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时间:2022-06-26 19:14:12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1

一、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1.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

2.坚持就近入学。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文件要求,我市中小学新生招生坚持按“划片、免试、相对就近、足龄”入学原则;坚持户口簿和居住地房产证相统一优先安排的入学原则。招生工作实行公示制,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3.坚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严格按照控辍保学工作要求,健全联控联保机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除将适龄儿童少年送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或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组织外,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组织学习代替接受义务教育。

二、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4.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教育局委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到和龙市教育局备案。

5.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推行“一站式报名”方式,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确保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实现同城同待遇。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6.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细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子女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引进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7.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范围和计划。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考虑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根据学校布局和办学条件,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降分录取。

8.规范自主招生管理。省级示范性高中、省重点高中具有自主招生资格,依法依规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拟开展自主招生的,需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自主招生申请,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复同意后,向省教育厅报备审批,同时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实行为期三年的动态管理。学校须在中考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指标应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以内,并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规范实验班管理。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拟组织招收各类实验班的普通高中,需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对学校拟招收实验班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和课程实施方案进行评估和审定,通过之后由市教育局登记,报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未经备案,不得招生。各类实验班招生计划原则上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0%以内,实行单独编班,鼓励小班化教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健全科学的实验班选拔机制,加强跟踪研究和阶段性评估。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0.强化义务教育政府保障责任。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建立学位预警制度。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递减、及时向社会预警提示。教育督导部门督促政府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合理调整招生计划,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

11.优化报名程序。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缩短办理时限。

城区学校:

(1)严格按照毕业生登记表信息招生。

(2)逾期不报到的学生不予分班,没有教育局的证明,学校也不得接收。

乡镇学校:

(1)严格按照毕业生登记表信息招生。

(2)外地毕业生到本市乡镇学校就读学生,本学校直接接收即可。

12.规范延缓入学、休学手续的办理。

(1)新入学学生应按时到学校报到,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前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市级以上医院病历等,经教育局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2)适龄儿童、少年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市级(含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例、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报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确认后办理休学手续。

(3)学生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乙、丙类传染病并在传染期的,学校应要求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其到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治疗期在半年以上的应要求其办理休学手续。

(4)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当持市级(含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续办休学手续。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通知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办理复学手续。

(原则上小学、初中、高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一般不准予休学)。

五、强化纪律要求

13.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14.严格执行分班规定。落实好阳光分班、均衡编班规定,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15.强化相关学校(班级)招生管理。无招收外籍人员子女资质的学校不得招收外籍学生。

六、强化监督问责

16.建立公示制度。各普通中小学校要公开招生计划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依据、招生结果。

招生范围:

1.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4年8月31日前(含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教育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与公安部户籍管理系统已经并网运行,以身份证号为准,不足6周岁入学的不予注册学籍。

2.初中招收2020年我市小学应届毕业的学生。

招生时间:2020年8月10、11日(暂定)

注:1.城区学校:(1)严格按照毕业生登记表信息招生。(2)逾期不报到的学生不予分班,没有教育局的证明,学校也不得接收。2.各学校8月12日下班之前,把招生名单发到基础教育科邮箱。

招生依据:

1.户口簿、房产证(必须是有效房产证)上地址一致时,按照户口簿、房产证划分学区(学区划分仍执行《和教发〔2017〕54号》文件);房产证地址和户口簿地址不相符时,原则上以房产证地址为准。

2.购买商品房、集资房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示由开发公司出具的购房合同书及缴费收据,购房合同及缴费收据齐全的,按购房合同及缴费收据上的房屋地址划分学区。

按揭贷款购房且房产证抵押的,必须出示房产局的房产证明,按所出示的房产证明划分学区。

购买二手房,房产证尚未更名的,视为无房产证。

有和龙市区户口且无房产证的,原则上按户口地址划分学区。

3.外地人员到和龙市已经购买房屋的,参照招生依据第二条执行。

外地人员在和龙市区内未购买房屋的,属于“流动人口子女”范围;外地人员单独把子女户口落在和龙市城区内亲属家的,属于“流动人口子女”范围。

流动人口子女,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原则上安排其子女到不超过招生规模的学校就读。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省教育大会和全市教育大会部署。着眼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统筹、健全机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好上学、上好学”的需求。着力源头治理、过程公开、从严监管和严肃执纪,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划定学区,严格资格审查,规范工作秩序,有效控制班额,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让城乡每一名孩子都能“有学上、上好学”。

二、基本政策

(一)严格入学资格审查。

1.小学入学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实行6周岁入学,即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镇户籍。镇籍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交户口本和房产证,子女户口应与法定监护人户口一致(小学一年级入学还需提交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对集体户口、挂靠户口等情况同时严格查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或房产证,并根据挂靠户口所在学区学校的招生能力统筹安排入学;各校不准跨越划定的区域招生入学;对本区域内超出学校规定学额的,可采取摇号的方式进行;对弄虚作假、伪造证件等干扰招生秩序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

3.其它各乡(镇)户籍。其它各乡(镇)居民子女符合到本乡(镇)中小学就读的,到各乡(镇)中小学报名(小学一年级入学需提交户口本、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4.外来务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交公安部门发放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原始户口本;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县的居住证;在县务工的正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所需证件必须齐全,符合规定要求。

5.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人才子女、一线防疫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优先安排入学。

6.华侨等外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严格落实招生政策。

1.严格控制学区。按照户口所在地,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控制跨学区入学。

2.严格控制班额。按照省定班额标准,根据“整体调控、合理分流、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

3.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县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小学毕业生与本地学生同城同等待遇,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小学以第一实验小学、实验小学小学和镇向阳小学小学接收为主,

