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0 06:29: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会计制度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新制度在会计确认、计量方面有所突破
其表现在:(1)明确了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和一般原则。会计假设和一般原则是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前提条件,比如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等是企业确认费用的前提条件,历史成本原则是企业对资产、负债进行计价的前提条件。(2)对资产、负债、收入等概念进行了重新定义。概念框架的重构是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基础,比如新制度对资产的重新定义,成为将开办费用、待处理财产损失、资产减值等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项目排除在企业资产之外的理论依据。事实上纵观通篇新制度,大多数的条款是关于如何进行会计确认、计量的规定,其次是关于如何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的规定,而对会计记录方面的规定则基本没有涉及。会计记录方面的规定留待与会计制度配套的分行业会计核算办法来解决。
2、新制度采取了更加稳健的会计政策
(1)对朝末资产的计价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要求对不实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新制度第四十五条规定:“金融企业应该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应为之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各项贷款、抵债资产、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涉及金融企业的各种主要资产。提前确认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充分体现了稳健主义思想。
(2)对与或有事项相关的或有损失和预计负债予以确认并充分披露,而对或有资产一般不予确认。根据会计的实现原则,当期没有实现的业务或事项就不能在当期确认。按此原则,各种担保业务、未决诉讼、贷款承诺、银行承兑汇票等依赖未来事项证明的或有事项,以及未履行或处于履行过程中的衍生金融工具,都不具备确认条件,因而都属于表外业务。表外业务虽然尚未实现,但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由于通常只需要5%-20%的保证金就能完成交易,其风险放大作用就更加明显,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即是一个明证。“以衍生金融工具为代表的表外业务是一把‘双刃剑’,经营得好会带来较高收益,否则会蒙受巨额损失。”(刘玉廷,2001)因此,对与或有事项相关的或有损失和预计负债予以确认和披露,是金融企业预防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关规定在第一百二十五至一百三十一条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3)对收入确认采取更严格的标准。第八十四条规定:“金融企业提供金融产品服务取得收入,应当在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①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②收入的金融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一条说明,如果有证据表明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不能流人企业或者收入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企业就不能在当期确认该项收入。因此,第八十五条进一步规定:“(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到期90天后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人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人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4)允许企业自主决定计提坏账准备和贷款损失准备的范围、方法、比例,简化环账(呆账)核销的审批程序,解决了准备金不足、坏账(呆账)长期挂账、资产不实的问题。坏账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的提取和环账、呆账的核销是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新制度对此作了改进。第四十七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金融企业自行决定。金融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帐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准备的范围、计提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对有确凿的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贷款、长期投资等,根据金融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行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资产损失,冲销已提取的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5)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处理体现了稳健性原则。第六十九条规定:“如果某项固定资产的购建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其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不计入所构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将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允许企业对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将无形资产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工资、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期限的选择等方面的规定,都是稳健性原则的具体运用。
3、新制度体现了统一性与灵活性的结合
新制度的统一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企业会计制度》统一。两个制度在基本原则、基本概念等方面是完全一致的,对多数业务的核算原理也基本相同。二是在金融企业之间的统一。新制度不再区分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制定不同的会计制度,而是制定统一的制度框架,对各类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和报告都有规范作用。
在努力实现统一性的同时,新制度保持了必要的灵活性。从横向上看,考虑到金融企业同一般企业在经营性质上的差异,新制度没有照搬《企业会计制度》,而是吸取了其原则、概念、基本体系等可取内容,并结合金融企业的业务特点重新制定了有关规定;考虑到不同金融企业之间经营性质上的差异,新制度针对各类金融企业有不同的规定。如第七十八条规定:“金融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主要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计提的一般准备、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计提的总准备金、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以及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计提的信托赔偿准备也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这一规定既指明了金融企业同一般企业在所有者权益构成方面的相同和不同之处,也表明不同金融企业在所有者权益构成方面的不同。从纵向上看,新制度的许多规定比老制度灵活,增加了企业自。比如环账(呆账)政策、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所得税政策等首由企业自行确定。
关键词:核算原则科目资产现价计提准备
一、《企业会计制度》体现了会计核算与市场价值的统一
1992年财政部颁布了《工业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又相继出台了《企业会计制度》。目前,国家大型企业《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已经停用,中小型企业两种制度并存。因为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创造的GDP占全国GDP总量的60%,上缴国税占全国税收金额的50%,全国有2/3的就业岗位在中小型企业,65%的专利、75%的技术创新、80%的新产品开发都在中小型企业。因此中小型企业对会计制度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国家经济的基本面。
《企业会计制度》科目设置更趋合理,会计核算依据更注重与市场变化的一致性。在科目设置上,《工业企业会计制度》重于法律形式,《企业会计制度》则重于经济交易实质。例如:企业长期待摊费用,按《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列入“递延资产”科目,而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取消了这一科目,改为“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科目设置更趋合理。
科目设置的合理性是由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决定的,而这个基本原则的科学性,在于它符合了市场经济交易的实质。譬如:企业在筹建时期所发生的费用,不可否认有部分属于资产,也有一部分不属于资产。如果按着《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列“递延资产”科目使资产数额虚升,使本应该在会计当期摊销的费用当作资产长期分摊。因此,将这类经济交易划为资产有失公允,而《企业会计制度》的核算原则就做了这样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由此看出《企业会计制度》核算更注重符合市场经济交易的实质。
二、《企业会计制度》会计中期的设置,使会计报表及时地反映投资的市场价值的变化,使企业决策者能更好的管理过程预期
《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会计中期的概念,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没有中期的概念,核算和报表只反映初始投资成本,不反映现市值的变化,投资者往往只能在报表的附注中了解市值的变化。因不是规范的要求,附注的数据往往不能准确的反映市场的价格,投资者无法根据会计报表的数据做好过程控制,因此,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了会计中期,作为一项规范要求,中期报表必须准确反映投资市场现值,把期末关口前移可有效的为决策者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使决策者能更好的做好过程管理。
三、《企业会计制度》的计提准备制,使会计核算更符合市场的变化而更科学
1.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使会计报表反映了短期投资值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投资者完成投资后其资产随着市场的价格的起伏或增值或减值。《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对短期投资只做初始成本的反映,不反映市场的变化。因此,会计报表与市场脱节,是计划经济思维的产物。《企业会计制度》以计提投资跌价准备金的方式反映了这一市场变化,它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企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列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中期和期末的会计报表及时反映了市场的变化的曲线,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
2.新增委托贷款科目及利息的计提减值准备,是我国经济市场化的结果。
根据我国经济市场化的进一步深化企业融资方式多种多样,委托贷款是其中之一。在会计核算上《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委托贷款的内容,并规定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期末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冲减资产反映净值,该科目本身就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3.《企业会计制度》完善了计提坏账准备的外延,更符合市场经济化的实际,使坏帐处理更加科学。
企业的坏账按原有的会计制度,只限于应收款范畴。随着经济市场化的深入,企业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收取了预付款后无能力供货成为经常发生的事。预付款回收无望也成为坏账的原因之一。《企业会计制度》根据市场这一现实将这类应付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列入计提坏账准备范围。转入其他应收款的预付帐款可以计提坏帐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原来的按制度规定计提变为企业可以自行确定,确定的方法为按照以往经验及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并在坏账核算上取消了直接转销法。这样通过会计制度的改变,使企业坏帐得以及时处理而能及时反映资产的净值。
4.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规定反映了企业流动资产在市场中的真实性。
企业存货在流动资产及全部资产中占有较大比重,其价值的准确反映直接关系到资产负债表中资产价值的真实性。《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对存货只反映其初始成本,不反映其发生的毁损、陈旧或跌价减值。《企业会计制度》则对存货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减值作了反映。它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按照减去存货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会计报表及时的反映了存货在市场中的现值。
5.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反映了投资回收效果。
为了使投资者了解投资的回收效果和真实价值,根据投资回收的情况《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企业的长期投资应当在期末时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四、《企业会计制度》对购建固定资产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更完善
对于购建固定资产借款发生利息的资本化,《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交付前可化为资产,之后即为费用。但是对经常遇到的资本化的准确分摊、资本化暂停都没有明确规定,为会计核算带来混乱。为了弥补这一缺陷《企业会计制度》制定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准确分摊计算方法,并明确规定了固定资产的购建发生非正常中断,且连续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含3个月),就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购建重新开始,这样就使购建固定资产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更完善。
五、《企业会计制度》避免了债权人豁免债务的核算给企业信息失实提供的口实
债权是企业的流动资产,其债权豁免债务应是资产核算范畴。以往的会计制度将债权人豁免的债务列入“营业外收入”,有可能成为部分企业粉饰企业经营业绩、提供虚假信息的借口。为此,《企业会计制度》将其列入“资本公积”进行核算,为债权正本清源,从而避免了债权人豁免债务的核算给企业信息失实提供的口实。
六、《企业会计制度》制定了符合我国现实的资产处理及固定资产折旧的审批权限
