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论文大全 不予受理论文 列表
期刊分类
期刊收录
出版地区
法律问答第61-61页
关键词: 诉讼时效  涉嫌犯罪  村民待遇  不予受理  赡养义务  承揽人  第三者  死亡  
2006年第03期 《农村青年》
提交遗嘱公证书无需再提交遗嘱继承权公证书第44-46页
关键词: 遗嘱公证  继承权公证  公证法  登记机构  房产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  不动产登记  生效法律文书  死亡医学证明书  不予受理  
2015年第05期 《中国房地产》
浅议不动产登记程序第52-53页
关键词: 不动产登记程序  不予受理  不予登记  
2019年第19期 《中国房地产》
东莞市依行政确认规范价格认定程序第64-64页
关键词: 认定程序  内部审核  行政确认  认定机构  指在  东莞  三级审核  集体审议  行政决定  不予受理  
公告台第47-47页
关键词: 男运动员  参赛资格  竞赛项目  参赛队员  年满  身份证复印件  市级医院  不予受理  女运动员  前八名  
2007年第04期 《门球之苑》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进步与不足第198-204页
关键词: 案件受理  诉讼费用  诉讼请求  申请再审  申请费  驳回起诉  荣誉权  决定再审  不予受理  损害赔偿  
2007年第01期 《民事程序法研究》
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第22-27页
关键词: 信访工作  信访事项  暂行办法  主任办公会议  信访人  群众来信来访  信访材料  信访统计  不予受理  直接  
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文书办理暂行规则第14-20页
关键词: 行政许可  国家林业局  工作管理办法  专用章  工作制度化  直属单位  工作质量  不予受理  七条  收文日期  
2005年第01期 《国家林业局公报》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第19-21页
关键词: 价格违法行为  主任办公会议  价格举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  价格垄断  举报电话  行政处罚程序  不予受理  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14-16页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张茅  调解人员  公正合理  调解过程  投诉举报  行政管理局  不予受理  人民调解组织  十二  
关于开展“增强国资国企自信,迎接党的召开”专题好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第69-69页
关键词: 全体会员单位  上海国资  九大  正面宣传  大召  社会舆论环境  直属单位  国资国企改革  评审程序  不予受理  
2017年第02期 《企业与文化》
哪些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不予受理第25-27页
关键词: 行政复议申请  不予受理  应当  规范政府行为  依法行使职权  1999年  合法权益  其他组织  行政机关  依法行政  从严治政  工作效率  廉政建设  人民群众  社会稳定  社会发展  与时俱进  社会贡献  
2005年第07期
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行为的可诉性第27-28页
关键词: 申请行为  可诉性  行政复议机关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相对人  复议申请  不予受理  提起诉讼  申请人  执法  
2005年第07期
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第42-43页
关键词: 行政复议工作  依法行政水平  行政复议案件  工作制度  工作机制  不予受理  工商系统  
2008年第03期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第34-37页
关键词: 信访事项  暂行办法  信访人  副主任  复核决定书  处理意见  不予受理  主要事实  违反法定程序  行政复议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投资环境投诉中心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第18-18页
关键词: 暂行办法  中心工作  公民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  不正当竞争  收受财物  损害事实  事实根据  不予受理  受理  
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第15-16页
关键词: 工作管理办法  部务会议  生态破坏  查处情况  书面材料  不予受理  追究刑事责任  时限要求  司法机关  突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24-26页
关键词: 自由气球  行政许可  中国气象局  说明理由  认定机构  申请行政复议  追究刑事责任  不予受理  主管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20-24页
关键词: 行政许可  实施程序  证券投资基金法  中国证监会  行政法规  说明理由  身份证明  不予受理  授权委托书  
工伤认定办法第17-18页
关键词: 工伤认定办法  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  事故伤害  调查核实  认定程序  事实劳动关系  部务会议  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