初中以第一中学和中学接收为主。各乡(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由所在乡(镇)属地管理,审查证件,统筹安排。

4.保障特殊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一线防疫医务人员子女,在招生时给予优先安排。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接收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的方式提供教育帮助。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

(一)小学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

(二)初中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

(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

1.编制招生计划。2020年实验中学计划招收6个班,招生248人,其中统招生62人,指标生186人;中学计划招收2个班,招生49人。各校要将招生计划通知到每位考生及考生家长,并在校内外进行公示。

2.报名资格条件。具有我县初中毕业年级正式学籍和报考高中段各类学校资格者均可报名并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3.报考原则、办法。

(1)学籍在本县的初中毕业生只能报考本县高中。

(2)应届毕业生可兼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含5年制高职、3+2高职、5年制师范分院)。

(3)往届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只可报考一般高中,也可报5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实行3+2学制的高等职业院校和5年制师范分院,但必须参加本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录取时不享受加分政策。

(4)考生可报考县中学,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

(5)华侨学生可以在其父母出国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地进行身份认定并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与我县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6)身有残疾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4.进一步完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高中多样化招生办法。

积极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引导初中学校平均分班,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省、市文件精神,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指标生”分配到初中校政策,“指标生”占“统招生”比例不少于75%。

(1)指标生”录取到校。在充分考虑各种政策加分因素的基础上,将“统招生”人数减去所应招收的“指标生”人数,确定“统招非指标”录取线,在“统招非指标生”录取线以下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分配到校“指标生”(具体分配方案另文通知)。

(2)“指标生”资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在该校学习时间两年以上(学校要提供初一学年末班级名单或初一期末考试成绩榜、留级生除外);(2)毕业总体综合素质评价B等以上不少于4个(学校提供该生全部《综合素质评价手册》);(3)各校要将符合条件的“指标生”名单在校内外进行公示;(4)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录取线。

5.奖励、照顾政策:

(1)报考高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的省级优秀学生加3分。

(2)为保证和加强非英语语种的外语教学,学习日、俄语的考生报考高中可降低5分录取。

(3)革命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4)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以报考时向招生部门交送的原件为准),降低5分录取。

(5)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的少数民族考生,按照省委有关文件的规定给予加分照顾,用本民族文字答卷加10分、随汉族考生答卷加3分录取。

(6)省内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的优待按照《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规定执行。为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现役军人子女报考重点或普通高中,降低20分录取。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按照《关于市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入学的实施意见》执行。

(7)按照省人大《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获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及其子女降低10分录取。

(8)一线防疫医务人员子女,加30分录取。(具体加分名单由县人民政府确定提供)

以上奖励政策不能兼得和相加,如有两项以上,取最高的一项。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3

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为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广泛征集意见,现将《南宁市青秀区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1年3月-4月,自治区教育厅、南宁市教育局相继出台了2021年招生工作文件,对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要求,要求严格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我局认真研读了自治区、南宁市相关招生政策,结合实际,在教育部、自治区、南宁市招生政策的基础上制定我城区招生工作方案,对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做了详细安排。

二、文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

(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

(四)《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桂发〔2019〕31号)

(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

(六)《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24号)

(七)《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教〔2021〕6号)

三、起草过程

(一)调研阶段(2021年1月—2月)。我局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成立了由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文件起草小组。小组深入辖区各中小学校开展实地调研;通过网上调研,学习借鉴其他市、县区好经验好做法,为起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起草阶段(2021年3月)。3月份,文件起草小组在认真学习、反复研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起草了《招生工作方案(初稿)》。

(三)征集意见阶段(2021年3月—5月)。3月-5月,我局收集了有关来访来文意见,科学合理采纳有关意见。4月初,我局组织教育局安稳股、教研室、基教股等股室负责人及九个学区长学校招生工作分管领导召开招生工作方案征集意见会,充分听取各有关股室、各学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5月初,我局向城区各有关单位发函,征集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网站向社会大众征集意见;教育局局务会对招生工作方案进行集体讨论,并完善了《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四)风险评估及论证阶段(2021年5月中旬)。5月中下旬,青秀区召开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风险评估会和专家论证会,听取各有关部门和各有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一步完善了《招生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五)合法性审查(2021年6月份)。6月初,通过相关单位进行招生地段划分方案合法性审查。

(六)进行集体决策(2021年6月份)。6月初,上报并进行集体决策。

四、主要内容

我城区招生工作方案,原则上与自治区、南宁市招生工作方案保持一致,重点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了公办中小学一年级入学招生对象、入学年龄、入学原则、报名材料与优先入学、招生时间安排。

二是明确了民办中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时间安排、报名录取流程与原则。

三是明确了公办学校在人口密集、学位不足的区域进行排序,排序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进行,分批录取,录满为止,对超量生源进行协调安排入学。优先顺序为:

1.房户一致,独立产权。

2.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

3.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

4.有户无房(第一种情况)。

5.有户无房(第二种情况)。

6.有户无房(第三种情况)。

四是明确了民办学校不得跨市招生,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则进行摇号抽签入学。北京大学南宁附属实验学校、南宁市卓立实验学校、南宁市青秀区半岛卓立小学、南宁市青秀区卓立苹果园学校等四个承担接收政府安排义务教育地段生的学校,首先要确保所有符合政策的地段生入学后仍有剩余学位才能向社会招生。

五是明确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排序。按市教育局的政策,在“四证齐全、三证一致”情况下,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截止日期原则上按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当年7月3日止计)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时优先排序。结合青秀区实际,对其他情况下的入学排序亦作了相应规定。优先排序原则如下:

1.购买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青秀区辖区内购买家庭独立住房并居住,优先安排;