《工业企业会计制度》是以国有企业为主的经济体制制定的会计制度,国有资产的处理权在国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积极意义。但是,目前全国中小型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并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或是股份制企业,企业的资产属于个人或股东,受物权法保护。所以《企业会计制度》依据这个现实将上述事项的批准权限改为,经股东大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符合物权法的要求,《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和落实体现了我国经济市场化的进程。
七、《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内容涵盖了市场经济下企业新的交易内容
1.我国加入了WTO以后,企业的金融业务也逐步与国际接轨而趋于多种多样,交易内容的增加要求会计核算内容与之相适应。于是《企业会计制度》应运而生增加了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专项应付款、外商投资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企业形式所有者权益、建造合同收入、补贴收入、会计调整、外币业务、关联方交易等核算内容,这些都是《工业企业为会计制度》所没有的,《企业会计制度》弥补了这一不足。
2.《企业会计制度》对长期投资的权益的核算更适应市场化的要求。《企业会计制度》使投资收益更加明确,完善了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的核算,调增应交税金明细项目,调整了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明细项目,改变了收入确认方法和计量,调整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结转并明确了涉及所得税的核算。核算内容的进一步完善使制度对市场化的适应性大大增强。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对于整个国民经济都是有利的因素,但是小企业伴随着起灵活性的同时是其自身会计管理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因此加强对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成为我们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小企业流动性强,财会人员不固定,兼职财会人员多,更有甚者一人兼任几家或十几家企业的会计,会计基础核算不规范,明细核算不健全,执行业主意志的多,执行本行业会计制度的少,时常发生偷、逃、骗税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导致了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追究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国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从2005年的1月1日起,《小企业会计制度》开始实施,这就为我国的小企业会计核算行为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因此,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机会,解决小企业会计核算规范问题,减少乃至杜绝小企业虚假会计信息的披露。
一、小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1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如今,在小企业的会计队伍中,无证上岗无人过问,有的虽有会计证,但业务技能不高。如在提交税金的会计核算上,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综合基金混为一谈,一起列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内,提取时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金”;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贷记“银行存款”。结果,将这笔会计业务应分别在“应交税金—城建税”“其他应交款”、“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内容,都在“应交税金”中核算。
1.2乱提折旧。小企业的固定资产,有的只有几万元,有的超过百万元,企业与企业之间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也不一样。固定资产在短期提完折旧后,账面上的固定资产原值就等于了“累计折旧”的余额。对此,有的会计认为,这两个账户的余额相同,在资产负债表上,其固定资产部分的列示己没有意义,即“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为零。将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的余额填上去或不填上去,固定资产净值都为零,为了省事,会计人品干脆在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部分,什么也不填,既不影响此表的平衡,又能节约编表时间,可谓一举两得。更有甚者,在下年度换新账时,总账上的“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也被取消。实际上,固定资产折旧虽已提完,或已提足,但企业实物形态的固定资产仍然存在,有的依然能正常使用多年,而将总账和资产负债表上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抹去,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1.3费用开支无标准。小企业,一般是老板当家,在费用开支上,一切由老板说了算,哪些费用能开支,哪些不能开支,乃至用多用少,会计人员在核算上不好监督,也无法监督,老板们也理直气壮,反正是花的我自己的钱,会计管不了。企业内部如此,企业与企业间也是这样,没有统一的费用开支标准,最明显的表现在企业的出差费、业务费和广告费上。
1.4利润不分配。只要我们看一看小企业的会计报表,便能知道大多数小企业实现的利润,年复一年的在“未分配利润”账户内,而“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之类的会计科目,其余额永远为零。我们说除了亏损企业,凡是有利润的企业,在交纳企业所得税之后,会计人员都应当按照制度规定,将企业的税后利润进行合理、规范的分配,不但能反映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情况,而且也是会计核算完整性的需要,更是一项非做不可的工作。
二、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途径
2.1建立小企业会计核算模式。依据《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可以建立其相应的会计核算模式。只有建立简洁明了、可操作性强的小企业会计核算模式后,小企业的会计人员才有可能按要求、门类记账;按会计制度中设置好的会计科目对业务进行分类、整理,才能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录,防止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另外,会计核算模式建立后还能够健全小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
2.2整顿小企业会计核算和财会人员。首先,从账簿、凭证管理入手,严格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会计制度》的及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出台,从而使我国会计核算制度体系更加健全。
2.3促进小企业会计人员索质的提高。提高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索质,主要应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强化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其次,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促进会计人员专业技能的提高。
其具体操作主要有:一是各地财政部门要配合小企业业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制定有效措施,积极组织“小企业会计制度)培训工作,将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从小企业自身做起,完善用人机制,敢于推陈出新、摒弃陋习,积极为年轻的、业务素质高的会计人员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对高素质会计人才的待遇应予倾斜,吸引会计本科生、研究生到中小企业去工作,逐步改善其会计人员结构。
2.4积极开展委托记账业务。对于无条件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的小企业,按规定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记账机构进行记账。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受托人必须对委托人提供的凭证及资料进行审核,双方各负其责,共同促进小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化。
【关键词】金融改革;会计制度;评价
一、金融改革的回顾与金融会计的演进
(一)30年来金融改革的基本回顾
党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30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大致经历了重塑金融体系、启动金融改革和攻坚与扩大对外开放三个时期。
重塑金融体系时期(1978-1992)。这一时期,初步奠定了我国金融业三足鼎立局面。论文百事通1979年4月,国务院作出了“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使我国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苏。1983年9月,国务院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该项决定,打破了人民银行大一统银行体制,由此催生了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在内四家国有专业银行和一批新型商业银行。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开业。
启动金融改革与加强法制建设时期(1993-2001)。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由此拉开了银行业商业化改革的序幕。此后,《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担保法》等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规陆续颁布与实施。随着1992年10月移交证券业监管权,保险业监管权也于1998年11月由人民银行移交新成立的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攻坚与扩大对外开放时期(2001-至今)。为化解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积聚的金融业巨额不良资产和处置严重违规经营以及资不抵债金融机构,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包括行政关闭、不良资产剥离、注资、债转股、中央银行再贷款、中央财政直接偿付等多种政策措施。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在完成“三步曲”基础上实现整体上市。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结束,金融业实现了全面对外开放和逐渐“走出去”。2003年12月,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人民银行法》的决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从法律上最终奠定了“一行三会”对金融分业监管体制。2004年1月,国务院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提高到国家战略高度,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经过30年的努力,我国金融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由单一的国家银行体制发展到了由“一行三会”调控和监管,大型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的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多种融资渠道并存、功能互补和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使我国的金融体制初步形成市场化框架。金融宏观调控实现了从无到有、从粗到细、从直接到间接、从无法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转型。
(二)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会计规范的演进
随着我国金融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以及产生会计信息的依据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推动了相关会计制度的不断革新变化。金融业改革不仅改变了我国传统的会计制度,而且也使会计核算逐步走上国际化的道路。
构建金融会计与进行适度性改革时期(1978-1991)。1987年4月,人民银行依据《会计法》和《银行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了《全国银行业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该制度的颁布,实现了我国金融会计制度零的突破,奠定了中央银行管理金融财务会计的主体地位。该制度统一了银行会计科目、账务处理程序和记账方法,允许各总行从资金收付记账法、借贷记账法中进行选择和比照该制度制定各行财务会计制度。
建立分行业会计制度和探索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时期(1992-2000)。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要求,财政部于1992年11月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在银行会计制度基础上,1993年3月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结合两则要求,联合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为满足证券公司和保险企业会计核算需求,此后不久,财政部又分别颁布了《证券公司会计制度》和《保险企业会计制度》。
推动金融企业会计与企业会计接轨时期(2001-2005)。随着我国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惯例,建立健全统一会计制度的呼声日高。为此,财政部在2000年末至2001年先后了《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特性,根据修改后的《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重新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要求上市金融机构遵循。该制度在分析总结我国金融企业,特别是上市金融企业经验的基础上对原有制度进行了完善,并使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真正实现了对接。
建立统一会计规范体系和实现国际接轨时期(2006-至今)。为履行入世承诺,财政部于2006年2月修订和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其中包括首次的金融会计准则。这些制度公布后,将率先在上市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宣告了我国分所有制性质、分行业、按会计主体规定会计核算和披露方式将成为过去,实现了金融会计和一般企业会计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二、对30年来金融会计规范建设的基本评价
(一)金融会计规范建设在经过30年的探索实现了两次飞跃和后来居上
30年来,中国金融会计改革是在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背景下逐步发展的。在1978至1991年间,随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理论探索与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实施,我国金融会计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方法体系。而自1992年开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与国际经济体系的逐渐接轨,金融会计业务处理规范也逐渐向国际惯例靠拢。从30年来我国金融业会计演进的轨迹看,可以清楚地看到起步、初步接轨、第一次飞跃和第二次飞跃的演进过程。如果说《全国银行业统一会计基本制度》是金融会计规范建设起步阶段的重要标志,那么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在1993年联合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就不仅是在一定程度上第一次对各类金融企业会计核算进行了统一规范,而是启动了金融企业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初步接轨。
