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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科普示范工作计划

时间:2022-09-10 03:27:24

社区科普示范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明确思想、原则及目标任务

(一)明确指导思想:按照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此次组织实施“计划”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省农村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不断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和科普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让科普工作真正惠及农业、农村、农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二)明确实施原则

按照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各级科协要认真了解并深刻领会《实施方案》的实施原则,使“计划”在我省顺利实施展开。

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局,按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总体要求,把“吉林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与服务我省“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结合,把促进农村的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促进农民的增收致富,作为我省农村科普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

二要社会举荐,立足公益。评选范围要面向社会各界,凡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并要以立足农村科普工作战线为主,注重社会公益效果,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百业科技致富竞赛评选的科普致富能人及农村科普带头人创造更好的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坚持从我省中、东、西部农村区域划分特点的实际出发,遵循农业区域特点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等农业发展实际和客观规律,将能够有效促进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及优秀的科普示范带头人大力扶持并予以推荐,着力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作为我省农村科普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实施好、落实好。

(三)明确目标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及结合我省实际,各级科协要认真明确目标,抓紧落实任务,将“计划”组织落实好。通过“计划”的有效实施,逐步在我省广大农村建立起适应需求、服务农民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组织;扶持并建成一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大、综合实力强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组建起一支高素质、专业性强的农村科普服务队伍;培养一批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并以此为基点,建立适应当前我省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有科协特色、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体系,进而形成科协组织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村科普工作运行机制。

1、以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为突破口,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实用技术、新品种、新信息的引进和推广,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增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民收入增加,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2、以建立农村科普示范体系为载体,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示范乡镇、科技示范村、“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等农村科普示范网络体系,向农村和农民积极宣传推广农业技术成果,传播先进技术和市场信息,普及科学生活知识,形成速度快捷、运转有效的农业信息传播渠道,实现科普信息和农业信息的有效流通。

3、以培养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为基础,通过乡土科技人才、农业专家和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广大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为深入开展农村科普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4、以强化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建设为保障,通过在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建立集科普宣传、技术咨询服务、科技示范辐射等功能为一体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面向少数民族地区的广大农民群众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二、科学掌握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凡经政府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县级以下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含县级)均可推荐。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确、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县级以上(含县级)表彰奖励;

3、拥有农户会员在100户以上,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协会组织成立3年以上,前景看好,有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地农民年均纯收入的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面向农民和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等科普活动,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的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长期从事农村科普工作,热心农村科普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3、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致富,提高农民素质和专业技能方面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曾获得省级农村百业科技致富竞赛大王、能手称号的科技致富能人具有优先权。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2、科普宣传设施健全,工作基础较好,科普工作队发挥的作用明显;

3、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表彰奖励;

4、常年面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活动。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贡献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与认可。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实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要充分认识开展“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重要意义与深远影响。对“计划”的实施,各级科协领导要亲自主抓,积极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培育典型计划及实施细则,探索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组织,严格推荐

1、名额确定。按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联合实施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要求及结合我省各地区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省科协确定了各地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并下达到各市、州。

2006年,各市、州可推荐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各2个,农村科普带头人各1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推荐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经省科协与省财政厅核实、筛选,将在全省选出3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2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2名农村科普带头人,1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申报。

2、申报时间。各市、州的推荐工作截至到2006年9月10日,各地要将申报推荐名单及材料一式五份报省科协科普部(推荐材料需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正式报送的函;各申报单位、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材料。

3、申报办法。各级科协与财政部门要严格依照中国科协与财政部联合签发的《关于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及《“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由县(市、区)科协与财政部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手段,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与个人申报,通过县级科协与财政部门审批后,向市、州科协申报。市、州科协汇总各县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在省科协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提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

省科协与财政厅将联合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地上报的推荐名单和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吉林科技网”及有关媒体上公示10天,公示期无异议的,向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与个人”的评选。

4、各级科协与财政部门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和有效经验,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各市、州科协要认真做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的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在12月中旬将年度工作总结报省科协科普部。

省科协科普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2篇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协、自治区财政厅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新疆实际,制定出台了《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新疆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主动联合本地财政部门开展本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有力促进了基层科普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了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和群众科学文化素质,在全疆掀起了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的热潮。截止2012年,已有塔城地区、克拉玛依市、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和田地区10个地州市相继启动了本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2012年,获国家奖补资金1165万元,自治区财政投入奖补资金637万元,地州市财政投入255.5万元,县(市、区)财政投入205.4万元,“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上下联动的局面逐步形成,整体推进的效果日益显现,各族群众从科普工作中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

一是促进了科技民生工作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自2011年起已连续被列为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民生建设年”重点项目。各级科协组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民生建设年”重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科普惠农惠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科普示范社区、农村科普带头人的辐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为农牧民群众提供及时周到的科技服务,引导城镇居民和青少年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能力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一年来,自治区科协系统累计开展科技服务活动1000余项,技术咨询服务1800余次。

二是建立了科普长效机制

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始终坚持培养一批、发展一批、壮大一批、带动一批、表彰一批的原则,在全疆开展科普示范典型的培养和发展。截止目前,全疆已确定653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610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465个科普带头人、46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603个社区作为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储备项目,为今后自治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奠定了坚实基础。自治区还在全国首个将“科普惠农服务站”作为抓手,列为自治区科普惠农表彰对象,并先后制定出台了自治区科普服务站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引导、帮助基层科普组织和社会各界建立科普服务站,推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以延长科普惠农惠民工作链。2012年,全疆新建科普惠农服务站105个,科普惠民服务站94个。截止目前,全疆已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834个,科普惠民服务站145个,其中各级科普惠农惠民表彰对象建立服务站450个。

三是提升了科普服务能力

据调查,全疆94个县市区中科协独立建制的54个,合署办公的40个。全区共有社区1613个,70%以上的社区建有科协组织(科普小组),社区科普志愿者近5万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健康发展,全疆现有各类农技协组织1883个、会员63.4万人,成为基层科普工作的重要力量。通过“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工作在全区各地扎实有效展开,极大地促进了基层科协组织建设,提高了基层科协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增强了科协组织的实力。在大力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影响下,各县(市、区)积极筹备成立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截至目前,全疆所有的地州市科协和43个县市科协成立了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成为全国建立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最多的省区市,为进一步开展基层科普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四是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

通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行动计划”,不断引导和支持各级各类受奖补单位开展农村科普宣传和培训,推广新技术、新品种等活动,有力地推动了科普各项工作的开展,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依靠奖补资金扶持,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拓宽服务领域同时,进一步加大了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的推广、引进步伐,不断带领大家共同致富。昌吉州第一个获四级表彰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昌吉市榆树沟镇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建成了昌吉州乃至全疆第1个农村科技频道电视、第1个信息化数字乡镇和第1个大规模的设施林果基地,推广普及加工番茄机采技术、滴灌节水技术和设施林果种植等技术,2010年该镇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在昌吉市率先实现1万元。和田地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紧紧围绕地区实际需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培育新型农牧民、增加农牧民收入、丰富农牧民文化生活、提高各族群众科学素质等方面,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各项科普活动,2010-2011年,工作队开展各类专项科普活动达200场次。克州阿图什市上阿图什乡科普带头人都力坤·阿不里孜,参加工作20多年来,一直从事牲畜品种改良、动物疫病防治、畜禽和畜产品检疫、科技培训等工作。在他的带领下,基层技术人员在农家牧点开展畜牧技术培训班337次,举办科普讲座43场,听讲人次达到万余人次,发放畜牧类科普图书近万册。全国科普惠农带头人訾桂信,长期以来以帮助农民科技致富为己任,把自己的连片温室大棚办成科普培训基地,向皮山县各族农民群众普及科学技术,五年来,共举办设施农业科技讲座58场,现场技术指导3000多次,培训农民3.3万人次,培养农民技术员132人,接待上级观摩团和兄弟县市取经人员148批次1万多人,带动全县设施农业从五年前的不到100座,发展到现在的2500座,棚均效益从1600至2000元,提高到1万至1.5万元。

