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农户经营论文

农户经营论文

时间:2022-05-05 10:01:38

农户经营论文

农户经营论文范文1

关键词:农民收入;农地使用权流转;相关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08)04-0012-06

近年来,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的进程明显加快,农村社会面临着与世界其他国家工业化时期同样的发展滞后问题,尤其是在支撑农村社会发展的土地、资本及劳动力各要素的流动呈现出结构性扭曲:稀缺的土地与资本要素快速外流,众多的农业人口及劳动力要素缓慢外流。这种结构性扭曲现象表明我国人地紧张关系的基本国情不仅没有通过持续稳定的国民经济增长得到缓解,反而有进一步恶化的态势。这种负面效应提示我们:靠有限的土地资源来增加农民收入不仅步履维艰,而且随着农村劳动力数量的增加几乎是不可能的,同时,农民收入与农地使用权流转具有互动作用:即农民收入增加会促进农地使用权流转,加速农地使用权流转会增加农民收入。因此,必须在坚持土地公有权和稳定土地承包权前提下,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推动农户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从而催生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又一基本内容:“搞活土地使用权”,促进农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在现代中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增收效应

从农户户均经营规模来看,我国农户户均经营耕地规模总体上呈现下降趋势,但是这种下降趋势是同耕地经营规模扩大趋势交替进行的。由表1可以看出,从1986―2003年,农户户均经营规模有四个时期呈现下降趋势,它们分别是1986―1987年、1988―1990年、1991―1997年以及1999―2000年;另外四个户均经营规模扩大交替时期分别是1987―1988年、1990―1991年、1997―1999年以及2000―2003年。农户户均经营耕地规模出现这种变化趋势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口的增长导致户均经营耕地规模的减小;二是耕地占用导致户均经营规模的减小;三是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地流转导致户均经营规模的扩大。

笔者2006年所获得的样本户抽样调查表明,2005年浙江省全部样本农户平均的农地经营规模为2.43亩/户,人均0.67亩/人;湖北省全部样本农户平均的农地经营规模为6.84亩/户,人均1.72亩/人;四川省全部样本农户平均的农地经营规模为4.61亩/户,人均1.22亩/人。从样本户的人均经营规模来看浙江省仅为0.67亩/人,明显小于湖北省的1.72亩/人和四川省的1.22亩/人。[1]

尽管大量的研究文献表明农业不是一个具有显著规模效益的产业。如世界银行对肯尼亚小农场和大农场的对比研究发现,规模在0.5公顷以下的农场的每公顷单产是规模在8公顷以上农场的19倍,前者的劳动用量也是后者的30倍。在印度,规模在2公顷以下的农场的每公顷土地收入比规模在10公顷以上的农场高出1倍多;在巴西,每公顷土地的纯收入随着农场规模的增加而递减,规模不到1公顷的农场每公顷土地纯收入比规模在1到10公顷的农场高出几乎2倍,比规模在200到2 000公顷的农场则高出30倍。科尼亚对15个发展中国家不同规模农场中各种农业投入、土地产出和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的研究表明,农场规模与农业投入和每公顷单产呈反比;普罗斯特曼和里丁格使用117个国家的数据表明,每公顷谷物产量最高的14个国家中有11个是小规模农场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山东农业大学1995年对山东358个农户的调查表明,规模经营农户与小农户的单产之间也没有什么差别。万广华等(1996)根据农业部与澳大利亚阿德雷得大学所做的抽样调查数据发现,我国谷物生产几乎不存在规模经济效益,计量分析表明,玉米的规模经济指数为1.169,晚籼稻为0.967、;冬小麦为1.107、早籼稻为0.985、薯类为0.904。金和辉等人(1989)基于100户农民的抽样调查表明,经营规模与土地生产率呈相反关系。但也有少数学者的调查研究结论刚好相反,如江苏省农业现代化试验区领导小组(1994)基于典型地区的分析认为,规模经营农户的单产比一般农户高。瑞定杰、康赛优(2003)的研究表明总体上小型农田的面积在逐步增加到4公顷的时候生产率保持上升态势,但非常小的农田尤其是面积小于0.5公顷的农田的生产率是很低的,而且不会高于套种农田的生产率,当种植面积超过4公顷之后,农业生产率随着种植面积的增加而下降。因此,梅建明认为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国农地制度建设的重要目标[2]。

以上的统计和调查数据显示,无论是人均经营耕地规模还是户均经营耕地规模均呈现下降的趋势,并且经营面积太低,这说明我国农户的农地经营规模具有超小规模经营的特性[3],而同样人多地少的日本为1.4公倾,韩国为1.2公倾。与此同时,我国农户的经营地块比较分散。可见,我国农户的土地经营规模是严重偏小并分散,这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通过农地流转使农地适度集中,实现农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农地制度的必然选择。

笔者的调查样本中[1],东部地区的浙江省,虽然人均耕地只有0.67亩,但人均农业收入水平却是3 631元,高于湖北省的2 782元,这就是说样本户浙江省的土地收益明显高于湖北省的土地收益。这里的主要原因是浙江省的经济相对比较发达,大部分农户都从事非农业生产,农地流转规模大,使一部分农户租入大量的土地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提高了土地的配置效率。但从我国的总体上看,我国农户的农地经营收益明显偏低,而且耕地的投资收益率低于非耕地的投资收益率,严重影响了农户的农地经营投入积极性。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居民的农地经营规模小且分散,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户的农地经营投资积极性,而且对于吸收社会资金以提高农地的投入水平具有抑制作用,并严重影响了农地市场化流转的实现,进而对农地适度规模经营这一农地流转制度目标产生负面影响[4]。偏低的农地经营收益水平既与农业生产的技术、劳动和资本的投入水平有关,也与严重偏小的农地经营规模相关。农地经营收益与农地经营规模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超小的农地经营规模与严重偏低的农地经营收益的互相作用,使我国的农地经营趋向恶性循环,农地经营规模进一步缩小,农地经营收益进一步下降。由此,从实现“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目标的角度考虑,通过各种途径促进农地(特别是耕地)经营收益的提高显得至关重要,国家在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方针,进一步降低土地承包费用的同时,必须通过农产品价格保护、农产品销售补贴和加快农地使用权流转等一系列举措实现农地经营收益的根本性转变。

二、农户收入水平对农地流转的影响

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农户从事非农职业提供了制度基础,而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农户从事非农职业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也为农户进行农地流转提供了前提条件,并使之成为现实。农户之间资源禀赋的差异导致了不同农户从事的职业、收入来源和收入水平的差异,进而导致农户不同的农地流转行为。农户的收入水平对农地流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不同收入水平对农户农地流转的影响;第二,来自于农业的收入水平对农地流转的影响;第三,来自于非农产业的收入水平对农地流转的影响。本节的第一部分主要是从全国不同收入水平影响农户租入与租出农地的行为进行分析,第二和第三部分是从样本户的角度即样本户的收入来源情况对农户租入与租出农地行为进行分析。

1.不同收入水平对农地流转的影响

本部分从全国总体情况出发,以历年来农户经营耕地规模为例,分析不同收入水平农户具有不同的耕地流转行为。

第一,不同收入水平农户对转入和转出土地的影响。

从表2可以看出,农户转入农地的行为与农户的收入水平正相关,即收入水平越高转入的土地数量越多,收入水平越低转入的土地量就越少。这或许是因为,处于高收入群体的农户,也处在具有较发达的土地市场地区,并且经营土地能够获得比较高的经济收益,所需要的土地能够通过土地市场等各种渠道得到满足。而相反,处于经济较落后的地区,收入水平也较低,经营土地的比较效益低,使低收入者既无能力也无吸引力转入土地,所以转入土地的数量也较少。

从表3可以看出,不同收入水平农户的转包出土地不象转包入土地那样存在着极强的相关性。转包出耕地中,次高收入的农户变化最大,尤其是在1993年,这可能是由于1993年粮价下跌,使从事农业生产几乎无利可图,所以不同收入组均表现出强烈的转出土地的愿望,而在其他年份,则转出土地的农户与收入水平的相关性不大,表现出比较平稳的变化,但从总的趋势来看,农民转出土地的愿望有所增加。

第二,不同收入水平农户对经营耕地面积的影响。

由表4可以看出,收入水平与农户经营农地面积负相关,即经营的土地越多,农户的收入水平越低,而相反,经营的土地越少,则收入水平越高。这可能是由于在现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虽然从总体上看,西部地区农户经营土地的面积大于中部地区,而中部地区农户经营农地的面积大于东部地区,但是,由于农地使用权流转还处于起步阶段,农户农地的经营规模还没有达到规模经济的要求,从整体上看,在现有的生产状况看,由于农业的比较效益低,经营农业并不能使农户致富,在现有农地经营规模的条件下,经营农地的规模越大,农户却越贫穷。[4]同时由于我国西部地区的第二三产业不发达,农民的大部分收入来源是依靠农业,而现有农产品价格低,生产成本高,使经营农业的利益非常少。

但从总体上看无论是低收入农户还是高收入农户,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农户耕地转包入和转包出面积都是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以1996年为基期,1999年低收入农户耕地转包入速度和转包出速度分别为214.29%和122.22%,中等收入农户耕地转包入速度和转包出速度分别为233.33%和176.92%,高收入农户耕地转包入速度和转包出速度分别为129.03%和147.37%。低收入组和中等收入组农户耕地转包入速度明显快于转包出速度。根据表1和表2相关数据计算,80年代末农户耕地转包出规模略大于转包入规模,1987―1989年3年农户平均转包出耕地规模为0.41亩,而转包入规模为0.34亩。但是到了90年代,农户平均转包入耕地规模明显大于转包出规模,1997―1999年3年农户平均转包入耕地规模为0.27亩,而转包出规模为0.19亩。

2.农业收入水平对农地流转的影响

文中所称的样本是笔者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在全国22个省市就“农地流转的交易成本与价格体系”所做的抽样调查提供的数据整理所得笔者非常感谢挚友邓大才同志对本论文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及充分的详实的第一手调查数据,我的论文能够利用大量的数据来说明问题,与他的鼎力相助是分不开的。。笔者从500多份样本中经过加工整理,精心筛选了基本上能够代表我国东、中、西部三大地块的浙江省、湖北省和四川省的51户、43户和48户共计142个样本户来进行研究。由于预计研究的目的决定了所调查的样本是参加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农户,也就是说,大部分样本户均有租入或租出农地的行为。由于受篇幅的限制,本文仅以浙江省的51个样本户为例进行说明。

农业收入水平主要指农户从事农业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水平,这里主要包括农户从农、林、牧、副、渔等所获得的收入水平。农户作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具有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动机,他会在有限的资源上进行合理的配置,以求得效益最大化。当农户从事农业获得较高的收入时,农户具有扩大经营规模的冲动,这时农户就有意愿转入土地。相反,当农户从事农业生产获得的收益较小甚至是亏本时,农户就有转出土地的意愿。典型调查样本农户的农业收入水平与农地流转的情况也说明了这一点。

定理一 农户从农业获得的收入水平越高,农户越有意愿转入土地;农户从农业获得的收入水平越低,农户越有意愿转出土地。

从调查的样本户中,农户从农业中获得的收入水平高低与农户的土地租赁行为可以证明这一点。

3.非农收入水平对农地流转的影响

农民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其经济行为必然是追求经济效率最大化,非农产业的比较收益优势对农户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一般来说,农户参与非农就业机会越多,家庭非农收入越高,则农户可能倾向于将人力物力更多地投入到非农产业,以获得更大的收益。而家庭小规模土地耕种效益低,对其吸引力减弱。[5]因此,那些劳动力不富余、非农收入又能够维持当地体面生活的农户,往往会把部分或全部土地转让出去。反之,参与非农活动机会少,非农收入比例小的农户,为了提高家庭劳动生产率,则有转入土地的意愿。而对于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尤其是边远山区,自然、经济条件差,家庭小规模耕种土地收益非常低,相比较外出打工收入高于种田收入,因此,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较普遍,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也较强,流转数量也较多。由此可见,非农收入无论对土地转入还是转出都有明显的影响,这说明农户参与非农活动是促进土地流转的重要动力之一。典型样本农户非农收入与土地流转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

