教育评价系统的信度,更能提高基础教育阶段素质教育评价系统的内在效度和外在效度。内在效度往往以素质教育评价自身系统目标指向的实现率为体现,外在效度则以素质教育评价系统的应用范畴的有效程度为体现。无论是素质教育评价系统的信度,还是素质教育评价系统的内外效度,都依赖于教育督导对评价系统的功能的发挥。2.督导能促成评价信息的及时反馈。评价本身的功效还在于激励、选择、导向。无论哪一种评价功能的发挥,都有赖于评价信息的及时反馈,而评价信息的及时反馈则有赖于督导机制。通过督导,可以使评价所获得的信息及时地双向反馈,即上情下传,下情上达,进而能沟通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的关系,沟通评价者之间的关系,乃至于被评价者之间的关系,使评价信息真正发挥应有的功效,即有效的为评价者和被评价者所用,也使评价工作能真正成为教育性活动,使素质教育评价成为基础教育阶段素质教育活动过程中的生动现实。3.督导能促成评价工作的制度化。通过素质教育评价系统对教育督导系统的包含,可以使素质教育评价工作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定期地进行或者使素质教育评价工作经常化、常态化,保证评价工作对教育活动的驱动。通过督导式评价,可以使评价过程所获得的信息或材料规范化地汇总,完善其评价系统的档案制度,使评价工作真正体现其过程性和有序性,从而有助于全面、动态、客观地分析、比较被评价者的变化发展情况。因此,督导式评价体系能够真正体现其更加完善的工作制度,使素质教育评价工作经常化、系统化与制度化。4.督导能促成评价范围的必要拓展。通过督导式评价系统的构建,可以解决传统意义上的评价范围的有限性问题。使基础教育阶段素质教育评价不单是教育系统内部的事,而拓展成社会大系统之事,我们不仅可以评价教育内部系统,我们还可以评价教育外部系统即影响教育的社会系统;评价主体不仅可以是教育者或受教育者,还可以是家庭、社区、政府行政机制以及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督导机制在评价系统中的充分发挥,可以使评价的内容系统、评价的主体系统、评价的客体系统、评价的指标系统等方面得到进一步的扩展,使评价系统与教育系统建立在同一社会系统基础之上,并有效地纳入整个社会人系统中,成为互相驱动的两个自然组织系统。 二、构建基于督导评估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应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基础教育阶段素质教育评价体系涉及的范畴及因素基础教育阶段的素质教育评价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作,它关系到“让谁来评”、“去评价谁”、“评价些什么”、“按照什么去评”以及“该怎么来评”,这些问题自然就涉及评价的主体、客体、内容、标准、方法等诸多问题。教育评价的作用在于客观准确的找出影响教育正向发展的外在因素,这就要求在进行教育评价的时候,除了要严格按照教育评价的程序执行外,还必须健全评价主客体系统,完善评价指标系统,优化教育评价方法系统,建立一个协同而互动的教育评价大系统。素质教育评价的目的旨在通过社会、政府、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全面地对教育系统的学校、校长、教师、学生进行科学评价,从而发现问题与不足,为教育教学的改进与完善提供依据。所以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应该是一个评价主客体多样化、评价方法模式科学化、评价指标多元化、评价内容全面化的体系。在教育评价工作中,既要注重评价的结果,也要注重评价的过程;在评价的方法上既要定性也要定量;在素质教育评价系统中,不但要对评价客体进行评价,也要注重对评价系统自身的元评价,还要对外部评价系统的作用进行评价,从而有效地保障教育教学的质量,为教育教学工作做出正确的指导。然而这一保障机制要实现就必须拥有完善的评价系统,而完整的素质教育评价系统又包含了评价的主客体系统,这个主客体系统当然涵盖了外部评价主体,所以完整的评价系统必须在由教育督导机制下的外部评价系统的参与下才能实施,这便是基于教育督导的素质教育评价的价值所在。 (二)素质教育评价对督导机制的需求及要求上个世纪80年代,在存在主义和现象学、解释学、建构主义等哲学思潮的影响下,库巴和林肯(Guba,E.G. Lincoln,Y.S.)提出了自然主义探究评价模式,主张教育评价应该在自然的情境下进行,认为评价所得到的结果往往会适用于特定的某种情境。针对以往的教育评价大多是以促进管理而不是以服务为主要目的、同时缺少对评价客体进行更多的主体性关注的倾向,自然主义探究评价模式正是充分地借鉴了斯塔克应答评价模式的基本理论,认为教育评价的主要意义在于服务,所以评价主体首先需要关心的是评价对象的问题、兴趣和焦点,以“回应”评价对象为起点。这就需要评价主体运用一定的质性研究方法,从评价客体的基本需求出发,以促进评价客体的未来的发展为主要目的,更多地去考虑评价客体的相关发展背景以及整体的发展情境对评价结果的影响,充分地听取各个方面的看法、建议,通过评价主体、评价客体以及所有教育评价参与者进行不断的对话和交流,最后形成科学的评价结果,达成一定的共识。这种新的评价方法,改变了以往评价主体与评价客体之间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体现了多元并存的价值理念。素质教育评价正是这样一种新的教育评价机制,它不同于以往的评价,素质教育评价是一种民主多元化的评价机制,它更多地关注评价客体的未来发展,更加关注过程性评价,注重评价结果的导向功能,而基于教育督导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正是整合了内部评价体系和外部评价体系,形成了系统完整的评价机制,更好地服务于素质教育评价。以此理论为指导,建立的包括教育督导在内的素质教育评价大系统,这种评价系统就给教育督导评估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评价目的上,由侧重鉴别、选拔和奖惩转向侧重促进发展和改进工作,从关注结果的评价转向更加关注诊断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在评价内容上,注重全面性和整体性,从办学的理念和目标、办学条件、课程与教学、队伍建设、教育质量等多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在评价方法上,强调多样化,注重把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结合起来,运用测验、问卷调查、自然观察、访谈等多种方法;在评价主体上,强调多元性和合作性,注重调动评价对象的参与性,重视自评和互评的作用;在评价指标的设计上,强调弹性化、个性化和特色化;在评价者和评价对象的关系上,追求平等,协商解决问题;在评价结果的生成上,重视评价者与评价对象的共同认可和接受,等等。 (三)教育评价与教育督导的联系与区别教育督导评估是以教育督导机构为评估主体,代表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的教育评价。它是国家对教育进行管理的一种政府行为,也是政府对教育进行管理的行政执法行为,它还是教育法律对教育实施监督过程中的一种行政监督行为,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行政监督行为。教育评价则不同,它“是按照一定的价值准则对系统收集起来的关于某教育客体的各方面信息进行处理、分析、综合,对客体做出价值判断的活动过程”。1.评价主体的不同。督导评估是以教育督导机构为评估主体,代表同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的教育督导评估。而教育评价的主体可以是政府(督导室),或是教育行政部门,也可以是其他具有监督职能的国家机关、组织和机构以及办学单位自身,甚至还可以是社会中介组织。实质上,二者在评价主体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主体权限范围及关系上,因此,明晰教育督导评估和其他教育评价的关系本质上是要理顺教育督导部门与其他教育评价主体之间关系。2.评价对象的不同。教育督导评估的对象十分广泛,既包括督政,又包括督学,涵盖了教育工作的诸多方面。督导评估的范围除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成人教育机构外,还包括各级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机构。既涉及下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工作、学校的教育工作,还会涉及相关教育管理者———地方各级政府的有关领导、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以及中小学校的校长。而我国现行的教育评价制度评价的主要对象是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以及学生,目的是为了加强政府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宏观调控,以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其对象往往是一个个办学实体、教师或学生群体。3.评价内容的差异性。督导评估对象的广泛性,使得督导评估的内容丰富化。首先,对于教育评价和教育督导评估对象的交集———学校来说,二者在评价内容上各有侧重。督导评估主要包括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评估,对学校的管理体制、领导班子、教师管理与培训,办学方向、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办学效益以及校园文化、校外教育等方面的督导评估。科学有效的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具有整体性、综合性的特点。其次,督政是教育督导评估特有的内容,包括对同级或下级政府部门教育执法行为的督查,对学习化社区的评估等。而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机构的评价则侧重于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或相关教育要素等微观层面的评估,评价内容往往是具体的、专项的。例如对教师综合素质、某学科教学质量、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水平、实验室设施设备等相关方面进行具体客观的评价。 三、构建督导视野下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的路径思考 督导式的评价组织应属于政府与教育系统的中间机构,也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内部常设机构。它的督导评价对象既包括教育内部系统,也包括教育外部系统即社会系统,责任在于监督、检查、评价与指导。教育督导评估机制下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可以行使教育评价客体系统中的外部系统即社会系统的评价,它进行的是一种垂直方式的,即自上而下的督导评价,它要求是上级督导组织对下级政府部门的教育评价。这一评价组织通过对政府部门等教育外部系统的教育评价,可以排除外在干扰,优化教育的外部环境,切实保证教育条件的真正满足。 (一)从多元化的层次构建督导视野下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素质教育不同于应试教育,他要求全面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所以素质教育的评价目的也就不是以前简单的选拔、筛选学生,从而为高一级的学校输送精英人才了,素质教育的评价目的主要是通过社会、政府、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全面地对教育系统的学校、校长、教师、学生进行科学评价,从而发现问题与不足,为教育教学的改进与完善提供依据。1.从宏观层面构建督导视野下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宏观层面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是通过社会、政府、家庭、学校、个人的联动效应而组成的一个动态的、系统的、全程的教育评价机制。这个评价机制从整体出发,运用整齐划一的形式把素质教育评价的各个部分统一起来,从而使教育评价发挥作用。建立督导视野下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可以按统一的方式来运行,从而发挥不同层次或不同方面教育评价的作用,为教育教学活动的改进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2.从微观层面构建督导视野下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微观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是指从素质教育评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着手,充分调动各个组成部分的积极性来发挥教育评价的作用。对于素质教育评价而言,就是要把评价的主体、评价的客体、评价内容、评价的方法手段、评价模式等因素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通过各个单体因素发挥其自身的积极性因素,从而发挥素质教育评价整体的功能,构建基于教育督导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正是充分结合教育督导的外部社会评价功能和一般的学校教育评价的积极性因素,从而更好地发挥素质教育评价的作用。这种微观教育评价机制的特点一个在于它的基层性,另一个就是它的个别性。 (二)构建形式多样的督导视野下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1.行政计划式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这种机制充分发挥了督导的作用,政府各级督导部门以及督学可以运用行政的手段和计划的手段将素质教育评价的各个部分有机地整合起来,使之发挥更有效的作用。诸如可以运用下发行政文件、例行开会、不定期的检查、科学评估和按期汇报等方式把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评价的方方面面统一起来,从而使教育评价更加高效的运行。2.指导服务式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指导服务式机制是教育督导评估在素质教育评价中独特的作用方式。在素质教育评价中教育督导部门可以给予相关评价机构一定的指导或者提供实质性的服务,但不直接参与评价,在有关指导的方面,教育督导部门对于评价的主体只是提供有益的建议,适当的指正;而在提供实质服务上,政府督导部门对评价主体仅仅是提供一定物质上的支持和有关信息资料上的参考建议等。这种评价机制实质上也就是政府督导领导下的第三方评价机制。 (三)从不同功能角度构建督导视野下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1.激励。督导评估下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可以充分运用激励的手段、发挥激励的正向促进功能来调动教育评价主体、客体等各个对象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整合整体的教育评价体系使其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政府督导部门的激励方式包括通过提高评价主体的学识水平、进行定期的培训、进行相关的思想教育等手段来调动评价者的高效性和积极性,以及通过满足评价主体或评价对象的相关需求来提高整个评价体系的积极性和有效性。2.制约。基于教育督导评估的素质教育评价可以把制约机制的功效充分引进到评价机制中来,从而更好地将素质教育评价的各方面统一起来使之发挥作用。这种制约机制运用到素质教育评价中来说可以有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纵向的就是上级对下级评价的制约、下级对上级评价的制约以及平级之间评价的制约。例如既可以从社会、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的顺序逐级评价,也可以反过来自下而上地评价,还可以学校之间、教师之间、学生之间进行互评;而从形式上来说,可以有法律的制约、行政的制约和舆论的制约。政府的教育督导部门可以运用一定的行政手段或法律对下级督导部门或教育机构、教育评价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制裁、处罚,而公众的舆论又会监督政府部门的评估,影响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从而能使得整个教育评价显得更加的公平、高效。 作者:袁晶陈恩伦单位:西南大学教育学部硕士研究生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教育评价论文:思想政治教育评价论文 一、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体系困囿 1.思想政治教育评价过程失效。思想政治教育评价过程是主管部门和教育主体实施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的程序,程序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决定着能否全面反映思想政治教育的成果。我国当前思想政治教育的评价过程主要以阶段性评价为主,流程基本为各教育单位依据评价体系自评、上报、审核、抽查、对照和整改。从基本流程看,似乎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的评价规律,但不可忽视的是,这种缺乏全面现场考验与深入进行调研的评价过程,往往难以发现教育单位的虚假成分,更难以捕捉到教育客体的真实思想政治心态变化,使得评价的效果大打折扣。同时,需要提出的是,由于思想政治教育的评价指标体系是最优秀的依据,它的科学性决定着评价过程是否真实。我国当前的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指标体系量化现象严重,在实际评价过程中,各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单位过于依赖这个衡量标准,一些无法量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现象往往被隐匿或强行量化,结果造成评价变成了冰冷的数据,而高层次的人的情意变化和认知能力,人的创造力、自主意识、社会感知、意识形态动向等,往往无法精准判断。 2.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标准单一。“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是一个价值判断过程,必须依据一定的价值标准进行。这个价值标准,是指评价主体对评价对象进行认识和评价时所依据的准则,由于不同的评价主体对同一评价对象往往会产生不同的认识和不同的判断,因此,在评价过程中必须制定一些标准,并用这些标准去判断质量是优还是劣,是合格还是不合格。”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标准的制定应该既有顶层设计,又有微观体系,它的基本要求应该是与时俱进、灵活多样、客观有效,但当前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标准基本上是统一的模式,对不同的教育对象、教育区域、教育层次等没有制定出不同的评价标准,存在着以单一性代替多样性,以简单化代替复杂化的现象,没有反映出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差异性。 3.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机制静态。“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长期性和效果的滞后性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具有动态性特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其社会效果也是一个逐步显现和不断提高的过程,这就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是动态的,发展的。”思想政治评价机制的确立要充分考虑教育对象的成长环境和时空背景,要理清教育对象发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并运用动态的机制去衡量和判断其发展过程中的表现、已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存在的问题,为制定出更符合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政策预设通道。但当前我国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机制更多地是将结果摆在评价台面,更多地是静态测评和描述思想政治教育的状况和发展水平,对于教育因素中的运行动力和各方面的制约关系涉及较少,追踪评价的动态响应机制还比较缺失。 二、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体系失效原因 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体系运行效果不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社会发展现实的复杂性,又存在人为不作为的因素,需要从不同的层面进行分析。总的来说,主要表现为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受限于社会发展、主客体分离、内外部机制失联和定性与定量评价失调。 1.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受限于社会发展。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不是简单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内部的封闭运行,它的各组成要素和运行过程不是单纯的行政主管部门和教育单位的整合,而是置身于社会发展的宏观环境之中。当前,我国社会的发展呈现快速化和深化改革之中,社会转型的巨大变革对人们的思想政治意识产生了深远而复杂的影响,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受限于社会发展的影响之中,要准确而科学地判断出人们的思想政治变化具有较高的难度,当前更多地还是从中观层面去判断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思想政治教育的政策、制度和行为,对于深层次的人的意识变化发展的判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主客体分离。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从纵向维度上看,表面上呈现为评价主体和客体,但从层级角度分析,其存在着双重主体和双重客体。一方面,是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育部门的评价,主要侧重于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的反馈信息调控、管理、调整和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和各要素,是宏观主体与中观客体;另一方面,是教育部门对内部思想政治教育的评价,主要侧重于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实施评价及受教育者的政治倾向、思想品德变化等,是中观主体与微观客体。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双重主体和双重客体是纵向序列的层层递进,要求增强他们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并建立沟通的常态化制度,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这种沟通和交流仅限于单对的主客体,宏观主体与微观客体之间基本上断裂,微观层面的运行要素实时地转换为宏观层面的指导性文件与政策时效性比较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评价的滞后性。 3.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内外部机制失联。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机制在横向上分为外部评价机制和内部评价机制,其指向不同的要素,外部评价机制主要包括物质保障机制、制度保障机制和环境保障机制等,内部评价机制主要包括领导机制、队伍机制、工作机制、反馈机制等。外部评价机制和内部评价机制是引导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的共同体,总体上应该呈现以内为主、内外结合的方式,共同构成比较完整的开放性、综合性、系统性的评价机制。但这种内外机制的相互呼应,在现实中由于一些干扰因素的存在,如制度实施不到位、物质保障缺斤短两、被评价单位伪造数据迎合评估等,导致内外部评价机制衔接不够顺畅,评价结果不够真实,最终使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受阻或问题暴露不够全面。 4.思想政治教育定性与定量评价失调。“思想政治教育的定性评价,是指通过对考核对象的整体以及性质的分析综合,以把握该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社会效果的方法。定量评价,主要是指通过对考核对象表现出来的一些量的关系的整理和分析,以把握该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社会效果的方法。”思想政治教育客观效果的呈现应该是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产物,这是由于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各有其优点和缺点,如定性评价比较模糊、主观随意性强,定量评价比较刻板、无法衡量抽象意识等。基础性定性评价一般要建立在有定量评价的基础上,通过量的收集、整理、分析、认知,对归结出的各种量化因素进行综合比较,然后再提升到更高层次的定性评价。但目前,各实施主体还主要依据定量评价的方法,对于定量分析—定性分析—高层次定性分析的逻辑还认识不清,对于二者的结合和协调运用还不够娴熟。 三、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体系的重构 教育评价是指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对受教育者的发展变化及构成其变化的诸种因素所进行的价值判断。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是根据一定的评价标准,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科学方法,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过程和结果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在现有的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体系之上进行深化改革与完善,是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协调化、和谐化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发展的必由之路。在此,笔者仅结合前文所述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所遇到的困境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1.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目标要多元准确。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目标决定着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的全局,目标体系作为一级指标衍生出二级和三级指标等具体的衡量标准,也总体上影响着评价的过程、标准、结果与机制。因此,评价目标的确立,不仅要求是准确的,而且要求是多元的。要充分考虑各种参与因子和变量因素,在分析整合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地进行统一规划与设计。总的来说,纵切面上要评价政策实施的有效性,教育单位思想政治教育的规模、措施及真实性,教育受众内化理念与实践行为的配套性等;横切面上要评价教育主体、教育客体、教育介体和教育环体等。要架构起纵横交错,覆盖宏观中观微观的网格化目标体系,不遗漏评价目标因子。同时,要从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的现实出发,充分考虑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现状和进程,建构的目标体系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而为后续评价进程的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2.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标准要以人为本。受教育主体感性与理性的逐渐分离和断裂,为思想政治教育有效开展设置了障碍,因为要在拒绝深度拒绝思想的受教育主体中重建信仰信念、重建精神支柱难度是比较大的。但正是在这种断裂的地方,思想政治教育的意义和功能才更加凸现出来,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也在这艰难的信仰和精神支柱重建中呈现出来。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的设立、参与、推进、对象都是人为推动的过程,其最终指向也是人的思想政治观念的正确引导与提升。尤其是在当今社会流动快速、信息爆炸的时代,在人们对于各种信息的审视已具有较强的分辨力和思考力的情况下,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的标准必须要脱离传统刻板、生硬的固有模式,要从人的发展变化和人所处的社会环境的现实出发,逐步确立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模式多样、方式灵活、主客观结合的评价标准,以保证评价标准与评价对象的适应度和配套性。 3.高校政治教育评价过程要有序协调。思想政治教育评价过程超脱于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的性质、对象、范围,具体是指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开展的序列,一般而言,其包括准确实施、评价、反馈、整改等。在具体的实施操作中,思想政治教育评价过程必须完整、有序、协调,要尽量避免遗漏环节,更要避免评价过程中的主观性、随意性和专断性,要严格按照评价目标的要求和评价标准的指向来推行。同时,在运行过程中,要注意整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教育单位自有的评价体系和教育受众的意愿表达,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在评价过程中允许微调和申辩,从而在根本上确保评价过程的顺畅开展。 4.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机制要动态持续。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机制当前的静态化倾向和内外部机制衔接失调要求必须建构起动态持续的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机制。从本质上来说,评价机制是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的外围保障,思想政治教育内部的发展是与时代同步的,也是在动态中不断延伸出新的特点和态势,外围保障必须紧跟这种潮流,以防止落伍与僵化。总的来说,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机制要依据客观变化的思想政治教育情况进行评判,评价主体要及时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与认知能力,评价手段要充分将传统和现代网络技术结合起来,评价方法要更加多元,以逐步建立起分段式、分层次的动态持续追踪性评价机制。 总之,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对思想政治教育发展起着重要的调控作用,推动着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调整、方法运用、内容选择等变化,评价结论是思想政治教育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在驱动力,最终能够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预见性。 作者:钱昌照单位: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助理研究员 教育评价论文: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论文 一、医学研究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指标体系 (一)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基本内容 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由自身素质、学习研究素质和拓展性素质,依据这三个指标的内涵和外延的扩展范围,进一步确定分级指标,才可构成人文素质教育评价指标体系的基本内容,探索或实施有自身特色的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其中自身素质指标应该包括在日常的思想政治、生活、工作中所体现的各种人文素质;学习研究素质指标应该包含在研究生开展的学习科研活动中所体现跟人文素质相关的创新能力、创造能力、推理能力等;拓展性素质应该包括医学研究生在日常的体育活动等拓展性的活动中体现出来的人文素质。 (二)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方法 从上面各具体指标可以看出,高校已经认识到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所要考虑的多方面的子因素,但各高校测评方法参差不齐,差别很大,高校还在沿用传统的定量的测评方法,把许多测评的内容量化。目前,高校运用最多的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教育评价的模式是“1+X+Y”模式,“1”指的是医学研究生在一学期所开设的所有关于人文素质提升的相关课程的成绩,“X”指关涉人文素质提升的各奖项的总数,“Y”是指其他跟人文素质相关活动的开展。 二、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的评价体系的实施 医学研究生人文素质的评价体系的实施首先需要在高校根据确立的教育指标评价体系的分项指标,组成由控制相关指标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构成的教育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评价体系指标的确立和宏观政策的制定;同时要成立具体的教育评价工作小组,由相关的人文素质课程教师、学生工作部门的领导、部分学生干部等,负责具体评价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在教育评价工作中,一是要注意教育评价整体目标的设立、考评内容的确定以及具体考评办法的确立。二是要注意建立好评价标准。要根据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学生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文素质评价,以利于通过标准的建立,提升其人文素质。要是要注重评价后的长期跟踪和及时教育。评价结果确定后,要与相关的研究生进修沟通,反馈相关的问题,让其及时改正,同时也进一步提升教育评价体系的完善。通过不断的努力,测评工作的作用在实践中也会更进一步地显示出来。 作者:黄梅崔丽静单位:吉林大学白求恩医学部
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创新路径分析 一、我国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必然性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时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同时是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特点。尤其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在管理经济上的职能也相应的发生了变化,国有企业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发展,现今在我国的政府企业的职能是被分离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也是被分离的,在面临这种状况下,我国政府将国有企业参与到市场经济的运行中,虽然不是直接插手到惯有企业的管理中,但是依然会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进行管理,而且对于一些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时,国家还会对其进行相应的指导和干预。所以,综上所得,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关键在于加强政府的宏观经济的管理能力。 二、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创新的对策 1、加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创新 加强政府宏观创新管理是在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是评价宏观经济管理工作好坏的重要依据,主要是指政府在进行对宏观经济管理时,要达到的国民经济运行状态的预定目的。一方面,要使得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实现有效的选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发展的状况的不同环境下,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也是有所不同的。在经济过热时,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就是控制好经济的发展速度;而当经济处于衰退的情况下,经济管理的目标就是促进经济的发展,加快发展的步伐,稳定经济的发展速度。 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就是平衡经济的发展总量,并使其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同时使得经济结构得到相应的优化升级;而另一方面,对于居民的消费,我国也要加强宏观管理的创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相应的有所提高,自然就促进了居民的消费能力,社会的消费行为也逐渐变得稳定。同时在进出口这方面,政府能把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放在进出口的比例上,使得产品的进出口环境不断地得到改善,最终给进出口贸易带来了一定的基础。 2、加强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创新 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手段主要是指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时为了实现经济管理目标所采用的的方法。一般来说,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传媒手段等手段都属于政府宏观经济的管理手段。有效地提升经济管理的效能有赖于管理手段的作用。而现今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下,我们必须要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创新来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的创新。第一点要做到的是运用好建立的法律制度来加强宏观经济的管理。我国的经济是处于法律的保护下运行的,依靠法律手段来保护和提高经济的运行状态才能更好地稳定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第二点要做到的是加强政府的电子管理的建设。 由于现在的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快,为了能更快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度,电子商务的建立是十分重要的,我们政府必须要积极构建电子政府的机构体系,这样才能更好的为政府的宏观经济创新管理奠定一定的基础。 本文作者:严纪芹 单位:长春广播电视大学 宏观经济管理:国家审计宏观经济管理论文 一、宏观经济管理体系 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需要通过相关的组织和机构来予以实施。这些组织和机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组成了宏观经济管理体系这一重要的有机体。目前,我国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调控系统。第二,决策系统。第三,信息系统。第四,管理系统。第五,监督系统。 二、国家审计的本质和显著特征 (一)国家审计的本质 从本质上来说,国际审计是一种具备独立性的经济监督和控制行为,是国家权力、人民权力、经济权力、法律权力的监督。 (二)国家审计的特征 国家审计主要具备以下特征:第一,独立性是其最为显著的特征。第二,专职人员或者专门的机构是审计的主体。第三,审计经济责任的履行者或者承担者是国家审计客体。第四,其客体的经济财务状况是审计的主要对象。第五,经济鉴证、经济监督和经济评价是国家审计得主要职能。经济监督是国家审计得基本职能。第六,审查、签证、评价企业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是国家审计的主要目标。 三、宏观经济管理中国家审计的地位与作用 (一)国家审计在国家经济监督体系中的价值 国家审计机关属于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行政的机构,它专门负责国家经济的监督,是宏观经济管理体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监督相对应其他经济监督部门层次更高、内容更为广泛、综合性更加强,在我国经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超脱的监督关系。国家审计监督是由审计人、立法机关或者政府组成的委托人、部门或者单位(被审计人)组成的三方关系。这种三方面关系中,审计人不会参与到被审计人的经济活动中,不会涉及到利益关系,有利于审计人超脱地位的形成,显著提高了审计的独立性。比如:税务部门是税务监督的监督者,单位或者企业是被监督方,税务部门通过制定、执行相关税务法律法规,征收纳税单位或者企业的税款,并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当审计涉及到税收相关问题的时候,审计部门参照税务法对被审计人(企业或单位)进行纳税监督和检查。这一过程中,审计人不会参与到征税纳税的具体活动中,并及时将审计意见报告给委托人或者授权人。 2.权威的监督效力。审计监督可以对经济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监督权力,其他监督部门不具备这种权力和职能。专业经济监督不能够监督与自身相关的经济活动。比如: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或执行市场管理条例、法规的时候出现了失误,税务部门、银行等其他部门无法对其进行监督和控制。然而,审计部门既可以监督所有经济活动,也可以监督其他相关监督部门,从而有效确保其他监督部门正确使用监督权力,有效避免了监督权力的滥用。 3.法定的监督地位。国家审计具有显著的强制性和法定性。我国1995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国务院1997年颁布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均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的监督权限和职责。与此同时,根据我国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中也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是受干部管理部门委托,有权对国有企业领导进行严格的经济责任相关审计,并把审计结果作为企业领导干部升职或者贬值的重要参考。 4.广泛的监督范围。专业的经济监督部门的审计监督范围和内容主要取决于委托人或者授权人的实际需要。因而,在国家宏观经济监督中,国家审计更能够站在国家的立场上,立足于国民经济的广泛范围,实施全面、系统、有效的宏观经济调控,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 (二)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的作用 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预算管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国家审计是为了满足国家预算管理相关需求而产生和发展的。从本质意义上来看,国家审计的主要任务是服务于国家预算管理。认真了解和分析当前世界各国的国家审计情况,我们可以知道:审计是国家顺利开展预算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在国家预算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国国家预算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第一,预算编制。第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预算。第三,预算执行环节。第四,决算草案的编制。第五,预算监督环节。第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批决算等。我国现行《预算法》和《审计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审计在国家预算管理中的作用和重要意义,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预算工作进行监督和审计,是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不断深化间接宏观经济调控的有力武器。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宏观调控。具体调控手段主要有: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三种。我国财政、金融部门均拥有大量财政和信贷资金。这些财政和信贷资金是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国家审计机关则负责审计和监督财政、金融等其他相关部门的经济活动以及国家资金,从而确保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实施。审计监督是目前层次最高的一种综合性经济监督,确保国家宏观调控相关政策认真贯彻并有效执行是其优秀任务。因此,审计监督为我国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审计主要目的有以下三点:第一,规范我国财政及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第二,建立并完善经济秩序。第三,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通过有效的审计和监督,一方面可以严查违反经济法规的不法行为,确保我国国家政令有效统一,另方面,还可以立足于审计结果为宏观经济管理提出可行的建议或意见,从而为政府相关经济决策可提供可靠依据,促使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3.国家权力制约体系的优秀内容。国家权力制约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监督。第二,国家审计机关实施的审计监督。第三,检查机关实施的党纪监督。第四,社会大众舆论监督。第五,检察机关实施的检察监督。第六,人民法院实施的审判监督。第七,行政检查机关实施的检查监督等。审计监督凭借其专业性、独立性、公正性、公平性成为国家权力制约体系中最具代表的一种监督。众所周知,依法治权的优秀在于有效制约财政权力。因此,要想建立并完善国家相关权力制约体系,必须不断加强并完善国家财政权力相关机制。国家审计作为我国综合经济监督的最高层次,有效实现人民经济管理权力是其根本目的。这就要求国家审计部门在公共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其监督与制约职能。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四点:第一,制约和监督财政审计的财力征收和分配,努力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第二,制约和监督固定资产投资与行政事业的审计工作,有效提升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第三,监督并制约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决策权,确保决策权力的有效使用,有利于决策机制的不断完善。第四,监督并制约金融资金相关运作,从而降低金融风险的发生率。 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国有经济单位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有经济单位主要采取企业自主经营的模式,但是为了提高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国家审计机关必须对大型的、亏损严重的、或者政府重点补贴的国有企业进行严格的审计监督。与此同时,企业债权人和投资人也需要企业提供公正、客观的会计信息,作为信贷及投资决策的可靠依据。国家审计机关相关审计签证是相关会计信息可靠性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国家审计能够及时发现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并提请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作者:饶敦 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的创新探索 一、宏观经济管理创新性的意义 虽然在宏观经济管理下市场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有效方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也要看到近些年来市场竞争激烈,恶性竞争不断出现,市场环境收到冲击,市场秩序出现紊乱、新科技产品充斥市场但相关管理标准和准入制度缺乏等一系列新的现象。市场在调节经济时往往是滞后和被动的。借助网络和媒体的力量进行创新行管理有利于弥补市场缺陷,强化管理力度以及舆论影响力。在传统的经济、法律以及政策手段上进行创新也会使宏观经济管理简便易行,为市场和社会所接受。 二、宏观经济管理的创新性理念和对策 (一)创新性理念 1.目标创新 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是政府所要达到的国民经济运行状态的理想目标,决定着管理的内容和工作方向,也是评价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最重要的依据。创新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工作非常重要。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的管理目标也要随之变化。经济过热时以控制经济增长速度为目标,经济下滑时以提高经济增长速度为目标。观察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态势,目标首先是保持经济总量基本平衡然后再促进经济结构优化与升级。另外,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逐年上升,居民消费行为渐趋成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加快,合理控制投资增长速度成为保持平衡的关键。 2.主客体创 宏观经济管理的主体本质是政府组织机构。对管理主体创新就是对政府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创新。组织创新就是对政府机构进行改革,改革政府职能和工作效率。主要在监管市场运行和维护市场秩序方面保持政企分开、改善公共决策系统、权责一致,明确部门分工和职能分配,加强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调整专业经济部门,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可适当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还要尽量降低工作成本,以最少的部门和人员完成既定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及对市场新变化的敏感度,提高服务质量。 3.管理手段创 宏观经济管理手段是政府采取的所有能够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手段,包括软件方法、经济方法、行政方法、法律方法,硬件方法有各种传媒和网络等。对管理手段的创新决定着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发挥的水平和管理能否收到成效。 (二)新形势下宏观经济管理 1.经济管理规范和准绳 新形势下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创新离不开法律,法律是一种规范和准绳,任何创新性手段的使用都离不开法律的依据和约束,在当前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下强化法律地位是最重要的前提。但是法律手段或行政手段也可以适当的借助其他管理方式进行创新,以适应新的需求。这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创新。 2.管理手段创新 主要是利用网络和高科技产品,进行电子化政府建设,加快政府管理的网络化,建立政府网站并进行专业化管理,推进宏观经济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将政府工作透明化和人性化,对宏观经济管理实现智能化管理和高效管理。 3.创新性对策--平衡积分卡 由于我国目前的公共管理中存在着诸如机构庞大、冗员、运行成本过高、盲目投资公共项目等问题。这些在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中也不乏存在,对宏观经济的协调和管理是一种阻碍。引入平衡积分卡制度,能够有效的进行政绩评估。而且平衡积分卡涉及到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多方面的转变,它对管理组织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有巨大的作用。 三、结语 宏观经济管理是对一个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能力和对经济调控能力的考验,是保证一国经济有效运行和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的特色经济发展模式,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促进下飞速发展。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和国内经济市场复杂多变的情况,宏观经济管理必须创新管理观念和管理手段,借助媒体和网络,建立“电子化政府”,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将政企分开,并提高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和工作素质,为我国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史雨晴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强化思路 一、宏观调控必须注重国内经济的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伟大成就,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牺牲了不可再生资源并对环境产生了严重的污染。由于全球环境日益恶化,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已经充分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因此,中国的宏观调控政策必须侧重于绿色环保产业,限制甚至是取缔那些环境污染严重,能耗高而效率低的落后产业,坚决实施节能减排的国策。我们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绝不能再像以往那样先破坏再治理环境,同时必须严格控制国家的战略资源,努力提升不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率,积极发展环保、节能的替代能源。保护好人类共同生存的家园环境。 二、宏观调控应尽量预防未知、潜在的危机 金融海啸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次贷危机所引发的,次贷危机的出现是因为人们长期以来存在侥幸心理,无限透支未来而造成的。金融业的兴起、兴旺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然而一旦金融业的发展过分乐观、侥幸的话,在其繁荣昌盛的假象背后往往蕴藏着巨大的危机。尽管中国的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伟大的成就,但是绝不能因此而盲目乐观、骄傲自满。必须充分意识到繁荣背后隐藏的危机,并在危机爆发之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始终警惕我们所处的国际大环境。只有做到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才能真正实现长期的繁荣与稳定。 三、宏观调控应以建立体制完善制度作为发展经济的保障 中国目前的经济、政治体制都存在比较大的不利因素。必须进一步改革经济与政治体制。加大对执政党的监督力度,通过监督好执政党、各级政府以及部门的各项工作,好的政策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继续深化经济与政治体制的改革,不断改进与完善各项经济制度。使得政府的组织结构、职能能够更好的服务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并且能够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巩固已经取得的胜利果实并进一步扩大战果。 四、宏观调控必须能够有效预防各级行政机关的违法、违规现象 尽管我国绝大部分的党员干部、各级官员都是正直清廉的。然而伴随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不断提升。部分党员干部、官员没有经受住糖衣炮弹的考验、利益的诱惑。不仅极大辜负了党和人民的无限期望,也对国家产生了严重的损失;还有部分官员毫无作为,甚至是官商勾结。使得国家的税收受到了巨大的损失,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给党和国家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也严重阻碍了国家的宏观调控的顺利实施。为了满足个人利益,他们罔顾国家利益,对国家的各种宏观调控政策阳奉阴违,导致政策无法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执行。因此,必须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提高各级政府的执行水平,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 五、创新国内宏观经济管理措施 宏观经济管理措施指的是政府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时所采取的有利于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各项措施,它包括各种软件措施,比如经济、行政以及法律措施,也包括一些硬件,比如传媒以及网络等。管理措施是否有效对于管理效能有直接的影响,创新管理措施有利于政府真正发挥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如今我们国家早就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一个成员国,创新国内宏观经济管理措施,就是有效运用法律手段来实施宏观经济管理。中国的法制正在不断地健全之中,重要的经济、行政手段通常都会通过法律的形式,以法律为依据和保障,以免主观随意性。创新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措施还包括实现管理运用现代网络技术,也就是建设电子化政府。为了尽早已国际接轨,必须尽快建设“电子政府”,进一步完善我们国家“电子政府”的体系,促进早日实现网上“政府工程”的目标。 六、结束语 宏观调控必须着眼并统揽全局,因此难免会触犯道利益集团的利益。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应当进行必要的宣传与教育。让人们充分意识到宏观调控政策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意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终要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国富民强的目标。所以,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必须充分考虑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人们切实享受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伟大成果,让人民真正意识到只有坚决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中国的经济才能获得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社会发展才能更加和谐、稳定。 宏观经济管理:邓小平宏观经济管理思想研究综述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从实现宏观经济政策、处理重大经济关系、解决部门之间利益冲突、保障国家计划的实现以及确认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法律地位等方面论证了制定《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并且提出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经济调控法》的基本内容、结构体系和立法原则等建议。 【关键词】宏观经济/宏观调控/宏观经济调控法…… 宏观经济调控法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优秀。在贯彻宪法关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以来,我国的宏观调控立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目前尚缺少一部统率各层次和各门类宏观调控法律法规的基本法。因而无法从法律上确认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宏观经济调控权”,无法集中规定宏观经济的调控原则、调控主体、调控客体、调控程序、调控责任和宏观经济争端解决机制等基本问题。为使我国现行宏观调控法律法规系统化,确保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和持续增长,迫切需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经济调控法》(以下简称《宏观调控法》)。 一、《宏观调控法》是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法 法是贯彻和实现政策的有效手段。从各国的实践看,每项重大的宏观经济政策都有法律作后盾。 货币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大宏观经济政策。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为了保障其货币政策的实施,大都制定了反映该国政策的金融法规。如美国1913制定了《美国联邦储备法》(即中央银行法);英国1979年制定《英格兰银行法》;日本1942年制定《日本银行法》;德国1957年制定《德意志联邦银行法》;新加坡1970年制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等。 财政政策包括财政支出政策和财政收入政策。国家通过扩张性或紧缩性财政政策的不同影响,作用于经济运行,起着某种自动抑制社会总需求过分扩张或收缩,促进社会经济稳定的基本功能。世界各国普遍重视财政法的宏观调控作用,都制定有预算法、税法等,有的国家还制定了《财政法》法典。 此外,各国还通过制定产业规划法和价格法等贯彻相应的宏观经济政策。 在我国,近年来国家制定的《预算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即中央银行法)、《税收征管法》、《价格法》等各单项宏观调控法律,在贯彻和保障宏观经济政策的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仅靠各单项宏观调控法律还不能处理和保障各项宏观经济政策之间的相互配合问题,难以克服政策之间的相互矛盾,难以避免“一脚踩油门、一脚踩刹车”的自我较劲现象。因此必须有统领各单项宏观经济法律的《宏观调控法》。 二、《宏观调控法》是处理重大经济关系的法律依据 同志关于《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一文中,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搞现代化建设所遇到的涉及全局性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明确提出必须处理好的带有全局性的12项重大关系。如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速度和效益的关系、第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关系;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等,都是涉及到全局性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的解决,迫切需要制定《宏观调控法》。这样,在处理重大经济关系就有了法律依据。 三、《宏观调控法》是解决部门、地区之间利益冲突的法律准绳 中国国情的基本特点之一是地区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1995年9月,中国政府明确提出“坚持区域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方针。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正确处理全国经济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建立区域经济与发挥各省区市场积极性的关系,正确处理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关系。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当前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所以说区域经济协调关系是宏观经济调控法的调整对象。政府在解决部门、地区之间利益冲突中制定了一些单项法规,如《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省际间粮食收购价格衔接办法》等,对合理安排产业结构、振兴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促进产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平衡发展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但是这些单项法规的权威性比较低,各法规之间也不够协调统一,亟待出台《宏观调控法》。 四、《宏观调控法》是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法律保障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重点是,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能够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和正确运用经济杠杆的机制。计划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社会财力、物力可能,合理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宏观调控目标,并通过实施产业政策及投资政策,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因此可以肯定的说,国家的计划是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的特征。但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使用计划调控手段,必须更新计划观念,健全计划机制。 健全计划机制,就必须重视计划决策、管理、调控的制度化、法律化。善于采用法律形式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现。采用法律形式,主要在于使法定计划能够尊重经济规律、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律,使计划和市场两种经济手段在法的规范作用下结合起来。更新传统的计划观念,就不能把所有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动统统纳入国家计划体系。在法的调整下,使计划关系成为一种计划法律关系,使计划活动成为一种计划法律行为。为此,就必须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法》,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计划原则,建立各项具体的计划法律制度。 运用法律保障政府计划的实现,也是某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措施。例如,法国是采用计划指导经济较早的国家。1946年1月3日法国政府正式颁布了实施中期计划的法令。以法律形式推行“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计划”。日本在宏观调控方面也使用所谓的“法令性计划”指导市场经济活动。在计划调控的具体措施上,在如何通过经济法律手段实现政府计划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济,以完善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 与此同时,为了协调计划调节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调节的关系,发挥各种调节手段的综合力量,制定一部统领包括《计划法》在内的所有宏观经济调控单项法律的《宏观调控法》也是非常必要的。 五、《宏观调控法》是确认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法律地位的需要 笔者认为,国家和国家授权的机关始终是宏观经济调控关系中的一方主体(即调控主体)。而国家的经济职能包括宏观调控职能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行为实现的。因此,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在我国的宏观调控体系中的法律地位及宏观经济调控权应当明确,这项任务必须由《宏观调控法》来承担。 国家通过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在当前“政府要集中精力搞好宏观经济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减少对经济事务的行政性审批。”①我国制定的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远景目标之一,是“宏观调控制度和手段比较健全,对经济总量和结构的调控较为灵活有效。经济管理法制化达到较高水平。”②要健全宏观调控制度,使经济管理法制化达到较高水平,就必须通过制定《宏观调控法》,明确政府在宏观经济调控活动中的法律地位,赋予政府应有的宏观调控权,确定其可以采取的调控手段,以及所应遵循的程序,才能确保政府作为法定的调控主体依法调控,约束政府必需在法定范围内行使宏观调控权,防范和制止“政府失灵”、行政性垄断等现象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危害。因此,《宏观调控法》是政府实施合法有效宏观调控的基本法律依据。 六、《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内容和结构体系框架 (一)《宏观调控法》的立法层次和名称。从宏观调控法的实质意义上看,它是调整宏观经济关系的所有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体系。但从立法体系上分析,宏观调控法体系又是由《宏观调控法》统帅下的《计划法》、《预算法》、《税收基本法》、《固定资产投资法》、《中央银行法》、《金融监管法》、《外汇管理法》、《产业结构与规划法》、《对外经贸法》、《特别区域开发法》、《高新技术产业振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构成的。因此从《宏观调控法》在我国法律体系的立法层次上看,它是国家宏观经济领域内的基本法。法律名称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宏观经济调控法》为好:一是因为“宏观经济调控”在经济学中有确切的定义;二是在社会经济生活实践中已广泛运用;三是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中已经使用;四是运用其他名词,如“国民经济管理”、“经济稳定增长”、“宏观经济”等均不能确切反映我国宏观经济调控法的调整对象。 (二)《宏观调控法》的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我国宏观调控法,是调整国家对国民经济运行实施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调整对象范围主要包括:计划关系、财政关系、金融关系、收入分配关系、价格管理关系、产业关系、固定资产投资关系、区域经济协调关系、对外宏观经济关系等。在制定《宏观调控法》时应当确认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1.平衡优化原则。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就是要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所谓经济总量的平衡,就是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的价值总量的平衡,是社会经济运行保持协调状态的前提条件。经济结构是指国民经济诸组成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内在形式和方式。经济结构的内容非常广泛,如产业结构、投资结构、市场结构等都是经济结构的内容。经济总量的平衡是经济结构赖以实现的基础,经济结构优化是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实质内容。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是宏观调控的目标和重要原则。《宏观调控法》必须确认平衡与优化的原则,从而调动宏观经济调控法的一切调整手段,发挥宏观调控法各项法律制度的功能,促进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和经济结构的优化。 2.有限干预原则。理论和实践都已证明、国家干预已经成了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力量。宏观经济调控法应确认的国家干预原则,即有限干预原则。所谓有限干预原则,其内涵有三层意思:一是政府的干预不得冲击和削弱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相反应当促进和保护市场机制调节功能的充分发挥;二是政府的干预必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依法进行干预;三是政府一般不得直接干预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 3.宏观效益原则。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涉及的经济利益是全局性的、总合单位的利益,如生产者全体或消费者全体的利益,或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单个消费者或某个独立的企业的直接利益。因此,宏观调控的着眼点是如何提高宏观经济效益,而不直接过问某个企业的经济效益。为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确定促进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使宏观经济主体的一切经济行为有利于宏观经济效益的增长。 4.统分结合原则。统分结合原则,即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要实现经济调控的目标,宏观经济调控权(包括货币的发行、基准利率的确定、汇率的调节和重要税种税率的调整等),必须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实现集中统一。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宏观管理要体现在中央说话能够算数”。但是,国民经济运行存在不同的环节和层次,而且国家大、情况复杂,要处理好重大经济问题,必须发挥地方积极性,必须实行分级管理,赋予地方和部门必要的调控权,促进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的发展。统分结合的原则反映了宏观调控体系内部结构的客观实际,具有科学性。《宏观调控法》确认这一原则,从法律上保障合理分权,既能使整个国民经济总量平衡、经济结构优化和全国市场的统一得到切实的保证,又能充分调动地方、部门的积极性。 关于《宏观调控法》的结构体系框架:应设总则、宏观调控机构、宏观调控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效力、宏观调控基本制度、宏观经济监测预警基本指标体系、法律责任、争端解决机制、附则共八章。 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创新研究探析 进入21世纪,世界经济格局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新科技革命突飞猛进,垒球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和我国加人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宏观经济管理工作面临新的环境。宏观经济管理是一个由管理目标、管理主体、管理客体、管理手段等诸多要素构成的系统,要科学有效地提高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能力,以应对人世的挑战,就必须对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系统要素进行协调配套的创新。 一、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创新 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即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方面所要达到的国民经济运行状态的预定目的,它实际上决定着管理的内容重点和着力方向,同时也是评价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创新对于整个宏观经济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随着宏观经济运行的具体情况不同,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重点亦不同。当经济过热时,控制经济增长速度就成了重点目标;经济不景气时,提高经济增长速度就成为重点目标。重点目标的实现,能够带动其他目标的实现,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由此可见,宏观经济管理目标是相机抉择性的目标,只有进行不断地调整才有实际指导意义。人世后,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首要目标是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其次是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与升级。保持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大体平衡,是实现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前提。历史上,每一次经济出现大起大落,都是源于经济总量平衡出现问题。在经济上升阶段,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的欲望增强,合理把握总需求的增长尤为必要。目前,居民消费行为已趋于成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比较稳定,除个别热点产品外,不会出现排浪式消费热潮。因此,合理控制投资增长速度,特别是支撑投资增长的银行贷款增长速度,就成为保持总量平衡的关键之举。在总量平衡中,经常项目收支平衡尤为关键。因为加入WTO短期内将会对我国的经常项目收支平衡造成一定冲击。一方面,加入WTO意味着我国要实施在《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的货物关税减让表和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承诺表所作的承诺。对我国来说,这一切意味着入世后限制进口的手段将大大减少,进口必然会增加。此外,一些其他的因素也会增加我国的进口。例如,今后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势必增加对进口商品的需求。又如,人世后随着我国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将不断扩大,国外投资的大量涌人,也会使进口大大增加。再如,我国持续采取的刺激内需的政策,也会刺激进口的需求。 另一方面,入世在短期内对我国出口的促进作用仍很有限,这是因为:(1)尽管入世后产品出口的国际环境有所改善,但在我国目前的贸易品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一定的情况下,“人世”在短期内对我国出口的促进作用有限?(2)目前我国的外贸依存度为4O%左右,从垒球贸易发展的整体水平看,中国的贸易依存度属于居中略高的状态,继续提高的空间不大-(3)为了缓解可能出现的人民币升值压力和通货膨胀此消彼长的矛盾,中央果断采取措施,在保证逐步还清出口返税欠款的同时,决定出口返税税率平均下调3个百分点。 二宏观经济管理主体的创新 所谓宏观经济管理主体,是指依法成立、履行着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组织机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主体创新的内容是塑造现代政府主体.具体表现为组织创新和人员创新两个方面。其组织创新的实质是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其主要内容是改革政府职能、确立政府规模与提高政府效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的重要职能是监管市场运行,维护市场程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在宏观经济发展中掌好舵,而不是去划桨,鼓励和调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划桨的积极性,掌好舵,不划桨的政府才是明智的政府。要按照政企分开原则.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公共决策系统,提高公共政策质量,实现由微观直接的干预向宏观间接调控的转变,按权责一致原则,调整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防止职能交叉,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互不负责的弊端,按照精简、统一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结构,加强宏观经济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适当调整社会服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门.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按照效能原则,确立最优政府规模,政府最优规模应是边际政府交易成本和边际市场交易成本、边际制度收益和边际制度成本分别相等的那一点上,按照效率原则,要以尽可能少的机构、人员去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以降低政府工作的成本,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关键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要定位。 不仅要进行组织创新,而且要进行人员创新,即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从而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的高效运作。 三宏观经济管理客体的创新 宏观经济管理客体即宏观经济管理主体的管理对象。具体包括:国民经济总量和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总量平衡和结构平衡?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效益。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基本建设投资的规模、结构和效益,消费基金的规模,结构和水平.进出口贸易总额和国际收支的平衡,国内生产总值的分配和再分配,生产布局和地区协作等。按照现代市场经济和我国加入WTO的要求创新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窖体,首先必须重新界定政府、市场、企业、社会的权利范围与关系.特别是要明确政府应当具有的权力和不应当具有的权力的边界。对于政府应当具有的权力,必须优化配备力量确保其有效实施,而对于政府不应当具有的权力,则必须收回并完整地交还给市场和企业。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世贸组织原则以及中国国情来看,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应当随着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与成熟而及时从市场的主要角色中退出,从商业性竞争领域中退出.使企业作为具有充分权利与完整义务的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成为市场的主体和主角。 四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创新 宏观经济管理手段是政府进行宏观经济管理时所采用的有助干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一切手段,它包括软件方法.如经济方法、法律方法、行政方法,也包括各种硬件,如各种传媒和网络等。管理手段是决定管理效能的关键因素,能否进行管理手段的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发挥水平。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我们进行管理手段的创新,就是要运用法律手段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原因在于:一方面。中国加入wTO.就是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主要依靠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的运行。另一方面,关于宏观经济管理的手段问题。人们一般的提法是:宏观经济管理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无论如何,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重要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一般都会采取法律的形式,以法律为依据.以相应的法律作保证。避免主观随意性。 政府宏观经济管理手段的刨新还包括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与网络化,即进行电子化政府建设。为尽快适应加入WTO后与际接轨的需要,必须高度重视“电子政府”的建设,努力构建我国“电子政府”的完善体系,加快网上“政府工程”的实施步伐。具体包括:(1)必须加速构建覆盖全国的“政务网”体系;(2)强政府网站管理,探索政府上网良性发展的运行机制;(3)以办公自动化为突破口,推进政府管理手段信息化。 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 国内主流的经济学探究目前沿袭的是西方经济学理论,从范式到假设、数学模型都基本没有变化。而西方经济学,非凡是宏观经济学,可以说是以美国为主的西方发达国家在二次世界大战及战后,针对他们所碰到的经济现象进行探究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已经相当成熟,侧重于对经济现象进行解释,强调实证探究;对比起来,中国学者对于宏观经济的探究更倾向于引出政策性策略,更重视规范性探究。而且,因为中国经济制度和社会发展的非凡性,西方宏观经济学在建立模型时的很多假设和中国现实不相符,这就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直接使用造成的“水土不服”。不加区别地将这类探究结论作为制订政策的依据,在国内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市场调节力度低的情况下,可能带来的不仅是混乱而更可能是对经济的严重扭曲,这方面的主要体现在政府某些宏观经济政策,存在“一刀切”的简单化作法。比如去年第三季度对于中国经济中局部存在的由投资拉动的“热”的趋向,就采取了提高预备金率的办法。作为一剂猛药,立即导致贷款额下降,而实际上,很多行业仍然迫切需要贷款资金启动。假如仔细去看,这样的例子是很多的。经济学界对于宏观经济是否过热的讨论更是众说纷纭,见仁见智,但结论似乎有简单化之嫌。要么言之凿凿地认为已经过热或有过热的明显趋向,要么铁板钉钉地咬定不过热。实际上,中国经济的复杂程度,是很难一以概之地以是否过热来做结论的。而主流宏观经济学理论似乎也只是提供了这样一种熟悉新问题的途径。作为一种理论范式是无可厚非的,但用来指导中国经济管理的实践就失于简单了。 国内理论界曾经讨论过中观经济学,如何界定中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范畴是一个本文不打算探索的新问题。然而宏观经济学的探究范畴过于宏观,对于中观新问题的探究不够,可能是我们无法有效地利用宏观经济学方法论解决实际宏观经济新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当我们站在很高的高度,探究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时,我们需要搞清楚这些传统的宏观经济指标在中国的形成和传导机制,而现有的理论框架和探究成果似乎没有给我们提供这样的工具和帮助。 假如局限于传统的宏观经济学方法论,就很难让我们把视角转移到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经济现象的构架过程中去。其实,即使是西方经济学,也是在某种经济构架之上进行讨论的,也就是开放和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所有假设都源于此。而中国的情况却很不同,忽略这样的本质区别,不讲宏观经济学理论适用的条件,就套用其探究范式甚至结论,是无益于事的。尽管有关是否存在中国经济学还有很多争议,无庸讳言,中国经济的非凡性提示我们,在探究宏观经济现象时,不可不顾其是建立在和中国目前不尽相同的社会制度基础上这样一个前提。至于转型过程中的中国的经济形态和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的不同,以及现有的探究方法的适用性,还需要大量的深入的探究。 中国宏观经济的特征是以投资驱动为主,工业主导型,而且投资中政府的投资所占比重较大,政府主导投资和行政干预的功能显著。这和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有非常明显的区别,以美国为例,其宏观经济体现为消费驱动,服务业主导,投资基本由私人进行。另外,中国的制度演进的步伐较快,而西方国家的制度体系基本定型了。相比之下,在投资,金融,法制,人力资源,技术,制度变迁等对宏观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各方面,中国的情况都和西方差异很大,而且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西方在统一的制度框架下,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统一的市场环境,而在中国存在着南北、东西、城乡等地理区域上的巨大差异。这种经济环境有较大的动态性和发生畸变的不确定性。而我们在进行宏观经济分析时,往往存在着不比较模型的使用条件,较多采用静态的宏观经济分析模型的缺陷,局限性是很难避免的。方法论方面的尴尬,使我们既不能直接引用宏观经济数据,套用现成的静态模型,又不能只是依靠以前几次经济过热的经验,对目前的宏观经济做出客观的判定。所以,各家各派的观点也就无法统一,甚至无法建立共同的探究出发点。 但是有些专家还是通过数据和直觉预感到了事情的本质。比如在去年部分行业表现出投资过快,价格上涨幅度和发展速度较高,汽车,钢铁,建材,房地产,原油,粮棉等都很热,甚至出现了水和电力的短缺。另一方面,大部分消费品的价格仍然在下降,总的价格指数上升幅度不大。一些先行指标非凡是生产资料价格在上升,引起学者担心消费价格指数会在一段时间后上升加快,引起通货膨胀。这些看法都来自现有宏观经济学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分析模型。信仰者认为现在的特征数据已足够,用现有模型分析,通货膨胀必将到来,只是有滞后性,所以不会马上显现,但要防微杜渐。反对者也使用同样的分析工具,但要乐观很多。正是由于他们观点虽然不同,但探究方法却大同小异,因此,谁也说服不了对方。对于宏观经济的判定成为了数字的估计,不同处只是在程度上,有量的区别而无质的不同。这样很轻易使宏观经济探究变成数字游戏,结果只能是看谁估计的更接近实际数字一些,而每年都有很多猜测家为此大跌眼镜。 抛开这种数字游戏,作者认为,应该深入探究投资,消费,政府支出,进出口分别对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影响。在不同的经济体里,他们的实际功能是不同的。在中国投资对GDP的影响达到60%以上,消费的影响只有不到40%,而美国却几乎正相反。在正统的国民经济核算恒等式中,投资就是指私人投资,而且这部分不受政府干预,完全由市场信号引导,投资的领域也没有太多限制;在中国投资的限制很多,而且政府投资有替代和挤出私人投资的倾向。对于这些区别,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是程度的不同。量的不同造成了对GDP增长率的影响因子是不同的,而投资拉动和消费拉动模式对经济的影响被放大,最终可能会带来质的变化。再更进一步看,以投资为例,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在不同的阶段对于其他部门和行业的影响也不同,以目前产业结构和能源利用效率来看,能源工业,基础材料工业等耗能大户的低效率,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巨大,这些部门的投资扩大,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直接影响到别的行业发展和表现,而国民经济各部门复杂的相互互动,可能使功能的结果远远超出我们的理解和控制范围。同样,消费领域也是如此,消费的组成结构,消费的倾向,不同消费群体的比重,消费能力的区别对于决定消费在国民经济中所其的功能,可能是很不同的。这些都需要更细致的了解和把握。这实际是国民经济的形成和传导机制,和经济结构有很大关系。不少学者熟悉到,中国宏观经济的很多新问题是因为产业经济结构不合理造成的,在中国目前特定的转型过程中,有其独特之处,不应该忽略。在国内也有先行者在企业层次上进行了探究,认为在微观单位和宏观总量之间还存在这一块十分广大的“中观”领域,认为对这一中间地带的探究必将大大丰富现有的宏观经济理论,但宏观经济学却不探究产业结构和宏观经济总量稳定间理论关系。 客观地讲,政府在采取“一刀切”的简单化做法也有其难处。受到现有管理体制的限制,不得已采用粗放式管理。在目前条件下,和其热衷于对宏观经济是否过热做出结论,不如集中精力探究不同的经济部门,不同的行业,甚至不同的经济区域的发展特征,以及它们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细化在这些中观层次的协调管理,通过中观层次的微调达到整体宏观经济稳定,相信只要搞清楚各因素的影响大小,以及其影响方式、传播机理,通过控制主要变动因素的波动,就可以达到对整体波动幅度的把握。在摸索出规律后,就有希望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宏观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应该说,西方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其宏观经济理论也是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是在开放的基本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立的,而中国的经济学也理应在转型的中国的环境中,通过卓有成效的实践建立起来。也许等我国发展到具有和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基本一致的社会,经济,文化和制度条件下,两种理论体系会很好地融合,这是一个远景。但现在,我们还是应该立足于中国国情,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的成果,不唯书不唯上,走出适合中国自己的路。 宏观经济管理:经贸局宏观经济管理发言 一、正确看待当前经济形势,坚持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不动摇 企稳回升,逐月向好:从运行趋势看,全市经济在二月降至低点,三月起地区生产总值、规模工业、财政收入、城乡就业等主要指标增幅回升态势逐步形成。一是投资增势加快。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完成1163.7亿元,增长28.1%。二是市场消费转热。上半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5.5亿元,增长17.1%,以商品房、汽车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为代表的耐用消费品市场成交转旺,消费拉动对经济增长贡献份额提升。三是经济结构改善。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比去年底提高1.6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比去年底提升1.5个百分点。四是金融运行良好。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总量分别达到7559亿元和5098亿元,分别比年初增长37.8%和32.6%。五是就业形势趋稳。1-6月全市新增就业5.4万人,其中净增就业4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8%。 基础尚不牢固,困难依然较大:虽然全市经济正朝着趋好方向发生积极变化,但经济复苏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一是工业增长尚不稳定。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增速低于全部工业增速,部分行业下滑幅度依然较大。二是企业和社会投资相对不足,不少企业关注的重点仍是压缩产能、防范风险。三是开放型经济形势严峻,外贸进出口下行压力仍然很大,外资项目储备不足。四是企业效益明显下滑,利润总额下降,亏损面扩大,亏损总额增加。 当前,宏观经济政策保持相对稳定,内部需求较为旺盛,有利于我们化危为机,加快转型。但也要看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在产业链内传导有滞后效应,其对我市实体经济不同行业和部门的损害可能呈现此起彼伏的特点,从而使经济运行出现反复;而且,我市经济所面临的内生性、结构性、积累性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内生增长机制还不完善,必须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客观务实判断形势,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困难早谋划、早准备,立足长远,着力当前,决战决胜。要围绕年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不打折扣,不拖后腿,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为全省、全国发展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突出经济转型发展主线,全力推动产业大发展大提升 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经济运行带来了深度冲击,但根子还是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问题。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优秀技术不多、附加值不高,传统优势产业成长性不足、支撑作用弱化,新兴产业发展尚未走出培育期,新一轮经济增长的爆发点不多,必须尽快提升城市经济优秀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产业是立市之基、竞争力之本。不管是走出目前金融危机的泥淖,还是赢得长远的发展优势,最根本、最关键的就是要紧紧扭住产业转型这个龙头,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培育无锡经济新的制胜优势。 当前,在外需大幅萎缩、内需尤须扩大的条件下,产业转型的方向、结构不能仅局限于如何使经济走出目前困境的策略性选择,而应以制度创新和技术进步为抓手,正确处理好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的关系,全面落实十大产业调整与提升行动计划,加快促进产业从资本与外需驱动的阶段,向技术与消费驱动的内生性增长阶段转变,努力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干、以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坚持高技术含量、高品质、高附加值发展战略。以“调高调优调强”为基本要求,以半导体集成电路、光伏、风电、液晶面板、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等为主攻方向,深耕优秀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同时,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改善工艺流程,提升产品结构和质量,巩固以机械装备、纺织服装和冶金为代表的无锡传统优势产业,推动传统制造业向研发、设计、营销等“微笑曲线”两端攀升。 突出新兴产业、新型业态发展重点。大力扶持新材料、研发设计、动漫创意、软件外包等产业发展。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信息中介、物流商贸、旅游会展等产业,拓展服务经济发展空间。着眼提升服务业能级,着力发展立足苏南、面向长三角的总部经济。要特别重视文化产业和旅游休闲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好丰富的文化资源,化文化资源为文化资本,加快无锡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抓住上海世博会的机遇,着力在引进和开发旅游业重大项目上多下功夫,培育城市经济新的兴奋点和爆发点。 抢抓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产业发展机遇。要善于做减法,加快淘汰“五小”和“三高两低”等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产能;又要做加法,增加对节能减排和环保产业的投入,加快发展以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为重点的新能源和再生能源。既重视发展新能源装备产业,更重视推广应用,使低排放、低污染产业成为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的结合点和重要方向。同时,高度关注低排放、低消耗、高就业的都市型产业发展,形成都市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全力以赴抓投资促消费,进一步放大内需拉动积极效应 扩大投资、刺激消费,是支撑经济增长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坚定不移地稳定和落实各项扩内需保增长政策措施,确保收到实效。 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有效提升投资质量与效益。突出抓好重大产业项目,及时协调解决融资、用地、审批等各类制约难题。抓住下半年施工的黄金时节,稳步推进城市重点道桥工程建设。认真做好轨道交通1号线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10月份第一批站点全面启动建设。加快建设大剧院、会展中心、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等重点项目和恒隆广场、苏宁广场等大型城市综合体。引导和鼓励社会投资,抓紧制订各项政策,畅通社会资本投资渠道。 努力营造新的消费增长点,确保消费增速持续稳定。加大耐用消费品延伸领域的拓展和扶持力度,大力发展休闲娱乐、社区服务等生活服务产业,扩大消费传导效应。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能,提升居民消费意愿。着力解决商业布局不合理的问题,推动商业设施服务功能的有效聚合。培育有市场竞争力服务品牌,优化消费结构,促进消费市场多元化。 四、积极有效利用国际市场、国际资源,千方百计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效益 上半年,我市开放型经济形势异常严峻,如果这一态势延续,将直接影响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要苦练内功,辨证施策,全力扭转招商引资和外贸出口的不利形势。 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完成全年吸引外资任务。精心组织有针对性的产业招商和项目推介活动,全力加大对相关领域龙头企业的招商力度,进一步抢抓项目信息,发展潜在客户,拓宽投资领域。做好各类已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加大外资工作考核力度,务求招商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多措并举,力争早日实现对外贸易回暖反弹。继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加各种展会,加快开辟发展中国家出口市场。引导和扶持外贸企业改善产品结构和质量,营造品牌效应。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等特殊功能区建设。强化外贸巡视督察和外贸企业走访制度,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立足长远,高起点谋划和推进开发区建设。强化开发区利用外资主体地位,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强化体制创新,重点完善开发区的管理体制、招商体制。要服从全市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开发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五、继续强化财税金融工作,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质量 财税金融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当前,我市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财税金融建设,完善其调控和服务职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就财税工作而言,要坚持“开源”和“节流”并举。“开源”,就是要把壮大财税实力放在首要位置,切实服务好税源企业,为财税收入稳定持续增长夯实基础,并不断培育新的财税收入增长点。“节流”,就是要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增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导向性,严控一般性支出和行政开支,千方百计挤资金,集中财力保重点。 就金融工作而言,要突出增强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力度,落实融资担保、贴息等扶持政策,提高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比重。强调信贷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杠杆作用,有效引导资金配置,把更多的资源聚集到发展先进产业、支持节能减排、加快科技创新上来。 六、着力加强社会建设,切实改善群众生活 改善民生是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各部门要像落实经济指标一样落实好民生指标,尽最大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就业。大力拓宽就业渠道,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农民、零就业家庭和大龄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工作。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对于经营困难的企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 进一步增强社会保障能力。按照“城乡统筹、七区一体”的要求,逐步推进城乡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接轨统一,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继续推进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村各类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老新村综合整治和老住宅特修工作,大力推进城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进历史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性修复。全面完成26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当前,正值汛期,要严格落实防汛防台工作责任制,正确协调好防汛工作与保护水源、治理太湖的关系,确保水环境安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继续做好防病防疫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要提高对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监控能力和处置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环境。 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 一、引言 199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8%,基本上达到政府预定的目标,为实施扩张性政策作了最好诠释。但从时间序列看,这是自1992年以来第六个下降年头,1999年预测GDP增长7%,意味着下降之势将持续下去。纵观1998年,经济运行的基本特征是:财政扩张,货币供应和资本市场跟进迟滞;国有部门投资大幅增长,民间投资未相应跟进;消费增长平缓,失业增加和物价下滑无全面改善的迹象;人民币汇率固定不变,出口严重下滑,外资增速下降。 1998年,中国调整宏观经济政策,采取强有力的扩张性措施,实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双扩张。这是改革以来政策力度最强的一次。然而,扩张效果并没有预期的那样成功,这就表明,经济扩张和收缩的权力已不完全操在政府手里。那么,什么原因影响了政策效应,是政策工具性原因,还是制度上的原因? 在中国的经济运行中,国有投资的扩张与收缩一直是经济周期波动的直接原因。在传统体制下,统收统支的集权式资源配置方式,表现为国家通过财政拨款给国有企业进行投资,直接决定着经济的波动,人称为“计划周期”。随着“分灶吃饭”体制的实施,地方行政性分权的发展,形成中央、地方财政和国有企业共同分担国家投资的格局,但国有企业仍是国家(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的主要承担者,国有投资仍是建设性投资的主体。不过,行政性分权改变了经济波动的微观基础,投资的每一次扩张和收缩,不再由中央计划者单独决定,而是由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共同决定,形成了投资的“倒逼机制”。1988年的经济过热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过度的投资扩张,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中期,随着国家财力的削弱,国有企业的投资扩张主要依赖银行融资,中国经济从“计划-财政主导”进入“银行融资推进”的发展阶段。这时,银行对国有企业的贷款约束依然很软,经济的周期波动仍以国有部门的启动为先导。同时,市场化使非国有部门迅速发展,而非国有部门对市场的反应比较敏感。1993年7月开始的经济调整,从紧缩国有投资入手,通过拉高利率抑制非国有投资,实现了“软着陆”。间接控制似乎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暴发,国际经贸形势骤变,“两头在外”的战略和出口推动的模式受到严重挑战。为了重振内需,政府再次运用扩张国有投资的方式拉动经济,但效果递减,特别是民间投资没有跟进,增长的下滑不可避免。形势的变化使得国家再次把财政扩张和与增加国有投资推向政策操作的前沿,因此,投资再次成为宏观分析关注的中心。本文将从这个角度重新审视投资、经济周期波动和体制变革三者的关联,探寻在市场化的今天,阻滞经济增长的原因何在,进而说明目前情况下,可供选择的宏观政策组合的条件和方向。 二、投资与经济周期波动 2-1景气循环:国有投资拉动和非国有投资跟进 投资引起国民生产总值的波动,二者呈现出非常强的正相关性。我们用1979-1997年实际投资增长与GNP实际增长作相关分析,相关系数高达79.5%,即GNP实际增长波动的79.5%可以通过投资来解释。名义投资与名义GNP更是高度相关的,相关系数达到99%,投资与经济增长的波动基本上是一致的。 由于数据的限制,我们只能比较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中期经济波动中国有和非国有投资的作用(见表1)。1988年是中国经济增长的转折年,有人认为这是中国农村持续发展推动时代的转折,也有人认为是货币化收益的转折(张杰,1997)。在这之前,中国经济保持着两位数的高增长和较低的通货膨胀率,从1988年开始,情况发生了变化。由于需求过旺,价格改革预期加强,当年通货膨胀第一次达到两位数,国家开始采取紧缩政策,国有投资率先回落,其增长速度低于非国有部门;到1989年,非国有投资出现改革以来第一次回落,回落速度超过国有部门,表明非国有部门对市场反应更为敏感,预期不好就会直接减少投资。1991年下半年,国家重新启动经济,国有投资率先启动,非国有投资存在着滞后反应;到1992年,国有投资仍在大幅增长,增长率比非国有部门高10个百分点。由于市场预期的拉动,1993年非国有投资大幅增长,增长率高达到72%。是年7月,国家通过减少国有投资开始宏观紧缩,国有投资增速明显回落,但经济景气还未结束,非国有投资依然较为旺盛。随着国有投资的一步步收缩,引致了非国有部门的收缩,当经济景气预期结束时,非国有投资比国有投资的下降还快,到1997年非国有投资的增长已低于国有投资。 从上述两次经济波动看,经济增长达到9%以后,非国有投资的增长开始超过国有投资;当经济增长低于9%,非国有投资的增长就要低于国有投资。9%的GDP增长率似乎成为了经济景气的判断值。这恰与改革以来中国经济的自然增长率(左大培,1998)相符合。据世界银行计算,从1979-1995年,中国潜在的经济增长力为9.1%,其中46%来自资源的重新配置,是制度改革的结果(世界银行,1998)。从增长指标看,9%是目前中国经济景气循环的界限,但从深层次看,经济增长达到9%以上都有巨大的制度变革发生。80年代的改革实现了两位数的高增长,1989年以后,体制收缩,经济景气降至9%以下。1992年邓小平南巡,市场化改革加快,带来了经济景气预期的上升,经济增长再次达到和超过潜在生产能力。如果缺少制度变革,中国的潜在经济增长率大致在5%的水平。可见,中国市场化的空间还很大,增长的潜力也很大。 在两次经济景气循环中,国有投资起着经济启动和收缩的先导作用。当国有投资确实启动了经济景气时,非国有投资才会跟进;当国有投资收缩结束了景气时,非国有投资才会快速退出。国有投资是国家宏观政策的操作和控制杠杆,非国有投资基本上是随市场景气循环的变动而进退的。1998年国家再次启动国有投资,但到目前还没有成功地剌激起经济景气,或者说,在制度上还没有创造出非国有部门预期的发展空间,非国有投资的跟进是困难的。 2-2,国有部门失衡:资金供给稳定和产出份额下降 如前所述,国有投资是影响中国经济波动的主要因素,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主力军。然而,中国市场化改革的最主要特征是非国有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经济的份额不断下降,但投融资体制和银行改革相应滞后,资金供给与产出份额的变动是不对称的。从表2可以看出,在第二、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中,国有部门产出的份额快速下降,从1985年的69%下降到1997年的38%,但国有部门融资在总融资中的比重下降有限,同期从66%下降到52%,1998年国家增大国有投资,其比重还会上升。与此相适应,在用银行贷款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部门所占的比重分别为72%和62%。国有部门产出份额下降的同时,资金供给份额虽有下降,但与产出份额的下降不成比例。与此相对照,非国有部门的产出份额已占2/3,而得到的资金供给,特别是银行资金仅占1/3。 中国四大国有银行没有及时调整自己的服务对象,没有改变自己的资金供给渠道。从国际经验看,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等原因,一般只有大企业能从资本市场中融资,如在股票市场上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基本与此无缘。除内源资金外,大量中小企业的外源资金主要依赖银行贷款。即使资本市场最发达的美国,企业外源资金的供给也主要来自银行,中小企业更是如此。中国是一个高储蓄国家,大规模利用贷款解决企业的外源资金无疑是正确的,问题在于,信贷资金过于集中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而银行无法将资金贷放给非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小非国有企业。就使得产出与信贷相脱离。 表2国有固定资产投资与国有产出份额的变化(%) 注:(1)由于固定资产总投资基本上是用于第二、第三产业,因此表中只列出了第二、三产业国内生产总值中国有部门的比例;(2)在第二产业中,国有部门所占比例是根据国有工业和建筑业总产值的比例分割的,这会低估国有部门,但趋势可信;(3)第三产业的情况比较复杂,1985年主要根据批发、零售和餐饮业中国有部门的比重分割,当时非国有的交通运输和社会服务比重较小,我们作了估计修正。(4)从1991年开始,国家公布了第三产业的增加值。本表列出1997年的估计值,分部门估算的依据为:批发、零售和餐饮业非国有占80%,个人服务100%,公路交通中客、货运为80%,金融服务为10%。可以说国有比重略微高估,因为在这一时期,很多领域已经开放,如通讯中的寻呼机市场等等。 2-3,制度性“软约束”和特殊“安全”准则:投资资金供求与效率脱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金跟着投资预期收益走。企业效率高、预期收益高,还款的保证就大,就易于获得资金,企业也愿意扩大投资;反之,预期报酬低、风险高,企业就难于得到资金,其资金需求也较谨慎。但在市场化转型过程中,中国尚未形成投资供求的市场机制。国有部门预期收益低,产出份额连年下降,竞争力衰退,但资金需求依然旺盛,资金供给也相对容易,资金并没有从这个部门中撤出多少。主要原因在于现行体制中存在着一种“保护”国有企业的制度性导向,随之而来的是体制性“软预算”机制和特殊的“安全”准则。 “软预算”有两类:一类是体制性的,一类是非体制性的(平新乔,1998)。中国经济中的“软预算”基本上是体制性的,它来源于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和国有企业的特殊产权关系,改革的推进改变了它的实现方式,从主要通过财政渠道变成银行渠道,同时逐渐硬化了银行的贷款约束。但在国家财政、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三位一体尚未根本改变以前,不可能结束银企之间在资金链条上的体制性“软预算”约束状态,而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地方金融机构与城市集体和乡镇企业之间也存在着“软预算”约束,只是资金量供给量相应较小。只要银企之间存在着体制性“软预算”关系,企业就会表现出对资金旺盛的需求。在资金供给方面,银行必须考虑贷款的安全性,但在国有部门内部的循环中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安全”准则,由于银行是国有的,它承担着国家政策导向性目标,支持国有企业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方面出了问题可以向国家要政策进行冲抵,而对非国有企业贷款的失败却难辞其究。这就是所谓“肉烂在锅里”的机制。这种体制性“软预算”和特殊的“安全”准则导致了国有部门投资资金的无限供给,一方面不以市场准则看待资金的价格,即使在高负债比例下,国有企业仍可不考虑负债成本,在能争到投资时,依然去大规模的投资;另一方面,银行也不断向无效率和竞争力的国有企业注入信贷资金,而置效率、预期回报、竞争力、资产负债于不顾的。(张春霖,1997;张杰,1998)。 投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可分为供给效应和需求效应。从供给效应看,主要体现为提高有效供给,现代宏观经济学强调投资供给对长期增长的贡献含义,认为技术变革、人力资本等提高有效供给的效应决定着经济周期的波动。克鲁格曼关于东亚无奇迹的判断,就是从供给效应的分析得出的。从需求效应看,投资本身就会产生需求,宏观分析中通常将投资的需求效应列为对当前经济增长的贡献,一般忽略投资的供给效应。从本质上说,投资的供给效应才是最为本质的,如果投资不能产生有效供给,其需求效应是不能持久的。最无效益的投资也会产生需求效应,但其结果只会导致需求虚增和投资坏账引起的负债。 投资供求只有与效率相结合,才能形成良性循环。中国国有部门的投资供求则将效率准则排斥在外,大量资金流向无效率和低效率的企业,形成了企业的高负债和银行的坏账。尽管中国的储蓄率很高,可供资金很多,但是,由于特殊体制导致了投资供给和产出的不对称性,大量资金流向国有部门,而非国有部门又极缺资金,于是,自筹和外资就成为弥补资金缺口的重要来源。1997年非国有部门自筹资金占其总融资的58.9%,外资占17%,而运用的银行资金不足1/4。可见,体制性束缚造成了投资供给和需求、产出和效率的严重失衡。 三、投资与“宏观负债” 国有部门吸收了大量银行贷款,在竞争力和效率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引发了企业的高额微观负债,又由于企业的国有性质和特殊的运营机制,再透过国有银行转化成政府的“宏观负债”。这是解析当前中国宏观经济运行的关键。 改革是需要花费成本的。按照成本补偿的方式,中国改革可分为两个阶段。80年代是财政补贴的改革阶段,政府放权让利,国有企业发展很快,微观负债较低,宏观负债主要表现在财政赤字上。随着国家财力的相对下降以及财政补贴越来越大,最终不堪重负,遂让位于金融补贴的改革。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非国有企业迅速崛起,与国有企业竞争,国有企业产出份额下降,负债比例越来越高,亏损增加,还债能力下降,微观问题传递和集中到宏观运行上来。 1980年,国有企业的负债率为18.7%,到1994年,对12.39万户国有企业(含商业、金融业)清产核资,资产负债率高达75.05%,若扣除实际损失挂账,则高达83.3%(吴晓灵、谢平1997)。据计算,1997年国有工业企业平均负债率为65.17%。不论那个数据,都表明国有企业负债水平很高。问题的关键在于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下降,不仅表现在产出份额的急剧下降上,更表现在其亏损与利润的反向变化上。1995年二者基本相等,1997年亏损比利润高出将近1倍,国有企业几乎不可能通过增长来弥补亏损,基本上丧失了偿债能力。 国有部门丧失盈利能力后,通过破产程序,其高负债直接表现为国有银行的坏账。据工商银行调查,1989-1996年,共受理破产案8138件,其中后两年为5128件,占总受理数的63%;破产加速后,银行的损失率为85.1%。另据经贸委对东北80家破产企业的调查,平均债务清偿率仅为0.41%(工商银行企业破产调查课题组,1997)。国有企业破产直接引致国有商业银行坏账,而破产又与国有企业丧失盈利能力高度相关。以此推断,1997、1998的情况将更为严重。为了弥补银行的坏账损失,国家通过增发特别国债补充国有银行的资本金,同时又要承担国有企业负债导致的国有银行的坏账损失,国家成为潜在债务的最终承担者。这就是国有企业微观负债引发政府宏观负债的机制。 国家财政连年入不敷出,导致了不断扩大国债发行,国债比例日益提高;为了加快发展,国家鼓励利用外资,外债总额也不断提高;如果加上象广信之类的金融机构为地方发展进行的对外负债,90年代以后,国家在宏观上的广义负债直线上升。如果再把国家与国有企业的隐含合约(如养老等社会保障功能)所负债务包括在内,国家的广义负债已经非常高了(见表3)。 1998、1999年实施财政扩张政策,增大国债发行,又因经济增长趋缓,企业还债能力下降,银行坏账可能加大,宏观负债比例将进一步提高,今年底,政府的广义负债可能达到50%。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政府财政已经捉襟见肘,丧失了通过财政收入,特别是中央收入偿债的能力,基本上是借新还旧。 如果说国家正式的负债比例还不算高,国债和外债余额占GDP的比重都在安全线以内,还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但其扩大的目标已经变成了三个,一是借新还旧;二是变暗为明,比如,发行特别国债充实国有银行资本金,偿还城镇职工退休金和社会保障福利欠帐;三是支持财政的正常与非正常支出。 由于无效投资的长期累积引致宏观上的广义负债,在正常收入无法偿付的情况下,只能发新债弥补。这将对未来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压力。虽然1998年国家充实了国有银行的资本金,但就现在的情况看,很可能又低于8%,而且随着增长放慢加剧了企业效益下降,坏账又要吞嗜现有的资本金。今年银行的收息率非常低,且随着经济下滑还会降低,国有银行的坏账必将从暗到明累及财政,由潜在负债变为公开负债。这是目前中国宏观经济运行不可避免的结果。 四、工具性扩张和体制性收缩 为了抵御东南亚金融危机,1998年改行扩张政策,启动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回升。这是非常正确的。但是,由于政府宏观负债的增长和长期累积的问题需要解决,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在体制上又采取了一些集中化和行政性的安排和举措,形成了宏观政策的工具性扩张和体制性收缩并存的格局,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政策的扩张效应,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一些新的扭曲。虽然一些体制上的收缩是不得不采取的措施,但是,如果没有新的制度创新相配合,体制性收缩的负效应就显得格外突出。 4-1,政策工具性扩张的效应 1998年货币和财政双扩张,着力点放在拉动投资上。扩张的方式是,一、降低利率、压缩超额准备,扩大货币供给;二、发行国债,用于投资基础设施,加大退税力度,促进出口等;三、财政货币相互配合,用银行信贷配套资金支持财政增加支出,用发行特别国债弥补银行资本金,提高银行抗风险能力,促进放款增加。此外,还有一些相互抵消的政策,共同构成政策扩张的综合效应。 4-1-1,财政政策效应 财政政策包括支出政策和收入政策,从支出政策看,是一个积极的扩张性政策,国家通过发行国债和适当的财政赤字以增加财政支出。但从收入政策看,又具有明显的收缩性质,表现为税收增收1000亿,以弥补财政的亏空。 财政扩张支出,重点在增加基础设施投资,一是为了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未来的有效供给;二是为了通过投资需求拉动,直接为经济增长作出贡献。但也存在着挤出效应,主要是财政扩张支出时,项目准备不足,出现了抢项目的状况,挤出了一部分外资准备投资的项目和地方政府准备自筹修建的项目。这方面已有不少报道,但抵出效应的大小无法估计。另一个问题是,基础设施投资的带动链条较短,带动效应较小,加之这次多是一些大项目,劳动密集型工程很少,投资通过就业带动的乘数效应比较低。此外,现行投资体制无法保障投资效率,未来的投资回报很成问题,投资带来的新坏账仍是一大潜在威胁。 从收入效应看,1998年财政实际收入比上年增长15.9%,增收1003.36亿。从历史角度看,增长速度和增收数量并不太多,但与今年经济增长速度相比,则高了不少。财政收入的增加主要来自税收的增收,征税量的加大意味着实际税率的提高,它直接降低了财政支出扩张的政策效用。更为重要的是,财政税收的增长主要来自较有活力的企业,这会降低这些企业的活力,而支出又用于基础设施等长期的低回报项目,配置效率是比较低的(张曙光、张平,1999)。 应当指出,从一年期看,财政工具的扩张对需求的拉动是明显的。实施财政扩张后,国有投资明显回升,9月份高达33.8%,直接拉动了工业增加值的增长。 4-1-2,货币扩张性政策 货币政策扩张主要表现为降低利率和加大贷款力度。从理论上看,货币政策的传导途径有:降低利率,引致自主投资增长;利率降低导致汇率变动,引致出口增长;利率降低导致股票价格上升,通过股票市场的“财富效应”拉动需求,起到利率杠杆的作用,托宾的q理论描述了这一过程;信贷观点认为,贷款规模的扩张,可得信贷较多,小企业可获得更多的资金,消费者可扩张消费信贷;利率降低使消费者愿意多消费,少储蓄,可增加耐用消费品支出。 从中国经济运行实际看,上述效应是不足的。第一,降低利率没有引致民间投资的增加;第二,国家承诺汇率不贬值,出口效应没有;第三,降低利率未能刺激起股市,利率的杠杆效应不足;第四,由于贷款主要为国有企业服务,尽管可贷资金充足,但中小企业得益不多,消费信贷刚刚起步,虽有进展,但远未达到预期;第五,降低利率,本应抑制储蓄,扩大耐用消费品的支出,但储蓄快速增长,抑制储蓄,刺激消费的作用不大,耐用消费品支出也较平稳。 总之,中国货币政策基本上仍采取传统的方式,配合国债向国有企业注入,而其灵活的各类杠杆作用收效不大,优秀的问题是体制。 4-2,体制性收缩效应 4-2-1,概念界定 在本文的讨论中,体制收缩和体制性收缩效应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前者与体制复归和体制后退同义,是就体制本身的变动而言;后者是指体制变动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由于体制变动既可向前推进,即市场化,也可向后复归,即逆市场化;而每一种变动既可能产生促进经济扩张的效应,也可能产生拉动经济收缩的效应。于是,就形成四种情况:(1)市场化的扩张效应,如土地制度改革,从无价变有价,低价变高价;(2)市场化的收缩效应,如贷款约束的增强;(3)逆市场化的扩张效应,如软化预算约束,敝开贷款;(4)逆市场化的收缩效应,如关闭产权交易市场。与体制不变下的政策效应不同,这种效应来自体制,并通过微观主体的行为选择而实现,故称体制性效应。因此,体制性收缩效应既包括体制推进的收缩效应,也包括体制后退的收缩效应。 在中国经济的运行中,关于体制改革向前推进的效应,我们已在《大调整:一个共同的主题和必然的选择》(1998)中作过分析,一方面认为,市场化的发展是加速经济增长的巨大动力,使中国告别了短缺;另一方面也指出,它改变了中国经济运行的制度环境,使之面临着需求制约,开始步入商业周期,从而产生体制性紧缩效应,使得中国宏观经济运行和调节的重点从防“过热”变成防“过冷”。这就削弱了传统的政策扩张方式作用的基础。而这正是我们追求和期待的,不看到这一点,对中国经济的分析和判断就会出现偏差。鉴于前文已有讨论,本文将考察体制性收缩效应的另一方面,即体制后退的紧缩效应。 4-2-2,体制收缩的表现 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并不是直线推进的,而是有曲折,有反复,随着形势的变化,这种曲折和反复有时还相当明显,与此相应,体制上的收缩也相当普遍。目前的情况就是如此。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金融体制和金融监管的集中趋向。 中国正处在市场化的变革之中,改革金融体制,逐步推进金融的自由化是题中应有之义。但金融改革也许是经济改革中最困难的问题,特别是放权让利使财政大大削弱以后,金融就成为政府控制经济活动的主要工具。从根本上说,市场化和自由化可使私人部门登上金融活动的舞台,成为投融资的主体,从而分散国家风险,有利于金融稳定。但市场化和自由化本身又是一个充满风险的过程,特别是在当前的环境下,一方面,亚洲金融危机的持续和国内金融风险的积累,使得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另一方面,连续数年的经济下滑,又使启动和扩张经济成为政策首选的目标;一方面,增长和就业的压力要求实施政策性扩张,另一方面,对市场风险和失控的过份担心以及对行政控制的过份依恋,往往成为体制收缩和改革逆转的依据。二者之间虽有一致之处,但把握和处理好并非易事。 中国的金融改革有了很大的进步,特别是在组织机构方面,基本上建立了以中央银行为主体,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商业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金融组织体系,但在运作方式和监管方式上,采取的主要是传统的集中领导和统一管理,金融发展出现了某些纵向一体化的倾向。贷款权的上收,城市合作银行的合并,关闭产权交易中心,取消场外交易,以及拟议中的农村合作基金的撤并等,均是如此。这本身就不符合金融服务体系多元化、多层次的要求,其结果不是分散和化解风险,而是使风险在金融系统聚集和积累。 当前的经济启动主要依靠间接融资,依靠中央银行的货币创造和商业银行的贷款扩张,依靠增发国债扩张政策性银行的贷款规模,但由于体制上的收缩和限制,货币供应并未相应跟进,金融增长与投资扩张不能同步。主要是一些限制性安排和歧视性政策仍在继续和强化。这集中反映在民间金融的发展上。改革使非国有经济有很大发展,但民间金融仍处于非法地位,非国有经济和中小企业缺乏相应的融资渠道。尽管央行提出了扶植中小企业的政策,并在各大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但大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成本很高,这一政策无法实施。不仅如此,随着金融风险的增大和金融监管的加强,存款向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转移和集中,银行业的垄断有加强之势。特别是这次经济启动具有结构性扩张的性质,使非国有部门和中小企业面临着更紧的金融环境。 改革以来,中国建立和发展了非银行金融机构,开放了资本市场,发展了直接融资。特别是在当前的经济启动中,财政面临税收收入制约,银行面临不良资产制约,扩张能力有限,正是发展资本市场的好时机。但我们在主要依靠间接融资的同时,对资本市场的发展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经营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缺乏金融创新的动力,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缺乏连通的渠道。企业负债率高,债券融资受到制约;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不能上市,股权投资和股票市场的发展也多方受阻;再加上行政切块分配上市指标,包装上市,一些上市公司质量不高,很多证券公司不良资产很大,更限制了直接融资的发展。1998年资本市场的规模虽有发展,但总筹资额、总交易额和股价指数均比上年下降。直接融资的规模是缩小的。储蓄压在银行,投资选择的风险集中在银行身上;政府举债投资,风险集中在官员的选择上。这就会增大国家的宏观负债。 在面临金融风险的情况下,加强金融监管十分重要。中国的金融监管在市场化改革中也确有进步。最近,一些金融机构的清盘和倒闭就是证明。这是消除银行和国有大公司坏帐和严重负债的重要一环。清盘方式也有改进,国家放弃了大包大揽的方式,不仅只对储户负责,分级清理,而且确定了“谁的孩子谁来抱”的原则。但有些做法也值得考虑。金融监管过程本身就是不同主体间的博弈,目前主要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和其他主体间的博弈。如果不着眼于信用基础的建立,从制度上加以推进,而是简单地依靠行政操作,就会发生扭曲。行政操作往往难于分辩公司资产质量的好坏和等级,关掉或撤并的可能是资产质量相对较好的公司;中央政府下令关闭地方的金融机构,地方借机把风险推给中央。至于上市指标的行政切块分配和关闭产权交易中心等,都有悖于市场原则。是谁赋予了这样做的权利,是依据哪一部法律的哪条哪款。如果说,过去烧毁地契,取消定息,是撕毁契约和破坏信用,那么,今天的作法仍在用行政手段取代和否定契约和信用。加强监管固然重要,建立信用才是根本。 第二,一些行业和部门的垄断趋势。 中国传统的计划经济是一种国家垄断和政府控制的经济,整个经济改革就是不断打破国家垄断,放松政府管制的过程,也就是推进市场化和发展竞争的过程。改革成就的取得和增长奇迹的实现都与此密切相关。但打破垄断和放松管制,不仅意味着政府从一些领域撤出,而且意味着行政直接控制的弱化,于是,在面临风险增大和经济扩张的情况下,是按照市场化方向运用政府力量,还是重建国家垄断和政府管制,就成为关键性的选择。由于长期计划控制思想的影响,一些人相信政府甚于相信市场;由于被改革者自行设计,限制和阻碍竞争对手进入,维持和重建垄断地位就是最有利的。然而,强化政府控制和垄断的结果,不仅会削弱市场的创新和活力,而且也使风险在国家身上重新聚集。 在农村改革过程中,首先通过联产承包责任制,放弃了国家对农业生产的直接控制,但农产品购销体制的市场化却反反复复,进一步退两步,现在仍基本上处在国家的垄断和控制之下。1993年改革之后,随着个别地方出现的抢购现象,国家恢复了对粮食和棉花购销的管制,私商被禁绝和取缔,粮食部门和供销社垄断了粮食和棉花的经营。本来,粮食丰收,价格下跌,粮食歉收,粮价上涨,亦属正常,我们却与市场对着干;本想用国家控制解决粮食经营中的亏损挂帐,化解部分政府负债,但结果是,垄断利润落在垄断经营者的手里,国家吃了亏,宏观负债增大,农民也没有得到实惠,粮商和农民的销售合作发展不起来,农产品购销体制的市场化陷在了泥坛里。近50年来我国因粮食问题引发的经济波动,与粮食生产无关,均由粮食流通问题造成(温铁军,1999)。 在国内市场方面,由于一些部门产能过剩,产品积压,出现了一些价格的竞争战。这也是一件很正常事情。虽然这种竞争在某种程度上相当残酷,但它会促进产业集中、技术进步、质量提高和服务改善,否则,我们永远无法取得产业的进步,事实上,冰箱、彩电等家电行业的案例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刘世锦、江小涓,1996)。然而,一些部门不是促进和发展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而是搞什么行业自律价格,实际上是通过价格卡特尔来消除竞争。这不仅有悖于市场化改革的方向,而且直接阻碍着产业的提升和结构的调整。此外,在要素市场方面,强制企业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也是一种逆市场化的选择。 在第三产业的发展方面,我们实施的国家垄断还相当严重。教育就是突出的一例。大学基本上是官办的,民办大学廖廖;而官办大学的自主权也很小,就是招生数量、毕业证的发放,学校都不能作主,而由教育部直接控制和掌握。这样,大学教育怎么能发展,教育质量怎么提高?这不仅影响到当前经济扩张,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政策的效应,而且会阻碍经济的长期发展。 第三,行政控制和直接管理的强化。 改革以来,政企分离是讨论最多、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这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如最近军队、政法部门与所办企业的脱钩就是突出一例,但总的来看,仍然是进进退退、摇摇摆摆。通过市场化的办法,逐步建立一套相互制衡和自我约束机制,再辅助之以外部监督,才是根本出路,而我们却习惯于行政控制和直接管理。其实,行政控制不仅是一个无穷的系列,永远解决不了监督者的监督问题,而且再完善的行政规章都有漏洞,都会有人去钻。对行政控制和直接管理的迷信,是建立在人人一心为公的虚假假定基础之上的人治模式,是与现代经济管理的性质相悖的。不走出这个误区,现代企业和现代企业制度只能是写在纸上、讲在口上的东西,宏观调节方式的转变是难以进行和完成的。 在党政部门,党管干部是需要的和有用的,但把它推广到企业中去就有问题了,党的部门和人事部门既无能力,也无办法考核和监督企业的经营者,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的企业永远摆脱不了行政控制,也产生不了真正的企业家。最近,我们成立了很多工作委员会,如金融工委,企业工委,证券工委,并向一些大企业派出了督察特派员。如果这是为了在国有经济收缩时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那可能是需要的和有用的,但是,作为加强行政控制和集中管理的一种办法,则可能是弊大于利,有可能为企业改革设置新的障碍。 4-2-3,体制性收缩效应 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我们既要启动经济,加快调整,以促进发展,又要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经济和社会稳定。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政策工具上的扩张与体制变革上的收缩,已经成为目前中国经济生活中一个十分明显而又影响深远的矛盾现象。体制上的收缩必然会产生一系列消极的宏观效应:一是使得政策工具上的扩张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尽管政策力度不小,但扩张效应不大,经济启动依然乏力,能否持续尚未解决;二是体制上的收缩虽然抑制了某些已经暴露出来的微观负债和金融风险,但却增大了宏观负债,加速了风险的聚集和集中;三是削弱了市场竞争,降低了经济的活力和效率,也就降低了清偿负债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四是形成了新的既得利益者,造成了新的体制性扭曲,增大了市场化进程和市场制度运作的障碍。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体制性效应在很大程度上是与乘数相对应的,是通过市场化程度及其效率并借助于货币乘数和投资乘数实现的。市场化程度高,乘数就大,市场也更有效率;反之,加强对资源的政府控制和国家垄断,就会侵害市场及其效率,降低乘数作用,产生体制性收缩效应。 五、从发展和改革的角度理解宏观经济政策组合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和变革中的大国,发展是硬道理,体制是关节点,仍然是我们思考问题,进行选择的重要依据。因此,从发展和改革的角度来考察一下宏观经济政策的组合和运用,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5-1,政策选择的体制一致性原则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是一种稳定政策,而非体制政策。在市场制度相对完善的情况下,只要不从根本上破坏体制一致性原则,宏观政策的效应就可以在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得到发挥,市场的自组织功能也会使体制的运作和效率得以恢复和增强。而在市场化过程中,政策效应的发挥往往离不开体制上的相应变革,因为,体制的不完善不仅会使任何一个政策操作产生正负两个方面的效应,而且有可能进一步放大负效应而抑制正效应。如果说在宏观紧缩时,体制上某些方面的暂时退缩有利于政策效应的实现,只要不是根本性和持久性倒退即可,1993年整顿金融秩序就是如此,那么,在宏观扩张时,体制上的推进就成为政策效应实现的保证,1992年就是最好的例证。这时体制上的收缩就是致命性的,不仅会使政策的扩张效应无法实现,而且有可能破坏体制一致性原则,导致体制和政策上的进一步扭曲。目前就存在这种情况。 在财政收入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增发国债和扩大政府支出,实施经济扩张和促进增长回升,是一个正确的政策选择。目前这方面还有一些空间,但发债筹资总有一个限度。考虑到前述的宏观负债,这个空间并不很大,且国债的还本付息最终取决于国家的财政收入。虽然可以增发一些长期国债,但国债发行主要是一个短期措施。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发债扩张的目的是什么?如果简单地定位于扩张支出,启动经济,那么,其效应必然受到限制,也很难长期支撑,弄得不好,很容易陷入债务危机;如果在实施扩张的同时,着眼于盈得时间和空间,使资本市场得以发育成长,那么,其结果就不仅是当前的经济增长,而且是经济长期发展的制度支持和资金保证。在这里,西方国家通过政府举债(包括战争借款)培育和改革金融体系的经验(保罗.肯尼迪,1988)值得借鉴。 鉴于当前阻碍经济复苏的关键在于人们的预期看淡,而预期不稳又与大批职工下岗待业,收入预期降低,社会保障和医疗制度改革,支出预期增大有关。因此,如果我们转换一个观察问题的角度,就会出现一个新的局面。1998年发行国债6850亿元,除用于补充银行资本金和还本付息外,都用于基础设施投资。1999年计划增发3165亿国债。如果把发行国债筹集的资金除增加投资外,拿出一部分用于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或者再增发一部分社会保障特别国债,就可能通过稳定预期,启动消费,进而带动民间投资。这样既可以活跃经济,又可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至于国债的还本付息,则可有不同的选择。 由于过去该积累而没有积累的社会保障基金用于投资建设了新的国有企业,因而,这部分国有企业就是这些国债还本付息的最后保证(张曙光,1993)。但如果在金融改革上推进一步,这个问题就会出现新契机。即在增发社会保障特别国债的同时,建立相应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运营,同时进一步放宽其经营渠道和经营限制,既可进行债权投资,也可进行股权收购和股权投资,这样,股本盈利得到的现金流就可用来支付当期的利息。不仅如此,股权现金套现和抵押贷款再投资,就能放大投资的乘数作用,也使国债还本有了保证。这不仅可以把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真正推进一步,还可促进银行金融体制的改革。当然,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基金管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严格监管是一个重要条件。 在金融领域,重建信用是最为重要的。国有银行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收缩,一方面为非国有银行让出发展的空间,另一方面,可在收缩中加强自己的信用基础。非国有银行的发展也要以信用为先,关键在于增大银行操作的透明度,如果没有相应的信用重建,非国有银行是不可能成长的。增加透明,增加信用,才是金融业发展之本。如让较好的股份化银行上市等。 5-2,政策选择的发展一致性原则 宏观政策主要是一种短期政策,但对长期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在经济发达国家,由于市场化、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任务已经完成,经济结构的同质基础已经奠定,因而,宏观政策短期作用和长期影响的一致性也就易于实现。而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二元经济结构的基础还很强大,城市化的进程又大大滞后,宏观政策不仅不能仅仅着眼于短期效应,而且要考虑长期发展,至少不能为长期发展设置新的障碍,同时要从二元经济结构的实际出发,坚持发展一致性的原则,大力推进城市化的进程。这就增加了政策操作的难度。 中国是劳动力供给绝对过剩的国家,也是要素相对价格扭曲严重的国家。近20年来的高速发展,一个重要原因是利用了劳动力充足的比较优势,发展了一大批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产品。但随着劳动成本的提高和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有些比较优势在减弱和丧失,比如,成衣出口的劳动力成本,中国单位小时0.36元,泰国为0.14元。不仅如此,相对于劳动力来说,中国的资金比较紧缺,资金的相对价格应当较高,但由于国有企业、国家银行和国家财政三位一体,再加上信用基础缺乏,相对价格的扭曲相当严重。特别是国家投资于基础设施,大多投入大的装备水平较高的项目,进而加剧了资金对劳动的替代。这对我国经济的长期发展相当不利。从长期发展考虑,短期扩张政策不仅不能扭曲而且要有利于相对价格的合理调整。为此,推进基础设施的民营化,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实行国家标准、政府扶持、民间经营,也许是一个有效的选择。 在传统计划体制下,为了动员农业剩余,支持国家工业化,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固化二元结构,扩大城乡差距,阻滞城市化进程的政策。改革以来,城乡分离的状态开始有所改变而尚未完全打破,城市化水平有所提高,但速度相对缓慢。关键在于我们的一些政策仍然带有明显的城市倾向。农产品的价格已经提高,剪刀差已大大缩小,但是,一方面,国家对主要农产品经营的垄断尚未打破,经营者凭借垄断权力侵占农民利益的事情累见不鲜,压级压价、打白条、强制储蓄等都是;另一方面,工业品的价格虽未上升,但价外加价却大幅增加,以至很多地方农村电价高于城市,农民有电而仍用煤油照明,有家用电器和农业机械而不愿和不能使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剪刀差也许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国家的名义农业税虽不算高,但由于国家财力下降,特别是很大一部分县都是赤字县,而政府在农村的机构以及靠财政养活的人员又很多,财政负担不了,就靠吃农民维持,于是各种税费有增无减。90年代上半期,乡镇企业大发展,亿万民工大流动,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的发展,成为中国发展史上极其壮观的一幕,但由于目前的财政金融制度和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将资金从私人部门和中小企业聚集起来,再投向国有部门和大型企业,再加上城市政府基于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再就业的压力,实施了一些清退和限制农民工的措施,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逐渐恶化,民工流动的规模也在减小,城市化的速度进一步放慢。所有这些不仅不能促进农村市场的扩大和细分,不能促进城乡交流和一体化的发展,相反是在缩小农村市场,阻碍城市化的发展。这是与经济的长期发展相悖的,需要按照发展一致性的原则,尽快作出调整。 城镇化的发展,会拉动第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中国第三产业的主要部门如教育、电信、金融服务、媒体等,医疗保健等,都是高垄断部门;根据世界市场发展的状况看,创造产值第一位的行业是医疗保健,第二位的是金融,第三位的是电信。特别是利用信息技术进步发展起来的民间教育,将在今后20年内成为全球最大和发展最快的产业(王小强,1997)。现在中国对第三产业需求的增长越来越快,但其供给是基本垄断的,大量有效需求不能满足,能创造大量就业岗位的行业也没有拓展。中国启动消费的优秀在于扩大服务消费需求,提高供给的重点也在这里,出路在于放松管制,打破垄断。就拿教育来说,据有的学者估算,如果开放民间办学,高校招生就可能扩大一倍,增加的直接支出约240亿元,拉动的投资和最终消费达1000亿元,对GDP的贡献每年将超过半个百分点。这不仅会促进当前的经济扩张,而且有利经济的长期发展。 宏观经济管理:电子宏观经济管理 1999年开始,我国的“政府上网工程”的实施,标志着电子政务在中国的全面启动。电子政务在西方发达国家已进入相对成熟阶段。而我国从2000年开始,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4所高校才获准试办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 一、电子政府与办公自动化 电子政府的办公自动化的表述,可以用Webnomics也可以用Cyberhomics等;总之中国政府在入世一年,政府使用InternetEconomy使电子政务更加方便了群众,政府政策的透明度增加了,无疑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更加快捷。 党的十六大确定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其中共产党代表最先进的文化,而电子政府与经济全球化接轨,是文化地最先进部分。当然电子政府的网络成本增加了,但人力的节约从总体来说,符合网络经济的要求。 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各国政府的组织形式和名称有所不同,但都与其政权性质相适应。按照管辖范围不同,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分。中央政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它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 政府是金字塔型的行政组织结构,塔顶是国务院,而中间层次是各省、自治区,起着上传下达,充当信息驿站的作用;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对政府组织结构的理解。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把过去承揽的大部分社会事务交还给社会。政府便可以集中精力抓宏观的、长远的、重要的事情了。在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中,电子政务使电子政府增加了信息、管理、服务、沟通等功能的互联网上的迁移。电子政府使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全面信息共享的机关职能由虚拟走向务实,实现政府机关间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沟通。我国的电子政府仍然是人民政府,依据人民的需求,提供个性的服务选择。 如果电子政府不能与人民办实事,如同玩起滑稽的、与爱犬转圈却永远咬不到自己尾巴的相映成趣的逆向游戏。 电子政府仍然需要大量的熟悉电子政务的人才,而人才的培养,通过MPA是各国的培养办法。中国的MPA要学习西方的信息技术,同时要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结合起来。 二、经济全球化与宏观经济调控 一百多年社会主义的发展有过曲折与反复,苏东社会主义的解体,说明经济全球化与西方推行的和平演变是同步进行的。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的关键时候,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同志的领导下,近十三年来,在宏观经济调控方面,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特别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考验中,中国经济增加10%左右,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巩固,也锻炼了一批经济人才和中青年领导骨干。 当代和未来的电子政府,是要使国家政务融合到一体化的全球活动的地球村中去。因此,电子政府将电子政务作为社会信息网络化的宏观手段。 电子政务的内容包括电子政府的内涵、系统、安全防范以及与传统政府的区别,对社会变革的影响,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发展前景与展望等。 电子政务是用互联网的手段,来完成政府的行政工作。然而电子与夸克等一样,是肉眼看不见的客观存在,但通过直接经验可以判断政府行政工作的文件在互联网上的传输,一旦文件成为电子邮件,发出去后,对方是否收件,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没有收到可以再发,一旦网络出了问题,互联网的通讯将被中断。然而,一些哲学家在承认电子、夸克等实体存在的同时,却否认香肠、牛奶之类物质的存在。中山大学哲学系翟振明教授的论文《实在论的最后崩溃——从虚拟实在谈起》,刊登在中山大学哲学文库的网站上,成了原创性的靶子论文。 对实在论(realism)的讨论,牵动过一大批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如贝克莱、休谟、罗素、穆尔、胡塞尔、梅洛——庞蒂、帕特南等。 以上是粗略梳理一下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斗争。电子政务长远效率与效率、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封闭与开放,官僚行政与民主行政等的争论,远远没有哲学界争论的激烈。正因为哲学的争论,语言不够流畅、通俗,普及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然而,生活中哲学,将赋予MPA的教育对象巨大的任务,不仅要完成电子政府所有的工作,而且要通过政府公务员的工作,吸引对现代政府管理的关心。 然而哲学上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感兴趣的人士越来越多,与中山大学哲学系高稿酬悬赏万字评论有关。笔者也是参与评论的稿约者之一,观点是支持翟振明教授,在哲学上的,与时俱进。西方哲学界对这个问题的争论,被我国哲学家从语言角度分析,划分成“真值实在论”和“指称实在论”两种,有哲学上的创新思维;当然,最终寻求的答案,要待专家评选后揭晓。 三、电子政府开启社会之锁只是一种手段 社会问题的政府行为,大量是微观问题,随着电子政务的实施,政府上网工程的顺利进行,政府管理者的政治业务素质也会在实践中得到提高。面对国有企业的转制;社会福利力度的加大,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政府公务员由管理控制的“主人”转变为以服务形式的“公仆”身份来满足社会需求,是公务员生存的社会选择。公务员由追求自我利益转向追求社会利益,体现了政府的经济有效效用函数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从关注政府工作效率转变到关注公众利益的实现,是动态进化博奕在电子政府中的务实。电子政府由过去“替民作主”转变到“由民作主”,是一种互动行为选择的转轨。 电子政务的最终归宿,是实现政府对公众的要求进行快捷有效地回应,更直接、更有效地为人民服务。随着政府寻租行为的减少,理想政府前景,与MPA教育一起发展,全国的地方政府上网工程,随着经济学利他行为的实现,地方政府的财源将得到增加。 电子政务是一把开启社会之锁的金钥匙。然而政府行为有大量的以法为基础的、稳定的、富有弹性的工作。在这些工作中,以中央政府为主导,中央与地方政府各司其职并功能互补的运行状态在电子政务实施手段的促进下,达到理想状态。 从哲学上对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中,来谈论中央与地方政府职能划分。结论应该是:中央政府必须准确地代表全局的利益,这种利益不是虚幻的,而是具体可依的。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益,要通过立法化,以保证中央政府的主导地位。 研究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是老一辈革命家同志所研究的“十大关系”之一,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矛盾和摩擦,在我党和中央政府三代领导人那儿处理得十分好。他们重视生活中的哲学在政府工作中的运用,随着电子政府职能的发展,电子政务的工作成绩,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将沿着党的十六大指引的方向,快步前进。 四、入世后转变政府职能需要行政管理高效,协调运转 中国加入WTO后,政府职能要迅速转变,“全能政府”的形象要改革。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执掌机构,它的维持经费来源国民的税收,它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才力支持,因为它要维持其组织机构的运转,给政府工作人员加薪,负责大量社会外部管理,都需要经费。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但经济总量在全球排第7位,是世界第十大贸易国。中国入世,对美国来说,可逐步解决对华贸易巨额的赤字问题。 全权主义模式强调和关注的面向主要是国家正式制度、正式组织及其对整个社会的有效控制过程,因而正式的制度与程序、上层精英及官方意识形成的描述,就成为其分配与解释问题的最佳途径(dHalpern,1993)。显然,全权主义模式的着眼点主要集中于国家一维。 “全能政府”受“全权主义”理论影响。其实,有效的政府能力有利于社会整合和对社会资源的提取,从而达到社会的即定目标,促进社会进步。 我国政府处理“”邪教及时、正确。几名“”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制造自焚事件,再次证明了“”邪教本质。各国政府对待邪教,都是严厉打击的。法国邪教团体众多,信徒至少50万,法国反邪教部际委员会,1999年9月通过马赛法院审理邪教伤人致残的案件,受到美国国务院同年的所谓《人权报告》的指责。打击邪教是各国政府对公民人身权力的保护,形形色色邪教的本质,是威胁人身健康,影响社会稳定。 当今社会,如果没有政府的作用,要形成错综复杂的经济与社会网络是不可想象的。个人福利不仅依靠市场交易,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依靠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 公共经济最重要的目标,牵涉到政府立法和管理的各种形式,包括一些自我决策的活动。但对稳定社会来说,分配和配置是宏观经济的重要内容。 回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东亚政府过度扩张导致社会对政府的全面依赖,社会防风险的机制丧失。正如美国经济学家和行政管理学家C、V布朗所说:“东亚发展的资金获得方式是高负债的经济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在它高速成长时期潜伏和积累了严重的金融问题,繁荣时期必然地递延着在某一个时间上将发生的金融动荡”。 东南亚的那场金融危机,使社会自身发展动力机制丧失,使某些国家的政府在政治统治。经济调控,社会管理方面“疲软”“乏力”。这些经验教训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入世后,我国政府的需要高效,协调运转的行政管理。而这处决于国家公务员的素质。公务员作为一种职业,是以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为专门业务并为一定阶段或人民的“公共利益”服务的。但是,它同时又是公务员谋生的手段,广大公务员总是要通过其职业活动谋取自身乃至家庭的生活资料。入世后,对公务员要求更高,监管的力度加大,这都是应该的。 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1978年以前,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使农业、服务业和轻工业长期停滞,社会福利水平提高很少;“三线”工业分布分散,地理位置偏僻,失去了规模经济优势和区位经济优势。这都是失败的记录。 1989年《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若干要点的决定》明确规定,严格限制高耗电产品,主要是空调器、冷热风机、电吹风的生产。但这一产业政策并没有抑制住近几年该类产品的生产、经营大战。 国家公务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其本质是人民的“公共权”。这种权力,首先要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但是改革的难点之一,加入WTO可以使国外企业和国内非国有企业参与竞争。在公平竞争的促动下,我国物流业无论在资本结构、服务产品结构和区域结构的调整方面,会有一个革命性的飞跃。加入WTO后中国物流业的管理办法和竞争规则会借鉴WTO的基本原则和国外先进办法。 政府采购制度将促进中国法治的进步。西方的政府,采用政府采购制度,为一定阶级服务,并有先进的物流管理与之配套。入世后,我国要学习西方先进的物流经验,使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在实践中完善。我国公务员职业行为方向是“为人民服务”,但个别人违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谋取私利,侵犯和损害群众利益。在避免以权谋私,避免自身的行政行为损害人员利益的同时,要同一切背叛和危害人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是树立大公无私、廉洁奉公、胸怀改革大志,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固执已见,专横跋扈,文过饰非、诿罪于人。 五、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 欧盟从1998年起不再给中国普惠制待遇,中国有七大类,占税则分类近41%的产品不再享受关税优惠待遇;对我大宗出口产品征收30~60%的反倾销税,有的甚至超过100%;对我优势产品如丝绸实行歧视性数量限制。发达国家在加强贸易保护的过程中,对我的非关税壁垒,包括质量标准壁垒,环境无害化壁垒,反倾销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有所加强。入世后,在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我国将大幅度降低关税税率,取消大部分非关税壁垒,外国产品和企业更多进入国内市场,冲击我国部分行业,竞争局面会更加严峻和激烈。 一般来说,与公共资本(包括物质资本的人力资本)形成有关的公共支出对私人投资的影响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积极的促进作用,即所谓的“挤入效用”或“拉动效应”;另一个是对私人投资的消极性缩减作用,即所谓的“挤出效应”或“排挤效应”。 公共需求与公共供给之间的关系是公共行政的基本关系。公共供给必须与公共需求相平衡;公共需求决定了政府的职能、活动范围与活动方式。政府的公共供给包括法律体系、公民权利保护、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政策;国防、外交、国家安全、环保、航天科技等公共服务。所以公共行政法制包括行政法制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与行政救济等。研究政府公共产品提供涉及法制问题与法制保障。社会公共需求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生产与生活中的共同需要,例如下水道系统,供水供气系统、铁路运输系统、公路交通系统、邮政服务系统等的混合公共服务需要等。 依法行政是要求政府通过市场和社会给社会成员满足需求的平等享用公共供给的权利,例如企业产品的质量标准、卫生标准、安全标准等政府管制的公共服务。另外,现代社会还要求政府维护公共秩序、市场经济秩序、建立社会保障与救济体系、给护公民人权、自由等权利。通过政府工作,提供公共资源与公共财产,满足公民的需求,对城镇来说,就是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 在进一步提高机关公务员工资的同时,现阶段要把增加城镇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作为城镇反贫困和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途径。对于因企业破产、倒闭、经营效率低下等原因而失业、下岗的职工,以及因其他原因陷入绝对贫困的阶层,一方面要开拓就业领域,创造就业机会,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为其提供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要不断扩大最低收入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基金等的社会覆盖面,并逐步提高发放标准,以提高城镇低收入阶层和绝对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保证其基本生活需要。 当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超过贫困线后,人们的消费模式发生变化,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在高等教育、健康设施、停车场,高速公路和空间探索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将大量增加。 竺乾威主编的《公共行政学》认为:“公共行政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而这一种事务将国家安全放在首位。 布什政府上台不久,决定把战略重点从欧洲转移到亚太,予头指向中国,加强中国周边的兵力兵器部署、不惜代价扩大亚太的军事基地,不断加大亚太的军事演习,以所谓“中国封销台湾海狭”制订军事战略;美国电子情报侦察机在中国海南岛海域上空撞毁我军用飞机,致使我飞行员王伟遇难。 英国C、V布朗认为,政府稳定的职能,是制度使经济活动中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完美统一⑥。 当代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是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初期阶段,政府需要提供社会基础设施与人力资本投资;经济进入成熟期,公共支出的主要对象又从提供社会基础设施,转向提供教育、卫生和福利、社会保障和收入再分配。 入世后,中国政府面对的挑战最大,用WTO的法律框架体系来约束参加政府的行政职能和行政程序是一种体制性的挑战。 英克尔期通过对6个国家的深入研究发现,随着时代的推移,人们的价值观念与社会国民收入的相关性正愈益显著。他的成果表明,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与1958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43,与1965年人均国民收入的相关系数为0.71。结论是,1950年人们的价值观念影响着以后8年到15年的社会国民收入的增长。 因此,实现现代化管理,最为关键的是要实现人的观念的现代化。邓小平在我国改革的实践中,始终如一地倡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看成是改革的最重要内容,同时也把它看成是改革的巨大动力。WTO的法委,要求我国改革,处理政企关系,不能沿用国有资产投入。运作的办法,而是用财税返回及贴息的办法;在处理市场运行环境和市场秩序监管关系上,WTO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争端等多款;在现代管理方面,政府服务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以外国的贸易优惠政府重要得多;在政府管理能力和人力结构上,WTO使外资企业和非公有企业依法对政府反控制能力增强,政府管理的难度加大。 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的相关问题探究 摘要:中国的宏观经济管理一直依赖着外贸出口的渠道,然而国内的金融系统改革创新之路发展滞后,这也直接导致我国的经济结构出现了严重不平衡的失衡现象。如今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强,中国只有坚持顺应全球经济不断变化的规律,积极探索和创新对宏观经济管理的措施,这样才能够顺应全球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 关键词:宏观经济管理;国民经济;政府 进入21世纪后,中国在宏观经济管理方面遇见各种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和难题,在经济高速进步的同时,也要积极地迎接这些挑战。所以,相关部门需要对宏观管理进行不断反思。第一,要牢牢把握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目前,纵观中国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和现如今中国的基本国情,通过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发挥的职能,有效确保整个GDP的快速、稳定地发展,从而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第二,对宏观经济管理的目前的政策进行创新。一个宏观经济管理的成果即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标志,也是一个国家整体实力发展的表现,对百姓的生活水平产生直接影响。总而言之,就是要对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策略进行创新,将有助于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 1宏观经济管理对我国经济发展所起到的作用 1.1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增长 加速经济增长是宏观经济管理的最终目的,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影响,不仅有制约经济发展的,还有促进经济发展的。宏观经济管理将有效调整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将经济发展保持在稳定的状态。避免出现经济泡沫,同时还能有效防止经济发展中出现大波动,既确保经济增长速度平稳,也保障经济增长的高质量,使得我国国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1.2改正市场自发调节的缺陷 如今,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还处在初期建设阶段,在推进经济发展实施经济转型期间还存在诸多问题。同时,传统经济模式中的一些弊端并未消除,市场经济的自发调节还存在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在这样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现状下,填补市场自发调节的缺陷,就要全面发挥宏观经济管理的效用,有效调节市场经济中所有资源,科学合理地配置各种资源。 1.3推动资源的优化配置 资源配置主要是通过市场来完成的,但是市场经济自身存在的不足将对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为增强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就需要借助宏观经济管理手段对有限资源进行科学配置,使这些资源发挥出最大的经济价值。 2宏观经济管理目标 2.1保持经济平稳目标 (1)经济总量平衡这个目标主要指社会总提供与总需求之间,在总量和优秀结构上维持一定程度的均衡。那么,所谓的总量平衡则是指在某一个时间段,国内生产总值与国外商品、劳动力进入和成本投放等的需求、消费需求与国外需求间的平衡。其中,结构均衡主要指投资产品与投资的需求之间,消费产品与消费的需求之间的整体均衡。在调控和管理宏观经济时,发展供给与总量均衡是一个关键矛盾。只有紧紧绕着这个关键矛盾,把总量控制在合理范畴,这样才不至于导致经济出现大的变化,确保经济健康稳定运行。(2)物价稳定所谓的物价稳定,从三个方面的内涵去解读:第一指稳定的物价整体水平;第二指物价上涨的水平比居民平均收入增长的增长速度要慢;第三主要指优秀产品尤其是那些极为重要的日常消费品的物价整体水平保持平稳。确保整体的物价水平平稳较少波动,其衡量的重要指标是物价总指数。物价总指数呈现出上涨趋势,将导致却不商品的比价在不断变坏中产生波动,即有助于调整经济结构,更对价格体系的变革有利。总而言之,只有把物价的上涨幅度控制在社会经济水平的合理范围中,就被认为是物价稳定。(3)国际收支平衡指的是一个国家对其他国家全部的货币收入以及支出均衡或稍有顺差或逆差。能够以属性为出发点将国际经济交易划分,主要可分两种方式,即自主交易与调节交易。伴随我国经济对外联系持续加大,政策的不断深入执行,使对外经济关系也发生了全新变化。从经济发展的整体趋势看,国内经济平衡和国际收支平衡从始至终都存在依存、制约的相互关联。国内的宏观经济可以把已经不平衡的主要矛盾科学地转移到国际收支的流程钟来,这样一来对保持我国经济在某个阶段的稳定增长十分有利。 2.2宏观效益目标 (1)宏观经济效益指的是既能体现为一个国家在某个具个阶段GDP或国民总收入的上涨,还能体现一个国家在某一个阶段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即便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优秀统一,但是在某些特殊现状下矛盾依然没有缓解。个别经济活动但从局部分析还是规范合理的,但从宏观上看就存在诸多问题,只是个体经济效益的被提高,但是对推动整体宏观经济效益的提高并没有帮助。面对这个情形,政府有关部门一定要采取宏观经济管理手段进行调整,从而使宏观经济与微观效益实现和谐统一。(2)社会效益,主要指在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中,商品生产、利润上涨、技术使用等个别的经济行为,对社会的持续发展与整体进步将带来直接的效用与影响,其具体体现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对社会的全面和持续进步,对人类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发挥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和影响,因此这些经济活动,被统称为“正社会效益”,相反的就是“负社会效益”。 2.3经济增长目标 (1)恰当的投资规模。所谓“恰当合理”就是指在满足经济持续增长的需求下,还需全面考虑到这个时期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总而言之,投资规模便是其中一个影响经济上涨的直接原因。(2)合理科学的产业结构。科学健全的产业结构,能使得经济实现长期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有效提升经济效益;相反,如果经济的运行受到严重的制约,那么经济效益就会显著降低下降。想要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可以利用调整投资结构和调整目前企业的生产方向来完成。(3)资源合理配置。主要指通过管理和调配当下已有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等所有社会经济资源,使得资源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化,最终获取最大化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大环境中,合理配置社会资源能够运用这两种主流方法,即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但是市场经济中也存在诸多不可避免的弊端。因此需要政府能积极主动地加入社会资源的科学配置中,完成对财政的科学分配和调整。 3生活水平目标 3.1增强民族素质,合理管控人口 要想人民物质文化以及生活水平能呈现不断提升的态势,务必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通过经济发展提升国民生产总值与国民收入的水平,另一方面也适度将人口增长控制在一定范围,增强国民综合素质。如果人口的增长速度远超于GDP和国民总收入的整体增长速度,这就代表减少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或人均国民收入,也意味着人民物质文化和生活水平有所降低。 3.2发动全面再就业 主要指只要能力过硬且主动想要工作的人员,都能在合理的条件下,随时找到满意且适合自己的岗位。通常失业率在5%以下被视为该社会的全面就业。市场经济下允许有失业或或者下岗,也就是所谓的优胜劣汰。但让员工回家不是目的,政府相关部门借助于再就业的工程,对其进行知识和操作的专业培训,使这部分员工能再一次找到适合并喜欢的工作,使其在人才市场中能具备较强实力。目前,我国的劳动就业问题十分严峻,务必要谨慎以待,它不仅与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而且还是实现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内容之一。 3.3公平分配 即便社会具有公平的属性,但是也不可能利用市场机制自动去实现,其只能在等价交换的原则上使机会均等的平等精神得以实现。借助于市场机制的特点,把得失当做竞争的助推力,鼓舞其中一部分人要通过辛勤劳动、合法经营过上富裕的生活,进一步推动社会的快速进步;同时还需对当下收入水平还较低的人群给予高度关注,务必要大幅提升构成整个社会的每一个阶层的人民的生活水平,将这一点视为社会主义机制优势的体现。要借助于税收等相关政策方式将那些因为客观条件引发的贫富差距问题进行调节,防止各地方、企业与个人的收入存在太大的距离,并利用社会保障机制去保证这部分人群的基本生活。 4宏观经济管理的创新政策 4.1宏观经济管理主体的创新 宏观经济管理的主体指的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负责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运行与履行职能的有关政府机构。宏观经济管理主体的创新,就是对政府机构和该政府机构的组织与人员岗位的创新。对该政府机构进行组织创新,指的是对该政府机构的职能和权责的创新,其最终目标在于提升政府工作的效率。在对宏观经济管理进行干预的过程中,政府机构的一个优秀职责便是保持对市场的稳定性,创建一个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4.2宏观经济管理客体的创新 所谓宏观经济管理的客体,主要指被宏观经济主体所管理的对象,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下的宏观经济管理客体的改进优化,就需要对政府和市场的权利范围进行重新的界定,对政府应当参与和不应当参与干预的经济活动进行边界的划分,政府要发挥出自身所具有的权力。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政府对宏观经济管理的职能也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优化,日益退出市场环境。 5国内的宏观经济管理创新措施 指的是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管理时,所需使用的一系列对完成宏观经济管理目标的有效措施,这其中涉及到一些软件方面的方法,例如经济、行政与法律等多个方面的各种各样的措施,还包含众多硬件方面,例如传播媒介、互联网以及电子信息等。管理的最终效能都与管理措施是否科学合理有直接的关系,对管理措施进行创新对政府切实发挥出宏观经济管理的职责十分有帮助。现如今,中国早已是世界贸易组织中的重要成员国之一,对国内宏观经济管理措施进行创新,就是借助于这些科学先进的方式方法通过法律的手段最终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当下,我国的法制体系依然在持续建设和健全中,其中最为优秀的经济与行政措施大多数都将借助于法律这一形式得以呈现,将法律作为创新管理最基本的根据与基础保障,防止出现主观臆断的情况。创新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措施,还涉及管理所使用的现代化互联网技术,也可以认为是创建电子信息化的有关管理部门。加速创建“电子信息化政府部门”,持续优化和完善我国的宏观管理体系,加速网上“政府工程”目标的最终实现。 6结语 综上所述,能够看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中还有大量的问题依然没有消除,但是政府已经做出了很多努力,同时也取得了相应的成效,这也是毋庸置疑的。在对宏观经济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牢牢地把握住具体分目标和最后的终极目标,不断完成制度等全方位的创新,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走向健康、稳定、快速且全方位的新局面。 作者:张艺 单位: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宏观经济管理:供给侧改革下的宏观经济管理分析 摘要:供需平衡是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衡量标准。当前我国社会的发展特点主要呈现为高投资率、低消费率和高出口率,使得我国的社会经济主要依靠投资、外贸,经济泡沫化和风险居高不下,严重威胁了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健康。从供需机制来说,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作用,在世界经济疲软、我国产能过剩的现实背景下,要平衡短期和中长期的发展要求,需要对宏观经济的管理和调控做好供给侧改革,从而转变以数量型经济增长转向质量型经济增长。本文主要就我国当前宏观经济背景、未来国内国际经济走势及经济管理经验等进行深入分析,目的在于促进我国经济更加平稳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宏观经济;供给机制;需求机制;供给侧改革;调控 回顾我国近几十年来高增长的供给管理政策可以看出,前几十年我国政府动用了大量的行政力量、大量的资本、土地、矿产、劳动力等资源,为摆脱贫困近乎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力量,所采用的管理政策几乎都是供给性政策,包括前几十年各地方政府政绩均以GDP来论高低。自2008年以后,国家的经济政策开始发生转变,逐步将供给管理转为需求管理。宏观经济理论认为,实现经济增长的两大要素是,首先要实现要素供给增长和实际总需求的增长。在供给产能过剩的情况下,刺激内需和扩大外贸是当前经济背景下实现经济中长期持续高增长的重要引擎。供需关系不能分离,当前我国经济存在的矛盾不仅有需求矛盾(内需市场还未完全打开),也有供给问题(“高精尖”需求缺口巨大)。 1供给侧与需求侧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机制 理论上宏观调控管理政策主要分为需求管理和供给管理两方面。需求管理手段主要有:货币政策、财政政策,需求管理是一种短期的调控手段。供给管理手段主要有:产业政策、就业政策、人力政策、工资福利政策等,其调控措施耗时长,主要作用于中长期的经济增长管理中。我国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国际间贸易壁垒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使得经济发展受到严重阻碍。这就使得我国地区在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中需要根据经济增长的不同特点做出供给侧或需求侧的管理来稳定经济增长。需求管理政策主要着眼于经济增长的短期因素。市场价格水平短期内总水平保持不变,由于价格粘性,需求侧的总需求一旦不足,会导致供给侧产能过剩,这时通过刺激需求,则能有效带动供给侧总产出同步增长。在社会物价水平稳定的情况下,通过银行和政府调节货币供应量和财政倾斜力度能有效调整需求,最终实现总产出尽可能高,实现实际产出达到极限。供给管理主要着眼于经济增长的长期。经济的增幅主要受制于社会稳定、居民收入水平、社会技术、政策因素等。要想实现经济长期处于高增长状态,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供给侧调控政策主要随总需求的变动同比例正向变动,使其产出长期处于高水平不变,通过制定中长期的产业结构政策、技术扶持、资金扶持、人才扶持等来促进实际经济增长。也就是说,经济的增长不仅依赖传统的供给数量,还要在供给的质量上实现突破——即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在中长期的经济增长过程中,还要落实各阶段的短期经济增长,从而实现经济持续高速增长。 1.1需求管理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据凯恩斯理论可知,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资本边际效率递减和流动偏好三大心理规律作用,会导致需求不足。通过必要的宏观调控来有效刺激消费、出口和投资,能使经济产出尽可能增大,从而达到供给潜在水平,最终实现经济增长。一般调控手段主要为:(1)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降低存款利率,增加货币供应量,买入债权,降低各类企业贷款成本等,刺激企业投资和生产。(2)增加政府财政支持,提升企业产能,扩大攻击。(3)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增强各类企业活力,激励和帮助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强投资信心。 1.2供给管理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供给管理主要通过改善供给要素的成本和效率两大方面来影响经济增长。 1.2.1降低供给要素成本 降低供给要素成本简言之就是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生产成本、赋税成本等。降低要素成本的主要手段主要有:深化赋税改革,通过合理减税,降低企业赋税负担;通过搭建平台或信息渠道,为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提供信息帮扶,减轻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和负担;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招聘、人员培训等帮扶工作,进一步降低企业人力培训成本和人力管理成本,不仅能有效提升就业率,还能为企业解决招工难等问题。 1.2.2提高要素供给的效率 提高要素供给的效率简而言之就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条例,并形成具有可行性的政策体系,通过优化市场环境,从而有效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参与到社会生产中来。同时通过优化自主创新和市场环境,使市场留得住人和留的住人才,并最终有发展和成果。通过优化产能、优化技术全面提高生产率和人力资本水平,不断协调好各供给要素之间的分配关系,实现经济朝更高水平发展。 2新形势下保持经济高增长质量的供给侧和需求侧 通过我国前几十年的发展经验来看,需求管理职能扩大产能,提高经济总量和数量。新形势下,通过需求管理不仅能实现长期增长还能使传统经济数量增长转变为质量增长。在以往的经济增长中,消费不足时要想继续维持经济高增长,必须不断扩大投资、扩大产能、提升效率。一旦劳动力人口红利消失、贸易壁垒抬头,我国的经济增长必将遭遇断头式下跌。因此,供给侧问题是新形势下我国经济增长中的关键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产业结构不合理、创新能力不足、技术含量低下、产品附加值低等问题。因此要想实现经济长期高速增长,必须通过优化产业结构、优化产能过剩、加强自主创新扶持,从政策上和财政上加强扶持和倾斜,通过需求侧来刺激内需和外贸(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来确保经济高增长、包就业和保稳定。 2.1新形势下需求管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刺激投资与投资方式转变相结合。在当前我国经济增长中,投资的作用至关重要。在投资管理方面,要改变传统的招商引资策略,要科学合理地引导资本进入朝阳行业,要让有限资本起到杠杆作用,撬动更大的市场。通过转变投资方式、优化投资结构、调整投资方向,最终提升投资效率,实现资本良性发展。在各大领域,不断实现资本来源多元化,将以政府投资为主导转变为由政府、民间资本或外资多元化发展,由政府灵活引导社会资本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刺激需求和绣球结构不断优化想结合。进一步落实和改善城乡居民民生需求,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扩大公共消费需求,进一步提高社会教育、医疗、养老、失业、住房等公共服务覆盖面,让社会居民不再为上学难、买房难、看病难、就业难等犯愁,让人民学有所用、劳有所居、病有所医,使人民放心地消费。 2.2新形势下供给管理需要解决的问题 供给管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实现产业结构升级。逐步淘汰产能过剩、劳动密集型产业,或向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型。从产业低端逐步走向产业高端,不断提升生产效率,不断增加产品附加值,逐步由“中国生产”转变为“中国创造”“中国智造”。大力发展创新性经济,创新能力是企业、国家经济实力的优秀,只有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才能使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攫取市场份额。不断完善供给结构,打破贸易壁垒思维,不断放宽市场准入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在经济中的作用,以市场来决定供需,将政府摆放到服务的角色和位置上来。 3供给侧改革下的中国宏观经济管理策略分析 在供给侧改革的要求下,中国经济更加致力于长期增长因素的改善,并通过可持续性的生产能力改善,来达到一种经济增长数量与经济增长质量之间的平衡。通过改善社会供给关系,将当前的短期增长任务纳入到长期的增长框架之中,从而使中国的经济增长到达一种可持续性的状态。在整个供给侧改革思路下,中国的宏观经济管理需要兼顾短期的供给要素和中长期的发展需求,其主要策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中国宏观经济管理必须以“供给侧改革”为基本优秀 以前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策略以扩大财政支出为主要方向,希望通过强化基础设施投入来扩大国内供给从而拉动经济发展。但在目前产能过剩、经济面临转型升级的当下,整个宏观经济管理策略必须按照“供给侧改革”的基本要求进行结构调整,并通过降低垄断、赋税减免等措施,减少对市场经济的管制,从而达到激发市场经济活力,促进供给与需求相匹配的目的。整个供给侧改革的思路,要求社会生产资料逐步从生产过剩的行业退出,并积极转向新的产业,用新的供给满足日益增长的新需求。而宏观经济管理策略方面,也需要在金融、政策以及税收等多个方面给予便利,从而提高整个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效率。 3.2中国宏观经济管理必须走集约化的发展道路 我国的传统产业已经面临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这也是由传统产业的数量型经济增长模式所引发的。因此,在中国经济面临转型的当下,供给侧改革必须走一条与以往所不同的、集约化的发展之路。政府要积极以“供给侧改革”主导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利用结构改革化解产能过剩问题,并引导各种国内资源向着新型产业聚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资源的调控中,新型产业发展和分工体系,要注意摆脱以往数量型的经济增长模式,转而向集约化、高效为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一方面要将原有的资源消耗性增长逐步转变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经济,另一方面要将原有的数量型经济扩展逐步转变为质量型经济增长。从而保证环境、资源和经济增长的平衡,促进新型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完善。 3.3中国宏观经济管理必须注重短期与中长期管理的协调性 经济的增长必须考虑到短期和长期增长的协调性,只有当经济的短期波动于长期趋势相一致时,经济的增长才能保持长期且稳定的增长,也才能避免短期经济波动对经济增长所带来的悲观情绪。因此,在我国的宏观经济管理策略和供给侧改革,都必须充分重视短期经济增长与长期经济趋势之间的关系,并通过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改善短期增长模式、优化长期增长效率,并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影响长期经济因素、扩大生产边界和效率,达成以“有效供给”为目标的生产经营方式,从而促进国内经济体系、供给体系及产业分工体系的组织结构优化。 作者:倪国红 单位:中共铜陵市委党校 宏观经济管理:逆全球化中我国宏观经济管理转型策略 [摘要]伴随着英国脱欧、特朗普事件、美国退出TTP等事件的发生,“逆全球化”成为当下世界经济的关键词。文章首先阐述逆全球化的基本内涵及其兴起、分析逆全球化的现实原因以及对我国带来的不利冲击,最后重点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方面探索逆全球化背景下实现我国转型时期宏观经济调控转型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逆全球化;宏观经济管理;转型策略 伴随着英国脱欧、特朗普事件、美国退出TTP等事件的发生,“逆全球化”成为当下世界经济的关键词。当下,全球经济形势呈现出弱复苏、低增长、通货紧缩、高失业等主要特征。世界经济的发展存在明显地不确定性。在“逆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经济的发展亦面临着一些压力和难题,如何理性进行分析,结合我国经济新常态的现状探索宏观经济管理转型策略,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是当下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逆全球化”含义及其兴起 (一)逆全球化的含义 逆全球化(De-globalization)是相对于经济全球化而言的一个概念,是指经济全球化发展到特定水平之后市场再度表现出分割态势,其与全球化进程是背道而驰的。逆全球化既包括市场全面开放转变为有条件的限制性开放,也包括市场完全封闭。其表现是在国际市场上增加一些隐性或显性的阻碍因素使得市场中的产品、劳动力或资本无法按照市场规律流动,折射出一个国家对于多边开放态度的转变或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态度的转变[1]。通过经济全球化,世界各国经济都得到了不同程度发展,然而伴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及其所引发的全球经济大萧条(GreatSatgnation),使得各国极为迫切的想要回到经济复苏的理想轨道,而要实现这一目的,就需要对逆全球化问题加以重视,也正因此,回顾全球化的发展历史并从中汲取经验显得十分紧要。 (二)逆全球化的兴起 逆全球化最初出现在发达国家,原因是在主导全球化的过程中,这些国家发现经济全球化状态下的利益分配格局对于自身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2]。从国际利益分配角度出发,不少持“反全球化”论调的学者指出全球化过程中发展中国家是相对获益的一方,而诸如美国这样的经济发达国家在全球化过程中实际上是相对受损的一方。这些学者认为,虽然经济全球化客观上使得各方利益参与者都从中得到不同程度的收益,但是最终的赢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而发达国家受益的程度不尽人意,在全球化发展的二十多年中,发达国家的经济规模份额、市场贸易份额以及在国际市场中的资本份额都一直处于滑坡状态,在世界经济规则中的影响力也大不如前。 二、逆全球化的现实原因及对我国的影响 (一)造成“逆全球化”现象出现的现实原因 归根结底,造成“逆全球化”的现实原因包括下述四个方面。第一,世界各国贫富差距两极化发展。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内部在全球化中均存在利益分配失衡的情况,造成贫富间差距两极分化,全球化经济下通过自由贸易获得的利益往往被大型企业与行业精英瓜分殆尽,而成长中的中小型企业与弱势群体却获益甚微,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不满,后者希望通过逆全球化缩短贫富差距。第二,日益严峻的世界性劳工失业问题。按照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披露的数据,预计2017年世界范围内将会有340万人失业,全球失业者总量将冲破两亿大关。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之下,受价值链、产业链以及生产与外包机制的影响,发展中国家承揽了大部分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工作,造成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制造业人员大量失业,这些失业者对于全球化心存不满,主张推行反全球化,限制国际市场中的商品、劳力、资本与服务等要素的自由流动,对于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最为排斥[3]。第三,世界各国国家民族主义的重新出现。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参与国的经济有着去国家化的趋势,对国家主权有着一定影响,容易造成国家政府的抵触。尤其是对于北方国家而言,当面对难民事件、恐袭事件、无力承担外债清偿压力等问题时,“民族国家”的意识变得尤为强烈,更严重的还会造成种族主义与宗教主义的回潮,在对外政治与对外经济方面转向封闭保守。第四,北方发达国家爆发逆全球化思潮且辐射到其他多个国家。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不仅未积极推进经济全球化进程,还率先设置贸易壁垒,推行贸易保护政策,对各发展中国家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中国是最大的利益受损国,世界范围的领导力赤字问题开始显现。 (二)“逆全球化”对我国的不利冲击 逆全球化对一向推行改革开放政策的中国打击可谓十分沉重,对外贸易遭遇了冷酷的寒冬,成为最大的利益受害国。据统计,2016年我国商品贸易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比仅为33.1%,较之于2008年缩减了23.13%,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许多,回到了1999年的水平。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我国持续三年都没有达到进出口贸易增长的目标,两年呈现出负增长态势,按照海关统计数据,2016年全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值24.33万亿元较之于2015年减少了0.9%,货物出口减少了2%,而进口有略微增长,为0.6%,所处的形势极为严峻。“十二五”期间,我国外贸增速预期为10%,然而实际只有5.9%,2015年我国进出口贸易目标为4.8万亿美元,然而实际只有3.96万亿美元,两者相差了17.5%。不仅如此,外需也呈现出大幅削减态势,造成“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增长率下滑7.8%,创历年来五年规划最低水平。对于世界各国来说,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逆全球化,尤其是反全球化过程中都没有最终的赢家。逆全球化与反全球化在本质上来讲是存在差异的,逆全球化是一种客观经济现象,而反全球化则是运用政治干预来影响全球化进程[4]。有些北方国家以规避内部矛盾为托词推行逆全球化,认为2008年的世界金融风暴是全球化造成的,全球化的存在致使世界贸易不均衡、劳工大批失业以及难民移民等问题出现,因此运用政治手段斩断了资金、产品、人员、技术方面的国际交流及合作。诚如所讲的,国家奉行保护主义无异于饮鸩止渴,虽然能够暂缓内部矛盾,然而站在长远的角度则是弊大于利,不但对本国经济无益,还会影响世界经济的良性发展,认为全球化是造成世界经济问题的主要原因,不但没有遵循客观事实,同时也不利于问题解决。逆全球化不符合经济全球化的大势所趋,同时也对自由贸易与世界投资体系的良性运作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更是对各国来之不易的合作共赢果实的侵蚀[5]。 三、逆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宏观经济管理转型策略 目前,我国经济体系处于改革变化的重要时期,经济结构呈现出一定的不稳定状态。在逆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宏观经济管理转型策略可通过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来发挥作用,促进我国经济市场的发展,提升我国经济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一)统一货币政策下实施区域货币政策,增大区域性金融组织的建设力度 在我国统一货币政策下,坚持相机抉择的原则,应逐步构建起具体的区域货币政策,结合区域差异对统一货币政策予以补充,促进货币政策调控差异化目标的实现。为此,应当增大区域性金融组织的建设力度,健全区域金融机构与市场机制。一是,结合各个区域的实际情况尝试确定差别化的金融组织市场进入门槛。应当在增强监督的前提下,考虑依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恰当下调中部和西部省份金融组织的准入要求,来推动金融组织与金融单位的发展,建立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二是,让政策性银行增大对经济发展落后区域的帮助与扶持。应当尝试在东北、中部、西部设立符合区域实际的政策性银行,力求能够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政策性银行依据区域经济增长计划,将区域转型与经济目标达成视为其投资和融资活动的出发点,给有助于区域经济架构转型的工程提供资金服务,以指引社会资本为促进政府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区域性小规模金融单位是构建差别化的区域性金融组织机制不可缺少的构成内容。为此,在经济落后区域积极建设小规模的金融组织,让这些地区逐渐构建和其现状相一致的金融组织机制,对于这些区域的经济增长会有重大实践价值。 (二)充分依据地区间的产业差别,利用区域协调发展的区域财政政策 一是,将区域经济发展整体谋划当作财政决策的依据。各个国家大多采用财政倾斜的方式把资本、技术、人才等引向经济欠发达区域。在宏观经济的干预方面,区域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逐渐受到各个国家执政党的关注,且将促进经济欠发达区域经济增长视为政策重心,将避免区域发展不均衡当作政策宗旨。在推行具体的财政政策时,必须要高度重视其引导功能的发挥,站在区域经济整体规划的角度,最终确定出符合区域实际的财政政策。对于经济欠发达区域应当加大财政倾斜力度,比如增大落后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利用多种渠道增大对该区域的投资,另外下调税费标准,培养该区域的稳健发展能力等。二是,依据地区间的产业差别,改进地方财政支出架构。应当利用财政政策的改变尤其是财政支出架构的改进来提升财政政策实施成效,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把控好个别地区的经济发展时期,将其实际经济发展时期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经济态势当作财政开支根据。首先,恰当地增大对中部和西部省份基础设施的倾斜与扶持力度,既能够确保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的充足,也可以对社会资金发挥引导功能,指引其为中部和西部省份的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提升企业本身的发展水平,提升产业集聚水平,进而让基建和地区经济发展互相促进、互相推动。其次,要提高中部和西部省份地方财政开支向科学技术研究、教育、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方面倾斜的力度,推动中西部地区自主革新水平的提高,进而让财政支出政策改进中西部省份经济发展的程度,来构建其经济发展的长期、高效体系。第三,东部省份的财政政策应当增大对服务业的扶持力度。一般而言,在实施货币政策时,可以以信贷途径作为依托,对服务业的发展产生显著影响。三是,增强财政政策与产业发展战略、货币政策的协同水平。一定要建立财政政策和产业发展战略的有效协同。因此,既要注重目前反周期的管理,也要注重长远架构的调整和改进。应当注重政策的区域一致性,建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作体系,全面发挥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落实政府经济发展规划、地区发展策略过程中的协同作用来调控宏观经济。在操作层面,从区域产业情况出发,将实现区域产业的整体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以及推动重要产业的发展等作为参考依据,明确区域财政政策的方向。同时,应当在教育、公共产品供给、人才培育、技术革新、经济架构调整、调节财富分配等方面起到调节功能。此外,还应当在政策倾向、实施程度、期限、实施工具的选取方面改进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同水平。譬如在政策倾向方面,应当力争取得互补效果,积极防止矛盾效应。在经济发展速度过快时,既要采用紧缩型货币政策对经济的此种发展状况加以调节,又要保持或者恰当增大财政政策对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基建的资金投入,来提升经济长效、稳健发展的水平。 四、结语 “逆全球化”思潮的盛行扰乱了稳定的国际经济秩序,增大了全球经济机制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不会由于个别国家的个别政策而产生彻底性的逆转,也不会由于某国管理者的某些言论而回到“关起门来发展经济”的状态。同时,世界经济一体化是必然趋势,我国要全面参与到全球经济发展链条应当提前做好准备,科学应对“逆全球化”思潮可能造成的经济风险,要转变以前单一的粗放型出口发展形式,有效提高本土市场一体化水平来拉动内需,把对外开放建立在本土市场强大的基础上,对于将来增强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的联动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也对于将来我国经济开放道路的抉择有重大实践价值。 作者:申田 单位: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分析 摘要:对目前在宏观经济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并给出了部分建议,希望对国家经济调控和管理事业的快速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宏观经济;经济管理;问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加深,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在逐步加快。宏观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府部门的管理,唯有通过适当的调节,及时地对经济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合理的应对才能真正保障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但是,在进行具体的管理和调节时,务必要对几个问题进行注意和解决,从而消除阻碍经济增长的不良因素,科学的认识经济管理的本质,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氛围,实现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1宏观经济管理概述 宏观经济管理在绝大多数国家的政府工作中都属于重点部分,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在不同程度的使用着宏观调控手段,从而最大可能保障经济的平稳运行。事实证明,适量的宏观经济调控可对市场有较好的引导作用,而缺乏宏观管理措施的经济是不成熟的,也会经常遇到诸多问题。具体来说,宏观经济调控对于市场有以下几点作用:减少垄断行为,使市场趋于公平;平衡宏观总量,防止经济的大起大落;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障市场经济的公正;适当提供公共物品,调节经济发展;减少收入差距,避免两极分化。但是,以上所列的宏观经济所表现出来的优势唯有通过科学恰当的管理理论的指导,再加上严格的执行过程才能真正体现出来。因此,有必要对宏观经济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进行重视,从而使宏观经济管理的优势得以发挥。宏观经济管理,具体来说就是一个国家为了在某个时期使经济达到一定的目标,采取一系列干预措施来对目前的经济进行影响的活动,其主要包括了决策、预警、调控、组织以及监督等活动。另外,宏观经济管理的含义还可用三点来叙述:第一,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使某个时期的经济发展达到预期,具体来说就是尽可能达到优化经济结构的目的、经济快速增长的目的、经济效益大幅提升的目的、人民生活得到较好改善的目的以及国家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的目的;第二,宏观经济管理在本质上是国家或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节和管理,其管理的主体也是国家本身,该种管理与政府管理有所差异,后者属于前者的一部分,在具体形式上,国家管理还包括了司法机构和立法机构的管理;第三,从管理的具体内容上来看,宏观经济管理中的活动主要包括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宏观收入的分配以及经济总量的平衡等,可以看出宏观经济管理主要是相对于微观经济管理来设定的,其管理不等于国家管理,后者主要是相对于市场调节而言的。 2管理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2.1理论体系的问题。 在宏观经济出现之前,我国主要采用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国家对于经济的调控力度比较大,政府相关部门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由国家来对经济进行统一的决策。该种体质虽然具有一定好处,但也存在不可忽视的弊端,其发展到一定阶段反而会对经济的前行造成阻碍,例如对人民的生产积极性造成影响,降低经济发展效率和质量。因此,在改革开放后,政府对于经济的管理趋向于采用宏观调控的措施,也因此产生了宏观经济管理的范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关于宏观经济的理论也在不断地被完善。相关学者通过研究国外的先进经验,并与国内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探索出一系列适合我国国情的理论和方法。但是,在这些理论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所研究的对象较为模糊。由于研究对象关系到研究所使用的具体方法和手段,同时还对研究的最终目标造成影响,因此,有必要对研究对象进行仔细合理的确定。而目前的宏观经济管理理论的各个版本中,大多没有对研究对象进行界定,最终对该领域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不好的影响;第二,理论体系不够合理。在宏观经济管理理论中,有太多的内容是关于具体管理措施方面的,而在管理职能的方面的内容较少,宏观经济管理本身属于方法论的科学,务必要以管理方法论来进行体系的建设。另外,宏观经济管理的内容只能作为管理活动的基础,而不能成为其主体部分,若不能对其进行合理适当的安排,将大大影响学习人员的学习效果。 2.2管理目标和内容不明确的问题。 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管理目标的设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不仅关系到所采用的具体管理手段的选择,还对管理中的资源配置等造成影响,另外,管理内容的确定也是十分重要,这会对管理工作的效率造成较大影响,对管理目标的最终实现也有很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对管理目标和内容进行明确,从而保证宏观经济管理的科学有序进行。但是,在目前的经济管理中,管理目标较为模糊的情况普遍存在,管理内容也不是十分正确,这就导致管理过程出现较大的混乱,进一步降低宏观经济管理的效益,对社会经济的长远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3部分相关的建议 3.1完善理论体系。 理论体系的完善是宏观经济管理能真正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因此,有必要对宏观经济管理理论的体系进行科学合理的完善,从而保证经济管理方法所依据的各种基础理论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具体来说,可采取以下几种方法:第一,对理论重点进行提炼和突出。宏观经济管理的内容较为繁多,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也十分复杂,这使得相关人员在使用时极为不便,通过对理论重点进行有效提炼,可大幅提高工作效率,是理论体系的脉络更加清晰;第二,改进宏观经济管理的理论框架。要对理论的框架进行改进,使其更加符合一般管理理论体系的相关要求,从而使宏观经济管理更加偏向于管理职能而不是管理内容;第三,进行定量分析。通过采用定量分析的方式,可进一步发挥宏观经济管理的应用优势,所以,有必要在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理论的建设和阐述时,运用定量分析的方式加以辅助,利用多种决策和调控模型来帮助分析具体理论。 3.2明确管理目标和内容。 通过组织相关的专家进行科学的考察和学习,从而保证宏观经济管理目标设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管理目标:保证经济的稳定;加快经济增长速度;对国际收支进行平衡;使资源配置得到优化;使收入分配更加公平。通过对宏观经济管理目标进行准确设定,便于进行之后的一系列管理工作,保证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通过参考国外先进理论,来对目前的管理内容进行一定的调整和修改,从而确保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提升工作的效率,保证工作的效果。宏观经济管理质量的高低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国力的增强具有很大影响,较好的管理工作可大幅提升经济的发展速度,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国力的显著增强,确保社会更加公平公正。因此,有必要对宏观经济管理中的问题进行重视,设定合理的管理目标,完善管理的理论体系,最终保证宏观经济管理的优势得以发挥,保障经济的平稳运行。对目前的宏观经济管理进行了仔细分析,对其概念及发展现状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应注意的问题,最后给出了一些建议,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了一定帮助。 作者:左静艳 单位:白城市行政学院 宏观经济管理:中国宏观经济管理的发展研究 所谓宏观经济管理主要是指综合运用各种政治、经济手段,对整个国家的经济生活从总体上进行调控,已达到化解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宏观经济管理对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与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建设的初级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面对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我国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宏观经济管理的作用,充分发挥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在经济发展实践中不断创新宏观经济管理的手段,巩固宏观经济管理在我国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地位,提高我国经济发展建设的实力,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1宏观经济管理对我国经济发展所起到的作用 1.1宏观经济管理能够有效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 促进经济增长是宏观经济管理的最终目标,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既有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同时又有刺激经济快速发展的因素,宏观经济管理对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进行调整,可以将经济发展维持在一个稳定的速度之上。防治经济泡沫的出现,同时也可对有效避免经济发展的大幅度波动,即保障经济增长的速度,同时也保障经济增长的质量,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宏观经济管理能够有效弥补市场自发调节的不足 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我国在推进经济发展实施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任然存在很多问题。此外传统经济模式中的缺陷还没有清楚,市场经济的自发调节还存在自发性、盲目性与滞后性等缺陷。面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弥补市场自发调节的不足,必须充分发挥宏观经济管理的作用,有效调节市场经济中各种资源,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市场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但是市场调节并不是万能的,在某些领域内,市场调节也会出现失灵的现象。因此,依赖于市场调节对资源的合理配置,此外针对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不足,国家可以综合运用各种经济、行政以及法律手段来加以调整和改善,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1.3实施宏观经济管理能够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资源配置主要依靠市场进行,然而市场经济自身的缺点严重影响了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为了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则需要采取宏观经济管理手段对有限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价值。宏观经济管理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加以实现的,一种是对公私财产进行合理配置,并对公私财产所占的比例进行管理。另一种是对私人之间财产进行有效的调配和控制,以抑制社会严重的贫富分化现象的出现。 2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手段创新的必要性 2.1是顺应市场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 我国宏观经济管理要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根本需求,既要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根本趋势,对经济全球化的基本规则加以肯定,并根据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基本规则指导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具体实践,确保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在全球化基本规则的指导下,实现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提高对外开放发展水平的根本目标。为了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根本需求,我国政府部门作为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要对管理体制加以创新同时还要不断完善和丰富管理理论,用理论指导管理实践,促进我国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同时我国政府还要根据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努力培养适应经济发展趋势的宏观经济管理人才,保障各项宏观经济管理政策能有在管理人才的手中得到全面的贯彻与落实,确保宏观经济管理工作开展的效果,增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竞争的整体实力。由上可见,我国应加强适应经济全球化规则的各项手段。首先,应保护我国弱小型企业的发展;其次利用全球经济发展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等,挖掘我国产业的潜在优势;再次,充分利用国际反垄断法,防止某些领域的外商投资过度集中而处于支配地位,以对我国经济主权造成威胁,并对国内的投资者与消费者带来损失,以此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可竞争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2.2转变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职能 我国宏观经济管理的主体主要是由法律规定、对宏观经济执行机构负责、履行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因此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创新,实际上就是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创新及相关工作岗位与人员的创新。职能部门的创新主要是对政府机构的责权与职能加以强化,以提高政府宏观管理的工作效率。以我国当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重要责任就是监督市场的平稳运行,确保市场秩序的安全,以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因此,应加强政府职能的战略目标创新,提出“服务型”概念,改良公共决策体系、提高公共决策的质量,由全能型政府顺利过渡到服务型政府;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重新协调政府各部门的职能权限,每个部门、每个领导者与管理者都有统领全局的权力,对宏观经济管理全局负责,并通过责任制加强制约力度。另外,还要按照“精简、统一”的原则,调整政府各组织结构,做到机构的精简高效,适当设置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选聘时注重人才的综合能力,避免由于管理层多、机构臃肿而造成的信息传递慢,影响管理效率,对宏观经济产生影响。 2.3加强宏观经济管理的法律手段 宏观经济管理手段主要是指政府在对宏观经济进行管理时采取的有效措施,助于实现宏观经济管理的目标,包括各种软件管理方法,如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等;也包括硬件管理方法,如通过网络或传媒等。宏观经济管理手段是实现管理效能的重要因素,管理手段的创新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政府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实现状况。在当今我国加入WTO贸易组织的大背景下,所执行的管理手段创新,主要是指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宏观经济管理。一方面,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重要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体系,也就是法治经济,而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主要通过法律手段的宏观调控来规范经济行为。另一方面,我国宏观经济管理手段主要通过经济手段与法律手段,再加以辅助行政手段,而在一个法制观念与制度健全的国家,任何经济手段与行政手段都会通过法律形式来实现,以法律为重要保障和依据,避免管理的主观性。总结宏观经济管理作为服从和服务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经济发展建设过程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宏观经济管理要想充分的发挥其经济管理与调控价值,就必须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及时的做出调整,与我国经济全面开放的发展趋势保持一致。 宏观经济管理: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的地位 【摘要】主要研究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了国家审计和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内涵、组织体系、本质特征,在此基础上,对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地位以及作用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国家审计;宏观经济管理;地位;作用 宏观经济管理是确保国家市场经济运行稳定,加快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经济手段,国家审计工作的开展则能够确保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研究国家审计工作在宏观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对进一步发挥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重要意义。 一、国家审计和宏观经济管理 (一)宏观经济管理 1、经济管理。经济有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两种相对概念,其中宏观经济是指国家社会宏观范围上的经济关系与经济活动,是对国家社会经济总量之间相互关系以及总体运动的全面反映,微观经济则是指某一经济单位活动以及经济变量,以企业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经济活动为主。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不同层次和方面,二者的正常运行和国家经济稳定与发展息息相关,经济学家萨缪尔森的《经济学》一书中明确指出,现代经济是市场、税收、支出、调节的混合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下,宏观经济运行主要受市场机制内在调节动力和国家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两方面控制力量的制约,两种力量互相合作,维持国民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任何市场经济体系都涉及到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自我需要,也是市场经济国家发展运行的重要保障,宏观经济管理则是指依据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规律,采取有效的经济、法律、行政手段,有组织的对经济总体变化以及比例关系的协调与控制,是国家对过敏经济总体活动的全面与综合性管理。 2、组织体系。宏观经济管理工作需要在严密完善的组织机构体系下有序开展,宏观经济管理的组织体系是各种相互联系互相制约的宏观经济管理机构组成的有机整体,有宏观经济决策、宏观经济调控、监督管理以及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我国现行管理体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经济管理最高权力机关,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相关的战略、规划、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制定和落实都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国务院作为国家政府最高首脑机关,是国家最高权利执行者,统筹管理中央政府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整体目标和重大方针决策,对国民经济相关政策的制定以及组织管理直接负责。宏观经济调控系统主要负责落实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调节控制工作,涉及到计划、财政、税收以及金融等不同经济机构,高效率的调控系统是保证宏观决策正确性的前提基础。宏观经济调控工作非常复杂,涉及到许多互相依赖关联复杂的部门以及行业,其间联系非常复杂。 (二)国家审计 1、本质。对客观事件的认识随着经验的积累而逐渐加深,从现象到本质,从浅表到深刻。人们对于审计工作的认识与探索从未停止,迄今为止,审计工作主要经过了查账、方法过程以及经济监督三个阶段。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明确指出,本质是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是事物基本要素之间深刻的内在联系,具有高度概括性、唯一性以及稳定性,审计的本质也应该是高度概括审计工作实践活动总体的规定性根本概念,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也要从审计活动总体以及审计实践活动要素两方面出发。本质上,审计工作是一种独立经济监督控制行为,国家审计则是国家法律确认,为纳税人负责的国家设立审计机关以及执业人员对国家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以及能效的监督和控制工作,国家审计是国家重要的上层建筑组成部分,通过对经济基础的监督与控制,提高经济活动效率,为国家管理以及社会公众提供经济监督服务,因此根本上,国家审计是国家权力的体现。 2、特征。国家审计是对国家权力的监督,理论与实践表明,国家意志和国家管理需要决定了国家具体权利的确立与行使,国家审计权也是国家意志以及国家管理的客观需求,现代国家普遍设立国家审计权,不同只体现在审计权隶属于哪一种权力形式,现代国家审计模式把审计权力作为其他权利附庸,出现了立法型审计、司法型审计以及行政型审计以及独立型审计等几种不同模式,初步确立了国家权力监督中,审计权的地位和作用。国家审计是一种对人民权利的监督,国家是人民的国家,国家管理需要税收,国家管理并使用人民纳税,国家审计是一种对国家管理和使用税费行为的监督,代表人民,为人民负责,是人民权利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体现。国家审计也是一种经济权力监督,恩格斯指出,国家权力也是一种经济力量,无论经济力量来自革命剥夺等暴力形式或者西方世界所谓人民协议,都是新国家占有资源、财物以及税收,并将部分资源和财产交由国家管理,国家管理需要成本,国家管理不计成本,就会导致经济崩溃政府灭亡,国家审计则把国家财政收支以及公共资金使用安全与能效作为审查对象,进而发挥经济监督与控制作用。 二、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地位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地位 主要指政治经济环境下,国家审计工作所处位置,国家审计工作需要放在恰当的位置上才能够真正发挥监督和调控经济行为的作用。社会经济生活全部活动中,审计都是一种有力的经济监督行为,通过审查财务财政收支以及经济活动能效和安全性,来确认或解除资源财产经营人的受托经济职责,这一特殊工作性质决定了审计工作是独立于资产所有者、经营管理之外的第三方监督、鉴证、评价地位。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体系有决策、调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信息系统等几部分结构,国家审计单位是独立的经济监督机构,专职负责国家经济监督,行使国家经济监督权,发挥国家经济监督职能,因此在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国家审计工作属于国家宏观经济活动的监督控制系统。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监督体系包括监督审计、财务监管、税务监督、金融监督、工商行政、物价海关、统计会计等多方面内容,依据逻辑学原理,审计监督和其他经济监督工作都具有相同监督属性,但是审计监督和其他专业监督工作涉及到的范围、工作对象、工作目标、权力属性又有很大不同,和其他专业性经济监督工作相比,国家审计层次更高,工作更加广泛,综合性更强,在国家宏观经济管理体系中的地位十分特殊。 1、法定监督地位。国家审计和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工作其他监督专业相比,最显著的差别是国家审计工作具有明显的法定性与强制性特点,1991年,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北京宣言》指出,“应该在宪法或者立法部门的法令中明确规定审计权力。”1982年,国家第五届全国热搭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也明确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国务院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国家财政金融机构以及企业事业组织财务收支都需要接受审计监督,国务院总理领导审计署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个人干涉。《宪法》第109条进而补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都要设立审计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政府以及上一级审计部门负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也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在干部管理部门委托下,负责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领导的任期经济责任审查,并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升降任免的重要依据。 2、超脱性。审计监督属于独立第三方,第一方为委托人和授权人,分别为政府和立法机关,第二方为被审计方,为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三方为审计人,也即审计机构。审计人不参与被审计人经济活动,和被审计人也没有知己经济利益,对于被审计人来说有一定的超脱性和独立性。其他专业经济监督属于两房关系,分别为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监督者直接参与到被监督者的经济活动中,和被监督者之间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其他专业监督没有超脱性和独立性,以税务监督为例,税务部门监督纳税单位,税务部门直接指定并执行税务法规,征收纳税同时进行纳税检查监督,而涉及税收问题的审计工作则是审计者在接受授权或委托,代表授权人或委托人基础上,根据税务法规对被审计人进行纳税审查,审计人本身不负责不参加征税纳税活动。 (二)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 1、提高国家预算管理工作水平。通过对世界各国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律的总结,可以得出结论,国家审计是在国家预算管理需求基础上出现并逐渐发展起来的,根本上,国家审计主要为国家预算管理工作服务,现代国家审计机关都以政府财政收支为工作优秀开展国家审计工作,审计是国家预算管理中非常关键的环节,例如英联邦国家如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财政资金使用效用和安全的同时,还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审计政府部门年度财务报表,同时给出审计意见。审计机关的财政资金效益以及财务部门报表审计工作能够全面审查评价预算执行过程的合法性、能效以及执行结果的真实性,为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客观依据。 2、宏观经济间接调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质中,市场机制发挥着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作用,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主要通过经济宏观调控实现,宏观调控手段有经济、法律、行政等方面,财政以及货币是宏观调控重要的手段途径,财政以及货币职能的发挥情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长远发展以及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国家财政、税收、金融等各种综合经济管理部门都掌握大量财政和信贷资金,将这部门资金作为宏观调控途径,国家审计机关就有职能对这一部分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从而确保其宏观经济调控职能的正确行使。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国家财政收支,也可以督促政府财政部门以及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自身职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面向银行保险以及证券等金融机构以及证监会、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审计,则可以更真实客观的揭示金融机构经营风险和金融行业的系统风险,进而审查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和工具的有效性与合法性,进一步增强国家的金融监管、金融风险防范以及国家金融安全保障力度。 三、结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需要做好对宏观经济的管理与控制工作,才能够有效克服市场的弱点和消极作用,分析国家审计在宏观经济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对提高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作者:刘赛赛 单位:郑州科技学院
经济法基础教学研究:关于《经济法基础》实效性教学的思考 摘 要:《经济法基础》是会计专业学生参加助理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但是该门课程知识点多而杂,理论性强,对技校生绝非易事。任课教师要提高《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的实效性,帮助技校生顺利通过助理会计师资格考试,需要吃透考试大纲,并在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上狠下功夫。 关键词:技校生 《经济法基础》 考试大纲 教学手段 教学方法 《经济法基础》是会计专业学生参加助理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之一,相对于实践性很强的《会计实务》来说,《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多而杂,理论性强,在实际工作中较少接触,但是在助理会计师资格考试中,只有在一年内两门科目都通过,才能获得助理会计师资格证书。这就要求学生要把《经济法基础》放在与《会计实务》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而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发现,许多学生比较喜欢《会计实务》,而对《经济法基础》却颇为头疼,不大愿意去复习,去做强化练习。那么,如何唤起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熟练掌握各知识点,提高《经济法基础》教学的实效性呢?我在这几年的教学中摸索并总结以下几点。 1 坚持以考试大纲为主线,狠抓重点 考试大纲是关于题型设置及知识点要求的指导性文件,目的是为便于报考者了解、准备和参加考试笔试,是资格考试的“指挥棒”,它为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指明了方向,使得我们的教学行为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所以教师在教学中要努力做到“依纲定教”。《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次的内容:掌握什么、熟悉什么和了解什么。如第一章要求掌握的内容有:法和法律、法的本质与特征、法律关系的要素、仲裁与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熟悉的内容有法律事实与法律责任,了解的内容有法的形式与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吃透考试大纲,分清重点和难点,把每一个必考知识点精准的传递给学生。并且在教学过程中,还要和以往的教学大纲做比较,找出大纲的变化点,这些变化点往往是高频考点。如2012年《经济法基础》助理会计师考证的大纲继续沿用2011年大纲,但也有细微的变化,尤其是第四章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这些变化的地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同时也要求学生花功夫重点对待。最后在学生复习过程中,考试大纲是学生复习备考的最权威依据,教师要引导学生应当依照考试大纲的具体要求安排复习计划,有针对性的备考,这样既可以查缺补漏,同时也可以节约时间,把时间用在刀刃上,提高学习效率。 2 采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鲜活课堂 在教学手段上,基于《经济法基础》是考证课程,许多老师认为,既然是考证课程,学生自然会努力学习的,因此采用的都是“黑板+粉笔”的传统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教师讲,学生听,缺乏课堂互动,课堂气氛不活跃。我认为,针对这种应试课程,一样要注重教学的趣味性,一样可以制作课件,采用声情并茂、图文并茂的多媒体教学方式。如在讲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时,我就制作了丰富多彩、趣味十足的课件,内容涵盖漫画、动漫视频、案例、图表、巩固练习等。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教学内容更为直观形象,信息量加大,教学节奏加快,教学层次也更具系统性。另外,即便不制作课件,也可以利用多媒体播放相关有声文件,如在讲到营业税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时可以利用多媒体播放与税有关的动漫视频、《今日说法》和《经济与法》电视节目上的相关视频案例;还可以把课堂巩固练习制作幻灯片,直接在课堂上展示并练习,从而节省了打印复印资料的时间和纸张。这样的教学模式大大激发了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调动学生多种感官参与学习,激活学生的思维,使其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在课堂上忙得不亦乐乎,而不是传统教学模式中的除了“听”之外无事可做,从而提高课堂效率。 3 在教学方法上也是可以有所作为 3.1 案例教学法 《经济法基础》课程知识点多,法理性复杂。这对于广大技校生来讲,要学好并非易事。但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案例教学是将案例讨论运用到课堂教学过程中,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学生感性认识,加深对所学法律条文的理解把握,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教师应想方设法地使用案例组织课堂教学,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质疑并设问,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让学生成为分析辩理的主角,引发学生创设问题情境,启发学生思考,培养学生探讨问题的兴趣,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当然,教师所选案例既要来自社会生活,还要具有针对性、知识性和可操作性,并且要适合学生口味。通过案例教学法,把学生讨论与教师讲授相结合,将教学方式由单向转变为双向,活跃了课堂气氛,变被动学习为互动学习.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3.2 图示教学法 所谓图示教学就是运用一定的符号、文字、数字等组成图形,以此来揭示或表示教学内容之间的关系的一种教学方法,它是使师生课堂信息传递更符合大脑工作规律的一种手段。我在多年的教学中经常使用这种方法,教学效果非常明显,也深受学生的喜爱。比如我在讲到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时,居民纳税人分为居住5年以上的和居住1~5年的,而非居民纳税人又分为连续或累计工作90日(或居住183日)以内的和连续或累计工作90日(或居住183日)至1年的,不同纳税人在境内收入和境外收入纳税义务是不同的,这些知识如果仅从书上的文字来讲学生会一头雾水,找不到北。可是用图表明示出来,就非常简单明了。图表如表1所示。 通过这个图表,再利用多媒体制作成幻灯片展示给学生,不同纳税人在境内收入和境外收入的纳税情况就一目了然,非常容易理解,知识点也就记住了。 《经济法基础》课程中相当多的知识点都有着密切的联系,为了让这些知识点之间便于理解和记忆,图示教学法可以是经常的选择。 3.3 情景模拟教学法 情景模拟教学法是指教师围绕某一教学主题,创设实际情景并引导学生扮演角色,将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模拟或虚拟再现出来。让学生从中领悟教学内容。这种教学方法弥补了专业学生无法亲临岗位实际操作的缺憾,达到了既帮助学生理解又增强实践动手能力的效果。比如我在讲到劳动合同的订立时,我就把学生分成小组,模拟签订劳动合同。由学生分别扮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角色扮演双方开始讨论协商,订立什么类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要涉及哪些条款,哪些条款是约定的如何约定这些条款,哪些条款是法定的,劳动合同如何生效,生效的时间,劳资关系何时确立等。学生在情景模拟过程中充分的发挥主体作用,他们用心思考、努力探索,教师要做的就是准备好劳动合同交给学生,然后在课堂中对学生的情景剧随时出现的问题予以引导,充当好“导演”角色。运用该法教师积极致力于建立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的课堂教学模式,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在和谐的氛围中达到教学目的,还锻炼了学生的综合能力,提高了教学效果。 3.4 比较教学法 比较是人们认识、鉴别事物的一种方法,也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说:“比较是一切理解和思维的基础;我们都是通过比较来了解世界的一切。”正确运用比较法,可以帮助学生分清概念,认识规律,使相比对象的本质特征更加清楚,使深奥的道理浅显易懂,防止知识的混淆与隔裂。如我在讲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时,学生总是琢磨不定,混淆不清,后来我就把这两个概念做了如下比较(如表2)。 当我把两个概念做如上的比较后,就使知识条理化了,这样有助于学生理解概念,确切地认识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又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减轻学习负担,避免死记硬背、不求甚解,培养分析、概括的思维能力。 4 课堂内外结合练习,强化巩固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考点多,仅靠理解是不够的,还要强化记忆,这就需要学生做大量的练习。首先教师讲完一个重要知识点后就要求学生做巩固练习。教师可以把练习制作成幻灯片放出来让学生做并马上评讲,收到很好的巩固效果。每一节课预留十分钟交给学生做练习或者提问也是一个好方法。当然仅靠课堂上的时间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延伸至课堂之外的时间,因此每一节课后,我都会给学生布置一些有针对性的练习,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或者计算题等等。每讲一堂新课时,我对上一节课的复习也主要是通过练习来完成的。这就是我的“练习三部曲”即“课中巩固题—课后强化题—课前重温题”。只有通过反反复复的练习,才能帮助学生对所学知识点进行归纳理解,才能在学习过程中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温故知新。当然,教师在设计练习时要注意紧扣大纲,要有层次性的体现重点、难点,题太难、太易或者脱离考纲,都会导致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经济法基础教学研究:浅谈独立学院“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改革 【摘 要】“经济法基础”作为独立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已经成为课程改革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结合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分析当前“经济法基础”实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从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及教学考核体系四个方面进行教学改革,提高独立学院“经济法基础”课程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独立学院;经济法基础;教学改革 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办学机制的创新,是本科层次的民办高等院校。近年来,独立学院立足于21世纪发展的要求,将学生培养目标定位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经济管理类学生既要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又能运用其分析、解决经济生活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所以,“经济法基础”成为经济管理类专业必修课程之一。如何提高该课程的教学效果,达到教学目标,是教学中亟需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一、“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中存在问题 “经济法基础”课程开设已有些年头,但是在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等方面还存在问题,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独立学院培养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目标的实现。 (一)教学目标偏离 “经济法基础”课程的教学目标旨在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经济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案件的能力。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偏重于灌输经济法理论知识,忽视了实践教学,偏离了教学目标。经济法理论和经济法具体适用两者之间存在一个过渡、转化过程,强调两者中一个方面忽视另一方面都将导致学生难以将经济法基础理论及经济法原则适用于具体的经济法案件中。 (二)教学计划安排不科学 1、缺乏先导性法学相关课程。尽管学生在学习“经济法基础”之前学习过《法律基础》课程,但这些法律基础知识远远不够。这使得学生学习“经济法基础”时较为吃力,教师在授课时也比为难。如《民法》中的基础法律术语“民事行为能力”,都需要老师从概念到分类进行一一讲解,耗费大量时间。 2、学时设置不够。“经济法基础”是一门体系庞杂的课程,涵盖的法律有十多部,教材书通常有十三至十六章,内容非常多。但是学校在课时安排上一般为32个课时。内容多而课时少,以及学生基础薄弱的特点,致使教师不得不花费一部分时间讲授各部门法中的概念、原则等内容,因而无法引入足够的案例教学,不得不忽视实践教学。导致教学枯燥、无趣,学生学习兴趣减弱。 (三)教学内容缺乏专业针对性 独立学院教师往往授课任务繁重,一个学期教学时数为216左右,所任课程在3-4门不等。巨大的工作量导致教师在教学内容安排上不尽合理,缺乏专业针对性。不同专业应该在授课内容上有所区别,但是繁重的工作量致使教师存在不同专业采用相同教学大纲,讲授相同教学内容的情况,没有根据专业差异进行不同教学内容的设置。 (四)教学考核方法单一 独立学院必修课的考核方法通常采用闭卷考试,辅之以平时成绩。即以70%卷面分加30%出勤及作业分的方式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简单考核。但是,“经济法基础”实际上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科,现有的单一考核方式不能真实、有效的反映出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 二、“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改革对策 (一)明确教学目标 “经济法基础”课程实际教学侧重理论知识讲授、忽视实践教学的问题导致学生难以将经济法基础理论及经济法原则适用于具体的经济法案件中。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决定了“经济法基础”课程不能类似于一本、二本院校偏重于理论学习,而应该侧重于锻炼学生分析案件的实际能力。所以,必须对“经济法基础”教学目标进行适当调整,明确教学目标。“ (二)调整教学计划 1、经济管理类学生应该在学习“经济法基础”课程前,学习《民法》课程作为先修课程。因为民法的许多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是经济法入门的必备知识。经济管理类学生学习“经济法基础”课程如果仅仅局限于部门经济法的具体内容,往往会导致其对基础概念难以理解,更难以将知识运用到具体实践中,难以保证教学效果。 2、增加教学时数。为了让学生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同时培养分析案件的能力,增加教学时数是一个较为直接的办法,建议增加课时,48个学时较为适当。当然,可根据“经济法基础”课程在各专业的重要程度进行不同课时的安排。 (三)凸显各专业教学内容侧重点 针对课时量不够的缺陷,教师应根据学生专业的不同,选择符合各自专业的教材,制定符合各自专业的教学大纲,设置有针对性、有侧重点的教学内容。做到“舍全求精”,凸显专业针对性。具体做法为:各经济管理专业以《合同法》、《公司法》为基本内容,其他内容则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需要有所侧重。如市场营销专业重点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内容,财会类专业重点介绍证券法、会计法及破产法等内容,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则重点介绍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内容。前文中还分析了教师授课内容专业针对性不强的原因还在于教师授课任务繁重。所以,教学改革中要凸显专业侧重点,减轻教师工作量也是必要前提。 (四)健全教学考核体系 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应该更注重于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对概念的死记硬背。加之经济法基础又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科。所以,现有的单一考核方式不能真实、有效的反映出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针对这个问题,在考核体系中可以增加以下考核方式:开卷考试(全部题目均为经济法案例);讨论热点经济法律问题;撰写经济法律论文。兼顾培养学生的不同方面,打破以往传统的课程考核方式,建立多维度的课程评价体系。 作者简介:田路(1983- ),女,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政法系助教,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教学研究:案例教学在中职《经济法基础》课程中的初步探讨 案例教学是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手段,它既可以检阅、巩固自己的专业知识,又有利于训练专业思维,特别是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案例教学已成为培养法律技能性人才的有利手段。开展案例教学的教学研究,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业学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 职业学校培养学生的目标,是要为社会造就优秀的、综合素质的人才,不仅要学生具备基础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应用知识的能力,案例教学可引导学生将知识向能力转化,使知识和能力进一步深化发展。同时,《经济法》课程属于应用学科的一门基础课程,职业学校开设《经济法》课程是向要向社会培养一批具有法律素养的普通劳动者服务于经济建设,这就要求学生要有比较完整的专业知识和独特的专业思维,特别是法律实际应用能力。 (二)案例教学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价值 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把枯燥的法律条文全部教给学生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这样做,很难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甚至使教学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由于中职学校会计专业的学生没有接受过法学的系统教育,对于高度概括、原则和抽象的法律规范往往不易理解和掌握,如果单靠教师一味的说教来讲解,学生会感觉十分枯燥,无法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但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 案例教学是非常适合经济法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多是为了适应教学目标的需要,围绕一个或几个问题,从周围的实际生活或者书刊报道中选取,在讲授完理论部分后,结合所讲内容,可以采用留思考题或课堂讨论的方式进行案例分析,最后由老师进行总结讲评。案例教学将教学方式由单向转变为双向,活跃了课堂气氛,充分调动了学生思考问题的积极性和学习的主动性。 案例教学法的价值不仅在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还在于通过实际案情的分析,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经济法》中有关合同法的案例,通过案情的展示,学生不仅能简单判断出合同是否违约,而且可以分析出当事人谁违约,具体应以何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在这一学习过程中,学生能力的提高,不仅包括思维能力、判断能力,还包括随机应变能力。正是案例教学引导学生应对理论向实际的转化,更关注学生创造性思维的训练和培养。 案例教学不但培养学生从法律角度观察问题,还养成独立分析、辨别和创新的能力,以应对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面临的复杂法律问题,而这些知识的获取和能力的培养是难以在理论教学的课堂上实现的。其次,案例教学有利于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法律其实来源于生活,而经济法学理论必须关注现实经济生活。职业学校的学生很快要迈出校门走向社会,只有把课堂上所学的理论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才能呈现出理论的价值。比如《经济法》课程中合伙企业的法律规定,只有结合具体案例,学生才能深刻认识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对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合伙协议在合伙企业经营中的重要意义;以及在合伙企业经营中期间出现变数时——如新入伙人、退伙人的出现,导致债务清偿变的复杂时的如何处理等。案例教学不仅使学生了解、适应社会的能力显著提高,更是学生掌握《经济法》理论的内在规律、反思理论的过程。 通过这种反思,学生在现实理论的基础上,对理论进一步升华。如现实生活中的“合理不合法或者合法不合理”的问题,都将引起学生反向思索,无疑,这种反思都是有益的。案例教学,由理论到实践,对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是大有用处的。再次,案例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竞争能力和团队精神。比如从案例的收集、整理;到案例解决方案的提出;以及为案例寻找理论支持等,都需要每一个学生积极参与,将个体溶入团队,完成自己的角色。通过案例教学,无疑会增强学生这一方面的能力。 (三)案例教学对理论教学的作用 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相互协调,相辅相成,而且对理论教学有促进作用,学生日后不论是继续深造还是迈入社会,都不能局限于狭窄领域,没有理论指导会导致肓动,没有案例实践会导致幻想,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既要完成理论由抽象到具体的形态转换,又要重视从案例教学到理论的深化,不仅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也巩固了学生的理论水平。 (四)案例教学的现状及反思 从职业学校《经济法》课程的课时安排可以看出,理论教学占据了大部分的教学时间,课时少,内容多。同时也从另一方面反映了职业院校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病,这一做法只能使教学局限于从理论进行阐述,缺少实际能力的培养,与新课标“既重知识又重能力”的要求是相悖的。 另一方面,适应职业教育的《经济法》教材的参考书有限,这无疑在案例的选取和使用上给教师制造了难度,太深,容易降低学生们的学习兴趣,丧失自信心;太浅,又不利于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教学实践表明:案例为学生理解法律打开了一扇窗户,扩展了眼界。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学生可以自己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手段,这不仅给学生潜能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而且在培养学生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的同时提高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最后,教师自身素质的高低也是决定案例教学成功的关键,这就要求社会和学校在抓紧教师素质培训的同时,创设宽松的环境,尽快造就一批高素质、双师型的教师,以使其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为社会培养更多专业型技能型社会主义建设者。 (山西省孝义市职业教育中心) 经济法基础教学研究:高职院校“经济法基础知识”课程教学意图的职业性、应用性思考 [摘要]高职高专院校尤其是经济管理类专业普遍设置了经济法基础知识课程,如何使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适应高职高专的社会需求,教学效果达到最优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课程教学意图体现“教、学、做、练、用” 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务求符合职业能力培养需求;教学内容应具有针对性与适用性;教学过程注重层次递进性,强化技能训练。 [关键词]经济法基础知识 教学意图 教学过程 [作者简介]杨波(1969- ),女,辽宁海城人,鞍山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管理系主任,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学方面的研究。(辽宁 鞍山 114000) [中图分类号]G6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30-0139-02 高职院校会计电算化等经济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当突出职业性、行业性的特点;高职教育应直接为地方或行业经济发展服务,要面向地方区域经济的行业职业岗位的需要。把区域性作为高职培养目标定位的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地确定培养目标;以就业为导向是高职教育的发展方向。高职教育主要是面向经济产业和行业服务培养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的。高职教育只有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的产业需求和社会服务需求来培养人才,才能增强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才可能解决一方面高职学生就业难而另一方面很多专业领域又紧缺技能型应用人才的矛盾。 高职院校会计电算化等经济类专业开设经济法基础知识课程,并将其设为专业基础课正是针对以上培养高职高专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要求。在具体教学过程中经济法基础知识始终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及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课程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各有关经济方面法律的条文规定并能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在专业领域中运用经济法律的能力,同时通过经济法基础知识重点课程建设,使学生在学习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经济法学科的理论研究前沿和发展动态,掌握系统思维方法,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和创新能力。多年来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实践,经济法基础知识课程逐步发展出自己所具有的实践性、应用性等特色。 一、课程教学目标和意图体现高职高专的职业要求 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重点掌握岗位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为适应各专业经济法基础知识课程的培养目标需要,在教学过程中,课程教学应重视“经济法基础知识”中基本理论与专业实践的结合,注重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理论观察、分析问题,最终达到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因此,把“教、学、做、练、用”定位为“经济法基础知识”课程教学的目标。 二、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安排务求符合职业能力的培养 1.理论知识教学以“必需、够用”为标准。“经济法基础知识”的教学内容占用学时为45学时,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大部分,两者的比例为2︰1。理论知识教学以“必需、够用”为标准,“必需”是指理论教学以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教会学生按照这样的层次递进式学习;了解法律规定—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会解读法律规定—运用法律规定;“够用”是指要与高职院校学生的实际水平相适应和相关专业需要相吻合,以实际课程占用的课时要求为标准。因此在“够用”的标准下,教师“教”的内容要“精”“准”。“精”的标准就要求选取精当的内容,“准”指选准法律规定,同时教师的讲解也要“精”“准”。 2.实践教学在案例的选取上务求“新”“简”。积极选取最新的案例,跟踪经济法发展的前沿,力求做到与现实同步,充实教学内容。“简”是指选取的案例既要简约又要符合考核学生综合知识的需要,要选用有递进层次和层层深入性的案例。 三、教学内容应具有的针对性与应用性 针对不同专业设置不同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经济法基础知识”会计电算化等经济类相关专业开设,由于每个专业面临的岗位关键技能不同,决定了每个专业的教学略有不同。会计电算化专业本课程作为会计资格考试课程之一,可以设计考试系统;其他专业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相同的条件下,考核内容这方面就没有硬性要求而是主要采取了案例引导教学法。 针对课程性质不断增加新的教学内容。在完善教学大纲、考试大纲、实践教学体系的同时,根据经济法律的适应经济形势需求不断变动修改的特点,不断增加新的教学内容。 针对高职学生就业需求重点讲解相关内容。为了使教学内容更精练、新颖,更能反映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更能适应学生,充分体现与时代同步的精神,比如,在内容选取上我们针对当前就业形势,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详细讲解,为将来学生的自主创业做准备。 四、教学过程的层次递进性 “教”是指理论知识教学,以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教会学生法律规定,解读法律规定,然后会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即了解法律规定—查阅相关法律规定—会解读法律规定,采用这种方式理解和吃透教材的内容。 关于“学”,以前我们的教学方法是“教师教、学生学”,采用案例引导教学方法实现的目的是“教师教学生学”,这二者之间学生的主体地位是完全不一样的。其实,教学的最终目的是“教师教会学生学”,当然我们的差距还是很大。 “教师教学生学”的案例引导教学模式即采用“任务驱动”方式。在讲解某一个章节内容时,流程如下: 举具体案例实例(选取典型案例)—引出本章具体内容—指出问题。 教师讲解本章节具体内容—再进一步解决所举的具体实例—发散思维举相关案例,提高学生能力(根据具体教学状况可以选取教师举例和学生举例两种方式,实现互动)。 为学生提供多渠道的学习途径:采用多媒体课件教学;设立经济法基础知识教学网站进行教、学研讨,师生互动;在教学网站上将相关法规收集齐全提供给学生;每章案例资源上网;上传相关案例视频,如《经济与法》和《今日说法》的相关视频案例等。 “做、练”指我们采取的校内校外实践实训教学,高职教育培养的人才应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满足企业、社会需要。为此,我们在学习指导和校企交替环节设计了自拟案例、课前五分钟演讲、辩论赛、法院旁听、模拟法庭、10个实训项目等实践实训环节。针对测试知识掌握情况我们设计了考试系统。 经济法基础教学研究:中职会计专业《经济法基础》课程如何制定教学目标 摘要: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预期所要达到的结果,是教学设计的重要环节。不能制定恰当的教学目标,将明显制约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的提高。文章结合中职会计专业《经济法基础》教学实践,在正确理解教学目标的前提下,从制定教学目标的依据、原则、教学目标的表述等几方面,就“如何制定教学目标”作出初步探讨。 关键词:会计专业;经济法;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预期所要达到的结果,一切教学活动都是围绕教学目标来进行和展开的。就其本身而言,它支配教学实践活动的内在规定性,起着支配和指导教学过程的作用,也是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设计的依据。恰当地制定教学目标,有利于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也为教学评价提供了参考依据。但是,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许多教师不能够制定出恰当的教学目标,明显制约了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的提高。鉴于此,结合中职会计专业《经济法基础》教学实践,就教学设计过程中如何制定恰当的教学目标问题作出初步探讨。 一、正确理解教学目标 在传统的教学理论中,一般把教学目标划分为认知、动作技能、情感三个领域。在新的教育教学理论中,一般把教学目标划分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领域,也就是新课程标准中提倡的“三维目标”。如何理解三维目标,目前表达比较混乱,要想正确解读,须从几方面入手。其一三维目标是课程目标,而非一节课的教学目标。因此,教学目标不是三维目标的简单叠加,而是围绕教材内容对三维目标的细化,不同的课程内容而有所侧重;二是三维目标三者是交融互进关系,“知识与技能”只有在学生积极反思、大胆批判和实践运用中才能实现知识的构建;三是“情感、态度、价值观”只有伴随学生对学科知识、技能的反思、批判的运用才能得到提升;四是三维目标中应以“知识与技能”为载体,在教学过程中渗透“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 在三维目标中,“知识和技能”是基础;“过程与方法”是途径;而“情感、态度、价值观”是在获取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具体到《经济法基础》教学设计中,教学目标应以引导学生掌握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基本原理、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学理论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为基础和重点,在学习的过程中通过多种教法的运用和学法的指导,营造自主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的兴趣,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形成用法律约束自己行为的世界观。 二、制定教学目标的依据 教学目标的制定依据主要是学科的课程标准,其次是教材(或教学参考书)和学生的认知水平,最后是教师的教学个性。新课程标准重在对学生综合素养的培养,但考虑到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心理水平各异,教师仍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有效的教学目标。 1. 学科(或专业)的课程标准。课标是从宏观上讲述的,它是制定教学目标的准绳。《经济法基础》课程,作为会计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它的课程标准包括如下内容:①运用案例教学法教学,做到学以致用;②本课程重点讲述经济活动中主要应用的法律法规,目的是让学生掌握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经济纠纷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③尝试性进行研究型教学。《经济法基础》课程的特殊功能在于培养和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经济法课程必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学生具有“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观念,全面提高学生的经济法素养;④本课程作为会计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将《经济法概述》、《公司法》、《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合同法》、《会计法》定为优秀内容,更好为专业服务。 据此,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教学目标必需围绕课程标准制定。一方面,我们制定的所有每一节课的教学目标不应当超过课程标准;另一方面,全部目标的合成,也不能低于课程标准的总体要求。 2. 教材(或课本)。教材是确定教学目标的重要因素也是最基本的依据,所以钻研教材是教师备课最重要的一步。教师需要用心钻研教材,全面、深入地理解教材的内容,只有这样,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才能对教材做大胆处理和适当删减,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会计专业选用的《经济法基础》教材,是高等教育出版社为中等职业学校经济类专业编写的通识课程,共十四章内容,要想在一学期的时间里完成全部章节的学习,教学效果有限。因此,必须结合会计专业培养目标和《经济法基础》课程标准,将《经济法概述》、《公司法》、《企业法》、《破产法》、《合同法》、《会计法》、《票据法》定为优秀内容,重点学习,旨在提升学生专业素养,为学生深入学习与理解财经类法律法规打好基础。 3. 学生实际。教是为学服务的。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脱离学生实际的教学目标没有任何实用价值,对学生年龄特点和实际学习能力必须予以充分考虑。在重视和保护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同时,还要适当照顾各个层次的学生学习的需要,做到因生而异、因材施教。近几年,中职学校的生源质量逐年降低,学生的文化课水平、学习习惯等方面不尽如人意,各方面素质参差不齐。教师在教学目标的制定上,不同的学生不要求整齐划一。有效的方法是: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制定不同的教学目标,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力选择起点,鼓励学生只要充满自信,就可以达到适合自己水平的目标,激发再次成功的欲望。 4. 教师的教学个性。由于每位教师的知识能力、兴趣爱好、秉性不同,每位教师都有自己的教学特点和风格、有擅长的教学方法。在制定教学目标时,应充分发挥自己的所长,制定出适合自己教学个性的教学目标。 三、制定教学目标的原则 1. 整体性原则。制定教学目标要从学科的整体课程目标出发,课时目标不能与总目标相悖,力求与课程目标的要求一致。具体地说,应该处理好单元教学目标与课时教学目标之间的关系。让单元教学目标统率各个课时教学目标,各个课时教学目标成为落实单元教学目标的保证。 2. 主体性原则。教学目标的主体是学生,教学目标必须指向学生,要符合学生的实际,考虑学生的接受程度。按传统的经济法教学,如果不考虑学生的主体性,一味以教师灌输枯燥的法学理论为目的,则教师教得辛苦,学生学得乏味,是不会取得好的教学效果的。 3. 科学性原则。教学目标的定位应恰到好处,不偏不倚,根植于教材,不拔高、不牵强。如学习《经济法》第八章——合同法内容时,将能力目标定位为“通过学习,使学生具备依据合同范本起草简单合同的能力”比“使学生具备独立起草合同的能力”更容易实现。 4. 层次性原则。教学目标的设定,依据教材内容和学生个体差异,一般分为三个层次:①初级目标:掌握《经济法》教材中常用的经济法律法规内容和经济法的基础理论知识;②中级目标:较好地掌握经济法律法规的内容;熟悉常见的公司、企业的设立、登记手续的办理;根据范本起草公司章程、撰写合伙协议、订立简易合同;具备处理简单经济纠纷的能力;③高级目标:具备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拥有法律的思维和视角,能自觉地深入学习其他经济法律法规。在经济活动中,养成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的习惯,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目标分层便于教师更好地组织教学,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和教学任务的完成。 5. 可测性原则。教学目标是进行教学评价的依据之一。在制定教学目标时,应该尽可能做到定性描述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有利于展开教学评估,评定课堂教学效果。 四、教学目标的表述 制定教学目标,还应注意教学目标的表述方法。在教学设计中,许多教师由于目标表述不准确,用词不规范,造成目标的制定和实际教学脱节,甚至很难达到教学目的。因此,教学目标的表述还应注意以下方面: 1. 许多教师在教学目标的表述中,只注重描写教师的教而不是学生的学。按照新课程的有关理念,在制定教学目标时应注重描写学生的学而不是教师的教。具体的描述词语有“能说出……”、“能写出……”、“能根据……做出判断”、“能根据……分析出……”等。总之,目标的描述要清楚地表明达成目标的行为主体是学生。 2. 根据《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学目标的表述应采用可观察、可操作、可检验的行为动词来描述。而传统应用的“了解”“掌握”“知道”“熟悉”等笼统的、含糊的、难以观察到的,仅表示内部心理过程的动词,往往难以测量,无法检验。而“认出”“说出”“描述”“解释”“说明”“分析”“评价”“模仿”“参与”“讨论”“交流”“认同”“拒绝”等词则是意义明确、易于观察、便于检验的行为动词。教师在制定教学目标时,可以查阅新课程标准中“学习目标的说明”,其中列出的一些常用的知识性目标动词、技能型目标动词及情感性目标动词,可以作为备课时的参考。 3. 教学目标的表述有时需要表明学生是在什么条件下或什么范围内完成指定的学习活动,如“用所给的材料分析……”、“通过合作学习小组的讨论,制定……”、“通过模拟情景,体验……”。 4. 教学目标的表述还需要描述学生学习的表现程度和完成的效果,以便于检测和考评。如“能准确地说出……”,“能详细地写出……”、“能达到90%的正确率”等…… 综上所述,在经济法教学设计中,一个运用以上方法表述的教学目标的例句:“通过学习完公司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后,根据所给出的案例,学生能以90%的准确度,在所给的表格中写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其中,行为主体是“学生”,行为是“区别”,条件是“根据所给的案例……、在表中……”,表现程度是“达到90%的准确度”。 总之,教学目标作为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引领教学的作用。它不仅指导教师如何教,还引导学生如何学。教学目标是灵魂、是导航灯!因此,作为教师有必要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探索教学目标的制定方法,更好地为教学服务,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会计法律论文:会计法律责任风险探析论文 摘要: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承担着会计法律责任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依法建账、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监管和控制是单位负责人正确履行职责的保证。因此,应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约束管理行为,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加强会计监督力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水平。 关键词:会计法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法律责任 我国于1985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1993、1999年对《会计法》作了修改。在《会计法》实施过程中,不少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在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上还存在不少的误区,以致在处理会计事务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工作偏差、错漏现象较多,而对其责任承担主体又缺乏责任认定的手段,以致有关会计法律责任的规定尽管明确,但在追究违法主体责任时却缺乏有力手段给予保障。 一、我国《会计法 中法律责任的规定及不足 将我国建国来先后修订的《会计法》中法律责任加以比较,主要的变化有以下几点: 1.责任主体的变化。经历了由1985年的会计人员、单位领导人和上级单位领导人到1993年的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再到1999年单位领导人为主、会计人员为辅的变化。 2.法律责任的变迁。1985、1993年的会计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完全一致,1999年的会计法规定的责任种类仍只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明确了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而现行《会计法》中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六章的第42条至第49条,以及第4条、第5条、第21条、第40条等。总之,我国会计法主要规定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从未规定民事责任,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均不负民事赔偿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为主的会计法律责任分析 (一)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必要性 在执行多年的旧《会计法》中,存在“责任人缺位”的现象,导致责权不清,处罚对象不明,更为会计信息的虚假、残缺和随意性留下了可乘之机。有人认为,会计工作专业性很强,单位负责人未必是会计专家,也不可能对本单位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了解,因而不能全面负责。其实不然,当前一些单位做假账,账外账的现象,往往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是受到单位负责人的指使不得已而为之,或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合谋行为。单位负责人作为组织的法定代表,应对组织的一切行为负责。会计行为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体行为,也不是单位会计机构的集体行为,而是整个单位的组织行为。如果是会计弄虚作假,说明他用人不当,也需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形式及其工作要求 单位负责人承担会计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因此,单位负责人应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依法建账。设置会计账册是记录经济业务情况、明确经济责任、考核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是会计工作得以开展的重要基础。单位负责人应保证单位从设立时就依法设置会计账册,系统、有效地进行会计核算。 2.认真培训会计人员。会计信息失真除人为做假外,还有会计人员本身专业水平低,业务不熟,在账务处理上,无意识地出差错等原因。 3.遵守记账规则和制定内部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法》从我国会计工作的实际出发,各单位在建账和会计核算中都应严格遵守,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质量。当然《会计法》关于记账规则的规定并没有涵盖所有具体的会计业务,各单位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制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制度。 4.加强内部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没有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就难以保证。单位负责人应努力将会计监督寓于会计核算中,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应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业务的程序和相关人员与职责权限,以实现规范会计行为、控制风险,防范舞弊和差错的目的。 5.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职能作用。单位负责人应保证会计人员以《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准绳,认真做好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并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积极主动地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以取得他们对会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三)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与会计环境建设 会计工作是一种社会活动,与社会经济环境有着密切联系,社会生活中的许多方面对会计工作有很大影响,如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禁、虚报浮夸、不公平竞争等问题,都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为了保证单位负责人正确履行职责,合理确定其应承担的会计法律责任,政府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工作的宏观监督和管理,为《会计法》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会计人员的会计法律责任分析 现行《会计法》中主要规定了会计人员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而没有民事责任,相关法律制度中涉及到一定的民事责任。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在对单位负责人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单位的会计人员也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 1.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从会计的关系看,会计人员是接受管理当局及次级管理人员的委托,向管理当局的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因此,只有管理当局才对外部投资者负责,会计人员只对管理当局及次级管理人员负责,与外部投资者并没有直接的受托责任关系。由会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缺乏依据,并且淡化管理当局的责任。从虚假财务报告产生机制看,会计人员主观上一般没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因为会计信息失真与其自身利益并没有直接联系,只不过是受到管理当局的授意、指使或强令,为了避免被解聘或降职等而不得已做出的行为。实际上,管理当局与股东之间的聘任报酬契约、与债权人的债务契约、资本市场筹资动因等导致他们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直接动因。从会计的定位看,会计人员的报酬取决于管理当局,其意思表示受到管理当局的影响。 会计人员与管理当局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可以适用侵权法中的雇员侵权责任。侵权法认为,受雇人执行职务行为时所致的他人损害,雇佣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人的这种责任是替代赔偿责任。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受雇人按照雇佣人的意志为雇佣人的利益所实施的行为,实际上等于雇佣人自己所实施的行为,雇佣人与受雇人所致损害之间存在特定的因果关系,雇用人对受雇人选人不当、疏于监督是损害事实得以发生的主要原因,除非能证明没有过失,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对于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管理当局承担民事责任。 2.会计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往往并非不知其为违法,因而并不能完全免除其对会计信息失真不法行为的责任,他们是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对虚假会计信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会计法》第43条和《公司法》第212条对此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做了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证券法》第177条和《刑法》第161条也有相应的规定 。因此,会计人员对虚假陈述行为仍然主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四、我国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完善措施 (一)严格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会计信息失真事件的产生,也有一个过程,而会计人员是主要、必不可缺的实施者,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保护好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条件。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等,要加强财会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财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对财会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约束高管人员行为 就会计信息失真而言,从各方面强化约束单位负责人的行为是非常必要的,目前的约束手段还远远不够。尽管单位负责人承诺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会计信息失真还是屡禁不止,因此应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办法,使单位负责人个人对其会计信息失真行为承担更多的处罚,更多地追究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不是只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了事。 (三)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加强会计监督力度 《会计法》是会计管理的法定基础,对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起到了保障的作用,逐步出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专业性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会计管理体系,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问题、新矛盾的不断涌现,会计法律体系和会计规章制度还要不断地完善,会计监督机制还要进一步强化。 完善的审计监督体系是实现会计规范化的保证,目前我国的审计监督体系包括政府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个层次,社会审计如注册会计师审计,将成为企业监督的重要力量,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企业效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更要关注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这些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监督审计力量都要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网络。 加强和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主要途径:一是尽快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法律,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二是强化财政机关的会计监督力度;三是加强各会计监督部门的监管协作,逐步建立起一个高效的会计综合执法机构。有效的会计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统一协调、综合平衡。它是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运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最终达到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 会计法律论文:会计法律责任风险探析论文 摘要:新《会计法》首次明确了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是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企业会计责任主体的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法制观念是企业负责人防范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的基本前提;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是企业负责人防范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的有力保证。 关键词:企业负责人会计法律责任风险 一、提高法制观念,摆正企业负责人在本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位置 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的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负责人应加强对以《会计法》为代表的财经法规的学习,了解《会计法》所提出的要求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会计法》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重要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的领导为追逐政治或经济上的私利,指使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弄虚作假:一些政府官员为完成经济指标,强令下面虚报瞒报。《会计法》第28条规定:“企业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第46条规定:“企业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i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这些条款都不容置疑地表明企业负责人在会计法律责任面前难辞其咎,再也不能以“自己不懂会计业务”或“不知情”“事前不知”,或所用会计人员“不熟悉会计业务”等为借口,来推卸或减轻责任。所以,企业负责人应认真学习会计法,提高法制观念,摆正企业负责人在本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位置,正确履行其会计责任。否则,很容易遭遇法律责任风险。 二、加强对财会知识的学习,提高辨别、区分违法会计行为的能力 会计是二个行为过程,企业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重要参与者,各种会计政策的贯彻执行,各种重大会计事项的决策等,都离不开企业负责人的参与。会计又是一门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在我国,大部分负责人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财会知识教育,这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形成鲜明的对比。 负责人首先应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基本原则,包括会计的职能和作用、一般原则、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等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学会读懂和分析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负责人只有熟悉掌握了财会知识,才能提高自己辨别、区分违法会计行为的能力,才能保证本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才能充分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面情况,控制会计行为,防范会计风险,从而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 三、重视会计人员配置和会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负责人是会计责任主体,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除了自己遵守《会计法》,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外,还必须防止会计机构内部人员的作假舞弊行为。首先,负责人要关注会计人员的配置,重视会计人员的职业继续教育,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选拔任用素质高、道德品行好的人才,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从而减少单位负责人由于会计人员的败德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其次,负责人应重视会计机构的建设,通过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制约机制,明确会计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会计法》强调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在于:要使违法违纪行为首先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不能将不法行为放纵到发生并铸成事实后,再寄希望于社会中介机构去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去查办以及社会和政府的监督上。从规避会计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负责人应高度重视会计的监督职能,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 会计监督是现代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工作与其他工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的政策性和法制性,会计人员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负责人要建立健全本企业的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只有正视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负责人才能严格自律,遵守会计法,杜绝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干其随心所欲的事。目前,在一些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实行会计委派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所有者监督,维护所有者权益的需要。委派制的目的是执行会计监督的会计人员与被监督企业分离,不存在人事及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实行会计委派制、借助企业外部会计专业力量进行财务监督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会计法律论文:企业会计法律制度 摘要:在回顾我国现有企业会计法律体系的形成历史并对其格局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面对加入WTO后所必然引起的国际化大趋势、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及新兴行业的不断涌现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就其对我国现有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所造成的影响、冲击和挑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企业会计法律体系核算模式国际化 一、现有会计法律体系形成过程的历史回顾及格局分析 以《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实施为标志,我国会计法规建设目前基本已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中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基础的相对比较完整的法规体系。纵向分析,我国的企业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会计法律,主要是指会计法。第二个层次是会计行政法规。第三个层次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由《会计法》授权、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规范。横向分析来看,企业会计法规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会计核算方面的法规;二是会计监督方面的法规;三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方面的法规;四是会计工作管理方面的法规。 二、现有企业会计法律体系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 (一)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 目前各企业所执行的具体会计规范是在《企业会计准则》指导下的行业会计制度,这套规范体系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1)不能适应企业经营多元化发展的要求。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和风险机制的日益形成,多元化经营将成为企业经营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多元化经营必然使企业涉足于各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而执行现行会计规范要求企业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分别设置账户,并采用不同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多元化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影响核算效率和质量,而且难以保持口径一致,反映综合的财务会计信息。(2)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行业比较和分析。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使得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会计处理所依据的原则、程序、方法各不相同,这就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在行业、企业之间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投资主体对潜在投资对象的比较、分析和选择,最终不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3)不便于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企业各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财务会计信息,然而,一方面各投资主体出于增加投资收益、回避投资风险的考虑,会不断的改变投资对象,使资金经常性地从一个行业转向另一个行业,或同时分布于若干不同行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又执行不同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主体要实施财务监督就必需熟悉不同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这无疑加大了财务监督的难度,影响财务监督效率。 (二)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完整性和系统性是现代会计制度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所谓“完整性”是指会计制度应包括和覆盖全部会计实务,使每一会计行为,每一会计事项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所谓“系统性”是指现代会计制度应是在会计目标统一约束下,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层次的会计制度构成的有机体系。然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2)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然而,目前许多企业只执行统一层次的会计规范,而无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这一方面损害了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另一方面则往往导致企业成本不实、账目不清、数据不真。 (三)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缓慢 《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在国际化进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其进展不尽如人意。现行会计规范在许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尚未协调,甚至差异较大,例如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等会计方法,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而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中,有关这些方法的选择作了较严格的限制。因此,一些在国外被广泛使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如加速折旧法、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等在我国尚未获得用武之地,或在应用的范围上受到严格限制。再如,国际会计准则对企业集团分部业绩报告的编制、通货膨胀条件下的财务报告等均制定了相应的会计准则;而我国尚缺乏这方面的准则规范。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一方面要求我国的会计信息缺乏国际可比性,不能充分发挥其“国际性商业语言”的功能,这正如我国的涉外企业需要按照我国会计准则与上市地或子公司所在地会计准则编制两套口径不同的会计报表,并分别由不同国别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充分表明,由于会计规范的差异,一方面使我国涉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量增大,会计信息成本上升,不利于这些企业的国际性竞争;另一方面有碍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国际化拓展。 (四)现行会计规范的协调性差 在我国,自《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后,分行业、分所有制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制度,对相关事项的核算与报告作了许多规定。如《公司法》第六章对公司制企业的财务会计作了一系列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三章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作了若干规定。这些规定从基本面看,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诸多不协调的方面。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比如一个从事产品制造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应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按《公司法》规定处理,是无从明确的,结果可能导致同一类型企业按照不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损害会计信息性。 (五)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也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施不力,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尽所需”。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置会计制度规定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或设置“两套账”以应付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审查。更为甚者,一些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为了不得罪客户,不顾执业规范而按客户意图进行审计,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严,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比如一些企业虽然在审计或财务检查中查出了不少问题,但在处理上大多是“限期纠正”“下不为例”,对负责人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这就纵容了会计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一些企业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三、深化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思路 (一)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 改革会计制度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从不完善到完善、从不规范到规范的动态过程。因此,从理论上说,会计制度应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各不同阶段企业经营的特点。但事实上,会计制度变革与市场经济发展具有不同的特征。首先,市场经济发展作为客观环境的变化,具有其内在的规律性,而会计制度变革是从属于市场经济的一种行政行为,缺乏内在必然性的因素;其次,市场经济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具有动态性和连续性,会计制度变革则是依据一定时期市场经济运行的相对稳定特征,对原制度进行修正和革新,其变化具有间歇性和相对稳定性。以上两个方面表明,会计制度的改革不仅要考虑当前的市场环境,而且要能体现市场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及其规范化的要求(即具有前瞻性),以便能指导和规范不断出现的新业务、新事项的会计处理。 (二)加快我国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 会计规范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须要随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修正和完善。由于基本经济制度的差异,我国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别于西方国家,但就发展市场、规范市场体系这一点而言,各国的目标是一致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及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的日益形成,我国市场必然要融于世界市场体系,加入国际性的商业交易网络,适应这种市场体系国际化的要求,作为“国际性商业语言”的会计必然要走向世界,融于统一的国际会计体系之中。针对我国会计国际化的现状,加快会计国际化的进程是深化我国会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国际化所包含的内容很多,但其优秀在于会计规范的国际化。 (三)广泛推行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应以企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具备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为前提 如果对这一问题认识不足,必将引起新情况下的会计信息失真,如滥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来蓄意调节利润,从而造成不同会计期间的损益大起大落的可能性,既是具有代表性的、潜在危机的表现所在。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实践证明,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优秀。而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最重要的是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本质是解决由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而产生的问题,因此,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优秀是处理好作为委托人的董事会和作为人的经理之间的关系,包括董事会如何有效地激励和监督约束经理人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则必然难以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四)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台相应的会计法律法规时应注重其内容的前瞻性 信息化技术在财务会计领域中的发展与运用,尤其是网络财务或电子商务会计的出现,必将对现行的一系列会计法规的建设与完善产生深远的影响,致使相应的法律法规需及时出台。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在修订过程中也要认识到这一问题,并增加其内容的前瞻性。当世界经济从工业经济时代向网络数字经济时代迈进的时候,一方面,能迅速适应配套需要的敏捷制造方式,即以“零库存”为特征的适时生产与管理系统———虚拟企业的出现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分散于各地的不同市场将联成一个整体,在一个超越了时间限制的、全天候的交易循环体内,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及时获取各种商品与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信息。在信息传播速度有了新的衡量标准后,这一切都使得会计以市价为基础的计量属性的推广和应用成为可能,进而为提高会计信息同决策的相关性和有用性提供了条件,使得现行成本的计量方法和属性受到了挑战。 (五)重视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及职业道德的加强是确保会计法律体系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 反映与计量经济活动的会计工作是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的,经济能否发展、经济增长的预期能否实现,会计法律体系的健全与否只是一个方面。而确保法律体系的有效运行,并真正地发挥出自身的效能,需有两个条件:一是会计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二是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加强会计监督,一方面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在运行机制上确保结果不偏离基本的道德水准;另一方面是加强外部监督,即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法规,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在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上下功夫。 (六)进一步明确会计核算制度与会计准则、税法与财务制度的相互关系 1.会计核算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关系。适应我国的国情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可相互代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会计核算制度应与会计准则的规定,应保持一致性,即对同样的经济业务所允许采用的会计政策应保持一致,不能出现“两张皮”现象。二是在新的会计核算制度中应继续保持原有的结合会计科目的使用和会计报表的编制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和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的做法,而不是将会计核算制度变成简单的会计科目汇总会计报表及其使用说明。 2.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的关系。会计核算制度为税法的实施提供了基础性的会计资料,是纳税的主要依据。制定会计核算制度时,在不违背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前提下,应尽量与税法保持一致,减少调整事项,以便于企业纳税。但由于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的目的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必将会导致会计核算制度与税法不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国际惯例。 3.会计核算制度与财务制度的关系。财务制度是政府为强化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而制定的,与企业所在的国家的所有制相关。随着我国企业公司化改造粒度的加大政府对企业的管理方式也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相应的国家财务制度内容。也将作较大的调整,现行的财务制度中所包括的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内容,将由会计核算制度来规范。 会计法律论文:我国会计法律责任问题的经济学探讨 摘要: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逐步从计划经济向市场化经济转型,由此带来了会计目标的转变,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处理方式的不同产生的经济后果性更加显著,这就增加了经济主体之间因会计的问题而发生利益冲突的可能性,规范会计行为,调节利益冲突成为会计法形成的必然性,而会计和法律的共同目标就是经济效率,法律政策选择的依据就是经济效率的高低,利用经济学分析研究会计法律责任成为必然的选择。 关键词:会计;法律责任;经济学研究 一、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会计目标从原来的报告受托责任转变为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而委托关系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以及存在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信息极大地影响了经济后果,使会计信息的处理要在受托责任与决策有用之间进行平衡,从而变得异常复杂,当会计信息的使用与责任权利发生冲突的时候,必然带来法律上的责任问题,为确保经济主体之间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建立良好的法律环境保护整个市场的有序运行,完善会计法成为必然。 二、我国会计法律责任问题概述 (一)我国会计法律责任问题的内涵 会计工作法律责任是指从事会计工作有关的单位或自然人,因违反有关会计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强制性义务。目前我国有《会计法》、《税法》、《公司法》、《证券法》、《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多个法律中规范了会计的相关法律责任,具体的表现形式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随着会计法律关系性质的多元化发展,民事责任成为会计法律责任的重要表现形式。会计法律责任问题的具体内容一是在帐簿设置、凭证编制、帐目登记等会计工作的基础环节上不得存在不规范的行为;二是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不得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授意、指示、强令他人从事上述行为;三是财政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渎职、泄露国家机密或商业机密的行为。 (二)我国会计法律责任表现形式 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具体表现形式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违法主体是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需承担行政责任。单位或个人违反会计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应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如金融诈骗犯罪、妨害税收征管方面的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民事责任正随着会计法律关系性质的多元化逐步成为重要的表现形式,如在资产评估中或证券交易中违反规定提供虚拟报告等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我国会计法律体系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的会计法律责任体系还不够完善,一是以追究行政责任为主的会计法律体系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需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法律的首要功能应当是平衡市场主体的利益,以平等主体的法律手段为主,因此民事责任应成为主要的表现形式。二是会计民事责任追究在法律上存在真空不利于建立防治会计舞弊行为的长效机制,会计民事责任的追究可以实现财产权的流转,有效的惩罚违法者,保护利益受损者,恢复社会公平和利益的平衡。三是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界定的不明确,由于会计的法律责任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行为,而责任划分的不明确难以实现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 三、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会计法律责任问题 会计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过程反映了经济改革的发展进程,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会计的法律责任问题也日益突出,司法实践也不断丰富,规范和加强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会计工作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会计的法律责任必然要逐步完善以适应在经济改革的进程中不断变化的会计环境。 (一)完善会计法律法规提高经济效率 会计和法律的最终目标就是为发展市场经济,提高经济效率提供服务。会计目标和会计信息是为委托者提供有利于发展和收益的决策信息,会计人员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提供财务报表等会计信息,以此做出投资、信贷和其他类似的决策。不同的经济环境导致会计信息使用资源效率达到不同的目标,因此会计目标和信息直接影响了经济成果,完整和真实的会计信息可以避免决策的失误,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社会资源按市场规则有序流动。 (二)完善会计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研究会计法律责任问题是在正义的目标前提下采用效率作为研究的起点,效率是会计和法律共同的目标,是为提高经济效率,更好的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许多“看不到的手”在影响着市场的自然秩序,威胁着市场的安全,如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安全,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健康的运行秩序,是会计法律法规研究的重点。 (三)会计法律责任问题对经济的影响 会计提供的虚假会计信息会对经济造成严重的后果,一是它会误导委托人做出错误的决策,影响投资决策的有效性,造成资本配置的不合理从而提高资本运作成本,降低使用效率;减少了社会投资的净产出,从而对经济效率的破坏是广泛性的;二是虚假会计信息违反了市场公开透明的原则,造成信息的不对称不公平,影响市场经济秩序。 四、结语 综上所述,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逐步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丰富司法实践,加大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监管力度,在保障会计人员合法使用职权的前提下,规范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可以有效的提高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经济效率,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作者:刘嘉玲 邸雪惠 胡佳语 单位:沈阳理工大学 会计法律论文:剖析中国《会计法》中的法律职责 关键词 会计法 单位负责人 会计人员 法律责任 摘 要 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承担着会计法律责任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依法建账、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监管和控制是单位负责人正确履行职责的保证。因此,应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约束管理行为,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加强会计监督力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水平。 我国于1985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1993、1999年对《会计法》作了修改。在《会计法》实施过程中,不少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在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上还存在不少的误区,以致在处理会计事务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工作偏差、错漏现象较多,而对其责任承担主体又缺乏责任认定的手段,以致有关会计法律责任的规定尽管明确,但在追究违法主体责任时却缺乏有力手段给予保障。 一、我国《会计法 中法律责任的规定及不足 将我国建国来先后修订的《会计法》中法律责任加以比较,主要的变化有以下几点: 1.责任主体的变化。经历了由1985年的会计人员、单位领导人和上级单位领导人到1993年的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再到1999年单位领导人为主、会计人员为辅的变化。 2.法律责任的变迁。1985、1993年的会计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完全一致,1999年的会计法规定的责任种类仍只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明确了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而现行《会计法》中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六章的第42条至第49条,以及第4条、第5条、第21条、第40条等。总之,我国会计法主要规定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从未规定民事责任,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均不负民事赔偿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为主的会计法律责任分析 (一)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必要性 在执行多年的旧《会计法》中,存在“责任人缺位”的现象,导致责权不清,处罚对象不明,更为会计信息的虚假、残缺和随意性留下了可乘之机。有人认为,会计工作专业性很强,单位负责人未必是会计专家,也不可能对本单位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了解,因而不能全面负责。其实不然,当前一些单位做假账,账外账的现象,往往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是受到单位负责人的指使不得已而为之,或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合谋行为。单位负责人作为组织的法定代表,应对组织的一切行为负责。会计行为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体行为,也不是单位会计机构的集体行为,而是整个单位的组织行为。如果是会计弄虚作假,说明他用人不当,也需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形式及其工作要求 单位负责人承担会计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因此,单位负责人应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依法建账。设置会计账册是记录经济业务情况、明确经济责任、考核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是会计工作得以开展的重要基础。单位负责人应保证单位从设立时就依法设置会计账册,系统、有效地进行会计核算。 2.认真培训会计人员。会计信息失真除人为做假外,还有会计人员本身专业水平低,业务不熟,在账务处理上,无意识地出差错等原因。 3.遵守记账规则和制定内部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法》从我国会计工作的实际出发,各单位在建账和会计核算中都应严格遵守,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质量。当然《会计法》关于记账规则的规定并没有涵盖所有具体的会计业务,各单位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制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制度。 4.加强内部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没有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就难以保证。单位负责人应努力将会计监督寓于会计核算中,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应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业务的程序和相关人员与职责权限,以实现规范会计行为、控制风险,防范舞弊和差错的目的。 5.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职能作用。单位负责人应保证会计人员以《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准绳,认真做好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并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积极主动地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以取得他们对会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三)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与会计环境建设 会计工作是一种社会活动,与社会经济环境有着密切联系,社会生活中的许多方面对会计工作有很大影响,如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禁、虚报浮夸、不公平竞争等问题,都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为了保证单位负责人正确履行职责,合理确定其应承担的会计法律责任,政府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工作的宏观监督和管理,为《会计法》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会计人员的会计法律责任分析 现行《会计法》中主要规定了会计人员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而没有民事责任,相关法律制度中涉及到一定的民事责任。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在对单位负责人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单位的会计人员也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 1.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从会计的关系看,会计人员是接受管理当局及次级管理人员的委托,向管理当局的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因此,只有管理当局才对外部投资者负责,会计人员只对管理当局及次级管理人员负责,与外部投资者并没有直接的受托责任关系。由会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缺乏依据,并且淡化管理当局的责任。从虚假财务报告产生机制看,会计人员主观上一般没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因为会计信息失真与其自身利益并没有直接联系,只不过是受到管理当局的授意、指使或强令,为了避免被解聘或降职等而不得已做出的行为。实际上,管理当局与股东之间的聘任报酬契约、与债权人的债务契约、资本市场筹资动因等导致他们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直接动因。从会计的定位看,会计人员的报酬取决于管理当局,其意思表示受到管理当局的影响。 会计人员与管理当局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可以适用侵权法中的雇员侵权责任。侵权法认为,受雇人执行职务行为时所致的他人损害,雇佣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人的这种责任是替代赔偿责任。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受雇人按照雇佣人的意志为雇佣人的利益所实施的行为,实际上等于雇佣人自己所实施的行为,雇佣人与受雇人所致损害之间存在特定的因果关系,雇用人对受雇人选人不当、疏于监督是损害事实得以发生的主要原因,除非能证明没有过失,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对于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管理当局承担民事责任。 2.会计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往往并非不知其为违法,因而并不能完全免除其对会计信息失真不法行为的责任,他们是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对虚假会计信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会计法》第43条和《公司法》第212条对此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做了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证券法》第177条和《刑法》第161条也有相应的规定。因此,会计人员对虚假陈述行为仍然主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四、我国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完善措施 (一)严格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会计信息失真事件的产生,也有一个过程,而会计人员是主要、必不可缺的实施者,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保护好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条件。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等,要加强财会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财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对财会工作的管理水平。HtTp:// (二)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约束高管人员行为 就会计信息失真而言,从各方面强化约束单位负责人的行为是非常必要的,目前的约束手段还远远不够。尽管单位负责人承诺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会计信息失真还是屡禁不止,因此应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办法,使单位负责人个人对其会计信息失真行为承担更多的处罚,更多地追究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不是只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了事。 (三)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加强会计监督力度 《会计法》是会计管理的法定基础,对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起到了保障的作用,逐步出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专业性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会计管理体系,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问题、新矛盾的不断涌现,会计法律体系和会计规章制度还要不断地完善,会计监督机制还要进一步强化。 完善的审计监督体系是实现会计规范化的保证,目前我国的审计监督体系包括政府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个层次,社会审计如注册会计师审计,将成为企业监督的重要力量,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企业效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更要关注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这些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监督审计力量都要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网络。 加强和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主要途径:一是尽快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法律,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二是强化财政机关的会计监督力度;三是加强各会计监督部门的监管协作,逐步建立起一个高效的会计综合执法机构。有效的会计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统一协调、综合平衡。它是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运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最终达到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 会计法律论文:简析企业担当人会计法律保障的规定 关键词:企业负责人 会计法律责任 风险 摘 要:新《会计法》首次明确了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是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企业会计责任主体的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法制观念是企业负责人防范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的基本前提;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是企业负责人防范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的有力保证。 一、提高法制观念,摆正企业负责人在本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位置 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的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负责人应加强对以《会计法》为代表的财经法规的学习,了解《会计法》所提出的要求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会计法》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重要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的领导为追逐政治或经济上的私利,指使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弄虚作假:一些政府官员为完成经济指标,强令下面虚报瞒报。《会计法》第28条规定:“企业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第46条规定:“企业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i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这些条款都不容置疑地表明企业负责人在会计法律责任面前难辞其咎,再也不能以“自己不懂会计业务”或“不知情”“事前不知”,或所用会计人员“不熟悉会计业务”等为借口,来推卸或减轻责任。所以,企业负责人应认真学习会计法,提高法制观念,摆正企业负责人在本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位置,正确履行其会计责任。否则,很容易遭遇法律责任风险。 二、加强对财会知识的学习,提高辨别、区分违法会计行为的能力 会计是二个行为过程,企业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重要参与者,各种会计政策的贯彻执行,各种重大会计事项的决策等,都离不开企业负责人的参与。会计又是一门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在我国,大部分负责人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财会知识教育,这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形成鲜明的对比。 负责人首先应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基本原则,包括会计的职能和作用、一般原则、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等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学会读懂和分析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负责人只有熟悉掌握了财会知识,才能提高自己辨别、区分违法会计行为的能力,才能保证本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才能充分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面情况,控制会计行为,防范会计风险,从而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 三、重视会计人员配置和会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负责人是会计责任主体,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除了自己遵守《会计法》,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外,还必须防止会计机构内部人员的作假舞弊行为。首先,负责人要关注会计人员的配置,重视会计人员的职业继续教育,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选拔任用素质高、道德品行好的人才,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从而减少单位负责人由于会计人员的败德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其次,负责人应重视会计机构的建设,通过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制约机制,明确会计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HtTp:// 四、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会计法》强调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在于:要使违法违纪行为首先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不能将不法行为放纵到发生并铸成事实后,再寄希望于社会中介机构去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去查办以及社会和政府的监督上。从规避会计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负责人应高度重视会计的监督职能,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 会计监督是现代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工作与其他工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的政策性和法制性,会计人员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负责人要建立健全本企业的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只有正视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负责人才能严格自律,遵守会计法,杜绝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干其随心所欲的事。目前,在一些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实行会计委派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所有者监督,维护所有者权益的需要。委派制的目的是执行会计监督的会计人员与被监督企业分离,不存在人事及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实行会计委派制、借助企业外部会计专业力量进行财务监督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会计法律论文:会计法律监督完善举措 当前我国在会计法律监督方面仍存在一些弊端,如国家监管不到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不强等。本文就如何完善会计法律监督进行探讨。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会计法律监督对于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和完善公司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一、会计法律监督的重要性 第一,有效的会计监督可促进公平竞争。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各种形式的会计违法违规行为也不断增加,如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粉饰企业经营业绩,从而获得融资机会等案例已不鲜见。如此作法造成不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因此,有必要加强会计法律监督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引导企业经营合法合规。 第二,加强会计法律监督有利于企业健康成长。完善的会计法律监督可促使企业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而真实的会计信息是国家对国民经济实施宏观管理及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决策依据,还可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提高知明度。同时,真实的会计信息还能让社会公众(潜在投资者)发现其价值所在,使企业优先获得融资机会,为企业的长足发展提供合理保证。 第三,通过会计法律监督可以有效缓解所有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利益矛盾。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相分离,他们之间实质上形成一种利益竞争关系。在管理者利益与企业所有者的利益相茅盾时,管理者常常要面对维护自身利益和所有者利益的两难选择,可能因此而损害所有者的的利益。所以,必须通过会计监督促使管理者依法履行职责,既维护管理者自身的利益也能有效保护企业利益。 二、会计法律监督存在的问题分析 第一,会计人员的监督权受到严重制约,无力履行监督职能。现行会计管理体制赋予会计人员双重身份,即会计人员作为企业员工要维护企业的利益,同时又要代表国家利益监督企业的财务收支,这种监督权本身就有缺陷。另外,会计人员要在企业管理层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只能服从和维护管理当局的利益,会计人员的会计独立性因此丧失,会计监督职能即被严重削弱。 第二,以财政、审计、税务等为主的国家监督多采用事后监督的形式,缺乏必要的过程控制。另外,由于各监管部门之间存在权利重叠和功能交叉,缺乏信息沟通,常常使得会计监督流于形式。如有业内人士称对央企的审计多是离任审计,任期中很少进行,有时审计仅仅是例行公事,一般查不出太多问题,即使查出了问题怎么处理也有顾虑;最终的审计报告要提交国资委,相关方面要对审计的结果怎样定性、怎样披露等进行一定的沟通后才向社会公开,这样的方式会出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形,而且对已发生的损失大多无法挽回。因此,政府应改变过去以事后监督为主的方式,要重抓事前、事中监督,从源头上作好会计监督工作。 第三,内部控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实施内部控制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管理的优秀,它能深入到企业生产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企业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直接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我国一些企业由于受传统管理思想的影响,对建立内部控制重视不够、意识淡薄。有的企业内部控制虽然定了,但却不能有效执行,如企业虽然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该机构的工作常受到管理层的限制,而不能真正发挥内部监督作用。 第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无法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就实际情况来看,问题主要体现在企业缺少必要的问责制度、内部授权不当、越权决策等。在国有企业里,由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任命的企业负责人不是资产所有者,他们大权独揽,缺乏外部监督和约束机制;由于所有者的缺位,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相互制衡机制随之失效,给管理层的造假行为提供了条件。在监督缺失的情况下,管理层很容易根据自身的利益偏好来提供不真实的会计信息报告。 三、完善会计法律监督的措施 第一,完善法制建设,建立科学的监督体系。科学的会计法律监督体系,能够充分发挥各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调动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的力量,提高会计监督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首先,国家立法从全局利益出发,采取统一的立法原则和基础,明确各监管主体的执法职责和权限,清晰各自的监管内容,理顺相互间的关系。其次,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实施细则,加快完善会计法律监督体系建设的步伐,真正做到会计监督有法可依。再次,要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和处罚力度,对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企业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予以公开披露和惩处,做到违法必究,以发挥社会警示作用。最后,正确引导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保障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权利,维护监督者的利益,使会计监督透明化和科学化。 第二,改变监督方式,发挥政府监督的作用。我国政府享有对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直接管理权,这一管理模式忽视了会计行业社会化管理在会计监督中的作用,导致会计监督工作的僵化、低效率。笔者认为改变政府监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政府作为管理机关,要严格规范会计监督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权范围,协调各部门科学合理分工、各负其责、信息共享,有效避免重复监督带来的资源浪费和损失,降低政府监督的成本,提高政府监督的质量和效率。二是通过制度设计和体制创新,建立可操作性强的政府会计监督长效机制,使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如可以通过体制改革赋予会计行业组织(如会计协会)部份管理权,利用行业自律管理来有效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三是建立信息时时共享制度,使财政、审计、税务、工商、银行监管和证券监管等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能通过授权及时查询和共享,这样既可以降低获取信息的成本,也可提高会计监督的信息化水平。 第三,改变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提高会计监督有效性。目前,政府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如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发放及继续教育等方面,至于人事管理、职务晋升、工资待遇等则由企业单位决定,对会计人员的奖惩也不规范。现行法规制度来看,会计人员应如何发挥会计监督作用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和激励措施,从而弱化了新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政府应着力改变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强化会计人员的中立者身份,确实发挥内部会计监督作用。首先,要加强诸如会计人员的人事管理、工资待遇确定、绩效评价和奖惩、会计委派等方面工作,保证会计人员从业的中立性。其次,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已试点推行的会计委派制度的成果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措施,在兼顾国家和企业单位利益的同时,使会计委派制度科学化、制度化。再次,提高会计从业人员入门关,保证持证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会计相关法律法规,能够真正发挥会计监督作用。 第四,健全内部控制,发挥内部监督的作用。我国企业单位普遍存在会计监督不力现象,问题在于企业单位对建立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不够以及现有内部控制没能有效实施。事实上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是发挥内部会计监督作用的重要保证。如何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财政部门作为会计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企业单位管理层和会计等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让他们认识到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内部控制实施环境,否则再好的制度也是形同虚设。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大中小股东的投票权,防止大股东一人说了算,提高管理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会计法律论文:小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完善诠释 【论文摘要】公司治理涉及各种利益相关者责权利的划分和制衡。会计是连接权利和利益的纽带,会计信息质量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司治理中对各种利益相关者的约束与制衡机制需要以会计信息作保障。会计目标与公司治理目标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在我国公司目前所处的经济环境下,公司目标是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因素会计法律制度的完善对我国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会计目标;法律经济学;会计立法 一、引言 公司治理是指连接并规范所有者、支配者、决策者、执行者以及使用者相互关系的权、责、利关系合理匹配的制度安排。从本质上讲,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是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了公司的目标、行为,决定了公司利益相关者中在公司治理关系中的地位。股东、经管阶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影响最终表现为对其利益实现程度的影响,而公司会计活动的结果,具有直接调节各利益相关主体利益的作用。因此,在公司治理中,会计目标的实现与公司治理目标具有内在的关联性。一方面,会计功能的发挥与控制目标的实现有赖于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由于会计信息在公司治理中具有反映、控制和监督的功能,会计行为可以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在维护企业所有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方面,会计法与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一致的。中国企业股份制改造以来,法学界对会计法律制度的研究虽然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但从公司治理的视角研究会计法律制度却明显滞后于我国公司治理的实践,已有的成果也局限于公司治理结构缺陷的角度研究公司的会计行为,这种研究方法由于规范分析方法的缺失,其研究会成果对公司治理与会计立法并无多大助益。本文在分析国外有关会计目标理论的基础上,会计目标模式与公司治理模式之间的互动与对应关系进行了归纳和评析,并对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完善进行了初步构想。 二、会计目标的价值基础与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 会计目标是公司治理模式选择的基础,也是从法律经济学视角研究会计法律规范的逻辑前提。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法律制度背景下,人们对于会计目标的价值基础就有不同的的认识。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两大法系国家关于会计目标价值基础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息,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派学说之中,即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尽管两个学派的观点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其关于会计目标价值基础的理论观点,对两大法系国家公司治理模式的影响是深远的。 (一)受托责任学派与内部治理为主导的“德日治理模式” 受托责任学派形成于公司制盛行之时。该学派认为,由于社会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必然造就资本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受托经营者应当对委托者尽忠诚、勤勉的义务,会计目标就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的情况。此种理论观点称之为“受托责任观”。在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主导会计目标价值的理论基础即是“受托责任观”。由资本市场的欠发达,德日企业的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银行是主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目标的定位必然要倾向于银行。在德日模式下,公司治理主要依靠内部控制机制对管理当局进行监控,会计的基本目标主要是反映经营者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 (二)决策有用学派与外部治理为主导的“英美治理模式” 决策有用学派是在证券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化和规范化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在该学派看来,会计目标就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决策的会计信息,因此认为会计信息是资源利用决策的基础。在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主导会计目标价值的理论基础即是“决策有用学观”。由于英美国家具有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投资者必须通过资本市场以股票或其他证券买卖的方式来决定自己的投资方向,社会资源分配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其会计目标必然定位于决策有用观。在英美模式下,公司治理主要依靠外部控制机制对公司经理层进行监控,会计就以为公司经营者的经营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为基本目标。 三、对会计目标与公司治理关系的法律经济学评价 (一)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公司的法律经济学价值 如上所述,受托责任学派把会计目标定位于为公司股东的投资决策需要,决策有用学派则把会计目标定位于公司经营者的经营决策需要,两者实际上都只是客观反映了现代公司的产权特点,而对其他利益主体的关注是不充分的。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会计目标如果定位于单一的主体,则构成对效率价值与公平价值的双重拟制,从而在根本上动摇公司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公司不仅仅是股东和经理层的事业,而且需要关注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这些利益相关者彼此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交易的契约关系。在这组合约安排中,公司作为他们之间合约的连接点,将这些利益相关者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因此,公司治理在承认和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还要权衡和调节各种利益冲突。 “效率”指资源的有效使用与有效配置,“公平”是指获取收人或积累财产的机会公平。效率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没有效率或效率低下,生产力就不可能发展,产品与劳务的供给就不可能充裕,公平也就失去了实现的物质保障。但一个公司为追求效率而不顾公平,它就因无法赢得包括利益相关者在内的广大投资者的信赖而维持公司的高效率。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国家是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会计目标的确定也要受制于现行的公法制度框架,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因此,在进行价值选择时,我们不能效率与公平绝对化,而应该在肯定公司治理机制奉行效率优先价值取向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兼顾公平的价值要求。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与会计目标定位的路径 1、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一是资本市场不发达。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是完全以资本市场为导向,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资本市场都不会在企业资本筹集上发挥主要作用,企业大量资本的取得,仍大都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只有少部分资金从资本市场筹集。在我国市场和法律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交易的不规范是普遍的存在的;二是股权高度集中。在资本市场完善的情况下,股东可以“用脚投票”来对公司的经营不善及时作出反映。然而,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还只是企业的融资渠道,通过资本市场对经营者实行外部约束的机制还没有形成;三是内部人控制严重。董事会本应在监督经营者方面起重要作用,但我国目前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存在着董事会地位模糊的现象,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应有作用的机制缺乏必要的保障。 2、我国公司会计目标定位与路径选择 根据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和会计立法的现状,我国公司会计目标应该定位为:会计人员在依法享有会计权利的前提下,有效地履行义务,创造出既忠实于会计现象又对社会有着较高利用价值的会计信息。从长期看,“决策有用观”是会计目标的必然选择,但“决策有用观”是建立在完全有效的证券市场假设基础上的。而在中国当前的会计环境下,证券市场刚刚发展还很不完善,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会计信息使用者对真实的会计信息需求严重不足,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障碍,会计信息失真是当前我国会计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应更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即定位于“受托责任观”为主。随着中国会计环境的健全,资本市场发育成熟,并在社会经济中具有全面影响时,再逐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再定位于“决策有用观”。 四、完善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想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会计立法也取得了丰硕成果。然而,随着公司股份制改造和公司治理实践的逐步深人,会计立法的滞后与不足也逐渐显露出来。为规范公司治理,我国会计法律制度急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会计监管体系 会计监管模式可分为行业自律、政府主导以及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三种模式。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下,我国的会计监管体系应该包括会计监管立法体系和会计监管执法体系。会计监管的立法体系解决的是会计监管的法律建设问题,它是实现会计监管的手段和工具;会计监管的执法体系需要从会计监管活动中各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来体现,它主要包括会计监管主体、会计监管对象以及会计监管范围等问题。如上所述,这种“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管体系框架是由我国公司的会计目标与公司治理模式决定的。 (二)会计监管体制 由于我国现行会计法确立的是政府主导型监管模式,因而会计监管体制主要涉及到会计监管权的设定和分配。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多头监管体制,会计法律规范之间冲突严重,极不利于公司会计目标的实现,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笔者认为,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明确会计主体的法律责任,建立诉讼机制,实行民事赔偿责任追究制度;统一会计立法,加强会计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性;明确监管主体之间的权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等。 (三)法律责任制度 目前的法律对于会计、会计监管中的法律责任虽然已经有了许多规定,但是无论从立法上还是从实践上看,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缺位是立法上的一大缺陷;二是司法会计制度不适应改革的需要;三是有关监管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够明确。这些问题,应成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立法的重要内容。 (四)会计国际化 按照国际会计规范的构成构建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框架。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尽早实现从行业会计制度向具体会计准则的转变;二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补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施工合同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外币汇率变动影响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等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会计制度的制定应能体现会计主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协调的要求。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会计制度的制定不仅要满足会计主体核算与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五、结语 在我国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意识到经济的发展程度、企业的组织形式以及银行的作用对公司治理和会计目标的影响。转轨经济的公司治理和会计目标模式应该植根于现实的经济与社会环境。中国目前的国情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发展现状来看,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过渡发展目标模式应是“市场导向型”与“行政监管导向型”相结合的模式。无论是加强会计立法,还是加强公司治理,两者的最终目标都是一致的整理。 会计法律论文:会计法律责任深究 【摘要】会计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会计法律规定,作出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会计法律或相关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责任。《会计法》规定的违法行为种类、违法行为主体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尚不完备,需要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会计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主体;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违法行为人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具有国家强制性的法律后果,是法律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会计法》的行为人,依据会计法律或相关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责任。《会计法》规定了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主体、法律责任的种类。 1会计违法行为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13种:1、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2、私设会计帐簿的。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10、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11、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的。12、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的。13、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 2会计法律责任主体 《会计法》规定了违法会计行为,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存在,就必然有违法行为主体即法律责任主体,因为违法者必须对其违法行为后果承担责任。这里使用责任一词,主要是想讨论哪些人应当对一个单位的会计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实践中,会计违法行为较为突出,但对其责任人却难以追究责任。究竟哪些人应当对会计违法行为承担责任,《会计法》必须作出明确规定。就现行会计法的规定看主要有这样几种:单位负责人(或单位领导人)、会计人员以及单位的外部关系人(如政府部门、注册会计师等)都是会计责任人,但如何界这些责任人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有必要进行讨论。 2.1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全面工作,对会计违法行为负当然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会计法》作出了明确规定。(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2)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盖章。(3)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主要有两种,一是保证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但是《会计法》没有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不履行这些职责的法律责任。仅在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会计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另外,《会计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的单位,应当向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者示意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或者不当的审计报告。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会计法》规定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该包括两类,一类是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内部设置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另一类是外部会计机构,主要指会计师事务所。在实践中,会计师事务所往往会因某种原因,出具虚假会计报告,作出违法会计行为,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使相关单位和个人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因而外部会计机构也应当成为会计法律责任的承担者。 2.3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 《会计法》明确规定财政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财政部门对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等情况实施监督。同时明确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由此可知,以上财政及相关部门是会计工作的监督主体,应当承担监督不力的法律后果。至于其是否应当承担违法会计行为责任(主要指经其监督检查后仍发生的违法行为),《会计法》则没有规定。还规定,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机关是违法会计行为的行政处罚部门,其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法律责任及其完善 3.1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类型。 《会计法》规定的会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两种,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目前我国会计法律责任以行政责任为重,并以财政部门为主,由审计、税务、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部门参与共同对会计违法行为追究行政责任,其他法律对会计违法行为也作了追究行政责任的规定,如税法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会计法》和《公司法》中都规定了对会计违法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做罚款、吊销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行政处分主要有降级、撤职、开除等。《会计法》规定的刑事责任主要体现在第四十二条到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违法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会计法律责任的完善。 完善《会计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 (1)应当明确,《会计法》应当制裁哪些违法行为。因为会计工作是一种社会性活动,其影响对象具有不确定性,一张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仅影响本单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以此为依据进行分配、投资等工作的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还可能影响原始凭证开出方的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其他相关会计信息,而准确认定该原始凭证对各利益关系者的危害程度是非常困难的。因此《会计法》只能规定,凡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即为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而不联系该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实际后果,如果该违法行为造成了实际后果,当按照其他法律规定进行制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一种会计违法行为没有确定的侵害对象而给予法律制裁,是否会有失公平?笔者认为,由于会计违法行为所侵害对象的不确定性,只能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即给予相应法律制裁,就像对违法持枪者并不考虑其是否造成实际危害一样,这是法律实施所必须付出的社会成本,不这样就无法根治会计秩序混乱的顽症。 (2)应考虑《会计法》与刑法的衔接问题。一般而言,会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只是实施其他违法目的的手段,如通过造假账而偷税、贪污、行贿等,单纯为了会计工作自身目的而故意违法似不多见。由于刑法等相关法律对偷税、贪污、行贿等违法行为有相应的制裁规定,因而《会计法》仅仅原则性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但《刑法》中关于会计犯罪的规定仅是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而且主体上有所限定(如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仅适用于公司制企业),相对于会计秩序混乱的状况而言,其惩治力度稍感不够,或相应增加罪名,或扩大主体范围,以打击会计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如可增加扰乱会计秩序罪名,以制裁乱设账、假造凭证以及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等违法报告罪的基础上,扩大主体范围,凡是对外筹资以及对外提供会计报表的单位,都适用该条规定,以制裁假造会计报表的违法犯罪行为。另外,《会计法》关于刑事责任仅规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至于在什么条件下构成犯罪,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承担哪些刑事责任,则没有明确规定。刑法仅在第201条规定了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偷税的法律责任,在第229条提到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违法会计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3)关于会计责任的承担问题。 3.1对单位负责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在许多情况下,单位负责人对违法会计行为难辞其咎,不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足以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 3.2对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影响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的不仅仅是单位内部的有关人员,往往还有单位外部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如管理部门、注册会计师等。从我国实际情况看,有关部门指使、强令某个单位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的现象不在少数。因此,《会计法》应当对影响一个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的外部因素作出相应约束,并明确法律责任,以防范和制止这类问题的发生。 3.3规定对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处罚较轻且效果不佳。根据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处分的主体是单位,而一般情况下,违法会计行为往往与单位或者其负责人有关,行使行政处分权的效果可想而知。因此,完善《会计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非常重要。(责任编辑:饶湘) 会计法律论文:会计法律存在问题思考论文 一、当前存在的若干会计法律问题 1.现行法规中重视行政及刑事的处罚,轻视民事处罚。我国的经济体制原从计划经济中脱胎而来,现有的法规还是体现了较多的计划经济色彩,即往往比较重视行政及刑事的法律处罚,而轻视民事法律关系的调节。例如,在《证券法》中,用了很大篇幅描述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仅在第62、69、161、202以及207条中,简单地提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人应承担赔偿民事责任,至于什么是虚假会计信息,如何认定虚假会计信息,如何处理这一民事责任,几乎没有涉及,这就给具体的司法判决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陛。即使在《会计法》中也是只字不提会计问题中的民事责任问题。类似的问题,也反映在《公司法》、《合同法》等其他有关的经济法规中。 2.缺乏对虚假会计信息具体认定的法律规定。尽管在《证券法》、《公司法》以及相关的法规中,已经规定了出具虚假会计信息的有关人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如何认定虚假会计信息,往往规定得过于原则与抽象,这就给司法实践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第一,对于什么是虚假会计信息,如何确认虚假会计信息,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法律问题,不同阶层的人士会有不同的标准:专业人士通常是以专业标准为依据,只要符合;专业标准,不管会计信息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是否有出入,都不将其认定为虚假会计信息;非专业人士则通常认为,只要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内容与事实有所出入,则该项会计信息就属于虚假信息。由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及有关的司法部门一般都是非专业人士,一旦因会计信息问题引起法律冲突,在认定某项会计信息是否虚假时,如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司法部门往往以最为简便的方法来判定会计信息是否虚假,这就是以事实作为标准。有关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已大量发生在与验资有关的民事纠纷中。 第二,即使法律上已认定一项会计信息是虚假的,但如何来界定这项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是故意还是过失,又是一个法律难题。因为区分故意与过失,在对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人员量刑时,是非常重要的。前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还要在分清程度不同的情况下,确定不同的民事责任:如属于重大过失,其承担的民事责任就相对要大些,赔偿的金额就可能较高;对于一般过失,则赔偿的责任就较轻。但是,要界定产生虚假会计信息是故意还是过失,即使是专业人士,有时也是难以胜任的。 第三,也就是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虽然确认了某项会计信息是虚假会计信息,并已认定了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人员,但如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赔偿哪项经济损失,在法律上仍是一个非常模糊的问题。目前司法界对于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是以验资金额的不实部分作为赔偿金额,而不是以会计信息使用者使用该虚假会计信息实际受到损失的金额为依据。然而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所有与虚假会计信息有关的法律冲突。如上海贝龄微电子公司的盈利预测报告中,由于有关部门的过失,使得每股盈利0.39元误登为0.43元,按照司法解释中的有关赔偿要求,注册会计师每股仅需赔偿0.04元,这对损失了成千上万元的投资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3.关于虚假会计信息法律责任分担问题。由于虚假会计信息会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后果,因此,对制造与公布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特别是民事赔偿责任是理所当然的。然而,一项虚假会计信息的披露,从原始凭证开始、直至报表的公布,中间有着非常多的环节:如公司的财务人员、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注册会计师、公司监管机构、会计信息的媒介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本身。如何确定这些不同环节的法律责任,也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在现有的《公司法》、《证券法》中,都强调了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公司管理部门与财务主管要承担法律责任,而《注册会计师法》第42条也强调注册会计师因过失要对虚假会计信息承担责任。同时,有关法规也规定了监管部门的失职亦应承担责任。但是,对同一案件的虚假会计信息责任究竟如何分担,从未在任何的法规中予以规定。这样在司法实践中,当一项虚假会计信息涉及到多个环节时,司法部门只能采用“非理性无限连带责任”的判例原则,即谁最有能力承担经济赔偿,就由谁来承担责任,这也就是所谓的“深口袋理论”。这一理论的贯彻,从表面上来看,起到了符合平衡社会机制的作用,但实际上由于责任与权利不相配比,这种处罚不当已产生了一些不良后果。例如,根据有关方面的调查,由于美国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相当的经济赔偿能力,因此,在虚假会计信息的赔偿金额中承担了大部分责任,截至1995年底,美国六大会计师事务所总计面临300亿美元的索赔,这甚至超过了其资本总和的20倍。这样,就变相地鼓励那些经济承担能力较差的人员去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而将责任转移到有经济承担能力的这一方。 二、解决我国会计法律问题的若干设想 1.借鉴国际法务会计经验,开展我国会计法律问题的规范理论研究。针对普遍存在的会计实务中的法律问题,以会计与法律相结合的一门边缘学科应运而生,这就是被称为“法务会计”的一个新会计分支。作为一种学科,它主要处理财务事实与企业违法问题的关系,并运用于法律上的鉴定。欧美各国会计界已开始对法务会计开展了广泛研究,有关这方面的论文与专著亦层出不穷,世界著名的“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也对这一问题予以特别的关注,不仅纷纷成立了科研小组,而且还专门设置了法务会计部门,以应付社会的需要。 法务会计不仅在理论上得到总结,在实践中也被 广泛运用。例如,法庭调查美国最大的舞弊丑闻案——麦克威尔通讯公司舞弊案时,美闰普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就作为法务会计人员,在法庭上予以作证。又如,在调查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瑞士银行侵占犹太人存款事件中,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共起用了450个法务会计人员,才得以完成客户的委托。由此可见,研究与借鉴国际法务会计的基本理论,是解决我国会计法律问题的首要方法之一。 2.通过现有的会计诉讼案例,加强对我国会计法律问题的实证研究。会计诉讼案例,历来是世界各国会计理论界最为重视的研究领域之一。每一个重大会计诉讼案例的发生,都对社会经济造成了一定冲击,而且,每一个重大会计诉讼案例的背后,总是隐含着一些深层次的法律问题:要么是会计理论滞后于实务,使得会计法律的制定者无法预见可能发生的新情况,没有及时制定应有的新法规,导致了会计实务界的失误;要么是会计实务界对现有的会计法规缺乏应有的理解,使会计实务发生偏离……。认真研究这些重大的会计诉讼案例,寻求其产生根源及对策,已成为世界各国会计理论界对会计法律问题进行研究的最好方法。当前,我国已发生了不少重大的会计案例,如深圳原野、红光实业、琼民源、东方锅炉等舞弊案,都是出于利用虚假会计信息为个人或小集团谋取私利。通过会计案例,加强会计法律问题的实证研究,是妥善解决我国会计法律问题的又一个重要途径。 3.设立会计法律监督机构,强化对会计人员法律责任的监督。当前,我国在设立会计监管部门时,主要强调的是技术管理,其次强调的是行政处罚。监管部门的大部分精力放在会计技术规范的制定与协调上,并对一些违规、违纪现象进行行政处罚。这些技术标准是判断会计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对我国的会计改革是非常必要的,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我国的会计监管要逐步转移到法律问题的协调上。一旦遇到诸如会计信息理解方面的法律冲突时,作为会计监管部门,应站在独立客观的立场上,对这些会计信息予以鉴定,并作出相应的结论,以便给有关司法部门提供依据。有关这方面的任务,将会随着市场经济的日趋完善越来越迫切。在会计监管部门中设立法律监督分支机构,强化对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监督,将成为我国会计监管部门今后的重要任务之一。 普及会计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是有效处理会计法律问题的又一有效手段。从当前看,我国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总认为会计信息的差错只是工作态度问题,而没有将其放到法律责任的高度,例如,前些年公布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其低级差错之多,其问题之严重,令人瞠目。因此宣传普及会计法律知识,对我国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是非常重要的。 会计法律论文:企业负责人会计法律浅议论文 摘要:新《会计法》首次明确了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是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企业会计责任主体的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法制观念是企业负责人防范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的基本前提;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是企业负责人防范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的有力保证。 关键词:企业负责人会计法律责任风险 一、提高法制观念,摆正企业负责人在本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位置 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的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会计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企业负责人应加强对以《会计法》为代表的财经法规的学习,了解《会计法》所提出的要求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会计法》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重要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的领导为追逐政治或经济上的私利,指使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弄虚作假:一些政府官员为完成经济指标,强令下面虚报瞒报。《会计法》第28条规定:“企业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第46条规定:“企业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i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这些条款都不容置疑地表明企业负责人在会计法律责任面前难辞其咎,再也不能以“自己不懂会计业务”或“不知情”“事前不知”,或所用会计人员“不熟悉会计业务”等为借口,来推卸或减轻责任。所以,企业负责人应认真学习会计法,提高法制观念,摆正企业负责人在本企业会计工作中的位置,正确履行其会计责任。否则,很容易遭遇法律责任风险。 二、加强对财会知识的学习,提高辨别、区分违法会计行为的能力 会计是二个行为过程,企业负责人是会计行为的重要参与者,各种会计政策的贯彻执行,各种重大会计事项的决策等,都离不开企业负责人的参与。会计又是一门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在我国,大部分负责人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财会知识教育,这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形成鲜明的对比。 负责人首先应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会计基本原则,包括会计的职能和作用、一般原则、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等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学会读懂和分析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负责人只有熟悉掌握了财会知识,才能提高自己辨别、区分违法会计行为的能力,才能保证本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才能充分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面情况,控制会计行为,防范会计风险,从而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和完整。 三、重视会计人员配置和会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负责人是会计责任主体,要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除了自己遵守《会计法》,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外,还必须防止会计机构内部人员的作假舞弊行为。首先,负责人要关注会计人员的配置,重视会计人员的职业继续教育,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选拔任用素质高、道德品行好的人才,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从而减少单位负责人由于会计人员的败德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其次,负责人应重视会计机构的建设,通过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制约机制,明确会计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会计法》强调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在于:要使违法违纪行为首先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不能将不法行为放纵到发生并铸成事实后,再寄希望于社会中介机构去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去查办以及社会和政府的监督上。从规避会计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负责人应高度重视会计的监督职能,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 会计监督是现代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工作与其他工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的政策性和法制性,会计人员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负责人要建立健全本企业的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只有正视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负责人才能严格自律,遵守会计法,杜绝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干其随心所欲的事。目前,在一些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账,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从而使得会计工作受制于管理当局,不能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破坏了正常的会计工作。实行会计委派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所有者监督,维护所有者权益的需要。委派制的目的是执行会计监督的会计人员与被监督企业分离,不存在人事及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实行会计委派制、借助企业外部会计专业力量进行财务监督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会计法律论文: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完善探究论文 【论文摘要】公司治理涉及各种利益相关者责权利的划分和制衡。会计是连接权利和利益的纽带,会计信息质量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司治理中对各种利益相关者的约束与制衡机制需要以会计信息作保障。会计目标与公司治理目标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在我国公司目前所处的经济环境下,公司目标是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因素会计法律制度的完善对我国公司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论文关键词】公司治理;会计目标;法律经济学;会计立法 一、引言 公司治理是指连接并规范所有者、支配者、决策者、执行者以及使用者相互关系的权、责、利关系合理匹配的制度安排。从本质上讲,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是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了公司的目标、行为,决定了公司利益相关者中在公司治理关系中的地位。股东、经管阶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影响最终表现为对其利益实现程度的影响,而公司会计活动的结果,具有直接调节各利益相关主体利益的作用。因此,在公司治理中,会计目标的实现与公司治理目标具有内在的关联性。一方面,会计功能的发挥与控制目标的实现有赖于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由于会计信息在公司治理中具有反映、控制和监督的功能,会计行为可以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在维护企业所有者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方面,会计法与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一致的。中国企业股份制改造以来,法学界对会计法律制度的研究虽然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但从公司治理的视角研究会计法律制度却明显滞后于我国公司治理的实践,已有的成果也局限于公司治理结构缺陷的角度研究公司的会计行为,这种研究方法由于规范分析方法的缺失,其研究会成果对公司治理与会计立法并无多大助益。本文在分析国外有关会计目标理论的基础上,会计目标模式与公司治理模式之间的互动与对应关系进行了归纳和评析,并对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完善进行了初步构想。 二、会计目标的价值基础与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 会计目标是公司治理模式选择的基础,也是从法律经济学视角研究会计法律规范的逻辑前提。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法律制度背景下,人们对于会计目标的价值基础就有不同的的认识。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两大法系国家关于会计目标价值基础的争论就一直没有停息,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派学说之中,即受托责任学派和决策有用学派。尽管两个学派的观点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其关于会计目标价值基础的理论观点,对两大法系国家公司治理模式的影响是深远的。 (一)受托责任学派与内部治理为主导的“德日治理模式” 受托责任学派形成于公司制盛行之时。该学派认为,由于社会资本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必然造就资本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受托经营者应当对委托者尽忠诚、勤勉的义务,会计目标就是向资源的提供者报告资源受托管理的情况。此种理论观点称之为“受托责任观”。在德日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主导会计目标价值的理论基础即是“受托责任观”。由资本市场的欠发达,德日企业的融资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银行是主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目标的定位必然要倾向于银行。在德日模式下,公司治理主要依靠内部控制机制对管理当局进行监控,会计的基本目标主要是反映经营者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 (二)决策有用学派与外部治理为主导的“英美治理模式” 决策有用学派是在证券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化和规范化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在该学派看来,会计目标就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利于其决策的会计信息,因此认为会计信息是资源利用决策的基础。在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主导会计目标价值的理论基础即是“决策有用学观”。由于英美国家具有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投资者必须通过资本市场以股票或其他证券买卖的方式来决定自己的投资方向,社会资源分配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其会计目标必然定位于决策有用观。在英美模式下,公司治理主要依靠外部控制机制对公司经理层进行监控,会计就以为公司经营者的经营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为基本目标。 三、对会计目标与公司治理关系的法律经济学评价 (一)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公司的法律经济学价值 如上所述,受托责任学派把会计目标定位于为公司股东的投资决策需要,决策有用学派则把会计目标定位于公司经营者的经营决策需要,两者实际上都只是客观反映了现代公司的产权特点,而对其他利益主体的关注是不充分的。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会计目标如果定位于单一的主体,则构成对效率价值与公平价值的双重拟制,从而在根本上动摇公司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公司不仅仅是股东和经理层的事业,而且需要关注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这些利益相关者彼此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平等交易的契约关系。在这组合约安排中,公司作为他们之间合约的连接点,将这些利益相关者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因此,公司治理在承认和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还要权衡和调节各种利益冲突。 “效率”指资源的有效使用与有效配置,“公平”是指获取收人或积累财产的机会公平。效率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没有效率或效率低下,生产力就不可能发展,产品与劳务的供给就不可能充裕,公平也就失去了实现的物质保障。但一个公司为追求效率而不顾公平,它就因无法赢得包括利益相关者在内的广大投资者的信赖而维持公司的高效率。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国家是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会计目标的确定也要受制于现行的公法制度框架,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因此,在进行价值选择时,我们不能效率与公平绝对化,而应该在肯定公司治理机制奉行效率优先价值取向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兼顾公平的价值要求。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与会计目标定位的路径 1、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征:一是资本市场不发达。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是完全以资本市场为导向,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资本市场都不会在企业资本筹集上发挥主要作用,企业大量资本的取得,仍大都采用直接投资的方式,只有少部分资金从资本市场筹集。在我国市场和法律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交易的不规范是普遍的存在的;二是股权高度集中。在资本市场完善的情况下,股东可以“用脚投票”来对公司的经营不善及时作出反映。然而,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还只是企业的融资渠道,通过资本市场对经营者实行外部约束的机制还没有形成;三是内部人控制严重。董事会本应在监督经营者方面起重要作用,但我国目前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存在着董事会地位模糊的现象,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应有作用的机制缺乏必要的保障。 2、我国公司会计目标定位与路径选择 根据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和会计立法的现状,我国公司会计目标应该定位为:会计人员在依法享有会计权利的前提下,有效地履行义务,创造出既忠实于会计现象又对社会有着较高利用价值的会计信息。从长期看,“决策有用观”是会计目标的必然选择,但“决策有用观”是建立在完全有效的证券市场假设基础上的。而在中国当前的会计环境下,证券市场刚刚发展还很不完善,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会计信息使用者对真实的会计信息需求严重不足,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障碍,会计信息失真是当前我国会计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应更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即定位于“受托责任观”为主。随着中国会计环境的健全,资本市场发育成熟,并在社会经济中具有全面影响时,再逐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再定位于“决策有用观”。 四、完善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想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会计立法也取得了丰硕成果。然而,随着公司股份制改造和公司治理实践的逐步深人,会计立法的滞后与不足也逐渐显露出来。为规范公司治理,我国会计法律制度急需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会计监管体系 会计监管模式可分为行业自律、政府主导以及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三种模式。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下,我国的会计监管体系应该包括会计监管立法体系和会计监管执法体系。会计监管的立法体系解决的是会计监管的法律建设问题,它是实现会计监管的手段和工具;会计监管的执法体系需要从会计监管活动中各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来体现,它主要包括会计监管主体、会计监管对象以及会计监管范围等问题。如上所述,这种“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管体系框架是由我国公司的会计目标与公司治理模式决定的。 (二)会计监管体制 由于我国现行会计法确立的是政府主导型监管模式,因而会计监管体制主要涉及到会计监管权的设定和分配。由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多头监管体制,会计法律规范之间冲突严重,极不利于公司会计目标的实现,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笔者认为,监管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明确会计主体的法律责任,建立诉讼机制,实行民事赔偿责任追究制度;统一会计立法,加强会计法律规范之间的协调性;明确监管主体之间的权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等。 (三)法律责任制度 目前的法律对于会计、会计监管中的法律责任虽然已经有了许多规定,但是无论从立法上还是从实践上看,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缺位是立法上的一大缺陷;二是司法会计制度不适应改革的需要;三是有关监管者的法律责任规定不够明确。这些问题,应成为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立法的重要内容。 (四)会计国际化 按照国际会计规范的构成构建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框架。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尽早实现从行业会计制度向具体会计准则的转变;二是参照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补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施工合同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外币汇率变动影响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等等。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会计制度的制定应能体现会计主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协调的要求。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会计制度的制定不仅要满足会计主体核算与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五、结语 在我国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意识到经济的发展程度、企业的组织形式以及银行的作用对公司治理和会计目标的影响。转轨经济的公司治理和会计目标模式应该植根于现实的经济与社会环境。中国目前的国情以及公司治理结构发展现状来看,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过渡发展目标模式应是“市场导向型”与“行政监管导向型”相结合的模式。无论是加强会计立法,还是加强公司治理,两者的最终目标都是一致的。 会计法律论文:剖析会计法的规定法律责任论文 [论文关键词]会计法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法律责任 [论文摘要]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法律责任的主体,承担着会计法律责任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依法建账、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监管和控制是单位负责人正确履行职责的保证。因此,应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约束管理行为,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加强会计监督力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水平。 我国于1985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1993、1999年对《会计法》作了修改。在《会计法》实施过程中,不少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在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上还存在不少的误区,以致在处理会计事务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工作偏差、错漏现象较多,而对其责任承担主体又缺乏责任认定的手段,以致有关会计法律责任的规定尽管明确,但在追究违法主体责任时却缺乏有力手段给予保障。 一、我国《会计法 中法律责任的规定及不足 将我国建国来先后修订的《会计法》中法律责任加以比较,主要的变化有以下几点: 1.责任主体的变化。经历了由1985年的会计人员、单位领导人和上级单位领导人到1993年的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再到1999年单位领导人为主、会计人员为辅的变化。 2.法律责任的变迁。1985、1993年的会计法对法律责任的规定完全一致,1999年的会计法规定的责任种类仍只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但明确了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而现行《会计法》中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集中在第六章的第42条至第49条,以及第4条、第5条、第21条、第40条等。总之,我国会计法主要规定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从未规定民事责任,会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均不负民事赔偿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为主的会计法律责任分析 (一)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必要性 在执行多年的旧《会计法》中,存在“责任人缺位”的现象,导致责权不清,处罚对象不明,更为会计信息的虚假、残缺和随意性留下了可乘之机。有人认为,会计工作专业性很强,单位负责人未必是会计专家,也不可能对本单位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了解,因而不能全面负责。其实不然,当前一些单位做假账,账外账的现象,往往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人行为,是受到单位负责人的指使不得已而为之,或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合谋行为。单位负责人作为组织的法定代表,应对组织的一切行为负责。会计行为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体行为,也不是单位会计机构的集体行为,而是整个单位的组织行为。如果是会计弄虚作假,说明他用人不当,也需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形式及其工作要求 单位负责人承担会计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因此,单位负责人应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依法建账。设置会计账册是记录经济业务情况、明确经济责任、考核经济效果的重要依据,是会计工作得以开展的重要基础。单位负责人应保证单位从设立时就依法设置会计账册,系统、有效地进行会计核算。 2.认真培训会计人员。会计信息失真除人为做假外,还有会计人员本身专业水平低,业务不熟,在账务处理上,无意识地出差错等原因。 3.遵守记账规则和制定内部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法》从我国会计工作的实际出发,各单位在建账和会计核算中都应严格遵守,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质量。当然《会计法》关于记账规则的规定并没有涵盖所有具体的会计业务,各单位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本单位会计工作实际,制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制度。 4.加强内部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没有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会计核算的质量就难以保证。单位负责人应努力将会计监督寓于会计核算中,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实行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应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业务的程序和相关人员与职责权限,以实现规范会计行为、控制风险,防范舞弊和差错的目的。 5.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职能作用。单位负责人应保证会计人员以《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为准绳,认真做好会计工作。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并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积极主动地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以取得他们对会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三)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与会计环境建设 会计工作是一种社会活动,与社会经济环境有着密切联系,社会生活中的许多方面对会计工作有很大影响,如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禁、虚报浮夸、不公平竞争等问题,都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为了保证单位负责人正确履行职责,合理确定其应承担的会计法律责任,政府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工作的宏观监督和管理,为《会计法》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会计人员的会计法律责任分析 现行《会计法》中主要规定了会计人员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而没有民事责任,相关法律制度中涉及到一定的民事责任。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在对单位负责人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单位的会计人员也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 1.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从会计的关系看,会计人员是接受管理当局及次级管理人员的委托,向管理当局的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因此,只有管理当局才对外部投资者负责,会计人员只对管理当局及次级管理人员负责,与外部投资者并没有直接的受托责任关系。由会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缺乏依据,并且淡化管理当局的责任。从虚假财务报告产生机制看,会计人员主观上一般没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因为会计信息失真与其自身利益并没有直接联系,只不过是受到管理当局的授意、指使或强令,为了避免被解聘或降职等而不得已做出的行为。实际上,管理当局与股东之间的聘任报酬契约、与债权人的债务契约、资本市场筹资动因等导致他们有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直接动因。从会计的定位看,会计人员的报酬取决于管理当局,其意思表示受到管理当局的影响。 会计人员与管理当局之间是一种雇佣关系,会计人员的民事责任可以适用侵权法中的雇员侵权责任。侵权法认为,受雇人执行职务行为时所致的他人损害,雇佣人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人的这种责任是替代赔偿责任。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受雇人按照雇佣人的意志为雇佣人的利益所实施的行为,实际上等于雇佣人自己所实施的行为,雇佣人与受雇人所致损害之间存在特定的因果关系,雇用人对受雇人选人不当、疏于监督是损害事实得以发生的主要原因,除非能证明没有过失,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对于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管理当局承担民事责任。 2.会计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于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往往并非不知其为违法,因而并不能完全免除其对会计信息失真不法行为的责任,他们是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对虚假会计信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会计法》第43条和《公司法》第212条对此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做了罚款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证券法》第177条和《刑法》第161条也有相应的规定。因此,会计人员对虚假陈述行为仍然主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四、我国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完善措施 (一)严格会计人员管理制度,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会计信息失真事件的产生,也有一个过程,而会计人员是主要、必不可缺的实施者,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保护好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条件。对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等,要加强财会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财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对财会工作的管理水平。· (二)强化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约束高管人员行为 就会计信息失真而言,从各方面强化约束单位负责人的行为是非常必要的,目前的约束手段还远远不够。尽管单位负责人承诺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但会计信息失真还是屡禁不止,因此应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办法,使单位负责人个人对其会计信息失真行为承担更多的处罚,更多地追究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不是只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了事。 (三)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加强会计监督力度 《会计法》是会计管理的法定基础,对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起到了保障的作用,逐步出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专业性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会计管理体系,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问题、新矛盾的不断涌现,会计法律体系和会计规章制度还要不断地完善,会计监督机制还要进一步强化。 完善的审计监督体系是实现会计规范化的保证,目前我国的审计监督体系包括政府审计、企业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个层次,社会审计如注册会计师审计,将成为企业监督的重要力量,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企业效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更要关注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这些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监督审计力量都要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网络。 加强和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主要途径:一是尽快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法律,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二是强化财政机关的会计监督力度;三是加强各会计监督部门的监管协作,逐步建立起一个高效的会计综合执法机构。有效的会计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各个方面进行统一协调、综合平衡。它是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运行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最终达到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 会计法律论文:成文习惯法规定会计法律责任论文 论文摘要: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审计理论界的难点问题,我国正着手进行修订,美国注册会计的法律责任及特点对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实践有借鉴意义。 论文关键词: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特点 美国的证券市场是比较完善的,素有“成熟的市场”、“百年老店”之称,其信息披露规则、市场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都是较为健全的和有效的,人们的投资理念也是很成熟的其完善及发达是与管理当局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证券市场的重要作用是分不开的。美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有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两种。鉴于我国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皿待完善,故本文主要是介绍美国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以期对我国有所借鉴。 美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源自习惯法和成文法:下面主要分别介绍习惯法和成文法下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法律责任 一、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者的民事责任 (一)注册会计师对受益第三者的民事责任 所谓受益第三者是指各方所签订合同(业务约定书)中所指明的人,此人既非要约人,又非承诺人。例如,注册会计师知道被审计单位委托他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某家银行的贷款,那么这家银行就是受益第三者。 委托单位之所以能够取得由于注册会计师普通过失所造成损失的赔偿的权利,源自习惯法下有关合同的判例。受益第三者同样地具有委托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所订合同中的权利,因而也享有同等的追索权。也就是说,如果注册会计师的过失〔包括普通过失)给依赖审定会计报表的受益第三者造成了损失.受益第三者也可以指控注册会计师具有过失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遭受的损失。 (二)注册会计师对其他第三者的民事责任 委托单位和受益第三者对注册会计师的过失具有损失赔偿的追索权,这是因为它们具有和会计师事务所所订合同中的各项权利那么其他许多依赖审定会计报表却无合同中特定权利的第三者是否也有追索权呢?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对于其他第三者是否也负有责任呢?这在习惯法下和成文法下有些不同首先看一下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1931年美国厄特马斯公司对杜罗斯会计师事务所一案,是关于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者责任的一个划时代的案例,它确立了‘厄特马斯主义”的传统做法。在这个案件中,被告杜罗斯会计师事务所对一家经营橡胶进口和销售的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其后不久这家公司宣告破产。厄特马斯公司是这家公司的应收账款商(企业将应收账款直接卖给商以期迅速获得现金),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曾给予了该公司几次贷款。厄特马斯公司以未能查出应收账款中有70万美元欺诈为由,指控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过失。纽约上诉法庭(即纽约州最高法院)的判定意见是犯有普通过失的注册会计师不对未曾指明的第三者负责;但同时法庭也认为,如果注册会计师犯有重大过失或欺诈行为,则应当对未指明的第三者负责。 可见,注册会计师对于未指明的第三者是否负有责任,厄特马斯主义的关键在于要看注册会计师过失程度的大小一普通过失不负有责任,而重大过失和欺诈则应当负有责任但是自世纪年代以来,许多法院扩大了厄特马斯主义的含义,判定具有普通过失的注册会计师对可合理预期的第三者负有责任所谓可合理预期的第三者.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正常情况下能够预见到将要依赖会计报表的人。例如资产负债表日有大额未归还的银行贷款,那么银行就是可合理预期的第三者在美国,目前关于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者的责任仍然处于不确定状态,一些司法权威仍然承认厄特马斯主义的优先地位,认为具有重大过失和欺诈的注册会计师才对第三者负有责任;但同时也有些州的法院坚持认为.具有普通过失的注册会计师对可以合理预期的第三者也有责任: 习惯法下注册会计师对于第三者的责任案中,举证的责任也在原告,即当原告(第三者)提起诉讼时,他必须向法院证明:(1)他本身受到了损失;(2)他依赖了令人误解的已审会计报表;(3)这种依赖是他受到损失的直接原因;(4)注册会计师具有某种程度的过失;作为被告的注册会计师仍处于反驳原告所做指控的地位。 二、成文法下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民事责任 在美国,涉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文法主要有‘、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当受害第三者指控注册会计师时,首先应当选择其指控是根据习惯法,还是根据成文澎如果有适用的法律的话)提出的。由于联邦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允许集团诉讼(即某一类人,如全体股东作为原告),并要求注册会计师应按照严格的标准行事,因此大多数指控注册会计师的公开发行公司的股东或债券持有人,大多都根据联邦成文法提出的。 一残1933年证券法中关于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1933年证券法芬规定:凡是公开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和债券)的公司,必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呈送登记表,其中包括由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会计报表。如果登记表中有重大的误述或遗漏事项,那么呈送登记表的公司和它的注册会计师对于证券的原始购买人负有责任,注册会计师仅对登记表中经他审核和报告的误述或遗漏负责。 1933年证券法飞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颇为严格,表现在:其一是只要注册会计师具有普通过失,就对第三者负有责任;其二是将不少举证责任由原告转往被告,原告(证券购买人)仅须证明他遭受了损失以及登记表是令人误解的,而不需证明他依赖了登记表或注册会计师具有过失。这方面的举证责任转往被告〔注册会计师)但1933年证券法将有追索权的第三者限定在一组有限的投资人、证券的原始购买人 在、1933年证券法里.注册会计师如欲避免承担原告损失的责任,他必须向法院正面证明:他本身并无过失或他的过失并非原告受损的直接原因因此,1933年证券法建立了注册会计师责任的最高水准,他不但应当对其普通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负责.而且必须证明他的无辜,而非单单反驳原告的非难或指控 (二)1934年证券交易法少中关于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民事责任的有关规定 1934年证券交易法少规定,每个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管辖下的公开发行公司(具有100万美元以上的总资产和500位以上的股东).均须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呈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年度会计报表。如果这些年度会计报表令人误解,呈送公司和它的注册会计师对于买卖公司证券的任何人负有责任,除非被告确能证明他本身行为出于善意,且并不知道会计报表是虚伪不实或令人误解的。 与1933年证券法矛相比,心1934年证券交易法咨涉及的会计报表和投资者数目要多几1933年证券法少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限定在登记表中的会计报表和那些原始购买公司证券的投资者,但在众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注册会计师要对上市公司每年的年度会计报表和买卖公司证券的任何人负责。 不过,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有所减轻。由于《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除非被告确能证明他本身行为出诸善意,且并不知道会计报表是虚伪不实或令人误解的”。这就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限定在重大过失或欺诈行为,而众1933年证券法、则涉及注册会计师的普通过失。 《1934年证券交易法、将大部分的举证责任也转往被告。但与《1933年证券法户不同的是,原告应当向法院证明他依赖了令人误解的会计报表,也就是说要证明这是其受损的直接原因二另一方面,戈1933年证券法》要求注册会计师证明他并无过失。而气1934年证券交易法、比较宽大,只要求注册会计师证明其行为“出诸善意”(即无重大过失和欺诈)就可以了。 三、习惯法与成文法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主要特点 从美国以上成文法和习惯法对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有关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美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明确规定了注册刽十师法律责任的确定依据 在美国,明确确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成文法和习惯法通过两者的相互作用,使得法庭不断重新认定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和法律责任自从英国会计师远涉重洋将独立审计引进美国之后,独立审计便在美国从无到有、从落后到先进,迅速得到了发展迄今为止,美国的独立审计已近百年,并且其水平在国际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相应地,美国独立审计法律责任在这百年的历史过程中也逐步得以完善,在其法律责任的确定依据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成文法一般具有前瞻性不够的缺点,并且不便于及时加以修改,但习惯法则比较灵活,通过成文法和习惯法的相互配合,互为补充,使得美国独立审计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较为严密 (二)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在美国,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而没有行政责任。这主要是由于美国注册会计师的管理体制所决定的。行政责任是指违反国家行政管理法规,以及单位行政管理章程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其方式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行政处分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和单位对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违法人员的处罚;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对违法单位和个人的处罚。美国注册会计师的管理体制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自我管理,因而不存在行政责任这一法律责任形式。在涉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一般都希望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承担赔偿其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刑事诉讼成立,则连带的民事诉讼常常使得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有时甚至使会计师事务所陷入了破产的境地。 (三)明确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法律责任的对象、范围和程度。 美国独立审计承担法律责任的对象除了客户外,还包括其他广泛利用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第三者无论是习惯法还是成文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对象都日益广泛这与社会公众对审计质量的期望是密切相关的:‘牡会公众是审计唯一的委托人”,随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对象的扩大,社会公众更加希望借助法律的手段实现和保障注册会计师这一重要角色的作用就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范围来看,审计人员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过错行为可以分为:违约、过失、欺诈注册会计师在哪种过错行为下需要对第三者承担法律责任是最为棘手的问题美国各州在审理第三者诉讼案件时所采用的标准不一样,同时所依据的法律也不一样,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执法的复杂性和不一致性就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程度来看,有数据表明,1995年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诉讼赔偿是其资本总额的32倍,1995年美国颁布了,、私有保证金诉讼修正法案》,其中提出了比例分担责任的概念,即被告根据其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相对于连带责任来说,其承担的法律责任的程度无疑是较为缓和了。通过对以上三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对第三者的法律责任具有了比较具体的主体框架,这些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更好地履行其对社会公众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其实施的审计行为和所作的审计结论所造成的影响充分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履行法律责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从严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追究特别是其民事责任赔偿非常到位。从美国所发生的一些重大违法案件来看,当事人都受到了严重的处罚。例如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发生的林肯存贷款信用社审计案例中,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由于林肯存贷款信用社在审计后破产了,而支付了150。万美元;在不久前结束的山登公司审计案件中,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又向股东支付了3.35亿美元的民事责任赔偿。 会计法律论文:会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 【摘要】在前一阶段的改革中,我国管理界与会计界对两大法系的会计法律制度建设情况比较关注,不少文章也从某一方面涉及到对它的介绍与研究,同时,会计、审计职业界也希望对这一问题有比较系统的了解。本文分别研究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的历史过程及其运行的基本规律,并通过比较分析研究了它们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与形成的基本特点,以及其中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些基本问题。在加入WTO之后,我国的经济改革乃至会计、审计改革将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其中建立健全已初步形成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将是下一阶段改革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本文希望对此所作出的研究能够起到参考性作用。 【关键词】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会计法律制度 两大法系中的大陆法系或民法法系是在罗马法基础上形成与发展起来的历史悠久、分布最广、影响很大的法系,它的代表国家是法国与德国。而英美法系或普通法系、或海洋法系则是以英格兰普通法为基础形成、发展起来的,在进入现代社会后,它在发展中创新力度明显加强,影响也进一步扩大,在世界性法系中与大陆法系形成并驾齐驱的演进格局。不言而喻这个法系的代表是英国和美国,并且在进入二十世纪后美国开始在这个法系中占据主要地位。本文将以两大法系中的代表国家为主,对其会计法律制度及其体系建立与发展情况作专门研究,并通过比较研究揭示其规律,以供我国加入WTO之后,进一步建立我国会计的法律制度及其体系作参考。 一、两大法系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的法律基础 自阶级社会产生之后,财产所有权问题便日渐突出起来,一方面是对国家财产所有权的维护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当时最高统治者的统治与经济利益,故通过立法来维护与保障国家权益,进而达到最高统治者的长久统治,必然成为当时立法的根本性目标之一。另一方面则是解决对家庭私有财产的维护与保障问题,从一般意义上讲,家庭经济的稳定是国家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稳定的基础,这种稳定也需要法律制度的维护;而从维护富有家庭的财产权来考察,它关系到维护包括最高统治者在内的整个统治阶级的利益,进而也关系到保持当时社会制度的性质及维护这种制度的长久统治问题,故后者也是当时立法确定的根本性目标之一。 由此可见,以上两方面所确定的立法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它充分表明有关维护与保障财产所有权方面的立法,一开始便成为国家乃至整个社会的最根本性的立法,它既关系到某一社会制度下的政治,也更加深切地关系到某一社会制度下的经济。 (一)奴隶制时代财产权立法模式的建立 历史事实充分表明了这一问题。从最古老的历史事实考察,处于奴隶制时代的古埃及已形成了它的民法制度的基本内容。首先是财产法,既保障国家的租税收入,也保护家庭占有私有财产和处理这些财产的权利。其次为契约法,其中有关债务方面契约倍受重视,法律中充分明确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最后是关于婚姻家庭和财产方面的规定,它明确了私有财产的继承法则。在以上三者之间,财产所有权成为简单商品经济下的产权的优秀,因而它是民法制度建立的出发点,而在此基础上派生出来的债权法和财产继承法,也相应在民事立法中体现出来。此外,根据《圣经》中的《旧约》部分记载,在希伯来人建立起自己的国家后,它所形成的民法制度也十分明确地体现出财产法——债权法——财产继承法的主体结构[1],其民法制度的建立在立法思想、立法内容及其立法实践方面与古埃及如出一辙。 更为重要的历史事实是,从世界上奴隶制时代的成文法典中,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在当时的民法制度中已形成的保障财产权——债权——财产继承权的较为系统的规定。如古巴比伦第六代国王所颁布的《汉谟拉比法典》(约公元前1792~前1750年)、古代印度的《摩奴法典》(公元前三世纪至公元三世纪)、公元前462年至441年古希腊民主派领袖进行立法改革所形成的希腊“宪法”,以及古代罗马所颁布的《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51~前450年)等等,其中民法制度的思想精神、立法所确定的目标、对民事法律主体结构的确定,以及立法中所使用的判例,无一不清楚、明了地显示了法律中维护与保障财产权——债权——财产继承权这一立法的根本模式。处于同一历史时代,但却是在不同的国度、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立法背景及其在不同历史人物的主持之下,产生了具有同一主体意义的民事立法模式,这不能不说是人类民事立法史上的奇迹。 (二)封建时代财产权立法模式的稳固 前资本主义的商品货币经济在封建制或中世纪时代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在封建社会末期或中世纪的最后几百年其发展开始出现了根本性的转变,其中这种转变在西欧国家中体现得更为充分。也正是基于这一变化,欧洲的封建统治者也从巩固其统治出发,首先在立法方面继承了奴隶制时代的法制建设成就,把民法制度中所确立起来的财产权——债权——财产继承权模式稳定下来,并在此基础上使其得到进一步发展。 在中世纪最初的四百年间,在罗马帝国的废墟上建立起不少日耳曼封建王国,史称其为蛮族国家。在这些蛮族国家中以法兰克王国为最强大,其存续时间也最为长久。公元五至六世纪它所颁布的《撒利克法典》是在公元五至九世纪所创立的“蛮族法典”中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它的内容不仅集中体现了以往所建立的民法制度的精神,而且扩展了原有民法制度的内容,并以更高的层次确立了民法制度的原则。如这部法典不仅从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出发,进一步明确了保障私有财产的基本宗旨,而且进一步明确了对债权的保障,并在法典中强调了债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同时,这部法典还明确了只有具有法定性质的契约才能作为进行债权与债务清算依据的精神,并且也只有持有这种合法性的证据,才是合法的财产继承人。应当指出,在整个“蛮族法典”中,凡涉及到经济方面的问题都从一个新的立法高度把财产法、债权法与财产继承法,以及契约法的内容统一起来,从而最终形成了与罗马法并立的日耳曼法系。 在中世纪,体现对奴隶制时代民法制度继承与发展的法律文献是英国1215年颁布的《大宪章》。《大宪章》首次把司法权与行政权分立开来,限制国王的权利,而相应保障其他方面的权利,由此体现了“罗马法”中最主要的精神。罗马人之所以重视法度,其“主要兴趣是发展和规定那些作为私有财产的抽象关系的关系。”[2]而事实上“又确实是罗马人最先制定了私有财产的权利、抽象权利、私人权利、抽象人格的权利。”[3]《大宪章》不仅首次将这一内容反映在具有宪法意义的文献之中,并依据它的内容确定了类似于后来议会的组织形式,因此,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法制史研究者认为《大宪章》是后来资产阶级国家立法监督模式建立的原型。 在十五世纪末期,“土地转让的现象相当普遍,以债、契约和账目为理由的诉讼都得到承认。”[4]由此,“业主权利”反复出现在官司诉讼之中,并很快便成为具有社会性意义的语言。在都铎王统治时期(1485~1603年),罗马法复兴运动影响到英国,在新的立法思潮冲击之下,英国在财产法制建立方面又有明显进展。1536年颁布了《用益权法》,随即又颁布了《遗嘱法》。1628年英王查尔斯一世一度接受了议会所提出的《权利请愿书》,“权利”的问题再一次被提到作为根本法内容的高度,这一史实也与上述法律文献一样直接影响到后来英国资产阶级的立法。英国资产阶级“并把它作为‘宪法’的渊源之一,直至今日。”[5]同时,这类立法很快便影响到中世纪末期的城市,在城市立法中产生了具有深远影响的“城市宪章”,这种宪章明确地把它的立法目标完全放在对业主权益的保障方面,并在有关财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立法方面形成了更具有影响的创新之点。 中世纪欧洲大陆的城市也从获得自治权利之日起,便逐步根据资本主义性质经济的特点及其发展要求制定了城市法,并且,这种城市法的内容及其范围又在不断扩大之中得到充实,“不仅包含规定城市特权的宪章,还包括城市中一般遵行的私法法规,并且记载得十分完全,可谓初具‘私法法典’的规模”。[6]在意大利、西班牙、德国与法国它们的城市也都显示出这种进步。同时,迎合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货币经济萌芽的演化,商法及海商法也相应在这些国家建立起来,其内容具体而较为系统地反映了对生产经营者经济权益的维护,故它们“标志着近代商法的开端。”[7] 中世纪时代的注释法学家在解释罗马法时,围绕所有权问题提出了“物权”的概念,从理论上把物权与债权划分开来。同时,又进一步从财产权的研究出发形成了一系列的概念,这些概念构成了产权理论的基础。历史地考察,无论是后来归属于大陆法系的法国与德国、意大利,还是后来属于普通法系中的英国对此都有着突出的贡献。正如英国学者安德尔·里佛所讲:“凡私有制基础上的所有权的概念,都是私有权的概念。”[8]中世纪关于产权的立法原理既是在奴隶制时代立法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而又极其深刻地影响到后来资产阶级的立法。如前所述,事实上随着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关系在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城市的形成与演进,有关维护早期资本权益的立法,既在实务方面,也在基本理论方面直接为资产阶级国家立法或者说两大法系代表国家的会计法律制度及其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二、大陆法系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从前文已可见,大陆法系的主要历史渊源是罗马法和日耳曼法,此外,从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方面考察,还包括城市法与商法。在大陆法系建立中罗马法是作为成文理性在发挥作用的,这便决定了它以成文法作为其立法的主要形式。 (一)法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正如史学家所作出的评价:“作为大陆法系典型代表的法国法,以其深厚的思想基础、完备的法典化体系结构、明确严密的原则内容、民商分立的私法制度,以及公法与私法的传统分类等法治模式著称于世,对大陆法系的形成和发展起了决定性的影响。”[9]从法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方面考察,在总体上,它的建立起始于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形成并确立于19世纪上半期,在19世纪下半期开始通过改革为建立现代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奠定基础,最终于二十世纪下半期建立起以产权制度为优秀的较为完善的并独具特点的现代会计的法律制度体系。 “在每个历史时代中所有权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发展着。”[10]在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针对财产所有权的立法行为无论对于建立与发展资本市场,还是对于建立与发展整个市场经济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这方面的立法建制既是在历史的基础上进行的,而又都是根据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要求在创新之中推进其发展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如果对于财产所有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维护与保障缺乏科学、系统且力度更强的法律制度,那么,资本市场乃至整个市场经济便无法建立起来。因而,在近代社会,资产阶级国家在产权法制方面的创新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它在发展这类法制方面的历史成就也是十分显著的。 1.法国的《人权宣言》及其在立宪发展中对财产所有权所显示出来的根本性保障。 “所有权的立宪保证把经济财富与政治权力分开来。”[11]立宪中最突出的一个举动是把对财产所有权利的保障以专门法案的方式确立下来,即在宪法中确立“权利法案”的重要地位。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的《人权宣言》是中世纪时代的“宪章”所不可相比的,它既强调了人权的神圣不可侵犯性,而又同时强调了“财产权是不可侵犯的神圣的权利。”[12]并严正指出:“任何社会,如果在其中不能使权利获得保障或者不能确立权利分立,即无宪法可言”[13]可见,“权利法案”在宪法中的地位之重要。1791年的法国宪法既强调了对私有财产的保障,而又同时强调了必须处理好国家权益与私人权益之间的关系。此后,法国宪法虽然历经多次修订,直至2000年9月所进行的最新修订,但是对这一精神不仅始终体现完整,而且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它都一直表现出使其不断得到加强的发展趋势。 2.法国的《民法典》与《商法典》在立法内容确定中系统体现了宪法中的“权利法案”精神。 1804年在拿破仑的支持下颁布了法国《民法典》,它在资产阶级立法中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也“正是因为有了《民法典》,才树立了法国法作为大陆法系重要代表的地位。”[14]《民法典》的立法依据是《人权宣言》及1791年的宪法,它既从理论上也从实际的方面对财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作出了具体而切实的规定。具体讲:(1)明确了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并对财产进行了分类;(2)明确了私有财产与国家财产的界限;(3)对财产所有权的变更、取得与处理方式作出详细规定;(4)确定了债权种类与债同契约的关系,以及明确了对债权的保障;(5)明确了家庭、婚姻与财产继承权等等。可见,《民法典》与《人权宣言》中的精神及宪法中的规定完全保持一致,并充分体现了切实对宪法中关于维护财产权利精神的贯彻执行。在立法内容上,《民法典》充分显示了它的开创性,同时在产权理论与实务处理方面也体现了它的创新与发展,故法国《民法典》的产生其意义极为深远。正如拿破仑所讲:“我的光荣不在于打胜了四十几个战役,滑铁卢会摧毁那么多的胜利……。但不会被任何东西摧毁的会永远存在的,是我的民法典。”[15]也正如美国学者艾伦·沃森所指出的:“在整个大陆法系的历史中,民法典诞生的深远意义是无与伦比的。(法国)民法典的问世,开创了一个新纪元,整个大陆法系都因而产生了深刻的变化。的确,在典型的近代形式的民法典面前,先前的法律荡然无存,就连辅助性的作用也谈不上了。”[16]尤其是在这部《民法典》中所确立起来的以财产、契约与侵权行为作为三大支柱的民事法律规定,以及这三大支柱中所体现出来的立法内容对产权、债权与继承权的充分维护,对于促进法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尽管近二百年来由于对它的不断修订使它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民法典了,然而,它最初所确立下来的维护财产权的法律制度其宗旨却不仅永远未变,而且在其发展中已成为促进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一部现代民法典。 1808年颁行的《法国商法典》又开创了民法与商法分立的崭新格局,《商法典》的颁布又解决了在保障所有者权益方面与《民法典》相对应的一个重大问题,即如何从公司设立、管理、清理,以及从会计、审计等方面具体解决维护财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问题。商人会计或商业会计是《商法典》中的重要篇章,它具体涉及到会计制度中的各个主要方面,从而在这个重要法律文件中确立了会计制度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典式会计制度”的特色,在世界上独树一帜。 通过后来的多次修订,《商法典》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并适应了近代、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要求。尤其是到现代社会,法国已形成了以《商法典》为主体的商事法律系统,其中主要包括《商事公司法》、《公司重整与公司清算法》和《工业产权法》等。以下着重简介《商事公司法》。 《商事公司法》于1966颁布,它适应了对法国现代各类公司管理的要求,其后它又通过多次修订进一步使会计、审计方面的规范具体化及系统化,并进一步使《商法典》中有关会计、审计方面的法规具有切实性与可操作性,其中会计规范内容的具体程度已涉及到财务报表的格式及其报表合并、计价方法变更之合法程序、固定资产折旧与各种准备金的提取、各种损失的弥补,以及处理会计、审计事项的法定性原则等等。同时,这一商事立法还充分考虑到与欧共体成员国乃至其他国家的会计协调问题,其规范不仅把会计方面的规定理论化、具体化,而且将其内容进一步达到系统化,从而更进一步突出了“法典式会计制度”的特色,并使这种特色的保持及发展与会计区域化、国际化的要求统一起来。此外,应当说明,法国近代至现代所制定的《破产法》也始终与以上法律相呼应、相配合,并在对公司的审计方面把会计、审计乃至公司财务管理问题统一起来。另外,配合《法国注册会计师法》与《法国注册审计师法》的颁行,在法国也形成了具有大陆法系特色的法典式审计法律制度体系。 总之,法国首创成文法典中的民法与商法分立模式,在保障财产所有者权益方面,民法与商法协同发挥对市场经济的管制作用,分别贯彻执行了宪法中“权利法案”的精神。尤其是法国的《商法典》与《商事公司法》又系统地集中了会计规范方面的内容,形成了大陆法系所固有的“法典式会计制度”的特色,在具体保障与维护财产所有者权益方面起到坚固屏障的作用,这是法国会计法律制度建设的主要贡献之一。 3.法国的税法与税制建设对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与发展的重要影响。 1959年和1968年法国通过两次税制改革,在所得税方面完成了由分类税制向综合税制的转变,从而适应了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同时,法国还坚持按“财务关系年”进行核算,并采用了账目公开制度。按照法国现行税法的规定,为纳税而申报的收益必须与“财务关系年”中的账面会计记录和反映在会计报表上的收益相一致。各个公司所发生的费用也只有在账面上有正确反映时,方准许按规定相应在收入中扣除。这样,法国的现代会计制度改革便必须正确而充分地体现会计收益与纳税收益相一致的原则,并必须相应解决财务报表编制、调整、合并与信息披露方面的问题。这既是法国税法与税制改革一直影响到法国现代会计制度改革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法国之所以能够科学地处理国家所有者权益与所有者权益的重要原因。 4.法国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所颁行的“统一会计方案”在它的整个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1945年法国经济与财政部组建成立了会计标准化委员会,1957年更名为“国家会计审议委员会”。这个组织由法律、经济和会计职业团体方面的代表组成,为官方正式机构。该委员会的任务不仅在于主持与修订“统一会计方案”(PlanComptableGeneral,又译为会计总计划或总会计方案),而且还在于根据“统一会计方案”制定“行业会计方案”。1947年9月经批准正式颁布了“统一会计方案”,当时仅适用于公营企业。1957年对其进行了修订与调整,使其既适用公营企业,而又适用于私营企业,由此提高了它在执行中的权威性。这种“统一会计方案”的创建不仅有效地配合了《商法典》与《商事公司法》中会计制度的执行,并使其成为法国“法典式会计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通过对它的修订又不断地适应了与欧共体成员国进行会计协调的要求。如1979至1982年所进行的修订,主要是为了解决贯彻欧共体的指令,尤其是其中第4号指令,通过这次修订在“统一会计方案”中体现了以“真实与公允”作为编制财务报表的基本标准。1985年在修订中所作出的规定,则是为了贯彻欧共体第7号指令中有关合并会计报表的要求。 最后,值得关注的是法国从1996年起又进一步着手对会计制度的改革,并于1998年在对“国家会计审议委员会”改组的基础上,形成了新的组织机构“会计管理委员会”。这个新机构的工作进程明显加快,于1998年便完成了对原“统一会计方案”的全面修订工作,最终交由经济与财政部批准,从2000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新的“统一会计方案”,从而把法国对公司会计制度改革推向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二)德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从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解体,到1817年德意志帝国的建立,是德国逐步走向统一的时期。其中统一的帝国议会产生,为德国近代统一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创造了先决条件,使德国成为大陆法系中的主要代表之一。二战结束后,根据协议按美、英、法占领的西区建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简称西德),西德继承与发展了大陆法系的会计法律制度,在总体上依旧显示出大陆法系的特色,故本文论及现代德国会计法律制度建设部分其研究内容仅限于西德。 1.德国宪法中所体现的“权利法案”的精神。 在德国由分散逐步走向统一的六十多年间,先后颁布了三个基本宪法,即1849年的法兰克福宪法、1850年的普鲁士宪法及1867年的北德意志联邦宪法,它们为统一之后所制定的帝国宪法奠定了基础。从体现“权利法案”精神方面讲,它作为近代宪法的主体源流自然也在德国上述宪法内容中处于突出地位。如法兰克福宪法在其主要章节必特别强调“财产权不可侵犯”[17],并同时强调保障财产的合法继承权。 1919年所颁布的《德意志共和国宪法》(史称魏玛宪法)克服了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的历史局限性,既进一步突出了维护公民经济权益及财产所有权受到宪法保护的内容,而又同时强调宪法保障国家权益及其公共的利益。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宪法还强调了对劳工权益的保障,从而确立了近代宪法的全面权益观念。加之宪法中强调契约自由的原则,债权依据合法的契约加以保障,以及保护财产的继承权,从而体现了对产权、债权、财产继承权保障的一致性。正因如此,法制史研究者认为:“魏玛宪法的诞生标志着现代宪法史的开端。”[18]从1949年5月开始西德执行的是《波恩基本法》,并且从1949年至1990年通过对此法所进行的三十多次修订,不断适应了政治与经济环境变化的要求。 2.德国的《民法典》与《商法典》在立法内容确定中亦系统体现了宪法中“权利法案”的精神。 法国的《民法典》对德国制定《民法典》产生了直接影响,它的制定曾经仔细参考了法国《民法典》的内容,故其立法的目标及其基本格局具有一致性,都是体现大陆法系特征的具有重要影响的法律文献。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立法环境的变化,因而,德国《民法典》在制定中较之法国《民法典》又显示出它的发展方面。从产权方面讲它依然集中体现了对宪法的“权利法案”的切实贯彻执行,依据财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相互关联的客观实在,在德国《民法典》中充分体现了以下规定: (1)首次在法典中明确了法人(JuristischePerson)的概念及其法人制度,同时相关联地涉及到对物的财产形态的概念作出规定,最终明确法律所确认的物权,这种物权的确认不仅包括动产、不动产,还相应包括了对不动产附加物的确认与计量问题。 (2)在上述基础上对财产占有权作出进一步的规定,明确法律所确认的物权是以人为主体所行使的物权,当事人对物权的合法占有便受到法律的保障。同时,《民法典》还明确了占有权与支配权的一致性,并指出它具有不可侵犯性。 (3)德国《民法典》分别从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角度对债权作出规定。一方面“债权人根据债务关系,有向债务人请求给付的权利。”另一方面“债务人须依诚实与信用,并依照交易惯例,履行给付。”[19]从本质上讲德国《民法典》系从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出发来确定法律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 (4)在债权与债务关系处理方面,《民法典》相应明确了契约法的内容,凡依法设定债务关系或变更这种关系,其唯一法定性依据为契约,债权人是依据契约的成立而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法律保障这种契约的履行。 (5)德国《民法典》第五编为继承法,对财产继承人的法律地位、继承顺序、继承人对遗产债务的责任,以及遗嘱的法定性内容都有系统规定,强调法律对财产继承权的保障。 上述可见,德国《民法典》忠实地依据宪法精神,在立法中充分体现了对财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依法保障的一致性,它较之法国《民法典》又站在一个更新的高度发展了民事立法,其影响也具有世界性意义。如二十世纪上半期瑞士、奥地利、土耳其、苏俄、中国,以及泰国所颁布的民法典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它的影响。截止1998年德国《民法典》先后共计修订14次,修订之后的德国《民法典》依然围绕宪法中的“权利法案”精神,使其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方面一直向前推进。 法国的《商法典》也对德国《商法典》的制定产生了重要影响,而德国在制定中又处理好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从而又把大陆法系的《商法典》推进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德国于1861年颁布了《普通德意志商法》,俗称旧商法典,而把1897年所颁布的《德国商法典》称之为新商法典,本文所研究的是1897年颁布,而从1900年1月执行的新商法典。 德国《商法典》作为德国《民法典》一般性原则所制定的特殊法律,更为具体的从公司的方面及更多、更为详尽地从会计规范方面明确了体现对财产所有者的经济权益维护与保障的条款,从而最终也在德国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民商法典为支柱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德国《商法典》以商人主义观念为基础,采取‘商人法主义’,即依据商主体资格确定商事关系范围。”[20]1900年执行的德国《商法典》共四编,计905条,有关会计事项的规定主要列示在第一编之中。1985年为与欧共体的公司法相协调,对会计部分(及相关审计部分)又进行了一次重大调整,调整中确定第三编为“商业账簿”,前所未有地对公司会计作出了详细、具体而又十分系统的规定,其篇幅在整个商法典中达到了三分之一,充分确定了会计法规在《商法典》中的重要地位。其具体内容可简要概括如下:(1)明确了簿记的原则与记载责任,以及在账务处理方面的原则性要求;(2)关于正确编制公司财产目录的规定;(3)关于会计期间与统一货币量度的规定;(4)关于按会计期间进行决算中的会计报表编制的系统规定;(5)关于资产计价与费用摊销的规定;(6)关于会计确认、计量与记录,以及会计信息质量的规定;(7)关于会计文件保存方面的规定等等。其会计方面规定的详尽程度,既包括了现代会计制度中最主要的方面,也包括了欧共体有关会计指令方面的内容,故尔它亦充分显示了大陆法系“法典式会计制度”的特色。 必须指出,为具体配合德国《商法典》的执行,1965年又在以往所颁布的公司法的基础上颁布了新的《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为与欧共体所的第2号指令相适应,1978年又对该公司法进行了修订,使其既与商法而又与共同体的指令保持一致。此外,经历了1877年制定与1879年施行,而后又经历了1898年修订与1900年施行的《德意志联邦破产法》,也在其最初阶段便起到了与《民法典》、《商法典》及其公司法密切相配合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的作用,其中关于审方面的规范也达到了具体切实及较为系统的地步。在进入现代社会之后,德国的破产法又通过1977年的修订既解决了与《民法典》、《商法典》及公司法修订的一致性问题,而又同时解决了与欧共体的会计、审计相协调的问题。以上可见,在大陆法系中德国在“法典式会计制度”与“法典式审计制度”确定方面与法国立法建制格局保持一致。 3.德国的税法税制对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与发展的重要影响。[2] 英国学者C·W·诺比斯与R·H·帕克在《比较国际会计》一书中讲:“西德的基本会计原则指的是‘有秩序的簿记原则’。这些要求有三个主要来源:公司法、商法,以及税法及其细则。西德的商法(第38条及以下各条)、股份公开公司法(第149条,(1),1条),所得税法(第5条)和所得税细则(第29条)规定,在西德从事经营活动的所有法律主体(包括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都必须遵循这些原则。”[21]单独从税法方面考察可见:(1)正确的会计原则又基本上取决于德国的税务法规[22],而这种会计原则又基本上是由德国的税务法庭确定的,因而它更多地考虑到税务的方式[23],它的会计处理更多地受到税收法制的支配,这“使得德国会计比较重视稳健性原则,而轻视权责发生制的概念。”[24](2)德国与法国的情形一样,它的税法也规定了在一个会计期间所应当采用的收入和费用的计算与分配方法,使之最终达到公司的会计收益必须与纳税收益完全保持一致,倘若发生不相一致的情况,税收机关可以拒绝采用公司的会计记录作为计税的基础;(3)基于以上两点,在德国的会计惯例中其基本原则是由会计主体原则、会计分期原则和成本原则构成的,税法在处理国家所有者权益与公司所有者权益方面具有直接影响,这也显示了德国税法制定的科学性。 最后,必须强调说明,德国虽然是最早提出统一会计制度的国家,事实上它早在1911年便制定过统一的会计科目表[25],并且这一举动还影响到后来法国“统一会计方案”的制定。然而,从以上可见,德国的统一会计制度除主要包括在商法、公司法中之外,至今尚未单独制定过发挥统一会计制度作用的会计规范,这一点既不同于英美法系国家,也不同于法国。此外,德国的会计原则也散见于税法、公司法之中,至今也没有将其集中起来的文献。有鉴于此,德国的会计专家委员会曾经建议应把制定一套明确会计原则的任务交给一个像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那样的独立机构[26],但是,它的民事与商事立法却未曾采纳这一建议。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受“法典式会计制度”思想支配而决定的,这一点作为德国在漫长历史上所形成的基本特色看起来是不可动摇的。 (三)大陆法系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特点 从总体上讲,相对而言在大陆法系中,法国法注重简明扼要,其务实性颇强,而德国法则注重于各类法规之间的关联性,以求在法制体系构建中形成一种十分明确的逻辑关系。尤其是德国法尤为注重于概念与法学原理的精神,这一点又影响到法国,从而既促进了大陆法系中法理之发展,而又相应地促进了大陆法系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朝着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尤其是促进了会计法制原理的发展,最终影响到大陆法系会计理论的建设。从大陆法系法律制度体系建立、发展与执行的具体特点讲,其主要体现在: 1.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主体结构是由根本法宪法与民法、商法形成的,民法与商法分别侧重于不同的方面贯彻宪法中“权利法案”的精神,并具体体现维护与保障财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之重要内容。在民商法分立的立法模式中,民事立法将财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内容理论化、原则化及其系统化,而商事立法则以民法典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为依据,全面规范了公司的经营与管理行为,尤其是公司的财务会计行为,从而围绕对产权的维护与保障最终既从整个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方面,也从公司的方面形成了会计法律制度的系统控制。 2.大陆法系基于罗马法和日耳曼法这一极其深刻的历史渊源,其深远的影响不仅在于由于罗马法的成文理性的作用而使它确定了以成文法为立法的主要形式,而且更为重要的一点则在于罗马法在对经济中的优秀问题财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保障目标的确定方面及其规范制约方面,既重视而最基本的法理与对这些法理的科学解释,而又尤为注重法律所依据的证据与这些证据所具有的证据力。从总体方面讲,这种精神与对经济中优秀问题的立法宗旨直接影响到大陆法系中的契约法的发展,而从具体的方面讲则影响到它在立法中对会计、审计与财务方面证据的高度重视,它通过把会计制度与审计制度的内容在商法、公司法、破产法中系统确定下来的这一关键性作法,创造了“法典式会计制度”与“法典式审计制度”的崭新格局,从而在世界上独树一帜。 3.与以上第二方面直接相关的是大陆法系独特的会计思想。法国与德国首先把会计凭证、会计账面记录与财务报表看作是法律的证据,强调它们作为法律证据的相关性、正确性与可靠性,其中尤其是注重财务报表所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宪法与《民法典》、《商法典》的规定,是否符合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即使它们为解决与欧共体4号指令相一致的要求而接受的英美法系中关于财务报表必须提供“真实和公允”信息的原则也依然首先是从法律方面考虑的。对于法国与德国来讲,强调会计信息对决策的相关性与有用性则将其看作是第二位的。 4.税法与税制对于大陆法系的会计具有十分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涉及到会计的基本原则,而又具体地涉及到会计确认、计量与记录的基本方法,而把这两个方面集中到一点来讲,税法与税制所规定的目标在于必须坚持会计收益与纳税收益的一致性,这一点对于国家所有权的保障是确定无疑的,并且这一点对于法国注重发展公有经济与对于德国在二战后所提出的建立“社会市场经济”也是十分必要的。然而,在科学地处理国家、市场与公司的三角替代关系方面,在正确处理国家或公共所有者权益与公司所有者权益之间所存的博弈关系方面,法国与德国的税制与税法又完全与《民法典》、《商法典》,以及公司法在规范上保持协调一致,并注意解决与防止在这方面所可能发生的冲突。具体讲它们在会计政策的确定方面既注意到市场对会计信息的灵敏性、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也注意到充分保障国家权益,使国家权益不受侵犯。回到以上所归纳的第二点作进一步的研究,正因为大陆法系的“法典式会计制度”与“法典式审计制度”能够妥当地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因而无论政府会计、政府审计与公司会计、公司审计都能够在处理这一问题方面树立起它们的权威性。“一个社会的规模越大,就越看好私人所有权,而依靠中央集权和国家控制来管理这个社会也就更加困难。”[27]大陆法系通过解决法律在产权制度建立方面的统一性、一致性及其协调性问题,最终达到解决国家的这一困难的目的,这应当是大陆法系的成功经验之一。 5.大陆法系国家把解决法律在维护产权制度建立的统一性与一致性问题,系放在统一会计制度这个基点之上,它的基本经验还告诉我们,统一的市场经济、统一对市场经济的管理,必须建立在统一的会计法律制度基础之上。进一步讲,一是最基本的、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建立必须以宪法中“权利法案”的精神作为根本出发点,二是它的基本内容必须与民法、商法、公司法保持一致,最后是它的具体内容必须服务于以上法令的贯彻执行。从大陆法系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形成与发展方面考察,一方面在商法与公司法制定中已充分考虑到统一会计制度的建设问题,并将其上升到作为这些法律中的最重要内容与最基本内容的高度,以此树立起它的权威性,而另一方面类似法国“统一会计方案”的建立又反过来充分考虑到它与宪法、民商法、公司法、破产法中的规定的一致性,并通过设计基础性的统一会计制度,最终实现整个会计法律制度的统一性与一致性。这也是大陆法系的一个重要特点。 6.无论从经济全球化角度与以法国、德国为首的大陆法系国家加入区域化经济集团欧共体的角度考察,还是从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要求出发,法国与德国都已考虑到与欧共体各成员国及与英美法系国家,以及与其他国家的会计的国际协调问题。从前文所述已可见,一方面是通过修订商法与公司法来解决与欧共体所颁法令的协调一致问题,另一方面又通过具体会计制度的改革来达到这一目的。同时,从进一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变化要求出发,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关于修订已颁发的会计准则与尝试建立国际通行会计准则的改革目标已通过欧共体、世界贸易组织(WTO)、七国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以及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显示出大陆法系国家对这一改革举动的支持。由此,在世界上两大法系之间,以及在所有进行市场经济建设的国家之间,已在现代会计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出现相互融通与相互借鉴的发展趋势,两大法系国家在这方面都已有一定表现。事实上围绕会计国际化或全球化所进行的法制改革都是在历史成就的基础上进行的,也是在以往的基础上达到逐步完善的地步的。大陆法系国家在如何保持“法典式会计制度”与“法典式审计制度”特色的基础上进一步去实现会计的国际协调,并进一步朝着会计国际化或全球化方向迈进,这既是世界所关注的,也是这些国家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为之进行奋斗的宏伟目标。 当然,在大陆法系之中又可分为以法国为代表的拉丁支系和以德国为代表的日耳曼支系,这虽然会使得它们在民商法典制定体系和风格上出现一定区别,在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与发展方面也会存在不同之处,然而,这个法系所具有的共同点却是占据支配地位的,它们在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方面所显示出来的特点也是一致的。这是在研究中应当注意到的事实。 、英美法系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英美法系或普通法系起始于英国,其历史渊源为英格兰普通法、衡平法及制定法。普通法是在十二世纪前后由普通法院创制并发展起来的,它在英格兰乃至整个英国普遍得到使用。衡平法则是在14世纪左右在大法官的审判实践上发展起来的一整套法律规则,它弥补了普通法的缺陷。制定法即成文法,如前文所述及《大宪章》便是这类法律制定的开端。从总体上讲英国则以判例为主要表现形式,其法令的主体部分为判例法,它系以“遵循先例”为基本原则。美国在独立战争之后一度出现抵制英国法律的情况,但后来由于经济、文化,以及民族习俗方面的原因,最终还是接受了英国创制的普通法、衡平法与制定法,并采用了适合美国情况的那一部分,形成了英美相一致、相关联的立法格局,在世界上成为普通法系国家的代表。至现代社会,由于法制创新,美国在这一法系中事实上已经取得了主导地位。 (一)英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国会立法权得到强化,内阁作为最高行政机关的地位被确定下来,普通法与衡平法通过正式进入立法程序而在内容上得到充实,并充分体现了资产阶级的利益。正是在这个基础上,英国的整个资产阶级的法律制度体系乃至会计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起来。 1.英国在立宪中对“权利法案”精神的确立。 英国于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是一个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所颁布的具有宪法意义的法案,它的总精神在于限制王权,确立国会至上的权力。国会通过它所拥有的立法权、司法权与财政监督权,来保护资产阶级国家的财产所有权与资产阶级的财产所有权。在近代历史上,英国首先通过这个法案明确了维护与保障业主财产权益的精神,并成为宪法之中“权利法案”名称确定的历史来源,其影响颇为深远。同时,1701年所颁布的《王位继承法》成为英国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另外一个宪法依据,它使国会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性在文件中也有更进一步的体现。1911年和1949年所通过的《议会法》亦属于宪法性法案,一方面它系统规定了国家的经济权益,确立了政府会计与政府审计的地位与作用,另一方面又明确了国会对保障公民财产具有重要的义务与责任。 上述可见,尽管英国宪法是一种不成文的宪法,它所表现出来的立宪原则既具有多样性而又具有分散性,由此显示出判例法的基本特征。然而,它在立宪方面却又具有创建性地将“权利法案”置于特别突出的地位,并以它的精神决定着财产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公司法、破产法的制定,以及最终决定着英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同时,英国所确立的“权利法案”无论在立法精神上,还是在它所包含的内容方面都具有世界性的影响。在进入现代社会后,英国虽然放弃了以往所确立的国会主权原则,政府立法权相应得到扩大,但是在“权利法案”中关于对所有者财产的根本性维护与保障却依然反映出加强的趋势,其精神是坚定不移的。 2.英国依据宪法原则所制定的的财产法、契约法与侵权行为法,构建了它的私法体系的主体框架。 财产法确定了私有财产占有的绝对性和不可侵犯性,以此排除英国最初发展商品货币经济的障碍,为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创造了条件。进入二十世纪后,英国把财产权的改革目标确定在消除它的封建性方面,对动产与不动产进行了重新分类,由此卓有成效地适应了工业革命乃至信息革命发展的需要,它的划分标准为现代会计法律制度的建设提供了依据,并把对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维护与保障具体体现在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财务报表的编报乃至披露方面。 契约法是英国采用判例法的基础,成为保障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依据,是构筑早期商品货币经济及后来的市场经济法制体系的基石。十九世纪末期,由于英国由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代进入到垄断资本时代,因此,以往程序化的契约体系逐步被理论化的契约体系所取代,由此标准化契约或格式化契约的立定也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契约的格式、内容受到严格的规范,履行契约责任集中体现了对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维护与保障,这样,不仅对于英国市场经济秩序的日益好转,而且对于规范公司的会计、社会审计,以及资本市场会计都起到了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英国的侵权行为法是从判例法中确立起来的,它对于动产与不动产的侵害都形成了具体的规定,除涉及到产品、商品、材料、燃料、油料之外,还涉及到商标、专利、商誉,以及版权等方面,并且,英国1938年所颁布的《商标法》、1949年所颁布的《专利法》已由制定法取代了判例法。 总之,以上三种立法都从不同的角度体现了“权利法案”的精神,有效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促进了英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并成为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的上层构成部分。 3.英国的《公司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构建的重要部分,它具体体现了权利法案的精神。 成文的“公司法”产生于英国资产阶级掌握政权以后,它是资本主义经济与近代公司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十八世纪初,由于对联合股份公司的设立失去了限制,导致相当一部分公司出现了无法无天的投机活动与欺骗活动,对投资公众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严重,以至公众要求政府制定一个“防骗法”的呼声长达一个世纪之久[28]。在经历了1720年针对“南海公司泡沫事件”所颁布的“泡沫法案”之后,针对公司设立方面所出现的反复,1834年英国议会又通过了《贸易公司法》,随即又于1844年颁布了《股份公司法》,这是英国公司法产生的历史开端。其中,体现早期公司法制定进步的是1844年的《股份公司法》,其历史成就主要体现在:其一,这个公司法首先是依据1841~1844年间股份公司审批委员会的报告,尤其是依据该委员会所确定的关于会计账目处理原理及财务报表编制与进行审计的一般性原则[29],规定了《股份公司法》中有关会计与审计的条款。其二,它明确了合法公司设立的审计程序。其三,规定公司必须设置账簿并正确登记这些账簿;应进行定期的试算平衡;应正确编制资产负债平衡表并提交股东大会。其四,公司的账目与报表必须通过监事进行审查,并明确规定具体进行审查的人员必须是在当时已具有特许会计师证书的会计师,其审计报告应在股东大会上宣读并存档保管。最后,实行公示主义原则,凡公司设立情况当一律向社会公开等等。可见,会计、审计方面的规定一开始便在公司法中占有一定地位。此后,1845年的《公司法》又着重对公司账簿设置与记录,以及会计报表的编制作出了真实性及完整性的规定,要求资产负债表必须“详细且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及债务状况,并必须有主管人员的署名,以明确其责任。同时,还规定必须编制一个用于说明本届红利与上届红利分配情况,以及未来公司利润实现计划的报告等,并须将这类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外,1845年《公司法》相应加强了在报表审计中对真实、完整要求的评价,进一步强调了审计报告在公司内部与外部所应当起到的重要作用。 1855年英国颁布的《有限责任公司法》相对1844年的《股份公司法》而言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它不仅对适合有限公司的会计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而且同时还作出了更为具体切实的规定,其中既涉及到会计报表的标准格式与对资产、负债项目的合理划分及进行收益计算处理应当坚持的原则,而且还涉及到较为科学的计量、记录与编报方法的采用。此外,从对会计、审计的原则性要求、技术性要求及程序性要求中可见,1855年《公司法》已在会计规范建立方面朝着较为系统化的方向发展。此后,1856年、1862年对《公司法》的修订又进一步朝着这个方向发展。1856年根据1844年《股份银行法》建立的英国皇家银行的倒闭,使英国立法界人士认识到在《公司法》中恢复与增加强制性会计、审计条款的必然性与重要性。这是因为这家银行倒闭原因发生在会计、审计方面,其具体原因是公司董事会伪造了平衡表,在无利润的情况下支付了股息,最后又用这种伪装的办法向社会增发了新股[30],会计与审计同时出现了严重失职的重大责任事故。[3] 在1862年至1900年间,英国议会对《公司法》所提出的修订议案一般都集中在合理记账、正确编制平衡表与损益账,以及对账表进行审计的技术性规定方面,然而对于会计、审计规范的强制性依然未能作为一个突出问题来体现。其间1887年格拉斯哥银行的突然倒闭,又一次使立法界人士关注会计、审计方面的强制性条款问题,然而,这个问题却已经来不及在十九世纪解决了。 英国著名的法律和政治制度史学家戴西(A·V·Dicey)从立法背景研究出发,把1825~1868年称之为英国的自由放任的个人主义时期,并将1869至1900年称之为集体主义或政府对经济的加强干预的时期[31],这一划期自然也适合这两个阶段《公司法》的演变情况。至二十世纪英国进入到《公司法》发展的新时期。二十世纪前半期在公司法修订方面所产生的具有历史意义的成果是1948年《公司法》,它的内容体现了对《公司法》一百年来演进情况的一个总结,开辟了英国《公司法》的新时代。1948年《公司法》的主要进步在于:(1)它把对《公司法》的修订建立在明确强调公司“社会责任”的这个基础之上,并在公司内部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层次及其责任环节;(2)规定公司设立必须建立法人组织,在公司章程中必须明确统一的法人团体名称,并在此前提下明确公司财产的法定性质;(3)详细确定公司的会计规范,对会计报表的编制、披露与审计提出严格的要求,并且使这些要求具有强制性;(4)进一步明确对会计中的原则性问题作出规定,指出违背这些原则便被视作违法行为;(5)规定实行两位董事对会计报表等文件进行签署的制度,并明确了签署这些文件应当担负的法定性责任;(6)对集团公司的会计与审计作出了系统规定;(7)对公司的会计期间、决算及利润分配的一贯性原则作出规定;(8)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作出规定,明确股东具有受益权、转让权、表决权,以及在公司停业之后享有对剩余财产的公平分配权利等等。1948年《公司法》具有划时代意义,如果把它所确定的法理、原则、程序和方法结合起来研究,便可清楚明了地看到这个公司法对于会计、审计乃至财务方面的规定已经达到比较全面、系统而深入细致的地步。 1948年英国的《公司法》将以往公司法中的散乱内容综合与系统起来,形成了具有科学系统的成文法。二战后,英国对公司法的修订便是在这个基础进行的,并注意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以求《公司法》在进一步地修订中达到发展与完善。首先,从立法思想上来讲,它放弃了消极的立法观念,使政府在对公司的监管中由“守夜人”的隐蔽地位转变到以“有形之手”对其进行监管的方面,既注重在总体上对投资者权益加以维护与保障,又尤为注重对中、小投资者乃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其次,它已从根本上改变了公司立法中的“个人本位”立场,否定了公司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它的财务目标,而强调“社会本位”、“社会责任”,强调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与社会责任的最大化统一起来;再次,英国现代《公司法》已进一步达到系统化,同时它的组织结构也达到科学化,所确立的逻辑关系达到严密化。其中有关会计、审计及财务方面的规范在英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4.英国的《破产法》在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是与《公司法》相适应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所起到的作用同样是显著的。 从十七世纪下半期到十八世纪,英国几乎是依靠中世纪的破产法来处理破产案件的,在十八世纪仅仅值得一提的是1732年颁布的《防止破产人欺诈法》,但如果从它的内容方面考察应当讲它还不是科学意义上的破产法律文献。此后,几乎在上百年间英国再也没有新的破产法规问世,对破产案件的处理一直处于十分平淡的状态。进入十九世纪后,1811年英国开始对以往的《破产法》进行修订,修订中改变了以往“商人破产主义”的历史局限性,而开始转向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失败情况的关注。同时,修订中对公共会计师在破产审计中的地位与作用重新加以明确。1825年修订颁布的《破产法》首先强调在处理破产案件中必须注意维护财产所有者的权益,规定大法官有权任命符合条件的人去行使破产委员会的权力。其次强调了破产中作为法律依据的会计文件的重要性,并强调必须通过这些合法文件去审查处理破产财产的清算问题。最后在修订中进一步明确了在破产案件处理中审计的基本权力。可见,1825年的《破产法》体现了前所未有的进步。 1849年是英国修订《破产法》的一个转折,它将以往有关破产的所有法律文件都汇集起来并加以修订,并在修订之后将其合并为一册,形成了长达上百页的破产成文法律文件。这个文件充分考虑到与《公司法》内容的一致性,从破产财产清理的角度鲜明而系统地对会计、审计问题作出规范,并尤其强调破产人应对其所提供的会计账目和报表的“真实性发誓”[32]。 1861年及1869年的英国《破产法》又进一步提高了会计、审计方面的透明度,并进一步完善了这方面的内容及提高了公共审计师的法定性地位。1914年英国的《破产法》体现了在破产理论方面的发展,它把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与保护债权人利益及给予债务人以出路三方面统一起来阐明了正确处理公司破产案件的重要性,从原理上让公司明确必须优化资本结构,正确组织会计工作,并加强日常性审计,以防止破产案件的发生。 进入现代社会后,英国又先后于1952年和1959年修订了《破产法》,1976年又通过颁布《无偿付能力法》对以往的破产法进行了修订与补充。此外,英国现代破产法还另外由一系列的单行法和判例法组成,它们与成文破产结合,并与现代《公司法》密切配合,把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内容更切实、更合理地体现在会计、审计乃至财务规范方面,使英国《破产法》在它所构建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与《公司法》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 5.英国的会计准则。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期,受美国的影响,英国成立了“会计研究会”,开始研究会计准则方面的问题。然而,由于当时英国的公司会计所依据的法规系以《公司法》为准,在制定会计准则方面还缺乏政府和社会的支持,故该组织建立不久便自行解散。此后,从1942年起,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ICAEW)开始了研究与制定会计准则的工作,并从这一年开始了“会计原则建议书”。此后,这种建议书的一直持续到1946年。该建议书仅从建议的角度让人采纳,不具有规定性约束力,故它的影响极为有限。 20世纪六十年代中期,由于在英国公司之间一系列兼并与并购事件的连续发生,会计实务处理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对会计理论界的冲击很大,因而这很快便引起了ICAEW的注意。1970年ICAEW发表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会计准则意向书”,明确了改进会计准则制定的基本目标。接着它又作出进一步反映,于当年建立了“会计准则筹划委员会”(ASSC),由其专门负责进行制定会计准则的准备工作。随后又有苏格兰和爱尔兰特许会计师协会等加盟,并于1976年成立了由六大职业会计团体联合成立的“会计职业团体协商委员会”(CCAB),同时将原来的ASSC更名为“会计准则委员会”(ASC)。至此,由ASC负责制定会计准则草案,而由CCAB正式批准,它前后所的25个“标准会计实务公告”(SSAPs)为其后英国会计准则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1990年英国建立了一个部分带有官方色彩的、具有半独立性的新的“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取代了ASC的工作。ASB从九十年代初至2000年底止先后共了19号“财务报告准则”。目前,ASB一方面继续修订原ASC的“标准会计实务公告”,另一方面又根据需要不断新的“财务报告准则”,并加强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合作关系,在会计准则制定中已充分考虑到会计准则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力求向IASC制定的会计准则靠拢。 还很值得论及的是,美国制定会计准则历史上所经历过的“会计概念框架”建立的问题,在英国会计界也引起了同样的震动,并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认真吸取了美国在这方面的教训。事实上英国在解决“会计概念框架”建立问题的过程中也同样产生了反复,并仅仅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才真正进入正常的研究程序,这时从学术界到会计职业界也才真正从研究中与会计准则执行实践中认识到,只有解决了这一问题,才有利于推动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应用。具体讲它一方面促使会计准则的制定者既从会计实务出发也从会计原理出发设定会计准则的内容,另一方面它也有助于会计准则的使用者对会计准则的充分理解、执行判定和信任。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建立正是在实现科学概念与实务规范确定相统一的情况下树立起来的。 这里需要联系起来阐明的是英国审计准则的制定,在这方面它虽然也落在美国的后面,但是英国从1976年建立“审计实务委员会”(APC)起,到1978年开始审计准则研究草案,及从1980年起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爱尔兰三个特许会计师协会联合《审计准则和指南》与一系列单行审计准则,英国的审计准则建设已经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并且,1991年英国又建立了“会计职业团体咨询委员会”(CCAB),从此APC在其领导之下继续开展工作,从1995年至2001年它所的数十份《审计准则说明》考察,英国的审计准则制定工作已进入到初步发展阶段。 (二)美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 在美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建立的过程中,既在不少方面师承英国,并一直受到英国的影响,然而,随着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初世界经济发展中心的转移,美国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很快便出现了后来者居上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在进入二十世纪之后,它在会计法律制度建设方面也很快便走在英国的前面,并且在许多方面英国反过来又受到美国的影响,要向美国学习了。事实上在二十世纪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方面,在英美法系中美国已处于主导地位,它既影响到英美法系国家,也同时影响到整个世界。 1.美国在宪法中所确立的“权利法案”(BillofRights)是维护与保障财产所有者权益的纲领性法案。 在1776年《独立宣言》的基础上,在1776年~1780年之间,美国先后有十一个州制定并通过了本州的宪法,这些州宪法的共同点在于都明确了本州独立的主权与公民权,并且都突出了不可剥夺的人权和财产权。最初各个州的宪法对权利保障的体现,或以“权利条款”的方式出现,或以“权利宣言”的方式出现,或已直接以“权利法案”的方式出现。这些对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的制定产生了直接影响。 1787年9月,《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正式产生,1788年7月正式生效。1789年美国国会所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便是为增补“权利法案”的内容而商讨对宪法的修订问题,同年9月提出了修正案,并最终通过了这个修正案,从1791年起宪法中所增定的“权利法案”正式生效。这是美国近代史上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它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国家的名义宣布人民的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33]它代表了美国制宪时代的发展顶峰[34],当然,这对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与产权会计发展的影响也是根本性的。 《权利法案》中首要内容是强调公民的自由权利,如修正案第四条规定:公民个人有保护其人身、住所、文件和财物不受侵犯之权利。修正案第五条规定:未经正当法律手续,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凡私有财产非有恰当赔偿不得收为公有。从这一内容可以看出,人权与财权“这两种权利恰恰是法律所关心的焦点。”[35]人身权与财产权是相互关联的,它们都是宪法目标所确定的保护对象。也正如美国大法官斯拉里所断言的:“一个自由政府的基本准则似乎应当是,要求把人们的人身自由权和私有财产权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36]而在二者之间财产权利是人身权存在的基础或根本性前提条件,正是从这一点出发,美国学者查尔斯·A·比尔德在《美国宪法的经济解释》一文中也指出:“宪法实质上是一个经济文献。”正因如此,体现这一根本精神与具体贯彻执行“权利法案”中的根本性要求,便成为会计、审计乃至财务法律制度建立的根本依据与目标,是依法从事会计、审计乃至财务管理工作的历史使命,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这一点是不可动摇的,并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从维护与保障所有者权益出发这一点也是不可动摇的。在进入现代社会后,美国所形成的关于宪法的修正案都一直体现着对“权利法案”内容的充实和提高,并真正地做到了使“权利法案”精神永久化了。事实上在“权利法案”中也自然而然包括了维护与保障国家权益的内容。美国宪法第十六修正案为“国会的征税权”[37],它旨在从根本上维护与保障国家税收的实现,以此维护与保障全体公民的权益,故它亦被人们推崇为“划时代的重要修正案”[38],自然它也是美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中另外一个不可动摇的根本性精神。此外,一些重大的判例也对美国宪法中“权利法案”的确定产生了重大影响,它不仅充实了维护与保障产权的内容,也相应充实了有关维护与保障财产所有权的基本原理。 2.美国的财产法、契约法与侵权行为法。 美国与英国的情形完全一样,财产私人占有制是它的社会结构的基础,因而,它亦从财产法、契约法与侵权行为法的建立方面进一步体现对“权利法案”的贯彻执行。 在财产法建立方面美国取法于英国,它基本上沿用了英国财产法中的基本概念,然而美国的进步却在于它的财产法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的财产关系,完全突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美国的财产立法权虽然在各个州,但各州的立法精神却是完全一致的。立法中系统地涉及到财产占有人、财产转让人、财产受益人,以及财产管理人之间关系的处理,并在具体内容方面涉及到不动产与动产的分类及处理,这些同样对会计、审计立法建制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美国的契约法亦源于英国的判例法,但在进入十九世纪以后它便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至现代社会美国契约法的发展又体现在它所颁行的商法典之中,并达到了较为完善的地步。契约原则也是会计、审计所坚定不移地依据的原则,而作为一种具有法律与诚信效力的依据,它从始至终体现在会计活动的全过程之中,对于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演进,契约法的影响力也是从始至终存在的。同时,美国有关侵权行为方面的立法也与英国的精神完全一致。至现代社会,美国对财产侵权行为的处治已经朝着社会化的方向发展了,在此阶段,体现在这一立法中的对财产权利的全面维护,使“财产权像契约权一样,发展到了它的顶点。”[39]从美国财产法、契约法与侵权行为法在立法之中所建立的关系考察,它再一次表明:“财产永远是以政府的权力为基础的,不受国家保护的财产,只是一种学究的空谈。”[40] 3.美国的《公司法》也是构建它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层次,其地位与作用也与英国完全一致。如果说它的财产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起着与大陆法系民法相同作用的话,那么,从客观上讲,它的公司法便应当起到与大陆法系商法典一样的作用,并且在这方面也应当与英国的《公司法》保持一致。然而,由于美国从18世纪到19世纪在《公司法》制定与颁行方面与英国所存在的体制上的差别,造成了在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方面出现了较为曲折的经历,并在二十世纪初期形成了深刻教训之后,才使美国通过改革,走上了一条部分与英国相同,而部分又仿效大陆法系作法的道路。 由于美国各州公司设立与发展情况不一致,因而使得它一开始便把《公司法》制定权下放到各州。在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的最初的十年间,由于公司设立的发展,一些州开始制定《公司法》,到1830年美国各州公司立法便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1899年特拉华州《公司法》的颁行使公司法的内容达到系统化,并较之以前更多地涉及到会计规范方面的内容,这种情形随即影响到其他州的《公司法》的制定或修订。进入20世纪后,美国联邦政府加强了对公司立法控制,尤其是在经历了1929年至1933年的经济大危机之后,公司行为开始受到联邦法律的约束,联邦政府对公司股票发行、会计与审计工作的质量,以及财务报表披露方面的规定推动了美国公司立法的历史进程。同时,在此基础上美国联邦政府开始关注像英国那样统一全国公司法的问题。1928年美国全国律师协会制定了《标准公司法》,这种非国家行为的立法虽然对联邦及各州均不具有约束力,但大半以上的州却采用了这个公司法,并且将其作为修订原公司法的依据。《标准公司法》多次被修订,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美国现代公司法的发展。 正如美国法学界著名学者、美国法律史研究者伯纳德·施瓦茨所指出的:“如果说在上世纪与本世纪之交,财产还意味着权力,那么到本世纪(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以后,财产在法律上却意味着责任。”[41]社会利益日渐处于上升的地位,而相对而言财产在法律价值的等级中日渐降为较低的等级[42],因此,在此情况下美国的《公司法》已面临着极其严重的挑战。在六十年代,美国公司法的一位权威就已断言:“作为理性努力的一个领域的公司法,在美国早已死亡了。”[43]伯纳德·施瓦茨对此也尖锐地指出:“公司法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因为它对于在大多数公司内部行使着的那些实际权力毫无约束。”[44]依我之见,这大体上既是1952年美国《统一商法典》出台的一个主要原因,也是促成美国当时及其后来不断加强会计准则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因。 4.美国的《统一商法典》。 1953年美国所颁布的《统一商法典》,取代了美国原来所颁布的单行的统一法,是以往商业中的习惯法和成文法的总汇。从制定与的意义上讲,它既是20世纪英美法系中最伟大的一部成文法,也是当今在世界上极有影响的一部法典[45]。而从立法原因上考察,《美国统一商法典》的制定既可从近代英国有关商事立法中找到它的历史渊源,而又可以发现它又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大陆法系的影响,可以讲它是现代两大法系出现相互融合现象的一个历史例证。 这部法典通过1957年、1958年、1962年、1972年与1978年等多次修订,逐步达到了适应于统一各州商事法律的目的。《美国统一商法典》正文由十一篇组成,第一篇主要涉及到普遍适用的原则,即保障产权、债权的原则、契约自由的原则、诚信原则,以及反欺诈原则等,而其余九篇则基本上是围绕着货物买卖展开的。从与会计规范的关系方面讲,它的内容主要涉及到会计契约、交易中的计算与结算,以及入账价格确定等问题,而大部分只是原则性地与会计、审计问题发生关联。从有关会计方面的一些原则规定方面讲,它对当时及后来会计准则中对一些原则的界定及商事交易中的会计事项处理都产生了一定影响,它集中体现了美国《统一商法典》对美国现代会计制度建立所产生的影响。 5.美国的《破产法》。 美国制定与颁行的《破产法》也直接受到英国的影响,与它的《公司法》制定所不同的是,它一开始便在宪法中明确了国会具有制定全国统一《破产法》的权力。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美国的《破产法》较之它的《公司法》在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方面更好地发挥了统一性作用。同时,美国的《破产法》,尤其是1898年的《破产法》在破产确认、清算、在破产中的会计事项处理,以及在破产审计方面更多地且更为系统地涉及到会计、审计规范方面的问题,故它较之美国的《公司法》在促进会计法律制度建设的统一性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在进入现代社会后,针对美国1898年的《破产法》,197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破产改革法案》,开始着手对《破产法》进行改革与修订工作。此后,又经过1984年和1986年的两次修订,又分别于1988年和1990年通过了有关专利和知识产权破产案件的修正案与有关个人债务人的债务解脱修正案,从而形成了现代美国的《破产法》专门体系,其中对破产中的会计与审计的规范进一步趋于系统,它对于同一时期的会计准则建设与审计准则的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 6.20世纪具有世界性影响的会计法律制度创新之举——美国的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 从前文可见,美国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形成有其特殊性,它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会计与审计环境方面的阻碍。其一,它的《公司法》的制定一开始便处于分散状态,不仅通过它无法达到统一全国会计规范的目的,而且它其中所确定的会计规范的内容较之英国《公司法》既缺乏规制的切实性,而又缺乏规制的系统性,即使1928年出台的非国家立法的《标准公司法》也依然如此。何况它也不能很好地起到统一美国公司法的作用。其二,美国于1952年所颁行的《统一商法典》仅在规制货物买卖行为方面连带涉及到会计方面的一些原则性问题,它与法国、德国的《商法典》在系统、具体规范公司会计行为方面所显示出来的意义与作用相差甚远,并且根本就无法与“法典式会计制度”模式联系起来。其三,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前,美国的会计尚处于自由放任时期,对会计、审计实务的处理多以经验判断为主,缺乏统一及一致的会计、审计规范。尽管在二十世纪初它已经认识到统一会计规范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如1917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关于《统一会计》文献的,1921年为统一规范政府会计与审计行为所的《预算与会计法案》,然而一方面由于习惯势力的抵制,另一方面又由于未能很快把重点放在统一公司会计规范方面,公司对会计实务的处理方法一直存在多样性,公共会计师对审计实务的处理也一直处于松散与不一致的状态,这些问题依然造成了会计与审计工作的失控。最后,从组织机构方面讲,由于在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初美国的职业会计组织还处于分散不统一的状态,资本市场管理机关也还缺乏权威性与科学地管理资本市场的法制及手段。上述几个方面的原因便是促成美国在三十年生会计法律制度创新的基本因素,是在客观上与主观上为会计准则的发明创造所形成的几个具有促动性作用的基本条件。 1929~1933年美国经济大危机既充分暴露了美国在资本市场管理方面所存在的严重问题,同时也充分暴露了在会计与审计方面的严重问题,这是促成会计准则研究与制定举动发生的直接导因。同时,二十世纪初在美国工商业中所掀起的标准化运动也是促成会计准则研制发生的另一直接原因。正如美国学者夏元·桑德所讲:要理解为什么要制定会计准则,也许首先便要认识到标准化并不是会计所独有的,……会计标准化只是大量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化中的一种。[46] 美国在经历了经济大危机之后首先是从对资本市场控制出发,于1933年和1934年分别颁布了《证券法》与《证券交易法》。在这两个重要法律的制定、颁布中,其中很值得注意的一个历史事实是,由于当时公共会计师界提供了大量的证据,促成了这两大法律在国会的顺利通过。1934年《证券交易法》对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审计和在资本市场管理中地位与作用的确立使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美国会计师协会之间的关系开始协调一致,这也为会计准则研制工作的开展创造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 作为痛定思痛之中对社会批评的回应与配合以上两法的贯彻执行,美国1934年处于酝酿之中的会计制度改革把初始阶段的目标放在改变会计中的自由放任主义与解决在会计及审计实务处理方面所存在多样性方面,以期最终解决统一会计制度的问题。然而,由于历史存续方面的原因,最初一度把改革问题集中在解决“会计原则”问题方面,事实上这种受不成熟思想支配的探索性举动造成了以后美国会计准则制定的曲折经历。 1935年美国会计界出现了少有的沉寂,围绕会计制度问题所形成的许多争议也似乎因此而被搁置下来,然而这一切却已意味不平凡的1936年的到来。这样,先后经历了1936至1959年由会计程序委员会(CAP)具体主持制定会计准则的阶段和1959至1973年由会计原则委员会(APB)主持这项工作的阶段,以至到1973年由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具体主持制定会计准则的阶段,在这将近四十年的时间里,一直使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处在风风雨雨之中,以及处在曲折、反复的研究探讨与争鸣过程之中。尽管在这漫长的历史阶段,已为美国会计中准则的制定打下了一个基础,然而,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却一直未能被树立起来。从1973年至今,FASB在以往的基础之上,基本上解决了所存在的问题,构建了美国会计准则的基本体系,并确立了它的权威性。概括起来讲,FASB的主要贡献在于:(1)《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的系统。自1973年到2000年底止,该委员会共计了这类公告140号。从140号公告的内容来看,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对以前会计原则委员会所的“意见书”等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规范的修订或补充,另一部分才是适应新环境下的变化所制定的新的会计准则。从总体上讲,该委员会不仅解决了以往在“会计原则”方面所存在的纷乱认识和复杂的争议,使“会计准则”成为一致认同的概念,使这种会计规范在确定形式上的科学性与内容上的科学性统一起来,同时又使所颁行的准则达到系统化。(2)“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公告解释”的。从1973至2000年共计这种解释性文件40多份,有效地服务了公告的执行,并相应加强了对准则的理论性解释,使理论指导与实务处理达到一致。(3)《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的。在FASB时代,通过这种公告解决了以往久拖而不决的“概念框架”的建立问题,使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与科学理论的支持结合在一起,实现了会计规范体系与会计基本理论体系的最佳结合,从而既提高了会计准则的科学性,也树立了它在执行中的权威性。从目前已经的七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来看,它在这方面的效果是显著的,它已经完成了会计“概念框架”这个艰难系统工程建设中的基础性工作,当然它今后在这方面需要走过的路还十分漫长,尚需作出更大的努力。(4)“财务会计委员会的技术公报”。对于以上文件来讲,这种公告所起的作用是辅助性的,它体现了FASB的工作人员对财务会计准则的使用者理解财务会计问题的具体指导,故它也有利于会计准则的推行。 此外,1984年美国还建立了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负责政府会计准则的建设。在审计准则建设方面自1938年以来也取得了可与会计准则相提并论的成就,由于篇幅所限,在此不作详述。 总而言之,美国的会计准则建设在FASB时代,在以往的基础之上取得了重大成就,它使这种体现会计制度创新的成果在技术性、理论性、法定性、先进性和科学性、系统性等方面统一起来,从而使其不仅在美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产生了具有世界性意义的影响。美国会计准则的权威性是具体通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与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协同支持而树立起来的,它既体现了政府对其法定性规范作用与执行力度的确认,而又体现了美国会计职业界与学术界乃至会计教育界协同发挥作用下的科学创造力。美国在英美法系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中充分体现了这一特色。 (三)英美法系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特点 当前,世界上有三分之一的人口生活在他们的法律制度属于普通法系或受普通法系影响的国家或地区[47]。在进入近代社会后,随着英国对外侵略而将它的法律带往受其殖民统治的国家,从而使普通法系形成和发展起来。以上所研究的英国与美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发展在这一法系中具有代表性,故对其所进行总结也同样体现了英美法系国家在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和发展方面的基本特点及其历史运行基本规律。 1.会计法律制度的主体结构系由宪法与公司法、破产法形成的,其中直接体现宪法中的“权利法案”精神的是财产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及与财产继承权相关的家庭法,因而,从维护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方位来考察这些法律的实质性作用,应当讲它们也是与这个体系中的主体结构密切相关的部分,起着与大陆法系民法典相同的作用。英美法系是在宪法中确定“权利法案”的“历史渊源”,这一法案的精神为举世所公认,最终几乎成为各国宪法中的主旨,在法制史的演进中形成了根本性与持久性并存的影响。1689年的《英国权利法案》是作为一种制定法专门通过的,当时并未确立它的精神的持久性,而美国宪法中的“权利法案”却极其明确地在宪法中确立了这一精神的持久性,因而,从根本法的立场上来体现维护与保障公民的产权、债权及其财产继承权这一完整权利是在美国宪法中实现的。从整体上讲,这是英美法系国家的突出历史贡献。 2.基于英格兰普通法这一历史渊源,在进入近代社会后,英国把会计法律制度方面的基本内容集中体现在《公司法》之中,而又从公司破产清算的方位把与《公司法》相应的会计法制,尤其是审计法制体现在《破产法》之中,从而从会计规范与审计规范方面具体体现对产权、债权与财产继承权的维护与保障。只是与大陆法系国家相比,一方面英国《公司法》在英国整个法律制度体系中的地位不如大陆法系《商法典》或《商事公司法》那样重要,另一方面英国有关会计、审计方面的规范在《公司法》中的地位也不如大陆法系中的会计、审计规范在《商法典》中那样重要,加之它在详尽程度及其系统性方面的表现也不如《商法典》中那样充分,故英国的会计、审计规制与大陆法系的“法典式会计制度”及“法典式审计制度”在客观上还存在相当大的差别。由于美国联邦体制方面的原因,它的《公司法》的建立既受到英国的影响而又不同于英国,它既缺乏英国《公司法》的统一性,而它的《公司法》中的会计规范又缺乏英国《公司法》中的会计规范的那种切实性与系统性,并且这种情形最终影响到它的会计法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处于分散的多样性状态,在会计准则创新之前不仅在统一会计制度方面与英国乃至大陆法系国家存在很大差别,而且它的会计制度的权威性也远远不如大陆法系的“法典式会计制度”。这便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以后,促使美国及英国等普通法系国家走上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改革创新之路的极其重要的一个原因。 3.英美法系在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建立、执行及其发展方面的改革创新成就具有世界性意义和世界性的影响,其中美国在这方面处于开创性地位。它的主要历史贡献在于:(1)极其深刻地改革了英美法系会计法律制度的基础结构,系统而具有针对性地规范了现代公司发展所充分依赖的资本市场中的会计、审计行为,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形成了会计与审计规范对所有者与经营者合法经济权益的维护与保障机制;(2)它促成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审计准则委员会的建立,推动了国际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研究、制定和发展,为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下进行会计的国际协调创造了一个具有先决性意义的条件,进而为最终实现会计国际化创造了条件,它最终也将会促使民族性的会计、审计制度及区域性的会计、审计制度发展成为国际性的会计、审计制度。英国与英联邦国家,以及其他归属于普通法系的国家都按照这个创新性的会计、审计制度模式改革了它们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基础结构,从而形成了普通法系的一个特色。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那些作为欧共体成员的国家,也通过修订商法或商事公司法及类似“统一会计方案”方面的法律文献接受了使其能够达到会计、审计协调目的的有关会计准则方面的内容。为尝试建立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世贸组织、世界银行、欧共体及亚太经合组织等都正在作出努力,其中欧共体有关会计方面指令的已开始进入到切实进行的阶段,(3)普通法系中的代表国家——美国与英国在建立会计、审计中的概念框架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初步实现了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的理论性指导与务实性执行及操作的一致性,由此既提高会计、审计准则的权威性,而又卓有成效地推动了现代会计审计理论的发展,而正是由于这些理论的发展又十分显著地提高了会计与审计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与作用。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一部现代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演进史便是一部现代会计理论、审计理论的发展史。 4.英美法系会计准则建立所体现出来的会计法律制度创新,在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增设了一个新的层次,形成新的统驭关系,并进一步提高了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科学性。会计准则之所以在这个体系中较之一般性会计制度高一个层次,对于一般性会计制度具有统驭性作用,其关键原因在于它对于会计实务或事项处理的规定性不仅体现在必须这样作的方面,并且更为重要的是还同时体现在让执行者明了为什么必须这样作的方面。正因如此,会计准则具有它区别于一般性会计制度的特性,即技术性处理与理论性指导的一致性,在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发挥承上制下作用的统一性,在对各个会计问题处理之间通过逻辑关系的建立所体现出来的科学性及系统性,根据会计环境变化适时进行修订以使其始终保持它的针对性与先进性,以及它作为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层次在执行中所具有的法定性等。 5.英美法系国家在会计法律制度建立中也十分注意处理国家权益与公司权益之间的关系。从国家权益方面讲,它的税法系通过国家审计部门监督执行来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实现的,如英美两国的国家审计都坚持一切收入归纳税人所有,而一切支出又必须通过纳税人批准这一审计原则,并通过它们所建立的审计法制,既从组织上,而又从审计法制严格执行方面来体现这一原则,达到这一目的的。1866年英国所颁布的《国库及审计院条例》(1921年进行修订)与1921年美国所颁布的《预算与会计法案》都是从国家审计组织的确立和国家审计与会计法的制定相结合的方面来解决维护与保障国家权益的。从公司权益方面讲,除受到根本法与基本法的保障外,它最具体与最切实地体现在会计准则对它的保障方面,并且通过在会计准则制定中所体现出来的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来正确处理与解决在国家权益与公司权益之间客观上所存在的博弈关系,既保障国家权益不受侵害,而又使公司在会计政策方面具有一定的可选择性,以调动公司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6.在英美法系国家会计法律制度建立过程中,在解决统一会计制度的问题方面,既取得了宝贵的历史经验,也有着深刻的历史教训。美国在《公司法》制定与施行过程中所出现的不统一问题,带来了在公司会计法律制度确定方面的不统一问题,最终在维护与保障公司所有者权益方面造成了严重的失误,其教训极其深刻。英国的《公司法》虽然并不存在类似的问题,但是英国的《公司法》在形成为统一而较为系统的会计规则的过程中不仅经历了一个十分漫长的历史时期,而且却又在其完整性方面尚与大陆法系商法典中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距。然而在英美法系国家通过会计制度创新建立了会计准则的基本体系之后,不仅彻底解决了以往所存在的问题,实现了会计制度的统一,而且这种创新成就又反过来影响到大陆法系国家,并深刻地影响到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下区域化经济集团的统一会计制度问题的解决,乃至行将影响到建立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的国际通行会计准则的尝试。 总起来讲,英美法系国家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的历史,既是一部体现英国发挥其开创性作用的奠基史及其在英联邦国家中扩展其影响的初步发展史,而且也是一部体现美国在英国基础之上进一步进行会计法律制度创新的发展史。英国在这个法系中的主导性作用集中体现在前一历史时期,而美国在这个法系中发挥主导性作用则集中体现中现代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与长足发展时期。两者一体与大陆法系鼎足而立,在世界未来会计法律制度发展中将会依然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四、研究结论与对基本问题的思考 研究两大法系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发展及其相互影响,无论从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处理相结合的角度,还是从未来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中会计持续进行改革的角度,其中都有不少问题有待我们深入进行思考与认识,笔者认为以下一些基本问题值得我们加以关注: (一)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建立问题决非一个单粹孤立起来从会计职业或专业本身所考虑与设计的问题,它既涉及到社会政治经济演进中的最根本的问题,也从最基础的经济层面出发涉及到最为具体的问题,由此将这个专门体系中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关联起来,形成这个体系中的最高层次与基础层次,然后它的中间层次也必然会在此前提下相应建立起来。从两大法系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构建可见,它们在对这个体系的最高层次的确定方面是基本上一致的,在其中间层次的确定方面则又各显特色,而在基础层次设定方面它们各自所形成的特色又尤为显著,大陆法系以“法典式会计制度”显示其特色,而英美法系则以会计准则显示它的特色。 (二)维护与保护市场经济下的所有者权益问题是会计法律制度建立的出发点,也是作为它的基本体系最终得以构建起来的落脚之点,因而,会计法律制度体系正是以宪法中的“权利法案”为根本支柱或主轴建立起来的,失去这一构建的根本依据或目标,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便不复存在。 (三)会计法律制度的构建必须处理好国家所有者权益与公司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关系,任何一种偏废都是有违市场经济发展原则的,也都会造成极其有害的后果,两大法系在这方面的经验都很值得我们结合中国国情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同时应当注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必须正确认识与体现“权利法案”的精神,应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在我国宪法中确定这类法案,依我之见,在我国宪法中应当明确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神圣不可侵犯,宪法维护与保障这种权益。 (四)在两大法系的立法中,议会或国会不仅有审定批准颁行的决定权力,而且具有依据法律制度体系中的自上而下逐级统驭层次来统一各层次法制之间的精神,协调各层次法制之间的内容,以明确法律制度构建的关联性及执行这些法律制度的系统性、一致性。如大陆法系中的民商法与宪法中“权利法案”的一致性,商法与民法精神的一致性,其中《商事公司法》中的会计规范与《商法典》中会计规定的一致性等。再如英美法系中财产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及家庭法与宪法中的“权利法案”所保持的一致性,《公司法》与《破产法》与上述法律精神的一致性,以及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与《公司法》与《破产法》中的相关规定的所保持的一致性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体系中对法律制度之间的精神与内容上所保持的一致性是通过双向制度安排来完成的,首先是自上而下的统一安排,然后才是自下而上依次在内容安排上体现上一层的精神,并保持与上一层次法制内容的一致。如果在会计法律制度建立中没有或缺乏这种安排,那么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便不可能建立起来。有鉴于此,无论我国未来对《公司法》、《破产法》的修订,及至对会计专门法律的修订,还是在着手建立民商法典时,都必须把解决这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之上,也都必须统一解决好与之相协调地或相联地这一事关我国今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而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 (五)从两大法系所进行的统一会计、审计制度的历史事实中可见,没有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便无法达到实现对公司经济与资本市场的统一管理,但欲达到统一会计制度与审计制度的目的,首先便必须明确它们在整个经济法制体系与整个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中的地位,只有这样才能确立统一会计、审计制度在对公司经济和对资本市场控制中的权威性,最终实现这种统一制度所预定要达到的管理控制目标。比较而言,大陆法系的会计、审计制度都具有司法性质,因而“法典式会计制度”与“法典式审计制度”都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在执行中具有比较强的司法力度与较大的强制性,这是它在统一会计、审计制度方面所形成的优势,这种优势是英美法系国家所不具有的。
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强化网络文化管理的重要性 1994年,我国实现了与国际互联网的成功对接,在21年里,网络发展速度之快远远超出了国民的预期。网络的功能非常强大,无论是报纸、广播、电视还是音像和书籍,只要它们能够做到的网络均可做到。在网民的积极参与下,网络打造出了前所未有的文化传媒和实践基地。众所周知,一项技术或者工具的出现在给人们生活带来诸多好处的同时也会产生种种弊端,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即便互联网空间不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但是其还在法律约束的范围之内,当人们对其不当处置管理时,负面作用会随之而来。2015年7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表了《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一文,其指出:到2015年6月,中国现存的网民数量为6.68亿。由此可见,互联网的普及率已经近乎50%。在不知不觉中,信息时代、网络经济、网络文化时代已经来临。而对网络文化的管理也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一、网络文化的内涵及特征 1、网络文化的含义 从本质上说,网络文化是一种具有时代性的专属于人类的文化,它是网络技术不断发展过程中的产物,它归属于传媒文化,传媒文化和信息文化之间是从属关系,后者包含前者,再者,信息文化是现代人类文化的标志性文化。从这种相互关系中可以看出,所谓网络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信息时代而出现的新文化,是人类文化在网络技术条件下的衍生。2008年2月,中共中央外宣办负责人曾在相关研讨会上对网络文化的内涵作出了较为全面的阐释:网络文化是伴随着互联网络的产生和普及而兴起的新兴事物,主要是指网络中以文字、声音、图像、视频等形成表现出来的精神文化成果。 2、网络文化的特征 网络文化的出现颠覆了以往文化交流的方式,传统的文化载体在它面前也失去了颜色。(1)开放与虚拟。互联网世界其开放性是其他实体所无法比拟的,在网络世界中,没有人能够成为主宰者,更没有哪个独立的部门能够对其掌控。因此,网络中的交往是完全开放式的,时间和空间的维度被无限的扩张。除此之外,在现实空间中人类所创建的一些公序良俗、法律和道德等在互联网世界被打破,网络世界的虚拟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最大程度的彰显出来。在这个世界里,人们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去表现的行为,在网络世界中可以做到。内心最深处的想法在虚拟网络中能够被淋漓尽致的释放出来。(2)自由与个性化。网络传播的开放性是传统文化遥不可及的,网络用户的自由、民主权利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网络世界中,网民可将自己的所有想法与志同道合的网友倾诉。也恰恰是网络的自由性,为个体实现自我打造了最佳环境。互联网就好比一望无际的天空,每个人都能够翱翔于这信息极大丰富的蓝天中,不受束缚的做到真正的自我。(3)交互性与跨文化性。从字面意思不难看出,互联网增进了信息之间传播的距离,提升了人与人之间交流的品质,打破了以往传播和交流被时间和空间等因素的禁锢。从一定程度上将受众的主人翁地位凸显出来。传统文化比较明显的标志是民族性和区域性,网络文化的交流没有实实在在的时空框架,各种民族、各种文化都被网络囊括其中。 二、加强网络文化管理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网络技术近几年来呈现出爆炸式增长的态势,于是,网络成为信息、传播舆论、表达民意的首选媒介,它将政府和群众之间很好的串联起来。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现实生活中,一些思想毒瘤、腐朽文化、虚假信息等无时无刻不在冲击着网民,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浪潮中,这种不良现象的存在无疑会产生极大的破坏力。因此,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际,绝不可忽视对网络文化的监管。要将那些漠视法律、践踏人伦道德的网络行为和网络产品扼杀在摇篮之中,提升公民使用网络的品质,促使网络舆论的发展朝着理想化目标不断迈进,促使网络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得力帮手。 2、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在网络文化的带动下,不管是文化生产、还是文化传播与消费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网络文化已经成为国家综合国力和软实力中的重中之重。对网络文化的使用和管理的好坏直接与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质量相挂钩,当我们利用和管理网络文化得当的时候,它对先进文化和民族传统文化以及大众精神文化所起到的作用是无法估量的。由此可见,网络文化的管理是何等的重要,其中,网络文化内容是我们进行网络管理的重点,网络文化内容的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网络文化的风气,网络文化氛围则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成分。 3、有利于推进网络信息社会的健康发展 网络的信息服务功能和互相交流的功能在实践中不断得以完善,这便是网络与社会公众生活实现全方位接轨的重要原因所在。它的出现,为社会公共生活注进了新鲜的血液,潜移默化的改变了大众思维、生活习惯以及行为实践,社会公共生活已经贴上了网络信息的标签。在网络信息社会中,相关制度和管理方法是不可或缺的,故现实社会中需成立专门的管理和保障组织对公民在网络上的举动以及公民的利益负责。该组织机构由政府机关扮演是再合适不过的,一方面,政府要竭尽全力引导网络文化科学发展,另一方面,政府要借助于宣传教育等手段培养网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再者,政府要严格把关网络生产者所提供的“产品”,将不良信息扼杀在源头。 三、加强网络文化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建设 截止到现在,我国互联网仍旧在快车道上高速行驶,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我国政府在管理互联网时始终坚持着依法管理的准则,并实事求是,从我国现实情况出发,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规律。 1、宣传社会主义价值观,坚守网上社会主义文化阵地 我国网络文化受到了来自其他国家的文化竞争与冲击,因此,我们要将建立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放在一个制高点。换句话说,无论是哪个国家,只要在网络文化中拔得头筹就能够在国际竞争中获得主动性。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优秀,更是引领风尚凝聚力量的纽带。 2、构建良好的网络文化生态环境 在建设网络文化的过程中,弘扬社会正气是不可逾越的重要环节。一些负面信息被源源不断的输送至网络,它就像一潭污水破坏了网络环境,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并非是唯一的,其中,网络自身特点、网民素质低等因素难辞其咎。所以,打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生态环境是大势所趋。 3、依靠先进技术管理网络文化 互联网传播的信息与之前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飞跃,之前文字占据着优秀的位置,现今已经被图片和视频等所取代,这给予了互联网管理者莫大的压力。此时,先进的技术可以帮助互联网管理者所向披靡,过关斩将。 作者:徐晓英 单位:宁夏石嘴山市委党校 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3日下午进行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他强调,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扩大宣传思想工作的阵地,有利于扩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辐射力和感染力,有利于增强我国的软实力。我们必须以积极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大力发展和传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切实把互联网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 中共中央政治局这次集体学习安排的内容是世界网络技术发展和我国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中央外宣办网络宣传局李伍峰、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曹淑敏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并谈了对我国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讲解,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我国网络文化的快速发展,为传播信息、学习知识、宣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给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能否积极利用和有效管理互联网,能否真正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人们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关系到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文化信息安全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 **强调,加强我国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必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文化发展战略出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坚持积极利用、大力发展、科学管理,以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促进和谐文化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就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提出五项要求。一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唱响网上思想文化的主旋律,努力宣传科学真理、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二是要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提高网络文化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把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作为网络文化的重要源泉,推动我国优秀文化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加强高品位文化信息的传播,努力形成一批具有中国气派、体现时代精神、品位高雅的网络文化品牌,推动网络文化发挥滋润心灵、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作用。三是要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提高网上引导水平,讲求引导艺术,积极运用新技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四是要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营造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五是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思想教育、行业自律等手段,加快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规范有序的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切实维护国家文化信息安全。 **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加强规划、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充实队伍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强信息产业发展与网络文化发展的统筹协调,切实把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的要求贯彻到网络技术、产业、内容、安全等各个方面。要制定政策、创造条件,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扶持拥有优秀网络文化内容的网站,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产品,加强和改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和服务。要加快网络文化队伍建设,形成与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相适应的管理队伍、舆论引导队伍、技术研发队伍,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重视学习互联网知识,提高领导水平和驾驭能力,努力开创我国网络文化建设的新局面。 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高职院校网络文化建设及管理 [摘要]本文从高职院校网络文化的现状出发,分析了校园文化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并通过这些分析在提高网络文化的重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创建学校网络文化品牌等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方面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高职院校;网络文化;建设;管理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高职院校教师和学生上网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并由此产生了一种新的文化——网络文化。网络文化是基于现代网络信息技术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文化,并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而发展迅速。它对传统的校园文化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在学习、生活和工作等方面对高职院校的师生产生了影响。如何利用好网络文化的积极作用,摒弃其消极作用是摆在高职院校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1高职院校网络文化现状 高职院校的校园文化是一种校园的精神氛围,师生在这种氛围里进行学习、生活和工作,并在这种氛围的熏陶下,形成其价值观和世界观。鉴于网络的迅速普及,高职院校都有自己的校园网平台,便于师生进行资源共享、相互交流和休闲娱乐。虽然网络上信息丰富,但良莠不齐,所以,网络文化有好的一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也有不好的一面,起到了消极作用。 1.1网络文化的积极作用 网络文化有其积极的作用,第一,网络文化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丰富了学生的知识结构。网络已经成为学生生活和学习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困难都可以求助于网络,并且可以得到满意的回答。第二,网络文化开阔了学生的视野。网络的开放性和普遍性打破了传统文化传播的局限,网络吸纳了古今中外、世界各地的不同文化资源。任何人在任何地点和任何时间都可以轻松获取这些文化资源,学生也不例外,通过对这些文化资源的学习,开阔了他们的眼界、提升了他们的文化层次和文化素养。第三,网络文化释放了学生的心理压力。当代大学生在学习、生活、就业和情感等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如果不及时进行疏导,很可能演变成心理问题。网络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发泄的渠道,他们可以通过看电影、听音乐、聊天等方式,把心中所压抑的情绪释放出来,想发泄的不满释放掉,这对学生的心理健康非常有帮助。 1.2网络文化的消极作用 当然,网络文化有其积极作用,就有其消极作用。首先,网络文化严重冲击着学生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在网上经常接触一些西方的思想和生活方式,在无形中难免会受其影响,使学生对善恶是非、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等产生模糊的标准,盲目追求个人享乐、刺激的生活方式。其次,网络文化减少了现实生活中的交流和人际交往,学生经常泡在网上,无论是学习还是娱乐,使他们减少了现实生活中面对面的交流,遇到什么事情首先想到的是去网上寻找解决方法,使现实生活中的感情越来越淡薄,长此以往,其会削弱人际交往的能力;最后,网络文化冲击着学生的自我控制能力,网络上的资源具有开放性的特征,资源的使用没有具体的法律和法规,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很容易陷入沉迷的境地,比如玩网络游戏,而学生处于一种无法自我控制的状态时,会表现出一些不良的行为习惯,对学习和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2高职院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的对策 基于对网络文化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的分析,高职院校应拿出有效的建议与管理对策,充分发挥网络文化的积极的作用,尽量避免其消极作用。(1)提高对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重视度,把它纳入学校的总体建设规划中。只有把网络文化纳入学校的总体建设规划中,才能真正重视网络文化的建设,才能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功能,群策群力,分工合作,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保证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使之成为帮助学生提升能力的平台。(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必须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的师资队伍,全面推进网络文化的建设与管理。这支队伍要有过硬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深厚的计算机知识,这样在传播网络文化的过程中,才能很好地过滤网上的不良信息,才能利用好网络上有用的知识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才能正确引导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队伍,学校就要出台相应的对策,对教师提供进修和培训的机会,给予其各种奖励,以激励他们向这方面努力;在评聘职称上,向这方面的人才倾斜,提升他们的待遇。总之,所有的对策都是为了提升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进而建设和管理好网络文化。(3)从学生的需求出发,建设贴近学生的网络文化,凸显学校网络文化的特色。学校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把网络文化打造成具有本校特色的品牌,把本校的文化底蕴融入到网络文化中,建立属于自己的精神文明和学术文化。同时,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把网络文化创建成以学生为本,一切为学生服务的内容体系,发挥其引导和教育的功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生活热情。多投入一些人力、物力和财力,在校园里学生可以方便上网,在网络上多开发一些学生喜欢的板块,比如论坛、成果展示等,使学生有说出自己想法、展示自己成果的地方,多展示一些积极向上的信息,这样可以让学生对网络文化有一种归属感和认同感,这样网络文化才能被充分利用。 作者:奚立敏 单位: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加强网络文化环境管理的重要性 一、我国网络文化环境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网络文化环境现状 1.国际层面。 进入21世纪以来,网络使“地球村”成为现实,成为国家之间提高影响力、提升软实力的竞斗场。由于各国在信息、网络技术拥有程度、应用程度及创新能力上的差异(据统计,互联网80%以上的网页是英文的,中文网页约为12%),使得信息文化分布严重不均。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大肆向目标受众传播其自身的价值观,逐渐形成文化霸权主义,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网络文化的多元化危机,也对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甚至对社会稳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2.社会层面。 据最新数据统计,我国网民总数已逾6亿,且以每年约10%的速度增长。随着移动信息技术的发展,手机网民也在迅猛增长,目前国内已有4.5亿人使用手机网络。与此同时,政府也将网络作为宣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渠道,重点新闻网站、各级政府网站、专业文化类网站等发展迅猛。目前国内已建立政府门户网站4.5万多个,7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32个省级政府、333个地级市政府和80%以上的县级政府都建立了电子政务网站;同时,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等相关信息、沟通平台和机制建设也在不断完善中。逐步形成了重点新闻网站为主体、政府网站和专业网站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网络文化格局。 (二)我国网络文化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是网络环境建设意识尚不足。党中央虽然多次明确提出加强网络文化及其环境建设,但在各级政府及某些官员中仍存有“重经济发展,轻文化建设”、“重传统媒介,轻网络传播”、“重负面封堵,轻热点疏导”等片面观念,制约了网络文化环境的建设。二是网民整体道德素质还不高。网络虚拟性的特质,使得网民不具有标识性,从而赋予了网民在现实社会所不具有特殊自由,导致网民产生“对网络社会不必负责”等社会心态。加之若被别有用心者所利用,极易造成网络文化环境的侵蚀。三是网络法制建设还不完善。相比国外而言,我国网络立法相对滞后,在立法数量和立法层次上都与现实需求之间存在不小差距,普遍存在立法层次比较低、相关条款过于分散交叉、针对性与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在维护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加强网络内容管理、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等方面面临着法制不健全的困难和尴尬。此外,“重网络技术的发展,轻网络法治化”、“认为网络立法条件还不具备,时机还不成熟”等错误观念比较严重。 二、加强网络文化环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方面,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是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随着时展,网络已几乎融入并作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信息、知识、文化、社会情绪等的主要传播途径,是现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势必将深刻影响我国网络文化的发展。网络行为也已具备高度公共性和社会性,网络行为不仅仅关乎个人的权利与义务,更涉及到社会稳定、国家安全。一个和谐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有助于正确引导广大网民的文化价值取向、充分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更是保障我国文化事业、产业发展以及增强网络文化建设力的“绿色基地”。 另一方面,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是维系社会稳定、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网络文化环境中各类谣言、黄赌毒等问题屡禁不止,这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导致了犯罪的产生,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此外,我国网民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化、低龄化,网络对青少年的价值观念、文化情趣、道德素养、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影响不可忽视。 三、如何从法律视角加强网络文化环境管理 从法理学角度讲,法律的价值在于秩序、公平和自由。秩序的正常运行需要法律作为保障,网络环境秩序与安全也不例外,所以推进网络法制化管理势在必行。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以政府主导型为管理方式的国家,加强网络文化环境法制化管理是我国政府的职责和要务。 (一)注重提升依法管网、与时俱进的意识 政府管理部门要树立与时俱进的信息化意识,对待网络,要先积极利用,然后大力发展,最后要善于管理;同时,要树立依法管理意识,各级政府应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发挥在发展、利用、引导、管理网络文化及打击网络犯罪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此外,应注重深入调研,掌握网络文化发展和管理中面临的新形势、遇到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做到适时调整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也应注重加强网络法治宣传及相关教育活动,提升网民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 (二)坚持践行依法行政、正面引导的原则 首先,政府部门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并践行依法行政和行政公开原则,坚持公开、公平行政,坚持诚信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相应政府信息,尤其在涉及重大民生事件或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方面的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实现,消除网络谣言产生源头,从正面打击网络谣言、虚假信息,避免因此产生政府信任危机、舆论危机。其次,积极有效利用主流新闻媒体,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鼓励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切实做好正面宣传,牢牢掌握对于网络的领导权、管理权、主动权和话语权,正确引导网络舆论,提高网络文化的公共服务水平,为网络文化环境的立法建设保驾护航。 (三)善于运用管控结合、重典治乱的手段 目前,网络文化环境的不和谐主要集中表现为危及国家信息安全、泄漏公民个人隐私、网络谣言以及网络色情、暴力、赌博、诈骗等,严重侵犯了国家、社会和公民的利益。而刑法的机能在于保护法益、保障人权,所以政府在加强管理的同时,要严格依法打击各类网络犯罪。在此,有四点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第一,网络犯罪具有相对专业化、高科技的特点,相关信息和网络传播具有高度隐匿性,打击难度相对较大。所以政府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要加强打击网络犯罪队伍建设和相关技术投入的力度,吸引、培养在法律、网络技术突出的复合型、高素质公安人才。第二,网络犯罪较之刑法的相关规定更具超前性,关于网络犯罪方面的刑事立法还不健全,所以政府法制部门应强化在刑事立法方面的研究,为填补刑事立法漏洞、健全打击网络犯罪提供更好的提案、建议,增强刑事立法的前瞻性、预见性和完善性。第三,增强打击网络犯罪的宣传教育力度,同时帮助网络文化企业、公民积极运用各种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构建政府、企业、公民共同预防网络犯罪的大预防格局。最后,要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在研究我国网络犯罪特点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吸收发达国家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的有益经验,做好法律移植。 作者:任冠庭 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微机网络文化构建以及管理思路研究 1网络文化的特性及影响 由传统的单方面传递信息向多方面传递发展,文化有着其多元化、多样化与多变化的特点。网络文化多种多样,多杂乱的特点阻碍着它向主流文化发展,文化的延伸与文化的价值相互矛盾。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产生许多新文化,但人们的传统观念相对还比较保守,与网络发展速度相悖,容易形成网络技术与文化脱节或冲突。网络提供了多元化的文化特点造就了当今世界经济、政治多元化的现实格局。 2网络文化的构建 社会化的网络信息比较开放而繁杂,各种现象各种声音都带着不同的价值观念,不断地冲击着每一个网民的思维,人们在这样的环境下,容易受到其影响,拿大学生来举例:我国的每一代大学生都有自己独特的思想特征与思维方式。60、70年代的大学生“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80、90年代处于改革开放时期,信仰知识改变命运,态度决定一切,团结就是力量;当代大学生受到物质与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注重自我内心的感受和释放个性,这种不太健康的心态。 他们在多元化的文化环境下,不同领域的海量信息通过网络传播,这些信息有很强的知识性、政治性、趣味性以及娱乐性,冲击着我国传统的价值观与道德观,形成中外文化差异的碰撞,学生的内容极易受到影响,脱落对文化追求的轨道,逐渐迷失自己。因此,必须牢牢把握网络先进文化发展方向,构建健康的网络文化,而网络媒体作为承载文化精神的基础和媒介,必须正确体现网络文化的价值所在,始终坚持正面宣传、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及传播手段,积极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和谐理念、传递美好情感、守护道德良知。在多杂乱的网络信息河流中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以及价值关键,达成共同构建文明网络社会共识。 3网络文化的管理 在网络文化的自发无序状态下会产生负效应。若要避免此种效应,首先必须正确地认识网络文化的真实性,去伪存真,使网络文化正常发展,想要网络文化得到群众的认可,必须坚持从群众出发,充分了解群众的心理与需求,倡导与树立正确的和谐的文化理念,发挥文化价值的正确取向引导作用,网络是没有中心的,但是人和文化必须有自己的方向与规划,正确看待网络文化,提倡健康的网络文化,认同社会网络文化,构建一个和谐的网络文化氛围。其次,运用网络技术完善网络运行制度,让网民可以健康文明地去运用网络,同时区分现实与虚拟的差别,让网民健康、文明、自由地去上网。再次,将分散的部门行政管理体制集中统一整合,打破传统管理思路和管理方式,实现发展与管理平衡。正当运用相关手段,对互联网实行有效监督和管理,让网络规范有序的传播。 严厉打击网上欺诈、网络赌博、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行为,鼓励群众提供检举揭发以上违法行为。支持企业推广使用绿色上网软件,为青少年创造健康的网络环境。科学架构网络文明的教育模式,进一步加强建对网络文化构建的管理,建立健全网络文明构建系统,研发新技术并运用到网络当中,同时在此基础上,对网络文化进行一定的宣传,让群众都了解网络,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的网络氛围,在信息化格局下更好地发展构建网络文化,更好地对网络文化进行相应的管理。 4结束语 我们在构建网络文化的过程中,传统的经验与方法会成为网络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环境变革的阻碍,我们想要构建网络文化,必须打破传统理念,保持开放和创新思维,在实践中反思,不断寻找有效路径,保障中国互联网事业在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下健康发展,创造出中国特有的社会主义特色新文化。开创网络文化信息化的新格局。 作者:张海一 单位:长春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教育经济论文:高职教育经济论文 一、高职教育具有经济属性 1.有关高职教育的经济属性认定的比较。 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在研究农业经济的基础上发现,人力资本(教育)可以提高现代农业生产率。美国经济学家丹尼森运用因素分析法,推算出1929~1957年美国经济增长率中,教育的贡献占23%。英国经济学家斯宾斯、索罗认为教育具有市场筛选作用,因为教育水平是反映个人能力大小的有效信号,能力较高的人,支付较低的成本就可以获得较高的教育水平,雇主甄别高能力求职者时,求职者的教育水平越高,工资就越高。这些西方学者都认为教育具有提高生产率或者鉴别市场效用的经济性工具意义。叶澜认为教育是实现各种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劳动者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同样也是加速现代社会物质生产技术更新的有力因素,教育对生产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教育具有经济效益。黄济认为现代教育与现代商品经济有着天然的联系,是一种社会自然历史过程的必然联系,为了适应商品生产要求职业技术教育产生。靳希斌指出教育对经济发展有巨大功能,教育对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资料消耗、促进国民经济增长、转化科技发明有重要作用。黄志良等人通过研究认为,目前我国普通高等教育较注重以“经济效益”为优秀的产学研结合,而高职教育大量实施的以“成才育人”为目的的产学研结合则容易受到忽视,高职教育应考虑如何满足企业发展和追求利润的需要,多发展具有经济属性的产学研结合。王全旺、赵兵川等人借鉴蛛网理论分析了高职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不匹配的成因。可以看出,对于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的分析基本是从经济关联性、与劳动力市场、与区域经济发展三个方面进行的,对高职教育的经济属性的判定,是可以从他物关系进行阐述和论证的,只是国外对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研究更多的是比较直接从宏观计量方面进行分析,而国内主要还是从制度层面分析经济的,属于传统政治经济学研究领域。 2.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的表现形态。 (1)物化表现形态——社会大生产力。 工业革命时代,机器大工业借助于机器建立了与自身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力基础。随着生产力的提高,机器工业部门规模日益扩大化、复杂化、规则化和自动化,复杂的工艺和材料被不断发明和应用,这需要工人必须掌握新技术,并不断及时更新,这样的工作要求和特点,要求劳动者具有科学技术知识,熟悉机器构造,掌握机器原理与操作技术,因此接受一定的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成为可能。反而言之,劳动者在接受职业教育和继续培训后,理所当然会促进机器的不断更新和升级,必定会促进更加先进的生产方式的产生,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的提高。 (2)内化表现形态——劳动力价值。 高职教育对劳动力价值提高主要体现在通过教育提高劳动力素质和改变劳动力形态上,并通过劳动力自身价值与其所创造的价值之间的差别表现出来。马克思曾指出,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的复杂劳动是这样一种劳动力表现,这种劳动力需要花费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也就是说经过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劳动力要比普通劳动贵得多,所以受过教育的劳动力价值就高,劳动力复杂程度越高,所创造的价值就越多。 (3)外化表现形态——现代商品经济发展需求。 现代职业教育与现代商品经济的联系,是适应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而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或者说是一种社会自然历史过程的必然关系。一方面,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产生的初期,由于产生发展的客观要求,商品经济得以发展,便在物质生产部门以及劳动所活动的产业部门产生了适应商品生产要求的职业技术学校,这种最初的职业技术学校是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种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劳动力和人才是现代职业教育与现代商品经济联系的关键性环节,现代商品经济正是通过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对现代职业教育提出要求,以此培养出相当数量的劳动力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高职教育的经济属性认识上存在的问题 1.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理解的简单化与狭隘化。 从对高职教育本质属性、一般属性以及高职教育功能、价值等相关研究成果来看,对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等优秀概念存在狭隘理解和替代的现象。经济学家们认为,经济是一个不言自存的实在概念,并无需下定义,因此使得高职教育理论工作者很难直接对高职教育的经济属性进行直接分析,所以大多数人从相关方面入手,这样的认知方式虽有可行性,但会造成认识上的偏差,出现“经济属性”概念被简单代替的现象。比如,一提到高职教育经济属性时则会联想到“公共产品”“就业市场”“劳动力市场”“教育与经济关联性“”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等,这些所谓的“属性”概念并不是高职教育经济属性所指向的内容,更多的则是对“教育经济属性”形式的展现,错误地将属性表现认为属性本身,这样理解的后果直接导致“高职教育的产业化”“高职教育发展的短视化”“教育腐败”和“教育不公平”等问题的产生。高职教育经济属性反映的是高职教育的属性问题,不是功能问题或者关系问题。如果把经济属性最一般的本质仅仅看成经济属性是具有产品的功能或者市场的作用,其结果可想而知。 2.高职教育经济属性外延运用泛化与庸俗化。 对高职教育及相关优秀概念的运用存在泛化与庸俗化现象。高职教育理论工作者在对高职教育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或对其理解的过程中,始终无法摆脱自身立场、观念的影响,会折射出主观认识和研究身份。为了方便理解与运用,有些学者和政策制定者在对待高职教育经济属性问题上提出“高职教育具有经济属性和功能,应该推向市场“”社会需要什么专业,高职教育就办什么专业”等一些极端做法,有些学者在进行高职教育经济属性问题分析时直接用“教育经济(市场)”这样很不严谨的词句来表述,这些极端做法和不严谨的说法模糊了市场与经济之间的差异性,把经济当成市场,把经济属性看成市场功能,引起了人们对市场理解的泛化,使之对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的理解和运用产生了歧义,这样会影响高职教育价值的真实体现和教育决策者的理性判断。 3.经济与市场共性与个性边界不清。 对经济属性的简单理解和运用泛化处理,说明这两个概念关系边界不是很清楚,明显模糊了经济属性与市场属性存在的“共性”和“个性”边界。从高职教育发展的历史来说,高职教育在我国是一个有特色的概念,高职院校主要在20世纪90年代的“三改一补“”三多一改”等政策措施下发展起来的;从高职教育主要研究者来说,他们大都是普通高等学校工作者或中职教育工作者;从高职教育研究者的研究背景来说,他们对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的认识都是从职业教育和高职教育研究的相关成果演绎,甚至是直接照搬而来的。对“经济属性”外延的简单理解和内涵泛化运用,势必导致共性和个性界定模糊,虽然两者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三、高职教育经济属性中对市场成分的理性反思 1.从认识论上,突破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的误区。 对高职教育某些特征的片面性理解,导致了高职教育时间定位中的狭隘性和简单化。一方面,高职教育被狭隘地理解为商品,高职教育作为产品可以用货币进行交换和买卖;另一方面,对高职教育经济属性进行过度工具化解读,视高职教育的经济属性为刺激经济、跟风市场的工具,这不仅不符合经济属性本原,也严重脱离了高职教育的本体。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经济是指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是与一定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是政治、教育、法律等上层建筑存在依赖的基础。按照这样的理解,经济是政治、教育、法律等上层建筑的基础,教育只是有经济属性,但经济属性不是教育的唯一属性。在封建社会之前,以人的依附关系为主的商品经济不发达,高职教育经济属性当然就不明显,但并不意味着当时的教育就没有经济属性。在现代商品经济发达时代下,高职教育的社会地位从之前的边缘化走向以商品经济为重的社会中心,高职教育经济属性逐渐凸显出来,但并不意味着这就是高职教育的市场属性。高职教育经济属性更多是指向经济规律在高职教育本身所引起的特殊作用和效果,而市场则更多地体现在“买方”“卖方”以及两者之间价值规律的运用上。 2.从知识论上,厘清高职教育经济属性和市场属性的关系。 经济属于元概念,属于范畴层次,市场只是经济概念的下位概念。经济范畴与普通的经济概念不同,后者只是反映个别的经济现象或过程,经济范畴则是反映大量出现的经济现象或过程。因此,“市场”之类的下位概念是经济范畴多元化多层次化的表现。我们可以用球体理论来加以阐述。“经济”属于球体网络的内层优秀中的点,而“产品”“市场”“劳动力市场”等概念是球体网络组织表面上的一个个点,“市场”之类的下位概念根植于“经济”优秀概念,吸取“经济”概念养分,“经济”概念理解越深,下位概念越多,认识就越广泛,整个球体网络就越大,且与“经济”概念丝丝相连,位于网络组织外围的陈述最容易修改,同时修改网络其他部分陈述也比较容易,具有网络中心的陈述在整个网络组织中的作用十分关键,修改这些陈述不会动摇整个网络体系,它们同属一个球体。 3.从实践论上,回归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的本质——民生。 对高职教育经济属性的研究,除了丰富和完善高职教育科学理论系统实然性要求外,还有为个人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应然性要求,其最终目的就是回归经济属性中的民生要求。我国近代职业教育的创始人和理论家黄炎培先生曾提出,职业教育目的有三“:为个人谋生“”为社会服务”和“为增进生产力”,其终极目标在于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可以说,回归经济属性的本质民生要求,一是体现人的全面发展,二是关注社会民生。高职教育目的是“育人”而非“制器”,而高职教育经济属性不在于满足本身,而是要满足构成经济属性的人及其关系的发展和运转。《国务院关于大力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中要求“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调整完善职业院校区域布局,明确发展定位,突出办学特色”,这些经济要求,其实质就是要改善民生经济。把高职教育推向市场,其立脚点和归宿点也是人的社会,如果只重视达到既定目的的手段,忽视了对目的关注,研究其经济属性除了构建科学知识体系外,也就一无是处了。 作者:花鸥 曾庆琪 单位:江苏建康职业学院 教育经济论文:小学阶段教育经济论文 一、国外小学经济教育目标的研究与借鉴 国际上较早开设经济教育课程的是美国、德国、韩国、俄罗斯等国家,这些国家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中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美国一直走在经济教育的最前沿,在经济教育的课程设置、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师资建设、教育支持系统方面形成了完备的体系。韩国的中小学经济教育,自20世纪60年代起步,到80年代进行了全面的改革,目前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下面分别以美、韩这两个东西方国家为代表对其小学经济教育目标进行详细介绍。 1.美国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现状美国经济教育课程已经被作为一门优秀课程,可见经济教育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美国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主要在《全美自愿性经济学内容标准》(VoluntaryNationalContentStand-ardsinEconomic,1997)和《全美社会科课程标准—卓越的期待》(CurriculumStandardsofSo-cialStudies:ExpectationforExcellence)中进行了详尽的规定。(1)《全美自愿性经济学内容标准》中的小学经济教育目标1997年,美国经济教育委员会(NationalCouncilonEconomicEducation,简称NCEE)颁布《全美自愿性经济学内容标准》。这是美国第一部关于幼儿班至12年级经济教育的国家课程标准。该标准在前言中阐述了经济教育的基本目标。知识目标:①理解基本经济概念,能够找出影响生活的各种经济问题,避免发生因不懂经济学而犯的错误;②了解有关美国经济的一些事实,包括失业、通货膨胀、现行的资费标准和利息率等;③理解人们看待经济问题时会存在不同的观点。能力目标:①确定经济问题、选择、利润和成本;②分析经济环境中激励对工作的影响;③考察经济条件和公共政策变化所带来的后果;④收集经济证据,比较利润与成本。为了实现经济教育的这些目标,教育委员会又制定了贯穿幼儿园到12年级的20条内容,针对幼儿园到4年级、5年级~8年级、9年级~12年级,每一条内容提出了三种不同的学习基准。例如,该内容中的第一条为:学生能理解的生产资源有限,人们不能得到他们所要的所有产品和服务,结果是他们必需选择某些东西,放弃其他的东西。针对幼儿园到4年级提出:人们需要做出选择是因为不能拥有所想要的一切;经济需求是一种欲望,可以通过消费商品、享受服务或从事休闲活动得到满足;商品是可以满足人们需要的物品;服务是可以满足人们需要的行为;人们对商品和服务的选择决定了资源怎样被利用;一旦做出选择,就意味着其他一些东西被放弃;企业家是组织生产资源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的人;生产者是指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的人等15条具体基准。总之,美国小学阶段的经济教育目标就是让学生掌握基本的经济教育概念,开始学会抉择。(2)《全美社会科课程标准———卓越的期待》中的小学经济教育目标美国全国社会科协会于1994年推出的《社会科课程标准:卓越的期望》是美国课程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社会科课程标准,在美国国内和国际上都影响深远。该课程标准以10大主题轴(thematicstrands)的形式构建了社会科课程结构。 这10大主题轴分别是:文化;时间;连续与变迁;人、地与环境;个人发展与认同;个人、团体与制度;权力、权威与管理;生产、分配与消费;科学、技术与社会;全球联系;公民意识与实践。其中“生产、分配与消费”主题轴主要涉及经济内容。该主题轴分别描述了学生在低、中高年级应达到的经济教育目标。低年级应达到的目标如下:低年级阶段的学生要学会区别“想要”和“需要”,通过比较自身与他人的经济体验去探索经济决策,进而思考这些决策给不同的群体、社区、国家等所带来的影响。为了达到以上目标,又对低年段作了详细的预期目标,被确定为:(1)举例说明稀缺性和选择影响着我们的经济决策;(2)分清需要和想要;(3)从范例中分辨出属于私人还是公共的商品和服务;(4)说出构成经济体系的各种不同机构,如家庭、工人、银行、工会、政府部门、小型商业机构、大公司等;(5)描述我们怎样依靠特定工种和工作方式的工人,他们服务于生产、商品与服务的交易;(6)描述动机、价值观传统和习惯在经济决策中的影响;(7)解释并说明金钱在日常生活中的角色;(8)描述供给和需求的价格关系;(9)使用经济学概念如供给、需求、价格去帮助解释社区和国家中的事情;(10)用经济学概念分析当地经济问题,如怎样减少垃圾。从上述主题轴中的经济教育课程目标可以看出:(1)美国对小学阶段的经济教育尤为重视。其目标的详细性和深刻性远超过我国小学阶段,甚至超过我国初中的经济教育课程;(2)目标的逻辑性。目标根据人的认知发展的阶段性,用螺旋上升的方式来构建。(3)目标内容的全面性。内容涵盖了经济学的基本要素,便于经济学知识的构筑。 2.韩国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现状韩国中小学的经济教育是通过社会科课程实施的。1987年韩国进行了第五次教材改革,在课程中增加了大量的经济学内容,另外对各学段的经济教育目标作了具体规定。其中小学阶段的经济教育目标为:教育诱导学生从小关心经济生活,养成良好的经济生活习惯和正确的生活态度,对周围的经济生活产生兴趣,并能用简单的用语来叙述发生在身边的经济现象;培养学生合理参与经济生活的能力和素质。低年级(1~4年级)重点放在养成正确的经济生活习惯和形成良好生活态度上;高年级重点放在能够正确理解与经济有关的基本概念,在较高的层次上关心经济生活,培养对经济生活的浓厚兴趣和参与经济生活的能力与素质。与美国相比,韩国没有独立的经济教育课程,而是通过社会科课程进行实施的。由于各国国情不同,经济教育目标会存在差异,但也有共同的特点,如美、韩两国都旨在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和掌握基本的经济概念。可见对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实施经济教育的重要性,它可以使我们从小养成良好的经济习惯。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一直把“德育”作为社会科课程的主要目标,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美韩等国的经验对于我们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二、我国小学经济教育课程目标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经济教育在小学阶段涉及到的内容很少,相比发达国家,在理论研究和实际教学中还存在很大差距。在小学尚未设置独立经济教育课程,只有少量与经济相关的内容存于社会科课程中,如品德与社会课程个别单元涉及了经济内容。随着“国家三级课程体系”改革序幕的拉开,有些发达地区出现了经济教育的校本课程,如浙江省兰溪市实验小学开设的《理财与生活》和宜昌市大公桥小学开设的《经营与消费》等。关于小学经济教育目标在《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中有所涉及,以下添加着重号部分为经济教育目标:《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中的经济教育目标 (一)情感•态度•价值观1.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养成自尊自主、乐观向上、热爱科学、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的态度。 2.在生活中养成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友爱宽容、公平公正、热爱集体、团结合作、有责任心的品质。 (二)能力1.学习从不同的角度观察、认识、分析社会事物和现象,尝试合理地、有创意地探究和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学习对生活中遇到的道德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三)知识 1.初步了解儿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初步理解个体与群体的互动关系。了解一些社会组织机构和社会规则,初步懂得规则、法律对于社会公共生活的重要意义。 2.初步了解生产、消费活动与人们生活的关系。知道科学技术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影响。 3.了解一些基本的地理知识,理解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关系,简单了解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一些共同问题。 相比较美、韩等国,我国对于经济教育目标研究的敏感度不够,存在的问题有很多,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理论研究不足通过搜索数据库可以发现,关于经济教育的论文还比较少,专门写经济教育目标的论文更是很少,大多零散地出现在对经济教育情况整体描述的文章中。另外,对于国外的经济教育研究多于国内,如对美国、俄罗斯等国家经济教育研究的学术论文都有涉及,而对我国经济教育研究的文章很难找到。且研究的深度不够,大多是对我国经济教育进行宏观的文本研究,缺乏深入课堂、深入实际教学中进行的调查。只有把文本研究和实际调查相结合,才能深刻把握经济教育的实质。 2.比较研究不够细致以中、美两国为例,研究者趋向于把两国的经济教育总体情况作一个比较,缺乏从微观视角入手,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等方面作详细比较。就中美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而言,可以从“二者有什么共同点?二者有什么差异,以及产生差异的原因?”等方面作细致比较。总之比较得越细致,越能深刻把握其实质,越能更好地指导实践。 3.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过于笼统,缺乏阶段性和递进性如美国在经济教育总目标下,对幼儿园到4年级、5年级~8年级、9年级~12年级提出了三种不同的学习基准。对每个阶段具体应该掌握什么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而且每个阶段的目标呈螺旋式上升。以我国的《品德与社会》而言,经济学相关目标分散于课程的三维分目标内,缺乏不同年级或年段的目标,更谈不上目标的阶段性和递进性。因此,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亟待优化。 4.经济教育目标侧重在经济生活中道德品质的培养,缺乏经济学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是我们一直所推崇的,但是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再也不是一个谈金钱、谈利益可耻的年代。在我国社会科课程目标中,经济教育目标和道德教育目标混杂在一起,更多的是教育学生如何看待财富的问题,缺乏从经济视角看待生活中的经济现象。如课程目标中的“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等原则,体现的就是学生在经济生活中所应该具备的道德品格。我国小学的经济教育可以说是以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为指向的。这一事实与我国社会科课程突出道德教育相关。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该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为优秀、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因而,经济学相关目标也指向了经济道德品质的培养,经济教育被作为品德教育的一部分。与我国相比,美国经济教育以公民素质的培养为宗旨,即以培养理性公民为目的。经济教育目标包括了丰富的认知方面要求,以及选择能力和决策能力等技能方面的要求。 三、我国小学经济教育研究的发展趋势 1.加强小学经济教育目标的基础理论研究我国经济教育目标的研究相比较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有利于我国经济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对相关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其中包括目标、经济教育、经济教育目标等一组概念。这些概念的界定,是研究经济教育目标的起点。(2)对研究方法进行重新审视。对于经济教育目标的研究应该把文本研究和实际研究相结合,深入课堂,对教师、学生、家长等进行访谈和问卷调查。这样得出的结论对我国经济教育目标的制定和实际教学才更有借鉴价值。(3)引进国外先进经济教育理论。美国一直走在经济教育前沿,如对“朴素理论”和皮亚杰的“经济认知理论”的引进,为我国经济教育目标的制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2.优化我国小学阶段经济教育目标我国目前小学阶段的经济教育目标包含在社会科课程标准之中,但对于经济教育目标涉及的很少,且不够完整和深刻。因此,我国经济教育目标急需优化。我们可以尝试用这样的思路:首先我们可以从目标的来源(学习者的需要、社会需要、学科需要)以及三种基本取向(行为目标、展开性目标、表现性目标)来厘清小学经济教育目标的确立依据。然后根据目标确立的原则———基础性与发展性、连续性与一致性、全面性与差异性、科学性与人文性,对小学经济教育目标进行优化。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以及霍恩斯坦的目标分类理论,为我们目标的优化提供了思路。因此,我们可以把目标分类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对小学阶段的经济教育目标进行具体的优化。根据我国基础教育课程实施的现状,设置独立的经济教育课程标准还不可能,但是可以把这样的优化思路用在社会科课程标准经济教育目标的制定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研制自己的校本课程,制订适合于本地区的经济教育目标。 3.处理好经济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关系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教育的发展,首先,我们必须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我国学者檀传宝针对学校德育如何适应市场经济,提出了“一方面学校教育告别羞于言利的陈腐思维,直面经济生活的实际需要,提供充分、全面的经济(学)教育;另一方面要求学校教育同时注意开展‘富的教育’、自觉承担德育的超越使命等。两个方面相互诠释、缺一不可”。这里“富的教育”的思想源自日本教育家小原国芳,它指既要教会学生去创造财富,又要教育学生正确看待财富,实质上是要让学生更好地学会驾驭财富,形成正确的财富观。我国目前的经济教育倾向于后者,注重学生经济生活中的道德品质,对经济学的知识和技能关注较少。在现实教育生活中,对我们个体还是社会而言,我们需要的是道德规则和经济规则的相统一。所以我国经济教育的未来发展,二者必须兼有之。 4.出台基础教育阶段的经济教育保障政策国外一些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他们在经济上的成功得益于其对教育的关注,尤其是对经济教育的关注。相比之下,我国的经济教育还比较落后。因此,急需出台有关经济教育的政策。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1)从国家层面,应该出台有关基础教育阶段经济教育的文件,通过自上而下的推动,促进基础教育阶段经济教育的发展;(2)在社会层面,允许更多的经济教育的社会团体出现,借助社会力量提高我国学生的经济素养和创业精神;(3)在教育层面,建立经济教育专业教师培养制度,培养科班出身的经济教育教师。因为教师是学生的直接“对话者”,教师本身也是课程,所以从教师出发,丰富教师的经济学知识,会对学校经济教育的提高起到直接的作用。 作者:房飞飞任京民单位:云南民族大学 教育经济论文:高等职业教育经济法理论与实训教材建设与应用研究 高等职业教育经济法理论与实训教材建设与应用研究 培养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才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基本目标,同时也是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材建设的基本出发点。现在使用的教材无论是权威性推荐教材还是自编教材都主要是供教师上课讲授使用。由于实践教学在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中功效显著、分量极重,其教材建设在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也应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践教学一般都占到总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目前虽有少量教材每章后面附有思考题,但也只能供同学们巩固在课堂教学中已教授的知识,缺乏通过相应真实案例对知识点进行准确剖析。而且实践教学在各地情况差异较大,教学规范性参差不齐,内容繁杂,缺乏较为统一的标准。各院校目前对通用的实践教学教材的建设普遍重视不够,已成为制约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人才培养的薄弱环节。 一、教材研究的目标 教材研究总的目标是对我国高职院校经济法教材的总体情况和发展前景作整体把握,按照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根本任务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经济法教材体系和内容,以激励和促进高职经济法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具体目标是: 1.摒弃从理论到理论并追求结构体系完整的编写方式,将理论教材与实训教材合二为一,根据高职院校的特色和学生的就业需要,精选教材内容,创新教材结构,将理论与实务融为一体。以“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归纳总结”的技术应用探索学习模式贯穿高职教学的各个阶段,培养学生动手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 2.促进教材研究的稳步持续运作。构建教材本身不是目的,其目的在于以教材促教改,使高职经济法教学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3.通过建设、评价、改革、再评价,形成一套良性循环的机制,使法学教育走健康发展之路;同时在法学教育的发展与评价过程中,总结出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法学教育模式与可行途径。 二、高职教材编写秉承的原则 要实现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基本目标,就必须摒弃从理论到理论并追求结构体系完整的教材编写方式,将理论教材与实训教材合二为一,根据高职院校的特色和学生的就业需要,精选教材内容,创新教材结构,将法理与实务融为一体,并突出其实践性。让学生掌握经济法的操作技能,把学生从枯燥的法律理论中解脱出来,让学生感受经济法的真实性和应用性,从而激发其学习的积极性。 (一)理论和实践相统一 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部对高职院校“突出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理论知识以必需够用为度”的教学要求,高职教材必须同时兼顾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立足于强化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教育,着眼于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体现高职院校的办学特色。通过对基本知识、基本实务问题的科学编排和准确阐述;教学素材(包括案例释疑和课后习题)的精心选取;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以及相关问题的展现,将知识与技能有机地融合起来,突出职业性、应用性的要求和方法论的内容,注重对学生应用能力包括识别能力、归纳能力、解释能力、提高能力的培养和训练,真正实现从“教学生以知识”到“予学生以方法的转化”,从而使教材真正符合培养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实际需要。 (二)综合性和针对性相统一 一方面,现代社会许多职业岗位需要的能力是综合性的,用到的知识涉及多个学科;另一方面,不少职业技术岗位又是高度专门化的,必须给予针对性较强的专门指导和训练。在编写体例上,应从学生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结构考虑,将实践中可能涉及的法律整合成为一个有机的法律体系。为了解决“综合性”与“专门化”之间的矛盾,一些课程的教材应采用富有弹性的模块式内容结构,对知识与能力进行有目的的融合和整合,将若干个知识点组成一个模块,每个模块既是教材的有利组成部分,本身又是相对完整而又开放的单位,便于组织教和学。 (三)教材建设与教学改革相统一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载体,是为教学目标服务的,因此教材建设应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相辅相成、互相促进。新兴教材的出现,必须植根于教学改革的成果之上,反过来又会促进教改目标的实现。现代高职教育必须进一步把以教师为主体的传统观念转变到以学生为主体的现代教育观念上来;把重理论、轻实践转变为突出实践;把以知识传授为主线转变为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在教材建设方面,也应相应地强调学生创造能力、创新精神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上来,并不断把教学改革的有效成果、先进方法、新颖内容在教材中反映出来,从而进一步促进教学改革的深化。 三、经济法教材的构建 在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课题“高等职业教育经济法教材建设的研究与实验”阶段性成果之一《经济法理论与实训校本教程》的开发与建设中,我们基于上述认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教材体系的应用性 我国经济法学蓬勃发展了30多年,在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中,对经济法概念、调整对象的研讨始终是我国经济法学界乃至整个法学界所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是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应用能力,因而在经济法的概念上,我们摒弃了深奥晦涩的“本科式”理论讲解,侧重于学界基本共识。关于其调整对象,我们认为:经济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重要的功能是通过法律调整保证和促进国家调节机制与市场调节机制的有机结合,而实现这种结合的法律方式就是建立协调统一的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与劳动法。经济法体系作为科学范畴必须边界清晰、逻辑严密,如果将与经济法有联系的法律规范如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都纳入经济法体系,不仅会造成经济法体系的庞杂混乱,而且会使经济法的理论研究限于矛盾,导致经济法教学混乱。因此,在经济法教材的体系架构方面,我们围绕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与劳动法律制度三大调整对象展开。任何一个法律从业人员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每个部门法的每个问题都有深入的研究,而应具备合理的法律知识结构。应力求重点,舍弃三大调整对象中日常生活不常见的政府采购法、计划法、价格法、会计法、审计法等子部门法。这样的教材体系既充分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属性和宗旨,又满足了高等职业教育“突出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理论知识以必需够用为度”的教学要求。 (二)教材内容的时代性与实践性 《经济法理论与实训校本教程》以最新立法规定和司法解释为依据,以教材编写者多年的教学心得和知识积累为基础,如最新的法律规定为2012年4月28日正式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女职工产假、工作日哺乳时间等规定变化较大,给读者以清新的时代气息。 针对以往高职经济法教材的编写,往往从思想上批判了本科教材的“压缩饼干”、中职教材的“发面馒头”,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仅仅注重内容上的增减变化,依然过分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基础理论分量过重,应用技能比例偏轻的问题,《经济法理论与实训校本教程》更加侧重于实践技能的培养。我们以劳动法律制度中“范跑跑”事件的分析为例:汶川地震发生后,都江堰光亚学校教师范美忠在网上发表《那一刻地动山摇》这篇文章,披露了在地震发生那一刻,自己率先跑出教室而弃学生不顾的心路历程,更因“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这句话引起众怒,被广大网民戏称“范跑跑”。各个新闻媒体及各大网站相继报道了此事,“范跑跑”一时成为备受争议的人物,引发了社会各界强烈讨论与反思,之后学校向他发出解聘通知。就学校解聘他一事是否合法,不得不引起我们理智的思考。学校解聘“范跑跑”的依据是什么呢?《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都江堰光亚学校系民办学校,解聘“范跑跑”适用《劳动合同法》并无问题。但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范美忠并无《劳动合同法》第39条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也无第40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也非依法裁员,因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显然没有法律依据。另外,从程序上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因此,解聘范美忠不管从实体上还是程序上都存在问题,学校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案例分析,不仅使学生感到亲切而且学理解读深刻、逻辑严密,有利于其应用能力的培养。 (三)教材的可读性 教材的引例材料均来源于近年媒体、网络的新闻报道既真实又贴近生活,知识点讲解的同时又穿插大量国内外经济法热点案例,如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贾国宇案等,使深奥的专业术语及复杂的理论浅显易懂、简洁明了,易为学生接受。检验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各章节后所附习题绝大多数来源于近年司法考试真题,针对题目,详细分析该题的命题思路、答题思路与技巧,详细列出本题所考查的法律条文,并画龙点睛地阐明相关的法学理论,对照这些法条和理论,详细分析各选项,从而得出正确答案,侧重提高学生驾驭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育经济论文:论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特点与向度 【内容提要】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所创造的能促进社会经济增长和发展,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效应。思想政治教育既具有一般事物所拥有的性质和特点,又具有其自身特有的属性及表现形态。其经济价值的四个基本特点分别为:依存性;间接性;多端性;两面性。这些性质和特点又内在地决定了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向度。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性质特点表现形态 一、 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基本特点 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基本特点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在对劳动生产、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并发挥作用过程中表现出的稳定的、独特的属性。它既蕴涵了思想政治教育的一般社会价值共性,又凸显了思想政治教育在经济活动中的特殊价值个性。 1.依存性 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依存性是指思想政治教育能否对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及其程度,它随着人类社会主导类型经济形态的更替和特定国家中心任务的变迁而改变其自身作用的质与量。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呈逐渐上升的发展轨迹。循用潘懋元教授的观点①表述为:“农业经济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游离于经济活动之外;工业经济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处于经济活动边缘;知识经济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被提高到经济活动的中心”。造成上述景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这三种经济形态的更替。它们的生产要素分别为:土地和劳动力(以数量为主);资本、劳动力(数量和素质并重,以数量为主)和原材料;知识、科技和劳动力(以素质为主,包括思想政治等非技能性素质)。而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大小取决于社会占主导类型的经济形态,取决于这种经济形态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①潘懋元教授原观点为:农业经济时代,大学游离于经济社会之外;工业经济时代,大学处于经济社会边缘;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大学被推向到经济社会的中心。参见潘懋元、刘振天:《发挥大学中心作用促进知识经济发展》,载《教育发展研究》1999年第6期。)资源与生产要素,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特别是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等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限度。由此不难瞥见,伴随着三种经济形态的更替,劳动者的素质、精神性因素在劳动生产和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呈线性攀升。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也逐渐彰显。 近年来,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之所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这与我国正步入工业经济社会进程,少数行业进入了知识经济行列,而且知识经济还必将成为我国主导经济形态是紧密相连的。特别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可以预见,在一个以知识经济为主导的社会里,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将会得到更加广泛的体现,也会被更多的人所认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在经济发展主要依靠科技的知识经济时代,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对经济、科技的发展更为突出和重要。”①而提高人的素质(主要是非技能性素质),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精神转化为物质等正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功能和优秀使命。这从一个视角说明了其经济价值的发挥程度与经济形态的更替是紧密相连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国家中心任务由政治性任务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特别是从1992年(此年,党的十四大召开,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人们开始重视和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经济价值。此后,思想政治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功能日益凸显,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研究也日趋深入。同志指出:“现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服务和保证这个中心任务的完成。经济建设要搞上去,必须要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没有政治条件和政治保证,社会不稳定,经济就搞不上去,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发挥我们党的政治优势,保证经济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② 2.间接性 在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形态结构中,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归属于间接性价值之列,即与智能教育、科技教育等直接对经济活动产生影响相比,思想政治教育对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往往是通过改变构成经济活动的中介环节或相关因素来实现的。“教育和经济效益并非是一种直接的线性关系,也就是说,教育本身并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和产生经济效益,它往往需要经过一个中间环节作用于经济活动之后,才能产生经济效益。”③这种间接性具体表现在要素、环节和过程、机制等层面。 (1)要素、环节层面。思想政治教育一般是通过影响经济活动中的以下有关环节、因素为中介来发挥其经济价值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能够形成、培育的一定的经济文化、经济思想(思潮)、经济制度、经济道德、科技精神等,也就是思想政治教育作用于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来影响整个社会经济行为的价值取向。劳动者与经济组织、劳动者和劳动者以及经济组织和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劳动者除了智能技术以外的素质,特别是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等和潜能发挥程度、劳动态度(含积极性与创造性)、动机水平以及主体意识、竞争意识和科技意识,效益观念与时间观念等等。 (2)过程、机制层面。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实现中的过程、机制的间接性是指思想政治教育通过提高劳动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潜能的发挥等,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这个过程包括两个阶段:第一,内化阶段。教育者将社会要求的政治思想、道德规范等传递给受教育者(劳动者),影响受教育者(劳动者)的情感、意志和动机,激发其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二,外化阶段。受教育者(劳动者)在思想政治教育的激发下,把与劳动、生产有关的精神性因素变为实际劳动行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聪明才智,提高劳动生产率,产生了物质价值(经济价值)。这个“价值”是劳动者素质和劳动活动的“物化”④。在这个阶段,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劳动者这个中间环节作用于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也就是以间接的途径参与了创造物质价值(经济价值)。马克思指出:“教育会生产劳动能力。”⑤这个过程、机制示意图如下: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对象(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物质价值(①张耀灿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86页。②《、邓小平和论思想政治工作》,学习出版社,2000年,第8-9页。③范先左:《教育经济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58页。④项久雨:《论思想道德教育价值的表现形态》,载《江汉论坛》2003年第2期。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i),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10页。) 3.多端性 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多端性,即思想政治教育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既可以表现为宏观层次对整个国家经济活动产生影响,也可以表现为中观层次对某个经济组织、团体的经济活动产生影响,还可以在微观层次对个体劳动者的劳动施加影响。 (1)宏观层次。同志指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团结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党和国家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是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重要政治优势,只有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这一政治优势,才能保证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从而为经济工作和其他工作提供强大动力与保证。”① (2)中观层次。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中观层次是指思想政治教育对一个经济单位、组织和团体等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影响。这个层次价值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群体价值在经济领域的具体表现。而发端于20世纪80年代的“文化管理理论”,则为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发挥中观层次的经济价值提供了学理支撑。“文化管理强调企业与员工、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信念、利益、目标远景等的协调一致性,通过共同的价值观、信仰、道德、习俗和礼仪等文化要素的作用,实现对人的规范作用……从而显示出较强的协调力和控制力。”② (3)微观层次。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依赖于包含思想政治教育在内的全面教育。“只有全面教育,才会有劳动者全面素质的提高,否则,仅仅重视劳动者智能的培养,忽视对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劳动态度等方面的引导、培养。教育的经济价值就会降低,甚至是负数。”③就劳动者的主观世界而言,受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特别是劳动价值观)、道德观、心理素质以及主体意识、竞争意识、效益观念和时间观念等制约。而培育、提高劳动者的上述观念、素质和品质等正是思想政治教育在经济活动中的基本功能。 4.两面性 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两面性具体表述是,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形成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对经济发挥影响既可以是维护性的,即维持和保存社会既定的经济态势;也可以是变革性的,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孕育和发展新的社会意识形态,充当经济和社会变革的思想先导。这种变革既可以发挥正面的积极功能,就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也可能是负面的消极功能:阻碍、束缚、制约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当前,使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其正面的积极功能,一方面要重视优秀民族文化的承扬,使那些对历史发展具有必然性的文化得以继承和发展。在这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对经济发展的积极变革功能,主动参与建设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 二、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向度 思想政治教育经济价值的向度包括思想政治教育为经济活动的开展提供方向保证、营造环境、参与管理、精神动力激发等四个方面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对经济发展的方向保证价值思想理论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解放生产力,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前提,对经济发展起(①载《人民日报》2000年6月29日。②吴松强:《“知识经济”视角下文化管理实施对策探讨》,载《江苏商论》2007年第11期。③王殿卿、李春玲:《新编大学德育学》,四川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63页。)着导向和调节作用。从人类文明发展史来看,任何一种社会,在经济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都要以自己的思想体系影响社会生产、制约经济发展方向。我国以“三个有利于”标准作为判断和衡量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价值标准。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把先进的思想和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灌输于人,成为经济建设的有力保证。 2.思想政治教育对经济进步的环境营造价值市场经济具有经济和道德的“两面性”,即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虽然具有其经济合理性,但同时也内含着一定的社会风险和道德风险,如果缺乏必要的社会规范和道德约束。单纯的经济利益驱动和效益最大化追求,不仅会导致整个社会的实利主义风气和个人利己主义的冲动,而且难以保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更难以确保人类和自然资源以及生态环境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因此,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必要的社会规导和限制,它要求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不仅要有清晰的法律规范界定,而且要有明确的伦理道德约束。① 事实证明,市场经济一旦缺乏良好的道德环境、法制环境和文化环境,往往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并阻碍经济的发展。因而思想政治教育对经济发展的价值之一就是为其发展扫除精神障碍,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精神环境和社会风气。形成有利于经济发展的认识、道德、社会心理环境。 3.思想政治教育在经济活动中参与管理的价值社会物质利益的激励、法律与规章制度的约束和思想政治教育是经济管理的三块宝石。当代经营管理是建立在社会人、文化人的基础之上的,尊重人、关心人、激励人和开发人将是一切组织的根本所在。②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的作用显得日益突出,企业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员工的科学文化技能、敬业精神和劳动积极性等的充分发挥。传统的“见物不见人”的管理方式逐渐被冷落,思想政治教育得到普遍重视。对于管理者来说,只有和员工形成精神的真正沟通,才能把管理者的思想、企业的目标变成员工的自觉行为。随着知识经济的来临,劳动的主要形式成为脑力劳动,其劳动强度和质量均取决于人的自觉性、责任感和角色意识的强弱。创造性脑力劳动必须依靠劳动者自我控制和自主行为。因此,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就更加需要借助思想政治教育来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培养其对企业的忠诚意识,那种认为只有严格管理的规章制度才是有效的组织原则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在现代经济活动中,思想政治教育参与管理,承担了管理职能,而且是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此,日益丰富了其经济价值。 4.思想政治教育对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精神动力价值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人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因素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具潜力的主导性因素,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对推动经济活动开展的精神动力价值在于:首先,激发人的活力。即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思想政治教育本身的作用在于使人们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行为,联系生产力的内涵来认识思想政治教育的这一作用,可以具体理解为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激发和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加速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其次,变革生产关系。通过思想政治教育,使人们认识到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建立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才能使人们投入到这一实践中去,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最后,思想政治教育还可以提供正确的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等诸多的方法论。在这个意义上,思想政治教育对生产力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精神动力激发价值。 教育经济论文:教育经济学理论研究文献综述 教育经济学研究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前苏联,其理论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 主要建立在以舒尔茨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家所创立的人力资本理论基础之上。人力资本理论之后由贝克尔及丹尼森等学者进一步发展, 成为教育经济学的理论基础和优秀内容。进入到20世纪70年代,由于西方国家的经济危机,人力资本论受到质疑,涌现出新的理论流派。当跨入新时期,伴随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教育的不断普及, 各种全新的理论不断涌现。本文将对教育经济学主要的理论发展做一个全面的综述。 一、教育经济学研究的缘起和雏形 教育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的独立学科,具有一定的学科体系结构,首先起源于西方,而后传播到世界各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科学技术得到迅速发展并被广泛应用于生产力,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促进了世界范围内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们日益认识到掌握科学技术的重要性,要掌握科技,教育是关键。从而激发了人们对受教育的需求,因此教育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提高,逐渐成为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这为教育经济学的产生提供了客观条件。另一方面,计量经济学的发展解开了剩余因子之谜,论证出教育是剩余因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刺激经济增长的十分重要的因素,计量经济学的发展也促进了教育经济学的诞生。 20世纪20年代,教育经济学以独立学科的形式最早出现在前苏联,它创建的标志是前苏联著名经济学家斯特鲁米林(c.t. ctpymnjinh)于1924年发表的《国民教育的经济意义》,这是世界上最早用数量统计的方法阐述教育的国民经济意义的论文,被称作世界上第一篇教育经济学论文。论文系统地研究了年龄、工龄、教育程度对劳动技能的影响。斯特鲁米林认为年龄、工龄和教育程度均影响劳动技能的高低;论证了教育程度与劳动技能成正相关。 西方最早研究教育经济学的论文是美国学者约翰·沃尔什(j.r. walsh)于1935年发表在美国《经济学季刊》上的《人力的资本观》,它被认为是西方国家研究教育经济学的第一篇论文。沃尔什主要从学生达到可以入大学的年龄算起,认为只有大学教育及其他专业教育才具有资本的特征。大学教育和专业教育可以取得收益但要付出代价,偿还代价之后可以带来利润或经济效应。[1] 到20世纪60年代,教育经济学在西方才真正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现。这一期间,美国的舒尔茨、贝克尔、丹尼森等代表的以人力资本理论为理论基础和优秀内容的西方教育经济学成为主流派。舒尔茨(t.w. schultz)在《人力资本投资》、《教育的经济价值》、《对人投资的思考》等系列论文中对人力资本理论进行了深化和系统化。其基本理论可概括为重视人力资本投资,教育投资是人力资本的重要源泉。他认为教育投资的最大特点是对人的劳动质的方面去衡量,而不是从量的方面去判断,即把人的劳动看作是教育装备的结果。劳动的教育装备率高,劳动生产率也就高,从而增强创造收入的能力。 与舒尔茨的宏观视野不一样的,加里·贝克尔(g.s. becker)着眼于人力资本理论微观领域的研究,并用具体数字计算和实证研究论证了不同教育等级之间的收益率差别。他认为个人通过教育等提高能力和人力资本积蓄,由此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得到较高收入。 除了舒尔茨和贝克尔外,推动人力资本理论发展的另一重要人物是爱德华·丹尼森(e. f. denison),他于1962年著有《美国经济增长的资料和我们的选择》。他把教育因素视为人力资本因素的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经济增长多因素分析法”,细致地计算了教育的经济价值。他的主要贡献在于具体的计算方法上更加细致和精确。 至此,西方国家提出的人力资本理论从创立起就强调了教育投资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关联性,经济要发展就要重视人力资本的投资,毫无疑问教育是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源泉,所以也要重视教育投资。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人力资本理论是教育经济学产生和形成的直接理论来源。 1962年英国伦敦布鲁诺大学社会科学院院长约翰·维泽( j. e. vaizey)出版了第一本正式以学科命名的专著《教育经济学》,系统地阐述了教育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标志着教育经济学的产生。1963年,国际经济学学会召开了第一次教育国际学术会议——教育经济学专题学术讨论会。会后于1966年出版了一本具有一定体系结构的《教育经济学选集》,这次会议的召开以及论文著作的出版也被视为教育经济学学科诞生的标志性事件。这样,教育经济学作为一门新的交叉学科,在世界各地学术界普遍地受到了高度关注。[2] 二、教育经济学研究的初步发展 进入20世纪70年代,教育经济学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很大的发展,许多发展中国家纷纷学习和借鉴西方的研究成果,有关教育经济学的著作及论文层出不穷。但此时的西方国家遭遇严重的经济危机,经济萧条。国家在教育上的投资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不景气的经济状况与教育的不断扩张形成了尖锐的矛盾,人力资本理论表现出了“失灵”,催生出了各种反人力资本理论的新理论,重新评估教育的经济价值,使教育经济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影响比较大的理论主要有三种:筛选假设理论,劳动市场划分理论,社会化理论。 1.筛选假设理论(screening hypothesis)。是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提出的视教育为一种筛选装置,以帮助雇主识别不同能力的求职者,将他们安置到不同职业岗位上的理论。创始人是迈克尔·斯宾塞(andrewmichael. spence)和罗伯特·索洛(robert. merton solow)等。1972年,斯宾塞发表了《就业市场信号》一文,论述了教育作为就业市场上的生产力信号,以及如何发射信号。形成了严格的信号理论,也标志着筛选理论的建立。筛选理论对人力资本理论宣称的教育能够提高生产率大胆提出了质疑,极端地假设教育并不增加人力资本, 只是作为一种筛选装置筛选出生产能力较高的人。[3] 尽管筛选假设理论否认了人力资本,但它与人力资本理论并不相反。实际上它指出了教育促进经济增长的另外一条途径:促进社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正是筛选理论让人们认清了一个被忽视的事实,即教育的筛选作用无论是给个人还是给社会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所以,筛选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正是对人力资本理论的补充。 2.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labour market segmentation theory)。在新制度经济学的推动下,许多经济学家将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制度,政府管制等引入劳动力市场研究,形成了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着眼点是教育与工资问题的研究。主要代表人物有斯特·瑟罗(lester c. thurow),彼得·多林格尔(peter b. doeringer),迈克尔·皮奥里(michael j. piore)等人。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认为教育程度与工资水平成正比例关系是有条件的;劳动市场存在主要和次要劳动力市场的分割。资本主义的教育制度和体系是为劳动力市场提供人力, 而人力资本理论把本来分割成不同部分、具有封闭等级性的市场抽象地视为完全统一的竞争性市场, 基本前提就不正确。教育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就业分配上, 在于它决定一个人在何种市场上能谋求职位。在主要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本理论的教育程度与工资水平的正相关性成立,而在次要劳动力市场,上述命题不成立。[4]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并不否认教育的作用,它和人力资本理论最大的区别在于它除了将教育作为影响收入的一个重要内生变量之外,还将制度因素、雇主和雇主的工作态度因素等作为内生变量。可见,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是人力资本理论的补充和完善。 3.社会化理论(socialization theory)。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创始人是萨缪·鲍尔斯(samuel bowles)和赫伯特·金迪斯(herbert gintis)。1976年,鲍尔斯和金迪斯合著的《资本主义美国的学校教育:教育改革与经济生活的矛盾》引起强烈反响。他们认为教育的经济价值源于教育的社会功能。教育的社会功能远比教育提高知识技能对经济的影响更重要,而劳动者的表现则源自自身拥有的非知识化的个性特征(即非认知能力)。而教育的经济功能便是通过各种教育途径和手段使学生社会化,使不同的学生形成经济结构所需要的各种个性特征。[5] 总的来看,以上三种主要理论表面上都是对人力资本论的挑战甚至是反对,事实上,都是从其它侧面强调了教育会带来经济效益的增长,不管是对个人还是社会。某种程度上是对人力资本论的多角度的补充与拓展。但是普遍都忽视了教育的相对独立性和与经济生活相矛盾的一面,因而带有片面性,为教育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空间。 三、新时期教育经济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随着教育的不断普及,对教育经济学的研究也逐步深入,涌现出各种新理论。比如:关注人本文化的社会资本理论、基于新制度经济的教育产权理论。 1.社会资本理论。第一个对社会资本进行系统分析的是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 bourdieu)。1980年,布迪厄在《社会科学研究》杂志上发表了题为《社会资本随笔》的短文,正式提出了“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的概念。之后,美国学者詹姆斯·科尔曼和罗伯特·普特南等先后提出了社会资本理论并将其作为人力资本理论基础上的理论发展加以阐述。社会资本理论尚无统一定义, 但一般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 通过民众自由地将个体人力资本进行横向的社会组合而生成的能够促进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社会关系结构和社会心理结构。社会资本理论从群体人力资本角度研究社会经济, 更注重一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人际关系。社会资本理论研究方法弥补了人力资本理论研究方法的不足之处:首先,它提升了人的社会地位;其次,从微观层面为主的分析扩展到宏观层面;第三,社会资本理论直接把无形资本因素(社会心理)关系引入研究。教育的作用在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共同进步,不仅只是提高人力资本存量,也通过提高对社会关系的认知能力、制定合理的共享规范和合理的组织结构等社会资本存量,从而达到提高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目的。因此,研究教育经济学不能仅仅局限于人力资本的范畴,更应该通过社会资本来凝集人力资本,达到人力资本组合的帕累托最优。 2.教育产权理论。随着新制度经济学这一新的研究范式的崛起,国外学者很快将其方法的普适性运用到包括教育在内的社会分析之中。如美国学者亨利·汉斯曼(henry hansmann)研究发现营利企业和非营利性组织的逻辑是相同的,学校这类非营利性组织的非营利性实质是为了减少组织运行成本和交易费用的一种制度安排。新制度经济学对教育经济学领域的运用基本有两个走向:一是把新制度经济学作为一种新的视角,继而作为一种方法来分析教育中的问题;二是从新制度经济学中挖掘出与教育活动不同层面之间的联系。教育经济学中关于第一方面的研究就是运用制度变迁理论作为解释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的理论基础。关于第二个方面的研究则是将产权理论引入教育领域,对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问题进行制度分析,且提出了教育产权的概念及有关问题的探讨。 新制度经济学对教育经济学的贡献在于教育制度的变迁与教育制度的创新。通过制度变迁理论可以解释我国高等教育体制乏力的根源, 从而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管理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提供理论基础。事实证明,明确提出教育产权应该说是教育经济学研究的一个巨大飞跃。 四、总结 综上所述,教育经济学的研究一直是在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基础之上不断推进。起初有过强烈的反对之音,从而催生出了筛选假设理论,劳动市场划分理论,社会化理论。看似是对人力资本理论的质疑,实质上是一种补充。新时期的学者调整了研究的角度,把人力资本理论引申到了社会资本理论和教育产权理论,使得教育经济学的研究更加符合实际需要,丰富了研究的视角。笔者认为,反观21世纪的学界,研究成果没有多大突破性,仍然是在对以前的理论反复探讨。这门学科的下一步发展需要创见性的突破,才能为现在越来越复杂的教育领域提供新的指导。 教育经济论文:俄罗斯高等教育经济利益与质量的矛盾分析 摘要: 转型后俄罗斯高等教育经过10余年的发展,产业市场的格局已基本形成。俄罗斯教育产业市场化后,经济利益与教育质量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同时教育质量问题为转型后走上市场的俄罗斯教育行业敲响了警钟。俄罗斯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发展趋势令人深思。 关键词:俄罗斯高等教育 ;教育经费;教育质量 作者简介:徐明(1964-)男,黑龙江人,俄联邦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科学博士后研究员,现工作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法与经济管理学院。 一、俄罗斯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经费虽向高等教育倾斜但数额有限 俄罗斯教育部与财政部的教育预算虽向高等教育倾斜但数额有限。转型后俄罗斯教育经费在各层次的投入是向高等教育倾斜的,而教育投入的多寡却取决于国家经济运行状况。俄罗斯的能源经济与教育的关系,可以从其教育经费来源上得到答案。俄罗斯政府的预算取决于收入。俄罗斯能源产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5%,这也意味着能源经济发展的好坏将会影响到国家的总体收入,从而会影响到对教育的投入。近年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不断攀升,俄罗斯石油出口收入大增,不但拉动了国内经济,各领域的财政预算也节节攀升,教育也因此获益。近年俄罗斯联邦教育预算支出占国家预算总支出的百分比(%)为,1995年,教育总支出3.86%,高等教育占2.23%,1996教育总支出3.5%,高等教育占2.0%,1997年,教育总支出3.49%,高等教育占1.99%,1998年教育总支出3.44%,高等教育占2.06%,1999年教育总支出3.6%,高等教育占2.26%,2000年教育总支出3.75%,高等教育占2.28%,2001至今教育总支出均高于4%,高等教育占2.5%以上。由此可见,俄罗斯的高等教育预算与国家经济增长是成正比的,而俄罗斯国家经济的增长与能源经济的增长成正比。 近年来俄罗斯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石油出口。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公布的材料显示,俄罗斯整个财政预算收入的35%来自石油和天然气工业。2003年,俄石油行业收入达718亿美元,其中石油出口收入达407亿美元,石油产品出口收入达145亿美元。也就是说,俄罗斯高等教育在获得的国家财政预算中,每100美元中就有35美元是来源于石油行业。但即便如此,每年俄罗斯有150万人中学毕业,继续读大学的是少数。这点投入远远不能满足俄罗斯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俄罗斯一名技术专业的大学生的教育成本每年是2200美元,而国家只能投入500美元。 (二)俄罗斯高等教育的质量令人堪忧 不久前,俄罗斯进行了一次广泛的社会调查。调查表明,有44%的家庭愿意交费使子女接受高等教育,而俄罗斯的许多低收入家庭只能将收入的3.3-7.5%用于子女教育。美国家庭在这方面的教育支出是22%。这说明俄罗斯人对教育服务的支付能力尚且不足。与有限的支付能力相联系的还有择校的边际费用支出,一些家长为使孩子能上一所好学校还要额外支付数额不菲的“好处费”。这说明,尽管教育市场价格高,但消费者数量多,支付能力却较弱。在有偿教育条件下,俄罗斯的教育质量令人堪忧。整体来看,有偿教育的水平、技术保障、办学条件、教学内容与方法参差不齐。有的学校将教育作为追求收益的商业性活动,而不注重质量效益。但也有的学校却将教育质量视为办学的生命,将质量视为数量增加的必要前提基础。莫斯科国立社会大学校长瓦西里·茹可夫认为,只有在国家承担起经费的责任与义务的条件下,各学校才有可能全力以赴地提高教学质量,而不只是为了生存。[1] (三)俄罗斯高校扩招问题 一直以来,俄罗斯的国立大学预算内计划招生名额都多于自费名额。而私立大学却存在计划招生名额与实际招生名额的反差。如,1995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13.55万人,而实际招收5.24万人;1998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25.07万人,而实际招生17.71万人;2000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47.06万人,而实际招生35.72万人。[2]因为目前在俄罗斯人的意识中,俄罗斯国立教育要比私立的商业性教育有威望得多。这种供需矛盾是无法用增加国立大学预算外招自费生名额的方法来解决的。(类似问题在我们中国也同样存在。试想,如果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扩大自费生招收比例,不但会影响到生源质量,也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公平、公正问题。这种供需矛盾的存在短期内不会得到解决。)即便俄罗斯家庭中有44%的家长肯花大钱供孩子读大学(莫斯科市占50%以上),但并非肯花钱就能进入好大学。 (四)俄罗斯高等教育市场的无证经营问题 俄罗斯高等教育市场的无证经营问题历来以久。不规范的教育市场主要表现为违反许可证制度及教育活动中的行贿受贿等方面。俄罗斯教育部曾在70个联邦主体中,对大约700所高校及其分校进行过检查。结果表明,有100多所高校在违反许可证制度的情况下经营。 俄罗斯教育部最初规定国立大学招收的自费生数量不得超过预算内学生名额的25%。但是,如果至上而下的限制国立高校的自费招生的规定,会抑制社会需求。私立学校因有办学的自主权,开设了许多管理部、法学部、会计部等。这样本应进入联邦大学腰包的钱流失了。为了重新向国立大学吸引资金,教育部决定取消原定25%的限额。俄罗斯高等职业教育处负责人柳鲍维· 克拉夫佐娃提出,“原则上俄罗斯的高等院校可以招收70%的自费生”。[3]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只能获得余下的30%预算招生的拨款。任何一位校长,尽管想赚钱,也不想铤而走险。要知道国家预算拨款对他们来说是有保障的,至于他们是否能招来足够数量的收费学生对他们来说还是未知数。这导致在高校招生过程中,行贿受贿现象的出现,主要体现在决策人决定将某人招收为公费生或自费生、录取到某学校等环节上收取贿赂。“教育寻租”之风盛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五)俄罗斯高等教育的“灰色”消费 上大学前要花一大笔钱。据社会问卷调查显示,约有36%的人花钱请家教,36%的人花钱参加各种补习班、备考班,32%的人为能被录取支付“人情”费。去年莫斯科市每个家庭用于考大学的平均支出是725美元,非莫斯科市的家庭是280美元。为考入首都内大学“人情”费要花2500~3000美元。根据高等教育经济支出统计的预测,未来80%大学生的家庭花钱上大学的费用,在俄罗斯的总支出将为年均8.8亿美元。总体上用于孩子高等职业教育的费用年均50亿美元。这其中4.2亿是“灰色”消费,它们大多进了家庭教师的腰包或用于行贿。[4]可见,俄罗斯教育市场化需要加强规模与规范化管理,以减少准大学生们在入学前就落入教育“灰色”消费的陷阱。 二、俄罗斯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 (一)俄罗斯政府开始加大打击力度 对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俄罗斯早在1999年12月17日就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该法案规定,因教育服务质量破坏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有权终止学习合同并要求校方退还全部费用。随着向市场关系的过渡及收费教育的合法化,自费学生自然逐渐成为教育服务市场的消费者, 消费者有权向国家质量管理局或法院投诉。此外,“国家有偿教育服务条理法案”也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出台。为避免教育市场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国家推出了统一高考制度,2004年在莫斯科已有47000多名中学应届毕业生首次参加由国家统一命题的高考,这足以说明,俄罗斯已经开始为建立与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使教育市场化向文明迈进做好了相关的准备工作。[5] (二)俄罗斯教育市场化理念正在趋同 90年代初受到市场法则变化震荡的俄罗斯教育体系已经自然走向平衡。时间使人们认识到了教育市场化的代价,认识到了无形教育资产、教育质量及教育价格的关系。教育将成为预算的间接收入款项已被俄罗斯教育界普遍认同。教育投资在现代社会是盈利事业。美国研究者及新西伯利亚科学家的分析研究所都认为,在现代工业社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占工作人员的25%,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多半是由他们创造的。也就是说,他们对经济的贡献要远远高于他们在居民构成中的份额。相反,教育程度低于平均水平的人(大约占四分之一的居民)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只占10%。目前,教育投资是赢利事业及教育消费是可以得到回报的意识,可以说已经普遍得到俄罗斯社会的认同。俄罗斯要加入世贸组织,教育也要入世,为此教育界曾忧患重重。[6]不过,随着市场观念的转变,俄罗斯教育市场化理念正在趋同。 (三)俄罗斯教育市场有步入良性竞争轨道的趋势 随着教育产业市场的形成与发展,私立教育机构已从数量的竞争转向了质量的思考。这些机构更加重视现代化技术投入、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更多采用个性化的教学方法与管理方法,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办学体制灵活,更适应市场需求,教师的待遇普遍提高。与此同时,国立教育机构为保持竞争地位,也在利用与开发原有资源,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完善教育内容、教学方法与管理机制。这说明俄罗斯教育市场正在步入良性竞争轨道。显而易见,俄罗斯的收费教育不但不会取消,相反,名望高的学校收费会更高。 (四)教育走向国际市场 在“冷战”的最初几年, 美国总统的分析家在思考如何扩大美国的世界影响时,得出的结论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最有效方法是发展外国大学生教育。因为,对外国人的教育是一笔不小的经济收益。2000—2001年在美国高校就学的外国学生为547.867万人。根据美国国际教育学院2001年有关国际教育交流的统计资料,外国学生仅学费支出一项就为美国带来约60亿美元的经济收益,而用于学校教学的间接支出是95亿美元。美国政府对外国大学生的财政支持是45亿美元。这样,在一个学年内仅外国学生就为联邦各洲增加了近110亿美元的收入。澳大利亚作为教育水平弱于俄罗斯的国家每年在外国学生身上也能收入约20亿美元。 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成功经验极大地刺激了俄罗斯。俄罗斯还远远达不到这样的收益指数,每年大学招收的外国大学生约8万人,国家的经济收入年均只有1.5亿美元左右。为此,普京总统指出,俄罗斯作为一个大国,不能没有前景广阔的教育体系。问题在于,学生的学习是靠国家预算,还是商业基础。他号召高校校长讨论招收外国大学生问题,并着重强调独联体国家的大学生教育及其专家的培养问题。首先瞄准独联体国家的教育市场被普京总统列为是绝对首要的任务。[7] 俄罗斯首先加强了对独联体国家留学生教育市场的开发,确立了国际联合办学的新思路。(同样值得我们中国教育界反思的是,我国与俄罗斯有着优越的地域优势,近年来的经济发展令俄罗斯瞩目,教育水平与质量正逐步被世界认可,俄罗斯学生在其国内学习汉语的势头看长,特别是俄罗斯远东地区,我国教育收费和生活消费水平远低于欧美国家,但我们却没有把吸引俄罗斯留学生的教育市场开发问题重视起来。) (五)加快与国际教育市场接轨的进程 俄罗斯的一些高校为了与国际教育市场接轨和普及大众化高等教育,也开始实施学分制。在国际教育实践中,学分制在美国大学广泛推开。从1988年起,欧盟成员国为加速欧洲教育的一体化进程,开始在成员国内的145所大学普遍实施学分制。学分制保证了大学生稳定地接受高等教育,它已成为欧洲教育结构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到2000年已有一千多所欧洲大学推行了学分制,并以此作为大学之间交流与合作招生的依据。俄罗斯的高等教育在向国际化迈进的同时,正在建立科学的学时计算转换机制,已经多次专门组织俄罗斯高等职业教育学分制体系实施问题研讨会,交流学分制经验。科学的学时计算转换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大大地推动了俄罗斯与国际教育市场接轨的进程,为本国学生在国外大学继续深造铺平了道路。 三、俄罗斯高等教育的启示 目前,在俄罗斯,教育质量问题已经为俄罗斯敲响了警钟。在全俄罗斯,约有10%的大学达不到教育质量标准,俄联邦教育和科学监督局计划关闭一批国立和私立大学的分校,将有近百所分校被关闭。同时,自2004年9月起,俄罗斯开始禁止高校开办分校,并对现有的各高校分校展开教育质量大检查,不合格的专业、分校在关闭后,学生将被安排到其它大学继续学业。俄罗斯教育界长期以来把教育看成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认为如果以纯市场化的态度来对待教育会有害无益,这将使教育与受教育变成一种纯买卖关系,而不是社会公益事业,也将脱离民族特有文化发展的基础。教育质量问题为转型后走上市场的俄罗斯教育行业敲响了警钟。许多国家的商业化教育都是精英式的、高质量的、有限制的。通过以上数据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俄罗斯也有力争向这一方向发展的意图,这是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从计划到市场,转轨后的俄罗斯教育产业历经十余年的论战、实践,逐步走上市场化。我们国家的教育产业市场起步晚,考虑到教育体制及国情的因素,虽可以走市场之路,但并不适合完全的市场化。不过,在整个教育产业走向市场的过程中,体制内与体制外的教育产业交错融合,在很多方面,中、俄两国教育界所面临的问题、困难极其相似。无论是普及式的初等义务教育还是精英式的亦或大众化的高等教育,都被教育经费的“瓶颈”制约着。令人深思的是,中国教育受到的困扰来自的层面繁杂,远超俄罗斯,更需要教育立法与监督体系的保障;但俄罗斯的教育立法与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机制却远远走在了中国的前面。转型后的俄罗斯是一个充满矛盾的集合体,俄罗斯教育产业的市场化就孕育和发展在这个充满矛盾的集合体中,俄罗斯高等教育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教育经济论文:俄罗斯高等教育经济利益和质量的矛盾分析 转型后俄罗斯高等教育经过10余年的发展,产业市场的格局已基本形成。俄罗斯教育产业市场化后,经济利益和教育质量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同时教育质量新问题为转型后走上市场的俄罗斯教育行业敲响了警钟。俄罗斯存在的一些新问题及其发展趋向令人深思。 关键词:俄罗斯高等教育 ;教育经费;教育质量 一、俄罗斯高等教育存在的新问题 (一)教育经费虽向高等教育倾斜但数额有限 俄罗斯教育部和财政部的教育预算虽向高等教育倾斜但数额有限。转型后俄罗斯教育经费在各层次的投入是向高等教育倾斜的,而教育投入的多寡却取决于国家经济运行状况。俄罗斯的能源经济和教育的关系,可以从其教育经费来源上得到答案。俄罗斯政府的预算取决于收入。俄罗斯能源产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5%,这也意味着能源经济发展的好坏将会影响到国家的总体收入,从而会影响到对教育的投入。近年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不断攀升,俄罗斯石油出口收入大增,不但拉动了国内经济,各领域的财政预算也节节攀升,教育也因此获益。近年俄罗斯联邦教育预算支出占国家预算总支出的百分比(%)为,1995年,教育总支出3.86%,高等教育占2.23%,1996教育总支出3.5%,高等教育占2.0%,1997年,教育总支出3.49%,高等教育占1.99%,1998年教育总支出3.44%,高等教育占2.06%,1999年教育总支出3.6%,高等教育占2.26%,2000年教育总支出3.75%,高等教育占2.28%,2001至今教育总支出均高于4%,高等教育占2.5%以上。由此可见,俄罗斯的高等教育预算和国家经济增长是成正比的,而俄罗斯国家经济的增长和能源经济的增长成正比。 近年来俄罗斯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石油出口。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公布的材料显示,俄罗斯整个财政预算收入的35%来自石油和天然气工业。2003年,俄石油行业收入达718亿美元,其中石油出口收入达407亿美元,石油产品出口收入达145亿美元。也就是说,俄罗斯高等教育在获得的国家财政预算中,每100美元中就有35美元是来源于石油行业。但即便如此,每年俄罗斯有150万人中学毕业,继续读大学的是少数。这点投入远远不能满足俄罗斯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俄罗斯一名技术专业的大学生的教育成本每年是2200美元,而国家只能投入500美元。 (二)俄罗斯高等教育的质量令人堪忧 不久前,俄罗斯进行了一次广泛的社会调查。调查表明,有44%的家庭愿意交费使子女接受高等教育,而俄罗斯的许多低收入家庭只能将收入的3.3-7.5%用于子女教育。美国家庭在这方面的教育支出是22%。这说明俄罗斯人对教育服务的支付能力尚且不足。和有限的支付能力相联系的还有择校的边际费用支出,一些家长为使孩子能上一所好学校还要额外支付数额不菲的“好处费”。这说明,尽管教育市场价格高,但消费者数量多,支付能力却较弱。在有偿教育条件下,俄罗斯的教育质量令人堪忧。整体来看,有偿教育的水平、技术保障、办学条件、教学内容和方法参差不齐。有的学校将教育作为追求收益的商业性活动,而不注重质量效益。但也有的学校却将教育质量视为办学的生命,将质量视为数量增加的必要前提基础。莫斯科国立社会大学校长瓦西里·茹可夫认为,只有在国家承担起经费的责任和义务的条件下,各学校才有可能全力以赴地提高教学质量,而不只是为了生存。[1 (三)俄罗斯高校扩招新问题 一直以来,俄罗斯的国立大学预算内计划招生名额都多于自费名额。而私立大学却存在计划招生名额和实际招生名额的反差。如,1995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13.55万人,而实际招收5.24万人;1998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25.07万人,而实际招生17.71万人;2000年全俄私立高校计划招生47.06万人,而实际招生35.72万人。[2因为目前在俄罗斯人的意识中,俄罗斯国立教育要比私立的商业性教育有威望得多。这种供需矛盾是无法用增加国立大学预算外招自费生名额的方法来解决的。(类似新问题在我们中国也同样存在。试想,假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扩大自费生招收比例,不但会影响到生源质量,也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公平、公正新问题。这种供需矛盾的存在短期内不会得到解决。)即便俄罗斯家庭中有44%的家长肯花大钱供孩子读大学(莫斯科市占50%以上),但并非肯花钱就能进入好大学。 (四)俄罗斯高等教育市场的无证经营新问题 俄罗斯高等教育市场的无证经营新问题历来以久。不规范的教育市场主要表现为违反许可证制度及教育活动中的行贿受贿等方面。俄罗斯教育部曾在70个联邦主体中,对大约700所高校及其分校进行过检查。结果表明,有100多所高校在违反许可证制度的情况下经营。 俄罗斯教育部最初规定国立大学招收的自费生数量不得超过预算内学生名额的25%。但是,假如至上而下的限制国立高校的自费招生的规定,会抑制社会需求。私立学校因有办学的自主权,开设了许多管理部、法学部、会计部等。这样本应进入联邦大学腰包的钱流失了。为了重新向国立大学吸引资金,教育部决定取消原定25%的限额。俄罗斯高等职业教育处负责人柳鲍维· 克拉夫佐娃提出,“原则上俄罗斯的高等院校可以招收70%的自费生”。[3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只能获得余下的30%预算招生的拨款。任何一位校长,尽管想赚钱,也不想铤而走险。要知道国家预算拨款对他们来说是有保障的,至于他们是否能招来足够数量的收费学生对他们来说还是未知数。这导致在高校招生过程中,行贿受贿现象的出现,主要体现在决策人决定将某人招收为公费生或自费生、录取到某学校等环节上收取贿赂。“教育寻租”之风盛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新问题。 (五)俄罗斯高等教育的“灰色”消费 上大学前要花一大笔钱。据社会问卷调查显示,约有36%的人花钱请家教,36%的人花钱参加各种补习班、备考班,32%的人为能被录取支付“人情”费。去年莫斯科市每个家庭用于考大学的平均支出是725美元,非莫斯科市的家庭是280美元。为考入首都内大学“人情”费要花2500~3000美元。根据高等教育经济支出统计的猜测,未来80%大学生的家庭花钱上大学的费用,在俄罗斯的总支出将为年均8.8亿美元。总体上用于孩子高等职业教育的费用年均50亿美元。这其中4.2亿是“灰色”消费,它们大多进了家庭教师的腰包或用于行贿。[4可见,俄罗斯教育市场化需要加强规模和规范化管理,以减少准大学生们在入学前就落入教育“灰色”消费的陷阱。 二、俄罗斯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向 (一)俄罗斯政府开始加大打击力度 对于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俄罗斯早在1999年12月17日就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该法案规定,因教育服务质量破坏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有权终止学习合同并要求校方退还全部费用。随着向市场关系的过渡及收费教育的合法化,自费学生自然逐渐成为教育服务市场的消费者, 消费者有权向国家质量管理局或法院投诉。此外,“国家有偿教育服务条理法案”也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出台。为避免教育市场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国家推出了统一高考制度,2004年在莫斯科已有47000多名中学应届毕业生首次参加由国家统一命题的高考,这足以说明,俄罗斯已经开始为建立和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使教育市场化向文明迈进做好了相关的预备工作。[5 (二)俄罗斯教育市场化理念正在趋同 90年代初受到市场法则变化震荡的俄罗斯教育体系已经自然走向平衡。时间使人们熟悉到了教育市场化的代价,熟悉到了无形教育资产、教育质量及教育价格的关系。教育将成为预算的间接收入款项已被俄罗斯教育界普遍认同。教育投资在现代社会是盈利事业。美国探究者及新西伯利亚科学家的分析探究所都认为,在现代工业社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占工作人员的25%,国内生产总值的一多半是由他们创造的。也就是说,他们对经济的贡献要远远高于他们在居民构成中的份额。相反,教育程度低于平均水平的人(大约占四分之一的居民)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只占10%。目前,教育投资是赢利事业及教育消费是可以得到回报的意识,可以说已经普遍得到俄罗斯社会的认同。俄罗斯要加入世贸组织,教育也要入世,为此教育界曾忧患重重。[6不过,随着市场观念的转变,俄罗斯教育市场化理念正在趋同。 (三)俄罗斯教育市场有步入良性竞争轨道的趋向 随着教育产业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私立教育机构已从数量的竞争转向了质量的思索。这些机构更加重视现代化技术投入、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更多采用个性化的教学方法和管理方法,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办学体制灵活,更适应市场需求,教师的待遇普遍提高。和此同时,国立教育机构为保持竞争地位,也在利用和开发原有资源,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完善教育内容、教学方法和管理机制。这说明俄罗斯教育市场正在步入良性竞争轨道。显而易见,俄罗斯的收费教育不但不会取消,相反,名望高的学校收费会更高。 (四)教育走向国际市场 在“冷战”的最初几年, 美国总统的分析家在思索如何扩大美国的世界影响时,得出的结论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最有效方法是发展外国大学生教育。因为,对外国人的教育是一笔不小的经济收益。2000—2001年在美国高校就学的外国学生为547.867万人。根据美国国际教育学院2001年有关国际教育交流的统计资料,外国学生仅学费支出一项就为美国带来约60亿美元的经济收益,而用于学校教学的间接支出是95亿美元。美国政府对外国大学生的财政支持是45亿美元。这样,在一个学年内仅外国学生就为联邦各洲增加了近110亿美元的收入。澳大利亚作为教育水平弱于俄罗斯的国家每年在外国学生身上也能收入约20亿美元。 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成功经验极大地刺激了俄罗斯。俄罗斯还远远达不到这样的收益指数,每年大学招收的外国大学生约8万人,国家的经济收入年均只有1.5亿美元左右。为此,普京总统指出,俄罗斯作为一个大国,不能没有前景广阔的教育体系。新问题在于,学生的学习是靠国家预算,还是商业基础。他号召高校校长讨论招收外国大学生新问题,并着重强调独联体国家的大学生教育及其专家的培养新问题。首先瞄准独联体国家的教育市场被普京总统列为是绝对首要的任务。[7 俄罗斯首先加强了对独联体国家留学生教育市场的开发,确立了国际联合办学的新思路。(同样值得我们中国教育界反思的是,我国和俄罗斯有着优越的地域优势,近年来的经济发展令俄罗斯瞩目,教育水平和质量正逐步被世界认可,俄罗斯学生在其国内学习汉语的势头看长,非凡是俄罗斯远东地区,我国教育收费和生活消费水平远低于欧美国家,但我们却没有把吸引俄罗斯留学生的教育市场开发新问题重视起来。) (五)加快和国际教育市场接轨的进程 俄罗斯的一些高校为了和国际教育市场接轨和普及大众化高等教育,也开始实施学分制。在国际教育实践中,学分制在美国大学广泛推开。从1988年起,欧盟成员国为加速欧洲教育的一体化进程,开始在成员国内的145所大学普遍实施学分制。学分制保证了大学生稳定地接受高等教育,它已成为欧洲教育结构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到2000年已有一千多所欧洲大学推行了学分制,并以此作为大学之间交流和合作招生的依据。俄罗斯的高等教育在向国际化迈进的同时,正在建立科学的学时计算转换机制,已经多次专门组织俄罗斯高等职业教育学分制体系实施新问题研讨会,交流学分制经验。科学的学时计算转换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大大地推动了俄罗斯和国际教育市场接轨的进程,为本国学生在国外大学继续深造铺平了道路。 三、俄罗斯高等教育的启示 目前,在俄罗斯,教育质量新问题已经为俄罗斯敲响了警钟。在全俄罗斯,约有10%的大学达不到教育质量标准,俄联邦教育和科学监督局计划关闭一批国立和私立大学的分校,将有近百所分校被关闭。同时,自2004年9月起,俄罗斯开始禁止高校开办分校,并对现有的各高校分校展开教育质量大检查,不合格的专业、分校在关闭后,学生将被布置到其它大学继续学业。俄罗斯教育界长期以来把教育看成是一种社会公益事业。认为假如以纯市场化的态度来对待教育会有害无益,这将使教育和受教育变成一种纯买卖关系,而不是社会公益事业,也将脱离民族特有文化发展的基础。教育质量新问题为转型后走上市场的俄罗斯教育行业敲响了警钟。许多国家的商业化教育都是精英式的、高质量的、有限制的。通过以上数据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俄罗斯也有力争向这一方向发展的意图,这是值得关注的一个新问题。从计划到市场,转轨后的俄罗斯教育产业历经十余年的论战、实践,逐步走上市场化。我们国家的教育产业市场起步晚,考虑到教育体制及国情的因素,虽可以走市场之路,但并不适合完全的市场化。不过,在整个教育产业走向市场的过程中,体制内和体制外的教育产业交错融合,在很多方面,中、俄两国教育界所面临的新问题、困难极其相似。无论是普及式的初等义务教育还是精英式的亦或大众化的高等教育,都被教育经费的“瓶颈”制约着。令人深思的是,中国教育受到的困扰来自的层面繁杂,远超俄罗斯,更需要教育立法和监督体系的保障;但俄罗斯的教育立法和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机制却远远走在了中国的前面。转型后的俄罗斯是一个布满矛盾的集合体,俄罗斯教育产业的市场化就孕育和发展在这个布满矛盾的集合体中,俄罗斯高等教育的新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教育经济论文:基于教育经济学理论对“女性考研群体”进行研究 基于教育经济学理论对“女性考研群体”进行研究 一、 从“教育消费理论”角度出发对“女性考研群体” 进行分析 (一)以追求文凭为目的的考研属于个人教育高消费的范畴 教育消费是社会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消费是一种文化消费、投资性消费、投资主体有基本要求的消费,是贯穿消费者一生的消费。但对于教育消费切忌不要盲目冲动,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教育盲目性的消费心理表现最多的就是消费动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更多的是为了适应社会的需要,“考研热”和盲目考研的行为都属于这种现象。追求文凭以加大自己在未来就业市场的砝码是许多女性考研的社会性考研动机之一,这时个人对于考研付出的一切教育消费都属于个人教育高消费。 (二)“女性考研群体”是否能实现考研消费效用的最大化 我们在购买一个商品的时候,尤其是昂贵商品的时候,一定要在对商品的性能有了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才能购买,因为我们要把这种昂贵商品的效能最大化,以避免消费的浪费。从教育消费的效用来看,近期的效用表现为知识的获得,远期的效用表现为就业,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和非经济效益这一美好愿望。首先,在决定考研之前,你们要了解研究生教育是一种追求能力与潜力及综合素质更高层次培养的教育,而不是单纯获得文凭的教育。其次,在决定考研之后,如何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考研这种消费实现其效用的最大化。随着我国研究生数量的不断增加,未来的就业市场会有更大的挑战,女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是考查考研消费效用是否最大化的时候,我们积极倡导“理性教育消费行为”。 二、从“入学选择理论”角度出发对“女性考研群体”进行分析 在教育经济学理论中,“入学选择理论”把学生入学选择行为纳入微观经济学中消费者选择理论的一部分。我们把教育作为一种商品作进一步探讨,研究个人在教育项目中如何选择。因为入学选择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的特点,所以要坚持以下两项原则:首先,每个人吸收、理解和应用他们所接受的教育时需要相应的能力。其次,在入学选择时应关注自己的实际需求情况。 有些人为了考上研究生而不计专业,不计学校,不计地区。近几年,跨专业考研的队伍愈发壮大,许多考生不仅跨考相关专业,甚至还有人进行文理科间的“大转行”。例如,笔者身边不缺乏考几年换几个专业,结果都均无功而返的实际例子。 对于“女性考研群体”来说,首先,是要认清形势,认清自己,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奋斗目标,而且目标一定是可行的,不要一味的追求当前的热门学科,要从长远出发,选择自己喜欢的并愿为之奋斗的专业。其次,要对考研的艰巨性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最重要的就是要做到持之以恒,善始善终。再次,要有良好的身心素质。要注意张弛有度,在紧张中懂得放松自己,切不可搞疲劳战术,以身体为代价。 三、从“人力资本理论”角度出发对“女性考研群体”进行分析 研究生接受教育的成本一般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直接成本支出,主要是读研期间为接受研究生教育而花费的一切有形成本,诸如学杂费、教学设备使用折旧费、教师的工资等等。其二是间接成本支出,又叫研究生教育投资的机会成本,它包括的是研究生因在读研期间接受教育而放弃了直接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机会而损失的收入。研究生教育的收益就是研究生教育投资者接受研究生教育比不接受研究生教育所多得的收入。建议“女性考研群体”以自己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人力资本理论来估算自己的研究生教育收益。如果将来所创造的教育收益不明显,就说明研究生教育的收益率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又因为未来的就业市场是不可估计的,所以,提高研究生教育收益率或者是降低个人教育投资风险的唯一方法是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结论 女性盲目考研的现象不仅不利于自身的发展,而且还会致使我国女性教育事业不能良性的发展。为了促进我国女性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我们全社会都应该更加关注“女性考研群体”。 教育经济论文:我国高等教育经济效益提升路径 摘要:如果将学校看作是一个企业的话,那么教育服务就是学校最主要的产品。因此,教育从本质上来看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其自身的经济效益往往与社会企业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异性。尽管经济效益是我国的高等教育追求的目标之一,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其往往更为重视价值的实现并期望服务于国家的建设发展。就制约我国高等教育经济效益提升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为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提升提出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高等教育;经济效益;教学服务 在经济学中,经济效益通常值得是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而所谓高等教育经济效益实际上就是指基于高等教育事业投资与国家GDP增减之间的关系。要对高等教育经济效益加以衡量,首要任务就是要明确高等教育事业在GDP增减中所起到的作用,即高等教育教育服务提供是否为国民经济创造了间接产出,也就是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是否有效为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因此,要确定高等教育经济效益就必须充分对投资成本与间接产出进行比较。 一、制约我国高等教育经济效益提升的因素 1.不合理的高等教育投资掌控。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合理有效的对高等教育投资进行控制是确保高等教育经济效益提升的重要因素之一。这里所谓的投资,在教育经济学中指的是一种社会性的投入,比如企业或者是个体单位在高等教育事业中的捐赠,这一投资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建设经历了多次的变革发展,学校资金制度的构建越发完善,为促进学校科研及教育服务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极为有利的保障。然而从现实层面来看,由于各学校在教育投资方面的管理使用并不具备专业性,且无法实现对教育投资的合理掌控,使得学校的资金不能得到有效的调配与使用,对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提升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制约。2.不合理的学生扩招。近年来,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普及我国各高等学校均对学生进行了扩招,就高等学校的学生来看,其人数相较于前几年出现了明显的增长。针对学生人数的不断增长,我国高等教育只有不断强化自身的教学管理水平,完善学校内部的教学设施设备,才能使自身的经济价值得到充分的发挥。但就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大多数高等学校的学生扩招工作显然并不合理,学生人数明显超过学校的实际标准。一方面,学校的教职工人数无法适应不断增长的学生人数,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学校教职员工工作的压力,且对教育质量的提升也有着一定的限制;另一方面,学生人数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学校教学管理的难度,导致学校的办学质量一直无法得到有效的提升。3.学校的管理模式不合理。就现阶段来看,我国高等学校所采用的管理方式无论表现为何种模式,其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充分合理地对学校的教学资源进行调整与配置。因此,针对学校教学资源的调整与配置制定相应的规范制度,对提高学校的服务质量和促进学校的发展具有良好的作用。然而就现阶段我国高等学校所采用的管理模式来看,其中仍存在管理模式单一及思维固化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对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提升造成了限制。除此之外,现阶段也有部分高等学校在专业的设置方面也存在不合理的现象。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应以市场为导向合理地对专业进行设置。但现阶段,有部分高等学校在专业设置方面忽视了市场的实际需求,导致自身经济效益一直无法得到有效提升。 二、我国高等教育经济效益提升的基本策略 1.合理对高等教育的投资进行掌控。针对高等教育投资掌控不合理的问题,我国高等学校可通过如下的三种方式来提高高等教育投资掌控的合理性。首先,合理对高等教育投资的经费比例进行调控。就高等教育的经费投资来看其有着经常性和竞争性之分,针对我国高等教育在经费投资方面的现状,现阶段高等学校对经费投资的掌控应合理地对经常性的经费比例加以提高。其次,我国高等教育针对学校的经费投资还应制定相应的制度,构建以政府部门为主体其他社会组织单位为辅助更加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最后,学校要给予各专业教师的科研创新充足的鼓励,并以此为基础在学校构建相应的奖惩制度,进而使科研创新为促进学校经济效益的提升提供有力保障。2.合理地实施学生扩招。基于高等教育的公益性,其经济效益除了教育经费之外,更多的还指的是其教育服务提供所创造的间接效益。在此基础上,针对学生扩招而导致的对经济效益提升所造成的限制问题,我国高等学校在实际的教育管理中应不断对学校的管理进行强化并对学校的教学资源等进行合理调整与配置,确保学校的师资力量、教学资源等能适应不断增长的学生人数需求。首先,针对教学质量的提升不断强化学校的师资力量。一方面,学校应合理地对教职工的人数进行配置,针对数量不断上升的学生人数吸收更多的优秀师资资源。另一方面,学校还应给予教职工人员更多的深造机会,不断对其自身的教学能力进行强化。其次,针对学生人数的增长,学校针对教学资源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以为教学的有效实施提供有力保障。3.采用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管理模式。采用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管理模式是优化高校教育资源配置,提高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重要方式之一。基于此,我国高等学校要想切实有效地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首先就必须对学校的教育管理模式进行创新。作为学校教育管理领导者的校长,其决定对学校教育管理模式的创新有着最为直接的影响,因此要想创新学校的教育管理模式,就要求学校的校长能转变自身的教学管理理念,针对学校的教育管理制定有效的制度规范。除此之外,针对学校专业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我国高等学校的相关负责人还应深入地对市场进行调研,明确市场实际的人才需求,进而更加合理地对学校的专业进行配置以更加适应市场需求的教学服务来促进学校经济效益的提升。 三、结语 综上所述,当今时代是一个以知识为主要生产力的时代,无论是经济的发展还是国家综合实力的提升都离不开知识的推动。因此,作为知识型人才培养的高等教育,在国家经济建设中开始占据越发重要的位置。从本质上来看,高等教育并不能直接为国家社会创造经济效益,但其在知识型人才培养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却有着非常高的经济价值,且能创造间接的经济效益。对此,为切实有效地促进高等教育经济效益的提升,就要求我国各高等学校能对制约其经济效益提升的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 作者:张小英 单位: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图书馆 教育经济论文:网络教育经济学案例教学分析 摘要: 教育的本质目标是培养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专业性、综合性人才,从科学知识的本质性层次发展生产力,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结构,最终有效推动国家的快速发展。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作为成人职业教育的经济管理类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平台的有效打造、教学模式的有效创新直接关系到不同职业能力层次学生学习的效果。文章立足于专科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视角,在深度剖析《西方经济学》传统教学模式不足的基础上,构建新型职业能力分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网络教育案例教学模式创新的措施。 关键词: 网络教育;案例教学;存在问题;措施 一、网络教育 《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目标的设定网络教育是成人高等教育中的一部分,即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它突破了时空的界限,学生可以通过面授、互联网、电视广播、辅导专线等多条渠道进行学习。网络教育的教学对象不限年龄,性别。通过这个教育过程,使网络教育学生可以增长能力、丰富知识、提高技术和专业资格,或转向新的方向。网络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在许多地方都有区别。专科学生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的目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引导学生系统掌握《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体系;第二,推动学生掌握对现实经济问题的分析技能,基本的经济思维,并学会用经济思维解释经济现象;第三,促进学生培养网络教育的职业性和技术性,培养学生解决问题和适应岗位的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和实际应用能力。 二、传统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教学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过度注重应试结果,忽略了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 《西方经济学》网络教育的专科学生群体,有着一定的特殊性:一方面,相对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而言,其文化基础较差,入学成绩普遍偏低,因此,其实际的专业知识水平尤其是抽象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远不如普通全日制大学生的基础扎实。另一方面,部分网络教育的学生不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使他们掌握知识的进程相对缓慢。在这种情况下,网络教学传统模式以应试目的为主,认为学习主要是为了获取文凭,课程期末考核也仍以笔试为主,使学生往往趋向于死记硬背,力求考试过关,缺乏自主性、探讨性学习的积极能动活力,而忽略了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特别是西方经济学基础理论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应用引导,使得多数学习《西方经济学》课程的学生在工作岗位和日常生活中不能将所学知识应用自如,相应的职业能力没有得到培养。 (二)教学案例的选择没有和职业能力培养相关联,缺乏分类和层次性 一方面,《西方经济学》课程的理论知识内容丰富、覆盖面广,涉及到的模型分析较为抽象。另一方面,网络教育学生本身的自有能力不足。因此,随着课程教学难度的不断深化,会迫使学生在受自身教学基础等因素的限制下,压力不断增加。在这种对比鲜明的环境下,传统教学模式过分注重知识点的传授而忽略社会现实案例的引入,更缺乏对来自不同职业层级学生综合能力的分类,导致《西方经济学》的教学内容缺乏专业针对性,与社会工作的诸多现实的操作技能不相匹配,学生个性化培养特色远远不够,也正是因为缺少相应的课程实践训练和成人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导致许多学生在长期的学习过程中不断消磨兴趣,日益消减学习动力。 (三)工学矛盾突出,师生之间有效沟通渠道不足 广大网络教育的学生是来自社会的各个工作阶层,大多数是在职学习生,学习的起点与基础也各不相同。因此,对网络教育的学生而言,《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的目的不应仅停留在“打基础,引入场”层面,更多的是要在督促学生需要掌握基础内容、锻炼自主学习技能、培养学习兴趣下功夫。但面对学生在学习、工作和家庭时间上的矛盾,传统网络教育模式中非常缺乏师生之间有效沟通的渠道,使得很多学生遇到问题时不知该如何联系老师,老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不了解,这种师生交流“断层”局面,在网络教育课程学习时有限的限制下变得更为突出,是造成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学习兴趣不高,自主学习热情不高,最终造成学习效率低下的关键性因素。 (四)课程考核方式单一,以终结性考核为主 课程考核是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必备检验。在传统《西方经济学》网络教育模式中,虽然也有日常的形成性考核占据一定比例,但总体来看,仍然坚持以终结性考核为主。从客观角度而言,这种考核方式侧重于考核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具有一定的知识巩固作用,但从长远学习及学生自身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而言,忽略了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知识运用能力,以及成人学生最重要的职业技能考察。在这样的考核环境中,学生通常是依靠老师划定考核范围和重点进行复习,常常借助死记硬背方式通过考核,而从其本身而言,对所学知识点的理解程度远远不足,这就导致网络教育的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三、学生职业能力分类体系在《西方经济学》课程中的体现 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职业能力的分类,安德森和马歇尔在1994年出版的《优秀能力与特定的职业优秀能力》一书提出优秀能力的分类,将职业能力分为基本能力、职业优秀能力、概要能力三类。本文在此基础上,根据网络教育的教育特点和培养目标,研究、制定出一套新的职业能力分类指标体系。在新分类体系构建中,将网络教育学生的职业能力主要分成两大类:基本职业能力和专业职业能力。基本职业能力细分为知识类和技术类,知识类分为阅读能力、写作能力等,技术类分为观察能力、领导能力等。专业职业能力又分数理分析、经济建模、实际运用、职业规划四类,每类下面又再细分相应的小类,从而构建出层次更为鲜明的职业能力分类体系及其在《西方经济学》课程教育中的体现。 四、进一步提升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案例教学效果的措施 《西方经济学》是一门实用性课程,要求学生充分做到学以致用,对于网络教育的学生,更应通过课程学习着重培养自己的综合性职业能力。本文认为,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课程可以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推动线下教学与线上教学模式的创新,建立起“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有效结合的案例教学新模式。 (一)推动线下教学模式创新,加大案例教学实施力度 在网络教育过程中,线下的面授辅导环节可以作为网络教育的辅助教学手段,成为学生在线学习的一个重要补充,主要帮助学生进一步深入理解课程重点和难点。首先,传统的线下面授辅导教学重在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缺乏对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因此,要在对传统教学模式中理论知识充分梳理的前提下,针对成人专科学生,选取基本性、简单化、贴近生活的案例进行讲解,激发学生的探讨兴趣,减少对单纯数学模型、公式的推导;其次,加大案例教学实施力度,既要广度延伸,又要深度研讨。在《西方经济学》课程中,传统面授辅导教学中也夹杂着暂时性、短效性的案例讲解,但这种非正式化的案例疏导成效甚微。只有紧密结合学生们的成长、工作、学习环境,充分考虑学生的职业能力素养情况,以全面案例教学的理念推行有针对性的案例教学改革,才能提高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加强其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扩充案例教学层次,富化教学支持方式 1.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需要教师进行引导式扩充。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灵活安排案例组合及阐释的形式。例如,教师可以在在线课程页面每一章添加引导性案例,引导学生进入这一章节的学习,学生再根据教师推荐的学习安排把握进度,完成各章节的学习。如以中国石油公司的油价垄断为引导案例,引出“自然垄断”的知识点,激起学生学习兴趣。同时,线下的面授辅导环节可以设置小组讨论,扩充其他的与“自然垄断”相关的案例,让学生在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的基础上从经济学的角度形成自己的看法。教师也可以通过学生的自由发言来把握他们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从而形成“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的有效结合。 2.教师要充分利用现代化多媒体教学资源,生活中有大量的经济学现象,这些经济学现象都可以在教学中以视频案例和音频案例的形式呈现出来。如制作视频教学案例,方便学生线上收看;制作音频教学案例,方便学生在线下收听,更丰富了学生的“线下学习”。 3.学生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除了个人的努力外,离不开老师的及时答疑。教师可以开展网上实时与非实时的教学活动,以某一知识点或者某一具体案例为话题,进行在线讨论,提升学生学习效果。 (三)增强案例集的广度和深度研讨,提升教材实用性 1.应增强案例集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好的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模式的重要基础。《西方经济学》课程网络教育领域的教学案例更需要结合本研究领域特点进行精心编撰。为有效实施案例教学改革升级,必须尽其所能地继续填充、完善案例集,让其在涵盖西方经济学的各重点板块知识的基础上,充分反应社会经济发展现象,并结合网络教育领域学生的特点侧重加强学生的各项职业能力培养。针对经济形势的日益变化,网络教育全局知识体系都急需丰富和完善,必须着眼于提高网络教育领域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首要目标,针对学生基础普遍较弱、应试目的明显、学习缺乏主动性的特点进行编写,争取达到实用性与趣味性的双重目标,将案例集建设成高质量、系统性的案例库。 2.要充分提升教材的实用性。在扩充案例集内容的同时,还需要有效考虑到网络教育学生的目标性和职能层次性,定期对《西方经济学》材料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性修改,结合经济学教材的基本知识元素,融入案例考察,做好理论与实践相辅相成的交融。 (四)建立科学的考核方式,促进考评体系优化升级 教学模式的效果离不开考核,科学性的考核方式是推动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案例教学新模式顺利推行的重要保证。对网络教育学生课程学习的考核,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核应大于对基本理论知识的考核。在考核方法上,规范化的考核指标不仅包括期末试卷成绩,还应结合学生平时学习主动性、积极性综合评定,合理调整二者之间的比重,为此,应重点改革以往以期末闭卷方式为主的终结性考核方式,推进过程性考核、形成性考核等多种考核方式。例如学生总成绩=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核,形成性考核可以采用“线下测评”和“线上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线下测评”主要是基于面授辅导环节的测评,可以设置为“某一情景案例的小组讨论式考核”、“线上测评”主要是学生在线完成章节作业。 作者:周祥 赵鸿鹞 单位: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教育经济论文:网络教育经济学案例教学思考 摘要: 教育的本质目标是培养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专业性、综合性人才,从科学知识的本质性层次发展生产力,优化社会经济发展结构,最终有效推动国家的快速发展。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作为成人职业教育的经济管理类的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平台的有效打造、教学模式的有效创新直接关系到不同职业能力层次学生学习的效果。文章立足于专科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视角,在深度剖析《西方经济学》传统教学模式不足的基础上,构建新型职业能力分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网络教育案例教学模式创新的措施。 关键词: 网络教育;案例教学;存在问题;措施 一、网络教育 《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目标的设定网络教育是成人高等教育中的一部分,即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它突破了时空的界限,学生可以通过面授、互联网、电视广播、辅导专线等多条渠道进行学习。网络教育的教学对象不限年龄,性别。通过这个教育过程,使网络教育学生可以增长能力、丰富知识、提高技术和专业资格,或转向新的方向。网络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在许多地方都有区别。专科学生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的目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引导学生系统掌握《西方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体系;第二,推动学生掌握对现实经济问题的分析技能,基本的经济思维,并学会用经济思维解释经济现象;第三,促进学生培养网络教育的职业性和技术性,培养学生解决问题和适应岗位的能力,培养创新意识和实际应用能力。 二、传统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教学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过度注重应试结果,忽略了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 《西方经济学》网络教育的专科学生群体,有着一定的特殊性:一方面,相对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而言,其文化基础较差,入学成绩普遍偏低,因此,其实际的专业知识水平尤其是抽象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远不如普通全日制大学生的基础扎实。另一方面,部分网络教育的学生不具备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使他们掌握知识的进程相对缓慢。在这种情况下,网络教学传统模式以应试目的为主,认为学习主要是为了获取文凭,课程期末考核也仍以笔试为主,使学生往往趋向于死记硬背,力求考试过关,缺乏自主性、探讨性学习的积极能动活力,而忽略了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特别是西方经济学基础理论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应用引导,使得多数学习《西方经济学》课程的学生在工作岗位和日常生活中不能将所学知识应用自如,相应的职业能力没有得到培养。 (二)教学案例的选择没有和职业能力培养相关联,缺乏分类和层次性 一方面,《西方经济学》课程的理论知识内容丰富、覆盖面广,涉及到的模型分析较为抽象。另一方面,网络教育学生本身的自有能力不足。因此,随着课程教学难度的不断深化,会迫使学生在受自身教学基础等因素的限制下,压力不断增加。在这种对比鲜明的环境下,传统教学模式过分注重知识点的传授而忽略社会现实案例的引入,更缺乏对来自不同职业层级学生综合能力的分类,导致《西方经济学》的教学内容缺乏专业针对性,与社会工作的诸多现实的操作技能不相匹配,学生个性化培养特色远远不够,也正是因为缺少相应的课程实践训练和成人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导致许多学生在长期的学习过程中不断消磨兴趣,日益消减学习动力。 (三)工学矛盾突出,师生之间有效沟通渠道不足 广大网络教育的学生是来自社会的各个工作阶层,大多数是在职学习生,学习的起点与基础也各不相同。因此,对网络教育的学生而言,《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的目的不应仅停留在“打基础,引入场”层面,更多的是要在督促学生需要掌握基础内容、锻炼自主学习技能、培养学习兴趣下功夫。但面对学生在学习、工作和家庭时间上的矛盾,传统网络教育模式中非常缺乏师生之间有效沟通的渠道,使得很多学生遇到问题时不知该如何联系老师,老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不了解,这种师生交流“断层”局面,在网络教育课程学习时有限的限制下变得更为突出,是造成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学习兴趣不高,自主学习热情不高,最终造成学习效率低下的关键性因素。 (四)课程考核方式单一,以终结性考核为主 课程考核是对学生学习情况的必备检验。在传统《西方经济学》网络教育模式中,虽然也有日常的形成性考核占据一定比例,但总体来看,仍然坚持以终结性考核为主。从客观角度而言,这种考核方式侧重于考核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具有一定的知识巩固作用,但从长远学习及学生自身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而言,忽略了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知识运用能力,以及成人学生最重要的职业技能考察。在这样的考核环境中,学生通常是依靠老师划定考核范围和重点进行复习,常常借助死记硬背方式通过考核,而从其本身而言,对所学知识点的理解程度远远不足,这就导致网络教育的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三、学生职业能力分类体系在《西方经济学》课程中的体现 关于成人高等教育职业能力的分类,安德森和马歇尔在1994年出版的《优秀能力与特定的职业优秀能力》一书提出优秀能力的分类,将职业能力分为基本能力、职业优秀能力、概要能力三类。本文在此基础上,根据网络教育的教育特点和培养目标,研究、制定出一套新的职业能力分类指标体系。在新分类体系构建中,将网络教育学生的职业能力主要分成两大类:基本职业能力和专业职业能力。基本职业能力细分为知识类和技术类,知识类分为阅读能力、写作能力等,技术类分为观察能力、领导能力等。专业职业能力又分数理分析、经济建模、实际运用、职业规划四类,每类下面又再细分相应的小类,从而构建出层次更为鲜明的职业能力分类体系及其在《西方经济学》课程教育中的体现。 四、进一步提升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案例教学效果的措施 《西方经济学》是一门实用性课程,要求学生充分做到学以致用,对于网络教育的学生,更应通过课程学习着重培养自己的综合性职业能力。本文认为,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课程可以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推动线下教学与线上教学模式的创新,建立起“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有效结合的案例教学新模式。 (一)推动线下教学模式创新,加大案例教学实施力度 在网络教育过程中,线下的面授辅导环节可以作为网络教育的辅助教学手段,成为学生在线学习的一个重要补充,主要帮助学生进一步深入理解课程重点和难点。首先,传统的线下面授辅导教学重在加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缺乏对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因此,要在对传统教学模式中理论知识充分梳理的前提下,针对成人专科学生,选取基本性、简单化、贴近生活的案例进行讲解,激发学生的探讨兴趣,减少对单纯数学模型、公式的推导;其次,加大案例教学实施力度,既要广度延伸,又要深度研讨。在《西方经济学》课程中,传统面授辅导教学中也夹杂着暂时性、短效性的案例讲解,但这种非正式化的案例疏导成效甚微。只有紧密结合学生们的成长、工作、学习环境,充分考虑学生的职业能力素养情况,以全面案例教学的理念推行有针对性的案例教学改革,才能提高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加强其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扩充案例教学层次,富化教学支持方式 1.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需要教师进行引导式扩充。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灵活安排案例组合及阐释的形式。例如,教师可以在在线课程页面每一章添加引导性案例,引导学生进入这一章节的学习,学生再根据教师推荐的学习安排把握进度,完成各章节的学习。如以中国石油公司的油价垄断为引导案例,引出“自然垄断”的知识点,激起学生学习兴趣。同时,线下的面授辅导环节可以设置小组讨论,扩充其他的与“自然垄断”相关的案例,让学生在关注社会热点问题的基础上从经济学的角度形成自己的看法。教师也可以通过学生的自由发言来把握他们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从而形成“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的有效结合。 2.教师要充分利用现代化多媒体教学资源,生活中有大量的经济学现象,这些经济学现象都可以在教学中以视频案例和音频案例的形式呈现出来。如制作视频教学案例,方便学生线上收看;制作音频教学案例,方便学生在线下收听,更丰富了学生的“线下学习”。3.学生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除了个人的努力外,离不开老师的及时答疑。教师可以开展网上实时与非实时的教学活动,以某一知识点或者某一具体案例为话题,进行在线讨论,提升学生学习效果。 (三)增强案例集的广度和深度研讨,提升教材实用性 1.应增强案例集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好的案例是实施案例教学模式的重要基础。《西方经济学》课程网络教育领域的教学案例更需要结合本研究领域特点进行精心编撰。为有效实施案例教学改革升级,必须尽其所能地继续填充、完善案例集,让其在涵盖西方经济学的各重点板块知识的基础上,充分反应社会经济发展现象,并结合网络教育领域学生的特点侧重加强学生的各项职业能力培养。针对经济形势的日益变化,网络教育全局知识体系都急需丰富和完善,必须着眼于提高网络教育领域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首要目标,针对学生基础普遍较弱、应试目的明显、学习缺乏主动性的特点进行编写,争取达到实用性与趣味性的双重目标,将案例集建设成高质量、系统性的案例库。 2.要充分提升教材的实用性。在扩充案例集内容的同时,还需要有效考虑到网络教育学生的目标性和职能层次性,定期对《西方经济学》材料的相关内容进行完善性修改,结合经济学教材的基本知识元素,融入案例考察,做好理论与实践相辅相成的交融。 (四)建立科学的考核方式,促进考评体系优化升级 教学模式的效果离不开考核,科学性的考核方式是推动网络教育《西方经济学》案例教学新模式顺利推行的重要保证。对网络教育学生课程学习的考核,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核应大于对基本理论知识的考核。在考核方法上,规范化的考核指标不仅包括期末试卷成绩,还应结合学生平时学习主动性、积极性综合评定,合理调整二者之间的比重,为此,应重点改革以往以期末闭卷方式为主的终结性考核方式,推进过程性考核、形成性考核等多种考核方式。例如学生总成绩=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核,形成性考核可以采用“线下测评”和“线上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线下测评”主要是基于面授辅导环节的测评,可以设置为“某一情景案例的小组讨论式考核”、“线上测评”主要是学生在线完成章节作业。 作者:周祥 赵鸿鹞 单位: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教育经济论文:高职英语教育经济协同发展 摘要: 京津冀区域经济协同推动京津冀区域产业经济结构的变化,高职英语教育处于京津冀区域内,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不断变化,使得河北省高职英语教育对于应用型、高技能型人才要求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文章通过在津冀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背景下,对河北高职英语教育重要性、存在不足以及发展策略进行探讨。 关键词: 协同发展;高职教育;重要意义;发展策略 高职英语教育属于高等教育形式,与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京津冀区域经济文化快速发展,河北省对此做出很大的贡献,特别是高端技术人才的供给和输送。京津冀区域迅速发展,使得大量优秀人才被吸引,积极涌入该地区,但是落后地区却渐渐缺少人才,河北省高职院校正处于这种风险中。因此河北省高职院校应当正确看待优势和机遇,立足于经济发展的优势,重点发展学校教学,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率,为京津冀区域输送人才,推动和服务于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 一、京津冀区域对河北省高职英语教育的重要性 1、经济支持 京津冀区域对河北省高职英语教育提供了经济支持。现今,当地财政拨款是河北省高职学校的大部分办学经费来源。当地越高的财政收入,就会对于教育办学经费投资越高。 2、生源市场 目前,京津冀区域经济迅速发展,大部分家庭已经达到小康社会,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外,家长对于子女的教育也非常重视,不断加大教育费用。许多家长都希望子女能够进入高等院校,进行职业教育。少部分人出境务工、到外国留学,提高自身再培训、再教育的需求,高职英语教育为其提供了广泛、准确的生源市场。 3、就业市场 京津冀区域经济迅速发展,区域内不断调整产业结构,传统的、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已经淘汰,被技术密集型以及新知识、新技术所代替,导致就业结构变化。英语应用型的人才被外向型的经济发展发达地区所需要,且逐渐扩大需求。使得毕业生就业率提高,就业市场得到扩大,进而造成河北省高职院校办学规模、招生数量得到逐渐扩大。所以,京津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河北省高职教育迅速发展,高职英语教育迅速发展。 二、河北省高职英语教育存在问题 1、高职院校受到河北省社会不公正对待 河北省属于京津冀区域发展的重点区域,但是河北省高职院校的发展却没有能够发展到预期既定的目标。其中除了政府财政拨款、院校竞争等等原因,还有一个较为隐蔽的社会原因,即河北省区域内仍然存在对于高职院校的不正确对待。高职院校英语教育学生毕业之后找工作,学生提及学校以及所学英语专业都觉得没有竞争力。所以高职院校应当抓住京津冀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机遇,提高自身的办学水平和英语教育水平、质量,积极参与英语教学评估,重视英语教育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创办有特色、有实力的学校,建设有特色、有实力的英语教育专业。 2、高职院校政府财政投入少 河北省政府对于河北高等院校的财政投入少,政府教育经费投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很小的比重,而高职院校在政府教育经费中所占比重也很少,造成各级财政对于高职院校经费投入少的问题。从社会投入实际情况中得出,现今大多是企业不再对高职院校进行指导和投资,因此企业对于参与高等院校办学的热情度不高,这是由于河北省高等院校对于社会投资企业的奖励机制缺乏造成的。从家长和学生方面来看,高职院校学生里有一部分学生属于贫困家庭,家里经济负担重,无法承担高职院校高额的学费,并且学校对其无法提供健全的助学贷款,使得高职院校办学所用资金压力也日益增大。河北省在校生人数多,而教育财政基数小,造成高职院校投入增长的速度与学校规模无法成正比,加之学费标准不高、中央财政拨款不多等等因素,河北高职院校教育经费长期处于全国最低的平均水平。因此,河北省高职院校投入财政经费、构建稳定有效机制,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3、京津冀区域高职院校竞争大 高职院校竞争的内在矛盾主要源自中等职教、国外院校、民办高校和自学考试、普通高等教育、短期培训的矛盾。而高职院校竞争的外部矛盾主要源自学生和家长、社会各种用人单位、国内外其他高职院校以及各个竞争对手的矛盾。两者在不同的范围和程度,对当地高职院校的发展造成冲击。我国现今的教育体制下,高职院校受到多样的教学模式和办学主体的影响,也受到一定程度的教育资源的竞争,且竞争激烈。我国部分生源首先是由于普通本科学校的扩展占据。另一部分生源被本科学校二级院校的知名度和教学资源所吸引。因此,河北省高职院校在发展初期处在生源市场弱势的境地,京津冀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推动各个高职院校的融合和交流,同类高职院校之间竞争激烈。中职教育事业的占有率也对河北省高职院校的生源市场有一定的冲击,且在很大程度上导致高职院校教育资金周转不灵、优质师资短缺的问题。此外,学生和家长在选择学校时,注重学校的就业率、社会美誉度、综合力量、师资团队等等,而河北省高职院校英语教育专业并没有特别突出的优势和特色。用人单位重视高等院校的教学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而对学校进行投资,选择优质的毕业生。地方的高职院校如果缺少资源、毫无特色,就会在当地的市场规律下被其他更加强大的院校所合并。河北省高职院校处于京津冀区域虽然有自身的优势,但是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中,只有加快学校的发展,创办有特色、有实力的院校,才能在发展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使得自身竞争力得到增强。 4、河北省高职院校就业率偏低 河北省经济迅速发展,导致“用工荒”、“用工难”的问题,河北省高职院校由于高等教育的逐步扩招,导致部分院校学生毕业出现就业难的情况。随着时间的推移,推算河北省高等院校学生的就业率将会更低,更何况高职院校英语专业存在一定的问题,并没有特色和实力,会造成学生毕业后,学习的知识没有实际用处,因此待业人数将会更多。随着河北省高等院校学生数量的不断增长,而学校设置的专业仍然无法适用于当今经济文化社会的需求,高职院校学生毕业后的就业率,也就持续偏低。这也是社会、政府、高校以及市场需要重视,共同探讨的问题。 三、河北省高职英语教育服务京津冀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策略 1、教学方法的合理准确 高职院校英语教育,必须要和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保持一致,教学的重心和目标必须放在英语学习的听、说、读、写、译几个部分。英语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应用性学生,使得学生能够真正的应用英语,并且只是为了应付考试。社会发展迅速,日益国际化,社会要求人才的技能也更加提高。而许多外籍人士到我国参观、考察、投资、工作,所以高职院校英语专业的学生必须具备应用型的能力。教师在教学中,通过实践教会学生练习口语,使得其口语能力得到培养。也通过课外实践活动,使得学生的词汇量得到增加,让其能够和外籍人士在生活中、工作中具备基本交流的能力。英语考试时,不仅仅凭借试卷对学生进行考评,还应当对学生的综合运用能力进行考察。 2、英语教学阶段的有效衔接 英语教学阶段存在很大的问题,即教学脱节。大多数学生认为,中学的知识在上大学时候就没有用了,因此不进行巩固和学习;英语等级考试已经在大二进行考试,因此大三以后学生对英语课的学习也就怠慢了,甚至不再进行英语课程的学习。这导致学生在工作时,已经忘记了学校所学习的英语知识。因此,高职院校英语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对学生每个学习阶段的知识进行有效衔接,将初中学习的英语知识进行重新设置和更新,提升教学的质量和效率,有效衔接初中知识,提高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的能力。 3、建设雄厚的师资力量 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决定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师资力量是学校资源中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所以,河北省高职院校必须建设雄厚的师资力量,使得师资结构得到优化,为保证教师的稳定性和教师利益,制定相关的政策和鼓励机制。但是也应该对高职英语教育的教师进行定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教师必须对自身的英语能力进行强化,听、说、读、写、译能力,是教师的基本能力要求。教师必须对于各个西方国家的习俗、英语特色、禁忌、风土人情有所了解,这些知识对于学生以后工作中,跟外籍人士交流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 4、有效改革教材 大部分高职英语教育的教材都有一定的不足之处,都没有重视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所以,高职英语教育的相关教育部门,必须对相关教材进行有效合理的改革,使得教材能够重视学生实际应用能力,避免教材仅仅存在应试教育的模式。教材中可以多设置实践和活动的板块,培养学生的实际交流能力和应用能力,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开口说英语,学会说英语。也可以在改革的教材中,添加相关资料和图片,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和创造能力,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如果有一定的资源和条件,还可以自行编写适合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的教材,使得学生能够在学校学习有利于毕业之后的知识,为学生奠定工作的优势,在京津冀区域找寻自身的用武之地。 5、形成英语专业特色 河北省高职院校在发展中设置的专业太过重复,专业重复的比率超过其他院校的80%,而英语教育专业却缺少过于的重视。因此,学校应当立足于京津冀区域经济协同的背景下,重视人才的实用型和应用型。英语教育在此背景下,就非常重要。因此,在教学中重视教学课程内容的标准、进行教学模式的改革:教学案案例、教学项目、教学工程。在教学过程中,寻找与英语专业相关的产业,积极开拓和发展,争当该专业的重点专业,使得自身英语教育专业的竞争力得到增强,为京津冀区域输送英语应用型的人才。 6、提高英语教育层次 高职院校英语教育专业服务层次的提升,另一方面其实是重视学生就业,推动京津冀区域经济协同发展,其中包括示范、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所以河北省高职院校英语专业应当对传统的教学模式和传统观念进行改革和摒弃,积极的寻找适合京津冀区域经济协同背景下的教学模式,提高自身英语教育的层次,校内对教师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进行奖励,鼓励教师对于教学模式进行改革。对教师实行聘任制,对英语教师实际口语能力进行定期考核,强化教师的英语素质和技能;对学校实用型和高技能型人才实行奖励制度,进行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和鼓励。引导学生、教师进行传统观念的改变,重视口语、重视实践、重视交流,在实际活动中,提高学校英语教育的教学质量。 四、结束语 京津冀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河北省高职英语教育发展相统一,高职英语教育能够在京津冀区域获得自身的认可,展现自身价值。京津冀区域经济的发展,需要河北省高职院校英语教育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资源;京津冀区域也为河北省高职院校英语教育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就业的方向。文章通过对京津冀区域内河北省高职院校英语教育重要性、存在问题以及发展策略的探讨,强调两者的统一和密切联系。 作者:冯莉 褚爱平 史岩 刘天真 单位: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保定学院 教育经济论文:成人教育经济法教学方法探究 摘要: 经济法是电大开放成人教育专科经济、管理类财会、金融、工商管理和法学专业必须开设必修基础课。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效果主要取决于这门课的教学方法。本文从成人经济法教学现状出发,就经济法教学实践方法的改进谈点对应之策。 关键词: 成人教育;经济法;教学方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发展,日新月异,随着其体制的日臻完善,社会实践要求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应更为高远,全民经商以及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健全、完善,尤其现在政府鼓励大众创业对经济法的掌握成了普遍需求。因此,成人教育的改革也应必须顺应这一时代需求,以期达到同步发展的目的。改革和探究《经济法》在教学中实用的教学方法,提升学生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以便学生更好地从事社会实践,则已成为此门课程不容忽视重要问题。 一、《经济法》课程在成人教学过程中应当重视的问题 从培养既要精经济又要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的角度去思考:目前很多成人高校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无论在教学计划的安排,还是教学方法和考核制度的实施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一)针对不同专业需求的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雷同化一 先哲孔子提出“因材施教”,才能促进个体的发展,采取有针对性地施教方法,才能满足学员不同的专业特点和要求。即使使用相同的教材,也应当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当然,克服教材的雷同化一,则必然要求因材施教,这是每个专业教师应当具备的基本功。然而,在教学实践中,我们容易忽视这一问题。使用同一教案面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致使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得不到体现,教师的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现阶段,经济法教材版本很多,在成人教育的选用上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教材内容过于繁杂深奥,有的教材内容没能与时俱进;还有部分教师存在照本宣科的问题,忽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忽视成人工学矛盾的特点,使用相同的教案,教学内容缺少针对性,教学效果大打折扣,体现不了专业化特色。 (二)制定的教学计划安排与实际教学容易脱节 《经济法》的教学内容与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息息相关,而经济法课程作为电大经济、管理类专业基础课,法理知识等基础理论知识的安排显得薄弱,法学的专业化程度深浅决定了学员的认识,容易造成学员对法学的粗浅认识,无形中会影响经济实体法律制度的学习,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到前后照应困难,难以实现会经济懂法律的教学要求。 (三)灵活生动的教学方法运用欠缺 《经济法》作为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律课程,它需要依靠法学知识进行辅助教学。单靠教师一味的说教来讲解,就显得知识结构极为贫乏,学生也缺乏系统的了解,很难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所以,在教学实践中,教师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条文可以利用大量的现实生活案例,也要鼓励学生多学习法学知识,补充自己的内涵。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学方法,培养锻炼学生对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 (四)有待更完善、合理的考核考查方法 在高校课程中,因专业的不同,《经济法》课程也有不同的位置。《经济法》这门学科在高校一些专业里属于考查课,因此没有引起一些教师的重视,认为写篇论文结题就可以了。我们可以试探更科学合理的考查方式,促进学生走进这门课程,去研究这门课程。例如:可以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以增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和理解。 二、对成人经济法教学之方法探究 (一)充分利用各种教学平台的网上资源,抓好课件的制作,发挥多媒体教学优势,实施远程开放教育辅助教学的功能 电大和其他教学平台网上教学资源丰富,引导学生利用网上资源进行学习运用,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除此而外,笔者认为,制作切合学生实际的课件配合教学,大有裨益: 1、能弥补教科书的不足。《经济法》课程源于社会生活和相关法律,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社会实践在不断生动发展,法律也必须与时俱进,顺时而修订法律条文。 2、能补充同步知识,接受新法规。教师利用自身知识,制作多媒体课件,将新的法学知识运用其上,补充到课件中,就是补充同步的知识,传授新法规。在教学中运用多媒体制作课件辅助教学,就能够做到电子教案与现行法律的同步更新。 3、能扩大知识的容量,增大信息量。在课堂教学的有限时间里,通过文本、静态、动态的视频和音频等多种媒体工具,在课堂教学里,演示图片、文字,超级链接各种相关资料和互联网上的最新信息,扩大了学生的知识储备。 (二)应该适当增设一些专门的仿真的案例讨论课 多边互动的教学环境,可以使教学双方在平等交流探讨的氛围中,产生不同的观点,进而激发教师和学生的探索性,这是最为有效的互动交流式学习。案列讨论课不失为一种较好的互动交流式方法。案例讨论课就是给学生建立一个仿真环境,在课堂上由学生扮演独立的当事人,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现场互动。讨论结束时,老师再及时作总结和点评,告诉学生结论或答案,这利于学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实施这一教法要求教师必须在课前有针对性地选取典型案例。通过案例教师可以实现教学目的,可以使学生更好的掌握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重视实践性环节教学 《经济法》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应更强调实践性环节的教学工作,做到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学生可以到所在地法院经济庭进行旁听,或者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撰写调查分析报告等。过去电大开展“模拟法庭”和法律咨询等,就是为了落实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目的是引导学生在参与教学过程中学会学习,掌握知识,获得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我们的日常教学相比,学生明显对这种实践性活动情有独钟,也能有效的提高其学术能力。 (四)结合成人教育的特点,鼓励和督促学生自学和指导学生课外学习小组学习,实现学生的互助式学习。 1.学生的自学。成人教学课程有限,必须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自学水平。学生通过阅读文字教材和利用教学平台上大量的媒体资源、IP课件、直播课堂等来理解和掌握课程基本内容。电大学习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强调自学。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确立了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的基本教学模式,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2.课外学习小组讨论学习也是一种互助式学习的好方法。在强调学生自主性、个别化学习的同时,也应该加强小组讨论学习的作用。在此学习过程中,教师和学生就学习经验进行相互交流。 (五)重视形成性考核 教师依据形成性作业系统讲评,巩固学习的知识点、面,并督促学生必须认真独立地完成形成性作业,辅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并做出成绩评定。 综上所述,成人教育的教学模式,必须从传统的理论学习本位的课程培养目标,转变为以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出发点,依据社会发展,对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要,既要有较强针对性,又要有较强适应性的培养目标。通过使用上述教学方法的探讨,力图改进传统教学方面的某些不足,根据社会发展的趋势,创新教学方法,使学生能掌握处理相关经济法律方面的问题,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周树乾 单位:四川广播电视大学自贡分校 教育经济论文:参与式教学模式教育经济学论文 一、文献述评 对于参与式教学的本质理解,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参与式教学的本质是一种教学方法,例如,陈向明(2003)认为参与式教学已经是国际普遍推崇的一种教学方法,目的在于学生能够在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当中不断提高自主发展能力、强化批判意识。高广胜(2009)认为参与式教学实质上是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积极参与整个教学过程,通过参与式的教学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的一种教学方法。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参与式教学的本质是一种教学理念。例如,许建领(2006)指出,参与性教学以学生主体性的发展为优秀,强调学生在参与教学过程中的情感、认知和行为方面的投入,从而实现其内在素质的强化。最后一种观点认为,参与式教学的本质既是一种教学理念又是一种教学方法。例如,李峻(2008)通过对课堂教学的透视与反省,认为参与式教学首先应当是一种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而教学方法是理念的载体,参与式教学并不是以特定模式机械的运作,而是在现有条件下进行的即席创造。陈时见(2014)认为从理念上讲,参与式教学提倡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强调教学过程中师生平等和共同参与;从方法上讲,参与式教学要求师生平等参与到学习活动之中,实现教学活动中的师生互动和教学相长。综上所述,参与式教学模式是以激发学生潜能、增强学生主体意识和创新意识为目标,在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指导下,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创设和谐的教学环境,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的一种教学方式。 二、《教育经济学》本科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基本原则 1.理论知识教学的基础性原则。 本科学生提高《教育经济学》课程知识应用能力,应以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的训练为前提。首先,根据加涅对学习类型的研究,概念的教学是基础,原理的教学是中心,问题解决则是前两种教学的综合和提升。其次,本科阶段的大学生思维能力发展是以概念的理解、判断和推理能力为基础的,并且他们对概念的理解,对判断的掌握,对推理的运用呈现出层次性、阶段性和等级性的特点。第三,教育经济学的学习必须以培养学生对客观事物的理性感知为起点,才能指导学生运用基础理论知识来揭示事物之间的内在关系,完成理性抽象到理性具体的升华,逐步形成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思维结构。 2.教学内容的探究性和现实性原则。 探究性强调的是教学要围绕参与式教学的多元目标,让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会发现问题,掌握探究的方法,树立探究的意识。教师要引导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兴趣来设置探究性问题,创设与现实紧密相关的情境来刺激学生的求知欲,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另外,现实性强调要在本科阶段教育经济学的参与性教学活动中,将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训练。具体而言,教师要以教学目标为依据,根据社会现实需要来设计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只有符合社会需要,才有利于学生将学到的知识运用于社会实践,否则,脱离社会实际的教学内容会打击学生学习积极性,让学生厌恶学习,觉得学习的知识只是纸上谈兵。 3.学生参与的主体性和开放性原则。 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的主体意识不断强化,他们越来越希望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判断来获得新知识、新观念。因此,本科《教育经济学》课程实施参与式教学要重视发展学生的主体性,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实行开放式教学。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参与式教学中,要强化学生的主体意识。教师应根据实际教学内容和学生的需求情况,适时地变换教学方法,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学生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动机。二是要激发学生的主体情感。教师应当充分尊重、信任学生,在良好的课堂氛围中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促进学生主体性的发展。三是创造良好的情境。让学生在理解、对话、宽容、平等、自由的环境里学习,能发挥学生主动性与创造性方面的才能。 三、《教育经济学》本科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路径探讨 在《教育经济学》课程教学的实践当中,教师要采用参与式教学模式,注重把教育经济学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育经济学》课程的学习、讨论和研究中来。具体改革路径可从课前、课中、课后三个方面进行: 1.课前预设探究性问题,引导学生积极思考。 与传统的课堂教学不同,改革后的课程教学模式第一阶段应当更加注重课前探究性问题的设计。具体注意以下两点:一是明确问题设置的初衷和目标。任何一个好的问题都包含目标、已知信息和有限障碍这三个部分,当问题的设置初衷和目标之间距离越远,那么问题探究的空间就越大,越能提高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的自主探究积极性。二是要将书本上的理论性问题与实际经济问题进行有机结合,让学生在加工后有意义的问题指引下,学会发现问题,进而运用正确的探究方法进行探究,最终通过问题的解决掌握理论知识的实际应用,树立并强化自身的探究意识。参与式的课堂表面上看起来是给予学生宽松的环境,让其自由探究,但就全体学生的学习方向而言,探究是在教师预设问题的引导下进行的。教师在课前对教学环境、教学对象、教学内容的整体情况进行了解,进而预设学生的思维路径,提出与教学目标相适应的问题。教师通过创设的问题情境,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让学生的学习过程成为一个再创造的过程。例如,可通过观察、调查统计、文献研究等方法,让学生独立钻研、自主探究教育经济学的相关概念和理论,从而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课堂上营造轻松的课堂氛围,理论联系生活实际。 创设轻松愉快的课堂学习氛围,能够使学生在宽松的环境中大胆展示自己的观点,提高运用创新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本科阶段《教育经济学》教学课堂中,引用趣味性案例分析、让学生针对开放性问题小组讨论、运用多媒体展示教育经济现象等都是较好的方式。在营造课堂氛围的过程中,教师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首先,要与学生形成双向互动模式。大学生的思维相当活跃,教师要在教学过程中及时与学生沟通,引导他们正确思考,防止出现大的偏差。其次,要重视结论分享。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交流结论都是不系统、不全面的,教师要引导小组之间信息的分享,使不同思维形成碰撞,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最后,要加强追踪与评价。由于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看待问题的角度和得出的结论往往有错误,教师应当给予学生及时的反馈,帮助学生能运用正确的理论和方法解决问题。 3.课后安排实践活动,完善课程考核机制。 课堂教学结束后,学生常常还会有疑问,这就需要教师在课后为学生安排与课堂问题相关的后续研究性作业和课程相关的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在课余时间主动深入教育经济学领域的学习。例如在讲授教育与市场经济的内容时,采用参与式教学模式,让学生分成若干学习小组,在本校调研不同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关系,使学生深刻了解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教育带来的种种影响,从而提高其对教育和市场经济现象及问题的思考和分析能力,更加直观地理解市场经济发展对教育改革的影响。明确教育经济学课程的考核方式,适当提高学生课堂参与情况评分的比例,可以极大地激发学生课堂讨论积极性,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让学生真正将教育经济学的知识应用到日常生活当中,实现“知行合一”的教学改革目标。具体而言,《教育经济学》课程考核方式应结合学生的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平时成绩要考虑到学生课堂的参与积极性、小组讨论领导能力、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课外实践作业的完成情况。期末考试则包括课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考核、对主要概念的掌握程度的考核,以及对理论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核。 作者:柳劲松 陈曼 单位: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教育经济论文:农村教育经济关联性研究 本文作者:谢禹 单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党办宣教科 重庆地区农村教育的问题分析 农村人才外流严重农村经济发展落后,使得农村和城市间的交流和沟通困难,与外界联系少,也使得农村教育极度封闭[1]。重庆地区农村科技队伍不稳定,农村经济较落后,致使青年农民普遍选择外出打工,农村劳动力流动性很大。据国家统计局重庆地区调查组的统计数据,2001年重庆地区外出务工的农民为120万人,截至2010年上升至780万人[2]。农村留守的农民大都未受过职业技术教育,这就导致农村地区从业人员的平均科技素质进一步降低,无法实现科学种田,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得到提升。 农村教育资源缺乏重庆市农村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教育资源严重不足。重庆地区的农村教育资源,无论在硬件设施还是在软件设施方面都处于比较缺乏的状态。我国“重城市、轻乡村”的教育资源分配,导致农村地区居民接受教育的机会小,教育质量低下。据统计,2010年重庆地区初中和小学的生均经费分别为2915和2830元,而农村地区仅为1574和1421元。另外,一些农村地区的学校为当地农民集资修建,农村教师待遇也往往远低于其他行业从业人员,这使得教育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高收费和乱收费现象,而这一现象促使了一些农村子女辍学务农。 农民教育观念落后重庆地区农村仍沿袭着我国传统文化的小农经济意识,受农耕文化的影响较深,具有一定的封闭性、保守性和自满性。这种文化心理定势影响着重庆地区村民的思想,农民往往创新不足,保守有余,利益表达能力和政治生活参与能力缺乏。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尚不健全,一些农村地区仍存在“养儿防老”的观念,这对农民的教育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在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普遍低迷的情况下,加剧了“读书无用论”在农村的蔓延。 重庆农民教育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 对农村发展和农业科技转化的影响重庆地区相对较低的农民教育程度,对当地农业科技的转换造成了负面影响,从而减弱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据笔者的调查,目前重庆地区农村存在“三少四低”现象,即高科技人员少,懂技术会管理的人员少,专业技术人员少;农民素质低,高科技产值低,科技含量低,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由于留守在农村的务工人员缺乏必要的科学常识,导致科技成果的吸收转化受到严重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缓慢。因此,重庆地区要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就应该进行全局性的思考与筹划,将当地农民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作为一个战略问题。 对优化农村产业结构造成的影响随着科技的发展,自然资源和人的体力劳动已经不再是经济发展的优秀要素,必须提高体力劳动者的智力水平,形成优化的人力资本,以代替其他生产要素。如,对农业科学研究、推广和对农民的教育,能够取代土地的部分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因此,需要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高素质劳动人员。初中及以下受教育水平的劳动者是重庆市乡村从业人员的主体,整体偏低的农业劳动力素质对农村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成为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只有引进和留住较高水平的人力资本,才能不断进行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实现农业经济的良性循环。 重庆农民教育与经济增长模型分析 数据来源和模型假设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于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局的抽样调查数据。该抽样调查以农户为单位,对农村发展的20余项相关数据进行收集。笔者从中选取了30户农户的收入与教育类数据进行研究。 模型假设。假设重庆地区农村人力资源的收入与受教育程度高度相关。引入明瑟模型。通过初步分析抽取的数据,认为农村教育水平对农户收入具备边际递增的作用。因此,构建以下的模型表达式:y=a+b×edu+c×edu∧2+ε其中,y为重庆地区农户人均全年总收入,edu为农户人均受教育年限,a,b,c为待定系数,ε为随机误差项。以Eviews软件对以上模型进行计算与验证,将模型的T值、R值作为主要统计指标。 模型的计算与分析 模型的计算结果。结合以上模型,用Eviews进行分析数据之后,得到输出结果。然后将其以明瑟模型形式表示为:Y=-534.7856×EDU+99.8287×EDU∧2+3105.5420T值-4.5611.199.57其中,R2=0.9643,F=364.5830。 模型分析和结论。由R2=0.9643得到了理想的模型拟合结果。t1=-4.56,t2=11.18,t3=9.58。当以α=0.05作为显著性水平时,可得t0.025(27)=2.162,小于t1,t2,t3的绝对值,因此可判定eduedu和edu∧2以及常数项在模型中的作用显著。结合带入具体数据的模型,可以得出结论:有劳动能力的村民在不受教育的情况下,收入预期为3105.54,当其选择接受教育时,最初的收入反而随着教育投入而呈下降趋势,受教育年限超过2.7年后,收入与教育才成正比。这说明最初始的教育与收入之间关系不大,随着受教育年限的增加,收入随之增加,即村民的教育呈现边际报酬递增的效应。 重庆地区农民教育的发展对策 加大农村教育投入 构建农村义务教育投资体制。将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支出决策权从地方政府收回,由上级政府直接安排,从而更加有效地改善教育设施,稳定教师队伍。另外,还应在教育投资集中管理的前提下,规定农村地区义务教育资金的最低标准,使农村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改革现行的财税政策。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受限的关键因素就是教育经费短缺,而教育资金筹集目前已经下放到基层,使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形成政困难。因此,必须增加国家对农村教育的直接投入,保证教育经费按时到位,增加农村教育投资。 发展农村各类教育 继续加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普及。以义务教育为基础,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实现农村人口负担向人力资源优势的转化。结合农村的实际需求,在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的前提下,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全方位参与办学,提高农村教育普及率。 发展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农民劳动技能。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农村需要大批专业人才的加入。因此,应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为农民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专业技术培训,真正实现教育面向农村,教育服务群众的宗旨。 随着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人才和科学技术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要素。因此,应建立高素质的农民队伍[3]。①农民致富带头人。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带动当地农民致富。②农业技能型人才。具有各种专业技能,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③农村实用人才。掌握种植、养殖、加工等实用技术。④农民经纪人。实现重庆地区农业产业化,促进农副产品转化增值,使农民、农业走向市场。 结语 农村教育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推进渐渐被关注,只有在农村教育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才能实现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探讨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村教育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笔者以重庆地区为例,探讨教育与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分析重庆地区农村基础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构建发展农村教育的新模式,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