2.实际居住。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居住证》地址登记为准,合法住所登记地址应与《居住证》登记地址一致;对持有青秀区核发的《居住证》、在青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已合法稳定就业,且居住证领取时间、连续居住时间和连续就业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截止日期原则为2021 年 7 月 3 日,下同),其随迁子女在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时应优先排序。

3.经商或工作。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青秀区辖区内经商或工作时间为依据,报名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缴纳社保凭证或纳税证明,时间越长越优先。

《居住证》首次领取或者连续签注时间、连续合法就业时间和连续居住时间满1年在同类条件中优先排序。对符合入学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尽可能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若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学位等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

五、向社会公布

    6月中旬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方案。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4

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为基本原则,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为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各项任务提供保证。

小学招生

1、招生年龄:凡截止2012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0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都应依法按期接受义务教育。

2、招生时间:2012年7月31日前所有小学都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送达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具体时间安排: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春光小学、滨河小学招生时间为2012年7月2日--7月14日。实验小学的招生时间为7月2日—7月3日,小学的招生时间为7月2日—7月3日。其他直属学校和各教育管理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招生时间。直属小学在教育局指导下招生,教育管理区所属学校,在管理区指导下招生。

3、招生范围:

第一小学:大街以西,滏源堤路以东(人防大厦前面路)、军民路以北、东、西纸坊村、西清流村、机厂。

第二小学:大街以东,光华街以西(含瑞晨花园),临水村、南头村、中清流村。

第三小学:大街以西军民路以南,大街以东滏阳河以南,黑龙洞村、郭庄村、南山村、六十三处。

第四小学:光华街以东,滏阳路小铁道以西(不含春光西区、全顺花园),东沟村、新坡镇前朴子村、后朴子村。

春光小学:滏阳路小铁道以东,滏阳路以北(含春光西区、全顺花园)东清流村、北留旺村、建材市场、姚洼村。滏阳东路以南的临街居民(农林局家属院、计生局家属院、土地局家属院、祥瑞峰景、人大家属楼、地税局家属楼、武装部家属楼)也可到春光小学报名就读。

滨河小学:滏阳路小铁道以东,滏阳路以南,东沟村、石桥村、新清流村。

羊渠河学校:小学一年级除原招生范围外,今年增招新坡镇西潘村、野庄村的学生。

实验小学、小学、孙庄学校仍为原招生范围。各教育管理区根据本区域学龄人口情况,确定各小学的招生范围。

4、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将招生时间和要求及时通知到招生范围内的社区、农村,确保适龄儿童按时报名。

(2)各校招生不得与“入园”、“入班(学前班)”挂钩,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本区域内适龄儿童。

(3)要严格依据划定的范围招生,严格把关,严肃制度。

(4)残疾儿童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可就近入学,各学校不得拒收。确不能随班就读的,要指导家长到特教学校报名。

初中招生

1、招生范围:

(1)市区内划片原则上是以小学对口为招生范围。具体如下:

十三中:招二市小、四市小、春光小学和滨河小学(除石桥、新清流)范围内的学生。具体是大街以东的市民学生及临水村、南头村、东沟村、中清流村、泉头村、北留旺村、东清流村、前后朴子村、姚洼村(在市区片学校就读的学生)。

十四中学:招一市小、三市小范围内的学生和西清流、石桥、机厂、九龙社区、峰峰学区九龙学校(通顺社区、建材厂社区,临水派出所户口)范围内的学生。具体说就是大街以西、滏阳河以南的市民学生,一市小范围内的临水村的学生,西清流村、石桥村、新清流村、纸坊村、机厂、九龙矿、黑龙洞村、郭庄村、南山村的学生。紧临南大街的居民(新华书店家属院、部队东院、国泰花园)也可到十四中就读。

(2)十五中学初中招收寄宿制学生。

(3)春晖中学初中招生范围为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4)十六中学招收除万年社区外的和村区域全部小学毕业生。

(5)十九中学招收区域全部小学毕业生,界城镇南部区域全部小学毕业生。

(6)羊渠河学校招收新坡区域的全部小学毕业生。

(7)孙庄学校仍按原范围招生。

(8)各教育管理区根据学校布局和生源情况,合理划定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各教育管理区初中招生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

2、小学毕业年级实行毕业会考。会考时间定于6月16日,会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5科,总分400分(科学、品德与社会一张试卷,各占50分)。其他科目(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由学校自主组织考试,采用等级制评价。

3、坚持三对口原则。即“小学对口、户口对口、房产证对口”。学生须有对口学校正式学籍、招生范围内户口及房产证(户口必须和法定监护人在一起,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底以前)。

4、录取时间:6月25日--7月2日。各小学根据录取条件对学生进行分类,并将学生档案送至对口初中。各初中对所送档案进行审查录取,将录取的学生学籍档案留下,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户口档案由原小学退还学生。区教育局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把关。

5、有关要求:

(1)严格把关。小学毕业生档案包括户口、房证、学籍及学生成长过程的相关记录,要健全档案,杜绝弄虚作假。

(2)严禁初中学校以组织考试或变相组织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也不得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本区域内小学毕业生。

(3)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对于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档案退回原校,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有关政策规定

1、要做好“进城务工子女”的入学问题。对夫妻双方进城务工、有稳定住所、暂住证件、用工合同及原籍户口的人员的适龄子女,在入学、收费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2、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竞赛班等;招收的新生应采用电脑随机混编、班主任随机抽班等方式进行编班,不得按学生成绩分班和排座位。

3、严肃招生纪律。学校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时间。不允许组织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不得在招生之前,以任何形式提前录取、下发预录通知书或给予口头承诺(如减免学杂费、照顾分班等);不得以金钱、实物或其它形式收买或变相收买学生。

