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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专员岗位职责

时间:2022-02-16 00:19:48

人事专员岗位职责

人事专员岗位职责范文1

单位名称单位规格单位类型

单位类型

、编制数

确定等情

况说明和

建议

三类岗位

结构比例

有关情况

说明和建

单位人员

岗位选择

情况说明

和建议

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

工作情况

说明和建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填写此表,随岗位设置方案一起上报。

萍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参考样本:

XX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萍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萍办字〔2009〕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主要职责和任务,单位规格、经费形式,编制数XX。内设机构X个,名称分别是:XXX、XXX……。

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X人,其中:管理人员X人(单位领导正职X人、副职X人;内设机构领导正职X人、副职X人;其他管理人员X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X人(正高级X人,聘任X人;副高级X人,聘任X人;中级X人,聘任X人;初级X人,聘任X人);工勤技能人员X人(技师X个,高级工X人,中级工X人,初级工X人,普通工X人)。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XX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事业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姓名,职务

副组长: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成 员: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宣传岗位设置工作政策,广泛听取单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具体实施方案;

3.协调和处理岗位设置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

四、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XX个,其中:管理岗位X个,专业技术岗位X个,工勤技能岗位X个。主体岗位是XX岗位,占岗位总量的XX%。专业技术主系列是XX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X,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XX%,辅系列岗位为XX系列,XX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X级。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X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X%。其中:四级X个,五级X个,六级X个,七级X个,八级X个,九级X个,十级X个。

1.单位领导岗位X个。其中:X级职员X个,名称分别是XXX、……;Y级职员Y个,名称分别是YYY、……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X个。其中:X级职员X个,名称分别是XXX、……;Y级职员Y个,名称分别是YYY、……

3.其他管理岗位X个。其中:X级职员X个,Y级职员Y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X%

(1)正高级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X%。其中:三级岗位X个,四级岗位X个。

(2)副高级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X%。其中:五级岗位X个,六级岗位X个,七级岗位X个。

2.中级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X%。其中:八级岗位X个,九级岗位X个,十级岗位X个。

3.初级岗位X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X%。其中:十一级岗位X个,十二级岗位X个,十三级岗位X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X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X%。其中:技术工一级X个,技术工二级X个,技术工三级X个,技术工四级X个,技术工五级X个,普通工岗位X个。

五、岗位说明书

(一)XX单位(管理岗位)岗位说明书;(附后)

(二)XX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说明书;(附后)

(三)XX单位(工勤岗位)岗位说明书。(附后)

(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样式仅供各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参考。各单位须结合实际情况,细化相关内容,并在规定时间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XX单位岗位说明书

管理岗位

单位名称(盖章):

编写日期: 年 月 日

岗位类别管理岗位等级七级岗位职务办公室主任

岗位职责

任务(具

体职责单

位自行制

定)1.主持办公室工作。负责部门工作计划、岗位职责的制定和落实;单位人事、文秘等工作制度的审核和具体工作的开展;单位内部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与对外宣传等工作;单位有关会议会务主任会议纪要、年度总结及有关重要报告的审核。2.负责单位内部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各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对单位干部调整提出方案;3.协调部门内外关系,向单位领导提出处理人事危机的解决方案;4.负责人员考核的组织实施与监督;协助各类评奖、评优申报及管理;5.负责本部门行政管理工作,部门工作计划、岗位职责的制定和落实;6.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7.负责单位对外宣传工作;8.负责单位有关会议会务的组织实施;9.承办领导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宜。

岗位工作

标准(具

体标准单

位自行制

定)1.协助单位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既要符合政策规定,又要体现领导意图;2.综合协调有力、服务周到全面,能与其他部门负责人有效沟通,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提升单位对外的影响力;3.工作做到规范化、程序化、高效率。

岗位聘用

条件(具

体条件单

位自行制

定)1.符合《萍乡市岗位设置与岗位竞聘指导意见》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各单位可在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提高岗位聘任条件);2.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3.在下一级职位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4.熟悉人事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有比较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6.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有吃苦耐劳、廉洁奉公的精神。

说明:编写事业单位岗位说明书的要求是:1、原则上一岗一书,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要求不同编写一岗多书;2、岗位说明书与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一并装订成册。

XX单位岗位说明书

专业技术岗位

单位名称(盖章):

人事专员岗位职责范文2

一、县级市文广系统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的意义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人才队伍,充分调动和发掘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文广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一、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是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早在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就对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2006年原国家人事部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2009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2010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又会同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卫生、广电等省行业主管部门,印发了《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全省不同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之间结构比例的总体控制目标。因此,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对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第二、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有利于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结构。根据浙江省文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单位印发的《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省厅结合行业特点,本着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县级市文广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之间结构比例的总体控制目标。例如,县级市文化馆、图书馆、文物博物单位正高级岗位占总专业技术岗位的3%、副高级岗位占总专业技术岗位的12%、中级岗位占总专业技术岗位的40%、初级岗位占总专业技术岗位的45%。适度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有利于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结构。同时,可以有效地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起到提高专业人才队伍水平、优化专业人才队伍结构的作用。

第三、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能够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一是为事业单位通过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最终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管理模式;二是为与事业单位“工改”政策相配套;三是为促进人才流动,实现社会公益服务资源的均衡配置。

二、县级市文广系统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开展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关键在于建立岗位管理的新机制,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于文广系统各事业单位实际情况不同,使整个系统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存在诸多难题,例如,首次设岗聘用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各单位岗位内部等级比例设置、岗位分级的条件及“双肩挑”人员岗位的确定等,是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工作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只有妥善处理这些重点和难点,才能使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顺利完成。

第一、岗位结构矛盾突出,岗位分配困难。近年来,由于各单位加大了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力度,部分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标准相对较低,高级资格职务人数和比例不断增加,有的单位远远超过省规定的高级岗位结构比例(15%),例如,我市文物单位人才队伍结构:高学历,高职称。10个在编人员:1个正高,2个副高5个中级,2个初级。学士研究生2个,大学本科5个,大学专科2个,高中1个。而有些单位学历低,现有人员的专业能力较弱,高级资格职务人才较少,且近期晋升人员也少。若由本系统各事业单位根据《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自主计算出各层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总量进行设岗聘用,则出现部分单位高级人才岗位不足、无法聘用,部分单位高级资格职务人数明显偏少、空缺岗位浪费的现象。这就造成系统内同类人才待遇不一,人才资源分配不均,首次岗位聘用矛盾激化,导致首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难以完成。

