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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资产评估论文

时间:2023-03-24 15:03:14

审计资产评估论文

审计资产评估论文范文1

一、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资产,不是负债

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资产,这似乎毋庸质疑。资产,从理论上来讲是被特定权利主体拥有或控制并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资产还具有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特点,是用来作为生产经营和价值交换的资本。资产评估的目的主要是估算出被评资产的现实市场价值,也就是说,将资产的历史成本估算为现实成本。作为国有企业来说,资产的形成,有多方面的资金来源:有国家投入的,有借入的,有从收益中提留的,有按规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占有其他经济实体和个人权益的,等等。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之前,资产的形成,在会计报表《资金平衡表》中右方的资金来源等于左方的资金运用,也就是资产形成的资金来源。会计制度改革之后,资产的形成,在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表现的形式为:一是负债,二是所有者权益。无论会计制度如何改革,并不改变资产的性质,更不影响评估的性质。评估的对象仍然是资产,不需追究形成资产的资金来源。弄清楚资金来自哪些渠道不是评估人员的责任,也不属于其工作范围。其实评估人员所评估的资产并不限于《资产负债表》中左方所列的资产项目。所评资产是为权利主体带来经济利益的全部经济资源。如《资产负债表》中虽列有无形资产,但并不是所有无形资产的价值都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有的商品的商标和商誉,可以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但《资产负债表》中并不反映其资产价值,尤其是商誉,是企业综合素质所创造的效应。

但目前我国资产评估工作涉及的对象,已超出了“资产”的范围。

1.国务院91号令明确规定资产评估的范围。1991年11月国务院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91号令)第六条明确规定:“国有资产评估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现在看来,这种表述作为评估的理论不够准确,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资产评估,根据不同的目的和资产类别,选择不同的价格标准,不同的价格标准还要与不同的评估方法相匹配。但91号令提出的资产评估范围没有超出“资产”这个特定的主体。资产评估师的责任,就是要根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通过一定的操作程序,以科学的方法,实事求是地对委托评估的资产评定估算出现实市场价值。至于对资产拥有或占有的委托方的资产是由哪些资产来源形成的,尤其是负债状况,评估师不需要逐项过问追究。这既不是评估师的责任,也无实际意义,而是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应担负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2.关于评估负债。1996年5月7日颁发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一百一拾条规定:“整体企业的评估范围一般应为该企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第十一章一百零一条至一百零四条专门列述了负债的评估。这不但改变了91号令确定的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而且模糊了资产价值评估的本质和特点。

第一,评估负债缺乏理论依据。

负债是特定权利主体拥有或占有单位所承担的、能以价值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负债是债权人的资产和权益,它是以法律、有关制度、法规或合同契约的承诺为依据的。债务的种类性质和额度既有相关的法规契约合同为依据,也有承诺的法律效力。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改变这种法律承诺的事实。资产占有单位对于应该偿付的债务要按照既定合同、契约法规条文在法定的限期内如数偿付给债权人。资产占有单位不履行偿付债务的义务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负债的评估结果是什么?意义何在?理论上难以成立。

第二,评估负债方法上行不通。

资产评估,有一整套完整的国际通行的理论、方法、标准,但没有评估负债的方法。因为评估负债没有科学的依据,再评,也改变不了债务的性质和价值量。有的评估项目需要计算其净资产,提出对负债进行核实,既是法律承诺的事实,就无需评估人员进行核实,评估人员既无责任,也无义务对负债评估(或称核实)。整体企业产权变动,如需要计算净资产,一种办法是按账面负债值扣减,另一种办法也可按照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果扣减。

负债评估不但没有理论方法依据,还模糊了资产评估的性质,即使由评估人员核实负债,也超出了评估工作的职责范围。

当然,如果客户要求对其负债进行核查,评估师又有能力承担此项任务时,经双方协议,可以作为评估项目以外的任务,另行计费。

二、资产评估与审计的性质、范围不同

资产评估和审计虽然同属于经济鉴证类中介服务,但从实质上说评估工作和审计工作的性质、对象、依据、操作方法都是不同的。

资产评估与审计的不同点之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审计工作是受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经济法规,对各种所有制和各类企业以及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一切企业和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必须按照政府规定、委托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是政府征税和进行经济管理、维护经济秩序的依据。所以,审计工作的性质是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起“经济警察”的作用,注册会计师依法审计带有强制性。

资产评估则不同,虽然也属于中介服务性质,但并没有监督、检查的性质,是一种咨询。西方发达国家,除有些国家企业上市前要进行资产评估,资产增值税纳税的税基规定评估外,在其他情况下的产权变动是否评估,由所有者自己决定,政府没有强制性要求。

我国由于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清产核资前账面资产价值又与实际价值有较大背离,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家权益,所以国务院91号令规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都要进行评估。这种规定带强制性。但对于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权在50%以下的企业产权变动,则没有强制要求评估,个别部门颁发文件对非国有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没有经国务院同意。

其实,资产评估对资产权利主体(占有单位)来说,是对其权利的维护。我国在资产评估兴起之前,以账面价值与外商合资,不知吃了多少亏。资产评估正是从这些教训中发展起来的。所以资产评估应该成为资产占有单位(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的自觉行为,自我需要,而无须强制执行。

资产评估与审计的不同点之二:审计工作是按照政府规定,定期或者是在特定情况下进行。如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就要在报出前定期审计;企业经营性质变更(企业上市)、结业、领导人员更换要进行审计;还有属于特定情况下的审计。被审计的单位,对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可以是常年客户。审计的范围,按照政府规定由注册会计师强制执行。

资产评估则是在产权变动时才需要进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产权不可能经常发生变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关系是一次。资产评估的目的、范围完全由委托方(资产占有单位)决定。评估人员按照委托方确定的资产范围评估。对没有委托评估的资产,评估人员无权强行要求评估,对没有委托评估的资产价值,评估人员也不负责任评估。委托方应该提供而没有提供评估的资产,或有意隐匿而造成资产价值不实,影响委托方或相关单位的权益,应由委托方负责,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应负任何责任。当然,为了委托方的利益,评估人员可以就评估目的、评估资产的范围提供咨询性建议。但建议采纳与否由委托方决定,由此造成的后果也应由委托方负责。

资产评估与审计的不同点之三:是工作对象不同、方法不同。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经营活动、经营管理以及相关资产负债的会计记录(会计报表、账册凭证)进行全面检查审计,对其违反国家经济法规、财务会计制度提出审计和处理意见。如果审计工作有误或者有意违反审计准则,造成审计结果不实,注册会计师要负经济法律责任。

注册评估师则是按照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对委托评估资产的现实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估算出合理的现实市场价值,作为产权变动或交易双方作价的参考依据。如果评估师工作失误或有意抬高或压低被评资产价值,同样要负经济法律责任,但对企业每项资产、负债的来历,评估师没有检查监督的责任,也不需要逐笔追查清楚。

三、规范资产评估执业必须突出资产评估工作的重点

资产评估人员的责任,是评定估算出资产现实价值。无论委托方委托评估资产是何种目的,评估人员工作的结果只有这一个目的。这也是资产评估工作的核心。评估人员在执业中所作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这个目的和核心。

按照我国现行评估法规要求,我国资产评估执业人员担子太重,压力太大。评估机构每接受一个评估项目,从签订业务约定书到制定评估工作计划、组织评估队伍,协助指导委托方进行资产负债清查,核查委托方所报资产负债清查情况。按现行法规要求,对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等逐项核查。对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短期投资等资产负债逐笔检查,对存货的抽查要占到数量的40%、账面值的60%以上。对积压的、报废的、残次的要逐笔核实,逐项验证属实可信程度。然后进入到对资产的评定估算,撰写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还要求按会计科目分类撰写,对流动资产的评估要逐一说明,甚至现金的存放地点、盘点方式及过程,银行存款要查阅银行对账单,对评估的每项资产还要选择典型作出评估案例,详细叙述评估过程,推导评估结论的每一参数来源或依据等等。

资产占有单位在评估前对其家底资产进行彻底清查是必要的。清查的目的是为向委托方提供一份待评估资产的清册。评估机构对待评估资产进行核查也是必要的。但核查的范围应有重点,对企业生产经营起主导作用的价值量大的资产必须认真核查,对于流动资产应视其情况进行重点核查。流动资产种类繁多,流动性大,形态变化快,要求按会计科目对往来款项逐项、逐笔清查、核对,试想评估机构要组织多少人力,耗费多少时间,尤其资产评估是在一定时点上的价值,而流动资产的价值和研究形态随时发生变化,花费如此多的人力和时间实在不必要。西方国家和地区对流动资产评估坚持稳健原则,多以账面价值为准,这种做法是有道理的。

资产评估不是财务审计,要求评估人员做注册会计师应该做的工作和应当完成的审计任务,既超出了评估人员的工作范围,又是越位行为,还会给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带来不必要的执业风险。

资产评估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经济业务。企业的性质不同、规模不同、占有的资产类型以及特点不同,影响企业受益的因素也不同。对资产价值评估除了科学的方法和可信的参数外,还有很多变化的因素,需要评估人员凭借自己的经验、知识、专业技术能力去分析判断。因此评估工作的重点应该放在主要资产价值的形成上面,那些程序性的工作、非重点资产及不影响大局的工作应尽量简化,不要事无巨细,面面俱到。

四、资产评估风险的界定与防范

脱钩改制后,业内人士普遍对资产评估工作的严肃性认识提高了,风险意识也加强了,也感到原有的技能不适应发展的需要了。

我国资产评估业兴起的初期,评估人员还没有意识到资产评估有什么风险。尽管91号令第三章有五条阐述了资产评估的法律责任,但这种责任严重到什么程度,谁都没有亲身经历,在我国还没有先例。没有一家机构因为评估价值不实导致经济赔偿或受到法律追究。资产价值评估工作的风险,来自各个方面,有各种原因。有的是可以防范的,有的是难以预测的。

1.违反职业道德造成的风险。评估机构或评估人员为谋求不正当利益,不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任由委托单位摆布,投其所好,无原则地高评或低评资产价值,一旦败露,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要负经济责任,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2.评估人员不坚持原则,听命行政干预,造成资产价值失真,损害国家或有关各方权益。虽说有政府或某领导人作主,一旦出现问题,仍要追究评估人员责任,届时评估人员有口难辩,自食其果。

3.评估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能力、水平所限,承担无力承担的评估项目,导致评估的资产价值不实造成的损失,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负有不能推卸的责任。

4.评估人员工作马虎,资产价值评定估算工作不到位,致使评估的资产价值扭曲,给委托方造成损失,风险难以估量。

以上种种,只要评估机构和人员在执业中坚持职业道德,提高执业水平和能力,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风险是可以防范的。但是目前,由于评估人员的职责范围不明确,评估工作越位,带来的风险隐患难以预测和避免。

如“负债评估”,理论上没有根据,方法上行不通。即使是负债核查,也不属于评估人员的工作范围。负债是债权人的资产和权益,前面说过是契约、合同、有关法规、条例作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承诺的依据。负债应由债务人对债权人负完全责任。发生纠纷和争议应依法处理,无论负债在会计上列出的是什么科目,如长短期借款、应付预收款,还是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利润、税金等,都是有契约、合同和法规为依据的,不能任人变更其性质和数值,变更了也没有法律效力。因此,“负债评估”对资产评估工作是一种误导。

审计资产评估论文范文2

【关键词】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

一、引言

2010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一系列文件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1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把节能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办法》的出台,一方面能够约束新上项目落实有关节能法规、标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能够与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相结合,从源头上遏制能耗不合理增长。由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刚刚起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对能评工作会有一个逐步了解和熟悉的过程,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鉴于工业项目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比重较大,现就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的程序、内容和方法做以下探讨。

二、节能评估程序

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开展节能评估的主要工作程序包括:签订评估合同或协议、组建节能评估工作小组、开展节能评估、完善节能评估文件。

1.签订评估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书中应清晰描述项目的节能评估内容、要求、工作条件、费用支付、风险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等问题。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节能评估机构要尽量避免由于对业务环境的复杂程度判断失误或不慎,或评估机构对自身的业务胜任能力估计过高等原因,签订了超过自身业务能力范围的契约而产生的风险。如评估机构为了承揽业务,先签约再考核业务环境,导致评估成本过高,或造成评估报告的严重高风险等。

2.组建节能评估工作小组。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后,评估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组建专业齐备、能力合格、工程经验丰富的评估团队。评估团队应覆盖项目所属行业的各工艺专业,以及热能、电气和技术经济等节能评估工作所需专业。评估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节能评估工作的内容深度要求、技术规范、评价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具备分析和评估项目能源利用状况,提出有效节能措施,核算项目能源消费总量,判断项目能效水平等专业能力。项目节能评估期间,评估团队应保持人员稳定。

3.开展节能评估。主要工作包括收集项目资料、确定评估体系和评估范围、评估项目情况、形成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文件等。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标准煤(等价值)以上的项目,应分专业评估并相互会签。评估期间,节能评估机构应与项目建设单位、可研编制单位等充分沟通。编制完成后的节能评估文件应分别加盖节能评估机构和项目建设单位公章,由项目建设单位报送节能审查。

