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6 11:08: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村庄规划总体要求,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于2013年10月9日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就贯彻重要指示、总理批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新农村建设作出部署,国务院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现场考察了桐庐县环溪村和荻浦村人居环境情况,浙江省、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农业部作了典型发言,河北等8个省份作了书面交流。
会议就学习贯彻重要指示和总理批示精神作出部署。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
会议充分肯定了浙江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成效、做法和经验。主要有三点:一是领导重视,常抓不懈。2003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按照同志“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的要求,高度重视、摆上日程,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从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起步,不断拓展建设内容,坚持不懈推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开启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新篇章,不仅改善了农村面貌,而且带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二是规划先行,科学布局。坚持以编制村庄规划为先导,分类明确村庄整治建设的定位,科学编制村庄布局规划,分类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协同编制配套规划体系。坚持规划科学编制与切实执行相统一,不规划不建设,不设计不施工,七分力量抓规划三分力量搞建设。三是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相结合,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和农民主体的推进机制、投入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拓宽社会参与途径,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形成了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建立强大合力。
会议强调,浙江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各地要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出行安全为基本目标,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会议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健全资金投入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逐步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要拓宽社会参与途径,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努力形成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强大合力。
2013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进而建设美丽乡村,纳入到全省科学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依法治省的重大战略任务之中,作为推进美丽吉林建设的长远战略加以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实施,举全省之力打造新农村建设升级版。初步考虑是: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吉林和新农村建设为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出行安全为基本目标,以垃圾、秸秆、粪便、污水治理为重点,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努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让农村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一是明确组织机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由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规划制定、工作指导、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作用。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需要进一步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任务指标和包保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合力。三是明确投入机制。设立省级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各市(州)、县(市、区)也要相应设立专项资金。整合资源、资金和力量,重点投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每年各级政府民生实事,明确政策和资金支持范围。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帮扶工作机制。四是明确激励机制。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导检查,实行年度表彰奖励。五是注重规划先行。突出抓好村庄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编制,完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六是明确重点任务。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农村环境清洁、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公共服务配套和农村生态改善等六大工程。七是加强组织推动。召开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推进会议,深入学习贯彻重要指示、总理批示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和序时进度,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培育一批好典型,总结一些好模式,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省新农村办供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到保定参观学习,对我们产生了强烈的震憾。不仅实地察看到了涿洲、易县等县市文明生态村的创建成果,学到了他们好的经验和做法,更折射出我们在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差距和不足。参观结束之后,我镇立即召开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研讨会,围绕建设省会文明生态圈,就如何开展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讨论和研究,重新确定了搞好今年创建活动的几项重点工作:原创:
一是对创建活动进行再发动、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创建活动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执政工程,广大农民群众是创建活动最大的受益者,是开展这场活动的主体和主角。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引导,调动起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真正发挥好主人翁和主力军的作用。
二是对创建活动规划进行补充、完善和调整。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依据连线成片创建的工作思路,今年全镇要有个村达到示范创建标准,在个村开展示范一条街创建工作,并力争达到普及型创建标准,为年建成示范型创建村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因村制宜抓好重点工程建设。按照“镇抓重点村、村抓重点工程”的总体要求,各村根据各自实际,围绕“特、新、亮、绿”,确定创建重点,搞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街道和庭院净化、改水改厕、文化广场建设等重点工程,做到村村有新招,村村有特色。
四是充分发挥样板村的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全面铺开、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总体要求,在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把个村建设为文明生态创建示范样板村,并注意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的作用。