2001年重新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顺应了企业会计改革的潮流,逐步把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纳入到企业会计核算改革的整体框架之中,基本实现了同类金融会计事项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核算的一致性,是金融企业会计核算与企业会计核算接轨的第一次飞跃。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则是接轨后的再次飞跃。它意味着在面向市场经济前提下,我国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同类业务在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的统一。新会计准则的推行,标志着金融企业不再滞后于非金融企业,而是同步实施,并将范围扩展到金融、保险、农业等众多行业领域,同时也考虑到了在企业的普遍适用性。
(二)金融企业会计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具有深远的意义
30年来我国金融会计的演进,具有鲜明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特征,与经济体制变迁和金融改革是一个互动的过程,经济体制变迁的模式与路径决定了会计演进的模式与路径。回顾30年来我国金融会计改革,完成了两个历史性转变:从计划经济时代习惯于统一会计制度逐步过渡到将制度制定权还政于企业,从习惯于规制导向向原则导向转变,在会计思想完成了由“工具论”向“管理论”的转变。通过金融企业会计改革,一方面为金融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和综合改革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也有效地提高了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以及境内外资本市场信息的可比性。
经济体制改革,开辟了会计实务发展的新领域。围绕这些新兴领域,产生了诸如企业兼并与资产重组会计、企业破产清算会计、企业租赁会计以及金融工具会计等新问题。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使市场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会计实务逐步得到规范。2006年2月的新会计准则,是继1993年会计准则改革和2000年会计制度改革之后新的里程碑。它是我国会计标准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背景下颁布的。不仅填补了我国金融会计标准的空白,而且是会计理念、会计计量技术的重大转变。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为社会相关各方评价金融企业经营业绩与风险提供更准确的依据,同时也对金融企业经营管理层、监管者以及对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作出评价的中介机构的职业技能、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展望与进一步完善金融会计制度的建议
(一)金融改革展望
进入2008年以来,在全球经济整体增速放缓、通货膨胀压力上升、金融市场动荡加剧的前提下,各经济体面临保持增长和抑制通货膨胀的两难选择。美国次贷危机对国际经济金融体系产生的冲击不断加剧。在全球经济增长急速放缓和通胀抬头以及我国经济日益溶入世界经济体系大背景下,我国经济也出现了周期性波动,金融业改革任重道远。面对国际金融市场急剧变动,我国金融业要准确把握金融市场变动,努力确保金融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全面提升金融业整体竞争力。
一是要进一步巩固和继续深化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机制建设,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对已完成改制上市的金融机构,要继续完善法人治理与风险管理机制;对未完成改制的,要稳步有序推进改革。二是要着力解决制约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法律制约、产品制约、市场制约和监管的不协调。要从宏观政策层面突破这些瓶颈制约,鼓励金融创新,积极培育“相互融合”的金融市场体系,逐步改变金融市场分割的局面和增加农村金融市场有效供给以及健全金融调控和强化金融业监管的“无缝链接”,防止监管规定和政策不一致的问题发生。三是要主动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面对国际国内竞争加剧的压力,金融机构应主动实施经营模式、增长方式的战略转型,全面调整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客户结构、营销渠道,实现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分别由以规模扩张为主、以依赖传统业务为主向以质量效益为主、以多元化、综合化转变,努力把金融机构建设成为治理良好、资本充足、内控严密和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新晨
(二)充分估计新会计准则对金融业的影响,主动寻求应对之策
一是充分估量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的复杂性与长期影响。与其他会计准则相比,金融企业会计准则更加复杂。这种复杂性源自现代金融的复杂性和会计准则本身的严密与复杂。既涉及大量金融工具专业术语的理解,又包括新金融工具对传统会计理论和方法产生的挑战以及如何有效解决新型业务处理问题。二是充分考量中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审慎评估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目前,我国银行业的会计业务处理遵循着两种不同的会计规范:一种是2001年版《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另一种是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从发展趋势看,企业会计准则有逐步取代企业会计制度的趋势。在《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中,中国银监会在全面评估各银行业机构基础条件基础上,从有利于银行业机构建立适应新会计准则要求的内部管理流程、信息处理系统和提高执行质量的角度,提出了有序推进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在各类银行业机构应用的时间表。三是全面学习和理解新会计准则体系,务求掌握这些新规则的精髓和各准则之间的横向联系,以提高职业判断能力。由于新准则实施将对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整个经营管理体系带来影响,不仅财会人员应学习新会计准则,而且包括风险管理人员在内的非财务人员也要认真学习。通过学习,加深理解和提高运用能力以及强化对国际会计准则与新型业务的研究,正确处理借鉴与创新的关系,促进会计准则体系的不断完善。四是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减少新会计准则的运行成本。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将对金融业财务报表的设计及其分类产生重大影响。从国际视野看,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相关金融业监管组织之间的协调日趋密切。从学习国际经验出发,我国金融业监管部门应主动加强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间的协调,避免金融企业为满足各方要求而不得不实行双轨制,从而加大新会计准则运行的成本。
【参考文献】
[1]夏博辉.论我国金融会计制度建设的三个阶段,2008,http:/.
一、会计论文的现状
目前我国会计论文主要分为学术论文和毕业论文。学术论文又称科研论文、研究论文、专题论文,是会计学界和从事会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及科研人员总结科研成果,送交国际、国内学术刊物、学术出版社或学术会议发表或宣读交流的论文。
毕业论文主要是指学位论文。在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前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亲手完成论文写作。学位论文是各类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为申请授予相应学位而写出的论文,即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等。对于学士论文,要求能较好地运用所学基础知识技能,解决不太复杂的课题;对于硕士研究生论文,要求能够充分地反映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对研究课题要有一定的见解;对于博士研究生论文,则要求反映作者渊博的知识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该学科某一领域有独到的见解,在理论研究上有突破,形成创造性成果,对会计学科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此外,毕业论文还包括在我国接受高等专科教育财经类学生的毕业论文。
二、会计论文作用和特点
(一)会计论文的作用
1.会计论文的写作是会计研究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会计研究的必要手段。随着我国会计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发展,广大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及会计学者,紧密结合我国会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围绕贯彻执行新《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通过撰写会计论文,对企业会计制度转轨和企业改革(如兼并、破产、关闭、出售、公司制改建、债转股、上市、股份合作制、企业集团)中的财务管理、资金成本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及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等方面,以及会计新领域(涉及金融衍生工具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环境会计和社会会计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2.会计论文是总结会计经济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发展会计理论,以指导会计实践工作的重要工具。在我国,有上百家财经类期刊刊登会计论文。中国会计学会秘书处为了总结前一年度的会计理论研究成果,每年还组织前一年度会计学论文评选活动,并将获奖论文汇编成册出版,由此激发了广大会计工作者进行理论研究的热情,推动了会计理论的发展,并以正确的理论支持和指导会计改革深入进行。
3.写作会计论文是培养会计专业人才的有效途径,是考核会计专业人员和会计专业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等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
(二)会计论文的特点
1.学术性。学术性即科学性,是指在论文中所表现出来的系统、严谨的理论体系。会计论文的学术性不仅表现在应用价值上,而且表现在理论价值上。主要表现为:
会计论文的写作目的是建设与发展会计学科领域,描述会计经济活动中某一新的现象、新的发现,对会计学科的发展具有实践上的价值;
在理论上,对新的发明和创造有深入的理性分析,运用已有的理论知识,通过严密逻辑推导,求得规律性认识,丰富原有理论体系或者建立新的理论体系。
一、论文(设计)选题的依据(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该选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等)
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会计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越来越具有不确定性。作为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会计信息全面、系统、正确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无论是对国家的宏观调控,还是对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及对投资者的正确决策,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使用者应更加重视与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信息的揭示。因此,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正确运用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谨慎性原则是指在有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而是在会计核算中对企业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做出合理预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可避免地会遇到风险,比如金融风波、债务人的死亡、企业破产、固定资产因技术进步而提前报废、恶性竞争等情况,因此,采用谨慎性原则,对存在的风险加以合理估计,就能在风险实际发生之前化解风险,并防范风险。采用谨慎性原则,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真实考核经营者,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谨慎性原则起源于中世纪财产托管人解脱其受托责任的策略,二十世纪初至三十年代前是一项占支配地位的会计原则,当时主要表现为对资产的低估;经济危机之后,谨慎性原则所体现的内容扩大到对收益的确认和会计报表披露。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会计目标从报告经管责任向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转化,谨慎性原则也逐渐成为对披露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质量特征的会计信息的修订性原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由此我们看到,我国会计规范中关于谨慎性原则有以下几个要求:
(一)谨慎性原则存在的基础是不确定性,所处理的是“可能发生”的事项。
(二)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项,特别是费用和损失,在会计上确认和计量的标准是“合理核算”,对可能发生的费用、负债既不视而不见,又不计提秘密准备。而对“合理”的判断则事实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三)运用谨慎性原则的目的是在会计核算中充分估计风险的损失,避免虚增利润、虚计资产,保证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谨慎性原则在我国的运用开始于1992年,在近十年的应用中,可以按其运用程度和范围的不同,分为三个阶段:
一)1992年至1997年。1992年,并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首次明确了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同时,在行业会计制度中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即存货计价方法采用后进先出法、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加速折旧法。
二)1998年至2000.1998年陆续颁布的《投资》等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及《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谨慎性原则得到进一步的运用,具体包括;
1、在1992年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扩大了资产项目计提准备的范围,即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同时,扩大了坏账准备的提取范围,在提取方法及比例上更加灵活。
2、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加速折旧法的应用条件有所放松。
3、对无形资产、开办费的摊销期限作了修订,由原制度中无形资产的“不少于10年”、开办费的“不少于5年”,分别调整为“不超过10年”、“不超过5年”.