4.完善节能评估文件。节能评估文件报送节能审查后,节能评估机构应组织各专业人员参加评审会,交流项目评估情况等,并根据节能评审和审查阶段所提意见,及时对评估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节能评估内容

1.评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行业准入条件、产业政策,相关标准及规范,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等目录,以及相关工程资料和技术合同等。

2.项目概况。(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性质、地址、邮编、法人代表、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运营总体情况。(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工艺方案、总平面布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进度计划等(改、扩建项目需对项目原基本情况进行说明)。(3)项目用能概况:主要供、用能系统与设备的初步选择,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改、扩建项目需对项目原用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说明)。

3.能源供应情况分析评估。(1)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及消费情况;(2)项目能源消费对当地能源消费的影响。

4.项目建设方案节能评估。(1)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对能源消费的影响;(2)项目工艺流程、技术方案对能源消费的影响;(3)主要用能工艺和工序,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4)主要耗能设备,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5)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其能耗指标和能效水平。

5.项目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评估。(1)项目能源消费种类、来源及消费量分析评估;(2)能源加工、转换、利用情况(可采用能量平衡表)分析评估;(3)能效水平分析评估。包括单位产品(产值)综合能耗、可比能耗,主要工序(艺)单耗,单位建筑面积分品种实物能耗和综合能耗,单位投资能耗等。

6.节能措施评估。(1)节能措施。一是节能技术措施:生产工艺、动力、建筑、给排水、暖通与空调、照明、控制、电气等方面的节能技术措施,包括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余热、余压、可燃气体回收利用,建筑围护结构及保温隔热措施,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二是节能管理措施:节能管理制度和措施,能源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能源统计、监测及计量仪器仪表配置等。(2)单项节能工程。未纳入建设项目主导工艺流程和拟分期建设的节能工程,详细论述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单项工程节能量计算、单位节能量投资、投资估算及投资回收期等。(3)节能措施效果评估。节能措施节能量测算,单位产品(建筑面积)能耗、主要工序(艺)能耗、单位投资能耗等指标国际国内对比分析,设计指标是否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4)节能措施经济性评估。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的成本及经济效益测算和评估。

7.存在问题及建议。

8.结论。

9.附图、附表。厂(场)区总平面图、车间工艺平面布置图;主要耗能设备一览表;主要能源和耗能工质品种及年需求量表;能量平衡表等。

四、节能评估方法

1.组建评估小组,进行任务分工。签订节能评估合同后,首先要组建评估小组,进行任务分工,必须责任到人。由于节能评估是在项目投资决策前对项目能源利用科学性、合理性的评估,不仅专业性较强,而且政策性也较强,因此,评估小组的专家不仅要求对本行业国内外先进的工艺技术、设备,特别是先进的能源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非常熟悉,同时还要求具备较强的政策敏锐性。

2.收集项目相关资料。收集项目基本情况及用能方面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如建设单位名称、性质、地址、邮编、法人代表、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运营总体情况等。(2)项目基本情况:如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包括位于或接近的主要交通线)、项目性质、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工艺方案、总平面布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进度计划,改、扩建项目原项目的基本情况,改、扩建项目的评估范围等。(3)项目用能情况:如项目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项目主要供、用能系统与设备的选择,改、扩建项目要分析原项目用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4)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区属及其主要特征:如年平均气温(最冷月和最热月)、制冷度日数、采暖度日数、极端气温与月平均气温、日照率等。(5)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和能源供应、消费概况:如经济发展现状、节能目标、能源供应和消费现状、重点耗能企业分布及其能源供应消费特点、交通运输概况等。当现有资料无法完整准确反映项目概况时,可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和测试。现状调查中,对与节能评估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如能源供应、消费、加工转换和运输等),应在现状调查中注意收集全面详细的信息,并尽可能提供定量数据和图表。如需采用类比分析法,应按上述要求全面获取类比工程相关信息。

3.确定评估依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资料并确定项目节能评估依据,主要包括:(1)相关法律、法规、规划、行业准入条件、产业政策等。(2)相关标准及规范(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均适用时,执行其中较严格的标准)。(3)节能工艺、技术、装备、产品等推荐目录,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等目录。(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土地预审等相关资料、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立项资料。节能评估文件应与各项评估依据有关内容进行对比,并给出评价结论。

4.选择评估方法。通用的主要评估方法包括标准对照法、类比分析法、专家判断法等。在实际评估工作开展过程中,可根据项目特点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可以采用一种评估方法也可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法。(1)标准对照法。是指通过对照相关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对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评估要点包括:项目建设方案与节能规划、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对比;项目平面布局、生产工艺、用能情况等建设方案与相关节能设计标准对比;主要用能设备与能效标准对比;项目单位产品能耗与相关能耗限额等标准对比等。(2)类比分析法。是指在缺乏相关标准规范的情况下,通过与处于同行业领先节能水平的既有工程进行对比,分析判断所评估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类比分析法应判断所参考的类比工程能效水平是否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评估要点可参照标准对照法。(3)专家判断法。是指在没有相关标准和类比工程的情况下,利用专家经验、知识和技能,对项目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判断的方法。采用专家判断法,应从生产工艺、用能情况、用能设备等方面,对项目的能源使用做出全面分析和计算,专家组成员的意见应作为结论附件。

5.项目节能评估。项目节能评估包括能源供应情况评估、项目设计方案节能评估、项目能源消费和能效水平评估、节能措施评估等工作,其目的是对项目的用能状况进行全面分析,作为评估结论的重要依据。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技术文件中记载的资料、数据等能够满足节能评估的需要和精度要求时,应通过复核校对后引用。对于能源消费量、产品单耗、能源利用效率、节能效益等可定量表述的内容,应通过分析、测算(核算)给出定量结果。测算(核算)过程应清晰,要符合现行统计方法制度及相关标准规定。如属改、扩建工程,应分析原有主要生产工艺、用能工艺、主要耗能设备的用能情况及存在问题,以及项目实施后对原用能情况的改善作用。

6.编制节能评估文件。节能评估文件应全面真实地反映节能评估的全部工作,文字应简洁、准确,论点明确,便于阅读和审查。原始数据、主要计算过程等可编入正文或附录;所参考的主要文献按引用时间次序列出目录;应尽量采用图表和照片等多种方式进行表述。节能评估文件报送节能审查后,节能评估机构应组织各专业人员参加评审会,交流项目评估情况等,并根据节能评审和审查阶段所提意见,及时对评估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审计资产评估论文范文3

一、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土地使用权出资的的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分别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2、《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中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设立登记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公司成立后,股东或者发起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缴纳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申请办理公司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规定,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审验其权属转移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第十五条规定,对于出资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出资者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予以审验。

三、非货币财产验资实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必须评估,且注册会计师需要审验土地评估价值的合理性

对应新的《公司法》,新审计准则规定以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评估,而旧准则没有这方面的强制要求。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注册会计师不能简单依据评估报告,而应该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对出资作价进行审验。

在验资实务操作程序中,我们需要作如下工作:

1、向客户索取土地使用权的评估报告。出具评估报告的中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

2、认真查阅评估报告,了解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是否满足验资的要求。

比如评估目的为抵押贷款或转让的评估报告就不能用于验资;关注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和评估基准日至验资报告日发生的重大事项是否对验资结论产生影响,比如特殊事项说明中披露该土地已作抵押,或评估基准日后该土地涉及诉讼,则此评估报告也不能用于验资。

3、土地评估价值是否合理,是否得到出资方的认可。

查阅评估报告,了解评估作价是否合理,如明显偏高或偏低,为控制验资风险,不易使用。土地评估价值需要得到出资方的认可,要求其提供全体出资者确认的书面文件。如果出资方的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其土地使用权的评估结果还应经当地财政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确认。

(二)土地使用权必须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取得不动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等不动产权属证书

从上述的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我们可以看出,现在无论是设立验资还是变更验资,对出资者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注册会计师都应当检查上述出资财产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验证其出资前是否归属于出资者,出资后是否归属于被审验单位。这与以前的法律法规有重大的区别。以前的法规允许出资者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办理有关财产转移手续。新法规和执业准则取消了可以在期限内办理的规定,强调了应当在出资者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后,事务所才能予以审验。这也意味着,内资企业分次出资的首次出资只能采用货币及不需办理产权登记的存货、机器设备等进行出资,需要办理产权登记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不能用于内资企业的首次出资。

在用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出资的验资业务中,一般要求被审验单位提供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原件和复印件以及需要股东提供出资前拥有权利的证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房屋建筑物施工合同、发票及付款证明、原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过户表等。我们不仅要认真对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对,还需要求被审验单位及其经办人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复印件的效力。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都可以出资。如出资人取得的为划拨土地或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即便是拥有土地使用权证也不能用来出资。只有取得的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才能用作出资。

(三)关注土地使用权是否未设定担保、未被封存或冻结等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设定担保的财产不得投资。注册会计师在检查不动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时,要特别注意权利证书是否载有抵押、担保等登记事项,如果不动产已经抵押的,应当要求股东将抵押登记依法注销后才可以验资。

(四)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或函证以防范验资风险

注册会计师除了应当实施如查验房屋坐落、宗地位置等审验程序外,如发现出资人可能存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存在串通舞弊的情况,可以实施追加审验程序,即函证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情况是否属实,或者提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复印件的效力。通过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函证查询,可以核实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性,发现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防范虚假出资,减少验资风险。

综上所述,投资者必须以拥有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在验证时,土地使用权需要有评估资格的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而且要办理权属转移手续至被审验单位尚可。

参考资料:

审计资产评估论文范文4

一、对于国企改革中的评估问题。在专家评审会讨论中发现很多问题不是单纯的评估技术问题,而是改制方案中存在的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和改制方案关键问题不明确所造成的。

建议评估机构应在详尽了解改制目的及背景前提下,开展尽职调查,按操作规范进行职业判断。首先应尽可能制定详细、完善的评估方案,评估的采用应进行充分论证,并多和委托方特别是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对评估的重点、难点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各评估师应熟悉、掌握中央及深圳市关于国企改制的一系列法规及规章,严格依法评估。

二、评估机构进行整体资产评估时,将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并入评估报告的,评估报告所纳入房地产的评估范围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的处置方案所确定的资产范围不一致,造成部分资产漏评,整个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

建议评估机构应先核对资产评估明细表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的处置方案所确定的资产范围是否一致。如有未纳入处置方案的房地产项目,应进行资产评估。对未经深圳市国土部门备案的非深圳地区房地产评估项目,评估机构应按规定实施评估程序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委托方已与房地产评估机构签订有关房地产项目评估业务合同的,特别提示资产评估机构,在与委托方签订业务约定书时要注意明确资产评估范围。

三、对于长期投资的评估,部分评估机构按照母子公司合并报表进行评估,不符合《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规定。

评估机构应按照规范的要求,先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根据拟改制企业占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确定该项长期投资的评估值。控股和非控股的长期投资,都要单独评估值,并计到长期投资项目下,不要将被投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与投资方合并处理。

此外,评估机构应按照《资产评估报告基本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简要介绍投资背景、被投资单位的概况,说明长期投资的种类、形成原因及对企业自身经营状况的影响;深入了解具体投资形式、收益获取方式和占被投资单位资本的比重,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评估。建议评估机构着重说明长期投资以不同的方式评估的理由,并履行应有的资产评估程序。

四、在对国有企业产权转让项目评估中,部分评估机构未能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进行评估,造成企业账面数,审计报告数与资产评估清查明细表数不一致,影响资产评估报告的合理使用。

建议评估机构在出具正式报告前,做好与审计机构的对接工作。企业申报账面值应与审计报告数一致,对评估需要调整的事项,应在清查调整值中进行调整,并需要企业予以确认。

五、评估机构擅自对应收款项评估为零。

对国企改制应收账款的评估,必须在恢复已计提的坏账准备的基础上进行。应严格按照深圳市国有企业改制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评估。对于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核销的资产损失,经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予以核销。确保应收账款相关有案可查,防止有关责任线索灭失。

六、对于预计负债的评估,由于现有评估、评估准则及相关操作规范未有涉及,评估机构在评估中往往按企业经审计后的账面值予以确认,未能充分考虑预期可能获得的补偿及可能支付的确定金额。部分评估报告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仍然为“未考虑现在及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造成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与评估结果互相矛盾。

评估机构在具有充分理由对预计负债进行确认时,应考虑将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设定为“仅考虑上述担保事项,对资产评估结果的,未考虑其他现在及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应特别关注企业在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况下,担保单位享有的拒绝履行担保责任的抗辨权以及在履行担保义务后所拥有的向被担保单位的追偿权。并说明上述事项可能对评估结果所产生影响的程度。关注企业与被担保公司是否存在反担保合同,对企业为各子公司担保的预计负债,应核实被担保公司是否存在重复挂账问题,对预计负债的确认应保持职业谨慎态度,并做到所确认的预计负债证据充分、计量合理。

