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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合同管理

时间:2023-05-28 09:24: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务部合同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文史博览杂志》2014年第十期

一、国企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合同管理往往仅限于合同审查,缺乏全过程管理。合同审查只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虽然在实际工作中占据着合同管理工作的大部分时间,但合同管理并不等于合同审查。但在大部分国企里合同管理往往只局限于合同审查,缺乏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如,对所签订合同涉及到的标的金额是否在企业的综合计划内,缺乏有效地事前管控;对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缺乏有效地事后监控。在国企中由于种种原因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先签后干的合同,对于此类合同,合同审查就形同虚设,无法起到合同审查的事前监督作用;无法有效地防控其存在的法律风险;无法使企业的经营行为纳入到有效的风险管体系中来,加大了企业的法律风险系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不仅存在于书面的合同中,也存在于和合同之外,如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的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及合同欺诈行为都会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法律风险。

(二)对合同管理缺乏深刻认识,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合理当前,国有企业还不能从战略的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甚至有些国企对于有关合同管理工作往往会放到企业中的综合办公室或企管计划部中由一个人来负责;没有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工作程序;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国企的法务部门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其主要表现有:首先,无法介入日常业务和管理活动,找不到从“救火”到预防的有效途径;其次,在合同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和审查的周期往往被业务部门视为迅速完成业务的绊脚石;最后,内部法务工作的深层次价值受到质疑,法务部门不断地被事务化、被动化。由于对合同管理部门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不合理,合同管理最终就仅仅成为了合同审查,被动地成为流于形式审查。

(三)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缺乏有效监控国企中对于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还比较低,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还没有充分利用好信息网络资源,相互协调、配合机制也不完善,对于合同履行中的进度控制、问题解决等都产生了不利影响。由于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力支撑,已严重制约合同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其主要表现为:1、由于每年签署的合同类型多、数量大,对合同签订、审核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控制的难度较大;2、由于合同管理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利支撑,对合同相关的统计分析效率低下,无法对各类合同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难以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

二、完善国企合同管理的相关对策

(一)加强合同的全过程管理目前国内大部分国企对合同管理采取的是专业管理模式,即根据企业内部职能的分工,由不同部门各自负责合同的不同内容。在这种管理模式中,合同由企业的不同部门,如采购合同由采购部门负责,销售合同由销售部门负责,即使有法务部门,也没有参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只是在合同文本的制定中提供一些法律意见,在纠纷解决中提供一些法律支持。全过程、综合管理虽然是合同管理模式发展的大趋势。作为国有企业要在各自现有合同管理模式下,使合同管理逐步向合同审查前、审查后延伸,加强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合同管理部门要结合国有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不断完善合同的全过程管理,要把合同管理与企业的综合计划、绩效考核、各部门间职责协调结合起来,才能使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比如,在合同审批单上注明此项合同是否在企业本年的综合计划内,所涉及到的合同标的金额是否超过综合计划内规定的金额,这样不仅做到对合同管理做到了向前延伸,还方便了以后有关合同审计的相关工作。同时涉及到不同部门需要会签的合同一定要有各部门主管领导在会签单上的签字,其不仅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相关职责的衔接和配合,也为日后更好地履行合同提供了保障。合同管理部门要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和手段使合同管理工作向前、后延伸,更好地做到事前预防,事后监管,让合同管理工作贯穿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真正地起到保教护航的作用。

(二)加强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设置和专业人员的配备国有企业应该考虑其行业性质、企业规模、市场环境、内部机构设置等因素设置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的功能除了处理诸如提供法律意见、审查合同条款等一些专门的法律业务之外,其更多的是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相互协调、配合。合同管理部门要达到有效防控企业法律风险、保障企业安全运营的目的,就要不断健全如下各项职能:1、参与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和审批,规范合同文本;2、制定示范合同文本库;3、定期对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处理合同纠纷;5、制定合同管理制度;6、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7、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奖惩;8、定期分析和提炼合同法律风险点;9、进行合同风险管理策略和危机预案的制定工作;10、撰写合同管理年度报告。合同管理人员的配备与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其可归纳为如下两个方面:首先是机构和人员的对应性不同的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应当被赋予不同的权责。其次是机构和人员的精简性,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应充分考虑企业组织机构现状,适当调整现有机构及人员的职责、提高现有机构和人员的效率。为了不断提高企业法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优化法务队伍建设,要非常重视对法务人员的培训,能经常性地组织法务人员进行专业研讨会和工作交流,安排本企业或社会律师作专题讲座,必要时也可选派法务人员到相关法律院校进修学习。

(三)建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信息技术是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其快速的数据传送、准确的分析统计和全面的跟踪功能可以在日常的合同管理工作中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借助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对合同的动态控制管理、提高履约率已成为合同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国有企业应建设一个应用于整个企业范围内的合同及法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实现对合同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并对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机构、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合同的会签、审查、授权、签约、公证、履约、纠纷、诉讼等每个环节都进行监控,在信息化系统强有力的支撑下,合同管理部门可以随时发现各个环节的问题,并通过督办系统和检查考核系统及时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整改,提高企业对合同监管力度。

作者:苗卉单位:北京绿源达清洁燃料有限公司

第2篇

一、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不完备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体系是以下四个合同文本为核心的示范合同体系,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11-0216)。这四个合同文本的内容仅涵盖了施工、承包、招标及设计四个方面,远远不能满足各种工程类型的需要,不适应建设工程的多样性。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一方面,许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仍然习惯“一言堂”,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没有深入了解,没有使合同管理成为经营管理的必备因素,容易导致在企业经济往来中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为此耗费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又不重视对合同管理人才和团队的培养,使企业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另一方面,注重合同静态管理,忽视动态管理,合同履行监控不足。?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容易将其束之高阁,容易导致合同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出现较多问题。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等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二、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建设领域的立法和执法建设工程有多方主体参与,利益关系相对复杂,只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规范的市场监管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顺利实施,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一方面,国家要完善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立法,建立健全规范的法律体系。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国家应主要通过制定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引导建筑合同的管理,明确立法、执法与政府管理之间的关系,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抑制建筑市场中的无序竞争。第二,加强对建筑市场执法和监管,规范建筑行业各方主体的行为。我国法治建设起步晚,基础薄弱,执法机制还不够健全,仍然习惯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命令手段干预市场行为,契约意识和法治观念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减少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对正常的经济活动造成严重的影响。一些不恰当的行政干预行为给我国建筑合同制度的实施带来很大困难,与国际市场不接轨,不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二)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合同体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例如被誉为“高铁第一推销员”的总理极力向国外推荐我们国家的高铁技术和设备,这让我们国家的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中铁集团这类专业铁路建设企业走向了更广阔的国际舞台,因此国家应当采取措施促使企业与国际市场更好地无缝衔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应当是以合同文本为基础和依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重要一步。但它只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合同示范文本。由于合同缔约方的不同,应当逐步建立起一套比较系统和完整的合同体系,除了业主与承包商还应当包括其他的参与主体,如总承包商与分包商、承包商与供应商等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承包方式还应当走国际化路线。国际上已经产生了如设计-采购-施工模式(EPC)、项目管理(PM)、阶段分包方式(CM)、建造-运营-移交模式(BOT)等多种承发包模式,而我国目前建设领域采用的合同方式主要是施工承包,很少有其它的承包形式。但也有类似尝试,例如北京奥运会多个场馆即采用了的BOT模式。i因此,我国建筑行业迫切需要吸收引进国外先进的承包、发包方式,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建筑市场的发展需求。

(三)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或者专业团队应当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法律顾问或专门的法务部门、项目经理。这些人由于长期与合同打交道,他们的合同管理业务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合同签订、履行的效果。因此必须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培育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在我国民法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含义是法人的负责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所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实施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当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则首先应当加强对《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其次应当重视对合同管理人才和团队的培养。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企业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或组建专门的法务部门统一管理合同。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企业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要全面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从谈判协商到最终履行均需参与进去,并及时了解企业合同执行的相关情况。一旦有违约情形,法律顾问或法务部门要视具体情形,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降低经济损失为出发点,及时采用协商和解、仲裁或诉讼等不同方式解决纠纷。基于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分散施工的特点,目前大多企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是项目建设及其管理的核心人物,对企业决策的执行效果起着重要的作用,影响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对项目经理的选拔和任用应当尤为慎重。除了对相关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需要加强培训和学习外,还应当加强对项目经理的“充电”,使其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三、结语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在经济活动中重要作用,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针对当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从国家角度而言,应当加强建设领域的立法和执法、完善建设工程合同体系;从企业角度而言,应当注重培育建立现代化的合同管理机构来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从而有效应对市场风险,防患于未然,促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又好又快地发展。

作者:江元闽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第3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 问题 对策

2010年4月,我国五部委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主要针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规范,这其中就包含合同管理。合同是现代企业之间用于规范各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现代企业之间进行合作的主要形式。合同的重要意义决定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一、合同管理的内涵

合同管理主要是指与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转让、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的终止有关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合同管理是企业之间贸易往来和经济合作的重要基础。良好的合同管理对于保护合同利益相关者具有重要的意义,防止企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舞弊等行为的发生。因此,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

现阶段,我国理论界对于合同管理的过程进行了阶段式的划分。第一个阶段为合同谈判与签订阶段的管理。由于我国的法律赋予合同相应的法律效应,因此,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合同一旦签订,公司将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其责任,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个阶段为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通过内部的监督等措施,促使合同约定的义务按时履行。第三个阶段为合同归档阶段。即在合同责任与义务履行完毕之后,对合同进行整理,并按照归档程序保存,以备查阅。

二、当前我国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开始加大对其管理的力度。但是我国合同管理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多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理论的基础上得来的。因此,在应用的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如:

1.合同管理认识上的误区。合同管理工作在企业中不能良好实施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合同管理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合同管理是浪费时间和精力,完全没有必要的事情。合同管理属于企业的内部控制的内容,内部控制包含五要素,分别为;控制环境、风险评价、控制活动、信息系统与沟通、监督。高管人员对于内控的态度奠定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基调,如果高级管理人员都不能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要想其在企业顺利推行,恐怕存在困难。

2.合同管理运行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独立性较差。企业中的合同管理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因此,存在一些利益冲突。只有保持合同管理的运行及监管部门独立于合同的执行部门,才能保证管理的效率。但是,当前一些企业中,合同管理运行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不具有独立性,甚至一些企业根本没有合同管理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这都将会造成合同管理的漏洞,使得企业合同风险加大。这是合同管理现存的问题之一。