2012年,仅国家“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对象推广新品种 148个(次),新技术 112 项(次),开展科技培训 722 次,受训10万人(次),辐射带动农户25758户,承担县以上科技项目 59 个;国家“社区科普益民计划”表彰对象开展科普活动842场(次),受益人数17万多人次。实践证明,“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的实施,逐步建立起了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基层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为区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了使联动机制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实施力度,自治区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自2013年起实施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四级联动,向上一级科协、财政部门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获得本级表彰,形成县(市)、地(州、市)、自治区、国家逐级培育、逐级推荐、逐级表彰的联动局面,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培育、推荐、表彰机制,推动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来源:新疆科协供稿)

第3篇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县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为实施科教兴县,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在全自治区评比、筛选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集体和个人。从2006年起,每年评选“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和2个“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2.在推荐、评比的过程中通过广泛的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探索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三)、实施原则

1.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将实施“计划”工作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结合起来。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普及科学技术为手段,着眼于农民科技意识的增强,致富能力的提高、生活水平的改善。

2.突出特色。紧密联系当地实际开展“计划”工作,结合当地实际,面向社会,统一标准,立足科普,注重公益,鼓励和支持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有实绩、示范作用好、带动性强的单位和个人申报;鼓励和支持在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申报。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市科协、财政局的推荐名额与自治区科协、财政厅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自治区科协、财政厅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

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并在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带动群众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资助:

1.业务范围属于广西重点农业产业,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中辐射面广,带动面强的,起到积极示范与具有较大辐射作用的;

2.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

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资助:

1.符合广西重点农业支柱产业发展方向,并对当地的农业发展起到积极示范与较大辐射作用;

2.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开展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

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资助:

1.在全国、全区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2.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在当地群众中威信较高;

3.积极承担政府和部门的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

4.开展科普公益活动有突出贡献的。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

主要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和经常性深入农村基层开展科普宣传,作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4.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3月底前,由自治区科协、财政厅综合各市农村科普工作等情况,确定各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并下达到各市。推荐名额均按评选名额的120%进行分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自治区科协、财政厅下达的推荐名额和本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本市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在4月底前下发到各县,并通过本市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比和筛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认真组织,做好本市的推荐工作。

(三)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和本县的实施方案,通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在5月底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

(四)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汇总各县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在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提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须在本市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6月底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

(五)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汇总市级科协报送的申报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10月底前由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批准公布。对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称号。由自治区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和补助,其中: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各补助和奖励8万元,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各补助和奖励2万元,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各补助和奖励10万元。

(六)自治区科协、财政厅在获得“广西十佳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广西十佳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广西十佳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广西优秀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称号的集体和个人中择优向中国科协、财政部推荐,参加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评选。

(七)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要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市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于12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自治区科协和财政厅。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受表彰的“广西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广西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第4篇

一、创建了三个科普服务平台

在县科协的牵头和大力的支持下,这些受表彰企业、单位和个积极参予了科普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一是在县涉农、涉科部门及协会中抽调、聘请二十余名食用菌、茶叶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县农业专家服务团”,面向全县广大农村,根据农民技术需求常年提供“菜单式”科技服务。二是充分发挥和利用骨干会员的技术优势和县乡(镇)农技部门的技术人才优势,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科技服务网络,做到县有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乡镇有农业科技服务站、重点村有农业技术服务组,为我县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三是结合农村科技信息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整合我县有关涉农涉科网络资源,开发科技服务网络平台,为此县科协配备了7台电脑,开通了宽带网络,与县科技局、县农委、相关部门、农技协、合作社、龙头企业及省内外的相关网站实行了链接,可全天候的向广大农民提供便捷、高效、实时的特色农业产业科技与市场信息服务。

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科技培训活动

三年来,县科协带领这些科普带头人、农技协、示范基地围绕农民科技需求,紧紧抓住“技术培训”这根主线,充分用足用好三个科普平台资源,开展一系列科技培训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科普画廊、科技活动周、科普日开展大型科技宣传活动60余次,开展科技咨询260余次,受益群众达6000人次;先后聘请省内外专家教授22人次、组织专家服务团180余人次,深入村组、田间地头,采取理论授课和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展示等形式,多批次对广大会员及其周边农民开展各类农业技术培训310次,共40000人次,累计发放科普图书3200册、相关技术资料3000册。同时,扶持建立了20个不同栽培模式、不同技术、不同品种的科技示范基地和200个科技示范户,并注重利用科技示范户的榜样作用,对周围的群众进行“传、帮、带”,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以点带片、以片带面”的辐射效应,引导示范,做给农民看、教会农民干。由于教与学相得益彰,大大激励了广大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热情。

三、实施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

围绕食用菌、茶叶、畜牧等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由县科技局、县科协牵头实施“县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选派39名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科技特派员进驻到特色产业聚集度高的乡镇、村、龙头企业、农技协会,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积极引进新品种、新技术,转化、推广新成果,推动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显著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据统计,三年来有2000多户农民直接参与了创业项目,吸纳劳动力3000余人,辐射带动农户近3600多户,推广先进实用技术22项,引进新品种18个,开展各类科技培训24场次,培训农民3920人次,发放科普资料4000份,创业行动产生的经济效益达5亿多元。

四、建立了一批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依托“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扩建、新建了一批特色农业产业基地:一是依托县食用菌产业协会,等县市菌业龙头企业共新建、扩建良种繁育基地6000㎡,年菌种繁育能力达到一级菌种(母种)4000支、二级菌种(原种)10万瓶(袋)、三级菌种(栽培种)280万袋,既填补了我县食用菌一级菌种(母种)生产的空白,又可在本土繁育母种的情况下从源头上确保菌种的质量提高和适应性增强,可满足全县年栽培2亿袋食用菌生产规模对菌种的需求,食用菌菌种的繁育体系趋于科学、合理、完善。其中,兴农菌业公司还依托项目实施契机建成了1600㎡规范化、标准化、工厂化周年生产基地并已投入运营,该基地满负荷生产年规模可达200万袋,年产鲜菇将达到700吨,产值将达到350万元。此工厂化周年生产基地的建成投产填补了我市的空白,也有力地推进了我县食用菌产业集约化、工厂化、现代化进程。二是依托县茶树良种繁殖示范场科普基地,茶树良种示范场累计投入70多万元创建标准化茶园,建成面积1200亩,主要茶树品种有舒茶早、龙井长叶、福鼎大毫等,通过改善茶园环境、引进优良珍贵的无性良种进行改植工程、推广应用高产生态栽培新技术等措施,实现了无公害化、标准化生产、加工和管理,每亩产值达6500元,亩纯利润达3200元,收益比普通茶园高出30%以上。三是依托全国科普带头人、驻场科技特派员的技术指导,洋湖镇天野特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成了500亩标准化皖南特种野猪养殖基地,基地拥有完善的标准化猪舍、种、仔猪繁育、饲料加工、冻库、办公室、宿舍等生产、生活、科研设施。2012年,该基地积极开展野猪的生态高效循环标准化养殖技术模式及特种野猪繁育等技术研究,在特种野猪的人工繁育技术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已经申请专利10多项,制定了特种野猪养殖技术企业标准、特种野猪养殖技术操作规程。