定理二 来自于非农收入的水平越高,农户越有意愿转出土地;来自于非农收入的水平越低,农户越有意愿转入土地。

从浙江省样本户的非农收入水平与农户租入和租出土地量的总体变化趋势来看基本上符合定理二。首先,从农户租入土地与非农收入的变化趋势看,农户的非农收入水平越高,农户租入农地的可能性越小,即二者存在着负相关。随着非农收入水平的提高,单位农户租入农地数量的变化趋势是越来越少。表6的第2、3、4、6和7行的变化情况是符合上述定理的。但第5行和第8行的变化与上述定理不符。这是因为笔者所计算的是样本数的平均数,不否认个别农户租入行为的变化对总数及平均数的影响。在收入为20 000―30 000元组中共有4个样本户,其中有一个农户的年非农收入为21 500元,而农业收入为19 800元(同上注),该农户采取兼业的形式,既可以从农业中取得将近总收入一半的收入,又可以从非农收入中取得多余总收入一半的收入。而经营农业对于他来说,也是有效益的,所以他租入农地45亩,从而使该组的单位农户租入农地的平均数增加了。在收入为50 000元以上的样本户中的变化情况与上述相同,这里不再累述。其次,从农户租出土地与非农收入的变化趋势看,农户的非农收入水平越高,租出农地的可能性越大,即二者存在着正相关。从表5中可以看出,从总的变化趋势来看是符合上述定理的,但由于浙江省经济比较发达,人均耕地少,在总人数越多的组,单位农户的耕地数量就越小,由于样本户的户均耕地数量为2.43亩/户,租出土地的数量小,所得的单位劳动力租出土地的数量必然会小,在第2行和第8行(同上注)就是这种情况,但这并不影响总体的变化趋势。

以上笔者探讨的出发点是考虑到总样本收入水平变化对农户租入和租出农地行为的影响,从上述的分析中,笔者发现,从总收入的变化中探讨问题并没有完全说明单个样本户的情况,在单个样本户的收入构成中,他的非农收入水平和农业收入水平都很高,这时他租入或租出农地的行为就与总体变化存在着差异,即他的租入或租出土地的行为不完全取决于该农户从农业或非农业获取收入的绝对水平的高低,即从农业获得的收入高,他不一定选择租入土地的行为,从非农业获得的收入水平高,他不一定选择租出土地的行为。而是取决于该农户从事农业和非农业的优势能力、投资偏好和过去的经验等,如果从事农业生产更有利于增加收入,他就会选择多租入农地,相反,他就会选择租出农地的行为。这里作为定理一和定理二的补充可以得到如下推理:

推理 农户的投资行为并不完全取决于他从农业或非农业获得收入水平的高低,他的优势能力、投资偏好和过去的经验等对农户的投资行为也产生一定的影响。当农户从农业和非农业所获得的收入都很高时,从农业得到的收入越容易,农户越愿意租入农地;从非农业得到的收入越容易,农户越愿意租出土地。

例如浙江省的第19个样本户(同上注),在他的总收入构成中,来自于农业的收入为60 000元,来自于非农业的收入为60 440元,即农业和非农业的收入水平基本上相等,并且无论是单个的非农收入水平和单个的农业收入水平都已经明显高于大多数农户的总体收入水平,他选择租入或者租出农地的投资行为完全取决于他个人的投资偏好、特长和能力等,如果说经营农业对于他来说更有利于他增收,他会选择租入更多的土地,相反,经商对于他增加收入更有利,他就会选择租出土地,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商业中去,从而获取更高的收入。在该样本户中,该农户选择了租入更多的土地为15亩,从事农业生产作为进一步增加收入的手段。

三、结 论

由上述的分析可知,农地使用权流转与农民增收存在着极强的相关性,要加速农地使用权流转就必须想方设法增加农民收入,而要增加农民收入当务之急必须加速农地使用权流转。增加农民收入是受到多种因素制约的,我们必须一步一步地克服这些制约因素,从而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地使用权流转创造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 刘艳.农地使用权流转研究[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2007.

[2] 梅建明.再论农地适度规模经济――兼论当前流行的“土地规模经营危害论”[J].中国农村经济,2002,(9).

[3] 刘凤芹.农地制度与农业经济组织[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4] 刘艳.产权制度:农民增收的深层瓶颈[J].财经问题研究,2002,(11).

[5] 姚洋.土地、制度和农业发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6] 赵新龙.权利扶贫:农村扶贫突围的一个法治路径[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7,(3).

[7] 张五常.佃农理论――应用于亚洲的农业和台湾的[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8] 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问题与抉择[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9] [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C].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农户经营论文范文2

【关键词】小额信贷 农村 Logit模型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农户获取资金的来源,很重要的一方面是来自信贷。小额信贷是为低收入贫困人口提供信贷服务的一种制度化信贷方式,它在十几年中为中国的扶贫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本文仅以农村小额信贷在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陈集村农户中的业务发展情况为调查对象,分析该村在小额信贷的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一、农户参与小额信贷的情况

近年来,伴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小额信贷在我国的生命力初步显现。宿迁作为江苏这个发达省份中经济发展相对较弱的城市,在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在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陈集村,针对农户参与小额信贷业务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

此次调查涉及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农地状况、农业经营、消费、信贷与储蓄等方面的信息。调查抽样方法为系统抽样。调查采取调查员直接入户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共收回问卷100份。

1.农户小额信贷的需求情况

调查发现,所有接受调查的农户均有不同程度的借贷需求。我们对所有农户的借贷目的进行了调查。结果如下表:

根据调查,农户参与借贷的主要目的大致可以分为消费和生产经营两类,在消费类中,文化教育支出以43%的高比例排在首位。而生产经营类中,购买大型农机所占比例较高,为25%。

2.农户参与小额信贷的情况

在接受调查的100户农户中,参与了小额信贷的为84户,占84%。这表明当地相当多的农户参与了小额信贷,小额信贷的普及度较高。

我们将所有农户以收入分为五组,分别计算各组参与小额信贷的农户占该组户数的比重,结果如下表:

参与借贷的84户农户,平均收入为16888.50元。从表中得知,各层次的借贷比重大致相同且略呈递减形式,其中5000-10000元收入组,借贷者比例88%,为最高。

二、影响农户参与小额信贷的因素分析

(一)影响农户参与小额信贷的理论因素

影响农户借贷需求的主要因素应包括、农户经营规模、农户收入、农户财产和自有资金状况、农户生产投资规模农户大额生活现金支出以及农户借贷利率等。

1.农户的生产经营规模

农户的生产经营规模对农户小额信贷需求具有正向影响。农户的生产经营规模越大,对资金的需求规模就越大。

2.农户的收入、财产和自有资金状况

农户的收入、财产和自有资金状况对农户的借贷需求具有负向影响。收入水平越高,财产和自有资金的规模越大,农户发生小额信贷的可能性就越小,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就越小。

3.农户的生产投资规模

农户的生产性现金投资规模越大,农户对资金的需求也越大。

4.农户现金支出

现金支出又分为农户基本生活支出和大额现金支出。其中农户文化教育等大额现金支出会对农户借贷需求具有正向影响。

5.农户借贷的利率

根据一般的市场机制,借贷利率与农户的借贷需求应具有负相关关系,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户借贷需求随利率的上升而下降。

(二)影响农户参与小额信贷因素的计量模型

为得出各因素对农户小额信贷的影响程度,这里建立Logit模型进行分析。模型中,被解释变量为农户是否参与小额信贷,解释变量选取农户耕地面积、农户总收入、农户现金资产、农户人均基本生活支出、农户生产经营支出、农户文化教育支出、农户医疗卫生支出7个因素。

在介绍模型之前,对各因素进行定义:

模型的具体形式如下:

式中Y表示农户是否参与小额信贷,其余各变量含义见表4,β是各解释变量的待估参数,β0是常数项。

(三)模型检验的结果

我们运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100个样本数据进行了Logit回归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采用了逐步筛选法。计量估计的结果大部分与理论分析一致。

根据模型计量结果,将影响农户参与订单农业行为的主要因素、显著性和影响程度归纳如下:

1.农户的经营规模对农户借贷需求具有正向影响。

即经营规模越大,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倾向越强,需求规模也会越大。这一分析结论与假说1相一致。

2.农户的投资和支付倾向对农户的借贷需求具有正向影响,说明农户生产投资是形成农户小额信贷需求的重要因素。

3.生产投资规模越大,其对信贷的需求规模也越大。农户的教育现金支出对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也具有明显的正向影响,这说明,教育方面的现金支出往往超出了农户的现期支付能力,是造成农户举债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分析结论与假说3、假说4基本一致。农户的现金资产状况对农户的借贷需求具有负向影响。这一分析结论与假说2基本一致。

4.农户收入对农户参小额信贷行为影响不明显。从模型的计量结果看,农户的总收入这个变量系数的统计检验不显著。这些结果与前面的假说不一致,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五、简单的结论和建议

本文研究表明,农户参与小额信贷的行为受农户的生产经营规模,农户的自有资金状况以及农户的大额资金支出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这些不同因素的影响程度各不相同。

在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首先,对小额信贷给予政策的优惠和扶持,如在小额信贷机构的税费上予以减免等。二是简化农户办理小额信贷业务的手续,提高农户参与小额信贷的积极性。三是结合当地经济情况,对农户进行培训,使之主动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以充分发挥农户小额信贷效益。

参考文献:

[1]杜晓山.中国小额信贷十年[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5.

农户经营论文范文3

论文关键词:农业合作社,农户收入,丹阳市,丹徒区

 

一、 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对国家的粮食战略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然而,农业作为一种天然的弱质产业,具有投入时期长、收益较低等特点,同时,由于农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自然条件、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农业又成为一种高风险产业。传统上,我国是以小农经济方式进行生产和经营的,这直接导致了农业从业者抗风险能力的缺乏。首先社会实践论文,个体小农没有足够的能力对市场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其经济决策经常不能反映市场需求。其次,小农因为生产规模小,市场谈判能力较弱,而无法通过谈判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价格论文开题报告。因此,农户希望能通过一些制度和组织,与同业经营者,与上下游经营者进行结合,以减少风险,增加收入。于是,农业合作社划时代地产生了。

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兴办农业合作社的热潮,各种形式和产业的合作社工作开展地如火如荼。特别是2006年《合作社法》颁布之后,农业合作社得到了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推广,农业生产和经营开始焕发出新的生机。但是,目前的农业合作社出现了求量不求质、管理不规范、利润分配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这些问题社会实践论文,农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必将受到致命的打击。

针对农业合作社所存在的问题,大批专家和学者都进行了不同角度的研究并提供了政策建议。一部分专家从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入手,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内源性根据;也有一些专家着眼于合作社的组织结构,从管理和组织的角度进行探讨;另外,也有相当多的专家通过研究认为合作社的立法才是关键之处。总之,专家们的研究大多是针对组织自身开展的,而针对农户的研究相对较少。实际上,农户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微观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他们的态度和意愿直接决定了合作社的发展。

因此,本研究正是从农户的角度出发,通过问卷调查、统计描述的方法,分析农户参与农业合作社的现状与态度,并计量分析农户参加合作社的行为对收入的影响,从而为发展农业合作社规模、推广合作优势、更好地以合作社形式增强农业竞争力、保障农户利益提供政策建议论文开题报告。

(二)文献综述

杨惠芳(2005)认为,解决农民增收的关键在组织创新,建立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市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使我们找到了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和载体。

韩洁、薛桂霞(2007)认为,农业合作社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是显著的,这不仅表现在其市场经营和谈判能力的增强社会实践论文,更与生产一体化、二次分红等因素有着密切关系。

王新利,李世武(2007)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优越性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基础的。要使这类组织获得长远而良好的发展,进而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强有力的帮助,政策的实行需要遵循这一基本原理。

二、 数据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次数据由本班四位同学利用暑假时间前往丹阳市丹徒区实地调查获得,我们走访了当地茶叶合作社周边的4个村落,共发放问卷220份,通过剔除信息明显错误、前后矛盾和异常的问卷21份,实际有效问卷为199份,有效率高达90.45%。

(二)数据分析

1、数据分析分为描述分析和计量分析两部分。在描述分析中,将参加合作社农户与未参加合作社农户户主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份(是否村干部或党员)以及家庭农业劳动力比例、农产品销售价格等指标做横向的比较,以此对这两个群体的特征做出基本的描述。在计量分析中,选择农户总收入为被解释变量,家庭种植规模、非农收入、是否加入合作社、生产资料成本为解释变量,采用Cobb-Douglas模型进行计量。

2、描述统计:

(1)年龄:参加合作社的农户户主平均年龄为47.36岁,未参加合作社的农户户主平均年龄为47.40岁,且两个群体中户主年龄都是呈正态分布的,因此,户主年龄没有显著差异论文开题报告。