4、做好小学毕业与初中招生的衔接工作,防止小学毕业生流失或辍学。各小学要对小学毕业生建立去向登记。各初中要做好初一新生的来源统计。

5、招生信息要真实、准确。招生告示须经教育局审核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或贬损其他学校。

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中小学招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要顾全大局、强化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2、加强宣传。要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及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召开家长会、安排专人接受咨询等形式认真搞好服务,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进行。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健全和规范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入学制度和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在义务教育阶段,为升六年级的学生可持续优质发展提供择校机会,满足部分学生择校(明珠中学)的需求。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一律实施网上报名。

二、招生办法

根据《黄浦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规定,本校六年级新生招收办法为:

1、择校学生于5月1日至10日在明珠网站《招聘招生》栏目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择校报名学生来校面谈时,家长偕学生本人带户口簿原件和四年级第二学期,五年级第一学期《学生成长记录册》以及五年级第二学期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各壹本。

3、对报名学生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审阅。并于5月14、15日来校面谈,择优录取。

4、拒收奥数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不进行学科考试。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学校的实际状况,20**年六年级拟招收四个班级160人。招生范围为:本区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和今年4月30日之前户籍在本区就读在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已在就读小学填写过回户籍地就读登记表)。

四、招生步骤

1、五月上旬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

2、5月1日—10日择校学生在明珠中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

3、 面谈时,报名学生提供小学五年级第二学期的作文本、数学、英语练习本供老师参阅。

4、组织招生人员审阅报名学生提供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

5、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择优录取名单,于5月29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6、新生录取名单上报黄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和黄浦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并于七月初向有关单位领取新生材料。

五、加强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工作计划,确立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6

201x年在学校党支部、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在学校各科室的通力协作和帮助下,我们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思想自觉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能;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全体科室人员团结协作共同努力,较好完成了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今年招生人数1080人;完成了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下达给我校的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任务450人,(大石山区250人,非大石山区200人);顶岗实习安置率100%,毕业生就业率达98%。现将一年的科室工作总结如下:

一、较好完成201x年招生工作任务

生源是办学的基本条件,招生是硬指标,它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由于种种原因,招生出现了诸多的不利因素,招生市场竞争激烈,生源之争已达到了白热化程度,招生形势非常严峻。为了搞好招生工作,完成招生任务,我们继续发扬“四千”精神,不畏艰难,克服了重重困难,想尽办法招生。从招生方案的修订、招生简章的精心制作,招生对策、招生的宣传发动,组织生源、新生入学到录取审批等都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继续成立招生工作组,分工落实,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今年的招生方案,抽调部分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社会关系多、有招生能力的教职工组成招生工作组,任务到人,分片负责,大家团结协作,齐心协力,为完成招生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2、广泛宣传,扩大知名度:我们精心制作了XX年的招生简章,在全区14个市教育局出版的招生指南上刊登;在广西日报上刊登学校的招生信息;今年我们共印制发放招生简章、宣传资料近10万份;制作招生宣传展版3个;我们还利用社会招生人士、学校网站、电话、短信、电视广告、通过邮政邮寄学校招生简章资料等方式和手段宣传学校,进行了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有利地促进了招生工作;使考生及家长能够多方面、全方位对学校有更全面的了解。这些措施对于宣传学校,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吸引和扩大生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与时俱进,大胆创新。,今年招生我校没有制定出台招生优惠政策,加之校园面积小、硬件设施不足,与校园面积大、硬件设施好、有各种吸引人的招生优惠条件办法的中职学校对比,我们的竞争处于劣势。为此我们扬长避短大胆创新:(1)用对南宁附近中学报读我校的学生,安排他们在暑假期间进企业打工,挣第一学期的学习费用的办法;(2)对校企合作订单培养,企业资助学费的宣传;(3)扶贫资助政策宣传;(4)采用就业典型事例促招生的宣传方式,使招生宣传更具特色,更具感染力和说服力。我们把近几年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按姓名、生源地、毕业中学、就读专业、毕业时间、就业单位,工资收入等内容制成表格资料,分发到初三班主任、学生、家长手上进行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吸引了不少学生报读。其中良庆镇中、刘圩中学、金陵中学、隆安一中等各有20-50人报读我校,一所中学里有十或十几个学生报读我校的就更多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发扬“四千精神”深入乡镇农村,积极组织生源。积极与各级教育局招生办联系,营造和谐的招生环境,坚持深入各地,加强对中学的直接宣传,与初三班主任座谈、到班上向学生宣讲,利用家长会进行宣传,组织学生来校参观等。招生组成员不畏酷暑、日晒雨淋,经常早出晚归,牺牲许多休息时间,接待各中学老师组织学生来校参观考察48批次共569人。深入中学及乡村共350多个(不完全统计)。

5、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一个对外联系和接待的窗口,服务质量的好坏会影响学校的声誉,影响到学校招生工作的成败。我们要求全体招生工作人员统一认识,加强服务意识的教育,在解惑答疑咨询方面做到热情、耐心,有问必答,有信必回。待人接物方面做到热心、细致、周到、快捷,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20xx年共计接待2800多名学生及家长。

学校招生办年度工作总结(二)

根据教育局xxxx年招生工作意见的要求及xxxx乡招生工作方案,xxxx乡招生工作已圆满结束,今年全乡适龄幼儿925人,招生后在园幼儿888,入园率达95%;小学共招收新生337人;初中共招生371人……

