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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技能考核方案

时间:2023-02-24 21:02:11

岗位技能考核方案

第1篇

一、实施范围:

(一)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县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在实施范围。

(二)事业单位正式在册的并与事业单位具有正式人事关系或工资关系的职工,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一)管理岗位指承担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适应职称改革工作的需要。

(三)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技能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四)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2、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设备维护、后勤保障、技能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类别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三、岗位等级设置:

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岗位通用等级分为10个等级,我县事业单位仅设置7至10级。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事业单位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分别对应管理岗位7至10级。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职员数量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行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自治区暂行办法确定。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即一至十三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包括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包括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级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2、全县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0.5:3.5:6。各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具体结构比例,可依据各层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由人事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统筹确定。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4、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属于国家专设和管理的特级岗位,二级岗位由自治区统一设置和控制。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人员的确定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执行。

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实行集中调控管理的办法。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事业单位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县总体控制目标为5%,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县总体控制目标为20%,四级、五级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数量根据工作需要设定。

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主要在技术含量高、操作技能强的领域设置,要严格控制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四)特设岗位设置

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非常设岗位。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其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人事部门也可以在核准岗位时直接设定特设岗位的有效期限。

(五)过渡岗位设置

事业单位因历史等原因形成超编或超岗位比例情况的,首次设岗时允许设置一定数量的过渡岗位,过渡岗位系临时性岗位,人员晋级聘用或解聘后自然销减。

四、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一)管理岗位七至十级的名称统一规范为职员七级岗位、职员八级岗位、职员九级岗位、职员十级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名称根据系列和等级,统一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行业实施意见的规定执行。

(三)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名称统一规范为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勤技能二级岗位、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勤技能五级岗位,以及普通工岗位。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职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管理岗位各等级基本条件是: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的任职条件要在上述条件基础上结合本行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殊岗位,主要针对中国工程院和科学院院士而设立,由国家人事部设置管理。

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管理和控制。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须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定取得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或在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2)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3)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第一完成者;

(4)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5)享受国务院或自治区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6)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完成者;

(7)自治区“313”人才计划第一层次入选者;

(8)其他做出重大贡献的一流人才。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聘用年限条件:

(1)高级岗位:

A、任三级岗位,须在四级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

B、任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上工作4年以上;

C、任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2)中级岗位:

A、任八级岗位,须在九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

B、任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3)初级岗位:

任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

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上述条件中的年限规定。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按照上述要求及行业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任职年限、履行岗位职责考核情况、专业技术业绩贡献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的具体岗位等级条件。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资格考核。

3、技术工学徒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4、普通工熟练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确定为普通工岗位。

(五)转岗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岗位类别转岗的,即从管理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到工勤技能岗位,需符合新聘岗位的条件。

六、岗位设置程序

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类别、岗位等级和岗位结构比例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制定具体岗位设置方案,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要充分体现每个工作岗位承担的具体职责任务以及所需业务素质、工作技能、人员配备、目标考核等方面的要求,通过岗位的合理设置,促进单位人员结构优化,推动单位各项事业发展。

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岗位设置方案应涉及下列内容:

1、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名称、拨款形式、隶属关系、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人员结构以及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主要工作项目等;

2、单位设置岗位的原则和依据,包括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政策规定等;

3、单位设置岗位的数量结构,包括设置的岗位总量,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数量及结构比例,各类岗位内部不同等级的数量及结构比例等;

4、岗位设置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包括单位落实岗位设置方案的办法,对超编、超结构比例人员设置过渡性岗位问题的说明,对超编、超结构比例人员逐步消化到位的措施,对逐步完善岗位设置制度的工作安排等。

(二)报主管部门审核,人事劳动保障局核准。审核、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设置审核表时,单位需同时提供下列相关批准文件:

1、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给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

2、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成员的,须提供人事任免机构签发的超职数领导人员任职通知书;

3、人事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核定下达给单位的管理岗位结构比例通知;

4、人事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核定下达给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通知;

5、人事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核定下达给单位的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通知。

(三)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

1、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岗位设置说明书(包括具体工作岗位的名称、类别、等级、设置数量、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岗位条件等);

3、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配套措施和办法(包括组织竞争上岗、实施岗位聘用、安置未聘人员、开展岗位考核和进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等);

4、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方法、步骤及完成时限;

5、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领导机构应由单位领导、组织、人事、纪检机构负责人以及职工代表组成);

6、实施工作中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四)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单位通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会,征求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落实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提高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透明度。

(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提交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方案通过后须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党群口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分别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共同核准。

(六)组织实施。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组织机构,根据已通过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岗位设置的具体实施工作。单位应主动接受主管部门、人事劳动保障局对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七、岗位设置审核权限: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一)*县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县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二)党群口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劳动保障局共同核准.

(三)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岗位设置纳入正常管理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申请变更:

1、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重新设置岗位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四)事业单位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后,由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报人事劳动保障局认定审批。

事业单位的岗位实行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岗位总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规模和事业发展确定。事业单位岗位总量调整后,对其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八、岗位聘用

事业单位要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具体的岗位聘用办法,采取竞聘上岗、量化考核、公开招聘等方式,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择优聘用人员。

(一)聘用必须由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二)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应保证现有人员严格按照现聘任职务(技术等级)进入相应的岗位等级。对现有人员职务(技术等级)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单位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逐年逐步到位。

(三)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四)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要打破身份界限,不得再设置身份限制。

(五)事业单位应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人员聘后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岗位设置管理的需要,制定分类、细化的岗位考核细则或办法,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聘后管理,建立健全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定期对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的结果作为聘用人员调整岗位、晋升岗位职务等级和进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六)已经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并普遍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做好政策衔接,规范岗位设置,并调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和行业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后,出现空缺岗位,应首先消化单位内部的超编人员。无超编情况的,须通过内部竞聘上岗、公开招聘的方式聘用工作人员。对因超编设置过渡性岗位的事业单位,不准许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

(八)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管理人员(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管理人员(职员)原则上可高聘一个等级,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可在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高聘一个等级。破格聘用必须严格控制。

九、工作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和培训阶段(*年1月至8月)。组织培训班对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干部进行培训,各单位学习传达自治区、*市和*县有关岗位设置管理文件精神。

(二)制订方案阶段(*年9月)。各事业单位按照文件精神自下而上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三)核准方案阶段(*年10月)。各主管部门审核上报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报人事劳动保障局核准。

(四)组织实施阶段(*年11月)。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全面推行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开展岗位聘用。

(五)自查验收与认定阶段(*年12月)。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自查验收,验收结果报送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批认定。

十、有关要求:

第2篇

论文摘 要:在专业建设过程中人才培养方案与核心技能课程是专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通过深入广泛的专业调研,分析电气自动化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从工作过程出发, 对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主要岗位典型工作任务进行剖析,归纳得出相应的工作领域,并转换为对应的专业核心技能课程,构建基于工作过程与职业岗位对接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设计以能力为核心、以素质为本位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从而提升高职学生的竞争力。

“十二五”时期国家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也正在加快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就业服务,培养生产和服务第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敬业创新的优秀人才。由于种种原因职业院校设置的专业往往与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存在偏差,一方面有的专业毕业生过剩,有的急需人才缺乏相应专业的培养,出现“产销不对口”现状;另一方面毕业生所具备的职业能力与其就业岗位的要求相差甚远,不能与职业岗位进行很好的对接。

我校是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高职示范院校,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是国家重点示范建设专业之一,在示范和后示范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过程中非常重视专业的内涵建设,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新进行了审定,把提高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模式和打造专业特色作为重点,以对接产业为切入点,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促进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

1 通过专业调研明确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

1.1 深入市场调研分析人才需求

人才需求分析是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通过制订详细的调研计划,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深入和广泛的专业调研。“走出去”就是分批派出专业调研组到相关企事业单位、院校、毕业生就业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请进来”就是聘请企业的专家和技术能手到学校进行研讨。了解毕业生在哪些单位、哪些岗位从事哪些工作,这些岗位需要什么职业资格证书和等级;了解专业发展状况及对人才的需求情况,企业对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要求,以及社会对本专业毕业生的评价等。针对调研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明确毕业生就业岗位及岗位群,找出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从而确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的专业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与质量标准,为专业课程体系设计提供依据。

1.2 面向就业岗位和职业证书要求准确把握进行专业定位

通过专业调研汇总的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毕业生主要面向就业岗位分布来看,近50%的学生从事电气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与维护等工作,近30%的学生从事电工、电子类产品质量检验监督等工作,有近15%的学生从事生产管理工作,其余5%的学生从事产品销售或其他工作。因此,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要面向企业生产第一线培养具备专业职业能力和技能,具有较强的继续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法律意识的高技能人才。由于行业准入制度对职业资格证书的严格要求,毕业生在毕业前至少应该获取对就业有帮助的一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如电工上岗证、电气设备安装工证等。

2 基于岗位工作过程分析构建专业课程体系

2.1 以岗位工作任务为导向设置专业核心课程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教学团队从产业、行业、企业、职业调查入手,广泛听取企业专家、技术能手、企业兼职教师、下企业锻炼教师、顶岗实习学生和毕业生及家长的意见,对专业主要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进行剖析,得出工作岗位的业务范围,通过归纳得出相应的工作领域,并转换为对应的专业核心技能课程。如“工业自动化工程师助理”工作岗位的职务范围是从事自动化设备及系统设计、选型、系统编程、系统集成和维护等工作,其工作领域为电气工程制图、成套电器控制柜安装调试、plc自动化系统设计和维护,自动化生产线安装调试及维护、工控网络设备及系统的安装与维护,在课程设置中转换为相应的核心课程。

2.2 以职业技能培养为核心构建模块式专业课程体系

通过分析相同专业在不同岗位的工作过程,分析学生毕业后所从事工作任务和应具备的职业能力,突出企业需求和学生自我发展,从知识、能力和态度3个方面,设计“融素质教育与业务培养为一体,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为一体”的模块式专业课程体系。由职业核心能力课程、专业基本技能课程、专业核心技能课程、职业拓展课程、顶岗实习等模块组成专业课程模块。使之具备:基础性—为学生就业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和专业基础;针对性—以职业核心技能课程为主干,培养学生的技术与技能;实践性—加强实践操作技能培养,提高学生的岗位胜任力;实用性—技能训练针对学生的岗位设置;拓展性—相同专业不同岗位能力的培养,满足企业岗位能力需求,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增强就业竞争力。

2.3 以工作过程为主导设计项目化课程

对于专业核心技能课程和职业拓展课程模块,打破传统学科性“理论+实验+实习”的课程体系结构,把围绕核心能力培养和职业适应性的原有理论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重新分解整合,设计了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化课程结构,确定了本专业7门专业核心技能课程和4门职业拓展课程,不再单独设置实验和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在项目化课程标准中引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教学内容中精选实际工程案例并经教学化处理形成学习型项目,每个项目又分解为若干个对应的学习型工作任务,将知识点、技能要求融入到各个项目和任务中,并将职业资格鉴定考核与课程考核相融通,以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

3 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的创新教学模式

3.1 灵活、可操作性强的教学组织设计

在教学设计上采取“3+2+1”的教学组织形式,第1~3学期主要学习职业核心能力课程和专业技能基本课程,在培养学生掌握专业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融入基本职业技能训练,学会表达、交流、沟通的方式和方法,具备基本职业素养;第4、5学期安排专业核心技能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培养学生具有必备的职业(岗位)技能,同时组织开展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使学生获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第6学期进行毕业前的综合职业技能实训,安排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实习结束后完成论文撰写及答辩,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不仅易于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技能,而且易于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有利于学生融入社会。因此,在整个教学组织过程中应贯穿、覆盖适应社会能力、职业能力的教育与训练。

3.2 贯穿职业能力培养的递进式课程教学模式

针对不同的课程模块采用不同的教学模式。专业基本技能课程以校内学习为主,采用“理论+实训+实习”的教学模式,基础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度,精讲多练。实践教学中将“指导书”更改为“任务书”,采用“实践与创作”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学生自主完成方案设计、仪器设备选择、制作、测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使学生感知体验、观察探究,在培养职业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养成独立思考、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

专业核心技能课程和职业拓展课程实行分段集中强化训练的教学模式。在实训室以单班为单位采用项目化课程组织教学,如2010级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4个班在同一时间分别进行4门专业核心技能课程的教学,根据学期教学计划每门课程4~5周,依次轮换。课程教学在实训室以学习型项目为载体,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组织实施,经过强化实践训练师生共同完成一个完整的项目,在“教、学、练、做”有机融合的一体化教学过程,实现职业(岗位)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养,达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

3.3 “课程考核+职业技能认证”的考核方式

按照课程类型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考核方式。职业核心能力课程的考核以校内为主,引入国家职业核心能力测评标准,主要考核“与人交流、与人沟通、信息处理、自我学习、解决问题、数字应用”等6项职业核心能力。专业技术基础课程以校内考核为主,采用过程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方式,不仅考查学生的知识积累和素质养成,也对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进行考核。

专业核心技能课程和职业拓展课程考核关注学生的素质培养,采用“课程考核+职业技能认证”的方式。课程总成绩由课程考核成绩和技能认证成绩两部分组成,二者各占一定的比例。课程考核采用百分制按项目分别考核然后汇总,每一个项目均从知识、技能、态度3方面考核,知识考核重在考查知识的应用和相关的操作规程,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态度考核则重在对学生合作意识、沟通能力、创新思维等方面的评价。职业技能认证有理论和实操两部分组成,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应的课程,在课程结束后可直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核;另一种是课程结束后,参照国家职业资格考核标准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考核。

4 结束语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经过几年的重点建设,在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也积累了一些建设经验。深刻体会到专业建设必须坚持校企合作,只有深入企业,才能了解企业的需求,把课程体系切实融入职业岗位要求,将专业技能标准与职业标准相融合,将考核与评价和职业资格认证相衔接,强化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培养出企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参考文献

[1] 许戈平.专业与企业岗位对接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2(3):62-63.