五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继续采取以村集体和农民投资为主,市镇财政补贴一点、部门帮扶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方筹集创建资金,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引导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出工出力,用自己的双手建设自己美好的家园。原创:
六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创建与巩固并重、建设同管理同行的原则,把创建活动和农村各项制度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巩固农村道路、街院净化、村庄绿化等创建成果的长效管理制度。
七是严格落实创建目标工作责任制。施行镇领导干部包村,将创建任务进行单项分解,明确专人,限时办结。继续实施文明生态村百分考核办法,严格实行一月一评比、一月一排队、一月一通报的考评制度。对工作突出的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给予必要的处罚。
总之,在市委、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铜冶镇党委、政府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有办法,继续深入抓好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加快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动态管理。建立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实行动态监控。加强重大项目的规划研究,对区域交通基础设施、重大能源、产业园区承接、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在选址前进行规划评估,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高效性。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十大工程”和“四区建设”为抓手,强化城乡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构建“视野前瞻、定位准确、系统完善、管理科学、覆盖城乡”新型城镇规划建设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编制一批科学性、实用性、操作性强的规划,1坚持规划指导建设原则。围绕当前建设重点。指导城乡建设有序开展。
对已有规划抓紧修订、补充和完善,2坚持适应形势发展原则。根据新的发展形势。对未编规划抓紧启动编制。
又着眼长远和前瞻性的规划,3坚持即期长远结合原则。编制一批既立足当前。增强规划的引导性。
与相关专项规划相协调。4坚持规划联动衔接原则。城镇规划编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城市、县、镇总体规划
完善城市、县和建制镇总体规划,按照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的战略定位。为城镇建设提供更合理的框架结构、更充裕的发展空间和更科学的规划指引。年完成市和四县总体规划(含近期建设规划)南部城镇群发展战略规划以及20个重点镇的总体规划修编、修订,年底前全面完成建制镇总体规划修订工作。
近期工作重点:
统筹安排市域交通、供电、防洪等重大基础设施,1修编《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用地功能布局。对旅游、生态、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利用等提出规划指引原则。同步完成未来5年的近期建设规划”及近期建设区的控规编制工作。
突出“古城保护与新区开发”并举;县以“与中心城区同城化”为原则,2修编“四县总体规划(-2030依据《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完成四县总体规划修编。歙县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为总体定位。做好与中心城区的衔接,同步完成“近期建设规划”开展近期建设区域的控规编制;黟县围绕西递、宏村等重要节点,依托文化遗产密集区的资源优势,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关系;祁门县以“新城”开发建设为主要载体,重点开发建设新城区,同步改造提升老城区。
全面修订全市建制镇总体规划,3修订建制镇总体规划。根据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要求。以20个特色镇为重点(名单附后)突出发展特色和优势,做好镇区规模拓展和镇域村庄协调建设,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科学的规划指引。
明确重点发展区域,4编制南部城镇群发展战略规划。立足区域经济一体化。统筹资源共享、设施共建,形成以中心城区(含屯溪组团、新城组团、岩寺组团)为核心,海阳组团、歙县徽城组团为两翼“一加二”空间结构框架,统筹南部城镇群协调发展,为市城市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二)城乡重点发展建设区域规划
服务即期建设需要,围绕“十大工程”建设。年底前完成一批重要区域、重点项目的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为开发建设提供翔实的规划依据。古村落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可延至年底前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由各区县政府自行划定范围,分区域、分阶段组织编制。
近期工作重点:
以服务景区为目标,1编制《环周边区域协调发展规划》风景区总体规划》指导下。按照“四门洞开,山上山下互动”总体要求,处理好景区与周边汤口镇、谭家桥镇、耿城镇、镇、镇和林场区域之间的关系,尽快编制完成“景区外部交通专项规划”和“环周边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带动并加快“五镇一场”建设,提升景区及周边城镇接待能力和容量,形成以风景区为中心的大大联动、大旅游”格局。
控制面积27平方公里的规模,2编制《高铁站站前区综合规划》按照规划用地面积10平方公里。通过编制高铁站站前区综合规划,实现站前区枢纽交通与市域和市区交通的无缝”衔接。按照商贸旅游、商务办公、文体娱乐和高品质居住区的功能定位,编制站前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站前区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
东至花山景区的新安江综合开发规划。以老街区域为核心,3编制《新安江综合开发工程规划》制定西起桃花岛。改造提升老城区沿江风貌,完善旅游服务功能,编制三江口、桃花岛和江心洲三个主要节点周边的详细规划建设方案。以花山谜窟为核心,拓展城市空间,丰富新型旅游业态,新增城镇建设用地面积3-4平方公里,规划建设旅游休闲度假区。
以加快环湖区建设为主题,4完善《太平湖风景区总体规划》按照建设国际一流滨湖旅游度假区的要求。以环湖公路为主线,拓展环湖区建设用地规模,完善太平湖总体规划内容,为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提供空间,为太平湖的大发展、大跨越提供规划依据,年接待能力从80万人次提升到200万人次以上。
修订完善《屯溪老街历史文化保护整治规划》完成老街区域交通协调规划研究工作和小街小巷保护与开发建设的规划控制导则。深化《歙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府衙修复、斗山街改造、渔梁坝开发和练江改造等方面做到详细规划的深度。以“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为抓手,5修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围绕正街整治、小巷开发、改造和配套。以等一批重要的历史村落为重点,修订和完善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和其它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按照一个新村(解决村民的居住问题,疏解古村落的保护压力)一批项目(提升旅游接待水平,丰富旅游服务业态)一套设施(道路交通、消防供水、污水排放)要求,完善和拓展开发利用篇章。
尽快完成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完善工作。近期重点完善和编制雨润商务度假区、茶博园、新徽天地旅游度假区、黎阳老街改造、徽文化艺术长廊、东旅游小镇、太平湖SPG项目、金盆湾旅游度假区、北驿度假区、奇墅湖旅游度假村、新安医药博物园、纳尼亚小镇等一批用地面积在1000亩左右的重大旅游休闲、文化产业项目详细规划。同时按照整合教育资源的要求,6编制和完善重点建设区域详细规划。根据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抓紧编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规划。
因地制宜,7抓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别不同区域。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旅游道路沿线和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生态、徽韵”原则;景区景点周边按照“建设新村、配套功能”原则;城郊按照“集约用地、风貌整治”原则,结合“村庄清洁工程”编制村庄建设规划。
三)城乡发展重要支撑专项规划
年底前,保障发展需要。加快完成一批重要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综合竞争力。
近期工作重点:
结合高铁建设,1编制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按照服务“大交通”要求。尽快完成高铁站站前区综合交通规划,确保高速铁路与城市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同时建成投入使用。抓紧做好市国家公路运输枢纽规划、全市公路网和旅游公路网发展规划,尽快形成以高铁站为核心、高速公路为骨架、等级道路为脉络、县乡公路为延伸的市域道路交通体系。