(2)文化程度:将户主受教育程度按文盲、小学、初中、高中或中专、大专及以上分别赋值为1、2、3、4、5社会实践论文,则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中,这五项比例依次是0,8.82%,47.05%,26.47%,17.65%,平均值为3.14,未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中,这五项比例依次是0,12.12%,76.97%,4.84%,4.84%,平均值为3.11.从各种文化程度分布比例来说,未参加合作社的户主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但总体均值较为接近,这是因为当地的教育模式以九年制义务教育为主,大部分户主的文化程度都是初中社会实践论文,以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户主绝对人数较少。

(3)身份:在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中,村干部或党员的比例占到了50%,而没有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中,村干部或党员的比例仅为7.88%,有理由相信,身份的区别对参加合作社与否是有着较大影响的,这也与理论分析的结果吻合,通常认为担任村干部或党员的农户觉悟较高,能够积极响应号召,另外也需要起带动作用,因此参与的意愿与可能性更高。

(4)家庭农业劳动力比例:在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中,平均家庭农业劳动力比例为64.67%,而对于未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平均家庭农业劳动力比例为64.13%,同时两个群体也符合正态分布。

(5)农产品销售价格:本次调查对象为当地的曲阿茶叶合作社,通过调查了解到,大部分农户每年采摘两次茶叶。从问卷反映的情况来看,对于参加合作社的农户社会实践论文,第一次茶叶的平均出售价格是328.1元/斤,第二次茶叶平均出售价格是235.2元/斤;对于没有参加合作社的农户,第一次茶叶出售价格为319.6元/斤,第二次茶叶出售价格为227.4元/斤,且上述数据分布都较为紧凑。

3、计量分析:

被解释变量为农户总收入,以Y表示。解释变量见下表:

 

表1 实证模型解释变量说明

变量名称 变量定义 平均值

D1 是否加入合作社:是=1,否=0 0.23

X1 种植规模:农户耕种的总面积(亩) 3.43

农户经营论文范文4

    近年来,学者们对集体公益林的经营管理开展了很多研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在生态公益林的合理利用问题上,刘梅娟、周玉新等对福建省建阳市276个农户进行问卷调查,发现林农在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利用之间存在矛盾,提出了要合理利用木质资源、非木质资源和森林景观的有效途径(刘梅娟等,2007)。在公益林补偿标准的问题上,张志云、郭正福以劳动价值论和地租理论为基础,考虑效用价值论、均衡价值论等理论,并结合林业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生态公益林的最低补偿标准为315~450元/hm2,基本补偿标准 615~750 元/hm2,全额补偿标准为1215~1350 元/hm2,最高补偿标准为生态产品与服务价值补偿(张志云、郭正福,2010)。张眉、刘伟平(2010)指出公益林补偿标准在实践中存在补偿费与管护费概念模糊不清、补偿标准未根据收入水平动态变化、对不同权属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制定研究不足、现行补偿标准存在一定局限性等问题。在农户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意愿选择问题上,吴伟光、沈月琴等(2008)通过计量经济分析,估计了公益林建设对林农收入和家庭能源消费等主要生计方式的影响,并分析了影响林农参与公益林建设工程意愿的主要因素。指出林农经济收入和家庭能源消费等生计方式对林业资源的依赖程度,是决定山区林农参与公益林建设工程意愿的主要因素。张小迎、冷小黑(2010)以江西省宜春市173户生态林经营农户问卷调查,指出生态林建设中农户经营意愿与户主年龄、受教育水平、政治背景、林地经营模式、政策等因素呈显着相关关系。姜波等以广西、湖南、河南3省6县18个村的实地调研数据为基础,运用多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分析了农户参与生态公益林建设意愿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农户普遍支持生态公益林建设,但认为目前的生态补偿标准过低,补偿机制不完善(姜波等,2011)。本文将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影响,在已有学者对公益林建设意愿研究的基础上,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天保工程区农户对公益林的投入意愿问题,试图找出影响农户投入意愿的因素,以及提出相关建议。

    2研究方法与数据

    2.1研究方法

    首先通过文献分析与开放式实际调查的方法,大致估计影响农户对公益林投入意愿的因素,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方法,进行模型构建与估计。

    2.2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数据来源于课题组在2010年8月2~17日期间对重庆市武隆县、四川省会理县和云南省玉龙县进行的实地调研。调研过程中每个县选取了2个乡(镇),在每个样本乡(镇)随机选取了2个村,共取得农户有效数据154户,其中武隆县51户,会理县52户,玉龙县51户。样本区的154户农户中,有公益林农户104户,无公益林农户50户。本文研究的是有公益林的农户对公益林的投入意愿问题,因此选取了样本区的104 户有公益林的农户作为分析对象。有公益林的104 位被调查者中男性占 92.86%,女性占 7.14%,平均年龄46.32岁,初中文化程度占37.0%,小学文化程度占 40.3%,高中及以上文化占 10.0%,文盲占11.7%。家庭平均劳动力 2.71 人,家庭平均总收入34152.02 元,家庭平均林地面积 4.30hm2、平均林地3.23 宗(块)(表 1)。

    3模型建立与估计

    3.1模型建立

    有公益林的104份农户调查问卷中,在回答问题“您在承包经营的林地上是否愿意投入”时,有30户回答“愿意”,占有公益林样本农户的28.85%,74户回答“不愿意”,占有公益林样本农户的71.15%。经开放式问卷调查,初步发现不愿意在承包经营的林地上进行投入的原因多为:林业没收入或收入较低,投入资金不值得;家庭缺乏资金,难以扩大投入;公益林在经营活动中受到政策限制;公益林不用投资,任其自然生长就行。进一步参照以前学者的研究成果,将农户对集体公益林的投入意愿的影响因素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农户自身因素:户主年龄、户主文化程度、家庭劳动力人数。农户生计因素:家庭总收入、林业收入。农户生活环境因素:家庭林地面积、林业投工量、农户森林管护类型。为了分析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投入意愿的影响,加入“林改对家庭收入影响”这一因素。根据研究目的,将农户对集体公益林的投入意愿作为被解释变量,将影响农户投入意愿的因素作为解释变量,具体变量特征描述见表1。建立如下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

    3.2模型估计

    运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104户农户的截面数据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估计。从估计结果来看,伪决定系数(Nagelkerke R Square)为0.617,说明模型对数据的的拟优合度较好,因此认为该模型拟合程度良好。表2给出了估计系数,Wald统计量,发生比例的估计结果。其中发生比例可以测量解释变量一个单位的变化给原来的发生比所带来的变化。从表 2 估计结果看,家庭总收入、家庭林业收入、户主文化程度对农户投入意愿的选择影响显着,其它因素对农户投入意愿的选择影响不显着。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家庭林业收入在0.01水平下,对农户是否愿意对公益林进行投入有显着影响,估计系数为1.4130,Exp(B)=4.1082。说明家庭林业收入越高,农户对公益林愿意投入的概率越大,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家庭林业收入每增加1%,农户对公益林愿意投入的发生比是原来的4.11倍。这与实际调查相一致,从成本—收益的角度来看,农户选择对公益林投入的意愿来自于投入产出的比较,正如调查中林农所言“林业没收入或收入较低时,投入资金不值得”。当家庭林业收入较多时,林业的投入产出比相对较大,农户林业收入的增加会促进林农提高对林地的投入,以此形成良性循环。

    第二,家庭总收入在0.1水平下,对农户是否愿意对公益林进行投入有显着影响,估计系数为0.9512,Exp(B)=2.5889。说明家庭总收入越高,农户对公益林愿意投入的概率越大,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家庭总收入每增加1%,农户对公益林愿意投入的发生比是原来的2.59倍。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家庭总收入是农户林业投入的根本。农户家庭总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之前,当还不能满足林农的衣、食、住、行基本需要时,对公益林的投入只能是纸上谈兵。据调查数据,样本农户的平均家庭总收入结构中林业收入占 7.26%,农业收入占37.27%,养殖业收入占 21.31%,其它收入占 33.70%(其中打工收入24.42%)。由此看出,农户家庭总收入结构中农业收入最高,打工收入次之,而林业收入最低,说明样本农户家庭总收入依然依赖于农业收入与打工收入,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样本农户中有71.15%的农户不愿意对林业进行投入。

    第三,户主文化程度在0.05水平下,对农户是否愿意对公益林进行投入有显着影响,估计系数为0.7024,Exp(B)=2.0186。说明户主文化程度越高,农户对公益林愿意投入的概率越大。林农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高低一方面与宣传相关,另一方面也与林农所受教育程度相关。林农文化程度越高,其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会更强,会更愿意经营生态林(张小迎、冷小黑,2010)。另一方面,林农的文化程度越高,接受外界知识的能力就越强,例如可以通过自己阅读相关书籍等获得相应的知识,进行林下资源经营等。因此,模型中文化程度越高时,林农对公益林愿意投入的概率会越大。

    第四,调查的样本农户中公益林的补助收入均为零,因此模型分析中没有涉及到这一因素。但并不说明生态补偿对林农的投入意愿是没有影响。张小迎(2010)指出,目前的生态补偿金额远低于农户的预期,仅有的补偿资金远不能满足生态林的经营管护。因此,现有的生态补偿不能在公益林的经营管护中体现出应有的作用。

    第五,经过建立模型分析发现,“林改对家庭收入影响”这一因素对农户投入意愿影响不显着,侧面反映了南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对农户投入意愿没有显着影响。具体原因解释如下:样本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均完成于近几年(武隆县2006~2007年,玉龙县2007~2008年,会理县2009~2010年),配套改革措施尚未跟进,因此调查问卷“林改对家庭收入的影响”中,85.71%表示收入没有变化,8.44%表示收入增加,5.84%表示收入减少。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收入”对农户是否愿意对公益林进行投入有显着影响,而“林改对家庭收入的影响”对农户是否愿意对公益林进行投入却没有显着影响。分析结果进一步说明,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后,国家对现有的林业政策没有做出应有的调整或创新,林农经营行为仍然受林改前政策的束缚,短期内即使确权农户的投入意愿也不会受到影响。

    4讨论及建议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质就是要解决集体林中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使林农的林权得到体现。然而,对具有公益林的农户而言,将由林农个体承担公益林的经营管理责任,而公益林的外部性特点,却限制了林农对公益林的充分利用,公益林保护与利用矛盾突出。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影响农户对公益林投入意愿的因素主要以农户的林业收入、家庭收入等为主,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政策在短期内对农户投入意愿没有显着影响,长期下去对农户投入意愿是否有影响还有待证实。据调查数据,样本农户家庭收入结构中林业收入所占比重较小,样本农户的平均家庭总收入结构中林业收入仅为7.26%,因此,提高农户的林业收入对提高林农对公益林的投入意愿具有一定作用。鉴于此,提出以提高农户林业收入等措施,促进公益林建设的建议。

    4.1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

    目前,公益林补助仍然采取的“一刀切”的办法,补偿金额远没有达到农户的期望。因此,必须尽快启动长效补偿制度,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立永久的生态建设保障体系。要充分认识到公益林补偿与一般农业补偿的区别,公益林补偿政策要兼顾到权利人各方面的利益。公益林的补偿要考虑到农户经营管理公益林时存在的以下3个问题:第一,公益林管护的费用;第二,因划为公益林而丧失的经营商品林的机会成本;第三,公益林区丧失的发展相关产业的机会成本。公益林补偿应落到实处。从样本农户的实地调查中发现,部分农户知道国家对公益林有补偿的政策,但调查所有农户中,均没有得到国家对公益林的补偿。

农户经营论文范文5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文件指出:中国大陆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困难挑战增多。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更为紧迫,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矛盾日益尖锐,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对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亟待破解的课题。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决的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毫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保护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的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建设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的成果。

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要始终把改革作为根本动力,立足国情农情,顺应时代要求,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传统精耕细作与现代物质技术装备相辅相成,实现高产高效与资源生态永续利用协调兼顾,加强政府支持保护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功能互补。要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了开展农业农村工作必须关注的几大重点领域: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等,提出201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现代农业发展上取得新成就,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取得新进展,为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城镇化的车轮在带着亿万农民进城就业的同时,也给广袤的田野留下了大大的问号:今后谁来种地?地怎么种?小规模的分散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不相适应,眼下,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更加紧迫,培育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型经营主体亟待农业经营体制创新。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给出了破题之策,就是以解决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亮点一:鼓励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途径,也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截至2013年6月底,中国大陆农户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1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3.9%。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需要明确的是,鼓励流转的是经营权,而不能误解为其他别的什么权利。一号文件把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实现了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重大突破,意图是在维护农户土地承包权长久不变的基础上,为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开拓发展空间。

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也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但要建立严格的准入和监管制度。一号文件要求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工商企业租赁农地必须从事农业,还得用保障金的形式来防范经营风险可能对农民利益造成的损害。文件特别指出,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强制推动。农民想种自己承包的地,就让他自己种,任何人无权干涉。规模经营也应适度,要与农业人口转移、农业技术进步、农业社会化水平相适应,而不是土地经营规模越大越好。