4、对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的或有事项的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做出了规范,规定或有资产或有利得不予确认,一般也不予披露,或有负债不予确认,但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5、对于债务重组中涉及的或有收益和或有支出,债务人确认为负债,债权人则不应确认为资产,只能在表外予以披露。
6、对于收入的确认,在确认标准上更加谨慎。如无论是《收入》准则中关于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还是《建造合同》准则中关于跨期合同引起的收入确认,均将相关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结果能够可靠计量等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
三)2001.2001年1月财政部颁布了《无形资产》《借款费用》、《租赁》三个新的具体会计准则,并同时修订了《投资》、《债务重组》等五项准则;2001年2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在这些新的准则和制度中,谨慎性原则体现为:
1、全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中期期末和年末除了计提原有的“四项准备”外,新的企业统一会计制度和《无形资产》准则规定还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在《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准则中,改变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标准,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作为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标准,并明确了暂停资本化的条件,避免固定资产价值虚计。
3、改变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方法,规定“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改变了以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确定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方法。同时,租赁过程中发生的或有租金一律计入当期损益。
4、在《无形资产》准则中,要求企业管理部门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时,应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存在的各种因素做出谨慎的估计。
二、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的竞争和风险日益加剧,不确定的经济业务越来越多,所以会计信息使用者也越来越关心与不确定事项相关信息的揭示,关心企业所提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此,谨慎性原则的正确应用就显得非常重要。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经营活动充满着风险和不确定性,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坚持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作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和收益,也不低估负债和费用,也不得设置秘密准备。文章以国际会计惯例为基础,首先从会计结构的角度,分四个方面论述了会计制度采用谨慎性原则的必要性。其次,从资产的定义、收益的确认以及财务分析的角度详细论述了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广泛运用。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更能使会计信息全面、系统、正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最后,在采用谨慎性原则的同时,还要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加强其职业道德修养,加强企业在会计核算中的专业判断,防止滥用谨慎性原则。
主要内容:
1.引言
2.谨慎性原则的含义及其必要性
2.1谨慎性原则的含义
2.2谨慎性原则研究的必要性及意义
2.2.1我国的会计结构中包含谨慎性原则的必要性
2.2.2谨慎性原则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3.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具体应用
3.1谨慎性原则在资产减值中的应用
3.2谨慎性原则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确认中的运用
3.3谨慎性原则在企业投资中的应用
3.4谨慎性原则在会计计量中的应用
3.5谨慎性原则在财务分析中的应用
4.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4.1谨慎性原则的相关条款会计人员在核算方法的选择上具有主观随意性
4.2谨慎性原则与税法政策不能协调一致
4.3谨慎性原则与其它原则的冲突
4.4公允价格难以取得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制约
4.5谨慎性原则导致企业的会计信息横向不可比
5.合理运用谨慎性原则的措施
5.1增强谨慎性原则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5.2缩小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的差异
5.3完善市场信息报价系统
5.4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
5.5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增强其职业判断能力
5.6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5.7将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
6结论
参考文献
预期目标:
毕业论文预期将于2016年3月2日前完成初稿,并上交导师,作进一步修改润色;2016年4月12日前根据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完成毕业论文第二稿,交指导老师审阅;2016年4月26日前根据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完成毕业论文第三稿,交指导老师审阅。2016年5月10日前论文定稿并打印上交。预期字数达到学校所规定的字数。并按学校统一规格打印成文。
三、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方案(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准备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
研究方法: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论文题目。选题之后,利用课余时间寻找与论文题目相关的资料。拟采用的研究方法为:
1.归纳法针对这一研究领域通过阅读大量的相关书籍文献着作,充分利用数据库,专题搜集相关资料,进行归纳整理。
2.分析法对国内外就该论题的主要研究成果、现状及最新进展、研究动态等进行比较全面的、深入的、系统的综合分析,对这一领域研究现状做到充分了解。
3.比较分类法对已有的学术成果做比较分类,并在此基础上勇于探索前人工作的不足,积极挖掘新的研究内容,不断创新,阐述新的观点和见解,以此作进一步的研究,发现新的理论价值。准备工作:已大量阅读了与本论文有关的国内外参考文献。主要措施:广泛查阅资料,理清思路,草拟开题报告和着手文献综述,作好论文写作的前期准备工作。然后草拟论文提纲,着手撰写论文。
四、主要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Sanders,T.H.,Hatfield,H.R.,Moore,V.,1938:AStatementofAccountingPrinciples.
[2]WattsR.L……ConservatisminAccountingPartI:ExplanationsandImplications[J].AccountingHorizons,2003,17,(3)
[3]陈今池。现代会计理论[J].立信会计出版社,1998,45-176
[4]陈玮。充分应用稳健原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一份稳健原则问卷调查表的启示[J].会计研究,1995,3
[5]范宏浩。《谨慎性原则在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辽宁财税,2001年9期,-35-35页
[6]费伦苏。关于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若干问题的思考[J].财会通讯,2006年03期
[7]何光明。浅谈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J].交通财会,2009,07.
[8]李军。略谈<新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谨慎原则[J].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9]李娜。浅谈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J].财经论坛。
[10]马文娟。会计实务中的谨慎性原则[J].甘肃科技,2010年12月,第23期。
[11]马义华。浅议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几点应用[J].商场现代化,2010年4月期刊。
[12]潘娜,朱卫东。《对谨慎性原则的思考》。财会月刊(理论版)2007年10期
[13]汤云为。实证会计研究中的几个问题[J].会计研究,2001,(5)
五、论文(设计)研究工作进展安排
2015年9月28日毕业论文动员会。
2015年10月10日前确定论文题目和提纲。
2015年10月12日上交论文选题。
2015年10月20日之前接受导师下达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2015年10月25日前完成文献综述。
2015年10月29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填写。
2015年11月2日开题答辩。开题后正式着手撰写论文。
2016年3月29日前完成论文初稿。
2016年4月12日前完成论文二稿。
2016年4月26日前完成论文三稿。
XX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一年来,我省全面深化、推进财政四项改革,我们会计核算中心也与时俱进,坚决贯彻省委书记***在“财政四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稳步推进财政四项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我作为会计核算中心的一员,具体分管会计核算中心本级、*食堂两个单位的财务。在财政四项改革的大环境下,积极配合宣传,紧跟形势,发扬“我是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的精神,在新的岗位,新的工作任务中稳扎稳打,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下面我将一年的工作情况做一下总结。
一、 做好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加强会计凭证的审核和检查,保证基础会计数据的准确记录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我主要分管核算中心本级和食堂。核算中心本级的帐务比较简单,所以我今年工作的重心放在了食堂的财务上。***食堂每年的营业收入*百万,算是一个比较”大”的”小企业”单位了,它的凭证多,凭证类别也多,有正规发票,也有单位自制凭证有小摊小贩手写的收条,也有非正式的收据,它不象行政事业单位那样正规,有些帐务必须灵活处理。我本着“节约为本,帐目清楚”的原则,对食堂的一些原始凭证采取审核金额审核原始人签字、审核其合理合规性、审核领导签字的方法,既节约了采购成本,又方便了客户,也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在录入的记帐方面,我基本上是在电脑上登记一遍,自己再核一遍,再交审核人员进行审核,保证了会计记录的准确性。
二、 强化财务管理,注重财务分析。对此我主要是从两个方面着手。
*、 加强往来款项的清理,杜绝帐实不符的现象。在处理帐务的过程中,我发现往来帐存在帐实不符的现象,会计报表没有人阅读。在本年*份我对食堂的往来帐进行了一番清理,并为食堂的报帐员建立了往来帐登记簿。后来发现报帐员对此仍然不够重视,往来帐簿的登记也不及时,我又及时与食堂领导进行沟通,请他帮助督查。食堂的杨主任非常重视,亲自查看往来报表,发现有些帐实不符的个例已经有很长时间了,有几笔是供应商已经结帐至今没有销帐的。食堂主任非常着急,他已快到退休年龄,担心这些不实的帐挂在帐上以后说不清楚。就吩咐***和***一起与我核对,并一再催促我说:“这些帐早就结了,你写个说明,我签字,把它销掉。以后有问题我负责。”**月份,我处理完了这部分往来帐项,主任感到很满意。到此,应收帐由***与我核对,应付款由***与我核对,她们都很关心每个月的报表,并及时与我沟通,也形成了看报表的习惯,对我每个月报表出具的准确性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坚督作用。
*、 添加财务报表,丰富报表数据。食堂由A**部和B**部两部分组成,因此需要进行分部门核算。以前的会计报表仅利润表分部门核算,资产负债表并没有分部门核算。本年*月,我一边学习《小企业会计制度一边对食堂的会计报表进行添加,新增了“A**部资产负债表”,〈A**部利润表〉、〈B**部资产负债表〉、〈B**部利润表〉四个报表,与原来的〈资产负债总表〉、〈利润总表〉一起,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堂分部门报表体系,使两个分部的财务状况更加清晰明了。
*、 撰写财务分析报告,为改进食堂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食堂菜价居高不下,一直为群众所诟病,到底原因在哪里?*月份,根据中心领导的要求,我以食堂菜价为切入点,对A**食堂的财务状况进行了一番调查分析,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掌握了大量的一手资料,为食堂菜价止涨的合理性进行了辩护,同时又从成本、人员构成、上菜方式、制度等方面提出了降低成本、降低菜价的可行性分析。不过,由于体制原因以及局里狠刹吃喝风的关系,食堂利润持续走低,要想降低菜价还是满困难的,这样也造成了恶性循环,近两年食堂的亏损面越来越大,如何改善管理,吸引食客应该是食堂的当务之急。
三、 做好部门预算决算等突击性的工作,与核算中心其他财务人员密切合作,保质保量地完成预决算任务。今年元月的部门决算我做的仍然是**服务中心的决算。**服务中心的部门决算都要分成三个单位来完成,工作量很大需要其他财务人员的紧密配合。我们分工合作,由我负责总表,然后分数字,分完数字再由王二、赵四等人输分表,最后再由我来审核分表,离退休人员表则由张一与李三负责审核和填制,充分发挥了集体的力量,及时地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年的部门决算。今年我们还完成了两项工作,一项是固定资产清理,一项是部门预算的制定,因为核算中心本级固定资产和人员都不多,所以这两项工作完成得很顺利。
四、 自觉加强品德修养,刻苦钻研业务,提高知识理论水平。
**年,我一如继往,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理念,一方面参加单位组织的职业道德培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另一方面在工作中是刻用会计职业首先标准检验自己,要求自己做一名完全合格的财务工作者。在会计业务方面,我适应自己的岗位变化,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财务知识,今年我从事业单位会计转做企业会计,小企业会计对我而言是一个新的会计领域,为了更好地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认真研讲读〈小企业会计制度〉,并将之与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比较,然后运用到工作中去,从而从一名生手向熟手过渡。除此以外,我还根据自己在工作中的心得体会,撰写了几篇论文,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今年*月在〈财会月刊〉发表了论文〈会计核算中心的***〉,获得领导好评。
回顾一年的工作,感觉到今年的收获颇多,比如说涉列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对事业会计较少涉及的材料管理、往来帐项管理、成本管理等方面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今年也有很多不足之处。深感不足的有两点:一是下食堂的次数较少,跟食堂一线工作人员交流不够,这样一来,对食堂的财务分析就缺乏必要的流程支持食堂的财务管理也就缺乏中间环节的控制,使财务管理的职能削弱,合理化建议也缺乏强有力的数据和流程检验。二是存在惰性心理,有些问题没有深入地思考。比如在食堂的帐务处理方面,感觉还可以有更多的改进。比如是否可以一二楼分开成本核算、是否可以将食堂的IC预存卡细化到各个单位,以便分析到底哪些单位职工到食堂就餐多,哪些消费少,从而对食堂的管理提供帮助。食堂在收银、收据和签单方面可否继续改进,如何才能减少人力成本等等。这些我觉得都是可以在今年尝试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我有的只做了一半,有的只开了个头,有的想法只在心里过了一遍,没有坚持下去。我觉得这种惰性心理要不得,希望明年自己能做得更好,希望大家坚督 。