编制自驾车旅游服务专项规划,2编制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按照服务“大旅游”要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全市自驾游服务中心”各区县规划建设“自驾游服务区”景区景点周边规划建设“自驾游服务接待点”通过三级体系建设,构建自驾游配套服务网络。修编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抓好乡村旅游全市统筹,完成乡村旅游的规划布点和用地布局,促进城乡互动协调发展。
抓紧完成全市各经济园区总体规划修订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3修订和完善经济园区总体规划。按照服务“园区建设”要求。为园区发展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园区集中、产业积聚的发展思路,着力扩大园区规模,经济开发区原则上按照20平方公里规模进行建设;区县园区通过整合资源,盘活土地,结合发展条件,适当拓展规模。现有园区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的要求,全市统筹安排2-3个新的园区。
四)城乡环境风貌整治规划
按照“突出特色,针对需要重点整治环境风貌的节点、路段和区域。提升品位”要求,年底前,编制完成环境风貌整治和整体改造详细规划,塑造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新面貌。
完成高速公路率水桥区域、草市—篁墩区域、汤屯高速公路出口区域环境风貌整治改造详细规划,近期工作重点:1编制城市重要节点改造规划。中心城区按照“拓展和内涵提升”要求。同时启动仙人洞路整体改造详细规划,完成建成区的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区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规划,提升城市形象。各区县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选择若干“重要路段、重要节点、重要出入口”区域,完成一批改造提升和环境整治项目规划,通过环境整治和整体改造,迅速改善城市面貌。
群体要有美感,2编制特色风貌规划。以“整体要有规划。单体要有特色”和“瘦、透、秀”总体要求,制定城乡特色风貌控制导则和新农村民居建设标准图集,分类指导各地建设。编制完成城市(区县城)亮化规划,提升亮化的品位和档次。
三、保障措施
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构建新型城镇规划建设体系工作领导小组,1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机构,抓紧做好规划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工作,制定具体的规划编制方案和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做好资金保障供给。城市、县、镇总体规划等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的主导作用,2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同时各项目业主要将规划编制经费纳入项目开发建设的总投资,保障资金供给,确保各项规划编制任务的完成。
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充分引入竞争机制,3开放市场。拓展视野,开门规划,加强与国际接轨,开放搞活规划编制设计市场。广泛借助“外脑”引进“外智”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的编制水平。加强前期论证和调研,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真正做到高质量规划、高水平管理、高标准实施。
关键词:林业发展;绿化;科学;新农村
近年来,无论城镇还是农村,都重视环境、重视林业发展。林业以“创业创新”、“兴林富民”和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林区发展为总目标,以“生态富民为最大和谐,科学发展是最大民生”两大理念为核心,以构建“和谐林业”、“生态文明”为总体要求,高度重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坚持“借力发展”的战略,以推进城乡一体化为主线,全力打造“实力、生态、人文、数字、平安”社区;着力优化投资环境,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着力推进“百村整治工程”、“乡村康庄工程”等工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目前城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据我们调查,发现城乡建设对林业发展的思路和建设有许多值得学习和总结的经验。
一、科学规划,户户绿树掩映
城乡建设、城乡绿化,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城乡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了“绿化示范村”建设步伐。按照“一村一景”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林业部门根据农村实际和地方区域特点,把村庄绿化与农村庭院经济的发展有机融合,实现了村庄绿化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为加快村庄绿化工作,为美化农村的人居环境,增加农民的收入,要求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区绿化规划,抓好村屯绿化。建设四个亮点:一是以建设景观带为主,创建园林式村屯;二是以栽植绿化树种,美化香化为主,创建美化型村;三是以栽植杨、柳树,提高林木覆盖率为主,创建绿化型村;四是以栽植果树,提高农民收入为主,创建果香型村屯。截止目前,城镇新农村绿化,无论从管理还是长势上都是一流的,实现了路渠林带化,农田林网化,农林复合化,果树规模化的目标。
我县几乎各区镇乡村,以绿化美化农村环境和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义务植树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农村绿化水平提高工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建设,全面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今年三月由上级领导及区街村干部群众结合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此次活动我们林业部门精心规划组织实施,通过运用植绿造景手法,在沿河岸、村中心及道路两旁共种植了以桂花、茶花、垂柳、桃花、玉兰、红枫等为主的绿化树苗1000余株,使环境大为改观,居民休闲也有了好去处。今后将建管并重,努力为居民营造绿色家园,宜居环境。
二、重在落实,户户鸟语花香
为了确保绿化质量,政府和有关部门把这项工程重点来抓,统一制定了村屯绿化施工设计文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测,编报表格、绘制施工图。到目前,共建每村环村林带2条,平均栽树700株,绿化街道3条,花圃,铺草坪,栽植花草800株,风景树2000株。利用宜果荒坡荒山建设果园,实现果树栽植规模化,实现经济建设、环境美化、群众致富协调发展。村屯外,实施路、河渠全面绿化。今秋,利用房前屋后空隙地、闲散地、荒坡地,见缝插绿,做到乔、灌、花、草结合,庭院、街道、景点绿化相融合。在树种选择品种配置上,做到随形就势,不拘一格,形式式样。形成村在林中,家在绿里,户在花内的新农村。如今新农村农民美化意识加强了,花木受到了他们的普遍喜爱。有的村还办了农家乐,深刻领会到好环境能够给自己带来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美化家园已成了居民的自觉行动。
三、强化管理,家家果实累累
在造林、绿化上,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绿化,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对路、河、渠林带及环村林带,规划出建设用地,制定施工作业设计,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由中标者营造,实行承包经营;对主要街道、校园、广场等绿化,政府要求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村委会统一组织,村民出工营造;驻村单位绿化,由单位投资建设;农民房前屋后空隙地,由林业部门免费提供苗木,群众自觉栽植,为栽植果木农民无偿提供技术服务。积极开展技术培训、科技成果推广普及等活动,确保苗木成活率达到100%,大大地提高了绿化科技含量。
四、科学管理,人人责无旁贷
林业是“三分造七分管”。为防范树林被人畜危害,上级领导对村委会制定了管护责任制、村规民约、护林公约,并建立奖惩制度,对承包营造的林木,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核发林权证,保障收益权;对集体所有的环村绿化林带,实行管护承包,受益分析;对主要街道栽植的树木,实行门前管护责任制,与村民福利和上级优惠政策兑现挂钩,奖优罚劣;对农民房前屋后空隙地栽植的树木,落实“谁造谁有谁受益”的政策。充分调动个人管护积极性。目前,不少社区、新农村已形成了专职人员与群众相结合的养护管理网络,保证了林木的正常生长。
总之,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加速推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着力构建林业生态和产业体系,从村庄绿化开始,实施工程带动,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科技创新,加强科学管理,转变增长方式,大力提高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开发林业的多种功能,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努力把我国林业推向又快又好发展的新阶段,为实现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目标而努力着。但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道路上任重而道远,我们一定同心协力,把农村建设成为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1].王志宝.森林与环境.中国高级专家研讨会论文集.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3.