第二、岗位分级条件是难点,岗位职责不够明确。各类岗位中专业技术岗位可分为13个等级,正高一至四级、副高五至七级、中级八至十级、助级十一至十二级、员级为十三级。每一级别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是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基础。如何对各类人员进行科学分级,特别是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每一级别岗位的分级条件是开展岗位设置工作的难点之一。在确定岗位等级之后,应该要确定各等级岗位在聘期内的岗位职责、目标任务、考核要求等。但事实上,各单位将岗位设置数据上报之后,才开始逐步修订岗位职责,具有很强的滞后性。

第三、“双肩挑”人员岗位难以确定。“双肩挑”人员在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文件中有明确的定义,是指既承担着专业技术职责又担负一定的管理职责。本系统下属事业机构存在单位较小,人数较少,但既担任领导职务又承担专业技术职责的“双肩挑”人数较多。按照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两类岗位上任职。也就是说“双肩挑”人员一人兼了两类岗位是政策不允许的。因此,如何确定“双肩挑”人员的岗位,是设岗工作的难点之一。

第四、改革不够彻底,没有形成良性的竞争与激励机制。按规定首次设岗聘用工作是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所以,本系统没有实行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的良性激励机制或惩罚机制。尽管各单位公布了各类岗位设置方案、岗位、岗位等级、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进行公开应聘。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首次岗位聘任按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人人有岗位”的状况,没有真正实行择优聘用的竞争机制。同时,未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这将对今后的岗位竞聘、续聘带来诸多困难。

三、改善县级市文广系统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实施工作的对策

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制度,要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管理、调控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相结合原则。

第一、统筹规划,科学确定岗位总量与结构。本系统的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实施工作既要根据上级的政策,又要结合下属事业机构单位小,高、中级人才数量不一,人员知识结构、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相差较远的实际情况,同时,还需考虑文广事业发展目标、人才队伍建设方向、杰出人才晋升空间等因素,由主管局按规定的结构比例,统一核算整个系统各层次不同等级的岗位总量。依据按需设岗,总量控制的原则,分配到局属各单位。并对各单位岗位聘用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动态调整、逐步完善的管理方式,建立指导、监督、管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局属各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功能和职责,在主管局下达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实施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

第二、精确测算,认真研制岗位聘用的实施办法。主管局在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摸清本系统所有职工的职称资格年限、科研业绩成果等具体事项,分析局属各单位事业发展、人才晋升趋势对岗位结构比例的需求。对本系统岗位设置和聘用的实施范围、岗位类别、岗位数量、岗位等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特别是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岗位聘用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例如:本系统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规定:首次岗位聘用时,在主管局核准下达的各层次不同等级的岗位总量限额内进行聘用。同时,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五级岗位应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6年,八级岗位应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6年,十一级岗位应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3年;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新晋升为副高级、中级、助理级资格的,均分别聘任为七级、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等。这样,既保证了整个系统岗位聘用政策的统一性,又确保了首次岗位聘任平稳过渡的顺利进行,使空缺岗位得到有效利用,人才资源分配得到合理优化。同时,适当留有空缺岗位,为年青人才晋升留有空间。

第三、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工作。主管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任组长,分管局长直接负责,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局长兼任,人事科长具体指导、督促。要求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在《慈溪市文广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职责、任务、要求标准、任职条件)和实施细则。各单位制定的岗位实施细则、聘任条件等重大事项,均需通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及时上报至主管局备案审查。

人事专员岗位职责范文3

为深化本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一)由本局主管,经县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纳入管理的事业单位,列入本实施意见的管理范围。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本局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或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意见的管理范围。

(二)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纳入人事、编制部门管理并按06工改套工资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及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岗位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县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确定岗位总量,三类岗位的总量和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一)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二)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三)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四)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五)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行或者有条件实行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1、管理岗位分为五至十级职员6个等级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2、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设置。

3、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总量,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领导岗位数量(包括正、副职)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执行,中层及其以下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本局和各有关事业单位研究确定。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中层领导岗位数的,按照核定数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八至十级3个等级;初级岗位分为十一至十三级3个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待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出台后,按新办法实施。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0.7:4:5.3。高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如经核准的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空缺的,可将空缺数使用于专业技术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空缺的,可将空缺数使用于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依次类推。

4、本局将根据国家和省行业指导意见和本实施意见规定,以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专业技术水平和人员结构现状,确定所属事业单位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

各有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不得擅自突破。可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范围内,自主确定不同类别专业技术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但应优先保证主体岗位的数量和等级。正高级岗位主要设置在单位的主系列,辅系列一般不设置正高级岗位,根据工作任务确需设置正高级岗位的,应严格控制。辅系列岗位等级的设置原则上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等级的设置。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事业单位设置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2、严格控制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其他领域原则上不设置技术工一级、二级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县属事业单位技术工一级、二级、三级岗位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0%,其中一级岗位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1%,二级岗位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4%。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七级、八级、

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我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省委组织部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管理,实行数量控制和条件控制。其任职条件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0]37号)文件规定执行。

3、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是市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实行数量控制和条件控制。

4、事业单位应按照行业指导意见、本实施意见及本单位的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综合因素,拟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条件,报本局审定。

事业单位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由事业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局审核汇总后上报。

(四)技术工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技术工岗位,须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并具有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三级、四级技术工岗位,须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并具有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确定为五级技术工岗位。

获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名次或技术革新、技术发明成果证书的技术工,应聘一级、二级技术工岗位时,在下一级岗位工作的年限可放宽1至2年。

五、实施程序与方法

(一)组织动员,调查摸底。(11月1-11月10日)

成立县建设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班子,制定《县建设局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组织召开县建设局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对整体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学习贯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文件及县有关会议精神。

各有关事业单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文件,对现状进行调查,摸清单位机构编制、在册正式人员和主体岗位等基本情况。

(二)编制《岗位设置方案》,相关材料审核报批。(11月11-11月30日)

各有关事业单位根据省、市文件和国家《行业指导意见》(文件汇编)、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规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标准,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人员结构和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拟定岗位的总量、等级及不同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参考附件2)。局属各有关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由各单位负责人讨论通过,交局办审核汇总,并于11月中旬前报送县岗位设置办公室核准后组织实施。同时,须认真填写如下报批材料:

(1)《关于上报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函》;

(2)《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附件材料;

(3)《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

(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6)《单位按06工改套改工资的人员名册》;

(7)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

(8)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记录复印件等。

(三)编制《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开展岗位聘用。(12月1日-12月20日)

1、各有关事业单位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任职条件和绩效等,《岗位说明书》作为人员聘用与管理的主要依据。同时,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额内,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参考附件6)。《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本局审核后实施。

2、根据《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等,各有关事业单位开始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全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统一使用《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样本)》(目前已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和人员,应根据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及时变更聘用合同)。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单位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或竞聘,根据考核或竞聘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开展认定工作,确定岗位工资。(12月21日-12月30日)

1、各有关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后,须提交以下材料,并经本局审核汇总后,报县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核认定。

(1)《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报告》

(2)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备案登记花名册》;

(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一览表》;

(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

(6)《岗位聘用人员名册》;

2、各有关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经县组织或人事部门认定,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凭县组织或人事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根据所聘岗位,从次月起确定兑现岗位工资待遇。同时,对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做好材料归档工作。总结内容: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总结材料于12月底前报送局办公室。

六、组织领导

(一)本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

(二)各有关事业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抓好本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人事专员岗位职责范文4

【关键词】四责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 建立 岗位分析

一、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建立的必要性

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建立是履行职责,进行问责的依据以及考评的标准,制定规范便于完善考核体系,同时提高各级公职人员素质。以岗定责能够让公务员充分了解自身岗位职责。同时,也是当前我国进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微观体现是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约束公职人员,遵章守纪是对公职人员最基本的要求。

当前部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职位设置要求进行管理,在岗人员不能建立对应关系,导致难以实现权、责统一,难以达到人、事相适。部分公务员岗位职责交叉、分工不明,导致一些职能任务难以明确责任主体,难以界定责任范围。许多单位有类似的岗位职责规范,但是不具体,缺乏操作性。另外,许多单位和部门有成文的职责规范,无问责制度,考核仅限于年终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有名额限制,奖励吸引力小,无法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在晋升和问责方面不够严谨和严格,岗位职责相对明确但是缺乏总纲性的职责规范,各类规范之间出现交叉、确实、一楼的现象。

因此应该应重新对公务员职责规范研究进行了一点创新,在重新修订职位说明书时,强调以职位标准为核心,构建公务员能力素质模型。单位每个工作人员都有明确的分工,各行其职,各负其责,执行比较良好。

二、进行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的分析

岗位分析是以职务为中心,分析和评定各个职务的功能和要求,明确每个职务的职责、权限,以及承担该职务的人员所必须具备的资格和条件。可以说,没有全面、科学的岗位分析也就没有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目标的实现。

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在实现公务员岗位上权责关系配置的科学化、明确化和规范化,其核心问题在于明晰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体系,在党政机关和公务员之间形成结构化的“任务-授权”关系,充分发挥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在公务员管理中的选拔、更新、监控、保障、培训和考核等重大功能,为最大限度实现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奠定基础。

三、三类“四责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的设定要求

结合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来讲,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面临的主要困难是如何制定出能够详细清晰的界定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和综合管理类三类公务员在岗位职责规范建立方面适用范围。如果不能清晰界定者三类的岗位职责规范也就不能确定不同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和所需人员的资格条件,公务员分类改革自然就失去了科学基础,从而难以科学界定三类公务员的清晰范围。

所以针对这个问题,需要建立公务员分类管理下的岗位职责规范,分别是行政执法类“四责”岗位职责规范、综合管理类“四责”岗位职责规范和专业技术类“四责”岗位职责规范。

(一)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的设定要求

综合类的公务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领导能力和较高的群众基础。在制定岗位职责规范时,从综合管理的内容,具体从计划、组织、指挥、监督等工作事项上予以确定。

(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的设定要求

在制定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时应明确其岗位的目标任务,确定技术标准、实行量化衡量。体现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要求,加强专业能力测评。

(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的设定要求

基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特点,在制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时应明确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工作任务、范围、权限和程序等要素。

四、 “四责”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的基本内容

通过公务员岗位分析所获得的工作描述信息和任职资格信息在后续的各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是公务员岗位分析的表现形式,也是公务员岗位分析内容的集中表现。以公务员岗位分析为基础所形成的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与传统的职位说明书最大的区别在于:职位说明书更多地体现静态的岗位描述,而公务员岗位规范是以公务员岗位分析为基础,建立动态、科学、有效的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体系包括四个方面内容:定责规范、履责规范、考责规范、问责规范四个方面,我们称之为“四责”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

(一)定责规范包括:岗位基本情况、岗位职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间、岗位权限、行政审批事项、岗位需求、培训需求、岗位所处的工作环境。

(二)公务员岗位履责规范包括:岗位职责对照、岗位履责规范、直接上级领导意见等。

人事专员岗位职责范文5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6.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9.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10.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12.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

1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总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各级人事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5.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6.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17.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18.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0.特设岗位的设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2.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3.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4.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5.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6.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行业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28.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以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9.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的审核

30.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后实施。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事部备案。

3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32.地(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地(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3.县(县级市、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县(县级市、区)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4.直属机构中垂直管理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报人事部备案后,由国务院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直属机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核准后,由该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六、岗位聘用

35.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6.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7.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38.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39.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40.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七、专业技术一级岗位

4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42.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43.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确定:

(1)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将符合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选进行审核后报人事部;

(3)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确定。

确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八、组织实施

44.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核准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45.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落实单位用人自,确保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46.有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能够参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精神执行。

47.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48.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人事专员岗位职责范文6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6.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9.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10.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指导意见确定。

12.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改革办法结合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另行研究制定。

1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总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各级人事部门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5.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16.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17.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18.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四)特设岗位设置

19.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0.特设岗位的设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2.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3.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4.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5.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6.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行业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28.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以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9.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的审核

30.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后实施。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事部备案。

3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32.地(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地(市)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3.县(县级市、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县(县级市、区)政府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县级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4.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垂直管理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报人事部备案后,由国务院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直属机构,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核准后,由该直属机构组织实施。

六、岗位聘用

35.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行业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6.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7.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及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38.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39.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40.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七、专业技术一级岗位

