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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

时间:2022-03-19 07:12:58

农田水利

农田水利范文1

1农田水利工程水闸设计要求

1.1稳定性。农田水利工程水闸建设使用需要重点保证其工程稳定性,水闸在上游进行拦水,上下游水位差容易形成较大的水平压力,水闸受水压力影响可能会向下游方向产生侧滑动。因而在水闸设计中要从工程角度考虑其自身要具有足够的重量,从而维持稳定性,建成的水闸在无水期或未进行挡水时,容易受垂直荷载影响,基底压力在大于地基承载力的情况下会产生塑性形变,水闸可能会滑动或被直接挤出,因而在设计中要保证其具有一定的底板面积,使基底压应力减小[1]。1.2解决渗流。农田水利工程水闸在挡水中受到上下游水位差作用,水闸闸基与河岸的连接部位容易产生渗流,从而对闸底施加压力,水闸重力减小,则抗滑稳定性也降低。农田水利工程水闸两岸或闸基为土基时,土层中的细小颗粒会被渗流带走,同时会有翻沙鼓水现象出现在闸后,严重甚至掏空两岸和闸基。[2]对于农田水利工程水闸设计需要考虑挡水水流量问题,做好水闸与岸坡的连接设计,减少渗流问题。1.3防止冲刷。农田水利工程水闸在开闸泄水时,下游水深较浅或无水,上下游水位差使水流在过闸过程中产生较大的流速,能量聚集从而使水闸受到严重的冲刷作用。水流冲刷范围过大,容易发生工程事故。因而在水闸设计中需要进行实地调研,合理设置水闸闸孔数目,防止闸孔开启时有折冲水流产生,设计农田水利工程水闸闸孔要依据相关工程标准,在计算分析的基础上保证设计参数科学,减少下游河岸受到的冲刷,增强水闸建设、使用的安全性与稳定性。

2农田水利工程水闸设计内容及方法

2.1结构部分。农田水利工程水闸设计中关于组成结构部分的设计不需要进行统一的样式规定,由于农田水利工程水闸在不同地区和自然环境下进行建设、使用,受到的影响要素也不同,因而需要在地方性的情况勘查中使其外在形式和主体结构呈现适用性和针对性特点。[3]农田水利工程水闸设计中关于结构形式设计需要与当地的水流特性、水闸功用和地势结构等相适应,在水闸设计中要考虑其实际负载能力,使翼墙与闸室的抗滑作用稳定,分析水闸地基下沉情况,根据选址状况处理好农田水利工程水闸现场地基结构问题,对于农田水利工程水闸分部结构和整体结构要进行综合性的规划计算,提高水闸结构功用以及使用安全性。2.2选址部分。水闸作为重要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部分,需要在实际设计过程中根据相关功用分析进行选址,在充分了解和掌握当地的地质、地形、地势、泥沙、水流量和降水等情况后,坚持经济性原则,保证农田水利工程水闸设计选址可靠和安全。[4]水流相对平稳的状况下,河床与岸坡稳定状态更佳,地基坚实度高,抗滑与抗渗能力均较强,因而农田水利工程水闸选址应该尽量选择在河段开阔地段。设计农田水利工程水闸闸槛高程时,要使其过闸单宽流量具备一定的适应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要与农业生产相适应,在工程布局上做到统一规划,综合性的分析和选择农田水利工程水闸闸址和闸槛高程。2.3抗渗部分。水利工程建设的目的是为人们提供农业生产需求,但是由于其特殊的工程环境影响,水利工程水闸需要集中做好抗渗设计与排水设计,结合上下游地基情况和最高水位差情况,应用工程技术等手段,使非渗漏底板和渗漏设施在统一的渗流区域能够形成密闭不透水的边界状态,同时处理好水利工程水闸地下轮廓线等。[5]在设计工作中需要确定安全范围内地下轮廓线对应的下降坡度和渗流值,并在此基础上精确计算出抗渗水性和渗透压。要有效提高水利工程水闸防渗性,还可以在渗流面上设置排水沟槽、减压井和反滤层等,将渗水安全、迅速、稳定的引流到下流。2.4尺寸、样式部分。水利工程水闸设计关于尺寸和样式等部分设计需要参照相关工程指标与要求,结合实际水利工程情况,分析水闸的运用方式以及水流过闸的状态,确定闸孔净宽度。水利工程水闸设计在尺寸和样式规划中要根据水力学方法计算水位指标等,对于不同工程建设区的水闸建设应用的尺寸标准不同,计算过程中根据排水闸、进水闸、节制闸、分洪闸和挡潮闸等不同类型闸的用途和使用需求,选用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标准也不同。[6]农田水利工程水闸设计技术要求较高,保证相关设计合理,能够为后期的农业生产提供基础保障,使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水平和生产效益同步提升。

3结语

我国设计和修建农田水利工程水闸历史悠久,在江河灌区和平原地区均有修建大小不同的水闸,在挡潮、灌溉、航运、排涝和防洪等不同方面均取得重要成效,生产效益与经济效益突出。农田水利工程水闸类型较多,包括排水闸、进水闸、节制闸、分洪闸和挡潮闸等,在实际设计中需要重点考虑稳定性问题、渗流问题、冲刷问题和沉陷问题等,在设计修建过程中要根据自然地理环境勘查结果,做好技术分析,在设计中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对农田水利工程水闸的尺寸、样式等进行确定,保证农田水利工程水闸建设使用有效。农田水利工程水闸设计是一项技术性工作,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结合多种工程性资料,重点分析水闸在农业灌溉和防洪抗汛中的使用问题,完善设计内容,提高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效益。

作者:窦艳飞 单位:安徽省·水利部淮委水利科学研究院

参考文献

[1]曲斌,孙晓峰.农田水利工程中水闸设计的探索[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17:160.[2017-08-08].

[2]刘伟峰,张瑞.农田水利工程中水闸设计的探索[J].科技创新导报,2012,14:133.[2017-08-08].

[3]梁坤,丁大龙,胡晓萌.关于水利水电工程中水闸的设计探讨[J].信息化建设,2016,06:360.[2017-08-08].

[4]郑学良.关于水利水电工程中水闸设计与施工的探讨[J].低碳世界,2016,28:107-108.[2017-08-08].

农田水利范文2

1、为什么要制定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农田水利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农田水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我国人多地少水缺、水旱灾害频繁、水土资源不匹配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农田水利建设在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我国在占耕地面积一半的灌溉农田上,生产了占全国总量约75%的粮食和90%以上的经济作物,农田水利对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我国农村生产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农村大量劳动力进城务工,土地流转加速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劳动动员机制弱化,农田水利建设组织难、投劳难、管理难等问题十分突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田水利投入不断加大,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但目前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动工作,管理基础较为薄弱,建设投入、规划统筹、运行维护、用水管理等制度不够健全,立法缺位的问题在一定程度制约了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因此,全面总结多年来农田水利工作实践经验和地方立法经验,研究制定《农田水利条例》,把中央关于大兴农田水利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为农田水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对农业节水、灌溉排涝、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保护等作了原则规定,但难以满足引导规范保障农田水利发展的需要。条例是新中国关于农田水利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是一项开创性和填补空白的立法,是水法规体系中具有支架作用的重要法规。条例明确了农田水利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政府责任,建立了农田水利规划制度,强化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完善了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机制,规范了农田灌溉与排水管理,规定了保障扶持措施和法律责任。条例充分体现新发展理念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立足于促发展和保民生,其颁布实施,在农田水利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于切实推动农田水利事业全面步入法治轨道、从根本上扭转农田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必将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2、 科学规划是农田水利发展的重要基础,条例对科学规划作了哪些规定?

当前,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部门较多,这对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支持农田水利发展是有利的,但要注意避免各有关部门按条块体制多头管理、工程建设投入分散、重复建设、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为此,条例把“科学规划”作为发展农田水利的一项基本原则,明确农田水利规划的法律地位,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并着重建立了规划统筹机制,作了以下具体规定:一是明确农田水利规划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授权的部门批准;二是规定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农业生产需求、灌溉排水发展需求、环境保护等因素,并广泛征求基层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三是强调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是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四是规定编制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规划涉及农田水利的,应当与农田水利规划相衔接;五是要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田水利规划组织制定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安排的与农田水利有关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

3、为了解决农田水利领域的“重建轻管”问题,条例对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与管理作了哪些规定?

我国农田水利基础薄弱,许多地方建设任务重,投入需求大,工程管护经费不足。多年来,各方面反映农田水利“重建轻管”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存在“有人用、无人管”现象。为解决这些问题,条例把“建管并重”作为发展农田水利的一项重要原则,并作了以下具体规定:一是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农田水利管理中的责任,为强化农田水利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区分不同情况规定了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主体,建立健全运行维护制度,明确运行维护责任;三是建立运行维护经费合理负担机制,要求工程所有权人落实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保障运行维护工作正常进行;四是强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人对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工作的监督;五是规定危害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禁止行为,明确因开发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应当经过同意并予以补偿;六是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为农田水利管理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4、农业是用水大户,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节水优先”方针,条例对农业节水作了哪些规定?

农田灌溉用水在各类用水中占有较大比重,农业节水发展相对滞后,无序用水、大水漫灌、计量设施不完善等情况在一些地区比较突出,用水管理是农田水利的重要环节。为加强用水管理,促进节约用水,条例在总则中将节约用水作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中的一项重要义务。同时,作了以下具体规定:一是规定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各地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农作物灌溉用水定额;二是明确农田灌溉用水应当合理确定水价,实行有偿使用、计量收费,通过市场机制和水价政策促进农业节水;三是在灌区范围内实行计划用水,灌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取用水计划,制定灌区内用水计划和调度方案,与用水户签订用水协议;四是规定加强对农田灌溉用水的水质监测,控制和合理利用农田排水,防止农业面源污染;五是鼓励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技术和措施,要求根据水资源条件规划建设商品粮、棉、油、菜等农业生产基地。

5、投入不足是制约农田水利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了做到“两手发力”,条例对鼓励民间投资作了哪些规定?