[2] 李斯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中需要厘清的若干问题[j].职业教育研究,2010(11):7-9.

第3篇

摘要:顶岗实习作为技工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工作之一,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技工院校毕业生的质量,因此应该加强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本文以营养与食品工艺专业为例,通过对学生顶岗实习现状的调查和分析,分别对顶岗实习过程管理的三个阶段提出了改进建议,希望建立健全顶岗实习保障体系,以确保不断提升学生顶岗实习的质量。

关键词 :技工院校顶岗实习 营养与食品工艺专业过程管理

顶岗实习作为技工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指学生在校内完成必需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后,以 “准员工”的身份到专业对口的企业进行实习,体验真实的工作环境、掌握操作技能、提升职业素养的一种实践性教学形式。因此,学生顶岗实习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技工院校毕业生的质量。然而大多数技工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普遍存在实习岗位“高落实率”、实习过程“低稳定率”的问题。对学校而言,学生在实习单位稳定性差、频繁更换实习单位,造成学校管理难度加大;对学生而言,实习单位频繁更替,使得培养综合职业能力、职业素养以及技能水平的顶岗实习目标难以实现。

一、营养与食品工艺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现状分析

笔者针对所在学校营养与食品工艺专业进行了调查,调查对象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目前正在顶岗实习的59名学生,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直接反映出顶岗实习过程管理的现状;二是实习企业相关人员,通过访谈的形式了解实习单位在顶岗实习过程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三是实习指导教师,通过访谈的形式了解学校在顶岗实习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1.学生对顶岗实习认识不足

目前技工院校普遍实行“2+1”或“4+1”两种教育模式,顶岗实习期通常长达1年,想要提升顶岗实习的质量,应该有完善、有效的过程管理体系,包括实习前动员、实习方案制定、职业指导、实习安全培训、实习制度学习、实习指导、实习任务分配、实习手册撰写、实习评价考核等一系列配套活动。

笔者所在学校顶岗实习过程管理体系已初步建立,与顶岗实习相匹配的制度、文件资料已初步具备。特别是在实习动员、安全培训、职业指导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然而仍然存在需要完善的部分。笔者通过问卷,调查了学生对顶岗实习方案的了解情况,其统计结果如图1所示。在被调查的59名学生中,清楚顶岗实习方案的学生占52%;接近一成的学生完全不清楚实习方案,这部分学生完全属于无目的实习;约一半的学生不清楚或完全不清楚实习方案,在这种情况下,想高质量地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实属不易。同时,笔者也对实习生对实习制度的了解程度进行了调查,约有42%的学生不清楚学校的实习制度,特别是对于顶岗实习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根本不了解,造成了顶岗实习的盲目性。

2.顶岗实习实施过程指导不到位

技工院校在顶岗实习的实施过程中,一般采取实习指导教师巡查、专业系抽查的形式对学生顶岗实习的效果、进展进行了解。然而就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实习人数过多、实习地点分散等原因,存在对学生顶岗实习情况与效果、学生心理动态掌握不及时、不完整的问题。笔者对59名实习生的顶岗实习企业进行分类,包括星级酒店、大型国企、营养保健类企业、连锁餐饮企业、连锁超市等五种类型,其分布如图2所示。实习生进入5大类共8家企业进行顶岗实习,企业分布于深圳市各区,地点分散,而学校仅配备1名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巡查。

在对59名实习生的问卷调查中,约有34%的学生认为实习指导教师应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了解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真实情况,特别是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约有79%的学生认为实习指导教师应与企业师傅共同完成对实习过程的指导。可见目前顶岗实习实施过程中的确存在教师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3.过程考核机制尚未建立

长达一年的顶岗实习,由于存在过程复杂、双重管理等特点,因此建立健全学生顶岗实习过程考核机制是规范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最有效的办法。笔者从对实习指导教师、企业人事部门负责人员的访谈中了解到,目前学校对顶岗实习考核多以企业评价为主,缺乏具体的评价标准,通常是下发实习手册给学生,分别让学生和企业按要求填写,由实习企业判断学生顶岗实习是否通过。而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则主要依据学生最后提交的实习总结报告以及日常的沟通进行评价,无法突出顶岗实习全过程的学习状况。以上考核由于均为结果性评价,因此存在考评标准不明确、评价不公正、反馈不及时等问题。

4.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欠缺

处于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准员工,具有双重身份。学校和实习单位共同承担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的管理责任,学生既是客体又是自我管理的主体。在管理体系中,学生应接受学校、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同时还应具有自我评价、自我分析和自我提升的自我管理能力。笔者分别在59名学生顶岗实习三个月、六个月两次对实习稳定性调查,分别有31%和42%的学生更换了实习单位,顶岗实习流失率随着实习期的延长不断增长。究其原因,这部分学生一方面不能充分理解学校培养的良苦用心,缺乏吃苦耐劳精神,片面地认为自己是企业的“廉价劳动力”;另一方面独立生活能力差、人际交往能力欠缺,造成心理失衡,稍遇困难就无法承受。归根结底是由于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欠缺造成顶岗实习流失率偏高的现状。如果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能够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那么也能够减轻学校与企业的管理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顶岗实习的实效。

二、营养与食品工艺专业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管理的对策

过程管理作为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重要内容,要求对产品生产的整个过程运用系统的方法进行管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将过程管理的理念应用于顶岗实习工作,注重实习计划制订、实施、控制与改进(即PDCA循环),要求学校、企业、学生共同参与顶岗实习管理,及时发现顶岗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从而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质量。完善营养与食品工艺专业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管理,以学生、学校、企业三方面为立足点,从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四个环节入手加强管理。

1.顶岗实习准备阶段

(1)加强学生思想教育与心理辅导。根据营养与食品工艺专业所在系的实际情况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明确顶岗实习的意义及目标,让学生清楚地认识到顶岗实习过程中“需要做什么”和“怎么做”。结合历届实习生出现的具体案例,让学生初步认识到顶岗实习阶段可能会出现的困难,避免学生“眼高手低”,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开设职业指导及心理辅导的课程,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

(2)科学制订顶岗实习方案。顶岗实习方案是确保顶岗实习质量的核心,因此科学合理地制订顶岗实习方案是学生实习前准备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营养与食品工艺专业分布于五大类与食品相关的企业,岗位也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因此顶岗实习方案应结合实习企业安排的岗位所对应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制订,主要包括实习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日程安排、实习成果要求等。

2.顶岗实习实施阶段

(1)合理安排实习岗位及任务。学生通过在校学习具备了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然而由于缺乏真实的生产实践经验,因此企业在安排学生实习岗位及工作任务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在对实习生的调查中我们发现,专业不对口或工作技术含量不高、学生学不到东西等原因,也会造成实习生流失。作为企业应重点关注实习内容的安全性、专业对口性及技术性,尽量使学生在实习岗位能够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发挥出来,并且在实践中不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

(2)严格顶岗实习过程管理。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管理既包括工作岗位实习的管理,也包括学生日常生活、心理活动等方面的管理,因此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管理的内容非常复杂。可从企业师傅过程管理、实习指导教师巡查管理以及学生自我管理等三个方面增强实习过程管理的有效性。企业师傅由于通常与实习生在同一部门工作,管理方面侧重于督促学生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按照实习方案推进实习、促进学生专业技能及实践能力的提升。实习指导教师由于采用“巡查”的方式指导学生实习,管理方面侧重于记录和掌握学生实习的实际情况,应加强与企业师傅交流沟通以了解学生实习的日常表现、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同时重点关注学生生活方面的困难、心理情绪的波动;并将学生顶岗实习资料整理、汇总、分析,定期汇报给学校和系部。同时组建学生自我管理小组,定期开展小组活动,由小组长详细记录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工作、生活等情况,并及时向实习指导教师反馈。

3.顶岗实习考核评价阶段

(1)实现多元化考核评价。学生虽然在顶岗实习期间具有双重身份,然而通过一年的实习,考核时应将学生视为企业的正式员工。通过建立以企业师傅为主、学校指导教师为辅、学生自我评价及互评为参考的多元考核评价机制,可实现对学生顶岗实习的全面评价。根据营养与食品工艺专业培养目标,学生完成在校学习以及顶岗实习后,能够独立胜任食品类企业中某一岗位的工作,并实现就业。因此企业师傅应对学生单元操作、阶段性活动效果进行考核,重点对学生的工作态度、技术能力、爱岗敬业、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60%。实习指导教师侧重对日常寻访记录、实习日志、学生阶段实习小结、顶岗实习报告等能够体现过程性和结果性的资料进行考核,占总成绩的30%。学生可以通过自我评价和互评的方式就实习期间整体表现、遵章守纪、团结合作、与人相处等方面进行评价,占总成绩的10%。根据三方面考核评价的侧重点不同,将量化考核与质性评价有机结合。

(2)通过阶段性总结持续完善顶岗实习过程管理体系。顶岗实习效果的评价与分析应贯穿于整个实习过程,阶段性总结经验教训非常必要。特别是在一届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以汲取的经验和教训作为指导,对相关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考核评价方案等进行改进,以确保顶岗实习过程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

三、建立健全顶岗实习保障体系

1.完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保障体系

顶岗实习中学校扮演着主要的角色。学校作为管理责任的主体,应不断完善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保障体系。通过制度约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的行为并明确管理者的责任。具体文件应包括《顶岗实习学生守则》《校外实习工作管理细则》《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顶岗实习安全管理细则》《顶岗实习安全应急预案》《学生顶岗实习成绩考核评定方案》等。

2.开发信息化管理平台

第4篇

一、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是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重大改革,是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实施这项改革方案,必将促进邮电企业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促进邮电通信事业的不断发展。因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根据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改革方案,并注意搞好综合配套改革,逐步建立起企业职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工资能升能降的运行机制,把邮电企业劳动、工资、保险等项制度的改革引向深入。

二、实施岗位技能工资制,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工作。因此,各管理局、总公司要切实加强工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要充分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调动广大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使改革成为企业和全体职工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

三、实施岗位技能工资制,必须要以工效挂钩和工资总额弹性计划为前提,坚持企业自己挣出钱来搞改革的原则。企业资金不足或经营性亏损以及突破年度工资总额弹性计划的单位,应推迟实施或分步到位。

四、邮电企业实施岗位技能工资制由部统一领导,改革中有关政策问题一律按部的规定执行。要加强纪律性,严禁在政策规定之外自行开口子,擅自加大职工原标准工资基数,部对各单位的实施情况将进行必要的检查。各管理局、总公司要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部审批并同时将辅助工资实施细则报部备案。各单位岗位、技能工资兑现的时间以部批复的兑现时间为准。

五、做好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在国家未作统一规定前,部将在全行业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同时提出解决离退休人员待遇的临时措施。

附件:1、邮电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方案

2、关于实施《邮电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附件一:邮电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关于企业“逐步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为主要形式的内部分配制度”的精神和劳动部劳薪字[1992]8号、30号通知要求,结合邮电企业的特点,特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是邮电企业基本工资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要坚持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传统工资制度的弊端,更有效地发挥工资制度的职能作用,以期达到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邮电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目的。

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应遵循的原则:

(一)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以岗位劳动评价为基础,工资分配要以岗位的劳动差别和职工劳动成果的大小为依据,合理拉开档次,克服平均主义,向生产一线的苦、脏、累、险和技术要求高、责任重的岗位倾斜。

(二)以打破“大锅饭”和“铁工资”为重点,工资分配上要逐步破除干部和工人的界限,按生产岗位(职务)确定工资,易岗易薪,易职易薪,工资能升能降。

(三)要与企业其它各项制度的改革密切结合,推进企业人事、劳动、保险、培训制度的改革。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劳动规范、岗位劳动评价体系、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强化劳动管理的基础工作。