【关键字】法国会计模式 会计准则框架 构建 启示
2006年,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标志着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同时也表明中国会计模式构建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在此背景下进一步研究和借鉴法国会计模式,无疑对会计准则框架下中国会计模式的构建与完善具有现实意义。鉴于许多学者已就法国会计模式对中国会计模式的可借鉴性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对比分析并加以肯定,本文仅就会计准则框架下对法国会计模式的借鉴要点展开分析。
一、对企业分别实行以会计准则和税务处理为导向的会计制度
20世纪六七十年代,迫于国际资本市场会计国际化的压力以及上市公司合并逐渐增加,法国政府对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态度逐渐升温,开始允许集团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偏离传统的会计总方案。1986年,法国修改相关法规,增加了对合并报表的要求。1996年的法国会计改革进一步将《合并会计的原则》从税务导向的《会计总方案》中分离出去,从而合并会计与企业会计相分离。这导致了两类会计信息的产生:一类侧重于满足资本市场和投资者的会计信息相关性要求;另一类则侧重于满足税务部门和债权人的会计信息相关性要求。由此,法国会计通过合并会计与企业会计的脱钩来解决国际惯例与国家意志的矛盾,既满足了跨国公司融资经营的需要,又保持了本国的会计特色,很好地解决了会计国际趋同的国际化与法国会计税务导向的国家化之间的矛盾。这一做法也引起了一些西方学者的注意,被称作是“独具特色的法国会计模式”。
在中国,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尽管在基本准则规定为“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但实际上是以资本市场上的股份制企业和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大中型公众企业。另一方面,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相对于发达国家证券市场还不成熟,众多的以中、小企业和私有企业为主的非公众企业与大型公众企业并存。尽管财政部于2004年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由于它在大方向上遵从的仍是原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只是简化了一些会计核算方法和处理程序,致使据此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仍然不能充分满足小企业的主要会计信息使用者――税务部门的相关性要求。
笔者建议,借鉴法国合并会计与企业会计相分离的做法,同时结合中国的国情,将我国企业按其会计信息的主要服务对象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股份制公司为代表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公众企业(其主体是以跨国企业为主体的上市公司);另一类是以中、小企业和私有企业为主体的其他形式的非公众企业。然后对这两大类企业分别实行以会计准则和税务处理为导向的会计制度,具体地:第一类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外部使用者是以现实和潜在的广大投资者为代表的社会公众,他们正是现行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信息系统为之提供服务的主要对象,所以应该由这些公众企业来执行现行会计准则;第二类企业在通常情况下其投资者同时亦是管理者,受托责任并不明显,甚至不存在,会计报告的使用者也相当有限。事实上,这类企业主要甚至是唯一的会计信息外部使用者就是税务部门,“它关注的是与企业纳税相关的会计信息,对这些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要求是:真实、可靠、全面、准确、可理解、可比较、可核实。为了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国家利益,税务部门对企业相关会计信息的关注和监督的程度,是其他利益相关者所达不到的”。所以对非公众企业而言,来自公众投资者的会计信息需求不强烈,纳税是企业编报财务报告的主要目标。应该对这些非公众企业实行以税务处理为导向的会计制度,使其财务报告收益和纳税申报中的应税收益基本一致,那么无论对企业还是对税务部门而言,都可以大大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从而大大降低会计信息的转换成本。
二、按“帕累托改进”渐进地进行会计标准的国际趋同
“帕累托最优状态标准”是西方学者据以对资源配置状态的任意变化作出“好”与“坏”判断的尺度。具体地:如果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的任意改变使得至少有一个人的状况变好,而没有使其他任何人的状况变坏,那么这种状态的改变是“好”的,称之为“帕累托改进”。从法国的历次会计改革我们不难发现,对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问题的解决并没有采取一次性到位的做法,而是呈逐渐升温的态势。法国政府先是于1957年、1986年为贯彻欧盟的第4号令、第7号令和第8号令对本国会计总方案进行了修订和调整,作为会计国际趋同的开端;后来又于1996年和1999年为协调合并会计报表与单个企业会计报表的矛盾而再次修订会计总方案。从其结果来看:一方面满足了法国上市公司和跨国公司对会计国际趋同的要求,使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会计报告,充分提高了这一类企业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相关性质量;另一方面并未将本国会计标准一次性的推向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了以税法为导向的本国特色,使会计继续较好地服务于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和利益。显然,法国的会计标准国际趋同,体现出“帕累托改进”的特征,就是在不损害法国利益的基础上,进行分步式变革,在充分享受国际化带来的好处的同时,规避了国际化所带来的负担。
在中国,会计界已有许多学者接受了来自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同时会计活动和会计服务的国际性拓展引发了来自国际会计组织要求会计趋同的呼声。此外,资助中国的一些世界性金融组织对财务报表的要求以及跨国公司和海外上市募集资金企业的发展也需要财务报表的国际化等等。迫于这些压力,中国有可能忽视自身在宏观和微观经济水平上的限制条件,采取直接引进、一次性到位的过急做法。2006年,财政部在对基本会计准则和原有16项具体会计准则作了修订的基础上,一次性出台了22项新具体会计准则,虽然,新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出台也是历经了长时间的调研、酝酿及征求意见稿之后才正式的,但是其的目的毕竟是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会计国际趋同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实现中国会计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全面接轨,所以“国际趋同性”是新会计准则的显著特征,这就使得新准则对于中国经济相对落后、资本市场尚属起步阶段的现状而言,难免会有一定的超前性。而这种超前性在缺乏成熟市场机制有效约束下,会使会计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沦为公众公司粉饰报表、操纵利润、应对监管的工具,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显然,这种负面影响损害了公众利益,从而使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呈一种“非帕累托改进”状态。例如,基本准则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之“公允价值”,涉及到企业合并、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多达17项具体准则的操作,鉴于中国市场体系的不完整、资产评估行业的稚嫩等原因,这一计量属性的再次引入能否在实务中得以正确的诠释倍受学界关注。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是新准则实施后第一个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结果是已连续两年亏损的百花村公司在执行新准则后扭亏为盈,并以此提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而该公司并未对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计量模式改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后的差异加以说明。有学者指出,这是上市公司在利用公允价值调节利润,从而达到解除停牌危机的目的。对此,财政部《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亦指出:针对我国新兴加转型经济的实际,需要组织专门力量研究与公允价值相关的问题,指导企业在实务中正确地运用公允价值。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还须更加谨慎地将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引入会计准则。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中国会计的国际趋同应充分考虑自身在宏观和微观经济水平上的限制条件,借鉴法国,按“帕累托改进”循序渐进地进行,不可操之过急。
三、要求会计信息对内部管理的相关性
随着IT技术和现代管理会计理论的发展,广泛适用于制造业的管理会计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得到推广和应用。实践中,管理会计所需要的许多资料来源于财务会计系统,它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对财务会计信息进行深加工和再利用,因而受到财务会计工作质量的约束。这就要求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内部管理的相关性做出相应的规范,以推动管理会计在企业内部管理决策中的普遍应用。在这一点上,法国的做法值得借鉴。1996年法国会计制度改革之前,会计总方案几经修订,构建了非常详细的成本会计框架,并具有灵活性、选择性,即建议性地在账户表中公布了相应的成本明细账户,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这就使管理会计信息系统为企业内部经营决策提供的服务趋于标准化、制度化。但从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来看,无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还是“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强调的都是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并未提及企业内部的管理者和日常业务决策者,即企业的受托责任人。也就是说,新准则没有强调会计信息对内部管理的相关性。这样,外部审计和建立在遵守准则基础上的财务报告系统将会转移管理层对会计信息内部管理相关性的要求,可能造成管理者把更多的精力花在使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尽量符合越来越繁复的会计准则并尽可能反映出相对较好的业绩上,使他们勤勉于粉饰财务报表,热衷于数字游戏,从而忽略那些真正有助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会计信息的反映。
笔者建议,借鉴法国经验,制定关于生产成本的具体会计准则,初步设想是:首先,规定按直接生产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以50%为界将企业分为以直接生产成本为主的企业(该比重超过50%)和以间接生产成本为主的企业(该比重在50%以下)两大类;然后,规定这两类企业采用不同的生产成本核算方法。第一类:以直接生产成本为主的企业采用变动成本法核算生产成本。为了解决变动成本法与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完全成本信息需求之间的矛盾,该具体准则还要规定期末对需要按完全成本反映的相关项目的调整方法,使按变动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的项目与对外财务报告有机的衔接起来。当然,会计科目的设置及其主要账务处理也要进行相应的调整。第二类:以间接生产成本为主的企业采用作业成本法核算生产成本。由于作业成本法是以完全成本为前提的,其核算结果不存在需要与对外报告相协调的问题,同时还可以提高对外报告的相关性和准确性。制定并实施生产成本具体会计准则,一方面,可以使用财务会计系统为内部管理提供更具有相关性的会计信息,从而进一步推广管理会计在我国生产企业中的应用;另一方面,随着管理会计理论和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为将来时机成熟时制定实施管理会计准则与相关工作规范和执业标准作了有益的铺垫。
四、加强会计制度对非公众企业的统一性和强制性
法国会计制度体系的渊源包括商法、公司法和税法等级次较高的法律,相当于具体会计准则的统一的《会计总方案》本身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并要求所有的工商企业强制执行。由于法国的会计总方案与税收法令之间建立了正式的联系,实际上所得税申报中要求采用的各种报表格式都是以会计方案中全国统一的账户名称表为根据的,所以这种强制性的统一会计方案能够在实务中被广泛接受。可见,法国会计管理已形成了一套健全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和法律批准程序,有力地保证了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以及在全国的有效推行。
在中国,首先,会计制度对于非公众企业而言缺乏应有的统一性。新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这意味着非上市公司和非公众企业仍可执行原有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各项专业核算办法等会计法规,从而形成了新旧会计制度并存的局面,它们的科目名称、会计处理方法存在一定差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转换成本。其次,会计制度对非公众企业的强制性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我国除了《会计法》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约束力之外,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财政部批准的行政法规。显然,中国会计法规的法律级次低于法国的会计法律渊源,只有行政效力,不具法律强制力,加之会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水平较差,使得会计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在我国反倾销诉讼中,由于不能提供正确的出口商品成本信息而败诉的案例屡见不鲜,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另外,规范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按《小企业会计制度》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充分满足税务部门的相关性要求,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很多中小企业干脆直接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这种情况一方面反映了中小企业和税务部门对实行税务导向会计制度已达成了共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对小企业是否能够严格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缺乏外部监管。
笔者建议,借鉴法国针对非公众企业会计制度的做法,一方面,通过会计制度与税法趋同来强化会计制度统一性,建立以税务处理为导向的高度统一的会计制度,借助税收监管来提高会计制度的统一性和强制性;另一方面,通过组建代表政府的权力机构来强化会计制度法定强制力,对现行会计法规制定机构进行改革,由国家立法机构授权,成立独立于财政部且具有会计立法职能的机构,专门负责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计规范,同时强化会计监管与奖惩力度,确保会计法规颁布后能够得到强有力的实施。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年鉴》编委会.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年鉴(2004-2005)[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5:89.