4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42.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43.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按照以下基本程序确定:

(1)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将符合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

(2)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对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选进行审核后报人事部;

(3)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确定。

确定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八、组织实施

44.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作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核准的各类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45.事业单位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各类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落实单位用人自,确保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46.有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按照《试行办法》、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能够参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的精神执行。

47.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事业单位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48.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人事专员岗位职责范文7

关键词:农业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岗位 等级设置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是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做好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对加强农业人才队伍建设,有效开发农业人才人力资源,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对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公益性服务是事业单位的显著特征。加快推进农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改革,对于转换用人机制,凝聚专业人才,促进公共服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实施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管理是增强农业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科学性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一直沿用党政机关的管理模式,缺乏突出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具有平等主体和特殊权利义务关系双重特征的人事管理制度。实施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用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分配激励机制、人员退出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从而,建立起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性。

实施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管理是激发农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活力的迫切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岗位设置,强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严格规范了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程序,保证择优聘用人员,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为能干事、想干事、有真才实学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拓宽发展平台。同时,合理的岗位设置可以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形成更有利于骨干带头人成长的环境,促进农业人才梯队的高效配置、岗位工作的健康发展。

实施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管理是优化农业人才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按专业技术设岗在宏观上可以使农业事业单位按照正高、副高、中级、初级的模式形成从高级到初级,整体结构合理的农技推广队伍。实践证明,适度比例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可以有效地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并在专业技术队伍中分清层次和重点,起到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的作用。设岗还可以带动人才的合理流动,促使其人员向外、向适宜本人发挥作用的单位、岗位上流动。

推进农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管理改革必须紧紧围绕提高为农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农业人才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推动全局

合理界定岗位类别。国家、省人事部门明确了事业单位岗位类别和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以及高中初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总体结构比例。农业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要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明确其单位的性质和主体岗位。在具体确定各个单位比例时,既要以现有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状况为依据,保证现有正式在册人员能够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又要为将来的事业发展留有余地,确定一个合理的结构比例。在单位主体岗位的基本框架下,要尽量细化岗位类型,比如,我厅属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承担推广、科研、产业开发等方面职责,在专业技术岗位中设置技术推广为主型岗位、推广科研型岗位和产业开发为主型岗位。为突出技术推广和产业开发的中心地位,技术推广为主型岗位数、产业开发为主型岗位数要占较高比例。

科学设定岗位职数。科学设定岗位是岗位管理的本质要求,要根据农业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设置。但同时也要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员的自身实际。既保证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科学、合理,能覆盖单位职能,体现社会功能,同时也要注意有利于充分发挥现有各类人才的作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因事设岗。以“事”为中心,按照工作需要,确定岗位的职数和层次,明确岗位职责,做到有事有岗有责。二是重点导向。从单位实际出发,注意向关键岗位、重点任务倾斜。三是结构合理。选择最适用的主系列和辅助系列,确定各系列最适合的档次,配置每个系列最适合的岗位职数。

明确岗位管理责任。目前,事业单位管理中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没有一个分工细致、责权明确的、可以量化的、便于操作的岗位说明,分工是粗线条的,考核也是粗线条的,难以对每个岗位、每个人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作出一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定性、定量评价。在这次岗位设置中,一是制定详细岗位说明书。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实行一岗一书。明确每个岗位的类别、名称、等级、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岗位条件、岗位考核等内容。经审定后作为单位聘用人员、竞争上岗、考核奖惩、聘后管理、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二要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制度和追究制度,把工作压力变成工作合力。

人事专员岗位职责范文8

一、岗位职责

1.在馆长领导下,负责全馆的日常业务管理和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协助馆长进行业务规划,起草全馆年度业务工作计划、总结及其他业务性文件,定期进行业务统计和分析。

2.负责安排图书馆业务培训和业务评估;负责开展学术活动,进行学术交流,做好图书馆的科研工作。

3.负责建立和保管业务档案,汇编统计报表、年度报表,做好本馆业务大事记。

4、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文献检索与利用》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的教学工作。配合学校教务处和有关教学院系做好《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的教学组织和教学运行管理。

5、负责定期修订教学大纲,建立健全文献检索课各种规章制度、教师培养计划和教学文件,并作好教学文件的建档工作。

7、负责组织为全校师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文献资源利用讲座。

8、负责组织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的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9、负责与其他高校《文献检索与利用》课教师进行交流、学习先进经验。

10、负责组织开展新生入馆教育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图书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3、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为图书情报或相关专业。

5、熟悉图书馆业务。

信息服务部主任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在馆长领导下,负责制定信息服务工作计划,围绕学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积极开展专题信息服务工作。

2.负责做好文献信息开发、信息调研和特色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3.负责调查和了解教学、科研工作,特别是重点学科等对专题文献信息服务的需求,开展课题跟踪、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等专题信息服务,并作好专题信息服务的登记和建档工作。

4.负责开展个性化参考咨询服务,通过E-mail、QQ和在线咨询等多种形式主动为读者提供解答咨询服务,并负责做好读者参考咨询服务接待、登记、解答、查询等工作。

5.负责编制《决策参考》、《文献资源利用指南》和《读者手册》等宣传资料。

6.负责吉林省图书馆联盟和CALIS中心馆际互借、原文索取服务工作,帮助读者查找原文,并负责做好登记、解答等工作。

7.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交换、整理、装订及移交等工作,保证交换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8.负责本部门财产管理、安全保卫、消防和清洁卫生工作。

9.负责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的统计、读者统计、材料与数据的积累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图书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图书馆专业技术岗工作3年以上)。

2、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3、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所学专业为图书情报或相关专业,具有一定的信息开发能力。

5、熟悉图书馆业务。

文献资源建设部主任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

⒈在馆长领导下,组织本馆各类文献资料的采集、分编工作。

⒉根据文献采集原则及图书经费情况,制定文献采购计划,经馆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⒊负责起草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业务工作规则。

⒋调查研究本院学科及专业设置情况,掌握图书出版发行动态,了解图书市场变化,根据教学和读者需求,及时采购相关图书。

⒌加强与读者的联系,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了解读者的需求,经常组织相关读者到现场采书,确保采书质量。

⒍负责本部门职工的业务指导,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⒎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管理,遵守劳动纪律,做好考勤工作。