(四)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邮电实际出发,立足当前,考虑长远,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积极稳妥,分步实施。

(五)在加强行业宏观调控的基础上,鼓励企业根据邮电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岗位技能工资制辅以灵活多样的具体分配形式,搞活内部分配,充分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二、关于岗位劳动评价

邮电企业岗位劳动评价是将各类岗位劳动对职工的要求和影响综合归纳为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四项基本劳动要素,确定相应的评价系统,按照定量或定性方法,通过测试和评定,科学地评价岗位的规范劳动差别及其在劳动协作中的作用,为确定劳动报酬提供依据。

邮电企业生产岗位的劳动评价根据部颁《邮电通信企业生产岗位劳动评价试行办法》进行。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劳动评价按实际职务划分。

三、岗位技能工资制 的内容和标准邮电企业的岗位技能工资制,由基本工资和辅助工资两大部分组成。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两个单元构成;辅助工资是基本工资以外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其他工资性收入。

(一)基本工资

根据邮电企业岗位劳动评价结果,邮电企业基本工资划分为生产岗位的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

1、生产岗位的岗位、技能工资标准

(1)生产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

生产岗位的岗位工资以岗位劳动评价中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的评价结果为依据,划分为八个岗位工资类别,每个岗位类别只设置一个工资标准,即一岗一薪(见附表一)。

(2)生产岗位的技能工资标准

生产岗位的技能工资以岗位劳动评价中劳动技能要素的评价结果为依据,划分为四类工资标准,执行一条龙的工资线条。各类工资标准在一条龙的工资线条中确定不同的起点至顶点段落,并按类划分工资等级。一至四类技能工资的起点标准均为一级,一类技能工资的顶点标准为九级正,二至四类技能工资的顶点标准为十二级正。以国家和部颁发的技术业务等级标准为依据,初级生产人员对应一至三级、中级生产人员对应四至八级、高级生产人员对应九至十二级技能工资标准(见附表二)。

2、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技能工资标准

(1)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

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工资根据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划分为九个岗位工资类别,每个岗位类别只设置一个工资标准,即一岗(职)一薪(见附表四)。

(2)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技能工资标准

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技能工资根据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职务及管理、技术水平的差别,共设置十六个级别,正、副级共三十一个工资档次,各类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技能工资的起点标准均按一级执行;顶点标准根据不同管理和专业技术职务,分别按十四级正、十五级副、十五级正、十六级正执行(见附表五、附表六)。

3、邮电企业(不含各总公司)中非通信生产岗位执行通信生产岗位一至七岗的岗位工资标准和一至四类技能工资标准。由各邮电管理局根据非通信生产岗位劳动评价结果,自行确定各类人员的岗位等级和技能工资类别。上述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中的一类岗位均不得空岗。

(二)辅助工资

辅助工资是在基本工资以外,以各种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其他工资性收入,是对基本工资必要的补充。其设置的项目包括:特别岗位津贴、特别技术津贴、生活补贴、服务年限奖、特殊贡献奖、生产奖等。具体范围、标准和考核办法(技师、业务师职务津贴除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和各总公司自行制定。

四、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宏观调控和动态运行

(一)以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和工资总额弹性计划管理办法,加强部对企业工资总量的调控。建立健全邮电企业工资分级管理体制,在岗位技能工资制中基本工资由部统一管理,辅助工资根据部指导性意见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技师职务津贴除外)。企业可以对岗位技能工资辅以灵活多样的具体分配形式,如岗位补贴、计件工资、定额工资、浮动工资、提成工资、奖金等,把基本工资制度与具体分配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根据对职工劳动质量和数量的考核,浮动计发职工的实际工资。

(二)核定职工基本工资基数。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邮电企业,按照国家和部规定的职工现行标准工资和一九七九年、一九八八年、一九九二年国家规定的副食品价格补贴和粮价补贴,一次性核定职工基本工资基数。

(三)建立企业基本工资增长机制和正常的职工考核增资制度。根据邮电行业特点和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经济效益以及效益工资的增长情况,在工资总额弹性计划范围内,由部适时部署职工调资升级工作。

(四)根据邮电通信事业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国民经济发展形势,在国家规定范围内,部将适时调整岗位技能工资标准。

(五)岗位技能工资实行动态管理,职工的岗位(职务)发生变动,其岗位(职务)工资应及时进行调整,易岗易薪。

五、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配套改革措施

工资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与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保险福利制度、培训制度等方面的改革配套进行。

(一)不断完善岗位劳动评价体系

随着通信技术进步带来的设备工艺改进、劳动条件的改善以及企业劳动组织的变化,应适时地补充和完善部颁《邮电企业岗位劳动评价试行办法》,并相应对岗位、技能类别划分做必要的调整。

(二)劳动人事制度方面的配套改革

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企业,必须配套改革企业劳动人事制度。各邮电企业要根据岗位劳动规范、定员定额标准和岗位劳动评价标准,通过实行优化劳动组合或全员劳动合同制,合理配置各类岗位的人员,对超编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要逐步打破干部和工人的界限,各类岗位(包括经营管理和技术职务岗位)均可实行竞争上岗,工人也可以参加竞争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在劳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中,引入竞争机制,做到职工能进能出,职务能高能低,工资能升能降,促进人尽其才,按劳分配。

(三)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配套改革

实行了岗位技能工资制的企业,一律实行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职工养老保险金的办法,职工个人按基本工资3%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

(四)培训、考核制度方面的配套改革

在从现行的等级工资制向岗位技能工资制转换过程中,要加强培训考核,在保证大多数职工工资收入不降低的情况下,逐步解决好企业职工技术业务等级和工资等级脱节的不合理问题,使其技术业务水平与技能工资相吻合。对极少数经补考仍不合格的,在使用和待遇上要有所体现。要逐步健全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根据培训、考核结果和职工所在的岗位、职位的要求合理增减职工的基本工资。要通过全面培训,普遍提高职工的文化知识、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各类岗位(职位)输送合格人员。

六、本方案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实行。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属邮电部。

附表一:邮电企业生产岗位岗位工资标准表(略)

附表二:邮电企业生产岗位技能工资标准表(略)

附表三:邮电企业生产岗位岗位技能工资标准表(六类工资区)(略)

附表四:邮电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工资标准表(略)

附表五:邮电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技能工资标准表(略)

附表六:邮电企业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技能工资标准表(六类工资区)(略)

附表一:邮电企业生产岗位岗位工资标准表(略)

附件二:关于实施《邮电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正确执行《邮电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实施《方案》的若干具体政策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实施《方案》的范围问题

(一)实施《方案》的范围为中央国营邮电企业中实行现行等级工资制的固定职工和 合同制职工(不含未定级人员)。

(二)停薪留职人员暂不套改岗位技能工资待其返回企业并安排实际工作后,再按所在岗位或担任的实际职务确定其岗位技能工资。

(三)实行日工资标准以及其他形式工资标准的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是否列入实施《方案》的范围,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退养的人员不列入实施《方案》的范围。

(五)地方国营邮电企业的职工可参照《方案》和本规定执行。

二、岗位工资的实施问题

(一)从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凡属实施《方案》范围的各类人员,原则上均应按所在实际工作岗位和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担任实际职务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正式批准任命或聘任并担任实际职务的干部。不包括担任“负责人”等临时性职务和只享受某一职级待遇而未担任相应实职的干部。

(二)岗位工资的具体套改办法1、职工不论在何岗位或担任何种实际职务,一律从本人现行的标准工资(即根据国家和部规定的档案工资、邮电行业效益工资之和,下同)中提取46元(六类工资区,下同)和领导干部、专业技术干部过去因进入职务最低工资标准而增加的工资额进入岗位工资,在此基础上,其相应的岗位工资不足的部分,另行增加工资予以补齐。其中,领导干部过去因进入职务最低工资标准而增加的工资额,是指根据部(1987)邮部字96号《关于印发〈邮电企业干部职务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增加的工资额。

〔例如:某职工在生产岗位四类岗位工作,四类岗位的岗位工资为79元,该职工提取46元进入岗位工资后,离四类岗位的岗位工资79元尚差33元,则另行增加工资33元予以补齐。〕〔例如:某管理人员现担任实际职务为高级工程师、副处长,该管理人员曾因进入副处长最低工资等级标准,标准工资从97元增至111元,后又因进入高级工程师最低工资等级标准,标准工资从118元增至125元。这次该管理人员套改岗位工资时应提取67元,即:64元+(111-97)元+(125-118)元=67元,离六岗岗位工资120元尚差53元,则另行增加工资53元予以补齐。因此该管理人员套改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为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工资标准六岗120元。〕2、对兼职作业人员,原则上按其所在的主要岗位或担任的主要职务套改岗位工资。

3、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生产岗位的,应按所在的生产岗位套改岗位工资。

4、关于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以后由机关、事业单位和外系统调入邮电企业的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其调入前进入本职务最低等级工资标准或调入后重新确定工资时增加的工资额如何计算的问题,可在套改其技能工资时通过重新确定的方法一并解决。

三、技能工资的实施问题

(一)从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凡属实施《方案》范围的各类人员,原则上均应套改《方案》规定的技能工资标准。为保证不同工资区类别套改技能工资时的一致性,凡执行五类、七至十一类工资区标准的职工,在套改技能工资标准时,以其现标准工资等级对应的六类工资区相同工资等级的工资额为基数,并按六类工资区的套改办法套改,以此确定出套改的技能工资等级后,再按本工资区类别相同技能工资等级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技能工资的具体套改办法

1、生产岗位技能工资的具体套改办法

以职工本人现行的标准工资为基数,加上一九七九年、一九八八年和一九九二年按国家规定已发给职工的副食品价格补贴15元和粮价补贴5元,减去进入岗位工资的46元后,分别向上就近套入一类技能工资标准,遇正级套入正级,遇副级套入副级,与一类技能工资标准某一等级(含副级)相同的,不再向上套入。凡属执行二至四类技能工资标准范围的,按套入一类技能工资标准后的等级(其中套入时超过九级正的,可按一类技能工资标准向上顺级后套入),再相应进入本技能工资类别的相同等级,工资额变工资等级不变。

〔例如:生产岗位某职工现标准工资为103元,这次该职工套改技能工资应按103元+20元-46元=77元,就近套入一类技能工资标准四级正77元。该职工所在岗位属执行一类技能工资标准范围,因此该职工套改后的技能工资标准为一类技能工资标准四级正77元。〕〔例如:生产岗位某职工现标准工资为103元,该职工所在岗位属执行三类技能工资标准范围,所以该职工技能工资先套入一类技能工资标准四级正77元,再相应进入三类技能工资标准四级正105元,因此该职工套改后的技能工资标准为三类技能工资标准四级正105元。〕2、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技能工资的具体套改办法

以职工本人现行的标准工资为基数,加上一九七九年、一九八八年和一九九二年按国家规定已发给职工的副食品价格补贴15元和粮价补贴5元,减去已进入岗位工资的部分(即46元和领导干部、专业技术干部过去因进入职务最低工资标准而增加的工资额)后,分别向上就近套入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技能工资标准,遇正级套入正级,遇副级套入副级,与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技能工资标准某一等级(含副级)相同的,不再向上套入。由于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技能工资的起点标准与生产岗位四类技能工资的起点标准相同,因此在套入的基础上技能工资一律再向上套改三级。

〔例如:某管理人员现标准工资为167元,现担任实际职务为高级工程师、副处长,该干部曾因进入副处长最低工资等级标准,标准工资从97元增至111元,后又因进入高级工程师最低工资等级标准,标准工资从118元增至125元。这次该干部套改技能工资应按:167元+20元-46元-(111-97)元-(125-118)元=120元,就近向上套入技能工资标准五级副126元,再向上套改三级,因此该管理人员套改后的技能工资标准为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技能工资标准八级副173元。〕关于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以后由机关、事业单位和外系统调入邮电企业的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其调入前进入本职务最低等级工资标准或调入后重新确定工资时增加的工资额如何计算的问题,可由企业根据同职务、同条件干部改行岗位技能工资后的技能工资水平,并适当参考本人工资的变化情况,相应地确定其技能工资等级,报上级任免单位批准后执行。

2、套改技能工资标准时,凡工资额超出本岗位相应类别的技能工资最高标准的,则应套入本岗位相应类别的技能工资最高标准,超出的部分首先冲销套改岗位工资时另行增加的工资额,冲销不完的予以保留。

(三)套改技能工资标准后,在一九九四年各邮电管理局、总公司要根据技能工资对应的生产人员技术业务等级标准和管理(含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职责及专业技术要求,组织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全面的考试或考核。考试或考核合格的,套改的技能工资予以固定;考试或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应在三至六个月内安排一次补考,补考合格的,套改的技能工资予以固定,补考仍不合格的,套改的技能工资应下调一级予以固定,原套改时高于固定后的部分不再保留。