七、执业风险意识仍有待提高。部分机构未能充分关注资产评估目的行为与评估结果的对应关系,对重大事项未充分履行如实的告知义务,对重要事项影响企业净资产的程度揭示不深,对资产评估风险易发生区域把握不够准确。

建议评估机构充分加强前期调查,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户的基本情况,制定详细周密的评估方案;根据评估的特定目的,选择适用的价值类型和,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将职业判断贯穿评估工作的始终。重点把握资产评估机构所面临的重大事项不确定风险、权属风险、数量风险、计价风险、报告风险及档案风险等主要风险。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或提出建议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更要在允许和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防范执业风险。

审计资产评估论文范文5

关键词: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资产评估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23-0048-02

事业单位改革是国家重要的体制性改革之一,从曾经的若明若暗,到如今的脉络清晰,在改革发展进程中明确了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发展方向,截至2020年,崭新的管理制度将会在中国形成。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包括很多部分,其中生产经营类是非常重要的改革之一,它的核心是产权制度的改革,这部分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过程中的国有资产处置无法回避。经数据分析,我国大约有130个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为大约4万亿元,占国有资产11万亿元的35%。怎样合理积极地管理这样一个价值量非常大的国有资产,尤其是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过程中资产处置等环节,增强与资产评估行业的合作互动,强强联手,实现监管协力 ,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使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得到更好地保障,是我们应该深入思考的一个命题。

1 转企改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的重要性

一些国家部门颁发的法律文件指出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的重要之处,它们提出了许多明确的要求,针对增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展开剖析,同时,各个级别的资产管理部门针对怎样行之有效地促进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这一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并达成共同意见,取得了较乐观的成果。大部分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在其的鞭策下有了相应程度的提高。虽然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多可观性成效,但是这当中还有众多不可忽视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特别地,一些事业单位对国家制定的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采取无视的态度,而且也没有按要求对国有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怠忽了它的重要性,更甚者私人任意处理国有资产,这就造成了国家及人民财产遭受损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不利局面。在不断推进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积极作用下,其转企改制进程中多种经济活动的方式纷纷呈现,包括:改制、改组、兼并、出让和出售等。

转企改制事业单位资产流失有两点特别显著的原因:

其一,价值估量不足。在转企改制进程中,事业单位需办理“非转经”审批手续,但是许多单位并没有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办理,漠视对国有资产的评估,单位的投资没有取得应有的利益;对国有资产的处理方式不正确,任意估价,不严谨客观,使得单位资产流失严重,从而无法达到足够的价值量。

其二,产权归属不清。部分单位未评估入账其本身具有的专利权、著作权、知识产权、商誉、名誉、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导致了同样的后果。

客观形势要求事业单位在转企改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产权分明、权责明确、政企分离、管理科学”的原则,加强资产的审计评估管理,因而充分发挥资产评估的评价评值功能,促进国有资产的有序流动,防止流失尤为重要,资产评估势在必行。提到社会经济层面上来,资产评估的地位凸显地更加重要,它有益于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各个领域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资产评估行业进入中国的20多年里,已经广泛参与到中国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成为了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不可或缺的体系。

2 转企改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的理论依据

2.1 资产评估的定义、要素及范围

资产评估是一种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专家)根据所掌握的数据资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准则),对资产价值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估计测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以及这样的一个过程。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有8个基本要素:资产评估的主体、客体、目的、标准、程序、方法、基准日和价值类型。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涉及的范围主要有:事业单位改制、兼并、分立、清算、投资、转让、置换、拍卖及知识产权等。

2.2 转企改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的法规依据

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定了按国家要求的情形要进行资产评估;《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记载,无论是部分还是整体改制,都要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对行政事业类单位国家资产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和如何开展制定了标准。

以上等法规明确了资产评估情形、资产评估程序方法、责任义务归属以及主体单位的资产管理、资产处置等具体要求,有利于维护资产评估涉及的各个领域的合法权益,趋使产权交易健康运行。

3 转企改制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的程序

严格规范国有资产处理程序,资产评估过程全面兼顾,才能更具体地体现国有资产处置在转企改制中重要环节这一地位。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需要牢牢把握如下列出的五个关键环节。

3.1 资产清查

所有的清查工作都要遵循法规,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的财产都要合法清查,做好登记审核工作。根据组织的主体不同,资产清查工作有各自不同的清查程序,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执行。

3.2 财务审计

地方财政部门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转企改制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按照相关规定核准审计结论,并按照程序备案。

3.3 资产评估

为了保证评估结果的合理精确,有丰富经验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合法资质的评估人员评估国有资产,签订委托评估合同。转企改制事业单位应该向资产评估机构据实地提交合法完整明确的材料文件等,随后评估机构对应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必须公平公正

资产评估报告中需要记明许多严谨的细节,如鉴定转企改制事业单位有无无形资产,严格按照估价标准,选择恰当的方法,考虑各方面可能涉及的因素,计算出资产评估价值,并纳入转企改制范围。转企改制事业单位出售、转让、出让及置换土地、房屋、车辆和设备等,应报请财政部门,通过法定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属于罚没物资的,土地、房产、车辆及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非专管、专营物品以及一般性物品,应由执法、执纪机关分别列出物品清单,报送财政部门并与之协商之后,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并据实制定价格。

3.4 评估核准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采取以下程序:

其一,转企改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初步审核资产评估报告,通过后,要向财政部门提出核准申请,时间限制为报告的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内;

其二, 财政部门要尽快结束核准,时间限制为20个工作日以内,必须要发送审核文件。

提出批准申请时,转企改制事业单位需要履行以下程序,报送下列文件:

①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对有关文件实行审查制度,通过后,报送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②资产评估核准申请表;

③转企改制方案(必须通过法定部门的审批);

④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书、评估明细表的纸质及电子版等);

⑤资产清查审计报告;

⑥各当事方的承诺书(函);

3.5 资产处置

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经执法、执纪机关和财政部门核准和备案,之后的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产权交易、工商登记等行为都是以核准备案为基础的。评估资产可委托产权交易机构,采取招投标、拍卖、出售、转让、置换等方式公开处置,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 举例说明转企改制事业单位资产评估流程与方法

以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无形资产评估为例,简要介绍转企改制前无形资产的评估状况以及部分无形资产评估的基本流程和方法。

4.1 评估状况

转企改制是新鲜事物,并没有本来已有的模式,在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需要摸索出很多细节。无形资产在国有资产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其价值比想象的要大,有形资产的价值和无形资产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漠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诱发了无形资产流失这一严重问题。部分文化事业单位在转企改制进程中,经常忽略无形资产的价值,无视无形资产在社会经济各方面的重要作用,只重视有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但对于无形资产则很少评估,甚至不进行评估敷衍了事。这使得国有无形资产丧失了其应有的重要地位,从而严重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因此,无形资产评估在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是至关重要的。以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权评估为例,进行下列要点的分析论证。

4.2 基本流程

第一,评估对象界定。

其一,了解确定专利权的各项状况。

①专利名称。

②专利类别。

③专利的法律状态。

④专利申请日。

⑤专利授权日。

⑥专利权权利要求。

⑦专利使用权利。

其二,对专利权是否有效进行核实。

①核实该专利是否为有效专利,著录项目是否属实。

②核实该专利是否具有专利性。

第二,评估数据和资料。

第三,核查数据,综合评定。

第四,完成资产评估报告,详细明确地进行说明。

4.3 基本方法

无形资产中对专利权的评估方法都是由比较成熟的有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发展而来的,主要有三种方法: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这三种方法在实例中都有应用,但是收益法为主要方法,大多数都使用收益法。超额收益=销售利润×销售利润分成率×(1-所得税税率)

销售利润分成率

4.4 评估案例

某文化事业单位于2007年12月取得了一项工艺技术的专利权,2009年由于该事业单位要进行转企改制,准备将该专利技术作为出资投资到企业当中,现委托某评估机构在2009年12月31日对该项专利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人员根据提供的2008年和2009年的有关经营数据资料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分析,预测出该专利技术今后五年的收益额分别为450万、600万、750万、900万、1 000万。根据相关实例和资料的分析,测算出销售利润分成率为15%,根据当期的市场投资收益率,确定该专利资产进行评估时的折现率为10%,所得税税率为33%。计算该项专利技术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

答:2010年:年收益额:450万元

年超额收益:450×15%×(1-33%)=45.225万元

2011年:年收益额:600万元

年超额收益:600×15%×(1-33%)=60.3万元

2012年:年收益额:750万元

年超额收益:750×15%×(1-33%)=75.375万元

2013年:年收益额:900万元

年超额收益:900×15%×(1-33%)=90.45万元

2014年:年收益额:1200万元

年超额收益:1000×15%×(1-33%)=100.5万元

评估价值

=41.11+49.83+56.63+61.78+62.40

=271.75万元

所以,该项专利技术的评估值为271.75万元。

5 结 语

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时绝对不能忽视对国有资产的评估,这部分资产在国家经济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位置,评估好这部分国有资产是必须要完成的任务。而且目前我国的资产评估体系也在逐步完善,体系更加完整,资产评估更能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扮演好重要的角色。处理好这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资产评估的重要作用,对提高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将有很强的鞭策作用,从而更稳定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保证国有资产有序流转,维护其运行安全,促进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令第91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S].

[2] 财政部第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S].

审计资产评估论文范文6

关键词: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评估 博弈论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等特殊业务和事项的出现,历史成本计量已经显现出相关性不强等不足。应运而生的公允价值则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从现实来看公允价值计量已在部分领域得到了很好的应用。支持者声称公允价值能够更好地提供相关财务会计信息,准确地反映公司基本经济状况。然而,反对者认为公允价值的评估问题让其可靠性受到严重挑战。金融危机更是让公允价值再次成为众矢之的。尽管对于投资者来说公允价值信息比历史成本信息更加有用,但当公允价值的相关性增加不足以弥补其可靠性的丧失时,公允价值也就被认为是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但是某一方面的不足并不能成为放弃研究和使用公允价值的理由。我们似乎不应该停留在讨论公允价值是否有用这一问题上,而是应致力于让公允价值信息更加可靠、更加有用,让财务会计系统更加完善。

二、相关文献简述

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于1967年颁布的总括意见是世界上最早记录公允价值的文稿。四十多年来,公允价值不断地深入会计领域的各个方面并逐渐发展和完善。1990年9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主席查理・C・布雷登经过多方的合作研究发现以历史成本作为金融工具的计量属性并不能解决金融风险,于是他首次提出了引入公允价值并将其作为金融工具计量模式。

我国关于公允价值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公允价值的本质、公允价值取得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公允价值计量的优缺点及其符合我国国情和经济现状的科学使用方法、公允价值与金融危机以及公允价值评估的改进手段。葛家澍(2009)认为,公允价值计量有着它不可替代的作用。他指出,公允价值的计量信息最好在其他财务报表或其附注中提供,财务报表还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最好。陈丽花、黄寿昌、杨雄胜(2009)指出,收入费用观正在向资产负债观转变,并且将成为现今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资产负债观不仅不会减弱会计信息质量,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会改善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关于公允价值取得的原则、程序和方法,张勇(2011)认为,为确保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公允价值的确定应该坚持可验性、独立性、适用性和充分性等四个原则,并提出了市场法、收入法和成本法等三个科学确定公允价值的基本方法。郝振平和赵小鹿(2010)认为,在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级中,第一和第二层级公允价值较为可靠,而第三层级公允价值由于其不可靠性,需要在必要时对估计价值进行披露。李国民,徐彦坤(2010)认为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会计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可靠性和稳健性等原则产生负面影响,恶化了金融危机,其自身也存在着制度本身部分内容过于复杂、缺乏针对性披露和缺乏关于判断的具体指南等执行问题。谭锋、樊鹭等人(2010)认为金融危机实质上是经济问题而非会计问题。公允价值只是使金融危机中的问题暴露得更加清晰,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经济的波动性,而并非欧美银行家为了掩盖金融危机本质所说的公允价值是金融危机爆发的“罪魁祸首”。因此,在我国,不应该摒弃公允价值计量,而应该通过完善市场环境、操作行为和估值技术等方法来促进公允价值的更好应用。

三、公允价值评估的应用

2014年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第二条指出:“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在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时候,我国充分考虑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公允价值应用的三个级次,即:“第一,存在活跃市场的资产和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第二,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或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资产或负债的当前公允价值;第三,不存在活跃市场,且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由于有着严格的界限,公允价值并不能像历史成本那样广泛应用。

(一)公允价值评估的主要服务领域

1.企业合并。在我国,外部专业评估机构的主要服务领域就是确认在企业合并中所得的资产及其负债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动产和机械设备若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但又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通常必须通过评估的手段来确定其公允价值,该评估手段一般是由具有专业资格的评估师根据市场证据进行调查分析并得出最后的评估结果。如果因为机械设备的特殊性,不能得到有力的市场证据,则需要运用收入法和重置成本法来估算它的公允价值。