根据教育局xxxx年招生工作意见的要求及xxxx乡招生工作方案,xxxx乡招生工作已圆满结束,今年全乡适龄幼儿925人,招生后在园幼儿888,入园率达95%;小学共招收新生337人;初中共招生371人。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接区招生工作意见后,乡教育工作指导中心根据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在充分灵会招生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我乡实际制定了全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招生方案,成立了以教委主任杨坤龙同志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招生学校也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组织,明确了各自职责和任务,为今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明确要求。根据区招生意见的要求,把今年各学段的招生具体要求和相关政策安排到各学校进行宣传,在全社会高度重视教育的新形势下,教育工作指导中心对各学校校长进行专门的政策培训,并要求各校开会教师会宣传招生政策,特别是初中,分别召开了学生会和毕业生家长会,把招生政策宣传到位。各小学也分别按要求积极与各服务村联系,把政策宣传到各村,让政策深入群众,为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舆论基础。

三、严格程序,认真工作。各小学幼儿园根据要求先摸清适龄人口底子,分别发放了入学通知书,在8月31日进行报到注册,同时对未报到的家长进行了走访。初中根据小学毕业生情况发放了入学通知书,并对外出借读学生进行排查,在本地的都已入初中学习;同时初中毕业生升学工作根据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圆满完成了报名考试的入学。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7

第二条:学校自行组织引进的社会实体,以有偿方式直接参与学校后勤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采购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后勤管理处是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活动的执行部门。在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领导下,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与要求,组织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机构;

(三)负责制定集中采购活动操作规程及实施细则,制定和编写《招标文件》和评标原则及办法;

(四)负责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和资格及相关文件资料;

(五)负责组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活动及合同的起草及签约工作;

(六)负责组织和办理公开和邀请方式招标以外的其它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五条: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财政部和学校认定的其它采购方式。

第六条:学校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的采购管理权限,按照《××××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执行。

(一)计划采购金额120万元(含120万元)以上的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方案上报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计划采购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120万元的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方案上报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审批后实施,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三)计划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或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方案上报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审批后实施,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对需要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由后勤管理处提出具体意见,报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计划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下的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由后勤管理处上报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审批后,按学校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采购程序与要求确定供应商。具体实施标准和要求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制定,报学校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下列事项须经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有关程序报科工委审批:

1、因特殊情况,对应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后勤服务项目;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七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八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九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进入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活动,其相关招标、评标、定标工作应当接受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邀请投标单位。 邀请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中投标单位少于三家,可采用非招标方式确定投标单位。计划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上报经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计划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下,上报经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批准。

第十二条:评标、定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择优选择中标单位。招标、评标、定标专家应在学校有关部门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监察处为学校评标、定标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学校后勤保障服务采购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对预中标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如排序第一的预中标单位不符合签订合同的要求,则应按排序顺延审查下一个预中标单位,直至定标为止。

第十四条:对于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其它采购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的采购活动,全部实行合同管理。

(一)中标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与学校签订相应的经济合同。

(二)签订的经济合同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第十五条:采购招标相关工作人员,与引进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进行回避。

第十六条: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采购工作监督小组负有对社会后勤服务项目采购活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的管理责任。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8

【2017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计划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和积极导向作用,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注重内涵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高校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全面加强高考工作组织领导。

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作为考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各地要成立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严厉整肃考风考纪。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把好考场入口关,采取多种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替考。要健全诚信制度,大力宣传《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中有关涉考条款,并在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增加相应条款内容,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二、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促进区域入学机会公平。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有关部署,在国家下达的年度本科、预科招生规模和经教育部备案的高职招生规模内,统筹好招生计划的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合理编制跨省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进一步增加支援中西部地区和录取率相对较低省份的招生名额。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积极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逐步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国家、地方、高校三个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的渠道。各地要结合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实施区域划定、考生资格认定等相关政策措施,会同公安等部门,优化资格审核程序,为考生提供更加简便、有效的报考服务。有关高校要充分考虑农村学生特点及相关地区基础教育实际,简化招录程序,探索适合农村学生的招生办法,努力完成招生任务。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另文部署。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高考报名条件和办法,确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参加高考。部分特大型城市要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措施办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行为,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有序。

三、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上海市、浙江省要细化完善录取方案,强化录取平台的测试和模拟演练。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分层分类开展系统培训,覆盖所有在本地招生高校、区县教育部门、中学校长和高三年级教师。要精心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投档录取等各个环节,逐项研判和排除风险隐患,确保改革措施平稳落地。其他省份要指导所属高校积极配合做好在上海市、浙江省的招生计划安排、招录政策衔接等工作。部属高校要带头配合、支持做好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对于自主招生等招生类型,上海市、浙江省要依据往年录取情况合理确定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有关高校要将录取优惠方案调整为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增加一定分值,达到要求的考生予以录取。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要积极借鉴试点经验,结合本地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制订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报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推进分类招考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各地要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进一步完善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办法,积极探索在高职分类招考中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规范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高职贯通招生。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比例,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改进投档录取方式。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有关省份要科学、合理地安排考生志愿(包括征集志愿)填报方式、时间、办法及录取工作流程。加强政策宣传,指导考生合理填报高考志愿,努力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合并本科批次的有关省份,要根据本地实际,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四、进一步强化招生工作规范管理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

各省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报名资格、加分资格、农村专项资格等审核,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健全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各个环节监督管理。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中央部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要求须及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不得超越职权制定招生办法或照顾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扩大高校招生规模或调整高校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调整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项目范围;不得划转计划委托任何军队院校招生。省级招办不得违反投档工作程序或在政策之外降低标准向有关高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得将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考生档案投放给高校或为高校办理录取手续;不得擅自改变高校招生计划类型;不得为无计划高校或擅自为高校突破招生计划办理录取手续;不得对已录取考生违规变更录取学校和专业;除国家特殊需要外不得在招生结束后违规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补录。各高校不得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或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招生计划;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标准录取考生、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变更经公示的考生入选专业、录取优惠分值或录取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不得在新生入学后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或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违规录取考生;不得在单独考试、综合评价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组织不符合本地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生源。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高校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或将审核、考试、选拔等工作下放至学校内设学院(系、部等部门)独立负责;不得未经考核发放专业合格证或圈定合格名单;高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高校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高考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依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切实保障高校考试招生信息安全加强信息安全防护。