(四)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生产岗位的,应按所在的生产岗位执行相应类别的技能工资标准,并按本工种的技术业务等级标准进行考核。

四、实施岗位技能工资制过程中,企业对虽属实施《方案》范围但不在岗的人员,可先套改岗位技能工资,但不兑现,待其上岗后再按其实际岗位确定和兑现岗位技能工资。

五、辅助工资的实施问题

辅助工资的项目包括:特别岗位津贴,即用以补偿岗位工资标准不足以反映其岗位艰苦劳动和同类岗位在不同地区、企业之间的劳动差异而设置的津贴;特别技术津贴,即用以补偿高新技术领域的岗位劳动而设置的津贴和邮电企业现行的技师、业务师职务津贴;生活补贴,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各种尚未纳入岗位技能工资的价格补贴、生活补贴等;服务年限奖,即按职工从事革命工作年限而考核发放的奖金;特殊贡献奖,即给有重大科研成果并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职工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生产奖,即企业按经营承包责任制和其他各种考核办法发放给职工的奖金。

为切实搞活搞好企业内部工资分配,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部只对岗位技能工资制中辅助工资单元的项目做上述统一规定,其范围、标准和考核办法(技师、业务师职务津贴除外),由各邮电管理局、总公司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使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劳动差别、劳动业绩紧密结合起来。

过去各邮电管理局、总公司在档案工资、邮电行业效益工资之外实行的浮动升级、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补贴、生产岗位补贴、邮电外勤津贴、劳保补助、工龄工资或工龄奖等一律停止执行,按上述原则规定重新设置。

六、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包括新招收工人和分配到企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其领取定级工资前的有关待遇,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各类人员正式上岗后,岗位工资按所在的岗位确定;技能工资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定级并按下列标准执行:新招收工人、职业学校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和中专毕业生按所在岗位相应的技能工资类别的起点工资标准定级;大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取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毕业生分别按所在岗位相应的技能工资类别工资标准二级正、三级副、四级副定级。

已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企业工作,如一时难以明确职务,其临时工资仍按现行的标准执行,待明确职务后,职务工资按所担任的实际职务确定,技能工资分别按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技能工资标准四级正、四级副予以确定。

新招收工人中在待业期间已自费上“五大”,取得大专毕业证书的和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其技能工资定级标准可分别按本岗位相应的技能工资类别工资标准二级副、二级正定级。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此类人员的定级工资有明文规定的,可参照办理。

七、实施《方案》后工资管理的有关问题

(一)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是职工的基本工资,属于档案工资,作为计算离退休费等有关费用的基数。在计算离退休费时,已进入岗位技能工资的粮油提价补偿6元和副食品价格补贴及粮价补贴20元,不再剔除计算。职工在接近离退休年龄时,岗位发生变动的,其离退休费计发基数原则上应按以下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

1、职工在离退休时,其在现岗位工作不满五年又低于前一岗位基本工资水平(不含考核升级因素,下同)的,其离退休费计发基数应按现岗位和前一岗位(再以前的岗位不计)的岗位、技能工资加权平均计算。

〔例如:某职工退休时为邮电营业员,技能工资为生产岗位三类技能工资标准十级正,但调任邮电营业员不满五年,此前为城市投递员,则该职工退休费计发基数应按五岗工资和技能工资三类十级正加七岗工资和技能工资二类十级正后除以二,为(92+200+121+181)/2=297元。〕2、职工在离退休时,其在现岗位工作不满三年又高于前一岗位基本工资水平的,其离退休费计发基数也应按上述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

(二)属于实施《方案》范围,在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以后已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其离退休费改按岗位技能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基数,应与本单位在职职工兑现岗位技能工资同时进行。

(三)部统一制定职工技能工资的调整政策和部署调资升级工作(百分之三晋级除外),企业根据部的部署组织实施。生产岗位的职工达到本技术业务等级的最高工资等级时,可申请报考高一级的技术业务等级。

(四)根据《方案》的规定,各类人员均应执行本岗位相应类别的技能工资标准,凡技能工资已达到或超过本岗位技能工资最高等级标准的,技能工资一律不再升级(含百分之三晋级)。国家有特殊政策时,由部另行安排。

(五)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后,已进入技能工资的副食品价格补贴和粮价补贴20元,不再重复发放。

(六)企业内部职工调动工作要坚持易岗易薪的原则。

1、凡职工岗位发生变动超出原岗位工资标准范围的,从调动的下一个月起,按所调任的岗位重新确定该职工的岗位工资,其调动前原岗位工资高于新定岗位工资的部分不予保留。

2、凡职工调出本工种或职务发生变动的,其技能工资均应从调动的下一个月起,在所调入工种或新任职务相应类别的技能工资标准范围内,比照调入的同岗位(职务)、同条件人员的技能工资水平,并可适当参考本人原技能工资水平,经考核合格后予以重新确定。原技能工资高于新定技能工资的部分不予保留。

3、对不服从组织调动的人员,应适当减发工资。

(七)职工调出调入时的工资处理问题1、职工调出企业时,由调出单位按照岗位、技能工资分项介绍。

2、职工调入企业,应按调入后所在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企业在确定其技能工资标准时,应比照同岗位(职务)、同条件人员的技能工资水平并适当参考本人的原工资水平,在本岗位相应的技能工资标准范围内,经考核合格后予以重新确定。

(八)工资支付形式

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岗位技能工资制辅以灵活多样的具体分配形式,把基本工资制度与具体分配形式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基本工资与辅助工资的分配搞活搞好。可以通过考核浮动计发职工的实际工资,使工资分配既要反映职工潜在的技能差别和静态的岗位差别,更要反映职工实际劳动贡献和劳动成果的差别。

八、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主要是对企业内部工资结构进行调整,因此,资金不足或经营性亏损以及将突破年度工资总额弹性计划的单位,应推迟实施或分步到位。

第5篇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长沙 410132)

摘要:针对高职路桥专业学生从事施工测量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核心技能,在分析测量员岗位核心技能的基础上,提出测量岗位技能的分阶段、分层次培养的项目教学法和考核评价方法。

关键词 :高职;路桥专业;测量岗位;技能培养;考核评价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4)04-0025-03

高职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培养的是面向交通行业主要从事道路工程施工、管理、服务第一线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工程测量是高职路桥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技术基础课,主要内容包括测量基本理论、基本测量方法和道路工程施工测量。

公路施工测量员岗位基本技能与核心技能

高职路桥专业是根据当前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路桥专业人才的需求开设的。通过对高职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生的就业岗位群和岗位职业技能进行调查,分析就业岗位和工作内容,发现路桥专业毕业生就业的核心岗位就是路桥施工技术员岗位,而公路工程施工对象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和隧道工程,也就是说,路桥专业就业岗位应该是路基施工员、路面施工员、桥涵施工员和隧道施工员。

(一)工程施工测量基本技能

公路工程施工测量技术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有:(1)公路工程施工测量识图能力:识读道路路线平面图、路基工程设计图、路面工程设计图、桥涵工程设计图、隧道工程设计图的能力。(2)公路工程施工测量仪器操作基本技能:能使用水准仪(自动安平水准仪、数字水准仪)高程测量;能用经纬仪(电子经纬仪)角度测量;能用全站仪进行角度、距离测量。(3)公路工程施工测量计算技能:水准仪等外高程测量计算;三、四等高程控制测量计算;全站仪导线控制网测量计算;全站仪局部地形图测绘计算;全站仪道路中线坐标放样计算以及中平测量计算和横断面测量与土石方计算。

(二)公路工程测量核心技能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测量工作必须完成的典型工作任务(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须具备的技能为测量核心技能。包括能用水准仪(自动安平水准仪、数字水准仪)进行公路施工三、四等高程控制测量以及恢复加密水准点测量;能用全站仪进行公路施工一、二级导线控制网测量;能用全站仪进行公路局部区域地形图测绘;能用全站仪进行公路中线以及结构物的施工坐标放样;能用水准仪进行公路中平测量及纵断面图绘制;能用抬杠法进行公路横断面测量及横断面图绘制。

高职路桥专业工程测量技能培养方案的制定

笔者以“道路高程控制测量”为例,介绍该项目的基本技能和核心技能培养方案的设计。“道路高程控制测量”是本课程的一个完整的教学任务,该项目知识传授和技能培养方案的制定主要是围绕模拟完成某高速公路高程控制测量工作过程的典型任务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进行综合考虑和设计。

(一)基本技能培养方案

识读工程图能力培养方案 根据公路施工图,完成公路高程控制测量工作。根据施工设计图里面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必须找出与完成该任务相关的信息,因此,要能读懂公路施工设计图。首先,根据设计平面图确定新建和加密水准点的位置,要求学生能够从给定的地形图中判读地形、地物和地貌,在图上判定水准点位置,检查是否通视,视野情况是否良好,是否布设在了不利地形等情况;其次是识读公路平面、纵断面和横断面设计图;最后安排学生带上施工设计图纸去现场“看实物识图”训练。

仪器操作能力培养方案 工程上进行高程控制测量一般使用自动安平水准仪以及数字水准仪。先要求学生参观仪器室,了解仪器使用的基本规定和注意事项,对仪器有感性认识后再进行课堂教学,主要介绍传统仪器DS3微倾式水准仪构造和仪器的工作原理。之后,让学生进行简单测量两点高差的练习,在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实现仪器操作能力的初步掌握。接下来能力培养的下一个阶段就是让学生分别按照等外水准测量和四等水准测量的技术标准进行闭(附)合水准路线的测量,实现理论知识的融会贯通以及仪器操作能力的升华,最后培养学生对水准仪进行基本检验和检查的操作技能以及自动安平水准仪、数字水准仪的简单操作技能,以实现让学生全面掌握高程控制测量相关仪器的操作能力。

计算能力培养方案 工程测量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在整个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对学生测量技能的培养主要从校内课堂实习和校外实习两方面进行。“工程测量”课程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从事工程测量的职业道德,要求掌握测量基本理论知识、基本计算技能,掌握各种常见测量仪器的操作,并运用到路桥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等阶段的测量工作中去,最后要求掌握和运用基本规程规范,指导和规范日常测量工作。工程测量实践技能培养目标就是使学生通过对工程测量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学习和测、绘、算等基本功的训练,能够掌握各种常规测绘仪器的操作,正确地识读和应用地形图,具有路桥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测量、竣工测量等方面的技术和能力。

(二)核心技能培养方案

根据工程测量实践技能培养目标以及测量岗位能力的调查和分析成果,我们重新编排和制定了“工程测量”课程的教学结构和体系。针对每一大项的测量核心技能,都在新的结构体系中设置一个综合性较强的单元——“项目”。确定“项目”后,根据测量岗位能力以及知识体系逻辑合理性,对“项目”进行进一步模块化细分,得到教学基本单元——“模块”,每个“模块”则针对测量基本技能来进行设置。

在新的课程教学结构和体系下,对学生测量技能的培养方案按照“模块教学配置单项能力训练项目(个人完成);项目教学配置综合能力训练项目(团队完成),模块训练是项目训练的基础,项目训练是模块训练的综合”的思路,根据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原则进行制定。

单项能力训练项目及培养方案的制定 课堂教学是以各个模块为基本单元来组织的,主要训练目标:一是加强学生对各种测绘仪器的操作使用和基本计算技能的训练,要求学生做到对仪器的使用达到方法准确,操作规范,快速测量;二是通过各个模块的能力训练后,进一步加深对本模块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理解和认知;三是为所在项目的综合能力训练打好基础。因此,根据这三个训练目标来设计每个模块的能力训练项目和培养方案。单项能力训练项目及培养方案见表1。

综合能力训练项目及培养方案的制定 综合能力训练的主要目标就是学生综合运用各模块训练时获得的技能和知识实现知识点、技能点的融会贯通与升华,掌握测量岗位的核心技能,独立完成测量岗位中对应的工作,最后通过大型综合能力训练项目,让学生全面掌握测量岗位的核心技能。综合能力训练项目及培养方案的制定参见表2。

高职路桥专业工程测量基本技能和核心技能的考核评价方法

根据测量技能培养要求,对学生测量技能的培养按照顺序渐进、逐步提高的原则进行方案制定,考核评价方法也是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方法。

(一)工程测量基本技能的考核评价

测量基本技能考核评价的目标就是加强学生各种测绘仪器的操作使用和基本计算技能的训练,要求学生做到对仪器的使用达到方法准确、操作规范、快速测量。因此,对学生操作仪器的训练方法可采用分层次、分阶段建立相应的实习训练目标和训练方法。

将整个学期的课堂测量技能操作与考核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1~6周)集中学习两种测量仪器的操作使用,第一阶段末对学生完成整个课堂的实习效果进行测量技能的考核与评价;第二阶段(7~12周)是完成测量精度与控制测量教学后进行的考核与评价,此次比第一阶段时间要求稍短;第三阶段(13~18周)完成整本教材的学习后进行的考核与评价,这也是检查是否达到本学期制定的学期培养目标。学生对水准仪和经纬仪两仪器的操作训练和计算技能训练三个阶段考核内容和标准见表3所示。

(一)工程测量核心技能考核评价

施工测量核心技能考核评价的主要目标是加强学生采用测量仪器完成一综合项目的能力,训练方法主要是学生根据已经训练的基本技能和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在测量实训场地完成一具体的工程项目的测量。针对学生完成野外测量综合项目的情况,带队教师还必须根据学生人数、班级数量、仪器设备等制定详细的培养方案。野外实习时间不少于三周或更长一些,对每一个项目培训完成后,指导教师和校外教师对学生完成项目的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项目一核心技能考核评价见表4所示。

参考文献:

[1]唐杰军,陈天翔.高职路桥专业测量岗位核心技能调查与分析[J].当代职业教育,2013(5).