五、组织参加省内外的科技交流

第5篇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省委十届八次会议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三农",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方法和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技能水平和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我省农村科普体系建设,为加快构建和谐陕西和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做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在总结多年来,特别是"十五"期间农村科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重点,抓典型,抓示范,"十一五"期间,在全省每年推荐,评比和表彰一批在科普惠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并有较强区域示范辐射作用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2,推荐,评比过程,实际是广大群众向身边典型学习,接受教育的过程,为此,各地应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通过"计划"的实施,提高农村青少年学习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健康成长,科学生活的能力;提高农民群众反对愚昧迷信,革除陈规陋习,识别和抵御的能力.

3,通过建立我省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以搭建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为主要方式,有效发挥科协作为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动员,支持社会各方面集成并共享科普资源,共同开展科普工作.通过经常化,社会化,群众化的农村科普工作,让科学技术的阳光雨露惠及我省城乡,恩泽广大农民群众.

(三)实施原则

1,面向社会,统一标准.评选范围面向全省,凡在推荐范围和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评选对象立足于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性和社会效果,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市推荐名额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坚持从推荐名单中择优支持的原则.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财政专项奖励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的方式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优越的条件.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各级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能在以上方面处处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6,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1.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

5,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2.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坚持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5,具体评审指标见附件1-3.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的,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4,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5,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普遍好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它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4月底前,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将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和实施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各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同时,利用有关媒体在社会上进行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比和筛选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按评选名额的200%进行分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对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根据我省的实施方案,在当地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精心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做好申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地的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在6月中旬前上报市科协和市财政部门.

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确定本地的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并于6月底前上报省科协和省财政厅.

(三)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在汇总各市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我省的推荐集体和个人名单;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科协和省财政厅于7月底前,正式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四)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各获奖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并于12月中旬前将年度工作总结上报省科协和省财政厅.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真正把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精心安排,密切配合,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加强管理.受表彰的"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进而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首先,要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目标管理,做到夯实责任.其次,要努力抓好实施,协调,指导工作,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第三,及时总结交流"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引路,推动面上工作开展.第四,要制定激励政策,鞭策和鼓励各级科协及广大科协干部,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积极主动投身我省"计划"的实施.

(三)客观公正,加强监督.评比推荐是实施"计划"的关键环节.省科协和省财政厅建立一套科学的评比推荐细则,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真正把那些优秀对象推荐上来.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和媒体的监督.对申报评比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市当年的推荐名额.凡获奖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放的资金,同时取消该市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第6篇

自2008年以来,我村被云南省科协定为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建设村,在红塔区科协、凤凰路街道办事处指导、支持、帮助下,灵秀村党总支、村委会按照《云南省科协“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开展以设立一个科技服务站;建设一组科普宣传栏;配备一名科普宣传员;每年开办一个农函大班;大力发展水果产业,增加村民收入;培养一批新型农民科技示范户;联系区林学会、区科技局、区植保植检站作技术后盾,聘请3名水果科技人员长期为我村水果生产服务等几方面开展科普惠农示范村建设。通过近一年来科普惠农科技示范村建设及各种科普活动全面开展,推进了我村学科学、用科学、科学发展、科学致富的良好村风的形成;培育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了村民科学素养;进一步培养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全面促进我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增收。同时,为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文化支撑,促进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周边村、居委会起到了良好辐射示范作用。根据“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实施进度、预期目标实施情况作如下小结:

1、宣传科普惠农兴村意义,强化科学发展观:村党总支、村委会利用干部会、村民大会、培训会、广播、宣传栏、大型广告等形式,宣传“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是中国科协、财政部在“十一五”规划期间联合实施的通过抓重点、抓亮点、以点带面、榜样示范的方式,加强农村基层科普能力,建立农村科普长效机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从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入手,辅以科普项目示范,是培养农民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以及依靠科技发展生产、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助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良好途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在我村的做法、要求、达到的目标、完成的任务。使省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建设示范项目深入人心,营造了学科学、用科学、科学发展、科学致富的良好风气,强化了村民对科学发展的认识。

2、着力建设科技服务站:在灵秀村村民相对集中地村委会所在地,利用村委会原有的活动室建设了一个科技服务室,一是配置桌椅40套、图书阅览架6架、阅览桌3张、报架一个、图书柜一个,图书2000册、科技书800余册;二是配备组合音响一套、电视机、DVD各一台、DVD光碟100片;三是制定了科技服务室的工作制度,除星期六、星期日外,每天下午3:00—5:00时对村民开放。较好地为村民提供了一个看书读报、学科技、学文化、交流技术、传递信息、进行科普培训、农技协活动的阵地。

3、完善科普宣传栏:较好地利用、维修、更新、使用好一组结构为四块两面橱窗,面积32平方米的科普宣传栏,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内容,进行以党的科技路线、方针、政策,致富科技信息、农村实用技术、科学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普宣传,为农民提供又一学习场地,每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科普宣传栏的建设使用,给村民增加了一个学习、休闲、交流的场所。

4、配好了一名科普宣传员:从2008年开始,我村选聘好一名有文化、懂技术、会致富,乐于奉献,热衷于农村科普事业的本村能人(陈家荣),作为科普宣传员,专门从事村日常科普工作,主要管理科技服务站、科普宣传栏、农函大、林果协会等。村委会将和选聘科普宣传员签订工作目标任务书,时间为每年一签。4个村民小组各选聘一名兼职科普宣传员,专门从事科技工作,使整个村委会的科普宣传渠道畅通,网络健全。

第7篇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科协的正确指导下,围绕贯彻《巴南区2012年镇街科协工作考核办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区科协工作总体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依靠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挥科协人才荟萃和科普网络优势,积极开展了科普宣传、科普活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促进了科学技术与生产力的结合,积极为我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服务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为全面贯彻《全民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重庆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不断提高我镇广大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将科普工作纳入了党政重要的议事日程,积极带头参加科普活动,经常听取科普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科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镇、村都成立了科普工作领导小组,按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科普工作。落实了科普工作经费,检查、指导全镇的科普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开展好了各项工作。

二、加强和完善科普基础设施自身建设,搞好科普创建

科协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及时上报各种资料,档案管理规范、完整,积极参加区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区科协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镇建有3米以上的科普专栏,镇有科普学校、科普活动室等活动场所并配有科普宣传设施,村、居都有科普宣传栏,宣传栏内容更换4期以上,完善了“站栏员”的长效管理机制;科普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并保证了人均每年不少于0.3元,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增加。保证了科普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科普示范村2个,科普示范社区1个,培育了科普示范户100户。