⒏负责本部门的综治工作,搞好卫生、安全和思想教育等工作。

⒐遵守财务制度,督促采购人员及时结帐报销。

⒑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专业的硕士以上学位。

2、所学专业为图书情报及相关专业。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图书馆管理软件并能熟练地进行操作。

4、具有相应岗位的实践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5、熟悉采、分、编和加工等业务工作流程。

网络技术服务部主任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

⒈在馆长领导下,主持本部的业务、行政工作并协助党政做好本部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⒉负责制订本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⒊负责全馆自动化和电子阅览室管理;负责维护并不断完善本馆网络系统,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⒋ 负责本馆职工计算机操作的培训。

⒌不断完善本部的岗位责任制,检查本部各项日常工作的执行情况。

⒍检查、指导本部职工的工作,定期进行考核;定期总结;打印统计报表,并向本部职工与馆领导报告。

⒎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考核等工作。审批本部人员的三天以内的病、事假及补休手续,并报馆办公室备案。

⒏组织落实馆安排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的素质。

⒐负责本部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⒑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图书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为计算机或相近专业。

3、具有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5、熟悉图书馆相关部门业务。

流通部主任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

⒈在馆长领导下,主持流通部的日常行政、业务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团结带领流通部工作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部门的各项任务,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参加流通部门的具体岗位工作。

⒉按流通部岗位工作的设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工作。

⒊督促检查流通部人员完成各项任务、质量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予解决。

⒋在图书馆年度计划下制订流通部的工作计划,并检查督促本部执行情况。

⒌做好年终总结,就流通部门涉及到全馆某方面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提出建议。按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

⒍负责流通部门人员的考勤、考核等工作。审批本部人员的三天以内的病、事假及补休手续,并报馆办公室备案。

⒎组织落实馆安排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的素质。

⒏负责流通部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⒐负责流通部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安排及管理,做好考勤,按时上报馆办公室 。

⒑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图书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图书馆专业技术岗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

2、所学专业为图书情报或相关专业。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5、熟悉图书馆相关部门业务。

开架图书阅览部主任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

⒈在馆长领导下,主持开架图书阅览部的日常行政、业务和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团结带领开架阅览部工作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部门的各项任务,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参加开架阅览部部门的具体岗位工作。

⒉按开架阅览部岗位工作的设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部门人员的岗位工作。

⒊督促检查开架阅览部人员完成各项任务、质量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予解决。

⒋在图书馆年度计划下制订开架阅览部的工作计划,并检查督促本部执行情况。

⒌做好年终总结,就本部门涉及到全馆某方面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对策提出建议。按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

⒍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考核等工作。审批本部人员的三天以内的病、事假及补休手续,并报馆办公室备案。

⒎组织落实馆安排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的素质。

⒏负责本部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⒐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安排及管理,做好考勤,按时上报馆办公室 。

⒑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图书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图书馆专业技术岗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

2、所学专业为图书情报或相关专业。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5、熟悉图书馆相关部门业务。

报刊阅览部主任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

⒈在馆长领导下,主持本部的事务、行政工作,并协助馆领导作好本部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本部工作职责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其执行结果负责。

⒉规划部门的发展,负责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⒊保证报刊阅览部为读者提供方便、优质的报刊阅览服务。

⒋不断完善本部岗位责任制,建立与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检查本部各项日常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⒌检查本部职工的工作,定期进行考核,定期总结工作,打印各项统计报表,向馆领导汇报。

⒍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考核等工作。审批本部人员的三天以内的病、事假及补休手续,并报馆办公室备案。

⒎组织落实馆安排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的素质。

⒏负责本部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及其他事务性工作。

⒐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工作安排及管理,做好考勤,按时上报馆办公室。

⒑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具有图书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图书馆专业技术岗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

2、所学专业为图书情报或相关专业。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人事专员岗位职责范文9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均须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参照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

3、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4、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种类别的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

5、主要依靠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岗位总量的50%;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事业单位设置的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6、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后勤服务等工作应逐步实现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三、岗位等级设置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人员编制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市及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初次设置按现有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县级正职、县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9、事业单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置,其他等级管理岗位根据编制员额和工作需要设置。

10、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1、根据国家规定的1:3:6的总体控制目标,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实行分级分类控制。分级控制目标为:市属事业单位2:4:4,区(市)属事业单位1:3:6,乡镇属事业单位0.5:3.0:6.5。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2、根据承担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行业特点,每个事业单位确定一个为主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13、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4、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一般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主要在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和科学研究、教学实验、医疗卫生等领域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上设置;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一般控制在25%左右;四级岗位按不超过工勤技能岗位总量40%的比例设置。

15、各级各单位在设置具体岗位时,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功能、规模、规格及专业技术水平等,在不超过总体控制目标的前提下,按国家和省颁布的行业岗位结构比例指导标准进行设置。

16、经批准设置的特设岗位是非常设工作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由核准机关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四、岗位基本条件

17、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8、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管理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19、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0、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

(3)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2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不实行兼职。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部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省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

(3)省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其他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省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是市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原则上不实行兼职。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市内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等领域或行业的学术技术领军人物。

(3)市级以上重点学科、研究室、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4)其他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市内同行业公认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23、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4、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在各类各级岗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各个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

五、岗位设置的审核

25、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有关要求,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提出各类岗位的设置数量、等级和结构比例,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其中,市属事业单位报市人事局核准;区(市)及乡镇属事业单位,经区(市)人事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依据岗位结构比例对岗位设置数量实行集中调控,统一研究制定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或调整)方案。

26、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调整方案,报市人事局核准后,由市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将符合条件的人选逐级推荐上报,经省人事厅审核,省政府同意后,报人事部审定。

28、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三、四级岗位设置,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综合考虑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专业技术水平和高层次人才的数量等因素,集中掌握,重点使用,主要在本科高等院校、重点科学研究机构和骨干医疗卫生单位设置。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事业单位提出设置申请,分别报市人事局和省人事厅核准。其中,市属及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的总量,由市人事局汇总报省人事厅核准;三、四级岗位设置经各区(市)人事局和市直各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二、三、四级岗位聘用后,聘用人员名单须报市人事局备案。

29、特设岗位的设置由事业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区(市)须经区(市)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六、岗位聘用