体育新闻传播特征探讨:体育新闻传播特征 网络体育新闻传播的特点分析新闻内容更新快。新闻的最大特点和魅力在于及时性,且已成为新闻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新闻传播与新闻事件发生之间,时间的距离越小,新闻价值就越大,这是新闻传播的一个客观规律。而体育新闻的时效性则表现得更强烈,对于体育受众来说,一场比赛的结果,一个比分的输赢,都牵动着无数人的心。体育比赛始终充满悬念和变数的特点要求体育新闻的传播更加快捷迅速。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站对体育新闻的更新速度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网络的时效性有目共睹,传统媒体的出版周期可能是几天,而网络媒体的更新速度则是几分钟或几秒钟,速度之快,令人震撼,这恰好满足了体育新闻传播快捷迅速的要求,因此网络体育新闻与其他传媒相比,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新闻内容量大且保存期限长。互联网拥有强大的数据系统,信息承载量是传统媒体的无数倍。而传统纸质媒体的信息承载量受版面的影响,电视、广播则受时间和信息容量空间的影响。但网络媒体则没有这个限制,因为网络的超链接功能使它方便快捷地汇总信息和整合信息,它既能横向集纳最广泛的多元信息源,又能纵向保存历史信息,且在查找文献和资料时更为快捷。在一些重大体育事件产生或经过以后,网络媒体还能多方位多角度地回放赛事、分析赛事,最大程度上满足受众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另外,网络媒体对于新闻信息的内容保存时间较长。体育赛事和新闻可以轰动一时,而传统媒体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受众只能在有限的时间获取新闻价值,而网络媒体像人的记忆一样将其储存起来,其先进科技的应用更可以长时间地保存,以供不时之需。互动方式———全民参与。互动性是网络的一个重要特征。网络传播的信息传输方式呈现“双向互动交流方式”,网络为受众与传者之间、受众与受众之间搭建了信息共享与思想交流的平台,这种交流不分时间、空间和诉求对象,只要具备一定条件,传受双方都可以进行自由交流与沟通。受众和传者的纵向互动,受众和受众之间的横向意见互动,把原本仅限于人际传播的交流放到了一个宽泛的媒介平台上进行,让每个受众都能发出自己的声音。让网民参与形成互动已经成为各网站提高点击率和注意力的重要手段,其中表现最为抢眼的就是“网络论坛”BBS。另外,运动员博客的开设使受众对运动员的了解更加深入,通过留言,人们对运动员更多了一份关怀与鼓励,还让全民参与到体育运动中来,提高了体育在百姓心中的地位,加速了体育的发展。多媒体:全面调动视听。众所周知,报纸通过纸质媒体利用文字和图片传递新闻,广播以声音发送信息,电视则借助音频、视频信号来达到信息传播的目的,这些媒体大多采用单一的方式来传播体育新闻,而网络新闻却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于一身,成为高科技的多媒体,与这些传统媒体只采用一种或几种传播形式相比,互联网集纳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的表现形式,展现出丰富多彩的新闻内容。而且,其功能强大,还可以将这些媒体组合起来,形成一种新的传播手段,然后进行运用,满足不同阶段受众的需求。 高度的情感性。随着现在社会体育事业的飞速发展,体育新闻不再只是单纯地对体育赛事进行追踪报道,而是以人为优秀,通过对赛况的报道,来宣扬一种迎难而上、不屈服不服输、奋力拼搏、团结进取的体育精神,是对国家、民族以及未来的一种情感寄托。网络体育新闻传播展现了对人的情感的尊重,揭示了新闻背后人的内心世界的那层神秘面纱。例如,在第28届奥运会期间,体总网专门针对我国每一位奥运冠军进行了网络独家报道。在报道中,我们可以跟随记者的镜头,走进运动员的生活中,了解他们平日里艰苦训练的经历,体验他们夺冠瞬间的欣慰和幸福,让受众与运动员一起为失败难过,为成功高兴。网络体育新闻发展策略分析加强深度报道,把握新闻中的“度”。什么是深度报道?它的定义是:“围绕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把新闻事件呈现在一种可以表现真正意义的脉络中的一种报道形式。”哥伦比亚新闻学院研究生教程谈到新闻报道的三个层次时称:第一层是事实性的直接报道;第二层是发掘表象背后实质的调查性报道;第三层是在事实和调查基础上做出的解释和分析报道,也称深度报道。要平凡中见深度,体育新闻深度作为一种新闻深加工产品,所选题材如果关涉名人,是热点、焦点,具有社会敏感性,那就容易引起读者关注。这类题材深入挖掘的空间较大,报道的价值和意义也较大,自然也就成为体育深度报道的首选。刘翔在北京奥运会上的退赛事件触动了社会的敏感神经,人民网就发表了一篇题为《谁懂刘翔之痛》的深度报道,全篇以“请放过刘翔吧”为主要切入话题,对刘翔的病情康复、心态、个人发展做了全面深刻的报道,文章一经刊出,引起很大反响,被各大门户网站转载。另外,突出体育报道的娱乐性是大势所趋,但它带来的弊端却不得不令人重视。在一些网络媒体的体育新闻娱乐化后,报道内容开始热衷于追逐和挖掘体育明星的秘史、艳闻。作为网络媒体的编辑,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正确理解与对待体育新闻娱乐化,把握好体育新闻娱乐化的度,是急需解决的新课题。不可否认,当今新闻竞争日益激烈,体育新闻也是如此,这给体育报道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体育新闻涉及体育明星的个人隐私等,其曝光需要把握好度,体育明星私生活的透明化可以让受众深入了解该明星背后的光环,从而更加喜欢体育明星。相对来说,如果把握不好“度”,会让受众产生反感,给媒体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如果一味报道运动员、教练员及其相关人员的私生活,甚至是绯闻,以满足一部分人的偷窥欲,那就走向极端了。如雅典奥运会上,炒作诸如姚明“胡子”的长势、日本乒乓球运动员福原爱“暗恋”王励勤等“花边新闻”就显得很庸俗和无聊。这种“娱乐至上”的最终结果,恐怕就是“娱乐至死”。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媒体在选择新闻的判断中更倾向于市场的卖点,而不是原先新闻价值必须严守的社会责任感。体育报道突出娱乐性是大势所趋,但绝对不能把娱乐化和虚假新闻、恶性炒作混为一谈。 网络体育新闻要以人为本。在网络时代,由于网络技术的特点,使得体育新闻的资源很丰富,没有任何时间和空间的约束,在眼球经济的背景下,就更容易导致体育新闻人文关怀的缺失。体育运动的主体———人是体育新闻传播的对象,人是具有人性的价值、人的尊严和人生意义的,而新闻媒体“以人为本”理念的实质就是对人的关注、尊重,是对人的主体性的弘扬。因此,在报道角度和内容上,要改变过去体育新闻多以体育事件为中心的观念,将媒体视线向“人”身上转移。这样不仅可以丰富体育报道内容,开拓体育新闻的报道领域,同时还可以满足受众多元化的接受心理,更重要的是使人文精神回归到体育新闻中。从“人”的角度出发,关注一个体育事业参与者的生命,表现个人命运的成败与悲欢,表达对个人生命的感知和对生命与世界的领悟,把探讨运动变为探讨个体生命,使报道成为对生命的探索和追问,把“运动中的人”变为“人在运动”,使人成为体育运动的真正主角。在体育报道中要注重运动员作为普通人在运动中的真情实感,表现其自然的喜怒哀乐,使体育报道与受众的心理产生情感共鸣,这样的报道才会产生更好的传播效果。体育新闻具有明显的情感性,这也体现了传媒“以人为本”的追求。体育新闻是以人为优秀的新闻,既然是以人为优秀的报道,就应该充分展现对人的情感的尊重,对新闻背后人的内心世界的揭示。如果在体育新闻报道中“见物不见人”、“见事不见人”、“见人不见情”,从传播方式和态度来说,都有悖于媒体追求的“以人为本”。另外,还要打造网站新闻特色与接受传统新闻媒体获取新闻的受众比较,通过网络获取新闻的受众更注重网站新闻风格和新闻的质量。因为从我国国情来看,这类受众的文化水平相对较高。这种现状要求网络体育新闻编辑在新闻风格和质量方面当好把关人。对于同一个新闻事件,不同的媒体可能有不同的报道方式,我国的许多新闻网站,往往采用的是罗列式新闻浏览方式,即将相关题材的报道归于一个专题中,让受众自己阅读,然后作出判断。这样的做法,看上去内容客观翔实,报道面宽泛,实际上却使新闻质量良莠不齐、杂乱无章。 《新民晚报》网络版的做法独树一帜,让人耳目一新。《新民晚报》的网络编辑新闻把关意识非常强,他们吸取了报纸新闻标题吸引人的特色,不仅在内容上求精,更在标题上下工夫,求新、求亮,从而使网络新闻标题打破了仅仅作为链接的功能,一下子使新闻标题的做法“跳”出了网络新闻的弊端,这种把关人意识值得在其他网站新闻编辑中借鉴,而网络体育新闻的创新更应如此。加强网络法律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社会的健康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法律基础,网络化的体育新闻市场也是一样的。网络体育新闻没有强调个人或者集体的约束,所以要依靠广泛教育引导和加强网络自律。首先,网络传播作为新生事物进入我们的社会,必然要给人们一个不断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理网络当然是最根本的保证。依法治理网络是体育新闻可以健康发展的前提,加强对网络使用者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发挥网络自律的作用也同样不可忽视。只有当全体网络使用者正确认识了网络传播的作用和价值之后,才会自觉地抵制网络传播违法行为的发生。其次,要加强对网络传播行为的监管。针对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控制难的特点,要建立制度化的网络监控体系,完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对于网络传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严格管理体育新闻传播中的各个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力争将网络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不使其扩散,创建体育新闻发展的健康环境,保障体育新闻正常、顺利发展。最后,也是最根本的,是要针对网络传播的特点和网络时代新闻传播违法行为的特殊性,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结合体育新闻的传播特点,强制法律措施,保障网络传播健康发展。在保护体育新闻市场的同时,也保护广大受众的基本利益,提高新闻从业者的道德素质,网络传播中的体育新闻要严格把关,将和谐发展的思想潜移默化地传播到受众及国人的思维中,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巨大的贡献。 结语 随着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体育新闻内容越来越丰富,技术手段也越来越发达,必将成为人们选择的一个重要新闻获取方式。但不可否认,网络体育新闻也存在一些缺点和问题,比如新闻的失实问题、娱乐过度问题,因此如何规范和引导网络体育新闻的发展方向,促进其健康发展,是我们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重要课题。毫无疑问,体育报道在追求轻松娱乐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其品位和深度,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新闻的精品意识。 体育新闻传播特征探讨:体育新闻传播论文 一、媒体发展的新格局 体育新闻传播经历了以报纸为主导的近代单一发展时期;以通讯社、广播、报刊等多元化的发展时期;以电视为主导,广播、报刊等媒体多元竞争的时期;以及现如今新媒体涌现,各类媒体融合发展的新时期。近几年,新兴媒体的发展势头越发强健,改变着传统新闻传播格局的同时,拓宽着公众参与公众事务的空间。随着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被应用到实际新闻传播中去,新闻传播介质和途径也在不断被革新。媒介融合的趋势日益凸显,传统媒体也开始借助于自身的优势信息平台和资源优势去不断整合新兴网络媒体资源。各种媒介融合成为媒体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的新特点 1、传播主体以竞技体育为主 竞技体育的形式颇具现场感,以其紧张的情景、悬念的“剧情”、壮观的场面收到观众的偏爱,因此成为媒体关注的重点。作为体育新闻传播的主体内容,竞技体育充斥着当下的各种体育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对于全民健身和学校体育相关内容的报道少之又少,例如,《体坛周报》作为举足轻重的市场化的纸质体育新闻传播媒体,已经完全没有对上述方面的报道。电视、网络视频等拥有现场视觉效果的媒介,对竞技体育更是付诸了更多的重视。以付费体育频道的兴起为例,如网球、乒乓球、足球、高尔夫球、围棋等与竞技体育相关内容的付费体育频道的顺利开办和运行正验证了这一点。 2、体育新闻传播的方式进一步丰富 随着体育新闻传播媒介的进一步融合,其传播方式愈加丰富多样。一方面,社会群体的多样化使得新闻媒介呈现向不同层次延展。对于传统观众来说,电视依旧是首要的媒介选择。而对于受到新媒介影响的年龄结构较低的年轻人、知识层次较高的知识分子和收入水平高的人群,他们更乐于选择非传统媒体,如网络媒体、手机新闻客户端、微信等。另一方面,由于媒体数量的增加造成媒体间竞争的加剧,媒体选择采用更新颖的新闻传播方式来吸引受众。通过在体育现场直播中加入网络在线互动、现场连线、微信留言交流等内容,能够使受众更近距离的参与到节目中来;通过在网络视听节目中加入网友留言提问、相关内容专题链接等内容,能够使读者从不同层次了解感兴趣的内容。这些新颖的传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电视节目不能重复观赏缺憾的同时,还具有加深表达效果、拓宽表达范围的作用。 3、体育新闻传播中更重视娱乐精神 随着全球媒介发展越来越重视娱乐精神的大背景下,体育新闻的娱乐化日益突出。出于商业目的,娱乐作为大众的兴趣点成为商家盯准的突破口,在体育媒体竞争激烈的今天被广泛重视。此外,由于体育赛事本身具有较强的趣味性、生动性、开放性和戏剧性,体育新闻娱乐化是大势所趋。当今的体育新闻不再是国家荣辱的传道者,它成为一种娱乐方式融入到人类的生活中来。无论是赛场内的专业赛事还是赛场外的体育明星趣谈,统统都被大众所接纳并追捧。在报道体育节目时,媒体更加注重故事性和趣味性,在激烈赛事中闪现的“花絮”新闻成为赛事消遣小菜,既放松了观众的情绪,又使体育报道更加亲民化、立体化。 4、交互式的传播形式愈加普遍 媒体传统的受众往往指的是听众、观众、读者等信息接收者,是信息传播链的终点。随着新兴媒体的发展,受众概念已经完全被颠覆。由于新兴媒体具有交互的特点,以往的受众群体既可以通过在线评论的方式参与到节目中去,又可以通过博客留言等方式为节目提出反馈信息,显然他们也成为了信息的发送者。这种交互式的方式得到了大众的积极认可。在新的媒体时代的信息链条中,传统受众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更直接的与媒体进行联系。 三、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的新路径 1、紧密结合现代化技术是必然选择 体育新闻传播的发展依赖于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现代化技术的进步是体育新闻传播得以进一步繁荣的基石。当今,各类媒体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化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技术为体育新闻传播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使体育新闻传播不断变革,以更加丰富的表现形式、不断强化的报道深度、逐渐拓宽的报到广度为体育爱好者提供着更优质的新闻体验。这些现代化的技术为体育传播媒体和受众群体之间搭建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使体育新闻传播呈现多元化发展的同时,拉近了受众群体与媒体的距离。 2、逐渐树立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理念 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受众———作为体育新闻媒体商业利益的源泉,越来越受到体育新闻媒体的重视。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理念逐渐成为体育新闻媒体的优秀价值观。体育新闻传播链中的主体一改往日的以传播者为权威,转变成传播者仅仅作为信息的采集、制作和者的角色。受众亦从往日的被动接受信息,转变为拥有信息的选择权,甚至是信息的权的角色,与传播者位于了体育新闻传播链条的平行位置。在信息技术革新和全球信息一体化的进程中,以受众为中心的新的体育新闻传受平台逐步形成。这个平台更加重视受众的观点、更加关注受众的需求,更为需要受众的态度。以受众为中心、以满足大众需要为目的的传播理念逐步深入。 3、体育新闻传播的市场化进一步深入 市场化作为一把双刃剑,影响着体育和媒体产业。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体育新闻传播的市场化用它的两只手调控着我国体育新闻传播的发展。一方面,由于商业压力的作怪,新闻失去了应有的真实。近几年,有关足球俱乐部由于商业利益而去把控媒体,报到出夸张、偏颇的新闻来,造成了运动员与记者之间矛盾的紧张关系。如此下去,恶心循环使得体育新闻传播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另一方面,体育在全球的商业化发展影响着与媒体、政治和金融机构有关的利益,使得体育新闻传播收到全球范围内的重视。体育报道可以通过为国家政策进行辩论去影响市场营销领域;还可以通过其固有的文化力量去影响国家及地区认同。此外,随着体育新闻传播行业的从业记者数量的增加,为我国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随着体育新闻传播产业的影响力加强,对于新闻公正的呼唤也更为急切,体育新闻传播的市场化对新闻传播是一个伦理方面的挑战。 4、体育新闻传播的跨媒体时代已来临 信息技术的革新使各种媒体不断发展和繁荣,各种新兴媒体也不断涌现。媒体间相互碰撞、相互融合是新时期媒体发展的新趋势。纸媒、电视、网络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媒体的跨界联合与资源共享开启了体育新闻传播跨媒体时代的大门。以网易为例,其在2008年奥运之际实现了与3家全球顶级资讯供应商、国内外多达100家媒体合作,形成了各界、各类、各国媒体联合的跨媒体矩阵。随后,各种媒体争前恐后发展跨界战略合作实现了共赢。体育新闻传播的跨媒体时代已来临。 四、结语 媒体的快速发展给体育新闻传播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在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也在不断发生着变革。体育新闻传播要借力这一东风,实现与现代化技术手段的紧密结合的同时,利用好各类媒体资源。在秉承体育新闻精神的原则下,努力提高体育新闻传播的服务质量,把握好体育新闻传播的新方向,最终实现体育传媒市场的良好商业互动,促进我国媒体与体育新闻传播的共同发展。 作者:陈伟球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体育新闻传播特征探讨:国内体育新闻传播诌议 1当前中国体育新闻研究的主要特点 以下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探讨近5年中国体育新闻研究的特点。 1.1 就研究方法而言,定性研究占据主导地位中国体育新闻传播研究近5年来呈快速发展态势,相关方法论的研究也日渐朝多样化发展,但总体上仍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研究文献还非常有限。为直观探究当前相关研究中的定性和定量文献,笔者统计了近5年CNKI总库中体育新闻传播研究文献载文最多的10家期刊及其刊文的研究方法类型该领域研究刊文最多的10家期刊上采用定性研究的文献占主导地位。这些期刊中除《新闻知识》和《体育文化导刊》等刊物曾少量发表体育新闻传播定量研究外,很多刊物的定量研究文献数都是0篇。刊文最多的10家期刊总计发表211篇体育新闻传播研究文献,其中采用(或部分采用)定量研究文献仅8篇,仅占总体的3.8%,近5年来该领域定量研究的缺乏可见一斑。从上述期刊编辑方针及其刊物定位看,近5年来刊载该领域研究最多的10家期刊中仅《体育文化导刊》和《南京体育学院学报》偏向学术研究,其他8家多侧重新闻传播业务研究,这似乎也能解释体育新闻类文献中定量研究较少的现象。不排除未进入刊文量前10位期刊中可能刊载较多体育新闻传播定量研究文献,但就已有期刊载文统计看,类似误差应不会影响“近5年来该领域定性研究占主导地位”的总体判断。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是社会科学领域两种主要的研究范式,且各有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说,定性研究在方法论上更适合于“启发”、“助产”一种新观点、新理论,但未必适合解释、证实、证伪一种观点和理论。定量研究的价值,不仅是数量化分析的必需,更是因果分析的必需[6]。从这个角度考量,当前中国体育新闻传播定量研究的缺乏,不能不说是一种学科研究的缺憾。 1.2 就研究领域而言,应用研究较多而基础研究明显不足就研究领域论,体育新闻研究主要分为三大模块,即体育新闻史、体育新闻理论和体育新闻业务。中国近5年体育新闻理论和体育新闻传播史研究相对较少,大部分研究多为应用性的业务研究。中国近5年体育新闻史研究中,肖焕禹的《我国体育新闻传媒30年回眸与前瞻》[7]、郝勤的《中国体育新闻传播学发展现状及趋势(2004-2007)》[8]和黎莎的《近30年体育新闻传播研究回顾》[9]等影响较大①。体育新闻传播基础理论研究方面,近5年该领域有影响力的研究较少见,仅马晓冰等人的《体育新闻的特性及其社会地位》[10]研究被引过2次;此外,许正林的《体育传播学:理论范式与研究路径》[11]和董青等人的《新媒体时代体育传播分析》[12]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客观分析,因本文针对最近5年的文献,多少会影响相关文献被引次数,但必须看到,相比此前几年一些体育新闻传播理论方面研究,近5年来研究确实还有待加强。如早前黎莎对体育新闻基本特征的探讨[13],肖焕禹等对现代体育传播特征、价值及其发展取向研究[14],郝勤对体育新闻学的性质特征及学科建设方面的研究[15]等,都曾在体育新闻传播学界引起较大反响,然而,近5年来类似较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却鲜有面世。为此有学者叹道:“目前的研究还基本是追随母学科的研究路子,缺乏对体育新闻与体育传播本身规律、特点及运作方式的深入研究。”[8] 1.3 就研究水平而言,低层次、重复性研究较多,创新型研究缺乏当前,中国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的勃兴,更多地体现在文献的数量上,但量的激增并不代表质的飞跃。上述分析也表明,基础理论方面研究后续乏力,该学科领域的研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必须承认,中国体育新闻传播教育和研究近年发展较快,但在学科独立地位上还尚存争议。或许从学科独立性角度考量,当前体育新闻传播研究有时候会急于求成,即急切想摆脱其母学科(新闻传播学和体育学)的束缚,以求得学科的独立地位,主要表现在整个学科领域研究缺乏全局性和基础性的基本理论研究,导致整个学科领域研究缺乏“顶层设计”。此外,体育新闻的实践性和专业性都较强,其交叉性和边缘性更是对研究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体育新闻传播研究主体多为体育院校新闻系或体育系师生,导致相关研究“两张皮”现象(即体育与新闻脱节,理论与实践脱节)严重。对此,有学者认为当前中国体育新闻传播研究存在两种倾向:一是轻视对新闻学和传播学母学科的学习和研究,使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缺乏理论支撑;二是对体育新闻与传播本身规律研究不足,导致很多研究仅停留在体育加新闻或体育加传播层面,最终导致相关研究不仅难解决体育新闻传播的实践问题,也无法确立自己的学术价值与意义[8]。当前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的低层次、重复研究较多和创新型不足,从对“体育新闻娱乐化”研究中亦可见一斑。据CNKI检索近5年来体育新闻“娱乐化”文献多达57篇,占所有研究文献总量的10%。而且绝大部分研究只停留在表面化的现象描述和大而化之的对策分析层面,真正涉及社会、文化、体育本质属性等视角的体育新闻娱乐化研究并不多见。甚至有研究者只是持一元化的否定态度来对待体育新闻“娱乐化”,根本没有认识到体育新闻“娱乐化”所具有的积极意义及存在的合理性。只有罗晓的《多学科解读体育新闻娱乐化的合理性与进步性》[16]、王冰宇的《论体育新闻“娱乐化”的积极意义及其合理性》[17]等少数研究曾尝试从辩证视角来分析体育新闻娱乐化问题,低层次性和重复研究较多,难免会导致该领域研究创新性不足。究其原因,有学者认为,主要是我国体育新闻传播还是年轻的学科,研究者主要是国内各体育院校新建的体育新闻专业年轻教师,这些人还存在教学、科研经验不足,媒体经历不够,学术研究功底尚浅等不足[8]。 2思考 当前体育新闻传播研究从文献数上看,无疑是处于繁荣阶段,其研究也正日趋成为研究“热点”。客观地说,经过学界与业界共同努力,中国体育新闻传播研究正日益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要需注意的是,我国体育新闻传播依然是一个很年轻的学科,总体上该学科领域研究的成熟度和稳定性都有待加强,当前研究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偶然性介入者比例较大、优秀作者群有限、研究方法单一、基础理论研究不足,以及低层次性和简单重复性的研究较多、创新型稍显不足等。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该学科研究未来还需加强以下几点:首先,学科建设及理论研究要有顶层设计。学科建设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个大系统由师资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硬件和图书资料等子系统构成。当前,中国体育新闻传播研究后继乏力,某种程度上说是与学科建设中缺乏顶层设计有关。如当前在体育新闻院系师资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往往过于强调体育新闻的实践性指标,客观上也影响到研究者对基础理论的重视。体育新闻传播要获得真正独立的学科地位,建构符合自身发展规律与特点的理论体系显然必不可少。体育新闻传播学科的可持续性发展必须解决“人”的问题。当前该领域研究人员绝大多数是体育院校教师,其中很多人存在新闻传播知识积累不够、学术经验不足、研究功底有待提高等问题。缺乏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科研队伍,无疑是当前该领域研究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需要努力推进专业队伍建设,强化人才培养意识,不断鼓励年轻又有潜力学者投身科研。尤其重要的是,还应多引进其他相关学科的学者加入体育新闻传播学研究的队伍。其次,构建理论、历史与应用三位一体的研究类型框架。从研究的类型出发,分理论、历史与应用三大优秀模块。基于三大优秀模块视角,不难发现中国体育新闻传播研究同样存在国内传播学研究中存在的两个问题:传播学术史研究掩盖下的传播理论缺席和新闻传播史概念掩盖下的传播史缺位[18]。也就是说,当前国内体育新闻传播基础理论、体育新闻传播史等层面或领域的研究还相当薄弱,尤其在学科基础性的体育新闻传播基本理论方面研究成果更是严重不足。另外,有学者指出,当前体育媒介和新兴媒体等方面研究成果也相对较少,体育传播心理、体育传播效果等领域研究亦显落后。同时,对当代体育新闻和体育传播实践中出现的很多新问题,在现有研究理论框架下很难得到解释,由此急需相关后续研究来拓宽研究的视野与思路[19],以便构建中国体育传播自身的理论、历史与应用三位一体的研究类型框架。第三,研究方法的改进和研究内容的创新。一个学科的建立,必须具有三个优秀要件:一是要有一个明确的研究对象及对研究对象的界定;二是要有学科研究史;三是要有独特的研究方法[18]。涉及具体研究方法,目前国内该领域研究多为宏观层面的定性研究,真正科学的、定量的实证研究还是不多。近年该领域研究在方法论及其具体研究方法的运用上虽然取得了一些突破,但与普通新闻传播学领域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体育传播研究要想有突破性进展,显然研究方法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总体而言,近5年我国体育新闻传播学研究无论是在文献数量还是学术研究的质量上,都有较明显的提高。但要警醒的是,当前很多研究不仅存在明显、牵强的模仿和套用传播学研究样式或理论模型倾向,还存在大量的低层次抄袭和毫无新意的重复研究,中国体育新闻传播学研究如何驶入“创新”轨道,显然是体育新闻传播学研究者必须面对并且亟待解决的时代课题。 作者:李天珍 单位: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体育新闻传播特征探讨:体育新闻传播现状与理性发展探讨 1体育新闻传播现状 1.1新闻价值低廉,文化内涵低俗 当体育新闻所报道的焦点已经远离体育赛事中的拼搏精神,漠视运动员精湛的技巧,忘却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壮举,而独关注体育明星的私生活,甚至体育比赛中的美女球迷,体育新闻传播逐渐开始走向低俗化。 1.2失实新闻泛滥,炒作内容肆虐 新闻传媒的第一原则是真实原则,新闻的优秀价值也在于真实性。然而,现今体育新闻传播一方面是用大量失实新闻报道欺骗受众。一方面,是用炒作新闻强制吸引受众注意、为求实现其直接或间接的商业利益。 1.3人文精神缺失,狗仔乱爆隐私 狗仔这一舶来词,当下正泛滥于体育新闻圈。一批素质低劣的体育记者利用各色偷拍器械与方式,私爆体育运动员的私生活,将偷拍资料冠上噱头十足的标题,哗众取宠,完全不负责任的敷衍受众群。列如,孙杨奥运夺冠后,许多体育新闻媒体争相报道其女友为叶诗文,后经证实并无此事。 1.4从业人员失德,媒体管理不利 体育新闻具有鲜明的实时性,娱乐性特征。从业人员往往为抢占点击率、收视率不顾原则,抄袭或者直接剽窃他人稿件。我们通过各大体育网站看到的体育新闻往往如出一辙。一些小型门户网站甚至没有发稿门槛,匿名,假名都能发表体育新闻,直接降低了体育新闻质量。 1.5关注重点趋同,漠视群众体育 我国推崇以人为本,群众体育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民众生活质量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体育新闻极少关注群众体育,各类体育新闻传播根本毫无群众体育消息。群众体育长期被各大体育新闻媒体漠视。这不利于群众体育素质的提高,继而也会影响群众对体育新闻传播的接受度。事实上,我们身边每天进行着丰富的群众体育项目,各种民间组织的精彩赛事,交谊运动都是能使群众产生强烈共鸣和亲切感的体育新闻。然而我们的广大体育新闻媒体,为追求眼前更大的利益,忽略了体育新闻所应发挥的本质效用。 2完善体育新闻传播缺陷的对策 2.1健全体育新闻律法 法律法规作首先为国家所认可,由国家强制实施为手段,用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在体育新闻传播治理中应当发挥其强制力和约束力的作用。体育新闻相关法律的及时出台能有效减少体育新闻传播中的不正行为。相关律法应明确体育新闻传播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界定。确立体育新闻违规违法行为惩罚与罪责制度。落实体育新闻传播制裁的执行机关与部门。 2.2加强媒体间相互合作 在激烈的新闻传媒竞争环境下,只有加强媒体与媒体间的合作,使优势得到互补、资源得以共享,才能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到双赢。网络媒体得到传统媒体的有力支持就能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优势。例如:腾讯体育这一成功的体育新闻网站,其背后有南方都市报、成都商报、新闻晨报等等数十家纸质媒体的合作与支持。 2.3严把出版内容 纸质体育新闻传播类容由专业编辑根据传媒正确的的价值取向,新闻立场等进行打磨雕琢,严格把关审核后,方能出版发表。同时网络体育新闻内容,可由网络管理部门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过滤。网络管理部门可建立如百度类搜索引擎抓取关键字的数据库,一旦发现不良体育新闻内容,强制进行干预。 2.4加强从业人员素养与职业道德 首先,应当提高体育新闻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素质,通过专家授课学习专业知识,牢固对体育新闻把握的基础,强化视觉、听觉、和文字的的运用技巧,培养出真正利于体育新闻传播的优秀人才。其次,提高体育新闻从业者的文化知识涵养,让体育新闻传播涉及面更广,体育新闻内涵度更深。再次,应给予工作和道德表现突出的新闻媒体或个人表彰;对体育新闻传播中的不良媒体与个人进行批评或降低信用度,使得体育新闻媒介或新闻工作者不断维护自己的信用度。最后,成立体育新闻传播鉴定考核部门或委员会。定期对体育新闻传播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与专业技能知识考核,保证体育新闻传播良性发展。 2.5丰富体育新闻层面,关注群众体育 以群众为基础,大力支持群众体育事业发展,配合群众体育活动报道。在体育分类中可直接增开群众体育专栏,赋予体育新闻传播亲民性,丰富性,提高全民体育参与感,进一步扩大体育新闻传播受众群。 作者:沈一岚 单位:宝鸡文理学院 体育新闻传播特征探讨:新媒体下的体育新闻传播格局探析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新媒体时代已经到来,传统的电视新闻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第足球世界杯比赛中,新媒体的崛起已经表明新媒体时代下体育新闻传播的格局已经发生了变化。基于此,本文对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格局的变化进行分析。 关键词:新媒体;体育新闻;传播格局;分析 一、前言 当今,新媒体技术迅猛发展,微博、微信、移动电视等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据相关调查显示,全球网络用户已经突破30亿,手机用户超过50亿,中国手机用户接近10亿,这就说明中国已经成为新媒体用户的第一大国。在新媒体时代到来的同时,新闻传播也发生了质的变化。传统电视、报纸、期刊的体育消息传播速度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在新媒体时代下,传统体育新闻传播模式已经被打破,新的格局正在形成。 二、新媒体的概述 新媒体是科技飞速发展的产物,当前尚未有明确的定义,但是从某个层面上来讲,新媒体是区别于传统媒体的一种新形式,其利用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将信息进行融合,通过网络终端进行发送,及时将信息传递到人们手中。从方式上看,新媒体传播方式多样,丰富了传统媒体的传播形式。新媒体传播具有自主性、移动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是传统媒体体育新闻报道所不具备的。 三、新媒体的发展现状 2009年是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整合力度最大的一年,也是新媒体逐渐成形的一年。在北京奥运会时就已经通过新媒体进行网络直播,但由于当时互联网用户较少,信息技术还不够成熟,并未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改变。但随后在2010年南非世界杯上,新媒体逐渐崭露头角,这不仅是足球竞技的舞台,同时也是媒体竞争的舞台,南非世界杯不同以往,传统媒体在报道的同时,网络直播空前活跃。以往电视转播是观看世界杯的唯一途径,而此时网络直播已经成为主导。在2006年德国世界杯时,国际足联授予网络媒体4分钟的转播权,但是流畅性较差,用户体验不佳。但在2010年南非世界杯时,网络已经能够完成全程直播了,因此南非世界杯算得上是体育新闻网络直播最有意义的里程碑。 四、新媒体主导下体育新闻传播的新格局 按照传统的概念去理解,体育新闻领域向来是新媒体的试验场,每一项信息创作的新技术发明,都会被立即运用于体育新闻报道。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已经将传统的旧格局打破,形成了新媒体时代的体育新闻传播格局。[1] (一)新旧格局的交替 在媒体形态和传播方式方面,我国体育新闻传播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报纸传播,当时《申报》成为体育新闻传播的主导,并成为一种格局。随着期刊、书报的逐渐增多,社会进入了多元的通信时代,这期间的体育新闻传播主要依靠电视,电视媒体能够进行体育直播,技术较为成熟,一度形成了电视媒体格局。但好景不长,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逐渐普及,移动数字媒体逐渐在体育新闻传播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南非世界杯,大量新媒体介入说明这个传播格局的改变时机已经成熟。据相关报告显示,65%的人们愿意从网站关注体育新闻,30%的人们首选电视媒体。这就说明网站和微博成为人们了解体育新闻的首要途径,原本电视媒体主导的转播格局被打破,新媒体体育转播格局逐渐形成。 (二)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新格局的形成 在新媒体语境下,传统电视媒体仍然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但互联网的冲击力更加强大,人们可以通过微博、网络新闻等了解最新的体育战报。如果将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的传播看成一个整体的话,那么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优秀、中层和边缘。在新媒体时代下,网络将取代电视媒体成为体育新闻传播的优秀力量,其具有便捷性、实时性、交流性,传统电视媒体地位下降,成为人们了解新闻的次要媒体,或者成为人们了解拓展性报道的渠道,而广播、期刊、报纸等逐渐边缘化,成为人们最后的选择。新格局的形成是相对的,仍然处于动态中,不同层次的人们会根据自己的爱好、身份、习惯和条件选取适合自己的新闻媒体。 五、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的特征 (一)自主性 传统新闻媒体进行体育新闻报道时,观众相对被动,没有自主选择权,只能被动地接收媒体传达的新闻,而新媒体则具有更明显的自主化特征,人们能够根据自身爱好和需求了解自己感兴趣的体育新闻。其次,新媒体时代下体育新闻的传播也发生了变化,每个人都是体育新闻信息的接收者,同时每个人也有可能成为信息的者。比如在巴西世界杯现场,任何人都可以利用身边的设备进行现场直播,从某种意义上讲,在体育新闻传播中,业余记者和专业记者各占据半壁江山,很多关键性资料的提供者是观众,而不是专业记者。[2] (二)移动性 竞技体育具有瞬时性,很多信息的变化通常在一瞬之间,人们可以通过报纸期刊了解比赛的结果,却无法想象比赛的激烈程度,传统媒体的体育新闻传播将人们固定化,规定了空间和时间。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移动技术逐渐兴起,将人们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中解放出来,人们能够利用4G网络随时随地观看比赛,这是历史性的突破,也是新媒体独具的便捷性。[3] 六、结语 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的格局已经被打破,网络和新媒体逐渐成为主导力量,传统的电视媒体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在南非、巴西等世界杯大赛上,新媒体充分显现出自身的优势,正逐渐完成格局的交替,但新格局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我们期待下次世界大赛时新媒体体育传播能让人们眼前一亮,最终确定自己的主导地位。 作者:范氏翠琼 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
社会科学论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融合 1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一应建立在多层次多角度的基础上 在某种意义上说,两者统一的难度实质是统一标准严重不一致,有的主张以方法论为标准,有的主张以科学语言为标准,有的主张以可预测为标准等等,但是无论以哪一种为标准,都难以统一两大科学。因为这种统一往往或者以自然科学单方面的特点为标准片面地评判社会科学,或者以社会科学的标准去片面地评判自然科学。实际上,两者在这些方面确实存在着各自的特点,而且都有各自的理由。因此,我们应该尊重而不是回避或者无视它们各自的特点。那么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应该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统一呢?笔者认为两大学科的统一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多视角的统一,是一个多样性的统一。下面笔者将主要从本体论、方法论和价值观等三个方面进行说明。(本体论层次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科学理论层次即方法论、科学语言等、还有应用层次) (1)在本体论层次上主张弱自然主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所以难以统一,从根本上讲,是因为人们认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存在根本的区别。笔者认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固然存在区别,但是这个区别不能被无限夸大,以至影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一。如前文所说,大多数的意见认为自然界是无意识无目的,而人类社会是有意识有目的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人自己单方面的看法,我们并没有征求动物界的看法。常言道,“狗眼看人低。”但是谁能保证不会出现“人眼看狗低”的现象呢?事实上,至少在高等动物中,少数动物的社会化水平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而人类却单方面地贬低它们为群体性。这种人类种族优越论的预设实际上是传统哲学的主客二分思想的一种表现。人类把本来浑然一体的世界人为地分割成两个决然对立的部分,并以此为基础把人类的认识也相应地划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部分。如果人类出于认识的需要,对世界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这本来是人的认识活动的一个必要条件,但是不能把认识中的二分反过来当作本体论的二分。我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以及马克思认为自然界和人是一个有机体的思想,水平反而更高超,它们可以为两大科学的统一提供坚强的本体论基础。如果我们愿意调整自己的本体论的看法,那么相应地在认识论中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二分法就只有相对的意义,而且所谓对自然界应该采取说明的方法,而对人类活动的意义必须采取解释或理解的方法,这看法的基础也就不再牢固。 (2)从科学方法论来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区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各自内部的特征也不是完全一致或一成不变的,这既为两大科学的潜在统一提供了有利条件,又说明这种统一只能是多样性基础上的历史的动态的统一。首先,从历史上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只是到一定发展阶段后才分开,而在分开之前它们已混在一起已有相当长的时间了,特别是我国古代天人合一的辩证哲学思想至今仍然是中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说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方法论是可以一致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区分主要是19世纪以后的事情。而现在不仅社会科学越来越多地运用所谓自然科学的方法,而且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交叉性学科,这更是它们直接统一的例证。随着时间的延续,这种相互渗透性也许会更多。其次,自然界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的特征也有不太一致的方面,因而才有有机物和无机物、动物和植物、生物和非生物、人类和非人类等的区分。相应地,物理学和生物学存在着很多不一致的特征。但是我们并没有因此否定自然科学内部的统一。同理,我们也不应该否定物理学、生物学和社会科学三者之间具有统一性,但是这是一个有差别的多样性的统一,而且这种统一不需要把人类社会完全还原为生物的强自然主义。 (3)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实需要来看,也需要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统一。虽然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狭义的社会科学自分开以来,各自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是人类发展科学的最高目的是为了服务于人类自身。当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与自然产生着日益严重的冲突,这固然是人类实践的结果,但是也与片面的自然科学观有一定的关系。而生态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和科学发展观等学科和思想的出现说明了人类已经开始在思想观念和实践活动层面上对两大科学进行整合。如果说近代工业革命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分门别类地迅速发展及其与传统社会科学的分野,那么如今工业发展及其被滥用的恶果又促进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融合。 2统一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一所面临的困难和质疑很多,不过主要是两大类型,一是科学方法类型的,二是有关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之间的区别问题。这是两大相关联的问题。涉及到科学方法类型的主要是,很多人仍然认为自然科学的理论具有逻辑性强、可预测性和清晰性的特点,因而它们可以采用数学工具和实验检验的手法,客观性似乎更强。而社会科学的理论则不具备上述特征,特别是人文科学更差些。笔者认为这里首先应该搞清楚方法的三个层次,一是具体学科的方法,二是一般科学方法,三是哲学层次的方法。具体学科的方法最具有个性,它可能只是被某个学科所特有,企图在这个层次追求统一确实比较困难,所以应该在后两个层次去追求统一要相对容易些,比如前文所说的中医学中的中国古代哲学理论基础,它为中医学既提供理论基础,又提供哲学层次的方法,这种哲学方法就具有相当高的普遍性。系统论等一般科学的方法几乎可以为所有自然科学和大部分社会科学提供方法论的支持。我们应该注意的是,系统论最初只是自然科学的方法,而后来才被人们发现是一个同样适用于社会科学的方法,所以我们还应该用发展的观点看待统一。其次,人文科学的可预测性和逻辑性确实要差些,这是一个事实。不过,由于自然科学率先走向了科学化的道路,并且取得了远比社会科学大的成就,因而人们已经形成了对科学形象的思维定式,似乎逻辑性和可预测性等只有达到和自然科学一样的程度才能称为科学。事实上,即使在自然科学内部,各学科的可预测性也不一样,甚至连物理学内部也做不到同样的可预测性,不然就不会有几率论和决定论之争。当然科学正是为了寻找规律,规律要求有可预测性,否则不成其为规律。我们只是要求改变对规律的机械看法,允许不同的事物在规律的可预测性上稍有区别。另外,必须指出的是,两大科学的统一问题,既涉及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又涉及到认识意义上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规律和人们对规律的认识是不同的,人们只能得出对规律的近似的认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在本体论上虽然同属物质世界,但是两大物质系统的确各有个性,因而我们既不能要求两大物质系统的规律在某些性质上完全一样,也不能要求在认识方法上完全一样。此外,关于说明(explain)方法适用于自然科学,理解或解释(interpret)方法适用于社会科学特别是人文科学的问题,这只能是相对而言的情况。我们已经知道,观察渗透理论,任何自然科学的认识活动同样必然具有前见,同样拥有解释学循环,这和人文社会科学是一样,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而且说明方法不为自然科学所独有,理解方法也不为人文社会科学所独有。总之,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一是辩证的历史的统一,是在多层次多视角上的有差别的统一,是一个相互渗透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完全吞并另一个,也不是完全等同。 作者:沈云龙单位: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科学论文:现代化视域中的社会科学研究 一、不同类型的现代化应有不同的思想理论 它们为现代化进行辩护、论证,提供思想理论的支持,或为现代化进程出谋划策,规范典章,或对现代化进行批判抨击,揭示其弊端。西方现代化进程是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既有快速发展,也有危机滞缓。西方民主政治和法制的理论和实践对西方经济现代化起着关键作用。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与政治、思想文化领域中的问题是互动的。人文社会科学在现代化的实践中不断积累、发展。17世纪英国思想家霍布斯、洛克等提出了社会契约论、自由平等理论以及各种民主政治体制的学说。18世纪席卷欧洲的启蒙运动,延续至19世纪初(法国、英国、德国的启蒙思想家尤为凸显),不断激励人们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国的现代化可以追溯到19世纪60-90年代的“洋务运动(1860-1894)”,但被19世纪末的中日甲午战争(1894-1895)所中断。康梁变法(1895-1898)实际上是一次推动现代化的维新运动,但被封建王朝扼杀。20世纪初辛亥革命(1911)之后,中国再次面临现代化机遇,但是,内忧外患,连绵不断的战争,特别是日本侵略战争再次打断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20世纪下半叶,在经历一系列的探索、挫折、失败之后,中国实现了从封闭型的计划经济到开放型的市场经济的转折,走上了现代化的快车道。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的经济实力已名列世界前茅,政治和外交能量已使中国成为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中国的现代化成就举世瞩目。现代化使中国在世界上迅速崛起,是当今世界发展中最耀眼最引人瞩目的亮点。 中国的现代化历经被侵略被奴役到独立自主,从被现代化到自觉主动现代化,经历了推翻封建专制王朝、新文化运动、反侵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花了整整一个世纪(19世纪中下叶至20世纪中下叶)。此时,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已经发展成熟,而中国周边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也开始竞相实施现代化,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是,全球化的实质还是现代化,全球化是由现代化引起的,没有现代化也就没有全球化。中国的现代化已不可能孤立地实施,不可能与全球化分割开来。这就意味着中国必须被纳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接受国际经济秩序,受制于种种规章制度的约束,而这些规章制度又都是由现代化先行一步的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的。当今,中国国际关系的错综复杂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另一方面,中国又决不追随西方国家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当然也决不重蹈苏联的现代化道路,明确提出并且强调,中国的现代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这无疑是人类历史上未曾有过的发展道路,因而具有极大的探问求索的需要。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现代化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而其代价也是巨大的,其中有两方面最值得重视,一是大量资源的消耗,一是众多劳动力(特别是农民工)价值的低廉。对资源的索取导致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加剧了人与自然的矛盾。对资源(如油气、矿产、木材等)的需求也加剧了国际关系的复杂性。劳动力的低廉导致相当多民众(特别是农民)的贫困、缺少甚至没有社会保障,贫富两级分化日益明显,种种社会问题凸显,恶性事件频发。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突出民生问题的重要性,显然都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现实性。中国和世界各国为实现现代化所进行的变革及其所产生的种种尖锐的矛盾、严重的危机、错综复杂的问题给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带来了机遇和任务。世界各国各地区各民族实现现代化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探索和实施现代化的进程和道路。中国的现代化道路肯定不同于欧美发达国家,因为后者是以私有制为经济基础实施的现代化,而中国现代化的经济基础是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并重)。所有制是社会最基础的部分,不同的所有制必定派生出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等一系列制度和不同的意识形态、思想文化观念,相互之间必定发生矛盾冲突。然而,双方又处于同一经济环境之中,遵守共同的规则,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存在着互利双赢的可能。因此,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合作共赢与对抗冲突乃至兵戎相见两种可能性同时存在。两种不同类型的现代化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问题是应当探索以私有制为基础和以公有制为基础这样两种不同类型的现代化道路的相同和相异之处。长期以来我们惯于把矛盾双方看作势不两立,你死我活,一方吃掉另一方。但是,现实生活中无数事例表明,矛盾双方并不都是这样,如果处理得当,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达到互利共赢的结果。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因为长期以来西方社会被种族中心主义的历史观所支配,将西方文明、欧美的生活方式看作最先进的,应当取代其他文明。这种历史观文明观的优秀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自由民主是天赋人权。在西方文明观价值观支配下,对中国在实施现代化进程中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充满着种种疑虑乃至反对和敌视。中国开创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化成功的先例。但这仅仅是一个开始,路还很长很远。从历史久远和实力、经济发达程度来讲,欧美现代化无疑占据优势,然而其弊端和矛盾危机的深刻程度也更突出和严重;中国的现代化还处在初始阶段,在力量、发展程度上远不如前者,而其展现的勃勃生机让前者无法比拟,但迄今中国依然未能避免类似欧美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譬如,欧美国家从现代化开始就高喊公平正义,历时数个世纪也未真正达到;中国的现代化也强调社会公平正义,迄今也未完全做到,就此而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优越性远未充分体现出来。中国的现代化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不同于西方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化,应该有不同于西方的思想理论。当前,我们不仅在自然科学技术方面落后于现代化先行的国家,而且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远远没有达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任重道远。 二、现代化展现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问题域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任何时候都离不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以往的历史是这样,现当代同样如此。从宏观层面看,现代化的道路以及经验和教训就值得我们从人文社会科学的各个方面去研究探讨。实现现代化的路径、方法,既有共性更有个性。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各自不同的发展方式,这与各国的政治体制、自然资源、周边环境、文化习俗等都密切相关。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在现当代,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像西方国家以前那样用侵略掠夺的方式来实现现代化。可是实现现代化必须要有资源(包括自然资源、资金、人力)和市场,仅仅局限于一个国家内部肯定是不行的。这就是说实现现代化必定是在一个国际关系之中,决不可能在一国之内实现,因为资本和市场按其本性就是要增值,要扩展,决不限定在某一点上。现代化已经形成了“全球化”的态势和格局,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这里涉及大量重要的国际问题值得我们去研究。我们记忆犹新的美苏争霸,苏联解体,其中的许多前因后果、内在的外在的条件、偶然的和必然的联系等都还有待研究分析,揭示真相。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等国家继续寻求实现现代化的道路,美国的霸权,欧洲的一体化(欧盟),中东的战乱,国际恐怖主义,民族主义,等等。这些问题都与当今全球实现现代化的进程有关,又都是我国实现现代化不能回避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如上所述,中国的现代化道路不同于西方也不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但又要利用西方国家和其他国家所积累的经验和方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并没有现成的模式,需要通过实践去求索。现代化进程不仅有经济方面的种种问题,还有政治、文化、思想道德等领域中的大量问题,两者是紧密相关的。这里不可能一一讲述人文社科在各个领域所面对的各种问题,只能从宏观角度,先就现代化进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两个层面,再从中提出当代世界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来谈人文社科研究所面对的问题域。 在现代化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开发索取利用自然界,更要治理保护培育自然界,还要防范大自然对我们的侵害袭击。当前全球性的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灾害频仍。联合国论坛专家疾呼发展绿色经济,称“气候变化危害远超金融危机”。联合国报告称:全球3千多城市面临海平面上升威胁。(《文汇报》2009年10月28日)我国并不能幸免。一方面是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迅速而神奇,另一方面却是陆地、海洋、天空全方位地出现危及人类发展乃至生存的严重灾害。一方面是高新科技日新月异,另一方面无论无机界还是有机界,植物、动物、人类,不断面临新的威胁。在科技得到高度重视并快速发展的今天,必须同时重视科技的正确应用,否则,科技成果给人类带来的不是幸福,而是灾难。科学社会学、科技伦理等人文社会科学必须与科技同行。撇开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单凭自然科学技术是不可能解决人与自然关系中的各种问题的。在人际关系层面上,人文社会科学显得更为重要。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人化自然的广度和深度日益扩展和加深,社会生活的外延和内涵也愈来愈宽广和深化。一方面个人的能动性、能量和作用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人的个性得到超过往常的发展;另一方面个人对社会的依赖程度也比以往任何时代和社会要高得多,个人的社会性也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现代人一方面提倡个人自由,个性发展;另一方面又被现代科学技术和各种规章制度连结在一起,须臾离不开社会。现代社会是个体和整体相关联的有机体。为使这个整体、这个社会健康协调地运作和发展,现代人制定各种各样的制度、规章、法规、条例等,遍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和角落。现代人生活在由制度和法规交织而成的巨大网络之中。这个网络是否合理完善、是否现实可行,对于个人和社会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各门人文社会科学就是要为编织好这张网络服务,从各个方面为这张网络论证辩护。任何社会制度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决不可能是永恒的万能的。 论证辩护一种制度既不是单纯的颂扬,也不是简单的否定,而必须判明其合理与不合理,现实与非现实,利与弊,正面与负面,等等,进而划清真善美与伪恶丑,并为人们的行为方式确立价值标准和观念体系。任何规章制度的制订都有其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的问题,既要考虑动机、理由、原因和可操作性,也要考虑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影响、效果。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国际国内情况往往错综复杂变化多端,许多界线常常模糊不清,法情理,真善美,并非都一目了然。现实生活经常要求人们作判断分界线,否则将迷失方向。人类的生存实践活动说到底就是要寻求真善美的统一。人文社会科学就是要把真善美的养料渗透到社会成员的心灵之中,凝结为社会成员的内在的素养和能量,表现为人们观察问题、分析情况、作出解答时的一种立场、观点、方法,或者一种思路、途径、态度,一种分析思考的视角和思维能力。社会成员的这种内在素养和能量的高低优劣对于社会和人类生存环境的发展至关重要。由此可以看出人文社科研究的重要性。我们认为,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化对人的素质、修养、品格、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比私有制为基础的现代化对人的要求更高。特别是对各级政府官员、管理人员、执掌权力的人员的要求必须更高。因为任何所有制必须有载体,在公有制条件下,掌权者和管理者实际上成了公有资产和财富的代表,对于公有资源(资产)和财富的分配、调节、管理起着关键性作用。他们的政治、业务、道德、思想、文化水平和素养直接关系着他们执掌和运用权力的水平和状况。无数事实表明,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都与人的素质问题密切相关。提高人的素养是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我们现在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而最重大的问题应该是如何提高全社会成员尤其是掌权者和管理者的政治、道德、思想、文化、教育水平,以及各种素养。权力的运作无疑是贯穿于现代化各项事业的优秀和关键,与此紧密相关的则是财富和性欲,它们构成当代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三大问题。 权力、财富和性欲自古以来就是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在当代世界它们显得格外突出和重要。这是因为现代化给社会带来的巨大财富是以往社会所没有的,如何分配和利用财富成为突出显要的问题,由此也使权力和性欲问题凸显出来。处在现代化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经常能看到这三大问题的浮现。西方社会对这三大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曾作过探索、研究,但均未达到成功解决的地步。在中国,这三大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还缺乏探索研究,从某种意义上讲甚至未敢正视这些问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必须直面人生、直面社会,揭示和探究现实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权力、财富和性欲三大问题各有不同的内涵和特点,但又是彼此密切关联的。如前所述,现代人生活在由各种制度和法规交织而成的巨大网络之中,这些规章制度也正是权力的体现。因此现代人也可以说是生活在由各种权力交织而成的网络之中。“体制改革”、“社会转型”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权力的改革和转型,就是使权力的运作能推进而不是阻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权力从本质上说应体现公共利益和意志。权力及其运用首先面临的重要问题是权力由谁来执掌和行使及其是否正当合理公正的问题。权力的确定和运作的范围、限度,它的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的确立和实施,是当代权力问题中最重要最紧迫的优秀问题。当代世界普遍采用民主制度来规范、健全权力的运作和使用。各个国家、地区和民族都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文化传统的特点,确定自己的民主制的形式,这是一个漫长的艰难曲折的过程。强制推行某种形式的民主制会引起或激化社会矛盾。在国际关系领域、国际社会中,同样要确立以民主制为基础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防止或制止霸权、强权等不正当不公正权力的实施。 财富分配的方式和状况直接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从理论上说,公正合理应是财富分配的最基本原则。但是,怎样才能公正合理,如何做到公正合理,即使在理论上也未能有一个满意的回答,至于在实践上公正合理只能是一种愿望或理想。现实是:在世界范围内贫富差距日趋悬殊。据报载,全世界最富有的1/5人口与最贫困的1/5人口之间的收入差距从1960年的30∶1扩大到1997年的74∶1;世界上最富有的3个人拥有的财产已超过了48个最不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总和。(《国际金融报》2000年8月30日)在各国内部因财富分配而造成的贫富差距问题同样十分严重。有数据显示,“最富有的5%的美国人拥有全国72%的财富”。在金融危机复苏期的2009-2010年,“美国新增财富中的93%被1%的最富有人收入囊中”。“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状况正在削弱美国中产阶级,财富向顶层集中正在改变美国引以为傲的梭子型社会结构,中产阶级家庭的比例已从70年代的65%下降到了44%。”(朗咸平《谁来拯救世界经济》,东方出版社2012年版,第15、17页)中国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中国社科院《2011年社会蓝皮书》指出,中国的基尼系数(反映社会不均衡差距的指标)达到0.5,这“意味着收入分配不均衡已经成为极其危险的社会问题”。(同上书,第17页)财富分配制度首先取决于社会的经济、政治制度。一般来说,个人获得财富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个是凭借劳动,包括体力或脑力、知识、技能,等等,按理,这是最公正合理的获取财富的方式。问题在于在衡量不同性质的劳动的价值上能否真正做到公正合理。另一个是凭借资本,在市场经济日趋发达的今天,凭借资本获利尽管有一定风险,但其获利量要远超过凭借劳动所得;而且凭资本获利已不限于“资本家”,因为凭资本获取高额财富在许多情况下是与新知识和高科技结合在一起的。在此情况下,凭资本获取财富是否公正合理就显得更为复杂。除此之外,凭借政治、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权力谋取社会财富,即“以权谋利”、“权钱交易”,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极为普遍的客观事实。这种不公正不合理的谋财途径最易遭到民众的反对和愤恨,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动乱。财富和权力之间的这种关系无疑是最值得重视和研究的课题之一。财富分配制度中的另一个重大问题是,社会财富在社会成员(个人)与政府(国家)之间究竟如何分配。 应该说无论偏重哪一方都各有利弊。从理论上讲,富国与富民应该统一,但在实践上达到两者一致并非易事。藏富于民可以说是普遍的共识,因为民众的财富可以转化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可以兴办各种社会事业(包括教育文化等),而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使社会成员富裕起来,提高公民的生活水平。但是,注重富民而忽视了富国,那么,必定会削弱社会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的建设,削弱军警等治理社会的力量,难以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难以调节社会贫富差距。反之,聚敛财富于政府,可以克服上述弊端,使城市出现崭新面貌,取之于民的财富可以返回来服务于民,利于民。但是,政府利用财富兴建各种“项目”,也往往成为不良分子腐败的良机,尤其在缺乏严格而科学的管理、监督、检验的情况下,这些工程项目的效率和质量更是令人堪忧。市场经济要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政府的开发项目如何确立、权力的行使如何顺应和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问题都不是靠官员的意志愿望能解决的,人文社会科学在其中所应发挥的作用不可或缺。所谓性欲问题,指的是合法婚姻之外的性要求、性活动及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婚姻制度是人类得以健康地可持续地生存发展的最基本的社会制度之一。随着文明的发展,婚姻制度也有很大的进步。 但性欲及由此引发的性暴力、性犯罪、性疾病和各式各样的社会问题却有增无减。在现当代社会,性欲活动商品化市场化倾向日趋严重。在有些国家和地区,进行性交易的红灯区已成为合法的商业区。是否允许性交易成为合法的经营,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看法做法不一,无法达成共识。但可以肯定的是:回避或掩盖这个问题,用空泛的话语代替切合实际的措施,不仅无济于事,而且会使问题更加严重和复杂。更值得重视和研究的是性欲问题与财富、权力问题的密切关联。性活动日益商业化,已成为谋取财富的手段,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畸形的产物。性欲与权力的关系古已有之,少数统治者曾经利用手中权力在性欲方面享有种种特权。随着社会的进步,虽然这类特权已被取消,但性欲与权力的关联并不因此而终止,而是变得更为密切而广泛,使得性欲问题具有了政治、经济的内涵和特点。利用两性关系争权夺利贯穿于迄今为止的人类历史。当今世界出现的女性主义、女性运动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代社会中权力与性欲的关系。 三、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思潮:马克思主义与自由主义 人类社会发展的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伴随有相应的社会思潮,包括各种理论学说等。西方自现代化以来,出现过各种思潮,其中最重要的、从走上现代化道路开始就出现而至今仍然起着重要作用具有重大影响的当属“自由主义(Liberalism)”和19世纪中叶诞生并与自由主义相对立的马克思主义,至今它们依然是世界现代化历史进程中两股最强大的思潮。西方自由主义思想的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不过那时的“自由”思想还未成为“主义”。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和16世纪的宗教改革开启了人性解放、自由的理念,为自由主义的形成产生作了充分的酝酿和准备。现代的自由主义是随着西欧社会推翻封建专制、建构资本主义制度的变革而产生形成的,源于17世纪英国革命时代的霍布斯(1588-1679)和洛克(1632-1704)的“自然状态说”(“自然权利说”)和“社会契约说”。同时代的荷兰思想家斯宾诺莎(1632-1677)也是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之一,他提出国家是建立在个人的自然权利基础上的契约,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都是人的天赋权利。18世纪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休谟(1711-1776)、亚当•斯密(1723-1790)、柏克(1729-1797),德国的康德(1724-1804),法国的启蒙运动思想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自由主义理论,为西方自由主义奠定了基础。孟德斯鸠(1689-1755)的“三权分立说”,卢梭(1712-1778)的人类平等自由说,孔多塞(1743-1794)的人类历史进步的历史哲学,等等,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理论基础。18世纪80年代美国革命(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民主派领袖杰斐逊(1743-1826)的《独立宣言》(1776)是美国的立国之本;联邦派领袖汉密尔顿(1757-1804)设计制定了美国宪法和宪政之路。他们把欧洲思想家们的自由主义传播到美洲,并且从理论变为了实践。 19世纪堪称自由主义的黄金时代。当时的欧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占据主导地位,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现代化呈现繁荣兴旺发展的局面,自由主义从反对封建专制、争取自由民主解放的思想武器,成了为现政权和现成政治秩序服务、辩护的思想工具。19世纪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1805-1859)于1831年到美国考察并总结了民主制,提出民主制国家如何保障个人自由和个性发展问题,指出民主制条件下对自由带来的新问题。他所提出的“多数的暴政”、“多数的意志”、“多数的权威”尤为引人关注。他强调要防止民主国家借多数之名扼杀个人自由;指出绝对权威无限权威都是危险的,一种权威拥有无限权力,就会对个人自由构成巨大威胁。他的观点影响至今。当然,19世纪自由主义的主要理论表现为功利主义,最著名的思想家是英国的边沁(1748-1832)和密尔(1806-1873)。他们打着“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旗号将功利主义式的自由主义推向高潮。功利主义与社会契约论具有不同的理论前提和内涵,但都趋向政治自由主义。自由主义以个人主义为出发点,即个人自由是社会的最基本出发点,是社会政策和立法的基础,虽然不排斥集体和社会,但强调保护个人的生命、财产是保障个人自由的重要条件。认为对个人自由的最大威胁来自政府,要以社会制约政府,不能让政府主宰社会,社会人群是主人,政府是公仆。提出对权力进行限制、牵制、制衡。主张人格平等,宗教宽容,多元文化,等等。20世纪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1883-1945)提出国家干预主义,终结长期居主导地位的放任自由主义,形成著名的“凯恩斯主义”。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1912-2006)提出了与凯恩斯主义相对的主张。强调“货币最重要”的理论,认为政府的经济政策主要是控制货币的发行量,而不是凯恩斯主义那样要求政府进行更多的干预。批评20世纪近数十年间政府对经济生活干预日益扩大,构成对自由的威胁;坚持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认为市场机制可以保障并促进人们自由的天然权利,自由市场经济促进机会平等,使用强力推行平等将毁掉自由,一个社会把自由放在首位将得到最大的自由和更大的平等。弗里德曼将古典放任自由主义转变为新自由主义。20世纪下半叶,随着西方经济和社会的变化发展,经济哲学、政治哲学、社会哲学、道德哲学、宗教哲学等诸多实践哲学蓬勃兴起,涌现出许多有影响的代表和著作。诸如哈耶克(1899-1992)、奥克肖特(1901-1990)、阿伦特(1906-1975)、波普(1902-1994)、伯林(1909-1997)、布坎南(1919-2013)、罗尔斯(1921-2002)、德沃金(1931-2012)、诺齐克(1938-2002)等等。其中尤以罗尔斯的《正义论》(1971)最为出众。罗尔斯并不认同功利主义,而以新社会契约论为基础阐释正义原则。他强调正义的至上性,称正义是法律和制度、政治和道德的最高标准。达成正义原则的“原始协议”是人们在“无知之幕”的后面选择出来的。原始协议下的“起点平等”是一种假设,而现实社会中的人生来就处于特定社会的特定地位,经过“审慎思考”,通过对各种正义观的“反思的平衡”,形成道德和正义判断。他强调法治主义的基本原则,认为法治与自由密切联系,形成“秩序良好的社会”是“正义论”的基本前提。他在晚期针对西方多元社会和文化的现实,提出正义是合理而广泛包容的各种学说“重叠(交叠)共识”的焦点,以此来解释社会正义和自由民主。自由主义自产生起还不断遭到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的批评和挑战。早在18世纪末英国思想家柏克(1729-1797)就从保守的立场攻击法国大革命,反对平等和抽象的天赋人权,是典型的保守的自由主义。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1864-1920)、卡尔•施密特(1888-1985)和列奥•施特劳斯(1899-1973)也是20世纪著名的自由主义的保守派思想家。晚近30多年来,麦金太尔(1929—)、查尔斯•泰勒(1931—)、桑德尔(1953—)等在道德、政治、社会等领域以“社群主义”向自由主义发起挑战。但自由主义依然占据主流地位。当代美国思想家弗莱西斯•福山甚至声称,历史终结于自由主义的民主理想。这种看法遭到各方面的尖锐批评。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在我国是有影响的。 20世纪初,我国思想文化领域一直存在着马克思主义、中6国传统思想和西方思想三大思潮,这三者之间相互矛盾、冲突又相互渗透融合,是20世纪、21世纪乃至以后更长时期我国社会生活、尤其是思想文化领域的重要内涵。笔者曾把这称之为中国思想文化领域中的“大三角”(《学术月刊》1989年第4期)。当然,不能将这三者等量齐观。近百年来,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理论、学说,被中国共产党用于进行一场极其艰难复杂的社会革命、改造和建设,并且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成就,在人类社会历史、思想史上确实是无与伦比的。因此,就意识形态而言,马克思主义无疑是我国一切事业的指导思想;而从学术研究方面讲,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方法也是我们研究一切问题和思潮的指导思想和根本依据。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去研究解决全球化背景下的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矛盾和问题,这是时代赋予人文社会科学的使命和职责。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目标是反对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西方自由主义的基本立场和目标则是维护和发展资本主义,两者无疑是根本对立的。从现代化的视域看,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同为现代化历史进程中产生演化而来的两种思潮。数百年来,自由主义为资本主义现代化论证、辩护、谋划,其中也包括尖锐的批评、抨击;马克思主义则肯定现代化而反对、否定资本主义的制度和道路,提出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制度、道路和目标。历史发展到今天,资本主义的现代化已经发展到相当成熟的地步,而资本主义的体系、制度出现了严重深刻的矛盾和危机,前景黯淡;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在经历种种挫折失败之后,终于在中国生根结果,并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和旺盛的生命力,然而也遭遇到资本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诸多至今尚未克服的问题和矛盾,道路和途径还在探索之中。因此,我们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并非口号式的概念性的条文中的词句,而是适应国情世情的创新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类型的现代化当然有不同的思想理论,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必须泾渭分明不容混淆,但决不能因此而蔑视资本主义的现代化、简单否定自由主义的思想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和优秀是历史唯物论、历史辩证法,面对现实面向实际,用辩证的眼光观察世界研究问题。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资本主义现代化是同一星球上的两大历史潮流,两者在社会、经济、政治乃至文化思想方面既有不同的制度、体制、发展方式、途径、目标,不同的价值观、世界观、历史观,乃至相互矛盾冲突,但同时又有着共同遵循的规则,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许多方面可以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的角度看,自由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思想理论,积累了数百年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研究解决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问题时作为重要的参考。民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不是某个国家、民族或某种文化、理论学说的专利品,而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逐渐产生形成的思想、概念。它们的含义和意义、内涵和外延,它们的表现和实施,都是具体的、历史的、演化发展的,因不同的空间、时间、地域、人群、文化而具有不同的形态、方式,不是用统一的模式铸造出来的,不能用统一的标准强制推行。它们是否正确、得当、合理、合情、合法,不是凭借权威、权力、强力,归根到底要由人类生存实践的历史来检验。 作者:黄颂杰单位:复旦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论文中的政治性分析 一、社会科学论文具有政治性 同志、同志和李长春同志的讲话表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把好政治关是我们党对思想文化战线的基本要求,也是对社会科学论文出版发表工作的基本要求。社会科学论文具有政治性,因此要求我们把好政治关。但体现在论文主题上的政治性问题大家都警惕性比较高,政治性问题也多能被发现。而分散在论文中隐匿的或非直接点题的政治性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也就更容易造成政治性问题。目前我们对这种隐匿性问题的研究讨论恰恰是最不够的。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新的复杂变化,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任务十分繁重,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十分繁重。在这样的形势下,处理好社会科学论文中常见的政治性问题更加重要,因此我们应该对社会科学论文中常见的各种形式的政治性问题给予更多的关注并谨慎把握。 二、社会科学论文中常见的政治性问题及其分析 (一)有关主旨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的对资本主义国家做一些介绍,包括它的文化、条例规定等,这时可能会出现无意识地对资本主义整体制度的褒扬倾向。社会科学论文中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一项条例或规定可以提出参考借鉴的意见或建议,但参考借鉴意见或建议不能等同于对资本主义整体社会制度的褒扬,这时的话语、用词要特别注意掌握分寸。社会科学论文的出版发表,应该有鲜明的主旋律立场,应该多做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正面宣传,应该传递正能量,应该成为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的武器。社会科学论文的出版发表,应该体现我们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办刊宗旨。因此,社会科学论文的主旨应该是歌颂党、歌颂人民的,应该是歌颂社会主义的,对资本主义整体制度应该是否定的。对此,编辑人员要懂得“讲政治”,要学会“讲政治”,要有正确的信仰,要有政治责任感。 (二)有关引用中央领导人讲话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的对中央领导人的讲话或著作进行引用,甚至是使用引号的引用。引用时有的出现与原话或原文不完全相符的情形,这应该引起我们的特别注意。因为这不但是有关尊重的问题,而且涉及意思表达的准确性、完整性问题。通常领导人的讲话或著作中的每一个字都是经过仔细推敲的,每一句话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词一句都有深刻的含义,甚至贯穿了政治思想、政治方针和政策,引用有误就可能引起原意的改变,造成误解或被敌对势力所利用。社会科学论文的出版和发表,一定要确保其引用的领导人的讲话或著作字字准确无误,这就对写作者提出了做事要特别认真的要求,编辑人员也要养成做事认真、一丝不苟的好作风。 (三)有关政治口径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的对政治上的重大问题的说法与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口径不一致。例如有一篇论文使用了“统治时期”的说法。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人民民主政权,不存在个人统治。“统治时期”的说法与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口径不一致,很容易使人产生误解而造成不好的影响。对待此类问题,要做到与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口径一致,除去主观意愿以外,写作者以及编辑人员还要不断地加强政治学习,多读书看报,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这样才能保持与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口径一致。 (四)有关台湾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些涉及台湾,把台湾无意识地划到国际或国外范畴。有的在按国外、国内分标题讨论问题时,误在国外标题下讨论台湾。有的在提到国际问题时,错误地包括台湾。例如谈到国际交流时,包括了与台湾大学的交流。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些社会科学论文在进行文献综述的时候,把文献分为国内、国外文献分述,这时若含有外文文献,很容易就把台湾作者的外文文献划到国外文献中。通过对社会科学论文的不断总结,本文建议对这个问题,可以回避国内、国外的划分方法,代之以采取中文文献、外文文献的划分方法。这样可以确保划分无误,也不会影响学术研究与表达。台湾问题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我们的党和国家一直坚持反对台独的立场,因此社会科学论文涉及台湾时应做到表述严谨,这就需要写作者及编辑人员加深对台湾问题重要性的认识,时刻绷紧这根弦。 (五)有关传统文化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的论文涉及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儒家思想,但说法上却仍然停留在过去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如对孔子持批判否定的态度等。社会科学论文应该受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文化的约束,必须充分反映出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特征,要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因此对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儒家思想,我们应该坚持批判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这样做不但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态度,而且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态度,符合历史潮流的态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的态度。因此,写作者及编辑人员要知道尊重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儒家文化及思想,要知道应该歌颂什么、应该反对什么,通过“三贴近”提高自己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水平。 (六)有关网络材料的使用问题当前社会科学论文中,有的论文使用非我国官方网站下载的资料,甚至包括涉及国家边界的地图。由于这些资料或地图不够准确,有时会使论文出现严重的政治性问题。使用资料时,最好选择我国的公开出版物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官方网站,这样才能做到资料翔实可靠。因此编辑人员对论文的重点,包括关键的语句或图表,要做重点的核对,有疑问时要向作者问明出处,要有不厌其烦的精神,同时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编辑业务水平。 三、结语 同志在2013年3月17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面对浩浩荡荡的时代潮流,面对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殷切期待,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再接再厉、一往无前,继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同志的讲话为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工作指明了方向,社会科学论文出版发表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为实现“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要做到上述几点,社会科学论文的出版发表就应该确保不出现政治性问题。本文提出的目前常见的几种政治性问题还很不全面,研究也还不够深入,需要大家更多的讨论及关注,并需要大家进行更多更深入的相关研究。 作者:王俊和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编辑部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转型与社会科学的历史使命 一、社会科学是社会变迁或现代性的产儿 如果我们将围绕上述两次革命性事件所发生的一系列社会变迁视为社会学诞生的动力的话,那么就可以将社会学的缔造者们提出的各种理论和他们所作的不同努力,视为对人类尤其是西方世界在18-20世纪的转折时期所遭遇的社会危机或文明断裂做出的种种回应。具体说来,马克思和迪尔凯姆意识到他们生存的时代是一个危机四伏的时代,但他们又都对未来抱以乐观主义的态度。马克思描绘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无序和崩溃的必然性,但他设想将有一种更为人道的社会体系的诞生,并解决在资本主义社会无处不见的物化和异化现象;迪尔凯姆则相信,“工业主义的进一步扩张,将建立一种和谐而完美的社会生活,并且,这种社会生活将通过劳动分工与道德个人主义的结合而被整合”。和马克思、迪尔凯姆不同,滕尼斯、齐美尔、帕雷托特别是韦伯,则以一种悲观主义甚至绝望的心情来对待上述断裂或危机。 比如,在韦伯眼中,现代西方世纪正在面临一个巨大的悖论:在这里,人类社会要想取得任何物质方面的进步和扩张,都必须付出巨大的代价,这个代价就是与个人的创造性和自主性天然不容的作为“理性化”象征的科层制“铁笼”的不断扩张。进而言之,既然欧美社会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直接孕育了社会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在社会学和社会科学的一般叙事逻辑中,从一开始建立在单线进化论基础上的有关传统与现代的讨论就会成为韦伯所说的“理想类型”(ideatype)。如此,在经典社会学的文献中,几乎随处可见“传统-现代”这对二元模式变项的各种变式。比如曼恩的身份社会-契约社会、斯宾塞的尚武社会-工业社会、马克思的封建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腾尼斯的共同体-社会、托克维尔的贵族制-民主制、迪尔凯姆的机械团结-有机团结以及韦伯的宗法传统经济-理性资本主义经济,等等。瑣事实上,经典时代有关“社会”的所有“乌托邦”想象,说到底都不过是站在“传统”的此岸向“现代”的彼岸所作的理论眺望。导源于西方文明转型而带有的这块天生的“胎记”,使得“十九世纪在欧洲和北美建立起来的社会科学是欧洲中心主义的”,由此西方的理论家们无论从认识论的角度还是从实践的角度,都会自然地站在西方主位的立场上,用西方中心论的观点和西方的经验来看待包括中国在内的非西方世界的变迁,即形成了萨义德所说的东方主义或东方学视角。在这里,我们这样论证起码想说明这样两个问题:其一,以西方为叙事主轴的社会科学理论,最初也是一种建立在特殊性的社会实践基础上的话语体系,它只是随着从西方开始的现代化进程向全球推进而开始获得某种普适意义的;瑦其二,正因为西方社会科学家精心研究了在自己的特殊场景下发生的历史事件的必然性,最终不仅使得他们的研究在揭示人类社会结构与行为时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普适意义,而且最重要的是,这种理论或学术的转换使得西方世界的现代化进程最终获得了精神意义或文化价值,即我们所说的避免了将西方世界的发展沦为单纯的财富增长。 二、社会转型:理论蕴含和学术意义 变迁或社会转型对现代社会科学的影响,并不仅仅表现在18-19世纪这一朝向现代性的力量对一门后来影响越来越大的知识体系的破土或催生作用,也同样表现在对其后继形态、分支学科乃至具体理论的不断革新和塑造。鉴于西方的社会转型即所谓现代化进程一直持续绵延,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再到后工业社会,并未有任何停滞的迹象;加之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尤其是1960年代以来,随着拉美、非洲以及东亚国家在西方世界的影响下也步入了社会转型或现代化的进程(当然,我们一会也会说到,共产主义文明及其实践是现展的另一主轴),变迁或社会转型的新趋势和新经验一刻也没有停止对现代社会科学的充实、修正和再造。最近一百多年来,现代社会科学分支越来越庞杂、理论越来越繁芜、方法越来越精当,庶几正是变迁或社会转型的普遍性、多样性和复杂性所造就的。还是以社会学为例。继马克思、迪尔凯姆、韦伯和齐美尔这些经典大师之后,继续凭借变迁或社会转型之主题锻造自己的理论之矛的社会学家不胜枚举。以直接诉诸变迁或广义的社会转型为主题的发展社会学为例,它的两种主要形态现代化理论和发展理论,就分别是以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变迁和拉丁美洲、非洲及东亚模式的经济发展为研究和分析对象的。事实上,虽然现代化理论和发展理论都是在社会学及经济学内部成长起来的,但在战后“这两种理论几乎在全世界占据了社会科学的主导地位”。现代化理论作为发展社会学的最初形态,形成于冷战时代开始的1950年代。从理论脉络上说,构成现代化理论的基础是此时如日中天的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而更为深远的渊薮则是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儒教与道教》等一系列著作中提出的“理性资本主义”及其在世界范围内的推演问题。而从现实挑战上说,现代化理论的提出,显然是为了与此时如火如荼的共产主义相竞争,在马克思的共产主义设想之外,为欠发达国家确立一条以美国为标准的发展之路。从这样的意义上说,它是一部标标准准的“非共产党宣言”。瑨虽然现代化理论涉猎广泛,但其基本的理论主张不外这样几条:(1)从传统与现代的两分法出发,现代化就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进化过程;(2)现代社会的发展是单线的,现代化只有一种模式,即西方或美国的模式,由此进一步推导出现代化的趋同论;瑩(3发展中国家或欠发达国家所以未能实现现代化,在于这些国家的内在制度结构或文化传统不利于现代化;因此,与西方的接触或西方文明的传播是不发达国家现代化的唯一路径。自1960年代末开始,经典现代化理论及其上述主要信条因多种原因受到广泛的批评并陷入困境。借用美国社会学家赵文词(RichardMadsen)的观点,学术范式的更替,是流行理论、可获得的经验性数据和社会舆论三者互动的结果。就现代化理论所面临的困境而言,此时,在理论上,伴随着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的失势,萨义德对东方主义的批判大行其道;就经验数据而言,拉美、非洲和东亚的发展为新的理论提供了丰富的经验资料;而就社会舆论而言,美国卷入越战及其对这样一个弱小民族的狂轰滥炸,不但导致了战后“美国梦“的破灭,也使得其所推行的现代化在全球范围内广受质疑,一如韦伯斯特所说,对“现代化理论最激烈的批判,是指责它完全无视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对第三世界国家的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自1960年代中期开始,现代化理论开始受到包括依附论、世界体系论在内的发展理论的强有力的挑战。依附理论主要导源于拉丁美洲的学者对自己国家现代化的研究,他们认为在现今的世界系统中,存在着由发达国家组成的“中心国家”和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边陲国家”,而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困境,就是发达国家利用不平等的经济贸易关系对发展中国家的剥削和控制,以及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经济和技术依附。如此,正是西方国家的发达导致了发展中国家的不发达,而现代化理论所提倡的“西化”过程,自然也就是不发达国家不断被纳入“中心-边陲”的国际经济体系的依附过程。 同依附论者大多为拉美国家的学者不同,世界体系论的首创者伊曼纽尔•沃勒斯坦来自世界体系的中心美国。虽然和依附论一样,世界体系论也是对现代化理论的回应,但与依附论不一样的是:(1)它的分析单位不是国家,而是作为一个单一整体的世界,这个世界由“中心”、“半边陲”和“边陲”三个等级构成;(2)现代世界体系分为三个维度:一体化的世界经济体、多民族国家体系和多元文化体,其中世界经济体是现代世界体系的经济功能体,是政治体和文化体存在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3)世界体系的三级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边缘国家可以通过结构位置的流动而上升到半边陲甚至中心的位置,因此“发展的意义主要就在于如何改变自己在世界体系中的结构位置”。20世纪的最后20年中,发生在中国、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巨大的社会变迁或社会转型,继续为社会科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灵感和想象空间。不仅像伊利亚(GilEyal)和赛勒尼(IvanSzelenyi)等人尝试着通过对匈牙利和前苏联等国的社会转型的研究,建构一种“新古典社会学理论”;而且自“8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有关中国社会和经济变迁的学术文献数量(也)大幅度增加”,原先处于边缘地位的当代中国研究进入欧美社会科学的主流学术圈,从一个单纯的学术“消费领域”开始逐渐成长为一个“生产领域”。鉴于无论是前苏联还是中国,都既是人口众多的世界性大国,又都在20世纪大规模的共产主义实验中做出过令人惊讶的尝试,同时还构建并逐渐固化了与其意识形态相一致的庞大的经济与社会体制,与前述拉丁美洲诸国相比,其所经历的变迁或社会转型过程不可能不更为复杂、更为触目惊心。正是如此,自然使人们深信,“我们有理由认为,共产主义文明及其转型,对社会学的发展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对这个文明的特点、运作逻辑及其转型的研究应当成为当代社会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发展的新的灵感来源和动力”。尽管中国与前苏联、东欧的社会变迁或转型有相似之处,但也有根本性的差异。除了政治体系在前苏联发生断裂而在中国依旧延续以外,“在俄罗斯,这一过程是自发的……在中国,这一调整则直接来自上层,因此更为稳健并富有连续性”。虽然前苏联和东欧的社会转型吸引了包括伊利亚和赛勒尼在内的社会学家的高度关注,也产生了诸如《无须资本家打造资本主义》这样的名篇巨制,但从某种程度上说,1990年代以后中国社会的快速转型尤其是经济独一无二的高速增长,更是成为推动社会科学进步的强劲动力。认真分析我们能够看到,中国的社会转型和上述历史上每一次巨大的社会变迁一样,具备着普遍的理论蕴含和独特的学术意义。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对社会科学的发展之所以会具有普遍的理论价值,是与我们一再论述的变迁与社会科学的天然联系决定的。我们可以从这样几个方面来理解这种普遍性或普适性:首先,中国社会的当代转型,虽然有其自身独特的历史背景和运作逻辑,但与人类社会近代以来的种种大变迁一样,依旧是一种朝向现代性的运动,一如其转型的起点高度计划和集权的苏式社会主义也同样也是对现代性的反应一样。 换言之,中国社会的转型具有自己的鲜明特点,但并不意味着中国社会的转型就是与整个世界文明进程背道而驰的“对向车”,中国也并不是整个世界文明的“他者”。考虑到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间里,中国可能就是这么一个转型社会”,瑑我们更有理由同时也有必要申明中国社会的转型对社会科学的发展甚至人类文明进程的某种普遍价值。如果这种普遍价值不能获得有力的证实,中国的转型及其经验就只能是人类文明的一种“例外”,从根本上说我们也就无法真正消解西方文明所鼓吹的绝对普世性。其次,对那些和中国一样具有相似的文化传统和历史遭遇的东方世界的各个民族和国家来说,13亿中国人民当下所经历的复杂而剧烈的社会变迁或社会转型,或许可以为他们未来所经历的嬗变提供一种借鉴或参照。当然,我们申明当今中国所经历的这场大变迁对其他发展中国家未来的变迁可能具有某种普遍意义,并不意味着要用中国人的转型实践代替其他国家的发展实践,也不意味着要在其他国家推广中国转型的经验(就像西方新老殖民者曾经以及还在做的那样)。鉴于发展和转型的多样性,每一个国家哪怕与中国文化和历史传统相似的国家,在与中国转型或变迁的相似性之外,也一定有着自己的特殊性,因此我们申明中国转型的普遍意义是以承认这种特殊性为前提的。但显而易见的是,申明中国社会的转型具有某种程度的普遍性或普适性,才能确立这种转型的正当性,并真正破除绝对意义上的普世价值。进一步,中国社会转型所具有的普遍的理论价值,是以这场大转型对社会科学所具有的独特的学术意义为前提的。我们曾经论述过,今天盛行于世的西方文化所以能够成为一种多少具有普适价值的流行话语,正是由其所率先经历的那场绵延数百年的独具特色的现代化进程所决定的。 问题只是在,形形色色的西方中心主义或东方主义,在过度彰显自己的普遍性或普世意义的同时,都有意无意地遮蔽了自己所走道路的特殊性。由此,我们不但不回避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性,而且意识到,如果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的这场大变迁没有自己的独特性,它只是西方世界或其他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所经历过的转型实践的一种变式或重演,那么这种转型也就不会有自己的独特意义,所谓“中国经验”或“中国道路”也就成了一个伪命题。事实也是这样,在这个世界上不乏人口众多的国家(如印度),也不乏经济与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转型的国家(如前苏联和东欧),同样不乏拥有悠久的历史传统的国家(如印度和埃及),当然它们也都无一例外处在全球化的影响之中。但是,既历史悠久,又人口众多,在面对共时态的全球化冲击之时,也在经受历史态的社会转型,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的国家,大概只有一个中国。“这种多重因素交织在一起的广泛而深入的变迁,不仅对中国人民来说是独特的,是他们先前五千年的历史中不曾有过的,而且对世界各国来说也是独特的,是其他民族或国家未曾经历的”。能够想象,以中国社会转型为朝向的社会科学,自然能够从这种转型的独特性中获得同样独特的学术意义。 三、理解变迁:社会科学的中国化 在论述了现代社会科学与社会变迁的内在联系,以及中国社会目今正在经历的这场大变迁或社会转型对社会科学发展的理论蕴含和学术意义之后,接下来我们有必要去说明,如何理解当下这场大变迁或社会转型,如何通过对这场大变迁或社会转型的独特解释,促进中国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尤其是推进社会科学的中国化?近年以来,人们已经注意到了中国社会目正在经历的这场大变迁或社会转型对社会科学发展的深远意义,并且力图通过对“中国经验”的研究提升中国社会科学的本土价值和实践品质。在这些研究的基础上,我们也进一步提出,总结所谓“中国经验”只是这种学术“转换”的可能路径之一,“转换”的另一路径是关照“中国体验”———即在这个翻天覆地的时代13亿中国人民的精神世界所经历的巨大的震荡,他们在价值观、生活态度和社会行为模式上的变化。在我们看来,中国经验和中国体验应该成为社会科学家理解中国社会变迁或社会转型的双重视角,或者说,中国体验起码在精神层面赋予了中国经验以完整的意义和价值。 “中国经验”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边界清楚的概念,与这一概念具有相似内涵的术语包括中国模式、中国道路、中国奇迹……,而最初的源头则是美国《时代》周刊高级编辑乔舒亚•库珀•雷默提出的“北京共识”。虽然中国学者广受雷默之启发,意识到这有可能是在以资本和市场为中心的新自由主义基础之上的“华盛顿共识”之外的另一种发展模式,但鉴于中国的一切远未定型,因此他们最初相对谨慎地选择了“中国模式”来表述与雷默同样的发展内涵。瑑瑨接着,在进一步的疑虑和批评之下,瑑瑩最终产生了更为中性和谨慎的“中国经验”这一替代性概念。在“中国经验”的概念形成和内涵讨论中,人们逐渐将其视为与西方现代化道路不同的新的发展经验的一部分,而其基本的内涵包括:(1)它不仅仅指“成就”,也包括“教训”,包括走过的发展路程的一切特殊经历;(2)它特别指一些因为中国的特定人口规模、社会结构、文化积淀特点而产生的新的发展规则;(3)它是开放的、包容的、实践中的、没有定型并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中的经验,他尊重其他经验的选择,它不是作为“西方经验”的对立面而建构的,它也不强调自己的普世性,它的存在只是说明统一律与多样性完美结合的可能性。 一句话,我们可以将“中国经验”视为,在全球化和社会转型的双重背景下,中国社会近十几年来在宏观的经济与社会结构方面的发展与教训。如果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尤其是前苏联和东欧各国的社会转型相比,中国在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所积累的所谓“经验”起码有这样一些特点:(1)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党,及在其领导下的权威政府;(2)具有较大柔性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和渐进式改革,因此许多重要的转型或制度变迁是通过变通的方式实现的;(3)经济改革的“理性超前”和政治改革的“理性滞后”,也就是说,在市场发生巨大转型的同时,居于主导地位的却仍然是先前的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4)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但又警惕和反对市场原教旨主义。 简单一些,也可以表述为,:“坚持市场导向的经济改革,同时辅之以强有力的政府调控”。比较而言,“中国体验”更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我们说“中国体验”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并不意味着要用这一概念代替先前的“中国经验”或其他相似概念。“中国体验”的概念之所以具有新颖性,一方面是指它和“中国经验”一样,也是中国社会这30年的急速变迁或社会转型的结果,因此先前的社会科学家没有也不可能关注到这样一种社会现象;另一方面则是指虽然它和“中国经验”一样都是变迁或转型的结果,但和“中国经验”相比,“中国体验”至今尚未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很少有人意识到,在中国社会宏观的经济与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的同时,中国人的微观价值观和社会心态同样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嬗变。中国经验与中国体验作为1978年开始的这场史无前例的大变迁或社会转型的一体两面,赋予我们这个独特的时代以完整的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如果单单总结“中国经验”而忽视“中国体验”,我们就不可能发现在这场涉及13亿人口的现代化过程中,作为现代化之主体的中国人的精神起了何种作用,他们的欲求、愿望和人格在改变中国的同时又发生了何种改变,表现他们喜怒哀乐的社会心态是如何随着社会的变迁而潮起潮落,最后,他们的精神世界遭遇过现在又在面临何种困窘和茫然?在近年发表的一系列论文中,我们多次陈述了“中国体验”起码应该具备的基本内涵:(1)“中国体验”不同于中国经验,或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中国奇迹,它不是中国社会在最近30年中发生的那些结构性或制度性的宏观变迁,而是中国人民在宏观变迁的背景下发生的价值观和社会心态方面的微观变化;(2)“中国体验”既包括积极的心理体验,也包括消极的心理体验,前者诸如开放、流动、竞争、进取、平和、包容……,后者诸如物欲、拜金、浮躁、冷漠、缺乏诚信、仇富炫富……,人格的边际化或社会心态的两极化恰是中国体验的最重要特点,这在相当程度上说明中国体验本身就是变迁的一种精神景观;(3)“中国体验”虽然是一般经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社会都可能出现的人格和社会心理嬗变,但却因为中国特定的人口规模、转型前后的经济与社会结构差异、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全球化的推动以及变迁的速度之快而带有一般的精神嬗变所不具备的特点,这些特点使得社会心理学家对人类精神世界嬗变的研究具有了全新的意义;(4)虽然中国体验具有独特性,但并非就不具备某种程度上的普世意义,也就是说,这一“体验”对其他民族或国家尤其是剧变中的发展中国家可能具有借鉴意义,一部分甚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加以复制,而反映到社会科学中,即能够像石之瑜所说将中国研究之成果与“人类普遍性的行为律则相衔接”。 如果确实可以将中国经验和中国体验视为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家目前正在经历的这场大变迁或社会转型的一体两面,而对变迁的理解又与社会科学本身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就是关注变迁的路径及动因分析的社会科学本身,那么通过对中国经验和中国体验的研究就不但能够促进中国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而且从根本上说也是实现社会科学中国化的一次天赐良机。众所周知,有关社会科学中国化的努力并非始于当代。早在上个世纪20-40年代,中国第一代社会科学家尤其是社会学家,如孙本文、吴文藻、潘光旦、陈达和费孝通等人,在用西方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中国社会的现实时,就产生了使社会学及社会科学的知识体系适用于中国社会即使之中国化的具体设想,他们并且为实现这一设想做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可以说,当时提出中国化的设想,既是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且不断接受西方文化后产生的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又是中国知识分子不满足于被动地接受包括社会科学知识在内的西方文化、作西方文化传声筒的一种特定的心理状态。这种设想的提出前提是,对西方社会科学的两面性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既不但了解了作为西方现代性产儿的社会科学的科学性和普适性的一面,同样也了解了它的非科学性和特殊性的一面。此后,在1970年代因反对美国学术霸权而兴起的“本土化”浪潮中,台港地区的社会科学家以自己的方式做出了回应,并因此影响到改革开放后中国大陆社会科学的走向。 尽管我们承认今日中国大陆社会科学的中国化运动与上述中国化或本土化运动有着某种前后一致的学术继承关系,今天讨论的诸多主题如社会科学知识中国化的必要性及基本路径在1930年代和1970年代也都已有所涉及,但我们还是需要说,由于1980年代以来席卷整个世界的全球化运动和中国社会独特的转型实践,既加深了社会科学中国化的紧迫性,也为最终实现社会科学的中国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可能性。先来看全球化浪潮对社会科学中国化的影响。就紧迫性一方而言,尽管100多年以来,中国知识界在接受包括社会科学在内的西方文化的时候,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到研究的主体性问题,但显然1980年代后当人们面对以中国为客体或知识构成的海外中国研究时,这种主体性或对主位立场的欲求会前所未有地高涨起来。如果说30年前台湾的叶启政教授就直言不讳:“中国社会学所具有的‘移植’和‘加工’性格,就是令人难以忍受的”;那么,今天像刘东所说的“读着‘洋书’去认识中国的场景”自然更令人难堪。而就可能性一方而言,由于全球性的生产和市场体系的形成,促进了不同国籍的研究者在全球范围内的“跨界”流动,这不仅“动摇了原本欧美学者观察中国时为自己所预设的客观基础”,而且也有可能使中国学者通过对包括美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研究,了解社会科学知识的非普适性的一面,这都有利于社会科学及其知识体系的中国化。 再来看社会转型对社会科学中国化的影响。就紧迫性一方而言,中国社会自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由于中国社会的转型涉及面广,原有体制的刚性十足,现行改革的均衡性不够,中国的改革或社会转型已经进入矛盾多发期或“深水区”。我们曾经论述过,因为人口众多和素质不高、基础设施落后、资源有限以及政府管理能力欠缺和执政理念落后,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中国所遭遇的经济与社会问题(比如人口膨胀、贫困失业、贫富差距、环境污染以及越轨与犯罪)与西方世界曾经遭遇的问题相比,在性质上是相似的,在程度上可能更为严峻。现在,无论是巨大的成功还是严峻的现实,都向社会科学提出了挑战,要求这样一种现代知识体系能够解释中国经验的利弊两面。同样,就可能性一方而言,也正是中国社会转型的独特性,以及某种程度上对与我们相似的发展中国家的普适意义,第一次赋予社会科学的中国化以现实的可能性。我们以为,无论在1930年代的大陆,还是在1970年代的港台,两度社会科学中国化或本土化运动所以最终都未能成功,并不是倡导者们没有意识到中国社会的传统与西方世界现实的巨大差异,而是受单线进化论的影响,研究者们根本上都以为中国的发展进程就是不断克服这种差异、最终实现西方已经实现的现代化的过程。如此,几乎所有的讨论者都着眼于如何用西方的“普适”理论去说明中国的特定“异例”,而很少有人去思考如何用中国的“异例”去修改西方的理论,或者从中国的“异例”中挖掘带有某种普适意义的新的理论。正是从中国社会的转型及其对人类社会所可能具有的独特意义而言,对转型的学术关照不仅为锻造中国社会科学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机,而且或许也能够使这场转型避免沦为单纯的财富增长或GDP堆积,从而有助于在全球范围内提升这场巨变的精神意义。 作者:周晓虹单位:南京大学社会学院院长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类社团的管理 一、运用和谐管理理论加强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的意义 (一)和谐管理理论概述 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背景下,为了应对组织内外不确定性的环境,1978年以来,我国学者席酉民及其研究团队对和谐管理思想进行研究,历经三十多年的发展,和谐管理理论已经逐步构建为以和谐主题、和则、谐则等为优秀概念的现代管理理论体系。1.和谐管理的含义管理活动总是为了解决特定问题,或者为了完成特定任务,特定的管理问题或者任务受到组织目标、资源、成本与时效要求等内外环境的约束。和谐管理是指组织为达到其目标,在变动的环境中,围绕和谐主题的分辨,以优化和不确定性消减及利用为手段提供问题解决方案的实践活动。其中,和谐主题是指在特定的环境中,在人与物要素的互动过程中所产生的组织问题。在这一新认识论的指导下,和谐管理将放弃传统管理理论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基本框架,而成为紧密依赖于环境的“围绕和谐主题的问题解决学”。2.和谐管理的基本内容(1)和则与谐则和则与谐则是和谐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则”是从“和”概念派生出来的一套人嵌入组织的规则或主张。它们是用来应对组织中“人的永恒的不确定性”的专门装置,以调整人际间的“共处”,人群间的共处,乃至组织间、组织与社会间的共处。“规则、契约、文化、舆论、社会观念等等”是这些装置的现实对应物。“和则”主要是为了不确定性的消减。“谐则”是指任何可以被最终要素化的管理问题,都可以用“数学模式/方程”在给定的资源约束条件和目标下去追求结果的最大化。它可以是结构,也可以是过程或流程,可以是静态的,也可以是动态的。其主要特征在于确定性中的效率问题(即优化性)。和谐管理理论的双规则,是指“优化设计”与“人的能动作用”。“优化设计”是通过设计符合系统内在规律的人的行为路线,物的有效配置,使得系统更为协调与匹配,表现出更高的秩序,类似“谐”。组织中人的“和睦、融洽、同心共济”是发挥“人的能动作用”的前提,类似“和”。因此,和谐管理理论把“优化设计”对应“谐”,把“人的能动作用”对应“和”。于是,把“谐则”界定为“优化设计”的机理、规律、主张等,把“和则”界定为“人的能动作用”的机理、规律、主张等。(2)和谐机制和谐机制是指“和则”与“谐则”围绕和谐主题的机制,是“和则”与“谐则”耦合后形成的能反映组织内在规律且具有对环境应变能力的机制。“和”是指人及人群的观念、行为在组织中的“合意”的“嵌入”;“谐”是指一切物要素在组织中的“合理”的“投入”。只有当两者的共同作用构成“为实现组织目标而进一步确定性和优化性”的必要时,“和谐主题”才成为具有真正意义的管理问题,如图所示。在这一过程中,和谐主题、和则、谐则均会或应该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和则、谐则变化可能是阶段性的;和则、谐则曲线表示,和则、谐则无论如何变化一定是围绕“和谐主题”的变化而变化。图1和谐主题、和则、谐则关系图 (二)运用和谐管理理论加强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的意义 和谐管理理论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对于组织管理的认识途径,不是已经疲于解释管理现实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而是组织在“和谐主题”下的“问题的解决”,而“优化”和“不确定性消减”的并置,使和谐管理理论解释力的广泛性达到了传统理论所没有的高度,因而受到理论界和实践界的广泛关注。它对于社科类社团管理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是社科类社团创新发展的需要。面对当今社会环境的复杂多变性的和知识类组织自身发展的不确定性。如果社科类社团要发展,就必须从现有的管理思维、方法和机制上予以突破。2004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要“转变管理方式,增强活力,壮大实力,形成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强的运行机制”,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要求,“和谐管理”理论是在当前形势下提出来的经实践证明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管理理论体系,是综合普适性和局部性管理原理的管理理论,运用和谐管理理论是社科类社团管理理论和方法上的创新发展。二是发挥社科类社团自身优势,激发活力的需要。大多数社科类社团产生于计划经济时期,多年来社团组织领导和活动计划开展已形成了依靠业务主管和管理单位的惯性思维,独立自主能力差,活力不强。面对复杂多变化的外界环境,利用和谐管理“和则”原理,才能充分调动社团的主观能动性,建立起“和谐管理机制”,形成管理效率和绩效,激发社团活力,提高应变能力,才能迎接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挑战。三是优化社科类社团发展环境的需要。社科类社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当地党委、政府的智囊团和思想库,成为公共事业管理的主力军,成为社会压力的“减压器”和“缓冲阀”。但自身各项服务社会功能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适应社科类社团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环境还需要进一步改善,只有通过和谐管理的“谐则”原则科学建章立制,才能充分激发社科类社团活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更大的贡献。 二、我国社科类社团发展的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全球性社团革命”,各类社团迅猛发展。受其影响,我国各类社团曾出现快速发展的态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底,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社科类社团数为68639个,其中:部级社团557个,省级社科类社团4842个,市(县、区)级社科类社团63240个,占全国社会组织总数的26%,占全国社团总数的48%。社科类社团发展规模与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社会科学的强与弱密切相关,其占社会组织总数的比例不尽相同,大体在20%-30%之间。从中央、省、市、县社科类社团分布情况来看,是呈金字塔状态,越往下社科类社团数量越庞大。但是,由于过去一段时期内,我国社科类社团重数量扩张、轻社团质量提高,重发展规模、轻监督管理,重业务联系、轻法规培训,致使社科类社团出现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 (1)社科类社团对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单位有依赖性思想。改革开放后,党委、政府逐渐从一些具体的社会事务领域退出,鼓励和支持一些社团建立和并承担一部分社会事务的管理职能。由于这类社团是由上而下从原党委、政府部门中分离出来的,原来的行政性运作方式的惯性作用太大,致使一些社科类社团保留着较浓厚的官方或半官方性质,“社团行政化”特征仍然相当明显。一是社科类社团有的是原党委、政府的翻版机构,承接着某些政府工作职能,对所属成员有强制性的管理权;二是社团大多数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其正式工作人员基本来自党委、政府部门,有国家公务员的身份和级别,享受相应的待遇;三是经费来源于原党委、政府的拨款或行政性收费,其业务多来源于指定,其活动宗旨主要是对党委、政府负责,而不是主要为其成员提供服务。如一些地方的一些政法或司法系统的学会或协会就是如此。正是这些“社团行政化”特征,导致社科类社团对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单位产生了依赖性思想,也不利于社团学术研究独立性的发挥,其先天的不足十分明显。 (2)社科类社团干部思想观念习惯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社团运行方式开展工作,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办社团的办法不多,思想不解放,自我发展能力不足。 (3)社科类社团联合攻关能力不强,学术资源、人才资源整合不够;精品力作与传世之作不多,学术成果转化性差;围绕中心,把握大局,服务当地党委、政府决策力度不够。 (4)社科类社团干部队伍建设滞后,部分社团存在人员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后继无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从事社团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和有能力推动社团工作发展的高级人才。 (5)有些社科类社团背离学术性社团宗旨,以追求利润为目的,出现经济方面的问题。 (6)社科类社团组织管理工作不到位,自律性差。有的社团内部议事规则不完善、财务管理不规范、章程履行不到位,存在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问题;挂靠单位对社团的管理和指导不力,社团活动随意性较大,存在管理弱化的问题;社团凝聚力不强,过分松散,社团业务主管单位对其管理不严,存在管理失控的问题。 (7)管理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由于法律上没有明确各级社科联对社科类社团的管理地位,国家没有成立中国社科联,地方社科联尤其是县级社科联组织不健全,部级社科类社团和一些市、县级社科联分散在多个不同的业务主管单位,一些业务主管单位因为忙于自己的主业,往往没有精力或不愿意对挂靠的社团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造成一些社团各成体系、独自活动、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这种对社科类社团的方向把握、科学管理、组织协调、学科建设、整合资源是极为不利的。 (8)社会支持不力。社科类社团还没有得到社会的应有认可,社团得到社会资助和捐赠不多。更缺少像国外一些由具有雄厚经济基础的基金会支持的有重大成果和影响力的社团组织。从以上情况综合来看,社科类社团发展面临着主要是自身发展思维有待进一步改变和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的问题,可见,要实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远景目标,应该根据当前形势和要求,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提高认识,加强党对社科类社团的领导,进一步规范社团管理,整合人才资源,促进社科精品成果产出,为繁荣发展哲学社科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三、基于和谐管理理论的我国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就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做了出一系列战略部署。中央接连下发了多个重要文件,推进科学管理,健全完善包括组建县(区)社科联组织等一系列措施。特别是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强调要进一步“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坚持百家齐放、百家争鸣”、“发扬学术民主”等方针,让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步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抓机遇,转观念,夯基础,求发展”成为了当前社科类社团发展的和谐主题。如何运用和谐管理理论特别是“和则”和“谐则”思想规范我国社科类社团管理对繁荣发展我国哲学社会工作具有现实的意义。 (一)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和则”的分析及对策建议 1.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和则”与“和谐主题”一致性分析“和则”与“和谐主题”具有一致性。“和则”适应“和谐主题”是其内在的要求。目前,我国社科类社团发展中的“和则”主要体现在: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各级省委、市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战略部署,各级社科联领导班子得到了优化、社科类社团活动经费得到了补充,“两会”委员的社科专家代表数百分比得到增加,党委、政府的决策也注意听取和采纳社科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社会学术氛围日益浓厚。中央一些新闻媒体、网络,纷纷开设学术专栏、专版;在网络媒体上开设学术理论网站,如:中国社会科学网、人民网理论频道、求是理论网、新华网理论频道网等。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学术研讨会、咨询论证会比较“热”,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参与学术观点、学科体系、科研方法讨论与创新。一些高校在开设公共管理课程中,将社团问题作为专题进行研究,一些有关社团管理的教材相继出现。三是社科人才不断涌现。一些中青年学者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越来越多的实际工作者、青年理论人才加入到社科类社团,其中不少教育科研单位的党政领导和企业家也直接参与社团的领导工作和学术活动。 2“.和则”适应“和谐主题”发展要求及对策建议“抓机遇,转观念,夯基础,求发展”的和谐主题对“和则”要求是:党委、政府重视,社会扶持,自我发展和自律意识强,活力旺盛。“和则”的现状和前面提到社科类发展存在的问题来看,社科类社团要适应新形势发展,必须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激励机制,形成团结和谐、开拓进取的发展局面。一是形成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文化氛围。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体现了哲学社会科学对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支撑与引领作用。社科类社团是既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又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战线。社科类社团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以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理论创新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二是树立大局和时代意识。(1)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各级党委宣传部要将各级社科联工作纳入宣传思想战线工作之中,总体规划社科联的工作,加大对社科联工作的指导力度。社科类社团在开展学术研究、理论研究、科学普及过程中,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一元化思想来引领和整合多样化的社会思潮,自觉抵制意识形态渗透,防止发生色变,成为主流意识的捍卫者。(2)按市场规划营作意识。社科类社团必须要抛开依赖政府、行政化发展思想,创新思维,独立自主,运作市场化。社团要正确处理好营利与非营利的关系,防止别人打着社团旗号谋取私利,严重违法违纪。三是建立建全激励机制。设立“国家最高社科奖”及相应省、区级奖项,填补社会科学奖励体系的空缺,进一步激励广大社科工作者勇攀社科研究高峰。各社科类社团也从自身特点出发,进一步设计和形成学术成果转化、评价、奖励机制,鼓励多出人才和精品。 (二)社会科学类社团管理“谐则”的分析及对策建议 1“.谐则”与“和谐主题”的一致性分析“谐则”是“和谐主题”实现的重要形式。“谐则”是“和谐主题”发展的对策性要求。目前,我国社科类社团发展中的“谐则”主要体现在:一是实行分级、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社科类社团既有全国性(中央级)的,又有省(直辖市、自治区)级的、地市级的,更有县(市、区)一级的基层社团。各级社科类社团在法律上各自独立,不存在隶属关系,各自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但在工作上,上一级社科类社团对下一级有指导关系。(1)分级管理体制。部级社科类社团分别归口各自的业务主管部门,地方社科类社团则在归口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时,按行业统一归口到各级社科联,成为社科联团体或直属会员。(2)双重管理体制。即是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采取的双重管理体制。业务主管单位侧重日常业务管理,登记管理机关主要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从各省、市、县社科类社团运行看,各级社科联是各类社科类社团的业务主管部门。二是建立了章程和制度。社科类社团《章程》规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一些理事人数较多的社团还设立了常务理事会。一些大型社团还设立了分会、办事机构。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如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年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绝大多数社科类社团能够坚持依法办会,按制度办事。三是形成了学术理论研讨、课题研究和服务社会氛围。社科类社团成立的宗旨一般是以学科建设、学术研究、学术活动为己任的,把学术性是社科类社团的首要任务。随着学科分类不断丰富,社科类社团学术研究成果益见丰硕;开展公益性的科普、政策咨询、扶贫帮困活动,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科学素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做了很多工作。 2“.谐则”适应“和谐主题”发展要求及对策建议我国社科类社团的发展还处在初始阶段,还没有进入全面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社会各界对社科类社团的认同也还处于较低认知阶段。这种情况恰恰反映了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我国的社科类社团与发达国家的社科类社团相比,还非常稚嫩、非常弱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还离不开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支持。实际上,西方发达国家的非营利组织也曾经历过这一阶段。以美国为例,依然有大约31%的非营利组织是在政府的财政扶持下开展各种活动的。尽管我国社科类社团的发展还处于初始阶段,但随着社会组织结构的深刻变化,社科类社团的发展是呈上升趋势的,发展的空间日益广阔,前景看好。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及时跟踪社科类社团发展态势,切实从体制、机制入手,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将党和国家关于社科类社团建设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健全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工作机制。(1)学术研究和交流机制。营造科学发展良好的学术环境,吸引、凝聚不同学科领域专家学者为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服务。(2)服务民主决策机制。各社科类社团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整合科研资源,组织重点攻关,抓好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现实问题的应用对策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也要积极面向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增强社团发展后劲。(3)服务公共文化机制。社科类社团要常态化的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参与公共文化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食粮,充分分享文化建设成果。(4)学科管理体制。重视学术型社科类社团在推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吸收具备条件的社科类社团中(会长)知名专家学者进入国家学科建设管理体系,组成建设委员会,通过组织学术研究活动,组织重大课题研究,开展优秀成果评奖,推动学科发展。二是组建国家社科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将社科类社团登记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由各级社科联统一组织实施。法律应明确授予各级社科联组织对本级社科类社团的管理权限,具体负责社科类社团的申请登记和业务管理,。要适应形势发展成立中国社科联组织,具体对部级社科类社团实行统一管理,具体指导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联的工作,统筹规划社科类社团的发展,形成自上而下的完整组织管理体系。三是实施精神产品购买政策。政府要加大扶持社科类社团力度,出台购买精神产品的具体措施,比如: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购买政策,主要用于社科类社团组织的公益性讲座、政策咨询、社科普及、研究成果评价、扶贫帮困等;实施重大课题招标购买政策,鼓励社科类社团参与竞标,对中标者给予资金支持等等。四是完善社科类社团政策法规。比如:实施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制度,褒扬社科类社团的真善美,揭露违法违规行为;允许和鼓励公民、特别是捐赠人对社科类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活动情况和财务管理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增设“监事会”,负责监督社团资金运行情况,使社会团体活动设计、活动开展严格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出台《我国社科类社团管理办法》单行法规,围绕社科类社团的目标定位、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税收政策、社会捐赠、社会保障、监督惩罚等具体问题,制定配套的法规体系,使社科类社团尽快融入法制社会轨道,依法依规规范运行。 作者:廖翔单位:桂林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论文中的评价意义 1语料与方法 本研究使用语料库语言学的定量方法,结合样本定性分析方法,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收集2008年至2010年3年间来自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和应用语言学4个学科的社科论文30篇,组成字数约30.9万字的小型语料库(其中教育学8.09万字;心理学7.41万字;社会学7.21万字;应用语言学8.19万字)。论文收集主要根据学科内部专家推荐在本学科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刊载实证性研究较多的学术刊物。这些论文均为实验性报告论文,由简介、方法、结果和讨论4部分组成。然后,对论文进行必要的加工,删除有关作者的信息以及论文的附属部分,如摘要、致谢、作者简介、参考文献、注释等。另外,用EXPRESSION代替论文中的公式;图和表用CAP-TION代替。最后将每篇论文中的简介、方法、结果和讨论部分剪贴组成新的语料库(其中,简介部分7.31万字,方法部分5.29万字,结果部分7.09万字以及讨论部分11.21万字)。(2)运用软件AntConc3.2展开词频统计,生成出现频率大于(含等于)60的词汇(这意味着这些词汇在每篇论文中出现的次数大约为60/30=2次),最后所得词汇总数为401个。(3)对上述词汇逐条分析,剔除不包含评价意义的词汇(如一些介词、代词和冠词等),最后得出含有评价意义词汇128个。其中主要为形容词,兼顾其他词性如名词、副词和动词等,形成了语料库中出现频率大于(含等于)60的评价词汇表。(4)运用评价参数方法,对上述词汇进行分类,具体情况参见表1。我们重点考察总频率数最高的4种评价类型,即优劣性、相关性、新颖性和规模性评价。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出于以下两点考虑:首先,考察所有的评价词汇既无必要也不可能,因为所涉及的语料库数据较大;其次,本研究的目的在于比较不同学科和论文内部的评价特征,使用出现频率最高的4种特征也是可行的,因为前4种类型的评价占所有评价频率的54.46%,超过一半。前4种类型的评价词汇及其出现频率参见表2。表2中的词频是指该词在语料库中出现次数,而“频率”是指该词在语料库中充当评价意义的次数。 (5)对表2中的词汇进行同义和反义词转换或者词性转换,生成表3。这里,只需对表2中部分词汇进行转换,因为表2中有些词汇本身具有同根、同义或者反义特征,不需要进行此类转换。之所以要生成表3,是因为这样能够更为全面地收集语料中所包含的4种类型的评价词汇,而这些词汇可能没有出现在表2中。(6)运用语料库软件中的语境共现(concor-dance)和搭配(collocation)功能,结合定性分析,对表2和表3中词汇的上下文进行细读,删除评价词汇的非评价功能的实例,如词汇new如果出现在NewOrleans中,就不具有评价功能。主要包括:1)专有名词,如NewJersey,GreatBritain;2)惯用法或固定短语,如oldword,generalmanager,aswellas;3)同(多)义词,如keytothelock,thisno-vel.所得部分词汇充当评价功能的频率,见表中的频率栏。(7)排除非评价意义词汇现象之后,逐一统计各种评价类型在不同学科和学科论文内部不同部分(IMRD)中的分布,比较4个学科中评价类型分布上的差异;比较论文内部4个组成部分评价类型分布上的差异。所得结果参见表4和表5。 2结果与讨论 我们将表4和表5中4类评价词汇在学科论文和论文不同部分中所出现的频率与各个部分的词汇总数结合起来,得出4类评价词汇在各个学科和论文各个部分中的万字比率,参见表4和表5的万分比栏。然后,我们依据两个表中的万分比数据生成图1和图。可以看出,4种评价类型在4个学科中出现的频率各有不同。其中,使用评价最多的是教育学,其次分别是应用语言学、心理学和社会学。这可能与学科本身内在属性、研究对象和知识结构有关。一般说来,如果一个学科的理论比较成熟,研究范式或者分析方法比较一致、规范,那么该学科的学术论文中使用的评价手段或者说评价词汇的频率较低;否则,则相反。如自然科学论文中所使用的评价词汇和手段要低于社会学或者人文科学,就是因为后者研究对象更为复杂,而且学科内部理论知识尚不稳定,尚存争议,研究界限尚未完全厘清,仍然存在很多探索性和未知性,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不得不通过各种评价手段来达到说服读者或者同行作者的目的。Cole曾经指出,一个学科内部一致性越强,所使用的评价或者评价词汇越少(Cole1983)。图1说明,相对来说,心理学和社会学这两门学科比教育学和应用语言学更为稳定,也就是说,它们的知识界限更为明晰,研究范式更为成熟稳定,所使用的理论更为成熟。 另外,从这4种类型的评价分布来看,社会科学论文中的相关性评价和优劣性评价要远远多于规模和新颖性评价。这表明,社科论文作者更加愿意对于研究的质量和研究的重要性或相关性进行评价,而不是过多地评价研究的规模和研究的新颖性。这体现了学科论文所倡导的价值观,学者更为看重的是学术中的质量,而不是开展研究的规模。从词汇出现的频率看,社会科学中4类评价词汇的使用频率大约为每一万字50个左右,与Giannoni的研究比较,他得出的数据要略大些,可能是因为我们的研究所考察的词汇数量较少。Grape&Kaplan认为,“作者在学术论文语篇中使用多种方式来表达礼貌,已经达到说服和评价的目的”。这些不仅可以与学术论文的权威建立稳定关系,而且可以预防来自同行研究者的批评和攻击。 从学术论文内部看,讨论和简介部分评价词汇的使用频率要高于方法和结果部分,这也正好体现出这些次语类本身的交际目的。对于学术论文中这4种次语类的特征,Hyland指出,对简介部分的研究表明,简介部分的3个目的分别是建立研究领地,指出研究空白,占领研究领地。这就意味着,学术论文作者将会充分利用各种修辞策略来避免对他人的研究提出挑战,或者尽力维护语篇社区同行的面子,评价他人研究成果的重要性。对讨论部分而言,Hyland也指出,这一部分将对结果部分的数据进行解释,也是学术论文中最具说服力的部分。讨论部分始于对结果的陈述,接下来将会对结果进行评价,其目的是从结果中小心谨慎地提炼出论文的主要观点,并试图从其他文献研究中寻找支持其观点的证据。至于结果和方法部分,方法部分只是直截了当地描述数据的收集过程、实验使用的材料以及程序,为的是其他研究者可以复制研究过程。结果部分是论文的优秀部分,它主要通过所获得的数据来说服读者接受数据的有效性;当然,有时也对数据进行必要的陈述和解释。因此,这两个部分在社会科学论文中使用的评价词汇相对较少,评价特征相对不明显。用Swales的话说,“对作者来说,简介和讨论部分是论文中最容易产生麻烦的部分,主要原因就是这两部分所具有的人际特征、所具有的阐释性特征”。 3结束语 评价体现社会科学论文中作者和读者之间的互动情况,劝说同行专家接受其观点,同时避免冒犯前人研究的一种努力。借助建立小型语料库和相关语料库语言学方法,本文描述了4种社会科学论文中的评价意义特征。从评价词汇的使用来看,教育学和应用语言学评价词汇频率明显高于心理学和社会学。从学科论文内部来看,简介和讨论部分的评价词汇的使用频率也高于方法和结果部分,这样正好体现了各个部分的交际功能和语类特征。本研究无疑为学术研究人员和学生的论文写作提供语言学理论指导,加深其对科学论文的理性认识,提高其写作能力。当然,后续的研究还须要增加更多的学科,扩大语料库的规模。另外,对评价的研究也应该结合评价对象、评价来源进行细致描写,当然也可以从积极和消极评价的角度进行进一步的区分和比较。 作者:郝向利单位:宁夏医科大学 社会科学论文:高校在社会科学普及中的作用 一、新媒体时代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性 1.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有助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幸福观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社会转型、经济转型和各项改革开放事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等都在发生着深刻变化,消极、抱怨的声音不绝于社会各个层面,因此哲学社会科学就更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时期社会科学的研究必须直面和解决这些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问题。发挥自身学科优势,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针对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拿出有针对性、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为国家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为百姓解疑释惑,使全社会建立起符合我国社会主义要求的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 2.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是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的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优秀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和大繁荣。要实现文化强国之梦,不是依靠少数人就可以将国家的文化做强,而是要提升全民族的文化素质,这是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础性、优秀性的因素。这就需要我们大力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始终坚持“普及人文知识、传播人文思想、弘扬人文精神、提升国民素质”的科普工作宗旨。 二、新媒体环境下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新特点 1.新媒体环境下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更具互动性、开放性和平等性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使信息传播过程中的选择性和匿名性大大增强,使社会科学普及对象的主体性凸显和理论权威性弱化,交互性成为社会科学普及的显著特征,受众不但随时收听、收看传播内容,而且能够通过新媒体技术随时表达自己的观点,从而与传者或其他受众产生互动,因此其开放性、平等性更强。 2.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更具广泛性和辐射力新媒体技术可以海量存储,所以它的传播内容信息量大且丰富。如登陆国家图书馆在线视频就可以随心所欲观看828讲座,内容涵盖哲学、文学、历史、经济等许多方面。而且,新媒体的超时空、全天候性,有利于社科普及工作的经常化;新媒体的等时共享性、即时播发性和快速传播性,也将大大提高社科普及工作的效率和辐射力。 3.新媒体环境下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更具针对性传统的社会普及工作由于社会群体存在不同的学习需求、不同的阅历和文化水平,所以无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社科普及。而新媒体技术使受众者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爱和感兴趣的内容进行学习,可以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足个性化需要,这样社科普及的针对性更强,普及效率更高。 4.新媒体技术的应用大大降低了社会科学普及的社会成本传统社科普及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普及对象的范围还有限,普及时效性也较短,同样的普及内容面对不同的对象还需要重复组织、社会成本高、效率低下。新媒体技术的应用使社会科学普及效率大大提高,成本却大大缩减,而且通过新媒体技术还可将普及内容反复使用,扩大了传统社科普及成果的影响范围。当然,新媒体也是一把双刃剑,对于社科普及工作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第一,新媒体增大了舆论管理、舆论监督和舆论导向控制的难度;第二,新媒体传播方式对社科普及工作者的素质提出了新要求;第三,新媒体传播方式要求社科普及工作者转变传统的普及工作理念和思维。 三、新媒体环境下高校在社会科学普及中的作用 1.高等学校有着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所需的丰富资源在人力资源方面,目前高等学校仍然是我国科学研究的主力军,尤其是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和立项数分别为28678项和3826项,其中高校系统均占比86%。高校除了拥有强大的社科研究师资力量,还有朝气蓬勃、富于创新的年轻学子。带有科学普及性质的开放、多元的泛科技兴趣社区,并提供负责任、有智趣的科技主题内容的网站———果壳网的创始人姬十三,在2004年在读研究生期间就开始撰写科普文章,2008年在复旦大学读博士期间即创办了果壳网的前身科学松鼠会,果壳网目前开设了MOOC学院、流言百科等栏目,涵盖了科技、人文、娱乐、生活等多方面的科普网站。到2012年11月,该网站每月有600万用户访问,拥有1000名科学作者,在新浪微博拥有近60万粉丝。在物力资源方面,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65所高校拥有自己的博物馆,还有众多的科技馆、文化馆。如大连大学博物馆是大连大学实现多学科文化素质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促进人文素质教育与科学素质教育的有机结合的重要载体。博物馆于2004年9月正式挂牌开馆以来,现已分别被辽宁省、大连市认定为“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大连市优秀科普教育基地”,2006年10月被评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高校虽然拥有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优势,但普遍不够重视,因此需要处理好社会科学普及和科学研究的关系。社会科学普及和科学研究是哲学社会科学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科学研究是哲学社会科学产品的供给端,处于社会科学研究的上游。社会科学普及则是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处于社会科学研究下游,是消费端。我国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方式主要有:第一,公开,出版著作,在报纸、网站等发表文章,通过读者的学习而吸收转化。第二,为政府、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政报告、研究决策等。这两种是目前高校主流的科研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专家学者普遍重视。而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在高校中并没有给予应有的地位,很多研究成果被束之高阁,没有被公众了解和掌握,科学研究的价值无法最终得到实现。由于社会科学的价值主要是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影响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思维方式、行为方式来实现,所以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具有长期性,并且是不可或缺。只有社会科学研究的专家学者的科研工作不断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才能欣欣向荣、永葆生机。 2.高校有着开展社科普及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当今世界各种思想文化交融交锋之际,中国的大学也应该拥有自己的声音2010年11月1日,网易推出了“全球名校视频公开课项目”,首批来自于哈佛大学、牛津大学、耶鲁大学等世界知名学府,内容涵盖人文、社会、艺术、金融等领域共1200集课程上线。用户可以在只要有网络的地方随时随地免费观看这些世界级名校的公开课课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关注。这些集西方发达国家最高水平的哲学社科类课程不可避免地带有西方意识形态的烙印,在这个平台上,作为我们国家社科研究工作者有义务和责任来展示我国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所取得的成就,传播优秀的中华文化。 3.各级政府和教育、宣传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高校开展社科普及工作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在传统观念中,高等学校开展科普宣传工作有大材小用之嫌,教授、专家更多关注本学科的前沿问题、开展有深度的科学研究,认为科普更多则是科普工作者的事情,他们只是偶尔为之。而从民国时期的张元济、叶圣陶、丰子恺等大师亲自参与撰写的小学课本至今畅销不衰可以看出,用最浅显的文字写最重要的文章,很多时候是非大家所不能为的。从2012年开始,教育部社科司面向全国著名学者、教育部社科委委员、承担过部级及教育部重大项目首席专家等知名专家设立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普及读物项目”,两年来先后资助了75项,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厉以宁、温铁军,顾明远等耳熟能详的专家学者的名字。辽宁省、大连市社科联从2004年起组织在连高校、学会等单位,于每年五月举办“社科普及周”宣传活动,已成功连续举办十一届。各级政府部门适时调整相关政策,鼓励高校的教授、学者走向社会,为人民群众普及社科知识。这些政策包括借鉴教育部社科普及专项基金的办法设立省、市社科普及专项课题,选取对此工作有兴趣的教师,在其研究的专业范围内、在课题进行阶段完成一定量的讲座等科普活动。另外,在省市各级社科进步奖的评选中,也可专门划出几个名额向优秀的社科普及读物倾斜,鼓励教师在这方面能出精品。 4.应充分调动社会中的社科普及资源,利用高校优秀人才,结合新媒体技术,创新社科普及新模式如,中国国家图书馆的国图讲座,早在20世纪50年代,在北京文津街七号,一流学者的公益性学术讲座,就启迪了众多年轻学子,使他们走上学术研究道路。现在国家图书馆利用国图网站开设了在线视频讲座,主讲人或为德高望重、岳峙渊清的学界前辈,或为风华正茂、学术精到的学术中坚,均为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深入浅出地讲授他们毕生研究的菁华。截止目前,已推出文津论坛、中国典籍与文化等系列讲座共828部,其水平之高、范围之广,使如此优秀的文化盛宴为大众所共享。又如,大连图书馆的白云书院,从2000年8月创办至今已有13个年头,截止2013年8月底,已经成功举办了传统文化、寻找大连记忆、“开卷”市民读书会、市民文化系列、视频讲座5个系列一共75场讲座。再如,大连市甘井子区图书馆利用其先进的设施条件也定期开展外语角、文化大讲堂等活动,尤其是针对少年儿童和家庭教育的热点专题开展了系列讲座,深受家长和学生欢迎。 5.新媒体也应与传统媒体相结合,优势互补做好社科普及宣传工作媒体不仅仅是信息,还担负着宣传的任务。因为新媒体技术具有传播迅速、信息量大、交互式等特点,而传统媒体则能够提供足够的信息源,两者可以形成互补。目前,包括中央电视、各省级电视台都拥有了自己的微博、微信和客户端。曾被称为弱势媒体的广播媒体现在因为利用新媒体技术,不再靠单一声音传播,也不再“稍纵易逝”了。由于借助新媒体非但能够与其他媒体竞争,而且还有一定的优势。如大连广播电台的“爱家新主播”,是一档以健康营养和医疗服务为主,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消费的生活服务性节目,兼顾家庭生活、社会心理、教育成长、人际关系等内容。该栏目就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微信平台等新媒体技术,广泛与听众互动,及时了解听众动态和社会热点,同时定期邀请高校、医院等专家学者举办听众见面会,使该栏目办的有声有色,成为大连早间最受欢迎的生活资讯类节目。 作者:李杰罗洪单位:大连大学人文社科处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图书馆服务的建议 1构建图书馆联盟走共生发展之路 我国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大都隶属于不同的社科研究机构,着力于为本单位的社科研究提供信息服务及保障,而不面向社会。加之受条块分割的体制制约,图书馆各自为政,馆际间缺少必要的协调,致使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表现出小、散、弱的整体特征,其目前的实力状况与高校系统图书馆和公共系统图书馆相比较均差之甚远,面对当前信息环境变化以及用户信息服务需求的提升,图书馆大多强调提升竞争实力,以实力促发展。然而,基于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的现实状况,如果单纯地着眼于增强本馆实力,期望通过提升本馆绝对竞争能力满足读者需求,实现事业发展,理论上有其合理性,其目标和结果却难以在实践中得以实现。共生(Symbiosis)原是生物学的概念,指不同种属按某种特质联系而生活在一起。1998年,袁纯清将生物学的共生学说创新成为社会科学的共生理论,他将共生定义为:共生单元之间在一定共生环境中按某种共生模式形成的关系。共生的本质是共生单元在分工基础上的合作,以弥补单一单元在功能上的缺陷。在互惠共生关系中,各共生单元之间产生能量和利益的交换并实现能量增长与共同进化。图书馆联盟是指以若干图书馆为主体,联合相关的信息资源系统,根据共同认定的协议和合同,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工作程序,通过一定的信息传递结构,执行一项或多项合作项目的联合体。资源共享、利益互惠是图书馆联盟所要达到的目的。图书馆联盟作为一种合作性组织,正是众多原本分散自治的个体图书馆(共生单元),为适应今日社会生存环境的改变而选择的一种最佳共生模式。通过联盟的建立,形成图书馆之间以及图书馆与相关知识主体之间的共生关系,实现互利互惠的共赢策略,致使联盟成员的竞争实力得以整体提升。 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是我国图书馆事业生物圈中的一员,从直观上看,他们之间必然也存在着共生关系。因此,基于共生理论的基本原理,联系当前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的现实状况,我们认为,在图情服务事业由封闭走向开放的大背景下,面对科研创新的全方位、高品质信息需求,我国的社科信息服务应尽快打破馆际壁垒,谋求构建区域性图书馆联盟,走信息服务事业共生发展之路.通过馆际合作、资源共享,利用联盟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科研需要,实现事业发展。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谋求构建互利互惠的图书馆联盟,走共生发展之路,不仅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发展困境,同时亦可与其他共生单元(参与联盟的其他类型图书馆)一起更加有力地推动我国信息服务事业的整体进步与发展。 2设计合适路径以践行信息服务的先进理论研究成果 作为我国科学与专业图书馆的成员之一,开展文献信息理论、方法和现代化手段的研究也是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的一项重要任务,带头践行与推广这些先进的服务方式自然也是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天,面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文献信息工作理应走在科研工作的前面,有效发挥耳目、尖兵和参谋的作用,广、快、精、准地提供信息服务。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需要认真分析、研究自己的专业化特点,适时推出适应时展、符合创新需要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利用先进的服务手段和服务措施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建立更为强大的信息服务支撑。近10多年来,有关信息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创新的研究不断迈向深入、走向高潮。虽然各种观点见仁见智,但现代化图书馆的建设方向、服务内涵、服务特征、服务目标已基本清晰,学科馆员制度、个性化服务、虚拟馆藏建设等先进服务方式已经得到广泛认同。然而,综观全局,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的服务创新实践却远远落后理论研究的进程,例如,特色化馆藏建设、学科馆员制度等一些早已为实践证明适应于研究型专业图书馆服务特点和服务需求的新型服务方法和服务内容,目前在绝大多数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中还仍然停留在计划中、放置于空中楼阁的地位,极少付诸实践。因此,我们认为,社会科学专业图书馆要尽快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当务之急是要抓落实、抓践行,要设计构建合适的路径,让近年来一直提倡的,在理论上已经思考得很周全,操作性也很强的先进信息服务方式尽快付诸实施,早日发挥实效。 3研究和探索社科信息服务新方式和新手段 面对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的伟大实践,社科信息服务机构同样需要凝聚精神、砥砺图新,发扬改革突破的锐气,深入了解和掌握科研创新动向,抓紧研究探索符合科研创新信息需求特点的新型服务方式,通过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业务创新,切实提高工作绩效,努力开创社科信息服务新局面。 3.1确立服务重心和开展新型对口服务王伟光同志指出“:实施创新工程的关键是制度创新。”他强调“:实施创新工程,就是要在用人制度创新、科研组织方式创新、机构设置创新、科研资源配置方式创新上做好文章。”为了改进科研管理与资源分配方式,目前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实行的是通过课题形式重组资源和人力,借以充分调动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实现科研体制机制的合理化。社科信息服务部门为适应当前科研创新的这种新动向、新特点,应将“课题”服务确立为当前服务工作的重点,针对“课题制”设计开展专门对口的课题服务。开展课题服务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认真开展课题调研。全面掌握本单位申报以及在研课题基本情况,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主动深入重点课题,分析研究其信息需求,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到重点课题当中,为课题研究提供点对点的信息服务。第二,满足课题研究不同阶段的信息需求。课题申报阶段,提供查新服务;课题在研阶段,做好课题信息跟踪服务;课题结题和申报奖励阶段,提供查新及成果引用检索服务等。第三,将重大课题服务成果转化成专题数据库资源。课题服务的过程中会积累大量专题文献信息资源,尤其当某个重大课题服务项目完成后,其本身就会形成一个专题资源库。图书馆应将这些形态各异、无序的课题服务资源进行有序整合,并进行规范化处理,形成专题数据库,以丰富本馆特色馆藏资源体系,并形成课题资源利用的良性循环。 3.2针对跨学科研究引进新型服务内容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复杂而多样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而越来越多的问题又难以在单一学科领域寻找到彻底解决的方案,如果从不同的学科视角去研读它们,却又往往得出不同的结论,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似乎都有其局限性。因此,目前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跨学科研究的发展,将其作为解释和解决自身发展中不断涌现的各种新型挑战的重要研究模式,我国也早有学者提出:“社会科学的未来是跨学科研究”。最近,中国社科院领导在分析当前科研工作与创新工程的主要差距时,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较为薄弱”列入其中。“LivingLibrary”起源于欧洲,是一种基于“对话”的图书馆新型服务方式。与传统图书馆搜集、整理、提供信息资料供人参阅不同,“LivingLibrary”被译作“图书馆借人活动”,就是因为在这项服务中,图书馆所推出的是被模拟成书的人。图书馆创造机会,让形形色色的人进行面对面的对话与交流,读者通过借阅“真人图书”,相互借鉴,消除隔膜,增加理解和包容。如果从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的角度来解释,其实质就是开发与利用储存于人脑中的智力资源供他人分享并造福于人类。针对跨学科研究和交叉学科发展的需要,社科信息服务可以尝试开展“LivingLibrary”(图书馆借人活动)。发挥图书馆的中介作用,以问题为导向,根据读者档案,为需要提供跨学科服务的科研项目发掘合适的对话与交流对象,创造条件让不同知识背景的专业人士从各自的学科视角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组织、整合与利用不同研究领域的专家智慧,跨越学科界限,帮助研究者获得创新性研究成果。 作者:白云单位: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思考 一、打造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队伍 构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求必须打造一支社科普及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队伍。一方面,应该强化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专业队伍建设,培养选拔品德好、专业精、水平高的研究者从事科普工作,以科普课题立项、科普成果评奖、科普能力培训等吸引专家学者尤其是年轻学者参与;③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构建遍及社会各个领域的兼职人才网络。只有通过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才能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长效性提供人才保障。 二、创建丰富多样的巩固活动机制 创建丰富多样的巩固活动机制可以从三个方面努力。第一,实施重点计划和品牌战略,全力打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社会科学普及精品。各个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委员会和社科联可以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科普阵地,针对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和个性特点,制订具体的活动计划,开展人民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活动,争取打造社会科学普及精品。如重庆市设立的“三峡大讲坛”,电视台设置的“人文天下”“重庆掌故”等④已经成为重庆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品牌,同时《改革》《探索》《现代法学》《西南大学学报》(哲社版)、《重庆大学学报》(哲社版)等学术期刊也成为社科普及重要品牌载体。第二,探索多种渠道和活动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建设社会科学普及网络,利用网络平台整合社科普及资源。第三,坚持社会科学普及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积极培育新的水平高、影响大的活动形式。比如可以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周”“专家义务咨询”“科普读物展示”“重庆历史文化行”“中国梦重庆梦”“重庆青年人才论坛”等活动,还可以与出版社、重庆报业集团、广播电视网络等合作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形式,形成强势的普及效果,实现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常态化和长效性。 三、完善科学合理的评价激励机制 要构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长效机制,必须重视对社科普及工作成效的积极评价,完善定向资助和表彰奖励相结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评价激励机制。首先,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制度,制订相应的考核评价标准,为对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奖励提供制度依据。其次,完善多种奖励方式,可以根据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所作出的贡献大小,分别采取定向资助和表彰奖励相结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方法,形成系统的奖励体系。再次,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奖范围和精神文明创建评价体系,改变和完善科普工作表彰方法,变“软指标”为“硬任务”。⑤每年都要对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而且把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和学术著作都作为社会科学的重要成果同等看待,可以设置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设置单独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奖,通过多种方式奖励,充分调动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的参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良好环境的形成,实现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建立多种渠道的经费保障机制 为了推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顺利开展,还必须建立多种渠道的经费保障机制。我们可以建立一个社科普及工作正常的经费投入机构,中央和各级政府都要建立以政府拨款为主渠道,社会筹资、单位自筹、利用外资等多渠道的投入体系,不断改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条件。⑥一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要建立专门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经费财政拨付机制;二是中央和地方宣传部要建立相应的年度重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经费划拨机制;三是社科联建立相应的社科普及经费筹集机制;四是各高校、党校、图书馆、博物馆、广播电视报刊、出版社等各界社科普及单位也要完善经费自筹机制,形成一个多种渠道的经费筹集保障机制,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长效机制的构建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五、创建系统协调的法制保障机制 实现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长效机制的构建,还必须建立完善的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相适应的法制保障机制。《科学普及法》更多的还是体现在将自然科学普及纳入法制化轨道,也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立法提供良好的契机。⑦为了推动社会科学的普及工作有效开展,确有必要把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社会职责、保障措施与法律责任⑧等一系列问题通过立法程序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建立以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为载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普及法》,国务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建立相应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构建一个上下统一、左右衔接的法律保障体系机制,为社会科学的全面普及提供法制保障。除此之外,还应该提高认识,牢固确立社科普及工作的战略地位,努力构建社科知识教材体系,⑨架构省市之间以及与外国之间的社科普及工作经验交流机制等。 总之,要确保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实现长效化,就必须从完善领导组织体系机制、培养专业人才队伍、探索巩固活动机制、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和完善法制保障机制等方面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上下协调左右衔接的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长效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科普及工作之路,才能让社会科学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想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朱华光单位: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思想政治教研部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现代性理论 我们可以看到吉登斯重建社会科学理论的用心良苦,也可以明确地看到在吉登斯的研究生涯中,他对社会科学现代性这个问题的重视,可以说社会科学现代性问题是贯穿吉登斯思想的主线。吉登斯为什么这么看重社会科学现代性问题,并且在研究它之前,进行了长期而艰苦的反思和重建工作。在吉登斯的眼中,二十世纪的人类社会是一个存在着很多问题和危机的失控时代,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人们对工具理性的过度崇拜和张扬。科学的快速发展,知识的高速膨胀,使得人们的内心也变得极端自负起来,人们相信自己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这些都与启蒙思想家们原先预想好的美梦背道而驰。他们原本坚信,随着人类掌握越来越多的社会和科学知识,就能越好地掌控它们,然而危机四伏的社会给了他们当头一棒,他们的预想在尖锐的现实面前显得那么得苍白无力。 (一)社会科学现代性 在吉登斯的著作中,现代性这三个字到处可见,使用频率颇高,究竟何谓现代性,吉登斯有他自己的理解,他在《现代性的后果》一书中曾经提及,“现代性是指社会生活或组织模式,大约在17世纪出现在欧洲,并在往后的岁月里,程度不同的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着影响……我们现在正处于高度现代性时期。”在《现代性与自我认同》一书中,他认为,现代性“首先意指在后封建的欧洲所建立而在20世纪日益成为具有世界历史性影响的行为制度与模式。‘现代性’大略地等同于工业化的世界。” (二)社会科学现代性的特点 吉登斯反对将社会科学现代性和传统承接起来,他也反对社会是持续进化的,这就是吉登斯社会科学现代性的第一个特点,他坚持非持续性的现代史观,也就是所谓的断裂的现代史。在他看来,社会科学的一些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是独特的,是任何传统的社会模式中所没有的,所以从这个角度看,社会科学现代性发展史明显是断裂的,这也是社会科学现代性最基本的特征。同时,现代社会中出现的各种变革也更加具有内在和外延的意义,从内在来看,它和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不论是生活方式还是生活态度;从外延来看,整个世界的联系变得紧密起来,这也就引出了社会科学现代性的第二个特点:全球化。在世界范围内,人们的社会关系变得紧密,事件造成的影响的范围也日益扩大,出现蝴蝶效应,或跨区域影响。就像吉登斯所认为的那样,远在异地的事件在不断地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并且这种影响在不断扩大和加强。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社会科学现代性也不例外,随着社会科学的发展,它为我们营造出更舒适、安全的生活状态,人们在享受这一切的同时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那就是现代社会制度的双重性,人类要做好心理准备去面对现代性所伴生的种种恶果。吉登斯在研究现代性的时候也非常重视探讨现代性的阴暗面。面对各种危机和风险,吉登斯认为不要对这些风险麻痹不仁,相反,人类应该更加积极承担,将风险和危机转化成一种动力。 (三)社会科学现代性的维度 吉登斯反对用单一的维度去阐释社会科学现代性,他认为应该多元化地看待这个问题,所以他认为现代性有四个制度性维度。首先是资本主义,它是以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雇佣和劳动的关系为优秀所构成的一种商品生产体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和企业本身的发展壮大需要技术层面的支持和创新,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基础因素。其次是工业主义,它是指人们通过自身劳动,借助技术和工具,生产商品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机械化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再次是政治领域中的监督,是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基础,这种监督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并且建立在信息控制的基础上。 最后是对暴力工具的垄断,吉登斯对国家统治和军事两者之间关系的分析,填补了过去社会学领域过重关注经济而忽略战争的空白,在现代社会中,暴力工具和工业的结合,使得战争的规模和影响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造成的后果和威胁也在增多和加剧。社会科学现代性的这四个制度性维度,虽然相互独立,有着自己的特性,却又彼此联系,不可或缺,他们相互作用,才形成了完整的社会科学体系和现代社会。 作者:刘琳单位:山西大学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社会科学论文:詹森主义对社会科学的影响 詹森主义为社会科学现代性带来的具体影响:首先,统治地位的政府迫于无奈开始不断地革新,维持自身通知的法律法规,在维持统治不断适应社会需求的同时,为新兴的思想带来了默许式的承认。但是最终都无法阻止自身灭亡的趋势。然而各种法规的提出从侧面给社会科学现代性带来了新的曙光。 其次,18世纪是启蒙思想深入人心的时代,而由詹森主义带来的论战过程中,公众舆论开始逐步地在我们上层建筑中扮演不可或缺的作用。公众舆论打破了长期以来以王权和教会为优秀的绝对权威,从根本上动摇了王权和教会的统治根基。公众舆论称为一种新的思潮和人们心中向往的新权威。公众舆论代表了国民正当的、无上的需求,成为社会科学现代性发展的奠基石。公众开始不断坚信自己是社会和自身生存的主宰者,新的解放式的思想在人们心中开始沉淀,使得社会科学兴起和现代性的形成更顺应潮流。 第三,随着詹森主义带来的争论不断地深入,政治层面的术语开始在公众面前大肆传播,一种政治氛围不断形成,政治成为社会科学现代性中不可阻挡的力量。新兴起的政治学开始不断地吸收其他学科的成果,在吸收中不断壮大,成为这一时期社会科学现代性的一个显著趋势(各学科开始逐步繁荣,并且交织着发展)。最后,由詹森主义带来的各种思潮对于社会科学现代性的形成也是十分重要的: 一、由于基督教神学是存在着一种主宰和被主宰关系的,它长期阻碍了人们为了表达自己的意志而不断向前。受启蒙运动的蓬勃发展,广大民众在面对宗教和专制皇权的严密统治,开始逐步寻找契机去改变现状,詹森主义(运动)的发展,客观上促进了大众对自由和平等的追求。自由作为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的重大区别,为社会科学现代性的形成带来了思想的拓展力量。 二、社会科学兴起时期,詹森主义和王权的论战,演变到最后,使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深入人心。成为社会科学现代性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法则,这使得各个学科的规律和法则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三、“宽容”在詹森主义的影响下,成为社会科学现代性形成的另一个重要基础性信念。由于人们思想性的不断解放,新兴的学科也得到更广泛的承认和理解,“宽容”成为不同目标或者不可能达成一致的目标之间的最好的处理方式,正是由于“宽容”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为社会科学现代性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四、在詹森运动过程之中,“社会”概念不断在人们心中滋生、发展,“社会”概念开始超过国家的范畴。人们开始重新认识和审视他们所生活的环境,这样一来,人们对社会科学现代性的需要就显得那么迫切。 综上所述,起源于17世纪,在18世纪得以迅速发展的詹森主义,打破了原有人们对王权和神学推崇至上的社会发展模式,詹森主义所以起的争论最终进入公众领域,从而使得人们的思想开始更具现代性,为社会科学现代性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新型的思潮在人们生活的构建,也为社会科学现代性的发展营造出一个更为广阔的思想氛围和平台。詹森主义所带来的与其说是一个宗教的革命,毋宁说是个社会的革命,社会科学现代性的革命。 作者:陈昊单位:山西大学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式探究 一、创新性研究的选题方法 创新性研究的选题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横向拓展、细分:另一种是纵向挖掘、深化。 1.横向拓展、细分。讲这个问题,要提到一个新的概念,即“研究板块”,任何一个研究领域都可以看作是一个研究板块。既然是板块,就可以分割,或者叫细分。所谓“细分”,就是把一个研究领域分成很多小的部分,并将这些分割出来的部分当做独立的研究对象。细分不仅仅分一次,可以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细分下去。比如,经济学首先可以分成三大块:工业、农业、服务业。这三大块中的第一块当然还可以再分,比如,工业可以再分为轻工业和重工业。重工业可以再分为汽车制造业、工程机械制造业、矿山开采业等。矿山开采业又可以再细分为铝矿开采业、铜矿开采业等等,依此类推。随着工业生产实践的发展还可以细分下去,分得越细,选题就越多,创新性也就越强。所以,只要你时时关注社会实践的发展,对原有的研究领域进行细分,找到具体创新性的选题是不难的。 2.纵向挖掘、深化。研究领域既然有横向,当然就有纵向。通过横向的拓展和细分可以找到创新性选题,当然也可以通过纵向的挖掘、深化获得创新性选题。所谓纵向挖掘深化,就是对一个很具体的研究对象,别人对它的研究还不够深、不够透,而自己可以对它再进行深化的研究。比如对国有企业的研究,最先是研究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而这个问题其实是国有企业经营权的问题,当时学术界强调要政企分开,给企业松绑,给企业自主权,于是国务院就出台了扩大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条例,给了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十四项权利,这十四项权利后来又通过立法出台了《国有工业企业法》将其法制化固定下来。后来,由于国有企业负责人权力过大,企业内部没有制约,厂长经理以权谋私的现象十分普遍,实际上,谁当上了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这个国有企业就是谁的,他也成了国有企业的利润和资产原值的支配者,从而使国有企业的利润和资产原值发生大量的腐败性流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学术界又将国有企业研究深化到所有权问题上来,开始讨论国有企业所有权缺位和错位问题。所谓缺位,就是国有企业所有权名义上是国家,但国家是个抽象的概念,在实践中没有人也没有哪个部门行使这个所有权,出资人的利润支配权,资产监督权没有到位。所谓错位,就是企业的负责人本来是个人,只有经营权,但实际上他们行使了出资人所有权的各种权利。这就造成国有企业利润和资产原值大量腐败性流失的原因。于是,学术界就对如何构建国有企业所有权主体机构这个问题进行研究(我本人是赞成和参与了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并提出了要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机构,也就是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主体机构,今天的国资委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建立起来的。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学术界对于国有经济的研究,最先是从经营权不足的研究开始,深化到所有权缺位的研究,再从所有权缺位的研究深化到建立国有企业的出资产人代表机构从而解决国有企业所有权缺位、错位问题。今天的国资委,从国务院国资委到省(直辖市)自治区再到地市的国资委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起来的。 3.追踪学术前沿,发现理论问题,确定争论式的创新性选题,这种方法就是要高度关注学术前沿动态。有很多研究成果,如论文、专著虽然选题很新,立意很新,但其理论观点有些不一定准确,或不与实际情况切合,甚至有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的地方,我们就可以选一个题目,写一篇论文,与其进行争论。在争论过程中,我们也可以想出很多其他创新性的思想观点来。比如,关于法律是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个问题,是值得争论的。因为它与我们当今的司法实践不是很融合。因此,有争论是正常的。前几年我也编发几篇这方面的争论性文章,有的还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了。 4.紧跟实践前沿,找出理论与实践的矛盾,确定应用研究性的选题。比如,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费用体制改革的思路及建议”,这个选题就是我调到南宁后,发现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差距很大。某校我有一位同学,我跟他是同一个级别,但他的月薪比我高了3倍,他的财政性工资与我是差不多的,但他的补贴比我多5倍,因为该校的门面收入每年600多万,而我们单位的门面收入才10多万。这就是说,哪个单位争取到政府的钱就能买更多的地,起更多的房子,其财政收入就更多,工资报酬就越高。这种收入分配不协调会带来很多弊端,如腐败,并影响低收入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高收入单位工作人员也无心做好本职工作,而是千方百计利用自己现有的资源去搞创收。这是改革实践中出现的比较严重的矛盾问题。于是,我当时提出就此问题申请一个课题立项,我这个提议被一些人嘲笑,认为搞这么个课题会把单位变得更惨。但我当时已经看到不单单是广西的问题,而已经是全国性的问题,我还是自费做了一些调研,然后发表了3篇系列论文,起到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作用。最初,南宁市开始进行这方面的改革,把所有党政机关多余的办公楼和门面统统收归由威宁公司统一经营,然后将利润上缴财政,由市政府统一按不同级别的标准发放津补贴。在实行两年后,区党委宣传部组织了一个调研组对威宁的做法进行调研和评价,我被邀请参加这个调研组。在调研报告写完后,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自治区财政厅苏厅长也参加了这个会。我在会上对苏厅长提出:“自治区政府也应该这样做。”后来,我写了《关于广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建议》,在内参《社会科学与决策》上发表,得到郭声琨书记的指示和采纳,从而推动了自治区对这方面的改革。到现在,全国都实行公务员阳光工资,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推行的,这是我到目前为止实践效应最大的一项科研成果。它的选题也是出于实践中的矛盾和问题,所以,搞应用对策研究必须高度关注实践。 5.做学问的学问———博与专的哲学———知识更新与主研方向的定位。上面讲了那么多选题方法,涉及方方面面太宽泛了。如果每个人都全部照搬这些选题方法去找研究课题,那么,他的研究领域必然很宽。这就涉及一个叫“做学问的学问”的问题。现代科学太发达了,做什么都讲学问。做官的有做官的学问(领导科学),送礼有送礼的学问,交际有交际的学问(关系学),做人有做人的学问,喝酒有喝酒的学问(酒文化)。当然,做学问也会有做学问的学问(研究学在西方叫科学哲学)。做学问最主要要处理好博与专的关系。就是说,一个人要做大学问,出经典性成果,不能就在一个研究领域中沉浮。要多搞几个领域,扩大知识面,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然后根据你所涉及的知识领域,找准各个领域的交汇点,作为突破口,从而更新你的知识体系,开辟一个综合性的研究领域作为主要研究方向。这样,你就会搞出可以让你留名千古的经典性成果来,从而成为千千万万学者中可望不可及的经典作家,至少是某一个研究领域的经典作家。 二、应用性选题的研究方法 (一)调研方法1.正面调研方法。这种方法很简单,但用处不大。该方法就是先与调研对象联系,并给对方寄去调研提纲,让其做好准备,若干时日后,就到这单位去,调研就进入三程式的过程中。第一程式就是单位领导带着调研组参观需要调研的单位,包括参观厂房、车间,有讲解员陪同。这就是所谓先给你有个感性认识吧。第二个程式就是开座谈会,听汇报,听介绍。调研组的成员们都成了上级领导,认真地听单位领导的介绍、汇报,不断记笔记,听完介绍、汇报后,调研组的成员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这时也到吃饭时间了,然后进入第三个程序。边吃饭边聊,并探讨一些具体问题。这就是典型的三程序调研方法。如果我跟随领导干部出去调研一般的都是这样三个程序。但如果是我做课题负责人的,我决不这样搞。因为这样搞调研绝对搞不到真实材料,都是假的东西,不可靠,而写出的研究报告也不客观,向领导提出的建议也不可行。我总共搞了22年的国有经济研究,调研了119个国有大中型企业,我一般采用的是侧面调研和非正式调研。2.侧面调研。所谓侧面调研,就是尽量避免与调研对象直接面对面的座谈,也不提前寄调研提纲给他们,也不预先通知他们要什么材料,而是与调研对象周围相关的人接触,交朋友、聊天,从而了解研究对象的情况。比如,在我搞国有经济学的调研中,我不找国有企业家的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而且,当我刚开始搞国有企业调研时,只有经委,没有国资委和工信委,也不直接找国有企业负责人交谈,而是找一般员工,或者找被置换了国企员工身份的自谋职业的人,或者找破产后的国企留守人员,因为这些人都可以说不是既得利益者的圈内人。因此,他们说真话道真情的可能性比较大,你会得到所需要的真实材料。这样,写出的调研报告才有客观性、真实性,给领导提出的建议才有可行性,才容易得到采纳,才会在实践中产生效应。3.非正式调研方法。所谓非正式调研,也称随机调研,就是在不同的场合下,正好遇到与自己的调研项目相关联的人。比如,坐火车,与你同坐在一起的,有一两位刚好是你的调研项目所需要调研的对象,你就想办法,与他搭话、聊天,从中了解你需要了解的东西。比如我在搞国有企业研究时,在坐火车时也跟至少20位左右的在国有企业上班的人聊过,其中得到不少有研究价值的东西。有时候,在开会聚餐的时候,如果同桌一起吃饭的人有国有企业的,我也向他们了解国有企业的情况,为了尽量多地利用非正式研究方法,我经常以教师的身份(我曾在百色学院当过14年教师)到其父母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学生家进行家访。在吃饭时,向他们了解国有企业的情况。通过这种调研方式,我得到了很多真实的有关国有企业的情况,为我研究国有经济积累了不少有价值的资料。 (二)调研材料的加工分析前面说过,调研方式分正面调研、侧面调研、非正式的随机调研,这三种调研材料肯定是各不相同,即真实程度不同、客观性不同、涉及面不同,甚至对相同的事实进行评介和分析也不同,那你相信哪一种声音,在撰写研究报告中采用哪种调研方式得来的材料呢?这就需要对调研材料进行分析,综合筛选过滤,判断真伪,决定取舍,做到所说的“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这番工夫,就会得到一个比较客观可靠的调查报告,但调查报告还不等于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一般分四个部分,即基本情况、存在问题、问题的原因分析、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调查报告最多能用在调研报告的基本情况这部分上。因此,写出调查报告后,还要进行下面几个步骤的工作。从调查报告中找出若干关键问题,并对这些关键问题召开小型研讨会,从而形成若干专题的调研报告。从调查报告一般不能直接提升到调研报告,必须经过小型研讨会形式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这个环节。因为调查报告纯粹是属于感性材料的东西,不能反映出深藏在事物内部的问题,更不能回答这些问题的原因。因此,按照常规的做法,必须召开若干次小型研讨会,找各个方面的专家参加研讨会,让方方面面的专家来讨论这个调查报告,找出调研对象的问题所在,分析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然后结合有关专家的意见,拟出撰写研究报告的提纲。 (三)研究报告框架的构建分析起点与研究框架的确定。通过若干次小型研讨会,了解各方面专家意见后,我们就要着手撰写研究报告或专著了。专家的意见有各种各样的,都是针对不同具体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他们不可能教你怎么写研究报告、怎么写专著,这得靠我们自己去做。你要写一个研究报告或一本专著,首先就要在脑子里有个写作思路,这个写作思路怎样去勾画,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分析起点的问题,分析起点定位不好,就有可能要走多次的回头路。如果分析的逻辑起点选对了,写起来就会顺利很多。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写《资本论》的过程很值得我们学习。《资本论》是分析、描述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趋势、结局以及揭示资本主义社会运行机制、发展规律以及危机周期性交替出现的一部社会巨著。马克思在撰写这部不朽巨著时,是怎样构建其分析框架的呢,又是怎样定位逻辑分析起点的呢?我们知道,《资本论》的第一章就是商品,所以,马克思《资本论》分析的起点就是商品。由于篇幅关系,要讲清楚《资本论》的整个分析框架是不容易的,我在此描述一下《资本论》中最重要的内容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框架。我刚才说过,商品是《资本论》整部巨著的分析起点,同时也是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起点。马克思在分析商品这个概念时,最初引出了另外一个概念———劳动。他指出:“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劳动这个概念就被引申出来了,在分析劳动和商品关系时又引申出“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概念,又引申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又称为社会劳动);在分析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时,又引申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凝结成商品的价值;在分析什么时间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马克思指出:“在当时平均的生产力水平和平均技术水平下,生产某一种商品所需要的时间。”这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成为比较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尺度。在分析这个问题后,马克思又指出另外一个问题,工人的工资是否等于他们生产的全部商品的价值呢?换句话说,工人的工资收入是不是他们付出的全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马克思作了否定性的回答。马克思指出,工人的劳动时间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解决他的衣食住行和养育后代,从而形成劳动力再生产的劳动时间,这部分叫必要劳动时间。这一部分必要劳动时间在生产过程中就形成了劳动力价值。这部分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资本家以工资的形式支付给工人,然而资本家对工人的劳动要求并不满足于必要劳动时间这一部分。如果满足于这一部分的话,他就赚不到钱。资本家通过增加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来让工人创造更多的价值,这种被延长的劳动时间被称为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形成劳动力价值,而剩余劳动时间创造剩余价值。劳动力价值资本家以工资形式回报给工人,而剩余价值则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这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也是资本家发财致富的秘密。 从上述马克思的整个剩余价值理论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从“商品”开始到“剩余价值”结束,总共出现了11个概念,而哪个应该最先出现,哪个在第二,哪个在第三,哪个在第四、第五,哪个最后,体现了一种严密的内在的逻辑排序关系,从而形成了一个完美的、无懈可击的逻辑分析框架。按这个逻辑分析框架思考形成的剩余价值理论,达到了无懈可击的完美程度。《资本论》面世以来,没有人能找到有说服力的事实和论据批驳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分析起点的定位和分析框架的构建对学术专著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起点选对,分析框架完美,符合逻辑排序,写起来就非常顺当,否则就会反反复复走弯路。 三、激发灵感的三种方式 (一)头脑放松法所谓头脑放松法,就是当你对某个学术问题绞尽脑汁想不通、百思不解时,你就不要再呆在书房苦思冥想了,到户外去散散心,迈步山水田间,或昂首看看蓝天与白云,或听听树林里的百鸟鸣叫,或看看农田里的庄稼长势,放松放松。啥都不想,这样,灵感的火花就会突然爆发出来。你百思不得其解的学术问题就会在瞬间想通了。为什么在书房里思考了那么久的问题一到户外放松一下就有了答案呢?连你自己都不理解,从而感到惊讶!我有很多这种经历。但原因是什么,我也搞不清楚的。我想,大概要用脑科学的某些原理解释吧。原因不清楚不要紧,但这方法谁都可以试一试,我保证绝对有效。 (二)头脑风暴法所谓头脑风暴法,就是当你遇到某个学术问题百思不解的时候,你不妨提出来与同行讨论,甚至争论。在争论过程中,你的灵感就很容易激发出来,从而得到答案。在争论过程中,不仅可以解决你想了很久不能解决的问题,还可以引起你一系列的学术假想。这些假想又会成为你感兴趣的新研究对象或新的研究领域。比如坡尔在与爱因斯坦争论广义相对论时,引发了他对原子模型的假想,从而在对原子模型的研究过程中,创立了一门新的理论物理学———量子力学。而他在创立量子力学的过程中遇到很多科学问题,都是在与爱因斯坦的争论时受到启发想通了的。 (三)醒后晨思法这个方法很有效,就是在你甜睡了一夜,清晨睡醒后,不要急于起床(当然我不鼓励睡懒觉),而是躺在床上想想你在学术研究中遇到的难题。因为早晨头脑最清醒,思维效率最高,也就是最容易产生灵感的时候,你千万不要错过这个灵感易发的时段。 四、做学问的平台 老鼠哲学与金子哲学。老鼠哲学是秦朝丞相李斯提出来的,实际上是说从政的平台,是关于厕鼠与仓鼠的关系问题。李斯发现,粮仓里的老鼠比厕所里的老鼠长得大而肥,他认为:这是环境不同。仓库里都是粮食,所以,老鼠吃得好、吃得饱,当然要比厕鼠大而肥。做官也一样,在京城做官比在县乡做官,容易升得快,做得更大,因为京官容易靠近皇帝,容易在皇帝面前表现自己的才华。金子哲学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提出来的,意思是说:只要你是一块真的金子,放在哪里都闪亮,放在牛粪上也闪闪发光;如果你是一块铜或一块铁,就是把你放在火堆中,也很难让你发光闪亮,这就是金子哲学。20世纪七八十年代,老师经常对大学毕业生讲金子哲学,鼓励毕业生到边远山区、落后的地方去工作,要服从分配,不要总是想往大城市跑。他们是这样对学生说的:只要你有能力,在哪里都能干出一番事业来,而且,越是艰苦的地方,越容易干出成绩。这两种哲学,用来分析做学问的平台,我们应该怎么看呢?我认为,老鼠哲学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而金子哲学适用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因为自然科学研究要出成果需非常先进的实验设备,因此,在实验条件好的地方搞自然科学研究比在实验条件差发地方搞研究,出成果就容易得多。而社会科学则不同,社会可要出真理性成果必须靠近实践,关注实践,还要有好的研究方法,设备条件不起实质性作用。在北京搞社会科学研究,效果并不比在县城搞优越多少,关键在于思考方法,在于实践的介入程度。 作者:周志华单位:广西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社会科学论文: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 1如何寻找对话点 笔者评论过的一篇文章以重大体育赛事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正的或负的为对话点,从方法学的角度提出自己的见解:争论源于计算经济影响的方法不同,解决了为什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王岩的博士论文《职业联盟的经济分析》以前人用交易费用解释职业体育联盟的源起、存续及发展问题为对话点。作者提出交易费用的理论将人与人之间发生的一切关系都视为一种“交易”关系,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去讨论职业体育联盟源起涉及到两个基本原则:第一个原则是,交易费用是职业体育领域内参与职业体育活动的人与人之间交易产生的成本;第二个原则是,为使交易费用达致最低,参与职业体育活动的各方会寻找产生最低交易费用的制度(组织)形式。根据此逻辑,由两家职业体育俱乐部共同组成的联盟并向消费者提供体育产品其制度运行的费用较低,因此会形成联盟。但实际上这样的联盟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应如何理解职业体育联盟的源起和发展?作者认为,联盟的组织形式除了受到“交易费用”的影响外,还涉及到“联盟剩余”问题。所谓的联盟剩余,是指职业体育联盟产生后给联盟带来的价值和财富。联盟剩余正是在交易费用一般化前提下具体替代交易费用的因素,也正是理解职业体育联盟的源起、存续、发展及扩张等问题的关键所在。尽管以联盟剩余补充或替代交易费用的解释的尝试的论述尚有待完善,但是这种对话对知识积累是有益、可取的。 2问卷的信度问题 问卷的信度往往是研究结果是否合理的前提基础。它是指采用同样的方法对同一对象重复进行测量时,其所得结果相一致的程度(风笑天,2001:109),并可具体划分为再测信度、客观性、内部一致性等多项内容。在目前体育社会科学的领域内,一些相关研究并没有对问卷的信度进行考察与验证。例如,2005年《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研究居民体育参与的一篇文章没有做信度检验。2013年《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一篇研究锻炼与心理健康的文章运用折半信度(Cronbach’s)进行信度检验,做得不错,但仍然不够充分。因为折半信度仅为衡量问卷内部一致性的指标,信度的测量还包括前述的多项内容,以多重的指标反映问卷的信度更为可靠。 3抽样方法的选取 社会科学研究要从样本推断总体,抽样方法的选取十分重要,只有运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才能知道每个个案被抽中的几率,并据此推算总体情况。可能受制于调查成本和追求操作便利或对抽样知识的把握不够,一些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并没有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至少在文章叙述中并无交代调查的抽样方法。例如,2013年《体育科学》中研究运动员心理和2008年《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中研究大学生体育兴趣的两篇文章便存在这样的问题。不是随机抽样,研究的结论只适用于样本,不能推论到总体。更进一步的要求是在定量研究中,研究者需要根据自己的研究目标和总体特征,慎重地选择适当的随机抽样方法,例如,当组间差异大,组内的差异小时,选用分层抽样方法更恰当;当组间差异小,组内差异大时,选用集体抽样方法更适合。最后,样本获取后需要评价样本的代表性,分析样本与总体的吻合程度。研究者可以根据总体的某项指标,诸如年龄、性别等常见的人口特征变量,来检查样本与总体的情况是否一致。在已发表的涉及抽样调查的体育社会科学的文章甚少见到有评价样本代表性的环节。 4统计推断的谬误 统计推断谬误主要源于混淆研究的分析单位,错误地将某一层次的行为模式和研究结果推广或嫁接到另一层次。其中,根据集合单位的分析结果作关于个体的断言,被视为生态学谬误(郭志刚,2009:11)。这些统计推断的错误在于将宏观层次的分析结果运用到微观层次上。例如,如果我们通过对不同省份的统计年鉴数据分析发现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公众的体育消费呈现正向关系,研究者因此得出“个人的收入水平越高,他们花费在体育方面的消费也越大”的结论,就有可能产生生态学谬误。虽然我们不排除宏观层次的现象与微观层次的行为模式出现一致的情况,但由于我们没有证明解释宏观与微观层次的连接路径和通道,这种根据宏观统计结果推断微观层次的行为是有风险的。如果以低层次研究单位的分析结果推断较高层次单位的运行规律,则是还原论谬误(郭志刚,2009:12)。这种情况在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并不少见。例如,2003年《西安外国语学院学报》和2013年《北京体育大学学报》的两篇文章,就将片面地将某个区域大学生余暇体育现状和大学生运动员应对压力方式的研究结果推广到更高层次、更大层面,产生还原论的谬误。 5统计方法的运用 社会科学的研究可分成三类:探索性研究、描述性研究和解释性研究。探索性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使研究者对现象与问题有一个初步了解,并为今后的研究打下基础;描述性研究经常用于描述某些现象,并试图从杂乱的现象中找出一些事物联系的特征。解释性研究通过严密的归纳和演绎过程,挖掘行为、认知以及现象发展的深层原因,寻找影响事物关联性的因果规律,是社会科学最高层次的研究。(风笑天,2001:66-67)遗憾的是,目前体育社会科学解释性研究尚不多见。例如2012年《当代体育科技》和2004年《天津体育学院学报》研究大学生休闲体育和居民体育消费的两篇文章只是描述现象和问题的表征。并未深入探究影响事物发展的关键实体。即便部分学者试图寻找事物的发展的规律,但也并未运用科学的方法,更多是基于个人的主观臆断。例如,2012年《北京体育大学学报》研究网球运动的文章,作者有探索因果关系的意识,然而,在分析网络运动对完善体育管理制度的影响时,单靠询问被访者的认识感知,而不是通过建立两个变量的分析模式,从统计角度加以考察与验证。此外也有学者运用相关分析来研究变量之间的关系,例如,2004年《北京体育大学学报》研究大学生体育大学学生生活满意度的文章做了两变量的相关系分析。社会现象是错综复杂的,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可能受到其他变量的影响(李沛良,2002:211)。单纯的相关分析只能确定两个变量X和Y之间相关程度或正负,在没有控制任何变量的情况下,仅仅运用相关分析无法判断和排除变量之间是不是虚假相关。如果体育社会科学的研究能够在条件的情况下运用多元线性回归、logistic回归和因子分析模型,甚至结构方程、路径分析等方法,我们的研究才会更准确和客观。 6迈向综合性的分析 个人的认知与行为受制于个人本身以及外在的环境。一方面,外在环境是先于任何个人而存在,并是既定的社会事实,所以人们在社会化过程中均生活在一套难以改变的约束系统下。另一方面,个人的自主性也决定着人们绝不是任由环境、秩序和结构摆布的“机器”,行动主体的认知观念和意义建构影响和形塑着行为本身。这种融合了个人特征与社会因素的分析视角已经成为社会科学各分支学科(特别是社会学)的研究思路和分析路径(吉登斯,2003;杜瓦斯,2011)。目前体育社会科学采取综合的分析视角的研究难得一见。多数的研究要么偏重于从个人的人口特征、社会特征的归因,要么单纯从宏观的制度背景、结构因素和文化影响对个人的体育认知与体育行为进行分析,并且往往忽视了诸如组织、社区和家庭等中观层面的因素。假如我们认同上述的趋势和主张,则可以考虑搭建一个整合微观、中观和宏观层次的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的框架供研究者参考。以体育锻炼为例,在微观层面,个人从事体育锻炼有可能出于自己的喜好,并与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等个人人口社会特征密切相关。在中观层面,选择体育锻炼也有可能受到同辈群体、家庭环境或者学校规定等影响。在宏观层面,国家提倡的“全面健身运动”与学生升学、毕业相挂钩的体育政策也会促使个人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研究框架如下上述的分析、观点和主张只是一家之言,受个人的训练背景、研究经历的影响,带有个人的经验色彩,绝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律则,仅供参考,敬请批评。 作者:丘海雄于永慧单位:中山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 社会科学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思考 一、高校社科处与早期科研处的异同 大多数高校早期在科学研究管理工作中并无文理之分,统一由学校科研处执行管理。因此,早期的科研处同时兼顾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的科研管理工作,如笔者所在高校江南大学即是如此。但是自然科学与哲学社会科学从根本上就是大相径庭的,管理工作也就有必要区分开来。并且高校可谓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最密集、力量最雄厚、学科门类最齐全、承担科研任务最丰富,科研处在文理皆管的情形下无法做好细部管理,社科处的成立意味着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的规范和进步。尽管自然科学与哲学社科独立管理,但社科处亦延续着早期科研处基本的、有效的管理方法,并在时代的步伐中不断创新。如在管理过程中通过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激励等措施服务于学校教职工和科研人员,做好管理工作,达到管理目的,确保高校科研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优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模式 要实现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社科处与各学院需做好协同管理,首先学院需明确其不足,如江南大学的文科学院已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仍存在的诸多问题:(1)过于依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主动从学院角度出发对科研项目进行管理的能力不强;(2)科研秘书未做到专岗专职、专员专用,导致在努力配合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不能发挥自主工作效能:(3)重于对申报立项环节的管理,弱于对过程环节及结项环节的监管,课题不能按计划时间完成;(5)不关注对研究成果的转化,服务社会的效果不明显。这些问题,并非学校职能部门单方面能改善的,在此谈谈作者在实践中积累的一些想法。 (一)培养竞争意识改革开放30多年来,市场经济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方式,已成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并且已逐步沁入和影响到社会文化发展的各个方面。因此,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管理中引人市场化机制,建立竞争意识,本质上是市场经济属性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反映,或者说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必然要求(王宝民.论科研竞争与激励机制的若干问题[J].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4,(1):35)。为了使学校社科工作能获得整体性与持续有效性地发展,加强学院间的竞争意识是科研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必修课。以江南大学为例,在调动各学院竞争意识方面有以下措施:(1)每学期定期召集各学院书记、院长、负责科研副院长开科研工作会议,通报相关数据及工作,使各学院始终保有良性竞争意识;(2)将各学院月度科研数据汇成报表,将月报表上传公布至校内办公系统网站,传送电子档月度报表给各学院分管科研的院长及科研秘书,通过开放环境与公共舆论,使压力转化为动力;(3)年度数据排序,经过一年的努力与沉淀,社会科学处将各项数据进行整理排序,如学院年度立项数、年度科研经费值、年度优秀论文数、年度著作数等,并计算出与上一年的增长比,通过办公网络与印刷成册等开放平台,激发各学院的自省意识与竞争意识。 (二)协力监管执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主要以项目管理为主,因此社科处与各学院应做好对项目的全过程协力监管。申报立项环节,应首先掌握平衡,即质量与数量的平衡,各学院可先行申报预审,把关质量提高中标率。其次是需做好协同工作,一是形式的协同,学院先对申报书形式做预审,社科处再审;二是内容的协同,社科处与学院尽力协助申报人员围绕或契合学校重点研究方向开展申报工作,借助前期成果和研究团队取得优势。再次是可设立重点研究配套基金,社科处或学院对符合重点研究方向的申报课题择优扶持,立项课题给予配套奖励。执行环节,通过在学院范围内组织关键项目的中期评审会,使流于形式的中期检查实际化,且能借助评审会使项目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不至于拖沓到最后。在上级部门无法集中各地在研人员开展中期评审会的情形下,各学院小范围内部组织,同时邀请社科处、校内外专家、承担同类项目的其他研究人员参加,集中对项目进行到中期阶段的情况结合整体计划进行评估分析,有利于下一阶段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结项环节,科研项目不提倡申请延期,既影响学校及个人声誉也不利于结项后新项目的申报立项,更不利于良好学术风气的形成。学院可先组织院内预结项,在规定结项时间的前两个月向项目负责人发出结项提醒,要求项目组准备好结项材料。项目结项并非最后的终结,在教育部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中提到“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成果的转化应用,强化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普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大力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积极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构建哲学社会科学社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由此可看出成果的转化应用是需加强重视的一个环节,也是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之间的一道桥梁。 (三)建立奖励机制以江南大学为例,社会科学处是在学校党政相关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具体执行管理工作,各文科学院有分管科研的院长并多数配备有一名科研秘书,可见层级结构比较健全,为金字塔式管理层形。管理各层级的运行状态取决于制度的建设,奖励制度不可或缺。从奖励机制的本质来看,需依凭一套完善的效能评价体系,综合管理工作中必需的各要素:人、财、物、空间、时间等发挥的效能,以“人”为优秀要素,人的效能评价就是对各层级的科研管理人员、科研人员或教师个人根据其劳动性质与劳动内容进行相应的效能评估。从奖励机制的内涵来看,建立集体奖励机制和个人奖励机制,不但要表达对集体的肯定,而且要逐层奖励分管领导、科研秘书、科研人员或教师个人。从奖励机制的意义来看,是一种能更好地调动工作积极性、向心力的管理辅助机制,强调人及人的劳动价值(范俊英.构建高校科研管理和谐机制之我见[J].科技管理研究,2008,(1):125)。 如江南大学近年来一直执行对年度科研教学优秀成果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范围为学校在职教职工及各学院、部门,主要负责部门为人事处。根据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管理工作中作出的贡献进行分档奖励,同时按照工作完成量给予相关集体奖励。评奖程序公开规范,首先由个人申请,学院核实后,向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社会科学处等职能部门推荐申报,并提交成果材料;人事处再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并公示;最后由人事处将公示结果汇总报学校考核聘用委员会审定并发奖。奖励机制也顺应时势不断做出修订,以支撑管理水平逐渐完善,管理目标共同实现。 作者:邓理单位:江南大学社会科学处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理论的研究 一、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中的开放与内生化 在理论研究中,愈是具有公理性和规律性的事物,愈是具有普适性、兼容性以及共享的特征。正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命题之所以能够成立,以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质的规定性”,就是遵循了“三大规律”———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即遵循了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市场经济”和“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并非具有制度的排他性的一般规律。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或许有学者基于一脉相承的思维定势会强调: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最终”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即这一社会主义的“质的规定性”是具有排他性的;但是,如果在理论研究中,对不断发展的事物要使用“最终”这样的终极判断命题,从方法学的角度看,或许要首先破解一个前提性假设,那就是:人类社会“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本质上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而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一方面是否只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某一时期、某一阶段或某一社会形态;另一方面,发展的“过程”是否存在“最终”这样的终极判断命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是这样的判断:“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 另外,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内生化还是一种多维现象:如一些学科特别强调自身话语方式的特殊性,尤其是强调以西方的或古人的理论逻辑来规制和证明今天中国的现实主题;又如,有些学术期刊在编审稿件时,若不见其有各种数据、模型的累积,便以为缺少学术真谛;再如,在我们每年大量产出的程式化、格式化的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究竟有多少能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当理论研究的内生化已然成为一种惯习,并且进而结构出一种强大的理论情境和逻辑语系时,不仅将对后学者的思维方式和理论视野形成束缚,进而弱化理论的创新,而且将限制理论研究中多学科的交叉,甚至削弱理论体系自身在创新中的科学性与说服力。 二、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中的全球化与时空维度 有学者认为,提出“全球化”概念的是日本学者大前研一。但笔者认为,最早揭示全球化趋势及未来特征的是马克思。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使用“全球化”概念,但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发表时就作出了“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的趋势性判断;并强调,“过去那种地方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替代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 在理论研究中,身处特定社会发展场域(场域是各种关系的总和)中的研究者的价值向度,必然要影响其对研究中的时空维度的选择,即个体的价值向度与研究中的时空维度的选择,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且还是其开展理论研究的重要前提。虽然任何研究者在理论研究中的时空维度的选择,都会面临价值向度、理论视角以及方法应用的差异等问题,但也有共性的基元是可以探寻的。今天的全球化,既是一种发展趋势、同构环境,更是一种社会存在。当研究者在理论研究中选择历史的时空维度时,由于历史不能假设,人们的基本价值向度首先是恪守,并在强调历史传承性的基础上,进而主张坚持是发展的基础。但是,这样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应用在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实践命题中时,就意味着要思考马克思主义原有理论谱系和逻辑传统的突破问题。正如,当我们都逐渐认同市场经济只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共性手段和路径,并且由于全球化和信息时代的到来而逐渐培育出一种具有开放和共时特征的发展场域,并培育出崇尚合作、互促、共赢的过程时,从方法学的角度思考,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基于商品生产和市场竞争,基于对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必然产生剥削的理论分析,是否也适用于我们今天对全球化背景下的所有市场经济做更深入的理论研究。笔者以为,历史既给人启示,也给人们警示;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而言,看历史有多深,看未来有多远,是为深远。 当研究者在理论研究中选择现实的时空维度时,研究者的价值向度,通常要强调各国、各地实践条件和环境的差异,强调从国情出发的发展主题的时代性(机遇)和“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实践性。但是从发展趋势看,在全球化背景下,不同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体,当其都不能规避全球化的共时性场域和同构、互促过程中出现的经济危机时,其对经济危机性质的认定,以及分析和研究全球经济危机的方法等等,是否存在首先设定各国基本制度作为研究经济危机前提的理论区分的方法,尤其是在全球经济基于高度分工而相互依存的今天。当研究者在理论研究中选择未来的时空维度时,理论是一种指导、一种预期或假设,其价值向度既包括坚守制度的阶级性和对理想的追求,又包括坚持理论应由实践来检验和修正的方法。因此,一方面,从理论研究的未来趋势看,当全球化逐渐培育出共时性的同构现象和趋势,而且“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时,除经济全球化以外的政治全球化、文化全球化和社会生活全球化的互融方式以及程度等问题,都应是社会科学研究者应当关注的;另一方面,从研究未来发展的方法学角度思考,由实践检验理论的“结果”或是或非,都应当被视为一种常态。然而,在我们的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中,人们不仅很难看到本应同样常态化的“证实”与“证伪”的互验研究,而且无论是学界还是政府,都少有对实践检验不成功的理论,再做进一步的理论检讨的研究。笔者提出这一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在研究中经常面临的困惑,或者说是中国学界长期面临的困挠,是因为这未必只是方法学上的问题,未必只是理论研究者个人的偏好问题,未必只是这个研究群体在理论素养方面存在某种缺失的问题。 三、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中共性寓于个性方法的深化 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发展观的基本方法是把共性寓于个性之中;而且纵观不同民族和国家的发展,通常都是基于本国国情而采用共性寓于个性的方法,即使当年那些提出“依附论”的国家或民族也是如此。正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命题的提出与实践建构的基本路径,就是把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即把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寓于中国国情之中。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当人们强调从实际出发并运用共性寓于个性的方法时,值得注意的是个性不等于共性,这是因为二者的内涵和外延的逻辑边界可能存在不对称的情况。正如,用同样的研究方法和逻辑理路,对应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及实践时,或许会产生出一些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正如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命题而言,与时俱进的方法和路径是“社会主义”寓于“市场经济”之中,还是后者寓于前者之中?如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制度命题,那么就需要研究它与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它在人类社会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历史方位、它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等等;因为这涉及到讨论“寓于”和运用“寓于”时将产生的一系列关于体制和机制创新的“底线”问题。又如,如果“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两个命题都是共性的,只是有理论层次上的区分,即其中一个是制度问题,一个是手段和方法问题,那么就需要研究二者在人类社会发展中交叉、重叠的历史区间、历史阶段问题,因为在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即共产主义实行有计划生产是历史的必然。再如,作为人类社会发展手段、路径和方法的市场经济的自身规律,如何在我们的特定制度中得到遵循的问题,因为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与社会主义价值观之间潜在某些冲突既是常态的,也是客观的。由此,笔者以为,共性寓于个性的思维方式,以及作为一种研究方法的应用,应是有条件的;而且共性寓于个性的方法未必适用于对各种发展关系的解读。因而共性寓于个性的研究方法需要深化。为此,笔者在“论中国社会转型的同源性与非同源性”一文中提出并论证了理论研究的同源性和非同源性命题、视野及方法,进而提出的思考有二: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说,“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当我们今天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和“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多元交换和多元分配关系时,要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不是简单地基于共性或个性的视角就能回答,而是在研究方法上要突出现实的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分配制度的非同源性。但即使如此,从类比研究方法来审视,新困惑又在于:我们或许还需要回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马恩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之间的同源性或非同源性问题。当我们基于全球化的共时性场域和同构趋势做理论研究时,尤其是把“全球化”视为不同制度发展和同构的某种同源性条件与环境时,我们是否需要思考马克思主义剖析各种生产方式的理论和方法的同源性问题。虽然从方法论的角度讲,研究“方法”有宏观的和技术的区分,而且这种区分为研究者提供了走出某些研究困境的选择;但是,研究“方法”本身的同理性和适用的普遍性,是应当受到理论研究者的遵守和依循的。 四、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解放思想与理论创新 解放思想既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也是推动理论与时俱进的重要社会机制。然而,“解放思想”作为一种思想武器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包括“破与立”两个方面和两种功能,那就是:破除旧思想、旧观念、旧的思维方式和旧的行为方式,树立新思想、新观念、新的思维方式和形成新的行为方式。应当说,“破”是“立”的前提,“立”是“破”的目的。因此,就整个社会而言,包括理论研究中的解放思想,其实质是要在“破”的基础上树立新思想、新观念和新的思维方式,进而形成统一认识、统一思想和统一行动。在理论研究中,当人们强调“一脉相承”的理论创新方法时,既是在强调理论与时俱进的前提,也是在强调理论创新中解放思想的“底线”;而且强调“一脉相承”通常是指对原有理论体系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坚持;但笔者以为,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本身也需要与时俱进,因为“生活之树常青”。由此,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解放思想与理论创新之间,有一系列的关系值得认真思考。彼如,一种理论体系在与时俱进中,自身是否会发生理论产生的前提、社会条件和价值系统“一脉相承”的和谐与否的问题;如一种理论体系在创新发展中自身的和谐问题,是否要影响到理论指导实践和与实践相结合的和谐问题;如理论在指导实践中的和谐与否问题,是否要反映在人们的实践结果上……如此等等。其实,当实践的结果产生出“三农”这类“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社会问题时,基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方法,或许首先应当检视的就是理论或政策(政策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现实形态)。 在理论研究中,经过实践检验是正确的思想、观点、立场和方法,人们通常视为“真理”;但研究者在面对“真理”并以此作为再研究的论据时,其学术态度和方法,是应当恪守而不越雷池一步,还是应该把“真理”再视为“理论”,由实践再检验?这里提出的并非是一个伪命题。因为恩格斯1886年在《致爱德华•皮斯》的信中强调,“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脱离这些事实和过程,就没有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而列宁在强调的真理不能跨前“半步”时,并不仅仅指“历史事实”,而是同时针对了“发展过程”。在现实生活中,当政策作为理论联系实际的现实形态,在面对实践基础和实践环境存在巨大差异时,一线实践者的角色紧张(rolestrain),在于难以把握“一切从实际出发”和“坚决贯彻”之间的关系;而理论研究者的角色紧张,在于难以把握解放思想与理论创新之间同源泉性和非同源性的关系。或许有研究者认为,从实际出发去贯彻或基于同源性开展非同源性研究,就体现了二者的统一。但无论是实践者还是理论研究者的困惑依然: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实践创新的尺度、底线和权限在哪里的问题。人们都知道,“授权”是开展各种“改革试验”的前提(行政免责),但哪一行政层级的创新需要授权,而且理论研究是否也需要授权?这里要顺便指出的是,有些人把“双百方针”中的“百花齐放”解读为“理论研究无禁区”,其实这是一种无知的臆想;因为“百花齐放”本身就是标准,即绝不等于“百草随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要“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形”的目标。因而解放思想无论是作为强大的思想武器还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是否需要思考其如何走向制度化的问题,即鼓励全社会解放思想所要崇尚和追求的,是理性、科学、规范、秩序乃至法治,还是其他?纵观改革开放35年的历程,以整个社会为对象的解放思想,通常都涉及到国家意识形态、生产关系的调整甚至变革,如否定“两个凡是”和“以阶级斗争为纲”,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等。这与强调社会个体、单位组织的所谓解放思想显然是不同层次的。因此,社会科学研究者在理论研究中的解放思想,不仅要考虑研究主题和内容所涉及的层次,而且要考虑理论成果联系实际所提出的政策建议,是否需要授权的可操作性问题。另外,当研究者在推动一种理论创新时,通常会借助从其他理论体系中抽离出某些思想、观点、方法和具有共性的原理,来嵌入其创新的理论体系中。但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从其他理论体系中抽离出来的“东西”,如果脱离了那些“东西”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发展基础时,其理论创新的科学性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另一方面,当一种理论体系具有持续的与时俱进的空间、具有巨大的逻辑张力能够兼收并蓄其他理论体系的成果时,除了说这一理论体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更加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之外,这种情况还同时说明了什么? 五、社会科学研究中“基本原理”的坚守与应用 我们熟悉的研究范式是把基本原理作为理论研究的前提和公理。但什么是“基本原理”,或许理论研究者有不同的认知。其实,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任何基本原理本身也要发展。无论是在理论研究中还是在实践中,被多数研究者和官员所认同的基本原理通常有三大类:其一,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方法。对实践者和研究者而言,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不仅客观上存在差异性判断和多样性选择,而且在现实中,研究者是否有权认定哪些基本原理已经过时、哪些不过时。如果说,没有过时的就是“基本原理”,过时的就只是“一般理论或观点”,其实这样的解释不仅牵强,而且没有说明任何问题。其二,把某一时期党和国家重要文件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视为“基本原理”。这类基本原理通常具有很强的时期特征和所指对象的特定性。因此这类基本原理的应用,不能脱离特定的社会发展环境和条件,如1989年邓小平同志特别强调的“稳定压倒一切”;同时,在某一时期提出的新理论或政策,既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而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而所谓超前性的部分,恰恰是需要通过新的实践去检验和求证的。 当一些研究者把本身就需要由新的实践去检验和求证的东西也视为不可讨论的“定律”,并作为论据使用时,是一种怎样的学术态度和研究方法?从方法学的角度看,这种将抽象的概念视为真实存在,并以其为真实存在来对待的理论研究过程与方法虽类似于“实化”(reification),但应用实化方法的重要前提,是对事物发展时空维度的选择和符合于差异性的具体实际。其三,一些研究者把某级领导的个人认识、看法和观点当作“基本原理”。这种情况值得思考的问题更多:对基层实践者和研究者而言,谁能区分哪些东西是某领导个人的思想和观点、哪些又是代表地方党委和政府?如当一些地方把主要领导的思想作为“基本原理”,特别是当一些地方的高级主官频繁更替甚至极个别出了问题,而后续领导的一些基本观点与前任者又不一致时,无论是实践者还是理论研究者,都会面临诸多的困扰。 理论研究中对于基本原理的应用,在于基本原理揭示了事物的阶段性本质和与之对应的规律。但事物的本质又是抽象的,人们要把握事物的本质,只能通过该事物的外部特征去认识;同时,事物的“本质”是该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即倘若某一事物的质的规定性发生了改变,那么该事物就演变或改变为他事物或新事物。按照这一基本原理,对于身处一线的理论研究者而言,研究者是否能以此作出自己在研究中的判断和作出的判断是否有价值。理论研究者都知道,反映事物本质的外部特征和特点通常是多元的,而且这些多元要素之间又是互促、制约和关联的,并与事物发展的阶段紧密联系。在通常情况下,事物发展愈是走向高级阶段,其多元外部特征的关联度既可能提高、又可能发生分化,甚至一部分外部特征或特点还可能开始消失、一些新的特征和特点又会呈现出来。这一过程与事物以“量”的变化为基础而使然的“质”的局部变化相关联。这意味着人们在某一发展阶段揭示并形成的基本原理,客观上都潜在某种历史的局限性。因此,在理论研究中坚守基本原理固然重要,但发展基本原理更为重要。 理论是政策的基础,政策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现实形态并对未来新的实践起指导作用;这也是政策在实践中接受再检验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无论是把需要求证的“东西”作为经验论据,还是作为衡量新实践和理论创新的尺度,都是需要进行科学严谨思考的。对社会科学工作者而言,当我们坚守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惟一标准时,理论研究成果的科学性,既要由昨天的实践即历史来检验,更要由现实的“发展过程”即新实践说了算。诚然,笔者知道这不仅会使理论研究者产生新的困惑,如实践检验理论的周期有多长?生产力作为检验事物发展标准的应用周期如何选择等等?而且实践者的困惑也是存在的,如在实践中我们很难建立追究非科学发展政绩者历史责任的机制。但笔者坚持认为,只有建立起对为政者历史责任的延伸追究机制①,才能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作者:戚攻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研究多元化原则的探讨 一、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复杂性依据 研究对象的复杂性必然造成研究方法的多元化。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历史过程,它是一个由多种因素组成的复杂系统,其中包括有经济、政治、科技、军事、文化、民族、习俗、社会心理等因素或者子系统,并且,这些因素或者子系统还处于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每一个因素或子系统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并由此产生出一些特定的研究方法。此外,上述因素或子系统又不是平行发展的,而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于是就成为多种交叉学科的研究对象,产生出各种类型的交叉学科的方法。由此可见,社会科学只有凭借各种各样的具体研究方法,才能1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37页2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66年版,第4页揭示出社会历史过程及社会历史现象的复杂性。 二、社会科学研究主体的差异性依据 黑格尔指出:“方法就是逻辑内容的内在自我运动的形式之觉察。”也就是说,对象的内容本性、客观规律要成为思维方法、研究方法,首先要为研究主体所认识和把握,并且要经历由客观到主观的转化、主体对客体的改造和建构的过程。客观规律只提供了形成思维方法的客观基础,但不能提供人们思维和实际活动的现成规则和手段。客观规律只有内化于人的头脑中,并转化为思维活动的内在规律,它才能成为科学的思维方法,才变成人们思考问题的规则和手段。所以,思维方法尽管有其客观基础,但绝不是纯客观的东西,而有其主观的因素、主观的特征。 由于研究主体在政治立场、利益需要、知识水平、研究能力、兴趣爱好、情感意志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无疑会影响到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把握程度,会造成对于思维方法的不同选择和应用,形成不同的思维视角和研究风格,从而形成不同的学风和流派,造成宏观上方法多元化的情形。如培根重视归纳法,而笛卡尔、斯宾诺莎则推崇演绎法;罗素强调逻辑和理性,而叔本华、尼采则提倡直觉和直观,突出强调反理性主义方法的作用;贝塔朗菲对事物善于作整体性、综合性的系统思考,而实证主义者却更强调分析的实证的研究。 三、社会科学研究实践活动的多样性依据 指出:“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黑格尔也认为:“在探索的认识中,方法也就是工具,是主观方面的某个手段,主观方面通过这个手段和客体发生关系。”也就是说,方法是主体从事实践活动、达到预定目的的工具和手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桥或船。实践是有对象有目的的,不同的实践活动的不同对象和目的就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不同的方法,实践活动的多样性就必然要求思维方法、研究方法、工作方法等等的多元化。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深入,形成了“方法论热”,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多元化已成为了一种现实的趋势,我们在以后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过程中,要重点把握方法的多元,以多元的方法来进行我们的学习研究。 作者:陈凯单位:重庆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科学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式探微 一、创新性研究的选题方法 创新性研究的选题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横向拓展、细分:另一种是纵向挖掘、深化。 1.横向拓展、细分。讲这个问题,要提到一个新的概念,即“研究板块”,任何一个研究领域都可以看作是一个研究板块。既然是板块,就可以分割,或者叫细分。所谓“细分”,就是把一个研究领域分成很多小的部分,并将这些分割出来的部分当做独立的研究对象。细分不仅仅分一次,可以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细分下去。比如,经济学首先可以分成三大块:工业、农业、服务业。这三大块中的第一块当然还可以再分,比如,工业可以再分为轻工业和重工业。重工业可以再分为汽车制造业、工程机械制造业、矿山开采业等。矿山开采业又可以再细分为铝矿开采业、铜矿开采业等等,依此类推。随着工业生产实践的发展还可以细分下去,分得越细,选题就越多,创新性也就越强。所以,只要你时时关注社会实践的发展,对原有的研究领域进行细分,找到具体创新性的选题是不难的。2.纵向挖掘、深化。研究领域既然有横向,当然就有纵向。通过横向的拓展和细分可以找到创新性选题,当然也可以通过纵向的挖掘、深化获得创 新性选题。所谓纵向挖掘深化,就是对一个很具体的研究对象,别人对它的研究还不够深、不够透,而自己可以对它再进行深化的研究。比如对国有企业的研究,最先是研究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而这个问题其实是国有企业经营权的问题,当时学术界强调要政企分开,给企业松绑,给企业自主权,于是国务院就出台了扩大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条例,给了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十四项权利,这十四项权利后来又通过立法出台了《国有工业企业法》将其法制化固定下来。后来,由于国有企业负责人权力过大,企业内部没有制约,厂长经理以权谋私的现象十分普遍,实际上,谁当上了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这个国有企业就是谁的,他也成了国有企业的利润和资产原值的支配者,从而使国有企业的利润和资产原值发生大量的腐败性流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学术界又将国有企业研究深化到所有权问题上来,开始讨论国有企业所有权缺位和错位问题。所谓缺位,就是国有企业所有权名义上是国家,但国家是个抽象的概念,在实践中没有人也没有哪个部门行使这个所有权,出资人的利润支配权,资产监督权没有到位。所谓错位,就是企业的负责人本来是个人,只有经营权,但实际上他们行使了出资人所有权的各种权利。这就造成国有企业利润和资产原值大量腐败性流失的原因。于是,学术界就对如何构建国有企业所有权主体机构这个问题进行研究(我本人是赞成和参与了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并提出了要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机构,也就是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主体机构,今天的国资委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建立起来的。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学术界对于国有经济的研究,最先是从经营权不足的研究开始,深化到所有权缺位的研究,再从所有权缺位的研究深化到建立国有企业的出资产人代表机构从而解决国有企业所有权缺位、错位问题。今天的国资委,从国务院国资委到省(直辖市)自治区再到地市的国资委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起来的。 3.追踪学术前沿,发现理论问题,确定争论式的创新性选题,这种方法就是要高度关注学术前沿动态。有很多研究成果,如论文、专著虽然选题很新,立意很新,但其理论观点有些不一定准确,或不与实际情况切合,甚至有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的地方,我们就可以选一个题目,写一篇论文,与其进行争论。在争论过程中,我们也可以想出很多其他创新性的思想观点来。比如,关于法律是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个问题,是值得争论的。因为它与我们当今的司法实践不是很融合。因此,有争论是正常的。前几年我也编发几篇这方面的争论性文章,有的还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了。 4.紧跟实践前沿,找出理论与实践的矛盾,确定应用研究性的选题。比如,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费用体制改革的思路及建议”,这个选题就是我调到南宁后,发现不同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差距很大。某校我有一位同学,我跟他是同一个级别,但他的月薪比我高了3倍,他的财政性工资与我是差不多的,但他的补贴比我多5倍,因为该校的门面收入每年600多万,而我们单位的门面收入才10多万。这就是说,哪个单位争取到政府的钱就能买更多的地,起更多的房子,其财政收入就更多,工资报酬就越高。这种收入分配不协调会带来很多弊端,如腐败,并影响低收入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高收入单位工作人员也无心做好本职工作,而是千方百计利用自己现有的资源去搞创收。这是改革实践中出现的比较严重的矛盾问题。于是,我当时提出就此问题申请一个课题立项,我这个提议被一些人嘲笑,认为搞这么个课题会把单位变得更惨。但我当时已经看到不单单是广西的问题,而已经是全国性的问题,我还是自费做了一些调研,然后发表了3篇系列论文,起到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作用。最初,南宁市开始进行这方面的改革,把所有党政机关多余的办公楼和门面统统收归由威宁公司统一经营,然后将利润上缴财政,由市政府统一按不同级别的标准发放津补贴。在实行两年后,区党委宣传部组织了一个调研组对威宁的做法进行调研和评价,我被邀请参加这个调研组。在调研报告写完后,召开了征求意见会,自治区财政厅苏厅长也参加了这个会。我在会上对苏厅长提出:“自治区政府也应该这样做。”后来,我写了《关于广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建议》,在内参《社会科学与决策》上发表,得到郭声琨书记的指示和采纳,从而推动了自治区对这方面的改革。到现在,全国都实行公务员阳光工资,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推行的,这是我到目前为止实践效应最大的一项科研成果。它的选题也是出于实践中的矛盾和问题,所以,搞应用对策研究必须高度关注实践。 5.做学问的学问———博与专的哲学———知识更新与主研方向的定位。上面讲了那么多选题方法,涉及方方面面太宽泛了。如果每个人都全部照搬这些选题方法去找研究课题,那么,他的研究领域必然很宽。这就涉及一个叫“做学问的学问”的问题。现代科学太发达了,做什么都讲学问。做官的有做官的学问(领导科学),送礼有送礼的学问,交际有交际的学问(关系学),做人有做人的学问,喝酒有喝酒的学问(酒文化)。当然,做学问也会有做学问的学问(研究学在西方叫科学哲学)。做学问最主要要处理好博与专的关系。就是说,一个人要做大学问,出经典性成果,不能就在一个研究领域中沉浮。要多搞几个领域,扩大知识面,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然后根据你所涉及的知识领域,找准各个领域的交汇点,作为突破口,从而更新你的知识体系,开辟一个综合性的研究领域作为主要研究方向。这样,你就会搞出可以让你留名千古的经典性成果来,从而成为千千万万学者中可望不可及的经典作家,至少是某一个研究领域的经典作家。 二、应用性选题的研究方法 (一)调研方法 1.正面调研方法。这种方法很简单,但用处不大。该方法就是先与调研对象联系,并给对方寄去调研提纲,让其做好准备,若干时日后,就到这单位去,调研就进入三程式的过程中。第一程式就是单位领导带着调研组参观需要调研的单位,包括参观厂房、车间,有讲解员陪同。这就是所谓先给你有个感性认识吧。第二个程式就是开座谈会,听汇报,听介绍。调研组的成员们都成了上级领导,认真地听单位领导的介绍、汇报,不断记笔记,听完介绍、汇报后,调研组的成员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这时也到吃饭时间了,然后进入第三个程序。边吃饭边聊,并探讨一些具体问题。这就是典型的三程序调研方法。如果我跟随领导干部出去调研一般的都是这样三个程序。但如果是我做课题负责人的,我决不这样搞。因为这样搞调研绝对搞不到真实材料,都是假的东西,不可靠,而写出的研究报告也不客观,向领导提出的建议也不可行。我总共搞了22年的国有经济研究,调研了119个国有大中型企业,我一般采用的是侧面调研和非正式调研。 2.侧面调研。所谓侧面调研,就是尽量避免与调研对象直接面对面的座谈,也不提前寄调研提纲给他们,也不预先通知他们要什么材料,而是与调研对象周围相关的人接触,交朋友、聊天,从而了解研究对象的情况。比如,在我搞国有经济学的调研中,我不找国有企业家的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而且,当我刚开始搞国有企业调研时,只有经委,没有国资委和工信委,也不直接找国有企业负责人交谈,而是找一般员工,或者找被置换了国企员工身份的自谋职业的人,或者找破产后的国企留守人员,因为这些人都可以说不是既得利益者的圈内人。因此,他们说真话道真情的可能性比较大,你会得到所需要的真实材料。这样,写出的调研报告才有客观性、真实性,给领导提出的建议才有可行性,才容易得到采纳,才会在实践中产生效应。 3.非正式调研方法。所谓非正式调研,也称随机调研,就是在不同的场合下,正好遇到与自己的调研项目相关联的人。比如,坐火车,与你同坐在一起的,有一两位刚好是你的调研项目所需要调研的对象,你就想办法,与他搭话、聊天,从中了解你需要了解的东西。比如我在搞国有企业研究、在坐火车时也跟至少20位左右的在国有企业上班的人聊过,其中得到不少有研究价值的东西。有时候,在开会聚餐的时候,如果同桌一起吃饭的人有国有企业的,我也向他们了解国有企业的情况,为了尽量多地利用非正式研究方法,我经常以教师的身份(我曾在百色学院当过14年教师)到其父母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学生家进行家访。在吃饭时,向他们了解国有企业的情况。通过这种调研方式,我得到了很多真实的有关国有企业的情况,为我研究国有经济积累了不少有价值的资料。 (二)调研材料的加工分析前面说过,调研方式分正面调研、侧面调研、非正式的随机调研,这三种调研材料肯定是各不相同,即真实程度不同、客观性不同、涉及面不同,甚至对相同的事实进行评介和分析也不同,那你相信哪一种声音,在撰写研究报告中采用哪种调研方式得来的材料呢?这就需要对调研材料进行分析,综合筛选过滤,判断真伪,决定取舍,做到所说的“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这番工夫,就会得到一个比较客观可靠的调查报告,但调查报告还不等于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一般分四个部分,即基本情况、存在问题、问题的原因分析、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调查报告最多能用在调研报告的基本情况这部分上。因此,写出调查报告后,还要进行下面几个步骤的工作。从调查报告中找出若干关键问题,并对这些关键问题召开小型研讨会,从而形成若干专题的调研报告。从调查报告一般不能直接提升到调研报告,必须经过小型研讨会形式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这个环节。因为调查报告纯粹是属于感性材料的东西,不能反映出深藏在事物内部的问题,更不能回答这些问题的原因。因此,按照常规的做法,必须召开若干次小型研讨会,找各个方面的专家参加研讨会,让方方面面的专家来讨论这个调查报告,找出调研对象的问题所在,分析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然后结合有关专家的意见,拟出撰写研究报告的提纲。 (三)研究报告框架的构建分析起点与研究框架的确定。通过若干次小型研讨会,了解各方面专家意见后,我们就要着手撰写研究报告或专著了。专家的意见有各种各样的,都是针对不同具体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他们不可能教你怎么写研究报告、怎么写专著,这得靠我们自己去做。你要写一个研究报告或一本专著,首先就要在脑子里有个写作思路,这个写作思路怎样去勾画,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分析起点的问题,分析起点定位不好,就有可能要走多次的回头路。 如果分析的逻辑起点选对了,写起来就会顺利很多。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写《资本论》的过程很值得我们学习。《资本论》是分析、描述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矛盾运动发展的趋势、结局以及揭示资本主义社会运行机制、发展规律以及危机周期性交替出现的一部社会巨著。马克思在撰写这部不朽巨著时,是怎样构建其分析框架的呢,又是怎样定位逻辑分析起点的呢?我们知道,《资本论》的第一章就是商品,所以,马克思《资本论》分析的起点就是商品。由于篇幅关系,要讲清楚《资本论》的整个分析框架是不容易的,我在此描述一下《资本论》中最重要的内容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框架。我刚才说过,商品是《资本论》整部巨著的分析起点,同时也是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起点。马克思在分析商品这个概念时,最初引出了另外一个概念———劳动。他指出:“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劳动这个概念就被引申出来了,在分析劳动和商品关系时又引申出“价值”和“使用价值”两个概念,又引申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又称为社会劳动);在分析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时,又引申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指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凝结成商品的价值;在分析什么时间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时,马克思指出:“在当时平均的生产力水平和平均技术水平下,生产某一种商品所需要的时间。”这样,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成为比较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尺度。在分析这个问题后,马克思又指出另外一个问题,工人的工资是否等于他们生产的全部商品的价值呢?换句话说,工人的工资收入是不是他们付出的全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马克思作了否定性的回答。马克思指出,工人的劳动时间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解决他的衣食住行和养育后代,从而形成劳动力再生产的劳动时间,这部分叫必要劳动时间。这一部分必要劳动时间在生产过程中就形成了劳动力价值。这部分劳动时间形成的价值,资本家以工资的形式支付给工人,然而资本家对工人的劳动要求并不满足于必要劳动时间这一部分。如果满足于这一部分的话,他就赚不到钱。资本家通过增加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来让工人创造更多的价值,这种被延长的劳动时间被称为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形成劳动力价值,而剩余劳动时间创造剩余价值。劳动力价值资本家以工资形式回报给工人,而剩余价值则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这就是资本家剥削工人的秘密,也是资本家发财致富的秘密。 从上述马克思的整个剩余价值理论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从“商品”开始到“剩余价值”结束,总共出现了11个概念,而哪个应该最先出现,哪个在第二,哪个在第三,哪个在第四、第五,哪个最后,体现了一种严密的内在的逻辑排序关系,从而形成了一个完美的、无懈可击的逻辑分析框架。按这个逻辑分析框架思考形成的剩余价值理论,达到了无懈可击的完美程度。《资本论》面世以来,没有人能找到有说服力的事实和论据批驳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分析起点的定位和分析框架的构建对学术专著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起点选对,分析框架完美,符合逻辑排序,写起来就非常顺当,否则就会反反复复走弯路。 三、激发灵感的三种方式 (一)头脑放松法所谓头脑放松法,就是当你对某个学术问题绞尽脑汁想不通、百思不解时,你就不要再呆在书房苦思冥想了,到户外去散散心,迈步山水田间,或昂首看看蓝天与白云,或听听树林里的百鸟鸣叫,或看看农田里的庄稼长势,放松放松。啥都不想,这样,灵感的火花就会突然爆发出来。你百思不得其解的学术问题就会在瞬间想通了。为什么在书房里思考了那么久的问题一到户外放松一下就有了答案呢?连你自己都不理解,从而感到惊讶!我有很多这种经历。但原因是什么,我也搞不清楚的。我想,大概要用脑科学的某些原理解释吧。原因不清楚不要紧,但这方法谁都可以试一试,我保证绝对有效。 (二)头脑风暴法所谓头脑风暴法,就是当你遇到某个学术问题百思不解的时候,你不妨提出来与同行讨论,甚至争论。在争论过程中,你的灵感就很容易激发出来,从而得到答案。在争论过程中,不仅可以解决你想了很久不能解决的问题,还可以引起你一系列的学术假想。这些假想又会成为你感兴趣的新研究对象或新的研究领域。比如坡尔在与爱因斯坦争论广义相对论时,引发了他对原子模型的假想,从而在对原子模型的研究过程中,创立了一门新的理论物理学———量子力学。而他在创立量子力学的过程中遇到很多科学问题,都是在与爱因斯坦的争论时受到启发想通了的。 (三)醒后晨思法这个方法很有效,就是在你甜睡了一夜,清晨睡醒后,不要急于起床(当然我不鼓励睡懒觉),而是躺在床上想想你在学术研究中遇到的难题。因为早晨头脑最清醒,思维效率最高,也就是最容易产生灵感的时候,你千万不要错过这个灵感易发的时段。 四、做学问的平台 老鼠哲学与金子哲学。老鼠哲学是秦朝丞相李斯提出来的,实际上是说从政的平台,是关于厕鼠与仓鼠的关系问题。李斯发现,粮仓里的老鼠比厕所里的老鼠长得大而肥,他认为:这是环境不同。仓库里都是粮食,所以,老鼠吃得好、吃得饱,当然要比厕鼠大而肥。做官也一样,在京城做官比在县乡做官,容易升得快,做得更大,因为京官容易靠近皇帝,容易在皇帝面前表现自己的才华。金子哲学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提出来的,意思是说:只要你是一块真的金子,放在哪里都闪亮,放在牛粪上也闪闪发光;如果你是一块铜或一块铁,就是把你放在火堆中,也很难让你发光闪亮,这就是金子哲学。20世纪七八十年代,老师经常对大学毕业生讲金子哲学,鼓励毕业生到边远山区、落后的地方去工作,要服从分配,不要总是想往大城市跑。他们是这样对学生说的:只要你有能力,在哪里都能干出一番事业来,而且,越是艰苦的地方,越容易干出成绩。这两种哲学,用来分析做学问的平台,我们应该怎么看呢?我认为,老鼠哲学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而金子哲学适用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因为自然科学研究要出成果需非常先进的实验设备,因此,在实验条件好的地方搞自然科学研究比在实验条件差发地方搞研究,出成果就容易得多。而社会科学则不同,社会可要出真理性成果必须靠近实践,关注实践,还要有好的研究方法,设备条件不起实质性作用。在北京搞社会科学研究,效果并不比在县城搞优越多少,关键在于思考方法,在于实践的介入程度。 作者:周志华单位:广西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社会科学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学术文献探新 一、数据采集与文献计量数据库结构设计 (一)期刊文献数据源及学科文献检索范围。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期刊文献计量分析系统,以中国知网(CNKI)学术文献总库中的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收录的人文社科类期刊论文为数据源④,机构文献数据通过中国知网“机构指标索引系统”采集获取⑤,学科文献分类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目录为标准⑥。包括人文与社会科学中的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教育学、民族学、文学、历史学、公共管理等27个学科方向。文献题录信息类聚以2000—2012年间,甘肃省内15所高等院校及4所省属科研机构第一署名作者在CSSCI期刊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文献为数据源。通过文献计量分析系统,实现对学术文献从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分析到报告的网络化、一体化、集成化数据处理与加工,从而为机构用户和科研人员获取学术研究动态资讯构建一个开放式文献计量共享平台。 (二)文献类聚数据库设计与信息加工处理。文献信息类聚和结构化数据存储是文献计量系统建设的基础,要对海量的文献信息进行有效组织和后期处理,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工作,必须借助数字化信息处理软件,构建一套集分类存储、加工处理、计量运算、冗余剔选、检测功能于一体的文献数据管理系统。甘肃省人文社科学术文献计量分析系统,是在设计构建机构信息库、作者信息库、文献题录库、词频关联库、引证频次动态库、学科信息库基础上构建的文献计量数据库集成系统。文献检索表达式采用SQL结构化查询语句设计,包括参数查询、交叉查询、类聚查询等人机交互式功能模块,将文献类聚获取的大量期刊文献信息分类导入对应的结构化数据库,然后利用数据验证规则对文献信息进行初始化清洗剔选,进而利用结构化SQL语言创建查询输出功能模块,实现对重复题录、一文多发、同名作者等冗余数据的批处理加工,为提高文献数据库建设效率和保证后期文献计量分析结果的客观真实奠定了基础。 (三)文献计量分析平台应用功能实现。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期刊文献资源共享,不仅为文献的社会化传播和学术性引用开辟了开放式资源共享平台,也为文献计量分析及学术评价结果的共享开启了更加广阔的应用空间。文献计量分析不再局限于学术期刊载文、引用和作者分布特征等有限的应用范围,而是更广泛地应用于学科评估、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和学术成果评估等领域。成为人文社科领域推行科学评价、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参考资讯。源于数字化期刊资源库的文献计量数据库,其文献题录信息包含了机构名称、作者姓名、学科方向、文献题目、期刊来源、发表时间、全文链接、引证图谱、被引频次、下载频次等文献评价动态指数,这些指数是文献发表以后在其传播过程中形成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固态及动态指标,形成文献计量分析中极其主要的评价依据。 (四)文献计量分析系统网络共享策略⑦。甘肃省人文社科期刊文献计量分析系统与共享平台框架体系,采用Asp互动网站信息管理系统和独立服务器(VPS)云计算空间平台构建而成,利用VPS云平台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特点,实现对期刊文献数据的量化计算和分析评价,最终实现计量数据和分析结果的开放式共享。通过(图1)系统结构图,可以直观揭示文献计量分析系统的基本结构和运行流程,以功能完善的Access作为后台数据库,集数据存储、综合查询、分析计算、报告输出、网络功能于一体,实现对期刊文献动态数据的自动类聚采集和计量分析。开放式期刊文献计量分析平台的构建,不仅方便科研规划、决策和管理机构自主调用相关学科动态信息,也为专家学者自助式获取文献引证图谱、学术发展趋势预测、学术热点追踪等信息资讯提供“一站式”保障服务,有利于提升我省人文社科研究领域文献资源利用和学术资讯共享水平。 二、甘肃高校及科研机构文献分布特征分析 通过中国知网(CNKI)学术期刊资源总库,我们检索采集到2000—2012年间,甘肃省内15所高校及4家省属科研机构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的人文社科类学术文献15469篇,通过数据格式转换并导入文献分析数据库后,利用数据库过滤功能,从中筛选出符合第一署名机构的4849位第一署名作者发表的论文14172篇,数据有效率为91.62%。通过学科类聚法整合处理,最终生成了机构文献分布计量结果。(图2)2000—2012年CSSCI期刊机构发文量分布表征结果显示,在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期刊文献产出主要源自省内高校及独立科研机构且期刊载文量与机构文献分布之间呈现出高、中、低三级阶梯状分布特征。其中,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两所高校文献数占总量的64%,属于机构文献高密分布区;兰州商学院、西北民族大学、甘肃政法学院等6所高校及研究机构的文献数占总量的25%,属于机构文献中密分布区;兰州交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天水师范学院等6所高校的文献数占总量的9%,属于机构文献低密分布区 。(一)文献高密分布机构。机构文献总量5000至4000篇之间,CSSCI期刊文献累计总量9067篇。其中,兰州大学4803篇,年均369篇;西北师范大学4264篇,年均328篇,占发文总量比率依次为33.89%和30.39%。在省内高校及科研机构中,兰州大学和西北师范大学因其学科结构完善,学术积累雄厚,科研实力突出而占据明显优势,呈现出传统学科厚积薄发,新兴学科开拓创新的发展现状。 (二)文献中密分布机构。机构文献总量900至300篇之间,CSSCI期刊文献累计总量3475篇。包括3所高校及3所科研机构,依次为:兰州商学院830篇,西北民族大学691篇,甘肃政法学院648篇,敦煌研究院524篇,甘肃省社科院482篇,甘肃省委党校300篇。位居该区块的几所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既有其各具特色的传统学科优势,也有学术文献资源积累丰富,机构岗位编制空间较大,学术环境良好等特点。随着这些机构近年来一系列人文社会学科的创建和与之配套的学术平台的构建及相应学科人才的引进培养,必将在我省人文社科研究领域拓展出更大的学术发展空间。 (三)文献低密分布机构。机构文献总量300至100篇之间,CSSCI期刊文献累计总量1332篇。其中,兰州交通大学279篇,兰州理工大学275篇,天水师范学院260篇,河西学院228篇,兰州城市学院186篇,陇东学院104篇。在这6所高校中,兰州交通大学和兰州理工大学素以理工类学科为主体,近年来,在文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人文学科建设中坚持“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引进众多省内外高学历人才,文献产出上升势头强劲。在我省“专升本”的6所高校中,天水师范学院位居前列,该校借鉴和吸收省内外高校的成功经验,制定和完善科研绩效考核办法和学术成果奖励措施⑧,在人文社科研究领域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 三、机构文献年度分布特征分析 甘肃省19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在CSSCI期刊的年度分布态势,通过(表1)所列8年来各机构CSSCI期刊载文年度分布表可知:机构文献年度总量变化呈现出逐年同比增长的发展态势。2005—2006年,年均发文1080篇;2007—2012年,年均发文1272篇。2005—2012年,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总量9793篇,年均同比增长率为5.45%。值得关注的是,随着2006年年底省内各高校及科研机构制定和实施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和科研成果超额奖励办法以及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社科规划项目资金投入的逐步增长,高校自筹配套支持经费等措施的落实,充分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学术论文产出总量呈现出较快的增长势头,有力地促进了甘肃省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事业的发展。 四、甘肃高校及科研机构文献作者分布特征分析 (一)一线机构及作者分布特征分析。文献作者总数2806人,人均CSSCI期刊发文量3.23篇。其中,兰州大学1601人,西北师范大学1205人,文献篇数分别为4803和4264,分别占作者总数的33%和25%,分别占文献总量的34%和30%。一线机构中,仅有教育部属兰州大学和省属西北师范大学两所高校,作者密集度高,文献产出量占全省总量的64%,呈现出学科结构完善,学术平台较多,学者容量较大等特点,从而形成学术影响力广泛,传统学科竞争优势明显等特点。但是,随着作者密度增高,机构岗位编制满额,致使人才储备和吸纳空间缩小。加之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高水平人才不断外流,势必影响到相应学科的可持续发展,这也是我省高校和科研机构难以回避的现实问题。 (二)二线机构及作者分布特征分析。文献作者总数1707人,人均CSSCI期刊发文量2.65篇。机构及作者分布状况依次为:兰州商学院331人,西北民族大学327人,甘肃政法学院204人,敦煌研究院133人,天水师范学院128人,兰州交通大学123人,甘肃省委党校123人,甘肃省社科院119人,兰州理工大学118人,河西学院101人。该层级中包括7所高校和3所科研机构。虽然在作者规模和发文总量上与属于一线机构的两所高校存在较大差距,但是,随着这些高校近年来创办的人文、经济、管理、传媒等新兴学科的不断发展,教学科研平台更加完备,具有较大的人才吸纳空间。同时,随着省属科研机构学术功能不断强化,科研团队结构稳定等优势潜力的不断发掘,将为专业科研机构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开拓出全新局面。 (三)三线机构及作者分布特征分析。文献作者总数336人,人均CSSCI期刊发文量1.75篇。机构及作者分布状况依次为:兰州城市学院96人,甘肃农业大学76人,陇东学院53人,甘肃省图书馆39人,甘肃民族师院34人,甘肃中医学院21人,兰州工业学院17人。属于三线机构的7所省内高校及科研机构中,包括近年才完成从专科升格为本科的4所高校,“专升本”为这些高校的学科建设和科研人才引进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只要抓住机遇,在建立行之有效的学科发展规划体系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绩效评价体系和学术成果激励政策,充分调动现有人才队伍的学术积极性;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文社科学术环境,积极构建和拓展学科平台,吸纳和引进高水平人才,坚持多学科优势互补综合发展的办学原则,必将较快提升其在人文社科研究领域的整体竞争实力。 五、发文总量排名前30位作者分布特征分析 2000—2012年间,甘肃省人文社科研究领域专家学者在CSSCI期刊以第一作者发文总量排名前30位的高频作者共计发文698篇,分别占作者总数和发文总量的0.62%和4.9%。高频发文作者所属机构的分布主要集中在两所高校中,其中,西北师范大学18人,兰州大学12人,这些作者大多是我省高校及科研机构中的学科带头人,他们不仅是相关学科的著名学者,而且是我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学术思想的开拓者和学术精神的引领者。其中,高新才、包国宪、王鉴、赵逵夫、王沛、郑炳林、杨恕、王嘉毅、田澍、万明钢、田中禾、李国璋、聂华林等著名学者分别在经济理论与区域经济、公共政策与战略管理、先秦文学与古典文献学、敦煌学、教育理论、课程与教学论、公共危机与信息管理、明清历史、区域经济、中国古代史、文化人类学、民族教育等人文社科领域,以其丰硕的学术成果奠定了他们广泛的学术和社会影响力,在促进甘肃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研究事业繁荣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学科带头作用。 六、甘肃高校及科研机构期刊文献分布特征分析 通过对2000—2012年间甘肃省19所高校及科研机构第一作者的CSSCI期刊的计量统计,总计发表14172篇学术论文,分布在467种CSSCI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上。载文频次最高的11种期刊均属甘肃本地版期刊,发文总量6902篇,占49%。其中,《甘肃社会科学》1309篇,占15.7%⑨;《兰州大学学报》(社科版)1176篇,占14.1%;《西北师大学报》(社科版)946篇,占11.3%;《开发研究》744篇,占8.9%;《敦煌研究》688篇,占8.2%;《科学经济社会》428篇,占5.1%;《敦煌学辑刊》416篇,占5.0%;《电化教育研究》403篇,占4.8%;《甘肃政法学院学报》394篇,占4.7%;《图书与情报》200篇,占2.4%;《西北民族研究》198篇,占2.4%。高频载文期刊特征表明,甘肃本地版学术期刊不仅是我省人文社科界专家学者发表学术论文的主要平面媒体,更是我省人文社科研究领域原创性学术成果和前沿性学术思想的重要传播平台。 七、基金论文分布特征分析 基金论文是获得各类科研项目经费资助而产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基金论文产出总量直接反映着一个机构科研综合竞争整体水平。在我国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获取各类基金资助是推动学科建设和支撑学术研究事业持续发展的主要经费来源。通过对CSSCI期刊发表的基金论文的计量分析,可以追溯推算出2000—2012年间,甘肃省高校及科研机构获取社科研究经68甘肃社会科学2013年第6期费的主要来源包括国家基金、部委项目、省市项目和国外基金。通过对各类基金论文分布情况进行统计,2000—2012年间,甘肃省上述高校及科研机构在CSSCI期刊发表各类基金论文2727篇,占机构发文总量14172篇的19.24%。主要基金来源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50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57篇,国家教育规划项目191篇,位居各类基金论文前3位。从基金论文的机构分布来看,兰州大学984篇,西北师范大学962篇,名列前茅,与上述各项计量指标相一致,依旧保持着明显优势。 八、结语 机构文献和作者分布计量分析结果说明,我省人文社科研究领域的主流作者群分布严重失衡,主要作者集中分布在省内的两所高校中,由于人才密集度过高和岗位编制有限,必然导致内部竞争十分激烈。但是,在位居二线、三线机构的十多所省属高校中,人文社科类人才缺口较大,文献产出量较低,学科竞争力不强。因此,人才分布失衡的现状也是造成省内高水平社科人才不断外流的主要因素之一,其结果必然会削弱相关学科的竞争优势。从文献年度分布特征同样可以看出,近5年的文献产出总量虽然处于高位,但一直徘徊在1300篇以下,年均增长率趋缓甚至降低。从我省人文社科学术研究可持续发展的宏观角度考量,完善省内社科人才调配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省内人才资源共享流动体制,真正留住和用好人才,不仅是高校和科研机构必须直面的难题,也是值得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高度关注的现实问题。 作者:张伯阳张科王钢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甘肃省社科联学会部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价值探析 一、研究自身文化的价值取向问题 研究者研究自身文化时,同样受到研究者长期习惯的价值和文化的影响。但不同于研究异文化,研究自身文化时不存在沟通和理解上的障碍。其实,自身文化的理解和诠释就是自身文化的直接表达。自身文化的表达本身就是一种诠释,此时不存在“为什么”的问题,因为这里表述本身就是终极答案。但其仍然受到自身价值的影响并且难以避免,对此我们只能以无限接近“零价值取向”的态度,做到“相对价值中立”,进而用“假想”的办法来加以把握和操作。关于自我的理解在著名社会学家库利的“镜中我”思想中找到理论依据。在库利的自我意识形成的三阶段里,“将设想自己在他人面前的行为方式;设想和理解他人对自己行为的评价以及根据自己对他人的评价的想象来评价自己的行为,并据此做出下一步反应。”研究自身文化时为自身价值所受影响降到最低,做到相对价值中立,可以把研究者自己“假想”成异文化的人,用外面的眼光和视角,进行比较、观察和分析自身文化。这样,既能够摆脱自身文化的影响圈套而扩大研究者视野,又能够从不同的文化视角分析,有助于研究的全面和客观。 二、讨论与结语 第一,在研究中为什么同一现象不同学者得到不同的结论,这是否归因于社科研究中研究者能否做到价值中立的问题;社科研究中价值取向的影响难以避免,但影响过多是不可取的。社会科学研究中研究者能否价值中立的问题上,众多的自然科学及社会实证主义者、诠释主义者都主张价值中立。实证主义者认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和自然科学的研究一样可以完全采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同属科学不应由研究者主观判断和价值倾向左右。甚至诠释主义者虽然承认社会科学研究对象同自然科学研究有差别,但价值取向上仍主张中立。对此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的《萨摩亚人的成年》一书的结论是很好的实例。用弗里曼的话来说,“由于其带着很深的文化决定论的信念和个人的价值取向去研究,因而其得到的结论也是不可信的”。 另外,批判主义者则认为在研究中不主张价值中立。最近国内不少学者不主张社会科学的研究持价值中立的原则。如社会学家郭星华在《也谈价值中立》中说:“诚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虽然在自然科学里,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也不是截然分离的,但在社会科学里,研究主体与研究客体之间的互动更为密切。在考察社会发展、变化规律时,在观察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时,作为社会科学研究的主体,众多的社会科学家由于各自所处的历史时代不同,所处的社会阶层不同,世界观、价值观的不同,他们的思想和所建构的理论无一不打上历史时代和价值观念的烙印,要想排斥价值做到‘价值中立’无异于天方夜谭。” 总之,社科研究无法做到“价值中立”,这是不争的事实。研究者价值取向对研究的影响是之所以同一现象不同的学者得出不同结论的原因。 第二,在研究异文化时对研究者价值的影响应如何把握和操控。由于社科研究难免受研究者价值影响,当研究异文化时,只能以追求相对价值中立为目标,运用理解和诠释的方法予以解读、分析异文化。 第三,在研究自身文化时研究者价值的影响持何态度,理解和诠释如何加以运用。与研究异文化不同,研究自身文化不需要过多的沟通和语言媒介,其不仅受研究者价值取向的影响,甚至更多。故而,依然以相对价值中立为追求目标,运用照镜子式的理解法,即库利的“镜中我”作为基本方法来研究。 综上所述,首先,在社科研究无法做到“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正因如此,产生了对同一个现象不同学者得出不同结论的现象。其次,无论异文化的研究还是自身文化的研究,研究者价值影响上,以“相对价值中立”的态度,运用理解和诠释的方法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因此,基于人类现有条件下社科研究无法做到“价值中立”这一事实,选择尽可能地把研究者个人价值取向的影响降到最低,进而依靠理解和诠释法,追求相对客观、相对公正的研究结论。 作者:多杰热旦单位: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社会科学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方式论探新 一、方法论创新:学科交叉与学科融合 当代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社会系统是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社会科学研究面临以下几个挑战[3]:(1)研究目标是探索未知领域;(2)研究对象不再是单纯的自然环境或者是人类社会,而是由人类、社会与自然构成的复合系统;(3)研究组织越来越复杂,随着大科学的分工越来越细化,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研究组织已由单一科研机构或科学家组成科学研究群体;(4)研究问题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例如,重大工程管理问题中不仅涉及工程技术,而且涉及社会、经济、环境与人文领域,干系人不仅有政府、企业,而且关系到数量巨大的公众,因此,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常因所研究的问题变量多、随机性强以及要素关联复杂而无法建立数学模型或无法求解。至于单纯的定性方法更缺乏分析问题的深刻性与精细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传统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复杂问题面前的“窘迫性”。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单纯利用某一门学科知识不能很好地、甚至不能够解决日益复杂的社会科学问题。 学科交叉与融合是两个有紧密关联而侧重点又有一定区别的概念。交叉,主要指汇集,反映的是系统科学中的“集成”思想;融合,更强调相互渗透、合为一体,更多的是在化学层次、生命层次、质变层次上的结合,反映的是系统科学中的“综合”思想。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背后隐藏的是普遍性的哲学规律,即世界万物都是相互融合与相互作用的。在科学目标、科学价值以及科学组织管理层次高度统一的“大科学”时代,学科交叉与融合实现了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在理论层次以及基础和应用层次的相互融合,打破了传统学科的划分,使社会科学研究者获得了更加广阔的视野,从而在方法论上实现创新。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对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研究,既包括宏观问题,也包括微观问题;既包含结构性问题,也包含非结构性问题;既包含可定量的问题,也包含难以定量的定性问题;即使一个领域的同一类问题,也有研究目的不同、研究视角不同、研究者学术偏好不同的差异性,因此,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不能只依一个理念、从一种角度、用一种方法、使一种工具就能解决问题,特别是当前社会科学研究中面对的社会现象与问题较为复杂,这就更需要在研究过程中,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相结合、科学理论与实际经验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人与计算机相结合,并使这些结合相互渗透、合为一体,即形成“融合”,融合不仅能涌现出新的前所未有的研究能力,还能涌现出前所未有新的学科分支与学科领域。随着社会科学研究中大量复杂性、跨领域性和综合性问题的不断涌现,当代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在进行前瞻性探索时往往需要借鉴于其他相关科学领域。这种借鉴,不仅仅局限于社会科学领域内,通常还会涉及自然科学、科学技术,这是当代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典型特征。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大力推动学科融合与交叉,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更不是单纯的研究技巧,而是因为只有通过学科交叉与融合才能产生新的认识与分析复杂社会现象的能力,增强对社会问题研究的精细化与准确度,进而提高对社会问题复杂性的预见性和驾驭力,因此,学科交叉与融合是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取得创新性成果的一条重要途径,许多成功案例表明“在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边缘发现科学问题,在学科交叉与融合的过程中解决科学问题”已成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规律。由此可见,社会科学研究运用学科交叉与融合,充分体现了系统科学思想中集成与综合,在集成之上综合,在综合之上集成,即运用综合集成思想。系统科学中的综合集成思想是我国以钱学森为首的系统科学家历经几十年探索提出的认识、研究和处理复杂系统问题、体现东方哲学智慧与文化特征的方法论。因此,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开展学科交叉与融合需要充分运用综合集成思想,以“定性定量、科学实验、虚实结合、综合集成”为指导原则。当前,实现交叉与学科融合主要有两种途径:(1)以解决某一特定问题为契机而将多种学科聚集在一起的跨学科研究机构模式;(2)通过开设多课程知识点的综合课程来实现学科交叉与融合的高校交叉学科教育模式。 二、实践体会: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指导原则 自上世纪末,学者们在研究工作中就不断发现和体会到所研究的社会科学问题日趋复杂,如大范围环境治理问题、重大工程管理问题等都不仅涉及工程技术,而且涉及社会、经济、环境与人文领域,干系人不仅有政府、企业,而且关系到数量巨大的公众,因此,常因问题变量多、随机性强以及要素关联复杂而无法建立问题的数学模型,至于单纯的定性方法更缺乏分析问题的深刻性与精细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传统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复杂社会问题研究面前的“窘迫性”。近年来,国内社会科学研究者开始以复杂系统为基本理论,综合博弈论、运筹学和统计分析等数学方法、人工社会、元胞自动机、多主体系统、心理学、行为科学、文化基因等多学科交叉的计算实验方法开展对复杂社会系统多要素行为、宏微观层次之间相互影响以及系统整体状态演化规律的研究,研究领域涉及经济系统演化、公共管理、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管理等,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回顾和总结多年来社会科学跨学科研究的探索,本文形成了以下几点建议。 (1)从现代“大科学”时代的高度来认识基于学科融合与交叉的当代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创新的重要性,要认识到学科交叉与融合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总体上说,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推进学科交叉与融合是一项系统工程。从学科领域看,它既涉及对社会系统与社会科学问题的科学认识,又关系到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在当代大科学时代的相互渗透与融合的动力学机制,还关系到现代社会科学人才培养模式及知识结构设计等;从政策角度看,它涉及发展和繁荣社会科学的战略思考和安排,又关系到相应的政策设计与落实,还关系到能充分体现这些战略与政策的具体规划与执行,更要创造有利于学科交叉与融合和有利于多学科人才协同工作的文化氛围。 (2)要深刻认识到,在综合集成思想指导下,大力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创新,并形成当代社会科学研究新的方法论体系,它不仅包含着对社会科学研究问题新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创新,还要求研究人员在方法论创新的基础上形成具体的研究方法、手段、技术、工具的“落地”,实现方法论到方法的转换,以及新的方法在解释现象、揭示规律和指导实践等社会科学研究实际应用中的成功应用,很难讲关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创新是成功的。因此,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创新其实质是关于科学哲学的多层次、整体性的反思和变革,而不能仅仅认为是一些研究方法的改进和新技巧的采用。 (3)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当代社会科学问题的系统复杂性。正是这种系统复杂性,使得社会科学问题既有结构性又有半结构或无结构性、既有同构又有异构、既有同步又有异步、既有静态又有动态、既有稳势又有演化、既有物理又有事理还有人理,因此,必须要区分不同场合、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主体,综合运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理论与方法才能更准确、更透彻、更精细地揭示社会科学问题的本质、发现规律、解释现象、指导实践。 (4)运用多学科交叉与融合方法研究社会科学问题不是个别问题的研究“技巧”,而是当代社会科学研究的大趋势,因此,需要有宏观上推动这一大趋势的战略思考与战略安排,以逐步形成促进、鼓励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大气候、大环境、大制度和大文化。 (5)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社会科学人才培养的知识体系。运用多学科交叉与融合方法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关键是人才。这样的人才除了要有“大科学”理念外,还要有较广阔的知识面并掌握跨学科研究问题的技术与方法,如果一个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在整个受教育阶段仅仅接受传统的“文科”知识教育与训练,对文科之外的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特别是对现代系统科学、信息科学基本不知或知之甚少,那他必然很难在一个复杂社会科学问题面前能够产生跨学科研究的联想,更无力运用多学科手段来分析、解决问题。应该说,目前现状不容乐观,现在大学的社科人才培养还较严重地表现出学科割裂现象,相比而言,现在的理工科专业倒比较重视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相反,人文社科专业很少开设理工知识课程,如果这样的情况不加改变,大量年青的人文社科新生力量在学科交叉与融合问题上必然“先天不足”,一谈学科交叉与融合就容易“心虚”与“乏力”,这一状况应引起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6)应当建立若干以学科交叉与融合为特色的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运用跨学科方法研究社会科学问题并不意味着任何单位、任何团队、任何个人在研究工作中都必须运用学科交叉与融合方法,这要看所研究问题的性质和需要,但从整体上讲,在我国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选择若干有基础、有能力、有经验的单位和部门,建立以学科交叉与融合为主要特色的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让他们专注地、持续地开展相关研究是必要的,这些基地既能够成为我国跨学科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创新基地,又能够起到重要的推广和示范作用。 (7)大力营造有利于跨学科研究的学术文化氛围。跨学科研究是一件创新性极强的工作,首先,跨学科研究的问题一般都是比较复杂的问题,本身就具有研究的难度。另外,跨学科又涉及多方面的系统整合,又有一系列新的复杂问题要解决。因此,从事跨学科研究必然有较大的风险,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时间一般也较长,因此,如果研究价值观不科学、不辩证,在衡量科学成果的指标时唯论文数量、或过于短视或急功近利,都容易使人浮躁、逼人追求“捷径”,而使人不愿意作艰苦的跨学科的创新性研究,为了避免这一情况出现,需要我们对研究人员的业绩考核、对研究成果的认定以及对研究中出现的失败都要有更科学、辩证、宽容的态度,真正让跨学科创新文化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得以体现并蔚然成风。 三、结语 当前,我国的社会科学事业有了巨大的进步和发展,但同时还要看到,我们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上,包括运用多学科交叉与融合的手段研究社会科学问题的深度与广度方面、在以多学科为基础构建当今大科学时代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体系方面,在相应的人才数量和能力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然有很大的距离。我们应该在中央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指引下,“下定决心,急起直追”,艰苦探索,努力创新,开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作者:丁翔盛昭瀚单位: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南京大学社会科学计算实验中心
营销道德论文:市场营销理论道德分析论文 摘要:市场营稍理论从经典的4PS理论到4CS理论再到4RS理论的转变过程,同时也是企业道德价值观念形成和完善的过程,这一转变过程不只是单纯经济利益的驱动,更蕴涵了对发展经济终极目标的追问,是经济活动中人文价值的回归。 关键词:营梢理论;演进;道德分析 营销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早期的简单营销观念到今天的营销理论,其形态和指导思想已经数度更朝换代:从经典的4PS理论到4CS理论再到4RS理论。在这一演进过程中,除了深刻的社会历史和经济利益的原因外,一种关注人的价值、注重经营道德的指导思想逐渐渗入营销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成为其理论演变的动力之一。 一、4PS理论:伦理缺失的指导思想 4PS经典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末由JeromeMecarty正式提出。它注重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销售为目的,认为市场营销的根本问题在于解决好四个基本要素product(产品)、Price(价格)、place(渠道)、promotion(促销)。也就是说企业只要能生产出“质量上乘”的产品,即可确定一个能赚取足够利润的价格,然后只需对商、经销商予以支持与控制,并经常搞点广告和促销,就可使企业顺利发展。 4PS理论经历了生产观念、产品观念、推销观念以及以市场为导向的市场营销观念。所谓“生产观念”,在企业看来,消费者喜欢那些随处可买到且价格低廉的产品,企业应致力于提高生产效率和分销效率,不断降低成本和扩展生产,简言之,是“以产定销,’:“产品观念”则认为消费者喜欢那些质量好、价格合理的产品,企业应致力于提高产品质量,只要价廉物美,顾客必然会找上门来,而不必担心销售问题。“好酒不怕巷子深”,“一招鲜,吃遍天”就是这种观念的体现;“推销观念”是前两种观念的延伸和发展,它认为消费者通常表现出一种购买惰性或抗衡心理,如果听其自然,消费者一般不会足量购买某一企业的产品。因此企业必须重视和加强促销工作,千方百计使消费者对企业的产品发生兴趣,以扩大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市场营销观念则是对前面三种观念的综合,它认为企业应面对整个市场,不仅要生产优质的产品,确定合理的价格,还要加强销售工作,实施一条组合营销的新策略。 4PS理论实质上是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现企业自身利益为最终目的。因而这些观念必然造成企业经营行为的失衡,以及利益实现过程中的偏差,体现出这一营销阶段的伦理缺失。这里的伦理缺失指在营销过程中缺乏伦理性,或伦理性没有得到体现。表现在: 1.企业与消费者关系的失衡,使得营销行为缺乏尊重人的基本道德。产品营销是以企业为中心的营销,企业只关心自己,把注意力全部放在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上。而消费者对产品样式与审美的要求,企业无从得知,也就无法得到满足,从而使得企业缺乏对消费者应有的人道关怀。如福特汽车公司总裁福特曾不无傲慢地说:不管消费者喜欢什么颜色的汽车,我的汽车就是黑色的。同时,由于生产力水平低,商品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企业和商家只须把产品从柜台递给消费者,而无须到外面去兜售自己的产品。这种纯粹的卖方市场在服务方面必然缺乏热情、平等的道德要求。 2.企业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失衡。以企业为中心,必然导致生产的盲目性,造成大量资源被浪费,既违背节约的伦理美德,又不符合可持续性发展的内在要求。市场不仅是经济活动进行的场所,同时还是引导资源配置的一只“看不见的手”。哪里有市场,就意味着哪里有需求,也就意味着资源需要配置到什么地方。而在产品观念的指导下,商品生产的依据不是市场,而是企业的己有技术和以往经验。这种无视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和竞争者存在的做法,必然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1929一1933年爆发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便是最好的明证。 3.企业与企业之间利益的失衡。4PS理论以企业自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容易导致企业在谋利过程中角色的迷失和手段的极端化。一方面,企业既可能是营销活动的主体,又可能是其他企业实施营销的对象(客体),这就内在地要求各企业建立一种互动合作的关系,以保证各自长期利益的实现,而这恰好是4PS理论所无法顾及的。另一方面,企业只注重自己的利益,无视他人利益的存在,这就容易导致在赢利过程中手段的极端化。如采用贿赂、盗用其他商家的品牌等不道德甚至违法手段。 造成这种伦理缺失的原因是多层次的。一方面,生产力水平低,产品供不应求,处在卖方市场的企业即使在伦理缺失的情况下也能实现赢利目的,这是它的根本原因。因此,这种情况下企业考虑的是如何扩大生产,如何满足消费者的现实需要,而不是他们的潜在需求(事实上,这时的企业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去关注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另一方面,从消费者而言,初涉市场的消费者难以使自己的消费要求个性化。他们只是被动地消费社会提供的现成消费品。最后,从整个消费的社会环境看,法律制度不完备,即使企业和商家出现不道德行为,消费者也不知道如何去保护自己的权益。可见,4PS理论的营销思想植根于生产力不高的社会土壤中,生长于法制、道德不完善的气候下,是特定社会阶段的产物。但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经济迅速增长,企业的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社会物质产品不断丰富,再加上消费者的角色意识和权利意识不断加强,他们积极而主动地参与市场。在这一情况下,以企业为中心的4PS理论己是老态龙钟、举步维艰,客观上呼唤着一种关心消费者利益的新的营销思想。 二、4CS理论:顾客至上的指导思想 4CS理论是与4PS理论相对应的营销思想。它是美国市场营销学家,北卡莱罗纳大学教授劳特朋(LaterBorn)于1990年提出的,他主张用4C取代以利润为目的的4P。消费者(consumer),这是针对4PS中的“产品”而言的,认为创造消费者比开发产品更为重要。要求把产品原有的优点暂时搁在一边,而研究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不要再卖你所能制造的产品,而要卖顾客确定想购买的产品。成本(cost),这是针对4PS中的“价格”而言的,认为重视成本比重视价格更为重要。消费者看重自己的全部支出与需要满足程度的比率,其全部支出应包括产品的购买成本和使用成本两部分,这就要求忘掉固有的定价策略,而是从消费者所需付出和所肯付出的成本着手。便利(eonvenieee),这是针对,t渠道”而言,认为全方位的,方便消费者的购买和使用比推销产品更重要。要求忘掉己有的渠道,而致力于从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便利性着手。沟通(co~unication),这是针对“促销”而言,认为沟通情感,比销售产品更为重要。要求企业不再运用广告宣传、人员推销等或拉或推的策略,而是侧重于同消费者进行情感交流、思想融通,使消费者对企业产品予以理解和认同,以寻求企业同消费者的共识和契合点。 4CS理论的提出是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的必然结果。与4PS理论相比较,它是以企业的目标顾客(即以买主)及其需要为中心的,并且以集中企业的一切资源和力量,适当安排市场营销组合的手段,从而达到满足目标顾客的需要,扩大销售取得利润,实现企业目标的一种基本经营指导思想。因此,市场营销的优秀思想是:企业必须面向市场,面向消费者,顾客需求就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内容。川(P34一38)这里的“市场”再是企业的卖方市场,而己经擅变为单一的买方,买方即市场,顾客即市场,需求即市场,从而找到了新的营销中心。 营销观念的这种转向具有深刻的伦理意蕴,体现了经济与伦理的共容性。 第一,与以企业为中心的4PS理论不同,4CS理论指导下的市场营销以消费者为中心,贯彻“顾客至上”的经营原则,反映了尊重人的道德精神。4PS理论与4CS理论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前者以物(产品)为起点又以物(获利)为终点。而后者以人为起点,以获利为终点。认识到只有先满足顾客的需要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因此,市场营销使得一切经济活动都围绕着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而展开,不但企业的产品开发、设计、生产要依顾客的品味及消费心理和习惯而定,就是产品的生产、质量或推销方法也都是要自觉地统一到满足消费者需要的目的上。这种用户至上的思想也就是尊重人的伦理原则在经济领域中的体现。 第二,4CS理论指导下的市场营销把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利益完全依托在顾客的需要满足上,不但体现了尊重人、与人为善和成人之美的伦理美德,同时在自我利益实现的过程中贯彻了诚实守信的道德原则。市场营销要求企业在抓住顾客消费心理的基础上,提高产品的质量,打出产品的品牌,做好售前、售后服务,以商品的质量赢得信任,以周到、热情的服务博得顾客的满意,认真履行对顾客的各种承诺,维护企业的形象,实际上就是为人之道的诚信原则在经济活动中的践行。 第三,4CS理论指导下的市场营销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内涵了勤俭、节约原则的道德精神。与产品营销观念以企业为中心而进行的盲目生产不同,市场营销观念要求企业以消费者需求为指向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使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够符合市场的需要,就是在实现企业优势与市场需求的最佳结合。企业能够有效的利用自身的技术、资源和实力生产和经营特定消费者的需要,避免企业的盲目投资和生产,无疑是社会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实际上也是最好的勤俭节约。 4CS理论较之4PS理论有了明显的伦理进步,在它提出以后,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推动了经济的进步。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其伦理局限也开始显露出来。一方面,一切以顾客为中心存在着一个限度的问题。顾客总是希望质量好、价格低的商品,特别是在价格上的要求是无界限的,只看到满足顾客需要的一面,企业必然付出更大的成本,久而久之,会影响企业的发展。从长远看,企业经营要遵循双赢的原则。因此,片面地强调对消费者的满足,对企业来说将是一种负担,一种不公正。另一方面,顾客在需求上也有一个合理性问题。消费者在消费某种产品时,有时对自己不利,如对香烟和的消费。有时对自己有利,但对他人和社会不利,如一次性使用的木筷等易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产品。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是否应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或如何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将是每一个企业所面对的伦理难题。正是由于存在这些缺陷,4CS理论在现代经济环境中己无法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客观上呼唤一种全新的营销理论。 三、4RS理论:和谐发展的指导思想 针对4CS理论内在的伦理缺陷。近来,美国DonE•Schultz提出了4Rs营销理论,使企业营销进入到全新的营销理论时代—社会营销时代。所谓社会营销,就是营销者不仅要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和欲望,并由此获得企业的利润,而且符合消费者自身和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要求正确处理消费者欲望、消费者的近期利益和社会的长远利益。可见,社会营销的优秀在于处理好企业与顾客、投入与回报、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注意将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和社会利益统一起来,实现一种和谐的发展状态。 4RS理论针对4PS理论和4CS理论的各自片面做法,提出协调企业、消费者和整个社会的利益,使三者的关系和谐,具体包括以下四个因素:关联(relation),社会营销理论首先强调与顾客建立稳定而持久的关系。因为顾客具有动态性,其忠诚度是变化的,他们会转移到其它企业,就要求企业采取有效的方式,在业务、需求等面与顾客建立关联,形成一种互助、互求、互的关系,减少顾客流失的可能性,从而与顾客成长久而稳定的关系。反应(reaction),主张企应及时倾听顾客的希望、渴求和需求,并及时复和迅速做出反应,满足顾客需求,这样才能大限度地减少顾客转移的概率。关系relationship),在企业与客户的关系发生了本质变化的市场环境中,抢占市场的关键已转变为顾客交流变成责任,从管理营销组合变成管理顾客的互动关系。回报(reeiprocation),市场销的真正价值在于为企业创造长期和短期的利能力。要获取回报,企业就必须满足顾客为顾服务。但企业在满足和服务顾客的过程中,不只做市场的“仆人”,而必须遵循双赢的原则,企业与顾客的利益都能实现。使企业和顾客的前利益和长远利益都能实现。如绿色营销的实便是这一思想的具体体现。所谓绿色营销,是爵企业在整个营销过程中充分体现环保意识和会意识,向消费者提供科学、无污染、有利于约资源使用和保持生态平衡的商品和服务,取无污染或少污染的生产和销售方式,引导满足消费者的有利于环保及身心健康的消费求。”绿色营销的实质是追求企业的经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结合,是可续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 社会营销的伦理特性在于它贯彻了平等与爱的道德原则。首先,社会营销观念认为企业和费者都是市场的主体,改变了产品营销观念以业为主体和市场营销观念以顾客为主体的片面法,人是平等的这一道德原则在经济活动中得体现。因为营销只是企业为实现赢利而采取的种策略,而赢利也不是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 市场经济并不是目的,而只是实现人的全面、自的发展有效率的手段。”而这里的“人”,“是指的整体或人类的每一平等的个体,而并非指将己之利与人类整体利益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少数个人。’社会营销观念正好体现这一求,充分体现了“人是目的”这一伦理原则。其基于企业和顾客都是市场主体这一前提,实一条关注企业、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利益统一营销策略,体现出一条爱人的伦理美德。如果说市场营销中有了对消费者利益的重视,开始了对顾客的尊重,还不如说这只是企业为了实现盈利而采取的一项策略。社会营销观中己经超越了市场营销中的尊重人的基本道德,上升到“爱人”的高尚美德的境界。因为它不只是简单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而是在正确处理消费者欲望的前提下满足其需要;它不仅要求满足当代人的利益,还要考虑到我们子孙后代的利益要求。所谓的绿色营销,透过其关注环保和消费者身心健康的背后,体现出来的是营销者的“爱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绿色营销就是“爱心营销”。 四、两个结论 结论一:市场营销理论演进的过程是企业道德价值观念形成和完善的过程。无论是早期的营销观念还是现代的营销理论,它的变迁都是营销主体不断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提供相应的适应效率的结果。20世纪初,市场处于卖方经济地位,因此注重商品生产、发展规模经济就成为营销主体的追求。这时,即使缺乏相关的经营和服务道德,而就其本身而言仍不失为道德经营行为。因为在产品供不应求的时代,发展生产,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就是一种最大的道德。当生产技术提高后,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以往的优势不复存在,从而迫使企业把目光转向消费者,通过满足他人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这一观念也就是4CS理论指导下的市场营销观念。但是一味地满足他人又容易导致自己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偏失,从而和谐发展的道德经营观念被提出,这就是4RS理论指导下的社会营销理论。 营销理沦的演进过程表明,营销的伦理性要求是经济实践活动的结果,是经营价值观念转变的产物,这里的价值观念主要是企业对经营目的和获利手段的考虑,它植根于特定时期的现实经济活动中。企业的这种从不讲道德到讲道德到离不开道德的经营过程,实质上是人类对自我认识觉醒的过程,因而是经济活动中人文价值的回归。结论二:营销理论的发展趋势必然是道德指导下的“道德营销”。 在价值观念视角下历史地分析了营销理论的发展过程之后,结合结论一就可得出以上结论。什么是道德营销?综合全文分析,笔者认为,它是建立在道德价值的基础上,通过各种营销手段,正确合理地满足营销主体和对象利益的一种营销理论。或者说是蕴涵了道德价值的营销理论。近来兴起的绿色营销、关系营销、服务营销、网络营销是其具体体现。道德营销不仅只是企业经营的一种手段,同时更是企业经营的价值取向。正如保罗•霍肯所言,“企业的最终目的不是、也不应该只是赚钱。它也不该仅仅只是一个制造物品和出售物品的系统。企业的出路在于通过服务、富有创造性的发明和高尚的道德伦理来为人类普遍造福。” 道德营销思想作为一种价值经营哲学,从历史的角落走上经济的舞台是由其自身的魅力决定的。一方面,作为一种价值思维方式,它时刻提醒营销主体思考“销售什么”、“如何营销”等问题,从而引导企业的经营,成为经济活动中的旗帜。另一方面,道德价值作为一种社会价值观念,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强有力的舆论,这种舆论制约和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从而发挥着一种除政治、法律之外的第三种调节力量,始终保证企业的经营行为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 营销道德论文:我国企业道德市场营销论文 一、影响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平的主要因素探究与分析 (一)影响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平因素之市场内部因素 1.众所周知,市场因素是指在相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基本条件下,其实质是指企业市场体系发育程度和企业市场机制实际发育程度以及相应企业市场供求状况等市场发展趋势。当企业市场体系逐渐成熟且企业市场机制逐渐完善时,企业市场公平竞争与对应企业产品生产诚信交易原则二者都会拥有一定发展空间。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当企业市场成供大于求趋势发展时,此时的企业产品市场的竞争就会日渐激烈,企业产品竞争行为就会收到同行相关企业关注和消费者制约。此时若企业市场因素得到合理优化就会为我国企业市场影响道德基本建设提供较为良好的市场环境。 2.反而言之,企业市场体系不健全和企业市场机制相对不完善等状况也是市场因素中的重点要素之一,产品等价交换和企业公平竞争逐渐被进行含义扭曲和实质颠倒转换。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当企业市场成供不应求趋势发展时,企业所生产处的产品都具有销路,此时市场竞争日渐下降,此种劣质企业市场因素会在一定程度上致使一些企业会通过产品垄断进行非道德市场产品竞争,其并未考虑到同行经济效益和消费者利益。 (二)影响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平因素之文化因素 应该了解到,我们在进行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建设时要以文化培训和提高企业生产文化素质重点环节。无论何种企业,其在会在具体社会文化生存和发展中都会在一定程度受到相关社会文化制约和社会文化影响。较为普遍的现象是,一些企业文化素质较高且能有效识别美丑、道德非道德和文明腐朽等,其能够对较为腐朽的文化进行有效抵制和制约,其会在吸纳优秀社会企业文化的基础上塑造出优秀文化以致达到提高企业营销道德水平的主要目的。 二、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基本水平的主要对策分析和探讨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之后在此基础上建立监督机构和检查机构以及执法机构。较为正确的做法是应该增强消费者自我消费保护意识,并要加强广大消费者结构团体体系构建力度。因为当前我国大多数消费者自身保护意识薄弱,同时其产品消费意识也较为缺乏,消费者并不知道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所以我们应该加大消费者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宣传力度,使其在保护自身群戏的同时使得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在此消费过程中发挥出其基本作用。 2.树立广大人民权重群体社会营销实际观念,以此为前提注重营造良好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氛围。此条中宗旨是要求广大人民群众要树立科学合理社会营销观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良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氛围。现代社会营销基本观念认为,我们要在进行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建设过程中将消费者主要需求和长远利益以及相关企业利益等进行权衡考虑,主要包括人性观念培养和消费者消费观念树立以及对应生态强制观念输入等。我们通常所说的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实质就是协调产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基本利益以及对应社会利益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综上所述,企业应该遵循我国社会主义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在追求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以满足消费者消费需求为主要生产目标和营销目标。 三、结语 广义来讲,我国市场营销活动是我国企业一种基本社会行为,需要了解到,无论是何种企业市场营销类型和企业市场营销行为,具体社会评价标准是否合理都需要一种科学有效的评价标准和评价策略。换个角度而言,评价标准综合就是我们通常所述的市场营销道德。本文针对当前我国企业市场营销现状,对我国企业市场营销道德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阐述并探讨出具体实施对策,希望我国市场营销行业的发展贡献出一份力量。 作者:姜勇 单位:济南瑞通铁路电务有限责任公司 营销道德论文:道德评价网络营销论文 随着国内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网络营销的发挥优势.同时,由于其广泛性、开放性、隐蔽性和无约束性等特点也为不道德行为的孽生提供了一个新空间.网络营销道德失范问题不仅给广大网络消费者以及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而且影响虚拟市场的运行效率及网络企业的竞争力.因此,加强网络营销道德规范势在必行. 国外对于网络营销的研究源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即互联网普及后.较具代表性的包括:Chatterjee总结了10种与网上购物有关的不道德行为,如交货延迟甚至在交款后没有收到商品将网络不道德现象归纳为四大类,具体为不正当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网上虚假、不健康甚至违法的信息,使用垃圾邮件营销方式,网上交易的欺诈行为;其后Foumi-erg;〕进一步提炼为贿赂、胁迫、欺骗、偷窃和不公平歧视5个方面;在道德评估方面,Alba指出消费者主要从产品、价格、分销和促销1个方面评价企业营销道德.国内学者2000年以后开始进行网络营销道德研究.阎俊曰分析了网络营销伦理失范行为的负面影响及产生根源.张国宝困就企业网络营销道德规范机制做了探索与研究.曾晓婷等从消费者、行业竞争对手、政府监管部门三个角度构建网络营销道德评价体系. 综上可知,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对网络营销道德失范现象及其评价体系框架的设计,而对指标数据的获取、指标权重的确定、最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则研究有限.因此,文中在对网络营销阶段划分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企业网络营销的各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失范行为并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问卷调查方式来寻找影响网络营销失范行为的关键要索. 1基于营销过程的网络营销阶段划分及道德失范行为 1.1基于营销过程的网络营销阶段划分 Kalakota}.whinston将网络营销过程分为:购物前评估、购买行为发生和购买后测试三个阶段.为了研究营销道德失范行为,本文从消费者感知情况出发,把网络营销划分为信息搜集阶段、购买阶段、收货阶段及售后评价3个阶段如图1所示.信息搜集阶段主要包括关键词搜索、查看店铺、咨询信息、确定买家.购买阶段主要包括选择产品、选择支付和配送方式、支付货款.收货及售后评价阶段主要包括卖家发货后,等待收货、收取货物及收取货物后,体验使用、评价信誉、申请退换货、维修保养等. 1.2基于营销过程的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 网购交易中的道德失范行为,主要是指在发生网购活动时,网络行为没有在网络道德规范的约束下运行,交易活动混乱,降低了网络交易的市场竞争性叫.为了全面掌握网络营销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道德失范行为,文中通过以下1种方式对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①对网络营销相关文献中道德失范行为的表现进行研究.②对网上购物人群网购时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进行观察.③对网络营销专家进行访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解.④浏览电商网站中消费者对购物的相关评价.通过调查发现,网络营销的不同阶段都存在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具体情况见表1. 2基于营销过程的网络营销道德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为了保证评价指标体系的信度和效度,本研究采用三阶段问卷调查方法展开.首先,在网络营销各阶段失范行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专家访谈,搜集可能导致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因索并形成初步的调查问卷;其次,进行小样本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信度和效度分析;再次,根据小样本分析结果对问卷进行修订形成正式调查问卷,根据正式调查问卷分析形成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并以此指标体系展开大样本调查. 3基于营销过程的网络营销道德评价过程及结果 3.1问卷的设计与发放 为获得科学的数据对我国目前网络营销道德情况进行评价,在调查时,把要调查的指标阐述成描述性的语言,让调查者对每个问题给予符合或者是不符合的评判,为更真实的刻画顾客的心里,采取7级量表制进行打分,非常符合打7分,非常不符合打1分. 本次研究共发出问卷;100份,回收303份,问卷回收率75.750o,其中有效问卷252份,问卷有效率87.170o.在性别方面本次受试的252人中,男性占比为5900,女性占比为;W0o;在年龄方面,25岁以下的人数占21.030o}25-30岁的人数占35.7100,31^-10岁的人数占30.560oWl岁以上的人数占12.700o;婚姻状况方面,已婚人士占比为5100,未婚人士占比为1600;在学历方面,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占比达到65.080o;在年收入方面,5万以下年薪的人数为占25.0000,5^-10万年薪的人数占;19.6000}100万以上年薪的人数占25.100o;在网络购物经历方面,1年以下网购经历的人数占比达到36.5100;l^-3年网购经历的人数占38.1000;3^-5年网购经历的人数占25.200o.样本分布合理,适合做下一步分析. 3.2卷的信度及效度检测 采用Cronbach'sAlpha系数作为测量变量的信度检验标准.Guieford认为,当Cronbach系数小于0.3时,表示信度低,不可信;当其介于0.3-v0.1之间时,表示勉强可信;当Cronbach系数介于0.1-}-0.5之间时,表示比较可信;当Cronbach系数在0.5-}-0.7之间时,表示可信度可以接受;当Cronbach值大于0.7时表明问卷的信度是比较高的.研究结果表明,网络营销道德评价指标体系整体量表的Cronbach系数为0.913,具有很高的信度.本文采用KM()来评测变量效度,Kaiser给出了常用的KM()度量标准:0.9以上表示非常适合;0.8表示适合;0.7表示一般;0.6表示不太适合;0.5以下表示极不适合.通过数据研究表明:本次研究量表的KM()=0.879,自由度DF=135,显着性检验水平p=0.OOOGO.5,通过检验. 3.3评价方法选取 对于网络营销道德评价的研究,涉及到用多个指标对不同阶段的营销道德进行综合评价,这需要将不同阶段的多个相关指标合成一个综合指标.多元统计分析中的因子分析法为这种分析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途径.因子分析法主要是根据数据的内部结构、以及主成分或公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对问题做出评价.一方面,他根据数据差异大小给出变量权重;另一方面,根据各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剔除变量之间重合的部分.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文中采用因子分析法对网络营销道德进行评价. 3.4数据分析过程及结果 文中主要使用SYSS17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首先,采用简单平均法对问卷数据进行计算,形成对应指标的数据;其次,进行各个指标之间相关性分析,通过分析发现各变量之间具有较强的相关性,适合进行因子分析;接着,对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分析结果见表3.从表3分析结果可知,前九个主成分的特征值大于1,贡献率累积达到59.2690o,说明这九个主成分能够概括大部分信息,将这九个主成分作为评价网络营销道德评价的因索进行分析.选择方差最大正交旋转,得到旋转后的因子载荷矩阵,整理后见表1. 从表1可知,因子1包括al,a2,a3,a2,a7这5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对信息收集阶段网站信息的感知,因此将该公因子称作网站信息真实性因子;因子2包括a5,a6这2个指标,他反映了消费者对信息收集阶段网络技术安全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网络技术安全性因子;因子3包括a8,a9,a10这3个指标,他反映了消费者对信息收集阶段网站故意过失行为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网站故意过失行为因子;因子1包括b1,b2这2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购买阶段中对产品价格、质量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产品质价真实性因子;因子5包括b3,b1,b5,b6这1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购买阶段中对广告真实性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广告宣传真实性因子;因子6包括b7,b8,b9,b10这1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购买阶段中价格调整与促销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促销活动真实性因子;因子7包括c1,c2,c3,c1这1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收货售后阶段中对物流服务质量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物流服务真实性因子;因子8包括c7,c8,c9,c10这1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收货售后阶段中对售后评价管理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售后评价真实性因子;因子9包括c5,c6这2个指标,反映了消费者在收货及售后阶段中对运输跟踪的感知,将该因子称作运输跟踪真实性因子. 根据表3、表1的数据,可以看出,在信息搜集阶段,网站信息真实性、网络技术安全性及网站故意过失行为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要索;在购买阶段,产品质价真实性、广告宣传真实性及促销活动真实性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要索;在收货、售后评价阶段,物流服务真实性、售后评价真实性及运输跟踪真实性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要索.在这九大因索中,网站信息真实性占了网络营销失范行为的17.900,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关键要索;物流服务真实性及售后评价的真实性分别占了网络营销失范行为的7.6%及6.700,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要索;网络技术安全性、网站故意过失行为、产品质价真实性、广告宣传真实性、促销活动真实性、运输跟踪真实性分别占了网络营销失范行为的1.200,3.800,3.900,5.300}1.700}5.300,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一般要索. 4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文中认为在网络营销过程中,网站信息真实性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关键要索;物流服务真实性、售后评价真实性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主要因索;网络技术安全性、网站故意过失行为、产品质价真实性、广告宣传真实性、促销活动真实性、运输跟踪真实性等是形成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一般因索.因此,要防范网络营销道德的失范行为,网络企业必须树立正确积极的诚信营销观念,这是网络营销有序发展的前提条件;建立诚信的网络信用系统体系及安全的电子支付平台系统是网络营销有序发展的保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建设和完善,是防范网络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关键. 作者:张冬敏 谢立仁 孙毓 单位:西安工业大学 营销道德论文:我国企业营销道德建设论文 一、营销道德与顾客忠诚度 顾客忠诚度是现代市场营销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反应了顾客对企业的某产品或服务在态度上认可、行为上重复购买的程度。最初,顾客忠诚度主要被理解为顾客重复购买的次数,不考虑顾客是否真心购买,只考虑顾客的购买行为。随着研究的深入,有学者开始考虑顾客的情感因素与心理因素,并将其作为考察顾客忠诚度的变量因素。时至今日,学术界对顾客忠诚度比较一致的定义是行为重复论、态度取向论和综合论。行为重复论是指消费者重复购买某一品牌某一产品的频率、购买比例以及忠诚度持续的时间长度等,主要表现在购买行为上,不考虑消费者的情感因素。态度取向论是指某企业的企业文化、营销行为、品牌个性等与消费者之间有某种情感的契合点,得到消费者的认可,消费者愿意长期、持久地拥护此产品、此品牌、此企业,并且愿意将其推荐给其他的顾客。综合论认为顾客忠诚是顾客对某企业、某品牌、某产品既有较高的态度忠诚,又有较高的行为忠诚。学术界普遍认为影响顾客忠诚度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一是品质保障。无论是实体产品还是服务类产品,质量将影响顾客满意度。二是顾客满意度。这是顾客忠诚度研究的关键因素,许多学者通过实证研究都证实了在竞争激烈的营销环境中,顾客满意度与顾客忠诚度呈正相关的关系。顾客满意的程度越高,忠诚度就越高,重复购买的意愿就越强烈,反之,则会产生不满,不仅自己不愿再次消费,而且会在熟人圈中进行负面传播,给企业造成损失。三是顾客的信任。这是消费者对企业产品以及企业文化的认同,是对企业放心的一种态度表现,是在顾客满意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情感承诺。四是转换成本。它也是影响顾客忠诚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包括货币成本、心理成本、服务成本等。营销道德是企业伦理学的优秀内容之一,是判断企业营销行为是否符合利益相关者利益的道德评价标准的总和。企业作为社会有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道德建设,尤其是营销活动中的道德建设,以道德营销为指导原则,不是将完成营销业绩作为最高目标,而是将消费者利益、社会利益等与企业利益联系在一起,将有助于提高顾客的忠诚度。一是积极主动地进行道德建设,道德地进行营销活动的企业能保障自身的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等,将增强顾客的直接的消费体验,提高顾客的满意度。二是企业注重营销道德建设,加强道德营销的力度,使消费者感知到企业的德行、德性,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公共形象,增强顾客对企业的情感承诺,提高心理认同感,从而进一步促进行为忠诚和态度忠诚。三是企业注重营销道德建设,将有助于强化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度。在信任的关系中,消费者相信企业的行为对自己是有利的,所以愿意与企业保持持久的关系,并将这种关系延续到其熟人圈中,进行口碑宣传。 二、评价标准 要通过营销道德建设实现顾客忠诚度提高的目标,首先需要知道营销道德的评价标准。营销道德作为企业伦理的优秀内容,其评价理论既有功利论与德性论两大基本理论,又有三大营销评价理论,即显要义务理论、相称理论和社会公正理论。功利论产生于19世纪初的英国,以边沁、穆勒等为代表,基本思想是判断某一行为是否具有道德性,要考察行为的结果是否给大多人带来幸福或效用,不考虑行为本身是否具有道德性。德性论主要以康德为代表,基本思想即某一行为是否具有道德性,不在行为的结果,而在于人们是否出于自己的自觉遵守神圣义务,强调行为的动机。显要义务理论是罗斯于1938年提出来的,主要是指智力正常的人,不需要推敲就能意识到的一种道德义务,包括诚实、感恩、公正、行善、自我完善和不作恶的义务。相称理论是加勒特于1966年提出来的一种判断营销行为是否符合道义的营销道德理论,其优秀思想是将营销行为的目的、手段及后果综合起来分析判断,如果某行为没有相称的理由就放任“小恶”或“大恶”发生,那么这种行为就是不道德的。社会公正理论是罗尔斯于1971年提来的,罗尔斯在《正义论》中通过对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构想,试图建立一个公平自由的社会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每个人事先对自身以外的情况都不了解,为了自己获得公平的机会,就需要对别人公平,但社会中又确实存在弱势群体,因此不能损害弱势群体的利益。它没有直接涉及到营销道德,但对企业建设营销道德判断具有指导意义。根据自由原则,在营销活动中,企业应该尊重顾客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根据差异原则,企业不得损害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利益。我国学者也从4P的角度对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和促销策略四个方面构建了一些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比如甘碧群从诚信度、诱导性、公平竞争、公平交易、顾客价值、社会责任和强迫性等七个方面对营销道德进行评价。本文结合西方学者及国内学者的理论研究,从4P的角度构建营销道德的评价标准: (1)产品领域,诚实守信,从原材料到加工生产、成品,不偷工减料、不奢侈浪费、不损人利己、不以小恶谋大利,以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有品质保障的产品或服务为企业之根本。 (2)价格领域,定价公道,不得进行欺诈性定价、垄断性定价、歧视价格、暴力价格、恶性价格竞争等。欺诈性价格、垄断价格、歧视价格、暴力价格主要是针对消费者的,而恶性价格竞争主要指竞争者之间的。无论是对竞争者还是消费者,都不能以损害他人的利益来实现自己的利益。 (3)渠道领域,无论是供货商还是中间商都应该诚实守信,并以一种感恩的心相互协作,快速、便捷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渠道成员不得挟持、操纵对方。 (4)促销领域,不得进行广告欺诈,误导消费者,不得通过不正当的手段促销产品,不得强买强卖,同时还应该考虑消费者的价值,公开告知消费应该知道的信息,尊重消费者货比三家的权利,尊重消费者选择的权利等。总而言之,判断企业营销是否道德的标准就是企业的营销行为是否是道德的营销行为,不能简单地只考察销售这一个环节,而应该对应4P策略每一个环节,考察这些环节是否有违背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是否做到了诚实无欺、公平竞争、回馈社会,否则就是不道德的营销行为,企业就是不道德的企业。 三、对策与建议 通过前文的论述,企业在4P营销策略过程中,通过加强道德建设,进行道德的营销活动,提高顾客满意度、强化顾客的情感承诺,强化顾客的信任度,将增强顾客对企业的行为忠诚和态度忠诚,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而企业如何进行道德建设,笔者有如下对策与建议。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企业的二重性(社会性、经济性)决定了企业不仅是道德的主体,也是经济的主体,经济人的本性就是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企业不仅可能寻找法律法规的漏洞,来满足企业的利益诉求,甚至可能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做出违法乱纪的事。随着我国的立法日趋完善,违法成本将日趋提高。遵守法律法规是企业道德的底线,道德的最低要求就是不违法,即认识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这不仅是法律的强制性使然,也是道德的习惯性使然。企业经营者道德水平越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就越强,法律的效益就越明显。因此,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仅可以规避法律风险,履行自身的道德义务,而且还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顾客的忠诚度。 (二)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强化企业道德营销 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各种活动及其结果中,以共同价值观为指导并在实践中体现出来的以文明取胜的文化系统。它主要通过企业宗旨、企业战略规划、企业行为标准、企业思维方式等方面表现出来,实质上就是企业的价值观。它是企业的精神支柱,是企业领导者和员工共同恪守的信念,是指引企业决策者和员工行动的指南。通过建设企业文化来强化企业道德营销,也就是营造一种道德的经营文化、一种既考察市场需求又能提高消费者和社会福利的经营理念。这种理念不仅仅考虑企业自身发展的问题,还考虑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以及社会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等长远发展的问题。企业将这种经营理念通过文化建设内化为企业的伦理价值观,外化为全体员工的习惯行为。 (三)在企业营销战略中贯彻实施道德营销 营销战略属于企业战略中的职能层战略,但对于希望取得卓越表现的企业来说,不仅是实现企业总战略的业务性战略,还是伦理性战略。即对于追求卓越表现的企业来说,不仅要在营销过程中实现优秀的业绩,而且要体现优秀的道德品质。即在营销过程中将道德营销作为企业价值观的指导,秉承“负责任”的态度去获得营销业绩。一是制定道德化的营销目标,即不将营销业绩看得高于一切,而是优先考虑消费者、社会的利益。二是将营销目标加以细化,逐一分解到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四个环节中,在每个环节中都考虑消费者、社会的合理利益是什么,企业的义务是什么,并制定以道德营销为基本原则的营销战略,并予以贯彻执行。 (四)完善监管体系,把好营销道德关 企业要有效地开展道德营销,不仅要有道德原则,还必须有正式的组织保障。一是以道德原则为基础,制定道德评价准则;二是明确整个营销过程的道德责任主体;三是完善监管体系,在组织结构上设立监管部门,隶属营销总裁,主要负责营销道德的监督管理工作;四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设置奖惩措施。 作者:李吉艳单位:太原学院经济贸易系 营销道德论文:企业道德网络营销论文 一、网络营销相对传统渠道的优势 (一)网络营销的优势 1、降低了企业营销成本 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可以通过互联网商品信息和商家信息,利用网络工具广告进行宣传,所耗费的成本相对于传统营销活动而言要少很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企业营销成本,包括通信成本、采用成本、促销成本、广告成本等。 2、增进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流 互联网平台拉近了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距离,它提供了一个活跃的信息传输渠道,企业可以利用网络平台有关商品和企业的各类信息,将商品和企业推广给消费者,并及时了解消费者的需求变化;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询价或者了解订购信息,同时提出对商品的改进意见,实现互动双向的市场销售流程。 3、突破了时空限制 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营销可以突破时空的限制。企业利用网络可以开展全天候的销售活动,随时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同时,网络营销可以突破地域的限制,把企业的销售渠道建设到网络存在的地方,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销售机会。 二、企业网络营销道德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一)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缺失的表现 网络营销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在电子商务中将资金流、物流、商流、信息流融合为一体,网络营销道德涉及的范围也较为广泛,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这里从企业网络营销流程结构示意图可以窥见网络营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问题(图1)。 1、资金流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目前,我国网络交易的信用体系建设尚不健全,由消费者、网络商家、银行和认证机构参与的信任体系仍然存在不足,安全的电子支付体系还没有完全构建完善,商家在交易过程中往往把风险转嫁给消费者,为了获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商家往往无故取消订单或者以种种理由要求消费者增加支出,扣押来往的货款,导致消费者财物两空,降低了网络营销资金流动的安全性。 2、物流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商家一般会通过自建的物流体系或者借助第三方物流配送将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发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也标志着一次网络营销活动的结束。商家往往为了自身利益,无故延迟发货,而商品一旦在物流配送过程中发生损坏,商家与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则相互推诿,拒不承担责任,给消费者的利益带来了较大的损失。 3、商流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根据销售的阶段性划分,网络营销过程中商流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售前环节,商家采用虚假宣传,在网店中所描述的产品质量和功能与实际不符,过分夸大产品质量和功能,以次充好,消费者在网站上看到的商品信息和图片大多数都是经过美化和夸大的,与商品本身存在一定的区别;售中环节,商家为了达成销售,在利用网络客服与顾客商讨交易细节时往往作出无法兑现的口头承诺,比如顾客拍下商品后给予一定的折扣或者返款,诱导消费者尽快购买商品,当销售目的达成时却拒不兑现承诺;售后环节,商家承诺的售后服务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或者商家要求消费者为原本应当免费的售后服务支付费用等,原本在“三包”期限内的产品或者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信息流中存在的道德问题 信息流中的道德问题主要涉及信息的安全性、私密性、真实性、数字化产权和信息竞争等。信息私密性。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即便是没有得到消费者的许可,企业也很容易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包括消费者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地址、职业、收入、个人爱好甚至银行卡密码等私密信息,这些信息被不法企业当做商品出售给有需要的商家,这种私自公开或者出卖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信息的安全性。虽然目前网络营销过程中采用多种安全加密技术和安全机制来保证信息的安全性,但是目前的信息安全机制和加密技术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不法分子仍然可以利用系统和商家网站的漏洞,窃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甚至银行卡号和密码,增加了网络营销的风险;信息的真实性。在商家利用互联网商品信息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利益的驱使,部分商家利用网络自身的虚拟性和隐蔽性,在网站上虚假的广告、不健康或者违法的商业信息,部分消费者难以甄别信息的真伪,难以选择合适的商家和产品或者被恶意引导而受到侵扰,这给消费者带来了相应的损失,也有违公德;数字化产权。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版权意识的提高,数字化产权问题在网络营销活动中日趋受到关注,数字签名、数据的所有权、电子合同、信用记录、数字商标等新型道德问题开始不断浮现,成为对商家网络营销道德的拷问;信息竞争。企业为了提升知名度、美誉度,获取商业利益,往往在网络中采取不正当的广告竞争,如在网络平台设置弹出式广告和浏览器插件,或者利用网络工具恶意捏造散布不利于竞争者的信息,混淆视听,侵扰了消费者网络购物的自主权。 (二)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 1、网络营销的道德意识缺失 网络营销建立在一个开放虚拟的互联网平台之上,在交易的过程中买卖双方没有直接的接触,交易的虚拟性强、可追踪性较差、监管难度大[1]。为了短期内尽可能地获取更多的利益,部分企业虚假的商业信息、以次充好,道德意识缺失;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且网络维权成本较高,因此许多消费者在网络消费过程中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往往忍气吞声,对企业道德缺失的行为不予追究,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实施不道德商业行为的成本,助长了企业不道德行为。 2、网络营销的立法缺失 目前针对我国网络营销的政策法规尚不健全,当消费者遭遇不道德的商业行为时往往难以从现有的政策法规中找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近些年来,我国网络营销呈现出迅猛发展的势头,网络营销中新的道德缺失行为形式更加多样,原有的政策法规中缺少对这种新行为的判定和约束条例,更谈不上如何对商家采取惩罚和追究,网络营销的法制建设急需改善。 3、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 虽然网络营销大大增强了消费者对产品和商家的了解,但是信息不对称现象仍然严重,消费者依旧处在信息弱者的地位[2];网络营销过程中的监管、追踪和事后取证难度大、成本高,消费者网络消费遭遇侵权的事件较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却比较少,导致消费者在网络营销中处于弱势地位。 4、道德监管机制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网络营销的商业环境、信誉体系、诚信档案建设尚不够完善,再加上网络自身的虚拟性和跨时空性,造成一旦在网络营销过程中出现道德问题很难真正有效地进行监管,这也是网络营销中出现不道德商业行为屡见不鲜的根本所在。 三、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缺失的影响 (一)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缺失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企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随意侵犯,不仅会给消费者造成相应的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到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二)不利于企业自身发展 尽管企业在短期内可以通过不道德商业行为,如:欺诈、误导消费者可以获得眼前利益,但是从长远来看,企业的不道德商业行为必然会导致消费者对企业的忠诚度和美誉度降低,一旦这种行为被大范围披露,势必会对企业的声誉和信誉造成极大的破坏,企业将会遭受来自消费者、社会的谴责和监管机构的追责,难逃失去顾客和市场的命运。 (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 在正常的市场秩序下,企业处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通过正当的手段获得相应的合法利益,这有助于市场环境的健康发展。但是,有部分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打击竞争对手、获取更多的利润,在市场竞争中采取不道德的商业手段,比如虚假宣传、诋毁竞争者、窃取商业机密、欺骗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等。这些行为对整个市场的竞争秩序造成了极大的损害,破坏了市场的公正公平,严重影响了其他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危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破坏整个社会道德秩序 当企业在开展网络营销的过程中实施不道德行为造成部分消费者上当受骗时,由于消费者具备相应的外部连带性[3],他们会将上当受骗的信息传递给其他的消费者,考虑到信息的扩散效应,这些虚假信息将会在短期内以几何级数在信息源周围扩散。虚假信息将会驱逐真实信息,会造成消费者和社会对网络营销的不信任,进一步影响整个社会的信任机制,导致全社会道德秩序混乱、诚信水平下降。企业泛滥的网络营销失德行为不仅会对整个网络的诚信水平造成极大的伤害,也会严重败坏整个社会的风气,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 四、网络营销道德建设途径研究 (一)建立健全网络营销法律规范体系 为了建立网络营销诚信机制,加强网络营销的立法建设是必经之路[4],要想把对网络营销的监管落到实处,就必须制定出相关的法律,将网络营销行为纳入到法律法规可控的范围之内。对于网络营销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电子商务立法。我国的电子商务立法还处于初级阶段,许多问题还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约束,这也成为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一大障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必须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利用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营销中的商业行为。二是修改广告法。网络广告已经成为“第五媒体”,但是针对网络广告制定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现有的针对传统广告媒体的法律法规也不能完全适用于网络广告,因此必须强化针对网络广告的立法建设。三是完善电子合同法。随着网络交易的兴起,电子合同作为一种新型的合同形式越来越多地被人们采用,而电子合同作为一种电子凭证,它与传统的书面合同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电子合同、电子单证的认可、电子证据的有效性等问题尚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这势必会影响到网络营销的健康发展。四是加强对网络隐私保护的立法。网络隐私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一旦网络隐私权被侵害,极有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极大的损失。但是目前我国关于网络隐私保护的立法几乎处于空白阶段,因此必须对现有网络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补充完善,切实保护网络营销消费者的隐私。 (二)加强社会监管,提升企业网络营销道德意识 对于企业在网络营销中出现的不道德商业行为,应当加强社会监管,利用全社会的力量配合政府机构一同对企业行为进行监管,增加企业违德经营的风险和成本,提高企业的网络营销道德意识,规范企业的网络营销行为。具体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来实施:一是充分利用网络舆论监督,利用网络的开放性将不道德的企业暴露在广大消费者的视野下。二是充分利用消费者的舆论监督,网络为消费者之间沟通和交流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如公告栏、论坛等等,消费者可以在平台上分享自己的购物心得,将自己在网络消费过程中遭遇的商家不道德的商业行为通过各种网络途径进行曝光,引起其他消费者的共鸣。只有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进来,共同抵制市场中的不道德商业行为,才能抑制整个网络营销过程中的不道德商业行为,迫使企业提高自身的网络营销道德意识。三是利用行业的监督,行业监督是整个社会监督的重要环节,行业在对企业进行管理的同时也应当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约束行业内企业的道德规范。 (三)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鉴别能力 在目前我国网络营销法制尚不健全、管理还存在不足的现实情况下,政府机构及各类社会团体应当利用各种传播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鉴别能力等。市场中的每一位消费者都有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与不法商贩做斗争,减少受骗上当的可能性、避免遭受损失。 (四)提高企业的道德自律意识 提高企业的道德自律意识,是加强企业网络营销道德意识的重要途径,企业应当充分考虑网络营销的特点[5],在保护消费者隐私权、商业信息等多个方面加强道德自律工作。主要来说可以从3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企业全员道德意识教育,引导企业内部广大员工从思想上重视网络营销道德。二是建立网络营销道德规章制度,当企业自身或者员工在网络营销过程中出现不道德行为时,做到有根有据,将企业网络营销道德伦理落实到日常的规章制度中,并通过制度建设防范网络消费者遭遇道德风险。三是严格执行道德规章制度,企业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来负责企业网络营销道德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从技术层面上减少企业网络营销过程中不道德问题的发生几率。网络营销的安全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技术的完善,政府应当完善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各类信息安全技术的建设与应用,从技术层面上减少企业网络营销不道德问题的发生。 作者:刘放工作单位: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营销道德论文: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管理研究论文 提要企业在网络营销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道德问题,影响了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导致企业信誉的降低,并最终影响企业的经济收益。本文就企业网络营销道德规范机制的构建做深入的探索与研究。 关键词:网络营销道德;机制;实现途径 一、企业网络营销道德问题原因分析 网络营销道德是指企业在网络营销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社会道德标准,满足受众的共同期望。其实质是企业如何承担好社会责任,在牟取商业利益的同时满足消费者需求,传递价值准则,妥善解决企业利益、顾客利益及社会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杜绝损害社会和消费者利益的网络营销行为。 (一)企业网络营销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商业模式——电子商务环境下,营销道德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信息流上的道德问题。(1)信息安全性。在B2C网络营销中,一些商家通过网络软件窃取并滥用消费者在购物网站上的个人注册信息,如职业、收入、消费偏好等,有的甚至靠出卖收集到的消费者信息来赚钱,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2)信息真实性。在产品或服务的网络信息中,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虚假广告、不健康甚至违法的商业信息通过广告、电子邮件、BBS等形式进行传播,使得消费者难以甄别或被恶意引导而受到侵扰,有悖于社会公德;(3)数字化产权。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数字化产权问题显现在企业网络营销活动中,数字签名、数据所有权、电子合同以及信用记录等新兴道德问题已浮出水面,这是企业在进行网络营销中所面对的伦理挑战;(4)信息竞争。企业为实现商业利益和提升认知度,往往进行不正当的网络广告竞争,在网络平台设置了诸多弹出式广告和浏览器插件,侵扰了消费者网上自由购物的权益,应受到道德谴责。 2、商流上的道德问题。在商品的所有权转移中,部分网上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提供的产品质量与宣传不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消费者在网上看到的商业信息大多数是可以进行美化处理的文字介绍和简单的平面图形,与商品本身有很大差别。在网络交易中,特别是C2C异地交易中,买卖双方都不能像传统交易中那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消费者即使被骗后也不好采取法律行动,使得采用虚假交易来骗取货款的可能性增加。 3、资金流上的道德问题。当前,国内网上交易的信用体系尚未健全,顾客、网上商店、商业银行等参与的信任机制有待完善,电子商务的支付体系尚未完全搭建,商家将信用风险转嫁给交易者,为求利益最大化扣押来往款项、无故取消买家订单等,导致网上在线支付的不安全性增加。 4、物流上的道德问题。在商家通过自配或第三方物流配送订购的商品到达消费者手中后,在“三包”期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时,消费者的售后服务往往难以有效保障。 (二)企业网络营销道德问题原因分析 1、消费者在网络营销中是弱势群体。在当前电子商务环境欠规范的条件下,消费者网上交易遭受侵权的情况较多。相对商家、网络营销中介而言,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活动中处于弱势地位,保障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较少。 2、网络营销法制约束力差。我国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的政策法规几乎处于空白状态,随着电子商务在国内的迅速普及,诸如电子合同法、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亟待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管理部门建设,从而为网络营销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3、网络营销道德监督机制不健全。我国的商业环境、信誉体系等还不够完善,由于网络本身的虚拟性和无约束的超地域传播方式,使得网络营销中出现的道德问题很难真正监控,也是网络营销道德问题的症结所在。 4、网络营销道德意识淡薄。网络道德环境是“非熟人社会”,交易虚拟性强。在短期利益的驱使下,不真实的商业信息、网络诈骗等不道德营销行为出现。此外,消费者和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淡薄,在网上购物受到侵权时往往无法现身维权。 二、企业网络道德对网络消费行为的影响分析 网络营销的发展使得消费观念、消费方式和消费者的地位正发生着重要的变化,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具有更广阔的选择性和更充分的购买决策。因此,研究企业道德违规对消费者网络消费行为的影响,对于企业有效地开展网络营销活动有着重要作用。 (一)网络文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出于共同爱好形成的虚拟社区、新闻群组和BBS等网络族群和普遍认同的网络文化。网络族群中的成员往往遵循相同或相近的网络行为准则和共有的网络文化,对出现道德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在网络中进行控述与传播,这将给企业带来负面效应,降低企业的公众诚信指数,最终影响潜在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二)营销组合。从营销组合角度来考虑,企业可能在以下方面出现网络营销道德问题:通过网络渠道将劣质产品以次充好出售给消费者;变相涨价、实行垄断价格等;设计传播虚假网络广告引诱消费者购买商品;搜集和滥用消费者的私人信息。当企业发生不道德的网络营销行为时,消费者可能会通过BBS、网络新闻组等新型控诉平台,对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即时控诉,给企业网络营销带来负面影响。 (三)参考群体。消费者在咨询产品信息、分享购买经历和产品使用效果时,在现实和虚拟参考群体中都能获得大量的参考意见。消费者通过网上社区论坛、即时通讯、信息群组等方式,关于购买的网络产品功能、可靠性、售后服务等评价,这种购后评价往往会影响该网络群体中潜在消费者的购买意向。 三、企业网络营销道德规范机制的构建及其实现途径 网络营销道德问题会给消费者的消费决策带来直接影响,企业必须对网络营销道德进行规范与约束。企业网络营销道德规范的实现途径如下: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是网络营销发展成熟的主要标志。从立法的角度加强对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的规范,一是要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重点是加强法律与技术手段的结合,给网络营销道德问题进行准确定位;二是要加快制定网络广告法,对网络广告进行有效的约束和监控;三是加快企业与消费者道德信用的立法,对企业的道德信用进行界定,为道德信用数据的获得提供法律保障。 (二)发挥行政职能的规范作用。政府是网络营销道德建设的主体,应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完善道德失信的惩罚机制和网络营销的自律机制。第一,制定网络道德规范标准。行政管理部门要尽快颁布网络道德规范标准,将分散的道德信用信息整合起来,建立科学、统一的评估标准对网络道德信用档案进行权威性的综合评级,并利用政府公用信息网络对道德违规进行披露;第二,加强对网络道德违规行为的制裁与处理。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成立专门机构,定期清查企业的道德违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使网络道德违规企业提高违规成本,从而有效地扼制不道德网络营销行为的蔓延;第三,建立网络营销道德的示范与激励机制。成熟的网络道德体系的形成,是同构建完善的道德示范与激励机制,从而唤起全社会的道德意识分不开的。我国网络营销道德建设必须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示范与激励机制。 (三)发挥技术层面的保障作用。技术约束是保障网络道德规范的必要手段。一方面开发用于监测、过滤、屏蔽不良信息的安全认证技术,为实施网络信息的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建立权威性的第三方网络道德信用公证平台,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网络道德信用公证平台查询交易双方真实可靠的道德信用资质,对网络营销中的必要环节进行身份认证,确保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受侵害。公务员之家 (四)加强行业协会的监督与管理。如今行业协会已普遍成为各种行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制定者。比如,美国计算机伦理学会为计算机伦理学所制定的十条戒律,规范了计算机用户在任何网络系统中都应该遵循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国外一些行业机构明确划定了网络违规行为,界定了网络违规的行为类型,如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网络伦理声明指出了六种不道德网络行为类型。我国的行业协会也应制定相应的职业道德标准,对企业网络营销道德加以规范,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引导健康的网络营销行为。 (五)加强舆论的监督与约束。舆论的监督与约束是调节网络营销道德的重要途径,建立专门的网络营销道德曝光频道,加大网络新闻对网络营销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一种对网络违规行为及时曝光的共识,充分利用消费者舆论进行监督,使消费者积极地行动起来去抵制网络营销中的不道德行为。 (六)企业网络营销道德的规范与提升。企业应通过开展文化建设,树立起企业道德价值观,使得全员在思想上充分意识到道德观不再是口号,而是事关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企业应把道德规范纳入到日常的规章制度中,使得企业道德自律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利用“口碑营销”加强在网络营销中的全方位服务,做到网络交易前严格审查、交易中检查监督、交易后定期回访,避免出现道德问题。建立预防网络营销道德违规的应急处理制度,做好公共信用危机的处理。定期邀请消费者进行沟通,使消费者产生有参与产品开发和改善产品效能的归属感,加大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营销道德论文:剖析营销人员道德重要性论文 摘要: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和比较,研究了营销人员对于灰色营销的道德评价。营销工作由其性质决定,营销人员对于灰色营销行为的不道德评价低于企业的其他人员,而对灰色营销行为的同情心和灰色营销行为倾向高于企业的其他人员。 关键词:灰色营销;营销人员;道德评价;行为倾向 灰色营销特指推销人员通过向买方人(采购人员或有采购决策权的人)出让利益而销售商品的营销方式,比如回扣、请吃、请喝、请玩、送昂贵的礼品,以及提供其它不直接以金钱表示的好处……此前的研究在对被调查者没有进行分类的情况下,考查了人们对于不同灰色营销行为的道德判断、行为倾向以及行为倾向和一些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本文将以此为基础,应用同一组调查数据,把重点放在灰色营销的行为人,即营销人员身上,通过与其他人员进行比较,试图回答营销人员对于灰色营销的道德评价如何,是否与从事其他工作的人员有明显差异。 一、研究假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营销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职能,营销职能主要包括识别潜在的市场需求和购买欲望,估计和确定需求量的大小,选择目标市场,确定营销组合策略,组织和实施营销活动,通过满足目标市场需求使企业得到合理的利润。由其职能决定,营销人员是企业与市场联系的桥梁,是企业战斗在最前沿(如果把市场比作战场的话)的官兵。 虽然最新的营销理念认为,企业需要打破职能部门的分界,以市场需求为中心对企业的资源进行整合,组成各种跨职能团队,为价值创造的整个过程负责。但是就目前大多数企业而言,营销职能主要还是由营销部门中的营销人员负责执行。当一个企业的产品不好卖时,感受压力最大的是营销人员;当一个企业的销售业绩不佳、市场占有率下降时,最先受到责备的也是营销人员。营销人员在企业所处的地位,决定了他们对于灰色营销问题可能与企业其他人员有不同的看法或态度。比如,因为他们更多地感受到市场竞争的压力,知道产品推销的难处,所以会设身处地从推销人员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推销人员使用灰色营销行为有更多的同情。这会降低他们对于推销人员采用各种灰色营销行为的不道德评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他们的灰色营销行为倾向。据此,提出以下三个假设: H1:营销人员对于推销人员采用灰色营销行为(如送礼、请吃、给回扣等)的不道德评价低于其他人员。 H2:营销人员对于推销人员采用灰色营销行为(如送礼、请吃、给回扣等)的同情心高于其他人员。 H3:营销人员的灰色营销(如送礼、请吃、给回扣等)行为倾向高于其他人员。 二、研究方法 (一)样本 本研究在进行调查时采用的是便利抽样,被调查者包括正在参与培训的企业员工和有一定工作经验的MBA学生,共有287人。收回有效问卷217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75.6%。为了使调查数据具有可比性,在做本项研究时,把部分当时身份只是学生的被调查者的数据和没有填写自己职业的被调查者的数据删除了。这样就剩下营销人员80个,其他人员91个,共171个观察值。其中营销人员的数据是分析的重点,其他人员(包括企业其他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办公室文员和财务人员等)的数据是用来进行比较的。 (二)问卷和变量的测量 由于要研究的是道德敏感性问题,所以使用了一种在营销道德理论的研究中经常采用的“第三人影射法”,即通过被调查者评判假想当事人在给定情境下的行为,了解他们对一种行为的评价和态度,这种方法也被称为“情境法”(scenario)。 在问卷中设定了五种不同的情况,即S1:给回扣;s2:事前送礼;s3:事后送礼;S4:亲戚送礼;s5:请吃。要求被调查者针对买卖双方两个当事人(即买方的采购人员和卖方的推销人员)的行为,按照s1到s5的顺序,用打分的方法(1=极不同意,2=不同意,3=勉强不同意,4=无意见,5=勉强同意,6=同意,7=极为同意),分别回答事先准备好的问题。由于本文的焦点是营销人员对推销人员使用灰色营销行为的道德评价和行为倾向,所以这里只给出问卷中针对推销人员的问题如下: Q1小刘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Q2小刘的行为虽然不妥,但是可以理解。 Q3小刘的行为早晚会被发现,一定会被严惩。 Q4如果我是小刘,我也会这样做。 本文涉及对灰色营销行为的不道德性评价(不道德评价)、对灰色营销行为的同情(同情)和灰色营销的行为倾向(行为倾向),这些变量的测量方法如下: 1、不道德性评价。在S1至s5各种情况下,针对卖方,用第一个陈述句(Q1)来测量;数值越大,不道德性评价越高。 2、同情。在S1至S5各种情况下,针对卖方,用第二个陈述句(Q2)来测量;数值越大,被调查者对灰色营销行为的同情程度越高。 3、行为倾向。在S1至s5各种情况下,针对卖方,用第四个陈述句(Q4)来测量;数值越大,行为倾向越大。 三、分析结果与讨论 为了检验H1、H2和H3,在s1到s5五种情况下,通过变异分析(ANOVA)比较了营销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推销人员采用各种灰色营销手段的不道德评价、同情和行为倾向,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可见,第一,在s1、s3和s5三种情况下,营销人员对于推销人员采用灰色营销行为的不道德评价明显(p 0.05)低于其他人员。而且,即使在s2和S4两种差异不明显的情况下,二者之间差异的方向(即营销人员低于其他人员)也与H1的预测相一致。因此,分析结果支持H1。 第二,与第一点类似,营销人员对于推销人员采用灰色营销行为的同情程度,在S1、s2和s5三种情况下,均明显(p 0.05)高于其他人员。在其他两种差异不明显的情况下,二者之间差异的方向(即营销人员高于其他人员)也与H2的预测相一致。因此,分析结果也支持H2。 第三,营销人员的灰色营销行为倾向,在s3和s5两种情况下,明显(p 0.05)高于其他人员;在s1和s4两种情况下,虽然在p 0.05的水平上不显著,但在p 0.10的水平上是显著的。只在s2时,营销人员与其他人员之间差异的方向(即营销人员低于其他人员)与H3的预测相反。不过,二者之间的差距非常小,无统计意义。因此,分析结果也倾向于支持H3。 综合以上三点,笔者得出:营销人员对于推销人员采用灰色营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不道德评价低于企业的其他人员,而对于推销人员采用灰色营销方式销售产品的同情心和灰色营销的行为倾向则高于企业的其他人员。 此外,仔细观察表2的分析结果。还发现:营销人员对于推销人员使用各种灰色营销手段的不道德评价,均值最高为3.5395,最低为1.8077,都低于4(注意:4为道德分界线,以上为不道德,以下为道德);同情,均值最高为5.8718,最低为5.0112,都高于4(注意:4为同情分界线,以上为同情,以下为不同情);灰色营销的行为倾向,均值最高为6.3421,最低为4.9726,都高于分界线4(注意:4为行为倾向分界线,以上为会做,以下为不会做)。这意味着,营销人员对于推销人员使用各种灰色营销手段在道德上并不反感,在态度上和行为上也不排斥。 更有意思的是营销人员对于请吃的道德评价(1.8077)相当正面,也有很高的同情心(5.8718)和行为倾向(6.3421)。根据其得分,甚至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营销人员并不认为s5所描述的请吃情境有任何道德问题,反而认为在别人帮了忙以后不请人吃饭才有道德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人注重礼尚往来,讲究人情法则的文化。 这些发现表明了样本中的营销人员对于各种灰色营销手段的一般态度和接受程度。如果这些意见真能够代表中国大多数营销人员,那么企业、行业协会和政府相关部门在制订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时就必须考虑这样的问题:这些行为真的要被认定是不道德甚至违法的吗?如果是,那么怎样才能让营销人员真正在思想上认定它们是不道德的或违法的?另外,怎样才能让企业的营销人员少做甚至不做不道德或违法的事? 这些问题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容易回答。比如对于第一个问题,如果把所有五个情境中推销人员的行为都认定为不道德的,那么就是所谓的道德理想主义:虽然要求很高,但无人认可,起不到道德规范的作用。如果针对不同情况分别认定,那么就要根据中国的文化和国情,确定出比较明确的道德界限,如仿照美国推销协会,规定在推销时请客送礼的价值不得超过100美金,否则被视为违规。因此,人们对灰色营销道德性质的认识是很模糊的,这可能与我国对各种灰色营销道德性质的认定不明确有关。 四、结论与应用 本研究是笔者此前研究的继续,虽然应用相同的一组调查数据,但是把焦点放在了营销人员身上,所以研究结果能更真实地反映灰色营销行为人关于灰色营销行为的道德判断与决策。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分析和比较,考查了营销人员对于灰色营销的道德评价、态度和行为倾向,检验了3个假设。研究结论表明:营销人员对于推销人员采用灰色营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不道德评价低于企业的其他人员,而对于推销人员采用灰色营销方式销售产品的同情心和灰色营销的行为倾向均高于企业的其他人员。公务员之家 虽然在研究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如采用的是非随机抽样,在样本的代表性可能有问题;对于人们态度的测量用的是单项目量表,可能存在较大的测量误差。即便如此,也得到了一些很有用的结果。本文的研究结果有助于企业了解灰色营销卖方行为人(即营销人员)对于灰色营销的道德评价、态度和行为倾向,并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对策。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当一个企业处在买方地位时,不要因为它所面对的是一个管理严格、声誉卓著(一般会认为其道德要求较高)的大公司而放松对自己采购人员的监管。这些大公司的营销人员常常会迫于公司的内部压力,在可能的情况下,用各种方法诱惑买方企业的采购人员进行“灰色购买”。 而当一个企业处在卖方地位时,只有意识到某些灰色营销行为从长远看对企业有害,企业才会自觉地限制营销人员的灰色营销行为。也只有在这时,本文的研究结果对企业才有实用价值。这时,企业可以根据营销人员工作的特殊性,针对营销人员制定特殊的道德规范和开展特殊的道德教育,比如明确界定道德与不道德的营销行为,以提高营销人员的道德意识;清楚说明灰色营销行为从长远看对企业的危害,以降低营销人员对于灰色营销行为的同情。这些措施会有助于降低营销人员的灰色营销行为倾向。当然,处于卖方地位的企业还要注意,不要掉人“道德理想主义”的陷阱,而要根据一个社会大家普遍认可的道德规范确定自己的道德规范,否则有可能发生“劣币趋逐良币”的逆向替代。比如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如果对于自己的营销人员有过高的道德要求,很有可能使企业自己受损,而使那些低素质的企业胜出。 另外,考虑到灰色营销“灰”的性质,法律难于实施,所以加强行业自律,企业之间相互监督,是处理灰色营销的一种更好的办法。从行业协会角度对灰色营销行为进行治理,首先要对灰色营销行为进行明确界定,不仅仅要指出哪些营销行为属于不道德的,最好仿照美国推销协会的做法,给出一个定量的标准。这样做不能完全杜绝灰色营销行为,但它会为那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提供一个制定企业内部营销道德规范的尺度,也会增强营销人员的道德意识。在对灰色营销进行明确界定以后,再通过帮助企业制定营销道德规范使营销人员明辨是非,提高道德意识,降低对于灰色营销行为的同情心和灰色营销行为倾向,最终达到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目的。 营销道德论文:提高营销道德水准发展文明市场营销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违背市场营销道德的原因;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市场营销道德是用来判断市场营销活动正确与否的道德标准、企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强、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存在、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范围不明确、导致企业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比较淡漠的原因很多、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转变企业的市场营销管理哲学、营销者在制定市场营销政策时,要统筹兼顾企业利润、加强市场营销道德规范的制定、提高企业的不道德成本,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等,具体请详见。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实行了10多年时间,我国也加入了世贸组织,这就意味着我国的企业不仅要在国内市场上进行竞争,而且也要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然而,我国企业的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比较缺乏,这就直接影响了我国企业国内国际的竞争力。因此,应提高企业的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的良性发展。 [论文关键词]营销道德社会责任外部性 市场营销道德是用来判断市场营销活动正确与否的道德标准。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市场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两个概念虽然有一些区别,但二者之间在实质上又有很紧密的联系。一般而言,企业不遵守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就很难履行其社会责任,而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又必然违背了市场营销道德标准。 一、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违背市场营销道德的原因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经济人”和“社会人”身份之间经常发生冲突,这就导致许多企业在经营、营销中只考虑自身利益,持有“利润先于伦理”的观念,而很少考虑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这一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以下这一些原因导致的: 1.企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强 我国1993年末开始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2001年末才加入世贸组织,由于市场透明度和开放性不是很高,加之信息的不对称性,这就使得企业自身对营销道德方面不重视。我国的市场经济虽然已经实行了10多年的时间,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比较短,所以对市场营销道德的建设还是比较落后。这就从大环境上未给企业提供良好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形成的平台。 2.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存在 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是指生产者的一项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危害,但他自己却并不为此而支付足够抵偿这种危害的成本,此时生产者为其活动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小于该活动所造成的社会成本。 目前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现象在我们国家比较多。如一些印刷厂、造纸厂、炼油厂等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顾环境的污染情况,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对这些污染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而只是象征性的征收排污费,这样这些企业为自己的污染行为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远远小于治理其造成的污染所花费的社会成本,因此由于外部不经济的出现,使得一些企业成为“免费乘车者”,其自然而然不会考虑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了。 3.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范围不明确 道德标准不同于法律规范,它没有国家的强制力作后盾,所以我国许多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主要强调的是合法,因为合法的企业就不会受到处罚,至于是否合乎营销道德水准、是否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认为不需要考虑太多,因为我国目前没有比较明确的营销道德标准,这就导致企业不重视营销道德标准的制定,不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的事件屡屡发生。 基于以上这些原因的出现,我国目前企业的市场营销道德意识比较差,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比较少,要想使我国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在国内竞争中形成良性竞争,必须要采取一定的对策来提高企业的市场营销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 导致企业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比较淡漠的原因很多,既包括外部的大环境,又包括企业内部的小环境,因此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也主要包括企业的内部环境的转变和外部环境影响的加强。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 解决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淡漠的首要方法是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外部环境,政府、媒体、舆论应在这一方面起主要作用。政府应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营销道德意识,对这一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自觉遵守营销道德、履行社会责任;媒体应不定期的宣传遵守营销道德、履行社会责任比较突出的企业,并对一些违背道德、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曝光。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使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而遵守营销道德,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转变企业的市场营销管理哲学 市场营销管理哲学是指企业在开展市场营销管理的过程中,在处理企业、顾客、社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时所持的态度、思想和观念。因此,要想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自觉遵守道德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必须使企业的营销观念提升到社会市场营销观念这个层面,即营销者在制定市场营销政策时,要统筹兼顾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社会利益这三个方面。 3.加强市场营销道德规范的制定 实现法治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法、依法而治。同样实现德治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好的道德标准、依照道德标准来治理。因此,政府应从宏观上制定营销道德标准,给企业提供最基本的营销道德依据,促使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并结合政府的道德标准制定适合企业的营销道德准则。政府应明确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并将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状况的一个标准。政府从宏观上强调了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而企业应该从微观上进行操作。 4.提高企业的不道德成本,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许多企业由于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影响,导致其不道德决策的成本比较低。因此政府应提高企业的不道德决策的成本,迫使企业在决策时考虑相关的利益群体以及社会利益。如使用“污染者负责”的方法降低企业的污染程度,使用环境标志督促企业自觉维护环境,使用重罚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通过这一些方法,企业的不道德成本将大大增加,企业在决策时会更多地考虑社会利益、社会责任等问题。 企业的市场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是一个持久的问题,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努力才会逐渐的取得一些进展,因此应将这些问题作为持续问题,常抓不懈,这样才会使我国的市场营销环境慢慢趋于文明。 营销道德论文: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探究论文 一、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违背市场营销道德的原因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经济人”和“社会人”身份之间经常发生冲突,这就导致许多企业在经营、营销中只考虑自身利益,持有“利润先于伦理”的观念,而很少考虑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这一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以下这一些原因导致的: 1.企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强 我国1993年末开始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2001年末才加入世贸组织,由于市场透明度和开放性不是很高,加之信息的不对称性,这就使得企业自身对营销道德方面不重视。我国的市场经济虽然已经实行了10多年的时间,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比较短,所以对市场营销道德的建设还是比较落后。这就从大环境上未给企业提供良好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形成的平台。 2.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存在 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是指生产者的一项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危害,但他自己却并不为此而支付足够抵偿这种危害的成本,此时生产者为其活动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小于该活动所造成的社会成本。 目前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现象在我们国家比较多。如一些印刷厂、造纸厂、炼油厂等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顾环境的污染情况,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对这些污染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而只是象征性的征收排污费,这样这些企业为自己的污染行为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远远小于治理其造成的污染所花费的社会成本,因此由于外部不经济的出现,使得一些企业成为“免费乘车者”,其自然而然不会考虑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了。 3.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范围不明确 道德标准不同于法律规范,它没有国家的强制力作后盾,所以我国许多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主要强调的是合法,因为合法的企业就不会受到处罚,至于是否合乎营销道德水准、是否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认为不需要考虑太多,因为我国目前没有比较明确的营销道德标准,这就导致企业不重视营销道德标准的制定,不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的事件屡屡发生。 基于以上这些原因的出现,我国目前企业的市场营销道德意识比较差,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比较少,要想使我国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在国内竞争中形成良性竞争,必须要采取一定的对策来提高企业的市场营销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 导致企业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比较淡漠的原因很多,既包括外部的大环境,又包括企业内部的小环境,因此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也主要包括企业的内部环境的转变和外部环境影响的加强。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 解决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淡漠的首要方法是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外部环境,政府、媒体、舆论应在这一方面起主要作用。政府应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营销道德意识,对这一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自觉遵守营销道德、履行社会责任;媒体应不定期的宣传遵守营销道德、履行社会责任比较突出的企业,并对一些违背道德、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曝光。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使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而遵守营销道德,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转变企业的市场营销管理哲学 市场营销管理哲学是指企业在开展市场营销管理的过程中,在处理企业、顾客、社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时所持的态度、思想和观念。因此,要想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自觉遵守道德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必须使企业的营销观念提升到社会市场营销观念这个层面,即营销者在制定市场营销政策时,要统筹兼顾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社会利益这三个方面。 3.加强市场营销道德规范的制定 实现法治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法、依法而治。同样实现德治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好的道德标准、依照道德标准来治理。因此,政府应从宏观上制定营销道德标准,给企业提供最基本的营销道德依据,促使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并结合政府的道德标准制定适合企业的营销道德准则。政府应明确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并将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状况的一个标准。政府从宏观上强调了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而企业应该从微观上进行操作。 4.提高企业的不道德成本,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许多企业由于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影响,导致其不道德决策的成本比较低。因此政府应提高企业的不道德决策的成本,迫使企业在决策时考虑相关的利益群体以及社会利益。如使用“污染者负责”的方法降低企业的污染程度,使用环境标志督促企业自觉维护环境,使用重罚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通过这一些方法,企业的不道德成本将大大增加,企业在决策时会更多地考虑社会利益、社会责任等问题。 企业的市场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是一个持久的问题,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努力才会逐渐的取得一些进展,因此应将这些问题作为持续问题,常抓不懈,这样才会使我国的市场营销环境慢慢趋于文明。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实行了10多年时间,我国也加入了世贸组织,这就意味着我国的企业不仅要在国内市场上进行竞争,而且也要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然而,我国企业的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比较缺乏,这就直接影响了我国企业国内国际的竞争力。因此,应提高企业的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的良性发展。 营销道德论文:企业市场营销道德研究论文 一、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违背市场营销道德的原因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经济人”和“社会人”身份之间经常发生冲突,这就导致许多企业在经营、营销中只考虑自身利益,持有“利润先于伦理”的观念,而很少考虑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这一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以下这一些原因导致的: 1.企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强 我国1993年末开始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2001年末才加入世贸组织,由于市场透明度和开放性不是很高,加之信息的不对称性,这就使得企业自身对营销道德方面不重视。我国的市场经济虽然已经实行了10多年的时间,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比较短,所以对市场营销道德的建设还是比较落后。这就从大环境上未给企业提供良好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形成的平台。 2.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存在 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是指生产者的一项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危害,但他自己却并不为此而支付足够抵偿这种危害的成本,此时生产者为其活动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小于该活动所造成的社会成本。 目前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现象在我们国家比较多。如一些印刷厂、造纸厂、炼油厂等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顾环境的污染情况,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对这些污染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而只是象征性的征收排污费,这样这些企业为自己的污染行为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远远小于治理其造成的污染所花费的社会成本,因此由于外部不经济的出现,使得一些企业成为“免费乘车者”,其自然而然不会考虑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了。 3.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范围不明确 道德标准不同于法律规范,它没有国家的强制力作后盾,所以我国许多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主要强调的是合法,因为合法的企业就不会受到处罚,至于是否合乎营销道德水准、是否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认为不需要考虑太多,因为我国目前没有比较明确的营销道德标准,这就导致企业不重视营销道德标准的制定,不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的事件屡屡发生。 基于以上这些原因的出现,我国目前企业的市场营销道德意识比较差,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比较少,要想使我国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在国内竞争中形成良性竞争,必须要采取一定的对策来提高企业的市场营销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 导致企业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比较淡漠的原因很多,既包括外部的大环境,又包括企业内部的小环境,因此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也主要包括企业的内部环境的转变和外部环境影响的加强。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 解决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淡漠的首要方法是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外部环境,政府、媒体、舆论应在这一方面起主要作用。政府应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营销道德意识,对这一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自觉遵守营销道德、履行社会责任;媒体应不定期的宣传遵守营销道德、履行社会责任比较突出的企业,并对一些违背道德、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曝光。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使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而遵守营销道德,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转变企业的市场营销管理哲学 市场营销管理哲学是指企业在开展市场营销管理的过程中,在处理企业、顾客、社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时所持的态度、思想和观念。因此,要想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自觉遵守道德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必须使企业的营销观念提升到社会市场营销观念这个层面,即营销者在制定市场营销政策时,要统筹兼顾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社会利益这三个方面。3.加强市场营销道德规范的制定 实现法治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法、依法而治。同样实现德治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好的道德标准、依照道德标准来治理。因此,政府应从宏观上制定营销道德标准,给企业提供最基本的营销道德依据,促使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并结合政府的道德标准制定适合企业的营销道德准则。政府应明确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并将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状况的一个标准。政府从宏观上强调了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而企业应该从微观上进行操作。 4.提高企业的不道德成本,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许多企业由于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影响,导致其不道德决策的成本比较低。因此政府应提高企业的不道德决策的成本,迫使企业在决策时考虑相关的利益群体以及社会利益。如使用“污染者负责”的方法降低企业的污染程度,使用环境标志督促企业自觉维护环境,使用重罚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通过这一些方法,企业的不道德成本将大大增加,企业在决策时会更多地考虑社会利益、社会责任等问题。 企业的市场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是一个持久的问题,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努力才会逐渐的取得一些进展,因此应将这些问题作为持续问题,常抓不懈,这样才会使我国的市场营销环境慢慢趋于文明。 营销道德论文:营销渠道道德探究论文 摘要营销渠道道德是规范渠道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通过分析渠道道德系统,指出其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同时构建了渠道道德建设模式,指出社会、政府、企业在其中的作用。 关键词渠道道德道德系统道德建设 营销渠道是企业实现产品转移的重要环节。斯特恩认为营销渠道是促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赖的组织,邓胜梁认为营销渠道是一种完成产品分配活动的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营销渠道的参与者是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在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会产生产品流、信息流、所有权流、促销流等,各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彼此之间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必将产生道德性问题。渠道道德是规范各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在产品分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倡导营销渠道中的道德,不仅使生产商、中间商、消费者认清在渠道中的责任、义务及道德规范,提高各参与主体的道德觉悟,而且能协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促进分销活动的顺利进行,还能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本文从营销渠道的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入手,研究营销渠道的道德内容系统,并构建营销渠道道德控制系统,为认识渠道道德关系和渠道道德构建提供参考。 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 1.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构成 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参与者一般为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直销除外),这三者在营销渠道中相互影响、相互联系。这些参与主体两两之间的道德关系,构成了整个营销渠道道德内容系统,如图1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由两两之间的九种关系组成,构成了以下六种道德关系:①生产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供应道德关系(Ⅰ),指生产商在建立渠道时,在渠道的选择、渠道设计(长度、宽度)、渠道目标等方面与其他同类产品或互补品生产商之间产生的道德性问题。②生产商与中间商的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Ⅱ和Ⅱ’),指生产商与中间商在谈判及合作全过程中产生的道德性问题。上游道德性关系是双向的,既有生产商对中间商的道德问题(Ⅱ),又有中间商对生产商的道德问题(Ⅱ′)。③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Ⅲ和Ⅲ′)。企业建立营销渠道,是为了实现其营销目的,将产品转移给消费者。生产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道德问题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道德问题构成了营销道德关系。④中间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Ⅳ)。与供应道德关系类似,指中间商之间在、销售竞争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而产生道德问题。⑤中间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Ⅴ和Ⅴ′)。中间商不是产品生产者,它只是产品的推销者。在产品推销过程中双方行为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推销道德关系。⑥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消费道德关系(Ⅵ)。不同消费者之间在购买产品时产生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消费道德关系。 另外,社会是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的组成部分。首先,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对渠道道德有重要影响;其次,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会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后,社会环境对于渠道道德建设有重要作用。 1.2营销渠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2.1生产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生产商与其他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其他生产商主要是指与之有渠道竞争的中间商,如同类产品、互补品生产商以及对共用渠道有控制或影响的生产者。其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为渠道的选择、渠道目标冲突、渠道设计(长度、宽度)等;与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定价、质量、库存、供货合同、促销、交货时间、账款支付、技术支持等相关的道德问题,损害中间商的利益;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选择、价格(价格虚高和歧视价格)、质量、分销目标、渠道设计等方面的道德性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如产品质量低劣、不方便顾客购买、不及时分销、售后服务跟不上等。 1.2.2中间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中间商与生产商、其他中间商及消费者有道德关系。与生产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的恶性窜货、库存、分销不力、信息反馈、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道德问题,损害生产商的利益;与其他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争夺经销权、窜货等道德性问题;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在产品推销过程中的虚假广告、服务态度恶劣、隐瞒产品缺陷、价格虚高等道德问题,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1.2.3消费者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消费者与生产商、中间商及其他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与生产商和中间商的道德问题是消费者恶意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表现为恶意索赔、漫天杀价、虚假宣传而损害企业声誉等;与其他消费者的道德性问题主要表现为抢购、商业投机、内部购买等行为,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利益。 2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 2.1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构成 营销渠道中的矛盾和冲突,不能仅靠法制来解决,即使有健全的法律体系,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仍然需要道德来维系。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与营销的扩展,需要大力加强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构建完善的营销道德体系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如图2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建设系统主要由四部分构成: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以及渠道道德控制。 (1)渠道道德认知。根据营销渠道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进行深入的研究,对问题的成因、规律进行研究,实现对营销渠道中的道德问题的准确认知。 (2)渠道道德标准。根据对渠道道德的认识以及社会中普遍的道德观念,制订渠道道德的评价标准和渠道道德规范,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 (3)渠道道德评价。对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渠道道德评价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对整个渠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二是对渠道的某一主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道德评价的关键是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再采用适当的方法。 ⑷渠道道德控制。对渠道道德的研究,目的是减少或消除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因此,渠道道德控制是最终的目的。渠道的道德控制主要从文化引导、赏罚机制、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 2.2社会、政府、企业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在营销渠道道德构建过程中,社会、政府、企业都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全方位推进营销渠道道德建设。 (1)社会的作用。社会环境是营销渠道的重要环境,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理应发挥作用。社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道德认识、道德标准、道德控制上。首先,道德问题出现在社会中,需要社会中的人、组织、机构对道德问题进行认识和研究;其次,社会的价值观、善恶观是制定渠道道德标准的重要依据;最后,社会的价值、文化引导是道德水平提升的重要环境。 (2)政府的作用。政府的作用体现在道德标准规范的制定、道德评价、道德控制上。政府首先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道德规范标准及后赏罚机制,并建立专门的机构对各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政府在道德控制中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建立相应的道德培训机构,广泛教育和宣传,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使企业不道德行为的后惩罚成本高于其收益。 (3)企业的作用。企业是渠道的重要主体,在渠道道德建设中首先要加强自律,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坚持等价交换原则,互相理解,共享利润,做到义利统一,寻求长期合作关系;其次要对企业员工进行正确的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道德性水平。 3结论 本文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①供应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和消费道德关系构成了渠道道德系统,并分析了各主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②渠道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过程,包括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和渠道道德控制。社会、政府、企业都应发挥自身的作用来提高渠道道德水平。 营销道德论文:企业市场营销道德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道德问题却没有得到很好的约束与规范,越来越多的企业道德问题在市场运作的过程中凸显出来,特别是在市场营销方面。受利益的驱使,企业在发展中忽略了道德问题,其根本原因还是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不强,营销道德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从企业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以及道德失范的危害来看,营销道德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社会道德;市场营销;营销道德;企业社会责任 1我国企业的营销道德缺失原因分析 我国企业的营销道德问题是随着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经济体制改革后企业的营销行为出现而凸显的。在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营销道德得到了逐步改进和规范。但由于缺乏正确的导向,仍然存在许多不良营销道德现象。 企业一味地追求利润;企业领导者道德意识不高、企业员工素质较低与缺乏健康的企业文化;在评价企业时忽略市场营销道德的遵守情况、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等定性指标以及我国的法律法规在某种程度上的不完善都是我国企业营销道德缺失的原因。 2企业进行市场营销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不良营销道德现象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影响了大众的生活质量,造成了市场信用低下与秩序的紊乱,严重地威胁着社会的经济运行,导致了企业的竞争力下降与社会的不和谐。因此,加强市场营销道德建设势在必行。 2.1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大致包括对消费者的责任、对政府的责任、对企业职工的责任、对公共设施使用中应负的责任、对资源环境的责任和对公益慈善事业的责任这六个方面。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不仅使企业营销决策不仅以企业利益为出发点,还要以顾客需求和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为出发点,从而使企业经营目标能将企业利益同消费者利益及社会利益三者有机地结合,使企业短期利益同长远利益更好地结合起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会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企业的营销行为,减少违德现象的发生。 2.2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企业要在市场中求得生存与发展,不仅需要借助于现代经营管理技术,而且还需要企业家和企业职工有较高的营销道德水平。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必须遵循新的形势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特征的营销道德体系,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企业发展离不开和谐的社会环境,作为企业本身,更要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2.3有利于市场培养 企业要实现永续经营,才能形成规范而有序的成熟市场。在营销方面,更应该注重营销道德:升华营销人员的实践经验,深化高级营销人员的理论素养;从产品角度来说,生产品质卓越的产品,也是企业得以长期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只有行业得到发展、营销人员得到发展,公司才能够发展。只有公司、行业发展了,才会形成良性的市场,并有利于国际市场的开拓。 2.4企业营销道德失范的危害 现实经济活动中大量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存在,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妨害了市场公正原则;破坏了社会公共利益,不仅对社会、消费者造成众多不良的影响和危害,也严重制约和影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3我国企业在加强营销道德方面应采取的对策 3.1从社会制度角度 (1)完善、加强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近几年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企业的营销活动,但很多领域在法律上还存在一些空白或模糊之处,这就给价值观扭曲的企业钻漏洞、打擦边球提供了机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来看,除了要完善法律,还要认真执法。政府监管部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行为。让违法违德的企业为其行为必须付出沉重代价,企业在营销中的不道德行为才能得以有效遏制。 (2)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媒体在企业营销道德行为中的监督作用日益重要,企业营销中的伦理问题经过媒体曝光、揭露往往能够造成强大社会舆论。媒体有广泛、强大的影响力,当企业失范行为被曝光,对企业声誉和形象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并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受到法律法规的惩治,对企业的营销行为形成有效的制约。除此以外,消费者协会、社会团体也是企业营销伦理监督中的一支重要力量,通过它们所形成的压力集团,可以督促立法并使企业考虑消费者的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遵守道德标准。 (3)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除了在法律、舆论方面加强外,消费者也应当从自身做起,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抵制不良营销行为的主观能动性,采取恰当的手段进行自我保护,促进营销者遵守道德及法律规范,积极从事正当的营销活动。 3.2加强行业自律 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营销道德准则以及对非道德行为的处罚规定,规范全行业的营销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全行业的利益。并建立业内资信系统,设立职业从业记录、经营档案,对业内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形成权威,发挥其应有的监督、管理作用。并实行同业制裁,遏制其行为。 3.3从企业自身出发 (1)树立社会营销观念。要树立“以消费者为优秀”的现代营销观念,同时还要树立重视社会效益的社会营销观念,这是企业营销道德建设的最根本措施。社会营销观念要求企业自觉考虑社会责任和义务,注重社会利益,讲求社会公德。企业要以社会营销观念为导向,不仅要满足广大消费者眼前的需求,更应符合消费者和社会的长远利益。企业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关心社会福利的增长。 (2)提高企业领导者及员工的道德水平。企业领导是职工的榜样与参照物,只有从自身做起,提高思想觉悟,才能对企业员工的道德产生良性影响。 企业应当开展对员工的营销道德教育:从思想上向他们灌输正确合理的营销伦理规范,对营销者偏离伦理规范的各种行为及时地进行纠正和引导,做到亡羊补牢。 (3)将营销道德列入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道德规则,作为员工行动的指南。将道德标准纳入企业规章制度,并注重抓好宣传教育、考核评比工作,使之落在实处。还应该实行严格执行赏罚制度。道德法则一经制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人人平等,赏罚分明。 (4)在建设企业文化时加入营销道德。企业文化是直接影响企业营销道德的重要因素。优秀的企业文化使企业形成一种凝聚力和向心力,即通过企业文化所塑造的共同价值、共同意识,把全体职工凝聚在一起,对实现企业目标,提高营销道德水平起重要作用。因此,在企业文化中加强营销道德,是提高企业营销道德水平的有效手段之一。在塑造企业文化时,要对消费者真诚,采取高尚的营销手段。不单注重经济活动中利益的获取,更为注重消费者需要的满足,通过提供能满足顾客需求的特定产品或服务,来努力获取企业的最大利润,达到人我两利的道德营销目的。并要强调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使正确的营销道德观成为企业全体员工的共享价值观。 总之,我国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整个社会的营销道德水平还不尽如人意。只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消费者团体建设,系统制定一系列的制度来规范企业及其营销人员的行为,真正树立起社会营销观念,我们就会在营销活动中通过企业高尚的营销道德而取得竞争优势,赢得更多的顾客。企业应注重市场营销道德的建设,这是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企业得以长期发展的根本。 营销道德论文:消费与企业营销道德建设研究论文 消费者不良消费是对消费者身心和社会有危害,或对消费者和社会的长远利益有危害的消费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常常被描述成理性的决策者,冷静地获取那些能使他们自己、家庭的健康和幸福最大化的产品。实际上,消费者的需求、选择行为经常会为他们带来消极的后果。严重的会影响社会的长远发展。面对消费者的多种不良消费,有的企业为了追逐经济利益,在营销活动中表现出种种道德缺失。 一、企业在营销道德缺失的表现 1.利用消费者的盲目消费,虚假信息欺诈消费者 由于个体消费者无法拥有比较充分的商品知识,在消费方面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尤其在产品技术复杂,产品型号、规格多样化的情况下,是消费者越来越依赖企业提供的信息,而有的企业恰恰利用了这一点,一些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获得不义之财,主要表现为:虚假广告和欺诈性促销;滥用质量标志;夸大量或质的包装等。 2.纵容炫耀式消费,获取暴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物质财富的富足,一些消费者,尤其是高收入阶层,他们的虚荣心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膨胀。他们购买商品过度注重价格,无论进行什么消费都追求豪华、高档、名牌,而不注重实际效用,使许多消费变成了一种单纯用来装门面、显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性符号。一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花公款消费出手阔绰,一桌宴席动辄数千元甚至上万元,办公楼、招待所越修越气派,小轿车越坐越豪华,会议用品越来越高档。正是在这种公款消费和大款消费的带动下,导致社会上奢靡浮华之风不断滋长。面对这种情况,企业不是正确地引导消费者,而是推波助澜,纵容其发展。 3.不顾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满足消费者的成瘾消费, 成瘾消费是一种对产品或服务在心里上的依赖,虽然把成瘾与相等,但实际上任何一种产品或服务,当依赖他们来缓解某种需要的程度达到极致时,都可能上瘾。对消费者的安全不顾。仍在加大营销力度,鼓励消费者多消费。以至于每年死于吸烟、酒精、车祸的人有增无减。特别是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的危害,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网络公司仍在大肆宣传,已成为严重的道德缺失。 4.不关心消费者的长远利益,鼓励守旧式消费 当前,无论在生产领域还是生活领域,都存在着一些墨守成规、陈旧落后的消费方式。有一些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因思想保守,不思进取,或者以缺乏资金为由,或者以“节约”为名,对那些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老设备讲究“能用则用,能省则省”,舍不得进行技术更新改造。这种生产消费方式已经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使得我国能源、淡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进一步凸显。在生活消费领域,有些家庭只计算购买耐用消费品的一次性开销账,不算经常性的耗电耗水账,宁肯浪费大量水电,也舍不得淘汰那些老掉牙的电器水具。诸如此类陈旧落后的消费方式,违背科学规律和时代潮流,是导致资源浪费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加强企业营销道德建设 1.树立社会营销观念,维护消费者的根本利益 社会营销观念认为,企业的任务在于确定消费者的需求、欲望与利益。比竞争者更有效的是消费者满意,同时增进消费者与社会福利。这与市场营销观念有本质的区别。市场营销观念的中心是满足消费者需求,进而实现企业的目标。纵观世界上的百年不衰的企业,他们都有超越利益的社会目标。具体地说就是把人的价值置于我的价值之上,把企业的价值置于企业的利润之上。 2.确立营销道德的基本规范,杜绝不正当营销手段 营销道德的基本规范应是公平、自愿、诚实和信用。公平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中要等价交换、互惠互利;自愿是指买卖双方应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交易活动,而不能强买强卖;诚实是指买卖双方应互通真实信息,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信用是指买卖双方应信守诺言,遵从合约。3.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促进社会进步 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为了所处社会的福利必须承担的道义上的责任,是市场营销道德在社会层面上的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营销的社会文化环境、政治法律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具体要求。企业应把承担社会责任作为营销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既要重视企业的经济产出又要重视企业的社会产出,力求两者均衡地扩大,使企业成为社会进步的工具。 4.强化营销道德信念,造就具有高尚营销道德的队伍 道德信念是企业及其员工对某种营销道德规范、原则和理想的正确性深信不疑,以及履行这种道德义务的强烈责任感。它是一种主观的道德评价,主要通过良心来发挥作用。培育良好的道德信念,能够促进员工产生强烈的道德自立、自律意识,为企业营销道德的内化提供精神动力。 5.将道德标准融入企业控制系统中,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企业在不断追求自我生存发展的同时,也要承担起对消费者、对整个社会的一份道义上的责任。企业生产经营的专业性很强,应该说,在对产品及提供服务的认识上,企业与普通消费者永远存在着信息的不对称,普通消费者对于产品及服务质量和性能的认识终究也不会超过生产经营者本身。所以,在杜绝营销不道德行为的问题上,企业自律是根本。 6.认真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培养更多的理性消费者 企业对提供的产品拥有较充分的知识,相比较而言,消费者则缺少这些知识,因而后者依赖前者提供信息。企业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充分,消费者在很多情况下不一定能及时做出判断,由此引发信息提供上的道德风险。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求企业必须通过各种形式向消费者传达正确地商品信息,禁止欺骗性信息和虚假信息,培养更多的理性消费者。其次,要加强立法,对违法的企业给与严厉制裁。再次,消费者要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 综上所述,我们分析了消费者不良消费的状态下,企业表现的种种道德缺失。可以看出,消费者不良消费方式是企业投机取巧的动因之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发展,我国企业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强企业营销道德建设,有助于企业获得良好的信誉,增强竞争能力。这不仅符合消费者和社会利益,也符合企业自身的长远利益。 营销道德论文:企业市场营销道德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道德问题却没有得到很好的约束与规范,越来越多的企业道德问题在市场运作的过程中凸显出来,特别是在市场营销方面。受利益的驱使,企业在发展中忽略了道德问题,其根本原因还是企业自身的竞争力不强,营销道德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从企业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以及道德失范的危害来看,营销道德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社会道德;市场营销;营销道德;企业社会责任 1我国企业的营销道德缺失原因分析 我国企业的营销道德问题是随着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经济体制改革后企业的营销行为出现而凸显的。在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营销道德得到了逐步改进和规范。但由于缺乏正确的导向,仍然存在许多不良营销道德现象。 企业一味地追求利润;企业领导者道德意识不高、企业员工素质较低与缺乏健康的企业文化;在评价企业时忽略市场营销道德的遵守情况、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等定性指标以及我国的法律法规在某种程度上的不完善都是我国企业营销道德缺失的原因。 2企业进行市场营销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不良营销道德现象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影响了大众的生活质量,造成了市场信用低下与秩序的紊乱,严重地威胁着社会的经济运行,导致了企业的竞争力下降与社会的不和谐。因此,加强市场营销道德建设势在必行。 2.1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的社会责任大致包括对消费者的责任、对政府的责任、对企业职工的责任、对公共设施使用中应负的责任、对资源环境的责任和对公益慈善事业的责任这六个方面。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不仅使企业营销决策不仅以企业利益为出发点,还要以顾客需求和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为出发点,从而使企业经营目标能将企业利益同消费者利益及社会利益三者有机地结合,使企业短期利益同长远利益更好地结合起来。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会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企业的营销行为,减少违德现象的发生。 2.2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企业要在市场中求得生存与发展,不仅需要借助于现代经营管理技术,而且还需要企业家和企业职工有较高的营销道德水平。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必须遵循新的形势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特征的营销道德体系,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使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企业发展离不开和谐的社会环境,作为企业本身,更要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2.3有利于市场培养 企业要实现永续经营,才能形成规范而有序的成熟市场。在营销方面,更应该注重营销道德:升华营销人员的实践经验,深化高级营销人员的理论素养;从产品角度来说,生产品质卓越的产品,也是企业得以长期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只有行业得到发展、营销人员得到发展,公司才能够发展。只有公司、行业发展了,才会形成良性的市场,并有利于国际市场的开拓。 2.4企业营销道德失范的危害 现实经济活动中大量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存在,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妨害了市场公正原则;破坏了社会公共利益,不仅对社会、消费者造成众多不良的影响和危害,也严重制约和影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3我国企业在加强营销道德方面应采取的对策 3.1从社会制度角度 (1)完善、加强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近几年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企业的营销活动,但很多领域在法律上还存在一些空白或模糊之处,这就给价值观扭曲的企业钻漏洞、打擦边球提供了机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来看,除了要完善法律,还要认真执法。政府监管部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行为。让违法违德的企业为其行为必须付出沉重代价,企业在营销中的不道德行为才能得以有效遏制。 (2)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媒体在企业营销道德行为中的监督作用日益重要,企业营销中的伦理问题经过媒体曝光、揭露往往能够造成强大社会舆论。媒体有广泛、强大的影响力,当企业失范行为被曝光,对企业声誉和形象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并引起政府部门的关注,受到法律法规的惩治,对企业的营销行为形成有效的制约。除此以外,消费者协会、社会团体也是企业营销伦理监督中的一支重要力量,通过它们所形成的压力集团,可以督促立法并使企业考虑消费者的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遵守道德标准。 (3)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除了在法律、舆论方面加强外,消费者也应当从自身做起,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抵制不良营销行为的主观能动性,采取恰当的手段进行自我保护,促进营销者遵守道德及法律规范,积极从事正当的营销活动。 3.2加强行业自律 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营销道德准则以及对非道德行为的处罚规定,规范全行业的营销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全行业的利益。并建立业内资信系统,设立职业从业记录、经营档案,对业内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形成权威,发挥其应有的监督、管理作用。并实行同业制裁,遏制其行为。 3.3从企业自身出发 (1)树立社会营销观念。要树立“以消费者为优秀”的现代营销观念,同时还要树立重视社会效益的社会营销观念,这是企业营销道德建设的最根本措施。社会营销观念要求企业自觉考虑社会责任和义务,注重社会利益,讲求社会公德。企业要以社会营销观念为导向,不仅要满足广大消费者眼前的需求,更应符合消费者和社会的长远利益。企业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关心社会福利的增长。 (2)提高企业领导者及员工的道德水平。企业领导是职工的榜样与参照物,只有从自身做起,提高思想觉悟,才能对企业员工的道德产生良性影响。 企业应当开展对员工的营销道德教育:从思想上向他们灌输正确合理的营销伦理规范,对营销者偏离伦理规范的各种行为及时地进行纠正和引导,做到亡羊补牢。 (3)将营销道德列入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道德规则,作为员工行动的指南。将道德标准纳入企业规章制度,并注重抓好宣传教育、考核评比工作,使之落在实处。还应该实行严格执行赏罚制度。道德法则一经制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人人平等,赏罚分明。 (4)在建设企业文化时加入营销道德。企业文化是直接影响企业营销道德的重要因素。优秀的企业文化使企业形成一种凝聚力和向心力,即通过企业文化所塑造的共同价值、共同意识,把全体职工凝聚在一起,对实现企业目标,提高营销道德水平起重要作用。因此,在企业文化中加强营销道德,是提高企业营销道德水平的有效手段之一。在塑造企业文化时,要对消费者真诚,采取高尚的营销手段。不单注重经济活动中利益的获取,更为注重消费者需要的满足,通过提供能满足顾客需求的特定产品或服务,来努力获取企业的最大利润,达到人我两利的道德营销目的。并要强调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使正确的营销道德观成为企业全体员工的共享价值观。 总之,我国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整个社会的营销道德水平还不尽如人意。只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消费者团体建设,系统制定一系列的制度来规范企业及其营销人员的行为,真正树立起社会营销观念,我们就会在营销活动中通过企业高尚的营销道德而取得竞争优势,赢得更多的顾客。企业应注重市场营销道德的建设,这是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企业得以长期发展的根本。 营销道德论文:企业市场营销道德论文 [论文关键词]营销道德社会责任外部性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实行了10多年时间,我国也加入了世贸组织,这就意味着我国的企业不仅要在国内市场上进行竞争,而且也要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然而,我国企业的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感比较缺乏,这就直接影响了我国企业国内国际的竞争力。因此,应提高企业的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的良性发展。 市场营销道德是用来判断市场营销活动正确与否的道德标准。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市场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两个概念虽然有一些区别,但二者之间在实质上又有很紧密的联系。一般而言,企业不遵守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就很难履行其社会责任,而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又必然违背了市场营销道德标准。 一、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违背市场营销道德的原因 在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的“经济人”和“社会人”身份之间经常发生冲突,这就导致许多企业在经营、营销中只考虑自身利益,持有“利润先于伦理”的观念,而很少考虑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这一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以下这一些原因导致的: 1.企业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不强 我国1993年末开始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2001年末才加入世贸组织,由于市场透明度和开放性不是很高,加之信息的不对称性,这就使得企业自身对营销道德方面不重视。我国的市场经济虽然已经实行了10多年的时间,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比较短,所以对市场营销道德的建设还是比较落后。这就从大环境上未给企业提供良好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形成的平台。 2.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存在 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是指生产者的一项经济活动会给社会上其他成员带来危害,但他自己却并不为此而支付足够抵偿这种危害的成本,此时生产者为其活动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小于该活动所造成的社会成本。 目前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现象在我们国家比较多。如一些印刷厂、造纸厂、炼油厂等污染比较严重的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顾环境的污染情况,由于我国目前没有对这些污染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而只是象征性的征收排污费,这样这些企业为自己的污染行为所付出的私人成本就远远小于治理其造成的污染所花费的社会成本,因此由于外部不经济的出现,使得一些企业成为“免费乘车者”,其自然而然不会考虑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了。 3.市场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范围不明确 道德标准不同于法律规范,它没有国家的强制力作后盾,所以我国许多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主要强调的是合法,因为合法的企业就不会受到处罚,至于是否合乎营销道德水准、是否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认为不需要考虑太多,因为我国目前没有比较明确的营销道德标准,这就导致企业不重视营销道德标准的制定,不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的事件屡屡发生。 基于以上这些原因的出现,我国目前企业的市场营销道德意识比较差,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比较少,要想使我国的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在国内竞争中形成良性竞争,必须要采取一定的对策来提高企业的市场营销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 二、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 导致企业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比较淡漠的原因很多,既包括外部的大环境,又包括企业内部的小环境,因此提高企业市场营销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意识的对策也主要包括企业的内部环境的转变和外部环境影响的加强。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 解决营销道德缺失以及社会意识淡漠的首要方法是营造良好的市场营销外部环境,政府、媒体、舆论应在这一方面起主要作用。政府应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营销道德意识,对这一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自觉遵守营销道德、履行社会责任;媒体应不定期的宣传遵守营销道德、履行社会责任比较突出的企业,并对一些违背道德、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曝光。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使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而遵守营销道德,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转变企业的市场营销管理哲学 市场营销管理哲学是指企业在开展市场营销管理的过程中,在处理企业、顾客、社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时所持的态度、思想和观念。因此,要想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自觉遵守道德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必须使企业的营销观念提升到社会市场营销观念这个层面,即营销者在制定市场营销政策时,要统筹兼顾企业利润、消费者需要、社会利益这三个方面。3.加强市场营销道德规范的制定 实现法治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法、依法而治。同样实现德治的前提条件是拥有良好的道德标准、依照道德标准来治理。因此,政府应从宏观上制定营销道德标准,给企业提供最基本的营销道德依据,促使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并结合政府的道德标准制定适合企业的营销道德准则。政府应明确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并将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状况的一个标准。政府从宏观上强调了营销道德标准和社会责任,而企业应该从微观上进行操作。 4.提高企业的不道德成本,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许多企业由于生产的外部不经济的影响,导致其不道德决策的成本比较低。因此政府应提高企业的不道德决策的成本,迫使企业在决策时考虑相关的利益群体以及社会利益。如使用“污染者负责”的方法降低企业的污染程度,使用环境标志督促企业自觉维护环境,使用重罚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等。通过这一些方法,企业的不道德成本将大大增加,企业在决策时会更多地考虑社会利益、社会责任等问题。 企业的市场营销道德和社会责任问题是一个持久的问题,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努力才会逐渐的取得一些进展,因此应将这些问题作为持续问题,常抓不懈,这样才会使我国的市场营销环境慢慢趋于文明。 营销道德论文:营销渠道道德研究论文 摘要营销渠道道德是规范渠道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通过分析渠道道德系统,指出其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同时构建了渠道道德建设模式,指出社会、政府、企业在其中的作用。 关键词渠道道德道德系统道德建设 营销渠道是企业实现产品转移的重要环节。斯特恩认为营销渠道是促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赖的组织,邓胜梁认为营销渠道是一种完成产品分配活动的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营销渠道的参与者是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在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会产生产品流、信息流、所有权流、促销流等,各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彼此之间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必将产生道德性问题。渠道道德是规范各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在产品分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倡导营销渠道中的道德,不仅使生产商、中间商、消费者认清在渠道中的责任、义务及道德规范,提高各参与主体的道德觉悟,而且能协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促进分销活动的顺利进行,还能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本文从营销渠道的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入手,研究营销渠道的道德内容系统,并构建营销渠道道德控制系统,为认识渠道道德关系和渠道道德构建提供参考。 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 1.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构成 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参与者一般为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直销除外),这三者在营销渠道中相互影响、相互联系。这些参与主体两两之间的道德关系,构成了整个营销渠道道德内容系统,如图1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由两两之间的九种关系组成,构成了以下六种道德关系:①生产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供应道德关系(Ⅰ),指生产商在建立渠道时,在渠道的选择、渠道设计(长度、宽度)、渠道目标等方面与其他同类产品或互补品生产商之间产生的道德性问题。②生产商与中间商的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Ⅱ和Ⅱ’),指生产商与中间商在谈判及合作全过程中产生的道德性问题。上游道德性关系是双向的,既有生产商对中间商的道德问题(Ⅱ),又有中间商对生产商的道德问题(Ⅱ′)。③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Ⅲ和Ⅲ′)。企业建立营销渠道,是为了实现其营销目的,将产品转移给消费者。生产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道德问题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道德问题构成了营销道德关系。④中间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Ⅳ)。与供应道德关系类似,指中间商之间在、销售竞争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而产生道德问题。⑤中间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Ⅴ和Ⅴ′)。中间商不是产品生产者,它只是产品的推销者。在产品推销过程中双方行为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推销道德关系。⑥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消费道德关系(Ⅵ)。不同消费者之间在购买产品时产生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消费道德关系。 另外,社会是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的组成部分。首先,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对渠道道德有重要影响;其次,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会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后,社会环境对于渠道道德建设有重要作用。 1.2营销渠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2.1生产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生产商与其他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其他生产商主要是指与之有渠道竞争的中间商,如同类产品、互补品生产商以及对共用渠道有控制或影响的生产者。其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为渠道的选择、渠道目标冲突、渠道设计(长度、宽度)等;与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定价、质量、库存、供货合同、促销、交货时间、账款支付、技术支持等相关的道德问题,损害中间商的利益;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选择、价格(价格虚高和歧视价格)、质量、分销目标、渠道设计等方面的道德性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如产品质量低劣、不方便顾客购买、不及时分销、售后服务跟不上等。 1.2.2中间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中间商与生产商、其他中间商及消费者有道德关系。与生产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的恶性窜货、库存、分销不力、信息反馈、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道德问题,损害生产商的利益;与其他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争夺经销权、窜货等道德性问题;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在产品推销过程中的虚假广告、服务态度恶劣、隐瞒产品缺陷、价格虚高等道德问题,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1.2.3消费者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消费者与生产商、中间商及其他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与生产商和中间商的道德问题是消费者恶意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表现为恶意索赔、漫天杀价、虚假宣传而损害企业声誉等;与其他消费者的道德性问题主要表现为抢购、商业投机、内部购买等行为,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利益。 营销道德论文:市场营销道德建设论文 中华民族历来有崇高的商业伦理文化,主张“诚信守义”,反对欺诈拐骗。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商业不道德的行为时常充斥着我们的生活,注水肉、劣质奶粉、冒牌服装、假烟假酒的出现已屡见不鲜。关于市场营销道德建设的研究,欧美等发达国家到20世纪90年代已初步形成了企业营销道德理论体系,这对指导企业营销实践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我国在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起步晚,成果也较少,并且这些研究主要是从企业层面出发,讨论了如何提升企业的营销道德,关于营销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建设提及甚少。本文从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的现实表现入手,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市场营销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可行性措施。 一、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之现状 当今社会,市场营销人员的不道德行为种类繁多,概括起来主要表现为对企业内部不道德和对企业外部不道德两类。 1.市场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对企业内部的表现 (1)营销人员脚踏几条船,为多个公司销售产品。企业对出门在外营销人员的管理,一直有个问题困扰着:企业辛辛苦苦培养起来的营销员,有些竟身在曹营,心思魏蜀,原本三天办完的事现在要五天,不是因为能力问题,而是因为同时在兼职销售其他公司的产品,这大大浪费了企业资源,更糟糕的是:拿自家的薪水、差旅补贴,却在销售其他公司的产品。 (2)营销人员从费用中谋取私利。在我国营销大小环境的影响下,从十来个人的乡镇企业,到世界500强,营销人员吃回扣谋私利的现象普遍存在,小到一张车票百元餐费,大到万元的广告回扣,其中的区别仅在于程度轻重、数量多寡、手段优劣而已,费用的无谓增加却是个不争的事实。 (3)为一己私利,出卖公司的商业机密。这是—个互动的问题,无论是营销人员通过出卖本公司的商业机密给竞争对手谋取私利,还是企业靠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都是不道德的行为。营销道德失范对内、对外都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4)营销人员跳槽或另立门户,导致企业销售业务波动、客户不满。轻则是企业部分市场失去,呆帐、坏账增多;重则是企业机密泄露,客户、人才、优秀技术等重要资源流失。 2.市场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对企业外部的表现 (1)在价格方面:一些营销人员从企业利益或自身利益出发,不按市场规律从事销售活动,采取违背社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价格手段牟取暴利,如漫天要价,随意“宰客”;采用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订立价格协议,实行固定价格,进行价格垄断等。 (2)在营销渠道方面:有些企业能正确选择中间商或通过正常的途径销售其产品,有些企业则不然,他们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骗买骗卖,进行非法传销,有些营销人员不讲商业道德,不尊重当事人的愿望,强买强卖,还利用某种优势,限制竞争,进行垄断等。 (3)在促销策略中:有些企业只注重眼前利益,采取一系列违背道德及法律的手段来获取高利。如:在广告中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宣传迷信、荒诞和有损民族尊严的内容;在人员推销中,回扣行贿,吃喝玩乐,庸俗公关;在营销推广中,用“大放血”、“大降价”等欺诈手段,骗取顾客购买。有些还在促销活动中传播一些文化糟粕以及不健康的价值观,有些促销活动甚至会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 二、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之原因 1.营销人员自身素质问题 上述不道德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企业营销不道德造成,但是不少企业的营销人员大多没经过系统培训,本身素质存在很大问题:(1)思想道德品质不高,不能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在营销过程中,损人利己,通过各种不合理、不正当手段牟取私利;(2)营销观念陈旧,缺乏现代营销理念,认为营销就是把已有的产品“推”“销”出去,因此不惜采取违背法律及道德规范的手段开展营销活动;(3)业务能力不强,营销工作要求营销人员既要有—定的专业知识,又要求有丰富的社会、历史、经济及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然而现阶段,不少营销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此差距较大;(4)趋利性是人性的弱点之一。各营销人员长期驻外,对公司的归属感凝聚力普遍弱化,加之山高皇帝远,在遭遇利益诱惑时,从心动到行动,轻易就打破了心理的防线;(5)从业态度不端正,过分追求短期利益,自我“估价”过高,总觉得自己“屈才”。 2.企业管理问题 公司管理不善是营销人员不道德行为的主要原因。(1)管理制度不健全,运作流程不明确,监控稽查体系的缺乏,都会令营销人员感到有机可乘,尤其是对于一个成立时间短,业务发展快,短期内摊子就铺得很大的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跟不上企业发展的步伐,最易产生营销人员道德失范现象。(2)利益分配不合理,会严重抑制营销人员工作积极性,促使剑走偏门。比如,工资补贴偏低,业务提成久拖不发,销售指标脱离实际难以完成,晋升制度混乱等等,都会导致销售人员人心涣散,人浮于事。(3)奖惩体系不完善,企业领导不重视与营销人员的沟通,营销人员对企业缺乏忠诚感。有些员工最初确实心无杂念,一心只想凭借努力工作换取合理回报,但是,当看到其他同事不断获取灰色收益却仍能红旗不倒,甚至发现太坚持原则反被嘲笑为“木头”而受到孤立时,心中的天平便发生倾斜,久之,就见怪不怪并参与其中了。 3.消费者问题 当今社会,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和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不良营销行为有机可乘。主要表现在:(1)受自身知识及文化素质的影响,缺乏必要的商品知识、技术知识及营销方面的知识,对企业不良营销行为缺乏鉴别力。(2)主人翁意识与责任感不强,对企业的违法犯罪活动,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3)缺乏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法律观念淡薄,对损害自身利益的营销行为,既不投诉,又不诉诸舆论,更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利益。 三、营销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应对措施 从上面我们已经看到营销人员的不道德行为主要表现在对企业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其产生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我们必须对症下药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1.针对营销人员对企业内部表现的不道德行为采取的措施可以从企业本身的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对营销人员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方面入手。 (1)管理决定着企业的命运,正如战争的胜利不是单纯靠士兵流血牺牲换来,他取决于作战计划的制订与实施,短兵相接不过是—种表现形式。坦率地说,营销人员谋私利的问题不可能杜绝,但管理的作用就是要使这一问题得到最大限度的控制。因此,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特别是营销职业道德建设,在潜移默化中提高销售人 员对企业的忠诚感,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大监管稽查力度,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保护和发扬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重视分支机构管理者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业务能力与领导艺术并保持—线销售人员的合理流动性是一个很实用的办法。同时,要奖罚分明,把握尺度,严肃处理违规事件。企业只有从制度上对不道德行为采取强硬措施才能使这种现象有根本的改观。 (2)一个优秀的企业应该是道德高尚的楷模。它们不但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标准,而且能建立具有自己特色的良好道德体系,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传达,以提高企业的美誉度。因此,企业可以针对营销人员的道德问题制定相关的营销道德准则,并把道德准则放在优先位置,建立一套广泛而固定的与广告标准、定价标准、产品开发、对顾客的服务等有关的道德标准。例如美国通用动力公司制定了长达20页的道德规范来指导和约束企业的营销行为。美国北方电讯公司的道德准则中规定:员工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信息,如偷窃、非法途径的电子窃听等。 (3)坚持开展营销道德教育,如培训、竞赛、座谈会、专家报告会等,针对现实的道德难题,给出多种选择方案,让营销人员讨论,再给予明确的答复,使员工明确道德上的判断并提高其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2.营销人员对企业外部不道德行为的改观主要从社会治理和消费者监督入手。 对企业不道德行为进行改正,需要整个国家、社会和消费者群体都采取一定的措施。 (1)国家采取宏观对策:①加强市场法规建设,规范企业的营销行为。有了健全的法律体系,企业的营销行为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促使企业自觉地规范自身的营销行为。②完善法律、加强监管力度。法律法规不仅为治理企业的营销失范行为提供依据,而且使企业有了参照的底线。但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比完善法律更重要的是认真执法。曾有报道披露美国亨联公司在北京、大连、成都等地方发现大量假冒亨氏商标和外包装的食品,亨联公司几经周折,耗资近6万元,才在广东汕头郊区的一小作坊里查到了制假的源头。但最后的判决结果是对制假者罚款200元。政府监管部门如工商行政、物价、计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处罚违法行为,并向全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从而对其他经营者起到警示作用。③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与监督。新闻媒介在营销人员的职业道德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传播法律法规,宣传重视营销道德的好典型,还能有效地揭露违法行为。 (2)消费者对策:消费者是评价企业营销行为是否道德、抵制营销道德失范行为的重要市场力量。除了“用钞票投票’起到择优排劣的作用外,消费者还可以组成压力集团,促进相关法律的制定并运用法律维权。例如20世纪60年代在西方国家兴起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涌现了许多消费者组织,这些组织揭露出企业种种背德营销行为。1967年美国成立了全国性的消费者联盟,包括州消费者协会、工会、地方合作社等在内的56个组织;到1970年,扩大为包括179个合作团体,成为消费者在华盛顿的首要院外活动机构。我国的“消费者协会”也是这样—种压力集团。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消协”的工作还不尽如人意,人手、经费有限,解决问题周期长,有些效果达不到消费者的期望,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消协”的力量十分薄弱。可以利用知识竞赛、典型事例、3·15消费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消费者教育,努力提高消费者素质,使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到企业不良营销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增强抵制不良营销行为的主观能动性。另外,消费者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点,自觉抵制各种不健康的消费观念的影响,从维护国家、企业及自身利益出发,拒绝购买和使用那些假冒伪劣产品及污染环境的产品,坚决反对企业所从事的一切不良营销活动,当消费者正当利益受到侵害者,消费者就应采取退货或投诉,或诉诸舆论,甚至动用法律手段,使不良营销行为无藏身之地。 营销道德论文: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研究论文 摘要营销渠道道德是规范渠道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通过分析渠道道德系统,指出其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同时构建了渠道道德建设模式,指出社会、政府、企业在其中的作用。 关键词渠道道德道德系统道德建设 营销渠道是企业实现产品转移的重要环节。斯特恩认为营销渠道是促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赖的组织,邓胜梁认为营销渠道是一种完成产品分配活动的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营销渠道的参与者是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在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会产生产品流、信息流、所有权流、促销流等,各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彼此之间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必将产生道德性问题。渠道道德是规范各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在产品分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倡导营销渠道中的道德,不仅使生产商、中间商、消费者认清在渠道中的责任、义务及道德规范,提高各参与主体的道德觉悟,而且能协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促进分销活动的顺利进行,还能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本文从营销渠道的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入手,研究营销渠道的道德内容系统,并构建营销渠道道德控制系统,为认识渠道道德关系和渠道道德构建提供参考。 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 1.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构成 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参与者一般为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直销除外),这三者在营销渠道中相互影响、相互联系。这些参与主体两两之间的道德关系,构成了整个营销渠道道德内容系统,如图1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由两两之间的九种关系组成,构成了以下六种道德关系:①生产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供应道德关系(Ⅰ),指生产商在建立渠道时,在渠道的选择、渠道设计(长度、宽度)、渠道目标等方面与其他同类产品或互补品生产商之间产生的道德性问题。②生产商与中间商的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Ⅱ和Ⅱ’),指生产商与中间商在谈判及合作全过程中产生的道德性问题。上游道德性关系是双向的,既有生产商对中间商的道德问题(Ⅱ),又有中间商对生产商的道德问题(Ⅱ′)。③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Ⅲ和Ⅲ′)。企业建立营销渠道,是为了实现其营销目的,将产品转移给消费者。生产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道德问题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道德问题构成了营销道德关系。④中间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Ⅳ)。与供应道德关系类似,指中间商之间在、销售竞争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而产生道德问题。⑤中间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Ⅴ和Ⅴ′)。中间商不是产品生产者,它只是产品的推销者。在产品推销过程中双方行为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推销道德关系。⑥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消费道德关系(Ⅵ)。不同消费者之间在购买产品时产生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消费道德关系。 另外,社会是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的组成部分。首先,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对渠道道德有重要影响;其次,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会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后,社会环境对于渠道道德建设有重要作用。 1.2营销渠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2.1生产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生产商与其他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其他生产商主要是指与之有渠道竞争的中间商,如同类产品、互补品生产商以及对共用渠道有控制或影响的生产者。其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为渠道的选择、渠道目标冲突、渠道设计(长度、宽度)等;与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定价、质量、库存、供货合同、促销、交货时间、账款支付、技术支持等相关的道德问题,损害中间商的利益;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选择、价格(价格虚高和歧视价格)、质量、分销目标、渠道设计等方面的道德性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如产品质量低劣、不方便顾客购买、不及时分销、售后服务跟不上等。 1.2.2中间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中间商与生产商、其他中间商及消费者有道德关系。与生产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的恶性窜货、库存、分销不力、信息反馈、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道德问题,损害生产商的利益;与其他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争夺经销权、窜货等道德性问题;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在产品推销过程中的虚假广告、服务态度恶劣、隐瞒产品缺陷、价格虚高等道德问题,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1.2.3消费者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消费者与生产商、中间商及其他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与生产商和中间商的道德问题是消费者恶意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表现为恶意索赔、漫天杀价、虚假宣传而损害企业声誉等;与其他消费者的道德性问题主要表现为抢购、商业投机、内部购买等行为,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利益。 2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 2.1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构成 营销渠道中的矛盾和冲突,不能仅靠法制来解决,即使有健全的法律体系,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仍然需要道德来维系。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与营销的扩展,需要大力加强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构建完善的营销道德体系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如图2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建设系统主要由四部分构成: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以及渠道道德控制。 (1)渠道道德认知。根据营销渠道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进行深入的研究,对问题的成因、规律进行研究,实现对营销渠道中的道德问题的准确认知。 (2)渠道道德标准。根据对渠道道德的认识以及社会中普遍的道德观念,制订渠道道德的评价标准和渠道道德规范,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 (3)渠道道德评价。对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渠道道德评价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对整个渠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二是对渠道的某一主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道德评价的关键是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再采用适当的方法。 ⑷渠道道德控制。对渠道道德的研究,目的是减少或消除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因此,渠道道德控制是最终的目的。渠道的道德控制主要从文化引导、赏罚机制、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 2.2社会、政府、企业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在营销渠道道德构建过程中,社会、政府、企业都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全方位推进营销渠道道德建设。 (1)社会的作用。社会环境是营销渠道的重要环境,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理应发挥作用。社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道德认识、道德标准、道德控制上。首先,道德问题出现在社会中,需要社会中的人、组织、机构对道德问题进行认识和研究;其次,社会的价值观、善恶观是制定渠道道德标准的重要依据;最后,社会的价值、文化引导是道德水平提升的重要环境。 (2)政府的作用。政府的作用体现在道德标准规范的制定、道德评价、道德控制上。政府首先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道德规范标准及后赏罚机制,并建立专门的机构对各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政府在道德控制中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建立相应的道德培训机构,广泛教育和宣传,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使企业不道德行为的后惩罚成本高于其收益。 (3)企业的作用。企业是渠道的重要主体,在渠道道德建设中首先要加强自律,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坚持等价交换原则,互相理解,共享利润,做到义利统一,寻求长期合作关系;其次要对企业员工进行正确的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道德性水平。 3结论 本文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①供应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和消费道德关系构成了渠道道德系统,并分析了各主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②渠道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过程,包括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和渠道道德控制。社会、政府、企业都应发挥自身的作用来提高渠道道德水平。 营销道德论文: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研究论文 摘要营销渠道道德是规范渠道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通过分析渠道道德系统,指出其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同时构建了渠道道德建设模式,指出社会、政府、企业在其中的作用。 关键词渠道道德道德系统道德建设 营销渠道是企业实现产品转移的重要环节。斯特恩认为营销渠道是促使产品或服务顺利地被使用或消费的一整套相互依赖的组织,邓胜梁认为营销渠道是一种完成产品分配活动的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营销渠道的参与者是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在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会产生产品流、信息流、所有权流、促销流等,各主体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彼此之间存在着冲突与矛盾,必将产生道德性问题。渠道道德是规范各参与主体行为的标准,在产品分销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倡导营销渠道中的道德,不仅使生产商、中间商、消费者认清在渠道中的责任、义务及道德规范,提高各参与主体的道德觉悟,而且能协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促进分销活动的顺利进行,还能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促进社会和谐进步。本文从营销渠道的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入手,研究营销渠道的道德内容系统,并构建营销渠道道德控制系统,为认识渠道道德关系和渠道道德构建提供参考。 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 1.1营销渠道道德系统构成 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参与者一般为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直销除外),这三者在营销渠道中相互影响、相互联系。这些参与主体两两之间的道德关系,构成了整个营销渠道道德内容系统,如图1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由两两之间的九种关系组成,构成了以下六种道德关系:①生产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供应道德关系(Ⅰ),指生产商在建立渠道时,在渠道的选择、渠道设计(长度、宽度)、渠道目标等方面与其他同类产品或互补品生产商之间产生的道德性问题。②生产商与中间商的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Ⅱ和Ⅱ’),指生产商与中间商在谈判及合作全过程中产生的道德性问题。上游道德性关系是双向的,既有生产商对中间商的道德问题(Ⅱ),又有中间商对生产商的道德问题(Ⅱ′)。③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Ⅲ和Ⅲ′)。企业建立营销渠道,是为了实现其营销目的,将产品转移给消费者。生产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道德问题及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道德问题构成了营销道德关系。④中间商之间的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Ⅳ)。与供应道德关系类似,指中间商之间在、销售竞争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而产生道德问题。⑤中间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Ⅴ和Ⅴ′)。中间商不是产品生产者,它只是产品的推销者。在产品推销过程中双方行为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推销道德关系。⑥消费者之间的道德关系——消费道德关系(Ⅵ)。不同消费者之间在购买产品时产生的道德问题,构成了消费道德关系。 另外,社会是营销渠道道德系统的组成部分。首先,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对渠道道德有重要影响;其次,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会损害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后,社会环境对于渠道道德建设有重要作用。 1.2营销渠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1.2.1生产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生产商与其他生产商、中间商及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其他生产商主要是指与之有渠道竞争的中间商,如同类产品、互补品生产商以及对共用渠道有控制或影响的生产者。其道德问题主要表现为渠道的选择、渠道目标冲突、渠道设计(长度、宽度)等;与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定价、质量、库存、供货合同、促销、交货时间、账款支付、技术支持等相关的道德问题,损害中间商的利益;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生产商在产品选择、价格(价格虚高和歧视价格)、质量、分销目标、渠道设计等方面的道德性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如产品质量低劣、不方便顾客购买、不及时分销、售后服务跟不上等。 1.2.2中间商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中间商与生产商、其他中间商及消费者有道德关系。与生产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的恶性窜货、库存、分销不力、信息反馈、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道德问题,损害生产商的利益;与其他中间商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争夺经销权、窜货等道德性问题;与消费者的道德问题表现为中间商在产品推销过程中的虚假广告、服务态度恶劣、隐瞒产品缺陷、价格虚高等道德问题,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1.2.3消费者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 消费者与生产商、中间商及其他消费者存在道德关系。与生产商和中间商的道德问题是消费者恶意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表现为恶意索赔、漫天杀价、虚假宣传而损害企业声誉等;与其他消费者的道德性问题主要表现为抢购、商业投机、内部购买等行为,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利益。 2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 2.1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模式构成 营销渠道中的矛盾和冲突,不能仅靠法制来解决,即使有健全的法律体系,现代企业的营销渠道仍然需要道德来维系。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与营销的扩展,需要大力加强营销渠道道德建设。构建完善的营销道德体系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如图2所示。 营销渠道道德建设系统主要由四部分构成: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以及渠道道德控制。 (1)渠道道德认知。根据营销渠道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进行深入的研究,对问题的成因、规律进行研究,实现对营销渠道中的道德问题的准确认知。 (2)渠道道德标准。根据对渠道道德的认识以及社会中普遍的道德观念,制订渠道道德的评价标准和渠道道德规范,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操作。 (3)渠道道德评价。对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渠道道德评价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对整个渠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二是对渠道的某一主体的道德性进行评价。道德评价的关键是建立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再采用适当的方法。 ⑷渠道道德控制。对渠道道德的研究,目的是减少或消除渠道中的不道德行为,因此,渠道道德控制是最终的目的。渠道的道德控制主要从文化引导、赏罚机制、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 2.2社会、政府、企业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在营销渠道道德构建过程中,社会、政府、企业都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全方位推进营销渠道道德建设。 (1)社会的作用。社会环境是营销渠道的重要环境,在渠道道德建设中理应发挥作用。社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道德认识、道德标准、道德控制上。首先,道德问题出现在社会中,需要社会中的人、组织、机构对道德问题进行认识和研究;其次,社会的价值观、善恶观是制定渠道道德标准的重要依据;最后,社会的价值、文化引导是道德水平提升的重要环境。 (2)政府的作用。政府的作用体现在道德标准规范的制定、道德评价、道德控制上。政府首先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道德规范标准及后赏罚机制,并建立专门的机构对各渠道主体进行道德性评价。政府在道德控制中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建立相应的道德培训机构,广泛教育和宣传,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使企业不道德行为的后惩罚成本高于其收益。 (3)企业的作用。企业是渠道的重要主体,在渠道道德建设中首先要加强自律,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坚持等价交换原则,互相理解,共享利润,做到义利统一,寻求长期合作关系;其次要对企业员工进行正确的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道德性水平。 3结论 本文的研究得出以下结论:①供应道德关系、上游道德关系、营销道德关系、中间道德关系、推销道德关系和消费道德关系构成了渠道道德系统,并分析了各主体道德问题的主要表现;②渠道道德建设是一个系统过程,包括渠道道德认知、渠道道德标准、渠道道德评价和渠道道德控制。社会、政府、企业都应发挥自身的作用来提高渠道道德水平。 营销道德论文:市场经济营销道德论文 (1)内容摘要:市场经济不仅是利益经济、竞争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和法治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加强商业营销道德与文化建设是企业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国际化的需要。本文认为加强商业企业营销道德建设,需要在分析利益相关者的基础上,构建商业企业、消费者、供应者、竞争者、社会公众和政府“共存共荣、和谐发展”的营销道德秩序。 关键词:市场经济商业企业营销道德利益相关者 对企业营销道德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从20世纪80年代起,这类研究逐步受到各国营销学界的重视。市场营销道德属于商业伦理的范畴,其产生是伴随着商品交换而产生,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20世纪60年代,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要求企业及社会考虑道德与伦理问题,如:环境污染、资源短缺与掠夺问题,市场垄断与欺诈交易问题,不公平的竞争问题,企业短期行为与“唯利是图”问题,诚信缺失与道德沦丧问题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重塑企业的价值观与道德体系。 同时,商业企业营销道德属于道德的范畴。它是社会道德在商业企业市场营销活动的体现。商业企业在市场营销活动作为企业的社会行为,需要一定的评价准则或标准。这些评价准则的总和就是商业企业营销道德。市场营销活动不仅反映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还反映人、企业与自然的利害关系。市场营销道德实质是调整企业与中间商、竞争者、消费者等相关人群利益关系,以及企业与自然、社会利害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市场营销道德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从市场角度看,企业市场营销道德主要是调整企业与其利益直接相关者关系与行为;二是从社会角度看,企业市场营销道德还必须重视调整企业与社会、企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利害关系与行为规范。市场营销道德的根本准则是:企业营销活动是否符合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及社会的长远利益,能否给消费者及社会带来最大幸福。 市场经济对商业企业营销道德建设的要求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必然经历从“紊乱”到有序的过程。在紊乱的市场经济竞争中,传统的伦理思想与文化受到挑战,而新的伦理与文化还未形成。商业企业的伦理道德混乱,甚至出现缺位,这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商业企业加强营销道德建设是竞争需要,也是竞争的结果。 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追求利益并最大可能地获得利益是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主体的理性选择。但是,如果不能高瞻远瞩,宁肯牺牲暂时的利益就无法去换取健康的未来。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一味的只知有利,不知有义;只求收获,不去播种,必然失去利益。任何一种经济行为都是以某种道德为依托的行为。看重经济利益,忽视道德力量是与人类社会发展背道而驰的。中国商业企业要在全球化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加强道德与文化建设。 市场经济是开放经济。全球化推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全球化离不开我国,我国必须融入全球化。我国的商业道德与文化是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基础,也是全球化的支撑。随着市场的国际化、全球化、信息化,国际商业的分工与交换还必须遵守两个基本原则:一是等价交换的原则;二是自愿交换的原则。商业企业的价值观、道德观是以这两个基本原则为优秀的。我国商业企业要在开放的市场经济中求生存促发展,必须以“自利与利他”的互利主义为道德基础,建立诚实守信、权利平等、自由竞争、公平交易、遵纪守法的道德体系。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市场经济作为道德经济有其内在性,即市场经济的确立与运行,市场主体的价值观与行为是解决市场经济内在矛盾的客观要求。在市场经济中道德与法制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两大准则。道德是更为根本的,它是商业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内在的优秀力量;法制也是不可缺少的,它从外部规范商业企业的行为。商业企业正确处理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是指“能影响组织行为、决策、政策、活动或目标的人或团体,或是受组织行为、决策、活动或目标影响的人或团体”。商业企业利益相关者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是与商业企业利益紧密相关者,主要包括商业企业的股东、员工、客户和供应商等。第二层是与商业企业有一定的利益或利害关系,如广大的消费者、媒体、竞争者、社会团体、社会公众和工商、税务、法院、消费者维权机构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等。利益相关者管理的伦理基础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受制于社会公正和社会责任。我国商业企业在营销活动中必须正确处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具体地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正确处理商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消费者要树立维权意识,包括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表达意见权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等。另一方面商业企业树立以顾客满意为宗旨,维护消费者的长期利益,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商业企业的责任主要包括:经销到达安全标准的商品,拒绝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不使用欺诈手段,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购买和消费;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交易,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倾听消费者的抱怨和投诉,并积极做出改进;经销达到环保标准的商品,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等。 正确处理商业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商业企业的供应商包括生产企业、生产企业的商、供货渠道中的上游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商业企业与供应商之间要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合作与共赢的原则,包括: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相互尊重、长期合作和共存共荣;二是处理好企业间的相对独立与相互依赖的关系,保障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供应链断裂。 正确处理商业企业与所有者、管理者、员工之间的关系。企业与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因企业所有制形式管理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企业所有制形式主要有:个体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等。在企业与所有者关系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企业伦理道德并不损害所有者的合理利益,所有者的利益与企业利益基本一致,所有者并不是企业获利过程中起支配作用唯一主体,企业必须从所有者单方面的利益跳出来,构建体现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体。二是所有者在企业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对企业伦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所有者可以用自己人生哲学、伦理道德影响企业的经营与战略等。管理者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要实现科学管理,必须正确处理企业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权利与责任,通过建立公平合理的伦理秩序和利益机制,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员工是企业人力资源中最基本的因素,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基本是一致的,企业兴衰直接影响员工的利益,员工也决定企业的兴衰。 正确处理商业企业与竞争者之间的关系。商业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主体,必须参与市场竞争。商业竞争规则以自律为基础,以道德和法律约束为基本手段。在竞争中讲伦理道德有利于商业企业获取长远利益,保证持续健康发展。公认的商业道德包括:自愿、平等、公平、互利和诚信等原则。我国的商业企业要加强竞争伦理建设,一是要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重视公平交易,不打击、排斥竞争者;二是要坚持平等原则,促进企业与竞争者之间从对立到合作,避免两败俱伤;三是坚持互利互惠,实现企业之间的双赢。 正确处理商业企业与社会公众、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商业企业要处理好企业与社会公众、政府机构及社会进步的关系,必须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的长远利益。
中国建筑论文:建筑摄影下的中国建筑文化论文 一、建筑摄影学术活动表达专业的建筑文化 迄今,由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摄影专业委员会主编的有代表性的建筑摄影专业著作至少有四册(见表1)。专业及权威的建筑摄影学术及文化活动也蓬蓬勃勃开展起来(见表2)。活动使建筑摄影从城市建筑层面上升到为中国传统历史项目“申遗”的高度,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摄影专业委员会为中国建筑摄影师的新作为欣喜和自豪。感受中国建筑摄影师的创作意境与作品的文化气度,《中国建筑摄影师档案》不单纯是建筑摄影师作品的荟萃,更凝聚了创作感言,其中不乏建筑摄影师以独到的建筑文化视角体会建筑。读懂建筑师看城市、建筑师看自身的作品,对公众理解建筑大有裨益。该书触动人们的,不仅仅是作品恰到好处的光影及准确的建筑表征,也在于作品所体现的建筑摄影师的“诗眼”与“画境”。据查,国内专门出版推介建筑摄影师的书很罕见,因此该书填补的不单是建筑摄影群体的空白,也在于向世界展示了一批有造诣的中国建筑摄影师专业队伍,他们开创了中国建筑传播的影像技艺与美学实践。对此中国建筑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马国馨在《中国建筑摄影师档案》序言中指出:“这是介绍中国职业建筑摄影师的一本合集。建筑摄影除了宣传、记录、艺术等方面的功能观念外,还有很大的商品属性及市场需求,人们认为一幅好的图片带给我们的信息是无论多么丰富的语言都难以描述的……建筑摄影师除了技术、器材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外,在以城市和建筑为对象时,需要更多的专业之外人文知识和内涵,需要长期的体味和阅读。”一位摄影家说,“没有了意境和思想,拍摄建筑只能成为结构的示意图。”作为中国建筑摄影师群体智慧的结晶,与过去推出的第一、二届大赛作品集不同的是,《中国建筑摄影师档案》中24位成功的建筑摄影师的作品为读者更集中而准确地展示了建筑文化理念及实用的、可操作性的示范,这种以传统与现代建筑项目为基础的作品档案十分切合爱好者与初学者的实际。尽管《中国建筑摄影师档案》向读者展示了一批中青年优秀摄影师坚守在建筑摄影岗位上的作品,但由于建筑摄影创立的时间尚短,在诸多方面有待完善丰富。它至少要求每一位优秀的建筑摄影师不是单纯地从商业摄影或艺术摄影去把握建筑,而是要树立起建筑艺术修养观。建筑是凝固的音乐,但音乐不是融解了的建筑。由于摄影师对建筑的熟悉,也会造成某种负面的影响。 追求比建筑本身更原创的摄影作品,很容易模糊了我们的视线,忘记了建筑的艺术性、环境美感及其实用功能。虽然建筑不会教人道德或不道德,但建筑确实在相当程度上表述了创作者的态度。不同的装饰图样传达着不同种类的信息,材质的应用也给建筑物带来广泛的想象的空间,同时会反映创作者品质。当然,平整的外墙立面不一定比粗糙的好,但在许多场合建筑的精彩处正是在光滑反光的质地。所有这些都需要建筑摄影师去体味与思考,这或许是能从一大批建筑摄影作品中找寻到有感觉的优秀创作者的“秘诀”,作品优劣的分水岭在于摄影师能否具备建筑师的“眼”,能否真正懂得所摄作品的含义。摄影技术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它自出现就与建筑结下了不解之缘。1826年夏天,法国人约瑟夫•尼埃普斯拍下了世界上第一张照片。画面中显示的是一个农场的房子衬托在辽远的天空下。1877年,法国人L•D•杜国•豪伦成功拍摄制作了世界上第一幅彩色照片《安古连城镇风景》。之后,城市中的街巷、高耸的教堂、乡村别墅、特别是现代建筑的出现,许许多多优秀的摄影作品,都将各种不同的建筑作为摄影作品中的主角予以突出表现。建筑的摄影表达主要是记录建筑特点,用摄影语言来表达建筑。从摄影角度表现建筑,给建筑设计带来新的视角下的瞬间记录,能更好的完成建筑的功能使命、文化使命,丰富建筑的内涵与外延。建筑的摄影表现并不是仅仅展示建筑物的表象特征这么简单,摄影表现手段使建筑师以不断更新的视角观看设计的方方面面,推敲方案的体形、材料和空间感受,专注于以人为本的建筑世界。1992年版美国摄影百科全书对“建筑摄影”的定义是:“建筑摄影主要是记录建筑特点,专为建筑师,设计师或历史学家服务。”这里所提到的为“历史学家服务”,应该就是指建筑摄影的文化表现作用。如果说建筑是人类站立在地球上的最恢弘的风姿,那么文化历史建筑则可称为站立着的人类历史。建筑学家梁思成曾说过说,建筑这本“石头和木头的史书,忠实地反映着一定社会之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而城市的“无论哪一个巍峨的古城楼,或一角倾颓的殿基的灵魂里,无形中都在诉说乃至歌唱着时间上漫不可信的变迁”。建筑师做好设计是本分,同样,建筑摄影重在刻画。建筑作品设计语言的表达、设计思想的体现都离不开建筑师的极致追求。同样,建筑摄影要求建筑摄影师学会极致的思维,你的镜头中必须清晰明白,完美建筑是什么?真实而丰富地表达建筑作品是建筑摄影师的基本功。 二、建筑摄影学术活动向业界展示建筑文化的力量 法国摄影大师亨利•卡蒂埃—布列松并非建筑摄影家,但他的作品及理论涉猎城市空间与人,读他的新作《思想的眼睛》,我们不仅可以产生“决定性瞬间”,也获得一系列本质性思考。他认为:“摄影永远是视觉注意力的自发性行为,它捕捉的是瞬间和永恒。绘画对瞬间的表现,是通过笔触来传达我们的意识,摄影需即刻采取行为,绘画则要深思熟虑”。“以眼睛为起点,空间逐渐向无穷扩展,现场总能或多或少地引起我们的注意,会立刻将其保存在记忆里并对它进行一些修饰。”十年前,方海教授在《赫尔辛基城市建筑摄影展纪念集》“建筑摄影的力量”一文中指出:“芬兰是二十世纪建筑成就最高的国家之一,这种辉煌的成果固然与建筑师、建筑教育、建筑媒体及专业评论等方面密切相关,但也无法忽视芬兰及世界各地建筑摄影家的个性创作……”。在论及建筑摄影概念时,他强调“建筑摄影并非仅仅记录建筑,更重要的是审视建筑,评判空间,进而改进和提升建筑品质。优秀的建筑摄影家会用自己独特的视角进行观察和记录,并往往发现建筑师自己都不曾注意的建筑范畴和主题。同时,建筑摄影家的成功作品也是对建筑师的一种促动和激励,迫使建筑师及其合作团队用专业的投入和精心的设计创作出精彩而富于人性化的建筑精品。”一位优秀的建筑摄影师如果成为世界著名建筑师的朋友,其创作空间必有很大拓展,他本人的建筑摄影作品会经常出现在国内外建筑、设计与艺术类的书刊杂志上。这些摄影作品,不仅带给建筑师启示,也会使更多的建筑师相信并欣赏建筑摄影的力量。马国馨院士说:“建筑设计本身是一大创意产业,而建筑摄影正是与建筑联姻的另一创意产业,其特点可说是在创意之中寻找创意的活动,因此必然成为既活跃又独具特色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摄影者的头脑、眼睛和心灵必须同时运作,这是建筑摄影师的生活方式。拥有出色想法和表现的建筑摄影作品在创意经济时代肯定大受欢迎。如果从建筑摄影服务于建筑设计及市场的定位看,建筑摄影还富有更强的传播功能,应该说国内建筑界对此挖掘的还相当不够,因此不能不重新定位。 1.关于建筑记忆。建筑之所以被称作“石头的史书”、“凝固的音乐”,主要说它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然而,历史的车轮不仅碾碎了飞逝的岁月,也碾碎了不少“石头的史书”。现在人类所能看到的琼楼玉宇亭台楼阁,仅仅是万千人类文明殿堂的绝小部分。所以,记录逝去建筑的照片,就是最好的手段和工具,是建筑记忆媒介。1999年罗哲文、杨永生主编《失去的建筑》一书的出版,为重温历史、研究建筑文化提供了十分宝贵的资料。2002年黄延复编《图说老清华》以1909年~1952年的“老清华”为例,用图片全方位描绘了老清华历史的一个清晰而简单的轮廓,它使这一时期学于清华、长于清华这所一流学府的各界名流得到客观记述,是极为生动和感染人的清华校园文化。再以上海近代公共建筑为例,20世纪20年代以来,历代中西文化、南北地域文化不断融合,掀起了一个空前规模的开发建设高潮,在公共建筑上留下了一批价值连城的文化遗产。像外滩近代建筑群的庞大与精美,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珍藏老照片会帮助人们挖掘每一幢建筑背后所包含的历史,传承建筑文脉。如位于现静安区静安寺旁的愚园路218号的百乐门舞厅,其英文名为ParamountBall-room,意译“至高无上的舞厅”。设计师为当时上海著名的建筑师杨锡镠,该项目于1933年12月竣工。迄今70多年过去了,它仍以20世纪30年代的舞厅面貌出现,已成为上海市第二批近代优秀保护建筑单位。对于这样的老建筑,应记录的不仅仅是趣闻与故事,更要有原汁原味的历史图景,怎能离得开建筑摄影的记忆与感染力。所以,建筑摄影是建筑记忆重要的组成部分;记忆建筑,是建筑摄影重要的功能之一。 2.关于建筑评论。在建筑传播中建筑评论或称建筑批评是极为必要的。别林斯基曾说过:“关于伟大作品的评论,其重要性不在伟大作品本身之下。”建筑批评是对建筑、建筑所赖以存在的社会与环境,对建筑师的创作思想与过程,以及所有涉及支撑建筑师、培养建筑师的制度与体系的鉴定和评价。我们倡导的建筑批评应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批评,而不是过于抽象的批评。要有内涵、有意味、有设计、有交流、有沟通、有兴趣,所以批评的媒介就丰富多彩。在诸如小说、散文、随笔、诗歌、绘画、音乐、电影等表现形式之外,建筑摄影也是绝好的形式,借助建筑摄影作品,建筑评论家以其渊博的学识和敏锐的目光,洞察并评点出建筑的实用、功能、美观、安全等指标,并使之上升到精神与文化层面。单纯从摄影创作讲,摄影批评起到的是“磨刀石”的作用。事实上,当建筑摄影针对建筑作品进行评价时,总会引起建筑师对自己创作理念与行为的再认识,建筑摄影批评本身就是一种促进,从客观上通过图片起到提高公众建筑艺术欣赏水平的作用。与建筑创作一致的,是建筑摄影批评也讲首创性和客观性,它对建筑创作本身的丰富与发展、探讨与反思、审美与警醒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力,因此要研究如何开展建筑摄影批评,让建筑摄影批评成为建筑评论的有效方式、方法,培养起专门的建筑摄影作者队伍。以建筑摄影、建筑图片评论建筑、批评建筑艺术水平,是建筑文化良性发展的体现。 3.关于建筑摄影。2007年,沈瑾先生曾送中国建筑摄影学会《建筑师的欧洲视角》一书,里面记录了两位著名建筑师对建筑摄影的认知,颇具启发性。其中崔恺大师的序是极有见地的建筑摄影品评,反映了职业建筑艺术家的眼界。崔恺认为:“建筑师的眼睛与摄影家的眼睛有所不同,摄影家多以拍摄对象为素材去表现自己的审美价值,而建筑师多以摄影为手段去记录自己对拍摄对象的感知和认知;摄影家满足于抓拍那光、色、物完美结合的一瞬,建筑师更注意物在光、色及周围环境中的和谐表达,他们在瞄着外观造型的同时,脑子里却想着与平面、剖面,甚至细部是什么关系……”。沈瑾认为“建筑和摄影都可理解为视觉语言的表达,摄影变成了建筑师表达与交流的重要方式。建筑与摄影同样是光的营造,形、色、质视觉信息的三大要素都要靠‘光’来表现。”路易斯•康说过:“设计空间就是设计光亮(Todesignspaceistodesignlight)。建筑抽象的形式美同样通过摄影来表达,甚至已成为一门独立的职业———建筑摄影。摄影带人们进入更真实与开阔的视野,建筑师的视角应向四方延伸,城市比建筑更重要,建筑学不仅是致用之学,建筑学更是广义之学。”今天看来,城市比建筑重要,文明的演进比城市发展重要。建筑摄影从记录建筑走向记录城市,必然走向记录人类文明文化发展。建筑摄影的意义远远超越技术和艺术层面。 三、建筑摄影对中国建筑文化的意义 建筑摄影从记录、评论和人文角度展示建筑文化的力量,因此建筑摄影对中国建筑文化发展的意义正随着建筑摄影的专业化和建筑摄影师的职业化而不断彰显。 1.让建筑师多一双“建筑眼” 建筑摄影师在国内外建筑大师事务所中是必不可少的。从项目投标拍摄标的地块,到项目在建中的摄影记录,直至项目竣工拍摄唯美的成品,建筑摄影师都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然而在国内,建筑摄影师是没地位的,更有甚者总被视为“照相的”,如此简单的称呼也说明了行业地位的不被重视,说明中国建筑作品为什么难有绝美的展现,说明加大建筑摄影学术影响力的导引的重要意义。《中国建筑文化遗产》总编金磊在刊物总第3辑中曾谈到:“出版建筑摄影杂志或专刊(栏)是我在2010年4月就要创刊的项目,策划案及样稿已做数次。今借《中国建筑文化遗产》第三辑推出该栏目有多重含义”。含义主要在于:第一,优秀建筑摄影师杨超英几年前拍摄了一组完整作品,是捷克卡姆帕现代艺术馆建筑。希望读者通过这组作品感受建筑摄影,欣赏其中的艺术魅力,体味作为一名服务于城市、服务于建筑的建筑摄影师是如何工作的。第二,由此表达了《中国建筑文化遗产》编辑部及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摄影专业委员会愿意成就中外建筑摄影师展示建筑摄影作品、弘扬建筑文化的事业。第三,我们的工作不仅仅是建筑记录与记忆,一定要在建筑与艺术,建筑与技术,建筑与材质,建筑与评论,建筑与传播诸方面利用摄影手段,将建筑作品纯粹地表现出来。人们印象中的杨超英是位喜欢安静构思,不模仿别人,不臧否别人且努力自己创意思考后按动快门的人,是独具“建筑眼”的人。杨超英的建筑摄影作品能让读者从平常中感受到不平常,不仅能学到精湛的技法,更领悟敏锐的“建筑眼”力。 2.有利于建筑师倾听建筑批评 自2011年12月至今,《中国建筑文化遗产》杂志已经刊出八期“建筑摄影”栏目,读者不仅从中看到精湛的建筑摄影作品,也听到建筑摄影师的心灵表达:无论是人文地理、图像笔记,还是专业化的当代建筑摄影,摄影师串拍定格中华夏大地的建筑时空,影响着建筑师的作品,越来越深入地对建筑师理解,也体现对人文建筑异常丰富的体验!《论摄影》是美国作家苏珊•桑塔格著、黄灿然翻译的一本从文化角度论述摄影的文集,是论述摄影的专业著作,更是广泛意义上论述现代文化的经典著作。在书中,桑塔格深入探讨了摄影的本质,包括摄影是不是艺术、摄影与绘画的互相影响、摄影与真实世界的关系等。《论摄影》有“引语选粹”一章,虽绝大多数有新闻、人物摄影的意义,但也能从中发现与建筑和艺术相关的“摄影术语”:美国摄影师埃米特•戈温说“摄影是一个工具,用来处理大家都知道但视而不见的事物。我的照片是要表现你看不见的事物”;美国摄影家杰里•于尔斯曼指出“相机是顺畅地邂逅那另一个现实的手段。”现实的确如此,摄影记录永远是一种潜在的控制手段,它享有其它艺术系统未曾想有过的力量,它在为城市与建筑带来美好时,也关注建筑审美的困境。这不是针对某个项目、某位建筑师、某位建筑摄影师而言,它特指摄影文明要成为一面镜子。今天中外建筑新品都面临多元与多变,碰撞与激荡,并非要“天人合一”和兼容并蓄。如何以摄影学的视角审视对建筑的表达,在建筑理论的浸润中强化思索与启迪,不仅是一种更为有益的超越,还是一种建筑摄影的新表现力。为此,今天在呼吁好的、有深度的建筑评论作品时,更期待建筑摄影家为城市奉上视野广阔的、批评标准严格的建筑摄影作品。 3.为建筑发展昭示未来 建筑摄影行业的发展有赖于建筑摄影师的成绩,有赖于作为建筑摄影学科的确立,更有赖于能自成一体的建筑摄影体系。现状是在全国勘察设计行业百万大军中,摄影的爱好者蕴藏在占绝大多数的工程技术人员里,他们不在意设备、不苛求主题,愿从本职工作及其对建筑的审美出发记录一切建筑发展过程。因此强化建筑摄影行业自身建设,使之专业化、学科化、高端品质化、服务化将是新一届建筑摄影专业委员会的任务和方向。 4.在世界独树一帜引领发展 据近十多年学会及摄影师对欧美建筑“强国”的摄影专业机构及学会考察发现,国外虽有与建筑摄影相近的学会及组织,但尚没有“建筑摄影”专业类期刊。从对英国VA博物馆、伦敦国家摄影画廊、北欧多国及德国的考察看,虽有摄影博物馆,但至多有建筑摄影的版块,看来创建“建筑摄影”期刊、开展专业化建筑摄影研究并成立应用服务机构已势在必行。探讨集中的、统一的、有标准化的建筑摄影专业化高端(按需)服务将是主导方向。真诚期望有更多的建筑业内外同行关注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摄影专业委员会的发展,更希望在未来的建筑摄影学术活动及求索中有更多的好作品、好著作、好品牌问世。 作者:金磊李沉陈鹤工作单位:《中国建筑文化遗产》 中国建筑论文:中国建筑的国际化的战略制定论文 摘要: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在美国,建筑业与钢铁、汽车行业并列为经济的三大支柱产业。我国建筑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保持在7%左右。建筑业是关联性和带动性较强的产业,据推测,建筑业每增加1元产值,可以带动建材、机械等相关行业增加的1.85元产值。 1985年,由日本大成建设株式会社总承包的“鲁布革工程”,带来了我国建筑管理体系的全面改革。而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竞争越发激烈,现行的管理体制,现行的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管理模式、建筑行业不正当保护、行业队伍建设、组织结构的调整以及现行的建筑法规、标准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中国建筑业实施国际化的策略,是摆在中国建筑业面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与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国际通融性 “WTO”一个重要的原则是法制建设和增加法律的透明度。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通过的一些协议,使得各成员国政府修改竞争规则变得非常困难,在几乎每一个涉及贸易环境的领域,成员国寻求多变、歧视性和保护性的政策都将受到世贸组织规则的制约。虽然中国已加入“WTO”几年了,但仍需尽快按照国际建筑业的行业规范来管理我国的建筑业市场和建筑企业。其一,要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双边和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有关规则及作用,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开创我国建筑业发展的新局面。要适应“WTO”规则和我国政府对外承诺的要求,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清理、修改和新的立法方面的工作。其二,中国加入“WTO”后,一切必须按“WTO”的规则办事,如国民待遇、透明度,使我国在立法和行政管理上不能完全自己做主,要与国际接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业必须依法经营,增强依法经营观念。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协定与协议和有关的国际惯例将成为约束和规范中国企业行为的依据和准则。同时,中国应加强建筑业法制建设。强化《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建筑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认真规范国内建筑市场,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逐步扭转建筑市场无序的局面。建立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推动建筑市场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建立风险担保制度,维护承发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建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初步建立中国建筑业法律体系框架,切实提高与世贸组织的通融性。 强化管理机制,构筑中国建企参与国际竞争新优势 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有利于建筑企业的发展。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为建筑企业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有利的保证。中国建筑业应把提高竞争力的重心放在管理体系的建立方面,进一步转换企业的内部机制,强化企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加强三项制度改革,建立适应“WTO”要求的管理体系。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促进了国际间的经济联系和合作,经济竞争也出现了新态势。经济全球化对中国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的影响将十分明显。经济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刀,它既有利于国际范围内建筑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从而有利于建筑企业利润的提高;又将使发展中国家和经济弱势国家的建筑业,在竞争中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在国际上,体现建筑业水平的国际认证,主要包括: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在国际市场上,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环保项目应运而生,如污水处理、危险品废物处理。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项目要求承包商必须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文明施工,减少过去施工工地尘土飞扬的现象并尽量减少噪音污染,同时,在使用的建材方面要符合环保要求,不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中国建筑业应抓紧三大国际标准认证,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从而提高与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能力。 建立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国际建筑市场的发展动态 21世纪是信息时代,将会有更多的建筑工程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广为传播。中国建筑业应当及时捕捉和掌握国际承包市场的信息,制定相应对策。建筑企业应及时有效的得到第一手信息。同时,信息要有覆盖面,这就需要建立自身的信息网络,要通过海外机制和以世界各地的承包商、商、供应商及驻外使馆、经商处等为中心,建立国际信息网络,同时不断拓展信息渠道,以便及时准确反映世界建筑市场情况,增加进入国际建筑市场的机会,为中国建筑业开拓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创造条件。企业要高度重视国内外的信息,及时扑捉信息、获取信息、分析信息、利用信息,进行快速科学的经营决策。切实加强建筑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快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管理效率。 强化科技创新,大力提高中国建企的国际竞争能力 科技创新在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2004年中国建筑业的从业人员约3600万人,是美国建筑从业人员的4.5倍,而中国建筑业总产值却只相当于美国正常年份建筑业总产值20%,中国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相当于日本建筑业的1.25%.我国2004年劳动生产率约28200元/人。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建筑业虽已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能力,但与国外一流建筑企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尚不具备与之抗衡的能力。中国建筑业应加大建筑科技资金投入的力度,提高建筑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中国建筑企业要适应国际工程项目功能新、体量大、施工难度大的新趋势,大力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及建设部推广十项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建筑施工技术科学含量。加大建筑企业科技投入,加快设备更新步伐,采用国内外新机械、新设备,淘汰落后的建筑机械设备,减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率,不断提高建筑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和施工能力。要有计划地推进建筑工业化,制定标准,合理布局,使构件、配件生产标准化、通用化,建筑制品生产专业化、商业化。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应建立自己的科研开发中心。建筑企业应大力推广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在收集市场信息,投标报价、施工设计、企业管理、经营决策等方面应普及应用计算机,提高经营决策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国内少数特大集团已开始尝试建立(博士后流动站),以期更好地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增强企业的国内国际竞争力。 构筑人才优势,建立以人为本的国际化人资体制 随着建筑市场的日趋国际化,国外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将冲击国内的人才管理模式。许多国际跨国建筑集团将进入中国建筑市场,而这些建筑集团推行的是“本地化”策略,即建筑原料采购供应本地化和人才本地化。特别是后者,不仅使外方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本地人的优势,也为中国建筑人才提供了充分发挥个人才智的契机和舞台。而外企丰厚的薪金、良好的福利,较好的发展前途深深吸引了大批国内优秀的建筑人才。因此,对中国建筑业来说,加强用人机制改革已迫在眉睫。中国建筑企业应舍得投入,一方面在学校和社会上招聘一些人才,另一方面对一些有发展潜力的员工进行在职培训,包括送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和国际著名建筑企业培训。有的企业可能认为企业培养人才,一旦成材,就会出现流失的现象,得不偿失。不可否认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但是企业不能因噎废食,放弃对人才的培养。中国建筑企业应当创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机制和环境,通过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尊重人才,关心人才,用好人才,这应成为中国建筑业“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实施灵活策略,不断加速中国建筑企业国际化进程 中国建筑企业要想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准确定位,合理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开发战略,并根据建筑市场的不断变化适时进行调整。中国建筑业应加强与国外著名建筑企业的合作。目前,运用“优势联合”,这是近几年大型国际工程中常用的方式。举世闻名的英吉利海峡第一条海底隧道工程,参加竞争的承包商,有的是西方发达国家建筑公司之间联合,也有西方国家建筑企业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建筑公司的联合,以及第三世界国家的建筑公司的联合。其目的是发挥资金、技术、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以期在竞争中获胜。中国建筑业应根据本身特点,适应潮流,加强联合,在联合中壮大自己,发展自己。中国建筑业为了国内和国际建筑市场竞争的需要,在抓好对外承包劳务这个主业的同时,应走经贸结合,承包劳务与境内兴办实体相结合,对外承包劳务与海外投资相结合的道路,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增强综合实力,提高效益。中国建筑企业应立足发展大局,接受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有关协定与协议,改变被动状态,主动出击,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活动,在参与多边贸易基础上,积极与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建筑企业进行合作,提高企业竞争力,加速国际化进程。 加大结构调整,加快实施国际集约化发展战略 目前,国际建筑业宏观环境呈现出新特点,其中很重要的方面是世界范围内的结构调整和产业重组规模空前。中国建筑企业应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既要面向国内外市场需求,又要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坚持市场导向和发挥区域优势紧密结合的原则。以市场为中心,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不断调整结构模式,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认真研究国内外建筑市场发展规律,挖掘建筑市场发展潜力,找准建筑业结构调整的切入点。区域优势的发挥,必须以建筑市场为向导,把区域优势充分发挥起来,提高中国建筑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样通过加快中国建筑企业结构调整,推进跨行业、跨地区、跨企业的资产重组和强强结合,形成一批具有综合总承包能力、融资能力强的大型、特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提高国内外建筑市场的竞争力,加快建设部出台的建筑企业综合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个层次的结构体系的实施步伐。中国建筑业应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的混合经济,提高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能力,增强建筑企业的发展后劲。当然,中小型建筑企业要在“小而精”、“小而强”的道路上,在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上下功夫,这不仅是市场的需要,而且也是今后很多中小型建筑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上得以生存的良好选择。中国建筑业应抓住当前的良好时机,通过“激励机制”规范经营成果的利益分配;通过“监督机制”监控中国建筑企业管理者行为;通过“制约机制”实施有效的控制。通过“三大机制”的运用,不断优化结构布局,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快集约化进程。 加强经营开拓,努力提高国际建筑市场的占有率 目前,我国已加入“WTO”,为中国建筑企业大规模进军国际建筑市场创造了条件,中国建筑企业应当充分用足、用好对外签约权,实施“外向带动、输出兴业”的战略,扩大海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劳务输出,努力实施对外承担设计、房地产开发以及工程咨询、建筑监理、技术服务等。过去由于我国不是“WTO”成员国,很多国外的项目我国建筑企业不能承建,只能做当地外资项目,如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部分私人投资项目,并且受到的限制也很多。中国加入“WTO”后,国外建筑企业可以进入中国建筑市场,同样,中国建筑企业也可以进入国际建筑市场,这将为中国建筑企业跨国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市场开放后,国内的一些项目将开始按照国际惯例进行招标,将有更多的国外建筑企业参与,我们将可以学到国际上先进的工程管理方法。这样,可以提高中国建筑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有利于中国建筑业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为中国建筑企业跨国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务员之家 强化政策导向,为中国建企迎接国际化挑战创造条件 世贸组织的成员国政府仅仅是市场竞争的制定者,而不是市场竞争的直接参与者,不能直接介入国内外市场的竞争。中国政府应按市场经济原则办事,加速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不直接干预中国建筑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确立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使企业尽快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中国要加快规范化建筑市场的培育,逐步消除影响建筑业发展的地区和所有制之间的壁垒,逐步取消限制合理竞争的地方保护主义的规定,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世贸组织要求各成员国实施统一透明的对外经贸政策,主张各成员国相互给予非歧视性的贸易待遇。“WTO”要求各成员国开放建筑市场,允许国内外建筑企业进行开放、公平和无扭曲的竞争。按照这些规则,我国应将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总之,中国政府应当努力为中国建筑业改善运行机制,构筑良好的市场环境,帮助中国建企增强参与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的能力,为中国建企迎接国际化挑战创造良好的条件。 中国建筑论文:中国建筑风水特色论文 摘要:本文浅谈了建筑风水文化与建筑设计问题,从建筑风水文化的角度浅析了中国的建筑设计。 关键词:建筑文化风水文化建筑设计 中国文化渊远流长,建筑风水学博大精深,中国建筑文化在几千年的形成发展过程中,没未离开过建筑风水的字眼,从皇宫、皇陵的规划建设,到普通村落、民宅的建筑无不留着风水学的痕迹,建筑风水学随着中国文化传入西方后,也得到了西方学者的认同,特别是近30年来建筑风水学在国外受到了高度重视,甚至形成了中国风水业,中国风水也开始进入了百姓安居的视野,由此可以想象,可以推见在未来的世界闻名进程中,中国建筑风水学必将饰演重要的角色。建筑风水学与当代房地产有效结合是现代风水文化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是中国传统文化造福当代百姓推动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一、建筑风水文化是古代祖先长期社会生活实践经验的总结,其易道博大精深,渊源流长,现在我们共同探讨建筑风水文化与建筑设计问题。 说到风水文化我们很多问题一直没有机会找到答案,比如环境的改变对我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有多大的影响,这些影响是应该被动的接受还是主动的改变,如果要改变的话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用什么样的方法?这些方法有规律吗?有人说这些方法可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找到,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也好,方法论也好,在现代社会还有什么样的现实价值呢?这个现实价值怎么连续、怎么使用等等太多的问题。 风水研究领域目前正在突破也是最难突破从文化来讲就是创新,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产生与现代的结合,文明的进步是靠文化的融合,现在我们不是克隆工业化,要把传统和现代融合,建筑文明是新文明的一部分。 中国有一句格言:风水宝地,人丁兴旺。中国是风水宝地,养育着中华民族能够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国历史上曾定都在西安、南京、北京等地,这些地方都是风水宝地,拿北京来说东有渤海,西有燕山山脉,富贵之地能使我们国家昌盛。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悠久的文化和历史,建筑风水是中国古代建筑理论的三大支柱之一,是中国古代建筑领域的灵魂,随着文明的进步,社会的发展,风水应有的主导地位,在城市大规模园区的整体风水规划,房地产开发的整体策划,房产风水策划是从根源上把住了建筑风水的关键,从而为更多的百姓营造出一个事业顺随、家庭和美、身体健康的吉祥场所。同时也给开发商带来了回报。 二、中国的建筑风水学科是内涵非常丰富的,结合我们中国的建筑设计来讲,把建设风水科学与我们现代的设计理念相融合,这样才能体现出中国在21世纪建筑应该具备的特色。 易经是中华五千年最古老、最具代表性的传统文化,其中内含天象、地理各个方面,目前易经的研究和应用已经受了国内外甚至全世界人们的欢迎和重视。近几年来尤其在东南亚各国众多的易学爱好者,纷纷把易学知识应用到不同领域当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自从2003年秋在印度尼西亚成功举办“环保与易经”大会以后,引起了学者们的兴趣,更多的学者把易经风水学和现代建筑、现代家居、现代环境很好的结合在一起,使之古今结合,古为今用。人们不再要求简单的、外在的气派、豪华,更多的是追求内在的温馨、舒适、实用、健康,体现以人为本的物质享受、精神享受。 建筑风水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看法有人扬之,有人抑之。扬者认为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抑者认为是封建迷信。中国建筑文化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有一些古建筑文化是古代祖先生活经验的总结,在中国建筑文化乃至在世界文化中有一定的影响。随着建筑行业和科学技术的持续发展,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不断产生,更希望建筑风水文化能在新时代得到不断发展和重视。 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建筑的理论结合,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传统之所以必须尊重是因为它是创新文明的必要条件之一。世界和中国的历史都表明,不同文明的冲突与融合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根本动力。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的融合曾经创造了工商文明,未来的文明必定在文化的融合中产生。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下,我们必须对自己的文化传统有自知之明,中国风水文化传统的良莠,不能单凭主观愿望区别,只能在创造未来的实践中鉴别。传统是被保存或淘汰,决定于它在创新文明的实践中是否有积极的贡献。作为环境文化和环境艺术的中国风水文化,不仅包含某些科学和技术的因素,而且包括有终身的价值选择和产业的道德规范。公务员之家 世界正处在从现代向后现代过渡的历史性转折时期,中国正处在与世界文化融合的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建筑产业正处在一个创新文化的关键时期。让我们以科学的态度,宽容的胸胸怀,通过传统与现代结合的讨论,把传统的惯性转变成创造的动力。 我们也希望所有的开发商都有这样的意识,把健康的概念注入我们的开发和建筑当中。进一步探讨、继承、弘扬、发展中国的风水文化,为我们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为我们国家建设现代化服务,为**年科技、人文、绿色北京奥运举办成功服务,为我们国家昌盛服务,为世界各民族居住健康发展作出我们中华民族及科学、建筑风水文化的应有贡献。 中国建筑论文:中国建筑业国际化策略研究论文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在美国,建筑业与钢铁、汽车行业并列为经济的三大支柱产业。我国建筑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保持在7%左右。建筑业是关联性和带动性较强的产业,据推测,建筑业每增加1元产值,可以带动建材、机械等相关行业增加的1.85元产值。1985年,由日本大成建设株式会社总承包的“鲁布革工程”,带来了我国建筑管理体系的全面改革。而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竞争越发激烈,现行的管理体制,现行的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管理模式、建筑行业不正当保护、行业队伍建设、组织结构的调整以及现行的建筑法规、标准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中国建筑业实施国际化的策略,是摆在中国建筑业面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与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国际通融性 “WTO”一个重要的原则是法制建设和增加法律的透明度。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通过的一些协议,使得各成员国政府修改竞争规则变得非常困难,在几乎每一个涉及贸易环境的领域,成员国寻求多变、歧视性和保护性的政策都将受到世贸组织规则的制约。虽然中国已加入“WTO”几年了,但仍需尽快按照国际建筑业的行业规范来管理我国的建筑业市场和建筑企业。其一,要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双边和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有关规则及作用,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开创我国建筑业发展的新局面。要适应“WTO”规则和我国政府对外承诺的要求,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清理、修改和新的立法方面的工作。其二,中国加入“WTO”后,一切必须按“WTO”的规则办事,如国民待遇、透明度,使我国在立法和行政管理上不能完全自己做主,要与国际接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业必须依法经营,增强依法经营观念。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协定与协议和有关的国际惯例将成为约束和规范中国企业行为的依据和准则。同时,中国应加强建筑业法制建设。强化《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建筑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认真规范国内建筑市场,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逐步扭转建筑市场无序的局面。建立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推动建筑市场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建立风险担保制度,维护承发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建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初步建立中国建筑业法律体系框架,切实提高与世贸组织的通融性。 强化管理机制,构筑中国建企参与国际竞争新优势 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有利于建筑企业的发展。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为建筑企业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有利的保证。中国建筑业应把提高竞争力的重心放在管理体系的建立方面,进一步转换企业的内部机制,强化企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加强三项制度改革,建立适应“WTO”要求的管理体系。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促进了国际间的经济联系和合作,经济竞争也出现了新态势。经济全球化对中国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的影响将十分明显。经济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刀,它既有利于国际范围内建筑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从而有利于建筑企业利润的提高;又将使发展中国家和经济弱势国家的建筑业,在竞争中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在国际上,体现建筑业水平的国际认证,主要包括: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在国际市场上,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环保项目应运而生,如污水处理、危险品废物处理。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项目要求承包商必须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文明施工,减少过去施工工地尘土飞扬的现象并尽量减少噪音污染,同时,在使用的建材方面要符合环保要求,不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中国建筑业应抓紧三大国际标准认证,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从而提高与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能力。 建立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国际建筑市场的发展动态 21世纪是信息时代,将会有更多的建筑工程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广为传播。中国建筑业应当及时捕捉和掌握国际承包市场的信息,制定相应对策。建筑企业应及时有效的得到第一手信息。同时,信息要有覆盖面,这就需要建立自身的信息网络,要通过海外机制和以世界各地的承包商、商、供应商及驻外使馆、经商处等为中心,建立国际信息网络,同时不断拓展信息渠道,以便及时准确反映世界建筑市场情况,增加进入国际建筑市场的机会,为中国建筑业开拓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创造条件。企业要高度重视国内外的信息,及时扑捉信息、获取信息、分析信息、利用信息,进行快速科学的经营决策。切实加强建筑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快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管理效率。 强化科技创新,大力提高中国建企的国际竞争能力 科技创新在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2004年中国建筑业的从业人员约3600万人,是美国建筑从业人员的4.5倍,而中国建筑业总产值却只相当于美国正常年份建筑业总产值20%,中国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相当于日本建筑业的1.25%.我国2004年劳动生产率约28200元/人。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建筑业虽已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能力,但与国外一流建筑企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尚不具备与之抗衡的能力。中国建筑业应加大建筑科技资金投入的力度,提高建筑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中国建筑企业要适应国际工程项目功能新、体量大、施工难度大的新趋势,大力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及建设部推广十项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建筑施工技术科学含量。加大建筑企业科技投入,加快设备更新步伐,采用国内外新机械、新设备,淘汰落后的建筑机械设备,减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率,不断提高建筑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和施工能力。要有计划地推进建筑工业化,制定标准,合理布局,使构件、配件生产标准化、通用化,建筑制品生产专业化、商业化。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应建立自己的科研开发中心。建筑企业应大力推广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在收集市场信息,投标报价、施工设计、企业管理、经营决策等方面应普及应用计算机,提高经营决策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国内少数特大集团已开始尝试建立(博士后流动站),以期更好地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增强企业的国内国际竞争力。 构筑人才优势,建立以人为本的国际化人资体制 随着建筑市场的日趋国际化,国外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将冲击国内的人才管理模式。许多国际跨国建筑集团将进入中国建筑市场,而这些建筑集团推行的是“本地化”策略,即建筑原料采购供应本地化和人才本地化。特别是后者,不仅使外方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本地人的优势,也为中国建筑人才提供了充分发挥个人才智的契机和舞台。而外企丰厚的薪金、良好的福利,较好的发展前途深深吸引了大批国内优秀的建筑人才。因此,对中国建筑业来说,加强用人机制改革已迫在眉睫。中国建筑企业应舍得投入,一方面在学校和社会上招聘一些人才,另一方面对一些有发展潜力的员工进行在职培训,包括送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和国际著名建筑企业培训。有的企业可能认为企业培养人才,一旦成材,就会出现流失的现象,得不偿失。不可否认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但是企业不能因噎废食,放弃对人才的培养。中国建筑企业应当创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机制和环境,通过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尊重人才,关心人才,用好人才,这应成为中国建筑业“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实施灵活策略,不断加速中国建筑企业国际化进程 中国建筑企业要想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准确定位,合理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开发战略,并根据建筑市场的不断变化适时进行调整。中国建筑业应加强与国外著名建筑企业的合作。目前,运用“优势联合”,这是近几年大型国际工程中常用的方式。举世闻名的英吉利海峡第一条海底隧道工程,参加竞争的承包商,有的是西方发达国家建筑公司之间联合,也有西方国家建筑企业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建筑公司的联合,以及第三世界国家的建筑公司的联合。其目的是发挥资金、技术、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以期在竞争中获胜。中国建筑业应根据本身特点,适应潮流,加强联合,在联合中壮大自己,发展自己。中国建筑业为了国内和国际建筑市场竞争的需要,在抓好对外承包劳务这个主业的同时,应走经贸结合,承包劳务与境内兴办实体相结合,对外承包劳务与海外投资相结合的道路,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增强综合实力,提高效益。中国建筑企业应立足发展大局,接受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有关协定与协议,改变被动状态,主动出击,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活动,在参与多边贸易基础上,积极与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建筑企业进行合作,提高企业竞争力,加速国际化进程。 加大结构调整,加快实施国际集约化发展战略 目前,国际建筑业宏观环境呈现出新特点,其中很重要的方面是世界范围内的结构调整和产业重组规模空前。中国建筑企业应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既要面向国内外市场需求,又要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坚持市场导向和发挥区域优势紧密结合的原则。以市场为中心,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不断调整结构模式,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认真研究国内外建筑市场发展规律,挖掘建筑市场发展潜力,找准建筑业结构调整的切入点。区域优势的发挥,必须以建筑市场为向导,把区域优势充分发挥起来,提高中国建筑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样通过加快中国建筑企业结构调整,推进跨行业、跨地区、跨企业的资产重组和强强结合,形成一批具有综合总承包能力、融资能力强的大型、特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提高国内外建筑市场的竞争力,加快建设部出台的建筑企业综合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个层次的结构体系的实施步伐。中国建筑业应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的混合经济,提高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能力,增强建筑企业的发展后劲。当然,中小型建筑企业要在“小而精”、“小而强”的道路上,在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上下功夫,这不仅是市场的需要,而且也是今后很多中小型建筑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上得以生存的良好选择。中国建筑业应抓住当前的良好时机,通过“激励机制”规范经营成果的利益分配;通过“监督机制”监控中国建筑企业管理者行为;通过“制约机制”实施有效的控制。通过“三大机制”的运用,不断优化结构布局,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快集约化进程。 加强经营开拓,努力提高国际建筑市场的占有率 目前,我国已加入“WTO”,为中国建筑企业大规模进军国际建筑市场创造了条件,中国建筑企业应当充分用足、用好对外签约权,实施“外向带动、输出兴业”的战略,扩大海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劳务输出,努力实施对外承担设计、房地产开发以及工程咨询、建筑监理、技术服务等。过去由于我国不是“WTO”成员国,很多国外的项目我国建筑企业不能承建,只能做当地外资项目,如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部分私人投资项目,并且受到的限制也很多。中国加入“WTO”后,国外建筑企业可以进入中国建筑市场,同样,中国建筑企业也可以进入国际建筑市场,这将为中国建筑企业跨国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市场开放后,国内的一些项目将开始按照国际惯例进行招标,将有更多的国外建筑企业参与,我们将可以学到国际上先进的工程管理方法。这样,可以提高中国建筑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有利于中国建筑业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为中国建筑企业跨国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务员之家 强化政策导向,为中国建企迎接国际化挑战创造条件 世贸组织的成员国政府仅仅是市场竞争的制定者,而不是市场竞争的直接参与者,不能直接介入国内外市场的竞争。中国政府应按市场经济原则办事,加速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不直接干预中国建筑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确立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使企业尽快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中国要加快规范化建筑市场的培育,逐步消除影响建筑业发展的地区和所有制之间的壁垒,逐步取消限制合理竞争的地方保护主义的规定,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世贸组织要求各成员国实施统一透明的对外经贸政策,主张各成员国相互给予非歧视性的贸易待遇。“WTO”要求各成员国开放建筑市场,允许国内外建筑企业进行开放、公平和无扭曲的竞争。按照这些规则,我国应将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总之,中国政府应当努力为中国建筑业改善运行机制,构筑良好的市场环境,帮助中国建企增强参与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的能力,为中国建企迎接国际化挑战创造良好的条件。 中国建筑论文:剖析中国建筑节能的现状及应对措施 【摘要】首先分析了我国建筑能耗和建筑节能的现状,然后从建筑节能政策和建筑技术两方面针对性地提出了多种建筑节能的措施与对策。这些将对我国在建筑行业进一步推进、发展和完善建筑节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建筑能耗;建筑节能;现状;对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预计到2030年,全国城市人口将达到65%以上。城市人口的增加必然导致建筑物和建筑配套设施的成倍增加,这些将不可避免地增加建筑能耗。而建筑能耗的逐年大幅度上升,也必然导致节能型建筑的应运而生,当然,这也是我国今后城市建设必然的发展方向。 而如何做好建筑节能这项宠大的工程,确保低碳和经济将是摆在广大建筑行业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我国建筑能耗的现状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建筑能耗占总能耗的比重也越来越大,建筑耗能已逐渐增长为与工业耗能、交通耗能并列,成为我国能源消耗的三大“耗能大户”。 由于我国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现有建筑不仅耗能高,而且能源利用效率很低,单位建筑能耗比同等气候条件下的发达国家高出2~3倍。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和建筑业快速发展期,无论既有建筑面积或新建建筑面积都名列世界之首。这些建筑通过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等,每天都消耗大量的能源。由此可见,我国建筑能耗是巨大的,且建筑能耗总量还将持续增长,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二、当前我国建筑节能的现状 多年来,我国开展了一定规模的建筑节能工作,主要采取了先新建后改造的策略,但到目前为止,建筑节能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房屋建筑中普遍存在着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和气密性差,供暖、制冷空调系统效率低下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高耗能建筑比例大,我国每年新建房屋中,99%以上是高能耗建筑;既有建筑中,仅4%采取了节能措施,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为发达国家新建建筑的3倍以上。(2)建筑节能状况落后,发达国家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致力于研究和推行建筑节能技术,而我国却未予以重视,造成我国建筑外墙的传热系数是发达国家的3~5倍,外窗传热系数为2~3倍,屋面传热系数为3~6倍。 从我国建筑节能发展缓慢的原因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建筑节能建设成本高,初期投资较大;房地产开发商追求的是以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利润空间;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人员的建筑节能意识淡薄;建筑节能材料、施工工艺技术发展缓慢;国家建筑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配套不全,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国家及地方对建筑节能的实质性经济鼓励政策支持不够等。 三、实施建筑节能的主要对策研究 针对目前我国建筑能耗和我国建筑节能的现状,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来实现建筑节能的目标。 (一)制定完备的建筑节能方面的政策措施 1、建立完善的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体系,使建筑节能工作有法可依。我国地域广阔,应根据我国各个建筑气候区(北方严寒和寒冷地区、中部夏热冬冷地区、南方夏热冬暖地区)以及建筑物的不同类别、功能,逐步完善有关设计、施工方面的建筑节能规范与标准,并列入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加强对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节能标准设计工程图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对不按节能标准设计施工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不得通过,不得交付使用。严格审查从工程项目的立项、可研、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中各个环节的建筑节能情况,确保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范与标准的实施。 2、加强政府引导和采取必要的经济刺激措施,大力推广节能建筑。比如: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规范、标准”等;对生产节能建材的厂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等。 3、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节能意识,提高参与建设活动各方管理人员的节能意识和技术水平。 (二)加强建筑技术方面的建筑节能研究 1、认真做好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提高节能效果。 在规划设计阶段,就应从建筑物选址、分区、建筑物和道路布局走向、建筑物方位朝向、建筑体型、建筑间距、夏冬季季风主导方向、太阳辐射、建筑外部空间环境构成等方面进行建筑节能研究,以提高节能效果。 2、重视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 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主要是要提高建筑物的墙体、门窗及屋顶等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 (1)墙体 在建筑物的围护结构中,墙体的保温隔热性能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建筑物采暖能耗的大小。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①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的研发力度,优先采用具有保温、隔热、轻质、高强、施工效率高、改善建筑功能、增加房屋使用面积等优点的绿色墙体新材料。②合理选择外墙保温隔热方式,优先选用外墙外保温技术。③推广使用新型外墙保温隔热材料。如保温材料可采用聚苯板或聚苯颗粒等。 (2)门窗 门窗是建筑围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室内与室外能量阻隔最薄弱的环节。因此,门窗节能是建筑节能的关键。可采取的主要措施有:①合理控制窗墙比。②采用新型节能玻璃,增强玻璃的保温隔热性能。比如,采用低辐射Low-E中空玻璃。③注重门窗的细部施工质量,确保门窗结构的气密性。④优选新型门、窗框型材,比如:选择断热铝合金型材,对窗框进行隔热断桥处理等。 (3)屋面 屋面节能主要是通过改善屋面层的热工性能阻止热量的传递。其节能措施要点有:①注重选材。屋面保温隔热层宜选用密度及吸水率较小、导热系数较低的保温材料。 ②大力推广使用新型节能保温隔热材料。比如将膨胀型泡沫聚苯板等高效保温材料应用于屋面。 3、制定科学的照明节能措施 近年来,全国用电量及电负荷增长较快,已有三分之二的省(区、市)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缺电甚至拉闸限电现象,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照明节电已成为节能的重要方面。实行照明节能的办法主要有:①选择节能光源。②选择节能的照明电器配件。③科学的节能照明设计,包括合理的选择照明线路;合理的选择控制开关和充分利用天然光;合理的选择照明方式;合理的选择照度值等。 4、加强采暖系统的节能 对位于建筑气候区为北方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建筑物,做好建筑物室内采暖保温工作尤为重要,同时采暖耗能也是建筑物使用能耗的“大户”,是建筑节能的工作重点,其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①合理规划采暖管网,尽量缩短室外管道的长度,加强管道的保温,提高室外管道的输送效率。②优选采暖设备,改善采暖供热系统的设计和运行管理,提高锅炉的运行效率。③优化采暖供热方式,优先考虑集中供热,以最大限度地节省燃料消耗。④改革现有采暖供热收费制度,逐步实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 5、合理使用空调系统 对位于建筑气候区为中部夏热冬冷地区和南方夏热冬暖地区的建筑物,空调能耗是建筑物使用能耗的“大户”,是当前建筑节能的重要一环。因此,建议空调系统节能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合理选择温度参数。在进行空调设计和使用时,合理选择室内温度参数,避免夏季过低或冬季过高。 (2)优选空调制冷设备,提高制冷系统的效率。对空调制冷设备优先采用变频控制节能技术,对制冷空调系统进行智能化控制,使空调设备或系统以合理的方式运行,提高空调设备的运行效率,最大限度的减少运行能耗。 (3)推广采用空调新技术,如采用冰蓄冷技术或地热能空调技术等。 6、大力开发和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新型能源。 对位于建筑气候区为日照时间长的地区,可大力开发利用太阳能,比如:城市的公共照明使用太阳能路灯,包括街道、公园和住宅小区等;居民生活热水可采用太阳能热水器等。 四、结束语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能耗的相对值和绝对值都将持续增长,建筑节能工作任重而道远。建筑节能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低碳经济的一件大事,也是世界建筑发展的大潮流、大趋势。只要加快建筑节能政策的制订和落实,推广和应用建筑节能技术,加大建筑节能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培养城市市民的节能意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建筑节能定能结出丰硕之果,达到世界发达国家的节能水平。 中国建筑论文:21世纪中国建筑设计思想的分类论文 摘要:经济发展和城市大量建设,给建筑师提供了无穷的设计机会。改革开放以来,虽不能说中国建筑界形成了设计流派,但近20年的建筑实践,建筑设计思想的倾向性还是明显的,出现了这样几种倾向。 关键词:建筑设计经济倾向 1、民族形式的设计不是新生事物。它是历史上传统复兴思想的延续,由于建造的不经济性和施工的不合理性,以及新建筑规模的扩大,建筑体量的巨增等因素,“民族形式”的设计显现出不适应性。 2、改革开放,打开国门,“现代主义”设计像开闸的洪水,迅猛发展,遍地生根。许多建筑几乎都按“形式服从功能”的思想设计,这一实用经济的设计思想仍将作为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大量建筑设计的基础。 3、受西方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以及建筑符号学、建筑类型学、建筑心理行为科学等交叉科学理论的影响。建筑设计表现一种“前卫设计”倾向。这一倾向的特点表现为形式构成模仿西方设计,追求奇特与动感,具有广告性及标志性,建筑类型集中于娱乐、商业及服务业建筑,具有商业化表现。 4、新西洋建筑开始出现,运用西洋古典建筑片段形式作为建筑的造型手段。这些局部西洋古典形式就像商品包装,或是一种商业标志,若去掉这些附着物,完全是一副现代建筑的面目,出现这一设计倾向的社会根源或许在于人们的崇洋心理。 5、“乡土设计”指在中国特定的地域文化圈中,运用自然生长的乡土建筑的形式、空间。建造满足现代生活功能的新建筑,这一倾向试图留住地域文化的根,但在追寻地方性的同时逐渐失去地方性。 6、智能化设计己有萌芽。随着高科技成果的不断出现,人们将完全进入全信息社会,高科技智能化设计将成为21世纪建筑的主流。 20世纪末的建筑界表现出浓重的怀旧情绪,被普遍认为影响美国设计领域的四大设计思潮,包括后现代主义、解构主义、过程设计及智能化设计,其中前三者都带有不同程度的怀旧倾向。中国建筑尽管处在方兴未艾向成熟阶段发展时期,但20世纪末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建筑设计同样较大程度表现出对历史传统情有独钟。公务员之家 21世纪的建筑革命将以与高科技成果密切相关的建筑材料、建筑结构技术、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智能化管理以及建筑设计等技术手段为基础,彻底否定20世纪末开始并发展的怀旧倾向;建筑设计思想向宏观及微观延伸,建筑师不仅更多地重视建筑的社会影响,建筑对生态的保护以及建筑对人类生存的制约,而且更多地注重与人尺度相关的园林及室内环境的设计;建筑形式走向怪诞及平庸两个极端,形式的平庸是因为人们更多地重视建筑的软体和空间,形式可能像微机壳一样简单,形式的怪诞是因为建筑艺术为寻求存在的理由而故意创造神秘性,试图通过怪异的造型引起社会和公众的注目。因而这种以高科技为基础的智能化设计将成为21世纪的必然,但经过一段实践,像20世纪现代建筑一样,产生种种问题,比如人与人之间面对面实质性的接触减少,建筑师又将致力于向给人们提供会面场所的建筑努力,由此又将形成智能化设计之后的建筑设计思潮。 历史似乎在重复,但内容和本质发生了变化。20世纪是人们享受工业革命成果的时代,现代建筑是工业社会的必然产物;21世纪将是人们尽情享受信息革命成果的时代,智能化建筑将成为信息社会的必然产物。 中国建筑论文:中国建筑业实施国际化的策略研究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在美国,建筑业与钢铁、汽车行业并列为经济的三大支柱产业。我国建筑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保持在7%左右。建筑业是关联性和带动性较强的产业,据推测,建筑业每增加1元产值,可以带动建材、机械等相关行业增加的1.85元产值。1985年,由日本大成建设株式会社总承包的“鲁布革工程”,带来了我国建筑管理体系的全面改革。而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竞争越发激烈,现行的管理体制,现行的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管理模式、建筑行业不正当保护、行业队伍建设、组织结构的调整以及现行的建筑法规、标准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中国建筑业实施国际化的策略,是摆在中国建筑业面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与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国际通融性 “WTO”一个重要的原则是法制建设和增加法律的透明度。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通过的一些协议,使得各成员国政府修改竞争规则变得非常困难,在几乎每一个涉及贸易环境的领域,成员国寻求多变、歧视性和保护性的政策都将受到世贸组织规则的制约。虽然中国已加入“WTO”几年了,但仍需尽快按照国际建筑业的行业规范来管理我国的建筑业市场和建筑企业。其一,要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双边和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的有关规则及作用,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开创我国建筑业发展的新局面。要适应“WTO”规则和我国政府对外承诺的要求,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清理、修改和新的立法方面的工作。其二,中国加入“WTO”后,一切必须按“WTO”的规则办事,如国民待遇、透明度,使我国在立法和行政管理上不能完全自己做主,要与国际接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业必须依法经营,增强依法经营观念。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协定与协议和有关的国际惯例将成为约束和规范中国企业行为的依据和准则。同时,中国应加强建筑业法制建设。强化《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建筑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认真规范国内建筑市场,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逐步扭转建筑市场无序的局面。建立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机制,推动建筑市场进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建立风险担保制度,维护承发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建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初步建立中国建筑业法律体系框架,切实提高与世贸组织的通融性。 强化管理机制,构筑中国建企参与国际竞争新优势 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有利于建筑企业的发展。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为建筑企业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有利的保证。中国建筑业应把提高竞争力的重心放在管理体系的建立方面,进一步转换企业的内部机制,强化企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加强三项制度改革,建立适应“WTO”要求的管理体系。当前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促进了国际间的经济联系和合作,经济竞争也出现了新态势。经济全球化对中国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的影响将十分明显。经济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刀,它既有利于国际范围内建筑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从而有利于建筑企业利润的提高;又将使发展中国家和经济弱势国家的建筑业,在竞争中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在国际上,体现建筑业水平的国际认证,主要包括: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M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在国际市场上,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环保项目应运而生,如污水处理、危险品废物处理。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项目要求承包商必须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文明施工,减少过去施工工地尘土飞扬的现象并尽量减少噪音污染,同时,在使用的建材方面要符合环保要求,不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中国建筑业应抓紧三大国际标准认证,并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从而提高与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能力。 建立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国际建筑市场的发展动态 21世纪是信息时代,将会有更多的建筑工程信息,通过各种渠道广为传播。中国建筑业应当及时捕捉和掌握国际承包市场的信息,制定相应对策。建筑企业应及时有效的得到第一手信息。同时,信息要有覆盖面,这就需要建立自身的信息网络,要通过海外机制和以世界各地的承包商、商、供应商及驻外使馆、经商处等为中心,建立国际信息网络,同时不断拓展信息渠道,以便及时准确反映世界建筑市场情况,增加进入国际建筑市场的机会,为中国建筑业开拓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创造条件。企业要高度重视国内外的信息,及时扑捉信息、获取信息、分析信息、利用信息,进行快速科学的经营决策。切实加强建筑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快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管理效率。 强化科技创新,大力提高中国建企的国际竞争能力 科技创新在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2004年中国建筑业的从业人员约3600万人,是美国建筑从业人员的4.5倍,而中国建筑业总产值却只相当于美国正常年份建筑业总产值20%,中国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相当于日本建筑业的1.25%.我国2004年劳动生产率约28200元/人。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建筑业虽已具备一定的国际竞争能力,但与国外一流建筑企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尚不具备与之抗衡的能力。中国建筑业应加大建筑科技资金投入的力度,提高建筑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劳动生产率。中国建筑企业要适应国际工程项目功能新、体量大、施工难度大的新趋势,大力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及建设部推广十项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建筑施工技术科学含量。加大建筑企业科技投入,加快设备更新步伐,采用国内外新机械、新设备,淘汰落后的建筑机械设备,减低劳动强度,提高生产率,不断提高建筑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和施工能力。要有计划地推进建筑工业化,制定标准,合理布局,使构件、配件生产标准化、通用化,建筑制品生产专业化、商业化。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应建立自己的科研开发中心。建筑企业应大力推广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特别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在收集市场信息,投标报价、施工设计、企业管理、经营决策等方面应普及应用计算机,提高经营决策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国内少数特大集团已开始尝试建立(博士后流动站),以期更好地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增强企业的国内国际竞争力。 构筑人才优势,建立以人为本的国际化人资体制 随着建筑市场的日趋国际化,国外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将冲击国内的人才管理模式。许多国际跨国建筑集团将进入中国建筑市场,而这些建筑集团推行的是“本地化”策略,即建筑原料采购供应本地化和人才本地化。特别是后者,不仅使外方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本地人的优势,也为中国建筑人才提供了充分发挥个人才智的契机和舞台。而外企丰厚的薪金、良好的福利,较好的发展前途深深吸引了大批国内优秀的建筑人才。因此,对中国建筑业来说,加强用人机制改革已迫在眉睫。中国建筑企业应舍得投入,一方面在学校和社会上招聘一些人才,另一方面对一些有发展潜力的员工进行在职培训,包括送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和国际著名建筑企业培训。有的企业可能认为企业培养人才,一旦成材,就会出现流失的现象,得不偿失。不可否认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但是企业不能因噎废食,放弃对人才的培养。中国建筑企业应当创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机制和环境,通过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尊重人才,关心人才,用好人才,这应成为中国建筑业“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实施灵活策略,不断加速中国建筑企业国际化进程 中国建筑企业要想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准确定位,合理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开发战略,并根据建筑市场的不断变化适时进行调整。中国建筑业应加强与国外著名建筑企业的合作。目前,运用“优势联合”,这是近几年大型国际工程中常用的方式。举世闻名的英吉利海峡第一条海底隧道工程,参加竞争的承包商,有的是西方发达国家建筑公司之间联合,也有西方国家建筑企业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建筑公司的联合,以及第三世界国家的建筑公司的联合。其目的是发挥资金、技术、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以期在竞争中获胜。中国建筑业应根据本身特点,适应潮流,加强联合,在联合中壮大自己,发展自己。中国建筑业为了国内和国际建筑市场竞争的需要,在抓好对外承包劳务这个主业的同时,应走经贸结合,承包劳务与境内兴办实体相结合,对外承包劳务与海外投资相结合的道路,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增强综合实力,提高效益。中国建筑企业应立足发展大局,接受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有关协定与协议,改变被动状态,主动出击,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活动,在参与多边贸易基础上,积极与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建筑企业进行合作,提高企业竞争力,加速国际化进程。 加大结构调整,加快实施国际集约化发展战略 目前,国际建筑业宏观环境呈现出新特点,其中很重要的方面是世界范围内的结构调整和产业重组规模空前。中国建筑企业应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既要面向国内外市场需求,又要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坚持市场导向和发挥区域优势紧密结合的原则。以市场为中心,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不断调整结构模式,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认真研究国内外建筑市场发展规律,挖掘建筑市场发展潜力,找准建筑业结构调整的切入点。区域优势的发挥,必须以建筑市场为向导,把区域优势充分发挥起来,提高中国建筑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样通过加快中国建筑企业结构调整,推进跨行业、跨地区、跨企业的资产重组和强强结合,形成一批具有综合总承包能力、融资能力强的大型、特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提高国内外建筑市场的竞争力,加快建设部出台的建筑企业综合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个层次的结构体系的实施步伐。中国建筑业应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的混合经济,提高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能力,增强建筑企业的发展后劲。当然,中小型建筑企业要在“小而精”、“小而强”的道路上,在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上下功夫,这不仅是市场的需要,而且也是今后很多中小型建筑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上得以生存的良好选择。中国建筑业应抓住当前的良好时机,通过“激励机制”规范经营成果的利益分配;通过“监督机制”监控中国建筑企业管理者行为;通过“制约机制”实施有效的控制。通过“三大机制”的运用,不断优化结构布局,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快集约化进程。 加强经营开拓,努力提高国际建筑市场的占有率 目前,我国已加入“WTO”,为中国建筑企业大规模进军国际建筑市场创造了条件,中国建筑企业应当充分用足、用好对外签约权,实施“外向带动、输出兴业”的战略,扩大海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劳务输出,努力实施对外承担设计、房地产开发以及工程咨询、建筑监理、技术服务等。过去由于我国不是“WTO”成员国,很多国外的项目我国建筑企业不能承建,只能做当地外资项目,如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部分私人投资项目,并且受到的限制也很多。中国加入“WTO”后,国外建筑企业可以进入中国建筑市场,同样,中国建筑企业也可以进入国际建筑市场,这将为中国建筑企业跨国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筑市场开放后,国内的一些项目将开始按照国际惯例进行招标,将有更多的国外建筑企业参与,我们将可以学到国际上先进的工程管理方法。这样,可以提高中国建筑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有利于中国建筑业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为中国建筑企业跨国经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政策导向,为中国建企迎接国际化挑战创造条件 世贸组织的成员国政府仅仅是市场竞争的制定者,而不是市场竞争的直接参与者,不能直接介入国内外市场的竞争。中国政府应按市场经济原则办事,加速政府职能的转变,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不直接干预中国建筑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确立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使企业尽快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中国要加快规范化建筑市场的培育,逐步消除影响建筑业发展的地区和所有制之间的壁垒,逐步取消限制合理竞争的地方保护主义的规定,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世贸组织要求各成员国实施统一透明的对外经贸政策,主张各成员国相互给予非歧视性的贸易待遇。“WTO”要求各成员国开放建筑市场,允许国内外建筑企业进行开放、公平和无扭曲的竞争。按照这些规则,我国应将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总之,中国政府应当努力为中国建筑业改善运行机制,构筑良好的市场环境,帮助中国建企增强参与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的能力,为中国建企迎接国际化挑战创造良好的条件。 中国建筑论文:中国建筑业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摘要:建筑业是指从事各种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建造活动的产业。它包括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和建筑维修等建筑生产活动,是以最终建筑产品为生产对象的物质生产部门。 关键词:建筑企业改革发展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中国的建筑市场是一个发展潜力很大、前景广阔并充满活力的市场。1996年,全社会固定产投资计划规模为20700亿元人民币,其中国有单位基建投资7500亿人民币,技术改造投资3850亿人民币,房地产开发2360亿元(主要用于居民住宅和普通商品房建设)。近期建设投资重点是加大投资结构,调整力度,增加农业、水利建设及老工业基地的技术改造的投资,对交通、能源、通讯、重要原材料等部门实行投资倾斜政策,有重点地支持机械电子、汽车、石油化工等支柱产业的骨干项目,重视科技、教育并兼顾社会事业和居民的住宅建设。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企业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总的来看,还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的需要,主要表现是:传统建筑企业水平低、能力过剩、竞争能力差;企业发育不足、规模小,高新技术企业还很薄弱:“大而全、小而全”现象严重,大型企业不强、很难参与国际竞争,中小企业不专、分工协作水平不高、效率低下。这表明,我国建筑业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不适应市场体制要求;企业组织结构不适应工程建设社会化、专业化分工协作要求,企业经营管理不适应国际国内一体化大市场发展趋势要求。因此,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改革和发展我国的建筑业企业。 一、建筑业企业改革的重要性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建筑业蓬勃发展起来。国营建筑施工企业开始组建,并很快成为我国建筑业的主要力量。1952年,中央成立了建筑工程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成立了主管部门。但是,在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期里,在思想认识和政策规定上都没有把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独立物资生产部门来对待,而是把建筑业看作是固定资产投资的消费部门。在\"一五\"时期,实行的是高度统一的管理,大部分项目都由中央直接安排投资和建设。\"二五\"时期,曾按\"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管理体制实行变革,扩大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管理权限。而到1958年,又实行了\"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做法,破坏了基本建设程序,同时又取消了包工包料,取消了甲乙方和施工企业的法定利润,不讲经济核算,实行实报实销,使施工企业管理混乱。\"\"期间,建筑业受到更为严重的破坏,施工企业不讲管理、不讲核算、工程不计成本、工程质量差、造价不断上升。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业得到迅猛的发展,初步形成工程总承包、施工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三个层次相互结合、协调发展的格局,国有建筑企业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初步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 (一)、我国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建筑业与钢铁工业、汽车工业等被列为经济三大支柱产业。邓小平同志早在1980年就提出了建筑业应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问题。他说:\"从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看,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三大支柱之一,这不是没有道理的。过去我们很不重视建筑业,只把它看成是消费领域的问题。建设起来的住宅,当然是为人民生活服务的。但是,这种消费资料的部门,也是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重要产业部门。要改变一个观念,就是认为建筑业是赔钱的。应该看到,建筑业是可以赚钱的,是可以为国家增加收入,增加积累的一个重要产业部门,要不然,就不能说明为什么资本主义国家把它作为经济的三大支柱之一。所以,在长期规划中,必须把建筑业放在重要地位。\"之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又在多次重要会议上贯彻了邓小平同志的这一指导思想,反复强调要把建筑业办成支柱产业。特别是党的十四大,又进一步反把建筑业同机械电子、石油化工和汽车制造业并列,明确提出要通过振兴,把建筑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四大支柱产业之一。 我国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具体可以从七个方面来体现: 1、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资生产部门;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宅建设等的规模不断扩大,建筑业已逐步发展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以\"八五\"时期为例,我国建筑业共完成建安工作量40972亿元,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4.21%;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1547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14%;建成各类建设项目24.4万个;签订对外承包合同和劳务合同66260份,合同总金额346.5亿美元,完成营业额226.2亿美元,成为我国打入国际市场的一个重要产业部门。在每年国家和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中,有五分之三到四分之三左右是由建筑业来完成的。建筑业产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长期以来,我国建筑业所创造的总产值和增加值,在社会总产值和国民生产总值内,分别占到10%和6%左右的份额。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年鉴统计资料,1992年建筑业总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9.3%、净产值占国民经济收入的7.43%,分别居全国各行业排名的第三位和第四位,仅次于工业、农业,超过了商业和运输业的总和。建筑业的发展是影响经济增长与衰退、繁荣与萧条的重要因素之一。改革开放以后,建筑业发展迅速,当前,全社会已有各类建筑业企业(含农村建筑队)达160多万个,从业人员超过3100万人。累计建成各类工厂、矿山、交通、邮电、农林、水利、文教、科技、军工等项目数十万个,其中大中型项目1700多个。建筑业还改造了全国数以百计的大小城镇,建成城镇住宅20多亿平方米,农村住宅93亿平方米,使城乡人均居住面积分别由1978年的3.6和10.7平方米提高到1994年的7.5和21.8平方米建筑业每年向国家财政提供的税利数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到10%~30%的比重。 2、建筑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行业; 从整体看,我国建筑业目前仍是劳动密集型部门,能容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员,成为主要的就业部门,在整个国民经济就业人数的构成中占有较大的比例,据1994年的统计,已占到全国就业人数的5%左右,人数超过了3000万人,尤其是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提供了一条简单的就业途,为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做出了贡献。 我国自1978年以来,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迅速扩大,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农村建筑队的异军突起。据统计,到1995年底为止,我国农村建筑队的人数已超过1500万。 需要说明的是,不但在我国建筑业技术装备水平不高的条件下,建筑业能容纳大量的劳动力,就是在工业发达国家,虽然建筑业的技术装备水平远远高于我国,也仍然能容纳大量的劳动力。这是因为,在工业发达国家的国民经济中,建筑业也是技术相对落后的生产部门,机械化程度较低(仍有一定的手工操作),自动化程度更低。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建筑业的生产力水平较高,要应用许多先进技术,甚至尖端技术,工作内容涉及物理、化学、力学、光学、声学、电学、生化等多方面的技术知识,加之建筑生产过程比较复杂,需要的组织管理人员的比例较高,这就使建筑业产生了多层次的劳动结构,为不同素质的劳动者提供了就业机会。 3、建筑业对关联产业得发展有巨大带动力; 建筑业的发展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和繁荣。建筑业的生产带动相关产业的影响较大,其波及效果系数为1.1至1.3.从而促进了建材、冶金、有色、化工、轻工、电子、森工,运输等50多个相关产业的发展。建筑业物资消耗占全国总消耗量的比例分别占钢材的25%、木材的40%、水泥的70%、玻璃的76%、塑料的25%,运输量的28%.其容纳的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劳动者人数的5%左右 建筑业能够吸收国民经济各部门大量的物质产品,建筑生产可以带动许多相关部门的生产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也是物质资料的消费过程。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没有一个部门不需要建筑产品,而几乎所有的部门也都向建筑业提供不同的材料、设备、生活资料、知识或各种服务。据统计,仅房屋工程所需要的建筑材料就有76大类、2500多个规格、1800多个品种,包括建筑材料、冶金。化工、森工、机械、仪表、纺织、轻工、粮……等几十个物质生产部门。 由于建筑业产成品中物质消耗60%~70%左右,加上其前后关联度大,能与50个以上的工业部门发生关系,因此,能带动许多关联产业的发展。据1987年我国投入产业的分析,每增加1亿元的建筑产值就可带动其它产业增值约1.68亿元。 4、建筑业可以吸收大量的消费资金 当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时,社会消费资金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这时,会出现三种基情况:一是增加消费,使消费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从而刺激生产,使经济向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二是在消费结构不合理,市场存在供不应求现象时,造成对市场的冲击和压力,引起通货膨胀,尤其是对那些商品供不应求的市场为甚;三是储蓄资金增加,这对市场是潜在的压力,却不能通过市场机制指导生产,若处理不当则可能引起生产萎缩。若后两种情况同时存在,问题就更为严重。许多国家的经验都表明,把社会消费资金(包括储蓄)吸引到住宅消费上来是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这一方面为社会消费资金提供了良好的出路,另一方面也为建筑业提供了大量的生产资金,从而达到引导消费、调整消费结构,促进生产的效果。当然,要实现这种消费资金的转移、需要一些基本的条件,如住宅消费占收入的比例,住宅消费与其他基本消费的比例等。通常政府都要采取适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才能促进住宅建筑的消费。由于住宅是人类的基本需要,而且,在居住面积数量基本满足需要之后,还会出现对居住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的需要,因而住宅建筑市场容纳社会消费资金的能力是相当巨大的,也就是说,建筑业吸收社会消费资金的能力是相当巨大的。 5、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调节作用 由于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它最能灵敏地反映国民经济的繁荣和萧条。当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处于繁荣期时,全社会对固定资产和住宅消费的需求增加,建筑业自然同样处于兴旺时期;当国民经济处于萧条期时,工厂开工不足,固定资产大量闲置,私人资本投资锐减,建筑业的任务来源减少,从而处于衰落时期。而且,建筑业反映国民经济的繁荣和萧条还有个重要特征:建筑业的萧条先于国民经济萧条的\"低谷\",建筑业的复苏又滞后于国民经济的全面复苏,这是因为,当社会投资总额开始明显减少时,建筑业立即呈现萧条景象,而此时各部门原有的生产能力尚能维持一段时间,国民经济只是开始出现萧条的前兆;当国民经济开始复苏时,各行业先是恢复原有的生产能力,不会出现大规模的新增投资。前己述及,建筑业对整个国民经济可产生很大的相关效应,因而当国民经济处于萧条期时,可以通过扩大国家对公共事业的投资,如市政工程、高速公路等,使建筑业不要衰落下去,这样也就刺激了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行业的发展,从而引起对其他行业需求的螺旋式增长,使国民经济不出现经济萧条,至少可以缓解国民经济萧条的程度。反之,当国民经济出现过热现象时,国家可通过压缩公共投资规模,取消对住宅消费的优惠政策等措施,抑制建筑业的发展,也就抑制了其他行业的发展,使国民经济走上稳定发展的轨道。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筑业对国民经济的这种调节作用是通过扩大或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来实现的。例如,80年代以后,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出现多元化,国家预算内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逐年下降,80年代中期连续几年投资膨胀,使国民经济发展失调,出现了许多严重的困难。为此,国家从1989年开始,一方面大幅度削减国家预算内投资,另一方面对预算外投资实行严格控制,同时还调整了投资结构,使建筑业的规模大幅度缩减。 6、建筑业的生产有效地改善了工作和生活环境,满足了人民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 衣、食、住、行是人类生活的基本需要。在这四大生活要素中,\"住\"所需要的房屋建筑是由建筑业建造的;\"行\"的基本条件如铁路、公路、码头、桥梁等,也是由建筑业开拓建造的。人类不仅居住、休息需要空间,而且劳动、工作也需要空间。此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还越来越多地需要各种各样的文化、娱乐、体育场所。所有这些空间都是通过建筑设计的创造劳动和建筑施工实现的,是建筑业所创造的人工环境。如:我国在1978~1987年的10年中,共建各类公共设施7万多个,城乡新建房屋建筑面积近100亿平方米,既改善了人民的居住环境,也改变了城市面貌。据科学家统计,在人的一生中有75%以上的时间是在建筑业所创造的各种人工环境中度过的。如果加上在道路、桥梁等上的行走时间,在露天建筑工作的时间、这一比例还要加大。现代建筑对于人类来说,已再不仅仅是赖以生存的基础,而更多地表现出政治、社会、文化、经济对人类的交互作用,是人类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场所,也是人类自身发展的环境。建筑业的作用就在于创造的改善人工环境,使其更适合人类发展的需要。 7、建筑业有着走向国际创收、创汇的巨大潜力。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在国际建筑承包市场中也具有很大的潜力。通过走向国际承包市场,既能发展经济,扩大影响,又可以带动资本、技术、劳务、设备及商品输出创收外汇。 建筑业对外承包和劳务合作有一定的实力,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已先后与世界170多个国家或地区签订了6.3万多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同,合同总金额超过400亿美元,累计派出国外人员近百万人次。近年的年创汇约在6亿美元左右。 建筑业为国家出口创汇工作可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因此,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加以引导、扶持。 总之,上述情况表明,建筑业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着密切的关系,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行业,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我国\"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中,建筑业被列为国家大力振兴的重点行业,并要使之尽快成为带动整个经济增长、结构升级的支柱产业。 (二)、我国建筑业企业的现状与其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的重要地位不相适应 目前我国建筑业企业的科技水平偏低,管理水平还不能适应建筑业发展的需要。我国建筑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以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直控式,政企不分,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上级政府部门对企业下达多种指令性指标,却不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下属企业和项目经理部没有相应的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的权力,只是企业的附属物。企业主要考虑完成上级指标任务,很少考虑用户方便、产品功能和经济效果。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很难讲求经济效益。 2、建筑业生产要素被分割,无法形成综合生产能力 建筑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包括科研能力、行业人员培训能力、勘察设计能力、土建及专业施工能力、各种建筑构配件、制品加工能力、中小型机械制造和维修能力、零配件生产能力等。在旧体制下,建筑综合生产能力被肢解,基本上只能管施工队伍。在物资上,材料随着投资走,施工部门只有劳动力,只好谁有材料先给谁干。这使建筑业的经济运行表现为低效率和缺乏活力,影响行业发展。 3、建设资金不足或不到位,工程拖欠款锐增不减,企业亏损情况依然严重。据调查,1997年国有建筑业企业拖欠工程款在高位上又有所增加,如河北省国有建筑业企业1997年拖欠工程款达55.4亿元,比上年增加3.4亿元,平均每个企业拖欠工程款1000多万元。与此同时,建筑企业1997年亏损企业继续增加,亏损面仍在扩大,据测算,1997年国有建筑业亏损企业达2680个,比上年增加328个,增长13.9%,企业亏损面由上年的25.8扩大到30.1%,亏损面拉大4.3个百分点。 4、施工力量明显大于施工任务,建筑业供过于求的状况仍十分突出。1992年~1993年在投资高速增长尤其是房地产开发投资畸形膨胀的时候,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和利益驱动,出现了大批建筑业企业并迅速壮大起来,但随着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趋于平稳特别是房地产开发投资趋于理性后,由于建筑业企业队伍并未减少,因而就出现了施工力量明显大于施工任务的情况,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5、建筑市场个主体行为不规范,建筑市场次序混乱。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建筑市场的新经济秩序尚未建立起来,以致出现了某些混乱现象,如招投标行为尚不规范,参与建筑活动的建设单位片面压标压价、要求垫资承包、肢解发包工程,强行指定使用不合格的分包队伍、建筑材料设备等;承包方存在无证或越级承包,层层转包,以及在施工中管理混乱、偷工减料,忽视施工质量和安全等。这不但干扰和影响了正常的建筑活动,还诱发了大量的经济犯罪案件。如广州市1991~1994年查处的案件中,属工程承发包的案件占34.6%;浙江省1995年1~11月份,查处各类贪污贿赂经济犯罪案件共1104件,其中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有210件,占19%。 6、一些建筑业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主要表现在:(1)企业体制结构和组织结构比较松散,难以形成凝聚力,管理水平不高;(2)从业人员稳定性差,劳动者的素质普遍较低;(3)市场观念不强或没有改变,没有树立起以质取胜的观念,品牌意识和精品意识相对薄弱,仍然满足于粗放型的增长方式,致使工程质量水平没有很大的提高,而工程质量水平的相对低下又严重削弱了其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7、企业自身公共积累较少。目前,带资承包已成为国际工程承包的基本条件和关键因素,而我们的一些建筑企业由于没有雄厚的资金,面对工程只好望而却步,不争自退,形成了一方面无工程可包,另一方面却有工程而无力承包的矛盾局面。 从目前建筑业的现状看,要求我国必须把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作为基本国策,依靠科技进步来提高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带动建筑业的发展。 二、我国建筑业企业改革的历史回顾 (一)、改革的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放权让利(1978-1982);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了改革开放。在经济问题上,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理论和政策,决定对经济体制进行全面改革,下放企业经营自主权,并且引入价值规律,使其发挥一定的调节作用。建筑业从1979年起,一改过去无偿调拨国营建筑企业固定资产的做法,开始局部实行有偿调拨,从而最低限度地确认企业的独立利益。当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扩大国营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扩权文件,从多个方面下建筑放企业自主权。1980年,政府调整了企业利润留成方法,改全额利润留成为基数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留成的办法,使建筑企业获得更多的留利,刺激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1980年出台了允许价格浮动和禁止封锁建筑市场的政策。1981年建筑企业开始试行合同工、临时工制度,1982年开始重视建筑企业负担。1981年,颁布了《经济合同法》,建筑业企业的交易行为开始纳入法制化轨道。 放权让利的一系列措施,扩大了建筑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激发了企业的创造性和活力。但作为改革的启动措施,放权让利必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建筑企业负盈不负亏;建筑行业价格结构的不合理使留利水平与资产状况密切相关而造成企业间的苦乐不均;企业地位不明确;政企不分开、行政干预仍然严重;放权不到位等等。在此基础上就有了下一步的利改税。 第二阶段:利改税(1983-1984); 1983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将所有大中型国营企业从以往上缴利涧的制度改为按实现利润的55%向国家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余利较大的企业与主管部门再实行利润分成。国营小企业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所得税。这是第一步利改税的主要内容。但是这一步还没有解决建筑企业之间的苦乐不均的问题。1984年10月,政府推行了第二步利改税,将第一步利改税所实行的税后留利改为调节税,与此同时,税种、税率作了一定的调整,开征了资源税和地方税种,对建筑企业的收入调节起了积极作用。 利改税促进了建筑业企业政企分开,促进了企业管理,提高了经济效益,并且从外部创造了一个有利于企业进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但是,在实际推行中,由于体制不配套,政府与企业之间利益关系的调整尚难以规范,尤其是调节税鞭打快牛的做法,使部分建筑企业实际税负有所增加,利改税政策尚难以真正解决建筑企业的激励和创造新的环境,它的效应很有限。 第三阶段:市场深化(1984——1986); 建筑企业自主权的扩大,业主与建筑企业间交易的日益增多,必然对行政控制和计划体制产生削减作用,从而进一步扩大参与市场的范围,增强市场化的力度。1984年10月,《关于进一步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规定》中提出了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发展商品经济,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并且提出要实行政企分开。1985年又决定允许建筑业生产资料部分进入市场。从1984年起,这一阶段开始重视市场体制建设,对建筑业市场的价格管理体制和比价体系进行局部改革,建筑业市场范围逐步扩大。 此间,仍然贯穿着1978年以来对建筑企业的放权思路,增强企业活力一直是建筑业企业改革推进的中心任务。对于搞活无望的建筑企业,则通过立法规定其破产的一切事项(1986年12月颁布了《企业破产法》)。 在市场深化的过程中,由于建筑市场价格体制改革采取了局部推进和循序渐进的方式,避免了价格改革对经济发展的冲击。但是,这也造成了价格\"双轨制\",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如不公平竞争、利用计划和市场的价差,一些建筑企业甚至把精力放在\"倒腾\"物资,赚取计划外差价上面。影响了经济秩序的稳定,致使许多改革措施无法顺利和及时出台。 第四阶段:承包制的全面推广与完善(1987——1991); 1986年12月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出台开始,改革深化围绕经营机制转换这一中心进行。在租赁制、资产经营责任制、承包制、股份制等多种经营形式(企业制度)之中,最受到重视的是承包制。在中央政府的推动下,从1987年开始到1990年,在全国范围的国有建筑企业中普通推广了承包制。 承包制的选择是从现实出发的。它没有改变所有权属性,却实现了两权分离,这在思想上较易为各方面接受。它不否定前期改革中的利改税乃至扩权让利的成果,并与它们进行衔接。它不对财政体制改革起推动作用,却保证了国家税收的实现。另一方面,承包制调动了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积极性,激发了企业的活力,效应明显提高。甚至有些人提出\"一包就灵\"的论断,全面肯定承包制的作用。 然而,伴随着承包制的普遍推行,它的弊端也逐渐显现。首先,它只是一种管理体制,可以适用于一切所有制企业,因而不是一种制度创造,没有改变企业的产权属性。其次,建筑业企业行为追求短期效应明显,国有企业财产损失严重。企业领导与职工过度关心即期收益,不注意企业的长远利益与发展后劲。第三,承包合同的确定在行政构架下谈判确定,政企关系不规范,一些建筑企业又退回利改税以前的状态,向政府缴纳固定或递增的税后利润。并且,承包合同随意性较大,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最后,承包制与风险经营抵押不结合,无法控制经营者行为。建筑企业盈余时,经营者可以得到好处;而建筑企业亏损时,损失无人过问。因此,承包制必然只是一个过渡形式,必须有制度创新来代替它。 第五阶段: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转换企业经营机制(1992——1993); 宏观经济的治理整顿,尽管克服了通货膨胀等经济过热现象,但是经济的\"硬着陆\"使得经济增长速度下降较大,建筑企业经营机制存在某些复归旧体制的方面。特别是在改革总体方向的把握上一度出现争论,使人们显得较迷茫。在这一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1992年春天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谈话如吹皱一池春水,冲破了关于市场和计划争论的框框,为中共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奠定了理论基础,解放了思想。此后,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要求完善市场环境,转换建筑企业的经营机制,使建筑企业成为真正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主体。由于认识上的不足,尚未提出系统的现代企业制度理论,收缩以后的\"强劲反弹\",使建筑企业卷人全国性的\"公司热\"、\"房地产热\"、\"股票热\"之中,金融秩序处于失控状态,通货膨胀重新抬头。在此情况下,中央一方面整顿金融纪律和金融秩序;另一方面开始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造国有建筑企业,由此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作为国有建筑企业改革的目标模式,同时也从根本上消除建筑企业预算软约束和争贷款可能带来的金融秩序的失调。通胀势头受到遏制,经济发展正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系统理论指引下,改革迈向新的阶段,经济发展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金融秩序好转,建筑企业的转制工作逐步展开。 第六阶段:全面创新,协调配套,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1993年10月以来);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目标体制框架,1993年末颁布、199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司法》标志着国有企业制度按照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制度层面上把国有企业目标模式具体化,从而实现国有企业制度的全面创新。按照《公司法》规范,公司法人、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从微观层次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随后于1994年起的财政、金融、投资、外汇、外贸等五大配套改革措施的出台,1998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法》为加强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护,为建筑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出了协同配套改革推进的努力,此后建筑企业的外部环境建设得到进一步的深化,相关措施包括:优化国有建筑企业资本结构试点工作,通过《劳动法》规范企业和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对国有企业进行增资减债、职工的失业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抓大放小、清理建筑行业三角债以及建立建全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 总之,在此阶段中,一方面建筑企业制度改革在深化,小建筑企业的\"放活\"工作大规模展开,大中型建筑企业公司制改造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另一方面通过剥离建筑企业的历史负担和优化市场环境,使得国有建筑企业生存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更加有序。这一阶段还在继续,并且逐步扩大改革的范围,加深改革的力度。只有这样,通过国有建筑企业制度的整体创新,规范市场中各主体的行为,使之与市场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原则相吻合,才能构建出社会主义建筑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为社会主义建筑经济的发肓和成熟打下坚实的基石。 (二)、改革的历史回顾给我们的启示 我国建筑业企业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和不断探索,给建筑业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以下几点启示;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应亲自抓国有建筑企业的改革,及时帮助解决一些重大问题,有领导、有步骤地推进改革的各项工作。 2、要为建筑企业的改革创造必要的外部配套改革的大环境。政府部门应当很好地转变职能,为建筑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明晰产权、政企分开、分离冗员和办社会职能、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帮助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 3、依照“一级所有,分级管理,企业经营”的原则,加速构造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体系。 4、合理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率水平。建议通过国家财政投入、存量调整、社会吸收、职工投入、国有股权红利转增资本、外资嫁接、贷改投、税转股等办法,逐步将建筑业企业的负债率调整到合理水平。 5、建筑业的行业组织结构应逐步向两极方向发展:一是支持一批大集团和大公司的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行业中的龙头和骨干作用:一是加大企业的分化和改组力度,逐步培养出一大批小而精、小而专、小而活的专业化小型公司。 6、培育健康的建筑市场。目前建筑市场存在不少问题,必须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治理不正当竞争,建立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 三、进一步深化我国建筑业企业的改革 近20年的国有建筑企业改革,在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国有建筑企业效益的连年滑坡和亏损面的逐步扩大是不争的事实。 根据建设部建[1995]188号文《建筑业工业化发展纲要》,国有大型建筑企业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调整企业结构,发展成为包括规划设计、科研开发、房地产经营、总承包、施工承包、物资采购、机械制造维修、运输等业务的综合性的资金密集型和智力密集型的企业或企业集团。 目前,我国建筑业企业改革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建筑业资产重组,促进所有制结构调整 1、推进建筑企业资产重组,使国有建筑业企业由量的扩大逐步转向质的提高。建筑行业属一般竞争性行业,可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适当增加非国有资本在全行业中的比重,近期原则上不再批准成立新的国有建筑企业。 2、进一步放开搞活中小型国有企业。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国有大中型建筑业企业现有的独资子公司、孙子公司等,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但不能把出售作为主要的改革形式,需要出售的要按照国家规范的办法进行,严格禁止名卖实送、半卖半送和逃废银行债务及国家税款、规避安置职工的错误做法,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出售国有小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严格禁止将国有小企业\"一卖了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加快城镇和农村集体建筑业企业产权改造。提倡和鼓励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和引导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和其他多种财产组织形式,可采取兼并、租赁、承包、抵押、拍卖、出售、托管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盘活存量资产,搞活集体经济。 4、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对于今年整顿规范建设市场,查出来的工程转包和挂靠的私营单位除作必要的处罚外,要引导其向私人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方向发展,明确其合法地位,将其纳入企业资质管理轨道,允许其进入建筑市场,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 (二)、加大建筑业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力度 1、建立规范合理的工程建设总分包管理体系。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要求,尽快立\"综合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大层次的工程建设总分包管理体系。综合总包类企业,即指在工程承发包市场上独立承包综合类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专业类分包企业一般只能在分包市场上向总包单位分包工程任务(特殊工程除外)。劳务分包类企业既可向综合总包类企业分包任务,也可向专业分包类企业分包任务。要严格控制建筑业企业总量,除改制、改组、分立企业外,今年不再批准成立新的具备独立承包工程资格的企业。 2、抓好一批大型骨干综合类建筑业企业的发展。选择50一100家实力强、资产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建筑业企业和企业集团,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推动其加快改革与发展,使这些企业成为资金密集、管理密集、技术密集,具备设计、施工一体化,投资、建设一体化,国内、国外一体化的龙头企业,成为带动建筑业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和开拓国际承包市场的主导力量。 3、规范发展建筑企业集团。鼓励和支持建筑业企业集团发展,充分发挥企业集体技术优势互补的组合效应,专业分工协作的规模效应,资金集中运作的放大效应和整体效应。企业集团要依法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处理好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集团母公司要逐步增强科研开发功能、工程总承包功能、投资融资功能和跨国经营功能。集团内部的母子公司层次不宜过多,各子公司之间的经营范围应各有所侧重,以避免内部同业竞争。 4、大力推进专业化、小型化企业的发展。要通过资质引导、市场准入、政策扶持,积极推动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向专业化、小型化方向发展,并鼓励其围绕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定点定向、密切合作、相对稳定的协作关系。 5、努力发展劳务类分包企业。加快建筑劳动市场建设,逐步将国有企业分离人员和城镇,农村建筑劳动力纳入统一的建筑劳动力市场,通过市场引导和政策规定,使其尽快在不同等级的劳务分包企业层次上就位。 (三)、全面推进建筑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全面推进建筑业企业的改制工作,企业改革应坚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要在总结近几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深化建筑业企业的改制工作。力争在今明两年内使大多数骨干建筑业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数大中型国有建筑企业摆脱亏损局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应制定今明两年改革方案,并组织力量认真贯彻实施。 2、突出建筑业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造。企业改制应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盘活存量、优化资本结构为重点,着重搞好产权多元化改造,一般不搞国有独资企业。要通过改制、改组、改造和强化管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增强企业的生机和活力。 3、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公司法》建立和完善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企业应依法建立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形成相互依托、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4、企业依法行使法人财产权。出资人以投入企业的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并依附股权比例行使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和收益权,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依法享有资产占有、使用、支配和处分权,建立健全企业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和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督稽查。企业应努力提高资本营运效率,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害,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逐步解除企业历史负债和社会包袱。要根据企业债务形成的不同原因,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措施予以妥善处理。要避免不良债权债务带入改制后的企业中,企业办社会职能要结合当地条件和可能,逐步移交给地方社区服务组织统一办理,近期内可采取联办或托管方式逐步过渡,明确责任主体,保证企业轻装前进,参与市场公平竞争。 (四)、继续推进建筑业企业项目管理体制改革 1、完善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人,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和授权,在授权范围、授权内容和授权期限内行使职权,不得越权。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指挥本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调整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等生产要素,有权决定项目内部具体的分配方案和分配形式;设备购置、主要材料采购、资金回收与使用等权力应集中于企业。 2、建立和完善项目成本核算制度。推行项目管理要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与项目的经济利益关系。企业应当坚持每个项目单独核算,落实责任会计,加强成本管理。项目实施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费用台帐。企业一般应以项目成本作为项目经理经济责任的重要考核依据,项目完工后,应通过审计确认的项目经济责任目标实现情况,认真落实奖罚。 3、按照优化和动态的原则组建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应本着\"精干高效、结构合理\"的原则,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结构、工艺和技术复杂程度及管理工作量的大小来确定;人员来源于企业各职能部门,由项目经理提名,企业审批。项目班子成员在接受项目经理领导的同时还应接受企业职能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项目经理部人员尤其是项目经理从工程开工到竣工施工全过程,一般不应随便调换。 4、推进大型建筑业企业管理层和作业层分离。 企业一般应按照经营决策层、项目管理层和作业层三个层次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组织机构。经营策层应精简机构,提高效率,保证决策、监督、协调、指导、服务职能的履行,并保持资源的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在远离企业总部并承担到多个工程项目的经营地区,可组建区域性分公司,作为公司的派出机构,负责该地区工程项目的统一管理。项目管理层主要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和企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作业层可面向企业,也可面向社会,实行双向服各,并逐步向专业化、小型化企业方向发展,形成机制灵活、形式多样、技术水平高、适应能力强的新型企业组织形态。 5、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生产要素配置机制建设。建立劳务调剂、内部银行、设备租赁、材料机具供应、技术进步等内部生产要素有效配置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企业资源的有序流动和优化组合。企业内部生产要素的配置应依靠强有力的计划管理手段,防止法人企业内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导致交易成本发生,造成企业总体成本加大。对于建筑业企业集团,由于内部多个法人实体的存在,可以运用市场和计划相结合的调控手段。 (五)、鼓励兼并、规范破产,推进建筑业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1、鼓励企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国有企业可以兼并非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也可以兼并国有企业。鼓励优势企业兼并困难企业。兼并企业应全部承担被兼并企业债务和负责人员安置,并在呆坏帐核销,减免银行贷款利息等方面享受国家有关政策。 2、支持企业跨地区兼并联合。支持企业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实现企业间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打破地方保护,推进建筑市场的统一、开放。鼓励和支持建筑业企业与国际知名承包商联合。充分利用国际资源优势,提高我国建筑业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为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创造条件。 3、企业破产必须依法并按程序进行。经营不善、管理混乱、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按照程序依法实行破产。要加强对破产企业监管,严防逃债行为的发生。 (六)、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积极参加社会再就业工程 1、建立和完善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和健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都应当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并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中心保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发放和代缴养老、医疗保险金。 2、采取多种途径分流和安置企业下岗人员。如创办三产、转岗培训、买断工龄、停薪留职,内部退养、自谋职业、协调外调等方式分流企业富余人员。企业应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创造就业条件,包括投资入股、参股、出让产权、产权划转等,以此带走部分下岗和分流职工,也可对自谋出路和主动要求分流的职工群体提供一定时期内的资金支持,帮助其通过自身努力寻求新的工作岗位。 3、积极参加社会再就业工程。下岗和分流人员应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获得重新就业机会。企业对待业期间的职工应逐月发放失业救济金和保险金。企业确因经营困难,无力支付富余人员工资的,可向当地政府申请,批准实行地方财政贴息、企业主管部门调剂、银行提供贷款的\"三家抬\"办法解决职工的基本生活费。 (七)、进一步加强国有和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要配备好一把手 1、加强国有和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和评价,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民主监督,坚持职代会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对因经营管理不善而严重亏损的企业一把手,一年黄牌警告,两年予以撤换;切实加强和完善企业领导制度,将那些事业心强、责任感重、懂经营、善管理、通技术、精业务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 2、抓好国有和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培训。不断增长其法律。经贸、外语。财会、科技、信息和现代营销等知识,逐步提高经营素质和管理水平。努力造就一支职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建筑企业家队伍;建立健全和规范社会人才市场,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健全法制、改善环境,确立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 (八)、认真推行稽察特派员制度,加强国有建筑业企业监管 1、认真贯彻《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和《国务院向国有重点大型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的方案》精神。国有企业稽察特派员制度是实现政企分开,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的一项重大改革,要全力支持国有大型企业稽察特派员制度健康发展。稽察特派员以财务监督为优秀,以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为依据,审计、考核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并对企业主要领导成员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2、重点大型建筑业企业和企业集团应自觉接受稽察特派员监督。加强资本运营管理,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努力实现企业资本经营目标,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九)、推进建筑企业技术进步,捉高企业整体素质 1、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要通过政策引导和经济支持,鼓励企业推广应用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支持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2、加强企业的人员培训。支持大企业和企业集团设立培训中心。重点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和关键岗位操作工人,并将培训、考核与上岗、晋升挂钩。切实加强企业管理。重点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和完善基础管理工作。 (十)、加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1、加快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全面实行建安工程劳保费统一管理,切实解决企业上缴社会保险费来源。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规定,重点是解决曾经为国家作出了重大贡献的已经离退休的职工养老保险,除实行国家财政补一块、企业利润贴一块、个人收缴一块外。可以从\"百含节余\"中划出一部分用于养老补充,切实解决离退休职工的后顾之忧。 2、推进失业保险制度建设。建筑工程的特殊性要求必须尽快建立建筑职工的失业保险意义重大,要结合推行建筑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城镇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特别是施工一线职工的失业保险制度,加强失业保险费的征缴和管理,失业保险金要用于保险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3、加快工伤和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建筑工程的特殊性要求必须尽快建立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工伤和医疗保险应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专款专用,加强保险基金监督,防止挪作他用。 从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来看,国有建筑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将成为未来经济改革的重中之重。以国有企业的战略性重组为优秀,必将引起其他配套机制的改革和跟进,其中包括政资关系、政企关系、政社关系、政府框架、企业管理、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财税制度、会计制度、以及民商法规等各方面的变革,这些制度的变革,主要是围绕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来开展的,但是从深层次上看,这些制度变化恰恰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现在的经济发展势态来看,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要以改革为动力,加强企业改组、技术改造和企业内部管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解决企业历史包袱问题,采用各种措施增资减债,改善企业负债结构,使企业轻装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增强活力,大大提高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效益。优质、高效、快速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向社会提供质量优良、功能完善、价格合理的建筑产品。 从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企业改革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为国民经济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为改善城乡面貌、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建筑业市场的发展前景广阔。但是,我国建筑业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和繁重,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加大改革力度,在21世纪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求得生存、取得发展,并争取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让我们高举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积极探索和推进建筑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以取得新的突破来迎接二十一世纪的到来! 中国建筑论文:中国建筑业营管人才培养模式探索 摘要:通过对国内建筑业高等教育模式进行剖析,得出中国建筑业营管人才因教育培养制度上的缺陷,加上信息约束和信用档案不健全,使得建筑业营管人才名不副实或培养周期过长。文章通过对建筑业营管人才培养机制的设计和会员档案的建立与同步评估,充分应用信息披露机制对营管人才进行有效的约束,促进中国建筑业营管人才的培养质量和职业信用。 关键词:建筑业;营管人才;人才培养模式;应试教育;应用教育机制设计 一、中国建筑业人才培养、执业资格和存在问题现状分析 (一)营管人才培养分析 目前中国建筑业人才培养主要是从专业的大专院校进行理论基础的教育,然后到实施单位实习工作锻炼成长,这种培养结构模式并不是不好,但它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一是学生入校时不完全是自愿的,因为中国的高考体制决定了考生选择自己喜欢专业的自由程度有限;二是学生入校后完全按照研究型人才的培养模式在进行教学,但学生走出校门后绝大部分真正需要的却是应用型人才,由此也造成了有限的大学教育资源浪费;三是教学和实际没有紧密联系,导致学生毕业后很长时间不能走上独立工作的岗位,由此使得学生怀疑自己的能力而影响人才的发挥;四是学生毕业后专业不对口和爱好与自己不相适应而导致勉强工作;五是在学校重视专业技术的培养,而不对学生进行综合管理能力的培养等。上述因素都是影响建筑业营管人才培养的关键因素。 (二)营管人才执业资格分析 目前我国建筑业营管人才的执业资格大致分为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这是国家或省级的考试,其次是分为施工员、造价员、安全员、预算员、资料员、材料员等。根据上述的大致分类,要取得上述执业资格证件,每个人必须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这种制度的设计从理论上看是没问题的,但出现的现象是考取执业资格证的人,很大部分不能执业;很大部分能执业的人又考不过执业资格证。不但如此,由此产生的培训教育机构为了帮助这些人考过资格证,就想尽一切办法,为这些需要考证的人提供特殊的针对应考培训,最后就造成如前所述的考取证的人很大部分不能执业,这不知能否说明中国的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否有待于加强。 (三)营管人才存在问题分析 根据前面对中国建筑业人才培养方式的分析,不难得出结论,专业学校到实施单位的学生,理论是专业的,走进工作也是专业的,如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等。这些学生在很长时间并得不到综合能力锻炼的机会和平台,长此以往,建筑业营管人才的单一性就显现明显。特别是建筑业项目管理和公司级营管人才,他们大都是专业的学生,到专业的技术人才,再到专业的分管领导,最后到主要领导后就不得不专一了。但现实中的建筑业企业营运需要的不是这种过分专一的人才,而更多需要的是在行业内较为复合的人才和更广泛的管理知识的人才。这一人才专一现象也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发展,特别是在资本营运、企业战略制订与实施、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制度建设及企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二、中国建筑业营管人才培养、执业资格实施对策讨论 (一)营管人才培养应用教育机制设计 1.学校录取开放。希望中国的建筑业相关的学校,在对建筑业专业人才录取前进行开放式调查问卷,看学生是否真正爱好这一行业,如果学生不爱好者这一行业,就算大学毕业了,他也未必能安心或做好这份工作;由此来引导学生健康的走进自己所爱好的行业。 2.降低所谓的统招生。我不知道所谓的统招生与职业院校的学生在教育模式上有什么不同,但给学生和家长带来一个共同的看法是,统招生就比职业院校的学生要高一档次,由此也引发统招生的就业率大大低于职业院校的就业率,究其心理本文暂不分析。但希望大大降低统招这一概念,实质性的回归到职业教育这条道上来,为我国培养出更多应用型的实战人才。 3.强化实习与教育的结合。职业院校与建筑业的实施单位进行对接,把所招学生均分配到对接的实施单位,与实施单位形成共同培养人才的联合框架。学校负责对学生的理论基础教育,实施单位安排专业导师对学生进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学生进校后,与学生签订学习协议,要求他们从一年级开始就走进实习基地,其时间安排调整为:周一到周五在学校进行理论基础学习,周末和假期均到实习基地单位进行实际操作能力的锻炼。这一体制的建立,就形成了理论教育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当一个学生毕业时,至少对一个实体工程项目有了整体的概念,在实施单位专业导师的指导下,除能学到实际操作技能外,他们之间还会产生情感,有效地加强了导师与学生的沟通了解,同时也给学生走出社会创造了处事哲学的学习机会,让学生毕业后更能适应社会。不但如此,学生也了解了实习单位,实习单位也了解了学生,由此给学生的就业带来极大的方便和条件创造;其次是学校与实施单位的关系更加紧密,理论更加联系实际,对过程中的一些理论与实际的问题,通过实习学生这一纽带会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4.职业学校引进建筑业专家到校任教。在现实工作中,除研究型单位外,真正能用到很深理论的工作基本上没有,教育体制又把大量的教育时间花在理论教育上。我们可以请行业内的专家对学生进行更多的实际操作培养,这样对学校和对学生及社会都是有益的。 (二)营管人才执业资格考核机制探索 部级别的执业资格,如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都是国家统一考试注册,这些执业资格不但要求有较高的理论知识,且必须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操作能力。但我国现行的考试注册制度对理论考试做了大量工作,而要求较高的丰富实践经验和操作能力却没得到认真的考核评价,由此导致本文前述的大部分有执业资格者不能上岗,而大部分能上岗者又很难取得执业资格。其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能考试通过者都很年轻,对闭卷考试能力很强,问题是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操作能力又需要长时间的实际工作经验和众多案例充实,当这一时间过后,这些经验丰富的人就过了年轻阶段,如果又重到考场用闭卷形式参与考试,那就很难通过。根据这一现实问题,建议建筑业国家或地方级别的执业资格考试制度进行改革。本文提出的改革执业资格制度为:一是将理论闭卷考试方式改为开卷考试。本文认为,闭卷考试无非是在考记忆能力,而不是考实际操作能力,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没有一项工作是不准查阅资料的,根据这一实际现象,闭卷考试是没有实质性意义的;二是在现有理论考试的基础上,对申请执业资格者严格评审实际工作业绩。对没有实际工作业绩的申请者,严禁取得执业资格,这样能有效促进现实工作中的传帮带培养人才。 三、建筑业营管人才信用档案与信息披露机制设计 (一)营管人才信用档案建立 1.建筑业项目经理。建筑业项目经理是业内针对项目工程最重要的岗位管理人才,建立好项目经理的档案和做好项目经理业绩评估工作是建筑业重中之重的大事。一个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经济效益、建设周期、项目运行中对内对外的协调、市场开拓等与项目经理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一个优秀的项目经理不仅是一个专家,更应该是一个管理家,项目经理这个岗位是一个综合素质要求极高的岗位。由此本文提出建议,在行业协会内集中建立项目经理人才档案,并对执业的项目经理进行严格的业绩评估,将项目经理档案与业绩信息向业内公开,这样就利于对项目的培养和了解,同时也为业内其他单位招聘人才提供了选择平台。 2.建筑业项目总工和其它技术人员。建筑业项目总工是一个技术关键岗位,除项目经理对一个项目整体营运起着关键作用外,项目总工就项目的质量、安全、技术实施和创新,带领项目技术人员具体实施又是一个不可替代的岗位。同理,在业内建立项目总工和各类技术人员的人才档案,并对总工及各技术人员的业绩进行有效的评估也是十分必要的。 3.营管人才档案评估的公信度。中国建筑业或其它行业就科技和管理人员的档案建立基本都是由本人工作单位或人事机构来完成或保管的,且对科技和管理人员的业绩评估并非做到实事求是或认真负责,更有甚者,单位为了应付行业主管部门的人才数量要求而主动帮助科技和管理人员造假,由此使得很多科技和管理人才的档案公信度失真。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建议由行业协会专门成立一个科技和管理人才的档案评估机构,由这一社会法人机构来对业内的科技和管理人才进行档案的建立、记录和业绩评估,并将评估信息在业内公开,以此方法来互相监督科技和管理人才本身造假或单位协助造假,有效提高科技和管理人才注重自身信用建设和业绩表现。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人才的选择平台。 (二)营管人才信息披露约束机制 1.现阶段建筑营管人才的约束机制。现阶段中国建筑营管人才的约束机制主要是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规章制度进行约束,另一方面就是靠道德品行来进行自我约束。就现阶段这些约束机制对企业和科技及管理人才本身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作用,其合同约束兑现的概率极低,其靠道德品行进行自我约束就更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了,由此本文的观点是一定要建立在制度之上的道德品行才是有效的,特别是在当今市场经济潮流中。 2.信息披露约束机制建立。社会或企业对科技和管理人才的约束形式,最基本的无非是合同约束、道德品行的自我约束、法规约束和公开信息约束等。经过多年实践证明,在这些基本的约束中,公开信息约束是最为有效的,但在现阶段中国市场经济中,这一约束机制却没有得到实施。由此本文建议,除在业内对科技和管理人才进行档案建立与评估外,还应对科技和管理人才的职业道德等相关业绩进行评估进入档案,其档案机构有权向社会公开披露违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的科技和管理人才信息,这一制度的建立,可以促使用人单位和人才本身都重视自己的信用和业绩,能够有效地推进人才质量的提高,对防止那些恶意跳槽和随便跳槽的科技和管理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用人单位起到很大的约束作用。 四、结语 本文通过对建筑业营管人才从专业学校重理论教育向理论与实践真正相结合的教育变革进行讨论,同时还对建筑业相关人才执业资格闭卷考试转变为开卷考试加业绩评估的务实人才评价机制建立,这一应用教育与人才务实评价体系的结论表明,中国建筑业人才的培养与评价体系的变革势在必行,也只有这样,才能为建筑业培养出一批实用性强的专业科技和管理人才。为保证科技和管理人才的信用,本文就人才的约束机制进行了建议,特别是对人才的档案建立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能有效的保证人才自我约束。 中国政府应加强对行业协会的培育和引导,让他们尽快成为市场经济中的诚信和有能力的中介组织,在市场中建立起中介组织自己的信用,让政府早日退出这些本应由社会组织来做的事务中。 作者简介:徐贵明(1965-),男,重庆人,供职于重庆第八建筑工程公司,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学博士在读,研究方向:企业管理、企业信息化建设。 中国建筑论文:略论当下中国建筑艺术设计的人文动势 [摘要]当下中国的建筑事业发展主要存在着传统与现代、西方与东方、大师与民众等方面的诸多矛盾,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关键是提高全民的审美素质并且给我们的设计师提供一个宽松的人文环境。随着国人审美意识的全面觉醒,建筑业将会在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艺术多元意识的参与下,使得我们有了更多的选择幅度和自由,从而在保持着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融入更多的超越民族及时空的崭新而美好的建筑景象。 [关键词]中国 建筑 设计 动势 当下,随着我国建筑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国外的建筑师不断积极参与到我国的建筑业的竞争中来,而且其建筑设计作品每每得以在中国中标。不能否认,“狼来了”固然是一种威压,给人一种焦虑,但是也有它好的一面,这一方面使得国人面对具有国际水准的设计方案张开了视野、寻到了灵感,另一方面由于受到西方霸权文化的撞击和挤压,使得大量的中国本土设计师深感被边缘化了,丧失了应有的话语权,大有一种落寞之感,以此反思自我。当然也有其雄强者不以为然,力挺“西风”,以民族尊严为基准、以理性明判为本位、以本土适应为导向,敢于站出来以表达自己的高见,相当一部分的设计师、学者以及关心中国现代建筑发展的民众“对这些方案颇为不满,认为它们不能反映中国特色,与中国实际不符”,故须理性对之。 一个时期以来,当遭遇多年的西风东渐之侵蚀后的大师与学人们,在经历了一段效仿外人风气之后,开始有了反思的需求和能力。因此,对之意气风发,激扬文字,极力倡导着“结合文脉,反映地域特色”或“历史内涵”。然而,再联系眼下的投标与中标的情况,在中标方案中,除了“气派现代”作为一个边际走时外,其他则显其跳荡脱羁状,成为最新一代域外圈落里的本土尤物或异变为赤裸裸的异国变种。没了中国意识还不关紧,而失却民族身份则应醒思。因脱胎换骨过于急切地忘记了自己的基因所在,行吗?在这些建筑设计作品里,很少看不到些民族气,在这些建筑所处的区域中没法与中国的历史发生联系,更不要说其地方特色了。在近二十年来,因国门的大加开放,西方的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的以及国际主义的建筑风格无情而多情地侵袭着祖国的大地广厦,再造了一片中国都市现代化的“西洋面貌”。应该明白,中国是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大国,岂具有的历史传统,有弊也有利,明暗互现,我们现应以一种扬弃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民族历史,弊端理应避之,而优良的一面则须发扬光大、迁延后世。因而说,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应与西方有所不同,这绝非是对被同化恐惧心态的作祟,也非独标自我、妄自尊大的多情化做秀,而是因明乎其理:“建立在对传统文化的扬弃的基础之上,既丢弃又保留,那些优秀的美好的传统理应留守下来,此是对民族文化的尊崇、也对美学文化的热爱。而决不能为了所谓的现代化,把孩子和水一概抛弃,最终使得我们的建筑之厦、亦即现代化建筑无耻地建立在对传统建筑彻底背叛基础上的一片废墟之上。回观历史,80年代以来,在那些发展中全新推出的城市里,除了深圳等个别城市以外,而大量的中国的新城市则是通过拆旧建新所建起来的,也正因为如此,一大批的具有相当历史价值的有地域特色的建筑被摧毁。”中国的现代化建筑是以毁灭文脉、毁灭地域特色为最后的代价。我们可以在西方的现代建筑中发现,像西方的罗马、巴黎等城市,整个城貌在基本“保守”着那传统建筑特色和骨架,民族的根脉成为他们显示自尊和美德的重要依据和法则。中国则与西方对待历史遗留的态度截然不同:即便像日本也十分注重对历史的保护,使之传统建筑与现代建筑互不干扰,并且善于将现代建筑深深融入传统血脉中,这是国人比之令人羞愧不已的。 在对待本民族建筑事业的发展上,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与法国似乎在某些方面倒是接近的。比如说面对直接由国外建筑师设计的现代建筑时,如显得极端自信的法国人那样,中国人的心态也是那般的自信。有趣的是,法国境内的相当的知名建筑设计的完成是由境外设计师的功劳,而对于生性高傲的法国人来说又不能不由此引起阵阵骚动。当年,巴黎卢浮宫的扩建工程当由贝律铭主持设计时,对于这种金字塔式的入口设计方案多少巴黎人是极力反对的。其运用了古典比倒与传统暗合的设计手法,颇出效果,其最终接受了时代的检验并得到各界的高度评价,现今看来,竟成为20世纪一个了不起的设计作品,法国人不是接受了吗?在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这一点上。中国与法国是一样的。他们都对自己传统文化抱自豪的心态,国内产生这种抵制国际潮流的情绪是十分自然的事情。 现代建筑运动的发展过程,已使中国处于一个边缘化的状态,使之成为一个被动的接受者。不难发现,构成当代西方文化运动的一个内部原因,则是现代主义以及后现代主义的风格革命。正由于强烈的民族情结,造成了法国在建筑设计上对抵触国际的一般发展趋势。因此,法国的建筑设计的现代主义不能够跟上西欧等国家行进的潮流,而沉浸在一种反理性主义的新艺术运动和装饰主义运动的以浪漫与温情为特征的传统式设计之中,那种与时代脱节的过分装饰奢华以及贵族气息的设计风格与民众格格不入。无论是何种原因,法国的众多建筑项目是由外国人设计的,如由高技派大师英国的罗杰斯与意大利的皮阿诺联合设计出的巴黎蓬皮杜文化艺术中心,以及巴黎著名的拉德芳斯区的规划建筑也由外国人设计。现代主义大师勒-柯布西埃因是瑞士人,多年来不被法国人看重。尽管说法国缺少国际性的建筑师,甚至说法国现代建筑中的来自法国自身的设计者则寥寥无几。无独有偶,当今的中国目前恰似当年的法国情景。通过研究中国的现代建筑史可以发现,从十大建筑到具中国特色的后现代主义建筑,一批有代表性的优秀建筑,均以反映民族风格与地域特色为标志。正是在中国发展十大建筑及其步入新的折中古典主义之际,西方已出现了反国际主义的萌芽,以1966年文丘里所发表《建筑的矛盾性与复杂性》为标志的后现代主义的全面形成。生存于全球世界环境中的中国建筑,需要思考,反思自身在设计观念和设计手法上的保守性,因而没有理由以民族特色为借口而无情地拒绝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世界建筑设计所传递的信息。“无论是哪个国家,都应该充分关注现代建筑的时代感及其各种审美需求。国内的文脉主义的设计观念是在80年代伴随着西方后现代主义的建筑设计所明确提出来的。”当然,既然是中国的建筑,就不能不反映中国特色,但是提倡文脉同时代的潮流并不矛盾。这主要看如何解决好民族的与世界的文化接轨和融合的问题,把握好文脉的文化的实质,即处理好人与建筑、建筑与城市以及整个城市的文化背景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乃需积极反映时代大潮流的东西,跟上世界的步伐。对于当代域外建筑文化的接受,要有一个积极的心态,正如古人所言的那样“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与此同时还须 把握好时代的脉搏,更新艺术设计的观念,敢于并善于打破狭隘的民族心理阻隔,在此有一点不容忽视,即尽快提高全民族的现代的审美设计意识与美学观念。这就需要明白的是,仅仅依靠几个文人学者大师等辈,是远远不够的,乃需建立出大量的有利于推进现代建筑良性发展的群众基础。 建筑作为人类艺术史发展的端口,表明了其在整个艺术领域中属于一个很重要的艺术门类并占有重要的一席地位,如何将之当作一种艺术来经营,这是我们设计师与大众必须面对且需深加探究的事业。有一点是不言而喻的,这就是建筑设计应该遵循艺术创作的一般规律,而后再充分考虑到其具有的特殊规律。一种艺术设计的最终价值实现,还是有欣赏者、评判者、即艺术作品的接受者的接受为最后的标志。因而对于艺术创作活动的终端,具有仲裁者的地位和权利,作为设计的原创人来说,必须对之加以认真对待,真诚地予以重视。当然一件艺术设计品须有接受者与创作者双方的合乎情理的对流,彼此关照,互动默契,共容共进。若从社会的艺术与功利的实现角度而言,艺术接受者本身的素养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因为其会对艺术作品的现实意义做出很大的反馈作用和一个再创造的助推作用。总之,整个国民审美素养好坏对一个国家的设计事业之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而言,有两点阻挠我们建筑业发展步伐的因素,其一是公众在思想上的保守性,二是国人一般个体的审美水平参差不齐。因此经常会出现一位颇有造诣的设计师尽管其经过精心的设计而做出的有相当个性特色的创意的作品,也很难被众人所接受和认可。最为典型的例子则是现代的解构主义建筑大师弗兰克盖里当年在美国发展建筑业,但由于其解构主义建筑设计存在着强烈的表现主义风格。造型荒诞怪异,表意颠覆常规,思维离经叛道再加之整个美国社会人文包容情怀的有限性,终而不能被美国民众所认可,无奈远走“他乡”,来到欧洲去发展了。如若接受者对设计创新的承受力强、包容性大、审美度高,那么一个有着真正开拓力的设计者决不会无用武之地的。比如意大利的前卫设计师早在1912年就提出了未来主义的充满了高科技细节的城市与建筑之预测,后来的现实则证明了其具有的这种前瞻性和开拓性,这是那么弥足珍贵的设计思想与行为,其对后来的城市建筑规划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由此可见,一个国家的整体国民的审美素质、美学趣味以及对设计重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其设计的进步程度。同时也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提高国家的设计水平,活跃其设计氛围,既需要精英知识分子的宏阔高论,同时更需要的是大众的积极参与的热情与优良的审美素质,两者缺一不可。正如克亚历山大在《模式语言》中所表达的:“即一般人都应该成为设计师;在一定的引导下让人人参与设计,使设计师与大众其创宏图。”由此而论,中国要想有个全面精进有成的发展跳跃,就必须解决好中外交融、师民对话、古今合壁、奇正并举的人文审美伦理问题。c 中国建筑论文:近代电影对中国建筑装饰的影响 [摘要]电影主要是在思想层面对近代中国建筑装饰产生影响,由于这种影响具有一定的间接性,因此虽然影响很大,却是一个一直被业界忽视的问题。 [关键词]电影 建筑 装饰 一、电影的传入 1896年8月11日,一个法国商人在上海徐园内“又一村”茶社放映了一部风景短片,这是在中国放映的第一部电影。此后,电影的放映活动逐渐在上海、北京、广州、天津等大、中型城市多了起来。除了一部分守旧者将之视为“西入搜集人眼精华之法”外,大多数中国观众对于观看电影均怀有莫大的兴趣。 不过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中国电影市场,基本上为帝国主义所垄断。解放前夕。上海有电影院51座,大多数影院的影片都受美国好莱坞八大制片公司控制。据不完全统计。1945年至1949年五年间,上海共放映英、美影片1896部。其放映数量远远超过国产电影。因此外国的电影对国人的影响占主要位置。 二、电影对人们思想的影响 在建筑装饰领域,精神思想因素是非常重要的,对建筑装饰倾向性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电影作为一种媒体,是通过一种重复性灌输的广告效应影响人的观念,从而达到对建筑装饰的影响。所不同的是,电影还有些直接的物化对应形式。如电影院的建设,以及电影中直接的西方建筑装饰画面,都可以对人产生影响。但同时需要强调的是,电影对人们的影响方式主要是通过一段有着一定背景的故事,通过故事本身的感染力加上画面效果,其在画面上所出现的建筑装饰形式对于非建筑师而言。更多的是传达一种模糊的建筑装饰风格观念。对于建筑师来说,除了这种模糊的建筑装饰风格观念外,还有一种灵感。但电影开始在中国普及的时候,外来形式的建筑装饰在中国国内已经有很多实例,建筑师在进行设计的时候大可不必一定按某个电影的某个镜头,通过数次去电影院对某镜头所出现的某个外国建筑进行详细记录,因为镜头显现率不高。对于某个建筑装饰重复多次长时间的在一个电影中出现的情况不多,但瞬间镜头的确可以制造灵感,并对建筑师有启示作用,但这并不是电影对建筑装饰影响的主要方面。 简单地说,电影既然作为媒体,就有着媒体的特殊宣传作用。其针对的主要是在心理层面,并非影响近现代中国建筑装饰变革的因素都一定要有相对应的具体某个建筑某部分作为此因素的物化形式,也就是说这种变革并不是一对一的实物模仿,而是有了整体思想上的变化,然后再由思想上的变化产生部分物化形式(指建筑装饰元素)。所以说电影对近现代中国建筑装饰变革的影响主要应在思想层面,而电影画面所显示的建筑装饰影像对中国建筑装饰变革的影响也并不能说就是一对一的影响方式,而是以媒体的特有方式施加它的影响,即思想――物化形式,表现在近现代建筑装饰上,就是通过宣传一种西方的生活方式,从而以隐性的方式促进外来建筑装饰元素在中国的推广。在对近现代中国建筑装饰的影响方面,与报纸有很相似的地方。即通过“形象”宣传作用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从而达到对建筑装饰的影响。 事实上当我们仔细分析中国近现代建筑装饰的演变过程,我们就会发现,虽然这种演变是与功能、材料等有着很大的关系,但中国近代建筑装饰的变革更多的原因是在人们的观念方面。例如很多商人将中式建筑的门面改为具有大量西式装饰元素的门面,为的是招揽生意,吸引顾客,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说就是一个完全的心理过程。根本涉及不到功能、材料等其它的原因。 西方的技术、材料早就进入中国,而西式的建筑装饰来到中国的时间就更早了,从传入到采用并不是同步的。所以从这个现象上来看。心理所占的比重是很大的。而作为电影这种娱乐行业来说,它本身又是一种媒体,有着媒体的共性:宣传作用。因此电影对建筑装饰的影响也主要是在思想方面:即电影通过对人思想的影响,从而间接的影响到建筑装饰。 关于电影的宣传作用。在国外早就开始注意到了。“要把一个宣传观念深植入大多数人的头脑中。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这一观念在娱乐片里体现出来,这样人们根本不会意识到他们在接受宣传……电影,作为大众媒体,要成为好的宣传品首先要成为好的娱乐产品……最好的宣传是以看不见的形式发挥作用,它渗透到整个生活中,但公众却对宣传家的动机一无所知。”电影的宣传魅力就在于此。电影的这种宣传功能很快就被西方国家发现并利用。也就是说,电影在一定程度上为建筑装饰的变革进行宣传是完全可能的。只是在建筑装饰上的宣传是非主观的而已。 西方文化在近代中国的强势表现体现在很多方面。建筑装饰是一个很直接、很普遍的强势表征话语。发达地区采用西式建筑装饰比较多,作为外部明显视觉环境的西式建筑装饰。等于是在不停的传达给来到这里的人们一种信息:这里是发达的。而发达的表象就在于这些建筑装饰,每一点的装饰都在向外渗透着这种“强势”。而发达地区的标志除了笼统地说是经济的繁荣外。有很多的具体表现,从人的穿着打扮到人的思想意识等等,在当时电影业的发达也是发达城市的象征之一。与城市的其他方面共同造就了“强势”的气氛。 总的说来,电影本身的宣传作用和娱乐优势将西方的大量文化在不知不觉中传达给了观众。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西方的优势。反映在建筑装饰上就是西方建筑装饰元素在中国的大量应用,这种影响不是直接的,是通过对思想的影响,将西方“强势”的观念灌输给当时的国人,从而人为地赋予西方建筑装饰额外的内涵,进而推动了西方建筑装饰在中国的大量采用。 相比较而言,国产电影在中国近现代所占的市场份额不大,因此影响也不如西方的电影。西方电影由于其绝对优势,在电影媒体对国人思想的影响方面也就占据了绝对优势。从而对于近现代中国建筑装饰西化起到巨大作用。而国产电影的相对劣势更突出了西方电影在这方面的优势。 中国建筑论文: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发展回顾 摘 要:本文对2010年中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全面回顾。2010年,建筑卫生陶瓷整体发展势头喜人,产能大增、新品层出不穷,行业发展逐渐步入理性,朝着节能减排、产业结构优化的方向发展,但同时行业中存在的如安全生产、用工紧缺等问题也已引起陶瓷企业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建筑卫生陶瓷;发展;回顾 1 引 言 过去的2010年,全球处于后金融危机时代,各国经济复苏步伐不一致;我国经济虽说独树一帜,但明显受到通胀的压力,又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还有各种任务指标的压力,特别是节能减排的压力巨大。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受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受国家房地产政策的影响,2010年明显地表现为前热后冷,与2009年的前冷后热形成鲜明的对比,但从全年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整体发展来看,仍是向前发展的一年。 2 2010年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发展状况 2.1 全年产量继续扩大 目前2010年全年的官方统计数据还没有出台,但从前11个月的数据(表1)已经足以说明全年的状况了。2010年前11个月陶瓷砖总产量73.6246亿m2,比2009年同期增长21.5%,这是2004年之后持续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值得指出的是这仅是对1084家规模以上陶瓷砖制造企业的数据统计。如果按2009年世界其他国家陶瓷砖产量45.76亿m2(不含中国64.27亿m2,占全球产量的58.41%),现在11个月的产量已经占全球全年总产量的61.67%,估计2010年全年的总产量将接近80亿m2,占全球总产量的64%。如果按全年79亿m2产量,13.8亿人口,出口7亿m2计,我国2010年人均陶瓷砖表观消费量[(年产量-出口+进口)/人口]将首次突破5m2,达到5.2m2/人,远远高于西班牙、巴西、意大利、墨西哥等陶瓷砖生产制造消费大国的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0年前11个月的各省数据统计中,排在前四的位置没有变化,依次是广东:19.17亿m2,增长25.7%;福建:16.01亿m2;增长12.6%;山东:10.45亿m2,增长-6.1%;四川:7.42亿m2,增长26.4%。一方面,广东、福建、山东、四川四省份的陶瓷砖产量达53.05亿m2,占全国总产量的72.05%,相对于2009年的77.64%及2008年的84.36%,表现为所占比例逐年快速下降,这些数据变化至少表明:全国建筑陶瓷产业区域化的步伐还在不断向前;另一方面,广东陶瓷砖产量仍然保持全国第一,特别引人注意的是,2010年前11个月广东省陶瓷砖产量增长25.7%,与2009年全年下降3%形成鲜明对比。2006~2009年风靡全国的佛山陶瓷产业转移,似乎已经接近尾声,或可能转移的目的地缩小到了广东省境内或周边;山东陶瓷砖产量下降6.1%,或是预示着淄博陶瓷产业转移的步伐在加快,会步佛山陶瓷转移的后尘吗?或将走得更远。 从2010年前11个月的数据来看,江西省累计增长61.5%,超过辽宁成为产量第五大的陶瓷砖生产制造省份;河南省陶瓷砖产量增长160%,由2009年的产量第十上升到第八;广西增长72.9%,产量由第十二上升到第十。 2010年前11个月全国卫生陶瓷产量达1.34亿件,较2009年同期增长9.9%。相对2009年的卫生陶瓷产量增速1.8%,有较大增长(这是全国245家规模以上企业的数据)。值得注意的是,在2010年前11个月的各省数据统计中,产量排在前三的是河南(4425万件)、广东(3395万件)、河北(2096万件),与2010年全年广东(5881万件)、河南(4780万件)、河北(2211万件)顺序有所改变,三省产量占全国总产量74.08%,2008年的这个相对比重是80.51%,2009年是82.04%,相对比重明显下降。湖北、福建的产量增长分别为49.4%、48.7%,分别名列第四、第五。在各省的统计数据中,前11个月广东省增长11.8%,却只有3395万件,难以理解,类似的2010年12月19日,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举行的“2010年中国陶瓷行业经济形势研讨会”上公布2010年前10个月的河南省卫生陶瓷产量为7116.2万件,这个数据与同期公布的前10个月全国卫生陶瓷1.4亿件的总产量、以及2009年河南省卫生陶瓷总产量4780万件(《年鉴数据》)都是不成比例的,明显游离在常理之外,可以被质疑。 2.2产品质量整体有待提高 今年11月份国家质检总局了2010年陶瓷砖“国抽报告” (2010年陶瓷砖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公告),公布了对12个省、直辖市185家企业生产的185种陶瓷砖产品的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34种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个别产品“放射性核素”项目不合格。表面上今年“国抽”的合格率为81.62%,相对2009年仅为73.35%。其中被抽查的52个品牌的“广东砖”中只有两个品牌的产品不合格。 今年10月份广东省质监局抽查了佛山、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地市80家企业陶瓷砖产品80批次,经检验,合格72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90%,剔除仅标识不合格8批次,产品内在质量合格率为100%。同比2009年批次合格率提高了12个百分点,内在质量合格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但今年二季度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陶瓷砖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结果表明:共抽查企业48家,抽取样品50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6%。其中,抽查陕西省生产企业14家,样品16个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68.8%。三季度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陶瓷砖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是:监督抽查31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为74.19%。 2010年9月份公布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显示,陶瓷片密封水嘴合格率为67.2%,83批次产品不合格被曝光,其中42批次为广东制造,其中不泛以品质著称的知名企业;2010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2010年第4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共有26家企业的陶瓷坐便器被查出存在不合格现象。这次国抽组织抽查了上海、福建、河南、广东等4个省、直辖市118家企业生产的118种陶瓷坐便器产品。抽查涉及陶瓷坐便器产品的固体排放功能、污水置换功能、便器配套要求、管道输送特性、进水阀CL标记、防虹吸功能、进水阀密封性、排水阀密封性、进水阀耐压性等17个项目。广东、福建和河南分别有13家、1家和12家企业产品不合格。 从“国抽”的数据上来看,陶瓷砖产品的质量比2010年有所进步,而卫生陶瓷的质量数据难以令人满意。 2.3产品出口形势喜人 至2010年11月底,陶瓷砖出口达7亿m2,同比增长26.1%,出口额累计30.52亿美元,累计增长33.9%。相对2009年的陶瓷砖出口(出口量:6.85亿m2,增长2.15%;金额:28.62亿美元,增长5.54%)大幅增长,显然与全球经济复苏有关,同时继续保持了出口额增长高于出口量增长,也就是说出口平均单价同时增长,2010年前11个月陶瓷砖出口平均单价为4.36美元/m2,较2009年平均单价4.18美元/m2,增长4.3%。 但今年我国建筑陶瓷产业遭遇到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反倾销诉讼,5月27日,欧盟国内产业向欧盟委员会提交对华陶瓷砖反倾销立案申请,6月19日正式立案。这一次反倾销案涉及欧盟27国,涉案企业几乎涵盖国内所有知名陶瓷企业,其中80%来自广东。估计在2011年年初会见到诉讼结果,如果惩罚性关税达30%,将严重影响我国陶瓷砖对欧盟的出口,如果超过50%,我们将失去大部分欧盟市场。 2010年前11个月卫生陶瓷产品出口达5132万件;同比增长17.8%,出口金额达6.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1%。抑制住了2009年我国卫生陶瓷产品出口(出口量、金额、平均单价)全面下滑的势头,但是2010年前11个月卫生陶瓷出口量增长略大于出口金额增长的事实表明出口产品平均单价再次出现微弱下降,个中主要原因可能是人民币升值所引起。 2.4陶瓷行业形成上市小浪潮 2010年3月,中宇卫浴在德国法兰克福成功上市,成为国内首家在欧洲成功上市的卫浴企业。7月份,《申鹭达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A股接受辅导公告》,2010年中,九牧、辉煌、东鹏等企业也都在积极做上市准备。 9月份,亚洲陶瓷(Asia Ceramics Holdings)正式挂牌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湖南天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11月份中国陶瓷(China Ceramics Co.,Ltd.,中国的经营主体是晋江恒达陶瓷有限公司)成功登陆美国陆纳斯达克(Nasdaq)资本市场上市。12月份,“海源机械”(002529)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 建筑卫生陶瓷企业在2010年形成一个上市的小浪潮,由此看到我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新时期对海内外资本利用的极大兴趣。 2.5 新产品层出不穷 2010年晶立方轻质砖应用于广佛地铁通过验收,大量陶瓷砖新产品应用世博会各国展馆,大大鼓励推动了2010年建陶新产品的发展与进步。然而2010年最受关注的建陶新产品可以描述为:喷墨印花声势浩大;全抛釉全面开花;微晶玻璃复合板材卷土重来。喷墨印花建陶产品极具个性,由于成本与产出速度等方面的原因,目前总量还不大;全抛釉瓷砖、仿大理石惟妙惟肖;半抛柔抛等衍生产品全面出现,产量大幅增长,售价直线下降。陶瓷薄板与瓷砖减薄也是2010年行业备受关注的新产品动向。 2.6清新工业园叫停与重回正轨 5月份,国土资源部14起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和4起挂牌督办案件,清新云龙陶瓷工业园居首,因国土资源违法被国土部门叫停开发。导致10多家佛山陶瓷企业无法按时入驻工业园。《t望东方周刊》文章“产业转移背后的‘新圈地运动’”报道此事,在行业内外引起重大反响。据报道经多方努力,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又重回正轨,并于11月底获得广东省产业转移奖励资金。 2.7明星代言陶瓷卫浴产品蔚然成风 继前几年蒋雯丽、陈慧琳、孙俪、林志玲、温碧霞、濮存昕、郭晶晶、林心如等明星代言陶瓷卫浴产品之后,2010年陶瓷卫浴企业寻求体育娱乐明星代言成为一种时尚、一股浪潮,在2010年签约陶瓷卫浴企业的娱乐体育明星近二十个,其中不泛一线明星,主要有:范冰冰与华盛陶瓷卫浴;关之琳与申旺集成卫浴;徐静蕾与新乐卫浴(鹰卫浴);李嘉欣与阿波罗(中国)有限公司;吕良伟与申光卫浴(华雕卫浴);贾静雯与特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汪涵与恒通卫浴;陈国坤与浙江瑞安亚林洁具;蔡明与杭州依依五金有限公司(丰贝卫浴);曾志伟与过江龙水暖有限公司;马伊P与航标卫浴;翁虹与安得利卫浴;吴京与温州苹果卫浴;申雪、赵宏博与东鹏洁具;张铁林与欧美尔卫浴;李冰冰与九牧卫浴;于娜与罗芬卫浴、田亮与金牌卫浴等等。 2.8 节能减排迫使建陶行业产能被储备 由于2010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节能减排压力任务较大,山东淄博在2009年底已经制定目标,将年产量在三年内由12亿m2降低到7亿m2,因此2010年前11个月山东的产量下降了6.1%。下半年地方政府为完成国家节能减排目标,不惜大规模停电,典型的案例有:9月份广东省肇庆市经贸局了“关于执行《高要市2010年节能预警调控实施方案》具体限电时间的通知”;11月份广东恩平全面启动节能预警调控二级应急响应,对恩平全市范围内水泥、陶瓷企业实行“开三停四”,对于连续性生产的建陶产业来说,其结果就是全面停窑,类似的情况几乎在各大产区都有不同程度的出现;8月份山东淄博斯丹克陶瓷公司煤气发生炉爆炸,造成3人死亡,多人受伤,从而导致淄博建陶行业全面停产整顿,将近一个月之后才开始有九家陶企开始重新点火温窑。 尽管2010年全年的陶瓷砖产量大幅增长,而实际上由于新生产线的大量上马,2010年全国建陶产能大量被储备,远远大于实际产量,势必对2011年的建陶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2.9科达与力泰合并与两大协会工业展分道扬镳 4月份,科达机电公告称,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总体交易价为96,000万元,吸收合并完成后,恒力泰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将并入科达机电。中国建陶行业装备企业的老大与老二合并,对于整个行业发展的利弊得失有多大影响成为整个事件关注的焦点,除了有利于我国建陶装备企业与国际巨头竞争抗衡之外,会给国内的建陶产业发展带来什么?相关监管机构是否支持这种合并。 关于著名的2011年广州国际陶瓷工业展,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与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分道扬镳各自重起炉灶,又重演2007年年初的一幕,拟在同时同一地点各自举行内容相同的陶瓷工业展,如果“成功”,结果一目了然,已经成功举办了24届世界著名的广州中国国际陶瓷工业展(笔者认为该展是仅次于RIMINI的Tecnargilla的全球第二大陶瓷工业展)就要瓦解了,一个多败俱伤的结果会不会出现,备受整个行业关注。 2.10 职业卫生安全与用工难 12月份全面曝光的乐华陶瓷矽肺事件,全面敲响了卫生陶瓷行业职业卫生安全的警钟,职业卫生安全与生产制造成本、经济发展模式、企业社会责任等问题整体摆在行业与企业面前,也许从此之后,建筑卫生陶瓷企业会全面考虑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包含各种岗位的轮岗、定期的体检、装备的机械化自动化等方面的问题。用工难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建筑卫生陶瓷产业的全国扩张,不少打工者更多选择在家门口打工;另一方面,现在打工者的收入偏低,近十多年来,基本的打工收入增长速度甚至没有赶上通胀CPI。 3 结 语 过去的2010年,给行业最大的启示就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虽然过去的2010年有很多需要我们去回顾,但更多的是需要我们去展望未来,不断进步,中国建筑卫生陶瓷不仅需要做大,更需要做强。 中国建筑论文: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战略研究 摘要: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一体化,各行各业之间的合作紧密结合、日益频繁。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我国早在上世纪末就已经提出“走出去”战略。坚持在以改革开放为基本国策的前提下。形成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我们要积极的引导和组织我国建筑业走出去。到国外投资办厂,利用当地的市场和资源。但在实践过程中,我国建筑业在走向国际的过程。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本文以我国建筑企业为研究对象,探讨其在走向国际化发展中所面临的一些困境,并给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建筑企业 走出去 经营管理 一、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提出背景 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经济遭受到了十年“”带来的重大冲击,为了提高经济,增强国力,我国政府在以改革开放为国策的前提下,提出了“走出去”和“引进来”的经济策略,制定了“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走出去”战略成最初是在邓小平提出的对外开放思想的孕育下而形成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在自力更生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平等互利的经济合作”。而在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同志提出“积极扩大我国企业的ν馔蹲屎涂绻经营”,进一步奠定了走出去战略的理论基础。因此,在这样的前提下,我国一些有竞争力的企业纷纷把目光瞄准国际市场,走出国门到国外投资办厂、开展工程承包,寻求合作与发展。建筑行业便是其中一员,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建筑企业开始有计划的开拓海外市场,开展国际工程承包与合作业务。 二、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发展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在2003年的报告,建筑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仅次于工业和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随着近十几年来的发展,在政府政策的积极引导下,我国建筑企业生产和经营规模在不断的扩大,建筑业总产值持续增长。至2014年底,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为4960.58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员总数的6.24%。总产值达到176713.40亿元,比2005年增加5.11倍,而2015年上半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96868亿元。 在政府“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下,我国建筑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主要采取服务于亚洲和非洲两大传统市场、同时也积极开拓欧美及大洋洲市场的多元化策略,对外承包业务主要集中在铁路、公路、电站及通讯工程等领域。据统计,2014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为1424.1亿美元;2015年,在世界经济放缓、新兴经济体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依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完成营业额为1540.7亿美元,同比增长8.2%。近年来,随着建筑行业企业的不断开拓创新,对外投资和承包工程业务逐渐扩展到矿产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农业开发、工业制造加工等各个领域。 三、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海外经验,拥有较强的海外工程承包能力和运作能力,在劳动力成本、原材料、装备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发展态势总体良好。但大多数建筑企业在“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挑战,给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威胁,这些威胁是国内建筑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国际市场竞争日益加剧 经济发展的全球化使得世界各国有实力的建筑行业企业都想要在国际建筑市场上开拓疆土,获得盈利。在国际建筑业务的竞争中,参与同一个项目竞标的国际建筑企业少则十几个,多则几十个。虽然我国建筑企业经历了近30年的发展,业务能力比较成熟。但与一些欧美国家的建筑企业相比,在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以及资金上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整体综合素质显得不够突出,因此竞争起来不占优势。其次,同层次的国内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也异常激烈。为了能够中标,建筑承包商之间互相压价让利,相互排挤,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不仅不能互惠双赢,也给本国企业之间造成了损害。其次,尽管我国早已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但地方保护主义和形形色色的贸易壁垒仍然存在。以非洲建筑市场为例,部分国家要求国际建筑企业的投标利润率必须低于本土企业,这一政策的实施无疑抬高了市场进入的门槛,形成了一定的贸易壁垒,影响到了我国建筑企业在某些非洲国家市场上的业务开拓。 (二)融资难且融资渠道单一 融资难是目前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建筑企业投资一个国际项目从开始招投标到最终完工结算需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工程前期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量,而工程款到账时间与前期资金投入的时间存在一个很长的周期。在这种情况下,要求建筑企业必须要有一定量的流动资金来稳定工程项目的周转投入,因此,必须要采取融资的方式,解决项目周转问题。企业融资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靠企业内部自筹款项,这种方式获得融资金额非常有限,用来支持国际项目的资金运转几乎不可能做到。第二种是通过金融机构或者融资公司申请借贷的方式来达到融资的目的,目前我国建筑企业主要依靠商业银行的贷款来实现融资,缺少其他融资渠道,并且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由于贷款数目较大,企业必须有良好的信用纪录才有可能通过银行严格的审核。因此,就资本运作来讲,我国建筑企业与国外建筑公司相比,处于劣势地位。 (三)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的缺失 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特别是在国际化竞争的背景下,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日益突出。虽然我国建筑企业在发展较好的非洲市场已经开始实现部分管理人员的本土化运作,但就全球建筑市场来看,还远远不够。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只有完全实施国际经营管理的本土化策略,才能够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获取。而国内的建筑企业在进行海外工程业务承包时,大多没有进行本土化经营管理。因此,由于不熟悉海外国家的社会情况和市场的建筑标准,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缺乏全面的知识和实战经验,容易造成企业亏损现象。复合型人才的缺失,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企业“走出去”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四)劳资关系处理不当 近年来,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开拓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劳资纠纷问题,主要表现为员工对薪酬不满或企业主动辞退员工两方面。当员工对薪酬的不满时会提出加薪或增加福利的要求,一旦企业不同意,就很容易造成劳方的消极怠工甚至出现集体罢工行为。这些负面的行为不仅对建筑企业海外业务的日常运营造成干扰,甚至会直接导致数百万美元的经济损失。而我国建筑企业在具体的劳资纠纷中由于不熟悉境外国家的一些法律法规,还没有建立和完善“走出去”的各项管理制度,因此在对待员工要求加薪时,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和知识储备做后盾,容易消极对待员工的要求,致使员工集体罢工、企业运营停摆、劳资双方冲突不断等现管理不当的情况发生。由此可见,劳资纠纷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建筑企业“走出去”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 四、推动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的策略 通过对我国建筑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困难进行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采取措施,从而更好的开拓我国建筑企业的国际化市场。 (一)加强建筑企业国际竞争力 经过多年的奋斗,中国建筑企业目前在国际建筑市场上已经拥有了一定的经验,但与境外发达国家的建筑企业相比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为了能与之形成竞争力,首先要做的是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对建筑科技发展的投入力度,通过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提高生产率,从而增强国际竞争力。此外,对于企业而言,合作才能促成双赢的局面。在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中,面对大的平台型的工程项目,单靠某一个企业自身的实力去实现是不够的,因此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变竞争对手为合伙人,同国际或国内的同行合作,既避免了不必要的恶意竞争,又达到了优势相长,互利互惠的目的。 (二)拓宽融资渠道 有效的融资是提高我国建筑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证。因此,需要从各个方面去拓宽融资渠道,解决资金短缺问题。首先,政府应给予适当的优待政策,例如对信用良好的建筑企业,允许商业银行提供无抵押贷款并提高贷款额度;减少对海外建筑承包工程的贷款利率;对大型的承包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或减免部分所得税。其次,从建筑企业的角度出发,要想更好的“走出去”,应先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这样才能够获得商业银行和贷款机构的信任,从而获得足够的贷款额度。再次,建筑企业还可以通过承接国际金融机构的投资工程项目开展海外承包业务,这样既能够获得足够的资金保障,还能够实现企业的盈利。最后,建筑企业应提高自身的实力,发挥自身的优势,来获得更多的民间投资公司的青睐,拓宽融资渠道。 (三)提高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的第一大资源,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离不开各式各样的人才的支持。因此,企业必须要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为企业储备优秀人才,提高对国际市场的开拓。在招聘人才时,应首先考虑熟悉国际建筑市场、掌握国际商务工作且外语能力突出的高级建筑和管理人才;在培养人才时,要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岗位的需求以及员工自身的条件,挑选有发展潜力的员工作为外派人员,优先进行培训;在激励人才方面,应通过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着双重奖励来留住人才,例如通过加薪升迁或授予荣誉称号等来留住优秀人才。建筑企业还应加强对后备人才的培养,以防出现人才流失现象。 (四)建立完善的劳资关系 劳资关系的好坏是影响我国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劳资关系处理不当,必然会不利于企业的国际化经营与管理。 针对劳资纠纷,企业应高度重视,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首先应深入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建筑标准、社会状况和风土人情,然后制定有针对性的劳资关系管理制度。其次,在员工最为关注的薪酬方面,实行阳光政策,按照薪酬公平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通过薪酬激励,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达到员工和企业的利益共同提高的目的。最后,在建立合作式谧使叵档幕础上,实施人文关怀,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做好纠纷处理工作,深入宣传企业经营理念,培养当地员工对我国建筑企业的忠诚度。 五、结语 建筑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其在“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开拓了国际建筑市场,提高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国际市场竞争日益加剧、融资难且融资渠道单一、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缺失以及劳资关系处理不当。建筑企业只有正确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够更加有效的实施“走出去”战略,实现企业和政府经济的长远发展。