农田水利是公益性事业,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和财政的主渠道作用,同时也要按照中央要求和农田水利发展实际,不断拓宽投资渠道,特别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田水利建设与经营。为此,条例作了以下具体规定:一是规定国家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和其他社会力量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依法保护农田水利工程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二是明确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行政府投入和社会力量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将社会力量投入作为农田水利投入的重要渠道。三是强调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相关信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提供灌溉服务、收取供水水费等方式,开展农田水利工程经营活动,保障其合理经营收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经营农田水利工程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四是从补助、信贷、用电、培训等方面对社会力量参与农田水利建设与经营给予扶持。

6、条例将于20xx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保证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将采取哪些措施?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开启农田水利工作新纪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以此为契机,促进农田水利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深刻领会。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充分认识条例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制度,切实提高依法推进农田水利事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面向社会,加强宣传。采取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方式,面向社会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要让社会各界、相关行业都了解和遵守条例,为条例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大力度,确保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水利工作的一件大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按照条例的规定组织开展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同时,抓紧制定条例的配套法规和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加快推进农田水利专门立法。

农田水利范文3

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完整版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田水利发展,规范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田水利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田水利,是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等灾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采取的灌溉、排水等工程措施和其他相关措施的总称。

《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对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已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农田水利是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

发展农田水利,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建管并重、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田水利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农田水利的投入,保障农田水利的发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移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田水利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农田水利工作。

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承担农田水利管理和服务的具体工作。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动员和组织村民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

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负责对农田水利工程实施日常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农田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

第八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移民等有关部门编制省级农田水利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设区的市、县级农田水利规划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审定。

农田水利规划经批准或者审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等有关规划。

农田水利规划应当注重保护生态环境,考虑农田水利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十条 编制省级农田水利规划,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编制设区的市、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应当征求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基层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等组织,以及村民代表、有关专家的意见。

第十一条 农田水利规划是开展农田水利活动的依据,应当严格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每五年对农田水利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一次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农田水利规划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报批或者审定。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国土资源、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移民等部门,按照农田水利规划,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以工代赈、商品粮基地建设、土地整理等项目中的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地制宜地集中连片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村民投工投劳、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建立多主体、多渠道投资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对社会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办法予以支持。

社会资金捐建的农田水利工程,捐建者可以对捐建工程行使冠名权。

第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遵循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村民对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工投劳。

第十五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做好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区域的农田水利建设,发挥其在农田水利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开展农田水利建设。

第十六条 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编制实施方案。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内容、规模、施工单位等有关情况,在工程所在地公示。

第十七条 农田水利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标准建设。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程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

第十八条 政府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竣工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竣工验收;其他主体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竣工后,投资者或者受益主体应当组织竣工验收。

农田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造册,有关部门、投资者或者受益主体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九条 农田水利工程按照下列规定确定管理主体:

(一)政府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工程管理权限设立或者确定管理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二)财政补助或者集体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自行管理,或者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确定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协议;

(三)社会投资的农田水利工程,由投资者或者按照投资者意愿确定管理主体或者管护人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的,应当同时明确该土地上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责任。

第二十条 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主体应当落实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制度,定期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并接受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养护费用,由受益主体承担,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灌排工程运行维护经费的财政补助机制。

第二十一条 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或者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控制本行政区域的农田灌溉用水总量;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农作物灌溉定额,报本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二十二条 农田水利工程实行有偿灌溉供水。

农田水利工程灌溉供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农田灌溉用水实行计量收费。无计量设施,不能实行计量收费的,可以按照实际灌溉面积收费。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农田灌溉用水和排水的水质监测。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废水用于农田灌溉。

第二十四条 鼓励并支持农业节水,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发展节水型农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推行渠道防渗、喷灌、微灌、滴灌等工程节水灌溉措施,推广控制灌溉、非充分灌溉、节水点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降低单位面积灌溉用水量,提高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率。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农田灌溉供水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提供应急用水。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主体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农田灌溉供水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以灌溉功能为主的水源工程,在农田灌溉期,应当优先保证灌溉用水。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移民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田水利信息共建共享机制,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和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队伍,并定期对其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应当承担辖区内农田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维修、养护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队伍、基层水利工程管理机构等组织和个人开展农田水利的相关活动。

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队伍应当提供节水灌溉、抗旱排涝、设备维修、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农田水利的使用效率。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农田水利规划实施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维护等情况开展定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田水利执法巡查制度和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农田水利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农田水利规划或者违反农田水利规划审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

(二)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

(三)截留、挤占、挪用政府投入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

(四)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已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农田水利范文4

关键词:农田水利;规划;设计标准

引言

农业要发展,农村要进步离不开农业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工程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在一定程度上在农村工程规划中有着关键性的意义,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绝对重视,农田水利规划设计工作顺利进行,进而设计出比较科学合理的农田水利方案,使农村经济得到发展,农业大繁荣。

1 农田水利规划设计标准

依据一定的标准来进行设计,农田水利才能顺利进行。由于田地里所种植的农作物每一年都有一定的变化,农田水利灌溉也会有一定相应的变化,以往的经验不能成为农田水利灌溉数量的参考依据,而是应该以具体的农作物、现有水利设施状况、灌区水源的来水状况、农业经济发展情况综合考量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设计出来的农田水利规划才是科学并且合理的。

1.1 农田水利抗旱天数

抗旱天数指的是以灌溉设施(塘坝、小水库等)的供水能力为依据,以连续无雨和降雨很少的情况下,可满足农作物用水需要的天数作为标准。例如,如果灌溉设施中的水可以确保连续无雨80天的用水,那么,该水利规划设计的标准就是80天,以上抗旱天数的确定是以规定时间内当地农作物需水迫切的时期为标准,另外再设计中还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2 农田水利灌溉设计保证

农田水利灌溉设计保证率是指在长期使用期间内,某个水利灌溉工程灌溉用水得以满足的年数与总年数的比值,该比值的百分数即为灌溉设计保证率,可用符号“P”来表示,例如一个地区的灌溉设计保证率为80%,就说明P=80%。所以,在农田水利工程进行设计时,设计方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尤其是当地的水源情况与作物种类,确定水利工程的规模,例如,在水源充足、以种植水稻为主的地区,设计保证率应在70%-95%之间;如果在水源缺乏、以旱作物为主的地区,水利工程设计保证率应在50%-80%之间。

2 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

2.1 预测分析规划设计的建设规模

2.1.1 确定农田水利各项规模

灌溉面积应该以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农业生产中农田水利处于重要的位置,所以在了解了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的基础上,本着增加农民收入和确保粮食安全的原则,将农业经济发展对农田水利建设的需求放在首位,经过分析和论证,确定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各项目的规模。

2.1.2 确定农田规划区域水资源的供求平衡状况

农田灌溉面积的潜力是一个地区水资源供求状况的重要标准。通过对可供灌溉利用的水资源对小型农田灌溉面积的潜力的分析,论证农田水利灌溉面积的发展潜力,统计区域内的水资源承载力,根据水资源综合规划确定的灌溉用水总量使用情况及其控制指标等因素,对农业生产内部对水资源的总需求情况进行分析,进一步确定小型农田规划区域水资源的供求平衡状况。

2.1.3 分析农田水利灌溉面积的发展潜力

应该依据当地的实际耕地面积等自然情况来分析当地的耕地资源对农田水利灌溉面积的潜力,得出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结论。

2.1.4 预测灌溉面积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分析,综合预测出农田水利工程的规模和灌溉面积。

2.2 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

2.2.1 取水方式的设计

取水方式的设计是农田水利规划设计中的关键环节。不同地区的灌溉水源是确定取水方式的设计的重要依据。通常情况下,灌溉水源可以分为提水取水灌溉和自流取水灌溉两类。文章重点介绍自流取水灌溉。所谓的自流取水灌溉就是以河流为主的水源。自流取水灌溉有坝取水和无坝取水两种类型。有坝取水是基于农田水利规划附近的水源水位比较低,不能自留到农田中,需要在河道上修低坝或节制闸将水源引导农田来保证正常的灌溉。无坝取水又可分为建闸与不建闸两类。如果没有建闸在防汛期很可能发生水流量无法控制,进而洪水冲毁河道,农田被淹的情况。所以建闸是比较科学的设计,可以有效应对水流对河道的冲蚀。

2.2.2 灌溉渠的设计原则

灌溉渠的设计原则应该结合国土、农田、林业、道路等方面的因素来进行综合考量,水土资源利用最大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全面整合。

(1)安全第一。安全第一是各行各业所必须坚持的通用原则,没有了安全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它具有普遍性,同样也适用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在建设中,高填方、深挖方以及难工险段的渠道工程应该尽量避开,还要尽量远离河流,以免发生山洪、泥石流冲毁渠道。此外还应该配有相关的泄洪与排洪设施。

(2)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应该充分利用地理自然优势来设计灌溉渠道。具体操作上,灌溉渠道应该设置在高处,排水沟道设置在低处,这样可以顺畅的灌溉和排水,分流出并形成独立的灌排系统,这样更为科学合理。灌溉渠线尽量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直、顺,减少交叉优先考虑。

(3)综合利用。集中利用多个经营项目,达到充分利用水资源的目的。另外河水与井水相互灌溉,进而形成地下水与地表水综合运用的灌溉系统也是一个可利用的好方法,对重点的干支渠进行设计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分析当地的实际地形地貌的基础上再进行设计。在地形的考量上重点要对一下两种地形进行把握。一种是中积平原型灌区。这种地形,首先要了解其自然地理条件,灌排分开是一种模式。但是该工程位于地面水丰富、排水条件比较有优势的地区是这种模式的先决条件,灌溉渠道主要进行冲洗压盐与灌溉,排水沟道进行防渍、除涝以及防止土壤次生盐碱化。另一种平原型灌区。这样的地势往往比较平坦并且比较开阔,耕地面积广。在农田水利工程设计时应该充分考虑洪涝灾害的发生率以及发展度来具体设计干支渠的位置。

3 结束语

农田水利工程灌溉是一项民生工程,在农村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所以做好农田水利规划设计工作是必要的。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利用好水资源,科学合理的规划水利工程建设,为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增收提供良好的内部支撑,也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范天胜.浅谈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J].四川建材,2011,37(2):85-86.

[2]郭萍.农田水利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7):232-233.

[3]周富强.农田水利工程灌溉规划设计分析[J].中国水运,2012,3(3):156-157.