2.资产减值。在我国,一般发现存在内在的或者外在的因素可能已导致公司无形资产或商誉发生减值的,无论是否已经达到一年的期限,都会自己或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评估。资产减值测试也是外部评估机构专业服务的重要领域之一。

3.金融工具及金融衍生品。葛家澍教授称“对于衍生金融工具来说,公允价值可算是它唯一的计量属性”,可见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及衍生金融工具的重要性。当金融工具不存在较为活跃的交易市场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中的规定,需采用金融工具评估后的价值作为其公允价值。在金融工具及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评估中,需要考虑类似可比金融工具的股利、市盈率以及预期增长率等因素,也正是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使得金融工具及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的评估成为外部独立评估机构服务的领域。

4.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有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两种。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使用前提是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而大量相关信息的取得必须借助于外部专业评估机构。所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已经成为外部独立评估机构最主要的服务项目之一。

(二)推动公允价值评估的因素

在公允价值评估的应用中外部专业机构的介入是多种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

1.专业性的需求。许多会计要素比如上述的金融资产以及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及其减值等公允价值的确定,已经大大超出会计领域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的范围。所以,在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时需要专业知识很强的评估领域。正是这种专业性需求促进了评估业的发展,并对其评估人员的专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使得评估行业和会计行业一道推动公允价值的运用。

2.独立性的需求。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更多的是为现有的或者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监管方等利益相关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由于资产评估的专业性、复杂性,外部相关人员更愿意选择独立专业评估机构去对所需评估的事项进行评估。在德国,上市公司如果对某种复杂的资产项目不单独聘请外部独立评估机构进行公允价值的评估,便会遭到财务报告使用者的质疑。而在公允价值的披露方面,如果公允价值仅仅是由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确定的,企业在财务报告中就必须要充分披露公允价值计量的关键假设和具体方法。但是如果是应用了所聘请的外部独立评估机构进行专业评估所得的工作结果,就不需要像前者那样详细披露。

3.审计人员的需求。审计工作虽然并不对客户提供关于某资产的公允价值评估服务,但审计师却是该资产公允价值确认的最终审核人。对于审计人员而言,如果需要由专业评估机构确定的公允价值由企业内部会计人员自行计算,那么一方面,审计人员的工作量将会有所增加,这主要来源于对会计人员自行进行公允价值评估结果的复核;另一方面,审计人员的风险和压力也会增大,这也就意味着公允价值评估结果存在偏差和问题的可能性会加大。所以审计师建议在公允价值评估需要由专业机构介入进行专业性评估的领域应该聘请外部独立的评估机构服务。这样在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也会降低审计人员的风险。因此,外部审计也是公允价值评估机构产生的推动力量。

四、博弈论视角下公允价值评估分析

博弈理论又称对策论,考虑赛局理论中个体的预测行为和实际行为,研究它们的优化策略。具有竞争或对抗性质的行为成为博弈行为参与的双方,为了达到各自的目标与利益,各方必须考虑对手的各种可能的行动方案,并力图选取对自己最为有利或最为合理的方案。在博弈论中,参与人在他的策略空间中是自由的,但博弈完结后,参与人的支付不仅与他自身所作的选择有关,还与其他参与人决策的函数有关,即参与人之间是相互影响的。在经济主体是有限理性的前提下,行为主体根据对方的行为(策略)来决定自己的行为(策略),从而达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下面以博弈论视角来研究资产评估过程。博弈模型及假设:(1)理性经济人假设。所有的参与企业和资产评估机构,都有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机会主义倾向。(2)信息不对称假设。企业即委托方掌握着更多的资产信息。

假设市场上只有一个企业A和一个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B,企业A有一项待估资产,该资产没有准确的市场报价,也几乎没有相关市场,并且其相关内在价值只有企业管理者自己知道。现企业管理者将该资产交于B评估机构测评,并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一些待估资产的相关信息。这时企业A有两种选择:提供虚假信息以使资产价值被高估或者提供真实信息反映资产真实价值。若企业虚报信息,收益增加值为V;若提供真实信息,没有收益增加值,设为0。评估机构B有两种策略选择:对企业所提供信息进行诊查或不诊查。当B不诊查时的成本为C1,其不诊查行为在市场上带来的信誉损失和监管惩处为m1,诊查时的成本为C2,其获得的企业支付为R。博弈矩阵如下:

企业A:可以看出,不论评估机构B如何选择,企业A选择虚报信息都是有利的(V>0),所以对于A来说,提供虚假信息是占优决策。

评估机构B:当C1+m1≤C2,即R-C1-m1≥R-C2时,机构B会选择不诊查信息;当C1+m1>C2,即R-C1-m1

所以为避免资产的公允价值被高估,要确保有一个适当的m1值,即市场有效,监管有力。

动态博弈扩展形概述如图1所示:

动态博弈分析:在上述静态博弈分析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条件:若企业A提供虚假信息,评估机构诊查出后,相关机构对企业A处罚P。此时,企业A有两个选择,寻租或不寻租,即与机构B合谋串通或不合谋串通,若合谋,则A向B另支付X,之后机构B的策略空间为接受或不接受。若机构B接受,则相关机构查出之后会受到额外惩处m2。企业A会在X(V-P)。但如果(R-C1-m1-m2+X)C2,则评估机构B不会接受企业A的寻租。这时A的收益增加值为V-P。若P>V,即(V-P)

五、相关对策和建议

针对上述博弈分析结果,本文提出以下对策以避免企业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时被高估:

(一)保证有效的市场机制

当市场资产评估机构怠于收集和甄选与资产评估有关的信息,造成资产评估价值失真时,其信誉和能力将会受到怀疑,对评估机构的市场要不可避免地造成损失。

(二)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市场舞弊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惩罚

成立相关机构,或赋予有关机构相应的权力,当资产评估机构怠于收集和甄选与资产评估有关的信息,造成资产评估价值失真时,对其进行处罚,处罚的力度要使其损失大于怠于评估时所节约的成本。当发现委托评估单位与资产评估机构合谋串通时,要对其双方进行严格的惩罚,使其惩罚损失大于相关利得。S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关于公允价值会计的研究――面向财务会计的本质特征[J].会计研究,2009,(5):6-13.

2.陈丽花,黄寿昌,杨雄胜.资产负债观会计信息的市场效应检验――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实行一年的研究[J].会计研究,2009,(5):29-37.

3.张勇.浅谈公允价值取得的原则、程序和方法[J].商业会计,2011,(1):11-16.

审计资产评估论文范文7

关键词:风险导向;审计;实践;程序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0.45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10-99-02

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不断转变和发展,商业银行的业务种类、业务规模以及业务的复杂程度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作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非常重要一环的内部审计,也面临着审计资源有限、管理层和内外部利益相关者期望与日俱增、审计风险不断加大的难题,尤其是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资本市场的逐步放开、外部监管标准和要求的日益严格化,这一难题显得更加现实和迫切。风险导向审计作为当今主流的审计方法和理念,无疑是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深化转型和改革的有力抓手。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下行压力持续不减、后金融危机影响持续深化的情况下,研究和探索风险导向审计的理论与实践,对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而言,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一、风险导向审计的发展演变过程

按照审计实施主体的不同,审计分为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国家审计。国家审计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在一个国家政府范围内的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外部审计主体,可以说是审计理论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和实践者,进而引发审计理论向内部审计和国家审计的逐步发展和渗透。

从审计理论的发展历程看,审计理论经历了制度基础审计、传统风险导向审计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三个阶段的发展。制度基础审计是以差错防弊为主要目标,以分析评价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作为审计的基础,较少考虑内外部环境风险对企业及其会计报表的影响。传统风险导向审计主要是通过对会计报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定量评估,从而确定检查风险,进而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所采用的依然是制度基础审计的基本方法,只是在原有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风险定量评估的内容,分析方法仍然是以实质性测试为主,实质上是制度基础审计方法的发展,要求对企业经营环境做一定程度的了解,但它仅作为一种参考,没有将会计报表错报风险与经营风险紧密联系起来,采用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审计思路,审计资源的分配面面俱到,难以突出重点,从而造成了审计资源的浪费。

随着人类开始迈入较为成熟的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与其所面临的多样的、急剧变化的内外部社会环境之间的联系急剧增强,内外部经营风险很快会转化为会计报表错报的风险。被审计单位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主体,它是整个社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只有企业及其所处的整个“系统”,审计师才能对企业的财务报告取得充分全面的理解。企业管理也经历了从过程管理到战略管理的深刻变化,战略管理最根本的着眼点就是分析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并找出化解风险的对策。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一种新的审计基本方法,它是系统理论和战略管理理论在审计技术领域运用和创新,其指导思想是战略观和系统观,要求审计师从企业的战略分析入手,通过“战略分析经营环节分析会计报表剩余风险分析”的基本思路,将会计报表错报风险与企业战略风险之间的关系紧密联系起来,从而使得审计师可以从源头分析和发现会计报表错报。

二、商业银行开展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现实意义

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其业务的复杂性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得其风险程度不断加深。尤其是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爆发,首当其冲受到冲击的往往就是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是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审计的质量和效果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商业银行发展的稳健程度。而固守制度基础审计方法,显然无法满足商业银行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必须不断地突破和创新审计方法,践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从商业银行战略发展的高度,充分了解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分析、识别、计量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审计资源的分配,进而提高审计的效果。可以说,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和方法是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必然选择。

外部监管机构和审计协会也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理念和方法的创新提出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应当独立于经营管理,以风险为导向,确保客观公正;内部审计部门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审计重点,审计频率和程度应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性质、复杂程度、风险状况和管理水平相一致。对每一营业机构的风险评估每年至少一次,审计每两年至少一次。《国际内部审计准则》也指出,内部审计活动计划的制定应该以风险评估为基础,且至少每年执行一次。在风险评估的结果之上,内部审计应该对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和信息系统相关控制的足够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

三、商业银行开展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主要程序

商业银行开展风险导向审计,需要执行以下几个步骤:一是分析银行的外部环境;二是评价银行的内部经营环境;三是识别银行业务及经营中的重要风险及风险领域;四是评估经营业务风险;五是实施控制测试与实质性测试。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采用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审计方法,对被审计单位总体风险进行评估、分级的基础上,按风险等级高低分配审计资源、确定审计频度、开展审计,以达到最佳审计效果。在分析银行面临的内外部环境过程,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必须站在商业银行战略发展的高度,充分关注商业银行战略发展的方向,关注可能影响和威胁商业银行发展的系统性风险,并据以分析商业银行面临的重大风险隐患。在执行风险评估过程中,商业银行重点要考虑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进而综合判断出商业银行面临的总体风险。固有风险的评估通常考虑操作的复杂性和特征、业务环境的性质、标准政策和程序的充足性及范围等三个方面因素;控制风险的评估通常考虑管理控制和对单位监控的有效性、一般控制原则的充分性、对集团和内部程序的合规性、财务和管理信息的质量及完整性等四个方面因素。风险评估主要是从风险产生的影响和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两个维度进行界定,可以将风险分为高等风险、中等风险和低风险三种类别,然后根据不同的风险类别,有区别地安排审计资源,从而将有限审计资源投入到高风险的领域,发挥审计帮助企业实现价值的目标。

四、商业银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应用领域

现阶段,商业银行可以从真实性审计、资产风险审计、经营效益审计三个方面进行实践探索和应用。

目前,商业银行的竞争日益加剧,管理层不仅面临着同业的竞争,还面临着金融脱媒、利率市场化改革、互联网金融等多种外在压力,商业银行传统的依靠规模扩张实现利润增长的模式逐步受到挑战。但是,股东的期望和管理层对自我业绩的追逐并未下降。在任务指标的压力下,管理层舞弊行为的发生概率就相对增大。一些虚假的行为会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出现,而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又是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巨大挑战。因此,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必须从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导向、激励考核机制、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等角度,分析可能存在舞弊或欺诈可能性的业务领域,深入开展真实性审计,重点关注各项资产、负债的存在性、完整性,防止各种舞弊行为的发生,并保持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防止任何挑战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行为,从而使商业银行始终处于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状态中。

商业银行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高度杠杆化的特征,往往具有较强的发展冲动。大规模的负债资金都转化为了商业银行的资产。保证商业银行资产的安全性,是保证广大储户资金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必须高度重视资产风险审计。资产风险审计涉及两个层次,一是表内资产风险的审计,要重点关注表内资产结构的合理性,防止资产过分倾斜于某一行业,要警惕为地方融资平台发放贷款的风险性,防止地方债务危机向商业银行的过度转移和蔓延;二是表外资产风险的审计,要关注表外创新业务,如理财产品、银信合作产品、银证合作产品等,重点关注其资金使用方向,防止表外风险向表内转移的风险。通过对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的审计,重点关注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促使商业银行保持风险底线,防止金融危机的发生。

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益是体现其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是商业银行盈利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对管理层考核的重要依据。因此,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开展风险导向审计必须高度关注经营效益审计,要从经营项目的风险性和效益性的匹配角度,从经营项目对资本的占用等角度分析商业银行各项经营行为的合理性,避免商业银行管理层过度重视短期利益,而忽视或损害长期利益的行为,从而进行纠偏,实现其经营发展的科学性。