三、加强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好纲要精神,开展好科普宣传

成立了纲要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规划,开展一次《纲要》实施活动,组织开展面向未成年人、农民、城镇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对象的科普活动,镇科协组织机构健全,配有兼职领导和工作人员,各村、社区有科普小组,配齐了科普员,并对村、社区科普小组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并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镇有50人成立的科普者志原者队伍,并积极开科普活动。按照科协工作社会化的要求,与相关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了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农业科技推广月、三下乡等活动,2012年我镇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活动在主题鲜明、计划祥细、组织保证、措施有力的前提下,以专家咨询、科普报告会、科普进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为重点,集中在5月、9月,整个科普活动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开展了 “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全国科普日活动等活动,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节能减排、健康生活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科普活动进社区得到了人民群众积极响应、支持与参与,营造了全社会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科普宣传活动收到了十分明显的成效。在科普活动周期间,全镇有70余名科技人员、科普志愿者、科普能手参加了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活动,接受技术咨询1200人次,解答疑难问题30个,发放科普资料15000份,举办科技赶场12次,举办科技展览2期,举办科办讲座3次,听讲人数500人次,办科普板报专栏12期,开展科普下村活动18次,参加人数200人次,组织科技人员下村200人次,出标语40幅,走访各类科技示范户70户,积极上报科普信息年上报科普信息6篇以上,通过各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广大农户的法制意识、安全卫生意识都得到了提高,对提高广大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加强培训,注重实效,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

加强科技宣传是提高广大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结合我镇实际,主要面向农村、社区、学校,结合农事季节,有组织、有计划、分期分批开展。搞好了各种科普示范,组织农业、兽医、蚕桑、计生、社保、医疗卫生、学校等多部门,开展面向农民、未成年人、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初高中毕业生的科技教育,农技培训、职业技能等各类培训。共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5期,参加人数1500人,绿证结业培训200人,其中,阳光工程培训经纪人200人,在岗培训200人,再就业培训100人,农机、农技、畜牧、蚕桑等实用技术800人,推广实用技术4项,共有科普示范基地2个,面积500亩,共有科普示范户100户,开展科技服务5项,中小学开展科技活动3次,参加人数3000人次,举办科技竟赛6次,参与区级以上竟赛2次,获奖2人,财政专项预算资金20000元,实际支出25000元,组织科技教师参观学习、观摩和业务培训,组织辖区学校开展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组织参加市、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科协工作“石龙镇三措并举狠抓农机推广,石龙镇七措并举,全面推进基层文化建设等多篇文章在市级媒体上报道过。通过培训,使多数农民都能掌握1——2项实用技术,真正成为在家是种田高手,在外是挣钱能手。

五、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

通过广泛的宣传培训,新的科学实用技术不断在我镇得到广泛应用,2012年全镇发展优质稻15000亩,示范推广水稻机插、机播秧5000亩,病虫统防统治5000亩,培育养猪大户5户,种植绿色蔬菜5000亩,水稻收割机用户在95%以上,耕田机达到了60%,农村沼气用户达到2500户,金星村水果在毛江明等水果大户的带动下,犁、李子等面积现在已达到1118亩,2012年种生姜胥光华等大户今年又喜获丰收,在他们的带动下,大园村现在的种生姜已达到50户左右,并且面积都在3亩以上,且效益可观,得到了实惠。

2012年我镇科普工作在区科协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今后的科普工作中还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013年科普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把十八大精神溶入到镇科普工作中,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我镇科普工作,努力增强新时期科普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深入到群众中,广泛听取群众对科学知识了解的需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转变工作作风,使科学知识的普及率得到加强,科普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二、主要思路

1、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到位

    镇党委高度重视科普工作,召开科普工作专题会议,在新年伊始即对年内的科普工作做好具体安排,并结合镇实际,加大对镇科普硬件建设投入的力度,为科普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2、以科技周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公众的参与是科普宣传的主体,明年,我们还将继续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科技活动周、农业科技推文月、科普讲座等科普活动,满足人们对科学知识的求知心态。镇将组织在各村、社区播放科普电影,并举办各种形式多样和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吸引广大群众居民参加,使广大群众在活动中学到科学知识。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提高了辖区内广大干部群众、青少年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和荣誉感,使青少年在承担义务宣传的同时,强化了自身的法制意识,组织辖区内的青少年利用节假日到相关的科技单位进行参观学习,增长见识。并通过开展寓教于乐的科技活动,增强科普知识的普及率,培养了他们热爱生活,创造未来的自信心。

   3、、抓示范、突特色,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为使科普工作更加接近居民的生活,我们还将继续充实科普志愿者队伍,以带动和提高更多更广的干部群众科学素质。同时,加大村、社区各个阶层对科学知识的学习兴趣,从文化、养生、健康、节能减排、环保、科技方面满足不同人员的要求。经常更新科普专栏,使居民可以经常学到科学知识,并运用在日常生活中。

    4、、加大宣传,加强科技培训,建立科普工作长效机制

    科普工作应结合各种农事季节来扩大宣传,搞好科技培训、有重点地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农村以党员干部、青壮年农民为重点,以农村实用技术为主,开展办好大、小春病虫防治、机插、机收现场示范,各村也相应召开好各种现场会,扩大受教育面,畜牧业以兽医站牵头,搞好全镇的防疫、消毒并传授养殖生产技术,做到家喻户晓,,蚕桑加强以养蚕大户的继续培训,一年不少于2期,社区以青少年、企事业单位职工和机关干部为重点,主要以经营管理知识、岗位技能职业技术为主,集中培训不少于4期,中小学开展三模、三小及科技创新大赛、科技模型等赛事,办好科技活动进校园、“大手拉小手”科普报告会等活动,开展科学教育、校外科技活动生活技能培训等,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养,创新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开展好绿证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500人以上。做到每月有活动、有小结,重实效、多特色。科普工作要注重科普工作的宣传及经验的交流,加强调查研究,互通有无,便于及时总结经验,扩大宣传,建立起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

    5、重点工作

    2013年我镇将继续大力推进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工程,一是继续实施便民路工程,改善农民的出行问题。二是大力发展沼气,三是节柴灶,四是太阳能,切实促进小康农村、和谐农村,发展优质稻种植15000亩以上,大力推广农业机械的普遍应用,新购插秧机15台,机插秧要达到8000亩以上,微耕机、脱粒机在全镇范围内普遍应用,机耕面积达到10000亩以上。机收面积达到目15000亩以上。大面积种植无污染的绿色蔬菜。达到5000亩以上。

   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树立和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辖区内广大居民、干部群众的实际需求来开展科普工作,团结勤奋,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努力开创科普工作的新局面。

 

第8篇

完善科普工作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县、乡(镇)、社区科普组织网络及科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科普主力军的作用,搞好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工作,并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任务,使我县科普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突出品牌示范,在有限的人、财、物资源条件下,树立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典型,打造精品,发挥品牌特色示范引路的作用,以科普日、青少年科技竞赛和科教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等活动为载体,以社区科普活动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社区科普活动中心、活动室、科普长廊为依托,大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以点带面,促进科协工作上新的台阶。