农田水利范文5

“十一五”时期,市级财政安排资金约1.5亿元,支持区域防洪除涝工程和低洼圩区改造工程建设,提高“大包围”的外包能力,以及“小包围”除涝能力。郊区圩堤总长达到2300多公里,拥有排涝泵站1100多座,水闸1600多座,圩区除涝标准显著提高,65%的农村圩区达到“10年一遇”的除涝标准。郊区防洪除涝体系不断健全,圩区基本实现安全可控,做到“挡得住、排得出”,对农业防灾减灾做出了积极贡献。

财政支持农田水利建设政策措施及存在的问题

本市农田水利建设政策主要有差别补助政策、先建后补政策、定额补助政策。差别补助政策:市财政根据各区县的经济发展状况、财政实力和农业份额等因素,对本市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实行了差别化补助政策。先建后补政策:市财政对万河整治、村沟宅河整治行动,实行“先做后补、多做多补、不做不补”补贴政策。定额补助政策:市财政根据各区县中小河道养护设施量、养护成本等,对区县中小河道养护给予适当补助。健全农田水利长效管理机制。为加强河道养护管理,巩固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成果,市财政局和市水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中小河道管理养护内容、标准、经费来源等,每年市级财力安排1.3亿元用于补贴中小河道长效管理工作。目前,市管河道保洁覆盖率为92%,区管河道保洁覆盖率为98%,镇管和村管河道保洁覆盖率接近100%。同时,还出台了《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暂行办法》,明确每年市区财政按13元/亩对农田设施维修养护进行补助,用于对灌溉泵站、渠道及配套建筑物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养护。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规范建设资金使用,市财政局和水务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项目的储备、申报、审批、实施、验收以及投入政策和资金管理的方法。同时,还出台了《上海市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大纲、编制深度和设计标准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近年来,本市农田水利建设总体推进有序,成效显著,积极的财政政策在财力保障、资金引导、规范管理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发挥财力保障作用。“十一五”时期,本市农田水利建设累计投入资金约28亿元,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水平显著提升,确保了农田水利建设的持续推进。二是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市级财政差别化补助政策促进了区县(单位)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有序推进,调动了区县(单位)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三是规范资金管理。通过建章立制,促进了农田水利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同时,通过对区县(单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及项目后期绩效评价,堵塞资金管理漏洞、防范资金管理风险、规范专项资金运行,提高资金效益。

“十一五”时期,郊区县农田水利设施设备老化等问题依然存在,需求矛盾还比较突出,建设任务还很重。据预测,本市“十二五”时期农田水利投入约96亿元,平均每年投入约19亿元,而2011年投入约10亿元,资金总量尚显不足。农田水利建设所在区域以农业为主,地方财政较弱,区县建设资金配套压力较大,因而区县资金配套不及时和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面上农田水利建设、设施粮田农田水利配套、设施菜田农田水利配套三类项目的涉及农委、水务等不同主管部门,同类型、同区域的项目财政补助政策不相一致,政策有待进一步统一完善。“重建设轻管理”现象仍然存在,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养护经费落实不够到位,设施老化失养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十一五”时期,虽对2万多公里的镇村级中小河道进行了疏浚整治,但镇村级中小河道如毛细血管,多、广、杂,且泥沙淤积和污染等情况影响了河道汛蓄功能和水质质量。

国外财政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主要做法

发达国家和地区积极加大对农田水利公共投入,主导农田水利建设。以色列90%以上水资源纳入国家供水网络体系,实行统一的水管理政策,采取“用水配额”实行计划管水;日本政府自1965年起组织了4期土地改良计划,整治水系、建设灌排设施、填海造田,促进了农业发展和现代化,98%的农田达到了旱涝保收的标准。

最为突出的是节水灌溉设施的精准化。以色列是世界节水灌溉技术最先进的国家,在滴灌、微灌等许多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实现了定量定向滴灌、分时分段灌溉、限量灌溉以及水、肥合灌等高度精准化灌溉,单位农产品用水量只相当于正常耗水量的10-15%,创造了世界节约用水的奇迹。美国、日本都在平整土地中应用高精度的激光平地机械整地,平整度可达2.5厘米左右。

国内外发达国家和地区,以高科技为支撑,广泛应用电子信息、移动通讯等技术,开发计算机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农田水利设施的自动化运行,满足农业生产需要。不少发达国家水库及枢纽工程实现高度自动化,采取远程控制,自动化节水灌溉系统、水文观测预警系统等广泛运用。

日本非常注重前期论证规划,项目计划内容须向社会公告,并征得2/3有资格参加项目农户的同意,经地方初审、国家审批、公示修改后,通过招标实施。水利设施建管并重,实行有效的管护制度,管护责任落实,制度健全,执行规范。台湾70%灌溉面积由农田水利会负责管理经营,农田水利会属于农民团体组织,对所辖灌区统一计划、统一配水、统一管理,实施补贴政策,开展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并积极研究推广有效的灌溉方法,不断提高合理用水水平。

农田水利功能多样性日益受到各国广泛关注。在日本新一轮“十年土地改良计划”中,突出重视农业用水的合理化、取水条件的稳定、防治水质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各国也十分重视废劣水源的开发利用,强调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色列、美国等国家政府鼓励将排放的生活、工业污水净化处理后,用作农业灌溉用水,并积极研发推广微碱水在农业上的应用。

财政支持农田水利建设有关政策建议

明确责任,建立稳定的农田水利资金投入机制。长期以来,农田水利基础薄弱,单方面地依靠政府力量显然存在着困难,同时也容易产生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责、权、利划分不清,后继养护管理缺位等问题。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建议:一是明确农田水利资产属性,确定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按照农田水利资产属性,区分为公益性产品和非公益性产品项目。财政资金要对公益性项目进行投入,而非公益性项目则推向市场,由项目业主负担,财政提供一定的补助。二是理顺事权与财权关系,形成市与区县分级或分项目负责共同投入机制。要按照法律规定、受益范围、成本效益等原则,界定市与区县事权与支出责任,逐步形成市与区县分级或分项目负责共同投入机制,逐级分摊责任和投资义务。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农田水利基础建设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水务、农委、财政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科学规范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流程,着力建立分工清晰、配合密切、运作高效的工作机制。

统筹平衡,建立统一农田水利补助政策体系。随着本市农田水利建设职责分工的明确,同类型建设项目采取不同的财政补贴政策势必会影响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因此,需研究完善农田水利财政补助政策,逐步调整和统一现有补助政策,形成合理有效的支农政策体系,促进本市农田水利建设的开展。同时,要按照本市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和需求,综合考虑各区县计提土地出让收益规模、财力状况与建设任务等因素,完善投入政策,有效解决农业重点区县建设资金配套不及时和不到位的问题。

聚焦重点,确保完成本市农田水利建设任务。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资金扶持结构,集中财力重点向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倾斜,向高新节水技术推广应用倾斜,并注重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农田水利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配套齐全、旱涝保收、灌排通畅、安全高效的农田水利体系建设;在防洪除涝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标准适宜、设施完备、综合配套的防汛保安体系建设,农村圩区防洪除涝能力显著提升,基本达到“二十年一遇”的除涝标准。

整合资金,发挥各渠道农田水利资金的综合效益。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为平台,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平整等各部门、各渠道的“涉农”资金,促进各类涉农资金由“撒胡椒面”式的各自分散到“集沙成塔”式的相对集中,逐步形成多元投入格局,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整体功能和规模效益,有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

农田水利范文6

我国自古以来就很重视水利问题,而且深知水利对农业的重要。从大禹治水开始,历朝历代的统治者莫不把兴建水利作为一件兴国兴民的大事来抓。防治水害、兴修水利,发展农田灌溉排水事业在我国有着悠久历史。据记载,从进入农业社会开始我国就有了农田灌溉事业。我国古训说:“治国先治水,治水即治国,是鲧所以亡,禹所以兴也。”抗御水旱灾害的积极办法首先是兴修水利。所以管子说:“除五害之说,以水为始。请为置水官,令习水者为吏……”

我国古代农田水利的发展,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不同的阶段性,其表现形式和特点也不尽相同。奴隶社会时期的农业生产形式是井田制,布置在井田上的灌排渠道称为沟洫。农田沟洫发展至周代,已较为系统和完善。按功用不同和所控制的灌溉面积大小,当时把沟洫大致分为浍、洫、沟、遂、l、列各级,分别起着向农田引水、输水、配水、灌水以及从农田排水的作用,形成有灌有排的农田水利体制。

战国以来,随着新的封建制度的确立,农田水利建设蓬勃兴起,大型渠系工程取代了农田沟洫,水利工程技术也得到迅速发展。海河流域方面,战国初年,魏国的西门豹在今河北临漳一带“投巫治邺”,主持兴建了漳水十二渠,这是我国最早的大型渠系,不仅发展了灌溉,而且肥沃了农田,改良了土壤。长江流域方面,公元前250年,秦国蜀守李冰主持修建了举世闻名的都江堰工程。都江堰建于岷江冲积扇地形上,它是无坝引水渠系。渠首工程主要由鱼嘴、宝瓶口和飞沙堰三部分组成。都江堰规划布局合理,设计构思巧妙,管理运用科学,施工维修经济方便,成为我国古代灌溉渠系中不可多得的优秀工程。在黄河流域,灌溉渠系的发展特别引人注目。关中平原上的郑国渠是规模最大的一个。它是在秦国发动统一战争的过程中,由水利工程师郑国主持兴建的。郑国渠西引泾水,东注洛水,干渠全长300余里,灌溉面积达4万余顷。

东汉时期,因淮河上中游及诸支流所经地区多丘陵,故修建陂塘较多,前代已修建有著名的芍陂和鸿隙陂,东汉以后陂塘水利加速发展。不过,陂塘的发达并不只限于淮水流域,南阳唐白河流域也比较发达。三国时孙吴及南朝在建康(今南京)建都,附近水利开发普遍,其中位于江苏句容县的赤山塘规模最大,灌田万顷。华北地区水利在东汉时期得到提倡,旧有渠道被广泛修浚。东汉初年,张湛在今北京市密云、顺义一带引潮白河灌溉,效果显著。嘉平二年在永定河上兴建的戾陵堰灌区,筑有拦河滚水坝,开凿车厢渠,渠口设闸节制,灌溉面积一万余顷。唐宋时期,社会安定,经过六朝的经营,江南水利迅速发展,除引水渠系外,主要有蓄水塘堰、拒咸蓄淡工程和滨湖圩田等。这一时期,江南水利成就最大、功效最突出的水利设施是太湖流域的圩田。圩田一般是在滨湖区,用圩岸将其与湖水隔开。一圩往往方圆数十里。这一地区湖泊、河网密布,雨量丰富而又不均匀,遂产生了圩田这一特定的水利类型。圩田起源较早,至唐代后期,太湖圩田已较发达。