[2]万宏林.测量教学中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探讨[J].教育教学论坛,2011(9).

第6篇

关键词:案例教学;基础会计;教学运用

1引言

作为中等职业教育的主要组成部分,财经学院中会计专业教育主要负责培养具有职业道德及综合职业能力强的实用性会计人才。然而,从现阶段我国基础会计教学水平来看,受会计岗位实际需求与基础会计教学融合不全面因素的影响,存在教学案例呈现形式过于单一与会计实际工作情况脱离及缺乏会计专业技能培养等问题亟待积极。由此可见,基础会计教遵循技能培养工作原则,应用案例教学法增强会计实践性教学将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结合,促使学生以适应岗位职业培养能力为前提条件以达到教学培养目标与岗位职业能力需求相符合的目标。鉴于此,本文针对基础会计教学应用案例教学法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2基础会计教学应用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有学者曾提出“教育艺术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形成强有力的学习动力为主要目标,增强学生自身能力”,而传统教学模式下基础会计教学遵循以教师为主以教材为辅的工作原则,存在教学理念过于陈旧、教学方法过于单一及教学效率过于低下等问题,学生难以主动参与教学活动过程被动性接收专业理论知识,师生间互动少呈现“教师讲、学生听”的局面。大量教学实践证明,案例教学法属于新兴教学方法,不止能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及主动性,更能为原本枯燥的教学过程增添一丝趣味性实现寓教于乐,是鼓励学生自发学习不断探索的教学方法。同时,会计专业作为应用性较强的技能学科,会计教学应用案例教学法通过设置教学情境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总结问题的能力。

3基础会计教学应用案例教学的方法

3.1贴近岗位能力

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会计教师遵循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积极转变传统工作理念,以会计岗位就业能力实际要求为切入点紧扣教学任务设计教学案例制定教学方案,做好教学前期准备工作兼顾学生间个体差异性,平衡教学实用性、教学趣味性及教学适用性三者间关系,利用内容丰富的教学案例吸引学生注意力开展课堂讨论及情境锻炼,帮助学生掌握专业技能突出案例教学的真实性,确保岗位能力与专业技能顺利衔接。例如,以《基础会计》中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核算业务为例,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及现金日记账是出纳人员必备技能,对于学生核算能力是一种考验,教师指导学生通读课文后应用某中小企业某月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业务案例,发放模拟财务日记账簿开展登记模拟训练,做到“日清日结”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数量,帮助学生增强自身业务能力,并且以材料核算、出库核算、入库核算及材料采购等环节为切入点,利用真实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及数量金额式算法开展库管能力训练。

3.2筛选教学内容

作为会计学科体系中入门学科,《基础会计》对于会计专业学习具有至关重要作用。因此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会计教学遵循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积极转变传统工作理念,以会计基础理论为立足点筛选教学内容,紧扣教学任务科学合理设计一系列教学互动,通过情景案例巩固教学成果加深教学印象,一定程度缓解学生学习压力,以达到树立学生学习自信心及学习兴趣的目标,尤其是对于基础较为薄弱的学生,兴趣引导作用更为明显。例如,以《基础会计》中复式记账及账户内容为例,内容较为复杂极易与其他概念混淆,对于学生识记能力是一种考验,教师指导学生通读课文后利用企业财务人员账簿促使其对于账户等知识点形成初步认识,区分识记库存现金等概念加深学生对于复式记账等理论知识的印象,并且应用教学案例设置教学情境,将全班学生分为销售小组及采购小组进行供应过程业务核算训练,于采购小组中设计稽核、会计、出纳、库管及采购等岗位,岗位不同工作任务也不尽相同,帮助学生增强自身专业技能。

3.3引入考核机制

为了增强学生会计专业技能,会计教师于《基础会计》中增加考核评估环节引进会计实训操作内容,尤其是引入与学生未来职业能力要求相适应的岗位技能考核具备显著价值作用。因此在实际教学的过程中,会计教师遵循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积极转变传统工作理念,增加考核评估环节引进会计实训操作内容,按由易至难原则将技能考核分为不同的层次,例如:理论会计实务考核及全真会计实务考核等,甚至以项目为考核指标开展登记账簿技能考核、记账凭证技能考核及原始凭证技能考核等,以达到改革考核机制的目标,进一步缩短学生与会计专业技能、岗位能力要求间差距,便于日后开展有针对性的强化训练。

4结语

通过本文探究,认识到中等职业教育以市场经济对于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学生岗位能力需求为切入点应用案例教学法,不断优化原有的会计教学模式实现寓教于乐,并且以会计职业岗位人才纳入标准有针对性、有目的性及有计划性开展职业技能训练及职业知识教育,加大对于实践操作技能培养的重视程度,促使案例教学法成为基础会计教学的主要方法,为基础会计教学方法改革奠定夯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孙志梅,李秀莲,高强.财务会计案例教学探究[J].大连民族大学学报,2016(18).

[2]赵英.情景案例教学在中职《基础会计》课程中的应用探索[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14).

[3]匡胜.基础会计案例教学实践探索[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19).

第7篇

关键词: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体系;构建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18-0225-03

0 引言

随着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广泛应用,以“懂技术,会操作”见长的高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毕业生受到企业的青睐。然而,麦可思研究数据显示,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位居2010届失业最多的高职专业之首。这一调查结果表明,现阶段的高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建设存在一些影响其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主要体现为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与就业市场需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开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构课程体系,已成为当前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1 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的主要原则

教育部于2006年颁布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该文件不仅对高职院校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提出了要求,也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开发提供了指导性的原则。

1.1 校企合作原则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必须紧聘请行业企业技术人才和能工巧匠全程参与。以市场调研为基础,认真分析企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本专业面向的就业岗位和岗位要求应具备的职业能力,以实际工作过程和职业岗位分析为依据,重构工学结合课程体系,确保课程设置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符合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规律。

1.2 够用为度原则 专业层面的“够用为度”,不是某几门课程的简单删减或补充,更不是课程学时数的简单调整,而是对人才培养方案中整个课程体系的重大改革。以构建工学结合特征突出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单元为切入点,形成彰显实践性、开放性、职业性的一体化教学模式,从而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3 职业性原则 一方面,引入职业资格标准和企业行业标准指导制定课程标准;另一方面,将“双证书”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使学生在校期间能够达到职业标准的操作规范。

1.4 特色发展原则 从本专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办出专业特色。

2 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的逻辑顺序

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的逻辑顺序如图1所示。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组建校企合作开发团队;针对专业所面向的行业企业和岗位群进行人才需求调研;以职业分析为基础,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通过对工作任务和行动领域等主要内容的职业分析,提炼典型工作任务和职业行动能力;通过对学习领域和学习情境为主要内容的课程标准设计,获得工作过程系统化的学习领域课程或课程模块;按照工作过程导向、技能提升顺序和知识学习逻辑三者有机统一的思路,构建工学结合课程体系;制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过运行与评估反馈,实现不断更新和优化。整个开发流程紧紧围绕“岗位能力和职业素养”这一核心来进行,并形成过程开放、流程封闭的信息反馈系统,动态调整,持续改进。

3 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的主要内容

依据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的逻辑顺序,开发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包括:组建开发团队、人才需求调研、职业分析、教学分析、课程体系构建、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人才培养运行、评估与优化等内容。下面就以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为例,介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开发与课程体系构建的主要内容。

3.1 组建开发团队 组建一支双师结构的专业开发团队,是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工作的重要前提,而深层次的校企合作,则为高素质开发团队的顺利组建提供了机制保障。我院不断创新合作模式,充分发挥校内外各种优质人力资源整合的合力,积极探索并逐渐形成了长期稳定、互利双赢的校企合作机制。一方面,机电工程学院自陕西黄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船重工西安东风仪表厂、西安科技大学等单位聘请11位企业专家组建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另一方面,聘请校外专业带头人1人、骨干教师2人,聘请校外兼任教师4人,组成了17人开发团队。其中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5人,3位教师具有职业技能鉴定中、高级考评员资格。

3.2 开展人才需求调研 人才需求调研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发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主要包括行业调研、企业调研等。调研内容主要包括专业人才结构现状、人才供求状况、企业组织架构和专业发展趋势,职业岗位对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要求、相应职业资格要求、学生就业去向等。我院采用调查问卷、访谈与专题研讨等方式,主要对西安东风仪表厂、中国航天科技六七基地165研究所、宝鸡秦川机床厂等7家企业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企业对机电技术应用人才需求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

报告显示,陕西作为一个国防工业大省,国防科技工业中的兵器、电子、航空、航天、船舶、核工业等行业普遍缺乏技能型专业技术人才,国防科技工业企业大量使用的特种设备及专用生产线,对机电一体化等专业技术应用型人才需求旺盛。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开发组依据调研数据,从职业岗位能力分析入手,调整专业方向,使其较好地贴近毕业生岗位需求实际。专业定位为“以电为主、以机为辅,机、电、计算机三能互补”,确定了以机电一体化设备的操作、安装、调试和维修为专业核心岗位,以自动生产线运行管理、机电一体化设备销售与售后技术服务、系统设计与技术改造为专业扩展岗位的职业岗位群。

3.3 进行职业分析 专业开发组依据专业特色和职业岗位群分析结果,确定了32项典型工作任务和完成任务所需的职业能力,为构建工学结合课程体系提供了依据。

3.3.1 专业特色分析 机电一体化技术不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与机械技术等几种技术的简单叠加,而是在信息论、控制论和系统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集机械与电工电子及电气控制为一体的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的学科交叉性、融合性,决定了它的复杂性,也对专业建设和专业教育实施的各环节如开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构建、教学模式应用、教学评价与监控等提出了更加复合的要求。

3.3.2 工作任务分析 工作任务分析是指对本专业所对应的岗位(群)中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的过程,目的在于掌握其具体的工作内容,以及完成该任务需要的职业能力。

3.3.3 行动领域分析 行动领域分析是指在工作任务分析的基础上,将相互关联的典型工作任务按照职业成长的规律和难易程度归类形成的典型工作任务集合,将典型工作任务转化为学习模型,梳理和整合职业行动能力,形成职业行动能力分析表。

3.4 构建工学结合课程体系 工学结合课程体系构建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在借鉴和扬弃德国学习领域课程模式基础上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课程体系开发模式,是以培养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典型职业工作任务分析法(BAG)为课程开发方法、以学习性工作任务为课程内容的载体、通过行动导向教学来加以实施的一种课程体系开发模式。其开发思路是:从调研实际工作任务集合到提炼典型工作任务集合,再到选取学习性工作任务集合。通过工作岗位(群)分析、典型工作任务(集合)分析、岗位职业能力分析、行动领域到学习领域转换并排序等步骤加以开发实施。

3.4.1 校企合作共建课程体系 校企共建是高职教育课程体系构建的前提条件。要保证课程内容体现职业性和专业特色,必须有行业、企业专家或技术人员共同参与课程体系构建的全过程。尤其是在岗位工作任务调研与典型工作任务归纳、行动领域确定、课程内容设置等方面,必须征求行业、企业专家意见并进行论证,才能确保课程体系及课程内容的针对性与适用性。

3.4.2 构建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先进制造业的工程特点和机电一体化技术的专业定位,依托军工行业优势,实施校企共建,构建符合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的职业教育模式,建立了“三阶段、两融合、递进式”的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其主要特点是:①依托以船舶第872厂为核心企业的校企合作平台,学生在校内外三年不断线全过程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②依据岗位能力考核标准和职业标准,将机电一体化职业技能高级认证、维修电工职业资格鉴定贯穿于教学过程,实现学历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的双证融合;③根据高职学生的认知规律,将人才培养的三个阶段(即文化素质培养、岗位基本技能训练和岗位综合能力训练),由浅至深、由单项到综合进行科学排列,形成“递进式”岗位职业能力培养。