经济法学教学问题及对策:经济法学开放式教学办法 一、建构主义理论的内核 建构主义是在传统行为主义和认知论的基础上经过继承和批判发展而来的。建构主义认为,人的心理、思维和智力的发展,实质上是对客观世界进行同化和顺应的过程,即主客体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1]。同化是个体将新的知觉行为和概念融入已经存在的图式之中。顺应是改变已有图式以适应新事物的过程。同化和顺应互为影响,引起图式的不断更新,使认知能力得以逐步完善。学习就是学习者与环境交互作用而自主建构内心确信的过程。学习者在建构内心确信的过程中主要不是依赖教师,而是借助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主动作用于一定的环境。因此,建构主义的意义不仅在于它是一种崭新的理论,更在于它是一种理念上的创新和进步,其突破是革命性的。正因为建构主义革命性的变化,其必然催生一系列新的教学方法,如支架式教学、发现和探索式教学、协作和互动式教学。所谓支架式教学是指教师作为引导者开展教学活动,使学生能够在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进行更高层次的认知活动;所谓发现和探索式教学是指学生利用教师提供的资料主动进行建构活动并加深对建构活动意义的理解;所谓合作和互动式教学是指学生在各种情境中通过与教师、学习伙伴以及各种环境中的其他主体协同和合作,即利用人际关系达到建构的目的。 二、以建构主义理论重构经济法学教学模式的必然性 经济法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其理论体系框架仍在形成、发展和完善之中,因此,比之于民法、行政法和刑法等发展历史较长、理论体系框架较成熟的学科,教师所面临的教学难度更大[2]。当然,由于经济法学自身交叉学科特色明显,反过来可以为建构主义理论下新“教学三法”的运用提供肥沃的土壤。传统教学模式下的经济法学教学,主要存在以下两大缺陷。 (一)教师为主、学生为辅,知识传授大于能力培养教师按照教材内容讲授知识点,教学效果的好坏依赖于授课教师的讲授技巧和个人魅力。学生在被动的知识接受中往往是听“热闹”但却未吃透“门道”,因此,学生在课堂中所获知识看似很多,但均呈现出典型的“平面化”特征,往往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就会忘在脑后。尤其是被动式的接受严重压抑了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其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无法通过课程学习得到锻炼和提高,这与作为实践性和经验性特征均非常强烈的法学学科对于人才培养所提出的要求相去甚远[3]。 (二)“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导致人才培养陷入恶性循环所谓“上不着天”,即传统教学模式无法激发起学生对于理论经济法学的学习兴趣和热情,无法架构起科学、实用、清晰、严谨的经济法理论框架,无法满足希望考研进一步深造的学生对于课程学习所提出的要求。所谓“下不着地”,就是传统教学模式无法满足希望通过课程学习具备处理实际法律问题、胜任未来工作岗位的学生对于课程学习所提出的要求。传统教学模式不仅使经济法学教学呈现出典型的总论和分论“两张皮”现象,使教学计划中所设计的大部分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流于形式,而且严重影响了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对学校教学评价的美誉度,反过来造成报考生源的萎缩。 三、经济法学开放式教学模式的架构 (一)开放式教学模式,就是开放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思维空间该模式下教师的角色是思想的“催化剂”与“助产士”,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不应局限于教学内容上,而应注意学习者的心态变化。由此,可以把经济法学开放式教学模式界定为:“以建构主义理论为指导,吸收传统教学模式的优点,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多媒体技术为支撑,充分利用模拟法庭、实习基地、辩论赛、实践课程等环境要素,实现学生自主建构知识和技能,满足个性化需求和发展的全新教学模式。”[4] (二)基于新“教学三法”的制度设计依据经济法学开放式教学模式的定位,我们提出并已开始着手实施基于新“教学三法”的经济法学开放式教学模式三大板块的制度设计。一是基础知识的讲解。我们选取专业必修课———经济法学作为试点,任课教师在讲授中大力压缩纯知识性介绍,通过筛选具有典型性、新颖性和代表性的案例和实例,辅之以必要的讲解和评析,着力培养学生以经济法视野看待和处理法律问题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对新知识和技能“同化”与“顺应”的能力。二是能力强化训练。我们选取专业选修课———经济法案例评析作为试点。在课程开始前向学生公布一个公共电子邮箱,由学生自由选取自己感兴趣的案例和实例作为主题申报,由任课教师进行审核排序后,每位申报者在15—20分钟之内以全脱稿的形式对自己选取的案(实)例进行讲解,课下根据任课教师规定的格式撰写案(实)例分析报告,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发言和所撰写的案(实)例分析报告评定成绩。对于该课程,目前学生反映普遍较好。三是综合运用能力训练。有前两个板块作为基础,学生在专业选修课(法律专业技能)和必修课实践教学环节(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专业见习、毕业实习和社会实践)上的热情和积极性会被极大激发,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已经懂得如何有针对性和选择性地根据自身需要自觉进行知识和能力建构。目前,我们已将在经济法疑难案例评析课程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挑选进入辩论队,在2010年举行的全国“理律杯”法庭辩论赛中,学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参加比赛的学生普遍反映,这种互动式教学方法给他们的收获颇多:一是对法律知识的扎实掌握。学生在面对各种法律问题时,主动查阅相关书籍,不是僵化的死记硬背,而是结合案件对相关知识有了充分的理解。二是法律技能的提高。学生学会如何在既有的条文和证据事实的前提下,提高分析能力,掌握法律解释的技术,从而在实践中体味法律智慧火花的闪现,另外,还训练了学生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在法庭上的临场应变能力。三是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法律职业要想获得长足的发展,法律事业要想真正成为成熟的事业,有赖于每个从业者的职业操守。大学的基本理念是思想自由和思维独立,法律人在思考时,除了富有逻辑之外,必须有着自身的法治追求。经济法学开放式教学模式制度设计 四、经济法学开放式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难点主要是现有教学计划中经济法学各个模块课程之间的衔接性较差,如何对现有模块课程进行有效整合和统筹,如何将建构主义理论贯穿于各个模块课程的教学模式中。基于此,我们提出在未来设立开放式教学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区的设立主要解决如下问题:1.有效整合现有模块课程,按照经济法学开放式教学模式三大板块的制度设计,对现有课程教学内容进行合理分工,加强课程间的阶梯形、承继性,突出新教学模式下以学生为主的能力建构特色。2.有效配置师资资源,着力改变教学理念。目前在三大板块中,能力强化训练以及能力扩展和深化训练是薄弱环节,比如,经济法案例评析课程目前只有一名授课教师,选课的学生往往有200—300人,师生比悬殊不仅导致授课质量受到影响,更严重地影响了教学模式和理念的更新与深化。3.探索如何在三大板块的制度设计下有效对专业选修课(法律专业技能)和必修课实践教学环节(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专业见习、毕业实习和社会实践)进行改革。近两年尤其在学位论文写作和毕业论文答辩中发现,学生写作和答辩能力整体呈现下降趋势,许多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极差,所用概念、观点都是网上临时拼凑,往往是法学、经济学、社会学等众多定义和观点混杂于一篇文章中,答辩时对一些最为基本的法学概念认识混乱。很多学生对于专业见习和实习采取敷衍态度,编造虚假报告欺骗学校。而必修课实践教学环节大部分安排在第7、8学期,与学生准备公务员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冲突,使得这些教学环节无法在学生能力和知识建构中发挥有效作用。 经济法学教学问题及对策:经济法学教学方法的改善 目前经济法学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理论课,也是十四门优秀课程之一。作为研究经济法现象及其规律的法学学科,经济法学的内容广泛而丰富,并具有极强的开放性,因而,长期以来学界对该学科内容的认识并不完全相同。不过,经济法包括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而经济法分论包括宏观调控法和市场监管法则已经形成共识。其中,经济法总论研究的是经济法分论各部分的共性原理,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体系、价值、基本原则、理论基础、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以及经济法律关系等问题,基本上并不直接涉及具体的法律制度;而经济法分论则恰恰相反,其主要研究的是宏观调控和市场管理领域中具体的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这使得经济法总论与分论存在极为显著的差异:经济法总论的理论性极强,实践性很弱;经济法分论的实践性极强,理论性则相对较弱。由于这种差异的存在,教师在经济法学教学过程中,理当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经济法学本科教学仍然沿袭成文法国家传统的讲授法教学模式。囿于讲授法教学模式的固有特点和经济法学的学科特色,笔者认为,在经济法学教学过程当中,应当区分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对传统的讲授法教学模式进行扬弃。 一、讲授法教学方法的特点 讲授法是成文法国家最为传统的教学方法,我国作为成文法国家,讲授法长期以来也是我国法学本科教学中最传统和最普遍的教学方法。这种方法一般由某门课程的教师在课堂上依据教学大纲、教科书等教学参考资料向学生系统讲授该门课程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及基本知识。与其他教学方法相比,这种教学方法有下列一些优点:一是高效性。讲授法以教师为中心,学生顺着教师的思维去获取新知识、新观点、新思想,教师能够通过讲授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最大限度的将本学科的基本知识传授给学生。二是系统性。教师依据教材和教学大纲进行授课,能够系统的将经济法学的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学生通过课堂学习就可以全面、系统掌握课程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知识。三是成本低廉。教师运用讲授法进行教学简便、易行,成本低廉。当然,讲授法也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固有的缺陷,一是教师往往进行的是“灌输式”的讲授,照本宣科,填鸭式的向学生强行注入理论、原理和学术观点,讲授的内容抽象、笼统、不易理解,缺乏趣味性,学生容易产生厌倦感和压抑感,从而丧失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因教学方式的单向性和学习方式的被动性,学生没有思维和想象力的启发,大部分学生为考试而学,阻碍了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养成;三是讲授法容易培养学生的认同思维,扼杀学生的创造力,学生学习将会走入“抄笔记、背法条、考笔记”的误区,学生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薄弱。四上教师在讲授过程中处于权威地位,极少有学生会挑战其观点,使其丧失进一步提高自己水平的动力。由于讲授法存在以上一些固有的缺点,使得讲授法并不适应现代社会对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的需要,因此,很多教师和学者都主张摒弃这种传统的填鸭式的教学方法,但笔者认为,尽管传统的讲授法存在着固有的缺陷,但是也有着其他教学方法难以替代的优点,如全面性、系统性、简便易行性,因而对其不应完全否定。笔者认为,在经济法学的教学过程中,经济法总论理论性极强的特点比较适宜主要采用讲授法的教学方法,但应当进行一定的改进以发挥讲授法的优点,克服其缺陷;而经济法分论的实践性特征则更加适宜将讲授法作为辅助教学方法,而着重采用能够有效提高学生法律运用能力和培养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实践教学方法。 二、经济法总论的教学应对传统的讲授法进行改进 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学交叉学科,经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联系极为紧密,对其的学习,必须要建立在其他学科知识的基础上,其他学科不仅包括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等传统法学学科,还包括经济学、社会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这对于缺乏系统、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和较高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的法学本科生而言,学习难度极大,因而,学生对经济法总论的系统、深入把握,绝对离不开讲授法的运用。然而,传统的讲授法所固有的缺陷却容易使学生学习经济法总论时觉得枯燥、乏味,丧失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因而,教师在运用传统的讲授法进行经济法总论的教学时,必须要进行一定的改进,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第一,改进、创新讲授法的教学形式。一方面,讲授法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参与性不强;另一方面,经济法总论的内容理论性极强,如果学生没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学生对所讲授的内容往往难以理解和消化。因而,在经济法总论的授课的过程中,教师应当特别注意授课内容的逻辑性、条理性;语言的抑扬顿挫、生动有趣;适时的对学生进行提问,提高学生对讲授过程的参与性;否则,学生很容易有疲劳感,教学效果也就不理想。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在讲授过程中,教师还应当充分有效的实现现代教育技术与教学内容的有机结合,应当借助多媒体教学手段,通过文字处理、图片、声音、视频等有机结合,增强授课的生动性、形象性、直观性,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1] 第二,教师必须积极拓展知识面,提高自身的水平。经济性是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特征,这意味着经济法和经济法学与经济生活联系极为紧密,而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迅猛、可谓日新月异,经济领域中的新现象、新知识、新观点、新理论更是层出不穷,经济法总论作为与经济有密切联系的宏观调控法和市场管理法的理论抽象,当然需要对这些有所反映。因而,教师必须积极拓展知识面,尤其是经济学学科方面的知识,努力做到“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才能避免照本宣科,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针对特定的教学内容,有针对性的采用特定的分析方法2011年第11期中旬刊(总第462期)时代TimesF予以讲授。经济法总论研究的是宏观调控法和市场管理法的共性原理,主要涉及到的是经济法学中的基础理论问题,对于这些理论问题,应当根据具体内容的不同,运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进行讲述,以增强讲授的逻辑性、层次性,以便于消化,加深理解。例如,在讲授经济法的历史发展时,就应当着重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对经济法概念、现象及理论的发展进行全面深入的讲述;在诠释经济法学的基本原理时,必须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中外经济法、成文法国家与普通法国家的经济法、发达国家间的经济法、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法、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法以及各国之间的经济法进行讲述;在探讨经济法的理论基础时,必须运用经济学等学科的分析方法,对政府与市场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的分析和介绍。 第四,讲授过程中,必须要结合社会现实,增强经济法总论的实践性。经济法总论是经济法分论的理论抽象,理应对经济法分论具有指导意义,体现出一定的实践性,然而,长期以来,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都存在着“两张皮”问题。所谓“两张皮”是一种形象的比喻,喻指经济法总论与经济法分论联系松散,不能对经济法分论进行有效的指导,缺乏实践意义。“两张皮”问题的出现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经济法总论没有类似于《民法通则》和《刑法》这样的法律渊源,但是更重要的是因为教师在讲述经济法总论过程中,往往注重理论分析和逻辑论证,很少结合社会现实进行讲述。这使得经济法总论教学过程中,除了极少数对理论感兴趣的学生具有学习的积极性之外,大部分学生都会觉得经济法总论与实践脱节,没有应用价值,而缺乏学习的热情。因而,教师在讲述经济法总论过程中,应当注重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分论案例的互动,既要运用经济法分论案例对经济法总论进行说明,又要用经济法总论去诠释和解决这些案例。 三、经济法分论的教学应着重运用实践性教学方法 无论是经济法分论中的宏观调控法还是市场管理法,基本上都是以我国实践中存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为实践基础。因而,传统的讲授法对于经济法分论主要运用的是法律解释学的教学方法,即运用当然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体系解释、效力解释、法例解释等法律解释方法,阐释基本的法律概念和现有的经济法律、法规立法体系和有关的经济法律制度。这种法条解释的讲授方法,属于成文法国家最传统的法学教育方法,它对于夯实学生基础,使学生全面系统掌握我国经济法分论的立法体系和相关法律规定具有良好效果。然而,这种教学方法并不能适应经济法分论教学的需要,因为经济法分论与总论不同,其与法律职业实践密切相关。学生对经济法分论立法体系和法律制度的了解和熟悉仅仅是最基本的教学要求,更重要的是,学生应该能够灵活有效的将这些知识运用于法律实践。可是,这种教学方法培养出的学生法律实践应用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普遍有所欠缺,根本不能适应法律职业的需要。因而,笔者认为,在经济法分论的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能仅停留在对传统讲授法的有限改进,而应当着重运用包括案例教学法、辩论教学法、模拟法庭、课程实习及法律诊所教育等实践教学方法,以增强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和法律职业素养。 (一)案例教学法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在通过引导学生对具体案件进行分析、讨论,达到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2]与传统的讲授法相比,案例教学法运用生动、活泼的典型案例,形象化的阐释相关的理论问题,使学生能更形象、更深刻的理解所讲授的内容,同时,通过学生的参与、讨论,也更好的培养了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实践运用能力,这无形中也缩短了课堂教学与司法实践的距离。案例教学法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特点契合了经济法分论实践性强的特点,与讲授法相比,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因而,笔者认为,无论是讲授知识点时,还是组织课堂讨论以增强学生对特点知识点的灵活运用能力,均应当加强对案例教学法的有效运用。 (二)辩论式教学法法律职业者不仅要熟悉法律,还要有雄辩的口才和缜密的逻辑金融inanceNO.11,2011(CumulativetyNO.462)思维能力。辩论式教学法作为教师、学生就特定教学内容以问题为纽带而展开分析、讨论、辩驳及总结,从而获得真知的一种教学方法,能够有效的提高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因而,经济法分论教学过程中应当适当的采用这种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准备一些争议较大的理论或者实践问题,对学生进行提问,并引导学生对所提问题展开辩论,学生要开动脑筋对教师所提问题进行分析、辩论并提出新问题,实现师生之间、学生相互之间的互动,最后,由教师对辩论过程进行概括和总结。其所要达到的目的,不仅仅是要得出一个在法律社会中被普遍接受的某一项法学原理、法律原则或法律精神,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去感受、思考获得这些法律知识的过程,去亲身体验法律职业的思维方法和解决实践问题能力的具体运用,并在这种感受和体验中锤炼出学生自己的主动探索、主动发现甚至创新的精神。[3] (三)模拟法庭教学法与其他的教学方法相比,模拟法庭教学法是一种对学生知识和能力要求较高的综合性的实践教学方法,能够全面锻炼学生实体法、程序法、法律文书写作、表达和法律思维等各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有效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一般来说,模拟法庭教学要经过六个程序:确定案例;分派角色;分组讨论;诉讼文书的准备;正式开庭和总结评析。其中,确定案例和总结评析是最重要的两个环节。在确定案例时,教师应当选用经济法分论中典型的具有可辩性的疑难问题,最好是真实的社会热点案例。这样,才能最大限度激活学生的思维;在总结评析阶段,教师应当首先组织学生对模拟审判活动进行全面地总结或讨论,让亲自参加庭审的同学及旁听的同学分别发表对该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材料、法律文书、适用法律及庭审表现等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教师应对庭审过程和庭审表现进行全方位点评,如案件的事实是否调查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庭审程序是否进行完整正确、法庭辩论是否有理有据、运用法律是否准确得当、今后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等等。 (四)课程实习教学法目前,法学院系的法学本科教育都开设了专门的毕业实习课程,还有些法学院系有假期社会实践的要求,对此,笔者是非常赞成的,因为法学专业是一个实践性极强的专业,法学本科教学的目的不仅仅是让学生全面的熟悉法学原理和相关立法,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正确的将理论和立法运用到现实生活中的案例的能力。然而,目前的实习、实践教学的教学效果并不好,往往流于形式,这与院系和教师没有进行有效的组织和考核有密切关系,要想真正发挥实习、实践教学的作用,必须要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在经济法分论的教学过程中,笔者主张适当的增加实习、实践环节,开展专门的课程实习,要求并组织学生利用课余和寒暑假时间去律师事务所、法院等法律机构进行实习。为了保证教学效果,实现教学目的,应当要求学生将经济法分论课程实习的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并对实践中接触到的真实案例,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并由实习单位和教师共同给出实习成绩,此外,还应当将实习成绩作为经济法学课程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作为课程考核合格的必要条件,以督促学生积极有效的开展课程实习。 (五)法律诊所教学法法律诊所教育是一个外来名词,属于法律教育术语,英文名为ClinicalLegalEducation。其借鉴了医学院校诊所教育的模式。学生在一个真实或虚拟的“法律诊所”中,真实的案件,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法律服务,“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教师通过指导学生参与实际的法律应用过程来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与其他实践教学方法相比,法律诊所教学法的最大特点,是将将法律条文及其理解和运用放在一种真正的事实环境之中,从而使学生掌握将法律文本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学生得到进行法律分析和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机会。[4]2011年第11期中旬刊(总第462期)时代Times经济法分论实践性极强的内在特点要求必须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因而,教师除了运用前述几种实践教学方法,还应当结合教学内容,将法律诊所教学法与经济法分论有机的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适合经济法分论实际需要的法律诊所式教学。为此,法学院系应当要积极与附近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法律机构联系,建立法律实践基地,让学生有机会在真实的法律环境中提高自己经济法分论的实践应用能力。 经济法学教学问题及对策:探索经济法学课程教学方法 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法律,在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完善统一和开放的市场体系、保证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有效管理市场经济的运行以及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经济法学课程教学以现行的经济立法为依据,围绕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最为常见的经济法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市场主体规制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概述。 一、传统经济法学教学方法的回顾与局限性经济法学的传统教学方法,就是以法律解释为优秀的教学方法。 依照目前法学界的普遍见解,解释的标准主要有以下两种:1.文理解释。按照法律条文用语的字义、文义及语言的通常使用方式和逻辑规律所做的解释。包括文字解释、语法解释、逻辑解释;2.论理解释。斟酌法律理由,依一定的标准进行推理论证来确定和阐明法律本义的解释。它可分为:当然解释、历史解释、目的解释、体系解释、效力解释、法例解释。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传统方法,例如,价值分析方法、阶级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等等。在经济法学教学中,传统法律解释的教学方法是最常见的。授课者只要抓住现有经济法律、法规的立法体系进行展开,先做文义解释,然后慢慢展开再进行论理解释,由浅至深,使讲授既有层次性和条理性,又能体现出法律的严肃性。这也是整个法学体系之教学方法的共同点。目前经济法教科书内容编排的理念,通常不会跳出经济法总论和具体的经济法律、法规两个大范围的配置,除了总论部分在法学基础理论上对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着墨较多之外,第二个范围基本上还是属于条文的法律教义学(Rechtsdogmatik)演示,这些都属于法学教育的传统基本方法。所以,讲授者往往只需讲清楚两个问题:第一,基本法律概念;第二,基本法律规定。但是经济法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法律学科,对经济法知识性的了解和掌握与经济法的实际运用有着一定的差距。这既是很多学习者在学习经济法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难题,也暴露出我们在经济法学课程中传统教学方法的局限性 一)理论抽象性强,欠缺实践操作性法律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抽象性,而现实却具有运动性和具体性,如何处理两者的关系显得十分重要。传统法律解释的教学方法注重概念的解释,考虑法律以外的社会、经济、政治、道德等因素不全面,它不能缓解法律的抽象与社会生活的具体之间的矛盾,从而使学习者在学习经济法过程中对经济法知识性的了解和掌握与经济法的实际运用存在着一定差距,理论联系实践不够,法律的适用性、操作性不强,导致课堂讲授缺乏说服力。 二)教师讲授的多,学生练习的少由于采取传统的法学教学方法讲解的多,教师无法有效地在短期间内使学习者进人经济法学的学习情境,往往导致他们学习兴趣低落,处于被动学习的心理状态。尤其是对非法学专业的学习者来说,要求对一门从未学过,且处处遇到法学专有术语之障蔽的学科产生十足兴趣,则更加困难。况且非法学专业的学习者缺乏法学基础课程的训练,不具备或较少具备一般性的法学基础知识,例如经济法法学中关于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等,这些基础的法学底蕴往往形成了茂密的法学丛林,会使原先就属法律门外汉的非法学专业学习者更加迷惘。另外,经济法学属于法学体系中的交叉学科,其内容涉猎很广,讲授者既需要掌握法学专业知识,又需要熟悉经济学的知识。 经济法教学如果由欠缺法学背景的授课者来担当,由于授课者本身欠缺实际的经济法规训练,往往把经济法学教授成单纯的法律条文解释学也就不足为奇,更谈不上指导学习者结合实际融会贯通了。 三)降低了立法意图与司法目的的协调性如果说立法意图是一种理想状态,那么司法目的则为一种现实状态。一般来说,二者是统一的,但如果讲授者不能很好地做出符合实际的法律解释,就不能排除二者相互不协调的情况。从而出现原本经济法学知识的人门成本过重,学习者心理主动性欠高,久而久之,经济法的学习往往成为法学专业者心目中的“学了不能用”、“学了不会用”、“学了用不好”的老大难学科和非法学专业学习者心目中一件仅属于“不得不修”、“不修则不能毕业”的例行公事。结果就出现要培养他们在经济法方面的法律感情就更加困难的现象。学习者会觉得经济法不过是经济运行过程中某些方面的技术规则,无法体会法律学的精神与精髓所在,对于学习者学习后走向社会正确适用法律的实际能力的培养几无裨益。 二、科际整合教学方法在经济法学教学中的运用科际整合(InterdisciplinaryIntegration)或称交叉学科或称边缘学科。 皮亚杰(JeanPiaget)曾于年提出这一说法。科际整合式的杂交确实培养了不少种类的学问新品种,从而形成了一种孕育新学问的方程式。在法学教育教学领域,科际整合的呼声与趋势并非近日之事,然而目前所谓法律与其他学科的科际整合要求法学工作者,必须以更开阔的视野去关注其他社会科学的议题和成果,其他社会科学也不得不祛除对法学只是法条、判决的整理、记诵)的刻板印象。这样,所谓科际整合,才会产生值得令人期待的可能。 科际整合不窗是一种重要且富有创新性的研究理念。所谓科际整合的教学方法,主要是采取两种或以上的途径并轨或复轨教学模式,即教学方法多方引进来自原属其他学科范畴的知识。科际整合教学方法是一种新颖的、重要的、多元的、开放的经济法学教学方法。在法律学的研究途径之下,科际整合研究方法能够多功能地解决经济法学函需解决与分析的各项问题。 科际整合强调学科之间的整合研究,故其教学研究方法的类型应该是开放的。在法律学的研究途径下,结合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对经济法的研究有一定的贡献,对经济法的教育教学法更有一定的创新。 例如,以经济法学中的税法教学为例,将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研究方法运用在经济法学的研究上,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国民经济运行与社会间各种利益和矛盾的调和或冲突,从而更深刻地理解立法者的原意与司法现实的差距以及有待完善之处。一般来说,在进行以法律解释方法为优秀的传统教学方法,包括文义解析与论理解析等方法之后,如果尚无法得出对于税法的具体解释与理解,则应考虑运用来自社会学方面的资源,此举亦可以辅助非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在税法方面的理解,尤其是在法律释义方面的功效理解。常见的传统法律社会学教科书里面,往往比较偏重由各个层面做分析,以领域解说的类别作为章节的分野。近年,出现较多的新著以西方社会学理论为分野,进行法律社会学的论述,提供一种比较全面性的法律社会学视野,也促进了税法学与社会学科际整合的融合。 此外,法律经济分析计算方法也是科际整合研究方法的常见形式。经济学是一门强调选择的社会科学,而经济分析就是对所选择的社会科学进行分析。计算分析有助于在精确的数据前提下做出正确的经济选择,以利于经济效益的提高。经济分析方法是在交易成本概念的基础上,主要进行成本一效益分析等分析的程序。可见经济法教学中涉及到的经济学基础,对经济法学中税法的研究非常重要,不但经济学教材常有关于税收经济学的介绍,而且目前著名的法律经济学著作对税法亦从经济学的成本一效益分析等程序方面多有探讨,这对于以主修经管类专业为主的非法学专业的学习者来说,透过其熟悉的既有知识体系来辅助税法学的学习,可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当然,科际整合还有很多其他的类型,包括自然科学方法中的数学方法、新三论方法以及横跨多重学科的政策分析方法与博弈理论分析法学等等,这些对经济法的教学都有一定的帮助。总之,我们采取多学科的视角来研究经济法,进而从事经济法教学,就会使经济法的教学方法不致流于呆板。例如从法律经济分析的角度,可以为税的废、改、立提出本意分析;由法律社会学的观点,由法律的政策分析可以得出每种税的开征与废止对社会影响的结果;由法律学与会计学的科际整合研究中,可以得知如何最有效确定收益的实现与费用的发生。经济法教学方法采取了科际整合的思维,对于非法学专业学习者来说,可以适时补足其在法学积淀上的不足,对于讲授法学的教师来说,可以推动教学方法的改进与创新。 三、传统教学与科际整合方法应兼容并蓄将科际整合的方法,实践于经济法教学方法上,目的绝非是为了取代传统的教学方法。 传统的经济法教学方法绝对是经济法学的主流教学方法,是经济法作为一门法律学科的应然条件。但是,由于其注重在不厌其烦地解释法律条文的基础上,让学习者明确法律规定,而对学习者的具体运用以及多层面,深层次的理解和帮助不够,对学习者欠缺训练,尤其是对学习者的法学训练往往严重不足,导致学习者学习法律的兴趣通常较低,法律感情的培养机会甚少,如果我们不辅助以其他有利于学习者吸收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则会使经济法的教学实效难以达到,对于学生乃至于整个国家与社会的未来而言,皆非我们所乐见。因此,要突破传统教学的框架,克服传统教学的弊端,就必须汲取传统教学方法和科际整合方法之精华,将之运用于具体的教学实践中,即在解释法律条文时,根据立法者的原意,运用各种法律解释方法讲清基本法律概念和基本法律规定的大前提之下,再有目的、有侧重地将法学专业、会计学专业、宏观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元学科相互渗透、交叉、整合起来讲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从而增强学习者的主动性,提高学习者的学习兴趣。 经济法学教学问题及对策:经济法学教学问题及对策探究 一、高校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的安排 高校法学教育目标是培养能在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当中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设计都是围绕这个培养目标展开的。虽然经济法学作为专业基础课,但在教学计划中,课程安排出现被忽视的现象。教学计划时数明显减少,并且受总学时的限制,这对经济法教学来说明显不如民法等其它学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何能够在如此短的教学时数且面对没有基础知识支撑的学生贯彻教学计划的要求是一个困难的任务。 (二)讲授的内容中存在跨专业现象 如何让不同专业的学生了解与本专业相近的经济法学知识尤为重要。比如,笔者所在的梧州学院经济管理系中就有国际贸易和市场营销等专业,他们需要学习不少与经济法相关的实务知识,比如:国际商法、WTO法等;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要了解合同法;财务管理专业的学生要掌握票据法、会计法;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要了解公司法等。而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在讲授的过程中只能是蜻蜓点水一带而过,不能考虑到不同专业学生的差异化需求,面面俱到的结果最终严重的影响学生学习效果。 (三)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脱节 经济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课程。然而受教学课时、教学手段、教学资源等条件的限制,经济法学教学一直偏重理论教学而轻实践。即使有实践性教学也仅仅局限于课堂案例教学。而案例教学过程中,也偏重教师分析为主,学生因为缺乏相关的基础知识而无法参与互动,仅有的实践性教学课堂案例教学也变成老师的一言堂而无法形成良性互动,因而教学效果也将大打折扣。实践教学方法单一,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法没有被广泛采纳和运用是经济管类专业经济法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二、高校经济法学教学改革建议 (一)改革课程安排 经济法学教学和其它法学教学既有共性,又有特点,因而,在教学计划制订既要考虑其共性又要兼顾其个性。采取分段式教学课程安排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也就是在教学计划中,先安排相应的教学课时用于各专业统一讲授经济法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然后充分利用选修课根据各专业不同特点安排相应的选修课时,让不同专业的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和兴趣选修,同时引导学生通过自学来弥补课程安排上的不足。 (二)根据不同专业对内容进行取舍 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教学可以根据不同的专业进行选择。教材的内容体系繁多,但是不必都讲,能反映经济法学这门课程的性质特点是主要方面,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得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经济法学教学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经济法学课程的教材内容取舍,能够充分体现专业特色,按专业配置不同的内容。经济法学课程涉及的法律、法规内容丰富,在教材中不可能将全部内容纳入其中,应按照专业的着重点,有针对性地选取经济法律的内容板块,即使选入教材的章节,也有重点和一般的区分,不能按部就班地平均使用力量。如对于工商管理专业学生,应重点介绍公司法等企业法律;对于国际贸易专业学生,应重点介绍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方面法律及WTO等涉外经济法律;对于市场营销学生应重点介绍合同法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增加教学实践环节 经济法学实践性教学仍应以课堂案例教学为主阵地,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丰富且生动,使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利用相关的经济法知识去解决现实生活当中的简单案例则显得更为重要。同时,还可以因地制宜充分利用资源为教学提供服务,比如,在教学中提倡庭审观摩和举办模拟法庭、课堂讨论、撰写法律文书等等,这些实践性教学手段的运用,不仅仅让学生增加感性认识,拓展学生的学术素养和视野,还能让学生亲历亲为,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对理论知识的运用和消化,让学生由被动的学习者变成主动的学习者,激发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 (四)完善经济法的考核办法 增加实践分数的比重,突出课外活动教学实践在教学实践中的表现。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较为全面地反映学生对经济法学知识的掌握程度,也较好地引导学生学习经济法学知识,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结合教学实际,准确定位教学内容,把握本学科的前沿,根据专业需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不断地探索和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才能有利于合格人才的培养。 经济法学教学问题及对策:经济法法学教学论文 1经济法教学中“项目”的本质 这里的“项目”,从表面上看好像只是一项工作任务,然而在教学工作中,其实质却是学习任务,而且不是单纯的学习任务,是以工作任务为载体的学习任务[3],是一种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而在这种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中承载的却是一系列教学目标(包括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法律类高职院校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基层法律工作者,这一岗位群在日常的工作中往往会遭遇各种各样的经济法律关系,或者说“经济法律项目”。而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教学项目基本上就来源于这些“经济法律项目”,因为“职业教育项目教学中的项目往往来源于企业真实的工作任务,或者依据企业真实的工作任务需求自行设计和开发,但无论采用何种形式的项目,都脱离不了企业真实工作情境的影响”[3]。所以,经济法课程中“项目”在本质上包涵了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工作任务,是基层法律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遭遇的经济法律关系所带来的具体工作任务;第二个层面是学习任务,“教学项目”中的工作任务的实施和开展不是为了产生某种实质性或者实体性的工作成果,而是为了最终实现一定的教育教学效果,如培养学生的优秀职业能力等;也就是说在一个教学项目中,不是为了让学生单纯的学会解决某个法律问题,而是要注重培养学生以后的职业生涯中所需要的岗位技能。总之,经济法课程中的“项目”在本质上应该是一种学习任务,这个任务承载了相应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 2高职法学教学中“项目教学”实施的基本过程 2.1“项目教学”的典型流程 对项目教学的实施过程,理论和实践中都没有统一的定论。从基尔帕特里克的“目标、计划、实施、检查”基本框架出发,在弗瑞的模型中,项目教学法由“创意、目标、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几个阶段组成[4];在维曼的模型中则包括“创意、目标、计划、决策、实施和评价”等六个阶段[5]。将以上的观点进行整合,项目教学的流程大致可分为下列阶段:2.1.1项目选择项目教学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是选择教学项目。选择一个合适的项目,一方面可以包含教学任务中所要求掌握的技能要求,另一方面还能够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促进教学目的的实现。而如果项目不适当,则会使项目的实施和评价,以及反思的效果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严重削弱教学效果。因此,在项目选择上应注意:(1)明确项目的类型。比如,“教师需要根据专业和学科的性质确定选择有结构的项目还是模板项目;然后根据实际的教学条件和教学需求选择运用模拟项目抑或真实项目;同时还要根据教学对象的学习水平和能力确定将教学项目设计为单一性项目还是综合性项目”[6]。(2)确定项目的实施顺序。也就是要明确各个教学项目按照怎样的内在逻辑进行开展。要求教师仔细分析每个教学项目与实际工作任务的衔接点和衔接方式,然后按照实际工作任务的解决过程来进行各个教学项目的排列组合。(3)注意相关知识点的链接。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确定教学项目实施中的各个环节具体涉及到的知识点。教师对知识点进行分析时要注重将课程标准中要求掌握的知识点内化为教学项目所承载的内容,还要注意掌握好知识、能力与项目任务的对接,力求通过对实务问题的逻辑分析和有效设计最大程度地将三者糅合为有机整体。2.1.2项目规划完成项目的确立后,教师着手准备实施项目教学的前期工作,比如,依据项目的实施操作要求来制定合理的时间分配表;根据项目教学所实施的内容方式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为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物质方面的条件;还要将整个教学进程作为一个整体作具体的计划和详细的安排,并在此基础上将完善的教学活动规划制定出来。2.1.3项目执行在项目的执行阶段中,要对项目计划进行具体的实施操作,也就是在实践意义上对选定的教学项目进行具体执行。项目执行过程中可以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的组成可以是一个人,可以是几个人组成的小组,也可以是整个教学对象全体。在项目执行过程还要注意对实施过程进行及时检查,并依据实际情况对原计划进行必要的修正。此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是:①选择合适的方式将项目呈现,引发教学对象的学习动机和求知欲,为进一步的学习做好铺垫;②对教学项目进行深入剖析,使该教学项目的设计目的能够为教学对象精准理解和把握,同时,该项目设计所要求完成的任务以及需要掌握的主要内容和拟达到的目标也要使教学对象明确;③通过选择合适的教学组织形式,促进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并确定各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地位和角色;④适时转换教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引导教学对象完成教学项目的实施,最终达到教学项目的预期目标。2.1.4项目结束项目作品的完成并不意味着项目的结束,还要求教学对象对其项目成果进行展示,教师要给他们提供展示机会。通过展示成果,教学对象能够回顾和梳理自己完成该项目的整个过程,还能够与其他教学对象进行一定的交流。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可以对教学对象在项目活动完成过程中的表现和能力进行充分的了解,并可以引导教学对象对项目的执行情况、最终成果及学习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促使教学对象正确认识其参与教学项目的过程和最终达到的结果,并进一步进行反思,在有效反思的基础上予以提高。 2.2高职经济法教学中的“项目教学”实施过程举例———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 2.2.1项目选择首先,教师要根据教学对象的实际情况,在对各个班级以及同一班级内部不同教学对象的水平深入了解的前提下,本着尊重个性的原则进行项目选择。做出选择时应注意:①选择的项目应繁简适度、大小适当、要求具体;②项目内部的各个分解任务之间要能够形成循序渐进的阶梯型的任务链,以便教学对象遵循这样的规律去建构知识体系。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教学项目可以引导教学对象获得清晰的思维路径,寻求有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构建完整的知识脉络体系。基于以上原则,本部分选择的项目是“撰写消费者维权手册”。通过对消费者维权手册的撰写,学生在知识层面上能够理解消费者的概念和范围、掌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能力层面上能够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消费纠纷。2.2.2项目规划在社会关系中,每个人都可能会成为消费者,作为消费者所享有的权益也都可能会受到不同形式的侵害。然而,很多人对于自己是否属于消费者、享有哪些消费者权益却知之甚少,导致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不能正确维权。针对这种情况,该任务要求制定一份消费者权益保护手册。要求手册内容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具有实用性。为了使手册的内容具有针对性,要求在撰写之前先设计调查问卷,对消费者进行调查。调查问卷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领域、概率、有无维权、维权的方式、消费者是否知晓自己的具体权益、是否知晓相关法律、是否知晓解决途径有哪些等”[7]。问卷调查结束后要及时统计相关结果,然后根据掌握的相关数据来制定手册。2.2.3项目执行在各个班级内部进行分组,每组可以有四至五人,组长一人,组长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协调本组内各个成员具体分工协调,并在统筹编稿工作上整体负责。在调查问卷的制定上,由组长主持讨论,全体组员共同参与完成调查问卷的编写和修缮。然后在组长同意组织下,各组员共同进行问卷的发放、回收和统计工作。最后,组长统筹,各组员共同参与根据问卷调查编写消费者维权手册。该手册的内容主要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适用范围;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消费者维权的经典案例;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主体、解决途径及部门等。2.2.4项目结束这这个阶段主要是进行项目评价。由教师主持,由各组长展示自己小组编制的手册,其他小组注意观察分析展示的守则并与自己编制的手册进行对比,找出自己的不足并加以补正。同时展开答辩,即其他小组的成员对展示手册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展示小组成员则负责答辩。最后教师进行总结,并根据各个小组编制的手册的完整性、实用性和答辩情况进行打分,评选出优胜小组。 3高职法学教学中“项目教学”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3.1“项目”的确定 如前所述法律类高职院校开设的经济法课程中,“项目”实际上是一种学习任务,而且这种学习任务的载体和表象是以一定的经济法律实务问题或者工作任务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因此,在对“项目”进行选择和确定时应将以下原则纳入考虑范围:(1)在经济法课程中,在选择教学项目时一定要考虑基层法律工作者日常工作的真实情境,以他们的日常工作过程为基础,将实践中常见的经济法律任务作为项目来源。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项目教学的作用,培养教学对象所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完善与该项职业能力所匹配的经济法律知识,同时还能帮助其培养和谐的社会人格和优秀的职业素养。“项目教学法实施一种基于完整人格发展的学习方式,使学习者获得职业工作所需职业行动能力,并使其在社会生活上成为成熟的社会成员”[8]。因此,为了能够使学生培养完整的职业能力,实现项目教学的优秀目标,必须以基层法律工作者在将来的工作实践过程中可能遭遇的真实的经济法律问题为出发点,以贴近并体现其工作过程中的真实情境为原则,来选择教学项目。教学对象的所需具备的优秀职业能力是要有知识和技能来支撑的,所以,选择的项目要能够尽可能多的承载这些知识和技能。(2)衡量项目好坏的标准是达成教学目标的容易与否。也就是说在选择教学项目的时候要有一定的导向性,而这个导向就是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目标,具体包括知识目标和技能目标。好的项目要求能够最大限度的承载教学目标,或者说判断一个教学项目是否为好的项目,就是看它是否承载了更多的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如,处理消费者维权案件,对于基层法律工作者来说,是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很常见的一项工作任务。如果以该工作任务为例设计为教学项目,则可以承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纠纷解决方式等优秀知识,并且还能够承载简易合同签订的技能。这一个项目就可以同时兼容法律职业能力形成所需要的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如法律文书写作和律师实务等。该项目并不只是对这些知识和技能的简单承载,而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教学对象要亲自参与实施一系列的活动。首先,要成为当事人的人,就要签合同;然后,要通过司法途径维权,还要撰写诉讼文书;在维权的过程中,还要与相关人员等进行沟通,与小组内的其他成员进行合作和交流等。通过参与整个的项目实施过程,教学对象的处理实务问题方面的职业能力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培养和提升,在写作、沟通和协调能力方面也会有提高,而且,通过实践和操作,专业知识不再是僵硬死板的理论和法条,而是发生了有意义的重组和建构,内化为教学对象的实际操作能力。(3)确定教学项目时还要考虑教学对象的情况和授课的条件。“采用任务驱动法教学过程中,为更好实现教学目标,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基础和相关内容的掌握情况等学情,同时教学班级总人数,教学设施和设备等也在教学组织考虑之列”[9]。最终若能够形成项目成果并展示出来,那么对教学对象的激励效果将更加明显。 3.2项目教学法实施中教师的地位问题 项目教学法从教学组织实施的具体情况来看,教师作用应该是设计、组织和引导。教学项目要得以实施,教师要做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首先要备项目,根据教学目的对教学项目进行选取,并进行适当的改造。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根据需要的功能来确定承载它的教学项目;然后将这个项目进行分解成,产生具体任务,而且每个单独的任务都要包涵相应的知识点和技能;最后,还要对项目实施所需材料进行统计。其次,要备教学对象。也就是要全面了解教学对象的学习能力、知识储备、兴趣爱好等,使项目与教学对象情况相符。另外还要将教学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状况纳入考虑范围,引导各个项目小组互相学习、竞争和提高。如果确定的项目不合理,则可能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如教学对象作为主体的地位被弱化,小组内部或者小组之间合作学习氛围淡薄等。这些因素都可能会成为导致整堂课失败的诱因。同时,由于项目教学法的开展是根据教学目的,以任务驱动方式进行的,而不是进行系统的理论教学,这样极易导致知识的系统性缺失。因此,教师一定要在每项任务完成后作一个阶段性的小结,通过这种方式来对理论知识进行归纳,使之系统化。因此,虽然项目教学法的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教学对象的主体地位得到了极大的突出,其潜能得到了有效的激发,但整个过程中教师的主导地位仍然不能动摇。 4小结 在高职法学教学中运用项目教学法,对学生能力的提高和职业岗位意识的强化具有积极作用,符合高职法学教育教育“重技能、重素养”的改革方向,在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重视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在教学过程中积极推进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项目教学,有利于提高我国高职法学教育的水平、创新高职法学教学的改革思路,对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范婷婷单位:山东司法行政学院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行政类论文:行政许可过程中各类法律关系的生成和演化论文 内容提要:本文尝试运用美国分析法学家霍非尔德经典的分析方法,剖析行政许可过程中各类法律关系的生成和演化,理清其逻辑脉络,在法律的逻辑形式层面上阐明公权力作用下个人自由、权利的变化和范围。文章认为,逻辑构造是行政许可概念的优秀结构,是研究行政许可概念的基础,它为我们准确地认知法规范语境下的行政许可制度提供了脉络。在这条脉络的指引下,可以展开对行政许可各个环节中关于公权力作用于私领域的道德和经验层面的思考,从而对行政许可制度达致缜密而完整的理解。 关键词:行政许可;逻辑结构;禁止;解禁;权利 一、研究方法及其意义 从政府管制的角度看,行政许可是政府运用公权力对个人自由、社会经济活动预防性的(preventative)、事前管制机制。行政许可作为政府经常运用的管制技术其主要目的在于预防对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可能造成侵害或影响的活动。 但在以权利为本位,以公平、正义为终极价值目标的法学中,对行政许可制度的考察则主要从权利保障的角度展开,对于行政许可这种管制手段在法规范层面上的性质,法学界的主要观点有“解禁”说或“恢复自由”说以及“赋权”说等等。一般认为,行政许可发挥的社会功能在于两个方面:一是防范过度的个人自由给公共利益造成危险和侵害;二是国家公权力对市场的适度介入以合理地配置资源。依据这个标准,可将行政许可分为两类:行为自由许可和配置财产资源许可。行为自由许可属于一般许可,其性质可用“解禁”说解释,而配置财产资源许可属于特许的范围,其性质可用“赋权”说解释。“解禁”说所支撑的一般许可是行政许可的“常态”,该学说的优秀内容是将行政许可看做对法律一般禁止事项的解除,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普遍禁止的活动,许可意味着对符合一定条件者解除禁止,允许其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享有特定权利和资格。依循这一学说,行政许可的过程在法律关系生成、演变方面表现为这样一种形式:自由——禁止(公权力作用)——许可(公权力作用)——自由的恢复。这个过程初步揭示了行政许可概念的逻辑构造。在分析实证法学的视角下,逻辑构造在规范性概念装置中处于优秀的地位,为了取得行政许可概念完整而精确的逻辑构造,还须进一步对行政许可过程中每一阶段可能存在或产生的法律关系进行缜密的分析,尤其要对这个过程中两次公权力的作用所导致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及其逻辑衔接取得精致的认识。这一分析过程可以从各类纷繁芜杂的相关法律现象中剥离出精确的、逻辑形式意义上的行政许可概念,从而将行政许可制度中公权力对私领域的介入、以及由此而导致的个人权利义务变化这一图景清晰地展示出来。 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剔除了所有的实体经验和价值成份的分析实证主义的进路尽管非常精致,但纯粹的法律实证主义并不能为我们提供关于行政许可制度的完整画面,对于行政许可这一关乎权力控制、个人自由等宪政性命题的制度而言,我们尚需对公权力介入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领域的正当性、介入的范围等价值经验性命题作出解答,才可能达致对行政许可制度的深刻理解。因为任何一项完整的法律制度无不由逻辑、社会事实和价值组成,三者之间存在着无法割裂的有机联系,从而构成了法律制度完整的规范构造。 本文无意对行政许可的规范构造这一较为宏大的课题作出解答,只将讨论范围限于行政许可制度的逻辑形态,即尝试运用美国分析法学家霍非尔德经典的分析方法,剖析行政许可过程中各类法律关系的生成和演化,理清其逻辑脉络,在法律的逻辑形式层面上阐明公权力作用下个人自由、权利的变化和范围。文章认为,逻辑构造是行政许可概念的优秀结构,是研究行政许可概念的基础,它为我们准确地认知法规范语境下的行政许可制度提供了脉络。在这条脉络的指引下,可以展开对行政许可各个环节中关于公权力作用于私领域的道德和经验层面的思考,从而对行政许可制度达致缜密而完整的理解。 二、前逻辑结构:权利——禁止 通常认为,行政许可是公权力基于公共利益等价值考量对私领域的介入和规制,“解禁”说以这一认识为前提,将完整的行政许可过程化约为为:自由——禁止(公权力作用)——许可(公权力作用)——自由的恢复。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两次公权力的作用,较为直观地、容易察觉到的只是其中一次:行政许可权的运作从而允许个人(许可申请人)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享有特定权利和资格。但许可的前提是禁止的存在,禁止意味着公权力对特定的个人自由、社会自由领域的限制和干预。因此,在一个完整的逻辑、形式意义上,行政许可过程真正的起点在于特定领域内的个人自由和社会自由。就某个国家尚未进行管制的特定领域而言,在一般情况下,个人或社会拥有完整的私法上的自由,这是一个公权力尚未介入的纯粹的私法自治的领域,契约自由和意思自治是其行为准则。但是,在分析实证法学的视角下,一般语境中所谓的“自由”并不能精确地概括这种境遇中个人或社会的地位,与其用“自由”这一称谓,倒不如说个人和社会拥有某项完整的“权利”,“自由”不过是“权利”的一种形态。霍非尔德认为,权利概念诉诸“相反方(opposite)”和“相依方(correlative)”逻辑关系,可以提炼出四种法律关系,这是权利概念完整的逻辑结构。霍非尔德的理论可以用来说明国家公权力尚未介入的私领域人们拥有的各种权利形态。例如,假设政府尚未对出租车营运设置管制,出租车营运人的权利则表现为以下法律关系: 1.“自由(特权或无义务)(Privilege)——无权利(noright)”,即出租车营运人具有在其营运活动中的作为或不作为的自由;他人不得干预(不具有要求出租车营运人作为或不作为的正当性)。如出租车营运人正当的营运活动不受干预的自由。 2.“请求权(狭义的权利)(claim)——义务(duty)”,即出租车营运人具有要求他人实施特定的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或保障其营运活动的正当性;他人必须根据出租车营运人的要求实施特定的行为或不作为。这种权利可能表现为出租车营运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等等。 3.“能力(Power)——责任(Liability)”,出租车营运人具有创设、变更或消灭其营运法律关系的能力,如将出售出租车、将出租车转包等等;他人处于消极的承受地位。 4.“豁免(无责任)(immunity)——无能力(nopower)”,即出租车营运人有关营运的法律关系不因他人的行为而产生、变更或消灭;他人不具有创设、变更或消灭出租车营运人有关营运的法律关系的能力。 以上分析显示,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出租车营运人的权利分别表现为“自由(Privilege)”、“请求权(claim)”、“能力(power)”和“豁免(immunity)”,与此相对应义务的四种情形分别是:无权利(noright)、义务(duty)、责任(Liability)和无能力(nopower)。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假设政府尚未对出租车营运设置管制,因此这些权利是指私法上的权利形态,而不是什么“自然权利”,一些学者认为在政府尚未实施管制的领域人们拥有“自然权利”,按照分析法学的观点,只要国家、政府的存在就不可能有所谓的“自然权利”,政府公权力对某个领域的不介入并不意味着法律的真空,而是指这个领域处于一种完全的“私自治”状态。 但是,当政府基于某种考虑决定对某个领域实施管制,按照“解禁”说提供的逻辑线索,首先必须设置普遍性的禁止义务,这是行政许可过程的第一个中心环节,它决定了政府公权力的作用范围以及人们在政府管制下可能获得的自由。仍以出租车营运许可为例,普遍性禁止义务的产生表现为政府运用立法权力制定法律禁令:“禁止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政府许可从事出租车营运活动”。这个过程往往表现为立法权力对私领域的干预,根据霍非尔德的理论,政府发动了“权力”,于是产生“能力(Power)——责任(Liability)”的法律关系,即政府具有创设、变更或消灭出租车营运法律关系的能力,个人(包括既有的出租车营运人和社会上所有的个人或组织)处于消极的承受地位。权力运作的结果是:消灭了私法自治状态下出租车营运人享有的所有的权利形态,并创设了一个新的公法法律关系: “请求权(狭义的权利)(claim)——义务(duty)”,即政府具有要求社会所有成员在未经其许可的前提下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活动的正当性,社会所有成员必须根据政府的要求不从事出租车营运活动,否则将受到政府的制裁。同时,政府还规定了从事出租车营运活动的标准,这个标准为下一阶段获得许可的营运人的权利构成了限制。 这是一个典型的政府设置普遍性禁止义务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人的法律地位发生了从享有完整的权利到仅仅负有不作为义务的变化。同时,这也是一个法律关系性质“突变”的过程,由于公权力的介入,导致原来私法关系的消灭并产生了公法上的“请求权——义务”关系。这是行政许可过程的第一个阶段。 三、后逻辑结构:许可——权利 在第二个阶段,个人向政府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政府经过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这是行政许可过程公权力的第二次作用,也是行政许可制度的另一个中心环节。例如,在出租车营运许可中,如果政府认为某申请人不具备从事出租车营运的法定条件,作出“不准予许可”决定,意味着政府运用权力创设了一个特定的“请求权——义务”法律关系,即政府具有要求该申请人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活动的正当性,该申请人必须根据政府的要求不从事出租车营运活动,否则将受到政府的制裁,这样,普遍性禁止义务就转化为对特定个人的禁止义务。如果政府作出的决定是“准予许可”,则意味着政府运用许可权力创设了一系列关于申请人权利的法律关系,这些法律关系可分为两类: 一是私法关系,这意味着对申请人原来具有的私法权利的恢复,申请人私法上的权利在形式上仍然表现为“自由(特权)”、“请求权”、“能力”和“豁免”,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禁止解除”或“权利恢复”,与前一阶段设置普遍性禁止义务不同,“禁止解除”或“权利恢复”的对象仅仅是特定的个人,而不是普遍的解除或恢复;但在内容上,由于政府规定了从事出租车营运活动的强行性标准,申请人的“自由(特权)”的范围与管制实施前相比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如政府规定的统一服务标准和营运权转让必须经政府再次许可等规定,无不对营运人的“自由(特权)”构成了限制。这是公权力限制私法自治领域的“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的具体表现。 二是公法关系,即出租车营运人与特定管制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在这些法律关系中,无论是从出租车营运人还是从管制机构的角度来看,均可能存在着“自由(特权)”、“请求权”、“能力”和“豁免”的权利形态。从出租车营运人的角度看,享有针对政府的“在合法的营运范围内不受干预的自由”、“要求实施特定作为或不作为的请求权”、“合法地创设、变更或消灭营运关系的能力”以及“合法的营运法律关系不因政府的行为而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豁免权”,政府则负有相应的义务;同样,政府的管制机构也具有针对出租车营运人的上述四种形态的权利。按照通常的理解,政府管制机构所拥有对出租车营运人实施管制的“权力”(power),那么这些“权力”又表现为什么法律关系呢?对权力的解读可以在多个层面展开,在社会事实的层面,权力可能表现为“支配、影响他人的能力”和“强制性的物理力量”,但在霍非尔德的逻辑分析框架中,权力是一种创设、变更或消灭法律关系的能力,对权力的解读必须置于“能力——责任”的法律关系中进行,因此,在逻辑形式意义上,权力不过是权利的一种形态,因而政府管制机构的权力就体现为针对出租车营运人权利的一种形态。在不同的部门法或者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中,我们实际上将霍非尔德理论中的权力冠之以不同的名称,我们一般将公法上的权力称为“公权力”或“权力”,而在私法中,我们将这种“创设、变更或消灭特定法律关系的能力”称为“形成权”、“撤销权”等等,将它们归类于民事权利。 上述分析过程告诉我们,在行政许可的后逻辑结构中,公权力作用的结果不仅在于恢复了许可申请人私法上的权利,而且还创设了一些列公法上的法律关系,许可申请人也因此具有了公法上的权利。“解禁”说用禁止的解除来说明行政许可的性质,虽然抓住了问题的要害,但仍然有失准确,它没有注意到由于公权力的介入导致的法律关系性质的变化以及对公法上权利的创设。正如霍非尔德所言,许可这一“构成性事实”必然会导致新的法律关系的创设。 四、结语 在行政许可逻辑结构的分析过程中,我们注意到,两次公权力的作用是其中优秀的环节,这也说明了行政许可这种预防性的(preventative)、事前管制手段的典型特征:它与事后性的、“治愈性(curative)”管制方式(包括行政处罚、通过司法体制实现的民事制裁和刑事惩罚)不同,后者是公权力事后一次性地对个人权利的处置或作用,而行政许可则关系到公权力的两次作用,第一次是对私领域的介入以及对私权利的消灭,同时设置了公法上普遍性的禁止义务;第二次则决定着私法权利能否在政府限定的范围内得到恢复以及新的公法关系(公法权利)能否生成。由于公权力的作用范围广泛,从人权本位的角度看,行政许可这种管制方式有可能对个人、社会的自由和权利构成更大的制约或威胁。上述分析过程可以简化为以下图示: 不予许可 权力的第一次作用权力的第二次作用 完整的私法权利——————公法上不作为义务———— (私法权利的消灭) 准予许可(恢复私法权利) (创设公法权利) 这是一个对行政许可概念逻辑形式的“洗涤”(purificatory)过程,是一幅“去实体”(deontic)的逻辑框架。尽管它完全不顾行政许可概念的价值、经验因素而有失片面,但在展示法律关系的产生与消灭的形式意义上,它也可能是精准而深刻的。在这个框架中,我们看到了:许可不仅意味着禁止的解除(私权利的恢复),更为重要的是,在公法的层面上,许可还意味着创设了行政相对人人针对政府的公法上的权利,这为经验层面上设置各种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制度提供了逻辑上的支持。 行政诉讼类型化比较论文 摘要:行政诉讼类型化是二十世纪以来各国行政诉讼发展的共同趋向之一。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有助于公民诉权的切实维护和行政法治进程的推进,因此是一国行政诉讼制度变革的优秀新题目。文章通过对行政诉讼类型化的理论界定,鉴戒国外和我国太湾地区行政诉讼的分类标准,以及对其类型异同的分析,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构建的一些想法。 一、有关行政诉讼类型化的理论界定 根据太湾学者蔡志方先生的界定,所谓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意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行政诉讼请求救济且法院仅在法定的裁判方法范围内裁判的诉讼形态。"私以为,蔡先生的表述恰当的反映了类型化的主旨,基本上能够揭示类型化的实质,可以为大陆学界所沿用。鉴于行政诉讼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因而行政诉讼类型化相比较民事诉讼类型化而言,自然具有其非凡的一面。但是,行政诉讼究竟脱胎于民事诉讼,因而两者之间仍存在很多关联,尤其是民事诉讼类型的划分标准和结果,对行政诉讼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近来,各国行政诉讼类型划分的简约化即体现出其和民事诉讼的渊源。对行政诉讼类型和受案范围、诉讼请求、判决类型、诉讼模式等概念的区分,则有助于提升我国行政诉讼法学探究的范畴意识,在范畴提炼乃至体系化的基础上,重构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的理论体系。私以为,应当尽快结束对受案范围的"聚焦",将探究重点转向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比较上。 二、有关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的划分 (一)法国 法国没有有关行政诉讼类型的法律规定,但学术界的讨论比较激烈,主要有两种分类方法摘要:第一种是以法官判决案件权力的大小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分为完全管辖之诉、撤销之诉、解释、审查行政决定的意义和正当性之诉以及处罚之诉;第二种新的分类方法是以诉讼标的的性质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分为客观之诉和主观之诉。传统分类方法的优点在于标准的明确性和易于执行,而新的分类方法存在于不能穷尽行政诉讼类型、标准较模糊而不易把握等缺点。因此,传统分类一直是法国实务界的主要依据。 (二)日本 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将行政诉讼划分为抗告诉讼、当事人诉讼、民众诉讼、机关诉讼,而抗告诉讼又分为撤销诉讼,无效确认诉讼、不作为的违法确认和无名抗告诉讼。在日本,抗告诉讼具有重要的地位,大多数的行政案件都是通过其解决的。日本的这一划分包含着两个层次摘要:第一是以诉讼标的的性质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划分为抗告诉讼和其他三种诉讼;第二是主要以行政判决的内容为依据将抗告诉讼分为四类。 (三)英国 英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和令状制度有密切的联系,主要依据诉讼程序的性质,划分为普通救济诉讼和非凡救济诉讼。普通救济诉讼是一种私法救济,完全是以民事诉讼发展而来的;以诉讼请求为标准,分为禁制令之诉、宣告令之诉和损害赔偿之诉。而非凡救济诉讼是一种公法救济,夸大依法行政和法律秩序的维护;以诉讼请求为标准分为人身保护装之诉、调卷令之诉、禁止令之诉和强制令之诉。 (四)美国 美国没有典型意义上的行政诉讼制度。她的司法审查就类似于行政诉讼制度。按照诉讼的性质和功能,美国的行政诉讼划分为个人救济诉讼、纳税人诉讼(或监视诉讼)、执行诉讼、和程序诉讼四类。美国的司法审查实现了比行政诉讼更为广泛的功能。 (五)台湾地区 台湾地区《行政诉讼法》第三条摘要:"前所称之行政诉讼,指撤销诉讼、确认诉讼及给付诉讼";第七条规定了提前行政诉讼时可以合并请求损害赔偿;第九条规定了公益诉讼;第十条规定了选举罢免争议诉讼。现台湾学界主要讨论行政诉讼类型的诉讼要件、各诉讼类型之间的关系、原告对类型的选取、行政诉讼类型和行政行为的关系、对一种诉讼类型的具体探究等。可见,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类型理论探究较深进,受大陆法系影响较深。 比较以上几个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类型的划分情况,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摘要:从历史发展来看,行政诉讼类型有逐渐扩大的趋向;第二摘要:在分类标注上,划分标注呈现多样化。这一方面表明了标准的开放性,另一方面也证实了行政诉讼类型的具体划分取决于各国的实际情况,如诉讼价值取向、法律传统、原有的法律体系以及包括宪政在内的政治制度等。英美法系主要从程序角度考虑划分标准,而大陆法系主要从实体角度考虑,这和两***系的法律传统和大陆体系是一致的。 三、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构建设想 针对我国行政权历来膨胀且极为强大,及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目前状况,我国行政诉讼的目的应侧重保障行政相对方的正当权益,规范行政权的正当行使。为更好的实现这一目的,行政诉讼的类型就应当规定的全面。 (一)撤销诉讼 撤销诉讼属于形成诉讼的一种,其目的在于法院以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方法,原则上溯及既往地消灭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使原告因该具体行政行为被侵害的权利得以恢复。提起撤销诉讼的条件,主要是因撤销之诉的诉讼标的违法,导致侵害原告之权利或法律上的利益,在公益诉讼时侵害的是公共利益,这和原告的诉权或适格有关。因而法院在对这类行政案件进行审理时,只能就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正当审查,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 (二)课以义务诉讼 课以义务的诉讼目的是原告向被告行政主体依法提出的申请,被行政主体违法拒尽或不予答复,使其权利收到损害,因此原告欲借助法院的判决,使行政主体做出原告依法请求的具体行政行为。课以义务之诉,主要适用于干涉行政领域。 (三)给付诉讼 给付诉讼的目的是原告欲借助法院的判决,使被告履行金钱或财产的给付义务,假如行政主体再次拒尽,则可予以强制执行。提起条件是行政主体应当履行金钱或财产的给付义务而没有履行,其形式可能是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由于该诉讼标的未履行或未做出,侵害了原告的正当权益。 (四)确认诉讼 确认诉讼的目的在于借助法院的"确认判决",确认具有争议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无效、行政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相对于其他积极的诉讼种类,确认诉讼仅具有补充性质,即只有在其他诉讼种类不得提起时,才可提起确认诉讼,因此具有补偿性、从属性、次要性和后备性。 (五)公益诉讼 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应当是某法律主体的作为或不作为使公众的公共利益收到损害。有关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例如由谁来提起公益诉讼、对于哪些情况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应如何审理及判决等等。目前,呼声较高的是建立行政公诉制度,由***作为提起公 诉的主体。 (六)当事人诉讼 当事人诉讼是行政诉讼的一种非凡类型,他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导致同等主体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从而引发民事当事人之间或者和行政机关之间的争议,法院审理此类争议的活动称之为当事人诉讼。 结语 鉴戒诉讼制度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的经验,行政诉讼类型化有了不同的设想。例如马怀德教授以为,应当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我国的判决形式,将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类型划分为撤销诉讼、确认诉讼、赔偿诉讼、履行诉讼等五种类型。在不久的将来,随着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逐步实现,这些构想将变为更为适应现实的律条。 行政类论文:行政处罚种类探研法律论文 论文关键词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罚金 论文摘要对行政执法实践中的3个问题,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罚金3种处罚是否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能为行政执法尺度的确定和执法工作实践提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8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共7项,前6项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常用的处罚种类,而第7项只是笼统地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在行政法学上规结出行政处罚种类共四大类,即申诫罚、财产罚、行为罚、自由罚。申诫罚是指行政机关向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人提出警戒或者谴责,申明其行为违法,教育行为人避免以后再犯的一种形式。它区别于其他种类处罚的特点在于对违法行为者实施的是精神上或者名誉、信誉等方面的惩戒,而不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其他实体权利的剥夺或者限制,因此申诫罚更能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财产罚是指强迫违法的行政相对人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剥夺其原有财产的行政处罚。这种处罚的特点是对违法的相对人在经济上给予制裁,迫使行政相对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财产罚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指对非法收入应采取没收措施,而罚款是处罚违法相对人的合法收入,这是罚款与没收的主要区别。行为罚(能力罚)是对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权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一种制裁措施。这里所说的行为主要是指经行政机关批准同意从事某项活动的权利和资格。没有这种资格就意味着违法。如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自由罚(人身罚)是限制或者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处罚。自由罚的实施使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就是行政相对人在短时期内将失去人身自由,如行政拘留。除了上述《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常用处罚种类外,许多单行法律、法规规定了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下面将就这些规定是否行政处罚进行探讨。 1责令改正是否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许多学者们和执法工作者持不同意见,有的人认为责令改正不是一种行政处罚,因为《行政处罚法》中没有规定,因此它只是行政措施或行政命令,或者是行政强制,而有的人认为,它是一种行政处罚,因为它是行政机关向行政相对人书面文书送达的,并且对行政相对人具有约束力,要求相对人必须执行的。《行政处罚法》除了规定6种基本行政处罚种类外,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10章法律责任第6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①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包装的。②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③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④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⑤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这些规定中的“责令改正”是不是一种行政处罚呢?笔者认为如果由行政处罚机关没对行政相对人下达处罚决定之前,单独口头或者以文书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就不是行政处罚,只是起要求违法的行政相对人纠正其违法行为的作用,具有教育意义;如果单行法条款中规定了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以行政处罚决定形式书面下达的,那就是行政处罚。地方法规中规定的“责令改正”是不是行政处罚呢?如《江苏省种子条例》第6章法律责任第42条规定,违法本条例第6条第2款规定,未经批准采集或者采伐省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按理《江苏省种子条例》只是地方法规,只能规定6种基本的处罚种类,但是该条例的第1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行政处罚法》第11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该条例的这条规定,实际上是对《种子法》第61条第3项作出的具体规定。另外,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法律责任或者罚则中规定类似于责令改正的,应一并如上理解。2通报批评是否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对于通报批评,在法学界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通报批评不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是一种机关内部指出错误的方法,不具有处罚性,有的人认为通报批评是一种行政处罚,一旦作出将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名誉、信誉等产生影响。笔者认为,通报批评用于单位内部上级处理违纪的下级,或者党和行政机关内部监察部门或者纪委处理违反纪律的人,这时只是一种行政处分,不是行政处罚。当行政机关对违法的行政相对人使用通报批评时,是否是行政处罚呢?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第8条第(7)项规定,先看一个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6章法律责任第43条规定,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这条规定中包含警告,也就是行政处罚的一种,笔者认为,单独对违法行政相对人以书面形式通报批评时,不是行政处罚,只是行政机关利用责权对违法的行政相对人一种警示,利用其声誉对其施加压力,迫使其停止或者改正违法行为。但是如果行政机关将通报批评写入行政处罚决定中,并在一定范围内书面通报批评的,就是行政处罚。因此,通常有人把通报批评同警告一起,作为申诫罚的2种最重要的形式。其实,警告通常仅限于直接告知违法行为人,而通报批评告知的范围较广泛,不仅限于告知行为人自己,还包括告知与行为相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罚金是否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有的人将罚金和罚款混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了“处以罚金××元”之类的文字,这是错误的。罚款,属于财产罚,是指行政机关强迫违法的行政相对人缴纳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依法损害或者剥夺行政相对人某些财产权的一种处罚。罚款就是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财产权的剥夺,不管行为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只要违反了法律、法规,危害了行政管理秩序,就可以依法予以罚款。在行政处罚中只能是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而没有犯罪的行政相对人实施金钱的处罚,而罚金是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个人或者组织的一种刑事处罚,是刑罚中的一种附加刑,是由人民法院实施和执行。另外,行政处罚中的罚款与司法上排除妨碍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的罚款也不同,后者是针对在诉讼程序中实施了妨碍诉讼活动的违法行为人进行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与实施。 行政类论文:行政诉讼类型化理论探讨论文 摘要:行政诉讼类型化是二十世纪以来各国行政诉讼发展的共同趋向之一。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有助于公民诉权的切实维护和行政法治进程的推进,因此是一国行政诉讼制度变革的优秀新问题。文章通过对行政诉讼类型化的理论界定,借鉴国外和我国太湾地区行政诉讼的分类标准,以及对其类型异同的分析,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构建的一些想法。 一、有关行政诉讼类型化的理论界定 根据太湾学者蔡志方先生的界定,所谓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意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行政诉讼请求救济且法院仅在法定的裁判方法范围内裁判的诉讼形态。"私以为,蔡先生的表述恰当的反映了类型化的主旨,基本上能够揭示类型化的实质,可以为大陆学界所沿用。鉴于行政诉讼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因而行政诉讼类型化相比较民事诉讼类型化而言,自然具有其非凡的一面。但是,行政诉讼究竟脱胎于民事诉讼,因而两者之间仍存在许多关联,尤其是民事诉讼类型的划分标准和结果,对行政诉讼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近来,各国行政诉讼类型划分的简约化即体现出其和民事诉讼的渊源。对行政诉讼类型和受案范围、诉讼请求、判决类型、诉讼模式等概念的区分,则有助于提升我国行政诉讼法学探究的范畴意识,在范畴提炼乃至体系化的基础上,重构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的理论体系。私以为,应当尽快结束对受案范围的"聚焦",将探究重点转向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比较上。 二、有关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的划分 (一)法国 法国没有有关行政诉讼类型的法律规定,但学术界的讨论比较激烈,主要有两种分类方法摘要:第一种是以法官判决案件权力的大小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分为完全管辖之诉、撤销之诉、解释、审查行政决定的意义和合法性之诉以及处罚之诉;第二种新的分类方法是以诉讼标的的性质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分为客观之诉和主观之诉。传统分类方法的优点在于标准的明确性和易于执行,而新的分类方法存在于不能穷尽行政诉讼类型、标准较模糊而不易把握等缺点。因此,传统分类一直是法国实务界的主要依据。 (二)日本 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将行政诉讼划分为抗告诉讼、当事人诉讼、民众诉讼、机关诉讼,而抗告诉讼又分为撤销诉讼,无效确认诉讼、不作为的违法确认和无名抗告诉讼。在日本,抗告诉讼具有重要的地位,大多数的行政案件都是通过其解决的。日本的这一划分包含着两个层次摘要:第一是以诉讼标的的性质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划分为抗告诉讼和其他三种诉讼;第二是主要以行政判决的内容为依据将抗告诉讼分为四类。 (三)英国 英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和令状制度有密切的联系,主要依据诉讼程序的性质,划分为普通救济诉讼和非凡救济诉讼。普通救济诉讼是一种私法救济,完全是以民事诉讼发展而来的;以诉讼请求为标准,分为禁制令之诉、宣告令之诉和损害赔偿之诉。而非凡救济诉讼是一种公法救济,强调依法行政和法律秩序的维护;以诉讼请求为标准分为人身保护装之诉、调卷令之诉、禁止令之诉和强制令之诉。 (四)美国 美国没有典型意义上的行政诉讼制度。她的司法审查就类似于行政诉讼制度。按照诉讼的性质和功能,美国的行政诉讼划分为个人救济诉讼、纳税人诉讼(或监督诉讼)、执行诉讼、和程序诉讼四类。美国的司法审查实现了比行政诉讼更为广泛的功能。 (五)台湾地区 台湾地区《行政诉讼法》第三条摘要:"前所称之行政诉讼,指撤销诉讼、确认诉讼及给付诉讼";第七条规定了提前行政诉讼时可以合并请求损害赔偿;第九条规定了公益诉讼;第十条规定了选举罢免争议诉讼。现台湾学界主要讨论行政诉讼类型的诉讼要件、各诉讼类型之间的关系、原告对类型的选取、行政诉讼类型和行政行为的关系、对一种诉讼类型的具体探究等。可见,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类型理论探究较深入,受大陆法系影响较深。比较以上几个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类型的划分情况,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摘要:从历史发展来看,行政诉讼类型有逐渐扩大的趋向;第二摘要:在分类标注上,划分标注呈现多样化。这一方面表明了标准的开放性,另一方面也证实了行政诉讼类型的具体划分取决于各国的实际情况,如诉讼价值取向、法律传统、原有的法律体系以及包括宪政在内的政治制度等。英美法系主要从程序角度考虑划分标准,而大陆法系主要从实体角度考虑,这和两大法系的法律传统和大陆体系是一致的。 三、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构建设想 针对我国行政权历来膨胀且极为强大,及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目前状况,我国行政诉讼的目的应侧重保障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权的合法行使。为更好的实现这一目的,行政诉讼的类型就应当规定的全面。 (一)撤销诉讼 撤销诉讼属于形成诉讼的一种,其目的在于法院以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方法,原则上溯及既往地消灭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使原告因该具体行政行为被侵害的权利得以恢复。提起撤销诉讼的条件,主要是因撤销之诉的诉讼标的违法,导致侵害原告之权利或法律上的利益,在公益诉讼时侵害的是公共利益,这和原告的诉权或适格有关。因而法院在对这类行政案件进行审理时,只能就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审查,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 (二)课以义务诉讼 课以义务的诉讼目的是原告向被告行政主体依法提出的申请,被行政主体违法拒绝或不予答复,使其权利收到损害,因此原告欲借助法院的判决,使行政主体做出原告依法请求的具体行政行为。课以义务之诉,主要适用于干涉行政领域。 (三)给付诉讼 给付诉讼的目的是原告欲借助法院的判决,使被告履行金钱或财产的给付义务,假如行政主体再次拒绝,则可予以强制执行。提起条件是行政主体应当履行金钱或财产的给付义务而没有履行,其形式可能是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由于该诉讼标的未履行或未做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四)确认诉讼 确认诉讼的目的在于借助法院的"确认判决",确认具有争议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无效、行政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相对于其他积极的诉讼种类,确认诉讼仅具有补充性质,即只有在其他诉讼种类不得提起时,才可提起确认诉讼,因此具有补偿性、从属性、次要性和后备性。 (五)公益诉讼 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应当是某法律主体的作为或不作为使公众的公共利益收到损害。有关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例如由谁来提起公益诉讼、对于哪些情况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应如何审理及判决等等。目前,呼声较高的是建立行政公诉制度,由检察院作为提起公诉的主体。 (六)当事人诉讼 当事人诉讼是行政诉讼的一种非凡类型,他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导致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从而引发民事当事人之间或者和行政机关之间的争议,法院审理此类争议的活动称之为当事人诉讼。 结语 借鉴诉讼制度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的经验,行政诉讼类型化有了不同的设想。例如马怀德教授认为,应当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我国的判决形式,将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类型划分为撤销诉讼、确认诉讼、赔偿诉讼、履行诉讼等五种类型。在不久的将来,随着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逐步实现,这些构想将变为更为适应现实的律条。 行政类论文:法律中的行政裁决的分类探讨论文 【正文】 行政裁决说简单一点就是用行政手段解决民事争议。对行政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权属纠纷的行政裁决,还可先申请行政复议。 以下为笔者在2006年清理区直42家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整理的行政裁决的分类,欢迎指正! (一)对权属纠纷的裁决。 如《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又如《渔业法》第12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与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水面、滩涂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处理。” 又如《草原法》第十六条规定,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草原权属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草原利用现状,不得破坏草原和草原上的设施。 《森林法》第十七条规定:“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矿山企业之间的矿区范围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矿区范围处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区范围的争议,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处理。 《水法》第五十六条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在水事纠纷解决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在行政区域交界线两侧一定范围内,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阻水、取水和截(蓄)水工程,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状。 (二)对侵权纠纷的裁决 如《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对侵权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处理品种权侵权案件时,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五十四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第五十五条规定: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并应当在五日内组织鉴定,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兽药的,应当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需要暂停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未经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经登记的农药,在登记有效期内发现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的,经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宣布限制使用或者撤销登记。 (三)对损害赔偿的裁决 如《种子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非法经营或者推广未经审定通过的农作物新品种或者林木良种的,由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责令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第三十八条规定: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种子的,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种子检验员有权制止其经营活动,扣押种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除依照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法规的规定处罚外,并可责令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第三十九条规定:抢采掠青、损坏母树的,在劣质林内采种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采种、赔偿损失、没收种子,可以并处罚款。 又如《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因猎捕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猎捕者负责赔偿。 又如《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倍偿损失。 又如《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的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处理。” (四)对补偿性纠纷的裁决。 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4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11条规定:“为了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审批机关可以作出实施植物新品种强制许可的决定,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品种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商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审批机关裁决。” (五)对民间纠纷的裁决 如《民间纠纷处理办法》第二条司法助理员是基层人民政府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处理民间纠纷的工作。第三条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的范围,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民间纠纷,即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第十五条处理民间纠纷,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时,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第十七条经过调解后,仍达不成协议的纠纷,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处理决定。 【作者简介】 宋飞,1980年12月11日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现在湖北黄冈市黄州区政府法制办工作 行政类论文:行政裁决分类法律论文 行政裁决说简单一点就是用行政手段解决民事争议。对行政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权属纠纷的行政裁决,还可先申请行政复议。 以下为笔者在2006年清理区直42家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整理的行政裁决的分类,欢迎指正! (一)对权属纠纷的裁决。 如《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又如《渔业法》第12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与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水面、滩涂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处理。” 又如《草原法》第十六条规定,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草原权属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草原利用现状,不得破坏草原和草原上的设施。 《森林法》第十七条规定:“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由当地县级或者乡级人民政府依法处理。” 《矿产资源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矿山企业之间的矿区范围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矿区范围处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区范围的争议,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处理。 《水法》第五十六条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的,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有关各方必须遵照执行。在水事纠纷解决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在行政区域交界线两侧一定范围内,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阻水、取水和截(蓄)水工程,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状。 (二)对侵权纠纷的裁决 如《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对侵权所造成的损害赔偿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处理品种权侵权案件时,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五十四条规定: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第五十五条规定: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的紧急控制措施,并应当在五日内组织鉴定,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对有证据证明可能是假、劣兽药的,应当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需要暂停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权限作出决定。未经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的、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的,或者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或者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饲喂了违禁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经登记的农药,在登记有效期内发现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的,经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宣布限制使用或者撤销登记。 (三)对损害赔偿的裁决 如《种子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非法经营或者推广未经审定通过的农作物新品种或者林木良种的,由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责令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第三十八条规定: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种子的,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种子检验员有权制止其经营活动,扣押种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除依照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法规的规定处罚外,并可责令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第三十九条规定:抢采掠青、损坏母树的,在劣质林内采种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采种、赔偿损失、没收种子,可以并处罚款。 又如《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因猎捕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猎捕者负责赔偿。 又如《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倍偿损失。 又如《水污染防治法》第55条的规定:“造成水污染危害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部门或者交通部门的航政机关处理。” (四)对补偿性纠纷的裁决。 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4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11条规定:“为了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审批机关可以作出实施植物新品种强制许可的决定,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品种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商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审批机关裁决。” (五)对民间纠纷的裁决 如《民间纠纷处理办法》第二条司法助理员是基层人民政府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处理民间纠纷的工作。第三条基层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的范围,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的民间纠纷,即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第十五条处理民间纠纷,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时,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第十七条经过调解后,仍达不成协议的纠纷,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处理决定。 行政类论文:行政诉讼类型化分析论文 一、行政诉讼类型化概念探析 概念的界定是一切研究和实践的基础。笔者认为,应从行政诉讼法控制行政权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之目的出发:(1)行政诉讼类型的定义首先应当让相对人十分清晰的知道自己所享有的诉权以及诉权能够行使的范围。(2)除了诉权,行政相对人最关注的,也是与诉讼的目的最为相关的就是行政诉讼的判决。要保持判决的公正性,不同的诉讼类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裁判方法裁判。(3)行政诉讼是一项由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和法院共同参与的活动。笔者较为认同行政诉讼类型是根据行政诉讼的性质与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请求而对行政诉讼进行归类,并由法院依据不同种类的行政诉讼所适用的法定的裁判方法进行裁判的诉讼形态。 二、行政诉讼类型化的作用 1.行政诉讼类型化,可以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颁布,1990年起实施。当时处于对我国法制水平偏低,行政资源有限等多方面因素考虑,该法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作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客观上限制了行政诉讼原告的诉权,致使行政实体法中规定的当事人部分权利,在诉讼领域的得不到相应的救济。因此,行政诉讼类型化意味着国家在确保行政法治方面,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等方面,承担更多的司法保障义务。 2.行政诉讼的类型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紧张对立。在整个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准确定位是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的关键。一方面,司法权应当理直气壮的对行政权行使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通过纠正违法行政来保障民众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有限权力的行政审判权又必须对行政权的正当运用给予应有的尊重,避免造成审判权对行政权的侵蚀。 3.行政诉讼类型化,有利于人民法院有效行使审判权,节约司法资源。行政诉讼非类型化,使法院不能按照行政案件的不同性质做出不同的处理。法律规定的非此即被的判决权限常常使法院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有的法院迫于各方面的压力,违法判决或违法调解。这不仅使司法资源浪费,还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影响司法尊严和人们对司法公正的信念。同时,行政诉讼的非类型化也影响到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界分。 三、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化构想 我国应当在充分汲取域外行政诉讼类型构造模式的基础上,周密设计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具体如下。 1.立法模式的选择 因为诉讼类型的规范模式对诉讼类型的多少以及是否具有可扩展性有直接的影响。从行政诉讼类型的规范模式上看,尽管“默示主义”更能赋予法院较大的诉讼种类形成空间,使民众寻求法律救济的机会更多。但基于诉讼类型明确化和程序规则定型化的考虑,大陆法系国家更多地选择了“明定主义”,如日本、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类型应当是开放的,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修订时,我们应当采取概括主义与例举主义相结合的模式,在确立基本诉讼类型之后,在基本类型下又划分出一些亚类型,并没定某些特殊的诉讼类型,或承认法定诉讼种类之外的其他“无名诉讼类型”。 2.类型构造的基本标准 对概念进行划分时,必须按照分类的规则来进行,即划分时必须按同一标准进行分类,并且各子项外延必须互不相容。只有建立在科学、明确的标准基础上的分类才能更好地实现行政诉讼类型化的价值。鉴于行政诉讼类型构造的理论基础在于公民诉权的有效保障,因而类型区分的标准也应当着眼于当事人对其诉权的具体行使,亦即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内容,只有尊重当事人的诉权和诉讼请求,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才能显现,审判权才能真正受到诉权的约束。综观各国行政法治的实践,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内容的不同作为区分行政诉讼类型的优秀标准业已成为城外行政诉讼类型构造的重要发展趋势。作为一种独立的区分标准,其本身应具有高度的涵盖性,能够揭示行政诉讼的本质属性,因此,我国应当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为行政诉讼类型构造最基本的标准。本文由收集整理。 3.我国应确立的行政诉讼类型 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为主导性区分标准,我国未来行政诉讼的基本类型应划分为“行政撤销诉讼、行政给付诉讼、行政确认诉讼”三种。这三类诉讼几乎涵盖了当事人起诉的所有情形,因此应作为我国未来行政诉讼的最重要的基本类型。在基本类型下根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与维护客观社会秩序的需要,可根据诉讼标的的不同,进一步区分出若干亚类型。撤销诉讼可以再分为原行政行为撤销之诉和行政复议行为撤销之诉;行政给付之诉可以分为课予义务之诉与一般给付之诉,其中课予义务之诉又包括纯粹行政不作为之诉和行政拒绝作为之诉两种子类型。现在学界探讨比较多的行政诉讼形式,如公益诉讼、当事人诉讼、机关诉讼等,这些诉讼类型充其量也只是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争议的属性发生某些变化而已。诉讼请求无非是撤销、变更车责令行政机关履行义务,其仍需借助于“行政撤销诉讼、行政给付诉讼、行政确认诉讼”三种基本类型。 四、结语 行政诉讼类型化研究在我国大陆的兴起,既是司法审判实践的迫切需求,也是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界的自觉行动。虽然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并没有对行政诉讼的类型构造做出明确规定,但这种非类型化的诉讼格局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体察。结合我国现有的制度资源,建立科学、统一而独立的行政诉讼类型化划分标准,设计出我国当下社会转型时期所迫切需要的诉讼类型已成为学界共识。当然,诉讼类型化的研究也一定能够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同。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科学完整、严谨务实的诉讼类型体系必将载入我国未来的行政诉讼法典! 行政类论文:我国区域行政类型分析论文 (1)中央直辖市区域与普通省制区域行政。它们基本上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解放区不断推向全国,军管会逐步过渡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而形成其基本蓝图的。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的实施,与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相匹配,建立并推行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以加强行政权力的集中统一,于是,在中央之下,逐级建立了省一县一区一乡四层级行政体系。此后一个历史阶段,地方行政建制趋于基本稳定,某些具体环节的变化并未从实质上引起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变革。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地方行政建制有了新的调整和发展趋势,行政层级以省(直辖市)——地市(区)——县——乡为主体框架,海南省和重庆直辖市相继进入隶属于中央政府的行政区域序列,地方行政格局出现局部变动。不仅如此,中央实施一系列适应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深入发展需要的行政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与措施,精减机构,简政放权,地方随之有了更多的自主权,促进旧体制向新体制过渡,中央与地方间权力重新配置,利益共享或分享。但是,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划分实际上只能在一定范围、部分权限内进行,中央政府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和国家政治与行政体系中的某些权限诸如外交、国防等是排它而不可划分的。中央向地方不同方面、不同程度地放权让利,使得特区与非特区、沿海与内地等行政区域间政治、经济差异性增多,存在着不平等和不公平竞争,而且地方主义、宏观调控不力,政治监督机制不健全在政治生活中占有不容忽视的比重,影响中央的权威,政府组织与管理社会的效率及政府行政能力,制约政治参与的扩大和区域整合。由于市场经济尚在发育和成长中,中央与地方关系仍具有较大的变动空间和潜力,蕴含着政治发展新的内容和走势。 (2)民族区域自治制区域行政,民族区域自治制区域行政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就是在国家所辖领土的地区内,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地方自治,建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以实现其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它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依据,赋予了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民族及其所居地区更多的自治权和自主权,保证了政治、法律上的平等,并为逐步消除事实上的不平等提供了政治条件和现实可能性。 民族自治区域的自治机关具有双重性质,首先它是我国人民民主国家政权的一部分,与普通省制区域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同质的;其次,它又是民族自治区域的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享有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自治权。在县级以下的少数民族自治乡是基层行政区域,因地小人少,则不具备有行使民族自治地方的、宪法规定的全部自治权的条件,不能制定自治条例。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的优秀,其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的规模应当同它的行政地位相适应。 在民族区域自治区中,西藏自治区具有一定典型意义。西藏近代社会是一个封建农奴制社会,政教合一,西藏人民在官家、僧侣、贵族三大领主统治之下,几无人权可言。中国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于1951年签订的《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标志着西藏和平解放,《协议》规定了西藏各民族的基本人权,是西藏近代意义上的第一个人权宣言。西藏和平解放以来,西藏社会从封建农奴制社会逐步跨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在西藏考虑任何问题,首先要想到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这两件事,一切工作必须慎重稳进。”其区域行政的一个基本内涵就是自治机关民族化。自治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藏族工作人员,而且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行政时,一般使用藏语文,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这样,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付诸区域行政,坚持“两个离不开”,克服大汉族主义和狭隘的民族主义,促进了民族间相互尊重和团结,共同繁荣和发展。在实践中为从西藏具体实际出发,开辟了一条民族进步及其政治发展的渠道。(3)特别行政制区域行政同样是区域自治却高于民族区域自治程度的“一国两制”下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域,已纳入中国当代区域行政范畴和政治发展轨道。特别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它所享有的各种自治权以及保持资本主义制度,并不是中央人民政府新赋予的,只是由国家在法律上确认原有的而已,其政治不是“完全自治”,却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就是比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区域的自治权力还要广泛得多。 香港回归中国后,依据《香港基本法》,“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香港政制以“行政主导”为一大特色,行政长官实际上具有双重法律地位。一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另一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长官是香港的最高地方长官,并负有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之责,他不同于过去的香港总督,也有别于普通省制、中央直辖市、民族区域自治等行政区域的行政首长。 在英国的殖民统治之下,香港政治发展与经济发展相悖,即政治从根本上不发展。香港主权回归后,中国对其恢复行使主权和治权、港人当家做主人,区域行政既消除了原来的殖民地因素和一些明显属落后、不合理的方面,又吸收其中与现代人类相吻合的积极进步的内容。这在香港发展史上是个历史性的转折和飞跃。对于香港、澳门,中国是恢复行使主权,而台湾问题则是国家和平统一的问题。台湾与祖国大陆和平统一后,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现行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也不变。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可保留军队;台湾当局和有关各方以及台湾人民的利益都将得到切实保障。特别行政在香港的运行和在澳门、台湾的现实可能性,是要长期影响中国当代政治发展内容和基本走势的。 行政类论文:行政诉讼类型分析论文 一、行政诉讼类型化概念探析 概念的界定是一切研究和实践的基础。笔者认为,应从行政诉讼法控制行政权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之目的出发:(1)行政诉讼类型的定义首先应当让相对人十分清晰的知道自己所享有的诉权以及诉权能够行使的范围。(2)除了诉权,行政相对人最关注的,也是与诉讼的目的最为相关的就是行政诉讼的判决。要保持判决的公正性,不同的诉讼类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裁判方法裁判。(3)行政诉讼是一项由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和法院共同参与的活动。笔者较为认同行政诉讼类型是根据行政诉讼的性质与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请求而对行政诉讼进行归类,并由法院依据不同种类的行政诉讼所适用的法定的裁判方法进行裁判的诉讼形态。 二、行政诉讼类型化的作用 1.行政诉讼类型化,可以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颁布,1990年起实施。当时处于对我国法制水平偏低,行政资源有限等多方面因素考虑,该法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作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客观上限制了行政诉讼原告的诉权,致使行政实体法中规定的当事人部分权利,在诉讼领域的得不到相应的救济。因此,行政诉讼类型化意味着国家在确保行政法治方面,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等方面,承担更多的司法保障义务。 2.行政诉讼的类型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紧张对立。在整个行政诉讼中,司法权与行政权关系的准确定位是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的关键。一方面,司法权应当理直气壮的对行政权行使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从而通过纠正违法行政来保障民众的基本权利;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有限权力的行政审判权又必须对行政权的正当运用给予应有的尊重,避免造成审判权对行政权的侵蚀。 3.行政诉讼类型化,有利于人民法院有效行使审判权,节约司法资源。行政诉讼非类型化,使法院不能按照行政案件的不同性质做出不同的处理。法律规定的非此即被的判决权限常常使法院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有的法院迫于各方面的压力,违法判决或违法调解。这不仅使司法资源浪费,还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影响司法尊严和人们对司法公正的信念。同时,行政诉讼的非类型化也影响到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界分。 三、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化构想 我国应当在充分汲取域外行政诉讼类型构造模式的基础上,周密设计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具体如下。 1.立法模式的选择 因为诉讼类型的规范模式对诉讼类型的多少以及是否具有可扩展性有直接的影响。从行政诉讼类型的规范模式上看,尽管“默示主义”更能赋予法院较大的诉讼种类形成空间,使民众寻求法律救济的机会更多。但基于诉讼类型明确化和程序规则定型化的考虑,大陆法系国家更多地选择了“明定主义”,如日本、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类型应当是开放的,在我国行政诉讼法修订时,我们应当采取概括主义与例举主义相结合的模式,在确立基本诉讼类型之后,在基本类型下又划分出一些亚类型,并没定某些特殊的诉讼类型,或承认法定诉讼种类之外的其他“无名诉讼类型”。2.类型构造的基本标准 对概念进行划分时,必须按照分类的规则来进行,即划分时必须按同一标准进行分类,并且各子项外延必须互不相容。只有建立在科学、明确的标准基础上的分类才能更好地实现行政诉讼类型化的价值。鉴于行政诉讼类型构造的理论基础在于公民诉权的有效保障,因而类型区分的标准也应当着眼于当事人对其诉权的具体行使,亦即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内容,只有尊重当事人的诉权和诉讼请求,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才能显现,审判权才能真正受到诉权的约束。综观各国行政法治的实践,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内容的不同作为区分行政诉讼类型的优秀标准业已成为城外行政诉讼类型构造的重要发展趋势。作为一种独立的区分标准,其本身应具有高度的涵盖性,能够揭示行政诉讼的本质属性,因此,我国应当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作为行政诉讼类型构造最基本的标准。 3.我国应确立的行政诉讼类型 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为主导性区分标准,我国未来行政诉讼的基本类型应划分为“行政撤销诉讼、行政给付诉讼、行政确认诉讼”三种。这三类诉讼几乎涵盖了当事人起诉的所有情形,因此应作为我国未来行政诉讼的最重要的基本类型。在基本类型下根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与维护客观社会秩序的需要,可根据诉讼标的的不同,进一步区分出若干亚类型。撤销诉讼可以再分为原行政行为撤销之诉和行政复议行为撤销之诉;行政给付之诉可以分为课予义务之诉与一般给付之诉,其中课予义务之诉又包括纯粹行政不作为之诉和行政拒绝作为之诉两种子类型。现在学界探讨比较多的行政诉讼形式,如公益诉讼、当事人诉讼、机关诉讼等,这些诉讼类型充其量也只是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以及行政争议的属性发生某些变化而已。诉讼请求无非是撤销、变更车责令行政机关履行义务,其仍需借助于“行政撤销诉讼、行政给付诉讼、行政确认诉讼”三种基本类型。 四、结语 行政诉讼类型化研究在我国大陆的兴起,既是司法审判实践的迫切需求,也是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界的自觉行动。虽然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并没有对行政诉讼的类型构造做出明确规定,但这种非类型化的诉讼格局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体察。结合我国现有的制度资源,建立科学、统一而独立的行政诉讼类型化划分标准,设计出我国当下社会转型时期所迫切需要的诉讼类型已成为学界共识。当然,诉讼类型化的研究也一定能够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同。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科学完整、严谨务实的诉讼类型体系必将载入我国未来的行政诉讼法典! 行政类论文:行政诉讼类型化比较论文 摘要:行政诉讼类型化是二十世纪以来各国行政诉讼发展的共同趋向之一。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有助于公民诉权的切实维护和行政法治进程的推进,因此是一国行政诉讼制度变革的优秀新问题。文章通过对行政诉讼类型化的理论界定,借鉴国外和我国太湾地区行政诉讼的分类标准,以及对其类型异同的分析,在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构建的一些想法。 一、有关行政诉讼类型化的理论界定 根据太湾学者蔡志方先生的界定,所谓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意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行政诉讼请求救济且法院仅在法定的裁判方法范围内裁判的诉讼形态。"私以为,蔡先生的表述恰当的反映了类型化的主旨,基本上能够揭示类型化的实质,可以为大陆学界所沿用。鉴于行政诉讼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因而行政诉讼类型化相比较民事诉讼类型化而言,自然具有其非凡的一面。但是,行政诉讼究竟脱胎于民事诉讼,因而两者之间仍存在许多关联,尤其是民事诉讼类型的划分标准和结果,对行政诉讼的划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近来,各国行政诉讼类型划分的简约化即体现出其和民事诉讼的渊源。对行政诉讼类型和受案范围、诉讼请求、判决类型、诉讼模式等概念的区分,则有助于提升我国行政诉讼法学探究的范畴意识,在范畴提炼乃至体系化的基础上,重构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的理论体系。私以为,应当尽快结束对受案范围的"聚焦",将探究重点转向行政诉讼的类型化比较上。 二、有关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的划分 (一)法国 法国没有有关行政诉讼类型的法律规定,但学术界的讨论比较激烈,主要有两种分类方法摘要:第一种是以法官判决案件权力的大小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分为完全管辖之诉、撤销之诉、解释、审查行政决定的意义和合法性之诉以及处罚之诉;第二种新的分类方法是以诉讼标的的性质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分为客观之诉和主观之诉。传统分类方法的优点在于标准的明确性和易于执行,而新的分类方法存在于不能穷尽行政诉讼类型、标准较模糊而不易把握等缺点。因此,传统分类一直是法国实务界的主要依据。 (二)日本 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将行政诉讼划分为抗告诉讼、当事人诉讼、民众诉讼、机关诉讼,而抗告诉讼又分为撤销诉讼,无效确认诉讼、不作为的违法确认和无名抗告诉讼。在日本,抗告诉讼具有重要的地位,大多数的行政案件都是通过其解决的。日本的这一划分包含着两个层次摘要:第一是以诉讼标的的性质为标准将行政诉讼划分为抗告诉讼和其他三种诉讼;第二是主要以行政判决的内容为依据将抗告诉讼分为四类。 (三)英国 英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和令状制度有密切的联系,主要依据诉讼程序的性质,划分为普通救济诉讼和非凡救济诉讼。普通救济诉讼是一种私法救济,完全是以民事诉讼发展而来的;以诉讼请求为标准,分为禁制令之诉、宣告令之诉和损害赔偿之诉。而非凡救济诉讼是一种公法救济,强调依法行政和法律秩序的维护;以诉讼请求为标准分为人身保护装之诉、调卷令之诉、禁止令之诉和强制令之诉。 (四)美国 美国没有典型意义上的行政诉讼制度。她的司法审查就类似于行政诉讼制度。按照诉讼的性质和功能,美国的行政诉讼划分为个人救济诉讼、纳税人诉讼(或监督诉讼)、执行诉讼、和程序诉讼四类。美国的司法审查实现了比行政诉讼更为广泛的功能。 (五)台湾地区 台湾地区《行政诉讼法》第三条摘要:"前所称之行政诉讼,指撤销诉讼、确认诉讼及给付诉讼";第七条规定了提前行政诉讼时可以合并请求损害赔偿;第九条规定了公益诉讼;第十条规定了选举罢免争议诉讼。现台湾学界主要讨论行政诉讼类型的诉讼要件、各诉讼类型之间的关系、原告对类型的选取、行政诉讼类型和行政行为的关系、对一种诉讼类型的具体探究等。可见,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类型理论探究较深入,受大陆法系影响较深。比较以上几个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类型的划分情况,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摘要:从历史发展来看,行政诉讼类型有逐渐扩大的趋向;第二摘要:在分类标注上,划分标注呈现多样化。这一方面表明了标准的开放性,另一方面也证实了行政诉讼类型的具体划分取决于各国的实际情况,如诉讼价值取向、法律传统、原有的法律体系以及包括宪政在内的政治制度等。英美法系主要从程序角度考虑划分标准,而大陆法系主要从实体角度考虑,这和两大法系的法律传统和大陆体系是一致的。 三、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构建设想 针对我国行政权历来膨胀且极为强大,及我国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目前状况,我国行政诉讼的目的应侧重保障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权的合法行使。为更好的实现这一目的,行政诉讼的类型就应当规定的全面。 (一)撤销诉讼 撤销诉讼属于形成诉讼的一种,其目的在于法院以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方法,原则上溯及既往地消灭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使原告因该具体行政行为被侵害的权利得以恢复。提起撤销诉讼的条件,主要是因撤销之诉的诉讼标的违法,导致侵害原告之权利或法律上的利益,在公益诉讼时侵害的是公共利益,这和原告的诉权或适格有关。因而法院在对这类行政案件进行审理时,只能就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审查,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 (二)课以义务诉讼 课以义务的诉讼目的是原告向被告行政主体依法提出的申请,被行政主体违法拒绝或不予答复,使其权利收到损害,因此原告欲借助法院的判决,使行政主体做出原告依法请求的具体行政行为。课以义务之诉,主要适用于干涉行政领域。 (三)给付诉讼 给付诉讼的目的是原告欲借助法院的判决,使被告履行金钱或财产的给付义务,假如行政主体再次拒绝,则可予以强制执行。提起条件是行政主体应当履行金钱或财产的给付义务而没有履行,其形式可能是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由于该诉讼标的未履行或未做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四)确认诉讼 确认诉讼的目的在于借助法院的"确认判决",确认具有争议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无效、行政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相对于其他积极的诉讼种类,确认诉讼仅具有补充性质,即只有在其他诉讼种类不得提起时,才可提起确认诉讼,因此具有补偿性、从属性、次要性和后备性。 (五)公益诉讼 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应当是某法律主体的作为或不作为使公众的公共利益收到损害。有关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例如由谁来提起公益诉讼、对于哪些情况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应如何审理及判决等等。目前,呼声较高的是建立行政公诉制度,由检察院作为提起公诉的主体。 (六)当事人诉讼 当事人诉讼是行政诉讼的一种非凡类型,他是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导致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从而引发民事当事人之间或者和行政机关之间的争议,法院审理此类争议的活动称之为当事人诉讼。 结语 借鉴诉讼制度较为发达的西方国家的经验,行政诉讼类型化有了不同的设想。例如马怀德教授认为,应当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我国的判决形式,将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类型划分为撤销诉讼、确认诉讼、赔偿诉讼、履行诉讼等五种类型。在不久的将来,随着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逐步实现,这些构想将变为更为适应现实的律条。 行政类论文:行政处罚种类分析论文 行政处罚的种类分析和论文关键词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罚金 论文摘要对行政执法实践中的3个问题,即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罚金3种处罚是否属于行政处罚种类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能为行政执法尺度的确定和执法工作实践提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第8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共7项,前6项明确规定了行政处罚常用的处罚种类,而第7项只是笼统地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在行政法学上规结出行政处罚种类共四大类,即申诫罚、财产罚、行为罚、自由罚。申诫罚是指行政机关向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相对人提出警戒或者谴责,申明其行为违法,教育行为人避免以后再犯的一种形式。它区别于其他种类处罚的特点在于对违法行为者实施的是精神上或者名誉、信誉等方面的惩戒,而不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其他实体权利的剥夺或者限制,因此申诫罚更能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财产罚是指强迫违法的行政相对人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剥夺其原有财产的行政处罚。这种处罚的特点是对违法的相对人在经济上给予制裁,迫使行政相对人履行金钱给付义务。财产罚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指对非法收入应采取没收措施,而罚款是处罚违法相对人的合法收入,这是罚款与没收的主要区别。行为罚(能力罚)是对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权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一种制裁措施。这里所说的行为主要是指经行政机关批准同意从事某项活动的权利和资格。没有这种资格就意味着违法。如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责令停产停业。自由罚(人身罚)是限制或者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处罚。自由罚的实施使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就是行政相对人在短时期内将失去人身自由,如行政拘留。除了上述《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常用处罚种类外,许多单行法律、法规规定了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下面将就这些规定是否行政处罚进行探讨。 1责令改正是否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许多学者们和执法工作者持不同意见,有的人认为责令改正不是一种行政处罚,因为《行政处罚法》中没有规定,因此它只是行政措施或行政命令,或者是行政强制,而有的人认为,它是一种行政处罚,因为它是行政机关向行政相对人书面文书送达的,并且对行政相对人具有约束力,要求相对人必须执行的。《行政处罚法》除了规定6种基本行政处罚种类外,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10章法律责任第6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①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包装的。②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③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④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⑤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这些规定中的“责令改正”是不是一种行政处罚呢?笔者认为如果由行政处罚机关没对行政相对人下达处罚决定之前,单独口头或者以文书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就不是行政处罚,只是起要求违法的行政相对人纠正其违法行为的作用,具有教育意义;如果单行法条款中规定了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以行政处罚决定形式书面下达的,那就是行政处罚。地方法规中规定的“责令改正”是不是行政处罚呢?如《江苏省种子条例》第6章法律责任第42条规定,违法本条例第6条第2款规定,未经批准采集或者采伐省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按理《江苏省种子条例》只是地方法规,只能规定6种基本的处罚种类,但是该条例的第1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行政处罚法》第11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该条例的这条规定,实际上是对《种子法》第61条第3项作出的具体规定。另外,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法律责任或者罚则中规定类似于责令改正的,应一并如上理解。2通报批评是否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对于通报批评,在法学界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的人认为通报批评不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是一种机关内部指出错误的方法,不具有处罚性,有的人认为通报批评是一种行政处罚,一旦作出将会对行政相对人的名誉、信誉等产生影响。笔者认为,通报批评用于单位内部上级处理违纪的下级,或者党和行政机关内部监察部门或者纪委处理违反纪律的人,这时只是一种行政处分,不是行政处罚。当行政机关对违法的行政相对人使用通报批评时,是否是行政处罚呢?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第8条第(7)项规定,先看一个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6章法律责任第43条规定,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这条规定中包含警告,也就是行政处罚的一种,笔者认为,单独对违法行政相对人以书面形式通报批评时,不是行政处罚,只是行政机关利用责权对违法的行政相对人一种警示,利用其声誉对其施加压力,迫使其停止或者改正违法行为。但是如果行政机关将通报批评写入行政处罚决定中,并在一定范围内书面通报批评的,就是行政处罚。因此,通常有人把通报批评同警告一起,作为申诫罚的2种最重要的形式。其实,警告通常仅限于直接告知违法行为人,而通报批评告知的范围较广泛,不仅限于告知行为人自己,还包括告知与行为相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罚金是否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有的人将罚金和罚款混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了“处以罚金××元”之类的文字,这是错误的。罚款,属于财产罚,是指行政机关强迫违法的行政相对人缴纳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依法损害或者剥夺行政相对人某些财产权的一种处罚。罚款就是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财产权的剥夺,不管行为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只要违反了法律、法规,危害了行政管理秩序,就可以依法予以罚款。在行政处罚中只能是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而没有犯罪的行政相对人实施金钱的处罚,而罚金是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个人或者组织的一种刑事处罚,是刑罚中的一种附加刑,是由人民法院实施和执行。另外,行政处罚中的罚款与司法上排除妨碍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的罚款也不同,后者是针对在诉讼程序中实施了妨碍诉讼活动的违法行为人进行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与实施。 行政类论文:行政性垄断概念分类论文 这些年来,行政性垄断一直是经济法理论界和实务界所讨论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但迄今为止,学者们关于行政性垄断的见解仍然是众说纷纭。 一、行政性垄断的概念分类 许多学者认为,行政性垄断和经济性垄断共同构成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而行政性垄断对竞争的危害远甚于经济性垄断。因此,反行政性垄断是反垄断法的重要任务。笔者认为,行政性垄断(又称行政垄断)是指中央政府所属的各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及其所属的各管理部门以及被上述政府和政府管理部门授予行政管理权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者排除企业竞争的违法行为。 行政性垄断可分为两大类,即地区垄断(又称地区封锁)和部门垄断(又称行业垄断)。所谓地区垄断是指某一地区的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保护本地企业和经济利益,滥用行政权力而实施的排除、限制外地企业参与本地市场竞争或者本地企业参与外地市场竞争的违法行为。地区垄断多由地方政府以命令、文件和通知等方式作出。对地区垄断即地区封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仅作了原则性规定,2001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地区垄断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制。 所谓部门垄断是指政府所属部门为保护本部门的企业和经济利益,滥用行政权力而实施的排除、限制其他部门企业参与本部门市场竞争的违法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此没有规定,以致于个别学者认为没有将部门垄断单列的必要。事实上,部门垄断与地区垄断虽然也有些微的交叉、渗透,但基本上是泾渭分明的。 二、行政性垄断的危害及成因 具体来说,行政性垄断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以下诸方面:第一,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第二,损害市场主体的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和消费者的利益;第三,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第四,阻碍自由、公平的有效竞争秩序的形式;第五,破坏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阻碍其进一步深化;第六,培养、扶植并保护经济性垄断。至于行政性垄断的形成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尚未彻底完成以及贯彻执行不力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根本原因;多元化的行政利益的趋动,国家对行政性垄断缺少必要的法律规制以及行政人员依法行政法律意识的淡薄等也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重要原因。 三、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行政性垄断规制的现状以及完善行政垄断规制立法的若干思考 我国现有规制行政性垄断的法律主要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第7条和第30条把行政性垄断行为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十分简略的规定。除此以外,国务院还先后颁布了一些行政法规。 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行政性垄断规制的现状看,其不足之处主要体现为三点:一是对行政性垄断规制的法律文件效力层次大多较低,欠缺应有的权威性;二是对行政性垄断实施主体的法律责任规定太轻,且欠缺强有力的监督机制;三是反行政性垄断的主要机构设置不当,使得反行政垄断执法举步维艰。 笔者认为,要有效制止行政性垄断,应创建以下几项新制度和新机制:第一,应在充分总结本土经验基础上博采众长,制定包括反行政性垄断在内的统一的反垄断法典,并在立法、司法和执法的全过程中,建立能够充分发挥专家尤其是经济学家和法学家作用的相应机制;第二,建立严格的行政性垄断法律责任制度,并使其落到实处;第三,设立高度权威性和独立性的具有准司法机构性质的反垄断主管机构,并赋予其对行政性垄断禁令的权力;第四,赋予反垄断主管机构针对行政性垄断在特定的条件下提起诉讼的权利,包括建立民事公诉制度;第五,在未来的反垄断法典中,应建立司法审查制度。 行政类论文:税务行政处罚种类论文 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由税务机关依法对其实施一定制裁的措施。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机关主动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财产、名誉或其他权益限制或剥夺,或者科以新的义务,体现了强烈的制裁性质,因此国家专门制定了《行政处罚法》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 一、税务行政处罚管理现状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有七种:(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和(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规定的处罚种类。考虑到其他法律法规具体调整的需要,因此《行政处罚法》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种类时在第八条特别作了一条附加规定,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这实际上是在行政处罚的种类上开了一个口子,按此规定在《行政处罚法》颁布前其他生效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还可以继续适用,而且以后出台的法律、法规还可以补充行政处罚的种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七条第六款的规定,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其中停止出口退税权的处罚设定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是在二00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修订后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才予以明确为一种行政处罚,这才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种类设定权限的规定。 正确划分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利于规范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因为税务行政处罚是对管理相对人违反了税收管理秩序后,税务机关给相对人一定制裁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可诉讼行为,税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作出,否则税务机关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因此应当正确界定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和“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七条第七款规定)。 然而,在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出台前,对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规定还不规范和完善,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及税收征管工作规程等规章规定,确定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少,与基层税务机关的管理实际不相适应,一些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规程规定,在管理中已经采取的有效管理措施在法律上没有充足的依据,特别是涉及到损害到纳税人利益的措施,如果不在法律上予以明确,不利于日常税收管理。因此,应当根据税收征管的发展情况,将原有规章、规程规定的有效管理措施上升为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根据修订后的《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应当有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 其中责令限期改正从实质来看,它基本近似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警告,无论是就其作用还是性质而言,几乎与警告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停止出口退税权是《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中已明确的税务行政处罚种类。 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是在原《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已明确规定的处罚措施,《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将其作为单独的复议情形,未作为税务行政处罚。而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用书《税收执法基础知识》第57页认为“其他法律法规还规定有关机关可以依法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可以采取驱逐出境、限制进境或出境、限期出境的行政处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它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其出境。”从该种措施的性质和手段看,应该属于税务机关依法提请,而由有权机关协助执行的一种税务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因此应当将阻止处境作为一种税务行政处罚。 新《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后在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了“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措施,这与阻止出境措施的执行主体相似,都是由税务机关依法提请,由有权机关依法执行的一种处罚措施。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的一种处罚措施,阻止出境按照其性质也属于其他法律规定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只是执行机关的特殊性。根据税收法律规定,执行该两项法律规定的处罚措施的原因是相对人违反税收征管秩序,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处理后,才能提请相关机关执行,在提请之前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调查取证、审理告知无效后,再由税务机关提请相关机关执行,只是最终执行的结果由相关部门执行。这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税务罚款的措施相似。因此该两项措施应当是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一种特殊的执行主体的税务行政处罚。这与我国现行的执法体制有关,是由于我国税务机关执法范围和权限的有限性决定的。管理相对人对该处罚措施可以依法申请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也可以提请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税务机关为被告或与具体执行机关为共同被告,而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应当全部由税务机关负责。因此对这两项税务行政处罚措施的程序、法律责任应当进一步规范和明确。 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是税务机关早已使用的一种管理措施,基层主管税务机关针对纳税人违章情况采取了停票或缴销发票等不同方式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国家税务总局也制定了许多具体的发票控管办法。然而长期以来从税收立法到税务机关实际操作中没有将停止供应发票作为一种处罚措施,《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只将这一措施作为一种税务机关不作为的行政行为。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务管理不断的规范和税收征管措施的日益强化,发票作为经济往来的重要凭据,已成为经济交往中明确经济责任的主要的原始凭证,纳税人交易活动的重要凭证。对发票的控管成为税务机关控税管理的有效手段。作为发票管理的主管机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停止或缴销发票后,势必影响到纳税人的正常经营活动。纳税人正常取得和使用发票以保证其经营秩序的运行无疑是纳税人的一种权益,在税务征管活动中税务机关应当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权益,然而在新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前,税务机关对发票的停售和缴销随意性较大,影响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发票控管措施提出诉讼。税务机关在诉讼中法律依据不足。 新《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后在第七十二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从立法的角度给税务机关的收缴发票予以认可。税务机关收缴和停止发售发票,是对纳税人使用发票权利的制裁,符合行政处罚的性质和特点。因此税务机关在采取收缴和停止发票处罚措施时应当按照税务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三、规范税务行政处罚措施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税收征管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因此七种税务行政处罚措施中停止出口退税权、没收违法所得、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提请吊销营业执照、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应当由县级税务机关作出。 然而在《税收征管规程》中,对警告和罚款外的税务行政处罚规定得不具体,在基层税务机关执行中很不规范。急需完善现存的税收征管规程中税务行政处罚程序,当相对人违反税收管理秩序,需要给予税务行政处罚时,除警告和罚款外,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处理,例如对欠缴税款的出境前,需要阻止出境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欠缴税款情况及催缴文书报县级税务机关审理,县级税务机关将欠税情况及文书审理后向当事人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然后在当事人陈述申辩后制作阻止出境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并制作《阻出境通知书》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交进出境管理机关执行,当事人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不服的,可以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 因此,现行税收征管规程中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程序需要进一步完善,对除警告、罚款外的税务行政处罚程序需要的税务文书应当尽早制定,以便于税务管理程序的规范化、合理化。 行政类论文:行政文件性质分类管理论文 【摘要】 行政诉讼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被告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条例、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还依据各种各样的红头文件。 红头文件对我国社会生活的影响很大,种类繁多。从制定主体来看,不仅有行政机关制定的红头文件,还有各级党组织、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制定的红头文件。在现实生活中,这些红头文件,对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效力。为了讨论的方便,本文仅论述行政机关制定的红头文件,不涉及其他机关制定的红头文件。 红头文件,是一种俗称。对行政机关制定的红头文件,在行政学界和行政审判实践中,一般称为“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泛指除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拘束力的决定、命令”。但是,没有对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适用做出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本条暗示性地规定了人民法院对其他规范性文件享有审查权,同时对合法和有效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适用。 然而,如何审查和适用其他规范性文件,是行政审判中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首先阐述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性质,然后讨论其他行政规范性行政文件的分类,最后探讨其他行政规范性行政文件的效力问题。 一、前言 行政诉讼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被告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条例、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还依据各种各样的红头文件。 红头文件对我国社会生活的影响很大,种类繁多。从制定主体来看,不仅有行政机关制定的红头文件,还有各级党组织、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制定的红头文件。在现实生活中,这些红头文件,对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效力。为了讨论的方便,本文仅论述行政机关制定的红头文件,不涉及其他机关制定的红头文件。 红头文件,是一种俗称。对行政机关制定的红头文件,在行政学界和行政审判实践中,一般称为“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泛指除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拘束力的决定、命令”。但是,没有对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适用做出具体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本条暗示性地规定了人民法院对其他规范性文件享有审查权,同时对合法和有效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适用。 然而,如何审查和适用其他规范性文件,是行政审判中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首先阐述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性质,然后讨论其他行政规范性行政文件的分类,最后探讨其他行政规范性行政文件的效力问题。 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性质 红头文件的应用面很广,但是,不仅在学术界,还是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红头文件都没有统一的称谓。例如,在立法上,我国宪法和组织法称之为“行政措施”、“决定”、“命令”,《行政诉讼法》称之为“决定”、“命令”(第12条),《行政处罚法》称之为“其他规范性文件”(第14条),《行政复议法》称之为“规定”(第7条),《行政许可法》称之为“其他规范性文件”(第17条),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称之为“公文”(第2条)。再例如,在司法实践中,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称之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第3条)、“其他规范性文件”(第62条),而在2004年《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中,又称之为“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了行文的方便,本文以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来指称行政机关制定的抽象行政行为的红头文件。 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的一种行政行为方式。行政法学界的通说认为:“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组织为实施法律和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决定、命令等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总称。”在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定义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定义为:“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上述三种定义,由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存在很大的差别。 行政法学界的定义,是从行政行为理论出发的,希望用其他规范性文件这个概念来涵盖所有的抽象行政行为,因此该定义包括了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内部抽象行政行为和外部抽象行政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的定义,则是从行政审判的实际出发,主要指外部抽象行政行为。 国务院的定义,是从行政管理角度出发的,不仅包括内部抽象行政行为和外部抽象行政行为,还包括部分外部具体行政行为和内部具体行政行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国务院的定义超越了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畴,不属于本文研究的范围。但是,了解行政机关看待红头文件的视角,有助于行政审判人员理解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性质;而且,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是目前我国调整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最主要的法律规范,规定了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和程序,因此,了解国务院的定义,对审判实践具有现实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形成于1999年,而我国行政法学界的定义,形成于2004年。二者的差异,反应了我国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认识的深入。 在表面上看,二者的差异在于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包含内部抽象行政行为。而实质上,二者的差异在于是否认识到内部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果外部化问题。 德国和日本的学者很早就认识到内部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果外部化问题。德国的毛雷尔教授说:“行政规则虽然只在行政内部有效,但可能对公民即外部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大量的行政规则都规定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如何在外部领域、针对公民执行行政任务。通过行政机关适用,行政规则具有事实上的外部效果。”“现在普遍承认行政规则事实上的外部效果具有法律意义。”日本的盐野宏教授则称之为“行政规则的外部化现象”。 我国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认识的深入,也反应在最高人民法院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上。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中,除了保留“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外,还增加了“具体应用解释”这一内部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行政审判实践中,经常涉及有关部门为指导法律执行或者实施行政措施而作出的具体应用解释和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国务院部门以及省、市、自治区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对于具体应用法律、法规或规章作出的解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根据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可以看出其具有如下三项特征: 1、制定主体 有权制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他国家机关和各级党组织制定的红头文件,不是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解释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各种规定和调整,不适用于这些红头文件。 2、调整对象 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对象是不特定的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不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具有普遍约束力。如果红头文件的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或者行政相对人能够确定,则该红头文件是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3、适用效力 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能够反复适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定义,其他规范性文件必须同时具备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和能反复适用这两个特征。只符合一个条件的红头文件,是具体行政行为,不是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三、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分类 分类是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的根本任务之一。只有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才能确定其法律性质,采取不同的审查方法,适用不同的法律效果。 根据分类标准的不同,可以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不同的分类。例如,以调整对象为分类标准,可以将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分为内部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外部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为分类标准,可以分为创制性、解释性、指导性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还可以根据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形式进行分类。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二章就划分了十三个类别,即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并且对这些类别的适用范围、格式做了详尽规定。 德国和日本的学者通常首先根据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对象进行分类,然后再根据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作用进一步分类。当然,德国和日本理论界没有“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这个概念。 德国的毛雷尔教授认为,我国指称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德国由一般命令和行政规则组成。一般命令,相当于我国的外部抽象行政行为,包括针对人的一般命令、针对物的一般命令和使用规则三种。德国的行政规则,相当于我国的内部抽象行政行为,包括组织规则和业务规则、解释法律的行政规则或者规范具体化的行政规则(解释性准则),裁量控制行政规则(裁量准则)、替代法律的行政规则。毛雷尔教授认为,上述四种行政规则都有内部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果外部化问题,但是外部化的条件不同。 日本的盐野宏教授认为,我国指称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日本由法规命令和行政规则组成。法规命令“就其与法律的关系而言,有委任命令和执行命令的区别。委任命令,是指根据法律的委任,来规定和私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本身的规范。”“与此相对,执行命令,是指与权利、义务关系的内容本身无关的,关于为实现其内容的程序的规范。”“委任命令,在概念上是需要法律的根据的,而执行命令由于不是重新规定权利、义务的内容,所以被认为不需要具体的法律根据。”盐野宏教授所说的法规命令不完全同于我国的外部抽象行政行为,其中大部分委任命令已经相当于我国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日本的行政规则,相当于我国的内部抽象行政行为,包括1、关于组织的规定;2、关于具有特别关系的人的规定;3、以各行政机关为相对人,关于各行政机关的行动基准的规定。其中有规定应该依据解释基准的,也有提示有关裁量基准的;4、交付补助金时制定的交付规则或者交付纲要;5、以文书形式规定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指导基准的规定。盐野宏教授认为,上述五种行政规则,除了关于组织的规定外,其他四种都有内部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果外部化问题,当然外部化的情况不同。 我国行政法学的体系,深受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以及日本的影响。但是,我国行政法学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说,没有引进这些国家的理论。首先,我国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创造了“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这一概念,用以涵盖内部抽象行政行为和外部抽象行政行为;其次,我国行政法学没有遵循德国和日本行政法学界的分类方法,而是不分内部抽象行政行为和外部抽象行政行为,径直根据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分为创制性文件、解释性文件和指导性文件。 我国行政法学的通说认为,创制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或被授权组织为不特定公众创设新的权利义务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它有两类,即依职权的创制性文件和依授权的创制性文件。依职权的创制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为了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规定的固有职权而制定的,对不特定公众创制新的权利义务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授权的创制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补充行政法规范或变通上级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宪法和组织法以外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门授权而制定的,为不特定公众创制新的权利义务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解释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统一各个行政机关极其公务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理解及执行活动,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而形成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法定解释性文件和自主解释性文件两类。法定解释性文件,是指具有法定解释权的行政机关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而形成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自主解释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统一所属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特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特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而形成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指导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对不特定公众事先实施书面行政指导时所形成的一种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书第十二章《抽象行政行为》的作者叶必丰教授在其他文献中提到了进行分类的理由,他说所称的创制性文件包括德国的替代法律的行政规则和违法抽象行政行为;解释性文件涵盖德国的解释性准则和日本的解释基准;指导性文件对应于日本的以文书形式规定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指导基准的规定。其他分类可以完全包含在上述三种分类之中。 笔者不赞成叶必丰教授的分类。首先,叶必丰教授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完全忽略了外部抽象行政行为,将自己的分类体系和德国、日本的内部抽象行政行为,即行政规则相对应。而没有注意到,德国和日本用一般命令和法规命令这样不同的术语,指称了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所说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即外部抽象行政行为。当然,对创制性文件进行扩大解释,是可以涵盖外部抽象行政行为的,但是,这种分类理论显而易见存在明显的缺陷。其次,叶必丰教授在分类的过程中,没有对内部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果外部化的情况进行描述,并加以分类,而是笼统地总结到“如果内部行政规则发生对内对外的法律效果,则也可以归类为创制性行政规范、解释性行政规范和指导性行政规范来加以讨论和研究,无需作为一类独立的行政规范。”这种分类理论,笔者认为不仅难以为行政法学生所理解,而且,不具有司法上的可操作性。 由此,笔者赞成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中的分类,即行政机关为指导法律执行而作出的具体应用解释,包括国务院部门以及省、市、自治区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对于具体应用法律、法规或规章作出的解释;和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措施而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这种分类方式遵循了内部抽象行政行为和外部抽象行为之分的理论模式。首先,遵循了德国和日本的分类模式。笔者并非认为“外国的月亮就是圆”,而是认为德国和日本,尤其是德国,其行政审判有数百年的历史,而它们采取同样的分类方式,必然有其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底蕴,而叶必丰教授的分类理论,不说不能让人完全信服,也是理论依据有所欠缺。其次,从德国毛雷尔教授和日本的盐野宏教授的著作中,可以看出他们理论之精妙,令人信服。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措辞是非常谨慎的,“行政审判实践中,经常涉及有关部门为指导法律执行或者实施行政措施而作出的具体应用解释和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经常”两个字,意味着没有穷尽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分类,为其他内部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效果外部化留下了空间。 最后,笔者想指出,无论是创制性、解释性、指导性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三分法,还是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两分法,都是一种理论性分类。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一份红头文件可能不仅包括具体应用解释,也包括其他规范性规定。对红头文件的分析,必须根据红头文件的具体规定进行,以确定其不同规定的法律性质,采取不同的审查方法,适用不同的法律效果。 四、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 讨论我国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必须首先了解我国法制的历史。 在立法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并制定宪法后,依照新的国家学说和政制理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为最高权威,一切权力由它而生,法律自它而出。这种理念在五四宪法中得到鲜明的体现。它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不单国务院和地方没有被赋予立法权,连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没有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法律)。但是,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却呈现相反的现象。当时,只要是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论哪个机关制定,也无论以什么方式制定,都是法,对人民法院具有拘束力。这种状况,随着1982年《宪法》、1989年《行政诉讼法》、2000年《立法法》的制定才得以改变。 我国行政法学界从不同的角度,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进行了探讨。 行政法学者周佑勇认为:1、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本质上,和法律、法规、规章一样,具有国家意志性和国家强制性;2、在法律效力上,作为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与其他行政行为相同的公定力、拘束力、确定力和执行力;3、具有对法律、法规、规章的补充作用,起着补充和细化的作用;4、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姜明安教授认为,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行政管理和行政诉讼两个领域。在行政管理领域,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1、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具有拘束力和强制执行力;2、对行政机关本身具有确定力,对具体行政行为具有适用力;3、是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的依据。在行政诉讼领域,1、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以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论证相应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合法的根据;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时,应同时审查相应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3、人民法院在判决的正文中,不宜直接引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条文,但在判决的理由部分,可以指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合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中指出:“行政机关往往将这些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依据。这些具体应用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对人民法院不具有法律规范意义上的约束力。但是,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并合理、适当的,在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时应承认其效力;人民法院可以在裁判理由中对具体应用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有效、合理或适当进行评述。” 该司法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样,在规定人民法院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拥有审查、适用权的同时,回避了《行政诉讼法》中“依据”和“参照”的概念,而使用了模糊化的“引用”一词。 笔者认为,无论是创制性、解释性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还是具体应用解释和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措施而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在本质上,都是行政机关运用自由裁量权,对法律、法规、规章的一种解释。 解释性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不需要做过多讨论。而创制性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措施而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在理论上具有相同的含义。根据创制性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可以看出,其实质是,行政机关运用自由裁量权,对宪法和有关组织法对行政机关职权规范进行解释,以及对宪法和组织法以外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释。 从这一观点出发,我们可以借助国外做法,来理解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人民法院的效力,以及人民法院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所应该具有的基本立场。 美国法院认为,“在法律的解释上法院是最后的权威。正确地解释法律是设立法院的目的,也是法院不能放弃的任务。法院必须拒绝行政机关错误的解释。法院对法律问题可以进行深入的审查,用法院的意见代替行政机关的意见。”“法院是法律解释的最后权威,不表示法院在解释法律的时候完全不考虑行政机关的解释。美国法院在解释法律时,非常重视行政机关解释法律的意见。”“行政机关和法院在解释法律关系上是伙伴关系,不是一方排斥他方的独占关系。在这个伙伴关系中,法院处于优越的地位。在双方的意见不同时,法院具有最后解释的权力。” 美国学者在讨论法院为什么要尊重行政机关对法律的解释时,指出:1、从法律角度看,在法律将决定相关法律问题的权力委任给行政机关时,法院应当尊重行政机关依据国会授权所做出的解释;2、从解释能力看,存在行政机关某种相对于法院的解释优势。(1)行政机关对特定领域的法律的了解多于法院,(2)被解释的法律文本常是技术性的、含糊的、复杂的或者与事实、政策和裁量问题相关联。面对这些法律,行政机关的解释往往会优于法院,因为作为专门执行某一领域法律和政策的行政机关常常已形成了某种专业技能和技术知识,(3)行政机关经常专门负责执行某一具体法律,这种专门性赋予行政机关处理法律中问题和来自于具体解释中各种行政后果的熟悉知识,3、行政机关对法律的解释可能是正确的。 “美国法院在考虑行政机关的解释的长期经验中,已经在很多判例中发展一些标准,表明何时重视行政机关的解释,何时不重视行政机关的解释,以及对行政机关的解释应当重视的程度。”一般来讲,美国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尊重程度有两种,强尊重态度和弱尊重态度。强尊重态度,法院不能用自己对法律条款的解释来代替行政机关对此的合理解释,只要行政机关的解释合理,法院就应予以尊重。弱尊重态度,是法院给予行政机关的看法比其他当事人提出的解释更大程度的尊重,尊重不是要法院放弃职责,只是要法院赋予行政机关的解释优于另一方当事人的地位。 借助美国的经验,结合《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所采用的“依据”、“参照”和“引用”三个词组,笔者想解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人民法院的效力,以及人民法院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所应该具有的基本立场。 1、依据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1条规定:“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由国务院解释。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拟订行政法规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公布或者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由此可见,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公布的行政法规解释,具有法源地位。“依据”代表了人民法院必须对行政法规的解释持有一种超强的尊重态度。在现行的宪政体制下,人民法院对行政法规的解释没有审查权。 当然,《立法法》第9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该条暗示性地规定了,人民法院还是可以对行政法规及其解释进行审查,但是不具有审查决定权。 2、参照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3条规定:“规章的解释权属于规章制定机关。”“规章的解释同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笔者认为,我国的“参照”相当于美国法院的强尊重态度,即只审查规章解释的合法性,而不审查规章解释的合理性。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在裁判文书中引用合法有效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指出:“在参照规章时,应当对规章的规定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判断,对于合法有效的规章应当适用。”“规章制定机关作出的与规章具有同等效力的规章解释,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参照适用。”都肯定了人民法院有权对规章解释的合法有效性进行审查,但都没有提到可以对规章解释的合理或者适当进行审查。 《立法法》没有规定规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处理办法,其实质是授权人民法院对违法无效的规章及其解释享有不适用权。在现实生活中,法院已经开始在行政案件的裁判中,对规章合法性作出较为明确的阐释。 3、引用 严格来说,“引用”不代表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人民法院的效力,不适合与“依据”、“参照”相并列。笔者只是借用这个概念来说明人民法院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所持有的基本立场。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提到的行政机关为指导法律执行而作出的具体应用解释;和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措施而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应于行政法学界的通说,包括自主性解释,依授权的创制性和依职权的创制性其他规范性文件。 笔者认为,对于上述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人民法院的基本立场相当于美国的弱尊重态度。 弱尊重态度,包括两个方面:首先,人民法院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享有审查权,不仅可以进行合法有效性审查,还可以进行合理适当性审查;其次,人民法院对合法有效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适用,并作为行政审判的依据。 行政类论文:事业单位行政分类改革论文 在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在实践上已经推行了许久,时至今日,它仍然是政府改革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党的十七大非常明确地指出下一阶段的改革方向,继续使用了“推行政事分开”、“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词句[1]。这说明事业单位的改革仍有待深入,似乎也印证了“事业单位改革正涉入深水区”的说法。笔者认为,在艰难复杂的实践面前,人们应该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未来的改革路径有一个较为明确的认识,否则,事业单位的改革可能又会陷入漫长的摸索阶段,能不能在严峻的现实环境中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可能成为未知之数。本文拟在简单回顾事业单位改革历程的基础上,结合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大背景,谈谈对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看法。 一 自从20世纪80年代初政府开始尝试推行事业单位改革以来,伴随着事业单位的总体面貌不断发生着变化,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事业单位改革的探讨一直比较活跃,讨论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一是我国的事业单位为什么要改革?二是在改革的过程中出现了哪些问题?三是对继续改革的种种思路构想。对于这三个问题的回答,其实也从侧面描述了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历程。即在经济领域推行政企分开,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的同时,公众对庞大的事业部门日益不满,沉重的财政供养之下的事业单位似乎并没有发挥显著的作用,因此改革开始进入摸索阶段,最终为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协调,开始向政事分开、社会化的方向前进。不论当初改革的直接意图如何,现实是改革过程中出现了让人失望的局面,包括一批事业单位被推向市场,导致政府向人们提供的公共服务日益缩水;而有些事业单位在享受财政供养的同时却不能向公众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这些现象综合起来,加上近几年来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直接导致了这样一个印象,即现有的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无论是在公平还是效率上都不能满足需要。换句话说,没有人认为事业单位的改革已经取得了成功。理论界在这个基础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纷纷在党的大政方针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思路,实践中也有一些地方政府做了积极的探索,其中实质性的关注点就在于“分类改革”。实践中政府部门在摸索应该怎么分类,理论上学者和专家们也根据一些理论对事业部门进行了分类。这种情况让人觉得当下事业单位改革似乎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如此一来,事业单位的改革就只剩下了一个主要任务,即将各种事业单位按照现行的服务性质划分,然后对应地将之转化成不同性质的社会主体,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这个工作吗?笔者不以为然。 笔者认为,如果分类改革指的就是将现有的事业单位分类,随之一一对应将其转化成不同性质的社会主体,恐怕不能从根本上实现目标。我们的目标并不仅仅是将事业单位这个部门从总体上削减、分化,而是有必要把眼界放宽,着眼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如果能将事业单位改革与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结合起来考察,那么,分类改革就值得重新理解。 二 在我国,事业单位指的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2]。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事业单位的实质是政府为了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而直接组织的公共服务生产部门,所以我们完全可以把事业单位的存在看成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具体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更适宜把事业单位的改革放到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的大框架下讨论而不是孤立地讨论它本身。很显然,事业单位的改革必定关系到整个公共服务体系的某些变化,因此,只有掌握了整个社会如何提供、生产公共服务,我们才能更科学地理解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 关于公共服务,国内的很多学者现在已经接受了美国学者埃利诺·奥斯特罗姆对公共服务产业中区分提供方和生产方的做法。埃利诺·奥斯特罗姆认为,在公共服务产业中有三方,即提供方、生产方和受益方,其中提供方指的是负责公共事物的规划、融资、安排生产、管理、监督的一方;生产方指的是适应提供方的要求,直接生产公共服务,并将服务按照数量和质量要求输送给用户一方[3]。按照这种观点,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和生产者可以分开,各种主体可以进行多元组合,这彻底扭转了以往人们认为公共服务只能由公共部门亲自生产的观念,为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提供了理论依据。我们认为,一个社会中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是政府和非营利部门,其中政府是以强制税收为公民提供服务,非营利部门是人们自愿结合,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公共服务,而企业的主要目的是追逐利润,所以显然不在此列。而对于公共服务的生产者,政府、非营利部门、企业都可以担任,比如,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可以办公立医院,非营利部门可以民间出资办非营利医院,私人也可以出资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以此谋求利润。所以,公共服务的生产者事实上可以多元化,没有理由认为一定要公共部门自行组织生产;只要公共部门负责提供,无论具体的生产交给谁,都没有推卸责任,也就没有理由反对它的存在。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事业单位的存在事实上代表了一种具体的公共服务生产方式,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由政府自行组织生产。如果说事业单位改革最直观的意图就是改变或者减少这种生产方式,那我们不得不考虑一个密切相关的问题,即在直接减少政府提供——政府生产这种公共服务模式的情况下,整体的公共服务应该如何安排?在此,有几点需要明确:一是在现实情况下,人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无论是从量还是质上都在提高,整体上削减公共服务似乎不太现实,况且也和我国政府提出的建设服务型政府,把政府职能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转向公共服务相悖。二是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政府的责任很难推卸。从理论上讲,公共服务的提供主体既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非营利部门;政府的确不应该成为公共服务的唯一承担者,提供者应该多元化,这也是很多人提到的西方一些公民社会比较发达的国家的情况,非营利部门在其中承担了重要的责任。但就我们的现实而言,非营利部门整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让这些资源匮乏的非营利组织迅速在公共服务中担当重要责任无疑是不太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政府作为提供者无法逃避。三是在政府作为提供者的前提下,如果减少政府直接组织生产这种方式,就应该有其他生产方式可以弥补,否则整体上就会失衡。所以,站在全局的角度,为保持或者提高整个社会的公共服务水准,事业单位改革比较现实的目标不是政府作为提供者削减公共服务,而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之时,其具体的生产方式需要进行调整,即减少政府直接作为,让企业、非营利部门加入,成为生产者,多方进行合作,一起满足公众需求。笔者认为,这才是现阶段我国公共服务社会化的真义,才是事业单位改革的现实目标。三 如果我们把事业单位改革放在构建公共服务体系的大背景下来考虑,那就有必要在公共服务生产方式多元化的框架中来讨论事业单位改革的具体操作,尤其是现在被作为焦点对待的分类改革。究竟应该如何理解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 当然,首先我们承认原有的事业单位有三种路径可以选择,即有政府部门、非营利组织、企业三种身份可供转换,这和目前公认的分类推进的目标是一致的。但在下一步的问题上,普遍的焦点都在讨论何种服务性质的事业单位应该对应地转换成何种性质的社会主体,是转换成政府部门,还是变成民间的非营利组织,还是直接推进市场变成企业?比如,有学者就将我国的事业单位按照性质划分为行政支持类、纯公益类、准公益类和经营类,然后按照性质相应地提出了自己的改革思路。具体想法是行政支持类只允许政府举办,经费来源完全靠财政拨款,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可依照国家机关进行管理;对纯公益类事业单位,按照其所承担的社会公益性、基础性和业务项目的多少,核定人员编制和财政补助,实现宏观控制、科学管理和合理布局,适应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需要;对准公益类事业单位,要建立政府补贴和收费相结合的、非营利的成本补贴机制,实行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对经营类事业单位,对这类单位实行社会化管理,依法进行法人登记[4]。像这样提出自己看法的还有很多,事实上,笔者认为这种分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理由之一,对于现存的庞杂的事业单位群体,给出一个清晰的划分标准并不容易;理由之二,如果着眼于公共服务的生产,希望原来事业单位所做的工作有机构能承接下去,那从理论上非营利组织、企业均可以,因为无论是非营利部门还是企业,只要和政府恰当合作,它们都可以生产公共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单个的事业单位转换成哪种性质的社会主体事实上都不会影响公共服务的生产。如此一来,分类改革究竟意在何指呢?笔者认为,分类改革的主要意图要从总体上改变以往生产主体单一的局面,构建多元竞争的框架,以此来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其更可能关注的是同一服务领域内的事业单位能够有多种转换选择,而不是要求同一服务领域内的事业单位必须有相同的转换选择,以此造成按照服务性质不同而形成的分类。举例说明,在医疗卫生领域内,如果原有的由政府直接举办的医院能分别转化成非营利性质的医院由民间运营,或者转化成营利性质的私立医院,或者还是保留原来公立医院的性质,就有可能造成一种多元竞争的局面,同一服务领域内各种类别的生产主体都有,我们认为这可能更贴近分类改革的真实意图。简而言之,分类改革从总体上指的是公共服务的生产主体能够多元化,针对某一具体服务领域内的事业单位,应该允许它们转换成不同类别的社会主体,而不是针对某一具体的服务领域内的事业单位,要求它们整体划一地转换成某种性质的社会主体。 当然,既然在不影响和政府合作的前提下,单个的事业单位完全可以有不同的选择,那么对于转换后不同性质的公共服务生产主体,政府也应该有不同的约束机制或者监管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真正实现分类管理,区别对待,这样才不至于在公共服务的生产过程中出现一些不正常的竞争局面。其中,事业单位如果保留政府部门身份,继续享受财政供养,就不允许从事营利行为,也不允许接受社会捐赠,应该无偿地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如果转换成非营利组织,作为民间组织,它可以吸收社会捐赠和利用经营收入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政府还应该在某种程度上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事业单位如果进入市场,直接转换成企业,那么它的行为就要按照企业法人来对待,对其经营行为国家要依法征税,政府也可以按照市场法则向其购买公共服务。对不同性质的生产主体有不同的约束机制,这样才能确保公共服务的有序竞争局面。 四 站在公共服务体系的全局考虑,事业单位改革在当下中国较为现实的目标应该是,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前提下,政府直接生产公共服务的这种方式要减少,相应地要让非营利部门、企业加入到生产公共服务的行列中来。因此,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焦点也就不在于对某种服务性质的事业单位如何定位,从而转化成不同类别的社会主体;而是从总体上构建政府部门、企业、非营利部门三种生产主体的多元竞争局面,对不同性质的生产主体予以区别对待,分类进行管理。
网络银行论文:银行访问控制技术网络安全论文 1应用系统层 数据库管理系统、操作系统等软件是应用系统的基础构架,它能够让具有不同需求的客户在应用需求方面获得满意的软件程序的帮助。要开发应用系统,必须先有效地分析、规划访问控制措施。访问控制措施必须运用到银行信息系统里的关键综合业务系统以及别的应用系统中。各级柜员、管理者、自助设备等是综合业务系统的主体,而相关的交易、操作则是客体。针对综合业务系统里的安全管理环节,应该定义访问控制措施的规则。不管是交易还是操作,只有根据规则来进行,主体才有权进行合理的访问与执行。 2网络层 路由器和三层交换机中会大量运用到访问控制列表,主客体分别为源地址、端口号与目的地址,对控制列表的访问则是按照相关的保护规则来进行,如果数据包满足保护规则要求,则允许通过,反之则被阻止。在MAC地址过滤中,待访问目标是客体,而MAC地址则是主体。保护规则都是根据定义MAC地址过滤列表来进行的,只有符合该规则的MAC地址数据包才能得以通过。另外,还有一种常见的访问控制技术,那就是防火墙技术。网络有内网和外网之分,源端口号、源IP地址是主体,而目的端口号与IP地址是客体,以保护规则定义的方式让遵循规则的数据包得以通过。 3数据库管理系统层 银行金融网络系统中,操作系统固然头等重要,然而数据库管理系统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它是应用系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数据库管理系统中,十分重要的一个安全措施就是访问控制。用户安全管理是数据库管理的集中体现。系统对通过身份认证的登录信息会将之当做主体,而数据库管理系统中的文件、字段、数据库、表以及系统操作则是客体,而字段与表会存在一些增删、查询、和修改方面的操作,而数据库则存在恢复、备份等方面的操作。用户的存取、访问规则是用户对数据库存取控制的执行依据。存取矩阵也能够表示访问控制规则。列在该矩阵中代表着系统客体是数据库、字段以及表等等,而阵列各单元代表主体对客体或者不同主体的存取方法是增删、查询、修改等操作。从操作系统的访问控制安全角度讲,访问控制措施在数据库管理系统中作用重大。数据库管理系统成为了不少应用系统的的设计依据,系统的关键部分是数据,其权限被用户掌握以后,就能够不经过应用系统,直接通过操作数据库的记录,实现犯罪目的。所以,科技部门必须细致地分析设计数据库系统的访问控制措施,严格分析数据库管理系统中主体的最小权限,然后据此对存取矩阵进行设定。通常数据库管理系统权限是应用系统最终用户无法获得的,这样一来也不能直接操作数据库管理系统,要最大限度地不让内部和外包开发用户对数据库管理系统进行直接登录操作。以严格的管控措施减少直接操作授权。假如必须直接登录操作,那么要针对部分表的部分字段来操作,不能授予内部或者外包开发用户全部权限。同时,针对查询权限的授予,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要求,但要控制好增删与修改操作。例如,一个用户需要进行客户存款信息查询,那么他被授权查询姓名Name、住址Address、存款余额Deposit3个字段的信息表User,不过只允许修改Address字段,但是严禁执行插入或者删除操作。在不少情形下,个人征信系统、反洗钱系统等应用系统都是主体。要创建对应的用户,则需参照应用系统对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最小授权来进行。在个人征信系统中,外包开发用户要规划系统,那么需要同科技部门沟通,对应用系统的最小授权集合进行制订。客户贷款信息数据表中的一些字段或许或会出现在个人征信系统中,那么存款信息之类的数据库表就不应该被访问,可以允许查询。分析访问控制措施,可以极大地减少因为内部和外包开发员的过渡授权而产生的金融安全风险。 4操作系统层 有着访问控制措施的常用操作系统主要注重对用户进行安全管理。用户的身份认证关系到访问控制权限,也是访问控制执行的依据。身份认证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口令与指纹、身份卡与口令以及USB钥匙等等。系统会禁止缺乏正确身份认证的用户,如果认证成功,那么登录身份信息将被系统当做主体。而系统设备、文件、操作、进程则是客体,一般会出现读写、运行和删除及修改等行为。对于用户的识别和存取访问规则是由用户对信息存取控制的来确定。系统对不同的用户会授予不一样的存取权限,比如写入或者读取被允许。存取矩阵模型一般被用来表示访问控制规则,大型矩阵阵列则可以用来表示系统的安全情况。行在这种矩阵中代表系统主体,系统的客体则用列表示。主体对客体或者不同主体的存取是以阵列单元的填入数值来描述。数据库管理系统以及操作系统都能够使用这种模型。要想对内部与外包开发人员进行有效限制,就需要合理配置访问控制措施,这样才能让他们不会故意越权操作系统。如果配置不佳,就会让内部和外包开发员有过多的权限,不利于银行金融网络的安全。科技部门必须细致地分析设计操作系统的访问控制措施,严格分析文件系统中用户的最小权限,然后据此对存取矩阵进行设定。 5防火墙 访问控制技术在银行金融网络防火墙中也有广泛的运用。从网络防火墙技术上来讲,网络具有内外网之分,该项技术可用于对所有的内外和外网通信应用协议的分析,由此查找出主机的IP地址和IP上联端口号,并对业务流进行有效的规划,进而合理控制对应的业务流。源IP地址、目的IP地址、源上联端口号、目的上联端口号中的访问权限都可以利用防火墙技术来进行最大化的限制,能够对业务流的通断进行限制,以保证银行的金融业务安全。 6结语 总的来说,访问控制措施必须符合相关的要求,即制定严格、遵循最小特权、职责分离与多人负责,这样才能让金融网络变得更加安全,对非法用户的阻止是很有效的。特别是当前银行经常出现的内部与外包开发人员越权操作系统的案件,所以银行必须科学而合理地使用访问控制技术,以保证银行金融网络的安全。 作者:杨建立 网络银行论文:我国准入监管银行网络市场论文 总体上看,网络银行在市场准入的监管仍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 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监管是我国网络银行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网络银行监管又是我国银行业监管的一部分。虽然我国开展网络银行业务已有多年,但涉及网络银行的法律规范较少,立法相对滞后,这样势必容易产生法律漏洞。我国银行业市场准入监管方面的规则多散见于各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之中。首先,纵观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本法:无论是《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修订)》,还是《商业银行法(2003修订)》,乃至《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均未涉及网络银行监管的专门规定,导致监管机构的监管无法可依,而网络银行经营的高风险性要求国家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其次,在《管理办法》这类部门规章层次上,尽管对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定性少,量化不足,可操作性不强。另外,从该法律体系的构成来看,其真正层面上的法律规则并不占主体,相反,部门规章在网络银行及其市场准入的指引与评价方面起支配性的影响与作用,形成了“规章为主、法律为辅”的特色。总之,我国传统金融法规、行业标准已不适应网络银行发展,形成中的相关法律框架也主要是部门规章,法律效力较低,不能为网络银行的发展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二、监管体制不适应 随着网络银行业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与金融制度的重新整合,金融机构所创新的金融产品的界限日益模糊,金融业务向综合发展的趋势严峻。金融产品的延伸、金融服务的信息化和多元化以及各种新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的建立,使得金融业从“专业化”向“综合化”转变,银行将不仅提供专业的银行类服务,也提供包括保险服务、证券投资、理财、信托投资等多种服务。目前,国内主要金融机构的网络银行也都提供如保险、理财、证券、期货基金等服务,出现混业经营、综合经营。然而,我国在监管体制上强调的仍然是与分业经营制度相匹配的分业监管机制,这样便会导致网络银行所从事的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的谨慎性监管出现真空,从而阻碍网络银行的发展。 三、市场准入监管的相关规范存在缺陷 (一)网络银行机构的市场准入 目前,我国银行网络市场准入条件,针对的是网络银行业务的准入而非银行机构的准入,没有涉及虚拟银行等网络银行机构的市场准入规制,立法缺乏灵活性和前瞻性。 (二)网络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 首先,随着网络银行业务的创新,一些银行网站已有提供证券交易的平台,或是保险产品的实践,但却未在法律上得到明确的许可。其次,对于网络银行业务的市场准入,我国目前实行较严格的审批制。如前所述,我国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会被影响到,如果实行严格的网络银行监管模式,尽管可能降低网络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但却会对网络银行的推进与业务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在网络银行业务发展的初期,出于对网络银行业务未知风险的防范,审批制的存在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严格的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能够保证进入网络银行业务的主体具有为客户提供足够安全服务的能力。但从长远来看,过于严格的审批制度则可能导致提高市场的进入成本,进入网络银行业务的市场主体不够宽泛,会影响业务的创新与技术进步,最终降低网络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使网络银行的发展空间受到制约。此外,市场准入主体范围狭窄。相关规定只允许银行机构从事网上金融服务。但相对于实体银行来说,网络银行更加容易扩充规模、树立品牌、锁定客户,再加上传统银行从事网络业务条件过高,设立程序复杂,市场进入成本较高,造成已设立的网络银行可能利用先发优势形成市场垄断。随着我国金融业的逐步开放和发展,非银行机构介入网络银行业务是不可阻挡的趋势。然而,在当前网络银行发展的初步阶段,将非金融机构排除在网络银行之外,是非常不公平的,也难以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和网络银行业的公平竞争与健康发展。 (三)市场准入的许可条件 1.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重他律,轻自律,是我国金融监管的一大特色,然而,这无益于良化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关系,也不利于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监管是离不开银行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通过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银行才能自觉地遵守法律,从而减轻外来的强制性监管对网络银行本身发展的影响,同时也减轻对银行创新活力抑制的影响,又可以彻底落实监管目标,从而真正的维护行业的内在稳定与安全,维护客户的利益。《安全评估指引》对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内容做了规定,但原则性太强,难以操作。2.客户利益保护。网络银行服务过程中,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的权责分配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民事法律问题。《管理办法》将降低风险、维护客户利益作为监管网络银行的首要目标,体现了我国网络银行监管目标的转变。为防止金融机构利用其优势地位损害客户权益,《管理办法》从监管者角度对权责分配作了原则性规范。然而,网络是一个开放的世界,网络银行系统融入整个网络,计算机病毒、电脑黑客都可通过网络传输到交易系统,而使之安全受到威胁,使银行和客户蒙受损失。尽管《管理办法》对系统安全条件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这些条件对阻止系统被黑客、病毒侵袭,保证网络银行的交易安全,维护客户利益只是一种保障,但不能完全禁止。网络安全问题一直都存在,理论证实无法彻底预防病毒,黑客也难以杜绝,不管多么先进的技术也只能是暂时的,不可能保证系统的绝对安全。在网络环境中,传输速度是很快的,客户的操作失误带来的问题频发,如客户在输入划拨款项时,网络交易系统如果不能提示客户再次输入款项数目以确认为正确的数额,很可能使客户没有意识到款项错误而造成划拨错误。《管理办法》及有关银行法律中没有提及这些问题,所以系统出现故障时,会引发客户可获得怎样的帮助,客户操作失误如何救济等问题。此外,《管理办法》也未明确规定网络客户在网络业务中应当享有的权利,没有提出权利实现的途径以及利益受损时的救济方式。网络银行采取协议的方式确立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出现争议时,难以解决责任的认定问题。客户权利受侵犯的事件屡有发生。 (四)审批机构和标准 审批机构单一、标准模糊。在市场准入监管的程序性规则上,目前,我国银行网络市场准入的审批机构主要是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即银监会。然而,网络银行还涉及网络信息技术安全,及网络银行犯罪等多种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监管往往超出金融监管当局的专业范围;且对信息安全产品的准入,也可能超出金融监管部门的准入权限。尽管目前的《管理办法》对银行网络市场准入的条件作了罗列,但审批标准仍较模糊,如,在第九条第六款规定了“中国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表面上看,此规定是为了防止挂一漏万的情形发生,也可避免条文因客观情况的变化需频繁修改,而赋予监管部门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但实际上此规定是给予了监管部门较大的核准自由裁量权,在不同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网络市场准入时难以给予相同的标准,这将影响着银行网络市场准入门槛设置的公平性,从而限制银行网络市场的良性竞争和发展。 总之,市场准入监管在网络银行的监管中处在首段的位置,其重要性可想而知。我国目前实行的银行网络市场准入监管是以不完善的金融监管制度为背景的。为此,借鉴国际上在银行网络市场准入监管方面的经验,同时改革金融监管体制,对我国构筑完善的银行网络市场准入监管尤为重要。 作者:钟柯 单位: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 网络银行论文:村镇银行发展的社会网络论文 一、村镇银行社会网络嵌入性分析 1、村镇银行网络嵌入方式基于社会网络“社会资本”理论的嵌入占位联结方式。信息生态群落理论证明了一个开放的、动态的社会知识集合群———网络知识社群是当前互联网信息生态群不可或缺的群落之一。例如,“百度百科”、“搜搜问问”、“豆瓣小组”、“知乎”等社会知识集合群,在某些层面来说,其提供的知识信息更新颖、更大众、更实用。基于社会网络“联合战略”理论的多元联结方式。在组织形式上拓展各种性质的不同网络,将两种不同的或者更多的网络进行组合连接,即为社会网络中的“联合战略”。“联合战略”指的是集合资源要素“新联合”,通过系统设置、科学规划、创新方式,最终形成“网络联盟”,从而改变传统的分割化现状。 2、网络嵌入影响信用贷款的机制首先,村镇银行可以与村镇各机构、团体保持长久稳定网络联系及合作关系;其次,村镇银行在社会网络支撑下,可以顺利处理村镇银行内部人员之间出现的人际问题,实现村镇银行内部资源的最大化有效共享。再次,村镇银行在金融市场外部内部构建的网络构架,为其社会网络各节点的每位成员交流沟通提供了合适渠道,方便村镇银行信贷信息、内部重要数据的及时传达。但是,村镇银行社会网络构建本身是把双刃剑,在带来正面影响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比如由于社会网络具有封闭性,导致村镇银行社会网络具有明显排他性,内部各成员之间则存在明显的外部性,以及社会网络垂直结构造成的网络节点个体信息资源的不公平待遇等。 3、网络嵌入下村镇银行信贷增长路径及风险控制在社会网络嵌入的影响下,探索网络嵌入下村镇银行的发展路径,需要意识到镇银行信贷增长路径和风险控制重点。村镇银行的信贷增长主要通过与社会网络节点中的个体、组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增加彼此之间的信任与资源信息透明度,来提升社会网络内部信息安全系数与共享程度,通过进一步的交流及分享,以社会网络嵌入信息共享、社会联系的优势,推动信贷合作双方利益目标的实现。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信贷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及操作风险,作为农村金融机构的村镇银行,主要通过构建防范借贷企业信息不对称的信用约束机制,以及自身紧凑合理的信用追踪完成风险控制工作,为村镇银行金融交易及社会网络构建奠定基础。 二、构建村镇银行发展的社会网络体系 村镇银行的社会网络即村镇银行组织与个体或其他组织结合在一起的社会关系纽带。通俗来讲,是村镇银行为主体的在特定范围内的个体、社会团体及组织之间存在的关联,包括传统关系、非传统关系、常规关系、非常规关系。基于社会网络理论对村镇银行社会网络进行剖析,可以将村镇银行及与之有业务往来的个体、团体视作社会网络中的“节点”村镇银行与其有业务往来的个体、团体之间的关系作为“线段”。 1、网络要素主要包括:(1)网络目标:村镇银行网络运行的方向,在网络目标的引导下,通过协调资源、协同合作,实现携手共进。(2)网络结点:村镇银行网络结点具有互动性与活性且具备处理信息与决策的功能。贡献网络价值以及处理加工信息能力大小决定了结点的作用与地位。(3)经济联接:通过一定的沟通路径和经济联接方式将结点串联成网络构架,经济联接方式包括资本性与契约性两种。(4)运行机制:对村镇银行的网络组织成员行为产生激励、约束及协调作用。(5)网络协议:是组织成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是成员个体的约束所在,规范每个成员的经济行为。 2、网络结构村镇银行大多数分布在我国农村地区,所处社会也是农村周边地区的“小社会”,因此,村镇银行所在农村地区的社会网络结构为传统的社会网络,这种模式也占据中国广大农村地区主导地位。目前,村镇银行社会网络结构基本上为传统型社会网络,农村地区主要是围绕亲情、宗法伦理等为主,围绕个人优秀展开的放射形规模的,与个人家庭、亲戚、朋友、邻里、社区及工作圈有紧密联系。村镇银行的社会网络结构可以以一个“同心圆”的模式展开,网络结构中的群体关系包括血缘、亲缘、业缘等关系,社会关系圈自然分成不同领域的圈外和圈内。3、网络监管由于村镇银行在面向广大农村客户进行信贷业务时面临着不可避免的风险,且在网络嵌入的环境下会迎接金融市场带来的全新挑战,因此,需要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及相关政府部门重点监管,监管主要内容包括贷款利率、借款人资格、经营活动、信贷业务操作规范等,通过以上部门有力监管规避运营及交易风险。 三、社会网络下村镇银行发展检验与评估 1、研究对象选取10家成立时间比较长的村镇银行作为研究对象,在正式进行问卷调查前,根据XX市村镇银行的实际情况,设计了调查问卷。问卷发放主要采用两种方式:现场作答、电子邮件的方式。在回收问卷时,对于问卷内容缺失较多的计入废卷处理,对于内容缺失少的,通过当场提醒或者邮件回复的方式已获得完整的数据。总计发放问卷100份,有效回收包括后期补充问卷共92份,有效回收率为92%。 2、社会网络体系的检验结果第一,问卷调查中有96%村镇银行认可社会网络体系构建,并对社会网络嵌入后的经营效果感到满意。这说明社会网络的嵌入具有时效性和前沿性,对村镇银行的经营绩效有明显正面影响,经过对以上村镇银行进行调查问卷及短暂访谈,可以看出社会网络中具备的六项社会网络特征均能够影响村镇影响绩效,尤其是网络结构及网络稳定程度,对村镇银行信贷业务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而社会网络中的网络中心度、网络异质性、网络密度等对村镇银行影响力较小。第二,社会网络体系为村镇银行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挑战。但是,研究发现,村镇银行的社会网络嵌入及社会网络构建为村镇银行金融隐性知识共享及优秀竞争力提高有正面影响。而村镇银行隐性知识共享、优秀竞争能力与村镇银行运行三者有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关系,其中隐性知识共享实现与村镇银行整体经营绩效的提升的中介载体为优秀竞争力提高,社会网络嵌入的作用发挥需要借助于前两者为其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由此可见,村镇银行社会网络质量可观,从村镇银行信贷业务增长中可以对网络绩效进行评估,得出社会网络绩效与村镇银行经营绩效成正比。第三,通过问卷调查和分析得知,村镇银行当前所处网络环境还存在一定的封闭性,而60%的村镇银行对社会网络运行环境还抱有怀疑态度。由此可见,村镇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专业协会等网络节点所建立的信任关系还不太稳定,而其构建的正式的或者非正式的网络,还需要与之相匹配的一系列发展策略,共同推进村镇银行发展逐步进入稳定均衡的程度。 四、社会网络视角下村镇银行发展策略 总而言之,村镇银行的社会网络自形成到发展,无疑是一个不断摸索、不断创新的运行过程,在运行过程中,通过完善网络结构及信贷业务模式,逐渐与农村个体群体客户、周边同行、政府单位、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专业协会等建立互相信任、互相促进的关系,环节了农村金融市场当前市场失灵、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进一步加快了村镇银行经济目标的实现。在社会网络嵌入条件下,村镇银行还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推动自身可持续发展。首先,为了进一步促使村镇银行社会网络发挥应有的信用保障作用,以及进一步提高村镇银行的整体经营绩效,村镇银行必须要针对现行社会网络结构及质量加以检测,提高培养良好社会网络构建意识,增强村镇银行社会网络成员彼此间的良性互动,营造和谐的农村金融市场文化氛围,逐步构建围绕组织愿景及金融业务发展的村镇银行战略,切实提高村镇银行金融服务水平。其次,村镇银行社会网络体系构建涉及农村金融客户、农村金融市场、银行合作机构、政府部门等,作为村镇银行社会网络中的每一个节点,各机构之间通过信息共享、信息交流与信息反馈来实现金融业务合作。尽管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中还存在着信贷信息不对称等情况,但是,社会网络嵌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信贷风险程度。对此,村镇银行工作人员应基于社会资本之上,为农村金融客户个体、群体提供更多信息资源,制定战略方针主动适应村镇银行外部发展环境。再次,社会网络嵌入背景下的村镇银行的战略发展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不仅仅要靠内部工作人员改变经营理念,还应围绕村镇银行自身,将社会网络嵌入作用推向外围,努力扩展成符合中国社会结构的“差序格局”,促使拥有不同金融信息资源的社会网络资本聚集,帮助村镇银行获取社会多方支持,为村镇银行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作者:薛佳单位: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网络银行论文:企业社交网络的银行经营管理论文 一、在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引入ESN技术的意义 尽管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引入ESN技术方面已作出尝试,但在分支行经营管理中鲜见引入ESN技术的案例。实际上,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引入ESN技术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因为互联网优秀思维是“链接(linked)”,通过加强分支行上下级组织间的纵向“链接”以及支行间、干部员工间的横向“链接”,可最大限度消除行内各单位间、各员工间的信息不对称,打造出统一规范又丰富多彩的在线管理模式。总体而言,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引入ESN技术具有以下五方面意义。 (一)改善经营管理效率陈坤祥、吴秋明(2009)研究指出,推进企业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二者的集成,有利于发挥这两种管理模式各自的优势和长处,最大程度摒除二者在管理实践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就商业银行而言,其绩效考评工作一般是结果导向的,以目标管理为主,而监督辅导工作一般是过程导向的,以过程管理为主。通过引入ESN技术,整合优化分支行经营管理流程,可打造集结果导向与过程督导为一体的管理闭环:一方面,通过绩效考评结果及相关分析,反映分支行过程管理做得好不好、执行效果如何、措施路径对不对,用来指导对下阶段措施方案的调整优化;另一方面,通过分析分支行对绩效考评指标的分解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反映绩效考评方案设计是否科学,并评估分行对支行的督导是否有利于绩效管理指标的实现,从而调整优化绩效考评方式,改进督导工作方式,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二)实现分支行资源优化配置借助企业社交网络,可打破层级决策局限,共享银行上下、左右资源,实现整体优化。支行的重大项目难点可在第一时间在线提交分行寻求支持,分行可向其他支行征集办法、思路、资源,充分利用优势兵力,集中力量解决问题,避免支行单打独斗延误问题解决时机,真正实现无级别营销、链条式营销,跨层级、跨支行组合资源,将优质资源配置到最能产生效益的支行及项目,实现最大效益。分行通过在线查阅支行工作方案,提前进行协调,避免内部竞争、重复营销,同时加强对支行工作方案的指导,将分支行牢牢绑定在一起,做到上下联动、紧密配合,实现对支行管理的扁平化。 (三)提升银行知识管理水平首先,通过企业社交网络进行工作方案和产品创意评优、悬赏中标公示、工作进度控制甘特图展示,发动广大干部员工发帖评论,充分提炼分散在员工头脑中的工作经验,促进隐性知识的显性化;其次,借助企业社交网络支持悬赏众包、创意征集、考评分析点评等在线社群行为,对拥有特殊技能与知识、资源的干部员工进行灵活调剂,避免特殊资源因在各层级、各单位之间的错配导致隐性知识闲置,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生产效率;再次,通过揭示正确措施、方法与良好绩效结果之间的稳定关系,可为其他支行经营管理提供经营指引与借鉴,分行也能更有针对性地提升支行在经营管理决策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增强业绩提升的稳定性;最后,通过应用系统可积累大量分支行经营管理中的过程数据、行为数据,供进一步数据挖掘,衡量管理效能、改进管理决策。 (四)考评激励更加科学有效在分支行考核方面,集成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可做到既看重机构绩效结果,也看重取得该绩效的措施与手段,从而能更为科学地评价机构经营管理绩效。比如,通过在线审核支行工作方案可判断班子的经营思路与解题能力,通过查阅每周任务可了解班子的统筹规划与时间管理能力,通过查阅工作日志可掌握班子的执行力。同时,通过采用“上级提要求,下级立责任状”方式,实现自上而下的绩效考评与自下而上的自我挑战相结合,较好地发挥了两者的长处,而系统留痕的统一管理也可准确反映分支行之间的经营管理互动记录,有利于明确责任。在员工考核激励方面,由于匿名参与,干部员工在虚拟社群中的言行、人气、口碑等行为信息相对较为客观,故依托对在线虚拟社群活动的监控,可多角度了解干部员工的履职能力,从而改善员工行为管理,为干部选拔提供客观依据。同时,在工作积极性调动方面,员工还可获得更多虚拟激励,这也是对物质激励的一种重要补充。 (五)顺应了互联网时代企业经营管理的大趋势通过构建上下级纵向和支行间、干部员工间横向两大“链接”,可突破部门条线分割、连通信息孤岛,汇聚员工创造力,激发创新热情,挖掘人才潜能,释放智慧红利。同时,通过完善智能化决策的信息系统,为支行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将支行班子及部门经理从繁杂的案头工作中解放出来,全身心投入客户营销中。 二、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引入ESN技术:一个初步设想 (一)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引入ESN技术的内容框架鉴于企业引入ESN主要应用于六大业务领域,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引入ESN技术也可从这些方面入手。通过分析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基层经营管理可知,ESN至少可在三大领域得到应用(如表1所示)。1.协作与创新一是推进上下联动决策,突破层级决策的局限,相应的社交工具是改造或开发的专用内部经营管理平台;二是引入悬赏、众包机制,解决因人财物等各项资源在各层级、各单位之间错配导致的资源闲置问题,相应的社交工具是银行内部维基平台。2.知识管理一是加强上级行对下级行的实时督导,适度注重考查下级行工作措施,揭示得当措施与优秀业绩之间的稳定关系,相应的社交工具是改造或开发的专用内部经营管理平台;二是发动全员点评各支行考核结果、工作情况(如工作方案与工作进度控制等),挖掘员工脑中独到心得,使隐性知识显性化,相应的社交工具是银行内部论坛。3.管理活动与问题解决一是鼓励各经营单位针对各类考核指标,开展丰富多彩的擂台竞赛活动,将工作游戏化、娱乐化;二是在行内广泛征集创意进行产品创新,激发广大干部员工参与行内事务的热情。 (二)开发基于ESN技术的银行经营管理平台开发基于ESN技术的银行经营管理平台,将分支行长、部门经理、会计主管设置为系统操作用户,并将全体干部员工设置为普通用户;在经管平台中实现在线考核督导与工作部署系统、论坛、虚拟世界和维基等社交工具的集成,构建三大功能模块:一是“考核督导”模块,主要用于绩效考评,对分支行长、部门经理与职员开放;二是“任务管理”模块,主要对支行行长、分行部门经理与职员、客户经理开放;三是“工作社群”模块,对分行辖内全体干部员工开放。具体如下:1.考核督导与任务管理考核督导包括考核方案创建、任务督导、资源响应及工作社群管理四大功能,其中:考核方案创建功能是指任务管理员通过对考核指标、目标任务的维护,生成特定条线的综合或专项考核表。任务督导功能是分行审核工作方案,处置任务申辩,查阅支行每周任务、工作日志内容并进行及时提示,查询本级及支行各项指标任务完成进度,对弱势指标单位提前进行警示。资源响应功能是分行对支行关于人、财、物等方面资源的申请进行处理。任务管理包括考核表查询、工作方案维护、工作进度控制、资源申请、工作社群活动五大功能,其中:考核表查询功能是指支行接收分行下发考核表。工作方案维护功能是支行根据分行下发考核方案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完成考核任务的工作方案,针对任务完成的不确定性编制应急预案。工作进度控制功能是支行对考核期内工作进度的安排,主要是将所提交的工作方案按周分解成具体任务并进行分配、核销,团队全体成员每日及时掌握本周剩余任务、登记当日工作日志,查询本行及分行全辖各项任务进展情况,接收预警提示等。资源申请功能是支行向分行申请下本级支行所不具备的人、财、物等方面资源。2.工作社群管理所谓工作社群就是将游戏竞技、在线社交等互联网企业元素引入银行各级管理组织而打造的虚拟社群,主要提供三大功能:一是机构参与的工作社群活动,主要包括任务擂台、悬赏众包及产品创意三个子功能。其中:任务擂台是支行就特定考核项目或绩效指标向特定范围发出公开挑战,邀请兄弟单位或同事参与竞赛,参与其他支行发起的各类经营管理竞赛。悬赏众包是支行就综合及专项营销、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难题,跨越本行向特定范围的兄弟支行征求有偿援助,并通过浏览其他支行的各类悬赏,向所在支行申请参与竞标,以引入市场化手段,为支行制定工作方案、获取急需资源等在所属分行范围内寻求智力支持及人、财、物等资源支持。产品创意是支行全行征集产品及综合金融服务创意方案通知,评选创意精贴,以广泛征集行内创意。二是员工参与的工作社群活动,即各级干部、员工用户通过发帖(回复、置顶)、跟帖、点赞等在线社交功能操作,参与对分支行业务开展情况的评论、投票等。三是工作社群管理,即分行对全体经营机构、员工参与的虚拟社群进行管理,主要是对支行所发悬赏进行审核与中标审核,对中标悬赏在支行之间进行绩效费用结算,对各类产品创意进行评价等。 (三)再造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经营管理流程依托基于ESN技术的银行经营管理平台,配合相应的管理制度,再造分支行经营管理流程。1.考核督导与任务管理流程:分行制定下发考核方案——支行研究考核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支行创建分配每周任务、登记工作日志——分行根据提交方案督导支行每周任务安排、跟踪工作日志——分支行查询工作进度、评选优秀工作方案。2.工作社群活动与管理流程:支行、分支行干部员工参与工作社群活动——分行管理工作社群活动。 (四)以社交网络思维重塑银行经营管理机制精心打造指导纠偏、评比推优、责权匹配、无界沟通、虚拟激励“五种机制”,充分发挥分支行上下一体、全行一家的协同效应。1.指导纠偏机制分行根据支行报送方案与实际工作进度,随时予以督办与提醒,纠正偏误,引导方向。充分利用分行条线业务人员制度熟、业务精等方面优势,辅导支行的经营管理,不断提升支行的经营决策能力,逐步建立成熟的指导纠偏机制。2.评比推优机制分行结合支行报送方案与最终业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比,根据得分与排名情况,表彰优秀支行;对经营管理过程中一些好的思路、经验与技巧在全行进行推广,不断提升银行经营管理决策水平,建立争先创优的评比推优机制。3.责权匹配机制分行对支行下达目标任务,落实支行班子责任,支行将任务落实方案分解到个人,明确员工任务内容,层层监督执行情况,及时获取情况反馈,由此可形成清晰的责任追究线索,并建立起单位与个人激励相容的责权匹配机制。4.无界沟通机制分行通过考核督导对支行经营管理行为每日进行督办,支行通过任务管理及时反馈工作思路与工作进展、提出资源申请,上下积极联动、前后紧密配合,由此打破分支行上下级组织局限,将金字塔式决策结构转换为扁平化决策结构,实现了组织机构之间的无界沟通。支行之间通过发起及加入擂台PK、及竞标悬赏、征集及发表创意等活动,建立了更加紧密的在线社交联系,分支行全体干部员工通过帖子、跟帖评论、发起活动、收藏分享、围观指点擂台竞赛、浏览点评悬赏众包、评论发表产品创意、讨论借鉴考评分析,实现了干部员工之间的无界沟通。5.虚拟激励机制通过建设单位、员工在线活动的虚拟工作社群,逐步形成以在线活动调动干部员工积极性的虚拟激励机制,打造出可供全体干部员工消费的独特社群文化。通过打造完善的在线虚拟世界,为广大干部员工提供发/跟帖吐槽、晒、赞等在线社交操作,引入积分激励机制,建立独特的头衔晋升制度,打造以人气为优秀的口碑评价方式,引入网络竞赛、悬赏众包、创意发帖等在线活动,将工作娱乐化,鼓励行内能人积极承接任务、贡献聪明才智,使员工尤其是80、90后年轻员工获得更多工作乐趣,消除层级管理造成的紧张感。同时,提供强大的非货币激励,如通过头衔晋级解决“帽子”问题,通过塑造社群名人实现社群认可、满足自我实现,解决“面子”问题,通过积分兑换礼品和绩效工资还部分解决了“票子”问题。 三、商业银行引入ESN技术的潜在风险与缓释机制 尽管企业社交网络可为银行提供许多机会,但其实施也可能涉及一些潜在风险。E.Turban,N.Bolloju,T.PLiang(2011)将这类风险分为五大类:法律问题、安全和隐私问题、知识产权和版权纠纷、员工抵制参与以及员工对社交网络的误用与滥用,并提出六大缓释机制,我们应用其方法以指导商业银行的企业社交网络应用。 (一)完善相关治理,明确基本政策商业银行应就企业社交网络的预期用途建立治理结构、出台相关政策,以确定可允许的内容、明确参与者做出贡献的固定程序,并提前告知员工违反政策可能面临的后果。同时,明确内容审核的责任人,由其管理社交网络内容的主题与期限。 (二)加强对员工的教育通过对员工的教育,改变员工对于内部社交网络的认识,可有效减轻员工对参与或做出贡献的抵制,而且还有助于加强对企业社交网络相关治理结构与政策的沟通。 (三)分阶段引入企业社交网络在引入企业社交网络的前期,可先将一些应用较为成熟、风险可控的社交应用引入商业银行内部,如目前国内部分商业银行已将在线即时通讯工具、论坛、微博等在线社交应用工具大量引入内部沟通中,以支持培训学习、任务协作等,下阶段可考虑将在线社交融入经营管理中,最后则可考虑打造银企一体化社交网络。 (四)设置访问控制访问控制是通过创建不同的用户角色、明确相应用户权限来保护安全和隐私、避免员工误用与滥用社交网络的重要机制。常用的访问控制技术手段包括根据用户位置进行内容过滤、对内容进行预处理以及使用网络时间窗等。 (五)监控和审查商业银行应建立拟内容的审查和编辑制度,同时持续监控用户内容创建、更新和使用情况,掌握用户对本行政策和道德的遵守情况,并进行数据挖掘,分析用户行为,以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风险处置措施。 (六)寻求法律保障商业银行还应当考虑获得一定的法律保障,以防范因社交网络的误用和滥用而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 作者:胡棋智王虹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运营管理部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德胜门支行 网络银行论文:商业银行网络安全论文 1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解决的原则 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安全与网络规模、结构、通信协议、应用业务程序的功能和实现方式紧密相关,一个优秀的安全设计应当整合当前网络和业务特殊之处并全面考虑发展要求。商业银行的网络安全保护应选择分层次保护的优点,使用多级拓扑防护方式,设置不同级别的防御方法。访问控制是网络安全防护和防御的首要方式之一,其重要目标是保证网络资源不被非法访问。访问控制技术所包括内容相对广泛,其中有网络登录控制、网络使用权限控制、目录级安全控制以及属性安全控制等多种手段。结合某些商业银行的网络系统和部分商业银行的网络和业务规划,谈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安全解决的原则。 1.1实行分级和分区防护的原则商业银行的计算机网络绝大多数是分层次的,即总行中心、省级中心、网点终端,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对应实行分级防护的原则,实现对不同层次网络的分层防护。防火墙也根据访问需求被分为不同的安全区域:内部优秀的TRUST区域,外部不可信的Untrust区域,第三方受限访问的DMZ区域。 1.2风险威胁与安全防护相适应原则商业银行面对的是极其复杂的金融环境,要面临多种风险和威胁,然而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不容易实现完全的安全。需要对网络及所处层次的机密性及被攻击的风险性程度开展评估和研究,制定与之匹配的安全解决方式。 1.3系统性原则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防御必须合理使用系统工程的理论进而全面分析网络的安全及必须使用的具体方法。第一,系统性原则表现在各类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和补充和专业方法的落实。第二,要充分为综合性能、安全性和影响等考虑。第三,关注每个链路和节点的安全性,建立系统安防体系。 2计算机网络安全采取的措施 商业银行需要依据银监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引进系统审计专家进行评估,结合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的解决原则,建立综合计算机网络防护措施。 2.1加强外部安全管理网络管理人员需要认真思考各类外部进攻的形式,研究贴近实际情况的网络安全方法,防止黑客发起的攻击行为,特别是针对于金融安全的商业银行网络系统。通过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组成多层次网络安全系统,确保金融网络安全。入侵检测技术是网络安全技术和信息技术结合的新方法。通过入侵检测技术能够实时监视网络系统的相关方位,当这些位置受到进攻时,可以马上检测和立即响应。构建入侵检测系统,可以马上发现商业银行金融网络的非法入侵和对信息系统的进攻,可以实时监控、自动识别网络违规行为并马上自动响应,实现对网络上敏感数据的保护。 2.2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内部安全管理可以利用802.1X准入控制技术、内部访问控制技术、内部漏洞扫描技术相结合,构建多层次的内部网络安全体系。基于802.1x协议的准入控制设计强调了对于交换机端口的接入控制。在内部用户使用客户端接入局域网时,客户端会先向接入交换机设备发送接入请求,并将相关身份认证信息发送给接入交换机,接入交换机将客户端身份认证信息转发给认证服务器,如果认证成功该客户端将被允许接入局域网内。如认证失败客户端将被禁止接入局域网或被限制在隔离VLAN中。[4]内部访问控制技术可以使用防火墙将优秀服务器区域与内部客户端区域隔离,保证服务器区域不被非法访问。同时结合访问控制列表(ACL)方式,限制内部客户端允许访问的区域或应用,保证重要服务器或应用不被串访。同时结合内部漏洞扫描技术,通过在内部网络搭建漏洞扫描服务器,通过对计算机网络设备进行相关安全扫描收集收集网络系统信息,查找安全隐患和可能被攻击者利用的漏洞,并针对发现的漏洞加以防范。 2.3加强链路安全管理对于数据链路的安全管理目前常用方法是对传输中的数据流进行加密。对于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敏感数据需要在传输过程中进行必要的加密处理。常用的加密方式有针对线路的加密和服务器端对端的加密两种。前者侧重在线路上而不考虑信源与信宿,通过在线路两端设置加密机,通过加密算法对线路上传输的所有数据进行加密和解密。后者则指交易数据在服务器端通过调用加密软件,采用加密算法对所发送的信息进行加密,把相应的敏感信息加密成密文,然后再在局域网或专线上传输,当这些信息一旦到达目的地,将由对端服务器调用相应的解密算法解密数据信息。随着加密技术的不断运用,针对加密数据的破解也越来越猖獗,对数据加密算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根据国家规定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使用国密算法。 2.4建立商业银行网络安全审计评估体系通过建立商业银行网络安全审计评估体系,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对商业银行的优秀业务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数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发掘风险隐患,制订相关的措施。[5] 2.5商业银行管理决策层对策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不仅要看所采用的安全技术和防范措施,而且要看它所采取的管理措施和执行计算机安全保护法律、法规的力度。只有将两者紧密结合,才能使计算机网络安全确实有效。商业银行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还包括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不断完善和加强计算机的管理功能、加强立法和执法力度等方面。加强计算机安全管理、加强用户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观念,提高商业银行网络用户的安全意识,对防止计算机犯罪、抵制黑客攻击和防止计算机病毒干扰。 作者:王晓宇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信息科技部 网络银行安全研究论文 [提要]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程度不断提高,网络经济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出现网络银行,这一金融领域延伸与扩展的新兴产业也在不断地推动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发展。由于互联网属于开放、多元的平台,为此网络安全问题始终是对于网络银行与网络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对于网络银行的发展也不断提出新的挑战。为了解决网络安全问题的困扰,需与时俱进地更新网络银行安全系统,采取最先进的手段和方法,强化网银的安全性能,全方位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 关键词:网络银行;网络安全;VPN技术 一、网络银行基本理论 (一)网络银行的定义。所谓网络银行,就是指基于网络信息技术,通过向互联网用户所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的网络平台。网络银行可以是一种虚拟的交易平台,也可能是实体银行发展的互联网业务。通过计算机、网络以及传统银行之间的相互融合,能够为互联网用户提供全面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与传统的商业银行相比较而言,网络银行运行环境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发展而产生并形成的,不仅能够突破传统银行在经营时间、空间等方面的限制,而且网络银行能为客户所提供的网络交易服务的附加值不断增加,能够获得更加巨额的利润。(二)我国网络银行发展阶段第一阶段:这一阶段是网络银行初期萌芽时期,作为计算机辅助银行管理状态的形成时期,主要集中在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中后期这一阶段。在早期金融电子化技术的形成时期,各大银行的分支机构以及营业网点主要利用计算机来进行记账与结算工作,即简单的脱机处理阶段。发展到中期阶段,即20世纪60年代左右,金融电子化的发展已经逐渐从脱机处理模式发展为联机处理系统,从而为银行之间汇兑业务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随后又出现了电子资金转账技术,这为网络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可行性与技术支持。第二阶段:这一阶段是网络银行不断形成的时期,作为银行电子化以及金融信息化形成阶段,主要集中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中期。在这一时期,计算器的普及率显著提高,商业银行也已经将计算机作为银行发展的重点,即早期的个人电子银行业务。这一阶段发展到80年代左右,我国不同的商业银行之间逐渐形成了具有网络化的金融信息服务系统,而且与国外其他的商业银行之间的电子信息网络系统进行对接,从而促使全球金融信息网络系统的形成与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对于电子金融系统的发展与建设开展的方式更加多样,例如在线网络银行服务、自动取款机系统以及销售终端系统也在不断地形成与完善。第三阶段:这一阶段是网络银行不断发展并且壮大的时期,作为网络银行发展的新型阶段,从20世纪90年展至今。网络银行的功能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为用户提供自主服务了,而是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即时投资理财、在线交易、支付转账等一系列网络金融服务,这一过程标志着我国的商业银行从传统银行向现代银行转变已经基本完成。 二、网络安全对于网络银行发展的重要性 网络安全发展到现阶段为止,不仅局限于网络交易安全,而且还在于网络信息安全。即网络用户在利用网络银行进行交易的过程中能否保证资金准确地进行收支,能否顺利地实现投资与收益,能否快捷地实现网络支付等。而且在网络交易过程中还要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是否足够保密,能否被不法分子获取而利用。所以说,网络安全问题不仅是网络银行发展的一种重要保证,而且还是网络银行发展的重要阻碍。如果网络银行的网络安全能够获得足够的保证,那么就会吸引更多的用户使用网络银行,保证网络银行业的正常发展。如果网络银行发展不能够得到保证,一方面会影响网络用户的信任,从而造成网络银行的发展困难;另一方面网络银行自身也会因为网络安全问题而出现故障,造成网络银行系统发展出现故障。 三、网络银行的安全对策 网络银行的安全对策有很多,现阶段VPN这一虚拟网络远程访问技术是发展和完善网络银行的必由之路,因为VPN技术包括隧道协议技术、加密技术、认证技术以及存取控制等方面的优势,能够实现私有隧道通信,确保用户的信息安全,保证网络银行的正常运行与发展。 (一)VPN技术的分类 1、隧道协议技术。隧道协议技术即将信息进行封装之后来进行的信息传递技术,简单地说就是在信息发出地进行封装,当信息到达信息接受地之后去掉封装,将信息还原成原始信息。这一过程中的封装技术就相当于建立的接收地与发出地之间的专有隧道一样,隧道协议技术又包括两种,即端对端隧道技术以及点对点隧道技术。端对端隧道技术是指将用户的个人电脑覆盖到用户所处的服务器之中,这样每一个端点的VPN设备都能够对于隧道的建立与资料加密进行负责,确保信息安全。点对点隧道技术是指将不同地区的局域网进行连接的技术。在这一过程中,局域网在内部传送资料时不会对资料进行任何的操作,但如果想要传送到网络外围环境或者其他的局域网络中,这些材料才会被加密并且经由隧道来传送到下一个相对应的节点设备。当节点获取信息资料之后,VPN设备就会将资料进行解封并且还原,然后再在局域网络内部进行传递。2、加密技术。VPN设备目前可以支持市面上主流的集中加密技术,包括但不限于RivesCipher技术、DES技术以及Triple-DES技术等。其中,对于密钥长度的选择主要依据资料的机密程度以及资料所用过的局域网络安全性等因素。如果VPN采用了加密技术之后,系统必须为用户提供密钥或者获取密钥的方法。目前最为常见的密钥管理技术主要是点对点协议(PPP)中的加密控制协议(ECP)、具备密钥管理功能的点对点加密技术(MPPE)等技术。如果资料过于敏感,VPN设备还会通过增加硬件来对模块进行加密。3、认证技术。所谓的VPN认证技术,主要包括密码认证协议(PAP)、挑战性握手验证协议(CHAP)以及MicrosoftCHAP的支持能力。认证技术一般也包括两种形式的认证:(1)用户身份认证。在建立VPN连接之前,VPN设备会首先对用户的身份信息进行检验,从而保证发出信息的用户是合法的授权用户,如果在认证过程中选择了双向认证,还要检验VPN设备是否是授权的VPN设备服务器,从而防止非法的服务器来提供或者获取信息。(2)数据完整性与合法性认证。在进行数据传输之间,VPN设备会对于数据的来源进行认证,并且在传输的过程中检验信息是否经过非法篡改。而且VPN链路中的数据具有密码认证功能,密钥只属于数据发出者与数据接收者双方所有。4、控制技术。当VPN设备确认用户之后,就会对每一个用户来进行不同的全新认证,用户如果想要控制或者发送信息就必须接受身份信息的检验,并且要接受程序的认知,这样才能够保证设备清楚地了解信息发出者以及用户能够具有什么样的权限。 (二)VPN隧道通信私有化 1、封装通用路由器。为了实现隧道通信的私有化,首先应该使路由器封装技术,即为IP数据包添加IP头,然后对于数据进行私有化包装,进一步传送到其他局域网络。这样做的原因在于银行私有网络通常有着自己所规划的地址,所以无法与外部的互联网建立路由关系。2、点对点隧道协议。通过点对点隧道协议的建立,能够将数据包与控制包进行分离,这样一来数据包采用TCP控制,实现状态查询以及信令信息功能。首先要将数据包封装在PPP协议内,然后再封装到GRE协议中。 (三)VPN技术在网络银行中的应用 VPN的优秀是隧道技术,隧道的设置非常灵活。在点对点隧道中,远程客户的设备向网络银行申请隧道,再由两边的设备建立隧道并负责其之间数据的加密和解密;在端对端隧道中,隧道主要连接到两端的局域网,过程中数据包传递必须要通过一系列隧道,并由客户和网络银行两端的防火墙等网络边缘设备负责其安全。网络银行通过VPN网络中的远程拨入用户安全服务器对访问用户进行权限控制。在客户进行访问时,该服务器先确认客户是否有存取权限,同时向被访问设备发送客户IP地址分配、用户最常接入时间等信息对客户进行验证,若信息完全相符,就允许建立隧道,否则隧道就会终止。网络银行通过附加了提高安全性标准协议的IPSecVPN技术对数据进行加密、认证客户身份。IPSec包含了用户身份认证、查验和数据完整性等内容,具有安全性高、可靠性高以及可灵活扩展等优点,实现了可移动用户的网络互联,为银行更多的业务需要提供了技术保障。在银行与其分行之间建立VPN隧道,形成银行自有的信息传输系统,利用互联网加强与客户之间的联系,为客户提供更多服务。既保证了安全性,又节省了开支,加快信息传递,提高流程效率,提升了银行的优秀竞争力。 四、结论 网络银行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已经成为广大网民必需的网络技术,不仅表现在网络银行具有最全面、最集中、最突出的包容形式,而且也代表着银行在未来的发展方向。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网络安全对于网络银行的安全威胁都是无时无刻的,要想解决网络银行的网络安全工作,就要充分利用VPN网络技术,从而实现网络银行安全稳定的发展。 作者:石博夫 单位: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参考文献: [1]孙玉石.浅析我国网上银行及发展对策[J].企业技术开发,2007.6. [2]贺继东,商杰.网络银行安全威胁与对策[J].网络通讯与安全,2007.2. [3]宋士炯.基于VPN技术实现银行电子网络安全通信[J].技术交流,2007.6. 网络银行论文:法律制度监管网络银行论文 应当说在我国的法制化建设的过程中立法一直都是比较完善的一部分,虽然由于法律需要一定的稳定性同飞速发展的社会需求可能会有一定的冲突,但就实际情况来说,我国现阶段的法律可能深度不够,但是广度还是足以涵盖大部分的范围。而对于网络银行这种相对新兴的行业来说,由于法律规范并不能够对于其未来进行太好的预测,因而在进行规制的过程中,必然的会遇到一些麻烦。这也就需要把实效性和稳定性统一整合一下,才能够把网络银行方面的法律规范真正的完善下来。 1.现阶段的网络银行监管法律 1.1网络银行概述 网络银行的出现和发展,可以说都是近十几年的事情,这是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技术能够进入金融领域的结果。可以说网络银行的出现是金融业的一大突破性的发展,这使得金融业务的载体进一步的虚拟化了,从货币的虚拟化开始就走向的一个趋势,进一步加强了资金流通的便捷性,也给金融产业带来了全新的领域。应当说现阶段的网络银行已经非常普及了,大部分的实体银行都已经开通了网银业务,对于本身的业务涵盖面也越来越广泛,从网络银行的交易量来说近几年都能保持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增长,可以说在速度方面完全超过了普通的金融载体。可以说只要通过连接网络就可以实现完全的服务,也必然的给生活带来的无尽的可能。这样的情况,也就是网络银行业务所带来的巨大变化。 1.2网络银行的监管相关法律 现阶段我国在对于网络银行的监管方面只能说初具规模,这跟情况变化的迅速以及本身的法律稳定性有一定关系。因而这方面的问题可以说一直都存在,也逐渐被人们所认识。现在最主要的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是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应当说这仅仅是银监会制定的规章,在效力方面比之一般的法律法规可以说有一定的差异,另外散见于电子签名法等一些相关的法律文件中[1]。由于本身的网络银行业务发展就属于新兴状况,也很难进行预测和预判,因而往往也只能通过相对低级别的法律规范进行调整,然后利用其灵活性的优点来对于网络银行的监管进行及时的规制和改善。 2.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1法律效力偏低 效力偏低可以说是之前所叙述到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由于缺少专门的法律层面的规范对于网络银行监管问题做一个比较总结性的规制。就现在的法律体系来说,相对而言完全针对网络银行的部分多数为规章,涉及的部分虽然有法律的层次,但是数量较少而且并非专门讨论,只是同其他相关领域之间的交集而被提到。因而就现状来说,法律效力偏低而对于实际情况的规制能力也很难完全的保证,更是难以完全保证权威性,而且需要承认规章和一些使用的银行章程还存在着冲突的状况,这也进一步增加了混乱的情况。 2.2涵盖范围不够全面 覆盖面不够可以说也是法律所很难解决的问题,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可以说是日新月异,从而带动的电子商务本身也是在领域方面的更新极其迅速。法律由于需要维持一定的稳定,尽可能的避免在短时间内多次修改,但是需要承认这样也和对于现实快速发展的跟进要求相冲突,很难真正地捕捉到所需要规范的领域的及时更新。因而在覆盖范围方面,难以及时全面的进行调整,也是一大问题[2]。 2.3准入制度过于严格 准入制度的严格本身并非坏事,而且对于网络银行的安全有很大的益处。这个行业本身就因为虚拟性会给金融行为制造很大的风险,因而准入制度方面的确应当进行一些规范来禁止本身不够成熟的网银经营。但是也需要承认,过于严格的准入制度也并非好事,由于作为新兴行业本身的发展潜力巨大,而且在融资方面也会有很大的益处。如同现阶段一样,任何业务的开展经营都需要批准,而且审批相对比较耗费时间的状况下,也并不利于鼓励竞争,对于长期发展来说,并非有太多的好处。 3.完善网络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建议 3.1完善立法,制定更高级别的法律规范 法律效力方面的问题可以说一直困扰着网络银行监管,由于缺少统一的规范,而相关的针对性法律级别相对低,而且也并没有能够完善的进行调整,因而在立法方面可以说这是至关重要的内容。应当说这些年以来我国的网络银行业务已经逐渐发展趋于成熟了,因而也是可以进行相关的运行方面的资料收集,并且进行统一的法律规范制定了。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需要在效力上提高到法律形式,也需要在覆盖面方面有着近一步的深入能够影响到现阶段网银业务的大部分范围,也将真正的完全将网络银行监管纳入正规化的法制体系内,完成对于其的监管结构设置。 3.2将网络银行监管体系系统化和统一化 网络银行业务因为本身的风险性很强,再加上涉及的资金范围可以说特别的广泛,因而进行调控的制度设计方面,必然不可能过于简单。需要在对于网银业务的各部分的监管方面进行有效的配合,形成系统性监管,在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引发整体的关注和努力,才能够真正地把问题风险降低下来。对于统一化的管理来说,也有其必然的趋势,由于分化的管理方式越来越多,所面临的领域重合程度也在增加,因而完全分化的互不干涉的管理方式,必然的很难对于管理效率达到最好,更容易在重合部分被钻空子。因此,统一的管理模式有其必要性,也是发展趋势所决定的[3]。 3.3市场准入法律应当适当放松 如同之前所说,过度严格的准入制度固然降低了风险的发生概率,但是也给这个新兴产业造成了过高的门槛,对于自由竞争颇为不利。网银本身就是新兴的部分,在这方面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是行不通的,只有鼓励并且规范,才能够真正地把网络银行的监管完善下来,使之有效地执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决定了发展本身的需求,但行业本身风险也决定了要严格。因而在放松的同时,不能不注意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以及对于已经出现问题的善后处理解决措施。通过完善的体系化运作,才能够真正地把管理有效的执行下去。 作者:何龙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网络银行论文:客户风险感知网络银行论文 作为新兴的服务产业,网络银行是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而出现的,它的发展时间并非很长,但发展速度却相当迅猛。网络银行打破了时间的传统银行限制,不仅是为企业客户,而且也为个人客户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与效用。然而,网络银行的普及,使网上银行的内部结构与产品设计及其消费变得极其复杂,广大客户面临很大的难题,甚至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从而大大提高了客户的风险。 一、文献综述 国内学术界对网络银行的风险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并取得一系列颇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商晓航(2006)认为,我国加入WTO以后,我国银行业与外资银行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而充分利用网络银行在我国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大力发展网络银行业务,是今后中资银行拓展市场,与外资银行竞争的有利武器。技术创新在为银行带来巨大效益的同时,也使银行产生了新的风险形式,对传统的银行业监管提出了挑战,使我国监管当局面临着重要抉择。谷立日(2002)认为,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全球化、金融管制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公用计算机网络(主要是指国际互联网)成为了金融业关注的焦点。车志红(2009)认为,网上银行以网络技术为手段,突破时空的限制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多样化的银行服务,并以这种低成本、高收益的特性使得世界各国都将其视为银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刘云(2013)通过网络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的对比,探索网络银行监管的内容,并指出,网络银行和传统商业银行竞争所带来的必将是更加贴心的金融服务产品的推出和更加便捷的金融客户体验。兰婷等(2013)在厘清网络银行的一般概念及含义后,结合相关统计数据和调查,通过研究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特点及状况,指出我国网络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就我国网络银行的监管情况做出讨论,并对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策略提出了建议。施莉钦(2012)认为,随着以网络技术为优秀的信息技术在全球的迅速发展,我国银行业也因此面临着巨大变革,网络银行业务已经越来越被民众所接受。尹龙(2001)认为,由于我国的网络银行起步较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快速、跳跃性、单一形式等特点,这不仅使我国网络银行存在着网络银行发展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而且在安全、信息与发展模式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问题。吴晓云等(2008)认为,网络银行已经成为银行业保留老顾客和获取新顾客的一种新兴的服务渠道,而有关顾客采用网络银行影响因素的研究也越来越激发兴趣,引起关注。感知风险和信任是网络银行顾客最为担心的因素,但这似乎并没有引起学者们的足够重视。 二、问题的提出 网络银行的规模不断地扩大,办理网上业务的客户也越来越多,网络银行的效用也表现得越来越明显。网上银行可以办理多种业务,包括网上支付、网上转账、网上购买基金、债券等一系列业务,客户本身在进行这些业务时,是否也曾考虑过这些环节可能会给自身带来风险呢?这是本次研究所要探讨的问题,根据理性的判断,任何进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客户或多或少会考虑其风险的发生,这是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出发点来说的,但是,网络有用性占据了客户的思想,使大家逐渐忽略网络银行的风险性。因此,下文主要针对网络银行客户风险感知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立足于有用性这一视角,探讨主要是由哪些因素影响着客户的风险感知。 三、研究假设 (一)假设1:女性对于网络银行的风险认知程度强于男性在网络银行的有用性及其风险感知方面,女性比男性的风险认知度更大一些,即女性对于网络银行的敏感程度更强。在实际的生活中,女性的心思比男性更为缜密,对于网络银行的选择就会更为慎重一些,对于网上支付,网上转账等网上业务,相对于男性来说就会更多一些,在进行这些网上业务时,她们会综合更多的因素来考察网络银行的有用性与风险性,最终在两者之间做出权衡,因此,网络银行客户风险感知的程度必然会表现出显著的性别差异来。 (二)假设2:客户的年龄与网络银行客户风险感知的程度成正比我们都知道,随着年龄的增长,自身的阅历和见识也会提高,对于各种问题的看法也会较年轻者的看法有所改变,年长者的逻辑思维比年轻者的更加缜密,再加上自身的经验以及主观判断,显然会比年轻的客户更老练、更有见地。因此,对于网络银行的有用性及其带来的风险性的考虑也会比年轻的客户考虑地更加全面,不会像有些年轻气盛的年轻人一样,做事情莽撞冲动,所以网络银行客户风险感知的程度与客户的年龄成正比,即年龄越小的客户对网络银行的风险性的认知程度越小,年龄越大的客户对网络银行的风险性的认知程度越大。 (三)假设3:客户开通的网上银行的数量与风险感知成正比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人拥有一到二个网上银行,在我们的调查结果当中,得出的普遍结果就是对网络银行的有用性及其风险性的认知程度比较弱,而对于拥有网上银行数量为三个甚至三个以上的客户来说他们对网络银行的考虑更加全面一点。这个调查结果和我们的实际生活的联系还是很密切的。可以想象,如果每个客户所开通的网上银行的数量越多,他对于网上银行的业务进行选择的可能性就会越大,选择起来就会更加的谨慎,因为接触面越广,他们感知风险的机会就越多,就越能洞悉其中的潜在风险,而这是其他客户无从知晓的。因此,网络银行有用性影响客户风险感知的程度与客户所开通的网上银行数量呈正比。 四、网络银行有用性影响客户风险感知的实证分析 (一)模型设计与变量定义 为了检验上述的一系列研究假设,特设计如下的计量模型:risk=a+β1gender+β2age+β3occupation+β4familiar+β5account+β6 busin+β7use+β8relation+ε其中,α为常数项,βi(i=1,2,3…11)为回归系数,ε为残差项,各解释变量的经济含义与赋值规则如表1所示。 (二)描述性统计分析 为了确保调查数据不存在较大的误差及影响研究假设的实证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在进行数据的回归分析之前,有必要对这些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由此可以呈现出各个变量的基本统计特征是否正常,若出现异常,观测出各个变量异常值的存在状态,并对异常值的产生原因进行合理的分析。关于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见表2),我们可以很直观的看出,研究样本中的男女比例接近1:1。并且,调查问卷者的年龄分布中,有86.75%的问卷回答者的年龄在30岁以下,14.25%的问卷回答者的年龄在30岁以上。另外从职业角度来看,有74.75%的回答者为学生,其他的为国企、私企员工、自由职业者、公务员等其他职业。同时,该数据还显示出,有49.8%的客户拥有1个网上银行账户,41%的客户拥有2个网上银行账户。最后从客户对于网络银行有用性与风险性的关系来看,有72.5%的客户认为网络银行的有用性与风险性是并存在的,其他客户的态度是网络银行的有用性与风险性是大小不等的。 (三)回归结果与经济解释 基于离散变量模型的基本思想和调研数据的定性特征,本文将结合这些特征并运用计量经济学软件Eviews中的probit回归方法、logit回归方法和extremevalue回归方法,对研究假设模型分别进行两次这三种不同回归方法的回归分析,第一次为对所有解释变量进行回归,第二次则是在第一次回归结果的基础上,剔除不显著相关的变量后所进行的回归分析,见表3。通过比较,不难发现,方程2的回归结果比较理想,符合本文的研究需要。因此,下文以表中的方程2为例进行重点分析。在方程2中,我们发现relation、gender、account、age、business这五个因素对客户的风险认知有显著的影响,这里我们选择最有代表性的几个变量进行分析:第一,在大量的调查中,客户的性别与风险的认知程度成反比,即女性比男性更具有风险意识。在现实生活中,女性比男性的思维更加缜密,考虑事情更加全面,因此在我们所调查的200个男性与200个女性的调查结果中,男性的风险认知程度远小于女性,即客户的性别与其风险的认知程度成反比。第二,客户所开通的网上银行的数量与风险认知程度成正比,即客户开通的网上银行的数量越多,对风险的警惕性越高。这与股民买卖股票有类似的道理,买卖股票的次数越频繁,其所考虑的因素就会越多,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对风险的考虑就会越全面,客户开通网上银行的数量越多,就会更加谨慎的去考虑是否进行更多的投资,这都是基于网络银行有用性的角度来考虑的,通过权衡网络银行的有用性与风险性之间的关系来进行选择,因此客户开通网上银行的数量与风险认知程度成正比。第三,通过调查结果显示,客户的年龄与风险认知程度成正比,即年长的客户比年轻的客户更加重视网络银行带来的风险。俗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说明年长的客户积累了更多的经验,比年轻的客户更有策略,因此,其对网络银行的风险认知程度更高。第四,人们所从事的职位越高,其对网络银行的风险性的认知度越高。职位越高,越会珍惜每次机会,得到盈利,其对网络银行的有用性及其风险性的考虑更加全面,谨慎选取。最后,relation这个因素说明,越将网络银行的风险性考虑进来的客户就会越加重视网络银行的有用效果,只有将网络银行的风险加以考虑,才能对网络银行的有用性及其风险性进行权衡,最终进行选择。不难发现,前文所提出的研究假设均得到证实。 五、结论与建议 由实证检验和经济分析可知,网络银行的风险是依稀存在的,其风险性与有用性是相生相伴的,基于有用性的视角,我们有以下几方面结论和建议: (一)结论 由网络银行的风险感知程度与客户所办理业务的数量成正比的角度来说,银行部门、国家或者客户本身应该倡导客户进行多方面的银行业务,让大家意识到网络银行风险性的存在,经过多业务的开展来警醒大家,不要只在意网络银行给大家带来的效用的高低,还要更加清楚地认识风险性,在这里所提及的网络银行的风险性是基于其有用性的视角。 (二)政策性建议 为了提高大家的风险性认识,可以开展类似的网上银行模拟环节,通过模拟这几阶段的认识,切实增加客户的风险认知程度。通过降低网络银行的风险性,客户从网络银行的有用性中得到更大的效用,网络银行的效用与风险是并存的,只有正确的处理好网络银行两个不同的方面才能更好地从中得到更大的效益,完善网络银行的结构。 作者:张颖单位:天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网络银行论文:混业经营网络银行论文 与传统银行相比,网络银行有开展混业经营的先天优势。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吸引了大批高层次客户,这些客户对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的满意度对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经营前景至关重要。本文依据规范分析和实证检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找出影响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满意度的主要因素,为提高网络银行运营效率提供决策依据。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的提出 (一)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网络银行的研究文献很多,在此做一简要介绍。刘家一(2007)浅谈了我国网上银行的应用与发展前景。姚本元(2009)剖析了我国网络银行存在的问题。尹龙(2001)认为我国网络银行发展迅速,但对其快速的发展却没有配套的监管,且阐释了数字化时代的中国银行业。戴逸飞(2004)认为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必将走向混业经营的道路,但在这过程中却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李兴智与丁凌波(2003)探讨了网上银行与传统银行的内在联系。Chothier,Frustetal和Webe(2000)认为虽然网络银行的需求在不断增加,但不安全的交易系统及各种网络风险都会对商业银行是否开设网络银行的决策起到影响。美国营销专家Parasuraman,Zeitaml和Berry等人(1988)提出了目前影响最大的服务质量模型,服务质量评估采用的是差异比较分析方法。 (二)问题的提出 银行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即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向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渗透,成为全能银行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发展的一大趋势。网络银行作为传统银行的新据点,如果能又快又好地推出混业业务是极具创造性和影响性的。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提出打破了网络银行仅限于简单存款、网上支付等业务模式,拓宽了网络银行的业务范围,为我国网络金融注入了新鲜血液。与此同时,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开展又面临着许多挑战。虽然网络银行比传统银行在服务上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目前有限的服务供给还是很难满足广大客户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服务水平仍存在滞后问题。对于混业业务这种在传统银行中都没有取得很大进步的情况下,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更是面临无人问津的局面。此外,即便是有客户在网络银行办理,但客户对其办理的业务的满意度也不是很高,这就造成了不愿再次尝试的局面。因此,客户对混业业务的满意度受哪些变量的影响和如何提高客户对混业业务的满意度成为急需研究的关键问题。 二、研究假设 根据对网络银行客户市场的调查和分析,可以提出以下三个研究假设:假设1: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创新能力与客户满意度正相关。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推出是顺应金融市场体制改革的大举措,不仅对客户来说是新鲜事对网络银行本身也是如此。对网络银行而言,只有通过不断地改革创新才能使混业经营的范围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安全不断加强、有益不断稳定。网络银行正是通过不断地改革创新才使客户对其满意度不断提高。由于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也在不断地改革创新力求满足更多客户的更多需求。因此,随着网络银行混业经营改革创新项目的不断推出,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满意度也在不断提高。假设2:客户办理网络银行业务的频率与客户满意度正相关。随着我国网络金融的蓬勃发展,网络银行已成为年轻学生和网购达人不可或缺的支付体系,但是,社会大众对网络银行的需求并不局限于网络支付业务。尤其随着网络银行各种相关法律制度和安全措施的出台,不仅是以上客户对网络银行的需求越来越大,各企事业单位员工及普通大众也对网络银行青睐有加。对这些社会群体来说网络银行提供的证券投资、金融保险等混业业务是他们频繁光顾的业务,随着他们办理网络银行业务频率的增加,自然会对网络银行提供的有关混业业务加以关注和尝试。总的说来,由于网络银行相比传统银行本身所具有的方便快捷、服务质量好等诸多优点的推动,客户在网络银行办理的混业业务不差于甚至更优于普通商业银行的混业业务,这自然就会使客户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假设3: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兴趣与客户满意度正相关。网络银行的出现极大满足了客户在网络上办理业务的需要,凭借这一点使越来越多的人对网络银行表现出极大兴趣从而推动了网络银行的发展。混业业务增强了网络银行对金融市场变化的适应性,能为中小客户提高质量服务和降低服务成本。网络银行混业业务要想得到发展就要有人参与进来,要想有人参与进来就要引起大家的兴趣,让客户愿意办理混业业务。客户在网络银行办理混业业务时会对网络银行与商业银行的混业业务作比较,如果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没有让客户感兴趣的地方,客户很可能不会在网络银行办理,所以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要紧紧抓住客户的兴趣点,让客户对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感兴趣。只有这样,客户才极有可能在网络银行办理,客户的满意度自然就会提高。因此,随着客户感兴趣程度的增加,客户对网络银行的满意度也会有明显的提升。 三、实证分析 基于离散变量模型的思想和实证分析所使用的调研数据的定性特征,本文运行排序选择模型对上述研究假设进行实证检验。 (一)模型设计 为了检验上述的研究假设特设计如下的计量模型:satisfaction=a+β1gender+β2age+β3income+β4frequency+β5complexity+β6interest+β7satisfaction+β8reasonable+β9innvoate+β10future+ε其中,α为常数项,βi(i=1,2,3…10)为回归系数,ε为残差项。 (二)数据来源 由于本研究所涉及的是微观个体数据必须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采集,为此可以基于变量信息设计调查问卷,然后按照赋值规则将调研结果转化为定量数据。具体数据采集方法有:第一,邮件调研:把问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到好友邮箱并收集有效回复的邮件进行统计;第二,亲自分发问卷调研:在教室、图书馆、宿舍楼区、地铁公交商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分发问卷并收回有效调查;第三,电话调研:个别无法以邮件等方式获取信息的通过电话问答方式来收取有效问答。(三)描述性统计分析为呈现各部的基本统计特征和检查是否存在异常值,在回归分析前要对之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具体结果如表1所示:从所采集样本中可计算出,性别平均值为0.38,男性和女性受访者比例显示很接近;年龄平均值为29.16,反映出受访者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所以可推断出被调查者的职业多为学生和上班族;普及度均值为1.8,反映出网络银行具有很大的普及度;办理业务的复杂程度均值为2.40反映出网络银行传统支付业务和转账业务比较受欢迎;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兴趣均值是0.09,这反映出客户对网络银行的混业经营的关注程度是无所谓的,即在哪儿办理都成只要能满足消费需求即可。(四)回归结果与经济解释基于离散变量模型的思想和调研数据的定性特征可运用多元模型的回归方法对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从分析结果中不难发现,解释变量income、reasonable在任何种分析方式下都不具有统计显著性,frequency仅在Logistic分析方式下具有统计显著性,其他几个解释变量在各种情况下在各水平上都具有统计显著性。基于这种理解以方程3分析结果为例对模型做更为具体的经济解释:第一,方程结果表明,客户对混业业务不断改革创新能力的评价在5%的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系数为0.27,说明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改革创新能力对客户对混业业务的满意度有着正相关关系。看待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未来发展应主要从客户对混业业务的评价入手。评价越好满意度越高,代表着客户极有可能会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继续在网络银行办理相关的混业业务。更多客户的好评带动其他还没办理的客户,从而推动了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前进。混业业务对网络银行打破分业业务的管制起着破冰石的作用,这在提高客户满意度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二,方程结果表明,客户使用网络银行的频率在10%的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系数为0.25,说明客户使用网络银行的频率对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满意度有着正相关关系。目前网络银行已成为我国金融领域中不可或缺的角色,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网络银行办理业务,其中包括简单的存款和网络支付业务,也包括较为复杂的证券投资、金融保险等混业业务,满足了大众对网络银行的不同需求。对那些经常在网络银行办理业务的客户来说,他们对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的需求也随着在网络银行办理业务次数的增加而增大网络银行顺势推出的混业业务,也使他们对网络银行的满意度大大提升。第三,方程结果表明,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兴趣在1%的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系数为1.02,说明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兴趣对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满意度有着正相关性关系。从网络银行在我国出现到现在客户对网络银行的偏爱程度对它的飞速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网络银行每推出一项新业务就有大量的客户表现出十分强烈的兴趣,从而带动了网络银行的迅速发展。混业业务作为其中一项中坚业务自然也吸引着许多客户的目光,客户对混业业务的感兴趣程度大大超过了网络银行的简单业务。网络银行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推出混业业务,自然使客户对混业业务的满意度大大提升。第四,方程结果表明,客户的年龄在1%的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系数为0.02,说明客户的年龄与客户满意度有着正相关关系。我国网络银行的客户绝大多数是上班族,他们在网络银行办理一些有关业务可以方便他们日常消费。当然,随着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逐步推广,多数客户也会在网络银行办理一些贵金属、外汇、证券投资等业务来投资理财。对办理了这些业务的客户来说,网络银行为他们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理财渠道,这自然会增加他们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满意度。所以客户在网络银行办理的复杂程度与客户的满意度有着正相关关系。第五,方程结果表明,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未来发展程度在1%的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系数为0.71,说明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未来发展的程度与客户满意度有着正相关关系。对于我国网络银行的运行主体来说混业业务的推出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虽然在推出运行的过程中会面临着诸多挑战,然而挑战也是机遇。更多的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推出是持支持态度的,只要严格把握国家政治运行方针,遵守法制制度框架,加之网络银行积极收集与整理客户反馈的意见,认真做好混业业务的改革创新,使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更符合广大客户的要求,那么客户对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的满意度自然也会逐步提升。所以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未来发展程度与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满意度有着正相关关系。 四、结论和建议 综上所述,不但前文所提出的三个研究假设均得到证实,而且实证检验还发现年龄和性别等因素都显著影响着客户的满意度。据此,提出如下几方面的建议以推动网络银行混业经营业务的健康发展:第一,由于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改革创新的评价与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满意度呈正相关性,因此网络银行应对办理混业业务的客户的评价重点对待。网络银行应不定期对办理混业业务的客户的评价进行调查,总结相关不足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改进。此外,要在这方面加大资金投入量,使客户能方便简洁地掌握混业业务各个阶段的操作步骤,提高混业业务的服务质量,要让客户愿意主动提出意见并有便捷的途径反馈意见,要针对客户的合理意见进行不断的创新改革。只有这样,客户对网络银行的混业业务的评价才会越来越高,进而提高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满意度。第二,由于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感兴趣程度与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满意度呈正相关性,因此网络银行要将此作为发展混业业务的重点要素之一来对待。网络银行应加强对混业业务的宣传,激发客户对混业业务的兴趣,还可以视情况推出一些优惠连带产品使客户更有兴趣投资混业业务。此外,网络银行还应具体收集客户关于混业业务的相关反馈,统计出客户到底是因为哪些方面会对或者不会对混业业务感兴趣,要将混业业务的实质有益部分呈现在客户面前,提高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业务的感兴趣程度,再结合客户对混业业务的评价逐步改善进而提高客户对网络银行混业经营的满意度。第三,鉴于我国银行网络化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因此在学习发达国家先进的混业业务营销战略和服务方式的同时要加大对银行网络化信息系统的基础建设。中国金融认证中心的开通,为建立规范统一、布局合理的全国安全认证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朱如萍单位:天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网络银行论文:网络银行金融监管论文 一、银行业的网络化 1.技术要求不同。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需要一定的技术水平做支撑,除了内部计算机以及网络基础外,还需要建立供客户需要的信息服务器。服务器通常用来处理与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而对于客户,则要求其对网络使用有一定的了解。传统银行则比较直接,用户只需向办公窗口办理业务即可。 2.开展业务的范围不同。传统银行多半是通过其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来办理业务,每个网点也需要一定的人数在进行服务。网络以一种全新的服务方式来为客户提供服务,只要有网络覆盖的地方,用户登录银行网的首页,登录即可完成存款、支付等业务。无需排队等候,也不受工作时间的限制。 3.服务方式的不同。与传统银行的商业银行相比,网络银行能够给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网络银行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向客户提供服务,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快捷性。网络上的业务品种多,便于用户选择。而且网上购物、证券买卖、保险理财等,客户可以不用排队即可办理所有业务。 二、网络银行业务主要面临的法律问题 (一)网络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 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结于合同关系。这里的合同关系不同于通常的合同关系。主要特点有,其一,当事人之间无需纸质的合同书。其二,银行与客户之间订立合同,往往以预先告知为前提,客户只需准备材料,履行一定的申请程序即可。其三,快捷性,用户办理业务时间短,一旦完成,不易更改。其四,在交易关系中,银行掌握主动权,信息,规制制定都有很大的话语权。网络银行对整个金融体系稳定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金融创新与信息发展的产物,比监管传统银行更具有特殊性。 (二)消费者权益问题 1.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在现代社会的,个人信息保护越来越重要。网络支付主要包括两方面信息,一是基本信息,二是交易信息。网络信息面临的威胁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网络的开放性,在互联网上存在相关人对用户的信息进行窃取、传播、公开使用等行为。由于技术水平的有限,他人进人系统,破解密码,最终客户的信息就会受到损害威胁。二是网络银行工作人员有可能侵犯支付客户的个人信息。在客户开通某项业务时,需要填写大量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很难说是开通某项业务的必要信息。另外,支付平台有可能利用Cookies等网络技术工具跟踪分析用户的网络行为。网络技术的发展,使支付平台能更容易收集、监控、锁定、描绘、分析甚至向第三方出售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的个人信息的保护变的异常重要。 2.虚假支付网站的问题。随之网络支付越来越方便、快捷,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网络购物也增加了一定的风险。加之网络监管立法的缺失,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网络钓鱼”是一种诈骗手段。不少网友受到诈骗,而且即使报案,追讨时间长,难取证也是一大问题。 (三)网络支付责任承担的问题 网络支付与支付差错相联系。一旦支付出现差错,就可能产生两方面问题:一是发现损失后,客户与网络支付方各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如何能避免损失和减少损失。二是对于无法避免的损失,如何在客户和网络支付方进行合理分配。这两方面问题需要在既要兼顾效率又要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平衡。 三、我国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现状考察 (一)我国网上银行现有法律框架 我国法律监管体系已经不断发展,不断完善中。我国银行业监管对网络银行业务监管也很重视,一般是有国务院银行业务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网上银行的监管,以及制定相应的规章来履行职责。大体上,我国的网上银行监管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传统银行没有做太大改变,依然延续先前的管理原则。包如2004年2月2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以及同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对传统法律的规制主要适用,如出现新的问题,将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来调整。我国的网上银行仍然延续着传统银行的特征,因而,这一部分法律也会对传统银行起着规范与指导作用,因而不能忽视。二是规范电子支付以及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要2014年1月26日《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通过。2014年5月28日工商总局关于《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电子签名法》和《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主要针对互联网所带来的问题而制定的,因而对网上操作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三是适用于对网上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通常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有所变化,进而去影响社会。从而应有相应的规范去指引它们沿着合法的道路前进。这类法律比较多,如《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另外还有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2012年12月28日《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等。 (二)我国网络银行监督主体分析 我国监管主体的发展历程来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监管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我国人民银行早在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就确立了相应职责。职责之一就是对金融业和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主要包括对金融市场的监控和各类金融机构的审批,促进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和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200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为规范我国网络银行的长远发展,有效防范网络风险,公布了《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随后相应地公布了关于落实《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通知。这些规定弥补了我国对网上银行监管方面的空白。在监管制度方面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它对于网上银行在细节方面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对我国网络银行能沿着正确、健康的发展提供了指导。但拥有我国网络银行发展还在初始阶段,很多交易类型、业务品种还没有出现,因此,法律的适用方面得到了制约。第二个阶段,以中国银监会为代表的监督主体。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完善,银行业主体的变更,网上银行发展又有了新的变化。为了有效地履行监管职责,银监会作为全国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者,负有重大的职责。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可以制定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银行业监管的部门规章。《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有明确规定。《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和《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三部法律的指引。相对于之前的法律,更加细致。不但对市场准人和退出、风险责任方面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而且对业务外包管理、跨境业务活动管理有了明确规定。对于网上银行越来越对信息技术重视,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2009年6月份公布了《商业银行信息风险管理指引》。 四、解决金融监管的建议 (一)网络银行加快了金融创新的步伐,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手段有可能越来越落后于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和进步。但面对新问题,我国法律保护的远远不足,金融监管法律的出台往往是等到出现问题的时候,网络的迅速性,也在检验法律的漏洞和缺陷。网络资金监管缺少有效的法律依据,阻碍了监管权的有效执行。完善电子金融体系,增强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加快对网络发展出现的第三方支付立法,制定相应法律法规,规范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行为,避免出现集体“跑路”的现象。 (二)网络金融业务的实质上表现为数据的传输和储存,其中任何一环节的不足都可能导致信息出现泄漏或受到攻击,损失是巨大的。所以加强技术风险监管,完善网络支付内部控制成为网络监管的尤为重要的一个方面。目前我国的网络金融信息系统尚没有自己的优秀竞争力产品,仍需要向发达国家进口,这就会对内部进行潜在的威胁。对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做出适当的调整。考虑到金融业务的长远发展,加强银行间的交流与合作,制定行业统一标准。如网上认证系统。目前我国的网络认证中心仍然只能保证一对一的网络交易安全。因为每个金融机构使用各自的安全协议,所以,加强合作是必要的。 作者:裴昭华单位:黑龙江大学 网络银行论文:电商系网络银行论文 一、网络银行与网络小贷的“脸谱关系”比较 如果说网络银行是个比较陌生的概念,那么网络小贷大家就比较熟悉。我国网络小贷的一个典范就是阿里金融的互联网小额贷款(简称阿里小贷)。阿里小贷服务其电商平台上的个人和企业。从开户流程上来看,阿里小贷不需要再单独开户,与其电商平台上的账户紧密绑定;从资金来源看,以浙江为例,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是其资本金和不超过资本金100%1的银行借款;从资金放贷流程来看,阿里小贷是将贷款打入合格贷款人对应的第三方支付账户(支付宝)中,贷款人可以通过传统银行将贷款提现使用,或直接利用第三方支付系统转账。我们称之为网络小贷的“脸谱关系”,如果把网络小贷、第三方支付、传统银行、个人与企业分别比喻成左眼、右眼、鼻子和嘴,那么它们及相互之间的开户、资金来源(存)、资金供给(贷)等行为形成的关系,我们称之为“脸谱关系”2。网络银行与网络小贷存在较多的相似性。网络银行是不依托传统银行、基本没有物理网点、业务完全依赖于互联网渠道的特殊银行机构,该类银行通过电子通道主要提供零售以及小额的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和服务包括存贷款、账户管理、金融顾问、电子账务支付以及诸如电子货币等的其他服务。目前中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网络银行,但是如前所述,众多电商已经站在了网络银行的起跑线上跃跃欲试。从“脸谱关系”看,网络银行“脸谱关系”是将“小贷脸谱”中的“网络小贷”替换成“网络银行”,并且其间的流程和关系变得更加复杂。网络银行开户可能需要借助传统银行或第三方支付;资金来源有自有资本、个人或企业存款(假设网络银行利用现有第三方支付作为其主要支付结算网络,其资金流动路径为431),第三方支付的备付金3(资金流动路径为1),从传统银行的同业借款(资金流动路径为2);贷款与网络小贷相同。从图中可以看出,以阿里巴巴、腾讯、苏宁、京东为典型的各电商若成立网络银行,它们将与各自集团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财付通、易付宝、网银在线等)、其他传统银行、个人与企业4一起成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参与方,这四者相互依存、竞争合作,又存在不可忽视的风险,我们也将从竞争合作与潜在风险两方面入手分析互联网银行的金融生态问题。 二、网络银行“脸谱关系”中的竞合关系分析 (一)开户 开户作为银行开展金融业务的必要操作,是各银行间争夺客户的最直接表现形式,而网络银行因为没有物理网点,其开户必须通过其他方式,其中必然会涉及与传统银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与竞争。 1、合作关系。 一是网络银行可能会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开户。由于没有物理网点,网络银行开户可以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进行开户操作,因为现有第三方支付平台已有一套较为成熟的实名认证方式,所以网络银行既可以直接将已经实名认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转为网络银行的私人账户,又可以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相对成熟的实名认证模式来进行新开户,这对网络银行意义重大:以第三方支付市场份额最大的支付宝为例,其注册用户数保守估计已超过7亿,占2013年3季度全国累计发卡量(39.66亿张)的17.7%,更是全国信用卡发卡数的近2倍,是一个巨大的客户来源。二是传统银行能够为网络银行提供用户开户、实名认证上的便利。网络银行由于没有物理网点,其开户除了利用上述第三方支付平台之外,利用传统银行进行三方认证开户也将是其主要渠道之一,并且从本质上来看,支付平台的实名认证同样也必须依赖传统银行。从操作层面来看,一种方法是传统银行柜台代办网络银行实名认证,另一种方法是目前大量第三方支付平台采用的,通过确认其注册用户传统银行卡信息的真实性来进行身份认证,而这种方式并非互联网金融机构独有,现在多家基金公司就提供通过向关联银行账户“小额划款验证”的方式进行开户。 2、竞争关系。 开户的竞争在本质上是网络银行和传统银行的客户争夺,如果网络银行通过传统银行柜台进行实名认证开户,那么传统银行未来可以有针对性地争夺此类客户。首先,柜台代办使传统银行可以识别出网络银行的客户,在未来传统银行发展互联网直销银行时可以将此类客户作为重点营销客户。其次,传统银行还能通过分析此类客户在传统银行中的交易历史、资金流向等特质,根据其历史习惯搜集数据进行分析,从而研发针对性的新型业务品种与渠道,吸引此类客户回归,提高自身经营效益。 (二)资金来源 1、合作关系。 一是网络银行可以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吸收存款来实现“三赢”。网络银行既可以吸引第三方支付平台客户将资金余额通过“自动转存”等方式将平台备付金转化为存款,又可以直接吸引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备付金存入成为存款,还可以利用支付平台优势将其他银行存款营销至网络银行的存款,而这种操作能实现网络银行、支付平台、用户的“三赢”:网络银行吸收到了存款、支付平台余额的下降可缓解平台实缴资本的压力、用户也能使网络购物时的沉淀资金得到相对传统银行更为可观的资金收益。二是网络银行可以与第三方支付合作开发更符合需求的理财产品来提高用户“粘性”。从6月份上线到突破千亿,“余额宝”仅用了5个月的时间,这也超过了大部分国内小型银行的存款规模。与此同时,国内小银行普遍面临着由于缺乏主动性存款导致的资金来源慢的发展瓶颈,这“一快一慢”折射出储户在旺盛的理财投资需求的情况下缺乏理财投资渠道的尴尬。网络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的合作也能实现双方的共赢,网络银行销售了理财产品的同时,支付平台则能通过流量导入费(手续费)等赚取更高的收益,同时双方用户“粘性”也得到强化,并且在目前的监管环境下,网络银行有可能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进行宣传和返利吸引客户,增加双方的流量和存量。三是传统银行能为网络银行提供一系列的线下服务。同样也是因为没有物理网点的原因,传统银行能通过柜面通、自动存取款机等方式为网络银行客户提供存、取款等一系列线下服务,这既解决了网络银行的实际困难,也能增加传统银行手续费等中间业务收入。 2、竞争关系。 一是网络银行存款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已有的理财产品的竞争。上述“余额宝”的例子从合作角度可以折射网络银行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的巨大潜力,但从竞争角度来说,未来网络银行欲吸收存款,势必会面临第三方支付平台已有理财产品的竞争。从“余额宝”现有的提现速度来看,客户购买的此种理财产品几乎相当于银行活期,但其平均收益近5%。很难想象,网络银行在没有特殊存款吸引力的情况下,会使得小额资金客户愿意将资金存进网络银行而不去购买“余额宝”。二是网络银行和传统银行存款竞争。同样因为没有物理网点,网络银行要开展存款业务,无论是通过第三方支付来吸收存款,还是利用其独特优势从传统银行储户中拉取存款,甚至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备付金”转为自己的存款,网络银行的存款的最终来源都是从传统银行处分来的“一杯羹”,这两者的竞争显而易见,更有甚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是我国2013年10月银行住户存款减少近9000亿元的“元凶”5。 (三)资金供给 1、合作关系。 一是传统银行与网络银行合作能为客户提供更好的融资服务。两者合作可以开发与客户需求更符合的金融产品。以产业链融资为例,在现在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并存的情况下,无论是网络银行还是传统银行开展产业链融资,势必涉及到企业上下游的多个客户,而这些客户的业务很可能同时涉及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传统银行与网络银行的合作能使各自的产业链融资变得更加完整。同样两者的合作还能在交叉性的金融产品、混合化的金融服务等领域深入进行。二是网络银行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同样可以增加客户粘性。网络银行的服务对象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具有高度的重合性,无论网络银行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用户开发特定的融资产品,还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对网络银行贷款客户提供更便捷、个性化的支付服务,都有利于增加双方的客户粘性。 2、竞争关系。 一是短期来看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互补大于竞争。这主要体现在贷款对象的差异上,网络银行都是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个人与企业来发放贷款,并且都是个体经营户和小微企业,就算存在部分交叉客户,都没有触及传统银行的根本,短期内两者贷款市场体现得更多的是互补而非竞争。二是中长期来看网络银行与传统银行的竞争势必加大。对大中型银行而言,在市场竞争、金融脱媒现象愈发严重的今天,这类机构也发现80%长尾客户是一个蓝海市场,纷纷加快在小微金融市场的布局,2012年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1.87万亿元,占企业贷款比重达21.4%,同比增长16.6%,其中工商银行以1.84万亿元高居首位,其小微企业占比在上市银行中亦排名第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也逐步开始拓展P2P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对小型银行而言,两者间的竞争将会来得更快,尤其在利率市场化之后,网络银行凭借其独特的服务模式,发挥其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将逐步侵蚀小型银行的市场。以台州三家城商行为例,其户均贷款仅50万元,随着电子商务发展,这些客户很可能与未来的网络银行客户出现高度重叠,使得两者之间竞争愈发激烈。 三、网络银行“脸谱关系”存在的潜在风险 在上述对网络银行“脸谱关系”的分析中,更多体现的是各方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以及相互协作之后对各方产生的正面效应。而作为一种全新的金融创新业态,网络银行无论在具体运营还是金融监管上,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潜在风险,这也给构建网络银行金融生态环境带来了诸多的不确定性。 风险点一:存在不正当竞争的潜在风险。 在上述关系分析中,从开户到资金来源到资金供给,网络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作为一个体系,与传统银行之间都存在着竞争关系,尤其在存款利率尚未放开的今天,网络银行可以变相依托电子商务的虚拟平台,通过网络购物折扣、会员等级、返还虚拟货币(支付宝的集分宝、淘宝的淘金币等)、网络广告折扣、推荐买家/卖家等形式给存款者以收益。即使这种返还不与存款数额挂钩,只是作为客户开通某种特殊功能(如资金归集)的一次性奖励,这也存在不正当竞争的嫌疑,而这种返还虚拟收益的做法又很难得到监管,如果未来限定网络银行不能开设基本账户,对吸收零散存款的高度依赖更会令其使出浑身解数甚至不惜踏入灰色地带。 风险点二:虚拟货币扩大化的潜在风险。 近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委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不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地位。相比比特币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特征,目前流通在我国电子商务平台的虚拟货币(淘金币、集分宝、Q币等)则恰好相反,它们拥有发行方、总量可以不限、目前限定在电子商务平台流通、与实名账户挂钩,并且很多虚拟货币发行方所属集团旗下的第三方支付为其流转提供了平台和通道,这类虚拟货币在电子商务领域有充分的潜力具备货币拥有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伴随我国电子商务走向世界)等特性。由于之前这类虚拟货币的流通一直封闭在电子商务内部,并未得到充分监控,若电商企业成立网络银行并将此类虚拟货币功能进行扩充,将使得这种潜在风险迅速扩大。 风险点三:开户三方认证带来的潜在风险。 一是认可度问题。网络银行的开户无论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是传统银行都需涉及三方认证,而在国内,对三方认证尤其是对银行开户的三方认证还未得到人民银行等官方部门的认可,虽然2007年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委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对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有描述,但这主要针对反洗钱,并且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现在对通过三方认证进行银行开户还尚未有明确规定。二是三方认证本身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若网络银行依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名认证的方式进行开户身份认证,即在客户提交身份证扫描件、进行身份信息联网核查之后再进行他行的交叉验证(往同名传统银行账户中打入不限金额小额资金再予以核对),最后绑定手机短信验证确立身份后开立账户,则这种认证方式的优秀仍依赖于传统银行端开户信息准确,而在传统银行端冒用身份证开户的案例并不少见。三是单点突破后能快速传播的潜在风险。从上述脸谱关系示意图可以看出,传统银行作为整个关系体系的优秀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这就需要传统银行在整个关系体系中保持安全、稳定。如果客户在传统银行端出现风险,其风险很可能通过互联网银行端以几何倍数的速度予以蔓延。以冒用他人身份证开具传统银行账户为例,只要违法分子在传统银行成功开具账号,假设网络银行采取目前第三方平台实名认证流程,那么其进一步在互联网上开设账号并进行违法操作将变得极为简单,又由于互联网的关联性和隐蔽性,这种风险将迅速得以扩大且较难发现。 风险点四:消费者权益受侵的潜在风险。 “互联网”基因的网络银行有可能将互联网上普遍存在的“非常规”行为复制到网络银行。参考第三方支付,支付宝在推广快捷支付时,网购消费者在付款时会自动默认开通快捷支付,若不愿意开通则需每次勾选,开通后取消又较为繁琐,这样便使得很多客户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开通了这项业务。类似这种“非常规”行为在互联网上数不胜数。若网络银行采用这种老套路,将用户绑定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传统银行卡内余额通过某项特殊业务设置资金归集至网络银行账户,此类做法的风险不容忽视。 风险点五:为了便捷牺牲安全的潜在风险。 银行业本身是高风险行业,传统银行深知其理,均将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而互联网企业则往往把提供更为高效和便捷的服务看得更为重要,这也是其优势之一,而为达到这一目的,其往往会选择面临一定的风险。具体来讲,当开发某项新功能的时候,在用户完成这项操作可以点击3次但是需要点击4次更安全的时候,互联网金融企业往往会选择点击3次,而传统银行会选择点击4次,以支付宝推出的“快捷支付”为例,其发展初期发生了多起用户绑定快捷支付后信用卡被盗刷的事件,近来也发生了多起由第三方支付平台移动客户端漏洞带来的风险。 风险点六:网络银行与所属集团内其他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益输送的潜在风险。 目前申请发起设立银行的很多企业拥有电子商务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同时,网络银行若想开拓互联网客户进行贷款发放,必须高度依赖电子商务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信息等“大数据”。随着《征信管理条例》的颁布和人民银行发放了第一家互联网征信牌照,未来此类信息收费是大势所趋。在此类收费合法化之后,由于对“大数据”如何定价并无明确标准,集团内部可以利用此类价格浮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润转移,达到避税或是故意做高利润进行上市等目的。这种做法与大型石化集团将开采、炼油、销售等环节分开,被批评故意将炼油环节做亏有着相似性。 四、对电商系网络银行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 (一)宏观上,处理好合作、竞争与创新,形成稳定的“脸谱关系” 从上述对电商系网络银行竞争、合作、潜在风险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未来我国发展网络银行既是机遇又是挑战,要实现网络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不使其“脸谱关系”变形,进而丰富我国金融形式,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必须处理好合作、竞争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竞争会引发风险,包括风险点一(存在不正当竞争的潜在风险)、风险点四(消费者权益受侵的潜在风险);合作可能引发风险,包括风险点三(开户三方认证带来的潜在风险)、风险点六(集团内部利益输送的潜在风险);创新也会引发风险,包括风险点二(虚拟货币扩大化的潜在风险)、风险点五(为了便捷性牺牲安全性的潜在风险)。由此可见,要构建良好的网络银行金融生态环境、形成稳定的网络银行“脸谱关系”必须达到“合作、竞争、创新”的三角平衡,由此可以引申出管理部门在营造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上需遵循的三点原则:一是要避免恶性竞争。引导参与各方合理、合法、合规地利用优势,规范竞争行为,开展良性竞争,尤其各方的竞争不能以损害消费者权益为代价。二是要达到合作共赢。无论是在开户等具体业务方面,还是在防范风险蔓延等宏观调控方面,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要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局面,而不是将两者的合作视作一种“零和博弈”。三是要警惕过度创新。创新与风险是一对孪生兄弟,互联网企业从来不缺乏创新,这是其优势所在,但同时其对风险的理解与传统银行相比必定存在差异,而这种差异则有可能产生巨大的风险,必须引起管理部门的重视。 (二)微观上,落实具体风险防范措施,维持稳定的“脸谱关系” 1、明确界定网络银行竞争行为,建立备案、举报制度进行及时监控。 对网络银行存、贷、汇等与传统银行竞争较大的具体业务领域明确竞争行为,建立备案与举报制度及时监控,尤其在存款方面,对网络银行可能采取或者已经采取的涉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要明确其性质。 2、明确虚拟货币的功能,建立虚拟货币监控制度。 虚拟货币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并发挥着一定的作用,相关部门应对其予以重点关注。应抓紧规范电商平台的虚拟货币管理制度,明确虚拟货币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使用范围、具体功能,并建立完整的监控制度,及时掌握发展动态与发展趋势。 3、明确互联网金融三方认证开户的合规性,建立三方认证开户操作制度,并从技术上和制度上建立传统银行与网络银行间的防火墙。 由于缺乏物理网点支撑,我国发展网络银行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确定三方认证开户的政策合规性问题。一刀切地不允许三方认证开户有可能妨害金融创新。应该建立统一的三方认证开户操作制度,明确哪些情况可以哪些情况不允许,这有利于三方认证开户做到权责分明,也有利于避免身份验证引发的金融风险。在技术上,加快远程身份认证技术的开发进度,减少对传统银行的依赖,加快风险识别、风险隔离技术的研发;同时,建立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传统银行间的风险隔离制度,让风险扩散限定在特定范围内。 4、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 在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框架、建立消费者保护协调机制的基础上,针对互联网金融特点,对网络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费者可能面临的“流氓软件、资金盗用、个人信息泄露”等权益被侵害的行为加强管理,同时加大宣传,提高普通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建立独立的网络银行技术创新审核制度,加强互联网企业的风险意识。 一是成立独立的网络银行技术审核部门,对其涉及支付、存款等业务的重大创新技术聘请专业人士,进行全面审核;二是建立创新技术的“测试期”制度,在“测试期”内加强监控,并公布风险举报方式,加强风险信息搜集;三是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意识,引导规范适度创新。 6、建立金融“混业”集团内部操作监控体系,完善“大数据”定价机制。 网络银行既是互联网企业也是银行,除了要加强银行与股东之间内部交易的监管外,还需建立集团内部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关联交易尤其是资金往来的监控体系,同时,还应探索完善信用信息等“大数据”的定价机制,防止公司间利润的非法转移。 作者:陈一稀魏博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杭州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 网络银行论文:基于UCON的网络银行论文 1UCON模型 传统访问控制包括自主访问控制(DAC)和强制访问控制(MAC)。DAC基于访问者身份进行访问权限限制,授权灵活但安全可靠性低;MAC基于安全级别决定主体是否可以访问客体,安全性较高但安全级别难以划分、灵活性差。随后产生的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RBAC)根据用户角色类型授予相应权限,具有灵活性但缺乏动态性。这些访问控制属于静态授权,授权后无法在访问过程中控制用户行为,且不考虑访问行为对权限的影响。与之不同,UCON综合授权、责任、条件和主、客体属性作出使用决策判断,具有连续性和可变性的新特性。“连续性”即对访问请求进行实时监控,贯穿整个访问过程;“可变性”指主、客体属性值随着访问行为的改变而更新。主体属性和客体属性是对主、客体性质的描述,这些性质用于使用决策的判断;权利并非独立于主体行为,只有当主体访问客体时权利才确定并存在;授权、责任和条件是使用决策函数的三大决定因素。根据授权特点,决策模型分为预先授权和过程授权两种决策模型。预先决策模型中,满足授权规则、完成各个责任和满足条件集合时允许主体S对客体O行使权利r;过程决策模型中,根据使用过程中授权规则是否满足、指定义务是否完成、条件是否符合来判断主体S是否继续拥有访问客体O的权利。 2基于UCON的网络银行在线支付访问控制模型 现有网络银行在线支付根据用户提出的支付申请,对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利用组合认证方法或认证实体,授予权限,并完成支付操作。一旦用户获得相应权限,那么访问控制无法对支付过程中的用户行为实施有效授权控制,同时用户支付活动不受当前支付行为约束,因此存在授权或非授权用户的恶意支付。而传统访问控制策略通常基于用户的身份验证进行授权,具有动态性但仍缺乏过程控制。 2.1基于UCON的在线支付策略 基于UCON的在线支付策略与现有在线支付策略的区别在于:使用控制决策的执行和授权信息的管理控制。通过用户身份认证信息和支付活动信息两大决策因子,实施授权控制。在使用控制过程中采用的模型主要涉及身份认证服务器、授权服务器和支付系统,如图2所示。其中,身份认证根据用户认证信息颁发令牌;支付策略根据令牌和活动特征进行授权、义务和条件使用控制决策判断,并实时对活动特征更新;银行系统根据授权服务器返回信息决定是否允许用户继续进行支付;相关权限信息入库,作为再次支付请求时认证影响因子。执行支付策略时检查策略决策点是否满足,即根据授权规则、相应责任和系统条件和触发后额外义务或条件是否满足决定权限的授予与收回,当前活动成功完成后,相应权限才被授予用户,用户可以进行新的权限申请,实现权责分离;用户获得新的权限后,系统对已有的权限收回,用户不能进行权限复制和转发,防止非授权用户盗用权限和授权用户滥用权限;用户获得新的权限授予后,在使用当前权限的过程中不可以重复申请权限。在执行支付策略时,根据用户当前支付行为,如个人信息、登录次数、支付金额等辨别用户是否为授权用户,是否需要完成触发义务或条件完成支付行为。支付行为中主要涉及身份认证和活动信息判断,支付流程具体描述为:步骤1客户端首先向认证服务器发出请求,服务器通过信息库对请求作出回应。认证不成功则拒绝请求,否则客户端根据所获得的信息形成认证标识发送至授权服务器。步骤2授权服务器接收标识信息,根据当前/历史活动信息(如用户类型,安全系数,活动状态)等,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属性更新和触发新的支付策略。步骤3实时检查标识信息和活动信息,如果发生支付异常则返回步骤2,否则继续进行。步骤4执行支付策略,访问控制决策点进行授权、条件和责任判断。若通过许可,则获得授权;否则,拒绝支付活动继续进行,返回访问结果。步骤5根据步骤4中的访问结果,如果拒绝访问,则记录具体活动信息(如活动长时间挂起,恶意多次操作)等,作为再次支付的约束条件;如果访问允许,那么用户继续拥有支付权限,并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持续访问。持续访问过程中不需进行认证标识的重新申请,支付按流程继续进行。在支付过程中,对既定义务和条件、待定义务和条件进行过程中判断,用户严格按照支付流程进行授权访问。支付行为根据认证信息和活动信息特征判断义务或条件是否激活,非授权用户冒充授权用户时,如发生身份冒充或进行钓鱼网站欺骗时,会激活额外义务或条件,因此难以进行持续支付和资源访问,保障了授权用户的权益。同时授权用户在进行支付行为的过程中能够方便、安全地进行操作。若出现不当操作,如复制权限、延时支付或恶意篡改数据等,将影响账户当前及以后的支付行为。 2.2支付策略逻辑描述 基于UCON的在线支付策略以身份认证和活动信息作为支付策略判断因素,具有身份验证主动辨别和支付策略触发灵活性,改善了现有网络银行安全机制在身份认证和支付策略方面的不足,与已有的相关研究不同,它增强了支付信息在当前支付和再次支付行为中的逻辑作用。与现有在线支付策略相比较,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根据主客体属性、责任和系统环境实施动态授权,并且授权与具体支付活动相对应,在支付过程中实行权限的授权与收回。 (2)利用主体活动的特征进行支付判断,识别用户是否为授权用户,判断认证信息异常时,并不阻止用户继续进行支付服务,但进一步申请支付时,相应的额外义务使非授权用户难以对授权用户的账户进行恶意操作,增强了支付行为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当用户支付金额超出额定值或异常时,现有支付策略可以在最高额的限制下由用户手动更改在线支付的支付额,或是进行多次支付达到支付金额,具备一定的安全性和方便性。但在身份信息泄露,发生身份冒充的前提下,也为非授权用户提供了方便性和进行恶意操作的可能性。本文提出的支付策略则要求必须履行额外义务或满足额外条件,策略具有灵活性,义务和条件具有伸缩性,一定程度上减轻服务器管理负担。 (4)权限根据支付流程的变化而进行授予和收回,具有严格的激活机制和顺序性,当用户完成相应责任后授予权限,当前活动完成后进行权限收回,用户无法同时拥有所有权限,即具有最小权限,防止权限滥用和泄露。(5)对用户当前支付行为产生日志并进行审计追踪,记录用户支付历史记录并在进行身份认证时作为判断因素,因此当前支付信息会影响以后支付行为,有效防止授权用户进行恶意操作。 3安全性分析 网络银行访问控制策略和授权管理机制,具备灵活性和可控性,下面从客户端认证和支付策略选择的角度,分析得出在线支付涉及的安全性需求主要包括: (1)客户端授权控制信息篡改。客户端信息中包含用户敏感信息及相应的保护机制,当发生篡改时,失去保护作用。 (2)软件令牌安全。支付过程中依据具体活动信息形成软件令牌,因此存在软件令牌的形成及安全问题。 (3)权限信息管理。用户获得权限后在使用权限过程中涉及标识信息、活动信息、授权、条件和责任等相关属性信息,存在信息泄漏和授权管理是否系统和完善的问题。 (4)安全认证方法(如一次密)的使用控制。在支付过程中依赖硬件令牌如USBKey,口令卡等,一旦非授权用户掌握用户信息,将无法阻止恶意支付。通过安全性分析表明,基于UCON的在线支付策略能有效防范非授权用户利用认证信息进行支付行为;同时相应的触发保护机制,满足授权用户在支付行为中安全性和方便性需求;采用后续支付约束有效防止用户恶意操作。 4结束语 本文根据在线支付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基于UCON的访问控制策略。在支付过程中依据用户及活动信息进行决策判断,能够对具体的支付行为实施动态授权访问,具有灵活性,增强了支付过程的可控性。所提出的策略建立在现有网络银行在线支付的支付体系和安全认证技术基础上,但对于支付过程中访问控制策略和授权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及与实际应用环境更好地结合,将是下一步需要研究并解决的问题。 作者:王昌达董雪刚周从华单位:江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常州江苏大学工程技术研究院 网络银行论文:参与网络借贷的商业银行论文 一、商业银行参与P2P网络借贷的战略分析 商业银行参与P2P网络借贷还没有全面普及,这是因为网络借贷的相关行业规则还不健全,一些法律政策和法规没有出台,造成了商业银行的加入困难,此外由于银行是依赖于存贷利差的经营模式进行盈利,银行也没有足够的动力推动网络贷款的发展。但是随着银行行业的竞争逐渐的加剧,同时P2P网络贷款的出现极大的挤压了银行的生存空间,因此很多商业银行也逐渐的调整战略,积极的参与P2P网络贷款,下面详细分析商业银行参与的战略意义: 1.市场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当前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对银行行业带来了巨变,尤其是互联网的搜索和数据采集技术有效的解决了信贷方面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极大的促进了银行信贷的透明度,为借贷双方进行操作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此外传统的商业银行也只是注重大额度资金的融资,从而忽略了小型企业的融资需要,造成了小型企业的融资困难,因此P2P网络借贷应运而生,同时中产阶级和富裕阶层的不断壮大而衍生出的投资需求又需要寻找更高效的投资领域,P2P网络借贷在很大程度上顺应了借贷双方的投融资需要,因此其市场潜力巨大。 2.P2P网络借贷突破了资本的约束。 传统的银行业政策限制了银行的信贷业务,也限制了资金的流动,而商业银行参与P2P网络借贷可以在不占用经济资本和信贷规模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良好的融资服务,突破了传统的银行业政策限制,有效地回避了传统的信贷风险压力。此外P2P网络借贷拓展了理财的种类,满足了中产阶层和富裕阶层的投资理财,为银行业创造了新的市场空间。 3.有利于培养优秀的客户资源。 小型企业的财务信息不透明,同时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因此其融资需求在银行中很难得到满足,同时银行的传统理财业务也存在着较大的问题,这都影响了银行发展优秀的客户资源。而通过P2P网络借贷实现了资金供求双方的直接接触,为小型的企业提供了潜在的资金来源,也为优秀的客户提供了可以投资的地方,有利于银行有效的培养优秀的客户资源,壮大银行的业务范围。 4.有利于提高银行的竞争力。 在利率市场的推动下,商业银行面临着极大的竞争压力,因此提升银行的竞争力是当务之急,这就需要银行要依托现有的品牌和系统等优势,积极的发展P2P网络借贷,商业银行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将有效提升同业竞争力。而且在目前国内刚刚兴起的P2P网络借贷行业,各网贷公司的规模、品牌影响力、经营管理经验都很有限,传统银行业具有一般网贷公司无法比拟的天然优势。任何一家银行先进入,都可以建立在P2P网络借贷行业的领先地位,形成竞争优势。 二、商业银行参与P2P网络借贷的优势和劣势 1.优势。 大型商业银行参与P2P网络借贷业务的优势明显,尤其是利用其在信贷行业中积累的经验和渠道,其具体的行业优势有:商业银行具有覆盖全国的的服务网络,同时其资金充足,可以进行大范围的网络借贷,科技力量较强,为业务的顺利运行提供了技术保障,再者商业银行的影响力大,口碑好,很容易形成品牌效应。因此商业银行要通过参与P2P网络借贷,开辟新的市场,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劣势。 P2P网络借贷行业面临的社会信用环境发展滞后以及风险防控技术手段不足问题长期客观存在,这是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业务所面临的问题,同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监管部门的缺失,也造成了商业银行参与P2P网路借贷存在着不确定性。此外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依然存在着问题,这也影响了商业银行参与网络借贷。 三、商业银行参与P2P网络借贷的路径选择 商业银行参与P2P网络借贷行业,要结合银行自身的运营效果,选择合适的路径模式,不能照搬现行的参与机制,下面分析几点路径选择策略: 1.经营模式。 商业银行参与网络借贷时要采用中介模式,并和相关的担保公司进行合作,为网络贷款提供第三方的担保,避免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超过自身范围的担保或者违法集资的出现。此外商业银行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避免信贷业务风险,和现有的银行信贷业务结合在一起,通过和担保公司建立合作,为网络贷款项目提供风险保障。 2.客户筛选。 商业银行掌握了大量的客户信息,因此可以通过信息的优势综合评估客户信贷信用,对于不能满足银行信贷条件的客户,可以把客户推荐到P2P网络贷款平台中,为客户提供其他的融资渠道,同时也和担保公司合作,避免网络信贷公司承贷的风险过高。 3.贷款定价。 当前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贷款定价分为网上竞价或者事先定价两种方式,因此为了提高贷款的成交率,在网络借贷平台的建立初期,要设定一定的利率,通过高利率来吸引客户,吸引更多的小额度资金投资,实现项目的快速成交,促进网络贷款平台的完善,当平台逐步成为固定规模之后,可以再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项目成交。 4.服务收费。 银行参与P2P网络贷款的目的是现象盈利,但是如果选择了中介开展网络贷款,其收入来源只能从促成项目合作来收取费用,因此在服务收费上,可以根据融资期限的不同,按照融资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同时对于逾期不缴纳服务费用的,要制定相应的收缴政策,加收一定的罚金和其他费用。 四、结语 总之,随着融资方式的改变,商业银行也要与时俱进,积极的参与到P2P网络贷款业务中,通过开展新型的业务模式,提高银行的经济效应和市场竞争力。以上是本人的粗浅之见,但是由于本人的知识水平及文字组织能力有限,因此文中如有不到之处还望不吝赐教。 作者:姚其单位:信用宝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网络银行论文:剖析网络银行拓展空间研究论文 摘要:现代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产生了20世纪最大的金融创新—网络银行。网络银行以网络技术为手段,向客户提供信息服务和金融交易服务的一种新兴的银行服务模式,给广大的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性。本文通过对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了网络银行的发展对策,旨在促进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关键词:网络银行展现状对策建议 一、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 从1998年招商银行“一网通”网络银行服务正式推出作为起点,到2008年的今天,网络银行在国内刚刚步入第10个年头。到2005年底,我国境内已有60多家银行的分支机构开展了实质性网络银行业务,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为网络银行提供了强大的基础硬件设施和庞大的用户数基础,中国的网络银行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1.用户不断增加,业务量迅速增长,发展潜力巨大。2001年,我国网络银行用户为215万,2002年为419万,2003年为835万,2004年为1758万,到2005年为2692万,2006年底中国网络银行用户达到7495万。除了表现在客户数的增长外,在交易金额方面迅速增加,我国网络银行2005年成交72.6万亿,2006年成交93.4万亿,2007年成交245.8万亿。2007年,中国网民已达2.1亿,普及率达到16%,而2006年的电子商务市场总交易额达到近2万亿,数量巨大的网民是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保证,而规模巨大的电子商务与网络银行也相互带动,共同发展,潜力巨大。 2.网络银行业务种类、服务品种迅速增多。2000年以前,我国银行网上服务单一,一些银行仅提供信息类服务,作为银行的一个宣传窗口。但目前,交易类业务已经成为网络银行服务的主要内容,提供的服务包括存贷款利率查询、外汇牌价查询、投资理财咨询、账户查询、账户资料更新、挂失、转账、汇款、银证转账、网上支付(B2B,B2C)、代客外汇买卖等,部分银行已经开始试办网上小额质押贷款、住房按揭贷款等授信业务。 3.中资银行网络银行服务开始赢得国际声誉。2002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网站被英国《银行家》杂志评为2002年度全球最佳银行网站,2006年初,和讯推出了“中国网络银行测评”,选取了国内16家主要的商业银行,根据自行编制的指标体系,从“人气指数”、“平台表现”和“业务表现”三个方面对这16家商业银行的个人网络银行业务进行综合评测。工行和招行以绝对的综合优势,分别获得本次网络银行评测的第一、第二名。这表明中国银行业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已向国际水平靠拢和看齐。 二、我国网络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 1.服务品种相对较少,缺乏创新能力。我国大部分的网络银行业务比较单一,主要涉及存款、汇款、汇兑等业务。由于业务的服务面不够宽,有的甚至是传统银行业务的网上简单应用,而真正完全从事网上交易的项目却不多,很大的一部分业务还是以传统的业务为主、网络业务为辅的现象,所以还算不上真正意义的网络银行。 2.网络安全成为发展主要障碍。网络安全事关网络银行的生死存亡,是当前网络发展中的优秀问题。安全问题既是技术问题,也是管理问题。就技术而言,大部分计算机硬件主要依靠从国外进口,许多国产的安全产品,其优秀技术也是国外的,由于技术原因造成信息安全性差已成为制约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主要因素。再加上网络安全保密措施不严,入侵金融系统网络的案件时有发生,使得一些用户并不急于享用现代化的网络金融服务,这也大大制约了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3.网络银行的互通互联性较差。目前,我国的网络银行是各家商业银行自己建设的系统,网上金融服务一般局限于一个银行网络系统内部,并不能拓展到其他商业银行的网络银行。这就意味着,用户如果要把一个银行的资金转账到另一银行还是必须到银行柜台去进行,还是得去体验排队之苦。这显然不利于网络银行整体优势的发挥。近年来,跨行间网上电子支付已经出现,但系统的稳定性和便利性远不能满足用户的需求。 4.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我国的金融立法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络银行电子支付采用的规则都是协议,与客户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出现问题可通过仲裁解决,但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问题出现后涉及的责任确定、承担,仲裁结果的执行等复杂的法律关系难以解决;二是网络银行模糊了国与国之间的自然疆界,其业务和客户随互联网的延伸可达世界的任何角落。如跨境网上金融服务的交易的管辖权、法律适用性、服务和交易合约的合法性、品牌与知识产权问题、境外信息的有效性与法律认定、网络银行的客户为非本国居民时所存在的语言选择的合法性等问题,比较模糊。加大了银行和客户在网上进行电子支付活动的风险。三是对网络犯罪分子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事后如何判定损失程度等法律问题还没有界定,也增加了银行与客户在网上进行金融交易的风险。 5.市场文化尚不适应,网上交易的观念和习惯还有相当差距。首先,货币、交易场所、交易手段,以及交易对象的虚拟化是网络经济的优点,但同时也是弱点。客户对网上交易是否货真价实心存疑虑,数字化、虚拟化交易要让人们从心里上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其次,人们的观念及素质还跟不上网络技术的发展。网上交易不仅需要网络终端设备的普及,还需要参与者对电子商务及网络技术的熟练掌握和运用。 三、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对策 1.提高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更新银行经营理念。网络银行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客户的兴趣选择。网络银行所提供的产品的种类、质量、服务及信息等方面,应该满足消费者特殊的需要,网络银行的服务要体现出人性化、个性化、特色化。使客户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要以客户为中心,建立新型的组织管理制度,提高智能化、标准化、个性化的业务发展模式。 2.加强网络银行的网络安全。一是从银行防范。建立严密的安全体系,保证网络银行的安全运行。为防止交易服务器受攻击,银行应采取隔离相关网络、高安全级的Web应用服务及实施全天候的安全监控等技术措施;二是从客户防范。客户的安全意识是影响网络银行安全性的重要因素。客户要防止自己网络银行账号及密码流失,上网时应设置好电脑安全措施,不随便点击恶意网站;三是建立全国统一的认证中心,充分发挥第三方认证机构的中立、权威的作用;四是加快电子化应用环境风险防范,如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设施的投入和严格中心机房的管理制度等。 3.加强立法与监管。作为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部门要针对信息技术在金融行业中的广泛应用作战略性的思考,既要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避免限制性的政策或立法,又要规范和引导国内的商业银行有序开展网络银行业务,促进我国网络银行快速、健康发展;既要认真研究网络银行开展的业务种类和特点,尽快制定网络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原则,又要针对现有的相关金融法律规章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网络银行业务的监管,有效防范新的金融风险。 4.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水平,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培根固本。这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必须运用法律、经济、道德等多种手段来提升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以降低网络银行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一方面要加强全民信用教育,发挥强大的舆论宣传力量,大力弘扬“守信光荣、违约可耻”的信用观念,将守信观念深植人心;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和法律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 5.以人为本,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长期以来,网络银行的安全问题频频爆发,不断发生网银资金盗窃案件。对此银行方面基本上将责任归咎于用户对账号密码信息保管不善(事实上可能的确如此),消费者一般很难举证自己无过错。但如果对不断发生的网银盗窃事件的责任都推给消费者,显然不利于我国网络银行整体形象的改善和产业的迅速发展。为此,应当切实采取相应措施,如:银行可以设立网络银行发展风险基金,直接帮助受损用户或间接地帮助用户通过司法手段追讨损失,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 6.加大网络银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用户计算机操作水平。国外网络银行发展的经验表明,消费者金融行为模式的改变在相当程度上受宣传和教育的影响。加强网络银行的宣传,促进金融行为模式的改变,不仅有利于网络银行的发展,也可以节约社会金融资源,促进金融交易效率的提高。另外,还必须不断提高用户计算机操作水平,否则,正如专业人士所说:网络银行系统本身像坚固的铁门,但问题的关键是钥匙被偷走了。此外,还要不断的通过服务创新吸引潜在客户,提高客户对网络银行的认知度,推进我国网络银行的发展。 网络银行论文:现行网络银行出现的种种弊端论文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数字经济的到来,传统型银行几百年来赖以生存的基础已经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互联网提供了一个发展金融业务的新途径——网络银行。它为银行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和全新的竞争规则,银行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前景。但是机遇与风险并存,网络银行现今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络银行;网络银行弊病;改革 一、绪论 “网络银行”是基于互联网或其他电子通信网络手段,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银行机构,其网站与各类客户使用的电子交易终端共同构成金融交易网络。目前,网络银行的模式分为两种:一是纯网络银行模式,即建立一个独立的机构经营网上业务,取代传统银行。这种模式由于交易成本低和吸引存款有一定的优势,在国外银行业盛极一时,但中国网络金融发展程度较低,尚无纯粹的网上金融机构。二是网络分支机构模式,传统银行网上业务的延伸,通过该机构可以极大地拓展客户群,拓展业务种类,拓展处理各种业务的渠道,并进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都采用这种模式。 二、网络银行的发展 1995年10月18日,全球首家以网络银行冠名的金融组织——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FirstNetworkBank,SFNB)打开了它的“虚拟之门”,从此一种新的银行模式就此诞生。在短短的五年内,有近40%的美国家庭采用网络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网络银行利润在银行业利润总额的比重已超过50%。同时在中国,网络银行热潮也呈上升趋势,1997年4月,招商银行率先开办了网上银行业务。1998年,招商银行又试行了“一网通”网上业务。之后,细分为“个人银行”、“企业银行”、“网上银行”和“网上支付”几大部分,开始真正进入电子商务领域。之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各大银行也开始向客户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到了2006年各大银行网络用户增长率都超过了50%。 三、网络银行现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意见 (一)网络银行技术风险问题 网络银行业务及大量系统控制工作都是由电脑硬件和软件系统完成,所以,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的安全就成为网络银行运行的最为重要的风险之一,也是金融机构和广大客户最为关注的问题。这种风险既来自计算机系统主机、磁盘破坏等不确定因素,也来自网络外部的网络攻击和病毒破坏等。尽管目前金融机构网站均采用了防火墙和网络检测等安全措施,但网上黑客的攻击活动却以每年10倍的速度增长着,他们利用网上的任何漏洞和缺陷非法侵入主机、窃取商业信息、发送假冒电子邮件、散播网络病毒等。在传统金融中,技术风险可能只带来局部损失,但在网络金融中,技术风险可能会导致整个金融网络的瘫痪,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这是网络银行风险的优秀内容。 中国金融电子化信息技术相对落后,因此,大力发展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水平,提高关键设备的安全防御能力,建立健全的自身网络安全系统是防范和减少技术风险,提高网络安全性能的根本性措施。而且技术要与“意识“相统一,开发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使中国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行不会受制于人。 (二)网络银行产品匮乏问题 中国的网上金融业务大多具有明显的初级特征。即将传统业务简单地“搬”到网上,更多地把网络看成是一种销售方式或渠道,忽视了网络金融产品及服务的创新潜力。虽然对比早期网络银行,银行业务有一定的重组和再造创新。比如除账务查询、转账服务、交费、为集团客户进行内部资金调拨等老的业务外,产生了新的业务。但总体而言,在产品上并没有完全摆脱传统业务功能的限制,大多现代网上业务只是把客户申请处理业务的时间简单减少,并没有利用网络银行直接面对客户的特性制造出彻底网络化的新产品或新应用。而且在银行网站设计中也过于保守化,没有体现网络的根本属性——靠变化和新颖吸引客户。 为了让自己的网络银行业务更具特色,更能获得消费者的青睐,拓展思维开发新的产品服务,进行全新的业务拓展,实施传统业务与创新业务新型结合的道路必需坚定的走下去。如向国外一些网络银行取经,把网络银行打造成为一个网络金融业务“集合商”(也被称为“屏幕集合器”,为客户提供在单独一个网站上从所有诸如银行、保险公司和股票经纪公司等机构运营的网站上下载所有网上金融信息。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选择不同金融机构的产品,从而避免传统金融机构通过独立销售所实施的价格歧视),捆绑销售各种金融服务从中获利。 (三)网络金融立法滞后的问题 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网络金融立法相对滞后。早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就颁布了《数字签名法》、《统一电子交易法》等法律,解决了电子签名和电子支付的合法性问题。而中国直到2001年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才颁布《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对于较发达国家网络金融法律相比这个规章过于简单、几乎没有量化标准,可操作性差。到现在为止,网络金融许多方面的法律法规都不是明确和完备的,很多情况是网络银行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之后国家才出台有关政策去规范网络银行。就2008年4月下发的有关规范理财业务的事件来说,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 面对全球网络银行的发展和电子货币时代的到来,为了让中国网络金融更健康的发展,需要进一步研究对现行金融立法框架进行修改和完善,适当调整银行业现有的调控方式,强化银监会对网上金融风险的监管,以发挥其规范和保障作用。特别是在以下方面:明确哪些银行可以开办怎样的网上银行业务、合理确定部门管辖、保护消费者隐私权、制定新的证据制度。 (四)网络银行信用危机问题 由于中国现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相对滞后,经济活动当中失信的现象比较严重,而网络银行又是基于Internet的、虚拟的银行服务手段,使得大多数个人或企业客户对电子商务、网络银行采取的是观望态度。这里所说得不信任感不仅仅是客户企业对网上银行的,还包括网上银行对客户企业的、企业对企业的等。 网络银行的正常运营就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息息相关。国家应组织公安、银行、工商、税务、保险等部门,开发信用体系数据库,实现信用资源共享,成立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建立公正、统一、客观、高效的社会信用体系。此信用服务机构应能提供信用报告网络查询服务、信用资信认证,信用等级评估和信用咨询服务等。由此不仅可以降低金融信用危机,提高人们对网络银行支付方式的信任程度,还为以后社会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信用基础。 (五)网络银行支付平台问题 由于网络服务方式的虚拟性,银行经营活动可突破时空局限,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提供服务(3A金融)。然而网络金融中支付、结算系统的国际化,反而大大提高了网络支付难度:一是中国金融业的网络建设缺乏整体规划,银行之间的互联性很差,虽然已有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的建设,但推广程度不够;二是认证系统的不统一性使得许多企业B2B支付,还维持着“网上订购,网下支付”的局面。 开始大力实施的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的建设,应该进行更大范围的推广,为网络银行业务的发展提供—个良好的支付平台,为人们体验电子支付的优越性,接受电子货币打下基础。建立起的国家金融权威认证中心(CA)系统也必须进行大范围的推广,并要及时更新和规范。 (六)网络银行电子货币风险问题 流通性风险。网络金融业务环境的开放,交易信息传递的快捷强化了国际金融风险的传染性。如果网络银行没有足够的资金赎回其发行的电子货币或清算资金不足满足,就会引发货币流动性危机。当然网络系统的不安全因素也会降低货币的流动性。如计算机系统及网络通信发生故障时,支付系统不能正常运转,必然会影响正常的支付行为。 伪造及盗窃风险。电子货币的智能卡和其他存储与传输机制,即使装备了鉴定软件也将不会是百分之百安全的。罪犯找到巧妙的方法从毫无察觉的消费者和商家那里偷去辛苦得到的资金。只有网络银行开发新的安全技术,提高关键设备的安全防御能力,才能减少消费者的损失。 有效地控制电子货币流通性风险,就应当对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种类、数量进行必要的限制。比如由电子货币发行机构的信用等级决定获取电子货币发行资格、发行的数量、种类和业务范围,还应对其发行的电子货币余额要求存有相应规模的准备金,以实现流通性管理的目标。还需要建立与其他国家网络金融制度相适应的规则体系,并与其他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必要的合作,以避免危机的发生。 (七)网络银行人才培养问题 网络银行行业需运用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经营管理和金融等知识,而在中国懂得这些知识的人才非常缺乏。因此,除了加大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人才的力度外,还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现有人员的培养和教育,努力建设一支既懂网络银行运作又懂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大学林业经济管理论文 1我国林业经济的现状 1.1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发展源头 在新中国到来之前,我国林业经济还没有得到发展,林业经济的研究还只是依赖于其他国家的林业经济体系。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并且在林业经济管理方面加大了关注力度,我国有更多的高级知识分子开始慢慢关注世界其他国家的林业经济管理学体系,进而来完善我国的林业经济管理体系。通过系统详尽的分析和研究,我国林业经济管理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林业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整个社会整体经济的发展。林业经济发展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所以要加大人员对林业经济管理的研究,促进林业经济管理学的发展,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管理。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发展刚开始不稳定,后来增长缓慢,再接着就是快速发展。随着我国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林业经济的地位也在逐步上升。 1.2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发展的现状和前景 林业是一项关乎生态建设的产业,同时林业经济也关乎国家人民的利益,是一项民生事业,林业经济管理学也随之迎来了空前的发展与进步,国外和国内的许多知名学者都开始关注林业经济管理的发展,林业经济管理学的发展成为了世界性的热点。同时我国的林业经济管理学也慢慢的走上了国际化路线,我国在林业经济的转型和林业经济产业结构的改变上有很大的成果,其中林业经济管理发展的贡献功不可没。但是在林业经济管理方面和研究成果发展的机制规律还有很大的不足,所以需要明确经济管理方向和研究方向,这样可以促进我国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林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同样的林业经济管理学的发展也具有前景。 1.3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目前我国在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方向和指导,专业结构的设置,师资队伍的培训和建立,人才培养的方案上都有很大的缺陷和问题。但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的发展对于我国林业经济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林业经济的管理是林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林业经济管理学发展好了才能更好的面对和解决林业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林业经济管理学的课程设置的不合理是一大弊端,课程体系涵盖面少,有的时候甚至会少了林业优秀课程。虽然我国现在有很多大学为了迎合国家的发展要求都开设了林业经济管理学专业,但是以前没有过开设这一专业的经验,所以很多大学的这个专业都形如虚设,为了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大学需要不断的优化课程的安排。我国大学在专业内容安排上也有不足之处,教学内容太少,不足够专业,还有就是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对人才培养的规模不大,大学没有足够的重视,导致了在人才培养方面很薄弱。林业经济管理学专业的基础课太多而且有很大是没有必要很浪费时间的,这就减少了专业课的学习,不利于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发展。林业经济管理学专业的设置不利于这个专业的发展,教学不够先进,有些理论知识过于陈旧,与现代林业生产已经产生隔阂,这些从根本上影响了学生能力的发挥和综合实力的全面提升,最重要的是限制了学生实际操作的能力。 2如何快速壮大我国林业经济管理的发展 2.1我国林业经济管理模式中的弊端 林业经济管理学中还有很多的弊端。第一,师资力量不足。师资是一切专业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专业没有师资就没有发展前景,熟话说好马配好鞍,同样的好的专业也要配备好的专业老师。但是我国大学都有的一大教学弊端就是对专业老师的培养力度不够,没有领会到大学的灵魂在于学校的师资力量,由于师资力量不足,严重阻碍了林业经济管理学的发展。为了提高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竞争力,就必须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我国经济管理专业老师主要从事有关林业生产关系和林业计划经济管理的教学和研究,但是我国正处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经济模式更多的向工业方面发展,同时城镇化进程也在加大,国家非常需要大量专业人才入驻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专业,所以国家必须要加强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以增强和提升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师资力量。第二,专业内容太少涵盖面太窄。教学内容太陈旧,不能跟上时展的步骤,专业内容很是落伍。林业经济管理学缺少以经济为本位的教育改革来全面提升人的素质的教育体系。同时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也缺少自己专业学科的体系,包括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体系。 2.2处理林业经济管理模式问题的办法 为了全面改善我国大学林业经济管理学专业的发展问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善。第一,加强林业经济管理学专业师资队伍力量,努力提高师资教学和科研能力,这就要大学引进其他国家的先进知识分子来学校进行专业知识的教授,还要帮助年轻的林业经济管理学学者到国外进行深造培养,除此之外还要积极组织召开国际性的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会议,促进和国际间的交流,开展学术专业研讨会,来提高我国大学林业经济管理学专业的学术水平和能力。第二,建立完善的教师制度来约束,进而使得教师队伍师资力量快速提升。教师队伍要积极合作互相帮助,这样进步会更快。 3结束语 林业经济管理学专业的发展对林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在此专业发展方向上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主要包括课程内容设置不合理,专业老师师资力量薄弱,学生专业水平低下。为了快速的发展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国家和大学必须联合起来各尽职责来积极发展此专业。 作者:李峻 唐华 单位:黑龙江省森林保护研究所 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论文 一、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发展情况 (一)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招生情况 除了1993—1999年招生数量的波动幅度较大之外,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历年的招生规模都较为稳定。从表1可以发现,从1999年开始(不包括2002年)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就不再招收专科生,而本科生的招生规模则不断扩大,1999年本科招生数量较1989年增加了30人,2011年较1989年则增加了91人;同时,从2000年开始,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培养层次上台阶的趋势越发明显,无论是招收的研究生还是毕业的研究生,数量都在逐年增多,2011年研究生的招生人数比2000年增长了1.5倍,同期毕业研究生的人数也比2000年增长了1.8倍。可见,21世纪以来,林业经济管理专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规模迅速增长,所培养的高精尖人才数量不断增加,为我国的林业经济建设和现代林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 林业经济管理学科是从相关课程的讲授起步并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独立性质的学科的。建国初期,我国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主要模仿当时苏联的林业专业,设立了“林业经济学”和“林业企业组织计划”2门专业课程。随后,为了满足教学计划的学时要求,这2门专业课程合并为“林业经济与管理”课程,并于1995年统一名称为“林业经济管理学”课程。当前,社会对农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类型的需求主要包括林业行业经济管理型人才和研究型人才以及新型林业经营者3种类型。因此,目前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大体由基础经济理论与管理理论类课程、农林业经济理论和政策类课程、资源与环境类课程、企业经营类课程和农林业技术与实践类课程等5大模块构成。其中,农林业经济理论和政策类课程、资源与环境类课程以及企业经营类课程这3大模块是分别对应社会需求的3类林业行业专业人才设置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模块。由此可以看出,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是一个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业,其课程体系覆盖面较广,涉及的学科领域较多,包括经济学、数学、人文学、林学、法学、统计学等。 (三)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目前,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以北京林业大学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为例,2004年派遣(即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占66%,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占17%,成为志愿者的毕业生占4%;2005年派遣的毕业生占61%,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占16%,出国的毕业生占2%,成为志愿者的毕业生占4%;2007年派遣的毕业生占42%,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占20%,出国的毕业生占4%,成为志愿者的毕业生占8%。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直接进入社会就业的比重逐年减少,而选择继续深造的比例呈上升趋势。这一方面反映了社会对林业经济管理专业高学历人才有一定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形势越来越不容乐观。同时,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难以觅得与专业一致的工作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可以从硕士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得到佐证。2006年北京林业大学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的15名硕士研究生中,除了3名转为攻读博士学位之外,其余的12名硕士毕业生无一人就业于林业经济管理领域。 二、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课程设置不尽合理 通常,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至少应涵盖“林业经济学”“林政学”“森林及林产品贸易经济与管理”“森林环境(生态)管理”等优秀课程;同时,为了适应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求,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还应不断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目前,我国有66所高等院校开设了林业经济管理专业,虽然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方面不尽相同,但都存在以下一些问题:一是由于专业方向的设置不尽合理,所以课程设置过细,教学内容的服务面向过窄;二是由于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比较单一,所以相应的课程设置也比较单一;三是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基础课程过于庞杂,而专业课程则稍显薄弱;四是林业经济管理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不适应林业科技发展的要求,不少课程的理论教学部分与生产实践脱节,而且教学方法比较落后,从而导致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动手能力难以得到较大的提高。 (二)实践教学条件欠缺 为了顺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从1999年起(不包括2002年),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停止招收专科生,同时不断扩大本科生的招生规模。然而,随着本科招生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对加强本科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培养的重视,开设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原本就比较落后的教学基础设施和实践教学基地更是不堪重负,难以满足学生学习的实践需要。而且开设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高等院校普遍反映,近年来国家对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减弱,这导致一些院校不得不缩短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实习周期,甚至有的院校干脆不开设实地实习考察课程。这些都与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对实地考察学习和实践有较高要求相背离。 (三)师资的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 目前,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已经拥有以骨干教师为主体的较完整的学科师资队伍,师资力量较强,队伍结构也较为合理。统计数据显示(详见表2),开设林业经济管理本科专业的13所普通高等院校共有相关的专业教师203名,每所高校平均拥有约16名专业教师,而且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教师比例达到了70%,教授、副教授与讲师和助教的比例为35∶35∶30。但是,必须意识到,我国高校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师资力量存在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很多专业教师缺乏林学等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有些专业教师不具有定量和空间分析方面的技能,有些专业教师在科研工作与教学工作相互融合方面的能力欠缺。这都会导致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功能不健全、科研功能虚化,甚至于导致所培养的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学生的专业竞争力较弱,难以在林业行业领域觅得一职。 (四)专业的宣传不到位 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是北京林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高等农林院校具有优势的特色专业。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统、包、管”的大学毕业生分配体制下,高等农林院校受到家长和考生的极度青睐,因为高等农林院校的学生一毕业就意味着端上了“铁饭碗”。然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大学毕业生自主择业制度的建立,计算机、电信、金融等热门专业成为考生关注和追逐的焦点,传统的农林专业成为不折不扣的“冷门”。在这一背景下,招生宣传工作尤被看作是提高高等农林院校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和基本保证,是招生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各高等农林院校在招生宣传方面的投入远远不够,从而导致大多数家长和考生对高等农林院校及其开设的林业经济管理专业这样的优势特色专业缺乏了解和认识,所以很多考生没有把高等农林院校列为理想的高等学府,甚至都不知道有林业经济管理这个专业。这都直接影响了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生源质量。 三、全面加强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建设的建议 促进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全面发展是为国家现代林业发展服务的本质要求。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不仅关系到能否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专业人才,而且关系到能否为林业经济的发展和相关的决策活动提供理论支撑,进而关系到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指出,高等教育的发展要坚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努力提高办学效益。本着这一精神,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也要坚持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深入研究2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国家政策扶持和导向的问题,二是学校加强自身建设和深化学科专业改革的问题。 (一)在国家政策层面,要紧跟世界林业发展趋势,提升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地位 为了促进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蓬勃发展,国家在相关政策层面要有适当的调整和倚重。第一,国家应提供宽松的外部环境,以及必要的经济支持。第二,国家对GDP贡献的衡量应该有隐性作用的显性计量。林业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不如农业、工业明显,但是其所创造的社会价值是有目共睹的,所以在量化评价时必须予以公平对待,即对林价和森林社会公益价值的计量有所体现。第三,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重视与国际的接轨,在国家层面逐渐把林业从公益性较强的事业转变为发展经济用材林、果品加工、碳汇收益林、游憩价值等多种经济价值的产业,从而促进有利于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为社会所了解、社会影响力得到不断扩大的社会环境的形成,进而达到吸引更多的优秀学子选择学习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并立志为我国的林业发展而奋斗的目的。 (二)在高校自身建设层面,要全面加强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建设 1.深化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改革 高等院校在搞好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还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和综合配套的原则,进一步搞好其他方面的改革。一是要大力深化教学改革,通过改进德育工作、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加强重点专业建设、更新教学内容和优化教学方法、提高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强化教学管理改革等,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二是加快科研工作尤其是科研管理的改革,切实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科技兴林方针,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意识,积极推进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把科技力量有效地组织到国家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上去。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要提高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竞争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重要的途径之一。受传统的计划经济和木材利用思想的影响,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教师过去主要从事有关林业生产关系和林业计划经济管理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然而,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国家和社会迫切需要大量研究市场经济背景下林业可持续发展的专业人才。因此,高等院校应该从以下4方面加强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以增强和优化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师资力量。一是努力提高师资的教学和科研水平。除了要积极引进林业经济管理学科领域的优秀学者之外,还要支持青年教师到国外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再深造以及积极参加国内外高水平的学术研讨会,以提高其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二是建立和推行为新进教师配备导师的制度,即由经验丰富的教授担任新进教师的指导教师,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此外,还要定期组织青年教师开展教学观摩活动,使青年教师在教学实践的体验中向优秀的授课教师学习授课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水平。三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竞争机制、合作与协作机制,构建具有不同研究方向的师资队伍,提升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科学研究水平。四是优化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师资的学科结构和知识能力结构。通过引进计量经济学、地理学、生态学、“3S”技术等领域的专业人才,构建一支以具有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专业背景的教师为主的、兼顾跨学科专业人才的能够互补协作、团结合作、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 3.优化课程设置,创新教学内容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逐渐从以经济为本位的教育转变为以人的全面素质为本位的教育。同样,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也应该以此为出发点,探索建立自己的学科体系、课程体系和相应的教学内容体系。首先,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要有所突破和创新。要彻底改变原来各门课程自成体系的状况,对各门课程中相关的教学内容进行优化整合;同时,开设一些内容冗余度低、结构性好、整体协调的新型课程。其次,要根据不同层次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及经济社会等外部环境变化对创新人才培养的新要求进行课程教学改革。课程教学内容要及时更新,客观真实地反映林业行业发展的需求变化。同时,课程教学既要注重林业专业知识的传授,又要注重学生的开拓精神以及交流沟通、创新等非专业能力的培养,还要有针对性地引导未来林业产业化、实体化的发展。第三,要适当增加实践课程。实践教学应是林业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环节。 4.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 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承担着为国家培养林业管理人才的重任。然而,目前林业经济管理专业所培养的学生在理论知识的掌握和综合能力的水平上都与社会的需求有一定的差距,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因此,高等院校应该关注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学生就业难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就业工作。一方面,学校应该瞄准国家战略的需求,采取“以项目带动学科专业发展、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培养方式,提高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以满足国家和社会对不同层次的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学校应该与用人单位保持紧密的联系、建立良好的互惠合作关系,为学生毕业后能够顺利对口就业提供一定的机会,防止林业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的流失和空置浪费。此外,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学生自身也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认可并热爱林业经济管理专业,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适应国家和社会的需求。 作者:鲁莎莎 袁擎 单位: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当前林业经济管理论文 林业是重要的生态产业、经济产业和民生产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针对林业产业实施科学、高效、合理的经济管理,是推动林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有效路径。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由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向集约型转型的关键时期,原有的林业经济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各级政府及林业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这些不足,积极探索加强林业经济管理的有效策略,这对于推动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林业经济管理概述 林业经济管理,即林业生产中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对林业培育、保护和利用等各项工作进行管理和规范的管理体系。林业经济管理通过优化森林的经济结构、改善林业经济环境的劣势、缓解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矛盾等具体措施,为森林资源的永续科学利用提供了重要保障。具体来说,林业经济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维护林业自然生产,以林木生长周期为依据组织实施管理,保障林业生产的长期性和自然性,切实做好林区营林、育林工作;林业企业经营管理,林业企业是以社会资本形式参与林业经济的经济组织,加强林业企业经营管理,使其更高效地运用资本,提高经营成果和效益,为促进林业生产做出积极贡献;林业科技发展,科技是推动林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加强林业科技的创新及应用力度,提高林业生产效率、规避林业生产风险、降低林业生产消耗,是实现林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点所在。 2当前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进入纵深阶段,包括林业在内的各个领域都面临着更多的发展机遇与更为严峻的挑战。从林业经济管理的现实情况来看,仍存在着以下几点不足: 2.1森林资源过度开发森林资源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和经济资源,在维护生态环境和谐、服务百姓民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客观地说,我国现在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森林资源仍有大量的需求,再加上林木的生长周期较长,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森林资源开发的速度要远远超过森林资源养护的速度,尤其是在过去那种以规模扩张和能源消耗为特征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下,这种情况则更为恶劣。虽然当前我国已经积极向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上述情况已经得到明显改善,但仍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 2.2林业产业化程度低产业化是林业经济成熟的重要标志,是优化资源配置、优化产业结构、优化生产方式的有效举措。但当前我国林业产业化区域发展极不平衡,条块分割、分散经营的方式仍十分普遍,规模化经营和健康的林业产业链条尚未形成,一些林区的行业协会也只是处在成立初期,未能真正发挥作用,这必然难以形成优势力量,与外部森林资源市场无法进行有效对接,林业经济自然很难继续向纵深化推进。 2.3林业执法力度不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于我国林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已经构建了以林业基层执法检查站为基本框架的整个林业检查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整个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经营状况进行监察和管理,为推动我国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客观地说,我国林业执法力度仍有待于加强,林业执法环境亟待改善,部分林业管理们领导缺乏必要的经济管理知识,部分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工作能力不足,部分林区工作人员及林业企业的法律意识必须加强,上述情况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林业经济发展的“瓶颈”。 3改进的几点举措 林业经济是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构成,林业经济管理在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发展中占据重要位置,为了更好地推进林业经济管理工作,可以尝试以下几点改进策略: 3.1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管理制度就是林业发展的规矩。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是做好林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应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在林业经济发展中的服务功能,构建科学、合理、长效的林业管理机制,引导并联合各方利益群体,积极参与林业生产活动;要完善林业产权制度。产权的归属是林业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只有产权明晰,才能明确在林业经济发展中的责任和权利,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3.2成立林业产业协会产业协会是我国在改革深化阶段,在政府经济调控职能由微观转向宏观转移的过程中,所成立的专门承接政府所“转移”职能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当前,在我国林业生产区基本都已经成立了林业产业协会,也为当地的林业经济管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下一阶段行业协会的工作重点是:要做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协助政府做好林业经济管理工作,强化产业协会在具体实际中对林业经济发展的引导、协调和规范职能;要做好整个行业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发挥服务、协调和监督的作用,推动整个地区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3.3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加强林业执法力度,切实推进林业经济的规范化发展:要完善立法工作,当前我国林业立法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应进一步加强地方法规及具体细则的制定工作,使一些实际问题也能“有法可依”;要完善林业法制环境,要加大对林业法律的宣传讲解工作,在林区广大职工群众心中筑起一道坚实的“守法”堤坝,为法律工作的推行和完善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林业经济管理是关系到经济发展、百姓民生、环境保护的大问题,各级政府及林业应给予高度重视,深入探索当前林业经济管理的客观规律,通过完善管理制度体系、成立林业产业协会以及加大林业执法力度等有效策略,为推进林业经济管理的规范和有序发展、保持我国林业事业的健康状态进行一些有益的尝试。 作者:李民 单位: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论文 1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分析 ①林业经济的发展受到自然环境的强大约束力。由于近几年市场经济的发展对自然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影响,生态环境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破坏,这对于林业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影响,致使林业资源不断的退化。这种退化逐渐的演变成了林业经济发展道路上的一大阻碍; ②林业企业产权关系不顺,政企职责不分。由于林业企业制度适应计划紧急体制的需要建立起来的,导致林业企业基本没有经营的自主权,成了各级行政机构的附属物。在所有制形式上企业资产归全民所有国家经营,国家对企业负有无限连带责任,企业既无权也无责,致使企业的财产所有权不顺,企业的财产经营权也不顺。由于国家是财产所有权为宜主体,尽管资产所有权分散于各个行政机构,但他们都不是资产所有权的主体。在这种制度下,谁都是财产的支配者,而谁都不对国有资产负责,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 ③企业经营方式单一,创新能力偏低。大多数林业企业采取的是单一的经营方式,即国有的经营方式,对许多生产活动无法实现充分调动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林业企业的生产活动具有多样行的特征,各种生产活动的性质有明显的差异,既有直接从事土地经营的应林业和种植业,有养殖业,还有各种林产品采集业和加工业。这种多样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就要求有多种经营方式与之相适应。同时,由于多样性的林业生产其劳动强苏和分散性不一,管理的幅度和资金循环方式上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也要求林业企业的经营方式不能采取一种模式。 2对林业经济创新管理的构建 林业经济的发展对于人类对林业资源的可持续性开发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同时因为林业经济的发展涉及到林业资源的量、生态环境、经济状况、市场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想要确定林业资源的多功能作用的发展道路,就需要对现存的林业经济管理模式进行改善。由以往的靠资源发展逐渐转变为林业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充分的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以保证林业经济的发展对生态环境、生物系统的稳定及生物的多样性等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真正的做到可持续发展。林业经济的创新工作较为复杂,其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加强对林业生态环境的保护首先要进一步完善林业经济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实现林业经济管理有法可依。其次还要加强林业环保监测。在进行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时要做好环保监测工作,一方面是为了保证资源利用或者是开发不会出现过度的状况;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证在具体的资源开发过程中不会出现边开发边污染的状况。对于一些对林业资源产生威胁的因素要进行及时处理,例如:可能存在的污染源、火灾隐患都要进行及时的排查和处理,以确保事故隐患零存在。此外,加大林业经济税的征收力度,加快林业经济亏损的恢复度。 2.2加强林业经济产业的优化从云南林业经济管理的长期发展来看,对与林业经济相关的产品进行深度加工将是未来林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支点。但是想要实现产品的深加工就不得不做到技术的革新,先进技术的引进和现有技术的改善将是林业经济发展中工作人员所必须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就必须要政府部门做到对林业资源整合,发展优秀技术以保障林业经济产业化水平的上升。至于林业经济产业化管理的实现需要将市场作为其发展的导向,将科学技术作为主导的模式。以市场效益获得为中心实现以实现林业经济生产化和生态化。同时不仅要做到林业经济在国内的良好发展,还要保障其在国际中的地位,实现林业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大力推行林业经济的进出口贸易,带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实现第三产业的发展。 2.3转变林业经济管理方式,实现林业科技管理的创新想要实现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将推动生产的规范化以提高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目标。林业经济要想突破当前发展状况较差的局面就必须要加强企业优秀形象的树立,不断的带动相关林户的发展,为其提供合适的生产计划,实现产业化生产,从而不断的拓展林业增效的途径。 3林业经济管理的创新形式 3.1重视林业管理知识的创新在科学技术急需发展的今天,知识巨大的生产力和创造性日益凸现出来,有知识本身所演变出的附加产物的价值也在日渐上升,成为产业经营的重要战略。由此可知,林业经济的发展与林业经济的管理有着直接的关系,密切的联系。这就要求林业经济的管理者需要加强自我管理,提升管理理念,改变管理的方法、方式,加大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为林业经济管理知识的创新做出应用的贡献。 3.2重视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林业经济的发展也对人力资源管理创新有一定的要求。首先应调整人力资源管理的方式,改进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打破传统人力资源管理的狭隘性,从广义上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将其作为主体。这种思想和实际操作的转变对于人们来说是一种极大的挑战,这要求人们站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去考虑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法,去挖掘优秀的人才,实现人才的有效汲取。将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转变成实战经验,在应用中不断的优化理论知识结构。对队伍进行不断的优化,对人才培养机制进行不断的完善,充分发挥高技术人才和知识生产力的作用,提升全体林业经济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为林业经济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力。 3.3强化制度创新在管理创新中的基础位置林业经济想要在管理和发展上实现创新和超越就需要强化其制度的创新。制度是经济发展的保证,只有在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下,人们才有可能实现其他职能的创新,制度创新和完善是基础,是客观的保证。林业经济制度要创新就要现在生产权方面进行一定的创新,因为林业经济承担着经济效益、生产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方面的作用。故而,实现制度的现代化,将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转变为多重所有制经济并存是制度创新的必然趋势。 4林业经济的发展趋势 如果要全面的实现林业经济的科学发展,就必须要加强人们对林业经济发展趋势的认识,实现与世界接轨,促使实现国际化。当前状况下,林业经济还处于战略转变的阶段,其体现具体为由最初的木材生产逐渐转变为生态环境建设,由传统的天然林转变为人工林,从开山造田转变为退更还林。这为林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客观发展的需求,是林业经济的发展前提。所以,林业经济发展已经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速度,不仅仅追求较高的财富值,而是要努力实现绿色经济,既发展经济,又保护环境。绿色林业经济成了当下林业经济发展的必然,如何做到有效维护林业资源、充分利用林业资源,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将会是今后林业经济管理创新和发展趋势研究的长久方向。 作者:马省阳单位: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林业局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实践策略 【摘要】随着我国林业的发展,越来越强调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本文主要探讨了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的意义、存在的问题以及科学化的实现对策,以期保证林业经济管理决策更好的进行。 【关键词】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 引言 林业的经济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合理性、可行性与我国的林业企业的经营息息相关,这就需要确保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的科学化。 1.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的意义 1.1决策的特点 在进行林业管理工作过程中,经济管理决策是管理的相关决策当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具备常规的管理决策之余,也可以在诸多方面上突出经济管理决策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决策的相关主题必须是有行政权力的企业领导者。而相关的决策的客体却是企业上下各个层次的工作人员。由此看出,决策活动的具有相当大的广泛性,这就需要在进行决策时要秉承科学性、民主化。不能够因为决策者的草率盲目,而致使决策工作失去了可行性。 1.2决定的内涵 决策其实就是在某一个特定具体的问题与矛盾上,相关的领导阶级展开目标的确、抉择与论证方案的活动。但是在整个的决策活动的工作过程中,不能够单纯的只靠领导者一个或者几个人的力量与努力,还需要充分的发挥群众与相关专业人士的力量与智慧。一般情况下,领导看问题的思路比较高远,群众观察问题的角度比较深入,专家思考问题较为彻底,只有真正的将三者进行有机的融合才能开展彼此间优势的互补。在实际的林业经济管理的决策工作中,需要想保住决策环节的科学化,关键就要对客观的规律进行严格的遵循,积极的融入广大的群众与企业员工参与相关的管理决策的活动中,保证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的工作中,能够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内容,取得相关的有效决策结果。 2.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决策体制不健全 在进行相关的林业经济管理的工作中,往往会出现不明确的决策制定权限。尤其在相关的领导阶层方面的决策职责、权力范围存在交叉的情况。再加之决策的系统功能中的参谋、信息、执行、决断、监督的子系统之间没有充分的发挥其分工合作、密切合作的要求。致使了决策力量不能完全的发挥,由于决策相关的咨询机构如民间的政策研究咨询机构地位不高,职能不能充分发挥,难以起到扶持的作用。另一方面,相关的民主决策机制不完善,由于决策者会因为科学的发展观的缺乏,在决策时会由长官意志来指导决策工作,制约着下级自主决策的权力,也进一步的制约着决策的民主性。 2.2决策意识不科学 在实际的决策工作中,会由于相关的决策者一味的追求政绩,造成在决策时脱离客观事实,往往导致一些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的出现,大大的影响了国家利益与群众利益。再加之改革观念的不到位,一部分领导在改革的工作中,急于求成,对一切的改革行为均给予肯定,形成了大干快上的浮躁工作作风。领导民主观念的缺失,容易造成其独断专行、越权决策的现象出现,致使决策失误。另一方面,在进行决策时,领导的公众参与意识不足,没有充分的进行调查研究的工作,忽视客观的事物发展规律,甚至出现不遵守法定程序的现象。 2.3决策程序不规范 一部分的领导阶层会在决策的活动中,忽视主要的功能环节,一味凭借领导的主观臆断,在决策的目标的拟定、备用方案的确定等工作环节中,该重视的被忽略了。在进行现场的决策中,没有用过充分的调查,未能全面具体的论证,在不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就盲目的决策,导致决策行为不切实际。另一方面,一部分领导没有向专家进行决策活动的咨询,就擅自决策。再加之由于我国企业员工参与决策的程度较低,导致了在制定重要的决策工作中不透明,制约着群众知情权的实现,导致决策脱离民意,造成领导与群众的关系不和谐。 3.实现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的对策 3.1完善信息咨询责任制 作为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信息是其开展决策活动的基础内容。这就要求决策的相关信息要保证全面、真实、具体,确保决策结果能够顺利民意民情。若是在信息咨询的工作中,信息是片面、虚假、空洞的,会使决策单位难以正确的了解经济管理的问题,是研究活动难以开展。为了有效的保障信息咨询工作的有效性,就必须要让信息咨询单位承担在经济管理信息上的失全、失实的责任。 3.2完善决策的问题筛选责任制 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林业经济管理决策活动的主要对象,而进行据侧具体对象的确立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工作,第一步要在宏观、微观的基础上,经济管理、信息咨询单位要按照问题的程度、实际需求,再从问题中筛选出可能会作为对象的问题,再从中确立一个主要的问题。一遍作为决策对象的要求为:问题是迫切需要被解决的,并且这个问题有解决的可能性。若是由于问题筛选工作做得不到位,决策者、信息咨询单位要相应的承担责任。 3.3建立决策的目标确定责任制 林业经济管理的决策目标是管理工作中的指标与效果。决策目标的可行度、合理性与决策方案的制定、实施息息相关,可以直接影响经济管理的结果。要想保证决策目标的可行性,这就需要将效果人员的工作热情度与科学的工作作风融合与一起,有效的对企业环境中的问题进行研究调查,然后再开展目标的设计、论证工作。若是该项工作不到位,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4完善决策方案的抉择责任制 对决策目标、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是林业经济管理决策方案的主要内容。决策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与决策目标的实现程度息息相关,这就需要在进行决策方案的设计工作中,要秉承科学、合理、周密的工作态度,若是难以满足这些要求,就必须要由相关部门承担其责任。 4.结语 综上所述,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的实施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我们简析在林业现代化的环境下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科学化的意义、存在的问题以及科学化的实现对策,目的是为了更好更高效满足林业经济管理决策的科学化,为了更好的林业质量而服务。 作者:李玉国 单位:吉林省长白山森工集团敦化林业有限公司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措施 林业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林业产业取得了丰厚的硕果。因此,林业经济的管理不仅得到了社会的重视,更成为当今人们最关注的话题。一直以来,林业经济管理的好坏直接体现着国民经济发展建设的好坏,所以把林业经济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建设的重点工作是极为重要的。此项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林业经济管理在工作当中对林业的各类工作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管理及保护,通常是通过培育、保护、利用等方面进行管理。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通过林业经济管理能够让森林资源的各类效益获得科学、合理的利用,能体现出林业生产基础以及公益事业。林业经济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林业生产周期为根本采取的管理,确保林业生产的长期性和自然性。通过林业生产经营的各类风险着手,能够让其工作健康的发展。因此,要重视林业经济管理工作。如果林业经济管理工作做得好、做得细,不仅有利于林业产业的发展,更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会提高国民经济效益。反之,此项工作如果做得不好,不仅不利于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更会阻碍国民经济的提升。可以说,林业产业的健康顺利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提升都取决于林业经济管理的好坏。现今,我国的林业由于砍伐过度,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等。从这样的现状不难看出,林业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弊端,如果不能及时找出其中存在的弊端问题,这种现象还会更加的严重。作为一名林业建设工作者,笔者深知只有弄清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对其进行认真分析,再理清思路找出根源,才会有找出一条完善的解决出路。因此,文章首先分析了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完善林业经济管理的管理措施。然后分别对其进行了以下论述分析。 1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林业经济管理人员缺少管理意识 一直以来,在林业经济管理中,很多管理人员由于所在的部门涉及到的管理工作内容居多,且管理的内容还没有明确的设定,对有些管理责任都不是本部门应该管理的范围,但依然还是继续插手,这种管理混乱的局面导致一些林业经济管理人员对自己的职责不清晰,长此以往导致很多管理人员对其工作存有一定想法,进而降低了管理意识。 1.2管理方式不符合发展需求 营林生产是林业经济发展建设中的一大重要问题。可以说,营林生产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林业发展的好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提倡走持续发展道路。营林生产与持续发展在林业发展中是不可分割的。现阶段,从营林生产的管理现状来看,其管理方式与现今社会的实际发展不符,在管理中一味追求林业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也不是投入的资金越多回报的就越多,投入的多最终导致林业生产和建设成本增多,根本不利于其林业经济的管理,最终导致投资失败。 2提升林业经济的管理措施 2.1加大天然林比重,进一步完善种植结构 为了加大天然林比重,要按照地质环境选择相符的树苗,以此来扩大天然林的面积。为预防滥砍乱伐以及毁林开荒的现象,一定要带动群众,确保所有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在扩大宣传的同时,一定要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林的行为。在强化森林防火设备的同时,要完善灭火设施和预警系统等相关安全设备。面对森林的病虫害问题,不但要强化资金投入问题,还要进一步完善防治机构,维护森林安全问题。在生活当中,一定要将林业基地建设作为根本,透过完善环境效益以及生态效益,将土壤、环境、气候作为基础,加强天然林的比例,促进当地林业的进一步发展。 2.2创新林业管理方式,引进竞争机制 转变管理理念,树立效能意识。在林业发展的管理中,要积极转变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的林业管理体系。林业管理领导者要改变传统管理套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加强行政文化建设,提高林业部门整体员工的工作水平和专业素质,树立林业建设重要性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林业建设的稳步发展。 3结语 林业经济管理在林业产业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作为一名林业建设者,一定要对当前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看清,然后找出提高林业经济的管理措施,只有这样才会有利于发展林业建设,更好地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 作者:李洪龙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与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产生 1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战略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所产生的破坏有所加重。在可持续性发展战略的引导下,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得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为代价。因此,如何正确处理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对应关系,这一问题得到了各方人员的关注与重视。从各行业对能源的需求上来看,林产品以及木材的需求量逐年增加,林业生态建设以及林业产业发展将在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在这一背景之下,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必须从管理层面、社会层面、生态层面、环境层面、政策层面,以及理论层面等多个角度入手,在满足社会各行业领域对林产品以及木材需求的同时,与国家生态安全对林业生态环境的要求相吻合,从而构建一个系统化的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体系。在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建设发展中,必须将优势学科充分凸显出来,使本学科建设能够体现世界范围内相关专业的前沿成果与水平。同时,在学科研究中,需要与社会发展以及经济结构的实际需求相契合,使本学科能够在解决国民经济发展相关重大问题方面发挥作用。 2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目标 传统的林业发展强调实现林业生态的平衡关系,现代意义上的林业发展则将重心放在生态与经济的和谐共存之上,这一改变反映了人们对经济发展中客观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同时也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得以发展的基本框架。在这一理念下,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目标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科需要以我国现阶段的林业经济发展水平为依托,在管理学理论以及经济学知识的引导下,将国内外有关林业经济的研究成果以及前沿水平吸收起来,为具有我国特色的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体系的建设奠定基础,同时面向本专业学科研究服务。二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在未来的发展当中,必须全面结合信息化技术与计算机系统,构建以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为优秀的数据库中心,为林业经济管理科研活动以及理论研究提供真实、全面、可靠的数据支持,促进林业经济管理研究科学性水平的提高。三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需要重视现代化计算机技术以及先进数学工具的综合应用,将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研究重点自传统的定性分析转变为定量分析,同时将分析模式自规范性转变为实证性模式,从而为现代经济管理学科的现代化发展奠定基础。四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在研究发展中必须鼓励并支持研究人员深入林业产业发展的基层,通过基层调查研究的方式,使本学科研究人员掌握林业生产部门当前的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将生产需求与科研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为林业产业的发展指明方向。五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需要重视与国外林业经济学研究成果的交流,在结合我国发展动态与趋势的前提下,吸收国外有关林业经济的发展理论与成果,使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内容更加完善。 3结语 在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林业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之下,现代林业建设为林业学科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机遇与挑战。在这一背景之下,研究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产生根源,找准本学科的发展战略与方向,已成为构建新时期林业经济理论体系的重中之重。本文围绕林业与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产生与发展问题展开探讨,希望能够引起各方重视与关注。 作者:梁邁 单位:桐梓县新站镇林业站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经济管理下林业经济论文 1提高林业经济管理水平的对策分析 1.1强化林业执法力度 林业执法力度的加强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第一,加强木材流通领域监督管理。依法对木材流通领域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控制木材采伐和使用管理,坚决杜绝超证或无证运输等违法现象的发生;第二,加强木材砍伐管理。对于滥砍乱伐、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进行管理和处罚,避免出现超限额砍伐、无证或缺证采伐林木森林的情况;第三,提高专项打击整治力度。以打击预防相结合、重在治本、标本兼治为方针开展专项整治和打击行动,不断加大打击整理力度和范围,严厉打击所有破坏林业及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行为;第四,强化林业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森林法》等相关林业经济管理法律执行,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行为,如毁林开垦已经发生,要限定期限实现还林,对于违反法律或不按照法律进行执行而继续毁林开垦的,按照相关法律严查并处理。 1.2改革林业经济管理制度 建立明确的林业产权制度和林业管理制度,提高林业建设积极性,激发劳动者对社会集体物资利益的关心,充分体现个人与团体利益的结合。强化林业分类制度改革的操作性,制定具有可行性的林业效益补偿制度;建立管理机制、制度和机构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将管理机制融合在管理制度中以确保管理机构正常运行;以政府职能转变为优秀进行林业经济管理机构的改革,建立高效林业管理体系,重视林业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协调,但要注意政府职能转变要依赖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及林业市场经济体系,这样才能实现平衡状态;林业政府部门需要建立林业管理体系,同时加强其他体系的林业监督与管理,为林业发展做贡献。 1.3走可持续性发展的林业经济产业化道路 我国林业产业化发展不够深入,主要是因为产业结构不够科学合理,产业链也不够完整,对林业发展有阻碍作用。可持续发展是以长远发展为优秀,能够满足当地人需求且不影响后代人需求的发展模式。其目的是实现发展经济,又能保护好海洋、大气、森林和土地等自然环境与资源。林业资源是我国重要且很宝贵的资源,虽然具有可再生性,但由于开采速度超过其再生速度,就可能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曾经的黄土高原也是浓密的森林,也是由于过度开采而变成如今荒漠之地。因此,我国林业资源要合理开发利用,以可持续性为优秀建立合理资源使用模式,才能促进林业经济产业化的更好发展。 2新时代林业经济管理发展趋势 最近几十年内,林业问题已经成为地球可持续发展话题中的优秀问题。林业生态化发展是社会民众支持的,是指以社会接受、经济可行并以可持续性和生物多样性为原则的进行林业经济发展。在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向联合国提交的《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对可持续发展做出如下定义:满足人需求且不影响后代人发展,包括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其中生态可持续发展是指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的可持续发展。由此可见,林业经济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要以可持续发展为最基本原则。 3结语 总之,林业经济管理水平的提升对于我国林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很重要的意义,为了推进林业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适应新时期林业发展需求,必须要对林业管理制度、执法力度等进行改进与加强。政府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对林业经济管理进行监督管理,实现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任书德 单位: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电信局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如何促进林业和谐发展 摘要:林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基础的产业,林业经济管理是针对林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有目的和有计划的管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加强林业经济管理能够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更应当进行一步强化林业经济管理,加强其相关问题的研究,助推现代林业的高速发展。 关键词:林业;经济管理;和谐发展 1当前林业经济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对于林业经济管理而言最终的目的是实现森林资源的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对森林资源破坏程度却有增无减,开发利用不合理。我国是世界上少林的国家,人均拥有量与世界平均拥有量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又因国内很多森林资源在分布上的问题,有的地区较多,有的则非常少,林业结构比较单一,生产能力不高,再加上近年来对此产生的破坏,造成了很多负面影响,气候变暖,有的地区水土流失非常严重,森林面积的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构成了严重威胁,打破了原有的生态平衡[1]。 1.1林业产业化亟待提升 在我国林业产业化水平很低,依然是比较分散的进行林业经营,缺乏科学的行业规范,难以适应现代化的市场变化,具体销售阶段同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都大大阻碍了林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由于各地区发展问题的原因,区域发展不均衡,难以适应现代化的发展需要。 1.2林业监管方面存在问题 林业保护在林业管理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关乎里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国家层面已经在林业监察体系建设方面的得到了很好的提高,同时也在很多基层的地区设立了林业检查站,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依然有很多问题的存在。有些地区对于林业却乏足够的重视,相关人员业务素质低,整体工作能力偏低。这些对林业经济管理和林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2]。 2提高林业经济管理的有效策略 2.1加强林业执法 加强林业执法对林业经济管理具有非常好的促进作用。重点对木材销售等环节的管控,加强管理,做好监督工作,促进木材的合理利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进行严厉打击,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木材砍伐的管理,重点打击,不按规定进行采伐的行为,杜绝盗伐现象的发生,对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木材经营活动也应当进行重点打击。采用专项整治的方式,在打击的同时,做好预防工作,治理与预防同时实施,增强打击力度,扩大打击范围,对林业造成严重破坏的行为依法交由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重点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将林业管理工作作为工作重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执行,有效遏制毁林情况的出现,倘若已经出现了毁林现象,应当下达整改措施,责令其在有效的期限内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如果在相应整改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应当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确保执法力度[3]。 2.2对林业经济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对相关制度进行明确,包括产权以及林管等方面的制度,助推林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使更多的人参与到林业经济管理的行列中来,使得个人利益以及集体利益得到很好的体现。对林业分类制度改革要进一步强化,提升其可操作性,同时设立有效的补偿机制,促进林业效益的不断发展;进一步完善林业管理体系,并将该体系进行很好的应用,加强对相关机构进行改革,与别的部门形成通力,助推林业经济管理工作的不断提升。 2.3努力实现林业产业化可持续性发展 虽然国内林业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然而其产业化水平还尚待进一步提高,突出表现在产业结构缺乏合理性,尚未形成完善的产业链。为促进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很好的引入,不仅能够对该区人民的需求形成很大满足,而且对今后的发展是非常有利的。不但促进了区域内的经济发展,而且对区内良好的自然资源也形成了很大保护。林业是非常重要的自然资源,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必须采取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避免不合理开发与利用,影响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正如我国黄土高原地带,原先也是郁郁葱葱森林,但是因不合理利用导致现在成为不毛之地,荒漠化日益突出。基于以上分析,应当重视林业资源管理,对其重要性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引入林业发展中,促进林业经济的产业化。 3林业经济管理的未来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林业问题日益突出,人们也逐渐认识到其重要性。对此问题现已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普遍关注。促进林业的生态化对于林业的经济发展是非常有益的。只有促进林业的生态化,对人们的生产、生活要求形成很好的满足,又不会对今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破坏,保护好自然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经济管理才是其今后主要的发展方向[4]。总之,林业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与林业经济管理存在非常密切的联系,在其发展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只有不断提高林业经济管理才能更好的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应当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加大执法,做好相应的监督工作,促进林业经济管理的不断提升。 作者:陶怡 明财道 陈厚荣 明安刚 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热带林业实验中心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现状与对策 摘要:要想实现林业的经济化与产业化发展,需要加强对林业经济的科学化管理,不仅从思想上提高对林业管理工作的重视,更要转变林业管理的落后观念,相应的采取有效改进措施。本文主要研究林业经济管理的基本内涵,深入分析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应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以期为促进我国的经济管理顺利进行提供重要的参考。 关键词:改善;林业;经济管理;对策 林业属于我国农业产业的重要部分,对于促进交通与建筑行业的发展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现代林业在全民协调管理工作的同时,更应重视形成与培养产业链,从而充分发挥出林业的多种功能。近些年,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对于林业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但是由于不合理的开发,致使不断扩大林产品的缺乏,林业经济面临着越来越多机遇与挑战。因此,应加强对林业经济的管理,提高林业的生产技术,推动林业经济的现代化发展水平提升。 1林业经济管理的基本内涵 林业经济管理通过培育、利用与保护等措施,有目的性、计划性的对林业生产过程的各项工作加以有效的管理与保护,加强对林业经济的管理,不仅可以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更可以保障林业生产的社会效益。要想落实林业经济管理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应当以林业生产周期作为工作流程的基础,确保林业生产无论是自然生成还是管理的长期性与稳定性;第二,在开展林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应当根据林业经营的效益与成果,以此为基础开展相应的管理工作,从而不断的完善生产工作。 2林业经济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2.1过度开发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林业面临着森林质量下降、资源总量减少等方面问题,虽然我国的地缘辽阔,森林资源覆盖面积广泛,但是在沉重的人口压力下人均储蓄量较低,加上过度采伐森林的问题非常严重,直接减少了木材比例,难以保障森林资源的有效利用。与此同时,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森林开发用度做出明确的规定,避免出现过度开采的问题,为森林的自我恢复能力提供有力保障。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无论是工业化,还是城市化发展程度都在不断的深化,基于此对于林业资源开发提出全新的要求,但是在城市化不断扩张的进程中,导致森林面积在不断的缩小,而森林管护工作形式非常严峻。 2.2落后的林业改革配套措施 随着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不断的深化,进一步明确林地的使用权与所有权,极大激发出民众的积极性。然而,林权制度改革实施后,当前的管理体制难以满足目前林地与林木合理化经营与流转的需要,在森林资源评估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难以落实与之相应的配套措施,急需要进一步改进林业经济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2.3林业产业化程度低 现阶段,我国林农主要采用分散式的经营模式,产业化程度较低,缺乏相应行业协会的建设,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影响林业产业和市场的有效接轨,更会阻碍销售的顺利进行,不利于深化林业的产业化。与此同时,林业产业化还存在发展失衡的问题,各个区域发展存在显著的差距,部分地区拥有科学的林业管理,形成了成熟的产业链与发展规模;然而,另一部分的地区虽然森林资源非常的丰富,但是在管理与引导上明显不足,不能够有效的利用森林资源,难以实现完善的林业产业,影响着与市场接轨的准确性。 3改善林业经济管理现状的对策 3.1加大对林业资源管理宣传力度 首先,民众的参与对于提高林业资源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从思想层面上提高民众对林业资源管理认识,使其积极的配合管理工作人员工作;其次,工作人员的素质对于林业管理工作而言作用也不容小觑。为此,应增强工作人员的保护意识与责任感,调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至林业管理中。因此,国家应相应的制定关于森林保护的教材,从小开始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森林资源的保护意识;再次,积极组织成立专业化的森林资源保护团体,集结各个环境保护的自愿者,及时地遏制个人与组织对森林资源的破坏行为,对各类破坏资源的行为予以法律的制裁;最后,林业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大对林业资源管理重要性的宣传,通过设立微博与宣传公众号,及时地公开各地区的林业动态,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林业资源的状况。同时,开展围绕着林业资源保护的摄影与网络宣传活动,让民众充分的认识到资源浪费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借助于舆论的压力给予各种林业资源破坏行为一定的警示,使其因害怕舆论的谴责而纠正自身资源破坏的行为。 3.2实现林业资源与旅游规划结合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应积极开辟林业资源与旅游产业链融合发展的道路,发挥当地的林业资源优势以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挖掘地区独具特色的山水风光、建筑风貌与民俗风情等。通过结合林业资源与生态旅游,实现对林业有效管理的同时,开创区域经济的发展新局面。 3.3开创现代化管理模式 随着现代化信息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在林业经济管理中应积极融入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强化对科学技术手段的应用。针对于生态林业运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应强化对此的沟通与交流;针对于各类技术性的问题,应给予专业性的解答。除此之外,应加快成立各个专家小组,建立健全值班与信息收集与制度等,就林业资源中园林花卉、病虫防治等问题展开深入的分析,从而提供综合性的林业资源旅游服务。 3.4加强林业执法的力度 首先,强化对木材采伐的管理,针对于滥砍滥伐以及非法木材经营等违法行为,应加大对其的打击力度,积极应用有效的措施与严格的执法管理,防止出现无证采伐与超限额采伐等现象。其次,强化对木材流通的管理,针对于木材的各项采伐指标,应强化对其的使用与管理,严格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木材流通领域的管理与监督,避免出现无证运输与超证运输等问题。再次,强化对林地的管理。我国的森林法关于林地保护做出明确的规定,对此应认真的执行,从根本上遏制毁林开垦等行为,针对于已出现毁坏的林地,要限期对其进行全部还林处理,严厉查处屡禁不改的毁林开垦企业。最后,强化专项打击与整治,应在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下,积极组织开展一系列打击与整治的专项活动,强化工作的力度,对于各种破坏森林与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的打击与制裁。 4结语 综上所述,在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与促进其可持续的发展过程中,重点内容是加大改革的力度,不断地改进与完善森林资源的管理方式,制定相应配套的法律法规,构建起监管有力、严明执法与高效办事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与此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应转变传统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积极实施科教兴林的政策,提升林业建设的科学技术含量,促进我国林业事业快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作者:徐样平 单位:南城县林业局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措施分析 林业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林业产业取得了丰厚的硕果。因此,林业经济的管理不仅得到了社会的重视,更成为当今人们最关注的话题。一直以来,林业经济管理的好坏直接体现着国民经济发展建设的好坏,所以把林业经济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建设的重点工作是极为重要的。此项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林业经济管理在工作当中对林业的各类工作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管理及保护,通常是通过培育、保护、利用等方面进行管理。在当前的社会发展中,通过林业经济管理能够让森林资源的各类效益获得科学、合理的利用,能体现出林业生产基础以及公益事业。林业经济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林业生产周期为根本采取的管理,确保林业生产的长期性和自然性。通过林业生产经营的各类风险着手,能够让其工作健康的发展。因此,要重视林业经济管理工作。如果林业经济管理工作做得好、做得细,不仅有利于林业产业的发展,更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会提高国民经济效益。反之,此项工作如果做得不好,不仅不利于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更会阻碍国民经济的提升。可以说,林业产业的健康顺利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提升都取决于林业经济管理的好坏。现今,我国的林业由于砍伐过度,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等。从这样的现状不难看出,林业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弊端,如果不能及时找出其中存在的弊端问题,这种现象还会更加的严重。作为一名林业建设工作者,笔者深知只有弄清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然后对其进行认真分析,再理清思路找出根源,才会有找出一条完善的解决出路。因此,文章首先分析了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完善林业经济管理的管理措施。然后分别对其进行了以下论述分析。 1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林业经济管理人员缺少管理意识 一直以来,在林业经济管理中,很多管理人员由于所在的部门涉及到的管理工作内容居多,且管理的内容还没有明确的设定,对有些管理责任都不是本部门应该管理的范围,但依然还是继续插手,这种管理混乱的局面导致一些林业经济管理人员对自己的职责不清晰,长此以往导致很多管理人员对其工作存有一定想法,进而降低了管理意识。 1.2管理方式不符合发展需求 营林生产是林业经济发展建设中的一大重要问题。可以说,营林生产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林业发展的好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提倡走持续发展道路。营林生产与持续发展在林业发展中是不可分割的。现阶段,从营林生产的管理现状来看,其管理方式与现今社会的实际发展不符,在管理中一味追求林业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也不是投入的资金越多回报的就越多,投入的多最终导致林业生产和建设成本增多,根本不利于其林业经济的管理,最终导致投资失败。 2提升林业经济的管理措施 2.1加大天然林比重,进一步完善种植结构 为了加大天然林比重,要按照地质环境选择相符的树苗,以此来扩大天然林的面积。为预防滥砍乱伐以及毁林开荒的现象,一定要带动群众,确保所有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在扩大宣传的同时,一定要严厉打击破坏天然林的行为。在强化森林防火设备的同时,要完善灭火设施和预警系统等相关安全设备。面对森林的病虫害问题,不但要强化资金投入问题,还要进一步完善防治机构,维护森林安全问题。在生活当中,一定要将林业基地建设作为根本,透过完善环境效益以及生态效益,将土壤、环境、气候作为基础,加强天然林的比例,促进当地林业的进一步发展。 2.2创新林业管理方式,引进竞争机制 转变管理理念,树立效能意识。在林业发展的管理中,要积极转变管理理念,建立健全的林业管理体系。林业管理领导者要改变传统管理套路,不断学习先进的管理知识,加强行政文化建设,提高林业部门整体员工的工作水平和专业素质,树立林业建设重要性的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林业建设的稳步发展。 3结语 林业经济管理在林业产业中占有着重要的地位,作为一名林业建设者,一定要对当前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看清,然后找出提高林业经济的管理措施,只有这样才会有利于发展林业建设,更好地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 作者:李洪龙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发展 1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 1.1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理论存在重大缺陷一个学科的出现,需要研究人员的灵感和创造。而一个学科的发展,则离不开雄厚的理论作为基础。也就是说,对林业经济管理学科而言,在缺乏理论基础的情况下,其发展和建设就成了无根之水。然而,由于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产生的时间比较晚,发展起点也比较低,发展时间也比较短,使得学科理论体系存在很多缺陷。例如,从整体情况看,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理论比较零碎,形不成系统性和逻辑性较强的体系。而且,由于不同的理论研究人员采用的研究标准也不尽相同,导致研究出的成果难以被有效地被整合起来,自然也就形不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同时,很多研究者在开展学科研究工作时,基本上是处于缺乏理论的状态下进行的,导致研究成果缺乏较高的使用价值。除此之外,理论研究系统性缺乏造成研究视角狭窄,成果难以实际应用,很多研究也仅仅局限于简单的重复,使得理论体系长期得不到完善。1.2学科研究方法不够先进研究方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研究结果。一般来说,研究方法越先进,研究手段越丰富,越可能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然而,从当前情况看,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研究手段和研究方法还处于相当落后的状态。特别是在研究体系的整体建设上,与西方国家的差距非常明显。与此同时,相关的研究单位和研究人员并不注重与国外先进研究团体进行经验交流,而专注于闭门造车。这不仅导致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研究方法长期得不到提升,也造成研究成果缺乏时效性,研究成果的使用价值比较低。总而言之,学科研究方法的落后,直接导致研究水平普遍不高,多数研究难于与国际接轨,也落后于国内的其他相关经济管理类学科,一些复杂问题研究难以进行。 2加快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建设的一些建议探讨 2.1强化学科和学术队伍的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是本学科点的的林业经济管理优秀。也就是说,加快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建设,强化学科和学术研究队伍是必由之路。特别是在一些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研究队伍,更应该把师资力量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只有这样,才能为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奠定雄厚的基础,才能够将学科研究水平提高到一个全新的层次上。总而言之,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使本学科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有显著提高。例如启动培养一批国内外有较高学术影响的中青年专家人才工程,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学术尖子,将部分人发展为为国内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形成积极向上的学术氛围等。2.2加强学科人才的培养学科要发展,人才是关键。在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建设过程中,不仅需要各种“硬件”,“软件”建设也非常重要。也就是说,加强学科人才的培养,是提高学科研究水平的关键。首先,国内林业经济管理部门要协同各高校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将人才的培养提上到学科建设的战略层次上。只有这样,才能为学科的建设源源不断地提供充足的相关人才;其次,在人才的培养过程中,要革新培养理念。在世界范围内,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已经发展到了相当高的水平,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其发展速度更是日新月异。故而,传统的人才培养理念已经不适合当代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要求,因此要积极革新培养理念,将培养的重点由理论到研究方法和研究思想上来;最后,学科人才还要积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只有这样,才能吸收国际先进研究成果,在提高我国研究人才自身素质的同时,增强我国学科学术的综合竞争能力。2.3学科研究要突出重点和热点由于我国林业经济的发展非常迅速,迫切需要大批高素质的林业经济管理人才。这就需要我国在短时间内将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研究水平提升上去。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只有从学科研究的重点和热点领域着手,才能带动整个学科的发展。因此,学科研究机构要及时了解当前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重点和热点领域,并学习先进的研究方法,尽快提上总体研究水平。综合来说,针对林业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和热点领域,加强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与政策、区域通过学科建设把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成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环境经济理论与方法等重点研究方向的研究,加强森林资源核算,使学科的及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林业可持续发展及林业生态建设的管理与政策、森林资源经济、现代信息技术在林业上应用等方面的研究。2.4建设重点实验室实验室是实践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研究成果的基础,也是开展研究必备的物质条件。针对我国在林业经济管理学科领域缺乏实验室的情况,国家主管部门应当投入必要的资金,加快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同时,在实验室建设过程中,应当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实验室建设成高水平的现代化实验室。 3结束语 为了给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学生提供实践的机会,主管部门也应当加快实习基地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理论与实践能力兼具的新型人才。 作者:李峻 尹继波 单位:黑龙江省森林保护研究所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的学科建设 一、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面临的问题 在很久以前,学科一般来说都可以分成三个领域,分别为林业经济学、林业管理学和林业政策学,而这三门学科都有自己的优秀部分。现在,一般都很难分清学科边界,而林业经济管理这门学科则包括生态环境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当中与林业相关的部分。不过,近几年来,人们对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相关理论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这都是因为理论体系建设较为落后。(2)理论研究和实践结合不够紧密。现如今,林业经济管理这门学科所发挥出来的作用并不是很大,这门学科的影响力也没用得到很大的提升,因此,它的发展能力就显得较为薄弱。造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就是这门学科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结合不够紧密,以至于它都只是扮演着配合国家政策的角色,实践起来也变得特别苦难。(3)人才培养工作和实践相脱离。对于林业经济管理的建设学科来说,其任务有很多,但是培养人才也是它的主要任务之一。这关系到国家未来社会经济的发展,关系到林业经济建设的发展,可以为其决策活动提供理论支撑,这也是我国林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关键。有很多学科毕业生掌握了很多理论知识,但是他们的综合实践能力却往往存在很多缺陷,故此,学校为使毕业生能得到更多实践经验,应该让教学活动与时俱进,而不是一味的传授理论知识,要通过林业实践来让学生巩固理论学习成果。随着社会对人才的渴望,学校就应该把握住这一点,使其人才培养工作不与实践相脱离,以便毕业生能有更好的将来,能更好地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服务[2]。 二、加强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的一些建议 随着现代林业的发展,势必为使得林业经济活动的内容、形式和过程都发生一些变化,这也就使得林业经济管理建设具有非常迫切的需要。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但是为了能够顺利开展学科建设工作,这门学科应该需要一个偏重点。如下所示,为了能够让现代林业建设得到更好的服务,应该把以下几点当作重中之重。(1)需要加强人才培养。林业经济管理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所以在培养人才时,应该以研究生为主,对本科人才进行培养,可以为其奠定基础。因此,学校应该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还需要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2)需要加强理论研究方面。学校在传授林业经济管理建设这门学科时,应该结合其他相关学科,主要包括现代经济学、管理学和政策等学科,这些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林业有很大的关联。这就可以建设出以林业经济管理建设学科为主,以现代经济学、管理学和政策学等为辅的理论体系。与此同时,学校可以引进一些与林业相关的案例,以便加强学生的理论研究[3]。(3)需要加强实证研究方面。在研究林业经济管理建设这门学科时,需要结合国家现代林业发展的特点来进行,并且需要对研究的持续性和系统性加以注意。同时,相关院校可以结合其优势和其特点来相互配合与协作,以便能够形成具有特色的林业经济建设学科。(4)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对于一门学科来说,人才时人们最为关注的方面,加强这一学科人才方面的培养,就可以促进这一学科的发展。与此同时,相关院校还可以引进经济学专业的人才,从而增加这支人才队伍的数量,以便着重提高人才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从而产生一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林业经济管理建设学家,以便能够更好地为祖国做贡献,为祖国谋求发展[4]。(5)需要加强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国内方面,应该加强和农业经济之间的交流,或者是和生态环境等相关学科的交流,以便能够寻求科研合作的机会。在国际方面,应该和国外同领域的人开展学术研究,以便能够引进先进的林业经济管理知识,从而提高我国林业学科的国际影响力。为了让林业学科有更为健全的组织保障,那么就应该构建完善的科研体系,创新对人才的培养方法,以便提高人才的实践能力和水平。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林业经济管理的建设学科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制约着学科的发展,为此,为了能够让学科以更稳定、更持续的速度发展,就需要建立一种有效的机制,让它能够与实践理论相结合,以便推动这门学科的发展。在人才培养方面,就需要注重培养人才的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培养出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社会在进步,学校的部分制度和措施也应该与时俱进,为了能够让学生学到更多的知识,学习在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让他们成为全方面的人才,以至于更好地为我国林业建设服务,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 作者:黄福勤 单位: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莫尔道嘎林业局贮木场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 一、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出现的问题 1.理论研究和实践没有紧密联系。任何事物的发展都离不开理论的支持和实践的作用。而目前,我国的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影响力上面没有得到有力的体现,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没有发挥重要作用。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在某些理论方面取得一些成果譬如集中林权制度改革以及林业碳汇等方面,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优秀和本质却被忽视。在我国林业发展的过程中,学术研究由于缺少目的性,系统性以及创新性,时常只能是充当国家林业政策的发言人的角色。2.理论研究体系的滞后性。翻看历史,由于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最早诞生于计划经济时代,所以从一开始就可以看出它的滞后性。一般来讲,都是将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划分成三个大的部分,林业经济学,林业管理学,林业政策学。它们主要以森林资源的有效利用,林业产品的自由市场贸易以及外部经济要素对于林业经济的影响等等。而目前,市场变化速度的不断加快和市场宏观调控力度的不断加深,对于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对于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经济实践,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理论体系研究工作存在相对的滞后性,以至于有关的林业人才的培养体系和林业研究工作的内容缺少基本理论内容的支撑。3.人才培养工作和实践的脱离。在实际的工作生活中,一些专业的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同学本身对于专业的疑惑性迷茫性,很多都不想在自己的学科领域内找工作。这样会出现人才资源的流失和政府在学科建设的资金投入以及人力的巨大浪费。追根溯源,林业经济管理教学上存在人才培养和实践存在脱离现象。林业经济的迅猛发展,而学生所掌握的林业经济管理专业知识更不上实践应用的需要,从而要求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能够与社会相接轨。在人才培养的专业性方面,不但需要加强林业专业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而且应用到林业实践当中去,二者有机结合。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当中,林业的理论学习和实践并没有做到相互联系,相辅相成[2]。4.林业专业领域人才缺乏。林业经济管理研究正在向着更现代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一些历史和社会的原因,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水平和从事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人员理论水平很低。虽然一些林业专业的高等院校在大力招募林业专业的以及相关专业的人才,可是还是改变不了林业人才资源短缺的困状。 二、加强林业经济管理的学科建设的方法和建议 1.加强教学和人才资源的培养。现代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工作应该注重偏重点,通过对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体系建设,为以后林业经济的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证。根据林业实践的需求,着力培养林业研究生为主,而本科生人才作为研究生方向的基础资源。在林业经济管理的课程建设上,力争对人才的培养的方案,目标以及形式进行规划,同时着重于对于学生林业经济学方法的传授,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发散思维的能力。2.加强林业理论研究。将现代门类学科中分散的林业学科诸如林业社会学,林业经济学以及森林资源经济学等等融合贯通,并且加以引导,使用经济学分析方法,应用于林业经济实体的研究中。3.加强实证研究方面。根据国家当前的林业经济发展模式,研讨林业经济管理的特点和性质,结合一些专业林业院校的优势特点,构建有特色的和整体协调的布局[3]。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重于目前的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人才的培养,特别是经济学方面人才的吸纳,以期能够产生在国际上有轰动影响力的林业经济学家。5.加强学科间的交流和合作。在国内和国际层面上,积极寻求合作和交流,与国内外知名的林业专家和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沟通,提高林业学科在国际的影响力。 三、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在目前的发展进程中还是遇到了许多的困难和挑战。要想能够进一步推动林业经济学科的不断向前发展,应该着重于将林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具体的林业实践相结合,二者充分发挥作用,努力培养一些致力于林业研究的专业性人才,吸取一些他国的先进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经验,从而促使我国的林业经济管理学科水平能够更上一个台阶。 作者:张春磊 单位: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莫尔道嘎林业局贮木场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剖析林业建设形势下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创建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信息技术、现代生物技术和新材料科学的发展及其在林业中的普遍应用,林业发展方式发生了明显转变,林业生产力水平显著提升,林业在生态环境建设及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功能得到全社会更为深入的认识。这都推动林业进入到现代林业发展阶段。为了建设好现代林业,应推动进入林业领域的生产要素数量不断增长以及促使不同要素的利用和组织效率不断提升,从而提高林业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加强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建设,开展理论创新及其对林业实践的指导,培养适合林业实际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在对现代林业建设的含义进行阐述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现代林业建设的特殊性,以及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性质和基本属性;并针对现代林业建设对林业经济管理学科提出的挑战和带来的机遇,提出了推动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现代林业建设的含义 早在1996年,著名林业经济学家张建国先生就将现代林业界定为“在现代科学认识的基础上,用现代技术装备武装和用现代工艺方法生产以及用现代管理方法经营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林业”[1]。随着林业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深入,现代林业的定义又拓展为“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以生态环境建设为重点,以产业发展为动力,以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为前提,实现林业资源、环境和产业协调发展以及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高度统一的林业”[2]。在近10余年中,屡有学者对现代林业进行再定义,有的侧重于现代林业的功能,有的侧重于以生产力水平和发展方式来界定,有的侧重于以生态理念为指导[3]。基于上述关于现代林业的界定,并结合林业发展的长期性和不均衡性等特点,笔者将现代林业定义为:随着社会对森林演进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入,基于对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与森林生态系统相互作用关系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广泛采用现代科技保护、生产、经营利用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系统,以显著提升林地的生产力水平,促进社会公众的参与以及提升社会公众的森林生态文明认知;并建立科学的林业发展政策保障体系和利益分配机制,追求通过森林多功能利用满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林业可持续发展过程。 与传统林业相比较,在现代林业的建设中,物质产出、社会支撑和环境服务等多重利益交织在一起,从而使现代林业具有特殊性[4],具体表现为林业的功能和地位、林业的经营思想、林业发展的驱动力、林业的发展环境等都发生了变化。 第一,林业功能和地位的变化。森林在维护人类生存环境、提供生态服务、解决生态危机、保障木材供给、促进区域发展和减少贫困等方面的功能得到广泛认知,现代林业的地位得到显著提升。 第二,林业经营思想的变化。现代林业经营思想以尊重林业发展的自然规律为基础,将森林资源的经营利用主体从资源所有者拓展到社会各层面,促使经营目标更加多元化和社会化、经营手段更加现代化、经营客体更加多样化和系统化、经营利益分配机制更加公平化。 第三,林业发展驱动力的变化。科技发展已成为现代林业发展最重要的动力,成为解决现代社会发展中森林多功能需求间矛盾的最重要手段,成为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进而使得林业科技发展水平已成为现代林业发展水平最重要的判定标准之一[5]。 第四,现代林业发展外部环境的变化。随着人类社会全面进入工业化文明时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趋严峻。同时,森林对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和价值开始真正得到认识,林业已从资源、产业等物质形态上升到文化、文明等精神层面。林业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社会对林业认识的发展,都使现代林业的发展得到更广泛的社会参与和支持,也使现代林业的建设更容易汇集社会资源。 与此同时,现代林业的发展也更需要创建新的社会参与机制,更加注重社会需求的变化和实现。当前,现代林业建设在国家决策中已得到体现,并成为调整我国林业工作基本思路的指导思想[6]。基于此,我国将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以建立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为目标,促进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二、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属性 在我国的学科分类中,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属于管理学门类,是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学科。在科学研究领域方面,林业经济管理学科是以林业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的一系列相关科学所组成的科学体系,主要涵盖了林业经济、林业管理和林业政策3大领域。其中,林业经济学是林业经济管理科学体系中的优秀内容,是从一般经济理论的角度解释林业经济活动规律的科学,在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中发挥着基础作用。由于历史的原因,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一直被划为林学学科或管理学科,这导致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在理论基础、方法体系、知识结构等方面的构建存在不足,影响了学科的人才培养,也制约了学科服务林业实践的成效。现在,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属性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第一,其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对象为经济问题,或是具有经济属性的问题,已经从林业资源配置拓展为林业经济发展规律与问题的探索以及林业发展政策研究,且研究命题多着眼于探寻经济规律。第二,其学科领域中的研究理论和方法源于经济学科的相关科学,如制度经济学、福利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第三,近年来,一些国家把林业经济研究归类为资源经济学研究的特定领域,从而将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定位为应用经济学科的范畴。第四,就我国林业经济管理研究实践而言,主要命题大多属于应用经济学研究领域。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必须以森林生态经济生产力为研究对象或出发点[7]。 综上所述,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应定位为应用经济学科,在微观上主要研究林业的市场经济行为、资源在市场价格或价值杠杆作用下的最佳配置问题;在宏观上主要研究林业发展中利益分配的公平与效率问题,以探寻现代林业建设中的经济规律,并指导现代林业建设的顺利推进。由于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不仅涵盖科研工作,还涉及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等,所以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应着眼于培养能运用经济学和林学等基础理论和方法解释林业经济活动现状背后的经济规律并对林业经济活动进行科学的指导以提高林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推动林业多重功能完好实现的专门人才。因此,将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定位为应用经济学学科的范畴符合学科规律,也符合国际和我国的林业实践。当前,我国把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归于管理门类的农林经济一级学科,主要着眼于学科管理;而在进行具体的学科建设时,应从基于应用经济学科的角度出发系统地构建学科的理论体系。 三、林业经济管理学科领域的拓展 正确地认识林业对把握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方向非常重要[7]。建设现代林业不仅拓展了林业经济活动的范畴,也转变了林业经济活动的方式,使林业经济发展的内涵不断深化,进而也推动了林业经济管理学科领域的拓展。 (一)林业经济研究领域的拓展 现代林业经济活动边界的延伸赋予了林业经济研究更广阔的空间。现代林业经济活动已从传统的以木材等森林资源为主的营林和加工制造活动不断拓展至非木材林产品经济、森林生态经济、森林资源与环境经济、林业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人类生态文明等新领域;相关研究呈现出国际合作不断加强的趋势,并深入到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成为政府行为的重要领域。这就要求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必须寻求视角选择的创新,实现学科领域的拓展。不仅如此,从价值形式和利益分配机制的角度而言,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特征还体现在森林和林业价值内涵的拓展以及价值实现形式的变化上。当前,森林及林业的价值形态越来越多地体现在公益价值上,基于市场的价值实现形式和非市场的价值实现形式成为林业资源配置的双重机制,从而导致林业收益分配机制的变化。这就要求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在现代林业利益分配中,从生态补偿、政策性利益倾斜、资源权属及权益的制度性改革和调整等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二)林业经济研究视角的丰富 现代林业经济活动主体和客体的多元化使得林业经济研究的视角更加丰富,并要求跨学科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加速融合。现代林业经济活动的主体已从资源的所有者、生产经营者等“经济人”主体,拓展到林业的政府行为、社会行为和国际行为。在林业发展过程中,林业经济活动主体范围的延伸及性质的多元化使现代林业的发展更具整体性、系统性、社会性,并促使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将研究视角进一步拓展到森林资源的价值属性、经济资源配置方式、林业利益分配机制以及政府和社会在林业发展中的责任等方面。与此同时,现代林业的发展使林业经济活动的客体从森林资源及其他林业生产资料拓展到森林生态系统、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与社会经济系统的关系层面,并延伸到生态文化产品供给和生态文明发展的层面。林业经济活动客体的拓展和变化,特别是公益性经济活动的增加和政府行为的广泛介入,使林业经济学对林业经济活动规律及问题的研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从客观上要求林业经济学理论体系应更多地引入相关的经济学、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从而使公共管理学、福利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和社会学与传统林业经济学的交叉和融合进一步加快。 (三)林业经济研究命题的多样化 林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的创新使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研究命题更为多样化。林业经济活动传统的组织形式是以生产经营者为主体,以不同类型的企业组织形式为基础,诸如国有林业企业(国有森林工业企业)、国有林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集体林业经营组织、以林农为主体的私有林经营组织、基于各类承包和股份合作的经营组织等。随着现代林业的发展,林业经济活动的组织形式正在不断发生变化,以产权清晰、经营主体明确为特征的林业企业组织形式更加完善,而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林业管理事业部门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经济活动组织的属性。此外,越来越多的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以其特有的方式参与到林业经济活动中,进一步丰富了林业经济活动的组织形式。林业经济活动组织形式的变化,既体现了社会林业责任体系和利益体系的变化,也必然对林业经济发展管理体制及相关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出要求。因此,从林业经济学的角度考虑,必须加强林业管理体制、林业经济活动参与机制的研究,并发展其相关理论。林业经济管理学科领域的拓展对学科本身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学科需要寻求理论创新,为在新领域开展研究工作提供支撑;另一方面需要通过对新领域的持续关注和研究,推动学科理论体系和框架的完善。此外,林业经济管理学科领域的拓展对教学、人才培养等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四、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的重点及其保障体系的建设 现代林业的发展和变化势必导致林业经济活动的内涵、形式和过程发生变化,使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建设更具紧迫性。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建设工作应具有侧重点,并通过体系建设为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一)学科建设的重点 为了促使学科更好地服务于现代林业建设,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的重点应包括以下5个方面。 1.加强教学和人才培养 根据林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应以培养研究生为主,本科人才的培养主要为培养研究生奠定基础。因此,要对人才培养目标、方案和模式重新进行确定;在课程体系构建上,应更加注重经济学及方法论知识的传授,并注重学生思辨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培养。 2.加强理论研究 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应注重将现代经济学、管理学、政策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林业进行关联和结合,构建起以林业经济学为基础,以林业管理学、林业政策学、森林资源经济学、林区社会学、林业区域经济学、森林生态经济学等为分支的学科理论体系;并积极引入和导入经济学方法在林业经济理论研究中的应用性研究案例,为今后理论研究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8]。 3.加强实证研究 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应结合国家现代林业发展的前沿和热点问题开展研究,并注意研究的持续性和系统性;同时,可根据各高等院校的优势和地域特点,形成既各有特色又整体协调的研究格局。 4.加强队伍建设 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应增加经济学类人才的引入,并加强现有人才的培养,尤其是注重现有学科人才科研和教学能力的培养,以培养一批在国内和国际层面有一定影响力的林业经济学家。 5.加强学科间的交流与合作 在国内层面,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应加强与农业经济、生态环境等领域相关学科的交流,寻求跨学科的科研合作;在国际层面,应重视引入国际林业经济前沿理论知识,并与国外同领域学者开展学术交流,提高我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二)保障体系的建设 在开展上述重点建设的同时,林业经济管理学科还应加强现代教学体系和科研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为学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就现代教学体系的建设而言,应注重人才培养方法的创新,将教学内容与现代林业建设紧密结合,培养符合现代林业建设需求、具有较高实践能力的新型人才。就现代科研体系的建设而言,应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的结合,提高研究人员服务林业实践的能力,并使其通过参与实践提高理论研究水平的能力[9]。 当前,现代林业的建设步伐不断加速,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得到了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学科被列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在教学体系和科研体系建设方面也得到了有力的支持。然而,就林业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地位而言,目前只有北京林业大学一所林业高等院校的林业经济管理学科被列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还远远不能满足现代林业建设的需要。不仅如此,林业经济管理学科体系建设所面临的困难,例如学科分类的问题,可能还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才能解决。因此,作为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教学和科研人员,应继续致力于学科建设,推动学科更好地服务于现代林业建设。资助项目:部级和北京市“农林经济管理特色专业建设项目”,北京市“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机制改革分析 摘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下,林业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人们热切关注的问题。改革传统的林业经济管理机制,完善各项制度,促进我国林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了重中之重。文章针对林业经济管理机制的改革进行了研究,希望能够为相关的研究人员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林业经济;管理机制;机制改革;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 随着物质条件的不断富足,人们也越来越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国家当局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提出了可持续性发展战略,这说明国家领导人也已经深刻地认识到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只有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和大自然和谐相处,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国家的可持续性发展才有可能。 1林业经济管理机制的现状分析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类的生存发展也遇到了新的发展问题。目前快速发展的经济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林业经济的发展与相关的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可持续性发展战略的提出,说明我国的领导人也意识到了环境问题的重要性。过去为了追求物质的富足,人们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但是大自然对于人们的无情也进行了严厉的回击,让人类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多么的愚蠢,唇亡齿寒,要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被破坏了,那么人们的身体健康也会受到严重的威胁,到时有再多的金钱也将失去意义。只有和大自然和谐地相处,人类也才能实现可持续性的发展。好在如今人们已经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文明生态环境的建设已经成为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要话题。 2林业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目前,我国的林业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林业经济管理制度的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开创了良好的林业经济发展新格局。现如今我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正面临一个重要的机遇期,同时也为我国的林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林业经济作为大农业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与效用也在进行不断的延伸,内涵不断的丰富,在我国的经济以及社会发展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林业经济的发展极大地带动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在国民经济以及新农村的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林业产业同时也是人类生活与发展场所的重要提供者,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优质的环境。林业产业不仅是我国的经济基础,同时也是我国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之一。 3当前我国林业经济机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3.1林业经济机制的结构模式受到一定的约制 国内的森林资源大部分都是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很少有属于个人的。这是在实施计划经济所形成的一种产权结构,同时也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这也是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作用下,林业产权的一种体现。但是这种公有制经济以及社会主义制度和我们所强调的林业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却是不一样的。 3.2关于林业生态效益中的一些法律问题 国家为了强化对林业产业的保护,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来保护林业的生态系统,从而有效地避免林业产业受到大面积的破坏,但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中的生态补偿机制却没有被有效地保护起来。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具体指的是生态受益者或者是自然资源使用人遵照法律合理的利用自然资源的时候对自然资源的所有者或者是生态的保护者支付相应费用的法律机制。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含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自然资源由于其自身的资源资产属性具有一定的生态与经济价值。使用自然资源的人,有必要向资源的所有者支付一定的报酬,同时这也是自然资源所有者获得经济效益的方式之一;另一方面是生态环境保护者由于花费了大量的财力、物力以及精力理应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作为生态环境的受益者也不是免费的使用生态资源,而是付出了一定的努力改善原有的生态环境,从而使得原本的生态环境具有更高的价值。 4改革我国林业经济管理机制的具体措施 4.1健全我国现有的林业经济管理机制 林业产业想要获得发展离不开森林生态体系的支持。建设林业产业系统就是在建设大规模的森林资源载体。加上森林文化精神体系建设的精神财富就是以人为本的系统,只有把林业产业系统、森林资源载体系统以及森林文化精神体系这三者的建设结合起来才能管理好我国的林业经济,促进林业经济的健康与可持续性发展。 4.2将复杂的办事程序进行简化处理 为了顺应时展的需求,我国的林业系统制定了制度以及公众服务制度,此举为广大的开发商以及相关的投资者参与林业项目的投资提供了非常便利以及优质的服务。为了保证林业部门的办事效率,对于一些有事没事故意找茬的、工作不服从安排的以及办事效率拖拉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严格的整改。为营造良好的林业经济发展环境,组织定期或是开设不定期的人员培训与考核,从而确保相关的工作人员能够知法、懂法、守法,促进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改革后的管理机制更加注重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与监督,强化工作人员的严格执法意识,实施明确的责任制,从而有效地解决传统的林业经济管理机制中遗留的多头执法问题、一件事重复进行处罚问题以及执法人员的职责交叉等问题。同时实施严格首问负责制,在规定的期限内,工作人员没有做好相关工作,必须追究责任人,从而促进了林业经济管理质量的有效提升,确保我国林业经济的稳定发展。改革后的林业经济管理机制更加注重为投资者以及开发商提供相关林业开发项目地块的优先选择权。设立专门的部门为开发商以及投资者提供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以及其他的相关服务。 4.3确保各项生态工程的建设质量 在生态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为了确保其建设质量一般都是采用资质合格的森林研究学院作为提供相关技术支持的单位。通过选派优秀的技术人员下到基层进行更近一步的研究考察,进行科学的指导,从而确保所选的森林资源中含有品种多样的树种。相关的技术人员还会对每个林业项目进行细致的单独分类,并加以合理的规划,结合实地考察的情形进行设计,设计时严格地遵循相关的要求标准进行,并确保种子以及种苗的及时有效供应。另外,派来的技术人员还会指导如何进行严格的整地、树苗种植、及时浇水以及后续的相关管理与保护措施。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要保证苗木种植在运输过程中的分离。技术人员要进行严格的把关,采用首问责任制,从而促使其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并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 4.4完善各项管理机制 由于林业项目的质量与效益主要受到生态项目管理质量的影响,因此只有完善相关的林业目标管理机制,才能使其得到真正的贯彻与落实,比如项目目标的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项目法人责任制以及公示制等。只有结合实际的管理需要,健全各项管理机制,才能使得制定的管理机制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而不是走过场走形式而已。 4.5提高对农村林业发展的关注力度 林业经济想要获得更近一步的发展关键在于人,在于人的思想意识。只有强化人们对于林业发展的思想意识,才能进一步促进林业的发展。同时在进行大规模林业经济发展的时候也要兼顾农村的林业经济发展。完善农村林业市场管理机制,要求政府及时转变自身的职能,完善社会服务系统建立起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兼顾的农村森林资源管理机制。 5改革林业经济管理机制的意义 保障了林业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林业进行生产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就是森林资源,对于森林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直接影响着社会和林业的多元用途以及林业未来的可持续性发展。繁育任务是进行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任务,同时对现有的森林资源进行保护以及建立起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也是重中之重。森林资源的管理工作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内容,比如说相关森林资源档案的建立,记录森林资源的动态数据以及分类管理、科学规划等。对森林管理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有利于促进森林资源的有效运用,同时通过对其加以宏观调控有利于确保森林管理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最后在经济、法律、技术以及行政等层面建立与其相应的规定,并采用严格的森林资源管理机制,从而促使其顺利的实施。 采用法律手段来对林业经济的宏观发展加以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森林产业不仅是一种生产产业更是一种公益性的产业,对于我国未来经济的发展以及可持续性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林业经济产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只有通过严格的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保护好林业的发展,才能有效地促进我国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也带来了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人们已经深刻地意识到环保问题已经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肆意破坏环境已经严重地危害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威胁到人类的身体健康,为了能够活得更好,为了促进国家的可持续性发展,我们必须强化自身的环保意识,不再随意破坏环境、破坏森林,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保护环境、绿化环境。对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实现一国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大自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要做好环境的保护工作,热爱自然,从而获得大自然丰盛的馈赠。因此,必须加大对林业经济管理机制的改革,加大对林业经济管理力度,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从而使得林业经济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作者:刘兴明 单位:福建省大田梅林国有林场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的问题及措施 摘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林业管理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林业经济管理是发展林业经济及优化产业结构的前提保障,所以相关人员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林业经济管理水平,改变传统的管理理念,在符合国家经济的前提下制定林业管理标准,以此推动我国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文章主要对目前我国林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加强林业经济管理的措施,希望可以为提高林业经济管理实践水平提供理论依据,仅供参考。 关键词: 林业经济管理;问题;对策 众所周知,林业是我国农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展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因此,林业经济管理不仅关系着林业的发展,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然而,虽然我国对于林业管理开始的时间较长,但是发展速度却比较慢,管理理念还比较落后,存在着管理效率低下、管理不严、执行不力、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等问题。基于此,要加大林业经济管理力度,积极探索相应的解决对策,对于提升我国林业管理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目前林业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森林资源过度开发与国外的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在林业经济管理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严重制约着林业经济以及产业化的发展,具有一定的阻碍作用,森林资源的过度开发是其中较为严重的问题之一。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的工业化水平日益提高,城市化发展迅速,对各种资源的需求急剧增加,包括对树木的需求,过渡开发森林资源,使得森林面积迅速减小,从而使森林资源保护形势日趋严峻。 1.2林业产业化低林业化产业低也是我国农业管理面临的重要问题。现阶段,我国农林的经营方式为分散式,缺乏有效的经营机制,机制的缺失阻碍了林业向着市场化发展的步伐,一方面不利于林业产业化的深化,另一方面也给林业经济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林业产业化低会导致林业发展失衡,致使林业不同区域的发展水平存在差别。在经济发展比较快速的地区,林业产业化已初具规模,形成了产业链及规模,而有些林业资源丰富的地区由于管理水平低下,无法与市场接轨,从而为林业的总体发展造成一定的障碍。 1.3林业执法不到位林业管理的优秀就是保护林业资源,随时监督林业资源的开发使用情况。对此,林业相关部门建立了林业监察体系,并设立了林业基层执法检查站,为方便管理监督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提供基础条件,监察体系与检测站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为优化林业产业化结构及其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其在为林业提供发展平台的同时,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缺陷,林业工作没有受到重视,相关人员执法不到位,执法人员的综合素养较低,而且不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没有清晰地认识到林业执法的重要性,林业法制观念淡薄,导致执法过程秩序混乱,降低了林业经济管理的水平,从而制约了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2加强林业经济管理的对策 2.1加强管理制度改革林业的产权制度与林业管理制度相辅相成,在现代的林业经济管理工作中,要根据具体的林业工作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立现代化的、符合林业经济发展规律的林业管理制度。首先要确定林业的产权制度,只有明晰了林业的产权制度,才能激发相关的林业工作者的积极性,使他们在林业管理工作中奉献自己全部的精力和热情。其次要有效地进行林业工程的分类经营制度,落实林业生产中的经济效益的不产制度,这样能够有效地促进林业经济管理制度的落实。再次,要做好林业建设的多元化发展方向的划分,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有效的市场调查,保障林业生产符合市场的发展方向,能够为林业经济的发展带来更多的利润。最后林业经济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加强自身的建设,加大对林业经济管理的监管,提高监管力度,这样才能够形成协调统一的林业经济管理体系,更好地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 2.2走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经济化之路要以长远的眼光看待林业的发展问题,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满足人们需求的基础上,提高生产能力,既满足了科学发展的观念,又适应了现代化时代的发展。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仅达到了发展经济的目的,而且又以保护环境资源为准则,有效实现了节能减排,为后代的和谐发展和安居乐业提供了资源。森林资源是我国的重要资源之一,属于可再生资源。但是如果在超过林木生长速度的基础上过度开采森利资源,就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虽然我国的林业资源较为丰富,但是我国人口众多,其管理力度不足,乱砍乱伐的现象严重,使得其面临着毁灭性的威胁。因此,要走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经济化之路,合理开发利用林业资源,坚持科学发展观,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建立全新的资源开采模式,同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使林业经济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从而在最大程度上为林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提供资源保障。 2.3优化林业产业链结构目前,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林业产业链结构还不完善,林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虽然在部分地区有着比较完整的产业链条,但是其形成时间过早,已经不符合现代化社会发展的需要,传统的管理模式由于无法有效地与市场接轨而逐渐被淘汰。因此,林业部门的相关人员的工作重点就是改变其行政式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使其在林业市场的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而增强林业经济效益,进一步优化林业产业链结构。 2.4加大林业执法力度 2.4.1加强木材采伐管理近年来,我国乱砍乱伐、非法经营大加工木材、盗伐林木的违法行为日益严重,相关管理人员要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有效合理的措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严禁违法现象再次发生,杜绝超限额砍伐森林资源,加强木材采伐管理,为保护我国林木资源做出贡献。 2.4.2加强木材流通领域监管根据现代化时代的特点,完善木材采伐指标规范标准,在加强林业管理的过程中要求相关人员依据规范准则进行管理,而且还要加强木材流通领域监管力度,严厉杜绝超证运输或者无证运输等违法现象的发生,有效保障木材的正常开采。 2.4.3加强林地管理加强林地管理也是有效保护林业资源的有效方法之一,严禁过度开采行为,对于开垦过度的林地,要退耕还林,依据国家制定的林地保护规定严禁继续毁林开垦的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依法处理。同时,有关部门还要宣传保护林业的重要性,使保护林地观念深入人心。 3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科技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工业化以及机械化水平越来越高,对于林业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导致过度开采林木资源的现象愈加严重。因此,要加强林业经济管理力度,为保护森林资源及其可持续发展提供经济基础,从而提高林业管理水平。在时代不断进步和发展的背景下,传统的林业管理已经不适应新时期的发展需求,要不断改善森林资源的管理方式,制定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在林业管理实践工作中积累经验,逐步形成执法严明、操作性强、监管明确的森利资源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林业建设的经济基础,为林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李莉 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林业调查规划院 林业经济管理论文:林业经济管理改革发展构想 林业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自身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国民经济及整个社会的发展,对现行的林业经济体制进行改革,使林业经济向市场化及可持续方向发展,对林业经济未来的发展而言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就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做以下论述: 1我国林业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1林业资源出现急剧下降现象近年来,全球资源出现了下降现象,而我国的林业资源面积也在逐渐减少(人均森林蓄积量只有世界人均蓄积量的1/8),乱砍滥伐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木材出现迅速下降现象。低产、低收益是影响我国林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1.2林业经济结构单一当前,我国在林业生产中通常采用粗放密集模式,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结构不合理以及原材料浪费严重都是导致我林业经济发展缓慢的重要因素。 1.3林业体制改革发展缓慢现阶段,我国体制改革存在政企不分、产权和经营权不清以及职责不明等现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根本不能实现自主经营,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林业企业的运营效率及经济效益造成影响。政府对林业的支持较低,林业企业常因资金不足现象而无法进行改造与创新,另外,林业企业的竞争意识也比较薄弱。 2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探讨 2.1把林业经济融入市场经济中即建立以木材(林木)为主要商品对象且能进行货币交易的市场经济。可通过建立竞争性的林木市场使林业经济实现市场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使林业经济在的每个环节都能在市场中进行自主决策与经营:(1)使市场中具有较多买者与卖者,从而形成比较稳定的市场竞争;(2)林木资源市场实现合理配置;(3)建立统一开放的林木市场,打破林木市场的垄断及割据现象,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国际木材市场的情况;(4)对林木资源的稀缺情况有一定了解后,通过价格波动方式对资源配置情况进行调节。 2.2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措施 2.2.1林业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活动生产者。行政管理模式改为经济与行政相结合模式,其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林业的发展及林业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资源浪费严重、技术落后或发展缓慢、产品质量低以及经济效益低等都会对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产生影响。为了促进林业企业的发展,政府应放松林业企业的经营权和管理权,把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模式改为经济与行政相结合模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而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从而不断发展与壮大。 2.2.2林业企业应对自身的体制改革进行不断深化,以使自身的经济活动不断增强。林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对国有林业单位体制进行不断深化与改革,使林业生产力得到一定程度解放。商品林和公益林是我国现阶段主要的林业资源,商品林主要为社会提供各种林业产品与木材,其应根据市场需求并在政府的支持下进行自主经营,这样才能使经济效益得到一定提高;公益林主要为社会及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服务,其建设资金主要源于各级地方政府,其在发展与建设过程中应适当引入社会资金。林业资源在发展过程中应借助现代化科技的作用并进行体制改革,从而使产量及经济效益得到一定提高。 2.2.3对林业经济结构进行调整,促进林业经济的全面发展。目前,我国林业经济结构还比较单一,因此,必须各地区应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林业经济结构进行调整。根据相关研究可知,集约型的经济林建设及增大林产品的开发力度,对农产品进行深层次加工,能使林业经济有效发展。此外,还应使林业经济朝着特色方向发展,积极寻找并不断开发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如研究市场调研、确定品种。市场需要的品种与我们的优势品种叠加,就是我们要选择的品种。市场不需要的,再好的品种也不能要,要培育具有自己特色的独特的主打品种。可通过林业特产、发展绿色无污染产品、发展药材种植生产以及发展绿色生态旅游业等方法发展林业经济,通过对林业生产力布局的合理调整,淘汰落后产业,培育新型产业,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与重组,使林业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并使林业产业结构的不合理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另外,还可对林业产品进行精深加工,以使优势产品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并使林产品的新功能得以开发,从而延伸产业链,使产品附加值得到一定增加,进而使林业经济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2.2.4加强政府扶持与监督力度。健全我国林业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还应加大政府的扶持与监督力度。地方政府对林业产业进行领导的同时,也应为林业产业适当引进外资项目,必要时还应为林业产业项目的发展提供一定资金,如对于高效经济的开发项目应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另外,政府可组织林业产业种植能手进行技术培训,以使林业产业技术能够在各地区得到一定普及与推广,此外,政府还可通过政策引进先进品种及新型材料,以建设林业高科技示范园,从而使地方的林业种植技术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2.2.5通过经济手段对林业经济进行管理。以前我国通常仅使用行政手段对林业企业进行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经济价值及经济手段的作用。如在营造林的生产中按照事业投资,营林劳动的商品性及独立性并不会得到承认,从而导致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始终不能得到有效实施。如果把国营林场的经营方式转变为企业模式进行经营管理,对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效益进行正确评定,此外,还可通过贷款方式发展营林经济,从而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营造林的发展,进而可使林业经济的管理更加高效。 2.2.6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林业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根据相关研究可知,对其进行统一、分级、权责分明的行业管理可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其发展。对林产工业的长远发展而言,进行有效的行业规划与行业指导,可在很大程度上使整个林产行业的木材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与利用,进而可使全行业的经济效益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林业经济的总决策权主要由国家掌握,各地区林业项目的经济建设都应在国家的统一组织及规划下,然后由各地方按国有林区山脉、水系的自然分布情况及经济特点开展各项林业经济活动,因此各地区的林业经济都有其特点与优势,且权限与职责都有非常明确的划分。国家相关部门应对整个林产业有一个全局的了解,且应在专业方面有一定的技术优势,这样才能制定出行业整体性、科学性、战略性的发展规划并对其进行专业开发和管理,从而才能使林产业遵循经济规律,并按照国家的计划与市场需要的方向发展。因此,可把林产业的管理范围调整为:(1)由省、区林业厅、局管理的大中型林业企业;(2)由地、市政府管理,受省政府托管理的大中型林业企业;(3)具有特殊地位的由林业部管理的林业企业;(4)由县管理的小型林业企业。这样,对林产业进行行业化管理,以促进林业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 3结语 林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原有的林业经济体制进行改革,采取行政管理模式改为经济与行政相结合模式,不仅能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而且还能使社会经济得到一定发展。 作者:张钦伟 单位:敦化林业局