30、事业单位按照《*庄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办字〔2006〕6号)及有关规定,遵照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公开竞争、合同管理的原则,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自主确定本单位各类具体的岗位设置,明确岗位等级,按规定程序公开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1、事业单位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2、已经对各类岗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管理,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现有聘用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按规定程序备案和确定岗位工资待遇,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

尚未对全部岗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经核准后进行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未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管理的不得新聘人员或将进入最低相应岗位等级的人员聘用到上一级岗位。

33、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及有关要求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之内;在未调整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前,不得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和职数新聘人员。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步到位。

3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以其为主的工作岗位进行管理,执行一个岗位的工资待遇。可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设置管理岗位;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的,应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内,确定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任务。

35、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后,应填写《*庄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手册》(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予以备案,并按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七、组织实施

36、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尽快实现岗位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

人事专员岗位职责范文10

关键词 综合类高校 岗位分析 任职条件 职责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s.2016.04.006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reform of China's higher education system, the position of each position and the corresponding management become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To do the job analysis is an effective means to enhance the competitiveness and comprehensive strength of the University. As a gathering place for cultivating high level talents and academic research,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can improve the teaching effect and improve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results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ifferent duties and responsibilities.

Key words comprehensive universities; post analysis; terms of service; duty

岗位分析也被称为“职位分析”或“工作分析”,通俗的说就是对社会上不同岗位的定位、责任、工作范畴以及岗位要求等领域进行的全方位、有深度的系统研究,根据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等。岗位分析通常用来解决以下问题:此岗位做什么(what);由谁做(who);什么时候完成(when);在哪儿完成(where);服务对象是谁(whom);为什么要完成此项工作(why);怎样完成工作(how);业绩标准及工作报酬(how much)。鉴于各高校特征,本文主要研究工作内容即岗位职责、由谁完成即岗位人员及其任职资格、完成原因即岗位意义、业绩标准及报酬即考核要点等。

1 综合类高校岗位分析的意义

高校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摇篮,其对各岗位教职员工的岗位分析与管理是提高高校教学质量和效率的强有力手段。

在笔者看来,实行科学的岗位分析是高校改革的重要途径,也是高校人事制度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无数的实践证明,有效的岗位分析将为人事预测及教学安排提供足够的数据支撑,会让人力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更为科学、合理。

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到各个角落,高校也不例外。这就要求对高校教师也必须实行更为合理的激励机制,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在这种背景下,岗位分析就显得十分必要,尤其是可以为高校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和合理的薪酬制度提供参考,从某种程度上,也会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最后,岗位分析有利于增强教师的竞争意识和岗位意识,加强其岗位责任制,进而使教师队伍结构逐步趋向合理化。

2 高校教师岗位分析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教育工作同样如此,只有具备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才可能培养出现代化的全素质人才。随着我国高校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尽管不同层次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职务结构有很大的差别。

具体而言,一个高校所需要的教师数量、管理体系是有学校的定位、学科数量所决定的,而且要受到教育经费、行政体系等多方面的制约。大体上,我国高校教师类岗位总体可分为教学型、学科型和科研型。教学型教师分为如下四个职务: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学科型分为:教授和副教授;科研型分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实习研究员。

2.1 各教师岗位的任职资格

在高校任职的教师均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此外,不同导向的教师还需有各自不同的任职资格。

(1)教学型教师的任职资格:这类老师一般都要求具备很扎实的理论素养,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并形成了自己的教学体系,而且有一定的教学成果体现;而对于刚入职的教师,学校将会组织院系教学委员会和教务部门进行相关的认定,包括教师每年至少应讲授两门课程等(一些高校也会具体规定一定数量)。其中,教授需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的能力;副教授应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掌握本专业系统性知识,具有独立开展专业研究的能力;讲师能够独立、系统地讲解专业课程,具有开展辅助研究的能力;助教应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基础,能够辅助(副)教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2)学科型教师的任职资格:最基本的就是必须熟悉本学科的知识脉络,并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造树和学术成果,能够对学科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力,教授、副教授是本学科的主要学术带头人。(3)科研型教师的任职资格:首先必须是领域内的行家里手,具体而言就是为主要学科带头人、领军人物,或者是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承担者,或者是部级学术基地的主要研究者、学术带头人;有突出贡献的科研成果或重大转化成果。

2.2 各教师岗位的职责

各岗位教师都担负着“身正为范,学高为师,勤奋工作,教书育人”的职责,同时,教学型教师和学科型教师还有科研型教师分别担负着各自的岗位职责。

(1)教学型教师的职责:首要职责是从事教学,需完成学校、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及必要的听课、课程计划任务等。在常规教学中,教授学生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让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掌握该课程的核心知识,为之后的学习或工作奠定坚实的根基。标准严明的学校,规定从事教学的教师在授课内容上,要不断丰富专业知识和了解学科技术的应用前沿,引导学生灵活掌握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实践应用能力和职业发展基础;在授课形式上,要求教师积极地运用多媒体手段,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学生一味地接受文字知识,而忽略其在实际中的应用。(2)学科型教师的职责:教授和副教授在从事教学或科研等工作的同时,必须结合学科建设的要求承担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学科型教师有义务促进本学科的发展,提升学科的科学地位等。(3)科研型教师的职责:这些教师往往决定着高校的科研实力,他们主要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兼顾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工作,且多以带学生进行科研项目为主,具有高级职务的研究人员根据需要承担培养研究生的任务。科研工作主要包括科学理论研究、学科技术研发,具体体现为:承担项目、论文数量、专利申请量、学术地位等。

在高校各教师岗位中,教师的教学工作与学科发展互相促进,教师的科研工作与教学工作也是相辅相成的,教学工作将学科发展置于教学第一线,从育人角度展现了学科进步带来的成果。

3 高校非教师岗位分析

3.1 高校非教师岗位的分类

高校非教师岗位主要分三个大类: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服务岗,一般都实行坐班制考核。(1)专业技术岗位: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服务的岗位。(2)管理岗位:是指那些在承担教学任务的同时肩负管理职能的岗位。(3)工勤服务岗位:需要具备一定技能,从事高校后勤保障、教学生活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岗位。