3.合同管理缺乏监督管理的动力。企业合同管理往往针对其自身的管理,完善合同签订前的审批、准备,完善合同变更的相应手续和审查、完善合同后续的归档工作等等,这无疑是为企业管理人员增加了工作量,因此,企业的管理人员并不乐意实施这项额外的工作。同时,对于自己监督自己,高管人员往往都是排斥的。这些因素均造成了合同管理缺乏监督管理的动力。

4.合同管理模式存在缺陷。现代企业往往将合同管理归责于法律事务,大型的公司一般设立有法务部,中小型企业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往往是外聘法律人士为其提供咨询,这就是法务模式的合同管理,也是当前最流行的一种合同管理模式。但是,深入分析后发现,这种管理模式存在一个较大的缺陷:法务部门往往关注的只是合同内容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管理的其他方面的关注较少。同时,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现象比如一个法律咨询员一天要签上百份合同,往往粗略的浏览下即签字报出。这都是合同管理模式存在的缺陷。

三、针对当前我国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的对策研究

针对上文分析的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以下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期我国的合同管理更加的规范,真正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体的对策有如下几点:

1.推进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应用,现阶段企业均已经采用了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合同管理可以作为一个新的模块引入企业现有的信息系统中,对企业来说并不需要增加许多成本,但却可以发挥信息化技术带来的管理效率的提高。一方面,信息化的合同管理可以有效规避人为舞弊、人为的错误等,另一方面,信息系统经过授权后,只有相关人员才能进行操作,防止合同内容丢失。计算机的操作往往会留下痕迹,因此,一旦出现问题,事后问责时也能快速找到相关的责任人。

2.建立合同管理的培训机制。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认识上的误区以及合同管理的动力不足问题,企业可通过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予以解决,之所以存在误区、不予支持,是因为高级管理人员并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所带来的好处,因此,培训无疑是最快速、有效的方式。培训的内容应当主要关注合同管理的流程讲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合同管理的案例分析等方面。

3.建立合同管理的机制。机制是企业的制度顺利实施的基础,因此,要想合同管理在企业中顺利实施,必须建立相关的合同管理机制,将合同管理各方面的内容制度化。使得员工在操作的过程中有据可依,也方便事后追究或奖励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4.建立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管理的流程的建立可以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更加有序进行。企业应就调查与谈判、审核与批准、合同文本拟定、合同文本的会审、签署、盖章、履行、补充与变更、结算与解除、后续评估等环节的具体内容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这样以来,合同管理变得有据可依、有法可循,大大提高管理的效率。

参考文献:

[1]嵇成能,唐玉根.企业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研究[J].现代商业.2013(01):121-122.

[2]傅京华.浅论企业合同管理[J]. 中国外资.2012(12):20-21.

[3]李倩.论现代合同管理的重点及新举措[J].经管视线.2012(12):85-86.

第4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合同;企业管理

1 前言

合同的法律风险包括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确定的过程中。由于外部的法律环境因素、合同主体因素、合同内容因素以及合同行为的程序不规范等因素,从而使企业的现有利益或未来期待利益受到减损,承担经济责任或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合同法律风险,是建立和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前提。

2 投资公司合同管理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

本人所在的投资公司主要从事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投资、运营、管理。公司本部主要负责项目前期各项审批工作直至项目合作合同的签订、项目公司的成立。所以公司合同管理主要是围绕投资合作合同、项目公司章程、公司股权转让等内容展开。在此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主要是几个方面:

2.1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法律分险

企业在签约前应充分了解、调查并评估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必须要求对方当人事提供经过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对设计单位等还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像本人所在的公路投资公司,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行业,对合同的相对方的市场准入资质及资信能力均有高的要求,如果不符合相关要求,对以后项目顺利实施均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2.2 因合同签订不符合法定程序而导致的法律风险

公路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不符合规定程序:应当招标的工程而未招标的,招标人泄露标底的;投标人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因难或无法定标的;招标人与个别投标人恶意串通、内定投标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及大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其议标单位少于三家的。这些情况很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2.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相对方履约能力降低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履约能力指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能力,履约能力在合作投资合同中主要指资金实力。公路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额巨大、项目周期长、需要投资方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因此,在合同签订之前应对对方的履约能力作全面深入的调查,包括对方的企业性质、注册资金、银行信用等级、项目审批、资金来源、已有业绩等,否则会对项目的顺利实施留下巨大隐患。

2.4 合同变更带来的法律风险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因某种原因发生变更,比如合同主体变更。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后,第三方的信用程度和履约能力对合同一方来说存在未知的风险。而且合同主体变更的过程本身也会存在诸多风险,如股权转让本身合法性风险或股权权利瑕疵风险。再如项目投资规模增大,也会给企业带来资金方面的风险。

2.5 因担保合同等从合同面临的风险

用好合同担保制度,可以降低合同风险。如我方要求其他企业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需对担保方的担保资格及担保的财产权利状况进行审查,否则担保存在瑕疵或无效,则不能起到保证合同履行的作用。如果是做担保人或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则需依法审慎设定担保,必要时可要求被担保的提供反担保,尽可以降低担保风险。

3 如何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3.1 建立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合同管理制度

(1)完善合同的评审把关归口管理部门。

投资经营部是公司合同的主要管理机构,行使公司合同管理、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等工作。同时明确公司财务部及其他业务部门相应的合同管理职责,使企业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化、程序化。

(2)合同的分级分类管理。

两级:一是公司级,二是下属项目公司级,各级管理机构应按规定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分类:按合同性质和合同标的额大小进行分类,不同类别的合同评审和批准的权限都有不同的规定。实际合同的分级分类管理,可以做到权责明细,轻重有别,金额大且重要的合同确保相对高的审批级别,确保合同安全,防范合同风险;金额小且常规性的合同设定相对低的审批级别,确保合同效率。

(3)加强企业合同专用章及授权的管理。

合同专用章做到专人负责,专章专用。禁止在空白合同书、信笺或空白纸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每次使用或外出由法定代表人授权批准并进行登记备案。合同的签订,应采用双方同时签署盖章的方式,应避免我方先行签字盖章再交由对方另行办理的做法。单份合同文本两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防止合同被篡改带来风险。合同中修改的部门需双方加盖印章确认。

建立完善职工授权制度。公司根据合同性质、类别和重要性程度,授权相关人签订合同。授权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不得超越权限对外签订和履行合同。同时加强对对方签字人权的审查,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并附在合同之后。

(4)严格合同审查规则和程序,落实合同会签制度。

我司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合同评审要点主要包括:一般性审查(由审批部门和法务部门进行,主要审查合同背景信息、签订程序、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条款的完善性、严密性和合理性)、专业性审查(由参与合同评审的业务部门进行专业审查或委托相关咨询单位审查)。完善操作流程。减少业务部门、审批部门、法务部门之间的监管盲区。

(5)建立合同的跟踪监督机制。

合同复印件交合同履行部门存查,保证依约履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完整的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履行情况及合同有关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同时建立完善合同档案,对合同正本、副本、附件、变更协议或往来文件等原始资料妥善保管,以防丢失而使公司处于被动。

3.2 公司内部设立法务机构或外聘专业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合同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工作,相关业务部门人员都可能因为专业局限或缺乏法律经验而难以准确把握,因此,还必须充分借助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公司专业法务人员或律师有权提前介入重大合同签订前的资信调查、实质性谈判和正式签约、审查以及合同履行、争议解决的各个阶段。加强对重大合同的审查,必要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才能更好的降低法律风险。比如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上报省交通集团审批时必须要有长大公司法律事务与经营部出具的法律审核意见书,就体现出目前整个集团公司在专业法务人员或律师提前介入公司经营活动的重视。

3.3 加强合同文本管理,收集整理相关合同文本,形成符合本公司特点的示范文本

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使用国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体,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

但每个公司业务不尽相同,公司应针对主要业务内容对经常使用的合同进行总结,一方面可以借鉴行业内其他企业的通行做法,另一方面可以总结公司在长期的经营活动中的经验,并将其归纳到合同中,形成本公司常用的示范文本。此外,公司还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更新变化,及时调整示范文本。制作公司示范文本也利于向合作他方争取合同起草权,使公司尽早在合作中取得主动。重视合同范本的指导作用,确保合同条款的完备,可以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的发生。

3.4 加强员工专业知识培训,强化领导层的法律风险意识

第5篇

公司亮点工作总结——法事工作交流汇报材料

 

集团公司:

为了更好地贯彻集团公司依法治企、规范经营的精神,进一步落实新的合同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我单位多次组织下辖分、子公司的法务部门开展内部交流评比。通过实地调查比对,我公司认为企管法事科在对企业法务和合同管理方面成绩突出,凸显出诸多亮点和优势,值得各单位、下辖矿区以及法律部门的学习和借鉴。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积极落实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精神,率先设立法律风险识别清单。

为有效规避合同法律风险,提升风险预警机制的作用,企管法事科设置《法律风险识别清单》,对企业法事工作中已经出现的法律风险从风险类别、具体描述、安全隐患、预防措施、责任部门等多个方面进行宏观上全面细致的识别和把控,对企业未来应对法律纠纷、防范法律风险起到了积极的规范和指引作用。

二、借鉴司法部门案件管理标准,从有纠纷隐患开始介入,对涉诉案件的管理贯穿起诉、应诉、判决、执行的整个过程。

企业法律工作部门对于案件的管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可能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对于涉诉案件的管理应贯穿起诉、应诉、判决、执行的整个过程;而在案件的管理上不仅做到了全程监管,而且从管理机制、台账登记、案卷归档等方面对涉诉案件都进行了切实有效的管理。

(一)对涉诉案件实行专门机构负责、承办部门配合、专业律师参与的联动管理机制,能够针对诉求认真组织证据,积极参与应诉,紧扣有利情形,最大限度地避免、挽回企业经济损失,维护和保障企业权益。

(二)将案件相关台账的管理真正落到实处,从各个环节和角度将企业法律风险得以有效把握和控制。

1、将案件相关材料(包括证据)的交接登记在《文件资料交接台账》中,将案件材料的收发保管落实到个人,保证案件材料的完整性,使其可以在第一时间得到收集,避免企业在应诉时处于被动地位。