一、全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
年是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州委六届十三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把握“跳起摸高、跨越发展”工作基调,深入实施提速增量、提质增效“双提升”战略,把建立完善全州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作为今年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主线,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全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新局面。
二、全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
年全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力争全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3.5亿元、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3.8亿元、新增城镇建成区4平方公里、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力争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8亿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8亿元;力争新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房源2850套、改造城市棚户区1500户、发放租赁补贴9000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750户;力争完成4个县城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任务,全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提高3个百分点。
三、全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认真制定“十二五”时期城镇发展规划。积极对接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凉山跨越式发展“一个意见、两个规划”,切实把握州委六届十三次全委会精神,抓紧编制全州“十二五”城镇化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全州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突出规划的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确保全域凉山新型城镇化持续快续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以培育产业支撑、完善基础设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现代化生态田园和新区建设,着力培育和发展以为核心的河谷生态城市群,做大做强会理等区域性中心县城,加快民族地区县城特色化发展,推进重点集镇和村庄协调发展,构建科学完善的城镇体系,统筹推进全域凉山新型城镇化,力争全州城镇化率达到29%。
三是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廉租住房、城市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加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切实解决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投资需求,促进全州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四是切实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坚持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放在首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严肃查纠各种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市场、工程造价和工程招投标管理,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行为。
五是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巩固深化“六乱”治理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行动,继续扎实推进城乡风貌塑造、“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及“七进”活动等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曝光问责,促进治理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一、目标任务
按照“增加绿量、提高质量、突出重点、打造精品”的总体要求,着力提升农村绿化建设水平和档次,打造村庄绿化、通村道路绿化精品工程,建成圩堤绿化2000米,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1000亩,新增绿化示范单位3个,林下复合经营和高效林业基地3个。
二、重点工作
(一)重点绿化工程
1、村庄生态建设工程。重点围绕主要干道沿线,打造村庄绿化,高标准建设绿化示范村庄,开展“千树进村”活动,做到绿化示范村栽树量不少于3000株。
2、通村道路扩绿工程。各村要创造条件加大道路绿化宽幅,全面实现通村主要道路绿化全达标。宽度不低于5m,主栽树种6公分以上。
3、重点河道绿化达标工程。组织实施姜溱河及水上游览线河道两侧绿化,各村要高标准建成一条河道和圩堤绿化亮点工程,坚决消灭空白圩堤,充实森林资源。
4、重点绿色通道升级工程。重点高标准建设盐靖高速两侧、读书址大桥、读书址通庄道路、湖滨溱潼北大桥等绿色通道。
5、单位绿化美化工程。各村均要建成一个绿化合格单位(驻村企业),有新增绿化亮点,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6、沈马线绿化景观工程。对沈马线视野范围内的道路、河道、林网、村庄周边绿化补足栽齐,对宜栽未栽的空白地段加强绿化,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二)基础绿化工程
1、实施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坚持与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工程建设相结合,全面完善农田林网工程。
2、强化砍伐迹地更新。凡近年来砍伐未及时恢复造林的迹地,要及时实施恢复绿化造林,确定无法在原迹地恢复绿化造林的,可以进行异地恢复。
3、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管理,认真抓好美国白蛾杨树食叶害虫、香樟樟巢螟等虫害的综合防治工作。严格查处乱砍滥伐、乱占林地绿化等毁林行为,及时跟进绿化管理和抚育工作,加强道路两侧枯死、倒歪树木的清理、更换、扶正,有效保护绿化造林成果。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一)重点绿化工程(60分)(见附表)
根据完成任务的比例得分。
(二)基础工作(40分)
1、农田林网全面达标。每增加100亩农田林网得10分。
2、迹地更新实行倒扣分制。凡砍伐后未按规划要求完成更新造林的有一处扣5分。
3、资源管理实行倒扣分制。区域范围内绿化未加以管护或管护未到位,出现林地扒翻种植、乱堆乱放、枯树、歪倒树病虫危害等现象不加以整治的,有一处扣2分,发现一起未经批准砍伐林木事件的扣5分。对辖区范围内公共绿化实行专人管护,出现因人为破坏死亡一株乔木或5平方米灌木扣1分。
4、新增村庄绿化面积每100平方米加2分,此项最高加分10分。
5、新增一个企业绿化达标单位加10分。
6、通村道路绿化提档升级每100米加1分。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村庄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认真实施一系列惠民工程,村庄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农民住房条件及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但由于多种因素制约,村庄布局不合理,土地节约集约水平不高,基础设施共享度低,农房建设设计档次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强村庄建设工作,改变村容村貌,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符合“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有利于改变农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把解决村庄建设难问题作为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以做好规划间的衔接、加快村民居住点规划选址、鼓励适度集中建房、保障农房建设用地、简化审批手续、加大宅基地调整、加强农房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依法处理违章建筑等为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政策措施。
二、理清思路,明确村庄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政府统筹、政策引导、群众主体、科学规划、试点先行为基本原则,结合省委省政府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总体要求,有序开展村庄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协同推进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加快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三)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任务: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要求,大力支持村民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改善居住条件,引导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让经济条件较好、建房积极性较高的农户率先启动,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分期分批展开,确保建设有成效、群众得实惠。