3.2 高校非教师岗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

作为任何岗位的基础条件,非教师岗位的人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能联系本职工作实际,积极钻研业务,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1)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主要包括:完成学校规定的技术服务、科研、公共服务,要求其认真执行专业技术工作,为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参与综合性业务课题、工程或改革、调研工作。(2)管理岗位根据岗位职责主要包括: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和工作安排,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主持或分管本部门管理工作,或专职从事特定的高层次管理工作;要求独立承担或主管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或专项业务,独立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的公文或文稿,指导本科室人员的管理工作等。(3)工勤服务岗位要求掌握该岗位及与之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以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能解决该岗位的技术,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圆满完成本岗位任务。

4 高校“双肩挑”职位分析

“双肩挑”一般都是从教师队伍中挑选一定比例的人兼任管理工作,在一定时期内,这样的制度避免了外行领导内行,实现了专家治校、行家管校的目标。但双肩挑也会产生一些弊端,对于该岗位的人员而言,身兼双职会使其承担的工作量增加,如果将大量精力投放在行政工作上,则专心搞科研的时间就会减少,反之,如果他们将过多的时间投放在学术科研方面,其管理工作也会受到影响;在职务编制方面,由于能够担任双肩挑职务的人,通常都是拥有高级行政职称的人,他们同时占有双岗职位,使行政人员聘用编制紧张。

5 综合类高校岗位分析策略

5.1 符合院校岗位特点

综合类高校职位分析要与办学理念、培养目标、教学改革和就业市场等紧密联系。高校岗位的设置与管理不仅关系到院校的教育教学成效,而且对院校的品牌建立和发展也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高校岗位分析应密切与其自身情况和优势等紧密联系。各岗位分析都应符合各院校岗位的特点、做到专业化、制度化。

5.2 与岗位聘用相匹配

岗位分析能从根本上了解岗位需求,岗位分析清楚地体现了任职资格和职位职责,为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同时也为聘用到更合适的人选提供准备。

5.3 与人力资源相结合

职位分析是人力资源管理和组织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核心环节,如果缺乏职位分析或职位分析不到位,会影响进一步的人员招聘、教职员工的绩效评价与管理、薪酬管理等。岗位分析环节如果出现问题,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环节就会脱节,不可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岗位分析应与人力资源紧密结合。

我国综合类高校的岗位分析,在日渐完善的过程中,高校和教师仍有问题存在,如:部分院校的教师聘任制度形式化严重、不够规范,各岗位的考核、评价指标不明确;教师对其工作岗位应尽的职责履行不到位,教师自我管理不彻底,各领域名师、教授重科研轻教学等。最常见的问题如:基于量化考核给高校教师的压力,使得教师不得不忙于发表文章,从而造成高校风气问题和学生受教育质量问题等。虽然认识到问题的存在比较容易,但解决问题,完善高校岗位分析的改革,仍需要政府和高校的不断探索和努力,高校各岗位在适应现有制度的同时,应不断地对该岗位进行与时俱进的分析并形成岗位说明书,助力学校的进步与发展,为教育事业和科研事业打造更辉煌的未来。

参考文献

[1] 张维迎.大学的逻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 姚若松,苗群鹰著.工作岗位分析[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3.

[3] 黄永乐.浅议高校教师的分类与多元评价[J].高等教育研究,2010.3(3).

[4] 周颖.高校教师岗位设置研究――员工职业发展视角[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8.5.

人事专员岗位职责范文11

关键词:高职院校;岗位设置管理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一、高职院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1、高职院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深化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推进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是建立健全六个机制,即合同用人机制、公平竞争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分配激励机制、人员退出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而岗位设置管理涉及到高职院校人事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人员的聘用要以岗位需要为前提;合同管理则要以岗位职责为依据;绩效考核要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工资待遇要根据岗位等级而确定。因此,深化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迫切需要加快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2、高职院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是深化高职院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高职院校实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制度,目的是要把岗位管理制度作为高职院校的基本管理制度,把聘用制度作为高职院校的基本用人制度,从而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一套符合高职院校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的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3、高职院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2006年开始实行的收入分配制度,是以岗位绩效工资为核心的收入分配制度,突出岗位绩效的激励功能,将岗位作为确定工资的主要因素,以岗定薪,这就迫切需要科学设置岗位,确定每一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制定一系列岗位设置管理配套制度,为全面实施高职院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依据和基础。原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9号)文件明确规定,在按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之前,专业技术人员暂按所聘职务对应岗位的最低等级套改岗位工资,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经核准后,再按确定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同时,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也会随着岗位设置和新岗位的确定,以岗定薪。可见,必须抓紧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缩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岗位设置的“时间差”,以确保高职院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二、切实做好高职院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思路

1、加强领导,为岗位设置管理提供组织保障。为保证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高职院校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高职院校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监督小组,主要由纪委、监察室、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受理聘用工作中的投诉和申诉事宜。学校二级教学单位、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成立聘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岗位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

2、学好政策,全面准确领会文件精神。岗位设置管理是高职院校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关系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高职院校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加强宣传和学习,利用各种机会,采用多种方式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原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文件和行业指导意见,以及省、市实施意见。上级有关岗位设置的文件是高职院校岗位设置的纲领性文件,是高职院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的政策依据,它不仅具有指导性,还具有约束性、强制性,必须认真学习、准确领会,贯彻落实。

3、精心设计,切实做好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编制岗位设置方案,是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高职院校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岗位调查和岗位分析,理清学校现有教职工的状况和岗位情况,摸清岗位设置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根据学校的编制情况、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从有利于高职院校整体功能的发挥和目标任务的实现,立足现状、着眼长远、突出重点、体现高职院校自身特色,科学合理地编制岗位设置方案。

4、坚持原则,科学设岗。高职院校推行岗位设置与管理,其基本价值取向还是推进高职院校发展。岗位设置是聘用的基础,推行聘用制度,加强岗位管理,必须从科学设置岗位这个关键环节入手。高职院校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岗位设置过程中,要坚持按需设岗与合理调控相结合、优化结构与精简效能相结合的原则,以学科专业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为基础,科学规划岗位,合理配置资源,保证每个岗位工作任务饱满,岗位效能最佳。在满足实际需要、从严控制的基础上,保证重点岗位,兼顾一般岗位,向重点专业、重点领域倾斜。

5、重视现实,兼顾历史,科学制定岗位任职条件。制定科学合理的岗位任职条件是做好岗位设置的基础性工作。高职院校要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及各项事业发展等需要,设置各级各类人员岗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任职条件。虽然《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对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做出规定,但是高职院校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明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具体任职条件,规定拟聘任岗位的人员应履行的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任务。