3.4.3 工学结合课程体系构建的流程和基本结构 工学结合课程体系构建要充分考虑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使之不局限于狭隘、单一工种的特定岗位上,而是综合考虑适岗、应变、创新、发展的职业行动综合能力培养要求,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能与岗位和市场需求互动,突出岗位工作的针对性和职业发展的适应性。根据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岗位要求和职业考核标准分解职业能力,形成基本素质和能力、岗位基本能力、岗位综合能力三个层次的能力;以岗位能力训练为主线,构建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突出核心岗位能力培养双证融合的工学结合课程体系。(图3)

3.4.4 教学模式分析 根据专业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结合专业特色,积极吸收现代职业教育先进理念,倡导实施一体化教学模式。首先,教学中按照“做中教、做中学”教学方法,按照工作过程进行引导,组织学生进行活动,注重“教”与“学”的互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增强合作意识,具备课程相应的职业能力。其次,立足于加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采用项目教学,以工作任务引领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激发了学生的成就动机,提高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提高了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

3.5 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是整个开发工作的整理、融合环节,要按照规范性、实用性和发展性的原则要求进行编制。其中,学习领域课程的“排列组合”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我院经过充分论证,确定了基本素质和能力、岗位基本能力、岗位综合能力三个层次的岗位职业能力,制定了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编写出版了3部配套的一体化课程教材,创新了课程考核评价方法,形成了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5.1 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人才培养方案包括:招生对象与学习期限、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工作过程分析、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及教学模式、教学进度安排、课程描述、教学条件、毕业条件(学籍管理与毕业标准)、学分替代、编制说明等12个部分。

3.5.2 课程体系的基本架构和主要指标 依据课程体系结构设计,将课程分为公共基础学习领域、专业基本学习领域、专业核心学习领域、专业拓展学习领域、公共拓展学习领域和素质教育拓展领域等六个部分。根据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实践类课时占总教学时间的50%以上”及“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等要求,人才培养方案中讲授课时为1537学时,实践课时为1342学时;公共基础学习领域课程所占比重约为20%,专业基本学习领域和专业核心学习领域课程约所占70%;专业拓展学习领域课程约占10%;校外顶岗实习时间安排在第6学期;课内总共146学分,公共拓展学习领域、素质教育拓展领域、军训合计16学分。

3.6 人才培养方案的评价与动态调整

3.6.1 人才培养方案的评价

3.6.1.1 整体评价 人才培养方案要能回答教什么、怎么教和按照什么顺序教等三个核心问题。主要包括专业培养目标定位是什么?为了实现培养目标构建了什么样的培养模式,设置了什么课程?为了模式的运行和课程实施组建了什么样的师资队伍和教学团队,建设了什么样的实习实训条件,采用了什么教学模式等评价指标。

3.6.1.2 分项评价 ①依据与培养目标。主要包括制定方案的依据、人才定位、培养目标、就业岗位、个人职业发展、培养模式等评价指标;②课程体系构建。主要包括对目标的支撑作用、形成职业核心能力的完整性、对职业核心能力形成的支撑作用、职业素质结构、职业知识结构、职业能力结构、职业证书对职业能力的体现度等评价指标;③课程与计划。主要包括课程设置、课时设置、课序设置、核心骨干课程定性、核心骨干课程描述、课程考核要求、毕业条件、学分替代等评价指标;④实施与管理。主要包括实习实训条件支撑、师资配备与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管理与评价方案等评价指标。

3.6.2 人才培养方案的动态调整 根据PDCA循环程序,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后,需要在专业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控制下,按照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处理(Action)的顺序进行人才培养方案的质量管理。在有序的循环运行过程中,依据信息反馈,发现问题并逐步解决问题。将未解决的问题放到下一个PDCA循环过程中,周而复始,实现阶梯式螺旋上升。通过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动态调整和持续改进,不断优化课程体系与课程内容、完善实训教学条件、提升师资水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4 结语

近年来,我院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改革践行高职教育工学结合理念,已从宏观开发层面深入到了学习领域课程的教学项目开发及课业设计层面。人才培养方案的开发与课程体系构建作为一个开放的循环反馈系统,需要教学思想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教学基本条件与教学管理、教学队伍建设等诸多因素的协调配合,需要不断进行调查、研究与分析,适时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以使所建立的课程体系真正符合职业能力的要求。

参考文献:

[1]赵志群.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一体化课程开发指南.清华大学出版,2009.

[2]郝秀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系列问题探讨[J].教育与职业,2008,23.

[3]张庆臣.高职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中的几个问题及其思考[J].教育教学研究,2011,51.

第8篇

关键词:高校;管理;工勤;绩效工资

中图分类号:F24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2-0106-03

参照美国康奈尔大学斯奈尔教授根据价值和稀缺性划分的人才标准[1],可以把高校工作人员划分为如下四个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工勤岗位。专业技术人员为高校的核心人才,但其他人员也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的正常运行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关于他们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必须要详细研究,慎重设计。

一、设计非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应注意的原则

1.异质性原则。贡献异质性指的是要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的不同工作特性,分别设计绩效工资中的报酬要素及权重,以有效地激励各类人员的积极主动性[2]。当前,绝大部分高校对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进行考核时,只是简单的套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标准。这种考核标准由于设计的初衷和目的有其特殊的针对目标,所以如果简单的搬运到考核非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绩效上,将不能真实的评价其工作实绩,也无法有效激励他们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一个比较可行的方法是将非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绩效最终体现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上,专业技术人员与非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绩效体现互动协同效应[3]。

2.系统均衡原则。高校内部不同岗位的绩效工资结构水平应当与这些岗位对学校的贡献一致,亦即系统内部均衡。绩效工资结构设计不仅要考虑同一系列不同层次的岗位,也要考虑不同系列的岗位,还要考虑不同系列或岗位的相互关联性和平衡性。绩效工资分配要注意将个人利益与学校整体发展战略结合起来,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原则,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向关键岗位、拔尖人才、教学科研一线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充分发挥绩效薪酬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妥善处理好学校内部部门之间、系列之间、专业之间的绩效薪酬分配关系,绩效工资既要体现业绩贡献,又要防止差距过大。

3.市场化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劳动力是处在市场中的,所以薪酬的制定必须遵循市场的价值规律,不遵守这个规则,就不可能得到所需的人才,取得满意的业绩。如对工勤人员则应实行市场化模式。主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劳动力的市场薪酬调查结果,比照当地劳动力市场上同类人员的工资价格并结合学校的办学效益来制定相应标准[4]。

二、设计管理岗位绩效工资的具体分配方案

管理人员按行政级别划分薪酬职级,采用以职务为导向的薪酬类型。

绩效工资=管理岗位津贴+能力绩效津贴

管理岗位津贴:固定部分,根据所聘用的管理岗位等级(任命的职务)确定,体现职责贡献。

能力绩效津贴:浮动部分,根据考核情况和其职称等级、学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教学科研人员的平均业绩绩效情况等确定。体现能力水平和历史贡献,并通过教学科研业绩,来体现管理岗位的业绩绩效。

因管理人员的业绩成绩很难做出量化的测算,故应加大其考核力度,明确职责条件,严格考核程序,明确考核成绩,以此作为能力绩效津贴的重要参考指标。职称和学历是衡量能力的显性因素,且较客观,易操作;资历体现历史贡献,意味着工作经验的积累与丰富,代表着能力或潜能的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最终必须体现在教学、科研人员的工作绩效上,教学科研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具有互动协同效应,通过绩效工资的分配,来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我们主要研究浮动部分绩效津贴的具体计算方法:

1.依据宽带薪酬理论,能力绩效津贴设1~14共14个档次,确定各岗位适用的津贴档次范围。可设档次间的绩效津贴为等比数列(等差数列类似),邀请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确定公比r。则第i档次的绩效津贴为:Pi=a*ri-1,其中a是第1档次的绩效津贴。

2.对能力绩效津贴的影响因素赋值:

根据上述赋值可计算管理人员的能力分值:

例:某教师,正科岗位,工作10年(其中科员4年、副科4年、正科两年),均考核合格,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则其能力分值为:

Y =0.5*10+(0.3*4+0.35*4+0.4*2)+4+10=22.4

因管理岗位变动较多,为便于计算,可粗略认为其工作10年中,现岗位(正科)两年,其余8年均为前任岗位(副科)。这样就可近似计算出能力分值

Y =0.5*10+(0.35*8+0.4*2)+4+10=22.6

由此可计算任意一名管理人员的能力分值Y,令d=TRUNC (Y/5,0),d即为其绩效津贴档次(TRUNC是取整函数),所得余数保留到今后的累计能力分值中。

3.全校随机抽取样本。设共抽取样本n个,其绩效津贴档次分别为d(i),i=1,2,3,……,n

设S为所抽取样的能力绩效津贴总额(确定量)。

则有

S= ■Pd(i) =■ a*rd (i)-1(1)

以此可计算出第1档次的绩效津贴

a0=S/■rd(i)-1 (2)

即得出每个档次的绩效津贴为a0*ri-1。

4.具体运行后,管理人员的累计能力分值按如下方式增加:取得高一级职称等级,其累计能力分值加5;取得高一级学历,其累计能力分值加相应数值;年终考核合格,其累计能力分值加(0.5+任职岗位系数);年终考核处级优秀,其累计能力分值加(0.5+任职岗位系数)*2;年终考核校级优秀,其累计能力分值加(0.5+任职岗位系数)*3。

5.管理人员绩效津贴档次的变动:当其累计能力分值增加到5时,便执行上一个档次的绩效津贴,同时累计能分力值减5。当达到本岗位最高津贴档次时,为体现出其工作的历史贡献,规定累计能力分值必须增加到10时,才可执行上一个档次的绩效津贴。

岗位变动时,若原绩效津贴档次不低于新任岗位的起点绩效津贴档次,则仍执行原绩效津贴,累计能力分值不变;若原绩效津贴档次低于新任岗位的起点津贴档次,则执行新任岗位的起点津贴档次,同时累计能力分值归零,重新累计。

6.管理人员i的绩效津贴计算公式为:Si=a0*rd(i)-1*t

a0:第1档次的绩效津贴,r:绩效津贴公比,d(i):管理人员i的津贴档次,t:教学科研人员的平均业绩绩效率,即当年教学科研人员的平均业绩绩效与某参考年限的平均业绩绩效(固定参考值)之比。体现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的业绩绩效取得情况。这样便把全校的工作视为整体,以学校的教学科研业绩为基础,决定管理人员绩效津贴的发放。

7.如上,计算出所取样本的业绩绩效工资,请专家分析、判断,如有不妥之处,对各项指标的权重、业绩赋值做进一步的修订。以上方案经全校公示,教代会通过,即可实施。管理人员的各档次绩效津贴标准及其参数也应于一个聘期(一般三年)重新确定一次。

三、设计教辅岗位绩效工资的具体分配方案

教辅岗位人员主要指在实验技术、图书资料、信息网络等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大体分为两类:

1.实验技术岗位:它与教学、科研工作密切相关,可参照执行教学科研人员的分配方式。按专业技术职务划分薪酬职级,采用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类型。

绩效工资=专业岗位津贴+业绩绩效津贴

专业岗位津贴:固定部分,根据所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体现能力水平和历史贡献。业绩绩效津贴:浮动部分,根据教学、科研的具体业绩、教学科研人员的平均业绩绩效情况等确定。体现业绩绩效,注重长期激励。并通过教学科研业绩,来体现教辅岗位的业绩绩效。

2.图书资料、信息网络等岗位:它们带有更多的管理、服务性质,可参照执行管理人员的分配方式。按行政级别划分薪酬职级,采用以职务为导向的薪酬类型。绩效工资=管理岗位津贴+能力绩效津贴。

管理岗位津贴:固定部分,根据所聘用的管理岗位等级(任命的职务)确定,体现职责贡献。

能力绩效津贴:浮动部分,根据考核情况和其职称等级、学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教学科研人员的平均业绩绩效情况等确定。体现能力水平和历史贡献,并通过教学科研业绩,来体现教辅岗位的业绩绩效。

四、设计工勤岗位绩效工资的具体分配方案

按工人技术级别划分薪酬职级,采用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类型。

绩效工资=技能岗位津贴+业绩绩效津贴

技能岗位津贴:固定部分,根据所聘用的技术工岗位等级确定,体现能力水平和历史贡献。业绩绩效津贴:浮动部分,根据其在本行业内所做出业绩的数量、质量;取得的奖励、成果;获得的荣誉称号和教学科研人员的平均业绩绩效情况等确定。

要引进劳动力市场供求机制和劳动力市场价格,并以此作为工勤人员平均绩效工资的重要参考指标。在把握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以按劳分配为原则,测算每个人的绩效总量,核定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的发放,实行学校、学院两级管理。学校对学院核拨工资总量,由学院按上述计算方法,自行确定各参数变量,自主发放。使得管理重心下移,调动院系管理积极性,易于实现不同学科、不同专业(师资、工作量分布、科研水平、专业特点)的分类管理;学校按博士点(硕士点)、国家(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情况,提高绩效工资的一定比例,核拨给学院或研究团队,由其自主发放,充分考虑到个人激励与集体激励相结合;注重考核激励,加大对考核优秀教师的奖励程度,奖金随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对于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特别奖励,提高激励程度,吸引、稳定特殊人才,使他们能安心钻研、勇于创新。

参考文献:

[1]文跃然.薪酬管理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50.