[2]黄世忠.企业会计信息供需博弈关系分析[J].会计研究,2007(4):37.
[3]王一申.浅析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影响――以S*ST百花2006年年报为案例[J].消费导刊,2007(6):64.
[4]吴大军.管理会计.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12
【关键词】谨慎性原则;企业会计核算实务;应用
在我国会计信息失真情况比较严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严重缺失。失真的会计报表,严重的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本文将通过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基本准则的变化以及变化之后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来说明企业应该以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为准绳,进行会计核算。
一、 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选择中的应用
原企业会计准则中后进先出法是发出存货的一种计价方法,企业为了体现谨慎性都曾采用过后进先出法 。这样尽管符合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但企业因为市场变化带来的利润或亏损将影响库存,所以不利于反映公司长期的经营情况,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将大打折扣。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终止使用后进先出法,提升了客观性原则和相关性原则,更有利于实现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的准确反映,满足了会计报表使用者的要求。
具体来说,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在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时,只能采用一次转销法或五五摊销法计提有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原准则中,企业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时可以选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分次摊销法。新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分次摊销法,不能再通过待摊费用列支以后分期摊入有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这样,防止了利用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方法的改变,多计提或少计提费用,减少了人为操纵利润的几率。
二、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中的应用
会计上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很多,一类是直线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另一类是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我国历来对于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是有严格规定的,企业的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固定资产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企业选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也应该有相应的调整。如果不做调整,原方法必然不能反映出其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方式,据此提供的会计信息很可能就不够真实、准确。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企业应定期复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并根据实际情况相应的调整,并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以利于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可靠的信息。
三、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中的应用
对于资产减值准备,旧的企业会计准则没有一个专门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进行具体规定,而是在各具体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体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有一个专门的《资产减值》准则主要对长期资产减值进行规范外,对流动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投资、生物资产等则由其他具体准则进行规定。对于上市公司,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后,《企业会计制度》不再执行,原会计制度对减值准备的规定将废止。
原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对八个资产项目可以计提减值准备,包括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8项资产减值准备。由于会计准则的变化,增减了部分资产项目,计提减值的资产项目名称也就有了相应的变化。上述8项资产减值准备中除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因核算科目变化删除外,其他7项减值准备继续保留,新增了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或单独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未担保—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油气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等8项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另外还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等2项可以核算资产减值的新增科目。新增加的10项资产减值准备或损失核算科目只是因会计核算科目改变从原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中分离变化而来,其实核算内容没有实质的变化。因此新会计准则有了17个科目可以核算资产减值准备或损失,几乎涵盖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非现金类资产。这样,一方面避免了资产虚增,一方面也使财务会计报告能提供更加真实的会计信息,避免企业利用关联交易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可能。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都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当期费用减少资产,减少当期利润。如果少计或不计减值准备就会减少当期费用,增加资产,从而虚增当期利润。不同资产项目的减值准备在提取时所计入的损益类科目各不相同。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为例,在过去的会计制度中无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有多高,即使固定资产价值已大幅度下跌,只要固定资产是按历史成本计价的,并按规定计提折旧,会计报表中反映的固定资产余额远远不同于现在的价值。如果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应预先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出来,计入营业外支出,这样,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的余额更能反映其现在的状况。
原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的8项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转回,而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绝大部分非流动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具体包括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油气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8项资产减值准备不能冲回,其他9项资产减值准备或损失可以冲回。这表明,新的资产减值准则通过禁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转回来遏制企业利用减值准备作为“秘密储备”来调节利润,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企业利用这种手法调节利润将会越来越难。
四、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中的应用
关键词:会计制度税收制度关联差异
会计是税收的微观基础,税收从法律与制度层面影响会计发展。税收法规的权威性要求会计制度不同程度地遵从税法,即在会计制度的安排和会计实务的处理中,要充分体现税收法规要求,优先满足国家作为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要,根据会计制度确定的收入和利润直接作为计税依据,基本不允许会计与税收的背离,这种形式下税收制度对会计制度的发展产生着重大影响,国家主导了会计信息的提供和使用,这体现了会计制度对税收制度的内在遵从。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又要相对独立发展,税收法规不影响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提供,不影响会计信息的独立、公允和完整,仅在纳税事项发生差异时,根据税法规定作相应的纳税调整论文下载。
研究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关联及差异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减少会计改革与税制改革中的制度变迁成本,巩固改革成果。在我国三十余年的改革进程中,制度变迁多属于自上而下的人为选择,往往单项制度安排虽然高效,但与其他制度安排冲突而导致制度结构低效。会计制度和税收准则作为经济制度结构中的重要组成,同样存在制度摩擦,因此加强税收制度与会计准则的耦合,才能减少税收征纳双方的制度变迁成本,充分发挥制度的应有功能。
其次,有利于减少差异带来的效率低下和税收流失。在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由于两种制度差异的存在,可能会造成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经济业务受不同制度管辖,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相互牵制降低税收征管效率。为避免效率损失,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在实践中应该相对协调。另外,一些纳税人倾向于利用差异带来的漏洞少纳或者不纳税,造成税款流失,这更加强了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协调的必要性。
再次,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税收制度相对于会计准则而言,具有强制性和高度的法律权威性,能够保证在编制的纳税申报表中提供更真实的财务信息。在企业纳税真实的前提下,只有认清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之间的差异并采取适当的办法进行调节,会计信息质量才会得到保障。
最后,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在实务中正确处理二者的差异,减少会计核算成本和税收运行成本,可以达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差异现状
(一)收入类项目的差异分析
企业会计制度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出发,不考虑收入的风险问题,不考虑纳税人潜在的负债的可能性。由于会计制度与所得税法规出发点不同,目标和角度不同,造成二者对收入的确认产生较大的差异。
会计准则中对收入的定义是指企业在日常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导致本期内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税收制度中未对收入给出一个一般性的定义,而是针对各具体税种分别规定了应税收入的内涵,在税收制度中与应税收入相关的概念有“销售额”、“营业额”、“收入总额”等多种表述方法。概括地讲,应税收入的范围要比会计收入宽。一般来说,会计与税收在收入确认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折扣与折让、建造合同收入、视同销售业务、销售回购业务、非货币易收益、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无法支付的款项、资产评估增值、补贴收入及技术转让收入等几个方面。
(二)成本费用类项目的差异分析
在对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协调时,必须把握好差异程度,既不能片面强调缩小差异,简化会计核算工作,便于税收征管,而忽视会计信息失真可能给投资者决策带来的影响,也不能一味强调扩大差异,而导致企业会计核算更加灵活,忽视可能造成的大量避税和偷漏税款现象,给税务部门征管增加难度,进而影响财政收入和提高税收额外负担及征税成本。在政策设计与制定中,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只要对税收收入影响不大,或者只要不对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有大的妨碍,就尽可能将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相协调一致;对不能消除或虽能消除但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差异部分,通过在会计制度中明确税收的会计处理规定来如实、充分地反映相关会计信息,供企业财务报告使用者决策所需。
会计制度建立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会计行为,给经济主体经营管理者、所有者、债权人以及潜在的投资者等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有用的会计资料,以资本保全为基础,对成本、费用加以确认;税收制度则是为了确定纳税人一定期间的纳税净所得,确保国家的财政收入,因此税收制度根据公平合理和保护税基的要求对成本、费用加以扣除。目的和原则不同致使二者在成本、费用扣除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营业成本的差异。营业成本的差异主要表现在:销售成本、固定资产成本的差异(以债务重组方式换入固定资产计价的差异、以非货币易方式换入固定资产计价的差异、固定资产折旧的差异、固定资产维修支出的差异)等等。
2.管理费用的差异。管理费用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坏帐及坏帐损失、存货跌价损失、技术开发费、总机构管理费、业务招待费、无形资产及开办费摊销等。
3.销售费用的差异。销售费用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广告费用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佣金支出、保险费支出等。
4.财务费用的差异。财务费用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借款费用资本化、非金融部门借款利息处理、关联企业借款费用处理、投资利息处理等。
5.资产损失和营业外支出的差异。资产损失和营业外支出的差异主要表现在:资产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项目(非广告性赞助支出、罚款、捐赠支出、资产盈亏和毁损以及其他项目等)。