2.具体目标任务:通过试点启动、典型示范、以点扩面,力争到2010年末,全市基本建成10—15个交通便捷、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居住舒适、功能齐全,既富有现代气息又具有地方特色的村庄建设试点村。到2012年,全市达到村庄建设试点村50个。
(1)各区(县)每年要确定1—3个村庄建设试点村,有条件的区(县)要加快推进。
(2)试点村要编制村庄建设(治理)规划,农房集中点改造或建设户数原则上达到30户以上。
(3)试点村的农房改造建设应符合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统一建筑风格。
(4)各区(县)要抓紧确定并启动第一批试点村的村庄建设,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出成效。
三、突出重点,抓好村庄建设的关键环节
村庄建设要坚持城乡统筹、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惠农便民的方针,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房质量和防灾抗灾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房规划建设布局,科学集约土地利用,注重农房风貌设计,规范农房审批程序。
(一)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各区(县)要立即着手进行农村住房建设及改造调查摸底,重点调查近些年我市重大建设项目需征地拆迁、城镇规划区内需改造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驻地、交通干道沿线村庄及农户数量,城镇规划区外需要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点的村庄及农户数量等内容。要逐村逐户建立农村住房建设档案,为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在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成片推进新农村示范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近期、中期和远期发展的目标,科学编制村庄建设(治理)规划。合理确定规划控制区的范围,以及村民居住点建设的数量、选址和规模,协调安排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设施等,实现区域共建共享。凡需异地建设、改造户相对集中、30户以上的村民居住点都应编制村庄规划。要打破“夹皮沟”,提高村庄布局水平,突显村庄特色、乡土气息和生态保持;打破“军营式”,提高村落规划水平,体现山水田园风光;打破“火柴盒”,提高民居设计水平,突出川南民居风格。要强化村庄建设(治理)规划对农房建设的基础性指导地位,积极引导农民在村民居住点集中建房。农房改造和建设必须依据规划有序实施,改变农房建筑形式单调呆板、功能不全、缺乏多样化和地方特色等现象,达到既实用又舒适美观的目的。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各区(县)要尽快确定每年的村庄建设任务和具体的村民居住点,并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定期督查调度,年终检查考核,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区(县)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实施;乡(镇、街道)负责具体抓落实。农民群众既是村庄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又是直接受益者。要把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贯穿工作的全过程,激发农民群众积极投身村庄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县)建设局每月向市规建局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规建局汇总全市情况后报市政府。
(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村庄建设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考虑地域、经济条件等差距较大的因素。对具备条件的建房农户,政府主要给予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对没有能力进行危房改造的困难群众,积极争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予以扶持,鼓励社会捐助、单位帮扶。工作中要结合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采取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点与农户分散自建相结合,严格防止出现两次拆迁,重复建设,造成新的浪费。近期,要以重大建设项目需征地拆迁异地重建、省和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的新民居建设以及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以下简称“双挂钩”)等项目实施为重点,迅速启动村庄建设试点村的建设。各区(县)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实施方案,包括建设方式、用地规模、取得建设用地的方式,集中居住农民的户数及人数,分期建设计划、配套设施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投资来源、实施单位等。
(五)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区(县)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对村庄建设管理职责,加强对农房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要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农房建设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要加强农房设计管理,不断提高农房设计质量和水平。要适时开展农房设计方案竞赛活动,编印并免费发放农房设计方案图集,鼓励农房建设选用市、区(县)建设部门批准的通用图集。要加强农房施工管理,认真执行《建筑法》及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216号)的相关管理规定。要加强对集中连片农房建设和农户自建房的现场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施工队伍和村镇建筑工匠培训,确保农房施工质量和安全。要健全乡(镇、街道)农房建设管理机构,调整充实管理队伍,不断提高村庄建设管理水平。
四、加大扶持力度,推进村庄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要采取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筹资方式,加大对村庄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现有各部门、各专项的涉农资金在不改变管理渠道和投向的前提下由区(县)统筹协调,按照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的要求,集中用于整村推进的相关项目建设。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调动金融、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资金扶持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村庄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对村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给予积极支持。
1.市政府从2010年起设立村庄建设专项引导资金600万元,各区(县)要相应设立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重点向省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片中的相对集中建设的试点村倾斜。
2.各区(县)要安排土地出让收益统筹用于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解决道路、供水、排水、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资金问题;对“双挂钩”农村居住点土地增值收益,可用于公共基础设施部分建设和农房改造建设;因重大建设项目征地需拆迁异地集中建设的村民居住点,要统筹解决基础设施建设。
3.要整合发改、国土、交通、农业、水利等各方面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向试点村倾斜,具体由区(县)统筹安排。
4.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重建村、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驻地村庄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按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规划区外旧村改造、整体迁建和农民自建住房,不收任何费用。
(二)用地支持
按照“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1.要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统筹安排好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在规划修编中对城镇、村庄周围的基本农田进行合理调整,为村庄建设和农房建设预留建设用地空间。
2.要积极争取利用好“双挂钩”政策,逐步扩大双挂钩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地改造农村居民点。
3.村集体开展旧村改造节省出来的土地,复垦后由村集体组织管理使用。
五、加强领导,落实村庄建设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加强村庄建设与农房改造建设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当前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抓好典型示范,采取先易后难、集中突破、树立样板、以点带面等方式,尽快打开工作局面。
一、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