封建社会后期,农田水利建设多由地方自办,兴修普遍。长江以南继太湖圩田之后,湖广垸田迅速兴起,成为封建经济的另一支柱。早期垸田多自南宋和元代始修,而垸田的大发展则在明清两代。垸田的形制和江南圩田相同。两湖垸田以湖北荆江和湖南洞庭湖一带最为集中。明正统中期,位于江南的华容县有垸田48所,至明末已发展到100多所,其中大垸纵横十多里,小垸百亩上下。两湖垸田的发展,促进了这一地区农业经济的繁荣,明代民间流传的“湖广熟,天下足”的谚语反映出这个状况。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业进步与农田水利发展有十分密切的内在联系。农田水利因农业生产的需要而发展,并不断促进着农业的进步。首先是影响土地的开发、利用和改良。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不断开发土地,扩大耕地面积,改良和利用低劣地,提高其生产能力,是我国古展农业的重要途径。但是,土而无水,无异沙漠;土而多水,正同洪荒。农田水利的发展,对于农耕地的开拓与扩大,劣质土地的改良和利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其次是影响了地区作物的组成关系。在黄河流域,西周以迄春秋一段时期内,农作物以黍稷为主,到战国、秦汉时期,粟、菽、麦成为主要作物。发生这种变化与水利灌溉事业发展有密切联系。黍稷是耐旱性强的作物,对水分的要求低。而菽、麦则耐旱性较弱,对水分的要求高于黍和稷。战国、秦汉时期农田水利的兴修,促使麦类作物广泛发展成为当时的主要粮食作物之一。

再次,影响了耕作栽培制度的发展。长江流域的一些水乡泽国,由于地势低洼,沮洳下湿,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广泛存在着一年一稻的栽培制度。唐宋以来,随着圩田水利的发展,排灌技术的进步,不少圩区由一年一熟逐步演进为稻麦两熟和两稻一麦的制度。

农田水利还影响了农业土壤理化性状的改善。我国北方分布着大片黄土和盐碱地,南方存在着沼泽地。由于排灌事业的发展,其中不少地方成为农业高产区。这些地方土壤理化性状的改善,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因素很多,但是,排水与灌溉对于它们的转化起着积极促进作用。

农田水利范文7

农业历来是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是重要的基础产业。农田水利建设国家重视、社会关心、农民期盼。文章对咸阳市农田水利投入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当前农田水利投入存在地方配套不足、建设重点不清晰、群众自筹困难等问题,并研究探讨了进一步强化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几项措施,以求达到研计共商成为对策之意义。

关键词:

农田水利;咸阳市;基本情况;投资;对策

农业历来是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是重要的基础产业。全面做好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是夯实农业基础、保障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前提。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投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得到了逐步改善,在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产、农村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农田水利投资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咸阳为例,对农田水利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1咸阳市农田水利基本情况

农田水利保障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前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对投入进行了明确,提出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将农田水利作为投入重点[1]。尤其是农田水利工程具有显著的公益性,决定了政府财政必须在农田水利投资中的发挥主导作用[2]。咸阳市为了解决农田水利建设问题,不断加强工程建设,强化工程管理,农业灌溉体系得到了有效发展。到了2014年底,建成万亩以上灌区21处,其中2万hm2以上灌区1处(羊毛湾),0.667~2万hm2灌区2处,666.7~6667.6hm2灌区18处;建成水库73座,机井2万余眼;抽水站1061处,农田水利设施灌溉面积达到28.67万hm2,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4.33万hm2。“十二五”期间,咸阳市进一步加大了农田水利建设规模,强化了工程建设管理,使得全是农田水利工程状况进一步改善。全市市级配套资金和安排市级专项资金不断增多,县级部门积极配套,落实群众自筹,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尤其是以农业产业龙头发展农田水利积极性非常高,农田水利建设飞速发展。2010—2014年5a累计投资16.2亿元,大力实施了小水重点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等项目建设,完成了羊毛湾、党家堡等大中型灌区续建与节水改造项目,新打修复机井1744眼,修复改造抽水站133座,衬砌各类渠道2047km,铺设低压输水管道1437km,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6.4万亩,打造了泾阳酿造葡萄、武功大庄农业园区、兴平大樱桃等一批新型农业生产园区,成为当地农业发展龙头。

2农田水利投资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国家逐步认识到农田水利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从200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项目,到专项资金项目,再到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新增粮食产能项目,可以说项目遍地开花,投入剧增。尤其是2010年之后,农田水利投资达到历史高点,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全市多数农田水利工程都运行了多年,由于缺乏资金来源,无法及时更新改造,工程老化失修,效益锐减,迫切需要投资改造。农田水利工程从公共投入的角度来讲,有明显的公益性特点,应该是政府、收益者共同负担建设。按照《咸阳市灌溉发展规划》,全市农业灌溉工程规划总投资124.48亿元,资金的需求量非常大,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大投资,强化投资效益。当前,在农田水利投资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为:

1)地方配套难度较大。

从国家政策上来讲,国家每设立一项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地方都要进行配套,群众要进行自筹。地方在争取项目时,虽然也提供了配套资金承诺函,但是实际情况是,县级人民政府资金紧张,根本无法拿出配套资金,很难筹措到位。据调查,在2014年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政府资金较大,其中省资金占88%,市级和县级资金占总投资不到10%,民间投资较少,仅占6%。2015年以来,由于经济形势较为紧张,配套资金更为困难。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是有史以来全市配套最到位的农田水利项目为例,在2014年配套760万元,2015年配套仅为600万元,2016年则计划不到300万元,配套资金逐年降低,县级财政更为困难,不少县是零配套。

2)农田水利投资重点不清晰。

一些地区对本区域发展需求了解不到位,农业布局发展不合理,往往是产业没有跟进的情况下基础设施硬上,违背了科学发展原则,一些区域发展水利工程和群众的需求脱节。比如永寿县在农业产业没有充分跟进的情况下,建设的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至今难以发挥效益,但是周边群众果园灌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乾县、三原县等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缺乏水的因素考虑,上了农业产业后才考虑灌溉水的问题,而当地处于北部旱腰带地区,解决灌溉问题非常困难。在农田水利发展布局和投资重点上,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分析。

3)群众投资意识不够。

作为主要的受益者农民对农田水利认识还不够,认为政府有义务、有责任为农业生产打好基础,而农田水利建设与自己无关紧要,加之农业产出较低,经济收入不大,农村劳力大部分外出打工,农民对土地不如原先依赖,加之农田水利工程投资高,回报低,农村投劳投资不断降低,成为历史上的低点,近年来,农业产业园区投资有所增强。据有关数据表明,2015年咸阳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118.2万人,占到农村劳动力资源235万人的50%强,这部分数据还在进一步扩大。

3农田水利投资对策

1)加强各级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投入责任。

要进一步落实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不发达地区的资金投入。中央和省级政府要逐步增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预算资金,增加补助标准,建立稳定增长的渠道和机制,加大政府预算投入比,让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与总体财政支出同比增长,最终实现农田水利逐步平稳增长,达到需求规模,并在政策上明确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市县的农田水利建设地位和责任。市级做好项目策划和储备,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并要从本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扶持辖区各县市区农田水利建设。县级作为项目的主要实施和管理单位,要承担起主要的建设管理责任,并根据自身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在同级财政中设立专门的维修养护基金,增加农田水利建设配套资金,逐步形成中省市县四级财政倒金字塔形资金投入模式。同时,实行谁立项目谁投资,进一步减少中央项目资金配套要求,减轻市县配套压力。

2)明晰财政资金建设扶持重点。

经过近15年的建设,国家已经初步解决了大型骨干农田水利工程的续建和配套问题,另外十二五以来大规模资金投入,“最后一公里”问题也已得到了有效改善。因此,在十三五期间,咸阳市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分析研究,分类对待,在资金投入区上,要重点支持产粮区,支持产业发展区,扶持市郊新型农业区。对产粮区,由于粮食投入与产出相差大,经济收入低,中央和省级建设资金全额支持,对经济作物区,重点发展现代农业,以高效利用为基础,促进水分生产率不断提升。在工程类型上,对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和大中型灌区干支渠以下的渠道进行重点建设,对机井工程恢复改造,予以财政补贴,对山区雨水集蓄利用如水窖、水池等工程全额补助。同时,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的维修养护资金投入力度,维持工程正常运转,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3)建立民间投资的激励机制。

农田水利工程点多面广,数量众多,政府需要形成一定的激励机制,通过运用补助、贴息等手段,引导社会及民间资本加大投入,共同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继续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实行“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模式,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对农村合作组织尤其是农业产业园区,实行政府资金支持、民主议事,给予一定的农田水利建设奖励性补助,充分调动农村及企业投资投劳兴建农田水利的积极性。同时提供农田水利管理的补贴机制,提供高扬程抽水灌区的电价补贴、灌区执行水价补贴,运行管理给予管理经费补助。

4结论

当前,农田水利建设国家重视、社会关心、农民期盼,加大农田水利投入,有助于破解长期以来困扰农田水利持续化发展的几项难题,因此要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总量,形成各级分类负担的工程建设投入的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投资建设重点,重点投入解决关键问题,建立民间投资的激励机制,充分使农田水利得到长足发展,切实为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服务。

作者:李普超 蔡焕杰 单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参考文献:

农田水利范文8

耒阳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农田水利建设摆在农业发展的优先地位,成立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田水利建设工作。推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绩效考核,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紧扣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目标,坚持科学规划、技术可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先后制定了《湖南省耒阳市农田水利建设综合规划报告》、《耒阳市农田水利建设实施规划》等一系列小型水利发展规划。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坚持山、水、林、田、路综合布置,节水措施配套与农业结构调整同步规划,水源工程和田间工程配套建设,并与新农村建设、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开发相结合,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益。通过规划,摸清了全市的农田水利设施现状,理清了工作思路,找准了建设方向和重点,做到统一规划、连片建设、整体推进、分步实施、讲求效益。严格监管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建设资金,严把关口,专款专用,定期督查,一项一审,确保了资金使用效益。