(二)力争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上有新突破。

围绕制约我县企业技术瓶颈问题,深入企业调研指导,全力做好科技项目培育和策划工作,筛选、推荐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上报到国家、省、州有关部门,力争科技计划项目立项上有新突破,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助推我县经济发展。

(三)狠抓科技培训。

一是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通过实施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科普惠农计划、创建农业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村等形式,依托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示范基地,发展现代农业,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辐射和带动全县农业生产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开展实用技术、市场经济、科普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发展能手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三是开展“菜单式”送科技下乡,大力引进新技术、新成果,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年要举办以农村实用技术为主的科技培训1440期,培训72000人次,招收农函大学员2100名。

(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拓展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

积极寻求与科研院所在技术、人才和资金等方面的合作,重点解决八角等支柱主导产业的关键技术问题,增强发展后劲。加强引资力度,加大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力度,促进八角深加工项目尽快建设。继续做好八角产业基础研究工作,结合正在实施的国家、省下达的八角项目,积极推广成熟技术,加强八角生产科技培训,努力提高八角产业科技含量。打响“中国八角之乡”品牌。

(五)继续重视知识产权工作,鼓励创新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为重点,搞好知识产权的培训和宣传工作,认真执法,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知识产权工作全局,实施好知识产权战略,为建设创新型云南做出贡献。

(六)加强对验收结题的科技项目后续管理。

(七)组织实施好县本级科技计划项目。

第9篇

第一条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联合制定的《“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旨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国发〔2006〕7号),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农民,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三条各地必须严格遵守本实施细则,保证推荐评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目标、任务和原则

第四条“十一五”期间,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省科协、省财政厅将每年评比、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同时在全省广大农村中的行政村建设“一站一栏一员”科普惠农工程,即建立覆盖面广、服务农民的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组建一支素质高、专业强的科普惠农宣传员队伍。

第五条通过“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树立和宣传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功能,同时发挥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和科普惠农宣传员队伍的作用,服务农村经济,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构建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体系、科普队伍组织、科普资源平台和科普网络设施。

第六条坚持面向社会、统一标准,项目带动、实际实效,立足科普、注重公益,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奖补结合、追踪问效的实施原则。

1.评选范围面向社会各界,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评选对象立足于本省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在艰苦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优先考虑。

3.全国、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均实行差额评选制。省科协、省财政厅对各地上报的候选名单组织评审,评出福建省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从中择优推荐全国先进单位和个人候选对象。

4.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其中一部分用于对评选出的福建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补助和奖励;另一部分用于扶持我省行政村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科普惠农宣传员队伍以及县(区)科普设施建设。

5.各设区市、县(市、区)级财政应参照中央和省级做法,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组织设区市、县(市、区)级的“科普惠农兴村”评选表彰奖励活动和扶持行政村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和科普惠农宣传员队伍。

6.各设区市、县(市、区)应加强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效益,省科协、财政厅每年将组织普查和重点审计抽查,对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

第七条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建设资金主要用于建设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聘请培训科普惠农宣传员以及扶持基层科普设施建设。

第三章推荐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一)推荐范围:须经当地科协审核确认、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二)推荐条件:

1.协会章程规范严谨,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管理有序,遵纪守法,为会员提供优质技术服务;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被命名“福建省‘百强’农技协”的协会应优先推荐;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协会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实用致富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第九条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一)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基层、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科普惠农服务站等场所。

(二)推荐条件:

1.科普工作机构健全,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有专门的科普工作人员,有一定的科普保障经费;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被命名“福建省新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单位可优先推荐;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科普设施完善,科普设备配套齐全,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获得较好经济效益,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第十条农村科普带头人

(一)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农村科普志愿者和科普惠农宣传员。

(二)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5.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资格;

②热心农业科技推广普及工作,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经营中发挥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科技致富带头人;

③服务意识强,积极向农民传授指导所掌握的农业先进技术和致富经验,带动农民共同致富。

6.农村科普志愿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自觉自愿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和技能等资源,为农村科普工作提供无偿服务;

②积极参加“科技下乡”等活动,义务为农民开展生产、生活方面的讲座、培训、咨询等服务;

③每年在农业一线参加农村科普志愿者服务不少于200小时。

7、科普惠农宣传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当地科协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服务本村农民的科普工作,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②积极利用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栏等,结合农村区域特点,采取发放科普资料、农技资料,张贴科普挂图等方式开展一系列科普工作。

第十一条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第四章组织实施程序

第十三条省科协和省财政厅联合成立“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机构。领导小组每年部署开展福建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第十四条各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应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检查各设区市的申报推荐工作。

第十五条各县(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应成立“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每年的要求和本细则,具体负责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

第十六条县(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市、区)科协和财政部门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进行初评。

第十七条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县(市、区)推荐名单进行审核,认真做好本地区的初评推荐工作,提出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省科协和财政厅进行复评。

第十八条省科协和财政厅根据各设区市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组织专家评选出福建省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根据中国科协和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从评选出的福建省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中,择优提出全国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名单,并在省级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参评。

第十九条在评选推荐过程中,各设区市、县(市、区)要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推荐条件、申报程序以及推荐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做好本地的申报、评比、推荐、表彰工作。

第二十条被表彰的单位、个人所在设区市科协和财政部门,于11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省科协和财政厅。

第五章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科普惠农服务站

科普惠农服务站是集科普宣传、技术咨询服务、科技示范辐射等功能为一体的科协系统科普服务体系在农村的基层工作机构,接受县(市、区)、乡(镇)科协的管理与指导。科普惠农服务站的建立由各设区市科协总体牵头协调,各县(市、区)科协等有关单位负责实施。要以设区市、县(市、区)、乡(镇)科协为依托,结合和利用当地乡(镇)、村科普分会、乡镇农技推广站、村科普小组、农技协、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及农资经销点等组织来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可以因地制宜,不拘形式,但要统一名称为“福建省科普惠农服务站”,并统一标志。

第二十二条科普惠农宣传栏

科普惠农宣传栏的建设由各县(市、区)科协负责牵头实施。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资金投入,提倡市场化运作,广泛吸纳企事业单位、社团等社会资金投入。科普惠农宣传栏的选址要在村民聚集的地方,在本着因地制宜、勤俭节约的原则下,按照《福建省科普惠农宣传栏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统一规格,统一形式,名称统一为“福建省科普惠农宣传栏”。可选择协办单位共同参与建设。科普惠农宣传栏建设工作完成后将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科普惠农宣传员

各县(市、区)科协负责科普惠农宣传员的确定和管理。县(市、区)科协要在本地农村挑选那些对科普工作有热情、有责任心且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质的人员,如乡村教师、村组干部、农技协负责人、科普示范户、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知识青年以及农村科普志愿者等担任科普惠农宣传员。科普惠农宣传员负责收集和整理农村急需的农业信息、实用技术,及时向上级科协反馈,并要及时在科普惠农服务站,科普惠农宣传员同时要负责在科普惠农宣传栏上定期张贴科普挂图等科普资料。

科普惠农宣传员可每人每年给予适当补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科普惠农信息员,各级科协可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科普设施和科普资料