亮点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蓬勃兴起。中国大陆有种粮大户(南方经营耕地面积50亩以上、北方100亩以上)68.2万户,经营中国大陆7.3%的耕地,生产了中国大陆12.7%的粮食;中国大陆粮食生产合作社有5.59万个,经营中国大陆4.0%的耕地,生产了中国大陆8.2%的粮食。截至2013年9月底,中国大陆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91.1万家,入社社员6838万户。

一号文件明确,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财政补贴、用地指标、金融支持、税收优惠、人员培训等方面,出台了扶持这些主体的一系列政策,其中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这些有力度的举措,必然为新型主体成长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它们尽快与作为基础的农户家庭经营共同构筑立体式的经营结构。

亮点三:农户家庭经营是基本面

农户经营论文范文6

关键词:农户;土地转入;logit模型

一、引言

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一直是党和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与规范地运行。农村土地流转对于进一步优化我国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以及推动广大农村地区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具有重要意义。学术界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影响因素等相关问题也进行了深入地研究与探讨。纵观现有研究文献后发现,卞琦娟、周曙东、葛继红(2010),刘卫柏(2011),许恒周、郭忠兴与郭玉燕(2011),李景刚等(2014)以及苏群等(2016)分别从农户个体特征与家庭状况、生产经营状况、区域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障、非农产业发展以及非农产业就业机会等方面探究土地流转的影响因素。与从农户视角出发研究农村土地流转不同,部分学者逐渐开始关注土地收益情况与耕地破碎程度(陈美球,2008)、地块数(苏群、汪霏菲与陈杰,2016)以及区位条件(叶剑平等,2006)等流转土地本身特征对土地流转的影响问题。

可以看到,学者们对农村土地流转影响因素问题的研究积累了较多的文献与成果,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帮助与借鉴。但是,笔者注意到,学者们似乎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对农户土地转出影响因素的研究方面,对土地转入影响因素的研究相对较少,在现有对农户土地转入影响因素的研究文献中,研究结论仍然未形成一致性结论。为此,本文使用北京师范大学的CHIP2013数据,利用logit模型对农村土地转入影响因素进行实证检验,试图对我国农户土地转入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并确定其影响方向与程度。基于以上研究目的,除引言以外,本文结构安排如下:首先为数据、变量与模型构建;其次是实证结果与讨论;最后为结论与启示。

二、数据、变量与模型构建

(一)数据来源

CHIP2013是由北京师范大学与国外合作开展的有关中国收入分配动态变化追踪的研究项目。CHIP项目组对我国15个省份按照东、中、西分层,根据系统抽样方法抽取得到CHIP样本。数据内容主要包括住户个人基本信息、就业信息以及家庭层面的基本信息、主要收支信息和农业经营等内容。本文研究使用的数据主要是CHIP2013中农村居民样本数据,在对原始样本数据进行缺失值、异常值以及重复值的删除与整理之后,得到本文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样本。

(二)变量选择与描述

本文因变量为农户是否发生土地转入行为(lzr),自变量主要包括农户年龄(age)、健康状况(hel)和受教育程度(edu)等户主特征变量以及是否外出务工(wou)与经营土地面积(lan)等农户经营特征变量。具体赋值情况如表1所示。

(三)模型构建

本文使用Logit模型对我国农户土地转入行为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农户发生土地转入行为时记为1,反之记为0。p为农户发生土地转入的概率且p=P(y/1|x),农户未发生土地转入的概率1-p=P(y=0|x)。同时假定为影响农户土地转入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

那么,如果累积分布函数F(x,β)服从“逻辑分布”(logistic distribution),则有

式中,为概率发生比(odds ratio,即OR值)。exp(βi)值表示在解释变量增加一单位引起几率比变化的倍数。也可以解释为新几率增加或减少的百分比。在本文中,主要反映农户个体特征等因素对农户土地转入行为影响几率增加或减少的百分比。

三、实证结果与讨论

本文主要使用stata12软件对数据进行实证分析,选择逐步回归分析反向剔除方法自动删除不显著变量,自动选取通过显著性检验的变量,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计量分析结果表明:

从农户个体特征因素来看,年龄、受教育状况以及健康状况等农户个体特征对土地转入影响均不显著,是否是乡村干部对土地转入影响较为显著,通过了5%显著水平检验。也就是说,当农户担任乡村干部后,该农户转入土地发生的概率将增加2.7%。可能的原因在于乡村干部作为农村发展的带头人,在进行农业生产等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土地流转意愿表现的更为强烈,发生土地流转的概率将会增大。

从农户经营特征因素来看,农户经营特征因素对土地转入行为影响都十分显著。是否外出务工、经营土地面积的多寡以及是否参加农业合作组织均通过了1%显著水平的检验。首先,是否外出务工变量。表2中实证结果显示,农户选择外出务工时,发生土地转入的概率将会减少3.47%。一般说来,农户外出务工时会将自有土地交由亲戚或朋友代为经营,这种土地流转方式既可以有偿的也可以无偿的,由农户自行协商处理;其次,经营土地面积变量。当“经营土地面积”单位增加时,该农户转入土地发生的几率将增加25.32%。说明农户经营土地面积越大,土地转入倾向就越明显;反之,农户经营土地面积越小,土地转出倾向就会越大。可能的解释是随着经营土地面积的增加,农户可以逐渐实现规模经济发展,降低了生产成本。农户生产经营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最后,农户是否参加合作组织。计量结果表明:参加合作组织的农户发生土地转入的概率将会上升5.5%。可以解释为,农业合作组织可以为农户提供有关资金、技术以及信息方面的支持与帮助,在合作组织范围内将包括农户土地在内的资源进行整合,所以加入合作组织的农户发生土地转入与转出可能性更高。

从农户收入状况因素来看,收入水平对农户土地转入影响并不显著。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利用CHIP2013数据对我国农户土地转入行为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发现:农户土地转入行为主要受到是否是乡村干部、经营土地面积、是否外出务工以及是否加入农业合作组织等因素的影响。具体来说,农户担任乡村干部、在家务农、经营土地面积的增大以及加入农业合作组织都会增加土地转入行为发生的概率。

通过对农户土地转入行为影响因素的分析得到以下启示:首先,在明确农户经营土地面积对土地流转产生重要影响的基础上,帮助土地经营大户完成土地转入行为,进一步扩大土地流转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其次,发挥乡村干部在农村土地流转中的模范与带头作用,积极进行土地流转,实现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效益;最后,创造良好条件,鼓励农户加入各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组织,在合作组织内部提供优惠条件完成土地流转。

参考文献:

[1]卞琦娟,周曙东,葛继红.发达地区农地流转影响因素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0(06).

[2]刘卫柏.基于logistic模型的中部地区农村土地流转意愿分析――来自湖南的百村千户调查的实证研究[J].求索,2011(09).

[3]许恒周,郭忠兴,郭玉燕.农民职业分化、养老保障与农村土地流转[J].农业技术经济,2011(01).

[4]李景刚,高艳梅,臧俊梅.农户风险意识对土地流转决策行为的影响[J].农业技术经济,2014(11).

[5]苏群,汪霏菲,陈杰.农户分化与土地流转行为[J].资源科学,2016(03).

[6]陈美球,邓爱珍,周丙娟,等.耕地流转行为中农户行为的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基于江西42县市64个乡镇74个行政村的抽样调查[J].中国软科学,2008(07).

农户经营论文范文7

关键词:利益联结机制;影响因素;研究述评

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成立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并在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利益联结机制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要素,因而利益联结机制的研究也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理论研究的一大方向性领域。近十年来,该领域的研究主要围绕着利益联结机制的理论认知、利益联结机制的形式及特征以及影响利益联结机制的因素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的,研究成果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利益联结机制的概念

对现有文献梳理发现,早期学者在对农业产业化经营进行研究时主要关注的是利益是如何在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进行分配的,并提出了利益分配机制的概念,所谓利益分配机制是指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分配关系多种多样,概括起来有五种,即保护型、买断型、服务型、返利型和合作型。在此基础上,一些文献对利益联结机制进行了定义,认为:农业产业化的利益关系可分为利益创造和利益分配两个方面,其构成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利益制衡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利益调节机制和利益约束机制。

需要注意的是利益联结机制与利益联结模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利益联结机制是指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而利益联结模式是利益联结机制的组织保障,是利益联结机制的具体实施形式,常见的利益联结模式有“公司+农户”型,“公司+基地+农户”型,“公司+合作社+农户”型等多种形式。

二、利益联结机制的类型

有关利益联结机制的类型虽然在表述方式上不一样,但其内涵基本一致。本文按照农户与企业利益联结程度的强弱,把利益联结机制分为“松散型”利益联结机制、“半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以及“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三种利益联结机制具有如下特征:

(1)“松散型”利益联结机制,即所谓的“买断型”或“市场交易型”的联结机制,这种方式下,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之间没有预先签订的收购契约,企业根据市场销售行情和生产的需要量,在市场上随机收购农户生产的农产品,农、企双方自由买卖,价格随行就市。

(2)“半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即所谓的“契约型”或“合同型”的联结机制,也被称为“订单农业”,这种利益联结方式下,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预先签订农产品收购契约,收购契约一方面连接起企业与农户之间的买卖关系;另一方面界定了企业与农户之间利益分配关系以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起到了桥梁和法律约束的作用。这种联结方式使得龙头企业有了充足而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同时,农民的农产品也有了比较稳定的销售渠道及市场,降低了龙头企业和农户生产经营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的市场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交易双方违约的风险。

(3)“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即所谓的“产权关系”的联结机制,这种方式下农户以资金、土地、设备、技术等要素入股,在龙头企业中拥有股份,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监督。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义务与权利受企业章程和法律的约束,企业与农户之间形成了“资金共筹、利润共有、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三、不同类型利益联结机制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是紧密型还是松散型,不能一概而论。不同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给利益主体带来了不同的效果,而不同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所需的实施条件不同,那么是什么因素影响着利益主体的选择行为呢?

首先,从农户的角度来说,影响利益联结机制选择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农产品的种类,生产不同类型农产品的农户参与订单农业的可能性不同,生产易腐烂不宜储藏或储藏成本过高同时又需要及时加工处理的农产品的农户参与订单农业的可能性更大,这些农产品包括生鲜蔬菜、茶叶、牛奶及家畜和家禽等。2)资产的专用性程度,生产过程中专门性投入越高的农户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越低的农户参与订单农业的可能性越大;如果农户的投资决策是无弹性的且投资相对缺乏生产力,则适宜采取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3)农场特征,农场距离产品消费中心市场越远、农场的规模越大、农场生产的专业化和商品化程度越高以及越有生产经验的农户会倾向于选择订单农业。4)农户特征,农户的文化程度、收入越高、农户的自组织能力越强,越倾向于选择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文化程度不高、收入低的农户则倾向于选择松散型利益机制,而根据西方经验随着户主年龄、文化程度、家庭劳动力人数以及经营年数的增加,农户参与订单农业的可能性将减小。综上,农户的投资、文化程度、收入、组织化程度、生产规模等因素与农户和龙头企业联结的紧密程度呈正相关关系。

其次,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角度来看,如果龙头企业经营人员的人力资本是必要的,则适宜采取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如果龙头企业经营人员的人力资本和农民的人力资本都是必要的,则采取任何一种利益联结机制都是可行的;如果龙头企业的资产和农户的资产互为独立,则适宜采取半紧密型或松散型利益联结机制;若放宽对龙头企业的资金、风险中性等假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联结方式可能更多地取决于龙头企业一方的意愿;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且管理、监督成本较高的农作物,农产品加工企业会倾向于采用订单农业的生产方式,而对于管理、监督成本相对较小的农作物,企业会逐步采取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模式。

最后,在企业对签约农户的选择和农户参与订单农业的意愿方面存在着不对称现象,企业希望和大规模农户建立合作关系,而小规模农户更愿意参与订单农业。最后,政府的支持力度以及农村基础设施越完善程度对订单农业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

综上可以看出,农产品的种类、农户种植的规模、农场的位置、农户的生产经验以及生产投入的专用性程度等因素会影响到农户对订单农业的选择;而农产品加工企业会根据农作物的种植特征以及农场的规模大小选择是否参与订单农业;在订单农业的实施过程中政府起到了一定作用。

基金项目:本文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新疆企业发展研究中心项目(项目编号:050212C09)

参考文献:

[1] 雷玉明.关于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的研究――以湖北省为例[D]. 2006.