当然,商业银行风险导向审计的应用范围是非常广泛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不应局限于某一领域或某一种方式,而应该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地创新和探索,把握从战略高度、系统高度识别和分析风险的总体思路,不断拓宽商业银行风险导向审计方法的应用,实现审计效能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审计资产评估论文范文8

虽然我国在风险评估内部审计体系的构建上已经实现了系统化,但就企业风险评估方面历史数据十分缺乏评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这就导致目前的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体系存在一定的理论局限性,难以与实际审计计划工作接轨。因此,探索能够广泛应用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一种风险评价模型对于内部审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相较于其他行业而言,我国商业银行较早地引入了巴塞尔资本协议,这也使得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方面以及风险管理工作方面相比于其他行业更为完善,更为成熟;而且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以及电子化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数据在平台基础层面上有了较大的提升,再加上商业银行的各个业务之间的界限较为明确,这也为商业银行内部的审计单元划分提供了较大的便利。基于此,本文中笔者通过借鉴相关投资组合风险计量模型,以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为研究对象,构建出一个基于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的β 系数风险评价模型,旨在为企业项目的审计工作可视化定量的实现提供参考依据。

二、β系数风险评价模型的理论基础

(一)β系数的计算原理 β系数最早起源于资产定量模型,也就是人们常说的CAPM。β系数是投资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风险计量指标,体现着投资过程中的系统风险水平。系统风险主要是指一些价格波动的影响因素,是投资过程中的一种不可分散的风险。而β系数的大小则反映着价格波动敏感度。

从企业资产的收益率和市场资产的收益率角度考虑,β系数的大小同两种收益率的强弱之间呈正相关,很大程度上,β系数的数值越大表明企业资产的收益率同市场资产的收益率两者之间存在的联动性越强。当β大于1时,这就表明该单项资产的风险收益率相较于市场组合的平均风险收益率要高,而且其风险也要高于市场资产的平均风险。反之,如果β系数小于1,这就表明该单项资产的风险收益率相较于市场组合的平均风险的收益率要低,与此同时其风险性也要低于市场资产的平均风险。

β系数的第二种计算公式表明β系数具有较好的线性特征,第二种计算公式表明β系数的计算是一个组合加权求和的过程,表明β系数对于实际单向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评测工作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因此,对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计划阶段本文主要采用了β系数这一风险计量指标作为项目风险评估的重要指标。

(二)风险导向内部审计理论分析 关于内部审计的阐释,国际内部审计协会这样认为:“内部审计是以改善组织运营机制,增加企业价值为目的的一种具有独立性以及客观性的咨询活动”。内部审计主要是通过引入一套规范化以及系统化的方法对企业的管理监督工作以及企业的风险应对工作进行系统的评价,并制定系统的建议从而提高企业的治理效率,完善企业的运用机制,实现企业目标。首先,现代内部审计与企业自身在其目标方面具有一致性。蔡春、赵莎在2006年针对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提出了审计风险=经营风险×检查风险这一基本模型。这一模型中的经营风险指的是企业在目标实现过程中一些影响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而其中的检查风险在一定意义上代表了审计过程发生中可能出现的一些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导致的风险,基于此点考虑,企业目标实现存在的风险同企业内部审计目标实现的风险两者之间存在关联性,两者的目标具有一致性。其次,就审计对象而言,现代意义上的内部审计具有更为广泛的审计面,其中包括了关于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的审计。内部审计是对企业风险管理工作的二次管理,是对企业风险水平的评估确定。在进行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时不但要针对企业的监督机制、运营机制进行客观的风险性评估,还要针对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从而帮助企业降低目标实现风险,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其企业目标。

因此,企业在进行现代内部审计过程中应当要加强风险意识,将企业内部审计的注意力放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高风险性的领域与环节上,这样才能够较好地以风险为导向,帮助企业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企业内部审计的风险,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企业所制定的发展目标。

三、β系数风险评价模型构建

(一)β系数风险评价模型的构建思路 《国际内部审计标准》中对于审计计划有如下要求:内部审计必须要以风险为导向,并根据审计计划中的风险评估结果对确定项目审计的先后顺序。基于这点,本文以商业银行为审计对象,构建一个适用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的β系数审计单元风险评价模型。在运用β系数风险评价模型前,首先对于审计对象要按照需求进行单元划分,然后以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为理论依据对划分的每一个单元单独运用β系数去计量其经营风险,从而为审计项目的立项顺序的确定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对于β系数较小风险较小的审计单元采取优先立项的政策,对于β系数较大风险系数较大的审计单元采取滞后立项的政策。

通常情况下企业的经营目标往往就是指企业的预期收益,而企业的经营目标的实现情况在总体层面上则可以由总资产收益率体现。企业的总资产收益率实质上是企业各个业务单元资产收益率的加权结果,因此企业各个业务单元的收益率的波动的加权求和也就是企业的整体收益率波动。所以,在对企业进行内部审计,评估企业总体的运营风险时采用β系数风险评价模型对企业中的各个审计单元的收益波动情况相对于整体收益率波动程度进行评估,从而为企业内部审计立项顺序提供参考数据。

(二)模型构建的理论前提 本文中以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为研究对象,研究过程存在如下的两个基本前提:一是模型中所计算的业务单元的收益率包含风险因素。β系数的意义就在于能够较好地反映出收益的风险性,因此如果收益率不能够体现出风险因素,那么β系数就失去了其风险评估的这一重要意义。本模型中对于收益的风险性主要以风险预算的形式已经计算到了收入的抵减项中。二是风险计量的有关数据具有较高的精确度。风险的计量评估必须是一个对数据准确度要求较高的工作,因此本文模型所采用的β系数风险评价必须要以足够精度的风险数据为依据。

(三)模型的基本步骤 图1为β系数风险评价模型的主要步骤:

(1)划分业务单元。对商业银行内部业务按照需要进行单元划分是进行β系数风险评价模型的第一步。对于业务单元的划分要遵循如下两方面原则:一是业务单元之间要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业务单元之间的业务量以及收益率易于区分;二是为了提高审计单元的审计工作的灵活度,业务单元的范围不宜过大。

(2)将各业务单元的业务量同量纲化。由于不同的业务单元之间的单元业务统计单位以及口径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这就导致各个业务单元之间的β系数的背景不同,影响到各个业务单元β系数的计算。例如,对于负债业务往往选用负债余额为口径去进行统计,而资产业务则往往选用资产余额为口径去进行统计,这种差异性的统计方式往往会造成各个业务单元的业务量的和与企业整体的业务量出现一定的差异。为了解决各业务单元之间业务量统计的差异问题,可以将各个不同的单元业务量按照统一化的统计量进行统一化处理,例如全部转化为资产当量,从而达成业务量统计的同一化,解决统计量纲的差异问题。

上述公式中的业务单元业务收入是指不包含风险因素的收入,不同于前面所提及的在计算β系数中公式中所提到的收益。这种按照业务收入对资产总额进行分配的方式是一种以经营为导向的分配思想,主要是为了将机构的资产投向收益最大的业务单元。在计算收益率时所提及的收益则是扣除了风险损失之后的净收益,也叫做风险收益。而各业务单元的资产收益率则等于业务单元的风险收益除以业务单元的资产当量。

(6)对各审计单元按照风险大小排序。在完成了各个审计单元的β系数的计算后,后续步骤则是按照各个审计单元的β系数的值按照大小顺序进行排序,而审计单元的这一顺序也将作为审计项目计划制定过程中的重要参考数据。

以上则是整个β系数风险评价模型的全部步骤。对以上步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整个模型中的前两个步骤主要是一个初始化处理,因此在后续一段时间内,前两步不需要重新执行,可以直接套用数据,除非当企业资产分布情况发生较大的变化时,前两步才需要重新执行。而后面四个步骤(即计算业务单元的β系数、审计单元的划分、审计单元β系数的计算以及审计单元的排序)则是常态化循环阶段,这四个步骤则可以根据审计项目的需要进行重新划分与计算,是一个循环过程。

四、内部审计β系数风险评价模型的应用

对于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而言,审计计划体系是这项工作中关键性的组成部分。而风险评估工作则是审计计划体系中最为核心的工作环节。因此项目立项的审计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企业经营风险的定性与定量评估。本文所构建的β系数风险评价模型则能够较好的适用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中。

(一)基于审计单元风险状况的β系数定量评价 β系数风险评价模型所评估的风险并不受审计程序的影响,主要是对企业中一些不可分散性的系统风险进行评估。β系数的大小体现的是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所存在的经营风险,因此按照计算出的各个审计单元的β系数对各审计单元进行排序能够直接反映出各个审计单元的经营风险性大小。β系数的大小是商业银行进行内部审计工作时对企业风险进行有效评估的重要参考指标,然而实际运用中β系数并不是风险评估的唯一标准,除了进行β系数评估外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影响因素,从而为后续审计项目的立项工作提供更为精准的参考数据。

(二)基于审计单元风险特性的β系数变化趋势评价 β系数作为一个衡量系统性风险的量化指标,除了能够反映出各个审计单元的风险性程度外,还能够根据其变化趋势反映出审计单元的风险性的变动情况。在短期内,业务单元的风险性是不会有较大的变动的,因此正常情况下β系数较为稳定。然而当审计单元内部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时,这时β系数就会呈现出较强的变动性,因此可以通过β系数的变化趋势对审计单元的风险特性进行进一步的评价,为审计项目的立项进一步提供参考依据。

(三)β系数风险评价模型的扩展应用 上述模型除了以上的集中基本应用外,还可以进一步对模型进行扩展应用。例如,在实际的审计实务过程中,审计对象往往是不同的分支机构以及不同的业务条线,呈现出较强的市场组合特点。因此在进行某一业务条线的集合审计时,可以通过计算出这一业务条线上各个分支机构的风险度量系数β,通过比较不同分支机构的收益率与整体的平均收益率的波动情况,为后续审计项目立项提供参考。这一结果不但能够为审计过程中不同分支机构的选择提供参考,而且在计算该条线业务量时不必引入资产当量进行统计口径同一化处理,能够更加便利的体现考核导向。

五、内部审计β系数风险评价实例――以A银行为例

上述部分都是从理论层面出发对β系数风险评价模型的具体步骤以及应用进行阐述,为了更为直观更为清楚的表面该模型的应用效果,笔者选取A银行为例对其数据进行β系数模拟计算与分析。

(一)业务单元划分 表1所示即为A银行业务范围内的22个条线:

A银行有20个下辖分支机构,因此按照业务条线以及分支机构可以将A银行的业务划分为440个业务单元。并根据企业审计需求对这4400个业务单元划分为不同的审计单元。

公式中所获得的收益率是考虑经营风险,对经营风险进行了扣除处理后的收益率。公式中的资产当量是按照各个业务单元的收入占A银行总资产的比例按照分配系数进行分配的分配额。

(三)计算方法的选择与参数的确定 由于对于A银行而言,其历史数据较少,无法采用前面所提及的协方差计算以及回归分析进行β系数的计算,因此笔者采用了以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为基础的倒算法对各个业务单元的β系数进行计算。

对于A银行而言,其无风险收益率近似为4.2%,因此以4.2%作为其无风险收益率,对其业务单元的β系数进行倒算。

(四)计算结果 通过倒算,对A银行中440个业务单元的β系数的部分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

(五)计算结果的分析与应用 (1)分析β系数计算结果。计算结果表明A银行的大部分业务单元的β系数都在0-2之间,这就表明A银行的β系数符合β系数的分布规律,其β系数的计算结果反映出A银行各个业务单元的的经营风险。

(2)用β系数对审计单元风险状况实施定量评价。上述个审计单元β系数的计算结果表明与资金以及资产有关的业务单元相较于其他业务单元其β系数要高得多,因此在进行审计工作中可以加强对这些业务的关注度。而且审计单元的β系数按照大小顺序的排序结果也能够为审计项目立项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作用。

(3)根据β系数的变化趋势评价审计单元的风险特性。β系数风险评价模型除了上面对各个审计单元的风险实施定量评估的功能外,还可以根据其变化趋势对风险性进行深层次的审计判断。如果审计单元的β系数的增长幅度要大于审计单元的业务量,表明该审计单元的系统不可分散性系统风险正处在一个快速积聚的阶段,该审计单元对于该银行的影响力正在不断增加,A银行需要对该审计单元中的业务提高关注度,审计项目过程中对其采取优先立项的政策。反之,则表明该审计单元的风险性得到了有效控制,在审计项目过程中依据实际资源情况对其持选择性立项的态度。