2、设置《法事案件台账》,分为总表和附表两部分。总表包括:本金、利息、双倍迟延履行金的测算、实际承担的诉讼费用及涉诉法院等内容。附表即各案详情登记,能够在原告主张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时做到心中有数,案件信息查询时做到一目了然。

3、严格按照司法部门归档案卷的标准将涉诉案件装订成册,附有卷宗目录记载资料明细,并按时间、诉讼阶段进行整理、排序、装订,做到一案一卷,规范管理。

4、进入执行阶段,能够严格管控案件执行情况,设立《付款明细登记台账》、《客户账户资料台账》,详细记录案件执行情况。

(三)对于尚未涉诉但存在纠纷隐患的重要法律事项,同样以前述“案件管理”的标准开展工作,做到往来证据的“日常”收集、固定和管理,为应对法律纠纷打下坚实的证据基础。

三、积极响应集团公司依法治企工作目标,使企业法律培训常态化、制度化、全员化。

注重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升,自2016年起“法律培训”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并普及全员化。每月第三周的周四固定为法律知识培训时间,参培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严格履行签到或请假手续,次日组织部门要在班前会上通报当次学习培训情况。

2016年12月1日,开展了《与法官们面对面》法制宣传活动,邀请到了县法院甘亭法庭庭长对干部职工进行了普法宣传,县电视台进行了现场拍摄、采访,并进行了专题报道。

据统计,2016年累计培训7次;截至目前,2017年已经组织了两期培训。

四、不断夯实法务管理基础工作,使工作计划、总结制度化、常态化、标准化。

为提升法律事务基础管理水平,法务科每月能按时对月度合同、法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能够做到计划先行、安排有序,落实有力。为半年及年终合同、法事工作回顾总结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优化合同管理制度,区分部门设置《合同登记台账》、申报《合同履行报表》,及时掌控履行动态,预防纠纷隐患。

在集团公司原有《合同登记台账》的基础上进行大胆创新,将合同汇总台账细化到各个承办部门,以承办部门为基础设立台账分账,使公司合同管理更加科学。在此基础上,严格关注合同履行动态,预防纠纷隐患。该台账涉及合同名称、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对方单位、数量、价格、履行期限、质保期限、违约责任、付款方式、经办人等多个方面全面把控每一份合同,严格登记在案,进一步加强了合同管理的风险预警功能,也为后续案件管理工作的开展做好铺垫。

六、善于总结切合实际、行之有效、防控得当的法务管理办法,不断于细节处下功夫,彰显法律工匠精神。

公司企管法事科在法事工作中能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精神将法事工作规范化并落到实处,又不拘泥于现有制度为企业稳定发展努力寻求创新,其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方式在我公司所辖区域分、子公司、各矿区、法律工作组范围内起到了积极的带头示范作用,为企业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附件:

一、《法律风险识别清单》

二、《合同登记台账》

三、《文件资料交接台账》

四、《法事案件台账》

五、卷宗归档示例一套

六、有纠纷隐患但未形成诉讼的证据材料一套

七、《付款明细登记台账》

八、《客户账户资料台账》

九、《公司资质证照登记台账》

十、《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事项登记台账》

第6篇

西方有句谚语,财富的一半是合同,合同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大数据时代下的经济活动具有种类繁多、数据量大等特点,这需要企业的管理者具备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合同管理贯穿经济活动的整个流程,合同管理能力的高低则是管理者流程优化能力的重要体现。合同管理具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作为商务活动的集合,包括前期考察、调研、谈判、拟定文本、签订等环节;二是对经济活动的监督与控制,是企业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包括对合同履行风险的控制,以及合同各环节的参与者的监督。利用标准化的管理方法进行企业合同管理,可以更为有效地避免签订对企业不利的合同、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效率。

二、当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管理者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多数企业管理者重生产、重订单、轻管理,尤其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有的企业没有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有的企业没有专门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或管理人员,有的虽有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管理部门,但管理混乱或无序。企业管理者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无视或不够重视,造成合同管理工作主题缺失或管理无序。

2.合同审核不严,缺乏风险控制机制。由于很多企业没有专门负责合同审核的法律事务部门或企业法律顾问,有些企业设立了法务部门,但企业法务部门的法律顾问和各有关人员在合同管理中的具体责任和权限的规定不够明确,不能充分或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如在合同谈判和签订时把关不严、合同条款表达含糊、法律或合规性审核不够严格、合同履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将会给企业经营带来潜在风险。

3.合同的管理和履行效率低下。企业缺乏高效、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审核程序,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核、签约、履行等环节无法紧密衔接,造成合同管理无序混乱,合同履行效率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准确高效监督及反馈程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消极影响。

4.缺乏标准化管理体系。没有制定涵盖合同起草、谈判、审核、签订、履行、监督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统一的合同编码体系,使合同管理缺乏制度依据;没有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履行合同条款的能力进行评审,对于企业常用业务合同进行文本格式化和通用条款优化等标准化工作没有开展。

三、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必要性

合同管理也是一门科学,要尊重其内在的发展规律,在大数据时代下,合同管理亟待建立科学的标准体系,使企业合同管理标准实用可行。

1.推行合同管理标准化是经济和时展的客观要求。各种经济合同客观地反映着生产和流通的现实经济情况,它作为联系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纽带与桥梁,在保障生产生活、经济发展顺利进行,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进行,混合所有制和大数据引领经济发展新时代的到来,企业改革和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各经济体之间的联系愈加活跃,经济合同的数量也随之增加,构成了大数据时代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元素,社会经济和时代的发展,就客观地向我们提出了合同管理标准化的问题。

2.合同管理的现状是推行合同管理标准化的潜在动力。由于非标准化合同管理带来诸多问题,给经济合同的审核、履行、监督等环节带来很大困难与不便。要做到提升经济合同的履约率,减少合同纠纷,减少合同管理方面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必须实施合同管理的标准化,大力推行合同管理制度化、编码体系的标准化、内容条款规范化,以及合同文本格式统一化。

3.合同管理标准化是降低合同管理沟通成本和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通过合同管理的标准化,可把合同管理的各项业务活动内容、业务间的衔接关系、各自承担的责任、工作程序等用标准的形式加以明确,这样可以使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大大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

四、合同管理标准体系的模式

企业合同管理纷繁复杂,在大体上可将标准体系划分为管理和操作两个层面:

1.管理层次包括《合同分类编码体系》、《合同审核管理标准》、《销售(采购)合同管理标准》、《特殊合同类管理标准》等标准,这些管理标准分别对合同分类编码及各类型的合同在拟定、审核、签订及履行全过程中的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管理方式及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

2.操作层次包括《合同格式文本标准》、《合同要约推荐标准》等标准,格式文本是企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一般在积累总结经济活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完善的,完备成熟的格式文本不仅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还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五、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具体措施

1.合同管理制度的动态化。制度是基础,没有制度,任何管理工作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合同管理工作亦是如此。任何企业都要建立健全适合于自身的的合同管理制度。首先要看有没有合同管理制度,其次要看合同管理流程有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最后要看现有的制度是否适应目前的企业合同管理,若不适应,则要对制度进行修改,将合同管理制度纳入动态化管理,合同管理制度要随着合同管理工作的发展、管理范围和形势的变化而改进,不能一劳永逸,更不能让制度成为制约合同管理工作的瓶颈。

2.合同编码体系的清晰化。一个企业的合同的编码体系一般包括合同承办部门的代码、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序号、合同分类等,在合同编码体系中,合同承办部门代码和合同分类较为重要,一个能够清晰地表达了合同承办的主体,一个能够清晰地反映合同的类型,合同承办部门代码一般以部门英文缩写或部门在企业的习惯性代号作为编码,合同分类一般按照合同的经济性质分为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技术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分类看似简单,但直接关系到合同处理的方法,如果处理不好,会为以后的合同管理流程带来很多不便。

3.合同审核流程的层次化。企业的合同管理要有一个明确的合同审核流程,审核流程要分类制定,各审核人员要责权清晰,层次分明,将一般合同、重大合同、特殊合同审核和签订的权限具体化,由于合同履行和监管也大多是由合同审核的参与人负责,通过完善合同审核流程,将合同审核流程层次化,进而明确各层次在合同管理中的权限与职责。

4.合同档案管理的日常化。合同管理中的档案管理工作极为重要,它是一个与合同管理相关数据的归集、整理的过程,在大数据时代,合同数据更加复杂,应当更加重视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合同承办人或者合同管理人员要按照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主动收集合同相关数据,包括合同签订前的项目审批文件、考察、咨询、谈判会议记录、法律及合规性审核等材料,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标的物签收、核验、合同变更等材料,合同履行后的经济效果评价、合同总结等材料,形成完备的合同管理档案。合同档案要纳入常态化管理,做到合同管理数据随产生、随收集,做到洽商记录不过夜、合同备案和审核意见表填制不过夜。

5.合同管理相关岗位的互控化。合同管理相关岗位的工作是一个互相衔接、联动的体系,每个岗位虽然分工不同,但对其他岗位都有纠错、互控的责任和义务,这样才能相互促进,提升合同管理的水平。

6.合同文本的格式化。合同文本的格式化首先以合同法为前提,尤其是格式化合同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主要条款,在客观上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提高合同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加强合同文本格式化的普及,也可大大减少经济合同纠纷。

7.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在大数据时代,信息化是提升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合同管理标准化的重要保障,要应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开发适用企业自身的合同管理软件系统,加强合同处理流程的信息化,不断提升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六、结束语

第7篇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建议

所谓合同主要是指在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方面的协议,又称为协议、契约。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根据某一事项进行协商后的必然产物。一般而言,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较强的法律约束力。行政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主要是为了合理实现本单位合同目标、充分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有效降低合同风险的发生、不断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效率、同时防止出现合同舞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的一项综合性管理活动。

一、行政事业单位订立的合同种类

行政事业单位订立的合同种类有很多,根据合同内容主要分为:买卖合同、供水供电供气合同、借款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等多种类型。其中买卖合同主要指单位采购办公用品与设备、专用设备、无形资产、存货等签订的合同;租赁合同主要是指出租人将资产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或经营,承租人支付租金,双方签订的合同;技术合同主要是指单位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与咨询等确立的合同。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问题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为了保障机构运转,履行各项职能,并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参与了众多经济活动,与不同的单位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但在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没有统一归口管理