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房质量和防灾抗灾能力、促进农村新社区建设为目标,建立完善农房建设管理体制,优化农房建设规划布局,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服务和市场管理,着力提高农房设计、施工水平,促进农房建设走上科学、规范、有序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农房建设法规体系、质量标准体系、技术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全省县市域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和保留村建设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农房设依据规划实现合理布局,质量安全得到保障,防灾抗灾能力有较大提升,违法建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突出抓好农房建设管理的重点环节
(一)大力推进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结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县市域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和保留村的村庄设规划编制,依据规划布局建设农房。村庄建设规划要认真落实县市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地质灾害防治、防台、防洪等专项规划相衔接。规划编制要坚持科学、民主,广泛听取村民群众意见,实行必要的听证和公示制度。要坚持控制增量、合理布局、保护耕地、集约用地的原则,科学安排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围和用地规模,按生产、生活、生态等不同功能实现合理分区,积极引导农民向中心村集聚建房。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村庄建设规划,应先对规划用地范围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划定建设用地时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带,特别是存在台风、洪涝、山体滑坡及地质条件不稳定等隐患的区域。确实无法避让的,必须采取必要的工程术措施,确保安全。要强化村庄建设规划对农房建设的基础性指导地位,农房建设必须依据村庄建设规划实施。已划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村庄,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村庄改造和住房建设。
(二)严格执行农房建设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农房建设的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管理。所有农房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办理“一书一证”或“一书两证”和用地审批手续。各地要依据规划,从严控制农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次和总建筑高度,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建新必须拆旧。新建农房,要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严格依照村庄建设规划选址,尽可能建到中心村的居住区。凡是规划要撤并的自然村点的新建农房必须建到规划的中心村居住区内。保留村农户新建、改建、扩建住宅,也要依据村庄建设规划选址,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鼓励以集中联建的形式建设农民新村,控制建造独立式单体住宅。沿海易受台风灾害影响地区禁止建造单开间独立式多层住宅。
(三)大力推行农房勘察设计制度。各地要依法将勘察设计纳入农房规划建设许可的必要条件。农房建设应依法进行工程勘察。农房设计应彰显民居建筑风格,体现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环保原则,满足农房抗台、防洪、抗震、防火等标准规范要求。农房建设应依法委托设计,或选用建设部门提供的设计图纸。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农民居住生活习惯和经济承受能力,组织编制农房建筑设计图集,无偿提供并指导建房户使用。选用建设部门提供的设计图纸的建房户,应委托专业设计单位或设计人员结合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对设计施工图纸进行调整确认。
(四)切实加强农房施工管理。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乡镇政府应当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巡查和技术指导,建立农房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落实农房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农房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农房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具备相应建筑施工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承担。农村建房户应与施工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对未签订施工合同或施工承包人资质、技能不符合要求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乡镇政府不得核发相关许可证书。施工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施工操作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农村建房户和施工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定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人员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农房建设完工后,建房户应组织竣工验收,对建房质量情况签署书面意见,并在15日内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乡镇政府办理备案手续。建房户组织竣工验收确有难的,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三、完善农房建设管理体制
(一)明确农房建设监管职责。各级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农房建设实施监督管理。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会同乡镇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农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乡建材市场的监管,切实防止不合格、劣质建筑材料流向农村。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将农房建设日常监管和技术服务延伸到村。积极开展农村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加强对农房建设各个环节的控制,规范农房建设行为。
(二)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构。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农房规划建设管理实际需要,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规划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制。要积极推行在县(市、区)分片设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充分发挥其对农房规划建设管理的协调和服务作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与人员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乡镇政府应根据村镇规划实施和农房建设管理的实际需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三)加强农房建设施工队伍管理。农村建筑工匠从事农房建设施工,应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技能,并到工程所在地乡镇政府或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组建农村建筑工匠行业协会组织,引导农村建筑工匠加入行业协会,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自律公约,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农村建筑工匠从业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有计划地开展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对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出具培训合格证书。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订农村建筑工匠建筑施工技能标准,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的业务指导。鼓励不同工种的农村建筑工匠合伙组建建筑业劳务承包企业,专业从事农房建筑施工。
四、落实农房建设管理的各项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需要出发,高度重视农房建设管理工作。要切实保障农房建设管理特别是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农房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所需的经费。各级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确保监管措施到位。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抓紧制订农房建设管理具体实施细则,以及农房规划建设许可实施办、竣工验收指导意见、竣工验收备案办法和相关示范文本。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和建设生态江西的总体要求,实现年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58%的目标,在做好山上绿化的同时,重点推进镇政府所在地、农村自然村闲置地、农田林网以及基础设施、矿山等地绿化,不断改善全镇的生态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我镇生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任务