[2]徐建挺.从二级包干看高校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J].广州大学学报,2009,(9).

第9篇

关键词:冠名班 培养方案 岗位标准 工作任务

笔者所在学院汽车检测专业冠名班创办于2008年,目前已与山东金万通公司、鸿发集团、润华集团等企业设立冠名班。随着学院校企合作的不断深入,合作方式多元化,合作过程融合化,合作效果获双赢,冠名班的培养质量得到不断提高,也积累了不少经验。

一、冠名班的组织实施

根据企业需求,在新学年招生前,将冠名企业需要培养的人才列入招生计划,组织专门的定向招生,或从在校生中未冠名的学生中选择。冠名班培养方案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制定,将企业的专业技能、企业文化、生产经营理念纳入教学计划。教学由学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共同完成,学生按照计划定期到企业进行顶岗学习。学生毕业后全部由冠名企业安置就业。

由校方及企方人员组成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冠名班管理工作,如培养方案的构建与实施、课程的具体安排、师资的调配、企业顶岗学习的安排等。

培养方案的构建过程如下。一是共同确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标准,包括培养岗位、工作任务、岗位素质标准、岗位技能标准、评价方式。二是共同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如校企双方培养时间、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方式。三是根据岗位标准确定开设课程以及由哪方承担。四是制订教学进度计划,确定学时、学分、上课地点及师资。

二、“润华班”培养方案的构建与实施

1.构建培养目标

掌握现代汽车结构原理的基础理论和最新技术,能使用先进的智能化仪器进行故障诊断和性能检测,具备熟练的汽车检测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汽车保险理赔知识,具有较熟练的汽车美容装饰和汽车二级维护技能。

2.确定培养岗位

职业领域:汽车维修及检测、汽车定损、汽车营销、汽车美容与装饰,汽车维护和快修。

主要就业岗位为:汽车的检测、维修、汽车美容装饰、技术管理等。

主要拓展岗位为:汽车营销、配件管理、定损理赔、二手车评估等。

3.主要工作任务

确定四项主要工作任务:汽车美容与快修、发动机检修、汽车电器与电路检修、底盘检修,具体工作任务67个。

4.企业开设主要课程

企业主要开设四个学习领域:润华文化,主要包括润华企业文化、企业理念、润华服务连锁发展现状及远景、润华商务礼仪四个教学模块;润华技能培训,包括汽车美容、招牌服务、轮胎服务、客户接待、设备使用等五项教学内容;润华工学结合,对前期学习内容进行实践,边工作边学习;润华轮岗,主要实践内容是汽车美容实训、汽车维护保养、汽车快修、汽车轮胎服务、汽车理赔、汽车快速补漆。

5.教学方案设计

冠名班教学方案除增加企业必需的课程外,主要考虑学生的职业发展,重点考虑汽车检测与维修通用能力的培养。学习领域由基础教学领域、专业核心教学领域、拓展学习领域三部分组成。专业核心领域主要有:机械零件与装置的认识与功能分析、车辆的维护与保养、发动机机械系统的检测与维护等等。拓展学习领域增加了汽车营销、汽车维修企业管理、汽车保险与理赔。基础教学领域主要考虑企业文化及学生综合素养的形成。

6.培养模式及教学模式

采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订单培养的模式,将工学交替融入到教学安排中,定期到企业进行实践学习。推行一体化教学模式。课程体系采用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出版的一体化课程课改教材,将企业工作任务及工作标准纳入到教学内容中。

7.学生管理

冠名班的学生管理工作采用企业化管理模式。在班级中按照企业的模式设岗、定人、定责、定“薪”,通过不同的企业角色定位,让学生感受到企业的管理氛围。学生每天必须穿工作服,轮流按照部门负责教室卫生、板报、活动等,部门经理对学生的出勤、工作态度、业绩进行考核,每周召开例会总结工作,布置安排下周工作。

8.考核评价

“润华班”的学生考核采用综合学分制评定办法,考核注重过程考核。理论知识考核平时作业、综合报告占40%,考试成绩占60%;综合实践考核平时学习课题成绩占40%,考试成绩占60%。企业考核标准依据《润华维修投资培训手册》规定。毕业需完成本专业规定学分,同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可准予毕业。达到企业考核标准并获得毕业的学生方可进润华企业。

9.学生奖励

第10篇

关键词:绩效工资 方案 原则

绩效工资改革涉及事业单位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自2009 年9 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以来,“绩效工资”一词成为人们议论最多的话题。实施绩效工资的目的、意义以及最终产生的效果如何?如何实施?也成为人们最关心的问题。

一、对绩效工资的理解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吴江院长对绩效工资的解释:“现在的绩效工资在过去就叫津补贴,饭补、降温补贴等各种补贴,人人有份;变成绩效之后,就要‘论功行赏’,不再是通过津补贴之类来体现工资待遇。”由些可见,绩效工资就是变过去带平均主义色彩的福利补贴为根据业绩大小、贡献多少来兑现的可变工资。

二、绩效工资构成

实行绩效工资改革后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补贴三大块构成。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部分。岗位工资是按照专业技术(或管理、工勤)岗位设置后工作人员受聘的岗位,而不是按原有身份岗位(即职称资格)进行发放。根据岗位不同进行分类分等,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十三个等级,管理岗位分为十个等级,工勤岗位分为六个等级,每级岗位发放相应等级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主要是体现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聘岗位职责和要求,是基本工资的主体部分。薪级工资主要体现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资历,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越长工资越高,实行“一级一薪,定期升级”的管理办法。

2.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又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是与岗位工资相对应的,巴彦淖尔市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设置为:专技岗位十三级五个档,分别是一至四级(正高)为第一档,五至七级(副高)为第二档,八至十级(中级)为第三档,十一至十二级(助理)为第四档,十三级(员)为第五档;管理人员从三级(正厅)至十级(办事员)共八级八个档;工勤人员从技术一级(高级技师)到技术六级(普工)共六级四个档,其中技术四级至技术六级为一个档。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考虑到了工作人员的业绩,主要以所聘岗位为依据,按照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的实际情况分档按月发放。而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工资中活的部分,单位享有分配自,半年、年终按照职工的工作实绩完成情况、在职在岗情况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关于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占比例,各地执行标准不同,有七三开,有开。

3.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分改革性补贴、独生子女费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三部分。改革性补贴每人的发放标准一样,独生子女费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在艰苦地区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三、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应把握的原则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国家对绩效工资进行总量调控,并对其分配提出原则要求,同时赋予事业单位自主决定分配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权利,也就是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公益性事业单位正确运用分配自,充分体现收入分配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应把握好以下几点原则。

1.坚持程序到位。在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实施绩效工资的目的、意义及应坚持的原则。制定分配方案时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其中的考核内容、标准、由谁考核、如何考核要反复讨论,明确规范。对德、能、勤、绩、廉五个考核要素进行具体的细化、量化,初稿出来后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本单位内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只有如此,才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分类考核。实施绩效工资的目的是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社会公益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同岗位、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员工,工作职能职责不同,体现的工作业绩效率有所不同。既便是被聘为相同职务职称的员工,由于历史原因与现有编制及实际岗位需求的矛盾,有的被安排在所聘岗位,有的则被安排在与所聘岗位并不相符的岗位,导致混岗现象产生、职能职责不清。如部分聘为专技或工勤岗位的人员安排在管理岗位,从事后勤服务工作;还有部分专技、工勤人员因编制因素高职低聘,但实际从事重点岗位或关键性岗位;再有就是高职低能不能履行所聘岗位职能。因此,在考核中要认真对待这些现象的存在,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实际从事的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或尊重本人意愿,分层次分类别进行考核。

第11篇

一、推行聘用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20__]35号》和十办发[20__]28号文件为基本依据,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创新,努力在事业单位建立起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督、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制度,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建设。

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要坚持政事(事企)分开、分类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人、以绩取酬的原则;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办事的原则。

事业单位(包括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以外的都要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并适用于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创办经济实体的人员,按企业人事制度管理。

二、科学设置聘用岗位

事业单位根据县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及人员结构、领导职数,按照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各类岗位。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技岗位、工勤岗位三类。岗位设置应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聘任条件和薪酬待遇等,作为岗位人员聘用、考核、培训的依据。

财政拨款和行政性收费的事业单位设置岗位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其专技岗位按县人事职改部门核定的专技岗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设置;其它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岗位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

三、严格人员聘用程序

实行聘用制改革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对象适用于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其中管理人员、专技人员、工勤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直接签订聘用合同;已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期满继续聘用的,改签聘用合同。

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要改变单一的委任形式,大力推行聘任制,分别实行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竞争聘任、委任等多种形式。聘任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人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人员聘用程序:(1)公布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薪酬待遇等事项;(2)个人申报岗位;(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4)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5)聘用单位领导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6)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7)到县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先在单位内报名选岗。一个岗位只有1名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按聘用程序直接聘任;一个岗位有2名以上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时,通过竞争或其它方式聘用人员。

事业单位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本单位无符合聘任条件人员选聘该岗位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办法另行制订)。新进人员实行人事制度和社会 保险制度。

事业单位通过竞争选聘、公开招聘等形式聘用工作人员,其聘用条件应体现本岗位工作性质、特点和需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岗位,打破原干部、工人身份界限。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工勤人员可以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相关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资质的工勤人员可以竞聘专技岗位和管理岗位。管理人员和专技人员可竞聘工勤岗位。允许一人多岗。

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聘人员需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聘用工作组织成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遇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规范订立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通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工作岗位关系及其人事关系。订立和变更聘用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聘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具备下列条款:(1)聘用合同期限;(2)岗位及其职责要求;(3)岗位纪律;(4)岗位工作条件;(5)薪酬待遇;(6)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培训和继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等条款。

受聘人员在涉及聘用单位商业秘密岗位工作的,聘用合同当事人可在聘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义务。

合同聘用以岗位为基础和前提,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流动性、技术含量低的岗位及新参加工作人员一般应签订1—3年的短期合同。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至退休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中长期合同,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无论是委任制还是聘任制,均实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一般3—4年,所任职务及待遇在任期内有效,任期届满,原职务自动解除,如续任,须重新任命或聘任。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初次签订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聘用期1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聘用期1—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聘用期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被聘用人员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可延长至12个月。干部、退休士兵等政策性安置人员,不约定试用期。

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员与其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有管理权限的上级组织负责人签订聘用合同;其它人员与单位法定负责人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委任制的人员视同签订聘用合同,任期即为聘期。按有关章程选举产生的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岗位人员,视同签订聘用合同,任期即为聘期;任期与聘期不一致的,以任期为准。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聘用抵压金、抵压物。

聘用合同期满,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符合续聘条件的,按聘用程序续订聘用合同。续订聘用合同不约定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订立的;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五、建立岗位考核制度

聘用单位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必要时,增加聘期考核。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岗位职责,简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标准,细化考核要素。

考核内容依聘用合同包括纪律和业绩两个方面。纪律主要考核受聘人员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业绩主要考核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对受聘人员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以及奖惩、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六、受聘人员薪酬与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根据不同特点,对受聘人员实行多种分配形式,分配方案报县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

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可将国家规定工资活的部分与业绩贡献直接挂钩,拉开档次重新分配(实行财政统发工资中活的部分可只到单位,固定部分直达个人);可将国家规定工资中活的部分与单位创收中可用于分配的部分捆在一起重新分配;可将现行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在工资总额框架下,自行制订分配办法。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自主决定分配结构和方式。

具有创收能力、经济效益好的事业单位,在搞活内部分配制度的同时,可建立工资储备资金和社会保险储备资金制度,保证单位效益下降时的工资发放和为建立社会保险作准备。

事业单位对受聘人中薪酬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突出业绩和贡献;适当拉开关键岗位与一般岗位、贡献突出与基本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对贡献突出的拔尖人才,经县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可实行高薪聘用;对某些关键岗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对有重大科技发明或突出贡献的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可实行重奖;对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根据其工作性质、特点、目标、责任和风险等情况,单独确定收入分配方式和方法。

以岗位和业绩为主要依据,建立职工工资分配随岗位变化的机制,做到岗变薪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实际所在岗位享受相应待遇,从岗位变化的下月起,按新的岗位重新确定其工资待遇。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原委任的职务高于退休时的职务,且在原职务工作满5年以上、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的,按原职务享受退休待遇;聘用的最高职务高于原委任的职务,且任职满5年以上、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的,可按聘用的最高职务享受退休待遇;工勤人员聘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其退休年龄可按国家规定的干部退休年龄掌握。在工勤岗位的,按工人退休年龄掌握。