1.未明确经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由于经济合同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专业性较强,行政事业单位对合同管理往往较为分散,由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政府采购部门、法务部门等分头负责,对合同管理中的一些重要事项,如建立评审专家库、组织专业的谈判小组对重大合同进行商务谈判、部门间的沟通等,缺乏相应的部门统一协调,整体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2.合同档案未归口管理。一是有的单位没有对合同档案进行归口管理,档案分散在各个业务处室,导致难以掌握合同签订、履行的整体情况;二是单位各部门合同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甚至遗失合同资料。合同档案包括合同审批流转手续、合同正本、合同前期调研、招标、认价等材料,全面反映了整个经济活动的详细情况,档案管理不规范,对合同签订监督以及合同执行的跟踪管理都十分不利。

(二)对合同事前审视不够

1.采购需求审查不到位。根据《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要求,采购前采购人应制定明确的采购需求,并且加以论证,专业性较强的还需请专家论证。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前开展的工作尚未达到此要求,对事项的认定往往比较粗放,对如何制定、论证、提交和审查采购需求未做明确要求,也没有相关责任规定,源头管理不严,弱化了后续监督,可能导致合同效益不高。

2.缺少必要的前期审查。这主要是由于缺乏必要的市场调研,同时对签订合同的主体缺乏专门的资格审查等造成的。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另一方的诚信度、履约能力、资质等情况未做详实调查了解,给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增大了单位可能承担损失的风险。

(三)合同书面签订不规范、不完整

1.合同条款不严谨。存在合同条款有漏洞,关键事项约定不明的现象。有的合同到财务付款审查时才发现分期付款金额加总与合同总金额不相符,合同支付方式、票据提供等难以实现。

2.双方签名及签订时间不明确。在合同具体签订时,存在双方签名、签订日期栏空白的情况,易产生误解,给合同执行带来隐患,如发生违约将对维权产生不利影响。

(四)合同管理与财务管理相分离

合同签订、履行等信息往往只有具体执行部门了解,财务部门未能及时跟进,如合同签订后,往往是等到结算时,才会向财务部门提交合同副本和相关单据申请付款,有的合同事项并未列入年初预算,导致合同履行时需申请调整预算,既不利于工作开展,耽误工作进程,也加大了预算执行难度。在行政事业的财务管理体系中,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财务部门不能及时对合同的签订、履约、收付款情况等进行监督,将增大单位承担经济损失的风险。

三、建议

针对上述行政事业单位在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理顺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1.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12〕21号)第五十四条规定“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的要求,结合单位管理体制,明确部门(如法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梳理、完善管理制度,保管合同档案,组织重大经济合同谈判、管理合同专用章等,实现合同归口管理,

2.明确各方职责,建立沟通机制。明确业务部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以及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同时建立沟通机制,部门之间定期核对合同签订、履行与支付情况。

3.完善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出台或修订制度明确合同管理各方的职能职责、签订经济合同的范围与条件,合同审批权限等,并对经济活动关键环节设计具体流程,明确要求,规范实施。

4.加强合同档案管理。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整理更新、报告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同时各部门均应建立职责范围内的合同台账。

(二)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合同的事前调研

1.强化采购需求审查。采购活动实施前应制订采购需求,进行立项审查,对采购目标、服务要求等进行前期论证,对于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必须组织相关技术专家、法律专家、财会专家等进行论证,力求使采购需求切合实际,避免出现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并充分了解市场信息进行合理估价,根据金额大小及重要程度,分级进行立项审批。

2.加强合同签订前期审查。虽然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但是为了降低风险,合同签订前应对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的诚信状况、资质情况、履约情况、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进行充分调查,并对其资金情况、专业技术能力、产品质量保障、合同签订价格等多方面进行分析、比较、论证、调研。

(三)加强合同审查,强化监督

1.加强合同审查。合同签订过程中,严格按流程进行审批;严格审查合同文本,明确约定事项;规范、完整签署合同,避免出现漏洞,留下隐患。

2.强化合同执行评价及监督。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对合同进度、完成情况、预期效果等按期进行评估,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管理与控制,及时发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予以纠正。另外,通过审计等手段规范合同签订行为、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随着新《预算法》的颁布,以及各项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出台,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政府采购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内容,是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预算编制时一定要遵循精细化、实事求是、科学有据的原则,为预算执行打下坚实基础,为合同签订提供有力支撑。

(五)加大合同成果利用

加大合同后续跟踪管理,保障合同成果有效利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参考文献:

[1]杨军,陈春侠.科研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存在等问题及对策探讨[J].交通财会,2012(03).

第8篇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的经营行为都是法律行为,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指房地产企业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过程中疏于法律常识,不守法律规则,不经法定程序,忽视国家法律监管和约束,所实施的行为产生的、可预见的或难以预见的、造成与法律相悖或触犯法律的可能。房地产开发的每个环节,即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受让、成立项目公司、房屋拆迁、市政配套到房地产的合作开发、施工建造、项目转让、房屋销售、按揭贷款、物业管理等环节都有疏漏和失误的可能性,进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风险,只要在房地产市场中运作,就会毫无例外地面对各种法律风险,就必须事先采取预防措施,事中加以控制,事后加以补救。

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房地产开发过程的系统性和复杂性等特点,房地产开发法律风险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一是房地产开发涉及法律多且关联性强。房地产开发涉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担保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共同作用,影响着房地产开发的整个过程。二是房地产开发法律风险的阶段性特点明显。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长,具有明显的阶段性,因各个阶段主要任务不同其法律风险表现也是不同的。三是房地产开发法律风险多且具挑战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地产权属于物权的范畴,而且是所有物权中最具份量的。房地产由于位置固定性、价值量大、附着于其上的社会关系复杂等特点,使国家针对房地产的产权确认、产权使用和让渡等都从法律上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远比一般物权复杂,这就决定了房地产开发面临着更多、更具挑战性的法律风险。综上笔者认为,房地产业是高投入、高收益、高风险的行业,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工作非常重要,必须采取“三点一线”模式,即以土地获取阶段防控为基点,以投资决策阶段防控为难点,以建设销售管理阶段防控为重点,以完善的法律风险识别、分析、评估、防范流程管理为主线,实现“点线面”结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全面、系统、完整的法律风险管理。

1、把土地获取阶段作为法律风险防控的基点,搞好项目立项可研论证和风险分析,把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第一关。房地产企业在进行项目开发运作之前,应注意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详细制作项目可行性报告、法律风险评估书、法律风险意见书等文件。对项目立项的依据手续、工作流程等都要规范,形成体系,使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在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的过程中,要结合规划设计、拆迁安置补偿和资金筹集等工作,应重点关注土地法律风险、市场法律风险、拆迁安置法律风险和和筹资法律风险,加强对项目开发经营的风险性分析、适用性分析和价值性分析,进行项目立项的可行性和不可行性比较,再决定是否进行项目运作,较大程度地降低房地产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实践经验也证明,项目运作前和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前的法律风险预警是企业健康经营的第一道屏障。

2、把投资决策阶段作为法律风险防控的难点,把握好投资的方向、力度和节奏,减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负担。房地产企业的法律风险体现在投资决策的全过程,何时何地开发何种类型的房地产,能否把握好投资的方向、力度和节奏,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法律风险防范非常关键。房地产企业必须考虑有关开发区域、开发房地产类型、开发时机的法律风险,坚持分散投资的策略,对备选项目的城市布局、区位优势、物业形态、消费市场等方面都要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全方位把控,确保摸清、看透、投准。房地产投资分散是通过开发结构的分散,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一般分投资区域分散、投资时间分散、投资主体分散等方式。投资区域分散是将房地产投资分散到不同区域,从而避免某一特定地区经济不景气对投资的影响,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投资时间分散则是要确定一个合理的投资时间间隔,从而避免因市场变化、或市场脉搏把握不好而带来的损失。投资主体分散是通过寻求良好的合作伙伴,充分调动投资各方的积极性,双方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同担,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优势,避免各类风险的发生。

3、把项目建设销售管理阶段作为法律风险防控的重点,加强运营过程的合同管理,强化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载体。投资房地产是一项收益与风险都很高的经营项目,而合同条款的严谨和完备程度决定了合同法律风险的大小。合同是房地产企业对外经济往来最重要的载体,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意定的“法律”效果。事实证明,房地产企业发生的大量的法律纠纷都与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的不规范、不严谨甚至不合法有关。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销售管理阶段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在招标模式、承包方式、承包合同、工期拖延、施工索赔、租售合同、销售时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方面都存在法律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重点完善对合作方履约信用和能力的审查机制;完善对合同的定价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招投标、审核定价制度;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实行合同审批领导联签、部门会签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制作公司内部各种规范性的制式合同文本;对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经办人员组织合同规范运作的专业培训;建立公司合同跟踪、付款的监督、保护机制和办法,实行互相制约、层层把关的监督机制。通过系统的合同管理以及履约责任制的建立,有效防止法律风险的产生。

4、以法律风险识别、分析、评估、防范流程管理为主线,建立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内控体系。房地产开发是一个涉及面广、关系到众多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复杂系统工程,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和对外交往都可能产生法律风险。及时建立房地产项目法律风险识别、分析、评估、防范一条龙流程管理制度模式,对防范法律风险至关重要。法律风险管理必须着力从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要强化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营造企业法治文化氛围。加强员工法律意识培育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前提和基础。要使法律风险防控形成长效机制,必须营造良好的企业法治文化氛围。企业的每位成员,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关注新法新规的出台。企业必须将学习培训作为法律风险防范关口前移的重要手段,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律风险的警觉性和预见性,从而有效地构建起防范法律风险的无形屏障。

二是要加强法务队伍建设,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构。法律风险防范机构建立,必须对外聘请法律顾问,对内设立法务部门。外聘律师最重要作用并不在于诉讼阶段,而在于非诉讼阶段,即以事前防范为主,以事后处理为辅,在房地产开发各阶段为企业解决经营中的重大决策和危机处理,审点工作和重要环节的法律风险,提出法律意见。只要充分发挥专业律师的作用,就能够有效地避免签约环节的失误和疏漏,并及时为企业决策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从而顺利完成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而内设的企业法律部门主要侧重于企业日常法律事务的处理,负责与外聘律师的工作对接,内外衔接配合,更加细致准确地解决企业的法律问题。企业的法务部门应深入企业经济活动,积极为重大决策发表法律意见,开展重要制度和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参与易发纠纷事件的预告防范和应急处置,提前介入诉讼纠纷,找好法务工作的切入点,将业务部门和法律部门的工作有效衔接起来,处理好业务开展和风险防控的关系,使法务工作与企业的经营活动融为一体,与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切实履行法律管理和服务职能。