六、结论

本文主要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为研究对象,针对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β系数风险评价模型,并且针对模型在审计计划立项策略的制定过程中的应用价值及其扩展性应用范围进行了阐述与探讨。因为本文所提出的这一风险评价模型的应用范围较广,对于制造业、服务业企业等等这一模型也同样适用,同样也可以对这些企业针对审计对象进行业务单元划分以及审计单元划分,将企业的总资产按照收益率比重分配到各个业务单元中,对审计对象采用β系数进行风险性评估,为其审计计划提供一定的借鉴。但本文所针对内部审计所提出的β系数风险评价模型存在两方面的局限性。一是模型中的β系数的数值大小只能够综合性的反映出各个业务单元的经营风险,并不能够细致地反映出不同类型的风险高低。二是由于商业银行对于数据的保密性较强,本文在实证分析中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与审计部门自行开发的风险评估数据,只能够在内部使用,并没有经过外部验证,有效性尚需考验。

参考文献:

[1]王德名:《现代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审计研究》2009年第2期。

审计资产评估论文范文9

【摘要】随着新会计准则尤其是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在我国的逐步推广,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日益增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也陡然增大,进而对公允价值审计的理论研究迫在眉睫。注册会计师应在充分了解客户公允价值的产生过程、关注其可能存在种种偏见的基础上,克服其自身在审计过程中产生的偏见,有效降低相关审计风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关键词】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审计;估计;偏见和失误;判断

自2007年1月1日我国上市公司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尤其是适度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方式(fairvaluemeasurements,简称FVMs,下同)以来,不仅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增强,而且财政部会计司对上市公司2007年新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的分析也证实:存在会计职业判断不准确导致会计信息不够公允,部分公司公允价值的确定存在一定的随意性等问题。如对于同一交易事项,有的按照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的按照交易双方协议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的按照评估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从而影响了公允价值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以及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所有这些最终都会使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增大。在此市场氛围下,那些不了解公允价值实质的大多数中小投资者依然沿袭仅看每股盈余的传统思维,并以此作为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长此以往可能导致损失惨重,最终将影响新准则的实施效果乃至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同年6月15日,最高法院公布实施的最新民事赔偿规定为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损失获取合理赔偿提供了现实的法律保障。作为投资者权益保障第一道防线的注册会计师,如何规避剧增的审计风险,令公允价值审计的重要性日渐凸显。

尽管国外审计师对FVMs的确认、核实等实务工作已达三十年,但该方面的理论研究却极度匮乏。相反,大量的研究却集中于对资本市场相关变量的影响上。不过,研究者正逐步认识到公允价值审计的复杂性。目前国内公允价值准则实施的时间还很短,公允价值审计实务还处于摸索阶段,其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两方面:一是对国外公允价值审计准则的介绍、对完善我国公允价值审计准则的借鉴意义和国内外审计准则异同的比较;二是对公允价值审计的概念、内容和一般策略的阐述。显然,仅仅停留在基本知识的介绍、讨论,远不能满足我国审计实践和理论的需要,审计行业如何应对复杂的公允价值审计的实务和理论问题,时不我待,以往的研究还都没有探讨公允价值审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种种偏见。因此,本文在借鉴国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从注册会计师的角度,给出公允价值审计中可能存在的偏见,并给出相应对策,旨在为注册会计师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提供相应对策,也为政策制订者和未来公允价值审计理论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些许启示。

一、公允价值审计的概念及相关规定

公允价值审计是注册会计师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FVMs)的资产、负债及价值评估模型中的变量或信息进行评价,并检查客户的FVMs和披露是否与规定的标准一致。具体而言,公允价值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在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的基础上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公允价值的确认、计量(包括初始计量与后续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并得出相应审计结论的过程。其对象是财务报告中以公允价值列报和披露的有关项目的评估、计量、列报和披露情况,其目的是通过降低计量者的偏见提高信息的可靠性。

200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之审计准则委员会

(ASB)的审计准则公告《审计公允价值的计量和披露》第101号,对FVMs及披露给出了一般的审计方法。该准则仅给出了适用于所有FVMs的框架,如管理者必须报告其是如何进行FVMs的、财务报告怎样产生的,其选择的评估标准是什么,并确保财务报告及披露与GAAP的规定相一致,但对公允价值审计具体的资产、负债或股票项目未提供实际的操作指南。虽然FASB于2006年公布实施了FVMs准则,要求公司对公允价值的披露能使使用者自己估计出财务报告中管理者已确认价值的大小,但是,却没有对FVMs审计提供相应的程序性指导。

虽然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也规定了FVMs的确定原则、计量方法,但由于实务情况较为复杂,特别是估值技术的应用,如如何选择假设、估值模型和相关参数等,没有提供详细指南。新审计准则第1322号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报表中有关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做出评估,但我国公允价值审计的相关准则没有国外详细。从2008年开始,新准则的实施已经扩大了范围。我国准备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在所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新准则的目标。在此背景下,注册会计师深入了解并正确评价FVMs就显得格外重要,其特有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主观性也给其审计提出了新的挑战,从而给本文的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注册会计师如何进行公允价值审计

国内外以往对FVMs审计直接进行检验的研究很少,其中最困难的三个问题是:第一,对FVMs内部控制的评估;第二,确认和评价那些高风险的FVMs;第三,来自激励性推理和过度自信的审计偏见。21写作秘书网

(一)评估FVMs中的内部控制

FVMs审计过程的重要环节是评估客户内部控制设计的完善性,进而决定对其依赖程度。一方面,FVMs过程中的内部控制程序必然与其他的交易控制有所差异;另一方面,二者也存在相同点,即都属于传统的交易控制,很难有效估计。因而注册会计师必须确信其关键控制程序,特别是与责任分离原则相关的控制程序适当。FVMs及其运用不断完善的趋势也给内部控制系统提出了新的挑战,即必须跟上新的评估程序的步伐。所以,在许多传统的控制程序稳定后,FVMs相关的控制程序却需要投入大量的审计工作,如了解和评估等。

FVMs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的重要因素是其主要依赖于不同的机制设计而不是更多的传统控制系统,具体体现在:第一,由于采用成本法或FVMs主要依赖于一系列假定和资产未来的用途,因而对其控制更加困难;第二,建立FVMs控制机制还可能受到种种偏见的影响(与传统交易过程中运用更多单一程序的控制系统相反),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更多了解和检验FVMs控制的具体形成过程。如管理者要通过对未来股价波动的估计来对职工股票期权定价,并建立和保持对该过程的控制。随着FVMs使用频率的不断提高和日益复杂,期望涌现出更多的价值评估保险专家来确定其中的关键控制环节,从而为评价FVMs过程的控制效果提供更多借鉴。

(二)确认和评估高风险的FVMs

注册会计师在对公允价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估之后,必须考虑其结果赖以成立的重要假定。虽然管理者对FVMs中使用的假定已做了明确说明,但其在检要假定、FVMs模型和重要数据时,还必须独立做出自己的判断。例如,其在审计职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时,必须考虑管理者对期权的期望值、期望股价波动、期望股利、期望无风险利率等的估计、错误运用或偏见。不同的人,即使是专家在对未来事件和条件进行估计时,对同一信息也可能会赋予不同的权重。如果其独立估计的结果与管理者的估计并无显著差异,那么就会认可后者输入的信息。否则,如果二者显著不同,那么就应当提高专业怀疑程度。长期而言,注册会计师一旦掌握了FVMs审计的专业技能,以及不同客户FVMs的普遍规律,将会做出较好的独立估计。在FVMs日益普及的趋势下,注册会计师面临的挑战是必须认识到聘请价值评估专家的必要性以及如何利用专家的知识。然而,现实中大多注册会计师不仅不聘请计算机保险专家作顾问,且对其自身估计ERP系统风险的能力表现出过度自信,也许是因为不能把握请求专家帮助的时机吧。因此,不仅需要检验注册会计师在评估管理者的假定或评价模型时聘用价值评估专家的必要性,还要检验如何使用专家的评估结果。

(三)激励性推理(MotivatedReasoning)

当以往的观点或偏好影响人的决策时,就产生了激励性推理偏见,其途径主要是信息搜索(证实性偏见)、评估和赋予权重。在FVMs的产生过程及其审计中,个人很少挑剔其偏爱的证据。事实上,注册会计师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审计标准本身。如果仅仅按照审计标准的字面意思进行审计,就可能产生证实性偏见。因为其不能只寻找支持其观点的证据,而不寻找那些反对其观点的证据。

以往的研究都表明:1.一般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关注证实

性偏见和激励性推理偏见,并采取一系列正确的方法;2.要求注册会计师寻找并验证那些与管理者的观点相左的证据以及可能导致最终反对后者的观点。随着技术在审计别是在FVMs审计中应用的逐渐深入,注册会计师在FVMs审计过程中更应关注管理者在公允价值估计过程中使用的假定和输入的信息,因为这些假定和信息可能支持或反对其观点,尤其是在检验假定的合理性时,除了寻找支持其观点的证据外,还要寻找支持其他假定的证据,从而有助于防止其过早地接受后者的观点。

(四)过度自信

国外的相关研究发现:在FVMs审计时,注册会计师还应避免自身出现过度自信偏见。当决策中充斥着大量信息,尤其是在审计FVMs中往往会遇到大量支持或反对管理者观点的证据时,无论这些信息是否能提高实际决策的准确性,注册会计师往往都会更加自信,因此,必须避免陷入过度自信的泥潭。另外,源自过多信息的过度自信并非注册会计师唯一需要关注的焦点。与IT专家审计相比,注册会计师往往高估自身评价客户ERP系统风险的能力,在FVMs审计中,其结果是不聘请专家,这种过度自信会显著影响审计效果。

三、结论及对策

在当前国内外要求企业广泛接受和采用FVMs的大趋势下,公允价值审计已经成为审计实务的工作重心和审计理论研究的焦点问题,给审计标准的制定者和注册会计师提出了巨大挑战。因此,注册会计师必须采取一定的决策战略对管理者FVMs的恰当性和披露的充分性做出准确判断,并重点关注其中的高风险领域,其应对策略主要包括:

(一)避免自身的种种偏见,采取措施努力具备FVMs审计必需的专业技能,确保管理者的估计保持在适当范围内

(二)教育部门应考虑是否,以及如何把价值评估知识引入大学的会计课程

(三)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继续教育和接受培训的方式获

得相关的基本素养和技能,还可以从客户那里收集和分析公允价值方面的信息,建立和评估FVMs的定量模型,减少或消除许多常见的预测误差

(四)聘用该方面的专家和重塑审计团队

审计资产评估论文范文10

关键词: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一、公允价值计量在应用中的问题

(一)缺乏完整成熟有效的市场环境。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双方自愿进行的资产交换或者账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市场的计量,充分活跃的市场,信息畅通,才可能保证公允价值中所谓的“公平交易”。公允价值的获取应该是在一个活跃的、完全竞争的市场下进行。首先,虽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基本确立,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有较大的发展,但活跃市场远未形成,市场不活跃,信息获取不对称,很多小企业在获取信息方面远不如大机构,因此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公平交易”前提自然无法满足,公允价值自然无法体现。其次,我国市场经济的转型并没有完成,非市场化的因素依然存在,企业之间的非货币交易不规范,证券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都不成熟,价格难以真正反映价值,绝大多数资产的公允价值难以获得。因此,造成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在实践中运用比较困难。

(二)缺乏完善的公允价值体系。第一,没有单独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新会计准则中虽然大量运用了公允价值,但没有一个单独的关于公允价值方面的主体准则。从我国目前会计准则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新会计准则对于哪些经济事项适用于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已经作了明确规定,他们分散在各个准则中,但对于其他公允价值却没有给予充分说明;第二,公允价值的披露方法不完善。虽然在新的会计具体准则38项中,涉及公允价值计量的准则有17项,但对公允价值计量如何披露的规定只在金融工具列报标准中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其他涉及披露的条款很少;第三,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基础还没有定论,计算方法还不规范,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都是体现在别的准则中,使公允价值计量缺乏相应而有效的解释与指引,这不利于公允价值计量的推广和应用。

(三)税收影响更具不确定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带来了税收上如何衔接的问题。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会大大增加纳税调整的工作量,收益的税收问题又是公允价值会计中一个很实际而且很重要的问题,这些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如企业在首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后,调增的留存收益在税法上是否需要征税以及未实现收益是否征税等,如果要为尚未实现的收益付税,企业可能面临不得不出售某些资产来缴税的问题。另外,现行准则在资产和负债的计价基础方面大量引入公允价值,导致财务会计与纳税申报的“游戏规则”渐行渐远。例如,现行准则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将这些资产和负债出售或结算之前,这类损益实质上属于未实现损益。这种性质的未实现损益是否交纳所得税仍然悬而未决。会计改革的超前与税收规定的滞后,导致企业活动的税收影响更具不确定性,纳税筹划将变得更加重要。