各地必须高度重视高考信息安全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高考和招生录取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加强对重要设备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测和监控,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加强信息安全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置信息安全事件。切实做好考试数据备份,提高系统和数据恢复能力。严防信息数据泄露。要切实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密码保管、发放和志愿确认等环节管理,防止考生志愿填报账号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要通过严格工作权限、定期校验等措施,严防数据信息泄露。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以谋取非法利益。

六、做好招生宣传服务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主动加强正面宣传,

把握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志愿填报、查询等服务工作。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招生录取期间,各地和高校要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访,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问题。各地要按照有关要求,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温馨考试环境。请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高校。

【2017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计划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贯彻落实市教体局(XX)1号文件精神,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打造高效课堂,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科学意识、形象意识、和谐意识,实现我校在XX年质量提升、形象提升、口碑提升、品味提升的目标。做好重点工作,即:实验楼建设工程、标准化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高效课堂达标、提高教师学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办学效益得以彰显。

二、重点工作

(一)、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资助。

(二)、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学前一年、三年受教育率分别达到98%、75%;小学、初中入学率达100%,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0%;小学无辍学,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5%以内; 职专10人招生任务,高中阶段升学率学率达85%以上。

(三)、投入35万元,新建27间三层实验楼一座;配套完成标准化理、化、生实验室各一个,教职工活动室一个。

(四)、完成初中、中心小学学校图书仪器达标建设,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接受上级验收。

(五)、深化惜时增效、轻负高效改革,深入开展打造高效课堂活动,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组织参加首届高效课堂达标活动,通过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六)、规范办学行为,开齐开足课程,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坚决执行教体局要求的小学、初中分别控制在 45人、50人以下。

(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教师学历提高培训,组织教师通过成人高招、电大、自考等形式提高学历,实现中学教师本科(含在读)达75%以上,小学教师本科50%以上,专科100%。

(八)、积极发挥乡成人学校作用,完成各类实用技术培训5200人次,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9.8%以上,脱盲人员巩固率达100%。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优化办学条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1、认真执行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管好用好教育奖励及救助基金,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到助资助。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力度,坚持政务公开,坚持勤俭办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2、加强教育实验楼建设,坚持科学规划、严格监督、确保6月份交工使用。投资15万元建成标准化理化生实验室各一个,解决中小学生实验教学问题,保证实验开出率达到95%以上。

(二)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学校形象,扩大办学效益。

1、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是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要认真落实《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坚持按教育规律办学。班额分别控制在 45人以下,整体实现班额标准化。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每周五天教学工作日制度,严格执行学生作息限时、作业定量有关规定,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纠正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继续深化学校管理上台阶活动,提升学校形象,辐射周边乡镇,扩大办学效益。开展人民满意学校创建活动,提升品位、扩大影响。

2、坚持育人为本,确立现代教育理念,立足于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以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公民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重点,创新载体,拓宽渠道,增强实效,全面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养。坚持知识教育和能力培养并重,提高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

开齐开足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三年级以上开齐信息技术教育课程,提高学生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按照课程标准开足体育课程,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加强学校饮食服务管理工作,变换饮食品种,科学合理搭配,保证学生健康成长。严格落实学校卫生防疫制度,做好预防,晨午检,随访,登记工作,做好甲型h1ni流感等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

(三)、以打造高效课堂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

2、增强质量意识,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面向全体学生,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全体学生共同进步。抓好各年级常规教学教学管理,优化教学资源,充分挖掘潜能生的潜力,以常规管理促课改深入推进。以打造高效课堂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水平。

3、组织好说、听、评课和写教学反思等常规教科研活动,认真搞好周六教研活动,为教师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研讨教育教学方法的平台,帮助青年教师的成长,形成以老带青,老中青相结合,共同进步的局面。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定时检查各教师的听课记录,教案、业务政治笔记等教学常规的完成情况。组织教师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方面的书籍、观看相关的教学录像,促进教师教学理念的更新,逐步形成个人教学特色。

(四)、以育人为本,加强学校德育工作

将更牢固地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首、注重实效的教育观念,采取各种灵活多样、具有成效的方式和手段,对学生进行细致的思想教育。

1、充分发挥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少先队、团委会、班主任、品德课教师和各科任教师的作用,明确德育工作职责,协调、有效地开展德育工作。充分利用节庆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内容的思想教育工作。

2、规范和落实升国旗制度,坚持每周一升国旗后,安排学校领导有计划、有内容地在国旗下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思想教育讲话。

3、组织教师认真上好思想品德课,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大力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把思想品德行为体现在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培养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的精神。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教师学历提高培训。

1、全面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要按照充满爱心、忠诚事业,努力钻研、学为人师,以身作则、行为世范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品格优秀、业务能力精良、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队伍。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关心教师,努力改善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2、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教师学历提高培训。对于教师有关学历提高学习的请假,学校一律绿灯放行,并将学历纳入教师业务档案,将学历作为晋升职称的一项加分内容。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进修,年末达到中学教师本科(含在读)达75%以上,小学教师本科50%以上,专科100%的目标。

3、继续加强管理队伍建设。落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代课、听课制度,切实提高领导教学的能力,致力成为学科教学的能手、教学管理的内行、课改研究的专家。实施中层领导竞聘上岗制度,事项动态管理。贯彻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继续开展班主任比武活动,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