国际金融论文:资本论视阈下国际金融危机论文 一、当代国际金融危机的新特征 当代国际金融危机的总特点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概括:第一,破坏性极大,本次次贷危机对美国的投资银行造成了近乎毁灭性的的打击,美国的前五大投行中有三家濒临破产,另外两家也面临着转型困境,其他金融机构也是惨不忍睹,欧洲的主要经济体也陷入经济衰退的漩涡中;第二,影响范围特别广,全球的金融市场都遭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很多边缘小国都难以幸免;第三,持续时间长,本次全球性金融危机始于2007年美国的次贷危机,到目前为止已有7年的时间,很多资本主义国家仍然未能完全摆脱自身的财政危机,以希腊为例,财政危机不仅没能得到有效控制,反而开始向周边国家蔓延。从中我们也能够看出,当代国际金融危机呈现出了一些新特征,首先,财政危机与货币危机陷入恶性循环,2010年,就在全球经济出现好转的前夕,美国经济突然二次探底,欧债危机也愈演愈烈;其次,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相互作用,从而引发了连锁反应,除了存在以往传统的生产过剩引发的经济危机的问题,在借贷消费或消费过度和财政、债务等虚拟经济领域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次国际金融危机就是在金融创新产品领域爆发的;再次,金融危机的不确定性与复杂性并存,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状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对金融危机的反应变化也不同,金融衍生品系统又比较复杂,这些问题都使得金融危机变得更为复杂和不确定[2]。 二、基于《资本论》中危机理论分析当代国际金融危机发生的根源 (一)当代国际金融危机的成因分析当代国际金融危机发生的根源就是资本主义制度,本次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内外经济学者对这种危机的根源进行了探讨和争论,持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立场的经济学者认为本次危机是监管不当、低估风险、政策失误等因素造成的,甚至对危机抱有一定的乐观态度,但是随着危机的持续,影响范围的扩大,在危机现实面前,这些经济学者却显得极为尴尬;而持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立场的经济学者对危机的严重程度评估得比较现实,看到了这场危机的严重性,他们认为通过国家对经济强有力的干预,完全能够抵御这场危机,但是在2010年,美国经济出现二次探底后,反而引发了更为严重的主权债务危机,凯恩斯主义随后也受到了各国的质疑。从《资本论》中危机理论的逻辑出发,当代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源仍然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援引了一句英国评论家邓宁的话:“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者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2007年美国的次贷危机就在此验证了这句话,同时也是对马克思经济学的科学性和真理性的又一次强有力的证明[3]。事实证明,虚拟经济的发展是不可能脱离实体经济的,其想获得无限发展只能是一种幻想,当泡沫膨大到一定程度时势必会发生破裂,从而引发连锁反应,最终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因此,无论是持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立场,还是持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立场的经济学者,其论述的观点只是引发本次危机的表层原因,他们并未触及资本主义制度这一深层次原因。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强调:“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借助《资本论》来对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以及趋势进行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资本家无休止地追求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这一本质并未改变,我们也可以由此得出结论,当代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从表面来看,是由虚拟资本盲目扩张、过度膨胀引发的,政府监管不力、低估风险、政策失误等因素也对此次金融危机的发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是在实质上,当代国际金融危机发生的根源则是资本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国家采取的一系列救市措施起到的只是暂时缓解作用,治标不治本。金融危机发生后,资本主义各国对本国的金融机构的救助可以说是不遗余力,其原因在于这些机构所代表的正是本国资产阶级的利益,而在2009年,世界开始进入后危机时代,美国在积极救市后,开始大量发行国债,致使金融危机尚未解决,国债危机又开始震荡世界,美国的财政危机又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恐慌。与此同时,此次危机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2011年上千示威者发起”占领华尔街“的抗议活动,从中也看到了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之间无法调和的矛盾[4]。 (二)当代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的启示本次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再一次证明了马克思经济学的科学性和真理性,2011年5月29日,第六届世界政治经济学学会论坛发表了一篇题为“对资本主义危机的回应:超越新自由主义与凯恩斯主义”的共同宣言,让我们再次看到了马克思经济学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刻解读以及当今全球经济发展的深刻影响,对我国的启示是:要把握马克思经济危机理论的内涵,坚持用马克思经济学指导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马克思经济学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从《资本论》中危机理论的逻辑出发,我们能够看到,国际金融危机实际上就是资本主义向新生产形式的过渡,当代国际金融危机实质上就是生产过剩的危机,是由社会贫富差距过大引发的危机,为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应充分借鉴《资本论》的经济观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努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的问题,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5]。 三、结论 综上所述,从《资本论》中危机理论的逻辑出发,透视当代国际金融危机发生的根源以及资本主义国家采取的干预经济的手段,我们不难看出,资本主义出现的这些新变化都是在资本主义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经济危机发生的根源仍是资本主义本身存在的基本矛盾,我们现阶段借助《资本论》来对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以及趋势进行分析,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作者:田思思单位:中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国际金融论文:区域分离型国际金融市场论文 一、长吉图先导区需要分离型国际金融市场 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建设分离性国际金融市场是一个有效途径,但是目前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立分离型国际金融市场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 1.长吉图先导区经济的强劲增长的需要。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发展纲要中,提出长吉图区域经济发展目标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到2012年经济总量翻一番。到2020年,长吉图地区实现经济总量翻两番的目标。2009~2013年吉林省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基本上高于全国的总体水平,详见图2。2013年吉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2981.4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3%,高于当期全国平均增速0.6个百分点。吉林省地区生产总值总量居全国第21位,比2012年前移一位。 2.长吉图区域的进出口贸易发展的需要。根据海关统计,自2008-2013年吉林省进出口总额连年增长,各年分别达到133.41、117.49、68.46、220.43、245.72和258.53亿美元,详见图3。2013全年全省累计完成外贸进出口总值258.53亿美元,同比增长5.2%。其中,累计完成出口总值67.57亿美元,累计完成进口总值190.96亿美元。全年全省实际利用外资总额达到67.64亿美元,同比增长16.3%。其中,外商直接投资额18.19亿美元,同比增长10.4%,高于当期全国平均增长水平5.1个百分点。全年全省实际利用外省资金达到4852.10亿元,同比增长26.6%。在2008~2013年吉林省进出口数据中我们发现,吉林省的进口总额中占绝对比重的是进口,详见图3。仅以2013年来计算的话,吉林省的进口总额在全省进出口总额中大约占到了73.86%。进口规模增大所带来的货款结算压力对外进出口贸易平稳发展至关重要,结合吉林省进口规模大和实际利用外资数量增长的实际,需要建立分离型国际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迅速的资金融通,保证和促进省内经济的平稳发展。 3.长吉图先导区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的需要。根据吉林省统计局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13年我省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的报告,吉林省包括长吉图先导区2008~20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维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5年间维持了平均每年32.62%的增长势头。[3]2013年吉林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880.00亿元,同比增长20%,高于当期全国平均增速0.4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投资246.38亿元、5446.85亿元和4186.7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2.1%、19.7%和18.7%。重点制造行业投资保持了较高增速。全省汽车制造、化纤制造、医药、建材、纺织服装服饰等行业的投资额分别比上年增长32.5%、85.3%、40.7%、25.8%和57.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比上年增长32.6%、109%、135%、170%。居民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餐饮业、娱乐业投资分别比上年增长121%、52.8%、36.1%、48.8%、96.0%。但是,在维持了5年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之后,2013年的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降到了20%。吉林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下降有很多原因,资金供给不足是原因之一,如果国际金融市场能够提供长吉图先导区经济建设足够的资金供给,就能够给吉林省及长吉图先导区的跨越式发展创造更多的机遇和更好的保障。 4.吉林省金融资源整合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吉林省内金融机构数量和规模都有了较快增长,一方面为国际金融市场的构筑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吉林省金融资源与金融要素的配置与整合不容忽视。长吉图先导区设立之后,吉林省及长吉图区域内,金融机构数量、从业人数量及金融资产总额都有了一定的增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吉林省拥有政策性银行2家: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6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普通股份制商业银行7家: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外资银行1家:韩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4家:华融、长城、东方、信达。这些金融机构在吉林省设有一级分行20家,异地城市商业银行1家;属地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87家,城市商业银行1家,农村商业银行6家,农村合作银行1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43家,农村信用社4家,村镇银行21家,贷款公司1家,农村资金互助社4家,信托投资公司2家。还有2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一汽财务和森工财务,1家汽车金融公司。支行及以下营业网点4554家。[4]金融机构的广泛设立为打破金融垄断创造了条件,但是也容易造成一哄而上、服务质量差、人员素质低、甚至是不正当竞争的局面,严重的情况下可能造成金融混乱。 二、长吉图先导区分离型国际金融市场构建策略 所谓分离型国际金融市场,是指受政策诱导与推动,专门为非居民交易设立的在岸金融业务与离岸金融业务分离的市场。其优点在于既便于金融监管又可以阻挡国际金融市场的冲击。长吉图先导区分离型国际金融市场的构建,应该依据国际金融市场形成的一般条件:政局稳定、有较强的国际经济活力、外汇管制少、国内金融市场发达、地理位置好、拥有高水平的专业人才等,创造条件积极促成。 1.尽力减少资本跨国流动的费用。减少资本跨疆界流动的审批手续与费用、缩短资金流动的时间、降低资金流动成本是吸引国际资本和构建国际金融市场的的重要手段。早在2012年的博鳌论坛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发表主旨演讲时就指出,中国未来将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欢迎外商投资的同时,鼓励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中国鼓励资本“走出去”的战略,鼓励中国企业和居民在海外投资。目前中国企业和其他一些商业机构,有越来越多的海外投资。中国未来可能进一步放松管制,允许中国企业和居民能够更方便地进行海外投资,这是政策改革的一个方向。长吉图先导区自建成以来便享有一些国家税收政策,经吉林省地税局对现行的涉税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分进行归纳,发现长吉图先导区共享有189条适用税收优惠政策,其中涉及地方税收的12个税种,采取9种税收优惠方式,惠及16大行业。2012~2013年以来,吉林省地税局为长吉图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9531.09万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1231.33万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4399.79万元;为金融保险服务业减免营业税6.2亿元。但是要建成国际金融市场,还需要进一步放松管制降低税负,使长吉图先导区产生资金吸引力,这点尤为重要。 2.加快利率市场化步伐。利率市场化是指货币利率由国家统一管理制定的直接利率管理体制,向以市场供求为基础间接利率管理体制过渡的过程。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实际上,它就是将利率的决策权,由国家包揽转变成由金融机构根据资金状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利率水平的变革,最终形成以市场供求为基础、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指导,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国际金融市场一般容易形成于金融自由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也包括了利率管制放松,资产定价机制灵活,资金价格可以随着市场资金供求的变化而变化,利率风险较小、金融企业操作灵活、有利于金融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地区。 3.积极吸引国外金融机构入住。分离型国际金融市场的建立与形成,是由众多的微观金融主体的进驻与密集集合构成的,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经历几年的发展,吉林省金融机构的数量、规模、从业人员、业务覆盖范围、金融机构的密集程度等都有了较快发展。但是与建立国际金融市场的条件相比差距还很大。英国、美国、日本在1996年时单是离岸金融中心商业银行数就分别达:493、472、219家,其中外国银行分别为347、328、92家。根据长吉图先导区未来建设的基本构想,适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积极引导域外重点金融机构在长吉图区域设立省级分支机构,鼓励已入驻吉林省的金融机构在长吉图区域设立二级分行,并支持域内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长吉图区域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推动社会资本在长吉图区域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形成密集的金融机构群是金融市场运行的基础条件。 4.鼓励和发展直接融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关系,既反映一国的金融结构,也反映一国中两种金融组织方式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和贡献程度。市场主导型是指直接融资比重较高的情况,银行主导型是指间接融资比重较高的情况。我国直接融资比重自2002年至今基本呈持续增长态势,2012年底已达15.9%。而G20国家在过去的1990~2012年的23年里,无论是高收入国家,还是中等收入国家,直接融资比重整体均呈上升趋势,目前处在65%~75%的区间内。[5]美国的直接融资比重一直相对较高,且继续保持上升的势头。德日等国的直接融资比重近年来也在大幅上升。中等收入国家直接融资近年来呈较快发展的势头。而吉林省近年来在融资方式上仍然以间接融资为主,间接融资在我省全部融资总额中约占88.6%[1],股票融资大约仅仅是全部融资总额的1.5%。而2012年前后我国国内直接融资在全部融资中已占到14%左右,吉林省显然差距很大,大力发展国际金融市场,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势在必行。 作者:刘艺欣张鼎立单位:吉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长春光华学院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国际金融论文:职专国际金融教改论文 一、《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 (一)课程内容多、理论深、范围广国际金融研究内容较多,涵盖了国际收支、外汇、外汇市场、汇率、汇率制度安排、外汇管制、国际储备制度、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资本流动、国际金融危机、国际货币体系、国际金融机构的基本概念、形成原理、控制方法、时滞效应等,具有内容多、理论深、范围广的特点,学生学习起来有一定的困难。 (二)课程时效性强国际金融市场瞬息万变,新的现象、新的事件、新的问题在国际金融领域中层出不穷。近年来,国际金融理论得到了快速地发展,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市场理论、汇率决定理论和国际经济政策协调理论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果。因此,国际金融课程具有极强的时效性。在教学过程中,一定要结合新的现象进行分析,并时常借鉴国内外在国际金融研究方面取得的新成果。 (三)课程实践操作性强国际金融课程的实务操作部分主要涉及到汇率的折算、进出口报价、外汇风险防范、进出口贸易融资、套利套汇等业务。汇改以来,人民币与其他国家货币的汇率不断进行调整,汇率风险怎样防范以及在进出口中如何报价等内容在实际工作中越来越重要。不少学生反映这个部分的内容很难理解,在具体操作中有难度。实务操作部分的教学对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却往往受到学生基础薄弱、课程自身复杂等方面的制约。正是由于国际金融课程实务操作部分的“难理解”与“难操作”的特点,教师就必须依据工作内容和流程设计教学内容,选取来自于企业真实工作内容的案例,结合现实的国际金融现象进行讲解。教学方法和手段要适合高职学生的特点,摒弃纯理论式的计算,计算内容要与实际工作相关,计算的难度要循序渐进,同时要加大学生自主练习的力度。 二、教学改革的方法与手段 (一)课堂教学课堂教学在注重多媒体教学手段与传统教学手段的有机结合的基础上,主要采用以下教学方法或手段。 1.课堂讲授教学法课堂讲授作为传统的教学方法,老师可以在讲授中突出重难点,把大量的信息及时传递给学生,是一种常用的教学方法,所以同样适用于本课程。 2.多媒体教学法把更多的理论知识和其他信息,通过图文并茂的教学方式表现出来,达到立体教学的效果。运用形象、直观的多媒体技术可以创造出一个生动有趣的教学情境,以其独特的形、声、景使学生进入一种喜闻乐见的、生动活泼的学习氛围,从而使学生产生极大的学习兴趣。多媒体教学对解决系统的理论问题,理解复杂的逻辑关系和课程结构的展示效果很好。特别是在需要丰富的数据资料、图表来说明和论证时,效果尤其明显。如在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分析中,多媒体的教学具有独特的优势。 3.设问启发式教学法对一些国际金融热点问题,可以采取设问启发式教学法。例如进行“人民币升值的利弊分析”等热点问题的专题讨论、案例分析、政策效果分析等等。可先由教师针对知识点或金融现象提出问题,让学生分组进行讨论,最后由教师分析、点评、总结。设问启发式教学法能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能将所学知识和理论应用于实践的能力。 4.课堂互动教学法教师和学生通过经常性的交流沟通,相互促进,使教与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课堂45分钟不全由教师进行填鸭式的教学。每一章节授课后学生和教师分别进行总结,学生先提出自己的问题或不清楚的知识点,或者是现实中的热点金融问题,教师可先让其他学生为提问的同学解答,之后再补充总结。教师也可以向学生提出一些基本问题,由学生通过思考、收集资料、课下讨论提出解决方案,教师对学生的解决方案做现场点评。双向互动式教学方法增加了教师的动力和压力,促使教师勤于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讲课技能;同时,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他们能够感受到学习的乐趣和师生之间的平等关系,增进师生之间的思想与情感的交流,提高了教学效果。 (二)实践教学为了强化学生的相关技能,可以借助校企合作单位的平台及校内的实训室、自主实验室等进行模拟股票市场、模拟期货市场、模拟外汇市场以及网上银行业务等仿真实践教学,通过实践,缩短学校和企业之间的距离,增强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感性认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学生能顺利进入工作岗位。 (三)网络教学网络学习是学生巩固课堂知识,扩充学习广度的有效方式。课程任课教师可利用课程主页BBS论坛,腾讯QQ,采用网上答疑、讨论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的课外指导。课外指导通过因材施教,因人施教,能扩展学生的视野,充分满足不同学习程度和学习兴趣的学生要求。 三、课程考核方式 国际金融课程以往采用的闭卷形式进行考核,考试的内容仅局限于书本上的知识,形式较为单一,且重理论轻实践,不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提高。可将国际金融课程的考核进行改革,考核内容分为平时成绩、综合实训成绩和期末成绩三部分。平时成绩由学生的课后作业、课堂发言、小组讨论等组成,重点考核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占总成绩的20%;实训成绩主要借助国际金融实训软件,重点考核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占总成绩的40%;期末考试以开卷为主,试卷内容要实现多样化,既要考核基本内容,又要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考察学生对基本知识的运用能力,占总成绩的40%。 作者:何利娟单位: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国际金融论文:制约因素建设国际金融论文 金融危机是经济全球化的表现之一,随着世界性的次贷危机与债务危机的影响,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遭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像伦敦、纽约这样的传统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已经动摇,原有的国际金融格局已随之发生改变。上海作为亚洲经济增长的动力,所以,怎样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怎样的国际金融中心,不仅是促进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而且也是世界经济对中国发展的要求。 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现状 1.金融市场初具规模 衡量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指标之一是衡量金融市场的完备程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正日益强大。到目前为止,上海已基本形成了包括股票、外汇、货币、期货、黄金、OTC衍生品、产权交易市场等在内的全国性的金融市场体系,不仅是国内金融市场中心,也是国际上少数几个金融市场中比较完备的金融中心城市。具体表现在金融机构总数不断增长,上交所股票、债券成交额连年攀增,黄金市场交易活跃,保险业健康发展。但就市场结构而言,上海资本市场较单一,股票市场较债券市场发育较快。除此之外,上海的外汇市场、货币市场交易规模也较小,与纽约、伦敦、东京、香港、新加坡等地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有待进一步发展。 2.金融影响力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据研究,上海金融机构资产质量继续提高,不良贷款率不断降低。金融机构的集聚效应初显,市场竞争程度加剧,金融服务功能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逐步提高。据CFCI指数排名显示,2013年上海以130.25的总分蝉联第一,在评分与增速上均遥遥领先其他国内金融中心城市。 3.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 上海市政府制定了金融机构在本市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加大了支持金融机构发展力度,编制了《上海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子预案,妥善化解了数家券商的金融风险。上海金融在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经济发展中已经起到了一定的龙头作用,并且在全国的金融发展进程中,也做出了积极示范效应。上海市政府积还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一是积极发展各种金融市场,形成功能互补、交易市场多层次、交易产品多样化的金融市场体系;二是进一步推进金融机构改革,提升金融业的整体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三是深入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强化基础制度建设,基本形成较为全面系统的法律制度;四是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正确把握方向、力度和节奏,较好地处理了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控制通货膨胀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二、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制约因素 1.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 次贷危机引发的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危机深刻的说明了政府加强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在次贷危机中上海暴露出了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首先是中国的金融机构大而不强。严格金融监管体系可以降低金融危机的冲击,但会影响经济市场对商业机会的追逐,进而导致我国金融机构创新能力低。严格的金融监管并不一定意味着能够保证每一个金融机构未来有足够的抵抗和分散风险的能力。其次是没有自己的金融管理理念。纵观国际性的金融中心都有自己的监管理念。例如纽约的“以规则为基础”体现了美国式的分散监管体系,伦敦的是“以原则为基础”体现了英国式的大一统的监管体系。而上海存在着金融中心与金融市场、监管机构相分离、各自为政的问题,彼此相互脱节,不能使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因此建立一个独立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一套金融监管制度是进一步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关键步骤。 2.金融市场的规模小且层次单一 从市场主体来看,上海金融机构种类和数量都比较少,没有形成品种丰富、市场前景广阔的网络,且各机构没有明确的功能定位。从交易品种上来看,各大国际金融城市早已开办即期交易、外汇掉期、单纯远期、跨货币掉期和期权、利率掉期和期权、远期利率协议等多种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从金融机构的设置和运作上来看,西方国家的金融机构都有完善的法律作为依据,而我国除去几部基本法以外,尚未建立其他完善的金融法律,因此造成了金融机构发展不平衡和无秩序竞争。由此可见,上海的金融市场规模离国际金融中心的距离还很遥远。 3.国际化金融人才稀缺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是一项国家战略,而金融人才战略是实现国际金融中心战略目标的关键和保证。虽然最近几年上海金融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但是其人才供给状况与上海金融发展的目标相比较,存在着突出的结构性矛盾,高级和复合型金融人才稀缺,人才供给与需求不匹配;金融人才市场不完善,金融人才流动无序、薪酬标准比较混乱;金融人才高地的基础建设相对滞后,与国际金融中心的要求相比差距较大。 三、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对策 1.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首先要制定适度放松的金融监管体系,即不能太严格也不能太放松。其次,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能照搬照抄国外模式,要有适合自己发展理念的金融监管体系,要用新的理论与金融监管实践相结合。要重视在有限理性假设下对金融监管理论的研究,采用最新的理论来指导并监管实践,不断做到与时俱进。再次,可以在上海建立一个金融监管改革试验区,把上海变为金融监管的“特区”。从建设金融中心的需求出发,应该把上海现有“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职能整合起来,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中心。还有加强金融监管主体及其队伍的建设、加强金融机构内部监管和建立适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风险承担机制等其他策施。 2.培养和引进国际化金融人才 在国内方面来看,首先,要大力培育大中型的金融人才培训机构,提高金融人才的国际化程度和国际竞争力,培养更多高级金融人才、专业领军人才。其次,在正规院校方面,取缔跟风式的专业设置与应试教育形式,提高培训的专业化水平,培养出与市场需求相匹配的金融人才。此外,上海市政府要采取优惠和激励政策,吸引海外人才,支持金融人才创业,适当降低新型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开放人才环境,实现人才服务模式与金融人才的多样化。在国外方面来看,美国金融人才市场在金融危机后产生了巨大的人才溢出效应,这些金融人才不再局限于美国,而是寻求新的发展机会,这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打下了牢固的人才基础。 3.大力发展各类金融市场扩大市场规模 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规模,全力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各类市场,丰富现有的金融市,实现金融工具多元化、产品多样化、服务个性化的目标。再次,政府要加大对小型信贷机构支持的力度,使更多的人能够享受到金融产品;政府还要协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三大监管部门,建立建全协调监管机制方法来降低市场风险,并通过规范操作化解风险。另外,要加快推动外汇市场的发展,加快外汇产品的创新,促进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拓展外汇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有效监测和维护外汇市场的平稳高速运行,并与股票和债券市场齐头并进,三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共同推进上海市场的加速发展。此外,还应积极建设诚信体系,创造金融发展的基本社会信用环境;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增强资本市场功能等诸多策施。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不仅仅是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计划,更是全局意义上的国家战略,同时也响应了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号召,是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写照。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离不开国家和广大上海市政府的努力;离不开法律、经济体制、领导体制、信息化建设。所以,个人、企业、社会团体,都应该尽自己的一份责任,争取在2020年实现建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宏伟目标,使上海尽快能与纽约、伦敦、苏黎世这样的国际金融中心相媲美。 作者:霍颖刘锋单位:石家庄铁道大学华北地质勘查局综合普查大队 国际金融论文:兵团高校国际金融课程教学论文 一、兵团高校办学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 石河子大学是兵团高校的代表,始终坚持“立足兵团、服务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的办学定位,以培养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构建“多样化、高素质、强应用、重创新”的人才培养体系,并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在贡献中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为边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形成“以兵团精神育人,为屯垦戍边服务”的办学特色。兵团高校主要是为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人才,因此,培养目标应定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更好地贴近市场需求,服务兵团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 (一)课程特点。国外和国内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内容有很大不同,在国外,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内容根据所述学院的不同讲述的侧重点不同,主要分为“国际财务管理”和“开放经济宏观经济学”两个层次,而国内开设的国际金融课程则融汇两个层次的内容,并且以后者为主。国际金融课程有三个特点:1.难度高。该课程内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要求学生具备会计学、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及扎实的数学功底;2.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国际金融学概念抽象,理论内容必须在现实问题中得到检验,学生才可以认识深刻、具体;3.具有较强的时代性。教学内容与当今世界金融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和金融发展趋势紧密联系。(二)教学要求。学生要对西方国际收支理论及我国国际收支状况、西方汇率理论及人民币汇率改革、外汇管制目的及意义、外汇风险管理办法、国际资本流动及金融危机的相互关系等有所了解。理解固定汇率制度与浮动汇率制度各自的优缺点、常用外汇交易的特点与用途及保值增值的原理等。重点讲解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编制原理、国际收支平衡表的主要项目及国际收支失衡的主要原因;外汇交易的各种方式、各种外汇风险的概念、种类、外汇管制的概念及内容;我国利用外资的方式、金融危机的类型及危害等内容。在学习过程中,要求学生利用相关数据库、政府网站和学校图书资料等查找教师布置的课外学习材料,结合国内外及兵团现实情况,应用国际金融的知识和理论,剖析当前重大国际金融问题产生的背景和原因,引导学生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教学目标。兵团高校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是以应用性为目的,帮助学生认识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宏观经运行,要求学生重点掌握外汇、汇率、国际收支、国际货币制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会在实践中运用;了解国际金融宏观理论,学会解决说明和解决当前国际金融领域中的实际问题,把握国际金融与国内经济的相互关系,为国际经济合作奠定理论业务基础。 三、兵团高校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改革与实践 (一)教学内容的改革。1.理论内容。在原有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增加现实中的热点问题,比如热钱流入的途径及盈利模式、资本外逃的方式及危害、货币国际化路径等,同时还应详细介绍学生理解困难的知识点,比如货币升值的定义、汇率变动幅度的计算、买入汇率和卖出汇率的计算和区别等。2.案例内容。在国家金融的教学中,教师应该关注对现实问题的分析,引导学生以相关理论为基础,站在国际金融的视角认识国际金融运行的特点,从金融的角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学途径,采用“小知识”模块方式将国际金融的原理与当前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让学生通过对典型案例的阅读、分析与讨论,提高学生学习国际金融课程的兴趣。此外,在教学过程中还可以播放视频资料,选取专业的视频资料以开阔学生的视野,同时激发学生在教材中寻找理论依据的热情。比如《货币战争》视频介绍了人民币、英镑、美元、日元等发展历史,内容丰富,学生可以通过观看该视频轻松掌握国际货币的发展史,初步了解国际货币体系。(二)教学方法及手段。1.开展讨论课。学生对国际金融课程具有畏惧感,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消除距离感,快速进入新的情景,是高校教师一直关注的问题。高校教师可以采取关注当前金融热点,在相应章节开始前提前布置辩论主题,一个教学班分成多个小组,每个小组一个观点,学生通过课前查阅资料,课中由教师主持开展辩论或讨论,这样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2.充分共享网络资源。学生可以通过查阅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了解国际收支的知识点,通过浏览金融机构的网站查看人民币汇率行情了解外汇与汇率的知识点等。3.课中采取互动方式。教师可以采用提问式教学方式,先让学生回答,再根据回答情况将知识点逐渐展示出来。提问式教学能够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同时引申出来的知识比讲述出来的知识更能加深学生的理解,提高学生对现实问题的洞察力。(三)拓展学习空间,注重实践环节。教学不应只是课堂上的90分钟,整个教学环节应该包括提前预习、课堂学习和课后实习。课前预习能够调动学生学习该课程的主动性,课堂学习主要是教师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介绍应掌握的理论基础知识,而课后实习是拓展学生学习空间的有效途径。因此,教师要高度关注和探索课后学习的有效方式,对一些重点章节可以布置一篇论文,要求学生通过查阅资料、收集数据、形成观点并书写成文。课外多开展社会实践教学。高校应多建立实习基地,与银行、证券公司、期货交易所等金融机构签订实习协议,还可以积极联系企业,特别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和课外活动,通过成立课外活动小组利用和利用假日参与社会调查,深入企业单位学习,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学习,同时邀请校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金融主管开展讲座。(四)考核方式改革。课程考核是课程评价的重要环节之一,进行考核改革是促进教、学、管等过程的全面变革,从而保障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途径。教师不应局限于试卷考试,过程化的教学理念要求教师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从课堂、论文、实践三方面建立立体化、过程化的考核模式,这样有利于加强对学生学习的过程控制,实现由“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转变。 四、结语 国际金融课程以其特有的理论性、综合性和时代性,决定了该门课程的教学方法必须灵活多样。教师在教学中应结合兵团高校的办学定位,将课程的知识点和当期热点问题紧密联合,努力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增强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达到为兵团培养优秀经济类人才的目的。 作者:唐勇刘康华卢豫单位:石河子大学 国际金融论文:经济转型国际金融论文 一、我国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下的影响 1.是增长和结构调整共同发展国际金融危机时期保持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就是进行结构调整,这也成为我国应对金融危机,提高经济快速增长的两个重要调整目标。我国的经济增长任务需要针对这两种目标进行统一的努力,在保证经济增长的同时,极推动结构转型,使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在关系处理等问题上能够保持一致,同时针对不同地方出现的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之间的矛盾,要正确看待,要重点研究保持增长速度的因素,并且对其进行最为合理的开发和利用。 2.降低政府行政过程中对经济发展的干扰国际金融危机带给了世界经济十分剧烈的冲击,这使世界各国的很多政府都针对其进行强有力的调控手段,并且将国际金融为作为主要问题来抓,同时针对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影响进行救助。但是在解决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对经济活动影响,包揽了较多的问题。 二、将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和推动经济的主体 经济增长需要有多种生产要素的投入,是主要依靠物质资源要素的消耗还是主要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的管理创新来推动经济增长,由此就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发展路径。以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背后,是物质资源、能源和劳动力的巨大消耗,事实已充分证明,这种靠资源消耗的发展不可持续,必须对生产要素的投入结构进行坚决调整和转型,转型方向是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由要素投入推动型发展转变为科技创新推动型发展,这是实现我国经济整体转型必由之路。 三、结束语 通过在本文中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给中国经济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我国的经济转型是一个必然趋势,就算没有国际金融危机,我国的经济转型也是进行的。国际金融危机只是经济转型的一剂“催化剂”,所以我们要正确看待经济转型问题,要将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同时作为重点项目来抓,要消灭转型过程中的不良倾向,在坚持社会主义经济特色的前提下,顺利完成经济转型。 作者:郭志宝单位:渤海大学经法学院 国际金融论文:高职国际金融课程教学论文 1当前高职国际金融专业实践课程教学模式的现状 1.1教学模式重理论轻实践,影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受应试教育的影响,我国大部分高职国际金融专业采用的是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教学模式。该教学模式只注重对学生专业理论的培养,忽略了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老师填鸭式的教学,不但没给学生创造表达的机会,而且制约了师生间的有效互动,阻碍学生学习积极主动性的发挥,影响了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学习。 1.2专业课程构建不合理,实践课教学内容滞后传统的国际金融专业实践课程的体系,大多按本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来进行。一部分高职院校甚至是在专科或本科课程内容的基础上减少课时,删除部分专业知识,来简单地进行实践课程的课程设计及内容编排。这样做忽视了对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使学生的理论与实践脱节,适应不了岗位的职业技能需求。 1.3缺乏学生参与的实践教学环节随着时代的发展,应用型人才越来越被社会和企业所推崇,企业对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要求也随之增高,社会实践是检验学生专业学习新成果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学生动手能力的重要方法,是教学不可缺少的环节。高职院校由于师资设备等因素的制约,及其缺少学生参与实践的教学环节,教学中基础课程占据了大部分的教学时间,使得学生缺少到证券公司、期货交易所、银行、投资公司等相关企业参与专业实践活动的机会,影响了学生对工作岗位、业务流程、专业操作的认知,使其难以构建对专业相关岗位的认知。 2高职国际金融专业创新实践课程教学模式的途径 传统教学模式只注重老师的讲授,忽略了学生的参与和实践操作,进而影响了教学的效果。所以,改革创新实践课程教学模式,务必要从改变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入手,转变学生在学习中的地位,变被动听为主动参与,基础课程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才能有效地提升学生的岗位技能,创新教学模式的具体途径如下: 2.1运用理论结合实际的方式来进行教学国际金融专业的知识枯燥乏味,老师在上课时不能一味地照本宣科,这样会降低学生的学习兴趣。老师要善于对学生提问,引导学生进行相关知识的思考,鼓励学生进行师生间的教学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升学生的表达能力,有效培养学生随机应变的能力。如:高职院校可建立综合模拟经济实验室,构建国际结算、外汇交易等模拟的经济交易系统,其中外汇交易的模拟系统可选用宽带实时传输和接收同步全球的外汇交易时讯系统。老师利用综合模拟经济实验室,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到经济实践活动中,让学生熟悉并掌握外汇交易的流程,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及操盘能力,掌握付汇、信用证、托收等金融业务的流程,提高对金融市场与金融业务的深化认识,进而促进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 2.2构建专业实用性较强的实践课程教学体系高职院校传统的国际金融专业课程体系和人才的培养方案,已不适应当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要,所以相关高职院校需以岗位教学为立足点,以岗位技能要求为课程内容来对课程体系进行有效的整改。 2.3组织学生进行岗位综合实践老师可安排学生进行各岗位的综合实践,以此来增加学生的实践机会,有效改善学生的岗位意识及专业技能,进而实现应用人才的培养目标,具体实践课程安排如下: 2.3.1专业岗位基础技能的实践先通过课堂教学让学生掌握国际金融专业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再配合计算机和普通话的培训及等级考试、外语课、心理辅导课等基础技能课程,来有效培养学生的基础职业技能,最后,组织学生到企业进行实地参观,提升其对专业知识的认知。 2.3.2专业课程的分岗实践运用学校的财会、金融等专业实验室来组织学生开展纸上学习及软件模拟的学习,指导学生构建具体的金融专业业务模块如:证券、银行、投资、理财、保险等业务的专项岗位技能训练,强化学生的岗位认知及操作能力,使其能熟练地掌握相关业务操作流程。 2.3.3专业岗位的综合模拟实践运用学校的金融综合实验室组织并指导学生有效开展金融综合业务的ERP沙盘训练,模拟上岗进行实践操作,让学生在操作过程中,掌握系统、全面的岗位业务技能,提高处理各金融业务的能力。 2.3.4实际岗位的顶岗实践通过校外训练基地及“校企合作”项目,安排大三学生进行毕业的岗位实习。在合作单位的安排下,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毕业生进行顶岗工作,或参加金融单位的岗位实习,检验并锻炼学生的专业技能及业务水平,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 2.4运用双语教学国际金融专业是世界性的,很多专业名词都以英语的使用形式出现如:deposit-reserveratio、openaccount、advancepayment等。可见,双语式教学是该专业的内在要求,双语教学能使学生更有效地了解和掌握国际金融的基础知识和理论,让学生能够用英语对专业知识进行阐述,通过各种媒体渠道获得最详细的国际金融时讯。 3结束语 各高职院校需有效做好国际金融专业的教学工作,积极运用实践教学模式。采用理论结合实践的方式来进行有效教学,构建专业实用性较强的实践课程教学体系。组织学生进行岗位综合实践,运用双语教学,合理开发并完善教学知识体系的结构,在学做结合的教学模式下,有效提升学生的专业知识及岗位操作能力,实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为企业及社会提供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 作者:徐诚单位: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 国际金融论文:组织合作国际金融论文 一、文献综述 国际金融组织援助贷款的目的是帮助贷款国的发展。从国际发展援助经验看,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一种风险较低的财政赤字融资渠道,既有可能给贷款国带来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积极效应,也可能使该国政府造成严重的财政压力而事与愿违。大多数研究认为国际援助贷款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一个国际援助贷款的饱和点(国际援助贷款占GDP比重为15%耀45%),在其范围之外,国际援助贷款的作用是递减的。近期一些提议中要求在增加对发展中国家全面援助的同时,将援助资金的结构从贷款向赠款倾斜。美国财政部(2000)指出将贷款转为赠款可能会压制捐赠国公众对发展中国家转移支付的支持,而且难以得到司法上的认可,反而限制了贫困国家对于融资资源的整体获得性。奥德多昆(2004)从理论和实证上探讨了贷款和赠款的一些经济和政治问题。克莱米、笈多等(2004)对1970—2000年接受外部援助的107个国家的经验进行了研究,检验赠款和贷款对国内财政收入的不同效应。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经验方面,陈兰、朱留财(2008)介绍了全球环境基金在节能减排领域同我国的合作前景。云南省财政厅涉外(2009)针对云南省1984—2008年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具有典型意义的若干项目进行分析、总结,提炼出新思想、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模式。王雨晴(2011)通过世界银行贷款北京环境二期项目分析了世行的项目设计和管理特色。高梅(2009)结合上海的案例分析在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项目中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特别融资平台。在地方经济发展方面,陶风华等(2009)分析了甘肃省利用国外贷款对经济发展的拉动效应。张悦玲、白永慧(2010)分析了金融危机背景下河北省借用政府外债的问题。张景辉(2011)通过对黑河市的研究提出把国际金融贷款与国内金融贷款结合使用,既可以优化政府债务结构,缓解政府债务偿还压力,还可以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谢煊(2012)针对新疆利用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存在的问题提出“十二五”期间稳步扩大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等思路。贷款绩效评价方面,雷刚(2010)对世行贷款山东城建环保二期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建议在项目建设中逐步推行全过程绩效评价。李娟(2010)以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为例分析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监察机制及其对我国西部地区的影响。彭润中、赵敏(2011)通过对我国约50个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数据从相关性、效率、效果、可持续性和项目综合绩效等五个方面的评价结果进行归类整理,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中的相关经验和问题进行初步分析与思考。朱洪祥、彭山桂(2012)针对现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绩效评价操作指南》评价体系指导项目准备期绩效评价的不足,对评价框架和评价方法进行调整优化,提出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项目投资决策机制。唐斯斯(2012)对财政部和我国利用国际金融贷款农业项目的绩效评价实践进行了梳理。孙翔(2012)阐述了改进后的绩效评价框架,指出新框架的优势及其在实务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是间接利用外资的重要内容。国际金融组织的援助不仅可以优化政府债务结构,还可以将“引资—引智—引技”三大功能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此笔者试图通过分析河北省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状况,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继续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从而为河北省经济改革和发展战略提供政策建议。 二、河北省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及其变化 (一)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规模不断扩大,数量金额逐年增加 河北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始于1981年。30多年来,贷款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4年3月,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48个,签约贷款额21.14亿美元,累计使用20.3亿美元。从表1中河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结构看,2004—2014年3月10多年的新增贷款主要来源于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其中,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增长率达到39%。 (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行业分布趋于集中化,农业行业位居首位 河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涉及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基本属于公共财政范围和公益性项目。但是从2004—2014年10多年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行业分布来看,河北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涉及行业主要集中在农业、城建与环境。其中,农业项目的增长率达到45.45%,城建与环境项目的增长率达到28.57%(见表2)。从行业分布来看,农业、城建与环境项目排在优先位置。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有白洋淀生态建设与环境综合治理、小城镇开发示范、林业综合发展、张河湾抽水蓄能、河北节能减排促进、节水灌溉二期等六个项目,这些项目主要分布在农业、城建环保、节能减排、能源等领域,项目实施促进了河北省农业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配套,城市环境和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 (三)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社会经济效益并重 河北省积极发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作用,促进了有关行业领域的快速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实施世行贷款“小规模肉牛发展项目”,五个项目区农户养殖业纯收入平均由项目前1600元提高到2100元,提高了31%。林业可持续发展项目,项目区森林覆盖率提高了2%~3%,对河北省平原的防沙治沙、改善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促进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京深高速公路(石—安段)利用世行贷款5.5亿美元,大大提高了河北省的交通运输能力。三是促进节能减排,对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污染排放、提高大气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四是提高了教育卫生服务质量,促进了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河北省教育厅利用世行贷款“贫三”项目的实施,解决了贫困地区办学经费不足问题,项目县校舍危房比例大幅度下降,办学条件得到很大改善,教育质量明显提高。 (四)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提升了管理水平,引智引技作用明显 河北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发挥了“引资—引智—引技”作用,提升了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省际竞争力。一是引进先进的项目管理模式和经验,推动了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融资改革。我国现在通用的工程监理机制,投资、运营和管理模式,采购公开招标制度等多是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实施与合作中学习借鉴得到的。此外,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清洁发展机制,林权、水权制度改革实践等,对河北省发展市场经济、进行投融资体制改革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世行贷款河北省城市环境项目引进的供水、污水收费制度,为河北省给、排水价格体制的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二是提高了项目人员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改善了人力资源结构。国际金融组织为了保证投资效益,每个项目都向中方提供了大量的培训机会,使河北省相关行业的人力资源结构有了明显改善,通过项目培训与实施,人们更新了观念,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掌握了本领。 (五)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绩效评价走在全国前列,注重信誉以评促效 在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下,从2008年开始河北省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管理中逐步引进了“以绩效为基础,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绩效评价小组,聘请专业人员为小组成员。问时,对被评价单位相关人员和评价小组所有成员进行专业培训,详细讲解绩效评价的方法、步骤和工作程序等。评价中,评价小组根据被评价单位上报的有关资料,采取案卷研究、因素分析和综合指数等相结合的办法,对项目立项、申报、实施,项目完工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价,根据各评价因素所占的分值和权重进行评分,评出“优“”良”“中“”差”等级,并写出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通过绩效评价,学习和掌握了绩效评价理念和方法,打造了一支政策明、业务精的评价队伍,建立了准确、全面的信息收集和数据库,确保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绩效评价的权威性,绩效评价走在全国前列。 三、当前河北省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面临的困境 (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总量和投向的约束性增大,获得贷款难度增加 随着我国实力不断增强,预计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将于2015年或2016年前后触及世行、亚行硬贷款“毕业线”,加上之后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在2020—2021年前后从世行、亚行硬贷款毕业,到达“毕业线”的日期日益临近,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贷款总量呈逐步下降趋势和贷款投向更为严格的限制。世行新的国别伙伴合作战略与中国确定了未来几年双方的三个合作重点:绿色发展、包容性发展和加强中国同世界互动,世行集团中国际复兴发展银行将保持年均15亿美元的对华贷款规模,国际金融公司预计每年在华投资5亿美元耀10亿美元。世行贷款将致力于知识及知识合作、能源和环境、贫困和质量问题,主要投向我国的中西部地区。亚行对中国2013—2015年的国别贷款分配额度分别是14.45亿美元、14.35亿美元与13.30亿美元的贷款。亚行《2011—2015年中国国别伙伴合作战略》继续加大在包容性增长、环境可持续发展、区域合作与一体化等三大支柱下的合作,强调合作将更加突出创新、附加值及示范效应,合作重点将突出自然资源与农业发展、节能环保、交通、城市发展、私营部门业务等五大领域。在贷款总量下降和贷款投向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相对于获得更多支持的中西部地区而言,作为东部沿海省份的河北省争取硬贷款的难度有所增大。 (二)对于“举债”有认识偏差,错失项目立项机会 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是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它不仅风险小、收益大,而且可与国际金融组织之间建立互信互利、良好的伙伴关系,将国外的先进管理理念和技术应用于企业,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加快地方经济持续增长和经济转型,增进社会福祉。有的相关部门思想解放不够到位,意识不强,对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在“引资—引智—引技”方面的作用认识不够,对于合理适度利用外债认识不够深刻,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简单地理解为负担和债务,担心项目失败给当地财政带来还贷风险和负担,争取项目和资金的动力不足。有的相关部门认为贷款资金量不大,审批程序漫长又复杂,管理制度严格,资金使用起来受限制较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机会,导致当地利用外资工作进展不大。二是外债风险意识欠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作为国家主权外债,按照贷款协议是必须要偿还的。有的部门缺少外债统筹规划,还没有建立外债风险预警机制,偿债准备金没有完全列入预算。因此,主动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为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监管不足现象,责任跟踪不能放松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涉及申请、实施到还款、持续发展等环节。一是有的部门重项目引进、轻监督管理,没有及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项目实施管理上来,在项目设施与达到预期发展目标方面监管不够,缺乏责任追踪相关管理意识和手段及其相应制度配合实施。二是个别基层单位存在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现象。由于受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有些项目配套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相应主管部门没有完全尽到监管责任,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河北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高质量工作开展。 四、新形势下河北省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空间的拓展 (一)将知识合作打造成新的增长点,拓展新的合作空间 当前,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主要是贷款项目、技术援助项目和知识合作三种形式,贷款项目这一传统形式已触及世行、亚行硬贷款“毕业线”,从客观上讲,传统的贷款合作受到国际金融组织毕业政策的限制无法无限期地做下去,这就需要通过创新合作内容和形式,拓展新的合作空间,开辟新的合作领域,打造新的增长点。在世行、亚行和国际农发基金与发展中国家合作过程中,知识合作将成为工作优秀。知识合作不仅通过所提供的分析咨询工作和技术援助,更重要的是通过投资项目这一载体来进行,通过具体投资项目的示范和试点,帮助地方政府为其各自的发展方向寻找有效的解决方案。新成立的世行—中国发展实践知识中心以及亚行—中国区域知识共享平台是地方政府深化知识合作的两个具体抓手。2008年开始,河北省先后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实施了结果导向绩效评价,其中河北省石安高速公路项目、河北省城市环境项目和河北省小城镇发展示范项目等被财政部和评价专家组评为典型案例并收录典型案例汇编。 (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动企业走出去 随着主权外债业务的逐步退出,世行国际金融公司和亚行私营业务部门非主权业务(非主权业务指的是由国际金融组织资助、与地方国有企业、其他公私主体或私营部门主体作为还款方或被投资方而开展的业务)将逐步成为财政工作新的着力点。在与中国合作战略期间,国际金融公司将适度扩大与中方合作规模,重点工作之一就是从私营部门角度帮助实现在气候变化和可持续的南南合作方面的目标。亚行《2020战略》将促进私营部门业务发展列为其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亚行开发的非主权业务涉及能源、交通、城市、农业和电讯等领域,还包括为贫困家庭、农村家庭提供创新和深化金融服务以及在当地拓展一般业务,并将环境和社会因素纳入其业务目标。河北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需要加强业务政策指导,做好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发展民营经济的总体思路,结合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工作的特点,探索和完善财政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理顺现有的管理机制和程序,积极探寻加强民营经济管理的工作要点;需要进一步挖掘与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亚行私营部门业务局的合作潜力,积极引导非主权业务的发展方向,尤其是在金融改革、小微企业融资、节能减排(如能效提高、绿色建筑节能、区域集中供热等)、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发电等)、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如城市垃圾发电、污水和污泥处理等)等领域,引入新的机制和先进技术;需要积极探索国际金融组织与民营经济开展合作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模式,促进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创新,推动民营经济与国际金融组织开展“三方合作”,共同投资于亚洲、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农业、能源等产业和工业园区建设,通过承办国际会议、接待高访团组等机会,组织开展研讨推介活动,为引进外资和智力资源、推动企业“走出去”等牵线搭桥。 (三)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开辟新的资金合作渠道,优化环境惠及民生 目前,在我国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全球环境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绿色气候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开展的合作中,世行是全球最大开发性金融机构,其在动员和配置全球多边发展援助资源、制定国际发展援助规则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亚行是亚太地区最重要的国际金融组织,致力于促进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国际农发基金是联合国专业扶贫机构,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优惠资金,促进全球粮食生产和减贫事业发展。全球环境基金通过提供赠款,支持发展中国家开展具有全球环境效益的项目活动。随着“毕业线”的日期日益临近,河北省需要在继续稳固发展与世行、亚行等传统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基础上,深入拓展与国际农发基金、全球环境基金、欧洲投资银行和绿色气候基金等其他多边金融组织的合作。紧密结合河北省“十二五”规划,根据京津冀一体化协调发展的实际需求,突出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区域发展和民生等领域发展,做好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新项目申报和规划内项目的前期准备、对外谈判和签约实施工作。 (四)提升与国际金融组织技援合作的层次和水平,突出战略性及有效性 国际金融组织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国际开发协会(IDA)、国际金融公司(IFC)、亚洲开发银行(ADB)、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组织。对我国提供技术援助的国际金融组织主要是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地方政府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技援资金要结合当地发展规划、改革重点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摸清需求、有效对接,不断提升技援合作的层次和水平,搞好地方经济社会体制机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为地方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提供指导。在技援项目选择方面,要看是否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能源资源节约及生态环境保护;是否有助于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城乡均衡协调发展;是否有助于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是否有助于深化宏观经济管理改革与促进结构调整。在技援资金的投向方面,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结合地方政府的特点和需要,进一步加大国际金融组织技援资源向地方倾斜的力度。在技援项目的管理方面,要主动向有关部门介绍国际金融组织技援资源,主动查清技援合作的潜在需求,提高技援项目的战略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强化技援项目的结果导向管理,促进项目成果的推广应用,及时总结宣传项目成效。 五、河北省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路径选择 (一)注重合作,提升服务水平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有严格的政策要求和投向限制,目前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农业、扶贫开发、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包括农村沼气)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新政策,结合河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本行业的实际需求,根据贷款支持方向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谋划和设计项目,以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在资金投向上,要发挥贷款资金的补位效应,在符合贷款资金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一般财政性专项资金在用途上相统一,重点用于政府应办而限于财力不足未办的公共性项目;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和一般财政预算项目管理上,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尤其是学习与借鉴国际金融组织在环境治理与保护、节能减排、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等领域的先进经验与技术,总结和发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的示范效应;在合作渠道上,进一步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开展知识领域的合作,包括技术援助资金在内的多种渠道的赠款、贷款资金,充分利用国际资源,针对河北省的经济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研究,比如与外方合作开展防治大气污染研究,引进先进知识和经验、介绍河北省实际做法、实现共同发展。 (二)加强管理,提高项目质量 贷款项目管理是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主要载体,是贷款管理的优秀,项目执行质量直接影响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水平。在与国际金融组织的项目合作过程中,必须以“资金、财务、债务、管理”为主线,坚持项目全过程管理,建立“重基础、促创新、控过程”的全过程管理模式。通过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打造精品项目,总结典型案例,提炼发展经验,充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平台加以宣传和推广,赢得国际社会对河北省改革发展事业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一是加强沟通,提高项目的执行质量。在项目准备和实施各阶段,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各个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充分沟通,深入学习并吃透国际金融组织的相关规定和制度,提高项目执行质量和效率。二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申报效率。各相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必须加强与发改部门的协调合作,通过联合申报等方式减少国内审批环节,提高国内项目审批效率;加强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宣传和推广,实时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条件、年度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等信息,提高项目单位申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国家重点支持的项目单位,鼓励其积极申报,从多方面获得资金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加强贷款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各个阶段建立全过程参与机制。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以资金、财务、债务、管理为主线,坚持贷款“三查”制度,实行全过程监督机制,规范贷款“借、用、还”每一环节,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实现从重贷款借用向重贷款管理、从重项目数量向重项目质量、从重前期审批向重中后期监督管理的转变,使贷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并掌握项目单位各阶段资金的使用,积极与国际金融组织保持联系和沟通,做好服务、协调和督导工作,保证贷款资金的使用效能。四是加强债务管理、控制好财政风险。有关部门要深刻理解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条件以及主权外债的严肃性,明确债务责任主体,完善各种法律手续,落实好还款责任;加大债务清偿回收力度,采取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和有效措施,使项目单位切实履行还款责任,对不能按时还款的市、县,要采取财政扣款的方式强行扣回并加收滞纳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以便在项目单位不能及时还款的情况下垫付;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建立完善的河北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债务统计监测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基础数据,搞好政府债务风险监控,督促项目单位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按时还款,提升河北省的形象。 (三)立足实际,创新合作模式 一是创新业务管理模式。对贷款业务可以通过贷款批准方式、中间金融转贷、提前收回贷款资金滚动使用等方式,从而达到项目准备时间较短、利用金融机构的专业知识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目标。例如河北省利用亚行贷款节能减排促进(能效电厂)项目贷款,由于节能减排项目具有建设周期短、时效性强等特点,为避免出现子项目发生变化,河北省综合考虑国家金融政策、产业政策、贷款转贷流程、贷款资金安全等因素,采取了“财政转贷和中间金融机构服务”项目模式。同时,引入合同能源服务模式,为利用亚行贷款用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模式进行了有益尝试。二是创新资金合作模式。探索贷赠款资金与国内预算资金、专项资金结合使用的新模式,促进内外资金的整合与优势互补。进一步放大国际金融组织资金的杠杆效应和示范效应。可以通过发挥财政部门的平台作用,结合国际金融组织非主权业务的开展,协调国际金融组织与地方政府、国内政策性银行、清洁能源基金等合作成立专项基金,用于定向支持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领域的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及民生改善等项目建设。同时,结合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申报,协调国内政策性银行、清洁能源基金等以相对优惠条件提供配套资金融资,确保项目资金来源,发挥资金倍增效应。充分发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准公共资金的特点,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资金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的结合使用。探索国际金融组织与民营经济开展合作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模式。由于自有资金有限,近年来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积极鼓励通过PPP模式撬动更多私营部门投资。在基础设施等公共投资领域推广PPP模式,有利于利用有限公共资金撬动更多的私营部门投资,扩大公共投资的杠杆效应。河北省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但目前地方政府自身财力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快速城镇化对基础设施融资的巨大需求,PPP可以有效弥补地方政府公共资金的不足,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引入私营部门管理和运营经验提高基础设施运营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河北省可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资金和智力资源,为在省内推广和完善PPP模式创造条件。积极引进国际金融组织长期优惠资金,合作开发PPP试点项目,发挥创新示范作用,并借以引入国外先进的项目管理经验,提高河北省公共部门PPP项目管理水平;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技术援助资金开展培训,增强PPP项目的设计、实施、管理能力。 (四)与时俱进,争取世行新的贷款品种 我国与世行的合作30多年来,不仅引进了大量的世行资金,也学到了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均收入的提高,我国从世行获得优惠传统投资贷款额度越来越少。为了进一步加强与世行的合作,世行将在我国推行发展政策贷款和结果规划贷款两种新的贷款品种。世行发展政策贷款产品是指通过向借款国提供非指定用途的一般性预算支持,促进借款国的制度和政策改革,实现减贫与发展目标。该贷款支持的范围广泛,包括加强公共财政管理、调整经济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完善公共服务等。世行对发展政策贷款的总规模和单个贷款项目贷款的规模没有限制。一国使用该贷款的规模将根据不同国家的国情来确定,并遵守世行国别贷款上限的规定。世行结果规划贷款产品是介于投资贷款和发展政策贷款之间的一种贷款产品,主要用于支持借款国某一部门的规划项目,可以是新项目,也可以是在建项目。该贷款的主要特点是注重结果导向,每个项目均设有清晰完整的结果指标体系。世行贷款资金支付依据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而不是按传统世行项目的提款报账制;世行可提供总额不超过贷款资金30%的预付金。面对新的形势和机遇,河北省有关部门应未雨绸缪,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联系,搞好与世行的对接,谋划一批既切合当地实际又符合世行要求的项目,争取世行新的贷款品种早日在河北落地开花。 (五)提升素质,打造涉外队伍 人才是生产力的优秀要素,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人的因素尤显重要。在现有涉外人才资源比较有限的条件下,一是加强调研督导工作,使各级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的重要性,督促工作落后地区尽快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加强编制,充实人员,迎头赶上。二是以定期培训、轮训会为平台,提升综合素质。涉外队伍要及时了解并掌握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信息,加强学习交流是首要任务,因此,要努力打造一批善于思考、有很强政策水平和创新能力以及具有英语交流能力的涉外队伍,进一步提升河北省人才和引资竞争力。同时,积极争取并利用有关部门的境外培训项目,选派年轻骨干、业务骨干出境培训。三是以互访和研讨会的形式,加强与国内外、省内外的业务交流,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学习先进经验,提升管理能力。 作者:李金霞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国际金融论文:基于案例教学的国际金融论文 1.引言 问题解决产生于数学教学,之后在相关学科的教学中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国际金融学教学中问题解决意义重大,但由于国际金融学是研究一国金融变化对其他国家经济和金融运行的影响,问题解决十分困难,案例引导有助于培养学生问题解决迁移能力从而有利于问题解决,因此,应大力提倡以案例引导为基础的问题解决教学。感于是,撰于文。 2.问题解决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问题解决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问题解决突破了波利亚的启发法。波利亚问题解决研究的最大贡献在启发法上,这种方法强调掌握解决问题的一般方法而不应拘泥于某一具体方法和教条。波利亚之后,人们对问题解决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从而使问题解决突破了启发法而深入到对解决问题的全过程的系统研究。2.问题解决研究广泛吸收了其他学科研究方法。20世纪80年代以后人们对问题解决的研究广泛吸收了认知心理学、哲学、人工智能等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从而使问题解决研究更加科学,应用日趋广泛。3.问题解决不但在数学教育中受到重视,在其他学科领域也得到广泛应用和长足发展,目前问题解决正在成为整个教育界的教学方法规范和先进的教学思想理念。尽管如此,在我国的社会科学教育中对问题解决的研究和应用相对来讲还是比较少的。究其原因,第一,从传统来看,我国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尽管有些专家学者反对,但在我国人们习惯上把数学定位为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差距较大,这自然造成了发端于数学教育的问题解决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的迁移障碍;第二,中国教育界长期以来习惯于高度统一的教学内容计划和高度统一的教学方法,统一固然有其好处,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创新;第三,在学校教学中长期以来所遵照的以教师为主、学生为辅的教学理念难以容纳更符合市场和学生实际需要的问题解决教学方法,这实际上是以产定销的生产经营理念在教育界的特殊表现;第四,中国学生从小就接受并且习惯了以应试为目的的填鸭式教学,因此,对问题解决教学存在本能的反感。从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解决教学已成为时代潮流,无论阻碍有多么大,我们都应有勇气去进行挑战。 3.国际金融学教学中问题解决的必要性 国际金融学研究的是国家之间的互相影响和作用,所以研究的内容很广泛也很宏观。国际金融学的理论内容比较复杂,分析方法也比较抽象,同学们往往感到很困难。相对于国际金融学学习的真正目的来讲,内容和方法本身还不是最困难的,但这一点学生似乎并没有感觉到,这也正是我国经济学理论教学的弊端之一。学生们往往认为学习国际金融学就是为了应付考试,而不去关注真正的学习目的本身。为什么会这样呢?笔者经过调研发现,很多同学都认为学习国际金融学对将来工作没有用,真的如此吗?当然不是,认为学习国际金融学对将来工作没有用的同学往往都是因为没有信心找到一个和自己专业对口的工作。经济学科的学生如果毕业以后想去当导游,当然觉得国际金融学没用;经济学科的学生如果毕业以后想去搞软件开发,当然觉得国际金融学没用;经济学科的学生如果毕业以后想去当钳工,当然觉得国际金融学没用……经济学科的学生如果毕业以后搞经济和金融工作,就不会觉得国际金融学没有用了。目前,中国经济学科各专业学生很多,就业岗位有限,造成拥挤现象,所以学生没有信心找到适合自己学科专业的工作,这样就连带地影响到了学生对专业课程有用性的准确判断,进而使真正的学习目的丧失。针对这种状况,必须使学生们认清就业形势、树立专业信心、明确教学目的,在此基础上改革教学方法,实行问题解决教学。国际金融学问题解决教学是与国际金融学的目的紧密关联的,学习国际金融学就是为了理解国际金融现象并能够解决国际金融问题。与其他学科、课程相比,国际金融学的问题解决教学更加必要。 4.国际金融学案例分析与学生问题解决迁移能力 国际金融学问题解决教学必须做好问题情境设计。问题情境设计有很多原则,这些原则之间往往有一定矛盾,在国际金融学问题解决教学中应以坚持时效性、真实性、启发性原则为主。笔者认为,国际金融学应根据当时是实际国际金融状况设计问题情境,这样设计的问题情境难度之大可想而知,但也只有这样设计问题情境才真正有意义。问题情境难度很大,学生问题解决迁移能力有限,这个矛盾的解决有赖于案例的详细分析。前已述及,案例的选择依据是中国和外国历史上与问题情境类似的国际金融事件和调控措施,因此,对案例进行详细分析有利于提高学生的问题解决迁移能力。经济学与很多自然科学不同,经济学无法在相同的条件下进行重复试验。与此相似,国际金融学的问题情境不可能与历史案例完全相同,教师在教学中应向学生们说明不同历史时期经济环境是有差异的,并鼓励学生们运用所学知识主动分析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 5.结论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条结论:1.问题解决在国际金融学教学中十分必要;2.在坚持时效性、真实性和启发性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当时中国实际国际金融状况设计问题情境;3.选择中国和外国历史上与问题情境类似的国际金融事件和调控措施作为案例;4.通过详细的案例分析提高学生问题解决迁移能力。 作者:罗丹程薛雅奇张婷单位:沈阳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国际金融论文:高职高专国际金融论文 1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 1.1理论与实践并重 国际金融课理论性强,如内外均衡理论、政策搭配选择、外汇决定理论、金融危机传染理论等,这些知识不仅抽象,而且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接触较少。另一方面,国际金融课中的外汇买卖、资金业务、国际结算等内容,实践操作性也很强,金融企业希望学生对这些业务能够操作自如,处理娴熟,从而快速成为业务精英,因此,国际金融课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要求很高。 1.2知识更新快 与其他理论性很强的课程相比,国际金融的理论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在不断的发展变化,因此,其教学内容也应体现其理论的发展变化。如欧元区的成立,使欧洲十多个国家的货币退出流通市场,十多种曾与欧元区居民的经济金融生活息息相关的货币退出了历史舞台,欧元成为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内唯一法定货币;而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则暴露了当前国际金融理论的缺陷。可以说,此次危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国际金融理论的危机,它对已有的国际储备理论、外汇管制理论、金融监管以及国际货币体系等有关国际金融的内容都构成了冲击,这必将推动国际金融理论的完善与发展。 1.3学生的学习兴趣浓厚,但课程较难 与公司理财等其他专业课相比,学生对国际金融课有较浓厚的兴趣。一方面是由于国际金融与经济发展和国际形势联系紧密,国内外的财经杂志和媒体都经常报道与国际金融有关的新闻事件;比如2007年发生在美国的次贷危机为什么会迅速从金融行业蔓延至实体经济,从金融危机演变成全球经济危机,又给全球经济带来了怎样的影响,学生对此都兴趣盎然。另一方面是随着我国外汇储备的增加、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出国旅游和留学人数的增加,国际金融与学生的生活产生更多联系,因此学生迫切希望了解与国际金融相关的知识。但是由于该课程较强的理论性和众多拗口的专业术语又往往导致学生对该门课程望而却步,对其后续学习产生畏难心理。例如,大多数学生在学习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内外均衡、政策选择、汇率决定等理论性很强的知识点时都表示难以消化。 2高职高专国际金融课目前存在的问题 2.1教材不适 目前,大多数高职高专院校国际金融教学所使用的教材大都与本科教材雷同,同时有片面追求名牌大学教材的倾向。这类教材强调理论的完备性与知识结构的系统性,但内容过于抽象,对于大专学生来说,缺乏针对性,实践部分内容太少,学习和掌握起来较为困难。 2.2课程设置类似本科院校,缺乏高职特色 与本科教育强调学科性、知识的系统性和理论性不同,高职高专院校遵循“以就业为导向,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培养专业基础扎实、技术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原则,应用于实践是其人才培养的使命。这就要求高职高专院校在教学中更加注重学生实践能力、职业素养与社会适应能力的锻炼。课程设置上应以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为主线,以“应用”为主旨和特征设置课程和教学内容,突出课程的职业功能性和行业适用性。但目前多数高职院校在课程构建上模仿本科院校,侧重理论性较强的综合课程。 2.3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实训方式不能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 高职教育是让学生在学习中获取职业岗位能力,强调的是职业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因此,实践教学是不可缺少的部分,但目前很多高职高专院校金融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实践教学资源匮乏,学生所学的知识和能力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差甚远,这与高职教育“培养技术应用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相违背。因此,在国际金融的教学中,增加实践实训教学在教学计划中的比重是目前面临的迫切问题。总的来说,目前高职高专国际金融课的教学忽视了高职高专院校学生的特殊情况,教学没有跟高职高专教育的培养目标密切结合,没有收到应有的教学效果。 3改进高职高专国际金融教学的措施 针对目前高职高专国际金融课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3.1选用适合高职高专的教材,合理设置课程 目前市场上专门针对高职高专的国际金融教材较少,而且基本上是本科教材的压缩版,缺乏针对性、适用性。笔者所在学校精心挑选了一本标有“21世纪高职高专精品教材”的《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教材,但是教材跟本科教材差别不大,强调理论,而且低级错误和排版错误也不少,如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借贷写法与会计常规相违背,国际结算内容这章则理论太多,而且各类票据的图案跟实际差别较大等,这让很多学生失去了学习的耐性与兴趣,学习积极性大大受挫。因此,笔者希望国家能加大力度编设真正具有高职高专特色、适合高职高专的国际金融教材。在课程设置上,由于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技能应用型人才,强调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课程设置应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为主线,强调课程设置的职业功能性,并注重关键职业能力的培养,坚持职业对技能和知识的需求来设置课程。 3.2用通俗的语言讲解 国际金融课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课程,里面涉及的很多理论即使是金融专业的学生也不一定触类旁通,还有很多拗口的专业名词,所以即使学生对这门课程感兴趣,但也会被里面复杂的知识体系弄得无所适从。因此,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可以使用通俗的语言解释相关概念。由于高职高专教育对学生所学知识的系统性和理论性要求不强,因此只要能让其理解某个知识点就可以了,所以用通俗的、口语化的语言讲述理论性很强的专业术语,也是不错的选择。如在讲国际收支时,可以这样形容国际收支,就好比一个人欲在当今社会生活,就必须挣钱,也必须为其购买的东西付钱,发生收入和支出,而国际收支就是一国从外国挣的钱与支付给外国的钱的差额。收大于支,则为顺差;入不敷出,则为逆差。 3.3加强实践教学 高职高专教育强调学生实践操作能力,国际金融是一门理论与实践并重的课程。国际金融中一些看似复杂、难以理解的原理,在实践操作中其实比较简单,比如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编制、炒汇等,如果只是单纯的讲述如何编制收支平衡表,什么是汇率,汇率变化会给经济带来什么影响,如何判断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由于这些内容非常抽象,学生容易听得一头雾水,而且会认为这些知识跟自己的生活毫无关联。然而,通过在金融实验室进行外汇交易模拟实训,学生可以很快地了解到汇率的变化,汇率变化带来的影响,这样学习起来不仅直观,而且易于掌握。笔者所在学校在开设《国际金融》课的同时开设了《外汇交易模拟实训》,拥有设备配套齐全的大型金融实验室,通过在实验室进行模拟外汇交易,不仅使学生易于接受相关知识,而且能有效地提高其实践操作能力。 3.4引用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启发式教学方法 作为理论性较强的课程,教师如果一味采取“满堂灌”的授课方式,不仅教师讲的辛苦,学生听的也累,因此教师不防调整一下教学方式,采取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启发式教学方法。大专学生对于话题讨论、参与式教学都能积极发言。例如国际融资一章基本全是理论知识,学生学习起来较吃力。教师可以在讲授完基本的概念理论,学生初步接受之后,引入案例讨论。由教师搜集业务经营范围各不相同但都需要对外融资的多个企业,让学生组成讨论组,扮成企业管理者,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并分析各种融资方式的差别和选择理由,最后由教师做客观的点评与总结。采取这种方式,学生能更好的理解和接受。 3.5完善师资队伍 教师是教学的组织者与实施者,高职院校能否培养优秀的技能型人才,在很大程度上与教师的素质密切相关。高职院校一方面应加大力度完善师资队伍,努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教师人才,另一方面可聘请一些具有行业经验的优秀人员担任实践教师,让理论知识与实践实现更好的结合。 3.6教师自身要不断学习,与时俱进 国际金融是时代性和综合性很强的课程,这就需要教师不断学习,扩展知识面,拓宽视野,与时俱进。在经济全球化、一体化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国际金融领域将会出现更多的新问题,国际金融理论与实践将得到不断创新,因此,需要教师持续自主地学习,紧密跟进国际金融理论与实践领域的最新进展,用最新的知识武装自己,将最新理论与知识传达给学生,不断扩充、更新、完善知识体系。 作者:陈兰江单位:广州工商学院 国际金融论文:当今经济发展下的国际金融论文 一、当今国际金融监管的意义分析 整个世界范围的经济发展无疑会存在着差异不同,各国之间的经济发展存在的差异是各种各样的,所以这就给金融监管带来了很多挑战,还有一些负面的影响,针对此问题,必须展开全面普及的金融监管力度,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协调好各国经济的来往和利益往来,积极交流新思想和新问题。由于当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中不受任何一个国家货币的约束,其是一个较为独立的市场,在这种形势下必须强化各国之间的金融监管与协调,不然的话,一旦出现金融问题,极易导致国际金融危机或者金融动荡,从而造成整个国际金融环境不稳定的状况,基于金融危机的影响性与威胁性,应对国际金融环境进行严格监管,金融监管机构及工作人员积极面对金融问题,不断优化当今国际金融环境,从而促进各国金融经济的迅速发展,可以说国际金融监管是提高国际综合实力,带动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各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金融监管国际化趋势研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金融的未来发展也逐渐趋向于全球化,这是一种发展的必然,这把双刃剑的存在对于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发展既有着优势同时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从积极角度来看,金融监管趋于全球化,能够提高各个国家的生产力,确保资金的稳定流通,提高资金利用率,对国际投资及贸易发展都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实施的好能够快速推动金融产品的大力开发,促使金融产品不断在实践中得以创新。并且合理的金融监管可以使各国金融机构之间形成良性竞争,为各个国家的金融发展提供国际化平台,从而不断完善与健全各国金融体制,强化各个国家的金融业务交流。从消极角度来看,实施国际金融监管,加大了各国金融政策自主性的难度,从而使各个国家的金融经济安全面临一定的挑战与风险。比如在金融监管工作中发现有些发展中国家在金融活动中没有认清自身所处的金融经济环境及本国国情,从而做出一些不切实际且不符合本国国情的金融政策,有些国家对金融市场的开放时间过早,且对金融经济管制较为放松,这样会导致金融经济发展不稳定等状况,增大了泡沫经济的成分。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是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当下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也是如此,不断的出现各种问题和难题,同时这些问题也制约着国际金融监管的效益。其问题主要表现在三方面,首先,国际金融监管主体具有复杂性,之所以说其复杂是因为其在监管过程中牵涉到各个国家及地区所有的金融监管当局、金融监管机构及区域性、全球性金融组织。由此可见,需要进行监管的部门、人员及内容较多,从而给国际金融监管人员带来了较大的难度。其次,国际金融监管对象具有广泛性,银行机构、非银行机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证券市场等都属于国际金融监管的范畴。随着国际金融市场参与者的不断增多,其所产生的金融监管对象也随之增多,给金融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再者,国际金融监管在工作执行中易受利益制约,比如金融监管工作人员在监管过程中涉及到某个国家的经济利益,那么就会遭到该国家的不认同,在这种情况下国际金融监管工作是无法正常开展的,因此在国际金融监管工作中要综合考虑各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及金融市场经济发展状况,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国际金融监管活动,在金融监管实践活动中不断优化国际金融环境,带动各个国家金融经济发展,提升各国综合实力。 三、当今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形式研究 世界是一个大环境,存在着共性和差异性,在实施政策的提前环境、金融的制度、国际金融的监管方式等方面存在着更加显著的差异性。正是这些不同造就了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形式的多元化。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主要有两种形式呈现,一种是规则性协调,另一种则是相机性协调。针对各国经济发展速度的不同以及金融的制度和方式的不同,有效的应用规则性协调这一方法可以有效的促进各国之间经济的差异性发展。以此来规范各个国家对外开放的金融政策,从而使各国之间在金融经济发展中建立良好互助的合作关系。利用该方式形成的合作关系目的性十分明确,且具有连续性。而相机性协调形式则是利用一些不明文规定,同时根据国际金融经济变化趋势及各个国家经济发展实际状况,而后由国际金融监管相关工作人员通过与各国协商的方式针对国际金融监管中存在的某一特定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在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中采用这种形式具有较强的时效性、灵活性与针对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合理改善国际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不断向国际金融监管的目标迈进。由于各国之间的经济发展存在着差异性,所以必定存在着金融监管合作的多少问题,既合作频率,从此点出发的话国际金融监管被划分为经常性国际合作与临时性国际合作两个方面。国际金融监管又存在着区域性这一特性,基于此点出发的话国际金融监管被划分出了四个部分,第一个是国际监管的区域性协作,其次是国际金融的全球化协作,再次是国际金融的综合协作,最后一个是国际金融的专门性协作。区域性国际监管合作主要是指不同金融监管主体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共同进行的多边合作,比如说欧盟为了各成员国在经济金融方面的利益发起的合作就属于区域性国际金融合作。全球性国际金融合作主要是指不同金融监管主体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的金融监管合作,例如世界货币基金组织及贸易组织所发起的多边金融经济合作。综合性国际合作是指各个国家涉及金融经济发展多个领域的国际合作,比如各个国家在银行、保险、证券、投资及金融等多个领域的相互交流。专门化金融监管合作主要指金融监管合作主体在某一特定金融领域内的交流合作,一般情况下这种合作形式常用于银行及投资方面。 四、当今国际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的双重作用 纵观当下国际金融监管在世界范围内对经济的管制可以看出,国际金融监管的协作不仅给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和金融的发展带来了生机和时机,更是带来了各种不同的新问题和很多需解决的矛盾。之所以说其带来挑战是因为在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中,西方国家在合作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国际金融监管合作中易向发达国家倾斜,从而导致合作本身就处于一种不公平的状态,这种合作不具备权威性,那么在金融监管合作中所制定的计划与目标也不易实现。其所带来的机遇主要表现在通过国际金融监管协调与合作方式,能够有效抑制全球性通货膨胀,稳定国际金融与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还能够防范货币及债务危机的发生,有利于改善国际金融经济运作环境,大大提高了国际对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 五、结语 通过上述的探讨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国际金融的全球化发展趋向和国际金融的协作性并没有达到一个相对成熟的地步,所以必要要求与之相关的组织明确根据世界各国之间经济发展存在的差异性,合理的制定适宜各国运行的金融监管机制和策略,同时秉持着一个公平合理的准绳,争取更快的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监管真正的协作。 作者:马佳懿单位: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销分公司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危机论文 一、本轮金融危机的实质是整个资本主义全球生产体系的生产过剩 2007年下半年,美国爆发了次贷危机,很快危机演化为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生产相对过剩是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普遍实质。目前的国际金融危机仍然如此,只是具有了一些不同于以往危机的新的形式。由于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生产过剩不再局限在某一个国家内部,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危机更为明显地具有了全球性的特征。这也是此次危机在一个国家发生之后迅速升级为全球性金融风暴的原因所在。 1.危机发生前,全球供给与需求处于暂时的平衡状态。 199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经济出现了需求不足,美国经济当局于是尝试着依靠从公共和私人两方面鼓励提高借贷的方式来解决需求不足的问题。公共借贷的结果是国家财政赤字的增长,私人借贷的结果是家庭的透支。一方面,美国公共和个人的透支消费不断增长;另一方面,美国的消费品市场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进口。这就是我们看到的“东亚生产美国消费”的模式。这种经济关系通过两条渠道来完成循环:一是贸易渠道,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国家生产并出口到美国;二是金融渠道,东亚经济体通过贸易顺差和外国直接投资积累的美元,又通过购买美国债券的方式回流到美国的金融市场,这些资金压低了美国的长期利率,同美联储的宽松货币政策和华尔街的金融创新一起,吹起了美国的房地产价格泡沫,由此带来的财富效应又进一步放大了美国的实际消费能力。这种政策的结果就是,刺激了美国的消费增长。同时,也使得作为“世界工厂”的中国和其他东亚国家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当然,也带来了经济的增长。危机之前,世界经济就是在这种暂时平衡中实现了快速发展。在2003—2007年间,世界经济以年均近5%的速度持续快速增长,国际市场需求明显扩大,拉动我国外贸出口高速增长,众多行业纷纷增加投资扩大产能,在推动我国经济以10%以上速度快速增长②。在美国不断增长的消费能力的推动下,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的生产能力不断扩张,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生产体系不断扩大生产能力,以满足消费需求,使二者达到暂时的平衡。支撑这种平衡的关键因素就是美元的霸权地位和当前的国际金融体系。因为如果没有美元的特殊地位,巨额的外债将拖垮美国经济。由于美元的霸权地位,使美国能够足以承受巨额的贸易逆差和外债。而巨额外债的实质就是美国人的消费远远大于了他们的物质创造。数据显示美国消费占世界总消费的接近30%,美国的这种消费能力实质上是不真实的,它的存在依赖于两个条件:一是美国内部的过度信用;一是外部的美元霸权。在二者的支撑下美国消费能力被极大地放大了。但是,这种世界经济增长模式是建立在国家和个人的过度借贷的基础之上。美国人依赖其自身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独特地位,导致消费的畸形膨胀,即公共和私人的透支消费。以经济长期透支为基础的过度消费,使得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消费体,汇丰银行的一份报告估计美国消费市场占全球的比重约为37%,高于其GDP占全球比重近10个百分点。全球经济长期以来不得不过度依赖美国市场。因此,一旦美国经济开始下滑,进口首先大幅收缩,对全球经济造成直接冲击。这体现出美国的消费远远超过其生产能力和经济实力。美国经济对世界长期透支放大了全球经济的风险。根据统计,80%的美国家庭拥有信用卡,每个家庭2008年底的信用卡平均债务为1.0679万美元③。在2001年—2007年的经济周期中,美国的GDP增长率处于战后最低水平。经济的增长完全依靠个人消费和住房投资,这些皆源于宽松的信贷和飞涨的房价。尽管房地产泡沫和布什政府的庞大联邦赤字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刺激,但是经济表现依然糟糕。在2001—2005年间,房地产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几乎达到三分之一,对就业率的增长贡献接近一半。因此,一旦房地产泡沫破裂,消费和住房投资就会下降,经济就会跌落④。美国商务部数据显示,1976年以来,按照国民经济核算的美国经济透支率(私人和政府总支出与GDP的差值占GDP的比重)一直为正,也就是说美国一直存在不同程度的透支状态。80年代上升到1.8%,90年代回落到1.3%;但是2000年后急剧上升,2000年—2008年平均透支率超过4.7%。次贷危机爆发前的2006年,经济透支率超过5.7%。透支率的不断增加正是美国经济发展模式的具体体现。总之,与世界经济生产能力相平衡的是被严重放大的美国消费能力。在这种暂时的平衡背后,全球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生产能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实际的需求。 2.平衡破坏——危机发生 这种虚假需求是靠房价的不断上升来支撑的,但是,一旦金融泡沫破裂,消费能力必然要向真实水平回归,从而导致中国的消费品生产出现过剩,使大量外向型中小企业陷入困境,甚至倒闭。由于事实上生产能力已经远远大于整个资本主义体系的真实需求,所以一旦泡沫破裂,市场需求将向真实值回归,这样就会在整个链条中出现生产过剩。美国的虚假消费能力,信贷市场快速增长,规模庞大,透支消费非常普遍;不仅个人如此,国家亦如此。美国在国家层面的透支,表现为它的巨额国债。由于投资的支撑,美国经济表面数据一片繁荣,但是背后却是信用泡沫的不断积累。最终,泡沫从房地产信用贷款领域开始破裂。信用泡沫的破裂和金融危机的爆发打破了以上循环。美国房地产市场泡沫破灭之后,基于房价不断上涨而设计的金融产品面临价格的不断下跌。由于其杠杆率过高,金融机构被迫出售资产以偿还债务,以防止资产负债表恶化。市场主体都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资本市场急剧下挫,资产价值快速缩水。在负债不变而资产价格不断贬值的双重作用下,包括金融机构、公司和家庭在内的资产负债表都迅速恶化,市场信心缺失,流动性急剧收缩,并严重侵袭到实体经济。金融危机将迫使美国消费者改变消费行为模式。由于信用紧缩和资产价格下降,之前过度借贷的消费者现在所能做的唯一选择,就是增加净储蓄,以缓冲家庭净财富的萎缩,而这只能通过减少举债或提高储蓄率来实现。以消费放缓为代价的储蓄增加,反过来又进一步加剧了实体经济恶化的速度和程度。失业增加,收入下降,消费者又要进一步紧缩开支,由此形成一个恶性的循环,而这注定是一个痛苦而漫长的调整过程。自2008年7月美国“房利美”、“房地美”两大房贷公司濒临破产,美国政府向其注资2000亿美元“救市”以来,美国次贷危机便演变成金融危机。此后不久,美国金融危机酿成金融风暴,其五大投资银行悉数解体,最大的储蓄银行华盛顿互惠银行等25家银行先后倒闭。除美国以外,其他许多国家金融危机也随之恶性发展。欧洲国家的金融机构同美国关系密切,受害尤深。不少金融机构或破产倒闭,或被其他银行并购,或被政府接管。连历史悠久、规模宏大的英国汇丰银行和苏格兰皇家银行虽有政府的大力支持仍难摆脱危局。前苏联东欧转型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也深受其苦,许多国家股市大跌,货币大幅贬值,外资大批撤离,财政和经济状况严重恶化。特别是东欧国家主要靠欧洲银行提供贷款来维持经济增长,共欠外国银行债务达1.65万亿美元。金融危机使外资纷纷撤离,加重了其困境。在东欧国家中经济形势向来较好的波兰、匈牙利和捷克三国的货币分别下跌48%、30%和21%⑤。此次世界金融危机最严重的直接后果之一是造成全球财富大缩水。据权威专家估计,危机使全球财富损失达50万亿美元,全球股市总值从2007年的63万亿美元降至2009年2月底的28万亿美元,降幅达55%。这次的金融危机重创了全球虚拟经济,也重创了全球实体经济,无论美、欧、日等西方发达国家、“金砖四国”等新兴市场经济大国,还使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无一不受到冲击,经济都出现严重的下滑势头。IMF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机构和世界媒体均认为,这次的全球性经济衰退将是1930年代以来最严重的一次衰退。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冲击表现为:世界各类国家都遭遇工厂大批倒闭、失业率大幅上升、工业产值急剧下降。至2009年3月底,工业产值下降10%,其汽车制造业三巨头中就有克莱斯勒和通用两家公司相继宣告破产。欧盟失业人数一度达到2000万人,比危机前剧增20%。不少新兴国家工业产值也快速滑坡。据世界货币基金组织2009年4月22日发表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2009年世界经济出现了二战以来最严重的衰退,负增长1.3%,发达经济体负增长3.8%,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增长率大幅减少,其中俄罗斯出现了6%的负增长,为10多年来之首次。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了严重冲击。2008年9月以来,欧美市场的萧条和萎缩,导致中国出口的大幅度下降,从而给中国经济带来巨大的冲击。随着美国次贷危机演变为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全球经济活动急剧减速。受外需大幅缩减的影响,我国大批出口型企业经营困难、倒闭,失业剧增。据媒体报道,2008年上半年破产倒闭或已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全国有约6.7万家,下半年还在继续增加。随之,返乡农民工有约780万人。受出口持续下降和国内需求减弱等因素影响,工业生产增速大幅回落,GDP的增长速度由2007年的13%,一下子降到2008年的9%,2008年第四季度更降为同比的6.8%,2009年第一季度降为6.1%⑥,由此可见危机使我国的经济陷入了极大的困难。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本轮国际金融-经济危机的实质是资本主义全球生产链条的生产过剩,危机发生的机制可以表述为:资本主义制度内生矛盾导致有效需求不足——信用消费和透支消费(以房价上涨为依托,由于其财富效应,导致消费能力被严重放大)——虚假需求快速膨胀——全球范围扩大生产能力——暂时平衡(潜在生产过剩)——房价下跌——信贷违约上升——金融危机——潜在生产过剩转化为直接生产过剩——经济危机。本轮危机的突出特点在于生产过剩表现出了明显的全球性特征。对危机的发生机制可以做如下的描述:由于美国信用泡沫的泛滥,导致消费水平远远超过实际消费能力,为了满足被放大的消费需求,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不断扩张生产能力,以使二者达到暂时的平衡,这样的结果就是使生产能力大大超过整个资本主义体系的真实需求,所以维系过度消费的金融泡沫一旦破裂,市场需求将急剧下滑并向真实水平回归,这样就会在全球性生产链条中出现严重的生产过剩,进而导致整个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经济危机。 二、中国对策 由于中国已经加入到国际产业分工之中,遭遇危机的冲击就是不可避免的。正因为如此,中国的应对策略也应当具有这样一种视野,也应当从这个现实出发。即从中国在整个全球生产链条中的位置现状和未来发展出发来寻找因应策略。基于此,我们认为中国应当采取的策略包括:必须力争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在国际分工链条中改变被动的处境;应当提高工人工资,提高资源价格,逐渐改变中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从全球产业链的角度来看,我国要发展优秀竞争力,实现产业结构升级,逐步提升我国在国际产业链中的位置。另一方面,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巨大冲击,再次说明我国外需拉动型经济增长模式面临严峻挑战。无论是保持短期宏观经济稳定运行,还是实现经济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都要求我们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更加坚定地立足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扩大内需,不是靠投资,而是要提高普通大众的购买力,这就需要包括提高收入水平、改善社会福利。另外,要启动内需还必须控制房价。因为房价过高,居民为了买房就不得不减少消费。总之,我国必须通过扩大内需来逐渐改变在全球生产体系中的被动地位,这是金融危机带给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 作者:廖伟单位: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危机观点认识综述论文 对目前愈演愈烈的国际金融危机,本来不准备发表看法。(1)一些基本观点和形势预测,在过去的几本书中都已谈过。近年的形势发展似在意料中。(2)目前在国内传媒占据舆论主流地位的议论是庸俗经济学。对这场金融危机,多数议论仍只是对美国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主流经济思潮作出应声虫式的回应。不值得对其作认真讨论。但是,考虑到当前这场危机仍日益深化,对我国的经济前途影响日深,如对其走向与本质认识不清,可能导致国家命运的重大转折、因此,写出以下几点意见,仅供领导参考。 一、世界经济在90年代将面临二次大战后50年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一点,笔者在1990年前后的一系列研究中曾有预测: ①“去年东欧事件后,有人认为世界资本主义正在进人其黄金时代。而我个人的看法却正相反。依我看,从现在起,向下看今后10-20年,整个世界资本主义的经济体系,可以说正在遇到其有史以来最深刻、最严重的总体性危机。”(1990·12·11人民日报第一版《世界经济形势与中国经济问题》,何新与日本S教授谈话录。) (这个观点发表后,当时曾被香港报刊抨击及国内一些学者嘲笑。) ②“1991年以来,世界资金市场激发炽热的金融投机活动,再度形成股市膨胀的”金融肥皂泡“。但是,全球性的生产能力过剩,导致工业利润率下降,失业率上升,正从深部损害着世界各国的产业经济。从长远趋势看,在世界经济当前的表面活力下,潜伏着极其深刻的危机。考虑到世界经济的全面态势和近十年来的基本趋势,有根据认为,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可能正在进入历史上第三次经济大衰退的下降低谷。90年代很可能发生全球性结构性的金融危机,也是资本主义经济史上最严重的一次大危机。”(人民日报1992年1月24日《内部参阅》增刊第一期。) 二、因此,认识当前这场国际金融危机,应具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的眼光。我个人认为这场危机远未走到尽头,我估计其在明年将深入到欧美地区,将进一步直接震撼美国。这个危机能够在几年前被预测,说明其爆发不是偶然的,而具有某种客观的必然性。现在可以说,当前这场危机,最初由美国跨国金融投机集团对东亚发动,但其结果,却是美国统治集团始料未及也不能控制的,而且已经引火自焚,严重地危及美国自身。 因此,发动这场危机的始作源者,甚至在美国国内也受到了抨击: “当代美国主要经济评论家库特纳(RobertKuttner)最近即指出,大家都在指东指西地宣称亚洲的崩溃是结构出了问题,包括太多的国家干涉,太多的亲信裙带资本主义,银行的自有资本不足等。但这些指控其实都是避重就轻地找理由,反而疏漏了真正的理由,那就是充满了恶意的,完全不受节制的流动资金。它挟带超国家的实力排山倒海而来,再健全的体质,再多的外汇储备,都将无法抵挡它的威力。库特说道:”一旦被全球化的金融投机集团选为打击目标,即突然地暴露在自己完全无法控制的力量中。热钱涌入,追求超级利润,在一番扰乱而不再有利可图后,它又快速流失,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这种投机资金唱和,以货币紧缩和经济的收敛来因应困境,向金融市场屈膝的结果,乃是造成全面性的紧缩。“(《参考资料》9月16日南方朔文) 三、当前这次国际金融危机,是二战结束以来资本主义史上最大的一次经济危机,这一点,最近国际经济评论界已有共识。以至一向以鼓吹经济自由主义著称的诺贝尔奖金得主萨缪尔森最近也对西方领导人发出严肃警告: ”这场经济动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段历史时期中前所未有的,它使重要政治领导人及其经济学家们毫无思想准备。他们几乎已经不知所措。正如所有严重的经济动荡所带来的后果一样,这场经济动荡所造成的后果也必然是社会性政治性后果。所有这一切意味着,我们所面临的已不再是少数国家或某一地区的孤立的问题了。日本、亚洲其他国家、拉丁美洲和前苏联集团的经济都在放慢增长速度或陷入衰退。这些地区加在一起,占了全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将近一半。除非它们的经济衰退被制止,否则崩溃局面将自行蔓延。“ 一位德国银行家最近也指出:”如果美国倒了,欧洲也会跟着倒下去。现在的情况与20年代末在美国和世界发生的情况的相似之处太多了。有一个共同点是:股市在有时出现引人注目的技术性反弹后又一再下跌。一个不同点是:这一次,金融货币投机到了极没有节制的地步。“(《参考资料》9月16日) 更深刻地观察,我们可以认为这次危机乃是50年来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矛盾的一次集中爆发,将引起全球经济政治的深刻结构改组和政治变动,将导致美国世界霸主地位的最终倾覆。 四、如果以10~30年发展趋势的观点作中程展望,我认为未来世界极可能陷入多区域的战乱局面。从苏联崩溃到冷战结束以后,世界局面一度成为美国一极主导的局面,并没有实现”多极化“。但是,这种一极化需要非常强大的能够控制主导世界经济的资本力量来支撑。美国虽然是最强大的世界资本主义帝国,目前却也没有这种力量。因此这种一极化的局面,是支撑不久的,必将被打破。打破之后的世界局面,只能是各国、各利益集团根据自身利益自行其是的无极化的动荡纷乱世局。 这种前景,在不远的时期即将出现。 五、1990年我访问日本时,当时任参议员(后为首相,现任大藏大臣)的宫泽喜一曾对我说,战后,90年代世界经济中最重大的发展就是将形成三大货币区: 1.东亚以日本为中心的日元区; 2.欧陆以德国为中心的马克区; 3.美元将不再居于世界货币地位,仅作为区域性货币从而形成美元区。宫泽说,这将是世界经济中一个极其重大的变局。 宫泽的看法,实际上代表了当时日本统治集团对其国际金融方针的战略指导思想。人们所说的国际政治多极化,其经济基础是国际金融资本的多元化,正是以这种天下三分的蓝图为基础的。 六、但是,这种局面的发生,将意味着,美元不再作为世界货币,即不再作为世界贸易的主要结算工具和储备工具。对美国自身来说,这将意味着其巨大的外部债务和国际收支逆差,不再能以美元作为结算手段而支付。 如果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观点看,美国作为巨大国际债务国,在国际金融中实际早已处于存在最大坏帐、呆帐(末清偿债务)的不良金融国家的地位,是国际中一个最大泡沫经济的寄生体。 德国一位著名银行家最近指出:”美国经济本身已经变成一个投机气泡,这个气泡是在支撑着美国巨额债务的华尔街证券推动下形成的。这是一种虚无的东西!在美国有50%的家庭是投资股票的,这个数字已经破了历史记录。就像美国的负债水平破了历史记录一样!“(《参考资料》9月16日) 一旦美元不再作为世界货币,也就是美国不再作为掌有世界货币发行权的世界银行国家,其表面庞大而骨子里虚弱的金融地位即将现形。这一前景对是美国是一个恶梦。实际上,自90年代以来,美国在全球所进行的一系列战略调整,从打海湾战争到以”对冲基金“为金融突击力量发动东南亚金融危机,都是为了阻止这种天下三分的局面发生。在实施这种战略时,美国一直在有效地利用两种国际金融工具和一种意识形态工具。 这两种金融工具就是: (1)表现为对冲基金(hedgefund)的庞大跨国金融游资 (2)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这两种金融工具的背后决策者,是美国的联邦储备委员会。财政部和国会。而其所运用的意识形态工具就是弗里德曼、萨缪尔森——萨克森主张放任金融资本的全球自由化,不受任何政府力量控制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意识形态。 七、去年年底我在香港,有一位香港金融界人士对我讲了一句令我至今印象深刻的危言。他说:这次东南亚金融危机实质上就是第三次世界大战。只是这场战争的手段不是飞机大炮,而是金融手段——各国货币储备、金融衍生工具,以及金融信息。 但是不管用什么手段,某战果是一样的。战争的目的无非是掠人之财,屈人之兵,乱人之政。近一年来,在金融危机的打击下,我们在俄罗斯、印尼,在韩国,在东南亚,看到强人倒台,政权易位,无数人倾家荡产。据统计,”除了在金融市场上各国货币对美元的比价下跌和有价证券价格下跌以外,人们还看到当地人的资产贬值75%(包括香港)。相当于1997年的100美元贬到今天的25美元,甚至更少。设在香港的一家基金会的人马克·费伯最近指出,亚洲主要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按美元计算)至少下降50%。印度尼西亚的人均收入(按美元计算)下降了80%。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国家国内生产总值如今低于瑞士的国内生产总值,而后者人口仅为700万。香港自去年7月以来,房地产价格已下跌40%,人民资产缩水1700亿美元,相当于全部金融体系总储蓄已丧失掉一半。“这种惨重损失的后果不亚于经历一场大型战争。 孙子曰:”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美国在1997年不露声色地对东亚发动了这场金融战,可以说正是达到了这个目的。 必须指出,为美国策划和发动这场金融战。在前方冲锋陷阵者是索罗斯及老虎基金会等对冲基金,而在后方谋略策划,提供后勤支持的乃是美国联储、财政部以及IMF。 这四者表面不同,实际是一个战略整体,都是服务于美国国家以及美国金融垄断资本的全球一体化战略目标和利益的。 八、美国去年发动这场经济战争,在战略上有两大目的。第一通过摧毁东亚区域经济,打击日本金融资本,迫使其收缩,从而使日本在80-90年代试图构筑以日元为中动的东亚货币区的战略努力被遏止。 这一战略目标可以说已基本上得到实现。 台湾评论家南方朔指出:”就宏观角度而言,日本自从进入80年代之后,其旺盛的生产力即已直通欧美,并面临欧美强大的保护主义及“修理日本”(Japan-hashing)的冲击。这促使日本采取“再亚洲化”方针,在东南亚扮演投资火车头的角色。亚洲金融风暴的出现,打击目标之一无疑是日本。因此,亚洲金融风暴可以被视为处于强势的美国金融势力重新攻占亚洲,而日本则被迫谈出的一个转折点。“ 九、美国的第二战略目标是自亚洲获取巨利后调集资金力量进取俄罗斯及欧洲市场,通过俄罗斯和欧洲股市的大幅震荡,陷德国马克于虚弱地位,进而阻遏破坏欧元在1999年的实施。1991年以来的7年,是欧盟为实现单一货币艰苦奋斗的7年。明年1月1日起,欧元国家将在非现金交易中引入欧元。三年后,2002年1月1日,欧元将全面进入国际货币流通领域。这是世界金融领域中的一场结构性变革。将导致世界货币体系的两极化局面,意味着美国国际金融霸权的终结。围绕着欧元的兴起,美国与德法为轴心的两大金融力量正在角力。这场战役方兴未艾。正当亚洲各国(包括香港地区)在这场美国发动的摔不及防的金融战中倍尝苦果而纷纷采取保护本国货币措施后,未来国际金融大战的战场将进一步由亚洲转向拉美、欧洲和美国本身的战场。 十、俄罗期经济学家康·索罗金不久前曾在一篇论文中深刻揭露了美国的战略意图指出: 美国人的如意算盘是:首先在亚洲方面实施”先发制人的打击“,先对小国和周边国家进行打击,然后对因周边金融环境不利而被削弱的亚洲主要大国——日本和中国进行打击。然后,计划将”战斗行动“推进到欧洲,以中断金融一体化进程并使欧盟的经济支柱——德国发生动荡。最后,美国准备提供”援助“,但这种援助将使”接受施舍的国家“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美国及IMF”慈善家“。 ”正是美国人不露声色的行动使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及韩国的经济和金融问题急剧恶化。向上述国家提供贷款的银行也岌岌可危,日本的金融体系动荡不安。日元不断贬值破坏了该地区业已形成的汇率制度,加深了东京与亚太国家,特别是同中国的矛盾。其原因是:该地区国家的货币贬值使北京的出口能力下降。为了保护本国的生产厂家,中国本应使人民币贬值,但是,无论从国内政治原因,还是从对外政策原因考虑,采取上述步骤对北京都是不能接受的。因此,中国不得不花大力气保持人民币的稳定,在这种条件下,就不可能谈亚洲货币统一和亚洲结算机制问题。“ 这位评论家指出:金融和经济危机使亚洲国家对石油和原料的需求急剧减少,使”初级产品“的世界价格大幅下降,低价格重创了俄罗斯,但却加强了美国经济的竞争力。此外,亚洲危机还增加了对美元的需求并加强了美元作为世界结算单位的地位。 竞争对手的困境使得美国人有机会插手以前难以染指的该地区的事务。韩国不得不全面采取IMF的货款条件,将银行体系”廉价出卖给美国。“日元大幅贬值之后,美联储大量购进日元,使日元汇率趋于稳定,暂时平息了日本金融市场的风波。但这种干预附加了一些强硬的要求,其中主要要求是准许美国金融机构购买日本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大量股份。俄罗斯的经济崩溃,使它的最大债权国德国银行体系深陷坏帐危机。而目前俄罗斯与德国的关系,十分接近泰国、印尼过去与日本的关系。(《参考资料火1998年8月4日文”美国在亚洲金融危机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这种高水准战略分析的出现,表明俄罗斯经济学界终于从萨克斯休克疗法的理论迷梦中清醒过来了。 十一、1994年2月本文笔者接受台湾《中国时报》记者采访时,记者曾提及当时正在被国内舆论界火热鼓吹的金融体制全面对外开放及自由化问题,双方问答如下: 记者:对目前中国金融改革的走向,您有何看法? 何新:我持保留意见。我认为如果仍然盲目听从美国来的专家(包括IMF)建议及理论学说,一 味模仿采取美国式的银行体制,我国国家控制下的国有制金融体系最终势将解体。 记者:那么您对中美财长最近发表的《中美经济联合委员会发表第8次联合声明》如何看?这份 声明很明显表示,美国将大举插手中国的金融领域。 何新:我知道,美国赢了。 记者:如果中国金融真像您讲的那样发生崩溃,后果将是怎样的? 何新:一旦人民币信用由于恶性膨胀而崩渍(像目前俄罗斯卢布那样),那么为了支持人民币信用,可能国家不得不更加依赖内外债务和谋求得到国际金融资本支持。最终在”对外开放金融“的幌子下,外国金融资本将长驱直入,迅速冲击和占有我国原有的金融市场。那么我国经济改革全局最终可能将以人民币信用崩溃为标志,而于本世纪末陷入难以收拾的总体危机。(《中国时报周刊》1994年3月20日第116期,《何新政治经济论集》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0页) 但是,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采取了正确的应对措施,放慢金融领域的开放步伐,使上述前景得以避免。然而,爆发危机的阴影并没有彻底消失。 中国并非本受国际金融危机的打击和影响。这种影响不仅表现为若干金融机构由于负债累累而破产,也表现为近一年来日益深化的产业危机和严重的失业问题——这种产业危机实际是金融危机在中国的表现形式。因为许多企业就是由于呆帐、坏帐问后得不到银行资金支持而破产的。当前产业危机的严峻性,可以说是建国50年以来前所未有的。 十二、几点建议: (一)以上的分析如果是有道理的,那么就必须看到,美国华尔街背景的对冲基金,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邦储备委员会,财政部是一个战略整体,都是为美国国家战略经济利益和美国金融资本统治世界服务的。因此,我国的货币政策不应该盲目追踪IMF的建议。而应该以中国自身的战略利益为标的。 (二)人民币汇率是人民币在国际货币市场上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规律和市场需求适度灵活浮动,这是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的。为履行对IMF的某种政治承诺而固守僵死不变的货币及汇率政策并非明智的政策选择。 (三)1999年欧元的诞生,对以美国为中心的世界政治体系将是一个巨大的冲击,欧元将逐渐成为重要的国际货币。有报道说:中国准备将一部分国际货币储备由美元转为欧元。这种寻求多元化的方针是明智的。 (四)我们将进入的时代,是动荡的时代,而不是平静缓和的时代。对国际经济形势未来的严峻性以及国际竞争的激烈性,应有足够充分的估计。但是当前有人提出,有鉴于东亚各国外向型经济的失败,今后中国应采取闭关自守的战略而放弃谋取世界市场的战略,这是绝不可取的。这种舆论的突然噪起,正与1988年——1992年前后鼓吹中国加速人关的噪动一样,理论似乎相反,但背后却有某种共同的意在误导国家经济方针的国际战略背景。很显然,正如同美国近年竭力阻挠中国加入世界贸易体制以遏制中国的国际竞争,这种新理论在客观上有利于美国。应当看到,不采取开放体制,中国无法解决自身人口过多、资本及资源不足、技术落后的问题。中国应当利用当前国际原材料价格下跌的世界市场,吸纳国际资源,更快地提高中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在金融上努力保护本国市场,在贸易上不断扩大在世界市场上中国制造品的占有份额(以提高本国过剩工业部门的产销出路,提高产业就业率),同时有计划地实施跨国资本输出和劳务输出,以谋取国际利润,扩增外汇积累,纤缓内部人口压力——这才是中国面对跨世纪发展所应采取的有远见的经济战略基本方针。 国际金融论文:高职高专国际金融的教学探讨论文 摘要:国际金融学是财经和管理类专业的重要专业课。针对该课程理论性和实践性并重、知识更新快等特点,再结合高职高专培养实用型人才的教学目标和学生特点,本文认为在教学内容上应注重实用性与时效性,充分利用多媒体和网络资源,提高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动性,利用模拟软件等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并优化对学生的考核手段。 关键词:国际金融多媒体教学实践教学教学软件 国际金融学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重要课程,主要研究国际货币金融活动的基本理论与实务。由于该课程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和其它经济类课程相比,要求学生有一定的理性思维能力。但由于高职高专的学生知识基础相对薄弱,学生往往觉得该课程抽象难懂,最后导致学习积极性不高。针对学生的实际能力和高职高专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学目标,如何探索一套适合高职教育的教学方法,以提高该课程的教学效果和学生对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1学好国际金融学的必要性 20世纪以来,尤其是80年代以来,金融市场迅速发展并且日趋全球一体化,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不断创新,金融机构的服务日趋多元化,金融交易迅速膨胀。金融业的迅猛发展一方面有利于优化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配置,大大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其内在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也增加了市场风险,金融危机频发[1]。同时,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和金融管制的放松,我国的经济发展甚至百姓日常生活都日益受到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因此,掌握一定的国际金融相关知识,不止是从事金融行业所必须,也是日常理财的必要条件。 国际金融学是经济类学科的一门重要专业课,其研究对象为国际间金融活动及其本质与规律性,介绍国际范围内货币金融活动的基本理论与实务,是从货币金融的角度研究开放经济下实现经济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一门学科。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较系统地了解国际货币制度、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融资工具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外汇与汇率、外汇交易和国际结算的原理和操作;理解国际收支和国际储备的内涵以及和其他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并学会分析和判断国内外的金融问题;把握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提高自身的理财能力。 2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 2.1时代性强,内容更新快国际金融是世界经济中发展最快最活跃、也是最不稳定的经济领域。日新月异的国际金融实践也推动着国际金融理论不断深化和发展。近十年来,国际金融理论发展非常迅猛,尤其是在汇率决定理论、汇率制度选择理论、国际经济政策协调理论、国际金融监管理论和国际金融市场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2]。 近年来重大的国际金融事件层出不穷,从拉美债务危机到东亚金融危机和美国IT泡沫破裂,再到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和蔓延以及欧洲债务危机的恶化等,这些都对我国经济带来了重大的影响;而人民币汇率问题更是成为近年来全球关注的焦点。重大金融事件的发生也促进了金融理论的发展,如次贷危机引发加强金融监管的讨论。金融领域的瞬息万变、新观点新问题的日新月异要求本课程教授的内容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更新。 2.2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和其他经济类课程相比,国际金融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非常典型。一方面,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必要的国际金融基础理论知识,如有关外汇、汇率、汇率制度、国际货币制度、国际收支、国际储备、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资本流动与金融危机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另一方面,还要培养学生应用相关理论观察和分析国际金融现实问题的能力。 比如外汇交易作为本课程的一个重要内容,就具有非常强的实践性。进出口企业必须利用外汇交易规避外汇风险,普通百姓也可以利用外汇交易获得投资收益;而一国的国际收支、国际储备等数据的变化直接影响外汇市场的走势和当局的政策意向,这些都和各经济体包括百姓的日常理财息息相关;国内外金融事件、各国金融政策等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因此学生在课堂外对此类信息接触得比较多,对本课程的兴趣也普遍较高。 2.3宏观微观并重国际金融学研究的内容既有宏观理论,如国际收支理论、汇率决定理论、资本流动理论等;又有微观实务,如外汇交易实务、外汇风险防范实务等。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宏微观并重,通过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帮助学生在掌握宏观理论的同时提高对微观实务的实践能力。不仅从微观层面透彻的认识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诸多金融现象,而且能从宏观层面理解一国的经济金融政策和金融体制改革,观察和分析国际金融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和新动向等。 2.4交叉学科多国际金融学涉及了经济贸易类课程的方方面面,和许多课程的内容存在交叉,如国际投资学、金融市场学、国际信贷学、国际贸易、国际结算以及财务会计等学科。这就要求在设置课程时应注意到课程的衔接和延续,各课程之间应加强联系和配合,以防止教学内容的重复或断层。 3对高职高专国际金融教学改革的建议 针对国际金融学的课程特点和高职高专的教学目标,应探索出一种适合高职高专学生的教学方法,改变单纯的教师讲课学生听课的传统教学模式。 3.1教学内容的改革 3.1.1优化教学内容,注重实用性与时效性优化课程教学内容,首先应做好教材的选择。目前,市场上国际金融的教材有非常多的版本,仅高职高专类就有几十种。在选择教材时应充分考虑高职高专的教学要求和学生特点,比较适合的教材应该是理论与实务结合较好,行文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同时又突出实践性、注重职业能力培养,并有配套的案例和作业[3]。 由于国际金融的理论和实践都发展迅速,国内外重要金融事件不断发生,教师在平时应关注国际金融领域的发展动向,及时追踪理论前沿信息,充实知识储备。由于教材可能不能及时跟上变化,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补充最新的金融信息,可通过教辅资料建设更新和完善教学内容,力求教学内容与时俱进。 3.1.2教学过程增加图示法的使用图示教学法,即通过简要的符号、浓缩的文字、线条(箭头)、框图等构成特有的图文式样,形成板书、电脑课件等有效施教的教学方法。实践证明这种图示教学方法把教学内容展示化、可视化,比一堆文字更能让人一目了然,并印象深刻,能很好的提高教学效果。 比如在讲解汇率变化对国内物价的影响时,如果教师用枯燥的文字满堂灌输给学生,学生会感觉晦涩难懂,从而失去学习的兴趣。而图示法能很好地解释汇率和物价之间的关系。教师通过流程图将其作用过程一步一步地展示出来,就让学生轻而易举地理解该知识点,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2教学手段的改革 3.2.1充分利用多媒体和网络资源 传统教学模式下,一块黑板一支粉笔就构成了教师的教学工具。随着科技的发展,教学工具的多样化成为可能。尤其是国际金融学的时代性特点要求其教学内容必须紧跟时代变化,多媒体课件则可以将大量内容以各种形式在短时间内呈现在屏幕上,大大增加了课堂的信息量,非常适宜向学生讲授国际金融的新理论、新动态;而网络则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比如在讲解金融危机的时候,可以将课件连接互联网,这样课题内容延伸到更广阔的空间,能够让学生接触到更多的信息,了解美国次贷危机、欧洲债务危机的情况。理论知识和实际问题紧密结合,有利于提高学生对实际问题的理解分析能力,也提高了教学效果。 3.2提高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国际金融实践性强的特点,有利于充分发动学生的学习自主性。比如在讲到汇率和其他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时,正好可以利用大家关注的人民币汇率问题。可让学生在课后收集相关资料,通过课堂讨论掌握我国的汇率政策,并理解其和当前国际贸易摩擦之间的关系,提高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也可以考虑让学生组成研究小组,对某一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外,学生普遍对网络比较熟悉,可以充分利用这个特点,通过电子邮件、聊天工具、论坛、博客等多种互联网工具辅助教学,对学生进行在线答疑;也可考虑将作业、案例资料等制作成网页,供学生登录学习。同时,鼓励学生登录一些财经网站、查阅财经信息,将教学活动延伸到课堂外。 3.3重视实践教学高职高专培养的是实用型人才,在理论研究和实际操作方面相对更侧重于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更应重视学生能否对所学知识加以使用。目前,科技的发展为此提供了极好的条件。如教学模拟软件的使用能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践能力。一个好的模拟软件能提供外汇市场、期货市场、证券市场等重要金融市场的实时行情以及相关资讯。学生可利用所学知识,通过自己对市场行情的判断,对模拟资金进行运用。尽管是模拟交易,但它反映的交易状况和真实交易无异,系统还可以对学生的投资状况进行比较排序,减少了教师的工作量。教学模拟软件的使用丰富了教学内容和手段,克服了传统教学纸上谈兵的缺点,也充分发挥了国际金融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 同时,建立校外实训基地进行实践教学。学校应与企业加强合作,通过组织学生到银行、外贸企业、证券公司等机构参观、实习,使学生能亲身体验相关行业和工作,为以后从事实际工作打下基础[4]。 3.4优化考核手段传统教学往往在期终使用书面考试的形式来考核学生对课程的掌握程度。这种形式简便易操作,但其合理性有待商榷。尤其是国际金融这种理论和实践并重的课程,单纯的书面考试不能全面反映教学效果。课程的最终成绩应充分考虑平时表现,而考核的方式也应多样化,如课程论文的完成情况、相关网站的访问情况、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互动情况、模拟软件的使用情况以及在研究小组中的作用等等,都应进入考察范围。这样的成绩才能更全面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情况,这种考核方式也反过来促进学生重视平时的学习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高职高专的教学目标在于为社会培养实用型人才,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更加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应努力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供条件;同时,教师也应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优化教学手段。 国际金融论文:高职开设国际金融课程的教学研究论文 摘要:国际金融学是财经和管理类专业的重要专业课。针对该课程理论性和实践性并重、知识更新快等特点,再结合高职高专培养实用型人才的教学目标和学生特点,本文认为在教学内容上应注重实用性与时效性,充分利用多媒体和网络资源,提高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动性,利用模拟软件等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并优化对学生的考核手段。 关键词:国际金融;多媒体教学;实践教学;教学软件 国际金融学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重要课程,主要研究国际货币金融活动的基本理论与实务。由于该课程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和其它经济类课程相比,要求学生有一定的理性思维能力。但由于高职高专的学生知识基础相对薄弱,学生往往觉得该课程抽象难懂,最后导致学习积极性不高。针对学生的实际能力和高职高专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教学目标,如何探索一套适合高职教育的教学方法,以提高该课程的教学效果和学生对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是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 1学好国际金融学的必要性 20世纪以来,尤其是80年代以来,金融市场迅速发展并且日趋全球一体化,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不断创新,金融机构的服务日趋多元化,金融交易迅速膨胀。金融业的迅猛发展一方面有利于优化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配置,大大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其内在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也增加了市场风险,金融危机频发[1]。同时,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和金融管制的放松,我国的经济发展甚至百姓日常生活都日益受到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因此,掌握一定的国际金融相关知识,不止是从事金融行业所必须,也是日常理财的必要条件。 国际金融学是经济类学科的一门重要专业课,其研究对象为国际间金融活动及其本质与规律性,介绍国际范围内货币金融活动的基本理论与实务,是从货币金融的角度研究开放经济下实现经济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一门学科。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较系统地了解国际货币制度、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融资工具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外汇与汇率、外汇交易和国际结算的原理和操作;理解国际收支和国际储备的内涵以及和其他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并学会分析和判断国内外的金融问题;把握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提高自身的理财能力。 2国际金融课程的特点 2.1时代性强,内容更新快国际金融是世界经济中发展最快最活跃、也是最不稳定的经济领域。日新月异的国际金融实践也推动着国际金融理论不断深化和发展。近十年来,国际金融理论发展非常迅猛,尤其是在汇率决定理论、汇率制度选择理论、国际经济政策协调理论、国际金融监管理论和国际金融市场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2]。 近年来重大的国际金融事件层出不穷,从拉美债务危机到东亚金融危机和美国IT泡沫破裂,再到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和蔓延以及欧洲债务危机的恶化等,这些都对我国经济带来了重大的影响;而人民币汇率问题更是成为近年来全球关注的焦点。重大金融事件的发生也促进了金融理论的发展,如次贷危机引发加强金融监管的讨论。金融领域的瞬息万变、新观点新问题的日新月异要求本课程教授的内容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更新。 2.2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和其他经济类课程相比,国际金融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非常典型。一方面,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必要的国际金融基础理论知识,如有关外汇、汇率、汇率制度、国际货币制度、国际收支、国际储备、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资本流动与金融危机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另一方面,还要培养学生应用相关理论观察和分析国际金融现实问题的能力。 比如外汇交易作为本课程的一个重要内容,就具有非常强的实践性。进出口企业必须利用外汇交易规避外汇风险,普通百姓也可以利用外汇交易获得投资收益;而一国的国际收支、国际储备等数据的变化直接影响外汇市场的走势和当局的政策意向,这些都和各经济体包括百姓的日常理财息息相关;国内外金融事件、各国金融政策等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因此学生在课堂外对此类信息接触得比较多,对本课程的兴趣也普遍较高。 2.3宏观微观并重国际金融学研究的内容既有宏观理论,如国际收支理论、汇率决定理论、资本流动理论等;又有微观实务,如外汇交易实务、外汇风险防范实务等。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宏微观并重,通过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帮助学生在掌握宏观理论的同时提高对微观实务的实践能力。不仅从微观层面透彻的认识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诸多金融现象,而且能从宏观层面理解一国的经济金融政策和金融体制改革,观察和分析国际金融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和新动向等。 2.4交叉学科多国际金融学涉及了经济贸易类课程的方方面面,和许多课程的内容存在交叉,如国际投资学、金融市场学、国际信贷学、国际贸易、国际结算以及财务会计等学科。这就要求在设置课程时应注意到课程的衔接和延续,各课程之间应加强联系和配合,以防止教学内容的重复或断层。 3对高职高专国际金融教学改革的建议 针对国际金融学的课程特点和高职高专的教学目标,应探索出一种适合高职高专学生的教学方法,改变单纯的教师讲课学生听课的传统教学模式。 3.1教学内容的改革 3.1.1优化教学内容,注重实用性与时效性优化课程教学内容,首先应做好教材的选择。目前,市场上国际金融的教材有非常多的版本,仅高职高专类就有几十种。在选择教材时应充分考虑高职高专的教学要求和学生特点,比较适合的教材应该是理论与实务结合较好,行文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同时又突出实践性、注重职业能力培养,并有配套的案例和作业[3]。 由于国际金融的理论和实践都发展迅速,国内外重要金融事件不断发生,教师在平时应关注国际金融领域的发展动向,及时追踪理论前沿信息,充实知识储备。由于教材可能不能及时跟上变化,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注意补充最新的金融信息,可通过教辅资料建设更新和完善教学内容,力求教学内容与时俱进。 3.1.2教学过程增加图示法的使用图示教学法,即通过简要的符号、浓缩的文字、线条(箭头)、框图等构成特有的图文式样,形成板书、电脑课件等有效施教的教学方法。实践证明这种图示教学方法把教学内容展示化、可视化,比一堆文字更能让人一目了然,并印象深刻,能很好的提高教学效果。 比如在讲解汇率变化对国内物价的影响时,如果教师用枯燥的文字满堂灌输给学生,学生会感觉晦涩难懂,从而失去学习的兴趣。而图示法能很好地解释汇率和物价之间的关系。教师通过流程图将其作用过程一步一步地展示出来,就让学生轻而易举地理解该知识点,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2教学手段的改革 3.2.1充分利用多媒体和网络资源 传统教学模式下,一块黑板一支粉笔就构成了教师的教学工具。随着科技的发展,教学工具的多样化成为可能。尤其是国际金融学的时代性特点要求其教学内容必须紧跟时代变化,多媒体课件则可以将大量内容以各种形式在短时间内呈现在屏幕上,大大增加了课堂的信息量,非常适宜向学生讲授国际金融的新理论、新动态;而网络则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比如在讲解金融危机的时候,可以将课件连接互联网,这样课题内容延伸到更广阔的空间,能够让学生接触到更多的信息,了解美国次贷危机、欧洲债务危机的情况。理论知识和实际问题紧密结合,有利于提高学生对实际问题的理解分析能力,也提高了教学效果。 3.2提高学生的学习自主性国际金融实践性强的特点,有利于充分发动学生的学习自主性。比如在讲到汇率和其他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时,正好可以利用大家关注的人民币汇率问题。可让学生在课后收集相关资料,通过课堂讨论掌握我国的汇率政策,并理解其和当前国际贸易摩擦之间的关系,提高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也可以考虑让学生组成研究小组,对某一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另外,学生普遍对网络比较熟悉,可以充分利用这个特点,通过电子邮件、聊天工具、论坛、博客等多种互联网工具辅助教学,对学生进行在线答疑;也可考虑将作业、案例资料等制作成网页,供学生登录学习。同时,鼓励学生登录一些财经网站、查阅财经信息,将教学活动延伸到课堂外。 3.3重视实践教学高职高专培养的是实用型人才,在理论研究和实际操作方面相对更侧重于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更应重视学生能否对所学知识加以使用。目前,科技的发展为此提供了极好的条件。如教学模拟软件的使用能极大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践能力。一个好的模拟软件能提供外汇市场、期货市场、证券市场等重要金融市场的实时行情以及相关资讯。学生可利用所学知识,通过自己对市场行情的判断,对模拟资金进行运用。尽管是模拟交易,但它反映的交易状况和真实交易无异,系统还可以对学生的投资状况进行比较排序,减少了教师的工作量。教学模拟软件的使用丰富了教学内容和手段,克服了传统教学纸上谈兵的缺点,也充分发挥了国际金融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 同时,建立校外实训基地进行实践教学。学校应与企业加强合作,通过组织学生到银行、外贸企业、证券公司等机构参观、实习,使学生能亲身体验相关行业和工作,为以后从事实际工作打下基础[4]。 3.4优化考核手段传统教学往往在期终使用书面考试的形式来考核学生对课程的掌握程度。这种形式简便易操作,但其合理性有待商榷。尤其是国际金融这种理论和实践并重的课程,单纯的书面考试不能全面反映教学效果。课程的最终成绩应充分考虑平时表现,而考核的方式也应多样化,如课程论文的完成情况、相关网站的访问情况、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互动情况、模拟软件的使用情况以及在研究小组中的作用等等,都应进入考察范围。这样的成绩才能更全面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情况,这种考核方式也反过来促进学生重视平时的学习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高职高专的教学目标在于为社会培养实用型人才,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应更加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应努力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供条件;同时,教师也应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优化教学手段。 作者简介:徐彩(女,1976.9-)经济学硕士,镇江高等专科学校管理系讲师。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与国际会计准则研究论文 二十世纪与二十一世纪之交,经济全球化浪潮持续高涨和一系列的国际金融危机相继爆发,使得人们感到,国际会计实务方面的重大缺陷既影响了国际金融框架和全球市场体系的规范、效率、安全和稳定,也影响了经济全球化和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为了改善国际会计实务,有必要在分析和研究国际金融框架和经济全球化发展进程的同时,充分重视、积极研究和尽快解决国际会计准则在国际金融框架中的实务权威性和实际约束力问题。 一、国际会计准则对于金融稳定和资本市场全球一体化的意义和作用 现有国际金融框架的资源基础是国际金融资本,其资本实力来自于国际金融市场,而且主要是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的市场。现有国际金融体系的最高决策机构不是联合国,而是控制着国际金融市场的西方七国集团的首脑会议。1997年东亚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处于国际金融框架的决策高峰的西方七国集团首脑会议,于1998年10月发出了要求证券监管机构国际组织承认国际会计准则的呼吁。 会计直接承担了管理和监督微观经济实体的有关重要职责,因而对国际金融和经济全球化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影响。经济和金融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是在经济和金融的发展过程中发展,也就是在适应和满足经济生活的客观需要和金融业务的实际要求的曲折和进步中发展。与其他的国际经济活动相比,国际金融活动更为突出和集中地体现资本运动、资本社会化和资本运动全球化的实质性要求,更加需要准确、真实、可靠、可比的会计信息。 在经济全球化和资本运动全球化的过程中,国际金融的发展对于国际会计的发展有更为直接的需求,是国际会计发展的更为直接的推动力。国际会计可以一方面减少国际经济生活和国际金融活动的风险和曲折,一方面促进国际经济运行和国际金融活动的发展和效益,从而保障和促进国际经济、国际金融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一个全球统一的资本市场,需要资本运动的全球化和跨国性资本所有权个人化的有机结合。没有国际会计准则,或者是只有准则而没有实务权威性和实际约束力,这样的有机结合就没有基础,更不可能形成全球统一、高效率和低成本的国际会计信息系统。于是,一个全球统一、高效率、低成本、资金容量和流量空前巨大的资本市场也就难以出现。 跨国性和国际性的微观经济实体集团的出现和发展,使得国际会计对于国际经济和国际金融以及其框架体系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已有二、三十年的发展历史,其业已发生的积极影响在于达成和促进国际经济和国际金融活动中的财务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为国际经济和国际金融中的投资、贸易和信贷建立信用基础并提供决策信息,维护和促进国际金融体系的规范、效率、安全和稳定。 但是,由于美元具有的世界货币主导地位和美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影响,美国会计准则在国际金融市场举足轻重。而国际会计准则在国际金融业务和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地位则缺乏权威有效的法律保障,在实际应用中主要依靠各国的跨国公司和企业自愿采纳,实务权威性较为有限。会计信息的编制与披露缺乏国际公认和统一有效的原则和标准,使得会计信息跨越国境的处理成本提高,传递效率与内涵清晰度降低,不利于国际金融市场的全球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 二、国际会计准则与国际资本市场的分割状态和统合难点 目前的国际资本市场,实际上不是一种高度有机统一的国际市场,而是由各自为大并吸收外国公司上市的各国资本市场所组成的一种国际拼板市场,存在着影响全球资本市场统一的一些重要裂缝。例如,公司要得到和保持在外国资本市场的上市资格,必须向该资本市场呈交根据该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这种财务会计信息管理制度,以遵守东道国会计准则作为各国资本市场的跨国准入条件,在实际上分割了国际资本市场,从而也限制了国际资本流动的规模和效率。全球统一准入条件等市场管理基本制度的国际资本市场始终未能出现,以这样的资本市场为基础并服务于全球化经济的国际金融框架也尚未形成,除了还有其他的复杂原因之外,国际会计准则的实务权威性不足以统一或取代主要发达国家的会计准则,各国资本市场会计信息的制度和标准不衔接,市场准入条件尚未国际化,也是一个重要障碍。 由于欧洲包括伦敦在内的国际金融市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得到恢复与发展,加上近二、三十年来美元的地位逐渐发生微妙变化,发展中国家的国际金融市场陆续形成、逐渐成长,国际会计准则应运而生,逐步发展。近一两年来,国际会计准则的实务权威性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是距离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资本市场一体化的基本要求还有差距。资本市场全球一体化的进程要真正地上一个台阶,首先要看美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与此对应,国际会计准则是否具有全球统一的实务权威性,首先有待美国资本市场的认可与接纳。但是,国际会计准则在美国发生资本市场会计危机之前完成的机构、制度和准则内容的大幅度调整,仍未能达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基金会对于会计准则质量的要求。而且,从美国有关方面的角度来看,国际会计准则在质量上明显低于美国会计准则。从表面上看去,国际会计准则的质量水准似乎才是美国资本市场承认国际会计准则的实务权威,从而进一步统一准入条件和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对外开放的前提。 引人注目的是,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这两年实行调整并大幅度靠拢美国会计准则的同时,美国有关方面为了巩固和更好地发挥美国会计准则在本国资本市场的地位和作用,展开了关于“高质量的会计准则”的公开大讨论。与此同时,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加强对美国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督力度的一些建议,却未能说服美国国会。不久之后,从安然公司与安达信会计公司涉嫌串通的假帐事件,到世界通信公司似乎瞒过了安达信会计公司的假帐事件,一系列重大的上市公司财务丑闻使资本市场会计危机在美国全面爆发。华尔街股市指数在这一次资本市场会计危机的高潮中持续下落,美国经济衰退后的复苏,在经济基本面状态似乎良好的情况下,却面临着再次衰退的直接威胁。在野的为此发难,执政的共和党开始担心由此造成中期选举的失利。为了应对这一场资本市场会计危机,美国政府和国会不得不采取应急和减灾措施,加快推出对公司会计业务加强监管的公司会计监督法,并抓紧动用刑法严惩造假舞弊有关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发动了自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富兰克林。罗斯福时代以来影响最深远的美国商业行为改革”。与此同时,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美国会计准则的质量,已经成为维护和稳定美国资本市场的一项迫切议程。 随着国际会计准则对于国际金融框架和经济全球化的意义和作用越来越明确,大家在质疑和思考这种资本市场会计危机的发生原因和整治措施的同时,一方面越来越看清:国际会计准则继续发展并取得实务权威性,是资本市场全球化的一个必要条件;一方面又不得不担心:国际会计准则是否比各国的会计准则更能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防范市场会计危机。三、国际金融框架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 国际金融框架与国际会计准则,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但是却又相辅相成的专业领域。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大大加强了国际金融框架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密切联系。国际会计准则在国际金融活动中的实务权威和普遍遵守,前提是要有国际金融框架的自愿接纳、正式承认,并且需要形成有效的法律保障。在国际金融方面,人们非常重视国际金融框架的变化、调整和进步。在会计学方面,人们的关注焦点之一是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实施和修改。本文认为需要进一步关注的,还有这两个方面的相互关系和相互影响及其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作用和走向。 国际会计业务活动的发展,必须适应国际经济、国际金融和国际资本运动的客观需要。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相比较,国际会计业务活动的发展是一种国际经济生活中自然而然的发展。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本身当然也要反映国际经济、国际金融乃至国际资本运动的自然和客观需要。由于国际会计准则必须体现为一种具有国际公认性的专业文献,而这种国际公认性必须依赖于其制定和机构本身在人员构成、资金来源和工作程序等方面公认的国际独立性、国际专业水平和国际透明度,因而必然是一种社会政治因素及国际和各国的人为因素更多的事态发展。总之,国际会计的发展服务于国际金融的发展,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则更为明显地受制于国际金融框架的发展,而国际金融框架的改革、发展与稳定,也必须要有国际会计信息服务的支持和国际会计准则的专业保障。这样一种的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关系,在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各国逐步接纳和应用在国际会计准则的历史过程中都可以明显地看出来。 四、资本终将确定自己在国际金融框架中的会计信息标准 美国会计原则对国际会计准则的影响力,依赖于美元和美国资本市场对于跨国公司、国际金融和世界贸易的影响力。反过来说,美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实务权威性,同时也维护了美国资本市场和美元的国际强势地位。合起来看,美元、美国资本市场和美国会计准则这三个支柱,支撑着美国在国际金融领域的强势地位。这种三柱支撑的强势地位,形式上显然比依靠强势货币的单一支撑更为稳定。但是在实质上,人们已经在这次美国资本市场会计危机中首次看到了美元、美国资本市场和美国会计准则的同时摇晃。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财务会计基金会在国际活动中对于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在东亚金融危机以后从无暇一顾转为积极参与。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欧洲和日本的经济得到长足的恢复、进步和发展,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和新兴资本市场的兴起,前苏联东欧集团的全面瓦解,使跨国投资、国际金融和世界市场的统一潜力得以进一步发挥,各国经济在全球化的过程中既合作又竞争、以求自身发展的基本前景进一步明朗。美元、欧元和日元既相互竞争、又相互配合,三足鼎立的国际货币体制已现雏形,美元地位的相对下降,美国资本市场日益感受到来自伦敦、东京和法兰克福的竞争压力。然而,综合分析美方处理资本市场会计危机的能力和表现,及其对于国际会计准则近年来改革的重大影响,又说明了美元、美国资本市场和美国会计准则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将分别在国际货币体制、国际资本市场和国际会计领域占据主导地位。 应当看到的是,在加强金融安全合作和加强国际金融框架建设的过程中,国际货币基金、世界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证券监管机构国际组织、保险监管国际协会和金融稳定论坛等几大国际金融机构通过近几年来积极和密切的协商,已经于2000年3月26日在新加坡举行的金融稳定论坛第三次会议上,明确地将国际会计准则列为关键的的国际金融准则之一。金融稳定论坛是一个国际论坛,不同于国际合作的决策机构,对于国际金融框架并没有实际约束力。但是,其表态向世人展示了论坛成员对于国际会计准则的基本态度和原则立场。对此,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作出了积极的回应,重新调整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大幅度修改和加强了原有的国际会计准则,并且通过国际会计发展论坛去探讨国际金融框架问题。 国际金融组织和国际会计组织的这一呼应姿态,顺应了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全球一体化的历史潮流,得到了许多国家的赞同。其中,美国财政部已于2001年6月25日将国际会计准则作为的主要国际金融准则之一、与本国的有关准则对照列入自己的互联网页。美国资本市场的监管机关是证券交易委员会而不是财政部,该部这一动作对于美国资本市场没有实际约束力,因而既不代表、也不预示美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但是可以视为美方对于国际会计准则表示的一种肯定态度和积极姿态。与美方的态度相比欧洲方面对于国际会计准则的态度更为积极,业已通过欧盟的法律程序,决定从2005年开始在资本市场上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的财务报表。 以上情况和分析说明,国际舆论公认国际会计准则属于国际金融准则的范围之内,从而是构成和运行国际金融框架的重要因素。同时也说明,国际金融框架是国际会计准则发展的重要的经济环境。国际会计准则的发展能否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金融框架的要求,从而得到必要的支持,则取决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金融框架的发展是否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美国资本市场会计危机爆发以来的美元走势疲软、美国市场恐慌和美国经济衰退压力增大等情况说明,美方从经济发展和经济安全的战略角度,似有必要重新考虑对经济全球化、国际金融框架和国际会计准则提供新的更大的实际支持。 当然,国际会计准则的前景其实不取决于一两个国家,只有资本才能创造和发展自己的国际信息标准。资本具有国际化的特征,资本需要自己解放和发展自己。根据生产力发展决定论,资本作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素,必将不断改造自己运动于其中的国际金融框架,并且有能力确定和发展自己的信息标准。与美元和美国经济的走势相结合,国际市场的资本走向,必将创造和确立国际会计准则在国际金融框架中的实务权威性和实际约束力。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电子化法律问题探究论文 [摘要]: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推动下,国际金融呈现出新的特点。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与传统的国际金融有着明显的区别,因而也产生了诸多新的问题,如何认识这些问题,并以一种国际化的思维解决之,应当成为国际金融学研究的重点。 [关键词]:国际金融电子化,问题,建议 二战以来,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的推动下,加上一电子计算机为优秀的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金融电子化已经成为当代国际金融发展的基本趋势。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区别于传统的金融业,因而针对传统金融业所设计的法律会不能完全适用。国际金融电子化在其发展中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本文将从历史和比较法的角度简单的对此问题予以分析。 一、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简史 各国的金融电子化发展之路是不同的。大体而论,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 第一阶段,金融机构间的电子联网,其标志为1973年美国将以电话、电报手段建立起来的“联储电划系统”改建为电子化的“联储电划系统”。即建立起联邦储备银行间清算服务的电子计算机系统。随着计算机在银行间的应用,银行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将现钞、票据流动而转化为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流动。这种以电磁信息形式存储在计算机中并能通过计算机网络而使用的资金被称为电子货币。电子货币的出现使传统的以有形货币为调整对象所建立起来的金融法律规范受到挑战。 第二阶段,金融机构进入国际互联网(Internet)。1992年国际互联网协会建立,网上商业活动增多,银行开始进入国际互联网增多,在国际互联网设置网点,进行咨询服务、促销宣传、提供金融市场信息(股票、债券以及其他投资衍生工具市场价格),为用户进行网上金融证券投资提供便利。 第三阶段,网络虚拟银行的建立。1995年11月在美国亚特兰大设立第一家网络银行,该银行在24小时之内提供银行业服务,包括储蓄、转帐、信用卡、证券交易、保险和公司财务管理等业务。目前,电子化已是西方发达国家金融业务运作的主要方式。 就中国以言,其发展也呈现出类似的过程。[2]所以我们可以从国际金融电子化的三个发展阶段中得出以下结论:金融电子化的发展一方面取决于金融业对信息技术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受制于信息技术本身的发展水平。进而,著者认为要加快国际金融电子化进程就必须大力发展以电子计算机为主导的信息技术。 二、电子化的国际金融与传统国际金融的比较 要认清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的性质,有必要对电子化的国际金融与传统国际金融作一比较分析。 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实现与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银行的业务处理和管理的旧体制,建立了以信息为基础的自动化业务处理和科学管理的新模式:[3] 首先,它用电子货币的支付方式逐步代替传统的现金交易和手工凭证的传递与交换,大大加快了资金的周转速度。 其次,它使金融业从单一的信用中介发展成为一个全开放的、全天候的和多功能的现代化金融体系,可以说,现代的国际金融业,是集金融业务服务和金融信息服务为一身的金融“超级市场”。 再次,金融业的营业网点已从砖墙式建筑向ATM、POS、网络等系统转移,提高了金融业的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 最后,它使银行业务的重点从存、贷款转向了提供金融服务和信息服务,从而让银行的收入结构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银行以传统的存、贷款利息作为主要收益来源的局面,将被以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和金融信息作为主要收益来源所代替。 三、国际金融电子化所面临的几个重要问题 (一)安全问题 国际金融电子化意味着金融企业的内部网络间接或直接接入因特网。任何开立网上交易帐号的人,都有机会利用技术手段获取内部信息,或者供给金融网络,从而造成重大的损失乃至产生交易网络瘫痪的严重后果。随着系统处理能力和网络速度的不断提高,网上交易系统的系统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据统计,美国每年因网络安全而造成的损失高达75亿美元。中国的因特网服务提供上、证券公司及银行业也多次被黑客攻击。 就目前来看,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安全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网上委托的技术系统被攻击、入侵、破坏,导致网上交易无法进行;二是委托指令、客户资料以及资金数据等被盗或被篡改,甚至造成资金的损失。[4]为有效地防范以上问题的出现,首先需要加强技术控制,另外也要加强立法和司法。 (二)管辖权问题 因特网是面向世界,无处不在的网络,全球各地的人都可以按一定的规则加入进来。电子化下的国际金融业的客户可以根据既定的协议,访问世界各地的金融机构的站点,而金融机构也因此可以为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服务。国际金融的这种跨国界的运作方式,也跨越的各国的法律和金融法规。其中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管辖权的确定问题。比如,中国客户登陆美国的一家银行,成为美国该家银行的网上客户,那该银行是否要受中国金融法的管制? 目前,各国还未有专门针对网络银行的法律法规,对跨国电子金融交易的司法管辖问题也未见一致。[5] (三)信用问题 国际金融业中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欺诈。欺诈人以银行客户的名义,向客户的银行发出一箱支付命令,指示从客户的账户中划拨一笔款项到受益人的账户。这个受益人就是欺诈人或其同伙。 如何防范金融欺诈,在票据资金划拨中,核证问题可以简化为核对签字盖章。但在电子资金划拨中却无法使用此方法。另外,在没有找到欺诈人或欺诈人无力赔偿时,那应给有谁来承担这个损失?[6]这也需加以研究。 (四)主体问题 国际金融电子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实现货币电子化。从而使银行从堆积如山的金融纸票(现金、支票和各种凭证)中解放出来。而这种解放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关于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的范围界定便是一个。 当下,对此的看法未尽一致。在美国,对于结算服务提供者的范围是以联邦EFT法和各州的法律为基础的。即是在实施一定的条件下,允许广泛地参与者加入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行列。在欧洲大陆各国,以加强金融监管为目的,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原则上限制于金融机构,并将此作为金融监管的对象。在中国,信用卡的发行限定在商业银行,并要受制于央行的监管。因而一个迫切的问题是如何协调各国的规定。[7] (五)其它问题 国际金融电子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上述问题外,国际金融电子化的发展还面临以下问题;信息技术本身的改进问题,技术人才的培养问题,各国的立法协调问题以及各国的司法协助等问题。[8] 四、有关的建议 由于笔力所限,著者仅从宏观角度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信用法制建设 信用是一个多视角、多范畴的概念,既然它是一个法学概念,就应该在理论和立法上不断完善它,因此完全有必要加强信用法制的建设。 加强信用法制建设,为国际金融的电子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十分重要。要继续完善立法,强化执法,对关乎市场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要制定好、执行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专利法》等都是十分重要的市场法。 这里还要提一下的是,要强化电子合同的立法和执法建设。对电子合同的规范是电子商务法最为重要的部分,也是电子商务信用机制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狭义的电子合同法主要包括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等总则性规定及各类合同的特殊规定,亦涉及少量管辖问题;广义电子合同法除包括狭义电子合同法的内容外,还应包括电子合同涉外管辖(连结点的确立等)问题、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等。此处所说的电子合同法从狭义。由于虚拟化的操作,电子合同关系的主体通过电子手段来设立、变更、终止合同,因此必须在保证电子手段技术本身安全、准确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终端用户的收、发、转行为的标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应当明文规定电子合同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对电子错误、电子监控等亦应以法律明文规定为宜。电子合同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实体法中包含了少量程序法条款,主要是合同的管辖问题,建议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电子合同交易中的“场所”等问题。通过电子合同,在源头上保证电子交易行为的信用度是当前的主流思潮。 (二)建立完善电子银行业务法。 各国都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电子银行业务法。 首先要制定《电子银行法》。《电子银行法》作为电子银行市场发展的优秀法律规范,应对电子银行的性质、监管、市场准入、业务范畴与标准、金融创新、法律责任、市场退出机制等做出明确规定。 其次是《电子签名法》。电子签名的问题是目前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最大的盲点,因为关于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问题,一些国家现有法律尚未对其做出明确的规范。对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电子签名立法的成功经验,制定符合各国国情的《电子签名法》。 再次是《电子资金划拨法》。虽然电子资金划拨与票据交换都属资金收付,但是如上所述,由于二者的当事人不尽相同,法律关系也不尽相同,并且票据是一种无因的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电子资金划拨中电子化的票据既非无因证券,也不具有流通性,从而根本丧失了票据的特性,所以应当制定独立的电子资金划拨法。在该法中主要规定有关客户与银行、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责任承担形式、损失赔偿的范围、禁止欺诈等。[9] (三)完善监督系统 完善监管体系的意义在于能够及时发现并惩戒不诚实的行为。国家可以对数据交换、电子化交易等进行有效的监管,在国际金融电子化下,由于很多电子商务企业在Internet上进行交易,国家基于对电信通信信道的监管权而同时可以对Internet上的电子交易进行监管。 国家对电子金融信用的监管主要的方式和途径是规范信用制度、搭建信用公共信息平台。按照“部门协调、联合征信、统一管理、分类使用”和“政府发起、部门联合、相对独立、逐步社会化”的原则,建立企业信用公共信息平台,其目的在于将信用信息公布于众,以此惩戒具有不良信用记录者。 除国家监管外,还应建立交易相对人监管制度和企业内部监管制度。交易相对人的监管不像国家监管那样具有完整性和系统性,一般为个案监管。由于相对人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债权关系,相对人一般都不会怠于监管,而恰恰相反,相对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而积极进行监督、催促。企业内部建立信用监管体系一般也较为完整、系统,但是一些企业往往不愿意自揭其短,从而影响了内部监管的效果。未来应当强调在企业内部建立相对独立的会计信息监管结构,强化责任意识,实现自我监管。 (四)完善电子金融配套法 电子金融法的发展不是孤立的,而是和一系列相关的法律规范相联系的,主要有税收征管法、合同法、国际税收法、电子商务立法、刑法、诉讼法、票据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现行法律规范对于传统金融发展起到了较好的规范作用,但面对电子金融新兴业务的发展,则相形见绌,难以起到良好的规范作用,如税收征管法中对于电子商务的规定几近于零,特别是这种网上支付方式对税收问题没有做出较好的规范,因而必须做好法律的修改和完善工作;再如洗钱犯罪在电子银行业务中发生频率较高,对此必须在法律上予以有效的规制,这样才能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此外,诉讼法中有关证据的标准等现行规定对于电子银行纠纷取证极为困难,不利于其发展,对此我们也必须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和完善 国际金融论文:经济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影响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主要表现为:金融全球化凸显了国际金融法的地位;拓宽了国际金融法的范围;推动了金融法的统一化和协调化;暴露出国际金融法的不足并推动其改革;同时,它也开拓了国际金融法研究的新视野。 [关键词]金融全球化;国际金融法;影响 金融全球化的含义和特征 考察晚近的国际经济生活,其发展动向和显著特征表现为经济的全球化。在20世纪的最后20年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已明确无误地展现在世人面前。作为全球化浪潮在经济层面上的表现,经济全球化主要以商品、服务、技术和资金大规模跨境流动以及各种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与重组为特征。经济全球化是经济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延伸和必然要求,反映了世界各国经济依存度的日益加深。从内容上看,经济全球化可以分为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投资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优秀内容和高级发展阶段。这是由晚近世界经济发展的另一特点-经济的金融化所决定的。所谓经济的金融化,是指实物经济被金融经济所取代,社会资产的金融资产化程度不断加深,国家间的经济关系日益深入地表现为国际金融关系,如国际债权债务关系、国际股权股利关系、国际委托关系、国际风险保险关系等;金融因其更适合“数字化”和“终极市场”而成为经济生活中一个优秀性、主导性和战略性的要素,对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渗透和影响不断增强。随着经济金融化程度的加深,经济的全球化突出地表现为金融的全球化。 所谓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表现为货币体系、资本流动、金融市场、金融信息流动、金融机构等要素的全球化以及金融政策与法律制度的全球化等。金融全球化一方面构成经济全球化的应有之义,是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投资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自然结果,并与生产全球化、贸易全球化和投资全球化之间交互作用、交互影响。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又因金融的特质和发展状况而具有自身独特的内容和运行规律。 首先,从金融全球化的历史进程看,金融全球化并不是晚近伊始的新生事物,而是一个一直处于进行之中的发展过程,是金融一体化在全球范围内的不断扩展与深化。这一过程不是均匀展开和一蹴而就的,而是具有时间上的阶段性、空间上的地域性、结构上的非均衡性特点。金融全球化趋势早在20世纪60、70年代就初见端倪,80年代以后迅速推进,90年代至今则因更加充分地展开了其多样化的内容而进入高潮阶段。在空间上,金融全球化可表现为区域化,金融全球化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金融区域化推进和作用的结果。金融的区域化和全球化从先后继起到同步运行,彼此间既融合又排异的互动发展,成为晚近世界金融发展的一道风景线。金融全球化发展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涉及的主体范围不断扩大,由发达国家逐渐向发展中国家扩展。但这一进程是不均衡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参与金融全球化的程度不同,享受到的利益也不同,金融发展速度有快有慢。发达国家及其跨国金融机构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居于主导地位,是金融全球化的规则制定者和主要获益者。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则经常处于被动的、受制约的地位,面临着“边缘化”和“第四世界化”的威胁,一般较少地分享到金融全球化的利益,而较多地受到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冲击。 其次,从影响金融全球化的因素看,除跨国生产、贸易、投资和科技进步等实体经济因素对金融全球化的推动外,跨国金融机构的全球扩展和全能化运作为金融全球化构造了微观组织基础,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和日益激烈的金融竞争为金融全球化提供了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发展动力;自20世纪70年代起在世界范围广泛兴起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因打破了资本跨国流动的政策性障碍,使金融交易的市场空间进一步突破国家和地域的界限,为金融的全球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第三,从金融全球化的内容看,金融全球化是指国家或地区在金融业务、金融市场、金融政策与法律等方面跨越国界而相互依赖、相互影响、逐步融合的趋势。金融全球化的各种构成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得各国的金融资源可以在各个层次上以多种形式转移、划拨、融合和互动,金融创新日趋活跃,全球资金光速流动,金融领域的国际竞争异常激烈,可谓是21世纪国际经济竞争的最主要领域之一。金融全球化一方面加剧了金融竞争,促进了金融效率、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福利,但另一方面它又具有负效应,它使金融风险明显加大,金融波动通过一体化的市场得以迅速传导,局部的金融灾难动辄演化成为地区性、全球性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成为当代国际金融生活的写真。在金融全球化的形势下,每个国家的金融均成为国际金融的有机组成部分,单个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削弱,国际金融市场的失灵现象不时出现。 第四,从金融全球化的运行看,一方面,世界金融发展已经历了中介金融、信用金融和资本金融三个阶段,目前正在步入产业金融发展阶段。从其产业地位看,金融不仅是第三产业中的独立组成部分,而且日渐成为第三产业中的龙头产业。与产业化相伴生和相适应,世界金融发展又衍生出工程化、信息化、混业化、网络化等特点,对传统的金融管理体制、金融经营理念等产生强大的冲击。另一方面,这一时期的金融运行不再是简单地从属、外生、决定于实体经济,而是在相融、适应、内生于实体经济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独立、超越、背离于实体经济的特点,表现出强烈的符号性和虚拟性。据统计,目前在巨额的国际资本流动中,只有10%与实体经济有关。而与实体经济运动无关的国际资本流动大量属于投机性资本流动,其全球游荡和肆意攻击成为威胁世界经济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再者,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深化,全球金融市场间的相关度提高,经济大国通过金融渠道对世界经济施加影响更为便利和直接,已超出了贸易、投资等传统渠道对世界经济发生的影响。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在经济、金融发展方向和进程等方面往往被迫依从于发达国家的战略利益,致使金融全球化的运行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为个别金融霸权主宰的金融全球化。 金融全球化对国际金融法的影响 显然,当经济全球化发展到金融全球化阶段,其深度和广度已然大大推进。实践证明,晚近世界经济发展所表现出来的上述趋势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自然历史过程,并已对或正在对国际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生活发生着广泛的影响。国际金融法作为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际经济生活的调整器和控制机制,植根于国际经济生活并灵敏地回应着国际经济生活。全球经济环境的上述变化对国际金融法势必也会发生重大影响,简析如下: 第一,金融全球化凸显了国际金融法的地位。金融全球化作为经济金融化的结果,深刻地揭示了金融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优秀地位和作用,如金融在全球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优秀地位和作用、金融在国家经济运行和宏观调控中的枢纽地位和作用等,对于全球的法制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使国际金融法在当代社会经济即金融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上升,成为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部类之一,在国际经济法中逐渐占据优秀地位。反映在国际经济法的研究上,表现为学者们研究重心的转移。在20世纪70年代末,国际经济法还是以研究国际直接投资的法律问题为中心,辐射国际贸易、国际货币等领域的研究;到80年代末,学者们的研究重心就开始转向以研究国际金融的法律问题为中心,辐射国际投资、国际贸易等领域的法律问题。从国家层面考察,金融全球化对各国的国内法制也具有深刻的影响:一方面,金融法在各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凸显,金融法发达与否已成为衡量现代各国经济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志,以及国家法律、文化乃至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如果一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比较健全,金融法制比较完备,就可以推定该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推定其经济和社会环境相对安全和稳定,那么该国就可能成为人气旺盛的“网站”,吸引大量国际资金的流入。另一方面,金融全球化使得金融和金融业在国家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使金融法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最富特色的一个组成部分。金融业所具有的显著的系统性、宏观调节性和时间信用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法律观念和制度设计。相应地,现代金融法较之其他部门法,更加重视维护货币资金的使用权,更加重视鼓励和保障金融资产的跨国流动,更加重视营建信用环境、契约环境、产权环境和会计环境等金融业发展之必要环境。此外,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还呈现出机构国际化、体制混业化、资产证券化、业务创新化等特点,这些特点使金融法成为当前各国法律体系中发展最快、最活跃的法律部门之一。第二,金融全球化拓宽了国际金融法的范围。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跨国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迅速发展,国际信贷和国际证券融资规模持续扩大,国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工具和国际金融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发展中国家更多地参与国际金融活动,国际金融关系无论在主体范围方面还是客体范围方面都得到极大的扩展,并呈现出缠结交叉、异化衍生、变幻莫测的特点。国际金融关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客观上要求国际金融法扩大调整范围、改进调整方法,随着国际金融关系的发展而发展。例如,伴随国际保付业务的兴起,国际保理联合会(FCI)的《国际保付通则》(1987年制订、1997年最新修订)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的《国际保付公约》(1988年正式通过)相继问世;随着互换、期权、票据发行便利、远期利率协议等金融工具的出现,巴塞尔委员会与国际证监会组织联合了1994年《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指南》、1998年《关于银行与证券公司的衍生交易的监管信息框架》等建议案;随着广泛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集团的出现,由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业监管协会三方组成的“联合论坛”(theJointForum)于1999年推出了一套《多元化金融企业集团的监管》文件。晚近国际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势必要求国际金融法制度跟进创新,从而导致国际金融法的调整范围不断扩大,迄今已涵盖国际银行、国际证券、国际保险、国际信托等国际金融的各个领域,所管辖的金融市场由传统市场扩大到欧洲债券市场、欧洲货币市场、期货市场、期权市场等新兴市场。由于全球化使得国际金融关系变得复杂多样,促使国际金融法在调整方法上不断尝试、改进和发展。例如,各国金融监管立法和实践越来越强调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体现在监管思路和方法上就是发生了如下变化:由全局性管制为主向日常性监督为主转变,由质性金融控制机制向质性与量性相结合的金融控制机制转变,由事后监管向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管转变,由针对个案的被动型业务监管向系统性的主动型全面风险管理转变,由东道国当局单一监管向东道国与母国当局合作监管转变。 第三,金融全球化促进了金融法的统一化和协调化。首先,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金融业务的规模化与国际化、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必然要求冲破地域性金融管制的藩篱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从而冲击了国别金融制度壁垒,推动了各国金融政策和法制的国际化;其次,金融全球化意味着金融交易量增多、金融风险扩大,为了保障金融交易的有序和安全、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和扩大,各国一方面加快本国的金融法治建设,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交流,参与多边金融谈判和条约缔结,在这一过程中不同程度地放弃或让渡金融主权,由此促进了金融法的统一化。例如,各国金融服务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及其对世界经济的深层次影响,促使跨国金融服务立法纳入法律统一化进程,最终导致WTO《服务贸易总协定》及其金融附件、《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等条约和协议的问世。从此,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金融服务业的市场开放方面必须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必须对照WTO金融服务贸易法和其承诺对相关国内法进行“立改废”。我国为履行入世承诺,于2001年底颁布对《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进行破旧立新,就是一个典型例证。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金融竞争,各国在金融实践中还积极移植和引进他国先进立法,竞相采行金融惯例规则,以重塑或改善本国的金融投资环境,促进金融交易安全与发展,并避免本国金融业遭受歧视性待遇而陷入筹资难、进驻难的被动境地。各国的自发行动不仅促进了金融统一惯例的形成和发展,而且也促进了各国金融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的趋同。研究表明,近20年来,国际金融惯例取得了长足发展,内容广泛涉及国际货币兑换、国际商业贷款、国际证券交易、国际支付结算、国际融资担保等各个领域,特别是催生了一大批金融监管的行业性惯例,如国际银行业监管的巴塞尔原则和标准、国际证券业和保险业监管的原则和规则。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在实践中自觉贯彻和推行这些惯例和标准,其结果是各国金融监管制度表现出相当程度的相似性。 此外,近年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重大国际经济组织职能和作用的演变、相互间金融交流与合作的加强,以及各类区域性金融组织在推动区域金融法治方面的活跃表现,则为金融法的统一化和趋同化提供了组织基础和制度条件。金融全球化呼唤金融治理的全球化和法治化,作为全球金融法律秩序的主要构建者和维护者,重大国际经济和金融组织一方面注重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如发展国际金融监管职能,加强对国际金融事务的领导能力,建立和完善多边谈判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为国际金融统一法的形成和实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注重加强组织间的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例如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清算组织在监控私人资本跨国流动方面的金融合作与交流,金融行业性组织在监管规则创制方面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全球性金融组织和区域性金融组织在金融危机预警和救助中的协调行动等,在合作中促进国际金融统一法制度的形成和有效实施。 第四,金融全球化暴露出现行国际金融法的不足并推动其改革。金融全球化是一柄双刃剑:其一方面促进金融资源全球配置效率的提高从而促进国际金融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金融风险的全球扩散变得更为容易和迅捷,从而破坏国际金融的稳定、阻碍国际金融的发展;一方面使人类休戚与共从而促进了人类的协同互助,另一方面也使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金融问题日益增多,从而给金融投机势力兴风作浪以及金融霸权国家转嫁风险提供了可乘之机。20世纪最后十年频繁发生的金融危机,便是各类国际金融问题的总爆发。惨痛的教训为世人敲响了警钟。分析这些问题的生成,它们固然暴露出某些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监管等方面的种种缺陷,但更重要的是,它们暴露出了现行国际金融法存在的调整真空与软弱性,暴露出了新形势下国际金融体制的落后与低效。而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如果长期缺乏健全有力的国际金融法治,缺乏完善有效的国际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则任何国家难以独善其身。由此,改革国际金融体制、完善国际金融立法呼声雀起,推动了国际金融法制度的变革。在国际层面上,基于货币金融领域的权威地位和职能与业务便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责无旁贷地担负起改革使命。世纪之交,基金组织多次组织修订《基金协定》,增加和调整资本份额、改革特别提款权制度、改善决策机制、整肃货币纪律;推动国际金融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验,根据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调整基金宗旨、完善信贷制度,发展金融风险预警与金融危机救助职能。基金组织所领导的国际货币金融制度改革作为国际金融法对国际金融实践的积极回应,目前仍在进行之中。 在国家层面,晚近,各国金融立法和改革空前活跃。从执世界金融发展之牛耳的西方发达国家,到金融危机重灾区的发展中国家,均采取积极态度,在强化金融法治上大做文章。这一方面是出于各国完善金融法治、保障金融安全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呼应国际货币金融体制改革的结果。例如《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每一项修改,关涉世界184个国家的货币金融利益和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在金融立法改革中发挥了领军作用。这不仅表现在有关国际资本流动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规范方面,相关的国际法规则和法律秩序主要是几个发达国家国内法律和惯例的境外延伸;而且表现在对国内法的示范方面,发达国家由于在金融全球化中居于主导地位,其对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往往更为敏感,反应更为迅速,因而金融立法和改革更贴近市场,引领着金融立法现代化的潮流。如日本1992年通过的《金融改革法案》、美国1999年通过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英国2000年通过的《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等,提出了功能监管、并表监管等金融监管的新理念和新方法,尝试和发展了金融企业集团监管、网络银行监管等新制度,对其他国家的涉外金融立法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示范效应,对金融法的统一化方向也具有潜在的影响。 第五,金融全球化开辟了国际金融法研究的新视野。例如,经济和金融的全球化使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等跨国经济活动的关联性不断提高,对国际经济法律的协调性要求也就相应提高,从而为国际金融法的研究和发展创造了新的视角和空间。TRIPs、TRIMs、GATS和FSA等的通过,标志着WTO的管辖范围已从传统的国际货物贸易领域,扩大到国际技术贸易领域、国际投资领域和包括金融服务在内的国际服务贸易领域。从此,国际金融法的某些问题,既通过WTO多边贸易体制与国际贸易法问题、国际投资法问题相连通;也在WTO制度框架内得以形成、解决和发展。国际金融法与其他国际经济法制度间的内在联系和协调关系在法学研究上也有所反映,如我国国际金融法学界知名学者刘丰名教授就据此提出独到的国际金融法之三分研究法,即将国际金融法解构为国际货币金融法、国际贸易金融法和国际投资金融法三个部分,建立起了既能反映学科内在发展规律、又能解决当今国际资金融通中的复杂问题的新型国际金融法学体系。又如,金融全球化带来金融风险传导的全球化,进而推动国际金融监管惯例的快速生成。针对国际金融监管惯例的公法性质和形成机制上的即时性特点,有学者对传统的国际惯例理论(即惯例一般具有私法性和任意性、在形成上具有长期性等)提出质疑并进行突破。上述类似的学术创新一方面源于学者们对晚近国际经济环境之于国际金融法的实际影响和作用的深刻洞察,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他们对国际金融法之于晚近国际经济环境的反向影响和作用的认识与评价。 此外,金融全球化下丰富的国际金融实践也为国际金融法研究提供了不竭的源泉,不断开拓着国际金融法研究的新领域,并促进国际金融研究方法的创新。而对国际金融实践提出的各种金融法问题的诠释、探索和解决,则促进了国际金融法的理论研究,推动了国际金融法研究走向深入,有利于国际金融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例如,晚近不断上演的国际金融危机使得金融安全观、经济安全观深入人心,传统的金融发展模式受到挑战,深层次的国际金融法理论问题浮出水面,诸如国际金融法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功能如何决定?全球化下国家金融主权的涵义和发展趋势如何?建构国际金融新秩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何?其原则、内容和步骤如何?等等这些问题都急待学界论证和作答,以为国际金融法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为国家金融开放及法治建设提供方向导引。 国际金融论文:国际金融监管发展趋势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金融的运行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际金融监管也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金融业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与国际金融发展的联系更加紧密。因此,我国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加强我国的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为金融机构的经营提供良好的环境。 关键词:金融监管;全球化;功能性监管 一、当前金融运行格局下传统金融监管方式面临的问题 由于金融自由化,金融创新和全球金融一体化的进程,国际资金的结构和流向、投资品种及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科学技术和通讯的进步,为金融投资创造了更加广泛的活动空间和崭新的运行形式。同时,金融市场的波动更加频繁,杠杆投资和衍生产品的风险也大为增加,竞争压力和追求高回报使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冒险意识上升。这一切使金融系统的脆弱性和风险性日益增大。 (一)金融并购和混业经营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业并购事件层出不穷,金融业的并购浪潮对传统的监管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战。首先,银行业的兼并加强了银行业集中程度,一方面可以提高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也容易因为风险管理不当而积重难返。这些超级巨型金融机构一旦出现问题,对整个金融机构乃至国民经济将造成灾难性的打击。这就是所谓的“太大不倒”(toobigtofail)。其次,金融业的兼并浪潮使金融业的竞争进入垄断竞争时代,如何防止金融风险在恶性竞争中积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成为监管当局的新课题。再者,金融业的兼并逐渐冲淡了银行业和证券、保险的界限,无疑加大了监管难度。 (二)金融创新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 为了逃避金融管制,规避和分散金融风险,金融机构通过各种金融创新工具和业务把风险转移给愿意承担的一方。但是从全球或全国的角度看,金融创新仅仅是转移或分散了某种风险,并不意味着减少风险;相反,金融机构在利益机制驱动下可能会在更广的范围内和更大的数量上承担风险,一旦潜在的风险转变为现实损失,其破坏性远远超出传统意义上的金融风险。具体而言,以金融衍生工具为主要代表的金融创新作为资产价格、利率、汇率及金融市场反复易变性的产物,它反过来又进一步加剧资产价格和金融市场的易变性,由此产生的风险也越来越多,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1995年巴林银行的倒闭非常明显地显示传统监管结构和方法已不再合适。 (三)发展中国家的金融自由化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在金融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发展中国家纷纷加快了金融改革步伐,推进本币自由兑换、开放金融市场、放松外资银行进入管制和国际资本流动管制,并在国外广泛设立分支机构。这些措施一方面使得这些国家的金融业获得了新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由于国际资本在各国金融市场自由流动,各金融市场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不断增加,各种金融风险同样可以通过国际传递,对全球金融市场形成巨大的冲击。与金融自由化进程程度相比,原有监管原则对于新兴市场的监管效果是很有限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拉丁美洲、东南亚、东欧和非洲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发生的金融危机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四)网络信息革命对传统监管方式提出了挑战 随着电脑、网络、电子商务等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银行在各国得到迅速发展。网上银行经营成本低,并且依赖网络技术突破了传统的地理边界,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多领域、跨国界进行低成本扩张。如何对这些金融活动进行适当有效的监管,将是摆在国际金融界的一个重大课题。另外,目前在因特网上提供支付服务的大多数是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这就要求金融监管当局必须协调和处理好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竞争。 二、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监管发展的新趋势 (一)金融监管目标向安全与效率并重的方向转变 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表明,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完全和金融体系的本身特点,市场的运作有时也会失灵,在这一时期,金融监管理论主要以维护金融体系安全、弥补金融市场的不完全为主要内容。20世纪70年代,困扰发达国家长达10年之久的“滞胀”宣告了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政策的破产,在金融监管理论方面,金融自由化理论逐渐发展起来并在学术理论界和实际金融部门不断扩大其影响。20世纪90年代的金融危机浪潮推动了金融监管理论逐步转向如何协调安全稳定与效率的关系问题,除了继续以市场的不完全性为出发点研究金融监管问题之外,也开始越来越注重金融业自身的独特性对金融监管的要求和影响。金融监管理论这种演变的结果,是安全和效率之间的新的融合与均衡。 (二)金融监管模式由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过渡 随着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趋势的加强,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水平的提高,各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放弃分业经营体制转向混业经营,与此相对应的是调整了监管体制,实行统一监管。首开统一监管先河的国家是英国。1997年英国政府率先进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将金融监管从英格兰银行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金融服务局(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实行统一的金融监管。美国通过1999年11月颁布的《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实现了由完全分业监管向综合监管与分业监管相结合模式的转变。经过短短几年时间,统一金融监管体制的变革浪潮就席卷全球。现在,从西方73个国家的金融监管体制来看,至少有39个国家采取不同形式的统一监管,统一监管的国家比例为53.4%. (三)金融监管方式从单一合规性监管转向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 合规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情况所实施的监管。合规性监管注重事后的补偿与处罚,不能起到风险预测和防范的作用,使监管者长期扮演“救火队”的角色,监管效率低下。风险性监管是指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程度、资产质量、流动性、盈利性和管理水平所实施的监管,以求最大限度地减少金融风险及其影响。风险监管较之于合规性监管的最大优点在于它侧重于对风险的事前防范,能够及时地和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措施。国际银行监管组织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以风险监管为基础的审慎规则,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实施全面风险管理。 (四)强调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机统一 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自律水平,成为国际监管的一个重要趋势。国际监管领域正呈现出向以市场为基础的监管转移的趋势,即一方面尽可能减少对官方监管的依赖,另一方面越来越注重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创造充分发挥自身管理和市场约束机制作用的环境。《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明确指出,应更加重视银行内部管理和市场约束机制对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的补充作用,以促进更高层次的金融稳定与安全。监管当局通过审查银行内部的风险和资本管理程序,确保其建立完善的内部评估和管理系统,以此来保证资本的充足性;即使在计算最低资本充足率时,也应更加依靠银行自己对风险的评估,鼓励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以便更准确地度量风险并安排相应的资本金防御风险。 (五)金融监管全球化的趋势在不断加强 随着金融业的全球化,国际金融市场上不稳定性增大,金融风险在不同国家之间相互转移、扩散的趋势不断加强,单靠一国或一家银行控制金融风险已变得力不从心;另一方面,由于各国监管政策的不一致,客观上为跨国银行利用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逃避各国监管、从事高风险甚至非法的经营活动创造了条件,而且,跨国银行由于在别的国家领土上进行,本国监管部门鞭长莫及,监管的有效性受到削弱。在全球性统一监管的进程中,巴塞尔委员会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委员会颁布的一系列监管原则成为银行业国际监管的重要标准。尽管这些协议原则在世界范围内不具有硬性约束力,但由于其适应了国际金融监管的现实需求,因而得到了国际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和各国监管当局的普遍运用。 三、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一)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 金融监管法规为依据,并严格依法监管。第一,根据我国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加快一些重要金融法律法规的制定,如《金融机构破产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等。第二,调整修改现有的法律法规,如《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法》、《证券法》等,以适应当前我国金融业发展的需要。第三,制定有关法律的实施细则,严格金融执法,建立有效的市场惩戒机制。 (二)逐步建立一个完整、有效的监管体系 完整、有效的监管体系应该包括监管当局的监管、行业组织自律、金融机构内控和社会监督,我国应该从这四个方面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1金融监管体制逐步向功能型监管转变 作为监管体系主体的监管机构,应该是组织结构设置合理,职责分明。面对金融自由化的浪潮和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大趋势,现存的机构性监管(entityregulation)已不适应,应逐步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金融监管体制,实现功能性金融监管(functionalregulation)。所谓功能性金融监管是指依据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而设计的监管,在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内,由专业分工的管理专家和相应的管理程序对金融机构的不同业务实行监管。 在目前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下,应按照功能性监管原则明确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和范围,强化各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和沟通,逐步向功能性监管转变。其具体内容为:(1)按照功能性监管原则,明确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监管职责。(2)加强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之间的定期会晤机制,并将其制度化。(3)建立各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4)对业务交叉领域和混业经营集团建立主监管制度,由主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2健全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是指金融机构稽核部门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情况的经常性监控,它是非现场监测信息处理与现场检查稽核方法的统一。我国金融机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内部控制:一是合理设置内控机构,建立独立的稽核监督体制,形成有效的组织结构控制。二是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系统,识别、评估和控制金融风险,对风险进行早期预警。三是建立可靠和高效的信息及传递控制机制。四是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一个动态过程,各金融机构都要适时根据其业务发展和环境变化不断修改完善内控制度,以动态适应其业务发展与金融创新对风险控制的需要。 3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作用 行业自律机制可以创造一种维护同业有序竞争、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同业成员利益的秩序和氛围。通过建立金融业行业自律组织,督促金融机构认真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协调金融同业之间的竞争关系,防止恶性竞争,确保金融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在国家宏观金融监管确立的条件下,提高金融机构自律管理水平,加强金融业同业公会或协会自律性组织建设,是构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4改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信息披露制度通过要求金融机构定期对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对风险管理等相关政策的公示,使得金融监管当局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另一方面信息披露强制公示整体经营状况,弱化内部人控制,构成了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从而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改善信息披露制度,一是要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对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质量标准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二是完善金融机构的信息库和指标体系;三是加强信用评级机构和金融咨询机构的建设,充分利用外部审计力量,提高金融运行的透明度。 (三)实施以风险为本的持续性监管 金融监管机构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监管重点,要实现监管目标,必须实施持续性监管。从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对其经营活动实施全方位和规范化的持续性监管。持续监管是根据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业务特性和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的监管周期以及一个监管周期中各个阶段的监管安排,按照监管计划逐步实施监管。在事前监管方面,包括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保证金融机构的数量、结构、规模和分布符合国家经济、金融发展规划和市场需要。在经营监管方面,应包括现场和非现场稽核,建立并完善一个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稽核相结合的风险识别和评估系统,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确定问题机构重点监管对象的依据,以防范风险为基础,形成一个高效完备的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和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在事后危机处理方面,要完善对危机金融机构的处理手段。建立稳妥透明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包括存款补偿机制、收购兼并机制和资产保全处置机制。 (四)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 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为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必须与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开展有效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建立定期的磋商和交流制度,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跨境监管,这既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分支机构,也包括我国在外国设立的分支机构。同时,还应该积极参与国际性和区域性金融监管组织,如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活动,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监管规则的制订,以便更好地维护我国金融业的整体利益。
金融理财论文:基于消费理论对拓展农村金融理财影响的研究 基于消费理论对拓展农村金融理财影响的研究 农村金融理财是一种综合金融服务,其发展水平高低以及如何发展对中国农村金融继续发展关系重大。从政策层面而言,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即为使农村居民获得资本性收入创造有利条件,从而确保农村居民资产在保值的基础上实现增值。而农村金融理财业务是实现增加农村居民资本性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在农村地区大力拓展金融理财势在必行。然而,在当前农村金融体系中,金融理财业务发展仍相对滞后,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研究农村金融理财成为了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以凯恩斯消费理论为基础,分别从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储蓄和收入等方面来探讨拓展农村金融理财业务的问题。而凯恩斯消费理论基本假设是:(1)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2)收入是决定消费的最重要因素;(3)平均消费倾向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减少。 基于凯恩斯消费理论的基本假设研究广东省拓展农村金融理财消费,至少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农村居民消费支出情况;(2)农村居民收入情况;(3)农村居民消费倾向于收入的关系。由于农村居民消费倾向很难准确计算,因此研究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对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与收入的对比进行分析。 一、广东省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对比分析 (一)广东省农村居民收入情况分析 随着国家“农民增收政策”的大力推进,广东省农村居民收入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具体数据如图1) 根据图表分析得知,2005-2010年广东省农村居民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相较于2005年,2010年广东省农村本文由居民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分别增长了68.22%、139.85%和112.27%;其财产性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增加4.1%。其中,除2007年财产性收入增幅高于转移性收入,在其他年份转移性收入均高于财产性收入。即在广东省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虽有所增加,但增幅并不大,且低于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 (二)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情况分析 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构成是研究拓展农村金融理财的一项重要依据。金融理财服务属于其他消费。通过研究农村居民消费的构成可以清楚了解该地区市场发展前景。(具体数据如图2) 根据图表分析得知:2005-2010年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总支出增长71.06%,同比增长9.88%。其中除生活消费支出外,其他支出增长了52.60%,同比增长9.71%。相较于2005年,2010年其他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例下降了0.11%。2005-2010年间,虽然其他消费支出增长了52.6%,但其占消费总支出的比例并未随之增长,反而出现下降的现象。这表明农村金融理财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例不大,且低于生活消费支出。 (三)广东省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对比分析(具体数据如图3) 通过上述数据分析得出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曲线(图3)。在图3上,45°线上任一点到纵横轴的垂直距离都相等,表示收入全部用于消费。c1和c2均为消费曲线。曲线c1与45°线相交,其交点a上,收入与消费支出相等。a点左方,表示消费大于收入;a点右方,表示消费小于收入。且随着c1向右延伸,其与4°线的距离愈大,消费随收入增加而增加的幅度越小。而c2则为广东省农村居民实际消费曲线。由图可知,c2的位置在45°线左边,与4°线不存在任何交点,消费总支出远低于总收入水平,而且农村居民收入偏低。这表明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总支出水平低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 二、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存在的问题及对拓展金融理财的影响 以凯恩斯消费理论为基础,通过分析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与收入两个方面,发现了当前其存在的问题: 1、从消费的角度而言,广东省农村居民消费力度不够,从而导致农村金融理财市场开发不完全。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农村居民缺乏金融理财常识。相较于新型的金融理财服务,他们更偏好于传统的存款业务。如某位农户打算将一笔钱存入银行,在活期存款(或定期存款)业务与新型金融理财业务(如基金定投、理财保险等)两项选择中,绝大多数农户偏向于前者。受传统观念影响认为,如果将钱存入银行,无论利息多低,至少钱在增加;如果选择带有风险性的后者,可能出现前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的现象。出于此种心态和缺乏对金融理财服务的正确认识,导致大多农村居民不敢进行金融理财消费。(2)农村金融“不接地气”。金融机构在为农村提供金融服务时,未有完全依据农村当地的实际情况,仅以固有模式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和产品,而导致的农村金融理财“难推广、推广难”的现象。其次,农村金融理财服务种类较少。农村金融机构面对农户所提供的理财产品却非常有限,无法满足农户发展的实际需求。(3)农村金融法规不健全。导致农户想消费而不敢消费。我国对于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因此,各商业银行只能将现有的存款、取款、汇款和外汇业务简单的组合。但究其根本,这些仍然只是传统业务的延伸。 2、从收入的角度而言。从前文分析可知,消费增加的幅度远低于收入增加的幅度。虽然收入增加的幅度较大,甚至达到了139%。但是广东省农村居民收入的起点过低,所以即使增幅大,但实际现有的收入并不高。仍处于较低的水平。而且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略有增加,但仍偏低。 三、问题的解决 发展农村经济是根本,为了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必须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其最大的突破口在于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而发展农村金融、大力推广农村金融理财是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之一。要推广农村金融理财首要任务便是增加农村居民消费。从这一金融“食物链”中,我们可以看到,要解决好拓展农村金融理财发展中的问题,需从以下方面着手: 1、就政府而言,要大力扩大农村消费,着力开发农村金融理财市场、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具体而言:(1)加强农村地区金融理财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通过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到村、农村金融知识现场答疑等方式逐渐渗透到农户的思想中去,改变传统的金融理财观念,从而引导其进行新型金融理财消费。(2)健全农村金融法律、法规。导致农村居民不敢消费的原因之一在于,农村金融理财服务缺乏健全的法律保护,致使有意愿的农户想消费而不敢消费。鉴于此,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法律、法规,不仅可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更为农村居民安全消费提供了保护伞。 2、就金融机构而言。因地制宜,推广适合本地区的金融理财产品。各金融机构以省、市为单位,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分重点的推广其金融理财服务。从而杜绝“不接地气”现象。 四、总结 在凯恩斯消费理论的基础上分析得出,广东省农村地区金融理财市场具有相当潜力,为进一步拓展农村金融理财业务必须由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携手,并从提高农村居民消费和收入两个方面入手,从而建立起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达到进一步开发农村金融理财业务的目的。 金融理财论文:财务管理专业金融理财思考 【摘要】 财务管理对于企业发展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并且财务管理本身的实践性、综合性以及时代性都比较强,社会对财务管理人才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本文主要分析了财务管理专业进行金融理财方向教学开设的必要性,并从实际需要出发找到了一些措施,希望能够帮助学校更好的进行课程开设,不断的提高财务管理教学的质量,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关键词】 财务管理;金融理财;必要性;策略 财务管理本身的实践性、时代性以及综合性都非常强,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对财务管理人员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学校在进行专业建设时也应该全面考虑到社会时展和学生成长的需要,培养出更多综合能力强,专业知识结构合理的专业人才,避免学生将来就业时收到能力和知识结构方面的限制,给学生更好就业和财务管理专业水平提高奠定良好基础。而在专业课程开设时,将金融理财添加到财务管理专业中去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在财务管理专业中进行金融理财方向课程开始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一)学科交融性给金融理财方向课程的开设提供了一定的依据 就学科定位方面而言,很多国内学者都认为财务管理本身便是金融学的分支。还有些学者认为,金融学以及财务管理学二者的侧重点有一定的差别,但是也存在很多共同的研究对象,比如投资组合、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资本结构、风险管理以及投资项目管理。就这方面而言,金融学和财务管理学两个学科之间的交叉性非常强。 (二)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进步要求学校进行金融理财方向的开设 现在我国企业开展财务管理工作时,特点包含了下面两点。首先,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财务管理工作开展时已经逐步的从以往的资金运营以及结算管理转变成为资金筹集、资金结算、资金运营、投资、风险等一些方面。其次,我国企业进行财务管理时,有些方面还比较薄弱,比如收益分配、投资、筹资等。现在很多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还是进行资金管理,这种情况需要采取措施转变。导致这些情况出现的原因除了包含企业自身因素,还和我国教育有着直接关系,我国财务管理专业进行人才培养时,还和市场经济需要存在一定的偏差。就企业财务管理实践而言,高校进行财务管理专业的改革和创新是非常重要的。 (三)金融活动愈加活跃,金融理财方向开设能够满足对人才的需求 现在,我国金融行业已经逐步的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其给我们日常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现在我国对金融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而想要培养更多的金融人才,首先企业应该进行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完善,制定相关的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金融人才,并采取措施帮助其更好的发展,切实提高对高端金融人才的吸引力;其次,应该重视金融人才管理和资源开发机制的完善和健全,做好金融后备人才的建设,并根据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措施。最后,进行金融人才服务平台的搭建,进行金融人才服务中心的设立,这样能够给金融人才的聚集以及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四)能够推动财务管理专业教学改革创新更好的进行 现在我国高校在进行财务管理人才培养时,内容大致相同,特色专业欠缺,专业方向定位还存一定的问题。比如课程结构合理性较差、课程本身的实践性和针对性较差、课程体系性和配套性存在一定缺陷和问题、培养出来的人才实践能力较差等。这便要求我们必须根据专业发展方向以及人才培养的目标合理的调整规划,确保形成的课程体系真正符合时代需要。 二、在财务管理专业中进行金融理财方向开设的建议 (一)制定科学的思路 在财务管理专业中开设金融理财方向时,需要在保证基础课程和其它专科方向一致的情况下,采取科学的手段。首先应该在研究市场需要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其次,应该进行课程理论体系的整合,确保其符合专业发展需要和人才成长需要;再次,需要完善学校的实践教学以及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切实提高学生本身的专业技能和水平,帮助学生更好的就业;最后,应该完善教学辅助体系,从而更好的进行人才培养。 (二)在财务管理专业中进行金融理财方向开设的建议 1、根据市场需求,确保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符合市场需要 我国很多学校的财务管理专业基础往往都是以往的财会专业,学校需要研究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式,进行创新建设力度的加大,而进行金融理财方向的开设本身便是一个大胆的尝试,开设目标是培养出更多的综合素养较强的人才,确保培养出来的学生符合社会市场发展需要,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2、研究专业课程建设,确保课程理论体系能够凸显时代特征和实践联系紧密 根据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方向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合理的利用各种资源,合理的创新理论体系,并以此为基础来进行课程结构的优化。可以选择金融理财规划、金融市场学等一些课程,并在这个基础上增加一些能够提高专业知识深度和广度的课程,比如金融服务与营销、金融形势与政策、证券以及金融英语等。 3、确保时间教学模块构建合理 对于财务管理金融方向的学生而言,不但需要具备理论素养和品德素质,还需要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也就是需要较为数量的掌握金融业务和现代财务的一些操作技能,确保学生在毕业后能够从事投资、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的工作,教师需要根据需要合理的对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设计。一般情况下,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含了两种,首先是课程内的实验,其次则是集中实践性教学,也就是进行专业实训。想要做好实践教学,首先需要提高实践课程开展的有效性,开设一些实用性较强的课程比如国际金融、保险理论与实务。期货与期权、证券投资学等;其次,在教学时可以创新教学方法,进行实践教学的改进,增加和实验有关的相关环节,弥补理论教学存在的不足,不断的完善学校的时间教学体系;最后,学校还应该根据当前金融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讲座的开展,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的趋势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在实践性教学环节中,学校应该进行金融实习基地的建立,帮助学生不断的提高自身的能力。 (三)做好教师队伍建设 想要培养能力更强的专业人才,便必须提高教师的素质,随着社会发展,我校金融学科的教师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还很难满足金融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师资队伍的结构还存在一些问题,很多教师本身的技能不足、实践经验也较差,这也给专业实践课程建设造成了很大的制约,这便要求学校必须做好教师队伍的建设。首先应该将行业背景作为依托,给教师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让教师参与到实践中去,鼓励教师去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以及商业银行中兼职;其次,可以鼓励教师考取金融从业资格;再次,鼓励教师参与到课题研究中去,提高教师的知识水平;最后,重视校企合作,鼓励高素质的金融从业人员来学校兼职讲课。 结语: 财务管理专业开设金融理财方向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其开设能够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学校在课程开设时,不能盲目,必须全面考虑到社会发展和学生进步的需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课程建设,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 作者:吴语涵 单位:西安思源学院商学院 金融理财论文: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趋势探讨 摘要: 最近几年,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由此每个家庭都重视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同时对家庭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结合我国当前家庭投资理财情况,论述了当前家庭理财重要工具的应用,展望了我国资本市场在今后的发展。 关键词: 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现状;未来趋势 1普通家庭开展金融投资理财的意义 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每个家庭的财产数量日益增多,如果存到银行当中可能会出现贬值现象,因此可以充分利用投资理财为自己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 1.1有利于保证目前及以后的收支平衡 本文认为当前我国普通家庭经济收入不但可以解决人们的温饱问题,也可以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每一个人都具有40~50年的劳动时间,可以拥有较高的工资收入,更多的人在考虑自己不能从事劳动以后,日常生活如何解决?我国当前人口数量迅猛增长,一味将自己的养老问题交给政府解决可能面临的困难越来越多,过多依靠自己的儿女也是一种不理智的行为。因此开展家庭投资理财活动,可以收到可观的经济收益,有利于保障自己今后的生活。 1.2可以为人们创造更好的生活 普通家庭要重视自身经济收入与支出的均衡,这是家庭存在的基础。任何一个家庭都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都希望自己的工资越来越高,希望家人过上富足的生活。本文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普通家庭在解决当前温饱问题的同时,也在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来增加家庭收入从而拥有更好的生活。 2我国普通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现状 2.1大量普通家庭参与到金融投资理财当中 当前中国普通家庭普遍要求开展金融投资活动,主要有以下表现:第一,银行储蓄资金日益减少,有专家提供的数据表明,当前人们不再一味将自己的财产存入银行,传统储蓄观念已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由国内股市行情不断走高可以看到,大量炒股爱好者将自己家庭的资金投入股市当中,在最初几年这种现象并不明显,但在经济形势回暖的情况下,股市同样有了显著性变化,对这种现象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是由于大量股民在炒股中获得了较大收益,从而拉入更多的股民,因此股市行情日益走高,这种情况人们习惯称之为“跟风行动”。这是中国民众最为普遍的思维模式,认为炒股可以收到较高的经济收益因此不顾一切全部涌入其中,更多的人将家庭的全部资金投入股市。本文认为这种想法具有一定的风险,不但要考虑到可能收到较高的收益但同时也要考虑可能面临诸多风险,以及自身可以承担的风险能力。当前股票、债券、基金、保险等行情持续走高,为投资人员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益,因此可能会吸引更多的人群加入。 2.2投资产品市场涌现出各种类型的理财产品 自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当前很多家庭已不再着力于储蓄,自最近一次中央人民银行降息可以发现,开展投资理财活动的家庭日益增多,只经历了几年的发展时间,便涌现出大量的投资理财专家。如股票、基金、理财保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大量涌现,人们在几年前不会想到银行部门也会着力发展金融理财,人们普遍认为保险也只局限于车险与寿险。但当前这些想法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出现上述情况无可厚非,当广大民众不再喜欢将钱存到银行时,为了保证自身正常运转只有进行改革与创新,着力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才能促进自身健康发展。保险公司的发展与此相同,如果局限于车险与寿险那么购买人群则日益减少,但如果引入投资理财产品的话则可以吸引更多的人群前来,有效推动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的投资理财活动就是从保险业逐步发展而来的,因为国内民众还不能正确认识保险业,才出现了上述现象。 2.3投资理财从固定资产实现了向无形资产的过渡 本文在调查中发现,20世纪初房地产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每一个炒房的人都获得了巨大收益,由于开发商的压盘,涌入城市的人群对住房的刚性需求,导致国内房价不断上涨。因为我国自古以来就对住房情有独钟,所以一旦国家养老与养儿防老等情况不能实行,更多的中年人将自己资金全部投入炒房当中,同时各地政府大力支持楼房建设,大量楼盘不断涌现,提供了丰富的房源。前几年,楼房的价格不断暴涨,政府部门及时出台管制政策限制了房价的疯涨。当前投资又逐步回归到无形资产方面,股票、基金、期货等再次成为人们投资的首选,这些项目易于操作、及时获利,人们在家中只需拥有一台电脑即可操作,当前很多工薪阶层利用中午或者晚上休息时间开展此类投资。 3展望普通家庭投资理财未来发展 3.1大量家庭必将加入投资理财活动当中 我国拥有数量众多的人口,每个人都在经济发展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自身也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财富。但因为财富不能平均分配到每一个家庭当中,只能依据劳动人员的不同贡献进行分配。因此普通家庭得到的资金不但来自于自己的劳动而且也可以利用投资得到。但不管哪种形式的投资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有时进行了投资并不一定收到回报,但如果不参加投资则必然收不到回报。随着可观资本的不断增值,普通家庭拥有的资金如果不开展投资理财活动,那么财富则会发生贬值现象,所以普通家庭只有开展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才能保证自身财富不断增加。当前国内证券股票基金要求有着较大的开户基数,但只有极少部分应用于运行。由于股市存在较大的风险,本身不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很多股民认为专家投资是自己最好的选择,因此购买了大量基金希望得到较多收益。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当前投资受益人群日益增多,本文认为将来必然会有更多的人群参与其中。因为政府不能及时制订资金管制政策、普通家庭不具备投资技能,我国很多普通家庭只能投资于那些风险较小、收益较低、变现能力较强的产品,如基金与股票等。对那些有着较高专业技术要求的购房、黄金、期货等各个方面,可能普通家庭还不具备充足的条件。 3.2展望普通家庭的金融投资情况与投资理财发展情况 3.2.1金融投资必须与投资理财相协调 在公司投资理财与普通家庭金融投资过程中,都要遵循市场客观规律,要能准确控制市场运行的方向,防止过多存在投机心理。本文认为当前市场运作方向主要包括基本运动、中期趋热、日常波动三类。基本运动指的是基本牛市,如股市不可能始终处于上涨阶段也不可能始终处于下跌阶段,才是较为正常的状态。对于普通家庭投资人员来说要更多关注股市的中期趋势,这是由于股市确定了基本运动,在较短时间内不会改变中期趋势。所以普通家庭投资人员要更多关注中期趋势,以市场发展情况为标准及时调整行情,调整的时间与范围是不确定的,通常以几个月为标准,一旦大盘进入调整期,投资人员则需要及时转变投资思维,改变投资方式。 3.2.2储蓄与有形投资将会持续减少 普通家庭具有一定的投资理财观念以后,将会把自己的资金大部分投入其中。不管家庭拥有的经济实力如何,必须要预留一部分资金,将这些资金放于银行当中不会发生太大的改变,因此本文认为短时期内普通家庭不会将注意力放在银行部门。在分析房产实例时可以发现,当前人们关于炒房行为有所收敛,这一现象不只表现在房地产业,而且也表现在整个有形投资市场当中。几年前人们认为只有购买自己能够看到的资产才能做到心中有数,但随着多种无形投资形式的出现,人们的思维也发生了较大改变,这种想法还将持续较长时间。 4结语 总之,国内普通家庭开展金融投资理财的数量将会日益增多,当前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都已得到了普通家庭的关注,银行储蓄已与人们的投资需求相分离。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币币值持续稳定的形势下,本文认为将会有更多的普通家庭参与到风险小、收益稳定的投资活动中,同时普通家庭的投资技能与风险意识也会不断提高。 作者:常维沪 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金融理财论文:个人理财实务课程金融专业论文 一项目教学法在个人理财实务课程中的设计及实施 1以岗位需求和职业能力 培养目标为依据设计项目目前市场上对理财人才的需求呈现两极化趋势。高端岗位需要从业人员具有较扎实雄厚的金融理论基础和较好的经济判断与分析能力,能够研发理财产品;而一线的零售岗位以及一般管理与业务岗位要求从业人员能够分析个体客户的财务状况及风险偏好,结合客户的理财目标或帮助客户制定切实可行的理财目标,为客户制定理财规划,或是在众多的理财产品中挑选出适合客户实际需求的产品进行销售及后期维护。大多数高职院校金融专业毕业生从事的是一线工作,在对毕业生回访调研过程中及访问相关金融机构的行业专家后,对理财业务岗位群进行了分析,以就业为导向,确立了项目开发的依据,即以银行助理理财规划师、理财经理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服务岗位为优秀,以专业技能、应用写作、规划能力为基本职业能力,以沟通、分工合作、创新、管理这四种能力为职业拓展能力。同时,在项目设计的过程中还需考虑以下的因素:项目内容应包括教学计划中的具体内容,这样才能在完成项目的同时保证学生掌握学习内容;项目要具备完整性,项目内部各个子项目要具备逻辑连贯性,使学生的学习过程符合认知常理,从浅入深;项目多少、大小要与课时匹配。由此,确定了个人理财实务课程的整体项目———设计个人的理财方案,编写理财规划书。 2分解整体项目,提炼相关知识点 以实现能力培养目标学生学习的过程应是由浅入深的,在学生对什么是理财、为什么理财、如何理财等基础知识毫无了解的情况下,在学期初就让学生做整体项目显然是不现实的。鉴于此,将整体项目根据授课内容的递进性、授课计划及项目内在的逻辑性,将整体项目进行细化,分解成若干个子项目。学生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相对简单的子任务,能够增强学习的信心,为在教师引导下完成整体项目打下比较好的基础。根据理财工作的一般流程和工作内容,结合讲授的知识点和能力培养目标,设计个人的理财方案,编写理财规划书。整体项目可以分解为“制定储蓄计划”“贷款与你的生活”“制作合理使用信用卡的小贴士”“在投资中生活,在生活中投资”“安居乐业———制定房地产规划”等子项目。学生在完成每个规划项目的过程中既学到了知识点,又培养并锻炼了岗位能力。 3有效组织项目实施 首先,教师要向学生作必要的知识铺垫及项目介绍。通过知识铺垫及项目介绍,学生可以在掌握基础知识储备的基础上较好地了解项目的内容、目的以及为完成项目需要做的工作。例如,在完成“房地产规划”这个子项目上,先向学生讲解房地产的概念、类型、相关专业词汇、选择适合房产的原则、购房与租房的抉择等基础知识,然后向学生介绍房地产规划这个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即要求学生从自身实际出发,选择一套目标房产,向大家介绍这套房产(如从面积,单价、户型、地段、周围配套、容积率、绿化率、物业公司资质、历史价格走势等方面),同时说明选择的理由及房款偿付计划。其次,项目的实施。在教师介绍基础知识之后,学生在课堂上或课堂下,通过上网查阅资料、小组讨论、实际情况分析、社会调研等方式,形成可视化成果,如Word或PPT形式的规划报告等。以“房地产规划”子项目为例,学生在完成规划的过程中,会积极主动地去了解容积率、历史价格走势等知识内容,这样能够锻炼学生收集和分析资料、写作、人际交往、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最后,展示工作成果。学生完成项目任务并形成可视化成果后,需要在班级中展示自己或团队的工作成果,教师再对此进行必要的点评。这一环节既为学生提供了互相学习的机会,又锻炼了学生的口才。教师在这个环节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以便为后期的教学改革提供参考基础。 4采用多元化评价 方式为了客观评价学生对各个项目的参与及完成情况,同时也为了避免学生产生“平时不用学,考时背背书”的不端正的学习态度,在个人理财实务课程中,采取多样性的评价方式,将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采取自我评价、同学互评、教师评价、企业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方式。过程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具体做法如下:将每个子项目均作为考核单元,即每个子项目完成情况良好与否均以一定比例影响到总评成绩,除此之外,对于结果性考核主要看整体项目的完成情况。通过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企业评价、四维评价模式确定每个学生在每个子项目和最终整体项目的成绩。评定因素除了项目成果的展示效果外,还包括参与积极度、团队贡献度、其他成员的满意度等。 二教学效果评价 通过应用项目驱动教学模式,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项目内容贴近生活,考核方式多样化,激发了学生的求知欲。学生如要顺利地完成项目,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交技巧、组织能力、责任心、文字表述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办公软件应用能力等。以学生为本,以能力培养为优秀,充分利用现代教学手段和网络资源的教育思想,应用项目驱动教学模式,能够培养学生各项能力与综合素质,使他们从被动接受变成主动探索,具备在未来就业中与岗位零距离的优势。 作者:侯锐董相勇单位: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金融理财论文:金融法律投资理财论文 一、我国个人理财和个人投资的长期发展对策 (一)构建综合性的金融法律体系 针对国家在构建金融法律体系上的误区,本文建议我国应该构建一套综合性较强的金融法律体系。这套法律体系至少应该涵盖以下几点内容:1.理财业务的门槛设置。法律体系中要指明理财业务的门槛:一是理财公司的理财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二是理财公司的财务能力达到一定标准;三是公司内部的控制制度足够完善;四是公司的资本达到一定的要求。2.信息公布的规范。法律体系中要说明信息公布的规范:一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理财收费、投资类型和收益率等信息;二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公司业绩、管理能力和公司资质等信息;三是理财公司有义务公布支付方式、计费方法和计费标准等信息。 (二)培养综合性的理财人员 在保险行业、证券行业及银行行业中,理财人员几乎都是对自身所在行业的情况了解较多,而对其他两大金融行业的了解偏少。因此,当这些行业的理财人员在面对行业跨度较大的金融产品时,往往很难给出客户较为准确的参考建议。于是,本文建议这三大金融业都要充分认识到理财人员的这种不良现状,除了要求理财人员熟知本行业的知识,还必须要求理财人员多学习另外两个相关金融行业的知识,从而打造出一批适应当前金融业发展的综合性理财人员。 (三)大力拓展理财产品的新品种 本文建议三大金融业可以采取“守旧创新”的基本发展策略。所谓金融业的守旧是指:金融业拓展现有的宣传渠道,尤其在新兴媒体上多做广告,让更多居民熟悉行业所拥有的金融产品,从而吸引和拉拢更多居民来选购理财产品,保持行业的持久竞争力。所谓金融业的创新是指:各大金融业在坚持原有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一些新的理财服务或理财产品,让这些新服务和新产品来进一步吸引客户,从而让行业的综合竞争力能够更上一层楼。 (四)提升理财投资者的理财投资水平 虽然,理财投资者在选购了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之后,理财公司都会给理财投资者配备一名专业水平较高的理财人员。但是,理财投资者不能依赖于理财人员的看法和建议,而是应该加强自身理财与投资水平的修养。本文建议理财投资者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修养:一是理财投资者一定要树立理财、投资都有风险的意识,而不要一味相信理财人员所说的毫无风险;二是理财投资者要尽量学习每款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具体内容,通过自我分析来正确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与投资产品;三是理财投资者要多向理财人员了解所选购产品的真实情况,时常关注选购产品的最新动态;四是假如理财投资者碰到了理财公司或下属的理财人员侵权的情况后,要立刻向理财公司或下属理财人员提出索赔的请求,假如对方拒不索赔,那么理财投资者最好跟监管部门反映真实的情况,请监管部门帮助自己维护权益。 二、结束语 首先,本文阐述了在个人理财、个人投资中最显著的几个误区:一是法律上的误区;二是人员配置上的误区;三是产品种类上的误区;四是宣传上的误区。其次,本文具体阐述了解决的方案和对策:一是构建综合性的金融法律体系;二是培养综合性的理财人员;三是大力拓展理财产品的新品种;四是提升理财投资者的理财投资水平。 作者:罗文平单位: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理财论文:金融投资理财问题与策略 存在问题 1.政策变化快,今年以来投资理财业务产品和流程较往年发生较大变化。省行明确投资理财业务审批流程,但因为理财业务已纳入统一授信管理,投行客户需要解决授信覆盖问题,目前我行大部分客户需追加专项理财额度,授信额度追加需要一定时间及精力。2.项目推进缓慢,投行业务对中间业务的拉动作用未能明显显现出来,尤其是与上年同期相比差距较大。受外部监管政策及内部审批体制变化的影响,虽然上半年也做了很多工作,储备了一些投行项目,但推进困难,投行业务对中间业务的拉动作用未能明显显现出来。3.辖区内各支行发展不均衡,行际业务收入差距比较大。除去LC地域经济发展问题,一些欠发达地区无适合投行业务客户,本身资源限制发展。还有一些领导和员工主观未能重视投资理财业务,对新业务没有深入研究,对客户需求没有仔细把握,借由宽松的信贷政策,更倾向于用传统信贷产品解决客户融资问题。再加上投行业务流程时间跨度较大,审批趋于严格,在一定程度上对支行投行业务发展积极性有所影响。 发展建议 1.加强对投行业务新政策、新变化的认知把握。投行政策变化非常快,一直处于跟监管机构赛跑的状态,需要有效规避政策的限制和监管风险。作为分支行要时刻关注新政策,遇到可做的产品立即启动,早动手,早受益,免得错过时机,后悔莫及。投资理财产品一般都是厚利产品,周期长,获利高,对中间业务贡献度高,抓住投资理财产品,抓住厚利产品,对各行业务发展都很重要。2.强化优质项目储备,加快投资理财项目推进。随时关注外部监管及上级政策变化,根据LC行下发的重点产品分析,对符合条件的客户拉出名单,经常对接客户需求,长期跟踪客户,做好优质项目储备。根据LC行的客户群体情况,对于什么样的产品适合什么样的客户,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投资理财业务营销方向要有个整体把握。3.强化培训、加大激励,为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一方面加大业务培训频率,提高业务培训人员覆盖面。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针对性培训,通过聘请省行专家等形式举办行长、业务经理、业务骨干等多层次的培训班,侧重于营销技能和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全行系统内条线人员投行业务素质和营销技巧,提高队伍专业市场竞争力,塑造理财精英团队。另一方面完善投行业务发展激励政策,强化团队化运作机制。根据省行下发投资理财任务指标,中间收入进度,在前期全面调查的基础上,LC行成立投行业务任务型团队,提高中间业务贡献度。加强对团队的激励力度,提高团队积极性,定期调度投行项目推进情况,加快投行业务发展。4.加强产品创新,提高投行业务发展优势。目前金融机构存在同质化服务问题,各家银行产品大同小异,只有价格、期限区别较为明显。LC行想要在这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还得依靠产品和服务赢得市场。只有不断创新,推出个性化产品,差别化服务,才能把握先机,抢占市场,目前其他银行已发展了普洱茶、红酒、贵金属、电视剧等相关题材理财产品,专门针对个人高端客户发行,收益率可观,我行也要在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客户需求与当地经济特点,借鉴同业先进做法,利用好产品创新流程管理系统,加强学习,积极创新,争取为投行业务开创新局面。5.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并重,确保投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业务发展的同时要加强风险防范,结合今年内外部监管机构检查出的问题,结合总行、省行制定的投后管理方案,坚决落实,积极整改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把投后工作作为今后重点工作来抓,改变以往重投中,轻投后现象,确保投行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作者:王文明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金融理财论文:略谈金融理财业务风险管控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状况分析 理财产品本身风险 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发展中,面临各类风险,主要包括:一是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风险。一方面,由于个体客户对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有异,一旦某一特定个体抗辩或投诉,将可能产生客户全体抗辩或投诉的风险。另一方面,目前理财产品监管措施不断更新,新的监管政策可能对部分理财产品产生影响。二是市场风险。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背景下,部分理财产品收益状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今年上半年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中有一款产品负收益,7款产品零收益,62产品未达到预期收益。三是操作风险。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工作人员从自身业绩角度过分强调和夸大收益率,弱化风险提示,加大了投资者投资风险。 银行经营风险 个人理财产品对银行经营有着多重影响,可能隐含多类风险,主要包括:一是流动性风险。一方面,居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一般为储蓄存款(多数为定期),由于利益驱动,转投理财,导致部分储蓄存款转成活期在各银行之间流动,这样形成的存款稳定性较差。另一方面,部分理财产品存在“长贷短融”现象,期限不匹配,存在流动性风险。二是声誉风险。个别银行为了抢占存款市场份额,不惜提高收益率,极易扰乱正常金融市场秩序,引发不正当竞争。三是道德风险。部分银行自营投资与代客理财业务混淆不清,风险交叉感染,隐藏较大道德风险隐患。 宏观调控风险 目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规模占社会融资总量的比重不断增大,对经济主体融资、政策调控等影响不容忽视,由此可能隐含多类风险。一是银行利用组合投资类产品腾挪资金,影响信贷规模调控。自从监管层严厉管控银信合作业务后,组合投资类产品逐渐取代信贷类理财产品,成为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市场进行信贷投放的重要渠道,信贷调控效果受到影响。二是部分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变相流入受控行业可能性加大,容易削弱调控效果。目前银行越来越倾向于将理财资金的投资对象由“相对单一型”向“资产池”转变,资金通过资产池变相流入限制性行业的可能性较大。三是对存款利率上限管制提出挑战。理财产品对存款具有较强的替代性,已经突破了存款利率上限限制,对央行通过存款利率来加强流动性管理提出了挑战。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的深层探究 理财产品仍是银行规避调控监管的重要手段 目前相当部分银行个人理财开发设计和销售是为了其规避调控监管,主要表现为:一是存贷比考核压力促使部分银行利用时间差缓解资金紧张。近来,不少银行在月末、季末等特殊时点资金压力较大,通过理财产品来缓解资金压力。二是信贷规模控制促使部分银行通过理财业务满足客户需求。部分不符合信贷政策要求的产业和企业直接获得银行信贷的难度加大,如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两高一资企业等,而这些领域中有相当部分是银行大客户,对银行存款、中间业务等贡献较大,部分银行通过理财产品等形式筹集资金满足其需求。三是监管加强促使部分银行通过“创新”来套利规避。有些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以委托贷款等形式直接放给公司或项目,以此来规避银信合作监管。 金融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不完善 与快速发展的业务规模相比,目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法规及监管体系建设总体滞后,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法规针对性不强。目前银行理财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少,但多数条款比较陈旧,针对性不强,很难适应当前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二是监管措施滞后性明显。往往是在出现问题甚至是在问题累积比较严重的时候,监管部门才会提出风险提示,不能针对业务新动向及时出台相应法规条例,制度建设存在空白。三是监管缺乏连续性。银行理财产品监管政策的频繁变动容易造成业务的大起大落,其结果只能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不能从根本上遏制风险的出现。 风险披露总体不足 在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风险披露上,目前仍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主要包括:一是风险披露意愿不足。出于业务竞争的考虑,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在销售中更加注重收益的宣传,而对理财产品风险的宣传意愿不足。二是投资者风险意识总体不足。我国投资者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普遍具有依赖性以及从众性,往往对自己所购买的产品的主要业务是什么都不甚清楚。三是风险披露方式有待改进。目前不少理财产品说明书内容复杂,书面化倾向严重,很多投资者很难看懂。 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议 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 一是进一步健全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全面规范理财产品,确保理财产品“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二是规范存款考核机制。商业银行要健全科学的流动性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存贷款指标日均考核要求,严禁通过发行短期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进行监管套利。三是加快理财队伍建设。各行应建立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营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把关,坚持进行培训教育。 进一步完善法规及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完备理财合同法律条款。在制定合同文本时,应尽可能利用合同约定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进行事前分配。二是完善银行理财产品监管体系建设。修订并完善理财产品监管规则,以适应加强创新监管的需要。三是防止银行理财业务衍生风险。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银行流动性管理,加强理财资金投向的监控,有效防范理财业务发展过程中衍生的经营风险。 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一是提升公众风险意识。银行要加强业务宣传,既分析银行机构应承担的责任,解释相关业务政策,也提醒消费者学习必要的金融常识。二是完善投诉舆情监测引导体系。构建全面、透明、方便和快捷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不断提升银行理财产品品牌价值。三是发挥银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银行业协会要把银行业务合规情况和受到客户投诉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进一步提升银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文作者:张雅珺作者单位:上海金融学院 金融理财论文:银行金融理财管理 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产品主要有存款、债券、基金、保险、纸黄金、外汇宝等。随着人们变得越来越富有,理财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都在管理他们自己的资产组合。银行一直都是人们最信赖的伙伴,与此相对应,客户也成为银行的衣食父母。为了生存和发展,银行积极推出各种产品展开对优良客户的激烈争夺。财富的增加和金融产品的丰富,使个人和家庭对理财服务呈现不断增长的需求。 我国投资者的以下特点决定了他们需要科学的理财理念与指导。 第一,人们的收入由主要用于支付基本生活需要转向支付住房、医疗保险、养老、教育等大宗长期金融产品。人们对金融产品的需求趋于稳定化、长期化。 第二,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分布不甚合理,超过80%的金融资产都是银行存款,与金融资产多元化的需求不相匹配。 第三,传统文化和习俗对我国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产生了显著影响。受封建小农意识的影响,社会信用意识不强,不喜欢将钱交给别人使用;对外人充满戒心,不愿露财,不愿交给专门的理财顾问进行管理;喜欢实业投资,不喜欢金融投资和长期投资;在财富形态上,偏爱硬资产,如房地产、珠宝等。重教育,对子女的投资不惜代价。 第四,传统社会制度的影响。长期以来,产权得不到严格的保护,降低了人们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创造财富的愿望。 第五,理财理念不清晰,缺乏统筹性,我国投资者心态不成熟。当看到利益时通常会蠢蠢欲动,追涨杀跌。 那么,什么是科学的理财理念呢? 金融理财是一种综合金融服务,是指专业理财人员通过分析和评估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生活状况,明确客户的理财目标,最终帮助客户制订出合理的可操作的理财方案,使其能满足客户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最终实现人生在财务上的自由,自主和自在。可见,科学的金融理财不是简单的产品推销,而是综合金融服务;不是客户自己理财,而是专业人员提供理财服务;不是仅仅针对客户某个生命阶段,而是针对客户的一生;不是一个一次性产品,而是一个动态过程。 自2005年以来,我国开始实施金融理财师认证制度。随之而来,各家银行都配备了自己的专业理财师。一个高素质的理财师,一份科学良好的理财方案,可以有效的使我们的财产增值,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一份良好的理财方案,应当是在充分了解客户信息的基础上,为客户制定的一个终身的规划,以稳健性为主,兼顾盈利性和流动性;方案应当具有综合性,合理组合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产品,使其达到最优效果;方案本身要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表述上应逻辑合理,条理清晰。同时,理财方案对理财师也有较高的要求,理财师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能够廉洁自律,为客户保密,要认识到客户是银行的财富,做到对客户认真负责,真实反映产品特点,从而也是对银行负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银行与客户的相互信赖与长期合作。 那么,客户是选择自己理财还是依赖银行中的理财师呢?这得从理财原理和金融产品两方面加以分析。另外金融理财有其自身的特点,人口的特征如年龄分布、受教育程度、城乡人口分布、传统人文文化等,一国的法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金融发展状况、投资限限制、税收规定等。 金融理财的优秀原理,就是财务管理中价值风险体系在金融产品上的运用,可以从货币的时间价值和风险管理方面加以分析。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当前所持有的一定量的货币,比未来获得等量货币具有更高的价值。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在金融理财规划中应用非常广泛,是最基本的工具和基础,任何有关现金流的分析都离不开时间价值的计算,如住房按揭、养老金、教育金等。其计算原理容易理解,并已有了现成的复利现值和终值表可查算。货币只所以具有时间价值可从三个方面揭示,一是货币占用具有机会成本,是用于当前消费还是用于投资而产生投资回报;二是通货膨胀可能造成货币贬值;三是投资可能产生投资风险,需提供风险补偿。所以货币时间价值的优秀是时间的长短和机会成本(资本的租金或利息)的大小在现值和终值的重要作用。介绍一个简单公式帮助大家对时间价值有一个粗略的认识。据经验,如果年利率是为r%,你的投资将在大约72/r年后翻一番。这一经验公式被称为72法则。该法则只是一个近似结果,般说来,利率在2%—15%的范围内,使用72法则较为准确,利率过高或过低,该法则将不再适用。 金融理财的风险原理可划分为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其影响因素与各金融产品和社会经济环境直接相关。系统风险是无法消除的,非系统风险则可以通过各金融产品的有效组合来化解。 经历了2005年至2008年证券市场的大起大落,我国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对金融产品特别是股票和基金并不陌生,其风险和收益有了大致的了解。知道股权类证券风险高,流动性较强,通常用于满足当期收入和资本积累;基金类投资产品特点是专家理财,集合投资,风险分散,流动性较强,适用于获取平均收益的投资者;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期货等(目前银行中尚未开通),其特点是风险高,个人参与度较低;而实物及其它投资产品如房地产、黄金、艺术品等,具有行业和专业特征。这里只介绍一下银行中现有的黄金和外汇。 进行黄金投资首先要明确,它可以作为对冲通货膨胀和货币风险的工具;其次它是相对更稳定的货币形式,不像纸质货币那样被任意制造;最后它可以作为分散风险的选择。目前普通投资者最简便的投资方式就是商业银行的纸黄金业务。“买黄金”抗通胀是当下理财经理必用的口号,但黄金的抗通胀性是有条件的,就是不考虑货币贬值的因素。如果只看通胀与黄金的关系,会发现只有当实际利率为负,黄金才有高于纸币的抗通胀性。道理很简单,即使CPI高达5%,只要央行规定的存款利率是6%,老百姓拿钱还是比拿没有利息的黄金合算。纸黄金相对盈利高,但风险较大,适合风险承受能力强,喜爱博取短期收益的客户。而对于比较保守的投资者,他们可能更适合黄金的长期投资,他们不需要技术,只需耐心。他们把黄金视为保护资产的手段,将黄金世代传承。从影响黄金投资的相关性而言,与石油、通货膨胀、战争、社会动荡、消费需求、利率正相关,而与汇率、社会繁荣负相关。经济学家凯恩斯这样评价黄金的作用:“黄金在我们的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作为最后的卫兵和紧急需要时的‘储备金’,还没有任何其它的东西可以取代它。” 外汇投资则是为满足近年来境外旅游消费和孩子留学,从而将部分家庭资产转换成外汇资产。取得投资收益并非主要目的,主要目的是用于货币消费、化解汇率风险和本国货币贬值的风险。外汇投资也要有一定的投资技巧。选择币种十分重要。相对而言,美元、英镑、日元、欧元波动幅动大,投资风险也大;而瑞士法郎、澳元波动幅动较小,投资风险也较小。 了解了金融理财原理和金融产品的特性,再来谈谈投资者自己理财和选择银行中的理财师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说,二者之间并没什么本质的区别,但是你花在管理自己资产组合上的时间和精力是有机会成本的。如果将这种机会成本的补偿与支付给理财师的费用相比,再考虑专业和非专业理财所产生的投资结果的可能差异,可能选专业人士是合适的。现阶段银行中的理财师也并非一帆风顺,由于理财师们千方百计为满足客户的理财目标而努力,客户目标和限制性因素总是随着时间而不断变化,理财师们也要随时向客户清晰解释投资计划,以使客户对投资结果不会产生不满。目前,银行与客户之间交流的信息平台还没有建立,所以无论软件服务(理财师的服务),还是硬件设施(网络信息平台)都有待于完善与发展。但无论如何理财理念日趋科学化,会给我国的广大投资者带来从财务角度审视人生的新篇章 金融理财论文:公司理财行为金融 「摘要现代财务理论吸收心理学、行为科学、决策科学等相关成果,注重对财务主体决策过程的探索,逐步发展成了一门新的学科———行为财务学。行为财务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给转轨过程中的我国公司理财活动提供了理论指引,我国公司的理财活动也为行为金融理论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本文主要针对我国公司理财实践中最典型的“异象”,借助已有的行为金融理论和心理实验发现,解释公司行为的“非理性”必然,寻找公司理财决策行为的合理性基点———制度基础和市场依据。 「关键词行为财务学;公司理财;行为偏好 一、行为理财学研究的意义和要点 在实际财务决策中,人们常常发现财务决策者的种种行为“异象:公司的管理决策者往往在他们负有责任的失败项目上投入比成功项目更多的钱(L.May,1988);大多数公司决策是在群体环境下作出的,群体行为经常扩大个体错误(E.Russo,和P.Schoemaker,1989);过度自信的财务主管可能会选择一个负债比率过高而导致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的资本结构;过度悲观的决策者,则会选择一个过于保守的资本结构而丧失可能的发展机会;利润操纵,包括粉饰报表、选择披露和盈利的短期偏好等都是公司理财实践中常见的行为表现。 根据现代财务理论模拟出的公司价值行为总是与现实财务实践发生偏差,人们究其所以,发现在理财决策过程中把人抽象掉了。这里引用著名行为金融学家RichardThaler的一段话:“在金融学术研究和午夜新闻的报导中存在着有趣的对比。只要金融市场出现在新闻中,那么新闻报导中就充斥着人们进行各种疯狂活动的画面:……。与此相反,当我们阅读标准的金融教科书时,比如说Brealey和Myers著名的《公司财务原理》,我们就会留下这样的印象:金融市场几乎没有人类活动存在。如果公司部门和金融部门被机器人取代,那么我们在金融教科书中看到的几乎不会有什么变化”。 行为理财学研究就是要把现实中有差异的人拉回到现代财务理论的研究框架中,行为财务已成为我们研究公司财务理论和实践的一个新范式。行为理财的研究重点集中到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价值估计。行为财务理论认为,部分投资者因非理性或非标准偏好的驱使会做出非理性的行为,而且具有标准偏好的理性投资者无法全部抵消非理性投资者的资产需求。基于此,HershShefrin和MeirStatman(1994)提出了行为资本资产定价理论(BCAPT),对传统的CAPM进行调整。(2)公司融资决策与资本结构的决定。根据MM理论及其修正模型确定的公司最优资本结构是在抽象掉公司行业特点和公司市场地位等诸多因素基础上确立的,现实的财务决策结果就必然与理论测算结果存在偏差。公司资本结构理论的研究已被纳入行为金融研究的框架之中。通过分析公司股票的市场价值表现,决策融资方式,选择公司股票发行时机;通过研究财务决策中的个体行为和群体行为模式,构建公司融资决策的理论模型成为行为金融学致力解决的问题。(3)投融资者个体行为研究。行为金融学从心理学和行为认知学角度对投资者产生理性偏差的原因作了研究。行为金融学借助这些行为研究成果对证券市场中出现的种种“异像”进行系统性的解释。(4)公司理财中的投资策略。利用行为金融理论中所揭示的非“理性”心理因素系统性地战胜市场,实现对资产的有效管理。在中国进行行为理财研究具有独特的土壤和现实意义。第一,财务学是一门研究财务主体选择的科学。社会经济、文化和个性的差异已被证实是影响财务主体决策的因素,在财务国际化的大趋势下,对决策者行为的本土化研究就成了一个很重要的课题。在我国转轨经济形态下,政府的影响力渗透到经济的各个层面;政府决策渗透下的企业理财决策、个人行为选择必然遵循独特的行为轨迹。中国当代行为财务必须注重从政府行为、资本市场条件和投资者心理特征等方面来分析财务问题,以更好地解释和预测财务主体的实际行为。第二,中国的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具有广泛的、典型的“非理性”表现。这一低效率市场可以为行为财务的理论研究提供丰富的研究素材。相对于成熟市场,在中国的新兴市场出现的“异像”及其表现有它的独特性,基于新兴市场的行为财务研究必将丰富和促进行为金融的发展。第三,在中国进行行为财务理论的研究具有很大的内在驱动力。行为财务的实践意义在于它提供了一种针对决策者非完全理性和非完全市场的投资操作策略。研究行为理财策略对中国广大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中广大投资者无疑具有重大价值。 二、对我国典型理财行为决策偏差的分析 (一)股利相关和公司股利政策中的股票股利偏好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分红主要采用的是派现和送股这两种形式。这两种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是不同的:派现使公司的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减少,股东手中的现金增加;送股使流通在外的股份数增加,每股账面价值和每股收益同比例下降,同时公司账面上的未分配利润减少,股本增加。根据经典金融理论,投资者对红利和资本利得无偏好差异。在不考虑税收与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公司保留盈余增加,意味着公司有较大的扩张潜力,公司股价上升,投资者随时可以通过卖出股票自制“红利”。 事实上,投资者偏爱现金红利。行为金融学的分析认为,在行为人进行决策的时候,是无意识地把一项决策放入不同的心理账户分别管理:一部分是风险低的投资,用来规避贫穷;另一部分是风险较高的投资,用来一朝致富。投资者在进行决策时,往往一次只考虑一个心理账户,实施“分离决策”。心理学研究结果显示,人们对不同行为选择下的行为结果会产生不同的感受,这就是遗憾理论(也称后悔理论)。后悔总是和责任相连的,而责任来源于选择。买卖股票是一种重大的抉择,自然可能导致重大的遗憾。而等待分红是一种不必选择的选择,自然遗憾较少。投资者偏爱现金红利由行为金融理论给予了很好的解释。与此同时,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股利政策有信号揭示的作用。现金红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看作是企业即期和未来经营状况的指示器。盈利能力是公司选择现金股利的前提,投资者的“理性”告诉他们,现金红利是真正的现金流出,没有一定盈利能力和足够现金的公司是不可能发放的。其他的分红方式不需要企业资金的流出,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更改会计政策等手段,在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虚增企业利润,然后通过账面上的处理,向股东“分红”,所以其他分红方式所能反映的信息不如现金红利那么可靠。有研究人员对沪市上市公司1998、1999年度以及2000年度中期的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之间的关系进行的实证分析发现,1998年采取派现分配政策的公司在当年及此后几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都显著高于不派现的公司(傅继波等,2002)。米勒认为与其说投资者重视分红,莫如说投资者更为关注分红政策信息里所包含的内涵和信号。清楚内情的公司经理人制订的分红政策反映了他们对公司未来的预期和信心;对不知内情的股 东来说,披露的分红方案则是一种可以解读的信号。 我国的上市公司在确定股息政策时,更加偏爱红股派送。为什么选择送红股呢?有以下几种可能:首先,送红股固然不会增加股票的内在价值,但是对股东来说将收益作为本金留存公司是一种再投资行为。只要公司经营长线看好,股票红利就很诱人。其次,从市场评价来看,送股题材相当吸引人。大剂量送股后每股收益被稀释,为了填补每股盈利的缺口,给公司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信息理论,大剂量送股给市场这样一个信号:公司对盈利增长有信心。再次,公司红股决策最直接的动因还是为了更多地圈钱。比如承销商会建议某些小盘股,先送红股将盘子做大,然后配股,这样配股价不致太高,还可以多圈钱。最后,送股还有避税、没有交易成本等优点。 (二)融资决策中的权益融资偏好 现代财务理论主张,相同资产类型、经营风险和税负的公司应有大致相同的最优资本结构。20世纪60年代,许多学者从公司融资行为的实际考察发现,企业一般遵从先内后外,先股后债的融资顺序。但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经理人占有更多的关于企业经营和发展的信息,当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十分看好时,公司发行普通股后市场股价上涨,新股东坐享其成,老股东被挖走一大块既得利益。当公司举债融资时,老股东独享企业价值增值的全部利益。所以当公司发展前景看好时,公司管理层将倾向于更多的负债而尽量避免发行新股;当公司经营境况和前景不好时,企业更倾向于股权融资,使新老股东分摊可能的损失。投资者在获知公司将发行新股时,会把这个信息看成是坏消息而抛售股票,引起股价下跌,公司融资成本增大。 我国企业具有极端强烈的股权融资偏好。这种融资行为选择有较强的制度性依据和市场发展阶段的必然。第一,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发展失衡,相对于债券融资,股票融资有较少的制度约束。有资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的内源融资比例非常低,那些“未分配利润为负”的上市公司几乎完全依赖外源融资。在外源融资中,股权融资所占比重平均超过了50%.2000年企业债券发行额只相当于A股筹资额的8.48%.债权市场的流动性差,截至2001年8月,我国境内上市公司家数已达1151家,流通股份为1273.36亿股,而在交易所债券市场上挂牌交易的企业债券仅有12个,发债主体6家,日成交金额平均不足5000万元(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课题组,2002)。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结构失衡,直接加大了企业融资的成本和难度。因无法进行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就成为大多数企业直接融资的“独木桥”。事实上,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上市公司,都把上市作为一种筹集低成本资金的来源来使用,这是我国长期以来外延数量型经济和国有企业“赖账机制”所带来的必然的公司融资选择。所以,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权制度的体制深化是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必然选择。第二,制度设计缺陷。我国上市公司中三分之二非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拥有决定权、表决权、资金支配权,但国有股不能流通,其价值一般以净资产多少来衡量。一般地,增发价高于净资产价,增发新股后将显著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处于控股地位的非流通股大股东是最大的受益者。增发后,非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的股权迅速增值,可支配资金数额大增,二级市场的价格波动对非流通股东的利益也不产生影响。这样的制度机制激励上市公司追求股本扩张,而忽视扩容资金的收益率。第三,管理制度缺陷。我国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问题是人们长期关注的问题,在留存利润较少的情况下,企业竞相争取配股资格。由于会计制度本身的缺陷,使得上市公司有可能为了获得配股资格而粉饰利润。更有甚者,一些上市公司通过编造虚假财务指标、作假账、编制假报表来蒙骗股东和监管机构。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还不完善,广大中小股东无法了解公司经营的真实状况,也就不可能对配股资金的使用效率做出合理的判断。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协调发展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集资金的市场基础,也是平衡债权约束和股权约束、形成有效企业治理结构的必要条件。 (三)上市公司的报表管理 赵宇龙(1998)、陈晓等(1999)对上市公司所作的研究发现,盈余数字具有很强的信息含量。赵宇龙和王志台(2000)研究发现中国股票市场具有“锁定效应”。这说明投资者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但是,投资者并不能“看透”财务报表。在实际工作中,投资者通常根据公司财务报表所提供的利润对股票进行心理定价,根据其盈余水平和未来变动趋势判断当前及未来企业的经济价值并据以做出投资判断;债权人根据企业的获利能力和资产规模确定对企业的信用规模,判断信贷资金的风险程度;政府部门则根据企业的利润产生情况制定不同的财税政策,扶植企业发展。 既然会计盈利可以成为衡量企业价值的计量指数,并对公司股价形成产生影响,那么公司管理当局选择盈利管理或称“披露管理”就会成为必然的选择。公司的盈利管理并不增加企业的实际盈利,但会改变企业实际盈利在不同的会计期间的反映和分布。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方法的运用、会计估值的变动、会计方法的运用时点、交易事项发生的时点控制等都是典型的盈利管理手段。 综上所述,中国现阶段资本市场为行为金融素材的采集和研究提供了机会,将丰富行为金融的理论研究;中国上市公司在融资方式选择、股息政策确定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有悖于现代公司财务理论的行为模式,根源于与转轨经济密切关联的制度设计缺陷、市场初级阶段的管理约束和弱势有效市场的管理者行为选择“规律”所决定。在现财理论基础上考察公司理财中管理者的行为倾向和选择,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把握认识现实市场,根本地,价值回归应该成为未来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主线;对于政府管理当局,把握上市公司决策行为,有针对性地调整体制偏差、完善法规、实现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 金融理财论文: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趋势分析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在日益提高的同时,人们对生活的需求也变得越来越多,为了帮助我国大众家庭,管理好家庭财务资源,关于理财投资的研究成为如今的热门话题。笔者在参考大量文献资料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进行趋势分析。 关键词:大众家庭;金融理财;发展趋势;分析研究 理财不仅可以让人们追求财务自由,而且还可以保障人们的财务安全。面对现阶段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迅速,投资产品层出不穷,为了在金融投资理财环境日益纷乱复杂的环境下,帮助我国大众家庭提高金融投资意识,推动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有必要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进行趋势分析。 一、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必要性 虽然我国在金融投资理财方面起步较晚,近年来,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方面发展迅速,金融市场上可供大众家庭挑选的理财产品种类繁多,为了让我国大众家庭解决温饱问题之后,仍然能够选择在自身家庭经济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意愿,选择适合的理财产品,保证财务升值。需要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进行必要的分析与研究,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我国大众家庭,由于贪念影响投资的选择,错误的选取风险投入较大的投资理财产品,增加家庭财务资源的风险;不仅如此,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进行必要的分析与研究,还可以提高社会理财能力,在实现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参与人员获得额外收益的同时,也可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金融资源的发展,提高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总而言之,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进行分析与研究,具有一定的必要性,这些必要性体现在:1.平衡家庭收支情况,增加家庭理财投资收益,提高大众家庭生活质量;2.通过科学投资理财的方法,增加抵抗意外风险,以及危险灾害的能力;3.有助于创造大众家庭人员之间的团结,让大众家庭收入与利润明细清晰,捋顺大众家庭经济关系;4.平衡消费与节约美德之间关系,利用投资理财,实现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平衡物质物欲、理想生活追求以及家庭收入之间的关系;5.社会经济水平提高后,大众家庭可支配的余额资金日益扩增,大众家庭不再愿意将钱死死地放在银行,等待死收益,更倾向于家庭理财,这种投资意愿带来了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社会需求,为了满足这种社会投资理财需求,需要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进行分析与研究。6.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在金融体制方面的改革不断深入,金融竞争日益严峻,金融投资理财需要创新性发展,为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了促进我国金融投资理财创新性发展,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分析研究具有必要性。 二、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均收入也得到不断增长。我国大众家庭已经意识到:放在银行储存的钱币会因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贬值问题,只有通过金融投资理财等手段,让钱币流通起来,让钱生钱,才能实现利益的扩增。为了促进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发展,需要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研究,笔者在纵观我国现阶段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现状后,发现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存在这样几点问题:(1)我国部分大众家庭,受传统思想影响,对金融理财投资有误解,不仅不进行理财投资,还散播金融投资理财的负面思想,阻碍影响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发展进度。(2)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需求日益扩张,面对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热的问题,很多家庭出现了不顾家庭基本经济情况,盲目跟风,胡乱选择金融投资理财产品的问题。(3)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金融投资理财产品纷繁复杂,令大众家庭选择的时候容易出现跟风,不顾现实经济状况。(4)随着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发展,人们的选择能力日益提高,对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要求日益提高,在投资方法投资理念方面也在不断得到提升,已经从生活理财的方式方法,逐渐转变到了投资理财需求方面。(5)由于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时间不久,对这方面的管理存在不足与弊端,还有待完善。(6)对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理解认识不深入,选择理财投资的时期认识存在偏差,很多刚毕业走入社会的人员,片面地认为现阶段不需要进行理财投资,赚的钱应该都投入到提高生活质量,提升自己价值方面,理财是成家之后,或者年龄大的时候才去做的事。 三、解决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问题的建议 为了推动我国金融的全面发展,针对上述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存在的问题,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认为可以通过这样几个方法进行解决:(1)加大我国社会对大众家庭投资理财的宣传,加强大众家庭闲置资金的合理配置,帮助人们正确认识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2)通过国家银行等正规金融股投资理财企业,进行金融投资理财产品知识的宣传,帮助人们选择适合自身家庭状况的理财产品,增加家庭经济收入的额外收益,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减少人们盲目跟风攀比的投资问题,减少由于选择不恰当金融投资理财产品,而带来的金融投资风险。(3)加强国家对大众家庭金融理财投资的法律宣传,增强投资人员的法律保护知识,减少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风险。综上所述,在思想意识上帮助人们认识到理财投资的好处的基础上,通过提高人们投资风险意识,与法律知识保护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利益收益,与此同时加强国家对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管理与研究,帮助大众家庭根据各自经济状态,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投资理财产品,切忌在选择过程中,不可不顾自身家庭状况,进行中短期金融投资理财,购买量控制在小幅范围,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家庭负担,还可以便于统计资金,获得可靠稳定的资金收益。 四、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趋势分析 面对社会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现状,我国经济在持续地、飞快地增长着。为了帮助我国大众家庭可以根据家庭财力状况,将闲散资金投入到金融投资理财当中,帮助我国大众家庭正确认识金融投资理财,帮助我国大众家庭选择合适的理财工具,帮助我国大众家庭通过金融投资理财,推动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纵观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现状,可以发现: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发展趋势势头良好,这种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不仅仅是一种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趋势;是利用社会大众家庭闲散资金,帮助社会经济对金融资金进行合理科学配置,进行小资金集中汇拢,统一进行社会经济发展的科学化资金利用创新性体现。这种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还是一种降低家庭金融理财投资风险,进行风险转移的投资趋势;选择多种投资理财产品,分散投资,是一种将资金合理分配,有效抵御经济社会市场投资风险,细水长流,多管齐下,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投资的有效调整。这种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还是一种增加资金流动,保证资金收益长期性可持续性;通过购置股票、基金、债券、保险等小型金融投资理财产品,实现收益期效短,资金不闲置的资金使用,同时将长期不用的闲置资金,通过购置增长、稳定型股票的长期持有,节约手续费,也免受市场经济波动,影响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不仅如此,这种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更是一种改变传统思想束缚,积累家庭财务资产,改善家庭经济条件,满足家庭物质需求,实现家庭人员人生目标,与时俱进的一种家庭资产管理思想。最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可以发现这种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也是一种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毕竟我国现在是处于老龄化严重的社会情势,现在的年轻人以为数不多的养老缴纳金,供养人数众多的老龄人群,然而现今社会由于社会压力大,选择一个孩子或者丁克生活方式的家庭越来越多,面对这种下一代养老金缴纳人员溃减的现状,现阶段的人员只能依靠金融投资理财的方法,增加家庭收入,通过购置保险、证券等理财产品的方法,为以后的生活提前准备一个保障,避免退休或者没有经济收入时,可以不受疾病造成经济压力,保障晚年的生活所需。 作者:尹丽华 单位:天津农商银行北辰中心支行 金融理财论文: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现状与趋势 摘要:本文对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现状进行简要分析,说明此类金融活动的普遍问题并分析问题的原因,以此为基础讨论了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发展趋势和相应策略。 关键词: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 1.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现状 1.1金融投资成为家庭理财的主要方式 我国大众家庭理财指的是普通家庭将闲散资金进行投资,参与社会金融活动并从中获取利润的过程。大众家庭理财实际上是社会剩余资金以某种形式参与社会经济建设,同时展示货币价值的过程。从20世纪80年代起,大众家庭理财主流是储蓄,国家需要大量的资金储备,而市场经济发展不足,金融市场发展更为缓慢,国民需求较少,储蓄利润高于大多数的理财形式。但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尤其是金融市场的发展,很多金融理财形式显示出较高的利润率和灵活的操作性,人民币购买力的变化使得民众更愿意参与各种形式的金融投资,以股票、基金为代表的理财形式,成为目前我国家庭理财的主要方式。 1.2新兴理财产品成为热门 我国现阶段的金融投资市场具有种类丰富的理财产品,为家庭投资提供广泛平台。与股票、基金、期货、理财保险同步,为了获取资金优势,银行也衍生出大批理财产品,该现象符合金融市场规律,也符合我国家庭理财行为的发展规律,即民众参与金融市场的活动,以民众手中的财富量为标准选择理财产品。随着网络金融的发展,很多家庭理财逐渐转为网络金融理财形式,参与P2P投资或者在第三方交易平台购买购入门槛低、随存随取的理财产品,是现今我国大众家庭金融理财的新潮流。 2.我国大众家庭金融理财的问题及原因 2.1大众家庭金融理财受市场影响大 我国大众家庭以理财的形式参与金融活动,作为金融市场中的一员,同样受到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从储蓄理财转为以股票、基金为主流的金融理财,再转变为即时的网络金融理财,大众家庭理财经历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转变。也正是由于受金融市场影响大,大众家庭理财的收益同样也由金融市场决定,但家庭理财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却是十分有限的。据相关资料显示,由大众家庭理财汇入金融市场的可用资金额度不容小觑,但是,这部分资金的收益率却远不如大型企业或银行在金融市场中的活动。然而,大部分金融理财风险却由普通家庭理财承担。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大众家庭理财的管理者是普通民众,他们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对金融市场的敏感度不高,对理财本身的理解程度也仅限于“拿利息”,非专业的理财行为和态度,使得家金融理财的发展受限,这也是未来我国大众家庭金融理财发展的突破口。 2.2大众家庭理财风险高 近年来,我国居民对于储蓄的欲望连续降低,在该现象产生同期,我国股市行情持续走高,具有较大比例的股民存在将自己的家庭存款从银行转移到股市的意愿。参与股票、基金等金融理财的家庭越来越多;有些家庭对P2P投资,以期获得相关的收益。但是,大多数家庭金融理财所获收益都不能满足家庭理财管理者的预期,很多家庭金融理财活动,受股票、期货交易的波动性影响,呈现出“赔本”的状态。股市行情不佳导致家庭破产的事件时有发生;P2P公司无法收回单款,间接导致投资家庭本金亏损的现象也普遍存在。大众家金融投资理财仍然面临着较高的风险,并且,这种风险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呈现出越来越高的趋势。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大众家庭理财中的理性行为较少,而根据金融理财的主流趋势,以及小部分股民投资获益的选创效益,大众家庭理财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盲目跟风现象。跟风作为中国公民思维习惯特点,也容易造成巨大亏损,因此,如何理性地参与金融投资理财,如何尽可能地规避金融市场风险,是我国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的方向之一。 2.3大众家庭理财需求难满足 我国普通民众家庭参与金融投资理财,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利用闲散资金赚取利润,而这些利润将应用于个人花销或者家庭开支。实际上,有目的地、积极地参与金融理财的家庭,将理财所得用于固定家庭开支的占大多数。例如,在固定资产理财较为盛行的时期,部分家庭将购买房地产作为理财的主要形式,购房后将房屋出租,利用租金供应子女大学期间每个月的生活费,在子女毕业之后,将房产作为子女结婚成家之用,这是典型的理财满足家庭需求的形式。但是,在金融投资理财活动中大众家庭理财缺乏一定的计划性和目的性,理财所得收益不稳定,在满足固定的家庭开销需求方面,可操控性不是很强。金融投资理财的高收益吸引着大量家庭的参与,但是其对家庭理财需求的满足能力不足,又使得一些家庭理财管理者将理财的视角转向其他项目上。导致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国金融市场针对大众家庭金融理财设计的产品,本身缺乏相应的稳定性和指向性,对于家庭型客户来说,理财产品和相关服务的个性化不明显。如何满足理财需求,也是大众家庭投资理财发展的主要目标。 3.我国大众家庭金融理财的趋势 3.1家庭可参与的金融理财项目逐渐固定 民众以家庭为单位参与金融市场活动成为大势所趋,但是,要求家庭理财的管理者具备专业的金融知识和对金融市场的敏锐的观察力和分析能力是不现实的。在民众积极参与金融投资理财活动的同时,随着各种金融理财活动发展逐渐稳定、民众在理财过程中的不断交流和总结,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项目会逐渐稳定。首先,在国民经济迅速提升、投资受益者比例大的前提下,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股票投资的队伍中。股票作为金融投资理财的主要形式,已经在家庭理财中存在了一段时间,股票行业本身的参与规则逐渐固定、经济人对参与者的指导能力不断提高,使得股票收益和风险的比例越来越大,可以作为家庭参与金融投资理财活动的首选;其次,因政府的资金管制政策和大众家庭对投资上技能的缺乏,国内大众家庭均会进入到门槛更低、风险更小、收益更加稳足、变现能力更强的金融投资领域,比如说购买基金和股票等;而对于那些专业技能要求更强的房地产、黄金、期货等项目,大众家庭可能不能加入其中。这意味着,我国股票行业仍以大众家庭为主要发展的客户群体,为家庭型投资者提供股票和基金购买指导以及相应的服务,是促进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主要策略。 3.2家庭理财管理者以及相关理财产品对风险进行高度控制 在家庭金融投资行为中,投资者可把市场运动的方向分为基本运动、中期趋势和日常波动。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投资的关键在于抓住中期趋势,中期趋势在短时间内不会发生大幅变动,安全性高。对于一个投资者来说,要学会掌握基本运动以及中期趋势,忽略日常波动;在此基础上,投资者还应始终保持乐观的投资心态,根据家庭资金的持有情况以及自身对风险的承受能力,理性地进行投资,尽量避免盲目追求利润,否则投资的获利亏损的大幅起落容易对其造成极大的消极影响。除了家庭理财管理者从主观角度进行风险控制之外,提供投资理财产品的证券公司、银行等,也应在经营和服务过程中,帮助大众家庭识别和预测风险,尽量降低投资风险对家庭理财的损害。互联网金融投资理财作为新兴的理财形式,已经得到大量家庭型投资者的支持,为了高度控制风险,相关金融主体,如P2P贷款公司,应该主动向参与者披露经营信息以及必要的会计信息和征信信息等,这些能够成为家庭型投资者衡量风险、进行理性投资提供很大的帮助。 3.3针对家庭理财需求设计更具个性化的金融理财产品 大众家庭进行金融投资理财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家庭开销需要,在服务个性化的现代社会,金融市场也开始重视针对家庭型投资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即根据家庭理财的主要目标提供合适的投资型理财产品,在对家庭财产状况、收支状况进行深入调查的基础上,以客户分析作为开发理财产品的基础,使理财顾问成为家庭型投资者的指导者,帮助他们更好地实现金融投资理财目标。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已经开始进行这样的金融理财产品开发和推广。例如招商银行推出的养老理财产品、兴业银行推出的教育型投资产品等。这些产品具有明确的目标,并且,银行为客户提供的理财顾问,能够对客户进行一对一的贴心服务,帮助家庭型投资者选择最合适的理财产品,这种从产品到服务的个性化发展,是大众家庭金融投资理财发展的主流,也是银行以及其他投资公司发展家庭型客户的主要策略。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大众家庭已经成为金融投资理财的主要参与者,家庭型投资者在理财能力和知识技术方面存在不足、缺乏对理财风险的客观认识且目前的理财产品尚不能完全满足家庭金融投资理财的需要。理财项目逐渐集中并且固定,无论是投资者还是金融机构的经营者,都需要充分考虑如何规避理财风险。希望本文能够为我国普通民众家庭参与金融投资理财活动提供参考性的建议。 作者:欧阳日恒 单位:南开大学 金融理财论文:金融理财知识对中职教育的必要性 摘要:本文以笔者多年的中职金融教育经验为基础,在分析国外金融普及教育和我国广东省率先试点将金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地方课程体系现状的基础上,提出金融知识普及对中职学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通过在本校中职学生中开展“从零开始学理财”的金融理财知识选修课,增强学生的理财意识,形成理性、正确和成熟的价值观。 关键词:金融理财知识;中职教育;实践探索 一、金融理财知识在中职学生中普及的必要性 (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 我国改革开放已经30余年,经济的飞速发展给人民带来了富裕的生活。但是,新时代出生的青少年接受了过于物质化的生活方式,消费问题伴随着生活的改善一起产生了。针对北京、上海、广州等九大城市的中小学生消费调查报告显示,现在中小学生中,每月有固定零用钱的占98.6%,他们主要把零用钱消费于食、穿、玩三个方面。而对于剩余零花钱的使用,72%的学生表示一直花完为止,仅有28%的学生选择存入银行。华中师范大学陆玉红在《当前城市中学生消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调查中发现,能够自由支配零花钱的中学生比例高达61.2%。和这种高自主性不同的是,同辈群体和社会潮流的影响造成中学生在消费时带有从众性,造成盲目消费,攀比风气甚至物质至上的享乐主义思想。 (二)中职学生金融知识匮乏的原因及表现 由于中职学生年龄较小,没有独立生活的经验,所以在面对生活中的问题时缺少应对和应变能力。再加上大部分中职学生来自农村,且不说家长对金融产品接触甚少,难以给学生进行有利、正确的指导,有些家长对金融行业的不信任也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学生,如家长不善于把钱存入银行,学生第一次来上学带着一学期的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存在路途中和保管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再如,有些学生把银行卡和身份证都放在钱包里,一旦丢失就一起丢失。在使用ATM机时,出现吞卡、扣款未吐币、忘记退卡或密码等问题时,没有社会经验的学生会不知所措,不知如何解决问题,或者在处理问题时成为被诈骗的对象。如果教师可以提早给学生传授各种金融知识,分析各种银行卡、利息、贷款等在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帮助学生科学的使用金融工具,在出现问题和困难时及时地给予指导,从而帮助学生在金融方面少走弯路,除了避免不必要的财务损失,更对其走上社会后能更加合理地运用钱币、银行、保险、证券来解决实际问题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适应中职课程改革的需要 2014年11月,浙江省教育厅推出了《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方案》,这表明“以选择性教育为理念,以多样化课程建设为抓手,以制度创新为取向”的浙江省中职课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中职课改要求学校至少为学生提供两个选择:直接就业或继续升学。在此基础上,学校还要赋予学生更多的选择课程、选择专业、选择学制的权利。这次课改的优秀思想就是要赋予学生更多的选择权,即更加关注和强调学生多方面素质的发展,比如独立探究能力、创新能力,当然也包括打理金钱和财富的能力。在市场经济蓬勃的今天,财富早已不再是人们忌讳的话题,正确对待财富和学习与金融相关的货币理财知识是中职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中重要的一课,尤其对很多第一次离开父母,完全拥有了对生活费支配权的中职学生来说,理财规划和财富管理的教育不但能适应我省中职新课改要求学生发展多方综合能力和素质教育的要求,更能较好地解决学生非常渴望了解金融知识,但苦于没有合适渠道的难题。 二、国外关于金融知识在青少年中普及教育经验的借鉴及我国的现状分析 (一)美国的金融教育 美国关于青少年金融教育的探索起步较早,比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更完善、更系统,这与美国社会浓重的商业氛围对教育体系的影响是息息相关的。1.纳入教育体系美国正式把面向全民的金融教育纳入国家法案是2003年颁布的《金融扫盲与教育促进条例》,之后美国有6个州通过立法,将金融教育列为12年学校教育(小学、中学)的必修课程。2.教育目标美国的金融教育在青少年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要求,具体且明确:3—4岁能辨别纸币和硬币,辨认币值,并知道金钱并不是无限的;5岁知道钱的等价物及钱的来源;6岁能数钱;7岁会看价格标签;8岁学会储蓄,并知道要通过自己劳动赚钱,懂得自食其力的道理;9岁能够制订开销计划,并比价;10岁懂得记账、节约,以备不时之需;11岁能分辨广告里的信息是否真实;12岁懂得正确使用银行业务中的基本术语;12岁以后直至高中毕业阶段则鼓励孩子从事一些购买股票、债券等投资活动,利用业余时间打工赚钱,从而为以后步入社会做好充分的准备。3.课程内容与形式美国金融教育课程内容丰富,以中小学生为例,其金融特色课程包括:儿童与金钱管理、人生理财、个人财务开支计划、储蓄和投资、金融决策、高中理财计划项目等。比如“股票游戏”就是一门非常具有特色的金融教育课程,它主要把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分配给每小组假定投资本金1000万美元作为股本,让学生从纽约股市的几百家企业中选择投资对象,进行买卖股票的模拟操作。除此之外,还有“金融扫盲月”,网络平台服务活动,联储会定期举办全国性的金融教育校园挑战赛,模拟市场金融活动,组织参观联邦储备银行等金融教育活动,对象涉及中小学及大学在校生。 (二)我国广东省率先试点,将金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地方课程体系 2015年9月,广州市36所中小学在开学时正式试点开设金融理财知识教育地方课程,参加学生将近一万人,广州也成为我国内首个将金融理财知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地方课程体系之中的试点地区。该课程以金融证券基础知识的学习为优秀,以培养学生金融理财意识、基本能力、经济素养为基本目标,以塑造学生正确的财富观、理财观为教学理念,力争通过基础教育普及金融证券知识,培育合格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从青少年阶段开始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广州市第十六中学是广州市教育局授牌的其中一所广州市财经实验学校。该校校长杨霞介绍,学校的金融理财课程以“综合实践课+金融理论课”的形式开展。其中,综合实践课分为校内实践与校外实践。校内实践每年有大规模的商品交易会,模拟网上理财操作、迎春花市模拟投标、“我的创业梦”论文大赛等。校外实践则以参观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主。金融理论课高一的主题是“理财金钥匙”、高二的主题是“一生的理财计划”。君武课程实验班的学生每周三下午上两节课。家长和学生对此反应积极,普遍表示支持。由此可见,随着国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的国际化全球化的进一步加强,国民尤其是青少年的金融知识水平将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起到深远的影响。广东省率先在中小学中普及金融知识,将金融基础作为一门基础必修课。而作为相同年龄段的中职学生,很大一部分将在毕业后跨出校门走向社会,面对风云变幻的复杂社会经济形势,他们对金融基础知识的需求更加强烈。我们亟须在中职的课程中阐述金融原理,介绍金融工具和常识,分析变幻莫测的金融现象,让金融学走向更多的学生,让学生能够树立科学、合理的投资观、消费观和金钱观,这是中国经济市场化的需要,是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需要,也是实现国家、民族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在本校开展“从零开始学理财”金融理财知识选修课的探索与实践 中职学生的学习认知特点决定了更有效的金融素养培育需要在实践中开展,为此,本校金融骨干教师在设计金融理财普及系列课程时,就以如何让学生“走进金融业、走近金融人、参与金融事”为指导思想和设计主线。其中,比较有特色的是学校“走进金融博物馆”“采访金融人士”“金融嘉年华”的实践课程。 (一)“走进金融博物馆”课程 该课程是以教师在线播放中国人民银行的数字资源——《反假货币展》和中国钱币博物馆、金融博物馆的在线资料让学生身临其境地走进中国钱币和金融的历史,从而了解货币的起源。从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中关于借贷的详细记载和中国早有春申君放贷的故事,让学生走进信用的历史,进而了解银行一词竟然来源于意大利语Banco(即“坐长板凳的人”),这些活灵活现的金融史让学生对金融知识产生兴趣,进而不再觉得金融是多么神秘难懂的知识。 (二)“金融嘉年华”课程 该课程是学生在组织与服务中展现才能、体现责任的实践课程。该课程的实施由教师指导、金融专业学生负责落实,其主要对象是本校的非金融专业学生、外校高中和初中学生等。该课程设置了“虚拟投资比赛”“企业ERP沙盘大挑战”“金融知识竞赛”“银行实务技能大比拼”“知识飞毯”五个模块。其中,最真实紧张的是模拟股票交易市场,各类股票使参与的学生眼花缭乱,学生可以决定百万资金走向。是盈是亏?全在学生的一念之间,这一念需要知识、智慧、勇气,这就是“虚拟投资比赛”的模块。“企业ERP沙盘大挑战”既是一次经济知识的竞赛,又是一次领导力、团队精神、企业家自信心的比拼,在校内以ERP沙盘软件为平台,组建虚拟公司管理团队,做出关于公司产品价格、产量、营销费用、生产投资以及研究和发展费用等复杂决策,参赛团队要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和竞争对手的情况,适时调整战略决策,经过几轮较量后,业绩最好的团队将胜出。“知识飞毯”模块中,学生一起乘坐时间飞船到金融发展的起点,一步一步见证“金融”的成长。在这里,学生一起来到金融殿堂与中外专家们对话,观智者们的较量,论成功的契机;在这里,每个学生都可以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刺激。 (三)“采访金融界人士”课程 通过实施“采访金融人士”课程,让中职学生学会基本采访、采访提纲设计、报告撰写等技能之外,获得交流合作能力、即时应变能力,更重要的是,通过了解金融人士的素养、成功轨迹,为自己树立成功的信心。本校曾邀请到浙商保险湖州分公司总经理徐雪珍,与学生交流她在保险职业生涯中的点点滴滴,让学生近距离接触金融业成功人士,变身小记者做现场采访问答。王同学说:“我觉得我收获到的不仅是对金融方面更深的了解,还有对当今社会更清楚的认识。快节奏的生活给各行各业都带来了更高的要求、更大的压力,而对金融界人士所具有的素养要求也越来越高。这些良好的素养不是一朝一夕习得的,是需要不懈努力的。”学校的金融选修课程让学生“走进金融业、走近金融人、参与金融事”,开阔了非金融专业学生的眼界,让学生发现别样的风景。本校从2014年开设该课程至今,从25个学生选课到有200多名学生参与,此课程越来越被学生喜爱。笔者深信学生在中职阶段有这样一段关于金融理财方面的学习经历,一定会对他们的现在和未来产生影响,帮助他们学会一些基本的金融知识,进而树立理性、正确和成熟的价值观。 作者:谢佳芳 金融理财论文:低利率下金融理财与投资研究 [摘要]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低利率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投资的增加,维护了金融理财的稳定性,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低利率背景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金融理财与投资,低利率政策的改革与我国所处的经济环境、利率政策调整的成败与否以及长远的经济发展等都有着紧密联系。 [关键词]利率;金融理财;金融投资 利率水平的高低能够反映出一个国家的生产效率、市场竞争以及社会发展等情况,很多情况下为了适应社会的经济发展,利率水平需要适时调节。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实行的低利率政策所产生的效应在不断增加,加之我国经济与全球经济的融合,在这种低利率背景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金融理财与投资,并且低利率政策的改革与我国所处的经济环境、利率政策调整的成败与否以及长远的经济发展等都有着紧密联系。因此,为了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在这种低利率背景下对金融理财以及投资进行探讨和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1低利率的理论分析 1.1利率的本质 所谓利率是指在单位时间内借款人为暂时借用一笔资金而所需支付的利息与该笔资金的比值,同样的道理利率也是在单位时间内贷款人对外借款时所获取的利息与该笔资金的比值。可见,利率是货币信用的一种表现形式,更是一种衡量工具。利率理论是货币理论、宏观金融学以及宏观经济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市场中利率可分为多种,例如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等,所有的利率种类构成了一套完整的利率体系。在现代市场的经济发展中,利率能够对各种经济变量产生影响,如物价、消费、投资等等,进而对生产者、消费者等微观主体的经济决策和行为产生影响,长期的变化影响会对我国人们的就业、收入乃至国际收支平衡产生影响。利率的高低和投资有着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即利率上升,投资就会减少,相反利率下降投资就会相应增加。在资本边际效应一定的情况下,利率下降导致的投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通过乘数效应使得收入成倍增加。 1.2低利率政策理论 低利率政策是指通过某些手段来降低经济体系中的利率水平,如政府利用市场化的手段对金融市场上的部分或者是全部金融产品的利率进行控制,以此来实现政府所要达到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利率政策体系。例如,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基准利率的手段方式以对整个经济体系的利率水平进行影响,以达到政府所要实现的低失业率、公平分配、国际收支平衡等多种政策目标。低利率政策与利率管制不同,要想实现低利率政策,利率管制是一项重要手段,且利率管制的结果就是低利率,但是不会长期处于低利率的状态;而实现低利率政策以达到政府所需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结果方法是多种多样的。 2金融理财与投资 2.1金融理财的定义 所谓金融理财是指具有一定能力的理财专业人员通过对客户的家庭、财务等多项状况等资料进行调查和收集,对其风险属性、财务状况等进行分析和评估,从而为客户制定与其自身财务状况相符的可操作性的理财方案,并且在执行过程中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解决和调整,以达到满足客户不同阶段财务需求金融服务的目的。金融理财所服务的对象可以是个人客户,也可以是整个企业,并且理财工具只有金融工具,而不包括其他非金融工具。金融理财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金融理财和金融产品推销不同,不是产品,它是一种综合性的金融服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二、金融理财主要是由理财专业人士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三、金融理财主要是针对的是客户(个人或者企业)的长期规划,而单单是客户的某一阶段的理财服务。 2.2投资的定义 投资是指为了能够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获得一定的受益或者是使资金增值,向一定领域的目标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者与货币等价的实物的一种行为。投资分为多种,如资金投资、实物投资以及证券投资等。一方面,投资能够促进经济的增长,并且也是经济增长的动力和前提;另一方面,投资能够促进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投资拉动了技术与经济的发展。投资的特点分为四个方面,分别是以让渡一种资产在经过一定时间后获取另外一种资产;主要表现形式为权利;具有一定的财务风险。 3低利率背景下对金融理财以及投资的研究 3.1低利率政策促进投资的增加 实施低利率政策不仅会降低微观经济主体的融资成本,促进投资的增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分别是使投资的融资成本直接降低,使投资项目建成后的运作成本降低。现阶段,我国处于发展中阶段,和发达国家相比,经济发展较慢,加之,投入到社会中的资金受到限制,为了能够更好的促进我国发展过程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低利率政策可实现资金的集中,使其形成有规模的资本。由此可见,低利率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前进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利率是投资的成本。在现阶段的发展中,要想刺激投资需求就需要降低利率,相反利率的上升就会对投资需求产生抑制作用。但是有的时候高利率水平会促进投资需求,尤其是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时期,而如果国家的货币政策较宽松,利率下降,会更进一步的促进投资的增加。可见,投资相对于利率的变动而言存在着一定的弹性变化。而且影响投资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两大因素,分别是成分、收益。利润对于企业而言是发展和经营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低利率政策是投资拉动体制的直接原因。低利率政策的实施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压低存贷款利率,而且存款利率低能够直接促进投资拉动体制。投资的利率弹性大小与利率水平的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利率较低,那么企业在融资时的成本就会大大降低,融资成本所占比例也会减少,企业总成本基本不会受到融资成本变动的影响,或者影响较小。 3.2低利率政策能够维护金融的稳定性 在我国金融资源比较稀缺,金融中介机构会在争夺金融资源的同时使得其盈利水平大大降低,导致金融风险的产生,进而会对金融行业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而在实施低利率政策的情况下,它能够有效限制存款利率的限制,从而有效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可见,在金融产业和金融环境比较发达的经济体,并且相对比较脆弱的情况下,低利率政策实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金融行业的稳定,延缓金融风险的发生。低利率政策维护金融的稳定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低利率可以防止商业银行之间出现过度竞争情况的发生。不同商业银行提供的贷款没有什么差别,他们要想获得利润,就是单纯的来自于存贷利差,利差也是源于存款。因此,一些商业银行在存款一定的情况下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就会提高存款利率。而该种行为极易出现商业银行间过度竞争的情况。而低利率政策的存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其成本为获得存款,使商业银行获得的利差利润保持在适当的范围内。另一方面,低利率政策还能够使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性得到维护。金融行业风险性较高,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金融企业有着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优秀资本充足率维持在10%左右,也就是说他们能够吸收其自由资本的10倍左右存款。如果商业银行所获得的存款利率较高,那么他们就会将资金贷给一些具有受益高、风险大的项目或者是企业,从而大大增加其风险性。另外,金融机构所获得的资产大多来源于普通居民、企业、非政府组织等,一旦出现经济危机,就会以较快的速度传递到社会的每个角落,从而对社会的稳定性、经济的稳定性等产生影响和威胁。低利率政策能够使商业银行获得的利润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得到保证,这对于使商业银行维护稳健的经营风格有着重要的意义。 4总结 总而言之,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低利率政策的实施促进了投资的增加,维护了金融理财的稳定性,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任何的政策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只要在低利率政策实施过程中根据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合理改进和提升,如不断完善利率管制、对利率市场化进行改革、完善金融监管制度等,那么低利率政策的实施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将发挥重要的意义。 作者:杨薪燕 单位:成都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金融理财论文:金融理财与互联网金融论文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余额宝)的发展优势 以余额宝为例,阿里巴巴之所以推出这项金融理财产品,有其固有的优势,具体有以下几点:①庞大的网络客户资源。截至2012年底,支付宝注册账户突破8亿,至2014年底实名用户已近3亿,2004年到2014年据支付宝平台的数据显示:生活缴费、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转账等便民支付的交易总笔数约为60亿笔。庞大的客户资源,为互联网金融理财业务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因此余额宝一经推出就获得了巨大的用户资源,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快速发展。②余额宝的投资准入门槛低。大多数银行的金融理财产品的认购都设有最低金额(大多是最低5万元);但互联网金融产品则不同,以余额宝为例只需1元就可以加入理财军团,低准入门槛无疑能更好的实现支付宝中拥有小量余额用户的需求。可以这样估算,支付宝8亿的注册用户每位用户仅往余额宝内转存1元的闲置资金,余额宝将获得8亿元的沉淀资金,可见其聚少成多、聚沙成塔的效应。余额宝的投资低门槛不仅充分调动了小量余额用户的投资积极性,同时庞大的沉淀资金将有助于其更高效地进行金融资源的组合配置。③余额宝的流动性强、操作便利且交易成本低。余额宝和银行活期存款相比具有相似之处,即随时支取、流动性强。用户在保证联网的状态下可以随时实现从余额宝内提取资金进行消费或支付,且整个过程不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这无疑增加了用户的资金活跃度,能更好的满足用户的现实需求。④余额宝的收益可观。目前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为:活期存款年收益率为0.35%,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3.0%,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4.25%;2014年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如下图2所示。相较而言余额宝的年化收益率(如图1所示),远高于上述银行的一般存款业务,甚至在2014年一季度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图22014年各收益类型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走势资料来源:普益财富。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余额宝)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监管主体缺位。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缺乏明确的监管者,进而缺乏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理财行为的审批和准入门槛限制等法律法规,从而造成互联网金融理财处于实际上的监管真空状态。同时,也造成互联网金融自身的合法化问题尚得不到妥善解决。以余额宝为例,支付宝仅持有基金第三方支付牌照而非销售牌照,整个余额宝服务过程不过是将天弘基金的直销系统内置到支付宝网站中,从而使用户在将支付宝余额转入余额宝之时同步创建了基金账户。尽管支付宝一直宣称只执行支付功能,不过种种迹象,如网上倾向性宣传以及基金销售业绩,均事实上推翻了其自身言论。可以说,长此以往继续打政策擦边球,支付宝面临的法律隐患只会越来越严重。另外,目前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公司能否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规定,余额宝是由天弘基金直销的,支付宝扮演的是支付角色,因此从监管政策规定上来说余额宝并不具备合规性。尽管由于监管主体缺位,暂时余额宝还没有受到政策禁止,但于长远来看目前的监管真空不利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健康发展。②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到目前为止,互联网金融理财对于现行的法律法规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理财是一种金融创新,是为规避现有法律法规制度而产生的创新性的交易方式和行为,这些方式和行为改变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已不能用现有法律制度来调整。目前我国还没有推出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行为进行规范,可以说我国目前处于无明确法律可循的状态。正是由于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的不健全,互联网金融理财处于肆意发展的阶段,导致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在现有的金融领域的双轨特征不断被放大,市场化受到很大挤压。以余额宝为例,自推出以来就不断侵蚀传统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业务和金融理财业务的利润。余额宝是货币基金,它属于基金产品的一种,这就注定了余额宝同银行和证券机构所授的基金一样,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但是,阿里集团自推出余额宝这项金融理财业务以来,单方面注重宣传产品收益率而对运作模式、产品规模等信息揭示不足,特别对产品风险提示明显警示不足。随着货币市场行情的变化和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今后也会发生收益降低,甚至亏损关闭可能性。这就很有可能会造成诸多法律纠纷,尤其是支付宝用户众多,一旦纠纷反作用于支付宝,就会造成更多法律上的纠纷,而监管层却无法用现有的法律法规来解决此类纠纷问题。③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本身存在各种风险,主要涉及到的信用风险、支付与结算风险、操作风险等。网络的虚拟性使得交易双方身份的真实性在验证时较为困难,这样容易发生信用风险;而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的金融网络都会因网络瘫痪而导致支付及结算出现问题;金融行业内部人员利用自身职权及操作漏洞通过网络进行金融犯罪则会导致操作风险。而我国现有的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使得各方主体在面临上述风险时应对不足。以余额宝为例,如果客户扎堆赎回基金或天弘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均会导致余额宝无法支付用户事先垫付的资金。如余额宝“随时支付消费”的特点极大增加了节假日、网站购物促销时期大面积赎回的可能性,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基金管理将会面临巨大流动性风险,尤其是回赎资金不到位极有可能引发信用危机。 三、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对策分析 网络时代的消费观、理财观日新月异,以余额宝所代表的碎片式理财产品将是未来互联网金融理财发展的重要方向,其未来发展前途不容小觑。因此,加强我国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和规制将势在必行。201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在此报告中针对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监管问题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五大原则,不仅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创新行为,同时也提出了监管的总体方向。因此,在此原则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对互联网金融理财加强监管:①明确监管主体,构建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目前应首先理顺互联网金融理财的行为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明确金融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范围。要明确人民银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微观审慎监管全面覆盖的监管理念,推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这些部门逐步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转变。针对互联网金融理财这种跨行业、跨区域的经营模式,要加强上述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同时,通过建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进而实现正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跨部门跨地域的多层次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避免出现互联网金融中的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以余额宝为例,它是第三方理财机构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两者相互合作的金融产品,因此其监管体系也应围绕上述主体从两方面展开。第一,针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平台的监管。首先,“一行三会”(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明确支付平台的业务定位,分别从宏观和微观层面上进行全面的审慎监管,严格审核理财机构的相应资质和业务范围等情况,谨慎决定市场准入名单,并对准入的理财机构进行严格监督;其次,工商、信息、司法等相关部门应负责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推出机制进行审核,保障客户的切身利益;最后,互联网金融行业应加强企业自律,明确其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方支付公司须在合同中明确资金回赎的相应条件,同时按照服务协议规定承担将相应的法定货币存入用户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其他金融账户的义务,提高其信用程度。从而构建多层次互联网的金融监管体系,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第二,针对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监管。第三方理财机构在获得合法性以后,应当严格遵守行业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加强资金管理的安全性,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诚信体系的建立,从而扩大机构规模,提升业绩。同时,对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专门监管,完善行业法律法规,促进第三方理财机构运行的规范化。②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法律法规建设。首先,法律法规是国家实施金融监管、保障金融安全的根本依据,目前我国应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力度。可以借鉴境外法律监管经验的精华部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例如:在美国以《美国统一商法典》为基础及大量可循的金融管理判例所形成的完善的市场法治经济制度有利于市场经济法制化;而香港,只有拿到港府多个牌照才有资格开始经营业务,并且不同牌照的经营范围均不同,这就防止了市场秩序的混乱。与国外的法律法规相比,我国现行的金融法律如《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其立法基础是传统金融行业和传统金融业务,鲜少涉及互联网金融相关内容,因此目前亟需及时修订和完善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配套法律体系;其次,还应梳理与互联网有关的现有法律法规,并结合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特点加大基础性立法工作。修改现有法律体系中对互联网金融不适用的条款,进一步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犯罪责任追究的法律规范;补充制定互联网金融公平交易准则以及安全法规。③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针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交易中的快速性、频繁性和虚拟性等特点,监管部门除了加强信息技术非现场监管,建立有效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外,还应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立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商业信用数据平台。同时,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完善网络金融信息的方式及内容等信息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虚假、漏报、瞒报信息的行为。如通过财务信息披露将各种网络信息进行公示,并对各种相关信息及网络业务的更新情况及时进行公示。近年来,我国先后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专门机构,但是距离构建完备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仍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领域,还是十分薄弱。在虚拟的互联网环境下,信息采集、传播速度及规模都达到空前的水平,面对过量化、复杂化、非对称性的信息,消费者在识别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方面的难度大大增加,使其知情权受到挑战;且消费者各类交易信息,如:身份信息、账户信息、资金信息等在互联网传输过程中受到网络自身安全漏洞的影响而存在巨大的安全风险,直接影响到了消费者的隐私权。因此,在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上,应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这一领域,加强对消费者特别是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方面的教育,从而构建良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 作者:刘洋 陈静娜 金融理财论文:时代金融理财管控的困难与出路 一、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监管的法律困境 (一)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监管 “政出多门”随着一系列“资管新政”的制定实施,在我国当前的金融体系下,能够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除了传统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外,还包括保险公司与期货公司。随着各金融机构悉数参与其中,我国金融理财产市场获得了野蛮的增长,但金融理财市场的监管却存在着“政出多门”的乱象,并且随着“资管新政”的实施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各金融监管部门对于各自“治下”的金融理财产品的发行条件、募集对象、审批条件和程序、信息披露要求、投资风险分担、资金使用要求、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方面的内容均是“各自表述”。这使得运营模式相同的金融理财因“婆婆”不同,而适用不同的监管政策。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规制亦是自成体系,互不干涉。我国目前市场上的金融理财产品大致可分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人民币与外币理财产品、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基金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开发的附加有投资理财功能的分红险、投资连接险、万能寿险等。从监管的主体看,这些金融理财产品归属于不同的监管部门,其中,信托理财计划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由银监会监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与基金公司的证券投资基金由证监会监管;保监会则监管保险公司开发的具有投资理财功能的险种。从监管的政策依据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主要受《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约束;证券公司理财业务主要受《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制;基金公司的理财业务则受《关于基金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办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规制;信托公司开展理财业务主要受《信托公司集合信托管理办法》的规制;保险公司开展理财业务主要受《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投资连接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制;期货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则受《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的规制。上述监管规则基本由不同的监管部门单独制定,这导致有关金融理财的监管“政出多门”、标准不一、体系紊乱。在监管的程度上,各监管部门对本质相同的金融理财设定了宽严不一的监管尺度与准入门槛。例如,同样是理财产品,对信托公司而言,参与单个自然人信托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2,而基金公司开展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项目单个资产管理委托人数可以达到200人,3更有甚者,保险公司开展的具有理财功能的分红险、投资连接险、万能寿险则几乎没有人数的限制。4在产品的审批上,各监管部门的监管标准亦不统一。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无须银监会的核准,而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专户理财)、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则须经各自监管部门的核准,5保险公司开展的附有投资理财功能的保险(分红险、投资连接险、万寿险)只需要在保监会备案即可6。在分支机构的设立方面,证券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且依据“资管新政”,基金管理公司还可以设立子公司,专门运营资产管理业务,与此相反,我国目前尚不允许信托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与子公司。显然,金融理财监管规则的差异与我国金融分业经营下的“机构监管”理念一脉相承,但这种“政出多门”、“多头监管”的格局难以适应大资管时代下金融理财“混业经营”的现实需要,因为大资管时代的金融理财市场不再是分业经营下各金融机构的“固有领地”,而是均可染指的“共有属地”。此外,在机构监管机制下,一方面会出现重复监管的问题,导致监管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亦可能存在监管的盲区和漏洞,不利于统一的金融理财市场的形成。 (二)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监管规则亟待统一 1.金融理财监管规制统一的实践基础实践上,伴随着大资管时代的来临,金融理财市场乱象迭出。不同的金融监管部门对同类型的金融理财业务设定迥异的监管标准。分业经营格局下,金融监管部门各自为政,单独制定金融理财监管规则,并据此行使对金融理财的监管。由于监管规则在风险分担、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不同,投资者所享受的权益存在较大差异。同时,监管部门对金融理财的准入门槛、发行程序、审批条件、募集对象上设定不同的标准,加剧了金融理财市场上各金融机构间的非公平竞争。据此,从实践的角度分析,大资管时代我国金融理财监管规制亟待统一。2.金融理财监管规制统一的法理基础理论上,在大资管时代,我国金融理财监管规则的统一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关于金融理财的法律性质,历来存有争议。理论上主要有“委托关系说”、“信托关系说”两种观点。“委托关系说”认为,金融理财主要内容是委托人与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由受托人代为在证券、期货、国债市场上管理资产,因此符合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所规定的委托法律关系的特征。“信托关系说”认为,依据信托法,在名目繁多的委托理财服务中,尽管形式不尽相同,但就其财产关系的法律性质而言,实际均属信托方式。除以上两种观点外,也有学者认为,根据“资产是否转移”以及“交易中适用的投资人名义”,委托理财可以分为信托型委托理财和委托型委托理财,前者适用信托法,后者适用民法制度。亦有学者认为,委托理财的内容与形式与现行法律明文规定的委托、信托、行纪、借贷、合伙等制度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也存在本质的不同,进而指出委托理财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它是新型的财产管理制度。就上述观点而言,笔者认为“信托关系说”更为符合金融理财的本质。首先,金融理财符合信托的构成要件。依据信托法理,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为特定主体的利益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据此,信托法律关系的构成由两种判断标准:一种为纯粹判断标准;另一种为优秀判断标准。纯粹判断标准表现为:信托财产完全独立于信托当事人的财产;受托人仅收取信托管理费用;受益人完全承受财产的经营管理后果。优秀判断标准包括: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一定的财产权;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信托财产享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受益人的受益权与受托财产的经营管理后果直接相关。依照信托关系的判断标准,符合纯粹判断标准的法律关系归属于信托自不待言,如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符合优秀判断标准而不符合纯粹判断标准的法律关系则被视为“准信托关系”。据此分析,我国目前理财市场上的主流理财产品本质上均属于信托法律关系。其中,信托公司发行的金融理财计划符合信托的纯粹判断标准,属于典型的信托关系。基金公司发行的理财计划本质上也是按照信托架构设计的产品运营模式,理论界与实务界通常也认为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创设的基金产品完全符合信托的基本构成要件。此外,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开发的理财产品、保险公司发行的附加理财功能的保险其本质上是否归属于信托,在实践中争议较大。有学者认为,这些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与信托的构成要件相去甚远,因而难以纳入信托关系范畴。主要原因在于受托人未以自己名义管理受托资产,受托人不具备信托业的从业资格,受托人并未取得财产的完全所有权,仍接受委托人的指示,对外仍然是委托人的人身份。笔者认为,此种观点颇值得商榷。原因在于:其一,该观点实际上把信托的优秀判断标准与纯粹判断标准混为一谈。依据信托关系的优秀标准,只要求受托人对委托财产具有一定的财产权即可,无须具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一定得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进行信托行为,只是仅符合优秀标准的法律关系不是典型的信托关系,而是“准信托关系”,因此,上述几类争议的金融理财产品本质上均属于“准信托关系”,但这不能否认其信托的法律属性。其二,该观点忽视了信托内涵与外延的演变。信托作为舶来品,根源于英美法系的衡平法。信托包含极其丰富的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托的功能已由财产的传承向财产的管理运营转变,信托的内涵与外延均获得较大的拓展,并把所有基于委托信任关系而形成的“类信托”纳入其调整范围。我国作为传统上的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体系与信托法理念具有某种天然的冲突,为使信托与我国民法体系相协调,我国信托立法采取的是相对狭隘的信托理念(如规定只有取得信托资格的经营主体才能从事信托业务),因此,目前我国信托法律规范外延相对狭窄,其调整的范围也极其有限。这就使得原本应归属于信托法调整的“类信托”行为被排除在外。例如,目前资产管理市场上存在的诸多金融理财业务因不符合我国信托的定义而不受《信托法》调整。其三、以“受托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受托财产”而否认金融理财的信托属性与事实不符。依据信托法理,受托人应以自己的名义管理信托财产,这是信托与委托的主要区别。在我国目前的金融理财中确有许多以委托人的名义而非受托人的名义管理受托财产。例如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施行办法》第1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通过该客户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但是,我国监管部门之所以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如果以受托人(证券公司)名义持有证券账户将使证券公司的证券委托理财业务构成信托,显然与证券业与信托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原则发生冲突,这是中国证监会的一种刻意安排。这种政策上的强制性规定是为了规避我国现有金融监管的原则,是人为的扭曲证券委托理财的信托属性,以至于在实践中造成诸多误解,认为此类委托理财实质上是委托。事实上,这种行为就是假借委托理财之名行信托之实的行为,是有意规避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行为。其次,信托能够为金融理财提供充分的制度保障。源自英国衡平法上的信托为财产的管理及运营提供了独特的制度安排,信托涵盖的破产隔离、所有权分离、信义义务等制度使其在现代财产管理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信托模式在各类财产管理中获得了普遍认可。作为财产管理中的重要内容,金融理财与信托具有天然的耦合性。其一,信托能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周全的保护。依据现代信托法理,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合同,负有把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的义务,受托人进而取得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成为信托财产名义上的所有者,受托人对信托财产在信托协议约定的范围内拥有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为防止受托人滥用权力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受托人对委托人负有信义义务,即忠实义务与注意义务。受托人应恪尽职守、勤勉地为委托人或受益人服务,不得监守自盗,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侵害委托人或受益人利益。同时,受托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处理委托事务。如果受托人违反了基于信托产生的信义义务,应承担法定的民事责任。与此相反,在委托关系下,法律并无规定受托人负有高度的勤勉、忠实、信任义务,只是要求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权,这与信托关系下受托人的信义义务相去甚远。在责任的承担上,信托法中受托人违反信义义务时承担的是法定的责任,而委托中受托人违反职权时承担的是约定的责任。两种责任在性质上有本质区别,后者可以通过当事人的约定予以排除。因此,若金融理财采用信托模式来架构其法律关系,能够为作为委托人的投资者提供相对周全的保护。其二,信托能确保受托财产的独立性。在信托关系中,受托财产由委托人转移给受托人,受托财产脱离委托人的控制。与此相对应,受托财产亦脱离于受托人的财产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受托人死亡、解散、破产时,受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此种“破产隔离”的制度安排确保了受托财产的独立性,能够使受托财产始终是为信托目的而存在。在金融理财中,如依据信托架构设计理财产品,一旦信托设定,投资者委托的财产即可独立于受托人的财产,确保受托财产的安全。相反,如把金融理财界定为委托关系,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无受托财产独立性的要求。其三,信托关系下,作为委托人的资产管理公司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在信托中,受托人是以自己的名义持有与管理信托财产,受托人享有高度的自主权与独立性,基本不受委托人的干预。此种制度安排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受托人的财产管理能力,更好地为信托目的服务。与此相对应,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行事,受托人行为受委托人的约束较多,因此,委托本质上是一种消极的、被动的资产管理方式,依据委托诠释金融理财将极大地限制资产管理公司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综上,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市场乱象迭出,金融监管面临着诸多法律困境。从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市场发展的趋势观之,各金融监管规则亟待实现有机统一。金融理财业务在本质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均体现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特征。这为统合各类金融监管规则奠定了理论基础,也为突破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监管的法律困境提供了新的视角和路径。 二、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监管的现实选择 监管层不断推出的“资管新政”,使大资管时代的资管坚冰正逐渐消融。各类金融机构已陆续进入资产管理市场,逐步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业经营状态。现有金融理财的监管弊端正日益凸显,目前亟待革新旧有的金融理财监管机制,为大资管时代的金融理财业务制定新的“游戏规则”。 (一)明晰金融理财的信托性质,强化司法权的介入 司法权作为国家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享有的经由审判把法律运用于具体案件的权力,具有排除法律运行的障碍,维护法律价值的功能。法院作为司法权的行使机关,其法治水平直接攸关司法权运行的效果。就金融理财而言,法院对其性质的认定将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权益的配置及案件的最终走向。目前,我国法院系统对金融理财性质的认定较为一致,普遍把金融理财分为信托型的金融理财与非信托型的金融理财,主张前者适用《信托法》,后者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尤其是委托,申言之,信托型的金融理财在性质上被认定为信托,非信托型金融理财(如商业银行理财、券商理财)被界定为委托。最高法院民二庭曾以“高民尚”为笔名在《人民司法》发表的关于委托理财的法律界定代表了法院的主流观点。该文把委托理财界定为委托行为,主张以民法中的委托规则来调整委托理财关系。然而,我国《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关于委托的规定较为简单,对受托人义务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受托财产独立性的规定尤为缺乏,这对作为委托人的投资者保护不够,因此,委托难以涵盖金融理财的全部内涵。诚如上文所述,金融理财业务在性质上具有一致性,均属于“受人之托,待人理财”的信托行为,信托法能够填补委托在调整金融理财中的法律漏洞,但我国信托立法起步较晚,一些必要的信托法律尚付阙如,司法机关对信托理念的认识有待深化,在实践中,司法机关通常把金融理财认定为委托而非信托。因此,为重构金融理财监管机制,司法机关有必要重新审视金融理财的性质,确认其信托的法律属性,发挥司法权在金融理财行为中的调控作用。 (二)尽快制定《信托业法》,促进金融理财监管规则的统一 大资管时代,我国资产管理市场进入了全面混战的状态。由于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金融理财业务在投资者适当性、监管标准、投资范围等方面的规定极不统一。此种不统一造就了不公平竞争,也助长了监管套利。例如,同样从事金融理财服务,信托公司有净资本监管的要求,7而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却基本不受净资本监管的约束。此外,同样采用信托模式开展金融理财业务,但除信托公司与基金管理公司外,商业银行及证券公司均不承认其经营的是信托业务。原因在于依据我国《证券法》、《信托法》、《保险法》的规定,各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如果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经营信托业务,就涉嫌违法。但实际上,由于金融理财本质上属于信托,这些机构往往采用信托模式运营金融理财业务,如规定受托财产的独立性与破产隔离制度。目前,突破我国金融理财监管所面临的上述法律困境,需要立法机关及监管部门进行顶层设计。1.检视现有信托理念,进行理论拓展源自英国衡平法上的信托,包含极其丰富的内容,囊括了所有基于信任、信赖而形成的信托关系,而我国却把信托视为一种特定的金融行业,并且排除其他未经监管部门核准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实践中,通常依据经营主体是否拥有信托“牌照”来判定其经营行为的信托性质,而非把事实上的“信托关系”作为判断信托的标准,这严重背离了信托“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内涵,缩小了信托的调整范围,限制了信托功能的发挥。为改变信托在我国金融市场面临的困境,甚有必要改变对信托的狭隘定位,重新认识信托的功能和价值,把信托作为一个金融运营平台,任何金融主体均可利用这一平台经营信托业务,而只要其经营行为构成信托,即应受信托法的调整。2.制定《信托业法》,统摄各类金融理财行为大资管时代,各金融机构开展的金融理财业务实质上是信托原理的一种运用方式,但实际上,目前除信托公司的信托理财适用《信托法》外,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理财业务均不受《信托法》的调整,而是由各监管部门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来规制,即便信托公司有《信托法》可依,但《信托法》只是对信托当事人、信托行为、信托法律关系作出了规定,《信托法》属于民商法范畴,其自身缺乏对信托业监督管理的规定。鉴于在金融理财市场上,各金融机构实际上已进入混业经营状态,为实现金融理财监管规则的统一,避免出现“多头监管”、“政出多门”的乱象,较为可行的路径是尽快出台《信托业法》,把市场中所有提供金融理财的机构和个人囊括其中,使《信托业法》不仅调整典型的信托行为,而且规制“类信托行为”,并以此为契机突破金融理财市场“机构监管”的桎梏,真正实现向“行为监管”的转变。 作者:胡伟 单位: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金融理财论文: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摘要: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人们的生活条件也在不断地改善和发展,并且有越来越多的人对于个人资产也生出了投资理财意识。正是因为如此,社会上也不断地涌现出各种理财业务,而各个院校也开设了金融专业。金融专业和投资理财之间有较为紧密的联系,所以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个人投资理财在其中有较为显著的作用,而本文主要就是对其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个人投资理财;中职金融专业;地位;作用 投资理财主要指的是人们对现有的资金财产进行合理的分配以及安排,以此实现资产的升值。但是,要想真正实现这一目的是不可能依靠感觉或者运气就能实现的。真正的投资理财是需要对市场动态发展变化有较为准确的认识和把握,这样才能真正将已有的资金创造出更大的价值。也正是因为如此,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教师都十分注重对学生投资理财能力的培养。由此可见,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有较为显著的地位和作用。 一、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的地位 1. 是金融专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 中职院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地提高学生就业适应能力,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实用型人才,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也不例外。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个人投资理财教学,其本身就是对学生进行能力拓展教学,能够培养学生个人资产投资理财管理能力,让学生在课堂上学习到更多的投资理财知识,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本身就是金融专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因为金融专业课程改革过程中,其重点本身就是为了提高学生理财意识以及能力,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树立起正确的金钱管理观念,之后再培养学生综合理财管理能力。所以,金融专业教育改革本身就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的地位。 2. 是就业市场发展的必然需求 中职院校每年都会为社会培养较多的金融人才,这也是金融专业教学的目的。但是,在经济市场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人们生活质量在不断上升,这个时候人们对于金融投资理财产品的需求在增大,同时要求也在不断提升。但是,就目前来看,有很多金融专业的学生其自身金融知识储备量相对而言较为匮乏,所以我们经常会发现金融工作者求助于银行内专业人士,而这一现象本身就很难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针对这一现象,中职院校在对金融专业学生进行教学的过程中,一定要对其加强投资理财知识教育,通过这一方式提高学生处理理财问题的专业能力,这样学生在今后不如市场才不会出现满足不了市场需求的现象。所以,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的过程中,有非常显著的地位,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专业能力以及素质,提高学生理财意识,让其今后能够更加迅速地上岗,真正满足市场需求。 3. 市场上投资理财专业人才较为匮乏 金融专业学生今后步入社会大多是要为他人进行资产管理,而这一项工作本身难度就较高,需要较高专业的人才才能很好地完成这一项工作。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市场上投资理财专业人才相对而言还是较为匮乏的,而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加强个人投资理财教育就能有效地避免这一现象。因此,中职院校在对学生进行金融专业教学的时候,一定要尽可能提高下学生理财能力,让学生掌握市场金融信息以及理财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法规,通过这一方式提高学生专业技能以及素养。此外,为了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理财意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还可以积极地为学生设计今后的就业发展规划,让学生在完成学习之后,能够迅速地找到较为合适的岗位,这样就能有效地保证学生今后的发展。 二、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的作用 1. 个人投资理财能够让学生学会积累财富 在对中职金融专业学生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如果对学生进行了个人投资理财教育,学生就能知道要如何对自身财富进行管理,这样就能让学生学会积累财富,并且通过这些财富创造出更多的财富。个人投资理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的应用,不仅只让学生如果对财富进行管理,还需要帮助学生掌握相应的投资技能,以此提高学生的投资能力,真正学会如何利用现有的资源进行投资。就比如,可以是对一些项目进行投资,也可以是对一些理财产品进行购买。所以,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个人投资理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让学生真正掌握财富积累的手段,让学生真正学会如何解决理财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因此,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可以加大对金融专业的投资培养力度、积极开展金融理财项目活动课程,以此提高学生个人投资理财能力。 2. 个人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学生对通货膨胀的适应力 中职金融专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学会做好投资理财工作也是其必须要掌握的技能之一,而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个人投资理财就能很好的促进这一教W目标的实现。因为,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个人投资理财,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对通货膨胀的适应力,这样学生在今后工作过程中才能有效地寻找出解决通货膨胀的方式。金融市场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如果人民币不断升值的话,就很容易出现通货膨胀,而这个时候人民币的实际购买能力也就会随之下降,这个时候如果学生不具备良好的投资理财能力,就不会意识到这一点,从而就很难开展有效地工作。但是,如果对学生进行个人投资理财教育后,学生就会懂得金钱收益的重要性,积极地寻找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此提高客户资产价值。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个人投资理财在中职金融专业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分析,一起能够更好地帮助各院校意识到中职金融专业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加强个人投资理财教育的重要性,真正培养出符合社会以及市场的全面性综合素质人才。 (作者单位:浙江省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325000) 金融理财论文:互联网金融对家庭理财方式的影响 【摘 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到来,理财也已经成为一项人们生活必要的活动,家庭理财增多更是人们总体生活水平提升的标志。文章主要介绍了互联网金融对家庭理财方式的影响。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家庭理财;理财方式 一、前言 当前局势下,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平不断上涨,人们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推动也有了质的改变。近年来,我国平均每个家庭都能达到几万的均收入标准,随着我国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理财产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也取得了部分成就,当下互联网理财产品已得到了你们的广泛认可。互联网理财产品会让人们每年得到10%收入,并且,理财产品投资风险低,资金流动快,所以备受人们喜爱,即使是这样,还仍有大部分人依然应用传统的银行储蓄,这也说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发展还仍没有彻底被完善,就此笔者作为一个高中生,分享了互联网网金融下家庭理财方式。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 理财,一直都是家庭、个人在收入稳定的前提必须要考虑的问题,而互联网金融这种刚刚崛起的理财产品,利用自身优势在全国发展,现阶段已经是理财界的“新宠”。相比较其他理财方式,互联网金融风险低,却有着稳定性高且收益高的优势。互联网金融可以令理财者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理财产品的信息,免去了排队办理业务的麻烦,只要在家里利用互联网就可以对产品的各种信息获取,并且可以完成理财产品的购买。这种新式的理财,颠覆了传统的理财方式,使得理财更加现代化、富有层次化,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意义非凡。 三、升级家庭理财观念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家庭理财大都是选择存进银行,尤其是郊区、农村的家庭,认为资金不多没有必要“理财”,也有不少城市家庭只选择家庭存款存在银行。但,随着银行利息的降低,储蓄理财的利息变得很少,很多家庭在理财观念上开始发生转变。因此,更多的家庭应该从实际出发,改变家庭理财的陈旧的观念。刚开始对家庭理财转型的可以是一些长期的、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当有一定的经验或收益以后可以试着投资一些股票、基金、信托等增值潜力大的种类。 四、适当扩大家庭理财方式 时下中国的金融市场虽然还处在发展初期,但是发展速度甚是可观,而且规模庞大,投资者的理财渠道不再局限于银行储蓄理财,还有债券理财、保险理财、基金理财、国债理财、信托理财、期货理财、网贷理财等多种不同的理财方式,尤其是在互联网理财时代,更是诞生了众多互联网理财产品,人们理财更加方便、快捷,在这个时候应该适当的增加家庭理财方式或者说渠道。例如,现在互联网+理财已经不是停留在概念上的了,同时从互联网中筛选一些比较靠谱的线上理财平台进行投资,让其为自己的理财需求服务,但是在投资的时候要注意互联网理财风险。 五、多接触新型理财产品 目前,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市场已经有了向国际化发展的现象,并且国内的理财产品已经广泛应用到了人们的生活之中。金融经济市场在在国内已开辟出属于在自己的新市场。在当前局势下,国外的市场理财知识以面向国内,并且,金融理财在我国市场中利用门槛低、安全、收益高的优势已在国内站稳脚步。现在,我国正在为国内引进新的理财产品,且对引进的新产品也进行了初步分析,对新产品的了解也能基本掌握了。而一般,只有理财者对理财产品进行一部分了解,才会进行对其投资。且在投资者投资前,都会对理财产品的风险问题、安全问题以及收益问题进行分析掌握。与此同时,资金流动的走向、收益的多少,这些都是投资者时刻关注的,在这里笔者建议人们,快乐理财,开心收益,这样才是理财的真正本意。 六、合理配置家庭资产 互联网飞速发展下,家庭资产结构也受到了影响,我国理财产品的复杂多样,种类繁多,其中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也有很多低风险但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尤其是在互联网发达的当下,家庭、个人对理财神品的掌控更加的得心应手,而金融素养好的家庭对理财产品的掌握方面更合理所获得的收益也更多。例如,家庭收入一般,尽量选择固定收入的产品,这种产品的流动性更好,也是家庭理财中资产配置重要的部分。家庭收入理想,可以投资一些风险高的产品,例如,股票、基金等等。 七、制定家庭理财计划和方案 家庭理财的需要合理的计划和方案的实施,万万不可看好一种理方式就将钱一投就撒手不管,这种理财方式是最不可取的。并且,家庭理财也需要依据家庭的实际情况合理进行安排,这也是因为家庭情况的不同收入方面不同,因此在理财方案的制定上要根据收入选择合适自己的理财计划。 八、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互联网金融市场开放,诸多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出现。互联网金融使得理财成为家庭的日常生活方式,家庭通过互联网理财产品投资的意识也不断增强。因此在家庭理财中,要多接触新兴的理财方式以及理财产品,并且也要讲家庭理财的观念加以提升。 银行关联、地区金融文化与企业委托理财 摘要:以2008-2014年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基于公司治理和外部环境的视角,研究企业委托理行为的驱动因素。研究发现:银行背景高管的存在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委托理财意愿,具体而言,银行关联关系显著提高了企业委托理财的发生概率、投资频率和投资规模,缩短了企业委托理财的平均投资期限,却并未明显提高企业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企业委托理财行为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地区的金融文化水平,在金融文化环境较好的地区,企业发生委托理财的可能性更大,委托理财投资频率更高,资金投资规模更大,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也更高;在对于企业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上,银行关联与地区金融文化呈现替代关系。 关键词:银行关联;金融文化;委托理财;委托理财行为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局势下,国内上市公司实体投资的意愿不足,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蔚然成风。据Wind数据统计,2016年3月以来,130余家上市公司纷纷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小天鹅(股票代码:000481)公告称,拟利用6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堪称上市公司“理财狂潮”开年之最。图1从委托理财的总资金规模和总投资次数两个方面描绘了2008-2014年上市公司从事委托理财业务的趋势。从图中可以看出,2012年上市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呈现爆发性增长,随后两年委托理财资金规模和投资次数仍保持直线式增长。到2014年,上市公司委托理财投资次数为9 906次,资金投资规模高达8 435亿元,说明平均每家上市公司每年发生3笔委托理财业务,投入委托理财的平均资金在2亿元以上。上市公司缘何热衷于委托理财?受何种因素驱使?委托理财能否为其创造额外收益? 诸多文献定性探究了委托理财的原因、动机、风险、后果等,但实证检验委托理财驱动因素或经济后果的文献屈指可数。少量文献从理论、自由现金流理论的视角研究发现:公司规模、负债水平、股权融资水平[1-3]、主营业绩和盈利能力[4]、现金流水平和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等因素影响企业委托理财的倾向和投资规模。陈湘永和丁楹[6]比较委托理财企业的业绩与上市公司的平均业绩,发现从事委托理财业务后企业业绩有所下滑。徐永新[7]指出,“可操控现金”水平越高,委托理财收益率越低;在“可操控现金”水平一定时,委托理财收益率与大股东持股比例显著正相关。 现有研究对委托理财问题的探索取得了有益的进展,但仍存在极大的拓展空间。其一,从研究的视角看,目前的实证文献主要关注公司内部性质,如企业特征、财务状况、股权治理结构等因素对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巴曙松[8]认为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是导致大量委托理财的重要原因,但实证检验公司治理结构对委托理财影响的研究基本处于空白阶段。另外,不乏文献从企业外部视角研究经济环境或制度环境对企业实体投资行为的影响,但经济和制度的执行者都是人,而人是文化的载体,所以企业行为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不同文化的影响。但目前少有文献研究外部环境对企业金融投资行为的影响,而且鲜有文献考虑区域文化层面的因素对企业行为的作用。其二,从研究结论看,众多文献如出一辙,均认为委托理财行为对公司的影响弊大于利。但目前为止,仅有一篇文献实证检验了委托理财的弊端,侯毅[4]发现有委托理财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较低。若委托理财如现有理论分析所述会降低企业实业经营能力、增加企业经营风险,而不能给企业带来利益,那么企业为何对此趋之若鹜?任何事物均有其两面性,委托理财业务对上市公司的具体利弊还有待进一步的考证。 本文以银行关联和金融文化为切入点研究上市公司委托理财行为,基于以下考虑:其一,近年来,商业银行成为上市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主要受托人[9],据统计,2015年上市公司认购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占委托理财总金额的比例高达69%,而上市公司聘请银行背景高管的现象也愈加普遍。具备监督和咨询双重职能的银行家如何影响企业的财务管理行为是目前研究的热点之一。那么银行家在企业委托理财业务中扮演何种角色呢?其二,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极大地增强了大众的理财意识,外部金融文化环境会否影响企业的金融投资观念与行为?本文试图解答这两个问题,对于明晰委托理财行为的驱动因素具有一定的促进意义。 比之现有文献,本文的创新点和贡献如下:一是研究银行背景高管对企业金融投资行为的影响,拓展了银行关联对公司财务管理行为影响的相关文献。二是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全面考察金融专业人士对委托理财发生概率、投资规模、投资期限以及投资收益等多个特征的作用,有益地补充了委托理财相关的实证文献。三是试图研究企业外部金融文化环境之于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探究地区金融文化与银行专业人士的替代效应,是一次突破式的探索与创新。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银行关联与企业委托理财 银行关联是上市公司“寻租”的一种普遍方式,与普通高管相比,银行背景的高管具有资源获取优势、信息传递优势和专业技能优势[10],能有效影响企业财务管理行为。银行关联可能从如下几个方面影响委托理财行为。 第一,资源获取优势保障了企业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业务的资金多来源于闲置资金,徐永新[5]认为可操纵现金较多的公司更容易发生委托理财。银行背景高管能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11],所以拥有银行关联企业的资金压力较小。当企业运转良好、短期资金富余时,银行关联企业由于没有资金短缺的后顾之忧,更可能将闲置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以获取投资收益,资金投资规模也可能更大。 第二,信息传递优势增强了企业的投资信心。聘请银行背景高管所建立的信息渠道是双向的,上市公司不仅能向银行释放非公开的信息获得稀缺资源,而且能从高管处知悉银行的相关信息。现阶段,银行是企业委托理财业务的主要受托方。企业对委托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知之甚少,开展业务前往往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了解和识别各类委托理财产品,投资后也会担忧其安全性。银行背景高管能够帮助企业在事前快速掌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状况,而且其对银行理财产品的认知度和熟悉度能帮助企业识别收益更高更稳健的产品。此外,在投资过程中,对于没有银行关联的企业而言,只能通过市场反应主观判断委托理财产品的状况,而银行背景高管则能通过其任职银行的人脉及时地掌握委托理财产品的变动情况,因此有银行关联的企业可以在出现不利情形前迅速采取应对措施以规避损失。 第三,专业技能优势决定了企业的投资策略。银行背景高管能便利债务融资[12]、缓解融资约束[13]、改善投资效率[14],说明其作为专家的管理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陈湘永和丁楹[6]指出“获取投资收益,提升公司业绩”是上市公司委托理财的主要动机之一。企业暂无合适的投资项目时,管理层可能会利用富余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降低资金闲置成本、赚取短期收益。银行背景高管的专家优势也会在委托理财业务中有所体现,其金融专业知识与技能丰富,可以为企业设计更好的投资方案,合理有效地分配闲置资金,提高短期资金使用效率。银行背景高管更熟悉银行理财产品的运行状况,能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识别收益可观且稳定的产品。银行的工作培养了其谨慎稳健的特质,更注重风险管理,所以银行背景高管很可能进行多次分散投资以降低风险;再者,委托理财的目的是合理地利用冗余资金获取投资收益,因此银行背景高管可能更看重短期的财务效益,选择委托理财期限较短的产品,而不会进行长期投资增加资金风险。 (二)地区金融文化与企业委托理财 现阶段大量文献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制度环境如何影响企业投资行为,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也存在些许局限。一方面,现有文献主要着眼于研究经济层面、制度层面等因素对企业实体投资行为的影响,鲜有文献探究宏观因素之于企业金融投资行为的作用。实体投资与金融投资相互制约、相互促进、联系紧密,对企业投资行为的探讨不应顾此失彼,综合分析才能更客观全面地明晰外部环境对企业投资行为的作用。另一方面,现有文献仅仅探讨区域经济或制度本身对企业投资的作用,而忽略了经济和制度赖以生存的环境基础,即文化因素。人是文化的载体,而经济和制度的执行都依赖于人,从这一角度看,文化也会影响企业投资行为。而且文化是经过悠久历史积累沉淀的集体记忆,与经济和制度相比,文化所传递的认知和观念更加根深蒂固,因此文化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可能更显著、更深远、更持久。 由于地理环境和资源禀赋的差异,中国各地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存在显著的地区文化差异。以浙江为例,柳永诗云“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钱塘”即今天的杭州,作为历朝历代的商业之都隋唐时期,杭州便成为“大都”。五代吴越和南宋两代建都于此,南宋对商业的格外重视,使得杭州的商业经济达到空前的繁荣。明清时期,杭州与苏州并称为江南二大都会。在改革的大潮中,浙江人更是创办了第一批私营企业、第一批专业市场、第一家银行、第一个股份合作企业、第一家证券公司等,进行了开拓式的创新。,杭州为浙商文化的繁荣作出了重大贡献。受益于传统商业文化的熏陶,浙江人善商,并形成了重视工商、崇尚财富的观念。基于相似的因素,中国其他地区还形成了晋商、徽商、鲁商、陕商等商业文化,这些传统文化至今仍然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 不同的文化环境造就了人们不同的认知方式和思维方式,从而导致实践中的行为选择各异。目前学术界对于金融文化并没有统一规范的定义,本文认为金融文化是长期历史沉淀积累的社会文化与金融实践相互促进所产生的,一种影响并决定个人金融认知与金融行为的观念,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因而不同国度、不同地区的金融文化各具特色。Weber和Hsee[15]提出文化差异会在概率判断、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和决策模式四个方面影响个人的认知和行为。作为社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本文认为金融文化也有相同的特征。 地^金融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企业管理者的金融意识,进而作用于企业的金融决策。委托理财是上市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金融投资的一种手段,不可避免地受到管理者主观意识的支配。地区金融文化可能会从如下几方面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企业委托理财行为:首先,在金融文化繁荣的地区,管理者耳濡目染诸多金融知识、金融现象,其投资理财观念得到了极大的强化,更懂得充分利用资本进行金融投资。所以,与金融意识欠缺的管理人员相比,他们更倾向于将短期闲置资金用于理财,在降低资金持有成本的同时赚取投资收益。其次,在金融文化较好的地区,管理者经常能亲眼目睹各类成功或失败的金融事例,其对风险的认识更加深刻,风险管理意识也得到了强化。因此,他们在从事委托理财业务时,可能会更偏向于分散投资,增加委托理财次数以降低风险。最后,长期生活在浓厚金融文化氛围中的管理者对各类金融产品的了解程度远胜于他人,而且其金融专业技能水平相对较高。因而他们更善于分析和识别收益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从而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认为地区金融文化会正向影响企业的委托理财行为。但金融文化如何影响企业委托理财的期限长短难以合理推断,受浓厚金融文化熏陶的管理者可能追求短期资金效益,偏好于短期投资;也可能因过度自信而投资于期限相对较长的理财产品,以获得稳定的收益,故而在此处暂不讨论金融文化对委托理财期限长短的作用。 (三)银行关联、地区金融文化与企业委托理财 银行关联、地区金融文化对企业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有着相似点。其一,影响路径相似。银行背景高管与地区金融文化都通过提升企业管理层的金融意识,从而改善企业整体的金融投资观念,进而作用于企业金融投资行为。银行关联直接引入金融专业背景丰富的人才改善管理层的理财意识,金融文化则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影响现有管理层的金融观念。其二,影响方式相似。不论是银行关联抑或是金融文化,均是凭借高管自身的金融观念与技能对委托理财施加影响。高管对金融产品的熟悉程度、对待风险的态度以及专业技能水平都可能影响企业的金融投资决策。其三,影响效果相似。银行关联与金融文化都可能对上市公司委托理财产生促进作用。二者都提升了企业的金融投资理念,有助于增强企业的委托理财意愿,而且高管对风险的认知与偏好相近,可能会权衡委托理财收益,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降低委托理财风险。 银行关联与地区金融文化有些许共性,但毕竟一个是内部因素,一个是外部因素,二者对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效果会有所差异。那么,当上市公司受银行关联与金融文化的双重影响时,二者对委托理财行为会产生怎样的交互作用呢?本文认为银行关联与地区金融文化的影响可能呈替代关系。在金融文化繁荣的地区,引入银行背景的高管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增强企业整体的金融意识,但由于上市公司的金融理财意识普遍较强,银行背景高管可能难以显著增强企业的金融投资倾向,因而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行为的促进作用有限。在金融文化落后的地区,上市公司金融理财意识普遍较弱,银行背景高管的加入能为企业带来丰富的金融专业知识和技能,可能显著改善企业的金融投资观念,所以银行关联可能在金融文化较差的地区更能促进企业的委托理财行为。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与研究样本 本文选取2008-2014年沪深A股主板上市公司为初始样本,同时剔除金融保险类公司、当年被ST(ST*)或PT的公司、财务数据缺失的公司、委托理财数据披露不全的公司,得到8 974个观测值,其中发生委托理财业务的观测值有835个。委托理财数据来源于CSMAR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研究数据库,高管背景资料来源于CSMAR上市公司人物特征研究数据库,区域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在1%的水平上进行了winsorize处理以避免极端值的影响,计量分析软件采用Stata120。 (二)模型设定与变量定义 1变量定义 委托理财行为的度量(Entrust)。本文委托理财的类型包括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委托贴现、委托投资、信托、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和其他等。本文从委托理财的发生概率、投资频率、投资规模、投资期限和实际收益五个方面考察企业的委托理财行为,各变量的具体定义如下:委托理财发生概率(Entfin),上市公司当年发生委托理财则表示为1,否则为0;委托理财频率(Frequency)表示上市公司当年从事委托理财的次数;委托理财投资规模(Funds)是委托理财的投资总额与货币资金的比值;委托理财期限(Term)是企业当年发生的所有委托理财业务的平均投资期限,以月度计量;委托理财收益率(Rate)表示为实际收益总额与投资总额的比值。 银行关联的度量(Banker)。上市公司当年存在银行工作背景的高管,则Banker取值为1,否则为0,高管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金融文化的度量(Culture)。地区金融文化是不同地区历史沉淀积累的社会文化与金融实践相互促进所产生的,一种影响并决定个人金融认知与金融行为的观念。目前,地区金融环境最广泛的度量指标是樊纲等编制的“金融业市场化”指数,该指标表现了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干预程度,但并不能表征地区金融文化水平,难以反映个人参与金融实践的意识。地区金融文化能从两个方面促进地区的金融深化程度:其一,在浓厚金融文化背景下成长的人具有更强的金融意识,更容易接受和实行各项金融深化政策;其二,在金融文化较好的地区,金融市场环境规范性更强,民众参与度更高,更适合金融深化的推进。地区金融文化难以直接度量,地区的金融增加值(单位:亿元)与人口数(单位:万人)的比值(人均金融GDP)能反映个体对金融活动的平均参与度,能一定程度上反映地区整体的金融观念,所以本文利用人均金融GDP这一指标表征地区金融文化水平。 上述模型中因变量Entrust分别表示委托理财的发生概率(Entfin)、投资频率(Frequency)、投资规模(Funds)、投资期限(Term)和投资收益率(Rate)。因委托理财发生概率(Entfin)是0-1变量,所以当因变量为Entfin时,上述模型均采用logit方法进行回归。当因变量是其他连续变量时,则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方法。 模型(1)中的Finance是金融关联,上市公司当年存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工作背景的高管则Finance取值为1,否则为0。考虑到企业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也很普遍,为避免金融关联对银行关联的检验造成干扰,本文将其作为控制变量。参考已有研究,模型中的其他控制变量分别是:公司规模(Size)、资产负债率(Lev)、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Holding)、主营业务收益率(Profit)、成长能力(TQ)、股权再融资(Seo)、资产收益率(Roa)、自由现金量(Currency)、自由现金流(Fcf)。自由现金量是上期末现金与总资产的比值;自由现金流则表示为上期末经营现金流净额与资本性支出的差额与总资产的比值。王展飞发现企业现金流与委托理财规模显著正相关,徐永新则指出“自由现金流”不影响委托理财发生的可能性,而“自由现金量”与委托理财发生概率显著正相关。基于此,本文同时控制了自由现金量和自由现金流。为避免不同年度与行业的差异,控制了行业固定效应(Industry)和年度固定效应(Year)。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从表1 中Panel A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样本期间约有1/10的上市公司从事委托理财业务(Entfin),接近1/5的上市公司拥有银行关联(Banker),说明聘任银行背景高管与银行建立密切关系是一种十分普遍的银行关联形式。表征金融文化(Culture)指标的最大值、最小值、均值分别为1560 3、0028 4、0355 3,说明中国各个省份之间金融文化水平的差异较大,且整体的金融文化意识较为薄弱。 全样本中有835个公司/年样本发生了委托理财业务。Panel B对其特征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分析,平均每家上市公司每年从事委托理财业务的次数(Frequency)为19次,最多的是412次,最少的仅仅1次,整体上委托理财的投资较为分散,且分散程度差异很大。委托理财的平均投资规模(Funds)是企业货币资金的163倍。委托理财期限(Term)最短只有4天委托理财期限(Term)的最小值为013,一个月按30天计,013*30=39天,大约4天。,最长的却有约42个月(即三年半),但委托理财的平均期限为5个月,说明大多数企业偏向于半年以内的短期委托理财。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率(Rate)波动很大,效益最差的亏损1345%,最高的盈利则高达2694%,但委托理财收益率的均值仅为162%,说明委托理财整体的收益率很低,也可能与其投资期限较短有关。 Panel C分年度对发生委托理财业务的样本进行了统计分析。其中列示了各个年度委托理财投资频率、投资规模、投资期限、收益率的均值以及参与委托理财的公司数量。从结果可以看出,2012年以后委托理财业务数量呈爆发性增长,委托理财的频率、投资规模也成倍增长,但委托理财期限缩短,收益率也呈下降趋势。 1银行关联与企业委托理财 利用固定效应模型(1),将委托理财业务特征分别作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得到如表2所示的银行关联与企业委托理财的回归结果。检验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发生概率(Entfin)的影响时运用的是全样本数据,由于因变量是”淞浚所以采用了logit回归方法。结果显示,银行关联(Banker)与Entfin的回归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银行关联明显提高了上市公司从事委托理财的可能性,假设1-1得到证实。金融关联(Finance)与Entfin的回归系数为正,但并不显著,说明金融关联对委托理财发生概率的正向影响并不明显。可能原因在于企业多投资于银行委托理财产品,非银行金融机构人士的作用有限。其他控制变量的系数与已有研究的结论基本一致陈若晴[3]发现企业规模越大,越可能发生委托理财;债务负担抑制了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倾向;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获利能力越强,委托理财可能性越小;股权融资水平与委托理财呈正相关关系;成长性较差的企业委托理财概率较高。徐永新[5]指出自由现金量越多,企业发生委托理财的概率越高。林小驰等[16]认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能够显著降低委托理财概率。。 (二)实证结果分析 为考察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具体行为的影响,本文从全样本中选取发生过委托理财业务的子样本作为研究对象,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方法进行分析。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频率、投资规模、投资期限以及投资收益率的影响结果见表2的列(3)-(6)。银行关联(Banker)对委托理财频率(Frequency)、投资规模(Funds)的影响均显著为正,即表明银行关联企业注重分散委托理财的风险,每年进行委托理财的次数更多,由于资金压力较小,银行关联企业委托理财投资额占货币资金的比重更大。委托理财投资期限(Term)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证实了假设1-4,拥有银行关联的企业更重视短期资金的利用效率,委托理财投资期限更短。 考虑到投资期限长短对实际收益率的重要影响,在检验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收益率(Rate)影响的模型中,加入投资期限作为控制变量,结果表明实际收益确实与投资期限紧密相关。银行关联与委托理财收益率(Rate)的回归结果不显著,表明银行关联并未提高委托理财的收益率,反而有所降低,可能是银行关联企业的投资期限更短所致。本文分组比较有无银行关联企业委托理财实际收益率的均值,结果如表3所示,银行关联企业委托理财的平均收益率为175%,略高于无银行关联企业的收益率(158%),但这一差异在统计上不显著。上述结果表明银行背景高管注重资金的短期应用,对企业的闲置资金进行了合理配置,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咨询的职能,但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实际收益的提升效果有限。 2地区金融文化与企业委托理财 本文利用固定效应模型(2)检验了地区金融文化对企业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结果如表4所示。结果显示,地区金融文化(Culture)与委托理财发生概率(Entfin)、投资频率(Frequency)以及投资规模(Funds)分别在1%、5%、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表明地区金融文化水平越高,上市公司发生委托理财的可能性越大,每年从事委托理财业务的次数越多,投资金额占货币资金的比重更大。即地区金融文化通过影响管理者的行为决策提升了企业金融投资的意识,管理者合理应用闲置资金获取收益,同时进行分散化投资降低风险。地区金融文化(Culture)与委托理财收益率(Rate)的回归系数不显著,本文将发生委托理财业务的样本分成地区金融文化较好和较差的两组,比较两组实际收益率的均值,结果如表3所示,t检验在10%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在金融文化较好的地区,企业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更高。 3银行关联、地区金融文化与企业委托理财 表5反映了银行关联与地区金融文化对委托理财发生概率、投资频率和投资规模的交互作用,此处暂不讨论二者对委托理财投资期限和投资收益的影响。原因在于:一则金融文化对委托理财期限的作用难以推断;二则上文回归结果显示银行关联与委托理财收益、金融文化与委托理财收益的回归结果均不显著。可能是因为银行关联、金融文化的度量不够精确,虽然与通过银企间相互持股形成的银行关联相比,银行背景高管对企业财务管理行为的作用更为直接有效,人均金融GDP比金融市场化指数更能反映个人参与金融实践的程度,更能有效度量金融文化,但是不可否认这两种度量方式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从作用路径看,高管银行关联和地区金融文化均通过提升高管层的金融意识进而影响企业金融投资决策,影响路径较长且为间接效应,作用可能不太理想。所以在二者单独的影响不太明显的情况下讨论银行关联与金融文化对委托理财收益的交互影响可能没有意义。 表5第(2)列中,银行关联(Banker)、地区金融文化(Culture)与委托理财概率(Entfin)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而交乘项(Banker*Culture)与委托理财概率的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在金融文化较好的地区,银行背景高管的加入并不能再次增强金融文化对委托理财可能性的正向作用,反而会有所抵减。而在金融文化较差的地区,这一抵减作用较弱,换言之,在金融文化较差的地区,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发生概率的正向作用更明显。第(3)列中银行关联(Banker)、金融文化(Culture)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Banker、Culture每提高一个标准差,委托理财次数分别增加1232%、1723%回归样本中Banker、Culture的标准差分别为0419 5、0422 1,1232%等于标准差0419 5与回归系数29372的乘积,1723%等于标准差0422 1与回归系数40811的乘积,下文数值021%、088%的计算方法与此相同。,由此可见金融文化对委托理财频率(Frequency)的促进作用更大。交乘项(Banker*Culture)与委托理财投资频率(Frequency)的回归系数为负但不显著,说明在金融文化较好的地区拥有银行关联的企业并不会进一步分散投资,可能是因为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频率的作用效果较弱。最后一列中的结果显示银行关联(Banker)、金融文化(Culture)每增加一个标准差,委托理财资金投资规模提升021%、088%,但Banker的回归系数并不显著,交乘项(Banker*Culture)与委托理财投资规模(Funds)的系数也不显著。说明在金融文化较好的地区,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投资规模的作用几乎被金融文化的正向效应完全掩盖。上述结果表明:与金融文化相比,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较弱,所以在金融文化较好的地区,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行为的作用被一定程度地掩盖,也即银行关联在金融文化较差的地区对企业委托理财的促进作用会更加明显。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从公司治理和外部环境的视角实证检验银行关联、地区金融文化对企业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银行关联显著增强了企业委托理财行为,拥有银行关联的企业更可能发生委托理财,而且其委托理财频率更高、资金投资规模更大、投资期限更短,但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实际收益的正向作用很弱;(2)地区金融文化正向影响企业委托理财行为,地区金融文化越好,上市公司从事委托理财的概率越大、投资频率越高、资金投资规模越大,金融文化也能一定程度上提升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3)在金融文化较差的地区,银行关联对委托理财行为的促进效应更明显,换言之,在对于企业委托理财行为的影响上,银行关联与地区金融文化呈替代关系。 基于上述Y论,针对委托理财现状,本文提出两点建议:一是上市公司委托理财需谨慎。委托理财是企业合理配置资金的一种有效途径,加强监督可使之成为良性的财务管理策略。银行关联与地区金融文化都能促进企业委托理财行为,引导企业合理地进行金融投资,但是企业从中获得的收益却比较有限。所以上市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前,应保持谨慎的态度。主动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详细了解所投资的产品,设计可靠的投资方案,并提前制定好风险应对措施以降低投资风险,真正地让闲置资金为企业创造收益。二是政府应加强地区金融文化的建设。企业的投融资决策行为与外界金融环境息息相关,良好的金融文化氛围有利于培养金融观念较强的管理者,从而提升企业的金融投资行为。地区金融文化对企业委托理财实际收益的影响优于银行关联,表明长期接受金融文化熏陶的管理者比一般的银行专业人士具有更强的金融理念,能更有效地帮助企业在金融投资中获益。此外,提高地区金融文化水平,能降低银行关联对企业委托理财的作用,从而减少企业的“寻租”行为。因此加强地区金融文化的建设十分有必要。 金融理财论文:浅析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的途径 【摘要】在当今社会,经济及技术水平不断上升,相对的人们生活质量也有所提高,理财显然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新形势,作为蓬勃发展的高中生,我们是被看重的一代,同时也是肩负重要使命的一代,对理财知识的学习是必然的,这也将成为我们日后步入社会的必备技能。本文对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的途径做出了阐述及分析。 【关键词】高中生 金融理财知识 途径 一、引言 在以往我国的高中教育中,并没有过多的涉及对金融理财知识的教学,由于这部分的缺失性,大部分学生的理财意识较为淡薄,不仅缺乏正确性认识,对自身花钱、以及科学理财水平普遍较低,不能够充分认识到金钱的重要性及收获金钱的不易性,因此全面提高高中学生的金融理财质量,使学生对金融理财能够形成正确认识是刻不容缓的。我们高中学生相比小学生及初中生,不仅年龄基数较大,行为意识更加具有能动性及自主性,所以对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的途径进行探究是极其必要的。 二、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的途径 (一)通过书籍等知识获取形式学习理财知识 理财并不仅仅涉及个人财产管理方面,还涵盖着实现财富价值,进行投资层面,众所周知,任何投资都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但是如果能够真正掌握理财知识及要领,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理财中国所存在的风险,使理财投资的结构更加优化及完整,这对于我们高中学生来说是同等重要的,这不仅能够促使我们养成良好的花钱习惯,还可以为我们的日后理财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因此高中生可以通过多多阅读各类理财报纸及书籍将理财认知面进行拓展。 实际上理财投资与高中其他学科的学习并没有任何区别,在将知识点进行学习前,必然会存在较多不了解的地方,学习过程中也同样是具有一定难度的,但是一旦将知识点消化吸收后,也将成为利于发展的新本领。只要不惧艰难坚持学习,最终一定会获得高质量的学习效果。在对理财方面的报纸或者图书进行挑选时,要以纸质资料为首要基础,同时还可以配合高质量及销量的书籍共同参考学习,这样就能够基本达到学习标准。 在将初级阶段的理财知识进行掌握后,就可以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投资能力,高中生可以到图书馆借阅关于投资方面的书籍资料,但是对这部分信息资源的选择要慎重,并将内容侧重点放在专业性上面,这是因为高中生在基础知识扎实后,就可以主攻专业性,但是如果基础较弱,那么推进下一学习内容时将会困难重重。因此,我们在进行金融理财知识的学习过程中,要坚持循序渐进,首先以基础为出发点,当理财知识掌握水平达到一定标准后,才能够将学习内容进行强化。 (二)通过电视及网络认识投资 我们高中生由于正处于进入大学校园,间接步入社会的关键阶段,因此我们的学习压力及强度普遍较重,对理财知识的学习时间也就较少,同时我们如果将这一内容的学习看做任务,那么学习兴趣就会难以激发,学习热情同样难以调动,学习效率低下的不良现象必然发生,所以在这种严峻形势下,我们学生需要将理财知识的学习作为压力转化平台,并将理财学习当成自身的兴趣爱好,在完成紧张的学习任务后,可以通过电视及网络等吸引我们注意力的方式进行知识点掌握。 这在一方面能够缓解我们高中生的学习压力,使身心得到舒展,另一方面还可以在这一过程中提升知识涵盖量。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可以多观看类似财经新闻这类的节目,观看内容并不是仅仅局限于这一层面上,只要是有关财经、理财方面的内容就可以多进行了解,并在此过程中养成思考的好习惯,将已知知识点进行串联,体会国家财政发展金融气氛,同时还可以对部分理财产品进行了解,明确自身理财方向及兴趣点。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现代网络技术有针对性的搜索想要了解的理财内容,不仅能够倾听成功理财大师的讲座,更可以体会与民生发展相联系的经济新闻,以这类节目为基础,掌握理财关键点及要领。 (三)管好自己的钱 我们由于正处于高中阶段,在有限的时间内需要将精力放在学习上,因此能够挣钱的机会及时间也就少之又少,所以可供我们支配及理财管理的金钱,大部分是经过父母给予或者长期积累形成的。而日常可供花销的零用钱及过年所获得的压岁钱,也就成为构成我们财富主体的关键力量,而我们的金钱流出主要朝着三个方向进行流动:首先是有关学习方面的,通过金钱购买学习所需的文具以及习、学习资料等。其次是关于吃的方面,我们的大部分学生都会比较热衷于吃小零食。最后就是我们的部分高中生会比较喜爱出去开拓眼界,旅游,或者是进行其他娱乐项目,例如朋友生日请客,吃饭、看电影、唱歌等。 从这一现实状况来看,我们高中生的花销结构并不合理,具有一定的盲目性特点,所以要想从根本上改善上述不良现象,对理财知识的学习是极其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控制压岁钱及零钱的花销比例及方向,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一张真正属于自己的银行卡,将数额较大及剩余的零花钱存入这一账户,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就能够了解到基本的储蓄知识,从最基础的层面上了解到理财的重要性。在不断将卡上数额进行添加,使其日积月累增加时,就可以进一步形成较为健康、合理的消费意识,当金额达到理财标准界限时,我们就可以将理财项目进行对比分析,用账面上的钱购买理财产品,这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低理财风险,同时收获更多的经济收益。 三、结语 高中生通过互联网信息的一定了解,关注理财知识、通过纸质书籍学习理财知识,并加以询问和实践,我们在学习之余定能掌握基本的理财资讯。合理的支配、使用金钱,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与理财习惯,不耻下问,与有经验的理财者交流,相信我们高中学生定能发挥自身优势、不断学习,掌握理财的相关知识与技巧。 金融理财论文:高中生学习金融理财知识途径研究 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呈现出健康的发生态势,人们的手中的资金日益增多,金融理财产品日益受到人们的追捧。在新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金融理财观念成为一种重要的观念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人重视。高中生作为未来市场经济交易的主要参与者,笔者认为高中生树立正确的经济观和价值观,通过多种途径强化对金融理财知识的掌握,这对对高中生养成好的理财习惯,更好的适应未来社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高中生 金融理财知识 学习途径 一、立足于网络和书籍等载体,掌握相关的理财知识 众所周知,高中生的学习压力大,任务重。但是,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手机也已经成为高中生主要的娱乐手段和学习载体。在互联网的大规模普及的背景下,学生主要通过手机关注一些娱乐资讯和国内外新闻,但也有部分人使用手机的目的在于使用各种APP软件聊天或购物,也有的学生热衷于手机游戏。令人遗憾的是,很少有学生可以将手机的资源利用到最优化,能合理的利用互联网来关注理财知识、学习理财技能。笔者认为,作为新一代的高中生,应该充分利用科技资源,为我所用,实现科技成果的最大化。一方面,可以通过网络放松身心缓解学习上的压力;另一方面,立足于互联网平台,关注有价值的网络信息,获得有益的知识才丰富自己的知识体系。举例而言,在浏览网页的时候可以更多关注一些理财方面的信息,微信可以更多关注一些理财教育类的微信公众号,可以观看一些财经类的视频节目或者名家讲座等,通过以上相关的方式了解理财知识,了解理财产品,逐步开始自己的理财之路。 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类型,理财知识内容庞大,涉及范围广,涉及I域多。作为金融理财产品,一般有着高风险高收益并存的特点。作为尚不具备独立经济能力的高中生而言,购买理财产品还不具备承担风险的能力。但是将理财知识作为一种适应未来社会的知识储备,掌握理财的有关内容,则是意义重大的。笔者认为,作为高中生应该选择容易理解,适应年龄阶段的相关书籍进行阅读,在保持学习的热情的前提下,我们可以阅读基础性和趣味性的报刊杂志。在掌握了一定的理财基础后,可以阅读一些相对专业的理财书籍,也可以从网上购买评价较高或者打分较高的基础理财知识书籍来阅读。通过阅读相关书籍,高中生在学习基础的理财知识的同时,可以让自己静下来,为更好以积极的心境学习其他的科目,把自己的学习成绩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学无止境,勤学是岸,作为高中生,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我们应该广泛涉猎,应该一步一步由低到高的阶梯式的学习,以便更好的掌握这一理财知识,为未来的人生做好规划。 二、在日常消费中践行正确的理财观 作为高中生群体而言,日常消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即学习、吃穿和娱乐。在学习方面,高中的消费开支主要集中在购买教材、辅助类练习书籍、学习工具等方面。在个人的服装和饮食方面,这是必不可少的,当前的高中生更热衷于快餐油炸类食品。在个人娱乐方面,高中生的消费不够理性,花费的金额较大,聚会选择在中高档的酒店或者ktv,旅行选择到国外去,消费习惯往往是不理智、不节制。 鉴于以上现状,帮忙高中生在日常消费中践行正确的理财观显的尤为重要。对于没有独立独立经济能力的高中生而言,其收入一般来源于节日的红包和父母平时给的零花钱等。如何合理消费手中的资金,是对高中生理财知识的一次较好的实践机会。一般而言,在保障基本花销的同时,高中生应该有自己的银行卡,把留有余地的资金存入到个人的银行卡,学习相关储蓄知识,更好的学习理财知识,这样也有利于高中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树立正确的金钱观。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高中生可以利用银行卡账号里面的资金,进行合理的规划,既可以用于购买资金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也可以继续用于个人储蓄。通过这种方式,既帮助高中生树立了理财的意识观念,也帮助高中生学会合理使用自己的资金,同时锻炼了自己的理财能力,在实践中提升个人理财的水平,学以致用。 三、合理理财行为的养成措施 第一,准确记录财务情况,了解个人消费状况。在整合个人财务信息的过程,要学会借助相关的记录工具,整合成详细的记录,做出便于个人分析的图表,效果才会更加明显。特别要注意的是,要保持记账的习惯,坚持下去,这对于理财而言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第二,树立正确的理财价值观,明确个人的经济目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个理念同时适用于个人的理财,只有了解自己,才能统筹兼顾。价值观和经济目标分析是个人理财的方向所在,也是保持计划持续性和合理性的依据。 第三,确定个人的净资产,预估个人目标实现的可能性。确定净资产的重要条件在于了解个人的收支情况,了解个人手中可支配资金的数量,才有利于我们理财实践的大局。在实际中,很多高中生并不是真正了解个人的花销,甚至不清楚个人的收入与花销具体数额。 第四,制定立足个人实际的预算,并在执行落实到位。预算虽然是纸上工作,但是落到实处就有实用价值。通过制定预算方案,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个人日常花费流向,从而得出个人消费习惯的相关情况,并通过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第五,重视投资复利,提高投资的利润。高中生的收入在保证基本学习生活花销的前提下,可以开始规划理财与投资,这笔钱是个人以后,特别是大学时期进行理财的“第一桶金”,也可以作为大学毕业后找工作空白期的准备费用。 四、结束语 当前,大多数高中生缺乏理财知识和观念。学习金融理财是一项复杂的课程,但凡事都是先有意识再有行动的。作为互联网时代的高中生,应该积极的参与其中,根据个人实际,制定适合自身的理财计划和产品。现阶段,高中生可以理财切忌求财。高中生通过学习理财知识,对理财有一个直观的了解,掌握一定的技能,以便更好的管理好个人财富,建立积极健康的个人生活消费习惯。高中生作为富有活力、善于学习的群体,在繁重的课业学习之余,掌握基本的理财技能,对未来个人的职业规划有着现实意义。
国际法学教育教学研究:论国际法学教育的发展 在这一阶段,国立北京大学、国立中央大学、朝阳大学、东吴大学、北京法政专门学校的法学教育中似最具规模、影响力最盛。节取上述各校的课程设置,以及20世纪40年代国民政府所修正的法律学系科目表,可有如下观察: 首先,国际法课程在得到一如既往的重视的同时,也在教学上有了更为精细的授课安排。除在课程中普遍将国际法区分为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独立授课外,一些学校也进一步将国际公法区分为平时国际法与战时国际法在不同学年各自讲授。虽然这种课目划分并非此阶段的新兴现象,但更多学校对这一国际法课程设置的采用,既是国人对国际法学的认知更为系统全面之体现,也意味着法科学校愿意给予国际法更为充分的学习时间,显示出对国际法教育有了更高的评估与偏重。如,国立北京大学20世纪20年代的法学专业课程中,在第二、三学年开设国际公法,而在第四学年开设国际私法。国立中央大学从第三学年划分组系,而无论是司法组、行政法组,还是法学组,都将在这一学年开设国际公法课程,而在第四学年开设国际私法课程。其中,国立北京大学的国际公法课程更细分为平时国际公法与战时国际公法,前者讲授于第二学年,后者则讲授于第三学年。 其次,国际法课程得到授课时数或年限上的较好保证。在多数学校,国际法课的授课年限至少为一年。如,中央大学法学院为三个不同组系所安排的国际公法授课时间均为一年,即使是列为选修课目录中也未缩减。东吴大学的国际公法课程的学习年限也为一年,且在那一学年中所占学分最高。较之同校一些仅开设半年的基本法学课程,如中国宪法、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国刑法总则、中国民法总则等等,国际法一年的学习时限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其在中国法学教育中所占之地位。而在北京大学法科,由于平时国际法与战时国际法的分开授课,实际也分配给国际公法两年的学习时间。 最后,国际法出现从法学教学科目向法学教育专业上升的迹象。作为法学教育的必要构成,清末以来的国际法教育一直是作为教学科目之一得以重视并渐为发展。而至20世纪40年代,按国民政府教育部1945年修正之法律学系科目表所示,中国国际法教育有了性质与地位的又一次提升。据此科目表,除共同必修科目以外,法律系可采两种学分制度,一为混分制,二为分组制。在分组制教学中,四大组系分别为:司法组、行政法学组、国际法学组、理论法学组。在这种分组制的科目列表中,对于司法组、行政法学组以及理论法学组而言,国际法仍作为共同必修课之一门;但对于国际法学组而言,国际法教育不再单单体现于一或两门法学课程,而成为了一个法科教育的专业或培养方向。国际法教育由此开始了从法学学科下的一门课程向高等教育的一个独立学科的演进轨迹。 国际法学师资构成的演变与充实 早期从事中国法学教育的多为西方传教士,丁韪良无疑是在中国教授国际法课程的第一人。至清末修律,大量外国法律专家被聘来华执教,日本学者则成为其中之最。据载,清末京师法政学堂、京师法律学堂、直隶法政学堂、山西法政学堂等22所法政专门学堂均有延请日本教师,达311人之多。以京师法律学堂的课程开设为例,包括法学通论、宪法、国法学、刑法、民法、商法、法院编制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破产法等在内的全部法学主干课程都由日本学者担纲。其中,担任国际法教学的为岩井尊闻,而教授国际私法的则为志田钾太郎[2]116,726。时至民国,国际法教学的师资队伍开始出现明显的本土化趋势。随着法科留学生的陆续回国,以及中国各类法科学校所培养人才的日渐出炉,民国时各大学法科或专门法政学校中执教的中国教师越来越多,国际法师资队伍中的中国教师比例也日益提高,至20世纪30年代后已经开始占据主导地位。以当时法学教育界享誉盛名的“北朝阳南东吴”为例。从民国元年发展至20世纪20年代前后,朝阳大学的法学教员中尽管仍有冈田朝太郎、岩谷荪藏等外国教师,但其主要教学任务已交由中国教师来完成,所聘请者不乏当时中国各知名法家,如余棨昌、钟赓言、程树德、陈镐生、王家驹、李怀亮等等。最初在该校教授国际公法的为来自日本早稻田大学的巽来次郎,但据1917年《教育部视察朝阳大学报告》,当时亦有中国教员承担此门课程的讲授。报告中提及,检查当时正逢中国教师钱泰在讲授国际公法课程,报告评价其教学为“讲解详明,学生尚能注意”[3]464。而作为与朝阳大学齐名的又一著名私立高校,东吴大学的本土师资也得到明显充实。由于创建东吴大学法科的美国人兰金本是律师出身,为在中国培养具有现代专业素养的司法人才,东吴大学最初所聘教员都为实务界人士,并有不少外籍专家,如“大美国按察使衙门”的罗炳吉(CharlesS.Lobingier)。而随着学校的扩充,如董康、吴经熊、梅华铨、张君励等中国法界名人都陆续受聘开始于东吴大学法科执教。至20世纪30年代,在东吴大学法学院执教各主干课程的人员中,除教授英美法的萨莱德(GeorgeSellett)与教授国际公法的路义斯(Robert.E.Lewis)外,其他如法理学、宪法学、罗马法、法制史、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等各门课程的授课教师均为中国人。而在路义斯外,其他担任国际公法教学的都为中国教师,如梁鋆立、姚启胤、夏晋麟、倪征燠。就当时在各校教授国际法的中国教师的学历构成来看,其大部分都具有外洋留学背景。其中,小部分人求学于东洋日本,如周鲠生曾于1906年赴日本早稻田大学留学,并在那里加入中国同盟会;更多人则选择远赴欧美,如在东吴大学教授国际法之钱泰就留学于法国巴黎大学,并获博士学位。不过,这些后来活跃在中国国际法教育舞台上的身影,留学前多已在国内研修过法律,往往同时具有中外两方的法学教育背景。可以认为,对于曾积极参与过民国时期国际法教学研究的上述各人,留学是对其学识的提升与眼界的拓展,但这种收获与国内法学教育所提供的有益导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息息相关。这也从又一侧面印证了民国时期中国国际法教育的成长与收效。 国际法学教育对国际法理论研究繁盛之促成 外国著作或教材的翻译无疑是中国国际法教学资料的第一来源。早在京师同文馆开设国际法课程的最初,丁韪良主导下的一系列国际法译著就作为同文馆之授课教材而集中出现。据《同文馆题名录》所载,除丁韪良所译之《万国公法》外,当时既为早期国际法输入中国的代表作品,又作为同文馆授课教材使用的还有《星轺指掌》、《公法便览》、《公法会通》、《中国古世公法论略》。至20世纪上半叶之法科大学与法政学堂中,外国国际法著作及教科书的翻译更为活跃,劳麟赐所著《万国公法要略》、今西恒太郎所著《国际法学》、高桥作卫所著《最近战时国际公法论》、中村进午所著《战时国际公法》及《平时国际公法》、今井嘉幸所著《中国国际法论》、横田喜三郎所著《国际法》等的中译本纷纷现世。一些编撰者在书中甚至连教材资料来源、适用学校、建议课时或学分都进行了专门交待。如宁协万在其《现行国际法》中称:本作为“著者历年关于国际法之札记、杂录、论著、译述、及讲演各稿,为有系统之整理,而仿德国黎斯特国际法与英国罗连士国际法之例,分作四部以成本书”。著者在“国立北京法政大学专任教授,在职八载,逐年将新得材料,加入本书,讲授学子”,而其在“中国大学、朝阳大学、中央大学之讲座,均以本书为讲授之资”[4]1。周纬《新国际公法》中也谈及,其先“担任北大法科国际公法教授、旋南下改任中央大学国际公法教授”“,今以其两处讲义”,“出版问世”,“不负国际法学院之期望”[5]11。谭锡庠在《新编平时国际公法》中介绍,“本书原为民国十九年时之讲稿徒以材料及编制未妥善故特重行增删之”“,本书可供大学教本或参考书之用”[6]7。朱建民的《侵略问题之国际法的研究》中附有说明称“,本丛书每册各附导言或编后记,并各跋以讨论大纲,以便各训练班或小组讨论会之应用”[7]3。张道行的“部定大学用书”《国际公法》则有更具体的指导:“本书力求深入浅出,以冀能合于初学者的应用,若采而为教科书,则以四学分至六学分为宜,每周讲授两章,适可供一年的学程之用,书中所引成案,已不算少,苟有不足,则Scott,Evans,Briggs,Dickenson的编本都可补充,实则各生如能于上述各种成案的课本中,详研其内容,成为有用。”[8]6 由此,国际法教育的需求牵动了国际法学研究的进步:教材的编写是教学开展的要件,也成为国际法理论延展的基础与构成;学校刊物的创办是国际法教研成果的展示,也是国际法学科成长的助力与印证。可以说,中国国际法教育为中国国际法学生长不可或缺之内容,其前行之步伐与国际法学之成长丝丝相扣,为近代中国国际法学体系的生成贡献良多。(本文作者:刘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国际法学教育教学研究:国际法学教育模式研究 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理论教学力量雄厚,实践教学力量薄弱的重要现实。法学院不乏具备博士学历和高级职称的法学专家,但是法学教学实践基地却较少,尽管有些院校也对外宣称建立诸多法学教学实践基地,但是由于资源的限制,大多数也是徒有其名,这对学生法学实践技能的培养造成不利的后果。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基本使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主要通过引导学生之间对法律问题的辩论,逐渐的发现各自的错误,进而达到对法学问题认识深刻,并提高法学思维和法学素养的目的。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学专业学生主要通过学习上诉法院裁决编写的案例教科书来提高自身的法学素养和技能。案例教学法的特点是,学生主要通过学习和研究大量的司法案例来研究法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英美法系法学院的教师大多由具备多年司法经验和实践的法官和律师担任,这样他们在传授学生法律知识的时候,能够做到法律知识和司法实践的有效结合,真正培养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和应用能力,对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英美法系案例教学也存在一些弊端,由于司法判例不能囊括所有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知识,因此这种教学方法不能使得学生系统地掌握法律的知识体系。 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模式 大陆法系的法学教育模式,采取课堂讲授和课外课程讨论的学习,学生不仅要在大学校园里学习书本上的法律,通过系统的科班教育,掌握法律的基本原理、基本体系和基本原则;还要到司法、行政部门去练习运用法律的能力,并且最终检测学生学习成绩是否合格考试,不是由大学教授而是法官、高级行政官员主持的。大陆法系国家注重对法学理论和原理的研究,实践以理论知识的掌握为基础,在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展开。 建构我国实践性法学教育模式的建议 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在教育体制、教育方式与培养目标与英美法系国家有显著区别,不可能照搬西方国家的“判例教学法”,也不可能完全照搬大陆法系的职业教育模式。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国社会对法学人才越来越缺乏,我国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也势在必得。 1.提高教师使用案例教学的能力和水准 案例教学要求法学教师具有掌握司法案例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根据法学问题和社会发展选择具有“典型性”和“针对性”的案例,从而适合法学教学内容的需要。另外,在法学讲授的课堂上,法学教师在运用案例教学的时候,要具有掌控和引导学生对案例产生兴趣的能力,能够激发学生对司法案例分析和探究的兴趣和积极性,提高学生掌握运用法律原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 2.重视法学模拟教学的推广和使用 “法律的生命力始终不是逻辑,而是实践”。法律如果制定出来不出执行,不去规制社会经济秩序,保障社会权利,那么法律就会成为“死法”。因此,在法学教学中,要注重将死板的法律教活,这样法学模拟教学便应要求而受到广大法学教师的应用。因此,重视法学模拟教学,具体可以利用模拟法庭、庭审观摩等形式使学生置身于模拟和现实的诉讼活动,使得学生真正体验诉讼主体的角色和诉讼程序,进而掌握和理解模拟过程体现的法律精神和法律原理。 3.实行法学专业学生双导师制 法律是实用性的科学,英美法系国家的教师多数都是法官和律师,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有效的促进实践和理论相结合。我国大多数教师没有司法实务经验,这对于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是很不利的,因此高校可以对法学专业培养采取双导师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对现行法学专业教师侧重于对学生法学知识的传授,校外导师(法官、检察官、律师、企业法务人员)侧重对学生法律职业素养的培养。(本文作者:佟曾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国际法学教育教学研究:国际法学科教学若干疑问思索 摘要:本文从目标的确立和兴趣的激发、教学风格、讲授方法、内容设计和因人而异以及爱国主义情愫和思维方式的培养等方面对国际法学科的教学特点和规律以及经验进行了初步探索和思考。 关键词:国际法学;教学;思考 自改革开放恢复法学教育以来,国际法学科在许多高校本科阶段更不用说研究生阶段划分为三个专业细分为众多方向,后经教育部调整为一个专业(即大国际法学)三个方向(原先的专业变为方向)。笔者曾较长时间从事过国际法学科诸多课程的教学,后集中到国际法,加上现已转入新的领域,所以,有必要对这一教学旅程予以总结,并有助于探讨和求教于同仁。作为教研论文,又限于篇幅,不得不对写作目的予以限定:一,围绕教学效果和教育质量这一中心;二,紧扣国际法学科教学的应有特点和规律;三,突显个人特色和风格。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必须着重体现和把握好以下方面: 一目标的确立和兴趣的激发 教好一门课就要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其明确学习目标。在目标的确定上,笔者注意因人而异,定位实际。对大部分学生来说,达到本科教学程度即可;对少数有志于外交外事工作和考研学生(包括报考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者),适当加宽、拓深其知识,并介绍外交工作的重要性、特点和优势等。因为外交部是一个大部包括其所辖驻外使领馆和国际组织代表,另外国务院其它各部委局和金融机构均有条法司以及省市外事部门,而进入这些单位的大都须是国际法包括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专业的研究生才有可能。在兴趣引发方面,笔者注意以下几点:(一)强调学习这门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客观澄清并明确强调国际法的性质;①国际法是有别于国内法的一个丰富而独立的法律体系,仅具有国内法知识而缺乏国际法知识则于法学本科生知识结构不完整;它是学好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前提和基础,因为后者孕育于前者,它们的一些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具有相通性,前者对后者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对学好国内法课程的作用也不可小觑,因为国内法各部门几乎都有相应的国际法律制度的存在,主要表现为条约形式,有些更健全和超前,两者紧密相关;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信息网络化时代,国家间交往和人员往来更加频繁,“地球村”和“世界公民”概念渐显,涉外事务、涉外案件日益增多,缺乏国际法知识将难以正确应对和处理;国际事件频繁发生,常见诸于报端等媒体,对其正确认识和评价非运用国际法知识不成。因此,学好国际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科学、全面和宏观的思维方式。(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授法,注意生动形象性,既有助于学生对比较陌生的国际法概念、原理和知识的理解和接受,又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此点下文再议。(三)时常穿插国际时事点评,既活跃了课堂气氛,又有助于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此点下文再议。 二符合学科特点的气质、风格和语言特色 教学风格和语言特色因人而异,但也会因学科而有别。国际法在内容、适用范围和运用人员上不大同于国内法,主要适用于外交场合,大都由专门外交人员运用。这一专门职业群体形成了其特有的气质、风格和语言特色,主要体现为端庄、整洁、潇洒、大度、严谨而又不失洒脱、轻松之风,外交辞令具有不同于其它场合辞令特色,具有专业性、特定性、严肃性而又不乏技巧性、轻松感和特有魅力。所以,笔者在教学实践中自觉不自觉地适当体现和保持这种特有教学气质、风格和语言特色,既体现了学科特点,又增强了教?42?学魅力。 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法 鉴于国际法概念、理论和制度于学生比较陌生,更难领会,笔者注重采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讲解法。既有助于学生理解和接受,又增添了生动性和形象性。例如,对“主权”概念(乃国际法最基本概念,可谓国际法基石)的诠释,将其概括为“六性”,这样不但便于学生理解,而且使其印象深刻;在讲解“斡旋”、“紧追权”、“国际法上的承认和建交”、“国际习惯”、“反报和报复”等概念和制度时,笔者联系到朋友关系的处理等日常事例;在讲解国际法的特征(即与国内法的区别、外交特权与豁免和领事特权与豁免包括外交职务与领事职务及其任职资格和履职时间等理论和制度时运用对比分析法,辨析其异同,虽打破了教材体例,但易于学生把握,使学生记忆深刻;在分析国际法特征、领土组成部分、海洋区域划分、大陆架划界等内容时,则利用图表予以展示,增强了直观性,自然使学生易于领悟,印象颇深;在讲解安理会强制解决国际争端的程序和方法等制度和概念、理论时,结合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例如,对利比亚因“洛克比空难案”的制裁,对南非曾推行种族歧视和隔离政策的制裁,尤其对伊拉克因发动对科威特战争的制裁全面展示了安理会职权特色。另外,还有“中美撞机事件”、“美炸毁我驻前南联盟使馆事件”等。这样便于学生清晰理解,全面掌握所学知识点并学会学以致用。对于颇难理解的联合国国际法院诉讼管辖权类型,笔者撇开教材用语,用自己的话予以概括,使学生一下子抓到了问题的精髓,吃透关键;在讲解“缔约权”和“缔约能力”等概念和原理时,适当结合已学的有关国内法概念和原理对比进行,既使学生融会贯通,又使其理解得快。 四联系时事,穿插点评 理论讲授若脱离实际,不仅枯燥无味,而且听者难以领会,印象不深,所以,法学课大都注重联系案例和事例。笔者时常联系国际时事,穿插点评,不但活跃了气氛,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而且加深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点的理解,有助于培养学以致用之风。例如,笔者在讲领土主权、海洋法、国家管辖豁免制度、国际责任法和国际航空法时就联系到“中美撞机事件”;“美国炸毁我驻前南联盟使馆事件”就涉及到外交关系法,国际犯罪和国家责任法;伊拉克发动的吞并科威特战争,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先后发动两次对伊拉克战争以及联合国对伊武器核查就涉及到国际法基本原则、战争法规、安理会解决国际争端的职权、程序和方法、战争犯罪、国家责任法、单边主义对联合国和国际法的挑战以及有关禁核包括其它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际习惯法规则;巴以冲突和各种国际恐怖主义事件就涉及到国家领土法、民族自决权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法、安理会和国际法院的职权、国际刑法、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新威胁———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以及国际合作反恐机制的建立等;“前南刑庭”和“卢旺达刑庭”等就涉及到安理会职权、武装冲突法、国际人道主义犯罪和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管辖权等国际刑法问题,尤其是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对有关国际法和国家带来的影响和冲击,例如对国际刑法、武装冲突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组织法和某些国际习惯规则(如“条约相对效力原则”等)以及美国和中国的立场和态度。再如,中越北部湾划界,中越、中国和南海邻近岛国关于专属经济区、捕鱼和油气资源开发以及某些岛屿领土之争的协议和谈判,东海大陆架与日、韩划界问题,钓鱼岛事件等就涉及到领土法和海洋法;“10+1”和“10+3”、APEC、上海合作组织就涉及到国际组织法、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反恐等问题等等。 五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的设计 鉴于国际法内容丰富繁复,已有十几个部门法,几乎每一个都可独立成科,又受限于学时,所以,不可能面面俱到,平均使用力量,而应进行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的设计。笔者的设计标准主要有:是否紧扣学科特点;是否达到本科教学程度;是否照顾到绝大部分学生的要求和兴趣;是否能更多地联系本国和本地实际;其制度是否足够健全和成熟;是否能更多结合国内法现实;是否适当顾及自我优势和特色;其难易程度是否具有时代性。因此,笔者将具有统领各部门法作用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理论即“总论”部分作为重点予以详讲;另外还包括:海洋法,因为海南省是全国最大的海洋省;条约法,因为它乃国际法最主要的渊源,各部门法包括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都离不开它;国际争端解决法,因为它有助于学生学以致用,正确认识和评价国际事件,另外具有触类旁通于人际关系、社会关系之用;国际组织法,因为国际组织众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早已成为国际法的又一大主体,预示着人类组织化趋势以及我国在国际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国际人权法,因为其中包含着众多人权规则和刑事诉讼基本准则,而这些正是我国目前大力提倡且有待完善的地方;外交关系法,因为它有助于鼓励有志于外交外事工作和考研生的积极性,同时有助于学以致用,以之评判国际关系,另外,运乎处世为人也有相通之妙;主权和国家管辖权,因为主权是国际法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概念,国家管辖权的行使具有经常性和现实性且与他国易生冲突,这就涉及到如何妥善处理的问题;国际习惯,乃国际法的特有渊源且不大好理解,所以,应当详讲;国际知识产权法,乃国际法的一个新型部门法,在知识经济时代意义重大,知识产权在我国已上升到战略高度,也是我国比较落后的制度,所以,也安排为重点讲解内容。非重点和略讲的部门法和内容有:外层空间法,因为相对离现实较遥远且其制度尚未健全;国际法中的居民法,因有些内容也属国际私法范畴;战争法,和平和发展已成时代主流;国家的构成及其类型,已为有关国内法所包括且易于理解等。对于这些非重点和略讲的部门法,主要由学生根据兴趣自学。 六量体裁衣、因人而异的点面平衡 学生的基础和理解力参差不齐,学习兴趣和动力也存在差异。因而,在教学中,都应当注意量体裁衣,因人有别,因材施教,点面结合,综合平衡,无论是内容的安排,还是方法的设计以及语言风格。这里关键是点面关系的处理,就本人体验,所谓面就是绝大部分学生的水平、要求和兴趣,这是需要首先照顾的。于他们千万不可高估和拔高,而应专注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即可。对他们,教师应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反复强调,语速舒缓。否则,难以收到好的教学效果。所谓点就是极少数基础较好,感受力较强,学习用功,立志较高(例如准备报考研究生包括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以及树立其它涉外志向等)的学生,于他们可适当拔高要求,即适当拓宽、加深其知识面,同时语言简洁、轻快,少重复。但点的照顾只能放在其次或通过单独辅导补之,否则教学效果难优,因为忽略了多数人利益。另外,还有对学生的亲和力等问题。这些都是需要注意和改进之处。 七爱国主义情愫的培养 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法,自然言必称国家,?43?因而也就是最宜于寓爱国主义教育于教学中的一门课程。培养爱国主义情感于国家和学生都十分必要和重要。目前,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弱国无外交”已成历史。但是,我国在国际生活中发挥的影响和作用与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的大国地位还很不相称。我们正在走和平崛起之路,这就需要薪火相传的青年一代满怀爱国热忱努力学习,掌握本领,为国家的更加富强,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我国国际地位的进一步提高而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直接从事国际事务的人,更应时刻注意维护国家形象,运用好国际法维护国家利益,同时为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和人类共同事业发出中国最响亮声音;不直接从事外事工作的人,也不要小觑自己的工作与国家利益和前途的关系,应认识到自己的工作也是在为国家利益和前途添砖加瓦,也体现着爱国主义精神。同时,我们要有大国民意识,在涉外场合,要表现出大国民风范。爱国是一个国民或公民应具备的基本品格,就如同儿女爱母亲一样。在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爱国情操的培养更应从青年学生着手。基于上述理念,笔者在教学中时刻注意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愫。例如,在讲国际法史和条约法时,近代中国“无外交”,不懂国际法或无权运用国际法来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而被迫接受含有“割地、赔款、领事裁判权、租借地和势力范围”等反动国际法原则和制度的不平等条约,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当时的中国积弱积贫;在讲国家的构成要素时,笔者就联系到其它国家国民的爱国意识和表现……,我国历史上主权和领土残缺的屈辱事件……,引用“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深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只要我能活到九七年,我就要到回归的香港去走走”———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执著的爱国情怀……等;在讲外交关系法时,联系美国炸我驻前南联盟使馆事件,青年学生如何正确地表达爱国情感;在讲到国家领土法、国际航空法、海洋法、国家管辖豁免法和国际争端解决法时,联系到中美撞机事件,也涉及学生如何正确表达爱国情感;在讲领土法和海洋法时,结合南海诸岛有关领土纷争、钓鱼岛事件和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有意识引发学生爱国热情,甚至联想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一部影片———“西沙儿女”(“西沙保卫战”)中的主题曲“美丽富饶的西沙,我可爱的家乡”;在讲外层空间法时,联系到“神州五号”圆飞天梦和航天英雄杨利伟;在讲国际法的居民法中的无国籍人和海洋法中的“方便旗”时,在讲武装冲突法中的战争法规和日本遗留在华的“毒气弹”事件以及中国民间因侵华战争受害向日本政府索赔诉讼时都自觉引发学生的爱国激情,联想到母亲、祖国之意,等等。另外,设有专题讨论:引导大家思考探讨在和平崛起,靠自身力量实现祖国的腾飞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时代,青年学子应肩负什么样的历史使命,我们的爱国思想应如何确立,爱国情感应如何培养和表达,爱国行动如何表现等。如此寓爱国主义教育于知识传授中,引起学生的极大共鸣,更直接、生动地引发了学生的爱国热情,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操和爱国理念,从而使他们心中时刻装着祖国,进而为国奋发。 八思维方式的培养和为人处世之道的感悟 科学、正确的思维方式和习惯与通达、合宜的为人处世之道于青年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而这可从国际法的学习中得到培养和感悟。国际法是放眼全球,适用于世界的法律,所以,通过学习国际法有助于学生养成登高望远、放眼世界、立志高远的宏观视野和思路。国际法与国内法具有密切联系(几乎所有国内法部门均有相对应的国际法律制度,国际法所涉范围上至外层空间,下至海床洋底,几乎包括了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这样,可以有意识地培养学生习惯于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即将国际法和国内法结合起来进行学习、观察事物\思考问题、钻研和写作的思维方式,而这才是符合时宜的全面和科学的思维方式和观察视角。如果仅仅将目光局限于国内,则不仅思维单一、视野狭窄,而且难以知识全面,有所创新和突破。因此,笔者在教学中总是注意引领这样一种思维方式,例如在讲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理论、各部门法和论文写作时,都适当联系有关国内法,结合国内层面事宜。国际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国家间关系(即国际关系),国际关系和人际关系有许多相通之处;作为国际社会主体的国家和作为国内社会主体的个人也具有相同或类似的思想、秉性、风格和情感,可以概括为国家性(民族性)和个人性(个性),它们都是法律人格者,只不过前者可拟制为活动于国际社会的抽象的“人”。那么,通过对国际关系的理解和把握,就可获得一些为人处世的启示,感悟其真谛,从而触类旁通,有助于正确、合理地运用于人际关系、社会关系。例如,曾被誉为“日不落”帝国的大不列颠被其后裔美国取代,这体现了后来者居上、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律,日韩与中国有类似之处。美国在当今世界的声音最响凭借的是其强大的综合国力,所以,青年学子想要今后于国于民于己有所作为,就必须充实自己、增强实力、提高自己、完善自我,具有真才实学。因二战惨败以致几乎一片废墟的日本和德国短短几十年一跃而为世界经济强国,启发我们在逆境中要心中充满太阳,卧薪尝胆、励精图治、韬光养晦、积蓄力量,同时注意从自身实际出发,扬长避短,敢于和善于学习和借鉴他人之长;国际纠纷的处理最提倡用和平方式,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营造安宁、友好的周边环境和良好稳定的国际局势有利于国家建设和发展,于不同类型的国家(大小、强弱、贫富、远近、特征和与其历史现实关系等)和事件采取不同的外交政策、对策和行动(总方针是既坚持原则又灵活务实,包含着丰富的外交智慧),对我们理性、友好处理人际矛盾,与人和睦相处,营造良好氛围和适应环境,培养原则性和灵活性不无启迪;国际舞台往往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凭实力说话,均势打破又平衡,力量对比常转换,这启示我们要有竞争意识。尤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接受和遵循优胜劣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律,培养坚强意志和善于平衡、调适和重塑的良好心态和习性。当某国遭遇灾难,他国出于国际人道主义往往施以援手,我们的人际关系中不也应提倡助人为乐,同情弱者,援助弱势吗?国家人格和尊严不容侵犯,我们个人也要注意维护自身尊严,切不可为贪图名利而置人格和自尊于脑后,而应自尊自爱;国家利益是国家考虑国际事务的出发点,但同时有责任的国家也还要为他国、国际社会和人类的共同繁荣和发展作出本国的贡献,这启示着我们个人在实现自我时还要兼顾他人、社会和国家利益并对之有所贡献,就是所谓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之理,否则就会陷入极端个人主义泥潭,自然也难以有利于自己的全面发展。外交场合,国际关系中充满着礼仪规则,十分讲究外交礼节,同样,我们人际关系中亦应以礼相待,文明交流与合作。相反,粗暴、盛气凌人、无礼不但于事无补,而且会引发矛盾和问题,等等。因此,通过国际法教学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科学全面的思维方式和通达、合宜的处世为人之道将会大有裨益,并能使其受益终身。因此,不能不说国际法是最适宜于寓教于乐的学科之一。 国际法学教育教学研究:案例教学在国际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摘 要:目前,案例教学已成为国际法学教学过程中的重要方法。然而在国际法学案例教学过程中出现了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教学、对案例教学不够重视、案例选择不恰当、以学生为中心的模式很难达到等诸多问题。国际法的案例教学应当合理选择案例,教师应当恰当运用讲授案例的技巧,在课程设计方面应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 关键词:案例教学;国际法;课程实践 国际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现阶段我国学生普遍缺乏锻炼和实践的机会,接触国际法实例很难,学习过程中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在国际法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方面的缺陷,提高学生学习国际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案例教学法,就是运用典型事例进行教学,目的在于通过对典型事例的分析和解决思路、方法等的掌握,使学生进一步理解一般的分析原理,并借助这一原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 [1]。其本质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互动式教学。 一、国际法案例教学易出现的问题 (一)将案例教学等同于举例教学 案例教学成功的重要基础之一是案例报告的规范化和权威性。在目前的国际法教学实践中,有的教师将案例教学理解为简单的援引案例来说明理论知识。虽然在系统知识的讲解过程中穿插案例有助于提高课堂气氛和加深学生的理解,但是这仅仅是系统教学的手段之一,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具有丰富的内涵,包括从案例选择到课堂设计的一系列过程。 (二)对案例教学不够重视 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法,与其他的教学方法处于同等地位。引进案例教学方法却将其作为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不给予足够的重视,或者过于依赖案例教学方式都是不正确的。案例教学应当与其他方法并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课程分配上的均匀。案例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需要将其与其他教学方式进行合理的搭配。 (三)案例选择的不恰当 案例的选择存在有难度,一旦选择不当,会直接影响案例教学的整体效果。案例选择困难的局面,一方面是因为案例来源不充足,另外一方面因为教师在选择案例时没有把握好标准。在案源上,困难的不是案例的数量问题,而是符合案例教学要求的案例质量问题;在教师选择案例方面,既要顾及到案例自身的价值,还要考虑到学生的基本情况,考虑到教学的进度和整体的教学状况,这些因素处理不好,就会降低案例教学的质量。 (四)以学生为中心的模式很难达到 通常的讲授式教学,以教师讲授为中心,教师处于课堂的中心地位,学生只是单纯的听课、记笔记,在课堂上没有主动性。这种影响呈现在案例教学中表现为教师在台上陈述案件事实,讲述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总结案件的意义,其中插入学生对于问题的看法。这种模式实际上是案例讲解,是传统的讲授式教学的一种,只是将系统知识换成案例,而不是案例教学。案例教学要求以学生为中心,要求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以及学生之间的互动。教师的角色转换不当,过于主动,就会削弱学生的主动性,同时也会限制学生的思维活动,达不到案例教学的目的和效果。 二、国际法案例教学的课堂实践 选择精确、有效、典型的案例,是实行国际法案例教学成功课堂实践的第一步。所谓精确,是指所选案例内容要与有关国际法理论相吻合;所谓有效,是特指国际法案例的政治性。国际法调整的国际法律关系除了包含法律因素外,更多的还要包括国际政治因素和国际关系的现实,与国际政治太过脱节的案例是没有生命力的。所谓典型,是指该案例在相关法律领域具有代表性。 实例演示:以WTO海龟海虾案为例 该案件的案情如下: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投诉美国对某种虾和虾类制品的进口限制(WT/DS58)(禁止进口没有使用排除海龟捕捞装置捕捞的虾)。1996年10月8日,上述联合投诉方提出磋商要求。争端起因是1996年5月美国颁布609条款,禁止在捕虾时没有安装防止误捕海龟的装置TED的虾类产品进口。投诉方认为美国违背了GATT1994第1条、 第11条和第18条,并造成了利益的丧失和损害。1997年1月9日,马来西亚和泰国要求设立专家组。1997年1月30日,巴基斯坦也提出这一要求。1997年2月25日,DSB设立了一个专家组,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加拿大、菲律宾、新加坡、危地马拉、墨西哥、日本、尼日利亚、斯里兰卡、中国香港等11个国家(地区)保留第三方的权利。1997年2月25日,澳大利亚也要求就同样的争端事由设立专家组;1997年4月10日,DSB同意这一要求,决定由同一专家组合并审理澳大利亚的要求。专家组认为,美国禁止早虾和虾类进口的措施违反了GATT1994第11条第1款,不能被认为是GATT第20条中的例外。1998年5月15日,专家组报告由成员各方传阅。1998年7月13日,美国对专家组适用法律和法理解释问题提起上诉。随后,专家组推翻了专家组的一项调查结果,即专家组认定美国的被诉措施不包括在GATT1994第20条的序言允许的范围内。上诉机构推断出,美国被诉措施虽然符合第20条g款的要求,但却不能满足第20条序言中的要求。1998年10月12日,上诉机构报告由成员各方传阅。 该案若实践案例教学,大致可以分成如下步骤: 第一步,教师先将海龟海虾案分配角色,角色的分配应尽可能使大多数学生参与进来。在该案中,教师可以设定主持人1人,该主持人负责介绍案情,并以一段开场白开始这个案件的模拟。教师设定申诉方4人,分别代表印度、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四方;设定被申诉方2人,均代表美国,由其2人共同搜集资料加以抗辩;设定第三方11人,这11人分别代表澳大利亚、哥伦比亚、加拿大、菲律宾、新加坡、危地马拉、墨西哥、日本、尼日利亚、斯里兰卡、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设定专家组成员3人;设定上诉机构成员3人;设定一定的评委(最好基数),由评委对上述人员进行打分。 第二步,专家组审理程序。这个过程先由申诉方发言,然后由被申诉方抗辩,期间听取第三方的意见,最后由专家组做出裁决。这个过程评委应该对各个人员的表现进行打分,然后取平均值。 第三步,上诉机构审理程序。这个程序是上诉程序,具体设计跟第二步大致相同,最后由上诉机构做出终裁。 第四步,由评委进行核分,并将结果予以告知。同时,旁听观众(未分配任务的同学)可以向任何发言的同学就其所陈述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这个环节要求准备案例的同学需要课下认真准备,确保就自己负责的部分了然于心。 第五步,由教师进行最后总结,并就相关知识点进行讲解,讲解的过程中需要将优秀争讼点详细阐释,并积极给学生提供参考资料或推荐相关书籍、论文,以便学生在课后能够及时查阅。 第六步,由学生课下及时查阅资料并进行复习,教师可以在下一堂课时检查学生阅读资料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国际法教学中可以援引案例的选择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国际法院的判决。国际法院对国家的管辖权是建立在国家自愿的基础上的,由它审理的案件数量、范围有限,但根据国际法对国际法院职能的规定,国际法院除了拥有诉讼管辖权外,还有咨询管辖权。所以国际法中的教学案例除国际法院审理的成案外,还应该包括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仲裁机构的裁决、以及国际关系中发生的重要事件等等。这些意见、裁决和事件虽然不同于法院审结的成案,但它们都可以说明与论证国际法的原理、原则的产生和存在,同时也能说明国际法的现实性和复杂性,所以都应该在国际法案例教学中得到合理的运用。 三、国际法案例的教学设计 国际法案例教学设计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步骤: (一)案例的选取和整理 “法学案例教学以法律案例为课堂教学的起点,选择恰当的典型的案例是成功实施案例教学的先决条件。”[2]一个好的国际法案例必须具有实际价值,从法学教育来讲,首先,国际法案例的价值集中体现在案例中体现出的法律知识与法律运用;其次,国际法案例必须具有现实性,教师所选择的案例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真实性,避免凭空虚构案例;再次,国际法案例必须具有启发性,这是案例教学目的的要求,启发性强的案例可以促进学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最后,国际法案例的选择还要考虑学生的心理要求,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争议性强的案例能引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案例教学的效率。 (二)课堂讲授的技巧 国际法案例教学的方式可以多样化,可以有不同的课堂讲授方式和手段,恰当的形式可以使得课堂教学达到意想不到的结果。讨论法和质疑法是案例教学中常见的方法,组织学生就案例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讨论,发现案例中涉及的法律知识;不迷信案例中的结论,在论证结论的正确与否的过程中达到对案例知识的深刻认识和体会。在此过程中,教师要随时把握课堂进程,在应当给与提示、启发或者进行总结的时候能适时地做出反应。除了这些一般的方式,组织学生观看法庭审判或者邀请非课堂人员参与课堂讨论都是可以采取的方式。 (三)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 由于法学课是一门理论和实践结合较为紧密的课程,因而针对这一特点,教学管理部门在制订教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实践性教学环节。然而目前对实践性教学环节似乎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它还处于可有可无的地位,或者虽有少量安排,却是杯水车薪。这样要想把学生培养成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恐怕会成为美丽的肥皂泡。所以,对现行教学计划也应进行改革,要把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增加到总课时的1/4甚至1/3,并加强检查落实,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讨论案例,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法律操作训练,这更有利于将其培养成应用型法律人才。 国际法的学科理论和实践在普通高校的法学或国际政治学专业的大学生看来是充满吸引力的,但同时又难免产生隔空喊话的距离感,因为他们生活的空间终究与风云变幻的国际社会相去甚远。[3]案例教学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应当在国际法法学教育中予以广泛采用。我国不是普通法系国家,案例教学不可能成为主要的教学方法,但是吸收案例教学方法可以弥补目前我国法学教育的不足。要使案例教学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达到良好的效果,必须将其与传统的教学方法结合起来,使二者能够相辅相成,同时应当正确认识案例教学,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使案例教学达到最佳的效果。 国际法学教育教学研究:国际法学方法论探究 【摘 要】国际法学的深入发展,需要以建立有效的方法论为基础,来解决传统法学方法论的问题;通过对不同方法类型的选择,以形成国际法学的方法体系,同时结合本专业的特点提出一些具体的学习方法。 【关键词】国际法学;方法论;方法体系 对国际法的研究,像对任何社会科学的研究一样,有它的不同的研究方法。这些研究方法表明了国际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如历史方法、政治学方法、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以至于各种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等。这些研究方法对于国际法问题的深入分析起了重要作用。本文从方法论界定入手,阐述了法学研究方法的类型,进而论述了国际法方法体系的构建,并介绍了相关的具体研究方法。 一、方法论概述 方法论,也称科学方法论,是有关各类科学研究的方法的理论,是关于科学研究活动的程序、途径、手段、模式及其规则的理论体系。方法是重要的,但在不同领域所适用的方法不可能都完全相同,解决不同的问题,需要用最合适的方法、最有效的“招数”,因而需要对各种方法进行类型划分,以便于人们选择和取舍,从而能够针对不同的问题,根据不同的需要,运用不同类型的方法。而研究不同的方法类型及其所构成的方法体系,同样也是方法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二、国际法方法体系的构建 国际法作为法律的一个部门,除了上述这些研究方法以外,特别重要的、也是首先要使用的研究方法是法学方法。所谓法学方法指的是在阐述和分析问题中运用法律概念和法律逻辑。法律概念和法律逻辑不是抽象的、空洞的,而是以法律的拘束性为依据的。在国际法上,主要是指对国家的拘束性,在研究的过程中,不能脱离对国家的法律拘束性这个基本点:概念是对国家有拘束性的概念,逻辑是以对国家的拘束性为其特点。因此,深入分析需要善于使用法学方法。然而在研究或确立国际法方法论的过程中,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方法体系的开放性。即国际法研究的方法体系,应当具有开放性。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深化,特别是随着方法的不断创新,国际法学的研究方法自然也会不断得到更新。与此同时,由于作为国际法学研究对象的国际法系统十分复杂,对于这样的复杂系统,无论某种方法多么重要,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必须要采取多种不同的方法进行研究,因而国际法的研究方法必然要体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 (二)研究方法的综合性。即尽管研究方法可以是多元化的,但从现代的发展需要和国际法自身的系统协调来说,不仅要强调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而且还要强调对相关问题的综合,因而不仅要强调具体的分析方法,而且同样也要强调方法的综合性、系统化,使方法得到整合,使具有综合性的方法能够得到应用。为此,不仅要注意一个个具体方法的应用,还要注意国际法研究方法的系统化。 (三)研究方法的协调性。强调方法的系统化,进而言之,就是要强调方法的协调性。事实上,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 国际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与其他部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是普遍联系的。因此,在国际法研究过程中,对于研究各类不同事实的方法,尤其应注意其协调性,从而更好地发现事实与事实、方法与方法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相关领域的一般规律。 三、国际法学习的具体方法 任何学科都需要掌握外语,以便扩大知识,打开眼界。而国际法尤其如此,因为国际法研究的对象是国际问题,需要广泛地了解外国情况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把知识只限于一国之内是根本不行的。掌握外国语言,当然是越多越好,至少也要通晓一种外国语文。如果是一种外国语文,最好是英语。因为英语在当前是国际上最为流通的语文,英语国际法材料是最为丰富的。 其次是广泛的基础知识,任何一个部门科学都不是孤立的,它必定与其他部门有不同程度的联系,国际法也不例外,因此,对某一部门科学进行研究,必须涉及到一些其他有关的部门,所以较广泛的基础知识是十分必要的。以前,国际法除了作为法学的一个部门以外,主要与历史和政治学有密切的关系。现在,国际法所涉及的学科更多了,它与经济学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了,它的一些分支逐渐与一些自然科学部门发生了关系,例如海洋法、外层空间法、国际环境法等等就需要一些自然科学和技术的知识。因此,研究国际法要求有相当广泛的学识,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一些学科的知识。当然,这并不是说,国际法研究工作者必须是其他有关学科的专家,但是,为了深入地进行研究,对于一些有关学科具有一定的知识,却是必要的。要对国际法进行研究,当然必须有国际法的专门知识。这里应该提及,国际法是一门范围很广的学科。在传统上说,国际法的范围已经很广,其中有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地位、国家领土、居民与个人、国际条约、外交及领事机关、解决国际争端以及战争与中立等方面。 四、小结 对国际法的研究,像对任何社会科学的研究一样,有它的不同的研究方法。这些研究方法表明了国际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如历史方法、政治学方法、经济学方法、社会学方法以至于各种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等。这些研究方法对于国际法问题的深入分析起了重要作用。阐述国际法问题的历史发展,或者从政治或经济的角度来研究国际法问题,或者以国际社会结构为背景或以各种自然科学知识为基础来探讨国际法问题,无疑都将使国际法问题得到深入的分析。然而,一个国际法研究者不易同时使用各种方法,而往往偏向于某种方法,从而使自己的论点在理论上成为一个学派。 国际法学教育教学研究:案例教学在国际法学科的应用 [摘要] 法学教学是规则的传授和法律意识的培养,国际法作为一个庞大的规则体系必然要应用到现实生活中去才能发挥作用,由于国际法的规则内容抽象复杂,案例教学引入国际法教学凸显其必要性。案例教学不仅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国际法的兴趣,更可以让抽象的规则具体化,易于接受,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为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国际法的案例教学应注意采取多样化的案例教学方式,及时更新案例,尽可能与最新国际趋势发展相结合,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保证相应的教学环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实现案例教学在国际法学科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 案例教学国际法判例法多样化 一、案例教学法的兴起 案例教学法起源于英美的判例教学法。早在1829年英国学者贝雷斯率先在法律教学中适用判例教学法。1870年,美国哈佛法学院院长克里斯托弗・哥伦姆布斯・朗道尔在法学教育中发展并广泛推广判例教学法。判例教学法主要以法院判例为教学内容;让学生充分地参与讨论;另外还以假设的判例作为考试题目。到20世纪初,判例教学法已经确立了其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中的主导地位。大陆法系亦称“法典法系”,具有悠久的法典编纂的传统,注重立法机关的成文法制定活动,在法学理论上崇尚理性主义、倾向于建构重视逻辑,抽象化的概念体系;通常不承认判例法的地位,故法学教育以系统传授概念体系为主。因此,判例教学法或案例教学法在大陆成文法系国家的法学教学中则在不同程度上受到忽视。由于从法律的外在表现形态和法律技巧上看,中国的法律很大程度上还是属于大陆法系传统。我国传统法学教育亦遵循大陆法系的教育模式,注重逻辑与抽象的概念与理论,导致长期以来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脱节。随着我国经济的开放发展,需要大量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育改革也随之进行,英美的判例教学法亦引入我国的法学教育。 传统的国际法教学方式注重理论构架,没有把这些众多的知识点还原到现实生活中去,致使学生认为国际法学是纯粹逻辑、抽象的观念,难以调动学生学习国际法的热情,也是导致国际法学科被法学学生普遍忽略的原因之一,沦为法学教育中的软肋。同时由于国际法不同于国内法,它没有完整的立法体系、亦未建立效力等级系统,更没有权威的法律解释机关和拥有强制力的法律执行机关,其内容纷繁复杂、零乱亦不成体系;更因为它不是从市民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与完善的,远离学生的生活,难以吸引学生的兴趣。因此,在国际法的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显得尤其必要。 二、国际法教学中案例教学的具体作法 国际法案例教学法则是由教师将其选择的国际法律事件情景带入课堂,学生在对该国际事件的讨论发言中,需要对所学的国际法的各种规则和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判断、研究、论证,然后提出解决方案。目前,中国案例教学法在国际法学科的具体作法有以下几种。 1.老师讲授式 教师在讲完一定范围的教学内容之后,选择讲授较为典型的案例,向学生提出若干问题,在课堂上交由学生进行讨论。其目的在通过对案例的讨论,使学生不但能巩固所学知识,而且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学会如何适用法律来处理案件,甚至案件裁判中存在的缺陷亦有所发现和了解。在讨论过程中,要鼓励学生提出各种不同主张,调动学生发言积极性,鼓励学生开展辩论,以便提高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最后由老师归纳总结,点评各学生观点。 2.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 课前布置案例若干,要求学生阅读相关案例和指定的教学资料。在课堂上,首先由一个学生介绍案情与法庭的裁决和理论,然后教师引导其他学生加以评论发表各自的看法,教师主要起到引导作用。老师需要提出一些思考方向引导同学对关键点进行思考和讨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生动活泼的学习局面,让学生了解所学的国际法规则并学会如何适用国际法规则来处理实际案件。 3.多媒体教学模式 这是指利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进行案例教学的方法。组织学生观看视频资料,然后再在教师的引导下进行讨论。 4.案例练习法 在课后布置案例分析作业。由老师安排典型案例,要求学生在课后查阅资料进行分析,以检测学生阶段性学习的成果,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模拟法庭模式 通常事先编好案例的“剧本”,由学生扮演案例中的角色,再现案例情境,由学生扮演国际法案例的法官、当事人、律师等角色,在虚拟的角色中实际应用国际法规则。这类方式在欧美的大学普遍使用的一种案例教学方式,在中国的国际法教学中较少使用。不过近年来,国际法的模拟法庭(moot court)比赛在中国逐渐增多,中国各高校亦开始在国际法的教学中启用该模式。 三、国际法案例教学法之改进 法学案例式教学法是一种引导、启发式教学,与传统的学生被动接受教师的“填鸭式”灌输相比较,学生的参与意识大大增强,教学效果较为理想。国际法案例教学一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二可以让抽象的国际法规则变得具体生动容易接受,三亦培养学生独立的思考能力。因此,在国际法的教学中,案例教学法得到了广泛适用。但是,由于国际法与其它学科的差异和现实中不尽人意的教学环境,导致国际法案例教学未能够取得满意的效果。要实现案例教学的目标,必须根据国际法学科和其案例的独特性质开展,注重改进案例教学的方式和建立良好的案例教学环境。 1.更新案例的教学内容 国际法的案例教学不同于其他法学课程的案例教学,其他学科的案例多为教师自编的或者是法院的真实案件,国际法所用的很多案例是已成定论的判例或案例和争议中的现实国际纠纷。目前国际法案例选编多为年代久远的案例,比如帕尔马斯岛案,英挪渔业案、英伊石油公司案 、北海大陆架案,科孚海峡案等均是20世纪初或中叶的案件。由于国际法发展迅猛,许多规则都已变化,不利于传授当前的有效规则,其次,过时的案件不易引起学生共鸣,难以吸引学生的兴趣。“学”贵兴趣,引入最新的国际法案例和国际焦点事件配合展开教学才能达到调动学生主动性的目的。例如,近期发生的钓鱼岛撞船事件即可引入讨论,这类焦点事件通常都会引起学生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使教师所传授的国际法规则在学生的思考过程中得到了传达,教学效果不言自明。 2.采取多样化的案例教学法 目前不少老师仍然停留在教师主导案例模式,较少采取其他方式。由于案例教学法,不仅要求老师传授知识,还要求老师要调动学生的热情,同时学生的参与必不可少。在国际法的案例教学中,由于学生准备不足,老师的引导不够,经常出现课堂冷场的现象。为了避免这种情形,可以安排学生主导型案例教学法。由学生课前准备,课堂上案例介绍和裁决关键均由学生完成,课堂讨论则在老师的引导下进行;模拟法庭的方式使用时,应安排所有学生参与,可将学生分成不同组别,学生均能参加模拟法庭庭前准备、庭审过程和庭后总结。多媒体案例教学亦能够寓教于乐,亦是国际法案例教学吸引学生参与的较好方式。 3.保证国际法案例教学法实施的良好条件 (1)教师有高素养的实践教学能力。尽管在案例教学法上老师在很大程度上是组织者,不再占据课堂的全部或大部分舞台,但是它对老师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不仅要对国际法的知识融会贯通,而且必须有极高的实践能力,能将国际法的理论与国际法实践结合起来,对案例的总结能够让学生受益匪浅,更重要的是他必须有对课堂上案例讨论的局面完全控制能力,能够及时提出关键问题引导学生的思考和讨论方向,亦能够通过提问启发学生思考,并找到问题的症结发现最佳的方案。 (2)案例教学课时的保证。国际法案例均倾向复杂,必须有相应的教学时间安排,才能达到案例教学的目的。可加到总课时的四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讨论案例,进行法律操作训练,这更有利于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 (3)丰富的案例资源。目前,国际法的案例资源匮乏。一是法庭的案例裁决均为英文或法文,我国翻译了一部分案件,但是最新案件罕见中文译本,第二,由于国际法庭的案件案情复杂,所涉的国际法问题广泛,因而判决冗长。国内的译本多是翻译一小部分,难以反映案件与判决的全貌。因此,我国完全有必要对近年来的国际法庭的重要案件进行系统性的翻译整理,以适应国际法教学需要,有利于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
经济生活论文: 经济法对经济生活的作用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经济法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经济法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经济法在现实经济生活的主要有调整、指导、保障等功能,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维护社会生活的公平等,来弥补市场的失灵。 关键词:经济法;作用;经济生活 经济法的产生是基于对市场失灵以及政府功能失灵的反应,这是经济法产生的前提条件。现实生活的经济活动是以自由市场进行调节的,然而市场并非万能的,市场有一定的滞后性、趋利性,当市场调节不了时,就需要经济法律对其进行干预和调整。经济法最基本的属性就是国家在合理的范围内对现实经济生活的干预特性,来引导和规范市场经济的运作和健康发展,促进现实经济生活水平的提升。 一、经济法的形成 经济法是国家管理调控经济活动中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系,对我国的经济运行有调控和规范作用。它是有以下几个方面组成的: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和行政管理、市场秩序的管理、现代企业发展结构制度。国家在宏观层面对市场进行调控和规划,来引导企业自主经营,自由进行经济运作,就形成了经济法的基本范围。从经济法的产生过程可以发现,经济活动与经济法律二者是承前启后密不可分的关系。没有经济活动,就不会有经济法律的产生。没有经济法律,经济就不可能持续健康发展。经济活动只有在经济法律的规则引导下才能全面持续健康良性的发展,服务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政府职能部门要对经济进行适当的干预也是必不可少的。市场经济的自身缺陷或者在中国的市场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必要的政府干预是合理的和有利的。政府干预针对的是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整体而言的。不是针对某个特定的企业或者某个特定的市场。因此,政府干预表现为市场管理和宏观经济调控两个不同的方面。经济法的功能和作用于政府的干预具有天然的联系性,离开政府的干预经济法不可能顺利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只有通过政府干预市场,经济法律才能规范社会经济活动,引导建立公平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要达到这个要求,政府治理和经济法律必须同时发挥作用。 二、经济法对经济生活的作用 经济法是特殊的法律,也是属于法律的范畴,它的主要作用范围是人们的经济生活。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法产生的过程我们可以发现,经济法就是解决政府和市场二者之间的关系,通过对二者进行调节来形成良性的发展和互动,相互促进来促进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之中,我国的经济法律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弥补市场的不足,引导市场有序发展 市场经济的滞后性和趋利性等特点会导致市场失灵的发生,市场自发调节不能对经济进行良好的调节,会产生社会问题。而良好的市场秩序是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前提,市场失灵就会导致经济不能良好发展,就需要经济法等非市场手段来对经济进行干预和调节。经济法能够加强经济活动中的市场时序规范,禁止各类不正当的恶性竞争,最大化地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能够促进市场效率的发挥。确保经济发展的驱动因素是良性的可持续的,良好的社会秩序不论对于经济发展,还是对于构建和谐社会都是至关重要的。 2.促进经济结构科学健康持续发展 经济发展不仅要讲究速度和总量,也要讲究质量和结构。在全面构建小康社会的形势下,科学而经济发展结构仅仅依靠市场的自我调节时不能够做到的,这就需要经济法的作用来进行正确的引导和规范。我国目前现阶段的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不可否认经济的结构等方面还有许多的欠缺,比如经济的发展动力需要转换、市场规则的不完善以及发展极不均衡等因素。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经济法来进行参与和规划。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的经济法律所发挥的作用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等具有与众不同的特殊性。经济法律政策的制定者要考虑这些问题,来加快经济的结构转变,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果我们没有抓住这次经济发展的转型机遇,没有充分发挥经济发展的功能,就会失去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机遇,甚至会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大局。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经济法的引导功能仍然是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手段和途径。 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维护社会公平是由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性质所决定的,也是经济法和宪法等法律的目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出现的一些不和谐因素,需要经济法来进行规范。不论是出于对法律的本质还是出于解决社会问题的角度出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是经济法的重要目标,需要经济法去完善和改善。中国30多年的经济高速发展,带来了中国经济的腾飞,这种高速的发展也使得我们付出了一定的代价,比如贫富差距过大、人们价值观的扭曲,过于追逐经济而忽视了道德的规范。社会上时有出现一些不和谐因素,对我国社会的公平正义提出了新的挑战。在过于追求“效率”的动机下,忽视了社会的“公平”。造成了现代社会的经济活动的不良发展。亟需经济法来进行规范和矫正,来维护社会缺失的“公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问题也需要经济法律的手段来发挥作用,破处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镇化发展和脱贫工作的开展,公平的二次财富分配都需要经济法发挥应有的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4.促进政府职能和宏观经济管理的提升 中国的经济发展经济了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到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变革,政府的职能和宏观经济管理水平也需要进行转变和相应的提升,以适应新的市场化经济发展。在这场伟大的变革中,政府的职能需要相应的转变,这对我国的政府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一个重要的任务。政府也做了许多的相关的工作,然而效果却不大理想,人们的观念仍需要转变,摆脱以往的计划思想,用市场的手段来分配和调节,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机构臃肿,企业需要审批的手续繁杂多样,不利于经济的发展。更有甚者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利用权力来谋取私利,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的运行。造成了党员干部的腐败,人民群众的负担加重。这些现象的产生需要用制度和法律来弥补漏洞,用道德和理念和自我约束。政府需要制定合理的经济法律,简政放权,放活市场。简化企业的审批手续、证件资格认定等统一化运作。政府职能的转变不仅是政治问题也是经济体制的问题,这中转变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经济法的完善和作用的发挥,能够促使政府职能的尽快转变,对于宏观经济管理水平的提升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许多社会关系的转变是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的参与。经济法的职能的发挥也必然涉及相关的民法等其他法律关系的配套。 5.经济法对金融创新的引导促进作用 现代的经济发展正在经历着信息化网络化的冲击,相关的传统的经济法律必须要与时俱进,不拘泥于形式,既要规范现代的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电子商务等新事物的发展,也要促进金融创新,不能抑制创新的发展。这就对经济法提出了新的要求。经济法律的作用使得金融创新在一个合理合法的度框架内运行发展,有效地制止了金融欺诈等不良现象。同时,也要把握好度,经济法的制度约束对不法行为是一个好的约束,但是这种约束不能抑制创新的发展。要在创新与合法合规之中把握好平衡,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来引导创新产品的健康发展,为创新建立适宜的制度和法律环境,引导新生的经济模式的发展,来为我国经济转型提供新的动力。 三、结束语 经济法律与经济是密不可分的关系,通过经济法律的规范来引导经济的健康持续有序发展,进而对现代经济生活的提高发挥重要作用。经济法律产生于经济活动关系,有服务于经济活动之中。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正确认识经济法对经济生活的作用能够帮助人们合理利用经济法律,促进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经济法律要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结构科学健康持续发展,促进政府职能和宏观经济管理的提升。促进金融体系创新和新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发展形成,规范经济运行体系。总之,经济法对经济活动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正确认知其功能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发挥经济法的作用,引导人们的经济活动在经济法律的框架内自由有序运行。发展经济规模的同时,提升经济结构的质量,又好又快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作者:徐源泽 宋清宇 李悦宁 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经济生活论文: 经济生活方式对民族文化的影响 摘要: 文化有其特定的生存土壤,当环境发生变化时,它也必然随之变迁。在影响传统文化变迁的众多因素中,经济因素至关重要。本文将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切入点,从三个角度深入分析其对名族文化发展产生的冲击,以期在保护民族文化方面有所帮助。 关键词: 经济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科学技术;民族文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民族地区也有了较快的发展。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始逐步建立,并向各个地区蔓延。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它所确立的规则、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改变着民族传统文化,并且由于其在经济上的优势,极大的冲击着民族传统文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生活方式的改变导致民族文化的变迁 我国少数民族大多聚居在内地,由于地理、历史、社会等原因与外界的接触较少,经济长期处于落后封闭状态,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民族传统文化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根发芽,与农牧经济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渗透到每个角落,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有了很大的改变,由传统的以农为主的经济向现代工业转变,民族地区的经济活动方式也随之改变。在城市化的过程中,第二三产业兴起,传统农业的地位下降,民族文化的根基开始动摇。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脱离了土地,结束了农业生产活动,迅速溶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社会。与民族地区相对落后的经济条件和生产生活方式相比,市场经济以及它所带来的先进的生产生活方式无疑具有不可抗拒的诱惑力,对年轻人来说更是如此,他们更愿意学习先进的现代文化,对民族传统文化则置之不理,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扬受到了影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利益凸显,原本其貌不扬的民族传统文化也被当作商品开发,近年来旅游业的异军突起就是很好的例证。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在提高人民社会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固然起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它对文化的侵蚀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一些民族地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遗余力的开发当地的各种资源,包括文化资源。有些地区为了吸引更多游客,不惜扭曲、编造、篡改民族文化,于是便出现了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节日。在民族传统文化中原本神圣而庄严的活动,如祭祀等,也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变了味儿。有些地区为了满足游客的猎奇心理,甚至将一些少数民族不愿展示的文化要素,如纹面、天葬等搬上市场,深深的伤害了民族感情。长此以往,民族地区的人们容易产生麻痹心理,也造成了人们对民族文化的误解,民族传统在悄无声息的变迁。有些地区在对民族传统文化进行商业化开发时,一般会选择民族特色较为突出的部分大肆宣传,打破了民族文化原有的平衡,致使那些特色不太明显的文化逐渐被人淡忘,退出历史舞台。在文化的相互交流与碰撞的过程中,民族传统文化也在不断变迁,以顺应市场经济浪潮。 二、思想观念的变化对民族传统文化产生影响 根植于农业的民族传统文化具有明显的封闭性、地域性,落后于现代文明。在与后者的交流碰撞中更容易发生变迁,甚至被同化。在城市化进程中,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民族地区逐渐融入到统一的市场体系中。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竞争、开放、平等、效率意识逐步渗透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深深的影响着人们思想观念。在城市化过程中脱离了土地,到新兴城市中谋生的人们在接触到先进的现代文明后,往往会对传统民族文化与之的差距产生强烈的震撼,进而被新奇的现代文化所吸引,而将民族传统文化抛至脑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商业意识也对民族地区的人们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民族传统文化中共同珍视的价值观也出现了明显的退化,甚至给人以民风庸俗的印象。 三、科学技术的发展给民族传统文化带来冲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科学技术被赋予了极高的地位,市场经济的完善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地区引进了先进的科学技术,此举对这些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也对民族文化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在民族地区的农业发展中,科学技术也在发挥着作用。现代化的机械生产作业代替了传统的人力劳动,劳动人民长期以来积累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逐渐失去了施展的舞台,退出了人们的视线。城市化进程中,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二三产业,从事现代化的生产活动,学习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大量民族传统文化流失。现代传媒技术对民族文化的影响尤为突出。随着经济的发展,电视、电话、互联网等传媒已经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它们一方面开阔了民族地区人们的视野,加强了各地的交流,另一方面也加快了民族文化的流失速度。如今,民族地区的人们大都会讲汉语,有的年轻人甚至精通汉语,但是不会讲民族语言;汉语流行歌曲风靡,民族歌曲受到冷落,民族地区会弹奏民族乐器的人更是难寻;过去有些民族地区人们通过唱歌等形式来进行交流,如今也随着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发扬与传承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危机。综上可以看出,经济对文化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同时文化对经济也有反作用。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认识并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者:胡玲 单位:内蒙古河套学院 经济生活论文: 经济生活与艺术的应用 一、“士”阶层的破产和新兴经济本位社会中知识分子的地位 中国“士”阶层到了清朝出现了空前的膨胀化,这一方面归咎于数千年封建思想的日积月累,另一方面也是明清时期开科取士的知识分子遴选制度风气过于浮夸和华而不实的结果。这种重量不重质的情况在满清尤为严重,根据《明史会要》的记载,明朝时期中央按照每个府或县的规模,每次取其地生员四至八名,已经造成了知识分子势力扩大的现象。明末启祯时期的走马换相,以及民间知识分子结社议论朝政的现象,就是这种知识分子人数不断增多,能量难以正确导引的结果。清朝建立后,这种情况却有愈演愈烈之势,清政府的规定将每府县每次提供的生员人数从四至八名一下增加到二十到四十名,提高了五到十倍,士人群体的迅速臃肿可想而知。到了满清末年,每个府县所在地通常都平均聚集有生员三四百人,大一点的府县甚至可能破千。康熙末年至乾隆时期,士人多而出路少的情况已经相当严重,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得到政府应有的重视,甚至在有些时候被认为是国之祥瑞。在太平天国以后,清廷出于征敛收入的考虑,甚至出台了一个政策,根据各地民间捐资的数量来决定增加当地生员数量的比例。例如1859年上海一个富绅一次向中央捐银二十万,中央就奖励上海县永远增加生员名额十九名,松江府十名。此外,毋须考试直接获得生员资格的“捐监”制度也是由来已久,依靠捐输获取的生员资格叫“监生”,虽然与正式生员称呼不同,但是享受的待遇都是一样的。在明朝时期,捐监的费用还比较高,捐监现象还并不普遍,至于清朝费用就大大降低,尤其是到了太平天国以后,一次捐监的费用降低到了十几两,即便是一般的中下人家也能够轻易承受。种种优厚的条件决定了士人阶层的空前繁荣,但是也决定了他们所面对的是破产的必然结局。毫无疑问,作为一个精神生产的阶层,“士”阶层的物质生产力是非常弱小的,所以他们在物质分配方面享有特权。然而捐监等简化遴选制度的出现,使得许多本来不具备精神生产能力的人也名正言顺地获得了脱离物质生产的特权,其唯一结果毫无疑问就是使得可供他们分享的社会资源也就越来越显得贫乏。但是另外一方面,“安贫乐道”的思想又在中国知识分子的心目中根深蒂固“,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亦不改其乐”的这种贫困生活,在传统士人看来无疑是一种值得炫耀的资本。“士”阶层的这种经济规则则又决定了无论他们在整体上如何贫困化,他们也不会试图改变自己,只能等待社会的变革来强制改变他们。这种知识分子的消极经济观,民国人蒋星煜在其所著的《中国隐士与中国文化》一文的第五章《中国隐士的经济生活》中,抨击得丝毫不留情面:“隐士遂以为非贫穷不足表现其高尚的乐以忘忧的精神,颜回的贫穷是真实的、不得已的,后世隐士的贫穷大半是虚伪的、故意的做到这般地步的。”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的转化是政治和经济关系的一次大颠倒,社会思想的迅速变革和价值观的本末倒置是实现士人阶层的这种强制改造的前提。在这种全新的、经济本位主义的社会刚刚出现的阶段里,物质是绝对的,精神是相对的。评价一个人的价值不再依靠传统的精神、道德等抽象标准,而是看其对于社会实实在在的物质贡献。另一方面,特权阶层的范围也在迅速塌缩,吟风弄月再也难以换来三饱一暖,按劳取酬的经济机制也在更广阔的社会范围里被确立起来。这一切都决定了社会对于知识分子的强制性改造,就表现为士人阶层的破产。其具体途径是经过破产、游离、价值观的重新塑造,最后实现知识分子阶层重组和适应新社会的过程。历史学家李长莉在其著作《晚清上海社会的变迁》中特别提到了一个名叫王韬的读书人,他的遭遇可以说是在中国社会大转型中士人阶层逐渐破产并树立新价值观的代表。王韬字仲,号紫铨。上海甫里人。父亲是私塾教师,他本人也于18岁考上秀才,其出身可谓标准的传统知识分子,书香门第。王韬21岁时,父亲病故,家贫如洗。迫于生计,王韬不得不来到上海,谋得了一份在墨海书馆(英国人所开的一家出版社)帮助西人译书的工作,为求一点微薄的工资,任此职达12年之久。 到了光绪年间,王韬文名渐著,被《申报》聘为主笔,《上海轶事大观》里记载他“光绪年曾任《申报》主笔,月撰论说六篇,月薪七十元”。读书人单纯地为了经济目的而卖力挣钱,这在旧思想看来已经是俗不可耐之举,况乎为蛮夷之人效力?在社会思想的新旧斗争以及知识分子个人思想的新旧斗争之中,不得不以这种“务俗”和“失节”的行为为业,无疑王韬的心中是十分苦闷的,他在咸丰八年十二月十八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其时寄以全家之仰事俯育,曾无大力之左提右擎。困苦交攻,鹿思走险,寒饿所迫,燕惯依人,所以为幕之巢,而不为荫之择也。”王韬所说的“无大力之左提右擎”,恰好说明了当时社会动荡,苟延残喘的清政府已经无暇也无力顾及散乱于社会的中下层知识分子的死活。特别提及这一史例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了解清末民初时期破产知识分子流入上海的情况,而且这种情况也越来越普遍。在王韬的著作中,记载很多清客文友前来上海求为账房、西席之事。王韬对此感叹地说:“沪虽非孔道,而近来名流至者,联镳接轸,特一至即去,如海鸥天雁,往稻粱乡谋食,饱即飞去。盖此间为人海,亦利薮耳。”随着士人流入的增多,知识分子在上海谋求生路也越来越艰难。王韬自己就接待过一位谋生无着、病急乱投医的许姓士子,“急谋一枝之栖,且愿贬节以求合,娄嬲不休”。这种破产士人衣食难继的生活是何等凄凉。 二、艺术市场化的必要性——艺术家的生活支出 将艺术创作作为商品待价而贾,其根本的出发点还是为了谋生。所以,在探讨海派艺术的市场特点时,上海社会当时的谋生环境可以说是这个问题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从现有资料上来看,上海清末和民国时期的生活环境两极分化相当严重,中下阶层的城市平民生活以贫困者居多。城市平民收入的有限和上海生活费指数的日益升高成为上海谋生环境的两大特色,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参考民国人潘公展在《上海市工人生活费指数——民国十五年至民国二十年》一书的序言里说的这样一些话:“‘生活程度太高呀!谋生真不易啊!’这句话成为今人的口头禅,何尝指工人,凡是月入在二十元至六十元,一家三口至六口的大多数中国人民平均一家一年的生活费,不过四百五十元之谱,以上海生活程度之高,仅仅供给中等阶级一个人的生活,也不能说舒服呵!但是这很少的数目,要供给平均一家四五个人的全部生活费用——我们应注意到——其中食物一类,就要占百分之五十三强,房租衣着燃料三类共占百分之二十二强。这意思就是说人民衣食住三者必需的费用,已占据全部生活费用四分之三以上”这本书中所列举的数字,是民国时期上海工人的生活费指数,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上海谋生实属不易。因为没有系统的统计数字,我们现在很难找出当时上海画家的生活费平均指数来予以对比了,但是大多数画家应当是属于比工人生活景况略好一点的中等阶层,这样的推测应该不是信口开河。我们再来参考第二章中引用过的,关于赵子云前往上海开拓市场的例子,那一段话是这样说的:“子云设法租赁了盆汤弄的一家箱子店的小楼,作为工作室。日夜不停地挥毫。经过半载的努力,结算除去一切食宿开支及交际费外,尚积余二百多元。当时昌硕敦促子云赴上海鬻艺,是含有试探性质的,先锋队去了很顺利,他老人家的大军也就长驱直入了。”根据这段话我们可以来算一笔账,赵子云“日夜不停地挥毫”,半年时间除去生活费和成本能够赚到二百余元,也就是一个月的积余在三十元到四十元之间。这样看来比起潘公展所说的“月入在二十元至六十元”(包括生活费消耗和节余)的最低等人家似乎是好得多了;然而不能忽视的一点是赵子云初到上海是只身一人,并没有家小的生活费投入,所以说如果代入潘公展所说的“一家三口至六口”的标准情况来计算的话,一个月的节余就肯定没有那么多,甚至有可能只是略有盈余而已。赵子云半年积聚二百余元,已经是令吴昌硕相当满意的、“先锋队去了很顺利”的结果,由此可以推测出,上海大多数景况一般的、并不是那么顺利的画家,平均生活费标准应当是处于比普通人家略好、但是相去无几的中档层次水平。上海画家处于这种中档层次、甚至时而出现捉襟见肘的窘况,其情况很有可能要比我们想象的要普遍。因为即便是如吴昌硕这样声名卓著、作品风靡一时的大家,也有时会大发生活艰辛之叹。我们来看看下面的这首诗:“人情世态不可说,趋势利若江河。趋之不足继谄媚,吮舔痔言报恩。溺势利者神志,目所不视气所吞。那知白屋寒云屯,雪风猎猎柴无门。米无可炊棉无,鼻涕堕地冰一痕。一客送炭来前村,羔裘积雪难手扪。围炉促膝天黄昏,依人鸡犬牛羊豚。奴子待客皴颜温,飞走猛若来昆仑。一鹤独立孤松根,清泪唤醒袁安魂。且卜性命须臾存,不知世有几乾坤。”我们且不说吴昌硕此诗中有无言过其实之处,但是他时而需要接受王一亭的接济却是事实,至少就好像这样在诗中所特别提到的,总不可能是无中生有。不光吴昌硕自己而已,对于旅居上海的另一位艺术大家李瑞清,吴昌硕同病相怜,也曾经写诗描绘过他的困境:“滔声浩浩翻秋空,破壁飞动来真龙。云从龙兮龙化松,时云时雨清画此者谁临川李,玉梅花清道士。三日无粮饿不死,枯禅直欲参一指。我识其画书之余,鹤铭夭矫龙门矍。笔力所到神吸嘘,有时幻出青芙蕖。卖字我亦笔尖秃,一日仅饱三餐粥。墨饮一升难鼓腹,犹自开口笑向天。羞为阮籍穷途哭,手疲作画输苍然。气象倔强撑南山,大夫之封乌可攀。参天黛色横斑斓。”诚如吴昌硕所说的“卖字我亦笔尖秃,一日仅饱三餐粥”,生活境况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物价的居高不下,其中相当部分的费用都是衣食住等必须的生活基本设施。20世纪初期到30年代,受到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影响,上海市的物价也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因此使得在上海生存变得越来越艰难。 这样看来,标准三口之家一年的生活费是三百九十元零五分三厘,也就是说一口人一年的花费平均是一百三十元;如果按照前文所给出的数值来计算,赵子云之初来上海,要养活的不是他孓身一人,而是一个三口之家的话,那一年的生活费开销还要增加二百六十元;按照赵子云单身生活一年的节余四百元算,再养活两口人的话,一年的节余就只剩下一百四十元,实在不能算得上非常富裕。这已经是景况令人满意的画家的遭遇了。在《上海生活费指数》这本书中,还列举出了民国十五年至十九年的详细零售食物物价表,但是因为以月为单位太过冗长,我们这里只摘取每年一月的物价来予以比较:可见除了食物和衣着比较稳定以外,其他的项目都在扶摇直上。其中增长幅度相当大的是燃料和杂类。房租的变动也在呈现逐年稳定上升的趋势,至民国二十四年为止,房租居高不下的情况终于成为了一个动摇社会安定的问题所在,对此,上海市政府曾经于民国二十三年提出了上海市住房减租运动,但是遭到了房产租赁界的一致抵制,后来也不了了之。在民国二十四年的《上海市年鉴》中,刊载了这样一段上海市房产公会对于减租运动的意见:“惟上海房地产业主与内地完全不同。内地业主,必要有余财,方能置产,上海则完全营业性质,以三四成之垫本,即可购置产业。近数年来新建筑骤然增加,地价亦突飞猛进,一切建筑为竞争招徕之计,图样力求新颖,工程力求坚固,卫生设备力求齐全,成本之重较前倍蓰。故房租虽比昔日为高,而业主利益转比昔日为薄。故今日业主现状,上者付息之外或可略有盈余,次者收租仅敷抵息,再次则空屋较多,收租尚不足抵押款之息,因此赔累者,不知凡几。”如此义正词严地予以拒绝。就是说,租客在负担房租的同时,也负担了业主的生活费用和银行利息,其付出不可谓不大。居住也是一个不能不考虑的问题,如郑逸梅《艺林散叶》中说“吴昌硕初来上海,与张子祥同住一小室,只容二榻及一桌,甚为局促”。画家租房,空间要求较大,因此负担也可想而知。衣食住是生活基本设施的投入,解决了这一系列问题,尚有积余的话,方可考虑层次略高的一些消费。近现代上海的消费生活是五光十色、令人眼花缭乱的。1872年8月6日的《申报》上,曾经刊登过一篇题为《记咸丰三年上海县城被扰事实》的回忆录,而咸丰三年上海县城的“被扰”,就是指小刀会起义。在这篇文章中,署名为黄浦江头冷眼人的作者对比上海二十年间的变化,曾经不无感慨地这样说道:“余游上海二十年矣,见夫昔之杀气弥天者,今则酒肉熏天也;昔之肝脑涂地者,今则金银布地也。铁马金戈之所,一变而为灯红酒绿之场;焦头烂额之区,一变而为买笑追欢之地。”城市财富的迅速集中和兼并也带来了豪华奢靡的享乐之风,各种消费设施如雨后春笋应运而生。有一个名叫池式微的人,在他的《沪游梦影》中,以一种“阿房宫赋”式的华丽笔触,记载了一家名号叫“南诚信”的高档烟馆的设施之豪华:“入其中者,觉画栋雕梁,枕榻几案、灯盘茗碗,无不华丽精工。而复庭设中外之芳菲,室列名人之书画。夏则遍张风幔,不知火伞之当空;冬则遍设火筒,不知冰霜之著地。每一榻中各嵌大镜一面,夜则电灯初上,以镜照镜,以灯映灯,镜金相临,灯灯相映,几如入玻璃世界,珠宝乾坤,令人目闪心眩。” 《淞南梦影录》中还记载了一家高档的大茶楼“阆苑第一楼”说:“四面皆玻璃窗,青天白日,如坐水晶宫,真觉一空障翳。”还有1872年7月9日的《申报》里,有个署名晟溪养浩主人的人写了一首竹枝词描述大戏园装潢之豪华说:“群英共集画楼中,异样装潢夺画工。银烛满筵灯满座,浑疑身在广寒宫。”极度奢华的享乐设施一方面是社会贫富分化的结果,另一方面也从物欲上刺激了社会财富的不断创造和流通,艺术当然也被包括在内。相对于纸醉金迷的上海社会而言,画家的生活尚算是平静,但也不可能不为之所影响。在上海的浙江艺术家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加之浙江优厚的人文传统和享乐风俗,他们不可能独立于消费生活之外。很多事实证明,上海艺术家多有晋人之风,他们对于一些奢华的、靡废的甚至是不怎么健康的享乐消费并不免疫,只是这些轶事在艺术史的正史中鲜有记载罢了。而艺术家非此即彼的生活习惯也并非大多数人一贯以为的那样,与艺术史的研究毫无关系,至少它们反映了艺术家与当时社会环境的联系,它们对于艺术的发展也会有或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以海派艺术而言,艺术家以艺术品交换享乐之资也是艺术品市场化必要性的一个侧面。我们来看看前人笔记中的以下的内容:“(李瑞清)性嗜蟹,一日能馨其百,故当时人戏锡以‘李百蟹’之号。又嗜食闽菜,小有天闽菜馆中恒有其足迹。”嗜好口腹之欲在清末民国时期的上海不足为大惊小怪。我们再来看看以下的这几则令现代人颇难理解的轶事:“(胡公寿)旅沪之时尝眷恋一妓,而此妓自高身价,视胡为措大一流人,待遇疏形落寞,不令得傍妆台,胡因是悒悒思有以博其欢心,乃书一极工整之双行便面配檀香扇骨以贻之。”艺术家多是生性浪漫之人,这种情况到了近代五光十色的十里洋场,就更加屡见不鲜了。“山阴任伯年嗜鸦片烟,一日戴用柏先生与杨伯润过其门,任方卧榻吸烟,”此段记载的就是那个戴用柏为书僮迫任伯年交画稿的故事,因原文太长,不必全引。这个故事脍炙人口,《清稗类抄》以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里也有所提及。“周坚白曾拜赵叔孺、冯超然为师,奈二人均瘾君子,俾昼作夜,无从请益。阿芙蓉癖甚深。值窘乡则攒其眉而入小烟室,僵卧败榻破席间,涕泗横流,乞主任赊取紫霞膏以制瘾。主人不允。于此有人焉,先密商于主人,俟其至,当其穷蹙,乃谓主人曰:‘余有数百钱,权为任先生作东道,并无他求,扇一页,或纸一桢,便愿代请一挥何如?呼吸既毕,即假笔砚,就榻间,攒蔟渲染,顷刻而成。视之,真佳构也。转售于人,立致重价。故得其画者,十九从小烟室中来也。”而在此两段里记载的任预烟瘾发作时“攒其眉而入小烟室,僵卧败榻破席间,涕泗横流,乞主任赊取紫霞膏以制瘾”的丑态,是艺术家之生活习惯与其艺术创作息息相关的一个绝好佐证。这种行为虽然斯文扫地、实在太过荒唐,然而民国书画家为瘾君子的情况很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普遍。除去这些五花八门的生活习惯以外,书画家消费生活中比较健康的内容还有雅集、冶游和收藏,其中收藏之风在民国书画家中非常普遍。民国时期,前清宫廷珍品广为流散民间,文人鉴赏之风盛行、鉴赏水平提高,为私人收藏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在郑逸梅之《艺林散叶》中对于这方面之记载车载斗量,我们可以摘取几例如下:“刘靖基藏有吴渔山八言大对,已破损,重裱一过,完好如新,裱费二百金。范祥雍亦有渔山所书直幅,渔山画多于书,甚珍稀。”“二弩精舍,为赵叔孺斋名,家藏二弩机,一有吴大帝年号,一有蜀汉后主年号,为仅见之物。叔孺卒,二子各得其一。”“吴湖帆见有破损古画,辄以价购之,委裱工刘定之装池,破损处,吴亲自填补加笔,了无痕迹。”“陈渭渔家藏清嘉庆御用墨,外装锦匣,绝精致,墨上均为中南海各斋阁轩堂之景迹,以三希堂一锭为冠,全套六十二式。渭渔于光绪癸卯晋京,由一式微之清宗室出让,已用去五锭,所剩五十余,渭渔以巨值得之,曾分贻朱古微、褚礼堂、赵叔孺等。时袁寒云居流水音,即以流水音墨为赠。”“张大千之大风堂,以所藏唐宋名迹炫耀于世,溥心畲旧藏陆机平复帖,及韩干所绘照夜白图,自诩足以压倒大风。奈曾几何时,二迹已易主,王孙早归道山,而大风堂巍然独存。”“颜韵伯藏东坡寒食诗帖,为苏书之精品,后归日本。”“冯展云富收藏,多宋元名迹,一日不戒于火,冯号于众曰:有能出图卷者,酬百金。一少年应声突火,携数卷出,则黄公望秋山无尽图、范宽重山复岭图、顾虎头洛神图。”“周瘦鹃家藏一巨大之玉謦,乃大内物,叩之厥声清越。” 这些五花八门的收藏品中,如大内的御墨及玉磬这样的物品,想来也是价值不菲。这样,书画家在维护(如刘靖基、吴湖帆修补古书画)和征集收藏品过程中的支出不可谓不大,这其中涉及的资金甚至一度左右了上海收藏品市场的动向。美术史学家郑重有许多研究书画家收藏习惯专门著作,但是此题与本文关系并不密切,在此就不深入探讨了。很多书画家凭借自己的知识和手艺,在收藏品交易界左右逢源、游刃有余,也成为了创造财富的一种手段。从生活的必要支出一直到嗜好的支出,这一统计过程可以说是涵盖了不同家境的各个文人阶层,其中不乏豪富之家或者一贫如洗者,但是最多的应该是中产阶级。总之,对于书画家这样一个创造社会财富能力不强的阶层,为了应付生活支出,其谋取金钱无非是依靠其创作的一技之长。 经济生活论文: 畜牧业在经济生活中的可行性 宋代畜牧业就整个地域而言,与唐代相比大大萎缩了,但就某一领域而言,比如牧羊业,与前代相比则有了较大发展。宋代牧羊业的兴盛,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肉食,而且更是皮毛加工、酿酒业、制笔业、中医食疗的重要原料,与人们的生活、生产息息相关。宋代畜牧业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比如,安岚先生的《中国畜牧业发展简史》(《农业考古》1988年第1、2期,1989年第1期),探讨了宋代羊的饲养技术。90年代后,陆续有了一些相关论著和文章,但其研究仍处于零星阶段。业师程民生先生的《宋代畜牧业略述》(《河北学刊》1990年第4期),是第一篇专门论述宋代畜牧业的文章,对宋代牧羊业进行了宏观的介绍,认为两宋时期北宋和北方的牧羊业比较发达。一些研究宋代饮食文化的文章,也涉及到了宋代牧羊业,但主要论述了宋代羊肉的消费状况,比如程民生先生的《宋代饮食生活中羊的地位》(《中国烹饪》1986年第12期),认为在宋代饮食中羊占重要地位,羊肉是肉食消费的最主要食品;魏华仙先生的《试析北宋东京的肉类消费》(《河北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认为羊肉是肉类中的大宗消费品。此外,刘朴兵、姚伟钧、吴涛、成荫等先生在他们有关饮食文化的文章中,也或多或少论述了宋代羊肉的消费状况。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没有一篇专门系统地研究宋代牧羊业的文章,这与牧羊业在宋代畜牧业中的重要地位是极不相称的,本文拟就宋代牧羊业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略陈管见。 一、宋代牧羊业的发展概况 (一)官营牧羊业牧羊业是宋代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官方经营的牧羊业主要提供肉食和皮毛等消费品。羊肉由于肉质鲜美,以至于“御厨止用羊肉,此皆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元祐八年正月丁亥御膳用羊也上升到了祖宗家法的高度。节日庆典和官员俸禄也都需要大量的羊肉,因此官方对羊的需求量很大。除了向民间和周边国家购买外,官方也发展牧羊业。宋政府在京师开封成立了牧羊业的管理机构牛羊司,“掌畜牧羔羊,栈饲以给烹宰之用”,经营者达1126人。宋真宗时,牛羊司的羊存栏数达33000只。于是,在京师开封之北开辟了大片牧地”,“乃官民放养羊地”。宋孝宗乾道年间,官方还养了一些胡羊,“御马院所养胡羊,每遇断屠,则以一口奉太上,一口奉寿圣。”这种胡羊比较珍贵,采用舍饲的喂养方式,专供御膳。除京师外,其他地方也有不少官牧羊。宋仁宗时,陕西牧放1.6万只羊。同州的沙苑监规模较大,除一部分养马外,官方还募民养羊。[熙宁七年九月丙午其中有一种细肋羊,因饮沙苑苦泉水,肉肥而美,故有“苦泉羊,洛水浆”的谚语。河北也有不少养羊之地,如邢州、洺州的草地,还牧养从榷场买回的羊。河南洛阳南部的广成川,“地旷远而水草美,可为牧地”,吕蒙正要求在这里养羊,减轻陕西岁贡的压力,得到了宋真宗的同意。咸平五年十二月丙戌由于史料有限,宋代官营牧羊业的具体情况尚难概述。但就上述几则史料记载来看,官营牧羊业从地域上看主要集中在北方,以京师开封、河北、陕西为主;从时间上讲北宋较为兴盛,南宋渐趋衰落;从饲养方式上看放牧与舍饲相结合;从作用上看主要用于宫廷消费和官员俸禄。(二)民间牧羊业宋代民间牧羊业在南北各地都比较普遍,尤其在北方最为发达。先看北方。牧羊业在北方十分普遍,“今河东、陕西及近都州郡皆有之”。17太原一带几乎家家都饲养羊,“驼与羊,土产也,家家资以为利”,[,熙宁九年十二月丙申可见其养羊业之发达。河东的绛州每年向朝廷上贡羊数万只。陕西的羊不仅多且肉质鲜美,黄庭坚认为吃同州羔羊、襄邑熟猪肉乃是人生的一大乐事。陕西每年都有数万只羊卖到京师。咸平五年十二月丙戌河北还有专门雇人牧羊的记载,如王则流亡到贝州后,“自卖为人牧羊”。河北的羊不仅多而且体格庞大,有一种胡头羊,重达100斤。[京西路也有养羊的传统,早在五代时就产羊较多,“京西有客见人牧羊遍满山陇,不知几千万口”。京东也盛产羊,而且品种优良,如密州“剪毛胡羊大如马”,属于优良品种。南方不少地区也养羊。四川永康军崇德庙每年祭祀李冰父子用去4万只羊。[13]46,卷5江东歙州“羊昼夜山谷中,不畏露草”。[14]368,卷2不仅羊多,而且体质强壮,吃露水草也不生病。两浙地区养羊较多,一些农家饲养数百只,如洪迈的叔父家就养了数百头羊,在山上放养。福建路民间也饲养羊,尤其是福清、长溪等县“岁两生息”。岭南地区气候炎热,潮湿多雨,不大适合发展牧羊业,但有些羊适应环境的能力很强,因此也能在此生存。如“岭南有一种绵羊,毛如茧纩,剪毛作毡,尤胜朔方所出者”。岭南的英州还饲养一种乳羊,据朱彧记载:“碧落洞生钟乳,牧羊者多往焉。或云羊食钟乳间水,有全体如乳白者,其肉大补羸,谓之乳羊。”范成大则认为乳羊“本出英州。其地出仙茅,羊食茅,举体悉化为脂,不复有血肉,食之宜人。”乳羊是如何饲养的?朱、范意见相左,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种羊全身乳白,其肉大补,食之宜人,堪称羊中佳品。宋代民间牧羊业从总体而言非常发达,北方又稍胜一筹。养羊是农村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二、羊在宋代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一)提供肉食消费,促进饮食业的发展宋人认为:“羊肉,味甘,大热,无毒。主缓中,字乳余疾及头脑大风汗出,虚劳寒冷,补中益气,安心止惊”;“信天下之美味不能过也”;[20]574,卷39“羊,味之美者,孰不好也!”[21]1053羊肉不仅味美,还能够强身健体。在宋代,各个阶层都喜食羊肉。首先,宫廷有大量的羊肉消费,“御厨止用羊肉”。宋真宗时“御厨岁费羊数万口”。,咸平五年十二月丙戌宋仁宗时因掌管御厨的李象中、张茂之等人偷盗御食,造成御厨日宰280只羊,案发后每天杀40只羊。嘉祐三年三月癸酉由此可知,每年御厨用羊一般为1.46万只,多时达10.22万只。每逢节日羊肉的消费更大,“每圣节,本务预期杀上好羊约三千口”。南宋偏安江南,牧羊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宫廷羊肉的消费仍然很大。如宋高宗绍兴年间规定,皇太后每月食料羊90只。每年宴赏都有大量的羊肉消费。史载:“每岁宴赏,其合用羊乳房约四百五十余斤,泛索不在其数。”元祐六年四月辛亥甚至在宋仁宗丧葬期间,“百官及诸军朝哺皆给酒肉,京师羊为之竭”。治平四年正月己未除此之外,在官员丧葬、生日、节日宴请时,皇帝为了表示对大臣的礼遇,还要赐羊。如宋太祖在一次宴会上赐宰臣魏仁浦御膳羊100只;在孟昶丧葬期间,宋太祖下诏赐给其子孟玄喆500只羊;[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宰相王旦生日,“诏赐羊三十口”,又赐“枢密使、副,参知政事羊三十口”。[有时在对外交往中,羊还是馈赠的重要礼品。如江南国主李景生日,宋太祖即赐羊1万只。除宫廷外,宋代官员也是羊肉消费的庞大群体,羊肉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副食品。宋政府规定官员俸禄除其他物品外,每月还要给2至20只的食料羊。由此计算,每年每人要得到24至240只羊。宋代官员最多时达4万人以上,仅此一项每年要消费96万到960万只羊。许多官员喜爱吃羊肉,宰相张齐贤每次食羊肉“数斤方厌,世无比者”。苏轼不仅喜食羊肉,还深得做肉之道:“先将羊肉放在锅内,用胡桃二三个带壳煮三四滚,去胡桃。再放三四个竟煮,游,然后开锅,毫无膻气。”卷下若不经常食用羊肉,自然不会有这样的心得体会。宋哲宗时期宰相范纯仁被贬永州,因“此间羊面无异北方,每日闭门餐馎饦”,有羊肉可吃,颇觉安逸,“不知身之在远也”。以至于羊肉成为其贬谪生活中的一种慰藉。由于羊肉消费量太大,仅靠地方上贡和官方饲养羊难以满足需求,于是,宋政府每年要向周边国家大量购买。据史料记载,河北榷场“买契丹羊岁数万”;熙宁三年五月丁未保安、镇戎二军的榷场也每年从西夏买羊数万只。虽然宫廷和各级官员消费了数量不少的羊肉,但主要的消费者则是广大民众。在“八方争凑,万国咸通”的东京,“每人担猪、羊及车子上市,动即百数”肩挑和推车的小商贩们天刚亮就带着猪、羊肉走街串巷。除这种灵活机动的销售方式外,东京还有专门的肉市,“坊巷桥市,皆有肉案,列三五人操刀,生熟肉从便索唤,阔切、片批、细抹、顿刀之类。至晚即有燠爆熟食上市。凡买物不上数钱,得者是数”。肉类市场的繁荣突破了传统的坊市布局,出现了到处摆摊设点的现象。羊肉也是大大小小的餐饮场所必不可少的:“大凡食店,大者谓之分茶,则有头羹、石髓羹、白肉、胡饼、软羊、大小骨角、炙犒腰子、石肚羹、入炉羊罨、生软羊面……又有瓠羹店,门前以枋木及花样启结缚如山棚,上挂成边猪、羊,相间三二十边。”羊肉充斥着整个东京市场和为数众多的酒店,销量庞大。南宋的都城临安“民物阜蕃,非殊方下郡比也”。“杭城内外,肉铺不知其几,皆装饰肉案,动器新丽。”除了一般的肉铺销售羊肉外,还有专门出售羊肉的大酒店,“又有肥羊酒店,如丰豫门归家,省马院前莫家,后市街口施家,马婆巷双羊店等铺,零卖软羊,大骨龟背,烂蒸大片,羊杂烩四软,羊撺四件”。临安的羊肉消费同开封相比不分伯仲。羊肉的烹制方法和菜肴品种很多。据《东京梦华录》、《梦粱录》等不完全统计,主要有以下50多种:批切羊头、鹅排吹羊大骨、蒸软羊、鼎煮羊、羊四软、盏蒸羊、酒蒸羊、鳖蒸羊、鼎煮羊麸、绣吹羊、五味杏酪羊、千里羊、羊杂、羊血、羊头元鱼、羊蹄笋、糟羊蹄、细抹羊生脍、改汁羊撺粉、细点羊头、入炉炕羊、入炉羊罨、入炉羊羊头、羊角子、虚汁垂丝羊头、铺羊、羊炙、点羊头、猪羊荷包、大片羊粉、米脯羊、假炒肺羊熬、五辣醋羊、红羊羓、灌肺羊、烧羊、羊脂韭饼、猪羊大骨、大片羊、大片铺羊面、生软羊面、羊饭、羊头签、汤骨头乳炊羊、闹厅羊、羊肉小馒头、元羊蹄、宋代上贡毡毯的10个地区中,西北占了9个,说明其毛纺织业在全国独占鳌头。河东代州由于气候寒冷,人们以毛纺织品为主要衣料,“代北苦寒,人多服毡罽”。雍熙三年八月京师开封的毛纺织业比较发达,宋神宗熙宁年间“委积(毛)数万斤”。熙宁三年十二月己卯由于毛纺织业的兴盛,宋代沿袭了前朝的做法,设立了毡毯坊使来加强管理,“唐有毡坊、毯坊使,五代合为一,国朝因之”,有利于毛纺织业的发展。陕西毛纺织业不仅发达,而且多是名牌产品。如“泾州虽小儿皆能撚茸毛为线,织方胜花。一匹重只十四两者,宣和间,一匹铁钱至四百千”。,卷上儿童都能织出如此精美昂贵的毛纺织品,可见毛纺织业之发达。陕西郿县产一种绦(带子),“以紧细如箸者为贵。近岁衣道服者,绦以大为美,围率三四寸,长二丈余,重复腰间至五七返,以真茸为之,一绦有直十余千者”。可见其价格之昂贵。南方牧羊业虽没有北方发达,但不少毛织品却也是名牌产品,如前文谈到的岭南绵羊毛用来织毡,其质量甚至超过了北方所生产的。羊毛还是制笔业的重要原料。在宋代,毛笔主要用羊毫、兔毫等动物的毛制成。江南一带由于兔少,制笔几乎全用羊毫,“江浙无兔,系笔多用羊毛,惟明、信州为佳,毛柔和而不孪曲”;,卷上“今江南民间使者,则皆以山羊毛焉。蜀中亦有用羊毛笔者,往往亦不下兔毫也。”羊毫柔软而不弯曲,是制笔的好材料。宋代牧羊业的兴盛和文教事业的发达,促进了制笔业的巨大发展,尤其是京师开封,有着众多的笔工。据欧阳修记载:“京师诸笔工,牌榜自称述。累累相国东,比若衣缝虱。”这和宋达的牧羊业是一致的。由于制笔业的兴盛,笔类市场存在着激烈竞争,有些产品因失去竞争力而被淘汰,但也涌现出一些名牌产品。如江东宣州“宣城彩笔真堪爱,蜀邑花笺更可夸”。4有宋一代,宣城笔一直作为贡品,每岁上贡500牧羊业的兴盛还带动了皮革加工业的发展,宋代利用羊皮制作皮裘和军用物资。宋代北方气温略低于现在,冬天气候严寒,北部边境驻扎有数十万军队,皮裘是必不可少的。如宋真宗咸平年间,曾令河东并州“以皮衣裘给威虏、静戎军士”;,咸平六年九月辛亥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给河东沿边将士皮裘、毡襪”;[10]156,卷8宋仁宗康定元年(1040年),又“赐陕西军士羊裘……三司计一裘用五羊皮”;,康定元年九月辛酉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年),给沿边五路负责守卫的军士每人一件皮裘。,熙宁八年十一月庚申河东、陕西等是边防重地,平时驻扎有数十万人的军队,羊皮的需求量是很大的。宋代宫廷也有一定量的皮革消费,仅皇帝郊祀大礼所穿的一件皮裘,就需上百只黑羊羔皮。羊皮还是一种重要的军用物资,用羊皮制作的浑脱是行军打仗不可缺少的,仅河北每年就需要数以千计的浑脱。史载:“河北道顷岁为羊浑脱,动以千计。浑脱之用,必军行乏水,过渡无船,然后须之,而其为物稍经岁月,必然蠹败。”,元祐四年二月己巳可见,行军缺水、渡河无船还真离不了这种羊皮筏子。羊皮还是制鼓的好材料,以岭南的大羊皮加工制成的静江腰鼓,“合乐之际,声响特远,一二面鼓,已若十面矣”。岭南的羊品种优良,其皮制成的静江腰鼓也是如此精良。除民间之外,宋代官营手工业中还有专门制作战鼓的杖鼓作(有些鼓用牛皮制成)。《方域》3之50可见,羊皮的用途之大。羊还为酒类生产提供了原料,促进了酿酒业的发展。宋代以羊肉做原料的酒有羊酒、羔儿法酒、羊羔酒、白羊酒、羊肉酒等。羊酒是一种宫廷御用酒。据《宋史》记载:宋太宗攻太原时路经大臣李昉的故里,“因赐羊酒,俾召公侯相与宴饮尽欢,里中父老及尝与游从者咸预焉。七日而罢,人以为荣”。羊酒有时还用作“暖孝”之礼。苏轼担任礼部尚书时,掌管礼仪之事,“至七日,忽有旨下光禄供羊酒若干,欲为太后、太妃、皇后暖孝”。羔儿法酒也是一种宫廷用酒,宋孝宗淳熙七年(1180年),两宫守岁时饮用的就是这种酒。羊羔酒是一种高档酒,一般在京师大酒店销售,“街南遇仙正店,前有楼子,后有台,都人谓之‘台上’,此一店最是酒店上户,银瓶酒七十二文一角,羊羔酒八十一文一角”。能够在京师最高档豪华的酒店出售,足以说明羊羔酒的质量好。《寿亲养老新书》详细记载了羊羔酒的制作方法:“米一石,如常法浸浆,肥羊肉七斤,曲十四两,诸曲皆可。将羊肉切作四方块,支烂煮,杏仁一斤同煮,留汁七斗许,拌米饭、曲,更用木香一两同酝,不得犯水。十日熟,味极甘滑”。从其制作过程来看,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酿出的酒却味极甘滑,让人赞不绝口。与羊羔酒相比,白羊酒的制作要复杂得多:“腊月取绝肥嫩羯羊肉三十斤(原注:肉三十斤内要肥膘十斤)连骨。使水六斗,已来入锅煮肉,令极软。漉出骨,将肉丝擘碎,留著肉汁。炊蒸酒饭时,匀撒脂肉拌饭上,蒸令软,依常盘览使尽。肉汁六斗泼馈了,再蒸良久,卸案上,摊令温冷,得所拣好脚醅,依前法酘拌。更使肉汁二升以来,收拾案上及元压面水依寻常大酒法日数,但麹尽于酴米中用尔。”无论从原料的选择还是制作工艺来看,白羊酒都比羊羔酒要求严格、复杂,可见白羊酒质量也堪称上乘,价格不低。此外还有一种满足一般消费者需要的羊肉酒。宋哲宗时,大臣蔡卞“尝以寒月至漏院,卒前白有羊肉酒”。总之,羊肉作为酿酒原料,为酒的生产提供了更多的优质品种,繁荣了酒类市场,有利于酒店餐饮业的发展。此外,羊还具有药用价值。除羊肉可以补中益气,强身健体外,羊的蹄、肝、肾、血、肺等配合其他药材也是治病良方。如:白羊头蹄、胡椒、荜茇、干姜、葱白、豆豉等在一块儿同煮,老人空腹食用,可强身健体;用羊肝、麹末、枸杞根等配制的羊肝羹方可以治老人羸虚;食羊肾可治疗阳气衰弱,腰脚无力;羊血、葱白、白面在一块儿同煮食用,对治疗脾胃虚弱有特殊疗效;“羊肺补肺”,治疗咳嗽;“羊骨主虚劳、寒中、羸瘦”。17羊的内脏、头、蹄、血等都是治病良药。这种传统的食疗法现在仍然发挥着健身的积极作用。通观牧羊业在宋代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可以发现羊的综合利用之广,经济价值之高,社会需求量之大。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牧羊业的迅速发展,就没有宋代商品经济的繁荣。 三、宋代牧羊业兴盛的原因 (一)宋人喜食羊肉的饮食习惯两宋时期,宫廷贵族和下层百姓特别喜食羊肉。尤其宫廷的肉食消费几乎全是羊肉。宋神宗熙宁年间每年御厨消费羊肉434463.4斤,猪肉4131斤。《方域》4之10羊肉还是官员俸禄的重要组成部分。皇室贵族的饮食观念,无疑对各级官员和下层民众有着巨大的影响。因此,在民间羊肉的消费也很普遍,如前文所述的开封和杭州。甚至连广东惠州州治这个极小之邑,“市寥落,然每日杀一羊”。(二)“贵羊贱猪”的中医理论及消费观念“贵羊贱猪”的中医理论,对牧羊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如北宋时医学家唐慎微认为羊肉味甘无毒,而猪肉“味苦,主闭血脉,弱筋骨,虚人肌,不可久食,病人金疮者尤甚”。他的看法是否科学另当别论,但这种理论会影响人们的消费观念。此外,从羊和猪的生活习性来看,“羊,火畜也,其性恶湿,利居高燥”,而猪“性趋下,喜秽”。羊喜欢干净的环境,相对比较卫生,猪正好相反。正因为如此,人们在肉食消费观念上难免会出现“贵羊贱猪”现象,尤其是那些贵族和官员们。猪肉“贱价如泥土,贵人不肯吃”,也就顺理成章了。(三)宋政府重视牧羊业的政策导向首先,建立机构,加强管理。宋立国之初就非常重视牧羊业的发展。在官方的牧羊业中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牛羊司,并派专人牧长和牧子进行管理,还对他们进行考核,把羊只的增损作为奖惩的标准。如宋代的《厩牧令》规定:“诸牧杂畜死耗者,每年率一百头论,驼除七头,骡除六头,马、牛、驴、羖羊除十,白羊除十五。”1宋政府以详细的法律条文规定了官牧牲畜(包括羊)的损耗率,超过此数的,牧长和牧子就要受到处罚。其次,禁止屠杀怀孕、孳乳母羊和羔羊。宋真宗时,“诏牛羊司畜有孳乳者,放牧勿杀”。景德三年十二月戊子禁止屠杀哺乳的牛羊。宋仁宗嘉祐年间,御厨内臣窦昭齐因宴会时擅杀羊羔而受到了责罚。,嘉祐三年六月壬子怀孕的母畜更是禁止宰杀,否则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诸畜有孕者,不得杀。州县及巡尉常切禁止、觉察,仍岁首检举条制晓谕。诸畜有孕而辄杀者,杖八十,厢耆巡察人纵容者,与同罪。”[43]891,卷79宰杀有身孕的牲畜(包括羊)不仅自己要遭受杖刑,包庇纵容者也要同罪并罚。综上所述,牧羊业是畜牧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宋代官、私牧羊业,尤其是北宋、北方的牧羊业取得了巨大发展,这与宋政府的重视,宋人喜食羊肉的饮食习惯,人们“贵羊贱猪”的消费观念以及南北气候差异,羊的生活习性等密不可分。牧羊业的兴盛为宋人提供了丰富的肉食,重要的手工业原料,必要的军用物资,对于活跃市场,发展商品经济,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国防安全都有着重大意义 经济生活论文: 经济生活节目与生活教育学论文 一、品牌化理念———经济生活节目品牌经营成功的根本 电视节目的经营实践证明,品牌经营的成败,既取决于经营者的经营方式、经营能力,更取决于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品牌则是竞争的优秀和制胜的法宝。经济生活节目也不例外,既面临不同媒体相同题材内容的竞争,也面临着同一媒体不同题材不同形式节目的竞争。品牌形成与否,是决定竞争成败的关键。 1.品牌铸造,理念为先 铸造品牌节目,首先要有品牌意识和铸造品牌节目的理念。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决定行为,理念则引导行为的方向。一般情况下,人的行为总是在意识与理念的支配下进行的,无意识的行为是人的条件反射,无理念引导的行为是漫无目的的盲从。电视从业人员,无论经营任何节目,筹办之初,本着从业、敬业、献业的精神,就应有将其打造成品牌节目的坚定理念。有铸造品牌节目的理念,就有成就品牌的可能。衡阳电视台生活频道的《天天生活》,是一档生活资讯节目,开播以后,受众交口称好,连续三年荣获湖南广播电视节目一等奖,继而又获全省“名牌栏目”殊荣。这来自采编工作人员的通力合作,更来自于栏目筹办时提出的“打造衡阳生活频道第一品牌”的理念支撑。拿破仑说过,“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理,没有铸造品牌节目理念的电视人也算不上优秀电视人。理念是支撑行为持续的动力,也是引导行为方向的航标。 2.品牌把握,内涵为要 铸造经济生活节目品牌,必须弄清品牌的概念,准确把握品牌的内涵。何谓品牌?品牌的本义是产品或服务区别于其他产品或服务的识别符号,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市场经济的形成,品牌的含义不断延伸,设计师说:“品牌是产品识别的符号系统”,企业家说:“品牌是无形的资产”,经理人说:“品牌是企业经营的战略与战术”,策划人说:“品牌就是营销”,消费者说:“品牌就是名牌”。显然,上述对品牌的理解都是从自身的职业角度来说的,深深地烙上职业的色彩。品牌这一概念,从市场延伸到电视媒介经营实践,起始于1996年央视《东方时空》首次栏目包装的成功,电视品牌的概念也同时问世。其内涵包括媒介产品的品牌和生产品牌产品的传媒单位,电视媒介产品的品牌,是能为受众提供其认为值得收看的功能利益及附加值的节目,所以,就节目而言,品牌就是节目质量与节目信誉的统一,是节目营销服务与消费者认知的统一。湖南大学新闻学院彭菊华教授说:“节目品牌就是节目的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与公信力,就是良好的社会与经济双重效益”[1]。品牌有大小之分,享誉全球的是国际品牌,知名全国的是国内品牌,地方认可的是地方品牌。品牌是一种无形的资产,其大小决定无形资产的多少,同为新闻品牌节目,湖南的《都市一时间》价值就不可与央视的《朝闻天下》的价值相提并论。品牌有行业之别,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的品牌。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行行出品牌。文艺界有名著、名剧、名导演、名演员,电视界有名频道、名栏目、名记者、名主持。品牌具有时代性,品牌是人打造的,每个时代的人都会打造适应时代需求的品牌。时代品牌,人们称之为新品牌,过去的品牌,人们称之为老品牌。品牌是相对的,具有可比性,却没有排他性,新老并存,大小皆容,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电视人完整认识品牌内涵,准确把握品牌的本质特征,对经济生活节目的品牌经营是大有裨益的。 3.品牌定位,本土为基 品牌节目打造,不可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过程。品牌节目经营却是没有休止的。筹办经济生活节目,既然树立了品牌打造的理念,策划创意时,必然会考虑品牌的定位。品牌的大小与相对性属性,是市州经济生活节目品牌定位的理论依据,区域性与市州电视平台的局限性,是市州电视经济生活节目品牌定位的现实依据。市州电视节目品牌定位需要立足本土,面对现实,切合实际地列出长期、中期和近期的努力目标。按照事物由小到大、由弱变强的发展规律,定位时,起点要高,视野要宽,但步子要实,一步一个目标,一步一个脚印,逐步夯实品牌发展的基础,逐步提升经济生活节目品牌层次。如安徽电视台的《第一楼市》,2010年开播时定位为“安徽楼市第一电视媒体”。经过几年的运作,逐步成为“省级电视媒体中唯一房地产专业性栏目”、“唯一楼市信息平台”和“唯一热点楼盘看房平台”。品牌节目理念,贯穿节目经营的始终,无论是策划创意,还是节目生产过程,无论是节目质量的把握,还是节目的市场营销,都无一例外。所以说,品牌化理念,是经济生活节目品牌经营成功的根本。 二、品牌化生产———经济生活节目品牌经营发力的关键 节目经营的关键环节是节目生产。节目生产指的是前期的策划创意,中期的选题采访和后期的制作播出。其过程,环环相扣,步步相连,任何一个环节,都直接关乎着节目的质量水准。只有抓好每个环节的质量达标验收,才能确保节目品牌化生产的目的。品牌化生产的目的,是铸造节目品牌。品牌的最大特征是个性化,个性的魅力就是与众不同、独具一格。所以说,经济生活节目生产的品牌化,归根到底,就是构建品牌的个性,就是寻求和构建节目自身的差异和区别。 1.个性构建,从策划开始 节目策划的重点是节目定位。经济生活节目的定位,主要有目标受众定位、题材形式定位,广告市场定位,社会责任定位四个方面,定位是品牌个性构建的开始,目标受众与题材形式定位最能体现节目不同于其他同类型节目的区别。锁定目标受众,是电视受众市场细分化的必然选择。受众是上帝,受众收看节目的需求是多元的,任何节目都无法同时满足不同职业、不同层次、不同性格的人有不同的收视需求。经营者必须细分受众市场,从若干个收视群体中,寻找选择目标受众,体现传播对象的差异。题材与形式的定位,是培扶稳定受众市场的需要,是坚信受众本位传播理念的体现。传播由传播媒体,传播内容和传播对象构成,随着数字电视的问世,电视频道的增多,传播对象已由过去的被动收视节目,转为随意的调频换台自主选看节目,颠覆了传统的传者与受众在传播关系上的主次地位,传者本位变为受众本位。传播观念的变更,使节目经营者不得不依据目标受众的需求,选择供需对路的题材和承载题材的形式。节目题材的专一性和承载形式的相对稳定性,显示了传播内容的差异。如旅游节目展示的是旅游景点和地方文化,金融节目介绍的是金融业务和金融知识。 2.个性形成,借采编发力 品牌个性,形成于节目的采编过程。采编指的是节目的选题采访和编辑制作,无疑是节目品牌化生产的关键环节,也是品牌个性形成的着力点。①内容直面生活,服务受众电视节目是一种文化产品,如同物质产品一样,质量决定价值。质量体现在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市场营销学认为,产品包含三个层次,即优秀产品层、形式产品层和延伸产品层。优秀产品层指的是能为消费者提供利益和价值;形式产品层指的是产品的品质和外观包装设计;延伸产品层指的是产品提供的服务项目。由此看来,产品要成为品牌,优秀层面最为关键,形式产品层极为重要,服务产品层不可忽视。电视经济生活节目,集思想、知识、艺术、趣味于一体,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但其深受受众喜爱的主要原因,却是其直面生活、服务受众的个性魅力。广州电视台的楼市节目《细说名门》,以受众为主,向受众展示当前最热销楼盘的每个细节,向受众解读房产政策,向消费者指引置业投资方向,受众评价一句话“好看又有用”。这就充分说明,经济生活节目质量的高低,首先取决于内容。节目内容是节目的优秀层面,是节目价值体现的主体。节目内容来自于节目的选题采访,选题紧扣经济生活、采访直面经济生活,服务定位于节目受众。节目张扬个性的同时,达到了传播效果的优化。传播学大师施拉姆在谈到“使用与满足”理论时说:“大众媒介的效果部分是为传播对象怎样使用它们来决定的,即如果大众媒介满足受众接触媒介的动机需要,即传播效果是有效的。”[2]生活是变化的。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不仅变得多姿,而且变得多味,不仅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大大提高,而且生活习惯,生活方式也产生了质的改变。人们过去在生活上想得最多的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今天想的却是时装楼房与汽车;过去追求的是衣食无忧,今天追求的是健康快乐,休闲旅游和化妆美容等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组成部分。人们生活的巨变,不仅拓宽了经济生活节目取材的范围,也促进了经济生活节目题材类型的多样化,专业化。节目不但要“直面生活”,与时俱进,跟上时代节拍,还要在满足受众的同时引导受众,引导受众生活方式多样化,生活观念时尚化,消费行为理性化。怀化电视台《消费前沿》,是湖南省优秀电视栏目,创办于2005年,现有《搜秀》、《美食吧》及《我爱我家》三个版块,其中《我爱我家》版块,就是因为楼市红火带动了装修建材市场的活跃而设置的。节目一边告诉消费者如何挑选建材,一边介绍装修新趋势及新技术的使用,在服务受众的同时,不无追求生活质量和生活品质的理念导向。②形式灵活多样,恰当合适经济生活节目的品牌个性既体现在节目的内容上,也体现在节目的形式上,节目形式不仅承载着节目的内容,也蕴含着节目经营者的审美价值观和审美情趣,直接影响着受众的收视情绪与收视效果。经济生活节目不同于新闻节目,追求客观、庄重、大气,也不同于文艺节目追求丰富多彩的娱乐性,它侧重服务,追求的是平实、清新和亲切,其表现形式灵活多样,概括起来主要有访谈型、表演型、演示型等,其共同特点是形象直观和直截了当,让受众一看就明,一听就懂。节目形式的选用,取决于节目内容,选用的标准是恰当合适。如:知识介绍、政策法规解读,采访行家里手,准确而又权威;如消费引导、实物演示或真人表演,形象直观,可信性强。恰当的表现形式,强化了内容的传播,有利于节目内容与形式风格的统一,有利于受众的有效接受。采编内容的实用性,采编形式的形象直观性,不仅实现了经济生活节目直面经济生活,服务目标受众的传播目的,而且构成了经济生活节目固有的个性特征。 3.个性魅力,自包装焕发 物质产品需要包装,文化产品电视节目亦然。包装是电视节目形式层面的提升与完善,其过程是一种创作,其外观是一种艺术。①包装是一种创作电视声画并具,图文并茂,既有诉诸人的听觉语言,又有诉诸人的视觉语言,两种语言相辅相成。电视制作就是将画面按照一定的逻辑剪辑在一起,并形成画面语言,再与有声语言对应组合,或声画合一,或声画对位。这看似简单容易,实则做好很难。画面语言由一组组镜头构成,镜头选择需要反复寻找,反复比较,比画面美不美,比信息含量大不大。镜头美不美,涉及到构图、用光,色彩等专业知识与美学问题,判断信息含量多少,涉及到制作人员的审视角度和感悟理解能力,所以同一组素材镜头,表达同一句话的意思,不同的制作人员制作出来的效果往往是不同的。这不仅是审美标准、审美能力、感悟能力、理解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差异问题,还关系着制作人员的制作能力与工作态度。只有在知识能力具备的前提下,用心选材,精心制作,才有可能达到品牌节目应该具备的制作水平,才有可能制作出精品力作。电视节目承载内容的形式是多种符号构成的,符号的综合使用,本身就是一种创作。包装就是在这一创作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创作,主要体现在节目标识设计,片头推出,片花点缀,字幕提示,色彩搭配,黑白对比,音乐取舍,主持人形象设计等诸多方面,例如:字幕粘贴、音乐选配。字幕粘贴,字幕是屏幕的眼睛,传达信息的一种手段,就经济生活节目而言,作用有三:a.标明被采访者身份,增强内容的真实性。b.增加了信息传播的符号,字声画并存,便于受众准确理解。c.补充画面表义之外的内容。电视节目中字幕作为视觉语言的辅助符号,字体、字号、字体颜色选择合适,搭配谐调,粘贴位置得当,对整个节目质量的提升有画龙点睛之妙。音乐选配,音乐是情感的表达艺术。在经济生活节目中,音乐是听觉语言的辅助符号,其旋律与节目内容吻合,其轻重恰到好处,对解说有衬托之功。音乐是节奏艺术,或奔放热烈,或深情舒缓。用于节目中,对节目的视听感染力有强化之效。因为“音乐节奏本身就产生了一种美,一种情绪上的感染力”[3]。②包装是一种艺术包装的过程是一种创作,包装的本身是一种艺术,艺术具有审美价值。电视经济生活节目,经过包装加工,在内容有用的基础上,外观形式增加了美的色彩,美的画面,美的旋律,美的节奏,自然具有了更多的审美元素和较高的审美价值。受众收视节目的过程必然伴随着审美活动,获取信息满足的同时,必然产生感官和情绪上的审美愉悦。这是包装艺术追求的效果,更是经济生活节目因包装而焕发的品牌个性魅力的体现。导向正确,内涵深远,特色浓郁,策划精细,制作精良,反响强烈是电视节目精品的标准,经济生活节目作为电视节目的一种,质量达标与个性鲜明,无疑是品牌化生产努力追求的目标。 三、品牌化营销———经济生活节目品牌经营提质的途径 品牌是旗帜,旗帜不倒,需要维护。品牌是无形的资产,资产放大,需要营销。电视经济生活节目,一旦打造成品牌,就应用心呵护,保住品牌;就应认真营销,放大品牌的效应。倪洪江先生一语中的“在新的品牌运作体系中,营销将成为体系的优秀”[4]。 1.品牌营销的价值 电视经济生活节目的品牌营销,包含着品牌的维护和品牌放大,相对而言维护是手段,放大是目的。①品牌在营销中放大市场营销,注重开端,实现节目开播,一炮打响。相对生产来说,营销是从节目开播开始的,选择恰当的播出频道,根据目标受众收视节目的时间规律安排播出时段,播出前的节目预告和栏目宣传造势,无疑是品牌节目营销的第一步。周密策划,一炮打响,实现品牌营销出手不凡,对以后的营销放大至关重要。市场营销,面向社会,实现品牌影响迅速扩大。著名的营销学家菲利浦科特说:“营销是一种涉及广泛的社会活动,并不限于推荐牙膏、肥皂盒、钢铁之类,大学招徕学生是高等教育的营销,募捐是慈善理念的营销。”[5]营销是社会活动,经济生活节目的品牌营销,必须面向社会,面向受众,服务受众,通过切实可行的举措,增加服务项目,延伸服务链条,让受众享受服务之后,对品牌节目由认知到认可,湖北荆州电视台的对农节目《在垄上》,面向农村农民,从节目中的农机、化肥等农资的推荐,到节目外的农资销售,进而到维修培训,服务链条不断延伸,从而成为当地农民必看的节目。有人认为,三流的营销用数字说话,二流的营销用产品说话,一流的营销让消费者说话,这对电视经济生活节目的品牌营销来说,是很有道理的。受众认可称赞,一传十,十传百,品牌影响迅速扩大,是可想而知的。市场营销,追求效益,实现品牌创收大幅增长。创收是营销的目的之一,收入是品牌效应的主要标志。这是业内人士的共识,也是目前地方电视媒体的生存状态决定的。生产节目需要投入,投入又是为了产出,产出越多,品牌的经济效应就越好。②品牌在营销中创新品牌的维护,离不开创新,高级记者倪文助说得好:“创新是电视文化的生命之魂,也是精品力作的魅力之本,节目品牌的内涵是特色,而特色要靠创新来催生。”[6]经济生活节目品牌创新分为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两个方面。内容创新,围绕服务二字下工夫。经济生活,包罗万象。选题贴近百姓,增强服务实效性,内容鲜活时尚,强化服务的前卫性,信息及时准确,体现服务的针对性。形式创新,应从可视性和趣味性上用力。其一,运用电视新技术,强化传播新举措。电视技术的发展,远远超前于电视节目。目前3D技术大行其道,高清电视已进入百姓家庭,经济生活节目可以凭借电视声画结合的特点,综合运用3D和高清技术,为受众创造震撼心灵的视觉效果。其二,运用娱乐元素,营造快乐氛围。电视经济生活节目,旨在服务,追求平实,却并不排斥娱乐,节目中适度纳入娱乐元素,不仅可以打破信息传播过程的沉闷,还为受众营造了轻松快乐的收视环境。其三,增多主持人出镜频次,发挥品牌符号的点睛之用。电视节目主持人是节目品牌的一个重要标识符号。说到杨澜就会想到《天下女人》,说到李湘,就会想到《快乐大本营》,究其原因,一是主持人在节目中的特殊作用,使之与节目融为一体,一是美好形象,出众气质,得体举止,难免成为受众欣赏的对象。经济生活节目主持人,除此之外,还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使其又多了一份亲近感,所以增多主持人的出镜时间,有利于拉近传授之间距离。这里将营销的价值分为放大品牌和创新品牌两种,是就各自的侧重点而论,其实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放大中有创新,创新中亦有放大,二者各有侧重,又互为补充,互为依托,相辅相成。但不管是放大品牌,还是创新品牌,都是在品牌的营销中进行的。 2.品牌营销的原则 品牌营销是一种市场行为,市场交易有规则,产品营销,有原则。经济生活节目,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产品,更是如此,必须坚守以下三条原则。①实而不虚,这一原则是就经营者的行事风格而言。经济生活节目作为一种文化产品,进入市场营销,不仅机会多,途径也不少,经营者如不加选择的统统利用或参与,就很可能陷入营销形式热热闹闹,营销效果并不见好的徒劳之中。市场营销要抓住机会,但并非所有机会都适应自己的节目营销,这就需要选择,这就要求营销人员以务实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深入市场调查研究,准确的把握市场行情,分析竞争对手的实力,弄清交易对方的心态,找到节目营销的最佳切入点,万万不能华而不实,走马观花,出钱出力卖吆喝。②赢而不亏,赢而不亏,是生意人的共同愿望,市州电视人的节目品牌营销更是如此。品牌节目营销,目的有二,一是增大经济收入,一是提高节目知名度,扩大节目影响力。营销失败,亏的不仅仅是钞票,还有节目的牌子,媒体的脸面。市场变化莫测,竞争残酷无情,营销很难全赢,这就要求我们每一次营销行为,事先都要作投入产出的成本核算和利润预测,决不可盲目冒险。③活而不乱,品牌节目营销,如同物质产品营销一样,营销策略非常重要,策略随时变更,手段各尽所能,总的原则是活而不乱,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点:其一,脑子要活。捕捉市场信息,熟悉市场规律,把握市场变化规则一靠眼睛,二靠脑子。眼睛看事,脑子想事,眼睛雪亮,看得精准,脑子灵活,思维敏捷,应变能力强。其二,对策要活。市场营销或因产品紧俏而畅销,或因产品过剩而滞销。电视节目市场营销必然会根据受众市场需求,或调整节目内容,或调整服务方式,如广告价位,投放量大与投放量小不同,全年投放和单次投放不同,营销人员要以常规价位为参照,综合考虑,灵活处理每一笔业务,力求效益的最大化。其三,活而有度。市场交易有规则,规则背后还可能有潜规则,如回扣以及回扣的回扣,对此,电视人在营销时,必须头脑清醒,处事可以变通,但不能出格,可以擦边,但不能出线。也就是说,守住道德底线,守住法律红线。不违纪,不违法。违纪违法,不仅害人害己,还会给营销的品牌节目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甚至是灭顶之灾,央视财经频道前任总监郭振玺的下场就是前车之鉴。 3.品牌营销的途径 节目营销的途径,取决于节目内容的适应面,取决节目播出的平台。就市州电视媒体而言,经济生活节目的营销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①广告营销。广告营销是媒体最基本的营销手段。经济生活节目,贴近生活,服务大众,在深得观众喜爱的同时,也颇受广告投放主体的注意,这是节目实施广告营销的前提。在这一前提下,营销者应千方百计,挖掘节目的广告容量,总栏目冠名,版块冠名,开设广告段位,适当提高广告价位,节目内容有偿服务,冠名广告竞标,多管齐下,多措并具。毫无疑问,广告营销是当前电视媒体的经营创收的主要方式。②二次营销。二次营销是相对于一次营销而言,一次营销指节目制作完毕后,随带广告在原先安排的频道时段播出的过程,二次营销是指节目播出后,以寻求新的播出平台,实现再次播出为主创造新的经济收入的过程。再度播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将节目适度加工,卖给相关媒体播出,如《happy怀化》在本台移动频道播出之后,又分别在全国其他频道播出。旅游资源既反映了怀化人的经济生活现状,又彰显了浓郁的地方文化特色,适合对外交易。二是在上级平台播出,上面提到《消费前沿》与《五溪楼市》,均为湖南省经济生活节目的名牌栏目,质量稳定,2008年与省公共频道达成协议,每天20:30-21:30在湖南省公共频道播出,提供节目虽然是无偿的,但播出平台高,随带的广告价位也变,在一次营销的基础上,每年新增收入80万元。③活动营销。活动营销是电视媒体的强项。活动的策划创意、宣传造势、组织实施,电视媒体不仅具有人才优势,而且具有媒体平台优势。旗下经济生活节目,对本区域内的经济商贸动态,了如指掌,信息灵,反应快,活动营销机会多。作为品牌节目,知名度高,观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加上媒体背景的支撑,承办活动、联办活动已经成为家常便饭。如楼市节目为房产开发商承办新楼盘开盘仪式,与房产协会联办房交会,汽车节目与汽车协会承办车展,旅游节目与旅游局联合举办旅游节等。电视人在节会的承办过程中,用心策划,注重细节,不仅提升了节会的专业水准,赢得主办方的认可和社会好评,而且在有效营销节目品牌的同时,获取可观的经济收入,2012年底,《五溪楼市》与怀化市20多家楼盘项目合作,举办了“回家买房”———返乡置业特别活动,仅仅一个月,栏目新增客户7家,增加收入近10万。活动营销的特点是跨平台互动。只有互动,才能获得活动的成功,2011年5月,美国的HGTV频道的门户网站m以及携手美国地产巨头trump集团,推出第二届GHTV城市绿洲大奖活动,HGTV挑选一名设计师将为芝加哥国际酒店第35层设计一套独具风格,能够适应城市人居理念精髓的现代化公寓,又能反映进步的城市设计理念以及芝加哥城市风貌,观众登陆两个网站就有机会获得城市绿洲大奖,免费入住城市绿洲公寓。显然,活动的亮点是媒体与观众的互动,通过媒体调动观众的参与,从而达到城市绿洲这一品牌的宣传效果。经济生活节目,着眼经济,服务经济,直面生活,服务受众,其品牌经营,是提高节目质量,增强传播效果的需要,也是节目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市州电视人只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两个需要的互为因果关系,思想上筑牢品牌节目理念,行动上强化节目品牌经营举措,细化品牌节目要求,量化品牌节目生产标准,创新节目品牌个性,那么市州电视经济生活节目质量的整体飞跃与大品牌的问世,就会成为现实。 作者:田周 单位:怀化电视台 经济生活论文: 经济法带给社会经济生活影响 在图书馆看到雅克曼的《经济法》这本书的时候,惊呼于书的薄度。小小的一本册子,是法国大学出版社1941年编纂的《我知道什么?》丛书系列之一。《我知道什么?》这系列丛书是一套普及型百科知识丛书,选题及内容涉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各个领域,比如退休制度、社会生物学、群体动物学、物种起源等等。雅克曼的《经济法》也隶属其中。看到经济法列入当时法国的百科知识丛书,心情是高兴骄傲的。要知道,作为“万法之母”之民法也没有此待遇。雅克曼的《经济法》引著庞大规范,作为普及基础法律知识的丛书之一,介绍了欧美各国的经济法,甚至也引进了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的概况(虽然论述十分简洁,只是一笔带过),并尝试为经济法下定义。正如雅克曼在《经济法》第二章中所谈到“经济问题先于法律出现;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应该为经济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的现实生活服务。”,“尤其是竞争法。国家的任务是反对串通一气,反对限制性的做法,反对垄断行为,以便维持竞争价格制度。因此,有效地竞争不仅不会与‘自由放任’同时存在,反而要求政府保持警惕,避免其自行破坏:务必使企业保持竞争,不要因相互争斗而毁灭,从而造成垄断地位。自相矛盾的是,既要相互争斗,又要禁止最终获胜。”i经济法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浮现出来,它既承认公、私法划分的理念,又不囿于公、私法的分界;它既着眼宏观、也不忽视微观;以法的各种调整手段对经济关系进行调节,在现代国家和市场之间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经济法的产生和发挥作用系有经济基础的 法律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使必要对法学研究提出新的要求。经济法的产生及作用的发挥,也是遵循这一规律的。 (一)雅克曼关于经济法起源的论述 “现代经济法产生于后工业时代的法律文明,顺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现实需要,体现了对民商法文明局限的扬弃和对传统法律制度和理性的充分吸收与继承。”是的,从世界范围来看,经济法的产生,仅仅只有百年时间。雅克曼在谈及经济法起源时就指出:“从18世纪起,法国重农学派尼古拉·博多(NicolasBaudeau,1730-1792年)在其名为《经济哲学初步入门,或文明状态分析》的著作(1771年)中,就使用了‘经济法规’这一概念。”在博多看来,经济法规属于自然法,正如雅克曼所说:“虽然现在已不再采用这种看法,但博多却领会了任何经济和活动都受‘经济宪法’制约的这个首要真理(后又为德国的学说所深化)”。 蒲鲁东在《论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的著作中也提出和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雅克曼认为“,在法国也是首创。”iv蒲鲁东认为,“法律应该通过‘普遍和解’的途径解决社会生活的矛盾。但是,不改组社会,‘普遍和解’就无法实现———而且,构成新社会组织基础的,就是‘经济法’。因为,公法和私法都无助于实现这一目标:一个会造成政府过多地限制经济自由的危险,另一个则无法影响经济活动的全部结构。” 对蒲鲁东的著作,雅克曼给予了很高评价:“蒲鲁东的豁然大度的观点虽然纯属空想,但仍然是对经济学说的贡献,因而使这种学说发展到了今天这样的地步。经济法关于公法和私法传统分类的观点也是如此。 同样,参加经济活动的集团之间的协议和章程,显然预示着构成今日经济法特征的‘协商经济’的出现”。在1865年,蒲鲁东就触及到了经济法产生的法律原因,并对经济法的性质做出了精准的定位,这种前瞻性的预见确实十分的难能可贵。 他的这一理论观点实际上已经包含了现代经济法所具有的特征,并给我们这些后来的研究者留下了更大的空间。经济法的出现使原有法律体系发生了重大变革。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为保证自由竞争经济的发展,西方国家确立了以保护经济个体的财产所有和自由意志为优秀的民商法体系。“契约自由原则”、“所有权绝对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成为重要的法律原则。但是,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也必须看到经济个体逐利性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私法三大原则也必须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发展,经历深刻的变革。 而这种变革,不应该是公私法之间的对向发展,而应该从“跨越自治与管制”的二分法来理解,自治和管制,变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实规范国家生活的公法与规范社会生活的私法,本来就有多重牵连,抽离公法思考的民法研究固然无法适当解决许多事务上的问题,发展滞后的公法释义学若不懂借用民法的精密概念逻辑,洞视民法背后的体制理念,也很难不陷入过犹不及的的错误。”经济法的出现,分别从个体与共体、微观与宏观这两个角度和侧面,与私法、公法相配合,共同保障和维护新的社会经济法律秩序。 (二)经济法作用在我国的发挥 众所周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其经济法产生和发展历程不同。前者是由国家放任自由市场作用到逐渐加强国家调节;后者则是从国家包揽经济到逐渐引入市场竞争。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的背景和原因,雅克曼在《经济法》第一章“经济法的起源”中就作了论述。然而,这两条道路其实殊途同归。在今天,在社会化条件下,国家以经济法来协调、维持的自由竞争,是社会和法的一个质的进步。“经济法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产生,在社会主义国家、第三世界国家发展。无论是体现在理论上还是立法上,中国都是世界范围内经济法研究最活跃与繁荣的国度。”ix正如苏永钦在《走入新世纪的私法自治》中所说,“经济法在台湾原是民法的例外,是‘偏房’,在大陆却是正室,民法很长的一段时间连个名分都没有。等到一九九三年宪法给市场经济定了调,情形已经大不一样。八年后两岸加入世贸组织,经济体制更是快速趋同,大陆在私法自治的建构上当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民法和经济法的学者承担了比我们重得多的任务。”中国的经济法是我国改革开放特殊时期出现并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法律现象,它与德国经济法产生的背景不同,与美国的《谢尔曼法》表现形式也不一样。 中国的经济法,是与中国的民法、行政法一起成长起来的。 民法天生具有平等性,它坚守“契约自由原则”、“所有权绝对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三大原则,对政府的强力干预有极强烈的抗拒,所以,民法与中国政府主导的经济改革关系难以完全融合。而行政法,主要解决行政架构内的问题,对行政组织关系之外的经济现象缺乏必要的关注,这就为中国的经济法产生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在经济法自身发展过程中,经济法学家试图厘清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之间的关系。经过上个世纪经济法学家的努力,现在,经济法已经确立了自己的版图,理论体系初步定型。 二、经济法多元化的调整方式 经济法多元化的规制方法,也体现了经济法的创新性及其对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特殊作用。 经济法是我国改革开放思想路线下的产物,经济法及其经济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创立不过二十余年时间。“经济法和经济法学是现代社会化市场经济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但要进一步说明经济法作用,笔者认为可以从经济法的调整手段和研究方法出发。“其实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一种动态关系。确定经济法调整范围必然要反映和体现社会关系不断变化发展的情势与需要,这就必然能同时要求经济法研究方法理论的创新,尤其是调整方法的创新。” 金泽良雄在《经济法概论》中把经济法规制方法大体上分为了两种:即国家权力性强制性规制及非权力性的规制两种。 “长期以来,政府当局一直在划定经济活动可以合法进行的范围。这就是人们不大直说的宪兵国家颁布的‘商业条例’。于是,经济活动被设想为属于私事的范围:对经济活动的法律管理属私法,国家的作用除关心经济组织外,就只是执行维护公共秩序的任务。 但是,生产和销售技术条件的变化、某些私人利益集团社会经济力量的相应发展、对竞争不完善的认识以及30年代的大萧条,使人们日益怀疑市场的自动调节机制。因此,国家干预得到了发展,使政府当局和私人力量之间的均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国家干预有两个主要形式:一个是指导经济活动的统制经济;另一个是国家的直接经济活动。在前一种情况下,国家只限于改变保持私有性的经济核算的数据;在后一种情况下,国家以其经济核算取代私人决策单位的经济核算。” 金泽良雄与雅克曼对经济法调整手段的划分,笔者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是一致的。只不过,金泽良雄的论述更详细一些,所用篇幅也更广阔些。在“国家权力性强制性规则”中,金泽良雄进行细化,分为依据法律施行的直接规制、依据行政权进行的规制和通过立法对私法方面设置强制性的规制三种。相比第一种强制性规范,非强制性规范似乎更值得我们去关注。因为这种规制方法,正是经济法的独特调整方式。如果说“独特调整方式”的说法有失偏颇,其它部门法也存在此类似规范,那么,我们也是否也可以这么认为,这正是经济法扬弃法学各科为我所用,兼容并蓄的包容性和创新性的体现。“前苏联学者拉普捷夫认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不能仅仅只有惟一的统一的调整方法,而可以使用几种调整方法。 一个法律部门只有一个统一调整方法的主张,是把方法之理解为法律作用的手段,而忽略了对法律关系参加者之间的法律联系的认识。 经济法应当采取强行性命令方法、自主决定的方法、许可方法和建议方法积极作用于社会关系及其组织,以保证经济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劝告、指示和计划,金泽良雄认为这是非权力性规制的典型手段。经济法实现计划的手段还包括对共同行为的承认。劝告、资金的促进、课税上的特例、制定和公布提高生产、技术等标准。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尤其应该注重采取大量提倡性规范方式,实行提倡性规范与必要的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相结合;既规定经济法责任和经济法制裁等否定式法律后果,又注重采用奖励肯定式法律后果形式,实行制裁与奖励相结合。经济法在履行其调整使命时,既需采取必要的禁止、命令等强行性规范方式,以保障国家对经济的干预、管制;又需要采取任意性规范方式,以让社会经济主体自主从事经济活动;特别是还要采取大量提倡性规范方式,以鼓励、引导各社会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促进社会经济总体上健康运行。既采取制裁措施以保证实施强行性规范,又规范奖励措施,以加强鼓励和提倡的效果。 结论 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部门法。“经济法的产生从世界范围来看,仅仅百年。”它从传统法律部门中独立出来有其深刻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原因。在百年之中,它不仅争取到了自身存在的合理性。 其调整方式的多元化也使得国家在面对市场经济感到力不从心的时刻发挥了作用。 我们期望并且相信,经济法作为新兴的法学学科和法律部门,历史虽较短,与民法、刑法等传统法学和法的门类不可同日而语,但其内容之丰富,更新速度之快,令人目不暇接,使人奋进。 经济生活论文: 实现低碳经济生活方式的四大对策 关键词:“低碳经济”低碳生活低碳饮食 摘要:“低碳经济”不仅意味着制造业要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推进节能减排的科技创新,而且意味着引导公众反思哪些习以为常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是浪费能源、增排污染的不良嗜好,从而充分发掘服务业和消费生活领域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 现阶段太阳能发电的成本是煤电、水电的5—10倍,一些地区风能发电价格高于煤电、水电;作为二次能源的氢能,目前离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提取的商业化目标还很远;以大量消耗粮食和油料作物为代价的生物燃料开发,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粮食、肉类、食用油价格的上涨。 从世界范围看,预计到2030年太阳能发电也只能达到世界电力供应的10%,而全球已探明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储量将分别在今后40、60和100年左右耗尽。因此,在“碳素燃料文明时代”向“太阳能文明时代”(风能、生物质能都是太阳能的转换形态)过渡的未来几十年里,“低碳经济”“低碳生活”的重要含义之一,就是节约化石能源的消耗,为新能源的普及利用提供时间保障。特别从中国能源结构看,低碳意味着节能,低碳经济就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为基础的经济。 “戒除嗜好,面向低碳经济”的环境日主题提示人们,“低碳经济”不仅意味着制造业要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能力,推进节能减排的科技创新,而且意味着引导公众反思哪些习以为常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是浪费能源、增排污染的不良嗜好,从而充分发掘服务业和消费生活领域节能减排的巨大潜力。 转向低碳经济、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戒除以高耗能源为代价的“便利消费”嗜好。“便利”是现代商业营销和消费生活中流行的价值观,不少便利消费方式在人们不经意中浪费着巨大的能源。比如,据制冷技术专家估算,超市电耗70%用于冷柜,而敞开式冷柜电耗比玻璃门冰柜高出了20%。 由此推算,一家中型超市敞开式冷柜一年多耗约4.8万度电,相当于多耗约19吨标煤,多排放约48吨二氧化碳,多耗约19万升净水。 上海约有大中型超市近800家,超市便利店6000家,如果大中型超市普遍采用玻璃门冰柜,顾客购物时只需举手之劳,一年可节电约4521万度,相当于节省约1.8万吨标煤,减排约4.5万吨二氧化碳。 转向低碳经济、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之二,是以“关联型节能环保意识”戒除使用“一次性”用品的消费嗜好。今年6月全国开始实施“限塑令”。无节制地使用塑料袋,是多年来人们盛行便利消费最典型的嗜好之一。要使戒除这一嗜好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单让公众理解“限塑”意义在于遏制白色污染,这只是“单维型”的环保科普意识。其实“限塑”的意义还在于节约塑料的来源——石油资源、减排二氧化碳,这是一种“关联型”节能环保意识。据中国科技部《全民节能减排手册》计算,全国减少10%的塑料袋,可节省生产塑料袋的能耗约1.2万吨标煤,减排31万吨二氧化碳。关联型环保意识不仅能引导公众明白“限塑就是节油节能”,也能引导公众觉悟到“节水也是节能”(即节约城市制水、供水的电能耗),觉悟到改变使用“一次性”用品的消费嗜好与节能、减少碳排放、应对气候变化的关系。 转向低碳经济、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之三,是戒除以大量消耗能源、大量排放温室气体为代价的“面子消费”、“奢侈消费”的嗜好。国内人们无节制地使用私家车成了炫耀型消费生活的嗜好。有些城市的重点学校门口,接送孩子的一二百辆私家车将周围道路堵得水泄不通。由于人们将“现代化生活方式”含义片面理解为“更多地享受电气化、自动化提供的便利”,导致了日常生活越来越依赖于高能耗的动力技术系统,往往几百米的短程或几层楼的阶梯,都要靠机动车和电梯代步。另一方面,人们的膳食越来越多地消费以多耗能源、多排温室气体为代价生产的畜禽肉类、油脂等高热量食物,肥胖发病率也随之升高。而城市中一些减肥群体又嗜好在耗费电力的人工环境如空调健身房、电动跑步机等进行瘦身消费,其环境代价是增排温室气体。 转向低碳经济、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途径之四,是全面加强以低碳饮食为主导的科学膳食平衡。低碳饮食,就是低碳水化合物,主要注重限制碳水化合物的消耗量,增加蛋白质和脂肪的摄入量。目前我国国民的日常饮食是以大米小麦等粮食作物为主的生产形式和“南米北面”的饮食结构。而低碳饮食可以控制人体血糖的剧烈变化,从而提高人体的抗氧化能力,抑制自由基的产生,长期坚持还会有保持体型、强健体魄、预防疾病、减缓衰老等益处。但由于目前国民的认识能力和接受程度有限,不能立即转变,因此,低碳饮食将会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不过相信随着人民大众普遍认识水平的提高,低碳饮食将会改变中国人的饮食习惯和生活方式。 人们要实现宏大的节能降耗战略,或许要取决于很多细微之处。对于世界第一人口大国来说,每个人生活习惯中浪费能源和碳排放的数量看似微小,一旦以众多人口乘数计算,就是巨大的数量。科技工作者和社会科学工作者都有责任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向公众开展低碳经济、低碳生活的创意活动和普及工作,使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新贡献”的科学发展决策变为全民的实际行动。发展低碳经济,是中国的“世界公民”责任担当,也是中国可持续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难得机遇。 经济生活论文: 中学生参与经济生活选择能力策略探讨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人们在成长过程中参与经济生活的时间越来越早,提高中学生参与经济生活的选择能力显得愈加重要。本文将分析中学生的经济状况、消费观念,从学校、家庭、社会三个方面探讨提高中学生参与经济生活选择能力的策略。 关键词:中学生;经济生活;选择能力;策略 由于家庭状况和成长经历的不同,中学生参与经济生活的程度存在差异,其选择能力也有高有低。虽然中学生普遍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但家长平时给的零花钱、过年过节的压岁钱,使中学生具备一定的经济支配条件。所以,中学生提高自身参与经济生活的选择能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是避免其肆意挥霍金钱、甚至误入歧途的关键。 一、中学生的经济状况分析 中学生普遍还未成年,无法通过社会劳动获得经济报酬,其主要经济来源是家长给的零花钱和压岁钱,具有不固定性。中学生能够支配的金钱数量取决于家庭状况和家长的教育理念,通常数量不是很多,但也有部分特殊情况。比如在中学阶段就开始住校学习的学生,每个月会有较为固定的生活费,还有部分学生的父母在外地工作或者出差,将家庭经济大权暂时交由学生自己管理。在这些情况下,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拥有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资本。所以中学生在中学阶段应有意识的提高自身参与经济生活的选择能力,对自己掌握的经济资本进行合理支配[1]。 二、中学生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分析 中学是大部分人刚刚获得一定经济条件、开始参与经济生活的阶段,所以中学生普遍还处于消费观念的形成时期。中学生的消费观念具有较高的随意性、盲目性以及乐观主义成分。学习用品、餐饮消费、娱乐消费以及礼品消费是中学生的主要消费途径。中学生受年龄和成长经历限制,心智普遍还不够成熟,另一方面也与缺乏辛苦的劳动体验有关,不懂得金钱的来之不易,在支配金钱时随意性很高,“花钱买高兴”是中学生消费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另外中学生普遍存在攀比心理和跟风行为,看到同学买的漂亮文具,自己也要买同样的或者更好的,而实际利用价值可能很低,没过多长时间就又换新的了,这是某种程度的浪费。还有就是中学生缺乏一定的购买经验,对同类商品缺乏性价比的认识,自己买回来的东西往往在家长眼中花了冤枉钱,但是自身还认识不到,反倒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强烈逆反心理厌烦家长的说教,消费选择能力难以提高[2]。 三、通过学校学习提高参与经济生活的选择能力 在学校的学习占据了中学生每天的大部分时间,所以学校也是中学生学习理智消费、学习消费技巧的主要途径。其中,思想政治课对学生提高参与经济生活的选择能力的帮助很大,学生可以通过思想政治课的学习了解经济的概念、了解我国的经济政策、了解收入与分配的关系,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掌握基本的消费技巧。比如学习《多变的价格》一课,可以让中学生认识到价值决定价格,价格的变动有多方面影响,从而在自身消费过程中建立性价比意识,选择合适价位的商品。此外,教师在平时与学生的交流中,也会涉及到与经济相关的话题,教师会给学生讲家长赚钱养家的不容易,帮助学生树立节约意识,还有相关校风校纪的要求,都是对中学生提高参与经济生活选择能力起到重要帮助[3]。 四、通过家庭教育树立正确消费观念 家庭教育对中学生参与经济生活的选择能力有关键影响,由于家长的教育理念不同,有些家长在孩子具备一定消费选择能力之前,会严格控制孩子能够支配的金钱数量,以防孩子肆意挥霍或者误入歧途。而另一些家长会刻意锻炼孩子的消费选择能力,给予孩子适当的机会,锻炼消费能力。其实从传统的“五岁可以打酱油”的儿歌就能看出,大部分家长都会适当的培养孩子的消费选择能力。站在学生自身的角度,应珍惜这样的锻炼机会,结合在学校学到的消费知识,在消费实践中提高选择能力,学会理智消费[4]。 五、在社会生活中提高参与经济生活的实践能力 当下中学生的生活早已不是学校和家庭之间两点一线的模式了,学校注重开展各种各样的课外活动,引导学生体验社会生活,从生活中学习实用的知识技巧。家长也注意孩子的课外拓展,在节假日带孩子参加知识讲座、参观博物馆,或是外出旅游,还有电脑和手机的普及,都为中学生提早接触社会提供了有利条件。消费选择能力是每个人必备的生活能力,中学生应在社会实践中主动参与经济生活,从主观上积极提高参与经济生活的选择能力。比如利用网络的便利,通过丰富的网络资源了解经济生活的具体内容,关心国家经济发展、关心社会经济动态。可以通过了解优秀企业家的成功经历,加深对个人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的认识,比如经常出现在热搜榜的马云以及阿里巴巴的发展历程介绍,可以使中学生初步了解企业运作方式、了解市场经济运作模式,形成基本的经济生活概念,对今后学生的个人发展也很有益处[5]。既然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时代的变化为中学生提供了提早接触经济生活的机会,中学生就应该顺应时代需要,在参与经济生活的过程中通过实践快速提高经济选择能力。在实践中端正消费观念,学习实用的消费技巧,提高自我控制能力,尽快适应社会经济环境,提高甄别能力,规避消费风险。 六、结束语 中学生提早接触经济生活有利也有弊,对于广大中学生来说,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新挑战。我们应善于把握机会,在参与经济生活的过程中不断提高经济选择能力,珍惜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为我们提供的实践机会,发挥自主探索精神,早日具备基本的经济选择能力。虽然我们还不具备赚钱的能力,但是可以通过合理消费为家长节约支出,减轻家庭负担。另外,提早接触经济生活也有利于中学生早日实现经济独立,成为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才,为我国的经济发展献出一份力量。 作者:郭亚楠 单位:山东省聊城第一中学 经济生活论文: 剖析互联网监控对经济生活影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治、经济状况变得更加复杂起来。互联网的高度发展,让网络成为人们交流、发表看法的重要途径。由于互联网具有隐蔽性、随意性等特点,互联网舆情监控具有比较特殊的一些方面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面对这样的现状,政府必须要加强对网络环境的监管,听取社情民意,在政策的实施和各级管理中,多听取人民的意见,建设服务型政府。 网络由于具有隐蔽性、随意性等特点,上面既有健康的、文明的知识和新闻,也有不文明、暴力、黄色等信息的存在。这些不健康的知识,会对人们的身心健康带来不利的影响,给人们造成不正确的导向,甚至可能会加剧犯罪,影响社会经济发展,造成社会的不和谐。目前的互联网舆情监控系统虽然有了一定的建设,并且初见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强监控系统的研究和专业人才的培训,发挥互联网舆情监控系统对社情民意的反映,加强政府对网络的监督和管理,促进社会和谐。 一、互联网舆情监控系统 1、网络舆情的定义 刘毅的《网络舆情研究概论》是国内在网络舆情研究理论方面的第一本专著,他给出网络舆情的定义为: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播的各种不同情绪、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他同时提出了网络舆情信息内容分析的工作流程框架,并归纳了网络舆情的主要特点为自由性、可控性、交互性、即时性、隐匿性、外线性、情绪化非理性、丰富性、多元性。 网络舆情,是通过互联网表达出来并且传播的,不同的情绪、态度和意见是人们对于同一事件的不同观点,有可能是赞成,也有可能是反对。具有自由性,是网民情绪的自由抒发,而且由于网络的特点各种情绪之间会进行交流,网民之间互相是隐匿的,不明身份的,所以表达往往包含了网民的个人情绪,而且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往往是在一瞬间的爆发,引起网络上的热论。 2、网络舆情监控系统 目前,网络上的舆情数量庞大,而且类别繁多,在这样的情况下,用人工实现信息的整理和统计是有很大的困难的,只有运用计算机技术对网络舆情进行自动的分析整理,才能建立起网络舆情的监督机制,实现政府对互联网的监控和管理。网络舆情监控系统主要包括信息采集、信息预处理、舆情分析模块和舆情预警与上报几个大的部分。 舆情信息采集是整个监控系统的数据源,在目前的研究情况下,主题网络爬虫的抓取方式是比较好的一种方法,它可以在抓取过程中尽量抓取与主题相关的网页,并且顺着网页进行抓取相关的信息,增加了信息采集的相关性。舆情信息预处理,首先要多页面中的广告等链接进行清除,然后再划分出有意义的目标信息,进行提取,为舆情分析模块进行基础性准备。舆情分析模块,是利用文本分类和聚类等方法对信息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将预处理之后的信息归入不同的主题下面,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主题来收集相关信息,可以进行热点事件的追踪和敏感话题的识别。舆情预警与上报是将分析的结果以图表的形式反馈给用户,确定舆情中的热点趋势等,必要时将自动触发信息实行预警。 3、网络舆情监控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网络舆情监控研究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一些理论模型初步建立,但是在实际应用上还存在着很大的欠缺,网络上可以搜索到很多的舆情监控应用,但是在可用性以及功能的设置上受到了质疑,急需要系统的研究进行解决。如在资源的获取上对有用资源的抓取功能,舆情处理的加工上,对突发性事件的预警和控制机制,还要防止虚假信息对政府公信力的影响,网络舆情监控系统还需要多学科的合作,进行深度的研究。 二、互联网舆情监控系统对政治、经济的影响研究 互联网舆情监控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影响,是舆情实用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网络的普及,网络成为公共信息集中的最大平台,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用博客、跟帖的形式表达自己的看法,不必计较信息的真实性和造成的影响,网络舆情成为最迅速、最直接反映社情民意的方式。 1、互联网舆情监控对政府决策的影响 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开始充分利用互联网了解人民的意愿,在政策制定之前进行民意的讨论和吸收,决定相关政策的执行。2008年6月20日同志到人民网视察,并通过视频直播与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交流中谈道自己也经常上网,通过网络了解人民对政府的政策有什么样的想法,说明政府会通过网络的渠道关注人们的想法和意见、建议,欢迎广大网民朋友对国家的政策进行探讨。同时,许多地方政府的领导也通过网络与人民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沟通,听取他们对地方政策的意见,并且经过整理和研究,对相关政策进行了修改,以便更好的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 在两会召开期间,有许多问题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在讨论的背后是人们对政策的解读和接受。我国政府充分开通了网络渠道,在网络上了解到人们的观点和看法,进行政策的修改和制定,这样就可以促进民众与政府之间的和谐。 2、互联网舆情监控对公共事件解决的影响 在网络上引起热议的,还有一些公共事件,通过互联网舆情监控,相关公共事件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的解决也逐渐走上了合理、合法的渠道。除了政府之外,我国的立法、执法部门也开始关注网络舆情,网络舆情一定程度上对立法、司法的公正起到了监督的作用。典型的例子是对于一些贪污腐败案件的处理,贪污腐败案件经常会在网上形成讨论的热点,将地方的案件放在网络的大平台上,舆情监控系统引起了上级的巨大关注,在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下,加大了对贪污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官官相护”的现象只会在网上引起更大一轮的讨论,会对政府的公信力、对法律的公平和威严带来损害。同时,人们通过网络可以看到国家对贪污腐败事件的查处力度,提高对政府的信任和拥护,同时给其他官员以强大的威慑作用。 目前网络上出现了多起“富二代”开车肇事案件,民众通过网络表达自己对这些人拿人命当做儿戏、无视法律的不满,舆情监控系统显示出的信息给相关部门解决问题施加了压力,防止出现用贿赂、人际关系调用来破坏社会公平的现象,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人的尊严,对类似事件的出现起到了警示作用,有利于促进社会和平和和谐社会的建设。 3、互联网舆情监控对生产与消费的影响 互联网舆情对生产和消费有很重要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在影响生产和消费的趋势与方向。三鹿奶粉事件的整个过程在网上有全面的显示,包括毒奶粉的发现、三鹿集团的反映、政府的处理等等,这些环节在网上都形成了讨论的热点。毒奶粉事件给当事人造成的巨大的伤害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的形式展露在网上,震撼了人们的心灵。网络舆论一致谴责生产厂家只顾利润、没有社会责任心的行为,在此舆论导向下,三鹿集团最终公开致歉,受到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裁。这给生产厂家敲响了警钟,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生产者,最终会被淘汰出局。 由于日本“核泄漏”事件,又有一部分人散播谣言,危言耸听中国的食盐供应将会出现长时间短缺,造成大中小城市出现“盐疯抢”。网络上出现对此事件的热议,微博上一条对联“日本大核民族,中华盐荒子孙”,道出了许多网民的心声。国家通过互联网舆情监控及时捕捉到了相关信息,惩治了散播谣言的不法商人和政府的相关人员。 4、互联网舆情监控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互联网舆情监控系统对国家经济发展有重要的影响,比如之前物价上涨在网上引起了讨论,出现了“蒜你狠”、“豆你玩”的网络术语,表现了民众对物价上涨的不满和无奈心情,互联网舆情监控系统向政府反映出这些情况,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限制物价的过快上涨,并且进行调控,增大供应量,及时保证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保证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互联网舆情监控系统对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都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对促进国家政治稳定、国民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国家应该加强对网络舆情监控系统研究的支持力度,促进其研究成果的出现。 经济生活论文: 低碳经济生活与园林景观设计的影响关系与分析 摘要 随着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开放,世界各地的景观设计元素在中国竞相绽放,中国景观设计也焕发了新的活力,中国的园林景观设计师也迎来了新的设计方向的转折点。本文就当前“低碳”生活给园林景观设计所带来的影响进行阐述与探讨。 关键词 低碳生活;园林景观设计;低碳设计理念 随着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开放,世界各地的景观设计元素在中国竞相绽放,中国景观设计也焕发了新的活力,中国的园林景观设计师也迎来了新的设计方向的转折点。“低碳经济”成为两会头号提案,可见将来的中国必将掀起一场“低碳风暴”,而“低碳”这个概念也将逐渐融入到我们的生活与学习中。本文对“低碳”概念进行了简述,并从园林景观设计的角度阐述并探讨了“低碳”在本行业中的运用。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低碳生活”,就是指生活作息时所耗用的能量要尽力减少,从而减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低碳生活,对于我们来说应该是积极提倡并去实践的低碳生活,注意节电、节水、节油、节气、回收利用等。这个概念有大有小,大到人类社会,小到每个人。在“低碳生活”当中包含了隐性“低碳”与显性“低碳”两种不同的概念。 首先是隐性“低碳”。低碳生活包含了从宏观到微观诸多层面的内容,而这一生活方式的演进不仅对我们的地球、环境具有重大意义,也对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作为一个普通人,“低碳”所倡导的理念和操作方式仍然比较抽象,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联系比较间接,这些构成了低碳“隐性”的一面。 其次,尽管“低碳”时代刚刚来临,但对我们的普通消费者而言却并不遥远,节电、节水、节气,这些只是开始。在业内人士眼中,“低碳生活”将越来越全面地融入我们的生活,让我们亲身体验由此带来居家生活的改变。这就是所谓的显性“低碳”。 目前城市建设对景观设计的认识性越来越深入,绿色景观和可观赏性的城市发展思路已经得到确认和肯定,低碳景观城市是大势所趋;设计师对园林景观的设计及材料运用非常重视,而城市市民也在不断追求生活物质条件之外的绿色生态感观。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打造城市绿色名片,建设适宜人类居住的低碳城市是目前景观设计师的一项艰巨任务。 在本人对景观的低碳设计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总结出以下低碳设计原则:1)认真考察分析项目环境,充分了解当地民俗民情;2)尊重当地自然与人文环境;3)遵循地块本身生态特性,合理开发利用并加以保护;4)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5)生态景观、低碳设计;6)合理控制成本,合理低碳化。 认真考察项目环境,充分了解当地民俗民情。不同的地方保持着各民族文化与居住习惯,我们在设计中就要充分了解他们的民俗民情,结合项目所在具体环境进行设计研究,要充分体会他们民俗民情,不要盲目设计规划。 尊重当地自然与人文环境。如在山地上进行景观建造,就应该依山就势布置登山路径,步移景异,合理借景和对景,这样的景观设计既节约开发商的成本,又能做出好的景观效果。不同地域有不同的文化底蕴,有不同的历史渊源,我们在设计之前一定要深入研究体会项目的自然与人文,这样做出的设计才是站的住脚的。 遵循地块本身生态特性,合理开发利用并加以保护。例如美国景观设计师协会(ASLA)公布了年度专业奖项,2010上海世博园后滩公园获本年度最高设计奖――杰出奖。上海世博园后滩公园是2010上海世博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园借鉴了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成果,建立了一个可以复制的水系统生态净化模式,利用人工湿地进行污水净化。这个公园在10公顷的绿地中,每天能将2 000多吨的劣V类水净化为可以安全使用的优III类水;通过生态化设计,其实现了生态化的城市防洪和雨水管理,实现低成本维护,为解决当下中国和世界的环境问题提供了一个可以借鉴的低碳城市样板;它倡导生它倡导生态之美、丰产与健康的作物与野草之美,生动地注解了“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理念。 服务于大众,造福于人民。目前的城市建设对景观城市的认识及重视程度越来越深,人民群众对于生活物质环境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满足居住舒适的要求下,更多的也在关注自己生存的周边环境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性,景观建筑材料的环保性,是否对目前生活的环境具有污染性等问题。这就对景观设计师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使用更科学更环保的建筑材料设计出更符合人们要求的低碳景观。 生态景观、低碳设计。生态景观已成为当前景观设计的话题焦点。低碳设计将会在未来的日子长期成为园林景观设计关注的焦点。有专家表示,明年中国经济关注的焦点之一极有可能是中国能否走上一条低碳的转型之路。而景观设计中的节能环保型材料应用,和设计理念的加入必将受到市场的青睐。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可持续发展前景才是我们未来完美生活的追求目标。例如上海世博会中德国汉堡城市案例馆,此建筑式典型的按照“低碳经济”的要求进行建造的,这座建筑中不需要空调和暖气,却能夏季保持室内25℃,冬季保持室内30℃左右的恒温,建筑所消耗的外部能源只有普通房屋的10%。通过一系列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的使用,实现建筑能源供应的自给自足和零废气排放,结合上海的气候特点,创造出相对隔离的空间,无需采用任何取暖设备或空调就能保持舒适的室内温度和环境,做到冬天保暖,夏天降温。并且德国汉堡城市案例馆是中国第一个获得认证的 “被动房”。“被动房”基本无需主动供应能量,而是通过地热泵获得采暖、制冷、通风和去湿,隔热隔音、密封性强的建筑外墙和可再生的能源也将在德国汉堡城市馆得以实现。 合理控制成本,不要为了低碳而低碳。因此,景观设计师必须有景观成本控制概念。在上海世博会中的万科馆就是一个合理利用环保材料的典型景观建筑。这座建筑由天然麦秸秆压制而成的麦秸板作为主要建筑材料,展馆由七个相互独立的筒状建筑组成,各筒之间通过顶部的蓝色透光ETFE膜连成一体。展馆外围由一个超过一千平方米的开放水域环绕而成,在营造自然舒适的展馆环境之余还会起到调节展馆区域气温、湿度的作用同时建造所使用的材料均为废物再利用。 低碳是需要代价的。例如:我们少开一天车,去挤公交。虽然损失了一点现在舒适的交通生活,但换来更有利于我们健康的蓝天,这是损失还是获益呢。但是多大的牺牲换来多大的收益这是我们要权衡的。我们的低碳是为了生活,为了我们更舒适的生活,不能为了崇尚这一名词而夸大文章,不是损失更大代价换来的低碳。我们要为长远目标而奋斗。我们做的设计是使我们的开发与设计造福于当地人民、造福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是用来提高我们生活品质的保障。这才是我们低碳景观设计项目投资开发的长远意义。 经济生活论文: 加息对经济生活的影响 10月28日正在吃晚饭,记者电话过来,说央行加息啦!消息一传开,家里的几部电话都打爆了。海内外的媒体电话纷纷地打进来,当天晚上忙得不可开交,无法应付,只能对打电话来的记者说,我只简单地与你们说几句,一是加息本来是早就该做的事情,现在加息尽管有点晚,但也是好事;二是这次加息是政府前几个月宏观调控之后监管方式的一个大转折,由行政化的方式向市场化的方式转变;三是这次加息向利率市场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由9年多来国内利息一直处于下降通道的情况转变为上升的通道。 在市场体制中,利息的变化本来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情,但是10月28日晚上央行加息的消息一公布,立刻引起了国内外的强烈反应。29日,全国大多数媒体都把这则消息作为头条新闻,并报道了国内各界对这次加息的看法。可以说,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一般民众,无论是市场还是机构,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人们都对此次央行加息作出了强烈的反应。不仅引得国内经济学家、政府职能部门的发言人、企业人士、国际财经名人纷纷发表言论,还引起了国际市场的强烈反应,为什么呢?加息消息宣布时,正当国内股价下跌、国际市场上原材料及油价下跌、美元上升,民众一定十分纳闷,这次加息仅仅只加了0.27厘,为什么会引起国内外如此的轩然大波?是民众反应过度吗?是市场的反应过度吗?欧美国家的加息通常是一次又一次,人们都习以为常,但这次央行加息时国内的情况迥然不同,我想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这是中国9年多来的第一次加息,也是中国市场条件较为成熟的情况下进行的第一次加息。9年多以前,中国经济刚刚从计划经济中走出,那时政府的加息政策往往都是计划性的,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对利率的变化都不会十分敏感。特别是个人,大家的金融资产、实质资产都不多,即使利率不具有计划性,利率的变化对个人的影响也不大。而这次央行加息完全不同,目前中国经济除了极少数部门还带有一些计划经济的痕迹外,其他基本上都处于市场之中,既然利率是市场资金的价格,利率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到每一个人或每一家企业的利益。特别是近十年来个人财富(无论是金融资产还是实质资产)成倍成倍地成长,利率的变化就必然会影响到个人财富的大小。普通民众和企业出于对自己利益的关注,利率一变化自然就会有强烈反应。尤其是,市场条件下第一次碰到这种尝试,反应就更会如此了。 其次,这表明了宏观调控方式的改变。这次加息看上去调整幅不大,无论是对存款人或贷款人来说,收益的调整都十分微小。比如,有人说,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加息会增加企业的开发成本,其实这是一个烟幕弹。此次央行加息0.27厘的成本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实际成本及利润,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因而国人对这次加息的关注,应该放在政府的宏观政策方式的转变上,即由以往宏观调控采用行政的方式改变为市场化的方式。这只要看看几个月来政府领导人的讲话,以及政府推出的一系列政策就会有明确的答案,例如股市的市场询价制度、土地价格机制等制度的推出。而这次央行加息就是要摒弃以往行政管制的方式。政府宏观调控方式的转变必然会触及到经济生活中方方面面的利益。由此岂能不引起国人的众多关注? 再次,这次加息也向利率市场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无论是这次利息调整的本身,还是加息后市场利率变化的趋势,都清楚表明了这一点。前者表明了这次利息调整差异性地调整了不同期限的利息水平,放开了存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而这些都是推进国内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举措。对于后者,由于以往利率是管制下的利率,而且几年来管制下的利率不是随着国内经济的增长不断上升,而是处于下降通道上,甚至降低到了利率最低水平上,因此,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加速必然会使得国内利率由下降的通道进入到上升的周期。此外利率水平的变化还会引起国内金融资源投向的大变化,引起国内产业结构的缓慢调整。因此,企业与个人也必定会关注这种变化趋势可能对他们产生的影响。 另外,这次央行加息使国内民众增加了对金融市场与利率的风险意识。可以说,目前的房地产热,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的房地产热都是与民众的利率风险意识太弱有关的。国内房地产的个人消费信贷在短期内成长了几十倍,目前全国个人住房贷款达到近2万亿元,为什么?就在于进行住房消费信贷时,有80%以上的民众根本没有考虑到利息风险,而以传统的定势思维认为,他们购房时的利率是不变动的。购房时,房地产商以最低利率平均数告诉购房者每月要还贷款多少,不少人一看觉得这个数自己有能力来支付,因此也就进入了房地产市场。如果开发商和银行把利率风险(以利率为10%复利计算,8年本金与利率要增加一倍)考虑在内,情况就会完全不同。在个人住房贷款这个问题上,由于民众利率风险意识弱或知识不足,近几年来房地产开发商与贷款银行利用这些弱点,推动了民众的资金大量进入房地产市场,拔高了民众对住房的有效需求。 最近,有研究表明,目前上海个人负债率高达155%,北京个人负债率达122%,这些都与民众对利率风险不清楚有关。这次加息,民众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就是开始意识到利率风险的表现,特别是那些潜在的想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民众,他们不仅注意到了购房时的利率风险,更重要的是还更加关注今后的利率趋势,以及利率趋势对购房的影响。 有人说,加息房价会下跌,我想这是市场的基本逻辑,也是一种趋势。因为,很简单,利率一变化,处于最低利率时期的利率水平必然会进入上升周期,对于贷款10年、20年甚至30年的人来说,利息上升更是毫无疑问的。既然利率将进入上升周期,那么民众购房考虑到利率风险,购房需求也会下降。市场不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吗?需求下降房价自然下跌,只不过不会立即表现出来。而对于国外市场来说,央行加息意味着信贷紧缩,也意味着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即将放缓。 正是由于以上这些原因,这次的加息一定会对人们的经济生活产生巨大的影响,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就要看我们自己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比如,我们是借了银行的钱还是存款到银行。从债权人的角度来说,由于早几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十分高,在存款处于负利率的情况下,民众的储蓄有2000多亿元流出了正式的银行体系。尽管此次加息的幅度不大,但是至少利率水平有所提高,这对国内投资渠道不多、只好把存款存入银行的广大民众来说是有利的。 目前国内民众有银行储蓄存款12万亿元,光是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加息幅度计算,一年就可以增加300多亿元的收益。此次加息,政府为了让民众的更多储蓄进入正式的银行体系,对中长期存款的加息幅度较大,因此对民众收益的提高十分有利。但长期存款的民众也不要太着急,因为国内加息一定会进入上升周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加息的幅度还会增加,因此,不用急于把原来的定期存款取出重新存,也不要把自己的全部存款都做成定期,因为加息后国债发行会产生火爆场面。不过现在许多民众只看到了这期国债的利率比以前几期高了许多,却没有看到今后利率还会上升。如果大家都预期利率还会上升,就应该使自己的投资更为分散,因为,以后好的投资机会可能会更多。 而债务人则主要是指近几年来进行汽车按揭、住房按揭、信用卡消费的群体,特别是住房消费信贷的群体。正如上面所说的,这几年国内住房消费如此火爆,基本上是银行消费信贷激励的结果。如果没有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国内又有多少人能够购买得起那样高价的房子呢?这几天就有许多朋友打电话来问我,自己的房子已经购买了,但是目前又在加息,那应该怎么办呢? 当然,就目前央行加息的幅度来说,购房者的还款负担不会加重多少。比如一套住房贷款40万元,贷款期20年,其增加还贷也不过1万4千元左右,每一个月增加还款不到一百元。但是,如果银行利率进入了上升通道,那么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我把购房者分为三大类型:一类是购房自住者,一类是购房投资者,一类是徘徊在这两者之间的购房者,而事实上第三部分人数是最多的。 对于购房自住者来说,利率水平进入上升通道必定会增加其生活的成本,影响到这一人群其他方面的需求。对于大多数徘徊在投资与消费之间的购房者来说,尽管他们购房的愿望是为了在负利率情况下让个人资产保值与投资升值,但随着利息不断的攀升,房价一定会下跌,这不仅会造成个人想保值及升值的资产贬值,也会使贷款抵押品贬值从而形成银行金融风险。这一方面成了徘徊在自住与投资之间的购房者最为关注的问题。我认为,此类购房者不应该因利率上升而争于抽回资金,而应该重视如何对自己的住房及资产进行重组。比如说,有两套房子者可以考虑让房子出租或在价好时出售。 而对于那些已经进入市场的购房投资者来说,他们多以赚取房产买卖价差为主,利息调整不仅会增加他们供楼还贷的成本,也会由于对是否进入加息的预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使自己手中的房子成了烫手山芋,随时都可能变现了结。在这样一种预期下,如果大家都不约而同这样做,房价必然下跌。而房价一旦下跌,已吹起的房地产泡沫随时都可能破灭。 但这次央行加息,受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尚未进入市场的潜在购房者。利率进入上升周期,潜在购房者考虑到这种利率风险,一方面可能尽量延迟购房的时间,另一方面,当他们进入购房市场时,也会考虑利率风险,购房需求在短期内一定会下降。购房需求减少,房地产泡沫也就会渐渐地消解。这几天有不少熟人纷纷打电话向我问到这个问题,我想道理就在于这里。利率在变、处于上升的周期,潜在购房者自然会十分关注这种变化了。 总之,央行加息为什么会引起国内外如此巨大的反响,根本点就在于国内经济可能由此出现大的转折,如何来把握这个机会,是国内外市场都十分关注的问题。 经济生活论文: 低收入群体的经济生活及应对机制研究 【摘 要】低收入群体是社会群体的一部分,我国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合计占总人数的64.30%,文章以浙江平湖地区的低收入群体为例,阐述平湖地区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及消费现状。同时,国家提出了“普惠金融”的理念,力求让更多的社会群体享受到金融服务,力求公平公正。文章正是基于普惠金融的新思路,为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经济生活出一份力。 【关键词】低收入群体;消费;普惠金融;应对机制 一、平湖市低收入人群经济生活基本情况 低收入群体主要是指城市中没有工作、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他们在社会中是一群弱势群体,他们的工资收入也比国家和政府规定的平均水平更低。他们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服务业,或者是失业状态,都是对技术要求比较低的工作。而这些工作的收入往往都不高,因此从收入水平来看,低收入群体相对贫困,所以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相对较弱,恩格尔系数在50%左右,消费能力尚处为大宗购买积聚力量的状态。其收入状况决定了消费行为比较谨慎,主要是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对于改善生活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虽有愿望和要求,但往往力不从心。这一群体的消费潜力大,由于收入水平低,制约了潜在消费的实现。虽然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他们的收入也在逐渐增加,但是在社会整体中也仍然处于底层位置,国家和政府对这类人群有一些政策上的帮助,这也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调查显示,低收入人群的经济生活主要表现为,收入比较低,月工资平均为1800左右,居住的环境主要是租住的房屋,住房面积比较小,平均在35平米左右,不过住房面积上差距比较大,还需要视家庭人口数量来定;平常的食物也比较简单,以解决温饱为主要的考虑因素,营养均衡等因素考虑的比较少,有些受调查也表示如今的菜价也在日益上涨,越来越不敢买了;平常的出行主要是靠自己的交通工具,自行车,电动车为主要的选择对象,较少有低收入者拥有私家车,日常生活也主要是去往工作场所,几乎没有什么旅游,对他们来说旅游只是一种向往;而且也有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日常的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也是非常忙碌的,每月的休息日很少,只有4、5天。 二、“普惠金融”政策提出,力求公平公正 调查显示,15.6%的被调查者中表示对金融服务不感兴趣,感觉离自己的显示生活太遥远,67%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希望了解金融服务,但是由于一些金融服务对于他们而言门槛太高,因此也对自己生活没有帮助。还有少数被调查者表示曾经办理过一些金融业务,尤其是孩子正在念书的家庭,他们表示办理过助学贷款,对他们的帮助很大,减轻了很多生活压力。而绝大多数的被调查者也表示,虽然其解除金融服务的接触不多,但仍希望能有机会享受到金融服务,也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便利。 普惠金融政策的提出可以有效的改善上述问题。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加强金融体系建设、健全金融基础设施,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的、有效的金融服务,并确定农民、小微企业、平湖市低收入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其他特殊群体为普惠金融服务对象。这不仅有利于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团结,还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社会主义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普惠金融”将低收入群体纳入正规金融体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将普惠金融的重要性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普惠金融是一种金融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思路,是指能有效、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尤其为中低收入阶层及小微企业提供可得性金融服务。 这项政策的提出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也是增加了其接触金融服务的机会,降低了门槛,让其能有更多的更平等的机会接触金融服务,对改善其经济生活有着非常大的帮助。“2005国际小额信贷年”推出普惠金融的概念,受到了国际的广泛认可,国内在此方面起步较晚,发展速度仍然比较缓慢。但通过近几年的实践可以看出普惠金融正在走进越来越多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中,并为他们带去切实的利益。 (二)普惠金融的具体举措对改善平湖市低收入群体经济生活的作用 1.提供机会均等性与可得性,增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普惠金融是要提供机会的均等性,降低享受金融服务的门槛和难度,例如,在金融基础设施方面,金融网点将更加密集,不论是ATM机或者是银行的营业厅,都会逐渐的增加,尤其是在靠近郊区的生活区或者是低收入人群聚集的地方,这也将为营业厅所在地的周边居民带来许多的便利。另外一点是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与金融服务设施的增加相似,但是有一点不同的是,金融服务的可得性需要因地制宜,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与各地区的人口密度息息相关。在发展普惠金融的初级阶段,应主要以消除那些没有金融服务地区的地方为主,这样一来,那些原本无法享受金融服务的人群和那些因与银行距离太远而产生诸多不便的人群也能更方便的享受到金融服务,同时也能增加低收入人群的金融服务可得性,推动国家的经济建设。在调查中也有20.7%的人表示,自己去银行办理业务特别不方便的原因是银行离家太远,因此普惠金融的贯彻有利于减少他们因距离遥远而导致的不便利。 2.小额贷款,惠及万家 普惠金融主要是通过小额信贷、政策性农业保险、商业性农业保险等等方式来实现。其中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小额信贷与普惠金融有许多紧密的联系,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普惠金融包含小额信贷,小额信贷大体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是大银行提供的下岗失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和扶贫贷款。二是非政府小额贷款组织,目前越来越多的以民警资本为主的非政府小额信贷公司也大量涌现。三是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部分农户联保贷款;我国开展农村小额信贷的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在调查采访中,农村信用社提供的资料显示,农信社现有一种名为小额贷款的业务,该业务推出已经有3年多了,该业务需要办理一张小额信用贷款卡,这个卡的最高额度是20万,时间是3年,这个卡的方便之处在于随时贷,随时还,不受还款日期的时间限制,与普通贷款相比手续简单许多,而且所还的总金额也更少,推出后也受到许多好评。 3.挨家挨户走访,让普惠金融传万家 在去银行的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在普惠金融推行的初期,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们是通过挨家挨户走访的方式来宣传普惠金融的,他们首先对每个家庭进行调研,了解家庭情况,为需要贷款的家庭提供贷款服务。并且在一年之后进行回访,了解这一年之中,享受贷款服务的家庭的满意度如何,在实际的还贷过程中是否有不便之处。通过这种深入基层的走访方式,让农信社能够了解到第一手资料,也能让普惠金融走进每个家庭,为他们带来便利。 三、进一步改善低收入群体经济生活的应对机制 (一)坚持贯彻普惠金融 “普惠金融”强调金融服务的公平正义,要求每一个需要金融服务的群体都应该享有公正的金融服务机会。1993年,国家在试办小额信贷基础上,逐步将小额信贷机制引入助学、创业领域,相继出台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等政策文件,帮助弱势群体运用金融手段改善生存现状,实现自我发展。普惠金融是能够给平湖市低收入群体带来真正利益的政策,近年来,通过发展普惠金融,积极支持小微业主的财富创造与价值增值,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丰富的基础性金融服务,不断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创新金融知识普及,提升市民金融素质;创新小微金融模式,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创新消费金融模式,助力消费结构升级;创新互联网金融模式,撬动大众创业梦想。 (二)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质 要改善平湖市低收入群体的经济生活,还需要从平湖市低收入群体自身出发。平湖市低收入群体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质,加强技术方面的培养,争取将工作种类有劳动密集型转换为技术型,将自己塑造成技术人才,社会对于技术型人才的需求量非常大,而且技术性工作的工资收入也比劳动密集型更高,这可以通过增加收入,从源头上改善低收入群体的经济生活。同时,平湖市低收入群体通过提高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发展自我,转变就业思路,并且根据社会环境与实际需要,创新就业观念,甚至是自主创业,脚踏实地,逐渐积累财富。 (三)提高咨询意识,增加金融知识 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许多人因为缺乏咨询意识而失去了享受普惠金融政策的机会,在与政府工作人员的交谈中,我们得知许多人没有这种意识,没有主动上门咨询相关政策的意识,他也给我举了一些例子,都是对农民的补贴政策的例子,有些人都是在事后才来政府问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补助,当得到肯定的答案时,及时想再享受这项补助也非常麻烦,毕竟享受补助的时候需要申请,需要许多的证明和许多材料,而这些人往往没有保存好相关材料,造成许多不便之处。同样的道理,对于小额贷款来说,许多人不知道在农村信用社可以申请,也不知道他的利率如何,即使自己有贷款需要也不主动去银行了解情况,这样就会造成许多的麻烦,也会给贷款者带来更大的经济负担。因此平湖市低收入群体需要不断加强学习金融知识的意识,也要多多咨询,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作者简介:吴洛琦(1994- ),女,浙江嘉兴人,杭州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学院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经济生活论文: 经济生活中的叫卖营销思考 摘 要 销售家戴维曾说:推销是谈话的艺术。可见,在营销中语言的魅力。如何在竞争中创造需求,这不仅是一种策略的博奕,也是一种语言的博奕。最简单、原始的方式是叫卖营销,它主要通过声音传递价值信息。早在奴隶社会便有它的雏形,随着岁月的流逝,这种传统的营销并没有消失,甚至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通过营销策略组合而大放光彩。 关键词 叫卖 营销 广告 传统的叫卖是实体式,它通过叫卖直观地将商品的优点、特长尽量加以现实、凸现,甚至于夸张,给顾客留下深刻的印象,从而刺激购买欲。比如食堂中各窗口不时喊出简短高昂的话语吸引学生。这种多应用于私人小本经营,口号常以简单句,主动句,肯定句的形式突出特色优势。由于市场群体是被动的,过长的语句不能抓住其“松弛”的思维,因此口号最好简短并具有诱惑性和鼓动性。同时叫卖的韵律也要讲究艺术美,太过平淡不能引起注意,而粗野的“吼叫”招人厌烦。干净利落,抑扬顿挫恰到好处更容易取得效果。 这种传统方式有其局限性。首先,其作用主要吸收已有需求的目标群体,但不易培育无需求群体。其次,这种宣传没有太高的技术性,往往有许多商家同时使用,优势也就不突出了。因此市场环境选择很重要,但优势市场会有许多商家抢夺,很难“一家独大”。如果多家为抢夺需求恶性竞争混乱叫卖,其嘈杂的环境可能会令消费者“逃之夭夭”。和谐的竞争环境是共赢的前提,只是像经济学中囚徒困境所讲那样,谁都不愿让步,生怕吃亏。因此,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如何实现这种“共赢”,需要更深入的探讨了。 叫卖营销首先需要考虑市场定位。通过市场环境分析掌握产品的潜在市场以及竞争对手的产品信息。科技的发展,叫卖营销的市场选择也越来越多样化,火车上叫卖销售便是其中一种。 一、市场环境分析。火车拥有庞大的人群,且客流量大,定期有新旧旅客更替,这决定了火车上叫卖有很好的市场机会。同时火车上的人群被动接受叫卖宣传,无论愿不愿听,只能坐着接受,这决定了其叫卖宣传的覆盖面会更广。由于火车叫卖销售的制度安排,各个销售者在此处市场是相对独立的,并且产品不具有同质性,这决定对竞争对手的考虑仅在该产品的日常价格水平。 二、消费心理分析。火车上的群体本身并不存在主动购买意愿,因此他们此处潜在购买力会很小,并且由于火车环境的特殊性,大多数人并不愿“明目张胆”地掏太多钱。由于显性需求的不足,激发潜在需求要求产品定位于生活常需品或食品水果,价格定位于1元到10元为宜,因此我们在火车上多见叫卖水果、工具刀等情景。 三、产品优势分析。一是常需品,人们生活中经常需要用到它或是旅途所需的水果食物。二是价格便宜,为了激发购买欲,价格低是此时很重要的一点,人们往往不介意花这点零钱来满足需求。三是消磨时间,由于旅途的长久,花一点零钱购买小产品,无聊时把玩可以打发时间,这也是其特有的性质。 四、营销方式的选择。由于旅途的沉闷及拥挤性,人群存在烦躁等状态,此时叫卖的语言选择很重要。首先,叫卖音量不宜长时间洪亮,易造成人们负面心理加重。起头词洪亮些即可,目的在于集中注意力。随后语言应有条理、轻和却不失力度,因为火车环境的嘈杂,声音不宜过轻。由于车厢多,客流量大,并且其他销售者也等待市场提供,因此每节车厢的停留时间有限,选择好方案十分重要。火车上叫卖销售大致有以下三种方式: 1.“走马观花”式。实施者在每节车厢宣传时间很短,边前进边叫卖力图在整个旅程中多重复叫卖几遍,达到以量取胜的目标。然而,该计划效果最差。火车上的旅客存在“潜在需求”,需要销售者去创造市场需求,这种计划忽视这点,妄图由消费者主动要求交易。 2.“下马看花”式。每节车厢停留时间最长,耐心细致地向每排坐位的旅客一遍遍的宣传以及互动。其效果也不理想。首先,行动机械化。其次,浪费时间,损失后期新上车的潜在消费群体。再次,加深旅客厌烦心理,销售者也会产生负面心理,影响工作热情。 3.“张弛有度”式。灵活结合以上两种计划是最佳选择。对于始终“闭目不见”的旅客,不宜花费太多时间,“走马观花”即可。因为他们可能无需求或负需求。而对于有眼神传递的旅客则“下马看花”,因为这表明他们有兴趣,可能是潜在消费者,销售者应锁定目标顾客。 火车上叫卖一般重复三趟,前两趟主要为创造顾客,获取和维持顾客。第三趟则在后期进行,此时叫卖会结合折价与惠赠的策略组合诱导需求,获得尽可能多的额外消费者。 科技发展,叫卖营销又有了新的依托,它们与其他营销策略组合构成现代营销的新形式。广告营销中的“脑白金”便是现代叫卖式的经典案例。 首先是市场定位。脑白金叫卖式广告把目光放在中小城市与广大农村,这决定其走平民化道路。通俗直白的叫卖式宣传更容易令目标受众接受。其次是锁定目标客户。由于老年人的节俭及习惯的因素,脑白金未将其使用者老年人作为目标,而是转向其亲属子女。其三,确定营销策略。该广告选择走送礼路线,叫卖宣传画面主体是父母老年人,通过他们喜悦的舞蹈和自身“叫卖化语言”:“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以情感暗示配合高密度的广告投放达到顾客要买时想起你的营销目的。 频繁的“叫卖”和毫无创意也使得脑白金广告赢得了知名度却失去了美誉度,缺乏忠实客户。因此现代主打叫卖式营销的同时也不要忽视了自身品牌的内涵建设,加强市场营销活动管理,发展动态营销策略才能更长远。 经济生活论文: 用《经济生活》分析生活中的经济 一 用《经济生活》分析生活中的经济意义 1.可以激发学生学习政治学科的兴趣与理性 中学政治教材极易给人以生硬、刻板、空洞说教的印象,教师的讲授也是僵化的理论知识的传授,少有鲜活、生动的生活事例,或单调、教条、老套的生活事例被重复性地使用,让学生听起课来索然寡味。这是因为政治老师未将政治教材中的现实性内容充分挖掘出来,使学生学习政治的兴趣不浓。我们在将《经济生活》与生活中的经济相结合时,要注意国内经济与国外及世界经济的结合,我们在生活中既要有市场经济的意识,又要有世界经济的眼光;要做到微观经济与宏观经济的结合,让学生既了解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又掌握生活中的经济道理;在将书本理论与现实结合时,事例要有新颖性、典型性和可操作性,新颖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取材的时间上要新;取材的内容上要新;所体现的思想内容要新。唯有如此才能提起学生的兴趣,政治课才能上得有活力,师生的互动才能开展得切实有效,政治课堂的魅力才能得以展现。 2.可以提升学生分析与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市场上商品价格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它的直接表现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背后的根本原因是价值规律的作用,我们要应用价值规律的相关知识去分析和研究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市场经济现象,如价格的涨落、人才的流动、资源的供给和需求等。我国当前的消费水平受哪些因素的制约?消费最根本的是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还受收入和物价的影响,收入还可分为当前收入和预期收入,当物价上涨而员工工资没有相应提高时,则会降低纸币的购买力,从而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GDP的增长必然引起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为这涉及到国民收入的分配问题,国家要正确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的关系,要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合理比重,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强化财政与税收政策的调节,实现公平分配。 二 如何用《经济生活》来分析生活中的经济 1.建立全书构架,多维透视,分层透视 我们要对全书进行科学合理的构架,然后从多侧面透视生活中的经济现象,做到活学活用。《经济生活》共分为四个单元,对应于社会再生产的四个环节。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为了便于学生理解,第一单元先讲述消费,第二单元过渡到生产,第三单元阐述分配,第四单元分析国内的社会主义市场和经济全球化,总体属于交换环节。如房价问题,首先从消费的角度看,这是用货币表现出来的商品价格,房价过高会影响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从生产的角度看,生产决定消费。一方面,高楼大厦的林立拉动了房地产市场;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也推动了高楼的建筑,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也促进了就业。房地产企业必须制订正确的房地产经营战略,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自己的科技进步与管理手段形成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地产企业还要树立良好的信誉与企业形象。从分配的层面来看,国家可以通过财政与税收政策来对不断上涨的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以促进社会的公平,维护社会的和谐。 2.从日常细微处入手,留心观察,精心设计 日常生活往往与《经济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要引导学生留心观察、善于思考;教师要精心设计,善于挖掘。如我们应将吃饭问题当作是一个经济领域中的消费问题,它与生产与交换紧密相连;我们去超市购物,这本身属于交换领域,市场的秩序影响居民消费的水平与质量,在购物时可以分析这属于哪种类型的消费,我们要不断改善消费结构,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同时也要符合科学发展观。再如在日常购物中商品的价格中包括了生产者所上缴的税收,生产者将税收成本转嫁给了消费者,所以购物者不是纳税人,但购物者是负税人,所以我们在购物时要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如无发票则会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同时也是纵容纳税人逃税。 “光盘行动”是我们当前时代背景下一个新的名词与提法,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既是保护环境绿色消费的体现,也是树立科学的生态价值观的需要。总之,生活与经济也与经济学的理论密切相关,我们要善于从生活中挖掘出经济理论的合理内涵,这样才能做到活学活用,真正地让理论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生活。 3.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更新知识、更新观念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经济政策有了很多新的说法,如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此举必然引起积累基金与消费基金内部结构发生变化,这也是对长期以来我国“重积累、轻消费”思想的一次革命。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提高国有资本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此提法有利于平衡社会差距,化解社会收入差距之间的矛盾,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公平;提出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地发挥企业家的作用,这是深化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的重要举措,它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政企分开,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会议同时还指出: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活动,一律取消审批,这标志着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让市场在资源的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增强了市场的活力。我们在授课时必须根据国家政策的新变化对教材的内容作适时的调整,并且让学生理解与掌握之所以调整的原因。 从《经济生活》中概括出经济领域共性和普遍的规律,用经济生活理论去分析透视我们的经济生活,是每一个政治教师的神圣使命。 经济生活论文:高中经济生活道德教育初论 新课程标准要求,现代教师必须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着手,去实现教学的目的。而这些目标中,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位于三维目标之首。道德是价值观的表现形式,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道德观及道德行为。我们要培养学生良好的价值观,必须时刻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渗透德育思想。笔者谈谈高一《经济生活》道德教育问题。 (一)在整个经济生活教学中,要强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道德经济。 ⒈从宏观上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道德不可分割 一定的经济需要一定的文化。人类经济发展史表明,当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取代封建自然经济后,相应的道德文化没有建立前,自然经济呈现无序状态。我国改革以来的实践表明,由于没有建立市场主体自觉遵守的精细的道德文化,使经济活动的许多空间失控,使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一些单位和个人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这些都严重冲击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包含尚公精神,即崇尚公有制经济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主导作用,以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经济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在“三个有利于”价值取向的指导下,树立公平意识、进取意识、诚信意识、互助意识。 ⒉由于市场本身的缺陷,必须要求发挥道德的协调作用 市场经济要求一切经济关系市场化,而市场化的经济关系必然受价值规律、供求规律、优胜劣汰规律的调节和支配,这样使得每一个市场主体都成为具有独立利益的自然人或法人,并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这就必然会有意无意地违背市场交易规则,发生多种利害冲突,如果不及时地得到合乎市场规律要求的妥善解决,就必然导致市场规则的破坏和市场秩序的紊乱,从而危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这就需要一种深入人们内心的、具有稳定的、连续性的、广泛影响力的道德约束机制来进行监督。 ⒊道德可以弥补市场法治的某些不足 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道德都是调节社会关系的手段,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一般地说,法是通过“抑恶”来扬善的,而道德是通过“扬善”来抑恶的:法诉诸于惩戒,往往只能除“恶”于已然,起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作用,道德则诉诸良心,可以防“恶”于未然;法长于治“标”,道德则长于治“本”:法遵循实用性原则,主要是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道德则遵循应然性原则,还可以引导社会走向理想。另外,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不仅道德需要良心,而且法也需要道德、良心的扶持,一个社会良心和公众良心泯灭的社会,法律不仅会丧失其公正性,同时也会丧失其权威性。在历史长河中,再完美的法律制度也还是会有空隙可钻的,随着情况的变化,制度规章也会有不适应之时,所以,在许多法律干预不到的地方,道德恰恰可以弥补它的不足。 ⒋道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一个新的趋势就是经济增长已不再单纯依靠资本、技术等经济因素,还有赖于各种非经济因素。诸如文化知识的投入和道德精神的注入。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项统计资料表明,人文因素在经济增长方式中已占50%的比重,表现为意识形态的道德理论、价值观念、伦理原则、道德人格等便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不可少的重要人文因素。成熟的市场经济中内涵了诚实、信誉、公平、互惠互利等道德因素,并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那种效率和公平兼顾的价值观,仁中取利、义中取财的经营方略,诚实信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道德精神,使企业具有长久的发展后劲,成为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和经济效益的“活水源头”。 ⒌道德对合理配置和利用人力资源作用重大 道德是人力资源中的重要因素,因为人力资源不仅包括劳动者一定的智力和体力,同时,还应包括一定的德力,劳动者只具有健康的体魄、灵活的大脑机能及智能还不够,还必须具有一定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有较高的道德追求和生活准则,有积极进取和奋发向上的精神。只有在道德的作用力下,自身的智力、体力和全部潜能,才能得到充分的调动和发挥。在社全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合理地配置劳动力,除了要有科学合理的经济体制和管理制度外,还要有较高职业道德水准的管理人才,有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规范体系,调控手段和监控机制。 (二)在各个环节教学中,针对不同的内容,可以突出以下相应的道德思想和观点。 ⒈市场经济条件下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四个环节需要道德机制发生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商品的生产、交换,还是分配和消费,都涉及到如何在道德范围内进行的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商品的生产、流通和资源的有效配置等各个方面都蕴含了一种不同于“欧美资本主义”以个人为本位或“亚洲资本主义”以集团为本位的文化精神和价值理性。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必须恪守一定的道德规则,这样才能使整个商品流通过程和谐完成。例如,经济生活第一课“揭开货币的神秘面纱”“信用工具”,第三课“消费及其类型”“树立正确消费观”,第四课“ 生产与消费”,第五课“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制”,第八课“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第九课“市场交易的原则”等等,以上市场主体的行为既有法律具体规定,也包含一种社会主义道德精神贯穿了整个教材,可以说,道德思想是经济生活的灵魂,经济生活教学如果没有德治思想或德治思想体现得不充分,都是缺陷和不完整的。 ⒉经济竞争的有序性也离不开道德的监督 有市场就有竞争,有竞争就得维护自由、公平、公正的市场规则。这些规则有法律性的,也有 在人们内心长期形成的共同信念。由这些信念来规范各种交换和竞争行为,市场机制往往不会失灵或者扭曲.市场好比运动场,竞争就象比赛,都讲究友谊第一,都主张在道德范围内的积极参与。例如,经济生活第一课“纸币”,第二课“商品的基本属性”,第三课“做理智的消费者”“公司经营成功的要素”,第五课“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第九课“市场交易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第十课“对外贸易”等内容,它们的顺利进行,除了法律规定外,都离不开人类共同道德的规范作用。 ⒊市场主体的平等、自由依赖于道德 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自由的,任何胁迫行为和欺诈行为在交换活动中都是无效的,为确保这种地位平等的竞争自由,就得依靠道德,发挥道德的监督功能。例如经济生活第二课“价值决定价格”,第四课“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竞争地位的平等性”,第五课“劳动和就业”“劳动合同制”“社会保障制度”,第六课“效率和公平”,第七课“个人收入的分配”,第八课“财政和税收”,第九课“市场交易原则”等内容都充分体现了这一特征,这需要教师在讲课过程中细心阐述。 ⒋契约(合同)的效力需要道德发挥维持作用 市场经济必定导致生产者之间发生商品货币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商品货币关系往往采用合同的形式规定下来,而这种合同关系除需要法律规定外,道德机制也必不可少。例如,教材第五课中“劳动合同制度”,第六课“银行的作用”,第九课“市场交易原则”,第十一课“世贸和金融组织”“对外开放坚持的基本原则”等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地表明市场经济是合同经济。 ⒌提高经营者、劳动者素质需要发挥道德的作用 经济生活课程标准清楚地说明我们学习经济生活的目的包含增强法制和道德观念,自觉规范自己在经济生活中的行为。在教材第一课“纸币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课“做理智的消费者”“公司经营成功的要素”,第五课“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第八课“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第九课“市场经济和市场秩序”等都始终把握社会主义道德的主旋律。 ⒍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必须发挥道德的力量 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就是要协调好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关系,这样才能促进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这就是说要遵循生态环境道德,自觉调控人与自然的关系,与自然界协调发展,与其他物种共生共荣。这种可持续发展战略就是生态环境道德的经济价值所在。这些在教材第三课“消费及其类型”“树立正确消费观”,第四课“ 生产与消费”,第九课“国家的宏观调控”,第十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经济目标”“又好又快发展”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教师通过教学必须始终要灌输道德思想。 (作者单位:湖南省武冈市第二中学) 经济生活论文:组织人民经济生活的重大意义 现在,组织人民经济生活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它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又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认真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的高速度发展,可以在现有条件下使人民的生活过得更好。 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和发展,要求相应地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生活方式。 我国六亿五千万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正在以“一天等于二十年”的速度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两年来连续的伟大力量,推动了整个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蓬勃发展。新生事物层出不穷,创造发明日新月异,真是万紫千红,光彩夺目。那些昨天还在藐视新生事物的极少数的保守力量,已经被碾在历史车轮的下面了。我们已经看到,组织人民经济生活这个新生事物,正以旺盛的意志勇往直前。几年来,社会生产的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生产的社会化、集体化的程度大大提高,城乡居民中闲散劳动力和家庭妇女的大量就业,在这种情况下,城乡人民就要求在合理地组织人民生产的基础上更加合理地组织人民生活,要求逐步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和逐步实现生活集体化。总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迅速发展,要求建立和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这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任务。 组织人民经济生活,必须以促进生产、服务生产为中心,从多方面逐步开展起来。 人民生活有许多方面,有政治生活、精神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等等。这些生活都需要按照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原则,逐步地统一地正确地组织起来。只有把人民各方面的生活都很好地组织起来,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我们在这里侧重讨论一下组织人民经济生活的问题。所谓组织人民经济生活,就是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广泛地、深入地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组织群众,逐步实现以促进生产、服务生产为中心的生活社会化、集体化,以适应社会主义生产集体化、社会化不断发展的需要。 怎样组织人民生活,现在看来有以下几项主要内容。 第一、组织商品的合理供应和合理分配,把商品的供应和分配工作逐步变成一种群众性的社会工作。 俗话说得好,“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菜”。商品供应同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做好商品的供应和分配工作是组织人民经济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代,是一个翻天复地的伟大时代。一方面生产高速度地向前发展,人民购买力不断提高,对于商品的需要不断增长;另一方面,“人人有事做,家家无闲人”,人最宝贵,时间最宝贵,大家都要求学习好、思想好、劳动好,力求又红又专。人们不但不能用更多时间耗费在购买商品的事务上,而且要求把现有用于生活方面的劳动时间节约下来投入生产建设。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就要求把商品的供应和分配组织得更加合理。首先要求买到自己必不可少的商品。或者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照顾;其次要求买东西的时候少跑路,不排队。这反映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客观要求。 而在社会主义商业部门来说,随着生产的迅速发展和需要的增长,商品数量不断增加,花色品种越来越多,要把这么多的商品及时地送到消费者手中,尽量做到适应各种不同人的需要,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和便利于人民,就在机构、人员和业务上日益感到不相适应。同时,有一部分商品,在目前还不能充分供应,需要合理分配,计划供应。 从这里明显地看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给我们提出了一个迫切的任务,就是要把商品供应和分配工作做得又多、又快、又好、又省。怎么才能够很好地完成这个任务呢?根本办法就是组织人民经济生活。把商品供应和分配的工作作为一件社会工作发动群众去办,也就是说要买东西的人和卖东西的人共同完成这个任务。把国营商业的服务和人民群众的自我服务结合起来。这样就既能服务生产、便利人民,又能做好商品的供应和分配工作,既不要过多地增加商业人员(培养商业接班人是必要的),又可以为消费者节约不少的劳动时间。所以我们说,组织人民经济生活,决不是一个具体的工作问题,而是一个属于生产关系性质的重大问题。生活资料的供应是如此,生产资料的供应则更是如此。 近一年来,有些城市的商业部门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在组织人民经济生活的过程中,顺利地解决了商品的合理供应和合理分配问题。他们采取了“统筹兼顾,全面安排,保证重点,优先集体”的原则,把国营商店和居民群众的代销店结合起来,把专业商店和地区性的综合商店结合起来,实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形成了“商店——代销店——居民户”三结合的、群众性的商品供应和分配系统;做到了“三知、四熟、两及时”,即知道供应对象的户数、人数、住地;熟悉分配的范围、分配对象、生活习惯、消费水平;及时地了解需要,及时地分配到户。对于老、弱、病、孕以及其他需要特殊照顾的人,对于工厂、医院、托儿所等单位,商店都安排专人送货到户,到人。商店工作人员同居民亲如一家,商品多了和群众商量解决,例如蔬菜多了动员大家多储存一些;商品不足也和群众商量,合理分配。商店有什么困难,群众积极帮助解决,群众有什么需要,商店积极开辟货源。群众既能上街选购东西,又能就地从代销店买东西,所有这些,都是在商品的供应和分配方面,把商业部门内部的群众运动和商业部门外部的群众运动密切结合起来的群众路线的办法。实行这个办法,既便于人们更好地进行生产劳动和学习,又能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促进人们精神面貌的改观。这是社会主义商业的新发展,同时也体现了一种新型的共产主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第二、组织以公共食堂、托儿所为中心的集体福利事业,进一步开展各项服务事业,逐步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逐步实现生活集体化。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生产集体化、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一方面要求逐步实现生活的社会化、集体化,以便节约更多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用来投入生产建设,并使人民生活在现有条件下过得更好一点;另一方面,广大妇女得到了彻底解放,她们同男人一样参加各种生产劳动和各种社会活动,也迫切要求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和生活集体化。 在这一方面最中心的是办好公共食堂,办好托儿所和幼儿园。经验证明,把这两件事情办好,不仅可以解放出大量妇女从事生产劳动,而且可以使家庭的夫妻之间、妯娌之间、婆媳之间更加和睦,建立社会主义的新型家庭关系。把广大妇女进一步从小家庭里解放出来,她们参加社会劳动,开眼界,见世面,学政治,学文化,去掉旧思想、旧意识,树立共产主义人生观,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重要条件。办好以公共食堂、托儿所为中心的集体福利事业,使家务劳动社会化,就可以在这些事业中大闹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实现许多生活方面的机械化。一架“包饺子”机器每小时可以包几千个到一万多个饺子,这类机器可以大大节省做饭用的劳动力,但是,只有在公共食堂里才能够广泛运用,小家小户是谈不到什么机械化的。其他如切菜机、切肉机、洗碗机、冷藏箱、新式炊炉以及洗衣机、缝纫机、纳鞋底机等等,也都是在生活社会化、集体化的条件下,才能够广泛发明创造和推广开来。经验证明,把人民的衣食住行,缝洗修补,上至理发,下至修脚以及有关生老病死等服务事业组织起来,把广大群众组织起来,以国营为中心,以群众为基础,开展经济生活的互助合作和自我服务,就能够大大发展人和人之间的共产主义关系,使劳动人民之间更加亲密合作,休戚相关,情同骨肉。例如,四川省重庆市上新街商店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把所在地区人民群众的吃饭、穿衣、看孩子、理发、洗澡、文化娱乐,以及抹桌、扫地、洗衣、倒罐都组织起来。他们还组织群众成立了“万能服务部”,为人民生活的各式各样的需要服务,服务项目有:接送病人,照料老幼,承办红白喜事,代找褓母,出租雨具,出租自行车,代买各种车船票、影戏票,书信,代寄邮件和介绍本地特产等100多项。这个区有一位五保户妇女张素兰,四十多岁,无儿无女,早已瘫痪在床,全部由服务员刘秀英为她服务,张素兰深受感动,找人写了这样一首诗:“总路线,放光芒,,恩情长。互助组,刘妈妈,送菜送水到了家,无儿无女无依靠,邻里骨肉亲一家。”这样一来,不但在政治上发展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社会关系),而且还建立和发展了经济生活上的社会主义大家庭。只有在这种条件下,经济生活的小家庭,才能和经济生活的大家庭结合起来:只有在大家庭团结友爱互助的条件下,小家庭才能过得更加温暖健康,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 经济生活论文:《经济生活》中的“生产力”因素 在高一《经济生活》教学中,经常遇到生产力一词,而在做题时,找根本原因时,更多的是生产力原因,在《经济生活》这本教材中,其实在《经济生活》这本教材中,从头到尾都贯穿着一对矛盾,那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而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因此,学习《经济生活》就要抓住生产力这条主线。 现把《经济生活》中的“生产力”因素解释并归纳如下: 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 1.生产力是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包括劳动者、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三个要素。 2.生产关系是指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其内容包括:人们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形成的,在社会生产总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关系。 3.二者关系:①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要求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②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状况时,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二、和《经济生活》教材的结合点 1. 与商品和商品经济的关系 商品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商品经济的产生、发展又进一步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 2. 与商品价值、商品价格的关系 随着生产力发展,带动了社会劳动生产率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与商品的价值量成反比,价值量变小,人们能够买到更多的物美价廉的商品。 影响价格的根本愿因是价值,价值的背后是生产力。 3. 与消费的关系 生产决定消费。生产决定消费水平,消费水平的提高根本原因是大力发展生产力,生产力发展带动经济发展,收入增加。 4.大力发展生产力 (1)原因: ①必要性: 理论上:A.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B.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现实中:A.大力发展生产力,是由我国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决定的。我国目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为解决这一矛盾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这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本质要求。 B.大力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国家的根本任务。 ②重要性: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才能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状态,缩小历史遗留下来的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赶上以至超过发达国家充分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不断增强综合国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 (2)大力发展生产力的途径: ①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②人是生产力中最具决定性的力量,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③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且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加快科学技术的发展,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 ④改革是社会主义自我完善与发展,改革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大力发展生产力,必须通过改革,调整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部分。要通过改革,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基本制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5.与基本经济制度的关系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属于生产关系,由生产力决定。目前,我国已初步显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同时,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总体水平仍然不高,而且发展又不平衡,生产力水平呈现多层次性。这就决定了我国不能建立单一的公有制,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多种所有制形式。 6.与分配制度的关系 我国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由我国不均衡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由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 按劳分配是主体,执行鼓励一部分和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它使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与他们付出的劳动直接联系在一起,必须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劳动者努力学习科学技术,改革生产工具,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推动生产力发展。 7.与财政税收的关系 影响财政收入的根本因素是经济发展水平,要大力发展生产力。 8.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经济的发展要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对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重要意义。 9.与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它又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 经济全球化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发展的结果,它促进了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促进了国际分工水平的提高和国际贸易的发展;推动了世界范围内资源的优化配置效率,和各国生产力发展,为各国经济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10.与改革开放的关系 对外开放,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外开放是我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这是经济全球化趋势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条件。30年的改革开放成就证明了,对外开放是正确的决策,极大的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总之,在《经济生活》中,抓住了生产力,就抓住了根本问题。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人们评判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
大学生诚信论文:有关大学生诚信的论文 党中央开展诚信教育从学生抓起,针对青少年学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等文件。 诚信是中华民族精神的精华,作为未来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大学生要弘扬民族精神,做诚信人,说诚信话,办诚信事,把诚信贯彻到各个方面。 大学生要对党和国家忠诚热爱。作为新时代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青年大学生,诚信不仅体现在道德层面,而且表现在理想、信念层面的坚定。“诚”不仅意味着诚实,更代表着忠诚;“信”也不仅是守信,而且包含着对自身信仰的承诺和实践。大学生要建立对党和国家的深厚感情,热爱党、热爱国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坚定的科学信仰,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充满信心,并拥用积极投身现代化建设的热情和干劲。 大学生要求知求真求实。学习求知是学生的天职,也是大学生生活的重心。学习中的诚信主要体现在学习态度和学习过程中。青年大学生要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强烈的学习动机,学习态度积极认真,学习刻苦努力。诚信要求青年大学生在求知学习中要勇于寻求发现和了解客观世界的新现象,研究和掌握新规律;要求青年大学生能不懈地追求真理;要求青年大学生能够认真、严谨、实事求是地用实践检验理论;要求青年大学生不盲从权威,用批判的态度审视一切;要求青年大学生认真对待作业、考试,实实在在求学。 大学生要建立真诚和谐的关系。大学生不仅面临着学习考试,而且要自己独立生活,学会如何与他人相处。人际交往是大学生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诚信状况体现的重要阵地。诚信在人际关系中集中地体现与人交往的真诚、平等、信用以及责任意识,包括同学关系、师生关系、恋爱问题、网络人际关系等方面。同学朋友关系上,诚信要求大学生确立正确的交友观念,抱着一颗真诚之心,以兴趣、爱好、性格等标准选择朋友,同学之间关系真诚和谐。师生关系上,诚信要求青年大学生尊敬教师,同时又不盲从,敢于对教师的权威挑战,真实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恋爱关系上,诚信要求大学生具有端正的态度,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念,恳切地追求纯真的感情,在恋爱过程中以情感为基础,互相尊重、共同进步。在网络人际关系上,诚信要求大学生在网络中具有很强的自律性,对于网络中人际交往,既要具有自己的认识和诚意原则,又要预防网络陷阱,不要在不了解对方真实情况前,把自己的家庭、经济及个人隐私告诉网友;不轻信网友的自我介绍,不要将网友带入现实生活;不约见网友或赴约。 最后,大学生要树立虔敬务实的工作观念。工作是大学生的终极目标,工作问题是考验大学生诚信的一个重要标尺,也是体现大学生诚信状况的一个重要场所。择业问题上,诚信要求大学生赞成并积极追求敬业精神,形成正确的择业观念,从现实出发,不好高骛远,也不妄自菲薄,给自己一个科学正确的定位,而不能不切实际地随大流,片面追求高薪、中心城市等。在择业过程中,诚信要求大学生积极务实,真诚面对用人单位,重信用、讲效率,踏实认真进行选择。 做诚信人,说诚信话,办诚信事,是一个人基本的行为准则,是社会对大学生的基本要求,在当前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过程中,诚信首先要求大多数对大学生对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认识,能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各项活动与实践。在实践活动中,要塌实认真、虚心求教,注意交流,坚持在其中发展和提高自己,而不是仅仅讲求形式而忽视实效。 中国自古关于诚信的名言警句不胜枚举,诸如“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等等,几千年来,有关“一诺千金”的佳话更是不绝于史,广为流传。时代的进步也推动着观念的更新,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社会生活巨大而深刻的变化赋予了诚信这一传统美德更多的时代内容。“以诚实守信为重点”,这是党的十六大在阐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问题时提出的一个重要论断。大学生群体作为国家的栋梁之才,代表先进的文化和先进的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和主力军,这一群体素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在下一阶段的成败。笔者就当今大学生诚信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1 当今大学生诚信的状况 当今大学生中存在着很严重的诚信危机,这已经越来越成为所有高校教育工作者面临的一项严峻的课题。高校毕业生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不还贷或是有意拖欠贷款,据几家商业银行数据统计,不少高校毕业生的“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超过了20%,有的高校甚至达30%~40%!有一份调查表明在校大学生中未说过假话的只占0.48%。调查显示有88.39%的同学认为诚信在当今社会很重要,诚信的意义、价值不容忽视,但在实际行为上却不能做到这一点。还有28.57%的同学明确表示,“诚信”两字只是纯粹的理想,难以真正实践,比如说面对竞争激烈的社会,自己为了在众多求职者中脱颖而出,得到一份好工作,也就不自觉地会夸大简历、伪造获奖情况等。“人无信而不立”,这是每个大学生都知道的箴言,诚信也是每个大学生应有的道德基础,虽然在他们主观意向上觉得诚信很重要,但社会竞争迫使他们选择了投机取巧。虽然同学们签过“不作弊”的承诺书,但一旦到考试时还会有人选择铤而走险。另外,不少同学承认自己迟到旷课、作业 论文抄袭、简历灌水等等不诚信的行为。还有诸如餐厅吃饭或乘公交车时插队,用大量的时间玩游戏或上网,抄别人的作业蒙混过关,论文剽窃、买假证书、虚假简历、大学生中出当“”等这些多发生在大学生身上的现象。凡此种种现象在当今大学生中是确实存在的。 2 诚信危机形成之因 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学生诚信危机并不是在短时间内所形成的,我想应来自以下方面: 2.1 社会因素 政治、经济领域的阴暗面、使得高校学生受拜金主义等思想的腐化较为严重,人际交往中的不信任等都强烈的预示着诚信意识的弱化和丧失,这无形的也影响了尚未踏入社会但渴望了解社会的大学生的诚信品质。 从计划经济体制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场重大的历史变革。这个变革过程,给我们带来了蓬勃生机,也带来了一些问题。我们的社会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生产力迅速发展,分配方式日益多样,人民逐步富裕,生活丰富多彩,人们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和实现个人价值的广阔舞台。而另一方面,市场也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商品交换的法则容易侵蚀到人们的精神领域,引发见利忘义、道德失范。虽然做人要讲信用是我们中华的传统美德,但“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这类的古训也未曾少见。我们的社会在诚信建设方面还存在种种问题,信用缺失引发的矛盾经常发生。从市场反映出的情况来看,无照经营,商标侵权,制假售假,合同欺诈,虚假招标,骗税逃税,伪造假账,恶意拖欠,变相传销……这种种行为像“病毒”一样侵蚀着社会的肌体,像“沙尘暴”一样吞噬着信用的“绿洲”。不讲诚信、欺骗欺诈已成为人人痛恨的一大公害。这些都严重影响着当今大学生的诚信观念,此为造成大学生诚信危机原因之一。 2.2 学校教育的弊端 在我们的教育体制上也存在很多漏洞。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只要把成绩搞好,成绩好的学生就是好学生,其他一概不论,更谈不上什么素质教育了。而且在我国因为诚信被大多数人认为是一种传统美德,无须再去进行系统的教育,从而导致诚信教育淡化。另外,科研浮躁,高校老师到处兼职,诚信教育大多停留在表面,诚信教育者只有以身作则才能让学生信服。当前社会的信用缺失,既与诚信教育不够有关,也与法规的滞后、政策的不完善和制度的不健全相连。完善而合理的制度可以有效遏制各种无诚无信行为,有利于诚信美德的巩固和弘扬;比如有的学生通过不正当手段找到了工作等等,这些都给学生造成一个直观的感觉—不诚信反而得到了便宜。在大学生思想还未完全成熟的时候,这些个例往往直接冲击着他们,令他们心理转变进而效仿。此为造成大学生诚信危机原因之二。 2.3 家庭教育的缺失 当代大学生多数为独生子女,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长期处于家庭的百般呵护之下。不少在娇纵中长大的大学生,这种小太阳似的教育造成的结果就是当今大学生常常以自我为中心,许多不诚信的做法,他们常常不认为是错误的。“这是独生子女一代人身上普遍存在的通病”,这也是导致学生诚信观不强的一个主要因素。另外家长是孩子的最好的老师,家长的做法不尽人意,使孩子在家庭教育中缺少榜样的示范引导。沧州师专大一新生体检时,发现了几例该校招生章程上明确规定不得报考该校的“病号”。细问才知,其实,学生对自己的病情早就完全知道,且一直都在吃药控制。但在整个过程中,家长一直都在自己孩子的面前演绎着“失信”伎俩—先是借助各种社会关系弄来假冒的身体检查单,然后教唆学生隐瞒病情。从家长在大学生诚信问题上所扮演角色中,我们不难看到大学生诚信问题与家庭教育的关系。此为造成大学生诚信危机原因之三。 3 大学生诚信教育之措 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送德能兼备的合格人才,已是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当务之急。大学生如果丢掉了诚信的美德将会给我们社会以及我们的事业带来无法估量的巨大损失,所以诚信教育势在必行3.1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强宣传导向,在全社会开展诚信教育,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宣传功能,在全社会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批判各种不诚信的行为和观念,最终在社会中形成健康的道德评价体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建设,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学校的诚信教育中倡导的“谁诚信谁光荣”,通过正确的教育导向、舆论导向、制度导向、利益导向的推动,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品德素质教育,让诚信深入人心,让诚信成为时尚。只有建立全社会的诚信风尚,只有建立了一个完备的人才平价体系,诚信问题才能真正的得到解决。通过广泛、深入、持久的诚信宣传教育才能使诚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3.2 创建和谐的校园风气和育人环境 和谐、健康、高雅、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对大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导向作用。“呼唤诚信,文明守纪,共建和谐校园”的学生文明诚信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__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道德规范,增强大学生文明守纪、诚实守信意识,营造和谐校园环境的意义和重大的诚信教育工程。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高校自身要树立良好形象,按章办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教师要以身作则,严谨治学,实事求是,保持良好的师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牢固树立“教书育人、育人 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的观念,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学校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高校还应致力于建设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生活,把诚信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切入点,加深学生对诚信这一基本道德规范的理解,使学生能渐渐学会宽容和尊重,寻求人与人之间的理解与真诚,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3.3 建立诚信评估机制,为诚信建档 信用本来是道德层面上的规范,但是,一旦道德难以维持信用的时候,就需要把信用建立在制度之上。当前社会上之所以存在的大量信用缺失现象,是因为守信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也没有得到相应的鼓励,而失信者非但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反而得到了不应得的收益。因此,建立信用档案和失信惩罚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治,并对诚实守信者予以奖励,这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同样,在高校,也要建立学生个人信用评估机制,要有一套规范、合理、统一的运作标准和方式,而不是带有过多的主观随意性。在这个评价机制内定期、全面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的信用状况,详细、及时地记录、反馈、监察、纠偏、指导。促进学生诚信习惯养成,有助于在校大学生诚信意识的培养,并且带动整个社会信 用理念的提升与诚信氛围的营造。要赋予这套评价体系一个较高的地位,当大学生的诚信问题通过诚信评价体系的建立而受到社会广泛的认同时,要让那些诚实守信的大学生在这个评价体系中受益,而那些不守诚信的大学生便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高额的成本。因此,当一些大学生行将做出不诚信行为时会慎之又慎—如果在诚信记录上有污点,可能意味着今后在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处于极大的劣势 大学生诚信论文:会计专业大学生诚信教育论文 一、高校会计专业大学生诚信教育现状 (一)会计专业大学生诚信教育文化环境缺失 大学虽为高素质人才的摇篮,实践过程中更重教育、研究专业知识,而对“道德”“素质”教育较为淡化,忽略职业道德、诚信程度的教育与培养。受就业压力大及社会风气等影响,大多数学生认为在高利润、高回报、高压力的“三高”社会环境下,只有通过提高专业能力水平,才能证明自己有价值,故而当前大学生教育亦重于培养掌握具体岗位技能的工作人员,鲜少提及诚信道德、职业道德。而大学生缺失职业道德与诚信又造成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逐年严峻,带来更大就业压力,导致恶性循环。校方过分注重专业知识的教学并不合理,没有将大学生有关职业道德与诚实守信的教育很好地融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学中去。 (二)会计专业大学生教育创新性的缺失 大多数高等院校的会计专业还是以基础会计、成本会计,中、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国际会计、审计、税法为主要课程。本身较为严谨,严肃。有关职业道德与诚信的课程内容上课形式较为枯燥,考核方式较为单一。一本书,一枝笔,临到期末交论文。这种枯燥的“填鸭”教育较易引起学生反感,没有更好地引起学生对会计专业诚信道德问题的关注,使学生明确诚信道德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 二、高校会计专业大学生诚信缺失原因 (一)历史遗留影响 长期以来,在我国文明发展过程中,虽然形成了“曾子杀猪”、“范仲淹封金不贪”等的诚信典故,但在长期的封建专制统治下,人们仍存在着一些扭曲的诚信意识。“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等古语导致人们在潜意识中缺乏诚信意识。诚信的基本要素是“诚实”“信任”,即取信于人,同时给予他人信任。而这些格言古训恰好违背了这些诚信的最基本要素。这也说明,历史残余观念还在持续影响着当代年青人,当代大学生。 (二)家长、老师的教育因素 家庭与学校是学生成长的主要环境。父母、老师应该是诚信的模范。“言传不如身教”,更充分说明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父母、老师的言行是否诚实潜移默化地让孩子养成诚实的品行。未及时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批评教育或在承认错误时利用契机奖赏的各种做法,都容易导致孩子(学生)的诚信缺失。只有当父母与老师把孩子(学生)当成朋友,主动与孩子沟通,少进行大道理灌输、说教,耐心倾听,重视情感教育实践教育,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才能缩短彼此之间的心理距离,形成一个良好的诚信的氛围。 (三)社会大环境诚信缺失的因素 社会诚信缺失,存在多方面原因。不仅有历史层面的原因,也包含现实层面的原因;既有体制层面的原因,也不能忽略管理教育层面的原因;除去外部环境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个人自身的原因。会计从业人员做实账、替企业纳足税,却可能面临失业、被穿小鞋风险。选择口是心非、弄虚作假反而可能好处多多。久而久之,社会诚信就自然被破坏了。会计虽自产生之初就把诚信问题看得非常重要,但却是一直局限在道德层面上,强调了要注重个人、企业地自觉、自省,却并没有投入相匹配的资源给不上市的公司,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对实践层面、社会约束层面的要求与设计的不足,导致了诚信教育苍白、无力,长期缺乏生命力。包括诚信教育在内的道德教育,很多时候也还是不甚深入的泛泛空谈,流于形式,并且没有实质内容,没有针对性,更谈不上有力、有效的措施。一些会计从业者出于或为企业胁迫,或拜金以及自我膨胀等方面的原因,为追求一己私利投向了弄虚作假的泥沼,并因此产生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与选择违背伦理道德观念的选择,大大冲击了社会诚信制度。 (四)学生自身因素 生活经历地简单,对社会现象的认识偏于感性,使大学生被自己所关注的社会现象所局限与牵制是责任感弱化的主要原因。独立意识,自我膨胀主义的泛滥又使部分大学生形成自我为中心的意识,较少地站在别人的立场上,为他人、社会考虑,没有做好本该拥有的担当社会责任的准备。 三、高校会计专业大学生如何做诚信教育 (一)良好社会诚信体系地构建 想要构建良好的社会诚信体系,仅把问题纳入道德领域,突出诚信问题需要进行专项教育及整治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必须将其归入政府保障和提高民生质量的社会管理问题中去。同理,社会诚信的确立,也不单是社会诚信教育与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的问题,我们更应注重政府权威和实效性等问题。如果制度本身不管用,缺乏权威,那么制定再多制度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当政府有公信力,人们有坚定地信念、信仰,诚信的社会才会出现,人与人才没有芥蒂。“上梁不正下梁歪”,只有当社会风气转正,假账、漏税行为减少,才能让学生踏入有良好秩序的会计行业,才能更好地遵守会计从业基本道德准则。 (二)诚信教育实践环境地优化 传道授业,是教师工作之本。一般说来,“授业”是指,课堂上老师向学生传授必要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培养学生一定的科学文化素养,从而开发学生的智能;“传道”则是指,通过课内课外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师以自己的行为对学生进行一系列或显性或隐性的德育工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目的是:要为社会挑选、培养不仅具备优良思想道德素质、个性心理品质,而且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养与会计技能的“德才兼备”的会计类人才。首先,教师要以身作则给学生作诚实守信的良好榜样,不做学术造假,不为领导检查突击准备等,事事时时讲诚信;其次,要在课堂教学实践中注重做好诚信教育。课堂是教师传道授业的主要场所,一定要充分发挥课堂效果,增强其传道的强大能力,落实诚信教育;最后,学生课外活动亦有其无可替代的重要性,应当充分发挥教师,特别是辅导员老师的主观能动性。想要将书本理论知识真正转化为实战能力,必须让大学生走出课堂,在接触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不断感悟与提高技能。典型的实践环境优化包括对典型场景参观、对典型人物进行访谈和教育的过程。在一系列的实践中,将感性认识抽象为理性认识。依靠各种学生自治组织通过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潜移默化使学生建立诚信思维。有益的文化活动不仅增强了学生的诚信道德修养,也促使教育者加强自身诚信教育。同时不妨考虑增加一些到对口单位实习、组织参加课堂讲座等多种形式的环境优化,以加强会计专业大学生职业道德重视程度,在实践中更好地认识诚信的重要性。 (三)建立大学生诚信评价、约束、激励机制 学生引导上,应该走出“绩点”中心,加强高校会计专业大学生的专业管理,完善学生评价体系,增加德育评价比重,建立学生相关信息档案,让诚信档案中的各项记录参与到学生专业前途的决策中去。将组织专业档案、诚信档案中显示出来的存在一定诚信道德问题,综合条件不够格会计类相关工作的学生,进行再教育。同时,应敦促当前会计行业相关人员的人事管理制度出台,建立一个由政府部门牵头,采取统一方式管理的会计人员信息档案及与之相应相关的评价体系,以便于管理。借此给予用人单位较为全面的参考信息,更好地聘用会计。其次,要在管理体制中强化对于诚信的教育。我们知道,诚信是一种优良品质,同时也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因此建立学生相关信息档案应带有某种程度的强制性。根据诚信的这一特点,在学生诚信档案管理中,管理干部和教师与学生一样,也应纳入诚信管理信息系统中去。管理干部与教师首先、率先垂范,传递诚信理念,并同时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把诚信的具体规定列入有关的制度中去,如果学生违背诚信原则,不仅要受到口头批评、舆论谴责,而且要受到处分等惩罚;另一方面,评价体系建立后,学校亦应该对学生的诚信行为及时予以表彰。这样让全校师生都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学校加强诚信教育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诚信教育制度之后。既不让投机钻营者得逞,也决不让老实人吃亏。非诚信的行为被记入档案,使非校方的各机构能真实了解学生的诚信道德水平,客观评价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的专业能力、诚信状况。让利益问题更好地约束学生行为。 作者:顾双浙 单位:下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大学生诚信论文:大学生党员诚信教育论文 一、通过基层的党校进行大学生党员进行轮训 轮训指的是各级的党组织通过党校或者其他尝试对党员进行集中的系统教育的方式,主要包括各级党校与短训班两种形式。要实现大学生党员诚信教育开展形式的多样化与灵活化,通过富有教育意义的时间活动实现诚信教育效果的提高。轮训内容需要依据党的中心任务与大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通过每一次的轮训都力求解决一到两个实际的问题,帮助大学生党员树立良好的诚信观念。 二、通过定期的党课教育强化大学生党员的诚信教育 党课指的是通过授课的形式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是党组织生活中的常规制度之一。一般情况下,党支部组织复杂党课的实施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定期接受党课教育。此外,要注重对党课授课人员的培训、试讲等环境,确保党课的教学质量。与大学生党员的思想实际相结合,通过讲座、讨论、典型等方式对大学生的诚信观念进行正确的引导,切实促进大学生党员党课的有效性。 三、通过座谈、讨论及谈话形式强化诚信教育效果 座谈与讨论指的是党员围绕当前的热点问题与难点问题进行交谈与谈论,从而实现相互启发与共同提高的目标。通过座谈与讨论能够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的进行大学生党员诚信教育。谈话指的是党支部针对党员个人的思想、学习等方面的问题单独对其进行教育的方式,其主要的目的就是实现正确思想的宣传与错误思想的批判,提高大学生党员的诚信素质。 四、通过多样化的活动实现大学生党员诚信教育 多样化的活动形式主要包括社会调查、知识竞赛、演讲、义务劳动等,可以通过这些有益的活动对大学生党员进行有效的诚信教育。通过多样化活动能够赋予各种活动以教育意义,让大学生党员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实现知识的增长与品德的陶冶。在多样化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要注重活动政治性与思想性的相互集合,实现寓教于乐。 五、通过党性分析对大学生党员进行诚信教育 党性分析指的是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工作作风、思想认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地反映,能够对党员的灵魂进行触动。党员在党性分析的过程中,通过自我的剖析与教育等方式实现自身诚信素质的提高。在党性分析的过程中,要重点对待查找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这些问题中具备了整改条件的立刻进行整改,尤其是这对一些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要进行优先解决;对这些问题中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实事求是的向大学生党员进行讲解与分析,并积极创造问题的整改条件,实现问题的境尽快解决。 六、通过现代传播进行大学生党员诚信教育 各种大众媒体提供了非常方法对教学资源,实现了党员诚信教育内容的不断丰富与发展。在进行大学生诚信教育的过程中要从大学的实际情况出发,实现学校党员电化教育系统的建立与完善,通过闭路电视、局域网等方式进行大学生党员诚信教育,同时要实现党员诚信教育网站的建立,促进党员诚信素质的提高。 七、促进党员诚信教育理论学习质量的提高 在大学生党员诚信教育的过程中,要遵循精要管用的原则对学习内容进行选择,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在学习中进行突出。党委中心组织应该注重领导作用的充分发挥,复杂对理论集训的领导与组织,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大学生党员诚信素质的提高。各级党组织要通过考试、评价等方法确保诚信教育效果的落实。要对大学生党员进行理论学习成果考核,从而对党员的素质进行衡量。 八、总结 高校是人才培养的摇篮,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重要阵地。当前,高校学生党建肩负着非常艰巨而严峻的人文,通过各种方式对大学生党员进行诚信教育,能够提高学生的诚信素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让党员教育工作能够真正地体现时代性、规律性与创造性。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要强化对大学生党员的诚信教育,首先,要重视大学生党员的后续教育;其次,激发大学生党员接受教育的主动性;最后,通过形式的创新实现诚信教育的现代化。 作者:刘宜林 单位: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大学生诚信论文:大学生诚信缺失诚信教育论文 1大学生诚信缺失的主要表现 1.1经济生活方面 学校对家庭经济状况较差的学生给予一定的资助,奖助学金发放人员的界定有一定要求,有的学生没有如实反映家庭状况,也拿到了奖助学金,平时的生活并不是简朴,却也是追求名牌电子产品、服饰等;学校每年都有一些学生拖欠学费,将学费挪作他用,使得一学期的学习付之东流,得不到学分,影响正常的学习和毕业。 1.2就业方面 学生在书写简历时,为了夺人眼球,有意夸大自己优点;在找到条件更好的单位就不辞而别,缺乏应有的诚信和合同意识,对于学校的名誉及今后毕业学生就业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2大学生诚信缺失主原因分析 造成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很复杂,有社会、学校、家庭因素及自身原因。学生虽然生活在校园里,但通过各种渠道可获得大量的信息,同样会受到社会上不良现象的影响,市场经济发展中由于运行机制不完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与伦理道德规范不完善,大量的经济活动不规范,也会蔓延到学校,必然会影响到学生;政治生活中一些贪官,一些党政干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给学生造成了巨大的影响;目前学校对于德育教育也是流于形式,简单的教学方法,大大影响了德育的实际效果,一些学校和教师的不适当的行为,也影响着学生坚守诚信的决心;我国的学生从小就是在应试教育的环境下长大的,学校、家庭、自身注重的就是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的水平相对发达国家相差较多,这也是造成目前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 3加强诚信教育的方法 在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对于大学生诚信意识和行为的培养,延续传统的教育方法,很难达到预期效果,探索新方法,重视、加强高校的德育教育工作,是每个高校教师的责任。 3.1加强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文化修养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就提出的一个本土化概念素质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思想或教育价值观念,其初衷是纠正中小学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纠正大学教育过分专业化。素质教育的本质特征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是促进学生有效成长的教育。素质的内涵具有时代的特征,不同的时代要求不同的素质。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虽有一定的发展,但社会生活经验还不够丰富,思想还不够成熟,可塑性比较强。因此,加强大学生不断地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用科学的理论指导自己的实践,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提高自身的认识和鉴别能力,培养良好思想政治素质,确保科学世界观的形成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确立。当代著名人文学家汤一介在《中西文化比较》中讲道:“科学技术越是发展,越是需要人文精神来加以引导。”当今时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社会观念不断更新,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知识的综合、学科的交叉、文理的交融是现代教育发展的总体趋势。这就要求大学生成为专才,更要成为全才、通才,要情趣高雅,免受当前社会流行的功利主义、浮躁之风的影响,提高文化素质,培养人文精神,成为和谐发展的人。 3.2教书育人,发挥教师为人师表的模范作用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培养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行为,要加强教师自身的诚信建设。教师的言行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相伴终生的,教师的道德修养不仅决定着自身水平的高低,也决定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成败。学校的管理者、教师要以身作则,树立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思想,率先遵守诚信规范。教师要不断的学习,“敢探索未发明的真理”,不断地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使自己成为素质教育的积极推进者。教师要爱岗敬业,在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用人格力量鼓舞他人,用才华和热情授业解惑,不辱使命,为大学生树立诚信的榜样。 3.3健全考核体系,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 据学者归纳,发展中国家的大学里诚信情况不好,发达国家如美国、北欧等国家的大学中诚信情况较好,这与制度的不足有很大的关系,目前可借鉴美国现代大学体系中的诚信教育体系,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学校应组建专属机构来运作,以诚实、诚信、公平、尊重和负责为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具体的制度,在学校师生中广泛宣传,对于新生入学时,要求签署学术诚信保证书,让学生知道关于考试作弊、论文抄袭等不诚信行为从定义、标准、处罚规定到申辩程序,若发现不诚信行为由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给予处罚。将大学生诚信档案纳入网络化管理,作为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岗位、奖学金、评优、入党、研究生保送及就业推荐等的依据,可为用人单位提供学生的信用记录,引导就业单位挑选信用好的学生,形成守信获益、失信受损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大学生言行的伦理导向与共同遵从的价值标准。诚信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高校的重视,更需要社会、家庭各方面密切配合,通过制度约束,少喊口号,不断探索、创新,培育出诚实守信的优秀人才。 作者:周玉凤 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大学生诚信论文:德育生活化大学生诚信教育论文 一、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困境与经验借鉴 (一)当前我国大学生诚信教育困境原因分析 当前我国大学生诚信教育现状堪忧,大学生不诚信行为经常发生,大学生道德素质不断受到社会质疑。几乎所有高校都设有《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基础》课程,但思想道德教育实效性难以保证。例如,在去年曝光的河南大学生高考代考事件就折射出整个社会的考试诚信问题;多所高校表示困难学生获得助学贷款并顺利毕业后存在拖欠还款等不诚信行为。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类。 1.社会中的不诚信风气 社会中的不良风气是大学生诚信教育出现困境的宏观环境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不断满足着人们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各种需求,但一定程度上出现了金钱至上、权力至上的错误思想,这种错误思想造就了市场混乱,制假造假、违法经营行为时有出现。近年来相继发生“瘦肉精”、“毒奶粉”、“彩色馒头”、“地沟油”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这些事件表明整个社会的诚信缺失和道德滑坡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这些丑陋的现象对国家,对社会,对全国人民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在客观上也助长了个别大学生唯利是图的思想和急功近利的心理,给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2.诚信教育脱离实际 诚信教育脱离实际是大学生诚信教育出现困境的本质原因。道德教育有三个来源,即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其中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是显性的,具有直接性和显著性,但当前的学校和家庭的道德教育具有超现实性,道德目标设置过高,与社会现实存在巨大差距,脱离生活的诚信教育使学生不能从内心形成道德认同,导致教育效果大打折扣。例如学生从小接受道德高于金钱教育,但学生进入大学之后就会接触到一些错误的世界观和道德观,使之感到困惑、焦虑和彷徨。同时,教育者的教育与教育者本身行为的矛盾也会导致这种冲突,例如扮演教育者角色的老师和家长常常在生活中出现不诚信行为,这种不诚信行为和近乎神圣的道德教育形成的巨大反差使学生从小建立的道德观如巨厦崩溃。 3.制度性监督机制缺失 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社会监管的不足是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制度性原因。在中国,诚信道德是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形成的,也就是在一种封闭的生产关系、人员流动很少的社会条件下形成起来的,在这种历史大环境下,诚信问题不会成为突出普遍的社会性问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建立,人际关系开始变得紧密、广泛、复杂、频繁,在这种变化的环境和关系里,传统的约定俗成对人的行为约束是有限的,当维系诚信的传统手段渐渐失去了效力,而社会尚未建立或健全与市场经济所匹配的各项法律体系和规章制度,诚信缺失现象便会出现在各个领域中。大学生诚信教育终究是从道德到道德的教育形式,道德行为缺乏可操作性的信用约束机制,人们的失信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诚实守信者的利益也得不到有效的维护,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失信行为的一再发生。 (二)国外大学生诚信教育经验借鉴 在美国,大学生诚信教育不是纯粹的道德教育,而接近一种规范教育,诚信教育不是从理论到理论的教育,而越发关注生活中的各种诚信行为,对学术研究、考试、还贷等具体行为规定了具体细致的标准,使学校的总体要求能够落实到具体生活中。在日本人看来,道德行为可以直接地归结为“诚”的行为。日本学校的道德教育不单纯依靠道德课进行,而是以道德教育为中心,使道德思想渗透于学校的各项活动中。梅原猛就曾提出应该进行心灵的教育、独立尊重的人格培养,把不撒谎作为最起码的道德原点。在瑞士,诚信作为现代公民道德的重要内容。例如《瑞士民法典》规定,诚信是社会活动的重要原则。在德国,国家建立完善的信用监管体系,每个公民拥有一套信用信息档案库,用以记录个人信用行为,个人信息档案库伴随公民一生,使得诚信教育脱离了宣传感化的空洞,成为一种实在有效的制度育人形式。从上可以看出,国外大学生诚信教育十分重视生活实践,其德育生活化为我国诚信教育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和思路。一是重视渗透。重视通过隐性教育、学校环境、宗教活动来渗透诚信教育,注意在学校各科教学中渗透诚信内容,通过环境渗透使学生在诚信环境中受到熏陶,并使其内化为学生品质;在专业教育中进行诚信渗透使学生从新的角度去认识和把握诚信问题,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诚信水平。渗透教育体现了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是整个学校和全体员工共同的责任,渗透是一种自然融入的过程,是一种春风化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二是重视志愿者服务。培养服务意识是德育重要的一个方面,而且对于学生提高诚信意识意义重大。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一方面使学生加强对社会的理解,另一方面培养提高学生的自身修养、社会责任和道德意识,让同学们了解人与人相处中诚信的重要性,了解社会对于大学生的要求,这样就为更好地开展德育提供一个大环境。三是调动各种社会力量,提高学生道德素质。在美国的学校内,随处可见校训、校旗、历任校长的照片等等。同时学校经常带领学生参观与诚信教育相关的纪念堂、图书馆、博物馆,以正面的社会和历史环境教育学生。 二、德育生活化在诚信教育中的实践路径 (一)诚信教育的目标贴近生活 诚信教育的目标有三个层次:一是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二是使学生掌握诚信行为规范,三是使诚信德性内化为一种生活习惯。一是增强诚信意识。诚信意识是主体通过自觉、主动地参与诚信道德实践活动,经过一系列的内化而逐步形成的,这种意识从根本上说,来自于社会生活实践。因此,在大学生诚信教育过程中应当鼓励学生尽可能多地参加社会实践,并对自己的道德行为进行分析、自省与反思,增强自身诚信意识。二是掌握诚信规范。诚信规范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种稳定的以诚信为行为标准的规则范式。个体的行为规范在社会生活中体现,因此,大学生诚信规范的培养应当放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完成,脱离社会生活的诚信规范是一座空中楼阁,毫无现实意义可言。三是养成诚信习惯。诚信习惯是指人们在长时间的诚信行为后养成的一种稳定的生活方式。诚信习惯行为已经脱离了意志的约束和限制,表现为一种不经意的自然行为,实际上诚信习惯是一种行为惯性,这种行为惯性依靠大量诚信行为累积而成。这些诚信行为只能来自于社会生活实践。当代大学生崇尚务实,目标越贴近其生活,就越容易被他们所接受,也容易达到所期望的状态和水平。因此,诚信教育应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围绕成长中的我、我与他人、我与集体、我与社会等关系,选择能为普通学生接受,与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目标。道德目标既要体现崇高性、超然性,又要体现可行性、现实性;既关注国家利益,又考虑人的现实生活需求,实现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统一。 (二)诚信教育的方法突出实践 诚信教育需要理论指导,但更需要实践体悟。一方面,“诚信教育课需要思想理论指导”,这要求我们在高校课程教学中加强诚信道德理论指导,例如,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或职业生涯指导课中应当将诚信教育作为专题教育内容。这些专门的理论课使学生更深刻地理解诚信道德的基本内涵和意义,将诚信作为自己立身立命的基础,使诚信道德内化为行为习惯,坚持将诚实守信作为为人处事的首要原则。学校在开展诚信理论教育的过程中,应更多地运用谈心式、感染式的方法,强调学生主动、积极、互动地学习,使学生将诚信理论与生活实践相结合,真正做到用心体悟诚信在生活实践中的意义。另一方面,诚信教育需要生活实践。一是要将校园作为重要实践课堂。学校应当使学生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自主广泛地开展主题活动,实现理论与实践相互印证。主题活动是大学生实现诚信道德品质实践外化的重要场所。主题社会活动形式可以是诚信承诺书、诚信榜样宣传、诚信征文活动、与诚信相关的党团日活动、诚信事迹展览等。要充分利用校园的文化资源和传播优势,在校内营造良好的诚信道德氛围。二是要将社会作为重要的实践课堂。学校要组织大学生广泛地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和行业进行参观学习和调查研究,使学生在实践中理解诚信的内涵,真正做到从实践中提高诚信觉悟。 (三)诚信教育的环境形成系统 一是全体教职员工都要成为实践诚信的表率。教师作为教育者,在大学生诚信教育中担负着为人师表的榜样作用。要想使大学生诚信教育取得效果,教师首先要做到诚信为人,起到诚信表率作用。首先,高校辅导员在大学生诚信教育中起着重要作用。高校辅导员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引导者,在大学生心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辅导员的行为时刻受到学生的关注,因此辅导员的行为举止和教育导向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的成长。其次,专业课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具有崇高的学术地位和人格魅力,因此专业课教师的行为是否诚信对学生有着重大的影响。专业课教师在课堂上要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真正做到“德艺双馨”,身教重于言教,良好的身教对大学生道德教育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夯实诚信教育的基础。大学生诚信教育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而不是一个简单的、孤立的过程,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成功需要依托中、小学诚信道德教育。因此,要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必须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否则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就会基础不牢,难以取得好的教育效果。未成年人处在人生成长发育的重要时期,也是诚信道德养成的重要阶段。对未成年人诚信道德教育要在充分研究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的基础上进行,将未成年人作为教育活动的主体,利用各类资源、环境进行主题教育活动。三是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高校应当将大学生诚信教育放在制度框架中进行,建立诚信档案是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大学生诚信档案的记录内容应包含学习行为诚信、经济行为诚信、生活行为诚信、择业行为诚信等,这些行为评价应当与大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研究生推荐、学生干部选拔、入党考察及各类评优工作挂钩。诚信档案建设是一种重要的制度教育,通过建立目标、设定方案、制度内化、评价教育等方法进行教育,不断地提醒着学生在学习、生活、择业等各方面坚持诚信做人。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大学生诚信教育的上升空间很大,相信在德育生活化的视角下,在诚信教育的目标更加明确化、内容更加具体化、环境更加优化的条件下,我国高校学生的诚信水平可以更上一个台阶,诚信教育取得长足进步。 作者:吴荣军 单位: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大学生诚信论文:当代大学生诚信教育论文 一、当代大学生诚信教育面临的问题 1.从学校德育缺失角度看 当前,高校在德育上虽然给予了必要的重视和投入,但在德育实践中普遍存在着教育模式陈旧、教育手段落后等问题,德育不仅过于简单,而且缺少实效性,同社会发展相脱节。首先,在教育观念上,即使开展了德育类的课程,但无论教师还是学生,都没有发自内心地认真对待德育,仍是将精力主要放在专业学习上,存在厚此薄彼的问题。其次,在教育内容上,将德育和政治教育画等号,德育内容过于重视政治素质的培养,以致政治化和抽象化,缺乏实际应用效果,并且忽视了诚信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再次,在教育方法上,当前高校仍然存在传统灌输式的教学方式,没有启发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这种侧重观念性、理论性的灌输,使一些诚信的案例仍然停留在“过去时”,与当代大学生的生活实际不相符合,不能引起共鸣,进而也就不能获得大学生发自内心的认同。 2.从现行教育体制弊端角度看 在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影响因素中,教育体制起着直接的作用。由于我国传统教育体制中过于重视应试教育,以分数来论英雄,导致德育评价一直被低估,进而造成诚信教育的效果被弱化。尤其是在高考制度没有全面改革的前提下,现行的教育体制仍然会造成学校道德素质的培养目标不高等问题,进而导致德育和教学相分离。同时,德育考核标准也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比如在对学生进行道德评语时,仍然侧重于校规校纪、尊敬师长、乐于助人之类,这些套话根本无法真实反映学生的道德素质。此外,当前高校在学生考试作弊等问题上也没有严格的规范措施,存在学生认错就放一马的态度;或即使有作弊等违纪处理相关规定,执行力度也不强不硬,治标不治本,致使诚信教育得不到充分重视,造成大学生诚信意识普遍不高。 3.从大学生自身素质缺陷角度看 受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当代大学生中的绝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在父母过分溺爱的环境中成长,整体上缺少吃苦耐劳的精神,并且心理脆弱,责任意识淡薄。在具体行为上,经常以自我为中心,对他人奉献少、索取多,严以律人,宽于待己,特别是在利益和诚信之间,当二者出现矛盾时,不少大学生宁愿放弃诚信也要获取利益。此外,不少大学生在面对具体问题时缺乏理性思考,不能对具体问题进行辩证分析,容易受到不正确价值观的影响,进而动摇自己长期养成的诚信观念,甚至放弃诚信原则。 二、加强诚信教育的重要意义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是日常行为的诚实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合称。即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一诺千金。“诚信”作为传统的道德观,是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基础,是构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石,是现代民商法律的“王法条款”,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规范。诚信不仅是道德的基石、社会的法则,也应当是每个人最基本的人格力量,职业精神。在中华传统美德中,诚信一直处于重要的地位,历史上有关诚信的典故不胜枚举。随着时代的发展,诚信的内涵也相应地扩充,其基本内涵除了诚实、真诚外,还包括了诚恳、诚笃等,并且没有丝毫功利倾向。“诚信”二字,“诚”体现了向善的心灵追求,不仅是一种道德规范,更是一种道德境界;而“信”则是一种具体的行为规范,体现了向真的心灵追求,主要表现为讲信用等。“诚”和“信”的本质是相同的,都体现出言行一致的价值倾向,所谓言必行、行必果。诚信教育是以掌握诚信的内涵,认知诚信的基本要求,是对人守信,对事负责,勇于担当培育的过程。感受诚信是每个人立足社会的通行证。诚信教育是培育大学生健全人格的重要途径,是大学生自我实现的必然途径,通过培养学生观察、思辨能力,为人处世与社会生活能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引导学生践约守信,诚实做人。诚信教育对大学生道德人格的养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高校而言,大学生诚信教育是高校德育的基石,切实有效的大学生诚信教育能净化高校教学环境,助力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对社会而言,可为市场经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对于我国传统道德来说,诚信的意义比较广泛,大致可以归为两个方面:第一,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说,诚信不仅是天道,亦是人道,是国家治理中的最基本原则之一;第二,从人际交往的角度来说,人无信则不立,诚信是为人处世的基本规范。对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来说,诚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这在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就有明确的要求,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同时,诚信教育对于我国社会主义信用体系的建立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诚实信用是市场秩序维持的保障,更是市场经济的灵魂。因此,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强化诚信教育,对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促进现代化建设必将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此外,诚信教育也与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相一致。为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诚信教育必须被纳入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范畴内,以此实现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目标。 三、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对策思考 针对以上原因可以看出,造成当代大学生诚信缺失因素的复杂性和提升大学生诚信素质的紧迫性。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背景下,结合新时期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目标,本文从让诚信教育成为对大学生道德教育、法律教育的“牛鼻子”;让诚信教育走进教学主阵地,塑造大学生的健全人格;让诚信档案发挥应有作用,健全诚信评价体系等三个方面来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 1.让诚信教育成为对大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法律教育的“牛鼻子” 目前,高校在诚信教育中偏重道德层面、轻法律范畴,造成大学生不能全面、科学地理解诚信的含义。而相对道德范畴,法律范畴内的诚信教育更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因此,高校应在诚信教育中有机融合道德含义和法律含义,促使学生可以深入全面地掌握诚信的内涵,使他们认识到诚信不单单是一种道德义务,更是一项神圣的法律义务。诚信是法治的本质。法治不仅具有保障、促进和维护诚信的要求,而且只有诚信才能建立起法治。如果只从道德角度看来阐明诚信含义,很可能导致诚信教育和传统德育趋同,也就是绝对地看待利和义之间的关系,甚至在部分学生心中形成讲诚信就不能追求利益的观念。这种将利和义对立起来的教学思想,不仅会让诚信教育陷入到死胡同,更会导致高校的诚信教育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冲突,不利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这就需要发挥法律范畴教学的作用,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于合法权益的追求是正当,只要不违背法律原则,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高校必须结合诚信在法律角度上的含义,促使学生明白诚信和合法利益是不相冲突的,讲究诚信也是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最后,应用这种教学方式,来达到法律的他律和道德的自律相结合的目的,二者一内一外,共同提升大学生的诚信素质。为了提高当代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实效性,可以在实际教学中开展法律旁听、案例教学、课堂辩论等多种教学模式,促使学生认识到法律对于诚信者的保障,哪些失信行为会触犯法律,法律后果是什么等。 2.让诚信教育走进教学主阵地,塑造大学生的健全 人格首先,应当在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将诚信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点,增强学生对诚信的全面深刻理解,鼓励学生建立和谐稳定的人际关系,为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奠定基础。其次,教师要利用好课堂这个重要平台,充分体现诚信理念。处理好道德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二者之间的关系,既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又促进理论学习和道德实践之间的融合,如充分利用高校中的学生社团,开展诚信为主题的诚信活动,促使大学生在活动中形成新的道德认识,在寓教于乐中感悟诚信的重要价值。最后,不断更新诚信教育内容和方法,既要保留传统道德中有关诚信内容的精华,又要吸收现代诚信内涵中的法理内容,并且重视课堂教育中知、行、情、意的协调统一,塑造大学生诚信人格,让诚信贯穿课内外、室内外、校内外。 3.让诚信档案发挥应有的作用,健全诚信评价体系 2014年,教育部党组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把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覆盖到所有学校和受教育者,使广大师生自觉将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因此,第一,高校应当建立完善以诚信承诺书、家庭状况、个人基本情况、品行说明、信用记录、学术诚信、生活诚信、经济诚信、就业诚信等内容的大学生诚信档案。从而有效地约束和激励学生的学习、生活、社会活动。学校应当和每年新入学的学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并将其长期保存,以监督大学生在大学生活中是否有失信行为。信用记录是大学生诚信档案的关键部分,高校应当进行准确、全面的记录,其主要考查大学生在校期间的考试作弊等违纪情况、费用缴纳情况、借阅图书归还情况、就业择业情况等内容。第二,在大学生诚信档案的基础上,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大学生诚信考评体系,选取学术诚信、生活诚信、经济诚信、就业诚信等作为该考评体系的四大指标,并对具体行为实行量化考核和测评跟踪。第三,高校还需要对大学生诚信档案进行网络化管理,实现公开、公正的管理模式,保证大学生诚信考评的实效性。充分发挥学生自我警示、自我教育的作用,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校园环境。第四,健全学校诚信管理机制,合理记录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社会实践等信息,利用诚信档案为就业单位和学生提供有效的双向选择,坚持动态跟踪、补充与管理,保障诚信档案的价值性与时效性。第五,进一步探索管理制度,尤其针对诚信档案中的不良记录,使诚信档案既起到正面激励、教育警示作用,又体现人文关怀、不妨碍大学生成长;遵守档案管理、使用和保密规则,使诚信档案能得到合理利用,传递正能量,杜绝非法利用诚信档案的现象,保障学生自律自警、进取向上、健康成长、良性发展。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事关道德,事关法治,事关未来,需要学校、社会、家庭积极行动起来,特别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受教育者,应率先垂范,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提升诚信道德的素养,力争使每个学生都成为诚实守信的人、道德高尚的人、律人律己增添正能量的人,为社会和他人所信赖的人。 作者:李伟玲 马汝伟 单位: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学院 盐城工学院 大学生诚信论文:大学生缺失诚信教育论文 1政治信仰缺失 受西方思想的入侵,各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日渐盛行,好多高校大学生只向“钱”看,政治被视为实现利益的跳板。不少大学生在校参加政治或文体活动仅是为了考核及不影响评奖评优。当今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各种迷信和伪科学逐渐盛行,部分高校大学生遇到困难失去理性判断。各种宗教思想的侵袭,玷污了大学生的思想,使得青年大学生未能形成正确理想信念和价值观。 2人际交往不诚信 以诚相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只有真诚待人,对彼此保有一种诚信的动机和态度,才能得到相互信任,人际关系才能得以发展和加深,使得人际关系得到发展和巩固。但是不少当代大学生在人际交往过程中存在各种失信的行为。 3学业、求职造假 学生以学习为主,但是部分高校大学生并不专注学习科学知识,有的沉溺于网络游戏,有的盲目于爱情,没有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并且缺少学习兴趣,或者学习的文化知识不能很好应用。由于平时缺少知识的积累导致考试不能顺利通过,于是开始有侥幸心理寄希望于作弊、打小抄上。久而久之,习以为常,甚至购买作弊工具。导致原来那些学习努力的同学产生不平衡心理,进一步助长了这种不良风气,严重影响高校大学生的整体水平,缺乏应具备的职业能力,这就进一步影响了当今大学生的就业问题。 4经济诚信缺失严重 当今大学生恶意拖欠助学贷款成为受人关注的焦点问题,他们或是不按合同还款或是不按时还利息,更有甚者毕业后拒绝还贷,很多同学恶意拖欠学费,这些诚信缺失行为严重影响了高校大学生的形象及声誉。大学生经济缺失问题在我们日常生活和学习中随处可见,有的不只局限在道德层面,甚至触犯到法律,,对人民、社会以及国家构成威胁、造成损失。 5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有效途径 5.1建立高校大学生的诚信档案 为规范和制约高校学生的不诚信现象,引领大学生自觉诚信,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建立大学生信用档案,是我国目前高校应展开的一项迫切任务。诚信档案的建立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环节。这样不仅有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诚信理念,推动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的发展,更有利于国家社会信用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为我国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助力。 5.2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监督体制 为了孕育健康和谐的诚信环境,有力地促使高校大学生养成良好的诚信行为,高校不仅要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还要制定科学的监督机制。应有效发挥学生主体的监督和舆论作用,加强信用行为的管理和教育,对失信者的行为通过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及时曝光,对守信用者给予鼓励,只有这样才能使广大青年学子引起对诚信教育的重视,并主动信守承诺,同时也能引起整个社会对高校大学生诚信问题的关注。 5.3构建大学生诚信自律示范机制 诚信教育机制要遵循学生的成长规律,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道德观。实际生活中大部分学生诚信缺失重要原因怕受到家长的斥责,因为害怕所以选择撒谎。有的甚至遭到父母的打骂,这样反而激发了学生的逆反心理,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身心更是受到损害,使得诚信问题也出现裂口。因此,建议家长与学生多沟通交流,达到诚信教育的效果。 5.4建立大学生诚信危机制度 诚信危机制度是大学生经济诚信体制不可缺少的部分,大学生诚信危机制度可以保证高校诚信教育的顺利推进。各层次相关部门制定奖惩相结合的诚信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避免单一的惩罚制度不合理。还需把握奖惩的力度,避免标准过低或过高失去合理性或者带来负面影响。高校还应完善大学生就业诚信体制,就业诚信制度能够保证大学生顺利就业,提高大学生就业意识的有效措施。 5.5吸取国外经验,建立科学诚信体制 从全球角度看,解决诚信问题的方法较多,其中当数发达国家的“联合征信制度”。此项制度内容如下:公司或个人的诚信状况由一家信用度高的资信公司存有,本人或本公司以及其他公司或个人采用付费方式进行查询。公司或个人如果存在信用不良,如恶意拖欠学费、拒绝按期偿还助学贷款、偷税、漏税等,这些不良信用记录就会在诚信资信公司留有诚信记录,这样信用记录会在日常或以后在商业活动和个人社会活动中作为参考评价。当今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既是广大青年学子成长过程的需要,更是社会进步和时展的要求。高校为国家发展输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已然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高校学子诚信的缺失将会给祖国事业的发展带来巨大损失,所以诚信教育势在必行,以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环境作为研究背景,关注大学生诚信教育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广大青年学子是祖国未来的栋梁之才,肩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因此,必须全面培育诚信这一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诚信意识,才能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现代社会的不断前进,诚信教育有着较深的历史渊源和理论基础,所以耐心细致地分析高校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由,并根据高校大学生诚信失衡采取相关措施,对弘扬民族文化、构建大学生诚信教育体系以及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者:赵永明 马俊红 单位:黑龙江科技大学 哈尔滨华德学院 大学生诚信论文:虚拟社会大学生诚信教育论文 一、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性 网络时代所引起的网络诚信问题就更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作为当今社会新鲜事物的主要接受者,大学生与网络之间有着更多的契合点,这种契合点使二者之间更容易“一见钟情”,为此有些大学生在网络状态下出色的表现让社会变得徇丽多彩,但也有不少大学生因网络的出现而迷失方向,违背社会道德。事实上,大学生作为社会的新鲜血液,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力量更需要这种诚信的品质在心中,把它作为进入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的接入点,使做任何事情都要以诚实守信为准则,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增添正能量。 二、网络对大学生诚信行为的负面影响 (一)网络诚信缺失导致大学生道德感与责任感的缺失 道德感与责任感是一个人对自己和社会主动施以积极有益作用的精神。道德感作为一种高级情感,是人们用一定的道德标准去评价自己或他人思想和言行时产生的内心体验。责任感从本质上讲既要求利己,又要利他人、利事业、利国家、利社会,用正确的态度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客观而言,网络是个隐匿又开放的环境,其自由、开放、隐匿的特点使人们的约束力与克制力大大弱化,甚至出现一种“规范真空”的状态,这样的状态下人的自制力往往变得不堪一击,再加上大学生的意志力比较薄弱并且容易受到外界干扰。因而,面对虚拟的网络环境,大学生往往会抛弃现实社会的限制与约束,在交往与做事过程中出现道德感与责任感的缺失,任意放纵自己的行为,不对自己的言行举止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道德感与责任感在他们心中早已趋近为零。这种现象足以说明,大学生缺乏网络诚信意识、网络道德水平下降、自我调控能力的不强。对这些敏感大学生来说,网络道德感与责任感的缺失很容易造成扰乱社会行为的产生,这不仅扰乱社会正常的社会秩序,还有损国家形象,影响社会稳定。 (二)网络诚信缺失导致大学生社会角色冲突 在网络社会中由于网络的自由性、开放性、隐匿性,使得身心还在发育阶段的大学生在交往过程中能够自由进行角色扮演,甚至还能在网络上刻意掩饰自己真实身份而进行相互攻击、谩骂,污染网络环境,破坏社会的行为准则,抛弃在现实社会中约束自身行为的法律和道德约束,在网络社会中“游戏人生”。由于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差异,促使部分大学生在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中来回切换自己的生活,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道德观受到严重的破坏,甚至部分大学生逐渐分不清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的区别,形成多重人格,难以以诚信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更难使自己在现实角色与网络角色之间取得平衡。这种角色的冲突与互换长久下去自然会破坏角色规范的实现,还会阻碍现实社会中正常的角色规范。这样的不良循环长久下去必然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不仅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带来负面影响,也会对大学生的身心发展带来阻碍,更会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三)网络诚信缺失导致大学生人际关系冷漠 网络世界虽是现实世界的延伸和发展,但却不能等同或高于现实世界,大学生在虚拟社会中的行为举止还应以现实世界为基础。然而,现在的部分大学生似乎已经忘却了现实社会的存在整天沉溺于网络,在网络世界里渐渐失去了在现实社会中与人交往的本领和技能,甚至对现实社会持有抱怨、悲愤、失望的态度,不愿意与外界沟通交流,但却觉得虚拟世界是他们的理想世界,那里面的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于是他们越来越多的宅在网络里,成为现实社会里的“宅男宅女”。可以说,一个“宅”字映射出网络交往给大学生带来的弊端,一是它使人们之间原本面对面的交流变为以各种动画表情、字母符号等虚拟元素进行情感交流,看似热烈生动的沟通交流,但是与面对面的谈心相比,在交流中少了眼神的凝视、肢体的互动以及真情实感的流露;二是长期沉溺于网络中会让大学生产生自闭心理,这种心理使大学生对现实情感逐渐感到麻木进而产生交往的冷漠化,久而久之使整个现实社会中人与人的交往变得冷漠化。 三、影响大学生网络诚信行为的原因 (一)网络诚信日益弱化,网络社会公德缺位 网络社会不同于现实社会,具有很多明显的不确定性,导致网络失信行为极易在互联网中产生与存在,且很难受到道德的约束与法律的制裁。因此,一些大学生并不认可“网络中聊天撒谎是件不道德的行为”,反而认可“网络聊天或者交往中可以有不诚信行为的存在”,并且持这种赞成观点的人大有人在。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调查显示,被调查者中有31.3%的人认为“网络聊天交往出现撒谎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还有37.4%的被调查者认为,“在网络中可以毫无顾虑的从事任何行为”,网络社会真正变成了“隐身人”的乐土,网络诚信日趋弱化。网络给人们带来了丰富的资源与广阔的知识,这也使一些不善钻研的大学生可以巧走捷径,不脚踏实地、投机取巧,养成弄虚作假、浮躁的不良学风,导致网络社会公德的缺位,如明目张胆的在网络上找人替考、买卖答案或者剽窃论文等情况略见不鲜。这不仅败坏了一个大学生应该有的良好学风,还践踏了学术尊严,加促了学术腐败,更导致了大学生思想品德与学术水平的急剧下降。 (二)网络违法现象日益猖獗 虚拟性和隐蔽性是网络社会特有的功能,这种功能使人们在从事道德行为时在自由度和随意度上大幅增加,但这也进一步为社会生活中逃避道德责任的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网络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网络违法事件,但因网络犯罪在手段上显得高明不易被人察觉和查处等原因,一些大学生网民也抓住了这样的心理通常在不考虑后果、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带着虚假面具在网络上与他人进行各种网上活动,甚至采用欺骗的方式赢得对方的信任,从中获取不合法利益。但是,这些大学生并没有觉得网络中这样的行为是不道德或者违法的,反而将这样的行为视作一种本领,并争相效仿,情况十分堪忧。 (三)学校诚信教育不足 在传统应试教育之下,一个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评价一个学生好与不好的标准多还从分数方面考虑,很少去考虑一个学生的德育是否良好。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人才观,这种只重“分”不重“德”的传统教育体制忽略了学生更为重要的品格和才能,将教育彻底引入到一个很大的误区。客观而言,如今我国高校在诚信理论教育方面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意识基本停留在空白阶段,这显然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并没有很好的将教书与育人相结合,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这也就成为了导致大学生诚信意识薄弱的主要原因。 (四)学校管理制度方面的不足 学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就可能使学生有空子可钻。例如,学校在日常考勤、成绩考核、论文审查、考试监督等方面的管理不到位,监督不严等漏洞就很容易让一些爱钻空子的大学生有机可乘,他们这样的心理长久下去就很容易养成诚信缺失的恶习。同时,在诚信教育管理方面,我国的很多高校并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大学生诚信教育机制对大学生的诚信进行管理、规范与约束,由于制度管理的不完善,在其约束力上自然也就显得疲乏无力。这不仅是对高校诚信制度管理的一个严厉责问,同时这些不诚信行为也从另一个侧面加剧了大学生诚信的缺失,造成了诚信缺失行为的不断泛滥,泛滥的诚信缺失行为蔓延至网络中就造就了大学生网络失信行为的产生。 四、加强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的对策 (一)精准定位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理念 做好大学生的网络诚信教育主要的任务是要精准定位网络时代下大学生的诚信教育理念。在这方面需要坚守两个原则:一是知行合一原则,它是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首要遵守的原则。在现代社会培养和塑造符合当代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是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的目的与宗旨,所以在高校的教育实践中应该切实将诚信教育和网络实操统筹起来,通过网络信息平台不断扩充知识,丰富教学内容,完成学、思、知、行四个方面的完整统一。同时,在知行合一当中需要任课教师熟练掌握网络教学,认真学习和钻研网络教学技能,使自身的网络技能与学生的网络知识结构保持一致。因为诚实守信的高尚品格是思想与行为的统一,是在长期的、持续的、稳定的言行一致中形成的,是值得社会与众人信赖与认可的,所以一时的、不长久的作秀之风是不能被认可与信赖的。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原则。首先,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要求教育管理者在进行学生网络诚信教育中应当以学生为中心,站在学生的角度,从学生的立场出发考虑网络诚信教育的开展,把持学生的自治化教育,培养大学生自尊、自爱、自信、自立的积极人生观,增强大学生自身对网络真假信息的辨别意识。其次,以人为本管理原则要求学生作为网络诚信教育管理的主体而非客体参与到其中,积极进行网络诚信教育的管理工作,使其在整个教学管理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 (二)开创网络诚信教育的师生互动模式 大学生的网络诚信教育应该从网络时代的特点与大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教师应当通过与学生的互动了解学生的需求,学生通过参与教学的管理了解教师管理的不易及自身需要遵从的规范要求,从而更好的实现师生间的良性互动。所谓的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从实质上就是要求教师深入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从学生的内心出发挖掘出内心当中善的一面,并将其大力发扬使其思想进步的一种行为。那么在开展师生互动方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是开展师生互动教学评价模式。任课教师通过引导学生进行教学评价,使学生更好的了解教师教学内容,同时也更好的使任课教师对自己的教学内容进行改进。二是开展师生互动教学内容模式。任课教师首先可以通过了解学生的需求,搜集整理一些学生愿意接受并与网络诚信教育相关的资料提供给学生。其次,学生也可以亲自查询或借助网络整理一些与诚信教育相关的内容与任课教师一起开展讨论。三是开展师生互动交流模式。网络给老师与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师生互动交流平台,在这里各自不因身份的限制而有所规避,学生和老师可以在完全自由、平等的状态下聊天、讨论,敞开心扉,这不仅增进了师生之间的关系,还有利于开展大学生的诚信教育。 (三)完善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评审机制 大学生诚信教育可以通过建立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评审机制这种教学效能的硬约束力来实现。一是要建立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评价机制。教育评价机制是建立在开放、公平的环境下,从大学生的自我评价、教师与学生互评、学校评价、社会及家庭评价等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切实做到评价全面,不可疏漏的一种机制。这种机制可以通过激励的形式促使大学生养成诚信的意识。二是要建立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惩戒机制。针对大学生网络社会中的不诚信行为,特别是针对一些情形恶劣的行为,校方要做出严厉的惩戒措施以此警示学生。三是要将高校的网络诚信评价系统与社会网络诚信评价系统进行联网。通过联网的方式使社会用人单位更容易了解到大学生在学校的诚信行为,能更好的选择企业所需人才,但同时也通过这种方式从另一个侧面强化大学生的诚信意识。 (四)优化网络环境,营造文明上网的文化氛围 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其环境的和谐,将诚实守信作为大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的基准点,使诚信教育长存于大学生心中。同时,还要加大诚实守信在校园的宣传力度,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诚信氛围,或不定期开展一些讲座、学术报告、文体活动等更加生动形象地对诚信教育进行宣传,使大学生主动接受,自觉养成诚信意识,或者通过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大力弘扬,用榜样的力量感染大学生,使大学生意识到诚实守信的重要性。 作者:王晨 夏从亚 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马克思主义学院 大学生诚信论文:大学生社会信用诚信教育论文 一、大学生诚信调查的主要结论 (一)绝大部分大学生对诚信的现状持乐观态度 当接受问卷调查的大学生被问到“你认为你们学校学生的总体诚信状况如何”时,认为“很好,不需要过多担忧的”的占27.59%;一半以上认为“一般,只是个别行为”;仅1.15%的人认为“很差,值得思考”。这说明绝大部分大学生对诚信的现状持乐观态度。由此可见,目前我省学生的诚信水平总体上较高,但由于各方面因素影响,仍有部分学生的诚信水平需要改进和提高。 (二)大多数学生不愿意参与学校开展的诚信教育活动 通过调查,相关数据表明,大多数学校会定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但提到参与活动,41.38%的大学生表示“不会”参加,“觉得没意思”;只有40.8%的人“会积极参加”。既然各高校都有开展关于诚信教育的活动,那学生为什么不愿意参加?除了大学生自身的问题之外,学校是否应该反思下诚信教育活动的开展形式以及其开展的真正意义呢? (三)大学生诚信缺失的表现形式多样 调查题目中所涉及的考试作弊、贫困生身份造假、论文剽窃、求职失信、上课帮点到、撒谎请假等诚信缺失的表现形式,现在的大学生均有不同程度涉及。其中有高达81.61%的同学认为“考试作弊”现象频繁;还有76.44%的同学认为“上课帮其他同学点到”很常见。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形式日益多样化,这已向我们昭示着当代大学生的诚信状况不容乐观,完善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刻不容缓。 (四)大学生的学业诚信状况令人担忧 调查时,当被问及“据你了解,周围同学考试作弊是否会被发现”时,七成以上同学表示“偶尔会被发现”;仅有3.45%的人认为“一定会被发现”。从调查数据来看,大学生的诚信品质总体是好的,态度也是积极向上的。然而大学生不诚信现象却屡屡发生,面对这些问题,加强其诚信教育,完善其道德人格,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系统化工程。 二、提高大学生诚信水平的对策措施 (一)加大高校诚信教育的力度 首先,加强高校诚信校园文化建设,改变高校目前“重知识技能传授,轻道德素质教育”的局面,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在学生中树立诚信意识,这是促进师生身心和谐以及人际关系和谐的有效途径。其次,要把诚信贯彻到学生的日常生活中。通过校广播台、校报、校内网等媒介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恪守道德要求。而加大高校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宣传力度也是重要举措之一。高校学术造假、学术腐败等行为屡见不鲜,这些现象的负面效果往往比普通失信行为有过之而无不及,对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产生巨大影响。对于那些损害学术道德的失信行为应予以曝光和严惩,用诚信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城墙。 (二)建立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诚信信息反馈与沟通机制 构建学校与家庭积极互动的诚信网络。首先,家长是学生的第一任老师,在家庭的教育内容之中应努力给学生营造诚信的家庭氛围。其次,应通过信息交流等方式,加强家长与学校之间的联系,有效地对在校大学生进行监护与引导,共同营造诚信的环境,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诚信道德品质。所以说,学校诚信教育是重点和主导,家庭诚信教育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三)建立大学生诚信约束机制 1.建立、健全大学生诚信评价制度:从老师、同学和大学生自身三个角度对大学生的诚信状况作出定期书面化评价。 2.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规范信用考评体系:针对大学生诚信状况,形成书面化、系统化的大学生诚信档案,并基于诚信档案进一步形成规范化、系统化的信用考评体系。 3.建立和完善惩戒机制:针对大学生不诚信状况,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督与惩戒机制,让诚信之人一路畅通,让失信之人寸步难行。 (四)重视社会诚信教育的导向作用 1.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2.加强社会保障制度 3.加大社会诚信宣传力度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学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主力军,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社会整体素质水平的高低。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同推进机制的实施路径研究,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诚信品质,促进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作者:王丽旦 薛烨南 李旋 单位:江苏大学 大学生诚信论文: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论文 1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面临的困境 第一,需要接受诚信教育的人群数量大,层次多。高校是一个集约化集合,而这个集合又由不同家庭影响,不同年龄阶段,不同个性特征,不同年级的群体组成,这就使得高校诚信教育面临着数量大、层次多的困难。 第二,诚信教育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甚至是缺失。虽说诚信是人的立足之本,是人社会生活的基本修养,但是在社会不良风气日益向高校渗透的今天,大学生诚信缺失是社会影响的间接结果,但却又是高校诚信教育迷茫的具体表现。 第三,网络等新媒体不良信息在高校的渗透。信息化时代的今天,不良信息的传播导致大学生信念动摇,立场不坚定。网络等新媒体不良信息对大学生的影响是一种集群化影响。 2高校诚信教育困境的解决办法 第一,重视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的同步发展,简言之就是既要使学生端正思想态度,在思想上认识诚信教育,了解诚信的本质意义,又要让大学生在社会活动中切实做到诚信。使学生在思想和行动上同时诚信,不偏废。思想诚信和行为诚信共同发展,相互影响,达到互补目的。最终使得诚信能深入人心,成为大学生生活、学习、工作的良性基因。 第二,鉴于当前诚信教育方式主要是集中在社会道德约束的层面上,集中在喊口号的阶段,针对当前高校诚信教育模式不成熟,教育的理论研究不够的局面,为了充分发挥诚信教育的社会功能,使诚信成为大学生日后社会生存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基础,就应该自上而下建立健全高校诚信教育模式,提升高校诚信教育的理论研究水平,提高诚信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地位,增强诚信教育的实施力度。切实使高校诚信教育在横向和纵向功能上都有延续。 第三,积极关注社会不良风气对校园的影响。最大限度的控制不诚信向校园的渗透,最大限度的扩大校园诚信对外环境的积极影响。扩充高校环境对诚信教育的内涵解释维度。 第四,扩充诚信教育的范围,优化诚信教育的方式方法。确立诚信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地位,强调诚信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作用,明确诚信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功能。使学业诚信、资助诚信、就业诚信等诚信教育活动成为诚信教育的支撑手段。不断夯实、扩大诚信教育成果,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第五,分类引导、层次化教育、个别针对是高校诚信教育的工作方针,根据大学生的年级特点、家庭背景、个性特征等存在的差异,制定适合不同层次可以接受或应当接受的诚信教育内容。继续深入优化诚信教育的积极作用,扩大诚信教育的接受范围。 第六,坚持对不诚信行为的零容忍。把诚信教育扩展到上课、作业、实验、实践等大学生学习生涯中。做好高校诚信教育的引导工作,坚持适宜的高校诚信教育原则:不容忍不诚信,鼓励诚信。努力使诚信成为大学生自我发展的内在需要。第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网络等新媒体信息对大学生的影响,帮助大学生把握正确价值取向,建立大学生网络诚信考评体系和相应的信誉档案,档案详细记录大学生的诚信轨迹。将新媒体平台作为诚信教育的前沿阵地。 3诚信教育的重要意义 大学生学做人、学做事、学做学问相辅相成,诚信对于正逐步迈入社会的大学生显得尤为重要。诚信教育也是大学生走向社会、认识社会、适应社会的必然过程,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有助于帮助他们对社会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和了解,从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建立积极正确的人生态度,能把自己尽快地融入到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中去,有助于他们准确地设计和规划自己的人生。 作者:钟奎 单位:新疆农业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大学生诚信论文:高校会计专业大学生诚信教育论文 一、高校会计专业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必要性 高校教育,以人文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加强如今高校大学生德育教育,诚信教育,立德树人;是我国高校教育综合改革领域的重要方向与基本导向。诚信是一个人的诚实性和信用度,体现出了其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会计专业大学生由于其将来从事工作的特殊性,加强法制教育、诚信教育至关重要。加强思想品德教育,立德树人也是如今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基本导向。对于高校会计专业的大学生来讲,其不仅仅应该熟悉、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更应该不断提升自身修养,树立较高的道德品质,强化职业素养,增强诚信度。加强大学生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其适应于社会主义经济市场规律的职业道德。 二、高校会计专业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现状 1、会计专业大学生缺乏诚信教育的文化环境 大学作为高素质人才的培育基地,实践中只重视专业知识的教育与研究,而忽视了综合素质的提高,尤其是职业道德、诚信程度的教育与培养。由于受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长期培养的是专业性人才,只注重掌握具体岗位技能的工作人员。如今,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逐年严峻的主要原因之一与会计专业大学生培养目标的缺乏息息相关。在这种理念的影响下,大学课程的设置基本都是专业课程,注重专业知识的教学,忽视了与职业相关的道德教育、诚信教育,没有把大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融入到日常的教学任务中来。 2、会计专业大学生教育缺乏科学的体系 课程设置的不合理性。现在大多数高等院校的会计专业都是以会计专业课程,如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国际会计、审计等为主。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理论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在这种教育教学的环境中培养出的大学生难以适应如今社会的发展。教学方法上缺乏创新。实践中,大多数老师仍然采取“满堂灌”的方式,这种方式难以使学生重视到职业道德教育的意义及重要性。如何充分利用实务演示、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方式提高学生的积极与主动性,提高大学生对于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三、高校会计专业大学生诚信教育的相应措施 1、优化高校会计专业学生诚信教育的文化环境 高校是人才输出的摇篮,同时是职业道德教育、诚实教育的主要课堂。因此,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对于优化高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大学生的诚信度至关重要。大学校园文化是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对于大学生的思想、行为、思维方式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具有显著的育人功能。优秀、高雅的校园文化是一种无形的教育力量,是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同时校园文化是一种社会文化的侧面反映,对于大学生人生、价值观的形成与培养具有重要的影响。构建高校校园文化的科学体系,需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等先进思想的指导,在科学理论的指引下快速提升高校校园文化品位。通过高校文化建设来促进会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培养诚实守信的优秀道德品质。增强高校会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吸引力,构建良好的校园文化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加强高校校园精神文化建设。文化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影响着大学生的思想行为与道德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通过校风学分建设、治学、创造精神的培养,可以反映出高校的育人质量和办学水平。在促进学风与校风建设的同时,要发展先进文化的思想的建设,坚持舆论导向的正确性,建设和谐、正确的高校校园舆论氛围。其次,加强高校校园制度文化建设。文化是一种精神的象征,方向与信念的体现,培养蓬勃向上、勇攀高峰、勇于创新的精神就要加强制度建设,通过科学完善的制度,形成压力,增加动力。只有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才能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营造一种开拓创新的氛围,保持千帆竞发的竞争态势,在公平、和谐的竞争环境中逐渐培育会计专业大学生诚实守信的优秀品质,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奠定基础。 2、优化高校会计专业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的典型实践环境 实践性课程的设置有利于加强会计专业大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在实际中逐渐培育大学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高尚情操。优化典型实践环境是优化高校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了将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转化为能力,必须走出课堂接触实际操作,亲自体验,不断感悟与提高技能。典型实践环境包括通过对典型场景的参观、典型人物的访问调查和教育过程、内容融合所酿成显示的特殊氛围。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才能将理论转化为自己真正的技能,将感性认识深华到理性认识。可以考虑设置一些到相关单位实习、聘请专家到课堂讲座形式的专门课堂,提高会计专业大学生对于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在实践的过程中强化对诚信的重要性。 四、结语 提高会计专业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与程度,增强其职业道德水平,是其综合素质的重要表现,有利于增强会计专业大学生的职场竞争力,有利于会计行业的廉洁自律建设。 作者:陈晶龙 单位:西安思源学院 大学生诚信论文:国内外大学生诚信教育论文 一、国内外大学生诚信教育现状分析 (一)关于国外对大学生在诚信教育方面的现状分析 一些发达国家很早就意识到大学生诚信教育的重要性。诚信不仅仅是个人素质的表现,而且对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有很大影响。在日本诚信教育陪伴人的一生,通过家庭诚信教育,从小就给孩子灌输诚信的观念,而且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将诚信列为经营和用人标准,整个社会对不诚信的行为,都很鄙视,并且有相关的法律来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日本还调整了学校的培养目标,进一步提高了职业道德教育的地位。其后教育主管部门已经将“道德时间”设为必修课。美国则应用诚信准则作为美国大学生的诚信教育的基本准则,美国教育更在诚信准则的基础上建立了大学生诚信制度。根据所制定的诚信制度,美国大学都会让新入学的大学生签订诚信准则,并且由各大学中德高望重的教师对新入学的大学生进行学前诚信教育,使这些大学生重视诚信,遵守诚信准则。而在德国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在很多的课程中都有所体现,如德国的伦理学、神学、教育学、法学、经济学等。不论是政府、学校还是其他职业都制定了严格而缜密的考试规章制度,所有教育计划中的必修课程考试不能“挂科”,否则不能顺利毕业。国外的一些教育做法值得我们思考,其共同点包括政府、教育主管单位和各个高校在内的全社会都重视诚信教育,方法虽然有所不同,但都会使大学生意识到诚信对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同时健全了诚信体系。国外还利用宗教信仰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例如,有宗教信仰的西方发达国家会利用学校开设一些有关宗教信仰的课程,这样可以通过宗教势力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灌输宗教信条,但是这种方法也有待商榷。 (二)我国对现代大学生在诚信教育方面的现状分析 我国需要更进一步地了解和掌握我国诚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现状,所以我们连续三年对黑龙江省某高校的在校生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并结合深入分析了这几年国内外关于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最新理论成果。我们采用了分类抽样的调查方法和随机抽选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访谈,在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对黑龙江省某高校在校生发放问卷7000份,有效回收问卷分别为6800份、6540份和6760份。并根据牡丹江医学院教务处所提供的信息统计2011-2013年本校所组织的一切考试包括学期期末考试、大学生CET4、6级考试、考研考试等考试中违背考试准则的学生人数,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调查发现,针对“你认为自身诚信和就业有关系吗”,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的问卷调查中,分别有36.5%、45.7%和54.4%的人认为有“很大关系”;而对“你认为现有的诚信教育有效吗”这个问题上,这三年都不足40%的人认为“有效”;在回答“你在日常的生活学习中有没有不讲诚信,例如欺骗同学、家长或者教师,在考试中作弊等”时,2011年和2012年的比例为45.5%和46%,仅2013年降低到39%;在对“你认为自己对诚信的看法是否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例如电视、网络和家庭等”时,这三年超过55%以上的人认为“有影响”。 二、制约我国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原因分析 通过分析,根本原因在于大学生自身对诚信缺乏理性认识。一些不良思潮如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等影响大学生的道德观,甚至一些本应该努力学习、报效社会的贫困生也受到了影响,表现出如拖欠银行的助学贷款等行为。还有就是社会不良因素降低了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不仅对大学生产生了不良的影响,而且还使社会正能量同步削弱。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人们对奢侈消费的向往程度日益增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产生了很大的冲击。现在网络高速发展,大学生上网的时间很长,加之有效的网络监管缺乏,一些大学生存在不讲事实,恶意制造一些谣言等失信行为。对更严重的是,个别教师起不到模范带头作用,进行学术造假。综上所述,如果不加大教师自身诚信管理力度,且伴有大学生诚信意识的不完善,这些大学生很容易被周围环境所淹没。 三、国外大学生在诚信教育方面对完善大学生诚信问题的启发 (一)完善高校大学生诚信方面发展和培养的问题 在当今发展愈加猛烈的社会中,新一代大学生的价值不但表现在自身文化及专业水平的程度,而且还体现在当代大学生的身心素质水平上。高校应加大对其学生诚信教育的力度,在考试中,严格管理,正视学风和考风,不允许不守规则的学生有机可乘,在诚信考试中,不应有漏网之鱼。在互相了解中共同进步,严格按照民主评比及其教师和社会的推荐,在学生评奖、入党及就业中体现民主的力量,进一步体现诚信的可实践性。加强大学生诚信培养及管理,充实诚信教育观念,提高大学生诚信的积极性和可塑性。从黑龙江省某高校制定“大学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和“大学生考试诚信”制度以来,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的作弊的学生比例同比下降了30%。同时加大学风和考风建设,无规矩不成方圆,对考试作弊的学生严肃处理,形成对不诚信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者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主体责任 思想政治工作者应主动学习最新的诚信理论成果,将这些好的成果因地制宜地用到自己的工作中;要采用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方法,引导大学生健康发展,包括运用心理学认识,对一些“有问题”的学生进行帮助,这点在牡丹江医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中得到了验证,一些思想政治工作者已经拥有心理咨询师资格,为高校的大学生素质及文化的提升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在工作中要熟练且有效地运用自己的相关知识,结合自己学生诚信教育的实际,处处以身作则,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诚信为人,诚信施教”。 (三)加强全社会对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投入 我们应该重视全社会的诚信水平,通过关于诚信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来制约失信行为,通过立法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观念;正确运用社会传播媒介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着重发扬“以诚实守信为荣”的品质,传播社会正能量,让人们在集体的大环境中能够感受到温暖及和谐;应该从小就重视孩子道德素质的培养,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将诚信问题放在心中;加大对诚信教育的投入,开设专门的高校诚信体系建设项目基金,帮助高校建立健全大学生诚信素质的发展和规划。 (四)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提升大学生自我诚信的准则 中国式大学生诚信教育体系建设归根结底是为了服务大学生,帮助大学生。为了大学生们实现自己的“中国梦”,需要大学生们认识自我端正态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抵制不良因素的影响,加强自身的诚信建设。大学生的诚信水平体现着大学生的自身社会经济水平,但并不代表只追求物质基础,而是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要知道思想道德素质不仅是一种重要的精神财富,也是帮助大学生实现物质财富的基石。 作者:韩丹凤 夏祥慧 单位:牡丹江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 大学生诚信论文:大学生诚信体系构建和谐社会论文 1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 当代中国的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之一,是人类先进文化与科学发展理论体系的延伸,是一种和睦、融洽且各阶层齐心协力的社会状态。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包括五个层面的和谐:个人自身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 2大学生诚信建设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性 2.1大学生诚信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诚信是公民道德规范的基础,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从另一个角度讲,诚信是由各方面诚信组成。而大学生诚信是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缺少它社会诚信就不健全,完整的诚信风气就不能形成,而且会影响诚信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当然,和谐社会也难以构建。大学生诚信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急需解决的问题,大学生诚信建设也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2.2大学生诚信建设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既是诚信建设的受益者又是诚信建设的参与者。从社会发展的趋势看,和谐社会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努力创造的过程,需要每一个社会成员共同参与,更需要通过一定群体在建设过程中起到示范性的作用。大学生有其优越的自身条件,具备了成为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力量,但由于大学生自身的不稳定性又有必要决定对其进行规范和教育。 3和谐社会视角下大学生诚信体系构建的途径 大学生是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和谐社会大系统必然会影响大学生诚信体系的构建。因此应从大学生诚信内在体系和外在体系两个维度构建和谐社会视角下大学生诚信体系的构建。 3.1丰富大学生诚信教育内容 3.1.1注重诚信教育的时代性。高校在诚信教育方面既要汲取我国古代传统诚信教育的精华,又要借鉴国外先进的诚信教育内容,使诚信教育传统性与时代性相结合,更充分体现诚信教育的时代性。大学生诚信教育要以马列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需要为中心,结合大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学习、生活、就业等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具体诚信问题,积极探索新世纪、新阶段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以教育为导向的诚信教育内容。 3.1.2在专业知识教育中融入诚信教育。高等教育是学生步入社会最关键的教育阶段,与学生今后从事的职业最为接近。高等教育不仅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事,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人。因此,在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上,除了对所学专业的具体理论和知识加以讲解外,要结合学科特点及课程内容,适时地融入诚信教育内容,使专业技能知识与道德品质的培养相融合,不仅使学生掌握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而且又提高了诚信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既增强了对专业知识的学习理解,也增加了学生的诚信意识。 3.2建立完善的大学生诚信管理机制要改善大学生诚信状况,提高大学生诚信意识,除了加强诚信教育外,还要建立大学生诚信管理机制。各高校应该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成立独立的诚信管理机构,负责大学生诚信管理、大学生诚信教育及大学生诚信实践活动等。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大学生诚信档案包括三个部分:大学生诚信承诺书、大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及大学生在校诚信表现。 3.3加强社会诚信环境建设诚信友爱被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提出,表明我们将诚信建设始终放在道德建设的首位。在和谐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高校大学生作为事关中国未来发展的特殊群体,他们的诚信建设更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公民作为社会的产物,既能影响社会的环境走向,同时也受社会环境的影响,而对于身心尚未成熟的大学生更是如此。为此,必须净化社会风气,形成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作者:王爽朱志红王维国姜炜杨舒婷张帆单位:东北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大学生诚信论文: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论文 一、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的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客观性的原则是学生建立诚信档案基础性的原则,只有在客观性的原则之上,学校所做的事情才有意义,没有客观性就无从谈起诚信。诚信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行为举止以及学习状况的真实记录,在学生的诚信档案中有关于学习成绩、荣誉、个人的隐私状况都要有一定的客观性,都要是学生最真实的写照。除此之外,学生的诚信档案中包含的有关政治思想等内容也不可虚构,也要严格的遵循客观性的原则,努力建构学生最原始真实的材料信息。 (二)动态管理性原则。大学生在学校中除了学习之外还会接触到许多的人和事情,这就使大学生的诚信观念容易发生改变,这就要求学校要对这方面进行完善,妥善的要求大学生学习有关诚信方面的有关知识,对于有不诚信思想的学生及时进行补救和更新他们的诚信意识,只有在这样的动态管理的原则下,学生才能长久的树立诚信意识,把诚信观念放在心里。 (三)学生参与性原则。诚信档案建设的主体是学生,老师只是引导者和监督者,诚信档案的建立归根到底的受益者还是学生。大学生诚信档案的建立还需要所有学生的操作和参与,学生要申请建立诚信档案,在拿到自己档案的时候要承诺和签字,这样的过程可以提高学生对诚信档案的重视,让学生们能在诚信档案中更加的诚信守信。学生为自己建立诚信档案,不是为了束缚自己,为了在社会上生活而建立,而是让学生明白这是自己的一个信誉问题,是优于别人的一笔资产和财富,要鼓励学生珍惜、维护自己的诚信档案,诚信建立档案就等于诚信做人,让学生们自觉的成为诚信档案建立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四)公开教育性原则。诚信档案建立的直接目的是监督和教育。学生的诚信档案应当在不涉及学生隐私的情况下尽量的向社会公开,这样可以做到全社会对此进行监督,也可以督促学生更加的认真学习,努力实践,做到自我发展,自我完善。 二、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的策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诚信档案作用切实落到实处。学校建立诚信档案之前还要对学生进行诚信方面的教育,让学生明白建立诚信档案的重要性。开展诚信教育也是加强校园诚信建设的重要措施。 (二)建立诚信评价、诚信监督和诚信奖励制度。现在网络教学平台也在校园中广泛的应用起来,学校可以让学生把自己的档案放在网络平台上,这样就可以做到全校学生共同监督学生的诚信行为,并且可以制定一套详细的奖励和惩罚的制度,督促学生的诚信行为。对于公开的诚信档案,还可以树立学生诚信的品牌,对行为和思想意识较差的学生进行全校的监督。 (三)建立大学生诚信信息制度。学校有关部门和学生干部都可以记录学生的诚信信息,对于表现较好的,可以优先的选择评优、评奖和保送研究生等奖励,对于表现不好的学生进行适当的处罚。对学生诚信档案的建立应该是多个部分共同的监督,学生的信息也要来自于各个方面。在学校中,教务处、团委、学生处、组织部可以向学校提供学生的诚信信息;还有一部分的信息可以来自于学生的课堂表现;再有一部分来自于学生的课外实践活动,如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的过程中是否尽心尽力的完成志愿服务任务,还有在家教服务中是否耐心讲授课程等。学生的诚信信息,学校要及时的搜集,形成文本,这样有利于学校的管理。在这多方面的管理,一条龙的搜集中,可以确保学生档案的真实性、全面性和系统性。 作者:刘克利高亚南刘京花单位:保定学院 大学生诚信论文: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建设论文 一、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诚信知行背离 知行问题不仅是一个认识论和实践论的问题,也是伦理学的问题,知行是对立统一的,知而不行的是空谈,行而不知是盲动。社会的转型,多元文化的冲击,使得当前一些大学生的诚信存在知行背离,许多大学生在停留在道德层面,没有形成强烈的道德情感和坚强的道德意志,很多大学生知而不行,他们虽然知道伦理规范的行为要求,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愿意遵守诚信行为,以至于在物质诱惑面前,很容易失去自己的底线,难以坚持诚信道德标准。正如万增奎在《道德同一性的心理学研究》中所说:“知而不行是我国道德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现象。经过几十年的道德教育,社会倡导的许多伦理规范为公众所熟悉和了解甚至认同,但并未成为多数人的行为准则。” (二)诚信教育虚化 人有别于动物不仅在于其社会性,而且也在于其思想性和精神性,因此,人除了具有物质需要外,还具有精神需要。道德作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把握世界的一种实践精神,不仅是社会有序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成员安身立命的需要。对于一名大学生来说,大学是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诚实守信之德是培养大学生价值观必须学习的科学知识,是大学生追求人文知识之必须,《礼记•大学》有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尤其在一些理工科院校,人文气息缺乏,比较注重社会本位工程,重技术,轻文化。学校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虚化,教育方法手段单一、陈旧,缺乏多种方法、手段的配合,流于形式,只做表面文章,如开展诚信教育,诚信签名,诚信宣誓等没有内化于大学生内心的活动,甚至一些思想政治教育者自身诚信存在问题,言教与身教不相符,抄袭论文,学术腐败,学术造假,既破坏了科学教育的严肃性,又给大学生树立了不守诚信的“榜样”。 (三)诚信管理制度不健全 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实现诚信教育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各个高校重视开展诚信教育活动而忽视了诚信管理制度的建设,制度建设是根本性的建设,虽然近几年来高校在诚信制度建设方面狠下功夫,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许多高校的诚信管理制度要不没有建立,要不就是流于形式,无人使用,无人执行,成为空架子。部分学校的规章制度甚至空泛,没有操作性,往往是对教育部文件的稍加改变复制,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本校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校的诚信管理制度,一些制度简单粗暴,单一。大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的形成与其生活环境有很大关系。墨子曾经以“素丝比喻人的品格,认为人的品格如同白丝一样”,“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以此道理用于大学诚信问题,表明了大学生的诚信道德水平的高低与其生活的环境具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教育和理论灌输的层面上,还需要建立一个维系诚信道德的社会环境。 二、大学生诚信教育制度建设的对策 (一)构建高校信用制度体系 制度作为环境结构状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避免人为干扰,明确每个人的权利义务,禁止错误行为的重要制衡因素。所以加强大学生的诚信道德建设,需要完善高校的各项管理制度,使其合理化。1.建立和完善大学生的“个人诚信档案”首先,建立和完善大学的“个人诚信档案”。在高校学生入学之时就要建立,对他们的诚信行为进行跟踪记录,由班干部、辅导员以及学校的各个职能部门联合,统一协调,对学生的诚信进行收集,及时记录学生所受的奖励与处罚信息。其次,要大学生的诚信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定性评价以及公开化、透明化,学校要高度重视,不能让诚信档案流于形式,要与教育部门,社会中介组织和银行等机构联合,使得学生充分重视到诚信的重要性,使个人信用档案真正成为学生的通行证。2.科学系统地完善学校诚信规章制度高校诚信制度体系是一个完善的体系,环环相扣,互相配合的,它包括考试管理制度、学术诚信制度、贷款制度、诚信监督制度等等。考试管理制度要加强对考试作弊行为类型的具体归纳与描述。更要对考试作弊形式细化以及作弊所受到的处分做出详细的处罚措施,使得处分有所依据,规定合理。目前各个高校的学术诚信制度建设已经开始加速运行,但是大部分内容空泛、单调,缺乏可操作性,震慑性不大,学生造假行为比较突出,健全学术诚信规章,要建立相应的专门惩治学术腐败的法律,使得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增强学术严密性和可操作性。这需要细化学术诚信制度的相关内容。对于违背学术诚信的大学生,要做出具体的处罚条例。完善贷款制度,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支持贫困大学生上学,高校和地方政府也积极参与,帮助大学生贷款,使得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大学生没有养成诚信习惯或者故意不还贷款,导致大学生贷款诚信出了很多问题,高校在积极帮助大学生贷款的时候,完善贷款条件的审核,使真正的贫困学生能够获得资助,减少以致避免作假行为,细化贷款和还贷规定,大学生要恪守信用,对大学生贷款进行诚信方面的教育。 (二)营造良好的校园诚信文化 文化价值的选择和价值导向决定着大学生诚信道德形成的方向,而大学校园是大学生主要接触的地方,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良好的校园诚信文化会对学生形成诚信道德压力,不诚信的校园文化只会助长学生的不道德行为,大学生即是诚信文化建设的接受者,也是诚信校园文化的创造者。校园诚信文化对大学生的影响水滴石穿、日积月累,可以达到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因此要建立诚信文化体系,一方面要体现在有形物质方面,加强校报、学校官方平台,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对诚信文化的宣传活动,在教学区和学生宿舍等适当的位置设置诚信格言。另一方面要在广泛开展诚信团学活动月,将诚信活动以日常化的形式落实在学生中。其次要开展隐性教育,以另一个看不见的手进行诚信教育。在校园诚信文化建设之中,开发隐性课程教育,以学生为本,充分考虑学生的需要,提高诚信道德教育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三)构建大学生诚信道德发展的网络文化 人类社会的进步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发展,随着网络的兴起,大学生对网络的接触,使得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不在适合新时代的发展要求,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和隐匿性,使得各种思想和观点在网络世界上得以广泛传播,网络上有积极向上的思想,也有大量错误地思想观念和价值判断,这使得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因此大学生诚信文化的建设也要与时俱进,与网络相结合,构建大学生诚信道德发展的网络文化。大学生思想活跃,易于接受新鲜事物,易使大学生受到不良网络文化的影响和侵袭。首先要加强网络文化监管,要告诉大学生言论是可以自由的,但是不能随便信谣、传谣,更不能随意传播虚假消息,删除和过滤错误思想观念和腐朽的文化。其次要营造积极向上的诚信网络文化,吸引大学生的注意力,用优秀的网络文化占领文化主阵地,优秀的网络文化不能过于简单,流于形式,要注意增加良好网络文化内容的生动性和形象性。 作者:马曦单位:重庆交通大学