科普设施主要指科普场馆、科普画廊以及用于科普工作的办公设备等。科普惠农宣传栏应定期张贴适合农民需要的科普挂图等资料。

第六章表彰、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五条受到全国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由中国科协和财政部分别授予“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称号,并由中央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和补助。

第二十六条受福建省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由省科协和财政厅分别授予“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福建省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称号,并由省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和补助。

第二十七条奖励补助标准

1.获全国先进单位和个人称号的奖励补助标准由中国科协、财政部在当年的申报通知中明确;

2.获省先进单位和个人称号的奖励补助标准由省科协、财政厅在当年的申报通知中明确。

第二十八条中国科协、财政部和省科协、财政厅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继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或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获全国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由中国科协、财政部取消其荣誉称号,获省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由省科协、财政厅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二十九条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奖补资金和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获奖单位、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以及“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各地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

第三十条对申报评比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设区市当年的推荐资格。获奖单位和个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放的资金,同时取消该设区市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第三十一条设区市、县(市、区)级的奖励表彰活动由各设区市、县(市、区)依照本实施细则自行确定。

第六章附则

第10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树立科学观念,倡导科学方法,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相信科学,掌握科学,依靠科学,应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全市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提高公众科学素质。贯彻实施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和《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开展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人群为重点的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高。增强市民的思想道德、科学素质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到2010年,市民具备基本

科学素养的比例达到5%以上。

(二)加强推进“四个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我市重点推进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推动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

(三)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围绕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突出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发挥科学技术普及在建设学习型城市中的作用,科普与终身教育体系的融合初见成效。

(四)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十一五”期间,要把*市科技馆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规模,功能齐全,对社会开放的科技活动中心。建设5个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城乡科普文化综合活动站和科普画廊(宣传栏)要达到200处,创办《*科普》杂志,开通*科协网站,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普知识传播速度,扩大科学普及的覆盖面。市科协要与*电视台、*广播电台通力合作,继续办好“科普大篷车”和“科技之声”等专题节目,《*日报》要开设科普专栏。充分发挥舆论宣传阵地和大众媒体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科普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五)构筑社会化科普平台。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合作、市场化运作的科普运行机制,探索发展科普文化产业的形式与途径,吸引广大市民参与各类科普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素质教育,加强未成年人的科普工作

依托和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将科技教育渗透到教学环节中。推进新科学课程体系的全面实施,将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科学价值观及科学行为习惯的培养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科学发展观和基本国情教育,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意识。培育和扶持一批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未成年人科普活动。以每年一届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为载体,组织在校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到科技小发明、小制作、撰写科技小论文、创作科幻画和“智力七巧板”竞赛等活动中来,引导青少年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逐步认识科学的本质以及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整合校内外科普教育资源,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学校科技实验室与教育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充分利用好我市现有的5个科普教育基地和6所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服务。加强市科技馆和市青少年宫的科普教育功能,在高新技术、节能环保、国防教育部门新建若干个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到“十一五”末期,市、市(县)区两级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超过20个,逐步形成门类齐全、分布合理的校外科技活动场所。

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科技课教师、科技辅导员的科普培训和教育,培养为科普实践提供理论指导的专业人才。各级科技辅导员协会要切实担负起指导未成年人开展校内外科技活动的任务。积极倡导有条件的中小学聘请科技专家、学者担任校外科技辅导员。逐步建立全市未成年人科学素养监测评估体系。

(二)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干部和农民的科普工作

强化农村科普教育,继续发挥好农函大、农广校在农民素质培训中的主导作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结合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计划、绿色证书工程、双学双比、星火科技培训专项活动等,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十一五”期间,农函大、农广校培训学员2500名,培训农村党员干部2万人次,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0万人次。

全力推进“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二十字方针”融入到“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之中,面向农村,服务基层,转化成果,致富农民。

1.开展“一站一栏一员”科普条件能力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30%的行政村都要建成1个集宣传教育、健身娱乐、科普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文化活动站和1处科普宣传栏(橱窗),培育1名科普宣传员,并以广播(电视)“村村通”为载体,让科普知识进村入户。

2.加大对农技协的扶持力度,每年要做大做强10个农技协,使农技协成为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代表,成为科技成果进农家院的新型渠道,成为连结农户与市场的紧密纽带。“十一五”期间,要以农技协为依托,重点培育科技示范户2000户,辐射带动2万农户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

3.以农函大和农广校为培训基地,每年招收培训学员500名。结合我地区的资源优势与区域优势,更新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把农函大和农广校办成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创业的新型农民的摇篮。

4.各涉农县(市)区要下大大力气抓好科普示范县、科普示范乡镇和科普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通过落实创建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完善保证措施,在“十一五”期间,创建1个全国科普示范县、20个市级科普示范乡镇和80个市级科普示范村。

(三)按照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要强化对城市劳动人口的科普工作

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加强对第二、第三产业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管理,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外来务工人员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将劳动人口应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课程内容,并列入各类职业资格审定和就业准入的重要标准。优化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广覆盖、多层次的城市劳动人口教育培训网络。“十一五”末期,全市新增劳动力接受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比例达到35%以上。

充分调动各类企业积极性,发挥企业科协、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在企业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技能培训、争做学习型企业、知识型职工等活动。倡导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职工技术水平的提高。鼓励企业结合市场开拓进行科普宣传,将推介产品、培育消费群体和新技术的普及结合起来。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个人在职学习。发挥科学技术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发挥离退休科技工作者作用,促进形成老中青科技工作者团结协作,优势互补,各尽其能的格局。

(四)以增强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为目的,促进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工作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有关单位要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应的学习、培训制度。通过科技报告会、科技论坛、学术年会、编辑出版系列科普读物、组织开展科普活动等,帮助他们掌握和更新相关的科技知识。

党校、行政院校要将提高领导干部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在普及科学知识的同时,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能力。

组织、人事部门在公务员录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核等环节中,要逐步增加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内容,并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

市直机关工委将科学普及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一项重要内容。

(五)不断提高市民科学素质,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政府主导,动员全社会参与,办好一年一度全市性的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活动,以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开展科普活动,不断创新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结合工作特点,发挥自身优势,每年组织各具特色的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地球日、人口日、环境日、气象日、艾滋病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纪念日,向公众开展专题科普宣传,普及相关科技知识。

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博物馆、植物园等场馆设施,通过免费展览展示等形式向公众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发展规律以及现代科学技术原理和方法,引导群众参加各种科学文明健康的活动。

深化“科教进社区”活动。以城市居民为对象,以社区科普大学为阵地,发挥老年“夕阳红”宣传队的作用,开展争创科普示范街道、争创科普示范社区、争创科普示范家庭、清除生活陋习和愚昧落后现象活动。在这项活动中,要特别注意做好以重点群的科普工作:对老年人,特别是离退休人员,应根据他们的思想、身体、生活特点和需要搞好科普工作,调动他们参与科普活动的积极性;对下岗职工,应注意做好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对进城务工人员,应进行相关技能的培训教育;对中小学生,要广泛开展校外科普教育。到2010年,创建市级科普示范街道10个、科普示范社区25个、科普示范家庭1000个。