(六)、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创办平安和谐教育

坚持学校工作安全第一,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努力创办平安教育、和谐教育。一是强化安全领导责任。坚持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条块分明、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覆盖全面的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机制。二是坚持安全工作教育为先。切实做到安全教育经常化、系统化,组织开展安全演练活动,使学生掌握安全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和技能。三是加强安全常规管理工作。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坚持安全工作定期排查制度、学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坚持长期教育,防患末然、积极预防,科学预防原则,做好以下工作

1、对学校电路坚持经常性的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2、请专业人员对学校建筑物安装避雷装置,并请专业部门验收。

3、学校安排教师值班并联系交警部门,规范学生乘坐农用车问题。

4、加强学校门卫工作。继续做好领导班子大门口值班和夜间巡逻工作。

5、认真落实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确保参保率达99%以上。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到令行禁止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9

一、招生工作的基本思路

*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巩固“阳光工程”成果,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改革,严格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维护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考试的安全、保密和良好秩序,努力办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考。

二、高考原则

*年,我区高考总的原则是:与*年高考方案保持一致,做到9个不变,即“3+小综合”科目设置不变、采用教育部统一命制试题不变、原始分数录取不变、本专科统考合一不变、英语听力考试不变、所有考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不变、公布成绩后填报志愿不变、复征志愿不变、网上远程录取不变。主要内容如下:

(一)考试科目设置。

采用“3+小综合”科目设置。“3”是指语文、数学(分文科、理科)、外语3门科目,是每个考生的必考科目;“小综合”是指“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是指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综合;“理科综合”是指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综合。外语科考试包含听力部分考试。文史类、艺术(文)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

各考试科目均采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语文、数学(文、理)、外语3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2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300分。

(二)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及复征志愿安排。

1.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其中,高职高专普通批和高职高专预科批填报志愿时间为本科录取结束之后进行。

2.填报志愿全部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

3.各录取批次根据计划完成情况继续安排复征志愿。

(三)使用原始分数录取。

(四)坚持本、专科考试改革方向。

本、专科统考合一,使用同一分数录取。同时,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分,采取文、理同一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高考的组织工作

(一)加强部门协调,营造良好环境。

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程度高。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搞好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加强与公安、武警、卫生、交通、通信、供电、机要保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确保高考的顺利进行,维护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政策性强,任务繁重。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充实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不断改善办公设施和工作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高等学校的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地区、本校的招生考试工作负总责,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妥善处理。

(三)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

各有关高等学校、中学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好有关高考考点、评卷点;做好监考员、巡视员、评卷老师等涉考人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对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重大失误的,要追究责任。

(四)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安全保密。

*年,在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安全保密方面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坚持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谁主管,谁负责”的分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2.进一步加强各级保密室的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根据保密室建设的需要,继续加大投入,充分发挥现代化技术手段在高考安全保密工作中的作用。

3.树立安全保密观念,强化对薄弱环节的管理,增强防范意识。

4.进一步强化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试卷印制、分发、运输、保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考试泄密事件。

5.严禁各种考试违规行为,努力降低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规违纪率。特别要防范和打击雇人替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以及组织群体舞弊等严重考试违纪行为。

6.建立应急机制,制订应急预案,切实执行考试期间的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7.切实加强高考评卷工作的管理,严格评卷过程的管理程序,确保评卷的时效和质量。

(五)加强诚信教育,做好诚信记录。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诚信考试教育贯穿于整个高中阶段。要通过各种形式对考生进行考试规则和警示教育,使诚信考试深入到每个考生心中,落实在考生考试的具体行动上。要通过行之有效的诚信考试教育,使诚信考试变成考生的自觉行为。

2.符合条件的所有考生应在考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3.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要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如实准确地记录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情况(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诚信记录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之一提供给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审阅。

四、招生工作中的民族政策和其他照顾政策

(一)自治区所属院校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所占的比例力争达到少数民族人口占我区人口的比例,其中自治区所属民族院校各民族的录取比例,少数民族考生一般应占65%~70%。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按下列相应条款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1.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评选获得自治区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本条款1、3、4、5项各奖项名称及获奖学生名单,教育部均以*年(其中2006年和*年已分别在当年公示)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形式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能否获得加分或具有保送生资格,以教育部公示的获奖项目名称和获奖学生名单为准。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7.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

8.自治区级青少年科技大赛一等奖(含2006年、*年、*年。其中2006年和*年已分别在当年进行了公示)。

(三)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按以下相应条款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地域降分照顾确认以考生现在户口所在地为准),且不得超过20分。

1.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外),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分降20分;

****等12个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的**3个县以及防城港市的防城区、**市2个区、市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20分;

**市辖区(右江区)、**市市辖区(金城江区)、***等33个山区和边境县(市、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10分;

除上述50个县(市、区)外,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降7分。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降5分。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的考生,总分降20分。

3.烈士子女考生总分降20分。

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总分降10分。

5.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考生,总分降20分。

(五)对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和防城港市的防城区等8个边境县(市、区)以及享受边境县待遇的德保县、扶绥县、崇左市江州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天等县等5个县(市、区)的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倾斜政策,在上述已降分的基础上,再降10分。但按教育部规定,考生享受照顾的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六)同时符合本条第(二)、(三)、(四)款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同时符合本条第(二)、(三)、(四)、(五)款有关情形的考生,享受照顾的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七)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所有获得加分考生的名单必须公示。

(九)*年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继续向以下5个方面实行政策性倾斜:向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急需人才的地方和行业倾斜;向人才紧缺的老、少、边、山、穷县(市)倾斜;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乡镇企业倾斜;向高职高专生空白乡(镇)倾斜;向有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倾斜。