土地管理论文: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管理 一、土地管理的概况 土地管理是国家土地制度维护,土地关系调整,土地利用合理组织所选用的行政、经济、法律及技术等措施。通常情况下,政府与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之一就是土地管理。按照法律、法定职权相关部门实施土地管理的权利,组织、管理土地等相关活动。作为国家集中统一管理土地的重要方式,土地管理在土地宏观管理与土地用途管制中得到了广泛地应用。土地管理工作的目的就是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合理安排用地,规范土地用途,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合理规划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工作,以此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实施规划管理是土地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知识经济时代下土地管理的现状 (一)农业生产用地管理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同时人口也持续上升。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尤其是建设用地的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将对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造成极大的影响。知识经济时代下,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与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条件。以耕地进行分析,全国耕地按坡度划分,2度以下耕地7735.6万公顷(116034万亩),占57.1%;2~6度耕地2161.2万公顷(32418万亩),占15.9%;6~15度耕地2026.5万公顷(30397万亩),占15.0%;15~25度耕地1065.6万公顷(15984万亩),占7.9%;25度以上的耕地(含陡坡耕地和梯田)549.6万公顷(8244万亩),占4.1%,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见表1)。综合考虑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我国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同时,建设用地增加虽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但许多地方建设用地格局失衡、利用粗放、效率不高,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仍很突出。土地利用变化反映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也很严峻。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在严格控制增量土地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的力度,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建设用地管理问题 从土地管理现状分析,我国建设用地管理中存在不合理现象,如用地粗放、不合理土地布局、建设项目重复等。城区建设用地,土地利用从根本上看,还处于利用阶段,如旧城区土地利用率低、大量闲置。在扩大城市规模时,存在外延扩张发展现象。在农村、城区等土地规划中,存在较多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在安置拆迁、安置移民及新农村建设用地中,存在规划不合理及批文不规范等问题。产生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等。 三、知识经济时代下土地管理的措施 (一)科学建立城镇规划体系 城镇规划体系的科学建立,是统筹规划城乡发展及区域建设布局优化的前提。知识经济时代下,必须协调好各项规划内容,确保规划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遵循产业集聚、功能完善、土地节约等原则,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实现土地管理的预期目标。在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统一制定中,必须对各分区功能进行准确定位,实现规划区域内产业之间的衔接,优化产业布局,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作为国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城乡用地的重要管理途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合理利用对土地管理水平的提升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自2006年开展后,大多数地区通过增减挂钩方式的应用可以调整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确保其能够达到土地管理的目标。 (二)完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近年来,由于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物权法的公布实施,特别是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受到社会关注。2009年和2010年,修改土地管理法连续两年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规划,但最终都无下文。2012年,修改土地管理法再次进入立法计划。当年12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次审议。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作说明时介绍,征地补偿程序不完善、补偿标准偏低、一些地方抢占乱占土地等是农村土地领域最突出的问题。2013年和2014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再次出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根据情况,适时安排审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要求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三)提高土地管理人员的素质 提高土地管理人员素质,可以对各方关系进行处理与协调,在熟练掌握计算机软件等内容的基础上,必须对土地利用、使用等程序进行熟悉,土地管理人员还应具有较强的市场观念,在提高土地管理数据信息准确性的同时,应加大土地利用的合理性,降低资源浪费。 (四)规范土地承包程序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提出规范的实施办法,建立配套的抵押资产处置机制,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四、结语 综上所述,作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管理是否科学、合理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从土地管理发展角度来看,土地成本的长期刚性上升及多种政策的改变是导致土地管理发展不稳定的直接因素,这种情况下,土地利用不合理等问题大量产生。知识经济时代下,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家必须进行宏观调控政策的制约,转变传统管理模式,为土地管理的规范化提供可靠的保障。 作者:卢良方 单位:信阳市平桥区胡店乡政府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学课程教学重点探讨 一、土地管理实践中的重点 1.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2011年5月6日,国土资源部等部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文件,2011年11月10日,国土资源部等部门下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 2.不动产登记。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3.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2014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逐步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4.农村土地流转。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2014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坚持一切从国情和农村实际出发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5.征地制度改革。2014年1月20日,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第20条专门提出“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十八大报告中也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6.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011年9月24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4号),提出全面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2010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提出切实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7.节约集约用地。2014年9月12日,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2014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提出“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2012年9月6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32号),提出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2年2月22日,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提出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实施等措施。 9.土地整治。2010年12月27日,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提出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2010年10月15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提出开展全国和省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10.土地调控。2010年3月8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提出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2010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提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11.一张图。2012年7月10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42号),提出加快推进“一张图”优秀数据库建设、加快推进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深化“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应用。 二、结合管理实践的《土地管理学》课程教学重点 《土地管理学》课程教学过程中,首先要讲授课程完整的知识结构体系和各章节中基本知识点,在此基础上融入土地管理实践重点内容,使学生既掌握了土地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知识,也能够掌握最新土地管理政策和具体实践内容。具体到《土地管理学》课程,主要包括地籍管理、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共同构成完整的土地管理内容体系,其中地籍管理是基础,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市场管理是手段,土地利用管理是优秀[3]。 1.地籍管理教学重点。地籍管理教学过程中,要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不动产登记工作,重点讲解以下内容:(1)权属调查:对宗地权属来源及其所在位置、界址、数量、用途和等级等情况调查,包括现场指界、标定宗地界址、绘制宗地草图、调查土地用途和等级、填写地籍调查表。(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勘测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数量等基本情况,绘制地籍图。(3)土地登记和不动产登记:登记的特点、原则、类型,登记的内容和程序。 2.土地权属管理教学重点。土地权属管理教学过程中,要结合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重点讲解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年限、程序以及今后改革的重点方向。结合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重点讲解农村土地流转的背景、流转方式和流转管理措施。结合土地征收,重点讲解土地征收的概念、程序、安置补偿方式,发现土地征收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土地征收的措施。 3.土地利用管理教学重点。土地利用管理教学过程中,结合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等,重点讲解以下内容:(1)耕地保护国策制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基本农田保护、耕地质量提升,耕地集约利用、耕地预警系统。(2)建设用地有序扩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确定,城镇盲目扩张控制;建设用地潜力挖掘;农村建设用地规模缩减。(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体系、内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过程及主要指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4)土地利用管理的概念、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土地保护的概念,土地整治的内容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内容。 4.土地市场管理教学重点。土地市场管理教学过程中,结合土地参与宏观调控,重点讲解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原理、目的和方法,土地市场调控中的政策工具、土地储备制度、土地价格管理与动态监测。 5.土地信息管理教学重点。土地信息管理教学过程中,要结合“一张图”工作,重点讲解土地管理信息化的含义、土地信息系统概念和系统架构、“一张图”的含义、“一张图”的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一张图”优秀数据库的内容。 三、结语 结合土地管理实践进行《土地管理学》教学,有助于学生在掌握课本知识基础上掌握土地管理新知识,从而提高实践工作能力;有助于提高学生对课程的学习兴趣,从而提高学习效率和效果;有助于提高学生在考研和就业面试中对土地管理新政策和实践问题的解答,从而提高成绩。 作者:冯新伟 单位:河南农业大学 土地管理论文:知识经济时代下的土地管理 1知识经济时代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1.1对土地利用观念的影响 在知识经济时代,只有能被利用的土地才称之为土地资源,由于知识经济时代更加强调知识的作用,使得土地等自然资源在社会生产中的作用进一步弱化,虽然知识资源作用的发挥必须依附于自然资源之上,但自然资源本身的决定性作用已经不复存在,在土地利用上,通过知识资源可降低土地资源的消耗,一方面通过提高土地利用的科技含量,使单位面积土地的产量得到提升,另一方面通过开发新的可利用资源来部分替代土地资源,从而有效缓解人类社会发展与自然资源消耗之间的矛盾。可见,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对土地本身的依赖程度将大幅降低,取而代之的是土地利用者自身的知识水平和对土地利用的能力对于土地资源利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通过科技含量的提升弥补土地数量和质量的不足,从而导致人们对土地的利用观念不再局限于自然价值的评价,而转向对土地的经济评价。 1.2对土地利用方式的影响 传统的工业经济时代农业生产为降低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而追求生产的批量化、单一化、标准化和集约化,规模性较强但灵活性较差,规模化生产虽然便于管理,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成本,但却无法实现产品与市场的完美对接,但在知识经济时代则更多的是以市场需求为指引,通过小批量、多品种、个性化的生产来实现土地利用价值的最大化,土地产品生产方式更加灵活多样,但同样给管理带来一定的麻烦,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需要权衡利弊、协调矛盾,并逐步适应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 1.3对土地生态系统的影响 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土地利用者的知识非常丰富,因此在有限的土地上可获取比工业时代更多的产品,虽然土地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被放大,土地潜力被深度开发,但在另一个层面上对于土地生态系统的干扰程度也不断增大,土地自身的调节功能不断减弱,土地生态系统更加脆弱,这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背道而驰,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如何协调提高土地收益与保护土地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是人们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2知识经济时代下土地管理的改革措施 2.1土地管理思维的改革 我国的国情与国外发达的工业国家不一样,我国的起点更低,在发展工业经济的过程中就要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因此对于土地管理来说应当立足于国情,立足于土地现状,切不可急功近利,而要步步为营,逐步改革,为迎接知识经济的到来奠定基础。在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管理需要充分考虑人地关系的变化和土地产权制度的完善两个方面。在一定意义上说,土地管理就是处理和协调好人与土地之间的关系,在知识经济时代,作为智力载体的人的作用被不断放大,因此人地关系也不断发生变化,一方面人们对于土地的效益期许不断提高,人类改造土地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另一方面,在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对于土地功能的需求也不再局限于基本的生存需求上,而是更多样化,例如景观、生态等。在土地产权制度方面,如果不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主体的所有权不够明确,就会导致土地资源利用强度的过度增加,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保护,虽然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于产权主体不明确导致的资源浪费,却无法从根源上解决,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必须明确土地产权的主体,使土地管理与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 2.2土地管理方式的改革 当前我国土地管理的方式还是主要以数量变化监测为主,这样的管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管理的要求。如前文所述,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知识对土地的利用具有两个方面的影响,即不断利用高科技以提高土地的产出和对土地生态系统破坏的巨大隐患,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管理的方式要与土地资源的利用特点相适应,将土地管理方式从数量变化监测转变到质量变化监测上来,使之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相一致,通过对土地质量变化的监测,防止土地使用者只注重眼前的经济利益,过度开发土地而导致土地生态系统的破坏和土地质量的不可逆破坏,可以说,在知识经济时代,对于土地的管理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兼顾其生态效益。另外,在知识经济时代,土地系统的开放性不断增强,因此土地管理要从传统的分割管理方式转变到资源共享的统筹管理上来。2.3土地管理手段的创新要想获得高产出,就需要持续不断的投入,其中投入包括物质的投入和知识的投入两方面,物质的投入终究是有限的,且投入成本是巨大的,而知识投入却是无限的,通过不断的知识投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主要特征之一。对于土地管理来说,传统的管理手段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且精度较差,而通过知识的投入,将现代化的技术与土地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例如3S技术———即遥感技术(RemoteSensingR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alin-formationSystemGIS)、全球定位系统(GlobalPositioningSystemGPS)不但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而且精度极高,对于提高土地管理水平,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土地利用的新特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3结束语 综上,知识经济时代的土地管理具有新的特征,因此无论是土地管理的观念、方式和手段都必须不断改革和创新,一方面使知识经济时代的土地经济效益发挥到最大,另一方面还要防止在新的时期人们用地的盲目性,充分利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科技的力量提高土地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以促进社会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作者:曲喜龙 单位:黑龙江省统一征地工作站 土地管理论文: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思路 1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1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保障 虽然在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实行了数十年,国家也不断采取措施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然而当前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还是在不断受到侵害,农村土地经营权不能得到有效的行使,因此导致农民对于土地承包自主权极为有限,主要表现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对于土地收益的分配存在严重的不平等现象,在当前的土地征用制度下,地方政府为促进财政增收,使得土地收益分配明显倾向于政府和企业,究其原因就是由于对于农村土地的征用是政府行为,农民自身不具备对土地直接交易的权利,对于其正当权益的维护丧失了话语权。 1.2农村土地资源与城市化建设之间存在矛盾 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呈现爆发式的增长,据统计,随着我国城镇化率提高百分之一,农村的耕地将减少675万亩,甚至在建设过程中一部分基本农田被占用,国家提出的耕地红线受到严峻的挑战,我国土地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当前可用于建设的农村用地已经十分有限,如何解决城市化发展与农村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1.3农村土地经营模式落后 我国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然而这种分散经营的模式导致土地利用效率极为低下,远不能满足我国建设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导致此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的农村耕地分配过程中,未达到公平公正的要求,是按照人口、土地的肥沃程度以及距离远近等因素进行搭配分配的,因此同一个家庭的不同地块之间距离较大,较为分散,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和设施很难得到大规模的推广和应用,因此无法满足现代农业规模生产、集约经营的要求;第二,当前农村土地分散经营的方式很难与市场形成良好的对接,由于过分追求产量也忽视了产品的质量,大量农药和化肥的施用导致对大面积土地形成面源污染,使我国农村土地质量不断退化。 2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 2.1不断健全农村土地产权责任体系 在现行的农村土地管理体系中,由于农村土地产权不够清晰导致地方政府、企业等钻空子侵占土地的现象比比皆是,要想解决这样的现实困境,就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保护。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健全农村土地产权责任体系,包括以下几点:第一,明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由村内所有农户建立农户集体组织,农村土地的变更等情况必须经由农户集体组织商议通过后实施,这样就可有效避免由地方政府或村委会对土地的擅自处置,有利于肃清农村土地管理的“灰色地带”。第二,对土地的收益分配方面要做到透明化,包括程序、过程、方案的透明化,农民享有土地收益过程的知情权。第三,国家应当通过立法来约束地方政府在农村的征地行为,改变由于政府垄断土地市场造成的土地收入不平等的局面,允许不同所有制的土地进入到土地市场,在法律的框架内减少审批环节,明确农民对土地产品的权利,通过多主体的土地供应来逐步消除城市和农村在土地收益分配方面的差距。 2.2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改革 在我国,出于国家性质和国情方面的考虑,仿照国外将农村土地彻底私有化的做法并不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为了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户生产投入的积极性,并使农村土地市场更有活力,可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尝试改革。具体来说,要延长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年限,除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公共用地的征用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永久归农户所有,允许农村用地的使用权进行交易、出租、入股、抵押和出售等,不仅能够形成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长期行为,而且还可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促进农业生产产生规模效应,从而提高我国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2.3合理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 在明确农村土地产权责任和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势必受到影响,为稳定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可通过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的方式来代替从前土地出让金等各种收费。在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征收过程中,地方政府应当科学统筹,秉着公平、公正、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采用高收入者多征,占地过多、房产面积过大者多征,低收入者少征的方式,既稳定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又有助于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 2.4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制度 要消除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的收益差距,并协调好城市用地和农村用地之间的关系,就要在制度的层面逐步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作用,将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基本农田、工矿用地都纳入到城乡建设用地的统筹范围之内,对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和增量控制。具体来说,首先,要合理制定土地利用规划,重大决策的实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接受社会的监督;其次,明确不同区域土地的用途,建立城乡一体的土地产权登记制度,设定红线,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对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基本农田等关乎国家粮食安全的用地。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不合理之处很多,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相信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一定会走出具有我国特色的新路。 作者:曲喜龙 单位:黑龙江省统一征地工作站 土地管理论文:教学方式之土地管理学论文 一、课程内容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的具体情况,土地管理学的内容体系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土地管理的原理,包括土地概念和特点、土地管理的经济学原理、土地管理的生态经济学原理和现代管理原理。第二部分为土地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地籍管理、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四大部分。就四大内容在土地管理系统中的作用来看,地籍管理是基础,土地权属管理和土地市场管理是手段,土地利用管理是优秀。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共同构成完整的土地管理内容体系。第三部分为土地管理案例分析和操作实务[3]。 二、“土地管理学”课程教学方式 基于土地管理学课程所具有的先导作用和课程特点,在教学中应综合考虑,由浅入深、理论结合实际,多种教学手段有机融合的模式展开课程的教学活动。 (一)“图表”教学方式 “图表”教学是一种以图形、表格为材料呈现方式,展示地理事物或揭示其本质特征,以激发学生跳跃式思维,增强学生地理素质,加快教学过程的一种方法[4]。该方法虽然在地理教学中应用较广泛,但在土地管理学的教学中巧妙使用后也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在讲土地功能这部分内容时,针对土地不同的功能,首先给学生展现土地功能的不同图片,之后让学生指出每一种图片所表示的土地功能,从而总结出土地5大功能,并用一句话概括土地的功能即土地的有用性。这种图表教学虽然看起来简单,但通过图片的直观教学可起到让学生更直观地认识土地,了解土地的属性及土地的功能,感受到土地与人们生产活动的密切相关性,进而使学生自发地产生重视土地、保护土地资源的意识。 (二)“主题引导”教学方式 土地利用及土地管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性,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我国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但在具体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实践中原有的土地利用政策、土地利用规程等都在发生变更,这样就导致教科书上的部分内容与实际土地管理活动产生不一致的问题,基于这种情况在教学中给予直接补充完善是一种教学方法,也可以巧妙地设置一个主题并围绕该主题让学生广泛的收集和整理资料。具体做法是先将全班学生分成不同的学习小组(2-4人为宜),其次教师根据教学内容设置一个主题,围绕该主题要求各学习小组通过各种学习手段搜集、整理资料并自己动手制作课件[5],之后每一组派一位代表就所准备的内容向全班同学讲解,同时要求各小组的其他同学做记录,主要记录其他组的讲授内容与本组内容的不同之处,之后要求各小组将听课记录整理后统一提交给老师。因为面对的是刚踏入大学的一年级的学生且初次尝试讲台讲课,所以教师可根据每位学生的讲解情况给予及时的肯定与鼓励,最后就设置的问题进行统一的归纳与总结。其教学效果可达到以下几个目的:拓宽学生获取知识的途径,丰富学生的知识面;客观的肯定与鼓励可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从而达到由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增强学生的课堂参与意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 (三)“案例”教学方式 案例教学最早于1870年首先在美国哈佛大学兴起。案例教学中的案例,一般是基于教学的需要和一定的教学目标,由在实践中所收集或撰写的原始材料、案例报告或案例研究等组成的教学案例[4]。在土地管理学的教学中可根据本门课程的理论知识,将土地领域中发生的案例或从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案例中心案例库中选取典型案例引入课堂。具体做法是,把课程中的理论知识和选取的案例事先布置给学生,让学生提前预习理论,熟悉案例。在课堂上,教师把学生已经了解的案例故事情节,通过简明扼要的方式重现给学生,从而尽快引导学生进入案例的情境之中。其次以将要讲授的理论为基础,围绕提前布置的问题,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发表自己的观点、再进行讨论和辩论。在讨论的过程中教师始终要把握不偏离设置的主题。讨论之后,教师对学生的观点进行提炼,对达成的共识给予肯定;对讨论中遗漏和模糊不清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讲解、梳理,使学生通过案例掌握理论,对理论形成正确的认识。在此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案例教学重在原理,重在举一反三,案例本身不是学习内容。 (四)“框图”教学方式 框图是用框型符号如流程图、结构图等图式,将抽象事物具体化,描述系统中部分之间联系的一种手段。“框图”教学方式可以将相对分散的知识单元进行有机融合与衔接,使学生既可以看到一个整体、全局的知识体系,又能明确各知识单元的位置与联系[6]。在内容的讲授中可使一个章节的内容,在整体框架下,沿着层次结构逐层深入细化。例如,土地管理学中土地利用管理这一章内容,共包括了5个小节,而且第一小节中包括了土地利用及土地利用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土地利用管理理论依据,使得教学内容的涵盖面过大和层次不突出,基于此在讲授这一章内容时通过拆分和归并,首先把全部内容整合成3大模块构成框图的第一层,其次根据知识结构的从属性和关联性构筑框图的第二层,第三层,逐层细化知识点,在讲授的过程中强化重点内容,第四层,根据需要进一步细化个别知识点。这样既从整体框架结构上做了全部内容的概括,又把分散为各小节的知识块,通过框图有机联系在一起,从而达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教学效果,教学框图见图1。 三、结束语 国家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是“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保护环境”。吃饭需要农业用地,建设需要建设用地,在满足了基本需要的基础上,持续、快速发展社会经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显得更重要。所以如何将土地管理学的理论与生产实践有机结合是该门课程实现教学目的的关键所在。因此土地管理学课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课程教学的指导性原则,而教学手段可以是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可以选取多种方式。 作者:敖登高娃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系统的构建 一、土地信息管理系统的构成 (一)基本组成架构 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即时动态定位系统是一套完整涵盖广范围且可达公分级精度的即时性动态卫星定位系统,其基本组成架构分述如下:一是卫星定位基准网。卫星定位基准站的最佳建置间距以不超过70公里为原则,主要功能是连续接收GPS观测资料、连续通过网络将GPS原始观测资料即时传输至控制及计算中心。二是控制及计算中心。建置控制及计算中心服务器的目的为集中管理各卫星基准站的GPS资料,其主要功能为连续进行GPS观测资料的品管、储存、处理与远端监控、连续计算产生区域性定位误差修正资料、组成VBS虚拟观测资料、通过行动电话GSM/GPRS及RTCM网络传输通讯协定(NTRIP),将VBS虚拟观测资料(RTCM格式)传送至移动站。三是移动站。采用虚拟基准站即时动态定位技术所须配合的基本配备,只要1组具有RTK解算功能的卫星定位接收仪、控制器及具有GSM/GPRS上网功能的PDA或其他相容的行动通讯设备,即可进行VBS-RTK定位解算,其作业流程为下载移动站GPS原始卫星观测资料并计算产生导航定位坐标、通过GSM/GPRS及NTRIP将导航定位坐标(NMEA格式)传输至控制及计算中心、联合移动站观测资料及VBS虚拟观测资料进行RTK定位解算。 (二)土地信息管理的精度规范 数值法土地信息管理的作业项目,计有鉴定测量、分割测量、合并测量、未登记土地信息管理、坍塌测量、调整地形及界址调整测量、他项权利位置测量、更正检查有关测量等项目。而数值法土地信息管理的作业方式,是根据图根点、界址点位的数值坐标档绘制土地信息管理参考图,然后根据依据图根点的已知坐标反算与界址点间的夹角与距离,在实地以全测站经纬仪依据相关的图根点或界址点测定测量土地的界址点。数值法土地信息管理,实质上仅将原有测设计算的界址点坐标,复原测定于实地。 二、土地信息管理系统的实验应用与发现 (一)实验应用 本研究选定某地区办理地籍图重测地区为研究范围,该地区位于是一个开发较早的城镇,区内除了有高楼大厦及公寓外,尚有农地、山坡地及林地,地形较为复杂,可针对各种遮蔽情况下进行定位研究,且实验分析所须的数值资料均已建立,故选此地区为实验范围。本研究采实验研究法,利用土地信息管理系统中的VBS-RTK某区服务网,对实验地区的四等控制点及图根点进行观测及界址点放样,综合观测值分别与重测公告坐标成果及面积,进行比较分析,探讨应用VBS-RTK办理土地信息管理的精度及可行性。 (二)实验结论与建议 一是从实验数据结果,两次的观测成果与公告成果坐标值较差绝对值平均值与均方根误差值,均仅0.1公分,可见VBS-RTK即时动态定位的观测精度甚为平均,另从观测平均值的平面位置较差曲线分布情形,可知本实验区测得的坐标成果与公告成果存有约2~3公分的系统差,因此以VBS-RTK直接应用于图根测量及土地信息管理,得经坐标转换套合的程序。二是本实验以六参数坐标转换,转换后成果与公告成果的坐标差值绝对值的平均值及均方根误差均较转换前低。且成果较差均符合界址点位置检查与原坐标值的比较差不得超过6公分的规定,其中除有1点位置较差为5.3公分外,其于点位也均符合图根点位置检查与原坐标值的比较差不得超过5公分的规定。因此,VBS-RTK观测成果,可利用坐标转换方式使观测的坐标成果较相似于公告成果,以减少系统误差。三是利用全国性e-GPS卫星定位基准网的VBS-RTK办理土地信息管理界址点放样,其中界址点因建筑物遮蔽或其他地形等外在因素影响,系统无法求出正确解(fixed解)时,须配合使用简易的测量工具辅助,若测量区的界址点受建筑物遮蔽情况严重,则尚须配合全测站经纬仪及其他测量工具作业,才能将全部界址点放样于实地。四是本实验区经以放样后重新测量计算的界址点坐标,再重新计算各宗地面积与登记簿面积比较分析结果,各宗地面积较差均符合地籍测量实施规则的容许误差范围,故VBS-RTK可直接用于办理土地信息管理作业。五是以VBS-RTK办理图根测量,虽可达到地籍测量实施规则的精度规范,但仍受限于点位位置所能接收到的卫星颗数及几何分布的影响,因此,办理时尽量使图根点的透明度良好,使成果正确可靠。另为确保成果可靠度,建议观测时应慎选最佳观测时段进行点位重复观测,两次重复观测的较差值可放宽为3公分。 作者:李伟红 单位:吉林省国土规划研究室 土地管理论文:加强规划建设土地管理意见 为加强规划建设,规范土地管理,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市城乡和村庄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规划建设管理的范围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工业企业、公共设施、房地产开发、公益事业建设、单位或个人建设和村民住宅建设的,必须遵守本实施意见。 二、指导原则 1、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增强规划的严肃性。 2、强化耕地保护意识,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严禁私自买卖集体和国有土地。 3、坚持先申请后审批,再建设的程序,严禁未批先建。 三、街道规划区域内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 (一)街道规划区域内的道路红线退让 依据《乡城镇总体规划》,规划区域内街道的道路分为四级: (1)过境道路——红线宽30m,连接镇区与外部的主要交通枢纽。 (2)主干路——红线宽24-30m,连接镇区主要功能区和对外联系。 (3)干路——红线宽16—22m,联系镇区范围内各组团(村、社区)间的主要道路。 (4)支路——红线宽12m,联系各组团(村、社区)生活区内部交通。 凡沿各条道路两侧的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红线退让,退让线为5米。 (二)街道规划区域内农户(居民)建房或单位建设的申请程序 根据《乡城镇总体规划》、《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凡在集镇(街道)规划区域内从事各种建设(含翻建、改建、新建)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四邻(或村民组)意见; 2、经村(社区)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乡规划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附表1),由村(社区)主任签字确认并签署意见、盖章,上报乡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3、由村镇建设规划办、国土所联合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核定用地位置及面积、土地性质等规划、用地条件; 4、经现场勘察通过后,报乡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领导组审核(一般每月审核一次); 5、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核发的审批表到国土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6、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国土部门的相关用地批文到村镇建设规划办申请开工,由村镇建设规划办、国土所等主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指派工作人员按规划要求到现场进行开工前的放、验线; 7、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项目竣工后须到村镇建设规划办申请竣工验收。 (三)下列建设项目,应当由取得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采用经设计主管部门推荐的通用设计图纸、标准图纸: 1、3层及3层以上住宅; 2、跨度、跨径或者高度超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定范围的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和基础设施。 四、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 依据《乡城镇总体规划》、《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于全县232个村庄规划的批复》(肥政文件,结合我乡新农村建设规划,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种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和个人必须按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村民住宅建设的审批程序: 1、村民使用宅基地进行住宅建设(含翻建、改建、新建)的审批程序: ⑴村民提出书面申请,本村民组户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签字(章),村分片干部签字,报村(社区)审查; 2、经村(社区)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乡规划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附表1),由村(社区)主任签字确认并签署意见、盖章,上报乡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3、由村镇建设规划办、国土所联合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勘察,核定用地位置及面积、土地性质等规划、用地条件; 4、经现场勘察通过后,报乡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领导组审核(一般每月审核一次); 5、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核发的审批表到国土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6、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国土部门的相关用地批文到村镇建设规划办申请开工,由村镇建设规划办、国土所等主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指派工作人员按规划要求到现场进行开工前的放、验线; 7、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项目竣工后须到村镇建设规划办申请竣工验收。 (二)村民住房建设方式和建设规模 1、村民住宅建设方式: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村民住宅建设实行统一规划,采取集体集中联建与村民个人自建相结合的办法。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不得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2、村民住宅建设规模: 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每户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60平方米,总层数原则上不超过3层。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对于超占、强占土地建房或拆除不到位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农户)在进行土地整理、道路建设、征用土地、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拆迁中,不予补偿。 五、街道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的落实与保障 为了有效地控制和制止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切实加强土地管理,保障规划管理的严格执行和落实,创造良好的建设管理环境,制定以下措施: (一)严格土地规划。凡在我乡区域内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乡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于全县232个村庄规划的批复》(肥政等相关文件要求。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规划管理、土地国策国情和法规政策,切实增强全民的规划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规范申报程序。凡在乡规划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按上述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理不全或未办理审批程序的建设一律视为违法建设,责令建设单位或个人停止建设,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或拒不整改的,由乡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助拆。 (四)加强监管巡查。乡成立村镇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领导组(成员以文另发),从乡执法所、村镇建设规划办、国土所等单位抽调精干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对全乡的土地规划建设工作不定期进行巡查,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加强集镇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土地监督管理。 (五)建立信息员制度。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确定各村(社区)主任为本村(社区)土地规划管理第一责任人,确定各村(社区)营长为土地规划管理信息员。信息员应对本村(居)范围内的建设行为及时掌握了解,一经发现违法违规的立即上报。 乡人民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规划建设土地管理例会,并对信息员进行考核评比,对没有违章建设的村(居)和信息员给予奖励。 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全社会监督,加大处罚力度,违法违章建设信息员未及时上报,经他人举报一例并核实的,对信息员和村(居)包片干部各罚款200元。 (六)加大清理,严格执法。由村镇建设规划办、国土所联合对乡范围内未经规划批准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清理统计,对目前在建工程一律停建,限期(20日内)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符合规划建设的限期自行拆除或组织助拆。任何单位或个人建设工程竣工后,未申请竣工验收或经乡主管部门现场验收不合格的缓发(或停发)土地、规划等相关证件,房管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房产证等证件。 六、本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实行,由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土地管理论文:强化土地管理水平的实践 1广东农垦土地管理信息化工作成效显著 用信息化提升土地管理水平的实践,在黑龙江、广东、海南、上海、北京、江苏、宁夏、安徽等垦区都有所收获。在这里,仅以广东农垦为例,分析土地管理信息化的实效。2009年,“全国农垦土地信息化管理现场会”在湛江召开,湛江农垦局展示了利用GIS软件提高土地管理水平的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广东农垦持续推进土地管理信息化进程。截至2011年底,湛江垦区运用土地信息化管理手段,累计增加土地承包面积约1万hm2,年净增土地承包费上亿元。同时,将土地管理工作与农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挂钩,极大推动了基层干部管好土地的积极性。阳江、茂名等垦区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积极开展土地清理,摸清家底,土地管理信息化工作落到了实处。土地信息化管理手段有效遏制了“关系地”、“人情地”、“水分地”等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现象。以信息化为依托的土地清理活动,逐步走上良性循环,实现了多赢的良好局面:垦区经济效益大幅增长;农场增加了土地发包面积,日子好过了;农场班子经济效益考核与土地绩效考核奖励大幅提高;职工土地承包费降低,生活环境美化。土地承包真正实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干部、群众生产热情高涨。广东农垦的积极探索,为农垦如何管好、用好土地,科学精准地提高土地效益,提供了一条值得借鉴的好路子。 1.1理顺机制,提升土地维权成效 广东省农垦总局国土处处长祝启明每到一个农场,首先要求农场打开土地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着软件中的航片和图表说事。地图上一块块历史被占地清清楚楚显示在大屏幕上;总面积、总宗数等汇总数据,每块被占地的明细数据也都与地图对应显示。祝启明说:“农垦最大的资源是土地,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随着沿海经济的发展,国有农场规模化的土地越来越受到关注。我们农场场长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看好、守好土地这一优秀资源。”针对近年不断发生的土地被侵占情况,广东垦区不断完善和理顺土地保护和管理机制。2009年起,土地权属保护和管理责任被纳入了总局对各农垦局领导班子的年度责任考核内容,湛江、阳江等农垦局纷纷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保护目标责任制,把保护耕地、加快确权发证进度、维权和回收被占土地等具体指标列入对农场领导班子、生产队干部的考核内容,每年层层签订土地管理责任合同,大大规范了农场土地的权属管理。各局制定了对农场考核指标的底线:当年被占地当年清理,当年不能出现新增被占地;守不住土地要受罚,收回历史被占地有奖。几年来,广东农垦回收了一批历史被占土地,土地被侵占发案率持续下降,有效保持了农场土地权属稳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清理、更正土地发包面积近1.13万hm2,年净增加土地承包收益上亿元,有效堵塞了土地管理漏洞。 1.2土地内清,依托科技进步获益 广东省平岗农场于1954年围海建成,拥有0.27hm2多土地(水面面积),是广东农垦规模最大的水产养殖基地。2008年,阳江农垦局在平岗农场开展土地内清试点工作,淘汰了以往手工量算鱼塘、水域承包面积的落后方法,利用土地管理信息化软件的GIS面积自动量算功能,结合GPS设备现场复核,平岗农场清理出约33.3hm2“水分地”。随着相关地块的承包合同于2011年左右逐步到期,按照信息化管理面积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水分地”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按照土地承包费每666.7m2600元/年的平均价格计算,土地信息化管理手段每年为平岗农场增收近500万元。阳江农垦局国土科的干事小杨说:“我们现在的土地承包面积测量都是在办公室里,通过点击鼠标操作完成。个别面积有异议的地块才跑去现场测绘。信息化手段量算土地面积高效、精准,更大幅减少了我们土地测量外业的工作量。”阳江农垦局副局长莫益环介绍,在多次参观、学习湛江农垦局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土地管理水平的成功经验后,阳江农垦局在平岗农场展开了试点,摸索适合当地情况的土地内清工作方案。针对一些大包户的抵触情绪,局里干部分头下农场做工作,向群众解释土地管理信息化手段的土地面积量算精准特点。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逐步做通承包户的思想工作,平稳地完成了“水分地”的回收工作。2012年,在理顺了土地内清相关工作的头绪后,阳江农垦局建立了局领导挂帅,国土、生产、财务、企管、纪检等5部门的工作组,在下属6个农场全面铺开依托信息化的土地内清工作。通过集中举办土地信息化管理培训班,在每个农场开动员会,阳江农垦局统一了各级干部思想,消除了个别农场场长“清土地等于清自己”的抵触思想。莫局长信心十足地说:“内清工作预计今年11月底完成,到时候,欢迎大家来阳江农垦局检查我们的成果!” 1.3深化改革,实现土地管理共赢 土地面积测量的大小,是一个简单数字,但牵扯了多方利益。传统测量土地面积的工作,需要走现场,拉皮尺、手工计算。一个农场上万个地块,要想全部测量一遍,土地管理部门就别干其它工作了。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土地承包的准确面积基本是沿用历史形成的数据,难以监管,给基层管地的干部制造了权力寻租的机会。“关系地”、“人情地”、“水分地”应运而生,极大损害了国家利益,土地承包不公,群众意见大。土地管理信息化,使承包土地面积高效、精准量算成为可能。但单纯的信息化管理手段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更为关键的是强有力的管理手段。湛江农垦局副局长宫玉林找准了土地管理信息化的切入点———依托信息化,通过系统、有效的强力手段遏制土地流失。宫局长介绍工作经验时总结了3个要点:一是工作出发点要讲效益,不讲人情;二是工作要动真格的,要有问责制度,不行换人;三是要深挖信息化潜力,促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整个信息化推进过程,职工没有上访,真正实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承包,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湛江农垦局建立了科学的奖惩机制,将基层干部的灰色收入变为合理的阳光收入。2011年,湛江农垦局向下属农场发放效益考核奖金600万元,土地管理考核奖金200万元。通过土地清理工作,5年来,湛江农垦累计清理、更正超承包合同面积近1万hm2,年净增土地承包费上亿元,相当于增加了一个大型农场的承包面积。 2土地管理信息化工作大有作为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这些年的试点,我们充分认识到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重要性。各垦区依托信息化的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土地管理信息化,有效提高了垦区农业管理水平现代化;促进了垦区摸清家底和掌握土地生产经营状况;增强了垦区国土管理部门的执法能力;提升了垦区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带动了垦区信息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广东垦区的实践,证明了土地信息化管理大有作为,是一项小投入大产出的科技创新,为如何在全国农垦范围取得更大的成功,提供了现实依据。《实践论》指出“认识———实践———再认识”的循环理论。纵观这些年来,农垦土地管理信息化的实践,我们的确也是走了一条反复认识、反复实践的道路。在成功的基础上,我们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平台整合问题,即如何有效整合财务、农产品质量追溯、土地管理等信息平台,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如何充分利用各省国土资源厅的现有卫星照片,解决资源共享的问题?我们相信,这些问题都将会在土地信息化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实践中,获得再认识。土地信息化管理工作也将因此获得不断进步和提升。 作者:张建光 单位: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土地管理论文:低碳经济视野下的土地管理探索 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要研究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主要应考虑的便是碳排放问题。就目前而言,由土地利用导致的碳排放有两种:直接碳排放和间接碳排放。直接碳排放是指由于土地利用类型的转变或保持导致的碳排放,如围湖造田、草场退化、种植制度的改变等。间接碳排放是指土地利用过程中的人为源碳排放,如交通用地尾气、矿产品开采工艺排放等。由此可见,土地利用过程中的碳排放现象比比皆是,且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碳排放量也与日俱增。如何管理好土地利用以减少碳排放是目前全球所面临的一大难题,尤其是对我国这样碳排放总量居全球第二的国家(王铮和朱永彬,2008),尤其需要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土地类型变化不当往往不利于碳蓄积,会加剧碳排放。如森林砍伐会直接导致地上生物量排除,土壤呼吸加剧;农牧林地被建设用地所占有,生物量便会被清除、土壤被掩埋和收集;草地转变为农田会加剧土壤呼吸,从而减少了碳素向土壤的分配等等。这一切都是因为土地利用类型转换不当引起的碳排放。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几年在低碳经济理念倡导下,中国政府逐渐重视对土地利用的管理,力求土地利用朝着低碳和经济的方向发展,顺应自然发展规律,力求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发展。但是中国六大区域(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仍然存在一些不利用陆地生态系统碳蓄积的问题,其中尤以东北、华北和华东三大区域的问题最为显著。(一)东北地区过快的农业发展扰乱了自然生态系统根据国家统计局1999年和2010年统计的数据显示,1996年东北三省耕地总面积达到21526200公顷,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6.55%;到了2008年,东北三省耕地总面积减少到21450000公顷,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7.63%,但实际上2008年耕地总面积只比1996年减少了0.35%。但东北三省的主要土地利用类型为林地,耕地面积增加也主要来源于森林和草地。而该地区的森林和草地富含生物碳量和土壤碳蓄积量,土地利用类型转变将对于该地区的地面生物量清除;耕作以及水土的流失将对土壤碳蓄积碳汇产生极为不利的负面影响;草地转变为耕地将加剧土壤呼吸,不利于碳积蓄。近几年,国家政府在低碳经济理念下,面对严峻的生态问题和环境污染,投资积极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2010年该地区林业投资完成额达到224262万元,其中国家投资额占84%,当年造林总面积为507030公顷,其中人工造林为308643公顷,而退耕还林面积却为0。这样的发展并不能使该地区土地利用低碳化,要彻底改变目前现状,必须合理配置各类土地利用类型,而并非一味增加林地面积。(二)华北地区的牧草地出现严重的退化和荒漠化现象由于过去20年间华北地区大量的植树造林,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显示,到2005年,华北地区牧草地面积比1985年减少了6888000公顷,主要转化为林地(林地面积增加1175600公顷);还有部分转化为耕地(耕地面积增加774700公顷)。但是,就总体来看,牧草地面积下降速度依旧过快,同时过度的放牧也加速了土壤沙漠化速度,这些都不利于土壤中碳的蓄积。(三)华东地区耕地面积急剧下降,建设用地扩张过快华东地区是经济发达的平原地区,理应是耕地面积最大的地区,但是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数据显示,2008年耕地面积只占了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9.98%。与此同时,从表1中可以看出,2008年增加耕地面积仅为95006公顷,但是减少耕地面积却达到了99695公顷,超过了增加的耕地面积达4689公顷,可见耕地面积减少的数量超过了增加的数量,年末耕地总面积呈下降趋势。在耕地面积减少的总量中,有85%用于建设用地,占全国耕地改造的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4%,可见华东地区建设用地改造的面积之大,华东地区土地利用类型的迅速变化(耕地逐年递减、建设用地快速扩张)导致生物量清除、土壤被掩埋和收集,加速了碳排放,将不利于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的发展。那么为什么华东地区会出现这样大量耕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现象呢?这一方面是华东地区地处平原,耕地面积大,矿产资源匮乏,因此自古以来该地区经济发展主要是依靠耕地和进出口贸易。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以及领海这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该地区经济发展较内陆地区快,各地纷纷建居民楼、厂房、写字楼,加速了该地区建设用地的需求。另一方面,耕地种植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远远不及贸易所带来的利润,人们纷纷闲置耕地或者转卖土地成为城镇居民,进厂打工或者自己成立工厂进行加工、贸易。近几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这种势头更为猛烈。江浙一带很多原有的耕地都被低价转卖给政府用于建设用地。农民搬进了政府新建的农民安居房,农民成了没有土地的农民。这种现象已经违背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初衷,同时也恶化了土地利用类型的合理调整,不利于低碳经济型土地的利用,值得政府部门深思。 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管理的对策 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需要协调好生态发展和经济利益之间的矛盾,顺应自然发展规律,有节制地开发利用土地,有效地管理保护好土地的生态系统。因此,转变土地利用的方式,重视土地利用过程中的“减源”、“增汇”,这是降低土地利用的碳排放和提高土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必然手段(彭欢,2010)。只有这样才能打造出一个优质、可持续发展的低碳土地利用。因此,我们首先应该加强土地利用的管理力度,通过法制化的方式进行土地利用类型的管理,通过增加耕地转化审批环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向建设用地。对破坏耕地、任意改造为建设用地者进行严厉打击,应处于高额罚金,并要求其限期对土地进行复垦,恢复其原有生态系统。同时,提高林地面积规模,控制耕地、牧草地、沼泽和滩地面积减少速度,促进其他未利用地面积向林地、牧草地和耕地转换,设立提高土地的碳吸纳能力。其次,我们应该利用经济杠杆,促使土地利用合理化。可以提高城市建设用地取得和保有的成本,提高土地价格,以此用经济杠杆自动调节土地利用类型,使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最后,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碳交易市场。尽管低碳经济、碳汇等词汇已经耳熟能详,但是碳积蓄后到底用于哪里或者说能否带来经济效益,这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这主要是碳交易市场不健全导致的。碳交易其实质就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实际上就是碳排放权利的交易。碳交易把气候变化这一科学问题、减少碳排放这一技术问题与可持续发展这个经济问题紧密地结合起来,以市场机制来解决这个科学、技术、经济综合问题”(彭欢,2010)。我们应该应用市场化的手段,制定好合理的碳交易体系,并处理好各个相对量的指标,建立全国的统一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使得碳交易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碳排放才能从经济的角度得到实质性的遏制。总之,目前低碳经济下我国土地利用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这就需要利用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道德等各种手段进行管理。重要的一点是让低碳经济观念深入人心,政府部门应该从本质出发,倡导低碳经济型土地利用。同时,利用经济手段,让低碳和土地利用自动协调发展,这对于现今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而言,是最行之有效的手段,让经济成为土地利用管理的有力杠杆。当然,健全的法律也是必然的管理途径,法制的强制力手段将能使土地利用管理变得井然有序。 作者:刘伟 何春艳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对解决三农问题分析 2010年1月,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这是2004年以来中央政府连续第7个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充分说明了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 土地是农业生产的载体,人类活动的场地和乡村发展的基础,因此土地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优秀[1]。土地整治作为适应新时期建设高效农业、现代化农业及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当前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已由过去单纯的农地整理走向了农地整理和村庄土地整治相结合的重要发展阶段。对农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整理,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有效改善农用地土地利用布局,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对村庄整治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不难看出,土地整治与解决“三农”问题的目标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土地整治,要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土地整治与“三农”问题的“联姻”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1土地整治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意义 1.1土地整治是全面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农业现代化生产的有效方法 土地整治是适应新时期建设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现代化农业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是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加大对农业支持和保护力度的长效机制。通过土地整治,在农业基础条件较差的地区,能够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通过产权调整,将土地集中到少数种田能手手中,能够发挥集约生产效益,有利于农业技术的推广和生产方式的改进;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发展效益高、附加值高的农业,适应了人们饮食结构调整的需要。此外,土地整治有利于进一步改善传统的农用地利用格局,扩大了经营规模,优化了农产品区域布局,从而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 1.2土地整治是提升农村居住环境,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农村居民点还存在着人均用地面积偏大、选址随意、分布松散、布局零乱、缺乏规划和违法占地严重等问题,农村居住环境不容乐观,乱、脏、差现象依然存在。通过土地整治,对“空心村”、布局分散零乱等村庄实施村庄改造,迁村并点,引导农村居民向中心村镇集中,建设统一规划和统一设计的农民住宅,不仅可以整理出村庄内部的存量耕地,提高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还可以改变历史遗留下来的农村建房自然分散的格局,改变农村脏、乱、差的面貌,改善农民的生活条件、提升生活质量,实现布局规整、生产生活方便、居住环境优美的新农村[3]。 1.3土地整治是实现农民增收、乡风健康的有效手段 土地整治将分散、布局零乱的农田集中规划整治,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升了耕地质量,增强了农业发展的后劲;同时,土地整治有利于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方便农民生产,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进而实现农民增产增收。此外,通过产权调整,实施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民耕地效率,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民进城务工或进乡镇企业,让农民有事可做。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农民收入增加;另一方面也避免以前农闲季节农民便无所事事,打麻将、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乡风健康。 2土地整治对“三农”问题的成效与不足 2.1土地整治对“三农”问题的成效 2.1.1新增了有效耕地面积,促进农民增收1999—2008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78万hm2,为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实践证明,通过耕地整理,可新增耕地5%~8%,农田产出效力提高10%~20%,通过平整土地,治理沟渠,修筑田间道、生产路,农田生态功能进一步发挥,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4],从而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1.2提高了土地整治区域的土地质量及农业生产能力 通过实施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治,对整治区域内的农田进行统一布局、改良土壤,对农田水设施、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更新完善,促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方便农民生产作业,进而提高了土地质量和农业生产能力。 2.2土地整治对“三农”问题的不足 2.2.1推进力度不够,程度不深 土地整治与“三农”问题在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发展等方面具有高度一致性。然而,近几年来的土地整治实践证明,土地整治的综合作用尚未全面发挥,土地整治的重点仍在农地整理方面,农村居民点等建设用地整理进程缓慢,这势必会影响农民生活、农村发展。 2.2.2不可持续行为令人担忧 ①大面积平整土地,填沟挖渠,推土填塘,尽管能有效地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垦殖率,但是易导致原生、次生自然植被大面积减少和退化,生态平衡受到破坏,给农业生产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②农田水利设施和道路设施追求高度标准化和硬化,田间农路、农渠(沟)大量混凝土化会阻塞土壤自然呼吸,影响大自然气温的变化,并使草木难以生长,小型动物和微生物无法栖息,从而可能导致该地区部分物种的灭绝。土地整治的不可持续行为可能会导致资源与环境面临风险,致使农业、农民发展受阻甚至停滞。 3促进“三农”问题解决的土地整治方略 3.1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 土地整治规划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手段,是科学指导土地整治活动的重要依据。当前,我国正在开展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充分认识到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与上轮规划的不同之处是做好新时期下土地整治规划的关键。以前土地整治的主要目标是解决吃饭的问题;现在土地整治,不仅要解决增地增粮,还要服务于外部条件、形势变化带来的新要求,要把促进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有关内容纳入规划中统筹考虑安排。 3.2加强部门联动,整合涉农资金 土地整治是一项系统而庞杂的工程,牵涉到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涉及到土地、农业、林业、水利、环境、交通、建设、财政等多行业、多部门。目前,中央和地方的支农资金总量相当大,多个部门都有各自的专项惠民资金。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职责不明,各自为政,导致资金重复投入,利用率低,浪费较多[5]。因此,要搞好土地整治工作,必须要政府主导,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即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聚合资金、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乱,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记其功”的思路,把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中小水利、以工代赈、农村扶贫、退耕还林、中低产田改造等各类涉地涉农资金整合起来集中使用,综合发挥各项资金的叠加效益[6]。 3.3加强土地整治环境建设 土地整治是一项牵涉面比较广的工程措施,项目的实施在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发挥其积极影响的同时,很可能也会引起新的生态环境问题,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改善生态环境是当前土地整治工作的4大基本目标。其中,改善生态环境不仅是保证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重要保障,更是实现土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因此,在土地整治过程中要加强土地整治环境建设,要有整体观念、全局观念和系统观念,充分考虑到土地生态系统内部和外部的各种相互关系,不能只简单地考虑增加耕地面积,而忽视土地生态系统各生态因子的改变对系统的不利影响;不能只考虑当前局部地区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而忽视生态平衡破坏对将来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整个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3.4尊重民意,加强土地整治宣传 土地整治是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的助推器,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直接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所以,土地整治必须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坚持“依法规范、公众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样才能因地制宜地推进土地整治,做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乐意、整治后农民满意,确保农民真正受益。 4结语 土地整治关系到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随着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土地整治工作势在必行。通过科学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加强部门联动整合涉农资金、加强环境建设和土地整治宣传等措施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真正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管理论文: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对土地资源的影响 土地分配是指对城乡土地进行分配,土地分配制度的确立和实行关系到城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同时也关系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化使用状况。尤其是农村土地的管理和分配问题,是城镇化进程中最需进行保护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新管理制度建立的基础和重要前提。因此,加强耕地保护,不断深化制度,明确改革方针,是促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深化和改革的重要动力和源泉。 1以建立适宜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为深化改革的基本目标 农村土地进行深化和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建立适宜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真正站在农民的角度上,看待农村土地管理和分配问题,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优化土地管理,统筹城乡社会、经济的和谐可持续发展。一是对农村土地产权的实施稳定管理。对土地产权进行管理是确保农民合理规划和使用土地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稳定农村土地的产权,可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升土地的有效利用率;二是对土地的使用用途进行明确。农村土地制度中对土地的使用用途进行明确,可避免出现土地资源浪费、违规建设等错误的资源配置和土地资源浪费,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总之,以建立适宜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为深化改革的基本目标,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在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可提高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在的推动下,我国农业的发展实力逐渐提升,土地生产量增加,可提高农民的收益,也可合理优化土地资源。 2加强耕地保护及节约用地管理 国计民生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和保障,民生问题涉及到社会中每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粮食是国计民生的根本,也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产物。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口数量占世界第一,而耕地面积仅占全世界耕地面积的7%左右,一旦粮食种植面积与开垦面积差距较大,则会导致粮食种植面积持续减少,一方面,将会导致农业发展受到阻碍;另一方面,将会导致粮食负担加重。立足于我国现阶段国情,实施耕地保护、节约用地等保护措施极其重要。 2.1实施有效策略进行耕地保护耕地保护是实施各项农业作业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因此,无论实施何种土地保护制度,耕地质量的保护是关键。通过对以往农村标准及改革方案的查阅,可见国家在进行和优化时,往往对基本农田进行重点保护。基本农田主要包括灌溉条件好、养分充足以及分等定级高等多种形式的农田区域。针对此类农田的保护措施较为完善和全面,禁止除国家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占用或耕种。若此类农田本为农民耕地,则需给予农民相应的补贴,提高农民的主动性,加强对耕地的保护。 2.2实施有效策略节约农村土地用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不完善将会导致农民的利益受损,同时对土地使用效果及利用率也造成浪费。因此,节约农村土地用地势在必行,一方面,可控制土地投入和建设成本;另一方面,可从总体上控制城乡经济建设水平和建设规模,带动一方经济的迅速发展。另外,对于农村住宅基地的土地管理而言,以住宅为目标进行土地开垦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管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宅基地使用权。在进行开垦和使用的过程中,建筑用地的开垦须符合土地使用标准和管理规范,在不影响集体用地的基础上,规划开垦范围,保障农民利益。此外,针对土地征用问题,相关政府部门需给予占地者相应的补偿机制,提升农民的积极性。 3增强耕地的保护意识 在保护耕地问题上,不仅需要广大人民群众意识到保护耕地是所有国民的责任和义务,更需要相关部门以及各级党组织根据地方情况循序渐进地开展改革和进一步规划。粮食是人类生存的根本,而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条件,作为耕地管理工作人员,要认识到身上的责任和重担,宣传并树立耕地保护意识,促进土地管理制度的深化和改革。 4结语 立足于农村土地使用和发展现状,以建立和完善适宜地区发展的土地管理制度为主要奋斗目标,从多方面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政策,同时,要不断完善和增强人们的耕地保护意识。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和指导思想,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从而实现农民、社会、国家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作者:房姗姗 辛海英 单位: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双阳分局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制度综合改革研究 舟山群岛陆域面积狭小,以丘陵山地为主,可利用土地资源非常有限。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国家战略的实施,在“十二五”乃至“十三五”期间建设用地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使新区土地供需矛盾突出,资源因素制约严重。新区在土地管理方面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和制约,迫切需要突破现行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一、新区概况 (一)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概况舟山位于我国东部黄金海岸线与长江黄金水道的交汇处,背靠长三角广阔经济腹地,是我国东部沿海和长江流域走向世界的主要海上门户,陆域面积1440km2,海域内水面积208万hm2,500m2以上岛屿共有1390个,区域内适宜开发建港的深水岸段有54处,总长279.4km,理论上可建码头泊位年吞吐量超过10亿吨。2014年,新区常住人口114.6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21.66亿元,增长10.2%,人均GDP 1.45万美元,其中海洋经济增加值713亿元,占GDP比重69.8%,是全国海洋经济比重最高的地级市。①新区鲜明的海洋特色区域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临港装备工业蓬勃发展,港口物流业快速增长,海洋渔业稳步转型,海洋旅游持续升温,新兴产业扎实起步。2014年,港域吞吐量3.47亿吨,工业总产值1967.62亿元,水产品总产量166.94万吨,渔农业总产值199.48亿元,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共3997.96万人次。② (二)新区规划发展目标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新区未来将具备三大功能: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的先导区、我国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通过10~20年发展,将新区打造成我国面向环太平洋经济圈的桥头堡,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东部地区重要的海上开放门户和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成为我国海洋海岛综合保护开发示范区和陆海统筹发展先行区。新区发展规划明确:到2020年,舟山海洋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20%左右,港口货物年吞吐量达6亿吨以上。到2030年,开放型经济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国际领先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三)新区资源禀赋概况1.土地资源概况。截至2013年底,新区土地总面积共14.813万hm2,农用地8.893万hm2,其中耕地2.7万hm2(含可调整地类0.247万hm2);建设用地3.187万hm2;未利用用地2.733万hm2。在建用地中,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033万hm2,交通用地0.407万hm2,其他建设用地0.747万hm2。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2.48万hm2,基本农田2.313万hm2,规划基本农田保护比率93.2%。2.海洋资源概况。新区海域内水面积208万hm2,至2013年底,全市共批准建设填海面积约0.6万hm2。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确定的“十二五”期间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填海的面积为0.45万hm2,因此,舟山建设填海总面积将达到0.985万hm2。3.潮间带资源概况。目前,潮间带总面积达1.527万hm2,其中“十二五”规划可用于开发利用的潮间带达0.667万hm2。4.低丘缓坡资源概况。全市可开发利用低丘缓坡资源1.662万hm2,宜建面积0.7万hm2,“十二五”期间宜建面积0.411万hm2。③ (四)新区土地利用现状1.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耕地后备资源严重匮乏。舟山市土地总面积仅为全省的1.4%、全国的0.02%。受海岛自然环境、气候条件的限制和影响,全市能够开发和利用的土地资源很少,区域内可利用的土地面积只占到了舟山总面积的31%左右,地面坡度大于15°的面积大约占到舟山土地总面积的44%,其中大部为海岛生态防护林,不宜进行开发利用。经调查,新区适宜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总数不足1万亩。①2.第一产业比重逐年下降,耕地种植受制于水。受自然资源限制,舟山种植业发展不具优势,2013年,舟山市三次产业比例为10.3∶44.2∶45.5,一产比重逐年下降,从2005年的14.1%降至2013年的10.3%。一产中又以渔业为主导,种植业种类单一,主要以提供蔬菜和水果为主。2013年,全市农业总产值187.8亿元,其中种植业产值为10.6亿元,仅占5.6%。②同时,由于海岛耕地资源少且布局分散,加上自然灾害侵袭较多,淡水资源紧缺,土壤盐碱化现象严重,种植业投入成本大,耕地产出水平较低。按照大陆引水成本1.86元/m3计算,水稻亩均耗水成本高达1268元,在舟山种植水稻仅耗水成本是大陆水稻平均种植成本的2倍,是国家水稻收购价格的1.36倍,成本收益严重倒挂。3.岛屿建设用地布局分散,基础设施及特殊用地比重高。舟山岛屿分布呈现“大岛近岸、小岛离散”的空间形态,城镇用地布局于沿海平原区域,临港产业用地依海而建,农村居民点分布于各大小岛屿,新区建设用地布局总体呈现较为分散的状态。受地形地貌和环境条件制约,各岛屿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必须自成体系,交通、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共享性差,占地较多,全市基础设施用地比重高于浙江省的平均水平。另外,作为国家军事战略要地,舟山特殊用地面积大、比重高;海洋旅游资源丰富,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多。 二、新区建设面临的土地问题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新区建设的加快推进,舟山市将迎来新一轮用地需求旺盛期。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土地利用战略研究》成果:到2015年,全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约1.133万hm2,占用耕地约0.667万hm2;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约2.133万hm2,占用耕地约1.067万hm2,土地供需矛盾突出。 (一)规划控制指标与实际不相符根据舟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市耕地保有任务是2.48万hm2,基本农田2.313万hm2,基本农田保护率高达93.2%;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3万hm2;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0.715万hm2。但从实际情况看,到2013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已“倒挂”约1万hm2,新增建设用地仅剩约0.04万hm2。预计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缺口将达2万hm2,城乡建设用地缺口2.467万hm2,约有0.9万hm2新区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空间重叠。③这将导致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重大基础设施、海洋新兴产业以及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等项目无法“落地”。 (二)年度计划用地指标缺口较大据分析预测,今后5~10年,舟山市每年平均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在2000hm2左右,而实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与此差距很大,如2013年下达舟山市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约为430hm2,仅为今后年度用地需求量的21%左右。④ (三)区域内难以实现占补平衡2007-2013年,舟山市完成耕地占补面积约0.23万hm2,其中市域内占补约0.16万hm2,市域外易地补充0.07万hm2,易地补充率为30%多,特别是2013年的易地补充率达到近50%,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压力日益加大。虽然通过滩涂围垦解决了部分耕地占补平衡,但由于围垦成本高,实际垦造的耕地必须进行灌排、降盐降碱、地力培育等过程才能形成有质量的耕地,从围垦成陆到形成耕地,必须要8~10年的时间。 三、新区土地管理制度综合改革探索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地区土地管理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舟山市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新区的战略定位以及功能目标,充分发挥海岛陆海资源优势,统筹山、海、陆资源开发利用,坚持先行先试,着力改革创新,因地制宜地探索建立适应舟山发展需要的土地管理机制和政策制度,促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深入推进陆海统筹发展推进陆海统筹发展时,要特别注重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努力探索陆海规划合一的实现途径。山东省在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大力实施海陆一体化规划,将海岸带、海岛及近海海域纳入蓝色经济区海域空间规划,建立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域空间规划,从而有效地避免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以及不同产业开发活动之间的冲突,实现海洋资源与空间的优化配置。[1]建议舟山市将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海洋功能区划中均涉及到的相同内容在规划安排上进行统一,并落实到一个涵盖舟山群岛陆海区域内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真正实现陆海规划合一,明确所属陆海区域内各部分用地用海的功能划分和控制目标。同时,注重加强规划编制体系、标准体系、协调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强化统一后的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使其真正成为统领舟山群岛新区陆地、海洋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的依据。 (二)积极创新土地规划计划管理新模式1.创新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天津滨海新区试行两年一次动态评估,经评估如有必要五年可滚动修编制度。上海市根据实际用地需求,试行与审批级次相配套的两年一次动态评估、五年一次修改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制度。[2]建议舟山市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落实0.8万hm2新增建设用地,0.56万hm2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任务先由浙江省统筹平衡,待省级规划修编或浙江省开展省级规划评估修改时国家一并予以追加。2.创新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湖南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行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国家一次性下达长株潭城市群土地利用计划,省政府根据长株潭城市群建设时序分年度统筹安排使用。天津滨海新区试行在建设用地总规模范围内按照“前期适当集中,后期相应减少”的方式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以滨海新区近年实际审批新增建设用地的平均数为基数,在规划期前五年,以前三年适当高于基数,后两年相应减少的方式将有关年度计划指标下达给天津市,天津市将指标使用情况分类统计后报国土资源部。[3]建议国家对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差别化管理。一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在本轮规划期内,不突破0.8万hm2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前提下,自主统筹安排使用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并将指标年度使用情况报国土资源部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接受监督核查;二是国土资源部下达浙江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增加至份额的110%,10%专项用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 (三)积极探索耕地占补平衡新方式湖南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立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有偿调剂制度,对在本区域内确实无法实现占补平衡或保护目标的,可以在省域范围内其他地区进行有偿补充或补划。上海探索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途径和方式,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市场。四川成都探索按耕地等级补偿的占补平衡机制,以粮食产能等效面积作为耕地占补平衡的刚性指标,并试行独立选址等重大项目在省内跨区域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办法。[4]建议舟山市积极争取,将国家、省级重点交通、能源、水利建设项目及新区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纳入全国统筹补充耕地试点范围,开展国家统筹补充耕地试点工作。为确保舟山市重大项目建设,舟山应遵循先挂后统的原则,即在国家没有正式开展全国统筹补充耕地试点前,耕地占补平衡以挂账方式解决,等国家正式开展试点后,实行正常占补平衡统筹方式,并将前期挂账项目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统筹范围。 (四)深化研究更加有效保护耕地的新途径1.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贵州省积极推进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建立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议舟山市划定永久性(高标准)基本农田并严格保护,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创新适应海岛型城市环境状况、生态需要以及社会观念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强化耕地的生态功能、社会功能,从单纯强调数量控制向质量控制、环境影响控制转变,适度调整、优化耕地的数量和布局,建立耕地保护共管机制。2.开展国土综合整治。湖北省鼓励开展迁村腾地和工矿废弃地复垦,稳步推进迁村并镇建设。实施“双百万”土地整理重点工程(100万亩高标准建设示范工程和100万亩低丘岗地改造示范工程)。[5]建议舟山市以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调整建设用地、生产力和人口布局,实现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规模集中。支持探索通过农村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折抵新增耕地。加大城镇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力度,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实现腾笼换鸟,有效释放建设用地空间。推进二次开发过程中,在允许以协议出让方式变更土地用途、完善用地手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给予支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对通过土地整治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允许以留用地等形式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娱乐等多种经营。 作者:虞卓华 单位:浙江海洋学院 管理学院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系统功能模块设计 1.引言 为适应国土资源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从2005年已开始进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正是针对土地利用规划大纲编制和实施各个环节的业务需求,充分利用国土资源信息网络及信息共享平台,综合利用网络技术、GIS技术、数据库技术与办公自动化技术,规范化组织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实现灵活有效的规划辅助编制、规划成果管理、日常办公支持、辅助决策等功能,并为其它相关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和技术上的支持。 2.系统体系结构 根据本系统的需求分析,综合考虑软件性能和开发成本,本系统采用C/S(客户端/服务器)的三层体系结构(图1)。 2.1数据层采用大型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对整个系统数据的管理。系统数据库在逻辑上分成两部分: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前者存储地理空间数据,实现不同行政区域数据的无缝拼接,由中间层的空间数据引擎协同管理;后者存储属性和管理数据。二者之间通过地理定位编码相互关联。 2.2中间层采用空间数据引擎协同管理空间数据库。 2.3应用层用户直接接触的部分,根据不同的用户需要,将应用层分成两个部分:系统用户端和部门用户端。 3.系统功能 系统按模块化结构设计,划分为基础数据处理模块、规划辅助编制模块、规划成果管理模块、规划实施管理模块、专题分析模块、系统维护模块等6个功能模块。一方面各模块在功能上相互独立,另一方面,各模块又通过数据共享、功能调用、界面集成而紧密相联。 3.1基础数据处理模块基础数据处理模块实现最基本的GIS功能:包括数据录入与编辑、数据浏览、数据查询、数据分析和数据交换。数据处理的前提是让用户能够快速的定位、查看所需要的数据。由于数据库中存储的数据量很大,如果用户的每一次屏幕操作都涉及覆盖整个数据库范围的一个层或几个层势必造成浏览处理速度下降,屏幕刷新缓慢甚至死机。针对这种情况在用户操作前首先提供一套调图机制,使得用户可以根据灵活的条件把要浏览的数据先装载到系统中,再对其进行操作。调图功能具体分成自定义调图和传统调图两种:自定义调图方式。是指用户定义调图的范围和调图的内容(图层),系统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图幅号、单位名称、道路名称、地名确定浏览数据的范围。用户可以根据图层的名称,大类和实体的类型(点、线、面和注记)来确定要打开的图层。传统调图方式。是指制作索引图,让用户可以根据索引图漫游数据,然后在此基础上用户可以选择浏览的范围。这种调图的方式需要先从某个比例尺的数据中默认指定某个索引图层,作为系统缺省要加载的图层。 3.2规划辅助编制模块规划辅助编制是指利用计算机辅助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专项规划,以及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和修改。规划辅助编制包括规划的方案拟定、方案比较、成果输出等;规划局部调整和修改包括对规划指标、用地布局等的调整。具体功能包括数据编辑、数据查询统计和规划指标调整等基本功能,规划地块拟定,规划方案分析,规划地块调整,规划地块注记,规划用地类型汇总统计、规划成果输出。规划地块调整具体可以划分为图形变更和属性变更,通常图形变更伴随着属性变更。其中,图形变更主要可以归结为地块合并、地块分割和边界变更。提交变更后即时刷新现有规划图层,同时在数据库中保留原有地块信息以备历史回溯。 3.3规划成果管理模块规划成果管理是指对经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成果及在规划实施中形成的相关规划成果的管理,包括图件成果和文档成果的调阅、查询、统计和输出等。 3.4规划实施管理模块规划实施管理模块对具体规划实施业务进行管理,包括: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查、城镇分批次建设用地规划审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规划审查、未报已批土地利用项目登记。 3.5专题分析模块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分析、土地利用情况分析、对规划信息,土地利用现状信息,建设项目占用农用地面积、占用耕地面积;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面积;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计划指标统计专题图、业务统计报表制作等。 3.6系统维护模块系统维护模块包括用户管理、系统设置、数据维护、日志管理等功能。 4.系统实现 SuperMapDeskpro是中科院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中心北京超图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基于SuperMapGIS优秀技术研制的新型通用桌面地理信息处理平台和GIS应用工具。通过SuperMapDeskpro,用户可以完成地图编辑、数据管理、地图打印、查询浏览、网络分析、拓扑处理、空间分析、三维建模等GIS系列任务。根据功能需求,本系统选择SuperMap做为GIS开发平台。实现效果如图4,图5所示。 5.系统特点 在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中,用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代替常规的手工方式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系统具有如下特点:①将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和实施管理中用到的纷繁复杂的数据系统地组织起来,方便用户使用,并通过一套调图机制,使得用户可以根据灵活的条件把要浏览的数据先装载到系统中,再对其进行操作。②系统具有方便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现状统计功能以及多种分析报表,功能强大的图层叠加分析功能,为规划辅助编制及红线预审管理提供重要的统计数据支持。③可以自动进行红线坐标标注,并提供完备的布局输出功能,自动生成图签、图例和红线坐标列表,方便用户红线预审出图。 6.结束语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我们意识到建立一个完善、先进、实用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项复杂的软件系统工程,单靠一方面的力量难以完满地完成,必须由软件开发单位与软件使用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另外,作为一个信息系统的建设是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统一设计、分步实施、通盘考虑、由点到面”的原则进行开发。任何系统都不可能是完美的,本系统也不例外,随着业务的发展,系统也将在使用中不断完善。 作者:肖格 单位:襄阳市国土资源局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制度视角下的农村经济发展 农村土地是广大农民集体所有,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农业用地经营,可以说增强了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利,同时也减少了以往许多不必要的成本开资,例如劳动监督成本、生产组织成本等,将农民的农业生产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使我国农业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外界环境的不断变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逐渐突显出来,下面对其相关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 1现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1农村土地所有权界定不明确,产权残缺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关于土地产权问题,在不同主体间的归属安排并不是十分合理,使得各个权力主体对于农村土地的权力、义务、收益等内容不能够明确认知,这也是我国农村土地经济产生矛盾的根本原因。国家对农村土地权力的控制,直接表明农村土地的最终归属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国家并不是我国农村土地的所有权的主体。我国广大农民群众虽然是农村土地名义上的拥有者,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所有权并没有充分展现,农民土地权益受到很多外界因素的干扰,可以说农村基层政治民主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农民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农村土地经营管理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角色混乱,对于农村土地的权利和义务有一定的分歧。 1.2土地分配制度不完善我国农村目前采用的是在农村集体经营组织内部实行以家庭为单位对农村土地进行承包,虽然它能够有效保证农民对于农村土地的经营权和所有权,而且使得每一个农民所拥有的权利都是平等的,但是受时间的影响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因为合同签订之后就没有办法再对其进行更改,这样就会导致农村家庭中新增加了人口而土地不会增加,同时家庭中的人口有所减少而土地也不会随之减少,而且农村家庭中新增的人口是无法获得土地的,最终导致相同的农村集体下,农民人均承包的土地不均匀。我国较多农业地区的亩产量不高,很多农村人口向外界流动,依靠打工获取经济收益,目前还不会产生较大的问题,但是长此以往粮食生产力下降,粮食的价格也会不断上涨,最终会使得农民有不满的情绪,对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必定会产生强烈的冲击力。 2对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 2.1赋予农民永久农村土地使用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不能将农业土地私有化;二是不能改变以家庭承包为主的农村土地经营方式。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的重要经济基础。目前,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已经形同虚设,所以不如将其全部打破,将农村土地全部收回归国家所有,但是给予农民群众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利。在此基础上,国家作为农村土地的拥有者,可以颁布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农村土地使用过程中的转让、继承等问题进行系统化的规范,保证我国农业发展,保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我国的农民群众获得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农民成为了农村土地真正的“主人”,而且不会改变原有的家庭承包模式,同时还保证了农民自主经营的主体地位。因为国家赋予农民群众永久的使用权利,而且土地权利还可以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下转让和集成,农民会将农村土地看作是自己宝贵的财富,能够有效避免农业生产中的短期行为,充分展现市场机制,将农业生产中的规模效应良好地发挥出来。 2.2完善土地登记制度不断完善土地登记制度,使得农村土地行政由传统的审批管理方式转变为登记管理方式,不仅是对农民群众农村土地使用权利的保护,同时还能够有效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可以说是具有深远意义的重要改革内容,这一改革需要尤为注重的就是如何体现公平分配,使得农民群众的权利平等。因为每一个农村家庭都有着属于自身的生命周期,劳动人口的比例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所以在土地权益分配的起点上必须要做到“公平、公正”。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在农村土地进行首次登记过后,在将农村土地的使用权益交给农民时,就废除原有的按人分配制度,农民群众想要获得农村土地使用权的主要途径就是在家庭内部采取继承的方式或者是在家庭外部采用买卖的方式解决土地需求。 3结语 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随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必定还会出现新的问题,所以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只有不断找寻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实际问题实际解决,才能为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扫除道路上存在的阻碍,才能不断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脚步。 作者:张可心 单位:榆树市国土资源局大坡国土资源所 土地管理论文:数据库土地管理系统论文 1由ER图导出关系数据模型 根据上文可知各个实体和联系,ER图绘制出来过后,将二者分别转换成关系模式中的一个关系就得到了关系数据模型。根据关系模型中存在的各个关系对具体的数据库结构进行进一步的设计,一个数据表中的主关键字和外键起着重要作用,因此需要特别指出。在数据库的开发过程中难免出现对图形或是超长字段等数据,该问题的解决方法一般是:图形数据就将其设置为BLOB类型,LongRaw亦可,超长字段数据存取方法可见于程序设计。 2数据库安全设计 成熟完善的安全机制能够保障数据的完整、保密性,防止被人为破坏情况的发生。完善的安全机制能够有效防止误操作或是人为的破坏。Oracle数据库具备功能强大的安全管理工具,Oracle数据库中的每一个用户都由系统分配相应的权限,因此,用户只有具备对相关数据进行访问或是处理的相关权限才能够做进一步的操作,这为数据的安全性提供了保障。此外,Oracle安全管理工具能够对用户角色进行相关的增、删、除、改等操作,甚至可以为用户配置特权。 2.1角色的规划与建立基于土地管理部门的特点,系统用户划分为4大类:(1)数据库管理人员。(2)局长、科长等。(3)内部普通员工。(4)外部人员。数据库土地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在于开、关数据库,对数据进行备份、恢复以及维护工作,用户的安全管理也在其工作范围内。科长、局长类似于数据库的超级用户,他们具有对签字、批准等特权。对于内部工作人员,他们具有的权限即按照相应要求对数据进行录入或是修改等操作。而外部人员一般是通过验证注册身份得以浏览部分数据。 2.2角色特权配置Oracle数据库提供三种标准的角色:CONNECT、RESOURCE和DBA。CONNECT即为链接角色,其特权为相关用户对某些表仅具有查询权力,一般是第四类用户;RESOURC表示可靠的数据库用户,第二、三类用户属于这个范畴,他们能够创建相关的数据表、序列和引索等;DBA拥有所有的系统权限,拥有该角色特权的用户行使对整个数据库的更新维护以及数据备份工作,其他用户拥有的权限也由DBA用户赋予,上述各类用户中的系统管理员被赋予DBA特权。除了Oracle本身的安全设置机制,登录用户和用户密码的验证也让系统的安全性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3运行开发环境 3.1服务器端(1)操作系统:window2000以上操作系统。(2)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Oracle企业版。 3.2客户端(1)操作系统:window2000以上操作系统。(2)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Oracle客户端。(3)开发环境和工具:VisualBasic、ADO(ActiveX控件)、报表生成工具(Oracledeveploper)。 4关键技术的实现 4.1界面控件与数据表的联接VB环境下,利用数据库设计工具将窗体控件与数据表中对应的字段绑定。然后清空ADO的ConnectionString和RecordSource属性。 4.2报表的打印功能用水晶报表软件设计报表,将CRYSTAL32.OCX嵌入VB,然后对控件的属性进行设置,实现打印输出。 4.3对大型对象的读取和存贮土地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大型数据,比如说相关的汇总数据表或是图片类文件。在Oracle中,BLOB、CLOB、NCLOB、BFILE可以用于大型对象。 在VB环境下,返回Recordset对象的大型对象字段中的全部或部分采用的是GetChunk方式,而降数据添加大Recordset中的大型对象字段中则采用的是AppendChunk方式。 作者:尚静波单位:大连金州新区土地事务管理中心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利用冲突及土地管理制度创新 1引言 中国发生土地利用的冲突事件越来越频繁,国内外不仅引起了的关注,同时国内的学术界也越来越重视。我国的土地利用现状存在着很多问题急需解决,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快、普遍存在违法用地、耕地的保护难度越来越大,造成依法对土地形式进行管理非常严峻、政府和农民集体征地冲突日益加剧、现有的土地利用冲突管理方法不足等,都是导致我国土地利用冲突的根本问题.怎样解决这一问题显得非常重要。 2我国土地资源利用以及管理的现状分析 2.1基本状况 为了使土地资源更好的发展,需要各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该地的工业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为了能够合理的规划土地,必须要有科学的规划和论证,进而更好的解决土地的使用问题和就业问题,这样将使地方经济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同时良好的利用土地资源和土地制度也是良好经济环境的保障。 2.2土地利用的基本内容 在进行土地开发的过程中,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土地开发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土地的集约利用,地区的产业发展需要以土地资源的规划为前提,这样才可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企业在带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还需要有良好的消费观念,让土地的利用和经济的发展形成统一的整体,将有力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的进步。 3土地利用冲突产生的驱动力及原因 冲突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土地供给的有限性和土地资源的多宜性,但是冲突发生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是人口及其需求的增长。土地利用冲突受到文化、社会、机制和政治、经济、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可以概括为土地利用冲突产生的社会经济因素,即冲突产生的外部因素;土地利用冲突产生的自然因素,即冲突产生的内部因素。因为内部因素具有不可变性,外部因素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方向,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1土地征用法律把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成本强加于农民身上 我国法律限制了农民和集体组织转让土地的权利,政府行政采取国家经营土地市场的方式垄断了土地的转让。“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用。”而没有具体的界定“国家利益”。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需要征用部分集体土地时,通常由政府从集体手中以低廉价格征得土地再以高额的价格出让。农民既没有参与整个过程也没有得到相应的利益,甚至连最基本的土地利益也保证不了,在丧失土地之后,面临着无社会保障和失业的困境,使农民的基本生活也维持不下去,政府的行政权力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成本强加在农民身上。 3.2集体主体界定不明确导致土地产权模糊 我国《承包法》、《土地管理法》中规定我国的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是指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一部法律对其进行明确的描述和界定,其合理性与存在性都受到置疑。在法律中由于集体主体概念的模糊使得政府干预和影响土地所有权的实施,从而缺失主体功能。具体表现在农业生产的公共建设跟不上,农民所得到的土地使用权保障不了。 3.3各级政府规划理念的不同造成的土地利益分歧 在土地利用规划的理念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不同而产生土地利用的冲突,主要表现在指标数量的扩张和控制之间的矛盾。中央政府要求把节约用地放在第一位,原则是盘活存量、控制增量,对建设用地对耕地占用进行严格的控制。盘活城市存量土地的成本比征用土地的成本高很多,地方政府更加乐意新增加建设用地的指标;中央政府的基本国策是坚持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但是地方政府一致认为发展第二、三产业经济的产出效率高,而忽视了对耕地的保护。 4土地管理制度创新的方向 土地管理制度作为保证合理利用土地的一项根本制度。经过不断的发展,目前,我国已建成一套成熟和合理的土地管理制度体系,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土地利用的矛盾越来越加剧,目前土地的管理制度也有不足。创新是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因此对土地管理制度的创新就非常必要了。 4.1明确土地产权的所有 造成土地开发过程中的利益冲突的主要原因是土地产权所有模糊。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土体的使用开发具有特殊性,没有清晰的土地产权,多方都非常想从土地开发中获得利益,进而造成严重的问题。使土地产权主体明确,就会使土地的开发、使用、所有的流程变得更加规范,大大提高土地开发工作的效率,明确土地利用各方的责任,进而避免权钱交易、越权管理问题的出现。 4.2统一土地市场,健全土地监督惩罚机制 土地市场是我国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因为土地市场进展非常缓慢,使得城乡分离、独立运行,市场化程度无法提高。所以,必须健全土地监督管理体系:①强化社会公众参与规划过程监督。构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过程社会公众参与新机制,增强重大决策过程的信息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健全多元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形成中央与地方政府及社会公众协商型编制、管理和监督体系[1]。②通过法制的建设不断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建立城市规划、工商、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部门相联合的土地执法机制,将执法的力度提高。与此同时,动态监察时运用3S等高科技手段,避免土地利用冲突,避免地方政府违法利用土地的发生。 4.3统筹城乡发展 在不断推进城市化中,要充分考虑环境治理、人口迁移、经济发展等多方面的问题,充分考虑城乡发展的现状,将城市化的发展速度控制好,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新技术第一时间解决住房、交通等基础性的建设问题。同时制定与之对应的措施,统筹城乡的发展速度,合理使用农村的土地资源,保护好农民的耕地,在国家的整体发展中使得农村能够扮演其应该有的角色。 4.4合理规划土地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 对土地进行开发,需要有长远的眼光,除了要考虑土地利用规划方案、耕地规划、林业规划、水利工程外,还应该充分考虑城市化进程。产业经济园区的开发要和市政建设接轨,同时纳入到城市整体规划方案中,加大重视保护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经济发展三方效益的平衡。 4.5土地管理制度创新 应该充分发挥土地流转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因为我国的土地政策确定了开发用地大多是国有或集体所有制土地。土地流转因为我国特有的土地政策而变得更加便利,主要有几下集中,包括:储备经营、反租承包、置换、出租、转让、入股。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应该充分利用其优势,不断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在对土地性质进行不改变的前提下,和村集体公司达成用地的协议,把土地以租赁的方式而不是出让方式提供给企业使用,不仅对珍贵的土地资源进行了有效的保护,还能节省大笔的征地资金,又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5结语 随着我国实行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资源状况差别很大,土地利用冲突在不同时间、不同区位的表现全然不同。所以,在分析在具体区域冲突的具体表现形式、发生冲突的原因及驱动力、利用冲突的发生与发展变化跟踪土地的同时开展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必须对土地利用制度进行改革,规范土地利用制度以及不断健全土地交易市场机制。为了建立优势互补、功能明确的区域发展格局,使土地资源空间结构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作者:刘会容 陈曦 单位:湖北联众土地评估勘测有限公司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的遥感课程教学改革 摘要:针对土地管理实践,对遥感课程的教学改革进行了一系列探索。首先分析土地管理学科中遥感课程的定位,提出了关联课程设置方案。其次采用需求启发的方式动态跟踪市场变化,建立教学框架,并调整教学内容,同时辅以实验信息反馈等教学手段,实现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交叉与融合。最后在课程设计中基于Matlab平台培养学生的程序开发技能,从而为土地管理单位输送更加优秀的复合型技术人才。 关键词:遥感教学;土地管理学科;需求分析;任务驱动;Matlab 在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中,遥感对地观测方法凭借其覆盖范围广、周期性强、信息丰富等优势,已为相关部门提供了大量实时有效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1-3]。许多高校已将遥感设置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基础课,但一些遥感教学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如需求分析法、任务驱动法,Matlab辅助学习法等,在本专业虽有所提及却没有形成系统的研究[3-5],导致学生对知识要点掌握不全面,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另一方面,随着遥感技术的发展,教学内容也不断发生变化,其数据类型、理论重点、处理流程和处理方法都已更新。因而,针对土地管理实践进行遥感课程教学改革,对于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都是必要而紧迫的。 1土地管理学科的遥感课程教学改革需求分析 当前,我国土地管理事业快速发展,对3S技术人才结构及人才素养的需求也发生较大变化[6-7]:在各级土地勘测、土地开发整理储备、土地规划等事业单位,基于3S技术的应用工程项目增多,需要大量的技术熟手和一定的高端技术管理人才,目前专科生和硕博士因人力成本合理而较受青睐;高等院校对人才的学位要求较高,主要吸纳博士毕业生就业;3S技术类公司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人才需求量巨大,但随着市场竞争激烈,各公司致力于提供特色服务或打造高端软件产品(如MapGis、SuperMap等),因此要求雇员拥有多学科交叉的知识体系,同时具备3S技术集成应用和创新的能力。可见,市场上较多地解决了专科生和硕博士的就业,本科毕业生虽然具备丰富的学科知识背景,但动手能力弱,技术特色不突出,即使通过部门培训也很难培养创新和拓展能力,往往处于一种“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状态。实际上,大部分教师期望通过遥感实践课程的开展,实现与具体工作的衔接[2-5],但离“学以致用”的教学目标仍有一定距离。首先,土地管理的专业课程众多,因此安排的遥感实验课时通常较少,也缺乏对口的实习基地建设;其次,相关科研成果的跟进与融合较少,与实践的关联较弱;往往局限于对既有软件的运用,缺乏对开发类软件平台的学习,导致技术手段单一、僵化,不符合学科关联与学科创新的发展趋势。应该认识到,严峻的就业形式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教学过程必须结合具体的应用,从课程结构、内容体系、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调整[8],并通过学习一些软件开发知识[9],跟踪最新的科研成果,从而发展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 2遥感课程的定位与关联课程设置 在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中,遥感是一门综合性和技术性很强的课程,它与其他学科之间的交叉和联系主要包括2个方面:首先,从技术层面分析,学习该课程要求具备数学、物理、计算机方面的基础知识。同时,它与测量、制图、信息科学等工具学科相互渗透和交融,在实际工作中共同发挥优秀技术工具的作用。其次,在应用层面上,经济管理类专业基础理论学科为实践操作提供背景知识,而专业应用类学科为其提供了发展方向。可以说,多层次丰富的学科知识促进了遥感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领域的扩张,它们之间互为支撑和依托,相辅相承。为适应市场对实践创新型遥感人才的需求,根据对该学科的关联与定位分析,按表1所示的方案调整相关配套课程。 3需求引导下的教学实践方案 3.1启发式教学框架设计 在课堂教学的首尾环节,分别增设需求分析与总结这两项教学内容,为教学框架的设计起到提纲契领的作用,使教学思路清晰、教学内容系统。①在初次课堂教学中,对土地遥感应用的领域及成果作重点介绍,围绕当前的应用热点,选择全国土地遥感二次调查、城市三维空间遥感调查、城市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执法、重点项目选址与规划、汶川地震灾害遥感监测与评价、鄱阳湖生态环境遥感监测等经典案例,采用图示对比的方法与学生分享遥感应用经验和成果,并通过对案例中技术要点的提炼,让学生了解该课程的实践需求,对整体教学框架形成直观的、系统的概念,即“提出问题”。②在具体的理论学习中引导学生自主思考:本堂课针对什么问题,学习什么内容,怎么进行学习,从而不断地“回答问题”。③在理论教学完成后,安排专门的课时对知识点进行串讲,逐一总结这些技术要点,并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未来的发展方向,从而让整个教学体系更加全面,教学过程更有针对性,形成“前后呼应”的模式。具体如表2所示。 3.2反馈式理论知识学习 遥感数字图像处理涉及到众多模型和算法,为在短期内系统地掌握这些知识,需交叉利用课堂教学与实验教学进行强化训练。当完成关键技术理论的课堂教学后,穿插对应的实验课教学分别有6次:图像校正原理与方法、图像增强技术、遥感影像目视解译、最大似然法分类、图像变化检测。在实验课中,选择功能齐备、与GIS兼容性强的Erdas软件作为平台,并采用SPOT5、QuickBird、IKNOIS等高空间分辨率影像作为实验数据,演示在既有软件中如何实现课堂中所讲授的理论方法。同时,指导学生完成课后模拟实验,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既是对学生的考核,也为下一轮教学提供了经验和素材。经实践,学生的实验效率不断提高,反馈信息也逐步细化,这种理论知识和实验内容相互交叉、反馈式学习的方法具有及时强化的效果,同时也锻炼了软件操作技能。 3.3基于Matlab的任务驱动式遥感课程设计 3.3.1课程设置目的及实现模式 “遥感课程实习与设计”是对实验课的延伸与补充,它引导学生参与具体的实习项目,并培养基于Matlab的算法开发技能。为保证实习案例动态更新,可以选用2种培训模式:一是与相关生产科研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建立长期的实习基地。本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与诸多单位有密切合作,如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广东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学生在实习单位见习项目的一般流程,并做相应的辅助工作,总结其中的关键点和难点问题,再通过小组协作的方式选择其中一些任务进行软件开发训练,最后完成实习报告。二是参与教师的相关科研项目,学习利用丰富的图书馆资源查找文献,进行综述,再根据完成情况让学生参与到部分项目设计与开发环节中来,通过实习任务引导学生认识到技术研究中的新问题,真正培养学生的技术创新思维能力。根据经验,我们已经总结出一些遥感图像处理的流水线工作任务,当前涉及到的技术难点主要是影像特征提取、解译、变化检测、集成计算等。为此,我们选择Matlab软件进行开发技能的培训,让学生可以利用本专业多种信息技术集成的优势,取得良好的图像处理效果。 3.3.2Matlab软件开发平台的学习与实践 Matlab是世界顶级的科学计算软件,它采用面向对象的开发语言和面向任务的开发思想,为图像处理用户提供一个编写简单、计算快捷、兼容性好的开发环境,几乎所有的图像处理经典算法及近期权威的研究成果都收集到了其工具箱(ImageProcessingToolbox)中。该软件的学习应从以下几个要点展开:①掌握基本的图像处理函数,包括图像显示、图像算术运算、几何变换、图像增强、线性滤波、色彩空间变换、邻域与块处理、空间滤波、形态学运算等。②在扩展的Matlab工具箱中,学习与影像解译相关的经典算法,包括纹理特征提取、主成分分析、相关性分析、聚类分析、最大似然法分类、最小距离法分类、误差矩阵分析等。在熟练调用的基础上,理解其运算原理。同时,根据具体的实习任务需求,有针对性地研究某类算法,包括对设计思路、参数选择、编程技巧等进行深入学习与分析。③为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注重与GIS数据分析平台的交互,实现技术创新与突破。主要讲授Matlab与ArcGIS软件的自动化集成运算方法,即采用ArcGIS平台中集成的VBA作为控制器来启动和控制Matlab,而Matlab作为ActiveX的自动化服务器,接收通过引擎传来的数据和指定信息进行计算,完成链接扩展。既利用了ArcGIS既有的强大的矢栅数据分析功能,也利用Matlab承担了大部分与矩阵计算有关的任务,有利于融合GIS领域知识,实现快速自动化、智能化的图像处理任务。④在指导学生编写具体算法时,充分利用Matlab自带的矩阵运算函数,避免循环语句的大量使用,从而为处理大数据量的影像打下良好基础。笔者曾做过一个实验,在实现最小距离分类算法时,先使用二层循环语句for…end计算特征之间的距离,再调用既有函数repmat(A,N)在第N维空间重复矩阵A从而替代循环语句完成计算,仅针对1000×1000的二维矩阵,后者的效率就提高了8倍之多。可见,Matlab算术技巧将为我们节省大量运算时间。类似的代表性函数包括:cat(dim,A,B),将矩阵A、B在第dim维联结起来;permute(A,order),将矩阵A按设定order次序排序;reshape(A,[m,n]),将矩阵A按m×n维大小重新排列;sort(A,dim),将矩阵A按第dim维数值进行排序;max(A,[],dim),返回矩阵A在第dim维的最大值;min(A,[],dim),返回矩阵A在第dim维的最小值;mean(A,[],dim),返回矩阵A在第dim维的平均值。 4结语 在土地管理专业的遥感课程教学中,探讨了关联课程的设置方案,采用需求引导法调整教学框架和内容;对传统教学模式进行改进,通过课堂教学与实验教学相互交叉、反馈的方法进行强化训练,深化对理论知识的掌握;采用科研课题驱动或与单位联合培养的模式,指导学生参与具体的实习项目,并基于Matlab平台学习经典的图像处理函数,使学生能具备一定的程序开发素养和技术创新能力。 作者:兰泽英 刘洋 林嘉怡 单位:广东工业大学 管理学院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土地管理论文: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论文 1、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的沿革 土地具备两种功能,一种是农村社会保障,还有一种是具备生产资料的功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的发展历史并不长,主要如下几个方面:第一阶段从1949年开始,一直到1978年十—届三中全会为止。土地制度建设发展缓慢,不过明确了土地制度的所有权问题,也就是集体和国家所有权并存,且此制度一直延续到现在。第二阶段的时间跨度的起始点为1979年和1990年,全国上下地方性政府规章和法规相继诞生,内容涉及到经营、保护和开发土地等。从此,开启了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的新局面。第三阶段的时间跨度的起始点为1990年和1997年,改革开放也在中国的土地上蓬勃发展起来,土地制度也由此更加完善。党的十五次代表大会再次强调务必要展现市场的配置作用,而且应进一步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环境和计划生育这两项基本国策要坚定不移的执行,环境、人口和资源的关系务必要合理处置、协调发展。第四阶段从1997年到现在为止,《土地管理法》于1998年开始实行,此法律详细、全面的对土地进行了规划,也成为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新的举措,在土地管理立法中起到举足轻重作用,成为承上启下的关键点。出于对维护农民的利益的考虑,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修正了《土地管理法》,重点关注的对象为失地农民,可以给予相应的补偿或重新安置。作为一项纲领性质的文件,这次修订有效的指引了未来土地管理制度的改进方向。 2、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2.1法律中有关土地的权利残缺不全 土地法律制度的关键就是土地权利,在如今的《民法通则》、《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里面,都没有明确的确立土地权利。这也导致了土地权利的种类不全面,内容不具体,设置更是不严谨,毫无规则可言。如此设定必然导致一系列问题,管理土地困难重重,不能满足保护、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要求,无法匹配现有的土地产权制度,更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所以说,对于健全土地权利已经迫在眉睫。 2.2公民参与土地法律法规制定过程的程度较低 中国一直强调民主,公民对于设立土地法律法规尤为关注,因为它和我们的自身利益、社会发展息息相关,我们每一个公民理应参与进来。可是,依据现在的情形来讲,公民的参与度并不高。以征地为例,公民并没有过多的参与,更何况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民的参与度定为很低。同时,我国土地管理部门缺少相应的监督,监督法律机制也不完善,这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2.3土地执法监察软弱无力 在中国,司法体制存在一定的漏洞,执法手段更是软弱。同时,由于没有完善、统一的法律,这就造成了土地管理秩序的混乱,造成执法时无法可依,无据可循。 2.4缺乏农地产权流转及市场管理规定 土地市场法律制度并不健全,这也带来了一些弊端,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无法得到正常的交易和流转,那些想转让土地的农民、想承包土地的农民都寻觅不到相应的人,自然会给国家资源造成一定的浪费。粗放经营、耕地抛荒的现象随处可见。同时,农业劳动力资源无法得到合理配置,自然不能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农业生产力,规模经营更是也无法实现。 2.5征地立法较为薄弱 我国现有的土地管理法中针对征地的法律、法规较为薄弱,没有专门的法律制度。我国1998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对征地制度进行了改革和修正,并确立了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用途管理为基础的农用地转用以及土地征用的审批制度,集中管理征地的审批权,对征地审批程序和文件进行管理和规范,制定更加科学的补偿和安置标准。但在具体实施中,效果不明显,依然体现出了较为显著的计划经济特征,具有一定的缺陷。 3、我国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完善措施 3.1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法律制度 中国的土地管理相关法律中规定,有偿取得、无偿划拨是获得土地的主要方式,此方面极为重要。建设单位获得土地的方式必须是有偿取得,那些军事用地等公益工地均为无偿划拨获得。可是,营利用地、公益用地两者的划分并不非常明确,这就会引起土地规划失策,致使出现一些不好的现象,例如土地无效使用,或者利用率低,甚者出现土地腐败等。所以说,本文出于合理利用土地的考虑认为,只有废止无偿划拨制度可以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而对于那些公益性用地可以辅助于财政补助制度。建立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综合考虑、全盘决定,务必要实现公平、公正、合理,增加规划法律意识,注意方式方法。 3.2完善征地法律制度 健全征地法律制度务必要确保立法理念符合农民的利益,让农村土地可以随意的变卖,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逐步改变土地的用途。而且,本文希望废除土地补偿最高限额的做法,对于补偿标准来讲,可以让买卖者自己商定价格。若出现矛盾,可以让资产评估公司来帮忙,而政府应给予参考价,这样就显示了公平性。综上所述,征收土地一定公平、民主,确保公民能够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法律的保护下得到公正。 3.3完善耕地保护法律制度 健全耕地保护法律制度务必要重点关注政府在耕地中承担的角色,对于那些不经许可擅自利用和损害耕地的行为进行严加制止。要加大因违法所造成的处罚力度,如刑事、民事及行政处罚等。同时还要这三者并用、齐头并进,这样才能有效的减少违法行为。同时,在城市化的进程中,现存的耕地要保护好,更应该努力维持耕地质量。我们追求的不是数量,而是质量。所以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彻底发挥作用,不仅仅要维护好农民的利益,还要保护好耕地,如此才能促进经济进步,推动社会发展。 作者:周兵 单位: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国土执法监察局 土地管理论文:土地管理制度论文 1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针对我国当前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涉及到的项目进行综合性的研究,是加强工作以及改进缺陷不足的重点环节。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含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制定并且严格的执行相关土地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第二,全面的查清各个地方土地的利用情况,并且对土地的分布状况、总体的质量和数量等进行全面的研究分析,结合实际的情况给予科学性的评价和管理政策;第三,在相关制度的执行过程之中应当进行土地登记,在登记之后才可以授权土地使用证书和土地所有权;第四,建立其科学化的、完善的、健全的统计制度,为土地的规划建设奠定基础;第五,加强土地和用地的管理,加强土地的建设,并且严格的控制出现非农用建设占地的情况,全面的、细致的、严谨的贯彻我国国家制定的政策和规定,依法对划拨土地的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第六,全面并且细致的制定出土地的利用规划,为今后土地的建设和发展打下基础;第七,严格的检查并且监督土地的使用情况,对一些违规使用者进行严厉的处罚,并且妥善的处理土地利用过程之中出现的相关纠纷情况。我国当前的土地管理制度是全面的加强并且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的一项关键性的政策制度。而国家政府为了进一步的加强土地的使用和规划管理,还陆续的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制度。我国针对土地管理是从改革开放之后逐步进行的,当前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主要包含有社会主要公有制制度、土地利用管制制度、有偿土地使用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土地登记制度、国有土地农田保护制度等等。总的来讲,土地管理制度对于我国完善土地的使用并且增强利用效率有着重大的价值和意义。 2土地管理制度的问题分析 通过上文针对我国当前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相关的项目进行细致并且深入的研究,可以对加强土地管理和完善相关制度的重要性有着全面的掌握。下文将针对当前土地管理制度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力求在此基础之上提出改进和创新的对策,以全新的工作思路来对工作的方向进行科学化的引导,促进土地管理水准和效益的不断提升。首先,我国当前的土地管理工作之中土地的产权制度不够完善和健全。最为突出的是城市内部的土地产权不够清晰,土地产权的主体不够清晰,同时针对土地的登记制度也不够健全和科学,针对土地的使用划分和相关的界定也不够科学合理。另外,在当前的土地管理工作之中,针对土地的价格机制建设不够科学化,相关基准的价格不能够真实的、全面的、客观的反映出土地的实际价格水准,另外在地方政府之中也存在有垄断性的行为,这一点对于土地价格也将产生不利影响。另外,在我国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之中,也存在有重大的缺陷。首先,现行的集体性的土地管理制度立法存在有巨大的问题,针对各项权限的规定均存在有较大的缺失,而在部分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之中,难以体现出农民作为集体式土地主体的所有权,部分地方政府不能够准确的贯彻和执行国家所制定的土地管理制度政策,所以不少村民申请的住宅建设均由于规划方案的缺失而难以得到及时的审批。上述问题都对我国当前土地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阻碍,所以应当加以全面的改进。 3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的政策研究 明晰土地产权,加强产权管理。应在法律上对城市土地所有权主体给予清晰地界定,厘清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土地权利中的相互地位和关系,明确前者的控制管理方式渠道、后者的权限范围,以及两者的利益分配。通过政府监察和公众监督对地方政府权力进行约束,使土地配置能够反映国家与地方利益的协调。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丰富和完善土地相关权利法律体系,对土地使用权的各权力层次进行细化分割和明确规定,形成科学的权力层次体系。适应经济发展和现实需要建立如土地发展权、地上通行权、空间使用权、地役权等土地权权能,有效地促进城市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效率。结合全国土地调查,尽快建立全覆盖的土地权属信息资料数据库。建立功能强大、技术先进的土地权属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土地权属变更信息的动态监测。采取措施督促土地使用者及时办理土地使用的相关手续。建立政府授权委托下的土地储备市场运营机制。必须要先理顺土地储备制度主体也即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的角色和定位。土地储备一是要实现政府目标,二是要通过市场运作,必须把目标主体和运营主体分割开来,尤其在利益关系上分割开来,才能实现公共目标和规范市场运作的双赢。应建立政府授权委托下的土地储备市场运营机制,由政府授权具有雄厚资金实力和高级经营资质的企业,进行完全市场化运作。建立土地储备监督评估体系。建立一种高度透明的信息机制,将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政府管理的约束指标向社会公开,土地收购或出让、出租项目的信息提前公示,及时出让、出租的结果,建立土地储备相关信息定期的制度,以利于政府、行业组织以及全社会对土地收购储备运行的监督。设置土地储备的绩效评估体系和制度。 综上所述,根据对我国当前土地管理制度工作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和工作的缺陷进行深层次的研究,可以得出今后改革和创新的基本工作方向,并且在此基础之上对加强和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的基本措施进行探究,旨在增强政策的执行力度,增强政策的可行性。 作者:刘凌云单位:哈尔滨国源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土地管理论文: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反思及重建 1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目标及问题 中国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是通过1997—1998年《土地管理法》、《刑法》等法律的修改而确立的。当时制度改革的要点主要有:(1)在立法目的层面,《土地管理法》确立了保护耕地和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这两大目标。其中,耕地保护被提升到了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和中华民族生存安危”的高度,成为土地管理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浙江农业大学东南土地管理学院的专家当年甚至认为,这部法律的名称应改为《耕地保护法》而不是《土地管理法》[1]。(2)在具体制度设计层面,为了落实“耕地保护”这一目标,《土地管理法》建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度,以及土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农地专用审批、占补平衡、省级区域内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农村“一户一宅”等一系列制度a。为了落实“国有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这一目标,实现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土地管理法》建立了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制度,并且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外,不得进行非农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b。(3)为了确保上述制度得以贯彻落实,立法者在1997年《刑法》新增加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罪”等相关法律条款c。如果说上述梳理过于技术化,可以换一种方式来概括1997—1998年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点:(1)作为国家的统治者,中央政府对耕地的不断流失感到十分焦虑,希望能够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来维护国家的粮食安全;(2)作为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中央希望实现并提高国有土地的资产价值;(3)虽然20世纪80年代的耕地流失是由乡村工业化(主要是乡镇企业)和地方政府推动的“开发区热”、“房地产热”共同造成的,但中央决定只惩罚集体土地的权利人(包括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剥夺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开发权,关闭乡村建设用地市场,保留国有土地市场;(4)在这个单一封闭的土地市场中,政府是惟一的土地一级供给商,集体土地必须首先经政府征收为国有土地,才可以进入土地市场;(5)中央并没有完全放弃对其人(即地方政府)的规制,要求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对耕地实行“占多少,补多少”,以省为单位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6)通过“制定国家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然后再将总体利用规划分解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层层下达”这种方式,中央建立了一套高度集权的土地计划审批制度,并辅之以政党纪律、行政处分和刑罚处罚等措施来保证这一套制度的实施。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说,上述土地管理制度变革的思路是清晰的,逻辑是完整的。通过这一套严格的计划管理制度,中央政府相信所有的土地利用都将处在有效的控制之中。然而,诚如人们今天所看到的,这一套体制并不十分有效。首先,在耕地保护方面,1996年制定的《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是,“2000年,耕地总面积保持在12933万hm2(19.40亿亩)以上;2010年,耕地总面积保持在12801万hm2(19.20亿亩)以上。”然而,到200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就减少到了19.2356亿亩,全国19个省市提前10年用完了计划指标;2001年6月,全国耕地保护工作会议不得不把保有19.20亿亩的目标设定为2005年,然而2002年时全国耕地保有量就只剩下18.9亿亩,到2006年,这一数据又减少到了18.27亿亩d。严峻的现实迫使中央政府2006年不得不提前修订已经无法实施的《1997—2010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其次,由于国有土地供给“以市场为原则,以无偿划拨为例外”,中央希望通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量来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的目标也并没有实现。多占少用、早占晚用、优地劣用、占而不用甚至乱占滥用的现象层出不穷,比如,湖南省娄底市2006年落成的政府新大楼(被称为“白宫建筑群”)的主体建筑占地就达247亩,同年建成的郑州市惠济区政府办公楼则占地530亩。另外,由于高校可以通过划拨方式获得土地,所以各个高校的面积也是越来越大。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到2010年上半年,划拨土地依然占到全国土地供应总量的34.1%a。再次,确实如同《土地管理法》所要求的那样,公开的乡村土地市场被依法关闭了,然而农民和农民集体也因此失去了土地的自主开发权,他们无法在自己的土地上自主进行工业化和城市化。其结果是,除了违法出租或出售小产权房及其他建设用地之外,农民不得不到城市寻找发展的机会,并千方百计留在城市里。于是,城市的房价越来越高,就业、教育、卫生、交通等公共资源越来越紧缺,而乡村却逐渐走向衰败,农民也呈现日益贫困的趋势,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最后,有偿出让制度以及后来不断发展的招拍挂制度,确实有助于国有土地资本化这一目标的实现,并给地方政府带来了丰厚的收益——据财政部统计,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总价款达到了29109.94亿元,超出预算113%,同比增长70%b。然而,越来越高的国有土地价格,既削弱了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能力和效果,也推动了房价的高涨,并诱使地方政府患上了“土地财政依赖症”。 2制度失灵的原因 为什么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会在中国失灵?中央政府给出的答案是,1998年建立的管理制度依然不够严格,“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c为此,其首先提醒地方政府“调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权力和责任在中央”,地方不得染指(2004年)d;其次,又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省长、主席、市长为第一责任人(”2005年)e;再次,中央政府不但将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行“半垂直化”管理,还建立了跨区域的土地督察制度,用以监督地方政府的土地执法情况(2006)f;最后,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规范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转用农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2007)g。为了证明上述规定和要求不仅是一种倡导或口头宣示,2006年,中央政府对中部某省两级政府领导违法批准征收集体土地14877亩的行为进行了党纪和政纪处分h。然而,“更加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并没有遏制住地方政府、土地权利人和土地开发商违法用地的冲动,也没有为中国的土地管理找到和谐有序的运行之道,甚至使中国的土地管理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在2012年报告中总结到,“2011年,全国发现违法用地行为7.0万件,涉及土地面积75.1万亩(其中耕地26.4万亩),同比分别上升5.8%、11.0%(下降2.4%)。2665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1416名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1149名责任人受到政纪处分,140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a实践表明,仅仅寄希望于政党纪律、党员意志、领导人决心和“严”字当头的管理制度,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如果希望在失序和混乱中找到秩序与和谐,就必须从源头上重新审视中央政府的土地管理目标、中央与地方关系、地方政府的利益冲动等问题。 2.1中央政府土地管理目标之间的冲突 通过建立一系列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中央政府希望达到以下几个目标:(1)保有一定数量的耕地,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2)增加建设用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中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3)完善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制度,增加国有土地收益;(4)保护其他土地权利人(比如乡村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利益,防止地方政府过分剥夺公民的土地权利。然而,这里的问题在于,上述管理目标并没有完全固定或者稳定的位阶排序,选择何种目标进行强调往往取决于中央政府对于当时国内外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的判断。当地方民众抗议强烈时,它倾向于强调社会稳定的重要性,要求地方政府进行房地产征收时必须保障民众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当国际金融危机到来时,它要求地方政府保障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以防止经济增长速度的下滑;而当谈到中国的社会发展时,它总是将不断提高的城市化率作为重要的指标之一。更为糟糕的是,这些目标之间并不完全和谐统一,而且经常冲突矛盾,比如耕地保护与城市化之间的冲突就很明显,公民土地权利的保护与维护国有土地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之间也往往难以协调。 2.2地方政府的应对策略 虽然中央政府下达的相互冲突的命令或者任务可能会让地方政府左右为难,但这也意味着现行的制度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地方政府总是能够利用自身的资源(制度或者策略)将这些漏洞或缺陷迅速转化为“武器”,从而既不触犯中央的底线,又可以实现自己的目标。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总体规划是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最重要的“武器”。由于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权归各城市政府所有,所以许多地方政府总是强调“规划先行”的重要性,利用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来松动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地方的束缚。比如,地方政府首先会提出许多更高的发展目标——GDP在未来20年内持续15%或者更高的增长,城市化率要年均提高1.5%—2%,城市人口要达到某个百万甚至千万级等;然后,根据这些预测性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做出大手笔的超前城市总体规划,扩大城市的规模或者重新规划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城区;最后将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或者无偿国有化,用于城市的发展。(2)2008年《城乡规划法》后,市、县政府很快就发现“乡村规划权”也是实现自身目标的工具。依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虽然该法要求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b,但是在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刺激下,各级地方政府以建设新农村、城乡一体化、或者统筹城乡发展的名义,迅速制定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然后开展土地整理,强行撤村并居,将农民集中居住,将节省下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和新增加的耕地复垦指标用于城市建设。(3)土地复垦也常被地方政府作为应对中央政府的“武器”。虽然中央政府给地方下达了耕地保护目标,但这一任务的优秀是实现耕地的总量动态平衡,而不是具体某块土地不得变更用途,这实际上给地方政府留下了很大的操作空间。他们可以一方面占有大量的优质耕地去招商引资发展第二三产业,另一方面又不断努力对那些劣质土地进行开发复垦。一些学者在上海、浙江、天津等10个省级单位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发现,各地纷纷出现了基本农田“上山、下水”的现象。以浙江省为例,1997—2003年,该省已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234.85万亩,连续8年实行了占补平衡有余,累计占补节余43.65万亩,超过国家要求浙江规划期内占补平衡有余16万亩目标任务的173%,然而,大量通过占补平衡补充的耕地都是鱼塘、河滩、坡地[2]。 2.3地方政府官员的利益与冲动 这里存在着一个很明显的悖论,既然中国的地方政府官员只有获得中央的认可才可以获得晋升,那么为何在土地管理领域中他们总是倾向于违背而不是贯彻中央的意志,甚至不惜以自身的政治前途为赌注呢?要回答这些问题,就需要考虑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国家转型、央地财政分权、地方官员的考核机制等因素。20世纪80年代以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为了发展经济,中央一方面改变了地方官员的政治竞争及晋升标准,开展以经济发展(GDP)为优秀的政治锦标赛[3],另一方面不得不进行财政分权,并在1994年建立了以分税制为优秀的财政分权体制——有学者将其称为中国式财政联邦主义(AChinese-styleFiscalFederalism)[4-5]。这两个方面的制度变革确实促进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但同时也影响甚至改变了中国的央地关系。其既表现为地方政府拥有了独立的税收和财政来源之后不再甘当中央政府的“传声筒”,又表现为地方官员为了进一步升迁,积极参加中央设立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GDP指标)锦标赛,努力提高本地区的GDP和相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比如城市化率),扩大城市规模,发展工商业。耕地保护既不能增加地方的税收和财政能力,也不能推动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所以对于地方官员没有吸引力。对于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来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责任在省级人民政府,他们没有必要为此过分担心。本辖区保有更多的耕地只会让别的地区拥有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而这也意味着要将自己的发展机会拱手让与其他竞争对手,所以,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通常在指标分配的时候就千方百计减少本区域的耕地保护指标,在指标分配结束后,又千方百计从别的地方购买建设用地指标。而对于省级政府来说,虽然中央政府将省级政府的行政首长列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并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省级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但是这一项指标仅仅是他们被考核的众多指标之一,只要辖区内的市县政府能够完成耕地保护任务,省级官员是没有太多的动力去追究基本农田到底是在山顶上,还是在水塘里的。 3土地管理制度的重构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现行土地管理体制试图以剥夺集体土地权利人的权益为代价来实现耕地保护、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城市化等目标。但这种“严”字当头的管理模式既没有实现中央政府所设想的目标,也没有就管理措施所损害的利益与其所要达成的目标进行合理的平衡,出现了欲治反乱的情况。如今《土地管理法》正在修改过程中,关于制度变革的方向、具体制度的设计等问题,人们依然没有达成共识。笔者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应当首先予以解决。 3.1进一步明确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产权 实践证明,财产的所有者惟有实体化,才能防止来自公权或者其他私权的侵害。组成集体和国家的民众只有切实地享有他们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各种权利,才不会被土地管理者和执行者(或者人)肆意挥霍或者随意处分自己的财产[6]。 3.2实现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法律地位的平等 现行宪法第6条宣布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同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第10条也确立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土地所有权模式,按照所有权平等的原理,这两种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地位应当是平等的,相关土地权利人的法律地位、权利内容也应当是平等的,国家不能仅仅基于耕地保护的需要就不合比例地剥夺集体土地权利人的权利。为此,一方面要放弃“只能在国有土地上从事工商业建设”的观念,尽快修改现行《土地管理法》第43条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不再区分土地所有权性质,而是按照土地的区位、用途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对领土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另一方面,要赋予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同样的权能,即无论是集体建设用地,还是集体农业用地,相关土地权利人同样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担保、抵押、赠与等权利——前提是土地的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3.3以比例原则为指导进一步转变政府的土地管理职能 如果能够依照公法上的比例原则来重构政府在土地管理领域的角色,很多问题可以迎刃而解[7]。(1)适当性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政府采用的土地管理手段或行政措施必须能够实现行政目标或至少有助于行政目标的达成。为此,政府应当反思并逐步放弃残留在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中的计划管理思维和模式,如取消《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5款关于土地划拨制度的规定,逐步放弃《土地管理法》第18条所建立的建设用地指标制度等。(2)必要性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政府所采取的土地管理措施对于相关行政目标的实现应当是必要的,不应存在其他成本更低、对公民权利侵害更小的替代性措施。为此,《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应当吸收和借鉴《行政许可法》的经验,将那些土地权利人可以自主决定的,能够通过市场配置加以完成的,以及可以交由社会自治组织自行管理的土地管理事务交给土地权利人、市场或者社会自治组织,对那些可以通过事后监督方式来进行土地管理的事项就不应再设置事前的行政许可。(3)相称性原则。特别是在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方面,国家可以为了保护粮食安全限制公民或其他组织的土地权利,但这种限制必须在粮食安全、城市化与公民权利保护之间进行必要的平衡,如果为了保护粮食安全或者快速推进城市化就一刀切式的牺牲7亿农民的土地开发权而不给予公正补偿,那毫无疑问是不符合比例原则的。 作者:程雪阳工作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土地管理论文: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及改革 当前中国土地管理面临的形势与问题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建立至今这段时期,正值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战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中国经济取得奇迹般的增长。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生产总值(GDP)持续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2011年中国GDP总量为47.16万亿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GDP占全球的份额由1979年的0.98%增至2011年的8.4%。与此同时,中国步入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中3国城镇化水平由1978年的17.9%增至2011年51.27%,城镇人口数千年以来首次超过农村人口。面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中国土地管理工作始终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理应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解决13亿人口吃饭以及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作为头等大事对待,“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这是中国土地管理要处理好的第一要务;另一方面,“发展才是硬道理”,工业化、城镇化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土地是工业化、城镇化的物质载体,各项建设不可避免地要占用一部分土地其中包括耕地,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是我国今天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需要认真研究和破解的两难问题,处理好这一对矛盾,是对中国土地管理制度和中国人民智慧与能力的严峻考验。当今中国土地管理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引起学术界对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反思和对现行制度设计及其执行效率的质疑。中国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实际上耕地面积逐年急剧减少,1996—2011年15年间减少1.24亿亩,减幅为6.4%。1996—2005年各类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达178.36万公顷,占这段时期耕地减少总量的15.26%。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实际上城乡建设用地逐年扩展,1996—2009年13年间扩展3.8万平方公里,增幅为13.3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政策期望农村人口减少伴随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实际上城市用地增长速度快于人口增长速度和农村人地逆向变化,2005年城市用地人口弹性系数为2.09(合理限1.12),1997-2008年12年农村人口减少13%,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4%。出台闲置土地管理办法,实际上大量闲置土地依然存在,2011年底全国闲置土地17.9万亩,2011年全国未开工房地产用地为21.3万公顷,和未竣工房地产用地45.5万公顷,按1.5容积率计,可建32亿平方米和68亿平方米的房屋。村庄用地无法流转,全国闲置村庄用地达7万平方公里(1亿亩)。在中国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际上开发区用地无序扩张,2009年全国开发区用地面积3.86万平方公里,已超过全国存量城市建设用地3.40万平方公里,土地低效利用,2008年全国每亿GDP占用2281公顷,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89倍。1992年中央和地方分税制施行以后,突显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卖地机制”,造成城市化对土地财政的严重依赖,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2.9万亿元,占全国财政收入的71.6%。地方政府存在巨大的金融分险,2011年土地金融达11万亿元,为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3倍,为当年全国财政收入的1.6倍。面对上述总总政策执行中事以愿为的现象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反思,是有关制度与政策设计出了问题,还是由于政府执行力有误而违背其设计初衷,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面临着严峻挑战,对其改革的讨论自然地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目前我国学术界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取向存在三种不同意见:(1)实行土地管理的市场决定制。充分发挥土地市场在土地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政府发挥辅导作用。(2)实行土地管理的委托制。中央政府作为委托人将全国大部分土地下放给地方政府(作为人)代管,地方政府每年向中央政府交纳“土地占有税”。(3)实行土地管理中央集权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土地管理系统实行单线、垂直、封闭式管理。作者认为上述三种改革取向各有利弊,但以在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框架内实行改革为上。以下就是本人关于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内容的思考。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未来改革取向 1.重新确立政府角色定位,充分发挥土地管理主体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1998年8月29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我国现行法律明确指出,国务院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代表行使主体(而非所有主体),是典型机制下的执行主体。实际上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由国务院直接行使土地所有权是不现实的,于是国务院要用分级机制,委托省、地(市)、县、乡各级政府行使土地所有权。从法律上讲,各地方政府不具有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的资格,但具有代表国务院行使具体的土地管理职能。值得指出的是,由于我国现行土地产权与管理制度,使得我国政府在一定程度上集所有、经营和管理三者于一身,在职能或权益上表现出重叠特征,但三者的利益并不重合,这就是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种种弊端之根源所在。由于中央政府考虑的是国家整体和长远利益,而地方政府行为则多强调地方局部和当前利益,这就是常说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管理目标函数不一致。现实生活中保护耕地是中央政府的政策目标,而地方政府则以发展经济为其目标,这也就是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执行结果是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根源之所在,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正是因为所有、经营和管理三种权益的重叠和冲突,在土地管理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经营者利益为导向,所有者的权益被忽略,管理者的职能被弱化。按照委托—制运作分析,委托人(中央政府)追求土地所有权益最大化,而人(各级地方政府)却寻求在满足一定所有权益要求的条件下实现自我收益的最大化。可是这两个最大化的不重叠,其目标与政策导向是不一致的,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最终必将以损失土地所有者权益而告终。这就是许多中央政府出台的政策无法按设计初衷得以执行或采取所谓的“下有对策”限度内执行,甚至冠以实行“差别化管理”的真实原因。重新确立政府角色定位,除去要确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权利边界以外,主要突显政府的管理者功能,要充分发挥政府作为土地管理主体的作用。具体改革指向是政府不参与土地经营活动,将土地经营权交给国务院授权的国有地产经营公司负责经营,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可以通过开征不动产税来解决。实践证明,政府经营土地制度,实际上使政府扮演了“经营者”的角色,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就决定了政府管理者功能的缺失。尤其是自1992年分税制建立以来,政府作为土地经营者的角色得到进一步强化,现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的弊端导向是土地出让面积愈多,政府获得土地出让金愈多,地方财政收入越丰,最终形成了一个以出让土地为中心的有地就有钱,要钱就卖地,土地经营至上的怪圈,而使政府作为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角色形同虚设。这种制度安排使市场秩序混乱,管理过程不透明和企业行为扭曲,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为热衷于以权谋私的政府官员提供寻租机会。土地管理部门不参与土地经营活动,其建立初期就已经明确。当时国务院机构改革办公室对土地管理部门的定位就是国家行政管理体系中的执法部门和监督部门,同时是国有土地产权代表,承担着保护国家土地资源,防治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不参与土地经营活动。2.尽快出台土地根本法律,构建良好的土地管理的法制环境至今我国仅颁布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土地管理过程中常常遇到该法与《草原法》《森林法》《农业法》《土地承包法》《渔业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如何协调和衔接问题,在操作层面上未得到解决导致土地管理政策受制于现行土地法律框架而无法执行。究其原因就是土地上位法律缺失所造成的。作为土地管理客体的土地,既包括城市土地,又包括农村土地;既包括农用6地,又包括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既包括耕地,又包括林地、草地和水地。这里所指的土地是广义的概念,不同时代的学者和相关法律由于其研究的出发点和侧重点不同,使“土地”这一优秀概念及其特征的认识极不统一,见仁见智,这就造成我国土地立法上存在优秀概念上的“硬伤”。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是劳动群众集体组织的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之后颁布的《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均采用此种土地概念,其弊端将土地母概念及其子概念混为一谈,试想管理客体尚未明晰、权利边界尚未划定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实践中如何执行?于是就出现了《土地管理法》在规定对林地、草原、水面、滩涂确权时,应按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也就不奇怪了。在《土地管理法》86条款中仅有4条款涉及城市土地,实难据其对城市土地实行科学管理。试问《土地管理法》中“土地”两字是指什么土地?依其既不能管理城市土地,又不能管理非耕地的其他农用地,由此得出的最终结论是《土地管理法》的法律作用仅限于耕地,难怪有人称谓《土地管理法》为“农业土地管理法”或“耕地管理法”。有限的法律效率的《土地管理法》怎能肩负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的重任,又为管理全部土地提供法律保障?土地是由各类用地包括耕地、林地、牧地、水域、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所组成。各类用地之间存在着彼此消长关系。既然是土地管理法就要管理农用地又要管理建设用地了。只管理农用地不管理建设用地,农用地是无法管理好的。为了明确土地管理制度的法律边界,必须明晰土地管理的客体,构建良好的土地管理法律环境,尽快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这是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呼唤,也是多年来中国政府和学术界为之努力的至今尚未实现的目标。据我所知,1986年《土地管理法》文本在向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时的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正式颁布却增加“管理”两字。1986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就提出“抓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1998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已草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初稿)。2010年9月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总理提出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有效途径,就是将其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调整范围,弥补《土地管理法》的不足。回顾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和《土地管理法》实施20多年的实践经验,充分证明制定并明确公民在土地上的权利和义务,调整土地关系包括公法和私法关系,协调土地民事权利与土地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出台包括土地上多种权利关系的根本大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是非常必要也是势在必行。必须以广义“土地”概念作为土地立法基础,全面系统地设定各类土地权利及其法律地位,为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3.实施土地权利登记,切实保护土地权人的权益孟子曰:“仁政必自经界始”。我国《民法通则》采用登记要件主义,买卖契约虽有效成立,标的物所有权并不当然移转,其所有权的移转必须以登记为要件。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土地确权是明晰产权主体和所有权归属,定界是确定土地权利边界四至,登记是土地权利的法律保障,发证是土地登记的法律文件。土地权利登记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这项关系产权制度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进展不尽如人意。以2003年为例,全国有519.2万个村民小组,共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110万本,仅占村民小组的21.2%,土地登记覆盖率极低。这种现象与“重确权轻定界”的认识误区有关,甚至于形成“产权不明晰无法登记——未经登记的土地权利无法保障”的怪圈,打破这一怪圈的有效途径就是适时开展土地权利登记,借助登记推进明晰产权,否则产权永远是模糊的。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在中国模糊产权之所以得以存在,就是没有认真开展土地权利登记工作。这里必须指出,定界是登记的基础和依据,定界就是要确定每宗地的边界线上界址点的坐标之后,该宗地在空间上才是唯一的,也就不会发生土地边界纠纷。当农民就像城市居民一样拿到属于自己的土地证书,保证土地权利合理流转,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才有可能实现,否则,充其量属于理论探讨。2011年我国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有关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定界登记发证的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以大比例尺地籍图件为基础,查清农村每一宗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这是中国土地制度改革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举措。只有通过宗地定界才能实现土地确权的实体化、物质化。如同我国公布钓鱼岛基点坐标和临海基线用以维护我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土地权利具体体现在法律层面和经济层面,前者可称为土地法律权利即土地归谁所有,归谁使用;后者称为土地经济权利(土地物质权利),即谁占有哪里和多少土地,谁使用哪里和多少土地。定界体现土地权利的初始界定,是法律上保护土地权利的要件。以登记的要件来判断土地权利的归属,而不依占有,这已为我国土地制度史和国际经验所证实。我国《物权法》的颁布执行催生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问世,预计明年6月份将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有望解决目前存在多部门(农业、林业、渔业部门等)按地类发证,按地类经营和分散多头管理问题。4.转变土地管理思路,努力提高制度安排效率人类社会发展对土地需求呈多元化特点,土地物质具有多样性和发散性,两者之间的有赖于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就宏观配置而言,政府与市场是土地资源配置的两个重要手段和路径,两者互补,不可替代,因为客观上存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在我国土地管理实践中,只重视政府作用,认为政府是万能的,而忽视市场作用,没有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这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效率低下的根本症结。微观配置而言,应当对于现行土地管理思路进行反思,为什么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设计的制度目标与实践后果反差如此之大?不得不对现行土地管理思路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出质疑。如耕地保护只强调耕地数量,忽视耕地质量,更没有考虑耕地数量与质量之间的替代性,结果导致耕地数量还会减少,耕地质量也随之降低;建设用地管理只强调外延扩展,几乎不考虑内涵挖潜,“年年指标不够用,年年指标用不完”,导致城市用地规模一味地向外扩展,呈现“摊大饼”之势,制度设计导向低成本的大量占用耕地;对于土地用途管制的源头——城市用地管制束手无策,对于与城市用地存在消长关系的耕地则采取最严格的保护,难免有本末倒置之嫌,耕地保护后果背离初衷则不言而喻;城市用地随着城市人口增加而扩展,却没有估计进城的农民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又怎么管理而使其流动起来,导致农村人口在减少,而农村建设用地面积却在增加;又如为了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明知基层土地图数不符,却采取约束性指标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分解,明知规划实施面临大量的不确定性问题,却采用确定性的用地指标加以规划控制;明知数年前编制的静态性规划却要据以控制数年之后的动态性用地计划,导致这种规划永远逃脱不了频繁地修改的命运,到底是规划编制方法不科学,还是规划思路出了问题?凡此种种还可以列举更多实例足以说明,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土地管理思路有失偏颇,在中国土地管理实践中出现了如诺斯所说的“制度悖论”,“现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本着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所选择的某种制度,其变迁的结果却偏离了资源有效配置的方向,反过来成为限制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发展的根源”。关于土地管理思路的转变与改革问题,应当注意两点:其一是树立制度设计总效果思想。当在各自为改进决策的前提下,对各种制度格局进行选择时,必须记住,将导致某些决策的改善的现行制度的变化也会导致其他决策的恶化。在设计和选择制度结构时,应当改善执行制度总的效果,以得大于失的行为和制度才是应当追求的。设计和选择耕地保护的制度和决策时,应当考虑对建设用地管理制度的正面和负面的影响,相反也同理。其二是树立土地需求概念的更新认识。人类对土地的需求属于引致需求或称为次生需求,也就是说,人类需要土地不是土地本身,而是土地功能。土地功能是与其本底特性密切相关,我们常把由土地质量特性和人类社会干预所决定的土地功能的过程称为土地利用。人类需要耕地,本质上是需要耕地的养育功能即耕地能够生产粮食;同样地,人类需要建设用地,本质上讲是需要建设用地的承载功能即承载建筑物和构筑物。对于土地功能的需求本质上就包含数量和质量两层含义。对于耕地来讲,在其上生产的粮食总产量是耕地面积(A)与单位耕地产量(B)的函数即V=f(A,B),换句话说,只要实现规划的粮食总产量就说明满足了人类对耕地的需求。这就是不同时期耕地面积未变,被养活的人口却增加了的原因所在。建设用地也是同样道理,相同面积的建设用地由于选择不同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却承载着不同的建筑面积。仅土地三维立体利用就可增加大量的建设用地,据有关研究表明,全国城市平均容积率提高10%,就可增加40×108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按容积率1.5计算,可增加27万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又如北京市建成区10米深以上地下空间资源量为13.9亿立方米,可提供6.4亿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相当于北京市存量建筑面积。土地管理思路的转变具体体现为:(1)土地用途管制的指导思想因以作为源头的城市土地用途管制为主,不能本末倒置,才能缓解耕地保护的压力。(2)耕地数量与质量并重管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的实质是保护耕地综合生产能力,这才是保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也只有这样才能给耕地保护政策带来转机和活力。(3)建设用地内涵外延并举管理,破解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双保”难题。转变城市发展模式和土地利用方式,采取经济手段,加大处置闲置土地的力度,推进城市存量土地的二次开发利用,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政策。(4)实行土地资源、资产与资本三位一体管理,显化土地的潜在价值,实施城乡土地“同地、同权、同价”的目标,推进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建立,提升市场在土地配置中的基础作用。(5)城乡建设用地与城乡人口增减挂钩,缓解城乡人地关系,推进闲置村庄用地流转利用,实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盘活现存农村闲置宅基地并将其视为破解“双保”的关键性措施。(6)转变土地利用观念,树立由二维平面转变为三维立体的土地利用观,开发利用地上和地下空间。这是符合当代土地产权制度发展由地表产权向土地立体产权演变趋势。5.营造良好的管理环境,降低制度执行成本学术层面上讲,土地管理制度可分解为地籍管理制度、地权管理制度、地价管理制度和地用管理制度,前者可理解为后者四项制度的综合,也就是说,土地管理母系统是由地籍、地权、地价和地用四个子系统所构成,系统内存在着子系统与子系统之间关系和子系统与母系统之间关系,系统外存在土地管理系统与周围环境系统之间关系。同理,我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不仅与地籍、地权、地价和地用四项管理制度相关,而且与内部和外部环境中相关制度改革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这个角度来讲,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有赖于土地信息管理制度改革、财税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考核制度改革等,因篇幅限制,择其要者加以表述。关于土地管理信息制度改革。土地管理信息是土地管理活动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土地管理的重要资源,是实现土地管理有计划、组织、监督和控制职能的重要手段。回顾中国现行土地管理实践不难发现,许多不可思议的问题的主导成因不是制度设计本身而是土地本底信息扭曲、虚假、失真、不对称所造成的,基层土地地籍信息不实、不准,存在图数不相符的问题,却偏要以精确的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以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又如中国大陆地区基本农田面积大于耕地面积,却偏要在规划中保持基本农田保护率不降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许减少,在这种地籍信息状况下,基本农田配置上山和下水也就不足为奇了。依据失真的信息作出的任何土地利用决策就不可能逃脱失效的命运,为了处理信息失真和不对称,后续土地管理活动必然付出高昂的制度成本。信息失真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信源与信宿之间的矛盾。要有效地防止失真,确保传输信息的真实可靠,除了改善获取和传输的技术条件外,最重要的是根据发送者(地方政府)与接受者(中央政府)各自的客观状况,协调好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处理好他们的目标不一致的矛盾。如有可能,建立具有相对独立性和专业性的权威机构——中国土地调查局,以全国“一张图”为平台,建立集全国遥感影像、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变化、土地本底等多元信息,独立地完成土地数量、质量、权属、利用等本底信息的获取、处理、传输、更新等项业务,及时地为土地利用与管理决策提供真实的图件和数据。关于财税制度改革。1994年我国大陆地区实行财政制度改革导致在其后中央政府逐步大幅度集中各地财力,同时默许地方政府大量收取财政外资金收入,包括来自“土地财政”的大量收入,以缓解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和财力紧张的困境。在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框架下,地方政府以低补偿的形式大量征收农村土地,低价储备后高价转让给开发商,获得大量的土地转让收入,同时又通过财政担保和土地抵押的方式取得大量的银行贷款来投入城市建设,由此形成“征地——土地收入——银行贷款——城市建设——征地”不断滚动开发循环怪圈,现在这这种势头有增无减。以2009年为例,全国与土地相关税收收入达3077.03亿元,其中房产税804.64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20.97亿元,土地增值税719.43亿元,耕地占用税632.99亿元;全国土地出让收入1.6万亿元,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48.8%,约占当年的GDP的5%;全国地方融资贷款却高达7.66亿元。虽然政府的土地财政增值发挥了正面的推动作用,对于工业化和城镇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随着历史的演进,其弊端日益凸显。问题出在地方,而根子却在国家的制度安排上。当今中国的土地财政已成为保护耕地政策不能得到落实的主要原因;由于其与民争利,成为社会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透支未来,孕育着政府信用危机和财政金融风险。土地财政金融制度的改革方向首先应当是把土地经营职能从土地管理部门分解出去,成立独立的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其经营国有土地,参与市场运作,通过转让、出让、联营、入股等途径,使这部分国有土地保值增值。同时向国家财政上交土地收益,各级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专注于管理,保证其职能不错位,避免与民争利。建立财产税(物业税)制度,保证地方政府从存量土地获取稳定的税源,摆脱对增量土地的依赖,从根本上改变外延扩张的增长方式和土地粗放利用方式。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制度,改变现行的“软约束”的规划体制,将各级土地利用规划上升为法律,由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颁布,政府没有修改规划的权力,只有实施规划的义务,从根本上管住城市用地增长边界和堵住城市用地外延扩张,改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从土地利用源头上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真正把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政策落到实处。 本文作者:王万茂工作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篇1 新时期下,中小企业融资难是由内因和外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市场化融资过程中,中小企业受到体制、观念、金融机构、融资渠道多方面的制约,社会、经济、环境、制度等使中小企业的融资陷入困境。在此形势下,必须从整体考虑,全方位地剖析制约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因素,从根本上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瓶颈。 1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1.1融资渠道不畅通 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特性,即规模小、资金和资源有限,其想要发展壮大就必须有充足的资金加持。然而,在中小企业的实际发展中,存在着融资渠道不畅通的问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还需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自身也欠缺有效的融资方法。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的抵押物非常有限,这是导致其贷款失败率高的主要原因。此外,金融机构审批贷款的流程较为繁琐,需要一定的周期,对借贷企业的还款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估,对企业债务进行调查等。然而,中小企业自身条件有限,较难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有的中小企业为了生存发展,选择以较高的利息获得贷款,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资金负担。 1.2融资市场不规范 基于很多中小企业难以达到银行贷款的审查条件,加上企业发展资金的需求,一些中小企业选择向民间借贷进行融资。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这种方式存在必要的规范和规章制度,一方面借贷的利息非常高,另一方面非常容易发生纠纷。中小企业虽然获得资金支持,可以缓解一时的资金压力,但从其长远发展而言,由于较高的利息,其发展资金会再次陷入困境,如果中小企业无法偿还贷款的利息,就可能发生不文明的行为,所以会对中小企业的有序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不利于企业形象的塑造,严重时会将企业推向破产的边缘。 1.3融资业务难开展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融资难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各个银行机构为了规避偿还能力的风险,在进行企业贷款业务过程中,只对那些经营良好、信誉良好的企业开展贷款业务,甚至对其建立贷款的有效渠道,急速贷款。而对于一些中小企业的条件则很苛刻,甚至直接不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业务,使得中小企业在银行方面很难获得资金的帮助。 2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方法 在近年来的发展中,国家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给予了政策上的支持和引导,为中小企业创设了良好的投资环境。然而在中小企业实际发展的过程中,与市场发展需求仍旧存在一定的差距,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了相应的限制。鉴于此种情况,更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市场经济发展特点及企业的融资需求,积极创新融资模式,构建多维融资体系,以助力中小企业的稳健和长效发展。 2.1中小企业自身层面 2.1.1优化中小企业内部结构在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上,企业内部的结构是否优化显得尤为重要。在现代化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中小企业作为参与主体,要想发挥其优势,就必须优化内部结构体系,从根本上提高企业自身的财务信用能力,信用等级越高,金融机构才会对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更有信心。优化中小企业内部结构时,要积极构建科学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更加透明化,有助于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中小企业财务状况,后续的审核工作也会更加高效。此外,中小企业在经营中,要始终坚持以诚信为本,将诚信始终贯穿于企业的发展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为企业树立良好形象,有助于企业融资和贷款。同时,中小企业在发展中,更要结合市场发展的需求,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以不断促进中小企业的现代化管理。 2.1.2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差异化在中小企业发展中,要结合其不同的发展阶段,构建不同的融资模式,融资的差异化发展才能从根本上促进企业的发展。因此,构建完善的融资体系,结合中小企业的初创期、成长期、加速发展期各个发展阶段,建立有针对性的融资方式,并始终结合以市场发展为根本导向。与此同时,要发挥小额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作用,对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企业要给予积极的扶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上的帮助。此外,要加强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设置中小企业政府风险基金,积极发挥政府风险基金的作用,并不断强化与中小企业的关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2融资市场层面 从融资市场层面来看,中小企业要积极争取国有商业银行的授信额度,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使国有商业银行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理念,且能够积极地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其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对金融机构而言,要积极帮助中小企业明确自身融资需求,结合企业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将审批流程进行简化,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问题,助力其发展。同时,要积极发展多维度的资本市场,构建友好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监管机制,积极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完善中小企业发行、定价等相关政策,确保以新三板为主的中小企业更加优质化。此外,要积极完善中小企业市场法规制度,并加强市场的监管,确保市场能够有效和有序运行。 2.3供应链层面 2.3.1构建专业的管理模式供应链视角下,中小企业不仅要注重自身融资中存在的风险,还要加强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与之合作中所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其中,中小企业除了要对自身财务、资源等方面加强管理外,还要从供应链视角出发,对上下游企业与之合作的订单、保兑仓、应收账款等融资模式进行管控,通过优化内、外部结构及价值链组成来提高自身管理和运营、发展能力。此外,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模式入手,需要加强对供应链信贷业务的优化与调整,降低金融机构的成本,同时加强构建中小企业专项信贷业务和系统,帮助中小企业完成融资任务,满足中小企业规模拓展与高速运营需求。 2.3.2拓展融资渠道在供应链视角下,中小企业要精准把握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并利用这种关系拓展自身的融资渠道。例如,订单融资、存货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等,第一,订单融资方式是以中小企业为核心,对供应链上、下游所产生的订单进行留存,并在融资时将此呈现给银行。在产业链模式下,不仅优化了中小企业的发展结构,还提高了自己的信用度,使银行在降低对中小企业的授信风险时,将审核重点进行转移,放在了中小企业的合作方,而不再是中小企业本身,如此一来,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会大大降低,融资的成功率也会升高;第二,应收账款融资方式主要基于中小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与之所产生的交易当中,买方通过赊销方式形成自由贷款,而中小企业也在此过程中将压力直接转移。应收账款成为一种银行贷款依据,中小企业通过此方式转嫁风险,提高自己的融资能力,银行也会根据应收账款交易数据和信息来授信,不仅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还优化了整体供应链结构。 2.3.3多层面健全信用担保体系目前,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因此在融资问题上,国家应当给予相应的重视程度。结合中小企业目前的发展状况及对资金的需求程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依托,转变传统思想,创新信用担保机制。其中,不同区域银行可以获取此区域内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如财务报告、纳税情况及偿债能力等。同时,基于供应链视角,对与中小企业合作的上下游企业进行担保体系的构建,如针对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订单和存货等数据信息进行核实,同时对所合作的上下游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核查。以此作为中小企业的担保给予授信额度。此外,可以健全保兑仓信用担保融资模式。这种融资方式可以划分到实物抵押的类型中。其中,以质押仓库和提货权为主要内容,不仅关系到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还关联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当然,这种保兑仓融资方式适用于中小企业的短期融资当中,所针对的也是中小企业与上下游合作当中所涉及的物流企业。这种方式对供应链的优化及各方职能与价值的体现能够起到助推作用,还能解决中小企业的担保信誉和融资问题。 3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涌现出很多中小企业,它们的发展速度和规模日益壮大,逐渐成为市场竞争中的主体。中小企业需要将国家战略与其发展战略紧密联系在一起。然而,在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融资难是困扰其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结合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从企业自身层面、融资市场层面、供应链层面不断进行优化和调整,为其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为了方便企业领导者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监督,中小企业可以创建一个独立的金融监督体系。相关工作人员需要相互配合,使每个工作人员都参与进来。通过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达到促进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从而在根本上提高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助力企业的发展。 作者:王福祥 单位:中信银行长春分行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篇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综合实力、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截至2021年底,我国市场主体数量超1.5亿户,比2012年增长了2.8倍,其中企业达4842.3万户,增长1.7倍,99%以上的企业是中小企业。然而,与大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小、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特别是融资难问题,仍然困扰着许多中小企业。 一、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及特点 (一)中小企业概念的界定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由于发展水平、发展环境、发展时期或阶段的不同,对中小企业界定的标准也不统一。在我国《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主要从企业人员数量、营收水平和资产总额三个维度对中小企业划分设置了指标,其中企业从业人员数量指标,是很多国家和地区均采用的划分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企业规模大小,营业收入指标可以从企业经营水平上反映企业规模,资产总额则在企业所持资本上反映企业规模。同时,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类型的不同,结合行业特点对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进行了具体的制定和明确,因此较为科学有效。 (二)我国中小企业的特点我国中小企业具有数量多、规模小、行业涉及面广的特点。在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各个行业均有中小企业,在农业、餐饮业、制造加工业和零售批发业中更是尤为集中。中小企业投资建设的主体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国有企业和“三资”企业等。由于以上特点,我国中小企业还具有设立较为容易,经营较为灵活的特点。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在我国许多地区和地方,中小企业是重要的发展支撑,能够推动农村地区城市化发展进程。目前,随着知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逐渐取代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众多中小企业依靠灵活性、行动力强的特点,在科技创新、高新技术方面发展迅速,为我国技术创新做出了贡献。此外,中小企业一般生产规模小,市场竞争能力不强,防范风险能力较弱,缺乏筹融资能力。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外因和内因分析 企业资金的来源一般可以概括为内源和外源两种。企业内源资金是指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结果自产的资金,包括留存收益、股东资金和折旧等,是通过将储蓄转化为投资,具有原始性、自主性、风险低等特点,是企业资金的重要来源。企业外源资金是指从企业外部吸收其他经济主体储蓄,从而转化为企业自己投资获得的资金,包括贷款、通过商业信用获得的资金等。一般情况下,随着企业的发展及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当内源资金无法满足企业对于资金的需求时,就需要借助外源资金来进行补充。下文将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因分析从企业外源资金角度看,中小企业融资主要受金融机构设置的融资条件影响。金融机构对于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信贷政策,由于商业银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质,在放贷时,金融机构往往会通过企业规模、市场占有率、资本充足率、财务状况等来评估企业信誉度,考虑风险程度和承受力,这些都会明显影响贷款的发放,中小企业绝大部分不具备中小企业融资这方面的优势,这无疑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因而也需要国家在政策上有较明确的规定和倾斜。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因分析虽然外部因素对中小企业融资影响很大,但内部因素更不容忽视,并且内部因素影响企业融资状况的原因往往不止一个。部分中小企业的成立和经营时间短、资产和资金规模都较小、涉足的产业相对传统老旧、产品市场竞争力本身就不强,这些原因使企业在市场经营发展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当经营环境发生变化时,时常难以及时作出有效应对,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对此类企业不敢轻易发放贷款,担忧贷款收不回来,也有客观原因。同时,部分中小企业性质是家族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和管理薄弱问题,由于较为松散自由、缺乏现代企业的管理理念,导致内部控制不完善甚至缺失、财务会计制度也不健全,存在财务数据混乱、不真实、不准确,信息透明度低等问题,这些都会导致无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正规、充分、可信,足以证明企业资信良好的材料和依据。信息不对称也大大降低了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的可能性和积极性。与大型企业比较而言,中小企业抵押担保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差、歇业倒闭风险大,贷款违约律高,甚至有的中小企业对于债务的认知意识差,存在恶意违约逃避债务清缴等情况。产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为避免影响整体的贷款还款情况,银行金融机构面对中小企业融资,不得不设置较高信贷“门槛”,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中小企业融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规范中小企业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完善立法立规势在必行。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中小企业融资的相关定义、流程、注意事项,有利于科学有力地进行规范管理,使相关企业和部门在执行时有据可循,有标准可依,为我国中小企业通过民间融资开辟合理、有效的途径。在中小企业信用方面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约束,一方面约束企业信用;另一方面约束信用中介的执业规范,使得我国信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信用保障前提和良好的法律支撑。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制定信用评级标准,从准入、考核、监管等方面,倒逼企业规范管理、提高信用度。同时,规范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及结果,防止评级标准不一致、评级结果被更改等。另外,监督部门还可以通过适当地惩罚和激励措施,防止中小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鼓励守信行为。 (二)优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相比大企业来说较窄,应当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我国近年来一直在发展普惠金融,针对中小企业的普惠金融业务应进一步推进,提高契合度和便捷度。大型商业银行应充分发挥资金、业务等优势担起普惠金融主力重任,引导农村银行、信用社等在内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发挥数量多、分散各地,能够更好服务本地中小企业的长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专门的普惠金融服务。充分理解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对贷款流程予以完善优化、提质增效,使评估更加透明,贷款手续更加简化,放款速度更加快捷,还款方式更为灵活,以支持中小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平稳过渡、生存发展。另外,可以对中小企业加大互联网金融支持力度,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更优的线上服务平台。同时,及时收集中小企业情况数据,运用大数据对企业所处行业、地区、发展周期等进行发展展望和分析,并将数据分析结果反馈至中小企业,以帮助其加强对融资信用的认识,增强中小企业对于融资工具的选择,为中小企业指明提高融资信用度的方向。 (三)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经营管理水平1.坚持诚信经营诚信经营是立业之本,中小企业应逐步向透明化管理方式转变,从自身方面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提高企业信任度,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中小企业想要在市场上顺利获得融资,“诚信”是根本。应坚决杜绝对财务数据的弄虚作假,虚假财务数据的出现,发生财务核算混乱等问题。在不能及时偿还借款时,应积极正视问题,寻找解决之道。借而不还或逃避问题只会影响日后的融资。中小企业还应重视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公开性等,按法律和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各项信息,向信息透明化发展,远离公私不分明、“暗箱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这样一来,企业在融资时即可充分发挥信息资本在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难题。2.完善治理结构中小企业建立起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将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这样股东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能够有效进行控制、激励和监督,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合理的协调和制衡,防止企业内部管理者做出违背股东利益的决策,防止出现各类人员侵吞资产等行为的出现。良性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更好开展,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以及持续发展。3.健全内控体系内控建设贯穿于企业整改和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小企业也不例外。从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等多个方面进行完善,是中小企业要清醒认知并必须要做的事情。然而目前,很多中小企业对内控体系建设实际上不够重视,体系建设不完善,各项工作脱离管控会使企业面临巨大风险。中小企业应在财务管理、主营业务、人员管理等多方面建立内控管理制度,并根据发展执行情况不断细化,同时加强内部培训宣贯,营造企业良好管理氛围。内控建设可为中小企业内部秩序、工作效率的提升提供保障,出资人或机构对于管理到位的企业会更加认可,更愿意出资。4.推进信息化建设就中小企业对于公司的整体发展、盈利、规模扩大来讲,信息化的建设一般相对滞后,但是合理的信息化建设能够提升中小企业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能力和发展阶段,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息化建设。中小企业可以在创业阶段引入客户关系管理和财务管理系统,推进企业客户管理和财务信息化建设。随着公司的规范化发展,还可以推进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的对接,建立公司OA系统;当发展到一定程度,企业也有能力大力发展信息化建设时,再探索智能制造和互联网一体化系统的建立和使用。通过对公司整体信息化工作的管理,提高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通过良好的公司管理水平来为企业的融资创造更好条件。 四、结语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不断优化政策、强化支持力度,创新中小企业金融体系,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从而推动中小企业向好、向前发展。从中小企业自身的角度来讲,需要通过增强自身实力,提高企业信用度,加强企业融资管理,这样才能促使企业提高融资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者:张一舒 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篇3 1引言 中小企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力量载体,激发中小企业活力就是激发社会生产力。关于中小企业,有个“6789”的说法,即对GDP贡献率高达60%以上,吸纳了70%以上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及90%的新增就业。中小企业的艰难处境,与其重要性形成了鲜明对比。长期以来,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自身经营管理状况及宏观体制环境等诸多因素,中小企业普遍融资难,具体表现为金融资源供给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由此产生了“麦克米伦缺口”,这个缺口给中小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了不同程度的阻碍[1]。普惠金融以其独有的包容性与非歧视性,旨在为社会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提供金融服务,营造平等、便利的融资环境,激发中小企业活力。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性,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加深,以数字促进金融的普惠性。新冠疫情这一“黑天鹅”,对中小企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中小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较弱,银行出于防范自身风险的需要,在新增企业授信时更加关注企业实际经营生产情况,因此对金融贷款的发放更加谨慎,不少中小企业面临资金紧张、成本上升、需求萎缩等重重压力。近年来,随着普惠金融的发展,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问题,但在实际运用中,由于信息不对称、金融排斥、交易费用等原因,中小企业获得的金融资源依然十分有限,造成虽有普惠金融之名,但并未实现金融普惠之实,中小企业仍然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如何最大化发挥普惠金融的优势,助力中小企业焕发活力,是目前迫切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2普惠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机理分析 2.1普惠金融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贝多广的“金字塔”理论显示,众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处于塔顶的少量大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而位于塔底的众多中小微企业获得的金融服务十分有限。出现这种现象的关键原因是信息不对称,由于中小企业本身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可持续能力低、缺乏抵质押物等,很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服务,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很难给中小企业进行信贷定价,更为普遍的是存在“畏贷”现象。一方面,普惠金融立足于为社会各阶层提供机会平等的金融服务,通过大数据获得企业注册信息、企业资质、企业社会行为及企业行政处罚等信息,判断企业营运情况,进而为企业提供信贷;另一方面,通过数字普惠金融平台,中小企业能够快速匹配合适的金融服务产品,打破了传统借贷信息壁垒,提高了融资效率。 2.2普惠金融可以缓解金融排斥金融排斥理论认为,由于地理、条件、评估、自我、价格、营销这六个原因使得部分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无法满足。具体来讲,地理方面,金融机构的网点分布不均衡;条件指的是金融机构设置较多的贷款条件;评估方面,金融机构在风险评估上提高门槛;自我方面,客户局限于自身知识水平、思想意识等放弃金融服务;价格排斥是获得金融服务的价格超过了可承受范围;营销方面,部分金融需求者不在金融机构的营销范围内[2]。基于金融排斥理论,中小企业难以通过正规渠道获得金融服务,在金融市场上遭受金融排斥的现象十分普遍。而普惠金融强调社会群体享有公平的金融资源,普惠金融的普惠性、全面性决定了其更多关注传统金融难以覆盖的中小企业等弱势群体,并为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从而有效缓解金融排斥现象。 2.3普惠金融可以有效平衡信贷配给信贷配给理论源自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成熟于20世纪70年代,即信贷是一种稀缺资源,由于贷款的需求远超信贷的供给,因此导致很大一部分贷款人被排除在信贷市场之外。银行为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一方面,设置较高门槛满足优质企业的贷款需求,而中小企业由于资质不佳被排除在外[3];另一方面,在现行的利率水平下,还款能力强的企业能够获得贷款,而还款能力弱的企业难以负担,进而被排除在外。这就导致越优质的企业得到的贷款资源越多,资质较差的中小企业则难以满足贷款需求。解决信贷配给不平衡需要政府干预市场,即推行普惠金融,使银行改变传统的信贷方式,通过数字技术获取中小企业的资质信息,进行多维度分析,给予中小企业适当的利率水平,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其还款能力[4]。 3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现状 3.1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难、融资贵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以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为主,融资渠道十分单一。虽然普惠金融的发展给中小企业的融资带来了很大的突破,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方面,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不规范、经营风险较高等很难通过银行贷款审批,即便部分企业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也会面临贷款额度不足、审批流程复杂和融资成本较高等问题;另一方面,目前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品种匮乏、单一,覆盖范围和深度都不足,难以满足中小企业个性化、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3.2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不平衡数字普惠金融主要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一系列数字技术促进信息共享,实现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精准性,拓宽普惠金融的服务主体,已成为普惠金融发展的主流。我国数字普惠金融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数字普惠金融的使用深度差距较大,覆盖广度不足,但普惠金融数字化程度差异相对较小,这说明数字技术的发展相对平衡,但在使用和普及上存在一定差距(见表1)。 3.3银行在发展普惠金融上面临较多困难制约银行发展普惠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因素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银行吸储成本增加,提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这主要是因为互联网金融的竞争分流使得银行存款付息率上升,以及银行为吸储不断研发新的金融产品使得研发投入较多;二是银行配套制度建设滞后,一方面是授信评级政策滞后,银行的授信评级主要根据企业的还款能力来定,也就是企业的资产、抵押物、近三年财务状况等,这与一些如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企业轻资产、经营时间短的现实情况相悖。另一方面银行风控措施有限,主要方式是拍卖抵押物,而抵押物拍卖流程多、手续烦琐;三是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出现纠纷中小企业难以维护自身利益,随着普惠金融的数字化程度加深,很多普惠金融都是线上签约,一旦中小企业违约,银行通过线下向法院维权存在很多麻烦。 3.4疫情和企业认知度不足增加了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服务的难度新冠疫情给经济实体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企业盈利能力普遍下降,更有甚者关门倒闭,中小企业本身抗风险能力弱,疫情加剧了中小企业的风险,基于此,银行出于风险防控的考虑,对中小企业的放贷更加谨慎,很大程度上减小了对中小企业的普惠力度。另外,中小企业对普惠金融的认知度不足,通过调查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可见,大部分中小企业需首先考虑自筹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其次才考虑银行融资,这是由于对金融政策了解不足,存在畏惧心理。 4普惠金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路径分析 4.1构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通过大数据构建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首先,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快信用体系数字化进程。加大对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信息技术的研发支持,突破信息壁垒,建立统一的信息标准,促进金融信息、政府信息、企业信息与征信系统共享互通;其次,整合企业信息,扩大征信覆盖范围。尽可能将所有中小企业都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广泛收集企业信息,整合企业的信贷信息、税务信息、资金流水、投资结算等营运数据信息,把企业法人代表的个人社会信用数据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并对企业进行动态跟踪,将这些数据信息标准化,进而转化为企业信用信息,打破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再次,加强对社会主体的诚信教育,强化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坚守信用经营原则,营造诚信的良好环境;最后,将社会主体的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考评并辅以惩戒措施。全面收集企业信用履行信息,一旦出现失信行为,便记录在信用档案上,伴随终生;根据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划分等级并给予相应惩罚,而且规定对失信行为的弥补时效,超过时效再追加滞后惩罚。 4.2以数字普惠金融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数字化普惠金融是普惠金融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小企业需要的不只是金融服务,金融服务也不限于信贷融资,数字普惠金融可以破解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这一难题,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推进普惠金融的数字化发展,以信息技术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效率、丰富服务方式。除了融资成本,中小企业对融资的效率也十分敏感,很多地方政府搭建的中小企业融资共享平台,融资期限仍要20天左右,企业仍需要提交大量证明材料,手续烦琐,而利用大数据信息,银行可快速获得中小企业经营信息、法人信息等,据此可以快速评判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意愿,这就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也大大便利了中小企业,从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助力其转型升级,为中小企业的成长壮大提供长期支撑。 4.3创新普惠金融服务方式首先,在普惠金融产品的创新上,结合地方经济特点、中小企业实况及产业特色,推出针对性的信贷产品。一方面,充分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减少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扩大信用贷款覆盖面,根据不同企业设置不同标准,推出更具适应性的产品;另一方面,在风险防控的基础上,开发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循环贷款、供应链金融、债转股、融资租赁等产品,不断丰富针对中小企业的普惠金融服务。在产品的定价上实行精细化、差异化定价,金融机构结合自身风险、成本及客户关系、贡献度等,制定相应的定价模型,确定更具针对性、可承担性的利率水平。其次,在普惠金融模式的创新上,加强银政、银企、银行之间的合作,开展银团授信、银保增信、政府补贴等,实现风险共担、合作共赢,具体来说:由多家银行共同为中小企业授信,增加授信的全面性,让企业“能贷”,由保险公司承担部分贷款风险,让银行“敢贷”,由政府出资为主、银行捐资为辅成立中小企业融资专项资金,给予中小企业一定保费、利息补贴,为企业减负。最后,在普惠金融服务的创新上,比如特殊时期尤其是新冠疫情期间,允许中小企业办理贷款展期,主动为中小企业解困;简化企业办贷环节,鼓励线上办贷,给企业真正提供便利;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一条龙”,在中小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提供有阶段性特点的融资服务、咨询服务。 4.4中小企业提升自身综合实力,主动推进数字化转型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小企业只有自身强大,才能从根本上增强金融机构的融资信心,同时也能减少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增强金融机构提供融资的热情。具体来讲,中小企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自身综合实力:一是诚信经营,遵纪守法,树立优质的企业形象,把信用理念融入企业管理和员工培训中;二是健全公司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账务,可以通过引进专业的管理人才,让企业规范合理经营,规划安排企业资产,合理使用资金,避免资金链断裂,保持财务的可持续性;三是借鉴学习优质中小企业的发展经验和成功案例,并根据自身情况找到适合的发展路线;四是抓住普惠金融政策的红利,主动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增加金融机构提供融资的意愿。 5结语 数字经济时代下,中小企业不能再固守原有的经营管理方式,要主动利用数字技术这一契机,从生产加工、经营管理到销售服务等整个营运流程都实行数字化管理,同时使这些数据信息对接金融、物流等数字平台,方便有关方的信息采集及有效评估,形成数字普惠金融的应用生态。 参考文献 [1]郑金花.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研究[J].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21(3):56-59. [2]陈华.数字普惠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实证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2021. [3]华勇.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21(4):66-67. [4]滕磊.数字普惠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机制与路径[J].调研世界,2020(9):27-35. 作者:史烘堃 单位:南阳师范学院
建设工程论文: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论文 一、项目管理的发展以及分析 当前阶段,我国的项目管理的发展具有下列一些特点:首先,项目管理越来越全球化,国际间的合作交流越来越频繁。同时,人们创造了机遇与挑战,也为人们提出了更高水平的发展要求。其次,学科越来越专业化,从而促进项目管理专业的进步与发展。项目管理知识的不断完善与健全,使我国的项目管理可以依靠自己的教育体系变得越来越专业化。最后,逐渐完善培训教育以及认证制度。电网建设项目是一个相当复杂以及专业性要求严格的工作。而项目管理对我国电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一个良好的项目管理有利于项目进展的更加顺利。 二、我国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以及其管理上的问题 我国电网建设项目管理在近几年来的发展还是较为显著的。目前,我国电网建设项目具有一些特点。第一,电网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区域较为广泛。其施工项目的地域可以广泛达到整一个市区,甚至更广。第二,电网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企业单位众多。从而导致涉及的工作人员众多,使电网建设项目变得更加复杂。第三,电网建设发展的越来越快。随着电力技能技术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要求的提高,电网建设的规模持续扩大,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在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项目管理上,由于各自特点的不同,实际施工结果都不是很尽如人意。当今我国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项目还存在以下一系列问题: 1工程征地以及拆迁等前期投入资金过高。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征地以及拆迁所需要的费用越来越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电网建设的投资成本。 2在电网建设工程施工中造成的环境问题。最为常见的就是电网建设用地以及路径与城市的建设发展产生矛盾。电网建设所涉及的地域广泛,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许多问题,从而导致建设工程无法按时完工。另一方面。电网建设也会与其他城市建设产生冲突。然后这些情况出现后,就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精力以及资金去更改计划方案。同时,也会增长工程施工时间,增加工程成本。 3电网建设工程中会遇到一系列的人为因素或者自然因素所产生的风险。其主要风险包括技能技术、质量标准、管理监督以及项目组织风险。同时,电网建设工程也会受政治、环境以及经济变化的影响。然而,这些影响都会拖慢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 三、对电网建设中实施项目管理的分析思考 完善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项目管理可以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建设发展。因此,对于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项目管理的分析思考是必不可少的任务。 1计划的策划是认识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工程项目的每一项工作都需要将计划作为基础,工程项目的计划是整个工程项目实施的关键性要点。工程项目计划就是将工程项目的全部过程、预期目标以及工程活动统一的加入计划。并且用一个可以分解的计划来协调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同时,这个计划要做到科学合理,依照尊重客观的规律,适度的原则,为整个工程项目打好良好的根基。 2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是了解电网建设项目管理的前提条件。每一个工程项目并不可能由单独一个部门完成,它需要各个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项目管理的目的就是让不同部门、不同环节以及不同层次通过协调使它们的目标相同,在资源、资金、人员配备上达到一致。 3施工过程的调控是加强电网建设管理的重点。施工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最重要的部分,包括对施工、设计、监督单位以及供货商的检查管理。其需要对工程各部分所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整改。另一方面,控制投资的关键手段是成本管理。通过避免设备资源采购的过多、质量低劣以及错误购买,从而最大程度的降低成本。 4完善监督体制是提高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保障。任何一个环节项目的实施都必须要有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需要充分发挥监督责任人在各个施工管理中的作用,全面的监督以及协调项目中的各个过程。坚决杜绝暗中操作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依据工程项目的规章制度、工资标准以及质量标准,监督工程的全过程,保证施工的安全以及质量。 四、结语 电网建设项目管理会直接影响国家的财产以及人民生命的安全,有利于社会主义以及其事业的发展壮大。工程实施项目并不是简单的一个部门或者个体的工作,其是一个社会大众化、体系化的工程。唯有各个企业领导以及全部员工的高度关注、增加学习,持续不断的增加施工项目管理的质量意识,认真谨慎地贯彻实施国家以及行业的管理规则,踏实的工作用来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以及施工企业效率和收益。 作者:陈永辉 单位:广东电网清远连州供电局 建设工程论文: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双方之间法律意识淡薄 1.合同文本不规范 国家工商部门为实现建筑市场健康有效的发展,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以求全面的体现出合同双方之间的责任、权利及风险。但是在具体签订合同时,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往往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是采用一些不规范的、私自制作的文本进行签约。这些自制的合同文件中往往会出现较多笼统的、模糊不清的文本条例,当遇到工程风险时,能够较好的转嫁责任。甚至有合作双方仅仅是采用口头或是政府命令的方式安排内容,等工程完成之后再象征性地签订工程合同,可以说这样的合同根本就不能够起到约束作用,不能使得建设工程管理够朝着健康的发展方向发展。 2.合同存在一定的不公正性 在现如今的工程合同管理中,不少合同文件存在不公正性,如合作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就当前的建设工程合同文本上看,起草合同的一方大多数是发包方起草的,发包方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在合同中过多的增加了承包商的义务,而对发包方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违约、赔偿等方面的问题并没做制定出明确的处罚办法及奖惩措施,可以说这一现状问题不仅不利于工程合同的竞争和管理,而且也成为了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原因之一。由于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和管理不规范使得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因此,业主在这一建筑市场的现状情况下提出了一些不公平的、苛刻的条件,不少业主将自身承载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承包商即便明白合同的不公平性,但是在买方市场的大环境中,承包商不得不接受这种不公平的工程合同。对于承包商而言,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因此,为了不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承包商只好在工程建设中依靠偷工减料等来保全利益,可想而知,这将会给工程建设带来巨大的隐患。 (二)缺少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 在如今的工程合同管理中,因建设项目对合同管理体系建设的忽视,使得合同管理的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的不明确,在签订工程合同时不履行相应的制度,或是在履行制度时不履行制度的相关手续,缺少相应的评估及审查制度。此外还存在不少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审查监督合同效力低下。很多建设工程单位自身并不具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能力,因而遇见工程时,会将合同委托给监理公司,但是就国内的监理公司而言,多数监理公司在机构设置上不完善,合同的管理能力减弱,不能够完美无缺的做好建设工程单位交付的委托任务。 (三)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 就具体的施工企业来看,经常会出现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没能够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建设过程中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限或手续进行变更、签证或取得业主的相关影响工期的书面文件,导致最后施工企业吃亏,这一问题的出现也直接制约建筑工程合同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缺乏专业的人才 工程合同事实上是集制定、签订、管理于一体的一项综合系统过程,其合同一般涉及到管理、经济、法律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如果在制定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合同人才会使得合同的管理处于被动状态。倘若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时,会手举无措,此时在寻找外援会增加一定的成本支出,并且还会对工程建设企业带来众多不利的影响。 二、对建设工程合同存在的问题采取的重要对策 当前做好合同管理是发展合理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并对建立开放、统一、合理竞争的建筑市场体制起到重要的作用,如下就采取的重要对策进行分析: (一)增强合同双方之间法律意识 政府相关的主管部门应该积极的对合同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从而提高建筑市场中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合同双方都应该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大力宣传《合同法》,强化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做好新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让人人都认识到合同在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从而提高对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得合同双方能够在公开、公正的合同环境中进行合同签订,提高合同的文本规范,从而提高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首先应该认识到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积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通过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应。与此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做好相应的合同的监督管理。并且还应该加大合同履行的管理制度,严格办理工程的申报手续及公共许可,对于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准许办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首先应该认识到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积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通过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应。与此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做好相应的合同的监督管理,将企业合同管理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企业的各个角落。严格办理工程的申报手续及公共许可,对于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准许办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 建筑工程中常常会出现没能够按照合同履行相应责任义务的情况,因而会出现较多的合同争议问题,针对这一现象就需要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双方义务进行相关的工作,建筑企业应该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对手续的变更、签证等进行书面文件备用,从而来保障企业合法的权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忽视变更管理,否则这些变更可能对企业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合同管理成本远远低于诉讼成本。健全的合同管理将能有效地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妥善解决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合法合理地解决纠纷等,是依法治企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力保障。 (四)积极强化专业人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以求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建筑企业还应当积极的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使得建筑合同的各项环节都日趋合法和完善。并且在产生纠纷时,建筑企业内部可以自行派出内部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不仅能够节省一部分的开支还能够提高一定的工作效率。 三、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建筑企业间的竞争压力不断增大。这种形势下,建筑企业需要提高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来促进自身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实力的全面提高。而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在建设基础阶段把好合同关,是市场经济条件对建筑企业的全新考验。 作者:陈育琳 单位:厦门利德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论文:建设工程造价的规范管理论文 一、现状分析 (一)投资决策阶段的不够重视 投资决策阶段是工程造价的基础,这一阶段占总投资的0.5%~3%,对提高投资收益起到非常大的作用,也是进行资源配置最为常用的方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益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在发达国家,投资决策阶段是非常受重视的,为了对工程造价做出比较准确的研究,大量的人力、物力都投入在此中。在我国,工程建设存在诸多问题,如工期拖长、投资决策的作用不明显等。主要的原因有: 1.人为因素。 在项目的立项申请中,为了项目能够立即被审批,减少工期,这就造成个别企业有意减少工程投资,资金使用存在问题。 2.设计存在问题。 起初设计达不到国家标准。在设计上存在许多的问题,比如材料的规格、材质等不符合标准,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 3.施工过程的变动。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作出的超标的提议。比如:办公室面积扩大、装修费用过高等。 (二)程造价的设计不合理 在工程的投资计划确立后,就进入设计阶段,为了控制工程的造价,这就要求在工程施工中严格的按照图纸进行,因而设计方案是关键,特别是强调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思想。但是在我国,许多单位的设计人员对与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思想理解不够,这就造成在设计阶段重技术而轻经济的情况,导致工程的造价非常高昂,没有起到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的目的。同时,也存在着工程设计的不合理,一些漏洞、错误的出现使工程招标的质量得不到保证,这样也会对造价起到无法控制的目的。 (三)程的价格控制不够理想 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会使工程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而必要的设计改动是必须的,但是设计部门必须严格的把关,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变动,给施工中的价格控制带来不必要的变动。所以,在控制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的把关,加强管理,维护发包商和承包商共同的利益。 (四)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不力 工程竣工决算也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反映承包商和发包商对工程造价管理是否到位的根据,为了更好的做好工程竣工的决算,必要的资料收集是关键,如:各种鉴证材料、工程图、设计变更图等。同时,资料也必须是有效的,必要的签名和盖章是要有的。在我国,工程决算时发包商常常存在多算的情况,这就造成工程决算得不到付款,大为影响工程的建设和使用。对策 二、对策 (一)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影响项目建设全过程,特别是决策阶段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比如:建设地点的选择、设备的使用、建设标准的确定等,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根据研究,投资决策阶段对与整个工程的影响占到80%~90%。所以,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对后续的工程造价控制是否科学、合理起到决定作用,在投资决策阶段控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决策前做好积极的准备工作。 在投资决策作出前,必须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从而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资料的收集主要有:工程的地质情况、设备的使用、交通状况、材料的价格等。 2.做好市场研究。 经过市场的调研,掌握必要的统计资料和信息,然后进行分析和处理,再根据市场的经济状况判断工程的规模和标准,最后根据资料编写具有现实可行性的立项申请,进而做好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3.方案优化。 在市场调研出来以后,结合市场的实际的情况和工程的设计,遵循“效益至上”的原则,进行多方案比选,选择最为适合的设计,不仅能够节省资金还能够带来更好的效益。 4.工程项目的效益分析、编制工程投资估算。 在进行投资估算编制时不仅要从实际出发,还要考虑工程的合理性,以及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比如:材料的价格变动、工程施工的设计变动等,所以,在做好投资估算,以应对以后出现的变动,从而达到控制项目投资的目的。 5.把好项目的报批关。 项目报批也是一个影响因素,所以要严格把关项目的规模与标准是否相符,资料是否齐全,建设用途和内容有无改变等情况。只有采用科学的估算方法和可靠的数据资料,合理地计算投资估算,才能保证其它阶段的造价被控制在合理范围,使投资控制目标能够实现,避免预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三超”现象的发生。 (二)在工程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在工程项目经过决策后,设计阶段从而变成重点,根据研究,工程总投资中设计费用所占比例很小,但在整个工程的影响程度达到75%以上。在以往,人们对于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没有重视,因而设计人员只注重工程的质量的要求,没有对价格进行控制。比如:在设计图纸中相同结构、层数、地质条件下,不同的设计方案所导致的材料所用数量不同,出现不必要的浪费。有的设计要求高,也同样出现许多的投资浪费。所以,对于设计人员来说,不能仅仅之注重设计的单方面,还要考虑设计后出现的经济成本问题,主要在以下几点: 1.优化设计方案,尽量节省投资。 在设计方案确立后,要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从而保证方案的安全、有效、功能、标准、经济等方面做到一致,防止出现虽然经济但不安全的情况发生。 2.对工程项目实行限额设计。 这主要根据项目研究报告所批复的为主,工程设计是在投资估算的范围内进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收益。推行限额设计主要是按照要企业要求进行各个方面的控制,在这些当中,以控制工程量为主,从而实现克服“三超”的目的。 3.审核预算,并提出改进意见。 设计阶段的预算不仅要求全面、准确,还要能够保留各种情况下发生的变动。另外,设计监理和工程招标也是确保设计阶段预算准确、全面的一个重要方法,因而,为了保证工程的预算不超标,设计阶段的价格控制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三)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1.招标管理。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在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后,现在的招投标工作比以前更加法制化和规范化。所以,建设单位要会将这一方法运用到工程造价控制当中,不仅要求招标文件的规范与严谨,还要在其中明确工程的的计价依据、工程地址、现场条件、状况、工程概要、工程招标范围、工程承包方式、计价依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方式、工期质量和技术要求、评标细则、截标、开标、评标时间、投标报价要求、合同价的确定方式、投标书的符合性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答疑内容、工程量清单等实质性的内容;另外,在投标过程当中,统一的计价方法、依据、合格的施工单位都要明确的写明,有助于提高招标工作的质量,这样还能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不仅有效的降低工程造价的成本,还可以保证及时、准确的完成中标。 2.合同签订。 合同是工程施工的决定性文件,在施工的过程中,许多是按照合同进行的,它规定了材料、设备、结算方式等诸多方面,一个好的合同,能够避免合“低报价、高索赔”的发生。从而保证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的减少不应该发生的各种纠纷,有利于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的利益。 (四)在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施工阶段主要是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具体的施工和操作,是工程设计的现实化,在施工过程当中,许多因素对其都有影响,材料价格波动大,工程现场处理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而,主要的方法有以下几个: 1.严格确定材料用量和价格。 建筑工程当中材料费用一般占到70%左右,材料的价格和费用直接影响到工程的造价,所以,降低材料价格和用量十分关键,在实际中,建设单位要时刻市场的变动,选择“物美价廉”建材,从而达到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 2.设计要严格控制。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有时不与设计图纸相一致,为了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有些变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坚决不允许的,如:施工方的工程变更、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设计的变更要严格控制,对于必要的变更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批准,经过审查后才能进行,如果有重大的情况需要变更,这需要报审批部门批准后才可以发出通知。 3.加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的管理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不仅需要按照合同进行,还应该按照工程的完工量进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用款有根据,也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所以,在实际施工当中,建设的单位必须严格依照程序办事,防止由于工程的变动带来的各种不亮的影响。 (五)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竣工结算是最后一重要的过程,主要的控制方法有以下几种: 1.严格审核工程量。 工程量的审核主要依据施工图纸、承包合同、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准确的计算工程量有助于成本的控制。 2.准确套用定额。 套用定额要根据定额书中的说明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内容和单价也必须按照相关的定额进行讨价,以便合理的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从而公正合理的对工程进行价格确定。 3.材料价格严格把关。 材料价格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控制:一是确定材料计的差价,不该进行调差价的决不进行调差价;二是材料的用量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核算的定额核算或实际用量核算。三是核查所报决算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额,相应的保管费和税金也必须核查。四是在工程价格决算中,采用的价格是否以当期的价格为主,防止跨期高套的发生。 4.审核取费程序的准确性 在合理取费中,应该按照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当地管理部门的规定。 5.按照实际情况编制竣工报告。 在其中,对于工程超支的部分进行说明,然后分析原因,最后进行总结,是的以后的工作有所借鉴。工程实施过程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个阶段相互制约,把握住每一个环节;同时要有控制造价的经济头脑,发挥建设单位掌握第一手资料的优势,认真分析和充分利用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三、小结 总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我们只有加强对每个环节的造价控制和审查,通过控制来发现项目投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投资管理的不断完善,提高投资效果。投资管理中应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两种机制的功能,并不断进行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建设项目的法人管理制度,改革现行的定额计价模式,实行量价分离,形成以量为主的企业定额系统,建立以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逐步促进造价管理水平提升。 建设工程论文:我国公路建设工程监理论文 1公路工程监理的作用与现状 1.1公路工程监理的重要作用 首先,公路工程监理有利于提高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公路工程监理打破了以往工程建设方自己监督自己、既充当操作者又充当监督者的局面,引入了中立的第三方对工程质量好坏加以评判,进而提出监督和改进意见。这种第三方监督机制可以增强监督的科学性,明确公路工程建设各方的权力的职责,督促各方尽职尽责,从而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并且,作为监理方的单位往往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可以发现公路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专业性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利于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 其次,公路工程监理可以增强公路建设各方的信用意识。公路工程建设的基础是建设合同,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信守约定,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来完成任务。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都可能给整个工程造成很大的损失。公路工程监理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制约机制,因为施工方和建设方都意识到有一个中立的第三方对他们的工程质量加以监督,所以他们会信守约定,严格遵守合同程序,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这有助于公路工程建设向着合法、守约、遵守程序的方向迈进,对于当事方信用意识的提升也有很大帮助。由此可见,公路工程监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促进公路工程质量的提升,正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1.2我国公路工程监理的现状及问题 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在引入监理制度不长时间内就获得了很好的发展,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要采取很好的措施进行解决,主要的问题体现在以下方面。 1.2.1监理人员素质要进行提升 公路工程对监理工作的要求比较高,因此,对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员素质方面有很高的要求,要具有专业的知识,同时,要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具有很强的识别能力、分析能力以及应变能力。但是,我国公路工程监理人员都是从事过长时间工作的人员,其在经验方面比较丰富,但是,在专业知识方面普遍比较缺失,存在着很多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因此,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存在着很大的提升空间,在技术能力以及专业素质方面都还具有提升空间。 1.2.2公路工程监理各方的权限处在“纠结”状态 公路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的主体,分别是工程建设方、施工方以及监理方,其在建设过程中具有各自的职责,要进行合作,这样才能确保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公路工程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不规范现象,工程存在着多次转包和工作人员不正常调动,这样都给公路工程监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监理的各个主体要想对工程质量进行保证,要对出现的不正常市场现象进行合理的规制,对各方的权责进行平衡。 1.2.3公路工程监理有时不能确保施工方按期完成任务 在公路工程合同中,建设的工期是一条必备的条款,其要求工程施工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出现逾期的情况要视为违约。公路工程在监理过程中,主要的任务就是按照施工工期完成施工任务。但是,很多的工程监理人员在专业知识方面比较缺失,导致其不能对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进行很好的预防,对施工单位也没有很好的建议,经常会出现施工方无法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的问题。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下雨天,在比较大的情况下会出现施工暂停的情况,监理方在这种情况下要提出比较好的解决方案,将工程施工的损失尽量降到最低。 2完善公路工程监理的一些建议 2.1严把工程质量关 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中都会约定工程质量的有关条款。质量是一项建筑工程的生命,在公路工程中尤其如此,因为公路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严把工程质量关,是公路工程监理任务的重中之重。工程监理人员要做到以合同和施工图纸为依据,严格审查公路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法定标准、合同约定标准和图纸体现出的标准,做到一丝不苟,严格把关。 2.2加强专业知识培训 我国公路监理人员一般都是从事其他专业的人员,在工作经验方面比较丰富,但是,在专业知识以及技能方面比较缺失,其在不断工作中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但是受到没有专业培训的制约,对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方面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为了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改善,可以开展专业的培训课程,对监理人员的知识构成进行提升,使其能够更好的适应和开展这份工作。 2.3对于施工过程进行动态监管 公路工程的监理一直停留在事后进行监理的水平上,在开展监理工作过程中很多的监理人员出现了不参与的情况,在工程完成以后工程监理人员才开展工作,在这个时期在对工程进行补救。但是,这样对工程质量的影响非常大。工程监理人员在开展监理过程中要将事前监理、事中监理以及事后监理进行很好的结合,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工程监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以实行动态监督,对施工中的每个环节都进行重视,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2.4保护环境 工程监理的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工程的质量,对施工行为进行规范。但是,在监理过程中保护环境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公路工程建设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做到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保证公路建设事业能够实现长远发展。公路工程监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路工程施工中出现的破坏环境问题要进行制止,保护环境不会受到影响。 作者:吴小俊 单位:泰州华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论文:施工资料安全管控探析 本文作者:郝永平 单位:山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建设单位安全资料(A类) 建设单位应当收集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贴在表A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粘贴单》上;在施工前填写表A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备案表》,并到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在施工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周边和地下管线资料,填写表A3《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等相关资料移交单》;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填写表A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价情况及拨付凭证》;需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填表A5《夜间施工审批手续粘贴单》;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后将专项方案报建设单位,填写表A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工程基本完工,建设单位要组织参建单位填写A7《建筑工程安全评价表》上报当地主管机构。 监理单位安全资料(B类) 监理单位首先要制定工程的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在工程开工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将监理人员名单、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报建设单位和项目资料建档;应当由公司到项目层层签订《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书》;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应当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做好记录;应当编写《监理安全日志》;应当收集有关监管部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回复单。主要使用的表格有B2.1《安全基本条件报审表》、B2.2《安全保证体系报审表》、B2.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告表》、B2.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审表》、B2.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B2.8《建筑超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申请表》、B2.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巡视检查表》、B2.11《日常监理安全检查记录》、B2.12《一般隐患监理通知单》、B2.14《重大隐患暂停施工令》、B2.15《重大隐患监理报告书》、B2.17《拒不整改/停工监理报告书》等。 施工单位安全资料(C类) 施工单位安全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报验资料、施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资料。内容范围非常大,施工单位安全资料必须随工程进度同步形成,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料所用表格达几十种,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以下方面: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和总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考核方面;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方案报审方面;危险源辨识与监控管理方面;安全技术交底管理方面;安全检查管理方面;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班前安全活动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方面;安全防护设施费用及材料、个人防护用品管理方面;伤亡事故管理方面;安全标志管理方面;应急救援管理方面;安全生产带班管理方面等。工地现场还应根据工程特点、类型、施工组织方案等不同建立现场的安全专项资料,一般工地应设有:消防保卫安全资料、文明施工、基坑工程、洞口与临边防护、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建筑超重机械、吊装工程安全资料。最后工程应有分阶段的安全评价资料,全部归档管理。 结语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资料的管理至关重要,只有参建各方把各自的资料及时完成,收集整理归档到位,才能保证工程的过程管理能够受到有效控制,才能使工程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为工程日后使用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价值。经过在一些项目中严格执行项目参建单位责任方的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收效很大,每个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均有很大提高,同时被评为了“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需在其他项目中继续推广。 建设工程论文:建设工程电气专业论文 1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的关系 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主要承担电能生产与输送并对电能加以分配的工作。土建施工则较为独立,据建筑本身的特点展开基础设计,从而完成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电气专业中的电力设备安装和电气管线铺设与土建专业密切相关。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具有各自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同时两者又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2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配合施工重要意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包含许多专业工程,需由不同专业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施工过程的。这些专业有着多方面的相互关联,只有这些专业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工作,才可以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关系密切,具体施工中,电气专业相比土建专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不同专业的施工人员不相互配合,则会出现干扰、影响对方工作的情况,十分不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视各施工项目的协调与配合,对于顺利完成整个施工项目十分必要。在展开施工时,必须对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的配合施工给予重视,为工程的顺利施工提供保障。 3现阶段电气专业安装施工和土建专业施工存在的问题 3.1施工材料的质量问题 在电力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质量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现阶段,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施工材料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需要对所有材料进行及时验收,实现严格质量把关。土建工程中的施工材料质量问题会导致电气专业的绝缘性差、温度系数大而熔点低等问题,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3.2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我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整体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大部分施工人员并不具备专业施工技能,设备操作不规范。目前,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很多电气专业施工人员掌握电气专业知识,而对于其他专业的施工知识并不了解。还有一部分电气施工人员具有较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电气专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对于施工设计图纸理解不足,经常导致电气工程的预留管道位置错误等。在电力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在预埋管线和电力设备施工时,其施工人员要有一定的电力工程专业知识。通常,土建专业的施工人员属于土建施工人员,并不能够顺利完成电气专业的电力设备安装和管线预埋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同专业对彼此之间了解不全面就会导致相互影响、彼此限制的情况发生。 3.3施工过程的问题 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配合施工的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果电气专业的管线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出现问题,则会留下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反馈检查工程质量。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培养具有现代施工安全管理理念的施工人员,做好施工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电气专业的管道铺设、设备安装等及时检查,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 4电气专业与土建施工配合的建议措施 4.1提高施工人员综合素质 电气专业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之中,不仅需要可以看懂本专业施工设计图纸,还需要看懂土建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了解土建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保证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相互协调。同时,土建施工人员必须对电气专业的预埋管道和预埋件等进行及时了解,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提醒电气专业施工人员进行调整。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让施工人员了解并熟悉非本专业的施工知识。组织不同专业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相互配合施工,提高施工人员专业素质和协调能力,实现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相互密切配合。 4.2加强对施工材料的审核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施工材料不合格问题。在电气专业施工过程中,要合理选用电力施工设备,保证电力设备正常运作。同时,电气专业的施工人员要提高现场设备利用率,降低施工成本,有效提高工程整体进度。 4.3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配合 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项目设计阶段,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应向土建专业设计人员提出自身的要求。在土建工程施工展开时,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应同土建施工技术人员协同起来,对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施工图纸开展共同审查,减少差错的出现。电气专业的安装人员要全面、深入了解土建工程的施工图纸,学习与土建施工进度相应的施工技术,对于梁柱及屋面、地面的连接方式熟悉掌握,将连接方式与电气专业的安装方法进行校对检查,确保工程中电气专业的安装方法适应于土建工程施工。在展开土建工程施工时,应提前准备好电气专业安装过程所需配件并做好预埋件和预埋管道的准备工作。 4.4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土建施工阶段配合 在土建施工展开时,应按照土建施工中混凝土浇筑的进度要求逐步开展电气专业中预埋管件和管道预留工作,这是电气专业施工工作的关键。在土建工程施工中,完成搭设模板之后,主要的工程就是放线工程,放线工程应根据预留管道,大型设备、配电箱盘、插座等的位置及尺寸放线。在底筋铺设完成后,就可以开展管道铺设,对预埋构件合理放置并充分加固。最后的封模工作之前需要对前两个工作开展质量检查,一旦发现不足之处要及时给予有效修正,同时做好土建专业和电气专业施工的交接。确保各处符合相应要求之后开展浇筑混凝土工作。 4.5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土建施工后期阶段配合 在土建施工后期阶段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加强配合,还应体现在完成墙体防水之前的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防止电气专业设备安装过程破坏建筑的防水层。同时,应一次性完成穿墙布设电缆工作。因为如果一旦导致土建施工发生返工现象,防水处理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加。因此,土建施工人员和电气专业安装人员应事先提前核对好施工图纸。 5结束语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是一个专业性强、高度复杂的施工过程,需要多种专业安装相互配合,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完成不同工种之间的配合,加强协调管理。从而使电力建设工程整体施工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两者的配合施工,从而保证整个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和工艺。 作者:林远洋 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论文:建设工程招投审计论文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的重要性 (一)提升项目效益,保证建设质量 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审计,特别是事前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有利于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的成本造价,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实现业主以最优“性价比”采购到符合需求的物资的目的。同时,可以为建设项目提供所需的人、财、物等方面的可靠数据资料,以利于业主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加强对项目的科学化监督管理,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 (二)规范市场活动,防止腐败滋生 招投标活动审计作为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中的关键环节,通过对招投标活动全过程(同步)进行审计监督,可以增加招标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及时纠正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有利于建筑招投标市场形成诚信守法、规范运作、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有效预防建设工程领域腐败,发挥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功能。 (三)推进法制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我国第一部规范招投标的部门规章《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试行办法》出台,开启了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的先河,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从而使得我国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审计有了更为细致的法规依据。各级审计机关通过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审计,揭露了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不仅促进了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规范了招投标市场秩序,还推动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相关法律规章的建立和完善。此外,通过审计实践的不断积累和改进,充分利用审计成果,使得审计监督机制不断得到完善,进而让完善的机制不断引领审计工作实践,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各环节实现审计全覆盖发挥积极作用。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的现状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各级审计机关有了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的法律依据,而随着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的出台,特别是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基本上成了审计机关重中之重的监督内容。三十多年的审计实践证明,通过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进行审计,从源头上强化了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控制,有效地堵塞了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漏洞,有效地预防、揭示和抵御了投资建设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功能。但在现实中,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仍是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些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 自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部门规章出台以来,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目前新形势下仍然存在招投标审计工作所需法规的真空点,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一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中,尚存与政府采购法规体系相交集而界定不清之处,还需在审计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如建设工程项目认定方面,在一个部级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其机房装修及配套工程部分需要招标,若从单独、各子部分金额和实质内容等方面上看属于建设工程,但从整个信息化建设项目看该部分仅占一小部分而且属于信息化项目,则该部分应该按建设工程或是按政府采购有关法规进行招投标工作,有关法规对此尚没有明确的规定。二是针对招投标各环节违规行为认定领域,法律法规的建设还不能满足审计工作实践发展的需要。如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中有关串标的认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部分法规虽列出部分可认定为串标的情形和用“其他”等字句来涵括剩余未能描述情况,但未制定有详细的界定指南或规范,导致各地审计认定其他串标情形的标准不一,缺乏审计底气,且都还处于自行摸索的阶段。 (二)缺乏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专业人才 目前大部分审计机关,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由于传统观念、编制、薪酬待遇、地域等因素的制约,通过公开招考、选调或引进等方式均不能招纳熟悉招投标领域的专业人才,而这些因素造成的影响对于基层审计机关短期来说是很难解决的。在审计实践中,由于多数审计人员特别是基层审计人员为财经专业背景,而擅长招投标领域特别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专业人才缺失,导致审计机关在该方面的审计工作较难全面深入开展,往往只针对财政收支、招投标程序等合法性、合理性的较浅层面进行检查,而对招标采购项目的类型定性、内定中标、围标串标、工程计价和工程质量等更深层次问题则较难判定,甚至无从下手,将造成审计监督不能全覆盖。 (三)审计机关可运用审计技术手段有限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系统越来越多地应用到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了网上报名、评标专家网上抽取、网上标书投递、网上开标及评标、网签合同等电子化招投标活动新形式,从而使得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围标串标、幕后交易等问题的隐蔽性变得更强,审计线索也变得更为复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尚未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及时进行明细化的情况下,虽然传统审计技术手段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工作中仍然有效,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计算机辅助审计工作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且技术应用尚未发展成熟,这使得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面临新的挑战。 三、改进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的建议 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把在该活动中的不利因素降低至最小限度,消除不正当竞争方式和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以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逐步走向有序化、规范化、法制化,应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工作,以保证国家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有效的审计监督。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法律规章体系 国家审计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发挥着“防护、清除、修补”的功能。各级审计机关应结合审计工作实践,总结经验,查找法律、规章和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需要,从审计的视角积极为各级政府在健全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法律规章及配套文件的时候建言献策,特别是在一些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形态问题而目前尚无法规可依的领域,如内定中标和围标串标各种情形认定、《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细则、各种情形下建设工程适用于招投标或是政府采购系列法规的规定等内容,促进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和细化措施的建立完善,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律基础。 (二)加快推进增加招投标专业人才进程 一是审计机关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积极主动地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以增加本单位人员编制,或者争取政策支持提高审计人员薪酬待遇以吸引招投标专业人才;二是通过单位内部人员先进经验交流、参加专业机构开办的专项培训班、鼓励参加建筑、计算机或招投标相关专业学历进修等途径,加强现有人员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努力培养现有人员成为复合型人才,以满足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的人员素质需求;三是招投标审计理论研究人才是招投标审计技术创新的思想源泉,审计理论发展水平决定着审计实务的发展水平及未来走向,应加大招投标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人才储备保障,发挥招投标理论研究人才的理论优势,坚持以应用为优秀,为审计实践提供指导。 (三)研究创新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模式 一是在总结及借鉴国内外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抓住目前在全国开始试点推广电子化招投标的发展机遇,研究创新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模式,积极推动与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对接兼容的计算机审计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运行等整个体系的发展,推行计算机技术整体在招投标审计工作中的深化应用,特别是普及数据采集、数据分析、音频图像处理等技术的运用,同步建立和完善在信息系统下招投标活动审计的规定,使信息系统审计、远程联网审计步入智能化、实时化和法制化的渠道,以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二是探索性地整合社会审计资源,聘请经过审核的社会专家或中介机构专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并由此建立外聘招投标专家库,以弥补审计人员数量上的不足,盘活审计资源,为招投标活动审计的全覆盖提供审计力量上的保障。三是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联网审计。积极协调以争取与工商、税务、建设、规划、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有关的部门实现联网,探索建设实时在线审计监督平台,及时发现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疑点或线索,并进行核查或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自查。 作者:叶达树 单位:广州市审计局 建设工程论文:工程建设工程造价论文 一、土建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工程筹建阶段 土建工程开始前的项目筹建阶段是保证整个项目得以稳定进行的重要阶段,这个阶段的工作较为复杂繁重,主要包括项目的立项、工程设计及竞标等方面。一般来说,工程的立项是整个土建工程的首要项目,现阶段多数土建工程为了节省开支压低了土建工程的造价,导致整个工程建设中由于资金缺乏随时有停工的可能。其次,工程设计是决定建筑项目质量的优秀,如若工程设计不合理必将导致资金资源的浪费;最后工程的竞标过程中,某些建筑企业存在故意压低价格的行为,因此,在招标时必须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的要求。 (二)工程建设施工阶段 土建工程的施工阶段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部分,施工的开始代表筹建工作已全部完成。但是,这一阶段也是整个过程中出现问题最多的阶段:首先是在施工开始时会发现有的设计存在不合理性,与实际施工情况不吻合,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施工期的延长;另外,部分施工企业为了节省开支暗地里偷工减料,并选择质量较差甚至不合格的施工材料,导致土建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预定目标,出现豆腐渣工程,同时土建工程的造价也得不到合理有效地控制。 (三)工程竣工检验阶段 土建工程在竣工后,相关的建筑企业应及时对工程建筑进行检验审核对项目进行核算,但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大部分施工企业通常为了获取自身的利益而谎报开支或是提高预定的价格标准,加上建筑公司对这一阶段的控制管理不到位,使工程结算时出现众多账目不清、超出预算等问题,进而延长了工程的收尾工作。 二、土建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有效对策 (一)筹建阶段造价控制 建筑企业应从前期准备阶段开始对工程造价进行预算控制,包括工程立项、建筑设计、工程竞标等方面。首先是对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调查,施工企业应在项目立项时对相关市场进行分析和调查,减少投资风险,还要对土建工程所在区域进行调查,保证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设计方案在完成后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处理,节约成本避免资源的浪费;招标过程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价。 (二)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的控制关键主要是施工经费的控制,施工经费由于支出较多且支出方向复杂所以难控制,因此,承包商要严格遵循施工方案,把每一阶段的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同时建筑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质量。首先将各个工作的具体事项和工作详细划分安排,尤其是承包单位与设计师之间的关系要注意调配,在出现问题时要注意各方面、各部门的配合协调处理;另外施工阶段由于实际情况发生改变难免发生设计方案临时调整的问题,因此需要施工部门建立完善的审核制度应对突发事件,同时土建工程造价也要随着设计方案的改变而发生变动,需要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控制,保证资金的投入和支出。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造价控制 竣工阶段是土建工程全过程的收尾阶段,同时这一阶段也是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最为复杂的阶段,很多施工单位竣工后在进行验收时往往为谋取一己私利而谎报开销,针对这种现象建筑单位必须提高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视度,严格控制验收结算的资金控制,把相关的经费支出及材料进行整理、分类、审核,采取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审核,确定总工程量以及工程的最终结算价格,防止施工单位弄虚作假、谎报开销,造成超出投资预算的问题进而导致工期的拖延。 三、结语 总的来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建筑行业的竞争也逐渐变得更加激烈。在这种形势下,建筑公司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步并取得高效发展,必须保证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才能顺利完成工程建设,这就需要对土建工程全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切实处理好每一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只有采取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才能保证土建工程的顺利开展,提高建筑质量及建筑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建筑公司的最大经济效益并获得可持续性发展。 作者:常丽艳单位:河北奇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论文:有效性建设工程管理论文 一建设工程管理存在问题 1建设工程管理问题的主要特点 建设工程项目是一项特殊的领域,具有工程质量影响因素多,质量检验难度大,质量评价差距较大,质量检验手段单一等特点,这也就必然会导致建设工程管理的现存问题,具有与众不同的特点。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质量管理问题后果的严重性:如果从施工过程中来看,建设工程项目具有工程量大,施工时间长,施工人员多等特性,一旦发生质量事故,会给施工单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给施工人员造成严重的人身危害。如果从施工完成后来看,建设工程项目都是供人生产和生活的,与人的生命和财产有着最紧密的联系,如若发生质量问题,后果是十分恶劣且严重的。 (2)质量管理问题成因的多变性: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浩大、建筑工序复杂繁琐,稍有疏忽,就会为工程质量埋下隐患。 (3)质量管理问题存在潜伏长期性:在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一些细小的工程质量问题或管理的疏忽,是不会被立马检验出来的,这些质量瑕疵会潜伏很长时间才会被发觉,但这觉不能成为我们放任不理的理由 (4)工程质量通病的多发性:由于基础环节管理薄弱,技术支持不到位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建设工程会出现一些质量通病,如:墙体裂缝、楼板裂缝、外墙渗漏、门窗渗漏等。 2建设工程管理问题的影响 因素要想切实提高建设工程管理的有效性,深入分析研究影响建设工程管理的因素是必不可少的,有人、材料、方法、机械、环境等五个方面。 (1)人为因素:人是建设工程项目活动的主要参加者,无论是从施工计划方案的设计、选址选材还是到施工结束后的质量验收和质量评价,反正整个工程项目从始到终都是由人的活动所主导完成的,所以,施工人员的意识、素质、技术能力等等都会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 (2)材料因素:建筑材料是建设工程项目得以完工的物质基础,离开了建筑材料,建设工程项目便成为了空谈。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仍处在过渡转型时期,并不完善,我国的建筑材料市场还是比较混乱,建材不合格的产品充斥市场,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材料因素也是影响建设工程管理问题的重要因素。 (3)方法因素:由于建设工程是一项工程量巨大,工序极其复杂的工作,不同的施工任务有着不同的施工方法,而且工序方法还是因地因时制宜,不停的进行调整,具有灵活多变的特点,因此,工序方法的疏忽也极易引起建设工程管理问题。 (4)机械因素:随着科技力量的不断进步,以大型机械工具替代手工劳动已经成为时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大型化机械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型号选择不当及方法使用不当等因素,都会对建设工程管理造成影响。 (5)环境因素:随着人们对环境认识的不断深入,环境因素在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地位也是与日俱增。但是由于自然环境有着突发性、多变性、和不可抗力等特性,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对我国建设工程管理活动造成影响。 二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有效性的研究设想 1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安排 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安排是提高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一个有效途径,值得我们深入的探究和分析。首先,从建设工程管理年度工作总结角度上来分析,一个成功的企业,要想在工程质量创优、评优活动中力争上游,在企业间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善于在建设工程管理方面做出高质量的年度工作总结,事实上,年度工作总结可以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建设工程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就,这可以在下一年度的继续推广。另一方面,积极总结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弥补措施。从建设工程管理的年度工作安排的角度上来看,任何企业的发展都需要一个工作安排计划或预案,只有这样才使能企业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抓住重点、有章可循、才不至于产生盲目与混乱的工作状况,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也理应如此。总而言之,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安排是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有效性的必要前提和基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2形成有效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 在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备受瞩目的当今社会,社会各界的无数学者都力求探索出一个完善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由此可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也是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首先,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为一体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摆脱传统的以环境和健康换取质量利益的质量管理模式,形成一个包括环境和职业健康在内的高质量效应。其次,建立一个以施工单位监管为主,监理单位和政府行政机关监管为辅的多元质量管理体系,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及政府的质量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对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是必要且可行。 3建立详尽的质量管理 检查与考核评价办法建设工程管理检查与考核评价是公司掌握及提升所属各单位工程质量水平的主要渠道,是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为规范该项工作,及时发现项目和各单位质量管理缺陷,明确检查内容、考核评价标准,企业必须要建立一个详尽而又完善的质量管理检查与考核评价办法,从而保障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细化和有效性。 4树立企业形象、把质量管理理念 纳入企业文化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于比较特殊的建设工程企业来说,企业的信誉和形象集中表现在建设工程质量上,因此,做好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对于企业树立一个良好的信誉和形象来说至关重要。而企业的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灵魂,是其生存与发展的优秀,是企业活力与凝聚力的根本所在,所以,只有把建设工程管理理念纳入到一个企业的文化中,才能使该理念真正的融入到企业发展的血液中,才能从根本上被人们所接受与认可,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使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更为有效。 三结语与经济科技实力 雄厚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仍显得十分薄弱,不够成熟,存在着建设工程管理体系欠缺,监管不力,没有科学性和条例性等诸多问题。为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管理的有效性,必须将提高建设工程管理的有效性作为优秀观点,这样我们才不断进步、不断完善,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作者:李小敏单位: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论文:化工行业建设工程行业经济论文 一对化工行业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分析 对于化工行业建设工程来说,它的建设分为化工行业工程建设投资前期、化工行业工程建设投资时期以及化工行业工程建设生产时期三个阶段,我们主要是对化工行业建设工程投资前期进行可行性研究。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时候,我们应该对投资项目进行规划,大概估计一下这里的地区情况、工业发展状况、资源含有量、劳动力是否充足、市场情况以及交通情况等是否会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对这些条件进行分析之后,认为这里可以进行建设项目的实施,我们在进行下一步研究。第二个步骤就是研究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主要研究的是对市场进行调查、进行试验证明,调查收集的资料是否能够表明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对市场进行分析、预测的介绍。无论进行什么项目的投资,投资者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利润,尽可能取得最大的投资回报。能否取得回报的实现最终在于对市场的调查,看市场的需求量,消费者对投资提供的产品以及服务是否满意,能否得到顾客的认可和肯定。通过对市场调查的研究,取得充分的资料,对未来市场供求作出科学、合理的预测,最终实现盈利目标。在对市场分析完以后应该对市场进行预测,预测的方法有很多,根据不同的市场情况选择相应的预测方法,达到最好的效果。预测的方法有根据专业预测人员的经验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推断、估计的定性预测方法;定量预测方法包括 (1)平均预测方法:简单平均法、简单平均法、移动平均法、指数平均法 (2)长期趋势预测法 (3)回归分析预测法;经济分析评价的介绍。在对项目建设尽心市场分析预测之后,如果认为这里的发展情景不是很好,就可以直接否决项目经济可行性;如果项目建设市场分析发展前景良好,但是无法准确对经济可行性作出结论,那么我们就需要进行经济分析和评价。项目经济评价有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两个主要内容,财务评价主要是以企业内部的财务为主进行分析,根据国家税收、项目费用以及产出的收益等进行综合性分析,最后得出项目建设的盈亏经济可行性;而国民经济评价是以国家为主进行分析,按照资源合理配制原则,用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析计算,最终得出国家所需付出的代价以及国家受到的具体利益。最后需要对建设项目进行最后的盈利能力分析,分析其以后的经营状况,获利能力。项目建设不确定性分析。因为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时候会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使可行性结果不是很准确,所以我们应该进行不确定性分析。具体的分析不在这里过多的介绍,只介绍一些项目建设不确定性分析方法。 不确定性分析方法有 (1)从预测项目最主要影响因素发生变化时对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中,找出敏感因素,确定影响程度的敏感性分析; (2)对产品项目盈亏情况进行分析、预测的盈亏平衡分析; (3)乐观悲观法 (4)概率分析法等。 二对化工行业建设工程概况分析 建设工程造价的介绍。建设工程和我们日常生活中购买的商品一样,自身就具有一定的价值。它的价值是由勘察、设计、设备、安装、材料等施工活动时间决定的。每项建设工程都是由许多部分组成,需要对各个部分具体分开计算,最后归纳总结才能得出工程总造价。工程概算介绍。工程概算就是以货币形式来反应建设项目经济效果。在工程项目建设之前,对计算机模拟项目从经济上进行计算,用建设项目设计的实际费用、建设项目的实际人工费、建设项目的实际材料费、建设项目使用机器的实际费用等进行计算,最后进行汇总,得出总工程造价费用。在进行工程概算之前,我们应该将建设项目的图纸给牢记,然后开始计算工程量。工程量作为计算费用的基础,是进行计算的前提条件,建设工程计算量越准确,工程造价的费用计算的越准确。在进行费用计算的时候要利用相关的计算公式来进行,这样会使计算的数据更精确。定额直接费用=Σ(分项工程量×单价)+Σ(未计价材料量×单价)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或工程费)×费率工程建设项目的直接费用以及间接费用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计算。计划利润=直接费用(或工程费)×费率税金=直接费用×费率这些都是各项工程费用计算的基本方法。在计算的时候应该将设备费用和材料费用给分开计算,让费用计算的更加合理。 三化工行业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工程概算发展建议 现在的化工行业建设中,可行性研究应用非常的广泛,这是最值得人们研究的热点之一。 本文对化工行业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以及工程概算的发展进行创新建议。 1、未来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概算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体系,简化其中的环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工程概算时,一定要严格的按照步骤来进行,不可随意打乱步骤; 3、对可行性研究以及工程概算进行宣传,让更多的建设工程项目知道、了解,并且使用这种方法。 作者:陈政骆聪单位: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论文:电网建设工程管理论文 一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 这一阶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各个部门应该严格按照建设的规划设计以及建设程序办事,并且管理部门也必须将其电网建设的相关合同管理;二是必须加强由于某些设计或者突发事件而引起的变更,这些设计变更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校对;三是材料供应方应保证材料质量,施工方也应该加强对每一批材料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同时还应该签订质量保证相关的协议,记录施工现场的材料进入的时间、数量等,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人员也应该加强在整个施工的过程中质量监管,并且也要记录相关数据,比如关键隐蔽位置的钢筋、预埋件等,也要恰当安排场地的布置和资金的合理分配;四是施工方应该实行项目法人制度,提高电网建设整个管理过程的效率。施工进度管理是整个施工过程中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施工速度过慢会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也不经济,但是施工速度过快不仅会影响工程质量,也会诱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是由三个因素决定的,即施工工期、建材消耗和施工成本。在进行施工进度管理的过程中,应该考虑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科学合理地进行工期调整,不断优化施工计划,优化施工进度。在进行进度管理的过程中,要善于安排流水施工和顺序搭接,充分利用各个工序的前后时差,将每一个项目分成若干个流水段,安排进行流水施工尽可能地缩短施工工期。同时也应该注意各个工序之间的进行顺序,选择合理的流水顺序,恰当地改变流水顺序,尽可能地建设各个施工工序的衔接时间,找出最优的排序方案。 二安全管理安全管理 不仅能保障施工现场顺利地进行,也是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的关键。安全管理应该注意以下四个问题:一是确定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应办法,确定总的安全原则,即明确分工,责任包干,出现问题及时反馈解决;二是制定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成立安全管理相应部门,协调工作,高效执行;三是定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四是对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及相关组织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并积极落实,坚决杜绝相同事故的发生。 三10kV线路管理实例 1规划设计阶段 以陆川县10kV电网线路的建设管理为例,在建设过程中,规划设计阶段要考虑的问题有建设地点时间、建设当地的气候条件、电网线路负荷情况、政策及材料供应、市场需求等,通过这些问题的分析,确定合理的规划设计,有效降低工程造价。根据调查,该地区的季节性负荷差异较大,用电高峰区负荷率能够达到18.049万千瓦,但在负荷较低季节最低负荷只有1.846万千瓦,到了刮风下雨季节情况会更糟,如此巨大的负荷差距,则要求在设计阶段就应该选择合适地点设置变电器等相应电力设施。由于陆川县在南方,天气对它的影响不是很大。另外,了解到该地区有几家大型加工厂,正常工作时,日用电量达到5000千瓦,相当于当地居民的半年耗电量,并且该地还有继续扩大规模的趋势,考虑到这些因素,在设计研究阶段,应充分估计电路的最大输电量和最低输电量,并考虑突发情况下的用电以及各地区的用电量。 2工程实施阶段 管理按照前面所讲,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除了考虑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工程造价等三大因素外,由于陆川县的特殊情况,在负荷低区,也要加强对相应措施建设,如对变电站无功集中补偿的容量进行扩大,在加工场地区建设变电器及电容等设施,对10kV电路线的容量进行扩增。施工停止时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照看,防止发生偷盗火灾等事故。 3施工质量管理 控制质量管理是整个施工过程中过程质量最关键的也是最后的一道防线,并且过程质量也关系到企业的名誉和前途,电网建设是整个电力网络建设的重要部分,一旦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一点问题就会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比如大面积停电、短路造成的火灾等问题。如果这样的事故出现,不仅给电力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会产生极坏的负面影响,这无疑对电网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我们只有在整个管理过程中严格科学地进行管理,尤其是施工质量上更应该下苦功夫。因此,应该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管理体系,为提高工程质量,应该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如图纸会审、质量自检制度、安全员技术员检查制度等;二是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在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结束阶段都应该加强相关方面的管理。施工质量管理采取设计规划阶段制定的施工质量手册,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加强对建材检测、施工技术员、项目管理人员的各个层次的监督和控制,以保障工程质量。 4工程后期降低输电损耗措施的管理 在实际运行阶段,管理工作并没有因为建设工程的结束而结束,其后期管理也至关重要,对整个电网的正常运行也起到关键作用。具体的管理措施有如下三点:一是进一步强化电力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及时定期对这些管理人员进行教育,使他们在电力运行管理过程中能够从容应对;二是对电网进一步优化,并组织培训相应人员,进行计算和核实,使10kV功率出现的因数得到实际需要的满足;三是强化当地用户补偿管理,这些年的制造业负荷等原因,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比如,在抄表、巡查设备等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利用工作的空余时间进行教育宣传。 四结语 文章通过介绍在整个电网建设的管理过程,包括电网投资管理规划设计、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管理、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最后结合陆川县的10kV线路管理的各个阶段,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同时也使得线路的损耗率大幅降低,供电质量得到了相应的提高,供电公司最为关注的经济效益也明显好转。 作者:谢云妃单位:广西陆川供电公司 建设工程论文:标准化建设工程监理论文 一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要点 1信息工程监理特点 信息工程因为具有灵活性高,更新速度快的特点,决定了各个具体信息项目会非常的复杂。其高度的灵活性使得工程体系中容易出现问题,更新速度快使得工程监理的内容会随时更新,因此其各个项目的监理工作随着时间和事件的改变而不断出现新的问题。因此,构建一个有统一标准的工程对其进行监理非常重要,有统一的标准其从业人员在进行工作和改革的过程中都有法可依,能够大幅度地提高信息工程处理的效率,虽然将建立工程细化束缚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但是却能够降低操作的错误概率。此外,工程监理的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极其重要,一定要有很多相关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技术知识以保证其能够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解决监理工作中的问题以提高信息监理工程的使用性。在这样一个具有专业素质人员组成的团队,专门从事信息项目的监理工作,一定要避免部门的重叠和相似部门的交叉,因为该举措能够影响监理工作的严肃性和专业性,同时导致工作小组人员实际从业人员与所需岗位的配比升高。形成专业的信息工程监理机构之后,还应该对其成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其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同时还要对其管理能力和知识进行培训以提高其监理工程标准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此外,还要让其组员有针对性的涉足某一个领域或者行业,以提高其信息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过程中的工作质量,同时有利于其工程监理工作的推广和实行。 2信息工程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内容 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表现为对内标准化和对外标准化,对内标准化是指对信息工程的内部管理上,要做到按照统一的标准检测和监督内部员工的一切行为;对外监理的标准化则是指,首先,对于外部企业和外部的合作项目,要做到统一的招标和投标,不因为各种原因排斥或者倾斜于任何一家合作单位,对于相同的合作项目,不因公司的规模大小和资金注入的多少而采取差别待遇。总之,信息工程的监理工作的标准化可以简单的概括为这两个方面,有兴趣的话可以阅读相关的专注进行专门的了解。 3信息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 实践与工作成效想要证明信息工程监理化在实践中的效果和作用,任何理论都没有实际的案例来的更加有说服力,所以,特针对此情况,选取了一个符合该情景的案例,供大家一起分析讨论,以便达到更好的阐述效果和目的。该案例具体分析:其一,策划编制工作内容包括:在开展一项工程的监理前,一定要花大量的时间尽可能详细的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和策划工作,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作为工程工作者,我们要时刻谨记这句话,不能因为单独的贪多求快,就忽略了一项工程的准备工作,当然监理工作的准备和策划,与一项信息工程的前期准备的重要性是无法比拟的,但是也绝不意味着它的准备工作的重要性比较低。一个良好的前期策划和准备,才能引导一项工作的顺利前行,所以,我们在开展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前,一定要结合多种因素,对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进行详细的编制。其二,统一编制的要求。编制中要遵循的原则是,首先,一定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绝对不能违背各项相关制度,否则,再详尽在科学的监理工作都是空谈,都是无意义的,是无效的。严重的话,甚至是违法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编制的最低标准,满足了最低标准,接下开就要向信息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标准靠近了,质量标准有几个方面,但最主要的是全面性和统一性,全面性是指在监理工作的标准进行编制的时候一定要将各种常见和不常见的情形充分考虑进去,否则在监理工作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就无法进行管理,当然,无法将各种偶然和必然性全都考虑到,但要尽量的考虑周到;统一性即强调监理的标准要简单明确,不给任何工作中的疏漏以可乘之机。 二结语 对信息工程监理工作进行标准化建设,对企业自身的建设和信息行业的建设都有重要的意义。通过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能够发幅度地增强企业在行业中的优秀竞争力,使得企业在其领域中遥遥领先,从而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确立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现阶段,企业进行内部结构改革以实现监理工作信息化、标准化已然成风。因此,使得企业信息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能够促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下进行良性的竞争,其结果是促进企业的长足发展,增大企业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够实现信息行业的再度飞速发展,最终实现中国梦的构建 建设工程论文:市场经济下建设工程质量论文 一、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 (一)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建设得到了不断的加强和完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标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原来的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事项;《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就工程建设中各个阶段的监理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要求。但这都属于宏观方面的规定,现实操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要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来确定下来。 (二)建筑市场经济发展不规范。笔者认为,我国建筑业已经逐渐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但建筑市场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发展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个别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即使实行招投标,但招投标环节违法,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名招暗定”、“围标”、“串标”等情形若隐若现,甚至个别工程项目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压级压价,变相收取管理费和“吃地皮”等现象;二是不规范设计、施工问题突出。施工单位方面的问题: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非法挂靠、转包或非法分包,自然人施工能力不足;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堪忧,为牟取利润,不计后果压低成本;在竣工验收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掩盖工程质量缺陷;设计单位行为不规范:谁承揽工程谁设计,设计单位的设计优势及专业之间的互补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设计质量监督站对设计质量的监测得不到及时检测;三是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系统不完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不到位。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施工现场监理行为不到位是造成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个别监理单位人员资格、配备不符合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由于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系统不完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不到位,致使一些工程质量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措施 (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建设日趋完善,工程建设法制建设围绕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要求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也为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但一些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还都属于宏观方面的规定,现实操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要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来确定下来。只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才能形成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配套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建筑市场运行才能有法可依,建筑市场才能走上了由“粗”到“细”的健康发展道路。 (二)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建设工程环节多、专业性强、辐射面广,市场又存在行业积习、诚信缺失等诸多问题,监管难度大是现实问题。但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必须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笔者认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完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务功能,全面实施公示制度,强化工程合同管理,严禁搞“阴阳合同”;二是严格法定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强化监理委托程序,促进监理市场的规范化,严格监理资质管理,保持建设监理市场良好秩序,加强监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三是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强化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全面推行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四是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对以劳务分包、施工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包分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为牟取利润,不计后果压低成本,在竣工验收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掩盖工程质量缺陷都要承担责任,并要采取罚款、调低建设资质、吊销资质等多种惩罚手段予以规制。 (三)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创建质量保证责任制。一要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终身负责,以此警示从业人员;二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为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提供技术保证;三要加强施工过程及竣工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施工阶段,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控制,做到每道工序、每批材料、每个分项工程施工都处在严格控制状态,确保不留下任何质量隐患;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只有队伍精干,才能出精品。因此,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术强的基建队伍,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要始终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既加强新技能的培训,又要注重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并注重以人为本管理,激发他们的工作干劲,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者:赵时金单位:河南省镇平县建设局 建设工程论文: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论文 1公路工程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 1.1缺乏优质的工程设计方案 一些承包商在还没有完全了解建设项目的情况下,所设计出的工程方案必然是粗糙的,而使用粗糙的工程设计方案盲目地开展工作,就会造成重大的工程失误。工程设计是一个比较繁杂的、系统的过程,是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目的性的脑力劳动。所以,在缺乏约束和监督的条件下所完成的工程设计是不达标的。工程设计的优劣关乎工程项目的成功与否,我国目前的公路工程设计人员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不够健全,经验也不足,这样就很难产生出优质的工程设计方案,脱离了实际,造成了施工困难。 1.2缺乏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 注重对公路施工过程的管理也是公路工程的重要环节。目前,在公路施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如下:施工方的施工进度缓慢,施工效率不高;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分配以及使用不合理;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不规范,缺乏一些紧急的防护措施;没有处理好与施工现场周围居民的矛盾等。还有,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突发状况缺乏应变能力,从而延误工期。 1.3缺乏公路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优质的材料和设备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一般来说,原材料的采购是由承包商自己负责的,而地方材料的选择范围较窄,所以相对而言比较缺乏。而其余部分的原材料缺乏的原因也有很多,比如料场管理人员的疏忽致使材料的材质受损,造成浪费;或是工程的施工进度太快,对材料和设备的需求也就随之增加,导致材料和设备供不应求;或因材料供应人员为了谋取私利,以次充好等。 1.4缺乏完善的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对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主要采取一种宏观管理的手段,这就导致在法规、行政以及经济等领域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来进行管理。目前,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管队伍存在着很多问题,如监管专职人员太少,监管力度不够;监理的设计人员大多是临时聘用,其掌握的业务知识不够全面等。另外,再加上建设管理经验的不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盲目推行,造成一种比较“混乱”的局面,这样只会取得事倍功半的效果。 1.5缺乏对公路工程后期的维护 公路工程前期的建设很重要,其后期的道路维护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对公路工程后期的维护,也是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维护。而事实上,我国对道路维护的管理机制不够重视,导致缺乏一个完善的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所以,随着公路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在公路后期维护的管理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国家拨款的公路养护资金必须经过繁杂的流程才会到达地方部门,这种形式的效率很慢,这样就满足不了目前的公路养护需求。而且,由于有关部门的不重视,致使公路养护手段落后,缺乏专业化的措施,这些因素都是阻碍公路维护管理发展的根本原因。 2强化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意义 强化公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它可以避免返工现象的发生,使公路工程施工顺利,这样不仅节约了资源,还节省了劳动力。其次,它可以减少一些因设计施工问题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总而言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应该重视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全面落实质量责任,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 3强化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的措施 3.1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公路工程是一个庞大的项目,它所涉及到的领域很广泛,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也很多,譬如设计人员、采购人员、施工人员以及监管人员等。因此,这些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必须重视起来。先从业务素质方面进行提高,让其通过对专业知识的深入学习,学会不断地创新,并从实践中积累经验。再者,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以及思想教育,确保他们个人素质的提升。 3.2保障设计方案的优化 在设计公路工程建设方案时,设计人员不能只局限于表面的资料来进行设计,而且还要结合实践经验,考虑一些地质灾害问题,全方位的来设计,使设计方案更优化。设计方案是整个公路工程的施工依据,只有科学的研究,严谨的设计才能使公路工程更好、更快的完成。 3.3建立完善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承包商依照完善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来开展工作,是提高公路工程质量的关键。下面是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流程图。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管部门按照这个质量管理程序来展开工作,不仅可以有效地检查工序情况,还可以对原材料进行一定的控制,这样就有利于在各个环节把好质量这一关,也使得工程的每道工序都归纳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3.4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 性价比较高的施工材料,不仅可以保障公路后期的安全性,还可以有效地降低公路工程的造价,所以,在实际工作中,采购人员要严格杜绝以次充好的情况发生。另外,特殊路况要对所用材料进行专业检验,以满足需要。 3.5保障施工过程的规范严谨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就是要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防止施工人员施工错误,偷工减料,保障公路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有效避免返工的情况。严谨规范的施工过程需要全体工作人员协力合作,做到不盲目,不懒散,一切以工程质量为先。 3.6切实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一直以来,施工单位都有这样一个错误的认知,他们认为,工程的高质量只会影响工程的实际效益,因此,为了获得更好效益,施工单位就不注重工程质量,缺乏高质量意识。但其实,高质量与高效益是不矛盾的,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工程质量强化了,就会减少后期的返工,这样也会节省工程的造价,提高公路工程的经济效益。因此,工程质量监督是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要把提高全员质量意识落到实处就需要不断地宣传,让其更具体化,从而深入人心。 4结语 综上所述,公路经济建设工程可以推动国民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公路经济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按照公路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理论要求,在公路工程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对施工活动进行一定的规划、决策、组织、设计、协调管理以及优化控制等一系列的行为,以保证实现公路工程的安全、进度、质量以及造价等目标。随着我国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公路规划建设项目也是越来越多,如何保证这些公路工程的质量是我们要关注的焦点。公路工程质量的管理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内容也比较复杂,实施起来难度较大,因此,具备完善的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必不可少的,其次就是要重视对质量管理的优化控制,并采取一些具有针对性的管理策略,有效地处理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各种突出问题,以提高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水平。总而言之,强化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坚持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保证质量;坚持“以人为本”,调动人的积极性,提高质量;坚持以预防为主,做好严格把关,避免失误;坚持以一定的质量标准为尺度,用数据来衡量公路工程质量的好坏,从而提高监管水平。 作者:马丽单位:商丘市公路局 建设工程论文:道桥建设工程造价论文 1道桥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 1.1建筑材料、机器设备以及劳动力费用的成本控制 道桥工程中的造价成本一大部分都用在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和劳动力费用上面,道桥施工建设对原材料和专业的机械设备要求较大,而且原材料和机械设备本身花费的成本就比较高,在总的造价管理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在道桥施工过程中要把这两项作为重点造价管理。机器在使用当中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进行维修保养,在反复的运输过程中又增加了劳动力成本支出,三者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性,所以要实现对造价管理的有效控制,就要尽最大化的减少劳动力的使用,提高机器的使用率。 1.2工程建设的变化导致的成本变化控制 任何一种施工工程,出现工程变化都是正常的现象,在道桥施工中也是如此,施工的变化必然会引发成本的增加,对工程的造价管理带来影响,因此,在工程发生变化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从大局出发全面分析,详细记录工程变化所产生的费用,为工程的后期施工中工程造价管理奠定基础。 1.3施工质量和进程的控制 道桥施工工程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对于质量方面和工程期限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众所周知,工程期限和工程质量一般很难兼得,两者容易产生冲突,而不管是工程质量的缺陷还是工程期限的延长都必然会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使工程造价失去控制。从道桥施工的特点出发,要想最大化的在工程期限的要求下提高施工质量,就要加大对于工程施工各个阶段的造价管理,降低返工重建的可能性,确保在预先规定的期限内高质高量的完成施工任务,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使工程的造价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 2影响道桥工程造价管理的因素 2.1方案设计 道桥工程建设的源头是工程的投资决策,对于工程的造价管理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建设的标准化水平确定、施工地点的选择以及施工设备的选择等,这些都对工程的造价管理有直接性的联系,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最高可以达到80%—90%,因此,要控制工程成本,最为关键的就是加强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管理,然而,加强投资决策的管理,最首要的就是工程方案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工程方案的设计是工程造价管理最为关键的环节。 2.2建筑安装的工程费用 道桥建设成本是指道桥工程建设中,使其达到设计方案所要求的花费的总的费用,其具体的造价主要由建筑安装的工程费、设备的购置费、其他相关费用三者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是其他各项费用的基础,以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费率的计取,对于道桥工程的成本影响是随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变化而变化的,在道桥的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固定,因此,控制道桥建设的成本,就要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重点。 2.3相关法律法规的影响 道桥工程建设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成为了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投资项目,在其总的建设成本结构中,利润、税率等都与国家或当地的相关法规政策有关系,特别是在一些地域面积狭小,但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对于道桥建设的规范性文件逐渐增多,并随着经济的进步,对于相关的税费也会不断增加,这些对于工程建设的造价管理都或多或少的产生着影响。 2.4工程施工技术方面 工程施工包括工程在建设中的施工组织、施工方式、施工管理等方面。各个施工单位之间管理体制的不同,使得工程的技术水平也不一样,有高水平的工程施工技术才能正确的理解工程施工图的含义,从而制定正确的施工方案,确保工程施工的健康运行。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的实际地理环境比图纸更为直观,会与前期勘察时的状况产生矛盾,从而引起施工方案的修改,增加了费用支出,也可能是某些政策的需要,这些状况对于工程的造价管理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3中各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3.1设计阶段存在的造价管理问题 设计阶段对于整个道桥建设来说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而我国现在很多道桥建设部门往往注重的是工程的施工技术、施工进度以及质量安全方面,忽视了设计阶段的重要性。 3.2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造价管理问题 一个合适的承包商对于道桥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可以采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来降低各个环节的造价,就目前我国的招投标市场来看,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的行政干预较大,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招投标机制管理体系,主观性因素的干扰比较大,很难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了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3.3施工阶段存在的造价管理问题 纵观我国近些年来的工程建设,每一个工程项目在最后进行造价分析时基本上都会或多或少的超出工程的预算,这与设备的维修、市场的供求以及工程进度方面都有很大关系。很多施工人员在意识上对于造价管理仍然处于模糊的状态,工作上存在着随意性,也没有专门的监督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审查,使得工程各阶段造价管理处于懒散状态。 3.4完工阶段存在的造价管理问题 完工阶段是道桥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工程结束的标志,这样很容易造成工程管理者对这一环节的造价管理分析,有的甚至认为没有必要,而实际上,这一阶段的造价管理活动是对工程总成本的核算检查,也是对工程预算的分析归纳,现在很多的道桥工程对于完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只是应付的状态,没有真正的落实。 4加强道桥工程各阶段造价管理的对策 4.1设计阶段 在设计阶段,要根据实际制定出最科学最合适的施工方案,满足道桥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细化设计程序,采用限额设计制度,对各项费用的支出有明确的规划,对造价管理进行适当控制,在初步设计的控制中,要把投资估算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方面作为控制的依据,减少工程建设中不必要的变化。 4.2招投标阶段 对道桥工程中招投标的管理要从形式、制度、内容、类型等方面入手,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以公开化、透明化的积极乐观的人才,在今后的工作时,通过更细致的工作和实践活动,引导他们的思维能力,帮助员工更好地融入,提高在实践中的集体行为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提倡人才的全面发展,提高医疗技能,增强信心的同时工作,也将自己的精神风采带给身边的每一个人,从而创造出更和谐的未来。接下来,要让员工建立正确的三观思想,远离经济犯罪。医院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员工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的思想,发展他们的潜能,培养他们积极健康的精神理念,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了解工人认为,想要的,需要的,尝试帮助他们摆脱目前的困境。 5结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的医院政治思想工作对于医院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医院是一个为患者排忧解难的场所,需要医护人员拥有过硬的思想道德观念去排除自身的不足之处。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的保障医院在发展的过程中可以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作者:张辉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论文:通信建设工程监理论文 一、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主要是指施工质量监理控制、施工进度监理控制和投资监理控制[1],这是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最主要的三个目标。这三个监理控制目标之间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施工进度会影响通信建设工程的投资成本和施工质量,投资成本又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质量,因此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与应用,必须正确处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通信建设工程监理主要由项目监理单位或者相关监理部门根据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编制工程监理计划,同时结合通信建设工程工程的施工方案、设计方案等内容,确定科学合理的监理目标和监理方案。在选择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时,要尽量选择经验丰富、资质较高的监理工程师。另外,将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落实在通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招投标、采购、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的各个阶段,根据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细化监理目标控制方法,合理规划通信建设工程的监理方案,加强通信建设工程管理和监督。 二、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和应用策略 2.1质量控制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要严格落实到施工建设的各个阶段,在设计阶段,施工单位要组织监理工程师和相关技术人员科学论证施工设计方案,根据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严格审核施工图纸。在工程的施工建设阶段,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施工工艺和施工工序,按照通信建设工程的施工要求,采购高质量的、高精度的施工设备,同时合理配置施工材料配比,加强通信建设工程全过程中的施工质量管理,保障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另外,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要构建完善的质量验收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规范通信建设工程的施工流程,严格把关建筑通信工程质量。 2.2进度控制 通信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要结合通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且将施工进度计划严格落实在通信建设工程的各个施工环节。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通信建设工程需要变更施工设计,必须按照严格的工程设计变更流程和手续,科学评估和高度重视所有可能影响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进度的所有因素,严禁随便变更通信建设工程的施工设计[2]。对于需要变更的施工设计,必须组织监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变更设计进行经济上和技术上的论证,分析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变更的原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保障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上,灵活调整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控制通信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实现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 2.3投资控制 当前,很多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一味追求质量控制和进度控制,导致整个通信建设工程成本造价严重超标,因此必须严格控制通信建设工程的投资监理目标,将工程投资控制在工程预算范围内,预算和决算正常浮动。为了更好地实现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投资控制目标,要深入分析影响通信建设工程造价的所有因素,严格控制外包费、人工费和材料费[3],对于一些大型的通信建设工程,要按照工程投招标制度,尽量降低工程的施工造价预算,同时健全通信建设工程的贷款审查机制和工程投资变更机制,全面监控各个阶段的工程费用支出。 三、结束语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目标控制与应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要正确处理成本造价、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之间的关系,结合通信建设工程的特点,做好通信建设工程各个施工阶段和施工环节的监理目标控制和应用。 作者:孙政 单位:山东港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论文 一、项目管理的发展以及分析 当前阶段,我国的项目管理的发展具有下列一些特点:首先,项目管理越来越全球化,国际间的合作交流越来越频繁。同时,人们创造了机遇与挑战,也为人们提出了更高水平的发展要求。其次,学科越来越专业化,从而促进项目管理专业的进步与发展。项目管理知识的不断完善与健全,使我国的项目管理可以依靠自己的教育体系变得越来越专业化。最后,逐渐完善培训教育以及认证制度。电网建设项目是一个相当复杂以及专业性要求严格的工作。而项目管理对我国电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一个良好的项目管理有利于项目进展的更加顺利。 二、我国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以及其管理上的问题 我国电网建设项目管理在近几年来的发展还是较为显著的。目前,我国电网建设项目具有一些特点。第一,电网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区域较为广泛。其施工项目的地域可以广泛达到整一个市区,甚至更广。第二,电网建设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企业单位众多。从而导致涉及的工作人员众多,使电网建设项目变得更加复杂。第三,电网建设发展的越来越快。随着电力技能技术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要求的提高,电网建设的规模持续扩大,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在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项目管理上,由于各自特点的不同,实际施工结果都不是很尽如人意。当今我国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项目还存在以下一系列问题: 1工程征地以及拆迁等前期投入资金过高。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征地以及拆迁所需要的费用越来越多,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电网建设的投资成本。 2在电网建设工程施工中造成的环境问题。最为常见的就是电网建设用地以及路径与城市的建设发展产生矛盾。电网建设所涉及的地域广泛,不可避免的会产生许多问题,从而导致建设工程无法按时完工。另一方面。电网建设也会与其他城市建设产生冲突。然后这些情况出现后,就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精力以及资金去更改计划方案。同时,也会增长工程施工时间,增加工程成本。 3电网建设工程中会遇到一系列的人为因素或者自然因素所产生的风险。其主要风险包括技能技术、质量标准、管理监督以及项目组织风险。同时,电网建设工程也会受政治、环境以及经济变化的影响。然而,这些影响都会拖慢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 三、对电网建设中实施项目管理的分析思考 完善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项目管理可以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建设发展。因此,对于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项目管理的分析思考是必不可少的任务。 1计划的策划是认识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工程项目的每一项工作都需要将计划作为基础,工程项目的计划是整个工程项目实施的关键性要点。工程项目计划就是将工程项目的全部过程、预期目标以及工程活动统一的加入计划。并且用一个可以分解的计划来协调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同时,这个计划要做到科学合理,依照尊重客观的规律,适度的原则,为整个工程项目打好良好的根基。 2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是了解电网建设项目管理的前提条件。每一个工程项目并不可能由单独一个部门完成,它需要各个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项目管理的目的就是让不同部门、不同环节以及不同层次通过协调使它们的目标相同,在资源、资金、人员配备上达到一致。 3施工过程的调控是加强电网建设管理的重点。施工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最重要的部分,包括对施工、设计、监督单位以及供货商的检查管理。其需要对工程各部分所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整改。另一方面,控制投资的关键手段是成本管理。通过避免设备资源采购的过多、质量低劣以及错误购买,从而最大程度的降低成本。 4完善监督体制是提高电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保障。任何一个环节项目的实施都必须要有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需要充分发挥监督责任人在各个施工管理中的作用,全面的监督以及协调项目中的各个过程。坚决杜绝暗中操作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依据工程项目的规章制度、工资标准以及质量标准,监督工程的全过程,保证施工的安全以及质量。 四、结语 电网建设项目管理会直接影响国家的财产以及人民生命的安全,有利于社会主义以及其事业的发展壮大。工程实施项目并不是简单的一个部门或者个体的工作,其是一个社会大众化、体系化的工程。唯有各个企业领导以及全部员工的高度关注、增加学习,持续不断的增加施工项目管理的质量意识,认真谨慎地贯彻实施国家以及行业的管理规则,踏实的工作用来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以及施工企业效率和收益。 作者:陈永辉 单位:广东电网清远连州供电局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双方之间法律意识淡薄 1.合同文本不规范 国家工商部门为实现建筑市场健康有效的发展,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以求全面的体现出合同双方之间的责任、权利及风险。但是在具体签订合同时,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往往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是采用一些不规范的、私自制作的文本进行签约。这些自制的合同文件中往往会出现较多笼统的、模糊不清的文本条例,当遇到工程风险时,能够较好的转嫁责任。甚至有合作双方仅仅是采用口头或是政府命令的方式安排内容,等工程完成之后再象征性地签订工程合同,可以说这样的合同根本就不能够起到约束作用,不能使得建设工程管理够朝着健康的发展方向发展。 2.合同存在一定的不公正性 在现如今的工程合同管理中,不少合同文件存在不公正性,如合作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就当前的建设工程合同文本上看,起草合同的一方大多数是发包方起草的,发包方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在合同中过多的增加了承包商的义务,而对发包方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违约、赔偿等方面的问题并没做制定出明确的处罚办法及奖惩措施,可以说这一现状问题不仅不利于工程合同的竞争和管理,而且也成为了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原因之一。由于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和管理不规范使得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因此,业主在这一建筑市场的现状情况下提出了一些不公平的、苛刻的条件,不少业主将自身承载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承包商即便明白合同的不公平性,但是在买方市场的大环境中,承包商不得不接受这种不公平的工程合同。对于承包商而言,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因此,为了不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承包商只好在工程建设中依靠偷工减料等来保全利益,可想而知,这将会给工程建设带来巨大的隐患。 (二)缺少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 在如今的工程合同管理中,因建设项目对合同管理体系建设的忽视,使得合同管理的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的不明确,在签订工程合同时不履行相应的制度,或是在履行制度时不履行制度的相关手续,缺少相应的评估及审查制度。此外还存在不少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审查监督合同效力低下。很多建设工程单位自身并不具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能力,因而遇见工程时,会将合同委托给监理公司,但是就国内的监理公司而言,多数监理公司在机构设置上不完善,合同的管理能力减弱,不能够完美无缺的做好建设工程单位交付的委托任务。 (三)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 就具体的施工企业来看,经常会出现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没能够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建设过程中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限或手续进行变更、签证或取得业主的相关影响工期的书面文件,导致最后施工企业吃亏,这一问题的出现也直接制约建筑工程合同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缺乏专业的人才 工程合同事实上是集制定、签订、管理于一体的一项综合系统过程,其合同一般涉及到管理、经济、法律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如果在制定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合同人才会使得合同的管理处于被动状态。倘若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合同纠纷时,会手举无措,此时在寻找外援会增加一定的成本支出,并且还会对工程建设企业带来众多不利的影响。 二、对建设工程合同存在的问题采取的重要对策 当前做好合同管理是发展合理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并对建立开放、统一、合理竞争的建筑市场体制起到重要的作用,如下就采取的重要对策进行分析: (一)增强合同双方之间法律意识 政府相关的主管部门应该积极的对合同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从而提高建筑市场中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合同双方都应该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大力宣传《合同法》,强化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做好新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让人人都认识到合同在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从而提高对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得合同双方能够在公开、公正的合同环境中进行合同签订,提高合同的文本规范,从而提高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首先应该认识到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积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通过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应。与此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做好相应的合同的监督管理。并且还应该加大合同履行的管理制度,严格办理工程的申报手续及公共许可,对于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准许办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首先应该认识到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积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通过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制度来确保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应。与此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做好相应的合同的监督管理,将企业合同管理覆盖到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企业的各个角落。严格办理工程的申报手续及公共许可,对于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准许办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承包商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 建筑工程中常常会出现没能够按照合同履行相应责任义务的情况,因而会出现较多的合同争议问题,针对这一现象就需要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双方义务进行相关的工作,建筑企业应该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对手续的变更、签证等进行书面文件备用,从而来保障企业合法的权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忽视变更管理,否则这些变更可能对企业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合同管理成本远远低于诉讼成本。健全的合同管理将能有效地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妥善解决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合法合理地解决纠纷等,是依法治企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力保障。 (四)积极强化专业人员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以求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建筑企业还应当积极的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使得建筑合同的各项环节都日趋合法和完善。并且在产生纠纷时,建筑企业内部可以自行派出内部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不仅能够节省一部分的开支还能够提高一定的工作效率。 三、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建筑企业间的竞争压力不断增大。这种形势下,建筑企业需要提高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来促进自身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实力的全面提高。而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在建设基础阶段把好合同关,是市场经济条件对建筑企业的全新考验。 作者:陈育琳 单位:厦门利德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建设工程造价的规范管理论文 一、现状分析 (一)投资决策阶段的不够重视 投资决策阶段是工程造价的基础,这一阶段占总投资的0.5%~3%,对提高投资收益起到非常大的作用,也是进行资源配置最为常用的方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效益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在发达国家,投资决策阶段是非常受重视的,为了对工程造价做出比较准确的研究,大量的人力、物力都投入在此中。在我国,工程建设存在诸多问题,如工期拖长、投资决策的作用不明显等。主要的原因有: 1.人为因素。 在项目的立项申请中,为了项目能够立即被审批,减少工期,这就造成个别企业有意减少工程投资,资金使用存在问题。 2.设计存在问题。 起初设计达不到国家标准。在设计上存在许多的问题,比如材料的规格、材质等不符合标准,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 3.施工过程的变动。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作出的超标的提议。比如:办公室面积扩大、装修费用过高等。 (二)程造价的设计不合理 在工程的投资计划确立后,就进入设计阶段,为了控制工程的造价,这就要求在工程施工中严格的按照图纸进行,因而设计方案是关键,特别是强调技术和经济相结合的思想。但是在我国,许多单位的设计人员对与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思想理解不够,这就造成在设计阶段重技术而轻经济的情况,导致工程的造价非常高昂,没有起到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的目的。同时,也存在着工程设计的不合理,一些漏洞、错误的出现使工程招标的质量得不到保证,这样也会对造价起到无法控制的目的。 (三)程的价格控制不够理想 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会使工程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而必要的设计改动是必须的,但是设计部门必须严格的把关,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变动,给施工中的价格控制带来不必要的变动。所以,在控制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的把关,加强管理,维护发包商和承包商共同的利益。 (四)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不力 工程竣工决算也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反映承包商和发包商对工程造价管理是否到位的根据,为了更好的做好工程竣工的决算,必要的资料收集是关键,如:各种鉴证材料、工程图、设计变更图等。同时,资料也必须是有效的,必要的签名和盖章是要有的。在我国,工程决算时发包商常常存在多算的情况,这就造成工程决算得不到付款,大为影响工程的建设和使用。对策 二、对策 (一)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影响项目建设全过程,特别是决策阶段有着非常大的影响,比如:建设地点的选择、设备的使用、建设标准的确定等,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根据研究,投资决策阶段对与整个工程的影响占到80%~90%。所以,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对后续的工程造价控制是否科学、合理起到决定作用,在投资决策阶段控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决策前做好积极的准备工作。 在投资决策作出前,必须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从而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资料的收集主要有:工程的地质情况、设备的使用、交通状况、材料的价格等。 2.做好市场研究。 经过市场的调研,掌握必要的统计资料和信息,然后进行分析和处理,再根据市场的经济状况判断工程的规模和标准,最后根据资料编写具有现实可行性的立项申请,进而做好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3.方案优化。 在市场调研出来以后,结合市场的实际的情况和工程的设计,遵循“效益至上”的原则,进行多方案比选,选择最为适合的设计,不仅能够节省资金还能够带来更好的效益。 4.工程项目的效益分析、编制工程投资估算。 在进行投资估算编制时不仅要从实际出发,还要考虑工程的合理性,以及考虑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比如:材料的价格变动、工程施工的设计变动等,所以,在做好投资估算,以应对以后出现的变动,从而达到控制项目投资的目的。 5.把好项目的报批关。 项目报批也是一个影响因素,所以要严格把关项目的规模与标准是否相符,资料是否齐全,建设用途和内容有无改变等情况。只有采用科学的估算方法和可靠的数据资料,合理地计算投资估算,才能保证其它阶段的造价被控制在合理范围,使投资控制目标能够实现,避免预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三超”现象的发生。 (二)在工程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在工程项目经过决策后,设计阶段从而变成重点,根据研究,工程总投资中设计费用所占比例很小,但在整个工程的影响程度达到75%以上。在以往,人们对于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没有重视,因而设计人员只注重工程的质量的要求,没有对价格进行控制。比如:在设计图纸中相同结构、层数、地质条件下,不同的设计方案所导致的材料所用数量不同,出现不必要的浪费。有的设计要求高,也同样出现许多的投资浪费。所以,对于设计人员来说,不能仅仅之注重设计的单方面,还要考虑设计后出现的经济成本问题,主要在以下几点: 1.优化设计方案,尽量节省投资。 在设计方案确立后,要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从而保证方案的安全、有效、功能、标准、经济等方面做到一致,防止出现虽然经济但不安全的情况发生。 2.对工程项目实行限额设计。 这主要根据项目研究报告所批复的为主,工程设计是在投资估算的范围内进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收益。推行限额设计主要是按照要企业要求进行各个方面的控制,在这些当中,以控制工程量为主,从而实现克服“三超”的目的。 3.审核预算,并提出改进意见。 设计阶段的预算不仅要求全面、准确,还要能够保留各种情况下发生的变动。另外,设计监理和工程招标也是确保设计阶段预算准确、全面的一个重要方法,因而,为了保证工程的预算不超标,设计阶段的价格控制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三)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1.招标管理。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在建设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后,现在的招投标工作比以前更加法制化和规范化。所以,建设单位要会将这一方法运用到工程造价控制当中,不仅要求招标文件的规范与严谨,还要在其中明确工程的的计价依据、工程地址、现场条件、状况、工程概要、工程招标范围、工程承包方式、计价依据、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方式、工期质量和技术要求、评标细则、截标、开标、评标时间、投标报价要求、合同价的确定方式、投标书的符合性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答疑内容、工程量清单等实质性的内容;另外,在投标过程当中,统一的计价方法、依据、合格的施工单位都要明确的写明,有助于提高招标工作的质量,这样还能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不仅有效的降低工程造价的成本,还可以保证及时、准确的完成中标。 2.合同签订。 合同是工程施工的决定性文件,在施工的过程中,许多是按照合同进行的,它规定了材料、设备、结算方式等诸多方面,一个好的合同,能够避免合“低报价、高索赔”的发生。从而保证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的减少不应该发生的各种纠纷,有利于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的利益。 (四)在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施工阶段主要是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具体的施工和操作,是工程设计的现实化,在施工过程当中,许多因素对其都有影响,材料价格波动大,工程现场处理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而,主要的方法有以下几个: 1.严格确定材料用量和价格。 建筑工程当中材料费用一般占到70%左右,材料的价格和费用直接影响到工程的造价,所以,降低材料价格和用量十分关键,在实际中,建设单位要时刻市场的变动,选择“物美价廉”建材,从而达到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 2.设计要严格控制。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程建设有时不与设计图纸相一致,为了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有些变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坚决不允许的,如:施工方的工程变更、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设计的变更要严格控制,对于必要的变更必须经过有关单位的批准,经过审查后才能进行,如果有重大的情况需要变更,这需要报审批部门批准后才可以发出通知。 3.加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的管理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不仅需要按照合同进行,还应该按照工程的完工量进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用款有根据,也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所以,在实际施工当中,建设的单位必须严格依照程序办事,防止由于工程的变动带来的各种不亮的影响。 (五)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竣工结算是最后一重要的过程,主要的控制方法有以下几种: 1.严格审核工程量。 工程量的审核主要依据施工图纸、承包合同、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准确的计算工程量有助于成本的控制。 2.准确套用定额。 套用定额要根据定额书中的说明进行,施工过程中的内容和单价也必须按照相关的定额进行讨价,以便合理的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从而公正合理的对工程进行价格确定。 3.材料价格严格把关。 材料价格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控制:一是确定材料计的差价,不该进行调差价的决不进行调差价;二是材料的用量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核算的定额核算或实际用量核算。三是核查所报决算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额,相应的保管费和税金也必须核查。四是在工程价格决算中,采用的价格是否以当期的价格为主,防止跨期高套的发生。 4.审核取费程序的准确性 在合理取费中,应该按照国家的经济政策和当地管理部门的规定。 5.按照实际情况编制竣工报告。 在其中,对于工程超支的部分进行说明,然后分析原因,最后进行总结,是的以后的工作有所借鉴。工程实施过程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个阶段相互制约,把握住每一个环节;同时要有控制造价的经济头脑,发挥建设单位掌握第一手资料的优势,认真分析和充分利用建设周期中的重要信息,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三、小结 总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我们只有加强对每个环节的造价控制和审查,通过控制来发现项目投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投资管理的不断完善,提高投资效果。投资管理中应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两种机制的功能,并不断进行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建设项目的法人管理制度,改革现行的定额计价模式,实行量价分离,形成以量为主的企业定额系统,建立以市场定价的价格机制,逐步促进造价管理水平提升。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我国公路建设工程监理论文 1公路工程监理的作用与现状 1.1公路工程监理的重要作用 首先,公路工程监理有利于提高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公路工程监理打破了以往工程建设方自己监督自己、既充当操作者又充当监督者的局面,引入了中立的第三方对工程质量好坏加以评判,进而提出监督和改进意见。这种第三方监督机制可以增强监督的科学性,明确公路工程建设各方的权力的职责,督促各方尽职尽责,从而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并且,作为监理方的单位往往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可以发现公路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专业性问题,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利于确保公路工程的质量。 其次,公路工程监理可以增强公路建设各方的信用意识。公路工程建设的基础是建设合同,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当事人必须信守约定,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来完成任务。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都可能给整个工程造成很大的损失。公路工程监理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制约机制,因为施工方和建设方都意识到有一个中立的第三方对他们的工程质量加以监督,所以他们会信守约定,严格遵守合同程序,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这有助于公路工程建设向着合法、守约、遵守程序的方向迈进,对于当事方信用意识的提升也有很大帮助。由此可见,公路工程监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促进公路工程质量的提升,正在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1.2我国公路工程监理的现状及问题 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在引入监理制度不长时间内就获得了很好的发展,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要采取很好的措施进行解决,主要的问题体现在以下方面。 1.2.1监理人员素质要进行提升 公路工程对监理工作的要求比较高,因此,对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员素质方面有很高的要求,要具有专业的知识,同时,要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具有很强的识别能力、分析能力以及应变能力。但是,我国公路工程监理人员都是从事过长时间工作的人员,其在经验方面比较丰富,但是,在专业知识方面普遍比较缺失,存在着很多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因此,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存在着很大的提升空间,在技术能力以及专业素质方面都还具有提升空间。 1.2.2公路工程监理各方的权限处在“纠结”状态 公路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的主体,分别是工程建设方、施工方以及监理方,其在建设过程中具有各自的职责,要进行合作,这样才能确保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公路工程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不规范现象,工程存在着多次转包和工作人员不正常调动,这样都给公路工程监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监理的各个主体要想对工程质量进行保证,要对出现的不正常市场现象进行合理的规制,对各方的权责进行平衡。 1.2.3公路工程监理有时不能确保施工方按期完成任务 在公路工程合同中,建设的工期是一条必备的条款,其要求工程施工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出现逾期的情况要视为违约。公路工程在监理过程中,主要的任务就是按照施工工期完成施工任务。但是,很多的工程监理人员在专业知识方面比较缺失,导致其不能对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进行很好的预防,对施工单位也没有很好的建议,经常会出现施工方无法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的问题。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下雨天,在比较大的情况下会出现施工暂停的情况,监理方在这种情况下要提出比较好的解决方案,将工程施工的损失尽量降到最低。 2完善公路工程监理的一些建议 2.1严把工程质量关 工程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中都会约定工程质量的有关条款。质量是一项建筑工程的生命,在公路工程中尤其如此,因为公路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严把工程质量关,是公路工程监理任务的重中之重。工程监理人员要做到以合同和施工图纸为依据,严格审查公路质量是否达到国家法定标准、合同约定标准和图纸体现出的标准,做到一丝不苟,严格把关。 2.2加强专业知识培训 我国公路监理人员一般都是从事其他专业的人员,在工作经验方面比较丰富,但是,在专业知识以及技能方面比较缺失,其在不断工作中积累了很多的经验,但是受到没有专业培训的制约,对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方面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为了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改善,可以开展专业的培训课程,对监理人员的知识构成进行提升,使其能够更好的适应和开展这份工作。 2.3对于施工过程进行动态监管 公路工程的监理一直停留在事后进行监理的水平上,在开展监理工作过程中很多的监理人员出现了不参与的情况,在工程完成以后工程监理人员才开展工作,在这个时期在对工程进行补救。但是,这样对工程质量的影响非常大。工程监理人员在开展监理过程中要将事前监理、事中监理以及事后监理进行很好的结合,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工程监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以实行动态监督,对施工中的每个环节都进行重视,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2.4保护环境 工程监理的主要目的就是保证工程的质量,对施工行为进行规范。但是,在监理过程中保护环境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公路工程建设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做到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保证公路建设事业能够实现长远发展。公路工程监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路工程施工中出现的破坏环境问题要进行制止,保护环境不会受到影响。 作者:吴小俊 单位:泰州华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建设工程论文:施工资料安全管控探析 本文作者:郝永平 单位:山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建设单位安全资料(A类) 建设单位应当收集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贴在表A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粘贴单》上;在施工前填写表A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备案表》,并到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在施工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周边和地下管线资料,填写表A3《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等相关资料移交单》;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填写表A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价情况及拨付凭证》;需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填表A5《夜间施工审批手续粘贴单》;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后将专项方案报建设单位,填写表A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工程基本完工,建设单位要组织参建单位填写A7《建筑工程安全评价表》上报当地主管机构。 监理单位安全资料(B类) 监理单位首先要制定工程的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在工程开工前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将监理人员名单、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报建设单位和项目资料建档;应当由公司到项目层层签订《监理工程师安全责任书》;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应当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做好记录;应当编写《监理安全日志》;应当收集有关监管部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回复单。主要使用的表格有B2.1《安全基本条件报审表》、B2.2《安全保证体系报审表》、B2.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告表》、B2.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报审表》、B2.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B2.8《建筑超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申请表》、B2.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巡视检查表》、B2.11《日常监理安全检查记录》、B2.12《一般隐患监理通知单》、B2.14《重大隐患暂停施工令》、B2.15《重大隐患监理报告书》、B2.17《拒不整改/停工监理报告书》等。 施工单位安全资料(C类) 施工单位安全资料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报验资料、施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资料。内容范围非常大,施工单位安全资料必须随工程进度同步形成,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料所用表格达几十种,安全管理资料包括以下方面: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和总包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考核方面;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方案报审方面;危险源辨识与监控管理方面;安全技术交底管理方面;安全检查管理方面;安全教育管理方面;班前安全活动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方面;安全防护设施费用及材料、个人防护用品管理方面;伤亡事故管理方面;安全标志管理方面;应急救援管理方面;安全生产带班管理方面等。工地现场还应根据工程特点、类型、施工组织方案等不同建立现场的安全专项资料,一般工地应设有:消防保卫安全资料、文明施工、基坑工程、洞口与临边防护、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建筑超重机械、吊装工程安全资料。最后工程应有分阶段的安全评价资料,全部归档管理。 结语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资料的管理至关重要,只有参建各方把各自的资料及时完成,收集整理归档到位,才能保证工程的过程管理能够受到有效控制,才能使工程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为工程日后使用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价值。经过在一些项目中严格执行项目参建单位责任方的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收效很大,每个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均有很大提高,同时被评为了“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需在其他项目中继续推广。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建设工程电气专业论文 1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的关系 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主要承担电能生产与输送并对电能加以分配的工作。土建施工则较为独立,据建筑本身的特点展开基础设计,从而完成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电气专业中的电力设备安装和电气管线铺设与土建专业密切相关。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具有各自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同时两者又相互制约、相互配合。 2电力建设工程中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配合施工重要意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包含许多专业工程,需由不同专业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施工过程的。这些专业有着多方面的相互关联,只有这些专业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工作,才可以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关系密切,具体施工中,电气专业相比土建专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如果不同专业的施工人员不相互配合,则会出现干扰、影响对方工作的情况,十分不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重视各施工项目的协调与配合,对于顺利完成整个施工项目十分必要。在展开施工时,必须对土建专业与电气专业的配合施工给予重视,为工程的顺利施工提供保障。 3现阶段电气专业安装施工和土建专业施工存在的问题 3.1施工材料的质量问题 在电力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质量好坏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现阶段,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着施工材料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需要对所有材料进行及时验收,实现严格质量把关。土建工程中的施工材料质量问题会导致电气专业的绝缘性差、温度系数大而熔点低等问题,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3.2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 我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整体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大部分施工人员并不具备专业施工技能,设备操作不规范。目前,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很多电气专业施工人员掌握电气专业知识,而对于其他专业的施工知识并不了解。还有一部分电气施工人员具有较丰富的现场施工经验,电气专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对于施工设计图纸理解不足,经常导致电气工程的预留管道位置错误等。在电力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在预埋管线和电力设备施工时,其施工人员要有一定的电力工程专业知识。通常,土建专业的施工人员属于土建施工人员,并不能够顺利完成电气专业的电力设备安装和管线预埋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同专业对彼此之间了解不全面就会导致相互影响、彼此限制的情况发生。 3.3施工过程的问题 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配合施工的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如果电气专业的管线和设备安装过程中出现问题,则会留下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反馈检查工程质量。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培养具有现代施工安全管理理念的施工人员,做好施工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电气专业的管道铺设、设备安装等及时检查,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 4电气专业与土建施工配合的建议措施 4.1提高施工人员综合素质 电气专业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之中,不仅需要可以看懂本专业施工设计图纸,还需要看懂土建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了解土建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保证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相互协调。同时,土建施工人员必须对电气专业的预埋管道和预埋件等进行及时了解,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提醒电气专业施工人员进行调整。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让施工人员了解并熟悉非本专业的施工知识。组织不同专业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相互配合施工,提高施工人员专业素质和协调能力,实现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相互密切配合。 4.2加强对施工材料的审核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施工材料不合格问题。在电气专业施工过程中,要合理选用电力施工设备,保证电力设备正常运作。同时,电气专业的施工人员要提高现场设备利用率,降低施工成本,有效提高工程整体进度。 4.3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配合 在施工准备阶段的项目设计阶段,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应向土建专业设计人员提出自身的要求。在土建工程施工展开时,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应同土建施工技术人员协同起来,对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施工图纸开展共同审查,减少差错的出现。电气专业的安装人员要全面、深入了解土建工程的施工图纸,学习与土建施工进度相应的施工技术,对于梁柱及屋面、地面的连接方式熟悉掌握,将连接方式与电气专业的安装方法进行校对检查,确保工程中电气专业的安装方法适应于土建工程施工。在展开土建工程施工时,应提前准备好电气专业安装过程所需配件并做好预埋件和预埋管道的准备工作。 4.4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土建施工阶段配合 在土建施工展开时,应按照土建施工中混凝土浇筑的进度要求逐步开展电气专业中预埋管件和管道预留工作,这是电气专业施工工作的关键。在土建工程施工中,完成搭设模板之后,主要的工程就是放线工程,放线工程应根据预留管道,大型设备、配电箱盘、插座等的位置及尺寸放线。在底筋铺设完成后,就可以开展管道铺设,对预埋构件合理放置并充分加固。最后的封模工作之前需要对前两个工作开展质量检查,一旦发现不足之处要及时给予有效修正,同时做好土建专业和电气专业施工的交接。确保各处符合相应要求之后开展浇筑混凝土工作。 4.5电气专业与土建专业施工在土建施工后期阶段配合 在土建施工后期阶段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的加强配合,还应体现在完成墙体防水之前的电气设备安装过程中,防止电气专业设备安装过程破坏建筑的防水层。同时,应一次性完成穿墙布设电缆工作。因为如果一旦导致土建施工发生返工现象,防水处理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加。因此,土建施工人员和电气专业安装人员应事先提前核对好施工图纸。 5结束语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是一个专业性强、高度复杂的施工过程,需要多种专业安装相互配合,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采取有效技术措施完成不同工种之间的配合,加强协调管理。从而使电力建设工程整体施工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电气专业和土建专业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两者的配合施工,从而保证整个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和工艺。 作者:林远洋 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建设工程招投审计论文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的重要性 (一)提升项目效益,保证建设质量 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审计,特别是事前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有利于合理确定建设项目的成本造价,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实现业主以最优“性价比”采购到符合需求的物资的目的。同时,可以为建设项目提供所需的人、财、物等方面的可靠数据资料,以利于业主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加强对项目的科学化监督管理,保证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 (二)规范市场活动,防止腐败滋生 招投标活动审计作为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中的关键环节,通过对招投标活动全过程(同步)进行审计监督,可以增加招标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及时纠正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有利于建筑招投标市场形成诚信守法、规范运作、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有效预防建设工程领域腐败,发挥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功能。 (三)推进法制建设,完善监督机制 我国第一部规范招投标的部门规章《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试行办法》出台,开启了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的先河,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从而使得我国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审计有了更为细致的法规依据。各级审计机关通过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审计,揭露了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审计建议,不仅促进了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规范了招投标市场秩序,还推动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相关法律规章的建立和完善。此外,通过审计实践的不断积累和改进,充分利用审计成果,使得审计监督机制不断得到完善,进而让完善的机制不断引领审计工作实践,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各环节实现审计全覆盖发挥积极作用。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的现状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各级审计机关有了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的法律依据,而随着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法规的出台,特别是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基本上成了审计机关重中之重的监督内容。三十多年的审计实践证明,通过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进行审计,从源头上强化了对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控制,有效地堵塞了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漏洞,有效地预防、揭示和抵御了投资建设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功能。但在现实中,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仍是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些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法律法规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 自第一部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部门规章出台以来,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目前新形势下仍然存在招投标审计工作所需法规的真空点,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一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体系中,尚存与政府采购法规体系相交集而界定不清之处,还需在审计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如建设工程项目认定方面,在一个部级信息化建设项目中,其机房装修及配套工程部分需要招标,若从单独、各子部分金额和实质内容等方面上看属于建设工程,但从整个信息化建设项目看该部分仅占一小部分而且属于信息化项目,则该部分应该按建设工程或是按政府采购有关法规进行招投标工作,有关法规对此尚没有明确的规定。二是针对招投标各环节违规行为认定领域,法律法规的建设还不能满足审计工作实践发展的需要。如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中有关串标的认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部分法规虽列出部分可认定为串标的情形和用“其他”等字句来涵括剩余未能描述情况,但未制定有详细的界定指南或规范,导致各地审计认定其他串标情形的标准不一,缺乏审计底气,且都还处于自行摸索的阶段。 (二)缺乏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专业人才 目前大部分审计机关,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由于传统观念、编制、薪酬待遇、地域等因素的制约,通过公开招考、选调或引进等方式均不能招纳熟悉招投标领域的专业人才,而这些因素造成的影响对于基层审计机关短期来说是很难解决的。在审计实践中,由于多数审计人员特别是基层审计人员为财经专业背景,而擅长招投标领域特别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专业人才缺失,导致审计机关在该方面的审计工作较难全面深入开展,往往只针对财政收支、招投标程序等合法性、合理性的较浅层面进行检查,而对招标采购项目的类型定性、内定中标、围标串标、工程计价和工程质量等更深层次问题则较难判定,甚至无从下手,将造成审计监督不能全覆盖。 (三)审计机关可运用审计技术手段有限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系统越来越多地应用到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了网上报名、评标专家网上抽取、网上标书投递、网上开标及评标、网签合同等电子化招投标活动新形式,从而使得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围标串标、幕后交易等问题的隐蔽性变得更强,审计线索也变得更为复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尚未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及时进行明细化的情况下,虽然传统审计技术手段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工作中仍然有效,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计算机辅助审计工作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且技术应用尚未发展成熟,这使得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面临新的挑战。 三、改进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的建议 针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把在该活动中的不利因素降低至最小限度,消除不正当竞争方式和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以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逐步走向有序化、规范化、法制化,应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改进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工作,以保证国家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有效的审计监督。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法律规章体系 国家审计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发挥着“防护、清除、修补”的功能。各级审计机关应结合审计工作实践,总结经验,查找法律、规章和制度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需要,从审计的视角积极为各级政府在健全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法律规章及配套文件的时候建言献策,特别是在一些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形态问题而目前尚无法规可依的领域,如内定中标和围标串标各种情形认定、《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细则、各种情形下建设工程适用于招投标或是政府采购系列法规的规定等内容,促进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和细化措施的建立完善,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法律基础。 (二)加快推进增加招投标专业人才进程 一是审计机关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积极主动地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以增加本单位人员编制,或者争取政策支持提高审计人员薪酬待遇以吸引招投标专业人才;二是通过单位内部人员先进经验交流、参加专业机构开办的专项培训班、鼓励参加建筑、计算机或招投标相关专业学历进修等途径,加强现有人员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方面的教育培训,积极努力培养现有人员成为复合型人才,以满足深入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的人员素质需求;三是招投标审计理论研究人才是招投标审计技术创新的思想源泉,审计理论发展水平决定着审计实务的发展水平及未来走向,应加大招投标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人才储备保障,发挥招投标理论研究人才的理论优势,坚持以应用为优秀,为审计实践提供指导。 (三)研究创新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模式 一是在总结及借鉴国内外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抓住目前在全国开始试点推广电子化招投标的发展机遇,研究创新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模式,积极推动与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对接兼容的计算机审计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运行等整个体系的发展,推行计算机技术整体在招投标审计工作中的深化应用,特别是普及数据采集、数据分析、音频图像处理等技术的运用,同步建立和完善在信息系统下招投标活动审计的规定,使信息系统审计、远程联网审计步入智能化、实时化和法制化的渠道,以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二是探索性地整合社会审计资源,聘请经过审核的社会专家或中介机构专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审计,并由此建立外聘招投标专家库,以弥补审计人员数量上的不足,盘活审计资源,为招投标活动审计的全覆盖提供审计力量上的保障。三是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联网审计。积极协调以争取与工商、税务、建设、规划、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有关的部门实现联网,探索建设实时在线审计监督平台,及时发现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疑点或线索,并进行核查或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自查。 作者:叶达树 单位:广州市审计局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工程建设工程造价论文 一、土建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一)工程筹建阶段 土建工程开始前的项目筹建阶段是保证整个项目得以稳定进行的重要阶段,这个阶段的工作较为复杂繁重,主要包括项目的立项、工程设计及竞标等方面。一般来说,工程的立项是整个土建工程的首要项目,现阶段多数土建工程为了节省开支压低了土建工程的造价,导致整个工程建设中由于资金缺乏随时有停工的可能。其次,工程设计是决定建筑项目质量的优秀,如若工程设计不合理必将导致资金资源的浪费;最后工程的竞标过程中,某些建筑企业存在故意压低价格的行为,因此,在招标时必须保证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的要求。 (二)工程建设施工阶段 土建工程的施工阶段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部分,施工的开始代表筹建工作已全部完成。但是,这一阶段也是整个过程中出现问题最多的阶段:首先是在施工开始时会发现有的设计存在不合理性,与实际施工情况不吻合,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施工期的延长;另外,部分施工企业为了节省开支暗地里偷工减料,并选择质量较差甚至不合格的施工材料,导致土建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预定目标,出现豆腐渣工程,同时土建工程的造价也得不到合理有效地控制。 (三)工程竣工检验阶段 土建工程在竣工后,相关的建筑企业应及时对工程建筑进行检验审核对项目进行核算,但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大部分施工企业通常为了获取自身的利益而谎报开支或是提高预定的价格标准,加上建筑公司对这一阶段的控制管理不到位,使工程结算时出现众多账目不清、超出预算等问题,进而延长了工程的收尾工作。 二、土建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有效对策 (一)筹建阶段造价控制 建筑企业应从前期准备阶段开始对工程造价进行预算控制,包括工程立项、建筑设计、工程竞标等方面。首先是对项目立项的可行性调查,施工企业应在项目立项时对相关市场进行分析和调查,减少投资风险,还要对土建工程所在区域进行调查,保证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设计方案在完成后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优化处理,节约成本避免资源的浪费;招标过程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价。 (二)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施工阶段的控制关键主要是施工经费的控制,施工经费由于支出较多且支出方向复杂所以难控制,因此,承包商要严格遵循施工方案,把每一阶段的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同时建筑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质量。首先将各个工作的具体事项和工作详细划分安排,尤其是承包单位与设计师之间的关系要注意调配,在出现问题时要注意各方面、各部门的配合协调处理;另外施工阶段由于实际情况发生改变难免发生设计方案临时调整的问题,因此需要施工部门建立完善的审核制度应对突发事件,同时土建工程造价也要随着设计方案的改变而发生变动,需要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控制,保证资金的投入和支出。 (三)竣工验收阶段的造价控制 竣工阶段是土建工程全过程的收尾阶段,同时这一阶段也是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中最为复杂的阶段,很多施工单位竣工后在进行验收时往往为谋取一己私利而谎报开销,针对这种现象建筑单位必须提高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视度,严格控制验收结算的资金控制,把相关的经费支出及材料进行整理、分类、审核,采取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审核,确定总工程量以及工程的最终结算价格,防止施工单位弄虚作假、谎报开销,造成超出投资预算的问题进而导致工期的拖延。 三、结语 总的来说,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建筑行业的竞争也逐渐变得更加激烈。在这种形势下,建筑公司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步并取得高效发展,必须保证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才能顺利完成工程建设,这就需要对土建工程全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切实处理好每一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只有采取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才能保证土建工程的顺利开展,提高建筑质量及建筑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建筑公司的最大经济效益并获得可持续性发展。 作者:常丽艳单位:河北奇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有效性建设工程管理论文 一建设工程管理存在问题 1建设工程管理问题的主要特点 建设工程项目是一项特殊的领域,具有工程质量影响因素多,质量检验难度大,质量评价差距较大,质量检验手段单一等特点,这也就必然会导致建设工程管理的现存问题,具有与众不同的特点。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质量管理问题后果的严重性:如果从施工过程中来看,建设工程项目具有工程量大,施工时间长,施工人员多等特性,一旦发生质量事故,会给施工单位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给施工人员造成严重的人身危害。如果从施工完成后来看,建设工程项目都是供人生产和生活的,与人的生命和财产有着最紧密的联系,如若发生质量问题,后果是十分恶劣且严重的。 (2)质量管理问题成因的多变性: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浩大、建筑工序复杂繁琐,稍有疏忽,就会为工程质量埋下隐患。 (3)质量管理问题存在潜伏长期性:在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一些细小的工程质量问题或管理的疏忽,是不会被立马检验出来的,这些质量瑕疵会潜伏很长时间才会被发觉,但这觉不能成为我们放任不理的理由 (4)工程质量通病的多发性:由于基础环节管理薄弱,技术支持不到位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建设工程会出现一些质量通病,如:墙体裂缝、楼板裂缝、外墙渗漏、门窗渗漏等。 2建设工程管理问题的影响 因素要想切实提高建设工程管理的有效性,深入分析研究影响建设工程管理的因素是必不可少的,有人、材料、方法、机械、环境等五个方面。 (1)人为因素:人是建设工程项目活动的主要参加者,无论是从施工计划方案的设计、选址选材还是到施工结束后的质量验收和质量评价,反正整个工程项目从始到终都是由人的活动所主导完成的,所以,施工人员的意识、素质、技术能力等等都会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质量。 (2)材料因素:建筑材料是建设工程项目得以完工的物质基础,离开了建筑材料,建设工程项目便成为了空谈。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仍处在过渡转型时期,并不完善,我国的建筑材料市场还是比较混乱,建材不合格的产品充斥市场,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材料因素也是影响建设工程管理问题的重要因素。 (3)方法因素:由于建设工程是一项工程量巨大,工序极其复杂的工作,不同的施工任务有着不同的施工方法,而且工序方法还是因地因时制宜,不停的进行调整,具有灵活多变的特点,因此,工序方法的疏忽也极易引起建设工程管理问题。 (4)机械因素:随着科技力量的不断进步,以大型机械工具替代手工劳动已经成为时展的必然趋势。但是大型化机械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型号选择不当及方法使用不当等因素,都会对建设工程管理造成影响。 (5)环境因素:随着人们对环境认识的不断深入,环境因素在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地位也是与日俱增。但是由于自然环境有着突发性、多变性、和不可抗力等特性,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对我国建设工程管理活动造成影响。 二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有效性的研究设想 1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安排 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安排是提高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一个有效途径,值得我们深入的探究和分析。首先,从建设工程管理年度工作总结角度上来分析,一个成功的企业,要想在工程质量创优、评优活动中力争上游,在企业间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善于在建设工程管理方面做出高质量的年度工作总结,事实上,年度工作总结可以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建设工程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就,这可以在下一年度的继续推广。另一方面,积极总结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弥补措施。从建设工程管理的年度工作安排的角度上来看,任何企业的发展都需要一个工作安排计划或预案,只有这样才使能企业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抓住重点、有章可循、才不至于产生盲目与混乱的工作状况,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也理应如此。总而言之,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安排是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有效性的必要前提和基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2形成有效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 在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备受瞩目的当今社会,社会各界的无数学者都力求探索出一个完善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由此可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也是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首先,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为一体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摆脱传统的以环境和健康换取质量利益的质量管理模式,形成一个包括环境和职业健康在内的高质量效应。其次,建立一个以施工单位监管为主,监理单位和政府行政机关监管为辅的多元质量管理体系,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以及政府的质量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对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是必要且可行。 3建立详尽的质量管理 检查与考核评价办法建设工程管理检查与考核评价是公司掌握及提升所属各单位工程质量水平的主要渠道,是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措施。为规范该项工作,及时发现项目和各单位质量管理缺陷,明确检查内容、考核评价标准,企业必须要建立一个详尽而又完善的质量管理检查与考核评价办法,从而保障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细化和有效性。 4树立企业形象、把质量管理理念 纳入企业文化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是一个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于比较特殊的建设工程企业来说,企业的信誉和形象集中表现在建设工程质量上,因此,做好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对于企业树立一个良好的信誉和形象来说至关重要。而企业的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灵魂,是其生存与发展的优秀,是企业活力与凝聚力的根本所在,所以,只有把建设工程管理理念纳入到一个企业的文化中,才能使该理念真正的融入到企业发展的血液中,才能从根本上被人们所接受与认可,也正是因为这样,才会使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更为有效。 三结语与经济科技实力 雄厚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仍显得十分薄弱,不够成熟,存在着建设工程管理体系欠缺,监管不力,没有科学性和条例性等诸多问题。为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管理的有效性,必须将提高建设工程管理的有效性作为优秀观点,这样我们才不断进步、不断完善,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作者:李小敏单位: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化工行业建设工程行业经济论文 一对化工行业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分析 对于化工行业建设工程来说,它的建设分为化工行业工程建设投资前期、化工行业工程建设投资时期以及化工行业工程建设生产时期三个阶段,我们主要是对化工行业建设工程投资前期进行可行性研究。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时候,我们应该对投资项目进行规划,大概估计一下这里的地区情况、工业发展状况、资源含有量、劳动力是否充足、市场情况以及交通情况等是否会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对这些条件进行分析之后,认为这里可以进行建设项目的实施,我们在进行下一步研究。第二个步骤就是研究建设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主要研究的是对市场进行调查、进行试验证明,调查收集的资料是否能够表明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对市场进行分析、预测的介绍。无论进行什么项目的投资,投资者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利润,尽可能取得最大的投资回报。能否取得回报的实现最终在于对市场的调查,看市场的需求量,消费者对投资提供的产品以及服务是否满意,能否得到顾客的认可和肯定。通过对市场调查的研究,取得充分的资料,对未来市场供求作出科学、合理的预测,最终实现盈利目标。在对市场分析完以后应该对市场进行预测,预测的方法有很多,根据不同的市场情况选择相应的预测方法,达到最好的效果。预测的方法有根据专业预测人员的经验对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推断、估计的定性预测方法;定量预测方法包括 (1)平均预测方法:简单平均法、简单平均法、移动平均法、指数平均法 (2)长期趋势预测法 (3)回归分析预测法;经济分析评价的介绍。在对项目建设尽心市场分析预测之后,如果认为这里的发展情景不是很好,就可以直接否决项目经济可行性;如果项目建设市场分析发展前景良好,但是无法准确对经济可行性作出结论,那么我们就需要进行经济分析和评价。项目经济评价有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两个主要内容,财务评价主要是以企业内部的财务为主进行分析,根据国家税收、项目费用以及产出的收益等进行综合性分析,最后得出项目建设的盈亏经济可行性;而国民经济评价是以国家为主进行分析,按照资源合理配制原则,用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析计算,最终得出国家所需付出的代价以及国家受到的具体利益。最后需要对建设项目进行最后的盈利能力分析,分析其以后的经营状况,获利能力。项目建设不确定性分析。因为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时候会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使可行性结果不是很准确,所以我们应该进行不确定性分析。具体的分析不在这里过多的介绍,只介绍一些项目建设不确定性分析方法。 不确定性分析方法有 (1)从预测项目最主要影响因素发生变化时对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中,找出敏感因素,确定影响程度的敏感性分析; (2)对产品项目盈亏情况进行分析、预测的盈亏平衡分析; (3)乐观悲观法 (4)概率分析法等。 二对化工行业建设工程概况分析 建设工程造价的介绍。建设工程和我们日常生活中购买的商品一样,自身就具有一定的价值。它的价值是由勘察、设计、设备、安装、材料等施工活动时间决定的。每项建设工程都是由许多部分组成,需要对各个部分具体分开计算,最后归纳总结才能得出工程总造价。工程概算介绍。工程概算就是以货币形式来反应建设项目经济效果。在工程项目建设之前,对计算机模拟项目从经济上进行计算,用建设项目设计的实际费用、建设项目的实际人工费、建设项目的实际材料费、建设项目使用机器的实际费用等进行计算,最后进行汇总,得出总工程造价费用。在进行工程概算之前,我们应该将建设项目的图纸给牢记,然后开始计算工程量。工程量作为计算费用的基础,是进行计算的前提条件,建设工程计算量越准确,工程造价的费用计算的越准确。在进行费用计算的时候要利用相关的计算公式来进行,这样会使计算的数据更精确。定额直接费用=Σ(分项工程量×单价)+Σ(未计价材料量×单价)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或工程费)×费率工程建设项目的直接费用以及间接费用按照当地的规定进行计算。计划利润=直接费用(或工程费)×费率税金=直接费用×费率这些都是各项工程费用计算的基本方法。在计算的时候应该将设备费用和材料费用给分开计算,让费用计算的更加合理。 三化工行业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工程概算发展建议 现在的化工行业建设中,可行性研究应用非常的广泛,这是最值得人们研究的热点之一。 本文对化工行业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以及工程概算的发展进行创新建议。 1、未来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概算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体系,简化其中的环节,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工程概算时,一定要严格的按照步骤来进行,不可随意打乱步骤; 3、对可行性研究以及工程概算进行宣传,让更多的建设工程项目知道、了解,并且使用这种方法。 作者:陈政骆聪单位: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电网建设工程管理论文 一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 这一阶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各个部门应该严格按照建设的规划设计以及建设程序办事,并且管理部门也必须将其电网建设的相关合同管理;二是必须加强由于某些设计或者突发事件而引起的变更,这些设计变更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校对;三是材料供应方应保证材料质量,施工方也应该加强对每一批材料的质量检查和管理,同时还应该签订质量保证相关的协议,记录施工现场的材料进入的时间、数量等,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人员也应该加强在整个施工的过程中质量监管,并且也要记录相关数据,比如关键隐蔽位置的钢筋、预埋件等,也要恰当安排场地的布置和资金的合理分配;四是施工方应该实行项目法人制度,提高电网建设整个管理过程的效率。施工进度管理是整个施工过程中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施工速度过慢会造成工期延误,不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也不经济,但是施工速度过快不仅会影响工程质量,也会诱发安全事故的发生。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是由三个因素决定的,即施工工期、建材消耗和施工成本。在进行施工进度管理的过程中,应该考虑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科学合理地进行工期调整,不断优化施工计划,优化施工进度。在进行进度管理的过程中,要善于安排流水施工和顺序搭接,充分利用各个工序的前后时差,将每一个项目分成若干个流水段,安排进行流水施工尽可能地缩短施工工期。同时也应该注意各个工序之间的进行顺序,选择合理的流水顺序,恰当地改变流水顺序,尽可能地建设各个施工工序的衔接时间,找出最优的排序方案。 二安全管理安全管理 不仅能保障施工现场顺利地进行,也是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的关键。安全管理应该注意以下四个问题:一是确定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应办法,确定总的安全原则,即明确分工,责任包干,出现问题及时反馈解决;二是制定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成立安全管理相应部门,协调工作,高效执行;三是定时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四是对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及相关组织机构进行严肃处理,并积极落实,坚决杜绝相同事故的发生。 三10kV线路管理实例 1规划设计阶段 以陆川县10kV电网线路的建设管理为例,在建设过程中,规划设计阶段要考虑的问题有建设地点时间、建设当地的气候条件、电网线路负荷情况、政策及材料供应、市场需求等,通过这些问题的分析,确定合理的规划设计,有效降低工程造价。根据调查,该地区的季节性负荷差异较大,用电高峰区负荷率能够达到18.049万千瓦,但在负荷较低季节最低负荷只有1.846万千瓦,到了刮风下雨季节情况会更糟,如此巨大的负荷差距,则要求在设计阶段就应该选择合适地点设置变电器等相应电力设施。由于陆川县在南方,天气对它的影响不是很大。另外,了解到该地区有几家大型加工厂,正常工作时,日用电量达到5000千瓦,相当于当地居民的半年耗电量,并且该地还有继续扩大规模的趋势,考虑到这些因素,在设计研究阶段,应充分估计电路的最大输电量和最低输电量,并考虑突发情况下的用电以及各地区的用电量。 2工程实施阶段 管理按照前面所讲,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除了考虑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工程造价等三大因素外,由于陆川县的特殊情况,在负荷低区,也要加强对相应措施建设,如对变电站无功集中补偿的容量进行扩大,在加工场地区建设变电器及电容等设施,对10kV电路线的容量进行扩增。施工停止时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照看,防止发生偷盗火灾等事故。 3施工质量管理 控制质量管理是整个施工过程中过程质量最关键的也是最后的一道防线,并且过程质量也关系到企业的名誉和前途,电网建设是整个电力网络建设的重要部分,一旦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一点问题就会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比如大面积停电、短路造成的火灾等问题。如果这样的事故出现,不仅给电力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会产生极坏的负面影响,这无疑对电网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我们只有在整个管理过程中严格科学地进行管理,尤其是施工质量上更应该下苦功夫。因此,应该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管理体系,为提高工程质量,应该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如图纸会审、质量自检制度、安全员技术员检查制度等;二是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在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结束阶段都应该加强相关方面的管理。施工质量管理采取设计规划阶段制定的施工质量手册,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加强对建材检测、施工技术员、项目管理人员的各个层次的监督和控制,以保障工程质量。 4工程后期降低输电损耗措施的管理 在实际运行阶段,管理工作并没有因为建设工程的结束而结束,其后期管理也至关重要,对整个电网的正常运行也起到关键作用。具体的管理措施有如下三点:一是进一步强化电力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及时定期对这些管理人员进行教育,使他们在电力运行管理过程中能够从容应对;二是对电网进一步优化,并组织培训相应人员,进行计算和核实,使10kV功率出现的因数得到实际需要的满足;三是强化当地用户补偿管理,这些年的制造业负荷等原因,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比如,在抄表、巡查设备等过程中管理人员要利用工作的空余时间进行教育宣传。 四结语 文章通过介绍在整个电网建设的管理过程,包括电网投资管理规划设计、电网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管理、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最后结合陆川县的10kV线路管理的各个阶段,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同时也使得线路的损耗率大幅降低,供电质量得到了相应的提高,供电公司最为关注的经济效益也明显好转。 作者:谢云妃单位:广西陆川供电公司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标准化建设工程监理论文 一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要点 1信息工程监理特点 信息工程因为具有灵活性高,更新速度快的特点,决定了各个具体信息项目会非常的复杂。其高度的灵活性使得工程体系中容易出现问题,更新速度快使得工程监理的内容会随时更新,因此其各个项目的监理工作随着时间和事件的改变而不断出现新的问题。因此,构建一个有统一标准的工程对其进行监理非常重要,有统一的标准其从业人员在进行工作和改革的过程中都有法可依,能够大幅度地提高信息工程处理的效率,虽然将建立工程细化束缚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范围,但是却能够降低操作的错误概率。此外,工程监理的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极其重要,一定要有很多相关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技术知识以保证其能够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解决监理工作中的问题以提高信息监理工程的使用性。在这样一个具有专业素质人员组成的团队,专门从事信息项目的监理工作,一定要避免部门的重叠和相似部门的交叉,因为该举措能够影响监理工作的严肃性和专业性,同时导致工作小组人员实际从业人员与所需岗位的配比升高。形成专业的信息工程监理机构之后,还应该对其成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培训内容要包括其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同时还要对其管理能力和知识进行培训以提高其监理工程标准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此外,还要让其组员有针对性的涉足某一个领域或者行业,以提高其信息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过程中的工作质量,同时有利于其工程监理工作的推广和实行。 2信息工程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内容 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表现为对内标准化和对外标准化,对内标准化是指对信息工程的内部管理上,要做到按照统一的标准检测和监督内部员工的一切行为;对外监理的标准化则是指,首先,对于外部企业和外部的合作项目,要做到统一的招标和投标,不因为各种原因排斥或者倾斜于任何一家合作单位,对于相同的合作项目,不因公司的规模大小和资金注入的多少而采取差别待遇。总之,信息工程的监理工作的标准化可以简单的概括为这两个方面,有兴趣的话可以阅读相关的专注进行专门的了解。 3信息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 实践与工作成效想要证明信息工程监理化在实践中的效果和作用,任何理论都没有实际的案例来的更加有说服力,所以,特针对此情况,选取了一个符合该情景的案例,供大家一起分析讨论,以便达到更好的阐述效果和目的。该案例具体分析:其一,策划编制工作内容包括:在开展一项工程的监理前,一定要花大量的时间尽可能详细的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和策划工作,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作为工程工作者,我们要时刻谨记这句话,不能因为单独的贪多求快,就忽略了一项工程的准备工作,当然监理工作的准备和策划,与一项信息工程的前期准备的重要性是无法比拟的,但是也绝不意味着它的准备工作的重要性比较低。一个良好的前期策划和准备,才能引导一项工作的顺利前行,所以,我们在开展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前,一定要结合多种因素,对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进行详细的编制。其二,统一编制的要求。编制中要遵循的原则是,首先,一定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绝对不能违背各项相关制度,否则,再详尽在科学的监理工作都是空谈,都是无意义的,是无效的。严重的话,甚至是违法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编制的最低标准,满足了最低标准,接下开就要向信息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标准靠近了,质量标准有几个方面,但最主要的是全面性和统一性,全面性是指在监理工作的标准进行编制的时候一定要将各种常见和不常见的情形充分考虑进去,否则在监理工作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就无法进行管理,当然,无法将各种偶然和必然性全都考虑到,但要尽量的考虑周到;统一性即强调监理的标准要简单明确,不给任何工作中的疏漏以可乘之机。 二结语 对信息工程监理工作进行标准化建设,对企业自身的建设和信息行业的建设都有重要的意义。通过监理工作的标准化能够发幅度地增强企业在行业中的优秀竞争力,使得企业在其领域中遥遥领先,从而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确立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现阶段,企业进行内部结构改革以实现监理工作信息化、标准化已然成风。因此,使得企业信息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化能够促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下进行良性的竞争,其结果是促进企业的长足发展,增大企业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够实现信息行业的再度飞速发展,最终实现中国梦的构建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市场经济下建设工程质量论文 一、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 (一)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建设得到了不断的加强和完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标准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为促进建筑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原来的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了工程建设中的招投标事项;《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就工程建设中各个阶段的监理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要求。但这都属于宏观方面的规定,现实操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要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来确定下来。 (二)建筑市场经济发展不规范。笔者认为,我国建筑业已经逐渐走向良性发展的轨道,但建筑市场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发展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个别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即使实行招投标,但招投标环节违法,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名招暗定”、“围标”、“串标”等情形若隐若现,甚至个别工程项目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压级压价,变相收取管理费和“吃地皮”等现象;二是不规范设计、施工问题突出。施工单位方面的问题: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包、非法挂靠、转包或非法分包,自然人施工能力不足;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堪忧,为牟取利润,不计后果压低成本;在竣工验收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掩盖工程质量缺陷;设计单位行为不规范:谁承揽工程谁设计,设计单位的设计优势及专业之间的互补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设计质量监督站对设计质量的监测得不到及时检测;三是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系统不完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不到位。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保障,施工现场监理行为不到位是造成质量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个别监理单位人员资格、配备不符合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由于工程质量监督、监理系统不完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督不到位,致使一些工程质量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二、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措施 (一)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建设日趋完善,工程建设法制建设围绕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要求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也为建设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但一些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还都属于宏观方面的规定,现实操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还需要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来确定下来。只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才能形成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相配套的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建筑市场运行才能有法可依,建筑市场才能走上了由“粗”到“细”的健康发展道路。 (二)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建设工程环节多、专业性强、辐射面广,市场又存在行业积习、诚信缺失等诸多问题,监管难度大是现实问题。但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必须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笔者认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完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服务功能,全面实施公示制度,强化工程合同管理,严禁搞“阴阳合同”;二是严格法定程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强化监理委托程序,促进监理市场的规范化,严格监理资质管理,保持建设监理市场良好秩序,加强监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三是深入开展建筑领域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强化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全面推行文明施工、绿色施工;四是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对以劳务分包、施工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变相转包分包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对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为牟取利润,不计后果压低成本,在竣工验收中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掩盖工程质量缺陷都要承担责任,并要采取罚款、调低建设资质、吊销资质等多种惩罚手段予以规制。 (三)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创建质量保证责任制。一要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终身负责,以此警示从业人员;二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为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提供技术保证;三要加强施工过程及竣工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施工阶段,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控制,做到每道工序、每批材料、每个分项工程施工都处在严格控制状态,确保不留下任何质量隐患;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只有队伍精干,才能出精品。因此,要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术强的基建队伍,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要始终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既加强新技能的培训,又要注重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并注重以人为本管理,激发他们的工作干劲,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作者:赵时金单位:河南省镇平县建设局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论文 1公路工程建设中所存在的问题 1.1缺乏优质的工程设计方案 一些承包商在还没有完全了解建设项目的情况下,所设计出的工程方案必然是粗糙的,而使用粗糙的工程设计方案盲目地开展工作,就会造成重大的工程失误。工程设计是一个比较繁杂的、系统的过程,是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目的性的脑力劳动。所以,在缺乏约束和监督的条件下所完成的工程设计是不达标的。工程设计的优劣关乎工程项目的成功与否,我国目前的公路工程设计人员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不够健全,经验也不足,这样就很难产生出优质的工程设计方案,脱离了实际,造成了施工困难。 1.2缺乏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 注重对公路施工过程的管理也是公路工程的重要环节。目前,在公路施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如下:施工方的施工进度缓慢,施工效率不高;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分配以及使用不合理;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不规范,缺乏一些紧急的防护措施;没有处理好与施工现场周围居民的矛盾等。还有,对于施工过程中的突发状况缺乏应变能力,从而延误工期。 1.3缺乏公路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优质的材料和设备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一般来说,原材料的采购是由承包商自己负责的,而地方材料的选择范围较窄,所以相对而言比较缺乏。而其余部分的原材料缺乏的原因也有很多,比如料场管理人员的疏忽致使材料的材质受损,造成浪费;或是工程的施工进度太快,对材料和设备的需求也就随之增加,导致材料和设备供不应求;或因材料供应人员为了谋取私利,以次充好等。 1.4缺乏完善的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对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主要采取一种宏观管理的手段,这就导致在法规、行政以及经济等领域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来进行管理。目前,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管队伍存在着很多问题,如监管专职人员太少,监管力度不够;监理的设计人员大多是临时聘用,其掌握的业务知识不够全面等。另外,再加上建设管理经验的不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盲目推行,造成一种比较“混乱”的局面,这样只会取得事倍功半的效果。 1.5缺乏对公路工程后期的维护 公路工程前期的建设很重要,其后期的道路维护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对公路工程后期的维护,也是对公路工程质量的维护。而事实上,我国对道路维护的管理机制不够重视,导致缺乏一个完善的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所以,随着公路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在公路后期维护的管理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国家拨款的公路养护资金必须经过繁杂的流程才会到达地方部门,这种形式的效率很慢,这样就满足不了目前的公路养护需求。而且,由于有关部门的不重视,致使公路养护手段落后,缺乏专业化的措施,这些因素都是阻碍公路维护管理发展的根本原因。 2强化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意义 强化公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它可以避免返工现象的发生,使公路工程施工顺利,这样不仅节约了资源,还节省了劳动力。其次,它可以减少一些因设计施工问题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总而言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都应该重视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全面落实质量责任,以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 3强化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的措施 3.1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公路工程是一个庞大的项目,它所涉及到的领域很广泛,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也很多,譬如设计人员、采购人员、施工人员以及监管人员等。因此,这些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必须重视起来。先从业务素质方面进行提高,让其通过对专业知识的深入学习,学会不断地创新,并从实践中积累经验。再者,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以及思想教育,确保他们个人素质的提升。 3.2保障设计方案的优化 在设计公路工程建设方案时,设计人员不能只局限于表面的资料来进行设计,而且还要结合实践经验,考虑一些地质灾害问题,全方位的来设计,使设计方案更优化。设计方案是整个公路工程的施工依据,只有科学的研究,严谨的设计才能使公路工程更好、更快的完成。 3.3建立完善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承包商依照完善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来开展工作,是提高公路工程质量的关键。下面是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流程图。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管部门按照这个质量管理程序来展开工作,不仅可以有效地检查工序情况,还可以对原材料进行一定的控制,这样就有利于在各个环节把好质量这一关,也使得工程的每道工序都归纳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3.4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 性价比较高的施工材料,不仅可以保障公路后期的安全性,还可以有效地降低公路工程的造价,所以,在实际工作中,采购人员要严格杜绝以次充好的情况发生。另外,特殊路况要对所用材料进行专业检验,以满足需要。 3.5保障施工过程的规范严谨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就是要对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防止施工人员施工错误,偷工减料,保障公路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有效避免返工的情况。严谨规范的施工过程需要全体工作人员协力合作,做到不盲目,不懒散,一切以工程质量为先。 3.6切实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一直以来,施工单位都有这样一个错误的认知,他们认为,工程的高质量只会影响工程的实际效益,因此,为了获得更好效益,施工单位就不注重工程质量,缺乏高质量意识。但其实,高质量与高效益是不矛盾的,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工程质量强化了,就会减少后期的返工,这样也会节省工程的造价,提高公路工程的经济效益。因此,工程质量监督是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要把提高全员质量意识落到实处就需要不断地宣传,让其更具体化,从而深入人心。 4结语 综上所述,公路经济建设工程可以推动国民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公路经济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按照公路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理论要求,在公路工程施工建设的过程中,对施工活动进行一定的规划、决策、组织、设计、协调管理以及优化控制等一系列的行为,以保证实现公路工程的安全、进度、质量以及造价等目标。随着我国现代化步伐的加快,公路规划建设项目也是越来越多,如何保证这些公路工程的质量是我们要关注的焦点。公路工程质量的管理所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内容也比较复杂,实施起来难度较大,因此,具备完善的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必不可少的,其次就是要重视对质量管理的优化控制,并采取一些具有针对性的管理策略,有效地处理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中的各种突出问题,以提高我国的公路工程建设水平。总而言之,强化公路经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必须坚持把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保证质量;坚持“以人为本”,调动人的积极性,提高质量;坚持以预防为主,做好严格把关,避免失误;坚持以一定的质量标准为尺度,用数据来衡量公路工程质量的好坏,从而提高监管水平。 作者:马丽单位:商丘市公路局 建设工程毕业论文:道桥建设工程造价论文 1道桥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 1.1建筑材料、机器设备以及劳动力费用的成本控制 道桥工程中的造价成本一大部分都用在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和劳动力费用上面,道桥施工建设对原材料和专业的机械设备要求较大,而且原材料和机械设备本身花费的成本就比较高,在总的造价管理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因此在道桥施工过程中要把这两项作为重点造价管理。机器在使用当中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进行维修保养,在反复的运输过程中又增加了劳动力成本支出,三者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性,所以要实现对造价管理的有效控制,就要尽最大化的减少劳动力的使用,提高机器的使用率。 1.2工程建设的变化导致的成本变化控制 任何一种施工工程,出现工程变化都是正常的现象,在道桥施工中也是如此,施工的变化必然会引发成本的增加,对工程的造价管理带来影响,因此,在工程发生变化时,要根据实际情况,从大局出发全面分析,详细记录工程变化所产生的费用,为工程的后期施工中工程造价管理奠定基础。 1.3施工质量和进程的控制 道桥施工工程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对于质量方面和工程期限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众所周知,工程期限和工程质量一般很难兼得,两者容易产生冲突,而不管是工程质量的缺陷还是工程期限的延长都必然会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使工程造价失去控制。从道桥施工的特点出发,要想最大化的在工程期限的要求下提高施工质量,就要加大对于工程施工各个阶段的造价管理,降低返工重建的可能性,确保在预先规定的期限内高质高量的完成施工任务,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使工程的造价管理得到有效的控制。 2影响道桥工程造价管理的因素 2.1方案设计 道桥工程建设的源头是工程的投资决策,对于工程的造价管理有着很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对于建设的标准化水平确定、施工地点的选择以及施工设备的选择等,这些都对工程的造价管理有直接性的联系,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最高可以达到80%—90%,因此,要控制工程成本,最为关键的就是加强项目投资决策阶段的管理,然而,加强投资决策的管理,最首要的就是工程方案的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工程方案的设计是工程造价管理最为关键的环节。 2.2建筑安装的工程费用 道桥建设成本是指道桥工程建设中,使其达到设计方案所要求的花费的总的费用,其具体的造价主要由建筑安装的工程费、设备的购置费、其他相关费用三者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是其他各项费用的基础,以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费率的计取,对于道桥工程的成本影响是随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变化而变化的,在道桥的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比较固定,因此,控制道桥建设的成本,就要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重点。 2.3相关法律法规的影响 道桥工程建设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成为了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投资项目,在其总的建设成本结构中,利润、税率等都与国家或当地的相关法规政策有关系,特别是在一些地域面积狭小,但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对于道桥建设的规范性文件逐渐增多,并随着经济的进步,对于相关的税费也会不断增加,这些对于工程建设的造价管理都或多或少的产生着影响。 2.4工程施工技术方面 工程施工包括工程在建设中的施工组织、施工方式、施工管理等方面。各个施工单位之间管理体制的不同,使得工程的技术水平也不一样,有高水平的工程施工技术才能正确的理解工程施工图的含义,从而制定正确的施工方案,确保工程施工的健康运行。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的实际地理环境比图纸更为直观,会与前期勘察时的状况产生矛盾,从而引起施工方案的修改,增加了费用支出,也可能是某些政策的需要,这些状况对于工程的造价管理都有着深刻的影响。 3中各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3.1设计阶段存在的造价管理问题 设计阶段对于整个道桥建设来说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而我国现在很多道桥建设部门往往注重的是工程的施工技术、施工进度以及质量安全方面,忽视了设计阶段的重要性。 3.2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造价管理问题 一个合适的承包商对于道桥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可以采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来降低各个环节的造价,就目前我国的招投标市场来看,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的行政干预较大,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招投标机制管理体系,主观性因素的干扰比较大,很难确保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增加了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3.3施工阶段存在的造价管理问题 纵观我国近些年来的工程建设,每一个工程项目在最后进行造价分析时基本上都会或多或少的超出工程的预算,这与设备的维修、市场的供求以及工程进度方面都有很大关系。很多施工人员在意识上对于造价管理仍然处于模糊的状态,工作上存在着随意性,也没有专门的监督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审查,使得工程各阶段造价管理处于懒散状态。 3.4完工阶段存在的造价管理问题 完工阶段是道桥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工程结束的标志,这样很容易造成工程管理者对这一环节的造价管理分析,有的甚至认为没有必要,而实际上,这一阶段的造价管理活动是对工程总成本的核算检查,也是对工程预算的分析归纳,现在很多的道桥工程对于完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只是应付的状态,没有真正的落实。 4加强道桥工程各阶段造价管理的对策 4.1设计阶段 在设计阶段,要根据实际制定出最科学最合适的施工方案,满足道桥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细化设计程序,采用限额设计制度,对各项费用的支出有明确的规划,对造价管理进行适当控制,在初步设计的控制中,要把投资估算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方面作为控制的依据,减少工程建设中不必要的变化。 4.2招投标阶段 对道桥工程中招投标的管理要从形式、制度、内容、类型等方面入手,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以公开化、透明化的积极乐观的人才,在今后的工作时,通过更细致的工作和实践活动,引导他们的思维能力,帮助员工更好地融入,提高在实践中的集体行为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提倡人才的全面发展,提高医疗技能,增强信心的同时工作,也将自己的精神风采带给身边的每一个人,从而创造出更和谐的未来。接下来,要让员工建立正确的三观思想,远离经济犯罪。医院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员工的同时,也要注意他们的思想,发展他们的潜能,培养他们积极健康的精神理念,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了解工人认为,想要的,需要的,尝试帮助他们摆脱目前的困境。 5结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的医院政治思想工作对于医院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为医院是一个为患者排忧解难的场所,需要医护人员拥有过硬的思想道德观念去排除自身的不足之处。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的保障医院在发展的过程中可以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作者:张辉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大学生就业研究篇1 1调研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了关于高校药学专业学生就业需求与动机的调查数据。调查对象为某医科大学药学专业的大一至大四年级的学生。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问卷197份,经核对后,剔除不合格的无效问卷,有效问卷192份,有效回收率为96%。本次调查使用自编调查问卷,该问卷分为3部分,调查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调查、大学生就业需求调查及就业动机调查,问卷的信效度良好。问卷回收后,使用SPSS20.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1.1就业需求调查 通过表1可知,关于药学专业学生毕业后的打算,43.2%的学生为考研或出国深造;24.6%的学生为直接就业;29.1%的学生尚未作出决定。关于“是否准备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65.8%的学生准备考取;5.1%的学生不准备考取;29.1%的学生尚未作出决定。关于“拟选取的职业”,47.2%的学生毕业后想要进入企业工作;20.3%的学生想要进入医院;10.7%的学生想要进入学校或事业单位;7.2%的学生尚未作出决定。关于“毕业后更愿意去哪里工作”,37.9%的学生更想去家乡的省会城市工作;24%的学生想去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工作;11.7%的学生想回到自己的家乡工作;24.2%的学生尚未作出决定。关于“第一份工作的薪酬预期”,49.9%的学生预期在3000~5000元;14.8%的学生预期在3000元以下;13.3%的学生预期在5000~6000元;22.0%的学生预期在6000元以上。关于“对职业生涯规划的看法”,42.0%的学生认为可以作为自己就业的参考;23.3%的学生认为非常有必要;仍有3.1%的学生认为没有什么用;31.6%的学生不清楚它的作用。 1.2就业动机研究 由表2可以看出,药学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的就业动机存在显著差异(P<0.05)。对于大一年级的学生而言,就业更看重薪资水平、工作带来的意义和工作的重要性及这份工作的社会地位等;对于大二年级的学生而言,就业更看重这份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薪资水平及发展前景等;对于大三年级的学生而言,就业更看重这份工作的社会地位、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及发展前景等;对于大四年级的学生而言,就业更看重薪资水平、这份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专业对口及成长机会等。由表2可以看出,药学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的就业动机存在显著差异(P<0.05)。对于大一年级的学生而言,就业更看重薪资水平、工作带来的意义和工作的重要性及这份工作的社会地位等;对于大二年级的学生而言,就业更看重这份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薪资水平及发展前景等;对于大三年级的学生而言,就业更看重这份工作的社会地位、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及发展前景等;对于大四年级的学生而言,就业更看重薪资水平、这份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专业对口及成长机会等。 2结语与对策 高校药学专业学生的就业需求具体如下:关于“药学专业学生毕业后的打算”,大部分(43.2%)学生打算考研或出国深造,可能是由于目前就业形势不乐观,因此更多的学生选择继续学习;关于“是否准备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大部分(65.8%)学生有考取的打算,这可能是因为大多数学生在今后还想要继续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作;关于“毕业后拟选取的职业”,大部分(47.2%)学生毕业后想进入企业工作,这可能是因为企业的用人需求量大,工作岗位更多;关于“毕业后更愿意去哪里工作”,大部分(37.9%)学生更想去家乡的省会城市工作,这可能是因为家乡的省会城市相比于一线城市而言压力较小,而生活基础设施又相比家乡更加完备,是更好的选择;关于“第一份工作的薪酬预期”,大部分(49.9%)学生预期在3000~5000元,可能是因为大学生对当前的平均薪资水平并不乐观;关于“对职业生涯规划的看法”,大部分(42.0%)学生认为它可以作为自己就业的参考,说明大学生具备提前规划职业的意识。就业动机从整体上来看是追求工作的高福利待遇和高社会地位,与此同时,还因年级的增长和生活阅历的增加,呈现出显著的差异(P<0.05),具体表现为:大一年级的学生,就业更看重薪资水平;大二年级的学生,就业更看重这份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大三年级的学生,就业更看重这份工作的社会地位;大四年级的学生,就业更看重薪资水平。基于以上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高校应了解学生的就业需求和动机,为他们提供职业规划指导,培养学生正确的择业观,引导他们正确、客观地认识评价自己;与企业进行深度的交流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其职业技能。二是用人单位要积极展开与学校的合作,用实习带动就业;广泛建立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实习机会,让他们有更多时间来了解行业,积累更多的工作经验,在锻炼学生的同时,也为单位储备更多优秀的人才。三是要了解、客观地评价自己,充分了解自身的不足和优势;要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根据市场需求,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积极参与实习,有针对性地发展自身技能,为今后就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作者:冯洋洋 王晶 单位:西安思源学院 大学生就业研究篇2 一、大学生职业认知与就业能力的概述 (一)大学生职业认知 职业认知是一个相对抽象的概念,简单来说它是指大学生要选择什么样的职业道路,对职业发展的认识以及在职场中所具备的核心素养与能力。大学生是独立的个体,所以每个人的职业认知是不同的,有的人希望从事财务,有的人希望从事销售,有的人希望自己创业,大家对自己感兴趣的领域认知会更加深刻一些,对与自己无关的专业大学生很少探究。事实证明,大学生具有清晰的职业认知和规划能力,会使自己前进更加迅速,更快到达目的地。 (二)大学生就业能力 大学生就业能力是在知识积累、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它是一种持续的再学习的能力。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不断积累个人沟通能力、交际能力、组织能力、管理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以职业发展为导向,不断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依靠自身的自律性、学习力、创造力,变通地选择就业,从先就业到再择业,从先生存到再发展,步步为营,逐步积累,适应社会的变化,调整好自己的心理和状态,随时整装待发,为了理想而奋斗。 二、大学生就业能力的基本结构 (一)基本工作能力 大学生实现顺利就业,需要具有基本的工作能力,它包括人际沟通、组织管理、协调合作及外语和计算机运作的能力,这是我国高等教育培育的人才与普通的劳动型人才的区别所在。高校教育培养的是学生的逻辑思维、思考能力、实验操作及核心素质,不是流水线操作人员,这就要求现在的大学生对自己、对职业认知和就业发展有清晰的认识。 (二)专业知识能力 专业知识能力是指学生在所学领域言之必有根据,能用专业的知识使人信服。例如,财务管理的学生不仅要知道基础的财务知识,还应懂得为企业合理避税,制定合理的、积极的、有效的财务制度,使市场部门又能减少成本开支,又能为企业赚取最大利润,在财务基础上还应该懂点股权激励。具有专业知识能力就是在自己所学领域具有他人无法比拟的竞争优势。 (三)环境适应能力 大学生被称为天之骄子,在社会、学校、家长的呵护下成长,成长环境一直是全社会在让步,但进入社会后,没有人能改变社会的样貌,只能调整好心态,迅速适应到社会中去。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现实是想象不到的残酷,如果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自怨自艾,那么将会浑浑度日,毫无发展。年轻的大学生有时间、有能力、有资本去闯荡世界,即使失败了还可以重头再来,在锻炼中成长,在成长中进步。 (四)心理调节能力 大学生进入社会后,心理落差会非常大,能力和待遇不如别人,升职加薪遥遥无期,前方的路走着走着就迷茫了,相信许多大学生都有这个阶段。其实这是内心不安静、不自信、不笃定的表现,人生哪有一帆风顺的呢,潮起潮落乃是人生常事,年轻时期就想着功成名就,往后哪还有奋斗的动力呢!即使在生活中遇到不开心的事,也要学会自我调节,整装待发,继续前进。 (五)独立思考能力 在这个人云亦云的社会,有自己独立思考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每个人家境、经历、特长、理想不同,生活轨迹肯定有所差别。若别人的语言和评价标准对你并不适用,那么不要往自己身上硬套,你有自己的道路和发展,你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独立思考前途,并不是每个人都以赚更多的钱作为人生标准,有的人来到世上就是为了看太阳如何升起,水怎么流,花怎么开,贵在体验。 三、大学生职业认知与就业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专业知识储备不足 大学生学习理论居多,理论中真正探究事物发展前因后果的甚少,许多同学是读其书信其书,对书中知识缺乏筛选和质疑,看似专业知识等几年后又变成了旧的知识。真正的知识储备应该是跟上时代发展的,在理论中探究根本,在实践中摸索经验,以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取得人生真正意义的进步。专业和知识储备不足,又缺乏再学习的精神,使大学生在毕业时没有竞争优势。 (二)社会实践能力薄弱 高校教育一直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当代的大学生从小养尊处优,家境都比较殷实,生活费不缺,所以越来越少的学生出去兼职或实践。特别是2020年疫情到现在3年来,全国各地高校基本处于封校状态,切断了大学生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想出去实践的学生也没法出去,只能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学校中学习。笔者认为,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薄弱的原因在于思想,即使在疫情影响下,学生仍可以报名参加学校防疫的相关实践工作。 (三)缺乏职业规划意识 大学生从紧张的高考过渡到相对轻松的环境中,还未感受好大学的美好,就面临着实习和就业,许多学生在校期间并未深入地探析自己的爱好和性格优势,不知道自己的职业规划是什么,想当然地认为毕业就是为了就业而已,大学四年生活和学习中,没有职业规划的学生大有人在。但事实证明,越早有职业认知和规划的同学,他们就比其他同学往前走得更快,因为他们有明确的目标,知道前进的方向。 (四)社会适应能力不足 大学生思想比较单纯,他们眼中的社会非黑即白,他们相信埋头苦干就有成绩,他们认为自己坚持不懈就会成功。但社会是个复杂体,比起埋头苦干的人,老板更喜欢有见识、有远见、懂选择、有认知的员工,而坚持不懈就会成功的前提是正确的方向,如打仗一样,战略如果发生错误,即使如何调整战术也无济于事。大学生思想、行动、认知与社会处于脱轨阶段,有时他们的思想与社会显得格格不入,总想着自己可以影响社会,到最后发现只有与社会和解后才能更好地生存。 (五)思想品德有待提升 部分大学生利己主义思想比较严重,总想着自己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有的同学为了自己利益不惜损害他人利益;有的同学为了奖学金,在老师面前拼命地表现;有的同学为了党员称号,笼络班级人心;有的同学为了刷存在感,极力在人群中表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不能空谈,要与当前疫情中发生的感人事迹紧密联系起来,大学生是防疫工作的参与和见证者,他们能真实感受到祖国大爱和14亿中国人的凝聚力,从而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价值观。 四、提升我国大学生职业认知与就业能力的对策 (一)用人单位转变思想,为大学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用人单位要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一些企业在招聘时,对人才库中的以下几种人会视而不见:(1)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会认为这类人群毫无社会实践能力,又不具有培养价值,不稳定,企业花费时间和精力培养后,工作1~2年后员工流失率很高,他们都想着积累些经验跳槽加薪;(2)专业不对口的大学生不要,例如人文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很难找到工学类或商学类相关工作;(3)经验多如牛毛,却不稳定的人,这类人群人力资源部门会认为他们心比天高,内心浮躁,希望少付出多回报。以上列举的三种情况,站在企业角度他们有拒绝应届大学生的理由,但是用人单位也必须明白,人才流失率与企业有很大的关系,有的企业人文关怀好、单位福利多、工资待遇高、企业愿景好,员工上班积极性高、幸福感强,这样的企业员工流失率非常低,刚毕业的大学生进入到这样的企业,只会给企业带来无限的活力和创造力。专业不对口并不影响以后的发展,除了科研单位,许多大学生毕业后都会走向新的领域与行业,而他们所填写的许多经验只是为了告诉“面试官”他们参与过社会实践,有能力、不娇气、敢做为。 (二)政府完善法律制度,以法律形式保障大学生就业 目前疫情还未结束,许多互联网“大厂”都在裁员,有经验的员工就业压力都十分困难,何况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呢?许多大学生在目前的大环境下,只想寻求一份工作,对单位福利、工资待遇、餐补条件等期望都大大降低,若是在招聘中遇到不公平待遇,许多应届生也会选择隐忍,这是因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又求职心切,用人单位比较挑剔,遇到不公也不懂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国对保障就业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如《宪法》《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就业者在求职、就业、工作中遇到侵权行为,其实是能在法律中找到解决办法的,而不是隐忍或不了了之。我国虽然就业相关法律是健全的,但是劳动监察部门并未真正履行监察责任,当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不可协调的矛盾,监察部门只会告知员工,提供其相关证据方可办理,但用人单位往往是有法律顾问的,他们有效地避免了法律带来的风险,刚毕业的大学生有苦难言。用法律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并不是说说而已,政府应该完善各种制度,保障大学生就业。 (三)健全学生实习制度,加强学校和企业的联系与合作 高校都设置了就业办公室,其主要工作内容是联系企业单位,与本校达成校企合作计划。实际上,许多高职院校为了解决学生就业问题,就业办公室联系的单位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销售岗位、低技术岗位,大学生到此类单位是真正地从基层做起,做着许多没有学历的人都不愿意从事的岗位,充当着廉价的劳动力。健全实习制度,是让大学生四年所学知识和才能有地方发挥,有地方去实践,而非为了解决就业而就业。当然大学生选择实习岗位和行业时,首先要明确自己的位置,有自己初步的职业规划,选择一个3~5年可以沉淀的行业从基础做起是值得的,但若只是为了解决就业,选择了某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事流水线上的工作,那么也是对国家培养大学生的浪费。如果你能说会道,如果你能突破自己,你想赚取更多的钱或收获更丰富的人生价值,可以选择一个你热爱的行业,从事相关销售工作,长期下来或许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四)根据市场调整专业,明确当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大学生是一群富有活力的年轻人,他们愿意学习新事物,能够在喜欢的领域深耕,他们是祖国未来发展的中流砥柱。现在的大学培养的重点是应用型人才,即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在大学开设什么专业课程,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例如,10年前各个高校都开设了电子商务专业,那是因为电子商务正在迅速崛起,社会对电子商务人才的需求量巨大,正是高校对人才的输出才使中国成为网购大国。对于社会发展过程中新兴行业的兴起,高校不能随意地开设其专业,应该对这类新兴行业进行科学的、有效的、合理的调查和行业预测,必须经过仔细考察之后才能决定是否开设此类专业。例如,网络直播是近几年非常火的行业,但很少有高校开设此类课程,这是因为网络直播对年轻人的价值观产生了不同程度影响,有些人认为上不上学不重要,会直播赚钱就行。由此可见,国家提倡的、积极的、正能量的事情才有长远发展。 (五)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大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 高校专业课程设置,许多是以理论为主,社会实践和操作的重要性没有在高校课程中体现出来。许多学生学习人力资源管理,知道人力资源管理的六大模块,但六个模块中没有一个模块是深入学习的,不懂招聘技巧,不懂培训流程,不懂工资核算,不懂处理劳动关系,事实证明理论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不能适应现代化企业发展的需求。例如,高校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所开设的课程包括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电子商务、金融基础等,市场营销像是一个综合性的学科,涵盖内容十分广泛,学生不仅要学习这些综合知识,还要在这些课程中找到自己擅长并想从事的领域,找到一个突破口后,在日常学习中深耕,多到图书馆搜集相关资料,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待毕业之时这就成为其就业的竞争优势。 (六)学校加强就业指导,完善大学生的就业服务系统 大学生职业规划不清晰,许多学生毕业就失业,高不成低不就的态度很难找到满意的工作,因此高校要加强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例如,通过优秀毕业生回校演讲、专业教师指导、组织职业规划比赛、开设就业心理辅导等,鼓励学生以多种多样的方式参与到职业规划上来,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发现自己的优势和特长,探析适合自己的行业和领域,拟定职业发展初步计划,请老师给予建议和评价。另外,高校还应该完善大学生就业服务系统,非就业季可组织学生参与社团、兼职、创业等活动,每一次的历练都会给学生增加一次经验。大学生无收入来源,生活费都是父母给的,学校组织一些有偿的兼职活动,信服力较高,不用学生交纳中介费,又可以赚取生活费。毕业季时学校根据所设置的专业,联系关联性密切的用人单位,能够帮助学生找到匹配的岗位,做好学生就业相关问题的咨询和服务工作,让学生知道即使走出校门仍是我校学子,我校愿为其倾心服务,只为学生奔个好前途。 (七)鼓励大学生再学习,不间断地增强自我培养意识 高考就是一堵墙,分流出一部分人走向社会学习,一部分人进入象牙塔学习。但事实是进入象牙塔的学生,每天打着游戏、谈着对象、逃着课,花着父母的钱在攀比,忘记了学习的重要性。大学只是人生新阶段的开始,意味着成年后的我们要更加努力地参与社会的竞争,唯有再学习,才能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才能在未来发展的道路上走得更远。例如,财务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考取会计类证书,英语类专业的学生在校争取英语过八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在校考取人力资源证书,建筑类专业学生在校考取二级建造师、造价师等证,这些证书是学生大学四年学习成果的展示,是学生毕业时的竞争优势。事实证明,大学期间有许多时间用来学习,却被忽略掉,而毕业后每天两点一线,加班到深夜,用来再学习的时间少之又少,所以同学们抓紧一切在校时间努力学习吧,这将是你升职加薪的根本。大学生职业认知和就业能力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从大学入学开始,学校就应该认识到大学生在职业规划方面的欠缺,从提升专业知识、完善实习制度、加强校企合作、做好就业咨询等方面入手,进行资源的多方整合,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找到自己的爱好和特长,并在擅长的领域深耕,提升自身的就业能力。 作者:张秀娟 单位:西安翻译学院 大学生就业研究篇3 1茶文化内涵概述 我国是最早发现茶饮用茶利用茶的国家,因此茶作为我国常用的生活资物,对于我国人民生活具有一定影响。自古以来,茶被我国奉为国饮,从王侯将相至贩夫走卒,人们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无不是以喝茶为好。茶作为植物,立于天地间长于青山秀水,吸取天地之精华,在时间的推移下,不断酝酿自身本味。在人类漫长的发展历史过程中,茶由物质属性逐渐转化为精神属性,被赋予了更多文化象征。茶文化在实际运用过程中,需要根据其精神指向为基础进行社会潮流的催化与改造,以此推进社会文明发展。从药用到饮品,茶不仅具有治疗的作用和生津解渴的功能,还由于其自身需要,具有了仪式感和艺术感,在文化内涵的引导下,以茶礼、茶道和茶艺的形式,丰富人们的日常生活,使人们生活过程更具文化性和艺术性。在一般情况下茶礼、茶道和茶艺,以及其他与茶有关的文化现象,使得茶文化自身内涵得以丰富和扩展,并成为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一朵奇葩。例如,茶之性俭,在其饮用和采取过程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简朴的传统美德。茶之尚德,通过人们的饮用和茶道展示,能够不断凝心静性,强化个人修养,提升自身审美观,从而完善自身人生价值取向。在我国文化发展过程中,茶文化既融合了儒释道的核心思想,又综合了诸子百家的主张,具有丰富的哲学性和理学性,能够通过其自身哲理内涵和处世哲学,影响人们的意识形态。茶德、茶道和茶性是茶文化的核心内容,也是茶文化发展的灵魂,茶文化对人内在行为和品德信念具有积极向上的引导作用,能够在触发群体意识的过程中,不断强化人们的道德品性,慰藉心灵,抚平躁动,此种作用既是茶对社会功能的一种高度概括,又是对茶文化价值观认同的一种集中体现。 2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常见的就业心理问题 2.1心理压力大,易产生焦虑情绪 贫困生就业压力相比于其他学生而言更大,此种问题存在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当前社会发展下就业形势愈发严峻,还包括其作为社会成员的一份子,承担着国家家庭以及自身对未来的期许。贫困生在其就学过程中就已知晓国家对其发展状态的期待,希望其能够在就业过程中寻找一份适合自己发展的理想职业,从而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与此同时其作为家庭成员,明白父母对其的期待,希望其能成功就业,减轻家庭负担,改善家庭状况,并且在此过程中自身还存在一定的期冀,希望其在就业之后能够改变命运,既能报答父母养育之恩,扛起家庭重担又对得起国家的帮助,为社会做贡献。在多重压力之下,贫困生自身对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的余力,无法确定自身发展方向,因而存在情绪焦虑,使其无法正确面对就业和学业问题。 2.2不断自我否定,造成严重自卑心理 贫困生很容易自我否定,因为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差,所以在吃、穿、用等很多方面消费水准较低,甚至眼界和见识都不如人,导致和同学交往有一定的困难,进而放大自己的缺点和短处,长此以往,他们自卑心理越来越重,不敢社交,自我封闭,变得更加内向,不善表达和沟通。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更加的不自信,找工作的时候不知该如何表达,难以顺利地展现出自己真正的实力,严重影响了求职的效果和结果,导致就业困难;面对失败,如果不能正确看待,则会加重对求职的自卑心理,严重会出现逃避现象,不敢面试,不敢求职。 3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出现就业心理问题的因素 3.1家庭环境方面的因素 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出现心理问题的诱因较多,最主要的原因由于部分学生家长忙于生计,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忽视对其进行正确引导,并且将自己的殷切希望加在孩子身上,致使其压力越来越大,从而造成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出现心理问题,害怕让父母失望,怕自身成果满足不了父母期待,因此出现学生焦躁不安,情绪不稳定的情况,若此时不对其进行及时疏导,则会产生更严重的心理问题。 3.2个人能力与心理因素 个人能力对于自身发展而言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社会发展步伐逐渐加快,因此其对各个专业的人才需求越来越大,对于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努力提升自我能力,方能匹配社会需求。例如提升自身创造能力,提升自身实践能力,提升自身社交能力,提升自身动手能力等。在此过程中,贫困生由于自小生活环境与社会存在一定的脱轨性,因此始终都处于追赶社会发展浪潮的状态中,使其自身心理在此种状态下产生了一定的变形,从而影响自身综合能力提升造成自卑心理,阻碍其就业与日后发展。 3.3学校存在引导原因 部分高职院校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通常会忽视贫困生自身心理建设,注重于资助专业学生发展使得人力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在进行心理辅导和就业指导过程中,并没有专业人员针对贫困生自身问题进行专门辅导。这种情况直接导致在贫困生就业过程中,并没有针对问题进行解决,使学生的问题得以保留或是扩大,从而致使心理问题更加严重影响就业与发展。 3.4社会就业形势的因素 严重的社会就业形势与社会人才供需关系,致使人才市场发展过程中更注重其对学历的需要,而对于人才和技能的要求相对于学历而言较低。但是高职院校与其他本科院校相比,学历优势较低,并且贫困生自身就业过程中缺乏人脉资源,使得其在成功就业方面存在较大压力,从而影响其心理健康。 4茶文化在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就业心理疏解方面的积极运用 4.1引导正确认知,增强心理素质的 一个人在其发展过程中对事物的认知和理解影响其自身情绪和心理健康,因此在高职院校运作过程中需要正确看待贫困,引导学生认知发展,运用茶文化精髓强化其心理素质,在茶文化的引导过程中,促使学生能够客观理性地看待贫困,正视父母和国家的期待,正视自我,将所有期许转化为前进的动力,以此弱化自身心理问题,正确看待社会现象,强化自身心理应对能力。在茶文化视角下进行贫困大学生心理建设问题的疏导,使贫困大学生得以正视自身心理问题,从而进行一一解决,促使其在就业过程中,坚定自身信念,从容应对各类问题。一方面,高职院校在对贫困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引导过程中要充分认知茶文化的作用,通过主题活动和宣传工作模式,运用茶文化精神进行心理健康干预使贫困大学生在进行心理建设过程中能够获得茶文化精神,了解茶文化知识,乐在其中,在理解茶文化真谛的过程中,不断强化自身心理素质。另一方面,在开展心理健康引导过程中,教师可以运用茶活动的方式,将茶文化精神作为导向,使学生在实践茶活动过程中能够不断获取茶文化思想内容,使其在课余时间内能够通过泡茶饮茶等活动丰富自身课余生活,从而在茶文化的引导下,降低自身焦虑情绪。而由于茶叶中具有茶多酚和没食子儿茶素没食子酸酯的成分,能够有效保护学生神经系统,降低血脂,使学生身心更加健康,从而缓解其在就业方面的不良心理活动。例如,高职院校可以茶文化为导向,通过开展相关的主题班会、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素质拓展、相关讲座、心理读书分享会等活动,引导其多角度看待问题,也从活动中获取茶文化的信息,对问题进行合理的认知,提高心理格局,从而对就业及人生中遇到的问题,能够自己化解。 4.2提升就业服务,加强就业指导 高职院校的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应针对贫困生自身就业进行指导工作和服务工作,围绕贫困生自身需求和在就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展开针对性活动,从而保障贫困生就业能够获得专业性指导。践行茶文化思想,需要高职院校践行传统文化,强化对茶文化内容和思想主旨的分析,以茶文化育人,在贫困大学生开展就业过程中对其进行理性指导,使其在茶文化的引导过程中走出自身思想阴霾,正确看待就业问题,观察自身内心,认识自己,从而促使其身心健康发展的同时,提升学校的就业指导和问题疏解能力。首先,教师在进行贫困生就业问题指导过程中,需帮其做好职业生涯规划,使其能够在就业之前对专业发展和岗位需要有着清晰认知。例如,将茶文化融入到贫困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中,促进茶文化与贫困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融合,以茶文化为引领,纠正贫困大学生思想认知。其次,在贫困大学生职业教育过程中,将茶文化融入心理健康教育,能够有效强化贫困大学生自身心理建设,使其心理更加阳光健康,提升贫困学生心理建设效果,从而促使学生得以进一步发展。再次,教师在进行就业心理问题引导过程中,还需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使其能够正确看待自身所处的单位环境,职业发展以及薪水标准,使其无论在哪个城市就业、在哪个行业就业、在哪个岗位就业都能正确看待自身所处环境。此外,在高职院校进行贫困大学生就业心理问题引导过程中,还可以展开饮茶活动,为学生打造一个真实的求职情境,使学生能够通过饮茶活动疏解自身紧张焦虑的心情,并运用就业实践活动,增强自身动手能力,使其强化自身专业技能。 4.3加强学业辅导,提高职业能力 对于贫困生自身发展而言,其在社会中最具竞争力的一面就是自身的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因此高职院校在贫困生培养过程中应着重对其职业能力进行培养和教学,使其在专业知识理论和技术的指导下,不断提升自身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从而提升其自信心,解决其心理问题。首先,贫困生由于自身家庭原因及知识基础较为薄弱,在开展教学过程中科任教师,应根据学生自身状况进行针对性教学,并以茶文化作为导向强化贫困学生心理问题辅导。其次,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还可以针对就业开展实践活动,锻炼学生身心,保证学生全面发展,以此促使贫困生在掌握职业技能的同时强化自身心理承受能力。最后,在提升贫困大学生职业技能过程中,还应以专业课程教学为基础融入茶文化,使专业技能教学与茶文化精神进行有效融合,从而强化贫困大学生学业辅导和心理辅导,使其在专职化发展过程中,能够有效体会茶文化的重要作用,使其就业心理在茶文化的引领下得到抚慰。 5结语 茶文化能够对贫困大学生进行心理引导和抚慰,使其自身存在的就业心理问题得以不断消解。高职院校在开展贫困大学生就业心理问题引导过程中,应站在茶文化的角度进行学生培养,以此保障引导的正确性,使大学生能够在茶文化的影响下,达到清净祥和的人生境界,在其日后就业求职过程中能够以平和的心态解决自身所遇到的困难和挫折。 参考文献: [1]王萍萍,王晓雪,王卫红.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就业心理问题及对策研究——茶文化的视角[J].福建茶叶,2021(12):235-236. [2]陈艳鹤.贫困大学生就业心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教育现代化,2019(27):234-235+241. [3]史艳敏.基于积极心理学理论的贫困大学生就业心理困境干预方法研究[J].西部素质教育,2019(01):83-85. [4]陈立泰.新的就业压力下大学生就业心理分析与自我调控策略[J].科技资讯,2021(23):188-189+192. [5]刘世伟.高职院校护理专业学生就业心理问题及对策分析[J].心理月刊,2021(13):223-224. [6]邱琳.大学生就业心理困境与思政耦合创新探讨[J].湖北开放职业学院学报,2022(03):20-21+30. [7]李晓檬.高职院校建筑类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心理调查研究——以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04):38-40+50. [8]南凯,魏满堂,姜冉.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心理问题的个性化干预措施临床研究[J].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04):123-128. 作者:谢艳芬 单位: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法律认识论文:高速经济时代群体性事件法律认识论文 【摘要】当前群体性冲突事件暴露了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所隐藏的一些深层次危机。群体性冲突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在于秩序控制模式下,基层官民博弈力量的严重失衡,深层次原因在于政府偏离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科学定位,导致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严重受损。走出当前群体性冲突事件困境的最终途径在于厉行法治。 【关键词】群体性冲突事件;法社会学;危机;法治 近期以来,媒体公开报道了国内发生的一系列群体性冲突事件,例如贵州翁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江西铜鼓事件、安徽砀山事件等等。从表面上看,这些群体性冲突事件的发生是孤立的、偶然的,但仔细审视会发现它们具有一些共性:即事件发生的原因多数基于基层官民的对立与冲突,且事件的处理过程一般都具有程式化的特点。笔者认为,如何处理这类群体性冲突事件,是新时期对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执政道德的一个严峻考验。由于此类群体性冲突事件的发生、应对与法、法律实施、法的实效等有关,因此,从法理角度对其进行剖析,找出根源并寻求解决的途径,以期为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益的参考是十分必要的。 一、群体性冲突事件暴露了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所隐藏的一些深层次危机 (一)群体性冲突事件折射出政府危机 1、基层地方政府权力运行脱法失控的危机。群体性冲突事件之所以发生,多数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公务人员在经济利益趋使下,官商勾结,在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移民安置补偿等事务中突破法律规定,滥用公权力,出于权力的自负,不断挑衅民间,甚至突破当地民众容忍的底线。由于群众受侵犯的权利在体制内难以得到有效的救济,受伤害的感情不断积累,遇到偶发事件作为群众长期被压抑的情绪的渲泻口,遂导致群体性冲突事件发生。例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总结翁安事件教训时指出,翁安事件“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瓮安县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他们工作不作为、不到位,一出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群众意见很大,不但导致干群关系紧张,而且促使警民关系紧张”,“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1] 2、解决冲突的路径依赖危机。群体性冲突事件发生之初,当地政府通常都会通告,将事件定性为少数黑恶势力、不法分子教唆、煽动、操纵不明真相的群众起哄闹事,要求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全力做好稳控工作云云(将事件定性为是对政权的威胁,可以合法采取暴力手段),行文间充满了主客体际思维支配下的训诫语气,而不是通过主体际间平等的沟通、对话来解决冲突。这种把群体性事件简单、模糊定性的思维,反映了在基层官员的思维里传统专政思维的惯性仍然十分强大。后由于事态的严重以及中央政府的介入,一批对事件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官员被撤职,对事件的总结一般都定性为有关责任官员党性不强、服务群众的意识淡薄,然后开展官德教育活动。事实上,这种程式化的冲突解决模式并未走出传统压制型治理模式下泛道德化、泛意识形态化以及传统中国“对行政权力恣意行使的遏制不是由于公民能够对违法过程提出效力瑕疵的异议,而是借助于高一级行政权力对下级僚属的惩戒予以保障”[2]的路径依赖。 3、政府的诚信危机。事件发生后,在中央政府和中央媒体介入之前,当地媒体经常处于失声或与当地政府一个声调的状态。但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网络上往往却是民意汹汹,民众对官方单方面的信息持普遍的质疑和不信任的态度。事实上,民众之所以如此,往往基于自身的经验。由于我国没有西方国家发达的民间协会和私人传媒,民众的信息主要来源于政府,因此,政府公布的信息如果不实,将会对公众的信心构成致命的打击,而这在近年的实践中却是不乏其例的。例如,非典初期,有官员声明“北京没有‘非典’”;股市印花税上调前,有财政部官员还在公开声称“不会上调股市印花税”;山西尾矿溃坝事件,当地政府瞒报伤亡人数,不顾当地根本没有降雨的事实,竟然公然撒下弥天大谎声称事故原因在于洪水;三鹿毒奶粉事件中,故意犯罪的企业居然持有“国家免检产品”证书,这不仅是商业信用的破产,更严重的动摇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使政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信用危机。 (二)群体性冲突事件的本质是一场社会的法治危机 1、权力者违法导致法律空转。近年来我国立法一直处在快车道上,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已初步建成,改革开放之初的无法可依的局面已成为历史。但是,现在所面临的关键问题是有法不依的现象大量存在。特别是由于公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在逐利目标的支配下,一些地方政府充当企业的保护伞,在企业破坏当地生态资源、污染当地环境、严重侵犯当地群众生命健康权的情况下,不但不予以制止,反而动用公权力对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予以压制。特别是近年来在征地、拆迁等事件中,一些地方政府与房产商、企业结成利益同盟,动则动用公权力,突破法律规定,侵犯公民权利。这正应验了学者所言,“权力在社会关系中代表着能动而易变的原则,在权力未受到控制时,可以把它比作自由流动、高涨的能量而其结果往往具有破坏性。权力的行使,常常以无情的和不可忍受的压制为标志;在权力统治不受制约的地方,它极易造成紧张、摩擦和突变。再者,在权力可以通行无阻的社会制度中,发展趋势往往是社会上的权势者压迫或剥夺弱者。”[3] 2、事件处理过程中程序正义的缺失。“程序不是次要的事情,随着政府权力持续不断地急剧增长,只有依靠程序公正,权力才可能变得让人容忍。”[4]“合理而公正的程序是区别健全的民主制度与偏执的群众专政的分水岭”,[5]威廉姆•道格拉斯更是一针见血地断言,“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和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6]程序正义要求“任何人不得在涉及自己的案件中担任法官”、“必须听取另一方的陈述”。[7]但是,在很多群体性冲突事件中,结论无一不是由官方,甚至媒体往往采用的是全国统一的通稿,很难听到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民众的声音。因此,事件的处理往往会遭到公众普遍的质疑,人们之所以怀疑“真相”,主要原因在于事件处理的程序违背了程序正义的原则。 3、司法的苍白与无能。众所周知,在法治社会中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堡垒,司法独立是出自司法权属性的本质要求,只有独立的司法才能保证判决的公正,换言之,司法独立是判决公正的必要条件,虽然独立的司法不能保证所有案件的判决都必然公正,但不独立的司法产生公正则纯属偶然。虽然司法必须独立在法治国家里是一个妇孺皆知的真理,但在我国由于司法改革的滞后,迄今为止法院的人、财、物都还事实上受制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往往被定位为“为地方经济保驾护航”的角色实为必然。因此,大量与地方政府有关的征地、拆迁等类型的案件在当地法院诉讼往往难以得到公正的救济,由于我国司法审判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终使得这些案件的审判难以跳出当地政府所能影响的范围。由于通过诉讼难以获得公正的救济,权利被侵犯的群众只能被迫转入非法治化、非程式化、成本高昂、或然性程度高、人治化特色明显的“上访”。亦即,由于司法在解决社会冲突方面的缺位或无能,而使中央政府承担了在一个司法能正常发挥功能的社会里,中央政府本可以无须承担的政治压力,甚至会产生使执政合法性资源一点一点流失的严重后果。 二、群体性冲突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在于基层官民博弈力量的严重失衡 (一)官员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 1、体制的不完善,党的领导在实践中往往演变成为各个地方党委书记的个人领导。由于地方的党政官员事实上由上级任命,长久以来,官员们养成了对上而不对下负责的习惯。特别是基层的县委书记,拥有人权、财权和事权,三权独掌,而且一般兼任人大主任,可以动用公安、城管甚至武警等暴力或准暴力力量,事实上其权力处于无有效约束的状态,在所辖区域内处于权力的峰顶,其权力缺乏有效的约束。绝对权力容易导致绝对腐败,因此,近些年来,县委书记一职往往成为腐败的重灾区。甚至有个别县委书记一手遮天,为追求任期内“政绩”最大化,把任职地方弄得环境恶化、民生凋敝甚至民怨沸腾。至于不受约束权力的蛮横,则可以从近期的“彭水诗案”、陕北志丹县“短信诽谤案”、辽宁西丰“抓记者案”、山东高唐“网络诽谤案”等一系列所谓的“诽谤领导”的案件处理中可以窥见一斑。[8] 2、权力监督机制失灵。在我国,权力监督机构之多,实为当代世界各国所罕见,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民众对腐败的痛恨以及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决心。例如,体制内正式的机构即包括:党的系统有纪委;立法系统有人大及人大常委会;行政系统有监察局、公安、信访等机构;司法系统包括检察院反贪污局、法院;综合的有预防腐败局等。但是,正式的体制内监督模式存在以下缺陷:(1)同级监督模式独立性差,难以奏效。在我国,由于监督部门事实上听命于地方党委和政府,故不可能充分地发挥对后者的监督职责。而上级监督部门又由于距离远,难以了解下级地方的实际情况,故事实上也难以对下级地方进行有效的监督;(2)在运作方式上,采用的是自上而下的权力主导模式。例如,对于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的查处,往往是在纪委“双规”之后才进入司法程序,这使得司法的威信大打折扣,不利于树立法律的权威。 除了体制内正式的监督机制外,还有新闻媒体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等等。但是,由于新闻媒体的体制化与地方化,以及人民群众监督无严格的程序性保障,法律化程度低等原因,都难以有效地负担起监督的职责。对于这种缺陷,学者指出:我国的监督是以非诉讼的信访、视察、批评、建议等手段为主的,“这种监督手段生效是以监督对象的自律为前提的,一旦监督对象缺乏自律,法律监督就难以生效。事实恰恰是违法主体大都是缺乏自律的。如能自律就根本不用法律监督。”因此,“这种以非讼形式为主要手段的法律监督其实是建立在自相矛盾的理论之上的:它的成功依赖监督对象的自律,同时监督又以对象的不自律为前提。”[9] (二)秩序控制模式下社会理性交往渠道的缺失或被阻隔 1、权力-公民场域中理性交往渠道被阻隔。这主要表现在政府与民众的对话机制被阻隔,“民声”得不到应有的发挥渠道。原因在于:首先,一刀切的官员问责制,事实上起到了鼓励官员压制舆论的作用,官员们出于自保的侥幸心理,出事即本能地拼命捂住;其次,新闻媒体的体制化和地方化,便于地方官员控制当地的信息;第三,法律规定了公民信访的权利,但实践中信访数量却同官员的政绩直接联系,如此非理性的、自相矛盾的规定,催生出的一个奇怪的现象是:许多地方政府运用公权力在北京、在省会城市设办事处,派员进驻,专事对本地上访群众进行拦访、截访。另外,《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属地管辖”原则,实践中直接导致推诿。事实上,正是由于涉及当地官员的利益而无法在当地得到公正处理,群众才会“越级上访”,但“属地管辖”却将上访材料“批转”回地方,正是在不断的来回之间,上访群众的忍耐力到了极限,极易导致暴力性冲突;第四,公民基本权利受到过多的限制。例如,我国宪法确立了公民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但事实上工会、妇联、甚至连律师协会、消费者协会、作家协会、各种学术团体等都被纳入了体制内管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集会、游行、示威法》对公民行使以上宪法自由权利予以了过多限制,实践中难以操作。 2、资本-劳动场域中理性交往渠道的缺失。我国宪法中迄今尚未确立罢工自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营经济已占国民经济总量过半的今天其缺陷是非常明显的:当前国内劳资纠纷主要围绕工人要求增加工资、改善劳动条件而展开,并不带有政治色彩,事实上这种诉求往往合理、合法,在市场经济国家纯属常见,通过法制化的劳资博弈完全可以正常应对,政府实无必要对之予以包办或干涉。但在秩序控制模式下,工人自愿的结社被禁止,一方面导致资方可以任意践踏劳方的权益,劳资矛盾日积月累;另一方面,由于正常的劳动者团体交涉程序的缺失,劳方只能采用中国式的无序罢工来回答。 3、社会矛盾解决机制失灵。首先,司法不独立,法院事实上的地方化,在涉及一些征地、拆迁等地方政府所认为的“敏感”案件时,往往不予立案,即使予以立案,这类案件也难以得到公正的判决。由于司法判决不公现象严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度较低;其次,社会弱势群体在体制内获得救济的成本太高。例如,《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显示,为了索要不足1000元的工资,完成所有程序,农民工维权需要直接支付至少920元各种花费;花费时间至少11-21天,折合误工损失550-1050元,至于整个社会的成本则至上在三倍以上。[10]由于社会矛盾解决机制的失灵,受伤害的群众容易在趋于暴戾化的社会群体心理影响下走极端。 总之,在稳定压倒一切的秩序控制模式下,我国市民社会缺乏必要的成长空间,官与民之间处于直接接触的状态,社会缺乏中间缓冲地带,一出事就把政府推到最前面,事件的处理过程及结果将直接考验政府的政治合法性。而当前的现实情况是,由于传统思维及处理方式惯性的存在,在官民博弈中,官处于绝对的优势地位,民众的自由空间受到挤压。透过众多的群体性冲突事件,可以发现社会群体心理有趋于暴戾化的趋向,这是一个社会断裂的危险信号,必须对之予以深刻的反思。 三、群体性冲突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政府偏离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科学定位,导致权威和公信力严重受损 市场经济的基础在于法治,市场经济社会和法治社会好比一枚硬币的两面,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公民在政治上、法律上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公民权利一律平等,政府负有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定义务。社会经济上的事务主要由市场自由竞争来解决,政府原则上不予过多参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由纳税人通过法定的由公民按照各自纳税能力所承担的税收所供养,政府的科学定位应当为市场交易规则的供应者和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以及通过税收来调节市场自由竞争所带来的贫富差距,负担起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生存照顾”的义务,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当严守中立,不应有任何自身的经济利益。但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缺位、法治的不完善,遂导致政府在履行职能方面经常处于缺位和越位的状态。 1、政府的越位主要表现为:(1)在计划经济时代的“先生产、后生活”的传统观念的主导下,不顾一切保增长,集中一切资源用于拉动增长,成为政府的主导思维。“这种思维本质上是一种战争思维,它把发展经济当作一场在总量上赶超竞争对手的经济战争”。[11]在这种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思维支配下,以及在片面的经济发展政策导向下,各地政府纷纷热衷于“招商引资”,甚至充当企业的看家护院角色,不惜以牺牲当地环境、破坏生态资源为代价去追求GDP的增长;(2)由于我国分税制度存在的缺陷,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剥夺过多,地方财政上难以为继,[12]一些地方政府转而依靠“卖地财政”来维系运作,长久以往遂形成与房产商、企业的利益共进退的关系,由于公权力约束的不到位,在利益催使下容易产生官商勾结。特别是,国务院颁布的《拆迁条例》不分“公共利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一概由政府负责拆迁,使得地方政府为企业、房地产开发商“保驾护航”变得“有法可依”,在公开报道的众多暴力性征地、拆迁事件中大都可以看到一些地方政府的影子;(3)违反行政伦理,利用公权力直接谋利。长期以来,在中国“吃饭财政”现象严重。由于冗员过多,许多政府职能部门设机构,但是财政却不全额拨款,甚至全部由收费、罚款来解决,称“设机构,给政策”。在具体渠道上,或者为自收自支,或者为收支两条线,超收奖励、罚款分成。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导致相关职能部门产生并维护自身的部门利益,同时利用我国“部门立法”模式的弊端,使得“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制化”,立法在一定程度上丧失公平正义的品质,沦为维护部门利益的手段,同时也使得部门利益因此而尾大不掉甚至形成阻碍改革的利益集团;另一方面,众多部门竟然堂而皇之地存在“收费指标”、“罚款指标”,执法活动在相当程度上被商业化,由此而导致乱象环生的景象则不难想像。试举公路交通为例:有学者指出,由于权力的垄断,在国内的一些大城市里,出租车行业已演变为一种畸形市场化的特殊行业,只有官方特许的公司才可以经营。出租车公司把车租给司机,收取高额的一次性押金,然后每月收取租金,出租车公司对司机的剥削,一般都达到了80%,甚至更多,实际上,只要获准开办出租车公司,就可以凭空每月收取大笔的租金,基本上什么都不用做。出租车公司像吸血鬼一样的盘剥才是当前许多城市出租车司机“罢工”群体性事件频发的真正原因所在。[13]另外,从公开报道的情况看,选择性执法、诱使他人违法而进行罚款的“钓鱼执法”大量存在。[14]各地公路收费站林立,运输成本高昂,公路运输超载罚款,不超载亏本,但由于超载被罚具有或然性,其发生有一定的概率,因此,许多运输者不得不被逼超载。法之违反,其根源竟然在于政府的竭泽而渔,不得不发人深思并引起执政者警惕![15] 2、政府的缺位表现在:片面追求效率,忽略了公平,部分出台的社会政策过度不公,整体上忽视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照顾义务,财政支出直接投放到教育、医疗等方面比例过低,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供应严重不足,导致社会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现象严重,基尼系数在2007年已经达到0.48,已经远远超过了主要的资本主义过家,甚至超过了一向被认为“贫富差距很大”的基尼系数基本维持在0.41左右的美国。住房难、看病难、上学难成为人民群众的“新三座大山”,社会大众未能充分地从经济发展、GDP高速增长中享受到应当享受的利益。 由于一些垄断行业、部门以及地方政府和经济利益过多地纠缠在一起,容易形成自身的利益,故在出台一些重大的、与国计民生有关的政策时,往往不能充分考虑民众的意愿,甚至部分政策逆民意而为。例如,举民众反映强烈的汽油价格来说,近年来,中国汽油价格一直处于不断上涨的态势,国际石油价格上涨,国内的立即跟着上涨,名为“接轨”。可是,当国际石油价格下降时,国内的价格却并不“接轨”而下降;又如,当前民众苦于房价高腾久矣。一个基本的常识是:作为商品,房价起落属正常市场规律的作用,政府本不应对之过多操心。但是,由于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财政上过多依赖“卖地财政”,故不愿意房价下落,于是一些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房产“救市”政策。此举违反了行政伦理,严重伤害了民意,对社会道德、政府的公信力构成公然挑战。事实上,当前群体性事件之所以频发,当从此寻找深层次的根源。 四、厉行法治,走出传统中国“威权主义与黄宗羲定律”怪圈 当前,在中国发生的群体性冲突事件并未突破传统的“威权主义与黄宗羲定律”[16]的命题范围。在该命题下,几千年来中国历史一直在周期震荡中循环,每当社会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每当社会文明积累到一定程度,社会情绪的极端和暴戾以及社会矛盾和冲突也随之发展到顶点,然后马上来一次大的震荡,把几乎所有积累一扫而光,接着一切从头开始,从零甚至是从负数开始。[17]值得我们思考的是:我们有理论上最先进的制度,有宪法、法律及完备的法律实施机构,但为什么会宪法、法律会空转?那种出了事后靠严惩个别腐败官员、然后组织官员进行政治学习等传统应对的方式实践证明效果有限。笔者认为,必须直面民意,在深刻反思的基础上,理性对待、积极回应各类社会群体利益诉求的表达,通过现代性的观念与制度变革,踏踏实实的厉行法治,才能使中国最终走出传统的“威权主义与黄宗羲定律”怪圈,舍此之外,别无他途。 (一)改革传统观念 1、从秩序至上到人权至上。去除传统国家主义观念影响,确立国家仅具有工具性价值,人权才是优秀和最终目的的现代法治理念,以及确立保护公民依法维权就是保护法律的尊严、保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保护党执政合法性资源的理念,尊重并切实保障公民宪法基本权利,实践宪法中“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庄重承诺。 2、从压制型治理到自治型治理。在自治型治理模式下,政府无须大包大揽,越是离民众近的事务,越是应当通过民众自治来进行,因为只有民众自己才了解自身的需求和偏好。全能的“家父主义”政府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由于包揽过多而造成的冗员过多、效率低下、腐败现象。实行自治型治理,由于大量的社会性事务由社会自治团体完成,这样可以为政府机构改革挪出空间。同时,伴随着自治型社会的建立,我国的公民社会与公民文化、宽容、和谐的社会氛围势必得到进一步培育和发展,这样可以为整个的政治体制改革创造必要的空间。 3、从无限政府到有限政府,“假如我们相信政府具有永远正确的秉赋且永远不会走极端,宪法便没有必要设定这些限制了。”[18]因此,应当放弃计划经济年代秩序控制模式下政府包办一切的习惯性做法,政府的一切行为必须严格地受到宪法、法律的约束,奉行中立、谦抑原则,回归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科学定位。 4、从效率至上到公平至上。在当前掠夺式的经济发展模式下,经济增长衍生出很多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对社会安定带来很大的危害。因此,必须转换思路,将重点放在发展社会保障、提供社会福利方面,改变社会分配严重不公的现状,重塑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以化解当前日趋激烈的社会矛盾。 5、摆脱传统意识形态的束缚:首先,党的领导不等于地方上某个具体党员干部的个人领导,体制上要保证党中央的权威,制度设计上要做到权责必须平衡,防止官员在地方上独大而滥用权力;其次,权力分立在当代世界被称为优越的“自由主义的政治组织之原理”,[19]因此,它并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其中所蕴藏的公理性成份完全可以成为制度建设借鉴、参考的对象;第三,去除公务员性善论的制度前提预设,制度设计从人性发出,“假如不把人预设为恶人,任何人都不可能为一个共和国制定宪法或法律”,“不信任是每个立法者的首要义务。法律自然不是用来反对善的,而是用来对付恶的,所以,某个法律对它的接受者预设的恶行内容越多,其本身反而显得越好”;[20]第四,从政治性思维转换到法律思维,依靠公正的执法和司法来解决社会纠纷与冲突,这要求政府应当摈弃长期以来所奉行的那种充当社会万能“保姆”角色的观念及做法,避免成为社会矛盾的漩涡中心,应当定位在地位中立的社会纠纷调停者的角色;第五,转换革命战争时期所形成的阶级斗争惯性思维,抛弃暴力性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已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众所周知,革命党的合法性基础在于特定历史条件下,在国民党反动统治下人民有武装革命的权利;而执政党的合法性则在于宪法、法律的确认、授权、以及人民对党执政的普遍认同。因此,角色的转变,必然带来工作重心的转变,新时期的工作应当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合法性而展开。 (二)突破解决冲突的传统路径依赖 当代世界,由于互联网、通信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政府、环境的资讯充分暴露于网络通讯中,决策的速度、品质势必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的政府包办一切、垄断资讯、单方面公布信息的做法,势必引起公众的质疑,当公众质疑累积到相当程度将可能造成合法性危机。按照发展社会学的观点,人均GDP在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区间,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当前,我国正处于这一阶段,社会矛盾由隐性转为显性而直接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中。如何处理群体性冲突事件,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因此,突破解决冲突的传统路径依赖极为必要。 1、在处理群体性冲突事件过程中,不但要公正,而且要让人们明白无误地、毫不怀疑地看到是在主持公正,因为,原因很简单,公正来源于信任。“正义不仅要被伸张,而且必须眼见着被伸张。这并不是说,眼不见则不能接受;而是说,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21]因此,应当改变当前对群体性冲突事件的调查、鉴定由政府部门一手包办的现状,为保证事件调查、鉴定结果的权威性、公正性,必须建立一个独立、透明的事件调查、鉴定的机制,整个事件的调查、鉴定完全由独立的第三方来负责实施。对于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调查,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特别调查委员会来进行。在调查、鉴定的过程中,应当平等地听取双方的声音,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公开信息,接受媒体的公开监督。 2、对于事件的处理,地方政府在维持社会秩序稳定的同时,应当保持中立,对群体性事件的最终处理通过公开、公正的审判进行,允许媒体进行公开的报道,让所有人知道事件的真相,“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如果一切都能够在阳光下运作,相信人民的信心、信任感也会不断的增加,社会的基本共识亦会得以重建。 (三)保证社会理性交往渠道的畅通 首先,当前一刀切的官员问责制做法弊端明显,往往驱使官员出于自保而封锁信息。因此,有必要将行政首长问责纳入法制化渠道,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以及被问责官员的实体及程序性权利,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问责。 其次,只有公民充分地行使表达自由的权利,才能使下情及时地上达,形成公民与政府之间良性的互动关系。因此,必须认真对待权利,认真对待宪法,放松具体法律、法规中对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的限制,保障公民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同时宪法中有必要确立公民罢工自由等权利,保障劳动者团结起来和资本进行谈判协商、平等博弈的能力。此外,尽快制定《新闻法》,充分保障新闻自由,同时新闻媒体必须在体制上进行改革,摆脱地方化控制。 第三,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取消“越级上访”的禁止性规定。同时,信访制度的科学定位应当被还原为一个下情上达的机构,而非纠纷解决机构。[22] (四)政府权力产生与运行法治化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曼瑟•奥尔森在其名著《权力与繁荣》中,指出经济成功需要两个必要的条件,一是要有对所有人都稳定的且界定清晰的财产权利和公正的契约执行权利,另外一个是没有掠夺行为。他认为,一个政府,如果有足够的权力去创造和保护私有产权并去强制执行合约,而且受到约束不去剥夺这些个人权利,那么这样的政府就是“强化市场型政府”,只有这种“强化市场型政府”才能保证经济的持久繁荣与社会的稳定。笔者认为,所谓“强化市场型政府”实质就是法治化的政府,当前我国市场经济改革进一步走向深入,以及经济的繁荣与社会的稳定,迫切需要权力产生与运行的法治化。 1、改变官员事实上的行政任命方式,使权力产生真正做到民主化。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降低人大代表中官员的比例,减少全国人大代表的人数以提高效率,逐步实现人大代表的专职化,以提高其参政议政能力及明确其参政责任。 2、完善我国财政制度。(1)大力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坚决裁撤冗员,彻底告别“吃饭财政”的现状,减轻人民的负担;(2)政府机构公务人员由财政全额供养,严禁通过罚款、收费谋取部门私利。废除相关罚款、收费单位“提成”的财政制度规定,执法行为必须与执法部门、具体执法者的利益完全隔绝;(3)税收在中央与地方分配是极严肃的宪法问题,属宪法保留内容,因此,有必要从宪政的角度重新审视我国分税制,从地方事务与财权统一,从财政收入与支出两方面一并考量来完善分税制度,加大地方法定的税收分配比例;(4)完善罚款、收费制度。目前,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中的规定:在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规章均可设定罚款行政处罚,但是该法对设定罚款行政处罚的原则、条件及限制等却缺少必要的规定。至于收费,从法律性质上,收费具体可以分为规费(行政规费与使用规费)、受益费、特别公课三种类型,目前在我国尚缺少统一的《规费法》予以调整。由于立法的不完善,导致实践中乱罚款、乱收费现象严重,处于混乱不堪的局面。笔者认为,由于罚款、收费涉及对公民宪法财产权的侵犯,属于法律保留的内容,必须以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作为依据,法律可以授权行政机关制定具体的规定,但授权必须符合明确性原则,而不能采用概括性授权。 3、政府在出台有关国计民生的政策时,必须充分尊重民意。众所周知,中国改革一开始就是自上而下的权力主导型,客观上造成制定的游戏规则有利于利益集团。这种状况必须予以改变,政府在出台政策时,一方面,政策的内容要接受伦理正当性的拷问,即必须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另一方面,政策出台的程序要符合正当法律程序,即保证决策程序的公开、透明以及保证公众的广泛参与。具体而言,决策的有关内容应当提前向社会公众公布,决策应通过代表民意的人大表决,或通过召开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听证会来进行。惟如此,才能使决策具有民主正当性,获得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支持和服从,减少执行政策的成本。 4、政府依法行政。马克斯?韦伯指出,在理性化方面取得进步的社会中,“合法的”统治权威必须是“非私人”的,它需要恪守统治规则和制度程序。“如要使‘法律规则’得以坚持,宪法就必须确保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拥有政治权力的人必须同受其权力管辖的那些人一样服从法律程序。这一点对于从法律上保护包括人权在内的各种权利来讲,其重要性十分明显。”[23]而事实上,“强制私人尊重法比较容易,国家在此可起举足轻重的仲裁人的作用,而强制国家尊重法比较不易,因为国家掌握着实力”。[24]因此,必须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完成从人治型到法治型模式的转变,具体而言:(1)完善权力之间监督和制衡的分权机制;(2)必须保证权力监督部门的独立性;(3)权力监督通过诉讼的法治化方式进行;(4)保证新闻独立与自由,充分发挥法治社会中“第四种权力”的监督作用。 (五)通过司法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最终整合社会 在法治社会里解决纠纷的地方是法院,而不是其他机构,“司法使法律降临人间”,[25]法院代表着法律,象征着公平与正义,法院负有保障法律的正确、有效的实施,通过保障权利、对任何侵犯权利的行为进行矫正和惩罚、让被侵犯的权利得到及时救济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司法作为一个缓冲带,其有效运转可以及时分解掉社会中的大量冲突,缓和对立情绪、消解社会矛盾,负有在现代多元社会里整合社会,防止社会分裂,防止由于政府直接介入冲突解决过程而使官民之间直接产生冲突从而使冲突有可能转化为政治问题,以及防止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冲突解决不公而影响政治制度合法性之责。当代中国,正处于急剧转型时期,多元利益与多元思想并存,各种冲突大量涌现,矛盾错综复杂,透过群体性冲突事件,可以看到当前社会阶层在扩大,社会存在断裂的危险。因此,通过司法及时地、公正地解决纠纷,化解民怨,医治社会的创伤,整合社会利益冲突,以达到基本的社会共识构成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任务。笔者认为,为达此任务,应当充分地发挥法院的功能。而充分发挥法院功能的前提在于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通过司法公正来树立法院的权威。 1、司法独立。“法治诞生于法律机构取得足够独立的权威以对政府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权力的时候。”[26]“没有这种独立,就无法防止立法权力和行政权力的滥用,也不能防止强化行政权力的强制力量的滥用。”[27]司法独立作为当代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已成为当代世界宪法性惯例,其价值为文明社会所公认。在司法独立问题上,必须去除那种将司法独立和党的领导简单地对立的观点。在我国,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党的方针、政策通过转化为法律而为全国人民所遵守,而法院审判则是通过具体适用法律来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只有独立的司法才能更好地适用法律,而更好地适用法律本身就是在更好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因此,司法独立与党的领导并不矛盾,两者实质上是统一的。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证司法独立属当然的其中之义。因此,必须在制度上保障司法体系独立于政府体系而运行,同时接受公众舆论及人大等权力机构的法治化制约。同时在制度上保障法官身份的独立,使法官在判决时能无须顾虑任何外在的压力,做到只服从法律和良心,作出公正的判决。 2、建立司法违宪审查制度。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以限制政府权力与保障公民权利为优秀内容,规定了各项国家最基本的制度,是治国的总章程。同时,就功能而言,“宪法的功能不同于位阶在宪法之下各种法律,宪法不但明定立法者之裁量范围及界限,同时对于不同法律间因不同之评价标准所造成之漏洞与差异,负有整合及统一之功能。”[28]宪法具有最高的权威,必须被严格遵守。为此,必须建立相应的宪法保障机制。现代法治国家的实践证明,“违宪审查制度乃是宪法保障制度中的一个主要的,最具有实效性的机制”,[29]当代世界各国,违宪审查方式有多种,但通过司法(宪法法院或普通法院)进行违宪审查是普遍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对于司法违宪审查的意义,学者指出,“如果没有独立的、拥有司法审查权的、容易接近、能实施这些权利的司法机关,那么,包括平等权在内的基本权利保障就只是一堆空洞的浮词丽句”。[30]当前在我国,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行。但遗憾的是,迄今违宪审查程序尚未被启动过,这与政治生活及社会生活中大量存在的违反宪法现象得不到纠正的现状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因此,借鉴法治国家的做法,建立我国司法违宪审查制度显得十分必要。 法律认识论文: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范围认识论文 内容提要:离婚损害赔偿,是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损害,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离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需同时具备法定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等四个条件。离婚损害赔偿法定原因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题只限于无过错配偶,承担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只能是实施法定违法行为并导致离婚的过错配偶。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民事责任方式宜采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离婚赔偿金韵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 关键词: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法律适用 2001年4月28日颁布实施的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新增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适应了我国新形势下调整离婚关系新隋况的需要,反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有利于维护合法婚姻关系,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制裁过错方的违法行为。为正确贯彻实施这一法律规定,目前,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界不少同志撰文,探讨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问题,大家对很多具体问题存在不少分歧理论认识上的分歧往往会造成实践中执法的混乱,既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损法律的严肃性,因此亟待我国有关部门做出法律解释,以指导司法实践工作。本文拟对离婚损害赔偿法律适用的若干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以期为我国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法律解释提供一点参考。 一、设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 第一,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完善我国婚姻法律制度的需要。保护婚姻家庭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方针。我国刑法、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对于夫妻、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在婚姻家庭中权利义务关系都明确给予了法律保护的。但由于我国1980年《婚姻法》的离婚制度中缺少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过错配偶实施违法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配偶等导致离婚,造成无过错配偶的损害,不能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这使我国法律关于保护婚姻家庭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有损社会主义法律的严肃性。 第二,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新形势下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呈逐渐上升的趋势。随之出现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因夫妻一方当事人重婚、与他人同居或虐待、遗弃对方而导致婚姻破裂的离婚案件增多,在某些地区已成为离婚的主要原因,占离婚案件的数6096以上。许多无过错离婚当事人(绝大多数是妇女)因过错配偶上述侵害婚姻关系的违法行为,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却得不到法律救助,发出了强烈要求填补“法律漏洞”的呼吁,以期有效地保障婚姻家庭、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据报道,北京市妇女法律援助分中心从2000年10月至2001年5月短短7个月内受理的200余例来访和咨询中,婚姻家庭类咨询占总数的8496,其中,“在796件离婚咨询中,离婚损害精神赔偿的问题相对集中,咨询者希望通过新设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实现对自己权益的保护。” 第三,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使司法部门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需要。从我国司法界看,由于我国婚姻法未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此,离婚时对于离婚过错方对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的和非财产的损害,法院一般未责令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如,根据2000年6—8月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庭的调查:“1998年和1999年全年的涉及婚外恋的124起离婚案卷进行统计,这些离婚案,无一例责成离婚中的过错方或第三者对无过错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案例。尽管有些已“证据确凿",但由于法律对无过错方的救济手段明显滞后,所以执法者对明日张胆践踏“一夫—妻制"的行为,显得力不从心,无能为力。可见,这不仅放纵了离婚过错方的违法行为,不利于保护无过错配偶的合法权益,而且不利于维护合法婚姻关系。故基于公平、正义原则,应当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依法追究过错配偶违法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和功能 离婚损害赔偿,是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损害,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第一,须有法律规定违法行为。这里的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指新《婚姻法》明确规定的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且已导致离婚的四种违法行为。这些是严重违反婚姻义务或严重侵害配偶他方的人身权益,并造成离婚的法定违法行为。必须指出的是,如果实施的是法定违法行为之外的其它违法行为,如赌博、吸毒等,或虽实施了前述法定违法行为尚未导致离婚的,均不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 第二,须有损害事实。即因配偶一方实施了违法行为而导致离婚,无过错配偶由此受到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何谓离婚财产损害,在我国学者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见解:一种意见认为,离婚财产损害,是指因实施法定违法行为致配偶他方现有财产利益受到损失等,如拒不履行家庭扶养义务,造成配偶他方现有财产利益的损失或夫妻共同财产的减少,配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造成配偶他方人身或精神上的损害所引起的财产损失,如医药费、误工费等。即包括所持财产的减少和可能失去的利益,后者如可预期利益的丧失。笔者认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宗旨之一就是填补损害,故离婚财产损害的范围,当然既包含财产方面已发生的现实损害;至于可预期利益之丧失即消极损害是否包括在内,则应当区别对待。凡属于过错配偶违法行为造成的夫妻共同财产可预期利益的损失,应包括在离婚财产损害的范围内。但配偶继承权的丧失,则不应包括在内。因为,配偶继承权的实现,除以配偶身份的存在为前提外,还需同时具备其他法定条件。如夫妻一方死亡、留有遗产、生存配偶未被取消继承权等。也就是说,配偶继承权将来实现与否尚不能确定:保险受益权亦同,故均不宜包括在内。至于夫妻抚养请求权是否应列入赔偿范围,亦应区别处理:无过错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已经具备抚养条件,实施法定违法行为的过错配偶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如尚未具备受抚养条件的,不宜列入抚养范围。因为,在我国夫妻一方是否对他方在经济是上给予抚养,取决于是否具备法定的抚养条件。凡具备法定的抚养条件的配偶一方,即使离婚后也享有他方给予适当经济帮助的权利。 离婚非财产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前者指人身受到的伤害,后者包括精神利益(如名誉权、自由权、贞操权等)的损害和精神创伤两个部分。精神创伤指因过错配偶实施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等行为,致使婚姻的破裂而离婚,造成无过错配偶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 第三,须有因果关系。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法定违法行为,必须是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使无过错配偶遭受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的直接原因。离婚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均属于物质损害,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违法行为是发生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才能认定有因果关系。精神损害,只需确认配偶一方有上述违法行为已导致离婚的,就可以认定,但是如果违法行为未导致离婚,受害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提出追究过错配偶责任的,应按婚内侵权行为处理,不适用离婚损害赔偿。 第四,须有主观过错。离婚损害赔偿以配偶一方有故意的过错为主观要件,即配偶一方故意实施上述违法行为。但请求人无过错。如因过失伤害家庭成员等导致离婚的,因不具备主观要件,故不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四个要件同时具备,即构成离婚损害赔偿民事责任。 离婚损害赔偿作为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具有三方面的功能:第一,填补损害。补偿损失,使受到损害的权益得到救济和恢复。第二,精神补偿。精神损害之补偿金,是一种特殊赔偿金,兼具经济补偿和精神补偿双重功能:一是从经济上填补损失,二是补偿受害方因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之痛苦。以为,对于精神补偿而言,不能完全客观地以金钱计量和赔偿。所以,给付赔偿尽可能填补损失外,更主要的是受害人心理上得到了慰籍,平息怨恨、报复情感。第三,制裁、预防违法行为。即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目的在于,填补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抚慰无过错方的精神创伤,预防、制裁配偶一方的违法行为,以维护合法婚姻关系和保护无过错配偶的合法权益。 必须指出,关于损害赔偿的功能,我国有些专家认为,实行离婚损害赔偿,除前述功能外,还可以保障离婚后妇女儿童的生活,对于单亲家庭生活保障,特别是子女的健康成长,会起到积极作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离婚双方特别是经济上处于劣势一方的后顾之忧,从而使离婚自由得以真正实现。”笔者认为,诚然,通过离婚损害赔偿,能够减少离婚配偶一方及其子女的生活困难,有利于提高单亲家庭的生活水平。但是,我们适用离婚损害赔偿时必须明确,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要功能在于填补损害、预防、制裁违法行为。只有因实施法定违法行为导致离婚而引起的损害,才能请求赔偿。如果不是因为实施法定违法行为导致离婚的,即使离婚配偶一方及子女生活困难,也不能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在我国,离婚后生活困难的一方及子女的生活保障,主要是靠离婚后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育等法律制度予以救济的。 三、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原因 根据新《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原因包括重婚、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四法定情形。但我国有些学者和司法界的同志认为,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原因范围太窄,应将通奸、有配偶者票等危害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包括在内。有的学者还认为还应该包括违反婚姻自由的过错行为,如一方婚前故意隐瞒结过婚的历史等骗婚行为。笔者认为,上述意见不妥。因为行为通常是秘密进行的,主要是危害社会公共秩序,我国刑法和有关行政处罚条例对其已规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至于一方婚前故意隐瞒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而结婚的按新《婚姻法》的规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至于一方隐瞒其已婚史、性生理缺陷而结婚的并非所有的配偶他方都不能原谅而导致离婚,故不宜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原因,但如果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依法请求离婚。 四、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及行使时间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主体仅限于无过错配偶。根据新《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只有无过错配偶,才能享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成为请求权的主体。至于什么是“无过错”,新《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违法行为。但是我过有些、学者主张,在物质损害上,应适用“过错相抵原则”。“如双方均有过错,当一方提起赔偿之时他方也可以提起反诉,并在适当范围内予以过错抵消,抵不足的部分可以要求赔偿”笔者认为,这里如果配偶双方故意实施了违法行为而导致离婚的,其违法行为性质相同,只是在数量上可能有“五十步与一百步”之差,由于违法行为数量的多少往往较难查证;并且基于离婚损害赔偿的功能之一,就是预防、制裁侵害配偶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故不宜实行过失相抵。从国外立法看,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有些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仅限于无过错配偶。如瑞士、墨西哥、法国亦原则上限于无过错配偶。所以,我国新《婚姻法》将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的主体仅限于无过错配偶,而不采取过错相抵原则,这有利于促使公民严肃认真对待婚姻关系,预防侵害配偶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发生,也可避免为证明离婚配偶双方过错大小之举证困难,是合理的。 至于因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由此受到损害的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是否也可以作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主体?在国外,如日本有司法判例在特别情况下允许未成年子女提出损害赔偿。但笔者认为:离婚损害赔偿是因配偶一方婚内实施法定违法行为而导致离婚,过错配偶因此造成无过错配偶物质的和精神的损害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主体和民事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婚姻当事人,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不宜作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如因离婚受到损害,只能作为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多少时予以考虑的一个情节。如果成年子女及其他家庭成员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造成物质和精神的损害,受害人可以依据《民法通则》有关保护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侵权之诉,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是否仅限于离婚时行使?我国新《婚姻法》未作规定。目前我国学术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意见认为,离婚损害赔偿仅限于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另一种观点认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既可以离婚时提出也可以离婚后提出,但时效以一年为限。笔者持第一种观点,因为离婚损害赔偿的立法宗旨在于填补无过错配偶的损害及抚慰其精神,并制裁违法行为,仅限于离婚时行使请求权,“既可以避免因时过境迁,法院难于调查取证,也可以促进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 五、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除过错配偶外,是否应当包括插足破坏他人婚姻的第三者?对此,新《婚姻法》第46条未予规定,我国学术界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第三者应当是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应当作为共同侵权人而负连带责任。另一种意见认为,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实施法定违法行为并导致离婚的过错配偶,不能包括插足破坏他人婚姻的第三者。因为“离婚及离婚过错赔偿是配偶之间的纠纷,解决的是配偶之间身份关系及民事赔偿责任问题。不宜将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责任规定进来。”“对于第三者的行为,更适宜用道德来调整,只有在第三者插足严重,损害重大时才规定第三者赔偿责任。受害者可另行提起侵权的损害赔偿之诉。"笔者赞同后一种意见。这时首先必须说明“第三者”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社会学概念,它通常是指介入他人婚姻,与夫妻一方有婚外性关系的人。其表现形式比较复杂,如果第三人有配偶者秘密地发生两性关系,属于通奸;第三者与有配偶者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属于姘居;第三者产生原因也很复杂,有的属于上当受骗,不知对方有配偶;有的是有配偶者的关系早已破裂,甚至已经分居多年,但配偶对方就是坚决不同意离婚,在此情形下,继续这种婚姻关系已是不道德的;有的是第三者贪图享受“金钱"等。所以,对第三者“不宜一概用法律加以惩罚。对于这些不同形式介入他人婚姻的第三者,应当根据社会危害性的不同,予以区别处理。第三者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与有配偶者姘居、通奸的第三者,一般可以通过道德谴责,行政处分治安处罚以及批评等方式处理。但如果第三者实施违法行为,侵害合法配偶的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造成损害后果的,受害人可依《民法通则》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六、离婚损害赔偿适用的程序和赔偿范围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笔者认为,离婚损害赔偿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登记离婚的情形下,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目前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另一种意见认为,离婚损害赔偿,只是对精神损害的赔偿,而不是物质损害赔偿。因为如果被侵害的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名誉权或人身自由权,”民法上已有规定,要求赔偿,也不需导致离婚。如果因为过错方的过错而导致对方物质利益减少,则属于财产返还的范畴。只要有过错行为,不问结果,受害方即可提出损害赔偿。笔者持第一种意见。因为,第一,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侵害配偶他方的人身或财产权益,依照我国《民法通则》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规定,受害配偶有权请求婚内侵害赔偿。但是,如果受害配偶基于维护婚姻关系的考虑,未在婚姻期间提出侵权损害赔偿的,离婚时对其因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导致离婚所受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损害,均应有权依法提出损害赔偿。这才是合理的。第二,新《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蔽、转移、变更、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对离婚时夫妻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而不是赔偿损害,因此,对于因法定违法行为而导致离婚所造成的财产损害,不能援引此条规定予以处理。第三,按新《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只要有过错行为,不问结果,受害方即可提起损害赔偿。这并不意味着离婚损害赔偿仅仅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而否认物质损害赔偿。从立法精神看,在离婚损害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两者是并行不悖的,两者相辅相成,共同填补受害配偶的精神损害与物质损害,维护其合法权益,并制裁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 七、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 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是否仅限于财产责任方式?从国外立法看,大多只规定对离婚所受的损害,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瑞士民法除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外,还规定可请求给付抚慰金。前者填补财产损害,后者着重抚慰精神创伤。笔者认为,从现实生活中看,离婚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往往以精神损害为多。因此,瑞士立法值得我国借鉴。建议我国今后在制定民法典时,在民事责任中增设给付抚慰金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违法行为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并且,根据该法第120条规定侵害名益权等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非财产责任和赔偿损失的财产责任两种方式,才能更好地维护受害的无过错配偶的合法权益,即基于过错配偶对其所受的物质损害,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精神创伤,可以请求给付精神损害补偿;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八、离婚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和给付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金数额的确定,立法是否规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我国有些学者主张,立法应对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统一规定“下线”或“起步价”或“最低限额与最高限额”,以确保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加以限制。“广东省人大对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作做出的具体规定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即赔偿起价5万元。这一规定,不妨在过错离婚中,作为给予精神赔偿的起价也可采用。"笔者认为,鉴于过错配偶的主观过错程度不同、违法行为导致离婚造成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手段、情节及后果往往不同,并且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离婚赔偿责任主体的经济负担能力亦有差异。因此,我国立法对离婚损害赔偿的数额,不宜统一规定一个“起步价”或“最低限额与最高限额”。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再由法官酌定,可能会更合理。 法院判决离婚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应当考虑哪些因素?笔者认为,原则上物质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赔偿实际损失原则,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宜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离婚损害赔偿金的给付方式如何?笔者认为,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损害赔偿是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离婚时无过错配偶所受的损害,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故基于公平正义原则应当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从而依法追究过错配偶违法行为的损害赔偿责任,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认识论文:刑事诉讼法律观的再认识 内容摘要: 社会的发展带来了观念的变化,为我们重新认识刑事诉讼法的本质、任务、职能及相关制度提供了思想基础。由于人权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对人的尊重和对人权的保护应当一直指引立法和司法的行为,那种把刑事诉讼法仅仅看作是专政工具的认识有悖时代精神。刑事诉讼首先要控制犯罪,这是毫无疑义的,同时要强调控诉和辩护的平衡,保护人权,保证我罪者不受追究,健全并落实救济机制,追求公平,实现司法正义。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司法实践过程中应该充分体现人权保护了观念,强调以人为本,人文关怀的思想。具体而言,应坚持控制犯罪与保障权统一的原则,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原则,坚持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坚持被告人、被害人权利保障平衡的原则。这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司法文明的需要,更是建设法治民主、公平正义,富有人文关怀精神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关键词:人文关怀 刑事诉讼法 特质 我国刑事诉讼法自创制实施以来,在追究、惩罚以及控制犯罪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而社会的全面发展带来了观念的重大变化,我们需要对既有的、似是而非的刑事诉讼观念重新进行审视,对刑事诉讼法的职能、任务、本质和证据采信原则等再行考量。而今,人权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对人的关爱,对人的尊重和保护应该在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司法实践中得到充分的体现并有相应制度保障。本文试从四个方面论述刑事诉讼立法应当具备文关怀的特质,以期能为我国司法文明法治民主、公平正义的和谐社会建设起到一些推动作用。 一、平衡控诉、辩护和审判三项职能,创设实现社会正义的法律秩序 秩序意指在自然进程和社会进程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它关涉社会生活形式;正义则强调公正性、共同福利及社会审美要求,追求安全、平等、自由等价值实现。“正义所关注的却是法律规范与制度安排的内容,它们对人类的影响以及它们在人类幸福与文明建设中的价值。”①“一个旨在实现正义的法律制度,会试图在自由、平等和安全方面创设一种切实可行的综合体和谐和体。”②顺着这一思路,我们不难理解,法律秩序乃属手段层面,社会正义则是目的范畴,“法律的主要作用并不是惩罚与压制,而是为人类共处和满足某些基本需要提供规范安排。使用强制制裁的需要越少,法律也就更好地实现了其巩固社会和平与和谐的目的。”③ 刑事诉讼法作为法律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只要在有组织社会中存在较多的犯罪行为和犯罪者,其动作功效的必要性就显而易见,它的各项职能的平衡与否则对社会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在过去较长的时期内,我们所理解的刑事诉讼法的职能主要是实行专政的工具,或仅仅是专政的工具。1979年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开篇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指针,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各族人民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经验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的实际需要制定。”④这使得我国司法机关所开展的刑事司法活动完全围绕专政来进行,中心工作便是打击犯罪和惩罚犯罪。这也成为司法机关工作的基本定式。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指导思想上作了调整,“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⑤此中,既强调了该法作为专政工具的属性,又突出了它的程序法属性,即必须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这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既然作为程序法,它的职能就不仅仅再是为追求打击犯罪和惩罚犯罪而进行控诉和审判,其包括的职能应是三项:控诉、辩护和审判。 新的刑事诉讼法为这三项职能的平衡实现提供了重要保证,它也是我国司法文明的一个重要成果和表现。然而,司法实践中,我们很难从过去的专政定式中摆脱出来,仍然漠视其中的一些重要职能,过分地强调另一些职能,导致诉讼法律关系的倾斜。这种倾斜的诉讼关系一般只强调控诉方的利益,漠视辩护方的利益。也就是说,这是由专政方主导的诉讼关系。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活动中漠视辩护方利益的倾向是较为明显和突出的,刑事案件辩护率较低的现象应该是前述倾向的直接表现。它不仅反应在审判阶段,当然这是较为显见的一个阶段,被告人委托辩护律师较为困难,或辩护意见难以得到法庭的关注。同时,在侦察阶段和检查起诉过程中,刑事诉讼法职能的偏差更为突出,只不过那是隐性偏差而已。而此种隐性偏差比显性偏差所造成的危害及对被告人直接损害可能更为严重。刑讯逼供的幽灵挥之不去,司法文明前进的步伐当然就要受到羁绊。这不是我们所追求的,更与时代潮流相悖。因此,强调控诉,辩护和审判三项职能的平衡是势所必然,刑事诉讼法专政职能的唯一性应该予以改变。美国学者博登海默曾对社会的各种控制力量进行分析,并得出这样的结论:“只有那些以某种具体的和妥协的方式将刚性与灵活性完美结合在一起的法律制度,才是真正伟大的法律制度,在这些法律制度的原则、具体制度和技术中,它们把稳定连续性的优长同发展变化的利益联系起来,从而获得了一种在不利的情形下也可以长期存在和避免灾难的能力。要实现这一创造性的结合……要求立法者具有政治家的敏锐,具有传统意识以及对未来之趋势和需要的明见,还要求对未来的法官和律师进行训练;……同时还不能忽视社会政策和正义的要求。只有在法律文化经历数个世纪缓慢而艰难的发展以后,法律制度才能具备这些特征,并使其得到发展。”⑥这一结论性意见意味深长,对当代中国的刑事司法现状犹有警醒意义。 二、强调惩罚犯罪、保证无罪者不受追究和教育公民遵守法制三项任务并重,追求司法效能的最大化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地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⑦概括来说,就是三项任务:其一,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其二,保证无罪者不受追究;其三,教育公民遵守法制。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就上述任务在完成方面差距较大。其中,惩罚犯罪的任务被强化了,而另两项任务被弱化了,可谓是两头小中间大。即便如此,惩罚任务在实践方面也打了折扣,因为很多情形下我们并没有很好地达到惩罚的目的。例如震惊全国的石家庄爆炸案就很能说明问题。该案犯罪人于此前因犯他罪在监狱服刑10年,出狱不久便容到云南作案杀死二人,随后潜回石家庄制造了死亡108人的血案。就此我们不禁要思考这样一个问题,10年的监禁惩罚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达到了怎样的效果?所以,一个很突出的问题便暴露出来了,事前的犯罪预防和事后的改造教育被淡化了。这样做的结果如何呢?对犯罪一味地打击、惩罚并不能真正减少或杜绝犯罪,还可能适得其反。“预防犯罪的最可靠的也是最艰难的措施是:完善教育……教育的基本原则:教育不于科目繁多而无成果,而在于选择上的准确,当偶然性和随意性向青年稚嫩的心灵提供道德现象和物理现象的摹本时,教育起着正本清源的作用;教育通过感情捷径,把年轻的心灵引向道德。为了防止他们误入歧途,教育借助的是指出需要和危害的无可辩驳性,而不是提供捉摸不定的命令,命令得来的只是虚假和暂时的服从。”⑧我们应该抛弃非教育刑罚观和刑罚目的观,这种抛弃不是口头或形式的,而是真正意义的。联邦德国每年以国民经济生产总值20%用于预防犯罪的做法值得借鉴。“滥施极刑从来没有使人改恶从善”⑨ 而德国著名的刑法学家李斯特在其《刑法的目的和观念》一书中就主张,刑法及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以防卫社会、预防再犯、维护社会秩序为目的。他认为,刑罚不应该是对罪犯的报应,而是为了使犯罪人不再犯罪。“矫正可以矫正的罪犯,无法矫正的罪犯不使为害。”⑩ 三、强调维护国家安全、追求社会效率和保障个人人权三项本质同等重要,体现人本思想 长期以来,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和司法指导思想是国家本位主义。这一思想有其一定的历史源渊,也有其现时的必要性。国家垄断刑事司法权是一定历史条件和国家本质的要求。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人权观念深入人心,刑事诉讼法的国家本位思想越来越显现出固有的缺陷。由于一味地强调国家安全和统治秩序的稳定,往往会造成社会效益和效率以及人权保障的缺失。实现国家利益不惜牺牲巨大的社会效益和人权代价,这便大大背离了现代国家的目的。国家实现政治统治和建立良好而稳定秩序,必须最终能体现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财富的积累和增加;社会保障条件的完善,必须体现在社会全体成员个人价值、个人自由、个人安全的充分实现,个人需要的极大满足,个人尊严的维护,以及全社会人道精神的实现。刑事诉讼的过程当然应以此主宗旨。那种只强调或一味追求国家利益的思想和做法便有悖时代精神和历史发展的方向,我们再不能为了国家利益的实现而不择手段。而在今天,为什么还会出现一些群众含冤告状的现象,为什么一些侦查机关还专门在夜间讯问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一些超期羁押的现象还迟迟解决不了?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我们对刑事诉讼法本质的重新界定。那么刑事诉讼法的本质应是什么呢?它应同时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维护国家的安全稳定,实现国家利益;维护社会利益,追求社会效率;保障个人人权,维护社会公正。 于此,我们应推动诉讼法价值的转型,即由一元论而为三元论,不能再把刑事诉讼法仅仅认为是实现专政的工具。它当然具有工具的价值,这也是极其重要的方面。而除此之外,还应实现另外两种价值:其一,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刑事诉讼法要能够保证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体现出民主、进步、文明、法治的精神,使之成为高度的法治水平的标志。刑事诉讼活动始终能渗透着民主思想,其本身就是传播民主思想,追求社会进步,推动社会文明水平提高的活动。诉讼活动的一切参加者置身其中,都能深深感知其民主文明的精神和氛围。其二,刑事诉讼法的社会价值。刑事诉讼法保证每一诉讼案件及其每一阶段的处理都能够是高效、正确、准确和及时的,必须有效地力避人们为申冤而告状,消除超期羁押,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力避人民群众为司法腐败而怨声载道的现象;力求维护司法公正体制和司法机关的权威,确保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解决纠纷中至上性作用的发挥。 四、抛弃客观真实,树立法律真实的证据采信观念,禁止非法取证,贯彻疑罪从无的原则,体现尊重人权 我国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一直是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所以如此,是基于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的形式为7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⑾此中“真实情况”和“查证属实”显然是极有份量地两个词,其实问题也正在这里。“真实情况”需要“查证属实”这一法律规定当然成了司法实践中采信证据的至高无上的信条,从而导致形而上学的证据制度的出现。 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一味地追求客观真实,却忽略了重要的两点:其一,每一诉讼活动的进行都不是无限制的,而是有一定时间条件的,司法机关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结案。案件却是过去发生且不能重复的事情,在有限的时间内弄清过去的事件的点点滴滴,的确存在着时间和技术方面的障碍,正如一只打碎了的杯子,我们是不可能使之回复到完好的原始状态。刑事案件中的真实有如打碎了的杯子,要做到百分之百地查证属实是不可想象的。其实一切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所认的“事实”都是推论的结果,而还有一些事实连推论的可能都没有,更不可能做到查证属实。其二,诉讼活动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实践活动,不是任何人、任何条件下都可以从事的活动,它要求有特殊的人员、特殊素质、特殊的程序,在特殊的条件限制下才能开展。所以,不同的人员,即使是不同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进行证据的调查、搜集、认证、取舒、采信中,难免因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不同的证明效果和不同的司法结论。而另一方面却要求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做到这些,这使得司法机关处理一些案件时左右为难。比如,怀疑某人犯罪,又无足够证据作为立案依据,那么,立案还是不立案?此时的做法一般是既不说立案,也不说不立案,只是对所谓的“犯罪嫌疑人”实施长期羁押,或以刑讯逼供获得自己所需要的立案依据。这样司法机关工作效率便非常低下,也不可能不犯错误。 要解决长期困据司法机关的这些问题,必须抛弃证据制度的客观真实观念,树立法律真实观念。证据制度法律真实的基本内涵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即能够证明主要的犯罪或违法事实的证据是确实充分的,如杀人案中的杀人者被确证无疑。而次要事实不必要求充分,如杀人案中的杀人者如何杀的人,诸如手段、工具等细节问题允许有个别不清楚的地方。但同时不能冤枉一个无辜者,必须排除一切合理地怀疑,保证没有任何新的证据使得主要事实能受到丝毫动摇或怀疑,不存在任何其他解释的可能性。如果存在其他解释余地的,则决不能立案,只有等待新的证据出现。 2005年5月 26日,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公诉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义强调,检察机关要坚持以证据为本,加强对证据的审查判断,贯彻“疑罪从无”的原则,凡是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依法坚决予以排除。所以如此强调,是尊重人权的体现,也是我国刑事审判从传统思维向现代司法审判标准转变的体现。疑罪从无是目前国际通行的审判原则,如果证据不足,不能证明或认定被告人有罪,就应该推定被告人无罪,尽可能少出冤案。以往的司法实践中,“疑罪从有”或“疑罪从轻”的现象时有发生,即使证据并不确凿、充分,但司法机关仍定其有罪。比如,“命案必破”,这仅是一种理想,现有科技手段并不能实现,警方不能为了“破案”而违背法律原则过分强调“破案率”,这样会使执法机关忽略对犯罪人权利的保障。 疑罪从无原则的贯彻实施,也意味着对我国司法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要求侦查机关不能“重口供、轻证据”,证据链必须扎实有效;其次,要求检察机关加大对侦查机关的法律监督;第三,要求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有罪定罪,无罪放人,而不能“疑罪从有”或“疑罪从轻”。如此,既要疑罪从无,排除非法证据,又要做到尽量不放过任何一个不法分子。实际上,这是在考量我国的司法质量和人权保障。 法律认识论文:重婚的法律认识与思考 论文摘要 这篇论文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对重婚这个社会问题进行分析比较。横向的比较和纵向的比较,重点在于横向的比较。包括不同法律学科对于重婚问题的不同认识和界定;不同国家对于这个问题的共同看法与区别之处;以及重婚与事实重婚的区别与联系。纵向的比较也就是重婚问题的历史与渊源,在不同的社会阶段中所表现出的不同。重婚问题在当前社会下,突出表现为认定困难。因为我们国家处于一个特殊的社会阶段,社会的变革,各种思想的斗争,阶级矛盾的存在,新思潮的出现与经济的发展。这些都决定了重婚问题的出现是带有很强社会性的,很多重婚都是具有社会性的。例如一些是在建国以前就形成的一夫多妻重婚关系;有些是在战争时期夫妻失散,之后再次嫁娶造成重婚的事件;还有些是出国之后,在与原配偶未进行离婚登记,而在国外再次结婚的重婚现象。总之,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重婚是一个很典型的社会问题,带有很强的社会性。其次,重婚是和文明背道而驰的,从历史的研究来看,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是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的,它们要么是生产力发展低下的产物,要么是剥削社会男女不平等的表现。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重婚这一现象正在逐渐消亡,只有在一些宗教或落后的国家与地区才部分存在;重婚孳生丑恶,为大众而不容,重婚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产生的诸多不稳定因素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从辨证的角度看,重婚来源于社会,被社会所制造所决定,但反过来它影响着我们的社会。只有对重婚问题有很清楚的认定,我们才能很好的去解决问题,处理问题。对于重婚的处理,是建立在认定基础上的,严重的触及刑法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要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对于一些社会原因形成的重婚,注重区别、严格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不同情况分别对待。一些事实重婚是我们研究重婚问题时不能忽视的问题,重婚罪中所指的“有配偶”和“结婚”都包括事实婚姻,而且给社会带来相当多的社会问题,不由得我们不重视。 关键词:重婚 事实婚姻 一夫一妻 重婚罪 一夫一妻制度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是我国婚姻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任何人都只能有一个配偶,不得同时有两个或更多的配偶。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基于爱情的结合。爱情的专一性和排他性,必然要求一夫一妻的结合。在我国,一切公开的或者隐蔽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贯彻一夫一妻制的法律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前那些对于重婚的认识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了。重婚问题在新的社会阶段面临着新的挑战,事实重婚也成为我们考虑重婚问题时必须研究的内容。 一、对于重婚的认定 在我国,一切公开的或者隐蔽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都将受法律的制裁。这是贯彻一夫一妻制的法律保障。 (一)婚姻法上对于重婚的认定: 在婚姻法上,重婚是被归于无效婚姻的。婚姻法上对于重婚的认定没有做过多的涉及。一般意义上认为,相对于重婚罪,婚姻法上的重婚范围要更广。首先,一些重婚行为并不严重,没有达到罪的级别,不认为是重婚罪,但在婚姻法上认为是重婚。还有一些事实重婚,虽然婚姻法还没有具体的把这些行为认定为重婚,但把其划为重婚的呼声很高。 (二)刑法上对于重婚的认定: (1)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法律所保护的一夫一妻制的社会主义婚姻关系。重婚罪破坏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现实的婚姻家庭关系。它不但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痛苦和屈辱,而且对子女的抚育和成长也带来不利的影响,破坏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两种人:一种是有配偶的人在没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的;第二种本人虽然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其本身来说,他(她)是初婚,并不是“重”婚,但因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成为重婚罪的共犯,他与重婚者共同破坏了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也要以重婚罪论处。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一是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非法骗取登记结婚,即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的行为。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结婚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办理结婚手续,取得结婚证,夫妻关系才算合法建立。要解除婚姻关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领取离婚证书;非双方自愿离婚,而只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般是由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在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准予离婚还是不准离婚。男女双方在登记结婚后,未经合法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前,如果一方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则构成重婚罪。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的,也构成重婚罪。二是事实上形成非法婚姻关系。我国《婚姻法》虽然早有明文规定,但由于多年来一些陈规陋习习惯势力影响,群众法制观念不强,一些部门执法不严,一些偏僻地区登记不便等等因素的存在,还不能使每一对结婚男女都能自觉地执行婚姻登记的规定,以致在目前的社会中,未经合法登记而成为事实婚姻的,尚占一定的比例,它不会因《婚姻法》的颁布,施行而在短暂内消失。如果对事实婚姻从法律上不给于承认,将会脱离实际,也不符合婚姻法保护一夫一妻,自愿结合,男女平等的婚姻家庭关系原则。因而重婚罪中的“有配偶”和“结婚”,都包括事实婚姻。就是符合重婚罪主体条件和主观要件的人,虽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但公开以夫妻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因此,重婚罪的两个婚姻关系,可是是两个登记婚姻,可是是一个登记婚姻,一个事实婚姻,也可以表现为两个事实婚姻。 (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表现为自己已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或明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因此,无配偶的一方如不知对方有配偶而受骗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的一方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多种多样,有的是出于喜新厌旧,玩弄女性;有的是贪图享受;有的是家庭不和,受到虐待而引起的;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为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也有的是因生活困难,外流谋生困境所迫使。一般来说,重婚的动机不影响案件的定罪而影响量刑。 由于我国的历史原因,现实状况和重婚案件的复杂性,在处理重婚案件中,主要是正确划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要注意区分: ①.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一些地方拐卖妇女的犯罪较为严重,有的妇女已经结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骗,贩卖后,被迫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尽管有重婚行为,但其主观上并无重婚的故意,与他人重婚是违背自己意愿的,是他人欺骗或强迫的结果,所以该妇女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②.重婚罪与临时姘居罪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双方不以结婚为目的,临时或含约定期限在一起非法同居生活的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③.掌握重婚行为的情节是否严重的界限。重婚行为的情节有轻重,危害有大小之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重婚行为,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不宜认为为重婚罪。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由于他人结婚的,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较小,所有不宜以重婚罪论处。二是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在我国一些地方,确有因遭受洪涝,天旱,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现象。有时夫妻一方外流后,直到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迫于生计,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有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故意,但其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三是男女双方进行了婚姻登记,由于某种原因没有一起同居,但其合法夫妻关系已经成立,如果双方或一方未依法解除该婚姻关系而由于第三者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属于重婚行为。四是由婚姻关系的男女一方,已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要求,在案件审理期间和上诉期间,当事人就同第三者登记结婚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也是重婚行为。五是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或不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而非法同居的,因这种关系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所以,其中一方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有配偶的人与他人非法同居,通奸或姘居的,均不构成重婚罪。六是有的配偶出于某种需要办理了假离婚的手续,以后弄假成真,一方面借此再婚的,因这种离婚并非双方真正的意愿,本来是假的,应视为无效离婚。其后某一方的再婚,应视为重婚行为。 ④.重婚罪与强奸罪的界限。在实践中,有的男子本来有妻子,但却利用某种关系,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长期与其他妇女过性生活,对外也毫无顾忌,以夫妻关系同居,而女方却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屈从。对于这类案件应按强奸罪论处,不应定重婚罪。区分是重婚罪还是强奸罪,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一是侵犯的客体。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二是在客观方面。重婚罪在客体上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非法骗取登记结婚,即自己有配偶又与别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第二种是凡是符合重婚罪主体,主观要件的人,尽管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公开以夫妻关系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这里既包括经济生活,也包括性生活,在他们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二、对于重婚的处理 (一).婚姻法对于重婚的处理: 婚姻法给人的感觉是弱惩罚法,有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婚姻法,但对其浑不在意。因此对于婚姻法的责任追究应加大力度。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在民事上应负的责任包括:一是停止侵害。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当事人解除重婚、同居关系,停止继续侵害合法配偶权益;二是损害赔偿。重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三是离婚时分割财产和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无过错方应得到照顾。如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改房,离婚时,如果是过错方取得房屋产权的,过错方应给予无过错方按该房屋市场价一半金额以上的补偿,或对产权按照顾无过错女方及子女作分割。对有证据证实固定资产或其他价值较大的财产,属于过错方购买给第三者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刑法对于重婚罪的处理: 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犯重婚罪的行为人量刑时,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手段,情节,影响,后果等综合考虑。对那些一贯玩弄女性,喜新厌旧,腐化堕落而重婚的;采用伪造证件,欺骗单位,欺骗对方等手段而重婚的;犯重婚罪,屡教不改的,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宣告解除其非法婚姻。 构成重婚罪的当事人要负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一是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自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判。配偶发现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是由受害者收集证据后,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可以向法院控告重婚的,除合法配偶外,受欺骗而与有配偶的入结婚的也是受害者,也可以提起诉讼。 (三)关于重婚诉讼的一些问题: 我国刑事诉讼建立了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追诉机制。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以及侵犯社会公益的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进行追诉,而侵犯公民个人合法权益、情节简单轻微的犯罪案件的追诉权则由被害人行使。重婚案件就其本质而言应属于公诉范畴,因为重婚案件不仅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它破坏了公民之间的合法婚姻关系,给合法婚姻关系的一方及其子女造成伤害,而且侵犯了我国婚姻法所保护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严重败坏社会道德风尚,影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故对重婚案件的审理应区别于一般的自诉案件。 (四)重婚的管辖问题: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地。” 就重婚案件而言,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由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引起的,重婚案件的特殊性表现在以下二个方面(1)被告人,也即重婚行为人通常有二人,一人不可能单独重婚;(2)被告人的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3)重婚的犯罪行为地有可能为多处,即多处重婚。地区管辖的分歧主要是在对“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理解不一,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故由被告人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应指被告人重婚前最初居住地,也即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故由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对管辖权理解的差异易导致同级人民法院互相推诿管辖责任,既不利于被害人行使自诉权,又不利于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地查明案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基于重婚案件的特殊性,“更为适宜”应理解为更为有利于被害人起诉,在重婚案件中,被告人居住地应包括有重婚犯罪行为的所有被告人的原户籍所在地、各重婚犯罪行为地。所有被告人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对被害人选择其中之一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而不应互相推诿。对被告人多处重婚,被害人向多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自诉的,应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其它已受理的人民法院可将案件移送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若从法院的角度来理解“更为适宜”就易导致管辖权的互相推诿,若从被害人的角度出发来理解“更为适宜”,及时受理重婚案件,则不仅便于重婚案件被害人及时行使自诉权,而且可以避免管辖权的推诿,提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效率,还有可能防止和制止因重婚纠纷导致的一些不法行为及犯罪行为。 三、重婚的横向思考 (一)重婚在不同的部门法中的比较: 重婚在婚姻法和刑法上都是被明令禁止的,在主观方面当事人都表现为故意,都是明知一方或者或者双方有配偶而以夫妻名义进行生活。他们重婚破坏的对象都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合法婚姻关系秩序。而且在社会危害上是一致的,这些重婚都带来很多的社会问题,造成了社会的不稳定。 但是两者对于重婚的规定和处理也都存在着诸多的不同: 第一,《婚姻法》与《刑法》对于重婚惩罚度不同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一方重婚是另一方诉请离婚的法定理由,《婚姻法》保护的是公民合法的婚姻关系,这就决定了《婚姻法》属于民法的范畴,婚姻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婚姻家庭法》中对于重婚,主要是制止其存续,使其不能继续破坏社会主义婚姻秩序,要求重婚造成离婚中的过错一方给予无过错一方损害赔偿。而刑法对于重婚的要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婚姻法》与《刑法》关于重婚的主体不同《婚姻家庭法》的主体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自然人,刑法上除了这种人之外,还包括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自然人。也就是说,刑法对于破坏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当事人都进行追究责任,而婚姻法仅仅是保护婚姻秩序不被破坏。 第三,《婚姻法》与《刑法》关于重婚的范围不同《婚姻家庭法》对于重婚认定的范围相对比较广,只要是破坏了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形成法律重婚或者事实重婚,都认为是重婚。而刑法上对于相对比较严重的以重婚罪论处,而一些社会危害小、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重婚。对于那些因为胁迫、违背自身意愿,或者由于特定原因而重婚行为的不以重婚罪论处。 (二)法律重婚与事实重婚的比较: 在比较重婚和事实重婚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事实重婚和法律重婚的概念。事实重婚是指一方或者双方现存婚姻关系尚未终止,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被其他公民所认可的婚姻关系,发生重婚关系的双方并没有在国家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并没有采取骗取的手段登记、领取结婚证。法律重婚则是指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现存的婚姻关系尚未终止即采取欺骗手段进行登记、领取了结婚证而成就婚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他们的显著不同点在与是否采取欺骗手段进行登记、领取结婚证。在主观上,法律重婚有着更强的犯罪故意,在了解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为了使他们的非法的同居关系为社会所接受。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欺骗,从而在国家登记机关拿到结婚证,达到他们的目的。 从一般意义上来看,它们发生的环境一般有所差别。事实重婚往往出现在交通相对闭塞,积极相对不发达的地区。在一些我们国家的婚姻法律登记制度还无法很好贯彻的地区,事实婚普遍存在,事实重婚隐藏其中,更难于被发现。而法律重婚多出现在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基层管理组织比较健全的地区,因为意识、经济、管理严格等多方面的原因,促使当事人采取欺骗的手段去的结婚证。 其三,这和当事人也有很大的关系,法律重婚的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往往有一些法律知识,为了维护他们之间非法的关系,他们考虑到要有证明他们婚姻关系的国家证明。而事实重婚的双方,往往文化素质比较低,对他们之间的非法婚姻关系采取顺其发展的态度。 (三)事实重婚与同居的比较: 重婚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事实重婚,而事实重婚中,就是当事人之间没有去骗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被人民大众所认可的婚姻关系。它与现在社会中的同居有很多相似之处,那到底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呢?对他们的研究也有利于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重婚与一些不正常的两性关系的区别。 这里所谓的“同居”,指的是男女双方并没有依法缔结正是的婚姻关系而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它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双方均为无配偶者的同居。其中有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双方仅以一种单纯的同居关系或者以“试婚”为名义的同居,另一种是双方以夫妻互待的共同生活。另一种是有配偶者又在婚姻关系之外与他人同居。 对上述各种“同居”应按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 没有配偶的一男一女出于自愿而同居生活,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这种社会现象之所以存在,主要是社会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一些人对待两性关系采取了轻率放任的态度。虽然这种行为不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容易产生各种纠纷,侵害有关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仅仅是单纯的同居而没有财产或者子女抚养方面的纠纷,它就只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减少以至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主要依靠道德制约和行政规制。如果因为财产或者未婚同居生育的子女抚养而发生纠纷,首先应当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可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没有配偶且又没有婚姻障碍的一男一女以夫妻互待同居生活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又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如果涉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因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解决。如果因为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应按一般财产关系处理,即同居生活其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应按个人财产对待;同居生活期间,因为共同生活和经营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在非法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根据互相扶养的具体情况,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分的适当的遗产。 修改后的《婚姻法》明文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双方应当解除同居关系,必要时可以追究行为人的行政责任。如果属于包养暗娼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对配偶他方或者子女、父母有遗弃、虐待行为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基层组织予以劝阻、调解,或者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干预,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配偶要求离婚以及请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四)国内外对于重婚问题的比较: 重婚,多重婚在美国大多数州都是无效婚姻,而且州刑法对重婚亦有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美国历史上第一个确认一夫一妻制的司法判例是在1878年。最高法院在审理摩门教徒雷诺兹的案件时,认定雷诺兹犯有重婚罪,因为他同时娶了几个妻子。雷诺兹称,根据摩门教教义,上帝要求其信徒实行多妻制,在某些情况下,不娶多妻还会被罚入地狱。最高法院为此宪法第1修正案:法律可以干预宗教活动,当宗教与法律发生冲突时,以法律为准。故雷诺兹犯有重婚罪。 多重婚是指一个男人或女人在同时有几个配偶,而重婚是指在前婚未解除时又缔结第二个婚姻。传统上,州的重婚法对承担刑事责任不需要有特别的故意,但是现行的刑法和几个最近的判例要求有主观上的犯罪故意。为了防止善意相信他方配偶已经死亡的无辜者婚后违反州的传统的重婚法,许多州制定了被称为“Enoch Arden”法令。这一法令规定一段时间后,一般是5-7年,配偶一方就可以以失踪一方已经死亡为由再婚。然而,这一法令并不能使后婚有效,它只是是重婚者不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美国绝大多数的司法部承认重婚和多重婚的法律效力,还是有些州通过推定婚姻实际上不承认重婚和多重婚,,并在法律上给予保护。 虽然重婚和多重婚在绝大多数国家遭到禁止,但这种婚姻在穆斯林国家和非洲亚洲的一些国家依然得到认可。由于社会和经济的原因这一现象已日益减少,但仍然有专家认为,重婚和多重婚有利于道德和法律。其理由有以下四点:(1)多妻是宗教赋予男人的特权;(2)多重婚在妻子不育或不能多育的情况下,允许丈夫多妻以生育子女,同时又不离弃第一个妻子使其流离失所;(3)多重婚可以防止不道德行为。例如嫖妓,强奸,通奸以及在许多西方国家存在的高离婚率;(4)在战争和灾难期间,多重婚可以保护寡妇和孤儿。 四、重婚的纵向思考 重婚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文明问题。在阶级社会中,男女间的地位一般难以平等,重婚往往被统治阶级制定的法律或诏令所允许;另外在社会不发达的阶段,一个人有两个以上的配偶被普遍所认同,只有随着人类逐步走向文明,重婚禁止才能被人们普遍接受。 (一)在原始社会时期 母系氏族社会中女子在社会生活中占统治地位,在这个阶段普遍采取走婚,原始的婚姻还没有形成,所以更谈不上重婚问题。父系氏族社会中男子地位由原来的从属上升为统治,原始的人类“占有思想“使得那些在氏族公社中有地位的男性以拥有更多的妻子作为自己地位的体现。重婚多婚乱伦现象严重,婚姻基本上表现于混乱。在这个时期,掠夺婚盛行,掠夺婚又叫抢婚,是指男子以暴力劫夺女子为妻的婚配形式。他最早出现在原始社会末期从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转变的过程中。 这是由于原始社会时期,生产力极端低下,人类在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过程中,迫切要求有更多的劳动力。在这个阶段,走婚或者多婚在一定意义上有利于人类数量的增长,虽然原始野蛮,但是是符合当时的社会环境的。掠夺婚存在于原始社会的末期,当时婚姻制度正在往一夫一妻制转变,从人类文明的角度是进步的,相对于原始的混乱婚姻制度,这种制度野蛮,但是一种观念进步。抢到的妻子变成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能被他人所侵犯,这是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和私有观念出现的产物。 (二)在奴隶社会时期 夏、商、西周的婚姻制度基本上是在礼的规范指导下形成的,主要体现的是宗法伦理道德精神和男尊女卑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虽然实行一夫一妻的原则,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这一原则对各级宗主贵族而言是没有约束力的,他们之间广泛盛行一夫一妻制形式下的一妻多妾制。 (三)封建社会时期 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基本上延续了奴隶社会的婚姻制度,有创新也基本上都是程序上的。在这个时期,婚姻家庭的法律原则包括包办买卖婚姻、男尊女卑、维护家长权利和亲属等级关系、实行等级内婚等。在中国宗法制度下,礼制和法制都要求“男不亲求,女不亲许”,必有“主婚”和媒妁才能成立婚姻;实行“一夫一妻”;要求女性服从男性,在夫妻关系中,“妇人从夫,无自专之道”;强调“人各有偶,色类须同”,严禁良贱为婚。 (四)资本主义社会 资本主义建立以后,提出了一系列反对封建主义制度,反映资产阶级要求的婚姻家庭法律原则,包括个人本位、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等等。但中国封建的土地私有制使得这种婚姻制度很难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就是在资产阶级内部,象官僚资本家买办资本家等也都是封建主演变而来,他们依旧是沿袭旧的婚姻制度。即便是新兴的资本家,养小妾现象也很严重。 (五)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制度要求婚姻以男女双方的感情为基础。恩科斯曾经指出,“按其本性来说就是排他的”,因此,“以为基础的婚姻,按其本性来说就是个体婚姻”。在我国,一夫一妻原则意味着一个人在一个期间内只能有一个配偶,不允许任何多偶关系的存在。重婚被法律所严格禁止。重婚行为人要承担形势和民事的法律责任。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是一种婚姻家庭领域的犯罪行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一方重婚是另一方诉请离婚的法定事由,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 重婚是一种不良的社会现象。在现代文明社会里,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不允许。因为其一方面破坏了一夫一妻平等的婚姻家庭关系,破坏了家庭幸福,侵害了广大弱势群体的权益,另一方面遗留给社会种种问题,是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重婚是一种犯罪,打击它是社会主义秩序稳定和保障,是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公共道德的要求! 法律认识论文: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的调查报告 介绍经验的调查报告跟工作通讯中那些以反映工作成绩为主的类型有些近似。下面就是为您精心整理的调查报告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 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的调查报告一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1、85.13%的大学生认为法律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但还有少数14.87%认为无关; 2、54.87%的大学生秉信法律能为他们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纠纷,维护切身的利益,8.21%却认为不能,还有36.92%认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会逐渐完善; 3、23.59%的大学生对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了解不是很清楚,73.33%大学生了解一般,只有3.08%了解很透彻; 4、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渠道获得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居多,占76.41%,12.82%是自己通过看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了解,通过国家普通法宣传这一途径的占最少数,为10.77%; 5、问如果你在网上买到一件伪劣的电子产品,70.77%的人采取要求退货的措施,13.85%大学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好自认倒霉,15.38%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问:某人经过一栋楼,刚好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中,大脑受了伤,导致下半身瘫痪。他的家人去了那栋楼挨家挨户地问是谁家掉下来的花盆,但大家都不承认。那他该怎么办? 其中1.54%认为找不到肇事者,只能自认倒霉,88.72%赞成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此事的方案,9.74%的大学生主张把整栋楼的居民全告到法院; 7、12.31%学生认同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的说法,其余87.69%则反对; 8、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 9、83.08%大学生认为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自己的照片被他人用于商业宣传属侵权行为,8.21%大学生持相反观点,另有8.72%表示不清楚侵权与否; 10、如果被侵权,5.13%大学生认为无所谓,反正对自己也没多大的影响,26.15%表示要私下和平解决,甚至有1.03%坚持私了不行,要用武力解决,67.69%大学生则希望通过老师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1、对于大学生闯红灯或骑自行车载人的行为,15.38%以为不必大惊小怪,10.77%认为要严格禁止,甚至8.72%的大学生主张应加以处罚,65.13%认为应加强宣传教育; 12、50.26%大学生认为法律的执行在新闻、报刊、电视、广播等舆论的监督下最有效,18.97%认为在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机关的监督下行之有效,23.08%认为群众监督更有力,4.62%认为这取决于执行机关的自我监督,最后有3.08%表示说不清; 13、79.49%大学生同意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说法,14.36%则不认同,6.15%觉得得看钱数目大小,如数额较大则同意,数额小就无所谓; 14、80%大学生认为任意毁坏公共垃圾桶的行为属违法行为,13.33%则认为不违法,还有6.67%表示不清楚此种行为是否违法; 15、2.05%大学生表示从来不会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90.77%承认很少有这种自觉性,只有7.18%大学生经常关注这种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识的热情。 备注:本次调查问卷共200份,有效填写人次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性。根据调查了解到,仍有14.87%大学生认为法律知识与他们的生活无关。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生普遍认为专业知识才是他们应该努力与花放精力的方向,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把时间浪费在学法律知识上并不能获得什么实质性利益,是极愚蠢的行为。据我切实了解,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法律课上基本卧倒一大片,更谈不上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传统的妥协性与劣根性。调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协观点,得过且过,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这将助长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3)缺乏实践性。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的学生仅占调差人数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大学生极少参加法律实践,是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对于学生在课堂看其他与课程无关的读物或睡觉或听音乐等一切做与法律无关的事的现象,也司空见惯,这似乎也是近年各高校的教学传统了,这师生默契潜滋暗长,发展得顺乎自然。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贫乏了; (2)课堂气氛沉闷。法律知识相对于其他学科,确实比较枯燥,老师授课方式又缺乏生动性,导致课堂气氛呆板,学生昏昏欲睡,鲜有积极性; (3)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学生不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与生活的密切性。 四、调查总结及应对措施 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维权及守法自觉性不高。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为此,我建议学校可有针对性地从三方面入手。 (一)进行普法教育 1、教学内容的选择: 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法律,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获得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 2、,教学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课加上教师死板的教学方式更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应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社会著名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实践性的增强: 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 3、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达到开拓视野,深入社会,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的效果; 4、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使学生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 目前,公民法制观念还是比较淡薄 ,成为推进法治进程的障碍 ,所以 ,树立法制观念 ,增强全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 ,是实现我国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们大学生的义务。 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的调查报告二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从法律上来说,公民年满18岁以后,父母的监护职责已经结束,不需再承担子女的生活。大学生在进入大学时,基本都已经年满18岁,进入大学是其独立生活的开始,也是其学习承担责任、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开始。 大学对于学生来说,尤其对于家庭有困难的学生来说,虽然还没有完全步入社会,但却需要独立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因此,在大学阶段,打工兼职,是很多大学生特别是贫困生补贴微薄的生活费用的主要方式。据了解,约有10%到15%的在校学生有固定兼职,40%到60%的学生曾有兼职经历。1 大学生打工兼职的普遍,与他们劳动性质的尴尬处境形成鲜明对比。在没有制度保障的情况下,大学生兼职都存在什么样的问题,而大学生又采取了什么样的态度与方式去解决这些问题?笔者针对这些情况对在河北师范大学二学校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发放问卷,形成了这份大学生兼职权益维护调查报告。 一、学校概况 韶关学院,位于韶关市浈江区,是一所重点大学。建校五十一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人才10万余人。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1573人,成人教育在校生8565人。建校五十一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人才10万余人。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1573人,成人教育在校生8565人。 二、调查方法 1、样本的抽取:由于本报告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我校大学生兼职时权益维护的情况,因此,问卷的发放对象主要为曾有过兼职经历的大学生,没有兼职经历的大学生不包括在调查范围之内。 2、问卷的发放与回收:本报告的研究对象主要为本校大学生,由于针对的是曾有兼职经历的大学生,本次调查选择在学校兼职信息集中的学校进行发放,共发放100份问卷,回收83份,回收率为83% 三、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该校大学生兼职中存在的问题 1、大学生兼职权益受到侵害现象较为普遍,但最后权益得到维护的比重较低。在 接受调查的大学生中,认为在兼职过程权益受到侵害的占46.99%,其中33.73%的同学认为所受到的侵害较小,基本可以忽略,认为在兼职工作中经常受到权益侵害的同学有10.84%,而受到严重侵害甚至是被骗的同学占2.41%。 与权益受到侵害的普遍现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权益侵害发生后,最后 得到维护的大学生在所有样本中仅占6.02%,在受侵害同学中占12.82%。 这些数据说明,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比较普遍,需要 1 李建明.暑期要打明白工[EB/OL].记者观察. //www.people. com. cn/ GB/ paper53/ 6749/ 658415.htrn120xx. 5 学校和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和提出解决办法。 2、大学生兼职类型主要为家教和促销,类型比较单一。调查结构显示,选择家教 作为兼职的大学生比重最大,占36.14%。其次,选择促销的大学生比重仅次于家教,占25.3%。选择服务业作为兼职的大学生占9.63%,企事业单位ʵϰ占8.43%,而校园占4.82%,其他占6.02%。 从调查结果可看出,大学生兼职的类型比较单一,即社会给予大学生业余兼职的选择途径较少,这一点可从企事业单位实习的人数较少看出,正规的企事业提供的兼职机会较为可靠,学生也可以从中得到锻炼,但是由于大学生本身也受到课业和时间安排的限制,难以从事全天候的工作,也会给企事业管理带来一定难度。因此大学生尽管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较高,却也较难受到企业青睐。 从事家教和促销的大学生之所以比重很大,首先因为家教和促销机会较多。其中,家教符合大学生本身的知识能力,加上家教多以小时给付工资,在课余时间从事家教是学生较为理想的兼职工作。其次,因为大学生是比较廉价的劳动力,而促销无需工作经验,大学生形象青春活力,因此十分符合促销的要求,这方面的机会也比较多。 校内勤工助学的机会可以照顾到学生的上课时间,同时也更有保障,但是学校所能提供的机会较少,报酬也相对较少,所以所占比重并不大。 从大学生选择的兼职机会来看,大学生兼职与专业学习关系不大,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缓解经济压力和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 调查结果显示,有46.99%的大学生在兼职中曾遭遇侵权。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对大学生兼职类型以及从事何种兼职时遭遇侵权进行了交叉分析,发现从事促销兼职的大学生遭遇侵权比重最大,占侵权总人数的33.33%,家教次之,占30.76%。服务业占10.26%,企事业单位实习占7.96%,校园占5.13%,勤工助学占2.56%,其他占5.13%。 从上述分析可看出,促销兼职机会虽然较多,但保障性低,容易遭遇侵权。家教和服务业的雇主一般都是个人或者商户,信誉程度不高,侵权情况也较为容易发生。勤工俭学的机会是由学校提供,保障性比较高,所以发生侵权的几率较低。 3、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兼职侵权类型主要是工作时间过长,待遇过低,但克扣 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所接受调查的大学生中,认为兼职工作时间过长、工作量大,而待遇相对来说较低,抱持这种想法的大学生比重约83.13%。遭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情况占12.04%,人格或身体受到伤害的情况较少,只占1.2%,其他类型占3.61%。 经调查显示,家教是所有兼职类型中每小时收入最高,每小时平均收入为15元,但家教按小时算,一般一个下午是按2小时计算。其余兼职工作的每小时收入平均在6到8元不等。因此,可以看出,大学生的收入水平较低,基本属于廉价劳动力,并且还存在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情况,这种情况并不合理。 4、维权方式单一,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面对权益遭受的侵害,43.37%的大学生 选择主动与对方交涉双方协商解决,24.1%的不采取任何措施忍气吞声,10.84% 的求助学校或政府相关部门,9.63%找家人或他人帮忙,有7.22%的采取其他途径解决,只有4.81%的提起仲裁或通过司法解决。 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想到的是主动找雇主协商解决,但是问题是否解决决定于雇主一方的态度。由于大学生兼职的雇主多为个人或者商户,他们考虑到自身经济利益一般会让协商难以达成。 但是大学生能够采取维护自己利益的措施很少,加之对此不熟悉,相当一部分的大学生在面对雇主的强硬态度只好忍气吞声,不采取任何措施。如果采取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大学生需要面对诉讼周期长、成本高、法律程序繁琐等问题,这些问题往往让很多大学生望而却步。 四、原因分析 1、难以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劳动法保护的对象主要是与雇佣方签订合同的 劳动者,而大学生只是利用课余时间打工,不属于就业,一般以口头协议为主,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不属于劳动法保护范围。 2、由于大学生兼职方式的特殊性,其雇主多为个人或者私人商户、企业。无 论是安全保障还是劳动保障,都可能由于雇主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而难以得到保障。 3、教育系统的保护不利。大学生兼职已经是校园里的一种普遍现象,但是当 大学生在校外兼职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纠察部门难以管辖,而学校也没有相关部门替学生主张。同时,对学生兼职最低小时工资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8元的收入水平限定过低,校外兼职以此为参照,也尽力压低大学生的兼职收入。 4、大学生维权意识淡薄,对于如何避免被侵权以及在侵权有哪些途径可以选 择没有很清晰的概念,在自己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往往采取忍气吞声的态度。 (二)建议意见 1、修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大学生兼职的权益。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打工无论是缓解其经济压力还是锻炼其工作能力,都对其成长有很大帮助。因此,有关部门应该顺应社会发展,修改想干法律法规,对大学生的兼职劳动予以承认,并进行切实的保护,比如在政府或政府下属机构成立专门的保护大学生兼职的权益机构,制定相关条例,规范兼职市场等。 2、增强大学生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在没有相关政策与组织的帮助下,学会利用自己的个人的力量挣取权益。 3、教育系统应该成立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校内法律组织,切实保护学生的权益,在学生个人力量不足以保护自己的情况,利用集体的力量帮助学生维护自己的权益,利用各种渠道帮助学生,不失为一种良好的解决办法。 法律认识论文:认识合同违约金防范企业管理法律风险 认识合同违约金防范企业管理法律风险 企业管理的目标就是用最小成本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值。经营中的企业要健康成长,必须建立完善、长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正如花旗银行总裁瑞斯顿先生所言:“我们的一生是在管理风险”。法律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管理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如能发挥良好的合同风险防范功能。在管理中注重审查合同方约定的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应承担的责任。帮助企业维护自身利益,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法律风险存在于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每一个事前、事中、事后的环节,如果不及时加以重视和规避、化解,风险一旦发生,会给公司带来严重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 作为企业,在对外交往中涉及的大量的合同中会不可避免的经常遇到违约金责任条款。所谓的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对督促合同方诚信、充分履行合同具有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违约金,也可以极大的防范企业管理法律风险。 一、违约金和定金、订金、赔偿金的区别 (一)法学理论上的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之分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在我国现行的《合同法》施行前,有关买卖合同的法律及条例中都有逾期付款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属法定违约金,如1993年9月2日公布的《经济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1984年1月23日国务院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1984年1月23日国务院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等。 我国《合同法》颁布施行后,上述法律条例被新法代替而自然终止,该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同时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故现在对违约金的适用只能从当事人的约定,如当事人对逾期付款没有约定违约金,则不得适用给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判决或调解逾期付款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二)所谓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是担保的一种方式 我国《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定金罚则。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综上从法律角度看,定金有双重性质。第一,它可作为合同的担保,以保证合同履行。第二,可以起到合同成立的证明作用。定金作为一把双刃剑,还具有惩罚性。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作为法定的形式,法律有其具体的要求:(1)形式要件,必须签定书面的形式;(2)数额的限定,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此外在选择赔偿时只能在定金和违约金中选其一。 (三)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在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 订金在法律上属于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合同履行的只作为抵充合同款,不履行也只能如数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 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当事人在合同中写明“订金”而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则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因此,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仔细不要写错,否则到时将后悔不迭。 (四)赔偿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补偿对方所受到的损失 赔偿金的性质是赔偿损失。而违约金责任不以发生实际损害为条件,即使违约的结果并未发生任何实际损害,也不影响对违约人追究违约金责任。违约金数额在一般情况下与实际损害的是否存在及损害大小无关,法院也不要求对损害举证,因而在追索程序上比损害赔偿责任简便,也免去了适用损害赔偿责任时当事人无法回避的举证困难。 我国《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只限于财产损失。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失的赔偿要求,法律不予保护。在计算损失赔偿额时应注意减去当事人因合同未履行而减少支出的费用,防止双重计算。 二、违约金和霸王条款有本质区别 “违约金”条款是合同双方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按照私法自治的理论,民事主体可以依其自身的法则去创设自己的权利义务,主体的意志不仅是权利义务的渊源,而且是其发生的根据,这一原则已在私法领域普遍适用,也就是契约自由原则。这在我国民法基本原则中体现为“自愿原则”。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不存在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和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应严格履行。 违约金与“霸王条款”有本质的区别。“霸王条款”指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主要存在于消费领域内的一些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仅从行业自身利益出发制定惯例,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限制的规定。 违约方一般不能将“违约金”视为“霸王条款”进行抗辩。 三、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 我国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从法律审判、仲裁的实践来看,也是尊重当事人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 我国《合同法》的立法本意是鼓励诚实守信、制裁违约行为,该法对违约金的规定兼具补偿性和惩罚性,即违约金在实现补偿性作用的同时,还应发挥惩罚性作用。惩罚性就是为了遏制违法,达到事后教育和警示的最终目的,使许多潜在违法者不敢冒法律和合同义务之大不韪。 所以实践中违约金并不以当事人实际过错为其适用条件,只要发生了违约行为就应当支付违约金(法定的免责事由除外),违约金的承担也不以必须有实际损失的发生为条件。所以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 本文认为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的特点(虽然违约金不属于我国担保法中的担保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拟违约的一方就会衡量其违约的后果,如果违约金超过了因违约而带来的利益时,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都会在权衡利弊后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因此,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且惩罚性越强,担保效力越强。 四、违约金与民法基本原则的“公平原则”法律冲突的调整 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违约金毕竟是以补偿为主,兼具一定的惩罚性,授权法定单位对其做一定程度的干涉相当必要。 如果违约金数额过低不允许增加,将导致违约的成本低,从而间接纵容债务人违约,与完全赔偿的衡平观念不符。 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不允许减少,则不仅会使受害人获得不正当利益,而且会在相当程度上恶化违约方的财产状况,使其丧失正当竞争的条件;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任由当事人约定过高的违约金且以意思自治为由予以支持,在有些情况下,无异于鼓励当事人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取得暴力,也可能促使一方为取得高额违约金数额而故意引诱对方违约。 所以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该款的文意表述,“违约造成的损失”无疑是法律规定最为明确且最为重要的衡量违约金高低的标准,因此自应以此为衡量违约金过高的基础标准。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9条规定第2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法定单位在法律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将约定的违约金做了调整就较为合理,体现了民法基本原则的“公平原则”。 在这里,企业管理中签署相关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审核合同条款,最好有专业法律人士帮助审核,做好风险防范,以免承担不利后果。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到: 第一,管理者要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树立依法决策机制,对决策和经营管理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重视合同范本制定、公司教育培训、宣传公司风险管理及控制政策等。 第二,重视内部法律培训。加强对员工的风险管理培训,全面提高公司各级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第三,养成法务专业人员参于决策的习惯。律师更懂得如何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帮助管理者提高素质。发现、识别经营生产和管理活动中的潜在法律风险。在公司做出重大决策、签订重大合同、谈判之前,应由专业律师进行风险评估,合理预见潜在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修改、解决方案,防患于未然。具体实施过程和结果也应由律师参与,进行监督、评价、更新、决策。 法律认识论文: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及其规避的认识 [论文关键词]审计责任 会计责任 法律责任 规避 [论文摘要]正确区分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规避法律责任的前提:注册会计师如果不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业务,那他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不断地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严格规避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保证其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的前提。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商品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特别是加入wto之后,即将面临国门的全面敞开,为与国际惯例接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迎来了方兴未艾的发展,注册会计师审计备受重视并被广泛应用。随着注册会计师社会地位的日渐提高,其所负担的法律责任也在不断增长,这在世界各国已成为一种趋势。 一、在认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之前,应先清 楚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的区别《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中规定:(1)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会计责任是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应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以示负责。(2)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对委托人应尽的义务,是审计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清楚地表达对会计报表整体的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也要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予以明确。 这使我们认识到:注册会计师审计(又称独立审计)是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即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作出正确的判断并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以增强会计报表的可信性。也就是说,审计报告只是注册会计师表述审计结论的手段,它本身不能替代会计报表。由于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是属于性质不同的两种报告文件,那么,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就应只限于检查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只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而会计报表编制是否正确、是否完整,最终责任应由管理当局而非注册会计师承担。由此可见,审计责任是有别于会计责任的,不能将两者简单地混淆在一起。正确区分两者,是注册会计师规避法律责任的前提。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成因及判断标准 随着注册会计师审计不断的应用,注册会计师被控告起诉的事件也呈递增趋势。究其原因,最主要的不外乎这两种:被审计单位方面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方面的责任。 两种责任的类型及成因如下表所示: 从表中可看出: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时,只要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保持职业上应有的认真和谨慎态度,充分考虑审计风险,通过实施必要和适当的审计程序,就会将会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与舞弊揭示出来,这是注册会计师应尽的责任。但由于审计测试和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即便完全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也不可能将所有错误与舞弊揭示出来,只能合理确信会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误与舞弊。至于重大错误与舞弊未能查出的原因,关键要看是否源自注册会计师本身的过错。如果注册会计师有过错,那么他就要承担表2中所述的责任;即使注册会计师没有过错,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通常也会将错报、漏报及舞弊未被查出的风险转嫁到注册会计师身上,特别是当公司发生经营失败时,管理当局往往会指责审计失败,而起诉注册会计师,主要原因是他们不了解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和管理当局的会计责任;其次是将经营失败与审计失败混淆了。所以,正确区分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对注册会计师非常重要,否则注册会计师有可能要无辜地替管理当局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未尽职业责任可能导致的直接后果,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被起诉后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判断标准为:检查注册会计师是否严格地遵循了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并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不按照独立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那么,他就必须承担法律责 三、注册会计币如何规避法律诉讼 注册会计师职业本身就决定了它是一个容易遭受法律诉讼的行业,如何规避就显得尤为重要。 从注册会计师来说,在执业过程中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首先,要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因为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灵魂,保持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是杜绝产生过失行为和欺诈行为的根源所在。 其次,应具备较高的专业能力,不但要熟练掌握审计业务的知识要领,更要熟悉会计、法律、税务、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标准与实务。因为审计是对会计认定的再认定,如果注册会计师本身不是会计高手的话,就很难查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的错报、漏报事项,那么他面对的审计风险就太大了,随时都有被起诉和受到法律制裁的可能性。 再次,注重提高职业判断能力。专业判断来源于平时知识的全面和经验的积累。只有具备了高水平的判断能力,才能出具合理的、恰当的审计报告。最后,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注册会计师应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有错误或舞弊的可能性时,应对其重要性进行评估和判断,并确定是否修改或追加审计程序;如证实错误或舞弊确实存在,应提请被审计单位适当处理,并考虑其对会计报表的影响。必要时,应征求律师的意见或解除业务约定。注册会计师采取的这些措施,均可避免审计过失的发生。 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在开展日常业务时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严格遵循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的要求。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按照《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2.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控制是保证独立审计准则得到遵守和落实的重要手段。质量控制是整个注册会计师职业赢得社会信赖的重要措施。 3.与委托人签订业务约定书。在业务约定书中,应明确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一旦发生法律诉讼时,它可将纠纷降到最低限度。 4.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拒绝不正直的,特别是已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的委托。这样可以降低审计风险,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5.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熟悉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和生产经营实务,可帮助注册会计师发现某些错误,以提高审计质量,降低风险。 6.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可防止或减少诉讼失败时会计师事务所发生的财务损失。 7.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来帮助解决纠纷。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注册会计师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是越来越重要,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如果注册会计师工作出现失误或有欺诈行为,将会给会计报表使用人带来巨大的损失,会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因此,不断地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严格规避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保证其职业道德和执业质量的前提,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迫在眉睫、急需整顿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法律认识论文:对公交车上扒窃犯罪及法律适用的几点认识 摘要:近年来,扒窃犯罪活动突出,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和群众出行安全感的热点问题,且这种犯罪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稳定。但由于目前扒窃犯罪作为盗窃犯罪的一种,在定罪量刑标准上,与盗窃犯罪完全一致,造成打击处理力度较低,较难控制扒窃犯罪的发生。必须引起立法、行政,司法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按照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充分考虑扒窃犯罪的主观恶性,提高对扒窃犯罪的定罪率,有效打击扒窃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乖减少扒窃犯罪的发生。 关键词:扒窃犯罪;法律适用;定罪;量刑 在公交车上进行扒窃犯罪所侵害的对象,大多数为乘坐公交车的普通百姓。对于这一群体来说,如果发生被侵害,往往会在他们的生活上、精神上造成极大损害,甚至影响到家庭的安定和稳定,这类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如果打击不力,就会使得百姓对外出乘坐公交车失去安全感。 近年来,扒窃犯罪活动突出,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和群众出行安全感的热点问题,日益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本文重点分析当前扒窃犯罪的新情况和新特点,研究提出法律适用相关见解。 一、扒窃犯罪的概念及构成 扒窃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不同的掩护方式,采取一定技术性手段或者其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构成具有以下特征: (一)扒窃犯罪的客体,是侵害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主要是随身携带的公私财物。扒窃犯罪与盗窃犯罪不同,将扒窃犯罪的侵犯客体归于公私财产所有权并不合适。这里所讲的“财物”应是指便于携带的物品。 (二)扒窃犯罪的客观方面,一般表现为秘密窃取的方法,将他人的财物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表现形式有徒手扒窃作案;利用刀刃等工具割破进行作案:利用剪刀剪断进行作案。 (三)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扒窃犯罪的主体。《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四)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过失行为则不构成本罪。行为人明知是他人所有或持有财物,基于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采取一定的掩护方法,利用技术手段予以秘密窃取的行为。 二、当前扒窃犯罪的新情况和新特点 近年来,扒窃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打击处理,在进行扒窃犯罪活动的更加诡秘,在作案过程中又出现了新的情况,在作案手段上有了新的特点。 (一)扒窃犯罪趋于结伙作案 以往扒窃犯罪嫌疑人大多是单独作案,虽然依靠一定的技术作案,但常常被侦查员连人带脏一并抓获。近年来,他们为逃避打击,大多以亲缘、地缘或其他关系为基础结成团伙,少则三五人,多则十几人,共同实施扒窃犯罪活动。 (二)扒窃犯罪趋向职业化 扒窃犯罪成本小、见效快、处罚轻、风险小,所以成为扒窃犯罪分子从事的主要犯罪活动之一,甚至成为他们谋生的一种职业。据统计,在2003年北京市某分局抓获的扒窃犯罪嫌疑人中,有劳动教养以上前科的扒窃惯犯就占抓获总数的30%左右,曾被治安拘留的人数占比例更高。 (三)扒窃犯罪出现暴力化倾向 在扒窃犯罪分子中相当一部分人员,作案时都携带匕首、折刀等凶器,一旦被害人、群众或侦查员发现,他们先是语言威胁,当被抓捕或扭送时,即由暗偷转为明抢,孤注一掷,行凶伤人。 三、当前扒窃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 目前,扒窃犯罪作为盗窃犯罪的一种,在定罪量刑标准上,与盗窃犯罪完全一致。 (一)最高司法机关对盗窃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3月施行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公安部对盗窃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规定 公安部1993年3月颁布的《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中规定,已将扒窃犯罪的立案标准提到“不论盗窃财务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的高度,可见扒窃犯罪的主观恶性,在执法实践中已经得到普遍的共识。但是此立案标准与现行《刑法》在对扒窃 犯罪的定罪量刑上存在巨大差异,致使根本无法有效实施。以北京为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盗窃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才认定为犯罪。 四、对打击扒窃犯罪的法律思考 (一)现行刑法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扒窃犯罪主体的主观恶性 扒窃犯罪为故意犯罪。结合扒窃犯罪的特点,笔者认为扒窃犯罪与一般的盗窃犯罪有着较大区别,特别对窃取财物的数额和价值取舍上,主观意志难以起到决定作用,基本上是相机而动,能偷多少偷多少,偷盗什么算什么。主要取决于被害人随身携带财物的多少和行为人自身扒窃技术的高低。所以,以实际窃取数额来认定犯罪,因为行为人客观上窃取财物为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而不作为犯罪处理,就显然放纵了扒窃犯罪嫌疑人。 (二)对扒窃犯罪定罪量刑应符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 在刑法理论上,对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存在着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的争论。客观主义认为,定罪量刑应以外部行为及其危害结果论断。主观主义认为,定罪量刑应注重的不是行为人的行为及其危害性结果,而是行为人主观恶性的人身危险性。笔者认为,扒窃犯罪是一种特殊形态的盗窃犯罪,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对将要窃得财物的价值和数额没有明确的认识,主观恶性并不能决定最终的客观危害结果。换言之,扒窃犯罪窃得财物的多少的客观结果不能反映出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而现行法律对扒窃犯罪这一特点未给予充分考虑,将扒窃犯罪等同于一般意义的盗窃犯罪,以盗窃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扒窃犯罪进行量刑,就使主客观原则在扒窃犯罪的定罪量刑上难以得到充分的体现。 (三)在定罪量刑上把扒窃犯罪与一般意义盗窃犯罪区分开 笔者认为扒窃犯罪在定罪量刑上与一般意义盗窃犯罪明确区分开来十分必要,提高定罪率比单纯增加刑罚量更能有效地控制扒窃犯罪的发生。由于扒窃犯罪的特殊性,特别是由于多数扒窃犯罪的实际损害结果难以确切体现出扒窃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在对扒窃犯罪定罪量刑时,应按照主观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不仅考虑“数额较大”的实际损害结果,还应适当在对行为人主观恶性上相对有所倾斜,明确“是扒即罪”,不论数额多少,均认定为犯罪。“数额较大”应作为扒窃犯罪的量刑情节,而不应作为定罪情节。 综上所述,扒窃与一般盗窃不同,这种犯罪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极易在人民群众心理上造成不安全感和对司法机关打击、防范犯罪能力的不信任感,必须引起立法、行政、司法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应按照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充分考虑扒窃犯罪的主观恶性,提高对扒窃犯罪的定罪率,以“是扒即罪”为定罪标准,明确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扒窃行为,均应认定为犯罪。通过提高对扒窃罪定罪率,有效打击扒窃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扒窃犯罪的发生。 法律认识论文:论法律认识错误——德国禁止错误理论的变迁及其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改造的启示 法律认识错误,也称违法性认识错误,指行为人在行为时对与行为有关的法律存在不正确的认知与理解。法律认识错误的意义在于,它对行为在刑法上的认定会产生何种影响。在德国刑法中法律认识错误被称为禁止错误(verbotsirrtum),即对法律的禁令所产生的错误认识。行为人存在这种错误认识而行为,其行为与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在事实层面上仍然是已经发生的客观现象,并无改变。但是因有法律上的错误认识的存在,是否对已经发生的客观行为与后果在规范层面上的意义应予重新考量以及进行何种刑法上的处理,即是法律认识错误理论所要解决的问题。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存在对与行为有关的法律不正确的认识,与不存在这种不正确认识相比,其主观世界的景象必定是不同的,因而可能会影响到行为的故意与罪责,因而在刑法上的处理也可能会有不同。 一、违法性认识在犯罪构成中之地位 (一)违法性认识在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中之地位 欲明确法律认识错误对行为产生的刑法上的效果,则须首先确定违法性认识在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位置,然后才能在犯罪构成要件这一评判体系中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评判。认为违法性认识不属于构成要件的要素,却认为违法性认识错误是影响责任的要素,显然在逻辑上是有问题的。对于刑事责任的评价只能根据构成要件来进行,因为构成要件是决定不法与罪责的全部评价体系。何以存在构成要件之外的影响责任因素?如果存在这种构成要件之外的责任评价要素,那么要构成要件又有何用? 根据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只可能将违法性认识纳入行为的主观方面这一要件之中。而行为主观方面包括故意与过失,那么违法性认识的位置在哪里?在我国的构成要件理论中,只有如下三解是可能的: 解一:违法性认识属于故意的要件。如果将违法性认识置于故意之中,违法性认识就成为故意的要素,缺乏违法性认识时则排除故意。我国《刑法》第14条第1款关于故意的定义仿佛也提供了对这种见解的支持:“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但是这种假设是不成立的。“社会危害性”似乎是违法性的同义语,因为很难想象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不具有违法性的情形,如果存在这种情形,也只能是待修补的法律的缺漏,只是极其例外的情况。但是,刑法上对于故意的定义是有问题的,故意实际上是对于行为的知与欲,而违法性认识作为对行为是否违法的认知,虽然二者有平行存在和同时缺乏的可能关系,但毕竟不是同一个概念,故意所指向的对象,仅仅是行为与行为相关事实,是以事实为对象的主观活动,而违法性认识指向行为与法律的关系(符合或者违反的关系),是包含规范的判断。例如在大义灭亲的例子中,行为人虽然以为杀死罪有应得的亲戚不违法,但是很难否定他不具有杀人的故意,因为他不但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亲戚的死亡,而且希望行为所导致的这种结果发生。如果他不以为自己的这种行为是杀人,难道以为他杀的是一只狗么?除非他以为犯了法的“人”就不能再称其为“人”,这时似乎可以肯定他不具有杀“人”的故意,而是发生了事实认识错误,将一个事实上是人的人误作其他生物而杀死了。在这个极端的例子中,解一的不可信不言自明。 解二:违法性认识属于过失的内容。毋庸赘述,这种解答显然是不正确的。过失犯中虽然也不排除具有违法性认识,但是大量的过失行为是在不存在违法性认识时实施的。因为过失犯行为人疏忽自己的注意义务或结果避免义务而行为,对行为本身的理解尚有缺失,更勿论行为的违法性了。 解三:违法性认识属于故意的内容,但是故意与过失之间的调节阀,故意的成立以违法性认识为条件,不具有违法性认识或者发生违法性认识错误,则排除故意,成立过失。这种观点的纰漏,也至为明显,可说是同时兼具了解一与解二的错误,具体见解一与解二的论述。不具有违法性认识或者发生违法性认识错误,并不会使故意的行为转变成过失的行为。例如,行为人误以为只要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即不构成强奸罪,而无论女为的年龄是否已满14周岁,在这种错误认识之下得到13周岁某女同意之后,与之发生性行为。此时行为人的法律认识错误并不能使其故意强奸行为转化为“过失”的强奸行为,当然也不存在“过失”的强奸行为。在不存在对应的过失行为时,对于行为人发生违法性认识错误的行为如何处置?这种见解,可以说是对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本质尚没有准确把握。故意的认识内容为行为构成以及与其相关的情事,是事实上的认识;而过失犯中的注意义务也并非是违法性认识。 可见,在排除了以上可能性之后,违法性认识的地位问题在我国构成要件理论中不仅是难题,甚或竟成了无解之题了。构成要件理论在解决违法性认识问题上所受的挫败,再一次为我们提供了对其进行反思与重建的契机。 (二)违法性认识在德国刑法构成要件中之地位 在德国刑法理论发展史上,学者也曾对违法性认识的地位问题进行了艰苦的探索。为篇幅起见,也为现实性考虑,本文对违法性认识在德国刑法中的梳理,舍弃19世纪以前的状况,而是仅回溯至帝国法院时代(1879-1945)。 1.帝国法院时代的司法实践 在帝国法院的司法实践中,不法意识(unrechtsbewusstsein)既非故意的构成部分,也非罪责的要素。①与故意以及罪责相关的只是对于描述性的构成要件和刑法以外的规范的构成要件所发生的错误,以及对于刑法规范构成要件的事实基础的错误。② 德国帝国法院时代将错误区分为事实错误(tatsachenirrtum)与法律错误(rechtsirrtum),前者是关于纯粹的事实问题的认识偏差,而后者是指对于法律问题的认识偏差。这种区分与当今德国学界与司法判例中盛行的构成要件错误(tatbestandsirrtum)与禁止错误(verbotsirrtum)之分③,虽然形式上存在着对应的关系,但实质上有其不同,这种对应关系并不总是能够成立(如盗窃中对拿走他人之物的“他人之物”的理解发生错误,是规范的认识错误,而非事实认识错误)。帝国法院时代的事实认识错误,是对于纯粹的事实发生的错误认知,不包括对规范性的构成要件的认识错误,这种错误属于法律错误之列。④发生事实认识错误,如果该事实属于法定构成要件的事实或者加重处罚的事实,对这一情形不能够进行归责(nicht zuzurechnen)。⑤对于法律错误的处理,区分刑法上的法律错误和刑法以外的法律错误。刑法以外的法律错误不影响行为在刑法上的意义,而刑法上的法律错误与事实错误相同,能够发生排除故意的效果。 但是帝国法院的这种做法受到学界广泛的批判。其一是涉及事实认识错误与构成要件错误的区分问题,由于二者并不完全等同,例如在规范构成要件场合,这样会带来区分的困难。其二是刑法上的认识错误与刑法以外的认识错误分界模糊,例如物品的所有权是由民法典所规定的范畴,对于物品所有权认识有误,一般认为属于刑法以外的认识错误,但是因为刑法中关于盗窃罪的条文“拿走他人之物”也涉及这个概念,因而也可以认定为刑法上的错误。⑥ 帝国法院时代对于认识错误的处理,在19世纪的社会状况下或许可以胜任,那时刑法作为基本的法律门类规范着最为基本的社会行为,市民对于处于市民社会中心地位的刑法,有着较为清晰的认知和深深的敬畏。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区分刑法与刑法以外的法律认识错误,对市民对于刑法法律规范的认识提出更高的要求是可行的。但是在作为法律的背景的社会和国家生活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和转型时期,法律本身的存在也经历了深刻的变革,因此人们对于法律存在的反映和把握也必须被重新认识。在大量行政生活与经济生活的规范被刑法吸收,刑法规范经历了广泛的扩张以后,刑法与其他法律规范之间不再泾渭分明。刑法的禁令不再以“共同的道德风尚的价值观,而是以社会的或纯粹国家的目的为基础。”⑦如果仍然沿用帝国时代法院的判例,对于刑法上的认识错误一律视为不影响行为的认定,而对刑法以外的法律认识错误却认为可以排除故意,在刑法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的区分之间原来分明的沟壑已经淡去的情形下,显然不妥。 虽然帝国法院时代终结以后,其在认识错误上的司法实践仍然被沿用,甚至1948年黑森州高等法院尚沿袭这一见解,将对于填补空白立法内容的法律条文视为“刑法以外的认识错误。”⑧但是许多上诉审法院在“二战”后都不再跟随帝国法院的司法见解,而是开辟了新的路径。 2.“二战”后的故意理论与罪责理论 基尔州高等法院在1946年的判例中确立了禁止错误的地位,宣布“违法性的意识(das bewusstsein der rechtswidrigkeit)属于故意”⑨,从而在司法上肯定了学界所提出的故意理论(确切地说是严格故意理论)。 (1)故意理论 故意理论为binding在1916年全面建立,该理论主张行为人只有在对行为的违法性有认识时,才能够实施故意的犯罪行为。因而在此不法意识(unrechtsbewusstsein)是犯罪成立的一个条件⑩,是“定性的和构成性的故意要素”。(11)若行为人缺乏不法意识,则无法构成故意犯罪,仅承担行为的过失责任,如果刑法上对该行为科以过失责任的话。如果刑法上不存在该过失行为的责任,则对于该行为不予追究。学者最先发展起来以及得到司法认可的是严格的故意理论。 严格的故意理论(strenge vorsatztheorie)要求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具有现实的不法意识,即知道其所为违法,始承担故意的责任。仅仅存在认识到不法意识的可能,但实际上未有认识,则仍无法构成故意行为。(12)在上述1946年4月份基尔州高等法院的判例中,一农夫被告错误地以为纳粹时期的关于无照私自宰杀牲畜的刑法规定已被取消而私自宰杀牲畜,该法院否定了帝国法院时代的做法,认为关于违法性认识,无论是否是刑法上的还是刑法外的认识,属于故意的内容,因而认定该农夫不具有故意。(13) 但是,严格的故意理论仍然存在着重大缺陷,尤其是行为人不具有不法意识不能以故意行为论,而刑法对相应的过失行为又未提供刑法处罚的可能性时,产生可罚性漏洞。由merzger创立的限制的故意理论(eingeschraenkte vorsatztheorie)试图对严格故意理论进行改良,以修正该理论的缺陷。限制的故意理论主张故意行为不仅仅以现实的不法意识为前提,如果行为人在行为时具有认识行为不法的潜在可能性,仍以故意论。主要针对具有法敌对意识(rechtsfeindschaft)和法盲目性(rechtsblindheit)的行为人而言,如果行为人基于对法律整体的敌意与漠视,对其行为的不法没有认识而行为,仍然构成故意行为,承担故意的刑事责任。(14)限制故意理论在严格故意理论得到司法认可大概四个月之后,受到了柏林高等法院(kammergericht)的推崇。1946年8月,柏林高等法院在安乐死案件中提出是否应该遵循帝国法院判决或者严格故意理论认定不法意识的质疑,尤其是在基于违法普遍认可的道德风俗法律(sittengesetz)的态度而缺乏违法性认识的场合。(15)但是限制故意理论将导致受到惩罚的不是具有罪责的具体行为,而是刑法未予规定的行为,即与生活方式有关的对于法律的无知,加之限制故意理论也无法避免故意理论的体系与构造上的缺点,因而也未得到学界的接受。(16) 当限制故意理论在试图修正严格故意理论的缺陷以捍卫故意理论的地位时,整个故意理论的存在却岌岌可危,受到了罪责理论的挑战。对于故意理论的批判,大致可以归于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故意理论被认为误解了“犯罪的本质”。犯罪的本质并非是对遵守法律要求的违反,而是特殊的对共同体价值的不重视。(17)因此犯罪的故意无法包括对违反法律的认识,而应该指向具体的被侵害的价值。 其二,根据故意理论,只有当行为人在行为的刹那意识到其行为的不法时,才能够被处以故意的刑罚。而现实生活中,行为人在行为时往往不对其行为的违法性进行追问与思考,尤其是在临时起意的犯罪或激情犯的场合。(18) 其三,故意理论的适用务必引起刑事可罚性的漏洞,造成放纵犯罪。因为在缺乏不法意识的时候否定了故意,而将对行为的追究推移至过失领域,在不存在过失责任的时候,则造成宣布无罪的后果,这是故意理论最受学者诟病之处。即使是限制的故意理论,也无法医治这一理论固有的内伤。 其四,故意理论不利于区分事实认识错误与法律认识错误,混淆了欠缺注意力(unaufsamkeit)与价值判断错误(wertungsfehler)之间的差别。(19)对事实领域与规范领域的分野,在故意理论之下变得模糊不清。 (2)罪责理论 罪责理论最坚决的拥护者当属welzel。welzel在1947年和1948年间的两则著述中详细探讨了不法认识在刑法上的意义,指出:“人们不是对其思想的纯粹性承担责任,而是对其行为事实上的正确性承担责任”(20),即错误的法律认识并不影响行为的故意性。welzel对罪责理论的支持,实际上是其目的行为论立场在法律认识领域的逻辑延续。在welzel看来,“违法性是对意志实现(willensvervirklichung)所作的法律上不应如此(nicht sein sollend)的评判;这一意志实现(行为——注:原文如此)是违法性判断的对象;故意作为目的行为过程的客观的构成性因素(der objektiv gestaltende faktor des finalen geschehens)属于行为的一部分。罪责(schuld)是对意志形成(willensbildung)的评判(即故意在形成决断方面的意志形成),它是对意志形成所作的因规范上能够如此而不应如此的评判……在此存在……个别地根据规范而得以进行决断的具体可能性:即人们标语似的称为不法意识的东西。”(21) 罪责理论将违法性认识从故意之中剥离,认为缺乏违法性认识仍可构成故意。行为人行为时发生法律上的错误认识,在构成要件与违法性的层面上不发生影响,仅在罪责层面发生影响。违法性认识,只是反映了行为人的内心与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行为人认识到行为具有违法性,仍然决定实施该行为,属于罪责的要素。行为时对于行为有关的法律存在错误认识,如果该错误不可避免,则行为人不具有罪责,因而不成立刑罚;如果该错误可以避免,则对于行为人可以减轻处罚。罪责理论能够弥补故意理论的可罚性漏洞,将刑事处罚的关键建立在错误是否具有可避免性上,而不是建立在对故意行为的减等过失行为的处罚上,不会产生刑法中没有过失处罚时而放纵犯罪的情形。 在1919年后的德国立法与司法活动之中,故意理论与罪责理论并行发展,各有其踪迹。1931年的《帝国税务条例》(reichsabgabenordnung)第395条与1938年的《外汇法》第71条第2款遵循故意理论进行立法,而1949年的《经济刑法》第31条与1952年《违法秩序法》第12条则采纳了罪责理论。(22) 但是随后,联邦最高法院1952年的判例由于故意理论的刑事可罚性漏洞“在刑事政策上非常不受欢迎”(23)而抛弃故意理论,全面采纳了罪责理论。联邦最高法院热情地赞颂了罪责理论的优点,认为其不仅可以弥补该漏洞,而且具有较大的操作弹性,在存在可避免的错误时给予法官根据行为人具体的罪责程度(往往是错误可避免的程度)选择性的减轻处罚的可能性。(24)1975年罪责理论被以法律的形式固定在《德国刑法典》之中,形成今日关于禁止错误的第17条。(25)从而宣告了罪责理论的彻底胜利。至此,罪责理论战胜故意理论,全面取代了帝国时代法院关于错误的司法见解,也成为学界在禁止错误方面的通说。 虽然罪责理论取得了主流地位,但是在对于免责事由(rechtsfertigungsgruende)认识错误方面,也存在不同的见解,形成了以下数个流派: ①严格的罪责理论。dohna,maurach,welzel,armin kaufmann(26)等人持此观点,认为所有法律上的认识,包括对免责事由的认识,都属于罪责的范畴,法律认识错误不发生阻却故意的效果,而产生或者阻却罪责或者减轻处罚的效果。 而另外一些学者认为,对于免责事由方面的错误认识应该区别对待,对于免责事由的法律界限的认识错误,以及误认为未得到认可的免责事由存在(即单纯的允许错误blosser erlaubnisirrtum)应视为与故意无关的错误,属于责任范畴。相反,行为人误以为某些不存在的免责事由存在(即允许构成要件错误,erlaubnistatbestandsirrtum),则不属于故意行为。在允许构成要件错误的归类与处理上,具体又有以下几种观点存在。 ②限制的罪责理论。代表该见解的主要有h. mayer,merzger,gallas,stratenwerth等人(27),该理论认为允许构成要件错误可以排除故意,应适用《刑法典》第16条关于构成要件的错误的规定,按照相应的过失行为进行处罚,如果刑法中不存在过失行为的责任,则不予处罚。但是在共同犯罪场合,往往导致具有犯意的共犯不受处罚这样不可接受的结果,因为对共犯的处罚以共同犯罪行为的故意为前提。 ③指明法律后果的罪责理论。为修正限制罪责理论在共犯责任方面的缺陷,dreher,blei,lackner等人主张指明法律后果的罪责理论(28),认为允许构成要件错误,即误以为不存在的免责事由存在,是一种独立的错误种类,不影响构成要件的故意,但由于其在罪责上的特殊性,应以过失论,其刑事可罚性也以过失为限。但是对于不存在这种错误认识的共犯,则肯定罪责的存在。(29) 《德国刑法典》第17条对于这一点未予以规定,但限制的罪责理论为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例所垂青,也被学界视为主流观点。(30) 二、违法性认识的内容 关于违法性认识的内容,在我国学界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观点的分歧:一种观点是广义违法性说,主张违法性认识是对广义的法律规范的认识,包括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上的认识。(31)另一种观点是狭义违法性说,将违法性认识的内容限制在对刑法规定的内容方面。(32)实际上,违法性认识错误,因为发生在刑事不法行为的过程之中,绝大多数都是刑法规定上的认识错误。即使这些错误涉及(或者往往集中于)民法或者行政法的规定,但是往往也同时会涉及刑法上的规定。当然也存在仅涉及刑法之外的法律认识错误的情况,而这些情况之中,多属于事实上的认识错误,而不是法律认识错误。债权人误为在某种情形下自己得依债权占有债务人的债的对象之外的其他物品,是对债权效力或者行使方面发生错误认识,但这实质上属于构成要件认识错误,即行为对象的认识错误:误以为债务人丧失所有权,而自己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因而是对物的所有权发生事实认识错误。这种情况下,不具有盗窃的故意。(33)而对于行政法上的法律认识错误,体现在刑法上往往是对于空白构成要件的认识错误,因而这种认识也属于刑法上的认识范围之内,因为在行为认定时,这些规定通过被援引而纳入刑法构成要件之内,对之或者以事实上的认识来处理,或者以刑法上的认识来处理。因而纯粹的民法上或行政法上的不涉及刑法规定的认识错误,非常少见。 而德国刑法学界对法律认识错误内容的探讨,采取了不同的考察视点。不法意识的内容与对象(gegenstand oder inhalt des unrechtsbewusstseins)一直是从行为认识角度来被分析的,虽然也进行刑法上或者刑法外的认识的区分,但是这种区分不是以法律规定客观上的属性,究竟事实上是刑法上还是刑法外为依据的,而是以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为依据,即行为人所认为的民法行政法上,而是刑法上的。一方面是因为既然探讨法律认识错误,则自始都无法撇开行为人的认识角度,另一方面概出于上述实用性的考虑。 根据德国刑法的罪责理论,将违法性认识作为完整罪责(volle schuld,即认定行为人完整罪责)的前提条件的。(34)主流观点将违法性认识的内容表述为,行为人必须认识到他所违反的价值的普遍的约束力与不可破坏性,即他所违反的规范的法律特征。(35)相反,违法性的认识的内容不包括行为人内心良知与道德的谴责,因而信仰犯或者良心犯行为时仍具有不法意识。违法性认识也不等于对行为形式上的违法性的认识,而是行为的实质上的价值违反性认识。(36)社会伦理上的价值违反与道德风俗违反也不是违法性认识的对象(37),因为这并无法反映对行为涉及的法律规范的轻视。根据通说与长期以来的司法判例,违法性认识不仅涉及对违反刑法规范的认识,也包括对其他法律规范违反的认识,因此行为人只要认识到行为与法律规范之间的对立关系,不论其将这种法律规范理解为具有刑事的或者民事的与行政的性质,都视为具有违法性认识。(38) 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在1990年斯图加特高等法院作出裁决的一则判例中更加具象地予以把握。此案中一名身为律师的被告a为一起麻醉品交易的案件中的嫌疑人r提供咨询,然后又接到同一案件的另一嫌疑人k的委托,两名当事人在刑法上关于检举立功的规定方面互有利益冲突。在律师a的咨询建议下,k提供了不利于r的信息。后来k也被提起控告,该律师拒绝了r的委托,而接受了k的委托。被告误以为r与k不属于第356条中“同一法律事件的双方当事人”,在为k的中作出了不利于r的言辞。该律师被控以《德国刑法典》第356条的背叛当事人罪。斯图加特州法院肯定了被告a的背叛当事人行为,但是以被告存在不可避免的禁止错误(法律认识错误)而拒绝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39) 斯图加特州法院之所以认定被告人禁止错误是难以避免的错误,原因在于,在何种条件下刑事诉讼中的多个参与人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可以被作为对方当事人理解,在文献与判例中都不甚清晰。之后检察院提出申诉得到肯定答复,斯图加特高等法院认为该认识错误是可以避免的,应当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学者在此看到的不是认识错误的可避免性问题,而是违法性认识内容的问题。当时的《联邦律师费用条例》(40)中有禁止在同一法律事件中为存在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咨询和业务的规定,在此关键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由于违法性认识不以刑法规定的不法认识为限,因而律师纪律法上的违法认识也应该被考虑。被告a作为律师,必然熟悉该职业纪律性质的法律文件上的规定,至少知道其行为在职业纪律上是违反义务的行为。纪律法与刑法仅存在量的差别,而“不存在法律上的价值违反性的质的差别,在两种规范的约束性上也无差异”(41),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仍正确地理解了其行为的实质不法。至于其将行为理解为会引起了纪律惩罚还是会引起刑罚,是属于对行为结果的判断,不影响行为人的不法意识。(42) 关于违法性认识的内容,也有持不同意见者。也有学者主张,违法性认识应该以对于违反刑法规定与违反秩序(ordnungswidrigkeitsgesetz)的认识为限,认为应当区分可制裁的(sanktionierbarkeit)与可纠正(korrigierbarkeit)的认识。(43)行为人民法与行政法方面的违法认识,是可以纠正的认识,行为仅因此发生民法上的或行政法上要求更正的效果。而刑法与违反秩序法性质的错误认识则是可以惩罚的,因为行为的后果是刑罚制裁。对于仅发生更正效果规范的错误认识,不会引起刑法上的谴责,因而不属于禁止错误的内容。(44) 笔者以为,反对意见值得进一步推敲,这种意见实际上在重复帝国法院时代在法律认识错误上区分为刑法上的认识错误与刑法以外其他法律规范认识错误的做法,只不过在结果处理上不同而已。帝国时代的刑法上认识错误能够排除行为故意,此处主张的罪责理论范围内的刑法上认识错误,属于违法性认识内容,因而根据其是否能够避免,决定行为人是否有罪责。而正如上文所述,在社会生活条件发生巨大的变革,大量调整行政生活与经济生活的规范被刑法吸纳而成为刑法规范以后,刑法与其他法律规范的区分已经变得模糊,仍然坚持这种区分,虽然是在确定行为人罪责的领域,而不是在以往确定故意存在与否的领域,并不比一个世纪之前的法律理论有多大的进步,而在当今德国刑法界的发展情况下来看,则不啻为一种倒退。 正如rudolphi在1969年即已所言:“他(指行为人)究竟如何预计为他所正确认识到的不法,至于他是将其视为可处以刑罚的不法,还是把他看作引起损害赔偿或者行政强制措施的不法,对于他以相关规范的被正确认识到的价值内容进行行为的自由决定来说,没有任何意义。”(45)就行为人的内心世界来说,与整体法秩序之间的紧张关系,即对法整体的敌视或者漠视的态度,即可以成为罪责成立的前提,而不论所敌视或者漠视的法律规范,究竟属于哪一个部门。采取这种立场,也不会导致刑事责任追究的扩大化,因为构成要件可以起到保障的功能:罪责的判断总是发生在行为构成要件的判断之后,在客观上肯定了构成要件行为之后,才进行罪责的判断,而不是相反。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并且在实施该行为时具有对具体构成要件的知与欲,尽管不知其意识到行为违反刑法,但是因为意识到行为在民法或者行政法上不被许可,内心具有对整体法秩序的敌视或者漠视,因而具有构成要件的罪责。这种见解不仅在逻辑推论上缜密有序,而且符合在罪责概念构造上的预防理念(praeventive ueberlegungen auf die inhaltliche ausgestaltung des strafrechtsdogmatische schuldbegriffs),在刑事政策上有助于预防功能的发挥。 当然,如果行为人意识到行为违反刑法规范而仍然作出行为决定,与行为人仅意识到行为违反民法或者行政法的规范相比,其对于法秩序的敌意应该更强,实施违法行为的决心也应该更大,因而具有程度更大的罪责。roxin指出了不法意识性质不同而引起的罪责的量的差别,但是同时也看到,这种程度更轻的罪责在一般的量刑中即可以解决,而不需要在法律认识错误所引起的特殊的刑法幅度下予以考虑。因为对刑法上的错误认识很少是可以避免的,因而也不会导致减轻处罚。(46)而民法或者行政法的认识错误如果可以避免,则直接导致排除罪责的效果,自然体现了二者之间罪责的差异。因而通说仍然是成立的。 笔者以为我国违法性认识上的狭义说与广义之争,并无多大实益。如上所述,绝大多数刑法以外的法律规定的认识,都因为与构成要件的关联而可以被认定为刑法上的认识,或者被认定为事实上的认识,因而这种争论,多半是予学者以口舌龃龉之乐,并无多大实际意义。即使存在纯粹的刑法外的认识错误,对该错误的考察也不会发生在刑事责任领域,因为没有构成要件作为关联点被触及,行为也没有在刑法上进行评价的必要。如果确有必要对这种伴随错误认识而刑法上又无相关规定的行为处以刑罚,则首先考虑的是刑事可罚性的问题,必须在填补刑事可罚性漏洞之后,才可以进行处罚。而在填补刑事可罚性漏洞,设立新的罪名与行为构成之后,则原先刑法外的法律认识又成为刑法上的认识了。 而对于德国在违法性认识以行为人角度出发进行的狭义说与广义说来说,这种争论的基础是存在的,因为虽然大多数行为人在行为时根本未考虑自己的行为产生刑法上的疑问,还是产生民法行政法上的疑问,但也不能否认在许多情况下,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情况,如果不是非常清晰地,也是潜在地有所认识,例如对自己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进行预估,也可以反映行为人对行为法律属性的认识。如果以德国法的这种区分出发,则结论已经存在:广义说的通说是正确的。 笔者以为,违法性认识应为对法律规定的整体认识,是对整体法规范的认识,不必区分刑法上的认识与刑法以外的法律认识。如此一来,也不存在以行为人视角的对违法性认识内容进行区分,与以法律规定的客观属性作为依据进行区分这种视角选择的问题了。 三、违法性认识错误的法律后果 根据遵循罪责理论的《德国刑法》第17条,如果行为人在行为时缺乏实施不法行为的认识,如果这种认识错误不可避免,则其在行为时没有罪责,如果错误能够避免,则对其所处刑罚可以根据法定的特殊减轻处罚事由予以减轻。(47)因而禁止认识错误可发生两种法律效果:一为阻却责任,二为减轻罪责及减轻处罚。 (一)责任阻却的效果 禁止错误如果不可避免,则行为人行为时不具有罪责。因而错误的可避免性成为判断这种错误是否排除罪责的依据。行为人在实施行为之前或者实施行为时,如果存在具体的机会(即对行为的合法性发生怀疑)进行关于自己行为违法性的思考,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智力或者通过查询而得到关于行为违法性的知识。如果行为人进行了这种努力而且努力是足够充分的,例如在可以期待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查询了有关法律(该法律一般应当是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参考判例时也应当是最高审级的司法判决,但是对于司法判决实质上的正确性与合法性,行为人没有义务进行查证),咨询值得信赖的法律专业人士或者有关当局得到将要实施的行为合法的错误答复,该错误可以认定为不可避免。(48) 在禁止错误不可避免性判断中,存在一个基本的立场问题,即从客观的事实情况出发,还是从行为人在行为时的具体主观立场出发,进行不可避免性的判断。这个基本立场问题在刑法中毫不陌生,在过失中的结果预见义务的可避免性问题上也出现两种立场的对峙。虽然在民法与其他部门法中也存在这个立场问题的踪迹,但是其地位远没有在刑法中具有基本性。原因在于刑法的个人责任与最后手段性的强烈特征,在国家向个人落实其国家刑罚权时,总是要在个人身上寻求惩罚的原因,而不像在民法中那样在规责原则上还有公平与责任分担的考虑。在刑法领域,个人立场与国家立场,主观角度与客观角度之间,具有持久的紧张关系。在违法性认识错误可避免性的判断方面,这一紧张关系体现于如下争论之中。 1.关于行为时是否存在违法性疑问的具体机会 行为人产生违法性认识错误之前,往往对其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发生疑问,而之所以产生这种疑问,一般是由于存在着具体的机会,如本能地思考行为的合法性,或者其行为将会引起他人的损害。但是如果行为人根本未对其行为的合法性发生过疑问,而是径自认为自己所为合法,那么如何解决行为人的法律认识错误可避免性问题?因为这种情况下,从行为人方面来看,错误在行为时是无法避免的。此处即出现行为人主观立场与国家客观立场的对立,也是德国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之处。 采取主观立场的学者肯定这种情况下行为人认识错误的不可避免性(49),因为不可避免性的本质在于对个别行为人的主观能力的判断,而这一点除了要求对于行为人来说客观存在的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以外,也以行为人具有这种机会,去利用客观上给他的这种查明行为是否违法的可能性为前提。(50)持此见解的学者所举出的另一个理由是,如果采取客观主义的立场,仅以客观上存在的通过查询与咨询来消除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为依据进行违法性认识错误是否不可避免的判断,则仅能够在极少数例外情况下认定违法性认识错误的不可避免性,例如在一些不作为犯罪之中,行为人不会想到对其不作为的合法性进行长时间的思考与查询。而这样一来,违法性认识错误排除罪责的实际意义几尽丧失,刑法中的违法性认识错误规定也将形同虚设。(51)第三点理由是,如果要求行为人在行为之前总是要思考及查明行为是否与法律相一致,则会无疑加重了行为人行为的负担,尤其是在法律条文纷繁复杂的今天,将导致阻滞行动能量的后果。(52)对此roxin也表达了相同的忧思,认为这是一种不现实的苛求,产生妨碍社会生活的负面后果。(53) 而客观主义的立场受到了判例的推崇:只要客观上存在澄清违法性认识错误的可能性,判例即倾向于认为错误是可以避免的,而无论行为人是否有机会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疑问,是否觉察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上的疑问。在上文中提到的德国联邦法院案例中,大刑事委员会即明确地表达了其客观主义立场:“人们因为具有自由的道德风俗上的自由决定能力,因而时刻都为承担责任的决定所要求,以法律共同体的一员的身份而行为,避免实施不法。他应该在进行他所能控制的行为时,弄清楚该行为是否与法律的应然规定相一致。如有疑虑,应该通过思考与查询消除之。”(54) 在1958年的一则案例中(55),联邦最高法院再次重申这一立场,在对一位被告的违法性认识错误不可避免性进行判断时——该被告在行为时未思考事故发生地的三角路标的含义因而对其行为的违法性也未发生怀疑,并非以事实上被告是否对行为违法性进行怀疑为依据,而是以他是否应当被允许对其行为不发生怀疑为依据。即采取的是应然层面上的客观立场。联邦最高法院的一贯立场是,只有在被告仔细查明了法律问题之后仍然能够和被允许认为其观点是正确的,其实际上的错误认识才是不可避免的。”(56) 该观点虽然多受学者诟病,但是为保障法律安全性起见,判例仍然坚持了这一立场。 在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立场的冲突之间,roxin进行了某种程度的调和。他主张只有在如下几种情况下才应该肯定存在具体的机会,以促使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进行思考:即当行为人通过他人即时的指示或者自己的思考,或者阅读专业读物而产生行为合法性的怀疑时;或者行为人虽对行为没有发生怀疑,但是他在个别法律特殊规定的领域内活动时;以及当行为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他人或者社会造成损害时。(57)只有在这三种情况下,行为人必须查明自己行为的合法性,因未作充分努力而发生违法性认识错误时,该错误即是可以避免的,无法排除行为的罪责。除此之外,对行为人在行为时未对其行为的合法性进行思考而发生违法性认识错误,应认定为不可避免的错误。 roxin虽然对行为人发生合法性疑问的机会进行了限制,但是仍然是从主观主义的立场出发构造这种限制的。roxin对这一立场的维护,与其功能主义的刑法思想是一致的:如果除上述三种情况之外,行为人在行为时不存在对自己行为发生合法性疑问的机会,而发生法律认识错误的,应当肯定错误的不可避免性。虽然这会导致更多的无罪判决,但roxin认为对之不需要顾虑。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对行为人处以刑罚的必要性就会很小,警告与教育即可使他获得正确的法律认识,避免这种行为的再次发生;而法秩序也不会因为放弃对他的惩罚遭受任何损失,因为对于这种认识错误,任何事先不具备这种法律知识的人都难以避免。(58) 2.客观上的法律信息的正确性vs行为人可被接受的主观上的认识程度 另外一个体现行为人立场与客观立场之争的问题是,对于法律认识错误可避免性的判断,是以客观上的法律信息的正确性为准,还是以行为人主观上可被接受的认识程度为准。实际上,对于这一问题的解答比较容易,按照逻辑推论即可得出答案:当然是以后者为判断的依据,因为如果以前者,则所有的法律认识错误都是可以避免的,也自无法律认识错误的不可避免性可言了。但是仍需进行以下说明: 判断错误可避免性的关键之处在于,行为人是否尽了最大努力,以消除其对法律上的疑问,从而实施其所认为的不具有违法性的行为。原因似乎在于,行为人在进行充分努力的过程中,已体现了其尽量与法规范保持一致的愿望,从而能够抵消(至少从刑事政策上的处理结果上来说)他所完成的构成要件的不法,进而排除罪责。因而可以推论的是,关键的不是通过查询或者咨询所获得的信息内容的正确性,而是从行为人的角度来说,这些信息的权威性与可信赖性,因为后者中体现的是行为人消除法律疑惑的努力程度。 另外,因为法律认识错误的不可避免性而排除行为人的罪责,也只是在行为人通过努力消除了法律上的疑惑而实施行为的场合。如果行为通过充分地查询与咨询,未能得到值得信赖的答案以消除其对于行为合法性的怀疑,但是仍然决定实施该行为,则根本不存在法律上的认识错误,而只存在法律上的疑惑。这时行为人仍然存在罪责。因为,在存在对自己行为的合法性疑问之时而实施行为,仍然体现了对行为不法的放任,因而存在行为不法的罪责。 (二)罪责减轻的效果 根据《德国刑法》第17条第1款,如果行为人在行为时发生禁止错误,但是该错误可以通过认真思考,查询法律规定与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等努力之后避免,那么行为人在行为时就是具有罪责的,但可以对之酌情减轻处罚。因为禁止错误的存在一般会对行为人的行为产生一种促进的作用,因而行为时的罪责比起不存在这种错误时应该有所减少。因而,存在可避免的法律认识错误在《德国刑法》上属于一种法定酌情减轻处罚事由。《德国刑法》上虽然规定对行为人酌情可减轻处罚,但是在司法判例中一般都会考虑对行为人处以较轻刑罚。只有在行为人因为对法的敌视态度而导致法律认识错误时,才不予减轻处罚。(59)正是罪责原则的这种弹性处理,给予法官针对行为人量身度定的罪责与刑罚裁量空间,为它赢得了广泛的喝彩。 需要指出的是,违法性认识错误所具有的罪责免除与减轻的法律效果,与罪责能力瑕疵方面的罪责免除或减轻,虽然在结果上是相同的,但是不应混淆。罪责能力方面,如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精神障碍所致的刑事责任能力减轻,是对行为人进行的普遍的客观上的判断,而违法性意识则是对行为人行为时的内心世界的考察。前者是罪责的前提条件,而后者是罪责的内容。 四、结语 鉴于发生违法性错误认识时行为人在罪责上与不发生这种错误认识责任的区别,应在我国刑法上给予违法性错误以必要的地位,这也是罪责原则(schuldprinzip)的要求。而如前所述,对违法性认识在构成要件中进行定位,是解决违法性认识错误时的罪责确定与量刑的前提。 由于在我国犯罪四构成要件体系中无法对违法性认识进行定位,必须在对我国犯罪构成要件体系进行反思与重构的基础上,确定违法性认识的位置。当然违法性认识的定位问题,只是要求重建犯罪构成要件诸多因素之一,构成要件的体系本身的矛盾,也多为学者诟病,其内在的缺陷不仅妨碍对犯罪行为的逻辑而科学的理解,作为一种评价体系也会导致对行为的不正确的评价(如错误的归责等),因而最终导致刑事政策上不受欢迎的结果。德国犯罪成要件理论发展至今,虽然仍存在不同的争议点,但是其逻辑构造的缜密,作为行为评价体系的巨大优势地位,无可撼动。以对违反性认识的地位问题的探讨为契机,也可以引发我们对我国犯罪构成要件体系进行反思。如何调整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使其成为一种在规范层面判断犯罪存在与否的理性工具,将是我国刑法理论发展的中心课题。 而就本文来说,其真实的主旨不在于倡导径直接受德国关于禁止错误的相关法律制度,而在于以违法性认识错误问题彰显我国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的体系性缺陷,提示我们思考大陆法系三构成要件(行为构成该当性—违法性—罪责)逻辑体系上的优越性,并结合德国禁止错误法律制度追随德国刑法思维脉络的细致展开。从纯粹忠诚于逻辑的科学的角度来看,我们似乎应该在接纳三构成要件的基础上,将违法性归属为罪责,与罪责能力一道作为判断罪责的要素。但是这需要两个前提——一个前提是,我们相信这种思维模式或者说这种“逻辑”已被抽象纯化到接近科学的程度,也就是说,它如果被来自于另一个文化体的一群接受了这种思维训练的人使用,会得到相同的推理结果。另一个前提是,我们必须是从结果功利的立场出发,果真想得到这个思维推理过程的终端,一个具有可信性的推论的结果。也就是说,这个推论的结果能够被我们的法规法适用者和法规范对象所接受和信赖,不至于发生这种情形:在漫长的推论之后一个结果被呈现在法规法适用者和法规范对象面前,而这种结果因为与法规法适用者和法规范的简单的法情感不相容,径直被拒绝。本文仅在此提出这两个前提,对其成立与否,不在此处进行检验。 至于另一个问题,即我国刑法是否能够接受这种来自于另一个文化体的逻辑习惯的“侵袭”,容纳相应的变革,本文就更无意于进行某种预测,或者进行法律继受可行性的考察。这实际上已经超出了规范学的范围,恐怕不仅仅是一个理论的逻辑性优劣较量的问题,而是朝向社会学的方向发展。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似乎与上述第二个前提的预示有着内在的联系,其间涉及对我国既有刑法思维的整体性反思,涉及特定思维习惯的接受、生成与培育。 法律认识论文:论刑法中的法律认识错误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关于法律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关系的传统观点开始受到人们的质疑。笔者认为应立足于现实社会,尊重历史的精神,坚持客观、全面的观点,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重新审视法律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的关系问题。 关键词:认识错误 法律认识错误 刑事责任 一、法律认识错误的概念 法律认识错误的上位概念是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因此界定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进一步研究法律认识错误的前提。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认为,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的刑法性质、后果和有关事实情况的不正确认识,也就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行为的法律意义或者事实情况发生的认识错误。根据这种理解,刑法学中的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行为在有关法律性质和法律意义的评价上的不正确认识,又称为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简称法律错误。 而在西方刑法理论上,法律错误是与事实错误相对应的概念,违法性错误或禁止错误是与构成要件错误相对应的概念。不过学者们一般认为,法律错误与违法性错误、禁止的错误具有相同的意义,因此三者往往互相替代[1]。但从严格意义上讲,三者还是有差别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外延上。法律错误是对法律规范的认识错误,即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规范上应受何种评价存在不正确的观念。而刑法规范除了包含犯罪构成的条件外,还包括对犯罪如何处罚的内容。因此,法律错误既可能是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认为是犯罪发生了错误认识,也可能是对其应受的处罚有不正确的认识。而违法性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存在错误认识,即把本来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是不违法或非犯罪的行为;或者是把本来不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但不包括对其行为应定的罪名或应受的处罚存在错误认识的情形。禁止的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为刑法所禁止存在不正确认识,即把刑法所禁止的行为误认为不禁止,把刑法不禁止的行为误认为禁止。其含义与违法性错误大致相同。总之,违法性错误或禁止的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是否违法、是否为法律所禁止存在不正确认识;法律错误除了对这种“违”或“禁”的认识错误外,还包括在明知法或被禁止之后,对应受惩罚的认识错误,所以法律错误比违法性错误、禁止的错误范围更宽、外延更广。 二、法律认识错误的种类 关于法律错误的分类在中外学者中存在争议,我们认为,传统的对法律错误的三分法准确的包含了法律错误的各种情形,排除了应作为事实错误的情况,在体系上更为完备,因而更为可取。按通行教科书的表述法律错误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行为人出于不知或误解法律把自己实施的非犯罪行为误认为是犯罪行为。 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通常被称为“假想犯罪”或“幻觉犯”,也有学者称之为法律的积极错误。这种法律错误一般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正当合法行为误认为是犯罪行为,例如把正当防卫行为当作犯罪的情况;二是把具有一般社会危害性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是犯罪行为,例如把盗窃价值不足500元人民币财物的行为当作盗窃罪的情况。 2、行为人由于不知或误解法律把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误认为不是犯罪,即通常所说的“假想不犯罪”或“错觉犯”,也有学者称之为法律的消极错误。 这种法律错误一般也包括两种情形:一是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但认为未达到犯罪程度,不是犯罪。例如,行为人与军人配偶同居,行为人认为这只是违反《婚姻法》或违反道德的行为,不是犯罪,而实际上其行为已构成刑法第259条规定的破坏军婚罪。二是行为人把自己实施的通常情况下构成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是合法行为。例如,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 认为只要对方同意就不构成犯罪,而实际上其行为已构成刑法第236条规定的强奸罪。 3、行为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对应成立的罪名或应受刑罚的轻重产生错误认识。 这种法律错误也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对自己行为应成立罪名的误解,例如盗窃后被失主发现,为逃逸对失主使用暴力的,行为人认为是盗窃罪,实应定抢劫罪;二是对行为应处刑罚轻重的误解,例如行为人不知刑法对加重或减轻情节有从重或从轻处罚的规定而受到与自己预想不同的刑罚。对于后一种情形,有学者认为在实践中不会产生刑法适用的问题,因此理论上没有必要将其列为法律错误的一种。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不妥。第一,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领域,其联系表现在理论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并通过实践使自身得到丰富和发展,其区别则是二者所处领域不同,方法自然不同,实践中无意义的问题如果在理论上也放弃,虽不影响指导实践,但对于理论自身的完备却是一个损失。有缺陷的理论用哲学标准来衡量就不是科学。况且,我们的法学理论基本秉承了大陆法系重视理论自身建设的传统,不能因为实践中无疑问就放弃理论上的研究;第二,如前所述,刑法上的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行为的法律意义或情况的认识错误,对刑罚轻重的错误虽不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仍是具有法律意义的错误。因为,刑罚是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式,关系受刑人的切身权益,特别是人身自由权等权利的行使,怎能说在理论和实践上没有意义。 三、法律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的影响 1、刑法理论中关于法律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关系的争论 法律认识错误对刑法的意义在于行为人是否因法律认识错误的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这种认识错误成立的前提是行为人对犯罪的事实有正确的认识,但对这种事实在法律上的评价发生误解。在刑法理论上,法律认识错误一般可分为犯罪认识错误和刑罚认识错误,当然还可以有其它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七分法等[2]。从立法史上看,在不容许认识错误的诺曼底时代,“不要求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的绝对责任原则”[3]。19世纪英美法系国家为维护公共政策和公共利益,有效实施刑法,通过判例确立了“不知法律不给任何人提供免责理由”的铁则。进入21世纪后,文明进程的发展迫使古板的规则作出了历史让步,社会对犯罪的考察和惩罚由犯罪行为转向了犯罪行为人。1975年德意志联邦刑法典规定:“行为人在行为时对其行为的违法性缺乏认识,而且这种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则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可能避免的,得减轻处罚。”[4]此条款至今仍被认为是世界刑法关于对法律认识错误情况下的刑事责任最宽容的立法。刑法界关于法律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的相互关系的探讨古已有之,在理论上有以下几种观点: (1)否定说。认为刑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人具有违法性意识,即违法性的认识错误并不能够成为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正当理由。“违法性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丝毫无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只须有对事实的认识即可”[5]。罗马法中曾有过这样的传统原则:“不知法有害”“不知法不赫”这其中的含义就是市民如果不知道法律对自己是有害的,当自己在无意中触犯法律时,不得借口不知法而开脱。这里暗含的条件是市民可以且应当知晓到法律,这显然是加重了市民的责任。在否定的论者中最为彻底的论述可能就是德国学者洛克辛的这段话了,他说“如果把违法性意识作为处罚国民的一般条件,就等于国家为轻率者、梦想家、狂唁者和愚蠢者提供了违反法律的通行证,就等于国家放弃了自己的生存权”[6]。 总的来说,采取否定立场的学者的理由是:法律是生活的规则,市民应当知晓;违法性的证明难度太大,若承认则会给刑事司法带来困难;实证派学者认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是人身的危险性,与违法性认识没有关系。我国采取否定立场的学者一般认为我国刑法的规定中体现了我国是不承认法律认识错误可以影响刑事责任的。而且若采纳违法性意识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的话会鼓励人们不学法、不懂法,会造成对懂法之人的不公平的现象。 (2)肯定说。该说认为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标准,使个人决定其作为和不作为的依据,知法犯法是行为人“对法有敌意”,国家有权对其处罚[7];违法性认识错误可以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这其中又有几种不同的见解:严格故意说主张成立犯罪故意不仅要具备对犯罪事实的认识,还必须具备违法性的认识。德国的贝林格、宾丁,日本的小野清一郎、大冢仁等人都主张这种观点。他们以道义责任为依据,认为若行为人不具有违法性的认识,就缺乏对其以故意的刑事责任来处罚的依据;限制故意说认为不是违法性认识而是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犯罪故意成立的条件。只有当违法性错误不可能回避时,才能阻却故意。但是这样就实际上是把过失的要素引入了故意的概念之中,如此以来法律上的过失就和故意没有区别了,因此这种学说的漏洞较大;还有一种责任说的支持者认为违法性意识的有无与故意的成立没有关系,但与期待可能性有关,在欠缺违法性认识时就不存在对行为人的合法行为的期待,从而阻却责任。 (3)基本否定说。此观点认为“认识行为的违法性一般来说并不是故意犯罪的内容,但是不能排除个别例外的情况”[8]。 (4)折衷说。折衷说认为违法性认识错误可否阻却或减轻刑事责任不可一概而论,对违法性缺乏认识不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但如果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缺乏认识则可排除主观故意。上述各学派虽然都有其合理性,但笔者认为其观点都有其偏颇性:肯定说和否定说都以牺牲部分行为人的自由和生命或放纵部分以法盲为辩护理由而逍遥法外的犯罪人为代价,其解决问题的方式过于简单;基本否定说因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而失于笼统;折衷说由于疏漏了对过失中认识错误的讨论,给人以不全面之感。笔者认为认识错误及其刑事裁量应遵循“不知者不罪”这一有着传统的精神且具有法理根据的基本原则。在社会危害性与违法性认识脱节的情况下,只应该要求人们依据其行为违法与否的认识来决定其行为。在刑法的领域里,刑罚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公民唯一的行为依据,承当刑事责任是需要违法性认识的。只要承认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违法性认识是犯罪故意成立的必要条件就是当然的逻辑理论,违法性错误不管是出于对法律的不知还是误解,都应该阻却犯罪故意的成立。解决违法性认识问题,应以社会主流价值观念作为司法最终的裁判标准,以避免刑法的“专横”,同时注意发挥刑法裁判规范对应然价值及未然秩序的导向作用。 2、我国法律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的影响 在前面所述的三种法律认识错误中,第一种法律错误一般均认为不改变行为本身的非犯罪性。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对行为人定罪量刑时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而在假想犯罪中,行为人主观上虽具有“罪过”,但在客观上却不具有危害行为或危害行为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就是说行为人的主客观并不统一,不符合犯罪构成,因而不能定罪。而且,刑法中也无假想犯罪的规定,对其定罪也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 对于第三种法律错误,行为人已经认识到其行为的犯罪性质,只是对应定罪名或应处刑罚存在误解。在主观上,行为人对犯罪已有清楚认识,并进而实施该行为,其主观故意不言而喻,而且他所实施的行为也已达到了严重的危害程度,构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所以行为人的行为已具备了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犯罪已经成立。至于对罪名或刑罚的误解,因不属于故意的认识内容,既不影响主观罪过也不改变犯罪行为的客观性质,因而对其刑事责任不产生任何影响。对上述两种法律错误的处理,理论界已形成共识,只是对第二种法律错误的处理存在较大的争议。这种法律错误的第一种情形,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性、违法性也有所认识,主观恶性已较明显,一般认为该情形不影响故意的成立。至于第二种情形,即行为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一无所知,完全缺乏认识的情况,日本学者称之为最狭义的法律错误。对这种错误的处理才是争论的焦点。 3、承认法律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影响的必要性法律认识错误是否影响刑事责任这是研究法律认识错误所要重点回答的问题。行为人把本来不构成犯罪的的行为误认为是犯罪(即假想的犯罪),把本来应构成此罪的的行为误认为构成彼罪,或者对应处刑罚轻中产生误解,这几种法律认识错误都对定罪量刑不产生影响。那种对犯罪事实本身有正确认识,但对行为的违法性缺乏认识是最狭义的法律认识错误,可能存在影响刑事责任裁量问题。 在当代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变动加快,社会生活日趋复杂的时代背景下,新的法规不断涌现,人们很难在有限的时间内了解那么多的法律,特别是有些专业性条例和行政性法规,它们同千百年来逐渐形成的道德规范联系很少,不容易凭社会习惯和生活常识来判断这种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官对相同的法律持不同见解的情况也在增多,专业法官尚不能统一对法律的理解,更何况一知半解的行为人呢?刑法作为一种法律和生活的准则,其应当之条件就是让人们能够了解和掌握并以之而生活。倘若无法获取该法律,或因其他正当原因不知法律而受法律制裁,这是违背刑法正义的精神的。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理论界对这一条的解释(即裁量的依据)是因为这类人群接受教育的可能性大大低于正常人,所以应当不同于常人。但换一个角度来考虑,他们低于常人的部分能力正是影响他们了解法律,培养法意识的能力。也就是说,这类人群的违法性意识是低于正常人的,因此需要特殊对待,这也是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那么同样,当一个人在正常的状态下无法了解法律时,他又何异于上述人群呢? 长期生活在国外、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人,往往不知道大陆的有关法律,在他们来到大陆初期就可能出现因不知法而犯法的情形,还有生活在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公民,在进入其它地区的初期,因不知国家的法律而按自己落后的民族风俗习惯实施了某种行为,结果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还有行为人为了弄清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善意的征询公务机关的意见,在公务机关明确答复某种行为合法的情况下,实施了该行为,但实际上公务机关的解释是错误的。 在美国,当政府未能将制定的法律公布于众时或行为人违反法律是因为信赖官方作出的声明时,法院可以接受为可得宽恕的辩护理由。可见,在有着“不知法律不可恕传统的普通法国家中也已经开始考虑行为人的违法性认识了。美国学者曾提出在贫民窟里长大的青年人由于没有机会接触到外部的社会造成“文化隔离”,从而不能把社会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内化为自己的观念。行为人因此而犯罪时,就不可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这其实反映出了一种公平的观念,即当国家不能给予某些人以正常的生活条件时,就不应该以一般人的要求去规范他们。 刑法的谦抑性也告诉我们,必须强调刑法的宽严相济,不能使不应受处罚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这往往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这也正是现代刑法中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性的统一,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的统一使真正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合理化的本质所在。 法律认识论文:探析刑法中的法律认识错误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关于法律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关系的传统观点开始受到人们的质疑。笔者认为应立足于现实社会,尊重历史的精神,坚持客观、全面的观点,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重新审视法律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的关系问题。 关键词:认识错误 法律认识错误 刑事责任 一、法律认识错误的概念 法律认识错误的上位概念是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因此界定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进一步研究法律认识错误的前提。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认为,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的刑法性质、后果和有关事实情况的不正确认识,也就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行为的法律意义或者事实情况发生的认识错误。根据这种理解,刑法学中的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行为在有关法律性质和法律意义的评价上的不正确认识,又称为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简称法律错误。 而在西方刑法理论上,法律错误是与事实错误相对应的概念,违法性错误或禁止错误是与构成要件错误相对应的概念。不过学者们一般认为,法律错误与违法性错误、禁止的错误具有相同的意义,因此三者往往互相替代[1]。但从严格意义上讲,三者还是有差别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外延上。法律错误是对法律规范的认识错误,即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规范上应受何种评价存在不正确的观念。而刑法规范除了包含犯罪构成的条件外,还包括对犯罪如何处罚的内容。因此,法律错误既可能是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认为是犯罪发生了错误认识,也可能是对其应受的处罚有不正确的认识。而违法性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存在错误认识,即把本来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是不违法或非犯罪的行为;或者是把本来不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但不包括对其行为应定的罪名或应受的处罚存在错误认识的情形。禁止的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为刑法所禁止存在不正确认识,即把刑法所禁止的行为误认为不禁止,把刑法不禁止的行为误认为禁止。其含义与违法性错误大致相同。总之,违法性错误或禁止的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是否违法、是否为法律所禁止存在不正确认识;法律错误除了对这种“违”或“禁”的认识错误外,还包括在明知法或被禁止之后,对应受惩罚的认识错误,所以法律错误比违法性错误、禁止的错误范围更宽、外延更广。 二、法律认识错误的种类 关于法律错误的分类在中外学者中存在争议,我们认为,传统的对法律错误的三分法准确的包含了法律错误的各种情形,排除了应作为事实错误的情况,在体系上更为完备,因而更为可取。按通行教科书的表述法律错误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行为人出于不知或误解法律把自己实施的非犯罪行为误认为是犯罪行为。 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通常被称为“假想犯罪”或“幻觉犯”,也有学者称之为法律的积极错误。这种法律错误一般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正当合法行为误认为是犯罪行为,例如把正当防卫行为当作犯罪的情况;二是把具有一般社会危害性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是犯罪行为,例如把盗窃价值不足500元人民币财物的行为当作盗窃罪的情况。 2、行为人由于不知或误解法律把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误认为不是犯罪,即通常所说的“假想不犯罪”或“错觉犯”,也有学者称之为法律的消极错误。 这种法律错误一般也包括两种情形:一是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但认为未达到犯罪程度,不是犯罪。例如,行为人与军人配偶同居,行为人认为这只是违反《婚姻法》或违反道德的行为,不是犯罪,而实际上其行为已构成刑法第259条规定的破坏军婚罪。二是行为人把自己实施的通常情况下构成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是合法行为。例如,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 认为只要对方同意就不构成犯罪,而实际上其行为已构成刑法第236条规定的强奸罪。 3、行为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对应成立的罪名或应受刑罚的轻重产生错误认识。 这种法律错误也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对自己行为应成立罪名的误解,例如盗窃后被失主发现,为逃逸对失主使用暴力的,行为人认为是盗窃罪,实应定抢劫罪;二是对行为应处刑罚轻重的误解,例如行为人不知刑法对加重或减轻情节有从重或从轻处罚的规定而受到与自己预想不同的刑罚。对于后一种情形,有学者认为在实践中不会产生刑法适用的问题,因此理论上没有必要将其列为法律错误的一种。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不妥。第一,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领域,其联系表现在理论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并通过实践使自身得到丰富和发展,其区别则是二者所处领域不同,方法自然不同,实践中无 意义的问题如果在理论上也放弃,虽不影响指导实践,但对于理论自身的完备却是一个损失。有缺陷的理论用哲学标准来衡量就不是科学。况且,我们的法学理论基本秉承了大陆法系重视理论自身建设的传统,不能因为实践中无疑问就放弃理论上的研究;第二,如前所述,刑法上的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行为的法律意义或情况的认识错误,对刑罚轻重的错误虽不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仍是具有法律意义的错误。因为,刑罚是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式,关系受刑人的切身权益,特别是人身自由权等权利的行使,怎能说在理论和实践上没有意义。 三、法律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的影响 1、刑法理论中关于法律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关系的争论 法律认识错误对刑法的意义在于行为人是否因法律认识错误的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这种认识错误成立的前提是行为人对犯罪的事实有正确的认识,但对这种事实在法律上的评价发生误解。在刑法理论上,法律认识错误一般可分为犯罪认识错误和刑罚认识错误,当然还可以有其它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七分法等[2]。从立法史上看,在不容许认识错误的诺曼底时代,“不要求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的绝对责任原则”[3]。19世纪英美法系国家为维护公共政策和公共利益,有效实施刑法,通过判例确立了“不知法律不给任何人提供免责理由”的铁则。进入21世纪后,文明进程的发展迫使古板的规则作出了历史让步,社会对犯罪的考察和惩罚由犯罪行为转向了犯罪行为人。1975年德意志联邦刑法典规定:“行为人在行为时对其行为的违法性缺乏认识,而且这种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则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可能避免的,得减轻处罚。”[4]此条款至今仍被认为是世界刑法关于对法律认识错误情况下的刑事责任最宽容的立法。刑法界关于法律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的相互关系的探讨古已有之,在理论上有以下几种观点: (1)否定说。认为刑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人具有违法性意识,即违法性的认识错误并不能够成为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正当理由。“违法性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丝毫无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只须有对事实的认识即可”[5]。罗马法中曾有过这样的传统原则:“不知法有害”“不知法不赫”这其中的含义就是市民如果不知道法律对自己是有害的,当自己在无意中触犯法律时,不得借口不知法而开脱。这里暗含的条件是市民可以且应当知晓到法律,这显然是加重了市民的责任。在否定的论者中最为彻底的论述可能就是德国学者洛克辛的这段话了,他说“如果把违法性意识作为处罚国民的一般条件,就等于国家为轻率者、梦想家、狂唁者和愚蠢者提供了违反法律的通行证,就等于国家放弃了自己的生存权”[6]。 总的来说,采取否定立场的学者的理由是:法律是生活的规则,市民应当知晓;违法性的证明难度太大,若承认则会给刑事司法带来困难;实证派学者认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是人身的危险性,与违法性认识没有关系。我国采取否定立场的学者一般认为我国刑法的规定中体现了我国是不承认法律认识错误可以影响刑事责任的。而且若采纳违法性意识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的话会鼓励人们不学法、不懂法,会造成对懂法之人的不公平的现象。 (2)肯定说。该说认为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标准,使个人决定其作为和不作为的依据,知法犯法是行为人“对法有敌意”,国家有权对其处罚[7];违法性认识错误可以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这其中又有几种不同的见解:严格故意说主张成立犯罪故意不仅要具备对犯罪事实的认识,还必须具备违法性的认识。德国的贝林格、宾丁,日本的小野清一郎、大冢仁等人都主张这种观点。他们以道义责任为依据,认为若行为人不具有违法性的认识,就缺乏对其以故意的刑事责任来处罚的依据;限制故意说认为不是违法性认识而是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犯罪故意成立的条件。只有当违法性错误不可能回避时,才能阻却故意。但是这样就实际上是把过失的要素引入了故意的概念之中,如此以来法律上的过失就和故意没有区别了,因此这种学说的漏洞较大;还有一种责任说的支持者认为违法性意识的有无与故意的成立没有关系,但与期待可能性有关,在欠缺违法性认识时就不存在对行为人的合法行为的期待,从而阻却责任。 (3)基本否定说。此观点认为“认识行为的违法性一般来说并不是故意犯罪的内容,但是不能排除个别例外的情况”[8]。 (4)折衷说。折衷说认为违法性认识错误可否阻却或减轻刑事责任不可一概而论,对违法性缺乏认识不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但如果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缺乏认识则可排除主观故意。上述各学派虽然都有其合理性,但笔者认为其观点都有其偏颇性:肯定说和否定说都以牺牲部分行为人的自由和生命或放纵部分以法盲为辩护理由而逍遥法外的犯罪人为代价,其解决问题的方式过于简单;基本否定说因没有提出切实可行 的解决方法而失于笼统;折衷说由于疏漏了对过失中认识错误的讨论,给人以不全面之感。笔者认为认识错误及其刑事裁量应遵循“不知者不罪”这一有着传统的精神且具有法理根据的基本原则。在社会危害性与违法性认识脱节的情况下,只应该要求人们依据其行为违法与否的认识来决定其行为。在刑法的领域里,刑罚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公民唯一的行为依据,承当刑事责任是需要违法性认识的。只要承认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违法性认识是犯罪故意成立的必要条件就是当然的逻辑理论,违法性错误不管是出于对法律的不知还是误解,都应该阻却犯罪故意的成立。解决违法性认识问题,应以社会主流价值观念作为司法最终的裁判标准,以避免刑法的“专横”,同时注意发挥刑法裁判规范对应然价值及未然秩序的导向作用。 2、我国法律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的影响 在前面所述的三种法律认识错误中,第一种法律错误一般均认为不改变行为本身的非犯罪性。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对行为人定罪量刑时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而在假想犯罪中,行为人主观上虽具有“罪过”,但在客观上却不具有危害行为或危害行为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就是说行为人的主客观并不统一,不符合犯罪构成,因而不能定罪。而且,刑法中也无假想犯罪的规定,对其定罪也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 对于第三种法律错误,行为人已经认识到其行为的犯罪性质,只是对应定罪名或应处刑罚存在误解。在主观上,行为人对犯罪已有清楚认识,并进而实施该行为,其主观故意不言而喻,而且他所实施的行为也已达到了严重的危害程度,构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所以行为人的行为已具备了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犯罪已经成立。至于对罪名或刑罚的误解,因不属于故意的认识内容,既不影响主观罪过也不改变犯罪行为的客观性质,因而对其刑事责任不产生任何影响。对上述两种法律错误的处理,理论界已形成共识,只是对第二种法律错误的处理存在较大的争议。这种法律错误的第一种情形,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性、违法性也有所认识,主观恶性已较明显,一般认为该情形不影响故意的成立。至于第二种情形,即行为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一无所知,完全缺乏认识的情况,日本学者称之为最狭义的法律错误。对这种错误的处理才是争论的焦点。 3、承认法律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影响的必要性法律认识错误是否影响刑事责任这是研究法律认识错误所要重点回答的问题。行为人把本来不构成犯罪的的行为误认为是犯罪(即假想的犯罪),把本来应构成此罪的的行为误认为构成彼罪,或者对应处刑罚轻中产生误解,这几种法律认识错误都对定罪量刑不产生影响。那种对犯罪事实本身有正确认识,但对行为的违法性缺乏认识是最狭义的法律认识错误,可能存在影响刑事责任裁量问题。 在当代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变动加快,社会生活日趋复杂的时代背景下,新的法规不断涌现,人们很难在有限的时间内了解那么多的法律,特别是有些专业性条例和行政性法规,它们同千百年来逐渐形成的道德规范联系很少,不容易凭社会习惯和生活常识来判断这种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官对相同的法律持不同见解的情况也在增多,专业法官尚不能统一对法律的理解,更何况一知半解的行为人呢?刑法作为一种法律和生活的准则,其应当之条件就是让人们能够了解和掌握并以之而生活。倘若无法获取该法律,或因其他正当原因不知法律而受法律制裁,这是违背刑法正义的精神的。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理论界对这一条的解释(即裁量的依据)是因为这类人群接受教育的可能性大大低于正常人,所以应当不同于常人。但换一个角度来考虑,他们低于常人的部分能力正是影响他们了解法律,培养法意识的能力。也就是说,这类人群的违法性意识是低于正常人的,因此需要特殊对待,这也是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那么同样,当一个人在正常的状态下无法了解法律时,他又何异于上述人群呢? 长期生活在国外、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人,往往不知道大陆的有关法律,在他们来到大陆初期就可能出现因不知法而犯法的情形,还有生活在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公民,在进入其它地区的初期,因不知国家的法律而按自己落后的民族风俗习惯实施了某种行为,结果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还有行为人为了弄清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善意的征询公务机关的意见,在公务机关明确答复某种行为合法的情况下,实施了该行为,但实际上公务机关的解释是错误的。 在美国,当政府未能将制定的法律公布于众时或行为人违反法律是因为信赖官方作出的声明时,法院可以接受为可得宽恕的辩护理由。可见,在有着“不知法律不可恕传统的普通法国家中也已经开始考虑行为人的违法性认识了。美国学者曾提出在贫民窟里长大的青年人由于没有机会接触到外部的社会造成“文化隔离”,从而 不能把社会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内化为自己的观念。行为人因此而犯罪时,就不可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这其实反映出了一种公平的观念,即当国家不能给予某些人以正常的生活条件时,就不应该以一般人的要求去规范他们。 刑法的谦抑性也告诉我们,必须强调刑法的宽严相济,不能使不应受处罚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这往往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这也正是现代刑法中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性的统一,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的统一使真正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合理化的本质所在。 法律认识论文:浅论刑法中的法律认识错误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关于法律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关系的传统观点开始受到人们的质疑。笔者认为应立足于现实社会,尊重历史的精神,坚持客观、全面的观点,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重新审视法律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的关系问题。 关键词:认识错误 法律认识错误 刑事责任 一、法律认识错误的概念 法律认识错误的上位概念是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因此界定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进一步研究法律认识错误的前提。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认为,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的刑法性质、后果和有关事实情况的不正确认识,也就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行为的法律意义或者事实情况发生的认识错误。根据这种理解,刑法学中的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行为在有关法律性质和法律意义的评价上的不正确认识,又称为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简称法律错误。 而在西方刑法理论上,法律错误是与事实错误相对应的概念,违法性错误或禁止错误是与构成要件错误相对应的概念。不过学者们一般认为,法律错误与违法性错误、禁止的错误具有相同的意义,因此三者往往互相替代[1]。但从严格意义上讲,三者还是有差别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外延上。法律错误是对法律规范的认识错误,即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规范上应受何种评价存在不正确的观念。而刑法规范除了包含犯罪构成的条件外,还包括对犯罪如何处罚的内容。因此,法律错误既可能是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认为是犯罪发生了错误认识,也可能是对其应受的处罚有不正确的认识。而违法性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存在错误认识,即把本来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是不违法或非犯罪的行为;或者是把本来不是违法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但不包括对其行为应定的罪名或应受的处罚存在错误认识的情形。禁止的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为刑法所禁止存在不正确认识,即把刑法所禁止的行为误认为不禁止,把刑法不禁止的行为误认为禁止。其含义与违法性错误大致相同。总之,违法性错误或禁止的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是否违法、是否为法律所禁止存在不正确认识;法律错误除了对这种“违”或“禁”的认识错误外,还包括在明知法或被禁止之后,对应受惩罚的认识错误,所以法律错误比违法性错误、禁止的错误范围更宽、外延更广。 二、法律认识错误的种类 关于法律错误的分类在中外学者中存在争议,我们认为,传统的对法律错误的三分法准确的包含了法律错误的各种情形,排除了应作为事实错误的情况,在体系上更为完备,因而更为可取。按通行教科书的表述法律错误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1、行为人出于不知或误解法律把自己实施的非犯罪行为误认为是犯罪行为。 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通常被称为“假想犯罪”或“幻觉犯”,也有学者称之为法律的积极错误。这种法律错误一般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正当合法行为误认为是犯罪行为,例如把正当防卫行为当作犯罪的情况;二是把具有一般社会危害性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是犯罪行为,例如把盗窃价值不足500元人民币财物的行为当作盗窃罪的情况。 2、行为人由于不知或误解法律把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误认为不是犯罪,即通常所说的“假想不犯罪”或“错觉犯”,也有学者称之为法律的消极错误。 这种法律错误一般也包括两种情形:一是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但认为未达到犯罪程度,不是犯罪。例如,行为人与军人配偶同居,行为人认为这只是违反《婚姻法》或违反道德的行为,不是犯罪,而实际上其行为已构成刑法第259条规定的破坏军婚罪。二是行为人把自己实施的通常情况下构成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是合法行为。例如,行为人明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 认为只要对方同意就不构成犯罪,而实际上其行为已构成刑法第236条规定的强奸罪。 3、行为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对应成立的罪名或应受刑罚的轻重产生错误认识。 这种法律错误也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对自己行为应成立罪名的误解,例如盗窃后被失主发现,为逃逸对失主使用暴力的,行为人认为是盗窃罪,实应定抢劫罪;二是对行为应处刑罚轻重的误解,例如行为人不知刑法对加重或减轻情节有从重或从轻处罚的规定而受到与自己预想不同的刑罚。对于后一种情形,有学者认为在实践中不会产生刑法适用的问题,因此理论上没有必要将其列为法律错误的一种。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不妥。第一,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领域,其联系表现在理论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并通过实践使自身得到丰富和发展,其区别则是二者所处领域不同,方法自然不同,实践中无意义的问题 如果在理论上也放弃,虽不影响指导实践,但对于理论自身的完备却是一个损失。有缺陷的理论用哲学标准来衡量就不是科学。况且,我们的法学理论基本秉承了大陆法系重视理论自身建设的传统,不能因为实践中无疑问就放弃理论上的研究;第二,如前所述,刑法上的错误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行为的法律意义或情况的认识错误,对刑罚轻重的错误虽不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仍是具有法律意义的错误。因为,刑罚是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式,关系受刑人的切身权益,特别是人身自由权等权利的行使,怎能说在理论和实践上没有意义。 三、法律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的影响 1、刑法理论中关于法律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关系的争论 法律认识错误对刑法的意义在于行为人是否因法律认识错误的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这种认识错误成立的前提是行为人对犯罪的事实有正确的认识,但对这种事实在法律上的评价发生误解。在刑法理论上,法律认识错误一般可分为犯罪认识错误和刑罚认识错误,当然还可以有其它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七分法等[2]。从立法史上看,在不容许认识错误的诺曼底时代,“不要求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的绝对责任原则”[3]。19世纪英美法系国家为维护公共政策和公共利益,有效实施刑法,通过判例确立了“不知法律不给任何人提供免责理由”的铁则。进入21世纪后,文明进程的发展迫使古板的规则作出了历史让步,社会对犯罪的考察和惩罚由犯罪行为转向了犯罪行为人。1975年德意志联邦刑法典规定:“行为人在行为时对其行为的违法性缺乏认识,而且这种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则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是可能避免的,得减轻处罚。”[4]此条款至今仍被认为是世界刑法关于对法律认识错误情况下的刑事责任最宽容的立法。刑法界关于法律认识错误与刑事责任的相互关系的探讨古已有之,在理论上有以下几种观点: (1)否定说。认为刑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人具有违法性意识,即违法性的认识错误并不能够成为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正当理由。“违法性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丝毫无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只须有对事实的认识即可”[5]。罗马法中曾有过这样的传统原则:“不知法有害”“不知法不赫”这其中的含义就是市民如果不知道法律对自己是有害的,当自己在无意中触犯法律时,不得借口不知法而开脱。这里暗含的条件是市民可以且应当知晓到法律,这显然是加重了市民的责任。在否定的论者中最为彻底的论述可能就是德国学者洛克辛的这段话了,他说“如果把违法性意识作为处罚国民的一般条件,就等于国家为轻率者、梦想家、狂唁者和愚蠢者提供了违反法律的通行证,就等于国家放弃了自己的生存权”[6]。 总的来说,采取否定立场的学者的理由是:法律是生活的规则,市民应当知晓;违法性的证明难度太大,若承认则会给刑事司法带来困难;实证派学者认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是人身的危险性,与违法性认识没有关系。我国采取否定立场的学者一般认为我国刑法的规定中体现了我国是不承认法律认识错误可以影响刑事责任的。而且若采纳违法性意识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的话会鼓励人们不学法、不懂法,会造成对懂法之人的不公平的现象。 (2)肯定说。该说认为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标准,使个人决定其作为和不作为的依据,知法犯法是行为人“对法有敌意”,国家有权对其处罚[7];违法性认识错误可以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这其中又有几种不同的见解:严格故意说主张成立犯罪故意不仅要具备对犯罪事实的认识,还必须具备违法性的认识。德国的贝林格、宾丁,日本的小野清一郎、大冢仁等人都主张这种观点。他们以道义责任为依据,认为若行为人不具有违法性的认识,就缺乏对其以故意的刑事责任来处罚的依据;限制故意说认为不是违法性认识而是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犯罪故意成立的条件。只有当违法性错误不可能回避时,才能阻却故意。但是这样就实际上是把过失的要素引入了故意的概念之中,如此以来法律上的过失就和故意没有区别了,因此这种学说的漏洞较大;还有一种责任说的支持者认为违法性意识的有无与故意的成立没有关系,但与期待可能性有关,在欠缺违法性认识时就不存在对行为人的合法行为的期待,从而阻却责任。 (3)基本否定说。此观点认为“认识行为的违法性一般来说并不是故意犯罪的内容,但是不能排除个别例外的情况”[8]。 (4)折衷说。折衷说认为违法性认识错误可否阻却或减轻刑事责任不可一概而论,对违法性缺乏认识不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但如果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缺乏认识则可排除主观故意。上述各学派虽然都有其合理性,但笔者认为其观点都有其偏颇性:肯定说和否定说都以牺牲部分行为人的自由和生命或放纵部分以法盲为辩护理由而逍遥法外的犯罪人为代价,其解决问题的方式过于简单;基本否定说因没有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 而失于笼统;折衷说由于疏漏了对过失中认识错误的讨论,给人以不全面之感。笔者认为认识错误及其刑事裁量应遵循“不知者不罪”这一有着传统的精神且具有法理根据的基本原则。在社会危害性与违法性认识脱节的情况下,只应该要求人们依据其行为违法与否的认识来决定其行为。在刑法的领域里,刑罚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是公民唯一的行为依据,承当刑事责任是需要违法性认识的。只要承认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违法性认识是犯罪故意成立的必要条件就是当然的逻辑理论,违法性错误不管是出于对法律的不知还是误解,都应该阻却犯罪故意的成立。解决违法性认识问题,应以社会主流价值观念作为司法最终的裁判标准,以避免刑法的“专横”,同时注意发挥刑法裁判规范对应然价值及未然秩序的导向作用。 2、我国法律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的影响 在前面所述的三种法律认识错误中,第一种法律错误一般均认为不改变行为本身的非犯罪性。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对行为人定罪量刑时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主客观相统一的犯罪构成。而在假想犯罪中,行为人主观上虽具有“罪过”,但在客观上却不具有危害行为或危害行为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就是说行为人的主客观并不统一,不符合犯罪构成,因而不能定罪。而且,刑法中也无假想犯罪的规定,对其定罪也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 对于第三种法律错误,行为人已经认识到其行为的犯罪性质,只是对应定罪名或应处刑罚存在误解。在主观上,行为人对犯罪已有清楚认识,并进而实施该行为,其主观故意不言而喻,而且他所实施的行为也已达到了严重的危害程度,构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所以行为人的行为已具备了犯罪构成的主客观要件,犯罪已经成立。至于对罪名或刑罚的误解,因不属于故意的认识内容,既不影响主观罪过也不改变犯罪行为的客观性质,因而对其刑事责任不产生任何影响。对上述两种法律错误的处理,理论界已形成共识,只是对第二种法律错误的处理存在较大的争议。这种法律错误的第一种情形,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危害性、违法性也有所认识,主观恶性已较明显,一般认为该情形不影响故意的成立。至于第二种情形,即行为人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一无所知,完全缺乏认识的情况,日本学者称之为最狭义的法律错误。对这种错误的处理才是争论的焦点。 3、承认法律认识错误对刑事责任影响的必要性法律认识错误是否影响刑事责任这是研究法律认识错误所要重点回答的问题。行为人把本来不构成犯罪的的行为误认为是犯罪(即假想的犯罪),把本来应构成此罪的的行为误认为构成彼罪,或者对应处刑罚轻中产生误解,这几种法律认识错误都对定罪量刑不产生影响。那种对犯罪事实本身有正确认识,但对行为的违法性缺乏认识是最狭义的法律认识错误,可能存在影响刑事责任裁量问题。 在当代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变动加快,社会生活日趋复杂的时代背景下,新的法规不断涌现,人们很难在有限的时间内了解那么多的法律,特别是有些专业性条例和行政性法规,它们同千百年来逐渐形成的道德规范联系很少,不容易凭社会习惯和生活常识来判断这种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官对相同的法律持不同见解的情况也在增多,专业法官尚不能统一对法律的理解,更何况一知半解的行为人呢?刑法作为一种法律和生活的准则,其应当之条件就是让人们能够了解和掌握并以之而生活。倘若无法获取该法律,或因其他正当原因不知法律而受法律制裁,这是违背刑法正义的精神的。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理论界对这一条的解释(即裁量的依据)是因为这类人群接受教育的可能性大大低于正常人,所以应当不同于常人。但换一个角度来考虑,他们低于常人的部分能力正是影响他们了解法律,培养法意识的能力。也就是说,这类人群的违法性意识是低于正常人的,因此需要特殊对待,这也是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那么同样,当一个人在正常的状态下无法了解法律时,他又何异于上述人群呢? 长期生活在国外、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人,往往不知道大陆的有关法律,在他们来到大陆初期就可能出现因不知法而犯法的情形,还有生活在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公民,在进入其它地区的初期,因不知国家的法律而按自己落后的民族风俗习惯实施了某种行为,结果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还有行为人为了弄清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善意的征询公务机关的意见,在公务机关明确答复某种行为合法的情况下,实施了该行为,但实际上公务机关的解释是错误的。 在美国,当政府未能将制定的法律公布于众时或行为人违反法律是因为信赖官方作出的声明时,法院可以接受为可得宽恕的辩护理由。可见,在有着“不知法律不可恕传统的普通法国家中也已经开始考虑行为人的违法性认识了。美国学者曾提出在贫民窟里长大的青年人由于没有机会接触到外部的社会造成“文化隔离”,从而不能把 社会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内化为自己的观念。行为人因此而犯罪时,就不可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这其实反映出了一种公平的观念,即当国家不能给予某些人以正常的生活条件时,就不应该以一般人的要求去规范他们。 刑法的谦抑性也告诉我们,必须强调刑法的宽严相济,不能使不应受处罚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这往往会给社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这也正是现代刑法中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性的统一,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的统一使真正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合理化的本质所在。 法律认识论文:论高校生对诊所法律教育的认识与认可 一、大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的认知 第一个问题,大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与传统法律实践教学的区别的认识情况。这个问题,可以反映出大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方式的基本认知情况,也可以反映大学生对现代以诊所法律教育为代表的实践教学与传统法律实践教学的主观态度。关于诊所法律教育与传统法学实践教学的关系、特别是区别的问题上,受调查的60名大学生中,有34名认为区别很大,占受调查人数的56.6%;有26人认为区别不大,占43.4%。因此可知,大学生对于诊所法律教育与传统法律实践教学的区别的认识,基本上认为有区别,同时认为区别不大的人数也不少。这表明,我们的诊所法,对于传统法律实践教学方式不应当否定,而应当发挥其优点,传统法律实践教学与诊所法律教学,不是对立的,而应当是互补的关系。在实际教学方面,传统法律实践教学与诊所法律教育的目标是相同的,同时以实践的方式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 第二个问题,大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以及传统法律实践教学的理想方式问题的认知与意愿情况。这个问题可以反映出大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方式以及传统法律实践教学方式的认证情况以及主观评价,可以作为未来开展诊所法律教育在方式选择上的参考。此项调查的问题是:你所在的学校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形式是诊所法律课程,法律诊所,律师所实习,公检法实习,社区法律服务,义务法律咨询。被调查的60名大学生的回答是:28人选择律师事务所,占46.6%;22人选择法律诊所,占33.6%;有12人选择诊所法律课程,占20%;有6人选项社区法律服务,占10%。哈尔滨工程大学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开设了专门的诊所法律课程,由律师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师专门任教,学生反映非常好,同时可设立了法律诊所、有专用办公室但却很少开展活动。从大学生的问卷回答上看,多数学生还是倾向于传统的律师实务方面的法律实践教学。对诊所法律课程与法律诊所的认知与认同程度还不够高。 大学生多数选择律师事务实习所作为法律实践教学的方式,是因为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学生可以有更多的机会直接参与处理法律实务,直接面对法律现实问题。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方式,又是传统的法律实践教学方式,可以做为当前的诊所法律教育方式之一。这表明传统法律实践教学与诊所法律教学,不是没有联系的,传统法律实践教学的有效方式应当延续。这启发我们,今后还应当加强诊所法律课程以及法律诊所的工作,以获得广大学生的认知与认同。同时,我们也客观地发现,大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方式的理解也存在一定的不准确成分,我们在对大学生的访谈调查中得知,大学生对于已经开展了的诊所法律课程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访谈调查中的信息表明,诊所法律课程如果能够理想地开展,在法律实践教学方面会发挥很好的作用。由富有法律实务经历的教师从事诊所法律课程的教学工作,是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可取方式,也是在现有的教学环境、教学条件下具有可行性的方式,具有普遍推广的意义。 第三个问题,大学生所认为的与法律实践教学有关的课程或者实践活动情况。这个问题,可以反映出大学生对有关法律实践教学课程的认识与评价,可以作为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参考。关于已经学习过的课程中与诊所法律教育相关的课程问题,受调查的60名大学生中,有36人认为是律师实务课程,占60%;有30人认为是司法考试讲座课程,占50%;有58人选择义务法律咨询,占96.6%。可见,在以往的有关法律实践教学的课程中,学生认为实践性强的课程是律师实务,同时大学生普遍认为传统的义务法律咨询是法律实践的方式。因此,对于律师实务课程,或者与律师实务有关的司法考试课程,应当成为法律实践教学的基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可以也应当突出实践性。对于已经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学校,可以把律师实务课程作为诊所法律课程之一,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为目标,以实践教学的方式,以真实的案例为素材,从律师的角度认识与处理法律事务。律师实务课程,用实践教学的方式来进行,与其他诊所法律课程并不矛盾,一般的诊所法律课程可以是全方位的法律实践教学,而律师实务课程可以开设为是专项的法律实践教学。对于还没有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院校,律师实务课程,可以作为传统实践教学课程的代表,同样采用实践教学的方式开展。 二、大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的认同 大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的认同情况,表明大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的主观意愿与价值判断,能够反映大学生对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基本态度。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是否认同,是我们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重要问题。诊所法律教育的开展,不应当是教育者的单方面的意愿,更主要的是学生是否意愿接受,我们所采取的教育方式应该能够为学生所接受。我们通过以下基本问题的问卷调查,活动有关大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主观认同情况的信息并予以分析讨论。第一个问题:你是否希望所在学校采用诊所法律教育以及是否希望加强诊所法律教育。这个问题,可以反映出大学生对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基本选择、基本态度,可以反映出学生的真实意愿。学生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被调查的60名学生中有54人选择希望,占90%,选择都可以的有6人,占10%,没有人明确选择不希望。这种情况表明,大学生都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愿望非常强烈,学生的热情很高。学生的意愿、学生的实际需求是我们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动力。 大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的普遍愿望,我们应当充分考虑,并且应当在今后的法律实践教学工作中,大力加强诊所法律教学形式的实践教学。同样的问题,我们也对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对于法学研究生阶段是否希望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问题,受调查的30名一年级法学硕士研究生中,有28人选择希望,占93.3%,有1人选择没有必要。可见,法学硕士研究生也普遍希望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开展诊所法律教育,他们对提供实践教学方式来学习法律知识、提供实践能力的愿望非常高。我国目前开展的诊所法律教育普遍是在法律本科层次以及专科层次进行,本科普通法律院校与高职高专院校。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目前国内还没有开展的报道,今后可以探索与尝试。第二个问题:你对诊所法律教育实际意义的评价。这个问题,可以反映出大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的肯定性或者否定性价值判断,是我们开展诊所法律教育所应当掌握的重要信息。 大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的肯定或者否定,反映了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的认同情况,同时也是对我们开展诊所法律教育工作的一种实际评价。这个问题,接受调查的60名大学生的回答分别是:选择有意义的44人、占73.3%,选择意义一般的有14人、占23.3%,选择没有意义的有2人、占3.3%。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大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的实际意义是肯定的,是普遍认同的,对于诊所法律教育是否有意义、是否有必要开展的问题上,被调查的大学生普遍表示有意义,希望开展诊所法律教育,对诊所法律教育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表明诊所法律教育是有价值的。同时也应当注意到,大学生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结果与上一个问题的结果有明显的不同,有23%的人认为意义一般。同样的问题,我们对30名一年级的法学硕士研究生的问卷调查结果是,认为有意义的23人、占76.6%,选择意义一般的有7人、占23.3%。这两个不同受调查群体的结果十分相似,所不同的是,接受调查的本科大学生是已经上过诊所法律课程的法学高年级学生,而接受调查的一年级法学硕士研究生中多数在本科阶段是没有接受过诊所法律课程等形式教育的学生。这样的调查结果表明,诊所法律教育的实际意义还没有很好的发挥出来,这要求我们在今后的诊所法律教育工作中,应当更加注意提高诊所法律教育的实际作用,多在实效方面下功夫。 通过以上大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的认知与认同情况的调查,我们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当前我国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对诊所法律教育有所了解,他们更希望通过律师所实习、诊所法律课程的方式开展法律实践教学,同时大学生普遍肯定诊所法律教育在实践教学方面的意义,普遍希望加强诊所法律教育。这些情况,是我们开展诊所法律教育的基础与动力。 作者:孙春伟 赵桂华 孙彬生 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学院 法律认识论文:当前电子银行业务的法律认识研究论文 一、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给传统法律带来的挑战 传统个人金融业务使用的是纸质流通工具,与此相适应,传统法律也是建立在对纸质流通工具进行调整的基础之上的。而个人电子银行业务使用的是以电磁信息为载体的流通工具,因此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给传统的法律原则、法律规则带来了挑战。 基于平等性、自愿性、互换性为基础的,以特定主体的特定交易为前提的传统民法,由于金融电子化的发展,已越来越不适应以集中交易、不特定主体为基础的金融法发展的需要,传统民法中的平等主体、契约自由原则正受到限制。在金融法领域,金融机构与其客户之间(如银行与客户)的关系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不仅表现在主体间经济实力的巨大差异上,而且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拥有法律赋予的特许权即行业垄断权,以致客户不得不与金融机构打交道。同时,在传统民法中,交易和交易主体都是特定的,因而大陆法系民法确立了契约自由原则,并且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以要约、承诺为优秀内容的合同法规则。而个人电子银行业务中,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和权力干预,这种严格监管和权力干预,都属于对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的限制,从而产生了新的调控金融领域的法律规则。 许多个人电子银行业务交易采用金融电子化数据交换(EDI),也就是无纸化的电子合同的方式进行,即在EDI电脑网络上按事先约定的编码进行,这与传统法律中的书面和口头合同有着显著的不同。合同形式往往是作为民事法律行为能否产生预期法律后果的形式条件,但各国传统的合同法中并未对这种电子化的合同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基于因特网上的金融业务没有地域限制,因特网为金融交易的全球化提供了交易平台,形成金融虚拟市场全球一体化。在因特网上达成的金融电子化合同通常难以确定合同的签定地和履行地,从而很难确定电子化合同的管辖权;而且即使确定了合同的管辖权而在选择准据法时也会发生强烈的法律冲突,这就向因特网上金融交易适用一国国内法律的规则提出挑战,从而迫切需要立法的全球化。同时,世界经济一体化、全球化的趋势也为金融立法的全球化、国际化、一体化提供了经济基础。 二、国外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的法律规制 个人电子银行对法律带来了空前的挑战,法律只有改变自身才能适应新的形势。同时也只有通过法律的规制,才能严格把好从事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的新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关,才能确保不致于产生法律真空,才能严厉打击破坏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的犯罪分子,从而确保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的安全,保证个人电子银行业务走上良性运行轨道。同时也只有通过制定全球一体化的法律,才能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市场全球化、网络化的要求,确保各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和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保护弱小的发展中国家金融业的成长。基于上述原因,各国及联合国均对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立法十分重视且作出了积极不懈的努力。 在美国,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立法分为调整小额电子资金划拨和大额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调整小额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有:联邦《电子资金划拨法》(ElectronicFundTransferAct),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颁布的D条例(FederalReserve`sRegulationD)、E条例(FederalReserve`sRegulationE)、Z条例(FederalReserve`sRegulationZ),《借贷诚实法》(TruthinLendingAct),各州关于电子资金划拨的法律,联邦及各州的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律(branchinglaws)以及反托拉斯法等。调整大额电子资金贷记划拨的法律主要是美国《统一商法典》的4A编。 在英国,调整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的法律框架是建立在19世纪中期的商业管理和调整纸面工具的支付系统的法律之上的。这些法律和管理包括1879年《银行薄记证据法》(Bankers`BooksAct)、1957年《支票法》(ChequesAct)、1968年《民事证据法》(CivilEvidenceAct)、1974年《消费信贷法》(ConsumerCreditAct)、1977年《不公平合同条款法》(UnfairContractTermAct)、1982年《货物和服务供应法》(TheSupplyofGoodsandServicesAct)等法律,以及1992年由民间团体共同公布、并于1994年修订的《银行业惯例守则》(CodeofBankingPractice)。《银行业惯例守则》虽然不是法律,但实际上具有了法律效力。 1992年5月15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25届会议通过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贷记划拨示范法》(UNCITRALModelLawonInternationalCreditTransfers),供各国在进行电子资金划拨立法时参考。此外,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还通过《电子贸易示范法》,WTOl32个缔约国签署了《电子商务宣言》等国际公约和惯例。超级秘书网 三、我国现行个人电子银行业务面临的立法滞后制约 个人电子银行业务改变了传统银行业务的运营模式,改变了银行交易的过程与方式,相应地也改变了业务的规范原则及法律责任归责基础,这样就要求有新的立法来规范新的业务行为。没有相应的立法,行为各方当事人权责不清或权利、义务不对等,不仅影响业务的快速发展,也客观上造成大量纠纷,并且在纠纷处理中司法裁判容易产生一定的随意性。我国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立法相对滞后,尚未采纳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通过《电子贸易示范法》以及WTOl32个缔约国签署的《电子商务宣言》等国际公约和惯例。目前该领域尚没有专门调整国内个人电子银行业务的法律,仅有200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的行政部门规章《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而且上述办法属于金融行业行政性业务管理规章,其立法宗旨是为规范和引导我国网上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重点在于规范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业务行为,对网上银行业务中商业银行和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基本没有涉及,因此,可以说,目前我国个人电子银行业务法律规制方面存在较多空白。 在实践中,个人电子银行业务一般都是依据银行的一些内部规章、银行制定的格式合同进行的,但是银行内部的规章和一些格式条款都是按照本行制定的相应管理办法进行的,其业务管理办法及章程中不免过多强调自身的利益,对银行操作设定若干免责条款,其法律效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而个人电子银行业务涉及金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当事人众多,包括客户、参与电子资金划拨的金融机构、通讯线路提供者、计算机软件、硬件供应商、电力公司等。一旦发生纠纷,如何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责任是比较棘手的问题。 法律认识论文:道德和法律基础的认识对比分析论文 [论文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教学实践 [论文摘要]思想道德修养-9法律基础是一门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这门课程,需要执教者从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内涵和实质,内容结构,表现形式等方面把握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关系问题;把握好思想理论教育的知识性与意识形态性的关系即思想理论教育始于知识而不囿于知识。思想理论知识教育的目的与意识形态教育目标的同一性,坚持思想理论知识的教学与意识形态教育的辩证统一.正确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关系问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的、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意识形态基本要求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这门课程是把原“98方案”的“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两部分内容整合为一门新的课程。因此,如何处理好这两部分内容之间的联系,如何把握好思想理论教育的知识性与意识形态性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关系问题,是值得执教者关注与探讨的问题。 1把握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关系 1.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联系 从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内涵和实质来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都受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制约,同时又反映和作用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它们都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它们都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体现,都是调节人与人之问相互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它们都是为了确认和维护对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有利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广大人民最根本利益服务;它们的许多基本原则和内容也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律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提供了基础和保障,思想道德建设为法律制定提供了目标。社会主义法律贯穿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精神,培养人们的道德品质和情操,培养人们遵守道德规范的责任感。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是健全法制、厉行法治的重要因素。立法者制定法律、法规时,必然要考虑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现状和内容,把某些道德规范转变成法律规范。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也可以促进人们自觉遵纪守法,促进整个社会法制建设水平的提高。 1.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区别 思想道德与法律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法律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而道德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出现的,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和人们内心信念来调节控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非强制性社会规范的总和。从社会主义法律表现形式上看,法律表现为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或国家认可的习惯;而道德则是一种意识形态、观念的东西,存在于人们思想观念、风俗习惯和社会舆论之中。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内在结构关系法律调节的层面来看,思想道德主要涉及个体观念和意识形态层面的问题;法律主要涉及人们行为层面的问题。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调节方式来看,思想道德修养主要依据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和个体内在的信念起作用,是一种“软调控”;法律是通过强制性的外在控制发生作用,是一种“硬控制”。从思想道德与法律作用的范围来看,思想道德涉及范围更为广泛,相对模糊;法律作用的范围较为具体,十分明确。从思想道德与法律调节控制的结果来看,思想道德着重要求人们内心世界的善良与高尚;而法律则着重要求人们外部行为及其后果。因此,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两者存在着明显的界线,具有不同的形成和发展规律,不能相互混淆。 2把握好思想理论教育的知识性与意识形态性的关系 2.1思想理论教育始于知识而不囿于知识 当前,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中,存在的一个主要倾向是突出思想理论教育的“知识性”,而忽视了思想理论教育的“意识形态性”,从而淡化了思想理论课程的意识形态功能。诚然,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经由知识教育,知识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不可或缺的环节。与中小学强调养成教育不同,在高等教育中应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高校思想理论教育要进行相应的思想理论的宣讲,解决思想理论认识问题,培养大学生理论意识的自觉性。同时,大学生处于思想意识逐渐成熟阶段,他们一般具有自己的审视行事标准。因此,对大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法律教育要重视思想理论知识的学习。然而,思想理论教育始于知识却不囿于知识。思想理论教育课不是单纯的知识课,它是具有价值倾向的思想理论课。思想理论教育课程设置的目的,并不在于引导教育对象掌握知识、应用知识、发展知识,它需要通过教育对象个体对相应知识的掌握而生成健康向上的精神世界,形成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形成坚定的信心和信念,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实践证明,淡化思想理论教育的意识形态性就会弱化思想理论教育的功能和任务。…可见,思想理论教育必须坚持思想政治理论的意识形态性质。 2.2思想理论知识教育的目的与意识形态教育目标的同一性 我国高校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优秀,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从更根本的意义上说,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的意识形态教育是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新世纪,我国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不仅要有较高的科学技术水平,而且要具有献身于祖国和人民,献身于所从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崇高理想和信念。因此,提高大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法律素质,是保民族之本,扬民族之威的有力保障,而高校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是其重要的途径和手段。可见,高校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的知识性教育的目的与意识形态教育目标是一致的。 2.3思想理论知识的教学与意识形态教育的辩证统一性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开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对高层次人才素质的需要,也是大学生成才的需要。在坚持思想理论教育的知识性与意识形态性的辩证统一关系时,应注意两种倾向:一是一讲学科建设,就把它朝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等学科上靠,把思想理论教育课程当作一般的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等知识课程;二是一讲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识形态性,就把它等同于传达党的现行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同于“政治德育”。由于视角不同,高校德育确实存在不同的研究模式。有人强调学科德育,从纯粹理论的角度建设德育,突出了德育的学术色彩;有人主张生活德育,努力体现一种与生活本身一致的道德教育的特色;有人强调心理学德育,从价值中立和无批评原则对德育的借鉴出发,使德育诠释在心理学的模式之中;也有人从文化德育的角度,从古今中外历史与现实中的文化和道德的关系中诠释德育,政治德育则由于凸现德育的政治功能成为特定年代的标志。高校德育教育模式作为学术问题,各种研究实验和设计都应当鼓励,但是德育教育教学的意识形态性不能由于不同德育模式的存在被消解,不应当回避价值观问题,不能淡化各种意识形态的分歧。在中国高等教育还不普及的情况下,大学毕业生将来势必会在国家重要的岗位上担当责任,或者成为各个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建设者和劳动者。探讨思想理论课程的知识性与意识形态性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这一学科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整体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的指导思想和意识形态、社会主义现实问题和大学生理想的关系、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等问题,是哲学社会科学其他学科无法取代的。而所有这些问题的研究,既是全面加强课程、教材和队伍建设的学理支撑,又是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改善教学手段必须围绕的根本。不加强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只是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识形态性质出发来强调它的重要性,也不可能提升它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地位,其师资队伍也难以得到稳定和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既要借助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优势,又要潜心于自己的学科建设,开拓学科的研究空间。在实际的教育教学中要兼顾党的意识形态的需要和大学生成才需求,寻找两者的结合点,以育人为本,贴近学生;要兼顾理论性和生活性,既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理论课的属性,又贴近生活,以此选择教学内容和构建教学体系。 3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实践教学 这门课程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实践性。其教学目标不仅要解决学生对社会道德基本要求和法律规范的知不知、懂不懂的问题,而且要解决信不信、行不行的问题。这一教学目标的实现,完全依靠理论教学是难以奏效的。因为大学生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形成与发展,需要经过道德法律意识和行为等要素反复内化和外化的运行、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实践教学具有重要作用。要想取得这类课程的实效性,必须在教学方法和途径上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研究与实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践教学,主要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基本要求和有关知识点,通过开展学生亲身参与、体验的实践教学活动实现教学目标的教学模式。它包括课堂的实践教学、社会实践和有关德育活动等。 3.1实践教学的功能和作用 实践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模式,其功能和作用主要是对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形成与发展施加影响,使其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内在心理要素发生变化,通过内化和外化的动态过程起到积极的教育作用,以便提高该课程的实效性。大学生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形成与发展,需要经过道德法律意识与行为实践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反复内化和外化的运行、发展过程。受教育者主体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形成与发展的内化,是指外在于受教育者主体的体现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的社会舆论,加上学校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等形成的合力,在主体知、情、信、意等内在心理要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心理机制的作用下,使外在的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被受教育者主体所接受和认同,并通过实践体验和感悟内化为其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即精神力量。外化过程是指在这种精神力量的支配下,将受教育者主体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转化为行为实践,相对稳定地调节主体外显的行为。这一过程是道德法律意识和行为等要素不断运动、发展、变化,由低级到高级、简单到复杂、量变到质变,从而形成相对稳定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动态过程。受教育者主体的道德法律行为作用于外部环境,往往会产生某种社会评价,即人们在实施道德法律行为的过程中依据社会道德法律的准则和基本要求,对其行为实践所作的价值判断。其功能是以善恶和法律规定为标准,形成道德和法律行为选择的正确价值观。其实质是对受教育者主体道德和法律行为的动机、效果和价值的判断,是人们道德和法律行为选择和坚持正确行为习惯的外在力量。 3.2实践教学的最终目标 实践教学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两个飞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最终目标是激励、促进受教育者主体的社会道德和法律基本要求的内化和外化两大飞跃。受教育者主体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形成发展的内在心理要素,包括认知、情感、信念、意志等,属于意识或精神的范畴,在它没有客观化、外在化时,还不能构成完整意义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形成发展是内在心理要素和外在激励要素的统一,是观念、意识和行为实践的统一。它需要经过两个飞跃:一是受教育者主体通过学习和实践体验,将外在的社会道德法律原则、规范、基本要求等内化为道德和法律意识,从而实现从社会的外在力量到受教育者主体的内在力量,即精神力量的飞跃;二是实现从受教育者主体的内在力量到客观化、外在化的行为实践的飞跃。实现这两个飞跃离不开人们的行为实践。受教育者主体只有通过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形成与发展的内化和外化的整合才能实现上述两个飞跃,从而形成其道德和法律行为的相x,-t稳定的特质和倾向。 上述两个飞跃并不是一次实践教学或理论教学就能够完成的,而是需要经过反复多次,分层次、分阶段的实施才能够实现。其中,认同、信奉是重要的层次与阶段。 认同,即受教育者主体通过后天学习和实践体验,将外在于个体的社会道德法律意识内化为个体的道德法律意识及其精神需要。它是行为主体在认知、情感上,对外在于主体的社会道德法律意识的实施价值、意义的认识趋同,并指导自身自觉行为的一种心理倾向。认同阶段的重要功能是受教育者主体将外在于自身的社会道德法律意识和社会需要内化为自身意识、自身需要的认知和情感体验,并转化为其自身内在的知、情等心理要素。该阶段是确定更深层次内化的基础,是完成内化和外化运行过程,实现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形成发展两大飞跃的动力源泉和心理基础。这一阶段的重要特征是实施道德法律行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自觉性即受教育者主体实施道德或法律行为的主观动机发自其个体的自我需要,并使这种自我需要与社会需要、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相趋同,它区别于特定情势下的盲从,也区别于在特定外部压力下的被动服从。超级秘书网 信奉,即个体人在认同外在于自身的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通过行为实践的情感体验,建立在道德和法律价值信念基础上的相对稳定的心理倾向。道德和法律价值信念是人们在内化和外化运行机制的作用下,对转化为内心信念的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的价值及其真理性坚信不移,它是系统化的道德法律认知和相对稳定的情感体验的结晶,是外在于个体的社会道德法律意识内化为个体的道德法律意识的较高层次和阶段。信奉阶段除实施道德和法律行为的高度自觉性、主动性外,还具有实施道德和法律行为的坚定性和相对稳定性等特征。信奉的关键是“信”,其特点是对道德和法律有关理论知识的深刻理解,通过道德和法律的实践感悟、情感体验,坚信其认识的正确性、科学性和真理性,并在实施道德法律行为的过程中表现出较强烈的情感,它是激励人们实施道德和法律行为的精神力量。道德和法律信念坚定,则认识必然深刻,情感必然强烈,意志也就愈坚定,行为则愈自觉。实施道德和法律行为的相对稳定性,是指受教育者主体通过后天学习和实践体验,将外在的社会道德法律意识和社会需要转化为其自身意识和自身需要后,不会因为外部条件的影响而动摇,相对稳定并持续地实施某种符合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的行为。受教育者主体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形成与发展进入信奉阶段,标志着两个飞跃的阶段性实现和完成。在信奉阶段,受教育者主体不仅能够依据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相对稳定的实施道德和法律行为,而且形成了相对稳定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 诚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片面强调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践教学,或者片面强调实践教学而忽视理论教学的倾向都是不可取的。 法律认识论文:国家法律与民间法的认识和关系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民间法国家法司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是必须认真对待的一个问题。本文从司法角度探讨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与融合。民间法通过多种方式或途径被国家法接纳,其中包括国家法对民间法中的具体制度予以吸收、司法机关的暗中妥协及默许等。但是由于外界的条件及民间法自身的原因,国家法与民间法也存在冲突。本文在此基础上提出整合国家法与民间法,应以国家法为主导,保留民间法生存的空间。文章结尾提到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来解决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 一、民间法概念 苏力先生在《法治及本土资源》一书中将民间法简练地表达为在社会中衍生的、为社会所接受的规则。梁治平主张“民间法主要指这样一种知识传统,它生于民间,出于习惯乃由乡民长期生活、劳作、交往和利益冲突中显现,因而具有自发性和丰富的地方色彩”,它具有多样的形态,“他们可以是家族的,也可以是民族的,可能形诸文字,也可能口耳相传;他们或是认为创造的,或是自然生成,相沿成习;或者有明确的规则,或者更多地表现为富有弹性的规范;其实施可能由特定的一些人负责,也可能依靠公众舆论和某种微妙的心理机制。”本文中所用民间法主要是它与国家法相对意义上的,相当于法社会学的“非正式的法”或“活的法”。它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人们长期生活生产中形成的,对这个地域的人们产生一定约束作用的风俗、习惯、礼仪、乡规民约等的总称。这是一种很宽泛的用法,当然也包括了在一定地域中人们所共同认可的情感、道德。 二、司法实践中国家法对民间法的认可 司法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机制,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此过程中,仅靠国家法并不足以解决全部纠纷。在中国,民间法并不像有的学者所认为的那样,被国家机关和国家法弃之如敝屣。相反,民间法通过多种方式或途径被国家法接纳。 (一)国家法对民间法中的具体制度予以吸收 在民意基础广泛的前提下,国家法将吸收民间法中能被自己所接受的一面,为了更好地进行社会秩序的控制,将其纳入到国家法的体系中。比如为当代中国国家法律所认可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再比如在制定收养法时,有人提出,我国民间有传统良好风俗,即亲属朋友为已故的父母抚养子女。法律对此在《收养法》中增加了第16条“孤儿或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 (二)国家法对民间法的默许 有些民间法实质上是违背国家法律的,但当地国家机关却默许其存在。这实际上是国家法与民间法相互消长的一个表现。原因在于一方面这些民间法根深蒂固,难以祛除;另一方面在于它们的实用性,它们来自于日常生活的内在逻辑,是当地人们所熟悉、了解、接受并视为当然的规范。刑事领域的犯罪,国家法自然不可能放弃自己的管辖。因此加害人在已经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以后,他还必须依当地习惯向受害方支付“赔命价”后,才有可能获得安宁。 (三)司法机关的暗中妥协 中国法律的适用不可能脱离情、理。维护国家法的法官们也深切体会到其中的利害关系。法官处理案件,不仅仅关注案件本身,还要考虑到民风民情,公序良俗、道德观等,并且要注意到判决的结果对社会道德的引导力。这样的情形往往使国家法向民间法做出一定的妥协。 (四)民事司法过程中,民间法是对国家法的补充 民间法所调整的婚姻、家庭、继承、买卖等内容,基本上与现代民法的内容相对应。因此民间法与国家法中的民法关系最为密切。国家法接纳民间法,主要是通过民法进行的。 三、民间法在司法适用中的困境 (一)民间法自身的局限性 1.内容上良莠不齐 民间法在司法适用上的困境,最大的问题来源于民间法本身良莠不齐。民间法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很多民间法属于恶俗类,惩罚的方式相当残忍。 2.适用范围有限 地域性是民间法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基于地缘、业缘和血缘,民间法在特定的区域内发挥作用,一旦离开它得以生存的环境,民间法不再有公认的效力。就现在的法治环境来说,更多的是陌生人的社会,人们来自不同的地域与文化。民间法可能无法满足调整新的社会关系的需要,效力会被削弱。 3.系统性的缺乏 民间法的内部规范是断裂交错甚至是互相冲突的,“无论是成文的,还是不成文的民间法,均带有很大的模糊性与弥散性,前者是同一民间法内容的规则过于简约、抽象,造成理解的极大任意性……后者则指不同民间法之间对相同内容的规定出入甚大,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便是其极好的写照。究其缘由,不外是民间法所体现的价值特殊主义和生成规律所致,民间法正是因此在形式合理性相当程度的失效。” (二)外界原因导致民间法司法适用的困境 1.司法制度上的限制 我国对司法的界定和对法院,法官地位的定位影响了民间法的适用。司法权作为国家权力之一,司法作为法律的实施方式,司法所司之法就是国家法。司法法治原则被认为是司法的首要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审判原则,“法律”仅仅是指国家法。在办案过程中的法官,很少有自由裁量权。法官有时候被形象地比喻为“自动售货机”。 2.司法观念上的限制 国家主义法律观通常表现为立法中心主义法律观,使立法者拥有无限的权力。针对立法中心主义,很多学者认为法学研究应该从立法中心主义转向司法中心主义。而当我们采用司法者立场时,我们的视角就会截然不同。民间法可能成为一个重要的法源。正如陈金钊教授所说,在法官对法律解释的过程中,“舆论、民族感情、学术权威的意见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非理性因素都在悄然地作用于法官的解释。”超级秘书网 四、司法过程中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和谐发展 (一)善待民间法 民间法是重要的本土资源,善待民间法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我国有着几千年的封建历史,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孕育了一套传统的文化和价值观。长期以来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逐渐形成了一种内在的为广大民众所了解和接受的生活逻辑和礼治秩序。在我国一些落后的乡土农村至今还普遍沿袭、使用着大量的习惯、习俗等民间法。,它通过被人们反复适用和博弈而被证明是有效的,从而逐渐为人们所采纳和认同,民间法有其存在的空间和发展的动力。 (二)在司法过程中整合国家法与民间法 在司法过程中整合国家法与民间法,解决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必须建立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法律是多元的,因此纠纷解决机制也应该是多元化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可以说在司法途径上根本解决了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因为既然不是诉讼解决纠纷,那么所依据的并非一定要是国家法。国家法在其他纠纷解决机制中可能不再承担主要的作用,民间法就可能有更多可以发挥的空间。情、理、法达到很好的融合,国家法与民间法在不同的领域发挥自己的作用,相得溢彰,互相促进。当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并不仅仅能使民间法发挥作用,而且更能有力推动法治建设。 法律认识论文:法律的基本认识和缺陷研究论文 前言:法律规则是以高度抽象、概括的规范和概念的形式出现的,而规范和概念又是以文字的形式表达的。因此许多法学家认为自从有了成文法,就有了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活动。然对成文法的解释绝非一件易事。欲使成文法能够最大限度的释放其光芒,解释者不仅要解读法律规范和法律体系的各个层面,亦需要以犀利的目光直视和剖析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以及自身的价值体系和理论框架,因此法律解释学以其实用性、技术性和知识性的特点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荣登历史的舞台,改变了以往将法律解释仅仅局限在简单的文本解释的情况,而将视野投向以司法适用中的规则和事实的互动关系为内容的深度阐释。本文作者通过阅读数本专家名作,对法律解释、法律漏洞以及法律漏洞的补充有了一个粗浅的认识,遂作此文。 一、法律解释 “法学之目的,实不应仅以研究成文法为己足,而应研究探寻居于指导地位之活生生的法律,据以论断成文法之善恶臧否”。故法律解释的目的“并不在于单纯地理解既存的法律文本、解释法律规则,而在于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的个案事实,由法官得出有说服力的判决”。也就是说法律解释的目光应驻足于现实中的成文法,同时应该兼顾法律的稳定性和法律的理想即公平、正义,最终使成文法的功能在司法中得到最大的发挥。我认为法律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一)、狭义的法律解释 传统的法律解释亦即狭义的法律解释,是指当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时候,以文义、体系、法意、比较、目的、合宪等解释方法,澄清法律疑义,使法律含义明确化、具体化、正确化。狭义的法律解释重在在文义的限度内探究立法者的意图,分为文义解释、体系解释、法意解释、比较解释、目的解释及合宪解释。文义解释是指依照法律条文的表面意思以及通常的使用方法所作的解释。其依据是法律规范属于社会规范,由于其针对的对象是社会的全体社会成员,因此除了个别的专业用语有其特有意义作解释外,应当以文句所具有的通常意义作解释。文义解释在法律解释上有其不可磨灭的意义,因为无视于法律条文就会使法律有名无实,法律也将失去其安定性。但是拘泥于文义解释,固步自封,奉法律文字为金科玉律,就会导致法律僵化,使法律成为“死法”。体系解释是指以法律条文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即依其编章条款目的前后关联位置或相关法条的意思阐明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体系解释可以分为扩张解释、限缩解释、反对解释、当然解释四种。体系解释能够维护法律体系之一贯及概念用语的一致,在法律解释上确具价值。但是如果利用解释过于机械,拘泥于形式,就会忽略法律的实质目的。法意解释又称历史解释或沿革解释,是指通过探求立法者制定法律时的价值判断以及其作此价值判断所希望实践的目的来作解释。法意解释要参考立法过程中的一系列记录、文件、备忘录等,对立法者意思的理解不应为立法者当时之意思,而应为立法者处于今日所应有的意思。该解释具有“范畴性功能”,可划定文义解释的活动范围,使文义解释不至于离经叛道。比较解释是指参酌外国立法及判例学说,作为诠释本土法律的参考资料,以实践其规范目的的解释方法。比较解释并非仅比较多国的法律条文,且更多的是比较各国相关的判例学说,从而窥探法律的本意,进而适应时代的潮流。目的解释是以法律规范目的阐释法律疑义的方法。法律规范的目的在于维护整个法律秩序的体系性,个别规定和多数规定都受规范目的的支配。通过目的解释,各个法律条文间的不完整性、不完全性均能完整顺畅而且没有冲突。目的解释与法意解释的不同在于,前者从法律目的着眼,重在阐释法律的整体意旨,法意解释则从历史沿革的角度出发,重在探求个别规范的法律意旨。合宪解释是指以较高级别或宪法的意旨对位阶较低的法律规范意义解释的方法。这种解释方法意图通过实践位阶较高的法律规范的目的,使法律秩序井然有秩。 此外还有论理解释。“典型的法律解释是先依文义解释,而后再继以论理解释。非如此解释,为非典型的解释方法”。论理解释又称社会学的解释,与体系解释相同,是以文义解释为基础的,当文义解释有多种结果时,为使法律条文明确化而使用的一种操作方法。论理解释与体系解释的区别在于“乃体系解释在确定文义的涵义时,需考虑法律条文间的各种关联关系,使条文的体系完整,不胜矛盾或冲突情事;而社会学的解释则偏重于社会效果的预测及其目的之考量”。论理解释的这种社会效果的预测属于经验事实的探求,它以社会事实的调查为依据,具有科学性,符合时代潮流的需要。 (二)广义的法律解释 广义的法律解释不仅包括狭义的法律解释还包括法律补充。法律补充分为价值补充和法律漏洞补充两个部分。 1、价值补充 价值补充是指对不确定的法律概念及概括条款而言的一种解释方法。价值补充作为广义的法律解释存在的前提是法律是有价值目的取向的。也就是说“人类在这里利用规范追求某些目的,而这些目的又是基于某些(基本的)价值决定所选定。这些目的即(基本的)价值决定便是法律意旨所在。是故,法律解释应取向价值乃自明的道理。”人类并非为有规范而作规范,而是为了以规范实现公平正义的要求。不确定的概念和概括条款在民法和刑法等实体法律中均有所体现。“法院就不确定的规范或概括条款予以价值补充,须适用社会上可以探知认识之客观伦理秩序、价值、规范及公平正义之原则,不能动用个人主观的法律感情。”法官运用价值补充解释法律时,应对具体案件依照法律的精神、立法目的和实质的公平与以具体化,不可僵化。 2、法律漏洞补充 法律对于应规定的事项由于立法者的疏忽或情势变更,致就某一法律事实未规定或规定不清,且依狭义的法律解释又不足以使规范明确时,法官应探求法律规范目的对法律漏洞加以补充。这里的法律漏洞补充作为法律漏洞的一种补充方法,仅限定为在法律可能的文义之外和价值补充以外的补充。法律漏洞的补充从目的的角度将有利于权衡各个不同主体的利益,创造和维持共同生活的和平;从体系的角度讲,有利于清除秩序中的“体系违反”,使法律所追求的价值得到圆满地实现。 二、法律漏洞 “法律的功能在于帮助人类将正义实现在其共同生活上。所以只要一个生活事实正义地被评定为不属于法外空间的事项,亦即法律应予规范的事项,那么如果法律(A)对之无完全的规定或(B)对之所作的规定相互矛盾或(C)对之根本未作规范,不管法律对与它类似之案型是否作了规范或(D)对之作了不妥当的规范,则法律就该生活事实而言,便有漏洞存在。” (一)法律漏洞的产生有如下几个原因: 1、立法者对所涉案型未予考虑或考虑得不够周详; 2、社会现象的日新月异,现行环境及其价值判断不断的发生变化,原有法律规定对现实不相适应; 3、立法者对于认识不成熟的问题不做规范,而有意让诸司法机关和学术界来逐步完成的事项。 (二)文献上有关法律漏洞的重要分类 1、有认知的漏洞和无认知的漏洞 这是针对立法者制定法律时对系争的规范的不圆满状态是否有所认识为标准的。如果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对系争法律规范的不圆满状态已经有所认知,但是立法者唯恐操之过急会使法律规范对系争案型作出不成熟的规范进而妨碍法律的进化,而让诸司法机关在学术界的支持下逐步完成的法律漏洞属于有认知的法律漏洞。反之如果由于立法者思虑不周,对应予规范的事实未予规范或未完全规范或者规范有矛盾,则这种漏洞为无认知的法律漏洞。无论是认知的漏洞还是无认知的法律漏洞,都是立法者在立法时就已经存在的,因此均称为“自始的法律漏洞”。 2、自始的法律漏洞和嗣后的法律漏洞 这是以系争的法律漏洞是在系争的法律制定时存在还是在制定之后存在为标准的。立法者制定法律时就已经存在的法律漏洞为自始的法律漏洞;如果制定法律时系争的法律漏洞并不存在,但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技术、伦理价值观念或其他事实的变迁而发生的漏洞为嗣后的法律漏洞。 3、部分法律漏洞和全部法律漏洞 这是以对认为有必要规范的问题是否完全被规范为标准所作的分类。如果对被判断为有必要规范的问题完全没有规范则为全部漏洞;如果虽已经作了相应的规范,但是规范的不完整的则为部分漏洞。 4、真正的漏洞和不真正的漏洞 真正的漏洞是指对法律应当予以规范的案型根本就未加以规范;而不真正的漏洞是指对应当予以规范的案型虽有所规范但是规范的并不适当,具体表现为其规范的过于宽泛,未对一般规范作适当的限制。这一用语在法学上已经被运用得过滥,并常不指称同一之内容,以至于在法学上已失其传达消息的能力。 5、明显的漏洞和隐藏的漏洞 如果法律对依该规范的意旨应当予以规范的行为未加以规范,则为明显的法律漏洞;如果法律对应当予以规范的案型虽然加以规范,但是却未对该案型的特别情形在规范上加以考虑并相应地予以特别规定,则这种应有而未有的特别规定就是隐藏的法律漏洞。这种类型的划分是被相对的确定下来的,其划分的标准是看它的发生是否因对一个相对的一般规定的应存在而不存在的限制来定的。 6、禁止拒绝审判式漏洞、目的漏洞及原则的或价值的漏洞 禁止拒绝审判式漏洞是指法律提出一个法律问题,但却没有给出相应的答案,它的特征在于一个生活事实被确定于法定空间,法律应当予以规范,法院也应当予以审判,但是事实上实证法中却没有相应规范支持。目的漏洞是指禁止拒绝审判式漏洞以外的基于法律的目的所要求的法律的补充。这种漏洞通过类推适用、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目的性限缩、目的性扩张等被认定。原则的或价值的漏洞是指某一法律原则或法律价值已经被证明为现行法律秩序的一部分,但是实证法中却未获得足够的具体化。 三、法律漏洞的填补 本文将法律漏洞定位为法律没有完全规定或对之规定相互矛盾或完全未作规定。对法律漏洞中无完全规定或规定有矛盾的事项,采取狭义的法律解释的方法予以填补;对法律完全没有予以规范的事项,则应采取法律补充的方式予以补充。 (一)关于法律漏洞的性质,黄茂荣先生在其《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将其界定为“(一)法律解释活动的继续;(二)造法的尝试”。具体言之: 1、法律解释活动的继续 作者认为此“法律解释活动”为本文所说的狭义法律解释活动,这种法律解释活动在法律“可能的文义”范围内位置;而法律补充是狭义的法律解释活动的继续,是在法律“可能的文义”范围外对法律所作的填补,是对狭义的法律解释活动的继续和深化。法律补充在法律生活中的作用体现在:其一,法院通过裁判对不适当的法律解释进行变更,使其符合成文法的立法意旨;其二,在根据狭义的法律解释仍然会有多重意思理解时,通过法律补充确定该法律解释的具体意义,从而排除原有法律解释的不确定性。 2、造法的尝试 杨仁寿先生在其所作的《法学方法论》中,认为“漏洞补充一言以蔽之,实即‘法官造法’,此在英美法系国家殆视为当然,在大陆法系国家,其判例的效力虽不若英美各国所具权威,为无可否认,其亦具造法的功能”。而黄茂荣先生在其所著《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则认为法官所作之法律补充只是造法的一种尝试。本文采后一观点。其理由为:(1)法官所作的法律补充是其司法权的行使,追求的是个案的公正。也就是说“法官所作的法律补充的功能是将裁判存于具体案件的争执,而不是为与该案件相同的案型补充的制定一个一般的规范”。(2)当一个裁判被选为判例时,并不使存在于判例中的法律见解取得法律的地位,当然不具有强制的规范效力。判例先例中的法律见解在规范上的意义反映在法院的裁判上是法院对其的斟酌义务,而非遵循义务。(3)当一个判例中的法律见解不正确时,法院可以直接依据其职权在新判例中予以变更;然而认为法律规定不正确时,法院通常不能直接予以修正。综上所述,法院所作的法律补充只是造法的尝试而非直接的造法。“由法院之造法的尝试所表现出来的‘判决先例中之法律见解’将来可能通过惯行的形成,即一般的法律确信的产生而转化为习惯法,但也可能或早或迟地被抛弃”。 (二)法律补充对法律漏洞的填补方法主要有四种,即类推适用、目的性限缩、目的性扩张以及创造性的补充。具体言之: 1、类推适用 类推适用系基于平等原则,以“相类似之案件,应为相同之处理”为法理依据,亦即将法律的明文规定适用到虽没有法律直接规定,但其法律的重要特征与该法律明文相同的类型。 依据德国学者库德格在《法律上逻辑》一书,类推适用的运用具有三个特点。日本学者碧海纯一另外加了一个特点,共计四个特点。兹详述如下:(1)类推适用是间接推论的一种,用一般三段论理论表示为:M是P(大前提),S类似M(小前提),故S是P(结论)。在此推论中,必须经由“S类似M”这一命题穿针引线才能成功地完成S是P的结论。(2)类推适用是“特殊到特殊”和“个别到个别”的推论。它不同与演绎和归纳推理,其前提必须是“个别”或“特殊”的命题,不能是一般的命题。因此其大前提不能为“凡M都是P”,因为M只是一个特殊的命题。(3)类推适用所获得的结论并非是绝对可靠的,一般的三段论推理中如果前提为真,则结论莫不为真,但是由于类推适用中的三段论推理中的大前提只是一个“个别”或“特殊”的命题,且类推适用的基础又涉及人的价值判断,因此其所得到的只是一个不太确实的结论而已,有时甚至会导出错误的结论。(4)类推适用是基于“类似性质”或“类似关系”所得出的推论。依“类似关系”所为经验科学上的类推恒要求结论具有“真实性”,而根据“类似性质”所为法学上的类推适用,则重在结论的“妥当性”,至于推理结论的真或假则在所不问。 2、目的性限缩 目的性限缩仍然是基于平等的原则,所不同的是其以“不同之案型应为不同之处理”为法理依据。意即法律文义所涵盖的案型相较于立法意旨而言过于宽广,为了消除这种缺失,则对该文义所涵盖的案型类型化,然后将与该立法意旨不符的部分排除于其所适用的范围之外。目的性限缩与限制解释的区别在于限缩的程度是否损及文义的优秀。如果已经损及文义的优秀则为目的性限缩,如果没有损及文义的优秀,则为限制解释。关于目的性限缩在逻辑上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目的性限缩属于间接推理的一种,其逻辑命题的形式为:凡M都是P(大前提),M1非M(小前提),故M1非P(结论)。(2)目的性限缩的推论是演绎式推理而非归纳推理,也就是说其推理的过程是从一般到特殊。(3)目的性限缩是以规范的意旨为考量的,也就是说其视法律目的将案型分类,将不符合规范意旨的予以剔除。(4)目的性限缩作为法律漏洞的补充方法有利于被告,在刑法中亦可使用。超级秘书网 3、目的性扩张 目的性扩张是指法律文义所涵盖的类型相较于立法意旨而言,显然过于狭窄,以至于立法意旨不能完全的贯彻。因此通过越过法律规定的文义,将法律适用的范围扩张到原法律规定文义不包括的案型。目的性限缩和目的性扩张都是以立法意旨作为其调整系争法律规定适用范围的依据。目的性扩张所要处理的案型与法律的明文规定并非相同,它是由于立法者立法时思虑不周而对其所欲规范的案型太过具体以至对符合立法意旨的部分未予规定的案型。因此为贯彻立法意旨,应放松法律规定的类型化,以兼容其他适当类型。目的性扩张在逻辑上应注意以下几点:(1)目的性扩张也是间接推理的一种,其逻辑命题的形式为凡M都是P(大前提),M1为M(小前提),故M1为P(结论)。(2)目的性扩张也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演绎推理。(3)目的性扩张以法律意旨为考量,将原文义未涵盖的而合于规范意旨的案型包括其中。 4、创造性的补充 创造性的补充是指拟处理的案型依据法理应当加以规范,但是实证法上纵使经由类推适用、目的性限缩、目的性扩张都不能找到规范的依据时,则可以根据法理和事理,试拟规范。这一补充方法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其适用已经越来越重要。例如各国民法上有关“法律有规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依据习惯法;没有习惯法的,法院依法理断案”的规定就是这一方法适用的体现。这里所说的法理是就法律的原理而言的,是从法律规定的根本精神演绎出来的经学说和判例长期经营,并利用社会学、历史学、分析比较等方法业已成型的存在状态。由于社会现象变化万千,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当其他法律解释和补充方法不足以弥补法律的漏洞时,授权法官运用法理贯彻法律意旨是至为重要的。 结束语 由于成文法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法律漏洞的存在在所难免,如何通过法律的解释来填补法律漏洞实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笔者但求在漫漫的求学途中,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指导下,能对此一问题有更加深刻地认识。
风险投资论文: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风险投资论文 一、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融资渠道分析 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融资机制主要指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方式,由风险投资企业的类型所决定。根据投资方的属性,这些高科技中小风险投资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五种类型: (一)以政府出资为主导风险 投资公司的投资这类风险投资公司主要由地方财政出资,地方科技行政部门负责组建,目的在于推动本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政府出资的投资公司在我国投资公司体系中占据主体性地位。 (二)大公司所属的风险 投资公司的投资这类风险投资公司主要由上市公司和投资银行通过独资、参股或控股的方式建立,而上市公司组建风险投资公司的现象更为常见,为企业的优秀业务提供战略协同。 (三)证券公司所属的风险 投资公司投资2001年6月20日,中国证监会了《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23条第6款规定:证券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可以发起、设立或参股风险投资公司。一般而言,券商风险投资公司具有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比较重视后期的投资。 (四)民营及混合型风险 投资公司的投资这类证券公司的资本结构包括民间资本与上市公司资本的混合、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的混合两种主要形式。目前,我国纯粹民营的风险投资公司数量有限、融资规模较小,但是,从长远发展来看,民营风险投资公司在我国风险投资市场上的位置日益显著。 (五)外资风险投资公司与合资风险 投资公司的投资2003年3月1日,科学技术部等六部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外商投资风险投资企业的管理规定》,为中外合资风险投资公司创造了组建、生存与发展的条件。目前,我国外资及合资风险投资公司已达数十家,包括跨国公司的风险投资公司、传统的国家风险投资公司、国际投资银行的风险投资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投资公司。我国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融资机制具有多样性,政府、大公司、证券公司、民营企业与外资风险投资公司等均可以向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提供资金。在我国,由于养老基金规模不大,并受到现行经济政策的约束,不可能大规模用于风险投资。保险公司的资金规模较小,资金用途受到特殊的限制,无法用于企业的风险投资。国有商业银行由于长期受到不良贷款的困扰,近年来奉行稳健的信贷资金政策,对风险投资持有谨慎的态度。相比之下,国外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较多,除政府、大公司、证券公司、外资机构等投资主体外,商业银行、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富有的个人及家庭等均可提供风险资本。在美国与欧盟地区,政府所提供的风险资本较少,主要来源于养老基金与商业银行等资金机构。在美国,风险资本的形成主要来源于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资金机构,约占风险资本总量的一半以上,而在欧洲,商业银行是风险资本的最大投资方,为风险企业提供三分之一以上的风险资本。 二、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的职能分析 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是风险投资机构与高科技中小企业相结合的产物,风险投资机构对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运营机制存在着直接的影响。在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成长过程中,风险投资机构的职能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一)解决高科技中小风险 企业的资金来源问题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资产规模较小,信用记录欠缺,自身担保的实力较弱,但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却较突出,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对其进行放款,导致融资难的问题一直存在。风险投资是一种中长期的股权投资,不是关注项目的短期盈利和安全性,而是项目的成长性,因而能够弥补传统融资的缺口。 (二)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性的人力资本 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系列技术问题或管理问题,而风险投资机构拥有一批训练有素的专业化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对风险企业提供各种支持。 (三)参与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管理 风险投资机构参与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管理的目的不是自己经营企业,而是要从财务战略、技术战略和营销战略等发展战略来促进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成长,以便最终能够以较高的价格退出中小风险企业。同时,风险投资机构通过对中小风险企业的全方位管理,可以实现对企业运用机制的监控,从而降低人风险。 (四)扶持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技术创新 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产品的替代性较强,替代时间也较短,企业必须不断增加研发投入才能维持其相对技术优势。 三、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立项评审机制分析 目前,我国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风险资本形成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因而,政府投资的立项评审机制在主体上代表了我国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立项评审机制。我国大部分部级科技计划,除了创新基金外,对项目的评审基本都是采用地方科技厅(局)或经济发展局推荐,报科技计划管理单位,由管理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再报送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是否立项,而评审委员会一般由财政部、科技部等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现有的评审方式存在着一定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但也存在着一些弊端:一是造成地方推荐单位对项目缺乏把关,不管好坏项目全往上报。二是项目的立项决策过多依赖于专家的意见,导致评审偏差或失误较大。具体原因有:对专家缺乏约束机制,专家并不对自己的评选结果负责任。在很多场合,专家的知识面也有限,不足以应付项目评审的需求。在极端的情况下,专家并不了解一些新技术,可能导致前景较好的项目被否决。专家的实践经验不足,过于拘泥于书面知识。许多专家来自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偏向于技术和财务,实践技能薄弱。 四、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经济功能分析 在我国中小企业体系中,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具有较高的创造力,不仅对科技促进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而且能够带动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近十余年以来,我国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据权威部门统计,我国技术创新体系中约70%的创新技术是由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完成的。一般而言,我国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具有如下功能: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由于规模经济和资金实力的缺乏,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高科技中小风险必须不断实施技术创新。高素质的科研人员是风险企业的宝贵资源,是技术创新的源泉,也是市场竞争的主要力量。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专注于某一高科技领域的技术和产品开发,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市场需求的产品,往往在该项技术上居于行业的前沿位置;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对市场的反应较为灵敏。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投资较少、规模较小、周期较短,主要依赖于技术创新,依赖于人力资本的开发,善于捕捉市场机会,寻找市场的切入点,不断地向市场推出创新性的产品,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研发资金投入的数额和比例较大。由于缺乏规模效益和资金实力,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必须依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性价比的产品才能生存。在很多情况下,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研发投入并不能在短期内取得回报,因而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都比较高;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大多涉足新兴产业,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是试验新技术的最佳场所,每一次新兴产业的出现都可以带动大量高科技中小风险企业的涌现,反过来又加快了新兴产业的形成,特别是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从而有利于整个产业的优化。 作者:刘荷生张同建李明星单位:镇江市创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大学 风险投资论文:政策环境风险投资论文 一、中日风险投资公司支撑环境比较探析 1.政策环境比较日本相关政策措施 日本风投起源于1972年。因受历史原因、经济体制、企业经营形态文化及民族特性影响,在对风投扶持中,日本政府更多采用直接参与模式。政府在风投公司的融资、投资等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扶持政策包括权益投资、提供贷款、政府信用担保等。近年来,日本政府又采用了新的方式支持风投行业的发展。例如,2000年4月开始的天使投资税制优惠条款。对投资于创立时间不超过10年、研究开发资金比例高的风险企业的个人投资者,股票转让收益实施1/4利税扣除,如果出现损失3年内给予结转,以此鼓励个人投资者对风险企业投资。2006年实施的新《公司法》中,日本政府彻底废除了最低资本金规制,增加了重视人力资源以“人合公司”为特点的公司组织形态——合同公司,进而为风投企业的创建和发展提供了法律制度层面的保障。为了支持风险企业发展,日本政府还积极扩大对风投企业的政府采购,实施了政府“试购买”制度。截止2012年12月已有43个都道府县实施了此制度。2010年10月12日,NEO、Hercules与JASDAQ市场合并成立新JASDAQ市场,这样日本拥有了7个面向新兴企业的股票市场。新型市场为中小风险企业提供了从股票市场获取资金的同时,也为风投资金提供了获得高利润的退出渠道。日本政府的做法对日本风险投资事业发展起到助推器作用。但从长远看,政府的大力介入及其导向对日本风投业造成了负面影响。一般来说,除了国家命脉产业,政府是不适宜参加产业经营的,更何况是风险较大的投资业。在日本政府导向作用下,银行等金融集团在风险投资中一直扮演重要角色。银行运作的谨慎原则与风投的高风险性相对立,导致日本风投业运作保守,发展受限。我国相关政策措施。从1984年原国家科委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首次提出建立创业投资机制建议开始,我国风投政策法律研究与实践已有20年发展历史。我国现有风投中多家公司资本来自于政府财政拨款。但是,除了直接投资外,我国风险投资公司间接扶持政策还很不完善。例如:目前还未制定出专门针对风投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且存在对风投机构双重纳税问题。中日相关政策环境比较。比较中日政策环境措施可以得出,在风投发展初期,政府以各种方式直接提供资金参与风险投资是必要的。但政府应在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逐渐退出,通过间接方式指导、调控风投发展是比较合理的政府行为;政府长期直接参与风投的发展,往往会事与愿违,且会对其发展形成一定阻力,达不到预期效果。日本相关政策在短期内对风投行业有很大推动作用,长期会使行业运行保守。我国政策环境还远远达不到日本水平,类似在1998年前的日本,创业板上市门槛过高,使得作为风险资本首要的退出渠道并不顺畅。日本风投行业政策环境也在启示我国政府,应该加强对该行业的政策倾斜,发挥政府的最大效用。 2.法律环境比较日本相关法律环境 在对风投发展的政策扶持中,日本政府更多以直接参与为主,政府在风投公司的融资、投资等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为保证扶持政策的连续性,明确相关主体的运作规则,日本以法律形式对相关优惠政策进行了确认。2000年以后,通过修订《中小企业等投资事业有限责任组合契约法》,扩大投资对象和业务范围,促进风险资本向企业初创期等高风险阶段投资;以《金融商品交易法》替代《证券交易法》,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创设天使优惠税制,鼓励个人风险投资。2009年,颁布《产业活力再生特别措置法》,由政府提供8000亿日元的担保额度,吸引民间资金为风险基金出资和投资风险企业。通过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日本风险投资业得到较大发展,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强、做大,促进了日本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我国相关法律环境。我国风投立法还相当滞后。一方面,我国尚未建立起一个完整的风投法律体系,还存在法律空白;另一方面,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存在很多与风投公司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阻碍和制约着风险投资公司的运作与发展。比如,《公司法》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收制,而不是国际上通行的承诺制,在客观上抑制了民间资本的进入。另外,我国相关法律还限制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风险投资。投资过程中,我国主要存在投资手段、再融资能力、对外投资比例限制和对无形资产比例限制等法律障碍。风投机构为保证利益不受风险企业创业者或管理者侵犯,通常要求采用诸如分阶段投资及持有优先股形式进行投资,但我国目前可采用的金融工具却仅有普通股。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也很受限。中日相关法律环境比较。日本为了推动风投快速发展,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于2006年公布了新《公司法》,增加了风投公司采取合同公司的形式。日本风投相关法律的制定及法律环境的完善,经历了不断发展的过程。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历史短暂,与日本相比,有关立法存在很大差距。不仅与风险投资相关的很多方面存在法律空白,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也存在与发展不适应的地方。 3.文化环境比较日本文化环境 日本文化环境与我国相似。日本社会强调集体主义和团队精神,排斥个人主义、创造力和个人创业行为。在这种创业环境影响下,日本独立创业活动并不很普遍。日本属于“征信国家”,拥有较完善的信用体系,这对风投行业的发展无疑是最有帮助的。中国文化环境。中国人普遍安于现状,缺乏冒险精神。反映在风险投资中,投资者和创业者均厌恶风险,满足获取稳定收益,不愿尝试创业。我国信用体系不健全,市场参与主体的信用意识普遍缺乏,失信者比比皆是,这也是我国风险投资行业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中日文化环境比较。日本与我国创业文化有很多相似之处,人们普遍缺乏创新精神,冒险意识不够,与风险投资的发展不相适应。从信用体系比较可看出,我国信息公开方式、信用服务企业市场发育程度、对失信者惩戒制度等,与日本存在很大差距。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市场参与主体信用意识的缺乏是制约我国风险投资业和风投公司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 二、改善我国风险投资公司支撑环境的路径选择 1.强化政策环境 对风投公司的政策扶持,应逐步减少政府直接出资比例,转而对风险投资业的发展采取间接扶持政策,努力营造适宜风险投资发展的宏观环境。应深化税制改革,实施优惠的税收政策。还应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政策倾斜,国家和地方财政每年应当新增部分拨款,专项用于创新成果的商品化孵化期的投入,为风险投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完善法律环境 我国应尽快制定有关风险投资法律法规,比如《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等,明确风险投资基金的法律定位,使风险投资的运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对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中与风险投资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便风险投资以股权方式进入和退出风险企业。 3.营造勇于创新的文化环境 目前,我国文化环境与风险投资的发展不相适应。应加强引导,鼓励创业者的创业行为;培育和倡导独立意识和个人冒险精神,加大对创业者的扶持力度,为风险投资的发展营造出适宜的文化和思想氛围。还应尽快建立我国的现代信用体系,为风险投资发展提供讲究诚信的文化环境。政策方面,日本政府相关政策措施对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有很大推动作用,日本以银行为中心的风险投资模式给我们的启发是,我国政府在风投初期应充分帮助风险投资企业成长,但发展到一定阶段也应适时退出;法律方面,日本政府非常重视法律环境建设,并能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这启示我国应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风险投资公司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文化方面,日本与我国的创业意识有相似之处,这是中日共同具备的缺点。但日本信用体系的成熟度是我国不能比拟的。我国在改善创业文化环境的同时,应加快信用体系的建设。 作者:高俊单位:上海理工大学 风险投资论文:本土风险投资论文 一、中国风险投资基金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从二十世纪末期到现在,短短二十年的时间里面,中国风险投资基金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早在1995年,深圳市政府利用财政资金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官办的风险投资基金。随后,各地方政府借助兴建开发区的有力形势,纷纷成立了官办的风险投资企业。早期的风险投资基金普遍规模较小,并且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1998年,中国政协的一号提案———“关于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成为了当时投资界的热点。在其之后,国内的风险投资基金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了出来。2000年前后,中国投资界盛传将要开设创业板股票市场,这导致了许多中小企业应运而生。这个时候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处于萌芽状态,无论是从资金规模、投资能力以及专业水平来看都无法满足创业资金的需求。这个时候,国外成熟的风险投资基金尚未全面进入我国市场,它们的投资对象仅限于搜狐、网易、新浪等具有海外背景的企业。二十一世纪初到现在,海外成熟的风险投资基金纷纷涉足国内市场。国内一些完成了创业阶段、在国际资本市场取得了上市地位的企业、以及因此而致富的企业创始人也开始涉足风险投资领域。这个阶段是我国风险投资基金发展最快的时期,从2004年到2013年,风险投资基金募集资金数量增长了889%,新成立的基金数量增长了847%,完成投资的案例数量增长了353%(详见图1和图2)。中国风险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在2011年达到了高峰,随之之后的两年,风险投资基金在募集资金数量、募集资金个数、投资金额以及案例数量上都出现了显著下降。究其主要原因是,在2012年,中国股票市场停止了IPO发行,风险投资基金行业的信心受到了重大打击。 (二)中国风险投资基金行业存在的问题 中国经济依托改革开放的国策长期快速发展,这也促成了中国风险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壮大。目前,中国的风险投资基金行业分为两个阵营:一方是具有海外成熟风投经验的合资基金,另一方是国内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虽然两个阵营都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下快速发展,但是行业的主要问题也存在于两个阵营的成员之间。首先,本土基金的资金容量较小。据《2014年中国风险投资年检》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共有本土风险投资基金501家,外资背景风险投资基金223家。在本土基金中,除了中投、陕西高新、吉林亚东等具有官方背景的基金以外,大部分本土基金的管理资金数量在5亿元人民币以下,甚至有的基金管理的资金数量仅为几百万元。与之相对应,具有外资背景的风险投资基金(比如:IDG、软银亚洲)大部分管理的资金数量在20亿美元以上。管理资金规模的不同,导致了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和外资风险投资基金所处的风险等级不同。外资风投基金偏向于投资处于快速成长期并且资金量需求较大的创业企业,这类企业通常风险低,投资回收期短。本土基金主要投资于初创期的企业,这类企业风险大,投资回收期长。这样一来,导致了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其次,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在服务上无法与外资竞争。外资背景的风险投资基金大多依托具有多年历史的大型风险投资机构,它们在资本市场运作经验丰富,在项目投资过程中,能够提供资金支持、财务顾问、危机管理、战略股东引进、资本市场运营等全方位的增值服务。在这种竞争态势下,本土风险投资基金现存客户面临着大量流失的风险。再者,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再融资能力较弱。风险投资公司需要不断地融资以补充资金。在国际上,对于一些较大型的投资项目,往往会组建专项基金进行投资。国际风险投资机构具有大量成熟的客户资源,再融资能力极强。本土风险投资基金发展的历史较短,积累的客户资源较少,因而在大型项目的投资中资金捉襟见肘,往往会失去投资机会。最后,本土风险投资基金背靠的资本市场环境不利。外资背景的风险投资基金主要背靠发达国家成熟的资本市场,这些资本市场政策稳定,法律法规健全,具有极强的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背靠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政策不稳定,甚至出现了暂停IPO上市的政策决定,这严重地阻碍了本土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基金行业内部所存在的问题,不仅仅关系到本土基金和外资基金的竞争格局,还关系到资本市场话语权的问题。可以说,中国证券市场优质上市公司资源的流失与本土风险投资基金的弱势具有直接关系。中国资本市场正呼唤着本土风险投资基金的变大、变强。 二、中国风险投资基金组织模式的选择 (一)现行的市场环境中国风险投资 基金行业已经具备了成熟的法律环境。与中国风险投资基金运作相关的主要法律已经颁布,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最近一次重新修订中,取消了企业对外投资规模的限制,这为以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则详细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有限合伙式风险投资基金提供了法律保障。目前,本土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公司式和有限合伙式的组织模式,采用信托式组织模式的风险投资基金较少。中国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的热情较高。自2013年开始,风险投资行业出现了一种新的“众筹模式”,该模式的运作方式是普通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参与企业投资。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中国采用‘众筹模式’完成风险投资1.56亿元,完成投资430起。‘众筹模式’的规模正在快速成长,2014年6月份的投资额超过了前5个月的总和。”上述情况表明,中国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的热情极高,但是投资渠道明显不足。 (二)中国本土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及优缺点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的要求,中国本土风险投资基金主要有三种可行的组织模式。第一种是公司制的风险投资基金。这种模式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来组建的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的股东就是风险投资基金的投资者,他们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具有决策权。第二种模式是近年来刚刚兴起的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合伙人依照其投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第三种模式是信托式风险投资基金。这类风险投资基金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设立。通常情况下是以信托公司为依托,以信托合同为主要标的,集合投资者的资金,委托专业的风险投资管理人进行管理。上述三种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是国际上的通行模式。在中国,风险投资基金主要采用的是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而信托式的基金由于有合同期限的限制,这种组织模式主要用来设立“阳光私募基金”,用来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很少被采用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从各个组织模式的特点来看,公司制风险投资基金所有权及关系清晰,属于现在世界通行的企业制度,可以有效地参与市场竞争。它的最大的缺点是资本扩张的手续较为繁琐复杂,还面临着着重复征税。有限合伙制的优点在于便于资本扩张,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意味着合伙关系确立了,因而有限合伙企业有着灵活、快速的优点。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基金的缺点在于它不是法人,在进行风险投资中,风险投资基金对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需要另行申明,这不利于投资那些具有复杂股权关系的风险企业。另外,有限合伙人只有利益分配权,没有企业的管理权,无法约束管理人的行为,存在着重大的治理缺陷。契约式的风险投资基金产权关系明晰,可以随时扩张规模,也避免了重复征税。它的缺点是具有确定的期限,这个缺点可以通过事先设定长期契约或新设契约的方式来解决。 (三)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从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必要性来看,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急需改善环境和扩大规模,以便最终能够在中国的风险投资市场拿到更大的话语权。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发展可以帮助中国的风险投资行业达成上述目标。由于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能够在大型项目投资中快速地实现规模扩张,能够便于投资者监督人的行为,还具有清晰的产权结构,因而它是中国风险投资事业快速发展的不二选择。也只有选择契约型的组织模式,才能在短期内快速形成大量的具有较大规模和持续融资能力的本土风险投资金群,才能掌握资本市场的话语权,才能改变优质上市公司资源流失的不利局面,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从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的可行性来看:首先,契约式基金的法律基础完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制定,为契约式基金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目前,中国这种契约式的资金管理方式较为普遍,所以在法律环境上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是可行的。其次,契约式基金的发展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都是以契约方式设立的,投资者普遍认同这种管理模式,这为契约式风险投资资基金的筹资带来了便利条件。再者,契约式基金的组织模式有助于风险投资基金在沪深交易所挂牌交易。风险投资基金的盈利期往往在三年以后,这与沪深交易所的挂牌制度相矛盾,但是契约式基金不受“连续三年亏损摘牌”这个规则的制约,这使得本土的风险投资基金可以充分地利用交易所的良好环境实现快速发展。 三、发展契约型风险投资基金的政策建议 快速稳健地发展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需要制定相关的法规及制度、确定合理的基金契约期限、选择合格的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这需要证监会和交易所共同制定规则,配合施行。首先,要求监管部门制定契约型风险投资金管理条例。因为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属于上市基金,它的影响面较大,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投资监管条例,特别是要仿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分散化投资的规定,制定出风险投资基金的分散化投资原则,以减少个别风险发生所带来的影响。其次,契约型的风险投资基金应该采取封闭式基金的模式。对于该基金的投资者,要参考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业务对于客户资金规模的要求,规定具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资者才可以购买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由于契约式风险投资基金最适合进行长期投资,因此可以适当提高每手基金交易的金额和佣金。再者,要选择具有风险投资经验的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可以效仿目前证监会对于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审批模式,选择具有良好信誉的风险投资机构和综合型券商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管理人。风险投资基金经理要具有丰富的风险投资经验及企业管理知识。 作者:刘晓东卢晶单位:吉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风险投资论文:合同治理风险投资论文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风险资本 一般在新兴产业企业进入创业板融资前较早阶段投资,所以面临着较高的管理风险、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风险、市场风险以及高度的信息不对称.在投资新兴产业企业的过程中,由于技术创新、市场高风险和企业质量、创业团队能力等信息不对称,发达国家风险资本一般会在投资前通过事前的合同治理,事中的增值服务和董事会治理三种投资治理方式构建有效的创业团队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力促进新兴产业创业孵化和技术创新,并最终实现其股权投资的增值。复杂的投资环境使风险资本投资上市前创业板企业的治理问题变得尤为重要和严峻。北美和欧洲实证研究表明,风险资本能显著的改善被投资企业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被投资企业的价值(。下面主要按照风险资本的三种主要治理机制进行风险投资治理的文献归纳。 1.风险资本的合同治理研究 在风险资本合同治理中有影响的学者主要进行了如下三个方面的研究:有些学者研究分阶段投资在风险资本治理中的效率。认为分阶段投资是风险资本控制投资项目最好的办法。发现分阶段投资对风险资本具有项目质量的学习效应。的研究则发现分阶段投资是解决投资后风险资本被创业团队套牢的有效机制。其他学者的研究也发现,相对于事前的一次性投资,分阶段投资能解决事后风险资本被创业团队套牢的道德风险问题。同时,也有学者指出分阶段投资可能导致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的情况下,风险资本事后套牢创业团队的问题.部分学者研究风险资本使用投资工具的投资治理作用。发现美国风险资本大量使用可转换优先股等可转换证券。由于在风险资本投资中,投资合同签订后投资双方付出的努力对风险资本投资的成功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不少学者发现通过合理的转换比例、转换条件设计,可转换优先股能解决风险资本和创业团队事后投资过程中投入不足的双边道德风险问题。还有部分学者利用规范分析研究投资合同中关键决策控制权分配在风险资本治理中的作用。认为,由于创业团队异质性的人力资本在创业中的重要性,赋予风险资本关键决策控制权可以解决风险资本投资后被创业团队套牢的道德风险问题。发现具有控制权的风险资本,在创业团队管理层不能胜任的情况下,能付出最优的努力搜寻职业经理人并用职业经理人替换创业团队管理层。不少学者研究关键控制权在风险资本和创业企业管理层之间的调整。等发现风险资本会拥有对投资企业关键决策(资产处置,项目退出方式,管理层替换)的控制权,尤其是在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变的比较糟糕的情况下。论证了当创业企业业绩高度相关的指标变差时应该由风险资本控制;在业绩指标中等的情况下,应该由双方共同控制;而在业绩指标非常好时则由创业团队继续控制。 2.风险资本增值服务治理研究 投资后,风险资本一般会通过增值服务提升创业企业的管理水平,帮助企业获取创业过程中稀缺的人力资源和外部资源———融资、供应商关系、客户等。近年来,学者倾向从企业风险特征、风险资本特征来研究风险资本提供增值服务的关键影响因素。认为影响风险资本提供增值服务的因素主要有项目的风险(创业团队管理水平)、商业风险、项目不确定性以及风险资本管理人的经验。证实德国风险资本投资阶段偏好与所投企业特征(市场增长率、是否作为沉默合伙人)显著影响风险资本对所投企业咨询类的增值服务(研发咨询、制造决策、销售决策以及融资决策)的选择和频率。发现具有商业经验合伙人的风险投资公司会更积极的帮助被投资企业招募管理人员,董事,协助后续融资,并保持与被投资公司积极的联系。同时独立型风险投资公司比附属型风险投资公司更积极支持被投资公司发现相对于独立型风险资本,公司型风险资本向创业型企业提供更有效的增值服务功能。另一些学者研究风险资本提供增值服务的类型及对其投资企业业绩的影响,主要有如下的研究成果:研究表明美国,英国,法国以及荷兰等国风险资本比较注重的增值方式是战略咨询、人际往来、以及帮助企业建立与其他公司和专业机构的网络服务。证实风险资本通过在战略层面(董事会建议,帮助融资,商业建议)、教练服务以及网络服务(合同资源,管理层招募)等增值服务帮助比利时高科技企业提升价值。Vladimir等(2010)研究表明,相比独立型风险资本,公司型风险资本能显著的提高与母公司战略一致的创业型企业的IPO估值和并购溢价。 3.风险资本董事会治理研究 国外关于风险资本对参股企业董事会的投资治理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部分学者研究风险资本对创业型企业董事会结构———董事会独立性、规模以及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分离的影响。大部分学者的研究表明风险资本的进入能显著增加被投资企业董事会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接受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的董事会构成中有更多的具有行业经验的独立董事董事长与总经理一般是分别任命的接受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具有更大的董事会.另一方面,在公开上市时,接受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的创业团队持股比例更低,创业团队更可能被替换。另一部份学者研究影响风险资本董事会治理的关键因素。学者们研究发现,风险资本联合投资、风险资本投资股权比例、风险资本类型(独立型,公司型)以及风险资本声誉(能力)等都是影响风险资本改善董事会治理的关键因素,主要结论有:联合投资、风险资本声誉以及风险资本股权投资比例与风险资本参股企业的董事会独立性正相关。此外,证实公司型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中具有更多的外部董事;同时会出现更高比例的强制性CEO轮换。还有少部分学者研究风险资本董事会治理的效率。证实风险资本能提高其投资企业董事会独立性,并显著的降低公开上市后公司失败率.发现风险资本能力(quality)对参股企业上市后董事会独立性以及财务报表的质量有积极影响。 4.国内相关研究介绍 国内关于风险资本对参股企业投资治理的研究大多还处于总结发达国家风险资本的典型合同治理机制,并对之进行规范或定性分析。一些学者通过定性分析或规范分析研究分阶段投资在风险资本投资治理中的作用。劳剑东等(2001)发现分阶段投资情况下,风险资本相当于获得了在后续阶段放弃投资或重新评估企业并继续投资的期权。陈灏康(2006)认为分期注入资金是风险投资家所能运用的重要监控机制。曹国华,潘蓉(2007)认为在分阶段投资下,创业企业管理层为了获得企业所需的后续资金,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运作企业并投入有效的努力。另一些学者研究投资形式在风险资本投资治理中的作用。唐伟(2005)认为在风险资本家与创业企业管理层的联合努力能提高项目收益,双方的努力程度与投入正相关,且在风险资本投入比例低的条件下,风险资本应该获得普通股。李建军、费方域(2010)发现可转换优先股是风险资本实施事前获得控制权的有效机制。还有一些学者对风险投资治理中的控制权分配的效率进行了研究。为了减少创业企业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同时为创业企业提供必要的管理支持,风险资本通常会以适当的方式直接参与企业管理(张晓晴,2006)。李建军,费一文(2008)研究发现,在风险资本和创业企业管理层关于退出方式和时机的选择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条件控制相对单边控制能更好的解决合同不完全情况下事后退出方式和时机的有效选择问题。总体来说,国内风险资本投资治理研究还处于从国外典型问题出发,总结国外主要研究成果的阶段;还非常缺乏中国转型经济和关系文化特征背景下的风险投资治理问题研究,尤其缺乏中国市场背景下,结合中国风险资本自身禀赋特征、所投资企业风险特征的风险资本投资治理模式和效率的实证研究。 二、现有研究总结 总体来说,对风险投资的治理机制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有建设性的积极的研究成果,有力的促进了风险投资理论的升华和实务的发展,但现有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化。 1.目前关于风险资本投资治理的研究 主要集中在合同治理、增值服务以及董事会治理的模式与增值服务的作用上,缺乏对风险资本选择的各种投资治理关键影响因素的研究,尤其缺乏风险资本组织结构特征、、风险资本人力资本特征、风险资本投资风格以及所投企业的风险特征等关键因素对风险资本选择合同治理、增值服务治理以及董事会治理等治理方式影响的研究。忽略风险资本投资环境(风险资本禀赋特征,所投企业风险特征),单纯地研究风险资本投资治理机制的作用是不符合管理学中情景管理理论的,这样的研究对风险资本投资实践指导意义不大。 2.目前研究缺乏关于风险资本投资治理 对企业持续增长影响机理的深入实证研究。风险资本对所投资企业创新能力与长期业绩的提升是风险资本投资成功的关键。关于合同治理的研究缺乏关于包含分阶段投资、投资工具、关键决策分配权(管理层替换权,优先清算权等)以及反稀释条款等合同治理模式对风险资本所投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盈余管理和长期业绩影响的效率分析。增值服务治理效率的分析相对较多,但大多集中在增值服务对风险资本参股企业长期绩效的影响,缺乏关于增值服务对企业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影响的深入研究。最后,关于风险资本如何影响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治理效率的研究就更少。 3.目前的研究缺乏 对于风险资本治理机制之间内相互影响的研究。目前国内外学者倾向于从治理机制内生关系(替代或互补)的角度研究治理组合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缺乏关于合同治理、增值服务治理以及董事会治理之间的相互影响的研究,就很难指导风险资本投资治理组合的选择,也更难以深入分析风险资本治理组合与创业型企业技术创新、长期业绩之间的关系。 4.缺乏转型市场 尤其是中国市场背景下的风险资本治理机制的实证研究。当前,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等西方发达市场。过去由于风险资本投资数据的缺乏,还缺少对中国风险资本治理微观机制的黑箱进行深入解剖和系统研究,以梳理我国风险资本治理机制特征,揭示我国风险资本治理机制的形成机理、治理机制之间的相互影响以及治理机制组合对所投资企业创新能力和长期增长的影响。,将限制风险资金对我国新兴产业的孵化和推动,不利于我国产业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三、研究未来发展方向和对中国的意义技术创新 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要把技术创新的成果产业化中间还有很艰巨的任务。熊彼德认为,技术创新仅仅是创新的内容之一,只靠技术创新难以建立国家创新体系。技术创新必须要借助资本特别是风险资本的力量才能实现产业化发展。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仍不完善,难以有效满足资本市场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和风险管理要求,尤其对创新型企业融资需求而言,需要进一步推动风险资本与创新型企业之间的良性循环互动。可以合理预见,未来的研究将以风险投资企业的投资治理模式和治理效率为研究对象,重点关注风险资本对企业的投资治理机制的主要类型;风险资本禀赋特征、风险资本所投企业的风险特征中影响风险资本投资治理机制选择的主要因素;风险资本选择的投资治理机制之间是否相互影响,风险资本选择的投资治理组合(考虑若干治理机制间相互影响)是否能影响所投企业长期增长的优秀———技术创新能力、盈余管理以及长期业绩等方面。 作者:郑忠良陈来李建军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风险投资论文:技术创新风险投资论文 一、风险投资与技术创新概述 (一)风险投资概述。1.风险投资的界定。风险投资最早来源于美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已不再局限于其最原始的意义。一般来说,它偏好高潜力的成长型创新企业,是一种由职业投资者操纵投向具有高潜力、新发展的企业,依靠其丰富的管理经验降低投资不确定性从而提升企业价值,并通过并购退出或者首次公开募股以获取巨额回报的一种投资行为。2.风险投资的机制。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经历了筹集、投资、监控以及退出四个过程。筹资初期,资金的来源、所面临的投资环境以及投资方式都会影响风险投资,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有了资本之后选择合适的项目投资,这期间要综合考虑被投资企业的各方面因素以降低风险;之后进行监管,可以给企业提供额外的管理服务(融资、决策等方面),尽量使风险最小化;最终风险投资者会选择合适的时机收回投资以实现高额收益,如此不断的周转循环使风险投资实现高效利用。3.风险投资的功效。对于成长型创新企业来说,融资相对比较困难,不确定性较强,而风险投资最能满足这类企业,它最基本的功能是为成长型创新企业提供资本,除此之外,它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失衡,能最大化地进行资源优化,从而促进经济快速发展。风险投资的功效因对象而异。从投资机构主体来看,成功有效的投资行为能为其赢得良好的信誉和业绩,为日后的发展壮大打下坚实基础,比如更有效地筹集资本、更优秀的合作对象等;从成长型创新企业来看,接受风险投资不仅意味着摆脱资金短缺的困扰,还会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的增值服务,包括为企业经营出谋划策、给予企业各种有利的资源等,提升企业成功的几率;从宏观经济的发展来看,有关数据显示风险投资能够有效解决失业问题,加大信息产业的比重,促进GDP的增长,除此之外,还可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高新技术的发展。 (二)技术创新概述。1.技术创新的影响因素。(1)外部环境。成长型创新企业所处的环境瞬息万变,面临着各种竞争,企业承受着巨大压力,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突破传统谋求新方式,才能在高度竞争的市场中有所成就。(2)对风险的估量。投资风险是否可控直接影响成长型创新企业的技术创新,企业必须提前评估风险,否则会带来严重的后果。(3)对投入和产出的估量。首先,对于成长型创业企业来说,发展初期各方面都需要巨大的资金量,最后能否实现技术创新取决于是否有可持续的投资;其次,产出也是影响技术创新的决定性因素,产品的市场推广及市场价值至关重要,企业需要考虑是否可以让产品在短期内商品化进而实现高收益。2.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当今经济高速发展,企业技术创新能否成功,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资本、市场环境、技术环境、相关制度等。首先,在技术创新初期,成长型创新企业无法掌握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各种信息,必定会影响技术创新过程。其次,实施新技术、研发新产品需要各方面的支持,要有足够的资本、一定的技术人员、高科技的设备和先进的管理模式,这其中资本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具不确定性的。第三,不断更新变化的相关制度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也具有一定影响,如政府实施的税收优惠以及并购政策等。 二、风险投资在技术创新上的作用机制 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技术创新离不开大额资金的支持。当然企业可以选择向银行贷款,但是对于高风险的创新型企业来说,这种传统的融资方式是不适合的,只有依赖于风险投资才能满足这类特殊企业的发展,从而促进我国科技水平的提高。关于该作用机制,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观点。总结起来有:一是风险投资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成长型创新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不足等缺陷;二是成长型创新企业发展初期面临较高的风险,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风险投资来分散。成长型创新企业的技术创新尚不成熟,对资金的需求时间较长而收益滞后,此外,因其处于创业阶段,企业运营情况和信誉度等使得其难以公开募集资本,企业在技术和市场方面面临巨大风险,无法通过传统方式实现融资。而风险投资的融资方式和渠道多样化,能够使成长型创新企业上市,并在资本市场中实现融资,帮助企业脱离窘境。风险投资机构除了提供资金外,还可以实现对企业的监管,给企业提供战略支持,依靠自身经验影响企业的公司治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发展。与此同时,同企业存在一定委托关系的风险投资机构还会规范企业的经营,影响董事会的决议,甚至参与企业的战略部署,侧面影响企业的技术创新。正因如此,我国已开始部署大力支持风险投资、改善经济增长模式、主推技术创新竞争力等新的发展战略。 三、我国创业板市场中风险投资和技术创新现状 我国创业板发展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一直以来,创业板市场不断推陈出新,发展创业投资的同时也优化了风险资本结构。2009年之前风险投资退出水平相对较低,2009年之后创业板扩容速度明显增快,导致2010年风险投资退出案例大增。从参与情况看,截至2012年5月30日,317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半数以上的企业获得过风险投资基金或私募股权(vc/pe)的支持,远超上交所和深圳中小板;从集中的行业看,风险投资主要聚焦于新材料、新科技、新生物制药等行业;从地域方面看,经济较发达地区更容易获得风险投资的青睐。创业板市场中有较高比例的高新技术企业,直接推动了技术创新的高速发展,表现在研发支出所占比重逐年递增,申请的专利数量也不断增加,这都离不开创业板市场自身的发展。但是也要看到,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的促进效果并不明显,表现为技术创新水平不与风险投资成正比例变化,因为增加的风险投资并不是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可见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具有不明显的推动作用,这同大多数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归纳如下:一是尚不具备系统的风险投资模式。当前我国创业板市场中风险投资尚无完善系统的模式,机制也不健全,不能有效地规范风险投资企业,使得风险资本去向偏离预期,给有成长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二是创业板市场功能淡化,机制尚不健全。由于创业板市场机制的不健全,无法有效发挥市场功能,导致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发行市盈率普遍较高,超募资金现象也较为严重,不利于市场资金的合理配置。三是相关法律和政策滞后。对我国来说,创业板和风险投资都处于起步阶段,还是新鲜事物。与之配套的法律政策也处于摸索阶段,相应的监管机制还有待提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风险投资的发展。四是风险投资人才不足,整体素质不高。成长型创新企业的建立需要独具慧眼的风险投资人才,要想创新最关键的是发现机会,而我国多数创业者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影响了成长型创新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四、相关政策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应在风险投资市场中找准定位、强化职能、加大扶持力度。面对有中国特色的风险投资环境,政府应尽力加强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不再过分强调自身的主导地位,将主导转换为引领,为创业板打造全新的良好投资环境。此外,政府还可以多手段多方式为创业板提供扶持,如增加免税年限、降低所得税税率等,用实际行动鼓励支持风险投资和技术创新的发展。 (二)完善风险投资的各项机制,有效进行管理。我国风险投资面临的环境日趋复杂,相关职能部门应逐步完善风险投资的各项机制,实施行而有效的管理。如为保证风险资本的有效退出,应健全破产清算制度、创建优良的咨询机构、提供全面的社会资源等,使风险投资维持在相对较好的水平。 (三)完善风险投资的市场环境,发挥创业板重要职能。风险投资市场环境的完善必须依靠配套的法规制度来规范,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行使其职能。同时,发挥创业板的两项职能,培育新兴产业方面不仅上市时要对企业严加选择和规范,而且过程中要严加监管;创业创新方面要通过各项措施引导风险投资向中小新兴产业方向发展,进一步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 (四)打造优秀的风险投资团队,加强其创业和运作能力。风险投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就需要更专业的风险投资人才。要重视创业方面的教育以及风险投资团队的培养,通过优化各因素来培养高能力的风险投资者。综上所述,风险投资与企业的技术创新密切相关,二者相互影响和制约。我国在发展技术创新时不能丢掉自身优势,同时也要吸取成功经验,建设有特色的创业板市场,使风险投资充分发挥自身效用,促进新兴企业高速发展。 作者:苏巍单位:太原旅游职业学院 风险投资论文:双重道德风险下风险投资论文 一、风险投资中“双重道德风险” 风险投资业作为一个具有时代特色的金融投资产业,在发达国家兴起至今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在我国萌发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近几年随着高科技产业的进步和应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更是风起云涌,开始兴起了一股风险投资的狂潮。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助推剂,为全球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据统计,美国在1965-1985年间风险投资的平均回报率为19%,是股票投资报酬率的2倍,长期债券投资报酬率的5倍。然而,风险投资业又是一种高风险的产业。在其投资的高科技产业中,只有20%能成功上市,60%能勉强生存。因此,在风险投资高收益的诱惑中,又处处存在着失败亏损的风险。所以,风险投资作为融资方式的创新和经济发展的推动工具,虽然充满着巨大收益的诱惑,却也存在着风险和失败的可能。由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容易导致风险投资项目的低效率,使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不尽人意,风险投资机构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带有一定程度上的盲目性。1998年中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创公司因违规经营而被迫关闭也正好印证了这一点。由于其操作的复杂性和相关利益的多重性,在实际的运营活动中,信息不对称的风险投资必然存在着“双重道德风险”。一方面,风险投资者与专业投资人分别作为风险资本的提供者和管理者,构成了一种委托关系。专业投资人向风险投资者募集资金,再分散投向各个风险企业,风险投资者委托专业投资人管理运营自己的资金,以期获得高投资回报,两者获得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收益和风险是否搭配合理无法预知。专业投资人比对方更清楚自身的情况,因而更容易争取到有利于自己的条款。 在签订契约后,风险投资者无法监控到专业投资人所投资的每个项目的具体操作,专业投资人享有信息优势,风险投资者很难了解或者只有花费巨大的监督成本才能知道专业投资人的具体行动,因此存在着道德风险;另一方面,专业投资人筹集到资金后,就需要投向风险企业,从而实现资本的增值,获得投资收益,并参与利益的分配。由于风险企业家经营管理着风险企业,专业投资人在与风险企业家签订协议契约后,对于风险资金的使用方式以及是否存在非必要性的开支等问题无从得知,从而有可能损害到专业投资人及风险投资者的利益。由于风险投资中存在着“双重委托”关系,委托人和人所获得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产出是一个随机变量,它主要取决于人的能力、努力程度和外界随机因素。人的努力程度虽然具有不可验证性和个人随意性,但又是受风险投资项目的成效和委托人制约。委托人在选择人之前,人的个人信誉和以往工作绩效是在被考虑范围内的,如若人有不好的信誉和道德记录,将会制约人当选。委托人可以通过设计出一个约束激励契约,既明确风险投资中控制权的配置,从而实现了对人的有效约束,又可以对人实行有效激励,诱导人做出有利于委托人的行为,使人的努力程度维持在较高水平。由于道德风险的存在,风险投资者和专业投资人在进行决策时,都要猜测对方可能做出的反应,并根据对方可能的反应来选择自己的行为,从而使自己得到的效用达到最大化,即双方可以通过博弈过程来达成一个均衡契约。 二、“双重道德风险”可控机理 在人管理委托人资金时,人的管理报酬将主要取决于他经营资金的收益,从而人的道德风险是可以受委托人控制的,即风险投资中“双重道德风险”的控制具有可行性。根据双方契约达成的帕累托最优条件,如果一方不改变的话,另一方也不会单独改变自己的行动和策略,从而达成了纳什均衡。由此如果设计出一套约束与激励契约条件来控制道德风险,这套约束与激励契约必须满足:一是专业投资人采取能使自己效用最大化的策略,并且他所获得的效用不能低于他期望的最低效用值(即接受契约前的保留效用u赞);二是风险投资者在付给专业投资人报酬后,也能使自己的效用达到最大化。但风险投资者希望实现的投资回报效用只能寄予专业投资人效用最大化才能实现,即要满足激励相容;三是采取任何其他契约都无法使风险投资者的效用再提高,也就实现了帕累托最优。 三、“双重道德风险”控制设计 从以上分析的风险投资的道德风险控制理论中,可以看出,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中,道德风险控制是最为关键的一环,为有效控制风险投资中道德风险,需从风险资本的组织机制和风险投资的治理机制着手,对项目评价、信息筛选、公司治理等方面对该项目的投资风险进行综合审查,并在投资后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有效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顺利地实现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目标。 1.投资前道德风险防范投资前需要通过信息咨询网络平台对信息进行筛选,组成专门的调研小组,走访诸如科技局、经贸委、信息产业厅等政府部门,了解相关公司的经营业绩、行业未来发展前景以及政府对该行业的支持力度;同时还要通过中介机构、银行、客户等信息渠道咨询该公司的诚信度、声誉、销售服务能力、产品质量。确立专业投资人与风险企业家之间关系的契约,主要体现在对风险企业的定价、企业的分段投资模式、企业现金收益分配方式和企业剩余控制权如何分配方面的事前约定,是关于风险投资过程和企业治理机制规定的一种协议。通过各种风险投资契约(包括各种激励与约束合同),专业投资人能有效解决来自风险企业家的道德风险问题。当然,风险投资者也可通过采用报告制度的形式实现对风险企业家的监督,即无限合伙人须每年召开一次有限合伙人(即风险投资者)和风险企业家共同参与的会议,向有限合伙人报告投资项目的投资价值、风险企业每年的发展概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展望。长期的交往合作过程中形成的较为亲密和稳定的工作关系是对相关责任人的无形约束,其中最主要的组织形式是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的风险企业可以有效地激发专业投资人的努力程度,在其收益最大化的同时,促使风险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2.投资后道德风险管理为了有效控制由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道德风险,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公司治理制衡机制,力图在信息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的基础上,使风险企业按照股东利益要求来经营管理企业。在组织机制上,可实行有限合伙制,把项目收益的一定比例分配给专业投资人,同时要求专业投资人对投资项目投入较小比例的资本金和对项目承担无限责任,从而对专业投资人起到有效的激励约束作用,降低投资者的风险。设立债务和股权的可转换证券,能使投资者获取固定收益和在清偿结算时优先的权利的同时,还能够分享到风险企业的收益。同时,可转换证券持有者还拥有和普通股一样的投票权和董事会权,实现了对风险企业的直接管理和共同控制,从而能有效降低风险投资中的”双重道德风险”,化解“一股独大”给专业投资人带来的风险。确立以某一固定价格购买本企业股票的权利,即通过对风险企业家派发一定比例的股票期权,能有效激发其努力工作的积极性,来促使风险企业的股票增值,努力实现企业股票价值的最大化,从而实现专业投资人与风险企业家之间的双赢。实行参与管理决策,由于风险企业不受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制约,因而容易由信息不对称而引发道德风险问题。可以通过采用分阶段、分批的投资策略,专业投资人通过这种投资策略,参与投资决策过程,可以不时地在成本和监控成本之间进行权衡,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最大化企业价值,有效控制风险企业的道德风险。 作者:李元华单位:温州大学 风险投资论文:合同治理机制风险投资论文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1.风险资本的合同治理研究。在风险资本合同治理中有影响的学者主要进行了如下三个方面的研究:有些学者研究分阶段投资在风险资本治理中的效率。Sahlman(1990)认为分阶段投资是风险资本控制投资项目最好的办法。Bergemann和Hege(1998)发现分阶段投资对风险资本具有项目质量的学习效应。Nether(1999)的研究则发现分阶段投资是解决投资后风险资本被创业团队套牢的有效机制。其他学者的研究也发现,相对于事前的一次性投资,分阶段投资能解决事后风险资本被创业团队套牢的道德风险问题(Wang Zhou,2004)。同时,也有学者指出分阶段投资可能导致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的情况下,风险资本事后套牢创业团队的问题(Bigus,2006)。部分学者研究风险资本使用投资工具的投资治理作用。Kaplan和Stromberg(2002)发现美国风险资本大量使用可转换优先股等可转换证券。由于在风险资本投资中,投资合同签订后投资双方付出的努力对风险资本投资的成功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不少学者发现通过合理的转换比例、转换条件设计,可转换优先股能解决风险资本和创业团队事后投资过程中投入不足的双边道德风险问题还有部分学者利用规范分析研究投资合同中关键决策控制权分配在风险资本治理中的作用。Neher(1999)认为,由于创业团队异质性的人力资本在创业中的重要性,赋予风险资本关键决策控制权可以解决风险资本投资后被创业团队套牢的道德风险问题。Hellman(1998)发现具有控制权的风险资本,在创业团队管理层不能胜任的情况下,能付出最优的努力搜寻职业经理人并用职业经理人替换创业团队管理层。不少学者研究关键控制权在风险资本和创业企业管理层之间的调整。如Kaplan和Stromberg(2002)等发现风险资本会拥有对投资企业关键决策(资产处置,项目退出方式,管理层替换)的控制权,尤其是在投资企业经营状况变的比较糟糕的情况下。Vauhkonen(2003)论证了当创业企业业绩高度相关的指标变差时应该由风险资本控制;在业绩指标中等的情况下,应该由双方共同控制;而在业绩指标非常好时则由创业团队继续控制。 2.风险资本增值服务治理研究。投资后,风险资本一般会通过增值服务提升创业企业的管理水平,帮助企业获取创业过程中稀缺的人力资源和外部资源———融资、供应商关系、客户等。近年来,学者倾向从企业风险特征、风险资本特征来研究风险资本提供增值服务的关键影响因素。Sapienza等(1996)认为影响风险资本提供增值服务的因素主要有项目的风险(创业团队管理水平)、商业风险、项目不确定性以及风险资本管理人的经验。Schefczyk和Gerpott(2001)证实德国风险资本投资阶段偏好与所投企业特征(市场增长率、是否作为沉默合伙人)显著影响风险资本对所投企业咨询类的增值服务(研发咨询、制造决策、销售决策以及融资决策)的选择和频率。Bottazzi等(2008)发现具有商业经验合伙人的风险投资公司会更积极的帮助被投资企业招募管理人员,董事,协助后续融资,并保持与被投资公司积极的联系。同时独立型风险投资公司比附属型风险投资公司更积极支持被投资公司Vladimir等(2010)发现相对于独立型风险资本,公司型风险资本向创业型企业提供更有效的增值服务功能。另一些学者研究风险资本提供增值服务的类型及对其投资企业业绩的影响,主要有如下的研究成果:Sapienza等(1996)研究表明美国,英国,法国以及荷兰等国风险资本比较注重的增值方式是战略咨询、人际往来、以及帮助企业建立与其他公司和专业机构的网络服务。Berghe Levrau(2002)证实风险资本通过在战略层面(董事会建议,帮助融资,商业建议)、教练服务以及网络服务(合同资源,管理层招募)等增值服务帮助比利时高科技企业提升价值。Vladimir等(2010)研究表明,相比独立型风险资本,公司型风险资本能显著的提高与母公司战略一致的创业型企业的IPO估值和并购溢价。 3.风险资本董事会治理研究。国外关于风险资本对参股企业董事会的投资治理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部分学者研究风险资本对创业型企业董事会结构———董事会独立性、规模以及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分离的影响。大部分学者的研究表明风险资本的进入能显著增加被投资企业董事会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接受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的董事会构成中有更多的具有行业经验的独立董事长与总经理一般是分别任命的(Gatsi,2006);接受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具有更大的董事会。另一方面,在公开上市时,接受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的创业团队持股比例更低,创业团队更可能被替换。另一部份学者研究影响风险资本董事会治理的关键因素。学者们研究发现,风险资本联合投资、风险资本投资股权比例、风险资本类型(独立型,公司型)以及风险资本声誉(能力)等都是影响风险资本改善董事会治理的关键因素,主要结论有:联合投资、风险资本声誉以及风险资本股权投资比例与风险资本参股企业的董事会独立性正相关。此外,Ivanov和Masulis(2007)证实公司型风险资本投资的企业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中具有更多的外部董事;同时会出现更高比例的强制性CEO轮换。还有少部分学者研究风险资本董事会治理的效率。Baker和Gompers(2002)证实风险资本能提高其投资企业董事会独立性,并显著的降低公开上市后公司失败率。Wan(2007)发现风险资本能力(quality)对参股企业上市后董事会独立性以及财务报表的质量有积极影响。 4.国内相关研究介绍。国内关于风险资本对参股企业投资治理的研究大多还处于总结发达国家风险资本的典型合同治理机制,并对之进行规范或定性分析。一些学者通过定性分析或规范分析研究分阶段投资在风险资本投资治理中的作用。劳剑东等(2001)发现分阶段投资情况下,风险资本相当于获得了在后续阶段放弃投资或重新评估企业并继续投资的期权。陈灏康(2006)认为分期注入资金是风险投资家所能运用的重要监控机制。曹国华,潘蓉(2007)认为在分阶段投资下,创业企业管理层为了获得企业所需的后续资金,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运作企业并投入有效的努力。另一些学者研究投资形式在风险资本投资治理中的作用。唐伟(2005)认为在风险资本家与创业企业管理层的联合努力能提高项目收益,双方的努力程度与投入正相关,且在风险资本投入比例低的条件下,风险资本应该获得普通股。李建军、费方域(2010)发现可转换优先股是风险资本实施事前获得控制权的有效机制。还有一些学者对风险投资治理中的控制权分配的效率进行了研究。为了减少创业企业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同时为创业企业提供必要的管理支持,风险资本通常会以适当的方式直接参与企业管理(张晓晴,2006)。李建军,费一文(2008)研究发现,在风险资本和创业企业管理层关于退出方式和时机的选择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条件控制相对单边控制能更好的解决合同不完全情况下事后退出方式和时机的有效选择问题。总体来说,国内风险资本投资治理研究还处于从国外典型问题出发,总结国外主要研究成果的阶段;还非常缺乏中国转型经济和关系文化特征背景下的风险投资治理问题研究,尤其缺乏中国市场背景下,结合中国风险资本自身禀赋特征、所投资企业风险特征的风险资本投资治理模式和效率的实证研究。 二、现有研究总结 1.目前关于风险资本投资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合同治理、增值服务以及董事会治理的模式与增值服务的作用上,缺乏对风险资本选择的各种投资治理关键影响因素的研究,尤其缺乏风险资本组织结构特征、、风险资本人力资本特征、风险资本投资风格以及所投企业的风险特征等关键因素对风险资本选择合同治理、增值服务治理以及董事会治理等治理方式影响的研究。忽略风险资本投资环境(风险资本禀赋特征,所投企业风险特征),单纯地研究风险资本投资治理机制的作用是不符合管理学中情景管理理论的,这样的研究对风险资本投资实践指导意义不大。 2.目前研究缺乏关于风险资本投资治理对企业持续增长影响机理的深入实证研究。风险资本对所投资企业创新能力与长期业绩的提升是风险资本投资成功的关键。关于合同治理的研究缺乏关于包含分阶段投资、投资工具、关键决策分配权(管理层替换权,优先清算权等)以及反稀释条款等合同治理模式对风险资本所投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盈余管理和长期业绩影响的效率分析。增值服务治理效率的分析相对较多,但大多集中在增值服务对风险资本参股企业长期绩效的影响,缺乏关于增值服务对企业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影响的深入研究。最后,关于风险资本如何影响被投资企业董事会治理效率的研究就更少。关于风险资本投资治理与绩效之间的研究可能还需要调整研究视角,从一个更完整的治理组合角度研究投资治理的效率。 3.目前的研究缺乏对于风险资本治理机制之间内相互影响的研究。目前国内外学者倾向于从治理机制内生关系(替代或互补)的角度研究治理组合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效率缺乏关于合同治理、增值服务治理以及董事会治理之间的相互影响的研究,就很难指导风险资本投资治理组合的选择,也更难以深入分析风险资本治理组合与创业型企业技术创新、长期业绩之间的关系。 4.缺乏转型市场尤其是中国市场背景下的风险资本治理机制的实证研究。当前,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等西方发达市场。过去由于风险资本投资数据的缺乏,还缺少对中国风险资本治理微观机制的黑箱进行深入解剖和系统研究,以梳理我国风险资本治理机制特征,揭示我国风险资本治理机制的形成机理、治理机制之间的相互影响以及治理机制组合对所投资企业创新能力和长期增长的影响。,将限制风险资金对我国新兴产业的孵化和推动,不利于我国产业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三、研究未来发展方向和对中国的意义 技术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要把技术创新的成果产业化中间还有很艰巨的任务。熊彼德认为,技术创新仅仅是创新的内容之一,只靠技术创新难以建立国家创新体系。技术创新必须要借助资本特别是风险资本的力量才能实现产业化发展。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仍不完善,难以有效满足资本市场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和风险管理要求,尤其对创新型企业融资需求而言,需要进一步推动风险资本与创新型企业之间的良性循环互动。可以合理预见,未来的研究将以风险投资企业的投资治理模式和治理效率为研究对象,重点关注风险资本对企业的投资治理机制的主要类型;风险资本禀赋特征、风险资本所投企业的风险特征中影响风险资本投资治理机制选择的主要因素;风险资本选择的投资治理机制之间是否相互影响,风险资本选择的投资治理组合(考虑若干治理机制间相互影响)是否能影响所投企业长期增长的优秀———技术创新能力、盈余管理以及长期业绩等方面。 作者:郑忠良陈来李建军单位: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大学商学院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风险投资论文:投资项目下的风险投资论文 一、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现状 (一)风险投资机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风险投资赖以发展的宏观环境得到改善。1999年我国政府提出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机制的发展计划,使我国风险投资一度出现蓬勃发展的势头。在2002年的时候,我国风险投资机构一度达到366家,然而由于我国创业投资缺乏通畅的撤出渠道,创业板市场名义及时推出,到2005年时我国风险投资机构一度减少到319家,2003年和2004年一度出现负增长,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我国风险构造机构总体上是呈上升趋势的。 (二)风险资本到2007年的时候我国风险资本总额达到了1205.85亿元,相对上一年的风险资本总量583.85,翻了一番。我国风险资本一方面来源于国内,一方面来源国际,在2006年以前,国内风险资本占有过半比重,而到2007年海外风险资本占有明显优势。内资风险资本主要由政府资金、企业资金、金融机构资金和个人出资组成。企业出资占内资风险资本的过半比例,其次是政府资金。个人资本在风险资本中的比例不大,但是个人资本升幅较快,呈快速增长趋势。 (三)风险资本投资行业情况我国风险投资涉及的行业很多,从工业、农业再到第三产业都有,但是50%左右的风险资本都投在了生物科技、IT行业、半导体行业、新能源和高效节能技术及传统制造业上。这些行业都属于除了制造业以外都属于高科技行业的范畴,有利于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发展。制造业得到风险投资的青睐是由我国的特色国情决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廉价的劳动力得到世界的认可,很多国家企业开始在我国寻找代工,也正是这个机遇使风险投资看到了盈利的前景,把风险资本投向了传统的制造业。 (四)风险投资规模我国风险投资总量是呈稳步增长趋势的,单个项目的平均投资额度也越来越大,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但是,我国风险投资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项目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更容易获得风险投资的支持,这是由我国政府风险投资的原因造成的。另外,我国风险联合投资的情况增多,既有利于企业获得更多的风险投资,推动企业发展,也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获得更多投资效益。 (五)风险投资方式我国风险机构投资的方式主要是参股,股权比例由投资机构和被投资企业共同协商确定。但有一个明显的现象,我国风险投资机构在被投资企业所在股权比例一般在10~20%之间,而且这种股权分配的方式在所有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项目中占有的比例最高,而且呈上升趋势,股权比例在10%以下的项目所占比例持续下降。这种现象说明风险投资机构越来越谋求被投资企业经营权,这也是我国风险投资机构逐步走向成熟的表现。毕竟只有参与到企业的经营当中才能对所投资的项目切实把握,有利于充分发挥风险投资机构的优势对被投资企业进行必要的经营指导,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六)风险投资项目的经营时间2005年,我国风险投资项目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经营时间1年以下和5年以上的企业获得的风险投资项目增多,而经营时间1~3年的企业获得的风险投资项目减少。这是由于企业发展到三年左右的时间时,是企业发展面临转折的阶段,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都较大,然而这个阶段也正是企业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的阶段。国家有必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扭转这种局面,否则很多具有潜力的企业可能被迫淘汰。(七)资本退出我国风险投资机构资本退出的方式有三种,上市交易、股权转让和清算。以2007年为例,当年资本退出的投资项目中,48.08%的采取上市交易的方式实现资本退出,47.77%通过股权转让实现,通过清算方式完成资本退出过程的仅占3.85%。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实现资本退出的,所转让的股权大部分被企业原股东收购,被其他企业收购的很少。 二、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在风险资本构成中占有比例过大,民间资本来源不足在风险投资发展的初期阶段由政府引导建立风险机构,以提高风险投资基金的信誉,提高投资者的信息和安全感是有必要的,但政府在风险资本构成中不能占主导作用,要及时做出转变。毕竟政府资金软约束性等特性,容易导致资金的低效使用和滥用。然而,我国风险资本构成中,政府一直处在主导地位,虽说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直接出资转变为政府和企业及外资机构并举的局面,然而,事实上,我国风险投资资本构成依然不能摆脱政府主导的状况。 (二)现有风险投资政策和措施难以对境内外资金形成较大吸引力首先我国创业板市场没有形成,使得风险投资的推出渠道不畅。相对美国78.6%的资本退出方式选择公开上市,我国此比例仅为42.31%。正是由于资本退出渠道的不畅导致很多境外投资机构不愿意进入中国风险投资市场。其次,我国缺乏对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及金融扶持。相对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在风险投资行业上,没有出台税收优惠或豁免政策,在中国进行风险投资必须交所得税,不利于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第三,我国不承认合伙制企业合法地位,导致我国风险投资活动面临双重征税的窘境。另外没有针对国外投资公司出台相应的调整政策,也导致国内环境缺乏对境外风险资本的吸引力。 (三)风险投资的发展缺少法律法规的保障风险投资作为金融活动的一种,但其运行机制却很独特,必须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风险投资行业运行机制,拓宽融资渠道。我国在进入风险投资以后,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然收效甚微。在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许多领域都无法可依。具体体现为:一是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对风险投资公司的设立条件、资金筹集、业务经营范围、组织形式、经营运作、股权实现等没有做出系统性的规定;二是对于企业上市、股权交易及兼并收购规则没有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阐述,做出规定;三是针对风险投资税收的界定上只有一些零散的条例,没有形成正式的法律条文。 (四)资本市场建设不完善风险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而企业上市对投资公司来说是最有利用可图的,然而,在我国那些风险投资公司扶持的企业很难达到我国的要求,造成风险投资公司资本退出难度加大。一是股票发行受额度限制,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没有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地方政府支持很难的得到上市额度;二是风险投资的对象多为私人控股高科技企业,然而,在我国私人企业上市国家虽不禁止,但也不提倡;三是风险投资的对象多为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其规模、业绩等很难达到主板市场的上市标准,而中国并没有设立二板市场,从而导致风险投资企业即使投资成功,也难以变现。 (五)风险投资人才缺乏风险投资行业涉及到公司战略规划、企业经营管理、投资、税务、金融、高科技等众多学科知识,面临的实践操作异常复杂,不仅需要风险投资基金经理人有专业素养,更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然而,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时间短,投资经验缺乏,加上我国传统应试教育束缚了人才的发展,导致我国风险投资人才匮乏,这是我国风险投资行业难以达到国外同行水平的根本原因。 三、构建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建议及对策 (一)宏观上发挥政府的引导示范作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需要强大的资金流支持,风险投资正是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的产业,因此,必须大力发展风险投资行业。首先明确政府直接出资介入风险投资个功能地位。通过政府直接出资吸引、带动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到风险投资中来,弥补民间风险投资的缺口,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但风险投资发展壮大以后,政府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法律制度建设、金融支持、税收激励方面。其次,建立风险投资阶段的相对前移机制。风险企业的生命周期一般都经历种子期、导入期、成长期和成熟期四个阶段。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正处在种子期,政府直接风险投资可以介入到风险相对较大的种子期,避免后期和民间资本争利,也弥补了种子期的投资空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第三,政府要建立功成身退机制。政府直接出资介入风险投资领域的目的是为了扶持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并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一旦政府投资的风险企业能够独立运营,并有充足的民间资本供给时,政府要适时退出。 (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及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我国对外招商引资的经验和国外风险投资发展的历程告诉我们,健全和稳定的法律环境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境外风险投资机构确定是否在我国投资时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积累下来的诟病在经济领域还广泛存在,经济体制、社会体制还没有成熟,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市场竞争缺乏公平等严重阻碍了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必须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创造一个稳定、有序、合理的市场环境。如,完善公司法,承认合伙制的合法地位,调动各方投资热情;完善知识产权法,保护风险投资机构的权益;完善金融法规,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等。另外,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风险资本增值是风险投资的目的,而这依赖于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型科技企业上市难,没有建立创业板,导致风险资本退出难,也是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因此,建立创业板,降低中小企业公开上市门槛是非常必要的,让风险投资企业可以顺利退出资本。此外还要规范收购兼并市场,减少风险资本退出难度,推动风险投资发展。 (三)加强风险投资的人才培养知识信息时代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风险投资行业需要的是一批高素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人才更是行业发展的关键。因此,要想推动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教育体系,培养多层次、高素质的综合型人才。第一,培养广大的人才群体。政府通过调控鼓励高校和风险投资机构加强合作,培养具有保险、金融、企业管理、科技经济知识及预测、处理、承受风险能力的人才,满足风险投资业对人才的需求。第二,建立人才流动机制。人才作为生产要素,通过市场竞争流动,有利于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打破现有人才管理体制,促进人才流动,培养跨学科、跨行业的综合型人才。第三,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目前,在风险投资行业中,公司职员可以购买个股,技术专家可以以技术入股,以激励公司员工和吸引人才。激励手段不缺,关键是合理利用和加以完善。其中,股票期权是激励公司管理层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绩效最有效的方法。 (四)微观上企业要谨慎选择投资项目风险投资资本退出难一方面是由于市场、法律等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风险投资机构选项目的问题。风险投资机构在开始选择项目的时候就要考虑到资本退出的问题,所以,将来以哪种方式退出,如何退出都要计划好,不能犯目光短浅的错误。要谨慎地评估要投资的项目,对于那些没有市场的创新产品,无论如何是不能选择的,选择有利于将来资本退出的企业或行业。比如,如果将来准备以企业并购的方式退出资本,就选择那些具有成长潜力,能够给某些大公司带来一定威胁或可能成为某些大公司上下游公司的企业,当这些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很容易就被高价并购,从而实现风险资本退出。 作者:张武常耘单位:吉林师范大学 风险投资论文:科技企业风险投资论文 1风险投资的特点 1.1高风险、高收益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市场潜力,预期能够在风险投资介入期内快速成长,能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项目。在现阶段,风险投资的大部分项目都聚集在科技企业项目。但是从高新技术与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到最终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比如说在技术、市场、管理方面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稍有不慎,所有的投资就会毁于一旦。风险资本所投资的项目都是经过非常专业的风险投资家筛选和评价之后,具有巨大潜在市场和发展前景的项目。近些年来,大多数的风险资本投资的对象是处于信息科技、生物工程等高科技领域的企业。 1.2风险投资是一种权益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权益资本,而不是一种借贷资本,因此其着眼点并不在于其投资对象当前的盈亏,而在于他们的发展前景和资产的增值,以便资金退出市场后取得高额回报。这有别于传统的贷富不贷贫的信贷原则。风险投资选定企业或项目后,通常要进行投资结构和方式的设计,同时要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份。这样风险资本和被投资企业可以很好地结合到一起,信息相对来说比较对称。 1.3风险资本具有再循环的特点风险资本以投入、回收、再投入的资金运行方式为宗旨,是一个循环的投资过程。投资者把着眼点放在风险企业的开拓阶段而不是成熟阶段,一旦创业成功,风险投资家即在风险市场上抛售股票,收回资本,获得巨额利润,风险资本退出。风险资本退出后,便会带着新的更大的投资能力去寻找新的风险投资机会,使科技企业不断涌现,从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带来经济繁荣。 2科技企业风险投资的策略 2.1建立完善的财务信息披露机制在加强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中,应当通过政府和科技企业共同努力,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项目管理体系,合理控制和规避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中的风险。首先,进行政府采购,提供政府担保。科技企业在其建设发展的初期,其贷款行为受到商业银行的严格限制,进而导致其融资能力不足,因此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项目迫切需要一个担保人为其担保,以获取商业银行的贷款。由政府作为企业担保人为风险投资项目进行贷款,可以大大提高贷款速度,因此,政府可以针对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设立科技贷款担保基金等策略为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提供贷款担保。此外,对于国家直接控制或参与,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的风险投资项目,可以直接通过政府投资或政府采购予以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为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提供担保。其次,制定相应的地方法律、法规予以支持。相关司法部门应当根据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发展状况制定支持其发展与技术创新有关的地方法律、法规。科技企业是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但是由于科技企业发展较发达地区起步较晚,因此其基础稍显薄弱,这样就减缓了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发展。同时,相关司法部门应当进一步规范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运作的法律、法规,完善风险投资的法律体系,使风险投资行为权责明确,对风险投资保证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正常运营,合理避免其操作与运营风险,推动地区科技企业风险投资的长远发展。最后,将风险投资项目纳入政府创新体系。风险投资项目是促进科技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高新技术的发展对经济有着重要的影响,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前的创新能力、创新环境和创新资源,因此,地区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将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纳入政府创新体系中,对其制定统一的推行计划。同时进一步完善地区的创新体系,提升地区创新体系层次,以此改变当前科技企业创新工作的现状,保证其风险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2.2积极培养科技企业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在风险投资项目过程中,对风险投资项目的运行不但需要熟练掌握高新技术,且具有创新精神、敢于冒险、富有进取精神的技术人员,更需要具有金融知识并有较强风险意识的风险投资管理者。就目前来看,地区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相关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较少,而近年来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与日俱增,所以复合型投资人才难以满足当前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发展。科技企业在发展其风险项目的同时应当积极培养复合型的风险投资人才。一方面,科技企业可以利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高校等优势资源,通过与高校或相关科研机构合作,开设相关风险人才培养专业,以此满足市场对相关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加强对国内外风险投资人才的学习力度,积极学习国内外先进的风险投资项目管理经验,同时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鼓励国内外优秀的风险投资者进入,以此提高复合型投资人才的质量。 2.3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科技企业在进行风险投资项目的过程中,资金、技术、人员、市场等相关信息还存在着沟通不畅,甚至是无法沟通的状况,这样的现实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风险投资项目的资金脱节、人员沟通障碍以及市场信息滞后等不良影响,这些都会影响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使其风险投资项目因为信息沟通不畅而遭受不必要的风险,使本来就短缺的风险投资资金也不能正常发挥其作用。所以政府应当根据科技企业的实际需要,由政府牵头,企业参与,组织和建立畅通、便捷、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通过局域网或者是互联网等方式进行连接,使科技企业能够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专利、技术等技术市场的行情信息,并获取风险投资资金的信息,保证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这样既可以为相关的风险投资者提供适合的风险投资项目,也可以为科技企业的创业者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渠道,进而保证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资金的充裕,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 2.4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散机制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属于高风险的投资项目,因此建立合理的风险投资组织形式可以有效分散投资风险,保证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良性运营。科技企业要不断优化风险投资的组成结构,强化资金利用率,建立一套符合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散投资机制,将风险项目的投资资金进行合理分配,并采用资金组合、分批投资、风险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机制、投资项目咨询管理体制等来分散与降低项目投资的风险,同时借鉴国内外有限合伙制度来分散项目投资的风险,提高科技企业风险投资资本的运行效率,进而保证科技企业风险投资项目的良性发展。 作者:陈博远单位:东北石油大学 风险投资论文:我国中小型企业风险投资论文 一、中小企业及风险投资简介 1.中小企业。中小企业(SmallandMediumEnterprises),又称中小型企业或中小企业,它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中小企业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推动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失业人口提供较为充足的就业机会。同时,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大企业的发展,成为大企业的左膀右臂。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经营的特点不同于大企业:(1)由于规模小,资金充足的情况下,运作快速高效;但同时,也因为规模小,难以形成规模优势与规模经济,在缺乏资金保证的情况下难以持续经营,抵御风险能力和筹措资金能力相对较差;(2)中小企业类型多样,经营范围广,可以很好的活跃市场。 2.风险投资。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简称是VC。风险投资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风险投资是我们一般意义上的高投入可以带来高收益的投资;狭义的风险投资一般是指技术型的产业投资,风险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在科学技术开发上,通过支持中小企业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而获取高收益。在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过程中,吸引广义的风险投资的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吸引狭义的风险投资的技术型中小企业也在逐步发展中。风险投资的特点的决定了风险投资更青睐于初创期的中小企业,而且风险投资着对高新技术企业“情有独钟”。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的管理要求极高,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都会经过专业人士的分析和讨论。这就要求我国中小企业要加大技术上的优势,保证科技投入量,才能吸引更多的风险投资。另外,风险投资不仅能满足中小企业在初创期的融资需求,而且一般也对被投资企业以后各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予以满足,当然这需要中小企业能够给予风险投资者高额利润。这样的特点就给与中小企业充足的资本进行运作。 二、我国中小型企业吸引风险投资的发展现状 中小企业融资难已经不是新出现的问题。中小企业受其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能力的影响,往往陷在“经营能力下降——缺乏资金——更差的经营能力”的恶性循环中。也因此,中小企业便不能吸引风投。然而,风险投资可以为中小企业带来非常丰厚的资金。风险投资的显著特点是高风险、高收益,风险投资者为取得高收益就会进行高投入。另外,这一特点,决定了风险投资者对科技的投入将会更多,这就加快了中小型企业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速度,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跳出融资难的恶性循环。所以,我国中小型企业吸引风险投资是解决融资难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国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的投资近年来呈现上升态势,并且有一些风险企业都因获得风险资本的投资而快速发展,进而上市。受我国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并不是很完善,大都由政府控制,有着一些不同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特点。比如:我国的风险投资公司大都是股份制形式;资金来源主要是以国有单位股东投入的资本金;在业务范围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直接投资相比,主要有贷款、贷款担保、技术咨询、租赁等,直接投资所占比重相对较小;风险投资地区主要为人才集中、技术发展迅速、资金融通便利、条例法规相对完善的;风险投资地区主要为人才集中、技术发展迅速、资金融通便利、条例法规相对完善的沿海地区、城市,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等地是投资的重中之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广阔的消费市场和生产市场令很多行业能够不断从中汲取发展营养,这样的市场给中小企业带来了很好地发展机遇,从而使得风险投资者在相对较长时间内对中小企业市场都较为关注。当中小企业市场更加规范,投资环境更加完善,风险投资便会更源源不断的流入中小企业市场,各个行业都可见风险投资的投资资本。 三、中小企业引进风险投资的作用 目前,国内风险投资行业大发展的阶段,获得风险投资成为众多中小企业追求的主要融资途径。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1.对中小企业的作用。 1.1风险投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缺少运营和发展资金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尤其是那些处于初创时期的中小企业和处于技术研发阶段的中小企业。由于这些企业缺乏生产规模和经营规模,运营资金有限,抵御风险的能力弱等,使其自身融资渠道受限。同时,贷款担保的能力弱、政府政策扶持不力等使得很难受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贷款的青睐。风险投资的主要投资对象正是这样的中小企业,这样的中小企业增长迅速、发展潜力大,满足风险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要求,而且能为自身筹到资金需求并提供增值服务。对企业而言,风险投资并不要求中小企业还本付息,也不要求控股,更不需要中小企业提供任何的担保或抵押。这些特点给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减少了很多资金压力,更有利于中小企业管理运作。 1.2风险投资有利于改善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风险投资公司为的是短时期内获取高额的投资收益,为了保证投资资本的运行效率,风险投资对其投入的资金和管理经验都有着严格把控。比如:风险投资公司会向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管理咨询意见,促进其管理水平的改善。接受风险投资的中小企业也因此会有动力和压力去克服和改善管理上的缺陷,并且保证资金的持续支持,以保证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 1.3风险投资有利于推动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资源优化配置。风险投资注重的是预期高额收益,一定程度上,风险投资做的是“期货”。所以风险投资一般会着重那些具有市场潜质的中小企业。如果中小企业想让自身一直拥有这样的潜质,就必须掌握优秀技术,不断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创新技术。资金投入后,风险投资作为一种资金的配置方式,能够运用其高度专业化和程序化的投资决策模式将资金与被投资企业的技术和人力及信息很好的整合,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及其财务状况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以保证投资项目的效益和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有利于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资源优化配置。 2.对社会、国家的作用。这一方面,属于中小企业吸引风险投资的正外部性作用。 2.1风险投资促进技术创新并增强国际竞争力。风险投资可以推动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与此同时,还可以给社会带来正的外部性——增强国际竞争力。技术密集型产业无疑是世界经济中最具有生长潜力跟投资潜力的,这说明,科学技术对经济增长和增强国家竞争力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某一个国家的经济的创新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技术成果的转化能力,其经济增长速度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高新技术是否能成为其经济增长的优秀。风险投资的发展历史表明,它能够有效的促进技术成果的转化,将高新技术高效的转化为生产力,使其成为经济增长的优秀。 2.2风险投资促进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是指一国在充分就业状态下国民生产总值或生产能力的持续增加。根据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资本投入遵循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即,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资本投入越多,其回报率会逐渐减少。因此,在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中,科学技术、劳动力资本、制度经济等也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中,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是企业获得市场垄断利润的关键性因素,也是影响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其中,科学技术为创业风险投资的发展提供了有力前提,也就是,风险投资对科学技术的创新以及投入使用感到很有兴趣,如果能够为其赚得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将会追加投资,从而,风险投资能有效地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加快促进经济增长。对一个国家和社会来说,风险投资在利用技术创新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也能够促进一国的经济增长、提供就业机会。 2.3风险投资促进科技优势向竞争优势的转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只有通过技术转化才能实现。实践证明,只有使科学和经济有机地结合和一体化发展,科技优势才能转化为竞争优势。风险投资则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风险资本本身的特性决定了由它所支持的新技术必须面向市场,必须能够产生经济效益,从而有效地促成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动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更需要风险投资这样的“大手笔”,不仅在企业发展的初创期,在企业之后的发展与运营中,风险投资也能极大程度上带动其发展。风险投资在追求高回报的投资中,能有力的带动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四、我国中小型企业吸引风险投资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风险投资能解决我国中小企业在技术跟资金两方面的问题,但是,我国中小型企业吸引风险投资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 1.资金来源不能呈现多元化。目前,中小企业的风险资金多数来自政府和国有企业,方式主要是借助财政扶持和银行机构的借贷,尚未形成包括个人、企业、金融和非金融机构等组合的规范资金供应链。另外,民间借贷资金虽然增长较快,但规模小、运作风险大等特点,使得民间借贷不能成为中小企业吸金的主要来源。因此,实现投资资金的多元化有利于减少中小企业融资制约的影响。 2.专业人才的匮乏。人才是发展的关键。风险投资涉及科技和金融两大领域,其本身就是一项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同时实践性也极强。因此,通晓科技和金融两大领域的专业人才,并且在管理和实践方面也很出色的综合人才,有利于推动风险投资在中小企业中的发展。我国对中小企业的风险投资大多是政府行为,所以,操作者大多不是专业人才,致使我国中小企业在吸引风险投资方面不能有的放矢。 3.风险投资机制不健全。通过与西方发达国家在风险投资机制方面的对比发现,我国的风险投资机制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政府调控不力,缺乏合理规范的管理;其次是,金融体制不健全,落后于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潮流,也因此更难适应风险投资的环境;最后是,相关法律条文的缺陷,缺少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条文,使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很难收到保护。 4.风险投资的法律尚不完善。我国现在还没有与发展风险投资相适应的中小企业管理法规,现在的公司法与风险投资运作规则相抵触的地方甚多。基于这些问题,我国中小企业、政府及风险投资者要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参考以下建议。 五、吸收风险投资的建议 1.融资来源多元化。中小企业融资难,就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资金的制约,很多科技成果很难转化到生产中去,进而使得风险投资者望而却步。因此,使融资来源多元化,对中小企业吸引风险投资有极大的帮助。 2.培养人才,弥补专业人才的匮乏。风险投资涉及科技和金融两大领域,那么培养一批精通经济、管理与科技的人才,不仅能够实现中小企业吸收风险投资的规范管理,更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风险投资的损失。因此,大力培养这样的专业人才势在必行。比如:设置相应的大学学科,加强相关工作者的实践能力,引进外国人才等。 3.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和运作环境。第一,政策扶持。政府可以通过补贴、税收、完善担保机制等,给予中小企业政策扶持。近年来,我国的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已经逐步发展成规模,但是民间借贷资本却没有在这一类资本中形成大规模的优势。民间借贷资本其实是风险投资资本的重要来源之一。要想减少政府因为风险投资资金产生的压力,政府就应该在继续发挥其资金的引导作用的同时,积极发挥民间资本在风险投资领域的作用。比如:政策扶持,通过降低资本利得税、再投入退税等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行风险投资。第二,完善金融机制。风险投资者虽然喜欢高风险、高收益,但是他们在没有把握盈利时,他们会选择上市。在内地设立创业板,能提高投资者信心,也有利于中小吸引风险投资。第三,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公司法中,我国应该在涉及风险投资的诸多方面,加强立法,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健全。这样,不仅能够保护风险投资者,也能保护中下企业吸引风险投资。 4.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政府应该帮助中小企业,在充分考虑我国当前市场机制运作环境的情况下,深度探索符合国情的风险资本退出方式。风险投资根据自身的利益状况,大多数时候会选择并购或者上市。也可以进行股权回购,帮助风险资本减少不能安全退出的威胁。 5.另外,我国风险投资尚处于初期阶段,规模较小,经营上方面难以形成规模优势,投资上无法有效的进行组合,其收益率也难以达到高效稳定。所以,投资者要增强联合意识,避免分散运作。比如,红杉资本。红杉中国的投资组合包括新浪网、阿里巴巴集团、酒仙网、万学教育、京东商城、文思创新、唯品会、聚美优品、豆瓣网、诺亚财富、高德软件、乐蜂网、奇虎360、乾照光电、焦点科技、大众点评网、中国利农集团、乡村基餐饮、斯凯网络、博纳影视、开封药业、秦川机床、快乐购,蒙草抗旱、匹克运动等。作为“创业者背后的创业者”,红杉中国团队正在帮助众多中国创业者实现他们的梦想。这样的投资组合不仅能够给予更多的中小企业资本支持,也能分散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同时也能支持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这也是中小企业为什么要多方面融资的原因,单方面的融资不仅资金有效,而且很可能不能高效运作。中小企业的创业人员要对风险投资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如风险投资的特点、运作机制,不同风险投资机构的偏好等,最为主要的就是了解风险投资机构筛选项目的一些基本标准。一般而言,不论什么风格的风险投资机构,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产品市场前景广阔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都较为青睐。产权清晰,拥有优秀技术则是获得风险投资两个基本的条件。中小企业还要明确吸引什么样的风险投资机构,不同的风险投资机构有不同的行业投资偏好,从而决定了能够提供除资金支持外什么样的增值服务,比如企业管理咨询、市场策划、人才培训、发展规划等等。 六、结语 中小企业要克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障碍,就要加快融资进度,提高融资力度,要充分结合我国的市场机制,从银行金融机构、生产性企业、民间资本、专业风险投资机构等多方面进行融资,不断拓展融资渠道。通过拓宽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极力减少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政府要帮助中小企业建立行之有效和完善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不断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使风险投资成为中小企业实施的有目的的长期性的战略举措,并在成功融资以后,坚持以战略的高度统领资本,从源头上改善资本效率,促进资本增值。中小企业要不断强化经营管理,增强自身生产、经营以及创新能力,以自身的强大实力吸引外来投资。风险投资有利于帮助我国中小企业实现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能够有力保障中小企业的长期良性发展。从我国现在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来看,完善相应的风险投资机制势在必行。 作者:胡白冰王大伟单位:大连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风险投资论文:博弈论视角下的风险投资论文 一、风险投资的概述 1.什么是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一种经济行为。从投资行为的角度来讲,风险投资是把资本投向蕴藏着失败风险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具有生命力的领域,旨在促使高新技术成果尽快商品化、产业化,以取得高资本收益的一种投资过程。从运作方式来看,风险投资是指由专业化人才管理下的投资中介向特别具有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投入风险资本的过程,也是协调风险投资家、技术专家、投资者的关系,追求一定的利益,并且使利益最大化的一种风险共担的投资方式。近几年来,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也是相当不错的,但是也不免会存在一定的问题。 2.风险投资的相关主体。风险投资的相关主体包括风险资金、风险投资者、创业企业。风险资金也就是指专业的风险投资者向需要投资资金注入的公司或者是企业的资本,这些资本可能就是这些生命力极强的新型企业成长壮大的资本,也是未来整个公司的运作资本,资金资本一般是用于一个新兴企业的初建或者是新扩张的一个阶段,在这个企业逐渐成长壮大之后,风险资金就会退出这个新兴企业发展的过程了,最后成为这个企业发展和生存的长期资本。风险资金具有好多的特点,比如说风险资金具有周期性长的特点,在企业整个的发展过程当中,风险资金参与的只是企业的决策与管理,而不是企业长期的投资资本地位,除此之外,与风险资金直接挂钩的是股权和贷款,在企业发展的后期,风险资金会分散为一部分私人资金等,甚至更多的会成为政府资金。风险投资的主要对象就是创业企业,并且风险投资的主要功能就是发现创业企业的价值,为具有新生命力的企业发展注入资金动力。风险投资的相关主体除了风险资金和创业企业之外,还包括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有包括风险投资家,指的是一些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具有专业投资知识的金融家,他们有着丰厚的投资经验和关于金融方面的知识技能,他们能够为创业企业带来了极大的价值。 二、博弈论视角下的风险投资 1.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初步博弈。研究博弈论视角下的风险投资行为,首先研究投资过程当中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初步博弈关系。在整个风险投资的过程当中,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这就展开了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博弈。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两者选择的第一步就是风险投资的资本,其中选择风险投资资本是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的第一步博弈。其次,在风险投资的接下来的过程之中,投资者要不断地对自己所委托的风险投资家进行一定的考察和鉴定,这就是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进一步博弈。在整个风险投资的博弈过程当中,会存在着很多确定的因素或者是不确定的因素来供投资者进行选择和辨别。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这种博弈行为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不断地博弈过程中和博弈的行为中,建立起两者之间互相信任的条件以及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建立起委托关系的基础,都是相当不容易的,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的出发点都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他们之间的目标也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通过双方之间的博弈行为,从而达到自己风险投资的目标。所以,这就是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初步博弈行为。 2.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之间的不确定因素博弈。上面讲述了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初步博弈,接下来就是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不确定因素博弈。根据一系列的研究显示,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有了初步的博弈之后,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面临的下一步博弈就是风险投资过程当中不确定因素的博弈。风险投资中的不确定因素的博弈指的是在面临一系列没有预测到的风险之后,风险投资家是否可以按照投资者的要求去管理和妥善经营投资者的风险资金,所以这就展开了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不确定因素的博弈。其实,由不确定因素引起的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博弈的主要目的是能否在最后获得最大的利益,这才是博弈的关键所在。在不确定因素的博弈过程当中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之间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也就是说他们之间所掌握的信息是不同的,在这个不确定因素的博弈过程当中,很明显,投资者在这一过程中所处的地位相对来说是不利的,而风险投资家的地位与投资者相比是有利的。因为,投资者在这一过程当中他不知道风险投资家会不会很好妥善的处理这些不确定因素,为自己所利用,投资者只能是凭借着自己的经验来预测风险投资家所做出的举措,但是对于风险投资家来讲,而是对风险投资过程中的这些情况相当了解的。所以,这就是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不确定因素的博弈。 3.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初步博弈。除了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之间的初步博弈以及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的不确定因素的博弈之外,接下来的风险投资主体之间的博弈就是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博弈了。风险投资家与投资者的博弈行为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对企业风险的降低也有着一定的积极地作用。风险投资主要是针对一些风险企业的,这些风险企业的发展前景是相当不确定的,例如说对风险企业如何进行风险投资,以及在什么时候进行投资以及投资的多少,这些都是一些风险企业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博弈与风险企业的这些不确定因素是有着直接或者是间接的关系的,甚至可以说如果风险投资家在与企业家之间的博弈中优先掌握了这些与风险企业相关的因素,风险投资家在整个风险投资的过程当中就会掌握主动权,甚至会略胜一筹。在风险投资的整个过程当中,风险投资家就应该考虑到所有的关于风险企业的不确定因素,从而加强自己的判断和预测。而且在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初步博弈之中,风险投资家要不断的考虑风险企业的发展前景,同时企业家的专业素质和知识技能也是风险投资家在整个风险投资的初步过程当中应该考虑的问题。如此一来,风险投资家在整个风险投资的过程当中,就会掌握主动权。所以说,风险投资家企业家之间的初步博弈是发生在风险企业的初步创立阶段。 4.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进一步博弈。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博弈除了初步博弈之外,还包括进一步的博弈。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初步博弈是指投资前期的博弈。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进一步博弈是指投资之后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博弈。在这个阶段,有很多的风险投资家的主要精力放在了管理风险企业的环节之上,这个环节的工作主要包括投资公司的战略计划以及投资公司的管理人员的招聘以及投资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问题。风险投资家在这一过程当中,主要致力于投资公司的投资管理,其中主要包括投资公司的市场潜力的研究以及生产的计划还有风险企业的高速发展情况,这些都是风险投资家的工作范围。在这一风险投资的阶段,企业家会觉得自己的公司应经走上了正轨,甚至认为风险投资家的进一步工作是多余的甚至认为风险投资家的工作在这一过程当中会碍手碍脚。因此,这也就形成了在企业的发展阶段,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进一步博弈。在之后企业到了需要续资的发展阶段,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博弈还是存在的。在企业发展的这一阶段,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分辨企业一些项目发展的质量,从而做出一定的正确、科学的规划来进行进一步的投资,所以进入企业发展的续资阶段,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博弈也是存在的。所以,这就是风险投资家与企业家之间的进一步博弈。 三、结语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分析研究,我国风险投资这一行业起步较晚,从发展的阶段来分析,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处于低级阶段,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并且我国的投资业发展规模有限,风险投资的效率低下,除此之外,风险投资的效果不够突出。所以我国的风险投资还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和规范,使得我国的风险投资走上正常的发展道路,从而逐渐避免由于机制不健全造成的风险投资渠道不畅通。文章从博弈论的角度来分析和探索了风险投资行业,并且从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家以及企业家之间的博弈来分析了风险投资。投资者以及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是博弈论视角下风险投资的关键性因素,他们三者之间存在着许多确定或者是不确定的博弈因素,不论是在投资的初级阶段还是投资的管理阶段都存在一定的博弈因子。文章从两个方面来分析了博弈论视角下的风险投资,对我国未来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和现实的发展意义。 作者:石岳单位:北京实创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风险投资论文:环境双重集聚效应研究风险投资论文 1理论分析 AlexanderPeterGroh(2010)认为,决定国家或地区的风险投资资本与私募股权的吸引力指数包括以下方面:经济活动、资本市场深度、税收、投资者保护和公司治理、人力、社会环境和企业文化。本研究结合中国风险投资年鉴定义,将风险投资系统环境区分为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进行分析,宏观环境因素包括宏观经济因素、政府政策因素、国家法律规制、社会文化等;微观环境因素包括退出渠道、产业基础、平台建设、人力资源等。HenryChen(2010)认为风险投资行业具有特有的双重地域集聚效应,产业中心的建立会促进风险投资中心的形成,风险投资中心的形成又反过来打造产业中心。风险投资公司会更偏向于将公司建立在低税率高补贴、人才集聚、政府给予风险补偿、退出渠道完善、法律制度规范、政府基金引导的高度集中有利的产业集群中心。企业家会偏好于在接近筹资渠道、大量人才、学术研究、信贷担保制度完善的风险投资中心建立公司。两者相互促进,从而提高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的利润回报率。风险投资系统环境的各方面因素,会直接影响作用于风险投资中心和产业中心的形成,从而形成一级和二级聚集经济性的良性循环,更加有效地配置资源。相反,对于不是风险投资中心和产业中心的地区来说,可能就是一个恶性循环,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各个地区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差距不断加大。对于非集聚中心的地区,如何扭转恶性循环,发展风险投资,促进产业发展,成为地区政府关注的重点。Sahlman(1990)和Stromberg(2003)风险投资机构在本地投资的利润回报率决定了该地区对于风险资本的吸引力。SwatiDeva(2008)认为,对于不是风险投资中心的地区政府如果要发展风险投资,改变恶性循环,最有效的办法是制定政策吸引外地成熟的风险投资机构进入本地,降低其进入成本,而不是鼓励本地建立新的风险投资机构。HenryChen(2010)认为集中于单一产业可能会提高二级聚集外部经济效果,集中有限资源重点支持该产业的发展,形成区域特色的产业中心集聚,从而促进风险投资发展。 2风险投资系统环境分析 笔者基于双重地域集聚效应理论,分析风险投资系统环境各个因素,以及各个因素如何作用于风险投资中心和产业中心的建立,从而探究风险投资如何形成双重集聚效应的良性循环,实现快速发展的内在原因。 2.1宏观环境 2.1.1政府政策因素Rosielloetal(.2010)以历史分析方法研究了以色列和英国、苏格兰的创新政策框架,结果表明风险投资政策的成功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风险投资市场出现的时期、高科技企业集群和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制度背景。风险投资的相关政策,贯穿了募、投、管、退等各个环节,涵盖了财税支持,住房补贴、人才引进方方面面。通过制定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能够降低外地成熟的风险投资机构进驻本地的进入成本,降低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风险和运营成本,提高风险投资机构在本地投资的利润回报率,从而吸引风险资本和投资机构流入,形成集聚效应,构建风险投资中心。 2.1.2法律规制风险投资只能生长在具有机会的灵活的市场和规制较少的市场结构中,太多的规则和条例将迷惑投资者、阻止他们进入。Cummingetal(.2010)采用1971年-2003年风险投资家对北美、南美、欧洲和亚洲39个国家中的3848家企业进行风险投资的数据,发现较好的法律制度能更快地促进筛选交易和达成交易,增加有益联合投资的可能性,降低潜在有害的联合投资可能性。地方政府在法律层面上给予了风险投资公司足够的灵动性,同时规范和保护股权投资公司,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量,能够为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宽松和相对完善的法律环境。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地区对于外地成熟的风险资本和投资机构的吸引力,促进风险投资中心的形成。 2.1.3社会文化区域流动性文化特点,造就了地区特有的创业激情、包容、开放和创新优势,能够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城市的包容文化和崇尚创新、创业的精神,培育了大批中小企业,为风险资本提供了大量优秀的投资对象。从而使该城市成为中小创业企业集聚,科学技术先进,创新氛围浓厚、风险资本集聚的城市。 2.2微观环境 2.2.1退出渠道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丰富程度直接关系到创业投资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信心,而拓宽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主要是通过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方式来实现。Mckenzie和Janeway(2010)研究显示整个投资周期的市场环境,尤其是退出时的退出环境是风险投资回报的重要决定因素。从全国的范围内看,我国目前的退出渠道的结构仍然很不完善。中国的主板市场1400多家,中小板只有600多家,创业板300多家,新三板只有100家,这是倒金字塔结构。美国第一层次纽交所只有2000多家,创业板3000多家,第三层黄粉单加在一起有6000家,第四层次是上万家,这是正金字塔结构。这需要各地区政府乃至全国,加大建设规范新三板、各地区的股权交易中心和产权交易所,完善多层次退出渠道,修正倒金字塔结构。 2.2.2产业基础地区行业的发展以及中小企业基础,能够为创投、股权投资企业提供良好的微观产业基础。庞大的市场吸引了外地风险投资机构进入本地区,形成集聚效应,风险投资中心的建立又反过来推动企业的发展。由于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尚不完善,许多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融资难。那么能否为企业解决这一难题,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业的发展水平和地区对于企业家的吸引力。美国、英国及加拿大政府普遍通过建立信用担保政策来解决这一难题,我国发达地区政府采用了重点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措施,政府对合作银行发放中长期贷款给认定的创新成长型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以降低企业的创新风险,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这种信用担保补偿机制实际上是一种风险转移,通过政府少量的资金投入,可以带动大量的银行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向中小型科技企业,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和企业成长,促进产业中心的建立发展风险投资。这对于非发达地区提高地区对于企业家的吸引力,构建产业中心,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2.2.3平台建设服务交流平台和科技创业园区的建设,可以将风险投资人和寻求资金的创业者企业家集聚在一起,起到催化剂作用,促进双方建立信任关系,减少双方的交易成本,促进早期种子项目的投资。通过会议、论坛、园区建设,地方政府将风险投资资本和企业家集聚在一起,促进了风险投资中心和产业中心的构建,实现产学研金的结合。地方政府同时应努力搭建完善服务平台,加强科技部门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如招商银行推出的天鹰斩翼计划,交通银行推出的产权贷款等都是值得借鉴的对象。 2.2.4人力资源风险投资是高度市场化的投资行为,同时又是与“人”高度相关的活动。风险投资项目经理在项目筛选、尽职调查、项目后续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风险企业价值增加的源泉、推动风险资本市场发展的最重要的力量,对于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市场竞争格局的演变,加强我国风险投资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将成为新阶段的工作重点。地方政府应重视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及时解决高层次人才在居留、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险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建立创新创业专项资助机制,在创业资助、项目研发资助、成果转化资助、政策配套资助等方面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由此,聚集大批的科技活动人才,为地区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源源不断地输送高质量血液,为风险投资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都更偏向于在大量人才集聚的区域建立公司,人才的集聚是风险投资系统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 2.3总结风险投资系统环境各方面因素的优化,能够有效地降低外地风险投资机构和外地企业进驻该地区的进入成本和经营成本,直接决定了该地区对于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的吸引力,提高了风险投资机构在本地投资的利润回报率和企业的融资能力收益率。最终促进了风险投资中心和产业中心的构建,形成了一级和二级聚集经济效应的良性循环。 3启示 由于双重地域集聚效应的存在,对于不是风险投资中心的地区来说,要形成一级聚集经济效应就需要创造适宜的风险投资环境,规范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多层次的退出渠道,给予财税支持,设立引导基金,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降低风险投资公司的进入成本和经营成本,提高风险投资机构在本地投资的利润回报率来增加当地的吸引力。对于不是产业中心的地区,要获得二级聚集经济效应,则需要专注发展单一产业形成地域特色,建立信贷担保补偿机制,打造科技创业园区,发挥行业协会交流平台的作用,建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机制,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寻才难、盈利难、发展难的问题,提高企业家的利润回报率,吸引企业进驻,促进企业成长。伴随风险投资中心和产业中心的建立,就可以互相促进,形成良性循环,突破发展风险投资的瓶颈。以下从8个方面来阐述地方政府如何打造风险投资系统环境,形成一级和二级聚集效应的良性循环。 3.1经济环境经济发展水平是风险投资发展的源动力,各地区政府应将发展生产力作为第一要义。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很难像北京、上海、深圳一样,发展成为各行业集聚的综合经济金融中心。非发达地区要获得二级聚集经济效应,应该对自己的经济有一个总体科学的规划,清楚地明白应该以什么产业作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之后集中有限资源重点支持该产业的发展,形成区域特色的集聚效应,从而促进风险投资发展。 3.2政策环境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政策支持体系,从税收减免、财政补贴、注册落户奖励等方面降低外地风险投资公司的进入成本和经营成本,提高风险投资机构在本地投资的利润回报率来增加当地的吸引力,构建风险投资中心。各地区政府可以参考北京、上海等地区所采取的风险补偿政策措施,设立风险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于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符合条件的项目所产生的亏损,给予亏损金额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设定上限。同时,由政府设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以少量的政府基金撬动社会资金、民间资金、海外资金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科学设立引导基金出资的比例,确保创投机构由专业机构管理,使政府的专项资金和社会资金更好地结合。 3.3法律环境制定并完善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逐步推进风险投资的制度创新,尽快制定和颁布有关风险投资的暂行管理办法,为风险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同时通过支持帮助企业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信息统计和申报制度等措施,提高创业投资参与者的投资信心和地区风险投资系统环境的吸引力。建立法律制度使得地方资本市场能够进行股权交易,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地方资本市场,规范风险资本的募资和运营,发展风险投资。 3.4社会文化环境张景安教授在第14届风险投资论坛上,将创新文化建设列为发展风险投资的当务之急。地区政府应重视加强地区文化建设,形成独具特色的区域文化。弘扬创新、创业、创投的文化理念,增强原创意识打造“中国创造”,崇尚创新容忍失败,敢为人先打破局限。 3.5退出渠道地区政府应加强产权交易所的软硬件建设,鼓励企业将其作为股权交易的平台,通过企业兼并、收购与股权回购等多种方式实现产权转让。仿效北京中关村园区股份转让试点和深圳浅海股权交易中心模式,积极争取国家给予股份转让试点资格,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公众公司,为风险投资机构提供多层次的退出渠道。 3.6产业环境建立风险担保补偿机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而吸引企业进驻,促进中小科技型企业的成长。具体做法是由政府成立一个信用担保基金,当中小型企业和高科技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可以在对创业企业成立年限、贷款用途、行业前景、优秀竞争力、财务现金流状况、风险等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贷款额的70%-90%提供担保,并收取0-2%的担保费率。通过政府对银行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补偿,国家可以用少量的资金投入带动大量的银行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向企业,从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大大提高地区对于企业家的吸引力,促进产业中心的建立发展风险投资。 3.7平台建设充分打造利用科技交流会、高新技术交易会平台、风险投资论坛、行业协会的作用,将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集聚在一起,减少双方的交易成本,促进双方沟通交流,建立信任关系,发展风险投资。借鉴发达地区的经验,大力发展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创业孵化体系的功能建设,深入推进科技和金融的结合,将政府的科技投入与金融投资、民间投资进行链接和互动,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促进产学研结合。 3.8人力资源环境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对人才的资助和奖励政策。可以对高新区科技人员进行经济、金融知识教育,对金融工作者进行科技管理知识的培训,从科技企业家、证券工作者中培养出一批风险投家,通过各种渠道和传播媒体进行教育宣传,培养风险投资观念,提高风险投资行业的整体人才素质,解决制约风险投资事发展的人才瓶颈问题。 作者:李安兰蔡昆颖单位: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风险投资论文:体育投资和风险投资探讨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从分析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现状入手,揭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制度安排的缺陷,对进一步加强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和提高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能力做了深入研究。 关键词:投资基金风险管理 截至2004年末,国内规范化发行并实际管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已有40多家,共计54只封闭式基金和近百只开放式基金,拥有约三千亿份基金单位,若以60%的持股市值计算,基金拥有的股票市值占股市流通市值比例已近20%,成为了一支举足轻重的市场投资力量。因此,基金的风险管理引起人们关注。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以及资本市场监管体制的完善、法制的健全都将使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背景和环境发生巨大变迁,从而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基金业风险管理根基不稳 证券市场市场化发育程度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使基金管理机构的风险管理处于根基不稳的不利处境。我国现有的基金产品多为股票型基金,投资对象结构布局也多集中于股票,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定位一开始即把支持国企改革作为基点的历史局限,导致证券市场实际上成为了国企筹资解困的重要途径,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市场化功能被置于次要地位,使得投资行为预期极不稳定,助长了市场投机风盛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成为长期以来不能很好解决的市场之痛。 证券市场承载过多的政府意图、行政意志等非市场化的功能和任务,证券市场“政策市”的色彩挥之不去。证券市场不仅要承接数量庞大的国企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的扩容黑洞,又要面对大量非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这必然助长投资行为的短期化,加大市场价格的波动频率和幅度,增加了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投资者普遍缺乏专业素养和监管滞后,众多不规范投资者和投资行为的存在以及由此衍生的羊群效应,叠加并放大了市场风险,而监督层并未细分市场风险源而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结果是严重牺牲了市场的效率和功能,限制了市场竞争和活力,造就了市场对政府政策投入的过度依赖与股市长期以来“不牛则熊”极端走势的市场格局,对于追求长期收益的基金来说不利于有效开展资产风险管理。 市场交易制度不够完善,风险管理手段严重不足。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品种单一,基金的投资组合品种选择范围狭窄,通过构建多元化资产组合分散非系统风险存在困难,而同时指数期货、无风险套利等规避系统风险的交易手段尚不具备,基金管理机构既不能根据市场趋势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又不能运用其他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对冲,这降低了基金抵御风险能力,加剧了股市的波动。 市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集中在收益性上,忽视了从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角度展开评价,使基金出现了单一片面追逐净值的倾向,从而产生过度投机行为。 基金业风险监管效能不高 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监管生态不佳,监管效能不高,致使基金业运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和问题,不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建设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不完备,基金在实际运作中存在风险生存的制度漏洞。尽管作为纲领性大法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业已颁布,还缺乏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特别是证券市场发展和变革快速,更需要对基金业的监管动作向前移位,加大事前监督力度。 相关的投资比例限制模糊,可操作性不强,如不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利益冲动下,通过幕后的默契和联手可以操控单只股票绝大多数的流通筹码,在短期利益驱使下个别基金投资在个股上过度集中极易诱发流动性风险。 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实践中,缺乏独立、公正和权威的第三方责任审计和问责制度,而基金管理人掌握着基金的实际控制权,仅依靠基金管理人的自律不足以有效制约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契约。 虽然基金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基本分离,但基金持有人没有适当和相应的诉讼、追偿权利,持有人大会功能形同虚设,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不拥有实质性话语权,而且由于基金托管人一般由基金管理人选择,基金资产托管协议由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签订,基金托管人演变成基金管理人的人,这种错位导致基金托管人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放弃了托管监督和委托管理责任,形成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事实上的利益趋同,基金持有人利益往往不能放在最优先位置,极易诱发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 基金管理机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不尽完善,管理费计提办法弊端较多,不利于刺激基金管理公司提升资产运行效率,降低资产风险水平。 基金业风险管理制度存在风险 内部治理存在缺陷,形成制度性风险源,损伤了基金的风险管理制度优势。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普遍存在“一股独大”问题,基金管理公司决策高层和管理高层来源于或受聘于公司股东,其股东背景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倾向,在基金投资者成为弱势群体和基金持有人的约束严重软化情况下,实际上基金管理公司行为的利益考虑当然地将公司股东利益置于最优先地位,偏离了证券投资基金兼顾基金投资者与基金公司股东二元利益平行的设计初衷。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由大股东和高管提名选任,薪酬由董事会决定,这种利益关联格局很难保证其独立性。 基金经理权限过大而缺乏有效制衡。有的基金经理甚至将投资建议、评估投资建议、构建投资组合、下达投资指令与执行投资指令等职能集于一身,这种把控制决策和操作失误风险寄托于对基金经理人的充分信任和道德判断的幼稚做法显然没有制度、规则和机制的约束更有效、更先进。 加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的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过程存在的诸多弊端,必须从制度安排、监管方式、市场结构等若干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业加强风险管理的动力和压力,全面提升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以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稳健发展。构建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进一步推动证券市场市场化改革,营造市场运行新生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的市场大环境。认真落实“国九条”,积极实施“全流通”战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促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变上市公司“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状况,以有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坚持崇尚充分研究和清晰价值判断以及“稳定持仓、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引导市场投资理念逐步走向成熟,降低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从完善市场交易制度、推动沪深股市与国际市场接轨和促进市场走向成熟着眼,在尽快推出我国统一指数基础上适时推出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交易,一方面通过基金实施套期保值动作和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提高基金资产管理效率,增加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达到活跃和繁荣市场、降低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效果,以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增加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手段,增强应对系统风险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资产风险管理水平。 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要全面结合“新兴加转轨”的不成熟市场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特征的实际状况,从单一的收益性考量转向对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评估,评价体系要有利于引导基金重视风险管理和提高风险管理质量,改变单一、片面追求净值的倾向。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合法合规经营,促使基金管理机构构建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监管层要抓住《基金法》颁布和实施的有利时机,提高本行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基金法》在实施中的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加强现场监管和不定期巡访,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高效、公正和严格处理,硬化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力和严肃性。 从有效提高基金资产流动性出发,防止发生操控市场价格的情况,在监管办法上要更具体地明确基金投资比例限制,特别是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总和不得超过该股流通市值的10%。 证监会应指定部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诚信卓著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业务运营合规性、资产流动性、内控运行状况的现场稽核,加强第三方责任审计,建立独立、公正和权威的问责制度,以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监管层要引导、支持和鼓励基金单位持有人依法启动持有人大会机制,切实发挥持有人大会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制约作用。为了增强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实质话语权,建议对基金持有人适当的诉讼地位和追偿作出安排。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适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栏,提高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竞争性。若基金在收益、资产流动性上存在限期内不能改变的问题和状况就必须终止运作,以强化基金管理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 改变目前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做法,建立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最大的共同利益目标函数。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只能来源和体现在其运营带来基金净值不断增长中。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 消除制度性风险源。在基金管理公司筹建审批时,要关注其股东出资结构状况,严格审核股东诚信记录等,以均衡股东权利和增加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使基金管理机构高管层不仅代表股东利益,更要维护基金持有人权益,实现基金管理公司二元利益平衡格局的设计初衷。 为了确保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履行职责的独立性、公正性,打破独立董事、监察员与股东、高管层的利益关联格局,建议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一律由监管层指定有专业水准、诚信良好的相关专业人士担当司责,以形成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 针对目前普遍基金经理权限过大问题,从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出发,基金管理机构在制度层面要做到基金的投资建议、投资建议评估与构建投资组合、执行投资指令的投资过程关键环节做明确的人员区分和操作隔离,也就是说,研发人员采取定性与定量的技术手段,充分尊重统计规律,对价值高估或低估的品种进行科学遴选排列,提出具体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要利用现资管理技术对投资建议作出评估和判断,在征询意见基础上依据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构建投资组合,并向交易人员下达投资指令,从而建立完备火墙机制以有利于基金强化风险管理。 风险投资论文:财务风险投资论文 1风险投资的财务风险类型 1.1融资风险 融资风险主要发生在风险投资行业进行投资运作的第一阶段。风险投资的领域多数为高新技术或者是产品研发领域,成功与失败的可能性都很大。成功的话,拥有高额的资金收益,失败的话也要风险共担。这样的投资伴随着高收益的同时,也有着很高的风险,因此很难从银行或者资本市场进行资金的筹集。风险投资的筹资方式,一般是通过股权募集、或者是吸收直接投资来筹集风险投资的资金。这样的情况下,风险投资要多多的考虑资金供给的成本,即融资风险。 1.2经营管理风险 经营管理风险主要发生在投资和管理阶段,主要包括对投资项目评估的风险、投资决策的风险、财务监控风险等。对于投资项目评估的风险,主要是由于风险投资的企业管理者各自能力不同,工作背景不同,对当前经济形势判断不一,再加上风险投资的技术性较强,投资项目的不确定性,由此带来了投资项目评估的风险。对于投资决策方面的风险,涉及的因素较多,包括投资项目的商业规划、管理者团队的能力、项目可行性分析、国家产业政策分析等。财务监控制度就是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对该企业经营活动在财务账目上表达准确的信息。但是,由于我国的财务监督制度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和不足,所以企业内部的财务监督难以发挥实效,为投资产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障碍。 1.3资本退出风险 资本退出风险是风险投资运作最后一个阶段的风险。在进行了风险投资以后,在投资成功并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后,怎么样将资金进行安全退出或者是更高利益的退出是最后一个阶段,总的说来,一共有四种方式:收购、兼并、股权回购和清算。这四种资本退出方式分别适用于企业发展的不同状态,通过不同的方式的选择,降低资本退出造成的损失。 2风险投资财务风险防范的对策 2.1深入调研分析,降低融资风险 风险投资多数为高新技术或者是产品研发领域。面对新研发的产品或者是技术,投资公司要通过调研,深入分析该产品的市场前景和潜在消费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多关注的是健康、绿色、环保和便捷。在这样的情况下,符合人们新理念的产品要更有市场。其次,对于产品的潜在消费群体进行调研和分析,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进行不同的市场营销。再次,要对市场进行细分,新产品的上市要符合市场空白。简而言之即确保风险投资的项目具有较强的收益率。最后进行融资的时候,在正当合法方式的基础上,选择较为安全可靠的资本进行融资。 2.2多措并举,降低经营管理风险 2.2.1提高财务风险管理意识首先要在企业内部形成财务风险管理的氛围。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数据依据,进行偿债能力、资产运行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分析。其中偿债能力包括短期偿债能力分析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通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指标分析,体现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通过长期负债与总资产和权益资本的比例关系,体现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和发展前景。资产运用效率分析主要是通过流动资产周转情况指标、固定资产周转情况指标和总资产周转情况指标,来分析企业的各项资产的运用能力。盈利能力分析通过主营业务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的数值变化,了解一定时期内企业的经营业绩。2.2.2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素质一是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技能。重视对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对会计人员从严考核、从严要求,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在企业内部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对于业务熟练知识扎实的会计人员给予奖励,对于工作中不断出错的会计人员则进行一定的惩罚,以此来激励会计从业人员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二是要加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企业负责人要有较高的和较强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仅要懂得业务知识,还应具备参与管理、决策、进行分析的能力,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需求,全面提高会计工作的水平。2.2.3加强监督检查首先要将会计监督落实到基层,放在会计工作的首要位置。不仅让会计人员知道,更是要企业的负责人重视起来。从而帮助企业负责人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使违法违纪行为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其次,要让企业负责人明确会计工作以及数据信息的真实性,自己也是需要履行职责的,转变他们只是抓生产和利润的管理信念。最后,企业负责人要对企业的内部会计信息进行适时监督检查。 2.3加强市场预测,降低资金退出风险 一是要建立相应的风险预警体制,在对企业进行财务指标分析的同时,注意企业其他相关信息的披露,结合市场经济中的相关政策信息等,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进行预测。二是要联系企业寿命周期、产品寿命周期等情况进行分析,综合考虑国家宏观政策、国际国内政治气候、所处行业的变化情况等方面的因素等,真实反映企业的综合发展能力。三是根据风险投资的主要目的,即在回收资本时套取高额利润,而并不是参与企业的分红。因此,要在合适的阶段选择有利的资金退出方式,从而降低资金的退出风险,达到风险投资获得高利润的目的。 3结论 随着科技信息的飞速发展,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风险投资行业如果想立足长久发展,需要更加注重效率,注重降低和避免财务风险。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四个阶段决定它所遇到的财务风险主要分为:融资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和资金退出风险。对于融资风险,要深入调研分析,对高科技技术现实化的产品进行销量的市场分析,对于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有潜在消费人群的高新技术项目,可以作为风险投资的选择。对于经营管理方面的风险,则要进行多措并举了。提高财务风险管理意识、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素质以及增强监督检查。最后,要想达到风险投资的最终目的,要进行市场预测,在合适的时间选择利润最大化的方式将资金退出,也就是降低资金退出风险。因此,对投资行业进行财务风险管理,形式将会更加多元化、内容将丰富化、对企业的决策支撑将会更加科学化,对企业发展的作用将会更加重要化。 作者:左文军 单位:河北信息产业投资集团 风险投资论文:中小企业风险投资论文 长期以来.在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中存在的企业内部经营混乱、管理无序、法律定位不明确.信用担保体系、中小银行体系不健全等一些问题制约着中小企业资金的筹集。据统计.占全国企业总数99%以上的中小企业占有的贷款资源却不超过20%融资难已成为制约广大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阻碍了其健康发展风险投资机构为中小企业的积极发展提供了风险创业资本,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到目前为止,风险投资机构累计共投资将近500个项目.累计投资总额达21亿元甚至更多。 1风险投资在实施中遇到的障碍 1.1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内部因素 1.1.1经营风险过高 由于中小企业所研究和开发的技术、产品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和复杂性,能否研究开发成功受很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由此可能导致大的风险。因此。中小企业经营的风险过高.必然导致其取得银行的借贷资金极其困难 1.1.2信用等级偏低 银行作为金融业的主体.是传统的融资中介.在企业信用融资的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但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普遍偏低.仅信用等级这一条件.许多企业就不能列入银行信贷支持的范围之内。 1.1.3缺少足够的抵押和担保 资产中小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其资产结构的特点.即有形资产所占的比重要小于一般企业,也就是能用来作为抵押的房产、机器设备有限 1.2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外部因素 1.2.1融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单一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发展主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即内源融资比例过高,外源融资比例相对不足。外源融资中缺乏直接融资渠道.间接融资主要还是依赖于金融机构的贷款 1.2.2缺乏完善的政策扶持 从金融政策上来看.还未形成完善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我国目前的经济、金融政策.主要还是依据所有制类型、规模大小和行业特征而制定的。因此,大多数社会资源都流向了大企业.银行的大部分贷款也是贷给大企业。 1.2.3缺乏运作风险投资的人才 高素质的科技人才与风险投资经营人才是风险投资蓬勃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才.将影响风险投资的实施。因此大力培养高素质的风险投资经营人才是当务之急。 2解决风险投资实施障碍的对策 目前,风险投资已经成为产业.这对于传统的投融资方式也是一种挑战.同时也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构成了必要补充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有助于填补创新企业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与一般金融机构所能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之间存在的缺口从广义的角度说,风险投资包含着冒风险的资金融通(riskfinance)和管理支持(managementsupport)两方面的内容,这也是其能够扶持创新企业迅速成长的主要原因。风险投资作为增长潜力极大、正处于发展期的投融资方式.要与中小企业的融资相适应就必须解决几个关键的问题 2.1充分发挥以政府为中心的引导机制的作用 我国处于风险投资的“初级阶段”.关于风险投资的政策、制度还没有形成体系.更缺少魄力。这与没有真正认识到风险投资的重要性有直接关系。有鉴于此.由政府起到示范作用引导私人投资加入风险投资的行列 2.1.1创造风险投资的政策环境 制定税收优惠、信贷担保、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针对中小企业。国家还应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和产业引导.减少风险投资和技术创新的风险.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2.1.2建立风险投资的法制环境 尽快制定与风险投资相关的管理条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完善无形资产评估、科技人股等方面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度 2.1.3营造风险投资的产业环境放宽技术创新型公司的创立条件.改革原有科技体制和经济体制,探索以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重点、企业为主体的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新机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挥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化中的主体作用 2.1.4健全风险投资的金融环境 进一步规范、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加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同国外一流投资银行、风险投资基金的交流合作.培养高素质的风险投资人才和机构 2.2建立与风险投资相适应的服务机构与配套制度 风险投资的3个主要环节——筹集、退出、监管,都与若干服务中介机构分不开。服务中介机构的作用在于.可为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提供成套的服务与咨询.减少由于信息难以沟通带来的不便及投资失败的可能性。为此.应尝试建立一批专门从事风险投资服务或类似于行业协会的组织.全面从事与风险投资配套的服务。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建立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协会,集中大家的力量、智慧,对项目选择、资金投入、政策运用、市场运作、退出方式等进行系统研究.寻找适合我国中小企业甚至大型企业风险投资的发展之路。 作者:陈媛 秦刚 王文娟 单位: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莱芜供电公司 风险投资论文:金融发展与风险投资论文 1文献评述 孔特和莱文在研究金融结构时,采用了“两分法”角度,将150个国家的相关数据分成了两个组织模式: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结构和市场主导型,通过比较两者金融结构组织模式,分析不同的金融结构对金融发展乃至经济增长的作用“。两分法”分别从规模角度、行为角度、效率角度分析金融结构与金融市场关系,相对于戈德史密斯和麦金农的指标,孔特和莱文的指标体系更丰富,也更接近实际,因此也被学者广泛使用。国内学者对金融结构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李茂生(1987)、王兆星(1991)、王广谦(2002)、刘仁伍(2002)、孙伍琴(2003)、李健(2004)等人先后用不同指标考察了我国的金融结构的现状和发展。其中,王广谦(2002)指出,金融结构分析极为重要,并分析了多种不同的开放式指标系统,还将金融结构的分析指标进行层次分析:第一层次是货币性金融资产、证券类金融资产、保障类金融资产各自占社会金融总资产的比值;第二层次是在第一层次基础上分析各自内部的比率,如货币性金融资产其内部结构便是分析货币结构;第三层次是在上层基础上依次细分,如证券类金融资产根据期限细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此外,在前三个层次分析基础上还可细分为第四层次、第五层次的分析指标[19];刘仁伍(2002)对金融结构拓展后建立了金融结构健全性量化评估方法,根据特性各异的金融结构建立了一套由金融工具、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制度在内的,用来衡量金融结构健全程度的金融结构健全性指数(FSI,FinancialStructureSoundnessIndex);孙伍琴(2003)认为宏观金融效率应由融资、配置和投资回报三方面来衡量,她还根据金融结构功能从数量和质量两方面构建了金融结构指标体系[26];李健(2004)认为金融结构是多层次的有机整体,因此研究时也要多层面、立体化地整体研究,这就需要把定量和定性结合起来。她在考察了金融各业的产业结构、金融市场结构、融资结构、金融资产结构、金融开放结构五个方面,分别设置了相应指标,对中国的金融结构进行了现实具体研究,将中国金融结构研究推向了一个高峰。 2指标选取与实证检验 根据国内外文献,国家金融化和金融发展程度的综合性指标主要有两个:金融深度指标(M2/GDP)和金融相关比率(FIR)。限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金融规模、结构和效率三方面指标来衡量我国金融结构发展,研究时期为1996~2012年。 2.1金融发展的规模指标(FIR) 根据金融相关率一般定义和简化计算步骤,其分子为各类金融资产余额之和,分母为GDP。即FIR=全部金融资产总量/GDP,金融资产总量包括广义货币(M2)、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有价证券余额(SE)和保费收入(INS),GDP用支出法计算。这个指标概括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金融结构的变化,因此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2.2金融发展的效率指标(EF) 我国的金融结构属于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资本市场证券资产化程度不高,国内主要的大银行也是国有,因此国有企业获取外部融资具有廉价性,而信息不对称的民营企业容易出现外部融资困难。因此笔者认为Levine和King(1993)提出的PRIV指标,即非国有经济主体获得银行贷款占GDP比重来衡量我国金融发展的效率具有一定合理性。该指标越大,表明国内金融机构对私人部门的贷款规模越大,金融发展效率越高。计算习惯上采取约数办法,即非国有经济贷款=各项贷款-(工业贷款+商业贷款+中长期贷款),以此作为直观判断金融机构对非国有企业的贷款支持情况。 2.3金融发展的结构指标(SE) 改革开放以来,金融结构的最大变化是直接融资比例迅速提高,体现在证券、债券等直接融资比例方面。因此,对于金融发展的结构完善程度,选择将债券余额、股票市值以及保费收入之和与金融总资产的比值作为衡量。 2.4风险投资发展指标(AVC) 本文将风险投资项目平均资本总额AVC作为衡量风险投资发展衡量指标。考虑到影响风险投资发展的因素较多,有必要在模型中加入控制变量以固定趋势影响。为考察我国金融发展与风险投资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以及金融发展是否对风险投资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本文拟用两类指标组(其中FIR、SE、FS衡量我国金融发展,AVC衡量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建立时间序列,并进行单位根检验、协整分析及格兰杰因果检验等。为消除因为时间序列可能存在的异方差问题,有必要对所有变量取自然对数,分别记为LFIR、LSE、LEF和LAVC。它们的差分序列分别记作DLFIR、DLSE、DLEF和DLAVC。2.4.1单位根检验本文选用的指标多属于非平稳变量,因此需要进行单位根检验。本文利用ADF单位根检验分别检验了两类变量及它们的差分序列:如表1所示,四个变量的原序列是非平稳的,一阶差分各在10%显著性水平上平稳,说明它们都是一阶单整序列,记为LFIR~I(1)、LSE~I(1)、DLEF~I(1)和LAVC~I(1),可能存在协整关系。2.4.2协整检验Johansen(1988)提出一种以VAR模型为基础的检验回归系数的方法,可以进行多变量协整检验。本文采用Johansen检验法对以上变量进行协整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表2显示,金融发展的各个指标均与风险投资发展指标存在着长期均衡关系。按照标准化后的协整系数,估计出各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为:LAVC=8.236LFIR-0.001LSE-2.418LEF-9.09R-squared=0.6657DW=0.540从表2可知,三个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在5%的置信水平下存在协整。其AR特征根的倒数绝对值(图1)小于1,说明模型是稳定的,即金融发展各个指标均与风险投资发展指标存在长期均衡正相关关系。但是协整关系仅仅说明在单项因果关系存在,无法确定方向,因此,还需要进一步检验中国金融发展与风险投资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2.4.3格兰杰因果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用于经济变量间相关、因果及政策时滞等研究。根据协整分析和误差修正模型,金融发展各指标与风险投资指标长期存在均衡关系。对于它们的因果关系,使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利用赤池信息准则(AIC),选择滞后3期为最优,结果如表3所示:表3中:LEF和LAVC的因果关系没有得到证据支持;LFIR和LAVC互为双向格兰杰因果关系,说明我国金融规模的扩张与风险投资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LSE、LEF和LAVC检验结果,显示它们之间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说明我国的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对风险投资发展没有产生实质影响,反之,风险投资对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指标也缺乏实证检验的支持;LFIR和LEF检验结果说明它们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同理,LSE是引起LEF的格兰杰原因,说明我国金融结构的优化有助于金融效率的提高;而LSE是引起LFIR的格兰杰原因,说明金融结构的变化能对金融规模的扩张产生影响。 3实证结果与分析 本文分别用金融发展的规模指标FIR、结构指标SE和效率指标EF考察我国金融在规模扩张、结构调整和效率变化的三方面。通过协整检验,发现金融相关比率FIR、金融结构比率SE和金融效率比率与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这表明,风险投资作为一种职业金融家投资新兴的、发展潜力巨大的企业或行业的权益资本,本身是一种金融创新,与一国金融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其联系是全方面的,包括金融发展规模、结构调整和效率的高低。从协整关系式得出,长期中,我国风险投资与金融发展规模发展呈正相关关系,与金融发展的结构、效率呈负相关关系,说明对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真正起促进作用的是金融发展规模。若我国的金融发展规模、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分别增长1%,则风险投资平均项目资本额就对应提高8.236%,减少0.001%和2.418%。格兰杰因果检验显示,LAVC和LFIR互为双向格兰杰因果关系,表明大量国家金融规模扩张和风险投资发展之间的互相促进关系在中国也适用。一国风险投资的发展,面临金融环境、资本运行机制和相关法律环境等因素的共同影响。风险投资是金融体系中特殊的部分,其资本运作无不体现金融的一般特征,在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中形成了独特运行机制。金融规模的扩张,为风险资本提供资金支持,同时也促进了流通产权市场、资本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充。离开金融规模扩张作为风险投资发展的推动,风险资本就无法发挥作用。而风险投资发展的滞后,也使高新技术产业融资难题缺少一个有效解决机制,对缓解我国就业压力和增添经济活力作用是一般国有企业所不具备的。这在当前经济危机导致的出口萎缩和失业率居高不下的局面下更为明显。企业经济效益和居民收入的提高为我国金融发展规模扩大提供了基础。再者,LSE、LEF分别和LAVC之间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说明我国在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方面并没有对风险投资的发展产生实质影响,风险投资对金融结构和金融效率促进效用也缺乏实证支持。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运作方式,客观上要求整个金融体制不断突破和创新,因此经济货币化水平、投资者结构、金融工具多样性和合理的竞价机制、资本市场的多层次,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风险及管理能力、金融体制创新机制等都是评价一国风险投资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对于风险投资行业来说,一个合理的金融支持环境,不仅仅是通过在规模上的扩张,更是通过金融效率提高和金融结构优化体现出来。我国在金融效率和结构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风险投资的发展。 4结语 最后,LFIR和LEF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表明我国的金融发展规模没有引起金融效率的提高,金融效率的提高也不是造成金融规模扩大的原因。可以说,目前我国金融效率低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体制转轨、利率尚未真正市场化外,还包括市场主体通过银行的间接融资比重较大,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发展一直比较滞后。银行借贷中的关系型融资特征明显,造成资金的错配和使用效率低下,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严重,具有政府背景的企业获得资金的廉价性共同导致了我国一直以来金融效率没有得到显著提高。同理,LSE是引起LOGFIR、LEF的格兰杰原因,说明我国金融结构的优化有助于金融规模扩张和金额效率的提高。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一国合理的金融结构可以减少信息和交易成本,分担风险,这对于投资、储蓄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国随着经济总量不断攀升,金融市场也逐步走上正轨,形成了银行、保险、信托、证券为主体的金融结构。货币市场、资本市场改革初具成效,黄金、外汇、衍生品市场迅速发展,可以说是各子市场之间互相协调、互相补充,共同促进资源配置的格局,这些都为金融效率的提高和金融规模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美国等发达国家风险投资发展的实践证明,没有建立良好金融根基的情况下,风险投资就不可能获得长足的发展。本文通过对金融发展和风险投资发展进行了定量研究,可以确认,在格兰杰检验意义上,我国的金融发展规模指标确实构成了风险投资的发展原因,而风险投资的发展也为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发动机”作用,从而促进金融规模扩张。但必须看到,我国的风险投资的发展并不是建立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结构优化基础上的。因此,还需进一步完善现有的风险投资金融支持机制,促进风险投资、金融与科技创新紧密、有效地结合。 作者:顾伯君 高岩 单位: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风险投资论文:我国战略风险投资论文 一、风险投资必要性 (一)风险投资的内涵。 风险投资一般也被人们认为是创业投资,对风险投资的内涵分析主要分为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广义概念是指对所有具有创新性、开拓性的经济活动的资本投入。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资本投资人将投资资本投入到刚成立不久并且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新兴企业,并且知道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后还要为其提供长期的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以此促进投资企业的发展,并且通过各种经济活动取得高额报酬的投资行为。 (二)风险投资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风险投资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受到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其在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开发新产品以及促进社会科学技术发展都有显著的作用,据相关数据显示:受到风险投资资金支持的企业其每年以30%多的速度为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因为在刚开始时风险企业只有极少数的科研人员,随着风险资本的投入,企业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之后,它们就会向制造、销售等领域开发。同时,风险投资业也促进了一般大型企业的发展,风险企业通过风险资本的投入可以实现与大型企业的合作,为大型企业提供一定的科技以此获得与大型企业合作并购的目的。 二、风险投资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风险投资在运作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此为加强风险投资的安全性,有必要对风险投资进行相应控制,以提高风险投资行为的正确性,而对风险投资的控制需要对风险投资行为进行风险分析。 (一)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风险 1、风险投资者、风险投资家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 风险投资者一般不直接将投资资本给予风险企业,而是通过风险投资家的中介作用投资到风险企业中。因此,风险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就是将投资资本的所有权与支配权分离的过程,因此风险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常常会因为信息的不对等导致风险的出现,通常的信息不对等表现在:一是风险投资家为了获得更多投资者的投资,他们会不符合实际地夸大其经济实力以及社会地位等,而对自己的缺点避而不答,刻意隐瞒不利于投资者投资的信息,因此投资者在投资时可能会因为投资者的外在信息而选择其而不是因为对投资家有全面的了解,结果加剧了投资行为的风险;二是投资企业家掌握着风险投资全过程,它对于风险投资的行为能够进行全面的监管,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投资家对投资者的信息比较了解,而风险投资者却因为没有风险投资的管理权限导致风险投资者不能对风险投资过程有所全面的了解,使得投资行为可以因为投资家的私利行为导致投资风险出现不道德风险。 2、风险投资家、风险企业家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 虽然风险投资家的投资行为是以追求高回报的经济活动,但是由于需求风险投资的企业数量比较多,而其需求风险投资企业为了获得投资,他们会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对风险投资家的了解与掌握,有的企业甚至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专门从事风险投资引入工作,结果由于风险投资家的时间问题、经验问题等等,使得他们可能对投资企业的项目没有一个系统的认识,或者由于企业的刻意隐瞒等欺骗风险投资家与企业签订了风险投资合同;同时即使在前期进行了大量的信息调查之后,也会由于信息的不对等导致风险投资在投资之后产生风险投资家与投资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等,因为企业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他们就会通过各种办法可以隐瞒企业的盈利空间,隐瞒各种信息侵占风险投资家的经济利益,而这些企业信息投资家不容易了解。 (二)风险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风险投资在投入到风险企业后,还要面临着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企业的经营出现问题就会导致风险投资的风险加剧,目前企业的风险投资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技术风险。 高科技风险企业由于属于新兴企业,其在技术层面上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是企业的科技属于创新研制阶段,转化市场产品存在一定的变数;二是风险企业的科技研制时间不确定。 2、市场风险。 风险企业除了面对科技因素的影响之外还要受到来自市场竞争的考验,市场变化的速度非常快,市场科技更新速度更是快速,因此风险企业要时刻保持处在市场发展的前端。 3、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属于风险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缺失而造成的企业损失。一般管理风险主要由于企业管理者的素质不高、管理组织不完善导致的。由于风险企业在前期的创业阶段人数较少,而且主要组成一般多为科技型人员,同时由于企业人数少的原因,企业没有规定相应的企业管理制度,结果导致企业的管理秩序比较混乱,使得企业的管理存在风险因素。 4、财务风险。 风险企业需要的资本比较多,尤其是风险企业的前期需要大量的资本为科技创新提供基本的资本保证,而且需要持续的资本投入,如果没有持续的资本投入,就会导致科研的直接失败,因此风险企业在没有顺利获得成功之前,其存在巨大的财务风险,因此风险企业需要有一个持续的投资渠道。 (三)风险资本退出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风险资本投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回报,因此风险投资在确定获利并且持续投资已经没有丰厚利益的时候就会通过各种形式退出风险企业进而转向别的风险投资企业。当然,风险投资在退出的过程中也会存在风险,如果风险投资不能获得利益的时候,风险投资在退出时可能就会因为退出不及时。导致投资资金损失严重,导致投资者的资金陷入风险投资的恶性循环阶段,使得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三、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策略分析 (一)充分利用外资。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资金渠道主要集中在个人风险投资、企业风险资金投资以及政府部门专项风险投资。个人风险投资主要是民众将闲置的资金拿来进行投资以此获得经济利益,但是由于个人程度风险的能力比较低,因此个人资产用来风险投资的数量有限,并且个人风险投资的周期也比较短;企业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主要集中在一些股票交易等机构以及一些股份制企业将多余的钱进行资本投资以此增加企业的盈利空间,但是由于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多的,企业不可能拿出较多的资金用来风险投资,并且企业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其也会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因此,风险投资的责任就会落入到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作为经济管理部门,有责任推动科技企业的发展,通过各种手段发展科技企业的起步,但是毕竟政府部门受到财政的影响因素比较多,政府用于风险投资企业发展的资金有限,在某一程度上说政府可以为风险企业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而不可能为其提供发展的资金。通过分析我国风险资金来源渠道可以清晰的得出结论:我国风险投资由于资金来源渠道的问题导致我国风险投资资金与企业发展的需求量之间存在严重的差距。因此,为解决我国风险投资资金短缺的问题,我们可以积极地吸引国外的风险投资资金用来发展我国科技企业发展,进而带动我国风险投资业的长远发展。我国风险投资吸引国外资金具有良好的环境氛围。首先,我国经济发展的政策有利于国外资金的投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我国与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国外资金开始流向我国进行投资,如今中外合资企业数量已非常多,尤其是近两年我国一些特殊行业也放宽了对国外资金的限制,允许国外资金投资一些关系我国基础民生的行业,总之种种优惠政策为国外资金向中国投资带来了许多的利好。比如现在的美国风险投资公司已开始涉足到我国的股票市场中,尤其是以亚太地区的风险投资公司开始向我国的股份制企业进行投资,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成为亚洲国外风险投资的第二国家;其次,利用国外风险投资资金的同时可以为我国的风险投资管理带来一系列风险投资管理、市场开发维护以及人事管理等经验,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国外风险投资机构对中国的风险投资可能会瓜分中国企业的科技成果,影响中国投资市场的短期秩序,但是从长远的风险投资市场分析,国外风险投资机构向中国投入资金的过程可以为中国企业带来丰富的好处,因此国外风险投资机构融入中国市场是一把双刃剑,只要我们合理的利用就会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 (二)加强风险预警管理。 在风险投资中应该加强对投资行为的风险预警与管理,也就是对风险投资行为建立相应的风险信号指标,通过对各个风险投资指标的分析与监测,掌握风险的程度,进而实现对风险投资的预警处理与控制。风险预警管理不仅仅是针对即将要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各种风险,还要包括投资行为中潜在的风险,因此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需要整个投资行为的所有关系人都要根据风险预警机制建立相应的对应指标,以便根据各种指标对企业的风险投资进行控制。当然,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需要耗费投资机构的经济费用,而且风险投资预警机制的建立运行之后,其消耗的经济费用也会比较多,但是其发挥的效应与其投入的资金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因为一旦投资失败后,其带给投资机构的损失是巨大的,因此为了实现风险投资战略管理,我国应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虽然我国的风险预警机制还处在起步阶段,但是只要我们坚持就一定能创建出符合我国特色国情的风险预警机制。 (三)设计合理的退出安排。 我国之所以发展风险投资主要是因为风险投资制度具有完善的风险退出机制,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制度渠道实现自己资金的退出,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资本,实现资本增值时的价值转移以及在资本出现缩水后及时撤回资本,因此退出是风险投资体系完整的重要环节,因此需要社会各个方面设计科学的退出制度。首先,上市是目前风险投资退出最优的方式。风险投资资金通过投入科技企业,并且在企业成功上市后其通过股权交易可以实现投资资金的成倍上升,根据对美国风险投资资本的调查研究发现:美国的大部分投资收益是在资本市场中实现的,因为市场发行对于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企业在资本市场中获取资金,因此通过上市成为推出风险投资的最优化途径;其次,我国企业要积极利用证券中小板市场以及海外二板市场进行上市融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积极借助这些途径实现上市,以此解决风险投资,是投资能够及时地推出企业,进而获得较大的收益,进而进行下一轮的风险投资;最后,风险投资也要积极向具有发展潜力或者潜在可能被上市公司兼并与收购的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有时大型企业为了实现资源的整合或者出于某种目的,他们需要借助中小企业进行发展,对此战略投资者可以借助此因素,积极探索具有良好发展的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当然投资此种企业其获得的收益或许不会超过上市公司那样的回报,但是其风险系数相对较小,而且资金的回笼率要高,因此投资被收购企业的风险投资也是推出风险投资的一种途径。 四、结束语 总之,风险投资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其对于经济的推动作用也越来越大,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积极利用风险投资进行经济发展的途径也越来越多,因此为有效提高我国风险投资战略的实施,应该尽快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政府部门要积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资本市场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并且加快对风险投资管理人才的培养,最大限度地吸取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提供最佳退出渠道及加强风险投资机制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使风险投资更快地推动我国的科研成果商品化、技术产业化和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作者:袁得顺 单位:渤海大学管理学院 风险投资论文:创业风险投资论文 一、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现状 1、发展概况 截止2012年底,我国创业风险投资资本来源主要是未上市企业、个人、银行,来自政府和国有独资投资机构的资金合计占风险资本总额的30.6%。截止2013年底,贵州省风险资本来自政府和国有独资投资机构的比例高达76.4%,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来自未上市企业的比例占5.4%;目前仍然没有银行等金融机构进入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领域。 2、投资运作情况 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主要投向高技术服务、新材料、先进制造及生物与新医药技术等行业。从投资项目行业分布来看,截止2013年底,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投向高技术服务领域的项目数占总投资项目数的20.2%,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金额的19.7%;投向新材料领域的项目数占总投资项目数的17.0%,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金额的12.0%;投向先进制造行业的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16.0%,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金额的12.3%;投向生物与新医药技术领域的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12.8%,投资金额占总投资金额的22.1%。集中投向初创期企业。从投资项目的阶段来看,2012年,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投向初创期企业的项目占当年新增项目的占比是41.0%,投向初创期企业的投资金额占当年新增投资金额的25.9%。2013年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新增投资项目有16个投向初创期企业,占2013年新增投资项目数的76.2%,有4个项目投向成熟期企业,有1个项目投向上市筹备期企业,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主要投向初创期企业。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投资强度较小。2012年我国创业风险投资平均强度为1322.66万元,2013年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平均强度为885.5万元,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平均强度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6.9%,投资强度较小。全省投资项目仍以小项目居多。截止2013年底,贵州省累计投资94个项目中有48个项目单项投资规模在300万以下,占投资项目总数的51.1%。单项投资规模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仅占22.3%,但聚集了68.6%的投资总金额,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以小项目居多。 二、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存在的问题研究 1、规模小、数量少 截止2012年,全国创业投资机构数达1183家,资本总量达3312.9亿元。而同期,贵州省创业投资机构数仅为27家,资本总量为20.4亿元。贵州省创业投资机构数仅为全国的2.2%,资本量仅为全国的0.6%。创业投资机构和资本的不足,使得创业投资对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有限。 2、创业风险投资体系建设尚不完善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覆盖区域不完善。目前我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都集中分布在贵阳市,地区基金方面仅有遵义市、铜仁市、六盘水市以及黔东南州等少数几个地区发起设立了区域性基金。二是覆盖企业发展阶段的创业投资机构部完善。目前我省现有创业投资机构主要集中对企业发展后期进行支持,缺少对企业发展初期进行支持的基金,省级“天使投资基金”尚未设立。三是覆盖重点产业的基金不够。目前,我省现有基金中,尚缺少对各个重点产业进行支持的行业性基金。 3、创业投资配套环境尚待改善 2012年5月1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贵州省促进创业投资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相关政策优惠及鼓励措施,但是目前尚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推动政策的具体落实。尤其是在国有创投基金的退出方面,按照目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国有创业投资基金在股权退出时,应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并在政府指定市场进行公开挂牌交易,这个过程往往需经历一段较长时间,导致失去最佳交易时机。 4、缺乏专业化、本土化的基金管理人才。 我省缺乏专业的、本土化的创业投资人才。贵州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管理团队多以外地牵头,包括来自深圳的创新投资集团,来自北京的英菲尼迪。本省的专业化管理团队除贵州省科技风险投资体系外,人才团队较少。由于缺乏人才和经验,无论是政府对风险投资的宏观管理能力,还是企业界和投资界的微观管理能力,均不能较好地适应我省创业投资发展的需要,影响了我省财政出资基金运作的效率与资金安全。 三、促进贵州省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的建议 1、壮大财政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规模 转变现在财政资金以项目无偿资助为主的支持投入方式,采取“拨改投”方式,突出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使基金成为我省扶持产业发展、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提供融资支撑的重要载体。建议加大财政对基金的投入力度,壮大财政出资基金的规模。 2、加强创业风险投资子基金体系建设 一是设立覆盖全省范围的子基金体系。建议由政府出资设立的基金作为母基金,引导地方财政资金及社会资金,共同出资设立服务各市州的子基金,最终形成覆盖全省各市州的子基金体系。二是设立支持企业各阶段发展的专业化子基金。设立能够覆盖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的专业化子基金,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天使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形成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提供持续链式资金支持的子基金体系。三是设立支持我省各个重点产业的行业子基金。围绕我省“5个100”工程建设、“五张名片”工程建设和“四个一体化”工程建设,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动建立覆盖我省重点产业的产业发展子基金,推动我省重点产业跨越式发展。 3、出台促进我省创业风险投资快速发展的扶持政策 建议相关部门在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贵州省促进创业投资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基础上,尽快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推动相关政策优惠及鼓励措施的具体落实。在国有股权退出方面,建议我省参照江苏、上海、深圳等其它省市的成功做法,如:上海制定《上海市国有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国有创投机构根据事先约定通过协议转让退出;北京颁布《北京市属国有创投企业持有和转让所持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企业股权管理办法(试行)》,允许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交易;深圳出台《深圳市属国有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所持创业企业股权管理暂行规定》,允许国有投资机构在产权交易所的见证下协议转让。另外,在税收优惠方面,参照西部地区的重庆、内蒙古、新疆等地的做法,制定创投企业按西部大开发15%的优惠税率执行的政策,吸引资金、创投人才、创业人才等向我省流动。 4、加强专业化、本土化人才队伍建设 结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加大培养引进力度,打造专业化、本土化的人才团队。营造宽松的环境,培育具备创新创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建议参照北京、天津等地的做法,出台高管人员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留存部分返还政策,吸引高端人才进入创业风险投资领域,加快培育一批既懂专业又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 作者:罗红梅 杨颖 单位:贵州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论文:我国风险投资论文 一、风险投资必要性 (一)风险投资的内涵。 风险投资一般也被人们认为是创业投资,对风险投资的内涵分析主要分为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广义概念是指对所有具有创新性、开拓性的经济活动的资本投入。狭义的风险投资是指资本投资人将投资资本投入到刚成立不久并且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新兴企业,并且知道需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后还要为其提供长期的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以此促进投资企业的发展,并且通过各种经济活动取得高额报酬的投资行为。 (二)风险投资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风险投资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受到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其在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开发新产品以及促进社会科学技术发展都有显著的作用,据相关数据显示:受到风险投资资金支持的企业其每年以30%多的速度为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因为在刚开始时风险企业只有极少数的科研人员,随着风险资本的投入,企业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之后,它们就会向制造、销售等领域开发。同时,风险投资业也促进了一般大型企业的发展,风险企业通过风险资本的投入可以实现与大型企业的合作,为大型企业提供一定的科技以此获得与大型企业合作并购的目的。 二、风险投资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风险投资在运作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此为加强风险投资的安全性,有必要对风险投资进行相应控制,以提高风险投资行为的正确性,而对风险投资的控制需要对风险投资行为进行风险分析。 (一)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风险 1、风险投资者、风险投资家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 风险投资者一般不直接将投资资本给予风险企业,而是通过风险投资家的中介作用投资到风险企业中。因此,风险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就是将投资资本的所有权与支配权分离的过程,因此风险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家常常会因为信息的不对等导致风险的出现,通常的信息不对等表现在:一是风险投资家为了获得更多投资者的投资,他们会不符合实际地夸大其经济实力以及社会地位等,而对自己的缺点避而不答,刻意隐瞒不利于投资者投资的信息,因此投资者在投资时可能会因为投资者的外在信息而选择其而不是因为对投资家有全面的了解,结果加剧了投资行为的风险;二是投资企业家掌握着风险投资全过程,它对于风险投资的行为能够进行全面的监管,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投资家对投资者的信息比较了解,而风险投资者却因为没有风险投资的管理权限导致风险投资者不能对风险投资过程有所全面的了解,使得投资行为可以因为投资家的私利行为导致投资风险出现不道德风险。 2、风险投资家、风险企业家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 虽然风险投资家的投资行为是以追求高回报的经济活动,但是由于需求风险投资的企业数量比较多,而其需求风险投资企业为了获得投资,他们会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对风险投资家的了解与掌握,有的企业甚至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专门从事风险投资引入工作,结果由于风险投资家的时间问题、经验问题等等,使得他们可能对投资企业的项目没有一个系统的认识,或者由于企业的刻意隐瞒等欺骗风险投资家与企业签订了风险投资合同;同时即使在前期进行了大量的信息调查之后,也会由于信息的不对等导致风险投资在投资之后产生风险投资家与投资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等,因为企业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他们就会通过各种办法可以隐瞒企业的盈利空间,隐瞒各种信息侵占风险投资家的经济利益,而这些企业信息投资家不容易了解。 (二)风险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风险投资在投入到风险企业后,还要面临着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企业的经营出现问题就会导致风险投资的风险加剧,目前企业的风险投资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1、技术风险。 高科技风险企业由于属于新兴企业,其在技术层面上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是企业的科技属于创新研制阶段,转化市场产品存在一定的变数;二是风险企业的科技研制时间不确定。 2、市场风险。 风险企业除了面对科技因素的影响之外还要受到来自市场竞争的考验,市场变化的速度非常快,市场科技更新速度更是快速,因此风险企业要时刻保持处在市场发展的前端。 3、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属于风险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缺失而造成的企业损失。一般管理风险主要由于企业管理者的素质不高、管理组织不完善导致的。由于风险企业在前期的创业阶段人数较少,而且主要组成一般多为科技型人员,同时由于企业人数少的原因,企业没有规定相应的企业管理制度,结果导致企业的管理秩序比较混乱,使得企业的管理存在风险因素。 4、财务风险。 风险企业需要的资本比较多,尤其是风险企业的前期需要大量的资本为科技创新提供基本的资本保证,而且需要持续的资本投入,如果没有持续的资本投入,就会导致科研的直接失败,因此风险企业在没有顺利获得成功之前,其存在巨大的财务风险,因此风险企业需要有一个持续的投资渠道。 (三)风险资本退出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风险资本投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回报,因此风险投资在确定获利并且持续投资已经没有丰厚利益的时候就会通过各种形式退出风险企业进而转向别的风险投资企业。当然,风险投资在退出的过程中也会存在风险,如果风险投资不能获得利益的时候,风险投资在退出时可能就会因为退出不及时。导致投资资金损失严重,导致投资者的资金陷入风险投资的恶性循环阶段,使得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三、发展我国风险投资策略分析 (一)充分利用外资。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资金渠道主要集中在个人风险投资、企业风险资金投资以及政府部门专项风险投资。个人风险投资主要是民众将闲置的资金拿来进行投资以此获得经济利益,但是由于个人程度风险的能力比较低,因此个人资产用来风险投资的数量有限,并且个人风险投资的周期也比较短;企业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主要集中在一些股票交易等机构以及一些股份制企业将多余的钱进行资本投资以此增加企业的盈利空间,但是由于企业发展需要的资金是非常多的,企业不可能拿出较多的资金用来风险投资,并且企业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其也会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因此,风险投资的责任就会落入到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作为经济管理部门,有责任推动科技企业的发展,通过各种手段发展科技企业的起步,但是毕竟政府部门受到财政的影响因素比较多,政府用于风险投资企业发展的资金有限,在某一程度上说政府可以为风险企业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而不可能为其提供发展的资金。通过分析我国风险资金来源渠道可以清晰的得出结论:我国风险投资由于资金来源渠道的问题导致我国风险投资资金与企业发展的需求量之间存在严重的差距。因此,为解决我国风险投资资金短缺的问题,我们可以积极地吸引国外的风险投资资金用来发展我国科技企业发展,进而带动我国风险投资业的长远发展。我国风险投资吸引国外资金具有良好的环境氛围。首先,我国经济发展的政策有利于国外资金的投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进,我国与世界的联系日益紧密,国外资金开始流向我国进行投资,如今中外合资企业数量已非常多,尤其是近两年我国一些特殊行业也放宽了对国外资金的限制,允许国外资金投资一些关系我国基础民生的行业,总之种种优惠政策为国外资金向中国投资带来了许多的利好。比如现在的美国风险投资公司已开始涉足到我国的股票市场中,尤其是以亚太地区的风险投资公司开始向我国的股份制企业进行投资,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成为亚洲国外风险投资的第二国家;其次,利用国外风险投资资金的同时可以为我国的风险投资管理带来一系列风险投资管理、市场开发维护以及人事管理等经验,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发展。国外风险投资机构对中国的风险投资可能会瓜分中国企业的科技成果,影响中国投资市场的短期秩序,但是从长远的风险投资市场分析,国外风险投资机构向中国投入资金的过程可以为中国企业带来丰富的好处,因此国外风险投资机构融入中国市场是一把双刃剑,只要我们合理的利用就会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价值。 (二)加强风险预警管理。 在风险投资中应该加强对投资行为的风险预警与管理,也就是对风险投资行为建立相应的风险信号指标,通过对各个风险投资指标的分析与监测,掌握风险的程度,进而实现对风险投资的预警处理与控制。风险预警管理不仅仅是针对即将要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各种风险,还要包括投资行为中潜在的风险,因此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需要整个投资行为的所有关系人都要根据风险预警机制建立相应的对应指标,以便根据各种指标对企业的风险投资进行控制。当然,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需要耗费投资机构的经济费用,而且风险投资预警机制的建立运行之后,其消耗的经济费用也会比较多,但是其发挥的效应与其投入的资金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因为一旦投资失败后,其带给投资机构的损失是巨大的,因此为了实现风险投资战略管理,我国应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虽然我国的风险预警机制还处在起步阶段,但是只要我们坚持就一定能创建出符合我国特色国情的风险预警机制。 (三)设计合理的退出安排。 我国之所以发展风险投资主要是因为风险投资制度具有完善的风险退出机制,风险投资者可以通过制度渠道实现自己资金的退出,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资本,实现资本增值时的价值转移以及在资本出现缩水后及时撤回资本,因此退出是风险投资体系完整的重要环节,因此需要社会各个方面设计科学的退出制度。首先,上市是目前风险投资退出最优的方式。风险投资资金通过投入科技企业,并且在企业成功上市后其通过股权交易可以实现投资资金的成倍上升,根据对美国风险投资资本的调查研究发现:美国的大部分投资收益是在资本市场中实现的,因为市场发行对于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企业在资本市场中获取资金,因此通过上市成为推出风险投资的最优化途径;其次,我国企业要积极利用证券中小板市场以及海外二板市场进行上市融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积极借助这些途径实现上市,以此解决风险投资,是投资能够及时地推出企业,进而获得较大的收益,进而进行下一轮的风险投资;最后,风险投资也要积极向具有发展潜力或者潜在可能被上市公司兼并与收购的企业进行风险投资,有时大型企业为了实现资源的整合或者出于某种目的,他们需要借助中小企业进行发展,对此战略投资者可以借助此因素,积极探索具有良好发展的中小企业进行投资,当然投资此种企业其获得的收益或许不会超过上市公司那样的回报,但是其风险系数相对较小,而且资金的回笼率要高,因此投资被收购企业的风险投资也是推出风险投资的一种途径。 四、结束语 总之,风险投资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其对于经济的推动作用也越来越大,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积极利用风险投资进行经济发展的途径也越来越多,因此为有效提高我国风险投资战略的实施,应该尽快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建设,政府部门要积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资本市场资金进行风险投资,并且加快对风险投资管理人才的培养,最大限度地吸取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提供最佳退出渠道及加强风险投资机制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使风险投资更快地推动我国的科研成果商品化、技术产业化和高科技企业的成长和发展。 作者:袁得顺 单位:渤海大学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研究论文:转变政府公共管理技能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政府公共管理能力转变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公共管理能力的强弱成为衡量政府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级政府要尽快强化宏观意识,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强化为民意识,由“官本政府”向“民本政府”转变;强化服务意识,由“管理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强化效率意识,由“低效政府”向“高效政府”转变;强化责任意识,由“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强化法律意识,由“人治政府”向“法治政府”转变;强化公开意识,由“封闭政府”向“透明政府”转变;强化信用意识,由“缺信政府”向“诚信政府”转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公共管理职能成为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管理能力的强弱成为衡量政府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作为承担着整个社会公共管理任务的各级政府,如何有效地行使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不断提升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是需要面对的历史性课题。笔者认为,从目前来说,要提高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应从转变政府职能人手。 一、强化宏观意识,实现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 政府是否有为,不在于管得有多宽,而在于管理的范围和方式是否合理,管理的行为和结果是否有效。长期以来,我国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通过“政府办企业,企业办福利”的方式行使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包揽一切,成了“无所不能、无所不管”的全能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造成了政府公共权力高度集中,机构膨胀,管理方式单一,行政效率低下,服务不到位,财政补贴负担沉重等弊端。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推进,政府的管理对象、体制环境、法制环境及社会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行政环境的变化要求政府职能发生相应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是一种有限权力政府,应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在公共管理职能上应由“划桨”变为“掌舵”,由微观管理为主变为宏观管理为主,由直接管理为主变为监督管理为主。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凡是市场和社会可以自行调节与自我管理的,政府没有必要越姐代危。政府要把主要精力集中于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不断给企业、居民或生产者、消费者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供市场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解决市场不能或不愿解决的公共问题,如公共安全、发展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社会基础设施领域公共项目的投人、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等。要尽可能退出不适应直接介人的领域,把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交还给企业或市场。要将决策与执行分开,政府的主要职能限于决策,确定社会公共目标、程序和标准,具体执行职能可交由社会非营利组织承担,政府只需要制定“游戏规则”,完善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环境。 二、强化为民意识,实现由“官本政府”向“民本政府”转变 “官”作为封建社会的特定产物,本应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质的变化,社会主义国家的工作人员应该不再是官,而是社会的公仆。但是,由于长期的封建统治和儒家思想的禁锢与灌输,“官本位”思想可谓根深蒂固。古时候读书人把做官当做惟一的出路,所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学而优则仕”就是一种真实写照。直到现在,这种“官本位”意识并没有多大改变,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有扩展之势。在人们的观念中,公民的一切好像都是官员给的,把官员奉为“衣食父母”和“青天大老爷”。人们只能感谢政府、感谢官员,不能向政府及官员要求什么。“官本位”思想的泛滥,助长了政府机关的官僚主义作风,影响了政府与公民的沟通与交流,降低了政府的工作效率,最终削弱了政府的执政能力。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政府是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权力的。随着行政改革的深人,这一宪法精神应该充分体现在政府的治理理念中。政府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政府一定要从高位走下来,真正从“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变,扮演一个“服务者”的角色。党的十六大以后,以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这就要求我们务必真正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的利益作为最高利,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倾听群众的呼声,汇集群众的智慧,关心群众的疾苦,赢得群众的感情,塑造一个民主、参与、亲和的政府新形象。 三、强化服务意识,实现由“管理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 传统上我们一直把政府仅仅视为社会的管理者,认为政府的职责就是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活动。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政府的职能定位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政府变成了服务的提供者,为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由于受源远流长的“官本位”传统观念的影响,以及新中国成立后长时期民主法制建设滞后,一些政府部门养成了强烈的“朝南坐”心理,认为政府就是管人的,就是做发号施令、审批许可的事情的,习惯用权力、压力而不是用道理、法律来推行管理。这种行政方式在社会上形成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机关形象,助长了政府的官僚主义作风,降低了政府的工作效率,损害了政府的威信,导致了干群关系紧张,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因此,政府在管理方式上必须由“行政—控制型管理”转变为“规则—服务型管理”。随着城市化和社会现代化进程的深人,人民群众的社会公共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对政府服务的渴望越来越迫切,要求标准也越来越高。人民群众要求政府提供系统性、制度性的公共服务,而不是临时性、非规范性的公共服务;要求政府提供权利性、公平性或无差别的公共服务,而不是恩赐性、不平等的或歧视性的公共服务;要求政府提供可持续性、可发展的公共服务,而不是暂时性、不可持续性的公共服务。因此,在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必须坚决抛弃“衙门”思想,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必须坚持“以顾客为中心”的价值观,及时准确地掌握公众的服务需求;必须最大限度地简化行政办事条件和程序,不断扩大服务领域;必须严格规范行政实施中的强制性手段,更多地提供人性化服务;必须建立健全公示、听证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必须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政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强化效率意识,实现由“低效政府”向“高效政府”转变 效率间题是政府公共行政的关键间题,效率不高是目前政府部门存在的最大问题之一。造成效率不高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的因素是职能转变不到位。现实中,一些人对机构、权力的认识仍然停留在直观的层面上,即通过机构运用权力来严格“管理”社会、控制社会,不信任社会自身的作用,不断通过扩充机构、增强权力来管理社会,让社会一味按照政府机构的意图、行政权力的指向发展,忘记了权力来源于社会、服务于社会的本性。一个政府机关一旦设立就逐渐形成了部门文化。部门历史越久,其不良惯性就越大。错误或错位的职能与部门不良文化结合在一起,逐渐把行政权力部门化、行政权力利益化、部门权力合法化,进而导致部门利益至上,官僚主义滋生,效率观念淡薄。结果是机构越来越臃肿,人员越来越多,运转越来越不灵,负担越来越沉重,效率越来越低下。要革除这些弊端,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就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不断转变观念,科学合理地界定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定位,减少和削弱旧职能的载体,促使和催生新职能的到位。要加大机构改革的力度,精简机构,精简人员,尽可能缩短职能转变的时间和周期。职能的转变,行政的运行,都要靠各级公务员的身体力行,公务员的素质是影响行政效率的重要因素。要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强化公务员选拔与培训工作,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建立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竞争激励机制,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使国家公务员队伍在思想作风上、工作方式上都能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成为各级政府持续提高行政效率的基本保证。 五、强化责任意识,实现由“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 各级政府部门都掌握着相应的行政权力,运用权力行使公共管理职能无可厚非。但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一些政府部门对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与社会事务比较熟悉,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习惯于依靠行政权力,采取强制性的直接行政手段来处理。加之长期以来权力缺乏制约,导致行政权力滥用现象屡见不鲜。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有禁不止;不顾人民利益,强行拆迁、滥占土地愈演愈烈;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弄权枉法时有发生。现代政府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要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明白权力来源于人民;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的时候,不能忽视政府的行政责任。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之本,是行政权力之源;政府责任是行政权力的优秀,是政府属性的本质。没有政府责任,行政权力的运行就没有制约,公民权的行使就没有保障,违法行政就不可能受到追究,依法行政就不可能真正得以推进。在人民与政府的关系上,我们应当明确,不是人民为了政府而存在,而是政府为了人民而存在。人民政府应当始终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实现者、维护者,应当实现从政府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的转变。在责任制度上,不仅强调公民责任,而且要强调政府责任;立法不仅要重视设定公民责任,而且要重视设定政府责任;行政执法不仅要重视行使行政权力,而且要重视承担行政责任;监督制度不仅要重视设置监督行为、方式,而且要重视落实行政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各类责任主体的政府责任体系,做到政府责任法定化。当前,特别需要强化政府的政治责任,建立和完善行政首长在政府工作出现重大违法、失职、滥用职权等情形时罢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政治责任制度。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公务员因违法失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行为而受到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的制度,以及建立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因轻微违法失职或官僚主义等而向公民、法人赔礼道歉的道义责任制度等。 六、强化法律意识,实现由“人治政府”向“法治政府”转变 改革开放以前,受旧中国长期封建专制的影响,我国行政管理基本实行的是以人治为主导的管理模式。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主要是依靠政策办事,依靠领导人的指示、命令办事,人们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做“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违法,领导人的话变了,“法”也就变了。随着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被市场经济体制所代替,行政命令已难以在经济运行中起决定性作用,人治的行政管理模式已失去了往日的权威。市场经济通行的是主体多元化、自主竞争、自主决策与自主签订契约的经济运行机制,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多元化利益和自主性,需要国家提供法律保障,保障他们对其拥有的财产的无差别权利,以及在市场体系中的无差别地位,保障他们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政府部门干预的权利,保障市场竞争主体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保障交易信用和契约的履行,保障市场的统一性和开放性,所以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要求政府不再依靠行政命令的办法进行管理,而只能依靠法律,通过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管理市场主体,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以至管理整个社会。法治是通过政府来落实的,或者说,法律主要是依靠政府来执行的。政府转变职能,实现由人治向法治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至关重要,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也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更是新形势下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提高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十分完备,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审批过多过滥,行政执法中违法行为较多,行政权力缺乏监督与制约等问题比较突出。要真正建立法治政府,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一切行政权力的取得必须具有法律依据,没有法律依据的权力坚决不行使;一切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守法律,违背法律的权力坚决不行使;一切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要深刻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心和实质是依法治官而非治民,是依法治权而非治事。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机关在观念、组织、人员、职能和制度建设等方面从人治行政到法治行政的全面转变,是政府管理模式的一场真正的深刻革命。公务员之家 七、强化公开意识,实现由“封闭政府”向“透明政府”转变 我国旧政治文化向来讲究“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政府与公众缺乏沟通交流,政务信息公开程度很低。由于政府是信息的垄断者,造成了公众与政府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一系列重大的问题上,往往只有政府一个声音,而无民间的不同声音,公众的参与度十分有限。加上新中国成立后长时期保密制度不完善,保密范围过于宽泛,遂使封闭行政、暗箱操作成为政府管理的一种常态。政府制定政策往往从便于自己管理的角度出发,很少考虑企业和公众的呼声。由于暗箱操作和缺乏有效的监督,权力行使的随意性增大,使得许多事情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可以做,也可以不做;可以今天做,也可以明天做。造成许多事情要凭人际关系才能办成,影响了行政效率,助长了行政腐败。现代政治理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取决于社会成员的接受和承认,公共行政是一种根植于社会之中并从整个社会获得自己必然性的社会活动。政府要行使公共管理职能,就必须转变观念,更多地考虑公众的感受、公众的参与、公众的反馈等因素。要强化公开意识,增强透明意识,把政府政务活动中涉及到公共事务、公共服务的事项向社会公布。目前我国政务公开工作已在较为广泛的领域展开,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政务公开栏或网站所公开的只是些无关群众痛痒的内容,对一些实质性的东西,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愿公开,使政务公开流于形式。政务公开的本意是将公共权力置于阳光之下,便于群众进行监督,所以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的政务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开。要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加快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创新服务方式,使网络真正成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桥梁。例如推出“一站式服务”、"24小时自助式服务”,使得公民不需走进政府部门,仅通过计算机就可以获取自己所需要的全部信息。公民在一个站点办事,就可以得到全程服务。政府还可以设立信息反馈中心,随时进行处理,使互动沟通渠道更为快捷。建立透明政府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建立新闻制度,通过媒体向公众及时有效信息,借助媒体了解群众的意见或建议。此外,政府还可以开展全方位的社会协商对话活动,采取听证会、座谈会、征询意见会、民意测验、问卷调查、意见反馈等形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集中群众的智慧,收集信息,分析民意,为决策提供依据,树立开放、民主、透明的政府新形象。 八、强化信用意识,实现由“缺信政府”向“诚信政府”转变 信用是一个人、一家企业、一个民族开展社会交往的前提条件,诚实守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信用制度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信誉对企业的极端重要性,没有信誉的企业,自然就没有市场,企业本身就没有存在和发展的余地。其实政府的信誉也一样,政府要有效地管理经济与社会事务,离不开全社会的认可与拥护。没有信誉或信誉不佳的政府,就会失去民众的心理认同和支持,政府自身的能量就会受到限制。由于受过去高度集权、行政命令管理模式的影响,人们对政府信用重视不够,导致政府缺信、失信现象比较突出。一些政府部门只重视承诺,不重视落实,年初承诺要办的实事,年底兑现率很低,承诺限期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甚至为了政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假数字、假报告盛行。政府出台的一些行政法规和命令虽三令五申,但停留在形式上,令不行禁不止,有的甚至朝令夕改。久而久之,人们对政府的权威和信用能力大打折扣,甚至丧失了对政府部门的信任。由于政府信用在整个社会信用中起着示范和导向作用,政府失信、缺信带来的后果是全社会的信用危机,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诚信政府的塑造与建设。各级政府要像企业珍惜信誉一样,倍加珍惜政府机关的信誉。要把诚实守信的理念融会到政府每一名公务员的脑海中,贯穿于政府行政的全过程。要不断提高承诺的实现能力,不该由政府办的事,或一时不具备条件办的事,不要随意向社会承诺。对承诺的事,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去办,树立信守诺言、言行一致、取信于民的良好形象。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既要树立政府权威,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又要注意避免朝令夕改,随意操作,失信于民。要通过诚信政府的塑造,带动整个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不断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提高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 公共管理研究论文:新公共管理和服务比较分析研究论文 摘要:行政变革的理论中最为引人瞩目的新贵无疑是“新公共管理”,相比教而言,它摒弃了传统政治理论的观察视角,而是从市场和经济学的角度重塑了许多行政的理念和价值,从而建立了一整套全新的行政发展架构。同时,必须注意到的是,以丹哈特夫妇为代表的另一些学者针对新公共管理的理论提出了自己不同的看法,并倡导“服务而非掌舵”的新公共服务理论,他们的观点在我们的服务行政研究中具有值得重视的巨大意义。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公共行政 1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其理论基础与以往的行政理论有很大的区别。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一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2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主权,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一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一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规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3公共服务理论 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卢梭、霍不斯至马克思,他们对于政府的产生与性质的论述有根本的差异,但是在政府为人而产生和存在这点是共同的。柏拉图将政府的产生和存在当作一种正义或者一种“善的实现”,是人类自觉地通过政府这种组织实践达至幸福的途径,人们“由于需要许多东西,我们邀集许多人住在一起,作为伙伴和助手,这个公共住宅区,我们就叫它做城邦。”亚里士多德进而指“出城邦是一个至高而广阔的社会团体,人类的生活可以获得完全的自给自足,而其实际的存在却是为了优良的生活。”发展到卢梭时,他提出政府是一种公意。有人们各自让渡一部分权利所订立的契约,本质也是为人民所拥有,为人的目的服务的。霍布斯把政府的本质定义为:“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人都对他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而与上述不同的是,马克思对政府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历史的划分,发现两种不同性质的政府:私有制度下的政府和公有制度下的政府,后者是政府和人民的价值高度同一的政府,实现人与人的本质的完全同一。在对新公共管理进行性批判和反思的基础上,一些学者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的新理论。丹哈特夫妇提供了新公共服务与新公共管理比较的一个代表性范式,他们提出了对服务行政有相当指导意义的七个方面:(1)服务而非掌舵;(2)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3)战略地思考,民主地行动;(4)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5)责任并不是单一的;(6)重视人而不止是生产率;(7)超越企业家身份,重视公民权和公共服务。夏书章先生对此有这样的评价,“在传统公共管理与新公共管理之后,出现新公共服务运动,并非偶然,故不论它们之间的理论观点和具体内容上的分歧和争议如何。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和不容忽视,即强调或提醒公共管理主要是或者归根到底是公共服务的性质。”与新公共管理建立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观念之上截然不同的是,新公共服务是建立在公共利益的观念之上的,是建立在公共行政人员为公民服务并确实全心全意地为他们服务之上的。新公共服务对新公共管理的超越主要体现在:①新公共服务呼吁维护公共利益,“当公民能够根据公共利益去行动时,社会的广泛利益才能从一个独立的、孤立的存在中脱离出来,并转变成一种美德和完整的存在,向社会奉献的过程最终使个人变得完整”,这种观念大大超越了建立在个人自利基础上的新公共管理理论。②新公共服务强调尊重公民权利。新公共服务的倡导者坚持认为,政府与公民之间是不同于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关系的,“公民具有一种公共事务的知识,一种归属感,一种对整体的关切,一种与自身的命运休戚与共的社群道德契约”。新公共服务倡导者相信公共组织如果能在尊重公民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和分享的过程来运行,就一定能获得成功。③新公共服务重新定位政府的角色。新公共服务看到当今政治生活领域最重要的变化之一就是政策制定方面的变化,政府不再是处于控制地位的掌舵者,而只是非常重要的参与者。更多的利益集团直接参与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之中。新公共服务认为行政人员应该意识到,公共项目和公共资源并不属于他们自己,作为负责任的参与者,而不是企业家,他们是“公共资源的管家、公民权和民主对话的促进者、社区参与的催化剂、街道层次的领导者”,将越来越多地扮演调解、协调甚至裁决的角色。公务员之家 4启示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然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特别是顾客(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方向发展。这应被视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为成熟的一种标志。当然,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健套行政法规和人事法规(如制订《国家公务员法》),并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但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应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始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公众需求。 第三,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人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尽管公共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公有部门与私有部门,在各自的目的、对象和方法上均有种种差异,完全采用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的管理方法来实施公共行政管理并不可行,但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企业管理重视效率,重视产出,重视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这些方面则可为公共行政管理包括中国公共行政管理所借鉴。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同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欧美各国,由于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其实行新公共管理的进程、速度、重点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均各有特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借鉴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时,更应立足国情,走“内生化发展的道路”,简单地照抄照搬,无益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公共管理研究论文:新公共管理税务行政特征研究论文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新公共管理理念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新公共管理理念的成功实践;借鉴新公共管理理念、完善税务行政管理的启示等进行讲述,包括了新公共管理理念是西方社会特定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发展条件下的产物、新公共管理理论给西方税务机构改革带来的变化,是西方政府管理改革的缩影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本文从研究新公共管理的内容和特征入手,分析借鉴美国、新加坡、韩国等国家税务管理中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应用和实践,从而提出借鉴新公共管理理念,完善税务行政管理的具体举措。 关键词:公共管理;税务行政管理;借鉴 1新公共管理理念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80年代以来兴盛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和管理模式,也是近年来西方规模空前的行政改革的主体指导思想之一。它以现代经济学为理论基础,主张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管理,打破政府对公共产品与服务的垄断;更多地注重管理的结果,而不是只专注于过程,重视政府绩效的考核;把公众视为顾客,将顾客满意程度作为衡量的标准。新公共管理运动首先发端于英国,以撒切尔夫人上台为标志,随后波及到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加拿大、荷兰、法国等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国家,在相当程度上提高了这些国家的公共管理水平,促进了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增强了整个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竞争能力。 新公共管理的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七个方面。首先,新公共管理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其次,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第三,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第四,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第五,新公共管理强调公务员不必保持中立,而应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六,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第七,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 虽然新公共管理也存在其自身的缺陷,比如无视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差别,盲目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把政府与公共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关系等等。但由于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对我们进一步深化税收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不无借鉴意义。 2新公共管理理念的成功实践 新公共管理理念是西方社会特定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发展条件下的产物,体现了公共行政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公共管理改革的浪潮在传统的西方国家和新型的工业化国家中普遍展开,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改善了西方国家的公共管理水平,满足了更多的公共服务需要,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通过国外税务管理部门对新公共管理理念的运行就可见一般。 美国国内收入局在1998年实施了重组与改革法案,其新使命被描述为“通过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实现他们的纳税义务,并通过使税法公平适用于所有纳税人,来为美国纳税人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在组织形式上,收入局建立了一个类似于在私营部门中广泛应用的组织,即面向顾客需求的组织。在这里,税务机构的顾客是纳税人。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收入局同时减少了管理层次和主要单位数目,以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对顾客的培训和服务。在绩效评估方面,美国国内收入局建立了一套平衡评价体系,对收入局内部各级组织及其员工进行评估。 新加坡国家收入局提出的目标是“税务管理在国际上要居于领先地位,由受到良好培训的、专心工作的税务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新加坡国家收入局从1992年开始改革进程,将部门式的收入管理改为独立的收入局。独立的收入局有利于提高税务管理的灵活性,并能雇用到高技术的职员。同时,新加坡国家收入局把没有完整性的以税收为基础的组织结构,改为以功能为基础的为纳税人一站式服务的组织结构。这一新结构减少了以税收为基础的原有机构中存在的功能重复问题。 韩国国家税收服务局保证以1999年9月1日作为一个新起点,开始为纳税人提供公平、透明的税务管理服务。为此采用功能导向型管理制度进行根本性机构改革,并实施高效、公平的税务管理。同时,采取从外部评价国家税收服务局的绩效等措施。 新公共管理理论给西方税务机构改革带来的变化,是西方政府管理改革的缩影,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加强税务机构内部管理提供了经验。这些经验归纳起来有三点:一是引入企业经营管理思想,注重结果、激励和绩效评估,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实行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二是把纳税人视为顾客,将政府的职责定位在根据纳税人(顾客)的需求向纳税人(顾客)提供服务,以顾客满意度作为衡量绩效的标准;三是重视税收管理活动的结果和产出,关心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并能够主动、灵活、低成本地对外界情况的变化做出富有成效的反应。 3借鉴新公共管理理念、完善税务行政管理的启示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我国的经济更加深入地融入到全球经济中。近年来,我国也积极借鉴公共管理理念,作为加快行政管理改革的有益参照,并取得初步的成效。因此,作为政府公共部门的税务机构,很有必要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成果,按照“调动人力,减少成本,优化服务”的基本方针,逐步推进我国的税务行政管理改革。 3.1完善组织机构,进行合理布局税收组织结构是实现税收职能的组织保证,没有科学的组织结构,就会影响税收职能的实现。传统的税务机构体系纵向结构是按行政区划设立的层级制结构,有一级政府就有一级税务机构;横向结构则是下一级比照上一级,基本对称。税务部门信息化程度的迅速提高,为组织机构的扁平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所谓组织机构扁平化,就是通过减少行政管理层次,裁减冗余人员,从而建立起一种管理层次少、管理幅度大的组织机构。实现扁平化,就要对目前的组织机构进行改造重组,建立横向的信息交流机构,便于信息的沟通。要利用依托信息化的税收管理机制,减少中间环节,压缩管理层级,按照实际需要,收缩没有必要存在的税收机构,前移各项税收业务,简化工作程序。按照流程再造理论,摸清税收信息管理的内在规律,按照信息的流向和结转的方式归集税收业务,从而对机构进行合理布局,找到效率和制约的最佳平衡点。 3.2改进工作运行机制,保证机构高效运转运行机制包括各种岗责体系、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是做好工作的可靠保证,是整个工作的基础,是实现税收职能的关键。没有机制的保证,税收职能的实现就会受阻,甚至难以实现。因此,必须按照整个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设定岗位,因事设岗,以岗定责,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部门、具体工作环节、具体工作岗位、具体工作人员,使每一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指标、完成时限和基本要求;根据工作实际的需要,及时调整岗责,确保每一项工作特别是新增工作有人负责,有人管理,构建专业化的岗责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理顺工作流程,对工作运行的原则、具体工作的程序、手续做出明确规定,形成从一般规则到具体规则的层级结构和依法、简约、科学、高效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完善具体制度,搞好部门配合,加强部门间信息的传递和交接,避免错位、缺位,消除“管理空档”和“真空地带”,建立起部门职责明确、工作程序规范、运转顺畅、文明高效的政务管理体系。同时,牢固树立税收成本观念,将税收成本观念引入税收政策制定和实际征管工作中。尽快建立规范、系统、科学的税收成本核算制度,明确成本开支范围、成本核算方法、成本管理责任等内容,加强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定期对税收成本进行统计分析,对纳税成本进行测算,向社会公开,接收舆论监督,构建科学的衡量税收成本的指标体系。 3.3优化税收服务,提高工作实绩首先,创新服务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就是管理”的观念,把国家赋予的税收执法权更好地体现在为纳税人服务上,实现由传统执法意义上的“执法队”、“审判长”、“检察员”向体现全方位纳税服务的“服务员”、“导航员”、“裁判员”转变,从而通过优质的纳税服务引导纳税人的自觉纳税遵从,创建良好的征纳关系和税收环境。其次,创新服务载体。对现有服务资源和服务手段进行有效整合,逐步搭建纳税人质量认证、开业登记、注销、税种划分及税款入库的纳税服务外部平台和热线咨询、税收管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划转及税务稽查统一的纳税服务内部平台,实现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服务手段的新突破。再次,创新服务内容。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以纳税人的需求为总目标,进行具体细化,达到“六化”的标准,即纳税服务环境最优化、服务内容的标准化、纳税人办税成本最少化、纳税人待遇的公化平、办税效能的快捷化和服务过程的全面化。 3.4实施人本管理,充分调动人力资源一方面,根据注重结果、灵活性和激励的原则,在公务员招聘、工资、培训、晋升和解聘等方面,设计强有力的税务人员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使税务人员的行为与税务机构的战略目标统一协调起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要素作为评价人才的主要指标,完善推荐、测评、评议制度,逐步建立上级考核、同级评比、下级评议、自我评价相结合的税收专业人才绩效考核体系,完善资格考试考核、业内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待遇与贡献相对应的分配制度,采取诸如以岗定级、竞争上岗、岗绩结合等多种方法确定报酬,逐步完善职务与能级相结合的工资、奖励制度,综合考虑工作职责、能力、业绩、年功等因素,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增强能级的激励功能。另一方面,必须充分重视行政管理环境的培育,加强税收文化建设,用先进的文化来培育人。有意识地培育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积极奋发、健康向上的税务行政文化,创造良好的行政管理环境,在税务人员中形成一种共有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道德观念、行为标准,使这种文化意识渗透到税务机关的行政管理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和制约税务人员的行政行为。同时,通过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营造有特色的行政文化氛围,推动行政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全体机关人员的群体性和凝聚力,从而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行政管理现代化建设。 3.5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指标体系,完善绩效评估机制建设 绩效评估机制的设计要以税务机构的战略目标为基础。具体可分为组织绩效评估和个人绩效评估两套机制。组织绩效评估机制要设计定量指标,在内部评估的基础上引入外部力量评估机制。个人评估机制不宜采用定量指标,应在实现与人力资源管理的结合的基础上,由直接上司和部门负责人来评估下属的绩效。要以目标管理考核为总抓手,充分发挥考核的评价和导向作用,突出抓好对月季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亮点完成情况的考核。逐步探索建立以工作难度系数、工作数量和质量及目标管理考核为依据,以定岗定责,按劳定绩,绩效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公共管理研究论文:把握公共管理学发展拓宽政策科学研究论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公共政策学的缘起;公共管理学的发展背景、特征及对政策学的影响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其中,主要包括:政策科学的迅速成长以及它对各国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政策分析”一词则是美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林德布洛姆首先提出的、要认识和把握政策科学,就不能离开公共部门管理学科(公共管理学)发展的背景与趋势、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70年代后政策科学的发展及其特征、新公共管理学、“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面向21世纪的中国政策科学必须充分考虑公共部门管理研究(公共管理学)发展的背景与趋势,把它放在公共管理的大视野中加以考虑,这有助于把握政策科学发展的未来取向,拓宽政策科学的研究主题,引入新的研究方法,加快政策科学的知识创新。 一、公共政策学的缘起 政策科学又称政策分析、公共政策(学)和政策研究,是二战后在西方(主要是美国)的思想库和大学兴起的一个全新的跨学科、应用性的研究领域。它的出现被视为“当代公共行政学的最重要的发展”、当代政治学的“一次最重大的突破”以及当代西方社会科学领域的一次革命性变化。政策科学的迅速成长以及它对各国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使它成为各国政界和学界共同关注的学科。现在政策科学已构成当代公共管理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中的一个极为重要而富有活力的部分。 一般认为,“政策科学”概念是美国政治科学家拉斯韦尔首先提出的。早在1943年的一个备忘录中,他就提到了“政策科学”的概念,而这一概念在出版物中的首次出现则是他与卡普兰在1950年合著的《权力和社会:政治研究的框架》一书。1951年,拉斯韦尔在与拉纳合编的《政策科学:范围和方法的新近发展》一书特别是拉斯韦尔本人所写的“政策方向”一文中,首次对社会科学中的政策研究方向,即政策科学的对象、性质和发展方向作出规定,奠定了政策科学发展的基础,成了政策科学诞生的标志,拉斯韦尔因此成为“现代政策科学的奠基人”;政策科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的形成,则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事,它以德洛尔的政策科学“三部曲”——《公共政策制定检讨》(1968)、《政策科学构想》(1971)和《政策科学进展》(1971)的出版为代表,这些著作构成政策科学发展的第二里程碑。“政策分析”一词则是美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林德布洛姆首先提出的。他在1958年发表了“政策分析”一文,用“政策分析”表示一种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渐进比较分析类型。在西方文献中,“政策科学”与“政策分析”两个概念的关系颇为复杂,有的学者将两者当作同义词使用;有的学者将它们加以区别,用“政治科学”作为一个总的学科领域名称,强调它的跨学科、综合性特征,而将“政策分析”看作政策科学的一个分支,强调政策分析作为社会科学领域中的一个应用性学科的特征。 二、公共管理学的发展背景、特征及对政策学的影响 尽管拉斯韦尔和德洛尔等人所提倡的政策科学是一种全新的跨学科、综合性的学问,是一种“统一的社会科学”(元社会科学),但是政策科学既然主要以公共政策作为研究对象,那么它主要是关于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学问。70年代以来,政策科学与经济学、工商管理学、政治学以及公共行政学等学科日益相互融合,最终导致公共部门管理领域新范式或新途径的出现,即“新公共管理”的兴起。因此,要认识和把握政策科学,就不能离开公共部门管理学科(公共管理学)发展的背景与趋势。 政府及公共部门管理研究领域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分支是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的。在百余年的发展、演变过程中,该学科领域经历了三次范式转变,即从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到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再到新公共管理学三次重大突破。政策科学可以说是政府管理研究领域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1.传统的公共行政学 形成于本世纪20、30年代,其理论基础是马克斯·韦伯的官僚体制理论和威尔逊、古德诺等人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理论。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有六大信条:(1)非政治化的文官制度以及将政治与行政分开的假定;(2)强调层级制和规章制度(即采用官僚体制模式);(3)公务员的终身受雇和政府组织的稳定性;(4)以文官制度作为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5)对文官的控制(外部规制);(6)要求结果的公平。 早期公共行政学采取了一种形式主义或静态的研究方法,只注重对官僚体制(正式政府组织机构)的分析,忽视了对行政行为及行政管理过程的研究;它将政治与行政(即政策的制定与政策的执行)绝然分开,忽视了政策制定以及政治因素的地位与作用;它将丰富多彩的行政管理现象及过程仅仅抽象为若干原理或原则;效率的标准则被不恰当地过分推崇(价值因素以及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被忽视)。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范式由于公共管理学科本身的发展与时代的变迁必然引起批评,并促使其转变。 2.新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 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兴起,标志着公共行政学范式主导地位的终结以及政府管理研究新范式的出现。但是没有最终取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而成为公共管理研究的主导范式。新公共行政学学派的代表作是《走向一种新公共行政学:明诺布鲁克观点》(1971),它以公平为优秀,因而拒绝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尤其是政治-行政二分法和官僚体制理论;它强调政治与行政的连续性以及行政管理与价值的关联,并寻求具有灵活性的行政组织结构。因此,分权、权力下放、项目管理、组织发展、责任扩大、冲突和顾客至上成为新公共管理分析组织问题的一些基本概念。新公共行政学强调以“公平”为优秀,实际上是一种民主的行政理论,与美国政治学的先驱汉米尔顿·麦迪逊等人在《联邦党人》以及托克维尔在《论美国民主》中所表达的民主行政理论具有明显的师承关系。 与此同时,西方公共管理研究领域出现了另一个影响更深刻、更广泛的趋势,这就是政策科学或政策分析途径的兴起。针对传统公共行政学过分强调的组织结构(官僚体制)的研究,将政治(政策制定)与行政(政策执行)分离等弊端,政策科学的倡导者主张一门以政策制定系统和政策过程作为研究对象,并以端正社会发展方向,改善公共决策系统和提高政策质量为目标的新学科,从而形成了政策科学研究的新范式。 拉斯韦尔、德洛尔等人所提倡的政策科学范式因自身的局限性而在70年代以后的发展中遇到了一些难题:一是将政策科学当作一种统一的社会科学(即它既整合多种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又超越了它们之上),这造成了在科学共同体中建立共识的困难,包括在划定研究范围边界、建立学科理论体系和形成特有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困难;二是政策科学为自己确立的目标过于宏伟,难以在短时间内突破,而且它抽象地大谈改善全人类公共决策系统,端正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回避各国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和对立,因此被斥为“披着科学外衣的意识形态”;三是拉斯韦尔和德洛尔所确立的政策科学范式过分注重政策制定的研究,而忽视了对政策过程的其他环节特别是政策执行和评估的研究。(德洛尔在《公共政策制定检讨》中将政策过程划分为元政策制定、政策制定和后政策制定)。这些困难一直困扰着政策科学后来的发展。在80年代中期,问题仍未得到解决。1986年,德洛尔在其新著《逆境中的政策制定》中检查了政策科学的近二、三十年的发展,提出政策科学需要在14个方面加以突破,包括提供关于政策制定和政策科学的哲学和智力的理解;增加历史和比较的观点,真实地处理政策实际;寻求宏观理论;政策范式批判;探讨宏观政策创新;研究元政策制定和统治设计;考虑政策制定途径的改善;探索政策制定的输入方法;加大学科基础;开发各方面的方法论、方法和技术等。 3.70年代后政策科学的发展及其特征 政策科学朝着新的方向发展,取得了新的突破。首先,政策分析范式(将政策科学领域理解为一门应用性的社会科学学科)迅速成长壮大。其实,在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政策研究领域成长的最大推动力并非来自于社会科学家,而是来自于运筹学家、系统分析家和应用数学家。运筹学、管理科学和系统分析的定量方法及技术的发展实际上构成政策科学以及政策分析方法论的基础。70年代以后政策分析途径的成长引人注目,它的倡导者林德布洛姆、邓恩、奎德等人不再将一般的选择理论、人类社会的基本方向问题或一般的政策系统及过程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而主要关注现实具体的政策问题,因而政策分析方法及技术在其中占有优秀地位。与政策科学相比,政策分析的应用性程度更高,它以提供政策建议或备选方案为优秀,有具体的当事人或委托者;其研究对象比较明确,研究范围的边界清晰,在学科共同体中较容易形成有关方法论和学科理论体系方向的共识,再加上各种分析方法和技术的成熟,使得政策分析比起政策科学来更容易取得突破,较快地建立起相对成熟的学科体系;再加上思想库的成功的政策分析实践的鼓舞,使得政策分析范式获得了众多的支持者。 其次,70、80年代,政策科学加强了对政策过程的其他环节尤其是政策执行及评估的研究。这种由政策制定向政策执行的研究重心转移,构成80年代末90年代初“新公共管理”范式出现的一个契机(公共管理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政策执行的管理)。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首先发表了一篇《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的报告》,指出政策执行的政治与行政的方面往往为人们所忽视;有些学者如哈格罗夫指出,在政策形成和政策成功之间存在着一个忽略或错失了的环节-政策执行,必须加以补充,才能使政策生效;加州大学的普雷斯曼和韦达夫斯基等则对奥克兰实验案例进行详细的跟踪研究,写成经典性的《执行》一书。该书令人信服地指出,再好的政策方案,如果没有正确、有效的执行,仍将导致失败。这一时期出现了种种的政策执行理论,如行动理论、组织理论、因果理论、交易理论、管理理论、系统理论、演化理论等。80年代中期以后,政策科学与公共行政学日益相互融合,并最终导致新公共管理范式的出现。公共政策与行政管理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密切相关,难分彼此。公共政策必须靠行政管理来推行,而行政管理主要是对公共政策的管理。林恩在《管理公共政策》一书中认为,必须熔管理与组织行为以及政治与政策形成理论于一炉,才能有效管理公共政策。美国政策研究领域的最权威的组织——政策分析与管理学会的成立,目的之一是希望沟通政策分析研究与公共管理研究,促进组织政治与公共政策的相互融合。 再次,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发生了变化。如果说,70年代以前政策科学的理论基础主要是政治学的话,那么70年代以后的理论基础主要是经济学了。70年代以前政策研究的基本途径如系统途径、过程途径、精英途径和制度途径都来自于政治学理论;70年代以后,经济学途径在政策研究上逐渐居于主导地位,其中公共选择理论的兴起是一个典型代表,该学派用经济学的假设、理论和方法研究非市场决策,即公共决策问题,在政策科学上产生了相当大影响。这种理论基础由政治学转向经济学也正是后来的新公共管理范式的一个基本特征。 最后,政策科学的视野及主题进一步拓宽,如加强了政策价值观或公共政策与伦理关系问题的研究;比较公共政策研究的发展;社会、政治理性取代经济和技术的理性;政策管理以及政策网络管理和战略研究的加强等等。 4.新公共管理学 到了80年代中后期,在当代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的整体化趋势以及公共部门管理实践特别是政府改革实践的推动下,在英美等国出现了一种“新公共管理”运动,这种运动的目标是以公共部门管理问题的解决为优秀,融合多种学科相关的知识和方法,创立一个新的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的知识框架,以适应当代公共管理实践发展的迫切需要。新公共管理学者来自于公共行政学、经济学、政策分析、管理学等学科领域;它突破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学科界限,把当代经济学、政策科学、管理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和方法融合到公共管理之中;它在保留传统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的某些主题基础上,在研究领域及主题上有重大的突破与创新,涉及诸如公共物品、外部性、公共服务供给、理性人、交换范式、制度选择、公共选择、政府失败、多元组织等大量新主题;新公共管理学更多地从经济学的途径来研究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问题,它被人们称为“以经济学为基础的新政策管理理论”或“市场导向的公共行政学”;它提供了一种当代公共管理的新模式,在处理公共管理实践尤其是政府与市场、企业和社会的关系时提供了一整套不同于传统行政学的新思路。“新公共管理”运动对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它大大地改变了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学科的研究范围、主题、研究方法、学科结构以及实践模式,是公共部门管理学科的又一次范式转变。这种范式正逐步取代传统的公共行政学和政策科学的范式而成为当代西方公共管理研究的主流。尽管从公共行政学到政策科学再到公共管理学是西方公共部门管理研究发展的三个阶段,但更准确地说,在目前西方公共管理学界中,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政策科学和新公共管理学三种范式共存,它们是公共管理研究领域的三种学派、三种研究途径。它们有着各自的支持者、学术团体、杂志、研究纲领和学术活动(甚至在美国公共部门管理研究的学院的名称也体现这一点,有的仍然称“公共行政学院”,有的叫“公共政策学院”,有的则命名为“公共管理学院”,而MPA(公共行政硕士)或MPP(公共政策硕士)则是该领域硕士的统称)。 公共管理研究论文:公共管理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公共管理;公民社会公共治理合作管理 [论文摘要]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公民社会具有管理主体与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并以其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扮演着政治民主的捍卫者、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共服务的提升者、公共价值的维护者、社会稳定的支持者的多种重要角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模式下的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多元化的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极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其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这种基于伙伴关系多元管理主体参与的公共管理是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在这种公共管理网络中政府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 一、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尽管这三种称谓有着大致相同的指涉对象,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彼此理念的不同。如果我们从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们依次铺就了管理模式由统治、到治理的演进之路。在公私没有区分、国家体系内部缺乏合理分工的专制社会时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实,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强制负责国家政务的推行,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现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分离、行政与政治相分离的现代社会,其功能是按照代议制民主体制、非人格的法律体系、官僚制组织原则以及职业化的文官制度统揽社会公共事务,以实现统治者的统治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则出现在公民社会自治能力与要求不断扩展、市场机制不断成熟与市场力量不断壮大、政府独揽公共事务的“不可治理性”危机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样性,适应了当今时代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性”与“管理性”的有机统一,无论在合法性还是在社会资源方面,都为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开辟了新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壮大等原因,治理理论出现并发展起来。公共治理逐渐成为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渐成为了公共管理的新内涵,同时,它也使公共管理进入了区别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时代。 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的双重身份与多重角色 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它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是公共权力向社会的一种回归。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有赖于公民社会的自愿合作和其对权威的自觉认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而且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优势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公民社会与政府一道对社会公共生活进行合作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社会以它那种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性正好弥补了政府的种种不足和有限性,从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公民社会在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到政府的权力运行,从而可以起到对政府更有效的监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健康有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好的认可,这些组织以共同目标和信念把人们聚集到一起,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增强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从而有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对象,公民社会在参与管理的同时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从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对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渐至最优。其次,通过公民社会组织,公民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同时又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为政府增强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过程也是公民社会完善的过程,公民社会的完善又可以促进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终是要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当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会以其特有的双重身份在这个过程中又扮演着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价值诉求与功能表达影响着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会是政治民主的捍卫者。公民社会的自主发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国家的权力,从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权力的专断倾向;公民社会可以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多样的表达形式和途径,保障公民利益表达的通畅,从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与生命力;此外,公民社会对培育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强化民主的社会基础从而推动社会民主的发展。 第二,公民社会是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民社会是一个以契约、法制、自由、平等、竞争为价值准则的社会,这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此外,公民社会中的工会、行业协会等团体组织可以起到规范行业行为、稳定经济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会是公共服务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样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为社会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务。而以第三部门为优秀的公民社会因其具有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为公”的“非营利”特性以及其服务社会、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为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委托承包、志愿服务、自助服务等方式和途径,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却符合大众需求的公共服务,从而使社会公共服务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会是公共价值的维护者。与其他领域一样,公共生活领域同样存在着对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领域的善就是公共价值,它包括公民对公共生活的态度、责任与义务,对他人的尊重与关爱,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与修养。公共管理的优秀是为了增进人类的公共利益和福祉,这实际上就包含了对公共价值的追求:公民社会是公共管理的对象,它同时又是公共管理的主体构成之一,公民社会的精神与价值必然会影响到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公民社会所倡导的诸如参与、友爱、信任、互惠、宽容、合作、平等、公正、开放、多元等价值理念,对于维拼良好的公共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会是社会稳定的支持者。公民社会能够在个人和社会之间提供一种有益的中介结构。通过这一中介结构,它可以为不同的群体和阶层的利益诉求提供表达途径,同时又可以对他们的利益诉求进行整合;通过这一结构,它还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宽松的活动空间,满足他们多样性的愿望要求,同时这一中介结构还起到了排解社会怨气、释放社会压力的作用。可以说公民社会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缓冲器”和“调节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管理 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社会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应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关系,通过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具体来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认识。 第一,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政府并非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除此之外,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公民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在介于市场经济与公共部门之间的“社会经济”领域内积极活动并依靠自身资源参与管理共同关切的社会事务,在某些领域,公民社会组织甚至比政府拥有更大的优势。公共管理主体可以是公共部门,也可以是私营部门,可以是第三部门,还可以是三者多种形式的合作。这正如著名的治理理论研究者斯托克指出的那样;“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它对传统的国家和政府权威提出挑战,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 第二,公共管理的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责任边界的模糊性表现为许多民营部门向传统公共领域的进军,公共领域和市场领域的区分已不像以前那样明显。在市场和公共部门之间被称之为“社会经济”的领域中,涌现了所谓非营利组织、志愿团体、社区企业、合作社、社区互助组织等大量公民社会组织,它们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伴随着这些公民社会组织能够满足多方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而无需运用政府资源和权威的优势日益显现以及传统上由政府执掌的部分公共管理权向这些非政府组织的转移,传统上法律和制度规定由政府承担的公共管理责任便呈现出交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来承担的趋势。 第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权力依赖关系,因为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多样性问题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与信息,也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应用所有有效的工具”,电们必须相互依赖,进行谈判和交易,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实现各自的目的。正是由于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这种权力依赖的关系,所以公共管理的过程便呈现为一种互动的过程。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各个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四,公共管理是多元化公共管理主体基于伙伴关系进行的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及其相互间的权力依赖与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其中的协商、谈判和交易机制,最终必然会推动公共管理向自治自主的网络化发展。在这种网络化公共管理系统中,参与公共管理的各方主体为了获得他人的支持和帮助而必须放弃自己的部分权利,对于社会组织和个人来说放弃的是部分经济自主权,对于政府而言放弃的是部分行政强制权。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依靠自己的优势和资源,通过对话以增进理解,树立共同的目标并相互信任,建立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合作关系以减少机会主义,相互鼓励并共同承担风险,最终建立一种公共事务的管理联合体。这种网络化公共管理的特征不再是监督,而是自主合作;不再是集权,而是权力在纵向和横向上的同时分散;不再是追求一致和普遍性,而是追求多元化和多样性基础上的共同利益。 第五,公共管理主体中的政府在社会公共管理网络中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在社会公共管理网络中,虽然政府不具有最高的绝对权威,但是它却承担着建立指导社会组织行为主体的大方向和行为准则的重任,它被视为“同辈中的长者”,特别是在那些基础性工作中,政府仍然是公共管理领域最重要的行为主体。 公共管理研究论文:新公共管理研究论文 提要:20世纪七十年代,大多数西方国家出现了空前的财政危机、政府管理危机和信任危机,同时又伴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及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西方各国进入了公共部门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改革的时代。在西方政府改革的浪潮中,“新公共管理”的政府管理模式成为西方政府改革的基本趋势,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行政改革;效率 一、新公共管理的基本涵义“新公共管理”最早是由胡德于1991年在一篇名为《一种普适论文性的公共管理》的文章中提出的。胡德将20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以后,英国以及其他国家纷纷掀起的政府改革运动称作“新公共管理”运动。胡德将“新公共管理”看作是一种以强调明确的责任制、产出导向和绩评估,以准独立的行政单位为主的分权结构(分散化),采用私人部门管理、技术、工具,引入市场机制以改善竞争为特征的公共部门管理新途径。胡德所归纳的新公共管理的七大理论原则都可以为完善公共服务提供思想指导和价值归属。这七大理论原则包括:1、政府部门内的职业化管理。2、明确的绩效评估标准。3、更加强调对结果的控制。4、政府部门内单位的分散化。5、在政府部门内引进竞争。6、强调在政府部门内运用私有工商管理的方法。7、强调成本概念。新公共管理有很多不同的名称,如“管理主义”、“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管理”、“企业化政府”、“重塑政府”、“后官僚制典范”、“新公共管理”等,这反映了人们对正在发生的行政改革的不同看法。尽管如此,他们确实存在着某些共识:“从传统公共行政关注管理过程中的效率转变到极大地关注管理结果以及管理者的个人责任”。按照波立特在《管理主义和公共服务:盎格鲁和美国的经验》一书中说的,“新公共管理”主义主要是由古典泰勒主义的管理原则所构成,即强调的是商业管理的理论、方法、技术及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及公共服务质量,因此“新公共管理”也被称为“新泰勒主义”。瓦尔特·基克特在《荷兰的行政改革与公共部门管理》一文中的观众比例为36%,同时辐射各个群体,女性观众的比例在频道节目中位居第一,达60%。推出了全新的知识娱乐栏目———《开心辞典》,它是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经过精心设计的电视知识问答栏目。它面向广泛的普通观众,通过预赛、复赛多重选拔,让普通人在节目现场展示心理素质、知识储备和智力才华。首次实现的电视网络联动(既有节目现场观众的按键答题,又有场外观众通过网络或短信答题)使电视娱乐节目和观众之间结束了以往单纯的播出和收视关系,形成了真正互动的全面参与,而且“实现全家的家庭梦想”的主题,剔除了国外及港台地区同类节目赤裸裸的金钱刺激,更符合国人的欣赏习惯。 (二)从电视媒体自身建设的角度出发1、努力提高节目质量。从电视媒体自身方面来说,提高编制质量,丰富节目的内容和形式,从而增强传播效果,这是提高节目收视率的根本途径。以《快乐大本营》为例,栏目开办以来以新鲜的题材、多样的形式、清新的风格、新奇的内容及注重参与性、知识性、趣味性,带着观众一步步走进一个崭新的娱乐视听空间。它的每个小栏目都是参与性极强的,充分调动节目与嘉宾、观众之间的互动性。2004年以来,《快乐大本营》栏目又开始确立以阶段性活动为亮点,以普通的广大观众为主角的改版方向,这就更加积极地拉近了与观众的距离,淡化了以前那种“打综艺”和明星套路,逐步尝试“海选”、“现场PK”等泛娱乐化的新概念,如《超级女声》、《快乐男声》等的娱乐选秀节目,新改版的节目同样在全国范围内刮起一阵飓风。观众们不仅可以看到台上帅男靓女载歌载舞的表演,同时也可以积极地参与选秀活动,因为选手的票数是观众所投的,观众们拿起手中的手机,便可参与到节目活动中去,因而节目成功的三个基本保障就是把选手和观众紧密联系,把观众意见和专业意见有机结合,将台上和台下的情感紧紧交融。2、加强主持人的建设和管理。电视主持人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仅有十几年的发展历史,较电视事业的发展来说,主持人队伍的管理与建设显得相对薄弱和滞后,还远远不能满足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的需要和广大受众日益增长的欣赏水平,实践也证明在广大电视节目主持人当中,优秀的主持人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而主持人有时甚至相当于电视节目的代言人,是电视节目与观众直接进行交流和沟通的桥梁。他们一方面代表电视台,将有关信息传达给观众;另一方面又要站在观众的立场,将观众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电视台。因此,在加强电视节目与观众的互动性中,主持人无可厚非地承担了巨大的责任。依然拿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为例,《快乐大本营》的栏目主持人一开始是两个人的组合,后发展成为现在的五人组合,被称为“快乐家族”,号称“湖南第一主持天团”,他们轻松幽默的主持风格,搭配上各种参与性极强的互动节目,加之以活泼搞笑的作风,立刻在全国刮起了一股“快乐旋风”。主持人十分注重嘉宾与观众之间的互动,甚至可以说,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可以操纵观众的喜怒哀乐。如在《超女》、《快男》的节目现场,主持人既要顾及观众的想法,同时也要兼顾选手和评委的心态,因而主持人在增强和保证节目的互动性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电视节目加强互动性需要注意的问题。有许多电视节目为了吸引更多的观众参与,同时也为了增强收视率,设置了所谓的“大奖”,如晚会节目让观众发短信,便会有幸运大奖等着您;还有的电视栏目设立竞猜项目,让观众发短信竞猜。如,竞猜电视剧情节的发展,或是选秀节目中投票给某位选手。这些有观众发短信所获得的资费着实让某些投资方和电视台大捞一笔,这让我们不禁怀疑:电视节目这样做是在追求什么?是想扩大收视率?是想制造轰动效应?还是在追求经济利润的最大化?如何做好“参与与互动”应该是有关人员好好思考的一个问题了。“参与与互动”作为大众文化重要的传播方式,对社会的进步、民族素质的提高都有着不可忽视的深远意义,但目前市场运作利益为先的原则很大程度上扭曲了这一传播方式。这也许是我国电视媒介市场化发展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学费”,而这种大众传播方式的真正完善还有待于市场竞争法则的规范化和电视媒介素质的本质提高。将“新公共管理”界定为一种强调商业管理风格、顾客至上和市场竞争的改革取向。“新公共管理”的优秀价值观是“3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iency)、效益(Effectiveness)。“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公共管理应当像企业管理那样,将效率放在首要位置。 二、“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区别第一,权力中心不同。前者政府是权力中心,但适度分权给社会;而后者政府是唯一人权力中心。第二,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不同。前者的公共服务全部由政府提供;后者的公共服务一部分由政府承担,而另外一部分由政府外包给第三方提供。第三,导致的结果不同。传统管理由于种种缺陷,会导致党政不分、政企不分、行政体制外部关系环境恶化、政府运作缺乏效率和竞争,导致公共服务危机重重。而“新公共管理”会有效弥补这些不足,使政府运作高效,职权明确,从而达到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组合。三、我国行政管理改革存在的问题第一,机构臃肿、重叠,人员繁多,层次设置多。政府职能不清,机构繁多。政府承担了许多本该由社会和企业承担的责任,从而导致政府规模、职能、预算的扩大,而且弱化了政府本该承担的宏观调控、监督、保障等重要职能。该管的没有管好,不该管的却滥用职权。由于组织机构不合理,机构重叠,从而使得职能不清,相互掣肘,政府机构庞大,工作效率不高。第二,表现在公务处理上,有的行政机关官僚主义严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讲、事难。公事不公办,走后门,拉关系。这些情况在我国不同层级的政府和不同职能部门都存在,导致了行政效率低下、官僚主义与腐败盛行。第三,行政执行过程中的职、权、责不清。出现多头管理,下属在一件任务上同时听命于多个上级。若多个上级在这一事情上的看法一致还好处理,若不一致,下属便会权衡各种关系,把重点放在关系处理上,而不会管怎么做才能最好地办好这件事,从而会造成行政效率低下,办事不为民的情况。有利可图时,大家都争着去做;无利可图时,就会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第四,表现在经费上,预算超支。许多行政机关拿着政府的资金,不计后果,结果钱花了一大把,却没看到效果。花钱大手大脚,浪费了大量的财力、物力。第五,公共服务社会化程度低,竞争力不足。公共服务是国家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具体指对社会提供公共产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公共信息等。国际上一般按照一国公共支出规模与结构,来衡量该国公共服务的水平。据世界银行统计,1994~1997年高收入国家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百分比为5.4%,欧盟国家这一比重为5.3%,而我国同期比重只有2.3%。1990~1998年高收入国家的公共卫生保健支出占GDP的百分比为6.0%,欧盟国家这一比重为6.7%,而我国同期比重也只有2.0%。可以看出,与国际上公共服务水平较高的国家相比,我国政府公共服务还处在较低的水平。政府的财政压力大,政府资源配置难以优化,公共服务社会化程度低,社会多元化投资主体很难进入公共服务领域,而社会需要是无限的,政府的财力又有限,许多需要政府投资的紧迫事情因缺乏资源不能办理,资源配置难以合理。第六,法规制度不健全。由于行政法规不健全,任意增加编制,从而造成机构庞大、臃肿。一是我国行政管理体系至今还没有一套系统的行政法典去规范行政管理各个环节以及公务人员的行为;二是虽有一些单一的法规制度,但都过于笼统、分散、抽象,缺乏必要的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三是要完善行政管理的法规监督制约机制。第七,行政机关外部监督不力。一是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管理的监督,目前还停留在事后汇报、一般性巡视、开会期间质询等方式上,对正常的行政执行活动并无多大的约束力。二是政协是我国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政协委员对我国行政管理的监督也只是通过工作观察和提提建议而已,实际上流于形式。三是人民群众由于不能有效地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实施对行政管理的监督,只能停留在口头上。 公共管理研究论文:公共管理制发展完善研究论文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当前我们党在新世纪、新时期所要达到的社会目标,要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建立一个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一定要能够代表公共利益,即以服务为理念,以公众为导向,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以服务公众和社会为优秀。根据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在和谐社会构建的过程中,公共管理制度的和谐直接影响整个和谐社会的构建。人和自然的和谐、社会的和谐,都体现在公共管理制度是否和谐。政府的公共管理政策及其他制度是否和谐,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 一、建立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建设和谐社会对于我们面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严峻挑战,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具有重要意义。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到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再到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对于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深入认识的过程。它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新势下做好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根本要求。 第一,构建和谐社会为公共管理建设指明了方向。我国加人WTO后,同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改革、发展和稳定都面临着新的任务,社会经济生活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才能使政府工作和政府职能建设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真正履行好政府担负的各项职责,更好地完成新形势下的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任务。 第二,构建和谐社会是公共管理建设的优秀问题。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公共管理建设的优秀问题就是保持党和政府与各个发展领域的密切关系,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归结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来。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实现,人民群众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是否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公共管理建设是否取得实际成效的根本标准。 二、建立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第一,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逐步制定和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公共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法律法规。所以,一个社会和谐与否,其最主要的体现是社会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即法律法规本身的和谐性。怎样做到法律法规的和谐?最根本的是要突破法律法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样一种传统思维定势,真正站在公共的立场上,完善我国的公共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如从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公共财产管理制度、公共物品管理制度、我国环境管理制度、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我国公司管理制度、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我国传染病管理制度、中国集体管理制度等方面完善。然而,我国现行的公共管理制度制定过程存在着明显的部门、行业、领域、阶层或利益集团垄断的现象,这导致了一些公共制度不能真正代表公共利益,造成了制度本身的不和谐。 第二,一个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是政府实现和谐治理的保证。这中间至少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政府、市场、第三部门,这三者之间的协调和配合。现代社会基本由三类组织构成的:一类是公共部门、一类是企业,一类是非营利组织,这三者能否各司其职,对社会的和谐有直接的影响。譬如,由企业作为主体的市场,在社会发展中,其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能有效、快速地配制各类社会资源,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起了很大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市场注重的是效率,但解决不了公平,重视效率就可能制造很多社会的不和谐,引发冲突;但政府及其公共部门所发挥的作用,则正好是要弥补市场的缺陷,通过公共财政、公共政策以及通过公正性来化解这些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的和谐。同样,作为民间组织的非营利系统,它既可以弥补市场的某些缺陷,也可以弥补政府的某些不足,是对政府、企业以及市场功能的重要补充。二是政府与公民的合作。政府与社会的合作之所以重要,在于如果社会有没有正常的表达机制、表达的途径,公民有没有参与公共治理的机会,这个社会实际上是不可能真正和谐的,这是现代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三是社会公平以及政府管理所必须体现出的正义。如果政府所代表的公平正义的天平发生了倾斜,公共管理制度治理的和谐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第三,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是政府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知道,中国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是与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分不开的。经过30年发展,今天我们回过头来看,也有一些值得反思的地方。今天的中国社会已经朝着多元社会方向在发展,经济多元化,观念多元化,社会生活的多元化,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政府如果继续追求单一的GDP增长,忽视社会全面发展,那么,目前我国社会阶层和利益格局的变化所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将进一步激增。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在科学发展观得到全面落实的基础上,这样定位政府的战略,更符合中国社会面临的实际。可持续发展决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可持续发展,还应该包括经济、社会、城乡、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也包括人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公共政策的制定应该真正体现公平和正义。这是政府诞生以来,必须坚持的属性,如果政府背离了公正、公平与正义,就是公共政策失败的表现。这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而在这个方面,我们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应该成为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抓手,以此化解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 第五,从政府职能的实现形式来讲,建立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是有效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制度规范。过去我们更多的关注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从2003年"非典"以后我们开始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放在重要地位。从发展的视觉看,我们的政府整体上确实面临历史性的转变,也就是我们这两年提出的应该由一个管制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或者说由一个单一型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我认为政府职能实现形式上转变,应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第六,从政府体制、制度安排的角度来讲,建立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能较好地解决制度缺失的问题。目前最为迫切的是需要重新思考我们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如果制度不合理,将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羁绊,甚至可以继续制造某些不和谐。所以,制度安排是公共管理制度治理和谐的优秀。 第七、构建和谐社会就要提供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总理曾经指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这不仅给“公共服务”下了一个权威性定义,而且深刻地阐述了公共服务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确,在新形势下,我国公共需求呈现出增长迅速、主体多元化、结构复杂化、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需求比重大幅上升,公共需求结构正逐步由消费型向发展型升级。当前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应该说仅仅处在第一阶段(即“必须全面完善公共服务制度”的阶段)向第二阶段(即“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和平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阶段)过渡时期。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建设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就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与先决条件。换言之,只有建立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才能实现社会公平、稳定、快速、健康、持续性的发展。 三、建立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要建立良好的公共管理制度,必须使政府的实际表现与公众对政府的主观评价相一致,为此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党所主张构建的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系统的目标,仅靠GDP的增长,无法支撑起一个人民所向往的全面的小康社会。因此,各级政府必须把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实现社会各个方面的和谐发展。 第二,正确处理政府激发社会活力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改革,激发社会各阶层的创造性活力,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保持社会生机和活力的前提下谋求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始终做到“活而不乱”。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改革中因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避免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激化。 第三,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妥善协调不同社会阶层、群体和地区之间的利益矛盾。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既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市场体制,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又要通过宏观调控,在二次分配中维护社会公平;既要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又要防止两极分化;既要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又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 第四,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自我管理的关系,打造社会管理新格局。真正的和谐社会是一个国家权力与公共权利良性互动的社会,是政府与公民个人的自主管理相统一的社会。目前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沿用着过去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管理体制,这同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总要求,坚决克服一切恩赐思想和包办代替的做法,在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管理社会的效能的同时,善于通过村民自治、社区自治组织,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组织以及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和各类群众代表会议实施管理,形成社会管理的整体合力。 总之,公共管理制度只有从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等等方面很好地实现与人的和谐,最终才能取得社会的和谐。基于此,建立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也才能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和强有力的推动力。 公共管理研究论文:公共管理的治理理论研究论文 虽然一个社会的外部局限性在于它的经济增长率,但经济增长的正当性已成为压倒一切的价值理念,成为现代各国的共同追求,并成为现代多元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合法性来源。因此,及时地调整公共权力的结构与运行机制,从而满足经济增长新形式的需要,避免政治合法性危机,这应当是现代政治学的一个基本命题。 这一抽象命题在全球化、市场化和分权化背景下的展开,则是作为国际社会科学前沿话语的治理理论与实践问题。前沿孕育着未来。本文立足于政治科学知识体系的变革,说明这样一个观点:作为公共管理的治理理论,她是民主政治的一份科学研究纲领,是现代政治学本来就应该是的样子。 一 从上述事实性知识或判断性知识来审理治理理论,这一理论兴起的直接原因来自于公共权力结构和政府管理的破碎、僵化并出现危机,反映在治理话语中,则集中体现在三个论点上。其一是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社会,国家已经丧失应有的行为能力,也难于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甚至难于避免产生有害的决策;并受落后的思想束缚,不时颁布不适宜的或无必要的合法性迫使各种群体接受。其二是社会结构急剧变化,地位危机、社会一致性分裂和文化分裂,公众对公共权力的效能和未来越来越不抱幻想,公众的心灵世界碎片化,行为边缘化日趋严重。其三是作为社会一致性中枢的公共行政体系能力衰减,并进一步成为公众的负担,中央集权、分等论级的控制不再有效;科层系统陷入了官僚主义的怪圈,公共政策无力承受大量社会需求,无法对太多和太矛盾的公共问题做出裁决,超优政策真正的仲裁者是国际市场。对于这一总体性的危机,治理话语走向了积极的知识重建:在文化上返古希腊之本,在政治上重开自由主义之源,在实践出路上择定新制度经济学,在技术上亲和于管理主义,从而推出具有建设意义的政治学理论和分析方法。 从知识论的角度来看,治理理论是人类在寻求解决社会一致和有效性问题上做出的一次深刻的认识转折与制度突破,在一定意义上,包括近代以来在内的一切政治学知识都在这一框架下实现了新的整合,无论是在事实上还是在判断上,政治学知识体系都在悄悄地脱离统治这一优秀而转向个人对公共事物的关心这一主题,由此导致现代政治类型在三个维度上发生重大转向: 第一,从高级政治向低级政治变迁。一般而言,高级政治首先是指那些在国际关系中意义重大、影响非凡的决策活动,如讨论一国是战争还是结盟等等。其次高级政治是指在共同体层次上、有关民族国家问题的重大决定和政策制定,如号召种族或集团一体化,或是与产权制度有关的政治关系的变革,如私人产业国有化,或者对政府的体制和形式进行根本性变革等等。所谓低级政治也是一种政治类型,这类决策不涉及对国家或国际社会中社会、政治和经济结构的变革,它涉及次要性的决策,如将大型社会系统保持在某种均衡状态。低级政治通常由官员和管理者们在公共行政领域中实行,一般属于官僚政治行为,功能是在不干扰社会政治经济现状的条件下为贯彻高级政治决策所进行的活动。在国内层次上,低级政治包括通过有关防止环境污染的法规;决定提高最低工资和社会福利标准;对外贸易、旅游和投资往来的促进等等。现在应当已经到了把上述思维方式颠倒过来的时候了。 第二,从暴力政治向规劝政治变迁。战争或以战争相威胁,革命及各种规模的国内骚乱等等是暴力政治形式。个体或国家之所以发动战争或以战争相威胁,其目的总是在于改变或控制对手的行为。虽然只要暴力或暴力威胁仍被人们用于实现政治目的,那么人们就不能否认暴力在政治中的地位,但是这种地位应当是有限的。相反,规劝政治应该是公共政治活动中的基本形式。规劝政治一般是指伦理的、道德的、合作的和相互依存的和交易性的政治,比如谈判、协商、立法、集体讨价还价,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合作或激烈的竞争。当然,前提是这种竞争是普遍接受的,并且在预先规定其法则的基础上进行。 第三,从等级政治向复合政治变迁。等级政治是权力和权能的增殖以金子塔结构为前提的,由等级政治所决定的政治关系表现为下级单位从属于上级单位,每个等级社会当中的顶峰都是最高权威,但这一权威并不一定总是合法的,权威的下属是各级权力层次,每一下属权力层次又控制着更多的下级次层次,这一系统最后通到普通公民,最后为塔基部分决大多数的人民无所抗辩地承认。与之相反,复合政治是指平等或接等的行为者们之间的政治关系,在这种关系当中,社会由信息畅通的、积极的和自治的政治单位组成,这些政治单位对维护自身的独立和幸福往往采取十分戒备的态度,然而它们也承认相互合作和秩序井然的共存既对自身利益有利,同时也是整个社会的利益所在。复合政治只有在具备充分的商品和服务以满足其成员需求的社会中才能付诸实践。进一步推断,复合政治应有一套自由的和竞争性的教育和信息系统,该系统无需依赖于对大众传媒介实行垄断性控制,而等级政治的目的是通过发动具有强烈倾向性的宣传运动来造成一种虚假的社会一致感。政治学知识要具有真理性,她就必须客观地、全面地、深刻地反映政治生活的本质与规律,但这是一件不太容易做到的事。因为它需要政治生活的充分的展开,真正成为符合人的本性的而不是同人相异化的日常生活。政治学知识的发展与人类思维的进步是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当人类的思维已经进展到能够充分把握自身生活的程度时,政治生活的神秘性、彼岸性才会消失。低级政治、规劝政治和复合政治的形成,使得政治学知识发生重大转变,并为治理型政治学代替统治型政治学提供了基本概念。兴起于现实公共政治生活危机中的治理理论,它之所以能引起政治学知识的转向,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以新的思维回应了当代人类生活的变革。从近代从统治—解放的政治到治理—生活的政治的变迁,体现了公共权力运动发展的内在规律,当公民权利真正成为公共权力唯一合法性源泉时,治理—生活的政治才真正有利于市场秩序,政府制度才会内生于市场秩序。应该说这才是民主政治本来应该有的样子,换言之,主流民主政治学长期以来都未能到位。所以治理理论更体现了现代政治文明精神。 二 从治理型政治学的应用或其实践战略来看,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是其必然的逻辑展开,是治理型政治学在现实中的具体表现形态。如果把治理型政治学看成是一种新的政治科学研究纲领,那么按照拉卡托思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中有关硬核和保护带的理论,治理和新公共管理之间的关系恰恰体现了科学研究纲领中硬核和保护带的关系。因此,割裂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不仅容易降低新公共管理的政治学科的性质,减弱治理理论在回应现实问题时的力度,而且也使治理理论在学术论战中失去有效的保护带。国外有些学者认为,新公共管理之所以和治理理论有关,是因为“掌舵”是分析公共管理的优秀,而“掌舵”是治理的代名词,简略分析一下新公共管理的原则框架,将有助于我们认识这一点。 作为新公共管理内容的主体,它有两个基本学术支持:管理主义和新制度经济学。管理主义在这里的应用是把私人部门的管理手段引入公共部门,强调直接的职业管理、明确的绩效标准和评估标准、根据结果进行管理,以及更晚些时候所提出的接近消费者——公民的观念。新制度经济学则是把交易成本分析和激励结构引入公共服务中,通过新的激励制度安排削减官僚机构,通过承包和准市场的运作方式实现更有效的竞争以及消费者选择。而关键也最具有质感的口号是用企业家精神的政府来代替受统治结构羁旁的官僚政府,以企业家精神的政府推动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竞争,其基本的理论框架大致如下:(1)把控制权从官僚手中转到社群手中授予公民;(2)推崇市场机制而不是官僚机制;(3)驱动政府管理者前进的是自己的目标——部门和角色的使命,而不是文本的规则和规定;(4)公共管理者重新把自己的公众定义为消费者,并且为它们提供选择的机会;(5)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而不是简单地提供事后服务;(6)把精力放在赢利而不是简单地支付财政拨款上;(7)实行分权制度,主张参与式管理;(8);公民评估自己的者的绩效时,关注的不是投入而是结果(9)关注的目标不仅仅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还包括激励所有的部门和公民,为解决他们社群中存在的问题采取行动。显然,新公共管理的这些观念和低级政治、规劝政治及复合政治都关心竞争、市场、消费者以及结果,公共部门围绕这些主题的转变就是脱离统治政治的、更小的政府,而另一方面则是更多的治理。 三 在一个全球化和不确定性日益增加的大变革时代,各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在寻找一种更好地适应环境的新的治理形式,以便在经济的竞争中赢得优势并让社会获得有质量的增长,治理理论正成为回应这一变革的强势政治理论话语,支持这一话语体系的价值观和以之相一致的知识文本,修正了主流政治学的统治理论,并在全球范围引起政治家、学者以及官员、实业家的共识。立于中国公共管理实践理解治理理论时,我们深感这对重构中国民主政治知识体系,寻求善治的制度平台和有质量、有效率的公共政策制定模式,摆脱市场化进程中公共管理的低效甚至多方面的失败,在新的合法性基础上重建社会信仰,均是十分重要的理论资源。从社会或区域之间竞争的可持续性来看,治理理论资源合法充足的利用,应当是十分重要的社会资本的一种提升途径。中国正在发展公共管理制度,开始研究公共管理的知识,以便为有效地治理中国提供基础性条件,这一努力要趋于最后的成功,可能需要在以下三点达成共识: 首先要对政治学的知识类型的实行转换,尤其在人为秩序与自然秩序、辩证理性与有限理性、意识形态与实证主义方法、形式主义运作和效率至上原则之间作出整合性选择,从而使得政治科学知识在现代社会中的担负真正来自于公民社会而不是意识形态。因为治理模式的选择和善治目标的达成有一定的路径依赖,而一个社会知识的状况或称之为存量结构总是形成发展与变革路径的根本,知识状况已成为制度学派分析社会问题时的一个重要变量。而不能掌握社会变革所需要的知识,其结果就会形成社会的创伤。因此当代社会发展的竞争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知识存量的长期性竞争。 通过政府制度重构推动政治制度二次正当性创新,这可能是需要达成共识的第二个重要方面。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民主性从历史类型来看可以说首先是一种否定性民主,它否定了旧的专制政治而建立了新的人民的统治,实际上这一民主的功能仅仅在于明确由谁统治。而建设性的民主是以公民权利为逻辑起点,以公民福利和安全最大化为目的的,关注民主的宪政化即自由民主,这也是政治制度二次正当性创新的依据,因为从治理理论来看,政治制度只是公民福利和安全的一个变量。如果说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奠基是以暴力政治为途径,政府制度是作为统治工具而存在的话,那么通过满足善治目标的政府制度的重构推动政治制度二次正当性创新,才能使这一创新有较准确的方向感和现实感。 最后一个需要达成共识的是在公共理性基础上,发展以公民文化为优秀的政治文化。与治理型政治相一致的政治文化是建立在公共理性基础上的,它以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为底线,其主题是关怀基于基本正义问题的公共的善,而不是政治权威的价值偏好。自由、平等、宽容、互惠互利,以及理性公民内心真实的同意是在公共理性指导下公民文化的一般内容。离开这一公共政治文化,治理的政治仍无根基,这不仅是一个公共政治秩序建立的充要条件,也是治理模式转变的伦理支持。要在这一方面达成共识、走向善治,可能要付出许更多的艰辛。 公共管理研究论文:西方新公共管理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新公共管理是80年代以来兴盛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和管理模式,也是近年来西方规模空前的行政改革的主体指导思想之一。它以现代经济学为自己的理论基础,主张在政府等公共部门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竞争机制,重视公共服务的产出,强调文官对社会公众的响应力和政治敏感性,倡导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行政环节上实行更加灵活、富有成效的管理。新公共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对我国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不无借鉴意义。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传统公共行政 【正文】 从本世纪70年代开始,曾经主导西方公共行政领域近一个世纪之久,并被誉为是行之有效、甚至是最佳的传统或称主流的公共行政,遭受到新的外部环境的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其近乎刻板、僵化的科层体制愈来愈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和知识密集型社会和经济生活,其赖以建立的两大理论基础——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科层管理论均无法回答和解决政府所面对的日益严重的问题和困难:政府财政危机,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政府机构日趋庞大臃肿,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能力失去信心,“政府失败”论开始占主导地位。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各国。与以往传统的公共行政框架内进行的变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对现存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某种程度的局部调整,或仅仅是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更重要的是,它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全面清算和否定。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首先,新公共管理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从“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的假定中获得绩效管理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的依据;从成本—效益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又从私营管理方法中汲取营养。新公共行政管理认为,私营部门许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可为公共部门所借用。如私营部门的组织形式能灵活地适应环境,而不是韦伯所说的僵化的科层制;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对私营部门来说,产出就意味着利润,而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要获取利润就必须给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而不是只管投入,不重产出;人事管理上实现灵活的合同雇佣制和绩效工资制,而不是一经录用,永久任职,等等。总之,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二、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其名称在西方各国也不尽相同,如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主权,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 1、此项服务活动是由宪法明文规定的属政府职责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其他竞争者,如国防,应由政府承担。 2、虽属宪法规定的政府职责,但同时有其他竞争者的存在,即其他非政府部门也在从事此项活动,如医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并非一定要亲自提供此项服务,而大可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形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要对其绩效目标进行测定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便不失为一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这也就是《重塑政府》一书的作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说的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3、宪法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而又存在着市场竞争者,如影视业,这时政府就完全可以不从事此项活动,而完全由私营部门承担。 4、宪法既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同时又没有或缺乏从事此项活动的竞争者,如高等院校,这时政府就应积极培育市场,鼓励人们参与此项活动,以提高此项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有效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只是典型的四种公共服务类型,在现实中,更多是介于这四种之间的混合型服务领域,因此,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自己是否直接介入以及介入的程度、范围、方式和力度。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现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美国联邦政府现有文官250万,而政务官仅4000人左右,这使得“两官”力量失去平衡,政务官基本上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部门。如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的七位政务官实际上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96850名文官。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第六,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第七,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三、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各国日趋流行的同时,也遭受到许多批评和指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新公共管理无视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差别,盲目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但两者在根本目标上并不相同,前者是提供公共服务,后者则以利润为最终目的。 2、新公共管理用经济学的眼光看待公共服务的供给,这是不适当的,把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关系,实际上是把前者简单化。因为相对于政府来说,公众具有彼此冲突的双重角色,他们既是享受政府服务的“顾客”,又是作为政府税收来源的纳税人。一方面,他们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另一方面又抱怨自己交的税太多。 3、新公共管理强调对产出或绩效目标进行精确的界定、测量和评估,但政府的许多服务项目,其产出、成本以及绩效都是难以量化的,因而也就难以准确测量和评估。 4、新公共管理主张公营部门私有化,实际上是放弃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逃避提供社会福利的责任。 5、新公共管理强调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实际上是一种“新泰勒主义”。 6、新公共管理主张对高级文官实行政治任命,以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控制,破坏了传统的文官政治中立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政治上的腐败和滥用职权。 7、新公共管理强调的所谓“顾客导向”、长期计划和预算总量控制很难付诸实施。 尽管新公共管理受到了各种指责和批评,但在西方公共行政领域,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8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国家开展的一系列的行政改革便是这一潮流的集中反映,从美国的“重塑政府”运动到英国的“宪章运动”,以及其他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市场导向和顾客导向的行政改革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践着新公共管理,体现出新公共管理的诸般特征。 四、几点启示 新公共管理既是西方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产物(如前所述),又在一定程度上凸现出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对我国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具有一些可供借鉴之处。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然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特别是顾客(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方向发展。这应被视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为成熟的一种标志。当然,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健套行政法规和人事法规(如制订《国家公务员法》),并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但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应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始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公众需求。第三,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尽管公共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公有部门与私有部门,在各自的目的、对象和方法上均有种种差异,完全采用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的管理方法来实施公共行政管理并不可行,但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企业管理重视效率,重视产出,重视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这些方面则可为公共行政管理包括中国公共行政管理所借鉴。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同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欧美各国,由于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其实行新公共管理的进程、速度、重点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均各有特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借鉴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时,更应立足国情,走“内生化发展的道路”,简单地照抄照搬,无益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公共管理研究论文: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研究论文 内容提要: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建设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既要以和谐的理念设计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也要以和谐的行为实施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还要以和谐的绩效检验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 关键词:公共管理制度和谐理念和谐行为和谐绩效 和谐社会是一个理想社会,而我国正处于人均GDP1000-3000美元这样一个社会潜在危机风险较大的时期,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种种矛盾相互交织激荡,特别是利益格局的重构使社会处于一个较长时期的动态均衡之中,社会和谐显然面临着挑战。如何使社会的各种不和谐因素不致演变为社会冲突?最关键的是建设一套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来避免社会潜在风险的外在化。如何建设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 第一,以和谐的理念设计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公共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法律法规。所以,一个社会和谐与否,其最主要的体现是社会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即法律法规本身的和谐性。怎样做到法律法规的和谐?最根本的是要突破法律法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样一种传统思维定势,真正站在公共的立场上,以和谐的理念公正地设计作为公共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然而,我国现行的公共管理制度制定过程存在着明显的部门、行业、领域、阶层或利益集团垄断的现象,这导致了一些公共制度不能真正代表公共利益,造成了制度本身的不和谐。譬如,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的制定程序是由政府相关部门起草,然后由立法机构或政府批准,故许多法律法规在设定之初就深深地打上了某些部门或利益主体的印记。国土地法中关于土地征用的条款就是典型的社会群体利益失衡的体现。在这一制度中,农民利益受到了严重伤害,近年来已造成了4000多万的失地而穷困的农民,而以极低的价格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商人或地方政府却将数倍于原有土地价格的土地增值利润攫为已有。面对失衡的制度,近年来已有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为维护土地权益而采取拼斗自杀等过激的抗争表达方式。由此可见,制度设计理念的不和谐埋下了社会不同群体产生矛盾冲突的隐患。 如何以和谐的理念设计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呢?一是公共管理制度设计者要具有社会角色的超脱性。公共管理制度的设计人一定要能够代表公共利益,即制度的制定者要超脱于部门、行业、领域、阶层和社会利益群体之外,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设计制度。二是公共管理制度的设计原点要具有充分的理性。公共管理制度的设计出发点应当是社会的全体人民而不是某一阶层、群体、利益集团或一部分人(哪怕这一部分人代表了社会的相当多数)。当然,全体人民也不是指国家中的每一个人,而是指国家中的公民整体,这个整体代表了社会公正、正义的公民意志或公民理性,这种公民理性就是公共管理制度设计原点的充分理性。三是公共管理制度设计程序的公正性。即制度的制定应当有一套公正科学的过程和次序。这就是西方国家所说的程序法。我国也应当有程序法。制度设计的理念和原点正义需要制度论证程序的公正加以保证,否则,制度设计的结果可能与设计的初衷大相径庭。公共选择理论中的投票悖论已经证明了程序在制度制定过程中的重要性。我国许多公共管理制度的设计出发点用心良苦,但由于未能遵循公正的程序,结果损害了社会相当部分人群的利益,造成了制度路径依赖的强大后遗症。譬如,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和区域封闭的多元户籍制度剥夺了公民的自由迁徙权,结果造成了社会人力资源的巨大的浪费和区域之间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且如今仍然难以废除这个制度。这不能不说是制度设计程序不公的一个沉痛教训。因为如此一个事关人民基本权利的重大制度,竟然是在没有经过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以政府命令形式颁布的。可以说,这个制度的出发点也是良好的,它是为了控制过度膨胀的人口,维护国家政治、经济秩序的稳定。就目前的公共管理制度而言,类似于户籍管理制度的各种国家、地方性的不和谐制度仍然大量存在。 第二,以和谐的行为实施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社会公共管理制度的实施主体是公共管理机构,即国家和政府。这表明,国家和政府不是暴力统治的工具,而应当是社会公民意志的体现,是国民授权的结果。因此,基于公民意志的公共管理制度的执行也该当是一个和谐的过程。但是,我国公共管理制度的实施行为在许多方面却很难体现这种和谐,官本民末的思想仍然主导着公共管理者的施政行为,从而致使许多制度的执行过程充满着官民对立。这种对立不仅仅表现在各种个案上,如湖南嘉禾折迁事件、广东的孙志刚事件等等。而且表现在普通百姓对政府行为的各种逆反心理。如近几年国企改革中所发生的多起群体性事件就是例证。各种迹象表明,我国这公共管理制度的执行行为还不是和谐的,这些不和谐不仅影响了制度的效率,而且从根本上制约了制度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如何以和谐的行为实施公共管理制度呢?一是以和谐的行为动机实施公共管理制度。人的社会行为是由动机支配的,作为公共管理主体的国家和政府的行为同样也是受动机的驱使。传统的专制国家和政府的行为动机是维护自身的政权地位和对人民的统治,所以,它必须基于强权来达到这一目的。因为专制社会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专政,其制度也服务于少数统治阶级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和谐地施行制度显然是不可能的。现代社会应当是一个民主社会,国家和政府的行为动机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所以,它必须基于和谐来达到这一目的。因为,民主社会是公民选出公务人员进行社会的自我管理,其制度也是服务于公民自身。正是如此,公共管理制度的实施者就应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动机来确立和谐的行为方式,而不是依据人民授予的权力去压榨百姓。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官员有一个普遍感受,即随着公民法律制度意识的增强,政府的行政行为难度越来越大,政府的权威性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譬如,湖南嘉禾的拆迁事件最终就是以地方官员的过错而终结的。对此,我们的学术界和上级党委政府将这种情况归结为公务人员的执政能力不强问题。其实,问题的原因不是执政能力不强,而是执政动机不正确。如果我们的官员抱着为民服务的行为动机,就不会将公民抛向对立面。二是以和谐的行为需要实施公共管理制度。从心理学角度看,人的行为受动机的支配,动机的背后,则是人的需要;同样,受行为动机驱使的公共管理制度实施行为也是人的行为需要在起着最终的决定作用。公共管理制度的实施行为之所以要基于公务人员的为人民服务的动机,其原因就是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即人们对社会公共品的需要。如果我们把社会公共管理制度的制定看着是社会公共品的生产过程的话,那么,公共管理制度的执行者即政府则是公共品的经销商或送达者,公民就是公共品的消费者。一种高质量的产品生产出来了,如果不能通过优质的服务送到消费者手中,其满足人们欲求的功能同样难以实施。好的公共管理制度如果不能保质保量地满足公民的需要,它是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的。在我国,公共管理制度实施行为的走样已是一个常态,所谓政策执行效果的边际递减效应就是如此。究其原因,就是公共管理制度实施者缺乏制度执行的需要行为意识,他们总是站在上级或领导者的位置去实施制度行为,而不是站在一个制度供货商或制度产品送达者的位置去满足公民的需求;他们不懂得公民对公共制度的需求就是自己的行为使命。所以,公共管理制度实施者应当以和谐的行为需要作为施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第三,以和谐的绩效检验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公共管理制度是否和谐,最终得以制度实施后的绩效加以衡量和检验,和谐的制度必然产生和谐的绩效。当然,绩效的衡量指标有多个方面,可以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设计。我国是一个物质财富缺乏的社会,人们在衡量人类活动绩效的过程中总是将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放在首要位置。近年来GTP的大小已经成了各级政府追求的最重要的政绩目标,结果GDP增加了,而带来的是经济活动对自然和社会因子的过度消费。在这一过程中,相应的公共管理制度也是随之配合的。譬如,越来越多的“矿难”看起来是一个安全生产和矿业的管理制度问题,但安全和管理的背后却是国家公共管理制度的失衡使然。因为现在从事矿业一线生产的工人基本上是农民工,而农民工的生命价值在我国矿业矿难中的赔偿标准只有国有矿业中正式职工的二十分之一甚至更低。极低的生命赔偿价值使矿业企业只要支付极低的成本就可以渡过矿难,企业主当然就没有积极性和责任心去花费大量的钱财去维护矿井的安全,这是经济人计算成本收益结果的必然选择。类似的情况在许多公共管理制度中都有体现。譬如,我国的公务员违规的惩诫制度,金融领域、公有单位的信贷优先制度,垄断领域的特殊人占有制度等等,它们都无不打上了物质与精神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公有单位与民有单位之间,垄断行业与竞争行业之间,公务人员与人民群众之间,城市居民与乡村农民之间等等不和谐的烙印。表面看起来,这些不和谐制度似乎没有影响经济发展和物质财富增加的绩效,但从深层次观察,特别是站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立场上看,它们已经透支了未来社会的生存与发展的潜力,若不对其改革,势必造成重大的社会潜在危机。所以,以和谐的绩效检验公共管理制度已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 如何衡量公共管理制度的和谐绩效呢?一是公共管理制度要体现自然与人的和谐。这种和谐的优秀是人不要过份地向自然索取甚至是掠夺。2004年,我国消耗了世界钢铁总是量的20%,铁矿石的30%,铝的40%、水泥的45%,GDP却只有世界的5%左右。极不协调的投入产出关系凸显的是政府官员的考核制度有违自然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因为一旦自然资源枯竭,人类的生存条件也将荡然无存。所以,现在人与自然和谐的主题应当是建立一套科学的政府官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以在保持生态和环境不受破坏的条件下提高物质财富的质量和数量。只有官员的绩效考核制度和谐了,整个公共管理制度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才会有一个良好的基础。二是公共管理制度要体现政治与人的和谐。公共管理制度的本意应不具有政治性。但是,由于任何国家的公共管理制度都是具有政治倾向的人所制定的,所以,它就不可避免地与政治联系在一起了。正因为如此,公共管理制度很可能被少数政治集团或人物利用而变成一种政治统治工具。在我国,由于公共管理制度的建立严重地滞后于社会发展的进程,履行社会公共职能的政府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这就使政治不可避免地渗透到了公共管理制度之中。为了不至于使政治影响公共制度的公正性,我们有必要强调政治与人的和谐,使渗融于公共制度中的政治能更好地体现人的意志和权利,真正使社会主义的公共管理制度符合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利益。三是公共管理制度要体现经济与人的和谐。这主要指涉及人们的经济活动的各种经济制度要有利于人对经济利益的合理、公正和公平的追求,经济制度不能成为广大人民追求经济福利的障碍。过去的社会,许多国家制度总是少数人进行经济垄断的工具,大多数人与经济之间是不和谐的。经济与人的和谐在公共管理制度中的体现,主要是自由竞争的环境和符合人性的公正的经济规则。四是公共管理制度要体现文化与人的和谐。一个社会的公共管理制度都是文化的沉淀物。文化与人的和谐就是要求公共管理制度要适应人所处的社会文化形态,不能照搬某些国家或社会的现有制度。用本土文化改造外来制度可以看着是文化与人的和谐的到达途径,关于这一点,我们似乎可以从一百多年来东西方文化的移植碰撞中得到诸多启示。现在,我国又进入了一个东西方文化的多方位的交织激荡时代,如何在公共管理制度中恰如其分地体现文化与人的和谐应当是建立中国式的永久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课题。 总之,公共管理制度只有从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等等方面很好地实现与人的和谐,最终才能取得和谐的社会绩效。基于此,公共管理制度也才能成为建立和谐社会的有效推动力。 公共管理研究论文:公共管理思想演变研究论文 摘要:从表面上看,公共管理思想的演变似乎没有规律可言,但从哲学的视角审视却不难发现,表面上复杂和混乱的演变过程实际上隐藏了微妙而清晰可见的轨迹:或者是古老理论的复兴,或者在涉及某对矛盾中左右摇摆,或者是关于某些对立面的融合。今天的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正是其过去思想互动、协调、演变的结果,因此探讨公共管理的演变轨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这门学科,并使我们可能进一步地预测其发展方向。 关键词:公共管理;管理哲学;思想演变 政府管理在发展早期被称为“行政管理”,强调政府应作为惟一或者优秀的行为主体,主要研究政府体制和政府行为等行政现象,关注如何制定正确的政府目标和有效达成这些目标。“公共行政”则是对政府管理发展到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时的特点总结。尼格鲁夫妇(F.A.Nigro和L.G.Nigro)没有对“公共行政”作具体定义但却描述了公共行政的特征:(1)在公共环境中共同合作的群体努力;(2)包括执行、立法、司法三部门的相互作用。[1]15(3)在制定政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政治过程的一部分;(4)明显不同于私营机构的行政;(5)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与许多私人团体、个人关系密切。简言之,“公共行政”关注公私合营、合作,并开始注意社会其他行动团体的重要性有所增加。所以,“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实际上是对政府管理学科演变的不同阶段的概括。为反映该学科最新的演变趋势的需要,并鉴于对学术界在各阶段的具体划分界限上还存在较大分歧的考虑,笔者这里只使用“公共管理”一词。 综观公共管理发展,其演变始终是在对立的矛盾体中螺旋式前进的。每当公共管理的主题向一方倾斜时,它必然有向另一方平衡的趋势。从长远上看,公共管理的演变总能够在两个对立面之间找到一个动态的平衡点,并且随着其理论和实践的变化而变化。也许某些时刻,公共管理演变的结果似曾相识,但是这并不是一种简单的重复。作为公共管理发展最新趋势之一的无缝隙组织就是这一结论的例证。正如拉塞尔·林登在《无缝隙政府》中指出的:“无缝隙组织与那些在200年前由商人、工匠、技师以及农场主主导的最初的社会非常类似。实际上无缝隙组织是19世纪中期以前在美国经济占绝对主导地位的个性化的商品生产和服务方式的再生。不过由于环境和条件的差异不可能完全如出一辙。”[2]具体说来,公共管理的演变有以下几条轨迹: 一、管理主体与客体的分离与融合 在西方国家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的时期,工商、金融界出现了大量对国民经济、生活具有举足轻重的垄断组织,对国家地位形成挑战。同时,这一时期社会发展产生的问题也层出不穷。这些都要求通过国家进行干预来解决。因此,狭义的国家即政府必须发挥更大作用,政府地位的加强、权力的加大、职能的扩展都成为历史的诉求,于是政府作为管理主体逐渐从政治中分离出来并成为独立的行为主体。公众则自愿成为管理客体,要求政府承担更多的责任。政府职能的扩张反过来又加强了公众对政府的依赖。从此,政府作为管理主体与公众作为管理客体便泾渭分明。政府理所当然地管理公众,公众也不会主动、直接地参与国家、社会的管理。 到20世纪70年代,国家对于社会事务的干预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过度干预造成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在这一背景之下,布坎南(Buchanan)和图洛克(Tullock)等人提出了公共选择理论。该理论以当代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即所有个人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前提,依据自由市场交换能使双方都获利的经济学原理,推导出由政治家、官僚组成的政府也不过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组织而已的结论,打破了政府作为公共利益代表最大化的神话。在公共选择理论倡导者看来,政府并不是万能的,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也可能同样无法解决。由于这一理论的影响,政府作为惟一的管理主体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同一时期,以“黑堡宣言”(BlacksburgManifesto)作为兴起标志,“政府的本质是什么”、“政府应履行什么样的职能”等许多行政优秀问题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对这些问题的讨论最终促成了治道(Govemance)变革。 在治道变革的推动下,公共管理进入了社会本位,形成了政府、非政府组织与公民三类管理主体平等互动的格局。“‘只有政府、只能政府才能管理,只有政府、只能政府才能管理好’的政府本位理念,并不能为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提供一个切实的保障,也无法真正促成高效的管理。”管理主体与管理客体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公民与政府在良好的关系中合作与协商。凡是管理客体可以自己解决的问题政府就不必干预;管理客体可以直接参与到政策的制定中;在一些社区,作为社区居民的管理客体甚至成为自身的管理主体。而管理主体与管理客体的关系也由早期的命令、控制、指导关系变为一种对话协商关系,即以“人本、责任、服务”精神为优秀的“参与、合作、互动”方式。[3] 虽然通过给予管理客体更大的独立性,管理主体能够在避免扩大规模的同时管理更多的公共事务,但是管理主体与管理客体共享权力、分享责任机制带来的各自界限模糊、责任认定的困难,为管理主体互相推诿、转嫁责任提供了可能,并引发出行政伦理等问题。有鉴于此,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管理主体与管理客体的界限有可能会重新清晰起来。 二、政治与行政的分离与融合 从1887年威尔逊(ThomasWoodrowWilson)发表《行政学之研究》开始,行政与政治逐渐分离,公共管理的研究重点转向“行政”。威尔逊在该文中指出,与制定一部宪法相比,执行一部宪法正变得日趋困难,强调应对行政管理进行专门研究。他还认为国家权力掌握在决定政治的议会和执行部门的手中,这就从结构上否定了三权分立,确立了行政与政治两分法。古德诺(Frank.J.Goodnow)则系统全面地阐述了行政与政治两分法,认为行政将成为现代政府的中心问题。[注:在时期划分上,本文参考了张国庆《行政管理学概论》第2版绪论部分,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现在已经有学者试图通过这方面研究来打破这样一种局限,较有代表性的是新公共服务理论。“当人们抱怨官僚组织的问题时,人们总是倾向于将其归咎于官僚组织的管理问题。而事实上,问题出在官僚组织的治理上。”[4]持类似立场的学者们进一步地将官僚制政府弊端的原因归结为传统议会——政府治理结构的失效,从而将目光从政府内部转移到了与政府相关的政治制度上。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代表人物罗伯特·B·丹哈特和珍妮特·V·丹哈特认为,新公共服务是指“关于治理体系中公共行政官员角色的一系列思想,而且这种治理体系将公民置于中心位置”[5]。换言之,新公共服务的锋芒直指新公共管理的“掌舵而非划桨”原则。在对这一流行语进行批判的基础上,新公共服务的理论家试图重新确定公务员和公民之间的关系。新公共管理改革虽然改变了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直接提供者的角色,但是政府仍旧拥有极大的权力来制定执行公共政策。新公共服务理论正是要改变“政府独自掌舵”的局面,强调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在为“国家”这条船掌舵之时必须听从人民的意见。因此,政府的首要作用乃是帮助公民实现他们的公共利益而不是去驾驭社会。 在新公共服务理论兴起的时代,行政与政治再次融合到一起。当然,这种融合与早期公共管理研究并不相同。因为学者们对于独立出来的“行政”因素已经能够顺利处理,所以再次将“政治”因素嵌入进“行政”对于公共管理而言是可行和必须的。 三、“效率”与“价值伦理”的对立与转化 以美国人泰勒(FrederickWinslowTaylor)1911年发表的《科学管理原理》一文为标志,公共管理进入到科学管理主义时代。以“精密性”、“规范性”途径为优秀的“效率导向”成为这一时期最重要的研究对象。泰勒认为加强专业性计划工作可以促成组织的标准化、程序化的工作流程,从而增进组织的稳定性。正是在这一点上,他摆脱了传统依靠个性进行组织管理的模式。“组织理论之父”马克斯·韦伯(MaxWeber)则建立了官僚模型(BureaucracyModel),认为官僚集权组织是适用于一切复杂组织的最有效的组织形式。怀特等人作为公共管理的代表,认为必须运用科学的方法得出某些规律性的东西,进而建立相关的原理、法则和知识体系。 科学管理主义时期公共管理的特点是:管理是科学而不是单凭经验行事的方法;认定对于每个组织而言,必定有一种成本最小、产出最大的最优方法。以“经济人假设”为基础的科学管理主义认为人就是以追求私利为惟一行动动机的。这一认识的优点非常明显:科学管理的工时研究、动作研究、计件工作制、成本核算方法、职能工长制的理论,满足了经济人的物质需求,并且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但科学管理主义由于将除追求私利以外人的其他特性全部剥离,所以也存在理论缺陷。 于是公共管理以“行为科学——一种倡导关心人的价值伦理流派”作为方向演变。研究者发现,人除了理性之外还有感情相互依存的需要,可能放弃经济利益而屈从于人际关系、道德和感情,并且有通过公共生活实现社会目标的愿望。特别是梅奥(Mayo)、罗特斯利博格(EritzJ.Roethlisberger)和怀特赫德(T.N.Whitehead)1927—1932在西方电气公司完成的霍桑实验(HawthorneExperiments)发现:社会、心理因素是鼓励工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本途径;非正式组织有自然形成而其成员必须服从的规范;在职工需要中,金钱仅仅是一部分,更多的需要则来自于感情、安全感、归属感等等。这样,他们就彻底颠覆了科学管理的“经济人假设”而建立了全新的“社会人假设”。 以“社会人假设”为基础的行为科学逐渐被接纳为研究公共管理的新方法。其中有代表性的是西蒙的决策理论。西蒙批评传统的组织理论把组织中的人看成是一个毫无人性的既定因素而不是可变因素,因而忽略了人的行为的重要性。他认为,成员的心理、行为与决策关系密切,只有对成员的决策和行为因素进行分析才能理解一个组织的结构与功能。 到20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普遍被种族歧视、政府腐败等社会问题所困扰;70年代开始的滞胀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危机,反映在公共管理上就是人们对于政府深深的不信任。所有这些,促进了公共管理的变革——“新公共行政”运动兴起。其代表人物弗雷德里克森(GeorgeH.Frederickson)主张以政府及其公共管理过程中的价值观和伦理观作为新公共行政学的优秀概念。新公共行政运动的主要观点是:主张社会正义与公平;认为传统的公共管理过于专注于高层管理与职能部门的管理,以至于效率、经济目的总以公平与正义为代价,而后者正是公共管理的根本目的;要通过范式革命对传统公共管理的框架进行彻底的革新;强调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质”,指出公共目的、公共利益、公共权力、公共行为等正是其与以产权私有制为基础的企业管理的根本区别;主张“民主行政”,要求尊重人民主权与意愿。 这样,公共管理的“公共”特点第一次比较清晰地表现出来,这使得公共管理不再仅仅是私营管理的借鉴者了。但是,新公共行政理论的实用性不强,正如理查德·J·斯蒂儿曼所质疑的,问题是“在既定的宪政体制内如何才能把公共行政推送到这样一个崇高的地位?”[6]因此,到20世纪80年代,以追求“三E”(Economy,Efficiency,Effectiveness)为中心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因其较好的实用性取代了新公共行政学的主流地位。新公共管理的主张主要有:政府的宏观调控替代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决策程序简化;节约公共开支;实行私有化政策;开展以竞争和顾客为导向的公共政策选择。从实践上看,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导向的各国政府改革,确实有效地遏止了政府的过度扩张,减少了行政成本与开支。 四、官僚制的发达与衰微 1890—1920年韦伯建立了官僚制模型理论。按照他的描述,官僚制的特点有:(1)公职的等级排列。每一个公职都有其自己的权威或法定的权力。(2)系统分工。每一个公职或职位都有其自己的表示为职位和权力的能力范围。(3)非人格化。各种官员服从于非人格化的命令和正式建立的行为规范,在与组织内外的人员接触时,他们仅仅按照这些规定行动。(4)取得一致运用的行为和程序方面的正式的书面规定。 韦伯认为,官僚制在精确性、稳定性、纪律的严格性和可靠性方面优于其他任何形式。它最终在集约效率和业务范围方面占有优势,并且可以正式运用于所有各种行政任务。[1]102-104官僚制适合于常规任务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但却不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欧文·E.修斯(OwenE.Hughes)认为官僚制的理论遇到两个特殊问题:其一是官僚制与民主之间的关系存在问题;其二则在于人们不再视正规的官僚制为一种特别有效的组织形态。由于官僚制过分强调“规则本身取代了组织效率变成了力图达到的目标而不再是达到目标的手段”[7]50。凯登(Caiden)则指出,为了达到官僚制的“效率”所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狭隘的求同现象;对个人进取心和创造性的限制;难以忍受的一致服从;称职但并不出色的工作表现以及同样的自鸣得意……当官僚制走到极端时它的缺陷将会取代其优点”[7]51。 在众多学者的批判下,公共管理的演变便开始了摒弃官僚制的进程。不过在如何“摒弃”的问题上,学者之间产生出一些分歧:有的主张从组织文化上建立学习型组织,认为政府运作的首要目标不是单一的效率,而是识别和解决新的问题;有的主张从组织结构上整合各机构行动。比如林登的无缝隙政府理论指出,自亚当·斯密详细论证了专业分工的优点以来,专业化分工所受到的推崇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其导致的条块分割与部门主义已经大大降低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因此应通过一些组织技术,以社会问题和公众需求为中心,将四分五裂的政府职能整合起来以提高政府工作效能。与传统的官僚制相比,无缝隙政府没有推诿扯皮,没有严格的内部分工,更加贴近顾客的需求,具有较高的时间敏感度。对官僚制进行颠覆的其他公共管理代表理论有:从伦理道德角度批判它的新公共行政理论;从技术层面上批判它的新公共管理理论;从政治层面上批判它的新公共服务理论。 虽然对于“后官僚制时代”的主张有所不同,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这些理论的兴起使官僚制所代表的传统公共管理走到了尽头。 五、公共管理各流派的分散与整合 以孔茨(HaroldKoontz)发表于1961年的《管理理论丛林论》为开端,整合公共管理时期开始兴起。在该文中,孔茨用“丛林混乱”一词来描述管理理论名词、术语、定义等林立的现象,这就产生了整合各个理论的需求。另外由于行为科学过分强调人性激励、心理满足、自我实现对组织管理中的有效性,在实践中显露出相当的局限性,进一步增加了理论整合的需求。一种综合的、全面的、相互关联的、能够观察和分析组织现象的管理思想——系统论登上了历史舞台。它强调组织内部分与部分的影响和组织对外部环境及外部环境对组织的影响,即把组织看成一个相互联系的、动态的、开放的系统。系统论与公共管理结合便成为生态行政学,以政府赖以生存和运作的生态系统为研究基点,强调政府与其环境的互动和动态平衡。 系统论在体现出普适性较好的同时,实用性却较差,因而人们开始研究更为具体、更为特殊的组织特征和相互关系的模式,寻求一般系统论在具体组织管理过程中的应用方式。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权变观应运而生。其在承认组织与环境间、各个分系统间存在相互联系作用的基础上,寻求特定条件下的最有效管理方式。 在权变观的影响下,生态行政学的集大成者——弗雷德·雷格斯(FredW.Riggs)在1957年所著的《农业型与工业型行政模式》一文提供了在比较中确定各行政类型的特质研究框架。他将人类的行政模式分为融合式模型(FusedModel)、菱柱式模型(PrismaticModel)、发散式模型(DiffractedMode)三种类型。这三种模式反映出不同社会形态的发展水平,因而既可解释现代工业社会的行政现象,也能解释传统社会的行政现象。 20世纪80年代新公共管理思潮大量吸收了工商管理的理念,主张灵活地处理各个公共部门内部机构与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关系,同时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国家的实践结果也因各国国情不同而有所差异。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权变观对于公共管理演变的影响和促进。 这种演变的特殊性在于,系统论和权变观并不是某个特定公共管理时期的代名词,它们只是从70年代后成为公共管理发展的指导思想。而且,虽然系统论和权变观兴起于对公共管理的研究,但其影响早已超越了公共管理领域本身,成为几乎所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基本研究方法。 尽管笔者尝试归纳了公共管理演变的几条轨迹,但这并不是说这些轨迹一定是人们有意形成的结果。无论如何应当注意到的是,每当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发展遇到困难时,人们习惯于沿着某种逻辑回溯历史,并往往会从那些过去管理的基本概念、框架或者体系中发现前进的萌芽。此时,人们常常会惊讶于古老公共管理理论的复苏。公共管理的每次再生,尽管似曾相识,但都获得了不同寻常的新的生命力。探求公共管理的演变路径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这门学科,并且可能为其未来的突破奠定基础。丹尼尔·雷恩(DanielA.Wren)曾写道:“在管理思想演变的概念分析中涌现出了相当明确的各种趋势、力量与哲学。管理既是环境的产物又是其过程。从内部来说管理思想经过了一些不同的阶段。这些阶段在指引目标前进的系统解决所碰到的问题时,有的侧重于人的方面,有的侧重于组织和方法方面。从外部来说,管理思想一直受到技术进步、人性假设的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和政治价值动力的影响。今日不同于明日而明日又不同于今日,但今天是我们所有的昨天协力作用的结果,明天也将如此。对于管理学者而言,历史中存在许多教训,而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把过去作为序幕加以研究。”[8]虽然雷恩的评述只是涉及一种普遍的管理思想,没有具体到公共管理领域,但是笔者仍然认为它是对公共管理演变轨迹的最好归纳。当我们观察到“公共管理”在诸多杆天平上摆动时,我们实际上学习和掌握了其演变的规律,而这些规律足以能揭示其未来发展方向的秘密。 公共管理研究论文:公共管理的公共性研究论文 公民社会的日益成长,第三部门在公共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形成了强大的参与力量,这就要求公共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更多地体现“公共性”,从而表现为某种程度上“公共性”的觉醒。譬如,一种成熟的理论认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都存在体现公共理性的力量,公共领域由于是公共权力活动的场所,因而天然地必须体现公共性。而私人领域是市民社会成熟基础上的产物,它发挥社会批判功能,体现参与和监督精神,因此它的存在有助于公共性的发扬(注:[德]哈贝马斯著、曹卫东等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许多国内学者也认为,“经济的市场化或自由化推动着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开来而获得独立的存在和发展,在市民社会里,各种非官方的社团组织及他们活动于其中的非官方的公共领域也逐渐活跃起来。一般而言,自治原则、法治原则、个人主义、多元主义、公开性、公共性等被人们认为是市民社会特有的价值旨趣或规范基础。”随着第三部门的成长壮大,它在政治生活中起到有效抑制公共权力对社会公众的滥用,从而发扬民主行政理念,使公共管理更能体现为公众利益的本质目标(注:参见汪俊昌《我们今天应当怎样谈论市民社会》,《浙江学刊》1999年第3期。)。由此看来,当前对于“公共性”的研究,既是过去探索的延续,又具有现实紧迫性。 二、“公共性”的由来及演变过程 根据《辞海》的解释,“公”的中文含义为“公共;共同”,与“私”相对。《礼记·礼运》所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即为此意。《汉语大辞典》中,“公共”意为“公有的,公用的,公众的,共同的”。因此,自古以来,“公共”的中文语义强调多数人共同或公用。也有人认为“公众”一词有两个起源:一是起源于古希腊词汇(pubesormaturity),强调个人能超出自身利益去理解并考虑他人的利益。同时意味着具备公共精神和意识是一个人成熟并且可以参加公共事务的标志。二是源于古希腊词汇(Koinon),英语词汇“共同”(common)就起源于该词,意为人与人之间在工作、交往中相互照顾和关心的一种状态。在古希腊社会里,公共是一种所有成年男子都可以参加的政治共同体,其主要职责是建立一些永久的标准和规则,目的是为了获取最大之善。因此,从起源上看,“公共”更多地意指社会层面的非个体性,在古希腊政治社会里与早期民主相关联。这也应证了,随着时展,当代的“公共”概念已发生很大改变,公共成为政府和政治的同义词的观点。 哈贝马斯考察了另外一种公共性起源。在哈贝马斯的理论中,公共性或公共领域不是指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共部门,而是指一种建立在社会公/私二元对立基础之上的独特概念,它诞生于成熟的资产阶级私人领域基础上,并具有独特批判功能。关于公共性的演变,哈贝马斯认为,自古希腊以来,社会有明确的公私划分,公代表国家,私代表家庭和市民社会。例如在古希腊、罗马,公私分明,所谓的公共领域是公众发表意见或进行交往的场所,那时虽有公共交往但不足以形成真正的公共领域。在中世纪,公私不分,公吞没私,不允许私的存在,公共性等同于“所有权”。直到近代(17、18世纪)以来,在私人领域之中诞生了公共领域,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公共性(注:[德]哈贝马斯著、曹卫东等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 受到国外对这一问题研究的启发,国内也有学者从社会领域分化的角度分析公共性的产生。他们认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国家与市民社会,政治生活与经济活动具有对应的相关性。整个近代社会发展史的客观进程,都在于使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日益分化,这样一来,整个社会就成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整合体。在社会分化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过程中,国家的职能也开始了分化的历程,除出现了国家职能的多样化趋势,其中统治职能与管理职能是最为基本的两大职能。由于国家统治职能是在统治集团和被统治集团的关系中实现的,所以,虽然它表现出一定的现代公共性的内容,但本质上是与公共性相悖的。而在管理职能中,公共性则是其最为根本的特性,甚至可以断言:归咎于管理职能的是一个纯粹的公共性的领域。因此,社会领域的分化引发国家职能的分解,从而导致公共性的彰显。 在论及公共性在近代的演变时,国内外学者都倾向于用“公共性丧失”一词。一种观点认为,在近代功利哲学和市场经济的趋利倾向共同催生下,古希腊公共性的含义进一步丧失,现时情况是,“通过集体的方式寻求更大的善已被个人的计算、功利以及成本和利益所替代。政府的目的在实践中已是私有的福利(privatewell-being)。我们凭借官僚、技术和科学的手段来决定福利、幸福和功用。这里没有公共的原初含义,有的只是原子个人的集合体;这里没有公共利益,有的只是许多私人利益的聚合体。”虽然美国公共行政对于如何实现公共性有过几种理论,包括以利益集团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共(多元主义视角);以理性选择人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共(公共选择视角);以代议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共(立法的视角);以消费者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共(提供服务的视角);以公民权形式表现出来的公共(公民权视角)等,但这些理论都不能真正代表公共。真正的公共理论架构应是以宪法为基础,公共概念必须建立在公民权、仁慈和爱之上,此外还需要听证系统和程序的保持及发展,及对集体公共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关怀,等等。 哈贝马斯也认为,随着资产阶级社会的发展变化,出现了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哈贝马斯理论中的公共性一词,可以译成公共性,也可以译为公共领域,二者没有实质差异。但倾向于用公共性指称政治层面,而用公共领域指称社会层面。——笔者注),由此导致公共性丧失。“两种相关的辩证趋势表明公共性已经瓦解:它越来越深入社会领域,同时也失去了其政治功能,也就是说,失去了让公开事实接受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监督的政治功能。”在这里,哈贝马斯把公共性的丧失归于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相互渗透(注:[德]哈贝马斯著、曹卫东等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 在我看来,关于“公共性”本源及演变,其实离不开整个社会环境的变化背景,这一背景包括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因素。首先,最早意义上产生的“公共性”代表一种朴素的全民性,如古希腊民主制。其次,在古代社会,由于没有明确的公/私领域划分,在政治领域,代表国家权力的“公”吞没了“私”,在经济领域,表现为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全面控制,因而公共性等同于国家权力。再次,按照哈贝马斯的看法,直到近代,“公”与“私”才截然分离,各有自己的独有领域,与此同时,经济领域盛行自由主义和市场经济理论,在政治领域采取国家放任主义,公共行政在政治与行政“二分法”的影响下,热衷于对纯粹管理技术和效率的追求,从而形成对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和公共价值的冲击,于是就有新公共行政学强调公平与参与及同期的政策分析理论中的民主因素等。最后,现代社会“公”与“私”出现相互融合的趋势,经济领域表现为国家干预与自由经济并存,而在政治领域,以第三部门为优秀的公民社会成长壮大,社群主义盛行,引发大规模的公民参与和公共行政改革浪潮,“公共性”问题再一次被重视起来,此时,突出“公共性”不仅是公共部门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公民社会外力推动的结果。 三、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内涵 在对国内外关于“公共性”起源和演变问题的相关论述做一番考察之后,我们仍然不得不面临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什么是“公共性”?什么是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在没有给出自己明确的答案之前,我们发现,对公共性问题的阐述可以有很多角度,不同学科也有不同的认可。仅从公共行政与哲学等角度对“公共性”的内涵进行阐述的观点,就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1.作为一种分析工具的“公共性”。该理论认为,“公共性”是用于描述现代政府活动基本性质和行为归宿的一个重要分析工具。在一般情况下,是指政府作为人民权力的授予者和委托权力的执行者,应按照社会的共同利益和人民的意志,从保证公民利益的基本点出发,制定与执行公共政策。具体表现为:从基本理念上讲,“公共性”指政府组织应着眼于社会发展长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来开展其基本活动。由此,衡量政府活动是否达到公共性的基本标准是,公共政策及其执行是否坚持和维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否在舆论中充分体现和表达了公民的意志,政策与执行的出发点是否超越了政府的自利倾向,而考虑更为普遍的社群利益和社会长远利益等。在道德层面上,“公共性”应是每一个政府公职人员的职业态度、观念和信仰。它要求公职人员以此信念竭诚为民服务,明确政府组织与公职人员的行为必须在道德上、伦理上满足公共性的基本要求,并在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防止部门和个人偏私的利益驱动。在政治过程层面上,“公共性”意味着在涉及公共物品提供等集体行动上,存在着有效的决策参与通道和决策选择机制。在这里,“公共性”的获取及其保证,具体化为政府政策利益导向的选择过程,它包含政府的政策制定与执行是否具有开发性,以使公民能够充分了解有关政策的信息,并能够与政策制定者进行磋商;公民的利益能否通过民主的程序得到表达与整合;公民依靠怎样一组规则来决定政治决策的选择,决定政府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提供等。在政府的财政活动中,评价“公共性”价值是否满足的优秀要素,应是政府提供各种类型的公共物品行为和与此相关的政府收支行为的基本取向和政策目标,以及相关的财政制度和规则的安排(注:孙柏瑛:《公共性:政府财政活动的价值基础》,《中国行政管理》2001年第1期。)。 2.作为一种公共精神的“公共性”。这种观点认为,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内涵可以归结为公共精神。现代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应包括四个方面:民主的精神,即人民的意愿是政府合法性的唯一来源;法的精神,它意味着政府的一切活动应受到预先确定并加以宣布的规则制约;公正的精神,即承认社会公民应具有平等的权利并不受公共权力所侵害;公共服务的精神,即政府的公共服务应尽可能公平分配,政府的施政过程应平等、公正和透明。这四种公共精神在公共行政活动中的实现方式应是:逐步实现政府与公民平等化;行政权力既受到保护又受到制约;行政活动既有效率又有责任;公共行政是由民众驱动的、积极的、合作主义的、参与的过程,等等(注:张成福:《论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中国行政管理》1995年第5期。)。 3.作为一种最新理念的“公共性”。把“公共性”看成是公共管理的最新理念:它揭示了管理目的的公益性,强调了为公众服务的出发点;它明确了管理的范围是那些公共事务,揭示了管理所依据的权力为公民所授予,因而其行使必须接受公民的监督,以公民认定的是非为是非,不能违背公民的意志;它体现着行政过程中的责任,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对其后果无条件承担责任;它强调了行政过程中必须有公民参与,强调注意听取公民的意见,这就要求行政过程中的公开性与透明性;它强调公共行政的结果必须取得公民的认可,这就要求有向公民报告的制度,工作一定周期后,政府应按程序向公民报告,以接受公民审查并予以通过,等等(注:刘熙瑞:《理念·职能·方式——我国地方行政机构改革面临的三个转变》,《人民论坛》2000年第7期。)。 4.作为一种价值基础的“公共性”。该理论认为,由于行政体系的价值基础是其公共性,因而政府的制度安排所要重建的价值观念就在于明确公共行政的公共性。也就是说,政府把自我表达存在的公共性作为至高无上的原则,政府的组织机构、行为方式、运行机制、政策规范等,都无条件地体现出其公共性。政府组织是掌握公共权力的实体,但这个实体却没有自己的独立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愿望,也不是任何一个社会集体的利益要求和政治愿望的代表,它所体现出来的是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政治要求。政府价值公共性最直接的表现是政府的规范体系和行政行为系统的公正性,而且这种公正性是一种制度公正,是包含在行政行为机制之中的,有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体系提供的,是一种制度安排(注:张康之:《行政改革中的制度安排》,《5.作为一种公平与正义的“公共性”。针对传统公共行政过分追求理性与效率的倾向,新公共行政主张:(1)社会公平。强调所有公民平等的政治和社会机会。它同样代表着对所有公民而不是对公共机构负责,以及对公共部门经决策和实施项目负责。(2)代表性。尽管大众并没有影响代表决策的直接权力,但相信代表性肯定是新公共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是唯一的激励因素,需要考虑其他价值观的积极参与。(3)响应性。主张政府需要更多地响应公众的需求。(4)参与。新公共行政提供在公共事务中广泛程度的公民与公务员参与。(5)社会责任感。公共管理者被视作以公众的利益而不是他们的自我利益去创造高效率同时又是平等的服务(注:参见[美]张梦中等《寻求社会公平与民主价值》,《公共行政》2001年第3期。)。 6.作为一种理性与法的“公共性”。这里指哈贝马斯重点探讨的资产阶级公共性的本质。他认为,“公共性应当贯彻一种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立法”,从而“公共性成为国家机构本身的组织原则”。他进一步提出,在资产阶级哲学那里(霍布斯、卢梭、洛克和康德),公共性等同于理性,甚至是良知,依靠公共舆论表达出来。而在法哲学那里,公共性需要法律和道德元素支撑,所以“康德所说的公共性是唯一能够保障政治与道德同一性的原则。公共性既是法律秩序原则,又是启蒙方法”。而“默格尔根据18世纪的范型把公共性的功能界定为统治的合理化”。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哈贝马斯指出了公共性作为市民社会独立领域的批判力量和促进资产阶级统治合法化的献身精神(注:[德]哈贝马斯著、曹卫东等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 综合起来,有关“公共性”内涵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首先,在伦理价值层面上,“公共性”必须体现公共部门活动的公正与正义。其次,在公共权力的运用上,“公共性”要体现人民主权和政府行为的合法性。第三,在公共部门运作过程中,“公共性”体现为公开与参与。第四,在利益取向上,“公共性”表明公共利益是公共部门一切活动的最终目的,必须克服私人或部门利益的缺陷。第五,在理念表达上,“公共性”是一种理性与道德,它支持公民社会及其公共舆论的监督作用(哈贝马斯)。总之,倾向于把“公共性”作为公共部门管理活动的最终价值观,在此之下,才有公正、公平、公开、平等、自由、民主、正义和责任等一系列价值体系。 尽管在公共性问题上,不同时期、不同角度的理解存在差异,但对于公共管理,基于它是一种为实现公共利益而进行的公共部门管理活动,我们把这种管理活动的公共性内涵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公共管理主体的公共性。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共同构成公共管理的主体(这里的国家、政府与社会都是从狭义的意义上说的)。作为公共管理主体,这些组织具有不同于其他私域组织的根本特征,主要表现在组织的代表性、行为的公务性、宗旨的公益性、权力的法定性等方面。二是公共管理价值观的公共性。与一般意义上的管理把如何经济地和富有效率地实现管理目标不同,公共管理的价值观更主要体现在平等、正义、公平、民主、伦理以及责任心等方面。私人管理建立在个人本位主义和自利性本质之上,把追求个人效率或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取向。与其迥然不同的是,公共管理注重在民主政治理念上去实现公众的高度参与、社会公平以及承担为公众谋求福利的责任。三是公共管理手段的公共性。权力是政治社会的基石,是理解一切政治现象的基础。就如霍布斯所言,“契约,没有刀剑,就是一纸空文”。恩格斯也认为,国家本质上是同人民大众相分离的公共权力。公共管理是管理主体运用公共权利实现管理目标的社会活动,因此,公共权力是公共管理活动的后盾和基础,公共力的公共性充分体现了公共管理手段的公共性。四是公共管理对象及目标的公共性。公共管理的客体或对象是公共事务,即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无疑它们均具有鲜明的公共性。公共管理主体对公共事务的管理首先从公共问题入手,公共问题是公共管理的逻辑起点。同时,由于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最终要达到的目标或宗旨是实现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因此,公共事务、公共问题和公共利益的公共性正是公共管理公共性的题中应有之意。 四、公共管理的公共性与社会性的异同 “公共性”作为公共管理的一种基础性内涵,与公共管理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治理活动之间存在怎样的联系,这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我们对于公共管理研究的基本价值取向,即它是实证的过程还是规范的研究,或是两者兼而有之。 我们认为,就总体而言,作为公共管理的本质内涵,公共性与社会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阶级与国家产生之前的原始社会时期,公共性与社会性在最广泛意义上是一致的或领域是重合的;随着阶级与国家的产生,国家成为公共性的代表,公共性逐渐从社会领域中凸显并独立出来;而在阶级与国家消亡之后,公共性与社会性又再次融为一体。因此,本文所讨论的公共性,是指处于从阶级与国家产生到消亡这一历史时期的特定概念。另外,从上述公共性的自然发展过程可以得出,社会性是公共性的存在基础,公共性则是社会性的特殊体现;社会性具有量的规定性,公共性则有质的规定性。随着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公共性将不断扩张与壮大,最后发展成为社会性。 1.公共性与社会性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的定义上看,社会是具有多重性含义的。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社会有两层意思,一是指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整体;二是泛指由于共同物质条件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我们平常所说的社会,既可以指最广义的“人类社会”,也可以指狭义的社会性事务,如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文化、卫生等事务。因此,理论上对社会这个概念作界定并不简单,从不同的角度都可以定义社会。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实践创造了社会,社会本质上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产关系总和起来就构成所谓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的特征的社会。”(注:孙晓莉:《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与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9页。) 政治科学常用的社会概念,最初在思想家眼里是与国家等同的,例如卢梭就把国家、社会共同体和社会契约混用起来。直到19世纪以后,大多数资产阶级理论家才开始把社会当作与国家对立的社会领域,即市民社会或公共社会。摩尔根较早指出,“我们可以在这里提出一个前提:即一切政治形态都可归纳为两种基本方式,此处使用方式(plan)一词系就其科学意义而言。这两种方式的基础有根本的区别。按时间顺序说,先出现的第一种方式以人身、以纯人身关系为基础,我们可以名之为社会。这种组织的基本单位是氏族;第二种方式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我们可以名之为国家。这种组织的基础或基本单位是用界碑划定范围的乡或区及其所辖之财产,政治社会即由此而产生。”(注:(美)摩尔根:《古代社会》,杨东莼等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6页。)马克思主义把社会性看成是人的本质属性,并认为社会的产生先于国家,因而国家代表的公共性与社会性不能如早期思想家所认为的那样可以等同或浑然一体。 其次,在公共管理实践中,公共与社会各有所指。平常说的“小政府、大社会”模式,是我们区分政府所代表的“公共性”与社会性的实际体现,表明在政府与社会二元对立的情况下,政府代表的公共性与社会所代表的社会性相互关系的状况。一般而言,公共性表示一种权力或权威,而社会性则代表[来开性、参与性和非国有化等意思。 2.公共性与社会性的联系 其主要表现在于:公共性来源于社会性,在一定条件下它们是一致的,比如在非阶级社会里,公共性实际上和群体性是等同的。然而,公共管理的公共性从根本上抽象并升华了社会性(群体性),比如建立在契约之上的“公意”,体现出公共管理区别于其他管理的本质特征。因而在一定条件下,公共性又不完全等同于社会性。二者的联系具体表现在: 首先,从起源看,早期的思想家对公共性与社会性是分不清的或认为等同的,表现在政治上就是国家与社会根本混淆。如柏拉图认为,国家起源于人类生活的自然需要。国家就是达到正义或公道的手段。在这里,他是把国家与社会等同起来,混淆了两者界限。因此他的国家充其量是群体的结合,因为还没有出现与人民相分立的公共权力(注:邹永贤主编:《国家学说史》上,福建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9页。)。直到亚里士多德那里,才区分了国家与社会,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是社会自然发展的结果。恩格斯肯定国家源于社会说,同时指出,“在这里,国家是直接地和主要地从氏族社会本身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斗争中产生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5页。)。因此,我们认为,国家所代表的公共性与整个社会所代表的社会性是具有产生的异时性的。 其次,从哲学意义上讲,社会性与公共性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公与私是相比较而存在的,公共性与私人性也是如此。只是公共性与私人性并没有截然分开,二者有交叉之处,即所谓“公中有私(局部和个人),私中也有公(共同事务和利益)”(注:夏书章:《现代公共管理概论》,长春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正是公共性与私人性及二者交叉的部分构成了广义的社会性。与此同时,公共性作为共性是对社会群体中的个性的一种提炼和升华,是建立在一定条件(契约等)基础上的群体一致的意志或者意识表达,因此,公共性脱离了社会个体的杂乱无章和无序,成为一定团体的集中意志。还应看到,在发展趋势上,随着社会自治的完善和国家作为统治工具的最后消亡,公共性与社会性将再次趋同,达到终级目标的社会性,实现古人所称颂的社会大同。如《礼记·礼运》所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公共性与社会性由混沌统一到分离对立,再到在新的社会领域内的统一,体现了公共性与社会性及其相互关系具体的和历史的辩证演进过程。 再次,在具体实践中,公共管理的公共性以社会性为参考坐标。表现为公共部门的活动越是接近社会,其公共性越明显;越远离社会,其公共性越弱。如公共管理从权力中心向社会中心转变,从管理中心向服务中心转变,管理原则从对上负责向对下负责转变,如此等等,其结果都使公共管理活动更趋向民主,更能保障公平,并尽可能给公众带来效益。 五、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及其与社会性关系问题研究的现实意义 公共性与社会性是各有其特定内涵的复杂概念,同时二者的异同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国家(政府)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由此我们可以用它们作为分析现实问题的理论工具,从而使得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上的意义,更有实践上的方法论意义。 首先,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生活中的问题或现象都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公共管理既是一项主观见诸客观的管理过程,又是一种现实状态,因此我们在分析这一现象时,就必须既看到它自然发展的演变过程,又要注意这一过程的社会属性。针对这种社会属性,人们的态度、方法不是企图超越或跨过它,而应该是在承认它的前提下,不断根据时展和环境变化的需要,探索公共管理不同的运行模式。 其次,仅就公共管理的社会性来说,它包含“公”与“私”两个不同领域,前者是公共权利的活动范围,后者是指狭义的社会领域,包括各种盈利组织、第二部门及公民个体的活动范围。尽管在理论上,社会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废除公、私界限,逐步走向大同。然而,在每一个具体的历史时期,同一社会内部的公与私关系可以有不同的表达形式,即在一定时期里,公共权力活动范围远大于社会力量的活动范围,甚至取代后者;而在另一特定时期,社会力量可以很强大,能够取代公共权力的管理(治理)作用。所以,公共性与社会性的相互关系,有其客观的发展过程,取决于客观环境而非主观的意念。 再次,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曾是困扰当前我国行政改革的优秀问题之一,解决这一问题也可以从公共性与社会性的关系中获得启示。改革开放前,我国曾长期实行政社合一体制,根端的情形是公共权力无所不在,政府行为无所不包。改革开放后,我们经历了从“大政府、小社会”到“小政府、大社会”的转型,这一过程使得国家、政府活动范围受到一定限制,社会力量获得发展机会,并随着改革进程不断增长。在公共管理(行政)领域,表现为政府职能社会化、管理主体多元化及公民社会的成长壮大等。然而,尽管社会化是遏制公共权力或权威泛滥的有效途径,却不代表可以在现阶段过分夸大社会化的作用,原因是从上面对公共性与社会性的分析中,我们已经明确了二者关系演变过程的客观性。或许结论应当是:当前,我国公共管理(行政)改革与发展必须做到,在努力体现公共性的同时,积极走政府职能社会化的道路。 公共管理研究论文:公共管理幅度对政策执行的影响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管理幅度;政策执行 [论文摘要]我国目前公共管理幅度失当、比例失调是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因素。针对我国公共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上存在的问题,应该调整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具体措施包括缩省并县,省县直管,市制创新。乡镇自治等内容。 一、我国公共管理幅度的现状 按照行政管理学的有关理论,管理幅度是指组织直接控制的人员和机构的数量。一般来说,管理幅度越大,则管理的层次减少,但管理的难度加大:管理幅度越小,则管理的层次增加,但管理的效率降低。在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中,存在一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管理幅度大小失当,很不合理;另一方面管理的层次普遍过多,效率低下。我们先来考察一下我国行政区划的层次,我国除四个直辖市和海南省外,其他省区的管理层次一般设有省(区)一市(州)一县一乡镇四个层次,有的在县乡之间设区公所,更多的则是在乡村之间设片区,变成了五个层次。我国现在的行政管理层次是秦代以来最多的。与国外相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地方行政区划实行二级制或三级制,很少四级制,中国是四级制的行政区划、五级制的行政管理层次。管理层次多,中间环节就多,需要协调的关系就多,管理成本就高,工作效率就低,甚至导致官僚主义、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等腐败作风。 我们再来看看我国的管理幅度,总的来说,我国各类政区之间规模大小过于悬殊,同级政区的大小甚至相差几十倍。就人口而言,大省近亿,小省不足300万;大县(县级市、市辖区)过百万甚至200万,小县不足1万。就面积而言,相差更为悬殊,有3万多平方公里的省,还有近20万平方公里的县。同时,市的建制也比较混乱,有县级市、地级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较大市等。政区规模的大小是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的,但过大过小都不利于国家的行政管理、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特别是省级政区过大还会对国家的长治久安产生潜在的消极影响。美国国土面积同我国差不多,但其州一级幅度达51个,其他国家比例更高,法国99个,日本47个,西班牙50个,一些小国也达到20多个。我国省一级建制少而面积大的管理模式,容易导致政策执行的“一刀切”,政策难有针对性和灵活性。管理的幅度过大,使得政策执行难以因地制宜;同时,管理的层次过多,又使得政策执行的信息容易失真。因为对政策执行而言,管理层次越多,则政策执行所需要的中介环节越多,不同层次的政治区域利益发生冲突的概率就越高,政策执行所经受的利益过滤次数就越多,执行过程所积累的政策规避能量就越大,从而政策规避发生的频率、幅度和强度就越高。由此可见,我国目前的公共管理幅度失当、比例失调是影响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因素。 二、公共管理幅度失当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从管理幅度和层次的角度来看,我国政策执行面临两个比较大的“瓶颈”,一是如何将政策执行效果从低效提升至更高的层次,二是如何使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真正的落实。前者可以说是政策执行高层次的拓展,后者则是政策执行在平面空间的扩张。在现代化的类型中,中国属于后发型现代化国家,各级政府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在一个社会经济条件并不理想的国度里,要实现现代化的诸多目标,困难是可以想见的。我国政府实现管理目标常常采取的一个应对办法便是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政治动员作为一种方法可运用于不同的目的,就政策执行而言,它可以与行政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动员型的政策过程。从理论上看,一个完整的动员型政策过程是由两个不同的环节构成的。第一个环节是调查、选点、搞试验、树样板,从个案中总结“一般经验”,并使之上升到理论和政策的高度;第二个环节则是运用行政(或法律)手段将这一政策推向全国,并通过一定的机制来保障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在不同时期,政策执行的保障机制是历史地变化的。在改革开放之前,是意识形态和领袖的人格特征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放权型改革的推进和意识形态的日渐淡化,政策执行的保障机制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从农村中发展出来的“承包制”方式被应用于政府的行政过程,这就是上下级之间通过签定责任书(承包合同),将行政管理目标层层分解与落实的“政治承包制”。[显然,在这种工作方式中,政策执行第二个环节的难度要大于第一个环节。特别是当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变大时,政策执行的效力便开始下降,各种各样的问题就开始浮出水面。事实上,这种差异性早为人们所认识,并体现于相应的政策语汇中。传统政策术语中的“因地制宜”便是对这种差异的承认。但是,如何处理统一的政策和具体的地区差异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并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因此它一直是我们政策执行中的一个基本难题。 一般来说,政策执行的第一件事便是政策试验,从点上突破,总结关于这方面的执行经验,通过成功案例的示范作用,从而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推广,并将试验的政策转变为正式的政策。在执行试验过程中,为了确保成功,政策执行者对试点的选择不是随意的,通常选择有投入价值的对象,并且可以相对集中力量,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这个意义上,示范点是精心培育出来的。然而,当基于试验点的一系列政策执行被推广到其他地域空间时,我们有可能遇到完全不同的环境和情况。不同的地域空间之间存在的巨大差异使政策执行的第一环节和第二环节开始脱节,政策执行的统一性与现实情况的千差万别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地方差异的存在表明,在一个地方经由自下而上的方式发展出来的东西,一旦上升为某种普遍性的行为准则,对于其他地方来说就可能意味着某种自上而下的东西(对于许多非试验点来说,试验点的终点恰恰成了它们的起点)。两者之间的落差究竟有多大,取决于众多的因素,诸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教育程度、地方文化传统、民风习俗、老百姓的素质、对外开放的程度乃至地方财政的状况等等。有一点是肯定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地区差异性正在拉大。西方研究中国的学者甚至发明了一个新词,在英文“中国”后面加了一个“s”,变成复数“Chinas”,意思是中国内部的差异太大,你不能只到过某一个地方就大谈中国应该如何如何。人们会反问,你谈的是中国的哪一个部分?因此,我国客观上存在的地区差异为政策规避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一方面,如果政策执行者机械照搬政策,可能会在某些地区导致政策不适,影响政策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如果这些地区的政策执行者变通执行,又可能会导致政策执行走样、变形,政策目标一样不能实现,因为政策到底如何变通,什么时候应该变通,变通的效果如何,并没有一套科学的测量和评价标准。 公共管理幅度的失当使得政策执行的难度更加突显出来。一些适合某些地方的政策,却不一定完全适合另外一些地方。因此,有些政策表面上在一些地方得到了全面“贯彻”,但事实上,在很多地方它被“架空”了,或者成为一种形式化的东西。这正是目前我国发生的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管理幅度的大小差异还意味着许多东西,对于我们的分析来说,最为重要的乃是利益结构的不同。应该承认,在许多地方,一些干部或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或出于某种习惯,或出于某种顾虑,他们把有些政策看作是一种“不得不”执行的东西。但同时他们也将这些政策视为一种负担,甚至是对既有利益结构的某种威胁。他们并不是真心实意地执行政策,而是将这项工作视为不得不走的过场。记得笔者在党校讲基层民主的时候,一位县委书记就给我举出了基层民主许多不好之处,诸如他们那里很多地方农民的素质还没有那么高,一些地方的村民选举使家族势力兴起了,黑社会出现了,一些地方选任的村干部不听话,工作量加大,行政任务难以完成等等。一句话,民主进程超前了,不符合他们那里的实际情况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老百姓也很可能对政策执行不太关心,或无可奈何。对于这类现象事实上我们并不陌生。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它表明了一个基本事实:任何涉及利益调整的政策和法律,其执行过程同样是一个政治过程。政策可以在最高层制作,但是最终需要各个区域和层次的地方政府来执行。可以这样预测,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就全国范围而言,管理幅度和层次的合理化将是缓慢的,许多地方还会出现各种政策执行偏差和问题,会存在大量的地方管理型政策执行。要改变这种格局,就必须解决各管理区域的利益协调和平衡问题,适当调整管理幅度和层次,这是管理幅度合理化的本质要求。 三、合理调整公共管理幅度的若干思路 针对我国公共管理幅度和管理层次上存在的问题,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政策执行的要求出发,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应该是调整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具体措施应该包括缩省并县,省县直管,市制创新,乡镇自治等内容。[(一)取消市县分等,实行省(区)管县 要取消市与市之间的行政级差,不再将直辖市以外的市分为地级市和县级市,使市与市之间同级,市与县之间同级,都划归省(区)统一管理。这样,虽然市县之间的功能和特点不同,但都是省(区)直接分块管理的行政区划,都是处于省(区)之下的第二级行政建制,行政级别相同。这样,虽然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目的和性质不同,但它们都是国家分块管理的行政区域,同为地方行政建制的最高层次;虽然市辖区和乡(镇)之间的目的和性质不同,但它们均是处于市县之下的地方第三级行政建制,而且是基层行政建制。同级行政建制中的每一行政单位,不论大小一律平等,它们之间不存在谁管谁的问题,都统一由所属的上一级行政单位管辖。实行市、县同级,是实现市不再管县,省(区)直接管县(市)的关键,它可以使政策的传递和落实真正一竿子到底,有利于省(区)及时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当前,在市县经济均较发达、市县离心力强的区域,如苏锡常地区、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等,市管县体制已经严重束缚了区域经济发展,阻滞了城市规划和管理,因此,可通过逐步取消市管县体制,建立新的城县联盟或城县合作体制,以有效协调城乡利益矛盾,真正焕发全新管理体制的活力。 (二)适当扩大省级区划数目 实行省管县后,虽然减少了管理层次,但会加大省级政府的管理幅度,加重省级政府的工作负担。因此,省管县应该与重新调整省级行政区划相结合。借鉴国外经验,考虑到我国实际,省级行政区划应大体在50个左右比较合适。尤其是考虑到西藏、新疆等边疆政区,民族问题较多,与目前政区过大和过分一体化不无关系,因此,可根据民族风俗、地理位置、经济水平、安定状况等标准,将它们适度分成若干个省级政区,以有效加强领导,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又如山东,历史上就分为齐文化圈和鲁文化圈,即现在的胶东半岛和西部内陆,两地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习俗等相差较大,再加上山东省的庞大人口规模,因此可以考虑分开。江苏被长江分为苏南和苏北,两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很大,也同样可以考虑分开。其他的人口大省、地区大省(区)等也可以适当调整。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有效进行行政管理,而且各地政策执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都会大大增强。 (三)弱化市辖区建制 从强化市的整体性管理和减少管理层次出发,要对市一级的政府职能机构和市辖区进行改革。首先,应主要按区域管辖的需要在市区内各地方设置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分支机构,而且不同分支机构的管辖区域有所不同,可以是一个市辖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分局,也可以是两个市辖区设一个分局。如,公安部门按治安的任务量分片设公安分局;税务部门按税收的任务量分片设税务分局;交通部门按交通的任务量分片设交通分局;园林部门则可只设市区和风景区两类分局,或市区设一个分支机构,市郊的每个大的风景区设一个分支机构。而只有民政、卫生和市政等部门以市辖区为管辖范围,按市辖区政府组成部门的形式设立。这既有利于进一步淡化市的块块管理方式,变以块块为主和条条为辅的管理模式为以条条为主、块块为辅的管理模式,也有利于市政府根据城市的发展和需要,从整体上对所管理的事务进行及时的调整与管理。其次,适当缩小市辖区的管辖幅度,增加市辖区的数量,使一个市的辖区由目前一般不足10个增至30个以上。取消目前市辖区下面的街道办事处,变市辖区两级管理为一级管理,并适当扩大市民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的规模,充分发挥城市居民的自治作用。适当缩小市辖郊区的范围,变乡(镇)归市辖区管辖为市直接管辖。这样有利于简化政策执行的管理层次,从而实现市的两级政府和两级管理的统一。 (四)合理调整乡一级管理幅度 从多年来的经验看,基层行政区划调整变更的风险较小、成本较低,行政区划改革创新试点可从这个层次着手,如撤并乡镇、撤销街道办事处等。但从长远的发展要求出发,对县(县级市)和市辖区以下的行政建制,不能只停留在调整规模大小、数量多少上,而是要探索根本性的体制创新思路。比如建立乡镇自治体制,虽然这是若干年后的目标,但要最终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研究探索向这个目标过渡的具体办法和途径。目前有舆论认为,可以把乡镇建制变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取消农业税后,乡镇的硬性工作任务大大减少,乡镇由一级政权组织变成派出机构,既可以减少机构,减少开支,减轻农民负担,又有利于最终实现乡镇自治、简化政策执行。但推行这种体制时要吸取过去乡镇体制反复调整的教训,首先必须搞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推开,不能一哄而起。而且对乡镇还要分类指导,一些规模较大、有发展潜力的区域性中心镇、重点镇应向小城市的体制过渡,否则不利于农村二三产业和城镇化的发展。在农村基层行政区划体制创新的同时,城市基层行政区划体制也要进行改革创新,而且城市基层行政区划体制创新比农村更为迫切可行。总的来说,交通通讯条件越发达,政府管理工作越宏观,行政管理的层次就可以减少,管理的幅度则可以扩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交通通讯条件和管理手段有了飞跃性的发展,很多省区形成了以省城为中心的数小时省域公路交通圈、以县城为中心的数小时县域公路交通圈。就政府职能而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宏观管理职能不断加强,而微观管理职能则不断减弱,诸如行政审批之类的工作越来越少,这就为减少行政管理层次,扩大行政管理幅度创造了有利条件。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变更对一个省、一个市、一个县的政治经济体制和利益关系影响极大,牵涉面很广,大的调整影响几百万人、上千万人的利益,小的调整影响几万人、几十万人的利益,加之公共管理幅度和层次的合理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各省区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特别是在减少管理层次上不能搞一刀切,而要从本省区实际情况出发逐步推进二级制或三级制。各省区都应该积极研究探索具体的行政区划问题、市县规模调整问题、设市数量和布局问题、乡镇如何向自治目标过渡问题等等。为防止出现反复调整,每一项区划改革都要瞻前顾后、总体考虑、慎之又慎,重大问题更应该进行专题科学论证和合理有序地推进。 公共管理研究论文:公共管理制度完善与构建和谐社会研究论文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当前我们党在新世纪、新时期所要达到的社会目标,要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建立一个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一定要能够代表公共利益,即以服务为理念,以公众为导向,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以服务公众和社会为优秀。根据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在和谐社会构建的过程中,公共管理制度的和谐直接影响整个和谐社会的构建。人和自然的和谐、社会的和谐,都体现在公共管理制度是否和谐。政府的公共管理政策及其他制度是否和谐,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 一、建立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建设和谐社会对于我们面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严峻挑战,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具有重要意义。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到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再到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对于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深入认识的过程。它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新势下做好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根本要求。 第一,构建和谐社会为公共管理建设指明了方向。我国加人WTO后,同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改革、发展和稳定都面临着新的任务,社会经济生活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才能使政府工作和政府职能建设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真正履行好政府担负的各项职责,更好地完成新形势下的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任务。 第二,构建和谐社会是公共管理建设的优秀问题。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公共管理建设的优秀问题就是保持党和政府与各个发展领域的密切关系,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归结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来。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实现,人民群众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是否得到解决,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公共管理建设是否取得实际成效的根本标准。 二、建立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第一,从我国的国情出发,逐步制定和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公共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法律法规。所以,一个社会和谐与否,其最主要的体现是社会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即法律法规本身的和谐性。怎样做到法律法规的和谐?最根本的是要突破法律法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样一种传统思维定势,真正站在公共的立场上,完善我国的公共管理制度的法律法规。如从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公共财产管理制度、公共物品管理制度、我国环境管理制度、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我国公司管理制度、我国公务员管理制度、我国传染病管理制度、中国集体管理制度等方面完善。然而,我国现行的公共管理制度制定过程存在着明显的部门、行业、领域、阶层或利益集团垄断的现象,这导致了一些公共制度不能真正代表公共利益,造成了制度本身的不和谐。 第二,一个和谐的公共管理制度,是政府实现和谐治理的保证。这中间至少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政府、市场、第三部门,这三者之间的协调和配合。现代社会基本由三类组织构成的:一类是公共部门、一类是企业,一类是非营利组织,这三者能否各司其职,对社会的和谐有直接的影响。譬如,由企业作为主体的市场,在社会发展中,其最主要的功能就是能有效、快速地配制各类社会资源,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起了很大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市场注重的是效率,但解决不了公平,重视效率就可能制造很多社会的不和谐,引发冲突;但政府及其公共部门所发挥的作用,则正好是要弥补市场的缺陷,通过公共财政、公共政策以及通过公正性来化解这些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的和谐。同样,作为民间组织的非营利系统,它既可以弥补市场的某些缺陷,也可以弥补政府的某些不足,是对政府、企业以及市场功能的重要补充。二是政府与公民的合作。政府与社会的合作之所以重要,在于如果社会有没有正常的表达机制、表达的途径,公民有没有参与公共治理的机会,这个社会实际上是不可能真正和谐的,这是现代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三是社会公平以及政府管理所必须体现出的正义。如果政府所代表的公平正义的天平发生了倾斜,公共管理制度治理的和谐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第三,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是政府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知道,中国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是与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分不开的。经过30年发展,今天我们回过头来看,也有一些值得反思的地方。今天的中国社会已经朝着多元社会方向在发展,经济多元化,观念多元化,社会生活的多元化,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政府如果继续追求单一的GDP增长,忽视社会全面发展,那么,目前我国社会阶层和利益格局的变化所引发的各种社[ 会矛盾将进一步激增。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在科学发展观得到全面落实的基础上,这样定位政府的战略,更符合中国社会面临的实际。可持续发展决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可持续发展,还应该包括经济、社会、城乡、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也包括人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公共政策的制定应该真正体现公平和正义。这是政府诞生以来,必须坚持的属性,如果政府背离了公正、公平与正义,就是公共政策失败的表现。这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而在这个方面,我们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应该成为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抓手,以此化解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 第五,从政府职能的实现形式来讲,建立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是有效实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制度规范。过去我们更多的关注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从2003年"非典"以后我们开始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放在重要地位。从发展的视觉看,我们的政府整体上确实面临历史性的转变,也就是我们这两年提出的应该由一个管制型政府走向服务型政府,或者说由一个单一型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我认为政府职能实现形式上转变,应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 第六,从政府体制、制度安排的角度来讲,建立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能较好地解决制度缺失的问题。目前最为迫切的是需要重新思考我们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如果制度不合理,将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羁绊,甚至可以继续制造某些不和谐。所以,制度安排是公共管理制度治理和谐的优秀。 第七、构建和谐社会就要提供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总理曾经指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这不仅给“公共服务”下了一个权威性定义,而且深刻地阐述了公共服务体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确,在新形势下,我国公共需求呈现出增长迅速、主体多元化、结构复杂化、需求多样化的特点,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需求比重大幅上升,公共需求结构正逐步由消费型向发展型升级。当前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应该说仅仅处在第一阶段(即“必须全面完善公共服务制度”的阶段)向第二阶段(即“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和平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阶段)过渡时期。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建设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就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础与先决条件。换言之,只有建立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才能实现社会公平、稳定、快速、健康、持续性的发展。 三、建立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要建立良好的公共管理制度,必须使政府的实际表现与公众对政府的主观评价相一致,为此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党所主张构建的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系统的目标,仅靠GDP的增长,无法支撑起一个人民所向往的全面的小康社会。因此,各级政府必须把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实现社会各个方面的和谐发展。 第二,正确处理政府激发社会活力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改革,激发社会各阶层的创造性活力,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保持社会生机和活力的前提下谋求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始终做到“活而不乱”。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改革中因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避免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激化。 第三,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妥善协调不同社会阶层、群体和地区之间的利益矛盾。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既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市场体制,提高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又要通过宏观调控,在二次分配中维护社会公平;既要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又要防止两极分化;既要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又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 第四,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自我管理的关系,打造社会管理新格局。真正的和谐社会是一个国家权力与公共权利良性互动的社会,是政府与公民个人的自主管理相统一的社会。目前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沿用着过去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管理体制,这同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总要求,坚决克服一切恩赐思想和包办代替的做法,在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管理社会的效能的同时,善于通过村民自治、社区自治组织,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组织以及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和各类群众代表会议实施管理,形成社会管理的整体合力。 总之,公共管理制度只有从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等等方面很好地实现与人的和谐,最终才能取得社会的和谐。基于此,建立完善的公共管理制度也才能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和强有力的推动力。[