随着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程的深入推进,水利枢纽工程带病运行的状况得到有效治理,但耒阳市灌区配套工程建设尚未纳入国家投资计划,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更是严重滞后。当前,耒阳市小农水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失修现象普遍,有人用无人管问题突出。当前使用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多数是20世纪60~70年代修建的,至今已运行40多年,老化破损严重,加之市、乡镇、村财力困难,缺乏必要的维修改造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多数处于“农民不管了,集体管不了”的境地。据调查统计,大多数灌区渠系因淤积、崩塌造成渠道损毁达90%以上,渠系建筑物完好率不足30%,致使渠系工程输水不畅通,有水难灌溉;小型水库、山塘等水源工程淤积严重,淤积量占正常库容的30%以上,严重影响了正常蓄水库容;村组管理的泵站、塘堰等小型工程设施也因长期缺乏专人管理,设备、输电线路时常被盗而无法发挥正常功能。

农村“两工”全面取消,农田水利建设的新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土地承包到户、农村税费改革后,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村提留不复存在,农业水费偏低且收取难度较大;取消农村“两工”(义务工、劳动积累工),农民投工投劳急剧减少,导致农村水利设施建设陷入了既无资金又缺人力的尴尬状态。在当前农民收入水平总体还比较低的情况下,农民尚没有能力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且农村青壮劳力大都外出打工,老弱病残在家种地和看管孩子,靠打工子女寄钱回家维持生计。农村“一事一议”的筹资投劳政策难以落到实处,同时由于农田水利设施公益性较强,受益管护的主体不明,多数群众存在不同程度的等、靠、要的思想,缺乏主动积极性来改善自己的生产条件。

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小农水投入严重不足。农民出资投劳难度大。一是劳动力价格显性化。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每天可以挣到(60~80)元,而在家参加小农水建设,则没有工钱或只能象征性地得到一点儿工钱。农民出于生存和养家糊口的需要,往往不愿出力投劳。二是农业比较效益低。一亩水田单季产粮约450kg,除去种子、化肥、农药、机耕机割等费用,在风调雨顺的年景,1年也许有(100~200)元的收入,但如果遇上洪涝或大旱,则要赔进数百元的种子、化肥、农药钱。因此,在目前我国粮食作物价格偏低、农业生产效益不高的情况下,农民为降低生产成本,往往不愿出钱兴修农田水利。三是农民种田已沦为副业。耒阳市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少,部分村组人均占有水田面积不超过3分,全家总共就1亩田左右,农民主要靠务工、经商等其他收入谋生,种田已变为农民的副业,农民出钱出工修建水利的热情不高。四是“两工”取消后,农村“一事一议”制度不完善,政策、法规鼓励农民出工出劳力度不大。加之许多农民小农意识严重,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考虑,农民出资投劳难度大。

财政对小农水投入严重不足。大中型水利设施建设,因其举足轻重,备受重视。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因其小而未受到足够重视。其实,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犹如人体之毛细血管,大中型水利设施建设犹如人体之主动脉,它们是一个整体,二者只有相互协调、共同发展,才能充分发挥水利灌溉的整体功能。“渠首水飘飘,下面(田里)没水浇”就形象地说明了小型农田水利不配套的弊端,也从反面说明了小农水配套设施的重要性。目前,水利投入着重于大江大河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方面建设。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很少,上级财政近3年拨给耒阳市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仅为663万元。农民基本上还在用“”的水,耕种“学大寨”的田。耒阳市2009年夏秋冬三季连旱,农业生产损失严重,就是历史欠账太多给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敲响的一面警钟。

社会资金难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社会效益大、经济效益差、投入产出周期久、回报年限长的特点。加之小农水项目多,规模小,社会资金投入风险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吸引社会资金难。

工程水费收缴难,以水养水濒临困境。农业税取消后,水费收缴难度大,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和管理单位正常运转面临困境。特别是从2007年起,耒阳市欧阳海灌区和3座中型水库水费实行财政补贴后,各类水利工程基本上不再向农业用水收取水费。由于没有养护资金,很多地方的(尤其是村组)小型农田水利管理处于无序状态,管理和维护陷入缺钱少人的困境。

资金分条块使用,整体效益不明显。目前,耒阳市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分别由财政、水利、国土等部门各自使用一块,分割使用,零星打补。全市对资金的争取和使用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统筹考虑。资金分条块使用,导致整体效益不明显,难以连线成片,形成规模效益。

产权不明,责权利不清,管护难。目前,耒阳市农业用水出现以下三个难点:一是农业用水供求矛盾突出。由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滞后,加之管护不到位或无人管护,农业用水的供应呈自生自灭自然状态。每到用水高峰期,供需矛盾尤为突出。不少农民常常半夜起床去“拦水”(将水引进自家的水田),村干部则半夜蹲在渠道为百姓“守水”。二是用水秩序较乱。斗农渠及田间渠道的用水管理大多无专职管理人员,用水秩序混乱。由于无人负责斗农渠及田间渠道用水分配,用水随意性大增,浪费水严重;又由于用水矛盾的难以调和性,群众容易因争水抢水引发纠纷。三是用水方式粗放。

目前耒阳市大部分农民还是采用传统的大水漫灌方式,灌溉方式落后,距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出现这些难点的深层次原因是产权不明,责权利不分。税改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由村组负责,部分由乡(镇)、县(市)负责。税改后,村组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失去兴趣,许多村组负责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呈现“无主”状态。又由于农民种田比较效益低,农民护水意识淡化,“有水就种田,无水就抛荒”是许多农民的普遍心理。在这种情况下,小农水工程毁损严重,蓄水调水功能大大下降。

针对小农水工程资金零星、条块使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制县级以上小型农田水利规划,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小农水工程资金,形成规模效益。小农水为“准公共产品”,针对其投入严重不足的问题,明确规定省、县(市)财政的出资比例,建立对小农水建设投入的长效机制。考虑到大多数县(市)级财政的实际困难,适当提高省级财政的出资比例。同时,鼓励具有经营效益的水库、水塘以未来承包权、收益权为抵押,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盘活水资源。规定农用水费收取、使用、管理办法,实现以水养水,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维护和水管机构(含用水协会)的运转提供资金。

农田水利范文9

关键词:北魏;农田水利;建设

在从游牧民族向农耕民族转变的历史过程中,北魏的农耕经济呈现出迅速发展的态势。伴随着农耕经济的发展,与之紧密相连的是农田水利事业蓬勃发展,并形成了几个大的有影响的农业灌溉区。随着军事力量向南推进,北魏对于前代所留存下来的灌溉设施继续加以利用,使农田灌溉面积逐步扩大。兹对北魏农田水利分布区加以论考,并进而探讨其发展的历史原因。

一、 代北地区

代北地区是北魏王朝的发迹地,也是北魏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最早进行的地区。北魏的农田水利建设开始于鲜卑族由游牧生活向定居生活转变之时,拓跋?登国元年,“二月,幸定襄之盛乐。息众课农。”所谓的“息众课农”也就是拓跋部落由游牧经济向农业经济转变的过程,其间为发展农业生产必然要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登国九年,拓跋?“使东平公元仪屯田于河北五原,至于??杨塞外。”〔1〕拓跋?“命(元仪)督屯田于河北,自五原至??杨塞外,分农稼,大得人心。”〔2〕从五原沿黄河到??杨塞遍布屯田者,可以想见这里必然会引用黄河之水灌溉农田。《水经注》卷三《河水注》记载这一带的黄河时云:“河水又东迳?阳城南。”“又东过临沃县南。……河水又东,枝津出焉。河水又东流,石门水南注之。”“河水又东迳?阳县故城南。”这一带是今天的河套地区,黄河的支流密布,有石门水流过,又有枝津水,“水上承大河于临沃县,东流七十里,北溉田南北二十里,注于河。”蛛网式的河流使农田水利建设能够迅速而普遍地开展起来。水利灌溉事业的发展,使农业生产喜获丰收,以至于鲜卑族的另一个部落首领慕容垂在登国十年“秋七月,慕容垂遣其子宝来寇五原,造舟收谷”,后被打败。这一带也因此成为北魏的粮仓,皇始二年四月,拓跋?在与慕容宝交战时,“帝以军粮未集,乃诏征东大将军东平公元仪罢邺围,徙屯巨鹿,集租杨城。”可见杨城周围地区是北魏重要的产粮区,也是农田水利建设比较发达的地区。到了天兴元年二月,拓跋?又“诏给内徙新民耕牛,计口受田。”〔3〕鼓励部落民迁徙到水利便利处从事农业生产,是北魏历史的重大转变。从时人的言谈中也可以看出人们寻求水利便利之处从事农业生产的想法,拓跋?因和跋“性尤奢淫”,收其而杀之,和跋在临刑前,对诸弟说:“??北地瘠,可居水南,就耕良田,广为产业,各相勉励,务自纂修。”〔4〕观和跋之意,表面是要求其弟选择灌溉便利之处作为生存的居处,实际上是要其诸弟逃离拓跋?的阵营,但也从侧面反映了??水之南是发达的水利灌溉地区。??水即今天的桑干河,发源于朔州一带,是当时灌溉便利的河流之一。到明元帝时仍然有新开辟的农耕地区,明元帝永兴五年八月“置新民于大宁川,给农器,计口受田。”〔5〕大宁川有??水的支流,以此而论,大宁川一带必然是灌溉便利的农耕地区,是明元帝新开拓的米粮仓。道武帝和明元帝在代北一带所兴修的水利工程,使北魏通过屯田积谷奠定了统一北方的基础。

〔1〕《魏书》卷二《太祖纪》。

〔2〕《魏书》卷十五《昭成子孙列传·元仪传》。

〔3〕《魏书》卷二《太祖纪》。

〔4〕《魏书》卷二十八《和跋传》。

〔5〕《魏书》卷三《太宗纪》。

代北地区的农田水利建设在以后的各个帝王时期仍然持续发展。景明四年十一月,宣武帝令源怀巡行北边六镇、恒燕朔三州,他所了解的情况是“自京师迁洛,边朔遥远,加连年旱俭,百姓困弊。”旱灾是百姓生活的重大威胁,在对百姓赈恤之后,源怀上表指出:“景明以来,北蕃连年灾旱,高原陆野,不任营殖,唯有水田,可少?亩。然主将参僚,专擅腴美,瘠土荒畴给百姓,因此困弊,日月滋甚。”因北部边域恶劣的自然环境,使旱灾频仍,只有水浇地可获丰收,然而军镇的“主将参僚”又霸占肥美的水浇地,使穷苦的百姓陷入困境。因此,源怀建议“诸镇水田,请以地令分给细民,先贫后富,若分付不平,令一人怨讼者,镇将以下连署之官,各夺一时之禄,四人已上夺禄一周。”源怀是欲通过对土地的重新分配,使贫穷的百姓得到灌溉便利的“水田”。宣武帝答诏:“省表具恤民之怀,已敕有司一依所上,下为永准。如斯之比,不便于民,损化害政者,其备列以闻。”这一建议的推行,使“时细民为豪强陵压,积年枉滞,一朝见申者,日有百数。”〔1〕可见收效之大。贫穷的百姓因此而获得了灌溉便利的土地,对边域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郑肇经说:“北魏时于五原郡因河溉田,官民因获其利。”〔2〕概为确切之言。