今冬明春全镇要完成新造林2730亩。1、山上绿化1080亩。其中:宜林地造林720亩、矿区植被恢复60亩、采伐迹地造林200亩、灾后补植补造100亩;2、山下绿化1650亩。其中:镇政府所在地集镇绿化20亩、村庄绿化290亩、国省道绿化80亩、县乡公路绿化80亩、路沟渠(林网)绿化740亩(含河渠堤坝绿化60亩)、荒滩荒地绿化440亩。
三、工作重点
1、镇政府所在地绿化。主要是抓好集镇公路、集镇公路至中小学道路两侧及中小学校操场四周植树绿化。
2、通道绿化。抓好全镇所有村级公路、县乡公路及“316国道两侧植树绿化。到年,国省道干线绿化率达到80%,县乡公路绿化率达到70%,村级公路绿化率达到80%,组级公路绿化率达到50%。河流、灌区渠道绿化率达到70%。其中城门村负责磨溪至段的县乡公路,、白水、长庆三村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国道绿化。其他各村负责本村村级公路绿化。
3、农田林网绿化。重点抓好城门村、潘坊村农田综合开发区机耕道植树绿化。
4、农村自然村庄绿化。重点是对06、07、08三年来已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09年度新农村申报点及有基本建设项目的移民村进行整体绿化。农户房屋四周以九江水梨、柑桔、柿子等经济果木林为主,村庄四周以杨树、泡桐等速生丰产树种为主,要求人均植树5株以上,村庄四周栽植速生树3-5排。
5、山上绿化和九江水梨产业基地建设。今冬明春我镇要新发展九江水梨600亩。九井村必须抓好一个550亩的九江水梨基地,长庆村必须抓好一个50亩的九江水梨产业基地。同时各村要完成好本村宜林地造林、采伐迹地造林、灾后补植造林工作任务。
四、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年10月20日-年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搞好规划,落实任务。各村务必按照镇下达任务,落实好地段,种植经营人,对村级公路可实行出包,也可按组分段负责栽植。
(2)实施阶段(年11月1日-年3月12日):主要任务是搞好“一大四小”工程施工工作,全面完成清山整地、打穴、栽植任务。
(3)验收考评阶段(年3月13日-年3月18日):乡“一大四小”领导小组派专门检查组对各单位及各村进行验收检查,核定面积,评估质量,总结评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一大四小”造林绿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任务。1、镇政府所在地绿化中集镇公路两旁由镇政府及所有驻镇单位负责落实;集镇公路至中小学道路两旁及中小学操场四周由中小学负责。2、“村庄绿化”、“通道绿化”、“荒滩荒地绿化”、“宜林地造林”、“采伐迹地造林”、“灾后补植造林”等绿化任务和示范基地建设由各村负责;3、“新农村建设点产业绿化”、“农户房前屋院绿化”任务由各相关组负责;4、“农田林网绿化”由城门村、潘坊村负责。5、九江水梨基地建设,长庆负责落实一个223300亩的基地,其他各新农村示范点的水梨由各村负责。
(三)制定工程计划。由镇林业办和林业工作站牵头,组织各村制定好本村绿化年度计划,纳入镇统一规划后组织实施。
一、总体要求
针对当前城市规划控制区农民住房困难问题,按照“服从规划、集约用地、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原则,采取提前安置和按村庄整治规划要求新建、危房改造等形式,逐步解决农民住房困难问题,以减少重复建设,节约、集约用地,为城市发展留足空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办事,强化控制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行政,严格控制各类违章、违法建设,减少重复建设,优化资源配置。
2、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原则。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不同区域的功能和特点,实行分类指导。总体划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城市规划控制核心区内的“城中村”;第二类为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城郊村”;第三类为城市规划控制区外的“城外村”。根据分类指导原则,当前重点解决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城中村”、“城郊村”农民住房困难户、危房户的住房困难问题。
3、坚持节约用地,两限两控原则。必须十分珍惜土地资源,加强规划控制,限定对象、限定地域、控制建房面积、控制建房高度。根据现有城市拆迁安置房源、政府承受能力和农村宅基地情况,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
4、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原则。在规划控制和有序疏导过程中,各部门、乡镇、行政村必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
三、基本政策
1、城市规划控制核心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该区域内的农村村(居)民、社区居民住房一律不准翻建、扩建、迁建和新建。凡符合危房户、困难户条件的农民,一律采取“自愿申请,提前安置,量力而行,分步解决”的办法予以解决。由农民自愿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根据政府现有拆迁安置房源情况分步予以解决,安置补偿标准参照当年有关拆迁政策,原有的房产土地同时收归政府所有。具体实施细则由县建设局负责制定。
2、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城郊村”:该区域范围内的农民住房危房户、困难户,按照“服从规划,一户一宅,两限两控,拆旧建新”的办法予以解决。符合住房困难户或危房户的对象,自愿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行政村根据其现有宅基地情况和群众实际困难程度,按轻重缓急,逐步安排。各行政村按照村庄整治规划,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村边空闲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坚持建新拆旧、一户一宅的原则,统筹安排建房宅基地。具体实施细则由县规划局负责制定。
3、城市规划控制区外的“城外村”:该区域应本着有利于保护耕地,有利于村庄整治,改善村容村貌,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的原则,鼓励群众向中心镇、中心村集聚。由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有关政策和村庄整治规划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4、规划控制区和核心区的范围,根据城市规划修编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需调整的另行公布;住房困难户和危房户的标准根据农民住房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需变动的另行公布。
四、基本程序
1、由群众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委会初步审核通过后根据现有条件和群众实际困难程度提出安排方案,并经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安排方案须经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2、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3、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五、法律责任
1、县建设、规划、国土等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规划控制,加强依法行政,加大规划控制力度,体现规划的严肃性。
2、各乡镇必须加强规划控制和土地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本辖区内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情况的检查,对城市规划区外的违法建设要依法及时查处。
3、对规划控制、土地管理、住房安置等过程中、失职渎职、,以及参与违法建设、妨碍公务等行为的党员干部,县监察和司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4、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的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依法查处。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工作的,侮辱、殴打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__号文件及__市委-__号文件精神,我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健全组织,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收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工作机制。强化检查临督力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1、整治行动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总体要求和“城乡统筹、以城带乡、规划引导、规范整治、建管并举、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力求建立一个布局合理、卫生整洁、交通顺畅、经营规范的__镇环境及各村亮丽的环境。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__乡成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__任组长、乡长__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了镇党政副职领导、各部门负责人、涉及的村负责人及全体机关干部。
2、将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全体乡机关干部及各村加大宣传力度。这次__镇及各村环境卫生整治时间紧、任务重,__镇商住户涉及8个行政村,人口多,结构繁杂,乡村干部及__管队应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对本村群众和居住户的宣传,散发宣传单,使__镇群众真正明白__镇整治意义,有利整治工作开展。