三是要建立企业法律风险的自我诊断体系,实施全面法律风险管理。根据房地产投资、建设、运营的特点,建立测评监控企业法律风险的指标诊断体系,用以诊断识别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状态及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预警机制、排查制度和纠错机制。房地产开发风险管理是一种系统的、完整的法律风险管理过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是法律风险识别,通过分析研究在项目每个阶段在哪些方面存在哪些法律风险,进而对这些法律风险进行归类分析。第二是法律风险的分析评估,主要是分析研究项目实际运营中的法律风险造成后果是什么,引起后果有多大,是否可以避免法律风险等。第三是法律风险处理,根据拟定的法律风险对策,协调、解决和处理法律风险问题。

第9篇

【关键词】房地产 合同 风险 管理

合同管理是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加强内部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房地产开发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工程,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面临的合同风险很多,涉及到众多的法律法规,如合同法、物权法、招标投标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作为房地产企业,要实现控制经营风险和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就必须对项目开发全过程所涉及的合同进行有效管理。本文主要针对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最终构成项目开发成本的相关合同(以下统称“项目合同”)的管理(包括对合同谈判、签订、履行、完成和总结等一系列行为的监督、检查、纠正、完善的全过程)进行探讨。通过对项目合同的风险管理,达到控制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和预防经营风险的目

的。

一、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的特点

1、主体的多样性

房地产项目按照开发进程,通常要签订的合同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作开发合同、项目贷款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勘察合同、咨询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合同等。因此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需要与不同的主体进行合同谈判与商洽。

2、条款的专业性

房地产开发通过专业化运作,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模式,因此项目开发中涉及的多数合同均有通用(固定)条款或直接体现为格式合同。专业化的合同条款既有利于减少分歧,提高合同谈判效率,又有利于事后达成共识,对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起到化解矛盾的作用。

3、期限的长期性

房地产开发具有较长的周期,通常项目合同的履行时间跨度较长,甚至涵盖整个项目开发周期,如合作开发合同、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

4、履行的复杂性

受市场变化、政策调控、法律法规出台或修订、项目所处位置规划或地理条件变化等的影响,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种种突发状况,除了根据合同条款来协商解决,由于房地产项目合同通常标的额都较大,一旦发生利益冲突,各方为了维护自身权利,往往可能展开尖锐的谈判,或采取各种应对措施,增加了合同履行的难度。

二、房地产企业项目合同存在的风险

合同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复杂性,房地产项目合同自身的特性,使房地产项目合同可能面临下述风险。

1、履约风险

(1)合同主体履约能力风险。合同主体的履约能力是合同的目的能否顺利实现的保证。由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周期一般较长,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合同主体因各种主客观因素造成履约能力下降或履约不能,如经营管理不善、资金出现问题、施工单位受其他重大安全事故影响等。(2)合同条款风险。合同是合同主体对某些事项经过协商确定的约定,因此,在合同谈判或签订过程中,合同各方可能出现一些基于信任或妥协让步的条款,对日后合同的顺利履行可能产生不确定性。此外,在合同金额、结算依据、时间节点、质量标准、安全等对项目成本影响大的方面,如果在细节上没有注意予以明确,将会存在很大的合同履行隐患。(3)补救措施不当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必须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如果未能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导致证据不足或诉讼时效过期等,可能产生败诉的风险。

2、政策风险

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受国家政策影响明显,具有较浓的行政色彩。房地产项目合同的签订虽然也遵循市场经济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但是,如果遇到新的政策出台或者城市规划的调整,容易出现因形势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

3、市场风险

房地产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价格的波动和商品供需的变化对房地产的作用直接且巨大,必然会对项目的成本控制、经营效益甚至企业的发展前景产生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合同条款的设定往往无法回避。

4、企业管理风险

由于高层领导不重视、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缺失、存在漏洞或未及时修订、重要管理

人员或合同执行人员流动、对合同的监督没有及时到位等使项目合同管理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构建有效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

既然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过程中,合同风险是必然存在的,那么,如何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就成为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的出发点。从项目管理的角度而言,构建有效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项目合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1、制度管理

健全的制度能够使企业在规范化管理中有据可依,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经营风险。建立完备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是其重要内容。项目合同管理的制度贯穿项目管理全过程,主要涉及:合同信息收集与传递、合同审批流程与权限、合同签订与执行、合同监督与检查、合同后评价、合同印章管理、合同档案管理等。

2、流程管理

(1)权限管理。合同的审批必须严格执行项目合同的管理流程,要求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对构成项目成本的全部合同进行分类管理,如投资与土地类合同、设计类合同、工程类合同、营销包装类合同、财务类合同、顾问咨询类合同等,并按不同合同的性质、标的额或重要性进行分级审批,通常的流程是主办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领导,必要时还要由各相关部门特别是法务部门进行会签。合同的审批必须遵循严格的权限原则,绝对不允许签订超越权限的合同。严禁口头协议和倒签合同。(2)合同谈判和签订管理。一是合同主体管理。必须严格审核合同主体的签约资格、资质、信誉度、经济状况等,是否为独立法人或持有相关授权书,特别是非本地的企业要注意了解其资信情况,是否存在不良记录等,如采用招标形式再进行合同谈判的,招标时要严格设定准入门槛,对相关单位的资质等级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合同条款管理。尽量争取由本企业拟定合同文本。一般合同文本由主办部门拟稿,重要合同由主办部门会同法务部门共同拟稿,并请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如企业已形成格式文本,应尽量采用格式文本。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合同类型、合同的主体名称、合同目标(包括质量标准、时间节点、价格、安全等目标)、合同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的违约责任等。从合同的谈判阶段就要开始有意识地研究合同条款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严格审查合同中的特殊条款,对其合法性要尽量提请专业人员进行法律审核,避免因条款违法而导致合同无效。与合同有关的招投标文件及谈判备忘录等要注意审查与合同文本之间是否存在冲突之处,明确合同解释的优先顺序,同时,该部分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要一并管理存档。三是合同用章管理。合同章要由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在批准范围内用印并进行登记。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后方可对外签订,非经授权,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人签署的合同上用章。(3)合同履行和监督管理。本阶段的管理主要围绕合同条款内容进行,是全面的、动态的管理。一是合同一旦生效,主办部门就要及时进行合同交底。合同交底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合同主办部门要将合同目标分解到本部门相关人员及相关部门,保证合同信息在相关人员和部门的有效流动,形成全员合同管理意识,如财务部门对资金流和结算尾款的控制,成本部门对价格变动的控制等,从而使合同的执行风险通过层层把关得到有效控制。对外,合同主办部门要及时将合同的相关信息披露给相关配合单位,如监理公司等。二是合同执行部门要严格根据合同条款来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本着谨慎的原则,对各种文件往来要注意有效签收并妥善保管好原件,同时,做好各项记录,如施工中的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支付凭证等,保管好各种相关证据,减少将来处理合同纠纷的可能成本。在维护自身权利的过程中,要注意索赔等的诉讼时效。三是对政策变化、法律法规调整、市场动向、合同主体的经营情况等要时刻保持关注,预防各种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对可能出现毁约或违约的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行使抗辩权、撤销权、代位权等,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履行发生变化,要及时变更或签订补充协议,取得对方谅解,避免违约风险。对合同条款变更或签订补充协议要本着审慎的态度,严格按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和审批流程进行,杜绝随意变更合同条款的现象。四是建立合同台账。通过系统软件对合同进行管理,内容包括:合同摘要表、合同文本管理、合同执行情况记录、合同台账管理、合同汇总报表、纸质合同的受控发放和管理、电子合同的共享和查询的管理等,通过系统的管理,追踪合同执行情况,及时掌握合同的动态及潜在风险,系统地对整个项目所涉及的合同进行全面、动态的成本控制和管理。五是合同履行完毕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各方的责任大小,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风险评级,为以后的合同签订积累相关资料。(4)合同档案管理。合同是确立合同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础文件,在“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框架下,充分有效的证据是赢得诉讼、解决争议的关键所在,完整齐备的合同档案将是解决纠纷的有力证据,因此,合同档案的管理对项目开发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意义。合同文件的保管应遵循及时归档、科学分类、完整保管的原则。合同文件包括:合同文本、补充协议、各种有效的会议纪要、合同审批表等,应由专人编号保管,各相关部门应保管相关复印件。

四、人员管理

项目合同的管理最终要落实到相关人员的责任上。因此,要加强对员工的合同管理风险意识的培训。

第一,房地产企业由于所处行业专业性较强,一般较注重员工的专业技术培训,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很多,因此要加强对员工的合同风险意识教育,特别是与房地产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必须经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

第二,企业成立专门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或部门,各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人员配备和组织架构形成互相制约、层层把关的监督模式,一般情况下,由成本控制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对合同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列入考核目标。此外,要重视合同管理人员的流动管理,避免交接脱节造成的失控。

第10篇

(一)勘察设计行业涉及的下游行业多,人员流动高

勘察设计行业涉及的下游行业也不断扩大,目前市政、公路、铁路、通信、建筑、轻纺等行业都是勘察设计行业的下游领域,勘察设计企业所触及的业务范围也不断扩大,涵括了咨询设计、规划、工程管理、承包和评估等方面,行业内的竞争者和参与者较多,企业根据资质不同承接不同的业务。下游行业多而人员流动高的特点决定了勘察设计企业管理难度较大,应收账款的管理也不到位,必须加强管理,否则难以真正收回应收账款,对企业的利润造成较大的影响,导致企业的资金紧张,资金回笼风险大。

(二)勘察设计企业的业务定制化强,议价能力弱

勘察设计的成果都不一样,这些劳务基本都是量身定做,很难再次直接转销给其他业主。但是这种成果对于业主而言,其真实的成本和价值难以衡量,很多业主也并非真正重视这些成果,而是依据规定必须有相关的报告等。在合同的约定上,对双方具有实际约束力的条款不多,很多业主也不愿意遵守相关的规定,同时,在实际业务承接中,勘察设计企业为了获得业务必须放宽回款要求,一旦业主支付能力不够或者支付意向不强,勘察设计企业也难以有实际有效的手段,导致其议价能力弱,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必须严格控制应收账款的风险,避免无法回款的风险。