大学生创业分析论文:我国高校大学生创业政治学分析论文 摘要:经过十年发展起来的我国高校创业教育,其实际效果尚不理想。在找出存在的“只重视知识传授和一定程度的技能培养”教育偏向问题的基础上,文章分析论述了加强对大学生创业思想政治引领的必要性、重要性以及高校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的重点任务与主要实践途径。 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的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经过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的不懈推进,目前在各校已初具架构、普遍推开。然而,风风火火的高校创业教育其效果尚不理想:多数大学生对创业教育的反映比较冷漠,毕业后选择创业的人极为有限,大学生创业成功者凤毛麟角。根据教育部统计,2005年我国高校自主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只占毕业生总数的0.4%。[1]有关专家的调研结果表明,我国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只有2%—3%。高校创业教育不尽如人意的原因之一就是“只重视知识传授和一定程度的技能培养”[2]的教育偏向。大学生是具有活跃思维的知识群体,创业教育作为高校整体教育的一个方面,不能仅依靠单纯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不能只热衷于开展创业条件设施建设或满足于少数学生参加创业模拟比赛的战绩。高校开展创业教育应树立大创业教育观,培养具有开放个性与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而在当前,高校尤需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 一、加强对大学生创业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是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社会主义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任务决定的。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也是我国高层次人才和党政干部的重要来源,他们要承担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大学生创业既是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实现形式,更是广大学生在基层和实践中施展身手、锻炼成才的有效途径。创业作为“就业的一种新模式、新趋势,对拓展大学生的就业途径,教育和引导大学生自强不息、奋斗成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及创业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央16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是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进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培养高素质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纲领,也是高校实施大学生就业指导、开展创业教育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点。其次,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是高等学校认真贯彻党的17大精神,适应我国经济结构转轨,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真正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的职责要求。大学为学生而办,高校办学的最终成果说到底应该体现在学生的就业能力上。就业的根本出路在市场。“创业是一种创新性活动。它的本质是独立地开创并经营一种事业,使该事业得以稳健发展、快速成长的思维和行为的活动。”[4]据统计,一个创业者至少能带动5个就业者,创业能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我国是个人口资源大国,同时也是就业压力巨大、结构性矛盾凸显的国家。“解决好就业问题是我们必须长期面对的重大民生问题。”[5]党的17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把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摆到就业工作的十分突出位置。大学生作为社会新增劳动力的主力军,作为具有较多知识与技能的优质人力资源,其创业可以更好地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在更大的程度上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这对于更好地实现大学生的人力资本价值,推动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高等学校理当通过综合运用包括思想政治、专业知识、技能素养在内的多种教育手段、方式和措施,去奏响大学生创业的时代强音,提升高校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最后,加强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更好适应和服务于大学生就业现实需要的必然要求。当前,“学而优则仕”传统观念的影响,“到大城市、大机关、公有企事业就业”的求“稳”怕乱的就业观、成才观等,都对大学生的自主创业构成极大障碍。有调查显示,很多大学生把创业作为“走投无路的一种选择”,是“不体面的事”“低人一等”。高校为保证一定的就业率,也倾向大学生去现成岗位就业。显然,认识缺失或者说价值观缺失,直接影响着大学生创业的欲望和勇气,成为扼杀潜在创业者和企业家的杀手。现实地看,大学生创业也确实普遍面临资金、经验、人脉短缺等实际困难,绝大部分学生必须走“先就业、后择业、再创业”迂回行进的创业道路。可见,大学生创业不是一句口号、几节课就能解决的事,也不是简单的技能培训,更不是单纯的谋生或“淘金”问题。高校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最根本的是要引导大学生从严峻的就业现实出发,从国家民族的兴旺发达出发,从谋求个人更为宽阔的未来发展空间出发,将远大理想和客观现实、将择业与正确的就业观和科学的成才观结合起来,积极彰显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创业的主动服务和支持功能。 二、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的主要途径 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即高校的创业教育要遵循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规律和人才培养任务的基本要求,牢牢把握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创业教育的首位并贯穿始终,通过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着力引领思想,提升认识,优化环境,聚合动力,为大学生毕业时选择自主创业或在不久将来从事自主创业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和强大的精神支撑,不断坚实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基础。其重点任务是针对现实创业教育中的偏失,抓住关键,弥补薄弱,把强化当代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品质落到实处,促成更多学子在毕业时或毕业后大胆走上自主创业之路。 1.强化理论武装。先进、正确的理论能有效地促进实践、指导行动。因此,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当代大学生的头脑,是加强大学生创业思想政治引领的首要任务。根据大学生在创业上存在的普遍认识和心理障碍,高校要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开设讲座及党团学组织、党校、理论研究会等,发挥大学拥有的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理论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资源优势,着力引导大学生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青年成才观、辩证唯物主义的实践观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群众观,特别要学好总书记对广大青年提出的“四个新一代”的要求。要通过高水平的理论灌输,使当代大学生在认清现实国情、把握时代脉搏的基础上,明确“创业是当代大学生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进而树立起自主创业信心与勇气,更加珍惜在校的宝贵光阴,努力刻苦学习,结合专业、有目标地进行创业知识和技能的积累,自觉磨练自身的创业意志,积极培养自身创业的素质和能力。 2.营造浓郁氛围。高校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就是要更新观念和转变思维,积极营造有利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校园氛围,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高校要通过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宣传橱窗等舆论窗口阵地和大学生入学教育、就业指导等途径,在教职工和学生乃至家长中广泛传、解释党和政府有关创新、创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政工团要携手并进,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能性、素质要求、实施途径及发展趋势等开展专题性研究,用理论成果加强对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引导。要通过整合协调、政策导向和利益趋动,动员起更多的教师和专业人员对大学生在孵的创业项目进行经常性的咨询指导和跟踪服务,对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帮助。高校可以有计划、有选择、有规范地尝试向大学生适度开放校内创业市场,将校园商铺、报亭等设施建成学生创业的“练兵场”,鼓励学生在校园里进行创业的“预热”和操练,并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心理素质辅导。结合学校的专业和人才培养特点,充分发挥高校与社会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构建与政府就业体系相配套的大学生创业就业体系和机制,努力为大学生顺利创业提供条件。超级秘书网 3.选树典型示范。典型示范是加强对大学生创业思想政治引领的有效措施。要深入挖掘和整理我国历史的各个时期、各个领域中艰苦奋斗、艰苦创业的典型人物和事迹,藉此来教育、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创业志、走创业路。五千年优秀的中华文化哺育和积淀了一批“实业为国”“实业兴邦”的创业有为者。历数不同时期的创业才俊,他们共同之处都是在于以国家、民族利益为己任,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刻苦钻研、埋头苦干、开拓创新、自强不息。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持续发展进步的力量之源,也是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思想政治引领,选树典型、示范后来人的生动教材。我们在选树典型示范时,还要坚持“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贴近”教育的原则,注意挖掘和收集当代大学生创业中涌现出的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各校要在建立健全联系网,及时更新毕业生信息的基础上,紧紧跟踪大学生创业者的足迹,发挥优秀创业校友在加强大学生创业思想政治引领上的独特作用,用优秀校友的人生经历和感悟、创业历程和成就,激励在校大学生立志创业,用知识和智慧创造更多的财富。围绕育人主线,加强对大学生创业教育的思想政治引领,彰显思想政治教育对大学生创业的主动服务、保障和支持功能,使高校的创业教育既授创业之“技”,又传创业之“魂”;既重知识传授,又重素质养成;既推进大学生的现实就业,又赋予大学生的未来发展以强有力的精神支撑,是新形势下完善高校创业教育体系,提高创业人才培养成效的必然要求。 大学生创业分析论文:能力分析的大学生创业论文 一、大学生创业能力现状分析 1、大学生创业缺乏必要的社交能力经验不足、缺乏人脉,大学生创业只是单纯的学生参与,社会经验不足。缺乏市场意识及商业管理经验,是影响大学生成功创业的重要因素。大学生虽然年轻、有激情。但是经验不足,创业也是单纯学生组成团队,没有广泛的人脉关系,缺乏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一方面创业期间内部因为缺乏社交技巧导致团队意见不合,工作、报酬分配不均,内部凝聚力瓦解。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社交能力,无法快速建立商业人脉,扩大和留住客户群,都会导致大学生创业竞争力薄弱。 2、大学生创业缺乏市场洞察力和经营管理能力许多大学生只是从书本上认识创业,趋于理想化,对创业没有感性认识,对创业停留在想象中,大学生有理想有抱负,但“眼高手低”,使其在创业过程中多是“纸上谈兵”,认为只要有好的创意和好的技术,就一定能成功。对市场、行业、消费对象的了解不够充分,不能很好的把握市场的走向,不了解创业的消费群体在哪,也不懂财务和法律方面的知识,缺乏经营经验和技巧等等。创业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并不仅仅是技术上的较量,更是经营理念、经营手段等方面的竞争,更要求创业者对营销、财务、管理、税务、法律、风险等都要有一定的知识积累,大部分大学生创业者对这些知识比较匮乏,社会经验有限,经营理念淡薄,对市场特点、产品营销方式等了解不深,通常难很难准确分析市场未来的发展方向;经营理念与手段等并不能适应市场的实际情况。 3、大学生创业素质低,缺乏抗压抗挫能力强硬的心理素质是创业的前提,体现在对创业风险的清楚认识上,并充分拥有应对风险的心理准备,以及在创业过程中面临的各种挫折和压力,需要很好的控制情绪,较强的减压抗压能力以及不怕挫折,越挫越勇的精神。很多大学生对创业持一种比较消极和畏惧的心理,很多大学生创业失败的案例都是因为遇到一点挫折就放弃,无法承受巨大的身体、心理压力,无法寻求帮助和合理的解决办法而以失败告终。 二、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对策 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内因才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因素。在具备良好创业环境的基础上,大学生自身创业水平和能力的高低,是决定创业成功与否的最重要环节。大学生应该努力学习创业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自己的创业能力。 1、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为创业奠定理论基础首先,大学生要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了解专业技术、市场营销、财务、人力、企业管理等各方面的知识,为之后的创业奠定理论基础。很多人认为大学生创业会影响大学生的学业,如果提倡创业教育的话,很多大学生势必不会认真在课堂上学习,而除去摆摊创业去了,事实相反,真正的大学生创业成功者,大多是学业比较优秀,勤学好问的学生,而且大学生创业教育更应该将创新创意、科技化的创业理念贯彻始终,不提倡大学生摆地摊、开奶茶店创业,荒废学业。所以大学生自身应该从大一开始了解市场行情、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多听创业方面的讲座,学习成功人士的优秀经验。创业前做好准备。要找到自己感兴趣并且适合自己的创业项目。要了解创业的相关途径,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并且有效利用这些政策。为今后的创业奠定理论基础。 2、参加社团、学生工作,锻炼各方面能力大学生在校期间,应该积极参加社团学生组织活动,这些活动不仅更够培养锻炼大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公众演讲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等,而担任学生干部过程中大大提高大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管理能力、领导力等等,而这些能力也是创业过程中需要的能力。其次参加各种社团有利于大学生结交更多的朋友,锻炼社交能力,扩大人脉圈,找到志同道合的队友一起创业。最后要多参加一些模拟创业大赛、创业创意大赛等比赛,通过撰写创业计划书,请老师为自己提出意见和建议来为创业积累更多的经验。 3、参加兼职实习等实践活动,提前接触社会最后大学生应该多参加兼职实习等实践活动,虽然大部分学生的兼职工作与自己的专业不符,并且多是端盘子、推销之类的简单、重复性工作,但是在这些工作中能够提前解除社会,解除各类形形色色的人、了解各类消费对象特征,锻炼了自己的忍耐力、销售商品、处理问题的能力和交际能力;进入企业实习,则能够了解企业的经验运作流程,积累管理企业的经验,为创业做准备。 三、结束语 提高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培养创业型人才是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缓解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同时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方面。 作者:马众丁慧敏单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大学生创业分析论文:中美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对比分析论文 【摘要】创业型人才的培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学内容与方式方法等诸多深层次变革。美国经验值得学习和借鉴,但是,任何教育的产生都离不开其社会和文化背景。因此,不能照搬美国的大学创业教育模式,而应该在借鉴先进的基础上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模式。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教育SWOT分析启示 大学创业教育从狭义来说,就是通过开设创业学课程,给学生传授创业实践活动所必须的知识、技能、能力等本领和技巧,使其能创造性就业和创造新就业岗位;从广义来说,就是充分挖掘学生潜能,开发创业基本素质,培养创业综合能力的教育。创业教育对于推动创业行为,培养创业意识、能力和职业素养,缓解就业压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创业教育是各国高校所面临的新课题。美国是大学生创业教育的首创者和践行者,教育成效显著,在教育理念、模式、课程体系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中美大学生创业教育比较 教学理念与培养目标比较。在社会本位和多元化价值观的指导下,美国大学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创业教育理念,为学生多元化职业发展服务。我国目前尚未达成共识,很多高校仅仅把它作为缓解就业压力的一种途径,而不是从根本上培养学生主动创业的精神和意识,更没有上升到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社会活力”的社会使命为己任的高度。美国创业教育主要以培养企业家精神为依归,目的是为了培养受教育者的创业素质,尤其是创业精神和能力,不以追求眼前的成功创业者为目的,而是为未来人才培养发展做储备,以非功利性创业教育为主。而我国的大学生创业教育目的多是为了培养能够制造出更多工作岗位的人,功利性较为明显。 课程体系比较。一、课程体系成熟度不同。美国已经形成了一个比较系统成熟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我国的课程体系建设尚在探索之中,教学模式不够鲜活;教学方法不够丰富;实践教学相对薄弱;教学途径与形式也比较单一;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与专业结合不够紧密;课程教学与创业实践活动缺乏系统设计,关联性不强。二、课程内容丰富度不同。美国已经建立了丰富的课程内容,涉及会计学、管理学、金融学等各个领域,典型课程包括“风险投资”、“创业营销”、“机会识别”和“创业研究”等,教学内容多以现实社会的状况为切入点,按照一个创业成功过程所需的因素来设计,并自始自终将现实的案例分析和实践活动贯彻在教学过程,使学习者置身于创建企业、发展企业这样一个动态过程中加以引导。教学内容涉及面广,内涵丰富,实用性和针对性强。我国的创业课程主要集中在企业运作管理领域,教学内容多为原理与方法表述,案例多为舶来品,探究性与体验性内容较少,专业性不强。三、课程形式多样度不同。美国的课程形式多种多样,各个学校可酌情决定课程形式,没有统一的模式。而我国大多是以讲授式、讲座式、任务式和案例式为主,教学内容说教式居多,教材编排整齐划一,课程形式较单一。四、创业课程实践度不同。美国大学创业实践活动十分丰富,既有专门的实践导向型课程,如商业机会选择、商业计划书制定、资本筹集等,又有各式各样的实践活动,如市场调查、企业实地考察、实际体验、创业(创意)计划大赛、创业交流会(俱乐部、协会)等,而且每学期安排科学周密。而我国创业实践课程很少,一般只有商业计划书等2~3门,多数院校以理论课程为主,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开设实践课程,以“创业竞赛”、“现场参观”、“创办科技园”等活动来代替课程实践。 师资队伍比较。美国的师资队伍主要由既有专业知识,又有创业和企业管理经历的人担任,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所占的比重很大,创业教育机构多。而我国主要由缺乏创业经历的就业工作指导教师构成,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所占的比重小,创业教育机构数量少、规模小。 实施效果比较。美国创业教育对本国经济增长、社会就业、学生全面发展作用显著。波士顿银行1997年《MIT:冲击创新》报告显示,自1990年以来,麻省理工学院(MIT)的毕业生和教师平均每年创办150家新公司,仅1994年这些公司就雇佣110万人,创造了2320亿美元的销售额。我国的大学生创业虽然成就了一批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好项目,一批颇具潜力的企业,但是在增加就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目前还没有凸现出来。 保障支持体系比较。美国社会重视和支持创业,创业文化氛围浓厚,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保障较为齐全,创业教育外部环境良好;而中国社会未形成支持、鼓励创业的氛围,政府目前还没有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和法规,创业教育外部环境不容乐观。 中美大学生创业教育SWOT分析 SWOT分析法又称为态势分析法,由旧金山大学的StEins教授提出,是一种能够较客观而准确地分析和研究对象现实情况的方法。SWOT分别代表优势因素(Strength)、劣势因素(Weakness)、机会因素(Opportunity)和威胁因素(Threat)。前两者主要用来分析内部条件,后两者主要用来分析外部条件。中美大学生创业教育SWOT分析结果见下表。 对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启示 优化创业教育体系。一、调整教学目标,更新教学理念。创业教育不能以缓解当前的就业压力为终极目标,而应站在为创业型社会培养储备人才的高度,着眼于整个民族的创新与创业意识的培养,将创业信念渗透到民族精神中去。理念决定着创业教育的方向,因此,必须加强学习研究,与时俱进,更新教学理念,完成从关注学习结果到同时关注学习过程、从关注教师的教学过程到同时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从关注初级的知识获得(表层性的知识理解和记忆、简单化的问题解决)到关注高级的知识获得(深层理解、高级思维、实际问题解决)、从关注知识技能的记忆保持到关注学习在不同情境中广泛灵活的迁移、从关注以知识为中心的学习到关注以问题为中心的学习、从关注外部管理到关注学习者的自我引导式学习、自我调节性学习的转变。二、完善课程体系。学科课程是高校创业教育的优秀载体,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必须进一步遴选、开发和整合教学内容,增加主题创业、风险分析与评估等内容,优化课程结构,加大实践教学的比重,加强课程教学的系统化设计和教学过程管理,正确处理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内部及与专业课程之间的关系,加大教学尤其是课堂教学改革的力度,大力推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方法、教学技术及手段,积极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的课程体系。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是决定创业教育成功与否的关键。必须通过加强对现有教师队伍的培养力度,积极聘请或引进企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以及扩大创业培训机构的数量和规模等措施来提升整体素质。四、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创业教育要发展,研究开发要先行。虽然我国这方面研究逐渐活跃,队伍正在扩大,范围比较广泛,内容不断丰富,成果数量逐年增长,质量不断提高,但整体上还很滞后,主要体现在:理论研究缺乏专业深度;教学教改研究大多缺乏可执行性;研究方法单一;缺乏稳定成熟的专业队伍。因此我们要整合专业研究队伍,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的总结、提炼,形成国际化与本土化深入兼容、理论性与实践性有机结合的较为成熟的体系来指导实践。 完善支撑保障体系。一、大力营造创业文化氛围。实施创业教育必须重视文化氛围的培育和舆论氛围的营造。一是要营造有利于它的舆论环境。二是要提高大学生对创业文化的认同,提高思想意识才会促使价值观念的转变。三是要经常开展创业活动,进行创业技能、创意比赛,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形成尊敬创业者的浓厚氛围。二、改善创业环境。良好的社会支持环境是创业教育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因此,必须把创业教育的社会支撑体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鼓励社会多方共同参与,为创业者提供全面有效的保障,减轻他们面临的社会环境压力。 创业型人才的培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实施创业教育也不只是局部教学方法、教育手段的调整,而是涉及到总体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学内容与方式方法等诸多深层次变革。作为本领域的佼佼者,美国无疑是学习和借鉴的好榜样,但是,任何教育的产生都离不开其社会和文化背景。因此,我们不能照搬美国的大学创业教育模式,而应该在借鉴先进的基础上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模式。 大学生创业分析论文: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分析及防范 一、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大学生就业问题一直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我国高校应届毕业生为280万人,2014年为727万人,在这十年期间高校应届毕业生增加了400多万。可见,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相当严峻。在这种形势下,国家积极推动“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政策鼓励、典型示范、搭建平台,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以创业带动就业。不少大学生在这个背景下走上了自主创业之路。但创业企业在建立、运行过程中面临着来自各个方面并错综复杂的风险,而法律风险就是其中不可被忽视的一种。不少大学生创业者认为在法律风险防范方面的支出是可有可无的,是为创业组织“节流”的部分。然而,这是一个严重的误区。“创业事实上就是一个法律行为”,从创业实体设立伊始,就创设了法律关系,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与责任,为法律行为接受法律后果,维护自身法律权益。现实生活中,高发案率、高败诉率、低执行率是企业诉讼的真实写照,一场官司葬送一家企业和打赢了官司执行不了赔偿的现象并不少见。法律风险一旦发生,给企业带来的将是颠覆性的灾难。作为创业主体的大学生因缺乏社会经验、缺乏法律意识,不少创业者被卷入到法律纠纷当中,甚至使创业企业面临毁灭性打击。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随处都隐匿着契约、人事、侵权、税务等数不胜数的法律风险,所以,加强大学生创业者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是一个很紧迫的理论与实践课题。 二、大学生创业中的典型法律风险 (一)创业初期法律风险分析 1.创业组织形式法律风险分析 在大学生创业中,比较常见的组织形式有:普通合伙企业、个体户和有限责任公司等。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每种组织形式投资者所承担的责任是不相等的。就合伙企业来说,合伙协议无论是否有无约定,对外债务的承担比例,企业的债权人都有权利要求任意合伙人承担所有的债务,也就是说任意合伙人都有责任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偿还企业的全额债务。合伙人在承担了超过自己应负的债务后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协议有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出资比例的,各合伙人按协议承担责任,未约定的按盈余分配比例承担债务,但对造成企业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按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外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在个体工商户的组织形式中户主承担的也是无限责任,即创业者以自己的全额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不同的组织形式意味着不同的创业风险,创业者应当了解各种组织形式的风险责任,再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 2.场地租赁中的法律风险分析 场地是创业活动开展的载体,找一个地段好、租金适中的场地对刚刚起步创业的大学生来说是很重要的。在场地租赁方面我们主要讨论三个问题:第一个即出租人非所有人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与创业者(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我国《物权法》并没有对该种情况做具体的规定。但如果出租人事前取得了事实处分权或者事后得到了所有权人的许可,承租人的租赁权可以类推适用所有权人为出租方的相关法律规定,否则承租权的法律保障将会大打折扣。第二种是先租后卖的情况,房屋先租后卖的案例在实务界常有发生,对于缺乏法律常识的创业者来说,遇到这种情况会让其处于非常被动的状态。然而立法者早在修订《合同法》时,就对作为经济弱势群体的承租人进行了特殊保护。《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物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承租人能够以租赁合同来对抗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作为承租人的创业者在租赁期遇到先租后卖的情形时完全不必惊慌,应当寻求法律救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是租金上涨问题,第一种情况是出租方在续订租赁契约时要求调高租金,毫无疑问这是合理、合法的,同时也是承租方和出租方自由协商的结果。第二种情况是出租方在租赁期间内要求上涨租金,对于这种情况只要契约约定的租金没有严重的偏离市场行情,承租方都有充足的理由拒绝出租方的请求,并要求双方按照租赁契约继续履行。为了避免因场地的租赁而陷入不必要的纠纷,在此给予创业者们几条建议:第一、签订租赁契约时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的所有权证以及土地的使用权证,确保出租方是房屋的所有权人。第二、契约内应当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要约定有详细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符合契约目的的标的物。 (二)创业组织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任何商业主体在运营过程中,契约都是不可避免的,契约在带来利益的同时背后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商业组织在经营过程中主要涉及的契约应为两大类:商务契约和劳动契约。下面先来讨论商务契约的潜在风险,商务契约带来风险主要是包括对方违约给创业者带来损失和创业者因契约不能履行而承担违约责任。契约风险的规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看契约双方是否为合法的主体资格。如果对方是法人应当主要审查对方是否依法成立、有无必要的财产来独立承担相应的契约责任、有无自己的名称和场所,而这些信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执照上都大致有注明。如果对方是自然人,则主要审查对方是否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对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避免与其签订合同或取得其法定监护人的追认。还有种常见的契约主体就是人,在市场经济发达的今天,很大部分的商务契约都是和某一产品或某一名牌的人签订。在签订代订合同时应当着重审查人的身份和资格,即是否有被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其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和权限。其次看契约的内容是否合法,这要求创业者在订立契约之前应当进行相关的调查和情况了解,确定契约内容是合法有效的。最常见的契约内容风险主要是因为已方或相对方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而导致违约的出现。对于初出创业的大学生来讲一个能够为自己带来巨大收益的商务契约可谓是至关重要的,但是在欣喜之余更应当谨慎审查己方的契约履行能力和对方的契约履行能力,避免最后因履行不能给自己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签订契约时应极力避免口头契约,因为一旦发生纠纷,都会因为缺乏证据而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在此建议大学生创业者使用书面形式订立契约。随着企业的发展,业务能力的扩大,企业必定会招聘员工入职。而劳动契约的签订是员工入职的必经程序,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我国《劳动法》已对劳动契约的签订时间、形式和内容都进行了详尽的规定。企业应当与劳动者签订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契约。另外的提醒创业者注意的是,在劳动契约中最好明确劳动者的职责,以及劳动者在失职时应当负的责任,并确立一套可行的考勤制度。从而确保能够在劳动纠纷发生时,最大限度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当然,个人觉得企业在夺得法律和道德制高点时,对企业员工不应过于苛刻,否则很容易陷于尴尬的境地。除了上述的契约风险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风险也应当得到大学生创业者的重视。知识产权是指创作人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知识产权可以形成企业的优秀竞争力,是企业的生命力所在。大学生创业主体因不懂得知识产权法的规定而侵犯别人知识产权的大有人在。比较典型的一个案例发生在2009年,温州大学的几名大学生投资创办了一家电影网站,却不料被杭州一家影视公司起诉“版权侵权”,并要求赔偿60万元。遇到这种诉讼危机,对任何大学生创业者来说都是一致命的打击。所以大学生创业者有必要去了解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在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的同时又避免去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 (三)创业组织终止的法律风险分析 创业组织终止是指创业组织彻底结束营业活动和市场主体资格的彻底消灭。在创业组织终止活动中潜在的风险主要包括创业组织名称没有进行依法注销登记,且被他人恶意盗用的风险。以及在本文开头所讨论过的选择不同组织形式所遗留下来的问题。如果创业者选择以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企业作为创业组织形式,那么创业组织在终止后创业者还应当对创业组织在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如果创业者选择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创业组织形式,创业者则可以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使自己免于承担创业组织所不能的部分债务。 三、大学生创业防范法律风险的主要对策 (一)树立大学生创业者的法律意识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浪潮下,我国的法制逐步完善,虽然创业者的法律意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确实还是存在很大一部分创业者的法律风险意识过于淡薄,无法满足创业活动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在进行创业活动的过程中总是忽视法律风险的存在,从而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正当的维护。严重的更是直接导致企业逐步走向衰退直至企业倒闭,所以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建立一套有效的企业风险防范机制,来规避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是很有必要的。大学生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更是应当注重培养自身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二)了解和熟悉相关创业法律知识 大学生创业者应当了解创业与法律的关系,部分大学生创业者片面的认为创业就是创建新的企业,创业与法律毫无牵扯。显然,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创业是把机遇、资源、技术、创新进行有机整合的一项高难度活动。这种高难度活动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创业者可能会寸步难行、处处碰壁。而法律不仅能够为创业活动保驾护航,同时也能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契机,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欲望。所以加强对创业者的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很有必要。在此也呼吁各高校在强化专业教育的同时,更应该开设相关的法律课程,让法律在大学生心中生根发芽。让大学生创业者认识到法律在创业过程中的重要性。在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后,大学生创业者应当了解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自身的法律知识。特别要了解和学习民法、商法、经济法的相关知识。 (三)依法进行创业活动 在创业初期,创业组织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而依法创业是规避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和人力资源风险的有效手段。同时法律风险也是市场风险的集中体现。所以,大学生创业者更应当依法开展创业活动,对创业组织进行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并且学会利用法律手段,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来解决纠纷,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做到依法成立、守法运营、合法终止。无可否认,任何企业都不愿陷入诉讼纠纷,但往往有些风险创业者自己是无法预测和避免的。鉴于此,有条件的企业应当聘请法律顾问,当然法律顾问的最大目的不是企业的诉讼案件而是为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为企业的正常运行保驾护航,最大限度的把法律风险扼杀在摇篮里。相信在法律的翅膀下大学生创业能够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四)配备法律专业团队 迫于成功的大学生,最普遍的是约上几位亲朋好友一起想轰轰烈烈的干出一番事业,共创美好未来。这种想法是值得我们学习推广的,但是在选择合伙人的同时面临的风险也是很大的。在创业组织形式中不论是哪种,人合性都是自始至终的影响着创业的进程,合伙人选对了成功就在眼前,合伙人不合适面临的除了创业失败之外还有可能与亲朋反目成仇。所以在选择合伙人时务必谨慎,首先合伙人之间的理念应当一致,合伙人之间的性格也不应当有太多的不合,更重要的一点是合伙人之间能够进行很好的沟通理解,志趣相同。只有合伙人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条件下创业才能够争取最大可能性的成功。再者,由于受到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合伙人在达成合伙意向时,各方看到的更多的是创业成功的辉煌,对创业背后的风险却很少去审视,也不愿作更多的关于合伙人权利义务、违约、散伙的约定。以至于一旦陷入困境合伙人之间相互推责,各自都想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合伙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就不可避免了。创业作为一种商事活动,风险是与生俱来的,我们要做的不是去逃避而是规避风险,所以在此建议起步创业的大学生在创业初期一定要与合伙人就合伙期间的权利义务、利益分配方式、违约责任、散伙等与我们传统观念相悖的情形,作出详细的约定,至少要保证“买卖不在情谊在”。 作者:刘建佳 肖超 单位: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大学生创业分析论文:金融危机背景下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分析 摘要:在金融危机环境下,大学生所面临的就业环境非常严峻,在经济体制不断发展的今天,通过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进行分析大学生的就业压力,提出解决难题的措施,通过较强政府导向政策促进社会就业责任,增加产业结构有序调整,全面改变高等教育模式,促进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 关键词:金融危机;大学生创业;就业探求 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我国的就业压力日渐严重,这不仅仅体现出传统计划经济教育体制下就业观念闭塞传统的问题,还体现了就业岗位缺乏的问题,本就如何推动大学生就业观转,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问题进行分析,为我国大学生就业提供一定的建议。 1就业压力的具体成因 1.1全球经济危机。金融危机是当前大学生就业压力的重要原因,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行业面临发展困境,对于国有大型企业的用人减少,中小型企业情况更是严峻,自身员工问题都已经很难解决,就业问题更是严峻,数以千万的人失去自己的就业岗位,给中国就业压力带来巨大冲击。中青年是金融危机影响下的重要人群,大学生也在其中,但是由于经济危机造成经济下滑是影响就业岗位的重要成因,大学生毕业人数逐步增加,就业压力可想而知[1]。 1.2产业经济结构不合理。我国主要产业结构不合理是造成目前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原因,我国的主要经济构成是农业和传统制造行业,而对于现代化先进制造行业、服务行业的发展相对落后,所以我国经济结构配比不合理,对于发展缺口没有有效调节,高校所培养的人才也没有找到适合社会发展需求方向,不利于大学生就业。 1.3高校给予扩招,忽视市场需求。我国目前普遍高校不断扩大招生,近几年涌入就业市场的大学生不断增加,大学生的迅速增长给目前就业带来极大压力,伴随高校大规模招生,高等教育已经趋于普遍化,大学生的就业压力与社会就业压力重叠更加剧社会就业压力问题,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高校不断扩大招生,但是教学制度建设、教学专业都没有充分适应现代社会人才需求发展,所以大学生在目前就业中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并且很多大学生没有明确自己的就业处境,直接影响大学生就业率。 1.4传统就业观念影响大学生。当前很多大学生就业观念严重落后,对于想要传统、固定的就业单位上班的就业想法非常普遍,主动就业能力不强,依赖性过强,并且很多大学生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没有明确规划,不能从根本上认识自己的就业优势和劣势,不能从实际情况出发,而是把自己的就业方向放在大城市、高收入的环境,眼高手低现象严重[2]。 2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对策 高校毕业生是我国最珍贵的人才储备资源,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的就业形势,政府、社会、大学生都应该做好充分准备。 2.1明确政府就业责任。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国政府针对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上非常重视,解决好大学生就业就是解决我国人才储备问题,要放在重要位置,要积极拓展就业方向,开发就业渠道,促进就业力度,针对于我国一些小型企业和中型企业等都答应改积极响应,要鼓励学生积极从事公共服务岗位,为社会建设做出贡献,同时解决了大学生就业压力问题,同时也要积极鼓励企业招收符合自身发展的大学生,政府也要给予企业相应的扶植政策,企业加快建设,针对于一些投资少、见效快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要给与肯定和帮助,积极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行动。 2.2转变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在金融危机的环境下,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是非常严峻的问题,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并且投入资金创建项目,增加就业岗位,以达到缓解就业压力的问题,要立足长远,解决大学生就业压力就急需转变产业结构,促进企业经济化转型。实现我国经济从传统加工制造行业、农业、养殖业转变为新型成为制造行业、农副产品加工行业、现代化服务行业,加大传统行业转型力度,增加大学生就业渠道[3]。 2.3革新高校传统教育模式。要立足于当前经济环境,高校应该用于革新传统教育模式,培养大学生的实用技能、创新能力、理论知识,增加学生的就业机会,消除学生的依赖心理,鼓励学生勇敢创业,增强学生的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我国目前处于工业化转变初期,在这个阶段对于技术性人才需求也很大,所以要适应当前就业环境,加大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减少综合大学的招生份额,并且中国教学模式的创新要适应当前社会发展要求,要努力为社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促进大学生顺利就业。针对于我国目前各大高校招生的情况和市场需求严重不匹配,学校应该设置专门的调研部门,调研实际社会需求,为社会培养适合现今企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降低就业环节压力,减少教育资源浪费。 2.4促进大学生做好职业规划。在严峻的就业环境之下,高校要针对目前就业环境帮助大学生做好正确的职业规划,通过职业规划可以有效指导大学生在步入社会以后的行为目标,在学生有时间精力的侧重实施后,有效促进学生的进一步发展。在做职业规划的时候教师应该充分了解大学生的就业想法和需求,只有做好前期准备才能更好指导学生的就业工作。 2.5辅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在选择职业的过程中,大学生往往主要会考虑兴趣、意愿等个人因素,但是社会需求对于就业环境有很大的制约和影响。目前在金融危机影响的就业形势下,很多大学生在就业问题上应该更多考虑社会需求问题,把自己的职业期望与社会需求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勇敢的面对未来,不能好高骛远,眼高手低,也不要消极被动,要勇敢主动的面对择业问题。大学生应该选择就业创造自己的实践机会,在自己实践技能能够有效与理论知识结合以后选择在自己喜欢从事的工作,就业需要大学生通过自身能力和专业知识为依据,在学校期间不停努力学习、积极打造坚实的专业知识,努力培养自己的职业素养,完善自我,在自己拥有真才实学的时候才能适应岗位需求,是顺利就业的理论基础[4]。创业也是解决就业问题的良好途径,目前社会就压力非常巨大,创业不但可以实现自己同时可也提供社会就业岗位,解决就业难的问题,政府应该权利配合大学生创业,为大学生的创业保驾护航,同时提供解决了社会就业压力问题。政府要积极鼓励大学生创业,并且给予政策上的优惠、扶持,学校也要积极促进大学生的创业思想,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大学生的创业行为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有重要意义,中国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础建设,有效解决就业问题能够缓解国家发展压力,大学生应该有效借助政府出台的创业扶植政策,积极勇敢的面对现行局面,勇敢创业,展示自己的才华,促进社会发展。 结束语 如何解决金融危机背景下大学生就业问题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通过转变的学生就业理念,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率的全新方式是我国改变传统计划经济体质的关键措施,需要政府、社会和大学生的共同努力。 作者:周学增;侯锡铭;杨明;殷永桥;蔡苏州 单位: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大学生创业分析论文: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分析 摘要: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大学是大创业时代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文章主要研究校企文化背景下创业教育的措施及在创业教育中注意的问题,对我国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的研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校企文化;高职;创业教育 校企合作是打造创业合作的主体,而大学是大创业时代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在这样的时代,大学无法独自完成创业教育,大学的教育科研优势和企业的创业优势需要结合,企业也只有和大学合作,创业才更加具备创新的支持,因此校企合作是大创业时代的必然选择。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在创业教育中,将企业的创业专长移植到大学的课堂中,取得l了一定的效果。 1企业文化融合下创业教育的具体措施 (1)校企共同探索产学教结合创新机制。学院与大北农集团、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有限公司等形成校企利益共同体,在共同体中校企文化水乳交融,企业文化融入教学各个环节,形成“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人才培养模式。 (2)校企共建专业。把爱岗敬业、团队合作、创新意识等企业文化渗透到专业建设、专业设置、专业课设置及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职业道德素养。以专业实践教学为优秀,将企业文化和职业精神融入专业实践教学各个环节。构建了“教学车间———生产车间”两级配套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与“基础练习———仿真操作———生产实习”三层递进的学生能力培养机制。从基地建设、生产操作到教学管理全程采用企业化模式,打造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全方面、多层次的强化学生职业技能,对学生爱岗敬业职业精神的培养,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职业道德感。 (3)校企共建专业课程。学院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课程教学和教材的建设中将企业文化有关内容渗透到其中,参照职业标准,要充分体现职业性和岗位性,以企业真实项目为载体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设计课程。此外,在“互联网+”时代下,学校实行了三年创新行动计划,开发精品在线课程40门。 (4)校企共建教学团队。选聘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作为重点专业的企业专业带头人,实行“专业双带头人制”;制定了“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办法和教师下厂锻炼等教师培训制度,选派教职员工到企业挂职锻炼;“专任教师”与“技术骨干”在企业和学校关键岗位实行轮岗制度,促进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形成,推动专业建设。 (5)校企共同教学。学生生产性实训采用“现代学徒制”,实现教室与生产车间、学生与学徒、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教师与师傅、作业与产品、评价与标准、操作与工艺、知识与技能紧密结合。 2校企文化融合在创业教育中的意义 (1)校企文化互融有利于构筑理论化、人性化的创业指导方针。校企文化互融使企业的团队精神、创新精神渗透于“博学善思”的校园文化之中,使学生能够在长期的学习实践中树立职业发展必备的职业精神,对职业的理解和对企业的认知,在老师的循循善诱中和学生的自我成长中逐步得到强化,在这期间,教师更赋予对学生职业生涯的规划教育,帮助学生认识熟悉企业,转变为就业而指导的职教理念,让学生自我认知,自我体会各种职业的特点,从而能够在毕业的时候从容就业,带着满足与自信奔赴所学所爱的职业岗位上去。 (2)校企文化互融有利于创业指导过程的深入、全程化指导体系的构建。一是在教学及管理过程中,要以准职业人的行为规范要求学生,促成学生企业意识、岗位意识的养成,树立企业的价值观,使学生养成职业习惯,明确自己未来的角色和从事的职业。二是要构建职业岗位的课程体系,首先构建“理实一体化”的课程教学模式,教师要充分利用学生在校的课堂时间,从实训实践教学入手,使学生尽享企业之风,感受职业的魅力。另外,构建企业化的职业技能考核模式,借鉴企业对员工的培养考核模式,将德智体培训与考核细化分解为企业奉献精神、合作能力等其他职业素质要求。 (3)校企文化互融有利于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构建全元化、多元化的指导师资团队。专业教师在生产性实训基地中开展教学与科研,教师的职业素养与职业能力等得到提高,在教学实践中能够更有说服力的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的辅导。学生在企业真实情境下的磨练,岗位技能显著提高,就业竞争力明显提高。校企文化互融促进了企业的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在全员心目中的渗透。 3校企文化融合在创业教育中的注意问题 在创业教育中,校企合作的模式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校企合作要注意四个问题。一是创业教育见效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持续性的资源投入,因此校企合作应是一个长期、稳定的合作。二是校企是合作而不是交易,创业教育一定是有内容和专业支撑的创业教育。三是校企合作是多元化资源整合的合作,因此需要在一个更大的平台上,引入更多的高校和企业参加。在校企合作中,每个高校和企业既是资源的提供方,也是资源的共享者,实现资源共享。四是校企合作应是共赢的合作,创业合作应兼顾学校和企业的利益。 作者:殷微微;任学坤 单位: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业分析论文:大学生创业创新公共政策分析 摘要: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提出为大学生创业创新带来了机遇和挑战。面对着激烈的就业竞争环境,大学生应该发散思维,勇于挑战,寻求自主发展的道路,让人生有更多的选择和可能。双创驱动下,大学生创新创业公共政策的推出和实现,体现了社会、国家对于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支持,体现了公共服务环境下,对于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本文对双创驱动下大学生创业创新公共政策进行分析,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带来更多的支持。 关键词: 双创驱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公共政策 2014年,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强调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应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自由组合的户籍、学历等限制。在这一重要号召下,青年人有更多的机会去创新创业,寻求发展。在双创政策下,政府应为大学生发展提供更多的创业辅助,让创新思维得到充分的发挥和指导,让青年人从创业到守业,保持挑战困难、实现价值的激情和决心。在公共服务环境,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无限的可能性,有公共政策的引导,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基础和底蕴将会更加牢靠。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公共政策方向 (一)促进人才的自由流动 大学生创新创业充分体现了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但是由于受到户籍、学历等限制,大学生创新创业失去了很多的机会。在高校学习阶段,大学生有创新创业的想法,学校和社会都应该予以充分的支持,不仅仅要给予学业上的支持,让有好的创业项目的学生能够保证创业时间,在创业稳定期之后回学校继续完成学业,还要给予学校范围内就业创业教育支持,帮助学生出谋划策,进行创业指导,让学生能够少走弯路。大学生创新创业公共政策的实施在学生的学籍、户籍问题上予以开放性的环境。在学校范围内,学校采取了保留学籍支持学生创业的策略,鼓励学生创业。对于创新创业的学生,削弱了户籍限制的影响,对于有创新项目和创业素质能力的学生,政府应大力支持,给予大学生公共政策的全面保障,让大学生创业没有后顾之忧,保持对创业的坚持。通过创业对大学生就业提供更多的可能,鼓励大学生寻求自由的发展,到更多的地方去闯荡,增长见识,克服各种挑战。 (二)加强社会创业创新扶持和引导 大学生创新创业公共政策支持力度较大,对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主要体现在资金支持、场地支持、创业专业理论教育培训支持、执照办理等方面。大学生创新创业缺乏经验,政府在创业培训上要予以大学生最大程度的帮助,以创业心理、创业项目的计划到实施进行全面指导,帮助大学生形成整体思维方式,为创新创业的实现打好基础。不仅如此,政府应该重视对大学生创业就业的职业扶持,以具有成功经验的企业人员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让大学生增长见识,积累经验。在资金支持上,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评估,进行资金贷款上的支持,依据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市场前景提供相应的贷款数额,以免息或者少息的方式让大学生在创业资金投入上有保障。在场地支持方面,政府可以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孵化基地,实行减免场地收费,并且为大学生租赁创业场地进行补贴。在大学生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时候,工商注册开设绿色通道,优化业务便利流程。同时,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较为全面的保障、支持和引导,以持续性的关注和支持给予大学生创业创新最大的支持,从而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成功率。 (三)建立高校人才培养体系 大学生具有较为活跃的思维方式,在接受专业的学校教育后,大学生创新创业想法逐渐趋近于成熟,在高校范围内,大学生创新创业应该得到学校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公共政策支持中,高校人才培养体系必不可少,通过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实现的深度融合,形成高校人才的培养体系。以专业的创业创新教师进行一对一的指导,针对大学生创业创新项目内容进行分析,对其市场前景、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以大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准备、实施、跟进等各个阶段内容进行详细分析,让大学生能够明确创业所需要做出的努力和准备,在学校阶段就能够为创业打下基础。高校要重视对创业创新人才的创业心理的教育引导,提升大学生的抗压能力,培养大学生较强的心理素质,从而从容地应对创业道路上的各种挑战。通过高校人才培养体系的支持,更好地适应大学生创业创新的公共政策。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公共政策现实影响 (一)增强市场经济的活性,丰富产业成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公共政策的实现能够为市场经济带来更多的产业内容。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创新是发展的动力,具有创新性的产业内容能够极大地活跃市场经济的氛围,通过产业创新的带动性,能够为社会建设积累更多的社会财富。大学生创新创业公共政策重视激发大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政策上的引导和支持,能够让产业发展获得稳定的可持续的进步。大学生创业行为不仅仅是学生的个人行为,更是关系到社会市场发展变化的实践行为,充分体现了大学生从个人价值到社会价值的实现过程。在社会公共政策的充分支持下,社会公共管理的渠道和视野也得到扩展,市场经济产业活力被带动起来,更有助于我国经济建设的长远发展。 (二)增强政府的社会公信力,创造就业岗位 大学生创新创业公共政策的实现能够提升政府的社会公信力,以政府的行动力和执行力来提升公共政策现实影响力,让大学生群体享受到公共政策所带来的福利。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够缓解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开拓大学生的就业视角,以创新创业实现自我价值的同时,能够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大学生创新创业公共政策的实施需要有政府的引导,以政府的敏锐视角和整体统筹为大学生创业保驾护航。公共政策的实施过程是对于政府工作能力的提升表现,是完善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青年群体是推动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支撑力量,通过政府支持能够将大学生力量凝聚起来,让大学生支持政府的行为,对于国家的政策方针积极地响应,从而提升政府的社会公信力,营造更为和谐的社会氛围,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和凝聚更多优秀的创新创业人才。 (三)提升青年群体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稳定 大学生创新创业公共政策的实现能够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提升大学生创业创新的决心和勇气,将大学生自身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大学生创新创业是其社会责任感的具体呈现,大学生是青年群体的代表,只有深入到市场环境中,以市场需求、消费需求等综合性考虑,实现具有创造性的实践拓展,才能够对于社会的发展发挥大的推动性作用。通过公共政策的实施能够将青年群体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地激发出来,公共政策的实现让青年人感受到社会给予自身发展带来的支持和机会,青年人在创新创业的同时,社会责任感也充分地提升,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有重要的现实影响。 三、结论 总之,双创驱动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有更多的机会,公共政策的实现更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了极大的支持。从公共管理视角来看,公共政策从制定到执行,始终是围绕大学生创业创新的实际需求,贯穿于大学生创业创新的整体过程,充分地发挥着公共政策的现实影响力。由此可见,公共政策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之间是相互促进和紧密联系的关系,在二者的相互作用下,大学生的创新创业发展之路将会走得更加顺畅和长远。 作者:黄真真 单位:华侨大学 大学生创业分析论文: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时效性分析 [摘要]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素质教育成为我国高职教育的重要目标。高职院校作为为国家输送技术型人才的摇篮,要根本上解决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必须转变就业观念,强化学生的创业意识,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计划,促进高职院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但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教育工作者不断强化创业创新教育理念,完善课程体系,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时效性。本文就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创新教育的开展进行深入分析,旨在为高职院校创业创新教育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 高职院校;创业创新教育;团队配置 1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 大多数高职院校目前仍将创业教育局限于实务层面,热衷于组织学生开展创业计划大赛,参与创业设计活动,设立创业就业基地等。实践证明,这种轰轰烈烈但未上升到理念指导层面的教育模式,致使创新创业者的激情有余而内功不足,其关注的只能是少部分人的骄人业绩,大部分学生只是“袖手旁观的看客”。这种教育模式是难以深入持久的,也很难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因此,新时代背景下,应赋予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新的定义。 2高职院校创业创新教育存在的问题 20世纪70年代国外兴起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很多发达国家都重视创新教育,创业能力、创业知识以及心理素质都是国外学者所研究的重点。而在中国创业教育起步较晚,1991年教育部正式提出要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创业教育。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的创业创新教育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我国高职院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1创业教育资金投入不足部分高职院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实践教学投入不足。因此,不少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经费的投入较少,限制了学生设计竞赛方案的实施。同时,由于一些高职院校将学生就业作为发展重点,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关注程度低,也直接阻碍了创业教育的发展。另外,创业实践基地严重短缺。由于高职院校创业教育经费不足,缺乏实践基地,这样,导致创业教育停留在口头上,缺乏实践经验。 2.2创业计划不够完善创业项目的选择应该建立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包括:第一,创业项目的可行性和初期的市场前景;第二,建设条件是否具备;第三,创业项目的技术路线和创业方案的经济性分析;第四,项目的社会效应综合分析。许多学生仅凭创业热情,盲目选择创业项目,不懂得综合评估,不仅成功的机率非常低,而且还会挫伤以后的创业热情。 2.3创业团队配置不科学合理的创业团队是企业成功的重要基础,尤其是对创业初期阶段有着重要的作用。创业型团队类型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优秀领导团队;另一种是小组型团队,根据共同的利益,共同的经营理念和商业机会,开始后达成共识。如果创业团队中分工不明确、不合理,很容易导致队员手忙脚乱,计划实施缺乏条理性。同时,创业能力不强,管理经验缺乏,也会使创业项目风险提高,降低成功率。 2.4教师、课程体系严重滞后目前高职院校教师大多没有自己成功创业的经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不熟悉,基本上从普通课程的教师转变为创业课程教师。他们缺乏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培训,不仅缺乏理论知识,也缺乏实战经验,不能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课程。在目前,创新创业教育教材缺乏系统性和权威性,教师拼凑照搬国外的课程,缺乏地域和学校的特点。 3高职院校创业创新教育对策分析 3.1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教师是创新创业教育的主导者,因此,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师资队伍,要引导各专业教师、就业指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不断提高在专业教育、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高职院校应支持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鼓励教师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积极从社会各界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作为兼职教师,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要从教学考核、职称评定、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实训和交流,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研究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水平,让学生参与更多的民间创业教育实习基地的实践,增强他们的创业意识,增强创业能力。 3.2紧跟市场,积极培养学生创业能力加强学生实践能力与创业能力的培养,根据市场变化,掌握最新的市场动态,综合分析与考量课程设置的合理性,根据市场需求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与教学目标。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作,建立大学生实践基地,满足学生的创业需求。同时,根据教学目标的设定,每学期可举办创业大赛,聘请具有创业经验的专家进行指导,为学生分享创业体会,激发学生创业热情,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3.3渗透教育,培养新型创业能力鼓励和支持教师到技术类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学习先进的企业管理模式和方法,把企业的经营模式转化为课堂教学内容,将经验与大学生创业教育相结合,让学生近距离了解创业教育模式,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同时,积极引导学生学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鼓励学生参加学校创业活动,努力提升自己的创业意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团队精神,增强实践能力和创业素质,树立敢于冒险、敢于创业的价值观。 4结语 目前,我国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高职院校作为应用型和技术型人才培养的摇篮,必须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竞争力,强化创业创新教育,更新就业观念,根据市场需求改革教育方法和教育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就业问题。 作者:邹丹 单位:长沙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业分析论文:大学生创业意向、创新能力与创业认知分析 【摘要】 为深入了解现阶段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创业认知和创业意向及其影响机制,研究团队通过问卷调查及计量分析,对大学生创新能力、创业认知和创业意向的诸多影响因素进行分析。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研究可以发现:现阶段大学生的创业意向在性别、创新能力、创业认知上均存在一定差异。大学生自身创新能力和创业认知的引入对预测大学生的创业意向均有显著作用,能够在个体主客观条件以外较好地解释个体创业意向的变异。 【关键词】 大学生 创新能力 创业认知 创业意向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产业结构逐渐转变,我国面临着较为严重的劳动力就业和再就业问题。鉴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加上愈发强大的就业压力,使得大学生的就业形势日益严峻,这也成为新时代社会关注的焦点。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那些敢于挑战传统观念和行业的大学生们选择了创业作为自身职业,这成为了大学生传统就业以外的新现象。这种通过创业实现就业的新型就业模式逐渐被社会所接受和鼓励,也成为解决大学生就业的新道路。在这样的形势下,国家也把创业作为带动就业的主要措施,鼓励全民创业。大学生不仅仅拥有扎实的专业技能和强烈的创新精神,还具有可以证明自身价值和追求理想的能力和信心,无疑是从事创业活动的巨大潜在群体,成为国家引导和鼓励创业的重点对象。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相继给大学生提供各种创业指导,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指向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开始研究大学生创业方面的意向、能力和认知情况,以配合政府的政策导向并给予科学的政策建议。由此可见,激发大大学生创业意向、学生创业意向、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提高大学生创业认知,对高校的创业教育意义重大。 二、数据来源与描述性分析 1.数据来源 以互联网为平台将先前设计的问卷逐题制作好并,并通过网络媒介发放问卷。该问卷所在的网络地址由小组成员分别扩散至各大网络和手机社交平台,推广并欢迎广大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们进行来访与填写。由于网络问卷可以扩散至全网络,面对广大网民及对本研究有兴趣的在校大学生,所以调查的样本随机性比较好。 2.描述性分析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收集到了有效样本174个。在样本总体中,男性比例约为44%,女性比例约为56%。样本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5年左右,现平均年级为大学本科三年级左右。就样本所在大学专业分布情况来看,以理工科约40%和管理类约35%居多,文体、农林、医学和其他专业的比较少。关于大学生创新能力情况。大学生普遍都对新事物抱有一定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本能驱使着大学生进行一些比较有创新性的日常行为活动,但也只有少数人能够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不知疲倦地去进行创新和探索;从受访者创新项目参与情况表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对创新项目根本没有兴趣的学生只是少数,同样热衷于各种创新项目的学生也是少数。关于大学生创业认知情况。大学生对宏观创业环境的认知比较缺乏,对于自我创业意识的评价却比较深刻,所以我们认为大学生并不是没有创业的意识,而是缺乏认知创业环境及外部市场行情正确且科学的渠道和方法,这也给我们后面的研究提供了些许线索。关于大学生创业意向情况。大学生总体有倾向于毕业后创业的意向,虽然选择非常符合的人不是很多,但是与之相比非常不符合的人还是更少的。 三、创新能力、创业认知及创业意向的影响机制 1.模型主要变量的描述 将调查数据简单统计就可以看出,大学生创新能力、创业认知和创业意向均呈倒U型分布。从定性角度来看,不同特征的大学生有不同的创新能力、创业认知及创业意向,且对于特定的大学生而言,创新能力将与创业认知一起对其创业意向产生影响。参考前人研究,我们可以将个人特征、创新能力、创业认知作为影响大学生创业意向的三大要素,其中个人特征包括学生性别、学生所在年级、学生所学专业等。表1.创新能力、创业认知、创业意向的分布差异从创新能力、创业认知、创业意向的分布情况(综合得分取值区间均在1~5之间)来看,男性普遍比女性在创业问题上有更高的兴趣和打算,可以假设男性的创业意向比女性要明显来得强烈。从各年级的情况来看,年级变化与创业能力、创业认知、创业意向没有明显的关系,不过因为样本数量有限,样本的年级分布并不是很均匀,所以仅仅从分布情况表来看还不能判断样本学生所在年级对各变量的影响。 2.创业意向分步回归 在创业意向影响因素的模型中,应该包括的变量主要有性别、年级、专业虚拟变量、创新能力以及创业认知。考虑到问卷调查时提问的顺序以及计量分析在本研究中的意义,所以将个人特征、创新能力和创业认知依次加入模型,分步进行回归估计,并比较变量增加前后参数的变动情况及模型整体的拟合度。根据回归结果,可以发现随着主要变量的依次加入,模型整体的拟合度逐步上升,说明对于创业意向而言,创新能力和创业认知的作用非常显著。就性别差异来看,随着主要变量的加入,系数逐渐变小,但其系数一直显著为正,说明与女生相比男生有更为活跃的创业意向。就年级差异来看,随着主要变量的加入,系数始终稳定在-0.1左右,且最终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随着年级的提高,大学阅历的增加使得大学生们的创业意向逐渐消退,经过更多学校学业的体验及校外生活的历练,学生们越来越不愿意毕业后进行创业。就专业差异来看,相比其他专业而言,文体、理工科、农林、医学、管理类专业的大学生在创业意向上都没有显著的差异,因此在后面的实证分析中可以将专业这一虚拟变量从模型中省略。就创新能力差异来看,虽然其系数在创业认知变量加入后变小,但创新能力在1%的显著水平上始终为正,而且与前一步回归相比创新能力变量的加入使得模型整体的拟合度提高,说明创新能力对创业意向有正向的帮助。就创业认知差异来看,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且系数大于其他任何一个主要变量,并且使得模型整体的拟合度提高到了0.5以上,说明创业认知对于创业意向的正向作用比创新能力的影响要大。在整个创业意向影响因素回归模型中,性别、创新能力、创业认知的影响显著为正,年级的影响显著为负,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从大到小依次为创业认知 创新能力 性别 年级。 四、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1.主要研究结论 (1)创新教育普及率低,创新项目仍不火爆大学生创新能力作为学生未来创业活动的基础条件,在目前看来是非常缺乏的。作为在校大学生创新能力的来源,大学创新教育普及率较低,多数学校没有能令学生满足的创新实践硬件及综合平台。与此同时,创新科技项目也没有深入人心,一些大学生偶尔参加的此类创新实践项目也仅仅是受到学校某些政策优惠的吸引,并不是发自内心地充满兴趣地去进行创新活动,因此对于大多数在校大学生而言,创新科技项目参与率不是很高,校园创新活动仍未被大众所热衷。(2)创业认知需要指导,创业环境还未完善创业作为就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在高校教育的体制内并没有一席之地。通过询问在不同地方就读的大学生可以了解到,在各大综合院校中开设创业学等相关课程的高校少之又少。在综合大学中创业课程都只能勉强存活,那对于普通高校和专业型学校而言,留给学生们自主创新和自主创业的教学平台就更少了。在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在没有成熟深刻的创业认知和科学正确的创业引导下,让大学毕业生们完全暴露在还未完善成型的创业环境中,存活机会可想而知。(3)创业意向依赖就业,创业人才亟待培养大学生创业意向强烈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创业与就业本身就具有替代性,即就业选择互斥的情形。如果找不到好的工作,那就考虑创业作为寻找理想工作失败的保险,这才是目前大学生们关于就业和创业所站的角度。有此想法的大学生不在少数,就业的人多了、创业的人少了,因此社会中的创业人才流失加剧,创新活动难以进一步发展。只有坚定不移地走鼓励创新之路,高校才能实在地培养创业人才,国家才能带领大学生们走出就业难的困境。 2.政策建议 (1)继续鼓励创新实践环节,深入强化创新思维理念各大高校在继续鼓励创新实践环节的同时,也应该改进创新实践的激励机制,使创新实践更有针对性,让真正有兴趣和潜力的同学更好更方便地参与此类活动,以提高创新项目的开展效率并增加项目成果。将创新思维引入日常教学活动,深入到教师和学生中去,加强创新思维的宣传,使得创新思维理念深入人心,创新思维成为习惯。(2)不断扩大高校创业课程,努力营造良性创业环境高校创业课程可以与学分绩点挂钩,以此激励大多数学生对此进行研究和学习;创业课程也可以采用不同形式的奖励来吸引不同类型学生的眼球。高校可以与各类企业合作,开展工作就业创业等内容的专题讨论,并通过一系列活动来与优质的就业创业平台联手,为本校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创业指导和就业渠道,力争与政府一道营造良性创业环境。(3)科学引导就业创业观念,坚持加大创业人才培养学校应该引导学生就业创业观念的养成,并在学生成长的道路上引导学生关注就业形势;在步入社会之前,科学的就业和创业观对毕业生融入社会的成败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大学生群体也只有在科学的引导下形成科学的创业观念。从源头抓创业观念,才能培养出真正的创新型人才,高校才能够真正扩大对社会急需的创业人才的输送。 作者:顾天竹 顾妤婷 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大学生创业分析论文:大学生创业教育支撑体系分析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一期 一、中美大学生创业教育社会支撑体系的差异 美国创业教育经过6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非常完善的支持系统,主要表现为组织支持和资金支持,形成了“政府引导、社会主导和高校辅助”的责任格局,构建了科学完整的大学生创业教育管理和支撑体系。美国政府的主要作用体现在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两个方面。为便于大学生创业,美国政府除提供宽松的政策法律环境外,不断制订和完善各种优惠政策,如优惠的税收政策,政府的各种补贴、销售支持等扶持政策。在资金支持方面,美国政府有雄厚的资金保障。小企业的创办可获得联邦政府5万美元的拨款,还可以发行股票。美国有成熟的资本市场,中小企业在起家时可融资的手段很多,如政府的各种特殊拨款项目、信用贷款、天使投资等。美国社会各界在大学生创业促进体制中担任着主要角色。在创业教育、中介服务、融资贷款和创业活动开展等方面,美国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基金等对大学生创业支持表现得特别活跃,可以说进行了全方位和多样性的支持和帮助。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BA)提供低收费、甚至免费的技术支援,中小企业发展中心(SBDC,一般设在大学校园内)无偿提供技术咨询,由具有多年经营和管理经验的退休人员组成的退休主管服务队(SCORE)则通过网络和实地考察为创业者出谋划策、排忧解难。不仅如此,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也很丰厚。如考夫曼创业流动基金中心等机构,或提供创业大赛赞助经费、或奖励创业优秀学生、或开发创业教育课程,通过这些方式对创业教育提供资金赞助支持。总之,在美国,创业教育已形成了一个强有力的社会组织支持网络。美国高校在大学生创业教育中居于辅助地位,侧重于大学生创业意识、创业个性心理品质、创业精神与创业能力的培养。美国高校的创业教育组织吸引着大量的教师和学生参与其中,创业教育成效显著。美国高校利用政府设立的国家创业教学基金,大力发展创业教育学科。据不完全统计,从1963年到目前为止,美国高校获得的创业教育学科的资金已经超过44亿美元。创业学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美国大学发展最快的学科领域之一,特别是在一些商学院和工程学院,创业学受到了高度重视,发展神速。与美国强大的组织和资金支持系统相比,国内的创业教育支持工作做得很不够,创业教育支撑体系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我国的创业教育目前还只是停留在舆论支持阶段,全社会的实际支持行动并不多。虽然政府部门在推广创业教育,高校也在积极实施创业教育,但是,“从全社会参与来看,我们的创业教育还没有一个可以整合社会力量的组织体系,创业教育基金和社会资助资金非常少,不足以支持各种创业活动的开展。”[4]各级政府虽然出台了一些鼓励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但由于全社会支持力度不够,政策的导向作用并不明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实习实训基地严重不足,社会资金投资大学生创业教育与创业的微乎其微,几乎没有投资商愿意提供风险投资。政府、企业、大学没有形成开放的、多方互动的合力结构,与美国成熟的组织运作和资金支持体系相比,的确还有很大的差距。 二、对建立中国大学生创业教育支撑体系的启示 (一)大力营造创业文化氛围,确立创业型人才培养战略如前所述,大学生创业教育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高校等不同主体的参与和通力合作,创业文化氛围、创业教育环境、支撑保障体系等构成其基本要素,任何一个要素的缺失都可能影响到创业教育的实施和水平的提升。因此,我们要把营造浓厚的创业文化氛围放在首位。要在全社会营造推崇创业、鼓励冒险、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让创业者有更多宽松自由的空间。通过创业教育,转变大学生的价值观念,提高他们对创业文化的认同。通过开展创业活动和创新、创意比赛,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形成尊敬创业者的浓厚氛围。[5]要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重视创业型人才培养,与研究型人才、应用型人才培养并重,使创业型人才培养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创业教育要摈弃功利主义的价值取向,树立为创业型社会培养储备人才的理念,将创业信念与民族精神有机结合,培养大量具有创新与创业意识的合格人才。只有这样,才能凝聚全社会力量,为构建大学生创业教育支撑体系奠定思想和舆论基础。 (二)优化创业环境创业环境包括金融支持、政策支持、政府项目支持、教育与培训、研究开发转移效率、商业和专业基础设施、进入壁垒、有形基础设施、文化和社会规范等9个方面。《GEM全球创业观察2002中国报告》指出,我国的创业环境是优势少,弱势多,不利于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开展。[6](P90)良好的社会支持环境是创业教育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条件,只有不断优化创业教育环境,才能确保创业教育的顺利推进。因此,必须完善创业政策支持体系及社会支持体系,为创业者提供全面有效的保障,减轻他们面临的社会环境压力,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和机制,营造一个全社会组织支持和资金支持的良好的创业社会环境而不懈努力。[7]从学校来讲,可以考虑为学生创业者提供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如特殊情况下的缓考、重修甚至暂时休学等,在学生的课程选择上也应适当放开限制,使潜在的创业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相应课程,获得更全面的知识。政府和社会应加大创业资本投入,完善创业政策,如创新企业的税费减免,成果转化的渠道畅通等,建立一些以政府为依托的组织来帮助创业者完成创业,锻造无数个中关村。中关村是我们国家人才、技术、创造力最集中的地区之一,成为海内外科技人才实现梦想的热土。中关村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使高端要素加速聚集。中关村平均每月新增近万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包括留学归国人员),实现了人才的聚集;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科技金融创新进一步深化;年轻创业者队伍迅速成长,2013年度福布斯“中国30位30岁以下创业者”榜单有1/3的入选者出自中关村。之所以有如此多的企业和年轻人进入中关村,就是因为中关村有适应创业企业发展的环境和政策。 (三)形成创业教育组织支持网络,构建支撑体系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高教领域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学校在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中的责任,整体联动,构建大学生创业教育支撑体系。1.政府主导。各级政府要发挥政府宏观管理、协调督办的优势,制定优惠政策,调配社会资源,促进创业教育发展。政府要将大学生创业纳入社会创业系统中,制定多种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独立创办或与他人合伙创办企业,解除大学生创业的诸多限制,在大学生创业教育中切实起到主导作用。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提供税费减免相关政策条件,通过贷款担保,基金支持等解决大学生创业资金问题,让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到创业孵化基地实习实训,创办企业。2.高校推进。当前,高校要主动承担起大学生创业教育及创业实践的主力军作用,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2012年8月的《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规定,深化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让学生了解和掌握创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流程和方法,了解创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把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作为创业教育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制定校内各种优惠政策,提供多种方便和条件,如实行弹性学分制,允许学生停学、休学办企业,建立校内科技园等,为大学生创业保驾护航。高校创业教育离不开强大的外部环境平台,高校的创业教育也要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地方高校一定要按照深化高等教育改革的要求,主动为区域经济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在实现转型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同时,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实现资源全面共享与产学研一体化发展。3.社会参与。社会参与的程度决定了大学生创业教育的成效,对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影响较大。笔者以为,我国大学生创业教育社会参与的程度还不高,还大有潜力。社会各界应对大学生的创业给以资金扶持或提供设施设备等便利条件。社会各界也要主动与高校合作,共同促进创业教育的发展,实现双赢。通过共同努力,使我国的大学生创业教育在范围、水平和影响力等方面有一个质的飞跃。总之,我们要借鉴和学习美国大学生创业教育的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鼓励创业的良好文化氛围,优化创业教育环境,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体系,力争形成政府主导创业、学校推进创业、社会扶持创业的生动局面,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大学生创业教育支撑体系。 作者:余国宇徐德平单位: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黄冈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大学生创业分析论文: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策略分析 摘要:面对当前国家和社会发展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以及缓解巨大就业压力的要求,推进当代大学生创业已经成为必然的选择。当前,大学生主要存在大学生无创业意识、有创业意识无创业实践以及兼有创业意识和创业实践的三种情况,对其创业能力的培养需要从政府、学校、企业以及社会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策略。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策略;研究 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当前需要“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创业培训”。面对当前巨大的社会就业压力、严峻的就业形势以及社会对创新创业人才的需求,鼓励当代大学生自主创业,将就业压力转变为创业资源,以加强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也是我国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1]。而实际上,当前仍存在着大学生创业比例较低、创业意识不强、创业能力严重不足;学校在意识培养、技能培训以及实践模拟等方面创业教育力度不强,重视不够;同时当前社会传统的职业观导向,以及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使得大学生创业缺乏良好的创业环境和支持等一系列的问题[2]。想要使大学生创业真正发挥对当前就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就必须消除这些不利因素,有效培养和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在创业问题面前,当前大学生主要存在三种情况:第一种是无创业意识;第二种是有创业意愿无创业实践;第三种是有创业意识兼有创业实践。本文认为可以结合大学生的不同情况来进行不同创业能力培养策略的实施,以增强其培养的有效性。 一、面向无创业意识的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 (一)加大政策扶持和宣传力度。在培养大学生创业能力上,政府是必不可少且至关重要的力量。鉴于以往针对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缺乏足够的宣传而不为大多数大学生所知,政府方面首先要做的就是加大对创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比如,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体,将针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和鼓励措施进行大范围的解读和宣传,以引起更多的大学生的关注和了解。另外,也可以进一步加强其扶持力度。例如,政府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大学生制定不同的扶持方案,对缺乏创业意识的大学生,可以设立一些创业指导、咨询以及体验机构,以激发出其对创业活动的热情和意识。(二)借助社团提升创业意识。大学社团在大学生中间有着较高的影响力,是不同年级和类型的学生进行沟通和交流的重要平台。学校可以发挥这方面的优势,鼓励学生创建一些与创业相关的社团;选聘一些在创业方面或者能力培养方面有着丰富经验和较高水平的老师在其中给予指导;结合高校创业指导中心,加大校内的宣传,举办一系列创业宣传、交流,以及创业模拟和实践方面的活动。鼓励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加入,使他们在社团交流和实践活动中,转变思维,产生创业意向,并在实践中提升自身的能力。(三)校企联合,开展互动交流。学校在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培养上,应该充分借助企业的资源优势。一方面可以邀请一些知名企业的管理者、优秀企业家以及创业成功人士和校友,进行创业演讲、创业经验交流以及举办创业沙龙等,借助创业人士的事迹和典型,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充满对创业的向往,从而提升其创业意识。同样,学校也可以与企业结合,打造校外创业实践基地。利用企业的资源和人力,让学生进行真实的体验,从而吸引更多大学生予以关注,有利于其创业意识的提升。(四)社会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很多大学生缺乏创业意识,与传统的“创业过于冒险,毕业后就应该找份稳定的工作”的职业观念以及社会缺乏对大学生创业的理解和包容等因素不无关系。因此,可以由政府事业单位牵头,结合相关社会组织多去创造一些鼓励和宣扬大学生创业的艺术文化作品,举办一些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活动,带动社会各界摒弃以往的职业和创业观念,认识到大学生创业的重要性,进而形成一种尊重、重视以及支持大学生创业的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使其在这样的环境中不自觉地萌生创业的意愿。 二、面向有创业意识无创业实践的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 (一)建立支持体系,提供资金扶持。大学生不仅需要创业意识,还需要一定的创业条件才有可能付诸实践。很多大学生虽有创业意愿但是由于资金不足以及政府审批、市场准入等多方面的问题而不了了之。想要培养有创业意识但受限于实际行动的大学生的创业能力,仍需要政府的帮扶。政府可以建立一个针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体系,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更加完善的支持。一方面可以针对大学生放宽准入条件,降低注册资金标准。另一方面,由于大学生创业普遍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政府可以为其提供一定的资金补助;或是根据行业和其自身的情况适当提高贷款额度,简化审批程序;减免一些行政收费;等等。为这些有志于创业的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引导其参与创业活动。(二)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完善创业教育。学校应该给予有创业意识无创业实践的大学生更多的重视,对其进行积极的创业引导和教育,不断提高其创业能力。在具体措施上,一是可以结合专业,编写有关大学生创业的教材,将创业教育设置成一门专门的课程,并纳入日常课程教育中,将学识教育和创业教育相结合;实施双向教育,为一些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提供基本的创业知识以及必备的经营管理和法律财会等方面的知识,为其以后的创业实践活动打下理论基础。二是学校可以设置“双师型”教育,为创业教育选拔出质量高、技能强、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或者是直接从社会上聘请一些具有成功创业经验的专家进行创业教育和实践指导[3]。三是学校可以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通过采用模拟实践以及案例剖析,鼓励学生组织或者参与创业设计等相关比赛,使有意愿的学生能够在模拟中展开真实体验,增强其参与创业活动的信心。(三)加强校企合作,搭建实践平台。推进创业,从来靠的就不是一方的力量,而是需要进行多方资源的整合。企业作为实际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的组织,恰好可以为大学生提供深入实践的平台。因此,企业可以与学校建立合作,为学生提供创业实战模拟如ERP沙盘模拟、仿真实践等多方面的实践机会,使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能够提前练手,获得相对实用和真实的创业技能与认知,推动其意愿转变为现实。(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鼓励大学生创业。大学生步入社会后的选择,容易受到社会舆论和风向的影响。再加上创业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失败和困难都是在所难免的,如果社会舆论过于严苛或者消极,就容易打击其创业积极性。即使他们鼓起勇气开始,在遇到问题时也容易放弃。因此,社会需要秉持积极合理的态度去评价大学生创业行为,舆论方面也要更加宽容并加以鼓励,减轻其投入创业活动的压力和顾虑。同时,社会大众媒体也要积极发声,对一些创业成功的案例和创业者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并为其提供正面、积极的信息,营造出宽松的舆论氛围,鼓励大学生积极创业[4]。 三、面向兼有创业意识和实践的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 (一)加强指导服务,实施激励措施。政府方面,针对已经展开创业活动的大学生,除了上述的简化审批流程、减免行政收费、设立专门的创业基金等多渠道为其在资金上提供足够的保障,主要还应针对此阶段的大学生进行进一步的培训。可以为其设置专门的创业服务咨询和指导以及培训机构,及时动态地为其提供有效的创业以及行业信息;针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大学生也可以进行咨询;同时也可以定期举办一些针对经营管理、法律、金融以及一些其他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免费培训;或是对其进行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全程跟踪指导,确保其创业活动的顺利进行。此外,想要大学生持续保持创业的热情以及面对和解决问题的勇气,政府可以设置一定的激励措施,通过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使其不仅在精神层面得到较大的鼓舞,同时也能够切切实实地得到物质利益。(二)完善创业孵化,提供专业辅助。首先,各个高校除了与企业联合建立创业基地,还要不断完善高校创业孵化器的建设,鼓励参与的学生加入进来,将其创业项目计划加以孵化和完善,并为其运营节省一定的成本。同时,学校也可以为各个创业团队提供指导教师,给予其多方位、专业化的指导和帮助。其次,由于学生参与创业活动后,难以兼顾学校的学业任务,学校可以针对这些学生,放宽学分要求,或者为其提供休学并保留学籍的便利,使其能够在创业活动上投入更大的精力。最后,学校可以为创业的大学生建立信息系统,根据其系统信息对其进行动态监控,随时为其提供一定的政策、行业、法律等方面的信息和问题的解决方案[5]。(三)建立企业与学校创业团队联动机制。相对于走在摸索阶段的大学生创业团队,企业具有十分丰富的内部管理、外部营运、战略规划、风险管理以及公关推广等方面的经验。也可以经由政府牵头,按照双向、自愿的原则,校企建立起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帮扶关系。由企业将其运作和管理经验传输给参与创业的大学生及其团队,为其提供更为有效实用的指导意见。大学生创业者可以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创新精神以及灵活的思维,将其进行融合,形成自身的创业思维或者实践风格,反过来也可以反哺这些企业,实现共同发展。(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大学生创业的开展。一方面,社会各界成员都要加强自身法治和道德意识,打造诚信精神,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个更加公平、诚信、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和信用环境,不断推进大学生创业者创业活动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家庭方面,父母也要多体谅和理解子女的创业选择,并在其遇到困难时给予鼓励和支持;或是在思想上加以开导,减轻其创业压力,作为其坚强的后盾。(五)自身进行准确定位,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念。大学生创业者应当科学、合理地评价自己,在明确自己创业需求的前提下,对自身进行准确定位,树立切合实际的创业目标,不可一味追求遥不可及的成功。只有在合理的目标动力驱使下,创业活动才可能成功。同时,任何创业活动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波折和困难难以避免。尤其是对刚踏上社会的大学生创业者来说,创业活动可能充满着更多未知的困境。因此,大学生创业者更需要培养自己坚韧不拔、永不服输的意志。大学生还应当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离开了校园不代表可以放下书本,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作为创业者,更要不断自我学习,自我超越,通过学习和掌握各项知识技能,提高自身创业能力,最终实现创业成功。 作者:徐以标 单位:连云港开放大学 工程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业分析论文:大学生创业教育管理模式分析 摘要: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开设以来,一直受到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大学生创业教育管理模式成为了探究的热点。笔者分析了大学生创业教育管理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创业教育;管理模式;大学生 一、大学生创业教育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1.创业教育观念落后。大学生对创业教育的认识不足,50%的大学生认为是“赢利”,还有一少部分学生认为创业就是创办公司,甚至误将勤工助学等同于创业。学生创业观念落后,过于笼统,这种无准备状态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有立足之地。学生这种创业观念也反映出了创业教育管理中对创业观念表述不清楚的问题。学生对创业教育课的学习质量也反映了学生没有创业的紧迫感,说明学校创业教育管理人员对学生的就业形势和时展趋势分析不足。2.创业教育层次不清。在创业教育实施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层次不够清晰。第一个层次是引导和鼓励有能力的少数大学毕业生走上创业之路,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二个层次是使大部分大学毕业生在各自的职业生涯中保持活力、更好地发展,从而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创造更多的价值。创业教育是对学生进行启迪,发掘具有创业潜质的学生,辅助指导学生在毕业后有所成就。当一个企业建立起来,就解决了一部分学生的就业机会。创业教育管理没有分清层次,在教育目标设置上没有梯度,就使无创业能力的学生产生具体压力,最终既没有练成当老板的本领,也没有锤炼出当优秀员工的素质,这是创业教育的败笔。3.创业教育未完全融入整体的育人体系。目前,学校虽然开设了1门有关创业教育的公共选修课程,但是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没有从源头抓起,没有实现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当下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并没有真正意义上让大学生创业教育成为学校关注的重点,也没有让大学生对此课程产生足够的关注。部分有意向学习的学生,由于老师的授课态度和授课准备不够充分,课堂教学效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最终也影响了学生的上课积极性。所以,高校对创业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是很大的问题,亟待将创业教育纳入教育体系,成为学生的必须课程。4.师资以及创业教育的外延拓展不足。在国外,教授创业教育课程的教师大多有创业或投资的经历,熟悉企业的运营,但在我国高校这样的授课教师极度缺乏,绝大多数任课教师缺乏创业经历和实践能力。国外创业实践课不仅仅是调研和模拟,对好的创业项目,学校还会支持学生,并帮助学生联系相关的人脉促成创业活动生成。在这方面我国大学创业教育管理模式中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大学生创业教育管理模式中问题的解决对策 1.树立先进的创业理念。创业教育管理为创业教育质量保驾护航,只有创业教育理念先进而明确,才能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来促进教育质量提升。如果管理理念模糊,管理工作也就无从下手,创业理念如同大脑,管理模式是手足,只有大脑思路清晰,行动才能准确。因此,创业教育管理模式需要对创业教育的理念进行分析,让学生了解到创业活动的本质和组成部分,加深对创业教育理念的认识,找到自己在创业活动中的角色定位。然后创业教育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对学生的创业理念认识进行评估,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创业教育观念,从而为后续的创业教学课程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创业教育管理需要重视对先进创业理念的树立。2.明确创业教育层次。创业教育是解决一个时代的人的工作问题,同时为市场经济环境注入新鲜血液,学生的创业潜质不同,没有必要将所有学生都纳入创业教育重点培养对象中。第一,学校要通过科学的测评方式对学生的创业潜质进行评估,对学生的创业意向和创业的情趣浓厚程度进行统计,然后根据这些数据筛选出一部分重点培养对象。第二,学校要指导这些创业培养对象构建自己的创业方案。在创业方案中,要有项目的选择、资金的筹备、人力资源的安排等。在人力资源安排方面,学校要指导这些“小老板”发动自己身边的人。这样就使具有某些专业技术能力或者社交能力的学生成为这些“小老板”创业活动的骨干力量。这些学生的特质是具有很高的技术和执行力以及稳定平和的心态。创业过程中,需要有头脑灵活和前瞻性的老板,同时也需要有踏实肯干的员工。因此,创业教育管理要明确创业教育层次,从而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活动。3.强化创业教育在高校中的地位。创业教育课程的开设是国家发展的要求,然而大众对于教育的看法还是比较传统,孔子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思想对中国家长影响深远。家长对计划经济体制下“铁饭碗”和新时代“白领”的工作追求和向往都附加在孩子身上,然而这种向往与时代大环境之间存在很大矛盾。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背景下,创新是发展的源泉,平稳工作已经不是主流,所有的工作都需要与时俱进的创新。虽然家长和社会对大学生毕业后工作的看法略显落后,但是其对大学生的就业择业观念产生了很大影响。对此,高校要强化创业教育在高校中的地位,通过学校的引导来矫正大众的思想偏颇,同时也让大学生意识到自己的生存危机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因此,创业教育管理要确定创业教育活动在教学中的地位以引起学生的重视。4.提升师资力量。大学生创业教育绝非流于形式,今后大学生的生存和发展需要通过创业来解决,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质量提升都需要大学生来完成。所以,高校创业教育管理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创业教育师资力量。创业教育作为一门新兴的课程,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学习欧美创业教育的精髓,避免全部照搬,要做到外国创业教育中国化;另一方面要发动中国企业家关注大学生创业活动,给予资金上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援助。学习外国创业教育思想是创业教育的理论性学习。邀请知名企业家为学生辅导创业工作、提供经济援助,践行创业教育活动。因此,教育管理工作者要对高校既定的创业教育教师进行专业性的培训,要邀请具有创业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的工作者来指导学生的创业工作。5.拓宽创业教育外延。既然中国高校现阶段的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是为社会服务的,就要拓宽创业教育的外延。同其他专业课程相比较,创业教育的显著特点是个性化和无定型化以及无法量化,这就反映了创业教育实践性的特点,需要在实践过程中来衡量教育效果和教学质量。因此,高校创业教育相关研究人员,要为学生找到创业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辅助企业机构。高校要为大学生创业和相关企业做好牵线工作。此举于大学生而言,可以将自己的创业想法在学习理论知识之后转变为现实,于相关企业而言可以将企业资金投入到新的产业中,于学校而言则提升了创业教育质量,让学校成为了大学生创业活动的摇篮。 三、结语 总之,大学创业教育课程开设是时展的需要。互联网环境和数字化进程使体力劳动减轻,企业对工作人员的需求量显著降低,大学生自主创业能解决就业问题。“一带一路”经济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市场经济活跃,开发提升大众生活品质的产品,这就为大学自主创业提供了有力环境,大学生自主创业利国利民。然而,高校的学生创业能力培养尚未与社会需求完全匹配,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和社会相关部门要对此进行深入研究,短时高效提升创业教育管理质量,为国家培养出时展所需要的人才。 作者:杨波 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大学生创业分析论文:大学生创业模式的分析及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学生创业模式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由传统的自主经营创业转向互联网商业、公益创业等模式。在这种情况下,高校积极探索大学创业的科学模式,以促进大学生创业的顺利开展。研究当前大学生创业模式及建议不仅能够促进大学生创业,而且对我国就业问题的解决和我国社会的发展有着深刻意义。 一、大学生创业的意义 (一)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创业活动要求大学生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创业精神。而我国就业市场上的大学生的实践能力普遍较低,导致就业市场对大学生的需求量减少,大学生就业压力加大,很难找到满意的工作。而在创业的过程中,大学生必须离开家长和学校的保护去接触社会,体验社会,这一过程能够有效加强大学生的实践锻炼,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并且,大学生创业需要大学生运用自己的所学知识创新经济问题解决方法,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创新意识,进而实现创新能力的提升。(二)促进社会发展。资源优化利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而在现代经济体系下,企业运行效率逐渐提高,创新成为资源优化利用的重要途径。很多企业积极招聘创新人才,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而创业能够有效提高创业者的收入,促进社会经济结构的形成。这是因为,创业不仅能够满足社会对新产品和新服务的需求,而且能够刺激企业投资,平衡产品需求和增长,进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另外,大学生创业能够将大学生的知识转化为生产力,为社会培养具有丰富经验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实践人才,以促进社会的发展。(三)增加就业机会。大学生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的主要社会问题,虽然我国制定了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政策,但是大学生就业问题仍然得不到根本解决。而创业不仅能够缓解大学生就业困难的现象,而且能够为大学生提供工作岗位,增加大学生的就业机会。因此,大学生创业能够有效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 二、大学生创业模式分析 (一)传统创业模式。一是自主经营模式。自主经营创业模式主要集中在零售、服装、图书、餐饮、食品等行业,大学生通过自行筹集资金建立小型的股份制企业,运用自身的知识和经验开展自主经营,自己负责企业的盈亏。自主经营模式是传统大学生创业的主要模式,并且,这种模式的风险较小,对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技能力的要求不高。但是,这种模式的营业利润较低;二是孵化器模式。孵化器模式指大学生通过参加创业大赛来深入挖掘并培育创业项目,进而开展模拟创业,以提高大学生的创业能力,积累大学生的创业经验。孵化器模式能够有效利用政府和高校的创业资源来孵化创业项目。但是,这种模式对大学生所孵化的创业项目的要求较高,强调项目的创新性和项目的科技水平。另外,孵化器模式的成本较低,风险较少,可以享受政府的创业政策,受到大学生的高度青睐;三是网络营销模式。网络营销模式是大学生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等进行网络营销的创业模式。例如,大学生在淘宝网开设网店销售化妆品、特产、服装等。网络模式的成本较小,入门槛较低。但是,这种模式的科技含量和创新性较低,规模也不大,创业经营比较被动;四是创业服务模式。创业服务模式指大学生运用自身的创意和才智出谋划策进行创业。这种模式主要集中在装饰、策划、婚庆、艺术等领域,对大学生的艺术素养、审美能力及创意思维有着较高的要求。(二)经济转型时期大学生创业模式。一是互联网支撑下的商业模式。互联网支撑下的商业模式主要指大学生运用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培养自身的互联网思维,改进传统商业模式,进而创新出新的商业模式。这种模式对大学生的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意识的要求较高,强调大学生对互联网特点和互联网商业的充分认识,要求大学生能够打破传统商业模式的束缚。并且,互联网支撑下的商业创业模式远远超越了电子商务,是对传统电子商务的改造和升级;二是科技成果转化型模式。科技成果转化型模式主要指大学生通过市场调查,在了解市场需求的基础上依托自己学校或实验室所研发的科技成果或科技优秀技术创新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并创立公司。这种模式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资金需求量较大,风险较高。但是,这种模式的盈利能力较强,能够促进产业升级和现代制造业的发展;三是公益创业模式。这种模式主要指大学生将公益项目进行商业化和市场化运作的创业模式。这种模式能够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大学生就业,受到高校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并且,公益创业模式对大学的公益理想和公益使命感要求较高,强调大学生的团队意识、风险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完善大学生创业模式的建议 (一)强化创业教育。一是我国教育部门应积极改进传统的就业创业教育理念,强化创业教育意识,将创业教育纳入教育体系之中,将创业教育作为系统工程贯穿于教育的始终。为此,我国可以积极向西方国家学习,从小学开始就涉及创业基础教育,培养小学生的创业理念,构建完善的教育体系。并且,学校应积极改变教师的教育观念,加强教师对创业教育的认识,要求教师开展创业教育,加强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另外,高校应积极转变学生的就业观念,积极向学生介绍创业的重要性,鼓励学生进行自主创业,培养学生的艰苦奋斗精神和创业精神。除此之外,高校应积极改进创业教育模式,不能将创业教育停留在形式和政策上,应加强对学生能力和个性的定位,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开展针对性创业教育,提高创业教育的实效性;二是学校应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创业教育能力。为此,学校应积极引进专业化的创业教育教师,提高创业教育质量。并且,学校应招聘优秀创业者作为兼职教师,加强对学生创业实践的指导,提高学生的创业成功率。另外,学校应积极组织创业教师参加创业培训,不断提高创业教师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进而提高创业教师的教学水平。(二)优化创业环境。一是我国应加强社会各界对创业的认知。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大学生认为自己只要学习好,考取一定的证书就可以得到体面的工作。而创业是大学生找不到工作的标志。因此,很多学生不愿意进行创业。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应积极改变社会各界对大学生创业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社会各界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二是我国应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一方面,学校应积极优化创业氛围,开展各种创新活动和创业大赛,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热情。另一方面,政府应积极出台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并且,政府应加快法治建设,完善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法律保障。 作者:姚井君 单位:盐城师范学院 大学生创业分析论文:大学生创业现状分析与策略 摘要:大学是实现从就业型教育向创业型教育的转变,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是构建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基本要求。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已经成为全面发展人才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素质。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创新能力;思想信息;材料准备 创业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在校大学生创业,就是指尚未毕业的大学生在大学生涯期间创办事业的自发性行为。这个项目从诞生开始就收到了政府、社会等各界人士的关注和肯定,它从根本上为解决大学生就业困难问题提供了一个优质途径。“要注重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和就业能力、创业能力”是我党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重点强调的内容。这种创业模式下大学生毕业时不再仅仅是求职者身份,更多的是工作岗位的创造者、提供者,能为社会其它成员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进而促进整个经济社会的正向发展。 1什么是大学生创业 “大学生创业”本质就是大学生秉着自身的兴趣爱好或专业特长,自主自发地创造自己的工作。是追求个人富足的行为,也是自身价值的实现,更能为社会创造财富,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提供就业出路,做出积极贡献。(1)继承并创新。大学生创业是一种既继承又创新的行为。不是只有创建新的事业、企业才叫创业,对原有企业的重新定位与开发,也属于创业行为。所以,创新是从思维和能力的创新开始的,所有形式的开拓、发展和再创造都是不同程度的创新。当然,任何创新活动都不能脱离现实。首先,要根据企业的原有条件、现实状况以及未来发展方向去进行;其次,要根据创业者本人的知识储备、文化程度来进行创新活动,在传承中创新。(2)宣传并实践。大学生创业是一种既要宣传又要实践的行为。这是源于创业的实践性———实体经济的创造。创业衍生的商品可以是有形的物质产品,也可以是无形的精神产品,但都是为了满足某些人或团体需要的,反之,创业就是无价值的。那么,对自身创造的事业进行宣传和实践必不可少。创业者也就成为实践和宣传的统一。(3)管理并参与。大学生作为创业主体,需要担当创业的管理者和参与者两个角色。创业过程中,大学生作为始发者一般扮演建立者的角色,对日常经营采取决定性作用。但另一方面,大学生又是学生的角色,必须以参与者的身份参与其中,是普通的劳动者,需要通过努力劳动创造和获取价值。因而,大学生创业是个管理和参与共存的项目。 2为什么要开展大学生创业 (1)创新创业人才的成长途径。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决定了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进步的必要措施,是经济提升的强大推动力。每个国家都是强调创新创业,中国作为社会主义新型国家,更加迫切地需要创新型人才。大学生创业正是以培养创新型、创业型人才为主要目标,以学校作为实施创新创业的主要载体和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使学生利用所学知识为国家和社会创造价值和财富。(2)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具有竞争性。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要求学校能够大量输出具有创新精神和开创意识的人,这正是鼓励大学生创业的目的所在。培养学生积极地把握商业机遇、主动地进行社会交往、准确地捕捉市场信息等手段和方法。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格局也随之发生变化,应该参与到新产品或者新服务的研制和开发中去。由此可见,大学生创业完全适应了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3)实现个人全面发展的需要。大学生创业不仅要让学生具备创业本领和技能,而且充重视个人创造力的发挥,最大限度地满足个性发展需求,使学生乐于创新、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以积极向上、开拓创新、善于应变的精神风貌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大学生创业的推进,可以使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发展形势,把握市场发展规律,发现和捕捉商业机遇,变被动就业为主动就业,变主动就业为主动创业,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潜能,变潜在的优势为现实的力量。(4)我国教育改革开放的选择。鼓励大学生创业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注入了新的内容和活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首先是教育观念的改革和发展,创业作为一种全新的理念,主要功能就是引导学生走向社会、认识社会、适应社会、融入社会,这为我国当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创业为就业渠道决解问题的同时,也为就业市场提供了大量的机会,减轻就业压力,促进社会和学校共同发展。 3大学生怎样进行创业 (1)思想领域。大学生创业首先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在就业困难的大形势下,当代大学生要走在时代的前沿,扛起“创业创新”的大旗,在国家各项政策的鼓励和扶持下,积极努力地发掘自身的创业意识和渴望,拓展职业生活视角,创新创业,为自己,甚至为他人提供一片就业小天地。(2)心理领域。①学会独立思考、选择、行动。作为以谋生和立业为最终目的的大学生创业,也可以为社会积累物质、精神财富。大学生首先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才能跳出原有体制的制约,走上创新的道路。所以,独立是创业者的首要能力。但独立性不等于孤僻,因为创业是群体活动,不是个体的。②善于交流、合作。在创业道路上,“同行是冤家”的思想是狭隘的,必须学会与人交流、合作,博采众长通过语言交流或者文字沟通,能够更好地提高效率,增加成功的机会。③敢行动、敢拼搏、敢承担。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机会和风险并存;从事创业活动,肯定会伴随某种风险,而且事业规模越大、成就越大,伴随的风险也越大,承受风险的心理负担也就越大。立志创业,必须敢闯敢干,有胆有识,才能把理想变成现实。创业需要具备和掌握的一定的技能和方法,创业是一种思考、推理和行动的方法,是在经历机会的困扰、整体地看问题和进行平衡领导的能力。创业能力就个人能力而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专业技能,二是创业素质,创业素质除创业热情、态度、价值观外,更重要的是具有创新创业的基本工作能力。创业的过程困难重重,能否坚持直至成功需要具备良好的创业素质。因此,对于把创业作为人生目标的人来说,不只要有激情,要做好创业的心理准备,同时还必须充分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清楚自己是否具备创业者的基本素质,能够清楚地告诉自己“我适合创业”,并以此不断激励自己遇到挫折时不退缩。教师可以将创业者的基本素质按兴趣、性格偏好、工作技能和工作价值观四个方面分类,在进行自我探索的过程中重视指导学生对自己是否具有创业者的素质进行评估。特别强调的是评估不是目的,目的是让学生意识到将来创业必须具备哪些基本素质,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进行自我训练。如创业者必须对成就有高度的欲望、对把握自己的命运有强烈的自信心,这也是我们所说的创业激情。工作价值观主要有成就、独立自主、挑战性、服务他人、人际交往等,因而在工作价值观探索时,教师可以帮助学生认清自己工作价值观的同时,指导学生确立创业所需要的工作价值观,如强烈的成就感、对独立自主和挑战性工作的追求等。 作者:张天锡 单位:三亚学院 大学生创业分析论文:大学生创业风险防范和维权意识分析 一、调查背景及目的 总理在2015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成推动中国经济继续前行的“双引擎”之一。此政策驱动下,激发了很多大学生的创业积极性,对实现创新型国家战略有很大帮助。然而,由于大学生创业经验不足、盲目前进,容易陷入社会骗局。为提高其警惕、风险防范能力及维权意识,让政府重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一惠民政策存在的问题,从而保护大学生劳动成果,实现创业创新强国之路。在双创时代驱动下,本文以广西高校大学生为例,对大学生创业风险和维权意识调查研究。 二、大学生创业的特点 近年来,大学生创业被社会公众关注,成为焦点。其创业整体呈现以下特点:(1)应届毕业生中,选择自主创业的占比低,绝大多数更偏向受雇于他人等风险较低的就业方式。选择创业的多为对收入有较高期待的人群,他们敢于冒险、勇于创新,愿意尝试不同的发展路线;(2)多数大学毕业生所选择的创业行业中,技术成分较低,多集中于销售、服务等行业。与其他就业者相比,创业者的组织管理和判断决策能力较强,有明确的长短期目标。 三、大学生在创业风险和维权意识方面的现状 (一)大学生创业存在的主要风险 1.创业政策风险。第一,创业政策指导体系尚不完善。就大学生创业活动而言,在政策上尚未形成完整的指导体系,对学生支持和帮助仍十分有限。创业者需来自各行各业的力量支持,然而当下除教育、劳保以及人事等系统外,其他诸如工商、财税、司法等系统,都并未提出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具体方案,至于如何扶持大学生创业,在细节上也十分模糊。第二,创业政策宣传力度不足。针对政策了解度展开调查,表1表明,目前大学生对创业政策的认知程度仍不太理想。66.66%大学生主要通过在校期间的知识传授和新媒体渠道获取创业知识,这需政府运用好学校和新媒体两大途径,拓展与“双创”相关宣传渠道,扩大其对大学生创业的影响。第三,缺乏科学管理,政策执行力低。相关机构缺乏科学管理机制和先进管理手段,使政策执行效果偏低,未达到预期水平。虽然国家一再强调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但部分地方政府及下级相关机构并未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大学生创业者的诉求得不到解决,相关部门办事效率低,严重挫伤了大学生创业的积极性。2.市场环境风险。第一,产权受侵严重。因现今的创意抄袭成本太过低廉,创业成果和产权被侵犯的案例屡屡发生。对产权人而言,如果自己的产权多次被侵犯,维权成本高昂,他们可能就会丧失创新的动力,长此以往,不利于推动创新创业的发展。这种对创意“高复制”的模式已严重影响了创业者的创新精神和积极性。第二,市场竞争激烈。很多创业的学生往往都会选择较为热门的领域,行业竞争异常激烈。因此,在企业初创时就很可能遭受来自同业的强烈排挤和打压。而一些实力雄厚的企业,为把小企业吞并或挤垮,一般会采用低价竞争的手段。所以,大学生在进入市场前,需要思量好如何应对市场的残酷竞争,为企业生存做好必要的准备。第三,网贷市场监管缺失。对创业学生而言,缺乏资金支持、筹款来源单一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见图1)。据进一步调查,个人贷款方面大学生并不易达到银行贷款条件,除少数学生能获得银行商业贷款和政府贴息小额贷款外,部分贷款来自风靡高校的“校园贷”。大学生对资金的强烈需求,使这些网贷平台瞄准了大学生这一群体。“校园贷”打出“放款快”“利息低”等口号,吸引大批需求资金的大学生。虽然“校园贷”能一定程度上帮助大学生解决短期资金需求问题,但实际是“三无”平台——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更有甚者,某些放贷机构对逾期无法偿还贷款的学生采取恐吓、威胁等极恶劣手段催债。这不但严重影响学生的人身安全,也对高校正常教育乃至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3.项目风险。目前,我国经济增速逐渐放缓,许多企业在经营上举步维艰。在这样的环境下,大学生创业也必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创业能否获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在于是否准确把握大众需求。然而,当问及大学生如何定位创业领域时,选择自身感兴趣的所占比例最高,达36.67%(见表2)。确定好创业领域,创业项目的选择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当被问及“更看中市场风险还是回报率”时,56.67%的人选择回报率,这表明大学生初创业时很可能把眼光盯向高回报项目,他们容易看到项目的高收益而忽视项目的可操作性和风险的不确定性。这样的创业者缺乏对自身条件的分析和对现有资源的考量,他们没有明确的目标,也难以准确定位市场未来的发展方向,整体处于盲目发展状态。4.大学生自身创业能力不足的风险。第一,心理素质不强。大学生普遍具有青春活力、富有创新精神,对创业的期望值也很高。但由于长期置身于校园之中,社会经验有限,缺少相应的心理准备和抗压力。遭遇困难和挫折后,很容易一蹶不振,前功尽弃。第二,经营管理能力较弱。与社会人相比,没有工作阅历、缺乏经验是目前大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虽然一部分自主创业的学生受过相关培训,但很大部分源于书本,过于理想化,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他们经营理念淡薄、管理方式落后、不善于组织市场运作、不懂团队管理以及无法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如何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把握市场形势,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是大学生创业需要思考的问题。第三,准备不充分。近年来,创业教育和良好的创业机会激发了大学生渴望创业的积极性,但很多创业者却不在意自身项目和产品的市场调查。据调查,创业时会充分调查所选择领域的人仅36.67%,很少有人会十分了解相关的创业政策。要想在“双创”的浪潮中站稳脚跟,创业者就要在前期做好市场调研,在了解市场的基础上创业。 (二)大学生创业维权意识现状 1.大学生的维权意识相对提高,但维权结果不容乐观。调查对自身维权意识评价时,76.67%大学生处于一般水平,50%创业中遭遇过骗局;在运用法律手段维权问题上,66.67%表示有重大经济损失时才会考虑运用法律手段维权。大多数集中于事后维权,极少想到事先防范,是当今大学生维权意识的缺口。50.83%觉得法律对防范创业风险作用并不明显,70%表示遭遇骗局时,即使维权,最后也可能是不了了之。由此可见,大学生阅历不足,对相关法律规定及创业政策的认识不够全面,而且缺乏相应的社会支持。2.创业学生维权并未得到相应机构的保障。维权机构少且层次低是造成大学生权利得不到保障的重要因素。83.33%受访者认为,政府加强对大学生的维权帮助。政府是保证创业者权益的重要机构,应站在创业者的立场,为其提供多种适宜的政策,如落实优惠政策、降低贷款利率等。高达90%大学生希望各高校普及创业法律教育。随着普法教育工作开展,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素质相对提高,但目前各高校维权力量普遍较弱,需校内维权组织发挥应有作用,开展高层次维权活动,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四、相关解决途径 (一)学生方面 1.培养自身综合能力,学会生存创业。大学生自主创业对自身的综合性要求相对较高。既要有自信、自强、自主、自立的态度,又要具备经营、协调等能力。培养综合能力可通过市场调查、创业实践等接触社会的方式,对创业者了解市场、磨练心志大有裨益。2.提高法律素质及风险意识,加强创业认知。通过浏览关于权益保护类的节目、报纸、法律书籍等,学习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可以多关注一些经济类、创新类媒体和专业知识网站来增强维权意识。这些不仅可以减少权益侵害,还可以使创业大学生陷入困难时能及时想到解决的途径。3.建立创业制度规范,防范创业风险。大学生对创业中的法律风险,可以通过制度的形式来对整个过程进行防御、控制和补救。(1)在创业初期应充分了解整个过程的法律程序,对创业项目实行全面的风险防控,并对计划做到了然于胸。(2)在合同管理中,签约前应调查对方的资信,谨慎签约,以免上当受骗。审查合同内容时,注重运用合同抗辩、保全等合法措施来保护自身权益。 (二)学校方面 1.培养大学生创业法律理念。各高校应根据大学生创业的现状及特点调整教学模式,更新人才培养理念,明确创业人才培养定位,加强法律观念教育,普及法令律例知识。可通过法律指导培训、法治讲座等多种方式,渐渐引导大学生树立依法创业、维护合法利益的意识,提高大学生创业者运用法律武器处理问题的能力。2.营造创业维权氛围。有效营造良好的创业维权氛围需师生双方共同的努力。(1)充分发挥师长科学向导作用,老师可通过课堂穿插讲解创业维权案例,将经验以更有效方式传递给学生。(2)重视在校大学生自身能力,全面提高其硬实力。鼓励其在校园生活中交流,在思维碰撞中加强对风险判别能力和维权重要性的认识,并开展校园创业情景模拟等活动,鼓励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主动维权。3.构建仿真创业实践平台。各高校应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借助仿真大学生创业实践模拟系统评价,对具潜力创业者进行创业基金扶持、开拓项目、全面指导等。高校可联合建立创业风险防范与维权模拟实验中心,创设创业风险和侵权行为的情景模拟,有利于缩减创业者学习和适应性成本。 (三)政府及相关部门方面 1.健全高校大学生创业风险评估与权益保障机制。对高校大学生创业市场实行风险评估,做到有效预防。此外,设置专门机构提供创业服务便于创业大学生咨询。同时,健全大学生创业保障机制,并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先试点,根据实施情况合理改善后再扩展至全区,由此能有指向性的拟定并完善大学生的优惠创业政策,并在体制与推广方面确保政策落地。2.通过保险大数法则分散风险。资金风险在众多风险中尤其突出,应当对大学生融资资金进行再保险。有关负责部门可搭建大学生创业备案与评估机制,由认准创业阶段进而着手构建广西高校大学生创业优质项目名单,支持金融机构对满足要求的创新创业项目实施保险服务和融资活动。3.借鉴国外经验。当局者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取长补短,健全相关法例律令,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法治化及大学生创业机制的系统化。 (四)社会方面 1.高精尖企业的支持。社会上的高精尖企业应尽可能扶持大学生创业团队,给予其一定程度上的资金优惠。通过专家及骨干成员的专业指导,提出不断完善大学生产业的宝贵建议与意见。2.风投行业的优质服务各大正规的投资企业、融资平台、创业基地应完善自身服务机制,提供多种优质安全的资金渠道供创业者使用。3.客观和谐的社会舆论氛围。媒体不应忽略客观事实,夸大其词,而应全面地报道大学生创业事迹,营造和谐的创业舆论环境和氛围,促使大学生从冲动型创业向理智型创业转变。 五、结语 当代社会发展迅速,社会上风潮暗涌,机遇与风险并存。大学生自主创业已成为这一时期最有力的号召。随着创业政策逐步完善,社会各界关注度持续提高,校园创业体系不断完备以及创业者自身竞争力的提升,大学生创业也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作者:张紫环 韦馨 梁琪 韦虹卉 杨子贤 单位:广西财经学院 大学生创业分析论文:大学生创业病理分析与创业教育策略探讨 摘要:本文对大学生创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病理分析,并提出了积极的创业教育策略。重点强调在创业教育过程中要符合市场实际,创业教育必须要与真实的市场相结合,训练学生了解企业真实的创办过程,学习创业过程中所具备的经营、管理及法律等各项知识,掌握其真实的创业本领;此外,创业教育要强调创业的风险性与创业过程的艰苦过程,随之进一步提出了创业教育师资的重要性。 关键词:创业教育;师资培养;大众创业 创业教育在大学开展已经十几年了,并且越来越被社会和高校所重视,随着国家层面支持力度加大,学生的创业热情也在不断高涨,他们开始谋划自身创业实现个人的价值与梦想。但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实施起来不是跟风、赶潮流,如何面对现实是十分关键的。如今,大学生还没能完全走向社会,缺乏社会经验和企业运营管理实践,唯一有的是做事业的理想和激情,这往往导致学生们在创业初期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由此,作为教师应该增设创业教育内容,结合学生的学习需要和个人特点,深入市场进行有效的研究,从而有针对性地来培训和指导学生,不断地提升学生创业优势,以此来不断推动企业和市场地互动,理解有关的经营和管理理念,帮助他们实现创业梦想,让他们在创办企业的过程中感受事业的成功。 一、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病理分析 现今我们所进行的创业教育强调创业理论和技能的教育,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创业技能、创业素质和创业心理等多方面都属于创业的范畴。将大学生自主创业内容引入到大学教育活动中去,要求他们能够掌握更多创业的方法和技能,不断地对于人才市场、法律法规、金融、税务等各项知识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不断地培养他们勇于开拓、不断创新、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也提升了他们的创业能力。世界许多国家很早就非常重视学生的创业教育,德国在1999年提出“要使高校成为创业者的熔炉”;英国政府从中学开始就开设商业课程,要求12—18岁的中学生必须参加两周的商业培训;法国在初中阶段就开始重视学生创业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早在1998年日本提出小学创业教育。印度20年前就提出“自我就业教育”的概念,强调对于学生自主创业意识和能力的培养,给予他们充足的空间来进行创业实践。实现创业梦想,成功开办自己的企业,当今成为了很多学生的目标和首选。学生们在创业实践中就显露出许多的问题。 1.冲动创业是大学生的“通病”。大学生在创业上的长处与短板都很突出,他们富有好奇心,敢想敢干,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但是,他们往往眼高手低,不能将自身的理论知识转化成为实践能力,成为影响他们成功创业的最大障碍。同时,由于这些大学生的实践经历与管理能力还不足,在创业中常常碰钉子。这种急功近利、缺乏实践经验和不重视企业内涵建设是大学生创业的“死穴”。创业在更大程度上需要的是社会实践经历和工作技能,由此,在创业初期就必须充分做好市场调研,谨慎、清醒地分析与把握,理性地进行判断选择。2.缺乏创业知识和社会沟通能力是大学生创业的软肋。大学生缺乏企业经营实践经验及有关法律和投资风险意识。不少学生在学习中接触过管理学方面的知识,但是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和深入认识,导致他们人事管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和营销运营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弱项,他们实际的企业运营中往往表现出综合管理能力的不足。既反映出他们在信念方面,其坚毅性、韧性、自制力和果决等都不够完全、坚定,也反映出他们协调能力、进取精神以及领导、沟通、人际交往等能力都有提升空间。 3.缺乏对市场判断力是创业失败的“病根”。很多大学生在初选创业项目、设计公司产品时没详尽周密地做市场调研,不了解市场未来和前景方向。在实践过程中,不少大学生往往缺乏换位思考的能力,对于具体的业务流程并不能有效地监控和管理,从而导致创业失败。加上不少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过多地关注创业成功的例子,而缺乏对于创业过程的全面思考,低估了创业的风险。而一旦在创业中遇到挫折和失败,他们就感到十分痛苦和茫然,这是目前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也表明了大学生创业的巨大瓶颈,不利于个人创业成功。 二、创业教育与真实的创业过程相结合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创业教育已经成为了目前高校教育的重要内容,这真实反映了国家和高校对于大学生创业的重视。尽管大学生创业教育已经开展了十几年,但截至目前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不少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理念认识不够深入,对于市场人才需求和行业发展规律等问题缺乏持续深入的关注,这样就造成教学质量下降的局面。缺乏专门独立的组织机构,创业教育师资队伍经验不足。并且,无法有效地将高校人才培养与学科专业教育紧密地结合起来,造成大学生的技能较差,号召力不足,无法将所学的专业知识转化成为自身能力,没有真正形成高校创业型人才培养的教育模式。因此,在高校创业教育工作中,应该保证创业课程、教育理念、当前市场、城市环境、政治政策、经济发展等多要素的紧密结合,不断地引导学生真正了解市场和企业,并对创业各个细节、预知的困难、可能存在的风险等要素进行深入而辩证的讨论,从而来更好地实现创业的成效。 三、培养具有创业实践的创业教育师资 教师作为创业教育的优秀指导者,决定了高校创业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很多高校的师资状况不容乐观,导致他们无法有效地来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课程教育,阻碍了大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和创业素质实现。师资力量无法满足创业需要,高校很多创业课程的老师仅仅懂一些创业的理论知识,缺乏个人的实践经历和经验,不了解市场和企业的运营规律,从而无法真正带给学生真实的创业实践学习。在这种错位的教学模式的指导下,不少的创业教育过多地注重书本知识的照搬照抄,对于创业实际问题缺乏有效的关注和深入了解,无法有效地提升创业教学质量。“要培养具有创业素质的学生,教师就必须有过创业实践”[1-2]。因此,高校应该大力提倡教师创新能力和创业素质的提升,鼓励教师下企业学习,参与企业的生产锻炼,对于企业创立、生产流程、经营实践、市场开发等多个环节给予足够而充分的重视,掌握创业与经营的本领,对于学生的学习和进步有重要意义。 四、加强创业的风险与诚信教育 加强创业的风险与诚信教育是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应该重点关注的内容。大多数大学生创业的目的都是为了成功,他们往往看到成功的一面,忽视风险、缺乏心理准备。因此,在创业的时候,应该认识到并不是每个项目都赚钱,应该充分做好对自己最不利的打算,提升自己的经济抗损失能力,提升自身的创业失败抗压能力。创业是人的综合能力作用下的结果,因此必须要不断地强化自身的各项能力,扎实创业本领,为创业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应该重点对于创业教育中的诚信教育进行强调。诚信是必备美德,关系到创业者今后的生存能力和未来的发展前景。无论是对外的交流和沟通,还是在企业内部员工管理工作中,都应该以诚待人、诚实守信,才能够获得更多人的认可。作为一个创业者,诚信、正派、执着是创业成功不可或缺的。创业者时时要以此律己,事事要注意诚实做事、诚信待人,在市场中公平竞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树立企业者的社会责任感,为企业恒久发展打牢基础。总的来说,在高校创业教育过程中,必须要引导学生完善个人人格,既要充满自信,又要谦虚谨慎,强化创新意识;在面对挫折的时候,应该以不畏艰难的精神去面对;不断地加强自我学习,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和精英能力,引领企业发展;讲信用,以诚待人,弘扬“诚信”美德,建立起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和对外关系,以此来不断地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创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商和功 单位: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大学生创业分析论文: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分析 摘要:思想政治教育是为了培养大学生创新性的思维和先进的思想,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是为了培养适应社会的创新型人才,两者有共通性。基于思想政治教育下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是培养具有先进思想和创新性的高学历创新人才。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中,服务于大学生就业创业,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文章简单分析思想政治教育在创业就业中的重要意义,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就业创业教育过程的方式方法。 关键词:思想政治家教育;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 1大学生就业创业中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意义 1.1思想政治教育有助于培养学生集体意识 合作共赢是时代的潮流。现代社会非常注重团队合作。同时,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的情况下,也只有充分运用团队合作力量才能实现共赢。大学生没有足够的社会实践,在就业或者创业中都需要运用集体的力量,提升自己的团队意识,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团体意识、提高成功创业的几率和增加就业优势。现代社会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他们的合作能力和集体意识较薄弱,没有与人合作共事的经验。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学生的团体意识,提高集体合作精神,为今后的工作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1.2思想政治教育有助于塑造健康人格 思想政治教育可以随着时间、观念及就业状况的变化使得大学生能够树立有效的就业创业目标,促使学生能够明确自身的人生规划。思想政治教育在学生品质和人格的培养上有重要的作用。在整个创业就业教育中,重视学习创业就业的理论知识,也需要有健康的人格,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拥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健康人格的学生能够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站稳脚跟。在巨大挑战和困境下才能有足够的信心去战胜它。创业行为和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思想政治教育可以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 1.3思想政治教育有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 学生拥有正确的创业观可以帮助学生度过困境。创业观念是否成熟可以关系到创业是否能够成功,正确的观念对实际操作有指导性作用。让大学生正确面对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并度过难关是思想政治教育所达到的目标,也是就业创业过程中的必经过程。针对大学生的需求,思想政治教育可以引导他们在清楚认识自己的基础上理性地选择创业,能够将自身需求和国家需要融合在一起,发挥自身兴趣爱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2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就业创业的联系 2.1与教育目标相关 思想政治教育强调创业品质、创业精神等,与创业就业教育中所强调的目标有着相通之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同就业创业目标一样,培养创新型的高素质人才,要发掘学生的创新意识、思维及能力,让学生具有坚韧性、独立性、合作性和克制性的品质。 2.2与教育内容相关 思想政治教育和创业教育都是一种培养全能型人才的教育。就业创业教育中囊括了多方面的内容,其中也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身心健康、合作意识等都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创业教育的主要内容,充分激发学生的就业创业动机,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2.3与教育路径相关 就业创业的关键环节就是将方案付诸实践。如果方案非常完善,但是没有在实践中得到应用,还是没有任何意义。思想政治教育促使着学生走出校门,将学校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增长实践知识,锻炼才干,提升技能。大学生将书本知识转化为实践成果,可以增加学生的就业创业信心,为更多的人提供就业岗位,与“创业促就业”的要求相符合,也是思想政治教育所希望达成的愿景。 3思想政治教育下就业创业教育的方法 3.1优化创业文化 创业文化可以提升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热情,支撑着大学生的创业行为,提高学生的创业动机和能力。创业文化潜移默化中影响学生的创业行为。创业教育在一定的创业文化中可以更深层次地感染学生,从而培养出他们的创业意识和精神。学校可以适当举办创业活动,让学生有足够多的机会参与其中,积累创业经验,提升创业意识,为进入社会打下基础。辅导员可以以多种渠道和工具促进创业的各种形式的表彰奖励,通过创业政策和措施,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鼓励大学生创业。 3.2全面把握学生的就业创业思想动态 在就业创业过程中,主动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或者教育,增强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助于帮助学生缓解就业创业压力,缓和就业气氛。创业之路布满荆棘,途中会遇到各种挫折,学生需要端正心态,将创业理念融入实践中。同时,校园世界和社会有很大的区别,学生的创业理想和所处的创业现实环境差距很大,很容易造成半途而废,影响学生的上进心。辅导员可以对其进行适当适时的疏导,让学生对现实社会有一定的认识。学生对未来非常地憧憬,但又会有未知的恐惧,加上自己没有足够的社会经历与阅历,一些小问题就可以让他们不知所措。辅导员需要为他们出谋划策,给他们以足够的信心,使得他们可以放心的去拼搏。 3.3增加学生的实践经验 学生的社会实践过程是非常重要的,是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的过程。在学生真正融入社会前,应该组织学生到就业创业等培训基地实习、见习,主动到第一线考察、学习校园里学不到的知识。鼓励学生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就业创业信心及能力。目前,学校与学校之间,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正在加强,可以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一个就业或者创业的平台,提高创业意识,从而塑造良好的创业品格。 3.4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思想政治教育下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可以利用团队形式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就业创业教育环境中,学生、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和不断完善自己,通过不断地实践提升自己的就业创业能力,从而提高创业品质。就业创业难度在不断增加,思想政治教育在这样的环境下应该充分发挥其优点和作用,更好地为就业创业教育服务。另外,从学生入学到毕业的这几年间,需要根据不同的层次和等级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鼓励学生主动创业,为学生提供良好创业环境,以展现出学生的个性,让学生在各个领域中实践,增长见识,为步入社会后的就业创业提供广阔的选择。 4结论 就业创业教育是一种常规性的教育。基于思想政治教育背景下的就业创业教育也需要以创新为优秀,注重在思想和观念上的引导,实现教育对象全覆盖,通过几年大学生活让学生清晰认识到在现实条件下的“创业”含义。通过就业创业教育可以区分出创业及就业的学生,可以分别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平台,让学生能够明确目标。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创业教育的融合是就业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引导下做好就业创业教育,提高高校人才质量,为就业创业提供了有力保障。 作者:魏鑫 李璐 艾东 李美姗 单位:牡丹江医学院 牡丹江医学院
社会调查论文:寒假社会调查实践论文 调查地点:十堰市郧西县观音镇天河口中心(完全)小学 调查单位: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计算机系07级科学与技术本科班 调查人: 汪明 调查时间:2011-1-26—2011-2-6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70%,农村小学教育的发展对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也是十七大提出的建设新型社会主义新农村题中的应有之义。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教育放到了一个非常突出的位置,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任何一个缺乏知识的人、民族、国家,都将被二十一世纪所淘汰。要实现社会主义飞跃式的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必须坚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把教育摆在现代化建设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解决农村发展重要之本在于改善农村的基础教育。 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设“新农村”口号后,农村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据我所知,现在的农村教育的投入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的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是,农村的基础教育面临的挑战依然十分严峻。整体水平离十七大提出得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为了更好地了解农村小学教育的现状,我在假期、对我所在乡镇的农村小学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或许有些以点带面,但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我还专门走访了当地的教委,并上网了解了一下全国的总体形势。本篇论文的主要得目的是:分析造成农村基础教育现状的原因,并探讨解决方法。 一、农村小学教育状况概述 客观地讲,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尤其在基础教育方面,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数字,近十多年来,全国90%以上人口所在地区基本上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了青壮年文盲,农村教育的结构调整和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视为普及教育的典范;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入也有了明显增加“和政府把农村教育摆在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努力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作出了积极贡献。农村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取得重大突破。XX年国务院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作出了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重大决策。XX年,率先对西部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了免收学杂费的政策,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XX年年进一步扩展到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惠及约1.5亿农村学生,农民教育负担明显减轻,仅免除学杂费一项,西部地区平均每年每个小学生家庭减负140元、初中生家庭减负180元。农民群众高兴地说:“种田不纳税,上学不缴费,农民得实惠,和谐好社会。” 但是在当地,农村小学普遍资金投入不足,教舍简陋、设施缺乏。学校周转的资金少。农村小学与城镇小学存在在明显的差距。例如,农村小学不能有效地开展利于少年儿童的活动,还有就是城镇小学都开始给学生们教授一些简单的英语课程。而农村小学的学生还不知道有这门课程,更不用说什么了解国外的一些东西了。 二、农村教育师资力量薄弱 由于地区相对偏远和农村小学教师工资较低,使得当地学校的师资力量十分薄弱。以及农村学校很低还常拖欠的收入,农村学校老、中、青教师比例严重失调;教师队伍后继乏人的显现相当严重。交通的不发达,使得农村学校与外界环境的隔绝,让农村教育滞留在起步几乎为零的起跑线上。出现了一个没有创意,陷入只看分数,以“分数一统天下”的教育恶性循环中。交通闭塞,资金不到位,农村教师如“井底之蛙”,用老一套的教育理念、方式和方法去教育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下一代,与日益发展的社会严重脱节。 还有当地学校任教的老师大多是民办教师。他们的学历大都是初中到高中水平。而且没有经过正规的师范教育。由于种种原因,使得一所学校连一名大专生都没有。这是我没有意料到的事。真是可悲啊!我为当地得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发生了疑问。 三、农村信息相对闭塞,重男轻女的封建意识比较严重 这些落后思想都制约了农村的发展。重男轻女等封建、迷信观念让农村小学教育“读书无用”、“性别歧视”等怪现象盛行。在农村小学教育中,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瓦解那些不良习惯、不良风气、让农民从思想上重视教育,消除重男轻女思想等任务相当繁重,改变中国几千年的传统观念任重而道远。 四、农村小学的现代化信息建设为零 在我所走访的几所农村小学里,没有一所学校有一节信息课(这里的原因多多)。使得学生无法晓知外界的事情。而有的学校只有一台电脑,但是还是空闲地放在那里,不能有效得利用。这样以来就严重地制约了我国现代化信息建设的步伐。从而加大了城乡教育水平的差距,也就抑制了农村的发展。使得新农村的建设更加艰巨。 五、农村小学教育为适应发展采取的一系列针对性措施: 1、对农村教育资金的大笔投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卫生和生活条件,建设和谐、生态校园,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决定在XX年部分省份“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从XX年年起,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工程”试点。这是一件好事。我希望当地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实地搞好农村基础教育。加大投入,使得农村小学的教育更好地发展。 2、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是发展农村教育的头等大事。我建议采取措施:一是开展“送教下乡”“支边”等活动,达到城乡教师间的互相交流。二是多培养农村骨干教师,开展农村教师“名师工程”,调动农村教师工作热情,用先进典型带动一大片。三是加强农村教师培训工作。“新教材培训” 、“专家讲座”、“名师讲座”等。鼓励教师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参与一些教师团体,如“青年教师协会”、“作家协会”、“书法协会”等。四是辞退一些不合格的民办教师,引进一批大学生到乡村小学支教。五是学校内部把教改科研活动真正搞起来,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自己的课题”。六是督促农村学校认真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杜绝那些应付检查的作假手段和形式主义。 农村是整个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农村基础教育水平的低下是导致人口整体素质低下的重要原因。影响农村基础教育质量的因素很多,我们全社会要积极地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教育做一点自己的贡献只要我们肯付出一点点爱心,我想我们的国家将会发展强大。社会主义的建设需要高素质的人才,也只有加强我国的基础教育的投入和建设,才能更好地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社会调查论文: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完善论文 摘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已被广泛应用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领域,有的法院还将该制度引入民事审判领域,经过实践检验,它对于实现刑罚个别化,教育、感化和矫正未成年罪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立法上的欠缺以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健全,社会调查制度在运行中遇到诸多障碍,使其应有职能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因此有必要对其法律性质、工作程序进行深入剖析,以期进一步完善该制度。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法律定位及实践意义 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未成年刑事诉讼中,判决宣告前由有关部门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背景、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社会调查报告提交到法庭,为司法机关正确处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提供重要依据。从上述定义不难看出,社会调查制度的实质是一种人格调查制度。因为人格调查制度是在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法院的判决前,对行为人的性格爱好、身心状况、家庭状况、生活环境、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等情况进行调查,综合判别被告人的人格状况、测定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作为对行为人作出恰当处置时参考因素的活动,其本质是强调对犯罪人个体的尊重与关注,强调刑法的实质公正,这与社会调查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是一致的。 考察域外有关人格调查制度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人格调查制度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一是人格调查紧紧以行为人为优秀展开。人格调查需要调查的项目有很多,包括行为人的性格特点、身体状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平日及实施指控行为前后的表现等,这些项目繁多的调查,看起来非常分散与杂乱,实际上,这些调查都是紧紧以行为人为优秀展开的,对行为人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背景情况的调查以及对被告身体、性格等自身状况的调查,并不是最终的目的,目的在于从各个方面收集和行为人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全面掌握行为人的个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分析、判定行为人的人格。 二是人格调查通常由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来完成。对行为人的人格状况的测定与评估,不是把各个项目简单罗列,而是通过由表及里、由表象到实质的调查分析,来综合判断行为人的个性特征、心理活动、发展趋势,其调查程序的严谨性和调查结论的法律属性,决定了调查主体的特殊性。 三是人格调查是对刑事被告人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轻重;而近年来轻刑化的司法理念,在强调对被告人刑罚个别化的前提下,还要综合判断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在这个意义上,人格调查制度就成为量刑、尤其是判处非监禁刑的重要参考因素。首先,该报告是影响合议庭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拟判处管制、缓刑和免处的被告人。其次,该报告也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进行法庭教育的重要依据。只有详细掌握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才能发现教育、感化、挽救该未成年被告人的“闪光点”、“感化点”,以便有针对性地对该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第三,该报告也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在宣判后对未成年人回访跟踪帮教提供了有效的参考材料。 二、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市的法律实践 自河南省兰考县法院首创社会调查员制度以来,各地法院均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已制度化、规范化。我市法院也在借鉴长宁、海淀等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我们研究制定了《佳木斯市涉少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实施办法》,并于2005年10月在全市法院正式实施。主要工作模式是实行庭前调查、参与诉讼、跟踪帮教的“三段式”服务。该《办法》对调查员的职责、义务、工作规程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最明显有别和优于全国其他法院的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调查员的准入设置了目前全国最高的门槛,只有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满二十三周岁,从事教育、共青团工作,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致力于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具备一定法律知识,诚信记录优良的同志才能够初步进入遴选范围;二是调查员由法院和共青团联合选任和考核,经未成年人及法定人同意以中立的身份开展工作,不依附于控、辩、审任何一方,不得从事兼职的法律工作;三是对当庭宣判缓刑的案件,调查员直接参与宣判后的教育,在第一时间内实现与未成年被告人、法定人、包片民警、居委会(村委会)主任、学校老师的对接,共同制定跟踪帮教措施;四是实行社会调查员有偿服务,除报销实际支出外,根据工作量发给相当于其日工资标准的合理报酬,对表现突出的调查员,每年由共青团组织给予表彰。 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制度的优秀贵在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在设计这一制度和选择调查员的时候不仅规定了较高的标准,而且把从事律师、陪审、法律援助、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等一切有可能与案件或案件的侦察、起诉、辩护、、审理有关的人员排除在外,而且规定了为期一年的考核、淘汰期,以期确保调查报告客观、公正。 (一)选拔聘任的基本情况 我们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为共青团,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团市委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选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自2005年6月以来共选聘两批82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选任条件为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作作风严谨、认真,具有一定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热心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从事青少年教育工作或在共青团组织中负责青少年维权工作的人士。首批选任的48名社会调查员有11名来源于各县(市)区团委干部,有30名中小学校教师,有7名来自其他机关。其中有30名为我市心理阳光协会成员。社会调查员平均年龄为31岁,其中市区24名,各县(市)区24名,每个县市至少3名。已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不再聘任为社会调查员,以上人员均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从事未成年人心理教育的经验。完成选聘工作后,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中院与团市委共同下发了文件,对各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做出要求,市中院组织对社会调查员开展了培训,颁发了工作证件。 (二)开展社会调查的情况 我们要求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原则上对每名未成年被告人开展社会调查,全部由聘任制社会调查员负责。开展社会调查首先告知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开展社会调查的目的、方法和法律依据及后果,在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同意后开展调查。对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开展的调查,不作为社会调查报告使用,仅作为其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对于被告人及其法定人不同意开展社会调查的,由法庭决定是否继续委托开展调查。2006年-2009年8月,佳木斯市两级法院共判处罪犯5983人,其中未成年罪犯620人,其中对365名被告人开展了社会调查,没有开展社会调查的84名,其中法定人不同意的38名,异地犯罪的46名,适用简易程序的14名。社会调查员深入到未成年被告人或未成年罪犯的学校、家庭、社区、村委会、工作单位等地,走访家长、教师、亲友、邻居 、同事。经与公安机关的协调,社会调查员可以持证到羁押场所会见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员调查未成年被告人及未成年罪犯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非涉案情况,多方面、深层次地反映和分析其犯罪原因和心理演变过程。对调查的内容均形成了调查笔录。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被调查人的性格、成长经历、成长环境等,对其犯罪原因进行分析,对落实监管和矫治措施提出建议。调查报告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发表意见。 (三)社会调查员参加庭审情况 法律对于社会调查员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诉讼地位未做规定,我们的做法是要求社会调查员参加庭审,在证人席处设置社会调查员标牌,由社会调查员在法庭调查后,法庭辩论之前作为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的诉讼参与人,出庭宣读调查报告,接受公诉人、辩护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调查报告形成过程的询问。此举主要是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人格证据”使用,避免将社会调查员归于公诉人或辩护人一方,体现其开展社会调查的中立性。在目前审结的案件中,有的诉讼参与人对社会调查形成过程提出问题,但未就报告提出不同意见。在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后,由审判长对报告给予评价,对可以确认的内容予以确认。在庭审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可以引用经确认的社会调查报告内容支持自己的控辩意见。在最后陈述后,社会调查员参与庭审中的法制教育,也可以参加宣判后的法制教育。 (四)开展社会调查程序及其在文书、卷宗中的体现 人民法院在收到公诉机关起诉书后,根据案情确定社会调查员人选,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聘任社会调查员。辖区各县(市)法院原则上委托本地社会调查员开展调查,市区各基层法院及中级法院在市区范围内委托社会调查员,每名未成年被告人需由两名社会调查员共同开展调查,多名未成年被告人共同犯罪的,由社会调查员共同对多名被告开展调查。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征得被告人及其法定人同意后签订委托书,并由被告人、法定人提供家庭、学校、工作单位地址、主要社会关系及联系方式。社会调查员根据案件情况确定调查提纲并经合议庭审核后开展调查,调查一般在十日内完成并形成社会调查报告。法律文书不在诉讼参与人中开列社会调查员,但在案件审理过程表述时,简明叙述社会调查员开展社会调查情况。在事实部分的最后一段,叙述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平常表现等同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犯罪密切相关的情况,以及实施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论述导致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发生的主观、客观原因及应当汲取教训的内容,一般主要采纳社会调查结论。在对有罪被告人量刑时,可以引用社会调查结论作为参考和依据。开展社会调查的委托书、调查笔录、社会调查报告、帮教意见等均收入卷宗。 三、社会调查制度在立法和实践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调查员制度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的一项卓有成效的举措,确实发挥了一定的效用并得到了社会各方的积极评价,但由于我国没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专门立法,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意见又十分原则,社会调查员制度还存在着诸多法律和实践操作方面的问题和障碍。 (一)社会调查报告是否是刑事证据的问题 多数人认为,社会调查报告基于人民法院的委托而产生,而且作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案件前的准备工作之一,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规定,应该是具备证据效力的,且与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鉴定结论”相似,同时该报告作为一种反映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的文字材料,也可以认为是一种“特殊的”证人证言,只要在法庭上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质证,并经过查实以后,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但笔者认为,调查报告严格意义上讲不能称之为刑事证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证据的证明力大小是指证据与案情存在的客观联系的程度,而调查报告的内容只是涉案嫌疑人在案发前的日常生活学习表现等非涉案情况,对案情本身没有证明意义,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因此,不能属于法定的刑事证据。 虽然社会调查是个新生事物,是我国法制建设进步的表现,但是仍不应有悖于现有的刑法原则和法律规定,调查报告既然不是用以证明犯罪事实,也不是司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取得的刑事证据,仅是案外的一些情况的调查和研究,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宜将调查报告的效力夸大化,因此,它不能作为刑事证据使用。 (二)社会调查制度公正性的保障问题 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的轻重。由于社会调查员的调查报告中存有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方面的说明,且是人民法院据以认定犯罪社会危害性的依据之一和量刑的参考,同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和受害人因犯罪行为受到或重或轻的伤害,希望法院可以为其讨回公道、重惩被告的因素会影响其对调查报告的认识偏颇,因此,保证社会调查报告内容的客观真实才能保障社会调查制度实施的公正性。 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保证调查报告的真实性:第一,确定调查主体是保证调查报告真实性的前提。社会调查员一般由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一定的解决未成年人问题经验的品质高尚的人担任,且由法院委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选定,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作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出现,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第二,在调查方法上,一般由社会调查员直接到未成年被告人生活、学习、工作的所在地以及其他关系地进行调查。实践中,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及不同的调查对象分别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如谈话、观察、电话、书信、委托等方式,必要时可以各种方法交叉使用,并制成调查笔录,最终制成社会调查报告。第三,法院在开庭前,合议庭必须先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在庭审时允许其他诉讼参与人对此发表意见,这样就进一步保证了社会调查报告的真实性。 (三)社会调查员的法律地位问题 我国法律用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以进行社会调查,但是对于社会调查员的法律地位并没有明确说明,到底社会调查员属于何种身份、其法律地位如何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论。笔者认为:首先,社会调查员不是证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是在诉讼程序之外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人,社会调查员是参加了诉讼以后才了解案件情况的,而且不是客观的真实情况而是法律证据反映的情况,属于法律事实,它和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有本质的不同。有人认为社会调查员属于品格证人,是就被告人的人品、品格出庭作证的证人,但笔者认为,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证人作证的范围是案件事实,因此,被告人的人品和品格内容不属于证人作证的范围。虽然国外的司法中有品格证人的出现,但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不同,比如法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只能就被告人被控事实或者其人格和品格作证”,因此,就被告人人格和品格内容作证的是合法的品格或人格证人,属于证人的范畴。但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没有相应得规定,不能生搬硬套的根据调查的内容将社会调查员认为是品格证人。其次,社会调查员也不是鉴定人。鉴定人是接受司法机关的依法委托或诉讼参加人的委托聘请的专门人员,是针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而社会调查员调查的是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等非案件或者说是案件背景情况,两者的指向和目的根本不同。我国的刑事诉讼是一种等腰三角形关系,控方与辩方居于等腰对角,法院居于顶角居中独立裁判,社会调查员在刑事案件中当然没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因此,笔者认为由于社会调查员是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进行的调查,因此,不一定非要给其独立的诉讼地位,他可以是属于辅助或者说是服务审判的人员。 四、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建议 建立社会调查员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如何实现司法公正的原则,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完善社会调查制度。 (一)通过立法明确社会调查员地位和身份 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的程序法并没有对社会调查员的出庭问题做出具体规定。当前我国部分地区的做法主要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我国是成文法的国家,司法实践应严格依法办事。第一,应从立法上明确调查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身份,使其选任、职权、责任等方面真正有法可依。第二,主体应当细化,委托关系如何确定,要有法律上的支持,相关的责任要确定下来。第三,保证内容的真实性。第四,设立出一套比较完整的程序,脱离科 学方法和程序,内容的真实性无法保证。第五,要经过质证。总之,明确社会调查员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在将社会调查制度推广到所有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前,尽快制定和修改相应的立法。 (二)规范社会调查工作的程序 社会调查虽然有其独立性,但仍应制定一套完整的调查程序,指导规范社会调查员的调查行为,从程序上保证调查工作的公正、客观、真实。笔者建议可以考虑采用以下措施:1、出具调查函前应征得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人的同意;2、社会调查员前往羁押场所会见未成年罪犯时应由法院人员陪同;3、对调查内容应当制作成笔录,或者用音像资料保存,作为调查报告的依据;4、一个案件应设立至少两名社会调查员,在调查时应由二人同往。 (三)强化对社会调查员的监督 1、由于目前社会调查员一般是接受法院委托,因此直接的监督应当是人民法院,包括对社会调查报告在开庭前的审查,听取被告人、监护人、辩护人的意见并要求调查员作出解释或补充、核实;在开庭时听取诉讼参加人的质询,虽然调查报告不具备刑事证据的性质,但由于其直接关系着量刑,应比照刑事证据在庭审中接受诉讼参加人的质询,但该意见应向法庭发表,社会调查员没有义务回答;如果在庭审中诉讼参加人尤其是未成年被告人对调查报告发生较大争议或提出实质异议,法庭不宜将调查报告作为量刑参考。 2、聘任单位对社会调查员的监督措施要加强。如规定社会 调查员定期向聘任单位报告社会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于调查员的不良行为聘任单位有权依取消其调查员身份等。另外,社会调查员还应接受被调查单位的监督。 (五)建立相应的制度保证 为保证社会调查员制度的公正实施,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保证。调查员如果在调查的过程中有徇私枉法或者收受贿赂等情况,作出不真实的报告,应该有相应的处罚制度;此外,要为社会调查员参与社会调查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社会调查论文:会计社会调查报告论文 1997年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连续几年把落实"收支两条线"、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建立有形建筑市场等项工作做为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源头来抓。山西省纪委、省财政厅把推行会计委派制工作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和"源头的源头"给予了高度重视,把它做为我国会计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来抓。在推行会计委派制工作中,坚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坚持树立典型、抓点带面;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委派制试点工作抓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既有数量又有质量;既增加了财政收入节约了财政支出,又遏制和减少了腐败,减少了经济案件的发生。 山西省会计委派制工作从1992年开始起步,至今大致走过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也是会计委派制工作在山西省由下而上,由点到面,梯次前进的过程。 1.起步阶段(1992-1997) 1992年10月,山西省忻州地区保德县率先成立了全省第一个会计局,揭开了全省会计委派制改革的第一页。对全县会计人员实行了按行业、性质分类的归口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会计任命制;对国有工商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实行了会计聘任制;对县、乡(镇)集体企业及自收自支单位,实行了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度。保德县会计委派制为全省提供了宝贵经验,为以后会计委派工作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 2.自然发展阶段(1997年-1998年8月) 山西省运城地区绛县于1997年成立了由县长兼主任,纪检书记、组织部长兼副主任,组织、人事、编办、劳动、财政、审计部门组成的会计管理委员会,对全县的会计管理实行了"一统四改"。"统一"即统一会计制度,全县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两则"、"两制"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及全省统一的法规制度。"四改":一是改单位会计为政府会计,委派会计人员的人事权由政府委托财政部门管理;二是改单向考核为双向考核,确立目标责任制;三是改无责上岗为抵押上岗;四是委派会计的工资改为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实施以后,效果也很明显。 吕梁地区兴县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会计和出纳实行了委派制,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委派了财务总监,对私营、乡镇企业实行了审查制度,农村财务实行了"村财乡管"。 临汾地区汾西县成立了县人民政府会计管理办公室,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国有、集体、个体等各类企业实行了会计委派,对人员少、业务量小的单位实行了"联会制"。洪洞县将被委派会计人员的编制统一划归了财政局,其业务档案、职务晋升、工作调动、职称评定、工资、奖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均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 太原市尖草坪区把会计委派制重点放在行政事业单位和村(街)办企业,对财务收支数额不大,会计业务量小、人员编制少的单位实行"联会制",或由一个会计机构负责几个单位的会计事项。 在此阶段,山西省的两个地方也开始了行动,一个阳泉市,制定出台了《阳泉市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实施意见》,另一个就是忻州地区,在总结保德县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忻州的实际,于1998年5月初作出了在全区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决定,制定出台了《忻州地区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实施意见》和《忻州地区会计委派实施细则》,对实施会计委派的指导思想、方式步骤、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管理使用、考核、奖惩等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全区地、县两级的委派工作迅速展开。在这一阶段,全省有29个县市区全推开了这项工作,试点工作的效果也越来越明显,而且有的已经初步形成了较系统的会计委派制运作方式。其中,兴县、绛县、洪洞等县和忻州地区是搞得比较好的,尤其是忻州地区为了从组织机构上委派制工作提供保障,提出的要在不增加职数,不增加编制,不增加财政支出"三不增加"的前提下成立会计局的方案,为各地市和各县区顺利成立会计管理机构提供了一个好的途径。既解决了会计委派工作中急需成立会计管理机构的问题,又符合了当前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 3.稳步推进阶段(1998年8月-12月) 1998年,中纪委二次全会把会计委派试点工作作为从源关上治理腐败行为的重要措施来抓。这为我们总结经验、加大力度、扩大范围提供了难得的机遇。1998年8月份,省纪检委、省财政厅在忻州市联合召开了"全省会计委派现场会"。各地市纪检委书记、财政局局长、会计科长参加了会议。中纪委、财政部派人专程参加了会议。省纪检委、省财政厅、中纪委办公厅、财政部会计司的领导同志讲了话。这次会议统一了思想认识,开阔了思路。与会同志通过经验介绍、实地参观和认真讨论,亲身感受到了搞好这项工作的可操作性,开阔了思路,学到了方法,为在全省普遍开展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会议以后,临汾地区、运城地区、吕梁地区和其它地市的一些县区会计委派制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为了指导和规范会计委派试点工作,并推动此项工作健康发展,我们还及时起草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实行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山西省财务总监管理试行办法》。这些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增强了会计委派工作的可操作性。到年底,各地市都确定了会计委派制试点县。忻州、阳泉、运城、临汾4个地方本级和全省的71个县区均实行了委派制。对2352个单位,2922名会计人员实行了委派。 4.全面推行阶段(从1999年初到现在) 1999年新年伊始,全省各地市和部分委派试点县的财政局领导、会计科长、会计局长于1月12日至13日齐聚吕梁地区中阳县,交流推广了中阳县"真派"、"实派"的经验。早在1998年10月份,吕梁地区中阳县在会计委派过程中创造了"三个全省第一"。即实现会计人员100%的交流;第一个试行财务稽查员制度;会计机构和人员分别精简了34%和43.7%,居全省第一。中阳县制定的方案起点高,工作推选的力度大,解决了我们长时间思考但未能解决的问题。中阳县的经验使得会计委派制改革大大前进了一步,中阳经验的推广标志着山西省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结合1998年会计委派制工作进展情况,我们在中阳会议上确定了1999年会计委派制工作目标,提出要在省、地、县三级同时开展会计委派制试点。结合机构改革,省、地(市)、县三级都要成立会计局,达到层层有机构、有试点的目标,形成从上到下齐抓共管,由条条向块块不断扩大试点范围的局面。具体目标是:在县区一级要全部推行会计委派制。已经推选了会计委派制的地方,要继续巩固和完善各项制度,及时了解和解决会计委派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把工作逐步引向深入。地区一级要有新突破,要出现一两个全面试点的地市,凡有条件的地市,最好搞全面试点;省级要开始起步,要在部分行业、单位搞会计委派制试点。这次会议对会计委派工作在质上和量上都提出了要求,是继1998年8月忻州现场会以后的又一次动员会。 中阳现场会议之后,中阳县经验得到了推广和应用。柳林、石楼等县,在1998年会计委派制试点的基础上,对会计进行了全部或部分交流,进一步引深了改革。运城市、交口、盂县、永和、稷山等县进行会计委派制"交流"、"精简"一次到位。阳泉市矿区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各单位业务量大小、会计水平高低和工作水平等具体情况,设置了10个联合会计机构和10个单设机构,负责8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会计机构由42个减少到20个,会计人员由原来的68名减少到44名,机构减少了一半,人员减少了35.29%。在任用的会计人员中,按照"回避"、"交流"的原则,全部进行了交流。新绛县在会计委派工作中实行了"稳定一批,清理一批,交流一批,招聘一批"的办法。即对34名合格会计人员和进行了原地委派;对6名副科(局)级干部兼任会计人员和6名50岁以上的会计人员,劝其退出了会计岗位;对12名会计人员进行了交流;公开考试招聘10名会计人员,委派充实到会计岗位。灵石县在会计人员交流工作中,只将会计人员的工作关系收归财政局管理,委派到新单位后,其工资、人事关系仍留在原单位管理,一切福利待遇不变。兴县对公、检、法、司等难以交流的单位,免去了原会计人员,由会计局另行委派。委派会计人员的编制、人事、工资等全部由会计局管理。吕梁地区对地直51个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了62名会计人员,把委派会计人员的编制、人事和工资关系全部收归会计局管理。除即将退休的5名会计人员外,对57名会计人员全部进行了交流。忻州地区宁武县对铝业工业有限公司和供水公司的工程会计,面向社会招考,择优录用,招聘委派。 截止1999年度,山西省共有忻州、阳泉、运城、临汾、大同、吕梁6个地方本级以地(市)委、政府文件下达了会计委派制工作方案(其中,忻州、阳泉、临汾、吕梁4个地市已运行),晋中、晋城也以财政名义下达了会计委派制工作方案。除临汾外,其余5个地市均成立了会计局,有100个县下达了会计委派制工作方案(其中,已运行的县区79个),有73个县区成立了会计局等专门机构。其中:56个县区为行政机构,15个县区为事业性机构。没有成立专门机构的地市县,其委派工作由财政局会计科(股)承担。全省共委派会计人员6655人,委派单位5438个。实行全部交流的县区12个,实行部分交流的县区25个,交流会计人员1260人;通过会计委派精简各单位的会计核算机构和人员的县区27个,共精简机构846个,精简会计人员880人。 2000年4月份,浙江省金华县、湖北省沙市,尤其是陕西省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对会计人员进行集中委派的办法引起了我们的重视。省纪检委、省财政厅联合组成考察组对陕西省进行了考察。随后,吕梁地区及所属5个县组成第二个考察组赴陕西省及延安市进行了考察。我们认为,以上省和地区的改革是当前会计委派的方向。这种集中委派、集中核算的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了委派会计、会计管理机构与被委派单位的矛盾问题,强化了政府对预算内、外资金的宏观调控职能。 社会调查论文:《社会调查方法》的“双主体两翼一强化一结合”教学模式 【摘要】开展《社会调查方法》课程 改革与实践十分必要。构建“双主体两翼一强化一结合”的教学模式,探索加强课堂讨论、实验模拟,深入社区等开展社会调查活动的实践教学思路和具体操作办法,将有助于提高《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教学质量,实现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目标。 【关键词】课程;教学模式;改革 在构建和谐社会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正确把握不断变化发展的世界,及时掌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社会信息,科学认识和分析社会现象十分重要,为此,开展社会调查研究及其必要。社会调查是人们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有目的、有计划的运用特定的方法和手段,收集有关调查对象(社会事实,现象及其规律)的信息资料,并作出描述、解释和对策等的社会认识活动。开设《社会调查方法》课程能帮助学生学习掌握社会调查的理论和方法,有效提高在社会科学研究及社会工作其他领域中收集、分析、整理各种资料的科学性和效率。 本课程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知识性、实用性。以往课程教学中由于受教学理念和教学条件等因素的限制,存在重理论、重讲述、轻实践的现象。《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是实践育人的有效载体。各高校要把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组织课堂教学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与专业学习、就业创业等结合起来”。因此,按照教育部要求以及适应新形势变化的需要,开展《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教学方法的研究,创新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教学模式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极其重要。 一、《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是许多院校社会工作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同时也是笔者所在高校行政管理专业、法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一门选修课。我们通过实地发放和网上发放的方式对学习过该课程的同学以及承担过该课程的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对象随机分布于吉林、辽宁、北京、四川、云南等省高校,回收问卷150份,有效问卷136份。 (一)教学目的和教学目标方面 在教学过程中,能使学生掌握社会调查的基本原理与原则、基本概念与方法,选题、研究设计、撰写调查报告等理论知识和内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89%的学生认为开设《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有很强的现实意义”;90%的学生认为“学习《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有很大的收获”;传统的教学方式重理论知识传授,轻学生自主参与研究,学生能较系统地学习有关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为实际社会调研打下了基础, 但却未能充分体现出该课程所应具有实践性的特点。 (二)教学形式方面 通过以往的教学经验来看,传统的教学方法是以讲授为主,先进行理论讲授,后进行实践,实践往往限定在校内,或者网上调查及收集资料。长期以来,以教师主讲为主要形式的教学方式,课堂上学生只顾听和忙着记笔记,缺乏课上的吸收理解及讨论环节,学生参与程度比较低,学习的积极性不高,课堂氛围较为沉闷;这种方法有利于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但是不便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理论讲解与实践操作未能很好的结合。问卷调查中,在你曾经学习的《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教学组织方式上,排在前面的依次是讲授、案例学习、讨论;但是讨论中,学生主动发言的少,气氛不踊跃,师生互动少;有在课程讲授同步进行课外实践的仅仅有9%;学生在选择喜欢的教学组织方式上排在前面的依次是课外实践、案例学习、讨论;学生们更希望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减少理论课程,增加实践课程;希望教师与同学之间进行较多的互动,建立积极的课堂氛围:增强课堂知识趣味性。 (三)考试形式方面 收到的调查问卷中,本课程是必修课的专业,90%以上要求通过闭卷考试的形式来考核来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检验教师的教学质量;有的学校虽然在人才方案上注明由老师确定考试形式,但是90%以上采取了闭卷考试的方式;本课程是选修课的专业,95%的学校不限制考核方式,闭卷考核和课程论文形式由任课教师自行选择,95%的老师采取要求写调查报告、以课程论文的形式作为结业考试形式;但是学生写的调查报告大多数是文献查询的资料整理完成,极少是社会实践活动后的真实反映;教师反映这些考核方式基本能反映教学的质量和学生学习的收获,但是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缺乏准确性。 总体看,传统的教学方式导致学生缺乏实际解决问题的操作技能,还没有完全实现理论性和应用型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的目的,还有一定距离。 二、影响教学效果的因素 (一)“主体―客体”为主的师生关系 当前,教学活动中还没有摆脱“教育者中心”、“受教育者中心论”和“互为主客体论”,局限于用“主体―客体”范畴来界定师生关系,这种情况也存在于《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师生关系中。教师往往以教育者的角色自居,自认为是传播知识的主题,学生仅仅受接受知识信息的受体,“讲与听”的教学模式,自然导致,“演员”与“观众”的师生关系;尽管教师在教学的“舞台”上,非常认真的讲课,努力扮演称职的“教师角色”;但是,无法实现师生关系的优化与和谐,不利于构建良性的师生关系,学生成了等待被灌输的、能力缺失的客体,不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教育对人的塑造功能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和体现。 (二)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否 随着社会快速变迁,东西方文化的交融,学生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也随着变化,高校教与学的环境也随之发生变化。学生在社会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情况下,在网络技术和信息传播的多样化影响下,日益游离在课堂、网络与社会之间,一些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受到前所没有的冲击。 (三)理论内容与实际操作的结合 《社会调查方法》课程本身实践性较强的课程,理论内容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实践环节对于学生掌握社会调查的知识和具体调查研究方法、增强实际工作的经验,以及为将来进行科学研究和参加社会工作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在课程的讲授中,由于学校各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的时间安排与课程很少能达到一致的,加之考虑到学生参与社会调查的人身安全等问题,许多学校在人才方案上设置了课程同步的实践环节,但是,却不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学时量和调研目标。这样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紧密性就不强,直接影响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也影响了教学效果。 (四)教师自身素质 由于部份教师自身素质不过关,教学观念落后 ,不精通网络媒体技术;理论功底薄弱和教学经验的欠缺,这就使得教学中,在教学深度、难度、广度等方面受到限制;有的教师科研能力不强,在设置调查课题方面,不能把握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或者不能设置学生利用现有的教学环境和社会资源能够获取丰富信息的课题,从而导致调查的实践环节不容易有序、有效地展开。 三、构建“双主体两翼一强化一结合”教学模式及实施途径 在社会调查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一套强化社会调查实践教学环节,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双主体两翼一强化一结合”的教学模式。“双主体两翼一强化一结合”教学模式中的“双主体”就是教师和学生都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是传授理论知识、方法和技巧的主体,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是积极主动进行知识的吸收、应用的主体;“一强化”就是加强实践教学力度;“两翼”分别是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在左翼的引导下,将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调查技能的培养和能力的提高推广到右翼的实践活动中去,并在活动中检验学习的效果。学生只有在理论与实践的左翼与右翼的共同推动下,才能畅游在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知识汲取和社会实践调查的领域中。“一结合”就是实践教学和科研相结合。 (一)确立师生的“双主体”关系 教师和学生都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二者构成了主体――主体的关系;引入社会工作理念,坚持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重视其个性的发展,接纳学生、教师由“主宰”向“主导”转变, 学生不再是被动的信息吸收者,而是要主动地建构信息的主体,学生由被动的听众、观众、转变为参与课堂讨论、发表对教学内容的理解的观点,成为积极进行课堂互动的参与者;转变为运用社会调查方法开展社会调查活动的调查主体;使学生的学习变得更加有价值感和实践意义。 (二)突出实践教学环节 《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性质以及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突出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根据教育部精神要求“各高校要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个学期……”各高校要适当增加实践教学的课时比重;在教学中加强实践教学的力度,例如根据课程的内容,在访谈法、观察法、文献法、问卷法等知识讲解后,要安排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开展有针对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做好缜密的安排、调查前的联系工作、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必要时购买学生安全保险、检查学生的社会调查进展、指导学生正确运用调查方法和技巧、解决临时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师生交流和调查总结;学生在调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在课堂学习的调查方法和具体实务技巧、并运用社会工作等专业课程中学到的沟通、倾听、观察等技巧,开展社会调查;在调查中还要注意社会调查的伦理准则等等。调查结束后,将调查的结果进行整理和分析,最终形成调查报告。 (三)课堂教学手段多样化 在认真讲授社会调查基本理论知识、方法、技巧的基础上,本着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思想,教师要避免“一言堂”;在课堂教学环节中,增加问题研讨、教师和学生角色互换教学活动及实验室模拟的方式,学生可结合课程进度,对于自己在某些方面的学习体会和调查研究方案设计、问卷设计与学生和教师交流、开展研讨活动;根据设计的课题开展个案调查、集体访谈、实验法应用等模拟训练活动;尝试网络教学与研讨等,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手段,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提高学习效果。 (四)教学和科研紧密结合 强化社会实践的重要途径就是将科研活动引入教学中,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的人才。教师一方面根据当前社会现象选择和确定调查题目;一方面可以与自己及相关专业教师的科研课题紧密结合,特别是以社会调查方法收集资料的应用性课题的论证和立项,确定调查内容,制定社会调查方案,同时更要鼓励学生自拟调研题目。学生根据确定的调研题目、组织调查小组,设计调研方案、设计问卷等;学生带着科研任务,做好调查前的一切准备,到广阔的社会空间去收集信息、开展社会调查。教学和科研紧密结合既可以使学生获得研究能力和研究精神,还可以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 (四)考试形式多样化 对于课堂研讨、社会实践的过程进行实时评估。对于参与课堂互动、实验室模拟训练活动的情况进行讲评,将讲评结果记入平时成绩;在进行社会调查之后,组织相关教师和学生对调研过程中,学生的表现以及调查报告的质量和水平进行评选,记入课程结业考试成绩中;或者直接以研究方案设计、调查研究报告作为课程结业考试成绩。 (五)教师要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当前的授课对象是90后群体,最鲜明的特点是“富于个性与创造力”,是信息时代的优先体验者,其平均智商超过了以前的同龄人,好奇心强、接受新生事物能力强,且大都都有一技之长,形成授课对象本身知识的超前不规则集聚状态,因此,我们要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加强学生心理分析、结合90后自身特点和时代特点,与时俱进地寻求最适应当代大学生学习此门课程的最佳途径;不断更新知识,更新教学观念,教学主题富于时代性,扑捉课程所在学科最新理论、方法和技巧,掌握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主动权。 四、小结 二年来,笔者所在高校在《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增加了到社会开展调查活动的环节,进行了“双主体两翼一强化一结合”教学模式的尝试,主要利用开课学期所在的双休日、“端午节、五一、中秋节、十一”等时间开展具有明确主题的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并对我校几个学期的教学实践进行跟踪分析,收到了实效,学生们通过《社会调查方法》这门课程,挖掘了自己的潜能,增强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培养了创新和实践能力,为以后的学习工作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同时,提高了教学质量,实现了教学目标。今后,学校可以与驻区、所在城市的人大、社区、政协等部门联系、就当地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涉及社会发展及民生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同时,发挥高校为社会服务的功能,培养学生的服务精神。 作者简介:许晓晖(1968―),女,满族,吉林长春人,长春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硕士生导师,从事社会调查、社会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研究。 社会调查论文: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社会调查问卷结构设计的信度效度分析 摘 要:从问卷项目内部一致性信度系数、内容效度、构想效度等方面,对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社会调查问卷的结构设计进行了信度分析和效度分析。认为三份问卷都有较好的信度,《高等职业院校服务社会培就业培训》问卷的结构设计合理有效,《就业情况》和《幸福感受》问卷的结构设计比较特殊,需要作一些改进。 关键词:信度;效度 数据统计分析结果和调查结论的正确性一方面依赖于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统计方法的正确性,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于问卷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在进行数据分析之前,我们对采用的三份问卷进行了大量的试调查,目的是设计出合理有效的问卷。 通过科学的统计方法对调查问卷进行信度分析和效度分析,合理设计调查题目,方便我们对数据进行科学分析,以利于提高学术界、教育界、政府、社会对高等职业培训服务社会效果的认识以及进一步改进这种人才培训模式。 一、信度分析 信度[1](Reliability)即可靠性,它是指采用同样的方法对同一对象重复测量时所得结果的一致性程度。本研究采用Cronbach a[2]系数来检验“内在一致性”。通过信度分析,可以反映被测特征的真实程度。我们主要在SPSS13.0中采用Alpha值测量问卷项目内部一致性信度系数(信度系数的取值范围为[0,1]),分别计算三份问卷各维度和各问卷总体的Alpha信度系数。主要数据详见表1。 上述结果显示,三份问卷总的内部一致性信度系数均大于0.8,说明问卷有很好的内部一致性信度,评价指标体系很好,问卷整体设计的可信度较高,获得的数据有较强的稳定性,能比较真实地反映被测特征。各维度的信度系数值均在0.8-0.9之间或接近0.8,说明各项目之间具有较好的一致性,基本上能较好地反映所在维度,评价指标体系可以接受。由此我们认为,这三份问卷都有较好的信度,依此调查得到的数据是可信的,对问卷进行的数据分析也是比较可靠的。 二、效度分析 效度[1](Validity)即有效性,它是指测量工具或手段能够准确测出所需测量的事物的程度。效度表明一个研究设计或测试工具实际能测出其所要测的特征的程度(有效性)。通过效度分析,观察测量到的数据是不是能够反映所要测定的特征,也就是依据测试结果所作推论的有效程度。这里我们主要讨论内容效度和构想效度。 (一)内容效度 内容效度是一个测验实际测到的内容对所要测量内容取样的代表程度,它侧重于测验题目取样的代表性,考查这些题目对所要测量的内容和行为反应测量的有效程度。 本次调查所采用的调查问卷是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有关职业培训专家根据职业培训相关理论和职业培训目的进行设计的,专家们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对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和讨论,对指标体系和调查表的项目进行修改,最终通过专家组鉴定,形成本课题的调查问卷。这表明,通过科学的问卷编制过程,研究设计中的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都应该得到较好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调查目的与调查内容的一致性。因此,可以认为问卷有较好的内容效度。 (二)构想效度 构想效度是指一个研究对其测定的结果能用它所依据的理论结构予以解释的程度,侧重于一个测验能够准确测量到心理学和教学理论上的某种抽象概念(或理论结构)和特质的程度。在本项研究中,我们主要利用AMOS7.0软件对三份问卷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CFA),来考察每个项目是否测量了某个纬度的特质,检验它与设计的理论模型的拟合程度,以观察该问卷能够准确测量某种抽象概念(或理论结构)和特质的程度。 1.《就业培训》问卷 通过运行SPSS13.0的因子分析可以得出,就业培训问题可以由就业能力、综合能力和发展能力三个因子代表。假设这几个潜变量都相关,设定其理论模型(见模型图1)。用收集来的数据对其进行模型拟合。 运行Calculate estimates命令,分别计算出各问卷的因素载荷系数(Standardized Regression Weights)和验证性因素分析拟合结果。具体数据见表2。 三份问卷因素载荷系数均在0.4以上,这说明这些项目能较好地测量它所在的维度。 《就业培训》模型拟合指数显示,比较拟合指数(CFI)和非赋范拟合指数(TLI)值均大于0.88,这表明整体模型拟合还可以。近似误差均方根(RMSEA)的值小于0.10,也是可以接受的。卡方与自由度的比值(CMIN/DF)介于2.0~5.0之间,表示模型可以接受。该问卷具有良好的构想效度。 《就业情况》模型拟合指数显示,比较拟合指数(CFI)和非赋范拟合指数(TLI)值均小于0.9,这表明整体模型拟合一般。近似误差均方根(RMSEA)的值大于0.10,卡方与自由度的比值(CMIN/DF)介于2.0~5.0之间,表示模型需要改进。 《幸福感受》问卷验证性因素模型拟合结果显示,CFI和TLI值均小于0. 90 ,CMIN/DF大于5.0,这表明整体模型拟合不是很好。RMSEA的值大于0.08,不能接受。《幸福感受》问卷,虽在试调查的基础上作了修改,但问卷结构仍不是很理想,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修订。 以上结果表明,问卷设计需要继续改进,以适应模型计算的要求,但总体来说,三分问卷具有较好的构想效度。 三、结论与讨论 根据总的内部一致性信度系数,三份问卷都有较好的信度,问卷可以接受,依此调查得到的数据是可信的,对问卷进行的数据统计分析也是比较可靠的。 从各维度的内部一致性信度系数看,发展能力的Alpha值较低,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题目设置和选项上有不一致的地方,其二,受训者填表时出现不一致现象,应从题目设置和选项上作进一步的修改。 效度分析结果表明《职业培训》问卷的理论模型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的抽样数据拟合效果较好,说明问卷的结构设计合理有效,问卷可以接受。所获得的调查数据能够较好地反映调查的目的和要求,数据的统计分析结果是有效的、可靠的。 信度和效度是评价一个研究设计好不好的两个指标。本次调查问卷是在试调查基础上进行修改的,但修改后的问卷,其结构设计的信度效度如何、各培训项目适用问卷的可靠性怎样?课题组成员可以通过本次调查作进一步的检验和完善。 本文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FJB070507) 社会调查论文:鞍山地区正常人群抑郁状况和消化不良症状关系的社会调查 【摘要】目的 了解抑郁情绪和消化不良症状的关系。方法 采用Zung抑郁自评量表(SDS),随机发放问卷调查,获得有效问卷1011份。结果 调查群体中,抑郁的人数占68.7%,有消化不良症状的抑郁评分高于没有没有消化不良症状的人群,评分差异显著(p 【关键词】消化不良 抑郁情绪 抑郁自评量表 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面对生疏的人际关系与繁重的生活压力学,很多人适应不良,精神紧张,而产生负性情绪,有时上腹痛、腹胀、早饱、嗳气、反酸、烧心、恶心、呕吐等情况发生。这些表现是严重影响生活质量的消化不良表现,作为医学生有必要了解消化不良症状的病因,以及抑郁情绪和消化不良症状的关系,以便采取有效措施来提高改善生活质量。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2009年随机发放问卷调查2000份,回收1200份,有效问卷1011份。男:547人,女:464男:女=1.18:1,年龄最小20最大58岁,平均33.54岁。 1.2 方法 调查工具采用Zung抑郁自评量表(sds),根据最近一周实际情况填写,依据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严格操作并将粗分换算成标准分,数据经微机SPSS软件统计处理。大于51分为抑郁。 2 结果 3 讨论 3.1 抑郁测评结果整体状况分析Zung抑郁自评量表(sds),已在我国应用,借以评定精神病,神经症及躯体疾病患者的抑郁症状与主观感受,近年来逐渐发现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等多种疾病均有不同程度的抑郁和焦虑。本案均值抑郁评分46.12要高于徐丽梅等报告的医学院校大学生评分39.84[1]。51.25分以下占68.7%,有相当多的人有不同程度抑郁,应该给与足够重视。 3.2 抑郁在男女性别上的差异,男性47.15±12.35要高于女性45.56±10.49,p0.05,差异没有显著性表明婚姻对抑郁情绪没有影响。抑郁在饮酒上的差异,饮酒者47.78±11.19高于不饮酒的45.155±11.76,p0.05二者差异没有显著性。表明吸烟不影响抑郁情绪。消化不良症状与抑郁,有症状者51.13±9.68明显高于无症状者46.28±11.58,p 3.3 综上所述,消化不良症状与抑郁明显相关,对抑郁情绪的影响要高于不良饮酒习惯以及性别造成的影响。提示我们在今后的诊疗活动中关注哪些没有器质性疾病的消化不良症状,采用心理治疗可能会有改善,而抑郁症患者要注意其消化不良症状是否存在,给与相应对症治疗可能会加强抗抑郁药的效果甚至减少抑郁要的应用。 社会调查论文:社会调查论文:扎实开展社会调查 提高学生思维能力 新课程倡导以提高学生人文素质、铸造民族精神为宗旨,以综合性、开放性为特征,这深刻体现我国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强烈要求,因此教育者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学生思维能力。笔者通过指导学生开展“开发本地方志资源,探究1978―1998年间泽国的市场发展情况及原因”的社会调查,对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培养学生质疑、聚合、发散、溯源究因思维能力产生良好的效果。 背景分析:开展社会调查是克服教学重知轻能、提高学生思维能力的有效途径 最近,笔者和同事指导部分学生开展“开发本地方志资源,探究1978―1998年间泽国的市场发展情况及原因”的社会调查。在组织本次社会调查前,笔者想到当前初中历史与社会学科教学中存在种种有违新课程要求的现象。在中考命题改革的导向下,历史与社会教师已经形成一种共识:中学历史与社会教学必须加强思维能力的培养。但传统的历史与社会教学仍然盛行于课堂,传统教学存在严重的缺陷:教学内容提倡本本主义;教学目标重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教学对象上,对学生主体认识不足,教师为教案而教;教学方法上,强调“灌”知识,忽视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研究,缺乏知识与现实的联系,把学生心灵封闭于大量死知识中,不会学以致用。据此,特将这次社会调查的目的确定为:进行一次培养学生历史与社会思维能力培养的尝试。借以向更多的教师宣传在初中阶段扎实开展社会调查、提高学生思维能力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历史与社会课程以培养学生认识社会、适应社会、参与社会和改造社会的能力作为一以贯之的目标,思维创新是新课程一大特色[1]。通过“激发兴趣、学会提问、善于解问、不断反问”,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新精神的培养是素质教育深入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学生真正成为学习主体的体现。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思维能力,选定“开发本地方志资源,探究1978―1998年间泽国的市场发展情况及原因”为研究课题。因为社会调查涉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全过程,如果学生能够完成搜集资料、整理资料、分析归纳结论工作,就意味着促进了学生思维能力的提高。 确定研究课题,编制调查提纲,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能力 泽国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诞生地,在生活中学生注意到泽国的市场发展一直走在温岭的前列,因此他们很想了解泽国市场发展的状况及其原因。为此,笔者把学生组成探究合作小组,开始着手确定研究课题和编制调查提纲,而选定一个切实可行的研究课题将事半功倍。 笔者指导探究组在选课题时应注意3个问题:首先,课题选择要有意义,自己感兴趣;其次,要选择一个需要并可以通过调查研究来加以解决的问题;再次,要在限定时间可完成,研究范围切口要尽可能小,有较明确的研究范围。在教师的指导下,探究组认为:许多年以来,人们在搞研究创新的时候往往忽略本地的方志资源。研究泽国镇市场发展可开发利用的方志资源包括《太平县古志三种》《温岭县志》《泽国镇志》等志书,以及参与编写这些志书的专家、学者。在这些志书中,泽国各个历史时期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在其中都有所记录、有所反映,因此,它们是研究泽国发展历史的好帮手。而参与编写这些志书的专家、学者一般都拥有丰富的地方发展历史知识,他们也是一座座资源宝库,很值得去探寻、挖掘。但又由于本地方志资源中的《温岭县志》下限为1987年,《泽国镇志》下限为1998年,所以把这次探究的时间范围定为1978―1998年。最后,探究组将本次社会调查的课题确定为“开发本地方志资源,探究1978―1998年间泽国的市场发展情况及原因”,在此基础上编制调查提纲。 在研究课题确立的起始阶段,探究组成员表现出好奇心强、求知欲旺盛、善于钻研、勇于创新的精神。激发人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是培养创造性思维能力的首要环节,是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造思维能力和掌握创造方法与策略的强大推动力。 多方搜集资料,仔细整理资料,培养学生归纳能力 教师指导探究组在整理分析资料时应注意3个问题:首先要对感性材料形成总体认知,从感觉上发现十分突出的特点;其次要对资料分类分析,形成同类资料对比分析,进而总结本质特征;再次,要对事物本质进行概括描述,形成结论。在教师的指导下,探究组成员细阅《温岭县志》《泽国镇志》中有关泽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容。一方面,他们将1978―1998年以1992为界分成2个发展阶段,进行前后对比;另一方面,他们对每个发展阶段从市场规模组织形式、贸易规模、政府管理手段3个层面归纳总结。 泽国的市场发展情况第一阶段(1978―1992年)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泽国镇集市贸易的发育程度不断提高。从集市贸易上市产品的种类看,已由以前农副产品原料为主,转向以原料性产品和加工产品并重;由过去的生活消费品为主,转向以生活消费品与生产资料并重。废旧钢铁、鞋机市场成交额迅速增加。1986年,废旧钢铁成交额达360万元,为乡镇工业、手工业提供大批原材料。从市场的组织形式看,由传统的农贸市场向专业市场转变。1981年以来,新增9个专业市场,全镇15个专业市场全是批零兼营,其中批发额占成交额80%以上的就有8个。随着集市贸易的繁荣,20世纪80年代后期,全镇市场成交额大幅度增长。1985年,集市贸易成交额达3 385万元;1987年,集市贸易成交额达17 000万元,比1985年增长5倍多。同时,镇人民政府专门成立由7人组成的市场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镇各交易市场进行整顿和调整,发挥部分退休工人和农民管理市场的作用,对个体商贩采取固定划分场地设摊的办法。 泽国的市场发展情况第二阶段(1992―1998年)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党的十四大召开以后,随着泽国镇区的扩大,镇人民政府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发展专业市场,努力形成市场专业规模优势,并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镇人民政府筹集民资办市场,先后建成25个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专业市场。1993年,全镇市场成交额达8亿余元;1996年,市场年成交额达31亿元;到1998年,市场年成交额达38亿元,其中有4个年成交额超亿元的市场。同时镇人民政府花大力气抓好现有市场的整顿和管理,设立市场管理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市场管理,使市场保持摊位整齐、交易公平、制度健全、遵纪守法、照章纳税,积极推进市场体制改革,促进市场向多功能、多层次、多类型的方向发展。 调查报告反映了探究组成员掌握了分类归纳总结对比的资料分析方法,这实质上是聚合思维能力的体现,通过分析归纳增强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活动。 溯源探究因果,强化发散思维,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能力 教师指导探究组在溯源究因时提出2个要求:首先要运用因果发散法,以泽国市场发展成果为发散点,推测出产生该成果的各种原因;第二要发挥集体发散思维,探究组成员要集思广益,说出自己的想法,只要能说通,都可以被大家认同,而且被采纳。 在教师指导下,探究组从历史渊源到现实政策、从地理位置到交通发展、从经济发展到人口变迁等多角度深入分析促进泽国市场发展的根源。1)改革开放的决策是根本原因。从1978―1998年,泽国市场迅猛发展,形成2个高潮。第一个高潮为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中央决定实行改革开放,并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是空前的一次思想大解放。泽国人闻风而动,泽国的各级各类市场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第二个高潮为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十四大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这不仅是又一次思想大解放,同时也为泽国各级各类市场的上档次、上规模提供了难得的历史契机。2)历史商贸风情是渊源。泽国,因“泽”而名,历来人文荟萃,物富人丰,是历史悠久的江南水乡名镇,素有“台州商埠”之称。3)优越的地理位置是先天因素。优越位置使泽国成为温台两地商品物资的主要集散地之一和台州金三角地带的重镇。4)泽国乡镇企业的崛起是推动泽国市场发展的强大动力。它对泽国市场发展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一方面,乡镇企业的崛起需要大量由市场提供的原材料,这就促进了市场特别是生产资料市场的发展繁荣;另一方面,乡镇企业的崛起,又为泽国本地的市场提供了一些工业制成品和半制成品,这同样繁荣了泽国的市场。5)1978―1998年间,泽国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的增多,无疑扩大了市场需求的总量(包括生活资料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促进了泽国市场的发展壮大。6)迅速发展的交通事业,为1978―1998年间泽国市场的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加快了市场商品的流通和市场资金的周转;促进市场从过去的零售为主向批发为主转变,从传统的农贸市场向专业市场转变。也使市场商品来源有了更广更远的选择。7)随着电视事业的发展和电视的普及,这不仅使广大的市场消费者、经销商有了更广阔的供求空间。此外,随着电话的逐渐普及,使传递信息的时间特别是远距离传递信息的时间大大缩短,这也使市场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来的更为便捷、顺畅。通讯事业的发展也是促进泽国1978―1998年间市场迅速发展的又一个有利因素。 调查报告反映了探究组成员掌握了溯源究因基本方法,这实质上是发散思维能力的体现。所谓发散思维,是指倘若一个问题可能有多种答案,那就以这个问题为中心,思考的方向往外散发,找出适当的答案越多越好,而不是只找一个正确的答案。 当前在历史与社会教学中比较重视求同思维的培养而忽视求异思维的训练,无形之中使学生形成一个固定的思维模式,严重影响学生的观察力、好奇心、想象力及主动性的发展。通过求同思维培养出来的只能是知识积累型的学生,所以更应重视对学生发散思维和聚合思维的培养。在社会调查报告中,探究组成员总结本次社会调查点滴收获:1)掌握了资料收集、分析能力;2)增强了社会实践能力;3)树立了探究学习方式;4)培养了浓厚的乡土情感。 通过此次社会调查活动,对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培养学生质疑、聚合、发散、溯源究因思维能力产生良好的效果。总之,扎扎实实开展社会调查活动,提高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须的。教师不仅要教会学生掌握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作者单位: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第二中学) 社会调查论文:关于《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双语教学的探索与思考 [摘要] 虽然双语教学在许多学校已经开展,但由于双语教学要使用英语来进行教学,而任课教师和修课学生的情况各不相同,使得双语教学的教学方式是多种多样的,笔者以《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教学实践为基础,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社会调查方法》 双语教学 教学模式 作为应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社会学专业又该如何加强双语教学,力争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双语能力的复合型应用人才,本文以《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教学实践为基础,对其双语教学过程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并力图给出解决之道。 一、正确理解“双语教学”的含义 根据英国著名的朗文出版社出版的《朗文应用语言学词典》所给的定义,双语教学是指能在学校里使用第二种语言或者外语进行各门学科的教学。由此可见,“双语教学”指的是用两种语言作为教学媒介语,通过学习学科知识,来达到掌握第二语言的目的。由此可见,“双语教学”不是简单的母语加第二语言的教学,而是从听说读三方面来培养学生的第二语言的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用第二语言思考、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常双语教学中有两种教学媒介语,即母语和目标语;有两个教学目标,一是学科知识的获得,二是双语切换与交流能力的提高。可见,使用双语教学的课程,学生学好专业知识是第一位的。 二、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模式 双语教学的教学模式主要有5种模式。国内外所采用的主要模式包括:沉浸型教学模式、过渡型双语教学模式、保持型双语教学模式、双重语言教学模式和翻译式教学模式等。在这几种双语教学模式中,教学效果最好的首推沉浸型教学模式,它能够使学生完全融入到外语和专业相结合的氛围中,既能够极大地提高学生自己的外水平,也能够很好地接收到国外在某些学科方面的一些先进的思想、理念和最新的研究成果。但这种教学模式对专业教师和学生的外语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根据我国高校目前大学生学习英语的实际情况、英语学习的语言环境以及笔者多年的教学实践,发现完全使用沉浸型教学模式并不现实。因此,可以将过渡型双语教学模和保持型双语教学模式结合起来。 三、《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双语教学实践中的探索与经验 笔者以《社会调查方法》双语课程教学实践探索为例,来说明如何寻找教与学的最佳结合点尝,从而实现双语教学课程的目标。 1.英语学习与学科知识获取同步 《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双语教学,要求学生用国际化的语言――英语来学好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用英文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和获取相关专业知识的能力。因此,专业知识的学习是第一位的,提高学生英语水平是第二位的,这是必须要把握的关键。 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学生的理解水平,为学生编写了该课程的阅读材料,这其中包括外文教材中的优秀概念,理论的英文论述,也包括我国学者的研究论文,相辅相承的双语阅读训练,从而克服了外文教材普遍较厚,学生阅读吃力的缺陷。 2.使用案例教学方法,培养学生思维能力 “灵活运用”是案例教学的主导思想。在教学中,完全可以借助国际社会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具体事件和现象等作为英文讲授的课堂案例,用英语专业知识进行分析、理解和掌握,可以引导学生逐步学会结合专业知识分析和处理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3.利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技术手段,丰富课堂内容 认知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对于同样的学习材料,如果单一用听觉,3个小时后能记忆所听内容的30%,3天后下降为15%,单一用视觉,3个小时后保持70%,3天后降为40%;但如果视觉、听觉并用,3个小时后则能保持90%,3天后仍可保持75%(熊杰,2001)。因此,多媒体教学技术的使用,对于提高学生对课堂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是非常有帮助的。 四、对双语教学实践的反思 双语教学的数量。目前,各高校所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大部分是专业课程,学生既要掌握陌生的专业英语词汇,又要掌握必需的专业知识,相比母语讲授的其他专业课程来讲,双语教学课程知识学习的难度更大,对讲授教师的挑战也加大。笔者就此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 1.双语教学中外语教学的比例因课制宜 双语教学中,英语的使用要占多少比例?笔者认为,双语教学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既没有统一的模式,也不可能强求一致,规定外语使用所占的比例。因为双语教学要讲求实效,应根据授课内容的难易度、重要性及学生的接受能力,对使用外语的内容加以区分。也就是说,双语教学中,外语教学的比例应该因课制宜、因内容而异,不必一视同仁。任课教师灵活把握外语在课程中的使用。例如,对于低年级的学生,可以以外文教材学习汉语课堂讲授的方式开启学生对双语教学课的认知大门和兴趣大门,然后循序渐进地增加外语讲授在各学年双语课程中的比例。 2.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双向性、启发性教学模式 双语教学不仅是使用两种语言进行教学,更重要的是在教学方法上突破传统的教学模式。传统教学模式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以教师为主的灌输型为主的教学,缺乏师生之间的互动,学生的主动性学习发挥不够。以学生为主体的互动式教学法模式的研究势在必行,教学过中注重双向性、启发性教学模式值得提倡。 双向性是指教学过程中,既强调教师的讲授,又强调学生主体性的发挥,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使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使教学过程应成为师生双方主动介入的过程。突出启发性是指在教学过程中突出以学生为主体,促使学生学会思考、善于思考,主动理解和掌握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只有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师生互动、交融、相互促进,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3.双语课程教师的英语思维模式训练需要加强 由于我国长期以来英语教学的“应试教育”模式,学生从小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缺乏英语语言的应用训练和英语语言的思维模式训练,使得我们很多非英语专业的教师都习惯将英文翻译成中文以后再理解的习惯。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师必须认识到自身的限制,克服将原文翻译成中文后再理解的不良习惯,教学中应该尽可能加以克服,并且锻炼学生渗入到英语中去分析理解。发给学生的讲义和教材,不作逐字逐句翻译,而是英文加以注释,要求学生反复阅读英文讲义,有些定义、词、公式用英语原文背下来,逐步达到理解,从而培养学生英语语言思维的能力。 4.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慎选双语教学课程的教材 在选择教材时,教师需要考虑符合国情的教材内容和学生的接受能力。为了保障在双语教学中的专业性,在有限的课时内实现双向思维的目标,这就要求承担双语教学的教师根据中国学生的特点,重新调整教学内容,并适当补充具有国情特征的教学辅助材料来加深学生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应用能力。 社会调查论文:高一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的社会调查运用 摘 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高一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离不开社会调查活动。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对于提高思想政治课教学实效,帮助学生掌握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提高学生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高一 思想政治课 社会调查 运用 社会调查就是学生学习运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的理论和观点细致地考察社会观象,以帮助掌握知识、增强能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的一种实践活动。社会调查可由教师带领学生走出校门去调查,可由学生带着问题回家乡调查,也可由学生在校内对师生进行调查。在几年的教学实践中,我多次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并取得了一定实效。下面是我的一些体会和思考。 一、体会 1.开展社会调查应从学生的特点出发 现在的高一学生,他们接受各种信息的面和渠道较为广泛,独立性和自制力趋于成熟,喜欢独立思考,对人对事有独立的见解,并逐步开始学会待人处世的方法,逐步形成一定的生活方式及个性特征。他们在学习、掌握知识过程中不“唯书”、不“唯上”,不断探索,追求新知;思考问题时不受传统观念束缚,敢于假设,善于联想,富于想象,勇于探索。但由于缺乏基本理论思维能力、社会经历少,明辨是非、美丑、善恶的能力还不成熟,他们往往不能全面地把握事物的本质主流。如果我们政治教师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就教材而教材,空洞单一地说教,只会使学生缺乏兴趣,更谈不上“信”与“行”。只有在教学中,从学生的实际出发,组织学生社会调查去读一读社会这本无字之书,让他们接触社会、独立观察思考,判断解决在课堂中不能解决的问题,才能用于指导他们的行动,达到懂、信、用的统一。 2.开展社会调查应从政治课教学内容出发 针对高一学生的特点及高一思想政治课教材的特点,我在教学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教材、社会实际和学生实际有重点地开展社会调查来辅助思想政治课教学,教学质量得到明显的提高。如在讲授第一课《生活消费与消费文明》时,为了使学生学会正确消费,我布置学生向家长调查每月的消费开支情况,以及个人的消费支出占整个家庭消费支出的比例,然后讨论谁家的消费是最适度、最合理的;在讲授第二课《社会生产和效益观念》时,我利用高一学农时机,要求学生对自己所在村镇农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进行调查研究,并集体调查本县柘中企业发展情况,在汇报讨论中,学生深刻认识到只有科技和管理才能求得经济效益的增长;在第三课《剩余劳动与社会进步》教学中,请学生结合本市本县市政建设的有关情况调查,来体会社会主义剩余劳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等等,不一而足。 3.开展社会调查的主要途径 为了克服传统教学的弊端,满足学生的需要,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课的功能,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我们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必须开展社会调查实践活动。其主要途径有:首先,调查辅导,拟定调查提纲。在开展社会调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的同时,不能忽视教师的主导作用,要给予一定的辅导和正确的引导,切忌“放羊”。我在组织社会调查前请学生对课程内容进行预习熟悉,了解调查目的,明确调查意义,拟定调查提纲。然后,对调查的要求、注意点、调查报告(或小论文)的写作给予强调和辅导,对调查提纲进行修改指点。在辅导基础上的调查,效果是明显的。其次,选择对象,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的目的和要求,师生对提出的调查对象进行遴选,然后采用灵活多样的调查过程和调查方式,可由学生分组进行,可由集体组织进行,也可由学生分散进行。社会调查也可采用参观、座谈、报告、采访等形式,灵活多样的社会调查更有利于学生积极性和独立性的发挥。最后,调查反馈、总结提高。这是社会调查中很重要的一环,社会调查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生写出调查报告或体会文章,在课堂教学中进行汇报交流。通过反馈总结,学生会加深对调查对象的正确认识,从感性到理性得以升华,从而达到教学目的,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造力得到培养和发展。 4.开展社会调查的功效 开展社会调查可以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高二思想政治课教学的重要任务就是帮助学生掌握理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有关基本原理,了解党中央、政府在经济方面的重大决策、决议、决定等。而封闭的教育环境是很难完成思想政治课的教育教学任务的。开展社会调查,在实践活动中让学生接触和了解社会、增长知识、开阔视野、陶治情操、发掘创造能力,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同时在实践活动中容易发现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有利于有针对性地克服各种思想障碍和不良的行为习惯,培养坚强毅力和意志品质,形成表里如一、言行一致的良好思想品质。如:有学生在社会调查中感受到清洁工人的可贵和辛苦后,立志长大后成为一名环保人员,让上海的天更蓝,水更绿。开展社会调查这一实践性教学法能克服传统教学的弊端。长期以来,思想政治课教学的实效性不强,固然有思想政治课教材内容的因素,但从课堂教学的角度看,最大的弊端是理论脱离实际,把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当作纯知识性的课,习惯于或满足于教师上课讲条条,学生考试背条条。这种死记硬背式的应试教育不利于教学改革,不利于学生素质的提高和学生主体作用的发展,更谈不上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懂、信、用统一。 二、思考 1.抓好社会调查的管理工作 社会调查的开展,切忌“放羊式”和“赶鸭式”,必须落实到位。社会调查的管理工作要有层次地进行,可以由教师去联系、安排、落实调查的对象、内容,然后带学生去进行活动;可由教师间接联系,然后让学生带着介绍信去联系落实和组织;也可全部由学生自己根据教师的要求,自己想办法外出联系、落实和组织,教师不再跟随。在社会调查组织中,我们感到全部由学生负责,学生的主体参与作用、受到的锻炼更大。 2.社会调查要认真做好评价工作 评价是社会调查工作中很重要的内容,它有利于调动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社会调查的评价包括质和量两个方面内容,质的方面包括参加调查的态度、表现及所取得的效果,可以通过撰写小论文,调查报告等形式体现;量的方面包括参加社会调查的时间、次数,完成数量以及其它应该完成的内容。我们采用一人一卡的做法,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等第评价。 社会调查论文:社会调查在高一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的应用和思考 摘要: 文章指出,政治教师要结合思想政治课的教材特点和青年学生的思想实际开展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提高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实效,帮助青年学生更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政治思想觉悟水平。 关键词: 社会调查 思想政治课教学 应用和思考 社会调查就是学生学习运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的理论和观点细致地考察社会观象,以掌握知识、增强能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的一种实践活动。社会调查可由教师带领学生走出校门调查,可由学生带着问题回家乡调查,也可由学生在校内对师生进行调查。在多年的高一思想政治课教学实践中,笔者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教学实效。下面,笔者就开展社会调查谈一些体会和思考。 一、在高一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开展社会调查的重要性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教育领域应试教育倾向比较突出,出现了重智育、轻德育,重书本知识、轻社会实践,重死记硬背、轻创新精神和能力培养,重校内教育、轻校外社会教育的现象,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的风气还没有完全形成。针对教育、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中出现的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不能整天把青少年禁锢在书本上和屋子里,要让他们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打开他们的视野,增长他们的社会经验。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园地,教育是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在我们的国家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高一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内容涉及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等有关经济学的问题,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方针是极为重要的。 开展社会调查体现了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高一思想政治课教学要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最重要的是在实践中行动起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社会调查就是一种有效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它有利于学生主体作用、个性的发展和发挥,让学生开展社会调查,有利于学生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现实生活中的政治、经济、文化、道德观象,评价各种社会思潮,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社会调查是辅助高一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有效途径 1.针对高一学生、教材的特点出发开展社会调查。 现在的高一学生,他们接受各种信息的渠道较为广泛,独立性和自制力趋于成熟。他们喜欢独立思考,对人对事有独立的见解,并逐步开始学会待人处世的方法,逐步形成一定的生活方式及个性特征。他们在学习、掌握知识的过程中不“唯书”、不“唯上”,不断探索,追求新知,思考问题时不受传统观念束缚,敢于假设,善于联想,富于想象,勇于探索。但由于缺乏基本理论思维能力、社会经历少,明辨是非、美丑、善恶的能力还不成熟,学生往往不能全面地把握事物的本质主流。如果我们政治教师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就教材而教材,空洞单一地说教,只会使学生缺乏兴趣,更谈不上“信”与“行”。只有在教学中,从学生的实际出发,组织学生社会调查去读一读社会这本无字之书,让他们接触社会,独立观察思考,判断解决在课堂中不能解决的问题,才能让学生把所学知识用于指导他们的行动,达到懂、信、用的统一。 高一思想政治课教材的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实践性强,教材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作了宣传,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国家宏观调控;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并存;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对外开放等。这些问题不仅是理论问题,而且有现实意义。教材的另一个特点就是实际性,教材内容遍布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且贴近学生的日常生活实际,如消费问题(包括教育消费)等。要正确处理解决这些问题,开展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提高实践能力,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 2.针对高一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内容开展社会调查。 针对高一学生特点及高一思想政治课教材的特点,笔者在教学过程中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教材、社会实际和学生实际有重点地开展社会调查来辅助思想政治课教学,教学质量得到明显的提高。如在讲授第一课《生活消费与消费文明》时,为了使学生学会正确消费,笔者布置学生向家长调查每月的消费开支情况,以及个人的消费支出占整个家庭消费支出的比例,然后讨论谁家的消费是最适度、最合理的。在讲授第二课《社会生产和效益观念》时,笔者利用高一学农时机,要求学生对自己所在村镇农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进行调查研究,并集体调查本县柘中企业发展情况。在汇报讨论中,学生深刻认识到只有科技和管理才能求得经济效益的增长。在第三课《剩余劳动与社会进步》教学中,笔者请学生结合本市本县市政建设的有关情况调查,从而体会社会主义剩余劳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在讲授第四课《分配制度与分配观念》时,笔者请学生调查收集先富起来的具体个人事例,正确认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的重大意义。在讲授第五课《国民财富与纳税意识》时,笔者请学生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查,来认识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发展保险业的重要性。在讲授第六课《价值规律与经济眼光》时,笔者组织学生对银行、证券交易所调查,了解区分储蓄、债券、股票的特点。在讲授第七课《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时,笔者请学生走向市场,就某些商品、商品经营者情况进行调查,来分析为什么在商品销售中,有些人赚钱,有些人亏本。在讲授第八课《对外开放与开放意识》时,笔者让学生结合本县本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情况进行调查,来体会对外开放经济政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三、思考 1.抓好社会调查的管理工作。 社会调查的开展,切忌“放羊式”和“赶鸭式”,必须落实到位。社会调查的管理工作要有层次地进行,可由教师去联系、安排、落实调查的对象、内容,然后带学生去进行活动;可由教师间接联系,然后请学生带着介绍信去联系、落实和组织;也可全部由学生自己根据教师的要求,自己想办法外出联系、落实和组织,教师不再跟随。在社会调查组织中,我们感到全部由学生负责,学生的主体参与作用、得到的锻炼更大。 2.社会调查要认真做好评价工作。 评价是社会调查工作中很重要的内容,它有利于调动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社会调查的评价包括质和量两个方面内容,质的方面包括参加调查的态度、表现及所取得的效果,可以通过撰写小论文、调查报告等形式体现;量的方面包括参加社会调查的时间、次数,完成数量以及其它应该完成的内容,我们采用一人一卡的做法,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等第评价。 社会调查论文:英语专业学生就业意向与实际就业走向的社会调查 摘 要: 根据麦可思的《中国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分析,英语专业学生本科毕业当年就业率为89%,在全国本科高校就业率排名倒数第四,其就业专业对口率也只达到74%,在失业分析中,英语专业成为就业后失业率最高专业之一。作为英语专业的学生,本文作者期望通过对英语专业学生就业意向与实际就业走向的实际调查,了解本专业就业的优劣势,从而从提高学生学习就业自主性、改革专业教学方式内容、完善专业就业指导三个方面来帮助解决就业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 英语专业 就业意向 实际就业走向 社会调查 三十多年前,改革开放这条巨大的分水岭将我国经济从计划推向市场,大学生就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如今全凭自主意愿和市场需求,学生从高考报志愿起就选择能迎合市场需要的专业,造成计算机、经贸、英语等专业人满为患。与此同时,我国为了与世界接轨,政府鼓励英语教育的充分展开,“全民学英语”改变了以往英语作为高等教育专属的角色,加上全球贸易合作、跨文化交流的需要,高校英语专业从此进入了声势浩大的扩招时代。然而沸沸扬扬的现实无法遮掩近几年来英语专业就业率持续走低的现状,根据第三方教育数据咨询和评估机构――麦可思的《中国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分析,英语专业学生本科毕业当年就业率为89%,在全国本科高校就业率排名倒数第四,其就业专业对口率也只达到74%,在失业分析中,英语专业成为就业后失业率最高专业之一。作为英语专业的学生,笔者迫切期望了解本专业就业的优劣势,从而从提高学生学习就业自主性、改革专业教学方式内容、完善专业就业指导三个方面来帮助解决就业的燃眉之急。 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110份,实际有效问卷94份,被调查对象包括北京林业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科技大学的英语专业06级毕业生。问卷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为最初就业取向为英语本专业的学生设计,第二部分为就业取向为非英语专业的学生设计,两个部分由第一道提示问题“您的最初就业取向是?”连接。 根据第一题统计结果发现,最初就业意向为英语专业的学生有67人,非英语专业的学生有27人。在最终找到工作的人里,英语专业方向为42人(就业率为42/67*100=62.7%),非英语专业方向为19人(就业率为19/27*100=70.4%),从问卷中最新一届毕业生反映出其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客观情况与提出的主观建议着眼,笔者将剖析英语专业学生学习就业自主性、改革专业教学方式内容、完善专业就业指导三方面,并提出相关建议。 1.英语专业学生专业素质有待加强,知识面有待拓宽 本问卷第5题与16题均为“到目前为止,您是否找到工作?”,综合两题数据,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分别为42人与19人(综合就业率为(42+19)/(67+27)*100%=64.9%)。然而根据第6题与17题“您是否如愿找到了理想的工作?”,笔者发现,在找到工作的毕业生中,没有找到理想工作的人数分别为16人与9人(总数占综合就业人数的(16+9)/(42+19)*100=41.0%)。在后续问题“若否,未能从事理想行业的原因是什么?”里,D选项“自身能力并未达到行业要求”为所有未找到理想工作的调查对象所选(其它选项如“经济限制”虽有调查对象选择,但人数却远远低于D选项)。综合问卷第11题与第21题“结合自身经验,对英语专业学生提出建议”中调查对象的主观建议中可以看出,上述所指的“自身能力”分别就英语专业方向就业而言是“听力、口语、写作、翻译的能力”;就非英语专业方向就业而言则是“掌握如经济、管理等与行业有关的专业知识的能力”。就业本身是学生自我检验的过程,然而大学四年的学习仍然不能满足学生的就业需要,值得学生和校方反思。究其原因,学生缺乏主动性是很重要的一点。一直以来,九年义务教育在督促学生不断学习、不断提高成绩的同时忽视了学生自我开发主动性的过程。长时期被动的学习加上大学对学生学业管理的突然放松使学生无从适应,在如何安排学习、娱乐、实践方面手足无措,甚至有学生在经过高考对体力和心理的过分消耗后在大学的轻松环境里将学业抛至一边,因而浪费了需要自我提升的宝贵时间。然而在学生缺乏主动性的背后,难以忽略我国教育制度的原因。我国的教育始终强调知识的灌输,却不注重培养学生发挥自主性的能力。如何安排生活与学习,如何规划人生这样本该掌握在学生手中的问题却长年由家长和学校安排,如此一来则弱化了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本应有的规划和面对挑战的能力。 然而在大的体制背景下,教育制度改革步伐难以追赶上一届届学生入学、毕业的脚步,因此,笔者建议英语专业学生注重提高自身的学习主动性与自觉性,夯牢英语基础知识体系的同时不断加强实际运用的能力。因为输入能力是就业过程中所需体现的输出能力的基础,只有学有所用,才能真正将所学回馈社会。与此同时,要将眼光放长远,全面发展,不拘泥于英语,多补充其他的知识体系,以扩充英语专业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其自身素质,则使其无论日后朝英语专业方向就业或者非英语专业方向就业都可加大成功的砝码。 2.实践经历创造就业先机 根据第2题与第12题“是否有相关实践及课程学习的经历?”所得数据,在英语专业方向就业的67人及非英语专业方向就业的27人中,分别有59人与22人有过一定的实践经历(分别占该方向被调查人数的59/67*100=88.1%和22/27*100=81.5%)。在最初就业取向为英语专业的调查对象中,选择“翻译”和“家教”的人数比较集中,分别有28人与37人做过此类实习(分别占英语专业方向就业的28/67*100=41.8%和37/67*100=55.2%)。 在第2题的第三小问“其中,哪些对就业有所帮助?”中,我们看到不仅28名从事过翻译实习的学生全部认为其有用,另有6名学生认为如果有翻译实践机会则能拥有更多优势。相比较而言,在从事过家教实践的37名学生中,有12人(12/37*100=32.4%)认为从这份经历无所收获。这中间的差距也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实习的选择问题。诸如家教一类的实习经历或许不能为所有人受用。据北京林业大学06级的刘同学介绍:“家教的内容太过基础,对我自身的英语水平提高并无太大作用。接触的人也太有限,除非将来想从事教师行业,不然真的用处不大。”这也反映了实习职位的选择因人而异,应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及就业取向妥善选择。毕竟,大学四年的成长时间十分宝贵。 在针对最初就业取向为非英语专业的第12题第三小问“其中,哪些对就业有所帮助?”中,曾经在相关单位企业实习过的22人都认为在相关单位企业实习的经验对日后找工作有积极作用。 综合看来,实践经验使大学生在工作经验与能力上有了一定优势,可以节约企业的培训成本,易被考虑优先录用。同时,实习在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中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通过相关的实践经历才能真正将理想与现实结合起来,使自己的选择更加符合自己能力、兴趣等各方面实际情况,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方向。因此,笔者建议英语专业学生在大学期间早做准备,提早规划,根据自身的就业意向寻找适合的实践机会,在实际的工作中减少未来的就业成本,提高收益比率。 3.专业课程设置合理性 第9题与第19题“结合自身经验,对高校英语专业课程设置提出建议”是对英语专业课程设置合理性的探究,在该题干下选择“将训练听说读写技能的课程合并成一个综合英语课程”的人数,就英语专业方向就业而言为30人(占该方向总人数的30/67*100=44.8%);非英语专业方向就业的人数为14人(占该方向总人数的14/27*100=51.9%)。在此“综合英语”意为不再将听、说、读、写、译等基础课程分门别类,在一门名为“综合英语”的课程之下,由一位教师根据授课材料和时间穿插对学生综合进行五种基础技能的训练。语言严格上来说并不是一门系统的知识,分科学习也许能够分别训练学生听、说、读、写、译的不同技能,但这势必割裂了语言学习的连贯性,看上去明白的单词却听不懂,分析过一篇优美文章却不会在写作中运用相同的手法技巧,输入了无数单词、语法却不知如何与外国人交流,种种问题都存在于现在的英语专业学生身上,因为分课学习后再综合运用的难度远远大于综合学习、综合领会运用。贴合语言本身庞杂交叉相互覆盖的特点,将听、说、读、写、译基础知识综合的教学方法和课程设置更适合语言类专业学生的学生和接收过程。 其次,在第10题与第20题“结合自身经验,对高校英语专业教学内容提出建议”对授课内容改革的调查中,选择“不拘泥于课本,课堂上及时采用最新材料(如外国期刊)”的人数就英语专业方向就业而言为43人(占该方向总人数的43/67*100=64.2%),非英语专业方向就业的人数为19人(占该方向总人数的19/27*100=70.4%)。长久以来,英语专业的教材数年不变,内容老化,信息难以满足现代社会的需要,课程内容与现实脱节,学生课后需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跟进国外实时报道以补充课上学不到的当下新信息。然而中国学生的自主能力差强人意,习惯了九年义务教务的被动学习,学生难以在短时间内自动为自己“补课”,如此一来逐渐形成恶性循环,学生满足于教材内容,思想上信息上与现实脱轨,则极易在日后的说、写、译等输出过程中出现滞阻,不益于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凸显专业素养。因此,笔者呼吁教师在课堂上适时增加国外期刊(如Newsweek,Foreign Affairs等)、时政或教育视频(如BBC科普视频、VOA,BBC的新闻等)最新材料,如此一来,不仅可以让学生保持对语言变化和信息更替的步伐,更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教授新内容的同时更是教学生如何探索新知识的过程,对学生开发自身性趣、提高学习主动性有极大作用。 4.跨专业学习机会满足个性化需求 在最初就业取向为非英语专业的调查对象中,共有16人(占非英语专业方向就业总人数的16/27*100=59.3%)曾参加过“辅修/双学位”、“全校公共选修课”和“校外培训班”进行过相关知识的学习,其中13人认为此学习经历对个人就业有积极作用(占参加学习人数的13/16*100=81.3%)。结合学生在第21题提出的主观建议,4位调查对象提出了增设辅修/双学位的机会。针对英语专业自身的特殊性,即其更多是作为工具存在,英语专业学生更应该加强对跨学科知识的学习。各专业间应打破围墙,加强沟通,深化教育改革,调整专业结构,优化培养计划。“主辅修、双学位”模式教育有利于扩大人才培养口径,培养跨学科、跨专业、一专多能的高素质人才。因此,笔者建议英语专业的学生,多关注身边可利用的学习机会,充分在不同的学习环境和知识系统中陶冶自己对知识的敏感性,拓宽眼界和知识面,切勿满足于单一的语言学习,浪费珍贵的涉猎其他学科与领域的资源。在被调查的七所高校中,被调查的七所高校除天津师范大学以外均设有双学位及辅修,但所涉专业范围较少。与此同时,北京学院路各高校完善了“学院路公共体”交叉公选课体系和辅修机会,多元化的选择与课程种类为学生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提高空间。虽然如此,仍有“增设辅修课程”等相关建议在调查中被提及,说明一方面高校所设辅修、双学位较少,难以满足学生需要,另一方面也说明高校对相关信息的宣传力度不大,并未达到信息的全面普及,使得少部分学生错过了宝贵的学习机会。因此,笔者希望高校在增扩辅修、双学位课目,提高其教学质量的同时,加大相关的宣传力度,以保证每个学生都有选择新领域、做综合性人才的机会。 5.就业指导部门工作有进步空间 除了外语院系在专业设置及授课方式的改革,学校有关的就业指导部门的工作也在学生的择业就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第4题与第14题“您怎样认在识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在学生择业就业过程中的角色?”中,英语专业方向就业的毕业生对校就业指导部门的工作满意度的人数为41人(占该方向总人数的41/67*100=61.2%),非英语专业方向就业的人数为18人(占该方向人数的18/27*100=66.7%)。在第3题与第13题“您在职业规划中遇到困难时会想哪些资源寻求帮助?”中,分别有16人(占该方向总人数的16/67*100=23.9%)与7人(占该方向总人数的7/27*100=25.9%)选择了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总的来说,就业指导部门的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惠及的学生不够广泛,对学生的影响程度不够深刻。在遇到困惑时,学生更倾向于与家人交流(英语专业方向就业的人数为34,占该方向总人数的34/67*100=50.7%,非英语专业方向就业的人数为15人,占该方向总人数的15/27*100=55.6%)或者向网络寻求帮助(英语本专业方向就业的人数为37人,占该方向总人数的37/67*100=55.2%,非英语专业方向就业的人数为13人,占该方向总人数的13/27*100=48.1%);学长学姐也成为取经的对象,分别有24名英语专业方向就业的学生(占该方向总人数的24/67*100=35.8%)和13名非英语专业方向就业的学生(占该方向总人数的13/27*100=48.1%)选择了这一渠道,均多于选择“就业指导部门”的人数,说明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的利用率不高。 然而由于父母及学长学姐自身经历有限,所能提供的信息也并不够全面准确;网络上又会有许多虚假信息,扰乱视听。所以笔者建议一方面大学生在择业就业的过程中,应多方(尤其是学校就业指导部门)获取信息;另一方面,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应利用自身优势,获得准确可信的数据和前沿的就业信息,在尊重学生需求基础上更加注重操作的人性化,为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提供更多的帮助。 6.结语 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语言专业尤其英语专业面临的考验越来越多:海外留学生的回国潮、研究生博士生高学历人数不断增多、就业岗位越来越紧俏、社会阶层板结流动性僵化,种种挑战影响着英语专业本科就业的走向与实际就业情况,然而越是在压力之下,越需要学生与高校的双向合作,通过英语专业学生提高专业素质、拓宽知识面、增加实践次数;校方合理化英语专业的课程设置与授课内容、曾设跨专业学习机会、提高就业指导部门利用率等方法,来提高英语专业学生的就业率,更好地实现英语专业学生的社会价值。 社会调查论文:社会调查及教学运用 摘要:高中《经济常识》教材的特点是以生活逻辑为主线、理论知识为支撑,专业术语多,教与学都会遇到一些困难。要突破难点,必须另辟蹊径,我将社会调查贯穿于教学过程中,用学生自己观察或亲身经历的事实说话,收效甚好。 关键词:社会调查;教学 一、逛菜场与妈妈经 运用实例:供求对价格的影响、价值与价格关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 教学活动设计与与分析: (一)逛菜场。菜场是了解价格现象的好地方,小菜场反映大道理,我要求学生利用放学时间和休息日逛菜场,观察货币和价格现象,参与交易行为,搜集各种买卖谚语和生意经,为课堂教学积累丰富的真实的素材。在实践中发现这个学习经历对于学生来说是快乐的,他们很乐意逛菜市场,饶有兴致地观察砍价,学会了辨别各种肉、菜的新鲜度,和菜农攀谈,记下采访手札,在他们的调查报告中充满了旺盛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此举的目的是让他们在生活中发现问题,在老师的引导下去解答问题的成因并找到解决方法。逛菜场所获得的信息非常多,在整本书的教学中都能当做素材用到。 (二)妈妈经。教材《影响价格的因素》一节中“社会必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的引入和解释理论性过强,许多老师在处理时觉得导入难度大。用学生们社会调查中记录的“妈妈经”教学则很简捷。“妈妈经”很多,像“货比三家不吃亏”、“有钱不买三年闲”、“一分钱一分货”、“只有买错的没有卖错的”等等,虽然平时耳熟能详,但学生们并不懂得这些生活谚语蕴含的深刻经济学知识。于是,在教学中我利用“见微知著”的类比思维方式,让学生有效提取“微”的信息,巧妙引导学生发现“著”的普遍性结论。 思维上运用否定之否定辩证思维法和换位思考法,引导学生在个案分析中展示发现的观点,在思维冲突中鉴别模糊的观点,在自主探究中提炼出正确的观点。 教学过程简述: 设问1:为什么今年的小龙虾价格这么便宜? 发言实录:因为洗虾粉会导致人得横肌溶解症;卖虾的多,买虾的人少;天热了,虾子生长的快,供应量多所以价格下降。(第一次肯定――供求决定价格) 设问2:供求决定价格,同学们得到了这个结论,可是,菜场里买海鲜的人也少,买蔬菜的人最多,什么海鲜比蔬菜贵那么多呢? 发言实录:捕捞成本和种植成本完全不同;天热,运输保管成本也大大增加,成本更加重要;(在观点冲突中思辨,否定了供求决定价格,肯定成本也决定价格) 设问3,那么,请相互交流,影响小龙虾价格的因素还有哪些?给影响价格的各种因素归类,按重要程度给他们排个序。(学生列出了很多,包括基围虾价格也低、养殖技术成熟、运输因素、保鲜养活的成本、气候因素等等) 辅助活动――角色扮演:小老板的抱怨:“猪肉都卖成白菜价了”(在养猪场主、收购者、货车司机、小刀手等角色争执中发现这个现象是不可能延续的,会产生种种不利于生产、销售和消费的结果) 学生总结:价值决定价格,供求影响价格,其它因素都是通过供求对价格产生作用。(自主探究归纳,再次肯定) 设问5:那么,是什么决定了价值的量呢?(回顾前课知识) 设问6:大人们为什么常说“买东西要货比三家”? 发言实录:(很有经验地)多比几家才知道什么价格比较合理,什么商品买的划算。 设问7:甲乙丙三家生产同一商品,条件、技能都不一样,劳动时间自然不同,我们以哪家的时间为参照标准才合理呢?为什么?(导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含义) 设问6:你愿意是甲乙丙中哪种生产者?你会怎样组织生产? 辅助活动――角色扮演:学生俨然化身为小老板,谈出了很多做生意的门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价值量的关系、和劳动生产率的关系也就在他们的侃侃而谈中被一次次总结和发掘出来了。 教学后记:社会调查使学生有更多的感性经验,让学生对所得经验和知识一次次自我肯定,在老师和同学不断质疑中发现问题,又从否定中发现肯定,新奇感倍增,随着不断深入探讨,比较鉴别,得出新的结论,达成恍然大悟的效果。整个过程由学生凭借前期的调查所得自己主演、自己归纳总结,教师是课堂的灵魂,仿佛不经意间就引领着学生体会探究的思维过程,完成了教学任务。 二、热点访谈 运用实例:收入分配公平的表现、举措 教学活动设计与与分析: 学生们虽然学了一些基础知识,但非常缺乏社会生活经验,尤其是对国家宏观的方针政策觉得很抽象、很难理解。从难度上说,“收入分配公平”知识点是全书之最是一点都不过分的。一项政策的出台,是许多人经过若干年的研究和实践才能得出的,是个复杂的过程,要让高一学生从浅显的事例中推理出政策性结论显然不现实。因此,这一课的目标设定是引导学生理解国家政策,宣传、支持政策的贯彻和实施。 授课之前,我设计了一个实践活动,让学生多听一听老百姓对收入状况的看法,体会什么叫做辩证地看问题,要关注不同行业、不同技能、不同所有制下人们的收入对比情况,要逐渐学会客观地看待社会现象而不是人云亦云。学生的社会关系网延伸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尽管有人不愿暴露自己工资收入的情况, 但因为不是出于恶意,在向家长说明调查目的后,家长们非常支持让孩子们了解这个社会,还有家长陪着孩子到人才市场去现场调查,趁此机会询问各行业的就业前景,为将来孩子的择业方向做预案,好些数据是家长主动给孩子提供的。学生们一直关注时政,搜集了丰田汽车职工罢工、富士康问题劳资双方冲突的材料 有这样丰富的资料背景,课就好上了。我从学生的调查表中选取了部分典型收入状况列了一个表,课堂讨论以此为基础展开。我以为,过程的设计要顾及学术规范,更要立足于思想政治的价值判断,所以这个模块的授课我非常关注主体亲历的操作与思维提升过程。 教学过程简述: 设问1:(头脑风暴)结合你的所见所闻,谈谈对表格中各种职业收入状况的看法。 设问2:(讨论当前很“潮”的话题)你有仇富心理吗?对自己的金钱观做个评价。 课堂记录:学生对话题很感兴趣,一点都不讳言,出乎我的意料,认为自己“仇富”的居然占多数,对班级里的几个有“富二代”表现的同学摆出了鄙视的态度,绝大多数同学都认为,成功必须要艰辛付出, 躺在父母的功劳薄上自己无所作为是令人鄙视的。 点评过渡:从大家的讨论可以看出,所谓的仇富其实是仇不公。如果说在社会层面上存在某种“仇富”心理,那么,应该说这种心理只是对于那些利用不正当手段非法暴富者,以及变富之后“为富不仁”者的“恶行”的道德义愤。因此,我们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要让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人民,这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同时又要解决目前的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这样才能激发人们投身于现代化建设的热情。 设问3:良好的社会环境是致富的重要保障,设想一下,如果收入差距过大,不公平现象普遍且得不到解决,会有什么后果?你认为什么是社会公平? 设问4:学习课文,理解国家政策,请你对应调查的事例提出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举措。 课堂记录:学生首先肯定了创造财富的重要性。(教师插入:所以要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分配制度,这个制度有利于创造财富,但对于公平来说,这是不够的)。学生从汽车巨头丰田职工罢工事件,感叹工人的低收入,理解国家在初次分配政策上的举措和政策保障;对于学生不熟悉的再分配,除了用明星的税收实例说明调节过高收入,用傣妹火锅店的例子说明取缔非法收入外,还让学生拿出初中的练习本,看看封面的文字“江苏省义务教育专用”,用江苏省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免去书本费和学杂费的切身经历体会再分配。引导学生们联想,打开话匣子,真正感受到国家对收入分配公平的切实举措, 教学后记:社会调查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素材,等着我们去挑选,去加工。我觉得要课堂教学要正确对待学生掌握的“知识量”,培养孩子吸收知识的学习行为和接受能力;注重分析探究中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注重学生的批判性思维,独立思考、学以致用的实践能力。在这种指导思想下,就能上出的既热情澎湃,又踏踏实实,既有对人生价值的深度思考,又有对社会现象的广度关注的政治课来。 社会调查论文:从课堂到社会:高校历史教学与社会调查 摘要:指导学生运用史学知识,进行社会实践是高校历史教学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当今高校历史教学中,如何让学生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实践,有两点最为可行:一是在教师的鼓励下,指导学生参与乡土史的调查;二是利用国家大学生创新计划,参与科研。 关键词:高校;历史教学;社会调查 近年来,随着中学课改的深入,有关高校历史教学的问题也日益为学者所关注。如果说中学历史课改更多的是改变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话,那么,高校历史教学的关注点则放在了历史教学内容的思考及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上。 在2008年华东师范大学举行的历史学科分论坛会议上,众多的专家学者探讨了高校历史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提到了高校历史教学的内容及实践能力的培养。如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蔡坚副教授说:“目前大学的课程是传输知识的课程多,培养能力的课程少。”台湾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张元教授也指出:“学历史不是要知道过去发生了多少事情,而是要从这门学问里学到其所提供的学科能力。”[1]对于高校的历史教学,与会学者的关注点集中在了教学内容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上。此外,姚霏、苏智良在《公共历史学与高校史学人才的培养》一文中也指出了历史教学中存在的相似问题:“中国高校历史专业一味强调历史知识和方法的系统掌握,在培养学生创新学习能力上,很少突出知识的实践性和应用性。” [2] 运用史学知识,进行社会实践是历史教学的一个重要内容。那么,在高校历史教学中,如何切实地让学生运用历史知识,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实践呢。笔者认为,在当前的情况下,有两点最为可行:一是在教师的鼓励下,指导学生参与乡土史调查,深层挖掘历史资源,展现乡土历史在历史教学中的作用,拉近学生认识历史的距离,展现获取历史知识的多种途径;二是利用国家大学生创新计划,鼓励大学生参加申报项目,参与科研。 首先,学生参与的乡土史调查,主要是利用课余或假期,在指导思想上,调查的内容最好是和学生日常生活相关的方面,如方言习俗、传统文化、家乡物产、文物古迹、乡镇企业等。以学生的兴趣点为中心,制定一个具体可行的调查范围,使学生在课堂上的知识储备与社会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比如对传统文化的调查,以河南为例,各地都有不少有特色的文化习俗。如浚县的“泥咕咕”,这种泥塑的能吹出不同声音的小玩具,在当地人的口中,却和隋末农民起义军与隋军争夺黎阳仓,即当时的浚县有关。再如获嘉的“马皮舞”,这种罕见的民间舞蹈,在起源上却是和旱灾、饥饿和响马联系起来的。此外,还有和商业习俗相关的确山“打铁花”,和曲艺相关的平顶山“马街书会”、淮阳“罗卷戏”等,这种传统文化在起源和发展的过程中,都有着深邃的历史内涵和渊源。通过这些调查,学生对传统文化的理解和感悟是课堂上所不能得到的。而且,最重要的是能够加深其对家乡历史文化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为桑梓服务的情感。 此外,关于让学生参与乡土史调查的实践,学者张道由还从地方志编纂的角度谈起,他认为:“在高等学校的历史专业教学中,如果教授、教师把学生组织起来,走出高楼深院,深入乡镇村庄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鲜活的资料,用上一年半载的时间,可编出一部部乡镇史志或是村史、村志、单位史志。这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学习与应用的结合可能更有意义和价值。这种活动不仅使学生学会了如何看待历史,认识社会,而且在实践中掌握了真实史料,学会了编纂方法,产生了具体的物质成果,学校和乡镇达到双赢互补”。他还以日本编纂乡土志为例,指出:“日本的志书并不都是官修的,特别是町村史志,大多都是由町村头人与市、町的教育长联合主编的,多数是请一些教授、学者或教师带领学生或研究生承担这项工作。他们利用实习的时间、学习的时间或是假期,到町、村去调查,收集资料,或是到资料馆、文书馆,甚至仓库、账房中搜集各种有用的资料,经过讨论和系统的整理、加工、编排,最后成为史志。”[3]这种利用实地的调查所得,参与编纂乡土志的方法非常值得提倡。 高校历史教学应该在此方面有专门的指导和鼓励,让学生参与乡土史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加强对学生史学知识的指导,初步培养学生形成史由证来、论丛史出的学习方法。 另一个是利用国家大学生创新计划,获得资助,进行科研活动。实际上,前者的社会调查已经为后者的申请奠定了基础。例如兰州大学的“文化行者”学生团体,这是一个组织大学生到乡村寨落中进行民间文化遗产调查,进而思考和分析保护文化遗产的一个团体。该团体从2007年利用暑期赴晋陕峡谷地区开展文化多样性保护项目试验以来,在甘肃的兰州、敦煌、张掖、武威等20多个地区“行走”,先后对兰州鼓子词、裕固族民歌、东乡族擀毡技术、保安族腰刀等多个甘肃的部级、省级物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研究。在实践中,他们不但作出了《兰州鼓子艺人群体传承状况研究》的调查报告,而且所申报的两项国家创新性试验项目也获准立项。[4]这种鼓励高校大学生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和民间考察的做法极大地促进了大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社会实践能力及公益服务精神的提高。 从上例可以看出,社会调查与申请国家大学生创新计划是相辅相成的。而且实际上,具体到历史专业的学生来说,其优势更为明显,调查的范围也更为广泛,涉及到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等各个方面。以河南师范大学历史学专业的学生申请的课题为例,在选题上,有以探讨地方景点对周边经济影响的《康百万庄园与周边乡村互动关系研究》;有以探讨目前乡村宗教状况及其对乡民思想意识影响的《血缘、地缘和利缘:豫北乡村基督教徒关系网络――基于河南省内黄县的调查》;有以太极拳之乡河南温县陈家沟作为研究对象,对太极拳流播和传承情况及太极拳拳众组织情况进行调查,并以个案方式探讨练拳活动及其组织对于乡村权力结构影响的《民间社团与乡村政治――基于温县陈家沟太极拳组织的调查》。还有根据现存的族谱对成吉思汗后裔进行调查研究的《河南铁木黎家族的历史与现状》,根据河南豫北一带现已罕见的地方戏曲剧种“落腔”进行研究的《从豫北濒灭剧种“落腔”的唱词看其所反映的社会现实》,以及以历史文化遗产与旅游为结合点的《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探究――以商丘市归德古城为例》等课题。此外,还有与现实紧密相关的一些热点问题,如《部级贫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救助机制构建问题研究――以河南省上蔡县为个案》《农民外出务工对留守老人生活和健康保障的影响--以河南省杞县郭庄村为例》《改革开放以来河南农村环保问题及对策研究--以安阳汤阴县为例》《新农村建设中垃圾处理问题研究――以河南省为例》等。这些项目的调查,范围都在本省之内,以一个具体地方为中心,而且调查内容也是学生较为熟悉的,他们有的就是当地人,甚至本身就是参与者,例如关于温县陈家沟太极拳组织的调查,项目组的其中一位同学就是陈氏太极拳大师陈小旺的隔代弟子。 总之,课外社会调查,是对散落的历史文化碎片的一个整理过程,也是一个加深历史认知的过程,更是一个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过程。通过在课堂学到的历史知识,实践到现实社会中,这即是一个积极的推动力量,也是一个教学与实践的最好结合点。不但使高校的历史教学从课堂走出来成为现实,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成就感。因此,在当今的高校历史教学中,历史教师除了基本专业知识的传授外,还应该注重于社会实践方面的引导,鼓励并协助学生作一些具体可行的调查研究,使高校的历史教学从课堂走向社会。 社会调查论文:会计人才需求及职业能力评价社会调查 我国会计教育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多类型、多层次、多样化的培养体系,会计教育的盲目扩张导致目前人才市场出现财会人才“过剩”。加入WTO后,会计职业在世界经济运行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会计从业环境的变化,会计人员传统职业能力已经不能满足会计职业发展的新需要。因此进行会计人才需求及职业能力评价的社会调查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调查方案设计 (一)调查问卷设计本次调查问卷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包括职业、年龄、学历或学位、工作单位、单位所在地、职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年限、单位性质等方面;第二部分是社会对会计人才需求及职业能力评价调查,包括四大类问题:对会计人员的需求,对会计人员职业能力评价与要求,对现代大学会计教育的评价与要求,对会计职业后续教育的认识、评价与期望。调查题的设计采取专家论证和小范围内预调等形式,确保问卷表述清楚,被调查者不存在文字阅读障碍,且容易回答。 (二)调查方式问卷调查于2007年2月开始分批进行,调查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30日。考虑到问卷回收的困难,主要采用问卷集中调查方式,共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回收问卷390份,回收率78%,其中有效问卷360份。问卷调查范围涉及15个省市,但主要集中在湖北(占38.9%)、河南(占12.6%)、深圳(占8.45%)、北京(占15.3%)、上海(占11.2%)等省市;被调查者所在单位性质主要是国有企业(占24%)、会计师事务所(占16%)、国家管理机构(占15%)、外资企业(占20%),也包括一定数量的民营企业、教育部门;调查行业主要包括电信业、化工业、冶金业、服装业等制造业;既有内贸企业,也有外贸企业。因此,调查结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一)被调查者基本情况分析本次被调查者年龄主要集中在25~55岁,占被调查者人数的88%以上;明确从事财务工作年限在5年以上的占被调查人数75%以上;被调查者中从事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占60.79%,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占13.51%,从事非财务会计工作的占15.8%,其他占9.9%;被调查者学历明确在本科以上的占78%;职级为单位中层管理者的占58.6%;职称在中级以上的占72.6%。表明被调查者工作经验尤其是财务会计工作经验比较丰富,阅历较深、思想较成熟,对实际工作中不同层次的会计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具有切身体会和认识,能够通过实际工作的感受来反思当前的大学会计教育,对会计后续教育需求分析也比较准确,从而保证了本次问卷调查的效度(调查质量)。 (二)会计人员需求调查分析笔者设计了6个小题调查社会对会计人员需求,具体情况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被调查者所在单位会计机构人员设置比较健全,有7人以上会计人员的单位占60.65%。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其业务素质状况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影响了会计工作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调查显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水平的会计人员占81.94%,但获得中级以上职称的会计人员仅占36.14%,这显然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此外,调查也显示,社会对会计人员的需求仍有很大空间:急需增加和计划增加的需求达64.57%,但需求的是高学历和高职称的财务人员。可见,在会计人才市场出现财会人才“过剩”多指普通会计人才,高级会计人才则严重短缺。 (三)会计人员职业能力评价及要求调查分析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会计从业环境的变化,会计人员传统职业能力已经不能满足会计职业发展的需要。我国目前的会计教育基本上可以分为博士、硕士、学士以及专科、中专及职业技术教育五个层次,不同层次的会计教育对人才培养目标的表述不完全相同,但均将“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作为培养目标的重要内容。依据国家会计学院对会计人员职业能力认定标准并作必要的补充后,笔者设计了3个调查题,具体情况见表2。从表2可以看出,所有被调查者认为作为会计人员应具备财务会计、成本与管理会计和税务职业知识;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会计职业知识应包括信息技术、内部控制和审计;认为会计人员应拥有战略管理、风险管理与金融知识的占比重较小,表明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这些知识在执业过程中不太重要,但也可能是被调查者职务不高,在实际工作中很难遇到类似的知识应用。所有被调查者认为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是人际关系,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会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但对项目管理能力、参与决策能力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却只有少数被调查者认可。所有被受调查者选择诚实可靠作为会计人员必备的职业品德,另外对优秀卓越、团队协作、奉献精神选择也占很高的比例,表明绝大多数会计人员团队意识增强,职业责任感加重。但对作为会计人员应关注公众,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意识仍有待加强。 (四)现代大学会计教育评价的调查分析对该项的调查设计了6个小题,具体见表3。从表3可以看出,有66.11%被调查者认为现代大学会计专业教育中所开设的课程能满足会计职业能力的要求,但有少数被调查者认为,当前大学会计教育开设的课程比较陈旧,难以满足新经济发展的要求。另外21.67%的被调查者认为实践性教学应占总教学量的50%,45.83%的被调查者认为实践性教学应占总教学量的30%,可见,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财会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比较重要,学校应加大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投入。同时被调查者认为最佳的实习方式仍是校外实习,并且希望由学校来安排实习。此外,社会对新进财会人员实际动手能力基本满意度仅占42.98%,特别是社会普遍认为应届毕业生欠缺的不是专业知识,而是专业技能、责任感与敬业精神、团队精神。这也应引起教育工作者重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不断完善现代会计教育改革。 (五)会计职业后续教育需求调查分析会计后续教育关系到会计从业人员职业生命力的延续和会计从业人员的持续合格与否,会计人员在其职业的不同阶段都需要不断地接受持续教育。有关社会对会计职业后续教育的需求情况设计了9个调查题,具体见表4。从表4可以看出,大多数(73%)会计人员认为后续教育重要,对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的需求也较高(76%),但普遍认为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的机会不多,且高质量、高水平的后续教育机会更少。年轻的会计人员普遍认为,单位很少给予其后续教育的机会,即使有机会也没有时间参加。大多数会计人员获取新财会知识的途径主要是职称考试(58.89%),自学、学历进修占34.36%,而社会提供的培训仅占11.72%。对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审计准则,有48.4%的人听说过,有19.7%的人还不知道,而认真学习过的仅占5%,可见对新准则的培训和执行还任重而道远。对会计后续教育的期望,主要是给会计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与时间,要求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的内容更加多样化,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切实加强对后续教育的管理。大多数(63.6%)会计人员认为后续教育的内容应有针对性,主要是最新的会计法规与其他会计知识,也有相当数量的会计人员要求对热点案例进行剖析。对后续教育的教学方法仍认为课堂的理论学习很重要(43.6%),选择对热点问题的交流与案例互动各占24.3%与12.4%,这也从某种程度上表明会计人员对后续教育的内在需求较强烈。 三、调查后的思考 (一)会计人成才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任何一个会计人要成为高级人才都会经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持续发展过程,只有将学校所学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在实际工作中熟练运用并加以改进,才能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与专业能力,逐渐成为高级会计人才。时代在变化,知识在更新,一个会计人如不能持续不断地学习,将最终被会计职业所淘汰。可见职称与学历的评定也应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不能一评而定终身。 (二)社会需要复合型会计人才随着会计从业环境的日益复杂化,会计人员传统职业能力已不能满足会计职业发展的需要。社会需要的是复合型会计人才,职业知识也不再是单一的财会知识,为能够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会计服务,会计人员就必须具备新的、综合性强的能力,在各方面加强提高与锻炼。会计人员职业能力既来自学校会计教育的培养、社会培训机构的后续教育,也来自实际工作经验的日积月累。可见会计教育应重视人的能力培养而不能偏重知识的传播,不但要培养人才的专业技能,而且要加重培养人才的综合素质。 (三)社会应担负起培养人才的责任培养会计人才不仅是教育界的事情,更是整个社会和企业界的责任。学生素质的提高需要企业、甚至于整个社会的参与。 社会调查论文: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的法理考察与司法实践 [摘要] 在法院判决前,由专门机构对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家庭环境、犯罪背景等进行专门调查分析,并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评估后,将调查评估报告提交法院,供法院在量刑时参考,具有刑罚个别化原则为理论基础,此外,社会调查制度的设立在对未成年人犯罪主体性特征的关注以及教育、保护,司法民主、司法公正,以及兼顾提高诉讼效率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 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法理考察;司法实践 一、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的法理考察 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社会调查制度),又称为判决前调查制度或人格调查制度,是指在法院判决前,由专门机构对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家庭环境、犯罪背景等进行专门调查分析,并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系统评估后,将调查评估报告提交法院,供法院在量刑时参考的制度。社会调查制度因其有利于达成量刑的科学化、合理化和准确化,促进刑罚效益的最优实现,而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中被赋予特殊的关注,目前已成为各国少年刑事法中的通行制度。 社会调查制度以刑罚个别化原则为理论基础,该理论由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为代表的刑事实证学派提出。现代刑罚个别化原则的要义在于:刑罚轻重不仅取决于犯罪人所犯罪行的大小,而且应充分考虑其人身危险性。但一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不像犯罪罪行那样易于把握,为避免量刑的偏颇,必须以一定的方式、手段准确地加以测定,而通过审判前社会调查所获得的犯罪人的人格特征正是其人身危险性的表征。因此,社会调查制度是获知犯罪人人身危险性,进而实现刑罚个别化的重要途径。 随着刑罚个别化观念的深入人心,社会调查制度日益受到各国重视。美国、德国、日本、比利时等国均已实行这一制度,尤其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中,往往以对犯罪人进行社会调查作为审判的基础。未成年人身体处于迅速发展阶段,与此对应的是心理发展往往相对滞后,不能与生理发展完全同步。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得未成年人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相当脆弱,一旦在家庭破裂,教育不当,受到不良朋友或黄赌毒等外界因素影响下,容易做出游离于社会规范的出格行为,甚至违法犯罪。如果不考虑未成年人的人格因素,而机械地依据犯罪事实施以刑罚,将可能使某些因偶发因素而犯罪的青少年被司法的草率断送一生。因此,司法机关对待未成年犯罪人应尽可能通过社会调查方式,以广泛的视角审视区别不同的犯罪人格,在刑罚个别化原则的指引下,准确定罪量刑,从而实现刑罚的个别预防功能。 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关于社会调查制度的规定,但这一做法却与现行刑事法所蕴含的某些法律精神相契合。我国刑法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有法学家认为,该条文虽被称为罪行相适应原则,但已与刑事古典学派所主张的罪刑相适应原则有着重大区别,其中已涵盖了刑罚个别化的内容。根据这一规定,刑罚的轻重不仅应当与所犯罪行,即已然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相适应;而且应当与承担的刑事责任,即未然的犯罪的可能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1]因此,作为人身危险性表征的犯罪人个人情况及其人格特征,当然的包含于“犯罪分子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之中。只是由于我国法律并未将相关调查程序作为刑罚适用的前置程序,造成法院量刑时往往囿于考察犯罪人罪行的轻重,而忽视对其个人情况及人格特征的了解与考量。1985年通过(我国于1991年加入)的《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简称《北京规则》)则为我国构建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制度提供了国际法层面的依据。《北京规则》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所有案件除涉及轻微违法行为的案件外,在主管当局作出判决前的最后处理之前,应对少年生活的背景和环境,或犯罪的案件进行适当的调查,以使主管当局对案件作出明智的判决。”而2001年4月1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该规定为我国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中设立社会调查制度提供了直接的司法依据。 二、设立社会调查制度的意义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指引下,针对未成年犯罪人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小,具有极强的可塑性特征,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有效模式,推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在此背景下,社会调查制度的设立至少在以下方面显现出其积极意义: (一)宣示司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主体性特征的关注以及教育、保护的刑事政策导向 对未成年被告人实行广泛的社会调查,既表明司法部门在处置未成年人犯罪时,从以犯罪行为为本位转化为以犯罪行为与主体特征并重,进而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成长环境与条件、犯罪诱因等因素着手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矫正和治疗的积极态度,同时也进一步向社会阐明司法机关以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置、以诚恳的态度教育、以务实的措施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力求维护和体现司法公正的决心。 (二)有利于实现刑事司法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目的 社会调查由熟悉社会工作和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社会组织成员担当,相对独立于各方当事人,其本身具有的工作经历和在刑事诉讼中独特的地位,造就其与众不同的亲合力,容易与未成年被告人沟通,获得他们的信任,进而在接触中潜移默化地对未成年人予以引导、教育、感化,达到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目的。 (三)体现了刑罚个别化理念,是法治文明进步的标志 不同的犯罪人,由于其主观恶性不同,成长经历不同,其人身危险性也不相同,这直接影响到对其适用何种量度的刑罚才足以实现个别预防的效能。法治发达国家的司法经验表明,将对犯罪人个体情况的调查作为法官裁量刑罚的参考,为有区别地采取灵活的刑罚措施,实现刑罚目的奠定了基础。因此,这一制度不仅符合法治发展的非犯罪化、轻型化和非监禁化的趋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从更大范围、更长远角度解决未成年人犯罪上升的态势。 (四)体现了司法民主的精神,有利于维护司法的公正 调查员以诉讼参与者的身份介入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是人民参与司法的具体体现,是司法民主的实现方式之一。这一制度不仅可以弥补人民法院因客观条件的制约所导致的审判视野的局限、社会监督不足等缺陷,更可在法院与未成年被告人及社会之间建立某种渠道,实现监督和反馈司法公正的效果,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五)体现了在追求司法公正的同时,兼顾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精神 随着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渐增多,人民法院本已较为紧张的司法资源更显捉襟见肘。法官有限的精力不仅要投入日渐繁重的案件审判,还要介入繁冗的社会调查当中,往往导致顾此失彼,难以实现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目的。社会调查制度引入专业人员调查,使法官得以从社会调查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于案件审判,实现了法官的中立公正,提高了司法效率。 三、社会调查制度的构想与江苏的实践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规定》为社会调查制度的设立提供了司法依据,但其仅是原则规定,在诉讼法层面并没有配套以具体的程序制度来贯彻和保障。所以实践中在社会调查开展与否,社会调查承担的主体、调查的内容、运作程序等具体操作问题上均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需要建立配套制度加以规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吸收已有成熟经验,结合部分基层法院的试点实践,会同有关部门于2006年10月1日出台了《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社会调查的主体、职责、调查的内容、方法、程序等作出详细规定,经过一段时期的试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一)社会调查的主体 社会调查主体的确定是制度设计的优秀问题。根据社会调查的性质,调查主体的确定应具备三项条件:一是必须中立。二是必须专业。三是必须敬业。 《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暗含了四类调查主体,即公诉人、辩护人、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的人员或其他社会工作者(如团委、工会、妇联、机关工委、基层司法助理员、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等)以及少年法庭的法官。以往江苏各地做法不一,四类主体均有尝试,有的基层法院还成立专门的社会调查员办公室,聘请固定的社会调查员专司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背景调查。公允地评价,上述调查主体确为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客观分析,各自又均有弊端:由于各自身份及思维习惯的不同,律师的调查可能更关注有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材料收集,而忽略对其不利的因素;公诉人的调查则可能偏重于收集不利于未成年被告人的材料,而忽略对其有利的因素;法官调查的视角比较中立、全面,但法官精力有限,且自查自判又有违法官中立超脱的地位,给人以“先入为主”之嫌;委托社会团体组织调查,可能会因承担调查任务的人员主业工作繁忙,经常换人等客观因素而无法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时效;聘请专职社会调查员效果虽好,但需一定经费和办公场所作保障,使得大多数基层法院力有不逮。因此,我们在积极实施社会调查工作的同时,一直在探索寻找更为合适的调查主体。 (二)调查主体的地位及职责范围 从最高人民法院的《若干规定》来看,调查人员是接受法院委托,从事特定任务的主体。其由于受法院委托从事专项调查而介入诉讼,故有别于证人;而其从事事项与审判相关联,关涉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刑罚处置,故需要其参与庭审,接受质询。据此,我们将其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对待,赋予其类似于鉴定人的诉讼地位,并在法庭调查结束后设置独立的听审程序,由调查员出庭宣读调查评价报告,并接受控辩审各方的询问。此外从效果出发,还安排调查员参与合议庭组织的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庭审教育。 关于调查主体的职责范围,即接受人民法院委托,通过开展独立的调查,就其获取的未成年被告人家庭背景、个性特点、以往表现等关涉量刑的事实提出书面意见,作为法院量刑时的参考,并协助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具体包括:社会调查、制作书面报告、出庭宣读报告并接受质询、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对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进行监督教育挽救等延伸工作。 (三)社会调查的内容、对象和方式 与审理成年人犯罪案件相比,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更注重于对被告人个体情况的调查。即以未成年被告人为中心,对其身心状况及周围人员、环境等作全方位、多角度的调查评估,力求深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真实的内心世界,全面、具体、客观反映其真实面貌。我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以往工作经验,在《实施办法》中将以下六项内容列为基本调查项目:“家庭背景”项目、“个性特点”项目、“案件情况”项目、“自我认识”项目、“帮教条件”项目、“综合评价意见”项目。 基于社会调查的内容有别于查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的刑事侦查活动,其调查对象不能仅局限于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同伙、受害人及证人,而应将范围扩展到与其生活、学习、工作相关的人员,包括家长、老师、同学、同事、领导、邻居等。因此我们对调查对象尽可能广泛地加以罗列,具体包括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就读学校(工作单位)、同学(同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社区组织、社区居民、被告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派出所等。由于调查内容多,涉及人员广,社会调查通常由调查人员直接到未成年被告人生活、学习、工作的场所以及其他关系地,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采取谈话、观察、电话、书信、委托等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各种方法可以交叉配合使用。调查的内容应当形成书面笔录,并加以整理分析,以使内容完整、准确、详实。 (四)社会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是社会调查内容的综合反映形式,是全部调查活动和调查结论的载体。它反映未成年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揭示犯罪的原因和条件,发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感化点”,为人民法院准确适用刑罚提供依据。因此,对调查报告应有较为严格的要求。首先,调查报告应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调查报告应固定为统一规范的格式,这不仅因为报告在性质上是一种法律文件,应以规范的形式彰显其法律效力,而且规范的报告形式利于调查人准确制作,避免疏漏,同时便于法院正确参考适用。调查报告的规范化包括形式与内容两方面,形式上可采用表格式或分段叙述式,内容上应将调查项目编列为数个较为统一的栏目,并保证其详略得当,遣词准确,分析合理,避免空泛或不恰当的描述。实践中,我们设计了统一格式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表》,并针对六项基本调查内容设计了21个项目116个选项供调查人员选用,避免了制度施行初期因调查人员经验不足或能力的差异而可能造成的报告内容混乱与疏漏。其次,调查报告应客观、真实。调查报告将在法庭宣读出示,其客观真实性受到未成年被告人、监护人、公诉人、辩护人、法官等多方质询,如果其中存在不实之处,不仅影响到法庭对未成年被告人刑罚裁量的公正性、准确性,而且会打击未成年被告人对司法制度和社会的信任,产生许多意想不到的后果。因此,要求调查人员以公允的态度,通过细致周到的工作,确保报告的客观真实。第三,调查报告的制作应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侧重。不同类型的案件,其犯罪诱因必然有所差异,与之相对应的法庭教育的切入点也就不同,所开展的社会调查及报告制作同样应具有针对性。以盗窃案件与强奸案件为例,前者应侧重于未成年人消费、金钱观念的变化、交友情况等进行调查,后者则应侧重于未成年人行心理、家庭、学校性教育方面的调查。 (五)社会调查的工作程序及监督制约机制 1.启动程序。人民法院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后,应向承担社会调查的机构发出委托调查函,并提供起诉书副本,调查机构应及时指定所属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根据目前江苏省社区矫正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我们在《实施办法》中对受调查的未成年被告人范围作了限定:“未成年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省各市辖区内,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具有管制、缓刑条件的”。 2.调查程序。调查人员应于收到委托调查函后的一定期限内通过走访未成年被告人的关系人,收集调查资料并制作完成调查报告提交法庭。《实施办法》针对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案件,分别规定了五个和七个工作日的调查时限。为了强化社区矫正机构的内部把关机制,《实施办法》规定调查人员完成报告后,应先提交所属县(市、区)级社区矫正机构,由其初步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再移交人民法院。此外,我们考虑到目前调查人员进入羁押场所对诉讼中的在押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调查尚无法律依据,所以规定当调查人员不便到看守所调查时,调查报告中与案件有关的情况由法官及时提供。 3.审查程序。人民法院对调查报告进行质询的,调查人员应在法庭调查结束后出庭宣读调查报告,并接受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质询,最终由人民法院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参考调查报告决定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实施办法》中关于此节的具体流程、环节,前文中已作介绍,不再赘述。 我们注意到,学者们在充分肯定社会调查制度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屡屡表达出对确保调查公正性,防范虚假报告的关注。为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社会调查不公正,我们在《实施办法》中规定了一系列监督制约措施:(1)检察机关全程监督制度,明确检察机关应当对调查工作实施全程法律监督;(2)两人调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必须指派二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以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3)两级把关制度,调查报告需经乡镇(街道)及县(市、区)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核后方能提交人民法院;(4)回避制度,调查人员与未成年被告人之间存在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时,应自行回避;当其在庭审中被申请回避时,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决定是否采纳其调查报告;(5)法庭审查和复核制度,调查报告一般需经庭审质证后才能作为量刑的参考;各方对调查报告发生较大争议时,法庭有权作出复核的决定;(6)保密制度,调查人员不得泄露在开展调查、参与诉讼中获取的案情及未成年人隐私等信息。 四、完善社会调查制度的思考 社会调查制度作为我国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领域中的一项有益探索,已为近年来的司法实践证明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它拓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视野,探索出一条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新途径,体现了现代司法的人性化理念。但由于该项制度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现行法律体系尚未为其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准备,诸多问题还需通过立法加以明确。 (一)明确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 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关系到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身份、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涉及其履行职务时的职权保障,决定其制作的调查报告的属性,影响其调查职能的充分发挥。因此,应尽快从立法层面明确界定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赋予调查人员等同于鉴定人的诉讼参与人身份,以使调查人员能以正当的名份参加庭审,独立自主地提出调查报告并接受各方质证。结合调查人员参与法庭教育的职能,还应为其在法庭上设立专门席位,以显现其特殊的地位,保障其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确立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 调查报告在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审判中的积极价值得到了司法实践的充分验证,并获得学术界普遍认同,我们没有理由再让其因性质归属的争论而备受争议。立法上应在明确调查主体法律地位的基础上,尽快将调查报告纳入证据范畴,以彻底化解认识上的分歧,同时保证所有调查报告都能经历庭审质证过程的检验而确保客观公正。 (三)提前启动社会调查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给予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普通程序为一个半月、简易程序为二十日,因此各地规定社会调查的时限普遍不超过十天,而社会调查必须通过走访众多单位和人员,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分析,才能出具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如此短的时限难以保证调查质量。因此,有必要将社会调查的启动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这样不仅能为调查的质量提供时间上的保障,而且能为侦查机关是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强制措施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 (四)扩大社会调查的案件范围 目前因客观条件所限,社会调查尚未普及到所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往往仅限于犯罪事实较轻,具备管制、缓刑条件的案件。这不仅大大限制了社会调查制度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对于那些不具备管制、缓刑条件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告人无疑也是不公正的。因此,在条件成熟后应将社会调查的案件范围扩大到所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使这一制度的有益价值惠及所有未成年被告人,实现司法的公平。 (五)建立严格的制裁措施 根据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实践中对于调查人员在调查工作中的失职、违规行为尚无相应的制裁措施。应当看到社会调查主要在社区环境进行,调查人员往往是基层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群众交往密切,而调查对象又或多或少与被调查人存在某种关系,在没有严格约束的情况下,难以保证调查报告客观公正。应尽快在相关规定中设立严格的制裁措施,对于调查人员在调查中有不认真尽责、徇私枉法或者收受贿赂等情况,作出不实调查报告的,根据情形给予相应的惩罚。此外,对于故意向调查人员提供歪曲事实的人也应进行相应制裁。 社会调查论文: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研究 [摘要] 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是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试点项目的重要内容,本文借鉴国外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从人格行为理论及再社会化理论和未成年人的特点等方面论证了该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以及在我国的立法与司法解释中的依据,并分析了构建我国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设想。 [关键词] 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刑事案件;未成年人 昆明市盘龙区引进合适成年人全程帮教触法少年,这是英国救助儿童会与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于2002年6月合作开展的未成年人司法试点项目。在这一项目中,合适成年人有三项职能,一是维护涉法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二是为涉法未成年人争取非监禁诉讼和处置;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对被分流的涉法未成年人做好社区帮教工作。[1]另外,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也与浦东公安分局、长宁区法院、团区委正式会签了《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工作协议》,制作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见书》等配套法律文书,并对聘请的首批10名合适成年人进行专门培训。2007年在浦东市民中心举行的“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全程化启动暨颁证仪式”标志着浦东已将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由法院审判阶段、检察院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向前延伸至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从而更全面、全程化地保障了涉嫌犯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益。[2]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判决宣告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行为的背景情况通过社会有关方面进行调查的制度,其目的和任务是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深入细致地分析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的主、客观原因,所形成的社会调查报告是合适成年人参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和解、取保候审、逮捕、暂缓起诉、不起诉、量刑、社区矫正等程序以及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基础。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在侦查、起诉、审判三阶段分别实施,存在重复调查,调查主体不专业,调查程序不完善等诸多问题,而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就是为解决以 上问题而设立的,加强对该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的依据 (一)英国合适成年人产生的背景 合适成年人(Appropriate adult)又译为适当成年人。1972 年,英国一名叫 Maxwell Confait 的男子被谋杀,三个十多岁的男孩在招供证据的基础上被判犯有谋杀罪,其中一个男孩智力迟钝,上诉法院后来宣布判决无效。一位法官在1977 年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三名少年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从而导致了虚假供述。法官建议应当有一个委员会来考虑警方权力和嫌疑人权利之间的平衡问题。最后导致了1984 年《警察与刑事证据法》的产生。该法案着重阐述了对嫌疑人的处理方式,要求警察在对未成年人及有精神残疾的人审讯时,必须有一名“合适成年人”在场。[3] (二)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的理论依据 1.人格行为理论。人格是个体在行为上的内部倾向,它表现为个体适应环境时在能力、情绪、需要、动机、兴趣、态度、价值观、气质、性格和体质等方面的整合,是具有动力一致性和连续性的自我,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给人以特色的身心组织。[4](P8)人格行为论是由日本刑法家团藤重光、德国刑法学家阿鲁特、考夫曼等学者提出的,[5](P67)得到日本大土冢仁等学者的赞同。该理论认为,行为是人格的外部表现,强调人格是主体的现实化。人格虽然是潜在的,但是从深层来看,它却能够决定行为,此其一;其二,当它现实地外化,表现为活生生的活动时,就是行为。人格行为论主张人的行为具有生物学的基础和社会的基础,是在人格和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受行为人的主体态度的影响。[6](P201) 行为人的行为,无论是积极行为或消极行为,从整体而言,是行为人心理因素在外界因素的激发下的产物。行为本身不是孤立的,而是受行为人的人格支配的,行为的反复性与规律性都可以在人格体系中找到合乎逻辑的根据。人格可以预测一个人在给定情境中的行为。一个一般情况下非常诚实的人我们更有理由相信他提供的这次证言也是真实的;一个具有暴力倾向的人,我们更可能认为他在本次伤害案件中率先发起攻击。人格的稳定性使行为表现出一种跨情境的一致性,使个体的行为具有了一定的预测性。对某个情境中的行为的最好预测,是看在某个可比情境中的过去的行为,一般来说,我们越了解的人,越能较好地预测他们的行为,这正是社会调查测评人身危险性的立论基础。人身危险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或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7](P211) 人身危险性属于未然领域,它是一种尚未发生的可能性,欲对人身危险性做出科学的评估,需要明晰行为的发生机制,科学分析行为人的行为倾向和行为模式,是对未来行为的预测。社会调查就是根据某人过去的行为所揭示的人格特征,来预测其未来可能发生的行为,所以,社会调查又称为人格调查。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由于行为受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人格与行为的关系不是直接的必然的决定关系,而是一种模糊的具有较高概率的相关关系。一个以往诚实守信的人,我们并不能百分之百地肯定在这次行为中他是诚实的,而只能说他诚实的概率较高,正是这种较高程度的相关性,使得社会调查报告在刑事案件中具有一定的证据价值。 2.再社会化理论。从社会学的视角看,罪犯再社会化是人的社会化的一种特殊形式。所谓人的社会化,是指人类个体自降生以来不断学习、接受社会规范和社会价值,从而由一名“生物人”转变为“社会人”的心理和个性发育过程。正常的社会化过程意味着个体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而不完全和有缺陷的社会化过程则可能导致反社会人格倾向的形成和反社会行为的发生。从一定意义上讲,犯罪就是罪犯社会化缺陷的产物。为了弥补原来社会化过程中的缺陷,国家及社会对社会化的失败者实施强制性的再社会化。改造罪犯就属于这种强制性的再社会化。 罪犯再社会化这一命题是在教育刑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教育刑理论主张,刑罚的本质在于使犯人成为社会人,使犯人恢复犯罪前的状态,实施刑罚不仅是因为行为人犯了罪,而且为了使行为人不再犯罪;因为教育措施的有效性要求“因人施教”,而在每一个具体的犯罪案件中,行为人的人格特征、所处环境、平时表现、致罪原因等各有不同,只有通过细致而周密的调查,查明上述各种因素,才能帮助法官选择最具有针对性的处遇措施。 罪犯再社会化的思想以使犯罪人顺利地重返社会为基本理念。我国台湾学者林山田先生将再社会化原则作为现代刑事政策的基本原则之一。他认为,再社会化原则即指刑罚权的界限与行使,应以犯人再社会化的需要为依据,刑罚的宣告与执行应能作为犯人再社会化的手段。法国著名刑法学家安赛尔认为为了正确处理案件,法官必须了解他负责审理的犯罪人,为此,必须对犯罪人的人格进行调查,调查应从“社会、医学和心理”等方面进行。务必使对犯罪人的处遇与其人格相符合,便于其尽快地复归社会[8](P53) 。美国著名的少年法庭运动代表人物朱力安・马克法官曾指出:为什么我们不应像贤明和慈悲的父亲对待其错误尚未被当局发觉的子女那样对待没人管的儿童呢?这样处理少年犯又有什么不正确,不恰当的呢?国家的责任不应该只限于查问这个男孩子或那个小姑娘犯了哪样罪,而应该进一步查明他在身体,精神,道德方面是什么情况。如果发现他走向犯罪并被控告,则不应一味的予以处罚,而应该实行改造;不是让他从此堕落下去,而是要叫他振奋起来;不是要把他摧垮,而是要他发展;不是要把他变为罪犯,而是要把他造就成为有益于社会的公民。 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人具有不同于成年犯罪人的特殊性:一方面,未成年人容易受到不良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污染,或者受到一些引起共鸣、感染和同情的情绪所影响,从而迅速地改变自己的心理,作出某些不合乎法律规范或社会规范的行为,其本身的主观过错一般相对较小;另一方面,即使未成年人故意实施了某种违法行为,如果社会对这种行为只是惩罚未加以教育、挽救,根据标签理论,此人随后的行为可能更加不良,从而形成恶性循环。此外,未成年人往往并未形成类似成年犯罪人那样稳固的犯罪人格,对其不良行为的矫治还比较容易,重塑其人格、行为方式的可能性也比较大。另外,由于未成年人生活地域的有限性,可以认为他们与周围环境构成了一个微型的“熟人社会”,在这个社区内具备生成品格证据的基本条件。同时由于未成年人在生活中不易伪装,表现更多的是真实的自我,因此,社会调查报告反映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时具有较大的可信性。[9] 这就使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全面调查具有了可行性。所以有必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对其再社会化的基础。 (三)合适成年人全程社会调查的法律依据 1.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1995年)第10条规定:“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讯问应当采取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讯问前,除掌握案件情况和证据材料外,还应当了解其生活、学习环境、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心理状态及社会交往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作讯问提纲。”《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06年)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考虑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根据其平时表现、家庭情况、犯罪原因、悔罪态度等,实施针对性教育。”第1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确定是否有逮捕必要,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第16条规定: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听取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人、辩护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人的意见。可以结合社会调查,通过学校、社区、家庭等有关组织和人员,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等情况,为办案提供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1年)第9条规定:“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注意掌握未成年被告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依法准确、及时地查明起诉指控的案件事实;对于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帮助其认识犯罪原因和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做到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第21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第28条规定:“法庭调查时,审判人员应当核实未成年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的行为时的年龄。同时还应当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行为时的主观和客观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年)第11条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 在我国香港地区,为了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最适合他本人的矫正措施,法律要求法官在判决时要充分考虑青少年犯罪人的个性、体能、精神状况等情况。在开庭之前,一般由社会福利署的工作人员先对违法少年的有关个人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犯罪成因、身心发育状况、情感类型、兴趣爱好、成长环境、学业情况等,并起草调查报告向法庭提供。在我国澳门地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未成年疑犯在接受未成年人法庭询问之前,社会重返厅的技术人员会对该未成年人的心理、家庭、学校、人际关系等方面作出评估,然后向法庭提交报告。法官在定罪量刑时,必须充分考虑未成年犯罪人的人格状况和再社会化需要。在我国台湾地区,依《少年事件处理法》的规定,在少年法院专设少年调查官,调查该少年与事件有关之行为、其人之品格、经历、身心状况、家庭情形、社会环境、教育程度以及其他必要之事项,提出报告,并附具建议。少年法院依少年调查官调查之结果,参酌事件之性质与少年之身心、环境状态,作出最合适的处分措施。[10] 2.国外未成年人刑事立法中的规定。俄罗斯《联邦刑法典》(2003年修订)第89条第1款规定:“在对未成年人处刑时,除应考虑本法典第60条所规定的情节外,还应考虑其生活和教育条件、心理发育水平、其它个人特点,以及年长的人对他的影响。”《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青少年刑法》第43条规定:在审理开始之前,应当尽快地对有助于判断被告人道德、思想和个性特点的被告人的生活和家庭情况、成长过程,迄今为止的行为以及所有其他情况进行调查。日本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根据犯人的性格、年龄和境遇,犯罪的轻重、情节以及犯罪后的状况,认为没有追究刑事责任之必要时,可以不提起公诉。”日本《少年法》第9条规定:“家庭裁判所考虑对该少年应当审判时,应对案件进行调查,在调查时,务必调查少年、监护人或者有关人员的人格、经历、素质、环境⋯⋯”。美国《青少年教养法》的补充规定中,明确要查明少年的年龄和社会背景;被指控罪行的性质;少年过去的违法经历的程度和性质,少年现在的智力发展和思想成熟状况;过去为治理而进行的努力的性质和少年对这种努力的反应等。英国《治安法院(少年儿童)规则》(1970年)第10条规定:法院必须考虑有关儿童或者少年的平常行为、家庭环境、学校档案和病史的资料,以便对案件作出最符合其利益的处理。《韩国司法警察官吏执行职务规则》第43条规定:“侦查少年案件,应当详细调查犯罪的原因及动机和该少年的性格、品行、经历、教育程度、家庭状况、交友关系及其他环境,制作环境调查书。”[11](P250-251)《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1985年)第16条规定:所有案件除涉及轻微违法行为的案件外,在主管当局作出判决前的最后处理之前,应对少年生活的背景和环境或犯罪的条件进行适当的调查,以便主管当局对案件作出明智的判决。 二、构建我国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的设想 (一)对合适成年人的要求 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是西方国家较为普遍的制度,职业化和专业化是合适成年人的显著特征,合适成年人上岗前需经专业培训,以掌握成熟科学的调查方法,调查部门还聘请有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专家作为调查顾问。日本少年法要求家庭法院调查少年事件时,调查官要运用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其他专门知识,并“有效地运用少年鉴别所提供的鉴定结果。” [12](P70)从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做法看,社会调查大都是由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而这一机构一般就是社区刑罚执行机构,因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植根于社区,在调查的开展上有着其他机构不具备的诸多便利。如在英国,判决前的社会调查一般由缓刑监督机构进行。 目前我国的社会调查主体包括控辩双方、人民法院以及法院委托的有关社会团体组织。为了避免多头主体参与调查,对司法资源造成浪费,建议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服务机构,安排专门的社会调查员,即合适成年人,负责有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工作,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可以借鉴昆明市和上海市合适成年人试点的经验。对合适成年人的选拔采取职业资格认证的方式,以便选拔兼具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基础知识的人才来专门从事这种职业,以保障社会调查结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二)我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及法律属性 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应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种主、客观因素及反映其人身危险性大小的因素。但是不同程序中调查报告的具体内容因调查目的不同而有所区别。社会调查报告一般应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以下情况:(1)家庭结构,其在家庭中的地位和遭遇,与家庭成员的感情和关系,家庭对其的教育、管理方法;(2)性格特点、道德品行、智力结构、身心状况、成长经历,即有无犯罪前科,成长过程中对其产生重大影响的人或事,如勒令退学或父母离婚、早逝等;(3)在校表现、师生关系及同学关系;(4)在社区的表现及社会交往情况;(5)就业情况及在单位的工作表现情况;(6)犯罪后的行为表现,这主要包括在犯罪后是否自首、立功、坦白交待、积极赔偿被害人或退回赃物,积极避免、减少犯罪所造成的损失,已经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等;(7)分析犯罪的原因;(8)就量刑以及后期的帮教矫治措施提出建议等。以调查笔录为基础形成的社会调查报告主要包括事实与建议两部分内容,以上(1)至(6)属于事实证据,也称为品格证据,(7)和(8)是对事实的分析与建议,该内容不属于证据,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仅供司法人员参考。 (三)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的方式和程序 合适成年人机构接受委托以后,要指派两名以上的合适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多种调查方式。合适成年人一般应深入到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区、工作单位、刑罚执行单位等地,通过会见未成年人、走访家长、老师、邻居、同事等方式展开调查。可以将未成年人人身危险性预测的测量表,发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监护人或所在单位如实填写,还可以分别采取观察、电话、书信、委托等方式,也可以各种方法配合使用。对调查内容一般应当当场制作成调查笔录。合适成年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社会调查工作,按要求撰写社会调查报告,提交有关的司法部门。若未成年被告人进入审判阶段,合适成年人应参加庭审,在法庭调查时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并接受控辨双方和审判人员的询问,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做好庭上教育工作。宣判后,合适成年人还应参与对未成年犯的后期教育和矫治工作。 社会调查论文:试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的主体 摘要 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的主体没有明确统一的立法,司法实践中的调查主体多种多样,理论方面也极富争议。确定社会调查主体,要综合考虑调查的含义、目的、对象,调查主体的能力,调查时间,调查结果真实性与公正性的保障等因素。我国的社会调查主体应当是以侦查阶段的公安机关为主,检察院、法院等其他机关或者组织、人员为辅。 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主体;公安机关 社会调查是指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除了要调查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外,还要调查分析与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主、客观原因密切相关的事实,如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经历,家庭环境,社区环境,交往对象、交往范围,是否具有不良行为习惯、不良经历,未成年人的心理、人格特征等。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中,有关国际公约和许多国家的立法都规定了社会调查制度,如《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北京规则)第16条明确规定了社会调查制度,即“所有案件除涉及轻微违法行为的案件外,在主管当局作出判决前的最后处理之前,应对少年生活的背景和环境或者犯罪的条件进行适当的调查,以便主管当局对案件作出明智的判决。” 一、我国目前关于社会调查主体的争议 就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中的社会调查制度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在诸多问题上都存在争议,社会调查主体便是其中之一。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社会调查主体的争论焦点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应该是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还是接受委托的其他组织作为社会调查的主体;二是应该以哪个机关或者组织为主进行调查。具体的争议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法官成为社会调查主体的争议 有人认为,法官不能成为社会调查的主体,原因有两点:其一,裁判权是消极、被动的,行使裁判权的法官也应当是消极、被动的主体,法官若亲自参加社会调查,便有损其公正、独立的外在形象。其二,法官亲自进行社会调查,便有可能造成先入为主,无法给予被告人公正的处置。 但同时有人认为,应由法官担任社会调查主体,理由是:从法理上而言,社会调查结论会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应慎之又慎,委托他人调查难以确保其结论的真实性、公正性。虽然由法官担任社会调查主体难以摆脱先入为主的嫌疑,但较之控方、辩方、其他社会组织,有理由相信法官是最能体会刑事政策本义的。另外,各地审判机关在较长时间的实践中,对社会调查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锻炼和储备了相当部分的人才,与司法行政机关相比具有较好的基础和专业人员保障。 (二)控辩双方成为社会调查主体的争议 否定论者的理由主要有两点:第一,社会调查主体必须中立,而警察、检察官、律师由于自身所处的诉讼地位,与案件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牵连,所以,无法独立、公正地作出社会诃查报告。第二,从成本角度分析,若由控辩审三方各自来进行社会调查,会出现多份社会调查报告,可能相互冲突,这样不仅浪费诉讼资源,也不便于法官正确裁判案件。 肯定论者认为,由公安司法机关实施社会调查最大的优势在于这些机关拥有社会调查的相应手段和权力保障,效率高,社会阻力小。 (三)控辩审三方之外的其他组织、人员担任社会调查主体的争议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来自控辩审三方之外的社会调查主体包括各级共青团、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以及聘任的社会调查员。有人认为,从调查的客观、公正以及专业化要求来看,社会调查主体必须由控辩审三方之外的主体来担当,这也是社会调查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有人认为,由执行缓刑的机关和人员来承担这一工作更为合适。具体地说,由各司法局、所内设的部门进行社会调查。理由有两点:一是从社会调查报告的主要作用看,是为人民法院的量刑提供参考依据,具体地说,主要是对该未成年被告人是否适合判处缓刑提出意见。二是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社会调查工作,有利于对其缓刑实施分类处遇的监督考察。 但同时有人认为,在我国不宜将社会调查权全部交由社会机构去实施,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性难以得到保证。因为,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调查人员通常是基层社会工作者,调查对象或多或少地与被调查人存在某种关系。我国目前对社会调查员的失职与渎职行为也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法律后果,对他们的行为缺乏相应的约束。另外,现在绝大部分地区能够担当调查主体的社会团体组织不发达,体系不完备,调查的规范性、客观性、科学性等均缺乏制度保障机制。 二、确定社会调查主体必须考虑的几个因素 本文认为,确定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社会调查主体,必须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一)社会调查的含义与目的 对社会调查含义与目的的理解不同直接影响社会调查主体的确定。国外的社会调查制度有两种,一种是刑事司法程序启动前的调查制度,这种调查制度首先应当是未成年人案件的一种分流机制,通过这种调查可以完成对案件的分类,防止将未成年人不当交付刑事司法程序。一旦启动刑事审判程序,这种调查所获得与提供的信息还可以为未成年人刑事问题的处置提供参考性依据。国外另一种社会调查制度是量刑判决前调查制度,它是在确定被告人有罪之后启动的人格调查程序,其目的在于为法官恰当量刑提供参考性依据。本文认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社会调查应当是广义上的,应当包含上述两种含义,贯彻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而不是仅局限于量刑前的社会调查。 我国的社会调查制度要实现的目的应当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1)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的启动和每个诉讼阶段的处理提供参考。具体地说,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是否启动刑事司法程序,立案侦查后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是否移送审查起诉,移送起诉后是否提起公诉,是否不起诉,审判后如何量刑、如何执行等,社会调查的结果都应当是重要参考之一。另外,本文还认为,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每一个诉讼阶段,都应当将司法转处作为重要原则之一,以减少未成年人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可能,尽量减少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停留的时间,这也是未成年人司法的原则之一。司法转处的具体应用必须要考虑社会调查的结果;(2)为全面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提供参考。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整个诉讼过程都应当贯彻此方针,而社会调查的结果是公检法机关在各自的诉讼阶段找准感化、教育点,挽救未成年人的重要依据;(3)为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实现预防与惩治犯罪相结合的目的提供参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般都有着较为复杂的家庭、学校、社会和个人生理、心理方面的原因,通过社会调查,分析这些犯罪原因,对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十分重要。公检法机关都是我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力量,在办案过程中都要将惩治犯罪与预防结合起来,这就需要参考社会调查的结果。 目前,很多地方将社会调查仅仅理解为量刑前调查,仅在审判阶段实行社会调查,甚至这 些地方仅将社会调查作为能否对犯罪未成年人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的参考,只在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中适用社会调查,如江苏省、北京的门头沟区法院。所以,这些地方将社会调查的主体规定为人民法院委托的其他机构(主要是社区矫正机构、司法局)的社会调查员,这应该说没有真正发挥社会调查的全部作用,没有全面实现社会调查的目的。 (二)社会调查的对象 无论是从法律适用平等性的角度,还是从教育、感化、挽救犯罪未成年人的角度,社会调查的对象都应当包括所有的犯罪未成年人,不管他们的罪刑轻重,不管他们是司法辖区内的人还是外地人。但是,因客观条件的限制,现在绝大多数实行社会调查制度的地方都将社会调查对象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往往仅局限于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司法辖区内,犯罪事实较轻,具备管制、缓刑条件的案件。如根据江苏省《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司法局)只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本省各市辖区内,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具有管制、缓刑条件的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审前调查。北京的门头沟法院自2005年7月试行社会调查员制度至2007年10月,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件,但其中仅对24件案件中的32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社会调查。其他未进行社会调查的案件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被告人户籍在外地或外区。二是被告人长期不在当地居住。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实行社会调查制度的一年时间内,启用社会调查员制度参与办案的数量也只有5起。对调查对象的限制,不仅大大限制了社会调查制度作用的发挥,同时对其他未成年犯罪人也是不公正的。因此,应将社会调查的案件范围扩大到所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三)社会调查的能力 根据前述,社会调查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这就要求社会调查主体必须要具有相应的调查能力,才能使调查的事实全面、真实。目前,在很多地方从事社会调查的社会调查员,不论他们是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共青团、少年法庭的工作人员,还是从社会聘任的人员,在社会调查能力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不足。第一,无法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不在本辖区的犯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因为,这无论在时间、人力还是物力上都不允许。这也是很多地方将社会调查的对象仅局限于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本司法辖区内的犯罪未成年人的主要原因。第二,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社会调查员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无法通过查阅案卷来详细了解犯罪事实;对于犯罪未成年人被羁押的案件,社会调查员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无法接触到其本人,无法与之会见进行交谈,无法开展心理测试等活动,甚至连未成年犯罪人在犯罪后的表现材料都难以获取。因此,目前很多地方的社会调查员都只能进行一些外围性的调查活动,如对未成年人的亲属、邻居、同学等进行调查,当然,这也能反映一些事实,但肯定不是全面、深入的。例如,某些国家的社会调查十分注重心理测试,事实也证明侦查阶段引入心理测试是顺利开展侦查工作和有效矫正、改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客观需要,但现在的社会调查员显然无能力进行此项工作。 很多接受社会调查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在人员配备方面也达不到要求。以司法所为例,虽然自1996年以来,司法部先后了《关于加强司法所业务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规定,但司法所的建设仍处在一个比较初级的阶段。司法所立户列编问题目前尚未在全国统一解决,有的地方司法所尚未建立。已经普遍建立司法所的地区,也面临着保机构、保编制、保队伍的问题。另外,司法所任务繁重,职责广泛。因此,由司法所进行社会调查在人员保障方面存在着现实问题。 (四)社会调查的时间理提供参考,也为后面的审查起诉、法院审判阶段提供了重要依据。 2 在调查时间方面,如果将社会调查前移到侦查阶段就可以有效地解决目前司法实践中社会调查时间不足的问题。同时,与审查起诉、法院审判阶段相比,侦查阶段最为充分。公安机关在立案前的初查中可以在调查犯罪事实的同时进行社会调查,在立案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侦查期限也要长于审查起诉和审判期限。 3 在调查能力方面,公安机关无疑是最强、最全面的。首先,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涉嫌的犯罪事实相比较于司法所、共青团等组织的人员,有更为清楚、直观的了解,通过侦查讯问,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犯罪经过、性格特征、犯罪原因等有更全面的认识,对未成年人犯罪后的表现也掌握得最及时、全面,这有利于更有针对、更全面地进行社会调查。其次,公安机关在社会资源利用方面也是其他机关、组织所不能相比的。公安工作的很多内容如收集掌握情报信息、人口管理、治安管理、犯罪预防、安全防范、服务群众等都与社会调查密切相关,公安机关还有丰富的社区资源和辅警资源可以利用,这些都为社会调查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再次,公安机关在全国拥有庞大的组织系统,相互之间的警务协作已经发展得比较成熟,这能有效地解决目前社会调查对象有限的问题,对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不在本司法辖区、流窜作案的犯罪未成年人都能进行有效的社会调查。可以说,如果要将社会调查的对象扩展到所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那么就必须将公安机关作为社会调查的首要主体。 4 在调查成本方面,公安机关也具有相当的优势。因为公安机关在对犯罪事实的调查过程中,必然会同时涉及到许多社会调查的内容,如果在立法上明确公安机关负有社会调查的职责,那么公安机关就可以顺利地将犯罪事实调查与社会调查结合起来,从而降低调查成本,减少调查时间。 5 在职责方面,公安机关也应当进行社会调查。我国的警察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部法律都明确规定,预防犯罪是公安机关的职责之一,而社会调查的目的之一就是为分析犯罪原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参考,因此,公安机关必须承担起社会调查的职责。 6 在社会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方面,公安机关比社区矫正机构、共青团等机构、组织的人员更有保障。首先,如前所述,在调查时间、调查能力方面,公安机关更有优势;其次,公安机关组织比较严密,人员配备比较完整,调查的组织性、规范性更有保障;再次,公安机关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工作人员的丰富经验,能有效地避免目前社会调查工作中存在的恐吓、蒙骗社会调查人员的形象。 检察机关、法院是社会调查的补充主体。检察机关如果认为公安机关的社会调查不够详尽,可以补充调查。但由于起始时间晚,审查起诉时间短,所以在司法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承担社会调查的主要任务不合适。法院更不适合成为社会调查的主体,因为法院庭前的审查是程序性审查而非实体性审查,而且人民法院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更晚,当然,法院认为应该对未成年人的情况进行社会调查而公安、检察机关没有进行的,可以依职权进行社会调查或者直接委托有关社会机构进行调查。 公检法机关既可以委托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某一方面的专业机构或者专家,也可以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共青团等机构的社会调查员进行部分社会调查工作。我国目前只注 重对后一类机构及人员的委托,这与我国在社会调查中不注重对犯罪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调查有关。实际上对前者的委托更为重要,因为,他们所具有的专业知识正是公检法机关所缺少的。 辩护人可以成为社会调查的补充主体。很多人反对由辩护人进行社会调查,认为其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内容往往失之偏颇,总是片面强调对未成年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达不到法院原本所期望的那种客观全面而又真实公正的要求。本文认为,辩护人在社会调查中只收集提供对未成年被告人有利的事实,正是其职责的体现。从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 社会调查内容的广泛性决定了社会调查必须要有足够的时间,如有些国家,进行社会调查工作的缓刑官一般要花30至60天时间方能准备好社会调查报告。我国目前很多地方的社会调查是在法院审判阶段才开始,从司法实践情况来看,社会调查时间不足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普通程序的为一个半月,简易程序的为二十日,因此,各地规定社会调查的时限普遍不超过十天,而社会调查人员必须走访众多单位和人员,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分析,才能出具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如此短的时间难以保证调查质量。社会调查时间的不足甚至导致在某些地方出现先判后补调查评价报告现象。在法院审判阶段才进行社会调查,这在客观上也会延长审判时间,从而不利于未成年被告人权利的保护,违背了设立社会调查制度的宗旨。 (五)社会调查报告的真实性与公正性 这无疑是整个社会调查制度构建的优秀之一,只有真实性与公正性得到充分保障的社会调查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人认为,调查主体的中立性是保障社会调查报告真实与公正的关键因素,因此,主张由控辩审以外的其他机构、组织或者人员来进行社会调查。本文认为,社会调查的真实性与公正性需要一系列的制度来规范、保证,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由中立的主体来调查,其就会自然实现。其实,由社区矫正机构等所谓中立组织的社会调查员进行的社会调查,其真实性和公正性也很容易受到干扰,理由已在前文阐述。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社会调查报告不真实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被告人的家长或亲属为了使被告人获得从轻处罚,故意夸大优点,回避缺点,甚至编造谎言,以图让调查员产生被告人平时品行良好的印象;二是被告人的亲友出于对自己亲人的关系,采取贿赂、恐吓等非法手段人为干预调查,进而影响报告内容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另外,现在对中立性的含义也存在简单化的理解,认为只要是执行控诉、辩护职能的主体就丧失了中立性,如果这样理解,共青团、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社区矫正机构都不具有中立性,因为,前两者执行的是保护职能,后者执行的是追究犯罪的职能(对刑罚的执行也是追究犯罪的一部分)。本文认为,调查主体中立性的本质是指该主体与案件所涉的利益和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我国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虽然执行的是控诉职能,但不能据此认为它们就与案件存在着利害关系,丧失了中立性。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机关,都必须全面搜集犯罪嫌疑人有罪和无罪的事实;从机关职责方面讲,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都负有预防、惩治犯罪的职责,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都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这就决定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都有义务进行社会调查,都有义务全面收集对犯罪未成年人不利和有利的事实。同时,我国法律为保障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公正执法,对其执法行为都规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从而比其他机构或者组织调查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更有保障。 三、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社会调查主体的建议 全面综合地考虑确定社会调查主体的上述几个因素,本文建议,我国对未成年犯罪人的社会调查主体应当是以侦查阶段的公安机关为主,检察院、法院等其他机关或者组织、人员为辅,主要理由如下: 从上述社会调查的含义及多重目的来看,社会调查工作应起始于侦查阶段,并一直延续到起诉和审判阶段,每一个阶段的主导机关都有进行社会调查的职责,因此,公检法三个机关都应当是社会调查的主体。但是,同时必须确定调查的主辅机关。根据我国实行的公检法流水作业的纵向诉讼构造,确定以公安机关调查为主,其他机关、人员调查为辅的调查主体体系,可以有效地避免因重复调查而浪费司法资源或者因相互推诿而材料不全现象的发生。 公安机关应当是社会调查的首要主体。因为: 1 社会调查起始于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如果要做到有针对性地讯问,找准感化、教育点,分析犯罪原因,就必须进行社会调查。同时公安机关的社会调查结果不仅为侦查阶段案件的处权益的角度出发,辩护人应当有权进行社会调查,但是,其只能是调查的补充主体,不能由辩护人完成全部的社会调查工作。辩护人对公检法机关社会调查报告中对被告人不利的事实,或者遗漏的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可以进行社会调查,也可以委托有关的专业机构进行。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妇联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 妇联作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力量,在当前构建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的大背景下,,如何在其中更好地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加强协调、化解矛盾,是摆在妇联组织面前的重大课题。近年来,我们积极运用社会化、市场、项目化手段,在党政依托、妇女需求、市场缺位、妇联能为的结合点上找准社会服务的最佳位置,主动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积极拓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空间和领域,有效探索出了一条妇联有声有色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切实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利益的新路子。 源头化、社会化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是妇联组织适应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真正发挥代表妇女利益的非政府组织功能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重点,是协助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只有从源头上进行参与,才能真正取得参与实效。我们双管齐下,一方面针对社会生活中不断显现的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社会公共事务,特别是一些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议对策,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妇联组织、妇女干部、妇女群众参政议政的优势作用,通过人大、政协和各种民主渠道,拓宽建言献策的形式和渠道,准确及时地表达妇女利益,为妇女平等地获得发展机会和分享发展成果大力呼吁。市、县(区)两级先后向人大政协提交提案建议300多个,形成社情民意、调研报告近200篇,把急需解决的妇女问题转化为政府关注的问题,促进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民办幼师纳入养老保险、公益性群众文体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为下岗失业困难妇女提供妇女病普查公共援助、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外来贫困妇女实行定点限价分娩等一批实事项目的实施,以及促进妇女创业和再就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少儿住院大病医保等地方性政策法规的出台,增强了妇联对公共政策制定及地方事务管理的影响力,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广泛赞誉。 项目化、实事化打造公共服务产品,是妇联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代表妇女儿童利益、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现实需要和有效途径。在开发社会事务管理潜能的长期实践中,我们把握市场需求,协调社会资源,通过政府购买、委托和自主开发等形式,积极承接政府授权的一些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项目,打造形成了一批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公共产品。我们充分利用妇儿工委的协调优势,通过“九五”、“十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建设完成了母子医疗保健中心、妇女发展数据库、妇女儿童公园等实事项目,逐步发展成为成熟的社会公共产品。在妇女维权领域,我们建立了妇女儿童避救、伤情鉴定、法律援助和110反家暴接处中心,在社区开设了维权站、谈心角、心理咨询网站和维权热线,为维护妇女权益、疏导妇女情绪、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通道和服务。在妇女再就业领域,我们城乡统筹打造服务妇女再就业和劳动力转移的培训、信息、职介平台,自办联办了近3000个社区再就业咨询服务站和劳动力转移服务站,开发了托儿所、托老所、小饭桌等各类社区服务项目30多个,打响了“春光”、“好阿姨”、“半边天”等“妇”字号公共服务品牌。在未成年人教育领域,我们率先在全省创办了网上家长学校,与全市400多所学校和社区建立了家校路路通,成为50万家长跨时空沟通的桥梁,入选江苏省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新事。在妇女健康领域,我们推出的“巾帼红丝带”行动,培训了一大批妇女防治艾滋病骨干和志愿者,辐射带动了30万妇女和家庭接受了防艾知识学习。在帮困助学方面,我们建立了帮困基金和扶金档案,开设了爱心助学网站,筹资筹物近千万元资助了万余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打响了“8、26帮困助学行动日”、“春蕾助学”等公益慈善活动品牌。在妇女培训方面,凡涉及妇女主体方面的培训项目,无论是再就业技能、普法知识、网络知识、参政能力还是文明礼仪培训,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都会主动联系并授权妇联组织。我们的公共服务产品,涉及妇女教育、就业、维权、健康帮困等方方面面内容,从创办伊始到初具规模有一个发展过程,这一过程也正是我们学会运用项目化和实事化方式参与社会管理的实践和探索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以信誉和质量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得到了政府的支持,畅通了参与管理妇女儿童公共事务的绿色通道,构建了妇联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政府出资购买我们的服务和产品的良性“双赢”机制。我们的公共产品也因此经受住了市场经济的考验,实现了良性循环和有序发展,逐步成为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载体。, 市场化、规范化经营妇联服务实体阵地,是妇联组织提高参与公共事务管理能力和水平的迫切需求和根本保证。任何事业的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强大的经济支撑。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提高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性和参与度,促进妇女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紧紧依靠政府的支持,整合社会力量,壮大妇联自身实力,充实群团发展资源。我们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投入,加大争取社会资源的力度,把党和政府对于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用活,先后投资千万余元改造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变自收自支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协调落实了每年20万的人员经费问题。我们积极推动妇联实体单位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对旅行社进行两次股份制改造,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激发了经营活力,顺利实施了几家实体的关停并转改制问题,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我们指导妇联实体遵循市场化发展方向,大力推进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逐步汇聚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规模效应。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荣获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和全国青少年社会教育最高奖“银杏奖”,打造了“故乡合唱团”、“好小子武术团”等多个品牌团队。妇干校被评为市社会办学先进集体。儿童基金会接受社会捐款上千万元,帮助近万名儿童继续学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平国旅被评为苏州二家诚信旅行社之一。桐芳巷托儿所成为全市唯一一家集科研、示范、教育一体的以0~3岁为特色的托幼示范点。各大实体的健康发展,切实增强了妇联的公共服务实力,为妇联组织进一步提高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了坚强后盾。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中国公共事务管理模式革新 公共事务管理是人类社会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从日常生活中的医疗、教育、住房、养老,到市场秩序维护、大型水利设施的修建,以及公众的财产、人权和自由等权利的实现都与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2011年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执政党的执政地位、国家的长治久安,以及人民的安居乐业”。在我国,公共事务管理应以专业化管理为原则,建立在合理法律制度之上从而获得合法性已成为社会普遍接受的共识。但当前国内对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还存在诸多认识与实践上的不足和争议,从而制约了我国公共事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转变溯源 依据美国学者托马斯•库恩在其著作《科学革命的结构》中对范式的解释,范式指在一段时间内共同体成员所公认的那些信念、途径、技术和方法等集合,它为实践提供典型的问题和解答。范式具有优先性,不仅能够提供可供模仿的成功范例,并且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这个时期理论研究与实践的主流。当然由于反常的存在和累积,总会出现新的理论与实践模式———即新的范式对传统范式的替代,这时就意味着发生了范式转换。[1]当前全世界范围内,公共事务管理已发生了从行政管理范式向公共管理范式的转变。 (一)行政管理范式的式微 19世纪末威尔逊开创公共行政学研究之初,指出公共行政应是政府、政党等对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政策的有效执行。威尔逊所发表的论文《行政研究》,以及古德诺所著《政治与行政》都对此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论述。所谓行政管理范式早期见诸于伦纳德•D.怀特1926年出版的《公共行政学导论》中,意为行政之管理,即重视政府行政的管理学视角、途径、方法和技术。“所谓行政者,系管理人员与物料,俾完成国家创设置目的也。”[2]怀特此种定义正与同时期威尔逊和古德诺提出的“政治与行政二分论”相对应,也与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以及马克斯•韦伯提出的“官僚制”的行政体制相呼应,即将公共事务管理视为高效率行政管理的机制、方法和技术。但自20世纪50年代以后,传统行政管理范式已逐渐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并暴露出诸多弊端,“政治与行政二分论”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同时期,熊彼特、杜威、布鲁纳、阿伦特和哈贝马斯等众多著名学者从不同角度探讨和论述“公共领域”,其中以哈贝马斯在1961年完成的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最具影响力,他认为凡涉及公共性的产品或劳务的生产与提供都应视为公共领域范围,都应有在法律保障下体现公民参与、合理性而非权威性支配的制度空间。萨缪尔森则在1954年发表的论文《财政支出的纯理论》中对“公共产品”划定标准作出经典界定,其主张凡具有受益上非排他性和消费上非竞争性的产品都应视为公共产品。“公共事务”理论则提出相对于私人事务而言,凡与政治、政府行政、社会责任、公共议题和公共信息等相关,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都应是公共事务。这些理论逐步成为公共行政实践与学科发展的重要理论渊源。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新公共行政学运动则将公共价值、社会公平、公民参与和积极回应等理念注入传统行政管理范式当中。这些变化使人们对公共行政中的“公共性”日益重视,公共事务管理不再局限于传统行政管理范式,也使之日渐式微。 (二)公共管理范式的兴起 公共管理作为公共行政学用语较行政管理晚些,在西方国家直到20世纪20年代末期,才开始作为一个专用术语而得到规范的使用。20世纪中期,公共管理理论已经初步形成,并作为对传统行政管理范式加以批判的产物出现[3]。为将其与传统行政管理范式相区别,故将其称之为新公共管理。新公共管理起初只是管理主义与新管理主义的体现。管理主义认为通过一组信条或实践所构建优良的管理将是治疗较为宽泛的经济与社会病疾的良药。新管理主义则进一步指出“精髓是将私营部门的管理系统和管理技术运用于公共服务部门”,主张公共事务处理应从行政的传统特征,如官僚制、渐进性、特殊性等,转换成管理主义的新的特征,如经济、理性和普遍性等[4]。公共管理范式的兴起与新公共管理运动密切相关,20世纪70年代末迄今,新公共管理运动的浪潮席卷全球,新西兰、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墨西哥、香港、拉丁美洲等国家和地区都在不同程度上推行新公共管理理念。基本理念是借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技术来重塑政府,大力推进政府职能市场化,将公共行政视为一种产品与服务的输出,同时将民众视为顾客,尽力去满足顾客的需求[5]。正是由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得到广泛实践,使社会各界得以在理论与实践方面不断对其进行评估和完善,使其在与诸多新兴公共行政理论的竞争中受关注程度最高,影响力也最大,进而也推动了公共管理理论发展及其作为挑战范式的兴起。公共管理理论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开放系统。20世纪80年代以来,汇聚和吸收了包括新公共行政学派、商业和管理学派、公共事务与公共政策学派等大量不同学术流派的观点。当前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建立公共产品供给的多中心体制和互补机制,使政府、企业、社会三者互相合作,优势互补,更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和公众需要。其在许多国家的实践也行之有效地解决了诸多传统行政管理范式无法良好解决或者根本无法触及的社会问题。这些都说明了公共管理范式已成为公共事务管理的新近范式。 二、我国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转变的沿革与缘由 (一)行政管理范式更适应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需要 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召开并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宪法,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自上而下以中央政府部门管理体制为主,与计划经济一致的高度集中统一的行政管理基本模式。随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虽然经历过几次改革,也主要是围绕中央政府的分权和集权改革,行政机构精简和调整展开。这个时期我国公共事务管理主要还是以行政管理为主,并且导致行政机构大量膨胀、职能重叠、人员臃肿和效率低下的问题。1982年的行政体制改革也主要以减少经济管理部门,在城市以打破条块分割、增强企业活力和扩大地方政府经济管理权限为主,在农村则通过改变“”政社合一的体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行政权与生产经营权的分离,但此次改革主要是为经济改革铺垫,并未改变我国传统行政管理体制。1988年我国虽然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加强间接管理的改革原则,但由于改革还是按计划经济模式要求进行,因而政府职能转变未达到预期效果,也未能消除长期以来存在于我国传统行政管理体制当中的问题[6]。20世纪80年代我国公共行政学恢复建设时期,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刚刚起步的阶段,政府几乎包办了社会当中的全部公共事务。公共事务管理的实践与理论研究也主要以“行政管理”方式展开,公共行政学科主要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也是围绕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展开[7],“行政管理学应是研究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客观规律的科学。”[8]可以说20世纪80年代,我国公共事务管理实践与研究并没有超出行政管理范式的基本含义,即主要从政府行政的视角出发,以追求行政管理效率为目标管理公共事务。 (二)强调“公共性”是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包括资本、人才、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成为发展市场经济的必要要求。这些生产要素市场的形成一方面要求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强宏观调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推动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行政管理体制。另一方面要求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步骤地把企业推向市场,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同时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下岗职工和自谋职业人员的住房、社会保险和医疗制度改革。经济改革领域稳妥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大流通体制改革,扩大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些都促使公共事务管理日益强调“公共性”,促进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服务对象和内容的拓宽。因此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在行政管理体制也发生了许多变化,涉及公民参与的公共领域空间逐渐增大,公共产品生产和提供方式出现多样化和多元化,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体现“公共性”也日益为人们所关注。曾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的郭济教授就指出“关于‘公共’,有学者作了比较全面的阐述:“(1)和私人行政相区别。(2)明确了行政活动的目的和性质。(3)公共的性质决定了它应负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4)强调了行政活动的公共性。”“由于‘公共’一词具有上述这些主要内容,因此,‘公共行政’一词本身的含义比‘行政’一词要丰富得多。”[9]由此可见,在此时期我国行政管理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传统范式受到来自实践与理论研究方面的挑战,对于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强调“公共性”需要也日渐显现。 (三)公共管理范式是我国社会全面进步的选择 2002年党的十六大宣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立以来,我国社会发展进入了以全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体制改革阶段。政府行政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如加强公共设施建设、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推行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构建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和效能型政府等工作全面展开。我国社会经济步入全面转型期,国家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开始转变,相当部分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提供,以及公共事务的处理也已逐渐转移到一些非营利性组织。全社会在追求奉公守法、和谐共建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自觉或不自觉应用到公共管理范式的相关理念和方法。 21世纪以来,公共管理范式对于我国公共事务管理水平提高已经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信息传播网络化和公众需求日渐多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公共事务管理内容和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同时也要应对一些新出现的公共问题。故早在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就确立了“公共管理”作为一级学科名称,2001年又将为政府、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培养高级公共事务管理人才的MPA定名为“公共管理硕士”。国内学者刘熙瑞教授也提出:“按‘政府推行政务’这样的涵义来理解‘行政’概念,就隐含了一系列缺失。包括:第一,它不能明确提示管理的目的,因而难以杜绝为私的成分;第二,公民参与与否不明确;第三,被管理的事务性质不明确,并没有强调必须是公共事务,因而难以界定管理的范围;第四,它在行政中是否接受公民的制约,也没明确提示出来等等。这就导致我们在使用‘行政’概念时有多方面的遗憾。”“为了突出民主,我国行政改革中必须采用公共行政、公共管理的概念,而尽量不用行政、行政管理概念。”[10]这些均体现了我国学界对于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转换的先知先觉。就此来看,公共管理范式是我国社会全面进步在实践与理论研究方面的共同选择,我国必须积极推进公共事务管理范式转换———从行政管理迈向公共管理。 三、构建我国公共管理范式的主要策略 当前在我国已经出现从行政管理向公共管理范式转换的趋势,但这种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来实现。构建我国公共管理范式的主要策略包括: 1.明确公共管理内涵与外延。当前社会对公共管理内涵与外延认识不清,不仅导致公共管理实践与科研受到局限,也使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和需求受到局限。当前不仅在学术界,更应在社会实践方面明确公共管理是主体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旨在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而从事的社会公共事务及其内部事务的管理;行政管理则是政府制定与执行政策或依法对公共事务及其内部事务进行管理;行政管理仅是公共管理的一个分支领域或重要手段。明确公共管理的内涵与外延将有利于在社会上形成对公共管理范式适用范围更加充分的认识,进而推动公共管理范式的实践。 2.增强公共管理理念的传播。公共事务管理理念不断转变与创新是时展的必然要求,加强公共管理理念传播也是在我国实现公共管理范式的重要环节。当前在我国应加强建立以合同外包或引入竞争机制的“市场化政府”,建立能够体现社会公平和公民参与的“参与式国家”,以及建立公共物品供给的多中心体制和互补机制等公共管理理念的传播,以使人们意识到只有在更广泛公共领域内,结合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面力量才能更有效地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和公众需求。 3.加大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当前我国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还主要以偏政府行政的行政管理专业人才为主,对具备现代公共精神和理念,掌握先进管理技术与方法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力度还不足。故当前在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方面应将行政管理专业作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的基础和平台,开放行政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边界,将公共管理的理念、技术与方法逐步融合在其中,并应加大公共管理专业本科的招生规模。加强对当前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公共行政工作人员的公共管理理念、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发挥好公共管理硕士(MPA)在培养高级公共管理人才方面的作用。 4.推动公共管理政府实践。虽然公共管理理论在解决我国社会问题方面,经学术界长期研究和发展而日趋成熟,并逐步为大众所了解和熟悉,政府行政改革的目标也是在不断推动公共管理实践。但受传统政治文化和行政体制惯性的影响,当前在我国政府公共事务管理领域,传统行政管理范式依然发挥着绝对主导作用,导致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和效能型政府建设推进缓慢,公共产品供给的多中心体制和互补机制形成受阻,民生权益、公民参与、社会公平实现困难。政府积极进行公共管理实践范式,不仅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并且有利于发挥典范作用,推动公共管理范式在我国全社会的实现,故当前我国急需大力推动政府公共管理范式的实践。 总之,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依然是公共事务管理最重要的形式,相关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还需逐步推进。社会对非营利性组织培育、管理和规范还不够,还需要加强我国公共管理相关的理念传播、人才培养以及具体实践。让传统行政管理范式与新近公共管理范式在处理公共事务的相互竞争中逐渐此消彼长,才能在我国完成公共事务管理范式的彻底转变。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公共事务管理个人数据法律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入世后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和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许多运作对于个人数据的依赖已经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如何能使这些花费巨额成本收集的个人数据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应,已经成为当前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作为个人数据拥有者所热衷探讨的课题。然而伴随这一课题同时值得重视的又极易被忽视的,就是如何在收集、加工、使用这些个人数据的过程中保护数据提供者个人隐私不受侵害。对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个人信息数据作进一步开发利用是必然的趋势,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也必须同时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加以重视。如何在这二者之间寻求利益的平衡点,一方面使得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现代信息化手段得以充分利用,另一方面又能使作为其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得到切实的保护,已是我们迫切需要研究的一个问题。然而当前我国对于这个问题的立法和制度建设都几乎是一片空白,本文写作的目的也仅仅是抛砖引玉,为这一问题的深入探讨做一块铺路石,为立法者与制度建设者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主题词】:公共事务管理个人数据隐私保护 在当今信息化社会中,个人数据的运用对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运行所产生的重要作用已日益彰显。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个人数据运用所产生的影响与结果不仅关系到老百姓方方面面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老百姓个人隐私的保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如何使收集的个人数据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应成为管理机构努力探求的方向,即个人数据的充分利用成为热衷的焦点,而个人数据的保护则并未提高到其应有的高度。经过了长期的实践,个人数据的有效利用确实为政府部门的管理、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由于最初对个人数据保护的缺乏重视,由此也引发了诸多棘手的法律问题。本文试图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个人数据的收集、加工及使用的整个流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作为切入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对策和参考意见。这里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本文所讨论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范围包括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公共教育机构、公共医疗机构、事业单位和某些特殊的企业单位(如水、电、煤、电信等公司)。我们认为,个人数据在这些机构和单位中的运用将会影响到个人隐私的保护。 一、个人数据流程中的问题探讨 1、个人数据的收集 个人数据的收集大致可分为无条件的收集和有条件的收集两种。前者目前只有通过人口普查这一种途径得以实现;而后者则主要是通过老百姓到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办理各种相关业务等多种方式来获得个人数据,即以业务为。例如我们熟悉的居民去公安局申报户口、办理户口的变迁,办理身份证,办理暂住证等业务就需要填报多项个人数据,而公安局就将这些个人数据输入电脑,汇总到它的数据库中。 在这个环节中,我们重点考察了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个人数据收集的法律依据。然而,考察结果收获甚微,我们几乎没有发现此方面的法律依据,仅有唯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赋予了公安机关在办理户口登记业务时收集个人数据的行政职权。聚精会神地阅读这一1958年由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条例,我们发现条文上仅只有相当笼统的二十六条,内容上对收集个人数据的具体方式、种类等则完全没有提及,而其中所用辞藻如“人民委员会”等则明显不合时宜。看来,要完全严格地依照此项条例来规范如今的户口登记管理操作已不具可能。据我们了解,当前对个人数据收集的普遍做法是,公共管理机构根据自己的业务工作需要,以现行的政策和惯例来具体操办那些涉及到个人数据收集的业务。由此可知,当前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在个人数据收集方面是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的。剖析造成这种立法上空白的原因,主要可归结为以下三点:第一,立法本身具有滞后性,往往是新情况出现后要经历长期的立法准备工作,再等到立法时机成熟后才有可能出现一部新的法律;第二,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在以前社会条件下几乎无法预见到今天的网络将得到如此飞速的发展,而当时的个人数据也根本不像今天得到如此广泛的运用并涉及到个人的种种利害关系,所以当这些冲突显现时,今天的信息管理者才会颇感措手不及;第三,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公民的权利意识正不断增强,原本认为理所应当向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个人数据如今也涉及到了隐私权的问题,公民意识到自己的权利有可能受到侵害,所以产生了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知情权与公民隐私权之间的矛盾。 在我国民法意义上,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包括个人私生活、个人日记、照相簿、储蓄及财产状况、生活习惯及通讯秘密等。并未直指个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而这部分信息在十几年前,甚至在五六年前几乎没有人将之与个人隐私联系起来,而在今天,由于网络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这些信息一旦在网络上传播,其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以及任何人攫取之便捷将无法控制。这些信息原本在其相对人可控的范围内传播不被认为是隐私。而在这种不可控的条件下,这些个人信息对于其相对人来说也就成了需要保护的隐私了。若非迫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于个人的某些特定的权益,个人亦不会情愿提供这些个人数据。虽然现在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所收集进自己数据库的个人数据都基本采取了不对外提供的保密措施,但在获取这些信息时,或者说相对人在提供其个人数据时并没有得到任何承诺和保障,那么相对人在提供自己的个人数据之后对其可能对自己个人隐私权造成的侵害而担忧亦不无原因。我国《宪法》及许多法律中均有隐私权保护性条款,这里不加赘述,但正是由于前文所述的原因而导致的隐私范围的扩大,对于这些基本的个人数据作为隐私来加以保护的条款却是没有的。对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来说,相对人本来就处于弱势,需要加以保护。而对于相对人的这部分新“成长”起来的隐私的保护却是缺乏法律条文的有力支持的。我们认为在个人数据的收集阶段,一是要尽快填补个人数据收集在法律依据上的缺陷,使收集工作有法可依,得以有序进行;二是要对相对人的隐私加以重视和保护,这样才能鼓励相对人积极、全面、如实地提供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所需的个人数据,降低数据收集的成本,从而保证收集工作和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设想将在下文中加以探讨。 2、个人数据的加工 在进行个人数据的有效收集之后,进行加工整理来使其集合效应的新的使用价值得以体现,似乎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我们稍加分析,却不难发现,对这些数据进行的任何加工整理皆是有明确目的的,而此目的即为了使用,也就是说在对收集来的个人数据的处理有这样一个过程:考虑其用途——以此目的进行加工整理——投入实际使用。由于目前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数据库都仅作本部门业务工作需要的使用,因此对所收集的个人数据所作的加工整理也相当有限。我们认为对个人数据的加工整理是在一个封闭系统下所作的内部行为,其直接产生法律问题,引起法律后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其真正的实际影响将在个人数据加工整理结果的使用上得以体现。因此我们对个人数据的加工整理这一环节也就没有作过多探讨的必要,而是把目光直接聚焦到个人数据的使用上。 3、个人数据的使用 个人数据的使用多种多样,其引起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也因之而易。因此我们首先有必要对个人数据的使用加以分类,逐个探讨。按使用方向分可分为内部使用、反馈使用(指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在对某特定相对人进行管理或提供服务时使用该相对人所提供的其自身的个人数据)以及外部使用。按使用层次分可分为直接使用、间接使用和混合使用。直接使用指对收集来的原始的、未经加工的具体的个人数据进行使用;间接使用是指对收集来的个人数据进行了批量加工整理后得出的结果数据的使用,而从该结果数据中已经不能通过逆向加工得到具体的个人数据了;而混合使用则是指使用中既有直接使用,又有间接使用。 (1)内部使用。内部使用中既有对个人数据的直接使用,也有对个人数据的间接使用。直接使用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司法机关部门依法行使对某个或某些公民的调查权或侦察权等而对个人数据进行调阅、摘录或复制,这些行为均属于在法律授权的条件下的合法使用。间接使用如根据大量的个人数据的一些统计结果来制定政策,分析研究社情、民情等。在这些情况下,个人隐私权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所依法履行的职权相较,处于下位,相对人不得以保护自身隐私权为由与之相抗。这种观点已经为我国及世界各国立法所采纳,也普遍为公众所接受,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的使用也不存在我们探讨的空间。 (2)反馈使用。反馈使用大体上都是直接使用。由于其个人数据使用的方向性直指相对人本人,因此也就不会产生个人隐私权受侵害的情形。而根据我们了解,这其中产生问题较多的原因是由于个人数据未及时更新或个人数据出现差错等引起的在政策适用等方面关系到相对人切身利益的纠纷。如某知青子女为享受回沪政策故意减小年龄,在回沪后为了找工作又要求上海市公安局恢复其真实年龄。又如某人身份证号码与他人重号而遭银行、证券公司等拒绝提供服务。这些问题虽然不涉及个人的隐私问题,但说明这些个人数据上出现的问题对个人的利益有着重大的影响。从第一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造成问题的原因是相对人没有提供真实的个人数据而导致的,而第二个例子则显然是由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工作疏漏造成的。这两个例子是此类使用中的两个典型问题。对于例一中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是否可以因为该知青子女已经从其虚报的个人数据中获利而有权将错就错,拒绝修改其个人数据呢?而例二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又应当为自己的工作疏漏承担怎样的责任呢?我们认为:对例一,应当对没有提供真实的个人数据的相对人处以一定的罚款,并需提供原始证据(如出生证)才予以更正;对例二,有关机构应当自行负责给予更正,而不能叫相对人跑来跑去地搞,必要时要给予相应的赔偿。而另有一点我们可以明确地从这两个例子中感受到的是:个人数据一旦被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所收集和利用,其性质即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带有了一层公共事务管理机构职权所赋予的权威性色彩。该个人数据将不仅是表明相对人某方面特征的符号,而且反过来对相对人产生约束并影响其权益。这些,我们也将在个人数据收集机构与提供数据的个人的权利义务的设想中继续探讨。 (3)外部使用。外部使用也包括直接使用和间接使用。 间接使用如向外部提供一些某方面个人数据统计结果等。由于其中某个具体的个人数据已经不可被推知,因此我们认为这样的外部使用已经不涉及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而是涉及政府保密部门是否认为这些统计数据本身具有保密的必要,依其政策来决定是否可向外部提供或向哪些外部单位提供。 直接使用中又可分为直接向外提供个人数据和仅提供个人数据服务(如个人数据的比对)两种。其本质在于前者是提供原料,而后者是提供产品,尤如前者是提供核电站用来发电的铀,而后者是提供核电站所发的电。 对于前者,在实际操作中是慎之又慎的。虽然现在已经有很多家信息咨询等公司对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个人信息数据库十分感兴趣,试图商洽合作或买断等事宜,但皆遭回绝。由此我们认为,这种直接使用的个人数据的提供当然地涉及到了个人隐私的扩散问题,必须严格限制其使用范围或者仅限于公共事务管理机构之间。但由此引出一个在公共事务管理机构之间的共享个人数据的问题。我们认为,这种共享应当属于合理使用,因为这不仅避免了政府有关部门再一次收集如此海量的个人数据的重复劳动和巨额的成本投入,也使个人免除了再一次提供个人数据的麻烦。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共享也应当有法律依据,随着使用范围的扩大,其权限设置也应当不同。这我们也将在下文中继续探讨。 对于提供个人数据服务这一种使用,鉴于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政府职能的转变,我们认为不能抱着死守的态度,而是要正视其价值,加以合理的开发利用。而我们孜孜以求的在发挥个人信息数据库的社会效应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的利益平衡点也必将在这里产生。 首先我们要探讨一下目前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所拥有的个人信息数据库的定位问题。根据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在1996年3月通过的《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令》(TheEuropeanDirectiveontheLegalProtectionofDatabase)中作出的界定:“数据库”是指经系统或有序的安排,并可通过电子或其它手段单独加以访问的独立的作品、数据或其它材料的集合。⑴从使用范围上分,数据库有两类,一类是根据国家、部门和个人的专门需要而开发的专用数据库,也称自用数据库(In-housedatabase)。这类数据库一旦信息泄露或系统被非授权访问,就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因此,它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是保密问题。另一类是向社会开放的,商业性服务的商用数据库(Commercialdatabase),这类数据库信息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在收集、组织和整理过程中需要开发者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资金,并在用户使用过程中会带来价值增值,因此,它受到适应的法律保护是必然的。以此标准划分,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的个人信息数据库显然属于前者,然而再具体地来看,这些数据库中的数据又并非十分机密的数据,而是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的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个人数据,只要将保护个人隐私这一问题妥善解决好,其定位向社会服务性方向移动一些是符合当前社会发展需要和市场经济模式要求的,理由如下: ①与商用数据库一样,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收集这些原始的个人数据材料,整理并按一定的形式组织编排。以上海市公安局的这个个人信息数据库为例,其建设前后耗时4年,至2000年已投入了1亿多资金,平均每收集一份个人数据就需7元(其中不包括数据维护、更新的费用)。而当前由于种种的原因,其使用仍基本局限于内部,远远没有发挥出其蕴涵的潜在价值,这点不难从众多咨询公司、信息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对它心存“非分之想”,多次试图高价收购的事实中看出。为了使这一巨大投资充分发挥其社会效应,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其投资成果,也为了鼓励公共事务管理机构积极从事这一社会受益的工作,有必要对这类数据库的定位作一些调整。 ②该数据库中的个人数据在社会中处于实际的垄断地位。除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外的其它社会组织无能力也不被允许大规模地收集个人数据;一般公民也不会情愿提供;而如果收集的个人数据达不到一定的规模,也就可能失去其利用的价值。事实上,社会上许多事业对这些个人数据有着迫切的需求,如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银行、保险公司、电信公司考查客户资信,咨询公司做市场分析,教育科研机构作教学研究等。美国HowardCoble1997年10月提出的H.R.2652法案(CollectionofInformationAntiprivacyAct)(美国众议院于1998年通过了该法案,并入《数字化千年法案》(TheDigitalMillenniumAct))更是涉及了一系列法定许可行为,包括从数据库中获取单个非实体部分的信息、利用数据库中信息核实一些被独立收集的数据、非盈利性的研究使用等。所以,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缓解对于这部分个人数据的供需困境,也有必要调整定位。 正是基于在这种数据库定位可能发生调整的情况下,个人数据所蕴涵的个人隐私面临被侵害的风险无疑就大大增加了。该类数据库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并没有法律来保护它。美国的H.R.3531法案则明确排除对政府有关数据库的保护,H.R.354法案中进一步指出政府雇员的和其他主要受政府资助机构为实现政府职能,并受合同约束来自政府独占性权利行为所产生的信息库将不在保护范围之列。目前在这类提供服务的使用中,已经有银行、保险公司要求公共事务管理机构进行个人数据比对。我们觉得这是为该类数据库合理开发利用开了个先河,但必须在开发利用的同时及时建立规章制度,强化个人的隐私的保护。 二、国外和国内某些地区的立法状况介绍 首先要说明的是,我们这里谈的所要保护的个人隐私权已经与民法传统意义上的概念有所区别。隐私权的概念,可以分为积极意义与消极意义。前者强调个人私生活事务不受恣意公开、干扰的权利,此亦即民法上所指的隐私权;⑵后者则是指个人资料控制支配权,亦即赋予个人对其个人数据的收集利用的开发权和停止权、更正权等,换言之也就是个人对于其个人数据应有主动积极控制支配的权利,亦即本文所要探讨的隐私权保护客体,有学者将之称为“资讯隐私权”。信息的普及和发达,其影响已深入我们的生活,个人数据的收集、处理与利用比以往更为容易,这种趋势已强烈威胁到个人的权利,当个人数据可以轻易地遭受有心人侵袭与操控之后,个人隐私权利不免受到威胁。于是,“资讯隐私权”(informationprivacy)的概念应运而生,有别于传统意义上对隐私权保护的思考,而转向以“个人数据保护”(dataprotection)为重心上,以对抗信息时代中隐私权所受到的冲击。 各国及各国际组织以“个人数据保护”为中心的立法和决议已经陆续发展起来,除了较早的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OECD)1980年9月通过《隐私个人保护基准》(GuidelinesontheProtectionofPrivacyandTransborderFlowsofPersonalData),及欧洲议会1981年签署的《个人数据保护协定》(CouncilofEuropeConventionFortheProtectionofIndividualswithRegardtoAutomaticProcessingofPersonalData)等规范外,欧盟于1995年通过《个人数据保护指令》(EuropeanUnion’sDirective95/46/EContheprotectionofindividualswithregardtotheprocessingofpersonaldataandonthefreemovementofsuchdata),此保护指令于1998年10月25日已经正式生效,该指令要求15个成员国都要立法去管理个人资料,并且特别规定第三国若未符合“适当”标准(adequacystandard),则为保护其人民个人数据隐私起见,欧盟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其个人数据转移至该具有疑义的第三国。保护指令的基本原则大致如下:用途上的限制、数据的品质、安全性的原则、透明化的原则、同意权的原则、个人救济的原则。美国的相关保护除了用其《隐私保护法》来补足其《情报公开法》和《阳光下的政府法》之外,还散见于各相关文件中,如克林顿总统于1997年7月批准并公布的《全球电子商务架构报告》(AFRAMEWORKFORGLOBALELECTRONICCOMMERCE),此报告内容中关于隐私权部分中提到:要想让民众能放心在网络上从事商务活动,确保个人数据不被侵犯是重要的。而中国台湾在其八十四年八月十一日正式公布实施了《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以下简称个资法)。可见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已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我们也应当加以借鉴,加快我们的立法步伐,来解决我们在实际中已经碰到的问题,保护我们公民的个人数据。 三、对策和参考意见 在分析研究了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个人数据的收集、使用等情况中的问题之后,我们试图提供一些解决问题的建议以供参考。 基于目前的国情,要建立一部独立的《个人数据保护法》似乎条件还不成熟,但就公共事务管理领域来说,个人数据的保护应当纳入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来填补这一领域的个人数据保护的空白。我们觉得要这样做的话,以下几点是应当贯彻的: 1、个人数据首先要确立对个人数据不得任意收集的原则。如《个资法》中规定非公务机关非特有目的的不得进行个人资料的收集和处理;如有特有目的要向事业主管机关申请登记,核准后发给执照,而申请登记核准后还须公告登载并供查阅。对于大规模的个人数据的收集只能是由法定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如公安机关等,按法定的程序来收集。或者仅限于公安机关,而通过立法规定政府部门之间的关于个人数据的共享程序来使有需要的部门获得相关的个人数据。而这种在公共事务管理机构之间的使用范围的扩大也不得随意,法律应当规定何种情况可以扩大,何种情况不可;按照对个人数据的分类,哪些个人数据可以共享,哪些不可以共享;并对访问权限进行设置。总之,这种获得个人数据的行为,不论是收集还是从他处实现共享,都必须是法律授权的,也就是要有法律依据。 2、为切实保护个人隐私权,在个人数据的收集环节中就应当得以体现并作出相应的保证。明确收集个人数据的使用目的,并且明确告知哪些个人数据是必须要提供的,而哪些是可以选择提供也可以选择不提供的。个人不仅是个人数据产出的最初来源,也是其正确性最后的核查者,所以个人当然地对其个人数据拥有主动积极的控制支配权。当个人将其数据提供给收集机关时,这种主动积极的控制支配权即发生分化和弱化。所以,应当通过制度的方式来弥补这种分化和弱化,而个人也应当成为收集机关对该个人数据使用范围的参与决定者。当个人将其数据提供给收集机关时,当可以视为个人对收集机关所告知的目的的使用的同意,但其他目的的使用则视为不同意。我们认为在此阶段即可通过格式化的行政合同或其它协议来决定个人数据的使用范围并设立救济方式。而收集机关在没有同当事人协商并获得其同意之前,不得将当事人为某特定目的所提供的个人数据运用在另一个目的上。 3、法律应当对所保护的个人数据的客体包括公共事务管理机关可以收集的个人数据的范围加以细数。如中国台湾的《个资法》中规定:保护客体即是个人资料,所谓“个人资料”是指“自然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特征、指纹、婚姻、家庭、教育、职业及其他足以识别该个人的资料”,亦即可以凭借该资料辨识谁是资料本人的资料。 4、法律应当规定个人与个人数据收集机构的权利义务。对于个人来说,法律应明确赋予其控制其自身数据的权利;在其按规定向收集机关提供其个人数据后享有获得相应服务、办理相关事务的权利等。同时个人又负有按规定主动、如实地向收集机关提供、及时更正其个人数据,保障公共事务管理机关顺利开展工作的义务等。对于个人数据收集机构来说,拥有按法律规定收集、加工、使用个人数据的权利以及维护其收集工作正常进行的权利等。其义务在于告知数据提供人其权利义务;告知所要收集的个人数据的范围和使用目的;保护数据提供人的隐私;维护所收集个人数据的安全和完整;透明化对个人数据的使用状况;接受法定监督机关以及公民的监督等。这里需要另外指出的是,由于个人数据一旦成为收集机关加以使用的数据,即具有权威性,对个人的权益产生影响,所以个人对其提供的数据的真实可靠性负有责任,收集机关亦有在数据的收集、加工、使用过程中避免其出现差错的责任,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应当由过错方承担,如见前述。 5、法律规定应当约束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对外提供个人数据,并对公共事务管理机关对外提供个人数据服务树立宗旨并加以指导。对外提供服务应当符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旨,在“三公”的前提下向社会提供对外服务。避免由于对垄断数据资源获得途径的差异而造成不正当竞争。欧盟指令1992年的建议里有关许可的条款要求拥有任何特定信息唯一来源的数据库拥有者按照公平和一视同仁的条件许可任何竞争者使用该信息。法律应当规定对征信业及以收集或处理个人数据为主要业务的团体或个人、医院、学校、电信业、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大众传播业等行业可以提供服务的范围和审批程序。 6、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内部的规章制度,强化个人数据相关工作的管理,杜绝内部工作人员非工作目的的私自对个人数据的处理和泄露。 7、法律应当对个人数据使用的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范围进行规定,避免个人隐私权的不合理膨胀。 四、结束语 对于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个人数据保护,我们现在所做的研究是肤浅的,许多问题尚未吃透,故不敢妄加评论。尤其是对公共医疗机构的个人数据保护的研究则完全没有涉及,这是本文的一大缺憾。 我国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对个人数据的保护还处于探索阶段,笔者仅将研究中发现的有关个人数据保护的问题突显出来,希望在该问题的相互探讨过程中能够找出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法,为规范和完善我国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个人数据保护献出一份绵薄之力。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公共事务管理措施 通过奥运,我们最大的收获或许是能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缺点与不足,特别是政府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不足 北京奥运会的组织复杂程度,远远超出我们在申办成功之初的想象。对中国政府而言,北京奥运会是一场名副其实的大考,考验着公共事务管理与应对能力。 奥运对政府公共事务管理能力的考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奥运是对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考验。 人们是从出行是否方便快捷、社会是否安全有序、服务是否周到全面、管理是否礼貌和气等等感受政府的服务和管理,而这些都能体现和反映我们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真实状况。 在奥运期间,“小事不小”,任何在我们看来所谓的小事,都有可能变成世界各大媒体的头条新闻,要知道不仅有数万名世界各国的记者活跃在各大赛场,而且有相当一部分记者散布于城市的各个角落,捕捉他们认为“合适的奥运花絮”。 处于奥运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政府工作人员,肩负着展示现代中国政府形象的重要责任,在奥运会管理和服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不但要严谨、严格、安全、细致,而且要人性、和谐、周到、理性。例如,奥运期间,我们有大批的警察维护奥运赛场秩序和社会安全秩序,可以肯定地说也会有一些破坏秩序的人或事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但要严格执法,而且要理性执法,防止野蛮执法,防止把执法事件演变成社会冲突事件。 总之,服务型政府不是大而化之的理念或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个政府工作人员行为和态度的“细节”之中。 其次,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还体现在对“突发事件”的管理能力上。 奥运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公共活动,场地管理、人员管理、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等,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公共系统管理工程,在我国又是第一次举办,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出现一些“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很大,这些突发事件一旦出现,将具有广泛的国际影响,这对我国政府的“突发事件”管理能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突发事件是指自然过程、社会过程、正常生活秩序的“突然中断”,既有自然的,也有人为的;既有可以预料的,也有不可预料的;既有技术性的,也有经验性的。如恐怖事件、集会游行,甚至由于管理不当演变而来的事件等,虽然我们对于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已经做了详细的“预案”,如反恐演练、安全疏导、可能的集会游行等,但从政府公共事务管理的角度来说,预案能否在实际中发挥作用,现场控制和管理能力至关重要,是对公共管理人员现场处置能力的严峻考验。 经验证明,一些做得比较好的预案,由于公共管理人员现场处置能力的原因,最终由小事件演变成“突发事件”。 另外,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能力还体现在防止把“一般性事件”演变成“突发性事件”的能力。我国政府在奥运期间指定“游行示威区”的做法就是一个好的案例。一般来说,在世界大的活动和大型会议的举办地,一些国际非政府组织举行游行示威和集会是一种常态,按照一定的规定给这些组织“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这样可以防止由于“意见发泄渠道”不畅所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发生。我国政府的这一做法意义重大,极大地提高了我国政府形象,是我国政府和社会逐步成熟的重要表现。 在我国社会转型期,在各种社会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多发期,这一做法对我们防止社会突发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承认社会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存在并给予一定的表达和发泄渠道,是现代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艺术,奥运期间预留“发泄孔”,指定“游行示威区”的做法对今后社会管理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三,奥运的挑战还表现在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上。这不仅是指政府对赛事信息的,而且是指奥运期间的公共事务信息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后者比前者更重要。 政府信息是一个社会的权威性信息,对公众行为和舆论导向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因此,在奥运会期间,不仅赛事信息要及时准确地,而且关于公共事务方面的信息也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诸如政府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安全、交通、人流物流情况、天气状况、突发事件,等等。特别是对于突发事件,往往是公众、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焦点。 根据以往突发事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来看,现场主观描述、谣言、细节刻画等对事态扩大起着重要作用,政府如果不能及时、公开和详细地报道事件全过程,事件的发展就有可能被谣言所左右,结果就有可能变得最终不可收拾,酿成大错。在一个信息化时代,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是现代社会对政府管理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政府社会管理的基本手段。一个成熟和谐的社会,总是伴随着一个活动过程公开透明的政府,我们应以奥运为契机,使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常态化。 当然,奥运对政府管理公共事务能力的挑战不止这些方面,但以上三点是最现实、最紧迫的考验。 奥运可以加速我们现代化的步伐,加速我们的社会走向成熟,但毕竟我们离一个“现代性”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方面我们还有许多改革的工作要做。奥运只是给了我们一个起点和标杆,通过奥运,我们最大的收获或许是能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缺点与不足,特别是政府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不足,找到进一步改革的路径,并为下一步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公共事务管理思考 去年以来,**县妇联以关注妇女儿童民生以主题,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在关爱弱势群体,“巾帼示范村创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当地经济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今年7月3日召开的**县委十一届三次扩大会议上,县妇联主席邓婕在大会上运用多媒体作工作报告,获得现场领导们的较高测评。作为唯一一家群团组织,妇联工作在如此高规格会议上和其他四家县内经济重要部门工作同台展示,在县妇联发展史上还是首次。 一、发挥优势,整合资源,为弱势群体送关爱 妇联组织有着联系社会、联系家庭、联系妇女儿童的优势。县妇联把优势作动力,协助政府延伸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 1、关爱留守儿童。**是个山区县。年外出务工人员近10万人。留守儿童有8000多人。**年,县妇联通过实地调查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关于留守孩子教育管理调研报告,引起了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年初,县委、县政府把建立百所留守孩子家园纳入到县委县政府重点工程之一,并把县妇联确定为首个责任单位。随后,县妇联承担了全县建设百所留守孩子家园启动会,在社会公开招募百名爱心妈妈和百名留守孩子结成了帮扶对子。6月,经县妇联联系,县招标办、县盛丰公司、艺得利公司共同给冷集镇留守孩子家园送去了价值9000多元学习用品、体育用品。争取上级妇联帮扶资金20000元,建立了3所市级、1所省级留守孩子爱心服务站。组织“爱心妈妈”牵手“留守孩子”薤山行、举办留守儿童演讲、摄影赛和“亲情桥”万名留守孩子书信大赛等活动。**年六一,与县关工委、县老干局共同给我县首家市级留守儿童爱心服务站--庙滩镇南川中心学校送去了价值近万元的三台太阳能热水器,解决了在校200多名留守孩子洗澡难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年至今,县妇联共争取留守孩子家园建设帮扶资金6万多元,价值达3万多元的物质。目前,全县共建立留守孩子家园138所,其中县级134所,市级3所,省级1所。**留守孩子的教育管理工作的成效受到全国、省市妇联的关注和充分肯定。先后有中央电视台、湖北电视台,中国妇女报、湖北日报等宣传和推广了**的做法和经验。 2、关爱贫困儿童。“春蕾计划”是妇联组织形成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品牌。据统计,我县有特困学生3000多人。县妇联积极开展“春蕾计划”,协调社会力量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先后与武汉《幸福》杂志、省市妇女网等媒介取得联系,借助杂志开辟的“幸福计划”栏目,网站上“爱心桥”版块刊登我县贫困学生的基本资源料,引起了全国各地的爱心人士的爱心行动。仅近两年来,通过县妇联的搭桥,收到来自浙江、北京、广东、辽宁等省市的助学金达6万多元,有300名学生得到资助。妇联以工作效率高、工作态度诚赢得了资助人士的信赖。许多远方的爱心人士和单位与我县的贫困学生结成了长年的帮扶对子,建立了浓厚的情谊。上海市张红鹰女士资助五山镇贫困学生胡冬梅到目前为止已6年。不仅解决她每年的学费、寄来了书包、衣服等学习生活用品,每到春节还寄来200元压岁钱。**年暑假,张女士还把胡冬梅接到上海游玩,让她过了一个愉快而特殊的假日。我们开展幸福计划,给这些孩子搭架求知的云梯,健康生活的桥梁,不仅协助政府培育了自强、勤奋、好学、知恩的新一代**人,而且增强了妇联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提升了妇联为群众服务的整体形象。《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网、《襄樊日报》、《襄樊晚报》、人民网湖北视窗等报纸网站都对此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 3、关爱单亲特困母亲。近年来,县妇联一直把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生活放在心上,把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纳入每年工作目标。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地为她们争取生产、生活帮扶资金,同时,发挥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县妇联的优势,加强与县卫生、民政等相关成员单位工作协作,对全县所有单亲特困母实行免费妇检,把单亲特母亲纳入“福彩安居工程”数据库,从**年至今,参加免费妇检的单亲特困母亲达2000余人次。赵湾乡石传玉、刘旦芝,石花镇的曾照梅、南河镇的梁大英等16位单亲母亲家庭完成了危房改造任务,住进了新房。**年元月**遭受到百年罕见的雪灾,县妇联多方筹措资金物质,为40名单亲特困母亲和80名留守儿童送去慰问金和生活物质合计达1万多元。通过为基层妇女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解决她们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落实到群众当中,让她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服务引导,示范推进,为妇女开创美好生活提供发展平台 去年以来,我们以巾帼建设新农村为主题,以实施巾帼致富促进活动、净化家园文明行动、关爱女性维权行动、村妇代会整建行动“四大行动”为抓手,组织带领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促进了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推动了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共建立省级示范点1个,市级示范点3个,县级示范点36个。 1、开展“巾帼致富促进行动”,打造妇女增收致富平台。组织“巾帼科技专家服务团”送科技下乡,发放科技书籍、光盘160余套,召开现场会13场次,提供科技咨询300余人次。举办各类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70多场次,培训农村妇女2.2万人。并依据产业特色和地域优势,选定36个试点村,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带动更多的农村妇女发家致富。石花镇小坦山村以苗木花卉种植技术培训,培养了一大批技术女能手。目前,全村种植苗木花卉700多亩,品种达100多个,苗木花卉收入占全村总收入的80%。县、镇、村三级妇联组织分别建立了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数据库,联系女科技致富带头人1870人,辐射带动农户6500多户。联合县劳动、农业等部门举办劳务输出招聘会、建立女企业家联系网等形式,积极为农村妇女实现就地转移牵线搭桥。700多名农村留守妇女经过培训后在位于五山镇谢湾工业园区的襄樊新知电子有限公司实现就业,人均年增收近万元。 2、开展“岗村联谊”,打造城乡和谐平台。在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中,我们组织县直各单位巾帼示范岗与巾帼示范村妇代会开展“一助一”结对帮扶活动,实现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统筹发展。全县有48个巾帼示范岗与58个村妇代会结成了帮扶对子。自开展岗村结对以来,各巾帼示范岗与巾帼示范村共开展走访联谊活动60余次,建36家妇女文化中心户,帮助转移农村富余劳力260名,对32名单亲特困妇女提供了生活生产和子女就学方面的援助。组织送医、送法、送科技下乡活动120多场,帮助结对村解决贫困妇女救助、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妇女工作经费等困难100余件,帮扶物资、资金近20万元。每年,县妇联与县卫生部门联合,在全县开展以“关爱女性健康”为主题的知识讲座和义诊活动,上门讲授妇科病的防治知识和免费妇科检查。两年来,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及义诊活动140余场,近20000名妇女免费接受了妇科常规体检。通过岗村结对,提升了部门形象,拉近了与基层群众的关系,特别是窗口服务行业,更是从岗村结对中创造了效益,加快了城乡统筹发展。 3、推进“净化家园文明行动”,打造人居环境美化平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阵地,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和妇女群众代表会等形式,宣传“净化家园文明行动”的重要意义、内容、目标和要求,宣传公民道德和家庭美德。印发“积极行动起来,共建美好家园”的倡议书1万多份,组织农户家庭与村妇代会签订“讲文明、除陋习、从我家做起”的承诺书3万多份,成立“巾帼保洁队”等志愿者组织131个,发动妇女集中整治环境卫生。使全县农村妇女活动参与率达到90%以上。我县“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成效,得到省、市妇联的肯定和关注。**年4月,全市“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会在我县五山镇昝家铺村召开。同年8月,副省长、省妇联主席张岱莉带领参加“全省巾帼示范村”创建活动推进会的各市、州妇联主席,专程参观考察了我县石花镇小坦山村、五山镇堰河村的“巾帼示范村”创建情况。 三、源头参与,维护权益,为创建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服务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县妇联突出妇女维权,创造性地实施了妇女“依法维权工程”,实现了源头参与社会公共管理的效能。 1、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妇女维权能力。借助三八维权周、传统节假日等提供法律咨询,发放与妇女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单,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巾帼维权行动,据统计,一年来,县妇联共印发《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财产继承法》等法律宣传资料300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200多起,为群众提供关于家庭暴力咨询服务80人次,同时,县妇联始终将妇联信访接待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窗口,建立了接访、回访、复访、建档和重大信访案件报告制度,将每个月的第一天作为妇联领导信访接待日,专门接待妇女群众来访,并给予协调回复,化解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 2、增强“大维权”理念,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机制。针对妇女权益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发现和掌握妇女维权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积极主动地向政府反映,为有关部门出台相关保护政策提供可操作性的实际措施。充分发挥女干部在人大、政协中的作用,积极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通过提案充分反映妇女维权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立法监督体系,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立法和执法监督纳入法制化轨道。目前,县妇联协调县法院、县司法局等部门,先后建立婚姻家庭合议庭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反对家庭暴力110指挥中心1个、社区维权服务站30个。通过宏观维权与个性维权,实现妇联维权与社会维权的有机结合,有效地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开展和谐平安家庭创建,不断推进社会和谐。与县综治办、文明办联合开展了“知荣辱、讲文明、争创和谐好家庭”活动,表彰各类文明家庭16400户。去年9月,在襄樊市百万家庭创和谐行动评选表彰活动中,**县喜获“学习、环保、平安家庭”和“好婆媳”、“好夫妻”8个十佳荣誉称号。县电视台“百姓访谈”栏目对获奖家庭进行了系列专题报道,激发了广大妇女和家庭的荣誉感,扩大了活动的辐射面,倡导了健康、文明的家风、民风,营造了良好的社会风气,有力地加快了和谐**的构建。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论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提升 [内容摘要]随着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拓展,执政党已成为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党的历史地位的变化、执政方式的重新定位和依法治国战略的确立,对党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挑战。党应当通过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化和制度化来提升党的执政能力。 从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管理模式的转变过程中,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也日趋多元化,学界认为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除了政府以外,还包括非政府组织。作为管理公共事务的优秀部分,政府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社会”关系结构的变革,非政府组织也日益承担着重要的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但执政党这一重要的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往往被人们所忽视或者避而不谈。然而,执政党以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已成为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研究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执政党仍然是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研究这一主体,并提升这一主体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能力,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执政党是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 (一)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拓展 随着对公共管理认识的深化,我们可将凡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者都界定为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按照这种思路,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是极其广泛的,且在“国家-社会”关系结构日益变化的同时,公共管理主体的范围也在不断拓展。 政府不再是公共事务管理的唯一主体。“公共事务的复杂性、政府自身难以逾越的低效屏障和以及民间社会力量不断崛起的自我管理能力,在客观上在形成了对政府重新定位自身角色功能的诉求。”[1]而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管理的变革使得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呈多元化趋势,在这一趋势下,政府虽然还是公共事务管理的优秀部门,但其管理公共事务的领域和职能发生了变化,从原有的无所不包的全能型政府向旨在提高公共事务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高效型政府转变,且政府已不再是唯一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责任的组织。除政府外,还有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机构等其他公共组织,他们同样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承担着公共事务管理的责任。 正在兴起的非政府组织也成了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非政府组织是“在传统集权体制大为松动、国家将原来集中于自身的各种资源逐渐下放还权于社会的情况下,从旧体制下摆脱出来的新的社会力量和角色群体逐渐发展壮大,并在政府行政组织之外逐渐形成的不可忽视的社会团体。”[2]非政府组织承担起了一些政府做不好、市场不愿做的社会公共事务,为较好地解决政府低效、政府失灵等问题提供了可能,因而顺理成章地成为了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范畴。 执政党亦是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唯一的执政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处于优秀地位和领导作用,其优秀地位和领导作用是不容动摇的。这也是我国与西方国家政党制度根本区别之所在。基于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党成为了我国公共管理的重要主体,在党、政府、非政府组织等公共管理主体中,党始终处于领导地位。“由于执政党的执政宗旨、执政方式和执政产品都具有公共性,因而可以说执政党是我国公共管理的当然主体。”[3]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掌握着领导与管理国家的公共权力,掌管着国家与社会的公共事务,因而理所当然地成为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 (二)执政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执政党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无疑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作用的大小体现着执政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执政能力的高低。 1.分担政府公共事务管理的责任。“公共管理的规范性价值体系追求的是公共利益,在维护这一利益的前提下,参与公共管理的各部分主体必然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责任。”[4]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优秀,必将通过合法渠道将本阶级的意志转化为国家的政策纲领,同样地,执政党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为了实现公共事务管理的目标,必将加强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和调控,从而使公共事务管理部门更有效、更经济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由于执政党的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责任,不再由政府一家承担,作为与人民群众广为联系的执政党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更有利于政府与民众的联系,并使政府尽量置身提供公共产品之事外,由非政府的主体提供公共需求,政府就可以公正者的身份处理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问题,这比政府直接提供公共产品,即掌舵又划船,要好得多。 2.承当人民群众利益表达的工具。中国共产党是处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执政党,除了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作为联系民众与政府的桥梁,作为不同阶层群体的利益表达工具,执政党必将把社会各个阶层和最广大民众的利益诉求经过综合筛选反映在自己的纲领和政策中。在公共管理领域,执政党也能将民众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以权威的方式反映出来,通过上升为国家意志,就可实现公共事务管理的协调发展。 3.担任社会动员的角色。处在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成员对公共事务管理的认知水平往往不尽相同,民众对执政党提出的规范性价值体系的认同也存在着差异,这就造成了公共事务管理的极大阻碍,因此需要执政党通过各种渠道开展社会动员,一方面使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部门能更有效地发挥自身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作用,另一方面把蕴藏在广大民众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出来,形成实现公共事务管理价值理想目标的强大推动力。执政党动员社会力量的广度越大,执政党执政能力就越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平时期,政党执政的权威已不再依靠革命的手段取得,而是依赖于社会的认可而得到“合法性”。执政党越是密切联系群众,就越有合法性,否则,执政党就会失去群众基础,那就离失去政权不远了,世界各国的多数老党相继失去执政权力就是如此。 二、公共事务管理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的时代挑战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执政党正面临着各种复杂的问题和挑战,这些挑战冲击着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 (一)历史地位的变化挑战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推进,执政党的历史地位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我们党已从一个领导人民为争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一个在受外部封锁的状态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在全面改革开放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些重大的变化,向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面对党的历史地位的巨大变化,我党作为国家的领导优秀,尤其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依然要加强对公共事务管理的领导,但这并不意味着党的组织机构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直接管理,而是要通过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将党的纲领、路线和政策贯彻于公共管理的始终,保证公共管理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然而,对待公共事务的管理,我党以往的做法往往是直接干预和领导,这不符合时展的需求。虽然,共产党是执政党,但是执政并非就是直接管理政务,因为政务是政府的事务,司法是司法机关的事务,各机构独立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干涉。执政党只能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直接行政或司法,就是干预或代替了行政权与司法权,这是十分有害的。直接行政和司法并非说明党的执政能力强,相反说明执政方式和方式落后和违法。一个以“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为总体目标的执政党,不可能再像战争年代那样,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党的历史地位的变化则对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执政方式的定位影响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 执政方式是指执政党执掌和控制国家政权的手段、途径和方法的总称。由于我党的特殊历史地位决定了其惯有的执政方式,这种执政方式具有显著特点:一是全面领导,党是国家的领导优秀,党不仅要执掌国家政权,还要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事业进行全面领导;二是直接领导,通过建立从中央到基层单位党的组织,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组织进行直接领导,其具体表现为由党组织直接任命政权组织、经济组织及文化组织部门的领导人,对经济组织的一切活动进行决策;三是权力集中,即党集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于一身,集决策、执行、监督于一体。这种执政方式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动员社会成员及社会组织参与国家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也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现实条件的变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推进,这种建立在计划经济及民主程度较低、法制化程度不高基础上的执政方式,已显露出较大弊端,党的执政方式必须重新定位。出于这一目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提出了“改善党的领导”的问题,并就如何改进党的执政方式进行了积极探索。不仅提出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还提出实行“党政分开”及“依法治国”方针,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和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党执政的民主化水平。十六届四中全会又将执政方式定位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要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5]新执政方式的定位使我党的执政实现了从人治转向法治、从集权转向分权、从发号施令转向民主、服务的转变。 我党执政方式的新的定位,将对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党如何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执政本质和依法治国的法治方针,如何体现党执政的民主化水平等都是对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执政能力的全新考验。 (三)依法治国的战略冲击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不仅是各级党委要抓的一项重要工作,更重要的是,这是对执政党执政行为的一个根本要求。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在公共事务管理领域,党要实现依法执政则必须对公共事务进行依法治理。同时,“在现代社会,一个国家的公共管理、一个政党的公共执政必须具备公共理性”[6],即公共管理主体与所处社会的高度沟通化并获得社会高度认同的理念和价值。执政党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必须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充分体现这种公共理性,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法治”理性,这就要求党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应当适应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实行依法治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治理的战略在新形势下,对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又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无疑是对执政党执政能力的一个强大的冲击。 三、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执政能力提升的途径 党的领导要通过党的执政来体现。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党的执政能力,是新世纪我党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要巩固党的领导优秀作用和执政地位,则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尤其需要提升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 (一)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化 公共管理应通过民主化措施来体现公共管理主体对民主的价值追求,因而执政党要提升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则需要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充分体现民主化。实现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化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来实现: 1.分权:党通过划分各管理主体的权限来提升执政能力 中国共产党在公共权力格局中居于领导地位,但这一地位并不意味着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将所有权力集于一身、实行直接全面管理,而应将权力合理划分,并实行间接管理和宏观引导,从而加强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 在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力划分体系上,首先应当遵从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总体格局,党通过其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将党的纲领、路线和政策贯彻于公共事务管理的始终,保证公共事务管理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保证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领导作用;其次是要实行党政分开,通过合法渠道理政关系;最后则是将相应公共事务管理权力下放到一些非政府管理组织,使其成为政府管理重要的补充。 2.监督:党通过接受管理对象的监督来提升执政能力 没有制约的权力将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和腐败。公共权力的行使是公共事务管理的优秀问题,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主体,行使着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权力,党要提高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必须建立完善公共权力的监督机制,接受管理对象的监督。 监督的方式可以通过行为监督和人员监督两方面进行:一方面是管理对象对党的管理行为的监督,另一方面则是通过对党内人员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具体活动进行监督,从而达到公共权力监督的效果。 从监督的渠道上来看,对党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行使公共权力的活动,可以通过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实现,从而保证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公共权力的正当行使。 3.参与:党通过引导非政府组织的参与来提升执政能力 提升党的执政能力,要求党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当执政党领导的政府由全能型向有限型转变的过程中,需要执政党主动采取科学的领导方式引导非政府组织进入原由政府控制的领域,这些领域不是可有可无的,由政府直接控制,并不能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但又不能出现空白。由执政党引导非政府组织进入是最好的选择,这种选择就是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参与模式的运用,“参与模式同样地认为公共部门中以科层制和规章制度为基础的组织结构是妨碍政府管理和效率的严重障碍。参与模式没有将注意力集中在组织机构中的高层领导者,即政府中具有相当于企业家地位的那类人身上,相反,却将焦点对准组织机构低层人员以及组织的顾客(服务对象)。”[7]执政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让更多的“顾客”(包括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组织)参与到公共事务管理中来,让更多的服务对象来自我管理、自我决策,非政府组织有更多的机会与对政策施加影响,因而更多的公共利益就能得到实现和保护。而这些正是执政党所追求的,也是执政能力的表现。 (二)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制度化 提高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要靠制度的保障来规范和推进党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要实现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制度化,可以从制度化党的执政方式和执政组织两方面来考虑: 1.通过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执政方式的制度化来提升执政能力 新执政方式的定位要求我党依法执政、民主执政。党要提升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则需要实现党在管理公共事务中执政方式的制度化。实现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制度化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党对公共事务领导和管理的相应程序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来运行,即实现依法治理。党与人大、党与“一院两府”之间的关系,不仅要从理论上讲清,更要建立可以操作的程序规则。缺少制度化的规则,党的领导与党要守法之间的关系就难以界定。虽然有好的宪政,还要有好的制度来落实宪政。党的执政力提升要求党在合宪合法的基础上的能力提升,如果仅有能力的提升,而这种提升却是在违宪违法的前提下取得的,这种能力提升不足取。 第二,对于公共事务的管理,党要从原由的集权方式走向分权,不仅合理划分各管理主体的职责权限,同时还将相应的公共事务管理权利下放给非政府组织,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 第三,党在管理公共事务中的执政方式还应体现民主、服务的理念,通过制度保障党作为公共管理中的平等身份来供给社会所需的公共产品,执政党没有任何超越人民群众的特殊的利益,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体现在为公众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上,提供的公共产品越多,体现出的执政能力越强。执政的基础也就越雄厚。 2.通过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执政组织的制度化来提升执政能力 公共事务的管理是通过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来实施的,党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优秀主体,党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归根到底是由执政组织来实现的,因此,要提升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执政能力,必须实现执政组织的制度化:第一,实现执政组织结构系统的制度化。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执政党不仅要协调好各级执政组织的关系,还应当不断提高组织系统的开放程度,以削减执政党与社会民众之间的结构性张力,但这种开放性必须以制度为保障;第二,执政组织执政行为的制度化。必须严格实行党管理公共事务的权责法定制,对执政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各项程序的运行和操作通过制度化渠道来实现党的依法治理;第三,组织人员编制的制度化。执政组织人员,即领导干部是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决策者,其编制的制度化是提升党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执政能力的关键性因素,而这一层次的制度化必须通过执政组织人员的组织编制、学习培训、升降方式等多方面制度化的共同建设来实现的。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妇联组织应参与公共事务管理 打造公共服务产品 妇联作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力量,在当前构建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的大背景下,如何在其中更好地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加强协调、化解矛盾,是摆在妇联组织面前的重大课题。近年来,我们积极运用社会化、市场、项目化手段,在党政依托、妇女需求、市场缺位、妇联能为的结合点上找准社会服务的最佳位置,主动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积极拓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空间和领域,有效探索出了一条妇联有声有色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切实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利益的新路子。 源头化、社会化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是妇联组织适应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真正发挥代表妇女利益的非政府组织功能的必然要求和发展趋势。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重点,是协助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原创:只有从源头上进行参与,才能真正取得参与实效。我们双管齐下,一方面针对社会生活中不断显现的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社会公共事务,特别是一些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议对策,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妇联组织、妇女干部、妇女群众参政议政的优势作用,通过人大、政协和各种民主渠道,拓宽建言献策的形式和渠道,准确及时地表达妇女利益,为妇女平等地获得发展机会和分享发展成果大力呼吁。市、县(区)两级先后向人大政协提交提案建议300多个,形成社情民意、调研报告近200篇,把急需解决的妇女问题转化为政府关注的问题,促进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民办幼师纳入养老保险、公益性群众文体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为下岗失业困难妇女提供妇女病普查公共援助、人口出生缺陷社会化干预、外来贫困妇女实行定点限价分娩等一批实事项目的实施,以及促进妇女创业和再就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少儿住院大病医保等地方性政策法规的出台,增强了妇联对公共政策制定及地方事务管理的影响力,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广泛赞誉。 项目化、实事化打造公共服务产品,是妇联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代表妇女儿童利益、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现实需要和有效途径。在开发社会事务管理潜能的长期实践中,我们把握市场需求,协调社会资源,通过政府购买、委托和自主开发等形式,积极承接政府授权的一些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项目,打造形成了一批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公共产品。我们充分利用妇儿工委的协调优势,通过“九五”、“十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建设完成了母子医疗保健中心、妇女发展数据库、妇女儿童公园等实事项目,逐步发展成为成熟的社会公共产品。在妇女维权领域,我们建立了妇女儿童避救、伤情鉴定、法律援助和110反家暴接处中心,在社区开设了维权站、谈心角、心理咨询网站和维权热线,为维护妇女权益、疏导妇女情绪、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通道和服务。在妇女再就业领域,我们城乡统筹打造服务妇女再就业和劳动力转移的培训、信息、职介平台,自办联办了近3000个社区再就业咨询服务站和劳动力转移服务站,开发了托儿所、托老所、小饭桌等各类社区服务项目30多个,打响了“春光”、“好阿姨”、“半边天”等“妇”字号公共服务品牌。在未成年人教育领域,我们率先在全省创办了网上家长学校,与全市400多所学校和社区建立了家校路路通,成为50万家长跨时空沟通的桥梁,入选江苏省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新人新事。在妇女健康领域,我们推出的“巾帼红丝带”行动,培训了一大批妇女防治艾滋病骨干和志愿者,辐射带动了30万妇女和家庭接受了防艾知识学习。在帮困助学方面,我们建立了帮困基金和扶金档案,开设了爱心助学网站,筹资筹物近千万元资助了万余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打响了“8、26帮困助学行动日”、“春蕾助学”等公益慈善活动品牌。在妇女培训方面,凡涉及妇女主体方面的培训项目,无论是再就业技能、普法知识、网络知识、参政能力还是文明礼仪培训,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都会主动联系并授权妇联组织。我们的公共服务产品,涉及妇女教育、就业、维权、健康帮困等方方面面内容,从创办伊始到初具规模有一个发展过程,这一过程也正是我们学会运用项目化和实事化方式参与社会管理的实践和探索过程。原创: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以信誉和质量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得到了政府的支持,畅通了参与管理妇女儿童公共事务的绿色通道,构建了妇联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政府出资购买我们的服务和产品的良性“双赢”机制。我们的公共产品也因此经受住了市场经济的考验,实现了良性循环和有序发展,逐步成为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载体。 市场化、规范化经营妇联服务实体阵地,是妇联组织提高参与公共事务管理能力和水平的迫切需求和根本保证。任何事业的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强大的经济支撑。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提高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性和参与度,促进妇女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紧紧依靠政府的支持,整合社会力量,壮大妇联自身实力,充实群团发展资源。我们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投入,加大争取社会资源的力度,把党和政府对于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用活,先后投资千万余元改造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变自收自支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协调落实了每年20万的人员经费问题。我们积极推动妇联实体单位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对旅行社进行两次股份制改造,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激发了经营活力,顺利实施了几家实体的关停并转改制问题,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我们指导妇联实体遵循市场化发展方向,大力推进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逐步汇聚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规模效应。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荣获全国青少年校外活动示范基地和全国青少年社会教育最高奖“银杏奖”,打造了“故乡合唱团”、“好小子武术团”等多个品牌团队。妇干校被评为市社会办学先进集体。儿童基金会接受社会捐款上千万元,帮助近万名儿童继续学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平国旅被评为苏州二家诚信旅行社之一。桐芳巷托儿所成为全市唯一一家集科研、示范、教育一体的以0~3岁为特色的托幼示范点。各大实体的健康发展,切实增强了妇联的公共服务实力,为妇联组织进一步提高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了坚强后盾。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以就业为导向的公共事务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探析 【摘要】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社会需求的综合型人才,而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并未明确设定岗位及岗位群,致使培养出的人才“产销不对路”。文章以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为例,探索与市场接轨的公共事务管理人才培养新模式,以期对此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校企合作的开展以及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公共事务管理专业;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社会需求 公共事务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2005年,教育部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中继公共事业管理本科专业后新增了公共事务管理专科专业。然而大多数高校的这个专业办学方向杂,课程设置都是从自身现有条件出发,因此大部分该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时并未实现本专业初创的预期效果,而且本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也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和挑战。 一、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研究背景 国外在公共管理方面的研究始于1887年伍德罗・威尔逊发表的《行政学之研究》的文,其标志着美国公共管理教育的开始。1911年,纽约市政研究局创办了“公共服务培训学校”标志着美国公共管理教育正式启动。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掀起了对公共事务研究的热潮。这个专业培养的人才也成了很多国家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来源。 在国内,随着社会的不断转型,经济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实施,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有了很大的发展机遇。然而,本专业培养出来的人才并没有很好地满足公共事务管理第一线岗位的人才需求,也没有向相关行业、企业岗位有针对性地拓展就业面,大大限制了这个专业的健康发展。 2011年,范瑛在《培养职业优秀能力的课程体系构建――基于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研究》一文中明确地谈到此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及要求,并指出构建本专业优秀能力的六大模块课程体系[1]。2012年,刘玲娅在《基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高职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一文中指出社会迫切需要应用型公共事务管理人才,并提出了本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四个实践环节[2]。2015年,王绽蕾在《论案例教学法的实施与教学效果评估――以高职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为例》一文中详细阐明了如何将案例教学法应用于教学过程及评估过程中去[3]。2016年,李敏在《中职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究》一文中分析了如何根据市场的需求,探究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4]。然而这些研究成果并没有显著地改善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发展窘境,开设此专业的各个高校也在此专业的发展道路上跌跌撞撞。 二、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现状调查 经调查,不同高校将此专业设置在不同的院系,包括人文系、法政系、管理系等。与之相关的专业有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等。不同的高校根据自己的优势条件开设的有不同的方向,例如: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开设的行政人力资源管理;民办南华工商学院的社区管理与服务;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的高铁管理服务和航空管理服务;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的人力资源管理和社会组织管理;湖南师范大学的安全保卫、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等。从以上调查可以看出,这个专业的发展现状很不乐观,没有科学的发展体系,专业方向设置不明确,培养方向泛而不专,而且可以效仿和学习的案例很少。 郑州城市职业学院于2016级首次招收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学生。由于之前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新专业的市场调研不充分。从现有的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学生来看,他们对所在专业的学习方式以及未来的就业前景很茫然,大部分学生对专业课学习不感兴趣。学生们反映上来的问题大体可以总结为:课程设置不合理,专业技能得不到提高,专业培养方向不明确,就业对口岗位模糊等等。教授本专业的老师同样也面临很多问题,例如没有经过系统的公共事务管理学习,对公共事务管理新专业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等也在边摸索边学习,很难给学生提供专业指导,在教学过程中也有很多困惑及难题。 三、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现存问题原因分析 (一)市场调研不充分 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目前在国内发展尚不成熟,各个阶段的培养并未形成成套的体系,因此能够掌握的相关资源少之又少。这个专业在开设初期并未明确地指明发展方向,对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师资力量的配备,教学实训基地的建设,实践课程的开设等问题考虑不足。 (二)教学内容与市场需求脱节 国内没有系统的、原版的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教材,大多数院校采用的是和管理专业相关的教材。教学方式多采用传统的单一模式,以教授理论为主,较少设计实践环节,造成学生综合能力无法提升。市场急需的是具备扎实的复合型公共事务管理人才,因此只具备公共事务管理基本理论的学生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这些问题限制了这个专业多元化人才的培养,也对它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三)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 由于受办学层次的制约,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大多数入学分数不高,基础比较薄弱。而本专业的教学内容多偏理论,又接受的是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教学,或满堂灌式的教学,所以无论是教学体系的建构、课程内容的设置,还是教学方法的应用都不够健全和系统。比如过分强调理论的讲授或是知识体系的构建,从而忽略了学生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培养。因此产生了这样的现象:学生学习了大量的管理理论,然而毕业后实际运用时却无法得心应手,普遍存在管理技能运用低下等问题。 (四)缺乏校企合作的探索 大多数院校并未设置本专业的相应方向,因此在校企合作方面展开较少。从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反馈来看,现代社会对人才的职业技能要求较高,希望毕业生上岗即能用,这就要求学校的教学活动重视和加强模拟实训场所与实践基地的建设。然而从目前各高校的发展情况来看,本专业在校内建设的实训项目明显不足,校外合作的实训基地也少之又少,严重影响到这个专业的特色教育。 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一)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教学内容 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应该根据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进行调整,要把以往设置的偏理论化的知识学习转向应用能力的技能培养。另外,在选教材方面,应选择侧重培养实际应用能力的系列教材。例如将社区管理与服务选定为本专业重点发展的方向,除了开设社会工作基础、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等课程,还应该开设如社会调查、社会工作方法、社会保障实务、社区活动策划、劳动争议处理实务等课程。 (二)改善教学方式及教学理念 根据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特点和学生的特点,在教学中应灵活采用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启发性教学法、交际教学法等应用性强、交际性强的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应以学生为中心、教师为引导,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他人积极合作的能力等。在教学过程中,向学生灌输一种独立自主、积极探索、善于合作、终身学习的理念。在改革教学方式的同时,也注意加大实践、实训教学力度,建立教学、科研、生产培训为一体的实践教学基地,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创新能力和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由于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师资力量薄弱,o本专业的教学造成很大的障碍。因此要不断引进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来充实本专业的师资队伍。鼓励教师定期到实践基地或合作企业实习锻炼,熟练业务,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自己的教学活动。要求本专业的教师定期做调研,发展自己的优势专业及方向,形成自己的特色,积极参与到学科建设的工作中来。大力倡导专业课教师考取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证书,扩充自身技能的同时,为学生做好榜样。 (四)以就业为导向优化课程设置 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应以相关岗位群的知识、能力和素质为依据,以市场需求、学生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社区管理能力和现代化办公技能为优秀,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综合人才。主要的优秀课程体系可分为六大块:思想政治素质类课程群、实用法律素质类课程群、现代基础素质课程群、专业基础课程群、专业主干课程群以及选修课程群。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是决定学生是否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优秀课程,需要根据相应的方向确定课程。 (五)推行“产学结合”与“工学交替”的培养模式 公共事务管理专业的特点要求学生走出校园,参与到实践活动中去。推行“产学结合”,可以增加学生学习的目的性,让学生对自己未来就业的领域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例如社区管理与服务方向的学生可以深入社区,亲临现场,参与到社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去。通过深入到一线的学习机会,学生可以巩固所学,检验自己的学习效果。另外,学校还可以与一些企业或社区合作,让学生“半工半读”,这不仅为本专业合作办学开拓道路,还可以加强对学生业务技能的培训。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新模式分析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时代的进步,我国公共事务领域中对公共服务和公共用品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导致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品供给不足的缺陷逐渐加深。因此,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可从西方国家的改革中吸取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国外的改革经验结合我国的国家制度,构建出一个适用于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的新模式与新方法。本文构建出一种新的公共事务领域的管理模式:有效引进第三方部门的力量,实现“多元化治理”,努力加强政府宏观领导能力,促进我国公共事务领域的发展与进步。 [关键词]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新模式;矛盾 公共事务是指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有关于个人、集体以及国家共同利益的社会性质事务,包括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给和公共服务的设立与开展。社会不断发展,公共事务在社会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各个国家的政府已逐渐认识到公共事务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并且已经将公共事务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准。 1 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现状 改革开放前,我国经济水平相对落后,物质文化水平处于较低阶段,人民的温饱问题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当时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基本上围绕着人们的吃、住、穿3方面发展。但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水平得到了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已不满足于吃、住、穿3方面的发展,需要多元化的生活方式,随着公共生活的逐渐丰富,公共需求也开始向多元化的趋势不断增长。这导致我国政府偏重于经济发展方向,在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方面存在一些缺陷,同时由于公共事务膨胀过快,使得政府作为唯一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这一弊端开始逐渐暴露,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导致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偏低。公共财政赤字、管理成本不断上涨及官僚主义盛行等现象也逐步显露。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府机构作为唯一的公共事务管理机构既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公共物品的需求,也不能使得人民很好地参与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从而也就不能有效发挥社会力量,提高我国的社会自治能力。因此,改革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创建公共事务管理体制的新模式势在必行。 2 构建公共事务管理新模式 在20世纪8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就已经因为通货膨胀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进行了改革。受新公共管理理念的影响,在众多的公共事务管理中政府的作用逐渐变小,很多非盈利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上的活动频繁,使得政府有着更多时间和精力去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责。 改革开放后,我国面临着公共事务需求不断增大,政府供给能力下降的双重压力,客观上使得政府很难对公共事务大包大揽。从我国公共事务发展现状来看,需借鉴西方国家的改革经验,引进符合社会发展的公共事务管理新模式,这对我国的公共事务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2.1 实行公共事务领域的多元化治理 在传统模式中,政府是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部门,也是公共事务的唯一承担者。公共事务管理机制改革就是要打破这一局面,重新调整与审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变政府作为社会中唯一权力中心的现状。新公共事务管理机制强调多元化管理,管理层面不再限于政府,而是包括了各种各样的非营利性组织或机构,将政府、非政府的国际组织以及各种社会团体甚至是私人部门组合起来对公用事务进行多元化管理,改变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唯一主体的观念。通过授权或分权的方式,将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生产以及提供的权力分化给第三部门,也就是非盈利组织、公民自主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多中心组织机构,让他们和政府一起为公共事务的管理承担责任。 2.2 实现公共事务管理的多元化合作 在公共事务的承担过程中,虽然第三部门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缺陷,缓解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压力,但其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缺陷。第三部门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是为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并且是非盈利性质的。从公用物品方面来看,第三部门所提供的物品一般属于准公共物品或混合公共物品。从公共服务上看,由于第三部门资金短缺,导致其服务对象存在着选择性和狭隘性,对于较大领域,如果由第三部门来服务显然是不符合现实的。另外,我国政府为给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可向第三部门转移一部分责任,但这并不代表责任完全转移。政府转移一部分公共事务的责任,主要是为了可以从具体的、复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承担宏观领导的作用。在公共事务的分担层面,政府与第三部门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而是一种合作的关系。政府与其他社会主体进行合作,可有效促进多个主体合作,实现在多个主体合作的基础上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性并提高其工作效率。 2.3 引进市场机制,实现“多层次竞争”的公共事务领域 公共事务领域中的竞争应该是包括政府在内的多角度、多主体以及多层次的竞争。首先是政府部门和其他主体的竞争,也就是让第三方部门组织社会主体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为公共事务领域提供公共服务,从而促进有效竞争。其次是主体间的相互竞争,也就是政府要求公民自治组织及非盈利组织之间进行竞争,从而为公共事务领域提供更好的服务。再次是关于政府部门内部之间的竞争,以最终达到更好的服务效果。以竞争机制为导线,鼓励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充分利用竞争手段进行优胜劣汰,淘汰服务质量差、价格高的服务提供者,壮大优质服务提供者,实现多方效益合作,最终为公众提供更高效、质量更高、价格更合理的公共服务与物品。 公共事务领域引进竞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有效的就是“公共部门合同制”的全新机制。“公共部门合同制”就是约束公共部门应该履行的公共事务的职责和要求完成的任务,并且针对这些约束协议加以规定,在这些规定中包含所必须的说明书。公共事务领域的管理不仅要依靠法律或预算等层级权威工具,还要签订合同,也就是谈判或者相互同意。在传统模式中,公共事务的管理是以等级为链条的,此链条上的纽带就是命令,强调上级的权威和服从。但在新体制下必须改革传统的管理方式,运用合同制,签订合同的双方地位平等,以合同为纽带,签订合同的双方被分为委托人和人。政府部门可作为委托方与第三方部门组织签订公共事务承担合同,从而使公共事务领域的产权更加清晰,责任更加明确,有效减轻政府压力与负担,避免公共事务管理效能低的现象。除此之外,针对公共事务领域的管理问题,还可以分权的方式解决,有效运用企业部门中先进的管理技术及管理工具,通过公共服务社区化、以私补公以及业务合同出租等多元化的方式,提高公共事务领域的效率、质量以及创新能力。 3 结 语 目前由政府统一管理的公共事务体系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现在的大环境,必须改革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机制,借鉴西方改革经验,对我国的公共管理事务进行多元化管理,政府在其中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这样才能不断促进我国公共事务领域的发展与进步,有效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跨区域社会性公共事务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提要] 通过分析我国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现状,借鉴国外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先进之处,就未来我国公共事务跨区域管理提出对策建议,从而提高我国社会公共服务能力。 关键词:公共事务;跨区域;管理 一、公共事务及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 (一)公共事务。公共事务从广义上看,它可以被定义为组织的所有非商业化行为;从狭义上看,公共事务指的是组织涉及的政治活动及其与政府的关系。由于不同的公共事务在阶级性和公益性特征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可以根据这一点从理论上把公共事务分为政治性公共事务和社会性公共事务两类。 所谓社会性公共事务,是指不必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的公共事务,如教育、科技、公共交通、医疗卫生等,又如政府社会保障中的社会保险、社会优抚、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等。它与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显示了较强的社会公益性。而本文就是基于社会性公共事务展开了相关论述。 (二)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是指在城市群内相邻行政区之间,地方政府以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和协作为基础,以跨区域功能性项目为手段,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双赢或多赢,寻求合作,共谋发展,针对城市群成员政府共同面对的发展难题通过联合管治而开展的持续性活动。城市群政府跨区域合作管理的主体是由不同层次政府、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代表、专家学者所组成的一个“多中心”网络结构体;城市群政府跨区域合作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城市群内政府间多元的合作,破解区域发展难题,增进区域协调关系,拓宽区域合作领域,实现共赢利益格局,进而提高公共事务服务的质量。 二、国内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建设现状 (一)为何推行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的形势下,当今世界步入知识经济和网络化时代,原本属于地方政府“内部”的社会公共问题与公共事务,变得越来越“外部化”和“无界化”,区域公共事务涉及面更宽,区域公共问题更为错综复杂。显然,单凭地方政府之力“单打独斗”难以应付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态环境的挑战,又加上利益的驱动,地方政府必然会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冲动。因此,强调区域政府间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间合作,寻求一条由“囚徒困境”向“双赢博弈”转化的城市群公共事务合作治理之路,日益成为政府有效治理的理性回归。 (二)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1、部分地方政府的跨区域合作观念滞后。在跨区域合作治理过程中,有些地方政府存在着单打独干的意识,以及怕吃亏、怕担风险、怕负责任等思想,同时缺乏信用观念,地方保护主义问题突出。这些滞后的观念导致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建设存在一定难度。 2、地方政府间跨区域合作管理法律体制不完善。我国区域治理的实践和研究起步较晚,一些相关体制尚不完善、不健全,这极大地阻碍了跨区域合作治理的顺利进行。目前,区域公共治理的制度载体主要为区域政府间合作协议以及区域部门间合作协议等(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皆是如此);相应制度性规范包括《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都市圈规划等。由此看出,我国关于区域合作治理的法律缺失,导致地方政府在实行跨区域合作管理时因没有后续保障而不敢大力开展。 3、区域公共治理存在非均衡性。一方面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区域经济发展活力显著提高、区域拉动性增强。较之以前,区域间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有了进一步加深;但另一方面由于区域间发展不同步,导致区域间发展存在不均衡性。非均衡性使得部分政府不愿实现公共治理和资源共享。 由以上三点可见,区域一体化进程中亟须解决的政府滞后观念、法律制度缺失、区域发展不均衡是当前区域公共管理的难点问题,如何合理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实现政府间跨区域公共治理的重要突破方向。 三、国外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模式借鉴 以美国为例,从20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美国的城市发展模式发生了变化。大城市的边缘地带涌现出许多新城镇,地区的政治单元呈“碎片化”状态。为了适应大都市地区的一体化发展趋势,同时又兼顾各市、镇居民的利益诉求,大都市地区纷纷通过政府间合作实施跨区域治理。 跨区域治理主张政府组织由金字塔形向扁平化方向发展,由政府单边管理转向多边(政府、企业、公民、社会团体等)民主参与。同时,也代表着建立以合作为基础的互惠的民众与政府关系,强调政府间在自主性、共同分享、共同规划、联合劝募、一致经营等方面的协力合作。 再者,府际管理提出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多元化供给与多方协商、调和的合作机制。注重建立合作型的组织结构,既包括政府系统内的各级组织,也包括系统外的企业、公民和非盈利性组织的参与。主张政府协商公民和各种社区团体的利益,营建共同的价值观,建设公共、私人和非营利性机构的联盟,以满足相互一致的需求。在美国洛杉矶,邻里政府和邻里议会的创设为解决跨社区的问题提供了良好的途径,其被广泛运用于包括供水、跨区域的污水、消防、邻里街道等跨社区问题。 府际管理的兴起打破传统政府管理的区域和层级观念,有助于由传统的较为权威、封闭和狭隘的旧地方主义,转为强调权力或资源相互依赖、开放和区域合作的新地方主义,这对国内政府间关系的管理变革也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四、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建设思想 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主导者是地方政府,然而有些时候单靠政府的一方力量毕竟存在局限性,无法真正满足各区域的发展需求。区别以往制度设计中的对象,本模型引进另一方力量,即非政府组织,打破地方政府单一管理体制,并通过建立三个机制,即信息共享机制、监督约束机制、动力激励机制,规范区域合作程序,加强二者之间的联系,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信息的共享交流,促使双方利益最大化,从而进一步实现跨区域公共事务的合理管治,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图1) (一)本模型的相互作用分为6个方面(合作对象) (1)地方政府1 地方政府2 (2)非政府组织1 非政府组织2 (3)非政府组织1 地方政府1 (4)非政府组织1 地方政府2 (5)非政府组织2 地方政府1 (6)非政府组织2 地方政府2 即不再局限于政府间或政府内部的单一交流,而是巧妙依托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在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架起一座桥梁,然后再加以制度的约束,从而达到公共利益最大化。 (二)本模型的合作机制(制度建设) 1、动力激励。制定双方一致认同的奖励协议,各区域提供优势资源共享,取得收益后,根据“投入比例”及“收益原则”,采取成果合理分配方式,从而实现跨区域治理的良性循环。(图2) 2、监督约束。为了防止合作中的机会主义,政府间可以利用权利进行相互监督制约。但涉及到与非政府组织间的合作,强制执行力将会使合作的预期效果大打折扣,所以需要设计一种契约来协调双方的合作,使双方在达到共同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能够继续保持一个积极的合作态度,从而贯彻可持续合作理念。(图3) 图3融入美国的府际管理模式,借助第三方力量,将区域治理的合作双方从一种僵硬对抗的关系中解脱出来,实行一种民主积极的合作形式。这里的第三方类似于美国洛杉矶的邻里政府、邻里议会等组织,主要负责协调区域管理双方的合作。故可建立这样一个第三方,作为合作的促成者与协调者。 3、信息共享。在互联网技术日益迅猛发展的今天,区域间的合作治理,就可以通过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系统,利用“信息高速公路”,以及庞大的信息数据库,来进行更加全面、快捷、准确的信息共享交流。(图4) 该模型的基本思想是:一个结构完整的跨域公共事务治理系统至少应该包括用户层、应用层、数据层三个层次。用户层对用户身份进行管理并提供交互界面;应用层是相关应用、服务程序的集合;数据层则是所有数据资源的集合,在此系统中一般是指RDBMS。 此外,根据目前社会的信息化发展情况来看,一方面不难发现庞大的数据资源中良莠不齐,且不能保证用户能够有效甄别信息真伪,因此无法真正保障用户的权益;另一方面数据资源本身的广泛性、全面性又决定了其也必定具有冗杂性,故用户对数据资源的检索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即获取其所需信息需花费一定时间。所以,在原有模型的基础上,增加“高效层”,其实质在于希望通过该层次的环节设计,能够有效改善甚至解决以上两大难题。高效层两大任务:①对信息分类整理,尽可能将其细化到各个小的领域,进而大大缩短用户检索时间,提高效率;②对数据资源进行甄别,将一些有危害性或潜在危害的数据进行处理,从而构造一个整洁健康的数据资源环境。 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建设涉及诸多民生问题,关系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这也是各地方政府一直在不断探索的一条道路。本文就一些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不断摸索创新,建立一套新的管理体系,从合作对象的选取与制度结构的设计两方面入手,详细描绘了建设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体系的蓝图,借此希望能为有关部门或组织提供一些建议。除此之外,解决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的根本之处,还是在于提高公民自身的水平,同时再加以政府的合理管治,相信一定能够大大改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效果,进而日趋完美。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基于.NET的企业公共事务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摘要:随着企业自身人力资源的日益庞大、复杂程度逐渐增强,人机作坊再也无法适应如今企业事务管理了,取代的是运用各种领域的知识,结合计算机科学而开发的公司事务管理系统,科学合理的来管理企业各项事务信息及扩充其他资源管理系统。该文以一个基于.NET的企业公共事务管理系统的开发为例,从企业事务管理的信息化发展现状谈起,结合用户实际需求提出本系统的总体结构和功能模块,然后通过系统结构设计、安全设计及前端开发,基于.NET,采用VS2010开发环境,利用C#语言,SQL Server2008数据库为基础,基于MVC三层架构技术设计实现。该系统的使用使企业的事务管理变得简便、规范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率、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同现有业务接轨。 关键词:;C#;sqlserver;B/ S;企业公共事务管理 1 概述 随着现代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公司事务管理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事务管理涉及大量的数据处理,若果用手工来完成庞大的数据处理,将费时费力,还容易出错,而随着计算机应用的迅猛发展,网络应用不断扩大,为了满足公司事务管理的需要,事务管理系统作为计算机应用的一部分,使用计算机对公司信息进行管理,具有手工管理所无法比拟的优点。这个方案在技术上来讲我们是采用B/S模式,每个员工都可查看信息,员工在线查改,结果数据通过网络回收,生成员工信息数据,物资数据和统计数据。事务管理系统就是把坟山的公司的各种信息实行统一、集中、规范的收集管理,简历分类编号管理、电脑存储查询以及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等现代化、专业化的管理系统,为公司解除后顾之忧,它能够极大地提高管理的效率,也是公司的科学化、正规化管理的重要条件。 2 相关技术 2.1 .NET 简介 .NET就是Microsoft的XML Web服务平台。不论操作系统或编程语言有何差别,XML Web服务器能使应用程序在Internet上传输和共享数据[1]。 Microsoft .NET平台包含广泛的产品系列,它们都是基于XML和Internet行业标准建构,提供从开发、管理、使用到体验XML Web服务的另一方面。XML Web服务将成为您今天正在使用的Microsoft的应用程序、工具和服务器的一部分,并将要打造出全新的产品以满足您所有业务需求。更具体的说,Microsoft正在五个方面创建.NET平台,即工具、服务器、XML Web服务、客户端和.NET体验。Web服务从由简单网页构成的静态服务网站,发展到可以交互执行一些复杂步骤的动态服务网站,这些服务可能需要一个Web服务调用其他的Web服务,并且像一个传统软件程序那样执行命令。这就需要和其他服务整合,需要多个服务能够一起无缝地协同工作,需要能够创建出与设备无关的应用程序,需要能够容易地协调网络上的各个服务的操作步骤,容易地创建新的用户化的服务。 2.2 JavaScript JavaScript是一种能让你的网页更加生动活泼的程式语言,也是也是目前网页中设计中最容易又最方便的语言。你可以利用JavaScript轻易的做出亲切的欢迎信息、漂亮的数字钟、有广告效果的跑马灯及简易的选举,还可以显示浏览器停留的时间。让这些特殊效果提高网页的可观性[2]。 2.3 UML 建模 UML(Unified Modeling Language的缩写)同意建模语言,是用来对软件密集系统进行可视化建模的一种语言。UML为面向对象开发系统的产品进行说明、可视化和编制文档的一种标准语言[3]。 UML的主要特点可以归结为三点: 1) UML是Booch、OMT和OOSE等方法基本概念的拓展与延伸。 2) UML还吸取了面向对象技术领域中其他流派的长处,其中也包括非OO方法的影响。UML符号表示考虑了各种方法的图形表示,删掉了大量易引起混乱的、多余的和极少使用的符号,也添加了一些新符号。因此,在UML中汇入了面向对象领域中很多人的思想。这些思想并不是UML的开发者们发明的,而是开发者们依据最优秀的OO方法和丰富的计算机科学实践经验综合提炼而成的。 3) UML在演变过程中还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在UML标准中新加了模版、职责、扩展机制、线程、过程、分布式、并发、模式、合作、活动图等新概念,并清晰地区分类型、类和实例、细化、接口和组件等概念。 3 系统开发设计 3.1系统结构 企业公共事务管理系统是由管理员子系统、经理子系统和员工子系统三部分构成。 其中管理员子系统具有下列功能:员工管理、经理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管理员自管理和系统管理;经理子系统具有下列功能:工作计划统计、办公用品统计、会议管理、经理自管理和退出系统;员工子系统具有下列功能:填写工作计划、查询计划执行情况、办公用品、会议查看、注册和找回密码。系统结构图如图1所示。 对管理员来说,包括员工管理、经理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管理员管理和退出系统等八个模块。 1) 员工管理:管理员可以对员工进行管理,包括添加、删除、修改和查询。 2) 经理管理:管理员可以对经理信息进行添加、修改、查询和删除操作。 3) 工作计划管理:管理员可以对工作计划信息进行添加、修改、查询和删除操作。 4) 办公用品管理:管理员可以对办公用品信息进行添加、修改、查询和删除操作。 5) 会议管理:管理员可以对会议信息进行添加、修改、查询和删除操作。 6) 固定资产管理:管理员可以对固定资产进行添加、修改、查询和删除操作。 7) 管理员管理:管理员可以对自己的信息进行修改。 8) 系统管理,管理员可以退出管理员界面。 对员工来说,包括填写工作计划、查询自己计划执行信息、办公用品、会议查看、注册和找回密码等六个模块。 1) 填写工作计划:管理员设定工作目标,员工填写工作计划,经理填写执行情况。 2) 查询自己计划执行信息:员工可以在线查询以前工作的执行情况。 3) 办公用品:员工可以查看办公用品库存,自己办公用品领取记录和使用报表。 4) 会议查看:员工可以查看会议通知。 5) 注册:员工可以为自己注册一个账号。 6) 找回密码:员工可以根据账号和密码提示问题进行密码找回。 对经理来说,包括工作计划统计、办公用品统计、会议管理、经理自管理和系统管理等五个模块。 1) 工作计划统计:经理可以查看员工的总体工作计划情况,以及添加修改每个员工的执行情况。 2) 办公用品统计:经理可以查看办公用品库存和员工的办公用品总体领取记录,以及每个员工的使用报表。 3) 会议管理:经理可以查看会议计划、会议室,并向管理员申请会议室,之后对与会人安排及通知和发放会议资料。 4) 经理自管理:经理可以对自己的信息进行修改。 5) 系统管理:经理可以退出经理管理界面。 3.2 系统的模块设计 本系统分为员工前台子系统、经理子系统、和管理员子系统。功能如下: 1) 员工前台子系统:注册,找回密码,填写工作计划、查询自己计划执行信息、办公用品和会议查看。 2) 经理子系统:工作计划统计、办公用品统计、会议管理、经理自管理。 3) 管理员子系统:员工管理,经理管理,工作计划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管理员信息管理,和系统管理。 3.3系统的性能目标 适应性:国内大多数企业的公共事务管理尚未形成成熟稳定的模式,因此系统的设计应该能够满足企业公共事务管理的发展,适应事务管理方法的变化[4]。 可靠性:B/S架构下的企业管理系统,应用和数据的资源开销集中在服务器端,在工作日发生访问峰值时,对服务器形成巨大压力。因此,系统的应用设计要有良好的可靠性,保证在并发情况下能保持其固有的性能水平[5]。 3.4 系统的数据库设计 建立管理系统数据库的根本目标就是为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数据,实现数据的共享。在数据库中,数据存放在表中。通过对业务数据的分析,并结合系统的功能需求,设计数据表,通过这些数据表支持系统的正常运行,并满足用户的要求。系统中具有的表有:管理员信息表,员工信息表,经理信息表,工作目标信息表,工作计划信息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信息表,办公用品信息表,办公用品领取记录信息表,回忆计划信息表,会议室信息表,会议信息表,固定资产信息表。在前文的实体以及实体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形成数据库中的表格以及各个表格之间的关系。表之间的关系以及相关表信息如图2所示。 4 结论 本人讨论了企业公共事务管理在信息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采用MVC的框架开发设计了一个企业公共事务管理系统,该系统科学合理的对企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完成了员工前台子系统管理、经理子系统管理和管理员子系统管理等众多模块,使企业的事务管理变得简便、规范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率、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同现有业务接轨,有助于企业的高速运作。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解析 摘 要: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重要的公共社会关系,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正逐步成为公共管理的一种新职能。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是创新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民族关系”和“公共事务管理”是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内涵理解的两个重要维度,管理理念、管理实践、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构成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结构框架。本文还探讨了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同时,由于民族概念含义的层次性以及由其所决定的民族关系的层次性,深刻认识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概念还必须要注意其在当代中国的特殊性。 关键词:民族关系;公共事务管理;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 作者简介: 高永久(1964-),男,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主任、民族学研究院院长 教授 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族问题研究。 民族关系的极端重要性和敏感性,决定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化的趋势。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里的重要的公共社会关系,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尝试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纳入社会管理的轨道,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使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逐步成为公共管理的一种新职能。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概念和内容,是实践和创新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民族学和公共管理学交叉研究的一个新课题。 一、公共事务及公共事务管理 理解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首先需要理解公共、公共事务、公共事务管理的含义是什么,这些构成了把握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理论基础。 (一)公共事务的内涵 公共事务中的“公共”一词,是相对于“私人”而言的,其着眼点在于集体而非个人,强调某一或某些问题是为特定群体中的成员所普遍共有或普遍关心的。具体来说,“(私)是指一种‘以个人生活为中心’的状态,是在个人中心取向前提下所具有的占有形态和活动内容,而‘公’则是以集体生活为中心取向以及在这种趋向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占有形态和活动内容”[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决定了它必须指向社会或群体的整体利益,强调私人利益服从社会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其中不仅包含着收入、就业、住房等实际利益的维度,也涵盖了部分程序性的内容,如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地位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从“公共性”这一基本特征出发,所谓“公共事务”被界定为“是指为了满足社会全体或大多数成员需要,体现他们的共同利益,让他们共同受益的那类事务”[2]。广义上来说,对公共利益的表达和满足,一方面这些利益的表达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诸多领域,另一方面这些利益的满足则有赖于公平正义的制度建设、稳定社会秩序的维持、社会矛盾的及时有效化解、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供等。从狭义角度看,公共事务就是指在狭义的社会领域中,公共部门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由此,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对象主要分为两种,即与民族关系相联系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从基本属性上看,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的特点。所谓非竞争性,主要是强调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不同于市场消费商品的非营利性特征,它们的提供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在于满足最广大群众的基本需要,因而,任何人对产品和服务的获得都不会降低其他人获得的可能性。所谓非排他性,则是强调所有社会成员都有相同的机会来获得和消费这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而不是向市场商品那样将消费对象限定于某一特殊群体,并构成阶级(阶层)区分的外显标志。与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等特点不同,民族群体之间的边界和力量差异十分清晰,各方面发展力量相对占优势的民族相对于发展较弱的民族有着多方位的优势:在资本主义国家,各方面发展力量占优势的民族一般倾向于维持其与其他民族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排斥这些民族,使其不能顺利享有公共产品;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在平等理念的指导下,努力保护和帮助各民族地区的发展,使各民族能够平等地享有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权利的真实性和广泛性的一面。 (二)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 关于什么是“公共事务管理”?政治学、管理学和行政学等从不同的角度给公共事务管理下了许多定义。 公共行政学视角下的公共事务管理往往从政府职能角度着眼,认为公共事务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活动,因而是一种广泛而复杂的政府活动,带有很强的政治性[3]。简单来讲,公共事务管理就是政府“规范和协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的活动”[4]。进一步讲,公共事务管理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系统的社会政策和法规,来管理社会事务,规范社会组织,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正的活动。政府公共事务管理主要有三层内涵:第一,是对家庭、社会团体与社会自治所不能解决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这些事务涉及整个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需要依靠国家权力与政府权威加以解决;第二,主要内容是指由政府管理的公共事务,具体包括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秩序、协调社会利益、实施社会政策、管理社会组织、提供社会安全网、解决社会危机等;第三,优秀是社会政策,社会政策是政府干预社会的主要手段和基本措施,它决定了政府的其他社会管理手段。社会政策的优秀是福利国家或福利社会政策[5]。 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视角下的公共管理往往从公民社会和第三部门理论出发,认为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发育为第三部门提供了发展的空间和资源,公民与社会组织在社会生活领域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国家和政府为了调和利益冲突和维持社会秩序对社会生活领域加以规范和监管[6]。所谓公共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满足公众的利益需求,对涉及公众利益的各种社会事务所实施的管理”[7]。由此,公共事务管理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政府规范有关社会事务,即政府的社会管理。政府社会管理是政府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为增进公共利益,依法对社会事务实施的组织化活动;二是社会(即自治组织、非营利组织和公民)依据一定的规章制度和道德约束,规范和制约自身的行为,即社会自我管理和社会自治管理[8]。 社会学视角下的“公共管理”概念建立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结构发生分化的基础之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是指对整个社会的事务的管理,包括政治子系统、经济子系统、思想文化子系统、社会生活子系统和生态子系统在内的整个社会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狭义的公共事务管理近似于“社会管理”概念,是指作为对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并列的社会子系统的建设和管理[9]。广义的公共事务管理与狭义的公共事务管理并不能截然分开,二者只是在相对的意义上进行区分。广义的公共事务管理包括了狭义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内容,需要社会各子系统的管理来进行支撑;狭义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实现需要依托整个社会环境和其他各子系统的配合。公共事务管理“是在一定的共同价值基础上,人们处理社会事务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过程”[10]。具体来讲,公共事务管理的目标是实现社会公平、公正及社会效率,其对象是社会事业、社会事务和社会价值,而其主体是政府和社会组织,这些主体通过综合决策建立起不同的公共管理模式。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下,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社会再分配,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人民福祉,防止社会问题的出现和扩大。 总体来看,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具有多元化特征,它并不局限于政府,而且还包括社会组织、企业和各民族群众。公共事务管理的目标是要维持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稳定,追求社会公平和诚信。可以认为,在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是政治敏感性极强的一种社会关系,进行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其管理主体不仅需要政府作为管理的主导作用,也需要一些社会组织协调。 二、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 在现代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程度日益提升,并成为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正活动的主要途径之一。 在分析和理解公共事务管理概念的基础上,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就是指政府、事业团体等组织为了构建良好的民族关系,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与手段,对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处理工作和协调活动进行计划、组织、领导与控制,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各民族成员的利益需求,促进民族间的关系和谐,维护民族间的公平与诚信。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民族关系与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是两个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民族关系是民族学、社会学两大学科中的重要研究对象。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则是民族学与管理学两大学科交叉形成的一个新兴的、重要的分支,是管理学理论在民族学领域的应用,是对民族学与管理学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谁来管理”、“管理什么”、“如何管理”是充分理解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含义时需要注意的三个方面。第一,“谁来管理”是在从管理主体的角度来认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其管理的主体不仅包括政府部门,而且还包括社会组织的参与。第二,“管理什么”是从管理内容的角度来认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其内容不等于政府管理的全部,也不等于民族事务管理的全部。由于对政府和民族社会的内涵与外延在认识上存在着差异,在理论上往往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是倾向于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扩展为政府管理或者民族事务管理,从而使其在内容上使趋于泛化;二是倾向于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缩小为狭小的社会生活领域,忽略了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与政治管理、经济管理以及文化管理之间的关系,使得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的范围和内容变得比较狭窄。第三,“如何管理”是从管理手段的角度来认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在多民族社会中,对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的实现需要依靠社会控制手段[11],但是更多地还是有赖于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这是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灵魂。 具体来讲,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政府发挥其管理职能,对民族社会事务进行管理;二是民族社会自身进行自我管理。从国家与民族社会的关系来看,政府与社会组织在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不同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并不相同。需要注意的是,提高民族社会自治与自我服务能力,发挥各种社会组织的作用已经逐渐为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一个趋势。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是民族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一般说来,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内容广泛,且实践性和实用性都较强,而且,由于民族关系的敏感性而使其充满了挑战性,要求在从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活动时具有高超的技巧和智慧。 三、民族关系中的 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内容从一般意义上看,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日常生活诸多方面,包括产业结构调整、市场经济建设、教育普及、文化事业建设、民族宗教事务、国防建设、外事管理等内容。从狭义角度理解公共事务,即从狭义的社会领域出发探讨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基本内容,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事务。目前,在东西部地区之间、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之间、城市地区与农村地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地区间、城乡间、民族间在公共服务享有方面尚未实现真正的均等化,这一方面会对少数民族的发展带来严重制约,阻碍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另一方面也会因民族间的对比而催生社会不满情绪甚至引发集体行动事件,给民族关系的和睦蒙上一层阴影。二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务。社会保障体系对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各民族成员生活安全感的重要来源之一,不仅有助于增进少数民族的物质与文化福祉,更有益于促进民族关系的和睦,巩固社会和谐安定的局面。三是少数民族就业事务。劳动就业是少数民族成员获得生活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少数民族成员实现自我价值、发挥个体创造性的重要途径,而且在劳动就业过程中能够有效提升各民族间的交往频率和相互理解。四是民族基本住房和社区建设事务。“作为个人与社会的联系纽带,社区一方面与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其思维与行动提供资源、情境和规则;另一方面,又是构成社会之“器官”,是社会影响个人的中介”[12]。基于社区的这种中观性质,加强民族社区特别是多民族社区建设既是保障民族成员日常生活的需要,更是理顺民族关系特别是城市民族关系的需要。五是民族社会组织事务。民族社会组织是各民族从本民族利益出发建立起来的利益表达组织,在表达本民族利益诉求、争取本民族福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现代多民族国家中,一方面要发挥民族社会组织在调整民族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合理规范组织建设和行为,化解民族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和误解,防止组织的私利化转向。六是民族宗教事务。我国少数民族群众多信仰宗教。宗教是一把“双刃剑”,对民族关系和民族社会的稳定发挥着双重影响,“一方面,宗教通过价值整合、规范整合和结构整合,引导信教群众的宗教行为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宗教对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还是科学与非科学、理性与非理性、道德与非道德相对而言的复杂统一体,因此,它具有滞后性、敏感性、触发性,当它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互动源’和‘感染源’时,宗教会对社会稳定起到负面的制约作用”[13]。由此可知,妥善做好民族关系中的宗教事务,是理顺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的重要任务之一。七是民族工作与民族社会工作事务。“民族工作是党和政府关于民族地区工作和针对少数民族群体及民族人士工作的总称,它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事务等多方面内容”[14];而“民族社会工作是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观和社会工作理论方法,依据国家的社会福利政策和民族政策,对面临困境的各民族群体和个人实施救助服务的活动,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以及民族内部与民族之间的关系等问题”[15],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责任主体,前者单纯是国家政府部门的责任工作,而后者则需要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协作互补。八是民族人口工作事务。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较大规模的少数民族人口流动和迁移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这些人口流动不仅扩大了民族间的互动面,推动了民族关系的复杂化,更是“民族融合的门槛,跨入其中的人们在此熔冶着共性,实现着民族过程的进一步推进”[16]。然而大量流动人口的出现“既会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又会带来一些新的矛盾,成为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新的表现形态”[17]。九是民族社会公共治安事务。“社会治安作为一种良好的秩序状态,是与其他诸多公共产品紧密相关的综合性公共产品,它覆盖全社会,以其他许多公共产品为基础,同时也保障了其他公共产品的提供”[18]。 四、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结构框架 民族关系中公共事务管理的结构框架,具体包括管理理念、管理实践、管理体制和管理手段四个方面。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理念是指公共部门在处理公共事务问题,调整和理顺民族关系时所依据的价值标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理念既受到国家性质的影响与制约,也受到民族关系的基本状况的影响与制约。在根本的意义上,民族关系的内容和本质特征由民族关系的性质决定,既受社会制度和时展的制约,也与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和解决方式、途径相联系,具有鲜明的时代性[19]。相应地,民族社会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理念也会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在资本主义国家,标榜“自由、民主、人权”,但实质上维持民族之间的不平等地位;在社会主义国家,各民族的共同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维护民族间的平等关系是国家的基本理念。在中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既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实践是指公共部门在管理理念指导下,从社会利益和少数民族群体利益出发,以制度化方式解决影响民族关系的公共事务问题,通过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各民族成员的普遍需要的活动。简单来讲,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实践就是要以制度形式来解决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问题。管理理念不同,管理实践活动也会相应地有所不同。在追求稳定和秩序的管理理念指导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实践主要表现在表达民族社会利益诉求、协调民族社会矛盾、规范民族社会组织、维持民族社会秩序等领域。在追求公平和正义的管理理念指导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更多地表现为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其中,提供社会保障服务是实现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和民族社会公正的基本手段,也是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领域。在追求平等、和谐的民族关系的理念指导下,当代中国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实践活动主要包括管理和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管理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和建设民族社区、管理和扩展民族社会组织、管理和深化民族社会工作、管理和创新民族人口工作、管理和强化民族社会公共安全等领域。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是指公共事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公共部门)之间以及责任主体与服务对象(公共部门与少数民族)之间相对稳定的关系。通常管理理念决定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的基本价值取向和管理实践的发展,并不断促进管理体制的完善。相应地,管理理念的落实和实践活动的展开也有赖于由一系列组织和机制组成的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在一般意义上,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是指民族关系的社会管理的组织、功能及其相互关系,其目的是为了处理具有民族性的社会事务、规范社会组织、协调民族利益关系。在稳定、秩序的理念指导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更多地倾向于民族社会矛盾调处机制、民族关系危机管理和民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在公平、正义的理念指导下,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则主要是与少数民族相联系的社会保障体制、社团管理体制、社会服务体制、民族社区管理体制和民族社会工作体制。从体制构成内容上看,当代中国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民族社会保障体制、弱势群体保护体制、流动人口管理体制、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社区管理体制、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社会服务体制和民族工作体制[20]。 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手段是指在管理和解决影响民族关系的公共事务的活动过程中所采用的手段。理念的落实、实践的展开和体制的运行,最终都会有为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政治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教育手段都是公共部门在管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时通常采用的手段。在多元化的多民族社会,需要综合运用这些手段,同时也要及时吸取现代科技进步的成果,补充和应用新型的信息技术手段。 五、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 在当代中国的特殊含义 深刻认识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概念,必须要注意这一概念在当代中国的特殊性。这主要源于民族概念含义的层次性以及由此所决定的民族关系的层次性。中文语境中的“民族”概念具有四重含义[21]。第一重含义是指作为人类群体形式的民族,例如,中国境内的56个民族。在此种意义上,部分文献和研究者试图用“族群”(ethnic group)来替代民族概念①。第二重含义是指少数民族,即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群体,是指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群体。例如,中国境内除汉族以外的其他55个民族群体,民族教育、民族地区、民族工作等术语都是在这个意义上来使用民族概念。第三重含义是指主权国家境内的全体居民。民族与国家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那些生活在同一主权国家内、接受同一政府管辖的人们群体可以被称为一个民族。例如,中国境内的各个民族群体共同组成了中华民族。第四重含义是指人类历史上的一切民族形式。中文中民族含义的层次性要求人们在分析具体民族现象时,根据需要来选取适当的含义。民族概念的层次性决定了民族关系概念的层次性,相应地,民族关系的含义也具有四重含义。在本文中,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主要是在第一和第二重含义的层次上来界定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的概念。 理解民族关系中的公共事务管理概念在中国的特殊性,也需要认识目前中国民族关系的现状。当代中国民族关系总体上呈现出和谐发展的趋势。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基本形成并且不断得到巩固;56个民族之间谁也离不开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诸方面所形成的共同因素越来越多,作为中华民族的有机组成部分,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变得更高,自觉性在逐渐增强。但是,也要看到当前中国民族关系发展中不和谐的因素。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与东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是目前比较突出的不和谐因素[22]。社会转型时期所产生的新矛盾的复杂性加大了处理民族关系的难度;中华文化和在意识形态领域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文化,为各民族共同因素的增多又提供了精神纽带[23]。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大众传媒与我国的公共事务管理 相关背景 众所周知,公共事务的管理最早出现在西方。在现代西方国家,为了维护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整体协调发展,通常由政府运用公共权力,采取各种手段,对涉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的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调节和控制。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资源的管理、公共服务的提供等。 我国对公共事务管理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其主要背景为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国改革在关键问题上的关键性突破,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我国社会的功能分化,迅速打破了原先的行政一体化结构,形成了市场―政府―社会的三元结构,政府由“无限政府”变成了“有限政府”。在这种背景下, “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趋势,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进入21世纪,关于我国公共事务的内涵界定,学术界已基本达成共识,即认为“公共事务就是伴随社会发展过程发生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利益的社会性事务。公共事务包括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给和公共服务的设立与开展”①。而“公共管理是公共权力机关和非盈利社会组织为了更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保障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公平分配,促进社会整体发展,正确运用公共权力和各种行之有效的科学方法,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②。这些定义基本概括了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的内涵和主要特征。 尽管现阶段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期,政府的公共管理还处于未定型和不成熟的状态之中,但转变传统的政府工作方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已成为普遍共识。 而大众传媒作为现代社会重要的信息传播的平台、监测社会环境的雷达、整合社会的调适器,近年来在涉及我国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住房改革、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已经成为公众瞩目的焦点。 如何正确认识大众传媒与我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之间的内在联系,对于深刻认识大众传媒在我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以下笔者就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作粗浅的分析与探讨。 二者的内在关联 众所周知,大众传媒即大众传播媒介,它包括报纸、期刊、书籍等印刷传播媒介和广播、电视等电子传播媒介以及新兴的网络传播媒介,其主要功能包括:传播和沟通信息、帮助个人实现社会化、监测社会环境、促进社会整合、推动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等。笔者认为大众传媒在以上诸方面的功能特点,使它在推动社会发展进程中成为传递公共信息的平台、监测社会环境的雷达、整合社会的调适器。大众传媒也因此而具有了强烈的公共性色彩和公共品格。这使得它与公共事务的管理间存在某种内在的关联: 价值取向的契合。如前文所述,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目标是维护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为公众提供各种服务,促进社会的协调发展,即“公共事务的理性目的是公共事务所覆盖的公众利益的最大化”③。而大众传媒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它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在信息传递沟通方面的需要。同时,它在监测社会环境、整合社会关系方面的职能客观上也起到了维护公众利益、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这表明,大众传媒与公共事务管理在价值取向上存在着契合之处,即它们共同的价值目标是维护公众利益,推动社会发展。 事实上,大众传媒的传播行为与以公共事务管理为己任的政府行为都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在民主社会,政府与传媒都应是公众利益的代表。只是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中、西方政府与传媒在代表公众利益的表现形式上存在一些差异。 在我国,公共事务管理的目标是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平分配,促进社会整体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党和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关运用公共权力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其价值取向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与西方不同的是我国政府传媒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政府对新闻媒介的控制是直接的刚性的控制。传媒作为党、政府、人民的喉舌,要求要忠实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维护大局,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党和政府采取的策略是以稳定求发展,这与我国历史文化传统及目前我国正处在转型期的现实有关,但其出发点还是为了代表维护人民的利益。 尽管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决定了不同的社会控制理念(如西方的制衡理念、我国的稳定理念),导致中西方政府与传媒在代表公众利益的表现形式上的差异,但它们根本的价值取向是完全一致的,即政府传媒应当是社会利益的代表,其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应当是以追求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最终目标。 信息传播机制与社会整合机制的互补。如前文所述,大众传媒由于其强大的信息传播功能已经成为社会系统的信息枢纽,而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作为消除不确定性因素的信息本身的意义与价值逐步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同。在现代社会,由于大众传媒能最大程度地接触信息本身,最大范围地接触公众,凭借其独特的社会角色,大众传媒作为公开庞大的社会信息系统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影响越来越显著: 一方面,大众传媒传递信息直接、迅速、公开的特点,可以弥补政府信息系统的缺陷。一般而言,虽然政府也设置了种种渠道收集民意,但行政系统内部科层制的传递渠道往往具有单向度传递的特点,即信息主要沿自上而下的方向传递,而相反方向的传递则会遇到众多的阻滞,这样就会导致基层民意无法传递或传递失真。而大众传媒信息传递的特点使它成为政府部门收集信息、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由于大众传媒能最大范围地接触公众,它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所进行的广泛报道和深度分析,可以成为普通公民向政府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重要方式。这意味着大众传媒作为联系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桥梁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通过大众传媒获取决策所需的信息;同时通过大众传媒向公众传递政府运行的相关信息,以争取公众的理解、支持。而公众通过大众传媒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引起政府的关注,以伸张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大众传媒的信息传播机制应是政府公共信息传播机制的有效补充,也是广义上的公共信息传播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另一方面,大众传媒作为促进社会整合的重要工具,可以通过反映和引导社会舆论对公众的认知态度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来缓解社会利益集团的矛盾与冲突,协调各个部分的利益关系,从而保证社会的正常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这表明,大众传媒的整合机制对社会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政府应当意识到社会稳定机制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经常把人民的不满情绪发泄出来,并及时化解。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大众传媒的社会整合机制也应是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与政府调控机制(公共权力运行)的强制性相比较,大众传媒社会整合作用的非强制性,更容易为社会成员接受,可以帮助政府有效地实现公共事务管理的目的。 结语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大众传媒与公共事务的管理部门在维护公众利益、推动社会发展这一价值取向上的契合之处以及大众传媒的传播活动与公共事务管理部门的管理活动在信息传播机制、社会整合机制方面存在的互补现象,是两者发生内在联系的关结点,而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正是传媒因素能够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根本动因。正确认识大众传媒与我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之间的内在联系,不仅有利于加深对大众传媒在我国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发挥作用的认识,而且对于现代社会政府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以更为积极主动的公共管理活动引导、推动和促进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地发展也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大众传媒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摘要:公共事务管理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自身的功能特点所体现出的公共性特征使它与公共事务的管理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这种关联正是传媒因素能够对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根本动因。把大众传媒建构成社会领域的“公共空间”,是充分发挥我国大众传媒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大众传媒 公共事务管理 作用 大众传媒与公共事务的管理部门在维护公众利益、推动社会发展这一价值取向上的契合之处以及大众传媒的传播活动与公共事务管理部门的管理活动在信息传播机制、社会整合机制方面存在的互补现象,是两者发生内在联系的关节点,而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正是传媒因素能够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根本动因。大众传媒自身的功能特点以及它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内在联系,不仅是传媒因素能够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根本动因,也决定和影响着传媒在公共事务管理中作用的发挥。 预警作用 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而言,大众传媒的预警作用通常体现在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特别是对涉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危的紧急突发情况,作出快速反应和及时报道,以引起公众的警惕或帮助人们了解突发事件和真实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 2003年SARS危机之后,我国传媒对此次危机中主流媒体长时间的集体失语失真,造成传媒预警作用的彻底失灵,对疫情的扩散蔓延产生了直接影响的后果进行了深刻反思,在突发事件包括危机事件的报道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做到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公开。典型的是2008年春夏之交我国主流媒体对震惊世界的“5・12”汶川地震所作的连续32天的现场直播报道。 事实表明,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公开,是任何负有社会责任的大众传媒所应该葆有的信仰与原则,及时、真实和公开地报道新闻,可以成为社会抵御突发性社会恐慌的预前反应,并且,从效率的角度看,这样的预前反应是成本最小的控制措施。正如一位学者所言:如果一个社会的真实情况,尤其是关涉公众利益,特别是公众的切身利益的负面真实情况被隐瞒住,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很危险,整个国家就仿佛被放在火山口上。任何社会都不可能避免天灾人祸,但是却有可能依靠媒体迅捷的信息传播所产生的预警作用减少灾难带来的损失。 向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的公共信息是政府和媒体共同的社会责任。为此,政府在公共事务的管理过程中,一方面应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增加公共信息传播的透明度,畅通信息传播渠道;另一方面,应充分认识大众传媒在危机管理中的预警作用,及时发现危机存在的前兆,及早采取预前措施,尽量把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议程设置作用 议程设置理论是在李普曼的“拟态环境”以及拉斯韦尔关于大众传播的“环境监视功能”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实证研究提出的一个理论假说。该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具有一种设定社会公共事务“议事日程”的功能,新闻传媒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活动以赋予各种“议题”不同程度的显著性的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周围世界“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断。新闻传媒选择或突出报道的某些内容会受到受众特别的关注。这一理论暗示了这样一种媒介观,即传播媒介是可以“重构环境”的机构,传播媒介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报道方式,从现实环境中选择出它认为重要的部分或方面进行加工整理,赋予一定的结构秩序,然后以“报道事实”的方式提供给受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会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但为什么某些潜在问题突然显性化,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并进而直逼决策层;相反,另一些问题却始终寂寞无声,最后不了了之。对比两种迥然相异的情形,我们可以发现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般来说,对于社会公众而言,不理想的、不规范的、不能令人满意的社会现实状态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它要成为政府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对象,还必须经过一个认识上的逻辑发展过程。这就是社会问题公共社会问题公共政策问题。社会问题转化为公共社会问题的标志是出现公意性诉求。而当公共权力主体意识到社会公共问题已经妨碍整体社会发展,充分了解公众的公意性诉求并认同这种公众的政策诉求时,公共问题就会变成公共政策问题。而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对推动这个认识上的逻辑发展起了关键的作用。 一方面,由于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最大限度地接触信息本身,最大范围地接触社会公众,所以对于社会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尤其是有一定影响的突发事件,首先作出强烈反应的是大众传媒。另一方面,由于大众传媒信息传递的公开性、直接性、迅速性,它能快速把少数人发现和提出的社会问题及对政策的期望在社会上广为传播,它对社会问题或某一突发事件大规模地连续性地加以报道,往往会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大众传媒不仅对事件本身进行客观报道,而且会加以评论,以引导公众对事件性质的认知程度,引发公众对社会深层次问题的思考,不断提高公众对政策问题的认知度,这就使媒介议程转化成了公众议程。而公众议程大多是涉及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因而会呈现社会舆论的“焦点效应”。而“焦点效应”又往往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就会促使政府接受来自公众的愿望和要求,进而对公共政策作出相应的调整。 这正是大众传媒的议程设置作用对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产生影响的主要原因。 舆论监督作用 我国党报有自己的舆论监督传统,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革开放后,社会的政治民主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受众的参与意识普遍增强,为适应这一新情况,我国新闻传媒开始就改革开放中的许多重大政策问题进行广泛的讨论,发表各种不同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参照,也提高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同时,受众对社会领域中不良现象的批评也常常见诸媒介。由于媒介对社会信息具有放大的功能,加之媒介在我国具有其他社会机构所不具备的社会公信力,受众意见一旦被媒介刊播,在某种程度上就有了类似舆论的影响力。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中国质量报告”等栏目受到观众的普遍欢迎,重要原因之一是这些栏目较好地发挥了媒介舆论监督的功能。而且随着民众表达利益和要求的权利开始合法化,大众传媒作为公众的代言人,在形成政府与民意之间的良性互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进行舆论监督的社会氛围有了很大改变,在一定层次上突破了其固有的一些局限性,出现了跨层次、跨地区、跨类型媒体舆论监督互动的现象。 互联网的出现大大降低了新闻传播的成本,改变了原有的媒介生态环境和传播格局,促进信息更快、更广、更全面地传播。虽然它自身的发展和它与传统媒介的整合仍处在发展变化中,但传统媒介已由开始的如临大敌到目前的和平共处、相互渗透。网络使新闻传播更具活力和张力,也使新闻传播具有了交互性,使受众拥有了发言权和参与感,双向互动促进了广开言路,益于政府决策和对舆情的掌握,及时通过灵活的政策与技巧调控舆论。它推动我国新闻政策走向宽松,让更多的普通人拥有了表达思想与意见的渠道。 近年来,网络传播大大促进了媒介间的协作,媒介之间的融合、交叉拥有正在成为中国新闻业新一轮改革的亮点,政策性的扶持已经有所表现。因为在网络传播环境中,党和政府以及传统媒介都不能无视民意的存在,尽管有时网络受众的意见会千差万别,但正是这种意见市场的存在,一些观点在相互碰撞中进行着“自我修正”,促使人们对问题进行更深入全面的思考。 有效沟通作用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政府已经从权威行政转向服务行政,需要大众传媒发挥其在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有效沟通功能,通过双向对称传播,使民意得以充分而有效地表达,提高政府服务的针对性。 一个时期以来,我们的传媒功能曾经较为单一,更多的是“唯上”,它多依附于政府组织,以政府权威的意志为导向来整合社会,而大众话语往往是虚拟的、被悬置的。具体地说,由于我们单纯强调大众传媒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导致了传媒的泛政治化,舆论失去它应有的作用,其社会沟通功能被抽除。我们知道,沟通本应是一种真诚的对话,一种情感的交流,一种信息的互换,它需要双方彼此平等、相互宽容,这样才能消除误解,达成共识。 而大众传媒在公共空间层面上可改变过去那种状况,对各方意见都给予相应的关注,并使在交往主体之间所展开的平等交流、对话、求同、合作是出于本能、发自内心的活动。让公众的意见能够有比较充分的机会和以有效的方式公开地表达出来,不仅能够使政府及时、广泛地了解各种不同意见,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而且能够使各种潜在的社会摩擦与冲突的能量在“微调”的状态中得到释放和缓解,避免长期压抑和积累而引起爆发式的冲突和震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群众集体上访冲击政府等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没能得到充分的机会和以有效的方式公开表达意见。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则有利于群众意见的公开表达,此外也可为政府工作的不断改进提供相应的服务。 参与和影响政府决策 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后的决策过程离不开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参与作用。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后,将一改“拍脑袋决策”为注重通过听政、议政、民意调查、专家咨询、民众参与等行政参与新方式广泛吸纳民意,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多个决策方案,供决策者抉择,以减少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和决策水平。 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的参与作用非常重要:一是在决策形成之前,大众传媒作为公共空间可以将不同文化背景、人生抱负、思想性格和能力素质的人聚集在一起,通过公开、公正的讨论,使人们的个性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为政府决策提供资讯和参考,推动政府形成新的决策。二是在决策制定过程中,作为公共空间的大众传媒可为社会讨论决策提供一个广阔的社会网络平台,在这里,个人、社会组织和团体就政府的决策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交换意见,并提出各自的政见,供决策者决策时参考。大众传媒通过展开讨论,充分反映社会各阶层的意见,集思广益,可以启发和促使决策者从不同角度考虑问题,使决策更加合乎人民的意愿和利益。此外,大众传媒还可对决策产生的过程予以监督。三是在决策的执行过程中,大众传媒可通过对决策的解读,深化公众的理解,提高其参与政策讨论的意愿和能力,同时通过公众群体的反映使错误的决策得以取消,使不完善的决策得以完善。总之,大众传媒是影响政府决策的重要因素和推动政府改革的强大动力源。 结语 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任一国家、任一时代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旨。在现代社会,大众传媒作为社会信息的枢纽和促进社会整合的重要工具,是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现代化和国家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大众传媒自身的功能特点以及它作为社会公器所具有的公共性特征和公共品格,决定了传媒因素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党和政府作为公共权力部门,应懂得善用传媒的力量,充分发挥它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大众传媒作为社会领域的“公共空间”,将更完整地发挥其协调、整合社会的功能,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态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推进国家民主进程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作者单位:新疆伊犁师范学院) 公共事务管理论文: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实践及特征 【摘要】大众传媒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是对大众传播社会功能的有效拓展与延伸,对于实现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公共事务合作管理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大众传媒的自身性质及特点决定了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具有多维性、间接性、有效性和有限性等基本特征。 【关键词】大众传媒;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特征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大众传媒如何借助自身在信息传播上的优势地位,积极延伸其社会协调功能,主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为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出谋划策,奉献力量,已成为一个对于大众传媒可持续发展和实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具有高度现实意义的话题。 一、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成功实践 2011年11月2日,《大河报》刊登了一则题为《天冷了,请环卫工进店歇歇脚吧》的新闻,对郑州市环卫工清扫大街劳动中无处歇脚、无热水喝的困境做了报道。报道呼吁:“沿街的单位、商铺,愿意提供‘爱心歇脚点’,麻烦致电96211告诉我们。” 11月3日,《大河报》消息:“本报发行中心愿意开放所属36个发行网点,负责人表示,只要看到‘大河报’三个字,环卫工可以随时进来歇歇脚。”同时报道说“目前已有上百家单位、商家热烈响应”,愿意尽力帮助环卫工。 11月4日,《大河报》报道:“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就此事进行了批示,相关部门表示:将努力挤出地方,增建一批环卫道班房,以解决环卫工常年在路边吃凉饭、喝凉水,无处更衣和存放工具等问题。” 11月8日,《大河报》报道:“热水捧在手,暖了俺环卫工的心。”报道说,管城区市政部门设立了30个歇脚点,环卫工有了热水喝。300块“爱心歇脚点”标牌已经制作完毕,今起全市发放。 毋庸置疑,这是一起大众传媒积极延伸自身社会协调功能,主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成功实践。和以往一样,某些问题在舆论的推动下得到了尽快解决,大众传媒的社会协调功能得到进一步验证和彰显。然而,我们还可以通过这一案例,发现其中呈现出的三个鲜明亮点: 一是提出新闻诉求。这一新闻报道没有停留在只是单纯传播信息的层面,而是在信息的同时提出了明确的新闻诉求――暴露问题,出谋划策,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和办法,并向相关方面发出呼吁。在这一案例中,新闻诉求表现为“呼吁沿街的商家、单位向环卫工提供‘爱心歇脚点’”。 二是承担社会责任。“麻烦致电96211告诉我们”表明了传媒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勇气和决心。把热线电话公之于众,等于把传媒自身放在了一个汇集和沟通信息的中介位置,从而担负起传媒在这一事件发展中的重要社会道德责任。 三是传媒做出表率。在提出明确的新闻诉求和承担社会责任之后,传媒以身作则,率先示范――“本报发行中心愿意开放所属36个发行网点,只要看到‘大河报’三个字,环卫工可以随时进来歇歇脚”。传媒用自身行动形成一种榜样和号召的力量,同时也为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从提出新闻诉求到承担社会责任,再到传媒做出表率,这一连串的提出诉求、承担中介与实际参与,最终促成了环卫工“喝点热水歇歇脚”这一问题的迅速解决,进一步彰显了我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事儿虽不大,却如一股暖风吹在寒冬到来之际,让人暖暖地感受到人性的温情。 二、参与管理――大众传媒社会功能的有效拓展与延伸 传播学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具有特定的社会功能,能激励和引导公众,抵御有碍于社会安定的各种不良影响和威胁;能形成舆论中心和议程设置,将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到某些事件上去;能传递和规范社会道德,引领价值取向,了解、反映和协调公众的意愿;等等。《大河报》关于环卫工“歇脚”问题的报道及其解决之道,则是大众传播社会功能的有效拓展与延伸。按理说,报纸传媒通过新闻报道把某一事实公之于众,就算完成了自己的工作职责。新闻本身自然可以反映部分社会群体的意愿和呼声,自然可以引起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自然也可以发挥大众传媒一定的社会协调功能。但是,《大河报》并没有在传播信息,引起社会关注这一传统职能上停留,而是主动将自身置于社会问题之中,先是提出新闻诉求,公布联系电话,承担汇集信息的中介责任,然后又承诺开放发行点,供环卫工“喝点热水歇歇脚”。这一系列行为已经完全跳出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协调功能”的约束,从激励引导、设置议程、传递规范、反映协调等一般性社会功能一跃而升至为“提出诉求,承担中介,以身作则,主动参与”的高度和境界。而这一系列行为,则使传媒无形中扮演了一次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的角色,大众传媒从社会协调功能朝着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向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随着大众传媒的日益发展和信息化社会的到来,大众传媒的社会功能也日益显著。大众传媒如果循着“参与社会管理”这一视线望去,其社会功能的拓展延伸将呈现广阔的前景。当然,这需要大众传媒具有足够的勇气和魄力、足够的实力和能力。从通过传播形成影响到提出诉求谋求解决,从反映意愿激励引导到置身其中充当中介,从规范道德引领时尚到积极参与主动承担,这种大众传媒社会功能的拓展延伸,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赋予大众传媒的重要使命,也是大众传媒社会角色的重新定位。 三、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特征 社会公共事务是不必然依靠国家强制力解决的公共事务,如教育科技、公共交通、医药卫生等。这类公共事务与全体或部分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社会公益性。目前,我国社会公共事务呈现出管理主体多元化、管理手段多样化的特点,正在形成以政府为优秀,各方多元参与的开放性公共管理体系。 费爱华博士认为:“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大众传媒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也越来越表现出强烈的角色意识、发挥着积极的社会管理功能。”这是因为,大众传媒的社会性功能使它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之间存在内在的联系性,这种联系性正是大众传媒能够对公共事务管理产生影响的重要动因。而大众传媒与公共事务管理者在维护公众利益、满足社会需求、推动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共同价值取向则成为二者发生联系的结合点。 在社会管理多元化时代,大众传媒已经不再满足于简单地报道新闻事实,不再满足于对民众意愿的一般反映,而是要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了。它要参与、要担当、要管理、要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和价值。 大众传媒的自身性质及特点决定了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多维性。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和途径是多方面的,可以利用自身在信息预警、议程设置、舆论监督、促进沟通等方面的多重功能,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重要影响力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有时是信息引起预警,以减少危害;有时是聚集社会热点,引导舆论方向,引发政府关注;有时是通过舆论监督,暴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有时是通过信息公开,加强沟通联系,加快问题解决。大河报在“环卫工歇脚”这一问题上的新闻实践,主要通过其议程设置和促进沟通等功能,引发社会各界和政府职能部门的高度关注,最终促成了问题的快速解决。 间接性。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的多维作用如上述议程设置、舆论监督、促进沟通等,一般情况下是通过对政府决策产生影响而间接发生作用的,社会管理的最后决策与直接实施还更多地依赖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只有在一些特殊事务中,传媒才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直接参与管理和处理事务。虽然大河报在“环卫工歇脚”这一问题上采取了把本报发行点提供给环卫工歇脚这一主动参与的“示范行为”,但这毕竟是“权宜之计”和一种力所能及范围内的榜样引领,难以解决所有环卫工的休息问题。最后还是政府出头,决定“增建一批环卫道班房”,才使问题得以彻底和圆满解决。如何使这种“间接性”变得虽然间接但却强烈、虽然间接但却有效,应成为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有效性。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往往能较快取得实效,在我国特定的社会人文环境及历史条件下,有些极端事件、社会难题一经媒体曝光就可以迅速得到解决。这种有效性甚至导致“媒治”的说法不胫而走,成为网络热词和人们期待通过媒体管理社会的愿景。大河报在“环卫工歇脚”问题上的新闻实践,从消息到促成问题解决只有一周时间,再一次显示了大众传媒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性乃至高效性特征。社会问题需要借助大众传媒的参与才能较快地得以解决,这本是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体制还不健全、不完善、不高效的表现,这其中有着复杂的社会、文化、体制和心理背景与原因,但无论怎样,这都是一个有目共睹的基本事实。正是基于这种“媒体一参与问题就解决”的社会现实,“媒治”才成为众多网民对改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美好期待。大众传媒需要自省的是,传媒人是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和在我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支撑下,才有了这种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性,传媒人应当最大化地利用这种有效性,更好更充分地发挥自身在保障人民利益,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 有限性。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虽然有效甚至是高效的,但其参与的领域和作用却是有限的,在许多专业领域、特殊领域以及众多领域的深层次问题上,大众传媒还难以发挥更有效、更积极的作用。因为在现代社会管理体系中,大众传媒只能作为社会事务合作管理的一个重要成员参与其中,但它缺乏最终的决策权、裁定权以及执行权,因此很难成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角和“领袖”。“媒治”一词只是客观反映了大众传媒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和人们对传媒参与社会管理的美好期望,但最终“媒治”必须也只能通过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法治”来实现社会管理。这种“有限性”特征将促使大众传媒清醒地认识自身的社会角色和位置,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有所为有所不为,既要主动参与,又不越俎代庖;既要合理有度,又不消极放弃,积极拓展延伸传媒自身的社会性功能,科学、合理、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 四、结语 如何明确大众传媒的社会角色定位,合理发挥大众传媒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是一个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大河报在“环卫工歇脚”问题上提出新闻诉求、承担信息中介、主动参与解决等一系列行为,无疑为寻求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合理途径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在这一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新闻实践中,大河报关注的是社会弱势群体,承担的是社会道德责任,付出的是信息沟通的辛苦,收获的是政府出面解决问题,带来的是寒冬里人性的温情,引发的是人们对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思考,何乐而不为? 管理是一种行为,行为需要谋划,因此,谋划是行为的前奏。出谋划策正是传媒人的强项,通过大众传播暴露社会中的某些问题并出谋划策,提出新闻诉求,甚至以身作则,主动践行,已经远远超出了大众传播的一般意义和大众传媒的一般职责,或许,这正是大众传媒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合理途径之一。
体育新闻论文:体育新闻标题语言艺术论文 一、在标题中活用词汇 词汇,是每一个标题的小精灵,它是最灵活的组成部分,在标题中活用词汇屡试不爽,因为词汇往往最能突出重点,成为亮点。新词、外来词马上让标题走上国际化的道路;数词、专业词是在用“球迷的语言”看世界;动词的活用赋予标题以灵动的生命。因为体育新闻标题中运用词汇不仅能让标题大众化,又能不失专业性。 1.运用新词、外来词词汇,短小精悍,往往是一个标题中最能吸引眼球的亮点。体育类报纸较多使用流行语、方言,突出其娱乐性的特点。如:Hold住大运七宗最(《体坛周报》第2383期)“Hold住”为2012年网络流行语,意思是掌控、稳住的意思。在此题中表达了全面了解的内涵,使标题语言显得活泼生动。CBA国产球员上演“逆袭”(《中国体育报》2012.12.19)“逆袭”一词原是网络游戏常用语,后广泛流行,指在逆境中反击成功。逆袭表达了一种自强不息、以弱胜强、充满正能量的精神。“逆袭”在标题中的运用凸显了内含的精神,使赛事报道得到了深入。 2.运用专业术语体育类报纸中的新闻标题也常出现较多专业术语,这样能更好地凸显新闻的专业性及评论性特点。如:失点,迪纳塔莱习惯……(《体坛周报》2384期)“失点”为足球运动中失去点球机会的技术语,运动员总迪纳塔莱总是如习惯一般痛失点球机会。NBA反抢CBA(《体坛周报》2424期)“反抢”指体育运动中反击之意。随着NBA结束停摆开始新赛季,在这之前登陆CBA的NBA球员将被召回,因此NBA复活节,却可能成为某些CBA球队“受难日”。专业词汇的运用显示了新闻报道的专业性。而在《人民日报》之类的综合类报纸中,较慎重引用流行语,突出权威性,为了使新闻能通俗易懂,其标题更偏向多用数据标题来清晰呈现赛事结果。 3.短小词汇的组合单用若干词或短语构成的标题,越来越多的出现在读者眼前,简洁明了又能概括主旨如:个性、激情、铁血(《体坛周报》2376期)这是一篇评论性的报道,三个短词形容的是一位教练—卡马乔。三个词很好地概括了文章对卡马乔的评论,突出了文章的主题。让文章基调清晰地摆在读者面前。全力、聚力、合力(《中国体育报》2013.4.18)标题是引用总局青少司司长郭建军在谈青少年体育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一句话中三个重点词,突出报道了司长对青少年要热爱体育的要求。 4.巧用动词体育比赛常常惊现激动人心的一瞬,或狂胜或完胜,或跌落或败绩。体育新闻报道应抓住这种赋予表现力的细节,刻画出人物或比赛的特点。因而在体育报纸中的标题比较注重动词的使用,如:中国跳伞华丽转身(《中国体育报》2012.12.18)“华丽转身“一词优雅生动,又内涵丰富,暗指中国跳伞在一直处于下滑的状态下,在世界跳伞大会上取得三金一银的历史性突破。 5.善用数词刘翔七步杀弗(《体坛周报》2340期)七步描写的是一个动感的过程。以大化小,具体到步数,突出比赛过程的短暂和刺激,牢牢抓住读者心理。为赛事报道增添了光彩。70.9%的崇拜(《中国体育报》2012.12.22)一个具体的百分比数字题目让题目显得很抽象,却很吸引人,“怎样才是70.9%的崇拜”是读者往下阅读所带的问题。 二、在标题中巧用修辞 修辞被大量运用于标题中,比喻可让标题生动活泼;对偶可让标题充满气势;对比可让标题突出重点;反语、反复能够增强语言气势;仿拟可让标题达到EWSWINDOW独特新颖,别具一格的效果。用这些修辞能够突出标题强烈的主观色彩,语言风格活泼,言辞犀利。 1.比喻添生动接过邹市明的接力棒(《中国体育报》2012.12.10)新闻内容是小将吕斌继邹市明夺奥运会和世锦赛冠军后,成为在世界大赛上登上最高领奖台的中国拳手。接“接力棒”是对小将不负众望夺冠的比喻。北京女排的“第五局魔咒”(《中国体育报》2012.12.12)北京女排连续三次在第五局惜败,将这一巧合的事件比喻为魔咒公牛终于变成了狼群(《体坛周报》2378期)这一标题很好的利用了篮球队队名“公牛“的动物名特点,将队员比喻为狼,形容这个队伍好战凶猛。 2.仿拟增新意朗笑间,强虏灰飞烟灭(《体坛周报》2396期)标题仿拟诗句“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新闻报道的是伊朗教练无论比赛结果如何总是呈现给大众自如淡定的表情,似乎一切压力在他眼中都无可担忧。标题将首字换成伊朗队的简称,突出新闻主题。让整体的表达也增添了新意。三个教练一台戏(《体坛周报》2373期)从“三个女人一台戏”到“三个教练一台戏”这个标题很好地突出了新闻要素中的人物,这场戏也注定能引发看客的好奇 3.对比凸主题上次23年,这次1年(《体坛周报》2379期)用数字形成对比,视觉上就抢先抓住读者眼球。2010年在法国巴黎,中国羽毛球队时隔23年后再度包揽世锦赛五枚金牌;一年之后在伦敦,这一壮举再次上演。这一新闻报道突出的是时间上的差异,标题很准确的抓住这一对比效果。 4.设问引用显直白乔丹取而代之?难!(《体坛周报》2383期)这样一个能很直观的设问看出报道评论的态度,表明主旨。“你们需要搞这些鬼把戏吗?”(《体坛周报》2373期)引用了新闻中一位教练的话表明新闻人物的态度,也很好地吸引了眼球,引起读者的注意。 5.对偶排比展气势展示激情,释放能量(《中国体育报》2012.11.27)新闻报道全新的可移动笼式足球场地设施盛装亮相,提供给足球爱好者释放能量的场地。各体育管理部门领导、企业、媒体及参赛运动员,盛赞之余对全新的“大家伙”建言献策。显示了大众对体育的热情。标题对偶简单明了的烘托了报道的情感态度。 6.借代添生趣北京鸭被狗不理烫了嘴(《中国体育报》2012.12.6)利用地方特产代指队名,标题含义为北京队被天津队打败。墨西哥劲吹“中国风”(《中国体育报》2012.12.4)“中国风”指大量金牌被中国选手获得。 三、在标题中妙用语音 语音是成就语言节奏美、韵律美最重要的基础,好的标题不仅是形式多样,新颖别致,而且是抑扬顿挫,以提高标题的感染力。因此标题必须发挥汉语的特点。 1.巧用双关期待刘翔的“金”喜(《体坛周报》2384期)将“惊喜”换成“金喜”,也是一语双关,突出夺金的重点,也使标题语言显得更有趣。30岁,一枝花or一直滑(《体坛周报》2376期)“花”与“滑”的对比,暗指30岁是正当年还是滑落期的疑问,突出文章表达中心。李娜激情“杀”娃(《体坛周报》2348期)“莎娃”是运动员“莎拉波娃”的简称,是比赛中李娜的强劲对手。标题将人物名中的同音字很好的与动词相结合,既突出了动词也蕴含了赛事报道的人物 2.巧嵌名字“姚”望名人堂,很远也很近(《体坛周报》2380期)这里的“遥望”变成了“姚望”,一字点明了文章的主要人物,提升了标题内涵,“遥望”本身一次和远近有关,与标题后部分相当的契合。这个“妮”子有点帅(《体坛周报》2374期)高尔夫运动员“曾雅妮”卫冕女子英国公开赛,新闻标题在评论中突出人名,对新闻人物突出表达了赞赏。 3.巧用语音韵律你不懂,这是传统(《体坛周报》2382期)结尾字“懂”和“统”的押韵,标题充满了节奏感。人不够,娃娃凑(《体坛周报》2381期)“够”和“凑”的押韵,而且前后句字数相同,非常整齐简洁。市民练了,赛了,乐了(《中国体育报》2012.12.6)标题使用并列同样长的音节来表达韵律美。结语标题的语言功能丰富,在大众传播中有不可替代的地位,研究标题的语言特色对标题制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体育类新闻作为专门类的新闻报道,更是需要发挥言语特色的优势,让标题独具魅力。面对广大受众,既要尊重新闻事实又要突出体育新闻标题自身的独特之处,更要提升反映弘扬体育精神和深刻的人文内涵。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体育新闻信息交流的需要,让受众收到鼓舞,丰富精神,作为能够从事深度报道,强调专业的体育类报纸,标题讲究语言艺术正确使用各种手法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体坛周报》、《中国体育报》的新闻标题在词汇上.选用新颖的词汇和巧妙的动词;在音韵上,借助押韵平仄区分等手法使新闻标题像首耐人寻味的歌曲;在修辞上,各种辞格的综合使用,来达到最佳传播效果。在当今新闻发展迅速大背景下,以新闻标题制胜,这也是《体坛周报》、《中国体育报》在同行中成为佼佼者的一大原因。 作者:郑岩朱思毓单位: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体育新闻论文:人文渗透体育新闻传播论文 一、体育新闻传播中的人文渗透 有助于提高体育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想要获得公众对媒体的信任与依赖,就必须提高媒体的公信力。体育新闻媒体在传播中的人文渗透使得自身不仅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还在实际工作中努力满足受众的需求。除此之外,体育新闻媒体还会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引导与启发受众,并向社会传播有关真善美的理念,对于提高其公信力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提升新闻工作者自我认知及自身修养体育新闻传播在社会文明进步的整个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特殊性。而新闻工作者作为该项实践活动的主体,在体育新闻传播中需要充分渗透人文精神理念,对受众给予充分的关注和尊重,有利于提升新闻工作者的自我认知能力和自身修养水平,对社会文化的发展也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塑造新闻媒体的品格将人文精神充分渗透体育新闻传播中,有利于塑造新闻媒体的品格。体育新闻工作的优秀就是体现人的主体作用,所以新闻工作者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对受众给予足够的关注与尊重才能获得他们的信任,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实现新闻媒体所具有的社会价值。 二、体育新闻传播的发展现状 体育新闻传播中对象的选择随着残奥会与特奥会的相继开展,越来越多的体育媒体将报道的焦点集中在特殊体育运动员与残疾运动员身上,这一点可以说是体育新闻报道的新起点。大多数的体育新闻传播都将报道的主要重点放在经济比赛的结果上,那种敢于拼搏、重在参与的人文精神观念在当今社会已经逐渐被忽视,然而关注残疾运动员的人文精神则成为另一种良性的价值回归。我国运动热潮的最初掀起是在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之后,而健身事业也自此之后进入发展与繁荣时期。现如今,体育新闻传播中的对象逐渐成为各界媒体工作者重点考虑的报道内容,从过去的体育明星到社会体育报道,再发展到如今的军队体育、学校体育,都成为当今体育新闻报道的对象与主角。体育新闻传播中的报道方式与词语使用现如今,我国体育新闻传播面临的最大困境就是报道资讯的缺乏。综合现阶段体育媒体无法满足受众在体育信息方面的需求状况,再加上对近些年来体育新闻报道的分析,不难发现很多体育报道在用词方面有失妥当,或过于口语化,或过于关注刺激度而忽略了报道的实质内涵。但依然有一部分体育新闻报道值得称赞,其使用的大量幽默元素,将社会流行文化毫无维和感地融进报道之中,从而使体育新闻报道充分展现出人性化的特点。不仅是用词方面,体育新闻传播的报道方式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随着我国电子科技的进步,手机与网络等新型媒介都成为开拓体育市场的工具。要想在众多体育新闻报道中脱颖而出,单一地体育信息与评论的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市场发展与受众需求。在这种环境下,很多体育专题报道与深度报道纷纷出现在体育新闻传播领域。如《我的奥林匹克》节目,其从不同的角度将体育的另一面展现出来,这种方式更具人情味,并且将看似遥不可及的运动员人物形象变得更加亲近。体育新闻传播中人文精神渗透薄弱虽然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体育新闻媒体也要肩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但现在有很多新闻媒体为了获得较高的收视率、点击率、收听率,吸引大众眼球,不惜通过夸张与不实报道的方式进行新闻传播,甚至借用炒作的方式制造虚假新闻。只是一味地满足大众的娱乐需求而制造虚假新闻的行为,已经导致混乱的新闻市场中人文精神和人道主义的严重缺失。这种不良行为将新闻炒作的重点集中在体育明星身上,从而使人们减少对明星事业方面成就的关注,而更多去关心他们的花边新闻和隐私信息。目前,我国体育新闻报道领域的这种扭曲观念逐渐蔓延成为一种风气。 三、体育新闻传播中加强人文渗透的相关措施 牢牢抓住人文精神中以人为本的理念,进行体育新闻传播体育新闻报道中人文精神理念的本质特征就是以人为本。进行体育竞争的主体就是运动员与教练等,因此在体育新闻报道过程中要将他们的精神充分弘扬出来,新闻报道工作者应将报道的重点集中在他们付出辛勤与汗水的过程。但由于现在的体育报道信息资讯过度泛滥,大多数的报道只是将侧重点放在结果的公布上,这种报道形式虽然满足了受众对于体育信息的需求,但却没能将人文精神体现出来。这就需要新闻工作者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有针对性地进行体育新闻报道设计,并在报道设计的过程中找到人文精神传播的重要突破口。新闻工作者要全面分析与思考所要报道的体育信息,并通过语言将其中蕴含的人文价值传达给听众与读者。体育新闻传播者要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下将体育新闻报道表现得具有生命力和激情,在台前与幕后中找到平衡点,最终把人文精神内涵充分展现出来,从而使报道充满人文主义色彩。体育新闻传播要借助平衡报道来拓宽发展市场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文化水平也相应得到提高,不再只是单纯追求物质,更对文化生活有了更深层次的需要。在这种大背景下,体育新闻报道要充分借鉴其他成功的媒体形式,从而使体育新闻传播更具亲和力。体育新闻报道中的“平衡报道”,主要是指一家媒体在报道时根据不同的角度对新闻报道进行规划与份额的分配,这里的角度指价值观、选题性质以及地区等因素。可以从正反两个方面对这些因素进行分配,从而达到正面与负面报道两者之间的平衡。同时,工作者还可以从多方面对体育新闻报道进行设计,从而使新闻本身变得更加丰富多彩。以《视觉新闻》这一栏目的市场份额为例,在这一档节目中,其正面报道所占比例为45%,负面报道比例为55%。由于负面报道在很多情况下都比正面报道更加吸引受众关注度,所以体育新闻传播者可以合理利用负面报道吸引大众,同时还要从正面报道层面给大众上一堂人文精神课,从而将人文精神价值以反面报道的形式充分体现出来。体育新闻媒体要遵循人文精神中公正客观的渗透原则每个体育新闻工作者都要坚守新闻职业道德,并且时刻保持一种自律的心态。体育新闻传播者要在恪守职业道德与遵守法律的基础上进行新闻传播,以此实现人文精神价值在体育新闻报道中的完美渗透。新闻工作者在报道的过程中必须时刻遵循公平、公正与客观的原则,这不仅是法律方面的约束,更是社会道德方面的要求。众所周知,大众传播不同于人际传播,前者要求丰富的人文精神内涵,这种人文精神不但包括其自身的奋进勇敢,更能体现出一种具有世界性与民族性的对真诚、平等、和平的追求;而后者则属于一种比较私人化的传播方式,其主要注重人们自我挑战带来进步的一种精神风貌。因此,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体育新闻传播者,就应该在报道的过程中时刻注重人文精神的渗透,并以此为报道出发点,从而建立一个和谐公平、健康积极的体育新闻环境。 作者:赵振浩 单位:通化师范学院体育学院 体育新闻论文:体育新闻对体育教育的作用探讨 本文作者:张涛 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大学生频繁接触体育新闻能够提升体育热情、拓展体育知识面以及增加体育娱乐性。体育新闻的传播对于大学生体育价值观念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这种媒体宣传的方式有一定的社会化教育性质,会对大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可以说,体育新闻是大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精神动力的一部分,能帮助大学生明确体育锻炼的作用和意义,引导全民健身和终身体育观念的形成。 体育新闻在高校体育事业中的文化内涵 新闻媒体是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分支,体育新闻同样也具有文化特征。体育新闻的文化功能主要是引导和规范大学生的体育行为,弘扬体育精神,促使其在体育活动中遵守体育道德。体育新闻的文化内涵深刻,意义显著。首先,体育新闻对高校体育教育的引导功能得益于新闻内容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多种多样的体育项目的介绍使得大学生对体育形式和种类认识更加深入,这样有效增加了可选的体育项目。体育新闻频繁地渗透到高校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中,倡导体育精神,使得校园文化更丰富。对于富有朝气的大学生来说,校园文化的积极健康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和抵制不良风气的产生和蔓延,从而引导大学生形成文明、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其次,教育功能是体育新闻另一个文化功能的体现,体育赛事的精彩报道常常会激发大学生对某项体育运动以及优秀体育选手的热情和崇拜,体育精神的弘扬同样会提升爱国情感,有利于培养大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实事求是的品行。从更深层次说,体育精神能帮助健全人格的形成,体育精神中的“团结、合作,友谊第一,比赛第二”都是健康人格的体现,同时,体育精神中“更高、更快、更强”的理念也是培养大学生做事刻苦务实,通过加倍努力取得成功的重要方面。可以说,体育新闻的传播对于校园文化建设和大学生品格的培养具有深刻的文化意义。 体育新闻对大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激励 体育新闻对高校大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激励是多方面的,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激发大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热情 缺乏兴趣这一主观因素是大学生不主动参加体育活动的主要原因,此类群体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不关注体育新闻。事实上,任何处于青春期的青年人在积极的体育新闻的影响下都会“热血沸腾”,比如漂亮的进球、华丽的单杠、花式跳水等,产生这种“兴奋点”是不可避免的。大学里有很多因为喜欢看某项体育赛事而参加体育活动,勤加练习,最终喜爱并擅长体育的例子,这正是体育新闻激发体育热情的表现。从心理学和行为学的角度来分析,参加体育活动对身心百利无害。缺乏体育热情更多的是由于大学生缺乏对某种体育形式以及体育规则的了解,也有一种心理学的观点认为,初学者对于体育运动有一个潜在的惧怕期,即初始技术薄弱,认为自己学不好,掌握不了相应的体育技能而避免接触体育项目。新闻媒体的渗透会缓解潜在的“惧怕”情绪,提高大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加快其适应体育的步伐。 (二)促进正确体育价值观的形成 体育价值包括体育知识、体能、技能、快乐等方面,正确的体育价值观基于倡导和参与体育锻炼来达到人类健康、体育教育以及社会进步的目标,是追求健康、娱乐和幸福生活的内在体现。正确的体育价值观的形成对于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人格品行同样重要。体育新闻信息在高校中有着稳定的受众群体,除体育课外,大学生在校期间接受的体育教育最多的就是体育新闻报道。新闻信息在为大学生提供消遣娱乐的同时,还能使大学生对体育的理解更加深入,在团体合作、交际、丰富课余生活、弘扬体育精神以及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等方面起到“助推器”的作用。[2] (三)体育新闻对体育选课的积极影响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在不断接受关于某事物的信息时,会逐渐加深其求知探索的动机。映射到体育新闻上,可以理解为大学生接受体育信息的过程也是不断培养兴趣的过程,兴趣和参与体育活动的动机是紧密相连的。大学体育教育模式为学生提供了多种体育项目供其选择,在接受网络问卷调查的学生中,有60.5%的学生是由于频繁接受体育新闻而对某一项体育项目产生浓厚的兴趣,继而在体育选课中选修这个体育项目。 由以上可知,高校体育教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优势,将其作为教师教学的辅助,比如高校可以通过在校园内网建立校园体育论坛,不断更新体育信息,为大学生组织和参与体育活动提供了灵活机动的交流平台,让大学生享受体育的快乐,收获体育带给他们的益处。 体育新闻传播对于高校体育事业的发展和提升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体育教育要与时俱进,积极融入体育新闻,以符合大学生体育活动的需求。教师在教学中引入体育新闻,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体育价值观念,引导大学生培养体育精神和体育热情。 体育新闻论文:体育新闻传播论文 一、媒体发展的新格局 体育新闻传播经历了以报纸为主导的近代单一发展时期;以通讯社、广播、报刊等多元化的发展时期;以电视为主导,广播、报刊等媒体多元竞争的时期;以及现如今新媒体涌现,各类媒体融合发展的新时期。近几年,新兴媒体的发展势头越发强健,改变着传统新闻传播格局的同时,拓宽着公众参与公众事务的空间。随着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被应用到实际新闻传播中去,新闻传播介质和途径也在不断被革新。媒介融合的趋势日益凸显,传统媒体也开始借助于自身的优势信息平台和资源优势去不断整合新兴网络媒体资源。各种媒介融合成为媒体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的新特点 1、传播主体以竞技体育为主 竞技体育的形式颇具现场感,以其紧张的情景、悬念的“剧情”、壮观的场面收到观众的偏爱,因此成为媒体关注的重点。作为体育新闻传播的主体内容,竞技体育充斥着当下的各种体育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对于全民健身和学校体育相关内容的报道少之又少,例如,《体坛周报》作为举足轻重的市场化的纸质体育新闻传播媒体,已经完全没有对上述方面的报道。电视、网络视频等拥有现场视觉效果的媒介,对竞技体育更是付诸了更多的重视。以付费体育频道的兴起为例,如网球、乒乓球、足球、高尔夫球、围棋等与竞技体育相关内容的付费体育频道的顺利开办和运行正验证了这一点。 2、体育新闻传播的方式进一步丰富 随着体育新闻传播媒介的进一步融合,其传播方式愈加丰富多样。一方面,社会群体的多样化使得新闻媒介呈现向不同层次延展。对于传统观众来说,电视依旧是首要的媒介选择。而对于受到新媒介影响的年龄结构较低的年轻人、知识层次较高的知识分子和收入水平高的人群,他们更乐于选择非传统媒体,如网络媒体、手机新闻客户端、微信等。另一方面,由于媒体数量的增加造成媒体间竞争的加剧,媒体选择采用更新颖的新闻传播方式来吸引受众。通过在体育现场直播中加入网络在线互动、现场连线、微信留言交流等内容,能够使受众更近距离的参与到节目中来;通过在网络视听节目中加入网友留言提问、相关内容专题链接等内容,能够使读者从不同层次了解感兴趣的内容。这些新颖的传播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电视节目不能重复观赏缺憾的同时,还具有加深表达效果、拓宽表达范围的作用。 3、体育新闻传播中更重视娱乐精神 随着全球媒介发展越来越重视娱乐精神的大背景下,体育新闻的娱乐化日益突出。出于商业目的,娱乐作为大众的兴趣点成为商家盯准的突破口,在体育媒体竞争激烈的今天被广泛重视。此外,由于体育赛事本身具有较强的趣味性、生动性、开放性和戏剧性,体育新闻娱乐化是大势所趋。当今的体育新闻不再是国家荣辱的传道者,它成为一种娱乐方式融入到人类的生活中来。无论是赛场内的专业赛事还是赛场外的体育明星趣谈,统统都被大众所接纳并追捧。在报道体育节目时,媒体更加注重故事性和趣味性,在激烈赛事中闪现的“花絮”新闻成为赛事消遣小菜,既放松了观众的情绪,又使体育报道更加亲民化、立体化。 4、交互式的传播形式愈加普遍 媒体传统的受众往往指的是听众、观众、读者等信息接收者,是信息传播链的终点。随着新兴媒体的发展,受众概念已经完全被颠覆。由于新兴媒体具有交互的特点,以往的受众群体既可以通过在线评论的方式参与到节目中去,又可以通过博客留言等方式为节目提出反馈信息,显然他们也成为了信息的发送者。这种交互式的方式得到了大众的积极认可。在新的媒体时代的信息链条中,传统受众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更直接的与媒体进行联系。 三、新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的新路径 1、紧密结合现代化技术是必然选择 体育新闻传播的发展依赖于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现代化技术的进步是体育新闻传播得以进一步繁荣的基石。当今,各类媒体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化技术、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技术为体育新闻传播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使体育新闻传播不断变革,以更加丰富的表现形式、不断强化的报道深度、逐渐拓宽的报到广度为体育爱好者提供着更优质的新闻体验。这些现代化的技术为体育传播媒体和受众群体之间搭建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使体育新闻传播呈现多元化发展的同时,拉近了受众群体与媒体的距离。 2、逐渐树立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理念 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受众———作为体育新闻媒体商业利益的源泉,越来越受到体育新闻媒体的重视。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理念逐渐成为体育新闻媒体的优秀价值观。体育新闻传播链中的主体一改往日的以传播者为权威,转变成传播者仅仅作为信息的采集、制作和者的角色。受众亦从往日的被动接受信息,转变为拥有信息的选择权,甚至是信息的权的角色,与传播者位于了体育新闻传播链条的平行位置。在信息技术革新和全球信息一体化的进程中,以受众为中心的新的体育新闻传受平台逐步形成。这个平台更加重视受众的观点、更加关注受众的需求,更为需要受众的态度。以受众为中心、以满足大众需要为目的的传播理念逐步深入。 3、体育新闻传播的市场化进一步深入 市场化作为一把双刃剑,影响着体育和媒体产业。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体育新闻传播的市场化用它的两只手调控着我国体育新闻传播的发展。一方面,由于商业压力的作怪,新闻失去了应有的真实。近几年,有关足球俱乐部由于商业利益而去把控媒体,报到出夸张、偏颇的新闻来,造成了运动员与记者之间矛盾的紧张关系。如此下去,恶心循环使得体育新闻传播失去了应有的意义。另一方面,体育在全球的商业化发展影响着与媒体、政治和金融机构有关的利益,使得体育新闻传播收到全球范围内的重视。体育报道可以通过为国家政策进行辩论去影响市场营销领域;还可以通过其固有的文化力量去影响国家及地区认同。此外,随着体育新闻传播行业的从业记者数量的增加,为我国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随着体育新闻传播产业的影响力加强,对于新闻公正的呼唤也更为急切,体育新闻传播的市场化对新闻传播是一个伦理方面的挑战。 4、体育新闻传播的跨媒体时代已来临 信息技术的革新使各种媒体不断发展和繁荣,各种新兴媒体也不断涌现。媒体间相互碰撞、相互融合是新时期媒体发展的新趋势。纸媒、电视、网络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媒体的跨界联合与资源共享开启了体育新闻传播跨媒体时代的大门。以网易为例,其在2008年奥运之际实现了与3家全球顶级资讯供应商、国内外多达100家媒体合作,形成了各界、各类、各国媒体联合的跨媒体矩阵。随后,各种媒体争前恐后发展跨界战略合作实现了共赢。体育新闻传播的跨媒体时代已来临。 四、结语 媒体的快速发展给体育新闻传播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在媒体语境下,体育新闻传播也在不断发生着变革。体育新闻传播要借力这一东风,实现与现代化技术手段的紧密结合的同时,利用好各类媒体资源。在秉承体育新闻精神的原则下,努力提高体育新闻传播的服务质量,把握好体育新闻传播的新方向,最终实现体育传媒市场的良好商业互动,促进我国媒体与体育新闻传播的共同发展。 作者:陈伟球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体育新闻论文:体育新闻评论多元化创新技法分析论文 摘要:本文认为体育新闻评论的新趋势有:“新闻化”特色不断增强、“多元化”趋势明显、“专业化”与“平民化”的体育新闻评论各行其道、“解读”趋势——深度评论发展迅速。 关键词:体育新闻评论趋势写作手法风格 随着体育事业与体育媒体的发展,作为新闻评论重要分支的体育新闻评论独树一帜,非常繁荣。平面媒体特别是报纸为体育新闻评论提供了一个广阔且有稳定受众的生存空间,网络媒体的兴起更是进一步扩大了体育新闻评论和“评论员”队伍的数量。体育新闻评论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明显进步。几乎任何重大体育事件体育都会从各个角度进行评说。随着体育新闻评论的影响力的扩大,体育新闻评论的写作手法和风格也在不断适应读者新的阅读习惯和审美情趣,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体育新闻评论的新趋势有: 一、“新闻化”特色不断增强 新闻媒介的性质决定了新闻性是所有新闻体裁的共同特点。新闻观念的发展变化,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传播速度的飞速增长,使得体育新闻评论的新闻性特征得到更加突出的强调。评论新闻化,使新闻与评论互相延伸,互相深化,加重报道的分量,大大增强传播效果。体育新闻评论在这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 1.追求强烈的时效性 体育新闻报道讲究及时性,而传统的新闻评论对于时效性并不苛求。如今,体育新闻评论的时效性就是评论的生命,体育新闻评论本身所具有的影响人们思想、行为的力量,与时间是成正比的。时效性对于引导舆论至关重要,也是争夺“眼球”的法宝,追求时效本身已成为体育媒体竞争的主题。新闻性要求体育新闻评论与体育新闻报道一样,讲究时效。 网络媒体的迅猛发展使得体育媒体在新世纪更为重视体育新闻评论的时效性。为了加强时效性,许多体育报纸开辟了评论员专栏或专版。这些言论是对刚刚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体育新闻事件、现象、问题进行评论,言论与新闻常常是同步见报。而网络上的体育评论其时效性就体现得更为突出,往往是比赛一边进行,网络们的评论就已经“出炉”,不受刊发时间和版面的限制。 2.讲究现实针对性 新闻竞争已由独家新闻之争进入到独家观点或独家视角之争的态势,言论已经成为提升媒体品位,打造传媒竞争力的力点之一。“体育时评”盛行,是体育新闻评论讲究现实性的一大表现。一些市场化报纸如《体坛周报》等新能取得成功,体育新闻时评功不可没。 从评论的题材上看,触及现实是体育新闻评论的生命力之所在。体育新闻评论的存在价值和社会作用取决于它与现实生活联系的紧密程度。人们对于“高、大、空”的体育评论兴趣不在,需要的是针对现实社会中的新鲜的、敏感的、热烈讨论和大众关心的体育事件与话题进行评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生活领域的巨大变化,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使人们迫切需要了解新闻背后的缘由和体制因素;迫切需要传媒去伪存真,帮助受众梳理与解析体育事件。 3.“新闻性信息”与评论相结合 随着新闻观念的发展变化,体育新闻评论和体育新闻报道正由各自独立呈现出相互结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把传播“意见性信息”与“新闻性信息”有机地结合。 在版面编排上,体育新闻评论常常与体育新闻报道同时见报。言论与新闻同步见报,说明体育新闻评论突破旧新闻观,重视新闻性信息对评论的作用与影响,重视意见性信息与新闻性信息的结合。体育新闻评论依托体育新闻报道,如时评、评论员文章、按语等,以发掘体育新闻背后的深层价值和意义,从而提高体育新闻传播的影响力。 在写作手法上看,报纸体育新闻评论常常在写作中直接输入作者所见所闻的新闻性信息和事实,以此作为立论的由头和依据,缘此引发议论。体育新闻评论运用事理交融夹叙夹议、边述边评的手法。这种难度较大的论述方法在体育新闻述评等评论写作中常用。有时很难区分新闻稿件与评论的界限。 二、“多元化”趋势明显 体育新闻评论的多元化特色具体表现在: 1.体育新闻评论的话题广泛,“评论员”身份“多元化” 现在体育新闻评论的话题不仅有体育赛事方面的,还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法律、医疗、保健、娱乐等等内容。评论员队伍除专业人员和学者外,还会邀请名人,明星或者业余撰写评论。同时注重吸引体育迷参与评说,各媒体也把受众参与作为刺激销量的重要手段。 2.体育新闻评论的角度和意见呈现出多元化的特色 各种各样的选题立论敢于面对众所关注的各种的话题,进行释疑解惑的积极引导。有正面的,也有批评谴责的,既有阐释说明的,也有建议、探讨、争鸣、商榷和研究的。思想活跃,观念多元,倍受受众欢迎。 三、“专业化”与“平民化”的体育新闻评论各行其道 如今,新闻媒体面对的是越来越成熟的公众,面对的是越来越多样的媒体群。这对体育新闻评论写作者的专业素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专家型”的评论员是各大体育媒体竟相争夺的对象。“专业化”程度高的体育新闻评论是体育媒体的标志和旗帜,也是体育媒体树立“品牌”的重要手段。 “专业化”与“平民化”的体育新闻评论并存是体育评论的一大特色。两者的目标受众群并不重合,传播目的也不相同。体育专业人员,专家,职业记者所做的评论针对的是资深的体育迷和体育专业人士的受众群体,目的是体现媒体的专业水准。,而“平民化”甚至“娱乐化”的体育新闻评论针对的是更为广阔的普通受众和市场,目的是为了普及知识,培养受众以及增加评论的趣味性,开发体育新闻评论的多样价值。许多大型赛事举办期间,报纸都会策划风格各异,适合不同层次读者的评论专栏。专业人员侧重理性分析,而非专业人员的“感性宣泄”也会获得很多读者的欢迎。 四、“解读”趋势——深度评论发展迅速 新闻信息已经由“传播”时代进入“解读”时代。解读,就是媒体分析、说明、解释新闻的意义。即对刚刚发生或正在发生的重要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或问题,或政策法规等进行针对性地解读——在评论中对于新闻事件进行切中时弊、鞭辟入理的分析,并提出独到的深刻的见解。深层解读与提供观点相结合,是新世纪体育新闻评论突出的特点。观点深刻、公正与否,解读深入、准确与否,决定着评论的成败优劣。例如,“对艾东梅不得已出售体现自己过往人生价值的奖牌一事,公众普遍表示了同情。不出意外,艾冬梅将能赚到她所预计的租个柜台卖童装的启动资金。然而,此事虽然有光明的一面,更多的却是带给人们的沉重思考。目前我国注册的专业运动员约5万人,在非奥运年有近万名运动员退役,奥运会年的退役规模则更大。但得到“妥善安置”的却仅有千人左右。其他都只能进行所谓‘一次性补偿’,补偿金额由各地方体育局自己做主。可以说,艾冬梅的境遇很有代表性。许多运动员在“举国体制”下也面临着同样的困难。”这篇评论由一个运动员的经历,引申到对于我国体育体制的探讨,对于事件发生的根源和造成个人境遇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分析,观点深刻且独到。 述评性的体育深度报道由于结合了新闻深度报道和深度评论两者的长处,在实现“解读新闻”方面体现得更为突出。因为写作周期长,在体育杂志上,这类稿件较多。报纸和网络媒体较少。 评论的力量在于理性的力量,在于它的思想穿透力,理性的力量最终要靠深刻独到的观点取胜。信息时代的媒体竞争,不仅是新闻题材的竞争,更是在对新闻事件、新闻题材总体把握上的新闻解读之争,进入新世纪的报刊体育新闻评论更追求对新近发生的一些重大的、全局性的、前沿性的体育新闻事件作深度解读,为公众提供“独家”观点、“独家”角度。 体育新闻论文:体育新闻评论发展前景论文 摘要本文认为体育新闻评论的新趋势有:“新闻化”特色不断增强、“多元化”趋势明显、“专业化”与“平民化”的体育新闻评论各行其道、“解读”趋势——深度评论发展迅速。 关键词体育新闻评论趋势写作手法风格 随着体育事业与体育媒体的发展,作为新闻评论重要分支的体育新闻评论独树一帜,非常繁荣。平面媒体特别是报纸为体育新闻评论提供了一个广阔且有稳定受众的生存空间,网络媒体的兴起更是进一步扩大了体育新闻评论和“评论员”队伍的数量。体育新闻评论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明显进步。几乎任何重大体育事件体育都会从各个角度进行评说。随着体育新闻评论的影响力的扩大,体育新闻评论的写作手法和风格也在不断适应读者新的阅读习惯和审美情趣,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体育新闻评论的新趋势有: 一、“新闻化”特色不断增强 新闻媒介的性质决定了新闻性是所有新闻体裁的共同特点。新闻观念的发展变化,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传播速度的飞速增长,使得体育新闻评论的新闻性特征得到更加突出的强调。评论新闻化,使新闻与评论互相延伸,互相深化,加重报道的分量,大大增强传播效果。体育新闻评论在这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 1.追求强烈的时效性 体育新闻报道讲究及时性,而传统的新闻评论对于时效性并不苛求。如今,体育新闻评论的时效性就是评论的生命,体育新闻评论本身所具有的影响人们思想、行为的力量,与时间是成正比的。时效性对于引导舆论至关重要,也是争夺“眼球”的法宝,追求时效本身已成为体育媒体竞争的主题。新闻性要求体育新闻评论与体育新闻报道一样,讲究时效。 网络媒体的迅猛发展使得体育媒体在新世纪更为重视体育新闻评论的时效性。为了加强时效性,许多体育报纸开辟了评论员专栏或专版。这些言论是对刚刚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体育新闻事件、现象、问题进行评论,言论与新闻常常是同步见报。而网络上的体育评论其时效性就体现得更为突出,往往是比赛一边进行,网络们的评论就已经“出炉”,不受刊发时间和版面的限制。 2.讲究现实针对性 新闻竞争已由独家新闻之争进入到独家观点或独家视角之争的态势,言论已经成为提升媒体品位,打造传媒竞争力的力点之一。“体育时评”盛行,是体育新闻评论讲究现实性的一大表现。一些市场化报纸如《体坛周报》等新能取得成功,体育新闻时评功不可没。 从评论的题材上看,触及现实是体育新闻评论的生命力之所在。体育新闻评论的存在价值和社会作用取决于它与现实生活联系的紧密程度。人们对于“高、大、空”的体育评论兴趣不在,需要的是针对现实社会中的新鲜的、敏感的、热烈讨论和大众关心的体育事件与话题进行评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生活领域的巨大变化,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使人们迫切需要了解新闻背后的缘由和体制因素;迫切需要传媒去伪存真,帮助受众梳理与解析体育事件。 3.“新闻性信息”与评论相结合 随着新闻观念的发展变化,体育新闻评论和体育新闻报道正由各自独立呈现出相互结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把传播“意见性信息”与“新闻性信息”有机地结合。 在版面编排上,体育新闻评论常常与体育新闻报道同时见报。言论与新闻同步见报,说明体育新闻评论突破旧新闻观,重视新闻性信息对评论的作用与影响,重视意见性信息与新闻性信息的结合。体育新闻评论依托体育新闻报道而,如时评、评论员文章、按语等,以发掘体育新闻背后的深层价值和意义,从而提高体育新闻传播的影响力。 在写作手法上看,报纸体育新闻评论常常在写作中直接输入作者所见所闻的新闻性信息和事实,以此作为立论的由头和依据,缘此引发议论。体育新闻评论运用事理交融夹叙夹议、边述边评的手法。这种难度较大的论述方法在体育新闻述评等评论写作中常用。有时很难区分新闻稿件与评论的界限。 二、“多元化”趋势明显 体育新闻评论的多元化特色具体表现在: 1.体育新闻评论的话题广泛,“评论员”身份“多元化” 现在体育新闻评论的话题不仅有体育赛事方面的,还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法律、医疗、保健、娱乐等等内容。评论员队伍除专业人员和学者外,还会邀请名人,明星或者业余撰写评论。同时注重吸引体育迷参与评说,各媒体也把受众参与作为刺激销量的重要手段。 2.体育新闻评论的角度和意见呈现出多元化的特色 各种各样的选题立论敢于面对众所关注的各种的话题,进行释疑解惑的积极引导。有正面的,也有批评谴责的,既有阐释说明的,也有建议、探讨、争鸣、商榷和研究的。思想活跃,观念多元,倍受受众欢迎。 三、“专业化”与“平民化”的体育新闻评论各行其道 如今,新闻媒体面对的是越来越成熟的公众,面对的是越来越多样的媒体群。这对体育新闻评论写作者的专业素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专家型”的评论员是各大体育媒体竟相争夺的对象。“专业化”程度高的体育新闻评论是体育媒体的标志和旗帜,也是体育媒体树立“品牌”的重要手段。 “专业化”与“平民化”的体育新闻评论并存是体育评论的一大特色。两者的目标受众群并不重合,传播目的也不相同。体育专业人员,专家,职业记者所做的评论针对的是资深的体育迷和体育专业人士的受众群体,目的是体现媒体的专业水准。,而“平民化”甚至“娱乐化”的体育新闻评论针对的是更为广阔的普通受众和市场,目的是为了普及知识,培养受众以及增加评论的趣味性,开发体育新闻评论的多样价值。许多大型赛事举办期间,报纸都会策划风格各异,适合不同层次读者的评论专栏。专业人员侧重理性分析,而非专业人员的“感性宣泄”也会获得很多读者的欢迎。 四、“解读”趋势——深度评论发展迅速 新闻信息已经由“传播”时代进入“解读”时代。解读,就是媒体分析、说明、解释新闻的意义。即对刚刚发生或正在发生的重要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或问题,或政策法规等进行针对性地解读——在评论中对于新闻事件进行切中时弊、鞭辟入理的分析,并提出独到的深刻的见解。深层解读与提供观点相结合,是新世纪体育新闻评论突出的特点。观点深刻、公正与否,解读深入、准确与否,决定着评论的成败优劣。例如, “对艾东梅不得已出售体现自己过往人生价值的奖牌一事,公众普遍表示了同情。不出意外,艾冬梅将能赚到她所预计的租个柜台卖童装的启动资金。 然而,此事虽然有光明的一面,更多的却是带给人们的沉重思考。目前我国注册的专业运动员约5万人,在非奥运年有近万名运动员退役,奥运会年的退役规模则更大。但得到“妥善安置”的却仅有千人左右。其他都只能进行所谓‘一次性补偿’,补偿金额由各地方体育局自己做主。……可以说,艾冬梅的境遇很有代表性。许多运动员在“举国体制”下也面临着同样的困难。” 这篇评论由一个运动员的经历,引申到对于我国体育体制的探讨,对于事件发生的根源和造成个人境遇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分析,观点深刻且独到。 述评性的体育深度报道由于结合了新闻深度报道和深度评论两者的长处,在实现“解读新闻”方面体现得更为突出。因为写作周期长,在体育杂志上,这类稿件较多。报纸和网络媒体较少。 评论的力量在于理性的力量,在于它的思想穿透力,理性的力量最终要靠深刻独到的观点取胜。信息时代的媒体竞争,不仅是新闻题材的竞争,更是在对新闻事件、新闻题材总体把握上的新闻解读之争,进入新世纪的报刊体育新闻评论更追求对新近发生的一些重大的、全局性的、前沿性的体育新闻事件作深度解读,为公众提供“独家”观点、“独家”角度。 体育新闻论文:预测性体育新闻的特点论文 关键词:预测性体育新闻新闻价值 摘要:预测性体育新闻是近年来颇受受众喜爱、规模与影响日趋扩大的体育新闻传播形式。预测性体育新闻的形成与发展是体育赛事自身的规程性、悬念性的必然反映,也是体育新闻娱乐化趋势与受众需求的必然结果。预测性体育新闻尽管不是现实的真实,而是可能的真实,当这种可能的真实经过检验成为现实的真实,其新闻价值会进一步递增。具体表现在服务受众与彩民、扩大媒体自身发展空间、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 近几年来,面对媒体体育新闻日趋显著的娱乐化趋势以及各媒体体育新闻为拓展传媒空间而展开的激烈竞争,预测性体育新闻悄然兴起并渐成气候,主导及影响着报纸体育新闻的版面、电视体育新闻的时段、受众体育新闻的需求,形成了令人瞩目的体育新闻现象。本文拟就预测性体育新闻的形式、成因及新闻价值进行探析,从而把握体育新闻新的发展倾向和一般规律性。 一、预测性体育新闻数量繁多、形式多样 预测性体育新闻是指对即将发生的体育赛事的过程,尤其是结果的预测性报道。在新闻的基本特性中真实性是最重要的特性和价值要素,体育新闻当然也不例外。但与一般新闻相比较,体育新闻不仅包括对已然事实的客观反映,更包括对未然事实的客观反映,即对体育赛事结果的预测。在其他新闻活动中也有预测性新闻,如经济新闻预测股票的升降涨跌和经济的繁荣低迷等等,但其规模和具体的运作形式远不能和体育新闻相比。 在电视媒体中,每遇大型赛事,如四年一次的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等比赛的时候,预测性体育新闻已成为电视台吸引受众、引导受众观看赛事的重要节目。如2000年奥大尼亚悉尼奥运会开幕前以及比赛期间,国内几乎所有的电视媒体,都在奥运会前和奥运会期间精心制作类似“奥运前奏”、“奥运大家猜”、“奥运倒记时”(中央电视台)、“今日视点”、午后视点“、”明日视点“(上海卫视)、“奥运猜猜猜”(上海东方电视台)等与奥运会有关的竟猜节目。 同在2000悉尼奥运会期间,各级广播电台也是不甘落后,各种前瞻性展望和预测性新闻更是被精心设计,成版成块地被端到受众的面前。如上海广播电台的“赛前诸葛亮”、“奥运天天猜”、东方广播电台的“奥运猜猜猜”等,一个个精致、鲜活、别致、连贯性强的栏目,紧紧地吸引着听众。有些电台为了吸引听众参与,甚至与赞组单位或声讯台联手合作,推出各种奥运有奖竟猜。 在报纸体育新闻报道中,由于没有电视的直观和网络的迅疾,在报道比赛消息速度方面落后于电视和网络。但在现代媒体的强烈竞争压力下,仍然另辟溪径,寻找到了自己的第二战场——前瞻性报道。而其中形式多样、数量众多的赛前分析预测性报道,更成了前瞻性体育新闻报道的亮点。首先是各级媒体对奥运会、世界杯等几年一次大型运动会的预测报道“大动干戈”。紧接着对各级联赛如我国足球甲级联赛、篮球联赛,以及意甲、德甲等,在每周比赛开始前,不仅《体坛周报》、《足球》、《南方体育》等这样的专业体育报,各地地方报都是不吝版面地对几十支球队进行预测、分析。如今年3月9日2002-2003赛季甲A开赛前,《中国体育报》从3月5日开始,开设了“新赛季甲A联赛展望”系列报道,分别对新赛季的球市、俱乐部、外教外援、新现象(德比大战)以及冠亚军的争夺等各方面进行分析、预测;3月8日的《足球》的“甲A前瞻”栏目用了2版面对14支球队(一支轮空)7场比赛进行详尽分析、预测。另一个国际赛事预测栏目,也是足足2个版面,对意甲、德甲、西甲以及英超和足总杯共三十多几支球队进行了预测……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自去年10月22日我国发行足球彩票以来,大江南北不仅球迷踊跃研究足球新闻购买彩票,连以前不是球迷的“彩民”,也开始为买彩票而研究有关足球预测新闻。相应的各种足彩预测报道也出现了。如中央电视台的《足球彩经》、广东电视台的《足球大赢家》……等。所有的大型综合网站也纷纷开辟足彩专栏,如新浪网的〈足彩〉专栏,雅虎网的〈足彩〉等。各地日报也新辟各种形式的“足彩”专栏,如《中国体育报》的“中国体育彩票专版”、《华西都市报》的“彩票宝典”、《成都商报》的“足球彩票”等,其版面少则一版,多则数版。各专业体育周报更是不惜花大力气新成立专门的足彩报道组或编辑组,甚至出报中报,如《足球》之《大赢家》,《南方体育》之《500万》,《体坛周报》之《体坛彩报》等等。 当然,预测性体育新闻不仅大量报道足球,还广泛地涉及其它各种体育赛事。如3月4日,太平洋那边的两支NBA球队丹拂掘金队和达拉斯小牛队的一场常规赛,因为两个中国篮球运动员王志侄和巴特尔分别在两支球队效力,于是国内的各级媒体在赛前开始大肆渲染,直把这场比赛称为王志侄和巴特尔之间的较量,由不得你不能感受到这场比赛前的紧张与刺激。 二、预测性体育新闻的成因 任何现象的发生和发展都可能与一定的条件形成必然的因果关系。预测性体育新闻的成因也有其内在的与外在的必然条件或原因。就其内因而言,它是其报道对象——体育赛事自身的规程性、悬念性的必然反映;其外因则是近些年来体育新闻的娱乐化趋势,以及受众需求刺激的必然结果。 众所周知,在通常情况下的各项体育运动赛事的时间、地点、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比赛规则等都是提前规定了的,而其比赛内容又总是周期性循环的,这与普通新闻产生在时间上的偶然性、突发性和过程内容的不确定性显著不同,它使各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有足够的时间在赛前进行准备,并对比赛的各个方面进行仔细地分析与预测。 在其他新闻活动中,也有一些新闻事实是周期循环固定的,如每年一次的人大会议和政协会议等等,但除了时间和地点事先确定外,其内容就绝不能像体育比赛一样每年都是那几项固定的议题反复讨论。而体育比赛则总是相对固定的,无论是我国的足球联赛、篮球联赛和排球联赛,还是英超、意甲、德甲以及世界杯、奥运会、欧洲杯,除了举行的时间和地点都是提前规定的外,其比赛的方式和对运动员的要求,基本上也都处于一种长期固定的状态。比赛过程中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统一的比赛规则,在规则的允许下合理地运用技战术。另外,体育比赛的主角——运动员,特别是那些优秀的体育明星们,常常成为体育新闻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报道重心。每遇比赛,他们的状态成为媒体预测的主要内容之一。例如,乌克兰撑竿跳高运动员布勃卡自1983年赫尔辛基世锦赛开始,连续17年霸占世界撑高跳高的“掌门”位置。在这17年中的世界撑高跳高比赛,只要布勃卡参加,冠军便会被世界各大媒体预先授给他,而通常情况下,媒体的预测会八九不离十。 人们常说体育比赛就如戏剧般跌宕起伏,情节生动。但戏剧中演员的动作、剧情的发展是被规定了的,而体育比赛不是。著名好莱坞悬念大片导演希区柯克曾说:“没有一部奥斯卡影片能与一场足球赛媲美。”如今年本赛季的世界四大顶级联赛战已经到了联赛的最后阶段了,仍然不见一骑绝尘的球队。以往赛季“一支豪门领衔一台戏”的传统剧情已被打破。虽然西甲、皇马占据着积分榜榜首,但后有俩支气势汹汹的追兵,瓦伦西亚和拉科鲁尼亚随时有可能超出;在意甲战场上,也是罗马、国际米兰、尤文图斯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好戏;在英超同是曼联、阿森纳、利物浦三足鼎立的局面;德甲战场上也是硝烟密布,扑朔迷离,令今年的冠军大结局悬念丛生。可以说今年本赛季的欧洲联赛已具备了成为另一部好莱坞惊险大片的素材,同时,也为预测体育新闻准备了上好的材料。因此体育竞赛过程的悬念性和比赛结果的难以预料性,是体育赛事吸引各媒体注意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产生预测性体育新闻的重要条件。 另外,受众的需要也是预测性体育新闻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现代大众传媒由过去的“以传者为中心”向“以受众为中心”发展,各媒体对受众需求的满意程度,直接影响各媒体的利益与生存。2近些年来社会文化的娱乐形式向多元化发展,体育新闻已走出以往“赛事消息报道”的局限,在传播内容上表现出日益显著的娱乐化趋势,体现出体育报道题材的广泛化、体育人物的明星化、体育节目的娱乐化、体育新闻传播符号的丰富化等特征,成为受众喜闻乐见的娱乐形式。预测性体育新闻正是这种娱乐化形式的体现。各大媒体的预测栏目或节目正好满足了受众对体育新闻的娱乐需求,迎合了广大受众对充满悬念的竞赛结果的无限想象、好奇和猜测的心理。同时在足彩报道中,媒体的预测报道更关系到数万彩民的经济利益。彩民们希望媒体的预测报道既科学准确,又经济便利,对媒体的预测性体育新闻寄予较高的期望。这又促使各级媒体展开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预测报道竞争,以争取更多的受众或彩民。 3.预测性体育新闻的新闻价值 新闻价值是事实所包含的足以构成新闻的特殊素质及其表现形态满足社会需要的总和。它包括两个过程,即:新闻价值要素过程;新闻价值表现并满足社会需要的过程。[3]预测性体育新闻因其预测的对象是受众所关心的未曾发生的体育事实,而具备了突出的时新性、重要性、接近性、趣味性的新闻价值要素。它的新闻价值直接表现服务受众与彩民,扩大媒体自身发展空间,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等方面。 服务受众或彩民。正如各媒体的经济股票版为股民服务一样,体育新闻预测版或资深记者与专家作出的各种预测,引导受众在观看赛事前,尽可能充分地熟悉比赛双方的情况。新出现的各种足彩预测报道是彩民们在购买每期彩票前必不可少的重要参考。彩民们在购买足彩前,往往需要经过一个不断思索、反复对比数家(电视、网络或报纸)资料,最后下注的过程。于是,在每周彩票销售截止前,电视上、网络上、报纸上各式各样的足彩预测报道成为体育新闻的主要内容。 增加了媒体自身的发展空间。预测性体育新闻既满足了受众的欣赏要求,同时又增加了体育新闻的魅力,拓展了媒体自身的发展空间。如之前提到的奥运会前或期间的各种电视预测节目,不仅为奥运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扩大了该节目的影响力,也丰富了电视奥运报道节目的内涵。而在现代媒体的激烈竞争中,预测性体育新闻则为报纸的发展提供了另一片天空,甚至在报纸体育新闻界,已经形成“做前不做后”的趋势,即大量进行赛前报道,少量报道赛后。随着足彩的发行,作为平面媒体的报纸,相对于电视、广播和网络更得彩民们的宠爱。因为电视和广播“播完就完”,无法容彩民们细细研究,而网络除了普及率有限的原因之外,也没有报纸经济划算。这使得“集预测性报道于大成”的足彩报道大大拓宽了报纸体育新闻发展的空间。 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在每期大赛或每轮联赛前,受众对各媒体作出的预测结果或趋同或否定,或亲自参与预测竟猜栏目的制作,从而提高了广大受众观看赛事的热情和兴致,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他们长期地关注体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足球彩票的发行,各级媒体不遗余力地对每期足彩进行预测,同时对怎样玩足彩和每期中奖情况进行大肆渲染,吸引了更多的受众购买彩票,使得一些以前从不关心体育事业的也开始关注体育。这样不仅增加了足彩的销售量,也扩大了体育的影响,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 通过对大量的预测性体育报道的文本考察发现,预测性体育新闻是一种独具魅力、具有一定新闻价值、颇受受众喜爱、规模与影响日趋扩大的体育新闻传播形式。它的形成与发展是体育竞赛自身的规程性、悬念性的必然反映,也是体育新闻娱乐化趋势与受众需求的必然结果。预测性体育新闻虽然涉及的是尚未发生的事情,但由于它们是经过分析客观事物的历史与现状(竞赛双方的势力,水平等)探求其内在的变化规律,从而对其发展趋势作出的科学预测。因此,有理由认为,预测性体育新闻尽管不是“现实的真实”,而是“可能的真实”。尤其当这种“可能的真实”经事实的检验成为“现实的真实”后,预测性体育新闻的新闻价值会进一步递增。体育新闻的预测性就是从”可能的真实“到”现实的真实“的实践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充分体现与反映了体育新闻独特的报道形式和鲜明个性特征。 体育新闻论文:体育新闻评论分析论文 一、“新闻化”特色不断增强 新闻媒介的性质决定了新闻性是所有新闻体裁的共同特点。新闻观念的发展变化,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传播速度的飞速增长,使得体育新闻评论的新闻性特征得到更加突出的强调。评论新闻化,使新闻与评论互相延伸,互相深化,加重报道的分量,大大增强传播效果。体育新闻评论在这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 1.追求强烈的时效性 体育新闻报道讲究及时性,而传统的新闻评论对于时效性并不苛求。如今,体育新闻评论的时效性就是评论的生命,体育新闻评论本身所具有的影响人们思想、行为的力量,与时间是成正比的。时效性对于引导舆论至关重要,也是争夺“眼球”的法宝,追求时效本身已成为体育媒体竞争的主题。新闻性要求体育新闻评论与体育新闻报道一样,讲究时效。 网络媒体的迅猛发展使得体育媒体在新世纪更为重视体育新闻评论的时效性。为了加强时效性,许多体育报纸开辟了评论员专栏或专版。这些言论是对刚刚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体育新闻事件、现象、问题进行评论,言论与新闻常常是同步见报。而网络上的体育评论其时效性就体现得更为突出,往往是比赛一边进行,网络们的评论就已经“出炉”,不受刊发时间和版面的限制。 2.讲究现实针对性 新闻竞争已由独家新闻之争进入到独家观点或独家视角之争的态势,言论已经成为提升媒体品位,打造传媒竞争力的力点之一。“体育时评”盛行,是体育新闻评论讲究现实性的一大表现。一些市场化报纸如《体坛周报》等新能取得成功,体育新闻时评功不可没。 从评论的题材上看,触及现实是体育新闻评论的生命力之所在。体育新闻评论的存在价值和社会作用取决于它与现实生活联系的紧密程度。人们对于“高、大、空”的体育评论兴趣不在,需要的是针对现实社会中的新鲜的、敏感的、热烈讨论和大众关心的体育事件与话题进行评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生活领域的巨大变化,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使人们迫切需要了解新闻背后的缘由和体制因素;迫切需要传媒去伪存真,帮助受众梳理与解析体育事件。 3.“新闻性信息”与评论相结合 随着新闻观念的发展变化,体育新闻评论和体育新闻报道正由各自独立呈现出相互结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把传播“意见性信息”与“新闻性信息”有机地结合。 在版面编排上,体育新闻评论常常与体育新闻报道同时见报。言论与新闻同步见报,说明体育新闻评论突破旧新闻观,重视新闻性信息对评论的作用与影响,重视意见性信息与新闻性信息的结合。体育新闻评论依托体育新闻报道而,如时评、评论员文章、按语等,以发掘体育新闻背后的深层价值和意义,从而提高体育新闻传播的影响力。 在写作手法上看,报纸体育新闻评论常常在写作中直接输入作者所见所闻的新闻性信息和事实,以此作为立论的由头和依据,缘此引发议论。体育新闻评论运用事理交融夹叙夹议、边述边评的手法。这种难度较大的论述方法在体育新闻述评等评论写作中常用。有时很难区分新闻稿件与评论的界限。 二、“多元化”趋势明显 体育新闻评论的多元化特色具体表现在: 1.体育新闻评论的话题广泛,“评论员”身份“多元化” 现在体育新闻评论的话题不仅有体育赛事方面的,还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法律、医疗、保健、娱乐等等内容。评论员队伍除专业人员和学者外,还会邀请名人,明星或者业余撰写评论。同时注重吸引体育迷参与评说,各媒体也把受众参与作为刺激销量的重要手段。 2.体育新闻评论的角度和意见呈现出多元化的特色 各种各样的选题立论敢于面对众所关注的各种的话题,进行释疑解惑的积极引导。有正面的,也有批评谴责的,既有阐释说明的,也有建议、探讨、争鸣、商榷和研究的。思想活跃,观念多元,倍受受众欢迎。 三、“专业化”与“平民化”的体育新闻评论各行其道 如今,新闻媒体面对的是越来越成熟的公众,面对的是越来越多样的媒体群。这对体育新闻评论写作者的专业素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专家型”的评论员是各大体育媒体竟相争夺的对象。“专业化”程度高的体育新闻评论是体育媒体的标志和旗帜,也是体育媒体树立“品牌”的重要手段。 “专业化”与“平民化”的体育新闻评论并存是体育评论的一大特色。两者的目标受众群并不重合,传播目的也不相同。体育专业人员,专家,职业记者所做的评论针对的是资深的体育迷和体育专业人士的受众群体,目的是体现媒体的专业水准。,而“平民化”甚至“娱乐化”的体育新闻评论针对的是更为广阔的普通受众和市场,目的是为了普及知识,培养受众以及增加评论的趣味性,开发体育新闻评论的多样价值。许多大型赛事举办期间,报纸都会策划风格各异,适合不同层次读者的评论专栏。专业人员侧重理性分析,而非专业人员的“感性宣泄”也会获得很多读者的欢迎。 四、“解读”趋势——深度评论发展迅速 新闻信息已经由“传播”时代进入“解读”时代。解读,就是媒体分析、说明、解释新闻的意义。即对刚刚发生或正在发生的重要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或问题,或政策法规等进行针对性地解读——在评论中对于新闻事件进行切中时弊、鞭辟入理的分析,并提出独到的深刻的见解。深层解读与提供观点相结合,是新世纪体育新闻评论突出的特点。观点深刻、公正与否,解读深入、准确与否,决定着评论的成败优劣。例如, “对艾东梅不得已出售体现自己过往人生价值的奖牌一事,公众普遍表示了同情。不出意外,艾冬梅将能赚到她所预计的租个柜台卖童装的启动资金。…… 然而,此事虽然有光明的一面,更多的却是带给人们的沉重思考。目前我国注册的专业运动员约5万人,在非奥运年有近万名运动员退役,奥运会年的退役规模则更大。但得到“妥善安置”的却仅有千人左右。其他都只能进行所谓‘一次性补偿’,补偿金额由各地方体育局自己做主。……可以说,艾冬梅的境遇很有代表性。许多运动员在“举国体制”下也面临着同样的困难。”(《由艾冬梅卖奖牌谈“举国体制”》2007年04月12日,来源:新华网) 这篇评论由一个运动员的经历,引申到对于我国体育体制的探讨,对于事件发生的根源和造成个人境遇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分析,观点深刻且独到。 述评性的体育深度报道由于结合了新闻深度报道和深度评论两者的长处,在实现“解读新闻”方面体现得更为突出。因为写作周期长,在体育杂志上,这类稿件较多。报纸和网络媒体较少。 评论的力量在于理性的力量,在于它的思想穿透力,理性的力量最终要靠深刻独到的观点取胜。信息时代的媒体竞争,不仅是新闻题材的竞争,更是在对新闻事件、新闻题材总体把握上的新闻解读之争,进入新世纪的报刊体育新闻评论更追求对新近发生的一些重大的、全局性的、前沿性的体育新闻事件作深度解读,为公众提供“独家”观点、“独家”角度。 摘要本文认为体育新闻评论的新趋势有:“新闻化”特色不断增强、“多元化”趋势明显、“专业化”与“平民化”的体育新闻评论各行其道、“解读”趋势——深度评论发展迅速。 关键词体育新闻评论趋势写作手法风格 体育新闻论文:体育新闻评论论文 一、“新闻化”特色不断增强 新闻媒介的性质决定了新闻性是所有新闻体裁的共同特点。新闻观念的发展变化,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传播速度的飞速增长,使得体育新闻评论的新闻性特征得到更加突出的强调。评论新闻化,使新闻与评论互相延伸,互相深化,加重报道的分量,大大增强传播效果。体育新闻评论在这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 1.追求强烈的时效性 体育新闻报道讲究及时性,而传统的新闻评论对于时效性并不苛求。如今,体育新闻评论的时效性就是评论的生命,体育新闻评论本身所具有的影响人们思想、行为的力量,与时间是成正比的。时效性对于引导舆论至关重要,也是争夺“眼球”的法宝,追求时效本身已成为体育媒体竞争的主题。新闻性要求体育新闻评论与体育新闻报道一样,讲究时效。 网络媒体的迅猛发展使得体育媒体在新世纪更为重视体育新闻评论的时效性。为了加强时效性,许多体育报纸开辟了评论员专栏或专版。这些言论是对刚刚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体育新闻事件、现象、问题进行评论,言论与新闻常常是同步见报。而网络上的体育评论其时效性就体现得更为突出,往往是比赛一边进行,网络们的评论就已经“出炉”,不受刊发时间和版面的限制。 2.讲究现实针对性 新闻竞争已由独家新闻之争进入到独家观点或独家视角之争的态势,言论已经成为提升媒体品位,打造传媒竞争力的力点之一。“体育时评”盛行,是体育新闻评论讲究现实性的一大表现。一些市场化报纸如《体坛周报》等新能取得成功,体育新闻时评功不可没。 从评论的题材上看,触及现实是体育新闻评论的生命力之所在。体育新闻评论的存在价值和社会作用取决于它与现实生活联系的紧密程度。人们对于“高、大、空”的体育评论兴趣不在,需要的是针对现实社会中的新鲜的、敏感的、热烈讨论和大众关心的体育事件与话题进行评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生活领域的巨大变化,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使人们迫切需要了解新闻背后的缘由和体制因素;迫切需要传媒去伪存真,帮助受众梳理与解析体育事件。 3.“新闻性信息”与评论相结合 随着新闻观念的发展变化,体育新闻评论和体育新闻报道正由各自独立呈现出相互结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把传播“意见性信息”与“新闻性信息”有机地结合。 在版面编排上,体育新闻评论常常与体育新闻报道同时见报。言论与新闻同步见报,说明体育新闻评论突破旧新闻观,重视新闻性信息对评论的作用与影响,重视意见性信息与新闻性信息的结合。体育新闻评论依托体育新闻报道而,如时评、评论员文章、按语等,以发掘体育新闻背后的深层价值和意义,从而提高体育新闻传播的影响力。 在写作手法上看,报纸体育新闻评论常常在写作中直接输入作者所见所闻的新闻性信息和事实,以此作为立论的由头和依据,缘此引发议论。体育新闻评论运用事理交融夹叙夹议、边述边评的手法。这种难度较大的论述方法在体育新闻述评等评论写作中常用。有时很难区分新闻稿件与评论的界限。 二、“多元化”趋势明显 体育新闻评论的多元化特色具体表现在: 1.体育新闻评论的话题广泛,“评论员”身份“多元化” 现在体育新闻评论的话题不仅有体育赛事方面的,还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法律、医疗、保健、娱乐等等内容。评论员队伍除专业人员和学者外,还会邀请名人,明星或者业余撰写评论。同时注重吸引体育迷参与评说,各媒体也把受众参与作为刺激销量的重要手段。 2.体育新闻评论的角度和意见呈现出多元化的特色 各种各样的选题立论敢于面对众所关注的各种的话题,进行释疑解惑的积极引导。有正面的,也有批评谴责的,既有阐释说明的,也有建议、探讨、争鸣、商榷和研究的。思想活跃,观念多元,倍受受众欢迎。三、“专业化”与“平民化”的体育新闻评论各行其道 如今,新闻媒体面对的是越来越成熟的公众,面对的是越来越多样的媒体群。这对体育新闻评论写作者的专业素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专家型”的评论员是各大体育媒体竟相争夺的对象。“专业化”程度高的体育新闻评论是体育媒体的标志和旗帜,也是体育媒体树立“品牌”的重要手段。 “专业化”与“平民化”的体育新闻评论并存是体育评论的一大特色。两者的目标受众群并不重合,传播目的也不相同。体育专业人员,专家,职业记者所做的评论针对的是资深的体育迷和体育专业人士的受众群体,目的是体现媒体的专业水准。,而“平民化”甚至“娱乐化”的体育新闻评论针对的是更为广阔的普通受众和市场,目的是为了普及知识,培养受众以及增加评论的趣味性,开发体育新闻评论的多样价值。许多大型赛事举办期间,报纸都会策划风格各异,适合不同层次读者的评论专栏。专业人员侧重理性分析,而非专业人员的“感性宣泄”也会获得很多读者的欢迎。 四、“解读”趋势——深度评论发展迅速 新闻信息已经由“传播”时代进入“解读”时代。解读,就是媒体分析、说明、解释新闻的意义。即对刚刚发生或正在发生的重要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或问题,或政策法规等进行针对性地解读——在评论中对于新闻事件进行切中时弊、鞭辟入理的分析,并提出独到的深刻的见解。深层解读与提供观点相结合,是新世纪体育新闻评论突出的特点。观点深刻、公正与否,解读深入、准确与否,决定着评论的成败优劣。例如, “对艾东梅不得已出售体现自己过往人生价值的奖牌一事,公众普遍表示了同情。不出意外,艾冬梅将能赚到她所预计的租个柜台卖童装的启动资金。…… 然而,此事虽然有光明的一面,更多的却是带给人们的沉重思考。目前我国注册的专业运动员约5万人,在非奥运年有近万名运动员退役,奥运会年的退役规模则更大。但得到“妥善安置”的却仅有千人左右。其他都只能进行所谓‘一次性补偿’,补偿金额由各地方体育局自己做主。……可以说,艾冬梅的境遇很有代表性。许多运动员在“举国体制”下也面临着同样的困难。”(《由艾冬梅卖奖牌谈“举国体制”》2007年04月12日,来源:新华网) 这篇评论由一个运动员的经历,引申到对于我国体育体制的探讨,对于事件发生的根源和造成个人境遇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分析,观点深刻且独到。 述评性的体育深度报道由于结合了新闻深度报道和深度评论两者的长处,在实现“解读新闻”方面体现得更为突出。因为写作周期长,在体育杂志上,这类稿件较多。报纸和网络媒体较少。 评论的力量在于理性的力量,在于它的思想穿透力,理性的力量最终要靠深刻独到的观点取胜。信息时代的媒体竞争,不仅是新闻题材的竞争,更是在对新闻事件、新闻题材总体把握上的新闻解读之争,进入新世纪的报刊体育新闻评论更追求对新近发生的一些重大的、全局性的、前沿性的体育新闻事件作深度解读,为公众提供“独家”观点、“独家”角度。摘要本文认为体育新闻评论的新趋势有:“新闻化”特色不断增强、“多元化”趋势明显、“专业化”与“平民化”的体育新闻评论各行其道、“解读”趋势——深度评论发展迅速。 关键词体育新闻评论趋势写作手法风格 体育新闻论文:天天体育新闻娱乐化管理论文 摘要:更多地注入娱乐化元素,有助于收视面较窄的专业性电视体育新闻节目用轻松活泼、娱乐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同时会吸引更多非专业观众,提高收视率。这是目前新闻采编的趋势,也是体育回归娱乐本质的一条必经之路。 关键词:体育新闻娱乐化探讨 简介: 《天天体育》是北京电视台体育频道近两年主推的一档晚间体育新闻杂志类节目,每天21:25播出,时长60分钟。目前的收视率稳定在全频道前十名之内。 通过对七年来晚间档体育新闻的观察,我认为,更多地注入娱乐化元素,有助于收视面较窄的专业性体育新闻节目用轻松活泼、娱乐化的形式表现出来,同时会吸引更多非专业观众,提高收视率。这是目前新闻采编的趋势,也是体育回归娱乐本质的一条必经之路。 也曾有观众向我反应:《天天体育》不好看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新闻变“软”了。不再是单纯报道体育比赛的赛程赛果,而是加入了很多人文和社会的新闻,变的很杂,已经不是纯粹的体育新闻了。 我相信,说这话的一定是一个资深的老体育迷。未必年龄大,而是关注我们节目的时间长。的确,相当长的时间以来我们北京电视台的晚间体育新闻已经逐渐向“软新闻”过渡。这不是我们因为放弃了对新闻时效性的追求,而是对各种变革的顺应。 一、接收信息方式的改变使得晚间的“新闻”变“旧闻” 互联网对于传统媒体最大的冲击就在于他的“时实性”。图文直播已经成为了传统电视媒体的“梦魇”。不受时间限制,不受地点的限制,只要有一个可随时上网的移动PC,一切信息都“尽在掌握”。人们再也不用守着电视机,等着到了新闻时段才能知道一切了。当我们的《天天体育》在每晚9:25播出的时候,所有的“新闻”已经变成“旧闻”了。大众接收信息方式的改变,使得我们必须在设置选题的初期以及拍摄新闻的同时就将拍摄的重点转移到新闻的背后以及更深层次的地方,而不只是简单的赛程和赛果。 二、直播使得“新闻”真正的内含从台前转到了幕后 除了网络,越来越多的电视直播画面已经将比赛画面展示的淋漓尽致。所谓“新闻播报”也不过是将整个过程剪短重新编辑。但转播镜头之外的事情却仍旧是观众想知道的,愿意了解的。直播使得“新闻”真正的内涵从台前转到了“幕后”。刘翔是如何准备比赛的?在火箭队的更衣室里倒底发生些什么?贝克汉姆眼角的伤疤倒底是怎么来的?等等等等。当比赛结果不再是悬念的时候,观众就要顺着结果向前倒,将注意力转移到了对事情的起因和过程的探究上。于是,原本属于专题节目的范畴的纪实性长篇报道也就在这每天60分钟的超大容量中被轻而易举的“消化”掉了。 三、改变播报风格,身体力行“三贴进” 有人说,这是一个“草根”的时代。崇尚个人主义风格。媒体是否走下神坛,用一种更平易近人的方式播报新闻,将决定这个媒体的受众是小众还是大众,这也就意谓着收视率的高低。党中央要求在各项工作中实行“三贴进”原则:即“贴进群众、贴进生活、贴进实际”。而在《天天体育》的实际工作中,我们则要求自己的记者和编辑在做节目的时候把最初强调硬新闻写作到适度加入人情味因素,加强贴近性,增加趣味性和吸引力,强化事件的戏剧悬念,走新闻故事化、新闻文学化道路。没有人愿意在辛苦了一天之后再看你板着脸说一些已经从各种渠道知道的消息。改变居高临下的写作态度,会吸引更多非体育的观众群。 “严肃”是此前电视媒体的主流,随之培养出来的新闻制作惯例也是正襟危坐,一丝不苟。 其实,我们大可不必如此。 与严肃的时政新闻不同,体育新闻本身就是一种娱乐。体育新闻的娱乐化并只是在内容上偏向软新闻或尽力使硬性新闻软化。回归娱乐的本质不但是观众的要求,更是媒体服务性的一种体现。全球管理权威之一达文波特曾在其畅销书《注意力经济》中这样一针见血地写道:“在新的经济下,注意力本身就是财产,金钱将与注意力一起流动。”没人愿意在休息的时候仍旧被紧绷着看新闻,快乐的“软播报”也一样可以给观众带来欢娱。而欢娱就是注意力,注意力就是收视率,而对于电视媒体来说,收视率就是生存的硬道理。 但是在新闻娱乐化的同时,我们也要守住一个社会主义新闻工作者的道德底限。近期姚明在上海参加一个新闻会的时候说:“结婚是我的私事,请媒体守住自己的道德底限。”的确,在新闻作“软”的同时,我们会不由自主的向“狗仔队”风格靠拢。但新闻的故事性不代表个人隐私,文学性不代表肆意遍造。目前我国媒介正处在转型的特殊时期。原已建立的价值体系瓦解了,而新的价值体系又没有建立。在变革的面前,旧的制度轰然倒塌,新的制度尚未完善,生存竞争给媒介带来了各种巨大的经济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媒体难免会遇到多方面的困难,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新闻媒介所带给人们不安于现状的强烈愿望,既可变成改革现状、造福社会的力量,也可以诱发个人不切实际的求名、求利、求享乐的个人欲望。关注明星私生活、放弃正常的新闻播报转而向八卦、性、丑闻等“爆料”新闻靠拢,就会丧失一个新闻工作者应有的职业道德。 我国的媒介具有上层建筑和信息产业的双重属性,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轮并进,始终要强调媒介应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为人民服务,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保证了严肃和高质量的媒介新闻始终占领着我国媒介的主阵地。 什么该“软”,什么该“硬”。如何“软”,如何“硬”。“软”“硬”适中的新闻,才是一档好新闻。在掌握“软”“硬”的尺度上正体现了记者、主编的功力。《天天体育》的主创队伍平均年龄不到30岁,我们有朝气、有活力;当然也会不老成、不会浮噪。在体育新闻娱乐化的道路上,我们在积极的探索,在新闻的报道中,我们在不断的学习。我们会牢记自己是党领导下的新闻工作者,恪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努力为祖国的新闻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体育新闻论文:体育新闻传播管理论文 内容提要:体育新闻传播的是人类体育运动、健身活动及其相关的一些信息,张扬的是一种人类向自身的极限挑战、不断战胜自我、超越自我、追求自身的至善至美的一种人文精神。然而我国现阶段的体育新闻传播误区甚多,体育新闻失实现象随处可见,锦标主义泛滥,地方主义色彩严重,缺乏应有的体育人文精神。由体育新闻传播误区引起的官司也屡次发生。本文用新闻传播学道理剖析了上海中远俱乐部状告《球报》一案。而从根本上看,要克服上述误区,必须从提高体育新闻工作者素质的根本抓起,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传播误区体育人文精神职业修养 体育运动,从古希腊的马拉松运动到现代四年一度的奥林匹克运动,始终是人类社会的重要文化审美活动。体育运动的竞争性、超越自我性、审美性以及广泛兴趣性、普及性等,使体育运动成为人民群众重要的精神食粮之一。这是体育运动成为全人类共同文化的基础,也是体育迷大批涌现的原因。自从1984年第23届奧运会中国获得第一块奥运金牌以来,中国的体育事业突飞猛进,比赛成绩斐然,体育新闻报道也火旺起来,各类专门从事体育新闻报道的专业报、杂志、栏目、频道、频率层出不穷。在风起云涌般的体育新闻报道中,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产生种种误区,有必要加以匡正。 体育新闻是对人类的体育运动、健身活动及相关信息进行的报道。其真实性、时效性、思想性、用事实说话等基本报道要求不言而喻,必须坚决执行。然而现在有些体育新闻报道,恰恰是在这些基本要求方面没有做到或大打折扣,形成种种失误。 误区之一,体育新闻失实现象随处可见,就近几年举其大者: 1997年亚洲足球十强赛前,重庆一家报纸登了消息,称中国足协专职副主席王俊生表示,如果中国队不出线,他将辞职。这是一条“客里空”消息,来源于中国足协楼道里的道听途说。 1998年一本体育杂志说,国奧队主教练霍顿将辞去主教练一职。不久,霍顿声明,称其从未接受过这家杂志的采访,其内容完全虚构。这则假新闻还有一条“美丽”而拙劣的结尾:“霍顿想花更多的时间和他的女儿在一起”,而事实上霍顿没有女儿。 1998年闹得沸沸扬扬的“金哨陆俊收受20万元贿赂”报道,是羊城某体育记者采写的“马路新闻。后记者对簿公堂,惨败而归。 1998年轰动一时的《马家军调查》,对著名的辽宁中长跑教练员马俊仁在训练中的某些有争议的做法大肆渲染,而对马俊仁的事业心与贡献却淡化处理,让读者对马俊仁留下了一个残酷、迷信、专制的印象,明显不符合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 1999年底中国男排在上海争夺奥运会入场券,某报在报道时却说“此前中国男排从未获得过奧运会入场券”。实际是,中国男排在1980年曾获得过莫斯科奧运会的参赛资格,由于国际社会对这届奧运会的抵制,中国男排没有参加比赛。 某电视台体育频道播出“2001年中国篮坛十大新闻”,其中一条:在中国大学生运动会篮球比赛上,中国队战胜美国队进入决赛。言过其实,耸人听闻。实际是:中国大学生男篮占了大半国家队,而美国来的是准大学生队,真正的美国大学生队在澳大利亚参加友好运动员。美国不把这次比赛当回事,没有派出NBA或NCA的顶尖高手;而我们全力以赴,又是在本土作战,赢一场球不必大惊小怪,更不值得作大新闻。 至于2002年春天上海中远俱乐部状告《球报》一案,也是由报道事实虚假引起。4月24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对该案已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认定:辽宁日报社主办的《球报》在2002年1月17日刊登的关于《神秘中间人爆出涉黑猛料》的报道,使读者对中远汇丽足球队涉黑的疑虑无法消除,该报道中涉及的事件发生过程尽管客观存在,但“神秘中间人”的陈述实际上是在向媒体撒谎,欺骗公众,这就必然导致该报道内容的虚假、失实,违反了新闻出版法律法规确定的义务。《球报》未尽审核义务,使虚假、不实报道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因此法院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天内在《球报》头版上刊登向原告中远汇丽足球俱乐部赔礼道歉的声明。(1) 有的从业人员心情浮躁,报道中的差错十分惊人。同一名记者报道同一件事在同一张报纸上,也会有两种不同的说法。4月19日晚东方大鲨鱼队战胜八一双鹿队,夺得CBA全国男篮甲A联赛总决赛冠军。因为有电视现场直播,比赛全过程很清楚。第二天,上海某报特派记者在报纸头版上发消息《大鯊鱼CBA称王》,称最后“本沃补篮得手,这记入球令东方队最终以123比122战胜八一双鹿”;而该特派记者在第5版《夺冠记》中却详尽描绘哈特最后补篮得手。不知这位赴宁波体育场现场采访的记者为何会出尔反尔,令球迷读者震惊!(2) 至于因缺乏体育知识而造成的报道失误更是比比皆是,例如足球比赛中,一名前锋在“弧顶”处起脚射门,实际距球门线约20米,而一名电视节目主持人却说“在禁区外30多米处一脚射门”,罚球点离球门线为12码,却说成12米,等等。 误区之二,锦标主义,以成败论英雄。 中国有句古话“成者王侯败者寇”,这在某些体育新闻报道中得到了体现。二三十年前“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口号早已成为历史陈迹,而夺冠争第一成为衡量体育新闻价值的最重要砝码。体育比赛的胜负固然构成了体育运动的魅力,然而某些体育新闻报道对胜者赞扬过度、对负者贬斥讥讽乃至侮辱的做法,却让受众无所适从或不能接受。 德国籍足球教练施拉普纳1992年被中国足协聘请为主教练时,体育新闻界对其宣传的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不少报道突出:施拉普纳是德国的十大优秀教练之一,有把一支乙级队带入甲级六强的经验等等。当施拉普纳指挥中国队获得亚洲杯第三名后,一些报道热情地称施拉普纳为“老纳”“施大爷”等,对球队问题避而不谈。然而当1993年世界杯预选赛上,中国足球队败给也门队和伊拉克队,赛程过半就被淘汰出局时,一些报道又将施拉普纳说得一无是处,说他“长期在乙级队执教,他的球队靠杀伤战术才进入甲级”,“关于施拉普纳被评为德国优秀教练,是新闻界误传”等等,表现出“痛打落水狗”的决心。失利的施大爷成为“以成败论英雄”体育报道观的牺牲品。 对中国自己的著名足球教练徐根宝的报道也是如此,一忽儿描写成“宝”,一忽儿描写成“草”。今年春天徐根宝执教的申花足球队连败了两场,申花俱乐部领导都未表态,有的媒体上已有根宝将下课的新闻,甚至有记者当着徐根宝的面提出是否下课的问题。 体育比赛是激烈竞技的世界,有比赛就有胜负,胜败是常事。而体育新闻报道对胜者乱捧、对败者乱骂,都是违背新闻职业道德与体育人文精神的恶劣行为。 误区之三,地方主义色彩严重。 体育新闻报道中的地方主义,是指地方新闻媒体失去客观公正的立场与态度,在体育报道中以有利于本地与本方作为取舍事实的出发点与标准。例如1997年10月第八次全国运动会女足比赛上海队对北京队的比赛,上海队后卫在防守时明显手球,当值主裁判视而不见,反而给表示不满的北京队队长出示黄牌。此时,辽宁和上海的金牌第一之争正处于白热化阶段,此事关系到最后金牌归属问题,自然引人关注,但上海媒体对此只字不提。同样,在全国足球甲A联赛中,申花队一主力队员向山东泰山队外援巴力斯塔脸上吐痰,上海媒体同样回避;而当广州太阳神队队员叶志彬踢伤申花队外援莫拉,上海媒体则大幅报道,口诛笔伐:《莫拉,球场暴力的牺牲品》、《咔嚓一声,申花痛心》、《流氓行为?!》等等。(3) 误区之四,缺乏应有的体育人文精神。 有些从事体育新闻报道的人员缺乏应有的体育人文精神和职业素养,他们热衷于搜集斗殴自杀、赛场暴力、教练下课、名人婚变、酒吧艳遇等“猛料”,全不顾社会影响与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例如今年4月6日新华社已权威信息《董艳梅马俊仁否认自杀传闻》,导语为:“今天在这里举行全国马拉松锦标赛之际,辽宁省体育局副局长马俊仁及其头号女弟子董艳梅在接受采访时,均对此前有关董艳梅自杀未遂的传闻矢口否认。”事实应该很清楚了。但上海有家报纸在4月6日发了与新华社报道相反的新闻《“马家军”相关负责人证实董艳梅自杀未遂》,还言之凿凿:“据马家军内部有关人士透露,董的自杀可能与奖金分配有关。”4月8日这家报纸为了找自圆其说的台阶,又发了《真真假假难决断疑云围绕董艳梅》的新闻,继续怀疑董可能自杀过。尽管在这之前,董艳梅一再向记者申明:“这样的传闻不可思议,难道人生病就不能打针吃药了?……比赛奖金辽宁省体育局已拨下,住房也已在九运会前就拿到了,现在正在装修,而且马导对我像女儿一样好,我怎么会自杀呢?”然而,某些报纸与网站还在捕风捉影与恶炒,全不顾新闻职业道德与尊重他人人格的法律原则。 在上述种种体育新闻传播的误区中,失实报道的危害性最大,有的还引起了新闻官司。特别是上海中远俱乐部状告《球报》一案,应引起新闻界、体育界、司法界的共同关注,在这里专作一个个案分析。 新闻法制研究专家魏永征先生曾说:当中国的新闻记者第一次因为自己的作品而登上共和国法庭的被告席时,他们众多同行的普遍心态是:很不理解。然而,这种很不理解的心态却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对“新闻官司”还远远缺乏思想观念上和法律知识上的准备,“新闻官司”屡屡发生,也就不奇怪了。(4) 2002年1月28日,上海中远汇丽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拿起了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名誉。它在诉状中称:2002年1月17日,沈阳《球报》(辽宁日报社主办)在头版头条和几乎整个3版刊登了题为《神秘中间人爆出涉黑猛料》的报道,并登载了一份“上海银行电汇凭证”。该电汇凭证的委托日期为“2001年9月21日”,汇款人全称为“上海中远汇丽俱乐部”,收款人全称为“北京建轩体育服务公司”,汇出行名称为“上海定海支行”,汇入行名称为“中行朝阳支行”,金额为“叁拾万元整”,其汇款用途为“服务”。《球报》的特约记者在文中同时还透露,当时任中远队主教练的徐根宝用5万元收买绿城队的夏青。此事在足坛乃至全国上下掀起轩然大波。徐根宝已在接受媒体采访中断然否认有此事。由于《球报》报道的标题耸人听闻,内容又没有核实,引起争议势在难免。 为此,中远俱乐部认为:被告未遵守起码的新闻报道原则,对伪造的银行电汇凭证未作任何核查即采写报道,并将其刊登,不仅给中远的名誉造成巨大损害,而且还使中国足协的权威性、公正性以及法律的尊严受到重大的损害,球迷的热情和信心也遭到沉重的打击。据称,中远此次行为纯粹是“为名誉而战”,他们要求赔偿20021.17元,这一“标的”即为《球报》文章的时间2002年1月17日;同时,中远还要求被告在《球报》及中央媒体上作公开赔礼道歉。 而《球报》常年法律顾问则在2002年1月20日发了“声明”,辩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司法基本原则。在我国当前虽然没有新闻法,但新闻报道要受这一基本原则的约束。《球报》2002年1月17日报道了在杭州发生的有关“中间人”的事情,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全国许多报社、媒体对这一客观发生的新闻都进行了报道。我们知道,事实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球报》对这一事实的过程表示了关注,当然会随着这一事件的开始,一直关注如实地报道下去,直到最后有结果。作为新闻记者,在时间上要求有及时性,不能要求记者对一事实开始、全部过程、结果在一篇报道上出来,新闻报道不是调查研究,不能失去新闻性…… [page_break]受理此案的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在2002年4月24日已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球报》虚假、不实的报道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判令:被告辽宁日报社在判决生效之日起7天内在《球报》头版上刊登向原告中远汇丽足球俱乐部赔礼道歉的声明;但原告未提供受到经济损失的依据,法院对其索赔请求难以支持。据说,原告同意判决,而被告不服,还要上诉。 相信公正的司法机关最后会对此案有一个合法合理的裁决。笔者只想从法理与新闻传播学道理上对此案作一些分析,以期探讨其中的曲直是非,并探讨:报道“曝光新闻”的记者如何避免新闻侵权行为,避免吃“冤枉官司”。 新闻侵权行为经常会自觉不自觉地发生,它是指在新闻采访写作、新闻节目制作及其传播过程中侵害他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名称权、荣誉权等人格尊严权的行为。目前我国严格意义上的《新闻法》尚未出台,不等于说新闻报道无法可依。事实上,从《宪法》、《民法》、《刑法》等各种法典、管理条例到部门规章制度,都有涉及新闻传播与媒介管理的,形成一个完整的有关新闻传播的法制管理体系。当然,这还不完善,还需要《新闻法》正式出台。 例如有关人格尊严权的法律规定,我国1982年《宪法》第38条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权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1986年《民法通则》列有“人身权”专节,对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作了规定,并特别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还规定公民、法人上述权利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都规定了以侵犯公民名誉权和人格尊严为客观的侮辱罪和诽谤罪。我国与人格尊严权有关的司法解释也有许多,主要为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密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对侵害名誉权的关系、名誉侵权责任承担形式等问题作了具体解释与明确规定。特别是后两个文件是目前处理侵害名誉权案和新闻侵权案件最完整系统的法律文件。因此,目前我国处理新闻侵权案件是完全有法可依,中远状告《球报》一案也是不难彻底解决。问题倒是在“曝光新闻”或批评性报道中的一些新闻传播学方面的道理,却往往成为公堂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东西,有必要进一步探讨与澄清: 一.是否“客观存在的事实”都可以报道? 在中国足球打假、清除黑哨的活动中,有一名“中间人”(球迷称他为“阿混”)检举揭发了上海中远汇丽足球俱乐部的所谓“贿赂事件”,出示了“电汇凭证”等等。这在新闻采访学中只能说是出现了“新闻线索”,是事实的信息或信号,可能正确,也可能错误,可能全面,也可能片面,还不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本身。特别是批评性报道更要慎之又慎,要反复核实。批评性报道在“曝光”前,一定要与当事人见面,征求意见。正如古人所言:“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在这事件中,当事人相关的有中远俱乐部的负责人、徐根宝主教练、.汇出汇入银行的负责人、经办人或收款人等等,而“电汇凭证”也要追根溯源核实其真伪。 表面看来,《球报》报道的新闻源是来自“中间人”的,“中间人”是客观存在。《球报》是否可以把责任推到“中间人”提供假情况上?这也是不行的。“中间人”弄虚作假固然可恶,后来那个“中间人”又推翻了自己的说法,实属不屑之徒;而作为一名记者有责任弄清楚事实真相后再报道,.不能以损害真实性来赶时间性(“及时性”)。中外的新闻采访学都把“不轻信”、“莫盲从”、“冷静思考”、“深入采访”等作为记者的必备素质与作风,就是此理。客观存在的事实的现象有真象、假象之分,真象是正确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属性,而假象则是歪曲地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属性。假象只有被彻底揭穿时,才能更深刻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当一名记者因把假象作为真象报道而混淆视听、侵犯报道对象名誉权时,还能以假象也是“客观存在的”作为辩护理由吗? 二.当客观事实比较复杂,当事人各执一词,新闻媒体如何来处置?要不要及时报道?如何来报道? 《球报》常年法律顾问在“声明”中讲的“事实是一个动态的变化的过程……”,“新闻报道不是调查报告,不能失去新闻性……”,这些道理讲得很内行,都是正确的。确实,“全国许多报社、媒体对这一客观发生的新闻都进行了报道”,为什么上海中远足球俱乐部单独要上告《球报》,而不告其他媒体呢?简言之,其他媒体没有侵害中远的名誉权。一些报纸在报道“中间人”检举事件时,同时发了中远俱乐部负责人的表态与编辑表示怀疑的短评;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在报道“中间人”检举消息的同时,由节目主持人采访中远俱乐部的负责人与徐根宝主教练,让当事人说话,记者不加任何主观推测。例如,就在1月17日《球报》“中间人”新闻的当晚,中央电视台《足球之夜》栏目记者现场采访中远俱乐部董事长徐泽宪,让徐董声明:“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是一张假凭证。我们首先要对这种弄虚作假、企图诬陷我们俱乐部的行为进行强烈谴责……还有,我们跟这个什么体育服务公司从来没有什么业务往来,甚至连听都没有听说过……”这就表明,.记者完全采取客观公正的态度,站在探索真相、追求真理的正确立场上,让双方对质,给双方表态的机会,充分“让事实说活”。这才是真正的“与时俱进”的报道方式,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球报》及其记者本意是为了足球打假除“黑哨”,滿腔的爱国热忱与正义感,是好心添了乱;与其他媒体特别是中央媒体比较,从中是否可以学到一点“舆论监督”与“媒体批评”的艺术与技巧呢? 三.“曝光新闻”或批评性报道如何把握批评的“度”? “度”是指分寸或标准,在哲学上是指事物质的规定性,必须循规蹈矩。批评性报道是新闻舆论监督的一种利器。而新闻舆论监督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是党和人民以法制形式确定的保.证人民言论、出版自由的民主制度的体现,因而是一种授权活动。新闻媒体与新闻工作者作为党、政府与人民的“喉舌”,在开展舆论监督、从事批评性报道时,要把握好的“度”有: 1.真实准确。舆论监督与批评性报道的生命在街真实准确,不仅批评报道的事实确有其事,确凿无误,而且对事实的说明解释与评判议论都要恰如其分,符合事物的真相。 2.依法报道。舆论监督依法展开,批评性新闻依法报道,报道活动与报道内容都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与宣传纪律。 3.平等公正。舆论监督是一种平等公正的权利,要尊重批评对象。对于批评的同志来说,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达到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目的。即使对敌对势力和犯罪嫌疑人作斗争,也要讲究政策与策略。 4.及时纠错。在舆论监督与批评报道中,难免发生差错,要及时纠错,采取“更正”、“声明道歉”等手段,尽量争取法庭外和解。 在我国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举的今天,舆论监督必须在宪法与法律范围内进行,还必须受道德原则的约束与规范。在我们从事的新闻报道领域内不断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并加强我们的职业道德自律。从上海中远俱乐部状告《球报》一案中还有一个启示:新闻工作者要努力学习法律,学会运用法律;而法律工作者要努力学习新闻传播学,学会运用新闻传播学。两者相互间多沟通、多理解,让社会主义新闻舆论监督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最后,论题还得回到当前我国体育新闻报道中种种误区如何克服。回答可以有多种方案,但是要从根本上克服体育新闻报道中的种种误区,必须从提高体育新闻工作者素质抓起。 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媒体之间的体育新闻竞争十分激烈,一些体育记者为了在竞争中取胜,一味追求独家新闻、内幕新闻、爆炸性新闻,在通过正常渠道得不到的情况下,采取道听途说、捕风捉影、合理想象等手段挖掘新闻,于是各种弊端层出不穷。因此克服上述种种误区、解决上述弊端的对策与措施有: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学习新闻学传播学基本原理。体育新闻报道同样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思想性、用事实说话等基本原则,并真正贯彻到新闻实践中去。 二.认真贯彻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制定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5),体育新闻报道同样应注重社会效益,讲究社会责任。体育记者要在真实全面、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坚持真理、廉洁奉公、团结合作等各个方面加强自律,并落实到行动上。 三.对体育新闻工作者加强职业培训,使其真正熟练掌握深入采访、客观报道、科学评论、正确编辑的种种方法技巧,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与工作作风。 四.体育新闻工作者除了熟悉体育理论与体育运动常识、比赛规则之外,还应掌握輿论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经济管理学等多学科理论与知识,成为学者型、专家型的新闻工作者。体育记者应是体育运动爱好者,并熟练掌握运用电脑、驾车技术、摄影摄像技术、英语会话等技能,以胜任体育新闻工作。 五.培养优良的心理素质。体育运动弘扬的是一种超越自我的精神,体育记者也应具备这种可贵的精神。“超越自我”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老子说:“自知曰明,自胜曰强。”王通(隋代思想家)说:“自知者英,自胜者雄。”都提倡战胜自己的缺点、弱点、错误,才能成为强者与英雄。记者在激烈的新闻竞争中能成为强者,必须具备“超越自我”的优良心理素质。 六.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体育新闻工作者提高素质,主要靠自身修养与努力,但外因条件也必不可少。各类新闻媒体的领导与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应加强监督管理机制,关心爱护体育记者,多为他们创造学习进修的良好环境与条件,形成优秀体育记者、编辑、编导、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体育新闻报道获得空前规模的发展,虽有种种误区与缺点,但广大受众、特别是青年学生十分喜爱体育新闻,体育新闻报道还有继续发展的机遇与条件。让我们一一体育新闻工作者、体育爱好者与新闻教育工作者一起努力,为不断改进体育新闻报道、弘扬精神文明而奋斗。 体育新闻论文:体育新闻传播特征 网络体育新闻传播的特点分析新闻内容更新快。新闻的最大特点和魅力在于及时性,且已成为新闻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新闻传播与新闻事件发生之间,时间的距离越小,新闻价值就越大,这是新闻传播的一个客观规律。而体育新闻的时效性则表现得更强烈,对于体育受众来说,一场比赛的结果,一个比分的输赢,都牵动着无数人的心。体育比赛始终充满悬念和变数的特点要求体育新闻的传播更加快捷迅速。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站对体育新闻的更新速度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网络的时效性有目共睹,传统媒体的出版周期可能是几天,而网络媒体的更新速度则是几分钟或几秒钟,速度之快,令人震撼,这恰好满足了体育新闻传播快捷迅速的要求,因此网络体育新闻与其他传媒相比,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新闻内容量大且保存期限长。互联网拥有强大的数据系统,信息承载量是传统媒体的无数倍。而传统纸质媒体的信息承载量受版面的影响,电视、广播则受时间和信息容量空间的影响。但网络媒体则没有这个限制,因为网络的超链接功能使它方便快捷地汇总信息和整合信息,它既能横向集纳最广泛的多元信息源,又能纵向保存历史信息,且在查找文献和资料时更为快捷。在一些重大体育事件产生或经过以后,网络媒体还能多方位多角度地回放赛事、分析赛事,最大程度上满足受众不同层次的信息需求。另外,网络媒体对于新闻信息的内容保存时间较长。体育赛事和新闻可以轰动一时,而传统媒体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受众只能在有限的时间获取新闻价值,而网络媒体像人的记忆一样将其储存起来,其先进科技的应用更可以长时间地保存,以供不时之需。互动方式———全民参与。互动性是网络的一个重要特征。网络传播的信息传输方式呈现“双向互动交流方式”,网络为受众与传者之间、受众与受众之间搭建了信息共享与思想交流的平台,这种交流不分时间、空间和诉求对象,只要具备一定条件,传受双方都可以进行自由交流与沟通。受众和传者的纵向互动,受众和受众之间的横向意见互动,把原本仅限于人际传播的交流放到了一个宽泛的媒介平台上进行,让每个受众都能发出自己的声音。让网民参与形成互动已经成为各网站提高点击率和注意力的重要手段,其中表现最为抢眼的就是“网络论坛”bbs。另外,运动员博客的开设使受众对运动员的了解更加深入,通过留言,人们对运动员更多了一份关怀与鼓励,还让全民参与到体育运动中来,提高了体育在百姓心中的地位,加速了体育的发展。多媒体:全面调动视听。众所周知,报纸通过纸质媒体利用文字和图片传递新闻,广播以声音发送信息,电视则借助音频、视频信号来达到信息传播的目的,这些媒体大多采用单一的方式来传播体育新闻,而网络新闻却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于一身,成为高科技的多媒体,与这些传统媒体只采用一种或几种传播形式相比,互联网集纳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的表现形式,展现出丰富多彩的新闻内容。而且,其功能强大,还可以将这些媒体组合起来,形成一种新的传播手段,然后进行运用,满足不同阶段受众的需求。 高度的情感性。随着现在社会体育事业的飞速发展,体育新闻不再只是单纯地对体育赛事进行追踪报道,而是以人为优秀,通过对赛况的报道,来宣扬一种迎难而上、不屈服不服输、奋力拼搏、团结进取的体育精神,是对国家、民族以及未来的一种情感寄托。网络体育新闻传播展现了对人的情感的尊重,揭示了新闻背后人的内心世界的那层神秘面纱。例如,在第28届奥运会期间,体总网专门针对我国每一位奥运冠军进行了网络独家报道。在报道中,我们可以跟随记者的镜头,走进运动员的生活中,了解他们平日里艰苦训练的经历,体验他们夺冠瞬间的欣慰和幸福,让受众与运动员一起为失败难过,为成功高兴。网络体育新闻发展策略分析加强深度报道,把握新闻中的“度”。什么是深度报道?它的定义是:“围绕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把新闻事件呈现在一种可以表现真正意义的脉络中的一种报道形式。”哥伦比亚新闻学院研究生教程谈到新闻报道的三个层次时称:第一层是事实性的直接报道;第二层是发掘表象背后实质的调查性报道;第三层是在事实和调查基础上做出的解释和分析报道,也称深度报道。要平凡中见深度,体育新闻深度作为一种新闻深加工产品,所选题材如果关涉名人,是热点、焦点,具有社会敏感性,那就容易引起读者关注。这类题材深入挖掘的空间较大,报道的价值和意义也较大,自然也就成为体育深度报道的首选。刘翔在北京奥运会上的退赛事件触动了社会的敏感神经,人民网就了一篇题为《谁懂刘翔之痛》的深度报道,全篇以“请放过刘翔吧”为主要切入话题,对刘翔的病情康复、心态、个人发展做了全面深刻的报道,文章一经刊出,引起很大反响,被各大门户网站转载。另外,突出体育报道的娱乐性是大势所趋,但它带来的弊端却不得不令人重视。在一些网络媒体的体育新闻娱乐化后,报道内容开始热衷于追逐和挖掘体育明星的秘史、艳闻。作为网络媒体的编辑,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正确理解与对待体育新闻娱乐化,把握好体育新闻娱乐化的度,是急需解决的新课题。不可否认,当今新闻竞争日益激烈,体育新闻也是如此,这给体育报道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体育新闻涉及体育明星的个人隐私等,其曝光需要把握好度,体育明星私生活的透明化可以让受众深入了解该明星背后的光环,从而更加喜欢体育明星。相对来说,如果把握不好“度”,会让受众产生反感,给媒体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是如果一味报道运动员、教练员及其相关人员的私生活,甚至是绯闻,以满足一部分人的偷窥欲,那就走向极端了。如雅典奥运会上,炒作诸如姚明“胡子”的长势、日本乒乓球运动员福原爱“暗恋”王励勤等“花边新闻”就显得很庸俗和无聊。这种“娱乐至上”的最终结果,恐怕就是“娱乐至死”。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媒体在选择新闻的判断中更倾向于市场的卖点,而不是原先新闻价值必须严守的社会责任感。体育报道突出娱乐性是大势所趋,但绝对不能把娱乐化和虚假新闻、恶性炒作混为一谈。 网络体育新闻要以人为本。在网络时代,由于网络技术的特点,使得体育新闻的资源很丰富,没有任何时间和空间的约束,在眼球经济的背景下,就更容易导致体育新闻人文关怀的缺失。体育运动的主体———人是体育新闻传播的对象,人是具有人性的价值、人的尊严和人生意义的,而新闻媒体“以人为本”理念的实质就是对人的关注、尊重,是对人的主体性的弘扬。因此,在报道角度和内容上,要改变过去体育新闻多以体育事件为中心的观念,将媒体视线向“人”身上转移。这样不仅可以丰富体育报道内容,开拓体育新闻的报道领域,同时还可以满足受众多元化的接受心理,更重要的是使人文精神回归到体育新闻中。从“人”的角度出发,关注一个体育事业参与者的生命,表现个人命运的成败与悲欢,表达对个人生命的感知和对生命与世界的领悟,把探讨运动变为探讨个体生命,使报道成为对生命的探索和追问,把“运动中的人”变为“人在运动”,使人成为体育运动的真正主角。在体育报道中要注重运动员作为普通人在运动中的真情实感,表现其自然的喜怒哀乐,使体育报道与受众的心理产生情感共鸣,这样的报道才会产生更好的传播效果。体育新闻具有明显的情感性,这也体现了传媒“以人为本”的追求。体育新闻是以人为优秀的新闻,既然是以人为优秀的报道,就应该充分展现对人的情感的尊重,对新闻背后人的内心世界的揭示。如果在体育新闻报道中“见物不见人”、“见事不见人”、“见人不见情”,从传播方式和态度来说,都有悖于媒体追求的“以人为本”。另外,还要打造网站新闻特色与接受传统新闻媒体获取新闻的受众比较,通过网络获取新闻的受众更注重网站新闻风格和新闻的质量。因为从我国国情来看,这类受众的文化水平相对较高。这种现状要求网络体育新闻编辑在新闻风格和质量方面当好把关人。对于同一个新闻事件,不同的媒体可能有不同的报道方式,我国的许多新闻网站,往往采用的是罗列式新闻浏览方式,即将相关题材的报道归于一个专题中,让受众自己阅读,然后作出判断。这样的做法,看上去内容客观翔实,报道面宽泛,实际上却使新闻质量良莠不齐、杂乱无章。 《新民晚报》网络版的做法独树一帜,让人耳目一新。《新民晚报》的网络编辑新闻把关意识非常强,他们吸取了报纸新闻标题吸引人的特色,不仅在内容上求精,更在标题上下工夫,求新、求亮,从而使网络新闻标题打破了仅仅作为链接的功能,一下子使新闻标题的做法“跳”出了网络新闻的弊端,这种把关人意识值得在其他网站新闻编辑中借鉴,而网络体育新闻的创新更应如此。加强网络法律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社会的健康发展需要强有力的法律基础,网络化的体育新闻市场也是一样的。网络体育新闻没有强调个人或者集体的约束,所以要依靠广泛教育引导和加强网络自律。首先,网络传播作为新生事物进入我们的社会,必然要给人们一个不断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理网络当然是最根本的保证。依法治理网络是体育新闻可以健康发展的前提,加强对网络使用者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发挥网络自律的作用也同样不可忽视。只有当全体网络使用者正确认识了网络传播的作用和价值之后,才会自觉地抵制网络传播违法行为的发生。其次,要加强对网络传播行为的监管。针对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控制难的特点,要建立制度化的网络监控体系,完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对于网络传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严格管理体育新闻传播中的各个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力争将网络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不使其扩散,创建体育新闻发展的健康环境,保障体育新闻正常、顺利发展。最后,也是最根本的,是要针对网络传播的特点和网络时代新闻传播违法行为的特殊性,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结合体育新闻的传播特点,强制法律措施,保障网络传播健康发展。在保护体育新闻市场的同时,也保护广大受众的基本利益,提高新闻从业者的道德素质,网络传播中的体育新闻要严格把关,将和谐发展的思想潜移默化地传播到受众及国人的思维中,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巨大的贡献。 结语 随着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体育新闻内容越来越丰富,技术手段也越来越发达,必将成为人们选择的一个重要新闻获取方式。但不可否认,网络体育新闻也存在一些缺点和问题,比如新闻的失实问题、娱乐过度问题,因此如何规范和引导网络体育新闻的发展方向,促进其健康发展,是我们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重要课题。毫无疑问,体育报道在追求轻松娱乐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其品位和深度,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新闻的精品意识。 体育新闻论文:体育新闻的发展对体育新闻专业人才业务素养的特殊要求 摘要:本文在讨论体育新闻发展现状与趋势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我国体育新闻专业人才业务素养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体育新闻专业人才业务素养八个方面的要求。 关键词:体育新闻 专业人才 业务素养 一、体育新闻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自从体育和大众传播媒介结缘,二者就在相互的合作中实现了共同的进步和飞跃。一方面,体育新闻传播为体育搭起一座平台,这个平台展示或艺术地展示体育,让体育的内涵和影响力呈现得更鲜明、更突出。可以说,新闻传播是体育发展、演变、流传和推广的催化剂,依靠着大众传播媒介广泛的影响力,体育和人们越来越近。另一方面,现代体育逐渐扩大的社会影响力以及体育比赛过程的变幻无穷、比赛结果的不可预测等体育活动所具有的独特魅力,又使体育新闻成为各级各类媒体十分重视的报道领域。 我国体育新闻的发展和体育事业的发展是紧紧吻合与呼应的。目前,我国竞技体育的水平在世界上有目共睹,在最近三届奥运会的比赛中,均获得金牌总数前三名的好成绩。这标志着我国已迈入了世界体育大国的行列。但竞技体育的优异成绩并不能说明我国已经是一个体育强国,与此同时,必须“坚持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日标,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协调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 由此,体育新闻在关注体育赛事基本信息的同时,还应该积极倡导体育生活方式,提高全民体育素质。体育新闻应将体育大国、强国的意义蕴涵其中,广泛传播体育在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国际交流中的重要作用;广泛传播体育在促进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提升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方面的重要作用;广泛传播体育之于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生命个体的价值意义。 二、当前我国体育新闻传播g-业务素养存在的不足 体育新闻的蓬勃发展,使得体育新闻从业人员队伍也逐渐壮大。但与蔚为壮观的记者数量相比,体育新闻专业人才精兵少却是目前面临的一个主要困境。 1.体育新闻传播相关修养不足 从体育新闻传播者本身的角色定位来看,他首先应该是一个新闻工作者,必须具备新闻传播的知识背景,熟练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具有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有新闻方面的技能训练和实践经验。从体育新闻传播内容的特殊性来看,他又必须是“懂”体育的人,要具有体育专业素质,即热爱体育,熟悉体育运动规律和项目特点,对体育有着深刻的理解。除此之外,他还必须具有较强的人文关怀精神、较强的适应能力和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这些要求集于一身,它们的结合、碰撞赋予了体育新闻传播者独有的专业素质。 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等原因,我国体育新闻传播者或缺“新闻”或缺“体育”或缺乏必要的人文底蕴的“缺一门”现象还普遍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体育新闻传播的整体水准,以致体育新闻报道出现内容不准确、常识性错误频出、金牌至上、缺乏人文关怀等一系列问题。 2.跨媒体报道能力欠缺 数字时代的今天,媒介融合的趋势增加了新闻媒体对具备“跨媒体”技能的新闻人才的需求,即专业技能的界限被打破,能够为联合集团中所有的媒体提供新闻素材。工作成果是多媒体形式的,文字报道、新闻图片、现场录音录像等一应俱全。但我国新闻传媒的组织结构都是基于传统媒体的生产方式建构起来的,新闻传播者也相对固定于某一单一媒体中,其符合本媒体需要的报道技能已稳定成熟,而应对新时期媒体发展需要的跨媒体报道能力却略显欠缺。 3.新闻职业道德下滑 当前体育新闻中的有偿新闻、低俗之风、虚假新闻为受众所诟病,一些体育新闻传播者往往会以满足受众需求的名义,在报道中把刺激、暴力、低俗当做卖点,把运动员当做夺取冠军的机器,对胜利者盲从、溢美,对失败者怀疑、诟病和批评。这些打着权力话语烙印的报道严重违反了新闻真实性、客观性、全面性原则,直接影响了受众对报道内容的理解向度和最终态度,对体育新闻的社会效应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体育新闻专业人才业务素养的内涵 1.在体育新闻传播中履行好社会和公众赋予的责任 社会责任感是新闻传播者职业道德的前提和基石。是衡量新闻传播者职业道德的标尺。一个体育新闻传播者需要正确认识传媒的社会职能,利用传媒的影响力履行好社会和公众赋予的社会责任。面对当今体育新闻出现的泛娱乐化、暴力倾向、低俗化现象等,体育新闻传播者更要有准确的新闻判断。不盲从,不误导;要在追求新闻轰动效应的同时,始终坚守新闻的真实性;要设身处地地为报道对象着想,不急功近利,避免让采访成为伤害。要不唯星(只关注明星的一举一动),不唯赢(只关注金牌);要杜绝漫不经心的和不负责任的报道。 2.信息快速出新 时效性是所有新闻的基本要求,但由于体育新闻传播对时效性的要求更高,体育新闻传播者是否具有快速信息的能力更加重要。许甚仁先生认为体育记者在处理新闻时效性方面的要求应比其他记者更高。体育记者应该有三快,即腿快、脑快和手快。卢晓峰先生认为体育记者的反应速度应比其他记者更快一些,因为体育比赛变化多端,一些新闻素材和采访机会稍纵即逝。汪大昭先生认为体育新闻的采编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本功,在观察、取材、思考、判断、落笔等“生产”过程中,独立、敏捷地作出处理,等指示、磨洋工都为读者所不容。曹剑杰先生也提出体育记者应有强烈的时效意识,出手要快。 快速信息,既需要对新闻事实的及时判断,又需要对报道对象的历史有长期的积累。许多体育事实。往往是历史的延续和折射。一个体育新闻传播者对所报道的项目和运动员的历史与现状需要有积累,应将独立的新闻事件放在历史环境下审视其新闻价值,发现它的新闻点。必须站在历史的高度溯及以往才能在“时间序列”中找到新闻事件的位置,从而得出准确的新闻价值判断,做出精当的新闻选择。 在追求快速及时的同时,选择新颖的新闻报道角度往往也能出奇制胜。以新华社体育记者杨明的《约翰逊“欺骗”了整个世界》和《约翰逊果真欺骗了整个世界》两篇报道的出炉为例。1988年汉城奥运会的男子百米决赛是美国的刘易斯挑战加拿大的约翰逊。前三轮中,刘易斯以梦幻般的芭蕾舞步,数次踏破10秒大关,而约翰逊却几乎在半决赛中被挤‘出去。当大家认为刘易斯将毫无悬念地夺冠时,决赛中的约翰逊却如炸雷般进裂,“以震惊人类的9秒79掠过100米终点”,他留在跑道上的“那道炫目的黑色闪电会使所有人目瞪口呆,人们对他那划时代的成绩和计谋惊叹不已”。记者杨明也“被这神奇的数字激荡得死去活来”,“居然忘了抢发快讯”但却以独家的角度写出了一篇特写《约翰逊“欺骗”了整个世界》,着意写约翰逊欲擒故纵,不但蒙骗了对手刘易斯,也“欺骗”了整个世界。但几天后一则关于约翰逊服用兴奋剂的消息又震惊得杨明“差点晕过去”,这时候,抢发这样一条消息至关重要。于是,杨明很快写出了与前一条稿对应的消息《约翰逊果真欺骗了整个世界》。“前一条消息“欺骗”二字的运用与约翰逊的欺骗行为成了千载难逢的巧合,这次采访成为体育史上的一则佳话,两条姊妹篇也使杨明赢得了当年全国好新闻一等奖。 3.符合媒体需要的体育新闻策划和报道能力 不同类型的媒体在体育新闻传播方面的作用是不同的。根据媒体特点精心策划和组织报道,在体育新闻传播中表现得更加突出。如当电视发挥它的视听优势在一些重大比赛中独占鳌头时,其它类型的媒体就需要精心组织和策划适合本媒体特点的报道。2007年8月31日,刘翔在日本夺得世锦赛冠军后,《解放日报》的编辑对图片的处理正是这种能力的体现。编辑从刘翔实现奥运夺金、破世界纪录、世锦赛夺冠“大满贯”着手,找到三大比赛的经典图片,组版时,用蓝色围框将其处理为头版的新闻看点,放在头版左下方,主打图片《刘翔撞线瞬间》“破”框处理,大标题《12秒95!刘翔加冕大满贯》压图处理,本来稍显呆板的蓝色围框立即充满动感,三幅辅助的夺冠小图片将刘翔的大满贯之路形象地表现出来。使单条动态新闻有了历史纵深感。 即使受体育青睐的电视媒体,由于转播权的限制,在体育新闻传播方面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所以,电视体育新闻传播者同样需要根据媒体定位和受众特点组织策划相关报道。北京电视台关于北京奥运会的报道也体现了记者、编辑的策划和报道能力。尽管是奥运举办城市台,北京电视台也受到国际奥委会相关规定的限制,无法进入比赛场馆采访,于是他们在优秀资源被央视“压倒性垄断”的不对称媒体竞争中,坚持特色化报道战略,注重策划,在赛场外开辟了第二战场。如8月8日开幕式当晚,新闻节目中心派出了40多组记者,分别奔赴各个新闻现场采访,8月9日一早,“奥林匹克早晨”节目围绕市民热看转播、各界盛赞、烟花燃放、现场观众疏散、服务部门坚守岗位等,播发了一组开幕式报道,记录了奥林匹克风吹进首都的历史瞬间。 符合媒体需要的体育新闻策划和报道能力还体现在体育新闻传播者要熟悉和了解不同媒体的特点。既能够为报纸写文字稿件、又能为广播和电视提供音频和视频报道,还能为网站写稿,成为能够“跨媒体”报道的多面手。 4.“源于体育,高于体育”的体育新闻传播能力 熟悉和掌握一定的体育专业知识,热爱体育或者具有一定的体育专业经验与背景是体育新闻传播者权威性的一个表现。所谓“源于体育”,就是指体育新闻传播者用自己所掌握的体育专业知识或自己在运动训练或比赛方面的经历和经验来进行传播,从而使自己的体育新闻报道更具专业性、权威性,也更具有良好的传播效果。 “源于体育,高于体育”,即必须要跳出体育,跳出“体育通”,将这些信息中原本属于体育圈子中的特定话语及其表述方式中的“方言”性内容进行“转译”,转译为大众至少是目标受众能够听得懂的“普通话”,。让体育新闻的受众面更加广泛。这其中,“源于体育”是基础,也是做好体育新闻的前提条件之一。 “源于体育”,首先要求体育新闻传播者必须了解体育项目的相关知识。笔者从网上搜索的专业体育媒体招聘信息中,发现媒体无一例外地对应聘人员的体育专业知识提出了要求。如《乒乓世界》杂志在招聘条件中明确提出“喜欢乒乓球运动(不仅仅是喜欢球星,而且还喜欢看球或打球),熟悉乒乓球赛事、人物、器材、技术的常规知识(至少熟悉其中两个方面),了解世界乒坛的发展趋势和潮流、中国队以及其它各协会著名选手的基本情况”等等。 体育新闻传播者的体育专业知识还包括对体育发展历史尤其是所报道项目、赛事的历史背景、人文内涵和世界水平的了解;对体育运动的选材、训练、竞赛和管理等方面的了解;对运动规律和运动技战术的了解等等。甚至“一个出色的专项报道记者通晓各个行业。他们了解各种伤病。他们知道胫骨骨折是脚上的伤,并可能导致四到六个月不能上场,而胫骨突出肿大即使不会影响运动生涯,也要影响整个赛季”。 其次,体育新闻传播者还应是一个体育的热爱者。对体育至少是某个项目的喜爱和了解会让其对工作投入更大的精力,也会使其充满激情和智慧地描述一个体育事件。 第三,如果一个体育记者有一定的专业或业余的运动训练或比赛经历或者有体育教育的背景,则对他的报道帮助更大。 5.具有人文关怀精神 体育新闻除了传播体育赛事的过程、结果外,更要以人为本,把对人的关心和尊重作为报道中重要的价值取向。 比如,媒体通过对体育明星的高度关注来达到吸引受众的目的无容置疑,但如果把比赛场上的运动员还原为一个普通人,而不仅仅是比赛场上的竞争者,可能更容易走进被报道者和受众的内心。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一些报道就充分体现出这一点。《北京日报》8月18日第四版在一个大标题《哦!孩子》下刊登了四幅照片,分别是男子双人单桨决赛中,澳大利亚选手德鲁·吉恩获胜后,比赛服中露出他孩子的照片;法国选手斯蒂夫·盖诺在男子古典式摔跤66公斤级比赛中夺冠后跑上看台与母亲拥抱庆祝;奥运会女子花剑个人赛中,意大利选手韦扎利获得冠军后亲吻她的母亲,分享胜利的喜悦;德国选手米尔科·恩利希在古典式摔跤96公斤级半决赛中获胜,他从看台上抱起女儿,女儿眼噙泪水指着父亲满是汗水的额头。这四幅照片把运动员回归到了孩子、父母的角色上,浓浓的亲情从中弥漫开来,直沁读者的心脾。 6.在树立受众现代体育价值观中谨慎理性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体育在受众心目中是国家的荣誉和明星的魅力,是赢得激情万丈和输得荡气回肠。他们需要在激烈的比赛场面中享受到体育带给自己的快感和快乐,需要第一时间知道比赛的结果,需要看到自己国家的运动员和自己喜爱的明星的精彩表现。体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来说,功不可没。但体育新闻传播不仅要让观众在信息接收过程中释放自己的爱国情绪和民族情绪,还要引导受众认识到体育是整个人类精神的体现,是超越国界的。体育是促进人的精神、心智、心理、体魄更为升华和健全的载体。 7.较好的身体素质和适应能力 一方面,体育赛事跨度时间长、新闻点密集,这种工作状态需要体育新闻传播者具备充沛的体力;另一方面,体育新闻强烈的时效性也要求体育新闻传播者要保持旺盛的精力,随时随地抢发新闻。记者手记《全运会我的全晕汇》记录了一位记者在采访中因为体力不支而出现的问题。他为了深入第一现场,踏上游艇,观看帆船帆板选手的训练和比赛。但不断猛冲船艇的海浪,不规则的颠簸、摇晃、振动的船艇,慢慢地使他感到头晕、恶心,并且越来越严重。“太阳穴开始胀痛,胃肠在翻腾,我努力控制着,并远眺海上,与运动员打招呼,分散注意力才不至于呕吐,但心里盼望着早点回到岸上。……晕船后两天,我再次遭遇到‘不幸’——由于水土不服、对赛区气候准备不足而导致出现过敏等症状。嘴巴红得像‘腊肠’,全身也起疙瘩,可用‘惨不忍睹’来形容。每天只能抽时间打针、吃药,但服用抗过敏药的特点就是嗜睡,因此在后10天的采访中基本处于昏昏沉沉的状态。”全运会就这样成了这位记者的“全晕汇”。 8.良好的外语应用能力 如今,媒体对体育新闻传播者的外语水平和应用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外语水平甚至会成为媒体录用的必要条件之一。在2009年11月召开的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体育传播分会暨体育新闻传播专业委员会上,多位参加大会的业界人士谈到了外语水平之于体育新闻从业人员的重要性。新华社体育部主任高殿民先生、中国体育报业总社涂晓东先生、北京电视台副总编辑朱江先生、搜狐网体育中心总监金航先生等都不约而同地从不同的角度表达了体育新闻传播对外语人才的渴望。从一些体育媒体的招聘条件来看,应聘人员的外语水平也成为必要条件之一。如《乒乓世界》的加分条件是“熟悉乒乓球基本专业词汇。英语口语好,能单独采访外国运动员”;《篮球报》的条件之一是“具备优秀的英语阅读能力,尤其在体育英语方面”,其他一些媒体也明确提出了英语四级或六级以上。 大众媒体对体育的传播给了体育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体育媒体的发展也只有正视体育新闻专业人才面临的一些不足,重新审视体育新闻专业人才业务素养的特殊要求,并培养从业者满足这些要求,才能更好地适应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体育新闻论文:体育新闻专业学风建设创新机制的实践与探索 摘要:本文通过对成都体育学院新闻系学风特点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创新体育新闻专业学风建设运行机制等。 关键词:学风建设 人才培养 创新精神 素质教育 当前,无论是新闻教育还是体育新闻教育,招生规模的迅速扩张,而新闻教育资源又相对有限,整体教学质量将受到质疑。因此,各高校应把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摆在首位。而人才的培养质量关键是学风建设。所以,在现阶段中,高校学风建设是广大教育工作者面临的重大课题。 关于学风建设,教育部《关于扎实推进高校学风建设的要求》中指出,一是建立学风建设专门机构,促进学风建设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要将学风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 结合教育部精神,成都体育新闻系经过多方调研和论证。积极创新学风建设机制,并使之常态化、长效化。 成都体育学院自1995年成都体育学院开始在研究生层面进行了体育新闻人才培养的尝试,开始体育新闻人才培养理念、目标、途径的探索,2000年,成都体育学院开始招收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的本科生。在15年的人才培养中,成都体育学院新闻系重视对体育新闻工作规律的探索,并紧密结合人才市场的变化,以“面向传媒、体新结合、能力至上、素质第一”为培养理念,以“一专多能”为培养目标,形成了“特色突出、注重实践”的办学特色。在建系之初就推出“模拟演播厅系列活动”,为使“模拟演播厅系列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2009年推出了“首届新闻艺术节”。通过“首届新闻艺术节”的成功举办,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第一课堂的不足,形成了具有我系特色的学风建设机制。 一、体育新闻专业学风建设新模式内容 体育新闻专业学风建设新模式内容见下图: 1.理论支撑 在新闻界有这样的共识:新闻专业实践性强,新闻院校培养的毕业生媒体不需要,媒体需要的毕业生新闻院校培养不了。0针对这一现状,成都体育学院新闻系重视对体育新闻工作规律的探索,依托成都体育学院开设有新闻学专业的独特优势,以学校“以体为主、体文结合、体医渗透,培养‘一专多能’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特色为指导思想并紧密结合人才市场的变化,以“面向传媒、体新结合、能力至上、素质第一”为培养理念,其中,“面向传媒”是我们对人才走向的定位;“体新结合”强调的是在人才培养上的专业性;“能力至上”和“素质第一”是在人才培养上的目标,形成了“特色突出、注重实践”的办学特色。形成了“体新结合”为优秀的教育方式,培养为体育媒体服务和具有体育精神的大学生。 2.教育目标 成都体育学院新闻系自建系以来,确立了明确的培养目标及教育目标,即培养具备系统的新闻理论知识与技能,宽广的文化与科学知识,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法规,熟悉体育运动理论知识,能在新闻媒介、出版和宣传部门从事记者、编辑、营销、公关、广告及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2010年,成都体育学院新闻系走过了十年,通过十年摸索。新闻系已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教学学风。“素质第一,能力至上”成为新闻系培养人才的首要目标,也成为了其学风建设的风向标。目前,新闻系立足实际,以专业为特色,开展了各类“促学风、展风貌”的特色活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创新途径 我系建系以来,积极探索教学模式,创新学风建设机制,深入各级媒体进行调研,并请各级媒体负责人与我系共同商讨体育新闻人才培养方案。经过多次论证后认为:仅依靠第一课堂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前新闻人才的需要,只有结合第一教学同期开展富有创新性的系列活动,这样既能弥补第一课堂的疏漏,又能创新学风建设机制,对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体育新闻专业学生社会竞争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此,在2009年推出了“新闻艺术节”。 (1)以“新闻艺术节”各项目推进学风建设 成都体育学院新闻系推出的“新闻艺术节”由“5+1”个项目组成,其中的“5”是紧密结合我系在国内率先创新和开设了体育新闻传播特色课程体系(《体育新闻概论》、《体育新闻采访与写作》、《电视体育新闻采编与制作》、《电视体育专题》、《体育传播实务》、《体育新闻评论》、《体育传播概论》、《优秀体育广告评析》)同期开展的。“1”是学生自主设计项目后经学生公开投票产生的。“5+1”个项目组成在很大程度上既满足了我系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设想,又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取向和兴趣点。 ①配合《电视体育采编与制作》、《电视体育专题》课程举办的dv大赛 结合第一课堂《电视体育采编与制作》、《电视体育专题》同期举行dv创作大赛。dv创作不仅仅能使学生提高思想境界,更重要的是能使他们加强交流与台作,增强学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dv拍摄的各种元素如撰稿、摄像、后期编辑及配音等,这些元素共同组成一个有机整体,每个剧组成员都需要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与其他人员互动,而且彼此建立起联系。 开展主题鲜明的dv创作大赛,对学风建设起积极促进作用。 ②配合《播音与主持》课程举办的体育主持人大赛 体育节目主持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而且体育节目中经常采用直播形式、直播新闻、直播赛事、直播谈话节目,如果没有丰富的体育知识沉淀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等是不能胜任此项工作的,因此,围绕这些要求来开展诸如主持人大赛、体育知识竞赛、普通话朗诵比赛、体育赛事解说、诗歌朗诵比赛等的训练项目,以此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③配合《体育广告评析》、《体育传播概论》举办的体育广告策划、体育赛事策划大赛 配合第一课堂《体育广告评析》和《体育传播概论》教学同期举行体育广告策划、体育赛事策划等,如在2010年我系已和成都市体育局签订了《体育赛事实践与传播基地》,对在2010年在成都举行的“运动成都”、“idsf世界杯标准舞大赛”、“成都现代五项世界锦标赛”等活动中,我系师生以此为主题进行策划比赛,最后推荐出最优秀作品上交给成都市体育局,以此来提高学生体育广告策划和赛事策划水平,提升社会竞争力。 ④配合《体育新闻摄影》课程教学举办教学摄影成果展 配合《体育新闻摄影》课程教学同期举办教学摄影成果展。通过体育新闻摄影的实践,培养学生基本的艺术修养、欣赏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 ⑤配合《平面设计》举办的平面设计及网页设计大赛 为使《平面设计》课程务实化,在“新闻艺术节“中平面设计大赛是广大学生热衷的项目,在艺术节中以杂志封面和个性个人博客主页为主题进行营造良好的学风氛围。 ⑥配合《体育新闻采访与写作》和《体育新闻评论》举行的新闻作品大赛 紧密结合《体育新闻采访与写作》和《体育新闻评论》课程,以“发现新闻,培养记者”为目的,通过实战和评奖集中训练和提高学生的新闻报道意识和新闻采写能力,促进学生学习专业知识、技能的热情、兴趣。 (2)“新闻艺术节”活动特点 ①参与的广泛性 从我系成功举办的两届“新闻艺术节”来看,是针对每一个年级每一个在校学生展开,每一个学生根据自己喜好选择性参与其中。据统计,每届“新闻艺术节”参与人数达到了 第二届新闻艺术节报名参与人数累计人数达到327人,占在校生人数(毕业年级在外实习)总人数的79.4%。 ②活动的层次递进性 所谓“层次递进”,即在学风建设中要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的共性,结合学生心理特征及个性差异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有针对性循序渐进地推进学风建设。如低年级可以参与“新闻作品大赛”、“体育主持人大赛”、“诗歌朗诵比赛”等;高年级可以参与“dv”大赛、“体育赛事策划大赛和广告作品设计”、“平面设计及网页设计大赛”、“体育摄影大赛”等。 ③正确的导向性 坚持正确积极的引导,充分营造良好学风引导帮助每一个学生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全面发展。 新闻艺术节是新闻系课堂教学的延伸,通过实践,每个人都会看到自己的不足和缺点,也会更清楚自己需要什么,在以后的课堂学习中目标就更明确。各项目从初赛、复赛到决赛均有指导教师参与,指导教师均由请媒体相关专业人士和我系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和聘任业界人士担当。认初赛、复赛到决赛无论在比赛中可以走到哪一阶段,广大同学得到了很好指导。 ④严密的系统性 “新闻艺术节”每年一届,每年年底召开“新闻艺术节新闻会”,宣布下一届新闻艺术节比赛项目,次年5月中上旬停课两天进行作品展示和决赛。并且已经纳入学分考评体系,形成了院系学工系统、教务系统齐抓共管的工作,实现了“教与学”紧密结合,带动了院系学风建设的新局面。 5.评价体系 “新闻艺术节”学风建设模式注重评价和反馈的应用,从评价目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三个方面出发,构建动态的、多元的学风建设评价体系。 (1)评价目的:通过评价环节,不仅可以使学生的学习情况得到最真实的反映,更为重要的是以评价为手段,使反馈回来的信息得以有效地促进下一个学习周期学习质量的提高。 (2)评价内容:评价以各特色课程的同期举行的活动为主要对象,包括活动项目方案的设计、项目实施准备及操作,最终得出学生关于新闻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的整体评价情况。同时,为全方位检查教学效果,成都体育学院新闻系经过教务部门特批在正常教学过程中停课展示和比赛,在比赛和展示均请业界人士作为评委和进行点评,这样既保证了成果的专业性和比赛的公平性。学生通过媒体相关专家现场点评,更明确了自身努力方向。 (3)评价方法。本学风建设评价方法坚持评价力‘法的多样化,采用现场点评和网上投票相结合、学生自评和专家、教师评价相结合、阶段性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力求评价的过程客观、标准、全面与准确。 二、创新新闻传播学专业学风建设运行机制 1.营造新氛围,不断提高“新闻艺术节”的聚合力 “新闻艺术节”是成都体育学院新闻系学风建设的重要阵地,高扬素质教育的主旋律,为了不断演绎新的活动形式和活动内容,我们每年更新活动形式,创新开辟校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活动项月,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设计、策划和组织富有创意的活动,不断丰富学校文化教育的百花园。力争形成院系教工系统、学生系统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体育新闻专业方向学风建设的良好局面。 2.面向人才市场,开展“精品工程”活动 为形成体育新闻专业人才品牌效应,扩大系、院的知名度,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作用,通过“新闻艺术节”实践平台,选拔几十位品学兼优的学生,利周末和用假期对其进行专业知识等重点培训,力争使使其成为该专业学生的“精品”,为该专业就业广开门路奠定一定的条件。 3.挖掘新渠道,不断扩大“新闻艺术节”的渗透力 注重培养体育新闻报道业务技能与能力,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培养过程中强调实践环节和动手能力。不断挖掘新的媒体教育资源,扩大“新闻艺术节”渗透力是大势所趋。 4.充分发挥各级行政组织管理协调作用 学风建设创新机制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因此,学校必须设立一个专门对学风建设机制进行有计划的系统的科学管理和评价部门,这项工作应纳入到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中去。 学校各级行政组织不仅要担负起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而且要把学生的德、智、体、美、情的教育作为一项大事来抓,要积极配合学生管理部门搞好学风建设活动,并为之尽可能的创造一切便利条件。 5.充分依靠社会力量 充分利用学院的周边环境资源,把校内资源、校际问资源整合起来,把社区教育、企业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实现资源的真正共享,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办法,让学生接触社会,受到教育。 体育新闻论文:浅析现场体育新闻中“我在场”的现场意识 摘要 本文从主体和内容两个层面分析“我在场”所具有的双重含义,针对性提出凸现“我在场”的现场意识的方法。 关键词 体育新闻 现场意识 目击 再现 同步 所谓现场体育新闻,指的是记者深入体育新闻发生的现场,运用视听等多种采访手段,捕捉事实变动,通过具体形象的描述,以活的画面再现的体育新闻报道。现场体育新闻最大的个性特点,就是突出“我在场”,具有鲜明、强烈的现场意识。 对于这种“我在场”的现场意识,我们可以从不同的层面进行分析和理解。就其主体而言,“我在场”的主体其实是双重的:记者和读者。从表面上看,毫无疑问应该是记者“在场”,记者要通过现场的采访完成新闻报道,不仅如此,更应有所突破,记者还要将读者带到体育新闻发生的现场,让并非置身现场的读者产生“在场”的感觉。就其内容而言,“我在场”也有双重含义:不仅是“身在场”,实地进入,更是“心在场”,切实投入。记者在特定的体育新闻发生现场,耳闻目睹,充分发挥自己的感官触觉,敏锐探索,悉心搜寻、发现自己需要的新闻事实,并切实感受,读者在阅读现场体育新闻时,也应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字里行间感同身受,产生如临其境之感。 由此可见,“我在场”所带来的现场意识其实是指记者通过自己的眼光和感受,让读者了解并体会体育新闻发生时的现场情景、新闻事件、新闻人物活动的环境、气氛、举止、言行、心态等,也就是要通过记者力图把读者带到新闻发生的现场,让读者看到活的画面,听到声音,嗅到气味,感受到气氛,从而产生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观其色、如闻其声、如睹其光、如嗅其味的感觉。它同时作用于记者和读者,可以使传受双方合为一体,也便于更好地实现传播效果。 从理论上来说,这种“我在场”的现场意识的构建和凸现,是记者通过对体育新闻发生现场的描述所产生的一种客观氛围,是读者的思绪、情感、经验与这种氛围相接触,相碰撞而萌生的一种感觉,是人们在一种主要情绪支配下而产生的丰富联想,身临其境之感则是使读者能够顺利、自然的接受记者所表达的事实和观点的大环境。这种“我在场”的现场意识的构建和凸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 第一,深入一线,真实目击。 现场新闻也被称为视觉新闻、目击新闻,它必须是现场的,它强调现场目击。现场体育新闻的要求同样如此,记者必须深入一线,真实目击,强调用眼睛“写”新闻。通过自己的眼睛,依靠描述将读者带到现场,尽量让读者看到并感受到现场情景。 