二、 薄骨律镇地区

薄骨律镇在今宁夏灵武一带,这里有黄河穿过,但因地处西北内陆干旱地区,所以农业生产的发展困难重重,再加之经过魏晋十六国的大乱,灌溉设施年久失修并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用。对这一地区农田水利设施加以修建的是刁雍。

太武帝太平真君五年,刁雍以本将军为薄骨律镇将,四月末至镇,所看到的景象是:“时以夏中,不及东作,念彼农夫,虽复布野,官渠乏水,不得广殖。”可见缺水制约了该地区农业的发展。他指出“乘前以来,功不充课,兵人口累,率皆饥俭”的原因在于农田水利设施没有发挥效用。他认为:“夫欲育民丰国,事须大田。此土乏雨,正以引河为用。”即兴修水利,引黄河之水来灌溉农田,改变西北地区农业生产缺水的状况。然而当时所存在的“旧渠堰,乃是上古所制,非近代也。富平西南三十里,有艾山,南北二十六里,东西四十五里,凿以通河,似禹旧迹。其两岸作溉田大渠,广十余步,山南引水入此渠中。计昔为之,高于水不过一丈。”这一自上古以来留存的灌渠,因为长期以来无人管理,“河水激急,沙土漂流,今日此渠高于河水二丈三尺,又河水浸射,往往崩颓。渠溉高悬,水不得上。虽复诸处案旧引水,水亦难求。”通过对旧有的水利设施的考察,他认为主要是原有的水利设施长时间无人维修而遭破坏,所以他上表称:“今艾山北,河中有洲渚,水分为二。西河小狭,水广百四十步。臣今求来年正月,于河西高渠之北八里、分河之下五里,平地凿渠,广十五步,深五尺,筑其两岸,令高一丈。北行四十里,还入古高渠,即循高渠而北,复八十里,合百二十里,大有良田。计用四千人,四十日功,渠得成讫。所欲凿新渠口,河下五尺,水不得入,今求从小河东南岸斜断到西北岸,计长二百七十步,广十步,高二丈,绝断小河。二十日功,计得成毕,合计用功六十日。小河之水,尽入新渠,水则充足,溉官私田四万余顷。一旬之间,则水一遍,水凡四溉,谷得成实。官课常充,民亦丰赡。”刁雍不仅指出了旧有水利设施所存在的问题,而且对于新的水利设施的兴建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太武帝接此表以后,对刁雍非常赞赏,下诏褒扬曰:“卿忧国爱民,知欲更引河水,劝课大田。宜便兴立,以克就为功,何必限其日数也。有可以便国利民者,动静以闻。”〔3〕通过刁雍所进之言,我们可以知道,当时不仅认识到灌溉对粮食作物增产有很大作用,而且对于兴修水利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否则,刁雍不可能提出如此详细的建设计划。

三、 幽燕地区

幽燕地区位于代北的东部,与鲜卑族的发展息息相关,所以北魏时期这里的农田水利建设亦颇有特色。太武帝延和二年,张昭出任幽州刺史,“时幽州年谷不登,州廪虚罄,民多菜色。”在自责的同时,张昭“乃使富人通济贫乏,车马之家籴运外境,贫弱者劝以农桑。岁乃大熟。”〔4〕通过发

〔1〕《魏书》卷四十一《源贺传附源怀传》。

〔2〕郑肇经著《中国水利史》,上海书店,1984年5月第1版,第278页。

〔3〕《魏书》卷三十八《刁雍传》。

〔4〕《魏书》卷三十三《张蒲传》。

展农业解决居民的衣食问题,必然是建立在农田水利建设发展的基础之上。卢道将在任燕郡太守时,“优礼儒生,励劝学业,敦课农桑,垦田岁倍。”〔1〕这同样可以理解为发展农田水利建设促使农田灌溉面积的扩大。

正始年间,冀、定数州,频遭水害,崔楷上疏曰:“顷东北数州,频年淫雨,长河激浪,洪波汩流,川陆连涛,原隰通望,弥漫不已,泛滥为灾。户无担石之储,家有黎藿之色。华壤膏腴,变为舄卤;菽麦禾黍,化作?蒲,斯用痛心徘徊,潸然伫立也。……自彼定、冀水潦,无岁不饥;幽、瀛川河,频年泛溢。”冀、定数州因为是平原地区,所以长期以来河流在淫雨季节常常泛乱成灾,对于农业生产影响尤大。他进而对长期以来治水的弊病进行了总结:“计水之凑下,浸润无间,九河通塞,屡有变改,不可一准古法,皆因循旧堤。何者?河决瓠子,梁、楚几危;宣防既建,水还旧迹。十数年间,户口丰衍。又决屯氏,两川分流,东北数郡之地,仅得支存。及下通灵、鸣,水田一路,往昔膏腴,十分病九,邑居凋离,坟井毁灭。良由水大渠狭,更不开泻,众流壅塞,曲直乘之所致也。”因为人们没有从宏观上对黄河治理进行规划和把握,使黄河的治理仅仅局限于在原有的堤坝上作小的修补,以至于灾害频仍,百姓所有的资产毁于一旦。他建议:“至若量其逶迤,穿凿涓浍,分立堤?欤??谑柰ǎ?浩????,泄此陂泽。九月农罢,量役计功,十月昏正,立匠表度,县遣能工,麾画形势;郡发明使,筹察可否。审地推岸,辨其脉流;树板分崖,练厥从往。别使案检,分剖是非,瞰睇川原,明审通塞。当境修治,不劳役远,终春自罢,未须久功。”这样即可达到“即以高下营田,因于水陆,水种粳稻,陆?桑麻。必使室有久储,门丰余积”的效果。所以他表示:“臣既乡居水际,目睹荒残,每思郑白,屡想王李。夙宵不寐,言念皇家,愚诚丹款,实希效力,有心萤爝,乞暂施行。使数州士女,无废耕桑之业。圣世洪恩,有赈饥荒之士。邺宰深笑,息自一朝。臣之至诚,申于今日。”对于崔楷的请求,宣武帝下诏曰:“频年水旱为患,黎民阻饥,静言念之,昃不遑食,鉴此事条,深协在虑。但计画功广,非朝夕可合,宜付外量闻。”这一奏章得到了宣武帝的赞同,“事遂施行。”因封建官僚政治体制的原因,“楷用功未就,诏还追罢。”[2]

孝明帝时,裴延?y任幽州刺史,对境内旧有的水利设施也予以修补,“范阳郡有旧督亢渠,径五十里;渔阳郡有故戾陵诸堰,广袤三十里。皆废毁多时,莫能修复。”由于长期的废毁,再加之“时水旱不调,民多饥馁”,裴延?y认为“疏通旧迹,势必可成,乃表求营造。”在修造过程中,裴延?y“遂躬自履行,相度水形,随力分督,未几而就。”新修的水利工程发挥了巨大的效益,“溉田百余万亩,为利十倍,百姓至今赖之。”〔3〕说明到魏收撰写《魏书》时,重新修建的水利工程仍然发挥着作用。

四、 徐淮地区

徐淮地区是北魏对南方政权用兵的一个重要的地区,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这一地区的稳定,因而受到重视。太和初年,薛虎子为徐州刺史,“时州镇戍兵,资绢自随,不入公库,任其私用,常苦饥寒。”对江南地区的用兵需耗费大量的粮食,而军队战士自带军用物资的办法显然是弊多利少。因而发展徐淮地区的农业经济是迫在眉睫的事,他指出:“徐州左右,水陆壤沃,清、汴通流,足盈激灌。其中良田十万余顷。”在这样一个前提下,“若以兵绢市牛,分减戍卒,计其牛数,足得万头。兴力公田,必当大获粟稻。一岁之中,且给官食,半兵耘植,余兵尚众,且耕且守,不妨捍边。一年之收,过于十倍之绢;暂时之耕,足充数载之食。于后兵资,唯须内库,五稔之后,谷帛俱溢。匪直戍士有丰饱之资,于国有吞敌之势。昔杜预田宛叶以平吴,充国耕西零以强汉。臣虽识谢古人,任当边守,庶竭尘露,有增山海。”高祖采纳了他的建议。〔4〕这主要是利用淮水、泗水的水利资源发展灌溉农业,应当说薛虎子的建议是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因而被孝文帝所采纳。

正始元年九月丙午,宣武帝又“诏缘淮南北所在镇戍,皆令及秋播麦,春种粟稻,随其土宜,

〔1〕《魏书》卷四十七《卢玄传附道将传》。

〔2〕《魏书》卷五十六《崔辩传附楷传》。

〔3〕《魏书》卷六十九《裴延?y传》。

〔4〕《魏书》卷四十四《薛野月者传附虎子传》。

水陆兼用,必使地无遗利,兵无余力,比及来稔,令公私俱济也。”〔1〕宣武帝颁布诏书让驻军利用当地灌溉便利的自然条件来发展农业经济,解决军粮供应问题。延昌二年夏,因雨量过多使河水暴涨,河流泛滥成灾,徐州刺史李彦“相水陆形势,随便疏通,得无淹渍之害。朝廷嘉之,频诏劳勉。”〔2〕宣武帝通过对治理水灾官员的劳勉,激励官员积极从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魏书》卷七十九《范绍传》云:范绍“右都水使者,录事如故,……其年冬,使还都,值朝廷有南讨之计,发河北数州田兵二万五千人,通缘淮戍兵合五万余人,广开屯田。八座奏绍为西道六州营田大使,加步兵校尉。绍勤于劝课,频岁大获。”在沿淮地区通过兴修水利,进行军事屯田发展农业生产。

此外以洛阳为中心的河洛地区地区,自秦汉以来一直是农业生产较为发达的地区,所以这一地区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也搞得有声有色。杨播自高祖迁都之始,不但“参密谋焉”,而且“又修成千斤?欤??J洛二水以灌京师。”〔3〕沈文秀为怀州刺史,“而大兴水田,于公私颇有利益。”〔4〕关于这一点我在拙著《汉唐间河洛地区经济研究》中已有论证。至于说北魏时期政府利用旧有的水利设施发展农业生产,傅筑夫先生在《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早有论述,故不在此作进一步的阐述。