[2] 强始学,张晟义.供应链管理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关系辨析[J].新疆农垦经济,2003(4):14-16.

农户经营论文范文8

关键词:现代粮农;内生成长;粮食安全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1)11-0075-02

随着人口的自然增长,对粮食的需求也将扩大。如何确保世界粮食安全已成为当今国际社会最为关注的话题。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保证我国粮食安全,满足人们最基本的需要是我国的立国之本。2008年的世界性粮荒和金融危机再次告诉我们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生产,连续7年颁布涉农的“一号文件”,提出建设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本文从一个全新视角提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最根本措施就是现代粮农的成长和培育,并且这种成长和培育是内生的,也就是说现代粮农在成长的过程中必须尊重其主体性和自主发展。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和培育现代粮农内生成长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提高现代粮农的科技文化素质、强化现代粮农的组织意识、打破制约现代粮农发展的资源瓶颈、完善各种激励和补贴机制、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

一、现代粮农的特征

现代粮农是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物质装备的使用者,是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选择者,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经营形式和发展理念的实践者,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者和守卫者,大力培育现代粮农,对于国家的粮食安全来说具有根本性。

现代粮农具有经营的适度规模化、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交易的市场化等特征,与传统农户经营管理活动的差异,最终表现为农业产出效率和农户收益水平的不同,现代农户的农产品总产量、出售农产品额、农业纯收入、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都高于传统农户和兼业农户。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中小及以下规模的农户转包出耕地的倾向在增强,而转包入耕地的倾向却在弱化,而中等及中等以上规模的农户与上述趋势相反。由此说明,较小规模的农户有动态缩减农产品生产的行为取向,而较大规模的农户则有动态增加农产品生产的行为取向。所以,现代农户扩大生产的意愿和能力强。另外,现代粮农的资本技术密集度高,因为现代农户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农业,所以在有形资本和无形资本的投入上都高于传统农户和兼业农户,在新技术的采用上也表现地更加积极。第三,现代粮农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收益的特点,它是我国当前农业先进生产力组织形式的代表。最后,现代粮农表现为专业化家庭农场,并通过专业化合作获得完整的企业行为能力,与政府和市场连接。

适度规模经营,规范化生产,吸纳现代要素能力强,资本技术集约度和组织化程度高,所以,现代农业微观组织――现代粮农从源头保证了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安全。

二、现代粮农内生成长的涵义

内生增长理论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罗默的《递增收益与长期增长》(1986)一文和卢卡斯的《论经济发展机制》(1988)一文的发表,标志着经济增长理论出现了新的发展,由于新的内生因素和不完全竞争条件的引入,内生增长理论在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得到了快速发展。经济增长主要取决于知识积累、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本水平,知识或技术如同资本和劳动一样是一种生产要素,并且是“内生的”,现代粮农的内生成长主要是基于微观经济主体的参与和贡献,基于实体经济内在机制作用下自觉形成的增长。在这一过程中,个人自主的作用是主要的,政府只是在个人自主活动的基础上介入成长过程。因此,内生成长一般包含着较为完善的激励、创新、约束机制,粮农的成长是一个自发、自主、渐进的演化过程。所以,当前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视角应该转换角度,应该放弃政府对农户的具体组织和参与,将重点放在提高农户的自主发展能力方面,政府过多的不适当惠农政策、直接补贴和提高粮食保护价等措施只会让农户对政府形成一种依赖性和对政策的预期不确定性,这样农户的经营行为只会短期化。

现代粮农的内生成长主要强调传统农户向现代农户转变的过程中应注重农户的主体性和自主发展能力。农户的主体性是其形态在转变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觉能动性,表现为农户的自主性、自为性、选择性和创造性。农户的自主性,是指农户在从传统农户向现代农户转变的过程中表现出的主人翁意识和要求;农户的自为性,是指农户在转变过程中的自觉性,即农户能尊重和运用客观规律,主动参与转变;农户的选择性,是指农户面对转变中的各种纷繁复杂的必然性,能够综合权衡,确定最合目的性的那种;农户的创造性是指农户在转变中的创新精神、创造能力以及取得的创造性成果,它既表现为农户能创造出新的客观事物,也表现为农户在社会实践中的自我完善与发展。自主性、自为性、选择性、创造性是有机统一的。

三、培育现代粮农内生成长的措施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利用有限的资源增加粮食供给,最重要的就是要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使其真正发挥主体性作用,把他们培育成新时代的现代粮农,使他们实现持续性的内生成长,首要措施是加大教育投入,提高现代粮农的科技文化素质,这是最根本的措施,在此基础上,逐渐完善有利于现代粮农成长的外部环境。

1.提高现代粮农的教育科技文化素质

在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的过程中,既要免除农村学生的全部学杂费,以实现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也要通过资助农村教师在职进修或“轮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业务水平,还应通过财政扶持,不断改善教学条件。要重视农村成人教育,优化配置农村教育资源,利用农村职业技术学校对农民(农村中学生)进行系统的职业技术教育;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传媒,向农民进行实用性职业技能培训;开办农民夜校,建设基层文化宣传中心,为农民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环境;切实组织实施好各项新型农民培训工程。一是绿色证书工程。按照农业生产岗位规范要求,加大绿色症书培训力度,培养更多的农民技术骨干。二是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重点对农村优秀青年进行以科技为主的综合性培训,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坚力量。三是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选拔能开展规模化生产和具有创业能力的优秀学员,通过政策引导、信息服务、创业资金扶持和技术支持,培植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经营的农业大户和农民企业家。四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阳光工程”,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前的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开发和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潜力,增进农民转产转业的信心和技能,提升在二、三产业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另外,政府应利用公共资源和公共财政,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全社会大力培养现代粮农。全社会应为现代粮农

的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努力解决现代粮农在粮食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粮食生产组织与协会应积极发挥作用,大力开展针对现代粮农的培训工作,并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2.强化农民的组织意识,提高其自组织能力

一要树立正确的观念。农民组织化水平的提高是一个自然的、循序渐进的过程,“拔苗助长”式地强制农民成立或加入某种组织,不仅成本高、效率低,而且容易在组织农民的过程中造成其主体性的失落。现实中,必须变“组织农民合作”为“农民组织合作”,从依靠外部力量强制整合转为根据农民内在需要的自主整合。二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农民的组织自由,维护农民的组织权益,实现农民组织的健康有序运行。三要有政府引导,政府通过政策、财税等手段,鼓励、引导农民成立、加入合作组织。

3.打破制约现代粮农发展的资源瓶颈

目前制约现代农户发展的首要资源瓶颈是土地和资金。促进传统农户向现代农户演变,需要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改善农村金融资源环境。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积极引导那些已经实现非农化生产经营的农户,与本地具有务农积极性的农户之间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流转,逐步探索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这样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的生产能力。为了适应粮食生产的新趋势,有关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规范和引导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增强土地流转的规范性和经济性,切实加大城镇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的资金扶持,发展现代产业,在农户中普及信贷知识,探索引进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的生产经营项目,扶持更多农民走现代生产经营之路。

4.完善各种激励和补贴机制

目前,我国政府对农民种粮的补贴标准是按照所种土地规模的固定比例进行补贴的,也就是说,不管种地规模的大小,补贴比例是一样的。这样显然不利于土地的大规模流转,从而也不利于现代粮农的成长。所以,本文认为,政府在原有的补贴力度基础上,应尽快推出“累进”补贴机制,即随着所种土地规模的增加补贴的比例越大,这样才能真正加快土地流转的速度,从而逐步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另一方面,在补贴的内容方面,应该加上创新补贴,即对选择和采用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农民给与创新补贴,这样才能加快科研成果在农业上的转化速度,逐步提高农业的附加值和农业的比较利益。

5.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现代粮农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而伴随着规模化经营的必然结果就是农村现存劳动力的减少,这些劳动力有两条出路,一条是进城务工,一条是转化为农业产业工人,不管是走那条路,必须建立和完善对这部分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否则,这可能成为现代粮农持续成长的绊脚石。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首先政府应当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前提下,加大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比例,多渠道的筹措资金;其次,加大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建设,应对农村社会保障进行单独立法。

农户经营论文范文9

【关键词】农业经营组织 创新 产业集群 农业经营体系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农业的发展迫切需要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突出问题,党的十会议针对当前农业农村发展形势,提出了要建立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提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同时,进一步指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就河北省农业经营组织来说,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的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但是在各种农业组织原生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河北省农业经营体系改革,形成集约化、专业化和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经营组织体系将是未来河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关键。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理论探讨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理论剖析。所谓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顺应农业农村发展形势的变化,通过自发形成或政府引导,形成的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和生产主体及其关系的总和,是各种利益关系下的传统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总称①。从中可以看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需要解决两大问题:

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问题,即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现代农业的践行者与推动者,需明确的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包括各类农产品的生产主体,还包括为农产品生产提供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的农资部门、农产品统一包装、统一储运的加工部门及负责销售流通的销售部门等经营主体。各类经营主体的培育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核心和关键。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专业化、社会化程度将直接影响到现代农业的专业化、社会化与组织化程度,影响到农业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价值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共同构成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其作用和功能已经从农产品生产扩展到技术服务、统一包装、储运加工、销售流通等各领域。

二是各生产经营主体间的相互关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不仅需要培育多元化的经营主体,还需要考虑各经营主体间的稳定性、凝聚力和吸引力,而这些则取决于各组织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即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另一个关键就是要完善各主体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各经营主体保持良好的分工与合作,实现农业产业链条的衔接和农业功能范围的拓展。

产业集群―农业经营组织创新新视角。纵观众多学者在农业经营组织创新上的研究,无论是从分工协作理论提出构建不同形式的经营组织,还是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角度提出要建立和发展龙头企业,其研究重点大都放在对组织个体的研究,而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的理论分析中可以看到,任何一类组织的产生和功能都有其特定的功能性和层次性,其服务的群体也各有侧重,要有效解决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遇到的各种问题,必须将具有不同功能的组织相互交叉、相互联系,因此,农业经营组织体系及各组织之间协调互动机制的研究,将是未来农业经营组织创新研究的一个方向。

产业集群是在某一特定产业中,大量产业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相关支撑机构在某一地理空间上的集聚,并形成强劲、持续竞争优势的现象。产业集群内包括具有竞争与合作关系的供应商、生产者、购买者、金融服务机构等,这些不同的企业形成了专业化的分工,集群内不同组织根据自身的特点,专门从事某一价值链环节的专业化经营,实现价值增值和集群内部最优价值链分工,从而有效地降低了交易成本,扩大了本地市场的规模,也使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紧密相连形成了不可分割的主体,在面对外部环境的挑战和机遇时表现出更大的弹性。在农业产业化组织创新中重视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通过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和农业产业化产业区,促进农业产业化组织协同发展和网络发展,培育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竞争优势,将是在各种农业组织创新原生模式的基础上深化农业产业化组织创新的路径之一②。

河北省农业经营组织现状分析

河北省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集群规模初现。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河北省农业经营组织类型按组织形式划分,包括专业协会、合作社、联合社及联合会等,其功能已涵盖统一提供信息、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实行标准化生产、储运包装―品牌销售。据河北省中小企业局统计,产业集群已成为推动河北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其中农产品加工业是多数县域经济的传统产业,随着深加工技术、层次和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实现了从种植到餐桌,从玉米到医药,从饲料到肉食加工的一条龙产业链③。按照领办人来划分,河北省农业经营组织的表现形式有:

“公司+农户”,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发展农民合作组织。这是河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最主要的一种组织方式,对家庭经营基础之上发展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村劳动力和土地的供给相对来说比较充足,而包括技术、资金、管理和营销渠道等则相对稀缺,这种组织功能的不对等性,使得农户在与公司的谈判和交易中,单家独户的农民处于被动地位,因此“公司+农户”的合作组织难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分配机制④。在这种情况下,农业产业化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就是进行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核心的组织形式的创新,于是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目前来看,加强规范,逐步实现独立自主、自我发展的农民自我组织,形成“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的模式,将是河北省农业经营体系构建进行组织创新的一个关键环节。

涉农部门,供销社兴办专业合作社。涉农部门主要包括农技推广部门、七站八所和基层供销社,其中就供销合作社来讲,其作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提高、联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到2012年底,河北省供销合作社新型基层社总数达到1853个,新型基层社的社员中,农民专业合作社6961个,农民社员105万户,辐射带动农民425万户。供销社与农民重新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在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开展综合服务活动、推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⑤。