在体育新闻报道中,体育摄影记者、摄像记者都可以借助镜头将信息丰富、完整、生动地传达给读者,尤其是体育摄像记者更可以利用活动的影像真实、流畅展现现场情景,带给读者直观感受。相比之下,文字记者要做好现场体育新闻并非易事。对于现场体育新闻记者而言,必须充分利用自身的工具——眼睛。记者必须亲临体育新闻事件发生的现场,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以自己的眼睛为“摄像机”,把正在发生的体育新闻事实“拍”下来,在现场对体育新闻事件发生、发展、结束全过程进行仔细、微观的观察,掌握丰富、全面的第一手材料,然后用掌握的这些材料写成目击式报道。目击式报道不是依靠“二传手”获得材料写成的新闻,必须是在现场捕捉来的生气勃勃的材料写成的新闻。 此时,记者的身份发生了明显转变。一般的体育新闻报道中,记者通常只是新闻事件的旁观者,是一个局外人,向读者传达信息时,使用的是外视点;而在现场体育新闻中的采写中,记者深入现场,成了事件的目击者、参与者和知情人,视点随之发生转换,由外视点自然转为内视点。也正是通过记者身份以及视点的转换,真正让读者感到了“记者在场”。 《本报记者见证狂欢时刻(引题) 昨日,柏林下起啤酒雨(主题)》就是一篇典型的现场体育新闻,标题中,记者就突出强调了自己是身在现场,成为一名见证者;在文中,记者更让读者感到他还是一名现场的参与者、亲历者: 例如,“记者正准备举起相机,突然感到一阵冰凉,下雨了?用手一摸,粘乎乎的。原来,兴奋的德国球迷,都将手中盛着啤酒的塑料杯抛向空中。杯子飞起,啤酒四散。一时间,德国球迷身上、记者身上,男球迷、女球迷,老球迷、小球迷,身上都散发着啤酒花的味道”。 记者充分发挥了触觉、视觉、嗅觉等各种感官功能,切实融入到了狂欢的现场,与众多德国球迷一起感同身受。现场情景的历历再现,也让身在现场之外的读者有直观、深切的了解。 又如,“当莱曼将阿根廷坎比亚索的射门扑出后,记者忽然感到一个强壮的身体扑了过来。原来,近旁的一个德国壮汉激动不已,想与记者来个熊抱庆祝一下。这下好了,记者作为现场少有的几个外国人之一,一连成为四五个德国球迷熊抱的对象。”显然,记者已经成为现场一名颇受青睐的对象,已经成为报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对于记者的这种亲身经历,读者自然会忍俊不禁,会心一笑。 再如,“整个大街上,全是跳动着的黑、红、黄,到处都在举杯,到处都在高歌。空气中,飘荡着一种疯狂的味道。”着墨不多,寥寥数语,但是可调动读者的多种感觉器官,得到视听享受的快感。 可以说,这些现场情景是经过记者精心选择的,都是事实的有机组成部分,价值含量高,如果忽视这些现场情景,那么这篇现场体育新闻就没有了存在的依据和价值了。 第二,悉心描述,传神再现。 在体育新闻现场,记者要充分发挥眼睛的作用,是自己“看”到现场;在具体的体育新闻写作中,记者则是要通过悉心描述,力图让读者“看”到现场。这就需要传神再现现场。 所谓“再现”,是将报道的事件立体式的显现在读者面前,也就是说能把当时的事件过程、现场场景、气氛、人物的音容笑貌等,通过文字的描述,再现事件的活生生的形象。现场体育新闻之所以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主要就是它能把事件发生的现场再现于读者面前,给读者立体感。如果没有现场体育新闻的再现、事件的立体感,现场体育新闻也就失去了光彩。从这个角度说,现场体育新闻就是一种再现的艺术。这种再现,可以通过很多种技巧和方法实现。主要有以下两种常用的方法: 其一,动态描摹再现现场。 要做到新闻事件的再现,对现场情景的描摹就不能是静态式的,必须是动态式的。任何运动状态的事物总是比静止状态的事物显得生机勃勃,富有活力,因为静态给人的直感是固定、呆板的,不是活蹦乱跳的,要使现场体育新闻生动感人,就要多运用确切有力的动词表现运动状态的事物。只有动态的再现,才能形成活灵活现的立体式新闻。而且,体育运动特别是体育赛事本身就是很具有动感、紧张、热烈,这种特性应该在体育新闻中有明显的体现,让读者享受到极度紧张之后放松的愉悦之感。 如《卡恩莱曼:男人间的握手》这篇现场体育新闻中,“卡恩将那双曾经令不少射手都无功而返的铁手伸出去,与莱曼的大手,紧紧握在了一起。随后,卡恩又搂住后者的肩膀,当着全场7万观众的面,向莱曼耳语着什么。”伸、握、搂住、耳语,这一系列富有动感的词语连续使用,既一气呵成展现了两个人在现场的态度,更传神地表露出了两个人之间微妙的关系。 “数名已经喝得微醺的球迷,干脆一下子躺在被啤酒弄得粘乎乎的地上;而热恋的男女,当众忘情的热吻起来;最有意思的是,一个女球迷在与男友拥抱后,忽然冲向正在拍照的记者说出一句‘拍案叫绝’的话:‘我爱莱曼!’显然,在此时此刻,莱曼比男友更有魅力”,这里,记者同样就是利用动态描摹的技巧,充分展示了现场球迷的表现,通过各种举止传达出人们内心的狂热与喜悦。 其二,抓取细节再现现场。 再现现场,还需有精彩的细节,细节是新闻事件中含义深邃的细微的情节,往往对新闻现场的再现起决定性作用。现场体育新闻对于现场意识的营造和体现,通常是选取有典型意义、有个性化、有说服力、有现场感的细节,不惜笔力,着意描写,达到管中窥豹的效果,让读者领会个中深意。 《默克尔与贝肯鲍尔相拥而庆》这篇来自现场的报道就充分展现了细节的魅力。这篇报道不过200余字,但是记者抓取的是现场一个精彩片断,通过大量细节生动再现、精心展示。如: “当上半场第43分钟电视转播给出默克尔的镜头时,这位女总理正一脸的焦虑,并抬起手腕看剩余的时间。” “默克尔急,贝肯鲍尔也急,他一直在黑着脸观看着比赛。不过还好,德国总算赢得点球大战。此时,看台上的默克尔也是长舒一口气,先是站起来用力地鼓掌,然后又与身边的贝肯鲍尔相拥而庆。” 在这个简短的精彩片断中,记者正是抓住了若干细节来表现人物情绪状态的变化,人物动作、神情描写惟妙惟肖,也可从侧面表现赛场情况。 第三,追求共鸣,时空同步。 现场体育新闻作者的采写活动与所报道的事件的发展、终结几乎应该是同时进行的,追求时间和空间的同步,读者能最迅速的获得信息,这又是现场体育新闻的一大特点。 当然,现场体育新闻的形成与传播,要做到时间和空间上的同步,还有很大的距离,毕竟还要受到一些客观条件的约束和限制。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体可以凭借自身的优势,对很多重大赛事进行实时直播,将受众带到事实正在发生的现场,报纸也可以从自身的特性出发,力求让读者产生较强的时空同步感。 如《加时赛最后2分钟 意大利2:0击败德国 (引题) 刺激120秒(主题)》这篇报道,记者不惜笔墨描述了120秒内的赛场情景,通过精彩细致的描述紧紧抓住读者的心,具有鲜明的时空同步性,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引起读者共鸣。 “时间慢慢地向点球大战逼近。 没人能想到最后的结局。第118分钟,意大利人在角球中制造了机会,皮尔洛传入禁区,格罗索冷静施射,搓出一记刁钻的香蕉球,团队之星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飞入球门右下角。1:0!…… 第119分钟,德国人的全线压上在身后留出了空当,吉拉迪诺巧妙传球,皮耶罗突入禁区冷静地挑射得手,2:0!……” 虽然只是转瞬即逝的120秒,但是,在记者的笔下,时间已经被赋予了特定的意义,短暂的时间被延长,时间的急遽变化显得尤为缓慢,由此营造出更加紧张的气氛,让读者不由自主产生身临其境之感,仿佛正置身于赛场全神贯注地观看精彩迭现的赛事。 以上这三个方面,对体育新闻记者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即“一快、二慢、三合拍”。“一快”要求记者具有高度的新闻敏感,快速扫描现场,并迅速做出判断,善于择取饱含价值的现场信息;“二慢”要求记者在写作中细致、悉心描述,传神再现现场人物和事件的风貌;“三合拍”也就是要求体育新闻报道时空感强,记者和读者的感受合拍,力求时空同步。希望体育新闻记者以此为出发点,全身心投入现场,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传播中,给读者奉献更多带着现场的鲜活气息扑面而来的精彩报道! 体育新闻论文:浅谈体育新闻标题中强势模因的语用功能研究 [摘要]模因现象在日常交际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借用模因论对英语体育新闻标题中的模因现象进行语用分析,旨在揭示标题中强势模因实现的语用功能。 [关键词]强势模因;模因论;英语体育新闻标题;语用功能 一、引言 当今社会,体育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公众每天都会接触到大量的体育新闻。体育新闻的“点睛之笔”,体育新闻标题更是重中之重,它可以帮助读者在较短的时间内选择并获取较多的体育信息。体育新闻工作者在创造体育新闻标题时煞费苦心,使用各种语言手段,比如强势语言模因,以此吸引读者的注意力。鉴于此,本文从美国主流报纸losangeles times,the new york times andu.s.a.today的官方网站筛选出部分使用强势模因的体育新闻标题,从模因论的视角对标题中的模因现象进行语用分析。 二、模因论 模因是文化信息传播单位,模因论则是研究模因的复制传播机制。模因之间进行着激烈的生存竞争。只有通过同化、记忆、表达和传播这四个复制阶段,同时在长寿性、多产性和复制忠实性三方面表现值较高的模因才有可能在竞争中获胜。在竞争中有些模因多次得到较忠实的复制,并长时间存活下来,这些模因称之为强势模因。强势模因既包括强势的语言模因,比如谚语,固定短语,社会流行语等,又包括强势的思想或文化模因,比如西方主导观念“个性自由”,奥林匹克精神等。 体育新闻标题承载着体育新闻的主要信息。此信息能够在读者之间得以复制和传播。在模因论的视角下,体育新闻标题是一种模因。体育新闻工作者可以将这种新的模因捆绑到复制传播能力强大的强势模因上面,实现一些语用功能,达到良好的交际效果。 三、英语体育新闻标题中强势模因的语用功能 1.信息功能 信息功能是指在体育新闻标题中恰当的使用强势模因,可以概括出该则体育新闻的主要信息或是表达该则体育新闻暗含的社会文化信息,包括展现民族精神、传播体育精神、体现价值取向等等。请看下例: 习语thom in one’s side本意是“眼中钉肉中刺”,指不断令人伤脑筋的事情。(1)中使用这一强势语言模因,形象有效地概括了此则体育新闻的主要信息是篮球队bobcats已连续几次打败篮球队lakers。这使得lakers在绞尽脑汁想办法如何反败为胜。 (2)中将球员lebron放置在他所在的球队cavs前充当主语,同时又隐喻性使用了动词短语halt hawks。这样,这个新闻标题既传达了此则新闻的重要信息是lebron帮助cavs在比赛中打败了球队hawks,又暗含了此则新闻背后的西方社会文化信息,即注重个人发展的“个人主义”及体育赛场上的“竞争精神”。 2.吸引功能 吸引功能是指在创造体育新闻标题时,新闻工作者会有技巧地使用强势模因保留一些信息,唤起读者的兴趣阅读新闻找到详细的信息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或是使用强势模因,尤其是修辞手段这种强势语言模因,创造一些美学效果,增强标题的吸引力。例如: (3)中problem和player,child和complete构成两组头韵,同时两个名词短语problem child和completeplayer形成对偶。通过使用头韵和对偶这两个强势的语言模因,此则新闻标题既创造出韵律美和语言形式的对称美,又能激发读者的好奇心去阅读新闻弄清楚这则新闻是关于哪个运动员的及这个运动员又是如何由问题儿童变成了全面的球员的。 3.经济功能 经济功能是指在体育新闻标题中恰当地有技巧地使用强势模因既可以使新闻工作者不费力气地传播新闻信息又可以使读者不费力气地理解接受此信息。而且,使用强势模因还可以较少的语言形式取得较大的交际效果,使标题在表达形式上简洁,表达内容上精炼。 (4)中仅仅通过隐喻性使用生动短小的动词短语bomb away和动词edge简约而又有效地传达出更多的信息,即球队knicks在与球队bobcats的激烈比赛中险胜后者。 四、结语 本文在模因论和语料定性分析的基础之上,尝试着概括出体育新闻标题中强势模因实现的语用功能。即信息功能,吸引功能和经济功能,希望能够对英语新闻标题中模因现象的语用功能的深入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体育新闻论文:体育新闻节目特征浅析 作者:米利玖 单位: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体育新闻在当今社会有着独一无二的传播功能,其影响面涉及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同时也受到社会政治与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体育新闻的影响功能突出表现在文化的无国界传播,给广大受众带来了精神上的愉悦,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随着我国体育竞赛体制的突破性发展,其宣传力度也明显增大,体育新闻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体育市场也逐步扩大。计算机媒介传播目前己成为传递信息与影响公众生活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在知识经济时代,媒体与体育产业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体育和体育新闻之所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就是体育和体育新闻所固有特性的体现,而这一态势也是由广大受众的需求心理所决定的。 一、体育新闻类节目的传播特色 1.体育新闻传播内容多样、范围广泛 尽管当前体育新闻类节目的主要内容是围绕体育竞赛来开展的,但其节目所涵盖的内容和播出形式呈多样化发展,此外,它所涉及的领域和范围已经大大超出了传统的体育新闻报道范围,并且独具特色。如以新闻形式出现的体育新闻、以人物采访形式出现的专访节目、体育比赛的现场直播等,它以特定的体育内容为基础,借助社会所关注的各类信息为融入对象,使得节目传播内容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如果注重对体育新闻传播与体育新闻事件发生时间的掌控,那么这个体育新闻的价值就会越大,此结果源于人们对最近所发生的新闻事件的关注,而这也是体育新闻传播的一条客观规律。人类社会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其文明程度也越来越高,人类传播新闻的手段也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复杂。然而体育新闻的真实性与迅速性的特点却一直没有改变,如今发生变化的仅仅是人们对新闻真实性与迅速性要求程度高低的变化。 2.体育新闻节目传播内容的国际性和激励性 从实质上来说,体育是一种社会文化,它不仅面向社会,为社会服务,而且面向国际,为各国体育的传播以及交流和发展提供了更大的平台。与此同时,在竞技体育日益国际化的背景下,获得胜利的精神、坚持到底的精神以及拼搏奋斗的精神等已经被提升到了国家和民族精神的高度,体育新闻节目在传播中激励民众积极向上的斗志,促使民族文化不断发展和进步。 3.节目中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 无论在什么时代,人类对自身的高度关注、关怀和敬重一直是人文精神的最基本内涵,在体育新闻的节目传播中,人文精神映射出体育新闻的内涵和特征,同时也代表着体育新闻的发展趋势。通过对运动员的独家专访、运动精神的专项宣传及社会公众的热情参与等方面的推动下,人文精神在体育新闻中得到完善和升华,其内涵也在体育新闻中也得到了补充,与体育运动相辅相成,间接地促进了体育节目的创新和发展。 4.节目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 体育新闻已经逐渐被誉为公众最感兴趣和最受关注的新闻报道之一,发展和完善有关体育新闻的节目,不仅符合社会受众的需求,而且恰如其分地跟上了时展的步伐,将体育界的最新动态和时事清楚地展现出来,保证公众所关注的信息得到及时的和更新,也适时地将世界各国的体育新闻通过节目的不同形式展现出来,从这些方面来讲,体育新闻类的节目体现了体育新闻传播明显的时代特性。 二、关于增强体育新闻类节目传播特色的途径探究 1.注重体育新闻语言比喻修辞的运用 体育新闻讲究的是真实和新意,在节目中不仅要结合体育新闻的这种特征,而且还要结合体育新闻类节目自身的传播特色,注重语言比喻修辞手法等的运用,从而保证新闻节目更好地适应大众传媒市场变化的需求,促进自身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具体来说,首先应该想方设法提高采写体育新闻的质量,不断融入符合时展的内容和形式,为语言表达方式的改进和完善奠定坚实的基础;在尊重语言以及充分发挥它信息功能的前提下,赋予新闻语言以审美的因素,借助一定的修辞手法,使得节目主持人的语言简洁清新,增强体育新闻的吸引力和魅力,例如“没有硝烟的战场”意味着体育比赛的激烈,激起观众观看节目的兴趣和欲望;与此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只有制作出与时展步伐相适应的体育新闻节目,体育新闻事业才能获得更加长足的发展,因此在体育新闻节目的策划以及语言编排人员等工作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促进语言的不断完善和创新,使其成为促使体育新闻节目发展的重要催化剂之一;为了使得语言更加生动活泼、丰富多彩,要尝试在继续正确运用比喻修辞等手法的前提下,增加其他修辞的分量,比如对比、夸张等修辞手法,结合他们自身的特点和魅力,通过一定的方式有机结合,运用到语言的组织中来,可能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效果;要不断地进行大胆的实践与试验,从多角度寻找符合节目内涵的语言风格,为语言的不断创新打造独特氛围……总而言之,具有吸引力的体育新闻语言需要修辞手法的巧妙运用,也需要节目组织的大力支持,只有追求体育新闻节目的完美性、整体性、统一性的有机结合,才能促进体育新闻的不断发展。 2.充分借助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强大力量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体育新闻的推广和传播变得更加便捷,体育新闻进入了现代化阶段,若能很好地运用这股强大的推动力,对体育新闻类节目传播特色的加强将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体育新闻传播特色的加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去实现:首先,要认识到网络使得体育新闻的传播具有动态性与时效性、自由性与互动性、信息的海量性与多元化等优势,注重对工作人员的网络知识的培养,将网络传播这种新闻制作理念灌输到节目策划工作人员的思想中去,从而提高节目的现代化,同时增强体育新闻的自身发展特色;其次,要积极构建彰显品牌特色的栏目,在设置专属自己节目网站的前提下,安排专业管理人员及时更新最具有代表性的体育新闻报道,并且根据受众的兴趣尽可能地多提供有关体育方面的信息和最新动态,在符合节目本身发展特色的同时丰富节目的内容。积极地鼓励节目观众多多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在网上设置专门的交流平台,从而及时掌握公众的喜好选项,改进和完善节目不足的地方;再者,要想真正地将节目的传播特色发扬光大,还要加强与网络上各大媒体以及机构的合作,在保留自身特点的基础上吸取其他媒体的优秀经验以弥补自身发展的不足,为自己提供丰富的新闻来源,不断地改革和加强具有自身特色的体育新闻节目的建设;此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希望从体育新闻报道中获得的不仅仅是丰富的体育信息,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因此在借助和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时候,要充分将人文关怀穿插于其中,更加深入地关注民众,了解民众需求,适时地调整节目的形式和内容安排,为民众提供真正感兴趣的体育新闻,提升节目形象。#p#分页标题#e# 3.拓展体育新闻报道的领域,着重走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路线 近年来,体育报道在得天独厚的环境下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但是这也意味着体育报道逐渐成为媒体竞争的重要“战场”,要想使得节目在激烈的媒体市场竞争中占据坚定的地位,就要在不断拓展新闻报道领域的基础上,走属于自己特色的发展路线。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体育报道所关注的不仅仅是体育实况,更重要的是它体现的重要价值和深刻内涵,节目要融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等,以正确的舆论导向监督体育新闻节目的播出,促使节目不断改进、取得进步。另外,“大体育”的理念在近几年流行起来,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被放在同一个天平上并且保持着平衡,而运动员、教练和幕后的工作人员都属于体育新闻报道的范围,只有树立“大体育”的理念,拓宽节目所涉及的社会领域,才能真正为节目特色的建设开辟更广阔的空间;在节目播出之后收到的各种反馈中,要重视各行业各领域机构以及大众对于所报道的体育信息的评价,客观真实地对待和处理每一份评价和建议,这样不仅有利于及时发现自己的不足,而且为日后体育新闻提升节目档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在体育新闻节目的报道和讲述等过程中可以将文学意味融入进来,借助强烈的现场感来增加新闻的形象性,抓住有新闻价值的、有意义的细节,以独具文学气息的文字使得观众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真实地感受到了现场的激情,从而吸引更多的注意力,也使得体育新闻节目的特色性更加明显……拓宽体育新闻报道的领域的方式和途径不尽相同,但是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使体育新闻节目更具有特色,促使其取得长足发展。 结束语 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不断改革和新闻事业的逐步完善,体育新闻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体育与新闻的联系日益密切,这对于体育新闻类节目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体育新闻节目只有找寻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结合体育新闻的传播特色,注重新闻语言的修辞运用,借助信息网络技术的强大力量,不断拓展体育新闻的报道领域,走属于自己特色的发展路线,树立“大体育”的理念,满足受众对体育信息的需求才能在激烈竞争的态势中求得发展。同时还要注重对文学色彩的使用,不断巩固和加强自身的传播特色,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促使我国的体育新闻事业在媒体传播中占得一席之地,并取得更大的发展和进步。 体育新闻论文:体育新闻评论的新趋势 摘要 本文认为 体育 新闻评论的新趋势有:“新闻化”特色不断增强、“多元化”趋势明显、“专业化”与“平民化”的体育新闻评论各行其道、“解读”趋势——深度评论 发展 迅速。 关键词 体育新闻评论 趋势 写作手法风格 随着体育事业与体育媒体的发展,作为新闻评论重要分支的体育新闻评论独树一帜,非常繁荣。平面媒体特别是报纸为体育新闻评论提供了一个广阔且有稳定受众的生存空间, 网络 媒体的兴起更是进一步扩大了体育新闻评论和“评论员”队伍的数量。体育新闻评论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明显进步。几乎任何重大体育事件体育都会从各个角度进行评说。随着体育新闻评论的影响力的扩大,体育新闻评论的写作手法和风格也在不断适应读者新的阅读习惯和审美情趣,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体育新闻评论的新趋势有: 一、“新闻化”特色不断增强 新闻媒介的性质决定了新闻性是所有新闻体裁的共同特点。新闻观念的发展变化,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传播速度的飞速增长,使得体育新闻评论的新闻性特征得到更加突出的强调。评论新闻化,使新闻与评论互相延伸,互相深化,加重报道的分量,大大增强传播效果。体育新闻评论在这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主要表现为: 1.追求强烈的时效性 体育新闻报道讲究及时性,而传统的新闻评论对于时效性并不苛求。如今,体育新闻评论的时效性就是评论的生命,体育新闻评论本身所具有的影响人们思想、行为的力量,与时间是成正比的。时效性对于引导舆论至关重要,也是争夺“眼球”的法宝,追求时效本身已成为体育媒体竞争的主题。新闻性要求体育新闻评论与体育新闻报道一样,讲究时效。 网络媒体的迅猛发展使得体育媒体在新世纪更为重视体育新闻评论的时效性。为了加强时效性,许多体育报纸开辟了评论员专栏或专版。这些言论是对刚刚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体育新闻事件、现象、问题进行评论,言论与新闻常常是同步见报。而网络上的体育评论其时效性就体现得更为突出,往往是比赛一边进行,网络们的评论就已经“出炉”,不受刊发时间和版面的限制。 2.讲究现实针对性 新闻竞争已由独家新闻之争进入到独家观点或独家视角之争的态势,言论已经成为提升媒体品位,打造传媒竞争力的力点之一。 “体育时评”盛行,是体育新闻评论讲究现实性的一大表现。一些市场化报纸如《体坛周报》等新能取得成功,体育新闻时评功不可没。 从评论的题材上看,触及现实是体育新闻评论的生命力之所在。体育新闻评论的存在价值和社会作用取决于它与现实生活联系的紧密程度。 人们对于“高、大、空”的体育评论兴趣不在,需要的是针对现实社会中的新鲜的、敏感的、热烈讨论和大众关心的体育事件与话题进行评说。随着社会、 政治 、 经济 生活领域的巨大变化,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使人们迫切需要了解新闻背后的缘由和体制因素;迫切需要传媒去伪存真,帮助受众梳理与解析体育事件。 3.“新闻性信息”与评论相结合 随着新闻观念的发展变化,体育新闻评论和体育新闻报道正由各自独立呈现出相互结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把传播“意见性信息”与“新闻性信息”有机地结合。 在版面编排上,体育新闻评论常常与体育新闻报道同时见报。言论与新闻同步见报,说明体育新闻评论突破旧新闻观,重视新闻性信息对评论的作用与影响,重视意见性信息与新闻性信息的结合。体育新闻评论依托体育新闻报道,如时评、评论员文章、按语等,以发掘体育新闻背后的深层价值和意义,从而提高体育新闻传播的影响力。 在写作手法上看,报纸体育新闻评论常常在写作中直接输入作者所见所闻的新闻性信息和事实,以此作为立论的由头和依据,缘此引发议论。体育新闻评论运用事理交融夹叙夹议、边述边评的手法。这种难度较大的论述方法在体育新闻述评等评论写作中常用。有时很难区分新闻稿件与评论的界限。 二、“多元化”趋势明显 体育新闻评论的多元化特色具体表现在: 1.体育新闻评论的话题广泛,“评论员”身份“多元化” 现在体育新闻评论的话题不仅有体育赛事方面的,还涉及经济、政治、文化、 法律 、医疗、保健、娱乐等等内容。评论员队伍除专业人员和学者外,还会邀请名人,明星或者业余撰写评论。同时注重吸引体育迷参与评说,各媒体也把受众参与作为刺激销量的重要手段。 2.体育新闻评论的角度和意见呈现出多元化的特色 各种各样的选题立论敢于面对众所关注的各种的话题,进行释疑解惑的积极引导。有正面的,也有批评谴责的,既有阐释说明的,也有建议、探讨、争鸣、商榷和研究的。思想活跃,观念多元,倍受受众欢迎。 三、“专业化”与“平民化”的 体育 新闻评论各行其道 如今,新闻媒体面对的是越来越成熟的公众,面对的是越来越多样的媒体群。这对体育新闻评论写作者的专业素养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专家型”的评论员是各大体育媒体竟相争夺的对象。“专业化”程度高的体育新闻评论是体育媒体的标志和旗帜,也是体育媒体树立“品牌”的重要手段。 “专业化”与“平民化”的体育新闻评论并存是体育评论的一大特色。两者的目标受众群并不重合,传播目的也不相同。体育专业人员,专家,职业记者所做的评论针对的是资深的体育迷和体育专业人士的受众群体,目的是体现媒体的专业水准。,而“平民化”甚至“娱乐化”的体育新闻评论针对的是更为广阔的普通受众和市场,目的是为了普及知识,培养受众以及增加评论的趣味性,开发体育新闻评论的多样价值。许多大型赛事举办期间,报纸都会策划风格各异,适合不同层次读者的评论专栏。专业人员侧重理性分析,而非专业人员的“感性宣泄”也会获得很多读者的欢迎。 四、“解读”趋势——深度评论 发展 迅速 新闻信息已经由“传播”时代进入“解读”时代。解读,就是媒体分析、说明、解释新闻的意义。即对刚刚发生或正在发生的重要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或问题,或政策法规等进行针对性地解读——在评论中对于新闻事件进行切中时弊、鞭辟入理的分析,并提出独到的深刻的见解。深层解读与提供观点相结合,是新世纪体育新闻评论突出的特点。观点深刻、公正与否,解读深入、准确与否,决定着评论的成败优劣。例如, “对艾东梅不得已出售体现自己过往人生价值的奖牌一事,公众普遍表示了同情。不出意外,艾冬梅将能赚到她所预计的租个柜台卖童装的启动资金。…… 然而,此事虽然有光明的一面,更多的却是带给人们的沉重思考。目前我国注册的专业运动员约5万人,在非奥运年有近万名运动员退役,奥运会年的退役规模则更大。但得到“妥善安置”的却仅有千人左右。其他都只能进行所谓‘一次性补偿’,补偿金额由各地方体育局自己做主。……可以说,艾冬梅的境遇很有代表性。许多运动员在“举国体制”下也面临着同样的困难。”(《由艾冬梅卖奖牌谈“举国体制”》 2007年04月12日,来源:新华网) 这篇评论由一个运动员的经历,引申到对于我国体育体制的探讨,对于事件发生的根源和造成个人境遇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分析,观点深刻且独到。 述评性的体育深度报道由于结合了新闻深度报道和深度评论两者的长处,在实现“解读新闻”方面体现得更为突出。因为写作周期长,在体育杂志上,这类稿件较多。报纸和 网络 媒体较少。 评论的力量在于理性的力量,在于它的思想穿透力,理性的力量最终要靠深刻独到的观点取胜。信息时代的媒体竞争,不仅是新闻题材的竞争,更是在对新闻事件、新闻题材总体把握上的新闻解读之争,进入新世纪的报刊体育新闻评论更追求对新近发生的一些重大的、全局性的、前沿性的体育新闻事件作深度解读,为公众提供“独家”观点、“独家”角度。 体育新闻论文:试析预测性体育新闻 关键词: 预测性体育新闻 新闻价值 [摘要]:预测性体育新闻是近年来颇受受众喜爱、规模与影响日趋扩大的体育新闻传播形式。预测性体育新闻的形成与发展是体育赛事自身的规程性、悬念性的必然反映,也是体育新闻娱乐化趋势与受众需求的必然结果。预测性体育新闻尽管不是现实的真实,而是可能的真实,当这种可能的真实经过检验成为现实的真实,其新闻价值会进一步递增。具体表现在服务受众与彩民、扩大媒体自身发展空间、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 近几年来,面对媒体体育新闻日趋显著的娱乐化趋势以及各媒体体育新闻为拓展传媒空间而展开的激烈竞争,预测性体育新闻悄然兴起并渐成气候,主导及影响着报纸体育新闻的版面、电视体育新闻的时段、受众体育新闻的需求,形成了令人瞩目的体育新闻现象。本文拟就预测性体育新闻的形式、成因及新闻价值进行探析,从而把握体育新闻新的发展倾向和一般规律性。 1.预测性体育新闻数量繁多、形式多样 预测性体育新闻是指对即将发生的体育赛事的过程,尤其是结果的预测性报道。在新闻的基本特性中真实性是最重要的特性和价值要素,体育新闻当然也不例外。但与一般新闻相比较,体育新闻不仅包括对已然事实的客观反映,更包括对未然事实的客观反映,即对体育赛事结果的预测。在其他新闻活动中也有预测性新闻,如经济新闻预测股票的升降涨跌和经济的繁荣低迷等等,但其规模和具体的运作形式远不能和体育新闻相比。 在电视媒体中,每遇大型赛事,如四年一次的奥运会、世界杯、世锦赛等比赛的时候,预测性体育新闻已成为电视台吸引受众、引导受众观看赛事的重要节目。如2000年奥大尼亚悉尼奥运会开幕前以及比赛期间,国内几乎所有的电视媒体,都在奥运会前和奥运会期间精心制作类似“奥运前奏”、 “奥运大家猜”、 “奥运倒记时”(中央电视台)、“今日视点”、午后视点“、”明日视点“(上海卫视)、“奥运猜猜猜”(上海东方电视台)等与奥运会有关的竟猜节目。 同在2000悉尼奥运会期间,各级广播电台也是不甘落后,各种前瞻性展望和预测性新闻更是被精心设计,成版成块地被端到受众的面前。如上海广播电台的“赛前诸葛亮”、“奥运天天猜”、东方广播电台的 “奥运猜猜猜”等,一个个精致、鲜活、别致、连贯性强的栏目,紧紧地吸引着听众。有些电台为了吸引听众参与,甚至与赞组单位或声讯台联手合作,推出各种奥运有奖竟猜。 在报纸体育新闻报道中,由于没有电视的直观和网络的迅疾,在报道比赛消息速度方面落后于电视和网络。但在现代媒体的强烈竞争压力下,仍然另辟溪径,寻找到了自己的第二战场——前瞻性报道。而其中形式多样、数量众多的赛前分析预测性报道,更成了前瞻性体育新闻报道的亮点。首先是各级媒体对奥运会、世界杯等几年一次大型运动会的预测报道“大动干戈”。紧接着对各级联赛如我国足球甲级联赛、篮球联赛,以及意甲、德甲等,在每周比赛开始前,不仅《体坛周报》、《足球》、《南方体育》等这样的专业体育报,各地地方报都是不吝版面地对几十支球队进行预测、分析。如今年3月9日2002-2003赛季甲a开赛前,《中国体育报》从3月5日开始,开设了“新赛季甲 a联赛展望”系列报道,分别对新赛季的球市、俱乐部、外教外援、新现象(德比大战)以及冠亚军的争夺等各方面进行分析、预测;3月8日的《足球》的“甲a前瞻”栏目用了2版面对14支球队(一支轮空)7场比赛进行详尽分析、预测。另一个国际赛事预测栏目,也是足足2个版面,对意甲、德甲、西甲以及英超和足总杯共三十多几支球队进行了预测……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自去年10月22日我国发行足球彩票以来,大江南北不仅球迷踊跃研究足球新闻购买彩票,连以前不是球迷的“彩民”,也开始为买彩票而研究有关足球预测新闻。相应的各种足彩预测报道也出现了。如中央电视台的《足球彩经》、广东电视台的《足球大赢家》……等。所有的大型综合网站也纷纷开辟足彩专栏,如新浪网的〈足彩〉专栏,雅虎网的〈足彩〉等。各地日报也新辟各种形式的“足彩”专栏,如《中国体育报》的“中国体育彩票专版”、《华西都市报》的“彩票宝典”、《成都商报》的“足球彩票”等,其版面少则一版,多则数版。各专业体育周报更是不惜花大力气新成立专门的足彩报道组或编辑组,甚至出报中报,如《足球》之《大赢家》,《南方体育》之《500万》,《体坛周报》之《体坛彩报》等等。 当然, 预测性体育新闻不仅大量报道足球,还广泛地涉及其它各种体育赛事。如3月4日,太平洋那边的两支nba球队丹拂掘金队和达拉斯小牛队的一场常规赛,因为两个中国篮球运动员王志侄和巴特尔分别在两支球队效力,于是国内的各级媒体在赛前开始大肆渲染,直把这场比赛称为王志侄和巴特尔之间的较量,由不得你不能感受到这场比赛前的紧张与刺激。 2.预测性体育新闻的成因 任何现象的发生和发展都可能与一定的条件形成必然的因果关系。预测性体育新闻的成因也有其内在的与外在的必然条件或原因。就其内因而言,它是其报道对象——体育赛事自身的规程性、悬念性的必然反映;其外因则是近些年来体育新闻的娱乐化趋势,以及受众需求刺激的必然结果。 众所周知,在通常情况下的各项体育运动赛事的时间、地点、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比赛规则等都是提前规定了的, 而其比赛内容又总是周期性循环的,这与普通新闻产生在时间上的偶然性、突发性和过程内容的不确定性显著不同,它使各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有足够的时间在赛前进行准备,并对比赛的各个方面进行仔细地分析与预测。 在其他新闻活动中,也有一些新闻事实是周期循环固定的,如每年一次的人大会议和政协会议等等,但除了时间和地点事先确定外,其内容就绝不能像体育比赛一样每年都是那几项固定的议题反复讨论。而体育比赛则总是相对固定的,无论是我国的足球联赛、篮球联赛和排球联赛,还是英超、意甲、德甲以及世界杯、奥运会、欧洲杯,除了举行的时间和地点都是提前规定的外,其比赛的方式和对运动员的要求,基本上也都处于一种长期固定的状态。比赛过程中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统一的比赛规则,在规则的允许下合理地运用技战术。另外,体育比赛的主角——运动员,特别是那些优秀的体育明星们,常常成为体育新闻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报道重心。每遇比赛,他们的状态成为媒体预测的主要内容之一。例如,乌克兰撑竿跳高运动员布勃卡自1983年赫尔辛基世锦赛开始,连续17年霸占世界撑高跳高的“掌门”位置。在这17年中的世界撑高跳高比赛,只要布勃卡参加,冠军便会被世界各大媒体预先授给他,而通常情况下,媒体的预测会八九不离十。 人们常说体育比赛就如戏剧般跌宕起伏,情节生动。但戏剧中演员的动作、剧情的发展是被规定了的,而体育比赛不是。著名好莱坞悬念大片导演希区柯克曾说:“没有一部奥斯卡影片能与一场足球赛媲美。”[1]如今年本赛季的世界四大顶级联赛战已经到了联赛的最后阶段了,仍然不见一骑绝尘的球队。以往赛季“一支豪门领衔一台戏”的传统剧情已被打破。虽然西甲、皇马占据着积分榜榜首,但后有俩支气势汹汹的追兵,瓦伦西亚和拉科鲁尼亚随时有可能超出;在意甲战场上,也是罗马、国际米兰、尤文图斯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好戏;在英超同是曼联、阿森纳、利物浦三足鼎立的局面;德甲战场上也是硝烟密布,扑朔迷离,令今年的冠军大结局悬念丛生。可以说今年本赛季的欧洲联赛已具备了成为另一部好莱坞惊险大片的素材,同时,也为预测体育新闻准备了上好的材料。因此体育竞赛过程的悬念性和比赛结果的难以预料性,是体育赛事吸引各媒体注意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产生预测性体育新闻的重要条件。 另外,受众的需要也是预测性体育新闻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现代大众传媒由过去的“以传者为中心”向“以受众为中心”发展,各媒体对受众需求的满意程度,直接影响各媒体的利益与生存。2近些年来社会文化的娱乐形式向多元化发展,体育新闻已走出以往“赛事消息报道”的局限,在传播内容上表现出日益显著的娱乐化趋势,体现出体育报道题材的广泛化、体育人物的明星化、体育节目的娱乐化、体育新闻传播符号的丰富化等特征,成为受众喜闻乐见的娱乐形式。预测性体育新闻正是这种娱乐化形式的体现。各大媒体的预测栏目或节目正好满足了受众对体育新闻的娱乐需求,迎合了广大受众对充满悬念的竞赛结果的无限想象、好奇和猜测的心理。同时在足彩报道中,媒体的预测报道更关系到数万彩民的经济利益。彩民们希望媒体的预测报道既科学准确,又经济便利,对媒体的预测性体育新闻寄予较高的期望。这又促使各级媒体展开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预测报道竞争,以争取更多的受众或彩民。 3.预测性体育新闻的新闻价值 新闻价值是事实所包含的足以构成新闻的特殊素质及其表现形态满足社会需要的总和。它包括两个过程,即:[2]新闻价值要素过程;新闻价值表现并满足社会需要的过程。[3]预测性体育新闻因其预测的对象是受众所关心的未曾发生的体育事实,而具备了突出的时新性、重要性、接近性、趣味性的新闻价值要素。它的新闻价值直接表现服务受众与彩民,扩大媒体自身发展空间,促进体育事业发展等方面。 服务受众或彩民。正如各媒体的经济股票版为股民服务一样,体育新闻预测版或资深记者与专家作出的各种预测,引导受众在观看赛事前,尽可能充分地熟悉比赛双方的情况。新出现的各种足彩预测报道是彩民们在购买每期彩票前必不可少的重要参考。彩民们在购买足彩前,往往需要经过一个不断思索、反复对比数家(电视、网络或报纸)资料,最后下注的过程。于是,在每周彩票销售截止前,电视上、网络上、报纸上各式各样的足彩预测报道成为体育新闻的主要内容。 增加了媒体自身的发展空间。预测性体育新闻既满足了受众的欣赏要求,同时又增加了体育新闻的魅力,拓展了媒体自身的发展空间。如之前提到的奥运会前或期间的各种电视预测节目,不仅为奥运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扩大了该节目的影响力,也丰富了电视奥运报道节目的内涵。而在现代媒体的激烈竞争中,预测性体育新闻则为报纸的发展提供了另一片天空,甚至在报纸体育新闻界,已经形成“做前不做后”的趋势,即大量进行赛前报道,少量报道赛后。随着足彩的发行,作为平面媒体的报纸,相对于电视、广播和网络更得彩民们的宠爱。因为电视和广播“播完就完”,无法容彩民们细细研究,而网络除了普及率有限的原因之外,也没有报纸经济划算。这使得“集预测性报道于大成”的足彩报道大大拓宽了报纸体育新闻发展的空间。 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在每期大赛或每轮联赛前,受众对各媒体作出的预测结果或趋同或否定,或亲自参与预测竟猜栏目的制作,从而提高了广大受众观看赛事的热情和兴致,也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他们长期地关注体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足球彩票的发行,各级媒体不遗余力地对每期足彩进行预测,同时对怎样玩足彩和每期中奖情况进行大肆渲染,吸引了更多的受众购买彩票,使得一些以前从不关心体育事业的也开始关注体育。这样不仅增加了足彩的销售量,也扩大了体育的影响,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 通过对大量的预测性体育报道的文本考察发现,预测性体育新闻是一种独具魅力、具有一定新闻价值、颇受受众喜爱、规模与影响日趋扩大的体育新闻传播形式。它的形成与发展是体育竞赛自身的规程性、悬念性的必然反映,也是体育新闻娱乐化趋势与受众需求的必然结果。预测性体育新闻虽然涉及的是尚未发生的事情,但由于它们是经过分析客观事物的历史与现状(竞赛双方的势力,水平等)探求其内在的变化规律,从而对其发展趋势作出的科学预测。因此,有理由认为,预测性体育新闻尽管不是“现实的真实”,而是“可能的真实”。尤其当这种“可能的真实”经事实的检验成为“现实的真实”后,预测性体育新闻的新闻价值会进一步递增。体育新闻的预测性就是从”可能的真实“到”现实的真实“的实践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充分体现与反映了体育新闻独特的报道形式和鲜明个性特征。 体育新闻论文:改革开放以来的体育新闻传播研究与方法论运用 关键词: 体育 新闻传播研究 方法论 [摘要]:本文提出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的阶段性 发展 和方法论运用的变化。分析的重点:1、80年代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的起点与经验 总结 型的研究方法;2、90年代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的展开与体育学研究方法论;3、2000年以来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的扩展与传播学研究方法论。4、改善体育新闻传播学研究方法论运用的思考。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体育新闻传播(指吸取传播学的 科学 路径及合理内核,在传统新闻学的基础上,用新的视角和方法审视体育新闻传播现象)研究与方法论(指以对活动与现象的认识方法为对象的科学。它研究的是人们运用怎样的观点考察活动与现象,并把认识加工成系统化的理论方法)运用,取得了较大进展。这期间,既有经验可以总结,也有可引以为戒的问题存在。总结三十年体育新闻传播学的研究与方法论运用,对未来体育新闻传播学的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笔者不揣浅陋,对三十年来体育新闻传播研究与方法论运用的 历史 进程做整体而粗疏的考察,不当之处,希望得到学界同仁的指正。 1 80年代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的起点与经验总结型的研究方法 1985年,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了由马信德撰写的《体育新闻abc》,虽然这本书的学术研究样式还不太成型,但不能不认可它是我国第一本体育新闻的研究成果。书中对体育新闻的起源、功能、特征、采访术、写作、直播与解说 艺术 等方面的介绍,为我国体育新闻的进一步研究打下了基础,提供了有价值的借鉴。 在研究方法上,马先生主要遵循的是在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指导下,经验总结型的研究方法。作者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体育记者,对体育新闻在采访实践中所能遇到的各种情况,针对这些情况应采取的对应方法作了详细的介绍。在实践总结的基础上,作者还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理性思考,概括出对体育新闻记者的特殊工作要求:熟悉竞赛规则、了解运动技术、深入赛场内外、亲临比赛现场、由表及里善于挖掘与发现数字背后的故事。对体育新闻的特殊功能也提出富有时代气息的思考,提出在新时期体育新闻是焕发民族精神的“振奋剂”,是爱国主义的“活教材”,是增强人民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播种机”,是精神文明的“测试仪”。 2 90年代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的展开与体育学研究方法论 进入90年代,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继奥运金牌零的突破,足球职业联赛突飞猛进的发展势头,全国各大媒体迅速开辟体育专栏、体育副刊、体育频道,体育新闻以空前规模的传播局面登上媒体平台。有关体育新闻传播的研究,也开始在学术期刊上出现。 最早有关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的 论文在《 中国 体育科技》1994年4期上,由秦春霖撰写的《论市场 经济 条件下大众传播对于竞技体育商业化的驱动和影响》。该文着重讨论了体育商业化和大众传播的结合基础,大众传播对体育商业化的驱动作用,以及大众传播影响下商业化竞技体育项目的特征。 紧接着在《成都体育学院学报》1995年1期上,又刊出了由郝勤撰写的《对体育新闻学学科性质特征及学科建设》,文章从学科建设的角度,对体育新闻研究的性质特征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指出体育新闻是 现代 新闻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体育的重要特征,是现代体育与新闻媒体的高度结合;体育新闻学是一门边缘性、应用性、实践性很强的学科。 至此以后,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的学术文章相继在各种刊物上出现,体现出研究内容从窄到宽,研究领域不断扩大,学术研究成果整体上呈上升趋势,参研人员从少到多,最为集中的参研者是体育院校体育学研究学者等研究特点。 从研究的方法论角度来看,由于这一时期的研究者们,多为体育院校的体育学学者。从他们的研究成果来看,在研究方法上更多地是借鉴与运用体育学的研究方法。而我国体育学研究方法,受到体育史学研究方法的影响很大,因为体育史学科在我国体育科学领域是最早出现的、研究成果较多并相对成熟的一门学科,从事体育学研究的学者们也大都有体育史学的学术背景。体育史学研究方法在后期的发展,首先是提出了应当全面地理解史学方法论,纠正时期提出的阐明历史问题的方法只能是阶级分析方法的观点。指出社会历史研究必须从事实出发,立足于研究对象整体,用历史的观点考察问题。其次是多学科方法引入历史研究,包括有系统方法、社会学方法、历史比较法、心 理学 方法等。另外还提出了对实证方法的重新评价,重新提出重视“尊重事实,尊重证据”的实证方法。 在这样的学科方法论的指导背景下,最初的具有开拓性的体育新闻传播研究,多数是运用体育史或体育学研究的方法论,去解释体育新闻传播活动与现象。如陈天仁的《体育信息传播对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的影响》(《上海体院学报》1996年1期),韩志芳的《1978---1996年我国报纸体育信息传播的题材变化》(《河北体育学院学报》1999年1期),郝勤的《体育新闻价值与价值实现》(《成都体院学报》1998年1期),易剑东的《体育新闻报道的困惑与选择》(《体育文史》1997年6期),周果的《论体育消息导语的心理接近性》(《沈阳体院学报》1998年3期),高松龄的《从 3 2000年以来 体育 新闻传播研究的扩展与传播学研究方法论 2000年以来,围绕着申办奥运、筹办奥运、举办奥运的重大赛事活动的主线,无论电视媒体、报纸媒体、 网络 媒体的体育节目频道、栏目、体育专刊如雨后春笋,在全国各地开花结果。体育新闻传播研究迅速扩展,进入了前所未有的热情高涨期。 在全国体育院校校刊和综合性新闻传播期刊上,不间断地刊载有关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的学术 论文 ,也陆续出现了有一定学术质量的研究文章。如肖沛雄的《论体育市场和大众传播》(《体育 科学 》2001年1期),王宏江的《我国当代体育报纸现状分析》(《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2年4期),黎莎的《对体育新闻基本特征的探讨》(《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3年4期),先后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在全国体育新闻理论研究的圈子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在2004年,由高等体育出版社出版了郝勤撰写的我国第一部《体育新闻学》专著,在全国体育新闻理论研究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反响,该书的出版是我国体育新闻研究开始系统化的重要标志。 紧接着的2005年, 中国 体育科学学会成立了体育新闻与传播研究分会;2006年第八届体育科学大会首次列出了体育新闻与传播专场学术论文报告会;2008年第28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组织了体育新闻与传播的分会场。在这些首创性的、显著性的体育新闻传播研究活动的带动下,研究成果日益丰硕,进一步体现出学术研究成果显著增加,专著明显增多;研究领域不断扩大,内容全面(涉猎到理论研究、业务研究、史学研究);研究参与人员形成以新闻和体育新闻专业研究生、教师为主,媒体新闻工作者为辅的局面等特点。 值得欣喜的是这一阶段在研究方法论运用上的突破。最突出的是传播学研究方法与方法论在体育新闻传播中的引入与渗透。这主要得益于两个方面:一是在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的队伍里,开始引进了一批传播学研究学者,他们对体育新闻传播研究方法的突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以往的体育学者们积极与全国新闻传播研究的主战场接轨,主动将新闻传播学研究的方法与理论运用到体育新闻传播的研究中。 我国新闻传播研究的方法论主要是引进与借鉴西方传播学方法论的研究成果,其中以批判学派的定性研究方法论和经验学派的定量研究方法论为主流。传播学的经验学派,主要指以美国学者为代表的传统学派,多从行为主义角度进行研究,在研究中注重经验材料和实证考察,特点是:对现行社会体制是否合理并不关心,而是维护与改进现存社会体制及其功能。在方法上坚持经验性的实证研究立场,在方向上坚持实用主义的研究目的,在指导思想上则坚持多元主义的社会观。直接与经验主义传播学相对的批判学派,也主要集中在美国。批判学派主要的理论研究视角有: 政治 经济 学(political economy)批判的观点;主流意识形态分析(dominant ideological analysis)的观点;唯名论(nominalism)和多义性(polysemy)研究的观点。 在传播学研究方法论的引导下,体育新闻传播研究找到了新的学术研究兴奋点和增长点,无论是经验学派的实证研究方法和批判学派多元定性研究的思维方式,都开始在体育新闻传播研究中初见端倪。如郭晴的《对成都体育新闻受众的实证研究》(《成都体院学报》2004年4期),毕雪梅的《体育新闻传播提供娱乐的另一种解读》(《体育文化导刊》2004年10期),张延平的《语义活用——体育新闻语言常用的修辞手法》(《河北体院学报》2004年1期),肖鸿波的《试论体育专业报纸的垄断趋势》(《上海体院学报》2004年6期),陈国强的《大型体育赛事的媒介服务——以2006年网球大师杯为例》(《传播学 论坛 集》2005年),罗青的《全球化体育事件与国家形象营销》(《传播学论坛集》2006年)等等。这些研究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除采用传统的 文献 资料法、比较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逻辑分析方法外,更多地是运用了传播学研究的方法,如内容分析法、个案研究、控制实验、实地调查、抽样设计与实施、问卷设计与可行性分析、描述性统计、推断性统计等。在理论模型上,也更多地借鉴了西方传播学研究的理论成果,如框架理论、议程设置理论、媒介生态理论、媒介双重性理论、“知沟”理论、“拟态环境”理论、“沉默的螺旋”理论、女性主义、社会性别理论、媒介批判理论等等。 总体来说,2000年以来体育新闻传播研究,在方法论及具体研究方法的运用上,有较大的突破,使体育新闻传播研究越来越接近新闻传播常规性的研究领域,研究成果也引来了新闻传播学界的关注。纵观整个研究成果,无论学术专著和学术研究活动,在学术质量上都比前一个阶段有明显的提高,但在研究中,也有牵强模仿和套用传播学研究样式及理论模型的倾向。 4 改善体育新闻传播学研究方法论运用的思考 纵观三十年来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的 发展 ,尤其是在近几年由于借鉴与运用传播学研究方法论及具体研究方法,有力地推进了体育新闻传播研究向前发展的步伐。但当前在研究中,牵强模仿和套用传播学研究样式及理论模型的倾向,是不予提倡的。也就是说切忌不要从定性研究模式,向传播学经验学派定量研究的过渡倾斜。不能不承认,这许多年来,在体育新闻传播学的研究中,我们似乎更缺乏精确的经验主义传播学的研究传统,差异造成更大的吸引力,形成引入的主流,这也是经验主义传播学在体育新闻传播学研究中,有牵强模仿和套用研究样式、理论模型的原因之一。 过分看重实证的定量研究也会有失偏颇。其实社会现象非常复杂,其中变量复杂多变,单靠实证的数字与材料是不可能得出全面的结论的;而且每个人的思想都会对自身有所影响,所谓以“纯客观”的态度来进行研究也是不可能完全达到的。我们知道传播学批判学派与经验主义传播学的差别,除了方法上侧重面不同外,在研究视角上也存在较多的差异。批判学派一般是从宏观、中观的角度来分析问题;经验主义传播学较多地是从具体问题出发,较为微观地分析各种因素如何构成某种结果。但是双方不论在方法还是角度上,仍然是互通的。目前美国英国等国不少的传播学者,观点上属于批判学派,研究方法上则采用了相当多的经验主义的作法。因此,在我们引入传播学的方法论视角时,应该关注到这种世界传播学研究的发展趋势,不要片面地强调某一种研究视角与研究手段的运用。 培养自觉的方法论意识,也是目前体育新闻传播研究中值得思考的问题。 回顾体育新闻传播学研究的进程,可以看到我们最初的研究更多地是遵循研究者自身的知识结构和学术积累,从自我母学科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去研究体育新闻传播活动与现象,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就目前我们正经历的传播学研究方法论运用的过程来说,在某种程度上也还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跟着大传播的研究走),还缺乏主动的思考方法论问题的意识。而事实上任何研究都存在着方法论的改进和创新,研究方法的创新,将促成重大研究成果的出现。 当然这样的情况与我国科学研究整体上对方法、方法论的漠视有关。而与国人这方面轻视态度相反的是,西方的学术研究则很重视方法、方法论问题。从西方科学研究的 历史 长河来看,从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到培根、波尔普,再到库恩、马克斯.韦伯、马尔库塞、哈贝马斯;从辩证法、工具理性到归纳与演绎、证实与伪证、范式理论、科学研究纲领、反对方法、价值中立……,各种方法论的探求已成为自觉。必须承认,近代西方 自然 科学和社会科学的飞速发展与重视方法论问题息息相关。著名生物学家巴浦洛夫说:“科学是随着研究方法所获得的成就而前进的,研究方法每进一步,我们就更提高一步,随之在我们面前也就开拓了一个充满着种种新事物的更辽阔的前景。因此,我们头等重要的任务乃是制定研究方法。” 目前我国各大高等体育院校的学者们,陆续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的体育新闻传播研究选题。这些较为重大研究课题的展开与研究成果,除了对已有研究方法论的更主动、更客观、更准确、更熟练地运用之外,还应该重视结合体育新闻传播的特点和 规律 ,概括和提炼适用于体育新闻传播研究的方法论观点,以及具体的研究方法或理论模型。在提倡体育新闻传播学研究方法的多元与开放的同时,还要考虑研究方法的创新性——与中国国情相结合,与体育新闻传播的特殊性和体育新闻传播实践发展相结合。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编辑规律研究论文 网络传播是一个全新的传播模式,基于“技术”而生的网络特点赋予网络传播一些全新面貌,对网络传媒这样一个“崭新的、上升的”媒体进行研究有着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本文在网络传播学众多的研究方向中,选取其中一个方面-----“网络新闻编辑学”作为研究主题;在众多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视角中,选取目前网络传播研究中选用较少的心理学视角,从受众的多元需求出发,探索网络新闻编辑规律。 为了全方位反映“网络新闻编辑学”的各个方面,本文从三个层面:“宏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思想与受众的多元需求”、“中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策划与受众的多元需求”、“微观视角----网络新闻编辑实务与受众的多元需求”进行分类研究。在研究的过程中,注重“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比较研究”、注重“传受双方‘良与不良’的互动研究”、注重“传播理论与新闻实例相结合的研究”。 本文第二部分,通过对网络传播特点的深入分析,提出“‘开放式’是网络新闻编辑的基本规律”这一论点。文中各个部分的论述都是基于对这一基本规律认识的基础之上的。 本文第三部分用了大量篇幅探讨网络新闻编辑工作中“编辑思想”的重要作用,提出网络新闻编辑应该具有“全历史”、“全社会”、“全受众”“全天候”的编辑思想”。 本文第四部分对于“网络新闻策划”的研究是网络编辑研究中一个崭新的领域,学界目前对这一命题的研究还显不足。文中从“网络新闻策划的内容”、“网络新闻策划的功能”、“网络新闻策划的特点”等几方面展开论述。特别注意到了“经济功能对于网络新闻策划的要求与影响”、“网络新闻策划中如何实现经济与社会双收益?”“网络新闻策划的特殊形式”等问题,尝试通过粗浅的论述探索“经济功能在网络新闻编辑策划中‘度’的把握”这一命题。 本文第五部分将研究聚焦于“网络新闻编辑实务”这一微观层面,通过对“网络新闻内容媚俗化倾向”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网络新闻编辑内容建构标准与规律”;通过对“网络新闻形式呈现方面不良现状”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网络新闻编辑形式呈现标准与规律”。文中还首次提出了一些基于技术而形成的网络新闻编辑中的特殊手段-----“邮发之最/阅读之最---新闻之上的新闻”、“推销内容”等。 研究过程中,注重“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比较研究”、注重“传受双方‘良与不良’的互动研究”、注重“传播理论与新闻实例相结合的研究”。 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的维度 一、问题的提出: 本文论题的选定与论述的确立基于这样一个现实层面:自1995年因特网在全世界出现,此后数以万千计的大小网站雨后春笋般地成长、发展。尽管各网站主营内容、经营模式纷繁复杂,但是提供信息与服务几乎是所有网站共同的目标。在这期间,诞生了一个全新的职业:网络新闻编辑-----以向受众提供信息及信息服务为工作任务的全新职业。伴随着新兴事物而来,学术领域可能更为关心“受众的需求对网络新闻编辑工作的影响”以及“受众的需求在网络新闻编辑过程中的具体体现”这一命题。具体来讲,就是要求学界从受众需求的角度对以下问题展开研究:“什么样的信息及服务是受众关心的?怎样提供这些信息与服务被证明是有效的?有没有一些切实可循的标准可供参考?网络新闻编辑应涉及和不应涉及的领域是哪些?涉及的深度、广度是怎样的?网络新闻编辑过程中所涉及的受众、传者(编辑)、传播技术、信息等诸要素之间是何种关系?如何在它们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 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这一网络传播中的重要内容,源于现实的需要与紧迫性: 一、网络传播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对于整个互联网来说,它至今仍然处于儿童期(从1995年到今天,不足6年),相对于传统媒体来讲,缺乏经验的累积与规律的探索。全新的事物犹如空白的纸张,充满着待垦的诱惑。 二、网络传播是一个上升的领域。全新充满着悬疑,而“上升趋势”则意味着研究更有价值。不论从全球还是我国范围来看,整个网络事业仍然处在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网民数量连月增加、网页内容不断翻新、网络普及范围日益深广。这一切都说明,对于网络传播的研究有前瞻与实际意义。 三、网络传播的研究依然不足。相较于传统媒体,对于网络传播这样一个全新领域,,国内外的研究都比较薄弱。台湾学者在1997年曾经做过一项对“全球资讯网传播学术资源”的研究,他们利用关键词查询“与大众传播相关的网站”,在亚太地区共找到56个中英文传播研究和教育网站,其中台湾有38个,澳大利亚有9个,香港有3个,新加坡2个,日本2个,泰国1个,新西兰1个。至于中国大陆则未找到任何网站。[1]虽然到目前国内也有了类似“中国传播学评论”的传播学术网站,但关于网络传播的学术研究与日益增多的网络传播现象相比,在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方面依然显得不足。 心理学视角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有自身优势与独特性。本文在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时选择心理学视角,从受众多方需求的角度审视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在论述中,更为关注受众需求的多样性特征、传受者的心理互动机制、以及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在满足受众需求方面的“足”与“不足”等问题。 我们知道,技术赋予网络的交互特征,使得传、受者的心理互动较之传统媒体而言更为经常更为深入,而传受者的心理互动深刻影响着网络传播过程的各个方面,因此,从这一视角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更易贴近与深入问题的实质。从另一方面来讲,目前学界对于网络传播的研究仍较多地停留在宏观层面的理论探讨上,例如: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1)探讨第四媒体对大众传播理论的影响;2)探讨第四媒体与传播新闻传媒的关系;3)探讨新闻媒体网络的建设与经营;4)对国内外网络法规的评介;5)调查新闻从业人员使用网络的状况。”[2]而对于微观层面,比方说用心理学视角、从受众需求的角度对网络传播实务进行的研究还不是很多。本文则试图从这一角度进行一些学理意义的尝试性探讨。 由于技术的密切介入,与传统新闻编辑不同,网络新闻编辑从诞生之日起就决定着它的内容、趋势等都将更多也更密切地受到技术的影响,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将随着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每一次技术的革新都将影响网络新闻编辑工作的内容与方式方法。这种影响可能表现为渐进式,也可能表现为瞬间突破性。正是技术的深度介入,使得网络新闻编辑工作表现为更多的动态性、开放性。因此,对它的研究也必然应该选取动态、多维、开放的视角。 二、研究的维度: 传统意义上的编辑研究一般关注报道方针、报道策划、报道实务等三方面。这三方面立体地构成了编辑学的全部内容。网络新闻编辑虽然是一门全新课题,但对它的研究依然离不开上述三个层面的内容。因此,本文在研究维度的选择上采用了传统编辑学的方法,从宏观---网络新闻编辑思想、中观---网络新闻编辑策划、微观----网络新闻编辑实务三个层面进行研究。 宏观----网络新闻编辑思想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本文将“编辑思想”做为论述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编辑思想”是传统编辑学研究的一个方面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在网络传播过程中,“编辑思想”一度被人忽视或者说从来被人重视不够,这或许由于网络传播的“技术决定论”或许是“传播主体多元化”导致的网络编辑工作的“唯技术”或“人人皆为传者,无需编辑”的现实倾向;而对网络编辑工作理解上的错觉与误读已经并且还在给现时的网络编辑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正本清源-----从源头上的重新认识将有助于网络新闻编辑具体操作的良性发展。本文从“更好地满足受众多样性需求”出发,提出“全历史、全社会、全受众、全天候”的网络新闻编辑思想,着重强调了网络新闻编辑应该具有的对历史、对社会、对受众的全面负责态度。 中观----网络新闻编辑策划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长期以来,对于编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策划的研究一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近些年来,随着媒介产业化进程,这一问题又重新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毫无疑问,对于网络新闻编辑研究来讲,网络新闻策划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网络新闻策划的目标是为了让自己的新闻产品能被更多的受众接受、喜爱,因此,对于它的研究一定是基于对受众的心理特点、多元需求仔细分析基础之上的。 网络新闻从诞生之日起,就始终立于媒介产业化的前沿,较传统媒体而言,它带有更强的商品属性、经济功能。这使得网络新闻策划在功能与模式上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本文试图探讨“经济功能对于网络新闻策划的要求与影响”、“网络新闻策划中如何实现经济与社会双收益?”“网络新闻策划的特殊形式”等等一系列问题。目的就是尝试通过粗浅的论述探索“经济功能在网络新闻编辑策划中‘度’的把握”这一命题。 微观----网络新闻编辑实务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对宏观编辑思想与中观编辑策划的研究,目的是勾勒出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应有的一种宽广视界与胸怀,它们是隐性的、稳定的,更多的表现为一种常态。而具体到“每篇稿件的选择、每个网页的建构、每条链接的设计”这些属于编辑实务方面的具体编辑工作,则更多表现为显性的、动态的、受众能够直接感受到的编辑成果。因此,对它的深入研究最具现实指导性。 通过对网络新闻编辑内容选择方面的“长与短”、“新与旧”、“软与硬”、“深与浅”“真与假”、“原创与整合”的研究;通过对网络新闻编辑形式呈现方面的“网页空间”、“信息编排”“版面色彩”“导航结构”的研究;通过对基于网络技术而形成的特殊编排手段----“新闻之上的新闻”、“推销内容的编辑手段”等等专题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回答“什么是受众讨厌的?”“什么是受众喜欢的?”、“如何满足并提升受众的喜好?”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为传受良性互动与网络新闻的高效传播找到实现途径。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编辑研究论文 第一部分问题的提出与研究的维度 一、问题的提出: 本文论题的选定与论述的确立基于这样一个现实层面:自1995年因特网在全世界出现,此后数以万千计的大小网站雨后春笋般地成长、发展。尽管各网站主营内容、经营模式纷繁复杂,但是提供信息与服务几乎是所有网站共同的目标。在这期间,诞生了一个全新的职业:网络新闻编辑-----以向受众提供信息及信息服务为工作任务的全新职业。伴随着新兴事物而来,学术领域可能更为关心“受众的需求对网络新闻编辑工作的影响”以及“受众的需求在网络新闻编辑过程中的具体体现”这一命题。具体来讲,就是要求学界从受众需求的角度对以下问题展开研究:“什么样的信息及服务是受众关心的?怎样提供这些信息与服务被证明是有效的?有没有一些切实可循的标准可供参考?网络新闻编辑应涉及和不应涉及的领域是哪些?涉及的深度、广度是怎样的?网络新闻编辑过程中所涉及的受众、传者(编辑)、传播技术、信息等诸要素之间是何种关系?如何在它们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 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这一网络传播中的重要内容,源于现实的需要与紧迫性: 一、网络传播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对于整个互联网来说,它至今仍然处于儿童期(从1995年到今天,不足6年),相对于传统媒体来讲,缺乏经验的累积与规律的探索。全新的事物犹如空白的纸张,充满着待垦的诱惑。 二、网络传播是一个上升的领域。全新充满着悬疑,而“上升趋势”则意味着研究更有价值。不论从全球还是我国范围来看,整个网络事业仍然处在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网民数量连月增加、网页内容不断翻新、网络普及范围日益深广。这一切都说明,对于网络传播的研究有前瞻与实际意义。 三、网络传播的研究依然不足。相较于传统媒体,对于网络传播这样一个全新领域,,国内外的研究都比较薄弱。台湾学者在1997年曾经做过一项对“全球资讯网传播学术资源”的研究,他们利用关键词查询“与大众传播相关的网站”,在亚太地区共找到56个中英文传播研究和教育网站,其中台湾有38个,澳大利亚有9个,香港有3个,新加坡2个,日本2个,泰国1个,新西兰1个。至于中国大陆则未找到任何网站。[1]虽然到目前国内也有了类似“中国传播学评论”的传播学术网站,但关于网络传播的学术研究与日益增多的网络传播现象相比,在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方面依然显得不足。 心理学视角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有自身优势与独特性。本文在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时选择心理学视角,从受众多方需求的角度审视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在论述中,更为关注受众需求的多样性特征、传受者的心理互动机制、以及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在满足受众需求方面的“足”与“不足”等问题。 我们知道,技术赋予网络的交互特征,使得传、受者的心理互动较之传统媒体而言更为经常更为深入,而传受者的心理互动深刻影响着网络传播过程的各个方面,因此,从这一视角研究网络新闻编辑规律更易贴近与深入问题的实质。从另一方面来讲,目前学界对于网络传播的研究仍较多地停留在宏观层面的理论探讨上,例如: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1)探讨第四媒体对大众传播理论的影响;2)探讨第四媒体与传播新闻传媒的关系;3)探讨新闻媒体网络的建设与经营;4)对国内外网络法规的评介;5)调查新闻从业人员使用网络的状况。”[2]而对于微观层面,比方说用心理学视角、从受众需求的角度对网络传播实务进行的研究还不是很多。本文则试图从这一角度进行一些学理意义的尝试性探讨。 由于技术的密切介入,与传统新闻编辑不同,网络新闻编辑从诞生之日起就决定着它的内容、趋势等都将更多也更密切地受到技术的影响,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将随着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每一次技术的革新都将影响网络新闻编辑工作的内容与方式方法。这种影响可能表现为渐进式,也可能表现为瞬间突破性。正是技术的深度介入,使得网络新闻编辑工作表现为更多的动态性、开放性。因此,对它的研究也必然应该选取动态、多维、开放的视角。 二、研究的维度: 传统意义上的编辑研究一般关注报道方针、报道策划、报道实务等三方面。这三方面立体地构成了编辑学的全部内容。网络新闻编辑虽然是一门全新课题,但对它的研究依然离不开上述三个层面的内容。因此,本文在研究维度的选择上采用了传统编辑学的方法,从宏观---网络新闻编辑思想、中观---网络新闻编辑策划、微观----网络新闻编辑实务三个层面进行研究。 宏观----网络新闻编辑思想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本文将“编辑思想”做为论述的一个重要方面,除了“编辑思想”是传统编辑学研究的一个方面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在网络传播过程中,“编辑思想”一度被人忽视或者说从来被人重视不够,这或许由于网络传播的“技术决定论”或许是“传播主体多元化”导致的网络编辑工作的“唯技术”或“人人皆为传者,无需编辑”的现实倾向;而对网络编辑工作理解上的错觉与误读已经并且还在给现时的网络编辑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正本清源-----从源头上的重新认识将有助于网络新闻编辑具体操作的良性发展。本文从“更好地满足受众多样性需求”出发,提出“全历史、全社会、全受众、全天候”的网络新闻编辑思想,着重强调了网络新闻编辑应该具有的对历史、对社会、对受众的全面负责态度。 中观----网络新闻编辑策划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长期以来,对于编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策划的研究一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近些年来,随着媒介产业化进程,这一问题又重新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毫无疑问,对于网络新闻编辑研究来讲,网络新闻策划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网络新闻策划的目标是为了让自己的新闻产品能被更多的受众接受、喜爱,因此,对于它的研究一定是基于对受众的心理特点、多元需求仔细分析基础之上的。 网络新闻从诞生之日起,就始终立于媒介产业化的前沿,较传统媒体而言,它带有更强的商品属性、经济功能。这使得网络新闻策划在功能与模式上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本文试图探讨“经济功能对于网络新闻策划的要求与影响”、“网络新闻策划中如何实现经济与社会双收益?”“网络新闻策划的特殊形式”等等一系列问题。目的就是尝试通过粗浅的论述探索“经济功能在网络新闻编辑策划中‘度’的把握”这一命题。 微观----网络新闻编辑实务和受众的多元需求: 对宏观编辑思想与中观编辑策划的研究,目的是勾勒出网络新闻编辑工作应有的一种宽广视界与胸怀,它们是隐性的、稳定的,更多的表现为一种常态。而具体到“每篇稿件的选择、每个网页的建构、每条链接的设计”这些属于编辑实务方面的具体编辑工作,则更多表现为显性的、动态的、受众能够直接感受到的编辑成果。因此,对它的深入研究最具现实指导性。 通过对网络新闻编辑内容选择方面的“长与短”、“新与旧”、“软与硬”、“深与浅”“真与假”、“原创与整合”的研究;通过对网络新闻编辑形式呈现方面的“网页空间”、“信息编排”“版面色彩”“导航结构”的研究;通过对基于网络技术而形成的特殊编排手段----“新闻之上的新闻”、“推销内容的编辑手段”等等专题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回答“什么是受众讨厌的?”“什么是受众喜欢的?”、“如何满足并提升受众的喜好?”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为传受良性互动与网络新闻的高效传播找到实现途径。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浅谈网络新闻编辑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摘 要:W络新闻编辑应该具备一定的素质与能力,才能比较好的胜任本职的工作。称职的网络新闻编辑需要有良好的理性思维能力,包括良好的政治理论素养,具有较好的理性思维和分析能力,着重于理性思考和理论学习能力的提高。网络新闻编辑需要对于中国社会现实有比较深切的感知。 了解中国的国情,中国的现状、发展对于国内外的发展趋势有一定的把握,需要不断扩展自己的了解领域和知识能力,这些都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 网络新闻编辑即是新闻传播活动的策划者,又是网民的服务者,肩负着网站对社会的责任。只有热爱编辑业务,才能钻研编辑业务,才能提高提高编辑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这是编辑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维护新闻的真实性,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什么样的新闻工作者,都必须保证其新闻的真实性。树立为网民服务的观点,在制作和网络新闻时,编辑心中要有网民,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知识产权,按我国法律,媒体不直接拥有新闻的版权,版权归作者所有,网络编辑要对记者,作者坦诚以待,尊重知识产权尊重作者,发挥作者,记者的积极性。 2 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网络新闻媒体具有强大的交互功能,网民可以自由组成社区进行交流发表评论在这种氛围中。编辑如果没有这种政治素质做合格的把关人,起后果不堪设想。然而当下一些格调低下的、黄色的虚假的新闻充斥于网络,影响极其恶劣,作为网络编辑要充担负起舆论宣传的重任,就要不断地增强政治敏感,时刻保持清醒地头脑,正确引导社会热点问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是网络新闻编辑必须遵循的传播规律,是网络媒体生存发展的前提。网络新闻工作者应以对时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担负起传播中国文化的责任,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 3 新闻理论修养 新闻作为一门学科,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网络编辑除灵活运用其掌握的网络技术之外。还应懂得新闻理论。网络新闻编辑要充分了解媒体所处的环境,报道的底线和禁区,了解社会文化的背景,正确处理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的关系。首先编辑应具备新闻理论修养,善于挑选新闻,把握什么是重大新闻题材,什么是热点新闻题材,什么是可连续波报道的题材,懂得在什么时间,什么版位,什么栏目刊发网络新闻,并根据网络新闻的特点拟定标题和进行裁剪。其次要有新闻敏锐感。新闻敏感是捕捉新闻的能力,也是从事新闻工作的基石之一。网络媒体因其自身的特点,使得新闻敏感显得更为重要。但是由于网上信息鱼龙混杂,编辑必须对网上信息加以证实,因此新闻编辑应注意新闻相关信息和相关知识的积累,比较什么是真新闻,什么是假新闻,帮助解释新发生的事件。在当今社会,深度新闻报道成为新闻竞争的新的焦点。信息只能提供表层的事实,而丰富的知识储备则可以提供对事实的解释,在报道中更胜一筹! 4 艺术修养 网页设计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网站的访问率,网页设计的版式,色彩的运用,音频,视频信息的比例甚至字体的类型都是网站文化的体现,这就需要网络信息编辑要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网络信息编辑应该对受众的审美观作一个预判,尽量使网页的设计风格符合网站受众的主流审美观,符合受众的文化情感诉求。如中国人对中国红又特殊的情结,在面向中国大众时网页中适当的加上红色的元素就更能中国人接受和认可。在网站的整个版面上映考虑到文字文本和图画图像文本的不同,文字,图形,图像交错使用,但不冲突,达到整个网页画面上的和谐。 5 文化知识修养 首先,网络遍及的特点要求编辑要有宽泛的知识面,深厚的文化积累,具备文化批的能力。网络编辑每天要面对无数条各种各样的信息,那些应该采用,那些该抛弃,以各没有文化的编辑是应负不来的。网上信息资源分散无序,信息垃圾众信息多,在加上信息本身深度的缺乏都要求网络编辑将其重新组合并进行输出。网络媒体报道类型的细分要求编辑在一个或几个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将网站的信息分类整和,方便网民的浏览阅读。其次,网络编辑的文化使节作用也对其应具备的文化素养和提出更高要求。时空开放网络的空间,话语权同样平等,其中潜藏着网民情感倾向的竞争。世界的文化是多元的,人类的情感是相通的。文化是网络媒体的民族属性,将文化的历量融于人性化的传播之中,网络编辑在信息时代将面对更宏观的任务:让网络媒体有民族文化的特质,以民族特色的文化实力分享全球化的网民市场,发挥文化使节的作用。再次,网络编辑的文化修养还表现在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网络新的文本以短句,片断,碎片居多,所以,网络编辑必须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丰富的文字处理技巧,以求媒体,网民共同的满意。网络编辑的文字功底还表现在快速的写作构思能力上,有时,网络编辑不仅需要写出既快又好的稿子,还要求对突发事件写出评论,以增强新闻的传播效果。这些都是对网络新闻编辑的文化知识修养的要求。 6 具有网络思维方式 网络新闻媒体因为其工作方式和新闻载体的不同,在思维方式上就与传统媒体不同。首先是开放式的思维和动态式的思维。开放式包括阅读空间和时间上的开放。网络新闻的阅读不是线性的,封闭的,而是非线性的,开放的。因此网络新闻工作者要改变传统媒体的报道与编辑思维,学会把新闻素材放在一个更广阔的空间来考虑,给读者提供一个开放的出口,使他们有获得深层次信息,相关信息的可能,同时又要避免他们在开放的空间里偏离目标,迷失方向。一般来说,网络新闻的报道,由于实时性的要求,会成为跟踪式,追随式的新闻报道,这样的报道始终是开放的和多变的,这要求网络新闻工作者的思维方式必须是一种动态的思维方式。其次,要有层次化和网络化的思维。层次化是指新闻报道的目标是,根据用户获取信息时的需求层次来分解新闻题材的,充分认识新闻资源内在的联系。第三要有多媒体化的思维,事物的呈现方式多种多样,新闻工作者要运用不同的媒体手段,来记录和表达事物。 作者简介 栾永强(1970-),男,吉林通榆,大学本科毕业,编辑。现从事网络编辑和报社编辑工作。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信息化时代网络新闻编辑的创新策略浅析 摘 要: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新闻事件传播途径变得繁杂多样。在新闻事件传播的过程中,网络媒体是很好的传播工具。但是从目前我国网络新闻编辑发展的现状来看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亟需解决。本文主要分析了网络新闻编辑的主要特点和信息化时代网络新闻编辑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创新策略,以供相关人士参考。 关键词:信息化时代;网络新闻编辑;问题;创新策略 目前,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技术也在不断进步。网络新闻主要指的就是互联网上的综合新网站和各种专业型网站的具有传播价值的信息。与传统的报纸新闻相比,网络新闻更加具有新闻传播价值。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网络新闻编辑中存在的问题日渐凸显,因此,相关的新闻部门应该重视网络新闻编辑的主要特点,不断更新网络新闻,保证网络新闻编辑的全时化特点,并强化新闻媒体及网民的社会责任感,从而保证网络新闻能够可持续发展下去。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目前传统的新闻信息已经跟不上时展的步伐,信息化时代对新闻编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众所周知,网络新闻编辑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全时化特点。全时化主要指的是全天候、全过程和全历史。因此,网络编辑要想提高新闻编辑水平,就需要二十四小时待命,只有这样才能抓住突发事故资料,从而吸引受众的注意力。与此同时,网络编辑还应该具有深入挖掘新闻信息的能力,对新闻要有敏感度,把最有价值的新闻深挖出来,从而达到吸引网民眼球的目的。 在过去以往的传统媒体中,新闻编辑必须具有时空整合能力,才能对新闻事件和信息量进行有效收集和整理。但是,随着网络媒体的不断发展,目前都在使用网络传播新闻。网络新闻需要新闻编辑能够时刻对新闻信息进行整合,同时对空间和时间形成良好的关注,从而能够及时同用户进行沟通和交流,从而达到网络新闻编辑整合的最佳效果。 二、信息化时代网络新闻编辑中存在的问题 (一)更新速度日益加快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闻信息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传统的报纸信息在传播中存在一定的时差性,但是,网络新闻传播能够保证第一时间让人们看到信息,既方便又快捷。同时,网络编辑不仅能够第一时间与受众沟通,又能保证新闻的实效性。但是,科技的发展也给网络新闻带来了很大的冲击,由于新闻更新速度太快,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新闻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虚假新闻较多 目前,网络新闻编辑之间的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为此,网络新闻编辑为了追求被关注率,就不断的将新闻同质化,从而使得网络新闻出现了虚假现象。同时,很多不法分子为了追求个人利益,经常在新闻传播的过程中扭曲新闻、恶意篡改新闻,从而使得虚假新闻现象日益严重。 (三)网络新闻娱乐化 目前,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扩大,人们为了缓解内心的工作和生活压力,喜欢看一些轻松娱乐的新闻节目。因此,很多新闻部门为了提高自身的收视率,就不断将网络新闻娱乐化。一般情况下,网络新闻内容的娱乐化被叫做网络人性化的体现。很多新闻部门加大了对网络新闻娱乐化的投资力度,从而使得一些社会价值低的新闻成为社会热点,最终导致了整体的网络新闻呈现娱乐化,与网络新闻的真实内涵相违背,破坏了社会的良好风气。 三、信息化时代网络新闻编辑的创新策略 针对以上信息化时代网络新闻编辑中存在的问题,新闻部门应该从中吸取工作经验,体现网络新闻的真实性,抵制虚假新闻,了解并满足受众针对性需求,从而能保证网络新闻的可持续发展。下面我们就来具体说下信息化时代网络新闻编辑的创新策略都有哪些: (一)了解并满足受众针对性需求 受众的新闻需求是多种多样的,比如,青少年喜欢查阅社会热点新闻、中年人喜欢社会类新闻、老年人喜欢民生健康新闻等等。因此,网络新闻编辑就应该不断深入挖掘新闻资源,并对其进行优化整合。目前,网络新闻已经不再是以往媒体的单方面制造,而是变成了多层级、多角度传播,由此可见,网络新闻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为了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应该时刻了解受众需要,满足受众针对性的需求。 (二)强化新闻媒体及网民的社会责任感 据相关调查显示,如果只是通过法律和技术手段来对网络新闻的传播进行监督,这样的做法是有一定局限性的,因此,网络编辑应该提升自身的觉悟,共同创造一种良好的社会网络传播环境。同时,网络新闻编辑还应该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并提升自身职业道德,从而保证网络新闻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制造虚假恶劣的新闻。另外,还应该强化网民的社会责任感,从而形成良好的网络新闻传播和互动环境。 (三)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加强各方面监督监管 为了保证网络新闻传播的有序进行,相关部门应该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并加强各方面监督,让法律来规范网络新闻的传播,给新闻行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同时,还要对相关的新闻编辑人员进行监督,保证新闻编辑发表的言论具有真实性,坚持公平、公开原则,从而提高新闻编辑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信息化时代给网络新闻编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相关的新闻部门应该把握新闻编辑的工作重点,不断总结以往工作经验,要了解并满足受众针对性需求,并强化新闻媒体及网民的社会责任感,从而实现网络新闻编辑的创新发展。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之比较 【摘 要】 文章对比分析了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的相同点与不同点,提出了对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的审核及把关要求。指出,二者虽然形式不同,但是本质相同,都是打造一个优秀的新闻平台,旨在传播优秀的新闻内容。网络新闻编辑要在保持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加强和传统报纸新闻编辑的合作,以期达到共赢的局面,报纸新闻编辑也要不断地改革创新,这样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 网络新闻编辑;报纸新闻编辑;异同比较 一、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的相同点 首先,这两种新闻编辑方式虽然所用的途径不同,但是这两者的编辑程序是相同的,报纸编辑采用线下的途径,对新闻素材进行编辑,往往会对新闻素材进行组织,然后进行选择,再对其进行修改,还有对其版式进行一系列的设计等等。报纸编辑对这些素材起到了一个连接作用,同时对这些素材的质量进行甄别筛选,最后呈现在读者的面前。而网络新闻编辑是采用线上的途径,相比较报纸新闻编辑就多了一些内容,线上的网站和网址,以及线上新闻的多媒体编辑,主要指一些音频和视频,但综合来看,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在新闻素材的处理流程上是一致的。 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还有一点是一致的,它们两者的编辑目标是一致的。网络新闻编辑通过线上平台,采用一系列的互联网技术,助推了新闻的线上传播,改变了一部分读者的阅读习惯,但是即使如此,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的编辑目的还是一致的。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都是在不断的改良其新闻的传播方式,它们都在致力于让新闻的传播更加的便捷,这能让读者的满意度得到提升。最后,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都是想打造一个让社会和读者都满意的新闻传播平台。 二、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的不同点 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两者一个是线上一个是线下,虽然两者在对新闻素材的处理流程上有相同之处,但是两者不同的路径就会导致两者之间必然存在着一些不同。 1、两者在版式设计上存在差别 网络新闻编辑因为是在线上,所以受众采用线上浏览的方式,这就要求网j新闻编辑出来的内容能对读者有一定视觉效果的冲击力,能够吸引到读者。网络新闻编辑就要对其新闻素材的视频、文字、动画等进行专业化的操作,使其能够达到吸引读者,提升读者的网页浏览感受。而报纸新闻编辑因为是线下途径,所以相比较网络新闻编辑来说比较简单,只需要对所要采用的新闻素材的文字和图片进行编辑即可。 2、两者在新闻标题上存在不同 网络新闻编辑采用线上这种途径,根据这种途径的特点,以及网上读者的阅读习惯和阅读心理,来进行新闻标题的编辑,网络新闻编辑的标题一定不能过于复杂,一定要简明扼要,既起到点明主题,总结整篇新闻稿的效果,又看起来短小精悍。网络读者的阅读速度和阅读的忠实度相对报纸新闻编辑来说是较低的,网络读者很有可能被一个一眼就浏览完毕而且又很有意思的标题所吸引,进而进行浏览整篇新闻。反之,一个繁琐冗杂的标题在网络读者较快的浏览速度之下很容易被忽略。但是报纸新闻编辑就不同了,因为报纸新闻采用纸质发行,相对于网络新闻编辑来说读者忠诚度要高一些,所以报纸新闻编辑可以采用归纳总结较长一些的标题。 网络新闻编辑因为采用线上的传播方式,所以要针对线上读者的阅读习惯和阅读舒适度,在文字处理方面尽量不要采用过长复杂的修饰句子,同时尽量避免使用一些繁体字或者生僻冷门的文字,因为线上读者要长时间面对屏幕,所以网络新闻编辑在文字编辑上尽量做到简洁明了,通俗易懂,尽量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文字编排,同时尽量避免使用和报纸新闻编辑类似的新闻叙述方式,照顾线上读者的阅读习惯,同时应该注意标点符号的规范化使用,要使整篇新闻稿能很快的被读者所接受。 在新闻稿中插入图片是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都会采用的一种手段,新闻稿中插入图片,能够很好的帮助读者来理解新闻稿的内容,但是网络新闻编辑在新闻中插入图片进行编辑的内容和报纸新闻编辑在新闻稿中插入图片是有很大不同的。如果网络新闻编辑在新闻稿中只是简单的插入图片的话,那么在线上就不会有很好地效果。网络新闻编辑在新闻稿中插入图片时要选择和新闻内容以及和插入的图片契合度都很高的音频以及视频,这样才能够激发线上读者的阅读欲望以及阅读兴趣。如果仅仅是和报纸新闻编辑新闻插入图片采取的操作方式一样的话,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相反,报纸新闻编辑采用纸质的传播方式,在新闻稿中插入图片的操作就相对简单一些。 三、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的审核及把关 无论是网络新闻编辑还是报纸新闻编辑,在正式之前都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查才能正式。相对于网络新闻编辑来说,报纸新闻编辑在新闻内容审核方面会更加的严格,流程也相对会更加的规范,所以报纸新闻编辑相比较网络新闻编辑出现新闻事故的概率要小很多。相对的是网络新闻编辑,因为网络的开放性缘故,网络新闻编辑的门槛也相对低很多,网络新闻编辑的新闻内容也参差不齐,加之一些新闻监督的相对缺乏,一些不法内容或者不实言论就会在网上出现,导致一些新闻事故的出现,所以针对网络新闻编辑,所要做的审核应该提高严格度,应该严格把关网络新闻编辑的新闻内容,但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这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要网络读者监督以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才能把好这道关。 四、结语 网络新闻编辑和报纸新闻编辑虽然形式不同,但是本质相同,都是打造一个优秀的新闻平台,旨在传播优秀的新闻内容。网络新闻编辑作为新型的新闻传播方式,在保持自身优势的基础上,应该加强和传统报纸新闻编辑的合作,以期达到共赢的局面,报纸新闻编辑也要不断地改革创新,这样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作者简介】 杨永政(1970.7-)男,河南伊川人,大学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编辑面对的十大矛盾 中国主要网络媒体集中诞生于2000年,对网络新闻业务的广泛研究已有4个年头。时至今日,业内的相关认识仍有较多值得商榷之处。比如,有个典型的观点:传受的互动化、全球化、即时化,内容的海量性,形式的多样性等,使网络媒体拥有不可比拟的传播优势。有关政策规定网络媒体只能登载传统媒体已的新闻,而“搬运”这些新闻不需要多少新闻专业知识。也就是说,网络新闻影响力的扩大靠的是传播工具的优势,编辑的新闻素质并不重要。 事实证明这种观点是片面的。网络媒体获取传统媒体已的新闻的机会相对平等,“千网一面”的现象的确存在,但也有少数佼佼者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其他网络媒体――传播工具的优势是一样的,如果都在简单地“搬运”,而没有网络新闻编辑创造性的工作,是不会出现佼佼者的。 对网络新闻编辑来讲,网络媒体其实是把“双刃剑”,其传播优势为新闻业务带来大量矛盾。编辑只有充分运用辩证思维,才能解决传播工具的优势所带来的矛盾,才能使网络新闻得到有序、可控、有效的传播。人民网、新华网、东方网、新浪网等的新闻报道能够在成千上万的网络媒体中脱颖而出,原因主要在于此。 一、海量即时与有效把关 和传统媒体一样,“把关人”是网络新闻编辑基本的角色定位。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一条新闻在时效性、纵深性等方面做得再好,一旦失实,便毫无价值,乃至产生相当大的副作用。进行真实性的把关是网络新闻编辑最基本的职责。 网络媒体需要海量的新闻加以支撑,网络新闻编辑也面对着海量的新闻。这些新闻的来源非常复杂,大量的来自传统媒体,有的来自隐性的众多网友;海量的新闻需要及时的传播,甚至需要追踪新闻事件的发展进行即时的传播,否则就可能被其他网络媒体抢占先机。与此同时,网络媒体进行的是全球化的传播。失信的新闻一旦发出就几乎是失控的,即便是立即删除了,也可能早已被其他网络媒体广泛地转载。可见,在海量、即时的前提下,网络新闻把关的压力之大。 目前,网络媒体已成为假新闻的泛滥之地。当重大新闻发生时,许多人最早是从网络上获取信息,但他们往往还要到有传统媒体背景的权威网站去核实,或者等一些时间再到传统媒体上去核实。这充分体现了一些网络媒体在新闻失信上的严重性。①因此,海量即时的报道与充分有效的把关成为网络新闻编辑面对的最大矛盾。 二、海量即时与有效展示 网络媒体容量无限,即时的传播又使海量的新闻在迅速地增加。中国大型网络媒体的新闻日登载量大多超过2000条,最多的超过10000条。海量是网络媒体的一大优势,但没有得到有效展示的新闻,数量再多也没有多大的传播效果。海量新闻本来就对有效展示带来挑战,况且网络媒体在新闻的展示上存在着先天不足。 首先,网络媒体的高效页面不多。大多数普通网友使用的计算机屏幕是15到17英寸,屏幕分辨率的设置标准是800×600,一次只能浏览页面的头4英寸长范围内的信息,几乎无人能够一次性调阅一个典型页面的所有内容。②因此,高效的页面位置只是屏幕的第一屏。与此同时,网络媒体是分层展示新闻的,高效的页面一般只是首页;其次,网络媒体在主要的页面上,主要通过标题列表的形式来展示新闻,大量的标题集中在一个页面上,网友很难立即找到自己感兴趣的新闻;再次,文字仍是网络媒体表现新闻的主体形式,在电脑屏幕上进行浏览比较耗费视力。一些上了年纪的网友,经常是将较长的新闻打印出来,恢复成“纸质新闻”后,再进行阅读。 在这么多不足的前提下,海量的新闻又不能都引起关注,有的新闻对网友来说就是“信息垃圾”;海量的新闻容易形成“信息沙漠”,网友要找到想看的新闻,可能要“沥尽狂沙”;海量容易导致“泥沙俱下”,一些信息对网友来说就是“信息毒药”……大型网络媒体的确需要海量的新闻,即便价值不大也可以作为备检资料,但对新闻传播的实效性的追求,又要求新闻必须适量。 那么,从海量新闻中选择哪些新闻进行突出展示?在24小时不间断的即时更新中,重点新闻在页面上应该有怎样的更新频率?一条新闻的标题如何做才能使其在“标题的丛林”中跃然而出?每天多少新闻才是适量的……这都对网络新闻编辑出了较高的要求。 三、充分互动与有效引导 网络媒体大都有互动设置,包括论坛、留言板以及即时聊天功能等。借助这些互动设置,网友对新闻传播的参与度得到空前的提高,“在互联网时代,话语权被重新分配,人们似乎得到了更多的民主,平民与王孙拥有平等的权力,能够在网上畅所欲言,施加自己的话语影响。”③这或许正是网络媒体的魅力所在。 网络互动是无限的,参与的网友数量在理论上可无限多,而且什么人都可以参加;网络互动是平等的,网友可以主动地拉出一条新闻发表评论,可以自己选题在论坛或聊天室中吸引网友进行讨论,而不必完全根据编辑的安排进行互动;网络互动是即时的,网友可以一边看新闻一边发表观点,尤其是网络新闻的直播和网友发表看法,在时空上可以互不干扰,网友可以在直播进行中、新闻发展中就将观点贴到网络媒体上。 网络媒体强大的互动功能为网络新闻编辑在新闻线索的捕获、新闻事件的评价等方面,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信息源。但“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谁都可以随时把未必无害的信息在网络媒体上张贴。当然网友提供的信息不可能直接在新闻页面上体现,但网络新闻编辑必须对这些信息进行核实、判断,而网友在网络上是隐性的,其提供信息的目的也非常复杂,网络新闻编辑很难、甚至不可能做出准确判断。 难以核实的内容可以不释放到页面上,但多数内容在把关后是可以上页面的。这些内容的导向未必没有任何偏差,这就带来一个更大的问题:如何对网友进行及时有效的引导。这种引导的难度远远超过了对网友贴文内容的把关。 四、滚动报道与深度报道 越快,新闻性就越强,作用和价值就越大。反之,速度慢了,新闻成为“旧闻”,就会贬值,就无人去阅读。因此,新闻学把坚持新闻的时间性,定为新闻报道的基本要求和重要特征。③和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新闻报道的这一基本要求,它可随着新闻发展,不断滚动推出最新消息,甚至推出大量的一句话新闻。这的确体现了新闻的时间性,但这不利于网友宏观掌握事件的全局,难以满足网友对新闻深度的追求。这就构成了一对矛盾:速度与深度。 由于从传统媒体获取信源的机会相对平等,即便有一定的差异,一条新闻只要在一家网络媒体上出现,其他网络媒体在几分钟内就能跟进。因此,在重大新闻报道的过程中,网络媒体之间的竞争不仅仅停留在即时性上,深度报道往往成为竞争的主要内容。各大网络媒体目前高度重视即时新闻的盘整和新闻专题的制作,正是出于这一考虑。 好在网络媒体有“非线性”编辑的优势。编辑们“可以随意提取任何文本,可以把任何一段子文字文本、图画文本、声音文本和影像文本等编入任何主文档,可以根据需要任意调整子文本的长度,可以在报道新闻的过程中进行编辑部与新闻现场的沟通和编辑。”④也就是说,网络新闻编辑在新闻之前、之后,对新闻的改动非常方便。 那么,在什么节点上要对滚动报道进行深度整合?什么情况下用单篇文章、小型专题或大型专题进行深度整合?深度整合的内容从哪里获取?这是每个网络新闻编辑随时要考虑的问题。 五、个性需求与大众传播 网络媒体的传播对象是高度个性化、自由化的,对于处于开放式竞争格局中的网络媒体,网友的选择有着高度的自由性,一旦不合他的口味,他会立即转向;具体到某条网络新闻,网友的阅读也是非强迫性的,他如果不点击,网络媒体的工作都等于白做。因此,网络媒体即便有非常明确的传播意图,也要适应网友的个性化阅读,进行个性化传播,以求取得一定的传播效益。 宣传心理学研究的成果表明,受众的本我是趋向“享乐”与“刺激”的。美国著名的网络杂志站点《沙龙》(Salon)的一项调查发现,凡是标题中有“性”这个字眼的文章,阅读量比其他新闻高出2倍。⑤ 但是网络媒体最重要的角色是大众传播媒介,必须进行大众化的传播,如果完全依照这种阅读量(网友的个性需求)来进行报道,网络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将无从谈起。网络媒体肯定不能一味迎合网友的个性化需求,但又不能无视网友的个性化需求。那么,在满足网友的多种个性化需求、引导正确的社会舆论和吸引网友的点击等三者之间,就需要进行有效取舍,其分寸的把握是很困难的。 六、新闻的地域性和传播的全球性 新闻价值就是事实本身所包含的引起社会各种人共同兴趣的素质,⑥地理上的接近性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素质。一般情况下,同样一条新闻放在全国的范围来看、放在其他的地区来看,未必有多大新闻价值;放在全球的范围来看,甚至就不是新闻了;放在事实发生的当地,这条新闻可能就有较大的新闻价值。也就是说,一个事实的新闻价值在不同地方的分布是不均衡的,很多新闻的新闻价值还是有地域性的。网络媒体进行的是全球化的传播,网友的地域分布情况非常复杂,网络新闻编辑在新闻报道中,应该强化地域性的新闻价值,还是应该强化普遍性的新闻价值,这的确是一个难以解决的矛盾。 七、信源共享与特色内容 目前,有关政策还没有明确网络媒体的采访权,但并不意味着网络媒体不需要原创新闻。网络媒体的海量性要求有大量的新闻加以支撑,任何一家新闻媒体的原创新闻都不能满足这一需求,因此网络媒体的绝大多数新闻必须从大量的传统媒体中获得。这就带来一个问题:既然大家都转载传统媒体的新闻,内容上“千网一面”的现象必然形成。也就是说,网络媒体如果没有所谓的原创独家报道,的确很难在内容上超越本来就雷同的同行。 就算是网络媒体拥有一定规模的采访队伍,每天有上百篇原创新闻,可把它们扔进数千条的新闻“大海”中,可能连个浪花都看不到。在这些原创新闻中,即便偶尔有几条独家新闻,把它们放到网上,几分钟后就会被其他网站转载――这种独家新闻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由此可见,新闻的转载是网络媒体的需求,新闻的原创也是网络媒体的需求,但这两个需求的本身就存在矛盾,这两个需求之间也存在矛盾。在内容方面,对现有的、二手的新闻资源进行重组、整合,本身就融入了网络新闻编辑的再创造,这种二次加工、深度开发也是一种原创。⑦因此,网络新闻编辑目前主要通过加强内容的整合和页面的配置,在信源共享的基础上做出自己的特色来。无论怎么做,要在趋同的大背景下做出特色,的确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课题。 八、形式多样与特色页面 网络媒体实现了文字、图片、声音、图像等表现形式的有机结合,使网友浏览新闻可以同时拥有读报纸、听广播、看电视的诸般乐趣。即便是单一的文字表现形式,也可以有变体的文字、滚动的文字、闪动的文字等多种形式。网络媒体的多种表现手段还可以组合运用,对同一条新闻、在同一个页面上,可以同时有文字、图片、声音和图像等多种表现手段的组合。 新闻表现形式的多样化成为网络媒体引以为豪的优势。与此形成对比的是,网络媒体在页面设置上也出现了“千网一面”的情况:首先,新闻页面布局雷同。新闻页面大都分为三层,第一层展示各栏目要闻的标题,第二层展示具体栏目所有的标题,第三层是单篇文章的正文页面;新闻页面结构一般分三种,一种是页面左右两边为专题或功能性设置,中间较宽区域是一串新闻栏目;一种是页面左右两边为新闻栏目,中间是一串重要新闻的标题加摘要;一种是页面左边为功能性设置或新闻辅助性栏目,右边较宽的区域是两列新闻栏目;其次,新闻栏目设置的雷同。一般都有国际新闻、国内新闻等,区别大多在于名称略有不同,还有一些地方性网站多了个地方新闻栏目。当然,这是大型综合性网络媒体不可避免的现象;再次,表现手段运用的雷同。应该说不同传统媒体背景的网络媒体,都有不同的表现手法。由于目前网站和网友技术条件的限制,视频和音频在网络媒体中运用的不是很多,表现手法还是以文字为主。 这三方面形式上的“大同小异”,再加上因平等的转载机会而造成内容上的“大同小异”,常让网友觉得这个网站像新浪网,那个网站像东方网……仔细看一看,除了底色有差别以外,众多网络媒体的新闻页面几乎一样。当然,网络媒体的页面结构、栏目设置等不可能不重复。传统媒体都有地域的限制,重复了,问题不算太大。但网络是没有地域限制的,面对众多雷同的网络媒体,网友去一家就可以了。 九、传统体例与网络体例 网络媒体的新闻绝大多数来自传统媒体,传统新闻的体例和网络新闻的体例并不完全一致。如,报纸登载的新闻可以有引题、主题、副题,可以有虚有实,网络媒体登载的新闻大多只能有一行标题,而且以实题为主;报纸平面展示新闻比较直观,正文略长问题不大,而电脑屏幕浏览费力,长稿的确难以阅读到底;报纸针对的读者群比较固定,文风可以软也可以硬,网络媒体要吸引更多的网友,还要对新闻进行一定程度的软化。 事实证明,传统的新闻体例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报纸版面上的一条新闻如果有引题、主题和副题,其冲击力远远超过网络媒体的一行标题。目前,各大网络媒体已不完全运用一行标题了,他们在要闻区也逐步借用了报纸的三段题的形式,如新华网和东方网首页的头条新闻都采用了这种形式。 根据传统媒体制作标题的基本要求,重要的新闻事实或观点要进入标题,这也是制作网络新闻标题的基本要求。但如果主要的新闻事实或观点都进入了网络新闻的标题,网友看标题就知道了新闻内容,这条新闻完全有可能吸引不到网友的点击。因此,标题的虚与实也是网络新闻编辑需要辩证把握的内容,他不能简单地根据传统媒体的要求去做。 此外,非新闻类的文体对新闻报道的辅助作用很大,但在传统媒体的新闻板块中应用得不是很多。网络媒体可发挥多媒体、容量大的优势,较多地应用非新闻类文体。如在纪念英国王妃戴安娜的组合报道中。东方网把文字新闻、图片新闻和视频新闻作为报道的主体,再辅助以纪念性的诗歌、散文或歌曲(音频)――这种新闻文体和非新闻文体的简单组合,取得了单一新闻文体难以达到的效果,相关歌曲成为当天点击量最高的内容。 十、超链技术与迅捷浏览 网络媒体的优势源于技术的优势。网络新闻编辑对网络技术的充分应用主要体现在新闻的展示方法上,充分的技术应用使网友高度自由化的阅读成为现实,“网上冲浪”、“点击之间,阅遍天下”是网络媒体很有鼓动力的宣传语,尤其“超链接”技术的应用可使网友根据自己的喜好,逐步点击,找到更多自己关注的新闻。 但网络新闻编辑对网络技术的过度应用,也为网友的浏览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在一个链接众多单篇新闻的页面上,花样繁多的链接不仅会分散网友对重要新闻信息的注意力,影响网友对这个页面的整体把握,而且网友在点击链接后如同身陷“信息迷宫”,很可能找不到回来的路,因为这篇新闻在这张用超链接技术结成的内容大网中,可能是把握这张大网的网绳,更可能是一个小小的、不知在大网的哪个位置的网结。为了提高高效页面的利用率,强化一些专题、广告等,一些网络媒体还常在首页推出较多的弹出框和浮动标签等,让网友不胜其烦。 此外,传播技术越进步,媒体对技术的依赖就越大,网络媒体的传播技术是最先进的,它对技术的依赖也最大。经常有网络媒体被黑客攻击或感染病毒,导致网站暂时无法新闻或网友无法登陆该网站,甚至有的网站出现了致命性的瘫痪。2000年2月7日至9日,美国发生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黑客袭击事件,包括Yah oo在内的8家世界著名网站遭到黑客的猛烈攻击,网站瘫痪数小时。⑧一张报纸如果因技术问题不能编辑、印刷,可以找另一家报社,利用其有关设备就可以救急,而对网络媒体来说,这是不可能的。 综上所述,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只是相对的,盲目地、片面地说发挥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只会为网络新闻的有效传播带来众多的障碍。一个合格的网络新闻编辑绝不是“粘贴匠”,海量的新闻,进行即时的报道、有效的把关、充分的互动、积极的引导,这本身就对网络新闻编辑提出了远远高于传统媒体编辑的要求。而如何辩证地发挥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是网络新闻工作对网络新闻编辑提出的最基本的素质要求,这种要求本身已远远超过传统媒体对编辑的要求。 (作者单位:上海东方新闻网站)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的编辑理念 以全新、快捷的传播方式横空出世的互联网,给纸质媒体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为顺应时势,传统媒体纷纷建立自己的网络平台,报网融合。在这种大背景下,镇江报业传媒集团创办的金山网于2002年应运而生。 新闻网站的成立,造就了网络编辑这一新兴的职业。和报纸新闻编辑类似,网络新闻编辑每天都要面对众多的新闻稿件进行选编。可以说,优选精编无论是对报纸新闻编辑来说,还是对网络新闻编辑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基本功。网络新闻编辑在选择、编辑新闻稿件方面,和报纸新闻编辑有哪些共同点,又有哪些差异呢?笔者以为,网络新闻编辑首先必须遵循新闻规律的一般要求来选择稿件、编辑稿件;还应该根据网络传播的特殊规律和独特优势,来取舍和加工网络新闻。 凸显重要性,放大新闻价值 在互联网时代,受众无论是读报还是上网浏览新闻,主要目的仍然是为了获取信息,了解国际、国内和本地新近发生的或正在发生的重要新闻。 新闻越是重要,新闻价值就越大。因此,网络编辑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网络新闻的选编应当有所侧重,凸显新闻的重要性。而网络超大容量的特有优势,更是给重要新闻提供了非常广阔的舞台。 基于这种思考,笔者经常将本地报纸中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新闻价值含量高的新闻稿件,选择编辑到金山网。而对于国际国内重要新闻的选择,笔者每天浏览各大主流网媒,如新华网、人民网,将主题鲜明、导向正确的大事要事,选编到网站新闻频道,努力做到重大新闻、热点和焦点新闻不遗漏,从而增强新闻网站的权威性。 此外,网络媒体有自己的“版面语言”。鉴于主页是受众优先浏览的页面,金山网便在主页上设置了“重要新闻”一栏。同时,处于网页上端和左端的信息显得较为强势。因此,金山网每天都将重要新闻安排到上述位置,以进一步放大重要新闻的新闻价值。 拓展服务性,关注网民生活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受众对生活服务类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因此有人说,当代媒体的竞争,很大程度上是服务质量的竞争。如果网站不能为受众提供优质有效的服务,网民就会自动流失。而综合性的新闻网站完全可以为之提供更多关于吃、穿、住、行等方面的服务类新闻信息。 关于停电信息、菜价涨跌、房市、股市等,网络编辑都可以采集制作到新闻网站。如果采集的服务类信息广泛而全面,就可以吸引更多的网民点击。 2010年1月,京江晚报刊登了一篇新闻:《有市民不会正确拨打120》。笔者当天正好值班,在立即将这条新闻到网络的同时,心想:不应该仅仅做一个新闻的者,还应该做一个服务网民的策划者,有责任也有义务做一些服务百姓的事。于是,笔者便策划组织让市民通过金山网报名,参加学习关于急救知识的活动。报名信息当天在网站上后,市民报名之踊跃、现场气氛之热烈,大大超出了笔者的预期。活动共组织了三期,近200名参与活动的市民对网站表示肯定,同时也建议我们多组织诸如此类有意义的活动。这项拓展服务性的活动,除金山网全程报道外,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电台也进行了跟踪报道,产生了更加广泛的社会影响。 提升接近性,激发阅读兴趣 不难想见,网民对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网络新闻总会更为关注,这就是网民的接近心理。研究新闻传播的专家说:凡是与受众地理位置、心理距离、年龄职业接近的新闻,受众就会产生强烈的阅读兴趣。而对于网络新闻来说,就更加需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如何让网络新闻最大限度地吸引网民、感染网民呢?我们应该站在网民的角度,找准网站定位与网民需求的契合点,特别是应该注重网络新闻的接近性,尽量选用本地新闻、打造地方特色。 作为镇江报业传媒集团主办的新闻网站,金山网具有依托本地主流媒体――镇江日报和京江晚报来选发新闻的优势。笔者在当网络新闻编辑期间,非常注重摘选当天本地的热点民生新闻,因为跟自己有关的、身边发生的新闻才是本地网民最为关注的信息。因此,笔者在本地新闻的选择上,尽量不放过任何一条新闻,同时挖掘新闻中的亮点且制作成标题在网络上表现出来。 如果一个网站忽视新闻接近性、不能激发受众阅读兴趣、缺乏点击率,这样的网站就是一个没有生命力的网站。 增强即时性,展现独特魅力 有人说,报纸新闻的时效是以天来计算的,广播电视新闻的时效是以小时和分钟来计算的,而网络新闻的时效是以秒来计算的,此话不无道理。互联网以其特别的优势实现了超常规的发展,逐渐成为人们采集、传播和消费信息的主要渠道。网络编辑要具有在第一时间新闻的敏锐性,并且持续关注整个事件的动态。只有即时、持续报道,才能吸引网民的视线,才能提升网络新闻的价值,展现网络媒体在新闻传播中的特有魅力。 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时,笔者正在16层办公楼里上班,突然感觉楼在摇晃,网站同事给镇江市地震局打电话询问原因,市地震局的工作人员回答:“不清楚,正在调查中。”10分钟后,笔者就看到新华网即时滚动新闻里,播出了北京市发生4级地震的简短新闻。再过去10分钟,滚动新闻报道:四川汶川刚刚发生了一起8级强震。不到半小时,我们就知道了刚才大楼摇晃的原因源自汶川地震。可见,网络新闻编辑对新闻信息的及时掌握和是多么重要。 坚持真实性,杜绝虚假报道 新闻编辑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过滤”和“把关”。而“过滤”和“把关”就是要根据受众的需求,按照新闻规律对稿件进行甄别和筛选。 网络新闻的稿源非常丰富,有的来自传统媒体记者采写的新闻报道,有的来自网上各种各样的信息渠道,还有的来自网站记者自己的原创。但无论稿件出自何处,都需要网络新闻编辑认真细致地选编,去伪存真,以确保网络新闻真实、准确、全面和客观。 然而,当人们还在称赞互联网带来种种便利时,却发现虚假失实报道在网络上愈演愈烈,甚至有一些个人和单位,或为了谋取私利,或为了寻求刺激,或为了制造轰动效应,凭空杜撰虚假信息,以致网络新闻鱼龙混杂,真假难辨,给新闻网站的健康发展投下了巨大的阴影。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也是网络新闻的生命,这一点与传统媒体无异。因此,网络编辑应该始终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杜绝虚假新闻。 笔者在转载网络新闻时,特别注意新闻稿件的来源,每天都从主流网媒采集选取所需新闻。至于新闻报料人提供的新闻素材,笔者也努力做到严格核实,通常而有效的做法是:让报料人通过图片或视频来证明其报料的真实性。 综上所述,网络媒体的新闻编辑在选择和编辑新闻稿件时,不能满足于对信息的及时转发和简单的编辑加工,既要遵循新闻传播的一般规律,又要遵循网络传播的特殊规律。网络编辑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才能把网站办得更好、更受网民的喜爱。 (作者单位:镇江报业传媒集团)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新媒体时代下的网络新闻编辑素养 [摘 要]互联网的诞生和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新兴终端的产生和普及,使得人们获取新闻资讯的渠道愈加丰富,然而,对网络新闻编辑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对新媒体时代下新闻编辑必备的技能和思维模式展开探讨。 [关键词]新媒体,网络新闻编辑,技能,思维模式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的诞生和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新兴终端的产生和普及,我国全面进入网络化时代。网络作为一个信息交流、传输、共享的平台,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也给新闻界带来巨大变革。通过对传统新闻传播方式的改进,网络新闻提高了媒体与新闻受众群体的互动,扩大了新闻的传播效果,对新闻编辑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新闻编辑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要改变这一问题,除了需要新闻编辑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与牢固的理论基础外,还需改变传统思维,将网络概念融入到思维理念中,从整体上提升网络新闻编辑的职业素质。 1.信息的整合处理能力 新媒体以其快速、便捷等众多优势,成为当前人们更乐意接受的媒体形式。新闻编辑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较强的综合信息整合处理能力,才能够分门别类、正确客观地将其传播出去。 2.对内容的创新能力 传统媒体新闻的传播模式形式陈旧,而在新媒体时代,新技术新手段的应用,使得新闻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更加多元化,图文音视频、微新闻等多种新闻表现形式,将新闻编辑的创新能力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新闻编辑要紧跟时代潮流,掌握各种专业技术,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养,创新新闻表现形式,让人们通过多种表现形式了解新闻始末。 3.较强的事物决断能力 新闻编辑在面对突发事故等重大事件时,具有较高的新闻敏感度、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能够准确把握新闻的传播力度和影响。 4.具备一定的审美能力 有人说,网络新闻编辑就是万能工。编辑不仅要具有较强的文字编辑能力和图片处理能力,还要学会做美编的工作,毕竟一则新闻的离不开整体的构思和编排,不但要美观还要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同时,新闻编辑还要有对新闻事件的决断力,如此才能使得新闻更为出众。因此,新闻编辑要适应美编和决策者的角色。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如今的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实时了解最新的新闻情况,然而,这就对网络新闻编辑的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要满足这一要求,网络新闻编辑不仅需要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还需要使自己的思维模式适应网络时代的发展。 网络新闻是即时的动态的,为了保证新闻的时效性,网络新闻编辑必须具备即时思维。所谓即时思维,就是形成即时传播新闻的思维模式。网络新闻编辑不能像传统媒体编辑那样,定时定期关注新闻,而要时刻关注新闻更新。这对网络新闻编辑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今,随着各项技术的发展,已研究出能够自动抓取新闻并的软件,通过设置新闻来源网址及抓取时间,当网址有新的新闻时,抓取软件便能自动将该条新闻收录到网站中,编辑只需进行审核工作,确定新闻的可靠性就可完成新闻。通过利用该技术,网络编辑便可从大量繁重的监控工作中解脱出来,同时也降低了工作难度,可有效避免新闻漏报、迟报,提高了网络新闻的时效性。 当前,随着移动网络及自媒体的发展,网络新闻信息随处可见,网络新闻编辑要从多个角度分析新闻,做好新闻本身相关材料的拓展,延伸新闻的广度和深度,彻底将新闻更深层次的意义挖掘出来,因此编辑要培养出良好的立体思维模式,在保证信息时效性的前提下,拓展新闻的可读性和生命力,约束信息的传播方向与速度,将有联系又分散的各类信息元素集中并整合起来,进行筛选和加工,使不同的新闻受众都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信息。 当下,许多领域和行业都在强调交互性,在网络新闻中,交互理念同样不可或缺,即引导新闻受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新闻传播活动中,从而提高新闻受众对新闻媒体及新闻信息的关注度。因此,新闻编辑要具备交互性思维,不应像传统媒体那样,只停留在将新闻与新闻受众的交互局限在阅读受众来信、新闻线索有奖征集和设立受众电话热线等方面,而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媒体的特性,在网络平台上以多种方式与新闻受众进行交互活动,来突破传统交互理念的局限性。例如,网络新闻编辑可以在新闻网站上设置用户投票,提高受众的参与性,同时开放新闻评论、论坛和游客留言等栏目,吸引网友注册并登录网站对新闻发表评论,增加网站用户粘合度,网友也可对网站建设提出建议。通过这种网络化的交互方式,不但能吸引新闻受众积极地参与到新闻传播活动中,而且还能提高网站的新闻传播力度和社会影响力。在网络时代背景下,网络新闻编辑与传统媒体的新闻编辑不同,网络新闻编辑要具备交互性思维,要以这种全新的思维方式引导新闻受众对新闻信息进行实时追踪和评论,最大限度地增加网站用户粘合度,提高新闻信息与新闻受众的交互率。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关于网络新闻编辑发展和创新的探讨 摘要: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媒体一跃成为了主流媒体之一,对网络新闻编辑的需求也就随之变得更加旺盛。本文首先简要阐述了网络新闻的定义、传播特点以及网络新闻编辑的含义,并在此基础上从三个方面具体分析了网络新闻编辑的发展,然后再提出了三个关于网络新闻编辑的创新策略,以期为我国网络新闻编辑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一定的参考意见。 我国的网络建设随着近几年经济水平的发展和网络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的网民数量更是占据世界之首。随之而来的,广大网络受众的需求也不断多样化,对网络新闻编辑的要求也就更高。一方面,近年来的历练使得网络新闻编辑的技能日臻成熟,广泛受到了网络受众的拥护。但另一方面,网络新闻编辑对网站建设来说极其重要,需要不断地进行创新,才有可能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 一、 从网络新闻到网络新闻编辑 (一) 网络新闻的定义。网络新闻是指发挥网络功能在互联网上利用相应的网络技术对最近的、正在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现了的事实所做的报道。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和网络新闻关系最为密切的网络媒体,其实是指在媒体这一意义上的网络,同媒体意义上的广播、电视和报纸等相似。 (二) 网络新闻的传播特点。相较于传统的媒体新闻传播,网络新闻传播在这个信息化的今天更具优势。首先,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个人、所有会上网的传统媒体以及专门或非专门的从事新闻传播这一职业的所有网络媒体都是其传播主体;其次,多媒体的传播方式,图标、文字、声音、图片、影象以及动画等传播符号都可以用来保存、表现以及发送信息,实现了多维化的新闻信息表达;最后,交互性的传受关系,网络新闻传播依赖的是一种双向多元的信息传输渠道,无论是网络用户和用户之间、传者和受者之间还是传者和传者之间,都能够进行非常即时的交流和沟通,由此而形成了一种互动性极强的、动态的传播交流系统。 (三) 网络新闻编辑。网络编辑就是指编辑网络新闻,其既可以是一种职业,又可以是一种行为过程。通常情况下,网络新闻编辑分为如下三类。首先,策划指挥编辑,从整体上对网站传播战略进行把握,协调其他各编辑的工作,促使整体能够有效运作;其次,材料收集编辑,互联网背景下的许多信息资源都是共享和开放的,每个网站都需要有专门的编辑根据自身定位和特点筛选出一些可供利用的信息,再进行分类和录入,方便后期编辑的加工。最后,深加工编辑。精心审阅相关的图文稿件,根据本网站定位和特色进行提取,文章的增删、文字的推敲、照片的裁剪和润色以及标题的编辑制作等都是其深加工的内容。 (一) 网络新闻信息的采集选择。首先,网络新闻信息的采集选择必须要在不违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著作权法》等是每一个网络新闻编辑所必须要遵守的;其次,必须要严格把关新闻信息,坚决杜绝假新闻,假新闻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最后,必须要满足广大网络受众多样化、真实性的需求,正是因为网络受众需求的存在,网络新闻编辑才有存在的必要,如果不能满足受众需求,网络新闻编辑自然也就没有发展和创新可言了。 (二) 网络新闻信息的加工重组。要想快速形成新闻强势,就必须要对信息资源进行重组,不能再继续走“自我粘贴发展”的旧路。在进行新闻的强势导入时,仍旧还要借助传统媒体中的丰富资源,不断扩宽信息的交互宽度,对新旧信息进行整合,纵深相关新闻的报道深度,重点突出本网站的风格与特色。 (三) 网络新闻的专题策划和舆论引导。网络新闻编辑应当尽可能地发挥自身职业之所长,帮助受众选择信息,并对信息的传播渠道进行整理,不断扩宽信息宽度,挖掘信息深度。比如,及时直播动态信息,真实视频信息,进行深度的专题分析与报道,公正客观地评论实事等等。同时,社会舆论的力量也不容小觑,网络时代下的舆论较为分散,在社会意见整合方面的难度较大,很容易引起社会混乱。作为“舆论领袖”的网络编辑更应该利用自身所具备的的职业优势和技能优势对其加以整合,对广大网民进行正确的舆论方向引导。 (一) 面向媒体竞争的创新。首先,要正确把握信息的源头,做到正本清源。网络本身是一种公众性媒体,能够通过无穷尽的链接将很多非常重要的信息全数打尽。虽不一定要追求原创,但必须要严格把关信息源头,特别是对那些科学性较强的信息,一定不能马虎。 其次,要加强识别信息的能力,全力避免以谬传谬。网络编辑的信息识别能力主要通过其知识储备量的大小体现相出来,其能否独立负责一个栏目或者板块,主要看其信息识别能力的强弱。比如,做教育栏目的网络编辑至少应该要懂得教育,做少儿栏目的编辑则至少要懂得少儿的心理等,否则,就不可能将这一栏目做好和做强。 最后,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新闻组织与策划能力。一个不爱动脑,不去主动想点子,找灵感的网络编辑是没有办法给广大网络受众更多、更新和更深的东西的,也就无法满足当今广大受众的多样化心理需求,自然也就很难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获取绝对的竞争优势。 (二) 面向受众互动的创新。一方面,要满足广大网络受众的新闻针对性需求选择机制。对网络新闻编辑而言,满足广大网络受众的多样化需求就是其最基本的目标。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在进行新闻制作时,都明白新闻真实性是必须要把握的、最基本的指标。所以,必须也唯有对相关诉求新闻的来源进行认真、仔细的分析,把控好新闻的传播渠道,才能够凸显本网站的风格和特色,才能够使得受众的基本求知需求得到真正满足。另一方面,还要满足广大网络受众的个性定制需求服务机制。网络时代背景下,受众行为具有极大的自主性,其能够自主决定获取信息的时间、方式以及途径等,如果不能吸引这些受众,甚至是是这些受众对其所关注的新闻产生繁琐之感,就极其造成受众流失的后果。 (三) 面向网络平台的创新。一方面,强化用户深度参与。Web2.0开放之后,各大门户网站都逐渐开始建立起博客。其中,新浪网更是在其开放之初邀请了数百位公众人物开设新浪个人博客,其所推出的各种博客频道吸引了不少受众的关注,由此而增加的流量相当可观。例如,在国庆专题策划活动中,网民通过博客发表各自的言论,这比其他的任何新闻都更加吸引人,其自身就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新闻。新浪也因此拥有了一批非常重视的读者。所以,网络新闻编辑的相关工作也应该重视用户的深度参与。 另一方面,要便捷化信息获取方式。通过Web2.0,受众与编辑实现了无线链接,编辑能够为受众推送新闻以及提供个性化的咨询服务。例如,腾讯用户在登录之后,就会自动弹出浓缩版的腾讯新闻,进一步丰富了受众获取信息的渠道。网络编辑应该利用好这一优势,不断在这些渠道上进行内容创新。 结束语: 网络新闻编辑对网络新闻产业的发展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可以说没有网络新闻编辑,网络新闻就得不到发展。互联网时代下,网络技术日新月异,各种挑战和机遇也随之而增多,网络编辑要想实现长足发展,跟上时展步伐,除了要做好本职工作之外,还必须要有主动学习和主动思考的意识,要不断地进行创新,制作出更多的、更能够吸引网络受众的新闻,才能够获取竞争优势,不断向前发展。(作者单位:新疆电视台)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传播对传统新闻编辑理念的突破 摘 要:网络媒体是现代网络通信技术的产物,属于一种全新媒体,网络媒体使观众和媒体的距离更近。网络媒体实际上也是经过传统新闻进行改良而成的,网络新闻可以更好的调动广大受众参与新闻传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更多的观众参与到新闻传播中,为观众提供更多参与新闻传播的机会。不管是文本编辑、文字编辑,还是版面编辑方面,网络新闻传播相对于传播新闻编辑的优势更加突出,带来的影响也比传统媒体新闻更加深远。 关键词:网络新闻;传播;传统新闻;编辑理念 一、传统新闻编辑和网络新闻传播之间的差异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编辑也不断更新、扩充,现代网络新闻采样也越来越多,网络新闻并没有传统新闻如此严格,更加宽松、自由,同时也具备个性化、广泛性的特征。但是也正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网络编辑的把关难度,传统新闻编辑的整个过程,每一个环节基本上都是由多媒体技术来完成,或者会联合其他的媒体一起合作完成,外界并没有参入。但是网络新闻却大大不同,整个网站新闻的稿件来源有多种,可以是网站自我采编,也可以通过其他的渠道和途径,这样可有效避免网络媒体的单一性。 (二)传统新闻编辑以及网络新闻传播之间的细节 通常情况下,很难大面积的改版或者美化报纸版面,主要是由于报纸本身的特性有所限制,传统媒体传播很难随便改变版面,但是网络媒体并不是这样的,网络媒体会整体考虑进行设计,也会考虑到广大受众群体的眼光,网络媒体可以实现时时刻刻改版、编排新闻页面,从而满足广大大众的审美需求,更好的突出新闻。传统媒体版面由于各方面条件制约很难改版面,但是网络媒体主要面对的是广大大众的审美观,因此网络媒体可以更好的满足版面设计要求。网络新闻相对于传统新闻而言,版面的可观性更强,因此更能够激发广大受众的阅读兴趣。 (三)对比分析传统新闻编辑以及网络新闻编辑 以往传统媒体基本上都是固定某一条路线,因此如果改变或者改版其中一个新闻,很可能会导致新闻整体改版,甚至可能需要重新进行排版。这样的话会浪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可能也会导致新闻最终出版以及发表时间延误,无法实现新闻的及时性。自从出现网络媒体后可很好的克服这个问题,弥补传统媒体的不足,丰富新闻编辑思路,使新闻编辑越来越多样化。 二、网络新闻传播作用 (一)有利于新闻传播者把握受众的心理动向 网络新闻通过与受众在信息平台上的互动,直观地反映了受众对新闻的态度。网络新闻的传播不仅与新闻编辑者水平有关,还与受众兴趣偏好、现阶段的需求有关,它是传播者与接受者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对网络新闻传播进行评估,可以在一定层面上分析出受众的心理动向,并督促网络新闻的传播者根据不同受众的心理需求来及时调整网络新闻内容。 (二)有利于新闻传播者适时改变新闻传播策略 网站作为网络新闻的传播起点,要时时关注网络新闻的传播。网站编辑者要通过分析新闻报道的时效性、新闻的更新频率、新闻标题的制作、新闻的整合方式、专栏的策划、版面的设计以及版面的语言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准确地把握各类新闻的受关注程度以及社会反响,这对新闻传播者适时调整新闻的传播途径、传播方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网络新闻传播的发展措施 (一)根据时代的发展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 新闻学给我们的是一种从事新闻的工作思维,让我们去发现新闻、挖掘新闻,给了我们从事新闻工作的基本技能,但是要观察现实,评价事实的是非曲直、利弊得失,还需要从其他学科以及社会实践中吸取养料。网络新闻传播打破了原来的地域与行业的限制,与世界联通,所以要求网络新闻编辑要改变自己传统的思维方式,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扩展自己的全球视野。现在的网络新闻受众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时,人们一般更倾向于阅读专业所需要的信息,面对这样的受众,网络新闻编辑就必须有更丰富的知识积累,具备更高的文化修养。因此,网络新闻编辑不能只学习新闻学科,还应该涉及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哲学和自然科学等各方面,建构一个完整的知识结构,只有这样,网络新闻编辑才能对新闻线索作出正确的选择。 现在很多网络新闻编辑每天的工作只是将纸质版的文字转化为电子版,然后加上一个显目的标题,这样就完成了日常的工作。网络信息的庞大冗杂,受众需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检索到自己所需要的有用信息,而且由于各种社交软件的涌现,网络编辑获取信息的来源越来越广,甚至有的信息是从普通网民的中获取的,所以消息的真实性就难以保证,这种情况下,网络新闻编辑就需要具有收集、分析、鉴别的能力,这就是一种选择的能力。网络新闻编辑要在接触社会的信息后,筛选出有价值的信息进行,这样不仅能满足受众的需求、吸引受众阅读,也能让新闻正确引导受众,正确地影响和引导舆论。 (三)运用数字化工具来进行特色报道 网络新闻传播运用高科技进行消息传播,网络新闻的表现形式将逐步由静态转向动态。现阶段,越来越多的媒体将新闻信息编写由简单的“文字+图片”的形式,发展成为集视频、音频、文字以及大量相关信息链接的立体报道形式。今后,网络新闻采访中还会更多地运用视频采访等手段,远距离实现“面对面采访”。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网络新闻工作者不仅要会用高科技,而且要能熟练地掌握现在的媒介工具,只有不断学习网络知识,加强网络传播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媒介素质,善于利用各种软硬件设备,才能开创一片新天地。这 四、结语 综上所述,网络传播具有超文本结构、交互性强、多元化、海量性、即时性等诸多特点,也是由于网络传播的特点,使网络媒体编辑突破了传统新闻编辑的诸多限制,很好的弥补传统新闻编辑的缺陷和不足,可以为广大受众提供更加及时、全面、多样化的新闻报道,提高受众的阅读兴趣,与此可见网络新闻传播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编辑对新闻的发掘途径探析 摘 要 进入信息时代后,网络信息技术发展越来越快,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多,相关媒体单位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一定要发掘出更多的新闻途径,这需要新闻编辑第一时间获取新闻资源,还要保证新闻的真实性,发掘出新闻的亮点,这极大的考验了编辑的能力。网络新闻编辑需要对基础新闻内容进行加工,还要找到吸引眼球的亮点,延长获得关注的时间。本文对网络新闻链接对新闻的发掘途径进行了探析,希望可以帮助新闻编辑获取更多的热点新闻。 媒体行业发展越来越快,媒介融合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这增加了媒体单位之间的竞争力,只有第一时间获取新闻资源,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在新闻基础上发掘出亮点,吸引大众的眼球,才能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在报道新闻时,还要保证新闻的真实性,网络新闻编辑应提高自身的能力,报道原创新闻,这也是在主流媒体中脱颖而出的有效途径。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网络新闻编辑必须做好新闻的发掘工作,做好跟踪采访以及信息加工工作,使报道的新闻更具原创性。 新闻报道时,需要拓展新闻获取的渠道,提高新闻的价值,保证新闻报道的内容可以更好的满足人们的需求属性。互联网发展很快,互联网中的信息很多,也很杂,在对网络新闻进行编辑时,一定要保证新闻的真实性。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还要保证新闻的时效性,使新闻的效果更加显著。新闻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会引导舆论,新闻对社会的影响效力很大,所以,网络新闻编辑一定要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保证网络新闻编辑的质量。新闻还要保证客观性与真实性,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也不能杜撰虚假新闻。媒体单位要坚持诚信为本的原则,在保证新闻真实性的基础上,发掘出更多的新闻途径,这也是促进媒体行业快速发展的有效措施。 1.1 捕捉热点新闻 在不同的时期,网络新闻关注的热点有着较大的差异,比如在邻近节假日时期,人们比较关注交通以及天气情况,在“两会”期间,人们对时事政治新闻比较关注,作为网络新闻编辑,一定要做到投其所好,报道大众关注的问题。编辑还要了解民风民俗,在不同的时间点捕捉不同的热点话题,避免出现老生常谈的话题,要具有创新的意识,从多个角度看待问题,寻找全新的题材,对新闻信息进行加工,然后从新颖的角度探讨新闻时间。网站新闻还要注重页面布局问题,结合网站的特点,体现出编辑独特的报道风格。网络新闻编辑要对热点话题进行加工,使新闻更具吸引力,引起大众的共鸣,还要对新闻事件进行升华,体现出新闻的价值。 1.2 深度挖掘新闻价值 为了提高新闻的价值,需要对新闻进行深度的挖掘,可以从因果关系、影响力以及发展趋势几个角度出发,对新闻进行深入的挖掘,从不同的角度报道新闻。网络新闻编辑可以对新闻事件的前因后果进行深度剖析,揭示新闻背后的真相,从而引发出新的热点,这种连续报道的方式,可以增加浏览量以及转载率,通过追踪报道的方式,可以对整体事件进行探索,分析出事件的发展趋势,从而引导舆论。深度挖掘新闻需要另辟蹊径,新闻编辑需要匠心独运,对新闻蕴含的价值进行深度的剖析,从而引起更多人的关注。 2 整合已报道的新闻 即使是已经报道过的新闻,仍具有较高的新闻价值,在对已报道的新闻进行整合时,新闻首先已经有了一定知名度,编辑可以参考新闻报道后收到的反馈,将其作为整合的参考资料,对新闻的价值进行充分的利用,从而延长新闻的生命力,保证新闻发挥出最大的传播效果。从已报道的新闻中还能挖掘出新的热点话题,可以拓宽新闻报道的广度,吸引更多的群体,提高新闻的受关注程度。 2.1 对网络新闻进行专题整合 互联网的普及率比较高,这使得网络新闻编辑增多了,利用互联网途径可以获取更多的新闻资源,给网络编辑带来了较大的优势,利用超链接,可以对近期比较相近的新闻进行整合,多起相似的新闻可以吸引大众的眼球以及关注度,这些已报到的新闻引起了大众的注意力,编辑在对新闻背后的社会意义以及新闻事件发生的背景进行剖析后,可以了解新闻的相似点,提升新闻的价值,编辑从匠心独运的角度引发出新的话题,提出新的见解,并报道专题新闻,对新闻进行深度的剖析,在新闻下编辑自己独特的见解,形成一种具有特色的网络风格,或者可以请专家对新闻进行深入剖析,这可以挖掘出一条新的新闻线索,可以吸收受众群体。另外,编辑还要配上引人注目的标题,在报道中插入图片或者视频,这也是网络新闻的一大特色,利用辅助效果可以体现出新闻报道的多样性,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2 加强与网民的互动,提高新闻的价值 在互联网时代中,新闻报道的方式增多了,人们获取新闻资源的途径也增加了,在阅读新闻报道的同时,网民还可以发表评论,网友之间、网民与网络媒体之间还可以互动,这可以引发出更多新的话题,网民在接受信息的同时,还可以创作出新的新闻,一个新闻事件可以引出多个话题,同一事件,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见解。为此,新闻工作者可以将网上不同网民所发表的言论收集整理起来之后,挑选其中比较具有独到见解的言论,进行归类整理和总结,最终形成代表广大群众意见的新闻报道。这是互联网时代下形成的一种新型新闻编辑渠道。通过利用这种新型的新闻渠道,能够将一件普通的新闻事件报道出特别新闻事件的效果,将原本不引人注意的小事综合在一起形成一类专题新闻,从而引起更多的人重视。 另外,在新闻获取中,还可以从某新闻的点击量,网民对某件事的投票结果等角度来深度挖掘新闻。例如可以从网友的网页浏览记录来掌握网民对某新闻的关注度,或者从网友对某件新闻的评论上了解网民的态度。这样能够更好的掌握网友的需求,并获取到更多有价值的新闻信息。再例如通过设置投票环节,增加网友对某新闻的关注度,并与网友进行很好的互动,从投票结果上了解民心所向并进行新闻报道,也可以获取较高的新闻关注度。 3 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网络新闻有着良好的发展趋势,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养成了从互联网中获取新闻的习惯,这促进网络新闻媒体行业的发展。网络新闻的价值与编辑的能力有着较大的关系,网络编辑一定要发掘出更多的获取新闻的途径,寻找更多的新闻亮点,吸引大众的广泛关注。网络新闻编辑要保证新闻的多样化,采用投其所好的原则,满足社会大众对新闻多样化的需求。网络新闻编辑要从多个角度发掘新闻,形成具有特色的网络风格,从而促进网络新闻行业更快的发展。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编辑及其网络宣传管理 摘 要 自新媒体兴起以来,多种多样的传播媒介层出不穷并不断革新,互联网络凭借着网络化技术、数字化技术以及多媒体技术的技术支撑和全球化的大范围覆盖以及强大的更新换代能力,紧跟时代的步伐,最终一跃成为传播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并引领大众传媒走向一个全新的航标。因而,网络新闻传播学学对于广大的奋斗在新闻事业上的管理者以及媒体相关人士而言,其意义不言而喻。 关键词 网络新闻;新闻编辑;网路宣传;宣传管理 网络新闻编辑和网络宣传管理是传播学的有机组成部分,网络新闻传播学这一理论体系的一个重大分支,其研究和管理工作不仅关系着网络新闻传播的现实发展,对于网络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同样具有重大的影响。然而,立足整个网络新闻传播体系来看,目下的网络新闻编辑的理论还不够成熟,有待进一步的总结和突破;针对于网络新闻传播在现实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来看,网络新闻的宣传管理工作还存在着较大的不足,亟需理论的指导和严格的管制体系。 想要了解何谓网络新闻,首先要明确编辑的概念。通常意义上讲,编辑是指为既定目标而从事诸如对各种文化符号、文化作品进行编排、审阅、整合等一系列处理程序的信息处理工作者。编辑的类型多种多样,新闻编辑即是编辑的分支之一。由此,就可以进一步衍生出新闻编辑的概念,即是从事对所采集的新闻信息进行编排处理的媒体工作人员。当然这只是通常意义上的新闻编辑,而本文所论述的编辑是一种行为,是媒体工作人员所从事的新闻信息的编排处理工作,而非特定的新闻媒体工作人员,这往往是读者常见的误区。 网络新闻的编辑工作大概可以划分为三类:其一,是采集录入编辑,俗称信息录入员,他们需要把庞杂的网络新闻分门别类的归纳在一起,同时也兼具拓展信息来源、网罗搜集新闻信息的工作任务;其二,是材料加工变,也是大众理解的编辑,他们需要对搜集好材料进行萃取加工,筛选编排;其三,是总编辑,又叫总策划、总指挥,这类编辑的工作具有很大的宏观性,需要有较强的全局意识,他们需要根据其所负责网站的新闻传播战略,对其它编辑的工作进行合理的分配和调度,有效地协调各个编辑间的工作运行关系,保证整个网络新闻编辑工作的高效运行和健康稳定发展。 1.2 网络新闻的宣传管理 网络新闻传播作为网络传媒的一种,无可避免的具有负外部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网络新闻的影响力逐步增强,虽然得到很大的益处,但是其负外部性越来越明显,网络新闻传播失范的现象屡见不鲜。这就需要相关机构富有强有力的信息管制,需要特定的部门或者相关人员充当好“把关人”的角色,也就是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人员。开展好网络新闻的宣传管理工作,有助于更好的适应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变化形式,创造良好健康的网络传播环境。网络新闻的宣传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设机制、完善对网络视听节目的服务管理机制、提高互联网络的安全防护设置、保证传播具有严密的法律规范和强大的传播技术支持等。 2 网络新闻编辑和宣传管理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目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壮大,网络传播随之不断的兴起,众多的网络新闻机构如雨后春笋般迅速的建立,却也难免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网络新闻的编辑和传播两大环节中存在着众多的失范问题,举三个例子:其一,虚假信息的传播,传播的新闻内容往往欠缺真实性;其二,新闻报道角度的差异化,带来的负面影响是网络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受到严重的挑战,公信力降低;其三,色情信息的泛滥,负能量的传播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健康发展。 此外,网络新闻编辑在理论研究上也存在着许多的缺陷,譬如:当今的网络新闻编辑在研究上所切入的视角固然更为多元化,却也因此使得研究所取得的成果较为零碎,关键信息较为混杂、散乱,没能形成较为科学、成熟的理论体系,片面的侧重于实务性工作的实践操作部分。另外,网络新闻编辑的理论研究还片面的强调对编辑技巧和编辑方式的文字说明,而欠缺具体的实际体例作为具体的理论依据,集所谓的受众缺失,需要大量的实践体例来完成对传播实效的逆向推论。 新闻编辑和宣传管理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还有许多不再一一赘述,需要在具体工作中积极应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总之,网络新闻的编辑者和宣传工作的管理者要始终坚持遵循积极向上的新闻价值判断标准、工作基本原则、业务基本流程。 在大众传媒领域,特别是新闻传播媒体的学术圈内,网络新闻的传播历来是 备受瞩目的对象。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015年2月3日在京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4年12月,我国网民数达到了6.49亿,较2013年稳步增长0.05%,并且互联网普及率以47.9%的比例再度超过32%的全球平均水平。同期,我国的网络新闻传播事业也得到了飞速的提升,网络新闻的被使用率相比上一年增长了近乎2.1个百分点。而且刚刚过去的2014年,对于网络新闻而言也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无论是山东青岛11月22日发生的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云南昆明3月1日发生的火车站发生暴力恐怖案件,还是2月12日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1月12日上海打捞局圆满完成我国首次300米饱和潜水海底出潜作业,在这一系列的重大事件中,网络新闻都义不容辞地担当起作为中国互联网传播精英所应尽的社会责任,客观而公正、真实而迅捷地纪录下了中华民族在过去一年走在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之路上的奋斗历程,也证明网络新闻传播的巨大魅力所在。可以说,网络新闻牵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等诸多方面,未来仍具有巨大的拓展空间和发展潜力。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传播视阈下传统新闻编辑工作的突破 摘 要 网络新闻的传播改变了受众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影响着整个社会的信息传播。本文论述了在网络媒体的冲击下,我国传统新闻编辑工作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如何应对这些挑战的几点意见。 网络新闻是在传统新闻的基础上进行改良,增加了媒体与新闻受众的互动,提供受众参与新闻的机会,增强了受众与媒体的联系,也扩大了媒体的传播范围及影响力。据调查显示,网络新闻的受众群体达到了1.5亿,现在,只要提到新闻,更多的人想到的是他们在网上看到的新闻,网络新闻的广泛传播对于传统新闻编辑的发展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1.1 受众媒体接触习惯的改变 随着科技的日益更新,人们了解新闻的媒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每一个新媒体的诞生,都是对传统媒体的一次冲击。在2011年的《全球传媒产业发展报告》中,美国报纸的发行量持续下滑,而在国内,传统媒体也同样存在被“抢夺”的现象,在2012年出版的《中国传媒产业发展报告》中,调查数据显示,中国百姓接触电视的时间在日益减少,而接触互联网的时间在与日俱增。由此可见,在媒介融合的新时代,传统媒体如果还沉浸在单一的媒体层面,不进行资源整合,不突破媒介形态的壁垒,是很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更,媒介的载体也不断丰富。印刷术的发明和纸张的盛行带来了报纸,无线电技术的应用带来了广播电台,多媒体技术的普及带来了互联网,每一个新媒体的产生都丰富了媒介的内涵,而编辑作为媒体内容的制作环节,其内涵也会随之发生改变。 首先,报纸新闻编辑从只编辑文字新闻发展到插入图片,进而利用计算机、数码相机等高科技产品编辑信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报纸新闻更是实现了跨地域编辑,报纸新闻编辑的内涵不断丰富。 其次,广播新闻编辑经历了播报报纸阶段到新闻独播阶段,再到实况转播阶段,最后到目前的现场报道阶段,新闻编辑的作用日益增强,新闻编辑的工作量也越来越大,几乎时刻都在编辑新闻稿件;电视新闻从刚开始的口播阶段到电影新闻,再到电子新闻采集和电子现场制作,电视新闻编辑与高科技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当电视新闻迎来现场直播时代,电视新闻编辑要熟练掌握EFP技术来现场制作电视节目。 由此可见,不同阶段新闻编辑的内涵都有所不同,是一个个技术不断叠加、新闻编辑内涵不断丰富的过程,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闻编辑需要运用多种媒体形式来完成工作任务,这对新闻编辑是一项挑战。 新闻编辑面临的挑战中,最主要的是新闻编辑工作流程发生了剧烈的变化。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报纸新闻的编辑工作面临着与网络的融合,新闻编辑工作要根据新闻的内容、特点和读者的阅读兴趣,决定哪些信息以文字形式表现,哪些新闻以图片形式表现,及哪些信息适合以视频、音频等表现,这些是以前的报纸新闻编辑很少涉及的工作流程。广播、电视的新闻编辑工作流程也更加复杂化,在进入网络时代之后,受众有了微博、微信等平台,不少受众会在微博、微信中发表自己的看法,电视和广播为了增强受众对新闻工作的参与度,会在新闻播报中插入网友的评论,这就意味着广播、电视新闻编辑不但要撰写好之前的新闻稿件,还要编辑网友评论的画面,熟练掌握网络操作技能,并且养成广泛阅读网路评论的习惯,这些都是之前广播、电视新闻编辑所未涉及的工作流程。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在媒体新闻传播过程中,新闻编辑工作有着重要的地位。因此,有着新思维和新技能的编辑人才在全媒体时代中,是传统媒体生存和发展下去的优秀竞争力,也成为了传统新闻编辑工作的一个突破点。 随着新媒体科技的盛行,越来越多的受众主动参与到信息的生产中,利用微博、微信等这些“自媒体”来表达自己的心声。受众不再只是信息的接受者,他们同样可以提供新闻信息、反馈信息并且评论信息,甚至当重大事件发生时,普通受众还可以填补专业记者不在场的空白。这一系列现象,都是在提醒着新闻编辑工作者,要重视“受众”这一群体,实现媒体的兼收并蓄。 新闻编辑要能够预测受众的关注点,主动地站在受众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提供受众所需要的资源。曾经受众的角色是比较被动的,媒体传播什么,受众就只能接受什么,而如今,随着网络媒体的兴起,传统媒体想要不被淘汰,就必须从受众的兴趣出发,编辑主动向受众靠拢。新闻编辑可以通过浏览官方微博上的网友评论,阅读受众发来的邮件等多种途径了解受众对媒体传播内容期待的方向,并且要集合各个媒体受众的兴趣点来敲定编辑的方针,这样既能满足报纸读者的阅读期待,又能增加广播电台的收听率和电视节目的收视率,从而提高媒体的知名度。 越来越多的媒体已经意识到了受众的重要性,于是受众参与新闻编辑过程成为了可能。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网民的智慧和力量得到了聚集,网民对新闻传播的影响力正在扩大,受众与媒体的互动得到了增强。那么在新闻编辑工作中,如何纳入受众的参与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首先,要在策划过程中重视受众的参与度。编辑工作者在对某一事件进行报道之前,可以先对其进行策划,尽量让受众关注这一事件甚至共同参与到报道之中,然后再联合其他媒体报道这一事件,于是受众成为了新闻报道的一部分,借此提高了受众参与媒体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了媒体的知名度。 其次,可以让受众参与到编辑的过程当中。为了让受众了解编辑,可以在报纸、广播或者电视上分享新闻编辑的信息处理过程,让受众与编辑对某一事件有共同的体验,从而唤醒受众的责任意识,让他们感受到自己并不只是事件的见证者,还可以是事件的参与者,使受众与编辑相融合,受众与编辑成为一个共同体,即使有再大的风浪也一起度过。 2.3 由应对单媒体受众转变为应对多媒体受众 在网络迅速兴起的时代,“受众的需求是立体的、多方面的,他们想知道不同媒体、不同信息源相同或不同的观点,他们渴望立体的信息提供,这就要求媒体具有更大的包容度”[1],传统媒体不能只停留于应对单一的媒体受众,而要结合多个媒体的受众情况进行新闻采集。比如传统的报社,只要考虑报纸读者的阅读兴趣就好,但现在还要考虑手机报、电子报的读者的阅读兴趣和爱好。 在面对单媒体受众向多媒体受众的转变过程中,新闻编辑要能够主动应用多媒体平台。比如将网络编辑部与传统编辑部进行整合,两个编辑部的工作人员同处一个办公室,各司其职,互相协作。比如网络编辑部负责对网络信息进行采集、分类;图片编辑则根据各种媒介的特点来进行图片编辑;文字编辑则负责编辑各种媒介的文字资料,把相同的新闻信息根据不同的传播媒介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出来。各个部门相互合作,将同一信息通过各个媒体同时出去,能够同时满足通过各个媒介接受信息的受众的需求,形成多媒体资源的有效整合。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要想有效地为受众服务,就必须适应时代的变化,转变自己的新闻编辑工作方式,从新闻编辑受众意识的转变,到新闻编辑角色的转换到新闻编辑工作方式的创新,都是实现传统新闻编辑工作突破的有效途径。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从网络受众需求谈网络新闻专题编辑探讨 摘 要 网络新闻专题实际上说是基于网络技术支持,有效运用多种表现手段展现某种不一样主题或者是相关事件信息的总和,这种形式最主要是就是应用现有新闻资源对其进行有效开发,挖掘出事情背后隐藏的真相。现阶段不管是传统媒体开办的新闻网站还是具备一定商业性质综合性网站,在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需要使用专题形式加以体现。并且,网络受众新闻专题的阅读能够选择的空间范围越来越大,不一样新闻专题对受众的争抢越来越激烈,简单的信息咨询已经不能够满足受众对新闻信息的需求状况。本文从网络受众需求探讨网络新闻专题编辑相关问题,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一些分析讨论,希望能够制作出更多高质量的新闻专题内容。 关键词 网络受众;新闻专题编辑;探讨 1 网络受众的需求内容 1)网络受众互动性需求。在社会交往过程中,获取相应信息资料,消除其中不确定因素,对人们的心理发展也起着重要作用。互动不仅是受众获取信息消除不确定因素重要手段,也是受众社会化需求,所以互动是其中较为主观需求。网络媒体实际上是依托技术信息平台建立逻辑拓扑,具有一定互补性优势,这一拓扑发展特点就是任何一个节点位置在收到相应信息资料后,都能够成为中心节点,在向发送信息节点传送完反馈信息之后,就能够经由网络与中间节点进行信息交流,并且这种交流沟通的途径不止一种,应用网络的形式就能够搭建一种较为畅通双向沟通平台,这样就能够有效满足受众需求,并且网络受众在主观互动需求驱使下,不再满足于成为相应传播接受者,当受众接收到相应内容之后,就能够及时反馈自身意见,之后自主选择自身感兴趣内容,并对其进行转发。 2)多样化需求。在网络环境中,一方面网络受众的主观性对信息多样化需求,并且网络内容也有效丰富网络受众对信息资料的需求。网络开放性、传播性特点,为网络受众提供一个较好的思想交流平台,网络环境中每一个节点都能够用于信息,促使网络信息资源能够更加丰富,并且相关信息资源让人们能够更好地进行观看,促使网络受众能够自主有效参与到网络新闻讨论中来,留下自身观点看法,这样就能够有效丰富专题内容,促使其能够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网络传播受众在传递信息过程中能够自主选择自己喜欢的内容阅读,大多数用户都希望能够在一项新闻专题中看到自己喜欢的观念。 3)利益需求。网络时代是一个信息资源十分丰富的时代,网民在网络世界里面被各种信息资源包围,依照中国互联网数据研究表明,中国各种信息网站的数量正呈现逐年递增的发展态势,这么多网站都在不停信息,并且互联网络天生就具有一定互动性,促使信息门槛越来越低,微博等一些社交网站兴起也进一步推动其发展。网络媒体具有一定自由性,这样就为相应信息网络提供较好平台。用户面对海量信息资源,在选取相应信息资料的时候,存在较强功利性需求。大多数用户在阅读相应资料的时候都喜欢进行扫描式阅读,希望能够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资料。 1)专题内容独立化。相关编辑人员在组织专题内容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合理,这样就能够有效减少维护工作量,并且为用户的阅读提供方便。现阶段业界大多数时候都使用时间维度、人物维度以及社会环境状况等组织专题内容。上述几种专题组织形式仍旧是基于相应逻辑顺序对新闻信息进行分类的,这样的工作形式促使新闻信息的管理工作变得更为容易,但相应编辑人员仅仅局限于这样的工作形式就容易出现简单堆砌状况发生。一项优秀新闻专题不仅要完成新闻内容集成,更需要有效整合新闻内容,这样才能够获取较好整合效益,促使网络受众能够有效掌握新闻事件的大局,并得出有价值的信息资料,这也是新闻专题信息整合之后魅力集中点,促使网络新闻专题信息网络环境中,由任何一个方向对信息进行抽取,信息组织都是清晰的,这样就能够从不一样的角度对新闻主题进行了解,对新闻进行较为深刻报道。这样就能够深度挖掘一些背景性报道、分析性报道、预测性报道,并且这也是现阶段网络新闻专题报道中较为缺乏的内容。 2)新闻专题功能互动化。相应信息沟通交流互动在网络应用中使用情况较高,并且互动是网络受众环境中较为重要的一种需求,并且这也是网络媒体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有效强化互动,扩大受众的参与度,激发受众参与热情度,提升受众满意度,这样就能够有效增强受众与新闻专题网站之间黏合度,为其树立较好网络新闻品牌。并且网络环境互动能够依照不同互动对象进行。并且,互动需要贯穿整个网络新闻专题栏目之中,并且在设置相应专题内容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应该依照相应发展特点,将互动形式与互动栏目有效绑定起来,保障互动形式的有效性与畅通性。这其中最为常见的形式就是网友评论、网络调查、专题社区论坛等等。在这一互动过程中,需要对互动项目进行积极引导,不然因为网络受众互动存在较大随意性,就容易造成信息条件无法堆积状况,使用较为简单网站就能够有效支撑用户之间的互动内容,在选择较为典型观念划入专题报道的时候,不仅能够让相应用户更好地感受到专题报道之后获取的快感,并且能够有效显示出专题之间存在的差异。 3)注重用户视觉体验。在进行网页设计的时候,可以将其分为四个层次,也就是行为、内容、表现、结构等等。这其中内容就是一些具体的信息资料,结构就是这些信息资料的一种逻辑,行为就是内容经过逻辑组织之后展现出来的外貌,行为就是对内容操作一种效果。就新闻专题编辑来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也就是对信息多媒体的选择以及相应新闻专题的版面设计。使用多媒体设计的形式能够给予受众较为直观的感受体验,并且能够有效配合相应新闻阅读需求,在使用音频的时候就能够加深读者的映像,增强新闻事件说服力。虽然多媒体技术在应用过程中有多种优势,但这样的发展状况并不意味着多媒体应用形式越多越好,需要在总体上有效把握相应工作原则,促使信息传递工作能够更为直观有效。在设计新闻专题的时候,一定要将版面尽量设置简单,促使信息资源能够更为立体,这样就能够有效缓解用户在阅读过程中产生的恐惧。在新闻专题报道的时候,需要安排好点线面使用状况,有效突出新闻状体运用重点,这样才能够促使专题视觉应用层次与用户实际阅读状况相符合。并且用户在阅读过程中能够依照新闻专题需求状况选择适应新闻专题的角度,运用好颜色营造较好情感氛围,这样就能够增强新闻传播效果。 3 结论 随着网络时代到来,为我们生活环境带来较多正面影响,随着网络互动性与开放性发展,促使网络受众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这样的发展状况促使网络媒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受众的需求得到进一步关注。有效锁定网络受众的发展需求,并依照其需求指导相应新闻专题进行策划制作,是新闻网站在竞争环境中取得胜利的关键内容。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网络新闻编辑人才的发展与创新策略研究 【摘 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在人们生产生活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之应运而生的是一项新的职业:新闻网络编辑。这一职业已经发展成为国家型的职业大典,并且在短短的时间内便出现了多达600多万的网络新闻编辑人员,网络新闻编辑人才的培养已经成为影响网站成功建设、网络新闻传播质量的最关键因素。 当前的网络新闻编辑,人员素质高低不尽相同,基本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比较专业却缺乏网络技术的传统媒体编辑人员;二是充分掌握了网络新技术但是不了解新闻传播规律的新新网络新闻编辑人才;三是文字编辑与技术编辑工作内容分开,不能统一的网络新闻编辑队伍。在第一类传统新闻人员中由于他们缺少网络专业的知识和技术,思维局限在了传统的框架下,形式上缺乏应有的网络特色。第二类新新网络人才,虽然形式上富有网络特色,但是不了解新闻传播规律,会降低传播效率。第三类各司其职的情况下,双方都不能很好的理解对方的工作内容,因此容易使形式和内容不统一,也严重的影响了传播效果。 版面编辑能力对于网络新闻编辑人员是十分重要的能力,网络新闻编辑队伍中的人员需要善于对新闻进行选择和整合,要根据网络新闻的特色,把原有的新闻专题重新拟定标题,并且进行剪裁。作为一名专业的新闻编辑人才需要对重大新闻保持敏感性和洞察力,什么是重要的新闻,什么是热点新闻,又或者什么是可以连续报道的新闻,除了这些,还必须知道此网络新闻刊发的最合适时间、版位和栏目。甚至要能预见刊发新闻的数量、规模和社会反响。 (二)熟练的新闻业务知识 我们都知道,传统的新闻传播最主要的是用“纸”来进行的,而网络新闻的最大不同,就是其新闻传播媒介发生了变化。相比于传统的新闻媒介,网络这种新闻媒介具有很多优点,1、传播系统容量很大;2、能够随时随地的使用网络进行新闻内容的获取;3、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方便快捷的更新新闻内容,了解以往的新闻知识。这些优点使得网络更加风靡[1]。对于一些重要新闻,编辑可以运用空间评价手段或者时间评价手段等来进行强化报道。 (三)策划创新能力 与传统媒体所不同的是,通常情况下网络受众只是对新闻进行粗略的浏览,这就对网络编辑的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一个新闻网站的编辑来说,策划是无处不在的,因此策划创新能力是衡量一个网络编辑竞争力大小的重要标准。 策划创新能力简单地说就是对信息的整合能力,包括信息内容和形式两部分:内容上要详略得当,将重点信息与次要信息有效地区分开来,使人们在浏览时有所侧重,符合网络信息的便捷性;形式上要做到推陈出新,采取各种新颖的设计方式吸引读者的眼球,突出自己的特色,提高所策划信息的吸引力。一个优秀的网络编辑必须要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在进行网站或者新闻策划时,首先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思维进行方案策划。受网络信息的海量性和便捷性等特点的影响,网络编辑在策划过程中要充分调动自己的创造性,将海量新闻通过合理的策划、设计、加工实现网络新闻的有效传播,为人们提供更多更新的新闻资讯。 新闻组织策划能力是所有编辑的基本能力之一,网络编辑要求更甚。一个合格的网络编辑,必须能够通过有效的策划满足网络受众猎奇、求知的心理,给予他们更多更新的东西。新闻组织策划的典型情景包括可预知类重要新闻事件、突发性重大新闻事件、热点问题的深度报道三种。突发性重大新闻事件由于事出突然,就只有靠速度来提高竞争力,因此要网络编辑应该注重在平日里进行素材的积累,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在仓促进行新闻报道时出现不必要的错误;而且在报道时要学会选择独特的报道角度和内容的呈现形式,提高此类报道的吸引力。 (二)新闻采写与版式设计。 采写新闻是新闻编辑最为基础的基本功之一。而对于传统的新闻编辑来说,网络新闻编辑往往在采集信息上的具有更宽阔的渠道,对于在版式设计上,网络编辑则可以突破传统版式设计上所呈现的限制,通常会选取更适合被网络受众容易接受的方式来选取和呈现。 1、新闻稿件所呈现得内容上以价值作为前提:①突显导向性价值,往往开题直接明了的报道作者的观点和态度。②强调宣传价值,重视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力,但是杜绝新闻“空、大、假”的现象,追求宣传能够在社会上起到控制、服务和协调的作用。③明确服务价值,报道的内容非常容易就受满意、接受,能够被社会广泛认可。④重视艺术价值,通常艺术价值就能决定服务价值和导向价值,成为最好实现和最终实现的途径。2、网络新闻要有所体现必须灵活运用计算机的超链接技术。这些超链接不但包括对自身栏目能进行背景回放和链接,同时应对专业的新闻网站与优秀的传统新闻媒体报纸也可以进行更加全面、真实、立体的链接,能帮助网络受众进行多方位的获知新闻事实,这也是一个进一步扩大网络新闻编辑影响,赢得访问量和受众的重要策略[2]。3、重视新闻版式设计,就要有效整合现有网站LOGO、分栏数、导航条、头条标题等给受众强烈视觉冲击的版面内容。 (三)网络平台和受众的创新策略 采取在网络平台上进行的创新策略。网络新闻编辑要不断依靠网络这个平台来发挥自己创新能力。通过各种媒体有机融合可以加强新闻传播的影响力与力度。媒体融合也给网络新闻编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网络编辑时时刻刻不断总结,要求编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多种技能与知识来提升业务水平,从而能最大化的体现出自身的价值和劳动[3]。 四、总结 社会的发展对新闻编辑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要有新的思维,新的观念,新的表现形式,而且稿件体裁,板式风光多样化要有大胆创新,这就教育的本身也提出了客观要求,培养创造型思维,才能带动社会发展,满足社会需求。 作者简介:兰岚,(1982-),女,河北省承德县人,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河北省承德县广播电视台. 网络新闻编辑论文:试论网络新闻编辑的特性与规律 【摘要】在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新闻的发展也跟着发展起来。网络新闻和传统媒体相比较,有其自身的特性和规律。下面结合网络新闻编辑所具有特性进行了分析和介绍,对网络新闻编辑的规律进行了总结,为网络新闻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网络传媒更多的是依靠技术支撑,这就决定了网络传媒的编辑不可能是绝对的、不变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改革,一些落后的编段将要被淘汰,一些新的编段不断的更替旧的编段。网络新闻的编辑不是单一的,网络新闻编辑活动要和社会活动具有广泛的联系,跟社会上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以及他传播媒介都有很大的联系,网络编辑在不同的阶段含有不同的科学技术和技能方法。 网络新闻编辑必须有理论指导,同时还要遵循实践当中的经验,是融理性思维和技术特性为一体的编辑活动。网络的编辑流程优先对网络新闻作品进行选择优化、加工创造、完成美化、媒体结合、扩散传播,这是网络流程过程分类。从网络编辑过程来看,可以分为网络新闻页面设计、网络新闻标题制作、网络新闻专题策划、网络新闻评论特点等。在网络编辑活动当中,网络编辑一直坚持的是开发开发原型作品,要最大限度的组合、优化成为可以向公众传播的新闻成品。网络的新闻编辑活动是有序的,它要按照客观规律形成一个可操作的工作过程,这个过程称为编辑过程。在有序的编辑过程当中有几个环节需要注意,要按照一定的顺序和规范进行一环扣一环地相互约束,吧整个网络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完成网络编辑活动规定的各项任务。 网络新闻媒体制作的过程当中可以分为有计划调研、选题、脚本设计、组织素材、加工集成、后期服务等。在新闻的制作过程当中选题和审读是最重要的两个环节,选题是新闻制作的向导,审读是新闻制作的优化作用。网络制作过程的有序的程序是新闻编辑顺利进行的保障,可以让新闻编辑工作顺利进行和有效的实现目标。网络新闻在编制过程当中要超过文本的结构,在新闻的编辑过程当中需要有声音文本、图画文本、动画文本等,网络新闻需要根据网民意愿来制作,需要制作非线性链接,而且还要不受网民的地点点击,根据网民自己想看的内容去看。 1.3 新时代网络新闻的交互式特性 网络新闻的编辑活动技术超越了传统的印刷时代,向着网络科技时展。现代科技当中的由于电脑的容量大、信息多、检索方便等原因,网络新闻正在慢慢代替传统的纸质新闻,网络新闻的编辑活动的选择性大大增加了,让编辑活动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网络新闻的编辑也在不断的加快,在以前网络新闻不成熟的时候需要作出大量的工作,现在做到了及时播出。传统的媒体编辑活动都是单向式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的普及,媒体的编辑活动由单向式的转变为双向式,这样就能把读者吸引过来。网络新闻要做到改编作品随时补充新闻的信息和资料,把多余的文字删除,让编辑活动更加灵活互动,由以前的静态变为了动态新闻。 2.1 传播时效规律 网络新闻要具有时效性和价值的优化,新闻编辑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在不同的编辑价值观指导下,编辑者对新闻编辑活动会有不同的价值追求,对新闻稿件会存在不同的评价和取舍。新闻编辑活动的价值观基本要素是角色认定、社会规范认识、价值选择等。在现代的网络时代,传统的新闻价值体系发生了变更,尤其是及时性和全时化之间的关系处理,网络新闻的全时化和新闻自身发展规律有着密切的关系。传统新闻的理念是及时性是对新闻报道追踪新闻事实的速率质量的保证,新闻在人们的角度来理解就是对最近发生事情的报道。网络新闻的发展把新闻的定时性拓展成了及时性,让新闻的时效性更加先进,网络新闻要求的时效性对网络新闻的编辑活动要求更高,要求网络新闻编辑价值观与时俱进。 网络化的发展给传统新闻编辑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网络新闻从时间到空间、主题到客体都发生了交互化、立体化和技术化的复合式改革。传统的新闻也把握好了这次改革的机会,充分的利用了网络技术发展原有产品的质量和效率,利用网络的方便借助网络来发展自己。网络版新闻是把传统新闻和网络技术融合起来打造出的新产品,满足了广大群众的需求。网络新闻在新时代的发展情况下,主要是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为支撑的,网络新闻的编辑人员要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作为背景。网络新闻具有双向或多向夸领域交融,需要多向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完成编辑活动,这就要求编辑主题的网络新闻编辑部在是一个单纯的网络编辑人员,需要集新闻写作、编辑和制作为一体的的结合。在现代的网络编辑活动当中,要以网络传播技术的交融点为基础,构建一个复合型网络新闻编辑主体,这是新时代下网络编辑的一个重要规律。 2.3 及时性互动规律 在网络新闻的编辑当中,从网络新闻的整体角度进行分析发现,整个编辑过程是动态的、及时性的。网络新闻在进行编辑的时候,编者要根据作者和网民的反馈意见进行调整。作者和网民的反馈的信息成为新的编辑的起点,这样可以让编辑过程一直向前发展。在这种动态的编辑过程当中,网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编辑过程当中要及时与网民、作者进行信息的沟通在编辑过程当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在网络新闻当中,作者和网民的反馈信息是网络出版的重要信息来源,在网络编辑过程当中要及时获取网民和作者的反馈信息,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调整网络编辑的计划,提出新的编辑方案,让网络新闻及时更新。 3.结语 网络新闻编辑活动在文化创造和传播过程当中,网络新的价值判断和新闻的规范是要和社会相统一的,要符合社会变化规律这是网络编辑的基本规律。网络新闻的优秀环节就是选择题材进行加工,需要编辑者进行各种的具体的、特殊的编辑活动,网络新闻的编辑需要各种不同的原则、方法、手段和因素,这是一项复杂的编辑过程,需要现在科学技术作为支撑的成品。 作者简介:刘欣荣(1972―),女,辽宁铁岭人,研究生,中国吉林网编辑,研究方向:网络传播。
经济法论文:经济管理类经济法论文 1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目的和意义 1.1教学的目的 了解以公司法为优秀市场主体法、以物权法和知识产权法为优秀的财产法、以合同法为优秀的市场交易行为法、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为优秀的市场交易秩序法、税法为优秀的市场调控法、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为优秀的市场监督法、以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为优秀的经济纠纷解决法。 1.2教学的意义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进行了大规模的经济立法活动,2015年3月15日修改并实施的《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十)诉讼和仲裁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的(六)到(十)项都是关于经济法的,足见经济法教学的意义重大。 2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教师的问题 首先,教师没有实践经验。很多教师直接从这个大学到那个大学,没有实际进行过立法、司法、执法等领域的法律操作,举的案例都是从书本到课堂,很不生动;其次,教师教学没有针对性。很多教师不管下面坐的是那个专业的学生,教学往往采用相同的案例轮流适用,忽视了经管类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最后,教师教学不能与时俱进。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经济立法也在不断完善,司法领域出现很多新型案件,但很多教师还是使用老案例旧思路教学,不进行前沿理论的研究。 2.2学生的问题 首先,经管类专业学生对学习经济法认识不足,经济法是平台课或专业基础课,不是经管类专业主干课程,很多学生没有考虑为什么学经济法?学到了什么经济法知识?更不知道如何具体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经济法律问题?其次,经管类专业学生缺乏相应的法律基础,对经济法的没有兴趣,没有兴趣怎么学好经济法?最后,经管类专业学生草率应付经济法考试,学生为了通过考试,使用要求老师考前划重点或者作弊等方式来应付考试。 2.3教材的问题 经济法教材的滞后性。教材是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的载体,是教师向学生传递知识和价值观念、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工具,具有静态性。但是经济法顺应于国家立法、司法、执法等法治发展进程的,经济生活也是日新月异,不断会产生新问题、新案例,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因此经济法教材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一本落后的教材,怎么给学生使用和老师教学? 2.4课时的问题 由于经济法在经济管理类专业不是专业主干课,很多学校往往只开设32学时到40学时,导致很多内容没有时间讲解。对于没有法律基础的经管专业的学生来说,这么短的教学时间,理解法律条文都存在很大难度,更不谈用法律知识解决实践问题。没有足够的学时,怎么学好经济法课程? 3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对策 3.1针对教师的问题 首先,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比如每5年去律师事务所等企业、法院、检察院顶岗实习至少6个月或者每到寒假暑假去上述单位挂职学习。在那里可以得到大律师、大法官和检察官的指导,可以认识很多优秀的法律界同事,可以接触真实而鲜活的法律案件,可以让自己的法学专业得到发挥的空间和境界的提升。其次,要求教师制作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和教案。比如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不同计划,不同教案。比如工商管理专业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公司法和劳动合同法;市场营销和物流专业就要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合同法;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税法、会计法和票据法;金融专业至少三分之一课时讲金融法等。最后,要求教师教学不断更新教学方法和内容,不断发表法学论文。在课堂授课的教学方法中,把自己论文中或别人论文中最前沿的研究成果展示给学生。在案例教学法中,以律师事务所等企业、法院、检察院顶岗实习真实的活动情境或事件为题材,或选择网上有目的性、时效性的热点事件为题材,老师总结争议焦点,提出思考问题,让学生通过“头脑风暴式”的对案例提出自己的看法。 3.2针对学生的问题 首先,提高经管类专业学生对学习经济法认识。从法律案例讲解中强调经济法对每个人的意义。比如于润龙案前后经历13年,当事人两次入狱,四次受审,几经反复,终获无罪。于润龙案说明人治的时代,个人生命随时可能被国家机关剥夺,个人财产随时可能被国家机关以各种名义侵占。中国只有走法治,个人生命和财产才能得到保障。说明经济法很重要。其次,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教师通过多样的教学手段的综合运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比如可以进行法律顾问式教学法激起学生学习兴趣。学生在法律顾问教学教师的指导下,为处于纠纷中的法人、非法人企业和自然人提供法律咨询、解决他们经营中的法律困惑,为他们提供解决法律问题的思路。教师可以将学生分成不同角色小组,分别代表原告、原告的法律顾问,被告、被告的法律顾问,法官、仲裁员等对案情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最后,改革成绩评定标准。教师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各章节的内容给学生布置热点问题讨论题,法律顾问教学角色扮演教学,以学生在案例的处理表现作为平时成绩的主要参考依据。期末考试一律闭卷考试,考前不准划重点,严查作弊,倒逼学生学习经济法,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 3.3针对教材的问题 可以用电子教材和纸质教材结合方式解决经济法教材的滞后性的问题。电子教材是指数字化、交互功能的智能化将教材内容以科学直观的视、音、图、文展现出来的通过电子介质阅读的课本。电子教材形式多样,比如PPT,WORD文档。教师定期发放PPT,WORD给学生,让学生了解电子教材上的案例和最新法律条文和法学理论。电子教材可以弥补纸质教材滞后性的缺陷,可以加入书签、笔记和标注等功能,更好的提高了学生的积极性,为传统教材模式向现代网络化教材转变提供了好的模式。 3.4针对课时的问题 一种方案是先开设《法律基础》课程,让经管类学生大概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主干法学知识。在此基础上设置《经济法》,两者课时合计60课时,中间12课时实现实训。有了《法律基础》课程打的基础,学生在理解《经济法》的时,犹如掌握法学知识体系“地图”;而另一种方案是不延长课时,可以进行专题讲座。每次课(2节)一个专题讲座,是有限的搜索引擎的堆积。所以学生学了《法律基础》以后,就有了体系的概念,再学起经济法来就事半功倍40个课时里面,可以有20个专题讲座。效仿研究生的教学模式,不用面面俱到,只要求掌握经典案例,然后依据经典案例进行知识点延伸和问题探讨,让学生在解决法律实践问题中学习法律条文,一举两得。 作者:赵亮 单位: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经济法论文:学生任务驱动经济法论文 一、任务驱动法下的教学目标概述 (一)知识与技能目标 通过学习能学到什么知识,能解决什么问题,能具备什么技能是教学宗旨。以经济纠纷的解决为例,知识与技能目标就是让学生了解谈判、调解、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各自的优点和缺点;掌握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掌握谈判的方式和方法(协商);掌握协议书、调解书、起诉状的书写。 (二)过程与方法目标 方法是指教和学的方式。过程就是怎么将知识传授给学生以及学生在教师的教导下学什么。具体地讲,方法就是教师“教”与学生“学”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方法,比如教师的讲授法、案例教学法、分组讨论法、情景模拟法、引导自学法等,学生的自主学习法、合作学习法、探究学习法等。以经济纠纷解决为例,任务驱动法的教学过程就是先用大情景引出经济纠纷解决方式有谈判、调解、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六种,然后用流程图将这六种方式串联在一起,使学生清晰地看到六种方式之间的关系,接着对六种方式进行实训演练,最后总结实训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及六种方式的优缺点。学生学习的过程就是先学情景,然后由大情景联想出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接着思考采取某种方式应具备的条件,最后选择最适合当事人的方式。教师的教学方法依次用到了案例教学法(或情景模拟法)、分组讨论法(或角色扮演法)、讲授法、总结归纳法。学生的学习方法用到了探究学习法、自主学习法。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情感主要指学生的学习兴趣,价值包括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以经济纠纷解决为例,情感目标就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团结协作的精神,从而探寻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价值目标就是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充分认识守法的重要性,树立以法律约束自己行为的世界观,同时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提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律意识。 二、任务驱动法实训模式构建 (一)大模块(整章)情景假设 在此,笔者将大模块情景简称为大情景,也就是能引起或串联整个模块知识内容的情景。在教学中,大情景应贯穿模块课堂教学的始终。对于大情景的选取主要采用两种方式:一是通过问题的层层设立,引出本模块学习的主要内容,接着以“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形式组织有目的学习,此即问题导入法;二是寻找生活中已有的典型案例,使学生由典型案例联想到生活中类似的一系列案例,然后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寻找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从而学得新知识,此即案例教学法。以经济纠纷解决为例,问题导入式:大家在出现经济纠纷时怎么办———唇枪舌战,拳脚相加/赔礼道歉/谈判协商/找第三者调解/打官司(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上方式是否都合法———结合自身条件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各方式的流程(怎么做)———总结各方式的优缺点。案例引入式:张三花费5000元在A商场买了一部苹果5s手机,销售人员明确告知他该手机为原装正版手机,可张三没用几天就出现了黑屏现象,他拿到苹果手机专营店进行检验,检验人员检验后告知张三该手机为山寨手机,只要花3000元就可买到。显然,此案例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双倍赔偿”的知识,如果张三想退手机能实现吗?如果找A商场索要10000元是天方夜谭吗?如果张三想退手机或索要钱,他该用什么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理清子模块(各节)之间的关系 此部分内容重在系统地让学生了解通过本模块内容的学习,能“立体、纵向”地感受到大模块、子模块、子模块中的具体内容之间存在的脉络关系:透过树根(大模块标题)就能看到树干(各子模块标题),通过树干能看到整棵树上的枝条(各子模块具体内容)。这部分知识笔者采用流程图的方式予以表示,以明确各知识之间的内部联系。以经济纠纷解决为例,谈判、调解、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之间的内部联系(流程)是什么。 (三)子模块(各节)实训步骤 大模块是由子模块构成的,理清子模块知识,大模块知识也就清晰明朗。因此,子模块实训的构建是任务驱动法实训的关键。在这一实训阶段,教师和学生既要完成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又要将理论知识转化成生活实践,培养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认识子模块。 主要是对子模块知识的概述,使学生先从宏观上了解知识,然后重点讲解子模块的概念、特征、应具备条件。以谈判为例,就是讲解谈判是什么,谈判应具备的什么条件。 2.子模块情景假设。 通过子情景(案例或问题)引出子模块中所要讲解的内容,即子模块中的具体知识。以谈判为例,就是假设上例中张三想通过谈判的方式解决纠纷。 3.组织学生讨论。 学生在教师的引导和参与下讨论所要解决的问题,各抒己见提出多种观点,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这一阶段,教师要给学生留出发挥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空间,为学生提供在不同的情境下建构知识、运用知识、表现自我的机会。学生所要完成的任务是:明确所要解决的问题———确定搜集知识信息的渠道、途径和方法———搜集知识———对搜集到的知识进行分析、整理———辩论———解决问题。以上述张三案例为例,需要讨论的问题是:如果张三想通过简单的谈判方式解决纠纷,他需要怎么做?谈判中需要掌握哪些技巧?如果谈判成功了,张三想通过协议书的方式将他们的谈判结果法律化,协议书怎么写?如果没成功,他还可以怎么做。 4.子模块所涉法律知识讲解。 通过上述的讨论,讲解所涉的法律知识。比如谈判条件、谈判技巧、谈判组织、谈判协议书的制作等。 5.分角色演练。 通过“组织学生讨论”和“子模块所涉法律知识讲解”,将学生分角色进行演练。以谈判为例,应将学生分为两组,一组代表商场A,另一组代表张三,两组学生展开激烈辩论。在这一过程中,学生能深刻体会自己怎么谈判,也能看到对方同学怎么回应,是一个双向学习的过程。 6.评价实训效果,强调注意问题。 教师应对“分角色演练”的过程和结果予以评价,并指出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应注意谈判的技巧、对方立场等问题,以及制作协议书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张三的代表小组未注意到上场人员的情绪,谈判的技巧、调解协议书的制作、证据的收集、起诉状的书写等。 7.作业布置。 作业的布置要坚持“高效、巩固、实用”原则,做到“适当、适量、适时”,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谈判为例,布置一个作业题“假设张三和商场谈判成功,为其制作一份协议书”。 (四)大模块知识归纳总结 归纳总结就是对所学过的知识进行思考,挖掘出每个知识点现象后面的本质,找出不同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得出结论。本模块实训任务完成的如何、重点是什么、难点是什么、在实训的过程中出现了什么问题、如何解决至关重要。以纠纷解决为例,指导学生总结谈判、调解、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优缺点:谈判的优点是保密性强、简单、快捷、灵活、成本低、不伤害纠纷主体感情;不足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过程可能不公正。调解的优点是自愿、灵活、省时高效、节省费用;弊端是调解协议一般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易反悔;仲裁的优越性是灵活性大,当事人可自由选择、快速、便捷、便于执行;不足之处是适用范围窄、具有民间性,其强制力较诉讼弱;诉讼的优点是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执行力强;缺点专业性强、程序复杂、时间长、成本高、易损和气;行政复议的优点是程序简便、灵活、效率高;不足之处是复议的结果可能不公正。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其边缘性、交叉性、超脱性、兼容性、易变性等特征决定了经济法教学方式改革将是一项长期工程。传统的教学方法不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动辄被颠覆,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经济法教学必须注重学生学习兴趣和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任务驱动法的实践教学模式以学生主动学习为重点,突出实用性、互动性,教学内容从课内延伸到课外,从仿真模拟到真操实练,使学生通过课堂学到社会知识,与社会零距离接触。在今后经济法的课堂教学中,如果运用好了以上实训步骤,教学效果将会大大提升。 作者:祝华 单位:云南经济管理学院财经学院 经济法论文:生态文明背景下经济法论文 一、经济法理念的现状 (一)经济法理念的含义 “理念”实际上代表一种形象,是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中的专业用词。法律理念是指法律的含义和现实化。经济法理念则是指人们在社会中对经济法发展规律的掌握、对经济法本意上的认识,以及对其未来发展的理性建设。经济法理念表现的是经济法规划和实施的最高准则,它与经济法领域的其他含义不同,它的社会地位高于法律意识、法律表象、法律观念。 (二)经济法理念的作用 对于任何事物的认识都来源于实际的参与,同时认识又会对实际的参与起到指导作用。经济法理念来自经济法律的实践,是经济法的理性认识,它对于经济法的计划和实行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经济理念能够给经济法法律的制定确定了一个大致方向,有利于实现经济法的价值,同时可以帮助工作者整理归纳各项经济规章制度的概念和内容,营造一个合理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经济法理念可以对经济法的效果有一定预测作用,它能在经济法制定时贴合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具有超前性。经济法理念能从整体法律的角度分析经济法的计划和实行,指引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经济法的发展方向。经济法理念还能够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由于几千年的历史封建社会,我国传统封建的思想影响着很多人,使得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弱,法制观念低。经济法理念具备一定的合理性、真实性,它能够消灭传统落后的思想文化,增加人们群众的法律素质,营造一个科学的法制社会,最终将创造出一个进步与文明的社会。 (三)经济法理念遇到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经济法在我国逐渐兴起,直至90年代我国提倡经济行政法后把经济法纳入了行政法的范围内。当时大多数学者因计划经济思想的干扰,普遍的以为经济法是国家干扰经济的产物,所以将经济管理关系作为行政管理的一小部分。这样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经济法自身的独立性和实践性,妨碍了行政法与经济法的分开管理,使得经济市场中常常发生行政垄断的状况。由于我国行政法的法律权利在经济法之上,部分地方政府和经济管理机构就利用自己的行政权利来影响经济,导致了市场经济的不公平竞争。经济法最初兴起时在学术界没有得到相应的关注,甚至有部分学者以为法律机构能够解决一切问题,现代经济法根本毫无作用。这些现象的产生都是因为对经济法理念意识的薄弱所引发的。 二、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经济法理念的调整及重构 良好的思想是行动的指导,要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调整及重建经济法理念,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传统思想的解放。传统观念的创新、国民思想的解放是促进经济法建设的基础。自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后,在社会形成了思想解放的热潮,邓小平同志先后在武昌、深圳、上海等地的讲话更是进一步的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极大加快了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热潮。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生态、社会、资源和经济的矛盾日益突出,将这些问题彻底解决还应从思想根源入手。思想的解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措施,经济法理念的调整和重建离不开观念和思想的创新。 (一)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经济法理念的调整 首先,要改变我国经济法理念的落后思想。经济法理念近几年来已经开始完善化,逐渐成为了具备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级经济法理念。经济法理念包括我国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的各个方面,我们可以将其分为五个大类:经济安全理念、公正公平理念、经济效益理念、整体发展理念、注重效益理念。五种理念与我国的政策目标、经济规律相适应,有着一定的法律意义。生态文明建设有很多新的理念、要求,因此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这五种理念还有很多地方需要改进。我们要改变我国经济法从前的旧思想、旧观念,不断促进生态建设和经济法理念的发展。其次,要注重经济法中的效益理念。我国经济发展中,获取利益是经济活动的基本目的。经济利益会使得部分经营者过分的注重眼前的局部经济利益,而忽视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所以我们应该把环境成本计算于经济效益理念中,拟定经济法时应该将经济行为对自然环境的耗损也考虑其中。在发展经济效益的同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承受能力。 (二)在生态文明背景下经济法理念的重建 经济的发展和生态文明的建设与群众的积极参与密切相关,因此我们在生态文明背景下重新构建经济法理念时,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准则。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强调以人为主体的思想,它是经济理念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共同支撑点。在传统封建时期,以人为主体的意识不强,造成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不低。因此,我们在生态文明背景下重建经济法理念,要充分考虑到群众积极性和能动性,引导人们在提高经济的同时也能投入到生态文明建设中,同时以法律的方式维护自然生态环境。 作者:张颖 单位:河北广播电视大学 经济法论文:环境法调整对象中经济法论文 一、调整目的不同 (一)环境法的调整目的是维护环境的正义和安全 环境法和经济法的调整目的是不一样的,环境法的调整目的是环境的安全和正义。在社会上各个独立的个体或是组织之间,在处理有关环境利益的问题时,对涉及的人和事都要统一的公平对待,这是环境法正义的一面,也是其目的,它包含了所有生物的权益问题。从广泛的层面来讲,环境指的是人类或是动植物赖以生存的空间;环境安全就是指这个空间不要受到任何伤害。但是随着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短缺问题的日益突出,环境安全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环境安全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包括:可再生资源的退化与损害、人口增长和资源的不平等分配所引起的环境匮乏;环境匮乏会带来多种多样的社会后果,例如:农业生产下降、经济衰退、人口迁徙、制度权威性下降等环境法问题,即人类自身及其繁衍保存与人类社会文明及其持续发展的保存超越了对经济利益的追求。 (二)经济法的调整目的是实现经济正义和经济安全 经济法通过抑制经济系统中的不协调因素,控制经济风险,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在国际经济中保持自主性、自卫力和竞争力,维护国民经济整体经济正义是实质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实现全社会范围内的矫正正义,让得到更少的人获取更多的机会创造利益,以便是广大群众追求更多的福利。人们在经济法中,需要两种保护,首先是对企业家的保护,另一个是对消费者的保护。企业家和消费者是共同构建经济市场的因素,也是正因为这两者的存在,才产生了经济法的魅力,同时也面临着困难。当然,应该看到,不管是环境法还是经济法,都是在追求正义和安全,只不过境法追求的是与环境相关的环境正义与环境安全,而经济法追求的是与国家整体经济利益相关的经济正义和经济安全;随着现在的环境法越来越国际化,两者之间的也逐渐的存在这交点。 二、调整对象的不同 (一)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法律所调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 人们所处的这个空间被人们开发利用,环境关系就是在这开发利用的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利益关系;包括生产、流通、消费多个领域,这个环境保护的各个环节密切相关,一般环境的调整可以分为治理污染关系和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两个方面。环境社会必须要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关系,这是由环境与资源的整体性和环境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决定决定的,作为独立的社会关系,必须要有整体的、全面的保护和调整。经济调剂关系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社会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国家进行协调的特定的经济关系,一般可分为宏观调控和市场控制,为了防止市场经济的混乱,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科学的方法进行对市场的把控,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应传统调整而导致的不足。在这个调整的过程中,有一条不变的原则就是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是经济发展更加的稳定和谐。这种调控用以改善民生、消除矛盾、解除制约,转变发展方式,最大程度上减缓贫富差距的两极分化。从而实现社会快速、平稳、健康的发展。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所涉及的社会关系是以“环境”为中介而形成的,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所涉及的社会关系是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这是两者显著的差异。 三、指导思想的不同 (一)可持续发展是环境法的指导思想 一部法律的诞生,从原则上来讲都是为了社会的安定繁荣所制定的准则,是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并对实施者提供一定的精神支柱,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在自然生态得以保护不受破坏的前提下,社会平稳和谐的向前发展,不仅能够满足当代人的生活需求,也不会破坏后代子孙的生存发展空间,对他们的生存造成威胁。这个理念的提出,深刻的反映出现代社会对经济的增长和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的思考,并清除的认识到它们之间的联系。可持续发展强调人们在利用资源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不能因为需要快速发展经济而大量的牺牲环境。合理的利用自然资源,使整个社会得到公平公正的发展,切勿厚此薄彼。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为后代留出一个较好的资源条件和环境空间。要想正确的理解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就应该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应该是一个和谐的、互利共赢的一个环境。要敬畏自然,从内心深处保持一颗崇拜的心来和社会合作,参与社会的各个活动。一个环境的空间所承载的东西是有限的,不能让人类的活动打破这个底线,资源的获取要科学要合理。用可持续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把可持续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尽量做到废物的循环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加大工厂三废的治理,合理的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社会环境的负荷量,努力构建友好的经济发展社会。 (二)均衡发展是经济法的指导思想 资源配置和财富的分配都是经济所追求的最终目标,要求均衡的全面发展,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自身的原因,会出现一些扰乱市场的现象发生,进而拉大贫富差距,均衡发展的主要思想就是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对这些现象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制定相关的措施。比如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控制,从而有效的实现社会经济的平稳均衡的发展。当然,前提是必须对社会经济的各个主体进行利益公平公正的保护,只有保证各类利益主体的利益公平公正,才能实现公平和秩序等价值。所以,基于上述原因,经济法的目的不仅仅在于保障国家和社会这种大集体的利益,对于个人和企业也应当进行有效的保护,确保利益的均衡,在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之间建立一个缓冲地带,实现社会强势群体与社会弱势群体之间的利益均衡,防止异化和分化。 四、结语 经济在不断发展,矛盾也随之越来越多,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也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它们各自保护的主体不同,所尽的职责也不一样,经济法试图实现强势均衡发展;而环境法则是追求有效的可持续发展,随着两者之间的冲突,人们的观念也在转换,包括政府部门的职能也在变化。法律的健全,是为了环境和经济更好的发展,使社会更加和谐,只有这两者相互作用,人们才能对这两个法律部门的特点做出更加客观和科学的概括与总结,加大理解环境法与经济法,从而有助于这两个法律部门的健康发展。 作者:王文博 单位:河南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论文:有效性课程教学经济法论文 一、课程教学有效性的影响因素 关于课程教学的有效性,许多学者有不同的见解。如余文森认为“教学的有效性是指通过教学活动,学生在学业上有收获、有提高、有进步。具体表现在:学生在认知上,从不懂到懂,从少知到多知,从不会到会;在情感上,从不喜欢到喜欢,从不热爱到热爱,从不感兴趣到感兴趣”。钟作慈认为:有效教学是一种现代教学理念,以学生发展为主旨,强调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关注教学的有效性,提倡教学方式的多样化;同时,有效教学也是一种教学实践活动,必须以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为前提,以合乎教学目标为实质,以实现教与学的统一为关键。这些见解实际上都强调了教学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学生学习不局限于获得知识,还在于掌握知识的运用技能。因此,笔者认为:教学的有效性是指通过教学活动使学生获得教师教学中传授的知识,并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这些知识。按照马克思主义思维方法,在课程教学中,影响教学效果的主要有两个因素,即主体因素和客体因素。主体因素是教师和学生,要提高教学有效性,必须要加强主体的能动性。教师和学生都必须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师生的互动参与必不可少。教师要取得良好的课程教学效果,需要自身首先吃透教材,对课程内容掌握透彻,才能很好地引导学生学习课程内容。同样,学生要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积极研读教材内容,对不了解或一知半解的问题要积极寻求教师的答疑解惑。客体因素是教材,好的教材对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教材的编写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的知识掌握度,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要有不同侧重点的教材,忌各个专业采取同样教材,这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课程教学的效果。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主要的问题 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单一,师生互动参与不足。 经济法课程教学目前相当部分高校已经采用多媒体教学,但教师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比较单一,学生仍然是被动的接受者。这种教学方式使学生发挥不了主观的能动性,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判断分析的思维能力,也激发不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课堂教学互动不足,教学气氛沉闷,也挫伤了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热情。 2.理论与实践脱节,教师自身的实践经验需要提升。 目前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学中理论脱离实际的情况还比较普遍,基本上局限于理论研究和学习,真正参与经济法相关学科的实践活动太少。这一方面与缺少实践活动平台相关,另一方面也与目前教学环境是紧密联系的,需要加以改革和创新。教师若没有实践经验,仅仅是从理论到理论,很容易挫伤学生的学习兴趣。经济法的专业性强,其专业性体现在经济法教学内容的特殊性上面,如金融法、证券法、会计法、审计法、税法等法律的教学需要教师具有相应的金融、证券、财务会计、审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具备这些基础知识和实践经验,就很难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做到在教学中注重知识的系统性、理论的科学性和实践性,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体现出教学的实效性和有效性。 3.教材同质化严重,难以适应不同专业要求。 从目前课程教学来看,各个专业学生学习经济法的教材要么内容大同小异,要么教材突出的是学者自己的观点,造成学生无所适从,专业的针对性不强。教师在课程教学中也往往就是相同的教案相同的教材适用不同专业,导致不同专业的学生在学习本门课程时学习效果呈现明显的差异性。教师应针对不同专业做到教学内容的侧重方向不同,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效果。 三、提高经济法课程教学有效性的探讨 经济法是一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紧密联系的法律学科,学好这门课程对学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就提高经济法课程教学有效的途径进行如下探讨: 1.根据不同专业要求选择教材和调整教学内容,促进教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根据影响教学效果因素分析,教材的好坏是影响教学有效性的因素之一,好的教材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笔者认为好的教材应该是适应学生专业发展要求的教材。不同的专业,由于培养要求不同,其掌握知识的体系和侧重点就不同。教师应该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要求选择教材,而不能选择一套教材来教不同的专业,也就是要做到教材的专业适用性和针对性。同时还要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化及时更新教材,确保教材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教师还应根据专业需要来调整教学内容,对不同专业所需法律知识选取不同的体系和内容,使教学内容有增有减,突出不同专业教学内容的侧重点,使经济法课程更能满足不同专业学生的实际需要,促进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坚持以学生为主体,采取灵活多变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如何提高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互动性?笔者认为最重要是教学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成为教学活动中的主人,而不是一个被动的知识接受者。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要采取灵活多变的教学方法,而不是一种单一的教学手段。首先,在教学活动中采用启发式教学。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善于启发引导学生思考,调动学生的思维,促进他们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在经济法教学中,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有些课程内容由教师重点进行讲授,有些内容要引导学生进行自学,还有些内容可由学生和教师共同讨论和学习。教师可以根据教材内容提出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自学和讨论。这样的教学方法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思想,既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又培养了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自学能力。其次,要在教学活动中发挥案例教学的作用。经济法的课程内容既与生活相关又是比较抽象的,采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有效地提高教学的有效性,激发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热情。在教学活动中要让学生通过具体案例的感性认识升华到理性认识,既激发学生的思维,又提高了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理解、掌握和运用。因此在进行教学时,教师要有意识地讲解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或人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具体案例。最后,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其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其学习的主体作用,还可以采取法律诊所式教育。法律诊所式教育是一种直接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执业技能为目标的教育方式,它引导学生以自己所学理论知识直接去面对和处理一个个没有现成答案的法律问题,从而培养学生的综合判断和创造性思维能力。诊所法律教育法弥补了我国学生法律实践教育的缺陷,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深化对课本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其运用经济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理论与实践要相结合。 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体现在教师和学生都要加强实践活动,注重实践性经济法教学模式。既要发挥教师的教学主导地位,又要激发学生主体意识,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教学活动中注重创造和应用等无形能力的培养,这种能力的培养离不开实践活动。如何提高实践能力?教师要经常深入生活实践,比如到律师事务所进行案件活动,用亲身经历的事例对学生进行教育等等。教师在实践活动中同样提高了自己对理论知识的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而这种能力与认识的升华对学生而言也是非常重要的,毕竟教师是教学的引导者,他们的实践经验能有效地引导学生的学习活动。对于学生而言,可以进行一些校内和校外的实践教学活动。校内实践教学活动譬如常规的经济法模拟法庭与案例研讨、开展经济法问题调查问卷与研讨活动、举办经济法论文竞赛与年度模拟法庭大赛等等,还可以邀请经验丰富的律师、法官到学校作专题报告。一方面开阔了学生的视野,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了他们运用经济法知识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成绩考核方式要多样化。 在学生的经济法成绩考核中要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改革以往单一考核形式。譬如根据不同专业培养要求采取考查、考试、撰写论文、调查报告或社会实践活动总结等不同方式,注重考核方式的多样性和考核内容的多元化,制定科学合理的成绩评价标准。如课堂教学活动中的表现,实践教学的参与程度,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实践能力等都可以成为成绩评定的依据。这样就能够较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经济法理论知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热情,从而达到提高经济法教学有效性的目标。 作者:王长贵 单位:淮南师范学院 经济法论文:经管类经济法论文 一、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教材适用性不强 教材是知识的载体,是教学的依据,也是学生学习的重要依托。选用科学合理的教材有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目前,市场上针对经管类专业编排的经济法教材很多,如《经济法》、《经济法教程》、《实用经济法教程》等,但内容不一、良莠不齐。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教材理论性过强,内容晦涩难懂;二是内容陈旧,跟不上现行立法实践的步伐,如《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在教材中没有得到及时体现,使学生在学习时造成混乱。新华学院在教材的选用上也是几经更换,从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到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但从教学的效果来看,目前所选用的教材依然存在内容过广、难度较深的问题。可见,要选择一本教师认可、学生满意的教材的确很困难。 (二)课程设置不尽合理 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对于法学基础几近空白的非法科学生开说,要想熟练地理解掌握困难颇大。因此,经济法课程在大学的第几学期开设、安排多少课时数就显得极为重要,而合理的课程设置对于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生的有效学习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新华学院的经济法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在课时上分为经济法A和经济法B两类,经济法A为48课时,主要针对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经济法B为24课时,主要针对工管类专业。对于动辄近二十部法律,囊括了民法、商法、狭义经济法、程序法的“大经济法”而言,48课时或24课时远远不能满足实际教学的需要,造成教师不得不快马加鞭、紧跑快赶,匆匆讲解书面知识,甚或无奈砍删部分章节,造成知识的支离破碎;而学生在紧张的教学中,囫囵吞枣、一知半解,甚至产生厌学烦躁情绪,严重影响了教学效果的实现。 (三)教学方法较为单一 要想顺利实现教学目标,多元丰富的教学方法极为重要。在目前经济法的教学中,教师往往采用的还是传统的教学方法,即以讲授为主,以“讲授+板书”或“PPT+板书”为常态模式。在教学过程中,虽有部分教师偶尔夹杂少许案例,但由于时间有限,往往是看完即分析,很少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在课堂上,教师是教学的绝对主导者,严格控制着整个教学的过程,而学生只是默默的被动接受者,课堂教学看似有条不紊,但实则沉闷乏味。 (四)考核机制不尽科学 考核是检验教学的重要手段。在对学生的考核中,目前新华学院分为两种模式,经济法A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期末考试题型大体分为选择、判断、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案例分析。客观、主观题各占50﹪,其中案例分析占15﹪左右。经济法B采用考查形式,一般通过小论文形式呈现。这两种考核模式较单一采用闭卷考试、完全依托期末考试有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不尽合理之处:对理论知识考查过多,对案例分析涉及过少;题型内容多为对知识点的再现,这种以修炼“背功”为主的题型,较少具有创造性和挑战性,学生只要提前一周稍加准备即可顺利过关,甚至取得较好地成绩。而经济法B的考核往往流于形式,学生只要在课程结束时按期提交一份小论文即可,至于是自己独立写作还是提前一晚在电脑前“复制+粘贴”,缺乏相应的规范监督机制。 (五)教学资料库缺失 在经济法教学中,学生的参考资料往往只有教材和课堂笔记。而经济法内容丰富,知识广博,囿于课时和教材等限制,教师在课堂上讲授的知识极为有限,而教材又相对抽象,这就给学生的学习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让学生在学习教材的同时,有机会和途径去了解相关部门法有哪些法律规范,通过章节习题和综合性习题加以检测,并通过有代表性的案例加以思考分析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建立相应的法规、习题、案例库就显得极为迫切。目前,新华学院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教研室或经济法教研室,相关的资料收集还只是由各授课老师各自为政、单打独斗,难以保证资料的代表性和高价值,也难以做到信息交流、资源共享,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和经济法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问题的对策 经济法是经管类专业的一门基础性课程,经济法课程的开设,对于经管类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完善、法律实操技能和法律素养的提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不能视而不见,而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一)选用先进合适的教材 教材是否合适,直接关系到教学目标的顺利实现。在选用教材时,要坚持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原则。先进性是指教材内容要能够体现经济法立法的动态情况,反映经济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新知识、新成果。适用性是指选用的教材要符合经管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取材合适,深度适宜,富有启发性,能适应应用性人才素质教育的需要,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目前市面上经济法教材的版本众多,我们在坚持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原则下,还要充分考虑教材内容是否符合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否体现了经管类专业职称考试的要求、是否切合经管类各专业的专业性质。我们在长期的经济法教学中,根据新华学院的学科定位和专业特点,正在拟定《经济法》自编教材,希望能早日完稿并取得良好地教学效果。 (二)增加课程学时数 经济法课程内容庞杂,涉及多个法律部门,而学生法律基础薄弱,原有经济法课程的48学时或24学时远远不能适应系统讲授经济法知识的需要。因此,有必要适当增加经济法课程的课时数。当然,在增加经济法课程课时数的同时还应当注意到,经管类专业的专业课程较多,课时需求量大,经济法课时数的增加不能过多挤占专业课课程的时间。根据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不同经管类专业的专业性质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经济法课程的课时数以56课时至72课时为宜。 (三)丰富教学方法 为了更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授课教师需要在课堂上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为此,有必要采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方法,如启发式、探讨式、情景式教学;加大案例分析的比重、倡导学生参与专题性讨论;有选择地播放具有代表性的影像资料,如“今日说法”、“法治进行时”、“庭审直播”,边播放边分析讨论;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增加实践性教学的比重,组织相应的模拟法庭,有条件的还可以安排学生到各级法院参加庭审旁听。 (四)完善考核机制 1.推行教考分离制度。 考核工作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应包括考试前的命题选题、考试中的监考督查、考试后的评阅分析,其中最关键的是命题选题和评阅分析。推行教考分离,授课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讲授课程,考核试卷由教研室或所有授课教师统一命题并建立试题库,考试前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组合成一份试卷。这种教考分离制度有利于规范公平的学习和竞争环境,有利于教育教学目标的实现。 2.优化考试内容,加大案例分析题的比重。 目前的考试题型和内容,均以死记硬背的知识为主,难以考察学生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因此,在考试中应增加案例分析的比重,可采取客观题中的小案例和主观题中的大案例的结合。 3.完善考核方式, 在试卷中增加选做题型。可根据专业特点和教学的实际情况,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笔试针对理论知识,而面试可选取热点事件、经典案例,综合考察学生的理解、语言和组织能力。同时,在考试时,可增加选做题,以方便不同专业不同学习兴趣的学生进行选择。 4.规范考核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相应的考核制度,并抽调专门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宣讲考试规范和学术道德,倡导诚信考试、无监考考试。对考试、考查两种考核形式进行督查,发现考试违纪、学术不端行为予以严格处理。 (五)健全教学资料库 1.法规库。 建立法规库的主要目的是为学生查阅相关法律规范提供方便,法规库的内容主要是现行有效的民事、商事、经济法律规范和相关联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在进行汇编时,应注意法规的时效性,要根据立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2.习题库。 习题库的主要内容是与教材相匹配的各章节练习题,其来源可以是来自于教材或教材的变通,或来自于司法考试或专业职称考试。建立习题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学生更好地自测自评,查缺补漏,以更好地掌握经济法律知识。在建立充实习题库时,应注意保证习题的代表性,并可根据难易程度设立易、中、难三个难度区间,以方便学生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进行练习。(3)案例库。经济法内容纷繁复杂,在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经济法律案件层出不穷,其中不乏经典案例,结合教材的编排内容,可选取有代表性的实例充实案例库。根据案例的难易程度,可设立初阶、中阶、高阶三个层次。案例库的设立,对于学生理解相关法律知识,培养法律兴趣,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有很大的帮助。 三、结语 综上所述,经济法内容繁多,知识庞杂,囿于教材、教法等各种限制,在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出现了诸多实际问题,因此,有针对性的加以改进完善极为必要,这对于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良好教学效果的取得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作者:虞根松 单位:安徽新华学院商学院 经济法论文:我国民商法及经济法论文 一、对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认识 (一)民商法 民商法是由民法和商法共同组合而成。对于民法和商法,它们有两种不同的体系,一种是民商合一,一种是民商分立。我国没有对两种体系进行详细说明,但是无论是现实状况,还是民法的发展状况都决定了我国应实行民商合一体系。所谓的民商合一其实就是民法包含商法,也可以说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者特别法,民法在一定方面上对商法有一定的指导和统领作用。民法,其实可以成为民法体系,是由包括《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等法律组成的体系,其一般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对我国境内管辖范围内的民事活动中的共同性问题做出的法律规定,于1986年4月12日通过修订,1987年1月1日实行。民法通则在基本准则、公民、法人、民事行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民事关系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商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险法》、《合作企业法》、《海商法》、《票据法》等法律,是对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商法对其调整对象、商事关系、商事关系主要标志、形式及实式的商法、与民法的关系等发面做了相应的概念。在强化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维护交易公平、保障交易安全四个原则进行了规范。 (二)经济法 经济法是对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现实规范过程中,各类组织为主体,主要体现在社会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对主体进行的一定范围内的经济管理关系进行协调。我国的经济法起步较慢,与1979年6月在全国人大中提出要制定各种经济法,与第九届全国人大将经济法确立为包括宪法、民商法在内的七大法律部门之一。经济法是以经济为目的的,国家干预的,社会责任本位的,促进商品经济发达的综合调整的法律。经济法有四大基本原则,包括社会本位原则、实际公平原则、经济效率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二、民商法和经济法的关系研究 (一)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联系 首先在调整的范围上有相同之处。我国经济体制是由市场调节和国家干预共同付组成的,所以偏重市场调节的民商法和偏重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在对经济的调控范围上必定存在相同的地方。在经济的微观调控上,两者都能起到良好的作用。其次就是两者的取向上有趋同之处。民商法的社会利益原则实际上就是反手为私法,正手为公法,是私法和公法的一条界线。民商法在公平、诚信、秩序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规定,着重实质正义,加强了对交易中的弱者的保护,正在朝着社会化、公法化的方向发展。上述意义在经济法上也是行得通的。最后体现在两者的互补互通。民商法是经济常态性法律,经济法是非常态的法律。民商法多强调自主性,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发挥市场主动性,少数为强制性,规范市场规则,促进竞争,提升效益。 (二)民商法和经济法的不同 在对经济意志的制约上,民商法强调意思自治,经济法强调限制意思自治。民商法要求主体在市场交易上按照本身意志进行,否定一直强制。而经济法则强调社会公众利益,保持社会的整体平衡,实现公众利益最大化,对不利于社会公正利益的行为进行限制,限制主体因为追求个体利益而破坏公众利益。在对经济主体的态度上,民商法强调对所有市场主体进行保护,而经济法则是对部分市场主体保护。民商法强调各主体地位平等,不考虑各主体的强弱,对各主体进行同力保护,权利相同,义务相同。经济法则是根据各主体的强弱条件,对不同主体进行不同的保护,权利及义务也各不相同,主要表现为保护弱者,限制强者,实现社会共同发展,宏观经济平衡。稳定性上也有不同,民商法由于在基本上确立了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及基本权利,基本形式也基本固定,所以比较稳定,而经济法多为国家通过手段强制进行经济发展预测,制定众多政策,大都稳定性较差。 三、结语 民商法与经济法存在着联系和区别,是属于辩证统一的存在。二者通过相应的方式对经济进行调控,共同实现社会的利益,促进国家和个人的经济发展和收益。 作者:汝菁菁 单位: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论文:公平与效率视角下民商法与经济法论文 一、对公平和效率法律价值的认识 对于法律的价值的意义,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其理解有了不一样的解释,现如今,公认的法律价值有公平、效率、秩序、安全、正义等等。对于不同的法律其法律价值取向是不一样的,其针对点也是不同的:经济法与民商法的价值取向对于经济法和民商法相关部门是十分重要的,其价值取向决定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公平与效率,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对于其要求会更加的苛刻,只有不断的促进其发展,对于我国的经济法和民商法才会有新的革新与进步。基于公平与效率,充分的发掘民商法和经济法的作用,正确的决定其价值取向,有利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二者互相促进,共同发挥作用。 (一)基于法律价值公平 在法律方面,公平可以理解为义务与权力的合理分配,使之处于一种平衡,在法律中对公平的体现,不同的法律也有其特有的含义,有的可以赋予其每人都平等的原则,有的可赋予其公正、自由的原则,公平对于不一样的法律有不一样的作用,对于公平,没有详细的介绍,可从原则性与道德规范两方面确定。 (二)基于法律价值效率 社会需要法律来规范,其解决众多冲突,缓解各种关系,避免不必要的冲突,最终凸显于利益关系。法律在于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行,对于存在的冲突进行平衡,对于利益的获得要在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取之有道。而法律的效果则是对利益与效率进行合理的限定,进行有效率的组织活动,效率对于经济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基于法律价值效率,是利用民商法来规范的。效率的提高需要有一定的规范性才会得到大幅度提高,把私人的工作逐渐转变到集体大众型活动,将私人利益转变成公众利益。 二、基于公平与效率谈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 (一)基于公平与效率谈民商法价值取向 在民商法之中,公平之法律价值是其中基本的法则,公平对民商法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对于民商法的自愿、平等方面有着促进作用,公平在民商法之中是非物质的其作用是加强条件与经济的公平,对于经济的各个方面都是追求最有利的,民商法对每个主体不采取不平等的待遇;效率价值在民商法之中的展现,是对利益的展现,对于经济是自由合理的。民商法是对利益追求的最大化,效率的法律价值在民商法中展现则是展现自愿、自由等等,而这些原则则会使私人的经济利益最大化,间接促进整体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民商法在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基于公平与效率谈经济法价值取向 经济法的公平主要表现在经济的公平原则,对于公平,可以理解为对于存在一些价值的行动,对于其获得具有平等的权力,使之处于一个适当状态,在经济法中,其公平是针对不同条件的主体所展现出的,让各方面都是公平的,将各种不合理的因素进行排除。对于效率,并不是都是高效的,其存在一定的缺点,同时也不是一直是有效率的,市场的发展需要提高效率,与此同时需要对市场进行合理的调节,经济法对于市场上的这种效率中的缺点就可以进行修改,促使效率的提高。 三、民商法和经济法之间的对比 二者有很多相似的价值取向,基于公平价值,二者是对经济的调整,对市场间的调配以及相应的平等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二者都离不开其具有的价值,公平体现于民商法主要是其目标、特点、本质,民商法离不开公平原则,对于经济法,公平作为其理念。基于效率,对于民商法和经济法,其效果是一样的,其目的是获得利益,促进社会的发展,实现共同进步,二者之间基于公平与效率,其目的大致是相同的,都是对市场进行调整,进行合理的分配,使之展现出平等的原则和高效的原则,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为社会的进步贡献其自我的价值,与此同时,其存在着不同的价值取向,比如说民商法针对私人,经济法是针对整个社会。 四、结语 公平和效率的价值在经济市场的法律中,既有其单独的作用,又有其共同作用,共同发挥。发现其共同的目标,综合的利用,将其作用发挥到最大化。在了解其所具有的性质的前提下,更好的结合公平与效率的价值,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了解其所具有的价值取向,无论是在微观领域还是宏观领域,基于公平与效率,都要充分的考虑其价值取向,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进步。 作者:李光远 单位: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 经济法论文:消费者合法权益经济法论文 一、经济法视野下消费者保护遇到的主要瓶颈分析 (一)执法机构执法力度不足 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实施法律,通过法律的实施才能够使所制定法律的价值作用得到有效实现。但是,现状下,基于我国经济法的执法管理机构在执法方面却存在力度不足的问题。比如: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较低,没有高水平的执法能力,无法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进而引起消费者的不满。又比如:包容违法犯罪行为的现象存在。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自身的利益,对于严重的刑事案件便会给予相应的处理,只是为了应付上级而采取形式处理方法,这样显然弱化了执法机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二)在消费纠纷方面缺乏有效的解决方法 在我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的情况下,他们的自我维权意识并不强烈。由于受教育程度、认知程度的不足以及经济条件的制约,导致消费者很少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权益的维护。基于市场教育过程中,消费纠纷是很难避免的。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比如精神方面的损害、金钱方面的损害以及时间成本方面的损害,这些损害一旦过于严重,消费者便需要通过法律进行维权。但是,现状下在这一方面却缺乏有效的解决措施,从而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另外,由于惩罚性赔偿制度不具完善性,进一步造成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问题的呈现。 二、经济法视野下加强消费者保护的有效策略探究 (一)构建系统化的市场规制法 要想构建系统化的市场规制法,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完善。一方面,需对竞争法规目标进行完善。对于立法部门来说,需要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给予足够的重视。在相关法规的内容、范围及目的等方面充分完善,对一般性条款合理增加。另一方面,需对惩罚性赔偿制度加以构建。要想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便需要使法律体现出公平性以及公正性,充分发挥出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作用,使消费者能够有效地行使本该拥有的权利。对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需充分做好两点:其一,对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性质加以明确;其二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范畴进行扩大,并提升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赔偿标准。 (二)对有效性强的执法机构加以完善 一方面,对于政府执法机构来说,便需要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对相关执法制度进行构建,同时通过培训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升,以此使执法人员全身投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另一方面,如果存在官员渎职的行为,需采取有针对性的惩罚措施,追求渎职官员的法律制度。除此之外,对于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部门需承担的责任加以明确,比如物价管理以及工商管理等。在各个部门协同作用下,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三)支持消费者诉讼,开辟司法救济途径 在消费者诉讼的支持方面,需要做好多方面的工作,比如需要构建完善的消费者诉讼费用支援制度。需要基于立法的视角对有利于消费者的规定进行构建,例如贷款制度等。对消费者提供证据支持。在得到法官认同的前提下,消费者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对自己的举证的正确性加以证明,进一步起到维护自身权益的作用。除此之外,还需要开辟司法经济途径,比如消费公益诉讼的实施,通过实施使消费者以及经济秩序的公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以此使消费者自身无兴趣或者没有能力进行诉讼的情况实现有效避免,进一步使消费者权益损害程度增大的现象得到有效防范。 三、结语 通过本课题的探究,认识到基于经济法的视野下,我国消费者在权益保护方面还遇到诸多瓶颈。针对这些瓶颈的存在,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便显得极为重要。然而,这是一项较为系统的工作,关系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诸多规定,因此便需要构建系统化的市场规制法、对有效性强的执法机构进行完善以及支持消费者诉讼等。相信做好以上这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进一步为经济法的完善奠定良机。 作者:许可 单位:许可邵阳学院 经济法论文:市民社会民商法经济法论文 一、市民社会的相关含义 市民之间的合作和依照民法生生活所进行的相关调整,同时还包含了商业艺术以及城市生活等内容。以此形成了是市民社会的基本定义。市民社会是有权参与形成社会的共同志愿成员所构成,是一种将没有权利和地位参加人的一种相对平等,民主的小康型社会。 二、市民社会的历史含义与局限性 从古希腊时代开始,市民社会经过了多年的兴衰荣辱,以平等自由为主要追求,在人类文明史上发挥出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从起源阶段开始算起,市民生活就有了古代罗马和希腊的那种城邦政治生活所特有的内涵,代表了人类社会从原始迈向更高文明水准的标准进行集中,种种文明器具的制造在根本上对当时的商业,建设和艺术加以全面支持,各种农用耕具均有了较高水准的冶炼,人类的社会也买上迈上了一个新的阶梯。市民社会的出现令人类社会实现了古代与现代世界的区别。到了中世纪之后,市民社会开始逐渐的衰弱,文明也有衰退的现象,国家的权利开始不断膨胀,封建专制开始盛行,有了贬抑商业的现象,将民主和科学的精神进行全面扼杀,在此期间上演了无数的悲剧。 三、市民社会的终结和经济法 市民社会的终结时间和经济法的萌芽时间是相互连接的,从国家和社会握手联合那一刻开始,国家也从市民社会中的“政治型国家”发展成为了“经济型国家”经济法也是经济国家的相关产物,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参与经济相关活动,能够在根本上将国家意志进行全面体现的法律。可以这样说,经济法的出现代表了资本主义逐渐趋于成熟和国家市民社会逐渐趋于一致的最终结果。从市民社会到经济国家,也就在根本上表明了从民商法到经济法之间的跨越。民商法各种的相关制度和原则,都是由市场经济的内在平等自由竞争的相关要求所决定的。民商法的相关调整公权力并不会直接的参与到与国家意志相关的经济关系和人身关系,。公权力的皆如意或者直接将国家意志的经济关系加以全面体现,都是要通过经济法和相互融合的法律进行调整,或者说是优先使用经济法。经济法能够在根本上将整体的平衡进行全面维护,民商法可以对在经济法良好维持下,进行自由活动的相关主体和行为加以全面规制。经济法和民商法两者有着互生的关系。经济国家与经济法,“市民社会”与“民商法”之间在矛盾运动中就会毁一旦,现代民商法之所以能够在根本上得以生存,主要依赖于经济法的存在,由此可见,经济法是高级法,从民商法再到经济法,可以说是一个国家法律发展史上的一次质的飞跃。 四、在中国建立市民社会的可行性 要想建立起“社会主义市民社会”会涉及到我国的民主政治发展的问题,社会主义的要义之一就是国家的政权可以在根本上代表人民的利益,可以吸引大多数成员的参与欲望,舍狐疑的自治能力一旦成熟化,就会实行“还政于民”的政策,这时,国家的概念就会消亡。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在现如今国民素质参差不齐,缺少民主和责任意识的前提下,如果发展市民社会,在相关竞争活动中利用合法或者非法手段获取胜利的人,也会成为近代市民社会理念中出现的-----商人国家。相关代表性也比不上当前国家所体现出的代表性,也正如《德国民法典》中所提出的,市民并不是小私或者是工人,而都是有经济基础的企业家,富豪和官吏组成,由此可见,市民社会也是有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分的。有着一定的阶级性存在。真的到了那个时候,对于社会基层人员来讲,他们便没有资格争取到自身的利益了,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在现在的中国,只有通过“精英政治”的形式,才能令社会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政治,并在这个过程中,将民主不断的扩大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国家的消亡也就自然而然的开始了。这样的情况是符合我国当今情况的,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违反它的人,必将受到惩罚。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经济法与经济法国家自始至终都将维护整个体系平衡和自由公正的社会正常秩序为目标,并在根本上保证了民商法在这样一个好的环境下从事相关活动,并对其主体进行全面规制,进而不至于社会与市场发生一些矛盾产生,在“市民社会”的相关理念破灭的时候,也随之消亡。 作者:刘静 施戈亮 单位: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法论文:部门法属性循环经济法论文 一、部门法及其划分标准 近年来,有新的关于部门法的划分标准出现,是对传统的观点的补充,包括:第一,法律规范的调整方式。现实中的社会关系往往是是复杂多变的,仅仅依靠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作为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就需要以法律规范的调整方式作为划分法律部门的补充标准,因为,法律调整的不同方法是由不同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的;第二,法律规范的调整目的。法律作为调整社会规范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其优势在于其能够最直接的达到自身所追求的目的并满足人们的需要。法律秩序是法律调整的目的,而法律上的自由是法律秩序所追求的目的。法律规范调整所期望达到的最终结果是法的价值实现。本文认为单纯的以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作为部门划分的依据显然不够,需要结合法律规范的调整方式以及法律规范的调整目的共同作为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才能对部门法的划分做出准确的把握。 二、学术界关于循环经济法部门法属性的认识现状 对循环经济法的部门法属性的明确在本质上反映了学界对循环经济法的本质、对经济发展与环境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上的认识程度。围绕循环经济法的部门法归属问题,目前学术界主要存在“环境法说、”“综合法说”、“独立部门法说”和“经济法说”等几种观点。 (一)循环经济法的环境法说 关于循环经济法的环境法属性代表性的观点是蔡守秋教授的观点:循环经济法主要适用于经济活动;强调结合经济发展过程保护环境资源和解决环境资源问题;主要是有关自然资源合理利用、节约利用、综合利用、持续利用、减少废物和废物循环利用、综合利用的法律。他进而认为,循环经济法是通过法律的方式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资源保护之间的关系,循环经济法所调整循环经济活动,与一般意义上的经济法的调整活动是存在区别的,循环经济法是与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及其治理等一些列的活动有关的法律。循环经济法与经济法虽然在内容和特点上具有部分的一致性,但是在本质上循环经济法还是属于环境资源法的范畴。本人认为:环境法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体系,且在一定的程度上难以突破,环境法在对环境问题产生后的治理方式上集中表现为事后治理的处理方式,而循环经济法在对环境问题的应对上体现为事先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在治理的过程中注重经济的发展,所以将循环经济法作为环境法的子系统显然存在不合理之处。 (二)循环经济法的综合法说 关于循环经济法的综合法属性代表性的观点是王灿发教授的观点:循环经济法应该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同时兼具经济法、环境法、行政法的内容和特征。与一般的环境资源保护法、经济法或行政法不同,它是三者兼有的法,同时以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主。这种观点从不同角度考量,对循环经济法的定位所关注的重点就不一致,循环经济法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可能完全抛弃对经济利益的思索,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方面又离不开环境法的引导,同时在运行过程中需要行政因素的参与,因此在对循环经济法定性的过程中需要综合权衡各部门法与循环经济法的关系,最终得出循环经济法属于综合法的结论。上述观点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对循环经济法的属性进行了定位,但实际上循环经济法还是处于一种“无主”的状态。因为目前理论界并不存在一个称之为综合法的部门法,按照这种定性最终导致的结果必然是经济法、环境法以及行政法在循环经济法的领域攻城掠地。 (三)循环经济法的独立部门法说 关于循环经济法的独立部门法属性代表性的观点是陈泉生教授的观点:循环经济法虽然包含经济法、环境资源保护法、行政法以及科技法的某些内容和特征,与它们之间存在着交叉但在本质上并不隶属,上述四者在分工职责上各有侧重,共同成为适用于环境时代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法律制度。循环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新兴法律部门,有着自身特定的调整对象,它只调整因循环经济活动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并且旨在促进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向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循环经济是近年来新兴的经济发展方式,循环经济法的发展也相对起步较晚,目前各种理论依据及制度建设的发展尚不够纯熟,在这种背景下过早地将循环经济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看待,反而不利于循环经济法的进一步发展。 (四)循环经济法的经济法说 目前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认为循环经济法属于经济法,代表性的观点是孙佑海教授认为:循环经济法是一部与环境资源保护关系密切的经济法。他认为循环经济法主要调整单位以及个人在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以及绿色消费等方面的活动或行为,体现了国家对经济行为的调控和指导,因此更具有经济法的特点,循环经济法与一般的经济法不同,其法律条文中包含了许多具有环境法属性的规则,因此,循环经济法是与环境保护关系最为密切的经济法。这种观点在理论上认为循环经济法与环境法之间虽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但在本质上,循环经济的发展依然是以国家的宏观经济法律及政策为导向,仍然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围。蒋亚娟认为:循环经济法具有综合性,并且同时兼具经济法和环境法的部分特点,依照其主要内容和特色,循环经济法应当属于经济法。梁毅雄也认为:循环经济是一种先进的经济发展模式,不单单是解决环境问题,因此其调整对象不属于环境法范畴;从立法理念上考察,循环经济不同于环境和资源法,应当属经济法;从法律调控方式上考察,循环经济法应当属于经济法中的宏观调控法。上述四种观点比较而言,笔者更为支持循环经济法的经济法说。不仅经济法和循环经济法在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产生耦合,同时,它们都共同关注经济与环境同时发展的问题。 三、循环经济法的经济法属性探析 (一)从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角度 根据传统经济法关于经济法主体的二元结构划分可以将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可以划分为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即调制主体与调制受体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和调制受体之间的权利义务配置关系。对应于循环经济法而言,循环经济法的调整关系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从事循环经济管理活动的部门与从事生产、销售、服务和消费的单位以及个人在发展循环经济时产生的社会关系。出于构建循环型社会的需要,参与到市场经济中的主体无论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还是服务的提供者,都需要转变之前的发展思路,将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的理念引入到追求经济利益增加的过程中,这就需要国家的经济管理主体发挥应有的职能,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强有力的发展空间和政策制度保障。市场主体总是具有逐利性的,无论是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还是消费者都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实现,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对不同程度的利益纠纷,包括对资源的获取、对信息的获取以及对市场的占有量等不同,但是不同的主体所具有的市场能力是不同的,这必然会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产生,这就需要经济管理主体从中加以协调引导,保证各方主体的利益在合乎法律的范围内得到实现。另一类是从事生产、销售、服务和消费的单位以及个人之间在发展循环经济时产生的社会关系。这里的单位也可以理解为企业,也就是前文中所涉及到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服务的提供者,循环经济对于各类主体在从事自身领域的过程中的要求必然高于传统经济法,比如在生产中尽量采用可代替并能够对环境危害降到最低的原材料,在销售环节优先销售能够循环重复利用的产品并倡导消费者选择绿色产品进行消费。这必然会对市场主体的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各方主体在把目光集中于经济利益追求的同时也关注于环境资源利益的实现,不能单纯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增值而与可持续发展理念相背而行。 (二)从法律规范调整方式的角度 法律规范的调整方式就是指把作为规范的法律运用之于主体日常行为中的具体手段。法律的调整方式是多元的,具体包括鼓励、惩罚、限制、禁止四种。法律规范内容的差异导致法律调整方式在选择上的不同。对于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行为法律往往采用鼓励的态度,相反对于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行为则采用必要的惩罚的手段加以制裁。经济法在对责任的承担方式上包括财产性责任和非财产性责任。以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为例,该法第五十条规定: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使用的设备、材料,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可以看出对于不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行为,循环经济促进法同样采取了惩罚的态度,在责任的承担形式上采用了财产行责任和非财产行责任相结合的方式,这与经济法中关于责任的承担形式有异曲同工之处。 (三)从法律规范调整目的的角度 循环经济法和经济法的价值理念是一致的,因此也可以理解为二者追求的目的一致,主要可以概括为公平、效率和秩序等内容。首先,法是正义的事业,公平也可以理解为公正或正义。包括形式上的和实质上的公平。形式上的公平要求同样的主体得到同样的福利,而实质上的公平反映在循环经济法上就是指代际公平,这与经济法所倡导的协调发展如出一辙。传统中关于经济法中协调的理解主要包括配合适宜和使配合适宜两个方面,循环经济法中的协调在秉承上述理念的基础上同时注重同一空间不同时间的主体之间的协调发展,要求在对资源的配置和对环境的使用过程中既满足形式上的公平,同时确保实质上的公平的实现,也就是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带入了经济法的发展思路中,这为经济法的理论完善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其次,效率在通常的理解中可以被认为是价值的最大程度发挥,经济法在一贯的发展过程中同样追求效率的实现,并通过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等一些列的手段为其保驾护航,当然,面对循环经济的发展在追求经济效率的同时还应该兼顾环境效率的实现,循环经济所追求的生态效率是:提供有价格竞争优势的、能够满足人类需求并保证生活质量的产品或服务,同时逐步降低对生态的影响和资源消耗强度,使之与地球的承载能力相一致。在这个过程中,有价格竞争优势的同时又能够保证生活质量的产品或服务,都需要经济法所特有的手段参与其中确保实现,否则循环经济目标的追求甚至于循环经济法价值的实现都将称为无缘之木;最后,秩序是指事物存在的一种有规则的关系状态。就法而言,它是为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不可或缺的价值工具,经济法和循环经济法都共同为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秩序而存在,其融合点在于通过法律引导调整人们自身的行为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的,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是实现生态环境秩序的有力保障,而生态环境秩序的实现又为社会经济秩序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如此就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发展空间。 四、循环经济法在经济法中的位置 如果说将循环经济法作为经济法的研究范畴是对其主要属性的定性,那么将其作为与宏观调控法、市场监管法并列的法律地位就是对其次要属性的划分。众所周知,传统的经济法分为宏观调控法和市场监管法两个部分,因此就有学者建议将循环经济法放置于经济法中宏观调控法的调整范围之内,然而循环经济法具有其独特的内涵及价值,仅仅将循环经济法作为宏观调控法的一部分内容显然不能涵盖其所有的内涵,笔者认为循环经济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宏观调控法的性质,但也不能完全被涵盖,例如在宏观调控法的调整范围之下,计划、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价格等手段都能够确保循环经济在国民经济运行的大范围下的有序运行,然而,循环经济法在实施的过程中还涉及到绿色消费、绿色采购以及绿色产品的质量保证以及广告宣传等环节,这些环节有恰恰属于经济法中市场监管法的范畴,因此,按照大多数学者的观点将循环经济法作为宏观调控法的调整范围内,显然有不科学合理之处。在对经济法的框架设计过程中,可以考虑将循环经济法单列一章,使之在经济法大的框架下具有自己独立的地位,这样,循环经济法可以充分糅合宏观调控法与市场监管法的特征和职能并保持自身特有的功能和价值,使其发展不受限制,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实现自身追求的价值。这样划分的理由在于:第一,产生背景不同。循环经济法产生于环境过度破坏,资源极度匮乏的新环境时代,面对这种日趋恶化的现实状况要求循环经济法必须具有独特的应对方式;第二,任务分工的不同。经济法的任务是实现对本国经济运行依法进行国家协调,循环经济法的任务是促进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向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上述两点都与传统经济法所面临的挑战是不一样的,因此,将循环经济法作为与宏观调控法、市场监管法并列的地位,具有理论上的可行性和现实中的必要性。本文通过对目前国内的关于循环经济法法律归属问题的分析比较,从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以及法律规范的调整方式和调整目的入手,分析得出循环经济法属于经济法的部门法性质,并对循环经济法在经济法中的地位形成了自己的认识,对这一问题的明晰,是对今后关于循环经济法的理念、目的和基本原则等问题研究所做的有力铺垫。 作者:俞金香 卢凡 单位: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论文:权力清单中经济法论文 一、政府权力清单是法治经济的基础 (一)政府权力边界不清,经济干预权限异化 经济干预权限异化指的是政府干预过度和干预缺位等情形。当今的中国政府不仅是对经济干预的缺位,更多的是政府对经济干预的越位,给市场经济健康运行造成阻碍。政府对经济干预的缺位表现在应该监管的经济行为领域没有发挥效用,市场经济秩序和信用体系不健全,竞争规则不完备等方面。体现较为明显的是在食品安全、环境监管领域,尽管政府采取了多种治理手段,但这些领域的问题愈演愈烈,说明政府干预经济的能效低下。政府对经济的过度干预表现为限制私权自由,剥夺市场主体自主决策权的行为。地方政府通过部门立法形式,违反公平竞争和市场原则,设定新的收费权和处罚权,收取各种费用,为自己或相关的利益集团牟取利益。同时,政府还通过限制市场主体的权利范围,设置大量的行政审批和许可项目,过度地设立行政许可门槛导致市场主体行业进入权被剥夺。比如,在大多数垄断性行业,政府限制民营资本进入,导致民营企业利润和竞争力下降,甚至政府部门与垄断企业事实上形成利益共同体,最终导致社会资源配置的扭曲。 (二)权力清单明确政府经济干预权的法治边界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决定》指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两个决定,正是法学界概括的对公民和法人,“法不禁止则自由”;对国家和政府,“法无授权则不能”。权力清单制度标志着我国政府的经济干预从“权力经济”向“法治经济”的重大转变。一方面,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市场主体的自主决定性。公民、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私权利,一般是涉及个体私人的生活领域,与政府的公权力相较弱小,因此市场主体行使权利时不会对政府权力造成损害。要保障市场主体的私权利,就需要给予市场主体权利足够的行使空间,这个权利的“自由度”只要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事项都是市场主体的权利行使范围,即“法无禁止便自由”。自2013年开始,我国进一步简政放权,在财税、金融、投资等各方面共取消和下放两百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将简政放权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让“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回归到市场”,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另一方面,权力清单制度强化政府职权的法治化。权力清单制度并不是简单的政府权力缩减,权力清单划清了政府的权力边界,明确政府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该管什么,怎么管。由于政府是公权力的主体,具有强制性,其权力的行使大多与公民、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没有约束的政府权力极容易对市场主体的私权利造成侵害。权力清单要求公开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将权力关进“透明”的笼子。政府权力以清单式例举出来,意味着政府“权力法定”、“清单之外无权力”。政府权力清单主要源于法律法规的授权,因此政府行使每一项权力都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超出法律规定就是越权,即“法无授权为禁止”。因此可知,遏制政府权力的扩张,规范、约束权力,有效维护和保障市场主体的私权利是制定权力清单的目标。 二、经济法权力干预是法治经济的诉求 秩序自由主义经济学说主张国家对经济的“有限”作用,即国家的职能仅限于保障国家的对外安全和内部秩序的建立;而在(私人)经济领域,该学说则主张国家应让位于市场力量的自我角逐。然而,历史证明了这一观点存在偏颇,市场并非万能的,由于垄断、公共产品、外部性导致市场失灵,国家干预可以避免和纠正市场失灵,国家干预经济的路径主要是在法律层面上,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则集中体现为经济法。 (一)经济法的经济治理权力 克服和纠正市场失灵是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源动力。经济法能保障和促进国家调节机制与市场调节机制的有机结合,进而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市场经济是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的经济类型,经济法(包括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两大部分)通过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的运行,规范全部市场主体的行为,解决市场运行过程中对竞争的阻碍,有效地遏制和防止破坏市场机制的行为,有助于创造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的环境,对解决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垄断与竞争、公平与效率、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和防止市场机制失灵至关重要。经济法通过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实施,有效地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控制社会经济使其协调运行,为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使市场主体有所遵循,从而避免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减少内部或外部不经济带来的成本,实现社会经济高效益、健康地发展。 (二)经济法的经济自治权利(力) 1.经济法中的自由权 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是市场经济主体自愿和自由的经济选择行为,通过这些行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赋予经济主体自由选择权和决策权,这是市场主体最基本的需求也是基本的经济权利。当然,孟德斯鸠曾说过“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因此,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权需要法律的支撑和保障。经济法“确认各社会主体的权利、义务,使之更加规范化和具有公示性”。经济法对经济主体的市场准入资格、主体之间的交易规则加以界定,通过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保证市场竞争中的平等;通过财税法、金融法实现社会资源的共享;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等给予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特殊关怀。这些充分体现出经济法的目标和宗旨——保障经济的民主自由,促使经济发展符合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在强政府弱市场的中国,国家经济干预权很容易被滥用,因而有必要赋予市场主体特定的自治权对国家经济干预权的滥用进行抵制,用权利制约权力,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国家经济干预的正当运行,促使社会制度更加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2.经济法中的平等权 确保市场主体的经济自由和地位平等的竞争才能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主要作用。众所周知,发挥市场的功能需要政府的干预。但在现实中,政府的干预往往会蔓延,如行政垄断,严重侵蚀了市场主体的平等权,因此,必须将市场主体的平等权法定化。经济法追求的是包括实质公平、交易公平、结果公平、地域公平及代际公平,是一种独特的公平观。实际上,公平理念涵盖分配公平和矫正公平,前者即利益、责任、社会地位等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后者则是指在社会成员间重新建立起原先已经确立但又有破坏的均势和平衡。为实现分配公平和矫正公平,经济法一方面要为市场经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另一方面又要力求保障经济收益的公平和社会分配的公平。由此,经济法对个体意志的限制和对公共利益的尊重促成了社会经济运行的整体公平。 三、政府权力清单与经济法权力干预的耦合 目前我国推行“权力清单”的目标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多样性变化,控制政府权力的越界和不当行为,把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确立在法治基础之上。经济法的权力干预一方面是对市场主体加以规制,从而防止和纠正市场失灵;另一方面经济法也对政府干预市场权力予以控制和规范,避免产生政府失灵。政府权力清单与经济法权力干预在厘清与市场关系、划清权力边界及明确法治经济等方面一脉相承。 (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矫正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是经济法理论研究的前提基础,中国的经济法与西方的经济法虽有共性,但正值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的中国,市场失灵并非全如西方源于自由竞争而导致的市场失灵。中国的市场失灵是市场不成熟、不健全、不完善下的市场失灵,是市场由于受到政府权力干预过度,使市场机制无法发挥其固有的作用。因此,我国当前权力清单的首要任务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凡是通过市场可以调节的经济问题,权力就不该去沾染。国家只应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基础上,对涉及社会经济结构和运行的某些重要部位和方面进行适当的国家调节,并且是依法调节,受法律的规制,避免权力干预的随意性,通过规范“看得见的手”让“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目前,我国取消的一系列行政审批项目中许多涉及到市场经济领域,如“企业的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等。政府对权力的自我约束,对市场直接干预的放松,将积极推动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诚然,市场经济的优秀是经济自由,崇尚“管得越少的政府是越好的政府”的理念。但少管并非不管,政府放松干预不等于放弃干预,“以市场为主导”并非意味着市场决定一切。中国的市场经济更应是法治经济,我们不能以强调市场的作用而放弃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作用。市场在进行资源配置方面可能会出现低效甚至失效的状况,如公共产品供给失败、外部负效应、垄断行为等。经济法对此做出积极回应,如利用税法、财政法、金融监管法、产业政策法等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对权力进行再分配,协调市场原则与分配原则的矛盾,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益,最大限度地实现整体效益;运用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协调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对社会经济进行个别调整,在保障公平的前提下,实现个体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平衡,从而使权力干预和市场自由竞争从对立走向融合。由此可见,无论是权力清单制度还是经济法都是在肯定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强调政府对市场干预的。 (二)清晰权力边界,预防政府失灵 中国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自上而下的经济体制改革,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的市场经济也会面临市场失灵的问题,因此就需要政府干预。但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计划经济导致中国政府集中了大量的资源,产生一元化的权威治理。政府并非如假设那般作为“道德人”置身于市场主体之外,其也会追求部门利益,当政府权力介入市场后就会产生寻租,引发政府失灵,造成我国目前多头执法和权力缺位并存的现象。政府权力越大,计划程度就越高;反之市场权力越大,市场化程度越高。政府权力与市场权力的关系,反映着一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大小,权力清单的目标就是清晰政府权力边界,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清单之外无权力”,使政府和市场各就各位,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保驾护航。中国的经济法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其重要的功能是确认和调制政府干预经济领域的行为。其运用市场规制法律制度,以弥补市场缺陷、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经济与社会的良性发展为目的。明确规定各种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调控市场经济秩序,引导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营利性达成统一,保障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通过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实施,完善政府的经济职权,逐步放宽和改善国家权力对经济的管制,使政府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真正实现社会经济高效益、健康发展,让社会经济本身固有的机制即市场机制能够发挥其调节作用,这是一个控制权力的过程。综上所述,权力清单制度和经济法均在授权政府干预经济的同时注意对政府干预经济的控权,防范政府在干预经济过程中出现的失灵。 (三)确立法治经济,建立“有效政府” 完善的法律不仅可以保证政府干预的科学性,而且还可以防止政府的过度干预,保证公民的经济自由。权力清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但权力清单是中国政府对自身权力的自我控制,如果内部控制不由法律规定,则内部控制哪怕是当权者自觉自愿的,也具有不确定性,不能始终保持有效控制。现代的市场经济社会,法作为社会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以服务经济为重任。法治社会的任何利益分配关系必然经过法律的确认和规范。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如前所述,为了充分保障经营者、消费者的经济自治和经济自由,政府通过市场规制和宏观调控手段,使之能够按照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政府的市场规制行为和宏观调控行为主要体现为经济法的形式。经济法一方面确认政府干预与介入经济领域的行为,防止市场失灵;另一方面规范政府干预经济运行的调制行为,防止政府失灵。在重视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注重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国家宏观调控的对象主要是市场,政府运用各种经济杠杆(税收法律制度、财政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有效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使市场主体有所遵循,减少内部或外部的不经济带来的交易成本,协调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为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要使市场经济良性发展,除了搞好宏观调控外也不能忽视对市场进行规制,市场规制法着力解决的是市场运行过程中对竞争的阻碍,如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其立法之本是要促进有效竞争,用国家“有形之手”对企业意思自治的合理限制,避免市场经济的盲目性,促进市场的有序竞争,使市场运行取得好的效益。 四、结语 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主体的个体自由为基础的自由经济,自由市场的发展也需要公权力的保驾护航。中国的市场经济应是政府干预下的自由经济、法治经济。干预是否“适度”不在于干预范围的大小与程度的深浅,而在于是否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面对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政府通过对自身权力的控制,提出政府权力清单,明确界定政府干预市场的边界;同时,经济法以法律的形式赋予政府适度干预经济的权力,使权力干预和市场自由竞争从对立走向融合。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和经济法权力干预,在政府干预经济的授权和控权上形成的共识,体现了我国对市场规律和社会主义法治经济原理的认识,是我国由“权力经济”向“法治经济”转变的反映。 作者:苏丽芳 单位: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法论文: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论文 一、经济法教学课程改革的背景与意义 经济法在我国高等院校开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目前已成为一个独立的二级学科。基于该课程的实用性,与经济生活联系的密切性,一直以来各高校财经类专业都非常重视经济法的教学工作,经学者和教师多年的努力在教材建设及教学方法的改进实践方面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在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譬如:在专业针对性、教学内容设置、教材编辑选用、教学计划安排、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学习考核评价体系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作为一门专业性、理论性与实践性极强的学科,经济法课程中包括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本身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涵盖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票据法等多部门法;而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经济法知识的更新速度也在不断加快;同时较之法学专业学生在法律素养上经管类学生存在先天不足,在学习经济法课程之前法学专业学生已经学习了如法理、宪法、民法、商法等相关法律课程,而经济法作为经管类专业的基础课,各大院校通常都在大一开设。由于一年级的学生不具备一般性的法学基础知识,再加之学习时间短、内容多,对于比较抽象的法律规范和高度概括的法律原则经管类专业学生往往不易消化掌握;而且由于经济法教材版本繁多,一些被广泛选用的教材更适合于法学专业而非经管类专业,这些教材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了经济法学的研究,而这与经管类学生的专业需求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因而如何在教学实践中既保留经济法的特色和理论体系,又能与其他学科相互衔接,融为一体,让学生能够融会贯通,运用自如,这亟需在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综合改进才能得以实现。因而针对此现状,并为配合北方民族大学课程评价改革及2014版新培养方案“适应社会需求、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目标的实现,本着为学生提供有用教育的教学理念,在总结我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设置及教学工作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对经济法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评价方式上进行了以案例教学为主导的教学改革实践。 二、从教学体系设置上增强经济法课程的专业针对性 作为一所民族院校要在高等教育市场上长足发展可以说只有突出专业特色,通过差异竞争、补缺竞争才是我们得以生存、发展的硬道理,那么作为基础性主干课程的经济法当然也必须契合我校经管类专业特色,要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知识结构、能力素质的需求。因此我们重新审视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目标的定位,以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为重,把学生的学习重心放在学法、懂法、用法,而非研究法,即所谓的“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依此思路,我们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共性和差异,区分不同专业制定教学大纲,编制实训教学指导书、重新构建教学体系,增强课程的专业针对性。虽然这样在有限的课时量下按不同专业班级设置不同授课内容会增加教师的工作量,但利于不同专业的实际需求。比如:对于经济类学生重点介绍竞争法、公司法等方面的法律;对于工商管理类学生重点介绍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及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对于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学生,侧重深入讲解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会计法、税法的内容,并有意识的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考试倾斜;这样在同一结构体系下有所侧重的选取教学内容才能确保因材施教的教学方向的实现,使学生能学以致用。法总是处于一个动态的稳定状态,所以授课内容要有对现实和法律的预见性,作到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前瞻性和针对性结合,及时反映学术界的最新成果和最新的立法动向。为此我们选用容量多、更新快、难度大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教材作为财务管理和会计学专业学生的教学用书,虽每年更换教材加大了教师备课难度,但能与时俱进将最新立法成果、最新考试信息第一时间传递给学生,确保实用性。即使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教材年年更新但依然会有滞后,如在2014年3月开课时,于2013年12月28日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公司法》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执行,为了第一时间将最新法律成果教授给学生,我们在开学第一周就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学生,并通过网络教学平台课程通知提出预习要求,授课过程中依据新法关于公司资本制度、公司登记制度的修改,有针对性的选取实务案例进行了改编,以力求使学生对修改内容及社会现实意义有感性的认识。同时要求学生自行搜集资料,对新法主要内容及修改的重大意义进行论述,从而促使学生对社会问题作深度思考。 三、以案例教学为主、创新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是教学方法。作为一门理论性、实践性较强的综合性课程,经济法的学习对于经管类专业学生而言既难以理解、又枯燥。那如何调动学生主动性,变知识的奴仆为知识的主人呢?为此我们在教学方式方法上依据教学过程中不同章节的知识特点综合采用案例教学、讨论精讲、比较结合、模拟实训、强化练习等教学方法,力求做到教学有法、而无定法,灵活运用。首先,注重授课内容的实用性以案例教学贯穿始终。鉴于学生未来的职业需求与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的联系,在具体的课程内容设计上力求做到符合专业特点的前提下,更侧重于强调案例内容设计上的实用性,例如针对财管、会计学专业学生参加从业资格、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考试的实际需求,在全面系统讲授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结合教学内容、历年考题重点,搜集整理了既适合课堂教学又具有针对性、代表性、规范性、启发性的课程案例,在授课中适当的增加了相应实务案例的分析,并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按课程进度依次相应案例,做到课前下达学习任务,让学生带着问题去预习;课堂贯穿案例讨论来推进;课后通过网络自测练习、答疑讨论来检测复习。确保课课有案例、节节有讨论,既丰富课堂内容又通过真题演练使学有余力的学生能加快学习进度,增强对学生应试能力的培训。其次,通过模拟实训教学,训练学生灵活运用课程知识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结合经济法课程的特点,在有些章节的部门法学习中我们采用了模拟教学,例如讲解《公司法》这一章时为增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感性认识,组织学生模拟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在授课之前依据学生意愿自由组合形成若干小组,以小组为单位各组员为股东模拟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各组学生可利用六周的时间完成从资料搜集、文本制作、分组讨论、陈述展示到答辩评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而设立公司有哪些基本流程、公司需具备哪些法定条件、需制作那些相应文案……这将会迫使学生认真理解记忆法律规定并查阅大量资料、请教老师、与同学探讨,在这样一个逼真而没有实际风险的环境中既可以使学生获得初步的实践经验,又能在实训中掌握企业登记注册流程、公司章程制定、银行账户开立、公司股票发行条件程序等法律知识;既提升了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培养其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能增强学生对于我国目前大力进行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层社会意义的理解,同时也为学生后续相关课程学习、日后实际工作奠定了基础。再者,以寓教于乐的体验式教学方式增强教学效果。角色扮演法是体验式学习的一种方法,在角色扮演法中,教师以客观的局外人的角色出现,在教学过程中起到组织和督导的作用,承担依据教学内容设计具体的教学场景、提供案例背景资料、点评总结的任务;而学生才是真正的主角,在教师所设计的每一个教学场景中,由学生去扮演各自不同的角色,以当事人的身份身临其境地去参与思考、提出接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法,在游戏式的教学体验中可以促使学生主动思考问题深刻体会所学法律知识。我们在物权法、合同法的讲授过程中采用了此种方法,例如在讲授合同的订立时,为使学生充分掌握合同订立的两个重要阶段:要约与承诺的法律效力,由教师依据学生的接受程度,指定学习能力、探知力强的学生作为负责人,以模拟实训教学中组建的公司为基础,依据教师所给素材中的合同主要内容分别代表买卖双方进行洽谈形成合同文本,然后请其他的同学(尤其是未直接参与洽谈的学生)就双方在洽谈过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提出修改建议,并由教师针对学生分析和点评的观点进行评价和总结。这样既能充分调动全班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又能增强教学效果。 四、学习成果展示与评估相结合、优化学习效果的评价体系 一直以来应试教育的种种弊端被人们诟病,有人简单的认为素质教育无需考试,其实这亦是一种误区,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区别不在于是否取消考试,而在于对待考试的结果、如何设定考核的方式、如何确定考核内容、如何科学有效的评价学生学习成绩。目前,各高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考试一般以闭卷笔试为主要测评手段,而这一方式有诸多弊端:考试形式单一,测评重点在于学生的背功,学生很可能通过期末的突击就可以获得高分;考试题目多为对知识的再现,案例分析等较灵活的题型所占比例较少,并不能真正反映出学生运用所学的经济法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偏重于对卷面成绩的认定,只能检查学生在某一时点对知识的掌握情况,而忽视了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独立思考、表达观点、运用知识、自主探究学习能力的评价,阻碍了其思维的扩张。同时单一的期末考试一张试卷也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教学过程中教与学双方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地弥补教学过程中欠缺之处,不能有效的促使教学相长。因而我们力图改变考试的测评重点,在期末笔试试卷中有针对性模拟资格考试题型,以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为主,加大案例分析等题目分值,打破了只考背功、学与不学一个样,轻松一学期考前老师划范围、学生背笔记的局面;同时我们更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综合评价,将学生平时的学习状态(如参与案例讨论情况、实训作业小组学习的表现等)纳入考察指标,改变以往一考定成败的局面。其次通过网络平台统计加入学生自主学习成绩分;针对性增加了实训作业的成绩比分,依据小组自评、各小组互评、老师打分来综合评定实训成绩,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名,并将优秀实训作业通过网络平台予以展示;这样既调动学生查阅资料探究问题的学习积极性,增强对经济法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应用,给学生更多自由发挥的思考空间,又能增强学生应试实战能力,使得考试成绩具有综合性。为创造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学习的新型教学模式提供了基础。经过不断实践努力,我们改变了传统课堂教师当演员,学生当观众和听众,没有共鸣、没有互动的局面。即营造了良好学习氛围,调动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又将受课时量所限,在课堂无法延展的问题引向纵深;既增加课程信息容量,又及时了解反馈学生学习情况及意见。同时基于教学改革实践中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以及认识上的偏差,在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比如:理论讲授课时与案例教学课时存在较多冲突,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难以无缝对接,学生参与案例教学课堂讨论的积极性差异较大等一系列问题,这都亟需我们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改进提高。 作者:丁婷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经济法论文:基本原则价值理念下经济法论文 一、经济法的价值理念 (一)法律的理念与价值 价值与理念的含义非常相近,但在一定程度上仍可分别而论。当理念被界定为某类价值的最终指向时,法律理念就是一种与正义有关的信仰与理想,即正义就是法律的理念,而法律价值则是对理念的具体解释,尽管解释因历史、文化、地域与宗教的不同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人类对法律正义的解释均为自由、公正与秩序。由于公平符合人性的基本愿望,因此是法律正义的第一要义,在法律上主要表现为基本利益的平等分配与基本权利的平等配置,但法律这种公平价值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局限于“法律视为同等的人,均应以法律确定的方式来对待”。同样的,自由也来源于人的本性,而法律则始终对肯定性自由进行保护,而对限制性自由进行否定。法律秩序是人类相互博弈后进行的价值选择,最终将满足人类对效率与安全的需求,在法律价值中,与公平和自由相比,秩序更加理性与客观,更有可能在人类社会获得实现。总的说来,法律正义理念应与社会以及人类对价值的普遍认定与接受标准相符合,对于各个部门来说都必须体现法律的理念与价值。 (二)经济法的公平、自由与秩序价值 经济法的价值不能脱离法律的基本价值范畴,加上经济法还具备社会法性质,这就决定了经济法价值观的独特性,从而特有的实现实质公平、理性自由与整体秩序等价值。第一,实质公平价值。实质公平价值是对法律公平价值的解释,经济法的公平观属于和谐社会公平观,强调分配的公平、结果的公平与代际的公平,同时经济法强调对劳动者、消费者以及被限制自由竞争经营者的人格保护,这种实质公平价值是与现代伦理哲学所主张的正义标准是完全相符合的。第二,自由价值。经济法强调的自由属于理性的自由、规则的自由以及秩序的自由,经济法的自由价值观即是对理性自由秩序的一种维护,并对个体的自由发展进行限制。例如竞争法对垄断行为与不正当竞争的规制。第三,秩序价值。秩序是经济法的重要价值,在市场秩序的规制与宏观调控中,都体现了经济法在对社会经济秩序进行维护的功能,同时经济法的秩序价值本身也体现了社会整体的安全与效率。总的说来,经济法的公平、自由与秩序价值显示了经济法的理想性与现代性。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属于独立的部门法,有着其特有的调整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经济法的全部过程,对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守法与司法有着普遍的约束力。目前,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比较多元,意见也不尽相同。法的原则是法的一种要素,由法所确立,在对一定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时,普遍适用的基本准则,而经济法的原则即是由经济法确立,在对特定社会关系进行调整时所遵循的准则。经济法原则包括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与局部性原则,其中基本原则涵盖整个经济法部门,并贯穿于该部门所有法律规范制定到实施的整个过程。笔者对我国经济法进行了一定的梳理,认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可从四个方面进行表示,即公共利益原则、合理竞争原则、国家适度干预原则,以及弱者保护原则。 (一)公共利益原则 社会利益体系包括了个人、集团、国家与社会的利益,各种利益间相互冲突,相互依存。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间,社会公共利益起着调节与校正的作用,经济法的公共利益原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经济法对特定人格的保护、限定与社会公共利益目的完全相符,例如反垄断法对被限制经营者群体的保护等。其次,经济法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全局性与公共性进行调整,例如宏观调控达到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等。最后,经济法能够对市场秩序进行规制,其目的就在于维护市场秩序中的公平竞争,维护个人及社会的安全与效率。 (二)合理竞争原则 市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在于竞争,经济法合理竞争原则包括了有序的竞争、有效的竞争和平等的竞争。其中有序竞争能够对各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进行防范,包括商业贿赂、假冒商品名称等。有效竞争则是有效的对规模经济与竞争活力进行协调,使竞争格局长期处于均衡状态。而平等竞争在强调市场主体准入平等的同时防止强势主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例如低价倾销等;此外,平等竞争还对非市场因素渗透和介入市场经济主体活动进行阻止,如行政垄断等。 (三)国家适度干预原则 国家适度干预原则是经济法对自由价值的回应与体现。国家介入社会生活都属于国家干预,而经济法的国家干预属于狭义的干预,是试图对自由市场某些规律的校正与否定,与其他法律相比具有更强和更直接的主管能动性。经济法的国家适度干预原则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干预下,任何经济行为都受到法律限制;二是适度干预强调了干预的局限性,表现为干预前提、范围和限度的限制。当市场能够进行有效地运行时这种干预则是不必要的。 (四)弱者保护原则 经济法的弱者保护原则即是对弱者上进行利益倾斜,从而达到实质的公平。该原则是对实质公平价值最直观的一种解释。这里的弱者主要是指社会资源份额占有较少的个人和组织等,如消费关系中的消费者、垄断关系中的小经营者、残疾者与失业者等。由于弱者的社会资源份额占有较少,对其基本生存可能造成影响,进而影响社会的秩序与公正形象,为此经济法对经济利益关系不平衡的调整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尽管该原则属于社会法的基本原则,但事实上对弱者的保护除了在社会分配法中体现,同时也体现在市场规制法律中,如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三、经济法的价值理念与基本原则的关系 法的基本原则属于法价值的承担着,与法价值的抽象性相比,基本原则更加明确和具体,部门法的基本原则都必须对其法价值的精神予以体现,而经济法的价值与基本原则也同样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经济法的价值对其基本原则有着指导作用,人们对经济法的希望以及经济法给予人们的希望构成了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价值在于解决经济法的目的与方向问题,从而实现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指导,使经济法的具体规范围绕其价值进行制定。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则是其价值的体现与保障,基本原则始终贯穿于整个法律的制定与实施。 四、结语 本文在详细探讨经济法的理念、价值与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经济法的价值理念与基本原则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经济法的价值理念集中体现在自由价值、实质公平价值与秩序价值上,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则包括公共利益原则、合理竞争原则、国家适度干预原则,以及弱者保护原则四个方面。通过对经济法价值理念与基本原则的关系梳理则发现,经济法的价值对其基本原则有着指导作用,而基本原则则是价值的体现与保障,并始终贯穿于整个法律的制定与实施。 作者:王子潇 单位: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 经济法论文:非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下经济法论文 一、教育目标应准确定位、有的放矢 教育目标是教育活动预期达到的结果,是基于教育规律和受教者的独特性,对教育活动提出的总体要求。教育目标可以表明教育活动在尊重教育规律和受教者个性的基础上欲将受教育者培养成怎样的人。教育目标是整个教育活动的灵魂,也是衡量和检验教育活动成效的根本依据。就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而言,法学专业和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教育目标应当是有所不同的。法学专业的教育旨在培养能够熟练掌握法律职业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法律专业人才,如进入公检法部门或者律师事务所,或者从事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而非法学专业的教育旨在培养工商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和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的人才,因此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育目标应定位于提高学生在经济工作和生活中的法律素养,使其知道法律的边界在哪里,从而避免不知不觉地违法,同时使其懂得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拿起法律武器,依法有效地维权。鉴于非法学专业教育目标的独特性,非法学专业经济法实践教学与法学专业经济法实践教学也不可强求一致。旨在培养法律专业人才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践实训方法,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应用能力的培养而言,无疑是必不可少的,但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就不可勉强适用。因为上述实践教学需要学生既具备实体法又拥有程序法的基本功底,即使是面向法学专业的学生,也更加适合在高年级开展,若简单移植到没有深厚法律基础的非法学专业学生身上,无异于拔苗助长。此外,明确了非法学专业经济法的教学目标,有助于法学专业出身的教师在从事经济法教学的过程中避免一个误区,即用自己当初在法学院里接受法学教育的模式来教育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忽视了教育对象的特殊性,不能因材施教以至于无法达到最优的教学效果。 二、教学内容应详略得当、重点突出 经济法涵盖众多的部门法,而根据教学计划能够安排的学时与经济法庞大的体系之间的矛盾决定了经济法授课不能仅仅着眼于每一具体制度下的法律条文,而必须有选择、有重点地讲授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原则,阐释各种具体制度背后的立法理念、立法目的和立法价值,以此帮助学生首先形成一种宏观的思维能力,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为学生从整体上把握这门课程奠定坚实的基础,这样才能为实践教学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在高屋建瓴的基础上,介绍具体的法律制度内容时,应注重详略得当,突出教学内容的时代性和针对性,理论与实际密切联系,才能激发学生的情感体验,增加其内心感悟和对法律的情感认同,从而使学生对重点法律规定能够理解透彻和进行实际应用。这个目标具体需要通过案例教学法和启发教学法等教学方法和多媒体教学手段的灵活应用来实现。例如在《金融法》的授课中,为增强大学生对于国家金融管制的认识,可通过庭审纪实《纪念币的陷阱》生动地导入基本案情,启发学生思考,为什么案中的大学生买卖真金白银打造的纪念币居然被定为出售购买假币罪,引来牢狱之灾?有声有色的典型案例配以详略得当的教学内容,可以深刻震撼学生的内心,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三、教学方法应深入挖掘、灵活应用 理论学习的价值在于解决实际问题。在教学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多元化的教学方法的合理搭配,加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鉴于非法学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学生的知识基础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等现实情况,通过讲授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和启发式教学等教学方法的灵活应用,可以不断强化和提高学生运用经济法基本原理和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经济法的实践教学效果实现最大化。 (一)案例式教学 案例式教学又叫情境式教学,可以在课堂有限的时间和空间里,通过介绍丰富的案例引入无限缤纷的社会现实,使学生从小课堂走进社会的大讲堂。在案例中认识理论,把抽象的知识转化成感知的体验,这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就是一个素质的提升。 1.案例的来源和形式。 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中都有海量的法律相关的案例信息,有文字的、有声音的、有视频的等多种形式,特别是法院网站上公开的案例资料、法制节目的视频案例,只要用心收集,案例无处不在。各种形式的案例都各有优势,宜取长补短,为教学服务。相关电影和电视节目中选取的视频案例资料,可充分利用课间的时间播放,拓宽学有余力的学生们的知识视野和思维宽度。总之,要多途径地搜集和选取发生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案例事件,以活生生的案例去诠释枯燥抽象的法律概念和法律原理,才能更好地引发学生的共鸣。 2.案例的选取标准。 案例选择的恰当与否是案例教学法成败的关键之一。(1)关于案例的真实性问题:理论只有联系实际,才有生命力和说服力。案例教学宜追求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最好是取材于生活中的真实案例,但是不能每次案例教学时都将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原封不动地搬到课堂上来。因为真实的案例往往内容繁杂,有限的课堂时间无法容纳过大的信息量,而且学生的知识层面很可能尚没有案例分析所要求的那么宽广,因此必须对真实的案例进行适当地加工,使得案例的法律关系线索清晰,与课堂所要阐明的制度内容紧密结合,如此才能深入浅出地完成教学信息的传递,否则容易造成课堂时间的浪费,甚至可能挫伤学生的积极性和热情。(2)关于案例的虚拟性问题:虚拟性的案例并非一无是处。各类考试试卷上的文字案例资料由于内容精简、重点突出,一针见血,适当地在课堂上引用,可以帮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举一反三。(3)关于案例的时代性问题:教师必须关注时代的热点法律问题,尤其要结合学生的法律的误区与盲点来选取热点案例。如大学生被诱骗卖肾、非法代孕、非法买卖纪念币、非法套现和药家鑫故意杀人案等他人所犯的错误和付出的代价这一类型的案例有助于警醒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吸取前车之鉴,避免重蹈覆蕖Q∪〗鹕焦舅咧芎璧t微博名誉侵权案、民间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第一案等成功维权型的案例,有助于使学生受到鼓舞,乐于应用法律。 3.案例的应用时机。 案例的应用时机要根据教学的目的灵活地把握。当需要导入一个新的理论时,可让案例先行,激发学生的兴趣,顺其自然地引领学生接受新知识。当需要启发学生对某个理论深入挖掘时,可以抛出一个案例让学生结合具体情境使思维向纵深拓展。当需要加深学习印象,检测学生的学习效果,也可以应用案例进行实训讨论,调动课堂气氛,引导学生更加积极主动地思维,培养学生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案例的讲评。 教师在抛出案例的过程中,目光应始终定睛在学生身上,适当参与,适时引导,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和引导学生的思路,鼓励学生在课程目标范围内畅所欲言,使法律精神和法律规定在思辨中更加清晰明朗,最后教师进行点评和归纳总结,要重点突出、语言精炼,根据需要可以做延伸性阐述,对教学内容进行提升,抛砖引玉,给学生更大的思维空间。 (二)启发式教学 经济法实践教学中必须注重启发学生思维。古希腊教育家亚里士多德讲过一句名言:“思维自惊奇和疑问开始”。“问题”是开启思维和发展思维的源泉。当教师创设了一定的学习情境,揭示所将要学习内容的社会实践意义,可以更好地刺激学生强烈的好奇心,唤起学生的求知欲望,变教师讲授学生被动接受为教师引导学生积极探求,无疑会使教学事半功倍。如在相关的章节内容展开时,可尝试引导学生预先思考:消费者该怎样利用合同法中格式条款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商事主体,应怎样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从而避免模糊认识造成的经济损失?设置的疑问若能与学生的兴趣点恰当结合,可以有效地提高课堂讲授的效果。在当代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大学生创业是一个热点话题,牵动不少学生的兴趣和思维。讲企业法时,可以开篇给学生设置这样的问题:如果是你创业,你将选择何种企业形式?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般的有限公司、一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呢?各种企业组织形式都各有哪些利弊? 四、教学手段应与时俱进、扬长避短 多媒体课件集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等多种优势于一体,是一种功能更为完善的信息传递体系,可以在有限的课堂时间里传递大量信息。采用多媒体技术进行经济法教学,一方面节省传统课堂教学中的板书时间,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增加与学生交流的时间。另一方面,多媒体的声音和图像效果可以将知识和案例更加直观生动地呈现出来,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课堂气氛。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实践教学虽然不适宜大规模地通过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等实践实训方法来开展,但可以借助媒体制作的各种真实案例为学生创造思维实践的情境。近些年来,我国各种媒体涌现出大量优秀的法制节目,紧扣当前中国法治进程的热点,有些直击庭审现场,将案件的主要法律关系通过视频淋漓尽致地揭露出来,给人以全方位的感受冲击。根据实践教学目标的需要,为学生适当截取庭审的部分内容,为学生适用法律创造真实的情境,使学生身临其境,通过这个深刻理解和实际应用的过程,使学生的法律学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毋庸置疑,多媒体教学手段也存在着不足,教师若过分依赖多媒体,容易变成电子课件的放映员,照本宣科。教师必须把握好授课的节奏和时间,通过案例教学和启发式教学等灵活的方式与学生进行更多正面的目光交流。同时,需要进行适当的板书,增加新鲜感,避免学生长时间的盯着幻灯片造成视力疲劳。此外,多媒体课件的制作不能盲目追求图片多、动画多,光鲜漂亮固然无可厚非,但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才是有效课堂教学的根本。教育目标的定位、教学内容的设计、教学方法的应用和教学手段的更新,样样都离不开这个操作主体,就是教师。如何持守对学生的人文关怀和使命感,提升特定科目实践教学的实效性,是需要每一位高校教师深入反思并为之努力的。 作者:荆秋 康夕田 单位:青岛工学院 经济法论文:经管类专业平台经济法论文 一、高职院经济法课程与经管类专业学生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的关系 一方面,培养学生法律层面的职业素养是学生未来职业能力的需要,是实现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我院经管类专业主要有营销、会计、物流、商务等专业,此类专业学生未来的工作岗位会涉及到经济、法律等相关知识,经济法课程开设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养成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意识与习惯,培养知法、懂法、守法的职业技能人才,为学生日后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夯实基础。另一方面,经济法课程的开设是职业资格考试的需要。我院学生实行“双证书”制度,即“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而我院经管类专业所涉及的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有助理营销师、助理物流师、会计从业资格证、国际商务师等。在职业资格考试的培训中我们发现,近几年的职业资格考试中,经济法律知识的分值比重在逐年加大,其重要性逐步显现。因此,经济法课程的开设有利于学生灵活应对相关职业资格考试中对经济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查。 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现状分析 (一)课时少,内容多 目前我院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总课时是32课时。随着高校“两课”课程体系改革的发展,原来的法律基础课程被整合到思想品德修养课程中,课时大幅缩水。加之我院多数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开设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导致经济法教学实践中出现了诸多问题。一方面,学生刚刚从高中跨入到职业院校,教育模式、学习模式的转变尚未完全适应,突然面对大量的法律术语和教学案例,学习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对经济法授课教师而言,在课时短缺的情况下,要让学生掌握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大量知识点,无疑压力倍增,因而不可避免的有选择性的删选教学内容。 (二)授课内容未能有效体现专业特性 我院经济法平台课的开设专业主要有市场营销、会计、物流管理、国际商务。学院对各专业的教学内容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课程标准的制定、教材的选取也大多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因此,课程内容的选取、课程标准的制定必然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而实际上,不同专业对经济法律知识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如,营销专业学生需要熟悉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国际商务、会计专业则需要熟悉票据法等等。然而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往往忽视了这一点,讲授的内容没有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严格区分,而是一视同仁,专业虽不同内容却一致,这必然导致专业间的差异性消失,法律知识模块的学习也难以达到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三、基于“厚基础、大平台”的经济法课程内容体系的搭建 随着我院“厚基础、大平台”人才培养方式的提出,基础课、平台课的建设工作日益得到重视。根据高职院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以及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近年来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经验,对经济法课程体系的建设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一)人才培养方案是源头,课程标准是标杆 高职院所有课程的设置必然是以人才培养方案为指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的课时、知识要求、技能要求、职业要求是制定课程标准的依据。因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课程标准的第一指南,是制定课程标准的直接导向。此外,课程标准是课程教学的标杆,也是规范教学的有效手段。因而,课程标准的执行程度,直接影响到课程目标的实现程度。要想有高质量的教学内容,高质量的人才培养方案是前提,高效的课程标准的执行与实施是保障。 (二)课程内容应体现专业特点 目前我们统一称之的“经济法”,更多的可以说是民法、商法、经济法的混合体。以经贸学院经济法课程为例,在第一章,经济法基础部分,学生所学习的法人制度、法律行为制度、制度、诉讼时效制度等,实属于民法范畴,但却是经管类学生学习商法及经济法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物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票据法、保险法大多属于商法的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证券法则属于经济法的内容。经管类学生究竟该掌握哪些法律知识,可以由专业需要和生活需要决定知识模块,即应该根据学生职业素养和个人素养两个方面来确定教学内容。一般而言,可以从生活相关和专业相关两方面考虑。如,生活方面,应该熟悉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等;专业方面,考虑到经管类学生的专业特点,应掌握公司法、合同法、票据法、证券法、破产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 (三)教学内容与职业资格考证相结合 在教学内容选取的宽度和深度上,要结合各专业职业技能岗位的需求,以职业能力发展为目标,围绕职业资格考试来精选教学内容,使学生能够适应当前及今后职业生涯中的相关法律知识模块考试。以市场营销专业为例,营销专业学生要求在校期间需取得助理营销师资格证书。而在营销师考试大纲中,明确法律法规知识,包括: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票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价格法、担保法、商标法、劳动法等相关内容。而对于会计专业学生而言,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因在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课程中已学过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因而,就没必要再将票据法重复放在经济法课程中,而要想继续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则必须认真学习民法基础和劳动合同法。 (四)教材结构的设计 经济法课程的教材种类繁多,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法学专业用教材,主体架构包含了经济法总论、经济法主体、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特点是“专、深、窄”,这类教材显然不适合经管类学生使用;另一类则是专门针对非法学专业或者经管类专业学生编写的,这类教材大多受到“大经济法”观点的影响,内容比较宽泛,即前文所称的“民法、商法和经济法的混合体”。相比较第一类教材,显然第二类更适用于经管类专业,但是第二类教材最大的特点也是其最大的缺陷———太过宽泛,反而忽视了专业间的差异性。鉴于经济法教材的现状,我们不妨尝试“基础+通识+职业能力”模式来重新搭建教材结构体系。“基础”部分,即民法总论,包括法律行为制度、制度、诉讼时效制度、仲裁、复议制度等。“通识”部分,即经管类各专业都需要学习的内容,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职业能力”部分,则采取“自由选择”的方式,根据各专业职业能力发展需要,从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价格法、票据法、担保法、证券法、物权法、保险法等内容中选择与专业职业能力相关性较强的法律制度模块,有针对性的、有重点的组织教学。目前,经济法课程定位为我院经管类专业技术平台基础课,鉴于课时有限的现状,不妨在32课时中重点讲授“基础+通识”部分,让学生对此部分模块有相对深入的理解和掌握,而“职业能力”部分可以设置在专业技术课程体系中,或者作为职业资格考试专项培训课程。 四、结语 综上所述,只有将人才培养目标与职业素质培养相结合,将课程教学与职业发展相结合,将专业基础与专业特色相结合,对经管类专业经济法平台课的内容体系重新调整、重新搭建,才能使我们的经济法平台课课程建设更加科学、更加合理。 作者:梁英瑜 单位: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经济法论文:关于融资平台的经济法论文 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面临的法律困境 (一)融资平台的法律定性不清 从融资平台的起源和发展历史来看,融资平台公司起源于上世纪末。1986年经国务院的批准,上海市政府设立“久事公司”,采取“自借自还”的方式,利用外资进行城市建设。但当时这种融资模式并不普遍,因为当时的地方政府财力比较充足。随着分税制的改革尤其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及4万亿投资计划之后,在相关部委指导意见的鼓舞下,地方政府进一步集中资源,融资平台公司开始迅速发展并扩展到县级甚至是乡镇一级政府,地方债务风险全面铺开。融资平台公司的发展历史解答了这样一个疑问,本身属于公法领域应当解决的问题,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何要通过公司这一私法主体来进行,其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地方融资平台尽管在形式上采取了公司制的形式,但一切运作又深深地受到行政权力的影响,有学者将其称之为“行政化”运营。疑惑便随之而来,融资平台到底是以一种什么样的法律身份在实际运行,是属于市场主体中的私法人,公法人,特殊法人,还是类社会中间层?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将直接影响针对其进行的一系列制度的设计。为了控制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近3年来银监会、发改委以及国务院出台了诸多规定,其优秀内容围绕控制风险做出了诸多安排,将地方融资平台进行分类管理。强化监管的路径日渐清晰:对地方债实行分类管理、加快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严控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逐步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等。在上述规定中地方融资平台被分为三类: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且主要依靠财政资金偿还债务的公司、承担非公益性项目融资的公司和虽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有稳定的经营收入且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偿还债务的公司。对于第一类公司进行清理,第二类和第三类继续发展。单纯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此种制度设计无可厚非。但这种商事化的定位却与地方融资平台设立的初衷和平台公司的本源相去甚远。换句话说,地方融资平台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受到了质疑。 (二)委托关系不畅 美国经济学家斯蒂格勒的地方自治理论和奥茨的地方供应有效理论很好的诠释了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人的必要性。斯蒂格勒从实现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分配的公正性角度论证了地方政府更适宜行使资源配置职能。斯蒂格勒从两条原则出发阐明地方政府存在的必要性:一是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公众,更了解辖区内居民对公共服务的选择偏好及效用;二是一国国内不同的人们有权利对不同种类与不同数量的公共服务进行投票表决,与之相适应,不同种类与不同数量的服务要求由不同级次、不同区域的政府来提供。奥茨运用福利经济学的观点,通过一系列假定,将社会福利化表达为一个线性规划,并求解出资源配置处于社会福利最大化时的一般均衡模型。他在分析这个模型的附加条件时发现:在对所有的人口子集等量提供公共物品这个限制条件下,某种公共物品由地方政府提供要比由中央政府提供更有效。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这种委托关系中,中央政府对诸多公共产品、国有资产等无法直接实施管理,转移支付制度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制度安排,而两者之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使中央政府监督乏力,两者之间目标利益的冲突又使得地方政府作为人存在机会主义行为。至于中央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中央政府代表全体人民履行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出资人责任,其需要同时兼顾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这使得金融机构通常承担了很多中央政府的政策性负担,时常出现政策性亏损。这就产生了所谓的预算软约束问题。国有商业银行经常心甘情愿的贷款给陷入经营危机、累积了巨大债务风险的地方融资平台,根本原因就在于银行系统的软预算约束问题。 (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合法性的危机 目前融资平台公司最大的尴尬是政府担保不具备法律的有效性。《担保法》第8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为了规避担保法关于政府不得提供担保的规定,不少地方采取通过人大决议的形式将平台公司融资后的还款付息计划列入财政预算以提供财政担保,将融资平台之债转换为政府之债。部分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被打包成信托受益权,在经发行银行担保之后出售给其他银行,信托公司在销售此类信托产品时,一般都会突出地方政府对债务的隐性担保。有学者对此种地方人大还贷承诺的性质进行了探讨,认为其不是普通债权的担保,也不是项目融资安慰函,还贷承诺是一种公法上的行为,并具有宪法或行政法上的程序监督与制衡作用,其对象是受其监督对其负责的地方政府而非金融机构。从公法的角度理解,它体现的是人大与政府之间在公法上的关系,并非项目融资安慰函中的项目主办方或项目所在地政府与金融机构的私法关系,但是地方人大还贷承诺对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债务约定作了形式上的确认,至少为债权人的追索权延伸和落实提供了公法领域的依据和可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向银行贷款时,经常采用“市政公用行业不动产收益”,“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收费权”,“特许经营权”,“土地出让收益经营权”等作为权利标的进行质押贷款,但这几种权利能否作为质押的标的,学术界与实务界颇有争议。由于尚未有法律法规对“市政公用行业不动产收益”等权利的出质资格作出规定,所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习以为常的权利质押贷款行为面临着无法摆脱的合法性困境和前所未有的制度风险。现行《预算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为了规避该法律规定,竞相成立融资平台举借债务。由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义上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所以其债务不会列人地方政府显性债务范围,而只是构成地方政府的隐性负债。预算法并未就隐性负债与或然负债作出限制性规定,导致其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举债行为规制问题上束手无策,这对地方政府财政的稳健运行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潜在的威胁。其实,预算法第28条的禁止性规定在实践中已经出现松动迹象,如国务院已经授权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进行自行发债试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一审稿也有关于地方政府举债的规定。在此背景下,预算法的修订有必要充分考量地方债务生成的特殊制度背景进行相应的观念更新与制度变革以堵塞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法律漏洞,防止地方政府的财政机会主义行为。 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经济法规制 (一)地方融资平台的经济法主体地位 目前地方融资平台都以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存在,从形式上看是公司,作为商事组织而存在,理应具备独立的财产,独立的人格以及独立承担责任。然而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实际运作来看,它与公司相去甚远。从财产上来看,多以土地使用权、股权、银行贷款等出资、并无严格的验资和登记公示程序。地方政府直接或间接的控制了投融资的领域,融资平台本身并无独立的财产支配权。由于地方政府信用在融资平台的设立之初便起到关键作用,其运作也有赖于地方政府,独立承担责任无从谈起。因而它不是商法上的“私法人”。有学者提出了类社会中间层主体的概念。笔者认为这是对融资平台的现状比较准确的一种定性,是对其实然状态的表述。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监管会议上指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就是地方政府间接或直接出面向银行借款的载体”,其债务是由“银行以政府作为交易对手”所产生的。这一论断已明白无误地道出了政府融资平台的实质,它是政府职能的延伸。它具备社会中间层主体所具有的公共性,中介性以及功能的相似性,但它不具备社会中间层主体的民间性,这也是政府融资平台并不完全归属于社会中间层主体的根本原因。类社会中间层主体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是在中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所必然产生的,是在现有体制下的最优化安排。但由于其产生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混沌状态,因此,在市场化程度日益深化的过程中,必然出现诸多难以克服的缺陷,也必然会对正常的市场秩序与市场经济运行带来潜在风险。而随着市场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入与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类社会中间层主体必然会在实践中日益暴露其难以克服的缺陷。那么融资平台的应然经济法主体地位该如何定位?目前出台的一系列制度设计呈现出商事化的价值取向。但融资平台的根本职能在于履行政府应承担的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商事化的取向使得它丧失了应有的公益性特质,背离了制度的本源。回归公益性定位是融资平台发展的应然趋势。融资平台既有公法人的属性又有市场化的一面,因此将其定位为特殊法人。当特殊法人的经济法主体地位确定后,如何平衡公益性定位与市场化运作的利益平衡成为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二)财税体制改革———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为突破口 对政府融资平台经济法主体定位问题的研究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政府融资平台所存在问题的根源,但并不能够直接使这些问题得以解决。政府融资行为的规范根本上还是需要依靠匹配、完善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予以解决。财政转移支付法作为一种在集权与分权中寻求法律平衡点的规范制度,要解决的优秀问题之一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关系以及地方上下级政府间的关系问题,因而将它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突破口。今年8月,我国在黑龙江“两大平原”启动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将中央财政安排的3大类77项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整合后将资金审批权下放到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方向是逐步取消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将部分属于地方事权且信息复杂程度较高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下放到地方管理,对部分使用方向类同、政策目标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予以整合,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法律刚性不足,立法层次低;权力配置混乱,责任承担空白;支付程序粗糙,缺乏明确内涵等诸多弊端。在财政资金体量日益庞大背景下,上述问题客观上降低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决策和运作的民主性和规范性,很难适应规模越来越大的财政资金转移。完善相关的法律规范体系,设立权威的转移支付主体规范,规范转移支付程序,在责任承担方式中尝试引入资格罚等措施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可行措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与分税制改革有着密切的关系。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需要分税制改革的配合。表面看来,我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初步划分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权,但这也只限于规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收支权力分配,至于地方政府相互之间的财政关系则由省级政府另行规定。政府间事权与财权的划分法治化是分税制改革的优秀。需要强调的是,在分析财政转移支付法与地方分权自治的关系时,讨论的前提是中央权力足够集中足够其维护统一和发挥宏观调控权,在这个前提下来实施适度的分权和自治从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并不主张离开中央集权的前提来谈地方分权自治,更不主张将地方权力与中央权力对等甚至是对抗的观点。 作者:罗慧明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经济法论文:工商学院经济法论文 一、山西工商学院经济法课程开设情况概述 (一)山西工商学院和法学相关的课程开设情况 1公共课 公共课也称为公共基础课或必修课,指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中学习任何专业的学生都必须学习的课程。高等学校的公共课,主要有政治理论课、德育课、外语课、体育课、生产劳动和军事训练等。我校在这些课程中和经济法有关联关系的课程有公共基础课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基础课选修课社会法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般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设,三个学分,以考查课形式考查。而社会法制一般在第二学年第四学期开设,两个学分,以考查课形式考查。 2专业课 专业课是指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中学习某一专业的学生修习的专业知识与专门技能的课程。我校开设的专业课中和法学相关的专业基础课有经济法基础(经济、管理类专业)、税法(会计类专业)、广告法(广告类专业)、建筑工程法规(建工类专业)、旅游法规(旅游类专业),专业必修课有广播电视法规(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学前教育类专业)。这些课程不同学院不同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时间、课时要求与考查形式不尽相同。 3实践课 实践课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进行的综合性学习活动,是基于学生经验,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和社会实际,体现对知识综合应用的学习活动。一般法学专业的实践课为到法院实习,或组织模拟法庭等。由于我校暂时未开设法学专业,其他专业和法学相关性不是很强,所以暂时没有法学类的实践课。 (二)山西工商学院经济法课程开设情况 1商学院 我校商学院开设经济法课程的共有三个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及人力资源专业。其中工商管理专业在第三学年第六学期开设经济法,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查课形式考查。市场营销专业在第三学年第五学期开设经济法,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试课形式考查。人力资源专业在第三学年第五学期开设经济法,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也以考试课形式考查。 2会计学院 我校会计学院会计专业的三个方向:会计实务方向、会计应用理论方向、注册会计方向均在第二学年第三学期开设经济法这门课程,也均为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查课形式考查。 3金融学院 我校金融学院财务管理专业与金融工程专业是在第二学年第三学期开设经济法这门课程,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查课形式考查。 4建筑工程学院 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工程造价是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经济法,二课时,共计32课时,以考查课形式考查。 5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我校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本科层次没有开设经济法,酒店管理专业专科层次在第二学年第四学期开设了经济法课程,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试课形式考查。 6通才教学部 通才教育也称通识教育或博雅教育,起源于亚里士多德提出的自由教育,旨在培养知识广博、目光远大、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高素质人才。我院牛三平院长在研究美国通才教育的基础上,走访了许多企业,了解其用人要求,掌握了市场迫切需要高级管理人才的信息并结合学校教学改革的需要,于1996年在我院开办了首届通才班,实施通才教育。我院通才教育是在四年一贯制的通识教育的基础上,配合准军事化的学生管理,完成专业教育,使学生掌握系统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启发意义的知识结构,并得以内化,造就良好的人文、科学和道德素养,养成正确的学习方法、科学的思维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并终身受益。我校通才教育部开设经济法课程的目前有工商管理专业和财务管理专业,其中工商管理专业在第三学年第五学期开设经济法,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试课形式考查;财务管理专业第三学年第五学期开设,三课时,共计48课时,以考查课形式考查。 二、山西工商学院经济法课程开设存在的问题 笔者在我校担任经济法专职教师将近三年,为各专业本专科承担了六学期经济法教学任务,在教学经验中总结经济法课程开设存在的如下问题。 (一)学生法学基础薄弱 我校学生法学基础较差,原因有两方面。第一,我校属于二本C类学校,所招学生学习基础和其他本科院校相比略有差距,尤其是初、高中应掌握的政治等学科里涉及法学的知识学生掌握情况差强人意。第二,按照我国相关规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非法学专业不再开设法律基础等公共基础课,而将法学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课合并,统一开设。这样一来学生在开设经济法课程之前接触法学的机会又大大减少,再加之我校的思想道德基础与法律修养课程往往由思政方向老师统一教授,导致在学习的过程中法学基础知识学不透,甚至一带而过。这就导致在以后开设经济法课程时,学生该掌握的法学知识没有掌握,难以和经济法课程形成有效的衔接。 (二)课程安排不甚合理 经济法按照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属于专业基础课一类。专业基础课,顾名思义,为专业课的开设奠定基础之课,但是我校不同学院不同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时间和课时以及考查课程的方式却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比如,商学院在第三学年第五学期甚至是第六学期才开设经济法这门课程,此时已经到了学生系统学习专业课的时候,不再开设经济法为时已晚。大部分学院经济法课程为周三课时,共计48课时,而经济法涵盖内容又较多,课时量难以满足课程设置的需求。大部分学院经济法课程为考查课,作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多法学课程本就不是十分重视,再加上为考查课,学习的时候难免会产生不重视课程的心理。从这三方面而言,经济法课程的开设难以实现其教学目的。 (三)教材质量参差不齐 目前,针对二本C类学校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材质量参差不齐,有的经济法教材甚至为非法学专业教师编写,针对不同专业,经济法教材内容也没有大的区别。比如,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应偏重于公司法,市场营销专业应侧重合同法,金融专业应侧重于金融法、银行法等方向,而目前经济法教材还没有如此细的分类,而要求经济法教材也难以涵盖所有法学知识,这就导致在教学过程中,因为教材质量欠佳,经济法课程的开设和各专业的需求贴合度不高。 (四)实践教学较难开展 我校是一所新型的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本科院校,在教学中非常注重实践教学。但是由于我校目前并没有法学院,开设经济法课程的均为非法学的专业,由于没有系统的接受过法学教育,开展法学类的实践教学比较困难。目前针对经济法的实践教学只能停留在案例讨论的初级阶段,但由于合班授课人数往往在100人左右,案例讨论的效果也不是很理想。 三、山西工商学院经济法课程改革建议 (一)加强基础法学学习力度,为经济法开设奠定基础 目前,全国高校普遍只开设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一门涉及到法学的公共基础课,额外增加法学基础课课时量不是很现实,但是建议我校在开设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时候选择有法学专业,特别是有经济法教学经验的教师承担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中法律基础的部分,为经济法将来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统一经济法课程的安排,为专业课学习做好铺垫 目前,我校本科层次的专业经济法课时基本为周三课时,针对经济法内容较多的实际情况,周三课时(总课时48)难以满足经济法课程教学需求,建议学校本科层次的经济法课程增至周四课时(总课时64),且将考查形式统一为考试形式。并且建议全校统一经济法课程的开设时间,专科层次的经济法课程安排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设,本科层次经济法课程安排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这段时期学生学习积极性较高,对于专业基础课而言也能较好实现其开设目的,为专业课的开设做好铺垫,并且有利于协调教师课时量的问题,不会出现一学期课多一学期没课带的情况。 (三)严格把好专业教材质量关,为课程的学习保驾护航 目前,针对二本C类院校的专业教材质量差强人意,教学在选择教材方面比较头疼。经济法教材的选择问题更加突出,法学专业经济法教材体系严谨内容充实,但选择法学专业类经济法教材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而言难度偏大,而一些非法学类专业的经济法教材质量参差不齐,有的体系不严谨,有的内容混乱,有的法条滞后,并且不同专业重点不突出,这就需要在选取教材的时候严把质量关,或者鼓励本校教师针对各专业的特点自己编写教材。 (四)适度开展相关实践教学,为知识的巩固助力 针对经济法课程的特殊性质,在实践教学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针对会计专业的实践教学要偏重于司法会计方向,针对市场营销专业的实践教学注重合同法的应用等。同时,借助“12•4”法制宣传日在高校的影响,可以举办模拟法庭,法学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实践教学活动。山西工商学院在培养人才方面一贯坚持培养应用型人才,在未来阶段,对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改革势在必行。而经济法对于非法学专业而言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课程,在课程改革的同时要结合实际需求,争取为社会培养更多知法、懂法、会用法的综合性应用型人才。 作者:宿佳佳 单位:山西工商学院
社会学论文:体育锻炼社会学论文 一、影响学生运动参与的社会学因素探讨 (一)从学校层面看 学校要树立加强体育锻炼健康第一的良好的思想基础。把提高当代学生的身体素质作为学校体育教学一项基本考核目标内容,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运动。学校教育要要求学生学好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是首先应该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为目标内容之一。充分落实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好学生的体育素质教育,要求大学院校以及高中、初中和小学各类学校都要依法办学,认真执行国家下发的体育教材实施,按照学校体育的授课计划搞好体育教学,可以结合体育教师的专业技能开好体育公共选修课,每堂课加强学生的身体素质锻炼,上好丰富多彩的体育课。大学各类院校和中小学都要充分落实教育部实施的《学生身体素质健康标准》,把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第一的理念作为学生全面发展的考核主要内容之一。《学生身体素质健康标准》要很好的实施,要在这几个方面修改和推进,首先选定学生标准的及格、良好和优秀时把握好尺度,不能使学生很容易的就及格,这样对学生加强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不高,动力明显不足。其次各地区实施的标准要有所差异,制定好各项指标的合理性,有些是对大学生可以很好实施,课不宜在青少年中实施,最后要实施好学生的阳光体育运动,使学生走出课堂,迈进体育场所,来到阳光下,加强锻炼身体,增强身体素质,把身体健康第一的理念推向高潮。做到人人都锻炼,人人想锻炼,身体健康为先的思想,这样对学生的身体健康标准是大好的事。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努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发展。在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同时,确保学生每天能够有一小时的锻炼时间,锻炼不是锻炼一下就可以的,要贵在坚持,对没有体育课的学生也要引导他们天天锻炼一小时,尤其是中小学做好引导工作,把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列入体育教学的计划之中,加强体育教学的管理和实施,多开体育项目,是学生可以选自己喜爱的体育项目参加锻炼,提高锻炼的积极性,发挥体育场馆和场所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举办各种形式的运动会,可以举行个人对个人的比赛、班级对班级的比赛、专业对其他专业对抗赛,形式多种多样,开展体育锻炼比赛,发展好适合本学校的体育特色,做到每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锻炼特长,使竞技性的体育活动和群众行的体育活动能够积极开展。 (二)从家庭层面看 家庭教育对孩子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有很大的影响,首先使家长要有锻炼身体的意识和健康第一的理念,对引导孩子锻炼起关键性的作用。要实施好孩子每天锻炼一小时家长是有顾虑的,因为中国的教育观还是要看学生的成绩,基本与体育不大,所以要改变家长的这种教育观以及人生观,身体健康,终生受益的思想理念,要懂得锻炼身体不是一时的事情,家长锻炼身体和健康第一的理念改变了,孩子参加锻炼的氛围就不一样了,多鼓励家长和孩子都一起参加体育锻炼,充分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生观,尤其对独生子女的家庭要充分树立体育锻炼健康第一的理念,不能娇惯孩子,要养成锻炼身体的好习惯,对孩子人生道路是非常重要的。 二、总结 1.从社会关注层面来看 建立健全学生身体素质的监测机制,定期对学生身体素质进行测试,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从学校角度看 贯彻落实阳光体育运动,使每天锻炼一小时的标准落实到实处,而不是一句空话。增加体育教学课时总量,在开展必修课的同时,开展选项课教学,同时做到男女分班上课,做到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培养提高体育教师专业能力,扩充教师队伍建设,改进体育教学方法。加强体育场馆和体育器材等基础体育实施建设,使一些场馆和器材能够得到合理的应用。要对学生的课外活动加强管理和组织,提高体育课外活动的质量和发展。加快体育教学改革步伐,建立适应现代高职院校学生生理、心理健康发展的学校体育制度。 3.从家庭角度看 家长要创造和谐规律的家庭锻炼氛围,共同参与,形成锻炼习惯。 作者:陈光涛崔吉洋史军峰单位: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学论文:土地流转产权社会学论文 1一个分析框架:“嵌入性”的产权社会学 从社会学的意义上来说,国内外的“产权”研究,吸收了经济社会学和经济人类学家强调经济行为的“嵌入性”观点,这一观点认为经济现象必须嵌入于社会、政治、文化整体加以考虑,受到社会的制约。由此观点出发,产权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是涵盖着法律、国家、经济、政治等领域的社会现象,受到非正式的社会领域的影响。我国学者的研究也指出,产权本质上是社会关系的表达,强调产权被社会、文化因素界定的可能。对于产权的内涵,制度学派认为产权是一束权利,其中包含3种产权面向:控制权、收益权、处分权。完整的产权具有排他性和可转移性的特性。从社会学嵌入性视角出发进行修正,认为产权有5个维度:第一,产权的客体,有形之物或无形之物成为财产的社会性,比如人成为财产,知识成为财产的历史性;第二,产权的主体,自然人还是公司,本国人还是外国人、男性还是女性,在不同的时代也有不同的规定;第三,财产的控制,比如不同社会对于土地的权利各不相同,有的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有的拥有使用权,一些权利的获得需要不同的资格;第四,权利的保障,是通过国家的法律还是通过地方非正式传统规范等;第五,让渡方式,是通过市场还是亲属继承;产权的继承,是由长子还是次子、男性还是女性等等。上述5个维度都是一定历史、国家、法律、政治环境下所形成的。以知识产权为例,我国传统社会人们认为,智力成果来自于上天的恩赐,可以随意使用。我国没有知识产权传统与此密切相关,并导致人们随意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与之相反的是,西方社会随着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开始将专利作为产权来加以保护,可见,对某物或某项权利的产权制度,要结合一定社会文化进行分析。这些分析给予我们深刻启发,产权本质上存在着被社会要素所制约的可能。基于此,本文提出在土地流转中应该引入“嵌入性”框架,考虑土地流转中所涉各种社会性的影响机制。 2土地流转的影响机制分析 国家、市场机制、地方性制度(地方家族主义、权力网络)是许多学者用来分析我国农村经济制度发展与变迁的主要解释框架,而这3个因素也构成了土地产权“镶嵌”的社会背景,从根本上影响着土地流转的进行。 2.1国家要素 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由国家主导的制度创设,1949年以来,由于国家在组织领导土地运动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把自己的意志注入了农民私有产权之中,这种“路径相关”,就使得国家可以依其意志调整产权,建立符合其意识形态的集体产权制度。当然,国家的引入非常容易导致农民所有权的残缺,其实质是国家拥有土地的最终控制权,并通过法律、法规加以表达。从国家创设的法律分析,《物权法》第125条规定,土地经营权人可以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中央2001年18号文件也明确指出:“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建立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也不得阻碍农户依法流转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也明文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但是国家并未明确土地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宪法中依旧保留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用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权,拥有比所有权人更大的控制权,这使得农村土地权利拥有者之间的关系变得不稳定,从而阻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国家要素的另一体现是国家科层体系对地方政府的影响。现有的政治体系使地方政府有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上级任务的政治压力,地方政府会想方设法实施土地流转的政策与任务。但是,中央政府和政策决策过程的稳定制度安排从来就存在着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区别。一个基本的观察是,中国的国家政权不是铁板一块,中国改革时期的政治逻辑表现在政府各部门间多种利益间的平衡、妥协和达成一致,体现了一种渐进而不是跳跃式的改革道路。因此,国家政策的决定和推行是在各个部门间的相互作用和制约下实现的。在一定的政策条件下,当国家与地方政府目标并不一致时,地方政府可以凭借其国家人角色,假借国家政策,使其偏离国家目标。比如国家希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利用集约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而有的地方政府把这一目标形式主义化,缺乏为民增收的考虑,甚至侵犯农民权益。 2.2地方性制度 进行清晰的产权界定,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不受限制地进入市场,这是当前土地流转政策的愿景。而事实上,制度经济学产权观念源自于西方个体主义传统,与我国乡村社会建立在地方化的家族主义、村落共同体意识上的产权观念并不一致。我国乡村社会基本上是一个建立在亲缘、地缘基础上的社会,家族主义传统至今发挥影响,缺乏个体主义存在的空间。Schurmann指出,在这样的家族主义传统下,中国人在宗族观念下的土地观念,比如家财共有制、先买权的设定、典权的设定、找价、回赎权等等,都使土地无法私有化和自由转让,只有生产价值而没有经济价值。此外,传统社会中对于田底、田面权的分割、永典权的设定,与制度学派的产权观念明显大异其趣。因此,当产权制度移入我国时,就会受到传统主义的制约。此外,由于法律对集体产权主体的模糊设定,使土地的经营权基本上表现为社区成员权资格的获得。所谓成员权,即土地集体所有制赋予村庄内部每个合法成员平等地拥有村属土地的权利。由于成员权的存在,每当一个新的合法成员进入村庄时,他都有从他人那里分得一份土地的权利,而每当一个成员离开村庄时,其他人享有将其土地平分的权利。而什么样的个体拥有成员权资格,又深受家族主义、社区派性等因素的影响。如蒋省三等观察的一些现象:一是已弃耕的外出务工人员认为自己拥有本地户口,理所当然有权重新索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小城镇落户者,其认为虽然户口不在村,但是祖辈住在村里,主要家族都在村里,有权回村要求承包地。再比如出嫁、嫁入的女人,也存在着土地的纷争。这些现象反映了成员权的灵活性,同时也是土地流转的一种障碍。由于社区成员资格的派性,阻碍了有受让意愿的非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进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真正作为交易的财产进入市场而自由转让,因此,这种转让不是市场机制下真正意义的资源流动。另外,乡村权力网络也影响土地流转。集体化时代以来形成的路径依赖,使发挥原来大队功能的村委会和村干部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代言人,拥有比农民更大的土地控制权。当然,由于其介于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角色,村委会(大队)干部角色也表现出复杂性,既有道德层面,又利用这种权力获得好处。一些地区的土地流转中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就是村委会在收回承包地过程中,出现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此外,由于土地的集体所有制这一法律形式,给予村集体类似于土地所有者的法人地位,而这种权利又天然的集中于干部手中,这也使干部有了主导土地流转行为的最合理支持,当干部向营利型经纪人的方向转变时,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干部伤害农户土地利益的事件。 2.3市场机制 经济学认为,西方自由主义范式通常被认为是解决制度失效的灵丹妙药。在这种范式中,经济行为与政治、法律等领域分离,商品也仅仅是个人的财产,不用牵涉到任何的亲属或依附性群体。这些观念对于西方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具有重要贡献。土地进入市场,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匿名的关系。而在我国传统社会中,土地往往具有不可让渡性,体现更多的是社会关系与社区意识。比如,Freedman强调土地作为中国宗族的存在与延续的经济价值,为了保证宗族团结,往往设置族田、公田,增加共有财产,避免土地流出社区,降低宗族的实力。Schurmann则认为,我国传统社会强调孝顺,鼓励祖先崇拜来加强祖产与家族之间的关系,确保土地在近亲的范围内延续下去,共同避免了土地私有制度的兴起,以及大家族的解体。也因为如此,土地也具有了社会意义。无论是经济意义的强调,还是社会意义的强调,乡村社会对土地交易的慎重与过度市场化的限制是其共同点。当然,将土地保留在社区内部,也是道义经济的体现。集体化以来,土地所有权留在集体,按人口均分经营权,其实质是防止土地兼并,同样具有规避风险的意义。而这一考虑,当然也会内在地限制土地市场的形成,对于土地规模经营往往产生负面影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还受到地区特征的影响。由于各地市场传统、地理区位与社会结构各不一致,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效果也各不相同。在东部地区,因其商业传统及市场中心的地位,土地流转市场也较为发达;而在一些远离经济中心,社区主义传统强势的地区,通过市场机制来进行土地流转就会受到制约,比如乡村地方非正式的限制会影响市场机制的功能,通过村干部推动土地规模经营、通过宗族选择交易对象,通过“找价”传统寻求增值收益的合理性等等。这一点从农村土地流转调查课题组对江苏南通石港与江西贑中高滕镇的调查比较中就能看出。石港地处经济发达的江南,有悠久的市场传统,土地市场发育完善,土地流转出村落的情况较多,竞价激烈,合同效力很大,往往可以达每公顷15000元的年价。而地处赣中偏僻的高滕镇,宗族意识较强,土地流转往往在村内实现,如果要进行大规模的流转,只能由地方政府或村委会来推动,签订的合同也有熟人社会的特点,价格体现的市场意义不大,最高每年每公顷3750元,在土地增值时,承包者往往会抛开合同,要求涨价。通过对这3种社会性因素的分析来探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所涉及的产权逻辑:(1)具有物权特征的土地经营权的历史性。土地经营权能够作为流转的主体,是国家意识形态性与法律设计的后果,具有历史性与社会性,国家(政府)可以剥夺;(2)权利主体的模糊性。国家法律并未清晰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具体构成,这给予地方性非正式制度解释的空间;(3)权利分割的多元性。法律明确规定农户的经营权,但是并未明晰土地集体所有权主体,这种模糊性使利益相关者如何分割收益权、控制权、让渡权,要依赖社会性制度;(4)权利实现的双重性。国家是权利实现的重要手段,通过颁布法律来实现权利的保护,社会关系与社区意识对实现权利的保护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5)让渡权利的多样性,以及价格机制的多样性。市场是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但是地方渠道也可以实现土地的流转,要根据所处区位、经济传统、地方社会形态来看待不同的让渡方式与特点。 3结论 在具有浓厚文化和历史传统的中国乡村社会中,土地流转不仅仅是一种市场行为,不仅仅只受经济规律的影响。它也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进行,嵌入在社会关系之中,流转人和被流转人之间仍然还有一个相连接的纽带。同时,从宏观层面来看,我国土地产权是“残缺”和“模糊”的,导致土地集体所有权主体虚置,土地优秀处分权缺位,交易受限,农民的土地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等问题,这也为乡村各种社会性因素的介入提供弹性空间。因此,笔者从产权社会学视角出发,认为单单依靠国家的法律制度及市场机制来讨论土地流转,脱离产权运作的社会环境的分析是不完全的,唯有加入地方制度分析,考虑国家、市场、地方性制度的互动关系和影响过程,全方位地看待土地流转这一经济现象,才能更清晰地解释影响土地流转的因素,从而为解决土地流转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作者:胡亮刘月平单位: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社会学论文:土地流转社会学论文 一土地流转的影响机制分析 国家、市场机制、地方性制度(地方家族主义、权力网络)是许多学者用来分析我国农村经济制度发展与变迁的主要解释框架,而这3个因素也构成了土地产权“镶嵌”的社会背景,从根本上影响着土地流转的进行。 1国家要素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由国家主导的制度创设 1949年以来,由于国家在组织领导土地运动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把自己的意志注入了农民私有产权之中,这种“路径相关”,就使得国家可以依其意志调整产权,建立符合其意识形态的集体产权制度。当然,国家的引入非常容易导致农民所有权的残缺,其实质是国家拥有土地的最终控制权,并通过法律、法规加以表达。从国家创设的法律分析,《物权法》第125条规定,土地经营权人可以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中央2001年18号文件也明确指出:“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建立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也不得阻碍农户依法流转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也明文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但是国家并未明确土地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宪法中依旧保留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征用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权,拥有比所有权人更大的控制权,这使得农村土地权利拥有者之间的关系变得不稳定,从而阻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国家要素的另一体现是国家科层体系对地方政府的影响。现有的政治体系使地方政府有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上级任务的政治压力,地方政府会想方设法实施土地流转的政策与任务。但是,中央政府和政策决策过程的稳定制度安排从来就存在着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区别。一个基本的观察是,中国的国家政权不是铁板一块,中国改革时期的政治逻辑表现在政府各部门间多种利益间的平衡、妥协和达成一致,体现了一种渐进而不是跳跃式的改革道路。因此,国家政策的决定和推行是在各个部门间的相互作用和制约下实现的。在一定的政策条件下,当国家与地方政府目标并不一致时,地方政府可以凭借其国家人角色,假借国家政策,使其偏离国家目标。比如国家希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利用集约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而有的地方政府把这一目标形式主义化,缺乏为民增收的考虑,甚至侵犯农民权益。 2地方性制度进行清晰的产权界定 将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不受限制地进入市场,这是当前土地流转政策的愿景。而事实上,制度经济学产权观念源自于西方个体主义传统,与我国乡村社会建立在地方化的家族主义、村落共同体意识上的产权观念并不一致。我国乡村社会基本上是一个建立在亲缘、地缘基础上的社会,家族主义传统至今发挥影响,缺乏个体主义存在的空间。Schurmann指出,在这样的家族主义传统下,中国人在宗族观念下的土地观念,比如家财共有制、先买权的设定、典权的设定、找价、回赎权等等,都使土地无法私有化和自由转让,只有生产价值而没有经济价值。此外,传统社会中对于田底、田面权的分割、永典权的设定,与制度学派的产权观念明显大异其趣。因此,当产权制度移入我国时,就会受到传统主义的制约。此外,由于法律对集体产权主体的模糊设定,使土地的经营权基本上表现为社区成员权资格的获得。所谓成员权,即土地集体所有制赋予村庄内部每个合法成员平等地拥有村属土地的权利。由于成员权的存在,每当一个新的合法成员进入村庄时,他都有从他人那里分得一份土地的权利,而每当一个成员离开村庄时,其他人享有将其土地平分的权利。而什么样的个体拥有成员权资格,又深受家族主义、社区派性等因素的影响。如蒋省三等观察的一些现象:一是已弃耕的外出务工人员认为自己拥有本地户口,理所当然有权重新索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小城镇落户者,其认为虽然户口不在村,但是祖辈住在村里,主要家族都在村里,有权回村要求承包地。再比如出嫁、嫁入的女人,也存在着土地的纷争。这些现象反映了成员权的灵活性,同时也是土地流转的一种障碍。由于社区成员资格的派性,阻碍了有受让意愿的非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进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真正作为交易的财产进入市场而自由转让,因此,这种转让不是市场机制下真正意义的资源流动。另外,乡村权力网络也影响土地流转。集体化时代以来形成的路径依赖,使发挥原来大队功能的村委会和村干部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代言人,拥有比农民更大的土地控制权。当然,由于其介于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角色,村委会(大队)干部角色也表现出复杂性,既有道德层面,又利用这种权力获得好处。一些地区的土地流转中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就是村委会在收回承包地过程中,出现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此外,由于土地的集体所有制这一法律形式,给予村集体类似于土地所有者的法人地位,而这种权利又天然的集中于干部手中,这也使干部有了主导土地流转行为的最合理支持,当干部向营利型经纪人的方向转变时,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干部伤害农户土地利益的事件。 3市场机制经济学认为 西方自由主义范式通常被认为是解决制度失效的灵丹妙药。在这种范式中,经济行为与政治、法律等领域分离,商品也仅仅是个人的财产,不用牵涉到任何的亲属或依附性群体。这些观念对于西方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具有重要贡献。土地进入市场,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匿名的关系。而在我国传统社会中,土地往往具有不可让渡性,体现更多的是社会关系与社区意识。比如,Freedman强调土地作为中国宗族的存在与延续的经济价值,为了保证宗族团结,往往设置族田、公田,增加共有财产,避免土地流出社区,降低宗族的实力。Schurmann则认为,我国传统社会强调孝顺,鼓励祖先崇拜来加强祖产与家族之间的关系,确保土地在近亲的范围内延续下去,共同避免了土地私有制度的兴起,以及大家族的解体。也因为如此,土地也具有了社会意义。无论是经济意义的强调,还是社会意义的强调,乡村社会对土地交易的慎重与过度市场化的限制是其共同点。当然,将土地保留在社区内部,也是道义经济的体现。集体化以来,土地所有权留在集体,按人口均分经营权,其实质是防止土地兼并,同样具有规避风险的意义。而这一考虑,当然也会内在地限制土地市场的形成,对于土地规模经营往往产生负面影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还受到地区特征的影响。由于各地市场传统、地理区位与社会结构各不一致,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效果也各不相同。在东部地区,因其商业传统及市场中心的地位,土地流转市场也较为发达;而在一些远离经济中心,社区主义传统强势的地区,通过市场机制来进行土地流转就会受到制约,比如乡村地方非正式的限制会影响市场机制的功能,通过村干部推动土地规模经营、通过宗族选择交易对象,通过“找价”传统寻求增值收益的合理性等等。这一点从农村土地流转调查课题组对江苏南通石港与江西贑中高滕镇的调查比较中就能看出。石港地处经济发达的江南,有悠久的市场传统,土地市场发育完善,土地流转出村落的情况较多,竞价激烈,合同效力很大,往往可以达每公顷15000元的年价。而地处赣中偏僻的高滕镇,宗族意识较强,土地流转往往在村内实现,如果要进行大规模的流转,只能由地方政府或村委会来推动,签订的合同也有熟人社会的特点,价格体现的市场意义不大,最高每年每公顷3750元,在土地增值时,承包者往往会抛开合同,要求涨价。通过对这3种社会性因素的分析来探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所涉及的产权逻辑:(1)具有物权特征的土地经营权的历史性。土地经营权能够作为流转的主体,是国家意识形态性与法律设计的后果,具有历史性与社会性,国家(政府)可以剥夺;(2)权利主体的模糊性。国家法律并未清晰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具体构成,这给予地方性非正式制度解释的空间;(3)权利分割的多元性。法律明确规定农户的经营权,但是并未明晰土地集体所有权主体,这种模糊性使利益相关者如何分割收益权、控制权、让渡权,要依赖社会性制度;(4)权利实现的双重性。国家是权利实现的重要手段,通过颁布法律来实现权利的保护,社会关系与社区意识对实现权利的保护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5)让渡权利的多样性,以及价格机制的多样性。市场是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但是地方渠道也可以实现土地的流转,要根据所处区位、经济传统、地方社会形态来看待不同的让渡方式与特点。 二结论 在具有浓厚文化和历史传统的中国乡村社会中,土地流转不仅仅是一种市场行为,不仅仅只受经济规律的影响。它也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进行,嵌入在社会关系之中,流转人和被流转人之间仍然还有一个相连接的纽带。同时,从宏观层面来看,我国土地产权是“残缺”和“模糊”的,导致土地集体所有权主体虚置,土地优秀处分权缺位,交易受限,农民的土地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等问题,这也为乡村各种社会性因素的介入提供弹性空间。因此,笔者从产权社会学视角出发,认为单单依靠国家的法律制度及市场机制来讨论土地流转,脱离产权运作的社会环境的分析是不完全的,唯有加入地方制度分析,考虑国家、市场、地方性制度的互动关系和影响过程,全方位地看待土地流转这一经济现象,才能更清晰地解释影响土地流转的因素,从而为解决土地流转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作者:胡亮刘月平单位: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社会学论文:传统教育社会学论文 一、“新”教育社会学产生的背景 教育社会学的“新”发展———对传统教育社会学的超越进入当代社会,教育社会学经历了较快的发展。20世纪50年代,教育社会学的学科建设在英国取得了空前的知识地位和政治影响,英国的社会学家在“新”教育社会学研究中处于“领跑”地位,并于70年代晚期建立了教育社会学的专业课程。教育社会学成为现代西方一个具有国际影响的主要流派,产生的原因也由于世界的全球化进程而具有国际性。当今世界学术传播、交流的国际化的现实也决定了其必定与“传统”教育社会学有很大区别。首先,对传统结构-功能主义方法论的挑战。功能主义建立在社会进步和工业发展的乐观主义背景中,主张通过特定道德价值的社会化,使学校教育制度成为促成个体适应社会并整合到社会系统中的最合适工具,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帕森斯“结构功能主义”理论。他在对学校与社会的关系研究中认为,学校是典型的社会化的现代环境,他将班级视为社会体系的子系统,认为其作用在于维护社会秩序,而学校和家庭是承担传递价值和规范责任的机构,塑造个体人格和符合工业社会要求的特定发展。20世纪60年代,随着西方文化运动的发展,“新”教育社会学研究以“冲突理论”为武器,矛头直指功能主义。主张以社会冲突来考察教育现象,批驳功能主义的技术功能理论,认为无法把学校教育的发展直接归因于经济与技术变化的结果,也无法把学校教育的主要作用归结为对学生进行从事未来职业所需技能的训练;学校的主要作用在于传授社会支配集团的身份文化(statusculture),学校教育发展的动力来自不同身份集团之间的冲突。其次,对传统教育社会学“教育平等”观的超越。传统教育社会学承认教育不平等的合法性,认为教育竟争是一种民主政治的机制,不平等本身是教育系统外在的因素,人们职业上的差别是社会职业结构变化的结果,教育系统中的不平等是从外界带入的偶然的无能为力的东西,学校本身是公正的、中立的,教育是获得成功的钥匙,人们可以通过工作和教育保持或改变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新”教育社会学则认为学校从表面上看是公正的、中立的,其实它却是处于统治阶级控制下,“不仅学校制度、教育价值观为统治阶级所控制,而且连学校教什么、教谁、如何教也是如此;教育竞争也不是公正的,首先,具有不同阶级等级背景的学生在受教育的条件方面有优劣之分;其次,学生的成就动机也不是中立的因素,它受着阶级结构、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影响;再次,学校里传授的知识以及掌握知识成败的标准对中、上层阶级的学生有利,对下层阶级学生不利;另外,从总体而言,教师的操作性价值判断也与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相一致。”学校并不能产生教育平等。 二、“新”教育社会学发展趋势及其批判 (一)“新”教育社会学的学科融合 吴康宁教授认为,从60年代末开始,西方教育社会学逐渐繁衍出各种各样的理论,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学派,从而使教育社会学进入一个学派争鸣的时期。而到了90年代以后,教育社会学虽然存在多元化发展,但各学派之间的论争渐渐少了,出现了多元共存共融和形成教育社会学共同体的发展态势。米歇尔•扬的《知识与控制:教育社会学的新方向》一书将教育社会学与知识社会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将作为传授知识主要渠道的学校课程纳入了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视域。在70年代中期,美国一些学者也参加了“新”教育社会学的讨论。如阿普尔作为课程论领域中的政治———社会派激进主义的“重构概念论者”运动的领袖出现的,他是从课程论领域的意识形态批判开始的。在70年代末,他在《新教育社会学:分析的文化与经济再生产》一文中把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激进的教育社会分析概括在“新”教育社会学之中。他们用不同的方式将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法、互动理论与知识社会学熔合并铸就了一套新的、多元的批判性工具。教育社会学中纯粹的理论急速减少,出现了史无前例的学科跨界、观念变化。到了90年代后,批判的传统与后现代的发展集中在教育政策分析和教育改革领域。 (二)学科继续发展的批判取向 “新”教育社会学研究的领军人物兰德拉(Laudera)、布朗(Brown)和哈尔西(Halsey)认为,在过去的40年中,教育社会学的学科构成中的关键要素包括下面一些问题:“不同社会群体的生活机会中教育究竟发挥了什么样的功能?怎样有效地解释为什么有些群体总是会赢而有些总是输?教育是作为个体解放的途径还是社会控制的途径?教育后果与经济和社会的关系是怎样的?怎样最好地理解教育过程?学校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吉诺斯(HenryGiroux)在《新教育社会学的再制与反抗理论:批判的分析》一文中更尖锐地指出:“劳工阶级学生不全然是资本的副产品,亦即不全然顺从权威教师与学校———它们教导他们以过着一种感觉迟钝的劳工生活———的命令。相反地,学校代表纷争的领域,这个领域不只具有结构的矛盾与意识形态的矛盾,而且也具有集体的、有知识的学生的反抗。”这些问题是对教育的目的与作用、教育与个体关系、失败儿童的原因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在继承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传统教育学研究的突破。 作者:方蒸蒸单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社会学论文:补习教育机构社会学论文 一、社会学新制度学派对于组织环境与逻辑的阐释 组织研究一直在社会学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于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社会学新制度学派更是以组织研究为优秀内容,该学派围绕着组织机构在规章制度上的趋同现象展开分析,试图回答“为什么当代社会中组织机构的结构和规章制度越来越相似”?换言之,是什么因素影响乃至决定着当代组织机构的发展?社会学新制度学派中的华裔学者周雪光在总结学派中其他学者观点的基础上,认为是一种所谓“合法性机制”的作用,最终造成了组织趋同现象。这种合法性机制是指诱使或迫使组织采纳具有合法性组织结构和行为的观念力量,具体包括一个社会中的文化观念、法律制度等可以对社会所有成员产生影响的因素。合法性机制观点的提出,使得对于组织结构的传统认识被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包括权变理论、资源依附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等在内的传统组织理论大都认为组织结构设计是由组织目标和组织任务决定的,而社会学新制度学派在这些传统认识中又加入了组织所处社会环境因素。这样,社会学新制度学派就由对于组织趋同的现象分析进入了组织所处环境问题的理论细分。按照斯格特的梳理,新制度学派将组织所处环境区分为两种类型,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前者是从技术的角度看待组织的运行,包括组织外部的资源与市场、组织内部将投入转化为产出的技术系统等,后者是指组织生存于其中的社会的法律制度、文化观念和社会规范等因素,但新制度学派所关注的制度环境主要是社会的共享观念及规范因素,也就是支撑社会生活稳定化和秩序化的、被普遍接受的符号体系及其共同意义。社会学新制度学派坚持认为,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对组织具有不同的影响。技术环境要求组织内部的结构和运行程序满足技术效率,而制度环境则要求组织内部的结构和制度符合社会公认的“合法性”,也就是采用在制度环境中已被广为接受的组织形式和做法,而不管这些做法对组织的内部运作是否有效率。例如,企业在内部结构上采用科层制,常常不是出于技术和工艺流程对管理的需要,而是因为科层制已被社会广为接受,如果某家企业不采用这种组织形式,其在市场上的“合法性”将受到怀疑。因此,制度环境对组织的要求可能与技术环境相矛盾。为了满足这些相互冲突的环境要求,组织的一个重要对策是把组织的内部运作和组织的正式结构分离开。一个组织建立了许多的规章制度却并不真的实施,这可能是因为这些规章制度是为了应付制度环境的要求,与它的内部运作无关,这就使得组织内部可能存在毫无实际意义的结构分化。为了更明确地反映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对组织所具有不同的影响,弗里德兰和阿弗德提出了组织环境具有多元逻辑的观点,他们认为在当代西方社会,每一种组织环境都有一个中心的逻辑,包括一系列的物质实践、社会关系和符号构成,这种多元逻辑之间可能是互补也可能是矛盾的。社会成员便可能利用不同的逻辑来满足自己的目的,有时符号和规则被内化并提供趋同性,而有时它们又成为个体、群体和组织利用作为变迁的资源。这样,组织环境问题又派生出逻辑问题,而这些不同组织环境及其派生逻辑在社会学新制度学派看来,不仅存在同时并存的理论可能,而且正在社会中实际发生着。 二、补习教育机构面对的环境与逻辑补习教育机构 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组织形式,在其发展过程中也面对着两种不同环境———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而且两种不同环境同时对补习教育机构施加合法性约束,根据笔者的调查和分析,技术环境要求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一种经营型逻辑,而制度环境要求的合法性则主要表现为一种服务型逻辑。 (一)补习教育机构面对的技术环境与经营型逻辑的生成组织研究者 在早期的研究中发现,没有任何组织能够自给自足,组织必须在与环境的交换中获得资源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而组织领导者必须为组织制定出有效率的规章制度来保证这一交换过程的顺利实现,正是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技术环境”就成了传统组织研究中较早诞生的一种理论发现,也集中反映出早期组织研究以组织目标达成为优秀的理论诉求,如早期的组织研究者迪尔曾将技术环境定义为“与确定目标和达到目标有着潜在联系的所有环境的总称”。补习教育机构由于多为私人投资兴办,基础相对薄弱,因此从所处环境中获得足够资源来维持生存和发展便是该类型组织的首要目标,也是补习教育机构所面对技术环境的最重要内容。为了实现上述组织目标,补习教育机构与所处环境之间的交换主要表现为文化资本与经济资本之间的转换,“布迪厄认为劳动时间的积累是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的共同实质,也是它们可以相互转换的根据”,具体而言,补习教育机构的运作过程是通过知识讲授、经验传递和技能培养等具体内容来实现机构成员身上所负载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化,进而获得财富性收入。在布迪厄看来,文化资本是一种新型的资本存在方式,“是通过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而储存于个人身体中的文化知识、文化技能和文化修养”,掌握文化资本的社会成员,也是“文化产品”的所有者,但他们只有通过进入类似补习教育机构等组织,才能最终实现“文化产品”的销售,从这个意义上理解,补习教育机构所处的技术环境就是一个交换环境,一个供两种不同资本形态相互转换的资本转化场。经营型逻辑是指在补习教育机构与技术环境互动过程中形成的趋于以成本效益为机构行为特征的组织规则。从组织合法性角度考察,经营型逻辑表现为结果的合法性,即机构行动以最为有效的途径达到目的和取得成效,而如何在这一过程中提高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化率就成了其中的关键。在经营型逻辑的主导下,补习教育机构的组织者重点在机构运行中的成本和收益环节进行控制和处理。在成本方面,面对场地费用和员工工资两部分最大支出,补习教育机构的组织者们都极尽节省之能事。面对场地费用,在笔者调查的20家补习教育机构中,仅2家使用自有房屋,其余皆为租用房屋,且20家机构中有19家使用民宅作为教室,其余1家使用商用写字间作为教室,教室的隔墙、水、暖、气、电、通信等各种设施均为居住用房使用,完全达不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8月8日颁布修订的《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的教学空间要求,可以说“办学条件”颇为简陋,而这种“人为”简陋的背后自然节省了场地费用的大笔支出。面对员工工资费用,在逐利观念的驱使下,补习教育机构的组织者往往并不雇佣文化资本含量较高的优秀“教师”,而是在满足补习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雇佣普通“教师”,以获得更高的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转化时的转化率,这也是当前补习教育机构中在校大学生充任“教师”情况大行其道的主要原因。在收益方面,补习教育机构更是直接地表现出了经济资本优先的经营型逻辑。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补习教育机构的组织者常常会在学生的补习周期内加大课程密度,安排较多课程,以获得更多的经济资本收益,甚至于,一部分组织者全然不顾本机构成员文化资本的实际状况,将普通“教师”包装成所谓“名师”,进行虚假宣传招生。 (二)补习教育机构面对的制度环境与服务型逻辑的延续 “技术环境允许组织使用基于生成系统制造产品特征的控制手段,产品和服务可以根据相对成本和质量来估价,这就产生了‘结果控制’,制度环境强调的是组织遵从形式理性规范的程度、正确过程得以实施的程度以及恰当结构处于合适位置的程度”,换句话说,制度环境要求组织内部的结构和制度符合社会公认的“合法性”,也就是采用在制度环境中已被广为接受的组织形式和制度,而不管这些组织形式和制度对组织的实际运作是否确有实效。虽然补习教育机构具有私人投资性质,但在社会公众的观念中却与主流教育密不可分,这种延续自主流教育的共享观念便是社会学新制度学派论述中的补习教育机构所处制度环境。具体而言,补习教育被学者和社会公众理解为“影子教育”,一种对于校内主流教育的延伸。相较于补习教育的资本转化场特征而言,主流教育则是一个文化资本的输出场,政府投资兴办主流教育机构的目的是通过向国民传递文化资本来提升国民素质,使个人得以适应社会参与社会生活,这其中最为重要的文化资本也被政府视为类似医疗健康、住房保障等社会生活必需品,为此政府对文化资本的“购买价格”和“质量”进行了严格的监管,以保障社会成员都能获得受教育的权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教育法》第25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而厉以宁先生也将义务教育和高级中学教育视为纯公共物品性质和基本具有公共物品性质服务。可以说,在建国后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主流教育关注平等,惠及普遍的根本特征已深入人心,成了一种社会共享观念,而作为“影子教育”的补习教育,在社会公众眼里也与主流教育不应有别。服务型逻辑是指补习教育机构在与制度环境互动过程中形成的以彰显制度环境中被普遍接受的共享观念、规范因素和符号体系为机构行为特征的组织规则。从组织合法性角度考察,服务型逻辑表现为过程的合法性,即机构行动对于教育管理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期待内容的有效彰显,而如何在这过程中提高文化资本传递的有效性被视为其中的关键。在服务型逻辑的主导下,补习教育机构的组织者需要努力满足教育管理部门及社会公众的共同期待内容,而这些内容大多与主流教育联系密切。例如,为了响应国家和政府提升国民素质的号召,主流教育日益注重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努力将应试教育转变为素质教育,一些在传统教学环节中不受重视的音体美等科目逐渐受到校方青睐,在这一客观背景下,作为“影子教育”的补习教育机构也相应出现了一些调整,其中近年来部分补习教育机构增加心理咨询和励志类教育内容就是顺应这一客观趋势的表现。校外补习教育机构面对的两种环境及逻辑同时构成了对于机构的合法性约束,但两种约束之间并不和谐,而是处于一种紧张和对立之中。技术环境及经营型逻辑要求补习教育机构以工具理性方式展开运作,强调成本与收益,这对于私人投资兴办的补习教育机构而言实属正常,但相对于自主流教育延续而来的“影子教育”特征而言,又可能与补习教育机构面对的制度环境及服务型逻辑相冲突,因为主流教育坚持消除不公,培育平等精神,主张不能因为收入、身份、种族等各种外在条件而产生差别对待。这种现实存在的紧张和对立逻辑,构成了补习教育机构当下面临的双重逻辑约束或曰逻辑困境,而正是在它们的合力作用之下,补习教育机构实际发生着诸多行为偏差。 三、双重逻辑约束下的补习 教育机构行为偏差在补习教育机构面对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两种不同环境时,如何在由不同环境及逻辑提出的合法性要求之间谋得平衡,以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便成了补习教育机构选择行为策略时的关键。但碍于这两种环境及逻辑对立甚至冲突状况的客观存在,补习教育机构无论如何尽力调适自身行为,终究还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行为偏差,其中主要表现为“行为市场化”和“机构冗余化”。 (一)经营型逻辑约束下的“行为市场化” 面对技术环境和经营型逻辑提出的合法性要求,补习教育机构的行为策略是严格比较投入和产出,努力提高效益,最大化地获取财富性收入。虽然这种追求经济利益的做法源自补习教育机构所处的技术环境,也符合其组织目标,但若对这一目标不加控制地恣意追求,势必会出现“行为市场化”的偏差。事实上,这种“行为市场化”的偏差已在当下补习教育领域中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主流教育的冲击和影响。如在利益驱使之下,部分补习教育机构投放虚假招生广告,违规宣传,还有一些补习教育机构组织者为了追求补习生员数量的增加,通过贿赂主流教育中的在职教师的方式来求得对方协助招生,甚至于一些主流教育中的在职教师也受到“行为市场化”的影响,公然违反在职教师不得办班补课的禁令,开班办学,造成极坏影响。虽然补习教育机构受所处技术环境影响而存在追求合理经济利益的诉求,但作为以知识为产品的社会窗口行业,如果放纵自身对于社会责任的承担,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仅会使知识沦为金钱的附庸,在社会中形成一股庸俗之风,严重冲击和影响主流教育制度,还会客观上加大不同背景家庭子代间的地位分化,使得补习教育成为催生新的社会不平等的根源之一,最终影响补习教育的和谐健康发展。 (二)服务型逻辑约束下的“机构冗余化” 面对制度环境和服务型逻辑提出的合法性要求,补习教育机构的行为策略是通过调整自身内部结构设置,不断地仿效主流教育内部结构和功能,延续“影子教育”的公众定位。虽然这种与主流教育形式趋同的做法能有效满足制度环境提出的合法性要求,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但常常以增加补习教育机构的内部设置为代价,进而造成一定程度的“机构冗余化”。笔者在长春市进行的调查中发现,一些补习教育机构配有心理辅导教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还有些机构常年开设针对学生成长的励志课程,而除此之外的一些类似特色课程设置也是不一而足,然而在这些机构组织者对此类现象的解释中却有着些许无奈,明显地反映出制度环境和服务型逻辑的约束和影响。一位组织者曾向笔者介绍,“这些文化课程辅导之外的课程设置起初是没有的,都是后来对眼下主流学校教育中普遍开设相关课程的模仿,因为家长在为学生选择补习教育机构时很看重这些内容,所以很多补习教育机构都开设了这些课程,但这些课程都是赔钱设置,因为这些课程都是辅助性质课程,任课教师稀缺不好找,人工费用极高,很难在这类课程上赚钱。”原本只提供文化课程补习的补习教育机构,其组织目标在于实现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换,但由于所处制度环境的要求而使得补习教育机构不得不在应对过程中不断地“全面”发展,机构设置越来越庞杂、冗余,而冗余的机构设置又必然会产生额外的费用支出,最终造成对补习教育机构正常运作的冲击和影响。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部分增加的额外费用支出也正是笔者前文中发现“消失利润”问题的主要原因! 四、结语 既往的历史经验已经证明,脱离行政规划和法制监管的单纯市场化发展路径将导致宏观秩序混乱和微观行为失范的严重后果,作为兼有经营型逻辑的补习教育机构,不仅是一种新兴的社会组织,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中的年轻参与者,为了防止其恣意发展而可能导致补习教育领域整体无序化问题的出现,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应尽快出台监管政策和法规,强化治理,防微杜渐,使补习教育机构在合理的轨道上健康发展,避免因“行为市场化”的过度发展而产生消极影响。同时,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在出台监管政策和法规之前,还应充分考虑补习教育机构的实际状况,尤其应针对补习教育与主流教育之间的差别与不同,制定针对补习教育机构适用的规范性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角度理顺补习教育机构面对的制度环境,彻底消除补习教育机构存在的“机构冗余化”可能,为其健康发展“减负”,以使其更好地发挥对于主流教育的补充作用。 作者:闫闯单位:东北师范大学社会学学院副教授 社会学论文:考试作弊社会学论文 一、研究方法和工具 本研究随机选取了某地方L高校的本科生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396份,有效率为99%。问卷调查对象情况分布如下:性别比例为女生46%,男生54%;理工科占54%,文史科为46%。所调查学生涵盖L高校16个学院,其中独生子女占44%,党员身份的占6%;年级比例大一至大四学生分别占44%、30%、19%、7%。除研究者自制开发的问卷调查表外,我们还与包括任课老师、辅导员在内的10名高校教职工和因作弊被处分的几名同学进行了访谈。收回的有效问卷录入电脑,用SPSS17.0软件进行描述统计分析。虽然本研究是针对个案大学的质性研究,研究结果不能推广到所有高校,但研究者通过实际调研得出数据并且收集了丰富的资料进行分析,力争使本研究具有“基于场景的外推性”。 二、研究结果及分析 1.总体情况在对大学期间作弊现状的调查中发现,62%的学生表示没有作弊经历(一般来讲,自我报告不端行为的比例低于实际比例,因此L高校有过作弊经历的本科学生可能高于38%)。在38%有过作弊经历的学生中,23%表示作弊过程中没有被监考老师发现,15%被监考老师抓住并进行处理,2%的学生表示几乎每场考试都会有作弊。在对考试作弊这一行为的认识上,35%的学生认为考试作弊是一种不可避免的正常现象;27%的学生认为作弊现象很普遍但不属于严重的违纪行为;20%的学生认为高校作弊是个别现象,不具有普遍性;9%的学生认为高校作弊现象很严重。在访谈中,多位辅导员谈到,学生中普遍流行着“分不在高,及格就行,学不在深,作弊就灵”,“如果考试不作弊,大学就不完整”,“大学作弊是一门必修课”等观点。大学生主体对作弊行为不能做出正确的道德评价,作弊行为本身的道德承载下降。通过调查数据和访谈发现,作弊大学生的自我合理化趋向越来越明显,已经不再把作弊视为道德问题,认为作弊与诚信无关。学生、家长及整个社会环境侧重于考试的功利性,考试功利性的延续压抑了作弊本身所承载的道德价值,把获得成绩看作最终目标。在这种氛围下,学生对考试的态度发生了畸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领域价值观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张扬,身处象牙塔中的大学生不可避免地受到各种不良价值观的影响。学生心目中的作弊是“没办法”、“被逼的”、“别人都这样”、“这个社会就这个样子”,当大学生的主体价值观发生偏差,外界的一切努力也只是杯水车薪。在问卷中有这样的题目,“考试被抓后您会采取的行为?”41%的学生会联系任课老师或者阅卷老师希望酌情照顾;17%的学生会首先联系家长,让家长出面找领导说情;16%首先会找辅导员出面说情,26%的学生不采取行为等着学校处理。在访谈中,一位教师谈到,“师友”关系很少存在,现在的学生衡量师生关系就是看给不给高分,每次考试结束都会收到学生的短信、电话,希望给点“关系分”。我们也不会为难学生,一般情况下都会及格。教师出现此类行为是缺乏学术诚信的表现,认为给点“情感分”无足轻重,难以与道德、诚信等相关联。高校多注重对学生道德教育,忽视了教师群体的学术道德、诚信的不间断教育。大学教师是大学的主要施教者,他们的状态将对学生产生直接的影响,极大地影响着学生对作弊行为的道德评 2.对作弊行为的态度问卷中有这样的问题设计,您对考试作弊行为持何种态度?64.87%的同学持反对和憎恨态度,22.31%的同学持同情、理解和宽容态度。12.82%的同学持赞同或无所谓态度。问卷中还有这样的问题,您对正在发生的考试作弊行为作何反应?46%的同学会沉默、打掩护、装作没看见,37%的同学会立刻指出并劝告、批评、检举,17%的同学会在考试后提醒他作弊是错误的。当在考场上您被要求提供“帮助”时,50%的同学会不予理会,断然拒绝;31%的同学会在考场上私下交流一下。在访谈中,辅导员们承认有监考不严的现象,一位辅导员谈到,考场上学生左顾右盼、交头接耳时,只要不太过分,监考老师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原因是一旦被认定为作弊,处理手续非常繁琐,后期还经常出现其他老师替学生求情,监考老师承担非常大的心理压力等等。监考不严,作弊有了萌芽的温床,使得大学生作弊数量增加。问卷中数据统计得出17%的学生表示有过作弊经历,但是没有被监考老师发现。基思-史皮格等人对127名美国大学教师的调查表明,77%的教师认为处理学生作弊是一项非常繁琐艰难的工作。他们披露了出,作弊证据不足时处理作弊事件所承受的焦虑与压力,害怕学生报复与指控是教师忽略学生作弊的主要原因。总的来说,面对作弊现象,监考老师缺乏预防和处理作弊状况的相关培训,大部分监考老师按照自己的方式处理作弊,并未遵从学校制定的监考政策处理,使学生存在侥幸心理。 3.大学生的作弊动机问卷中关于作弊动机调查中,67%的学生仅仅为了能够及格;13%的学生为优化分数、提高名次,以便为毕业求职做准备;12%的学生为了能够顺利毕业;8%为了获得奖学金或学生干部称号。在访谈过程中,多位任课老师和辅导员都有这样的感慨:学生一届不如一届,一部分学生是贴着录取线进校或者是调剂过来的学生,像英语、数学、物理等连贯性较大的学科,入学前基础就不好,学习起来很吃力;对于上大学后新开的课程,由于学习方法、思维方式与高中时完全不同,找不到合适的学习方法,因此便逐渐失去学习兴趣。还有一部分学生刚进入大学时缺少压力,学习松懈,玩网络游戏、谈恋爱占用大量时间,导致跟不上老师的上课进度,大一大二考试不抄不及格;到了大三大四,发现落下的知识点太多,不知道从何补起,不作弊便无法取得学分、无法按期毕业。扩招后,新生入学质量普遍下降。自1999年以来,中国高等学校大幅度扩大招生,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从1998年的643万人上升至2013年的332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更为突出的论争焦点已转移到大学生的培养质量上。地方高校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力军,如何在扩招过程中保证大学生的培养质量一直是一个重要课题。马丁•特罗曾指出,大众化向普及化阶段发展过程中,高校将逐渐出现三种新的学生类型:一是原本对高校升学并不抱有高度期望,也不具备升学所需的学术资质,并且家庭经济和文化资源也不充裕的学生;二是高等教育适龄人口中的“非自愿”型升学者,他们属于被动升学选择的群体,虽然进入了高校,但对高校教学课程并无兴趣;三是成人学生。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在向普及化迈进的过程中,以上三类学生已经出现。随着学生的多样化,高校教育亟需根本性变革。可以说,L大学作为地方高校不承担精英教育的责任,学生群体中包含了“非自愿”升学者和学业基础薄弱的学生。对于这些学生,当学校没有提供必要的支持时,学生无法完成学校的学业要求,考试作弊就容易成为他们无奈的选择。学习投入不足,大学生课下时间热衷经商、兼职打工、沉迷网络,无所事事的也越来越多。多位教师提到学生作业普遍存在抄袭现象,在问卷调查中,61%的同学承认课堂测验作弊频率最高,其次是课程结束考试、必修课期末考试作弊频率为18%,大学英语四六级作弊频率为14%,省计算机水平考试等证书类考试7%。学风与抄袭相关度也呈正相关,相关度为0.012。 4.大学生考试作弊方法38%的学生作弊采用夹带小抄的作弊方法,36%偷看前后左右同学,11%采用考场交流的方法,13%借助现代高科技手段,2%会找人替考作弊。一位因考试违纪被处分的同学谈到:考卷上有40分的题目都在课本上,把课本老师画好的范围缩印一下,及格应该没问题。一位任课老师也谈到,考试的范围提前会告诉学生,考试答案确实在书上,考试题目出自课本原题的比重也挺大,只要把原题背过就能及格。考试内容过于偏重考察记忆性内容,缺乏对考查、理解、应用能力的考察。根据《L高校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考试命题要求规定:命题要以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覆盖面要广,题量要适度,难易度要适中,学生自学内容、指定参考书上的内容也要占一定的比例。试题内容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还要检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但L高校考试命题中偏重考察记忆性知识,弱化考察理解、应用知识的能力,导致L高校要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难以被践行。威尔伯特•J•麦肯齐认为学生学什么,既取决于教师的教学,也取决于考试内容和学业的评定方式。因此,想从本质上消除考试作弊现象,真正促进学生的学习,践行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师就必须要改革考试方式和内容。 三、作弊防治措施分析 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过,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纵然你有多大的学问和本领,也无甚用处。任何知识的学习必须建立在诚信教育的基础之上。当今社会诚信危机日益凸显,背后有深刻的社会背景和诸多现实原因。但大学作为育人机构,不能随波逐流,应在品德教育和人才培养方面有所作为。面对学生作弊问题,L高校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对师生进行不间断的诚信教育作弊从根本上讲是学生自身的原因,诚信教育不能脱节,父母从孩子幼年起,学校从学生第一天入学起,就要开展诚信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必须重塑教师的责任感。应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在教师中开展多种多样的诚信教育。伯纳德认为,教师获得培训和帮助将有助于教师更好地处理学生作弊行为。应组织教师学习学校制定的学术诚信政策,为教师之间的学术诚信交流打造平台,对那些学习维护学术诚信做出努力的教师应该给予肯定和奖励。 2.改革考评制度教师要改善监考方法技巧,学校对教师上课实行多种考评制。要改革考试制度,淡化分数比重,考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3.加强学风建设学风是经过长期的积累沉淀,师生共同拥有的“隐形财富”。学生要确立明确的学习动机,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起到学风示范团体的带头作用;在教师层面,要重建大学教师的道德体系。学校管理者应狠抓基本规范,严惩作弊行为,转变管理作风,创造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4.以人为本,为学生提供支持和帮助建立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服务和支持的校级组织机构,为学生提供常规性和专业性的服务和指导。对学业准备度低的学生配备专门的指导老师和学习顾问,为他们提供学习方法、技能以及时间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 作者:王娜娜张德强单位:鲁东大学 社会学论文:独立学院社会学论文 1研究对象及其研究方法 本次研究对象为建筑工程系学生出勤和迟到情况。选取两者为研究对象目的是通过对学风建设重要指标的调查研究,获取真实可信的结论为学风建设方面取得成果提供有力的保证。本次调查采用多种社会学调查方法,包括:问卷法、访谈法、观察研究法、文献研究法。 2学风存在问题分析 ①学生出勤率与专业有关;②学生出勤率与教师自身素质有关;③学生出勤率与课程类型有关;④管理严格的班级与出勤率有关;⑤班级党员人数比例与出勤率有关;⑥家庭经济情况与出勤率有关。归纳起来,体现在两个层面上:社会层面和学生层面。从社会层面上来说,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价值观的变化,重物质的价值观取代了重精神层面的价值观。对于大学生的学习动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而津桥学院作为独立学院,由于自身独特的办学特点同样也存在被社会所接受的一个过程。家长、社会方面存在的认识对于独立学院的发展以及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校的学风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影响因素。除了社会和家长的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教师方面。“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自身的言行举止对于学生来说都是巨大的标尺。独立学院由于自身发展时间不长,师资队伍都以年轻教师为主,教师刚毕业存在经验上的不足,初期会对学生的培养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一部分教师是由公立院校的外聘教师构成,这部分教师资历高,教学经验丰富,掌握课堂能力强,然而由于这些教师来自于公立院校的外聘教师,本身在母校就兼任较重的教学任务,外加独立院校学生自身特点,使得他们在独立学院任教期间就不能做到全身心投入,缺乏足够耐心;另外,一些教师由于自身方面缺乏师德和教师的自身素质,对于育人工作没有足够重视,对学生采用放任的态度。以上这些都会导致学风建设工作存在一系列问题,使得出勤率偏低。从学生层面上来说,主要体现在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班级班风影响校风建设;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学习自控力较差;个性突出,自我意识强,心理脆弱。学习态度、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学习者对学习较为持久的肯定或否定的行为倾向或内部反应的准备状态。它们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行为的发生、学习效果的好坏。独立学院学生在这关键的方面恰好存在缺陷,部分学生对于学习的目的认识不清,以为学习是为父母,学习仅仅是为了最终毕业时的两证,没有为自身确定明确的学习目的,完全是被动学习,应付过关。学习自控力较差也是在调查中普遍存在,且尤为突出的特点。独立院校的学生从高中开始自控力差的特点就已经形成,该特点直接导致了高考考分偏低,然而性格形成容易,更改一些毛病缺点却尤为困难。在父母远离自己的环境中,一旦放纵收心就非常难。 3学风建设工作的对策研究 3.1学校层面 3.1.1强化实践教学建设工程目前许多教师不愿意从事实践教学工作,这也使得实践教学师资队伍不稳定。应该重视实践师资力量的培养,建立一系列制度性机制,提高实践教师收入以及地位,从精神层面上鼓励实践教师发展自身专长,将其应用到教学中,还应加强对实践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实践能力。还可将部分教师安排到实践点进行锻炼,聘请一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教师带领青年教师进行实践工作,这将有助于青年教师的成长。 3.1.2独立学院制度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制度化是学校教学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独立学院和学生自身存在的特殊性要求,学校应该加强校内制度化管理,弥补学生学习主动性和自律性不强的特点。结合学生自身综合素质较高、实践能力突出、社交能力强、思想较为活跃等特点,学校应在制度化的基础上,提高人性化的管理。给予学生特别的关爱,加强学生自身的道德培养。如何将两者恰当的结合,发挥各自的优势这是学校应该考虑和解决的问题,找寻结合点是学校工作的重点。 3.1.3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强调,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因此,建设一支优良的辅导员队伍,使之成为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专职队伍,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独立学院作为一种新兴的高等教育模式,在学生构成、机构设置、运行模式上又具有一系列新的特点,这些都加剧了其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紧迫性与艰巨性。辅导员是从事辅导工作的人员的简称。辅导员制度是目前大学普遍采取的一种学生管理制度,从事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以及学生党团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辅导员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树立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组织协调各班级日常事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将会对学风建设起到重要作用。辅导员应加强与班级学生的联系,关心爱护学生,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教育和指导,处理突发事件。对于经常缺课影响出勤率的学生应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及时处理,保证学风的纯正,给大多数渴望学习的学生创造良好学习环境。 3.1.4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的完善党支部是院级党委管理下的最小单位,党支部的主要作用是发展党员,对党内大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党支部对于内部的党员同志的思想和品行都有良好的塑造的作用。学生党员同志在党支部的宣传教育下,树立了良好的道德观念,从自身建设做起,在班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于班风的树立起到积极作用。在完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基础下,党支部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严格要求学生党员,严格规范入党程序,保证培养出的党员同志都能起到榜样的作用。另外,在各班成立“党员红色小组”。由一个班级中的所有党员组成“党员红色小组”,在班级中承担维护课堂秩序、严肃考勤、促进学风建设的责任,推进以党建促学风的良性循环。班委是一个班级体的骨干力量,辅导员在培养的过程中就要选择好班委,培养学生骨干,通过班委带动整个班级,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平时多鼓励,多关心、信任同学,让他们从内心深处敬仰你,心甘情愿为你办事,这样班级的学习风气也才会被带动起来。 3.1.5其他方法: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采用考勤系统进行学风建设是一种新的尝试。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根据本专业学科特色,研发了针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的考勤系统与网络平台。考核形式,主要是由辅导员老师及任课教师向学生收取考勤卡代替传统的点名形式进行的。每次刷卡结束后,系统将自行生成缺勤旷课学生名单,同时系统连接着学生手机电话号码及学生家长手机电话号码,使得学生及家长收到缺旷课短信,通过这样的方式以促进学生的出勤率⑧。 3.2教师和学生方面教与学两者本来就是双向的,不可孤立。学风建设同样离不开教与学,教师只有自身不断加强,严格要求,提高教师素质以及师德建设,这样学生才会敬仰你,心甘情愿走进课堂。具体措施为:①从教师自身素质做起,丰富课堂教学资源、努力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转变教师的教学观念、丰富课堂教学方式,还应该从学生心理情况进行分析,把握心理变化状况,对于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第一时间给予帮助。②加强师德建设。通过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师德,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开设各种讲座帮助青年教师增强道德水平、完善考评监督机制,利用激励机制提高自身水平、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各种比赛,培养信心以及不断完善自己。只有从两方面加强,教师才会更热爱自己的岗位,将它当做毕生事业去追求,对存在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这样学风建设这一宏大工程才能不断完成。学生作为学风建设的实施对象,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①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建设,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及其爱国情操。“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学生德育的培养能够激发学生爱国情操,同时也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学习观,而这一点对于高校的学风建设是至关重要的;②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兴趣。主动学习和被动学习的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学习效率的提高更能增强学生的学习动力,使他们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从而朝着目标不断奋进;③让学生清楚学习的目的。学习是自己的事情,是个人发自内心的行为,学习目的、学习动机不端正,会导致学习行为偏离正常轨道,学生也会在此情况下出现厌学的情绪,而这一切都需要学校和学生共同努力,不断调整自身的状态,这样学习才能更加主动。学风建设不是一两个人就能完成的事情,需要学生本人、教师、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良好的校风、班风和学风,才能保证高校的教书育人功能的实现,我国的和谐社会的目标也才能够实现。 作者:孟皓单位: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社会学论文:学风建设社会学论文 1研究对象及其研究方法 本次研究对象为建筑工程系学生出勤和迟到情况。选取两者为研究对象目的是通过对学风建设重要指标的调查研究,获取真实可信的结论为学风建设方面取得成果提供有力的保证。本次调查采用多种社会学调查方法,包括:问卷法、访谈法、观察研究法、文献研究法。 2学风存在问题分析 从社会层面上来说,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价值观的变化,重物质的价值观取代了重精神层面的价值观。对于大学生的学习动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而津桥学院作为独立学院,由于自身独特的办学特点同样也存在被社会所接受的一个过程。家长、社会方面存在的认识对于独立学院的发展以及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校的学风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影响因素。除了社会和家长的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教师方面。“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自身的言行举止对于学生来说都是巨大的标尺。独立学院由于自身发展时间不长,师资队伍都以年轻教师为主,教师刚毕业存在经验上的不足,初期会对学生的培养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一部分教师是由公立院校的外聘教师构成,这部分教师资历高,教学经验丰富,掌握课堂能力强,然而由于这些教师来自于公立院校的外聘教师,本身在母校就兼任较重的教学任务,外加独立院校学生自身特点,使得他们在独立学院任教期间就不能做到全身心投入,缺乏足够耐心;另外,一些教师由于自身方面缺乏师德和教师的自身素质,对于育人工作没有足够重视,对学生采用放任的态度。以上这些都会导致学风建设工作存在一系列问题,使得出勤率偏低。从学生层面上来说,主要体现在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班级班风影响校风建设;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学习自控力较差;个性突出,自我意识强,心理脆弱。学习态度、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学习者对学习较为持久的肯定或否定的行为倾向或内部反应的准备状态。它们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行为的发生、学习效果的好坏。独立学院学生在这关键的方面恰好存在缺陷,部分学生对于学习的目的认识不清,以为学习是为父母,学习仅仅是为了最终毕业时的两证,没有为自身确定明确的学习目的,完全是被动学习,应付过关。学习自控力较差也是在调查中普遍存在,且尤为突出的特点。独立院校的学生从高中开始自控力差的特点就已经形成,该特点直接导致了高考考分偏低,然而性格形成容易,更改一些毛病缺点却尤为困难。在父母远离自己的环境中,一旦放纵收心就非常难。 3学风建设工作的对策研究 3.1学校层面 3.1.1强化实践教学建设工程独立学院学生素质总体来说要比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低,然而这些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却很强,因而要提高他们的素质就应该在实践教学中加强。实践教学是学院教学的重要部分,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中心环节和社会经济发展对于独立学院教育的必然要求。目前许多教师不愿意从事实践教学工作,这也使得实践教学师资队伍不稳定。应该重视实践师资力量的培养,建立一系列制度性机制,提高实践教师收入以及地位,从精神层面上鼓励实践教师发展自身专长,将其应用到教学中,还应加强对实践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实践能力。还可将部分教师安排到实践点进行锻炼,聘请一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教师带领青年教师进行实践工作,这将有助于青年教师的成长。 3.1.2独立学院制度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制度化是学校教学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独立学院和学生自身存在的特殊性要求,学校应该加强校内制度化管理,弥补学生学习主动性和自律性不强的特点。结合学生自身综合素质较高、实践能力突出、社交能力强、思想较为活跃等特点,学校应在制度化的基础上,提高人性化的管理。给予学生特别的关爱,加强学生自身的道德培养。如何将两者恰当的结合,发挥各自的优势这是学校应该考虑和解决的问题,找寻结合点是学校工作的重点。 3.1.3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强调,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因此,建设一支优良的辅导员队伍,使之成为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专职队伍,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独立学院作为一种新兴的高等教育模式,在学生构成、机构设置、运行模式上又具有一系列新的特点,这些都加剧了其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紧迫性与艰巨性。辅导员是从事辅导工作的人员的简称。辅导员制度是目前大学普遍采取的一种学生管理制度,从事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以及学生党团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辅导员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树立人生观、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组织协调各班级日常事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将会对学风建设起到重要作用。辅导员应加强与班级学生的联系,关心爱护学生,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教育和指导,处理突发事件。对于经常缺课影响出勤率的学生应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及时处理,保证学风的纯正,给大多数渴望学习的学生创造良好学习环境。 3.1.4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的完善党支部是院级党委管理下的最小单位,党支部的主要作用是发展党员,对党内大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党支部对于内部的党员同志的思想和品行都有良好的塑造的作用。学生党员同志在党支部的宣传教育下,树立了良好的道德观念,从自身建设做起,在班级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于班风的树立起到积极作用。在完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基础下,党支部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严格要求学生党员,严格规范入党程序,保证培养出的党员同志都能起到榜样的作用。另外,在各班成立“党员红色小组”。由一个班级中的所有党员组成“党员红色小组”,在班级中承担维护课堂秩序、严肃考勤、促进学风建设的责任,推进以党建促学风的良性循环。班委是一个班级体的骨干力量,辅导员在培养的过程中就要选择好班委,培养学生骨干,通过班委带动整个班级,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平时多鼓励,多关心、信任同学,让他们从内心深处敬仰你,心甘情愿为你办事,这样班级的学习风气也才会被带动起来。 3.1.5其他方法: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采用考勤系统进行学风建设是一种新的尝试。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根据本专业学科特色,研发了针对学生上课出勤情况的考勤系统与网络平台。考核形式,主要是由辅导员老师及任课教师向学生收取考勤卡代替传统的点名形式进行的。每次刷卡结束后,系统将自行生成缺勤旷课学生名单,同时系统连接着学生手机电话号码及学生家长手机电话号码,使得学生及家长收到缺旷课短信,通过这样的方式以促进学生的出勤率。 3.2教师和学生方面教与学两者本来就是双向的,不可孤立。学风建设同样离不开教与学,教师只有自身不断加强,严格要求,提高教师素质以及师德建设,这样学生才会敬仰你,心甘情愿走进课堂。具体措施为:①从教师自身素质做起,丰富课堂教学资源、努力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转变教师的教学观念、丰富课堂教学方式,还应该从学生心理情况进行分析,把握心理变化状况,对于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第一时间给予帮助。②加强师德建设。通过各项活动树立良好的师德,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开设各种讲座帮助青年教师增强道德水平、完善考评监督机制,利用激励机制提高自身水平、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各种比赛,培养信心以及不断完善自己。只有从两方面加强,教师才会更热爱自己的岗位,将它当做毕生事业去追求,对存在问题的学生及时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这样学风建设这一宏大工程才能不断完成。学生作为学风建设的实施对象,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①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建设,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及其爱国情操。“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学生德育的培养能够激发学生爱国情操,同时也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学习观,而这一点对于高校的学风建设是至关重要的;②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兴趣。主动学习和被动学习的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学习效率的提高更能增强学生的学习动力,使他们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从而朝着目标不断奋进;③让学生清楚学习的目的。学习是自己的事情,是个人发自内心的行为,学习目的、学习动机不端正,会导致学习行为偏离正常轨道,学生也会在此情况下出现厌学的情绪,而这一切都需要学校和学生共同努力,不断调整自身的状态,这样学习才能更加主动。学风建设不是一两个人就能完成的事情,需要学生本人、教师、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良好的校风、班风和学风,才能保证高校的教书育人功能的实现,我国的和谐社会的目标也才能够实现。 作者:孟皓单位: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社会学论文:我国特色社会学论文 一、中国现代性与中国特色社会学介绍 随着人类社会由传统发展到现代化社会形态,使得现代性在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时代都有不同的具体内容。中国现代性是指对中国现代社会本质的概括,因而需要将中国独特的历史文化和实践紧密的结合起来。但是,我国社会的现代性中有很多东西是从国外借鉴过来的,因此,我国社会学理论中的理论框架、基本假设和概念系统等都具有西方社会学的烙印。这种包含太多西方社会学东西的社会形态根本无法指导我国的实践。因此,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理论和中国风格对于指导我国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对于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所包含的内容很多并且设计的方面也很复杂,但是,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始终是一个整体,因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需理论形态应该具有非常明确的意识。尤其是在全球化背景下,我们更加应该构建适合中国特色社会发展的社会学理论形态,以适应现代性的发展新要求。但是,理论始终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之上,因而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对我国特色社会学理论形态的构建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近年来,由于西方霸权主义的不断发展,为了提高我国反对霸权主义的实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形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尤其应该建立具有高度自觉的理论意识。因此,将我国社会发展中的所有不同形态结合起来,以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理论体系,因而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形态具有很强的内在统一性。 二、现代性的变革与中国社会学理论形态的转换 社会的出现虽然与现代性存在很大的联系,但是社会学并不是现代性发展的产物,而且现代性与现代社会发展的思想具有直接的联系。现代性是一种动态的发展观念,因而现代性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状态之下。因此,一旦中国社会学理论形态受到西方社会学理论影响较大,就会使得我国的社会学理论形态中含有早期西方社会的现代性思维框架。目前,实证主义在社会学理论中占据主导的地位,然而,现代性的变革使得当代社会学理论正面临着非常重大的转变。对实证主义的发展进行总结,也是对西方早期的现代性进行省察,因此,现代性正在引领当代社会学理论的发展和转变。在我国社会学理论形态实际发展的过程之中,带有西方色彩的实证主义占据主导地位,因而我国早期的社会学理论是顺应了早期西方社会现代性发展的需求。现代性能够体现西方社会学理论的工具性思维和价值态度。当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理论形态的主要目的是把社会科学的理性原则扩展到人们的实际工作中,让人们通过理性的抉择,以认识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学理论形态的重要性。当然,我国在实际中所认识到的实证主义并不只是理性主要的一个结果。因此,实证主义的社会学理论形态也只是理性主义在社会学理论领域应用的一种形式。在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形态的思想框架中,一般蕴涵着个体与社会、感性与理性、实践与理论等多方面的社会理论。对实证主义的社会学理论形态进行总结,并且对西方早期的社会现代性进行省察,表明我国现阶段社会学理论正朝着更加成熟的方向发展。现代性变革与社会学理论作为当代中国社会学发展的理论背景是构建我国社会学理论形态的重要依据。 三、总结 总而言之,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形态的构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因而需要以现代性的变革为背景和前提。当然,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形态应该以和谐现代性为主题,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理论体系进行总结,进而概括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且在我国社会发展的实践过程之中进行实践,从而实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形态。因此,现阶段研究构建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形态以实现现代性的变革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以上是本人的粗浅之见,但是由于本人的知识水平及文字组织能力有限,因此文中如有不到之处还望不吝赐教。 作者:孙学文单位:中州大学 社会学论文:教育机会均等下的社会学论文 一、教育机会均等的历史进程 在原始社会时,人们是在生活劳动的过程中积累知识,不用别人教导。原始社会教育融于日常生产劳动中,没有特定的教育场所以及从事教育的人员。这个阶段的教育具有原始平等性。到了古代阶级社会,教育为统治阶级独享,并且用来统治下层阶级,造成教育极度的不平等。教育机会均等思想也开始产生。我国古代著名的教育家孔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有教无类”的主张,即教育应普及到所有人,而不应该有贫富、贵贱、智愚、善恶的区别对待。民主思想在古希腊的公民教育中也有所体现。在中世纪欧洲虽然已形成规范化的学校教育,但学校由教会操控,名门贵族大都在家接受教育,普通家庭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虽然教会的慈善事业可以惠及普通家庭群众,但这种教育主要给受教育者灌输忠于教会的思想意识。另外,当时的大学实质是贵族接受教育的场所。因此总体而言,古代阶级社会教育存在严重的阶级性,阶级差别也是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近代社会以后,越来越多的思想先驱拥护教育平等的主张,努力推进教育的发展,使每一个人都可以接受教育。民主主义教育家们积极呼吁教育的平等和自由,如17世纪夸美纽斯提出的“人人都应学到关于人的一切事项”;18世纪时法国启蒙思想家在“天赋人权”的基础上将“人权”同“教育平等”相接轨;18世纪末期,英、法美等一些西方国家已经初步建立相关的法律保障教育平等的实现;西方资产阶级大革命后,教育特权才最终被法律驳回,规定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二、教育均等的因素 教育均等主要包括三个因素:第一、入学机会均等。每个适龄儿童都应享有平等进入学校学习的机会,不能因为身份、地位、背景、种族等而区别对待。第二、学习过程和内容均等,指教学过程应是每个学生都能参与的过程。第三、教育成果均等。指每个学生拥有相等的机会获得学业成功,也就是每一个受教育者均能获得与国家人才培养相符合的学业成果,并且实现初步的全面发展。 三、实现教育均等的策略 (一)确定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成果具有滞后性,所以教育应该持有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这与我国“科教兴国”的战略相呼应。教育优先发展,并不只局限于加大教育经济投资,也包括优先明确教育目的,树立教育目标,为国家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人才。不顾本国的国情,一味追求教育支出,盲目开设专业都反而会使教育不平等加重。所以,确定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合理设置专业、课程以达到人才培养的需要是当前教育革新的重中之重。 (二)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强化素质教育的实施对家境贫寒的学生给予一定资助,确保义务教育的实施力度,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都上学接受教育。在确保义务教育普及落实到位后,还可以进而增加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即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目前我国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初中毕业后就走出了校门。尽力实施十二年义务教育,可以大幅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 (三)改革学制强化职业技术等学校教育,使中等教育多元化进展。 (四)贯彻落实终身学习战略社会竞争不断加剧,企业对员工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高。要在激烈的人才市场竞争中不被淘汰,跟上时代的步伐,终身学习的战略至关重要。可以多开设一些成人教育学校,让成人也可以接受教育。 (五)增加教育财政支出,改进教学条件科学是第一生产力,而科技的发展是教育的直接成果。增加教育经费支出,改进教学条件,从而推动教育的发展,进而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做贡献。 (六)创建新型师生关系新型师生关系要求教师实行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针对学生的特点,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激发其学习兴趣,让学生的优点得到发挥和展现。结语教育机会均等这一问题涵盖范围广泛,而且与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相关联,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课题。确保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公平的要求,也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所以,必须确定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正确的教育观,推进教育机会均等的实现。教育机会均等是现代教育优秀内容之一,是教育界乃至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我们必须重视教育均等这一问题,逐步完善实现这一目标的对策,为民主化进程做出贡献。 作者:杨欢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社会学论文:护理学院护理社会学论文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2013年3~6月,我校护理学院2011级护理本科(1)、(2)班学生200名,其中,男生14名,女生186名,年龄19~22岁,平均年龄(20.31±0.52)岁。 1.2方法 1.2.1教材本课程使用的教材为朱丹教授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护理社会学》,教材共17章,分上、下两篇,上篇主要介绍社会学基本原理、方法等;下篇针对特定人群,如青少年、精神疾病、艾滋病人及护理人员等讨论其社会问题。共20学时,每周2学时,共10次。 1.2.2形成性评价的实施本课程的评价方式由形成性评价(占总成绩70%)和终结性评价(占总成绩30%)组成。形成性评价分四部分:考勤10%,课前分享20%,讨论20%,小论文20%。第1次上课时随机将所有学生分成10个小组,并要求以后上课时按小组坐。 (1)考勤:由学生每次上课前签到,在每次下课后收回。满分10分,缺勤一次扣1分; (2)课前分享:从第2次课起,每次上课前给学生20min分享其查阅的有关护理社会学的内容,包括相关的新闻报道、自己身边的事情或者评论家的观点等。可以直接口述或制作PPT汇报,同学分享结束后由教师做简短的评价,并鼓励其他同学提出自己的看法。发言的次数纳入小组成绩和个人成绩。发言4次记小组12分,之后发言每增加一次增加1分,发言的个人在小组得分的基础上每发言一次加1分,满分20分。使用PPT或者英文分享每次计2分; (3)讨论:讨论的主题和时间提前告知学生,教师根据学生小组讨论时的参与度、积极性、发言情况打分。满分20分; (4)小论文:要求学生课后自己搜索一篇有关护理社会学的文献,并描述其研究类型、研究方法,并对其提出的观点进行分析和评价。满分20分;(5)论文:课程结束前,要求学生根据已经学习到的知识,按照自己的兴趣选择一个社会学问题,设计问卷或者访谈提纲,进行研究、分析,描述现状,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撰写调研报告。满分30分。 1.2.3评价课程结束后,应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了解学生对形成性评价的满意程度,共发放问卷120份,回收有效问卷116份,有效回收率为96.67%。采用方便抽样的方法抽取8名学生进行访谈,听取学生对该评价方法的看法和意见。 2结果 2.1学生成绩(表1)其中仅1人(0.5%)考勤得9分,分享得分为满分20分的有98人(49.00%),总分70分以下1人,70~79分53人(26.50%),80~89分137人(68.50%),90分以上9人(4.50%) 2.2学生对形成性评价的满意情况(表2)82.76%的学生对《护理社会学》课程的开设及其评价方式实施的情况总体上满意,95.69%的学生认为教学方式转变为师生合作、学生合作和学生自主学习。80.2%的学生认为这种评价方式是合理的,19.8%的学生认为评价方式无所谓。 2.3学生访谈结果8名同学均对在《护理社会学》课程中实施的形成性评价持肯定意见,认为学生学习积极性高,课题氛围活跃;7人认为在小组活动中学会展示自己的观点和PPT,锻炼了胆量,增强了自信心;6人认为通过课堂分享学习到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3人认为小组人数多,个人可以分享的次数有限;1人认为作业太多。 3讨论 3.1形成性评价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护理社会学》是一门人文社科类课程,传统的灌输式的教学方式难以吸引学生主动学习,上述结果中显示的绝大部分学生能准时到课,以及近一半的学生能积极参与分享,可能与通过形成性评价刺激学生学习兴趣和求知欲,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有关。在学习过程中,学生通过提前查阅相关的文献和资料,积极思考,总结并分享自己的观点,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教师根据分享和讨论的内容调整教学内容,或者成为课堂教学内容的补充,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学习积极性,自愿将时间放在学习上,这样才能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内提高效率,这可能也是70%以上的学生的课程得分在80分以上的重要原因。绝大部分学生非常满意这种“展示性”强的学习方式。 3.2形成性评价促进了教师的教学素养既往的终结性评价让大部分教师以期末成绩高低来衡量教学效果,对学生学习课程及相关知识的程度把握并不了解;而形成性评价让教师根据学生互动的表现了解学生的兴趣,对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调整教学内容,主动思考对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等的改革。为了掌控课堂节奏,增强课程的实效性,对教师的知识视野、临场应变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另一方面也调动了教师教学的成就感,对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起到一定作用。3.3注意评价内容和次数的科学性形成性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发展,而不能为了评价而评价。形成性评价一定要适时适度,评价的方式、次数和内容都应根据学生的特点、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相结合。护理本科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较低,可能是因为在大学之前的各阶段教育主要以“应试教育”为主,我国学生习惯于教师讲授式、灌输式的教学方法,不愿发言或提问,因此为了鼓励学生能转变学习观念和学习方法,应设计合理的评价内容和次数。例如本课程第1次讨论的主题为“风俗习惯”,教师鼓励学生根据个人经历积极主动分享,让学生增强“展示”的自信心,而在此基础上,进行第2次和第3次讨论的主题以授课内容为中心,分别是“如果你是患者,你认为如何提高护士工作的满意度”、“你认为如何解决护理人员的社会问题”,讨论内容由浅入深,学生讨论热烈,分享积极。 3.4存在的问题本次形成性评价中主要以教师评价为主,如何将学生自评和互评纳入评价手段中,以及如何让评价的各个部分构成比重合理化还需要进一度的研究和探讨。此外,班级规模大势必难以保证评价过程中人人参与,如果增加评价次数,容易造成学生疲于应付,教师工作量增大而难以坚持。所以,进行大班教学的护理院校还需对评价的时间和频次进一步求证。 作者:程利李艳袁杰单位:湖北医药学院护理学院 社会学论文:解读篮球运动社会学论文 一、篮球运动的文化实践与德性 长期以来,社会文化研究领域对“实践”进行了广泛研究。社会文化理论认为制度文化影响着个体的发展,特别是大众传媒输出的文化产品对个体形成了某种程度上的操纵,“实践”是对上述社会文化理论所作出的回应。文化实践的理念,由关注普通人的日常活动转向关注个体的实践体现和创新意识,自主主体的概念中隐含着不受约束的自由的幻想。个人作为独立个体参与实践,必然要在社会环境范畴内行事,因为实践总是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由许多人共同构建。一个人单独进行某些活动,例如自己在家里练习拍球,在后院里练习投篮等,这些活动也没有脱离文化实践的范畴,因为你在进行这些活动之前,已形成了内化的习惯和思维定势,而这些习惯和思维定势是文化实践的结果,个体只有放在社会的、历史的情境中才能被准确认知。 哲学家麦金太尔对实践情有独钟,他认为人的德性由实践衍生。他将实践定义为:“实践意指任何融贯的、复杂的并且是社会性地确立起来的、协作性的人类活动形式,通过它,在试图获得那些既适合于这种活动形式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这些活动形式的优秀标准的过程中,内在于那种活动的利益就得以实现,结果,人们获得优秀的能力以及人们对于所涉及的目的与利益的观念都得到了系统的扩展。实践必须是一种社会性的、复杂的人类协作性活动形式”。麦金太尔提出“德性”是“从实践中获得的后天拥有的人文素质”。对于参与实践的个人来说,德性的产生不仅仅基于个人禀赋,还涉及对社会关系的深入参与。他认为,德性只能通过“与他人互动关系的实践中产生”,因为德性就是参照实践中个人与他人对事物的目的和标准而形成的。实践的社会性需要人们进行学习,实践必须通过有意识的努力才能获得,需要向社会中更专业的从业者学习。进行实践意味着我们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并接受了权威的标准,从而根据自己的态度、倾向性、偏好或口味来选择某些限定性的标准。只有参与实践,才会深入了解它的标准,如果不参与实践,就不可能接受它的标准,或不关心它的标准。根据麦金太尔的分析,个体只有在有共同目标的共同参与的社会活动中才能构建自身的道德意识。社会道德文化是实践的功能体现,实践本身产生了道德功能。从麦金太尔有关“实践本身产生伦理规范”的理论出发,我们发现篮球文化实践者是通过提升比赛乐趣的方式来学习如何行事,篮球中的行为规范并不是某个人制定的,而是在群体文化实践中演化发展出来的。也就是说,篮球运动中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是通过比赛所有参与者的共同实践而构建出来的,这个构建过程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由比赛实用性需求而派生出的行为习惯,而是从篮球文化实践共享过程中衍生的人际关系。篮球文化实践者创造了自身所要遵循的道德,他们自己创造了规范,实践需要以及人际需要促使他们创造和构建这些规范。 二、篮球运动的文化实践与“抵制”的“战略” 在社会和文化理论家中,米歇尔•德•塞尔托是实践创造性的伟大支持者。他认为,日常生活实践是人们的“战略”,是人们对权力机构试图规训和管制他们生活的一种应对“战略”。米歇尔•德•塞尔托将生活实践文化看作是对控制力量的对抗,即福柯所描述的权力的规训与惩罚。日常生活实践是一种对权力规训的“避让但不逃离”的战略。在篮球文化实践中存在着许多战略,发现对手弱点,利用机会的战略在篮球比赛中至关重要。要发展这些把握机会的能力,参与者需要不断实践以增强技巧,一个聪明的行动往往会让你战胜比你强壮很多的对手,聪明的球员往往会利用对手的错误来达成目的,这与米歇尔•德•塞尔托日常生活实践中人们的“抵制”、“避让但不逃离”的战略有异曲同工之妙。但米歇尔•德•塞尔托的理论也有偏颇之处,他的理论似乎将实践与战略混为一谈,他说“许多日常生活实践是人的战略”,日常生活实践在他那里都成为了权力抵制的行为—小的、局部的、短暂的抵制。他经常引用一些例子来证明他的理论,例如木工经常偷用主人的工具为自己家做东西,书店的店员也经常假装工作而实际上在偷看书店的书籍。这些情况在工人的日常生活实践中随处可见,这些小的胜利被他归纳为“基于不同利益和欲望的狡猾的诡计”,是“既不离开其势力范围,却又得以逃避其规训”的战略。但是木工主要还是在为工厂工作,书店店员也主要是在整理售卖书籍,日常生活实践不一定要抵制权力。它们往往表现为福柯所描述的“温顺”,复制重现而不是挑战权力。如果日常生活实践与权力兼容,则战略毫无用武之力。 米歇尔•德•塞尔托的另一个观点是“大众文化的消费者犹如偷猎者一般行事”,他们会使用由外国人制造的媒体产品,以此来超脱权力精英提供给他们的媒体产品,他们经常会以自己的目的来选择产品,而不仅仅是被动地接受权力精英阶层提供给他们的产品。实践不是天生就要革命、反抗和抵制,它们可以不被夸大,仍旧保持一个适度的状态。篮球的文化实践是灌输传统文化价值观的一个工具,虽然实践本身赋予了它某些“战略”,但是它有如日常生活实践一样,不必非要抵制权力的规训,小的、局部的、短暂的抵制只是细微调整战略,它摆脱不了传统文化价值观的规制。布尔迪厄就认为这种抵制是不可能的,他将实践视为是一种具有显著社会性的活动,人的习性赋予实践以意义。实践的习性随着社会群体在面对客观存在所作出的文化反应而发展,它是一种系统化的结构化处理所产生的效果。实践的意义在于实践者已经接受了某种信念,形成了具有心理定势的而又不言而喻的习性。布尔迪厄认为,“实践”代表“具体的语言”,而习性(或称惯习)代表“抽象的语言”。习性并非法律或规范的制度,它是一个松散的自由发挥集合,例如思维习惯,是典型的情绪反应,是让经验更具实用性的方法。布尔迪厄反对将习性视为是一个严谨的体系,因为习性具有适应性,习性的适应性使得在实践中即兴产生一种新的习惯成为可能,实践并不单纯靠习性的逻辑来触发,实践是对当下现实社会交往的需求的反应,习性引导着惯性思维,赋予实践以意义。布尔迪厄多次指出习性具有可塑性,习性的可塑性允许“实践者产生适应无穷无尽的、变化着的情景的无限可能”。实践者需要“应对不可预见却又无时无刻不断变化的情景”,因此实践者会不自然地在“无意之间创造出符合规定的即兴之作”。实践者是“生存艺术的大师,是即兴创作的艺术大师”。对实践者而言,重要的不是规则和模式,而是“机智、灵巧和应变之道”。 篮球运动的文化实践,以组织性的篮球比赛及其媒体呈现为主要代表,比赛是主流的文化实践形式,它是旨在培养文明守纪公民的一个教育工具。在篮球评论中,诸如努力、体育精神、团队协作、自我牺牲等等是常见的有关篮球道德的描述性词语。篮球运动员认真训练不是为了自己的目的去颠覆比赛,而是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以便在比赛中有上佳的表现。在业余篮球领域,没有明显的权力机构,这为抵制权力的“战略”提供了发挥余地,实际上业余篮球也鼓励对主流体育文化的抵制,例如花式篮球、街头篮球的随意性。但是,业余篮球并非一个激进的、无政府主义的实践,即使没有权威人物,即使没有明确的规则指令,实践还是按照传统性的基本规则进行,只是这种规则限制更为宽松,允许参与者进行一些创造性甚至是颠覆性的发挥。 三、结语 篮球运动是一项文化实践活动,篮球运动参与者在文化实践过程中创造了自身所要遵循的道德,促成了自身德性的养成。篮球运动的文化实践中存在着许多细微的“抵制战略”,它们的存在不是消解、而是丰富了篮球运动的文化实践内涵。 作者:宁昌峰单位:盐城工学院体育教学部 社会学论文:社会学人口老龄化论文 一、中国家庭养老问题产生的原因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人的平均寿命越来越长,面对不断增长的人口总数,我国政府为防止由于人口的不断激增而形成各种社会问题,不得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控制人口增长。上世纪80年代,全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变化,我国的人口总数增加明显放缓了,但社会的人员结构却走了另一面,即人口老龄化。面对我国人口结构的这一新变化,家庭养老问题也变得愈来愈突出。事实上,我国作为人类文明的最早发源地之一,“孝道”文化在国人心中根深蒂固,因此,当一个人逐渐步入老年,与家人晚辈同住在一起,让其供养,似乎是每个国人对自己晚年生活的自然规划。但随着中国“少子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社会家庭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传统的大家庭逐渐解体,家庭逐渐变小,取而代之的是“四位老人、一对年轻夫妇以及一个未成年小孩”的家庭模式,由此,由一对夫妇赡养4个老人就显得力不从心,抚养系数比例上升并失衡,这种模式作为现今的主流家庭模式,是一种具有风险的家庭架构。在人口与社会变迁的过程中,传统的家庭供养和照料模式正在弱化,传统的家庭养老已经举步维艰。鉴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全部推向社会还不现实,还需在一定程度上由家庭提供老年人的养老。 二、当前中国家庭养老面临的困难 目前,随着中国“少子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中国的年轻人口正迅速下降,家庭养老的困难正日渐明显,而与此不相适应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老年人也要求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因此,目前老年人的养老,不仅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问题,还有发展问题,即老年人不仅需要有良好的物质生活,还需要有丰富的精神生活。有报导称,淘宝网最近出现了一个“看望父母”的服务,店主接到的订单,代替子女去家中看望老人,替老人干家务、聊天、读报等。这样一则消息让人很是震撼:家庭养老确已不再仅是经济上的给予、物质上的保障,它还确确实实需要心灵上的抚慰。 三、国外发达国家对养老问题的做法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不仅我国存在,在世界各国也都存在。出于对发达国家的盲从,有些学者提出我们可以在养老问题上向发达国家看齐,将养老问题全面社会化。对有些学者的这一提法,作者不敢苟同,其实,对于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一些发达国家也在逐渐将社会化养老回归到家中养老上来。 (一)韩国的养老模式韩国经济在近30年的发展较为突出,不仅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而且韩国的社会结构、家庭结构也有了极大的变化。但唯一不变的是韩国仍与以往一样,在“孝道”观念的影响下,仍然主张家庭养老。为了更好地让国民贯彻这一养老模式,韩国政府在各种场合都宣扬家庭照顾老人的重要性及孝顺老人的儒家文化价值观,并坚持“家庭照顾第一,公共照顾第二”的社会政策。为了将这一政策真正落实到位,韩国政府对家庭养老的国民给予各种优惠:如对在家庭赡养老人的子女可以减免其部分收入税并提供家庭津贴;在接受遗产时,可对有家庭赡养老人的国民减免部分遗产税……通过这些政策,政府希望有更多的家庭愿意承担在家庭赡养老人的义务,从而使韩国能够保持家庭赡养老人的传统。 (二)日本的养老模式日本也是一个典型的东亚国家,其经济也十分发达。在强大经济能力的支撑下,日本在二战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由社会提供、国家支撑的福利机构保障。但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日本意识到,老年人的家庭养老还需回归家庭。因为调查发现,在福利机构度过晚年的老年人常因见不到自己的子女、亲人而心情忧郁、闷闷不乐,长此以往,对身体非常不利;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住在福利院中的老人虽可在看护良好的条件下生活,却不能消除他们紧张不安的感觉,因此,其因心情郁结而死亡的人数要大大超过居家养老的老人。为此,日本在2000年4月1日提出了要“由全社会支撑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口号,并实施护理保险制度。所谓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一种新型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其内容包括福利、医疗、保健的综合配套服务,实现形式主要有两个方面:即设施服务和居家服务。而居家服务的宗旨就是在减轻家庭负担的情况下,让老年人在家里接受各种所需的服务,以此来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三)新加坡的养老模式对于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新加坡一直就主张家庭养老。为此,新加坡将“忠孝仁爱礼义廉耻”作为“治国之纲”。孝道可以稳固家庭,可以使社会繁荣。前总理李光耀曾说,“我们须不惜一切代价,要尽可能避免三代同堂的家庭分裂。”基于这一目的,新加坡于1994年颁布了《奉养父母法》,这一法律是世界上第一个为“赡养父母”所立的法。在这一基础上,1995年11月,新加坡又在其所颁布的《赡养父母法》中规定:成年子女需资助贫困的年迈父母,如其拒绝,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调查情况属实,将判处该子女1年有期徒刑或罚款1万新加坡元。在分配政府廉租房时,对三代同堂的家庭给予价格上的优惠和优先安排。在这一系列制度安排下,新加坡国民很多人愿意在家赡养老年人。 四、我国如何应对家庭养老问题 (一)完善相关的家庭养老制度虽然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老年人养老应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但却缺乏相配套的激励机制与惩罚措施,仅是一纸条文。面对需要赡养四个老人的年青夫妇来说,事实上毫无意义。面对自己的父母,大多数年青夫妇虽有赡养的意愿,“无奈在各种经济压力、住房压力的现实面前,只能无奈选择将年老的父母留居别处,与自己分居。”对日益突显的老年人养老问题,我国政府是否可有限度地学一下韩国、日本、新加坡的作法,使年青的夫妇有能力在自己家中赡养自己的父母。 (二)将家庭养老多元化我国正处于养老模式的转型期,单纯依靠家庭、政府、社会养老似乎都不太现实,因此,必须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真正做好老年人的养老工作。作为一个礼仪之邦,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家庭养老,现在虽然由于经济的发展,家庭成员的结构发生了变化,但我们可根据这一情况,将家庭养老进行泛化。即不是简单地将与老人同住在一起称之为家庭养老,对于与老年人居住的并不太远,可以经常照顾到的情况也应归于家庭养老。因为家庭养老的目的,无非就是使老人在生活得到保障的同时,精神上也可以得到慰藉。而这一点对于与老年人居住相对较近的子女来说,客观上相对容易实现。因此,我们可以将家庭养老泛化一些,在这一理念下,再看我的国的家庭养老问题就会发现,我国的家庭养老从形式上仍然保持着传统家庭养老的格局,但在内涵上体现了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的转变。 (三)社区协同家庭养老现在,不管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都有自己的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都有自己的社区管理机构。而在每个社区,总有一些热心公益的志愿者。对于我国目前家庭养老实际存在的一些困难,各社区可以以社区的名义,组织这些志愿者,对需要帮助的老年人在居家养老有困难时进行一些必要的帮助。这样,既实现了老年人家庭养老的愿望,又为在家庭养老中确实有困难的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此外,社区还可针对这部分老年人,开展一些形式多样的服务:如可在社区办一些活动室,组织家庭养老的老年人参加这些文化、体育、教育活动,使其精神上得到慰藉;对生活基本能自理但又需要一定照料的中高龄老人,可采取日间护理;低龄健康老人在自愿、量力的前提下,也可参与到照顾中高龄老人的活动中……家庭养老通过社区的协助,一方面确保了老年人在自己家中居家养老,另一方面也可以使社区在一些项目中按保本微利原则增加一些收入,从而安置一批下岗职工就业。可以说,社区协同养老是一件一举两得的善事。 五、结论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事关我们每个家庭、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就我国现状而言,还不适宜将老年人的养老全部推向社会或全部由家庭承担,但应有一个总原则,就是应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会养老为辅助。对此波士顿大学社会学名誉教授布里吉特•伯杰坦言:“家庭是创造文化的绝佳设制……家庭是一切社会形式所凭依的最基本的建筑单元。家庭体系给文化和文明的滋长提供了坚实的基台。”鉴于我国在家庭养老中实际存在的困难,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社区应给予一定的帮助,每个家庭自己也应想办法尽量照顾自己年老的亲人。总之,家庭养老是人类社会的本能所系,那种寄人类养老完全于社会化的想法是人类认识过程中的一个误区。 作者:董小英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社会学论文: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儒家思想分析论文 摘要:儒家和谐社会观以“和为贵”、“天人合一”等和谐思想,重视以人为本,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设想建立一个安定有序、公平和谐的理想社会。从社会学的理解视角上看,它重视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强调人的群体性、社会的组织性、以及社会结构体系的可调节性。因此,和谐社会,如果用社会学来理解,可以分成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内部个体之间的互动和谐;二是通过社会整合,实现社会整体上的和谐。 关键词:儒家;和谐社会;社会学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使得“和谐社会”成为众所关注的焦点。而在中国的历史上,儒家的和谐社会观无疑是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儒家的和谐社会观,强调人际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丰富的内涵和重要的历史价值,使得从社会学角度来分析儒家的和谐社会观有了更大的意义。 一、儒家和谐社会观的内涵 和谐,指的是事物协调生存与发展的状态。和谐思想是儒家文化的优秀和精华,儒家的和谐社会观十分丰富,孔子提出“和为贵”主张,孟子描绘了“老我老以及人之老,幼我幼以及人之幼”的和谐社会。即使在今天看来,这些观点依然有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内容上,儒家的和谐社会观重视以人为本,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设想建立“大同世界”、“小康社会”等和谐的理想社会。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和为贵”———人际和谐。儒家极为重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论语·学而》引有子的话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把一切礼乐教化的目的归结为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仁是孔子思想体系的优秀。从字形结构来看,仁从人,从二,其基本意思是指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原则。《论语·颜渊》记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儒家认为首先要“仁者爱人”,学会善待他人,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人与人相处的一种根本方式。孔子主张在人际交往中要“温、良、恭、俭、让”,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融洽。 孟子提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孟子·告子上》),认为“仁”是人心所固有的良知良能,为孔子提出的“爱人”找到了一个人性的根据。在此基础上,他主张爱人要由爱自己的亲人推广到爱所有人,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 2.“群己和谐”———人与社会和谐。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先秦儒家十分强调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他们认为个人总是生活在社会之中,个人的命运与社会息息相关,只有将个体融入社会之中,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才能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这样人与社会的和谐也就是“群己和谐”。“群”指“国家”、“天下”、“社会”等确定而具体的范围,“己”指一定程度的自我,即意识到自己是有个性的个人,但又不与“群”完全分立。中国古代和谐论立足于共性,更多的强调群体,主张从群体出发使个体服务于群体。 孔子一生奋斗的目标就是使天下大治,最高理想就是大同世界,《礼记·礼运》篇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个理想的和谐社会制度对后世影响是很大的。孟子提出“与民同乐”的观点,强调人与社会的和谐。在同齐宣王的对话中孟子指出,个人的“独乐乐”不如与别人的同乐,“少乐乐”不如“与众乐乐”,只有与他人与众人共赏、共鸣,才能得到最大的乐趣。进一步论证了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 荀子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强调“和”,强调“一”,强调“天下大齐”。他提出:“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故人生不能无群……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则得其长,群生则得其命。(《荀子·王制》)即人之所以比禽兽强胜,是因为人能结成群组织起来,群体的和谐使人类战胜万物的保证。 从孔子到荀子,虽然由于他们所处时代不同,对于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的理解也就有所偏重,但在把人与社会的和谐作为儒家的理想这一点上,他们的观点却是一致的。 3.天人合一”———人与自然的和谐。儒家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正德、利用、厚生、惟和。”用一个词来概括,就是“天人合一”。《中庸》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就是在强调天、地、人的和谐发展。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孟子也说:“君子之于物也,爱而弗仁,仁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董仲舒“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的思想更具体地将天、地、人的关系紧密结合在一起,体现了“合而为一”的观点。 “天人合一”代表着中国人的人生精神,就是追求人与自然界的统一。所谓“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儒家认为,“天地生万物”,人与万物都是自然的产儿,主张“仁民爱物”,由己及人、由人及物,把“仁爱”精神扩展至宇宙万物。儒家还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思想落实到制度上。如孟子主张,“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意思是,人与自然和谐是生存发展与社会安危的基础,即所谓“王道之始”。 4.以民为本。儒家和谐思想肯定老百姓的主体地位,主张建立以民为本的和谐社会。孔子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孝经·圣治》)、“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孔子提出“有教无类”的人本主义教育观,注重社会对人的道德教化。孟子的民本思想提出了“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梁惠王上》)、“得民心者得天下”(《孟子尽心下》),主张“仁政”,强调当政者对老百姓的依赖。荀子也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王制》),进一步体现出对人民力量和作用的重视。 无论是个人的自我修养,人生理想的实现,还是主张建立一个安定有序、公平和谐的理想社会,儒家文化都体现出对人的尊重,强调人的地位和作用,突出人的主体地位,实际上也就是主张以人为本,并以此为理念构建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建立一种美好的和谐社会。 二、社会学视野下的儒家和谐社会观 和谐的社会理念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们今天建设和谐社会也有积极的意义,那么,从社会学的角度,应该如何理解儒家的和谐社会观呢?要理解这个问题,就首先要理清,社会学意义上的和谐社会是怎样的。 1.社会学意义上的和谐社会。社会学认为,社会是由人群组成的一种特殊形态的群体形式,是相当数量的人们按照一定的规范发生相互联系的生活共同体。社会的特征有: (1)社会由人群组成的。人是社会系统最基本的要素。当然,这里说的人,是指人群而非单个的人;(2)社会以人与人的交往为纽带。人与人的多方面的联系,形成了整个社会系统。而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这种联系也逐渐扩大;(3)社会是有文化、有组织的系统。人类社会不像动物结群那样自由地生活,而是按照一定的文化模式,通过规范及制度将无数单个的社会成员组织起来,形成一股合力,进行有序地创造活动;(4)社会是一个具有主动性、创造性和改造能力的活的机体,它有一套自我调节的机制。通过政府这个管理中心,能够主动地调整自身的结构体系,调节自身与环境的关系,创造更适宜自身生存与发展的条件。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站在社会学角度上,社会是一个注重联系、注重整体的概念。它重视社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强调人的群体性、社会的组织性、以及社会结构体系的可调节性,所以说,和谐社会,如果用社会学来理解,就可以分成两个方面:第一,社会内部个体之间的互动和谐;第二,通过社会整合,实现社会整体上的和谐,尽可能避免社会失范。 2.社会学对和谐社会的两个理解视角。 (1)在社会内部个体之间的互动和谐上,社会学中的互动论给我们以重要的启示。作为微观社会学理论的代表,社会互动论认为,个体的社会化离不开与他人的互动,在互动中才能发挥出个性与自我。互动还是社会形成的条件。正是在社会互动的基础上,人类才一层层的建筑起整个社会。符号互动论认为,首先,人类特有的互动是传媒符号及各种内涵的载体,刺激的意义来自与他人的互动,而非刺激本身所固有;其次,人类具有与他们结交的特殊行为能力,并由此产生各种人际关系;再次,人类社会是由互动组成的,社会的各种特性是由个体行为维持与改变的。儒家强调以“仁”与“和”的思想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将“忠恕”和“礼”作为实践手段,要求人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克己复礼”,使自己的行为合乎“礼”的要求,这里的“礼”就是一种传递和谐信息的刺激符号,当一个人的行为符合“礼”的要求,他所发出的便是这种和谐的刺激符号,这可能会引起其他人发出类似的符号作为回应,这样,如果大多数人以符合“礼”的行为方式进行互动的情况下,“仁者爱人”的目标便可能实现,社会内部的个体之间便会呈一种非常良性的和谐互动状态,人际关系的和谐融洽也能得到实现。 (2)在社会整合方面,社会学中则有社会整合的概念。社会整合是指社会通过各种方式将社会结构的不同因素、部分、互动关系及其功能结合成一个有机整体,使得社会利益协调与调整,促使社会个体或社会群体结合成为社会生活共同体,从而提高社会一体化程度的过程。通过社会整合,保持社会秩序的规范化和有序化,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 社会整合的关键在于利益的协调与调整,而在儒家的和谐社会思想中,关于利益的协调有诸多论述。《论语·季氏》中说“: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孔子认为,一个国家的稳定,不取决于财富的多少,而取决于分配是否公平;不取决于人口的多少,而取决于人心是否安定。分配公平人们就不会觉得贫穷,和睦相处组织就不会觉得人少,安定和平国家就没有危险。 在孔子看来,贫富悬殊的危害要大于贫穷,而均平不是普遍的贫困,而是“均无贫”,即达到共同的富裕。富裕、均平、和谐、安定,使“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这就是孔子所希望达到的经济和社会目标。超级秘书网 在荀子的思想中,社会和谐主要取决于各阶层得到与其社会地位相适应的回报。荀子称:“贵贵、尊尊、贤贤、老老、长长、义之伦也。行之得之得其节,礼之序也。”(《荀子·大略》)等级贵贱之分与对物质财富占有多寡相应,在等级差别的对应中,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不同的人“或美、或恶、或厚、或薄、佚乐、或劬劳”,而人们又安于自己的政治地位与经济地位。 儒家重视利益协调,并主张通过相关机制的建立来实现社会整合,维护社会整体的和谐状态,从而达到天下大治的效果。站在社会学角度上看,儒家的和谐社会观重视人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并关注利益协调机制及其对社会整合的作用,从而使社会达到“老者安之,少者怀之,朋友信之”的理想状态,形成“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的大同社会。这些在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仍是重要的方面。继承儒家和谐社会观中的合理内容,并结合当代实际加以发展,必将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社会学论文:经济学与社会学研究论文 摘要:把营销概念化为皮埃尔·布迪厄意义上的场域,营销场域就是一个市场实践的社会空间。运用营销场域理论,对周宁人在上海经营的钢材市场可作这样的分析: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中,周宁人把这种境遇内化为自身习性并融合自身拥有的各种资本,形塑了一个在上海从事钢材贸易和拥有几十个钢材市场的庞大群体,这是一个行动者与市场同质双向建构的市场现象。 关键词:营销场域;场域-资本-惯习;钢材市场 一、基于经济学与社会学的市场研究 市场本意是指“贸易”或“贸易的场所”,西方市场含义从原初的“一个交易者进行交换的物理空间、人们的聚集以便从事相关的经济活动、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权利”,到近代的市场意味着“一般性的买卖关系”。从那时起,经济学家把市场视为一种抽象的价格机制(朱国宏,1999)。当前,主流经济学仍然把市场视为理性个人决策者基础上的价格机制。 从历时维度梳理市场的经济学研究,可从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与论点中得到体现:亚当·斯密《国富论》中把市场的主题定义为市场与劳动的分工及市场对价格的影响;马歇尔的边际主义学派分析市场的局部均衡理论——生产者对利润的最大化追求与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需求;以米尔斯(L.V.Mises)和哈耶克(F.A.Hayek)为代表的奥地利学派的市场过程理论——自发秩序的市场,排除外在干预如国家、法律等;凯恩斯对萨伊定律的批判——强调国家政府干预的市场无效问题;以及二战后以诺思、威廉姆森和科斯等人为代表的新制度主义对市场的研究——把市场当作一种社会制度。 经济学家关于市场的研究忽视了“市场本身是什么”的思考,存在把复杂的市场现象简单化为纯经济问题来处理的弊病。当然这其中经济学制度学派的市场理解——把市场视为一种制度,为经济学与社会学共同关注“市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窗口。正如乔治·斯蒂格勒(GeorgeStigler)曾提到,“经济学理论是关注市场的,(而同时)它也正是造成一种困窘境地的根源,即人们很少将注意力关注于市场理论”(GeorgeStigler,1967);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sNorth)也指出,“非常奇怪的是,经济学文献关于新古典经济学的优秀制度即市场的研究是如此之少”(North,1977);科斯(R.H.Coase)更是认为“经济学家宣称要研究市场,但是在现代经济理论中,市场自身比公司的存在更为模糊”(Coase,1988)。 市场现象是复杂的,正由于市场现象的复杂性以及经济学自身对市场研究的反思——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努力,促使了对市场研究的“社会化”。与此相应,从经济社会学的视角研究市场的古典作品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分析,认为资本主义的市场实质是一种社会性的构成形式,市场是由社会关系组成的;韦伯强调的权力竞争的市场——在市场中发生的社会行动往往是以竞争的形式开始而以交换的形式结束的;波兰尼在《大转变》一书中力图进行的工作就是认为具体的市场是嵌入于社会结构之中的,并由现实的社会结构所决定;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Parsons)与尼尔·J·斯梅尔瑟(NeilJosephSmelser)在《经济与社会》中,他们主要是在结构——功能的系统分析中阐述了社会体系支撑下的市场。 瑞典著名的经济社会学家理查德·斯威德伯格(RichardSwedberg,2005)把市场看作是一种社会结构的市场,强调市场是各方间通过交易而维持的不断发生的一种固定互动模式;美国的社会学家尼尔·弗雷格斯坦(NeilFligstein,2008)主要从市场的制度角度出发,认为一个稳定的市场需要产权、治理结构、交换规则和控制观等制度的需要才有可能。在如何塑造市场的问题上,弗兰克·道宾(FrankDobbin,2008)主编的《经济社会学》一书中的作者们,特别关注影响市场形成与演化的四个因素:政治制度、经济模型、社会网络以及经济理念等。正如理查德·斯威德伯格认为还存在另外一些从事经济社会学研究的方法,它就是在法国发展的一种他们自己独特的市场社会学方法,其代表人物就是著名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Boudieu),而且构成了市场研究的最前沿(斯威德伯格,2003)。布迪厄在经济社会学方面的主要著作,包括《1960的阿尔及利亚》Algeria1960)、《区隔》(Distinction)、《经济的社会结构》(TheSocialStructuresofEconomy),以及《经济人类学原理》(PrinciplesofEconomicAnthropology)一文中的纲要性阐述。布迪厄对市场问题研究的切入,主要是应用他的场域-资本-习性概念工具及其理论框架。 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源于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这是对经济发展模式的另外一种思路,这种思路显然不同于西方经济发展的模式。“中国经验似乎是对我们现有经济发展理论之主要原理的一个巨大挑战”(弗雷格斯坦,2008),是否存在一种特殊的市场营销模式,本文意欲以周宁人在沪建构钢材专业市场为例,探讨周宁人的市场营销实践所带来的理解市场建构的新视角。本文主要探讨以下几个问题:为什么一个人口不到20万的小山县现在却有6万人在上海(主要集中地)及周边从事钢材贸易行业,周宁县人在上海的几十个钢材贸易专业市场是如何被建构起来的?以及钢材专业市场内部运作逻辑是什么,为什么近十多年来周宁县人纷纷涌入钢材专业市场从事钢材贸易行业,而不是其它的行业,钢材是同质性强且资金密集型商品,在市场中竞争强烈的企业如何获得利润从而进行自身的再生产,以及钢材专业市场的发起、稳定与变迁的内在动力、变化机制是什么。 二、营销场域:市场运作的分析方法与范式 (一)“场域-资本-习性”及其分析 皮埃尔·布迪厄(PierreBoudieu,1930-2002),是近40年来在西方学术界中被人们引用最多的当代法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思想家,布迪厄的作品主要是创建了一种“建构的结构主义”的独特思想风格和理论研究的新视野。布迪厄的理论虽然艰深,但有一组优秀概念和社会学的分析方法,即“场域-资本-习性”。布迪厄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提炼出一般的场域理论分析方法的同时,“确信只有深入一个经验的具有历史处境的现实的特殊性中,才能理解社会最深刻的逻辑”(布迪厄,2007)。针对本文研究的钢材专业市场,这个方法论的意义在于根据钢材市场具有的特有运作逻辑,寻找钢材专业营销场域的“本土”性的现实机制——经验的特殊性。 要运用布迪厄的场域理论理解市场的运作,首先必须理解布迪厄研究方法论上的“关系性思维”;其次是要分析他的性情倾向行为哲学——习性概念,这是分析与理解营销场域的关键;第三,要理解不同场域有不同的“逻辑与运作规律”。场域具有“场域的同构性”特征,即“差异中的相本似”(BoudieuandWacquant,1992;2004),以及掌握“场域-资本-习性”的一般特征与分析营销场域的方法和步骤等。布迪厄研究方法论上的“关系主义”,主要是认为“社会科学无需在这些极端(行为与结构)之间进行选择,因为社会现实既包括行为也包括结构,以及二者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历史,而这些社会现实的材料存在于关系之中”(布迪厄、华康德,1992;2004),其场域与习性概念的分析体现了关系性思维的分析特点:“一个场域由附着于某种权力(或资本)形式的各种位置间的一些列客观历史关系构成,而习性则由‘积淀’于个人身体内的一系列历史的关系所构成,其形式是知觉、评判和行动的各种身心图式”。 布迪厄认为习性是作为一种生成的自发性,在与不断变化的情境的临时遭遇中确定自身,它遵循着一种实践的逻辑,这种逻辑虽然含糊,带有大约的性质,但却确定了与世界的日常联系(布迪厄,2005)。习性体现了“结构化了的结构(structuredstructures)”和“促结构化的结构(structuringstructures)”两层含义,结构化了的结构是指习性源于早期的社会化经历,是结构的产物,为行为设置了结构性的限制;促结构化的结构是习性作为一种结构化的机制,是实践的产生者,为实践的生成提供原则(布迪厄,2005)。总之,习性的优秀意义在于它表示行为的身体基础与认识基础,强调创造性、生成性,但同时又是习惯性的行为方式。如戴维·斯沃茨阐释道,“它们指向一种实践的而不是话语的,前反思的而不是有意识的、身体化的同时是认识的、再生产的但又是创新的行为理论”(斯沃茨,2006)。 何谓场域,布迪厄曾如此定义:“从分析的角度来看,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这些位置的存在和它们对占据特定位置的行动者或制度所产生的决定性影响都是客观决定的;而决定这些位置的是它们在不同类型的权力(或资本)分配结构中实际的和潜在的处境,以及它们与其它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支配关系、屈从关系、结构上的对应关系等等)”(布迪厄,1997)。按照布迪厄的观点,场域即游戏的实践空间,场域运作与转变的原动力在于场域的结构形式,特别是根源于场域中各种特殊力量之间的距离、鸿沟和不对称关系;场域中不同位置的占据者用各种策略来保证或改善自己在场域中的位置,获取更大的利益,以便进行自身的再生产;场域就是处在不同位置的行动者之间利用手中的资本依靠各自的习性进行争斗的空间。 资本是积累的劳动(以物化的或“具体化的”、“肉身化的”形式),当这种劳动在私人性即排他的基础上被行动者或行动者小团体占有时,这种劳动就使得他们能够以具体化的或活的劳动的形式占有社会资源。资本是以同一的形式或扩大的形式去获取生产利润的潜在能力,资本包含一种坚持其自身存在的意向,是一种铭写在事物客观性之中的力量(布迪厄,1997)。布迪厄认为资本主要有四种形式:即经济资本(财产)、文化资本(尤其是教育资历)、社会资本(主要体现为社会关系网络,尤其是社会头衔)和符号资本。资本与权力是相连的,一个人拥有资本的数量和类型决定了他在场域空间中位置,各种资本之间存在相互转换的可能性,经济资本是具有决定性的力量。 布迪厄认为习性、资本和场域之间是一种双向互构关系,这主要表现在:(1)习性取决于场域中行动者的位置,而位置是由资本的占据而构成;(2)场域对习性是形塑关系,同时场域制约着习性;(3)习性对场域有认知的建构关系,场域是一个被赋予了价值和利益,值得行动者去投入的世界;(4)资本与场域是相依共存的,资本的价值取决于它所处的场域,行动者使用资本的行动策略也决定于行动者在场域中所处的位置;(5)场域是一种网络结构,如果没有资本,空洞的结构也是没有意义的。 布迪厄认为根据事物具有“结构与功能的同构性”特性,说明了不同场域具有差异中的相似性——场域具有同构性特征,即“在场域发展出同型的特征——诸如统治位置与被统治位置、排除策略与侵占策略、再生产机制与变迁机制等——的意义上,不同的场域具有同构性”(沃尔茨,2006)。这是布迪厄场域分析的重要方法论原则,也是场域理论的解释原则。正基于这种观念,本文提出的“营销场域”就具有了布迪厄场域理论的依据。 另外,布迪厄认为开展场域研究的必要性步骤是:第一,必须分析与权力场相对的场的位置,即要把特定的实践场域与更大的权力场域结合起来;第二,必须描绘出行动者或群体所占据的位置之间的关系的客观结构,这些行动者或群体是为争夺在这个场域中的特殊权威的合法形式而展开竞争的;第三,分析行动者带入他们在场域中的相应位置的习性,以及他们在竞争场域中追随的社会轨迹(包亚明,1997;布迪厄,华康德,1992;2004;沃尔茨,2006),这为人们分析营销场域提供了研究进路。 (二)营销场域:一种市场运作的分析范式 营销场域理论的基础假设主要包括:其一,人类的行为无法用理性行为假设分析,更多地是考虑行为合法性,表现在具有在特定情境中人的“习性”实践上;其二,行为的选择偏好来自特定场域,即经济性行为是嵌入在场域的社会结构中,同时制度、规范以内生的形式,建构理性行为选择的偏好。营销场域中的行动者在界定自身的利益与目标和制定实现目标的策略时,总是从所在的具有一定的市场结构中寻找资源。 营销场域从分析的意义上说,可以定义为营销场域里各个行动者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网络或构型,强调营销场域就是处在不同位置的行动者之间利用手中的资本依靠各自的习性进行竞合关系的社会实践空间。这样理解的市场其特征主要有:强调市场中个人或组织之间的互动、市场出现统治结构或联盟、能勾画出市场中行动者各个位置之间的客观结构,以便行动者的策略选择、行动者明确占有资本与它们之间的转换以及强调习性的实践性。 从概念化的意义上看,营销场域理论必然是一种市场社会学的分析范式。市场被概念化为场域的一部分,或者说市场本身就是一个场域,它主要说明的是市场是如何运作的,以及市场的动力机制问题。比如以价格为例,价格是由该营销场域的结构所决定,而非其他,这与经济学分析市场中价格的形成机制是不一样的,“价格不能决定整体结构,而整体结构能决定价格”(Bourdieu,2000)。针对作为场域部分的市场,布迪厄强调经济生活主要是由行动者与特定的行动习性在营销场域的遇合,同时市场深受某一完整的经济场域影响。营销场域的社会结构包括了不同位置间公司的权力关系,它通过各种资本(包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以及象征资本等)的联合与竞争加以维持,其中一些公司占支配地位(在位者),另一些处于被支配地位(挑战者),它们之间一直充满着竞争。另外,在这一场域之外,尤其在国家层面上所发生的一切,比如某个产业政策的变化,在市场内部的竞争中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斯威德伯格,2005)。场域理论贯通了微观实践习性个体与宏观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的互动以及具体的市场起着桥梁中介作用,即市场传达了个体的实践引起社会的变化,同时宏观层面的政策变动通过具体营销场域而影响场域中个体的策略抉择。 布迪厄关于市场的最经典论述在于《经济人类学原理》一文中的表达:“人们所说的市场是两个互相竞争的行动者之间的交换关系的总和,正如齐美尔所说,这些‘相互作用’建立在一种‘非直接的冲突’基础上,即依赖于通过权力关系建构起来的场域结构。该场域内的行动者往往不同程度地强化着这种权力关系,他们往往变相使用所能运用的权力,尤其是控制和操纵国家权力”(转引自斯威德伯格,2005;Bourdieu,2000)。布迪厄强调行动者在场域中实际占有的位置、客观关系的社会结构而进行竞争,从而不断进行自身的再生产。布迪厄用“场域-资本-习性”的分析范式,融通了市场中个体、企业、企业组织联盟,以及市场甚或营销场域之外政策层面的关系。 三、案例:上海周宁人的钢材专业市场 人们可以对钢材专业市场做这样的理解:从物质存在方式看可以理解为具体的钢材交易市场,同时从市场承载的内容与功能看又是钢材商品流通的领域,是利益相关人的社会关系枢纽与窗口,它还连接和反映着特定文化、制度与政策的环境,并且具有“自我强化”、“自我再生产”的机能。做这样理解的钢材市场,恰是布迪厄意义上的场域概念化市场所具有的意蕴。由此,周宁人在上海的钢材专业市场可以理解为:它是由为获取经济利益而进驻的行动者——周宁人及相关利益者(企业家、商人、雇工以及与市场相关的利益者,如当地政府等)占据特定的社会关系网络来确定其社会位置的,行动者凭借各自拥有的特定资本与具有的习性,在一定的营销场域中生活、经营与管理,同时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经济环境与社会结构变化中,不断地创造、建构、经营和不断再生产身处其中的市场与自身。周宁人是通过在实际情境中不断调整其行动策略的(遵循“习性”实践逻辑的),这种策略是构成营销场域的社会结构和行动者心态结构的基础,是市场与市场参与的行动者双重结构获得不断重塑,进行同步同质双向互动的结果。超级秘书网 闽东山县周宁人外出务工经商,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闯大上海的习性来自三个方面:第一,由于地僻土薄、交通不便及历史上迁徙文化的影响,以“走的越远越好”的社会心理为驱动;第二,山高丘陵多,隔山一方造就宗族观念强,在外出务工经商者的族亲隐射中形成习性的“前结构”铸模形态;第三,每年春节期间沪上老板小车闹山城,成功人士的创业事迹给平常宁静的山县笼罩一层厚厚的创业商业气氛,创业文化习性得以形塑。另外,中国经济转型中的宏观政策支持,也为周宁人到上海务工经商创造了不可或缺的条件。 四、结语 把市场当作布迪厄意义上的场域看待,它注重“场内”运作以及与“场外”场域的互动。应用营销场域理论理解周宁人在上海的钢材市场,能更全面地理解市场不仅仅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单纯价格机制问题,更应把市场当作一种社会结构。这样理解的市场,其“场”中有鲜活的行动者、行动者之间的互动(竞合)、场内行动者和场域本身文化的功能体现与意义表达,以及营销场域与场外权力场的关联,等等。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辩证关系论文 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法律监督条件保障 论文内容摘要: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二者同样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客观要求。法律的正确实施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同和遵守,所以,构建和谐社会能够为实施法律监督创造必要的社会环境与条件:而现代社会的和谐与共振是建立在法治和正当秩序基础之上的,因此,加强法律监督同样能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制支撑和保障。 一、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都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从现代法治社会的发展方向看,法律监督是完善国家法制、保障和健全社会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社会体制下,法律监督的实现方式是不同的。在西方国家,法律监督(Legalsupervision)并不象我们这样由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来行使,而是通过分权制衡的途径来完成。因此,从西方的法律辞典中就很难找到“法律监督”一词的确切用语。在我国,法律监督已经成为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可分离的基本内容。而在学术上,法律监督这一概念一般被理解为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广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狭义上的法律监督则是仅指专门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在我国是特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本文中所讨论的,主要是指狭义上的法律监督。 强调法律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相联系的。众所周知,我国实行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方面,它代表全体人民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代表性;另一方面,它集中了全体人民的意志和要求,享有决定、实施国家重大事项和组织、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和集中性。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的一切权力都是来自人民的授权,人民有权监督一切国家权力的运行。但人民群众个体监督的分散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人民群众的监督需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授权专门的国家监督机关来行使监督权,以保证人民监督意志的最终实现。权力需要进行监督,权力必须进行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这是社会实践所反复验证过的真理。特别是那些涉及民生利益的行政权和司法权,更是需要监督。这不仅是人民的要求和愿望,也是保证政治稳定和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所以,由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专门法律监督权,代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进行法律监督,从根本上是代表了全体人民的意志,是符号社会民主与法制发展要求的。从社会民主与法治角度来思考,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授权下,将检察权从国家权力体系中独立出来,作为实施专门法律监督的权力体系,是人类法制文明进步的重要内容。 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提出来的、具有全新内容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中开宗明义地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和谐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内在要求,无论是自然界的进化还是人类社会发展,都离不开和谐。从达尔文的进化论中,我们完全可以找到和谐在人类进化与发展过程中所起的关键性作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能够与自然界长期和睦相处的人类,通过自身的奋进不断地向周围环境寻求“和谐”的条件,从而超越了其他一切灵长类动物而成为主宰地球的“智者”。没有适应人类生存的“和谐”的条件,人类要么夭折、灭绝,要么停止进化而类同于其他动物。这种“和谐”的环境也就是人类经过世世代代的努力所取得的生存条件,它无疑凝聚了人类社会不断前进的本质含义。 社会的发展同自然界的进化具有同样的运行规律,和谐会促进一种社会制度的进步;相反,不和谐也会导致没落制度的消亡。奴隶制度、封建制度,不都是在不和谐的社会环境中灭亡的吗?社会的和谐要求社会的各个构成部分、各种要素均处于相互协调的状态。那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应当是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得到有效的协调,社会管理机制在不断地完善和创新,整个社会处于稳定有序的健康状态。目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尚处于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处于转型时期,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相依存的社会上层建筑也相应地处于变革和完善时期。我党在这一特定的、关键的历史时期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具有极为深刻的现实意义和重要的历史意义。它不仅紧紧地抓住了时展的脉搏,顺应了社会的发展趋势,同时也立足于中国的基本国情,遵循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规律,把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作为推进社会进步的基本价值取向。这种把和谐的政治、和谐的经济、和谐的文化、和谐的自然以及和谐的人类群体融为一个整体的和谐社会,科学地归纳和总结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对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辨证唯物主义的重要贡献。 二、和谐社会为加强法律监督创造必要的社会环境与条件 说到社会和谐,人们总是情不自禁地想到中国的文化传统。的确,几千年漫长的中国文明历史表明,中国是一个十分崇尚道德文明的泱泱大国,而道德与和谐之间具有内在的、实质的、必然的逻辑联系。有的人认为,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这种说法一点也不为过。与西方的“法”相比,中国的“和”一点也不逊色,可谓是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郭建宁这样说:“和”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特征,“和谐”是中国文化的价值目标。当生活中一旦出现矛盾时,人们总是用“和为贵”、“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等平和吉利的语言来开导和劝说。强调厚德载物,功德并用的传统信念,体现了中华民族崇尚礼德的宽容精神。但是,我们今天所讲的“和”,已经完全远离了古代人的思维范畴,而是一种无产阶级的、全新的社会主义道德理念。所以,我们必须抛弃没落统治阶级倡导的那种无原则的“和”,而是致力于马克思主义辩证的、在矛盾和斗争中求统一与和谐的“和”。只有这样的“和”,才能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与作用。 尽管法律监督主要侧重于事物的矛盾与斗争方面,但是这种产生于事物相互排斥和斗争中的功能并不是无条件地存在的。法律监督的本质特征是表现为社会政治结构内部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的形式以不突破矛盾存在体的上限为界线。简单地说,就是统治阶级立足于对自身内部矛盾和问题的协调和解决。因此,在运用监督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必须依法律、讲政策、讲策略、顾大局,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不容突破的总体范围之内,这就不得不要求具有一个社会总体上的协调与一致。如果只讲监督,不讲和谐,我们就可能把监督视为一种“斗争”,而这种斗争愈演愈烈,最终可能使我们重新来演绎“”的斗争哲学。“”一伙曾唯恐天下不乱,用所谓的“斗争哲学”来掩盖他们篡党夺权的野心,企图把社会的发展引入历史的歧途。所以,今天我们讲监督,其监督的手段和范围应当局限在政策和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内,应当局限在人民群众认同和赞成的范围内,在监督过程中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和问题。从这种意义上来讲,和谐的社会前提是加强法律监督必不可少的。只有在和谐的环境中,在安定有序的社会条件下,法律监督才会真正发挥它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在新时期提出的一个重要理论举措。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在十九世纪中叶连中国做梦都没有想到的社会效果,今天已经完全成为现实。就是充满盛誉的十七世纪英国工业革命也不过如此。空前未有的社会变革给古老的中国注入了巨大的活力,但也引发了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如收入分配问题、社会保障问题、民主法制问题、公平正义问题、腐败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或多或少与法律的实施和适用有关,并且很多方面还需要通过进行法律监督来加以解决。与此同时,这些问题又直接地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因为一个繁荣昌盛、国强民富的国家,不可存续在一个纷乱无章、肆意违法、权力滥用的恶劣社会环境中。这些都说明,构建和谐社会与加强法律监督都具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建立和谐的、适合国情的良好社会体制,是保障一个国家沿着正确轨道运行的基本前提,也是保证法律得以公正实施、正确实施的基本条件。 三、法律监督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 法律监督是社会法治化进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社会由无序到有序,由自然走向理性,由法治取代人治,表明了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转化中主观世界与客观规律的矛盾运动。法律在整个社会进化过程中始终承担了其他统治工具所不可取代的职能作用。但是,法律首先是表现为人们为了达到一定的治理目的所事先设定的行为准则与活动规则,人类酷爱自由的本性决定了人们的行为与法律所设置的行为框架之间并不能完全划等号,于是违法和犯罪始终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同步相行。潘恩曾经这样说过:“在人类中占支配地位的秩序,多半不是政府造成的结果。这个秩序发端于社会的原则和人的天性。它在政府产生之前就存在了,而且即使政府的那一套被取消了,它还会存在下去。” 有的人认为,西方法治中并不存在法律监督问题,理由在于他们是完全依靠三权分离来制衡和牵制。其实这种解释也未免会让人信服。确切地说,西方的法律监督主要是通过分权和制衡的形式来实现的,而不是没有法律监督。如果没有法律监督,法官仅凭自己的良知而作出了错误的判决如何得到纠正?警察以国家或社会整体利益的名义随意侵犯公民人权的行为怎么得到遏制?难道社会能够容忍这些错误与违法行为的存在吗?绝对不会的。社会需要对法权的运用设置一道防线,以防止权力的膨胀和无限蔓延,法律监督是对法权进行约束的最好手段之一。因此,只要社会存在执法、司法行为,就少不了法律监督。 其实这个道理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就已经明晓。秦始皇立国之初。就设立了履行法律监督之职的“御史大夫”。中世纪法国国王派往法院的“人”,亦即后来的检察官,目的也无非是两个:一个是为了把官司打赢,保护王室利益:另一个则是为了监督法官的审判,维护司法公正。任何明智的统治者都清楚,制度和法律是南人们制订出来的,它需要人们去自觉地遵守。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又往往受到人们自由行为的挑战。社会的大多数成员能够依法行为,但少数人也可能不遵纪守法,甚至以身试法违法犯罪。如果这种现象出现在国家执法、司法机关,其引起的后果将会更为严重,就象弄脏水源一样地把法律毁坏。所以,设立特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来进行监督是保证法律公正实施的必要条件。 在社会不断向文明挺进的道路中,法律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日趋紧密相联。试想,在一个法制健全,法律行为规范,民主与法治同步发展,社会充满公平与正义的社会中,社会一定是安定有序,文明健康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定是诚信友爱,和睦相处的。而这种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必须抵御来自与法律相佐思想和行为的干扰和破坏,在更大的程度上要防止来自执法、司法权力自身的毁坏与侵蚀,必须利用监督手段来保障执法行为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所以,离开了法律监督这一有效工具都是难以达到的。 在我国实行议行合一的政权模式下,以宪法的明确授权设立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是中国特色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综合反映。我们不搞三权分立,而国家执法权、司法权又离不开监督,不设立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何路之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就曾明确强调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前,执法、司法不公,社会缺少公平正义,公民的人权还屡遭侵犯。这些现象都是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格格不入、背道而驰的。通过法律监督来制约与矫正这些与法律实施相悖的行为,不失为最现实、最明智的选择。 从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个性特征上看,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是矛盾着的两个方面。“监督”所包含的基本要素是排斥,强调的主要是制约与克服:而“和谐”则主要是讲事物之间存在的协调性和一致性。他们之间包含着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辩证关系。说:“一切对立的成分都是这样,因一定的条件,一面互相对立,一面又互相联结、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互相依赖。”这就是说,矛盾着的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会相互转化,达成共同的价值取向。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正是这种矛盾的辩证关系在社会实践中的恰当运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妥善处理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这些都是为了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援助与和谐社会论文 提要:援助对和谐的构建具有重要作用。现阶段,法律援助面临着种种困境,要解决法律援助所面临的困境并使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作用,就必须明确在现阶段法律援助是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提高法律援助的立法层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尤其是法律院系在法律援助事业中的重大作用,多渠道解决法律援助的资金严重短缺。 关键词:法律援助和谐社会共同责任困境对策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1]法律援助对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重申,十六届五中全会再次把“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十一五”计划的重要目标。因而,在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下法律援助,其与和谐社会的关系,探析法律援助所面临的困境以及寻求解决的措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法律援助与和谐社会 法律援助又称法律扶助或法律救济,英国《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将其定义为“在免费或收费很少的情况下对需要专业性法律帮助的穷人所给予的帮助”。[2]法律援助制度是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障公民享受公正法律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否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被认为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是否健全,司法人权保障机制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尺。法律援助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有着重大作用。 1、法律援助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要条件之一。“权利的充分赋予和权利的有效实现与保障是法治的基本内涵之一”,[3]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不是只是通过立法把各种权利赋予社会公众,没有必需的司法保障制度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再完善的立法也可能是一纸空文。法律援助制度旨在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保护其合法权益,保障其法定权利得以实现而不致成为空中楼阁,它能够保证让每一位社会成员不因条件和社会地位的差别,平等地享受到法律的终极关怀,是“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不可或缺的司法救济机制”,“法律援助制度是保护公民权利、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4]而法治是和谐社会实现与维系的必要社会环境。 2、法律援助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法律公正是社会正义的基本内容,司法公 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5]”司法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6]一个司法不公正的社会无论如何也不能被称之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保障司法公正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保障公民不受经济困难等因素之,获得其他有支付能力的公民所享有的法律服务,平等地行使诉讼等权利;另一方面就是使审判程序正当化,平衡控、辩双方势力,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避免不公正判决。司法公正使社会成员信任法律从而更加遵守法律,遵纪守法也是社会和谐的体现。 3、法律援助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机制。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完成改革和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然而,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也逐渐暴露:由于拖欠民工工资产生的暴力事件、自杀事件,征用农民土地与城市拆迁问题产生的群众上访并与政府发生冲突的事件近年来诸见报端,影响到社会和谐与稳定。究其原因,很大程度是因为群众因经济原因或法律意识薄弱同时又没享受到必要法律援助,而使事件未能在法律范围内解决而产生社会不和谐之音。因为弱势群体得不到社会救济,不能得到法律帮助,遇到问题就有可能铤而走险,甚至运用暴力手段来获取心理平衡,这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7]法律援助作用的充分发挥能使上述事件在法律框架内得到解决,避免社会冲突与动荡,达到和谐社会“安定有序”之要求。 二、法律援助:构建和谐社会下的困境 中国的法律援助建设始于1994年司法部首次公开提出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设想,经过十一年发展已取得一定成就。但应该看到,法律援助在现阶段还面临着种种困境。 1、立法困境。法律援助立法所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立法层次不高,已有法规过于粗糙。到为止,“《刑事诉讼法》与《律师法》的相关规定[8]和《法律援助条例》构筑了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原则和框架,是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法律根据”。[9]笔者认为,涉及到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原则及千千万万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法律援助制度,只有两部门法的零星规定及一部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来规范,不仅存在缺乏对社会团体、法律院系开展法律援助的管理及人员身份问题规定的缺陷,而且也难以令地方政府对法律援助事业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在地方政府对法律援助的经费支持上已有体现。而在国外,人们对法律援助的重视已经提升到了以宪法规范来加以保障的高度。如意大利1949年宪法第24条规定:“贫困者有在任何法院起诉和答辩可能性,应由特别制度保障之”。 2、供需困境。我国现有的法律援助人员所能提供的法律援助还远不能满足我国社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据统计,“我国城市贫困人口有2000万,贫困人口有6500万,共8500万。如果按照贫困人口中1%的人需要法律援助,则每年有85万件法律援助案件;又据共青团中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有3亿多,如果按万分之一的未成年人需要法律援助计算,则每年有3万多件法律援助案件;又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调查结果,我国的残疾人有6000万,按1%的残疾人需要法律援助计算,每年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就有60多万件;同时,据《1999年中国统计年鉴》,截至1998年我国已有65岁以上的老年人9240万,同样按1%计算,则每年有92万多件法律援助案件。上述几项相加,每年大约有387万件法律援助案件等待办理。以上计算尽管存在交叉,但仍属极为保守的数字“。[10]就目前而言,我国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绝大多数需要律师提供帮助,按每位律师每年无偿办理1-2件法律援助案件计算,我国现有的12万律师只能办理12-24万件法律援助案件。供需之间严重的失衡现象凸现在构建和谐社会下法律援助困境亟待解决的迫切性。 3、资金困境。我国法律援助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资金来源的单一性在现阶段决定了法律援助资金困境的必然性。据日前司法部公布的数据,2004年全国各地法律援助财政拨款总额为2.1712亿元,[11]分摊到我国13亿人身上,人均法律援助经费仅一角多钱!而2004年全国法律服务人员实际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为190187件,[12]按每件案件花费1200元计,[13]2004年法律援助经费需2.2822亿元,仅2004年实际办案经费缺口就已经高达1110万元!而根据预测,我国贫困人口、残疾人、未成年人以及老年人每年亟待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每年就大约有38.5万件,每年亟需的法律援助经费就达4.62个亿,是目前财政拨款的两倍!法律援助经费的缺乏严重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 三、构建和谐社会下的法律援助:国家与社会的共同责任 当前法律援助在立法与实践中面临种种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们对其性质的认识存在偏差,要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必须明确法律援助的性质。 1997年5月20日颁布的《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把法律援助定义为:“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援助条例》没有明确给法律援助下定义,学者根据其内容将法律援助定义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14]还有学者认为,“法律援助,是指当事人确需律师的法律服务,却又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由国家负责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的制度”、[15]“法律援助是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为贫者、弱者和残疾者提供法律帮助”,[16]等等。 纵观对于法律援助的诸多定义,虽然各个定义或许在受援主体或施援方式上略有区别,但是却无一例外地有着共同的理念基础——强调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性。“国家是法律援助的主体”,“国家是法律援助义务的承担者”,“法律援助的实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一种国家义务行为”。[17]无论是国家还是学者,在对于法律援助性质的认识上,都过于强调其国家责任性,而忽视了法律援助性质的另一面——社会责任性。笔者认为,在构建和谐社会下的法律援助应该是国家与社会的共同责任。理由如下: 1、法律援助从社会责任到国家责任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慈善行为阶段。从其在英国产生的15世纪到19世纪末以前,法律援助通常被认为是律师或其它社会组织因职业道德或为了公共利益的要求,通过免受或减收费用而自发地向贫困者提供法律援助的一种慈善行为,即此阶段法律援助是社会的责任。第二阶段是国家职权行为阶段。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社会平等的观念进一步普及和人民权利意识的提升,以及人权保障运动的高涨,法律援助制度成了国家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即国家通过适当的法律援助计划,使包括贫穷者和其他某些社会特殊群体在内的每个人都公平地获得司法保障和救济的机会,法律援助不再是社会责任的慈善行为,“而被公认为是各国政府的责任”。[18]法律援助在西方从社会责任上升到国家责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无论是社会责任还是国家责任都是历经社会综合因素磨合后与之相适应的。中国自1994年引入法律援助制度至今只有短短11年,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性受国情制约难以充分实现,因而必须重视其社会责任性。 2、法律援助国家责任性的实现以雄厚财政支持为前提。1495年法律援助在英国萌芽时,英国正处于“资本主义的胎动时期”,“也是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都铎王朝。[19]此时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博弈下的英国政府的财力不足以实现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因而法律援助必然是社会责任的“慈善行为”。到20世纪中期,英国已发展成为“日不落”帝国,雄厚财政支持使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性得以实现。法律援助国家责任的实现必须以雄厚的财政支持也为美国法律援助发展史所证明。20世纪60年代美国总统约翰逊提出“向贫穷宣战”计划,政府注入法律援助的资金稳步增加,法律援助迅速发展,而到80年代里根总统时期,因政府宣布裁减法律援助资金,“将联邦资助削减了35%”,美国法律援助因而立即走向低谷。[20]以中国目前的经济状况及财政收入要完全履行法律援助的国家责任是不现实的。[21] 四、解决法律援助困境的对策思考 明确了法律援助在现阶段是国家与社会的共同责任,以下是笔者对解决法律援助困境的对策思考。 1、提高法律援助的立法层次,完善法律援助体制。 据有关资料表明,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得比较好的国家,不仅在其国家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作出有关法律援助的原则性规定,而且都制定有专门的法律援助法,如英国有《法律援助法案》、加拿大有《法律援助法》、美国有《法律服务公司法》、韩国有《法律援助法》,等等,法律援助制度的具体实施被纳入了高规格法律化、制度化的轨道。[22]在中国社会贫富分化加剧而导致客观上出现不公,呼唤构建和谐社会的环境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提高法律援助立法层次的重要性。因此,笔者认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尽快通过法律援助法规,以基本法的层次来规范中国的法律援助工作,使各级党政干部乃至整个社会提高对法律援助的认识,提高公众社会责任感,群策群力,为法律援助工作贡献力量。 2、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以缓解供需问题。 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调研组的分类,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组织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各级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设立的法律援助组织,一般是在工、青、妇、老、残的维权或信访部门,加挂法律援助中心或站点的牌子,据了解,全国妇联系统法律援助中心或站点有2.5万多个,全国工会系统有9000多个;第二类是法律院校设立的法律援助组织,大致可分为法律诊所和学生志愿组织两种情况,全国大约有30—40个法律院校法律援助组织;第三类是除以上两类外的民间法律援助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组织的业务范围一般是咨询、代书、非诉讼调解等,[23]也办理少量诉讼案件。这些组织的援助对象一般都是经济困难的职工、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社会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在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缓和社会矛盾,实现公平正义中具有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笔者要强调的是:法学院系应该在法律援助组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法律院系的事业单位性决定了其应该在法律援助中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方式如下: ——实行诊所法律。“诊所法律教育发端于美国,它借鉴医学院诊所与临床实践的教育模式,在有经验的教师导下,让学生在真实的案件中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其所迫切需要的法律服务”。[24]诊所法律教育是法学院学生对传统课程设置日益不满,积极要求实践性法学教育和为社会服务的渴望日益增长的推动下所形成的。[25]“是法学院在社会对法学院毕业生的能力诸多否定和批评的情势下,对法学院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进行反思、检讨和修正的结果”。[26] 2000年9月,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武汉大学以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别开设了诊所法律课程,建立法律诊所并获得显著成效。诊所里的学生在实践性的教学中不仅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效果,而且在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咨询、代拟文书、甚至法律辩护等实践中为我国的法律援助事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截至2005年9月,我国已有35个法律院校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27]实践证明,推行诊所法律教育无论是对法学教育改革还是法律援助事业对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28] ——建立法律援助机构。1992年5月,武汉大学成立了我国第一个高校法律援助机构: “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1995年2月,北京大学成立“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和服务中心”;华东政法学院于1997年成立“华东政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2000年成立了“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等等。到目前为止,我国已有近20所高校法学院成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其中不少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从其2000年成立到2001年11月,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接待来访者2500余人,回复电话、信件500余次(件),成功办理6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曾创下我国民间法律援助单个案例索赔额之最,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29]实践证明了高校法学院建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可行性及其对缓解目前法律援助供需矛盾的重大作用。 法律院系无论是以诊所法律教育还是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形式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都具有独特的优势。 (1)人力资源丰富。我国高校法律院系的教师知识深厚渊博(多数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博士化已成为趋势),并且不少教师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还有一些是法官出身,具有独立承办重大疑难案件的经验;法律院系的本科高年级学生、法学硕士及法律硕士都是法律知识功底扎实并有志于提供法律服务的热血青年,而且其中有些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甚至已经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具备了从事法律工作的基本资格。法律院系里的济济人才无疑是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援助力量。 (2)服务成本低,质量高。法律院系学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对外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都是以学习实践经验、锻炼能力以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一般都不收取任何费用,学校也无需支付工资,更容易实现无偿为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参与法律援助的学生一般都是学生中成绩好、能力强的佼佼者,他们参与法律援助的工作与其社会实践学分或综合测评挂钩,老师也会对他们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必要指导并且在必要时亲自参与其中,因而保证了法律援助的质量。[30] (3)社会更易于接受。现阶段我国具体实施法律援助的主体仍然是律师,由于律师基于职责所在有时难免要替被公众认为是“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辩护,社会公众基于感情在心目中对律师存在误解,认为律师“惟利是图”,甚至可能产生抵触情绪而缺乏对律师的信任。而“法学院学生正直纯洁的风气,敢于伸张正义的勇气和法学院知识权威的形象,以及法学院在政府机构和司法机制中的中立地位,使得普通百姓更容易产生信任感,也更易于案件的及时处理”。[31] 3、多渠道解决援助资金 我国相对落后,财力有限,政府不可能在短期内对法律援助大幅度增加财政拨款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必须多渠道筹集资金。就目前而言,以下方式是可行的。 (1)进一步争取资金支持,广泛发动社会成员为法律援助捐款。中华民族是有扶弱济贫、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只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起社会对法律援助事业的高度重视及对其困境的了解,鼓励公司、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其它行业协会以及有经济能力的人捐款,就一定能募集到更多的捐助,[32]同时也可以通过移动通讯、互联网、电视等媒介或现场开展大规模的募捐公益活动。 (2)建立法律援助分担费用制度。法律援助分担费用制度,指多当受援助的当事人因胜诉或由于受到援助的原因而使其经济状况有实质性改善,并且有能力支付法律援助的部分费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分担范围和分担比例偿还部分费用的制度。[33]《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我国的法律援助服务是“无偿法律服务”,探究其立法目的,无非是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无偿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防止出现有偿服务,损害法律援助事业的形象,其价值取向是使法律援助制度维护社会公正作用得以真正实现。笔者认为,实行法律援助分担费用制度与此法规在价值取向上并无冲突。因为实行费用分担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弥补法律援助经费不足,使法律援助工作得以正常运作的举措,这与有偿法律服务的营利性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价值取向也是为了保障法律援助的有效施行。[34]此制度已为多国实践。[35] (3)在经济发达地区实行律师交纳法律援助金制度。是指律师每年交纳一定数额费用作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的制度。[36]对发达地区律师尤其是其中客观上没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要求其交纳法律援助金是可行的。2003年专职律师承办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的经费仅为308.21元,不足于支付律师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所必需的费、差旅费、通讯费、文印费[37]以及调查取证费,更为重要的是,律师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时候付出了昂贵的机会成本——律师在承办案件的时候就丧失了承办其它有偿案件的机会。假定律师在可以从有偿案件中获利5000元,[38]即其机会成本的货币表现为5000元,远高于律师所获得的办案经费308.21元,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律师权衡利益之下难免内心不愿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这也是社会律师缺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热情的重要原因。实践上,青岛、桂林、北京等城市已经实行了这方面的做法,并受到了律师的欢迎与好评。 (4)发行法律援助福利彩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曾同有关部门协商争取在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划拨一定比例用于法律援助事业,这个想法目前因现有的所有福利彩票公益金(包括每年新增部分)都已有规定用途而没有实现。[39]既然已有的彩票公益金都有规定的用途,那么可以考虑发行法律援助福利彩票。这样一方面可以彰显法律援助的公益性,促使社会公众意识到自己对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彩票本身包含的不菲奖金也足以吸引充满重奖期待的公众踊跃购买。按照通行国际经验,一个国家正常的彩票销售发行规模大约为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左右。依此,我国彩票发行潜力可达1000亿元。发行法律援助福利彩票是可行的。[40] (5)完善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系。对于由上述各种方式筹集到的资金,以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形式进行管理,通过合法运作使基金增值,从而扩大法律援助的可用资金,使纳入基金会管理的资金成为较为持久的法律援助资金来源。[41] 五、结语 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国的只有短短的十一年,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也应该重视法律援助所面临的困境。而且法律援助所面临的困境是多方面的,解决其困境的也应该是多样化的,本文对论述由于笔者能力问题而存在局限性是必然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的法律援助不仅要对弱势群体施以及时有效之救济,而且还要主动出击,积极维系社会稳定,预防矛盾出现。但就目前而言,构建和谐社会,法律援助任重道远。 法律与社会论文:卫生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卫生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总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为我们勾画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对于如何加强新时期卫生监督管理与执法工作具有特别重大的指导意义。 在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把党员的先进性落实在工作上,体现在行动中,坚持以卫生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营造整洁优美的卫生环境为出发点,以卫生管理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为归宿点,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完善管理体制与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和谐执法环境,在实施人性化执法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尊重民意,在畅通与市民信息互动渠道上做文章 卫生执法终极目标是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秩序和优美的卫生环境,以推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客观上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体制,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逐步将卫生管理模式由后果取向型转变为成因取向型,走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老路,更多地考虑整个社会生活的安定和谐,不断增强群众的卫生归属感、认同感和责任感,才能使卫生管理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为此,我们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通过开展卫生进社区、卫生管理联系点等一系列活动,深入基层了解和关心群众疾苦,依法及时处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同时,我们也善于从群众的角度审视卫生执法的重点和难点,经常开展换位思考,适时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构建与群众联系互动平台,架起卫生行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连心桥、爱心桥、舒心桥。 二、理性思维,在实施人性化卫生执法管理上下功夫 传统的执法理念过于强调法律的刚性和威慑力,与现代法治精神特别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要求不相符合。现代法治精神要求我们努力更新过去那种管理就是执法、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陈腐观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管理原则。一是坚持重心前移。在实际执法管理活动中,我们坚持实行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纠正违法行为,力求将大量的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从卫生管理违法行为的发展演变过程看。一般的违法行为都有一个违法预备、违法实施、违法既遂的发展过程,如管理方面执法人员能及时发现,并及早采取制止措施,就有可能把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从而就可以减少或避免服务对象因违法既遂而导致强制取缔而造成的损失,从而引发执法对立,甚至影响干群关系; 二是注重罚前教育。如对违反卫生管理的具体行为,我们是从深层次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处理,不搞"一刀切",坚决不搞作秀。一般情况下,在纠正违法行为与实施处罚之前,我们都要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与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其由被动接受处罚变为主动认知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真正从内心深处信仰和接受法律; 三是首次轻违不罚。对初次轻微违法,并且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当事人又能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的,一般都不予处罚。对确需给予处罚的当事人,我们始终坚持重教育、轻处罚的执法原则,在法定量罚幅度内,能轻则轻,以促其改正为要则。 三、爱心操作,在关爱弱势群体的执法实践中显价值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利益表达,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同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在具体的执法实践中,我们坚持"刚柔并济、柔性优先、以柔克刚"的指导原则,立足部门职能,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让群众不仅在理智层面上认同并接受执法权威,而且在情感层面上尊重并信仰执法权威,努力实现卫生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一是情感纠违。在2005年的全市小餐饮整治行动中,面对一位举家上下唯一依靠出售凉皮为生的违法经营业户,从情感上讲,取缔这样的业户,实是于心不忍,但市容环境又不允许存在这样的违法行为。考虑到这位业户的实际情况,我们执法人员想方设法给其选择安排了另外地点进行合法经营。此举,切切实实地赢得了这位经营者的内心认同,他饱含深情地对执法管理人员说:"你们这样对待我,我打内心里一百个接受"。此举带动了周边许多业户。 二是爱心纠违。对在卫生执法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特困家庭,用爱交心,将心比心,善于用我们的爱心行动感化当事人。我们除免健康体检、办理卫生许可证费用,减免监测费用外,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还上门体检,并把健康证、卫生许可证送到手上。此举既达到了执法目的,又使当事人感受了政府的温暖,同时还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同,它所蕴含的精神实质是卫生部门不仅追求良好的卫生管理秩序,而且更加关心弱势群众的疾苦;同时也足以充分证明,卫生部门不是一味地追求法律目标,而是更加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四、依法行政,在严格的制度保障下为相对人维权利 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是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要求。掌握丰富的执法办案艺术,则是对卫生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要求的必然,同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顺利实施,实现卫生管理目标的重要条件。在尊重和保障相对人合法权利方面,我们注重通过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和执法程序保障制度建设的途径加以实现。 (一)内强素质,学会"宽容"。加强卫生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修养,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也是构建和谐执法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日常执法管理活动中,难免会遇到管理对象的谩骂、纠缠、围攻、甚至殴打执法人员的现象。一方面,我们注重教育卫生执法人员增强文明执法的意识,对管理相对人要热情主动,行为礼貌得体。另一方面,特别注重强化卫生执法人员的言行自控能力建设,对一些管理对象的不当行为或无礼行径,我们强调学会忍耐、忍让、忍受,平和以待,强调面对执法矛盾时,能够做到具体分析、冷静处理,宽容待之,忍辱负重,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时刻注意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二)讲究艺术,善于“说理”。与构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突击式执法活动,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执法手段,往往只能是一种治标手段或权宜之计,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这类活动的直接副作用往往就是当事人诉权的剥夺。为此,我们特别注重培养和提高卫生执法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在不同场合,针对不同对象,做到不怕细碎,苦口婆心,向管理对象摆事实、讲道理、宣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着力宣讲当事人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努力让当事人听之心悦诚服,无理以辩。 (三)建章立制,注重“自律”。在现实生活中,一方面有些群众缺乏权利意识,维权意识不强,不太关注执法行为本身的合法性。当自己的法定权利受到侵害时,不知或不想借助法律武器加以保护,致使行政执法人员任意简化法定程序或者任意适用实体法律规范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另一方面有些群众义务观念不强,不能认识到自觉遵守法律,支持和配合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是自己应尽的义务,而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在心理上有抵触情绪,在行为上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不配合,甚至百般阻挠或暴力抗法。因此,我们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出发点和归宿点,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步骤、顺序、方式、时间等实施处罚,积极推行执法办案公示制度,把行政处罚的依据、标准及办案程序向社会公示,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从制度上遏制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现象。同时,辅之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约束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因故意或重人过失导致错案的,坚决追究执卫生执法人员的相应责任。我局近8年以来,虽然执法监管的力度一再加大,但执法程序没有因此受到丝毫的忽视。在办理的大量行政执法案件中,没有1件被复议机关决定或人民法院裁判导致不利后果的案件。 卫生执法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管理对象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卫生部门应该建立何种机制,采取何种方式,使用哪种手段,来解决卫生执法管理中的现实难题,重“典”轻“情”行否?显然不妥;重“情”轻“典”能否?在某种程度上也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坚持与时俱进,坚持以民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努力加强执法管理能力建设,讲究执法办案艺术,一切从管理的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自觉地把和谐社会的理念统一于卫生管理执法实践,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法律与社会论文:市民社会理论与法律发展 交给理论界的重要课题便是重新思考何为法治,何为社会主义法治,法之本质是什么等一系列具有原点性与基础性的相关问题。从一九八零年周凤举发表《法单纯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吗?———兼论法的社会性》为起始展开的关于法的本质问题的讨论,成为法理学发展几十年中争论最为激烈、意见分歧最大的一个问题。尽管分歧与对峙依旧存在,但随着讨论的深入与深化,学界也达成了相当程度上的共识,即要摆脱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对于法律阶级性的片面的,同时也是相当极端的理解方式,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正确地认识、思考,乃至重塑社会主义法之本质、特征、作用与价值,尤其注意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逐步形成时代的、世界的、大众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在进一步阐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战略方针的同时,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历史任务。所以,这也要求我们更应该继续坚持冲破还有相当影响的教条主义与本本主义的束缚,深入解放思想,最终建立起一整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理论体系,马克思及其他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阐发的“市民社会理论”便是这样一个出发点与立足点,也是一个归宿点,它无疑并业已证明极大地推进了法理学“脱幼”的进程,有力地促进了法学现代化的实现。 可以看到在世界范围内,市民社会理论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逐渐成为热点与显学,它将不同领域的学者聚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不容小觑的社会思潮;同时也应该看到,这是从古希腊罗马时期最早产生的市民社会理论,经中世纪到启蒙时代,从启蒙时代到黑格尔,从黑格尔到马克思,再从马克思到现当代社会一脉传承与发展的历史的延续。市民社会理论虽诞生在西方,但其理论意义却是遍及世界的,并不因地域或者文化的差异而使它有任何逊色之处。因为历史是一种事实,“在现实中存在着一种普遍的人类命运,一种文明集合体的传递”。[3](P5)所以,市民社会理论思想在世界范围内的兴盛以及产生了对政治、哲学、经济学、社会学的深刻影响便不足为奇了。对于后发而外生的中国法治及其法学理论来说,不仅要学习引进西方世界先进的理论与实践,而且还必须重视现代法治深层的本土化根基。市民社会理论,恰恰是马克思主义的逻辑起点,其与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不可忽视与分割的统一有机整体,在当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便更具有理论及实践的意义与价值,并且拥有进一步深入研究并予以发展的有利条件。 可以这样说,马克思主义不仅在政治层面,而且在社会各个层面已经构成了当代中国现代法治的新的本土化根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形成了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第一次飞跃。邓小平理论的诞生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同样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结果。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够长盛不衰的原因恰是它具有开放性的特点所决定的,这使得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形成符合时代精神的新的精神。时代同样需要我们重新审视马克思主义理论,还原出其本来的面貌,否则只能是缘木求鱼。恰如有论者所言:“如果我们不是从经典作家的个别论断出发,不是采用教条主义、工具主义的政治解释学的思维方式的话,那么就不难发现,经典作家是从其市民社会理论而走向唯物史观的,是从市民社会中去寻找理解人类发展进程的锁钥的,并进而奠定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基础。而在具体阐发其根本法律观点时,他们也是以市民社会为逻辑起点的,认为法律是建筑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基础上,立法权的双重属性反映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辩证关系。”[4](P32)要言之,市民社会乃是私人利益体系之和,将处在政治国家之外的一切社会生活领域都涵盖其中。具体说来,市民社会应包含以下内容,即私人层次、组织层次以及经济生活领域、社会生活领域与文化生活领域。在从事满足自己利益和需要的活动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必然会结成一定的关系,即经济关系、社会关系、文化意识形态关系,它们构成了市民社会的基本结构。[5](P67-80)可以这样说,有一定的市民社会,便必然存在一定的政治国家。国家制度是政治国家与非政治国家,或者市民社会与非市民社会两种本质上不相同的势力的一种契约。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已经不止一次地证明:法的历史就是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之间的关系史,所谓法律就是介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一个最主要的“利益调适器”。从形式上来看,法代表了国家意志,从实质上来看,法则是由处于一定发展阶段市民社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也就是说,法并不是单单是统治阶级利益的表达。于是,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就像本文的第一部分所要展示的那样,市民社会理论不仅仅是一个出发点,而且还是一个归宿。 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是一对现实的相互对应的概念,单一的研究政治国家,或者单一的研究市民社会都不可能是全面而客观的,而不承认二者的相互独立性,企图以政治国家消灭市民社会,或者以市民社会消灭政治国家的结果,不是走向专制之路,便是踏进无政府主义的泥潭。现代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别是两大生活领域的代表,偏废或者忽视任何一方,上文已述,都是片面的。二者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相互联系。在资本主义国家之中,极度发展的个人权利和私人利益造成了二者的严重对立,产生了不可避免又不可调和的矛盾,就像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不可能解决的矛盾一样,这种存在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深刻矛盾,似乎以另外一种形式证明了资本主义社会并非是一个它所宣扬的那样完美与和谐的社会。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之中,则从根本上消除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对立状态。正如有论者所评价的那样:“法的历史展现的是人民群众不断把被统治阶级异化的‘普遍利益’还原为真正的共同利益,不断从‘普遍利益’中夺回被侵吞的特殊利益,并使二者逐渐统一于人的自由发展的进程。”[6](P47)所以,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便最终共同消融在自由联合体中,法律自然演化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自愿遵守的理性社会规则。 倘若我们把眼光放在遥远的未来,从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来看的话,我们就可以看到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互协调与融合的过程。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在进一步阐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方针的同时,全面系统地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历史任务,其中包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共产党依法执政,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立社会主义法制政府,推进司法改革,健全司法体制,保证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历史性的机缘既对中国法学研究事业提出了十分重大的历史使命,也为中国法学研究事业提供了大展宏图的机会。 作者:冯娜 张宇 单位:长春工业大学 人文学院 法律与社会论文:互害型社会道德救赎与法律规制 [摘要]“互害型”社会给个人、社会、国家都带来巨大危害。文章通过分析造成“互害”的主要原因,提出从道德救赎和法律规制两个层面进行全面、有效的防控与治理。在道德层面应加强优秀价值观的建构与实践,强化学生基本道德素质教育,培育诚信的现代商业文化,完善道德警示与评判机制;法律层面扩大和完善“惩罚性赔偿”机制,加强生产标准化立法,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降低刑责门槛。 [关键词]“互害型”社会;道德救赎;法律规制 “互害型”社会的道德救赎与法律规制蒋何琪,孙芳兰(华东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南昌330013)[摘要]“互害型”社会给个人、社会、国家都带来巨大危害。文章通过分析造成“互害”的主要原因,提出从道德救赎和法律规制两个层面进行全面、有效的防控与治理。在道德层面应加强优秀价值观的建构与实践,强化学生基本道德素质教育,培育诚信的现代商业文化,完善道德警示与评判机制;法律层面扩大和完善“惩罚性赔偿”机制,加强生产标准化立法,加大行政执法处罚力度,降低刑责门槛。[关键词]“互害型”社会;道德救赎;法律规制[中图分类号]D669[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4-5856.2017.02.011“互害型”社会,指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商家由于道德、法律意识淡薄,重利忘义,生产有毒商品,直接危害他人;同时,自己又是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被其他不良商家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既是“施害者”又是“被害者”,形成这种“人己互害”的社会现象。这种现象一旦形成规模,可能导致人人自危,互不信任,人情淡薄,后果不堪设想。 一、“互害型”社会成因探究 “互害”的原因是复杂的,道德层面、法律层面、制度层面、个体层面、社会层面上都有,各个层面之间又是相互联系、互为表里,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个人私欲膨胀 所谓个人私欲,是指个体的私人欲念,不正当的欲望。一些无良商家为了满足一己私欲,伤害他人,最终害人害己。例如一些食品生产者受利益的诱惑,不考虑后果,只为眼前的蝇头小利,生产有毒食品,危害他人健康,最终,自己及身边的亲人也会身陷“互害”链条中。一些造假者怀着侥幸心理,一面说着不会使用或食用有毒有害产品,一面又连续不断参与到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中,人心变得畸形,互害现象蔓延。我国是有着几千年文明历史的礼仪之邦,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些政策在践行上不可避免地出现偏差,有时会背离传统道德和社会发展规律;加之,住房、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向市场化发展,导致人们的生活成本提高,压力变大,迫使人们唯利是图,极度拜金。于是,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做出害人行为,人人互害,最终危及自身。 (二)社会环境失范 社会环境是指人们所处的各种各样社会条件的总和,也就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1](P83)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我们生活在社会的大环境下,难免会受到周围群体的影响。比如,看到老人摔倒在地上,也许有些热心之人想上前去扶一把,但看到周围的人都不闻不问,匆匆走过,为了不惹麻烦,也匆匆离去。类似的事情有很多,并不是人们的道德素质下滑,而是一种人与人之间不信任的风气,做好事反而被害的风气,使得大家不得不敬而远之,互相防范。有学者已经注意到当下有一个被称为“道德的负收益危机”的现象,即如果不道德的行为可能比道德的行为产生更大的收益,而且这种局面不断持续下去,那么,人们就会改变自己的态度,争先出现不道德的行为。[2]害人代价很小,不害人代价很高,久而久之,使得害人成风,社会逐步陷入互害的怪圈。 (三)监管机制不严“互害型” 社会呈燎原之势,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执法监管缺位、不严、低效、推脱责任,从而造成一些生产商钻法律的空子,生产有害食品或是质量低劣的产品,危害国民健康和社会稳定。有时政府的政策虽好,但真正落实还需监管到位,在各个环节加强监控,否则,生产商基于某种利益就会做出有违道德和良心之事。因此,监管部门任重道远,应加强责任意识,严格监督检查,打击不法分子,禁止生产制造商违规生产,在执法层面上遏制互害现象的发生。[3] 二、“互害型”社会的道德救赎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调节手段,对规范人们的行为具有积极作用。互害型文化蔓延,人性根基动摇,人性底线下移乃致缺失,正直和良心日益成为一种稀缺品。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亟需用道德救赎来唤醒人们原本善的、真实的良心回归,防止社会陷入“互害”危机。 (一)加强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的建构与实践 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之风在一定范围内盛行,道德良心缺失,人性底线一次又一次失陷,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积极建构和践行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在学校教育中,积极宣传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内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工商业管理中,突出诚信、友善、责任意识,加强商业道德、职业道德教育水平,从而有效防控“互害型”社会文化的蔓延。 (二)加强公民基本道德素质教育 通过公民基本道德素质教育,提高社会整体成员的素质。第一,增强责任观念。责任伴随我们的一生,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而且要对家人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遇事有担当,不做危害他人的事情。第二,坚持诚信原则。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能赢得别人的尊重;一个值得信赖的企业,能为其带来宝贵的无形财富。第三,弘扬奉献和仁爱精神。无私奉献和仁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学会奉献和付出,用一颗金子般的善良之心互帮互助,换位思考,珍惜亲情、友情,不为金钱舍弃最宝贵的良心。第四,加强群体意识。人是群居动物,任何人生活在社会上不可能离开群体而独自生活,因此不能因为自己的私利妨害群体的利益,否则也是间接害了自己。增强群体意识,有利于形成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利于社会的团结。 (三)培育诚信的现代商业文化 当下社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给我国经济带来繁荣发展的同时,也给我国传统道德带来巨大冲击,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互害型”社会的出现,无疑使社会信用指数大大降低,你不敢相信我,我不敢相信你,严重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因此,针对这种陌生人社会,必须建设诚信的现代商业文化。在经济领域中,最重要的是坚持诚信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诚信,代表着一个企业的外在形象,是一个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加强诚信建设,有利于抵御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欺诈行为,营造良好的道德氛围。现今社会,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形成各种互害现象,这都是与诚信背道而驰的。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信用机制是非常必要的。这就需要每个人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成为一个可以被信赖的人;每个公司企业都重视诚信建设,注重自身企业形象,铸造良好口碑,整个社会才会呈现出和谐美好的一面。 (四)完善道德警示与评判机制有效防范 “互害”现象蔓延,需要建构和完善道德评判机制,把社会主义优秀价值观与公民、企业道德评判机制结合起来,建立权威的征信体系。目前,我国的征信体系相对薄弱,迫切需要建设和优化。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第一,完善征信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做到有法可依;第二,信息公开透明,加强监管。注意保护公民的隐私,建立权威可靠的征信机构;第三,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建立良好、诚信的信用环境。对于食品安全以及药品安全,急需建立“黑名单”制度。可以考虑借鉴《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措施,把造假者加入“黑名单”,令其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这不仅使公民能够避免上当受骗,也使得一些企业在质量与安全方面丝毫不敢松懈。同时,完善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每个公民一生都将有一个也是唯一的信用账号,还可以与手机通信实名制度相结合。2017年,我国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于一体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三、“互害型”社会的法律规制 民生领域互害问题之积重难返,非用以重典恐难救赎。因此,在“互害型”文化蔓延的今天,我们在加强道德救赎的同时,更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和保障,要强化如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生产标准化方面的立法 “互害”现象最初出现在食品药品等生产领域。食品药品安全关系百姓身心健康,把这些行业标准、行业道德法律化是当务必之急。虽然我国目前在食品安全质量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稳定发展的法律法规,但很多药品还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亟需加强标准的制定。比如,餐饮行业建立“透明厨房”标准;重要食材,利用条形码、二维码等建立追踪制度,对食材来源可以跟踪溯源。刷一只鸡蛋的条形码,可以上网追踪到是哪一个养殖场或农户的母鸡下的,母鸡的情况与饲料等信息。行业标准法制化,会成为执法监管的依据,有利于完善和强化监管体系。 (二)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 对于违法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或有毒食品药品的生产商,要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查处没有生产许可证、环境条件和卫生要求不合格的企业,增强日常监管的威慑力,强化源头监管。同时,建立行政处罚基金,把罚款用于奖励遵纪守法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上,以激浊扬清,发挥制度的激励作用。 (三)完善“惩罚性赔偿”机制 在纠纷解决中,当前大量使用的仍是“补偿性赔偿”机制,是从受害人损失的角度出发的,坚持的是“填平原则”,即受多少损失获多少赔偿。这种方法对不法侵害人的惩戒不足,难以形成威慑。在很多情况下,侵害人的收益远远大于受害人的损失,这无异于鼓励违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在美国,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并无上限,所以经常出现“天价”赔偿数额。我国一些造假者之所以敢违反法律生产有毒食品,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对他们的惩罚力度不够。因此,只有提高罚款数额,完善惩罚性赔偿机制,针对互害行为的主观恶性进行惩戒,才会产生威慑和预防的作用。此外,还要降低刑责门槛,加大对单位犯罪的“双罚”力度,加重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的刑事责任,这样才能建筑起一道防火墙、架起一道高压线对恣意侵害者起到威慑警示的作用。 作者:蒋何琪 孙芳兰 单位:华东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 一、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的含义 人们对于法律人性的探讨可以说在很早之前就开始了。在西方的许多国家认为,如果把人进行分类,可以分为有理性和非理性的,但我国的传统文化认为人性可以分为善和恶,我国建立法律的目的就是要让人们的非理性以及人们的恶性得到遏制。我国对于法律的人性化发展开始逐渐由专门化发展向普遍化发展,我国的制度现在是更加的人性化,我国的相关立法也是趋向人性化。我国对于人性的权利,比如对于人权的尊重、保护人权的合法权益以及人们对于政府的监督都有者相关权利,这与西方国家大多数的观念是一致的。总体来说,本论文所提及的法律人性化就是指,在我国的立法时,对于立法中的相关要求就要体现人性化,在进行执法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要充份的尊重人权,要保护人权。 人是社会的根本,人是社会的主要构成部分,可以说社会如果没有人的存在,就不能称之为社会,因此,在进行执法的过程中一定要一人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我们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为人人类自身,我们要理解人的正常的情感以及人最基本的需求,我们要相互的尊重,相互的信任,要相互的关爱,还要培养有用的人才,要使我国的人们能够健康全面的进行发展。我们不仅仅只是把人作为国家、集体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属于自己的,他还是家庭的成员,他有他自己的家人朋友,有自己的生活环境。从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我国对于我国在立法方面、执法方面以及我国的司法方面都进行了相应的改革,从这些改革措施来看我国的法律建设开始趋向于人性化价值取向,这也是我国法律发展的主要方向。我国在刑法中增加了缓刑、假释制度,这些刑法的增加无疑说就是法律人性化的表现。 二、我国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建造存在的问题 和谐社会的建造必须要依靠法律来进行维护,法律不是谁规定出来的,也不是谁说的算,它是听取了人们的意见才能够被制定出来,它的制定要接受人民群众对他的监督,同时他的制定要听取所有人民群众的意见才能执行,作为我国的公民就应该严格遵守我国的宪法以及我国的法律,而我国的执法人员也必须为我们的人民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这不仅是对我国公民的要求,同时也是对我国相关执法人员的要求。在我国许多的刑事执法中能看到许多与构造和谐社会相违背的事情,许多的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采用一些强制性手段,这些手段是与我国的法律相违背的。 (一)相关执法人员思想不端正 我国相关的法律还是非常的完善,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管理起来非常的复杂,这就导致了我国有一部分的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有一些思想观念出现了误差,使得他们在执法的过程中误认为犯罪嫌疑人,他们是没有自己的合法权利的,在整个的执法过程中,他们没有尊重犯罪嫌疑人的生命权以及人格权,尤其是他们认为既然已经是犯罪嫌疑人,那么对于对待他们,就不需要像普通的人那样来进行对待,就导致了我国的执法人员对他们的监管不力,有的甚至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安全都不能进行保障,还有的执法人员,甚至出言辱骂犯罪嫌疑人,还有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体罚,甚至牵涉到了犯罪嫌疑人的家人,不像犯罪嫌疑人的家人禀报事实。 (二)我国法律存在特权 我国法律都实行立法必严,违法必究。我国的相关的法律人员都认为自己是管理人员的人,对于犯罪嫌疑人不需要像正常人一样对待,他们认为犯罪嫌疑人是低人一等的,对于犯罪嫌疑人根本就不需要尊重。有些的执法人员认为自己有特权在进行犯罪嫌疑人审问的时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都是不尊重,甚至可能在审讯的时候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体罚,对于犯罪嫌疑人可以随意召唤,使唤,根本就没有按照我国的法律做事,进行执法的时候对于执法的程序没有按照规范来,在整个办案的过程中都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没有保护他的人权。 (三)我国相关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在我国大部分的执法人员都是高素质,除了极少数的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在进行我国法律执法的时候比较随意,对于证据的意识比较好薄弱。导致了我国的执法质量一直都比较低,而且我国有一些相关执法人员,在整个的执法过程中不全面、也没有科学的根据、更没有综合的运用所有的证据,对于我国进行执法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利用法律的手段,也不知道使用相关的技术手段来进行秉公执法,我国的有些执法人员根本就不知道有执法质量这一种东西,一直存在着先入为主的思想,他们认为,犯罪嫌疑人就是罪人,就可以对他随意的采取措施,甚至是采取一些强制措施,这些都是不利于我国法律的人性化价值取向的,更不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 (四)执法人员没有体现人性的关怀 在我国大部份的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行为时,采用的执法方法都非常的简单,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态度都非常的冷漠,对于我国的人民群众是没有情感的,甚至对我国的人民群众缺少应有的关爱。对于我国人民群众所举报的内容都进行推诿、有的甚至对于我国人民群众的举报进行敷衍了事,尤其是对自己特别不喜欢的案件更是如此,这样就很容易造成我国的人民群众对于我国法律的不信任。我国有一些执法人员他们的责任心一点都不强,对于事情总是不上心,对于群众的来信等等都不能进行及时的反馈,根本就做不到我国所需要的亲民、利民、为民着想的目标,这样就很难构建和谐社会。 三、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进步,我国对于法律的建设也日益完善,我国开始推行依法治国,尤其是对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视,这些理念的提出就要求我国的执法人员要体现人性化关怀。时代的发展要求我们的法律必须要以人为本,要推进我国法律的人性化价值取向。构建和谐社会建设。 (一)实行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建设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 人性可以说它既具有自然属性,它又具有社会属性,它在不同的时期都有着不同的地位特点。本论文所提到的人性化执法,就是指的是在进行法律的建设时要按照人的本性去进行建设。要按照我们人类所通用的情感以及人们的理性来进行执法。所谓的人性化法律就是说我们的相关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的时候能够尊重我们犯罪嫌疑人,能满足他的要求,那么这就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人性化。我国法律实行人性化价值取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二)实行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建设是我国法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社会现在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是依法治国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实行法律的人性化价值取向是最为重要的措施,也是推进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因素。我国的法律实行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主义建设,这是个我们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有关的,开展我国的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主义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和我们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都是有关的。可以说只有我国的文明发展与我国的法律发展能够同时进行发展结合那么对于我国的建设是大有裨益的。 四、结语 综上所述,法律人性化价值取向与和谐社会主义建设是我国时展的产物,也是我国发展的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 作者:贾紫翔 李泽 张天宇 单位:兰州大学法学院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规范与社会文化的关系 法社会学认为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对法律的理解和探究不能脱离社会。没有无文化的人类社会,也没有无社会的人类文化。一个国家特有的文化背景就是这个国家法律的社会基础。 一、文化 作为人类创造的物质和精神产品和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产生并世代相传的一种特定价值规范和行为模式,文化的基本属性和特征表现为: (一)非自然性。文化是打上人类创造印记的物质现象和精神现象。 (二)民族性。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信仰等是文化民族性的体现,它既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个性,也是这个民族具有的一种共性。 (三)共享性。不同文化依赖于贸易、旅游、移民甚至战争而相互影响渗透。改革开放以来,外域文化涌入并与我们的本土文化发生冲突和碰撞,其中某些内容经过本土文化的筛选、甄别后成为或正在成为我们文化的一部分。 (四)现实性。文化是历史的,又是现实的。古今中外的任何人类群体都必定生活于一定的文化模式之中,受现实文化的制约、影响和熏陶。 二、法律与文化的联系及相互作用 (一)法的精神根植于文化。萨维尼认为:法与一个民族的存在和性格紧密联系,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民族性的丧失而消亡。法不能离开文化母体,它经受着文化的洗礼和熏陶,而且不断接受和适应文化的要求和选择。同时,法律是民族文化重要的表现形式,法律、法的精神反映和诠释着民族文化。 (二)法的运行依赖于文化。法总是在既定的文化框架中存在和运行,一个民族的文化是积以时日代代相传而来,因此法律要尊重文化传统。比如说调解和法律援助得以在我国有效推行,是因为它们在某个层面上与我国传统文化相一致。 (三)法的变革受制于文化。当确立新的法律规则和制度或以新的规则制度取代原有的规则制度时,这种规则与制度必须尊重与考虑现有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条件。从我国现行正式实施的婚姻法就可以看到我国文化中的诸多因素。如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条文虽然简短,但从文化表达了当下我国一种较为普遍的价值需求和道德情感,即夫妻双方都应当对家庭忠贞诚信;对家庭成员的要求则秉承了我国一贯的文化传统和家庭理念,即友爱和谐。此外,法的变革受制于文化还在于社会文化的改革会推动和迫使已经滞后的法做出反映和调整。比如在同性恋、安乐死等问题上,很多国家就经历了一个先伦理后法律,先是公众接受而后是法律接受的过程。 三、我国转型时期的法律规范与社会文化的关系 中国法律传统是一个多维的文化现象,对现代法制有借鉴作用。如中国传统法制比较注重法律制度的道德评价,既强调法制的重要性,也重视执法者的素质修养、法律运作的社会效果和道德意义,形成社会调解与法制运行相结合的社会调控体系。但关键在于,法律传统中这些合理因素如何融入现代法律制度。当今中国正处于社会大变革时代,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异域文化与本土传统文化都处于碰撞乃至冲突之中。 真正适应和代表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思维方式未充分形成,而当前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深刻变革过程又是从多方面进行的。如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等。在这些转型中,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型是转型的优秀。但社会转型无论以什么形式出现,最终都要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法律虽不能直接干预人的思想,但法律的引导功能是强有力的。以法律形式肯定积极社会行为,反对消极社会行为,对违法行为予以制裁,引导社会价值判断,有利于社会思想文化的积极发展。 我国传统法律文化蕴含着丰富的“人本”、“人贵”、“民本”思想,但它却没有促成近现代法治的诞生。究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是从政治、家族利益角度,关注人的情感意志,注重人的内在德行和群体精神,而不是世俗社会中人的地位尊严和权利。这种人文精神以人情伦理判断行为的正当性。而法律规则寄生于现实政治,形成一种对政治权威的依附性,因此法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局限。 处在社会变革文化整合中的当下中国,与现代工业社会相适应,代表未来文明社会的新思想意识、道德标准等文化因素在悄然中不断生成和发展,原有文化和新老传统也正与异质文化进行较量,接受社会发展的筛选考察。因此,要培养有利于解放人的思想、开拓奋进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文化,塑造权利平等的人文精神,才能构建法律信仰,才能促进我国法制的转型。 作者:王惠 单位:云南锡业职业技术学院 法律与社会论文: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与法律适用 一、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与法律适用的博弈 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有时与法律相背离。众所周知藏族的赔命价金制度在一些藏区仍有生存的一席之地,虽然2002年西藏自治区人大通过立法明确废除和取缔了赔命价金制度,但其仍然在现实中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发挥着调解和规范作用③。赔命价金制度同样也适用在甘南州,笔者举出一个在实地调研期间得知的其中的一个赔命价金案例。案情简单概括:在一个牧区村庄中,甲乙二人与丙发生矛盾起冲突而致丙死亡,如此的刑事犯罪却在当地的一个活佛的调解下而解决,活佛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由甲乙两个家庭各赔付丙家人40余万元,并且三年内不准再踏进原来居住的村庄,甲乙两家拿不出这么多钱只好变卖牛羊等牲畜,加之从亲朋处借得一部分金钱。三年内不准踏进长时间居住的村庄,本是一件于情理都不恰当的处罚,甲乙两家又变卖了牛羊等牲畜,以牧为生的两个家庭日后连生计问题都面临着危险。如此犯罪、如此处理,实在与法律相悖甚远,但活佛的这个解决方案双方当事人服从、乡人赞同,应该是达到了满意的社会效果,但却不计法律效果,足足甩了法律几个响亮的耳光。在这种情况下,甘南州国资所就面临着尴尬的境遇。国资所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有时就与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摩擦、冲突,甚至在还未“交手”前便已被淘汰。在他们意识形态里法律观念是微乎其微的,当地民众在发生矛盾时,他们并没有将法律作为解决纠纷的倾向性选择,而是把目光齐刷刷的转向当地有权威的宗教界人士或者有威望的长者或双方都认识的熟人,而不论是宗教界人士,抑或是有威望的长者、熟人,他们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都摆脱不了佛教文化的痕迹。作为国家权力末梢触及的甘南州地区,国资所的能力受限及功能羁束进一步弱化了国家司法的权威及公信力,这一结果反过来又加剧了国资所生存及发展的窘境。 二、从甘南州地区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与法律适用的博弈中提出解决之道 甘南州当地居民的正义观、人情观、佛教文化的伦理观是相通的,所以对于甘南州而言,我们既不能强制推行法律,也不能一切依赖他们本土社会所形成的自给自足的“规则”之治。作为国家法律适用者的国资所而言,应当寻求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与法律间的合理契机,使得法律适用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④。当然,这也需要各方有所作为,精诚献力、合作。 (一)探索搭建本土化“宗教界—司法界”沟通平台以加强双方间对话考虑到甘南州的特殊性,国资所可以通过多方途径和支持,尝试与当地宗教界德高望重的代表进行磋谈,双方求同存异,就当地民众矛盾纠纷解决、宗教与法律适用冲突等一系列主题进行交流,逐渐完成从临时对话机制到固定对话机制、从纵向单一体系到横向成规模体系、从任意性到固定性的转变,探索搭建本地方特色的对话形式多样、运用灵活的沟通平台,双方互相交流心得、分享经验。此外,在这个平台中,一方面对宗教界的代表进行基本法律教育,灌输法治理念和法制精神,引导他们对一些严重纠纷学会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让国资所律师了解宗教习俗,在诉讼中维护当事人利益、诉讼外调解时必定大有裨益。但是,搭建“宗教界—司法界”沟通平台并不意味着法律以其“正身性”排斥、压制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也非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以其长期、固有的生命力为资本不敬畏法律。在探索搭建平台的过程中,双方在资格能力上必须地位平等,在处理纠纷时尽力保持以法律为原则,以节约司法成本和民众的经济成本为关切点。通过这个平台,最终达到一个轻微简单纠纷宗教调节、严重复杂纠纷法律解决、佛教文化和法律文化最大限度内共同生存、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和谐局面,进而给国资所创造更好的生存及发展环境。 (二)建立及推广“民族类高校—民族地方”双向合作模式以培养本土法律人才本土人才和当地民众交流沟通没有问题,生活习俗、自然气候等方面不会产生不适,与当地民众之间有着天然的民族情感,并且也一直深受佛教文化所产生的社会效应的熏陶,所以本土法律人才能更好的为当地民众提供法律服务。因此国家应当大力扶持当地政府,与民族类高校合作培养专门的本土法律人才,可以综合借鉴、参考高考提前批次录取如提前录取师范生、国防生等的制度以及委培生制度,在求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上对学生多有优惠,这些本土学生毕业后再回到当地就业,受到一定期限的限制,期限届满后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留任,为当地民众提供法律服务。虽然我国提前批次录取分类中包括“公安政法院校”,但培养方向大多为公安类人才,即使培养出的法律人才输送到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针对性也不强。除此之外,我国从2012年启动为期十年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规划”,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12所高校作为全国第一批“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但是这些教育基地没有民族类高校有着更适合少数民族学生生活和学习的环境,并且这个规划的招生对象面向的是参加全国高考的学生,而非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参加高考的学生,那么后者要比前者在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众提供法律服务和达到的社会效果方面更具有竞争优势,并且能真正做到“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⑤此外,通过“民族类高校—民族地方”双向合作模式也可以扩大和完善通晓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的“双语法律人才”培养方案,这些通晓双语的法学学生毕业后不强制就业地方,但通常来讲他们会选择在本地方发展较好的城市从事法律类工作,这样也不算是法律人才流失。这样,通过“民族类高校—民族地方”双向合作模式,民族类高校可以定期定向的向民族地方输送法律人才,也可为国资所提供新鲜而富含营养的血液,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以甘南州国资所的困境。 (三)加快对“习惯—习惯法—成文法”的创建及完善美国学者埃尔曼曾提出“习惯的让位”的观点,随着社会的变迁,习惯文化逐渐让位于习惯法文化,习惯法文化让位于成文法文化⑥。因此,甘南州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制定及完善本土化的成文法,从深受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而使当地民众自觉形成并遵守的习惯中萃取符合现代法治理念的营养部分入习惯法法,在习惯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筛选,并结合我国的诉讼法,最终整合成一部具有本土特色的单行条例。这样,国资所律师在办案运用法律时才更加得心应手,既能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又能使当地民众逐步信赖、依靠法律,最终把国资所搞活。 三、结语 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与国家的法律之治,虽然代表着两种迥然的文化模式,但在维稳社会、增加社会幸福总量等方面却有着相同的价值追求。甘南州国资所可以敢为人先,甘做“试验田”,努力探求实现佛教文化的社会效应所形成的“规则”之治与法律之间的良性互动,在灵活中追求相对规范,在差异中寻求适度统一,在利益冲突中达到协调,使纠纷解决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增强甘南州国资所的生命力和活力,使其成为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国资所改革的样板,最终成为拉动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法治进程的重要马车。 作者:高振凯 陈漫 袁锋 王奉平 周文秀 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法律与社会论文: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与社会构建 一、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很难摆脱传统文化对我们的影响,一个是我们的生活环境当中传统的文化无处不在,穿衣文化、饮食文化、住宿文化,这其中当然包括传统的法律文化,比如在现实解决矛盾的时候,我们还是更加愿意去和谈而不是跑到法院去状告,法律只是一种不得已的解决矛盾的最后一种手段,这种法律工具性的思维一方面消解了我们想要建立起西方那种法治主导的社会模式的理想,一方面又在人们的生活中弥合了因矛盾而产生的感情裂缝,维系着传统中国人和谐社会的理想。从这个思维模式里我们经常能得出中国目前还是一种熟人社会,与现代的法治治理下陌生人的社会格格不入的结论,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相较之下便是我们还是落后的感叹。我认为背后是一种典型的马克思经济式的思维,这种思维的隐含逻辑认为经济是基础,我们在这种传统文化中既然没有创造出领先于世界的经济,那么我们的文化包括法律文化就是落后的就是要变革的我们就应该学习西方的法律治理那一套,还经常拿出日本人的例子以说明中国人应该向日本人那样善于学习。但是我们忽视了的是文化与经济是有关系的,但是不是那种决定行的关系呢?不见得。文化这个概念有着一种心理的向度,一种精神的向度,与现实有一段距离。形而上的说,意识和物质到底谁先谁后,这是一个值得永久争论的问题呢,而不是断然的下结论然后推而广之。 总得看来这种解决问题的选择更是一种手段的选择而不是一种经济落后就导致精神层面的落后的必然。正如我们吃饭的时候用筷子,西方人用刀叉,但是我们发现不如西方人吃的好就说是筷子的问题然后换刀叉。这是我们传统法律文化中对人际矛盾的化解,对大同社会的追求,与西方社会中对人权、民主、平等的追求没什么两样,我们不能得出对大同社会的向往就不如西方对民主人权的追求的结论。民主人权的追求用法治,和谐社会的追求用调解。当然你想用调解的方式去追求民主法治这又是另一个问题,这不是调解的错,是人的错,我们经常搞不清手段与目的的分野,不仅混用两个概念而且混用其中因素的概念归类。 另外一个因素可以讲是心理层面上的,我们作为一种高级动物,意识中自身存在意义的思考是我们经常的疑问。这种疑问往往来源于我们对未知的追求,对自身存在的怀疑,对安全感的渴望求,换做文化概念上就是一种对于文化的依赖和寻根。法律不管是想要成为一种生活的方式或者一种信仰,都必须对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做出较为积极的回应,否则便会体现出各种的水土不服或者遇到各种阻力。这个时候我们将法治这个词语重新定义,我认为就是有必要的。法治这个词语我们经常在两个意义上使用,一个就是一种治理社会的模式,这个意义上的法治是一种技术,一种手段,工具意义上的存在。另一个就是一种具有丰富内涵的追求,这个意义上法治是一种理想追求,其中填充了西方法治社会中各种价值:民主、人权、自由,这是一种理想层面的存在。 这两种面向的划分有利于解决我们所说的中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冲突问题,并且在实际的运用过程中,我们必须区分好这两个意义法治,不忽视这两种面向才能更好的进行讨论。将法治理解为工具意义上的一面后,我们就可以将这个工具中的价值内涵丰富起来,比如将这个法治的价值中赋予一种消讼理想,换句话说消解法律就是法律存在的意义,这是我们大同社会中的理想实现,这虽是不可能的,但是正是如此才是值得追求的,就如同自由和人权一样,价值理性的追求让我们人类有了北极星,这也许就是中国的法律文化中的北极星。当然我们对中国的法律文化进行挖掘或会有其他的价值引导。一旦我们将中国式的法治确定下来,也许作为中国人的那种心理归属感才能理所应当的找到,找到中国人的自我价值的肯定和一定程度上解决民族寻根的要求。 以上的讨论只是为了回应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意义在现代社会中肯定问题。其实涉及到具体的操作层面上,还会有很多的其他的冲突的问题,毕竟这是两个不同的文化体系在法律中的碰撞问题,我们不能因为以上各种原因就能积极乐观的看待这一碰撞。如何处理好这一碰撞也许公民社会和伦理社会的两分法是一个解决途径。这种社会的二元构造既可能化解我们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的文化追问也可以吸收现代公民社会中的对于政治的要求,建立一个精神和经济都有所归属的现代中国形象。 我们对于西方社会的法治模式向往的一个理由是,西方成熟的法律体制亦或者说是宪政体制更加稳健的发展经济,更好的尊重人的主体性地位,使人活的有尊严有安全感。这点是事实证明,没有什么好疑问的,但是我们究竟以何种方式来学习这套模式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提出这个问题的前提假设是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是不适合中国土壤孕育出民主法治的,但是这个前提假设并没有说明,我们的传统法律文化中是必然和西方的民主法治是不可调和,是东风压倒西风式的斗争。传统的法律文化在政治领域中的表现使得我们必然要吸收西方的宪政理论,尽可能的提出民主,平等,自由的要求。政治上分权理论实践和选举制度的完善,以及面对政府的言论自由的等针对公权力的要求的主要吸收西方的法律框架和制度设计,追求人人向往之的普世价值。 当然还可以吸收传统法律文化中对官员的限制,比如施以仁政,下级官员要敢于直谏,孝敬父母,爱护自己的家庭,忠实于国家和民族。对于违背以上官员基本伦理的,就引用西方的选举替换下去,有序的实现政权的轮换。这样中国的官员身上既背负了基本的人权要求又要做人们心中的传统的道德模范,总之,等级有序是正常的,但是我们没有用好;尊重上级是好的,但是不能媚上;接待礼节是有的,但是要在人民的控制和监督之下;建立官员和政府的权威是应该而且是必要的,但是应该在权力的制约基础之上;倡导庭前调解是好的,但是应该在尊重两造自身的逻辑上进行,不得人为提倡和高压干预。只有在公权力逻辑当中以西方限权的基本法律框架为基础,融入中国官员自身的伦理逻辑才能有一个适合于中国自身的政治法律环境。这种法律环境的建立一部分原因是形成较为成熟公民社会,一部分是这群公民社会中有着对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的向往和追求。这就是中国式的民主政治。 在社会中私法层面上来讲,可以更加贴合自己的伦理和道德逻辑。将一些中国传统的孝敬父母等伦理性因素描绘到民法中甚至可以入刑保护,中国人更加注重名誉问题,实质上是推崇道德的逻辑,那么在精神层面上更注重对于传统道德的违背精神赔偿,加强一些公民的传统仁、义、礼、智、信、忠、孝、悌、义、温、良、恭、俭、让等一系列的儒家要义。在公民的私社会中尽可能使传统道德的控制力体现在生活中的各方面,然后辅之以融合了一定的传统道德的法律衔接。实际上就是建立一种公民自治的大社会和私权社会,将政府囿于这种成熟的传统道德公民社会中去,尊重社会中公民自由的逻辑,当然这种逻辑的背后就是传统道德和以及融入部分道德的法律支撑。 二、结语 总之想要处理好传统的法律文化和西方的法治文明之间的冲突,最重要就是要分清楚在公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逻辑的不同之处,从而让不同的控制体系发挥各自的作用。传统的法律文化是有价值的,但是如何运用这种价值是另一个问题,不能因为我们现在处理不好这个问题,就否认这个问题的存在,鸵鸟向来就是飞不起来的。 作者:孟岩王小霞单位:吉林大学法学理论研究中心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法律与社会论文:论法律文化与和谐社会的整合 一、传统法律文化的人治观与和谐社会的法治观相对立 儒家学说主张人治,把政治看成是统治者个人品德的扩大,强调执政者在治国中的决定作用。孔子提出:“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子集立法、行政、司法权力于一身,认为“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在统治者与法之间,以统治者为先。这一思想经过后世的继承和发展,成为正统的法律思想。在现代政治生活中。人们还习惯于以政策代替法律,甚至政策超越法律;在国家管理中,人们仍习惯于听从上级的命令,而不对命令的合法性进行判断,长官的命令事实上往往高于法律的规定;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习惯于按习惯办事,按乡规民俗办事,按族长意志办事,而不是按法律办事,一些偏远地区、落后地区甚至成为了法律的盲区,这些都严重影响着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 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等级观念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相对立纵观我国传统法律文化,虽然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说,但是事实上在漫长的封建传统中贯彻的却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八议”、“官当”和“准五服以治罪”等等级制度,强调的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长幼、贵贱、尊卑、亲疏之间的不平等的关系,忽视个人的基本尊严和基本权利。因此天赋人权,人人平等的观念直至今天还没有被广泛接受,即使在日常生活中,权仍大于法,掌握着国家行政、司法、立法权力的人员以及这些人员的亲属们也享受着特权的待遇,这直接导致了权力腐败的滋生。此外由于古代中国社会以血缘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形态,造成人情大于法、亲情大于法,也阻碍了法治建设。 二、传统法律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融合 虽然我们认为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内容与构建和谐社会并不相容,但决不意味着要全盘否定传统。这是因为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虽然已不符合现代法治的要求,但其中的某些内容则可以通过创造性的转化,赋予其新的时代含义,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儒家的中庸之道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重要观念。“中庸”即“用中”,即按“中”的标准去做,“中庸之道”追求的是一种内在的、实质性的平衡,是一种无过无不及的状态。“中”又与“和”有密切关系,“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和”一词的含义是指按“中”的标准去做就会达到“和”,(和谐)的状态,和谐状态是一种完美的状态。在倡导和谐的儒家思想支配下的传统法律文化也构建和谐社会有若干相通之处: 1、以“仁”为优秀的“民本”思想民本主义,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哲学基础。夏商时代的统治者视天命为权力的来源,周的统治者认识到民众对于维持政权的重要性,在总结商亡的教训时要国人“以德配天”、“敬天保民”。儒家“仁学”体系的确立,标志着中国法律文化的民本理论的定型。“民本”思想强调人的极端重要性,《荀子》中记载“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认为人民力量、人心向背对国家统治起决定作用,因此要求统治者,特别是君主要“爱人”、“为政以德”,并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认为民是国家之本,民心向背是国家和君主的安危之所系。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也强调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不是一个游离于人之外的自然过程,而是一个以人作为主体参与其间并决定其进程的历史过程。人既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理所当然也应该是其建设成果的享受者,依法治国,就是要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来治理国家,立法必须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必须保证人民群众真正能够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必须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 2、强调法律与道德教化的相互为用“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这是中国古代社会对道德教化与法律刑罚之间关系的典型概括。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上,传统法律思想认为法律刑罚的功能是相对有限的,强调应注重道德教化,孟子就曾经说过,“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西周时期就出现了“明德慎罚”的思想,所谓明德,就是提倡尚德、敬德,注重道德教化,它是慎罚的指导思想和保证。所谓慎罚,就是刑罚适中,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 “明德慎罚”后来被儒家发展成为“德主刑辅“的思想。儒家主张“重教化,省刑罚”,认为只有在道德教化起不到应有的作用时,才采用刑罚手段。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我们应当重视法律在调解纠纷、形成和维持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但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形成秩序的社会规范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各种社会规范合力作用的结果。儒家礼法互补、综合为治的主张,实际上揭示了道德建设与法治建设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互为补充,从而有效地维持社会的正常秩序,这一主张对于建设和谐社会仍有十分重要的启示,要实现依法治国,一方面要加强法治建设,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大力提倡诚信友爱、团结互助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内耗和摩擦,降低社会运行成本,形成人与人之间互信互爱的良好人际关系 3、注重通过调解来解决纠纷儒家追求的是一个无诉的和谐社会。孔子说:“听诉,吾犹人也,必先使无诉乎。”在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兴诉是道德败坏的表现,是社会动乱的根源。无诉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追求,而调处息诉则是达到无诉的重要手段。调处的对象不仅包括民事纠纷,也包括轻微的刑事案件。调处的顺序一般是先找亲戚、乡邻、族长,万不得以再去找官府。地方长官常常也是宣传教化和息争诉的楷模,即使老百姓有了纠纷不得不对簿公堂,地方官吏也会在判决书中附上一段劝告,寓教于判,教导境内百姓重视伦理道德、止讼、息讼。 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不可能是一个没有矛盾纠纷的社会,而只是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发达有效的社会。必须承认各阶层、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具体利益和要求,承认它们之间存在着矛盾,但这些矛盾中很多是可以通过沟通协调,互谅互让来化解的。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活力,尽量以调节这种形式来化解矛盾纠纷,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减少节约诉讼成本,另一方面也利于加强社会凝聚力和自治能力。 我国是一个有着深厚文化积淀的文明古国,传统法律文化在许多方面体现了中华民族独特的气质和心理,深刻影响着广大中国人的法律心理与行为。“缺乏世代相传的民族法律文化心理的支持与认同,无论现行社会秩序受到现行法律规则的怎样强化,它也是脆弱的、不稳固的,”完全否定自己传统的法治建设,必然是没有根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在借鉴传统文化和哲学基础上提出的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反映时代精神的重大战略构想。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传统法律文化是可资利用的一种重要的思想资源,必须大力继承、发展和高扬,同时我们也应当认识到,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和谐观念与现代和谐社会是有本质区别的,必须分清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糟粕和精华,只有抛弃那些狭隘的,阻碍现代法制发展的部分,赋予传统法律文化崭新的时代意义,才能创造更高级形态的社会和谐状态。 作者:杨国红单位: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党校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社会学与社会法学的比较 朱景文认为,法社会学是一门研究法律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学科,其重点不在于从规范上分析法律本身,而在于研究法律是怎样受到社会关系制约的,在于研究国家制定的法律在什么程度上能够改变社会,在于研究法律的运作过程中受到那些因素的制约,法律运行的结果在多大程度上符合立法者的要求。李楯认为,法律社会学是对法律现象形成和运动的机制与规律以及法律体系的功能进行客观研究的社会科学。田成有认为,“在我国,法律社会学主要不是一门理论法学,因为法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等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并不是它研究的重心所在,它更关注国家法律制度在现实社会中的具体运行状况,以及这些法律制度的功能和效果等实际问题,如何更好地制定法律和保障法律的充分实施,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马新福认为,法社会学是一研究法律和社会之间关系,把法作为看作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结构方面分析法在社会实际生活中的制定执行、遵守、适用和效果的法学分支学科。陈信用认为,法社会学就是研究法律社会化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 饶艾、张洪涛在其合著的《法律社会学:社会学视野》一书中认为,法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理论和方法对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这一现象进行研究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林端认为,“法律社会学”,它就会体现出重视法律的“实在性”的经验科学的性格来,它把法律看成实际的社会事实,无法自外于它所存在的社会基础与文化背景,法律生活的各个层面,都是它的研究对象。汤黎虹和史探径都在自己的《社会法学》书中,认为社会法学是研究公法和私法以外第三法域的部门法学科。 不同认识的分类 在理论法学领域,专家学者对法律社会学的名称再熟悉不过了。然而,翻开法律社会学著作及教材,尽管相同的名称,但包含的内容却大相径庭。自从奥地利学者埃利希创立法律社会学以来,法律社会学科在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不单纯。有的学者有意无意把许多不属于法律社会学的内容塞进了法律社会学,混淆了法律社会学的范围和内容。更有甚者,把法律社会学与社会法学等同,造成了法学界认识上的混乱现象。 1、学科说 从法律社会学方面说,就其发展过程看,无论是属于社会学分支还是法学分支,都认为自己是一个学科。学科说的提出,主要来源于1913年埃利希出版的《法律社会学基本原理》一书,这部著作使法律社会学由长期存在的萌芽以一个崭新学科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它标志着法律社会学科的诞生。之后,无论是西方和东方,都有一批跟随者和支持者。在西方,英国和法国都有最坚定的跟随者,英国科特威尔的《法律社会学导论》和法国人让•卡博尼埃的《法律社会学》相继出版,使法律社会学在国际范围内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之后亨利•莱维•布律尔的《法律社会学》,也为学科的建立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也有一批崇拜者继承和发展了他的思想,陈信勇出版了两部《法律社会学》著作,胡平等仁等人的《法律社会学》在实现国产化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使法律社会学得到发扬。在我国,学科说占有明显的优势。王子琳、张文显认为“法律社会学”“是以法和社会学的关系为研究对象,横跨法学和社会学两个领域的边缘学科”。赵震江也认为“我国法律社会学最终将成为我国社会学的一个分科。”通过对不同学者和专家的观点分析可以看出,不管法律社会学是法学或者社会学的一门学科、以及社会学和法学形成的交叉学科。他们都承认它的学科地位。 2、学派说 社会学法学在西方常常作为法学中的一个派别对待。由于强调法的功能、作用和效果,又称为功能法学派。以美国著名的法学家庞德为代表,在他的周围也有一批坚定的跟随者。特别是美国的社会学法学派,为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视角,也为社会学法学的理论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作为学派的社会学法学,主要在西方法学界,之所以在西方法学界,因为西方法学发展经历了以超自然、永恒不变的、任何时代都适用的规则解释法律价值的自然法学派时期,以及其后的以对法律条文的逻辑分析来确定法的价值的分析法学派时期,社会学法学派在与它们的区别中发展了自己,在学术研究上的这种历史传统,对我国法学界许多学者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付子堂在其主编的《法理学高阶》一书中,认为社会学法学首先是作为流派的社会学法学。这是社会学法学的主要形态和表现类型。在当代中国,美国“社会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庞德的思想,人气之旺盛超过埃利希,但是由于中国没有这种法律流派的历史传统,因此也使我国的法律社会学认知产生了很大的分歧。 3、运动说 运动说认为法与社会的研究是从兴起的运动中产生的。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学派在世界范围的日见衰败,在美国兴起的“法与社会”运动逐渐涌动起来,并很快达到了高潮,这一运动也带动了英国的加入。他们的相互支持,使得这一研究有了广泛的现实意义。这一运动不是法学与社会学研究,也不是社会学方法研究法律,它们以更加宽阔的视野,从多角度把法与社会联系起来,以多学科的知识对法律进行经验性研究。不仅如此,美国还在1964年11月成立了美国“法与社会协会”,1966年创办了《法与社会评论》杂志,这些制度化的措施,直接推动了“法与社会”研究的深入,由于受到行为主义的影响,凡是与法律有关的社会问题都开始涉及到。其广泛程度超过任何一门学科,使法学理论从价值和规则的小圈子里挣脱出来,开始面向广阔的社会生活。本来“法与社会”运动与学科无关,随着“法与社会”运动的思潮逐渐凝聚,由于“法与社会”的紧密联系,学者们自然地把“法与社会”运动的思想归结为“法社会”的学科,即法社会学。西方的“法与社会”运动的思想倾向也对我国的法社会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接促进了我国理论法学社会化的深入。 4、规范说 规范说认为属于与公法、私法相互对应的关于社会的法律规范。其来源是18世纪祁克的二分法理论,把法律分为个人法和社会法的观点。认为“社会法”是由集体法人本身制订的法律,用以调节他们的内部生活、调节整体和个体之间的关系。社会法解决的是在原有的法律规范没有规定和调整而又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区域,进行法律规范的创制,调整社会秩序,但是其调整的对象和范围又不能归属于原有的公法和私法法律体系,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给予这一新出项的法律规范在法律体系中地位,所提出的一个法学学说。作为规范的社会法学背景是为了应对社会化发展的现实,弥补法律规范调整范围的真空,解决现有的社会问题所应运而生的。它主要是对原有公法和私法体系外,但是又是社会需求需要调整的社会问题进行法律上的规定,目的是创制法律规范解决现有社会问题,其不在研究,也不在于学,而只在于对新出现的社会问题做出法律规范上的保护和调整。祁克的理论为社会法学的创立提供了理论根据,以明确了社会法学的发展方向。作为规范说的支持者,日本的菊池勇夫也主张,社会法“可以作为部门法及法域”。在我国,汤黎虹和史探径在各自的《社会法学》著作中都认为社会法学是研究公法和私法以外第三法域的部门法,胡平仁先生也认为社会法学即是“第三法域的社会法的研究”。他们都是规范说的坚定支持者。 分歧产生的原因 法律社会学的产生已有百年,从历史的角度看,最初法学研究主要是围绕法学内容本身进行的,但是在法学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学者们逐渐认识到这种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社会现实生活脱节的,于是有学者开始认识到法学与社会是密切联系的,不能离开社会生活关门研究法学问题。经过学者们对法学与社会联系的认识加深,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欧洲法律社会学。但是在法律社会学的发展中,美国学者们从个人认识和学术背景出发,把社会学当作法学研究的重要手段,并以其独特的世界观方法论对法律社会学从不同方面进行了阐释。与此同时,也有学者从法律社会性的角度研究有关社会生活的法律问题,在这样巨大的法学认知差异中,由此形成了不同的法律与社会的研究场域。这些场域互相影响互相吸引也互相排斥,在丰富了法律社会学内容的同时也造成了认识上的混乱。正是这种不同的研究视角,既构成了法律社会学发展的基础同时又给法律社会学带来了不同的发展方向。他们都试图通过理清不同场域下法律社会学的意义来阐释认识上的不同,以揭示法律社会学未来的发展方向。社法学从此成为了法律社会学领域既烫手又难以割舍的山芋,搅乱了法律社会学一统天下的一池春水。 法律社会学与社会法学的分歧是客观存在的,由于学者们不同学术背景,他们都试图对法律社会学从不同方面进行新的阐释,其结果导致了法律社会学认识的五花八门。这一方面说明了学者们思维的活跃,表现了学者们对法律社会学积极的探索精神,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学术研究的无序性,扰乱了法律社会学的健康发展。因此,要理解法律社会学与社会法学的不同场域,就要首先了解不同学者对法律社会学阐释的角度,通过弄清学者们不同认识阐释的理论背景,根据他们独特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认识研究的差异,以更加宽广的视野构筑法律社会学的宏大场域,才能不被各种不同的认识所迷惑,理清它们存在的差异,了解它们固有的共性。 作者:李润杰单位:江西省边缘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法律与社会论文:浅谈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与社会管理创新 摘要:社区矫正是一种区别于监禁矫正的非监禁式刑罚执行手段,强调充分地利用相关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协助,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进行矫正。近年来已经得到法律的肯定和认可,它既是刑罚社会化的具体展现,也是创新社会管理以加强社会建设的一大重要内容。本文就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与社会管理创新展开了系列分析。 关键词: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社会管理创新 在中国,社区矫正是指将犯罪行为比较轻、对社会没有较大危害性等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安置在社区内,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如专门的国家机关、相关社会团体及志愿者等,在判决与裁定等规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与行为,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的一种监禁之外的刑罚执行方式。它能够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社会管理创新。 一、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系 1、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有利于社会管理创新 (1)社区矫正能够充分的利用与整合各种社会资源,通过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与矫正,加大对罪犯的教育和改造力度,同时用宽容精神和人性关怀理念,尽可能地将消极方面转化为积极的一面,使罪犯自觉成为守法公民,实现社会矛盾的化解和社会稳定的维护,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2)社区矫正能够增强社会管理和刑罚的效能,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必要的心理和行为方面的矫正,不仅实现了社会管理的创新,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通过社区矫正,让社区内的罪犯得到应有的教育和矫正,能够使罪犯逐步适应并顺利回归与融入社会,有利于社会管理的创新。 2、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社区矫正法律监督 社会管理创新的推进,需要深层次地对社会管理体系进行完善,不仅包括要全面开展工作,同时又要及时解决社会基础性问题等,而且管理的重点要放在对特殊人群进行帮教管理等问题上,这个就需要做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形成更为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现存的问题 1、法律规定存在明显缺陷 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必须要有对应的法律,法规或制度等作为保障。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虽然颁布了若干文件,对社区矫正和法律监督工作制定了相关规定,然而这些法律条文没有明确的规定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中拥有的权力和义务以及负责社区矫正的主管机关等,导致检察机关和司法人员等在行使时缺乏明确参照。 2、社区矫正措施不规范 虽然社区矫正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但是仍存在着许多问题。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缺陷,导致社区矫正规定只是单纯停留在办法、规定层面,达不到法律层次。现行的社区矫正措施也欠缺法律规范。 3、检查监督手段的弱化 由于相关文件中仅规定了检查监督的原则性方面,一旦发现违法问题只能进行实地与书面检察以及与组织与对应人员进行谈话等检查手段,监督手段也很单一,缺乏刚性和及时性,社区矫正工作在实践中也很难得到强化。 4、社区建设水平难以承载社区矫正工作 主要表现在社区群众观念上的不认同、矫正经费投入上的缺乏等方面。一方面人们往往对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存有偏见,认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们难以接收那些犯过错的罪犯在社区内活动;另一方面我国当前的社区建设还不完善,政府用来进行社区矫正所投入的经费也很难有所保证,导致工作不能完全展开。 三、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加强和改进措施 进行社区矫正工作要求做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通过加强与改进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监督管理,进一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尤为重要。 1、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法律规定 应结合实际问题来完善与健全社区矫正法律、规章与制度等,使规定做到细致清晰、条理分明,明确指出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中检察机关以及各部门之间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职责等以及社区矫正的主要负责机构等,确保执行操作的可行性和可参照性,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能够顺畅、有条理的开展。 2、规范社区矫正措施 总目标是使社区矫正规定在现实中达到法律高度。规范建议如下:(1)规范相关部门的分工。国家在设置了规范化的法律条文的前提下,指派专门的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并详细的指明各部门之间的负责内容,做到分工明确,条理清晰,从而各相关部门应具体按照这些法律规定,落实好社区矫正的执行工作。(2)规范社区矫正的内容以及矫正对象的合法权利等。应当采取强制性措施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执行,明确社区矫正的内容是针对罪犯的心理与行为进行矫正,帮助其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而且应明确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利有:在社区中有权拒绝没有法律依据的矫正措施、享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权等。 3、强化检查监督手段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改变单一的检查与监督方式,找到合适而有效的方法,包括进行日常和定期的检查监督、执法公开公正、做到超前预防与事前监督以及多种形式相结合等,丰富检查和监督的形式与手段,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公正性等。 4、加强社区建设 (1)对群众进行思想建设。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只不过事情的大小和严重程度不同。我们应该公平的看待社区矫正者,给予他们改过的机会。(2)加强社区的经济建设,通过经济的发展为社区矫正工作积累资金,从而带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展开。 5、注重检察人员进行社会管理创新意识的培养 社区矫正与社会管理创新对相关人员要求更高,所以必须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管理创新意识培训,注重他们的综合素质以及实践能力,从而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专业性人才。结语:社区矫正顺应了刑事制度不断完善的趋势,是刑罚执行方式人性化的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国家和社会的文明进步。浪子回头金不换,我们要转变观念,不能偏执的歧视社区矫正人员,而不给他们给改过的机会。我们应当重视犯罪者的心理与行为矫正,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 作者:车相超 单位:河北省委党校唐山工作站 法律与社会论文:法律发展与社会发展的联系 本文作者:尹奎杰工作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对于法律发展这一主题,学术界曾经进行过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学术界一种基本共识性的观点认为二者之间是决定与被决定、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例如,有学者指出,在社会发展和法律的发展二者的关系方面,无疑首先是社会的发展决定、制约和影响着法律的发展的,但同时也必须承认法律的发展也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社会的发展。0[1]377这种观点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揭示了法律发展与社会发展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阐明了法律发展与社会发展的整体的特征。本文非常赞同这一观点,但是,这一观点也存在着一定的理论局限。一方面,把社会发展与法律发展二者对立起来,说成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问题,是把社会决定论机械应用到发展问题研究上的教条式反映。虽然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受制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经济生活条件,受制于它所存在的经济基础,同时政治文化等因素也对法律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过分强调这种决定论容易把法律发展与社会发展对立起来,割裂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法律发展虽然是社会整体发展的一部分,但又不能把法律发展等同于社会整体发展,二者不是简单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法律作为制度文明的内容之一,它的发展对于整个社会发展而言又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因此,必须客观地分析和讨论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简单地把二者对举或者一概而论都是不当的,应当对二者的关系进行复杂化还原0¹。本文认为,社会发展与法律发展的关系不仅仅是决定与被决定、制约与被制约、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法律发展一方面构成了现代社会中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制度形式;另一方面,法律发展也是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制度化回应,其在自身的发展中呈现出一定的独立性。 一、法律发展构成了现代社会中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制度形式 从逻辑上说,现代社会发展是内在地涵摄了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在内的人的全面发展,其中无论是经济发展、政治发展,还是文化发展,都与法律发展紧密相关,不可分割。离开了法律的发展,任何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都会丧失一定的制度基础、制度保障和合法性认同,人的发展也会因而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而且作为现代文明构成之一的法制文明,是以一定制度为载体反映和折射人与社会发展的所有成就的,换言之,要分析法律发展的真正蕴含,必须重新审视法律发展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关系。之所以说法律发展构成了现代社会中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因为法律或者法治是现代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在现代社会要实现民主、人权、自由、平等、和平、安定的经济政治与文化生活,没有法律或者法治的保证是不可能的。 (一)现代全球化的市场经济体制带来的经济发展要求法律发展与其同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0,这一命题揭示了法律或者法治与经济的高度统一。不讲规则、不讲程序和法律的市场肯定是不安全的。法治是以商品经济为基础的,现代法治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综观人类社会的历史,法治总是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相关,而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以国家垄断为内容的产品经济、计划经济无缘。0[2]178在追求高效、安全、平等、自由的现代经济生活和经济文化时,离开了法律和法治在民主、人权、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制度进步与法律实践发展,人与社会的发展也将是片面的,支离破碎的。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高度市场化的当代社会,交易的安全、利益的维护,无不需要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法律制度与法治环境,如果法律相对滞后、法治不健全,那么交易安全就没有保障,市场秩序就无法维持,经济发展就会受到影响。 (二)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以法律发展为主题民主政治不但是法治的基础,而且,法治与民主政治二者互为表里,相互依存,互相促进。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正是在法治的推动与形塑下不断进步、不断发展的,它不但借鉴了法律发展的先进成果,也凝结了法律发展的智慧与经验,是以法律发展为主题的。一方面,现代的民主政治以法治为基本内容,法治建设与发展带来的基本经验和先进成果成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宝贵财富。按照学者的研究,现代民主政治所涵摄的民意政治、责任政治、有限政治、程序政治、参与政治、开放政治等基本理念都与现代的法律理念高度一致,是法治精神所提倡的人民主权、责任意识、权力不得滥用、程序公开、程序参与、程序公正等法律基本原则的体现。这些现代民主政治在本质上就是法治政治。[1]288-294同时,法治也是评价民主政治制度的价值标准。现代民主政治与法治共同追求自由、平等、人权等基本价值,追求公开、公正、公平等程序正义的理性观念,这些共同构成了现代民主政治与法治的价值标准。一般说来,法律特别是公法所提供的一系列原则、制度和规则体系,能够为公民自由、平等、公开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提供有效的和直接的法律保障,而且当公民的有关政治权利受到侵害时,也可以直接通过法律获得救济。法律成为评价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基本标准之一。这里说的权力合法性0,就是通常所说的权力的形式合法性或者秩序正当性。韦伯曾指出,一切经验表明,没有任何一种统治自愿地满足于仅仅以物质的动机或者仅仅以情绪的动机,或者仅仅以价值合乎理性的动机,作为其继续存在的机会。相反,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的信仰。0[3]239从中可见政治权力合法性的重要性。在当代,公法发展所取得的一系列成果被逐渐应用到民主政治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当前提倡的建设服务型政府、透明型政府等政府体制转换的理念无不是从法律发展中获得启迪的。在当代,保障人权、程序正义、民主公开等公法原则是评判政府行为合法性的价值标准。从这种意义上说,现代的民主政治的发展必须具备合乎法律性0这一发展着的法律尺度。另一方面,现代法律发展所展现的程序性的制度设计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平台。现代的民主政治要求所有主体在政治活动中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包括选举活动、立法活动、政治决策与参政议政、政治意愿表达等活动。通过这种程序性的活动,达到对国家机关,特别是政府机关的有效监督,使国家权力在民主的程序上运行,防止权力滥用,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所以说,法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形式。法治不但创造了现代民主政治的外在的形式条件,它也为现代民主政治提供了活动空间,现代的民主政治活动都是以法律的形式来表达政治诉求和政治意愿的,它与人权一道,共同成为现代法治环境之中最为绚丽多彩的风景线。可见,随着人类民主意识的不断提高,现代民主政治的不断进步,法治也会不断发展,同时,法律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必将推进民主政治的进程。 (三)现代文化发展与精神生活的进步离不开法律发展现代文化与精神生活的最为基本的标志是理性。人性具有理性色彩。柏拉图将人性分为三个部分,即理性、志气、欲望,其中理性居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支配性。如果志气获得理性的支配,志气便表现为勇敢;如果欲望获得理性的支配,欲望便表现为节制;如果志气、欲望都获得理性的支配,人便获得正义的德性,进而获得权利。法律上的主体)))人0,正是基于人具有理性这一理论假设为前提的。法的作用就是禁止人们放纵欲望,使那些不能按照理性行动的人能够约束自己,以实现个人的正义的德性,维护个人的权利。人正是由于有了理性,才可能有自知之明。没有理性,人类就不可能认识到自身对于法这种社会规范的需求,也不可能自主地创设或者运用法来约束自我、规范自我、保护自我。权利、义务和法正是理性的产物,并随着人的理性的进步而进步。0[4]202-203理性具有不断批判自身,进而获得进步的力量,这种力量被称为趋向合理性0。理性经历的从传统的本体理性向工具理性,再向非理性、反理性,乃至当性重构的过程表明,理性具有自觉的意识和力量,它能够不断地从自身的反省与觉悟中发现理性的缺陷与不足,进而推动理性的进步与发展,从而带来人类知识的进步。由于理性的对于主体自身的反省能力与约束能力,使得其主体人获得了不同于物的本质的规定性,这一规定性使人成之为人,使主体成之为主体。它是人们思想与行为的前提、根据、尺度或者标准。作为人之为人的特殊本质,人能凭借理性实现对世界的把握而达到自由。在存在论意义上,理性表现为人是一种特殊的本质性存在,这种存在常常被理解为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在认识论意义上,理性表现为超越于感性认识之上把握对象本质、规律的认知能力;在价值论意义上,理性承诺着善的价值,理性的生活即善的生活;在规范的意蕴上,理性形塑着法律和自由,以实践的理性和制度的形式赋予了法律与权利的正当性。0[4]161不仅如此,理性的发展也带来了法治的文化的繁荣。法治文明在一定程度上表征了理性文化。法律是实践的理性,由法律揭示出来的理性是动态的、批判的、面向实践并引导实践的,它一方面通过理论的方式反思现有法律制度、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的缺陷与不足,阐释法律行为的内在动因、权利诉求、义务和责任推理、法院裁判,另一方面,法律的实践理性也塑造了法律主体理性的法律行动。这二者结合起来又进一步推动法律朝着更为具有人文理性精神的方向迈进。因此,发展着的法律与发展着的法律文化是同一的,理性文化既不同于跟着感觉走的非理性文化,也不同于空想浪漫的超理性文化。它是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现代科学技术相适应的体现真、善、美统一的社会文化系统。0[2]167理性在实践发展中形成的自由平等、权利义务、公民意识与程序观念,必将带来法律程序的全面更新与法治真善美的真正实现。 二、法律发展也是现代社会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基本标志之一 从人类发展的历史来说,自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来,追求民主、法治、人权的斗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一部人类的发展史,表现为一部人类在为争取民主、建设法治与实现人权的发展史,一部以法律发展推动民主进程、法治进程与人权进程的发展史。人类社会从过去只重视少数人权利,只有保障少数人利益的法律发展为保护多数人权利的历史进程说明,人类的民主不断扩大,法治不断推进,人权保障不断提升。这是法律的胜利,更是人民的胜利。人类不断推进法律发展,不断放弃与现代民主法治精神相悖离的旧制度的历史也同样说明,文明必将取代野蛮,进步必将取代落后。从现代社会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基本逻辑上来说,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当然包含了法律的发展。法律发展是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应有的题中之义。从人的社会属性上说,人的全面发展,也意味着社会的同步协调可持续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是内在协调统一的。在人的全面发展中,人在经济领域中的发展和在政治文化领域中的发展应当是同步的。在私有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经济形式的障碍引起相应的社会政治、社会文化形式对人的全面发展也形成诸多障碍,这些障碍均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一方面,人只有摆脱了物质经济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对自身的束缚,摆脱马克思所说的物的奴役0,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和发展。另一方面,只有在政治上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精神,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愿望和利益,发展民主政治,厉行法治,才能充分保证和实现人民的民主与权利。再一方面,现代社会生活中全面发展的人也必将是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受过良好教育、具有良好品德、精神健康充实的人。这样的人在法治的社会中必定具有法律的观念和意识,依法行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尽职尽责。全面发展的人从文化的要素上分析必然具有法律的素养,这是不容置疑的。综上所述,法律发展与社会发展存在着内在的统一关系,两者相互影响,互为表里,相互依存,共同推进。同时两者又都以人的发展为目的和归宿,都集中在人的发展这一主题之下,是人的发展在法律与社会存在方面的具体反映。 三、法律发展相对于社会发展而言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恩格斯曾经指出:在每一科学部门中都有一定的材料,这些材料是从以前的各代人的思维中独立形成的,并且在这些世代相继的人们的头脑中经过了自己的独立的发展道路。0[5]501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在经济发展为基础的社会发展对法律发展所具有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法律的发展还遵循着相对独立的发展道路。首先,这是由法律相对于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所决定的。由法律相对于经济基础的这种独立性所决定,法律的发展也呈现出与经济发展并不完全同步的特点。法律是个相对独立并具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性、封闭性的规则体系,它有自身的逻辑体系和思考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法律要反映它所依存的社会物质经济条件,但是它必须与经济生活与社会物质条件保持一定的距离,否则在运用法律裁判案件的过程中就会丧失法律的公正性。法律在这一点上始终保持着对社会物质经济条件的一定的超然性、超脱性或者说疏离意识。恩格斯曾指出:在现代国家中,法不仅必须适应于总的经济状况,不仅必须是它的表现,而且还必须是不因内在矛盾而自己推翻自己的内部和谐一致的表现。而为了达到这一点,经济关系的忠实反映便日益受到破坏。法典愈是很少把一个阶级的统治鲜明地、不加缓和地、不加歪曲地表现出来,这种现象就愈是常见:这或许已经违反了-法观念.。1792-1796年时期革命资产阶级的纯粹而长度的法观念,在许多方面已经在拿破仑法典中被歪曲了,而就这个法典所体现的这种法观念来说,它必然要由于无产阶级的不断增长的力量而日益得到各种缓和。但是这并不妨碍拿破仑法典成为世界各地编纂新法典时当作基础来使用的法典。这样,-法发展.的进程大部分只在于首先设法消除那些由于将经济关系直接翻译为法律原则而产生的矛盾,建立和谐的法体系,然后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影响和强制力又经常摧毁这个体系,并使它陷入新的矛盾(这里我暂时只谈民法)。0[6]488其次,法律发展的相对独立性根源于法律所具有的自身的特殊历史。法律不是空中楼阁,它是一定法律文化传统不断传承、变革、并在变革中不断完善和逐渐发展起来的,现实的法律是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在当前的延续、继承和发展。当今世界上存在的主要法系,特别是两大法系都既保持了本法系中那些固有的不变的历史因素,也发展出了与时代相适应的一些新的文化特征,这些都是法律相对独立的历史见证,是法律传统相对独立的过程性表现。虽然在全球化进程中两大法系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借鉴,但这也不能真正带来两大法系的完全融合,世界主要法系之间仍然存在着显著的差别这一现象也说明了法律传统或者说法律发展历史的相对独立性。再次,法律发展的相对独立性也根源于法律所依存的制度文明的相对独立性。在社会文明的划分方面,自党的十六大以来,人们倾向于三分法0º,因为制度文明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也不完全等同于政治文明,而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文明样式,它既是一切社会文明的关键内核,也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关键性作用,它与其他文明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交叉关系。(如图1)[7]图1制度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其他文明的相互关系(图1中制度文明是图中的小椭圆,它与其他文明是交叉关系,包含了所有其他文明的制度性内容)法律作为人类制度生活与制度实践的集中表现形式,反映了人们社会关系生活的制度状况,它的发展体现了制度变迁和创新的积极成果,也就是社会各方面、各层次的利益关系的不断合理化和正当化的发展成果的制度形式,最终体现为人们制度建设和制度生活的发展和进步。因此法律发展与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存在的是一种交叉关系。(如图2)图2法律发展与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及其他发展的关系(图2中法律发展是图中的小椭圆,它与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是交叉关系,包含了所有其他社会发展的制度性内容)最后,法律发展的相对独立性还根源于法律实践的相对独立性。法律的发展植根于法律的实践。包括法学理论研究在内的法律实践,是相对自治的学术理论系统、制度实践系统和行为规范系统。在这样的系统中,法学学术研究的发展、立法执法司法实践的发展乃至于法律行为规范的发展都是自治的领域,它有一套独立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理念,是不同于政治经济文化实践的一种特殊的实践方式。作为人类整体社会实践的一部分,法律实践尽管总是与政治经济文化实践发生联系,并具有一定的共性特征,但是法律实践独有的合法性思维、权利义务思维、程序至上思维等思考路线决定了法律发展在诸多种社会发展中独树一帜,特色鲜明,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共同展示着社会发展的整体面貌,塑造着人的全面发展的个性空间。 法律与社会论文:城乡二元社会法律制度的现状与建议 本文作者:赵桂生工作单位:银川能源学院法学系 前言 长期以来,中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导致了包括宁夏在内全国实行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所谓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结构,是指人为地把全体公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形成农民和城镇居民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这种城乡隔离制度,形成了农村和城镇两个各自封闭循环的体系和农民与城镇居民两种不同的公民身份。城乡二元社会保障结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以来形成的,具有深刻的经济和社会背景。宁夏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起步于1986年,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特别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宁夏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各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促进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宁夏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于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宁夏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安置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体制和制度。可是在农村,上述基本社会保障体制和制度仍在积极探索和完善中,城乡社会保障工作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一、宁夏城镇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一)宁夏城镇相关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1.宁夏城镇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1986年10月,宁夏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成立,隶属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领导。1987年,宁夏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2年7月宁夏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实现了由市县级统筹到自治区级统筹,明确了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原则,走在了全国前列。1998年12月至2010年5月自治区人民政府、社会保障部门先后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宁政发(2006)81号)、《关于解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意见》、《关于老龄低保人员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法规。解决了私营、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体从业人员、五七工、农场工、家属工等“1995年前离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应保未保人员”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问题,基本实现了自治区级统筹下的“四个统一”,即企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数和比例统一、养老金的支付项目和标准以及计发办法和调整制度统一、基金的管理统一、调剂使用统一,形成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金保险制度。相对完善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使得宁夏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十五”期间的67.55万人,上升到了“十一五”期间的107.7万人。从2005年开始,宁夏连续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达到100%。2.宁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1999年8月25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积极稳妥地做好宁夏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结合宁夏全区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从2003年3月至2009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宁夏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先后颁布了《关于城镇从业人员个人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法规、规章,解决了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他个体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失业人员、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2010年4月27日,为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保障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切实解决医疗保险历史遗留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宁夏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促使城镇居民参保人数的不断上升,城镇居民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快速增长。城镇低收入群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不断增高。2007年底,全区有78.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2003年增加30.25万人,增长63.0%,其中在职职工56.91万人,比2003年增加21.53万人,增长60.9%,退休人员21.39万人,比2003年增加8.72万人,增长68.8%[1]。截至2010年,宁夏全区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上升至177.95万人,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86.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1.9%。3.宁夏城镇失业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宁夏失业保险于1986年10月起步,2002年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开始实施。2007年底,全区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为40.1万人,比2001年增长14.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2.23万人,比2001年增长82.8%。2007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63亿元,比2001年增长2.1倍。失业保险基金支出0.82亿元,比2001年增长5.3倍。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82亿元。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失业保险收入5.55元,比2002年增长1.3倍;人均缴纳的失业保险19.7元,比2002年增长96.2%[2]。截至2010年年底,宁夏全区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上升至55.8万人。2011年5月6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2号令)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夏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490元—585元。 (二)宁夏城镇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在计划经济时期,曾经是一个较为边缘的制度。伴随着20世纪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失业、下岗浪潮问题导致的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无法保障的问题,彻底改变了社会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社会救助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逐步完善。2003年,宁夏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制定并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随后,宁夏又相继出台了《关于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扶持残疾人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关于老龄低保人员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社会救助法规、规章。宁夏城镇社会救助制度从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走向了分层次救助、配套救助和分类救助,即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配套救助和对残疾人、老年人、大学生、未成年人、重病人等特殊人群分类救助。 (三)宁夏城镇社会福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为深化宁夏社会福利事业改革,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进程,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宁夏民政厅于2004年7月出台了《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2009年11月16日自治区民政厅又正式出台《宁夏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从收养对象、收养范围等六方面规范全区社会福利机构。2004年,宁夏60岁以上的老人有40多万,占总人口的7%以上,到2010年,宁夏老年人口比重将超过10%,步入老龄社会,故宁夏人民政府从2009年5月起,对凡具有本自治区户口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即192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的农村老年人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按月发放基本生活津贴。一些社会与人口问题专家认为,宁夏属于中国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却是在全国第一个建立起普惠型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省份。“高龄老人津贴”是应对我国老龄社会来临的有益探索,也是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重大突破。宁夏高龄老人津贴政策入选“2009年度中国社会政策十大创新”。 二、宁夏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一)宁夏农村相关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1.宁夏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有学者认为,要解决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首先要使农业人口按照现代化的国家标志降到30%以下时,我国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才可能实现。然而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宁夏常住人口为6301350人。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018347人,占47.9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283003人,占52.10%[3]。宁夏从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区22个县、市、区全面推行“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可根据自己收入选择档次缴费并享受相关待遇,实现了新农保制度的全覆盖,比国家和自治区计划提前了十年和两年。这有力地驳斥了上述观点。宁夏从2009年起开展新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到2011年8月已实现县、市、区新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已有164万人参保,有33.6万名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领到了基础养老金。2.宁夏农村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2007年,宁夏在全区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7年7月1日宁夏又出台了《农村特困户和特重大疾病救助办法》。截至2010年年底,宁夏22个县(市、区)实现了新农合全覆盖,参合农民达372万多人,参合率达到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群众医药费负担明显减轻,因病致贫和返贫状况得到缓解。2010年10月14日宁夏人民政府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从2011年1月1日起,宁夏石嘴山市、固原市在全区率先实行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此举打破城乡户籍、身份限制,而且城乡居民参保实行“一制多档”。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可以任意选择参保档次,享受同一个医保药品目录,农村中的老年人、老病号也可根据身体健康状况,选择住院报销比例更高的第三档缴费,甚至部分地区农民的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比城镇居民还高。2011年10810月1日起,银川市、吴忠市、中卫市将启动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标志着宁夏医疗保险均打破城乡二元制,实现了全区范围内的城乡统筹。 (二)宁夏农村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宁夏于1999年在全区农业县(市、区)建立了特困灾民基本生活救助制度。2002年以来,相继在原银川市郊区、彭阳县等地开展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试点工作。2003年5月,自治区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全区24个县(市、区)共有特困户14.8万户、55.3万人,已占到全区农业人口的13.7%,其中,因受灾、病残、子女就学、鳏寡孤独、劳动力缺乏致贫的占相当大的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宁夏于2003年11月26日颁布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决定》。截至2007年年底宁夏全区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和生存环境恶劣等原因,确需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约有23万人(含6.5万绝对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金为人均月补助20元到35元。目前,各县(市、区)已初步建立了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制度,部分县(市、区)开展了建立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的实践探索。 (三)宁夏农村社会福利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 农村社会福利法律制度主要是针对农村“五保户”设立的农村五保供养法律制度。截至2010年11月,宁夏农村共有五保供养老人14122人,其中分散供养8476人,集中供养5646人,集中供养率达40%[3]。全区集中和分散供养对象年供养水平分别为3948元和2266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88元和706元。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根据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在“十二五”期间,将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45所,使农村五保供养床位在现有基础上新增3500张。目前,宁夏五保供养体制较2006年之前发生了重大变化,供养设施明显改善,供养模式也在不断创新。 三、目前宁夏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宁夏城镇和农村的基本社会保障虽然已实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统筹,但是仍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虽然宁夏全区全面推行“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但是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强调的是风险共担和社会公平,较多地体现了社会保险原则;而农村强调的是个人的养老责任,以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为主。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和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其次,虽然宁夏率先在全国实现了新农合制度全覆盖,但是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比差距依然很大。城镇居民中相当数量的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其他城镇居民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以家庭缴费、政府补助的形式存在。在农村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自愿行为,以家庭为单位,由个人和国家两方出资。再次,宁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除了可以进行大病统筹以外,还可以进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则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帮助农民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返贫的情况出现。第四,2007年,宁夏开始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年宁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为人均月补助170元到200元,是农村的8.5倍—5.71倍。宁夏推行农村低保工作存在最突出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山区补助标准偏低,困难市县配套资金不能到位;二是有一部分生活十分困难的群众没有纳入低保,这两个问题亟待解决。 结语 分析宁夏城乡二元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将有利于加快宁夏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的建设,是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优秀内容。加快完善宁夏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于保障宁夏各族人民基本生活、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民族繁荣,实现社会的公平、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将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4]。 法律与社会论文:剖析社会参与原则与中国社会审计法律制度完善 摘要:犯罪控制模式由“国家本位”向“国家·社会”双本位模式的演变,是现代国家犯罪控制机制的必然选择。社会参与原则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倡导的预防性反腐败政策五项原则之一,对腐败犯罪的预防与惩治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基于审计的腐败发现、防御与治理功能,审计被多项区域性、国际性反腐败公约列为腐败治理的积极性预防措施。社会审计法律制度是中国审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腐败的预防与控制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以社会审计权理论为指导完善社会审计法律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社会参与原则;社会审计 一、社会参与:国际预防性反腐败 政策的基本原则与重要措施 作为联合国历史上第一项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被称为“21世纪国际合作里程碑”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本文以下简称《公约》)的签署,是国际社会进入联手打击腐败犯罪新时代的标志。在《公约》所建构的由预防、惩治(定罪与执法)与合作机制组成的腐败治理机制体系中,确立“预防措施”的基础地位是《公约》最鲜明的特色之一。 “腐败预防政策五项原则”源于《公约》第5条“预防性反腐败政策和做法”(Preventiveanti-corruptionp01iciesandpractices)的规定,“五项原则”包括:法治原则(TheprincipleoftherIlleoflaw)、妥善管理公共事务与公共财产原则(Theprinciple0fpropermanagement0fpublicaffairsandpublicproperty)和社会参与原则(Theprinciple0fpromotetheparticipation0fsociety)、透明度原则(Theprinciple0ftransparency)和问责制原则(Theprinciple0faccountability)。在我们看来,《公约》之所以倡导社会参与腐败治理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公约》面对腐败恶性发展以至蔓延、泛滥的形势,出于提高腐败治理效益的追求,表明了对传统的国家垄断腐败治理模式不足的深刻认识;二是《公约》将社会参与作为腐败治理政策的基本目标,也是对民主政治社会治理理念的积极回应,民主政治理论为《公约》社会参与原则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 将社会参与纳入腐败预防政策基本原则只是《公约》创新腐败预防机制的第一步,《公约》还通过第13条“社会参与”(Participation0fsociety)的规定将之具体化,《公约》所规定的社会参与形式与机制包括: 1.社会参与的基本类型:个体参与与团体参与 《公约》提出,“各缔约国应当根据本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推动公共部门以外的个人和团体,例如民间团体、非政府团体和社区组织等,积极参与预防和打击腐败,并提高公众对腐败的存在、根源、严重性及其所构成的威胁的认识。”显然,《公约》在社会参与腐败治理模式上提出了两种可选模式。(1)个体参与模式。个体参与由国家组织或主导的犯罪治理活动,是社会参与最原初、最基本的形式,个体参与犯罪治理的理念源于人类对犯罪危害否定评价而产生的社会正义观念。个体参与犯罪治理不仅降低了社会对犯罪的容忍度,也更加易于构建远离犯罪侵害的社会文化与环境基础,更为重要的是,社会个体以揭露犯罪、参与犯罪矫治为优秀的犯罪治理活动,也现实增加了犯罪的发现机率,提高了刑罚的治理效益。然而,在肯定社会个体参与国家犯罪治理活动积极意义的同时,其局限性也不容忽视。社会参与如果完全以单独、个体的方式行使,则可能会因参与方式所无法回避的自发性、散在性与非技术性,而影响社会参与功能的实现,在客观上贬损个体参与国家犯罪治理活动的积极效能。正是基于对个体参与国家犯罪治理局限性的充分认识,国家重视团体参与的价值,并逐步确立了团体参与模式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2)社会参与模式。社会参与是“公民基于一定的利益动机,通过投票、民意测验、结社、舆论、游行等途径表达其愿望和意志,藉以参与国家生活的合法行为”。团体参与的主体一般是非公共部门以外的民间团体、非政府团体,其基本属性有:一是组织性。团体的组织性表现为特定团体是以实体形式参与社会治理,尽管团体由个体组成,但是,因团体所具有的组织性而明显提高了参与力度,同时,组织性还意味着目的性,团体成员基于特定目的聚合成一个整体,目的性是维系团体存在的基本条件,团体的有组织性是参与效力的保证。二是非公共性。以民间团体、非政府团体为基本形式的社会团体,其参与国家治理活动并非是基于国家法律所做出的权力结构安排,而纯粹是基于团体自发的意志而展开。三是技术性。通常情况下,团体参与具有特定的技术手段,其参与效能也会因此而大为提高。 2.社会参与的具体机制 《公约》倡导的社会参与机制包括:一是提高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并促进公众在决策过程中发挥作用;二是确保公众有获得信息的有效渠道;三是开展有助于不容忍腐败的公众宣传活动,以及包括中小学和大学课程在内的公共教育方案;四是尊重、促进和保护有关腐败的信息的查找、接收、公布和传播的自由。 二、社会审计法律制度: 运行机理与制度缺陷 1.社会审计法律制度的历史演进与运行机理 现代社会审计制度滥觞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兴起,工业革命引发的扩大产业规模风潮孕育了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监督受托经济责任需要而产生的独立审计要求,为现代社会审计制度的产生提供了基础。作为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社会审计肇始于最早启动资产阶级革命和产业革命的英国。1844年英国第一部《股份公司法》规定了监事审计的法定义务,首开社会审计制度法定化之先河。其后,历经“独立第三人审计”、“独立会计审计”的发展实现了向真正意义“社会审计”的转型。19世纪后半叶,英国的社会审计传人美国,基于银行与证券业发展而产生的新的社会需求导致社会审计目标变化,社会审计制度开始转型。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向证券交易所提交由注册会计师审定的财务报告,开创了社会审计财务报表审计的新时代。20世纪80年代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由单一型向双重型乃至多重型结构变化,对社会审计制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表现为:一是随着被审计单位规模的日益扩大要求独立审计机构规模扩大,使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不断合并以适应其客户规模发展的要求。二是使得会计报表审计的内容呈扩大趋势,由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期末数的核实,扩大到期中数据、预测数据和物价变动数据的复核。中国社会审计制度最早可追溯至辛亥革命之后的北洋政府时期。中国现代社会审计制度的再次确立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以后。随着1997年《证券法》的及修订、《公司法》的修订,中国企业年报审计制度得以全面建立和完善。作为一项法定审计制度,注册会计师参与企业年度审计工作已得到多项法律的确认。 受托经济责任观主张,审计在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经济控制,其目的是保证和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到全面有效履行。审计产生于委托人了解人对其委托财产经管状况的需要,在委托人远离财产经营过程的情况下,主要依靠人提交的反映受托财产经管情况的会计报告,而该报告又是由人编制的,其公正性易受质疑,委托人为获得真实的会计信息,就产生了聘用外部审计的需要。社会审计是以独立社会力量实施的社会经济控制活动,尽管从浅层看,现代社会审计产生于保障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要求,早期的社会审计仅以独立第三人(监事)的经济评价为必要,但从深层看,一国经济秩序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微观经济主体利益的实现与社会宏观经济秩序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对微观经济主体经济利益的保障也间接保护了社会经济运行秩序。现代社会审计制度产生初期,尽管“监事审计”与纯粹的民间会计师审计均具个体性,但是,由“独立第三人”介入经济运行评价活动本身,已使得社会审计具有社会参与性。其后,当资本主义经济由简单的直接投资经济,发展到高度发达的信用经济、乃至金融市场经济后,确保宏观经济秩序运行的安全,成为社会审计关注的重点。现代社会审计制度在其发展中参与经济评价的主体也发生深刻变化,注册会计师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群体,成为社会经济评价与控制活动的重要力量,通过对社会经济活动的深入参与,检查企业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检查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履行社经济秩序运行风险评估功能。注册会计师在现代社会审计中心地位的确立,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参与经济控制活动的发端。 2.社会审计法律制度的制度缺陷 传统社会审计的最大缺陷在于其功能缺位问题。受托经济责任主体就社会审计事项自愿与注册会计师达成有偿审计委托协议,并将社会审计报告提交相应使用者的行为,是社会审计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这是一种“开放性三角结构”,表现为:一是社会审计法律关系主体多元。社会审计法律关系包括三方关系主体,第一方是社会审计法定义务主体的被审计者(通常为社会审计委托者、会计信息提供者);第二方是承担社会审计职责的注册会计师;第三方是社会审计报告使用者(包括,财产所有者;法定报告主体,以及其他报告使用者)。二是社会审计法律关系内容复杂。社会审计法律关系是一种独立的“双边”结构而非封闭的多边结构。被审计者与审计者之间是双务关系,以第一关系主体向第二关系主体支付鉴证行为的对价,第二关系主体履行鉴证行为,作为权利义务的内容;被审计者与社会审计报告使用者间是单务关系,以被审计者履行社会审计报告提交义务为内容,提交行为的履行标志着市场经济主体法定义务的完成。在既定的社会审计法律关系中,法律并未规定审计者与社会审计报告使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二者不存在现实的委托与受托关系。三是社会审计法律关系以被审计者为轴心,由于社会审计是市场经济主体法规定的义务,被审计者作为受托经济责任的受托者是委托审计关系的发起者,履行受托经济责任之报告责任的需要,而成为审计报告的提交者。作为委托审计关系的发起者,被审计者享有对审计者的选择权,而审计者基于参与社会审计关系的有偿性与被动性,易于为被审计者的需求所控制。 权利义务关系均衡、平等是法律关系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关系良性运行的基础。审计者权利的有限性与义务的无限性,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审计权利义务不均衡是产生审计者责任风险的根本原因。现行社会审计法律关系以被审计者为轴心,由于审计者通过社会审计做出的审计评价,既有证明或评价受托者受托责任的鉴证作用,还产生直接影响社会审计报告使用者利益的作用,在审计者与审计报告者之间存在隐性财产收益影响关系,且该关系并不具有法律关系所应具有的基本特征,审计报告使用者对审计报告使用的无偿性,而基于审计者与被审计者间的有偿关系,以及注册会计师参与社会审计活动的被选择性,易产生社会审计报告根据委托者意愿完成,无法发挥经济评价功能的结果。 三、社会审计权理论:改革与完善 中国社会审计法律制度的出发点 1.构建社会审计权理论的必要性 《公约》在预防性反腐败政策制定中关于社会参与原则与机制的规定,体现了高度重视社会参与之于腐败治理作用的理念。社会参与是公民作为独立的社会政治力量参与国家与社会管理的基本形式,根据社会参与理论而形成的社会审计权理论对中国社会审计法律制度进行改革,能够促进社会审计功能的科学化。构建社会审计权理论的迫切性与必要性在于: (1)既有社会审计目标无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审计理论认为,审计总目标是根据审计授权人和委托人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的监督、鉴证与评价,是一种带有战略性的综合性目标,必须体现国家实行审计监督的需要。中国《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4条规定独立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这种目标定位因存在应然功能认识的缺位,人为限缩了社会审计的积极价值。以中国在腐败治理中意欲构建的具有预防战略意义的预防性机制为例,当商业贿赂未呈泛滥之势前,中国部分地区曾提出通过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商业贿赂犯罪防范效率的构想。“市场准入”制度是指由具有一定经济鉴证功能的独立社会主体,对拟参与竞争的市场经济主体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记录予以鉴证,并由特定社会机构对鉴证予以认定,以决定其是否有资格参与一定规模的(通常指国家基建项目)市场竞争的制度。在该制度构建中所遭遇的现实困难是,应由何主体做出市场主体无商业贿赂记录鉴定的问题。市场准入制度所需要的技术资源与传统社会审计既有关联又有区别,其关联性在于,这种鉴定在本质上仍属于对市场经济主体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状况的评价,是对被审计对象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中能够检测的问题,社会审计能够承担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状况审计的责任;其区别则在于,这种鉴定在本质上属于企业社会责任审计。由于承担社会经济评价的主体未将这一职能纳入经济审计的范围,导致该制度难以启动。拓展社会审计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实现由传统的以受托经济责任为优秀的社会审计,向以市场经济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状况为优秀的社会审计的转化刻不容缓。 (2)构建于既有社会审计理论之上的社会审计机制面临运行困境。社会审计委托关系是社会审计制度的优秀,中外社会审计理论通常采用“独立三角关系”,即,“审计人独立于被审计人和审计委托人两方之外,以‘第三方’的中立身份超然存在,从而在形式上保证了审计人的独立性。”[8]但在实践中,由于对作为委托人的市场主体配置了优位权利,导致“独立三角关系”向“伪三角关系”的异化,当“审计人与被审计人结为利益耦合体”时,社会审计积极功能的实现也就成了理论者的“梦想”。社会审计理论与实务界为探寻解决既有困境提出过两套方案:一是改变既有社会审计的基础轴心关系,确保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将承担社会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作为社会审计法律关系的轴心,重新确立其与审计报告使用者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后者承担经济鉴证行为的报酬,以消除注册会计师实施社会审计中的利益困境,确保评价活动公允。二是在倡导社会审计是市场经济主体法定义务的同时,倡导注册会计师应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以强化其职业责任意识。但是,这些方案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现行社会审计制度的困境。要充分发挥社会审计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就必须重新建构社会审计理论的基础,而社会审计权理论是解决既有社会审计问题的最佳方案。 (3)社会审计权理论提升了公众参与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尽管基于监督受托经济责任主体的需要,接受社会审计被市场主体法律规定为受托人的一项法定义务,社会审计也由此获得“法定审计”的“至上”地位,但是,在传统社会审计机制中,承担独立审计职能的注册会计师的权利配置并未受到立法特别“关照”,行使优位监督权的审计者不得不以与被监督者平等的身份加入到具有契约关系的委托合同之中,且在现实的法律资源配置上,被审计主体攫取了更具强势的权利,贬损了社会审计发现与评估功能,在根本上影响社会审计发挥积极功能。将社会审计权作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管理的一项基本权利,要求立法要为权利的实现配置必要的法律机制以扩大社会治理的效果。 2.构建社会审计权理论的基础 (1)社会审计权的法理基础:社会参与权的经济表达方式 社会审计权的前提是承认社会公众具有参与社会经济管理的权利。传统社会中,人权所面临的最大威胁主要来自于政府,因而人们提出政治民主诉求,并获得宪法确认与保障。但民主并不只意味着政治民主,政治民主只是半个民主,它分配给人民的只是全部社会力量的一半,社会力量的完整内涵还应包括经济力量。只有政治力量与经济力量都民主化,我们才真正拥有民主这一为人类设立的社会结构。现代政治民主制度不仅使公民基本政治权利得到保障,也不断拓展公民权利的领域与范围。“在当代世界各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国家一社会二元并存,多元利益群体日益形成的局面下,出现了权力多元化和社会化的趋势,国家权力不再是控制社会生活的惟一手段与资源。作为社会主体的公民和社会组织,开始拥有自己的一些物质与精神资源,从而也能运用这些资源,对社会与国家产生很大的影响力、支配力。这就是公民社会的社会权力,它同国家权力是并存和互补互动的。”随着民主政治理念的确立,公民的社会参与权得到绝大多数民主国家宪法与法律的确认,市民社会的发展又将公民参与权拓展到对政治、经济及其他社会权力监督的范围,“经济权力审计监控是指利用审计对经济权力的行使者所进行的监督和控制,以防止经济权力运行中的异化,遏制腐败的发生,保证和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得到全面有效的履行。”公民参与经济权力运行监督就是作为社会经济控制权优秀的社会审计。 (2)社会审计权的观念基础:“社会公众是注册会计师的惟一委托人” “社会公众是注册会计师的惟一委托入”是西方注册会计师职业界的一句名言,用以揭示注册会计师的公众利益守夜人地位,这一观念对于构建社会审计权理论具有重要的观念导向作用。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对象是社会公众,社会审计权以公正性为惟一标准。基于社会审计报告使用对象的广泛性,以及社会审计报告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直接影响,注册会计师面对的并非委托合同关系,而是基于社会公众委托而行使的社会审计权利,基于社会审计权的基本要求,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不仅具有合同属性,更具有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属性。而义务对象的公众性要求必须为注册会计师配置履行社会责任所必要的权利。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其所负担的社会公众责任,义务对象的无限性决定了权利性质的整体性,这一特征吻合了建构社会审计权的初衷。将注册会计师履行受托社会审计义务的行为,转换为代表社会公众对社会经济主体经济行为的合法性进行鉴证的权利,可确保注册会计师超脱于实然的社会审计委托关系,并基于对整个社会经济运行负责的精神,发表反映客观事实的审计报告,这种观念有利于注册会计师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公众经济利益的责任。 (3)社会审计权的实践基础:独立审计师的经济监督活动 社会审计权并非凭空产生的社会实体权,而是构建于深厚实践基础上的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审计权是由独立审计师行使的一项具体权利,任何公民均享有参与国家管理权,社会审计权的权利主体具有广泛性,但是,由审计的技术专有性与职能专业性所决定,专业知识的障碍使得社会审计权并非全体国民能够行使的直接权利,而只能作为间接权利委诸具备专业知识要求的代表。《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适应注册会计师应对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国际化业务的需要,将注册会计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拓展到会计、审计、财务、税务、相关法律及相关知识,以及组织和企业知识、信息技术知识等领域,这一基本资质条件表明,社会审计权须以特定受委托主体行使为必要。同时,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由审计委托者、审计者和被审计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和构成的一种独立的经济监督活动。 3.社会审计权理论的基本内容 (1)社会审计权的性质:以经济运行控制为优秀的社会责任监督权 “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为了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首先要研究评价企业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这是独立审计发展到今天的一个重要特征。”社会审计权作为公民参与社会经济控制的一项基本权利,必然导致社会审计权利主体与内容的根本变化,表现为:一是社会审计权的权利主体包括财产所有者、潜在投资者在内的所有社会公众,具有最广泛的社会参与性。二是社会审计权以社会参与经济运行控制为优秀,对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内部对经济权力的控制状况,而与经济运行相关,并直接决定经济运行秩序的企业履行社会义务,社会廉政文化建设义务的情况,也是社会审计权监督的内容。三是社会审计是促使企业履行其社会责任的一种手段,它监督企业经营活动的社会后果,从而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以促使市场主体选择实施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行为。 (2)社会审计权的目标:建构以独立会计师为轴心的线性运行结构 以社会审计权理论作为完善现行社会审计理论的基础,其目标是要提高社会审计在参与社会管理及经济控制中的积极作用。社会审计权的运行应将拥有独立监督社会经济管制的独立会计师作为整个社会审计权运行的中心,将承担受托经济责任的市场经济主体接受审计的法定义务,调整为向具有独立监督权的社会审计组织提交真实的会计资料的义务,将既有的社会审计服务性调整为监督性权力,提升社会审计权的内容。 (3)社会审计权的实现:要求注册会计师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 著名审计学家R.K.莫茨和H.A.夏拉夫在1961年出版的《审计理论结构》中讲到,注册会计师不仅对其委托人和信赖于他的意见的人负有责任,而且作为职业专家,他们对经济社会也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注册会计师成为社会公众行使社会审计权的代表,独立行使社会公众所享有的社会审计权,也意味着注册会计师必须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注册会计师为企业所有者、所有社会成员监督企业的运营,保护的不是一部分人的财富与利益,其社会责任要求不仅要考虑现实投资者的利益,还要考虑潜在投资者的利益,因此,作为一种社会公共职业,注册会计师应承担更广泛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