(三)勘察设计业务涉及的周期长,影响因素多

勘察设计业务必须伴随着整个建设投资周期,整体的时间长,很多的项目中途出现较大的变动,这些都会影响勘察设计业务的开展。在项目过程中,很多业主也会不断对成果提出修改,导致勘察设计业务变化较大,一些业务因为国家政策、市场环境、业主能力、经营方向等的变化造成勘察设计业务依托的项目出现较大的变化。在这个漫长的周期内,一些企业也会出现自身的资金问题,甚至一些企业出现倒闭破产的局面,这些都造成勘察设计企业的应收账款难以回收,因此企业必须在项目过程中随时关注项目进展和业主情况,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升自身的资金安全。

二、勘察设计企业应收账款持续增长的原因分析

(一)业主的资金压力大、请款流程长

一些企业要开展相关的项目建设并没有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而是通过对供应商和服务商的资金占用开展相关的业务,一些企业本身的项目较多,通过多个项目之间的资金挪用等进行建设,这样造成了很多的资金紧张,自然难以向勘察设计企业支付资金,形成较多应收账款。另外,一些企业的支付习惯导致其集中于某一个阶段或者某一个时点进行支付,勘察设计企业要进行请款还需要经过审批流程,很多企业的付款流程较长,而且一些企业集中于四季度进行资金的预算和安排,导致该项目的整体资金拨付时间长,对于勘察设计企业而言就形成了较大的应收账款。

(二)市场竞争压力大,信用体系不健全

该行业对于很多业主而言并没有存在实际性的门槛,因此企业在谈判的过程中只能接受其较为不利的付款条件,导致企业的收款较慢,一旦业主随意拖延付款也难以有效控制。另外,在合同的签订上,受到自身市场地位的影响,很多业务的合同并没有规定有效的约束性条款,行业的法制意识不强,一些业主随意违反规定的情形也比较常见。同时,整个行业的信用体系不健全,业主违约后仍然可以找到其他的勘察设计企业为其进行服务,导致行业整体的违约成本不高,很多勘察设计企业也无法获得业主真实的信用情况。

(三)勘察设计企业自身的管理不到位

很多勘察设计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较弱,应收账款的责任意识不强,管理层对财务的认可不高,导致整个企业对应收账款缺乏必要的认识。在承接业务的时候,勘察设计企业本身考虑的是如何维系与业主的关系,更多是为了一些业务而损害了自身的财务管理,不愿意在应收账款方面与业主产生直接的矛盾,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忽视相关的约定,认可业主的口头协议,造成后续的应收账款清收难。在承接业务的时候,勘察设计企业也忽视对业主的资信调查,盲目追求账面的利润,内部的岗位设置也并没有重视财务人员,对业务人员的应收账款催收责任没有落实到位,企业内部也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和制度约束企业的应收账款,很多的企业没有形成有效的催收措施,法务部门也没有设立,对法律事项无法进行有效的把关。

三、加强勘察设计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措施

(一)树立正确的经营和竞争意识,选择合适的建设单位和项目

企业要克服饥不择食的观点,避免陷入为了规模而不限项目的思维中,要正确认识业务和财务的关系,树立正确的财务风险意识,认识到只有能回款的利润才是真利润,在业务开拓的前期要客观公正的评判企业业主的资信。企业要通过评估机构、银行等多元化的渠道获得业主单位的详细资料,也可以通过让业主提供相关的资料进行分析,企业要尽可能选择偿债能力好的业主进行合作,可以了解该业主对勘察设计企业的历史付款情况,当然对于一些偿债能力较弱的企业也应当通过控制信用期和信用额度等进行合作,一旦出现违约的情形应当主动终止合作,避免损失扩大。在合同的签订上,企业要联合自身的财务部门、业务部门、法务部门等一起分析合同的条款,避免隐性条款和模糊条款,对于双方口头约定的事项也要有具体的书面支持,通过合同的细则约束双方的行为,为企业后续的维权提供法律依据。

(二)做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完善签证,及时办理竣工交验和结算手续

企业在实际项目过程中要做好项目,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做好与客户的沟通工作,保证客户对企业的成果相对满意,为后续的应收账款回收做好客户的关系等前期的工作,避免出现因项目质量不合格导致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等问题。在项目过程中要及时提交成果确认书和合同变更文书等让客户签字留底,避免因为签证不足导致了款项收回难度大。根据合同的约定,竣工验收和结算是付款和请款的一个重要节点,很多建设单位因此不愿意及时进行验收,对此企业需要做好客户的沟通工作,减少分歧,尽量保证自身队伍的稳定性,保证项目团队的稳定性,便于同建设单位的沟通顺畅,及时进行结算,在合同签订的时候也要规定如果因为业主的原因不及时进行结算,业主也需要支付剩余的款项等条款。

(三)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应收账款管理

企业要建立起较为全面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和收款小组。应收账款收款小组必须有企业的项目组人员参与进来,由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共同参与负责对各个项目的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同时对于一些特别棘手的工作及特别重要的项目,企业的负责人也应当通过自身的关系推进应收账款的催收。企业内部的财务人员也要建立起应收账款台账制度,通过建立其各个台账,加强内部与客户的对账,明确各期要完成的目标,记录各个业主的信息、金额、账龄和催收情况,并定期进行更新,加强对一些应收账款的预警工作,及时对应收账款进行分析,形成相应的报告提交管理层,对于长期未回款且无法形成有约束力的回款计划的业主,企业要敢于、善于利用法律手段进行催收,维护自身权益。

(四)完善配套的制度建设,加强绩效考核

第11篇

一、中国民营企业的挑战与愿景

中国民营企业管理当前面对的突出挑战有三类:

市场挑战:十以来,行业和市场正在随着系列改革而变得几家欢喜几家愁。对于本身走市场化路线的企业而言可能是利好消息,对权力、政策等寻租的企业和投机性企业而言无疑是非常悲观的。市场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变革和白热化竞争,在微利和同质化竞争中,中国的民营企业如何管理以应对市场竞争?

人员挑战:第一代民营企业家面临着选择接班人的问题,也面临着团队年轻化难以管理的问题,面临着股东与职业经理人的难题。如何安排接班人计划?如何管理职业团队?

资本挑战:从广义的资本定义上讲,无论是投资入股,合资合作,并购重组,还是上市、债权或股权融资,都成为企业追求发展的一把双刃剑,做的好就能让企业或老板上一个新的台阶,做的不好可能是把辛辛苦苦几十年打拼的事业全部葬送。对于国有企业也一样,过去的提法叫“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现在叫“国有资本管理”,从资产到资本就是从花钱到赚钱的转变,那么如何管理资本运作?

任何度过初创期的民营企业都有一个愿景:如何将公司做大做强而不是做大做垮?

站在这个愿景的时点,我们不禁要问:靠的是什么? 是过去几年的财务报表数字好看吗?是有一帮跟自己创业的团队吗?是服务或技术优势吗?是政府或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支持吗?是公司现金充裕吗?是公司资产庞大吗?是有了一个或几个好的项目吗?是公司的商业模式独特吗?是公司不断投入的学习和培训吗?

答案是:是,也不是!

上面的每一项都可能成为不同行业的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优势,然而纵观世界500强发展史,企业都是基于实业+资本的发展战略以及管理的系统优势获得长足的发展和长远的成功,过去不等于将来,短期利益不等于长期利益,做了不等于做好。部门优势或财务指标等部分优势都不代表整体的优势,今天的优势有可能成为明天的劣势,部门的“专业”意见可能会将公司带入深渊….

二、价值管理―迎接挑战实现愿景的有效管理方式

如何有效面对挑战,持续强大,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观点和学说,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打造核心竞争力,团队建设,数字管理,差异化,商业模式以及各种市场营销、人力资源、供应链管理、生产管理等管理技巧。

就企业价值来说,角度不同,结果也不同,有从审计、评估角度谈企业价值的,有从企业管理角度谈企业价值的,有从投资人角度谈企业价值的,有从市场、财务等角度谈企业价值的。主流理论认为价值管理追求的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笔者认为价值管理首先是从企业经营者角度看待企业价值,而后才是股东价值,这样企业价值会自动传递到股东价值,股东才能得到持续的投资价值。基于价值管理的系统优势才是公司价值的保证和根本,这里的价值管理的基础就是系统,以广角镜思维全视角地看待企业的问题,不能是望远镜思维的点对点解决问题。价值管理的核心是以企业和/或股东价值为导向的方案,制度和决策。

对于广大的民营企业家来说,实施价值管理更的第一步是优先选择公司价值,大股东利益,还是全体股东价值的问题,抑或在哪些问题上如何进行价值倾斜,其次才是立足现状建立价值管理系统的问题,否则价值管理的核心无法贯彻到落地实施当中去。当然,非上市民营公司大多被企业家实际控制并经营,价值管理会更多偏好企业价值;对于上市公司或投资人倾向股东财务表现的民营企业,更多的目标被股东价值优先所包围。

三、价值管理的核心要素

不能衡量就无法管理!到目前为止,在价值管理体系中,形成了经济增加值(EVA)、市场增加值(MVA)、折现现金流量(DCF)、托宾q值、价值派(piemodel)等价值管理模型与模式。这些财务标准或多或少带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MVA法,对非上市企业无法评估资本市场价值;比如托宾q值,从市场角度界定的过去的企业价值与企业的真实内在价值大量不对等,而且衡量市场价值与资产重置成本相对比较主观;又如各种财务模型,实际上带有一定的假设且大部分要求数据较多,模型的导出过程又比较复杂,对大多数的民营企业并不适用。所以,企业价值不是数字化的财务价值,主观的市场价值,抑或是按收益法或成本法评估出来的价值,而是多种要素综合的衡量标准。

笔者认为,对企业管理而言,这些价值管理模型仅仅是财务评价标准,并没有解决一个核心问题:如何在管理实践中判断并实现价值管理,也就是说,这些价值模型无法指导价值管理落地实施。笔者根据实践经验,对价值管理体系的四项核心要素进行扼要阐述如下:

(一)数字管理

数字最简单、直观、有力,是国际化语言,因此价值表现的衡量因素离不开数字,但数字管理不等于价值管理,而且过分注重数字就会陷入数字陷阱。报表控制属于事后控制,而且财务管理无法表现报表外资源。所以,企业管理者都要有价值管理系统要求的财务意识和知识,用数字管理渗透到日常运营管理中去。对于企业高层来说,运用数字管理的要义在于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对于企业中层来说,数字管理主要是进行财务信息的提取、分析、跟踪与考核。

对大多数民营企业来说,运用数字管理忌讳采用较多的复杂管理,比如对房产的投资,通常的房产投资内部收益率公式为:累计总收益/累计总投入=月租金×投资期内的累计出租月数/(按揭首期房款+保险费+契税+大修基金+家具等其他投入+累计按揭款+累计物业管理费),但里面的数据很多要靠估算而导致数据不可靠之外,还浪费了大量精力。所以我们就采用一个相对简单而通行的测算方法:如果该物业的年收益×15年=房产购买价,则认为该物业物有所值。

笔者经过实践总结,具体来说,民营企业可采用的数字管理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资本管理

资本管理需要解决:钱从哪儿来的融资问题,钱到哪儿去投资问题,回报多少的投融资管理问题。作为股东首先应考虑的自身价值就是资本管理价值。这些价值无一例外都与数字相关,以价值驱动为目标的财务数字主要有:

A:净资产收益率(ROE=净利润/净资产),反映的是被投资企业的赚钱能力和运营水平,这也是最常用的数字之一;一个公司长期保持20%以上的ROE是不可能的,能长期保持在15%已经很好了。

B:投资报酬率(ROI)=利润或年均利润/投资总额×100%。反映了投资的获利能力,一般是用于特定年份的回报衡量,以及短期项目的投资决策,因为该指标并不反映整体或长期利益,而且职业经理人会因为该指标的绩效评价而做出短视的决策和行为,排斥具有战略意义或长期投资的项目;

C:经济增加值(EVA)=息前税后净营业利润(NOPAT)-调整后的资本成本*资本成本率(WACC)。

对于EVA,彼得.德鲁克曾经说过:“你一定要赚到超过资本成本的钱才算有利润”。这里面对NOPAT和资本成本的调整主要是尽可能恢复企业实际经营真实财务面貌,然后对资本利用效果进行数字评价。

EVA既可以反映职业经理人总体经营情况,也适用于绩效、股权激励等方面。

D:对于上市企业还多用市净率(P/B=每股市价/每股净资产); 市盈率(P/E=每股市价/每股收益);市场增加值(MVA=公司市值-累计资本投入)等指标。

数字之间也会有冲突,比如股东都想追求高ROI,但有时ROE与ROI并不一致,此时追求高投资回报(ROI)的同时要关注ROE,否则累积多年的利润有可能一瞬间就不见了,减少风险的办法就是既看ROI又看ROE。假设有多个项目选择投资一个,就是在高ROE项目中选择高ROI的项目。ROE较高时需要另外关注负债结构,看企业是否为超额负债经营。一般来说资产负债率超过60%,为经营风险较高,超过80%为经营风险过高。

2、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的数字管理需要解决资产利用效率的问题。笔者接触的不少民营企业有资产情节,即企业资产越大越好越有安全感,或者银行越容易给较高的额度贷款。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笔者观察到这些盲目追求资产绝对数额的企业往往各项利润指标都很低,认真梳理资产后就会发现,或多或少存在着资产效能低下的问题,比如大量承兑汇票留在手中而对外支付现金,应收账款管理不善以致呆账、坏账,为评估品牌价值或对外申请各种证书而知识产权账面价值虚高,库存大量积压,预付账款庞大造成资产和现金利用率低,部分固定资产闲置很久而不能得到充分利用……

资产管理的数字管理指标主要有以下几种:

A: 资产净利润率=净利润/总资产

B:资产周转率=销售收入净额/总资产平均余额;以及延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等指标

对资产使用效率的分析和改善需要数字管理配合程序管理、效能管理与风险管理进行。

3、人力资源管理

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一直在讲人员的选育用留,即HR管理技术和流程,事实上人力资源管理也离不开数字管理。比如人力资源管理中最需要让老板知道的是:公司的流程及岗位平台是否已经搭建完成并能有效对人才选育用留,员工的薪酬是否匹配绩效管理的目标,绩效管理是否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人力资源政策和执行是否能跟得上企业发展。

这些问题的答案往往不是靠主观性的“好坏优劣”来表达的,最具有说服力和看得见的效果的就是数字。比如营销总监的营业收入与营业利润等同比、环比升降比例是否在预设的绩效目标之内,接下来如何改进,达到考核期限时应如何根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又比如对财务总监的考核指标之一是EVA,那么财务总监就会想办法降低成本,提高收益,配比资金投融资,降低税收,这样财务总监就必须深入业务之中打通流程瓶颈,既要提高收入,又要降低成本,控制风险和预算;既要对日常经营负责,又要对投融资及其管理负责。

4、财税管理

对于财税管理,最重要的几个数字就是资产额,负债额,纳税额,营业额,利润额,净现金流量。这些数字很多时候不成比例,比如有资产收入少,有收入没利润,有利润没现金,有现金没利润,收入少税负高等等。当然这跟行业有一定关系,比如制造业是先投入再收入,预收费服务行业是先收费后服务,餐饮行业是现金充裕而利润被房东大量分取。

在笔者看来,企业的财税管理不单单是财税部门的事情,而是全公司的事情,不仅仅要进行制度和表格的完善优化来达到高效流程,又要搜取充分必要信息进行数字提取,分析工作,而后应用于企业决策和日常管理改善。

财务和税务是相联系又有很大差异的两门学科,很多民企让会计管理税务,业务简单还可以,稍微复杂一点需要税收筹划时,财务经理就不能胜任了。有些公司财务经理隶属于税务总监,有些公司是税务经理隶属于财务总监,不管谁进行管理,都要将财税体系打通,对日常各部门业务进行科学有效的财税管理以达到既有效能又能管控风险的结果。

5、产供销管理

产供销管理可能是与数字打交道最多的部门,“产”指制造业的生产或服务业的服务,“供”指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销”指产品或服务的销售。从数字管理上讲,销售是起点,产与供是过程。数字管理的重点是: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管理,产供销数字绩效考核,客户与市场数字分析,供应商分类考核等。

6、合同管理

很多民营企业倒闭是应付账款过多导致的,合同管理的数字管理在于要根据合同的约定,将应付账款时间按照合同进行档案整理,同时对后续数月的现金支出进行配比滚动预算,以免造成入不敷出而导致过大债务压力,当然对于业务部门要求的合同谈判和合同审核也是纳入到合同管理之中的。这样合同管理的数字管理一般是滚动更新当期及后期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营业外收支,对应的现金净流量等预算,控制,分析与决策。涉及的部门一般有财务部,法务部(合同管理部),销售部,采购部等部门。

笔者接触的企业大多之前接受了错误的合同管理模式,以为有个合同管理软件系统或ERP软件系统就把合同管理做好了,事实却截然相反,合同管理没做好的企业借助于管理软件会更加做不好,合同管理是多部门交叉的事情,而非某一个部门的事情,企业管理没做到位指望软件解决管理问题是不现实的。

(二)程序管理

管理的重点是各部门人的管理,管理的难点在部门之间的管理,互相扯皮是最管理最难的地方。所以横向的岗位职责固定岗位,纵向的流程打通部门壁垒,两者靠制度,表格的工具结合起来,以有效的绩效管理为手段,进行有效的程序管理。只有过程控制好,才能达到预期的结果。我们所说的结果导向实际是以程序管理为必要控制手段的。

程序管理的难点其实对于价值管理来说将会迎刃而解,如果说矛盾的各方各自站在自己立场角度而发生争执的话,则价值管理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绑在一起,形成企业价值利益链条上的共同体,则企业通过一个个的利益共同体形成了企业牢不可破的价值管理。实施价值管理的程序管理难点在于用财务、税务、法律与管理的工具和内核作用于部门交叉的每个点以达到整体改善的目的。然而,笔者已经提炼出“四位一体”整体解决方案以达到这个目的。

(三)效能管理

从管理学角度而言,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曾在《有效的主管》一书中简明扼要地指出: “效率是‘以正确的方式做事’(即战术),而效能则是“做正确的事(即战略)”。

从经济角度,效率(efficiency)指单位时间内的工作量和投入量,而效能(effectiveness)是效率与效果的统一,既重质,又重量,有人总结为效能=效率*目标。

效能管理要求企业管理者在提出方案及进行决策时,从战略、战术、结果、投入与产出等各个角度进行平衡。

举例来讲,比如将要开发一款产品,在开发的前期,需要与市场部一道评估产品价值点,市场容量,客户接受度,预计的实验产品及批量产品的成本及定价,并确定关键技术是否已被解决,开发周期及结果;开发的过程中,需要就开发前期的预算和目标进行财税控制,绩效管理及市场动态管理,以确定开发按部就班地进行;开发末期要在内部与市场中进行产品及定价测试,与销售部门绩效相联系,以使收益尽量与预算、绩效相匹配。

又比如,公司要对上游某企业进行纵向并购,前期就要对并购战略及预期投入进行分析并与被收购方进行充分交流,中期要对被收购企业进行财税、法律与经营的尽职调查,安排交易方案,确认预期盈利的必备条件与人员计划,后期进行交割前要对并购后整合事项进行预先安排,以确认交割后能够完成整合达到预先设定的并购战略。

(四)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作为企业价值衡量过程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企业运营的效能与企业运营的风险共同构成了价值管理需要特别衡量的因素。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金融风险等共同构成了企业风险。然而,我们可以对财税风险,法律风险以及经营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分析与评价,确认风险的保留,规避,转移。当然这里的风险管理的前提条件是确认企业决策层的经营意识和战略是风险偏好型还是风险规避型。对于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风险管理方式。

目前所流行的全面风险管理,实际上靠某一个部门是不能完成的,与绩效管理等管理手段一样是企业从上到下全员的事,全面风险管理必须使用必要的法律技能,财税技能与管理技能进行科学而专业的风险评估。当然,在大多数民营企业家眼里,处处都是风险显然无法经营,投资就是冒险,然而我们必须要知道的是,关键风险必须可控,而且企业价值管理中的关键风险必须予以管理,否则企业效能及其他价值将会受到重大影响。