巩固城镇基层科普组织,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办好城镇社区科普画廊和科普宣传栏;充分利用社区、学校、公园、图书馆、活动室、计生室、健身房等,举办面向居民群众的各类科普活动。针对残疾人、妇女等特殊群体有组织地开展科普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科普工作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将科普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科普工作协调制度,发挥好各级科普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作用。科技行政部门对科普工作实行科学规划,进行政策引导,开展督促检查。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切实做好有关科普工作,在科技项目实施中加强与市民沟通交流。科协要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并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也要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参与各类科普活动。

(二)完善政策规定,营造良好的科普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要求,结合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制定颁布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公民个人在科学素质普及工作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注重发挥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大型企业等各方面优势的集成,促进科技界、教育界和大众媒体之间的协作。推进公益性科普事业体制与机制改革,激发活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和吸引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建立科普事业的良性运行机制。

(三)加大投入力度,为科普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要将科普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加大对科普事业的投入。在“十一五”期间,市和县(市)区两级科普专项经费应分别达到人均每年0.8元和0.6元以上。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年提高,到2010年,市和县(市)区两级科普专项经费都提高到人均每年1元以上。鼓励境内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科普基金或捐赠财产资助科普事业,鼓励各类企业和个人投资科普事业,对捐赠财产用于科普事业或投资科普场馆、设施的,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四)实施激励措施,促进高素质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各级政府、科协和有关单位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努力建设一支由科普专家、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的科普人才队伍。采取具体措施,制定面向科普研究、科普创作、科普宣传的专项激励政策,在职称、职务、分配、奖励等方面把科普与科研摆在同等地位,以吸引更多的科技、教育、文化等领域的优秀人才关心、支持、参与科普工作。把科普作品纳入“五个一”工程,注重文艺理论的研究与创新,繁荣科普创作。开展优秀科普作品奖和图片奖、期刊奖、优秀音像制品奖等科普专项奖评选,注重培养科普创作队伍和从事科普宣传的记者、作家、编导、主持人等,为繁荣发展科普事业提供人才资源。

第11篇

一、组织实施科技项目1至10月,完成国家级、市级、区级各类项目197项(包括农医类)。复审验收跟踪项目66项。完成262家科技企业换发证工作。其中:

申报国家级各类项目25项。申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19项;申报国家级新产品1项;申报国家级火炬计划2项;申报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3项。

申报市级各类项目93项。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计划32项(9项获资助),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9项(其中4项获资助),上海新市火炬计划7项,组织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1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再创新计划项目2项;上海市重点科技攻关项目6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5项(获二等奖1个,3等奖1个);组织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10家(其中首批获批7家);上海市科技创新人1人(神力)。

立项并实施区级各类项目79项。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计划8项;认定15家企业为奉贤区高新技术企业;区高转项目5项;创建区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5个;区级科技发展基金立项46项(农医方面)。

完成其它各类复审、验收、跟踪项目66项。创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奉贤)基地1个;配合市科委完成上海市种子资金项目验收6项;配合市高新办完成现有51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工作(其中:48家企业通过复审,3家企业自动放弃);完成国家863计划执行情况跟踪调查1项,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跟踪调查2项;完成项目鉴定5项,成果登记3项。

完成各类科技计划统计。完成262家科技企业的网上年检工作,换发科技企业联系服务证267份。完成完成2005年奉贤区春季网点土利用动态监测简析。

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至9月底,专利申请量640件,完成年指标任务的128%;办理专利申请专项资助22项,资助经费14600元;确定区第二批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2所;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26项,技术交易额3072万元;组团参加《2005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有4项新技术成果及产品获.

2006年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教兴市主战略,继续推进《奉贤区科教兴区规划纲要(2005年-2010年)》和《奉贤区科技兴区推进计划》,努力营造科技创新体系,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落实科普“六进”工程,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养。

科技工作目标任务:

申报、落实国家级、市级各类科技项目130项以上(不包括区级项目),同比2005年118项递增10%左右。其中:

——申报国家级各类科技项目不少于20项。其中国家级创新项目12项,国家级新产品1项,国家级火炬项目2项,其它5项;

——申报市级各级科技项目不少于80项。其中市级创新项目12项,市级新产品6项,市级火炬项目6项,市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0项,市级农业攻关项目6项,其它30项;

——落实区级各类科技项目不少于32项。其中:区级科技领军企业1-2家,区级创新项目15项,区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5项,其它10项;

——农医类科技发展基金项目不少于45项。其中农业类30项,医疗等其它行业15项,继续支持农业科技特色示范基地若干。

——新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0家、区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2家,通过重点扶持,争取在2006年我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130亿,比2005年100亿左右增长3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由2004年13%增长至15%。

——实施科技“小巨人”扶持计划。每年挖掘并着力扶持10家销售额800—1000万左右、科技含量和利润率高、市场前景好的科技企业,争取在3年之内形成一批5000万元销售以上规模的民营科技企业。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不少于600项,申报市级专利培育试点企业5家,争创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申报并争取批准上海市著名商标1个以上(原我区全国驰名商标1个,市著名商标9个,今年申报5个还没结果)。争取上海市名牌产品1—2个(原我区有市名牌19个,今年申报4个,还没结果)。

——申报市级专业科普博物馆2家。(其中:化妆品行业1家,食用菌行业1家),争创市级科普基地2个,创建区级科普示范工程12个;

——进行各类科技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需要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拟在2006年年初,由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科技大会,表彰科技“五大奖“,按照科教兴区纲要,总结2005年科教兴区工作,布置2006年工作任务;二是出台《奉贤区科教兴区战略配套政策》(领军企业、小巨人企业、科技发展基金、专利基金等六个管理办法),使全区科技型企业申请各类区级项目或资质认定,有明确系统的了解和掌握;三是利用科普“六进”工程、“科普宣传周”、“三下乡”、“科普教育基地”等载体和阵地进行全民科普教育;四是发挥媒体作用,利用现有的科技网站、科技刊物、科技天地、电子大屏幕和科普画廊等有效的宣传阵地,积极宣传科技政策、法律、法规,培育企业科技创业文化,优化科技环境,不断提高全民的科技意识。

二、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产业化进程

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依靠现有的各类科技资金支持,为科技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加快推进科技企业产业化进程,提升科技产品水平。

一是实施科技兴区推进计划。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实施科技兴区规划纲要。按照“分类指导,分期实施”的要求,形成并实施2006年科教兴区各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进一步构建社会所需,政府所能的全区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发挥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支撑作用。二是认真组织科技项目。坚持突出重点(领军企业、小巨人企业、市区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四个层面)培育特色项目,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科技部和市科委各类政策,了解掌握全区科技型企业发展态势和主要行业发展势趋,为区政府提供建议;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使一批科技企业获得科技创新基金(资金)的资助,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成果转化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促进科技企业产业化。三是打造科技领军企业。按照我区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年内培育1-2家科技领军企业,鼓励支持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产、学、研”一体化,带动一个行业、一个产业科技进步向纵深推进。四是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每年政策聚焦10家目前1000万左右销售高科技含量,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3年内可成长至4000—5000万销售企业。五是支持社会事业类科技项目。关注农业科技特色基地建设,发挥农业、医药等传统基础业科技方面的软课题研究,重点帮助农业种、养植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推广。