从上述北魏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主要分布地区来看,农田水利分布区遍布于北魏境域内的主要地区,且呈现出由北向南的发展态势,这主要是随着北魏对北方地区的占领和北方农业生产的进步而开展的。

五、 发展原因

从农田水利的分布区来看,可以说在北魏境域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搞得有声有色,而这一切全得力于政府的重视和能工巧匠的积极参与。北魏时期中央政府管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机构和官员之设与前代没有太大差别,沿用前代设都水使者一职。奚斤在皇始年间曾出任都水使者。〔5〕叔孙建在拓跋?时也曾任都水使者。〔6〕孝文帝迁都洛阳后,李思穆、程公义、蒋少游都先后任都水使者。〔7〕《魏书》卷四十五《韦阆传附孙?y传》载韦?y在宣武帝末年“迁都水使者。所在有声。”表明其政绩显著。卢同在元叉废灵太后把持政权,“至此始为都水使者。”〔8〕司马鸿、元让、范绍在北魏末年也曾任都水使者。〔9〕都水使者的行政级别为第四品官员。〔10〕《通典》卷二十七《职官九·都水使者》云:“后魏初,皆有水衡都尉及河堤谒者、都水使者官,至永平二年,都水台依旧置二使者。”其属员有丞,“又曰参军。”中央政府管理农田水利建设的官员人数虽然说没有大的变化,但这些人多能尽职尽责,使北魏农田水利建设能够因这些人的高度重视而得到发展。

在中央政府设置专门人员管理的同时,皇帝多次颁发诏书督促各地官员兴修农田水利。太和元年正月辛亥,孝文帝诏曰:“今牧民者,与朕共治天下也。宜简以徭役,先之劝奖,相其水陆,务尽地利,使农夫外布,桑妇内勤。”〔11〕此即要求各地官员应尽职尽责地“相其水陆”,帮助农民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孝文帝曾与文明太后引见王公以下大臣,孝文帝问:“比年方割畿内及京城三部,于百姓颇有益否?”公孙邃答曰:“先者人民离散,主司猥多,至于督察,实难齐整。自方割以来,众赋易办,实有大益。”〔12〕“众赋易办”,说明代北地区的农业生产有较大的发展,其前提必然

〔1〕《魏书》卷八《世宗纪》。

〔2〕《魏书》卷三十九《李宝传附彦传》。

〔3〕《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6月第1版,第86页。

〔4〕《魏书》卷六十一《沈文秀传》。

〔5〕《魏书》卷二十九《奚斤传》。

〔6〕《魏书》卷二十九《叔孙建传》。

〔7〕《魏书》卷三十九《李宝传思穆传》。卷六十《程骏列传》。卷九十一《术艺·蒋少游传》。

〔8〕《魏书》卷七十六《卢同传》。

〔9〕《魏书》卷三十七《司马楚之传附悦传》。卷六十一《张谠列传》。卷七十九《范绍传》。

〔10〕《魏书》卷一百三《职官志》。

〔11〕《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12〕《魏书》卷三十三《公孙表传附邃传》。

是农田水利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使农业生产解除了旱灾威胁的后顾之忧。孝文帝太和十二年五月丁酉“诏六镇、云中、河西及关内六郡,各修水田,通渠溉灌。”到了次年八月戊子又“诏诸州镇有水田之处,各通溉灌,遣匠者所在指授。”〔1〕不但下诏要求各地兴修农田水利,而且还派专门人员具体指导,足见重视的程度。太和十二年,李彪曾上疏孝文帝说:“又别立农官,取州郡户十分之一以为屯民,相水陆之宜,料顷亩之数,以赃赎杂物余财市牛科给,令其肆力。一夫之田,岁责六十斛,蠲其正课并征戍杂役。行此二事,数年之中,则谷积而人足,虽灾不为害。”〔2〕而《魏书》卷一一O《食货志》则迳说:“帝览而善之,寻施行焉。自此公私丰赡,虽时有水旱,不为灾也。”说明建立屯田,积极进行农田水利建设是农业生产发展的关键。

孝文帝时司马曜代兄为云中镇将、朔州刺史,曜上表请废河西苑封,与民垦殖,有关官员认为:“此麋鹿所聚,太官取给,今若与民,至于奉献时禽,惧有所阙。”孝文帝说:“此地若任稼穑,虽有兽利,事须废封。若是山涧,虞禁何损?寻先朝置此,岂苟藉斯禽,亮亦以俟军行薪蒸之用。其更论之。”司马曜“固请宜以与民,高祖从之。”将有灌溉便利的皇家封苑给与百姓,反映了政府对农业的重视。〔3〕北魏永平年间杨椿为“都官尚书,监修白沟堤堰。”在为定州刺史时,“州有宗子稻田,屯兵八百户,年常发夫三千,草三百车,修补畦堰。椿以屯兵惟输此田课,更无徭役,及至闲月,即应修治,不容复劳百姓,椿亦表罢。朝廷从之。”〔4〕定州有军事屯田,但是军队不是亲自耕作,而是征发百姓“修补畦堰”,杨椿认为屯田兵没有其他徭役,因而上表要求取缔。宋弁跟随孝文帝南讨,“诏弁于豫州都督所部及东荆领叶,皆减戍士营农,水陆兼作。”〔5〕即充分发挥戍士经营农业的长处,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前文云北魏太和末年,义阳初复,范绍为宁远将军,兼义阳太守,“发河北数州田兵二万五千人,通缘淮戍兵合五万余人,广开屯田。”利用军士在淮河沿岸进行屯田必然是为了利用淮河水利的便利。神龟末年,袁翻上表云:“凡诸州镇应徙之兵,随宜割配,且田且戍。虽外为置蠕蠕之举,内实防高车之策。一二年后,足食足兵,斯固安边保塞之长计也。”此表奏上之后,史称“时朝议是之。”〔6〕此足以看出官府在沿边诸镇从事军事屯田,即“且田且戍”必然有大量的农田水利工程的兴修。

北魏统治区内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见诸《魏书》记载的水旱灾害有20余次,且造成了大量的流民。水旱灾害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使众多帝王不得不以各种方式解决百姓的生活困苦。皇兴二年十一月,献文帝“以州镇二十七水旱,开仓赈恤。”〔7〕孝文帝即位后的延兴三年,“是岁,州镇十一水旱,丐民田租,开仓赈恤。”太和元年十二月丁未,“诏以州郡八水旱蝗,民饥,开仓赈恤。”到了次年“州镇二十余水旱,民饥,开仓赈恤。”〔8〕宣武帝“延昌元年春正月乙巳,以频水旱,百姓饥弊,分遣使者开仓赈恤。”“甲午,州郡十一大水,诏开仓赈恤。以京师谷贵,出仓粟八十万石以赈贫者。”次年秋八月辛卯,宣武帝又诏曰:“顷水旱互侵,频年饥俭,百姓窘弊,多陷罪辜,烦刑之愧,朕用惧矣。”〔9〕这说明是水旱灾害造成了百姓的饥馑,而当灾害平息以后,也使封建统治者认识到发展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

从上面所引的诸多材料我们可以看出北魏时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发展与政府的重视是分不开的,由游牧民族过渡而来的鲜卑族,在认识到农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后,必然以更大的热情发展农业,其中兴修水利工程则是发展农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马克思曾经说:“亚洲的一

〔1〕《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2〕《魏书》卷六十二《李彪传》。

〔3〕《魏书》卷三十七《司马楚之传附曜传》。

〔4〕《魏书》卷五十八《杨播传附椿传》。

〔5〕《魏书》卷六十三《宋弁传》。

〔6〕《魏书》卷六十九《袁翻传》。

〔7〕《魏书》卷六《显祖纪》。

〔8〕《魏书》卷七上《高祖纪上》。

〔9〕《魏书》卷八《世宗纪》。

农田水利范文10

1四个转变

1.1群众筹资投劳的方式有了根本转变农田建设筹资投劳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由以往的硬性筹资投劳转变为“一事一议”民主决策和个人自主选择,群众充分认识到想受益就必须筹资投劳,谁不投工、不投劳、不投资,就不能受益,这种“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使群众在农田建设中得到了实惠,受益群众由“要”变成了“我要干”,彻底打破了传统的筹资投劳观念。

1.2施工组织形式有了根本转变对农田建设、人畜饮水、灌区节水改造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中积极推行农民参与式管理,使全县村村都有水利重点建设,组组都有水利项目,人人都有水利建设任务。继续完善“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制度,努力转变思维方式和组织方式,通过发挥基层组织的引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指导各村严格按照“一事一议”规定的程序,坚持以农民直接受益为出发点,从解决农民最迫切的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人手,让农民尝到甜头,逐渐习惯、接受“一事一议”政策,自我建设,自我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工程自己管”的良好局面。

1.3施工高潮季节有了明显转变冬季和早春是农闲季节,从利用劳力资源和耕地空闲上来说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大好时机。西吉县在号召全县干部群众,抢抓有利时机,掀起以渠道清淤整修、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为重点的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热潮的同时,以人畜饮水、畦田平整、畜草种植、地力培肥等长年性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在全县得到稳步推进。

1.4工程管理方式有了根本转变随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西吉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上实现“四个突破”,即从管理方式上突破,实行租赁承包;从资产所有权上突破,实行买断;从投资方式上突破,实行股份制;从资源配置上突破,实行资产内部转移。通过拍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转化为民营水利,逐步明确了农田水利工程的所有权、管理主体、管理人员及管理形式,落实了维修养护费用,提高了管理水平,促进了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

2五个突破

2.1趣方财政投入实现了历史突破2009年西吉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地方财政投资达608.75万元,为历史之最。西吉县作为一个国家贫困级的农业大县,地方财政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从无到有,从少到今年大手笔的投入,充分证明了该县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高度重视,这将有力促进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决速发展。

2.2群众投劳折资的形式有了突破历年来,西吉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群众自筹主要以投劳折资的形式进行折算,造成部分重点工程建设中专业施工人员较少,工程进度和质量无法得到较好的保证。而今年,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自筹基本实现了现金缴纳,建账立册,从而保证了“四制”管理的落实。