(四)经营业绩的波动性明显加剧。对汇率、利率和交易价格变动比较敏感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由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将导致拥有大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不同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出现大幅度波动。此外,发生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换的企业,如果所涉及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较大,将不得不在特定会计期间确认巨额的损益。从财务角度看,企业经营业绩的波动越大,通常也意味着企业风险加大。因此,如何通过风险管理减少经营业绩的大起大落,将成为拥有大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企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五)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会计人员素质高低是影响公允价值确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学历结构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整体水平偏低,部分会计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首先,缺乏高素质的会计人才。由于公允价值的难获取和获取方法的难量化性,对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允价值的实际操作中,会计人员虽然知道哪些具体业务需要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但如何计量,从哪里找到参照物,却显得无所适从,结果会计人员更多的是运用主观随意性计量有关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由此得到的财务数据既不相关也不公允,更不可靠,极大地影响了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综合会计能力较差,便成为合理应用公允价值的又一难题。

其次,面临企业高管人员和会计人员道德风险的挑战。公允价值本质是个估值的金额,需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既然有主观判断,也就不同程度地受到企业管理当局和会计人员主观意志的影响。而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还存在许多缺陷,一些高管人员和会计人员由于道德观和诚信意识的缺失,容易出现利用公允价值操控利润、粉饰财务报表的现象。在目前这样一个道德缺失的背景下推行公允价值,我们必然面临企业高管人员和会计人员道德风险的挑战。

二、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会计运用中的建议

尽管我国在公允价值的应用过程中,面临着很多困难,但笔者认为,只要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就能够提高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促进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完善与发展。

(一)完善公允价值应用的市场条件。虽然,公允价值并不就等于市场价格,但是市场价格毕竟是最为客观的、可靠程度最高,也是最简便的公允价值的来源。所以,当前应该努力培育各级市场,特别是生产资料市场和二手交易市场,从而使公允价值的取得更为客观、直接,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

为促进生产资料市场持续、稳定地发展,在市场运行过程中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生产资料市场监测与调控工作,不断提高监测、调控水平,适时市场监测信息,保证公允价值获取途径的通畅;二是积极培育农村生产资料市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大力创新流通业,推动生产资料市场增长方式的转变;四是加快批发市场的改造和提升。与此同时,对于二手交易市场,引导品牌企业进入,建立适当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把资质审查关,将有助于我国二手市场的完善与发展。在发展二手市场的基础上,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从而使交易双方能够获得相对公允的市价信息。

(二)加强公允价值理论研究,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加强公允价值的理论研究,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准则,使公允价值计量真正做到与国际接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我国现阶段还是一个正待深入研究的领域,我国理论界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研究仍然十分有限,无法建立完善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对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的要求及方法散落于各个具体准则之中,准则之间的差异导致了不一致,这些不一致性又增加了公认会计原则的复杂性。理论研究的缺失,特别是对公允价值概念及其外延研究的缺失,将极大地阻碍公允价值的应用与发展。在目前的准则体系下,公允价值计量很难真正做到与国际的接轨,加强公允价值的理论研究,如何尽量以合理的渠道和方式取得公允价值信息,以保证相关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避免主观因素对企业财务信息产生影响。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已成为当务之急。

(三)加强审计的配套建设。会计与审计密不可分,会计执行好坏,还有赖于审计的完善与发展,在公允价值会计下,会计信息具有很大主观性,因而为了防范会计人员随意操纵会计数据,提供虚假信息,加强审计工作力度是必不可少的。2006年2月15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初步规范了我国公允价值的审计方法和过程,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会计报告的真实性。但是,由于我国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的相关理论并不完善,这给公允价值审计准则的执行带来一定难度。当注册会计师按照第1322号审计准则第十条的规定评价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时,评价标准本身就不明确、不统一,从而影响注册会计师评价的正确性;当注册会计师按照该准则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公允价值进行独立估值时,更需要明晰统一的参考指导。显然,我国相关会计审计准则的完善之路任重而道远。

(四)规范资产评估流程,加强资产评估队伍建设。资产评估是公允价值确认的重要途径之一,公允价值的完善离不开资产评估的发展。但是,从上文的论述中我们不难发现,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中,资产评估的流程尚不规范,资产评估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首先,应强化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一方面我们应当提高检查监管部门的监管水平,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从技术上防范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并提高对资产评估机构违规操作的识别能力;另一方面应当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提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此外,成立专门负责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监督和处罚的机构,财政上要保证其资金的充足到位,不能因为对资产评估部门实施监管的成本过高而放弃对其监管,要确保资金的充分合理利用。

其次,应加强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素质。加快建立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相关规范,在法规方面保证资产评估师的继续教育质量;加强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从思想上保证资产评估的公允性。

最后,应减少守信成本,增大失信损失,改善评估执业环境。充分发挥资产评估协会的作用,促使政府完善立法,改革评估执业环境,使得失信者遭受的损失大于守信的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业环境,将诚信建设在评估行业持续地开展下去。

(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财务人员职业素质。交易是人的活动,公允价值是人们计量经济业务的手段,没有高素质的会计人员,公允价值不可能得到合理地估计和运用。公允价值应用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在新旧准则交替之际,加大教育投入,转变会计人员的计量观念,培养具有公允价值观念,懂得理论与实务的会计人员,是公允价值得以全面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降低公允价值计量成本,应用公允价值的需要;另一方面公允价值应用中大量不确定因素的使用,为企业利润操纵提供了方便,这就要求我们加强会计人员的守法意识和道德教育。从主观上消除利润操纵的动机,是杜绝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根本措施。

(作者单位:株洲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徐丽.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计量的探析[J].商业会计,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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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煤炭企业; 投资项目; 经济论证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4-0010-04

一、引言

项目经济论证是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的前提下,从项目的角度出发,计算项目范围内的财务效益和费用,分析项目的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评价项目在财务上的可行性。在企业集团快速扩张过程中,项目并购、整合、重组力度加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多、金额大,有必要不断强化投资项目管理,建立经济论证分析工作机制,确保项目的经济可行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开滦集团公司于2011年开展了投资项目经济论证实践,本文对该公司经济论证实践经验进行了归纳总结,以期为其他单位实施投资项目经济论证实践提供借鉴。

二、开滦集团公司实施项目经济论证的基本情况

开滦集团公司是国有特大型煤炭企业,始建于1878年,迄今已有135年历史。2008年以来,开滦集团加快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着力构建“两主一新”产业新格局,2012年成功进入世界500强企业行列。

随着公司发展步伐的加快,项目建设任务日益繁重。为不断提升项目决策水平,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开滦集团公司于2009年初提出建立投资项目经济论证工作机制的设想。同年10月,公司成立专门课题组,研究项目经济论证工作机制的设计工作,并形成课题成果《集团公司重大新建及并购项目经济可行性分析工作机制设计》。同时修订完善了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包括《开滦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开滦集团资本运营项目咨询论证实施细则(试行)》等,为投资项目经济论证模式的构建奠定了制度基础。在不断摸索、试行的基础上,2011年,制定下发《开滦集团公司项目经济评审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项目经济评审管理体制、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经济评审程序和内容等,为集团公司建立实施投资项目经济论证工作机制提供了具体的指导。

2011年,开滦集团公司开始全面实施投资项目经济论证,通过项目经济论证工作的开展,不仅进一步优化了投资项目,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同时也有效防范了投资风险,提高项目投资决策水平。

三、项目经济论证工作机制的建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集团公司总会计师为负责人、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经济评审组织机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其中,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经济评审成员单位主要由财务部、技术管理部、资本运营部、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法律事务部、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备管理中心、煤业公司机电部等组成;股权投资项目的经济评审成员单位主要由财务部、技术管理部、资本运营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法律事务部、房地产管理部等组成。

(二)管理体制

项目经济评审实行集团公司、二级公司两级评审制度。其中,集团公司评审范围为:集团公司直接投资的项目,所属单位投资总额超过1 000万元的项目;所属单位投资建设但需集团公司解决资金来源的项目。各二级公司评审范围为:所属单位投资总额不超过1 000万元的项目;所属单位投资建设需要集团公司解决资金来源的项目。

(三)评审程序

属于建设项目的,由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提出“技术可行”审查意见,向经济评审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组织项目评审;属于股权投资项目的,由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对符合经济评审条件的项目,向集团公司经济评审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负责人同意后组织项目评审。

(四)评审形式

项目经济评审根据项目金额大小、难易程度,可采取三种形式:一是集中会审形式,即由经济评审牵头部门组织成员单位进行集中会审;二是直接反馈意见形式,即由评审成员单位根据要求向评审牵头部门直接提交本部门审核意见;三是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审。

(五)评审内容

评审内容包括:一是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评审,主要评审投资额估算采用的数据、方法和标准是否正确,资金筹措的方法是否正确,资金来源是否合理;二是项目效益的评审,对可行性研究财务评价中选取的各项基础经济数据进行科学测算和核实,分析数据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政策规定;三是项目风险的评审,主要是对项目存在的风险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评审,包括项目风险确认是否合理、主要风险是否涵盖、项目投资是否符合当地相关产业政策、项目是否存在或有负债风险、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可行等。

四、项目经济论证工作机制的实施

(一)组织经济评审专题培训

由于项目经济评审工作涉及的知识面广、领域多,对评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高,评审人员需要具备宏观经济、市场营销、资本运营、项目管理、财务税收、行业管理等多方面专业知识,因此,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经济评审人员的综合素质,开滦集团公司先后多次组织对项目经济评审人员和所属各单位财务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

(二)召开经济评审专题座谈会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组织各单位经济评审人员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对经济评审工作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进行了讨论,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项目经济评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全面推行二级公司经济评审责任制

对于非集团公司直接投资组建的项目,二级公司通常是项目的直接投资建设单位或项目的直接上级管理层。因此,要充分发挥二级公司的职能作用,让二级公司切实负起责任,把项目经济评审工作落实到位,形成客观的评审结论,为集团公司最终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集团公司于2012年全面推行了二级公司项目经济评审责任制,督导二级公司积极组织好本级公司的项目经济评审工作,结合集团公司项目经济评审实施办法,制定出本级公司项目经济评审实施细则,并将其推广到三级项目单位,以强化所属各单位对经济评审工作的贯彻落实。

(四)加强项目投资效益的考核

项目竣工投产后,将项目可研报告中的预期效益纳入项目单位年度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增加投资节(超)支额、预期投资效益实现情况、财务生存能力、偿债能力等指标,并按一定的系数折合成当期的利润指标。若项目达到预期的效益,则按项目投资额度一定的比例减少其利润考核指标,反之则增加其利润考核指标。

(五)不断规范经济评审报告

一方面,规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将经济论证必须要有的内容制度化、规范化,形成统一模板下发各单位;另一方面,对各公司出具的经济评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规范,以不断提升经济评审质量。

五、项目经济论证的案例应用

2011年,开滦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公司上报了其拟收购某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相关资料,预计收购资金9.7亿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提交的项目开发利用方案,列示的相关指标情况如下:

1.单位生产成本估算

具体项目明细见表1。

2.销售收入估算

销售价格参考当地现行的市场行情,根据煤质资料分析确定本项目商品煤折合单位原煤不含税价220元/吨。经估算,项目达产年销售收入为26 400万元。

3.财务指标分析

(1)财务评价指标。项目主要财务评价指标情况见表2。

(2)盈利能力分析。从计算指标看,全部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72%,高于煤炭行业基准收益率10%,远高于目前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6.12%,投资利润率为11.14%,投资利税率为12.21%,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3.41%,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12a。

(二)项目论证情况

针对上述项目资料,集团公司经济评审组及时召开该项目的经济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包括法律事务部、资本运营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技术管理部、秘书处、房地产管理部及设计机构有关人员。评审组按照集团公司项目经济论证相关要求,对该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讨论和论证,结果如下:

1.成本费用估计过低,造成企业利润不实

(1)折旧费单位成本估计过低,方案吨煤折旧费16.35元,按方案中提供的相关数据,若一般设备按10年测算,吨煤折旧费应为20.56元。

(2)安全费标准列示低,方案列示吨煤安全费用3元,按当地相关制度规定吨煤应为10元。

(3)财务费用估计过低。方案列示吨煤财务费用2.01元,按项目估算总投资及65%的银行贷款来源预计,经营期财务费用应为13.16元/吨,远远大于方案估计费用。

2.方案内容不全

开发方案中缺少井巷工程、土建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等估算表;对项目的财务状况分析不详,缺少项目投资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等内容。

根据经济评审组的意见,在对上述各项指标进行合理估计后,项目单位成本将达到166.23元/吨,比方案数142.23元/吨增加24元/吨,项目内部收益率也低于原方案的11.72%。为进一步合理估算各项指标,评审组又选取了集团公司现有矿井数据进行对标,以找出差距。经测算,该矿开发利用方案预测税后盈利2 000万元左右,若考虑上述指标差异增加的成本费用,项目预测将亏损1 000万元。

(三)项目论证结果

经论证分析,项目预计将亏损1 000万元,为此,经济评审组提出了不予收购该项目的经济评审报告。经过反复研究,集团公司在综合考虑技术、经济、法律等多方面的分析建议后,最终决定放弃收购此项目。通过近两年该矿的发展情况看,其仍处于亏损状态,因此也证明了当初放弃该项目的决策是正确的,为集团公司避免了投资损失。

六、关于投资项目经济论证工作的思考

投资项目一般具有投资金额大、期限长、风险高、不可逆等特点,为此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必须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经济可行性论证分析。开滦集团公司经过近两年的实践,通过开展项目经济论证分析,提升了公司项目决策水平,有效防范了投资风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完善。

(一)培养专业的评审人才队伍

投资项目的经济论证分析涉及财务、金融、审计、税务、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并且要求评审人员具有投资项目管理经验。目前开滦集团公司项目经济评审组成员为各相关部门抽调的人员,成员不固定,并且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直接影响到项目经济论证分析水平。为此,下一步应重点加强对评审人员的培养,建立一支优秀的经济评审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项目决策水平。

(二)强化对经济论证工作的考核

在实践中,经济论证结果与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情况未能衔接,对参与经济论证的公司和部门缺乏有效约束。为此,下一步要强化对经济论证分析工作的考核,组织开展项目投资后评价,通过对投资项目经过运营所达到的经济、技术、管理、社会等指标情况,以及与项目决策时预期指标之间的差异进行评价分析,验证项目决策时经济论证分析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在绩效评价中增加对项目经济论证分析工作的考核内容,促使项目责任单位和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进一步提升项目经济论证水平。

【参考文献】

[1] 万晓文.企业投资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指标的动态运用[J].财会通讯,2006(8).