依托能人,农民自我发展专业合作组织。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涌现出一大批在种养殖业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的能人,他们利用自己掌握的各种社会关系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在发起和创办各种类型的农村合作组织方面发挥了核心示范与带动作用,“农村能人+合作组织”成为联结生产与市场、企业与农户的又一种组织模式。由于能人的数量不同,专业合作组织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依托个别能人来兴办合作组织;另一种是多个能人联合投资入股来兴办股份合作组织⑥。

龙头经营组织快速发展,其辐射带动作用有待提高。按照“培植龙头、壮大基地、带动农户”的思路,河北省全省各地积极以乳品、肉类、粮油、果品、蔬菜五大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抓好一批经营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核心竞争力。截止2012年底,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经营组织从业人员达43.76万人,带动农户全省合计1053.1998万户,实现净利润2934000万元,出口创汇188490万美元。从产品辐射范围看,2012年产品辐射全省的龙头经营组织达414个,跨省区的有1073个,产品辐射国外的有175个⑦。尽管龙头经营组织在强化企业管理,密切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纽带之间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然而从整体竞争力上看,河北省大多数龙头企业以简单加工为主,其对农业生产的带动和市场保障能力不足,导致产业链延伸不够,直接影响了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和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⑧。

各经营主体间合同违约率较高,利益联结机制脆弱。单个农户生产规模小、掌握市场信息少、经济实力薄弱、无法独自承担风险的弱势,是推动农民走向合作化经营道路的重要原因,然而从博弈论的角度看,农民合作组织的稳定性、凝聚力和吸引力还取决于合作各方的利益联结机制。从上述几种合作组织模式看,目前河北省农民合作中无论是“公司+农户”,还是乡村干部、能人带动自发组建的合作组织,其参与者之间更多的是“订单”或“合同”关系,这种关系中公司和农户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合同各方为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违约的现象居高不下⑨。为此,提高合作组织各方违约的成本、积极探索新型合作关系,提升合作组织的稳定性和凝聚力也是农村合作组织创新的一个关键方面。

产业集群下河北省农业经营组织创新框架

产业集群是各要素作用力的耦合,从网络关系构成看,包括两大部分:集群内部的企业网络和外部支撑机构组成的网络。其中外部支撑机构包括支撑集群发展的基础设施环境、制度环境、市场环境及科研环境等。内部机构则包括:一是构成农业产业链分工的各类型农业组织,涉及农资供应商―农户或农合组织―核心企业―农产品批发商或超市等,它们通过产业价值链、竞争合作或其他内部联结模式结成纵横交错的空间立体网络。另一部分就是相关机构,主要包括技术中介机构、金融机构、人才培训机构及物流机构等。因此,产业集群视角下河北省农业经营组织创新的途径包括:

政府及政府政策是农业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的催化剂和保障。从形成机制看产业集群可分为市场主导型产业集群和政府主导型产业集群,在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在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在产业集群形成阶段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引导农业产业布局趋于合理化。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改善基础设施、环境等状况,加速包括知识、土地等资源要素在产业区的流动,促进产业集群的自我创新和发展。同时政府在打造市场诚信、维护区域品牌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另外,由于各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呈现出不均衡的特点,要真正实现农业产业集群带动各地农业、农村走向产业化、工业化的道路,政府及政府政策的引导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积极培育多种经营主体,实现农业产业组织纵向一体化。目前实现农业产业组织纵向一体化的方式按龙头企业和参与者的不同,有以“公司+基地+农户”为典型形态的龙头企业带动型、以“合作经济组织+农户”为典型形态的中介组织带动型、以生产者与专业市场经营组织间通过合同形成较稳定的购销关系为典型形态的专业市场带动型以及农业综合企业、各级农业服务体系或科研教育等事业单位以契约关系为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所形成的其他类型等⑩,对于河北省农业经营组织的创新来说,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培育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组织合作模式,以获取纵向一体化带来的市场规模扩大、交易成本降低等优势。

积极培育农业合作组织,做强做大农业产业链条各节点,实现农村产业组织横向一体化。小规模分散经营是对我国传统农业的一个概括,在集群模式下进行农业经营组织的创新,实现农业产业链条的垂直分工,迫切需要提升农业产业链条各节点的竞争力,即构成农业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企业做强做大,形成产业集群的有力支撑。具体到河北省农业经营组织体系来说就是:一要做强做大龙头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增强其对当地农业的带动作用。二是要通过各种形式增强分散农户在集群中讨价还价的能力。可以通过成立联合组织,如合作社方式共同协调原料供应、产品销售加工等。当然也可以通过跨村、乡成立产业园区增强分散小农户的市场地位,有效实现农业产业组织的横向联合,增强集群的竞争力。

积极培育社会服务机构,为农业产业组织创新营造良好软环境。一是为产业链各节点提供信息、知识、技术等资源的技术服务部门,如为农业协会、技术服务站等。二是为完成从农资供应商―农户或农合组织―核心企业―农产品批发商或超市等的一系列活动而需要的物流部门,这不仅包括运输企业,更重要的是能够实现农产品价值增值的流通加工、分拣、仓储等,从而实现农产品的时间价值、空间价值和流通价值。三是为各种组织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的各种培训机构,随着产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各种组织所需的劳动力资源需要有专业的技能,因此一些具有针对当地特定产业的培训机构在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为各组织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部门,这对中小企业做强做大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总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需要培育多元化的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为农产品生产提供生产资料和技术服务的农资部门、农产品统一生产、储运包装等加工部门及销售流通等各类生产主体,同时还需要各类经营主体间专业化的分工和良好的合作,实现农业产业链条的衔接和农业功能范围的拓展。产业集群作为某一产业具有分工合作关系的同一产业链上不同企业的集合,其内在的集群模式不仅能够扩大市场规模、降低交易成本,而且能够提升分散小农户的整体竞争力,有效实现农业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对于河北省来说,从种植到餐桌,从玉米到医药,从饲料到肉食加工的一条龙产业链的形成,产业集群已成为推动河北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通过支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促进农业产业化组织协同发展和网络发展,将是在各种农业组织创新原生模式的基础上深化农业产业化组织创新的路径之一。

(作者单位: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本文系201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4030226)

【注释】

①赵海:“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涵义及其构建”,《中国乡村发现》,2013年第1期。

②姜长云:“农业产业化组织创新的路径与逻辑”,《产业经济》,2013年第8期。

③⑥河北省统计局:《河北农村统计年鉴》,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

④⑦⑤唐代清:“河北省农民组织化现状和对策研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⑧王振涛,刘颖:“强龙头、抓联结、调结构、促增收―‘十一五’以来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监测分析”,《统计与管理》,2011年第5期。

⑨王爱群,夏英:“基于博弈理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合同违约率问题分析”,《中国经贸导刊》,2007年第15期。

农户经营论文范文10

Abstract: Today China's process of industrialization of agriculture farmers in the production, sale, run their own cooperative organization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gro-enterprises are in a "vulnerable" status, analyze the reasons for the weakening position of farmers, to further explore how to enhance the level of farmers and improve the operation of their own position, out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关键词:农业产业合作化 农业合作社 地位弱化

Key words: Co-operative agricultural industry; 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 the status of weakening

作者简介:唐友雄,男,1974年,湖南永州,湘潭大学07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中图分类号】F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5-0010-02

一 目前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农户经营地位弱化的表现

(一)实行机械化难。由于规模小而散,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大机器派不上用场,只好以手工劳动为主。

(二)采用新技术难,科技转化率低。由于农户经营的分散性,科技人员难以上门辅导,一家一户也请不起专家来上课。这是目前农业产业化发展中遇到的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合作组织(农业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偏弱。

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1

据中国科协统计,1998年,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能够提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的只占总数的28%。由此可以看出,普遍都存在实力偏弱。影响力偏低的问题。

(四)“公司+农户”模式经营机制中,农户利益容易受损

不可否认,一些地方的确有一些龙头企业或经销商在当地政府的优惠政策下向农户提供了许多很好的服务,帮组农民解决了不少问题。但这些年来全国各地已经发生了并且正在发生着许多所谓龙头公司和经销商盘剥和欺诈农民的案例,它们往往在当地,或垄断市场,压低收购,牟取暴利,盘剥农民。

二 农户经营地位弱化的原因探析

目前,造成农户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经营地位弱化的主要原因有:

(一) 分而不统的家庭分散经营机制难以保证农户生产的主动权和改变“弱势群体”的处境

我国目前分而不统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按成员均分土地,人均不足1亩,土地呈条块分割、插花式分布状态,很难实现农业的机械化、集约化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农业产业的规模化生产。分散经营中的小农户,一方面无力影响市场供求和市场价格,难以预料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更无力承担市场带来的风险,使他们成为市场经济中的“弱势全体”;另一方面、政府无力也不可能通过救助的办法对庞大的“弱势群体”进行扶持。正是如此,长期以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经济远远落后于城市经济。

(二) 农业产业化经营合作组织(农业合作社)运行仍存困难

《农民专业合作法》对合作社作了“依法成立、依法登记”的规定,应该说农民合作社从此真正得到合法经营的地位,但是运行中遇到诸多因素困扰:登记为企业收费高、负担重;登记为社会团体则不具法人资格,在银行贷款、税收抵扣、商标注册等方面遇到多种问题,难以开展经营活动和参与市场竞争;专业合作组织限于自身实力,在带领农户发展深加工产业,挖掘产业链增值利润,通过返利的分配机制来保障农户获得产业链上的增加利益,保障农户收入稳定增加方面做得不够;较小的资本规模和经营规模,使他们在人才、资金、技术、管理、信息、营销以及市场谈判地位等方面处于天然的弱势地位,导致其市场竞争力不足,不能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的组织运营提供社会化服务。

(三) 农企利益衔接机制松散,深层次矛盾矛盾仍没有解决

目前,造成农户在产业化经营中利益受损原因主要是农企之间大多是简单的买断关系的利益机制。在此关系下,企业难以做到“让利于民”,农户也难分享到农产品加工增值的好处和流通环节的商业利润;另外,即就是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利益也没完全理顺,大多数表现为合同本身不规范,当事人双方的责任权利关系并不明确,出现利益纠纷而诉诸法律时,或因为契约不合法导致农户利益受损,或因为涉案金额过小而且类似案件过多而无暇顾及。

农企利益关系“两张皮”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农业产业化系统内外之间的矛盾。系统外,龙头企业和农户都是各自独立的利益主体,彼此以利益最大化从事经营活动;系统内,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存在一种“非市场安排”:即要求龙头企业向农户返还利润、实行抵偿或无偿服务、按内部合同保护价格收购农户签约产品等,在获利并不丰厚的情况下,难以做到。况且,这种“非市场安排”本身与市场机制是有矛盾的。

(四)农村人力资本低下,科技水平、科技转化率低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户科技水平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据相关数据统计,受国家基础教育投入、师资力量、家庭收入水平低等因素制约,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农村低学历人口偏多,其中小学和小学以下文化程度人口占农业人口比例分别为16.3%和51.5%,本科文化程度人群在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所占比例分别为0.02%和5.63%; 普遍低下的农村人力资本给农业高科技的推广和应用造成较大困难,而科研成果转化率低,同时也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

(五)部分地方政府服务错位,农户生产缺乏自主选择权

政府,是农业产业化的总后勤部和政策指导中心。当前,政府主导因素农业产业化形态的转变中还占有很大比重。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政府在为农业产业化提供服务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服务错位,一些地方政府求成心切,在没有摸透本地实际、不了解市场行情的情况下,违背农民意愿做出决策或强令农户改变经营品种、经营方向;服务不到位,甚至政出多门,缺乏必要的协调和配套措施,结果是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产业化失去了内在动力;另一方面,一些农民合作组织是在传统的计划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大多数行政色彩浓厚,从属于政府的机构,缺乏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农业合作组织难以发挥为农民进入市场的中介服务作用,甚至一些农业组织不是以经济利益为纽带的农工商经济联合体,而是由地方政府强行捏合在一起的松散结合体,农户生产缺乏自主选择权,更没有发言权。

诚然,造成我国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农户地位弱化的原因多种多样,不一而足。如何破解这些难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根据各地情况探索和总结。

三 逐步壮大农户经营实力,提升农户经营地位

(一)推进土地要素合理流转,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推进土地要素的合理流转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要求。《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原则,允许农民已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这样,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允许并促进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可以在确保农村土地所有制归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经营的土地更多的权益(如抵押、转让、租赁、入股等),农民作为非所有权人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得到充分发挥,利用土地产权能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政策已经出台,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和配套制度。

(二)加强对农户科技培训,促进农业科技进步

未来的农业产业化进展程度如何,农户是关键。提升产业化水平需要千千万万个懂科学、懂技术、有文化、会经营、有创新精神的新时代农民。为此,培训农民、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是今后要努力开展的工作,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努力