(三)资产处理的差异分析
会计准则中对资产的定义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能带来企业的经济利益。税收制度上没有对资产给出一般性定义,而是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项目分别给出定义。资产的基本概念原则上与会计准则给出的概念相同。在新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以后,资产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准则有了显著的区别。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对资产处理的差别涉及资产确认、计价、价值转移和资产的处置等几个环节。
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协调思路
(一)会计制度要加强会计信息的披露
会计制度除了加强业务处理的规范,还有必要加强会计信息的披露,以便会计信息得到充分、全面的揭示。一些企业会计业务处理中不能完全体现出来的事项,通过会计信息的披露,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的理解,也便于税务机关查核。这是对税收征管的支持,同样也是企业发展的必要。
(二)尽可能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
众所周知,不同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调整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经济利益。企业组织和所有制形式的差别、发展阶段的不同、企业管理人员对企业会计政策的了解程度不同、企业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参差不齐以及其价值或利益取向不同等等因素都会诱导他们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千差万别。这种对会计政策灵活的选择一方面必然导致会计信息质量良莠不齐,甚至对信息使用者产生误导,另一方面必然产生大量的纳税调整问题,违背了成本与效率原则。因此,在倡导税收制度在会计政策选择上做出让步的同时,会计核算制度也应尽量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例如:会计核算制度可以在税收制度适当缩短折旧年限和允许有限采用某几种加速折旧方法的前提下,主动与税收制度保持一致,以简化所得税核算。又如企业可以直接用税收制度规定的各种准备计提的条件和比例规范会计核算,以使得二者的让步达到二者利益的平衡点,共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三)税收法规应放宽对企业会计方法选择的限制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技术进步的加快,企业的固定资产在实物形式上的磨损和技术上的无形磨损都迅速的增加,会计制度在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上给予了更多的选择性,从企业的角度,出于对资本保全的观点,更倾向于缩短折旧年限和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作为税收制度限制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其目的在于防止企业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达到偷漏或延迟纳税的目的。但是,目前税收制度对于企业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的限制性规定过死。这些规定是与“涵养税源”的观念相违背的,不利于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增强竞争力,同时也增加了会计工作的难度。税收制度目前应降低对折旧年限的规定,如机器设备应规定5年折旧年限并允许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为防止企业利用会计政策的变更而达到调节纳税的目的,可以规定当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时,必须报请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并且一经确定在一定年限内不得变更。
对于时间性差异,从会计的角度看,资产、费用的摊销时间问题,属于会计估计的范畴,取决于相关的行业会计政策的指导及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对企业而言,资产一旦形成,费用一旦发生,资产和费用就成为沉没成本,企业更关心的是资产所能带来的产出效益,资产的折旧所能影响的只有企业损益表中的利润。鉴于税收的强制性特征,无论企业选择何种折旧年限,其某一会计期间缴纳的所得税必须是按税法规定调整计算的,也就是说折旧年限的不同不影响企业的现金流。会计制度中较为重要的一种理论是实质重于形式,从这一理论出发,仅时间性差异引起的会计与税法的不同完全可以解决。税法在充分考虑企业实际和国情的情况下,制定出比较合理的资产的折旧方法和年限,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保持一致,既便于会计人员理解和执行,也可以减少年终纳税调整的工作量。对于费用性质的资产,如开办费,新准则之所以要求在企业开始营业的当月一次计入损益,目的是遵循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减少企业资产中的泡沫部分,使企业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取消税法与会计的时间性差异后,会计按税法的规定对费用性资产进行摊销,如开办费按开业后的5年摊销,应在年报附注中注明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待摊费的费用性质,提醒报表使用者企业可用资产应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总额减去费用性质的资产。
永久性差异产生于会计和税法在计算收入、费用、损失时的口径不同,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后,不会在以后各期转回。永久性差异直接影响着企业某一会计期间的所得税金额,企业账务处理按会计准则,年终按税法进行调整缴纳所得税。从理论上讲,对于永久性差异主要是通过纳税调整的方式进行税会协调,相对来说从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本身的协调不是太多。但笔者认为,可以尽量减少永久性差异的事项,以减少纳税调整事项,减轻征纳双方人员的工作量。
综上,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与协作是一个不断博弈的过程,二者的协作一般要以其中一种规范为主要参照,从而做出合理的调整。具体协作过程中,可以根据不同的业务性质以及其差异情况采取不同的标准和协作方式。总之会计制度体系的制定与实施,远非仅为会计界“份内”的事。宏观经济管理部门若欲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对会计制度的合理运用是至关重要的。税务法规在制度层面上应当积极谋求与会计制度的协调,会计制度也需要关注监管部门的信息需求。
参考文献:
1.张杰.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的关系探析.山东商业会计,2009(4)
2.范伟红.完善我国公益捐赠会计处理与税收制度的若干思考.经济研究参考,2010(24)
*本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① 数据来源于《2013年中国小微金融高峰论坛》http://nbd.com.cn/articles/2013-11-08/786274.html
一、引言
目前,我国小企业数量众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提供了六成的财税收入,贡献了85%的城镇就业岗位,创造了65%的经济生产总值①,小企业已经成为经济快速、平稳发展的中坚力量。我国小企业经过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重创后,其未来的发展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一般地,企业都是通过会计信息向社会、政府、潜在投资者传递发展情况。2006年我国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是适用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对非上市公司特别是小企业的整体考虑。小企业的产权机制和规模发展都不同于大企业和上市公司,小企业在执行会计准则过程中总会先考虑会计信息披露的成本与效益。因此,我国为了降低小企业信息披露的成本,于2011年11月26日专门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并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该准则的实施不仅为数量庞大的小企业确认、计量和报告提供了规范行为准则,也提高了社会对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地位重要性的认识。
加拿大的小企业对加拿大国民经济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作用,2008年加拿大统计局数据显示:在工业企业生产总值中,大企业占47.9%,中型企业占11.5%,小型企业占40.6%,中小企业已占“半壁江山”。为了更好地规范发展小企业,加拿大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关注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问题,2009年加拿大会计准则委员会(AcSB)颁布了《私营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在私营企业范围内实施。可见,加拿大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研究时间和执行时间都比我国早。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初次执行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不少的问题和困难。因此,通过比较和借鉴加拿大会计准则的优良做法,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会计政策,能为不断完善小企业会计准则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中加《小企业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一)会计准则框架差异
我国颁布的会计规章制度可以分为以下三部分:一是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即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2014年修订增补为41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主要针对上市公司;二是会计制度,主要包括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其中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11年废止;三是2011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
2009年,加拿大在CICA Handbook(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手册)中,将准则框架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是针对公共受托责任企业执行的IFRS(国家会计准则);第二部分是针对私营企业执行的ASPE(私营企业会计准则);第三部分是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第四部分是养老金会计准则;第五部分是转换前会计准则(Pre-changeover accounting standards)。表面上看,框架的第二部分是针对私营企业的会计准则,但实际上类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中的中小企业(IASB SME)涵义。加拿大在2009年公布《私营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之前就针对是否取名为“SME”(中小企业)展开了讨论。加拿大学术界在讨论过程中认为:如果加拿大在准则定义过程中学习国家会计准则的做法定义为“SME”(中小企业),那么将暗示大型非公共受托责任企业不在考虑的范围中,而小型的公共受托责任企业可能被涵盖在这个范围里面。②所以,加拿大在征求意见稿中将第二部分定义为私营企业会计准则。
(二)准则适用范围差异
我国在2011年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主要针对小企业,在其第一章第二条中规定了准则使用范围:只要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③均可以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但是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三类企业除外。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可以选择《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但是两者不能同时执行,特别是已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大中小型企业不能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便保持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灵活度,也为了覆盖更多的行业。
加拿大私营企业会计准则主要针对非公共受托责任主体。已发行或者在公开市场发行债券、权证等其他金融工具,或者持有外部群体信托资产的公共受托责任主体是不属于私营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的。私营企业主可以在会计确认和计量、报告时选择加拿大私营企业会计准则(ASPE)或国际财务报告(IFRS)。
(三)中小企业界定的标准差异
中加两国对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各有不同。中国根据行业性质的不同划分小微企业,如:工业企业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是“从业人员为20―300人且营业收入为300―2 000万元”④。加拿大在制定私营企业界定标准时,并未对中小企业进行具体的定量分析,只要是非公共受托责任企业即可,不仅雇用50名从业人员的小企业是该准则研究重点对象,雇用5―10名从业人员的微型企业也能适用私营企业会计准则。
(四)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差异
我国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采取了与税法趋同的计量原则,简化了确认与计量,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简化了部分业务的账务处理,如取消了减值准备类会计科目,不仅短期投资不用计提跌价准备,而且应收账款也不用再计提坏账准备,从而与企业所得税法达到了统一和协调,并消除了会计所得和应纳税所得存在的差异。二是减少了会计科目总量,《小企业会计准则》仅有66个会计科目,比《企业会计准则》减少了60个一级会计科目。如取消了原《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原“待摊费用”科目的金额不大时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金额巨大时可以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原“预提费用”科目金额较大时可以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分期计提。三是扩展了部分科目核算范围,如“周转材料”科目不仅包括低值易耗品,还涵盖了包装物、脚手架等内容。
加拿大的ASPE(私营企业会计准则)是从加拿大会计准则中发展过来的,所以ASPE的大部分会计核算和会计政策与IFRS并没有发生本质性的变化,主要变化如下:一是ASPE将所有的金融工具需求合成一个单独的准则(见Section3856),同时规定企业主体应该在资产负债表或附注中披露以下金融工具金额:(1)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3)长期股权投资计量应该按照成本扣减市场降低额后计入减值中。二是ASPE在规定员工未来收益时,私营企业采用会计估价或融资估价方法或者精算成本法估价(见section 3462)。三是ASPE允许内部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支出费用化。