[2] 李明哲.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J].技术经济,2008(2).

[3] 武涛.煤矿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研究――还本付息方式对财务评价的影响[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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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管理审计 内涵式发展 受托责任 高校

党的18大以来,国家对教育事业的认识继续深化,并把教育提高到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基石的战略高度,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层次要求。伴随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的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特别是高等教育事业已步入改革发展的新常态。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表现出教育规模持续扩大、高校行政化倾向加剧、教育管理链条延伸、办学资金筹集多元、校园开放程度提高、教育质量不均衡、人才市场化程度不高等特点,这些特点和趋势对高校新常态发展带来新的复杂影响。

现阶段下,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方面承担监督职能的审计,如何在反腐、改革、法制和发展的主题下扮演更加出色的职能角色,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国家利益捍卫者、公共资金守护者、权力运行“紧箍咒”、反腐败利剑和深化改革“催化剂”作用,特别是高校发展新常态下,内部审计公认的“确认”与“咨询”职能如何更好地扮演高校机体的“免疫系统”,更充分全面地参与高校治理,提升高等院校的核心发展竞争力,管理审计的现实探索意义显而易见。

一、高校开展管理审计的驱动力分析

(一)理论驱动

1、受托管理责任驱动

由于审计直接产生于受托经济责任这一基础关系,在社会的发展变革中受托责任这一概念已然进行了发展和延伸。从受托责任的发展轨迹探析,处于传统审计关系中的“受托人”所承担的受托关系已不局限于财务责任,全面承担管理责任已成为“受托人”的现实职责所需,审查和评价受托管理责任就成为组织内部审计活动发展的直接动因和理论必然。

本文将高校受托经济责任关系进行了解析,见图1。可以看出,高校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可分为一级受托和二级受托。一级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中,高校校级领导班子受国家上级组织部门任命,全面参与高校治理,承担高校管理的全面责任;二级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中,高校内部党政、院系、后勤、经营产业及其他所属单位负责人受高校组织人事部门任命,参与高校各项事业的经营管理,其所承担的也是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全面性管理责任。因此,对高校两级受托管理责任的监督与评价就成为管理审计在高校开展的基本理论基础。

2、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驱动

党的十报告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统领教育工作全局的指导方针,并特别提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可以看出,内涵式发展已成为高等教育下一步改革发展的总理论指引。所谓“内涵式发展”,就是侧重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高校内涵式发展既要增强完善学校治理体系、优化学校管理、突出学校文化,也要注重提升教育科研质量、改善学生素质、增强师资培训。紧紧依托内涵式发展这一新常态主题,把内涵式发展道路作为内部审计服务高校的基本面和主渠道。这一新要求,使内部审计过去仅停留在财务层面的审计关注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全面深入开展管理审计是必然选择。

(二)实践驱动

1、生存环境的现实驱动

伴随高校体制机制的不断健全与完善,尤其是近些年高校财务核算规范化活动纵深推广,其财务核算整体水平得到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明显改善,内部审计专注于财务审查的生存空间日益被挤压和缩小。另一方面,高校内部审计长期专注传统财务监督,这种传统模式表现出的静态监督、节点审查、“秋后算账”等特点已无法适应高校新常态,同时这种长期“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使内部审计面临的工作环境、人际及职业发展受到较大程度制约,审计人员面临“四面楚歌”。基于此,内部审计迫切需要转变理念、更新思路、拓新渠道,逐步改善自身生存环境,使审计人员工作“得心”、“顺心”、“舒心”,管理审计为实现上述目标拓展了生存空间与价值链。

2、实践发展的现实驱动

十以来,国家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动依法治国提升为国家战略,并从国家层面部署推进各领域改革,大力气整治和预防腐败,这些新常态对内部审计提供了新机遇。内部审计作为国家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组织内部治理体系的重要部门,如何在新常态下迎接机遇、接受挑战成为这一行业的现实课题。显然,传统财务审计、监督型审计已不能满足新形势、新要求。如何从根本上适应国家对内部审计的新期待,内部审计实践需要全面革新,管理审计势在必行。

二、高校实践管理审计的主要方式与渠道

近些年,高校在办学思路、办学模式、学科优化、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合作与管理、产学研一体化等方面进行了不少探索,深刻把握高校的业务特征、具体环境、运作规律和资源特点,管理审计的开展才能有的放矢。

(一)评估高校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工作

内部控制是组织内部治理体系的第一道屏障,通过分析评估高校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状况,对于促进高校健全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有着直接的现实价值。高校内部控制系统的确认和评估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模式开展:一是按照各业务类别开展评估,对高校财务管理内控体系、固定资产管理内控体系、采购招标管理内控体系、教学科研管理内控体系、人才引进培养内控体系、招生录取管理内控体系、行政管理内控体系等开展专项评估;二是以重要业务活动的运行单位为评估对象,对重要行政部门(如财务部、科研部、教务部、设备部、学生工作部等)、下属教学单位(如科研中心、教学学院、实验中心等)、相关后勤实体(如校办企业、院办企业、饭堂、交通管理中心等)以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内控评估。通过高校各层级、各系统的内部控制评估,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建设和有效性执行,为高校健康有效运转提供基础性保障。

(二)对高校重大管理活动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风险管理是组织内部控制职能的延伸和拓展,是组织治理体系的第二道屏障。高校作为一个培养教育人才的组织机构,也存在各种管理运营风险,对风险的及时评估与管控理应成为高校内涵式发展的方向之一。一般意义上,内部审计承担了对一个组织风险的再确认和再评估职责,但国内高校普遍没有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高校对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职责还未能有效建立起来,因此,内部审计目前应直接从高校风险的确认、分析和评估入手,承担起风险管控的主力军角色。风险评估应重点围绕高校实体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预算执行管理、教学科研管理、筹资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管理活动,通过风险评估,有效控制和降低高校管理风险,实现和维护高校的权益价值。

(三)开展高校资源类评审工作

主要审查和评价高校各类经费、经营实体、人力资源、技术资源、品牌资源等管理及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挖掘资源使用潜力,堵塞资源管理漏洞,实现高校资源价值最大化。

1、经费资源审查

高校近些年加快了跨越式发展的节奏和步伐,一方面招生规模逐年增加,另一方面分校区建设、老校区改造聚集释放,很多高校都背负了较为沉重的贷款包袱,一些高校甚至由于资金紧张影响正常的教学与科研投入。对高校教育经费、科研经费、实体创收、贷款投资、专项基金、各种捐款等资金的效益性开展审查评价,对于提升经费使用率、纠正经费管理使用不当具有直接作用,也是缓解高校资金紧张、建设节约型校园的有效途径。

2、经营实体审查

对高校校办企业、院办企业、对外合作企业、控股参股企业以及各种后勤服务实体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查。主要审查经营实体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维护高校总体利益,经营实体对高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经营实体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营实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高校对经营实体的投入与产出情况分析,经营实体对高校的经济贡献分析,经营实体经营管理的优化性建议,产学研发展模式的科学性、有效性及效益性评价等。通过审查,最大限度的发挥经营实体对高校主业发展的反哺作用。

3、技术资源评审

对高校研发、引入、合作的技术类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评审,评审主要包括:是否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是否有利于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是否做到技术的及时申报和有效保护,技术对外合作或市场化利用的合法性合规性,技术的合作模式、形式、权益分配是否科学合理有效,技术资源研发的投入与产出情况分析,技术的市场转化情况评价等。通过对技术类资源的合理性评审,最大限度的发挥技术资源的价值优势。

4、人力资源评估

高校人力资源评估主要从教师和学生两方面入手,一是对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的整理性评估,可采取课件查阅、课堂随听、查阅备课记录、考试抽样等技术手段,对各项教学活动进行评估,通过科研课题的申请数量、课题申请级别、科研经费申请总额、科研经费开支使用、科研成果级别、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的获奖及社会影响力等因素,评估科研情况。二是对高校学生(特别是毕业生)表现进行分析,既可以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到课率、课程成绩、社会实践活动、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分析,也可以采取问卷调查、面对面访谈、市场调研、电话回访等形式对学生毕业后的知识掌握、社会能力、就业状况、市场主体评价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评,并通过测评为高校教育科研活动的调整优化提供支撑。

5、其他资源评价

一是对高校的图书资源进行评价,评价资源存量的合理性、资源投入、资源利用率和效果,并参照国家规定、行业标准和兄弟院校进行横向数据对比,查找问题或不足;二是对大型设备类等固定资产资源进行评价,评价资源的分布、产权、登记、管理及日常使用情况,提高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效益。

(四)及时服务高校改革发展中面临的热点、难点和焦点事项,当好高校管理班子的发展谋士和参谋助手角色

高校内部审计的一大职责就是为管理层处置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重大战略性事项提供决策信息和参考办法。比如对办学方针及方向的重大调整、学科的整合优化、教学科研政策的调整、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重大人才引进、后勤社会化改革、经营实体改革改制、教学单位整合、教职工福利待遇、对外经济合作等事项开展专项审计服务。

(五)密切跟踪教育发展动态,创造性的开展审计咨询工作,为高校内涵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内部审计所具有的一大优势就是能够以相对独立客观的身份从组织全局去思考现象、分析问题、找到原因、提出对策,内部审计的咨询与服务功能需要重视和加强。

1、配合高校重点改革

如开展高校行政体系的管理控制评估、财务管控的完善性建议、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调查、教职员工的满意度调查、校级工作的组织协调优化建议、人员流动率分析评估、老师学生诉求分析、学生就业市场调研、学生综合素质评估、校园交通运行的合理化建议、校园饭堂管理的优化建议、教职员工对改善学校管理的建议收集与分析等。

2、推动高校精细化管理提升

如开展校级财务管理、账务咨询、工程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创收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与宣传工作,建立起动态的培训与沟通渠道,做到动态化服务;开通服务热线、服务电话或服务邮箱,不定期收集汇总和解答高校各方面的咨询性诉求。

三、高校开展管理审计的注意事项

(一)深刻分析各高校的具体环境,科学合理有序地推进管理审计工作,做到财务审计和管理审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

开展管理审计并不意味着要放弃财务监督型审计,经济监督仍然是高校审计部门责无旁贷的法定职责。一个高校开展管理审计的程度、广度和深度需要结合高校的自身发展和内审部门的实际现状进行安排,既要认真分析高校的管理现状、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及依法治校等方面情况,也要冷静分析内部审计环境建设发展情况,如果上述情况较好,就可以增强管理审计的工作权重,反之,则需要渐进式推进管理审计工作。

(二)更新审计人员的思想理念、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

管理审计侧重于对组织各类管理信息的综合审查,这对审计人员在管理、内控、风险、市场、信息技术等专业方面提出了新要求,也对审计人员的思想意识、思考方式、分析能力、逻辑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挑战。审计人员只有不断更新理念、更新观念、摄取新知、敢于创新,不断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才能适应管理审计的工作需要。

(三)主动开展审计宣传,为管理审计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长期以来,内审部门都不同程度存在着重业务轻宣传、重结果轻过程、重监督轻服务现象,这种现象造成审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的关系长期处于“弦紧绷”、“背靠背”状态,内部审计环境始终得不到根本改善。审计人员要树立起积极主动的审计营销意识,逐步得到校内外特别是高校管理层对审计工作的认可与支持,不断优化审计环境,为管理审计实践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四)建立高校管理审计的制度体系和实务框架指引

高校管理审计的制度与准则缺失一定程度阻碍了管理审计的实践发展,推动建立教育系统管理审计的工作标准和操作指南对指导和推动管理审计工作非常迫切和必要。各高校应积极摸索管理审计的实务模式、行为规范和操作指引,为高校开展管理审计提供直接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王光远.受托管理责任与管理审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

[2]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修订,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编译.内部审计实务标准[S].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