① 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突破育种、食品安全技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突破农田基本建设关键技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② 实施科技入户、服务战略。鼓励科技人员下乡支农,把科技(如设施生产技术与管理、标准化生产技术、无公害生产技术、农作物新品种栽培和病虫害综合防治、畜禽疫病、新品种养殖技术等)示范安排在农民的责任土地里,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示范效果,使更多农户受益;建立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当前,建立集体、个人和企业参与的农业推广综合体系是一个重要的选择途径,可以采用龙头企业派遣科技人员下乡入户的方法,有的实行科技入股就是一种很好的创新。

③ 实施科技培训战略。建立长期与短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培训农民,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手段实施科技培训。现在农村广播与电视普及率有了很大提高,为普及农业科技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条件,可以播放一些基本农业科学技术节目,特别是随着网络技术的推广,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培训农村网络技术员及时向农户宣传农业科技、农业政策、农业法规和农业信息等。2

(三)完善农企利益连接机制,让产业化利益为各方面共享。

恩格斯说过:“任何思想如果脱离了利益,就会使自己出丑”。当前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农企利益机制方面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①完善投入机制,通过政府向龙头企业发放补贴,使龙头企业向农农户支付的“利润返还“得到弥补,保证龙头企业利益不受损失;②调整财政分配布局,增加支农资金比重,建立生产基地,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使龙头企业与农户间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③采取鼓励性政策,如政府补贴,引导龙头企业“让利于农”使农户真正分享到农产品加工增值的好处和流通环节的商业利润;④健全法律法规,使龙头企业与农户间的利益关系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只有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彼此利益关系理顺,产业化才能健康发展。3

(四)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内功和服务意识

推进农业产业化,不是不需要政府的推动,关键是政府的推动应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结合实际政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①加快建立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和农产品销售市场,培育农民自己的或是代表农民利益的市场中介组织,降低农业产业化运行成本。②改革现有的条块分割,产加销脱节的管理体制,打破区域界限、所有制界限、行业界限,坚决实行政企分开,促进多种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使农工商又对立走向合作、联合。③通过贴息、担保等方式,鼓励各行各业特别是产前产后企业直接和农户签订信贷合同,以贷款补贴和付货款等方式把资本投向农业;税收上对加盟龙头企业给予一定所得税减免,以保护一体化组织的收入,使其能较快地积累资产。总而言之,政府应该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做到“少干预,多服务”4。

农业产业化任重道远。“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农业产业化的清渠水要永远流淌,必须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农户地位弱化这一 “源头”问题。

参考文献:

[1]《人民日报》社论〈论农业产业化〉[N] 1995年12月11日

[2] ] 廖星成, 吴治平等著《中国三农问题报告》[M] 2005年版新华出版社 第272―279页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法》第一章第二条 第十届人大常委会2007年7 月1日 第一版

[4] 史啸虎 《农村改革的反思》[M] 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8年版 第97, 201页

[5] 翟振元,李小云,王秀青主编《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6年版 第107--123页

农户经营论文范文11

摘要:金融市场营销是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所必需的现代管理理念,农村金融机构的成功发展离不开金融市场营销理论的指导和运用。文章从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营销战略、营销策略、客户关系、顾客价值和满意度等方面概括了学者们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研究方面的成果,以期能够提高对农村金融市场营销问题的认识,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理论的运用,推进对农村金融市场营销问题的深入研究。

市场营销理论在金融业中应用方面的研究,国内最早的成果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胡树鲜(1990)最早提出了市场营销理论在银行经营中的应用问题。范钦建(1991)介绍了西方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产生与发展。李汀(1991)是国内第一个使用“银行营销”概念的。郝子文(1994)是国内最早使用“金融营销”概念的。由此开启了我国金融市场营销理论与实践研究。

而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方面的研究成果则出现的相对更晚一些。杨兴东(1998)在对金融市场营销观念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农村信用社运用营销技术开拓业务问题,重点介绍了信用社的市场营销策略和手段。这是国内最早的关于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方面的成果。此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方面的研究逐渐发展起来,这些成果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概括:

一、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研究

营销观念是市场营销的基础。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在处理自身、客户和社会三者利益时的态度、思想和意识。有什么样的营销观念,就有什么样的营销战略和策略。就营销意识而言,黄胜(2000)认为金融市场营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信用社的现实选择,继而探讨了农村信用社的市场营销策略和手段,提出了制定人才战略、区域战略、服务形象战略的建议。朱清(2007)进一步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认为农村信用社要在开放的新的农村金融领域中生存和发展,必须全面实施金融营销。魏明、马基民(2007)分析了中国农业银行市场营销所面临的困境,提出通过建立新的市场营销观念;重新调整市场定位;创新营销手段等构建有效的市场营销机制。邹璐(2007)以银行营销理论、“五种力量”模型理论为基础,系统分析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加强营销管理的必然性,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要加强特色的业务营销管理。

就营销理念而言,周志太(2003)认为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是农民实现小康的必要条件。实施贷款营销要增资减息减债减税,建立政策性保险公司,再造股份制农村信用社,建立农村金融市场,实行客户经理制度,构建激励和约束机制。袁军(2003)提出农村信用社要以小额信贷为突破口,大力开展贷款营销,找准市场定位,制定战略规划,开展调查研究,树立营销品牌,创新产品营销等问题。赵祺(2006)分析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营销,认为农村信用社要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发展取向,树立信贷营销的全新理念,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信贷营销战略,稳固和扩大优质客户群体,实现农村信用社良好的经济效益。张小荣(2007)提出农村金融机构要重视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营销,要通过转变观念,培养营销意识、准确市场定位、严格控制信贷风险、发挥营销合力来获得竞争优势。唐锦虹(2009)认为应将现代市场营销理念引入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领域,并针对客户群特点进行合理的市场定位和营销模式选择,在此基础上,提出要最大限度地实现效益,还必须解决贷款产品如何抵达目标客户群、如何评估控制风险以及如何形成规模效益等问题。必须根据成本效益观念,对销售渠道、风险评估和审批操作整个信贷业务流程进行重整优化。湖北经济学院村镇银行调研课题组(2009)以湖北省仙桃北农商村镇银行为例,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从职员意识、资金、产品、营销渠道、营销效果等方面总结了当前营销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树立全员服务意识,拓展融资渠道;加强金融创新,凸显村镇银行特色;拓展营销渠道,更新业务推广方式;坚持市场定位,提升银行良好形象等对策建议。

二、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战略研究

营销战略是从总体上对市场营销活动进行规划、指导、约束。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战略是农村金融机构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就营销战略和策略而言,丁全喜(2000)在阐述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发展及职能定位的基础上,推出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营销战略选择,剖析农村信用合作社服务营销管理的理论依据,分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市场经营环境分析和目标市场选择,提出加强和改善农村信用合作社服务营销管理的措施。陈卫东(2000)阐述了中国农业银行开展市场营销的理论基础,分析了国外商业银行市场营销活动发展过程,概述了面临的经济环境和竞争环境,归纳了中国农业银行市场营销策略的七个组成部分,并描述了目标市场策略。庞灵久(2002)简单介绍了农村信用社的营销概念,以及搞好市场细分,确定目标市场,进而分析了产品策略、价格策略、竞争战略的运用。雷新宇(2002)分析了湖南农业银行进行市场营销的必要性,通过对国外商业银行营销发展阶段和经验的介绍,以及国内外商业银行营销管理的比较,对湖南农业银行的总体营销战略和具体营销策略进行了探讨,并围绕营销战略和市场定位,对营销制度体系、组织机构体系和营销人员体系进行了重新设计;通过对产品、定价、渠道、促销和公共关系等营销组合策略的研究,从整体上对市场营销进行规划,提出了设想和建议。冯冬梅(2003)、陈汉源,熊少美(2003).袁军(2006)对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的市场细分、市场定位等营销战略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制定了相应的营销策略,以实现其战略目标。

就市场定位而言,张丽明(2006)认为农村信用社自身实力先天不足,要想拓展生存空间必须优化市场细分,科学界定目标市场,正确进行市场定位。吴建亚(2008)认为农村商业银行应与其他商业银行进行差别化定位和差别化经营,立足于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和个体民营经济,服务优质客户。在分析现有金融格局和农村商业银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农村商业银行市场定位。牛艳梅(2009)在对市场定位理论综述的基础上,基于西部特殊的经济社会环境,从市场定位的视角阐述了农村合作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即提出了区位定位、客户定位、功能定位的定位策略。葛君(2009)分析了我国农村合作银行市场定位存在的缺陷,借鉴美国社区银行的市场定位实践经验,提出农村合作银行要确立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理念和市场定位,认清自己所处的地理位置,面临的经营困难、存在的不足等,扬长避短,为自己拓展出一片独特的发展空间。李秀茹,郭庆海(2009)从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绩效水平的因素入手,分析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以实现各类农村金融机构的有序竞争与协调发展。四川银监局课题组(2009)针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定位不明、支农职能不强、运行效率不高、资金循环不畅等问题,尝试借鉴国际政策性银行发展经验与国内的有益探索,从我国农牛水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和中央政府的政策出发,提出应进一步强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职能,并据此研究确定业务定位和发展战略,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措施。

围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市场定位方面的研究成果最近两年较多。郭艳艳(2008)运用战略管理中的SWOT分析方法,对我国农村资金互助社进行了分析,提出对资金互助社的市场定位的建议。刘宛晨,段泽宇(2008)认为内生于农村经济的小型合作金融机构—农村资金互助社在一定的支持下能够满足农户信贷需求。熊玉军(2008)提出我国村镇银行应明确自身定位,重点营销自己的目标客户群;针对不同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零售服务;深入农村群众,与客户形成良好的互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品牌形象;大胆创新信贷决策、利率定价、风险控制机制。章芳芳(2008)、伍昆(2008)、阮勇(2009)、张笑尘(2009)、程昆,吴倩(2009)等对村镇银行市场定位问题进行了简单分析。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金融研究处(2008)提出了小额贷款公司应明确市场定位,服务农户、个体经营户、微型企业等目标客户。陈玉娟,孙利荣,吴伟中(2009)提到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定位问题。

三、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策略研究

营销策略是进行市场营销活动的主要手段,是市场营销过程中可以控制的因素。农村金融市场营销战略是农村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具体运用的营销技巧。李树彬(2002)针对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现状,提出了农村信用社营销策略。汪腾(2006).黎玲英(2008)进一步阐述了农村信用社的现状及市场营销策略。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策略研究主要集中在产品策略、品牌策略、分销渠道策略、促销策略等方面。

(一)、农村金融产品策略

姚胜(2001)认为金融产品开发是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农业银行腻得市场、吸引客户的前提。应加大创新力度,改进营销方式,采取有竞争性的产品开发和营销策略,抓好超前开发、整体运作、批量营销、捆绑服务四个环节。谢磊,田柳(2005)分析了农村信用社信贷服务存在的问题,提出开发和推广创新的信贷产品是发展的关键。梁婉霞(2006)对中国农业银行外汇理财交易类产品市场的战略进行了分析,强调了外汇理财产品市场营销策略问题。彭健(2008)、朱灵芝(2008)分析了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产品特点,探讨了银行卡产品的创新策略。张洪刚(2008)从农村信用社产品开发与创新的现状出发,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以及产品创新不足的根源,提出了产品开发与创新中应注意的问题。彭思敏,余香东等(2009)介绍江西省星子县农村信用社推出农户联保贷款、信用共同体贷款、林权抵押贷款、收费权抵押贷款等创新金融产品,分析了金融产品创新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市场缺失、产品缺失、监管缺失等问题,提出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大力开发有本土特色的信贷产品,建立与农村信用社发展相匹配的监管体系,着力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对策与建议。张秀倩,张锦等(2009)介绍了河北省唐县农村信用联社与唐县南店头乡政府、合作社联合创新担保方式,创新农村金融信贷产品的实际效果和影响,剖析了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王波(2007)简要介绍了网上银行等金融电子产品的发展、特点以及风险控制程序,对扬州市农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的环境特征、市场营销机制等进行分析和评价,指出存在弊端。根据网上银行的产品特点,运用现代市场营销理论知识,建立新的市场营销综合管理模型,制定出新的市场营销方案,并运用实证的方法对其中的流程改造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最后,简要介绍了实施营销方案的配套措施。王艳晖(2009)分析了中国农业银行网上支付业务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探讨网上支付业务7PS策略组合及具体实施方法。强调运用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策略组合,以可盈利的网上金融产品和服务来满足目标客户的需求,最终实现网上支付的经营目标。