积极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配套建设。参加基本养 老保险统筹的人员,按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出境或出国、出境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范,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或者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它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受聘到其它工作岗位的。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拟被解聘的受聘人员:

(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愿意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同意调整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不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工作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改变的。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非本人责任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机关事业单位工伤(残)等级评定机构鉴定为一等以上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不能按时或足额支付工资报酬,解决福利待遇和提供工作条件的。

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聘用单位协商一致的,受聘人员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聘用单位应当自收到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有下列解除聘用合同之一的,聘用单位根据被解聘人员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受聘其它工作岗位的,或者虽然同意受聘其它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经济补偿以被解聘人员在本单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聘用单位分立、合并、撤销的,应当妥当安置人员;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而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上述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不再聘用的,聘用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到县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解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离岗前应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必要时接受财务审计。

一方当事人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后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约定补偿。解除聘用合同后当事人违反规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属对方所有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岗位受聘人员被解聘或者合同终止后,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人员管理规定。

聘用单位违反本意见的,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责令限期改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聘用单位要建立人事争议调解机构,及时调解人员聘用中所发生的争议,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可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八、未聘人员管理

未聘人员是指事业单位在首次进行聘用制改革中,本人不愿意参与岗位竞争或参加竞争未取得岗位的原固定职工。在实施聘用制工作中,单位不得在竞岗前将一部分固定制职工定为未聘人员。

对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作为未聘人员,原则上按原合同管理。合同期满不续签合同的,终止用人关系。

对未聘人员,原则上采取内部消化为主的办法安置。事业单位可通过清退临时用工腾出岗位或创办经济实体安置未聘人员;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可组织未聘人员参与本行业、本系统其他单位的竞争上岗,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也可组织转岗培训,为其重新择业创造条件。

对暂时不能安置的未聘人员,给予1—2年的待聘期。待聘期内如有空缺岗位,未聘人员可参加竞聘上岗。待聘期满仍未取得岗位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单位按解聘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未聘人员无论是否办理社会保险,在待聘期内按同类在岗人员基本工资70的标准发给生活费;其中,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单位困难较大的,未聘人员生活费按不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计发。

待聘期间本人自愿辞职创办民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到民营企业就业、与原单位脱离人事关系的,按解聘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待聘期内余下月份的生活费一次性发给本人。

待聘期间计算工龄;符合国家统一调整工资条件的,调整档案工资标准。未聘人员未与原单位脱离关系前,应服从单位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九、实施步骤与程序

(一)时间要求

20__年8月底前,各部门、各单位制订推聘工作实施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备案。

20__年9月至20__年3月,各部门、各单位依照推聘工作实施方案办好试点。

20__年4月20__年3月,各部门、各单位依照推聘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

20__年4月至20__年12月各单位对推聘工作进行自查总结,由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推聘工作组织检查验收。

(二)推聘工作的基本步骤

1、准备阶段

(1)各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成立由单位党政领导、工会、职工代表组成“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做好推聘的各项准备工作和组织领导工作。

(2)深入 宣传发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等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和相关政策法规,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使广大职工自觉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3)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政策,拟定“三定”(机构、编制、职责)方案,报县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4)拟订本部门、本单位推聘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由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推聘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上报审批前,须经全体职工会和职代会讨论通过。

(5)推聘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经费来源情况(现有编制、实有人数、其中各类人员数、工资分配等情况)、改革指导思想和目标、改革内容(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工资分配、合同管理和人员考核、人员分流等)及措施要求、改革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各部门报送的改革方案应说明列入推聘范围的事业单位数量、名称、原级别、人数等情况。

聘用配套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设置与管理、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或竞争上岗)、聘用合同管理、考核奖惩、收入分配、解聘辞聘等具体制度。

2、实施阶段

(1)各单位按照县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三定”方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职责任务,科学合理设置岗位。

(2)制订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任务,根据岗位职责分类,公布岗位名称和聘用条件。

(3)按照《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将人员按岗择优落实到位。

(4)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书》统一使用由湖北省人事厅印制的《湖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规范文本。

(5)合同鉴证。鉴证后的合同书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交县人事局存档。

3、检查验收阶段

(1)各单位对照实施方案,对推聘工作进行自查总结,针对存在问题加以改进完善。

(2)向县组织人事部门分别报送推聘工作总结。

(3)组织人事部门对各单位推聘工作组织检查验收。

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合同签订鉴证及配套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验收合格的,下达验收合格批复;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改进。

十、切实加强推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推行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是加快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行工作的领导,成立竹山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行领导小组,由董永祥同志担任组长,柯大成、王友军、刘前信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有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具体负责推聘工作的政策调研、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由刘前信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杨斐然、朱仕福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单位及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的推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聘工作的各项事务。

第12篇

关键词:能力本位 顶岗实习 多元评价

2014年3月,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即将出台高考改革方案,实现技术技能人才和学术性人才两种高考模式,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而推动整个教育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这也是国家更加重视高等职业教育,着力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升级版的重要举措。

高等职业教育是国家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培养服务生产一线的技术型、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注重学生操作技能、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的培养和提升。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人才培养的规模和数量逐年提高。然而人才培养的质量却未做到与培养规模和数量同步提升。用人单位反馈的信息表明:企业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求与高职毕业生的质量严重背离,学生的职业能力不强,理论与实践不匹配,岗位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较差,不能适应社会的实际需求。以上问题的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高等职业教育人才的培养效果。

目前,主管部门虽已着手从办学模式、课程设置、教师队伍等方面进行高职教育改革,以加强对高职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但对学生职业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评价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并未同步跟进。特别是在对高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提升最为重要的顶岗实习阶段,质量评价仍采用与普通高等院校类似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采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以及实习报告三个评价指标。三个指标过于侧重学生学习能力的评价,忽视工作能力的考核,从而导致高职教育改革的成效并不显著,学生的职业能力得不到用人单位的认可。

笔者通过多年来对顶岗实习单位和毕业生从业情况的持续跟踪调查和全面研究,认为有必要对高职学生的顶岗实习职业能力培养和评价体系进行改革和完善,基于学生能力培养,重点突出以下四方面的体系架构。

一、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技能标准

人才培养的目标是什么?学校要教什么?学生想学什么?企业的岗位实际需求又是什么?这些问题搞清了、理顺了,顶岗实习职业能力培养过程的方法、标准和培养结果等诸多问题便能迎刃而解。科学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技能标准,是从顶岗实习职业能力培养过程管理与评价的重要而又关键的抓手,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可靠、科学的前提条件。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技能标准的制定必须紧紧结合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由学校主导,邀请企业全过程参与,发挥校企双方各自的优势,由学校和实习企业共同制定,形成学校、企业相互渗透开展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合作机制。用专业知识科学指导学生的顶岗实习过程,用实际操作检验所学知识,使知识在实习中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专业技能标准一旦制定,应具有相对稳定性,并根据实习条件的不断变化予以充实和完善。专业技能标准一旦制定,应在校企双方备案,以注重标准的权威性,减少执行的随意性。

二、强化顶岗实习过程的科学管理

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是学生技能和职业素质形成和提高的过程。建立健全顶岗实习管理制度,不断加强顶岗实习能力培养的过程管理,注重管理方式的创新,科学引入考核评价机制,是实现顶岗实习培养目标的必要手段。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技能标准的要求,校企双方共同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来加强顶岗实习能力的过程管理。

1.企业指导教师的现场管理

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企业应该以校企双方共同制定的专业技能标准为依据,让学生在具体真实的生产环境中熟悉岗位要求,学习相关技能的操作规范,完成岗位任务。在这一过程中,企业指导教师应结合岗位生产实际,教会学生如何在生产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进而解决问题,使学生的操作技能和技巧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提高,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企业指导教师是学生完成顶岗实习任务的指导者、管理者与监督者,要对顶岗实习的学生进行科学管理和严格要求,不仅负责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文明实习、安全生产的教育,还要认真做好学生的考勤和顶岗实习成绩评价工作,使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形成有机统一,进而使学生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得到提高。

2.顶岗实习网络系统的平台管理

高职学生顶岗实习的特点是点多面广、学生分散、管理难度大。借助顶岗实习系统网络管理平台具有的便捷性、及时性、互动性特点,可有效地实现顶岗实习过程的实时化、科学化管理。顶岗实习系统网络管理平台设置有实习文件、实习小结、实习问卷、实习巡查、实结、实习鉴定、实习交流与指导等窗口。学生可以通过平台即时提交文件,与指导教师进行交流。指导教师也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的信息储存优势将学生顶岗实习的全过程信息展现出来,了解学生顶岗实习的工作状态,实现指导教师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全员化指导和过程化管理,从而使指导教师对学生顶岗实习过程进行考核与评价成为可能。

三、注重顶岗实习成绩的科学评价指标

为科学把握并准确评价学生的顶岗实习成绩,使评价指标切合实际并起到引领和促进顶岗实习工作的作用,实现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目标,笔者建议从以下三方面设计评价指标。

1.职业道德与劳动纪律

顶岗实习的目的除了掌握相应的专业技能外,还要培养学生团结协作、爱岗敬业的工作态度,塑造学生作为现代职业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使其具备专业技能人才的自律、自尊、守纪的基本品质和责任担当。工作就是一种责任,企业青睐具有强烈责任心的员工,也只有那些具有强烈责任担当的员工才能在职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考核学生的顶岗实习情况,要把符合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因素纳入考核内容,使学生更好地适应充满竞争的职业环境。

2.专业素养与岗位技能

学生顶岗实习的根本目的是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掌握岗位技能,提升职业能力。学生的实习岗位工作是在企业教师指导与监督下完成的,可以从掌握岗位规范要求、具备基本专业知识、是否胜任岗位工作、工作质量等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应该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和岗位技能标准的要求,以岗位知识能力提高为核心,以岗位技术标准为规范,主要由校企共同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来实施。为使评价更具客观性,条件允许时应实行指导与评定分离的方式,以求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3.实习日志与实结

顶岗实习之初,学校为每名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发一本顶岗实习记录本,要求学生每天撰写实习日志,每月撰写实习小结,将其作为学生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并形成制度。实结是以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撰写的实习日志和实习小结为基础,全面回顾实习体会,总结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收获,提炼顶岗实习成果。一份好的实结还应包括对岗位技能的深入思考和思考之后提出的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实结能帮助学生实现知识、技能、素质的全面提升。实结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对学校不断加强和改进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细化专业技能标准,优化顶岗实习方案,都有着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四、建立基于能力本位的多元评价体系

建立一套科学、完善、客观、开放的学生顶岗实习评价体系极为重要。顶岗实习成绩是学生通过顶岗实习锻炼所掌握的专业技能的最终反映,也是衡量顶岗实习效果的主要指标。能否做到准确评价顶岗实习成绩,将直接影响到顶岗实习效果评判的公正性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实践表明,只有坚持综合评价的原则,构建从知识到能力再到素质的多元评价体系,才能成为高职学生职业能力协调发展、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用人单位选贤纳才的风向标。

高职顶岗实习成绩评价体系的多元化具体表现在:以顶岗实习的综合效果为参考,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做到职业道德、劳动纪律、专业素养、岗位技能、实习日志和实结全方位的考核,实现评价内容的多元化。根据不同专业和岗位性质,设置可量化的考核点,如掌握岗位规范要求、具备的专业知识、是否胜任岗位工作、岗位工作质量等级等,由企业指导教师给予鉴定和评价。为使评价更具客观性,不同专业必须根据专业技能标准,为每一项指标确定一个评分标准,以便于企业指导教师评价时进行操作。 顶岗实习日志和顶岗实习报告、网络平台的交流沟通和实际检查情况等内容则由学校指导教师进行评价。两者采用权重系数法进行成绩计算,综合评定出学生的最终顶岗实习成绩,从而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总之,高职顶岗实习的多元评价考核过程是:方案共定,实现育人与生产的融合,为校企合作评价奠定基础;过程共管,实施校企合作立体监管,收集评价的第一手资料;质量共测,实现多元评价机制;信息共享,完成校企多向反馈任务,达到校企良性互动、促进质量提高的目的。同时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多元评价体系的建立也是实现能力本位教育目标、社会对职业能力新要求和骨干院校建设规划的重要保障。

目前,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正不断向前推进,作为高职教育重要环节的顶岗实习能力评价体系的建设和运用也会日趋完善。笔者以多年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经验对这一评价体系提出一家之见,盼与热心高职教育的同仁分享见解、共同提高。

参考文献:

[1]刁洪斌.基于能力本位的高职生顶岗实习评价模式[J].职教论坛,2010(11).

[2]杨琼.高职学生职业能力评价体系研究[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10(9).

[3]徐新玉.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监控与考核评价体系研究[J].职业时空.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