2.3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形式和范围取得了突破2009年,西吉县按照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结合近年来突出的干旱问题,坚持不懈地搞好新时期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根本改变农业生产条件薄弱、农业生产靠天吃饭的局面。在全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保生态建设、灌区节水改造等重点水利项目的同时,以保障粮食安全为核心,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大力开展中低产田改造、设施农业、旱作节水农业、水毁工程修复、抗旱基础性工作以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加大坡面治理力度,提高水保生态治理综合效益,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深入到各个角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农田水利范文11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田水利规划对农业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因此相关部门必须提高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这对经济与社会发展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首先对农田水利规划设计标准进行分析,然后对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进行探究。

关键词:

农田规划;水利工程;设计

农业工程建设是农村发展以及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农田水利工程是农业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在农村工程规划中占据重要地位。相关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在实际进行工作时必须提高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该种做法对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极大的促进作用。科学合理的农田水利方案不仅对农村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还对社会进步与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1农田水利规划设计标准

为真正意义上促进农田水利工作的顺利进行,可在实际进行该项工作时按照相关标准与原则进行。农作物种植与生长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一直都处于不断变化当中,农田水利灌溉也会因此发生一系列的改变。因此在实际进行农田水利灌溉数量参考工作时不能将平时经验作为主要参考依据之一。具体的农作物、现有水利设施状况以及灌区水源的来水状况对上述工作的顺利进行有直接影响,因此在实际进行该项工作时必须按照实际情况与上述要求相结合来进行。农业经济发展情况对水利灌溉数量参考工作的顺利进行也要深远的影响,为实现农业水利规划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必须对上述因素进行结合,然后进行充分考虑,真正意义上促进水利规划工作发挥真正的作用与意义。

1.1农田水利抗旱天数。灌溉设施主要有塘坝以及小水库等,上述设施可满足农作物的需水天数就是指农田水利抗旱天数,其中将灌溉设施的供水能力作为主要依据。在连续无雨或者降雨量较为稀少的情况下灌溉设施会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可满足农作物基本的需水要求。例如某地区的灌溉设施可以保证在连续80天不下雨的情况下满足农作物需水,那么该项水利规划设计的抗旱天数就是80天。农作物需水迫切的时期对抗旱天数的确定有直接影响,因此在实际对农田水利抗旱天数进行确定时必须对上述因素进行充分考虑,然后对将实际情况与之充分的结合,对抗旱天数确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进行保障。

1.2农田水利灌溉设计保证。水利灌溉工程灌溉用水得以满足的年数与总年数的百分比例就是指农田水利灌溉设计保证率,该项保证率对时间有一定的要求,主要是指在长时间内。在实际进行农田水利设计工作之前必须对施工场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要求对水利工程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这不仅对相关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有促进作用,还对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发展有极大的影响。水源情况以及作物种类对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有直接影响,因此在实际进行工程设计之前必须对上述因素进行充分考虑。例如在水源较为充足且农作物主要以水稻为主的地区,设计保证率可维持在70%-95%之间,相反在水源较为缺乏且农作物以旱作物为主的地区应将设计保证率维持在50%-80%之间。这对农作物生长以及农业经济的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2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

2.1预测分析规划设计的建设规模

2.1.1确定农田水利各项规模。灌溉面积与经济发展水平哟不可分割的关系,最好为相互适应的状态。农田水利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基础部分。因此在实际进行农田水利规模设计之前必须对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详细了解,然后将农民收入与粮食安全作为该项工作的主要设计原则,最后将农业发展需求作为前提条件对水利工程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为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1.2确定农田规划区域水资源供求平衡状况。农田灌溉面积可作为一项标准用来衡量区域内水资源供应状况。为实现对小型农田灌溉面积科学合理的分析,可对可供灌溉的水资源进行分析,这对小型农田规划区域水资源的供求平衡状况的确定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2.1.3分析农田水利灌溉面积的发展潜力。实际耕地面积以及自然情况对农田水利灌溉潜力有直接影响,因此在实际进行潜力计算时必须对上述因素进行充分的考虑,这不仅可促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还可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科学性以及合理性进行保障。

2.1.4预测灌溉面积。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分析,综合预测出农田水利工程的规模和灌溉面积。

2.2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

2.2.1取水方式的设计。取水方式的设计是农田水利规划设计中的关键环节。不同地区的灌溉水源是确定取水方式的设计的重要依据。通常情况下,灌溉水源可以分为提水取水灌溉和自流取水灌溉两类。文章重点介绍自流取水灌溉。所谓的自流取水灌溉就是以河流为主的水源。自流取水灌溉有坝取水和无坝取水两种类型。有坝取水是基于农田水利规划附近的水源水位比较低,不能自留到农田中,需要在河道上修低坝或节制闸将水源引导农田来保证正常的灌溉。无坝取水又可分为建闸与不建闸两类。如果没有建闸在防汛期很可能发生水流量无法控制,进而洪水冲毁河道,农田被淹的情况

2.2.2灌溉渠的设计原则。灌溉渠的设计原则应该结合国土、农田、林业、道路等方面的因素来进行综合考量,水土资源利用最大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全面整合。首先,安全第一。安全第一是各行各业所必须坚持的通用原则,没有了安全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它具有普遍性,同样也适用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在建设中,高填方、深挖方以及难工险段的渠道工程应该尽量避开,还要尽量远离河流,以免发生山洪、泥石流冲毁渠道。此外还应该配有相关的泄洪与排洪设施。其次,合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应该充分利用地理自然优势来设计灌溉渠道。具体操作上,灌溉渠道应该设置在高处,排水沟道设置在低处,这样可以顺畅的灌溉和排水,分流出并形成独立的灌排系统,这样更为科学合理。最后,综合利用。集中利用多个经营项目,达到充分利用水资源的目的。另外河水与井水相互灌溉,进而形成地下水与地表水综合运用的灌溉系统也是一个可利用的好方法,对重点的干支渠进行设计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分析当地的实际地形地貌的基础上再进行设计。在地形的考量上重点要对一下两种地形进行把握。一种是中积平原型灌区。这种地形,首先要了解其自然地理条件,灌排分开是一种模式。但是该工程位于地面水丰富、排水条件比较有优势的地区是这种模式的先决条件,灌溉渠道主要进行冲洗压盐与灌溉,排水沟道进行防渍、除涝以及防止土壤次生盐碱化。另一种平原型灌区。这样的地势往往比较平坦并且比较开阔,耕地面积广。在农田水利工程设计时应该充分考虑洪涝灾害的发生率以及发展度来具体设计干支渠的位置。

结束语

农田水利工程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经济发展起至关重要作用,因此科学合理的进行农田水利规划势在必行。在实际对水资源进行利用时,应将可持续发展作为主要原则,实现对水利工程科学合理的规划,这不仅对农业发展有促进作用,同时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民收入,是对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真正落实,促使农田水利工程的价值与意义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

作者:史丽红 单位:呼兰区基层水利服务管理总站

参考文献

农田水利范文12

1目前,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1.1工程建设及维护效率低经过长期的努力,我国在小型水利工程中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忽视在这个方面我国所缺乏的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一些民间纠纷问题就会使得水利工程建设停滞不前或不能按时完工(根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在2012年的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民事纠纷的出现率达到了3%),使其无法及时发挥作用,对农业生产的有序进行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一些地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中,由于工程承建队伍不规范、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缺乏较好的施工技术,导致延期等结果,也会对农业更好地发展带来负面作用。

1.2招投标的管理不够规范许多项目工程都是通过招标或投标而展开建设的。但是在招标的过程中,会或多或少的出现没有资质或低资质的单位招投标,由于施工单位自身本来就存在不足,这样就很容易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如果中标的一方是没有资质或是技术不到位,那就容易在后续的进展中出现问题,比如工程质量建设不合格等。更有甚者,通过投机取巧的手段而成功中标的一方因为不能达到水利工程建设的要求,而从利益层面单纯地转包给别的商家,就更不能保证或注重技术质量以及过程管理等的问题。

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相关对策

2.1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科学布置与合理规划科学规划工程的选址以及布局,必须严格按照先申请规划审批,再建设施工,后验收交付使用的顺序。不断地推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的改革,明确管理主体,需要更好地做到“建设一处,落实一处”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农村水利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只有当我们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做到了科学持续有效的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才能够更好地向着合理的方向发展。除此之外,还需要着眼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整个进程速度与质量监管,这两个方面是农田水利工程的规划是否科学合理的有效表现。当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完工之后,施工一方必须要向验收机构进行综合汇报。验收机构通过听取专项报告、检查工程资料、检测实体等方式,对所完成的工程进行综合评定之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就会对工程进行实地验收。最后的评定结果不只是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质量的评定,还是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否科学布置与合理规划的评定。

2.2增加资金投入力度,各部之间相互配合上述存在的问题中,我们已经提及并从相关数据不难发现,由于资金投入有限和在投入不同的农业部门时缺乏配合,导致小型水利农田的建设不能达到更好更快的阶段。因此,财政部门需要注重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合理有效的将资金落实到农业发展,尤其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在投入的过程中,国土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应该和水利建设方面进行有效协调的配合,从而在资金有限投入的时候发挥最大的成本效益。

2.3提高工程建设与维护的工作效率提高工程建设与维护的工作效率,就必须要求提高施工队伍的素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服务于农业,可以让农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就需要水利工程的设计师及建设者拥有相应的知识水平和发展眼光。地方水利部门要及时对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技术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知识水平,从而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尤其是对提高工程建设与维护,具有重要的意义。除此,还要尽可能的搭建水利工程建设技术人员之间的交流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人员之间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进行相互的交流和学习。其结果对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稳步发展也是具有重大作用的,它能更好地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真正的服务于农业,促进农业的发展。总之,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当中,人才是第一生产力。

2.4加强管理规范招投标制度由于在决定水利工程由哪个工程组承包时,需要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为了避免在这个过程中引起的建设质量和监管问题,需加强管理规划招标制度。这就要求监理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此外,监理改革的推进,势在必行。实行监理人员定期业务知识培训、考核制度,落实挂牌上岗制度,严格控制、监督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质量、工期以及投资的使用情况,做到真正有效的提高施工单位的技术水平以及管理水平,积极努力地引导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朝着更高质量及管理水平的方向前进。

3结束语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切实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利益问题,而且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及改善生产条件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农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可以促进我国农业的稳定发展,对建设新农村社会主义,具有重大作用。

作者:王秋凤宋兵单位:河南省扶沟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