(二)、品牌策略

盐城市农村金融学会课题组(2001)认为通过发现和评价品牌市场机会,实施品牌目标市场营销,开展品牌营销组合策略,执行和控制品牌营销计划等才能建立起中国农业银行自身特色。李和平,马恩利,黄新涸(2002)认为农村信用社应该策划、打造、经营好小额信贷品牌,要加强宣传策划、营销和服务。涂印平(2003).骆颖(2008)提出塑造中国农业银行品牌问题。王德平(2005)分析了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品牌形象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提高小额农贷品牌认识,强化小额农贷品牌优势,拓展小额农贷服务功能,加大小额农贷品牌营销,强化小额农贷风险管理,加大小额农贷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农村信用社小额农贷品牌效应。

(三)、分梢梁道策略

崔健(2002)认为发展功能完善、手段多样的“金融超市”已成为中国农业银行更新经营理念、拓展业务空间的必然。这就需要引进“自助式”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自由、舒适的服务;发展“在线银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理财服务;提供“套餐配送”服务,使客户真正体会实惠的服务感受;创建“仓储式”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采取“网络式”经营方式,消除区域、条块分割固有的掣肘。王瑞华(2005)从商业银行分销渠道的迅猛变革着手,分析了中国农业银行有形网点形状,提出通过对传统营业网点功能进行重新定位、对现有网点功能进行全面整合、对现有网点的内部结构进行调整米加快分销渠道的变革。

(四)、促梢策略

赵兰(2003)认为中国农业银行创新促销策略主要是对促销组合四种主要方式的整合与再造,即把广告、公共关系、人员推销、营业推广四种基本促销方式组合为一个策略系统,达到互相配合,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发挥整体效果,从而顺利实现促销目标。李高帆,马先国(2007)对中国农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广告策略、人员促销、公共关系等促销策略进行了研究,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从广告主题的确定、广告媒介的选择方面确定广告策略;在人员促销中注重新式柜台服务、差异化个别服务;在公共关系中通过新闻媒介,宣传银行形象。主动与客户保持联系,定期做好回访。

四、农村金融市场客户关系研究

客户关系是指围绕客户生命周期发生、发展的信息归集。客户关系管理就是指通过各种方法维护好自己的客户资源,保证客户的满意度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客户关系管理的核心是客户价值管理,满足不同价值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客户忠诚度和保有率,实现客户价值持续贡献,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羞金泉(2002)以郑州市农村信用社为研究对象,运用企业流程再造理论、整合营销理论、激励理论等对如何推行客户经理制进行了研究。王春生(2003)概括了农村信用社客户关系管理的内容:客户信息管理、客户营销管理、客户服务管理。提出客户关系管理的实施要求:设置理财业务的“值班经理”和咨询专柜;进行“农村信用社再造工程”,整合内部流程;开展金融信息咨询、信用评估和专项顾问服务业务;努力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建立健全客户经理制度;制定可行的绩效考核办法。陆宇明(2005)从客户关系营销的角度,对农村信用社公司业务客户关系营销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提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新营销策略:明确营销战略目标,找准正确市场定位;加强服务质量控制,提升客户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加强品牌形象的策划宣传,密切与客户的接触和沟通。乔颖慧(2006)在对客户关系营销理论进行简要阐述的基础上,结合重庆市农村信用社推行客户经理制中实施关系营销策略的实际,提出加强客户关系营销及管理的改进措施。高云(2007)在系统地总结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从客户经理制度的基本理论出发,阐述了客户经理制的内涵、理论基础、组织模式及组织架构等,针对电子化建设设计了一个辅助信用社客户经理进行客户管理的软件系统。同时,通过对我国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制度现状的分析,找出了我国农村信用社客户经理制现存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完善措施。陈飞(2004)、王娟(2009)分析了农村信用社实施客户经理制以及客户经理管理问题。

卢德勇(2004)对国内外商业银行客户关系管理实施状况进行了阐述,从多方面分析了重庆农业银行实施客户关系管理的必要性。提出实施客户关系管理在思想认识层面,应该解决领导重视、唯技术论、分步实施问题;从具体工作方面,应成立相应机构,着重分析业务流程、进行业务流程再造,加强电子渠道的建设,配备相应人员,加快机构扁平化和服务特色化,注重人员素质的提高等。薛玮(2005)从客户管理的角度对中国农业银行常州分行内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方案设计,介绍了相关技术的实现手段,对系统实现的各种功能做了详尽描述和应用说明。谢晓林(2006)结合连云港农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对客户关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重点论述了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构建高层次市场营销体系,再造业务办理流程,实施完善的客户经理。邢松(2004).陶景慧(2006)、钱旭潮(2007)对中国农业银行客户经理制问题进行了简单探讨。

寮婕(2006)分析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客户资源状况,提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积极稳妥地培植新生客户;建立客户征信体系;优质客户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科学的客户评价体系,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内外部环境。公祥旭(2006)分析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施客户关系管理的条件和基本构架,剖析了目前实行客户经理制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农业发展银行推行客户经理制的具体措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课题组(2006)分析了客户战略的含义、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实施客户战略的目标、原则、途径以及配套措施。赛婕,孙大旺(2006)、郑承枝,傅智勇(2007)分析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客户营销的重要性,提出了发展客户营销的建议。刘海(2007)分析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面临的机遇及职能定位,提出了补缺者营销战略。其服务营销管理的策略包括:以客户为展服务,积极发展中间业务,建立和完善客户经理制,建立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等。

五、农村金融市场顾客价值与顾客满意研究

营销的根本目的是比竞争对手更好、更快、更有效地为顾客提供有价值的产品或服务,从而满足客户需要并使顾客满意。顾客满意直接决定和影响企业的盈亏。许斌(2004)在顾客满意度指数模型及其要素的基础上,构建了湖南省农业银行顾客满意度指数测评指标体系,采用面谈调查法和留置问卷调查法,经统计、计算,测算了湖南省农业银行顾客满意度指数,并提出了提升顾客满意度的途径。沙永红(2005)对中国农业银行顾客让渡价值进行了分析,指出了顾客让渡价值管理中的不足,然后提出了提升顾客让渡价值的策略和原则,最后对提升策略进行了实施评价。鲍胜龙,田彬(2005)对中国农业银行徐州市分行营业环境、服务设施、服务水平、金融产品、品牌形象、客户建议栏等方面进行调研,进而分析了客户满意度情况,提出了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对策。程祯(2006)认为顾客价值与顾客满意存在很强的关联性,高顾客满意度来自于提供高的顾客价值。金融企业通过不断为顾客创造更多的价值,提高顾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获取竞争优势。分析了如何提高顾客价值,减少顾客成本。李广海,陈通,王磊(2006)建立了农村信用社满意度的模型,以此来检验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业发展、促进农村建设和满足农民信贷需求所发挥的作用,从而为改善绩效提出了理论指导。

林昌华,吴肇光(2007)根据服务营销中“服务质量差距模型”分析农村金融服务顾客差距的产生,以及如何弥合。农村金融合作组织需要逐渐培养服务营销管理的理念,领会顾客差距的原理和本质,不断改进金融服务的质量,通过提供一系列服务促进顾客关系,使组织实现差别化,增加对客户的附加值。把战略思考和管理决策的重心放在服务上,从影响顾客差距的内在因素入手,利用服务设计的准确传递实现金融组织之间的差别化,增加顾客的附加价值,从而维系与顾客的牢固关系,才能确立长期的竞争优势。

总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研究已经取得了大量的成果,一些学者和实践者从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探讨了农村金融市场营销观念、营销战略、营销策略、客户关系、顾客价值和满意度等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这对于提高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对市场营销问题的认识,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营销理论的运用,推进对农村金融市场营销问题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户经营论文范文12

【关键词】推拉理论 农业共营制 理论逻辑

随着城镇化推进,我国农业经营面临“弱者种地”、“差地种粮”等新问题。如何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并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本文目的就在于用推拉理论理清农业共营制形成的理论逻辑,并探讨其破解农业发展新难题的实践意义。

一、农业共营制模式

(一)组织模式

崇州市“农业共营制”在坚持家庭承包基础上,以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经营的方式。一是引导农户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参与;二是聘请懂技术、能管理、会营销的种田能手担任职业经理人;三是引导适应规模化种植的专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打造“一站式”的农业服务超市平台。

(二)运营模式

土地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成立监事会、理事会,产生理事长、监事长,建立管理制度,投票选出竞聘的职业经理人。监事会监督合作社经营管理和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职业经理人向理事会提交生产计划,理事会审核通过后交由农业职业经理人执行。

(三)利益分配模式

职业经理人与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有三种方式:一是超产分成,双方签订保底产量,生产成本由社员支付,超出保底产量的按照比例计提公积金、职业经理人分成和社员分红。二是纯利润分成,土地合作社与职业经理人签订协议,生产成本由社员支付,扣除生产成本后,纯收益按比例分红。三是保底经营,职业经理人约定保底利益向社员承包经营,社员不再缴纳生产成本,在扣除职业经理人的生产成本和支付社员的保底费用后,按约定二次分红。

二、基于推拉理论的农业共营制理论逻辑

“推拉理论”认为人口迁移是“推力”和“拉力”两个作用力的结果。促使移民离开原居住地的消极因素是“推力”,吸引怀着改善生活愿望的移民迁入新的居住地的因素是“拉力”。

(一)推力因素

(1)农村劳动力短缺。农村劳动力短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农村劳动力弱质化,二是农村劳动力兼业化。新一代农业劳动者无心种田,因为农业相对效益低下,年轻人不想种田、也不学种田,都选择从事其他行业。据统计,2012年,崇州市农村劳动力36.95万人,但外出劳动力高达73.4%,在留村劳动力中,51岁以上劳动力占39.8%,妇女占比则高达69.89%。农户家庭收入主要以二、三产业为主,占家庭收入的90%以上,而种田收入只占10%以下,粗放种植的甚至只占1%左右。

(2)家庭经营造成土地细碎化。传统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导致土地分散化、细碎化。上海财经大学2011年对全国931个村庄抽样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户均7.19亩,地块数为5.02块;2011 年,全国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12.77亿亩,经营农户2.288亿户,户均仅5.58亩。相比之下,2004年美国家庭农场数量占所有农场的比例为97.8%,其中小型家庭农场数量90.3%,产出占全国农业的24.6%;大型农场数量占7.5%,产出占全国农业的60.2%。

(3)种植非粮化及粮食安全压力。由于粮食种植的低附加值,使相当一部分土地改变了用途。农民能流转的就流转,不能流转的种应付田或栽树不管,实在不想种的就送人种,没人要就丢荒。“非粮化”已经是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全国粮食种植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比重从1978年的80.34%下降到了2010年的68.38%。在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农村土地撂荒和农业劳动力短缺已经影响粮食产量,而种植非粮化更是让我国粮食安全面R巨大压力。

(二)拉力因素

(1)城镇化。新型城镇化能引导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入城镇从事非农行业,为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业的现代化及适度规模经营准备了基本的人地比例条件。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形成巨大的农产品消费市场,刺激商品农业和高附加值农业发展,城镇化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将扩大对农产品的总消费需求。 “农业共营制”则给予农户一个稳定的预期,农民由原来的打 “零工”向长期务工转变、长期务工逐步向城镇转移。

(2)工业化发展支撑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业化的发展使得以机械代替人力从事农业劳动成为可能,并且将工业中的高度分工引用到农业中,从事农业专业化服务,由此形成 “农业服务超市”。“农业服务超市”因为分工得以提高劳动效率和技术水平。一方面劳动效率的提高使得服务价格降低,另一方面又能形成规模经济,再次降低使用社会化服务的成本。

(3)农业现代化的扶持政策。政府为鼓励引导农业现代化转型,制定了各种针对规模经营的扶持政策。一是政府对合作社有奖励,奖励归社员和种田人协商分配。二是对合作社做得好的,政府优先配套基础设施。例如四川省种粮大户奖励标准:种植30―100亩,每亩补贴40元;种植100―500亩,每亩补贴60元;种植500亩以上,每亩补贴100元。成都市粮食规模化生产奖励:针对水稻、小麦、玉米规模种植,分类奖励。种植50―100亩,每亩奖励160元;种植100―500亩,每亩奖励180元;种植500亩以上,每亩奖励200元。

三、农业共营制的意义

(1)农业共营制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坚持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坚持农户的主体地位,稳定了家庭承包权。

(2)农业共营制破解当前土地细碎、经营分散的难题,实现土地的集中连片和规模化,解决了土地无人种的问题。使土地经营的决策权控制在农户手中,农户共同进行生产经营决策与监督执行,确保耕地不撂荒,防止出现土地流转的非农化和非粮化问题,保障了粮食安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