6、坚持条件,精心组织岗位聘用工作。岗位设置完成后,高职院校要根据核准的岗位数量和设置的具体岗位,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人员聘用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开展岗位聘用。在聘用工作中,高职院校应成立聘用委员会,二级教学单位成立相关聘用组织,分别负责相应的岗位聘用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教授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建立校内外同行专家学术评价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教职工和专家的意见,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7、严格管理,科学考核。高职院校岗位设置与管理,其保障机制就是加强聘后管理,进行科学考核。通过考核,全面客观地评价受聘者的工作业绩,激励、督促受聘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充分调动受聘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高职院校总体办学目标的实现。在考核过程中,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教师的考核,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既要重视教师的绩效考核,也要尊重教育和科学研究的规律,采用弹性考核机制,正确处理好“质”和“量”的关系。对于管理和工勤岗位的人员,主要考核其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

三、实施高职院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高职院校推行岗位聘任制是一项全新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在运行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问题。

1、国家尚未出台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绩效工资制度,影响高职院校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积极性。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岗位工资与聘任管理改革较多考虑的是基本工资问题,难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岗位聘任很难真正落到实处。

2、高职院校尚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合理的人员流动机制。长期以来,高职院校属于事业单位,能进不能出的问题普遍存在,人员流动渠道不畅,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在岗位聘任中落聘的人员只能内部消化,无法实现人员的分流。

3、岗位聘任与身份定位无法彻底脱钩,难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用人机制。如,“双肩挑’,人员的归属和分流问题,在岗位聘任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难度很大。很难说高职院校哪些管理岗位领导不需要有专业技术背景,且绝大多数领导干部是从政治和业务素质较好、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骨干中选的。若其中一部分领导不能算“双肩挑”人员,势必降低了工资待遇。因此,许多高职院校为化解矛盾,尊重现实,仍存在因人设岗现象,难以真正淡化身份,实行岗位聘任。

4、许多高职院校尚未设置科级管理机构,未推行管理人员职员制。因此,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如未担任领导职务的,只能享受九级职员的工资待遇。则将会降低相当一部分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影响高职院校管理队伍的稳定,很难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人事专员岗位职责范文12

本人结合自身专业在成都电业局的人力资源部进行一周的专业调查和专业实践,受益非浅。

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和实施,中层领导班子的建设与管理,劳动、人事、工资、保险、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鉴定、员工教育培训、人事档案、劳动保护、离退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人力资源部设置正副主任各一名,其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一要有爱心:爱职业,爱员工、敬重领导。二要有责任心:认真做好工作中的每一件“小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事无巨细,事事重要,事事都是责任。三要业务精益求精:时时、事事寻求合理化,精通人力资源管理业务,知人善任,用人有方,追求人与事结合的最佳点。四要具有探索、创新、团结、协调、服从、自律、健康等现代意识。五要树立诚信观念。诚信乃做人做事之本。

由于人的工作是最复杂微妙的工作,人力资源主任这个职位是对个人品性要求很高的一个职位,需要以积极的心态去全身心的投入其中。想成为一个合格甚至优秀的人力资源主任具备以下方面的素质:

具备公正、忠信、坚定勇敢的意志力。对于人力资源主任来说,只有公正才可以做到无私,才能够客观地对人力进行评估、确定,在选拔、推荐、使用人才时坚持"唯才是用"的原则。还要具有坚定勇敢的意志力才能使自己在人力资源的构造过程和开展自己的工作中,承受来自于各方面的压力和挑战来坚持公正、忠信的原则。

具备广博的社会科学知识。一方面可充分利用各种社会科学知识或方法,对人性的分析判别提供技术保证。另一方面,一个人力资源的负责人同时要和不同专业、不同领域的人员接触相处,广博的社会科学知识有助于提高对各种人才以及各类人才和不同层次的人才进行验核判别,也有利于人力资源建立广泛的社会关系,为建造单位或组织所需的人力资源库营造条件。

具备实现人力资源有效管理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这些知识和能力包括:人力资源规划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手册设计的能力;职位分析和绩效考核管理能力;薪酬与福利管理能力;人力资源开发、培训能力;人事制度管理能力。当然,作为人力资源经理还应具备组织能力、领导能力、表达能力、自信力(以及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兴趣或爱好)等其它素质能力。

当前成都电业局正在深化改革,以强化科学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的,以电力企业实施公司化改组、商业化运营、法制化管理为取向,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特征,依据“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强化综合协调、监督保证职能,真正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规范合理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组织管理体系。为此正在认真搞好自身定机构、定员、定岗、定责工作,规范内部机构、岗位设置。设置了局长工作部、生技部,财务部、电力营销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等机构,其中人力资源部在进行有效的人员配置和岗位设置,对内部人力资源合理组织,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和途径,以较少的人员创造出较大的经济效益:加快电力发展步伐,创造更多的饿就业岗位;清退临时工,安置富余人员;控制新增人员,把好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一律按时办理退休手续;规范岗位条件,各类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学历或职称:主要生产岗位上的中、高级工岗位人员必须具备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本岗位高级工以上证书;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后勤服务岗位上人员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即竞争上岗为核心,打破岗位人员聘用上干部和工人身份界限;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严格考核。

同时在工资制度方面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规范工资分配体系,加强岗位技能工资制的管理。技能工资制有基本工资和辅助工资组成,基本工资由技能工资和岗位工资组成,技能工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过渡技能工资标准,即以员工现行工资标准扣除xxxx后,暂就靠入技能工资标准,作为其过渡技能工资。岗位工资是员工所在岗位劳动责任轻重,技能要求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好差,通过科学评价而确定的工资,由于泸州电业局把岗位划分为生产岗位、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两大类,分别按照“岗位劳动评价结果”确定各岗位的岗级,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生产岗位岗级以220kv变电站的值班长为最高岗级12 2级,最低岗级为3 2级;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以电业局局长为最高岗级19 2级,最低岗级为3 2级。辅助工资由年功工资、暂未列入基本工资的国家规定的各种津贴补贴、各种奖金、浮动升级工资、电业局确定的各项补贴组成。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实施是与灵活多样的具体分配形式结合,把岗位、技能工资的一部分和奖金、津贴捆在一起,实行一岗一薪,在岗人员易岗易薪,岗位工资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