三、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提升专利申请的量和质

围绕实施科教兴区的主战略,以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为抓手,积极鼓励发明创造及自主创新,加快知识产权传播、服务中心建设,为推动科技、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一是实施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全面贯彻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我区2005年至2010年“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研究具有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情况,掌握信息动态,把握工作重心,使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教兴区”战略的总体部署相适应。二是促进知识产权对创新体系建设功献率。要以构建科技创新体系为目标,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科学普及和技术转移服务。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产学研结合,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提升我区专利申请的量和质。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增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能动性,抵制非法专利产品流入市场,积极主动介入纠纷调解工作,保护专利产权,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发挥服务中心功能。通过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这一平台,构筑一条面向基层、面向企业的便捷通道,方便专利的检索,开展持证上岗培训,确保专业人员的工作水准。举办大型知识产权论坛报告会。

四、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推动科普事业发展

第12篇

一、组织实施科技项目1至10月,完成国家级、市级、区级各类项目197项(包括农医类)。复审验收跟踪项目66项。完成262家科技企业换发证工作。其中:

申报国家级各类项目25项。申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19项;申报国家级新产品1项;申报国家级火炬计划2项;申报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3项。

申报市级各类项目93项。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计划32项(9项获资助),上海市重点新产品计划9项(其中4项获资助),上海新市火炬计划7项,组织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1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再创新计划项目2项;上海市重点科技攻关项目6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5项(获二等奖1个,3等奖1个);组织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10家(其中首批获批7家);上海市科技创新人1人(神力)。

立项并实施区级各类项目79项。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计划8项;认定15家企业为奉贤区高新技术企业;区高转项目5项;创建区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5个;区级科技发展基金立项46项(农医方面)。

完成其它各类复审、验收、跟踪项目66项。创建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奉贤)基地1个;配合市科委完成上海市种子资金项目验收6项;配合市高新办完成现有51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工作(其中:48家企业通过复审,3家企业自动放弃);完成国家863计划执行情况跟踪调查1项,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跟踪调查2项;完成项目鉴定5项,成果登记3项。

完成各类科技计划统计。完成262家科技企业的网上年检工作,换发科技企业联系服务证267份。完成完成2005年奉贤区春季网点土利用动态监测简析。

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至9月底,专利申请量640件,完成年指标任务的128%;办理专利申请专项资助22项,资助经费14600元;确定区第二批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2所;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26项,技术交易额3072万元;组团参加《2005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有4项新技术成果及产品获.

2006年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教兴市主战略,继续推进《奉贤区科教兴区规划纲要(2005年-2010年)》和《奉贤区科技兴区推进计划》,努力营造科技创新体系,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落实科普“六进”工程,提升全民科学文化素养。

科技工作目标任务:

申报、落实国家级、市级各类科技项目130项以上(不包括区级项目),同比2005年118项递增10%左右。其中:

——申报国家级各类科技项目不少于20项。其中国家级创新项目12项,国家级新产品1项,国家级火炬项目2项,其它5项;

——申报市级各级科技项目不少于80项。其中市级创新项目12项,市级新产品6项,市级火炬项目6项,市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20项,市级农业攻关项目6项,其它30项;

——落实区级各类科技项目不少于32项。其中:区级科技领军企业1-2家,区级创新项目15项,区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5项,其它10项;

——农医类科技发展基金项目不少于45项。其中农业类30项,医疗等其它行业15项,继续支持农业科技特色示范基地若干。

——新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0家、区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2家,通过重点扶持,争取在2006年我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130亿,比2005年100亿左右增长3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由2004年13%增长至15%。

——实施科技“小巨人”扶持计划。每年挖掘并着力扶持10家销售额800—1000万左右、科技含量和利润率高、市场前景好的科技企业,争取在3年之内形成一批5000万元销售以上规模的民营科技企业。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不少于600项,申报市级专利培育试点企业5家,争创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申报并争取批准上海市著名商标1个以上(原我区全国驰名商标1个,市著名商标9个,今年申报5个还没结果)。争取上海市名牌产品1—2个(原我区有市名牌19个,今年申报4个,还没结果)。

——申报市级专业科普博物馆2家。(其中:化妆品行业1家,食用菌行业1家),争创市级科普基地2个,创建区级科普示范工程12个;

——进行各类科技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

为实现上述目标任务,需要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拟在2006年年初,由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科技大会,表彰科技“五大奖“,按照科教兴区纲要,总结2005年科教兴区工作,布置2006年工作任务;二是出台《奉贤区科教兴区战略配套政策》(领军企业、小巨人企业、科技发展基金、专利基金等六个管理办法),使全区科技型企业申请各类区级项目或资质认定,有明确系统的了解和掌握;三是利用科普“六进”工程、“科普宣传周”、“三下乡”、“科普教育基地”等载体和阵地进行全民科普教育;四是发挥媒体作用,利用现有的科技网站、科技刊物、科技天地、电子大屏幕和科普画廊等有效的宣传阵地,积极宣传科技政策、法律、法规,培育企业科技创业文化,优化科技环境,不断提高全民的科技意识。

二、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产业化进程

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依靠现有的各类科技资金支持,为科技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加快推进科技企业产业化进程,提升科技产品水平。

一是实施科技兴区推进计划。紧紧围绕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实施科技兴区规划纲要。按照“分类指导,分期实施”的要求,形成并实施2006年科教兴区各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进一步构建社会所需,政府所能的全区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发挥科技进步对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支撑作用。二是认真组织科技项目。坚持突出重点(领军企业、小巨人企业、市区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四个层面)培育特色项目,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科技部和市科委各类政策,了解掌握全区科技型企业发展态势和主要行业发展势趋,为区政府提供建议;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使一批科技企业获得科技创新基金(资金)的资助,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成果转化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促进科技企业产业化。三是打造科技领军企业。按照我区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年内培育1-2家科技领军企业,鼓励支持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产、学、研”一体化,带动一个行业、一个产业科技进步向纵深推进。四是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每年政策聚焦10家目前1000万左右销售高科技含量,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3年内可成长至4000—5000万销售企业。五是支持社会事业类科技项目。关注农业科技特色基地建设,发挥农业、医药等传统基础业科技方面的软课题研究,重点帮助农业种、养植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推广。

三、推进知识产权工作提升专利申请的量和质

围绕实施科教兴区的主战略,以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为抓手,积极鼓励发明创造及自主创新,加快知识产权传播、服务中心建设,为推动科技、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一是实施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全面贯彻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我区2005年至2010年“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研究具有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情况,掌握信息动态,把握工作重心,使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教兴区”战略的总体部署相适应。二是促进知识产权对创新体系建设功献率。要以构建科技创新体系为目标,促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科学普及和技术转移服务。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突破口,产学研结合,大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提升我区专利申请的量和质。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整体合力,增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能动性,抵制非法专利产品流入市场,积极主动介入纠纷调解工作,保护专利产权,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发挥服务中心功能。通过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这一平台,构筑一条面向基层、面向企业的便捷通道,方便专利的检索,开展持证上岗培训,确保专业人员的工作水准。举办大型知识产权论坛报告会。

四、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推动科普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