四、结束语

企业有制度和流程还远远不够,关键是有效的系统化制度和流程;公司能聘请优秀人才还远远不够,关键是建设一个能让人才操作的优秀的管理平台,毕竟大部分人是企业平台的“操作手”而非“建设者”。管理和商业没有完美无瑕的,只有最接近企业目标的有效管理路径。问题和形势发生变化,管理也应当顺应而变,管理也在管理人的风险偏好与风险规避之间游走,管理中存在问题很正常,不断地以广角镜思维解决问题就会逐步趋近目标,如果以点对点的望远镜思维或孤立地看待问题很可能会导致解决一个问题又冒出来N个问题。

当管理者希望推动一项变革时,无论是建立一套新的价值管理系统还是修正现有的管理体系,最好在局部进行测试后再推广,这样不但能让参与各方在前期充分磨合不断调整方案和期望,而且使企业的变革成本最小化,毕竟大部分非患重症的企业是不能接受外科手术式的代价或不可控制的结果。

另外,笔者所接触的太多民营企业在错误的学习上走的太远,接受了大量形而上的培训,激励类的,灵修类的,营销技术类的,以及各种工商管理研修培训等,然而太多实践证明了大多这种培训仅仅是短期有效或回到公司便无法落地,问题还在那里,现实与理想不断博弈的场景不断上演,然而却支付了不菲的成本。同样,谈企业培训或学习本身是否有益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学错比不学更可怕,把错的事情做的很好简直就是灾难,只有把企业的针对式培训和绩效管理结合起来去解决实际问题才能从结果看清楚培训是否有益。那些空洞的,概念性或宏观性的培训只适合于基本理念、概念还不到位的部分中小民营企业经营者。新型管理咨询则能够通过外部诊断-方案-培训-效能的过程为企业打造一套价值管理柔性平台。

作者简介:李涵:执业律师,英国威尔士大学MBA,国际会计师AAIA,注册税务师,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客座教授。

李涵已为多家国内、外企业提供法律与管理服务10年,拥有丰富的企业法律与管理实务经验。李涵具有良好的商业背景,能将资本运作、企业管理、财税与法律相结合,从而为国内外企业提供高附加值的综合性专业法律与管理咨询服务。

第12篇

1地铁工程劳务分包发生经济纠纷的原因

1.1劳务分包方不具备劳务分包资质

在地铁工程建设前,地铁工程建设方会根据工程量和施工安排寻找合作的施工单位,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单位进行合作。但个别情况下,部分企业没有劳务分包资质,伪造资质与工程建设方签订合同,进行劳务分包。地铁工程耗资巨大,诸多劳务分包方力争参与建设的机会,为了获取企业的最大利益,往往铤而走险。这样无资质的企业通常存在人员杂乱,用工不规范的现象。一旦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施工单位还可能再进行转包等,这样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很难保证,会影响地铁工程的建设质量和效率。在用工上的不规范也容易引发经济纠纷,甚至引发冲突。

1.2法律意识淡薄

劳务分包过程中没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不合理,双方利益关系没有约定明确。地铁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进行劳务分包谈判时,由于进行谈判或劳务分包业务的管理人员缺乏法律观念,在业务处理上缺乏经验,没有意识到劳务分包合同的重要性。没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签订了简易的劳务分包合同,在合同中对工程建设的进度、安全规定、建设要求、劳务工人的薪酬核算等等问题缺乏必要的沟通,在合同内没有明确规定,这将导致合作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害。一方面地铁工程建设方的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难以保证,另一方面劳务分包的工人的薪酬待遇、工作条件等难以保障,容易引起经济纠纷。

1.3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不可控因素的存在引发合同纠纷

地铁工程建设耗时较长,且工程建设还会受当地地理因素的影响。在建设期间可能会出现自然灾害、工程事故等等,这些因素在施工前期无法预判,任何风险的发生都可能会影响到地铁工程建设。这些不可控因素一旦发生,地铁工程建设进度将会受到影响,无法按原签订合同完成,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引发的合同争议该如何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谁来承担,这些都涉及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上的法律问题。

1.4劳务分包工人流动性较大,增加了工程施工风险,难以有效监管

劳务分包工人由劳务分包公司管理,人员混杂,来自各地,其技术水平也难以保证。在施工期间,由于工程难度、工程周期、薪酬待遇、施工环境等都会对工人产生一定的影响,劳务工人有可能出现中途离开的情况,进而影响工程建设。在劳务分包过程中也是常见现象,对于劳务分包工人的监管上难度较大。

2.如何避免地铁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常见的法律问题

2.1在地铁工程建设前要按照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地铁工程建设周期长,与施工单位合作较多,在劳务分包操作上必须严谨、仔细。在工程建设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通过合同的签订,规范地铁工程的建造要求,处理好与合作方的关系,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地铁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的责任和义务,尤其要规定好劳务分包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保障劳务分包的顺利进行,从而促进地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地铁工程建设方要设立法务部门或要求法务人员参与到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的全过程,针对法律相关规定,严格项目进行的各个环节,确保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间的劳务分包事宜的规范性、完整性。

2.2严格审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抬高合作门槛

地铁工程的建设关系着国计民生,是利国利民的大举措,因此工程建设管理人员要意识到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在选择合作的施工单位时,要严格把控施工企业的准入门槛,核实企业是否具有劳务分包的资质,服务质量、人员多少、人力成本、盈利状况等都要进行了解,选择与优质企业进行合作。地铁工程建设方必须派专人对施工方进行实地考察,查看是否符合合作的要求,对于不具备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坚决不合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择进行对比、分析,优选合作单位,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同时也是对地铁工程建设的保障。

2.3严格执行地铁工程前期的招投标工作

在地铁工程项目建设前期的招投标项目中,从制定招标计划书、招标信息、发标、开标、评标、定标等诸多环节,通过公开招标,寻找最佳投资方,促使招投标过程更规范化、标准化,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对发起招标的企业和参与竞标的企业都严格要求,本着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市场有序竞争的原则,仔细审核企业的招标文书、竞标企业的投标资质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坚决不允许参与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方要严格按照招投标工程的程序进行,根据招投标的招标原则,邀请三家以上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公司竞价投标,更多的竞标方的参与才能更大程度的保障招标的公平、公正。招投标管理程序有利于优中选优,保障工程建设质量。不单是招标过程中竞价的高低,还要对企业进行各个方面综合考察,在对招标各方进行充分调研和研究后,综合评比,选择最合适的合作方。完善采购招投标管理程序,通过现场招投标活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客观评估,加强对活动现场的监督,提高活动的透明度。

2.4提高劳务分包合同的规范性、准确性、全面性,最大程度保障合作双方的利益

地铁工程建设方首先要选择具有高水平的施工人员队伍,同时也要肩负起对劳务工人合理的工作待遇。同时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合作双方必须以合同的形式进行责任、义务的约定。地铁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要根据工程建设的需求对劳务分包过程中的工人的薪酬待遇、工作环境、工人技术、工程工序、质量标准等诸多条款认真协商,仔细研究后拟定一份较为全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在确认无误后进行签订。合同签订的过程要经过层层把关,经由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尽可能减少合同漏洞。通过劳务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减少合同风险,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5增强合作各方的法律意识,在劳务分包操作上认真遵守法律规定

我国支持建设工程中劳务分包形式,但法律较为宽泛,由于现实中问题纷繁复杂,地铁工程建设单位与劳务分包企业间的责任划分、权责归属涉及经济法、民法、劳动法、合同法等多方面法律问题,甚至有些条款在权益的确定、法律规范的执行方面较为模糊。因此加强相关法律的学习,根据法律规定细化合同约定,增强法律的可行性,执行性。在进行劳务分包谈判和合同签订上,合作双方要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件、资料,手续齐全,双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备份归档,留存察看。

2.6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施工过程的监督

要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把控工程建设质量。对于分包合同中的建设工期、工程施工顺序、材料标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都要进行监督和管理,将劳务分包方施工状况定期汇报。严格督促施工方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施工,将施工进度与工程计划表及时比对,要在工程建设期间建立良好的工程进度反馈机制,确保信息交流顺畅,确保工程在预期时间内完工。对于在施工过程中不合理的施工现象和不符合工序要求的施工行为及时叫停,督促施工方及时整改。同时监督施工方在后期施工过程中是否有转包行为。部分劳务分包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会有转包行为,这种情况下不但工程建设方的工程质量难以有保障,劳务工人的合法权益也将受到侵害,拖欠农民工工资,多方债务问题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2.7通过投保的方式进行风险转移

在地铁工程建设前,可以根据工程的建设状况进行投保,通过投保的方式进行风险转移,降低企业经济损失。目前,工程险有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后新增科技工程保险。根据工程项目保险种类和行业的不同,保险进行细分,有工程质量保险、工程保证保险、职业责任险、建筑安装一切险、安全生产保险、建设工程相关保险等等。地铁工程建设期间,存在劳务分包的问题,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合作风险,在用人、施工、质量、自然灾害等等诸多方面,一旦出现风险,将对地铁工程的建设造成经济损害,甚至耽误工期。为了减少损失,更好地进行工程建设,地铁工程建设前期,建设方可以提前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进行一定的工程保险的投资,通过转移风险来减少工程在劳务分包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失。比如工程保证险,保证险是劳务分包方需要根据工程建设方的要求,由保险人担保自己的信用,即便劳务分包方不能履行义务,也将有保险人向工程施工方履约赔偿。工程质量保障险也是工程进行的一项很好的保障,工程质量保障险为工程建设方提供地铁工程建设中,劳务分包方在期间内履行工程质量缺陷修复义务的保险,当工程施工方不能履行合约修复义务时,保险公司将向工程施工方代偿,这极大地保护了地铁施工方的利益。此外,地铁工程也可就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巨灾保险的投保,降低意外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总之,在工程开始前,进行合理的保险投资是一种较为妥当的降低风险的方式。

劳务分包形式在一定程度上为地铁工程建设方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作双方增强法律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促进工程建设有序进行,减少劳务纠纷,保障双方利益。同时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监督,督促施工方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地铁工程建设的顺利完工。

【法律硕士论文参考文献】

[1]段培鹤.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建筑经济,2009(7):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