3、明确工作责任。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把__镇和各村分成路段、乡村包干,结合整治内容,把好关口,着力改善__镇“拥、堵、乱”现象,同时对各村公路沿线建筑材料认真清理,做到交通便利,尤其针对万木公路道路狭窄各村按100—200米设置一个会车路段,解决道路拥挤问题。环境卫生认真打扫,彻底清除陈年垃圾。目前,__镇已归行划市,彻底解决了“拥、乱、堵”现象,村庄环境亮丽、整洁。
4、强化检查考核。整治期间,乡党委、政府将组织对各责任干部包路段检查,对整治工作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治工作完成好的干部,进行通报表扬。
总体上我乡20__年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在某部分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仍然有待提高。
二.乡环境卫生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日益凸显。
三.清扫保洁任务递增,保洁力量配备不足,容易出现卫生死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拆旧建新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拆旧建新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㈠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考虑经济快速增长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关系,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宅基地的整理,合理配置村镇土地资源,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缓解城乡用地供需矛盾。
㈡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对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现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分析研究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编制增减挂试点专项规划,并确定具体实施时序。
2、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对近期具备整理条件的村庄、废弃工矿用地等投入少、整理难度小的农村独立建设用地先实施,对撤并村庄等投入大、整理难度较大的农村独立建设用地后实施。
3、统筹安排、规范操作。在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下,统筹开展试点工作,工作方案在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方可实施。土地挂钩周转指标按“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由县(区)政府、管委会统筹安排,对开展挂钩试点的乡(镇)优先使用。
4、自愿合法、维护权益。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实施过程中应取得相关集体土地所有权者同意,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切实维护农民个人、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有关个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范围
㈠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范围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范围包括农村居民点整理、农村工矿废弃地等建设用地。
㈡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范围
挂钩周转指标必须专项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分为安置建新地块和城镇建新地块),并严格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进行管理。挂钩周转指标优先用于安置拆旧地块农村居民的安置建新地块后,节余的指标一律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重点工业等项目的城镇建新地块。
三、试点期限与总体要求
㈠试点期限
项目区的实施期限、挂钩周转指标的周转期及增减挂专项规划期限均为3年。各试点单位在实施方案时,应明确3年中每一年度项目区实施的具体安排以及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和归还计划。在增减挂专项规划文本中必须明确3年中每年度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具体计划和整理项目。
㈡总体要求
挂钩试点工作必须贯彻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地块的总面积。建新地块中用于安置拆旧地块农村居民的土地面积应低于原占用面积和省(市)规定的用地标准,其他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应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应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结合。
四、农村居民点的拆建与土地利用规划控制
㈠农村居民点的拆建。对农村居民点整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先拆后建;对原有住宅拆除后以户为单位自行新建住宅的,原则上应先拆后建;对农村居民点整体搬迁,以建设农民新村等形式集中安置的,可以先建后拆,但迁建房屋建成后,要对原有农村居民点进行拆除并及时予以整理。
㈡土地利用规划控制。因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而涉及的农村居民住宅迁建的,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村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建设。因城镇村建设和落实挂钩周转指标需要,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依据增减挂专项规划按程序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一次性修改。
五、用地管理及税费政策
㈠安置建新用地
原拆旧地块农村居民的安置用地位于原拆旧地块区内的(主要指拆旧地块内有祠堂等不宜整体拆迁,而需以祠堂为中心,划出一定面积土地作为安置用地的安置建新地块),如不超过原拆迁用地面积和市规定的用地标准的,免除相关的土地规费。原拆旧地块农村居民的安置用地位于原拆迁地块区外,利用荒山、荒坡和未利用地的,每户安置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免除相关的土地规费;超过面积标准的参照农民建房用地的收费政策收费。
㈡城镇建新用地
用地单位使用建新区内城镇土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手续,并足额缴纳各项应缴的规费。
六、工作程序
㈠详细调查,摸清家底。申请增减挂钩试点的县(区)、管委会必须在开展试点的乡(镇)组织一次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现状专项调查,将可以整理的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宅基地的分布、利用、整理难度等情况了解清楚。
㈡编制规划,制定方案。申请增减挂钩试点的县(区)、管委会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增减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制定挂钩试点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和方法步骤,落实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经费筹措途径和农村居民点迁建方案,提出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总体安排和分年度实施的计划,合理确定拆旧区和建新区,明确3年中的具体实施时序等。
㈢申报试点。由县(区)政府、管委会逐级向市、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增减挂试点工作申请,并提交《增减挂规划》和实施方案等资料。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并汇总各县、区上报的增减挂项目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㈣实施方案。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后,由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各试点单位的挂钩周转指标,由县(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市、县(区、管委会)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挂钩试点工作实行动态监管。
㈤检查验收。每年年底,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对项目区实施情况和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情况、归还进度进行检查考核,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挂钩项目区实施完后,由试点县(区)、管委会国土资源部门逐级向市、省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初验后,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终验并将验收结果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对未能按计划和规划及时归还挂钩周转指标的县(区)、管委会,限期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挂钩试点工作。对于擅自扩大试点范围,突破下达周转指标规模的,停止挂钩试点工作,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七、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