(五)会计报表编制和披露的差异
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了会计报表编制,提高了会计信息披露的清晰度、可使用性,其主要特点如下:一是比《企业会计准则》减少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二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报表编制基础是历史成本原则,特别是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资产,如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是直接按照科目账面余额填列,不考虑公允价值的影响。三是简化了现金流量表内容,摒弃了《企业会计准则》的间接法,直接采用“直接法”计算和填报,同时取消填报“补充资料”。
加拿大ASPE的会计报表以历史成本原则为基础,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报表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表,相对于I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其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在资产负债表中采用了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调整,所有者权益从独资角度报告,混合金融工具根据其法律形式(主要是债务还是权益)而不是确定其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决定⑤;二是增加额外报表披露的内容,因为放款人在借入方要破产前通常会考虑一些比较重要的会计信息,如政府汇款等,所以披露的项目涵盖了企业合并报表、子公司报表、外币折算报表等附表;三是在报表中取消披露“其他收入”项目(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的建议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起步较晚,且国情不同,虽然我国尽量简化各项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活动,但是在会计人员专业素质、会计计量和报表披露方法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以便与国际接轨。
(一)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
现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已经简化了会计信息披露的程序,减少了大量的会计科目,但是任何会计准则的有效推广和实施都与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效率息息相关。因此,要求小企业会计人员参加会计司、会计学会或者地方财会部门组织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学习、座谈或者经验介绍,深入学习和探讨小企业会计科目新旧转换,研究新准则下会计经济业务的核算和处理,加快新准则下会计信息系统改造工作。
(二)调整小企业准则的适用范围
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仅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小企业,而且小企业必须符合规定的从业人员数量和营业收入金额。本文认为其适用范围狭窄,应学习加拿大的划分标准,根据企业公共受托责任来确定准则的适用范围。原因如下:一是小企业从业人数界定未考虑未来趋势。目前,我国老龄化趋势严重,符合企业工作要求的适龄从业人员将逐步减少,那么小企业界定的从业人员数量将不符合未来的需求。二是营业收入金额确定没有考虑通货膨胀因素。近年来,我国人民币快速升值,汇率差将对有进出口贸易往来的小企业产生重大影响,以人民币计量的营业收入金额易出现巨大变化,不利于小企业划分。如果以公共受托责任作为划分标准,能较好地规避企业界定中数量和金额的不确定性。
(三)公允价值计量方法适当运用
加拿大ASPE中并未否认对公允价值的运用,特别在长期资产减值、商誉和可辨认资产减值中都频繁使用到公允价值。如ASPE在长期资产减值规定“减值测试依据事件和环境。减值发生于当账面价值没有可能被恢复(未贴现使用价值)并且超出了公允价值,此时减记到公允价值,即使以后公允价值上升也不可转回”⑥,说明ASPE的计量基础是包括了公允价值的。虽然公允价值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饱受指责,甚至欧美、日本等都纷纷对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修改相关准则和条款,但是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有利于资本保全、相关会计信息完备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ASPE在涉及投资金融工具、员工福利和资产减值计量时更多强调市场价值和公允价值计量方式。
我国在2013年11月15日的《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就是对市场价值在小企业会计信息中良好的反映。如果我国现有的市场不活跃、不公允,出现信息不对称,那么可以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但是一旦我国拥有活跃、信息对称的资产市场时,那么所有金融工具(包括股票投资、长短期债券投资、商业票据等)都应该采用公允价值和摊余成本来核算。
(四)保留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
论文关键词:会计制度财务会计税务会计成本效益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对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在新的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中,均体现了会计原则和税法各自相对的独立性和相分离的原则。本文在介绍了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的基础上,从成本效益出发分析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
1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是在公认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的指导和规范下对己发生或己经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并由此形成财务信息,对企业和外部有利益关系的各方面提供报告,以满足其经济决策的需要为目标的会计。税务会计是一门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它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门会计。
近几年,关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问题一直是我国会计学界和税务学界探讨的一个热门话题,笔者在分析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基础上,重点从成本效益出发探讨了两者的分离情况。
2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
2.1根本目的不同
制定与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变动的全貌,为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因此,财务会计的根本目的在于让投资者或潜在的投资者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和盈利可能性。而税法的目的主要是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调节,保护纳税人的权益。
2.2主体不同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它规范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在会计主体前提下,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为会计人员在日常的会计核算中对各项交易和事项做出准确判断、对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做出正确选择提供了依据。会计主体是根据会计信息需求者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可以是一个法律主体,也可以是一个经济主体。
纳税主体,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基本纳税单位(或自然人),也就是税法规定的独立纳税人。原则上,规范税制下应以法律主体作为纳税主体,当然也有为管理需要特殊规定的例外。例如,总公司和其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应该作为一个纳税单位自动汇总纳税,但外国公司的分公司就必须作为一个独立纳税单位来管理。各税种的税法中都规定了独立的纳税单位(人),但是,由于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种种不规范和财政体制的原因,还没有完全做到按规范的法律主体来界定基本纳税单位。
2.3遵循的原则不同
由于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所服务目的不同,导致两者为实现各自不同目的所遵循的原则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基本原则决定了方法的选择,并且是进行职业判断的依据。原则的差异导致会计和税法对有关业务的处理方法和判断依据产生差别。税法也遵循一些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但基于税法坚持的法定原则、收入均衡原则、公平原则、反避税原则和便利行政管理原则等,在诸如稳健或谨慎性原则等许多会计基本原则的使用中又与财务会计有所背离。
2.4核算方面的不同
目前,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异不仅涉及应税收入和应抵扣费用确认的时间,还涉及价值的计量;不仅涉及企业所得税,还涉及流转税类各税种:不仅涉及利润表项目,还涵盖资产负债表中的几乎所有科目。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差异不仅有时间性差异,还有永久性差异以及我国独具特色的裁量性差异。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存在诸多差异,因此在税务核算时往往需要在会计核算数据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调整。
3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成本效益分析
3.1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的成本分析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时必然产生大于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时的成本,主要有:
建立分离核算体系成本,如果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要分离,税务会计需要有自己独立完整的涉税会计核算体系,能明确地对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进行界定、协调与处理,企业进行纳税处理时遇到的难点基本上都有明确的核算标准,这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
处理成本,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会增加日常处理成本,企业不仅要进行会计核算,还要进行税务核算。
人力成本,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时,企业需要设置专职的税务会计人员,税务会计核算的工作量会比以前有所增加。
其他成本,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可能存在其他具体成本开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度越高,这些成本的开支就越大。
3.2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收益分析
如果企业是通过对外筹资建立,需要对外提供法定报告,存在公众利益,此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程度越高,取得的收益就越大。具体表现在:首先,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分离后各司其职,企业的税务会计信息和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都将比分离前得到较大提高,而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对企业领导层的决策可以起到相当大的帮助,从而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进而增加决策效益。其次,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分离能增强企业的涉税核算能力,有助于企业开展更多的、有成效的纳税筹划,帮助企业避免不必要的纳税损失,并且在企业面临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此外,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分离有利于规范企业的税务会计核算,而规范的税务会计核算有助于企业正确纳税与诚信纳税,树立良好的纳税信用,提高纳税企业的信用等级。
如果企业不是通过对外筹资建立,经营者就是投资者(例如国营企业、个体企业),企业不存在对外提供法定报告的需要,没有公众利益问题,此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是否分离取得的收益无明显变化。若强行将其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分离成本将远远大于分离收益。来源于/
3.3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成本效益分析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时收益成本分析对于需要对外筹资建立,需要提供对外法定报告,存在公众利益的企业,随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程度的加大,企业收益随之增加,成本也随之增长,两者之差是企业最终获得的结果,只有它是正值才是企业希望得到的结果,也是企业得以继续生存的前提,如果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使得企业入不敷出,则企业最终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甚至倒闭。随着分离程度的增大,分离成本会不断增长,而分离收益却会随着分离度的增加而变得增速迟缓,所以,就存在一个"收益一成本"的最大值,这个最大值会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最大值会在0-1之间并靠近1的位置出现。这也就是在前文所谈到的向会计靠拢的企业,此类企业分离产生的收益大于成本,因此适宜采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的关系模式。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或者分离程度低)时收益成本分析
对于不需要对外筹资建立,经营者就是投资者(例如国营企业、个体企业),不存在对外提供法定报告的企业,其没有公众利益问题,分离前后该类企业的收益将无明显变化,但随着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离程度的加大,所花费的成本却在不断增长,成本大于收益使企业得不偿失。因此企业没有必要非得增大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程度,完全可以向税法靠拢。因而该类企业的"收益一成本"最大值会出现在0-1之间靠近0的位置。这也就是在前文所谈到的向税法靠拢的企业,所采用的是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关系模式。
参考文献
[1]于长春,《税务会计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