五、新生录取工作

(一)计划管理:坚持按计划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计划管理的规定。

(二)组织形式: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实施。具体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

(三)操作方式: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四)录取原则:新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

(五)工作要求:新生录取工作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同时,各高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并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的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六)投档原则:分批次、分院校、分科类的考生志愿为投档依据,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七)录取程序: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等学校,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等学校,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等学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等学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八)复征志愿:对已公布的招生计划,高等学校不得随意撤减。对因生源不足无法正常完成计划的院校,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向未被录取的同批次上线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九)退档规定:根据教育部规定,每一名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对本人填有志愿或经高等学校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一旦退档,当年不得再次录取。被10所香港高校录取,并经确认的考生,其退档规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考生档案:我区高考考生档案分两部分,一部分为电子档案,用于高考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5部分。考生电子档案是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结果的集中反映,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信息确认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信息确认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由招生部门建立,并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供给录取学校。另一部分为纸介质档案,为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考生纸介质档案由考生所在的学校或单位建立。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不再向录取学校提供与电子档案相一致的纸介质档案。

高等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并办完相应录取手续以后,参加录取的高等学校,通过网络下载打印获取所录取新生的电子档案。在我区录取的大学新生的高中阶段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一律由其毕业中学或其档案管理单位负责提供,考生凭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提取,档案提供单位负责用专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后交由考生本人亲自带到高校。

(十一)少数民族预科班。

1.招收对象:区外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区属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1)应届高中毕业生;(2)农业户口;(3)5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的少数民族。

2.录取规则: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投档、录取规则与普通专业相同。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可在同批分数线下80分内按投档规则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3.培养形式:被高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入学后,在指定的学校补习一年高中文化,预科学习期满后,政治表现好,经考核具备上大学本科或专科学习条件者,即可升入本校本科或专科有关专业学习,不需要再次参加高考。被区属高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入学后,集中到*民族大学补习一年高中文化,预科学习期满后,政治表现好,考试合格后直升录取学校学习。

(十二)定向生招生。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公平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切实融入到高校招生日常管理和运作之中;要认真执行“六公开”、“六不准”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完善“阳光工程”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明确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信息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对高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结果、学费标准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示。招生工作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大问题实行集体议事制度。招生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督部门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

七、招生考试经费

各市、县的招生考试经费,由地方教育事业费中列支;高等学校招生经费,由本校事业费列支。

根据原国家教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收费制度的通知》(教财〔**42号)和自治区物价局核发的*招生考试院《收费许可证》(证号:***)的有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每录取1名普通本科、专科新生,要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缴纳计算机阅档费32元;每录取1名高职和职(农)中师资班新生或区外院校定向生,要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缴纳招生录取费60元。

八、依法治考,依法治招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3号)的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在招生工作中严禁任何高等学校招收“计划外学生”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增加计划”、“赞助”、“定向”等名义向考生乱收费,以及参与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非法招生活动,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10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颁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具体内容见下文。

广东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中的主要任务

改革目标: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

任务一:促进升学考试和入学机会公平

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

积极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

任务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实施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深化统一高考制度改革

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

任务三: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机制

完善普通高校录取机制

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

完善和规范普通本科院校自主招生

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任务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加强制度保障

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任务五:积极有序推进改革

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改革完善考生志愿填报方式

改革完善高校招生录取管理

改革完善基于高考成绩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制度

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贯通培养的选拔机制

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改革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制度

积极推进考试招生综合改革

广东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中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时间表和路线图

2019年

制定文件

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草拟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充分酝酿、反复论证,形成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报教育部备案

启动单项改革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扩大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比例

适当调整考生志愿填报方式

深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2019年

出台文件

出台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制定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

制定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制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各地市制定出台中考加分项目的实施方案

各地市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各地市出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办法

完善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

积极推进单项改革

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办法

继续完善考生志愿填报方式 增加平行志愿院校数

调整和优化招生录取批次 二本A、B合并为第二批本科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

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

深化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2019年

分类考试招生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增加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高中阶段毕业生自愿选择报考,并以此成绩作为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的成绩

2019年

出台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出台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

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新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021年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2021年高考开始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1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多元招聘”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好我开发区企业招工服务工作。

二、组织机构

开发区成立企业招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开发区企业招工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经济开发办,负责企业招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以及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部门各挂钩干部负责本部门及各挂钩企业的招工具体工作。

三、招工计划

(一)调查研究:组织各挂钩干部深入企业调查摸底,具体掌握企业的实际用工需求及困难;深入分析企业用工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产业待转型,须逐步改进劳动密集型产业;80、90后的员工观念与企业文化有一定距离;有的企业的员工待遇有待提高;开发区用工环境需进一步完善;招工服务市场需整顿。针对企业需求及用工存在问题,制定方案。

(二)总体安排: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招工人数超400人。

(三)招工活动安排:

1、座谈会。2014年1月15日前召开企业业主座谈会;

2、网络招工。适时通过高新区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开发区内企业招工信息并开展招聘活动;大力推行企业实施远程网络见工方案。

3、异地招工。积极参与区劳动部门牵头组织的赴外省市参加劳务招聘洽谈会;2014年6月份前组织企业有针对性地到周边县区及外省进行招聘。

4、以工引工。组织学习借鉴行之有效的如以工招工等招工方式,并向企业大力推行。

5、点对点对接。依托区劳动部门开发的劳务协作基地,积极组织佩吉、启明等用工需求较大企业外派驻点招工;加强与自行开辟的四川棱县等劳务合作基地的合作开展。

6、校企合作。在与华侨职校原有的合作基础上,加大供需见面会的组织;继续探索与外地职校合作力度;探索开展“定制”学员方案;加大“半工半读”教育模式的推行。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以开发区主任为组长,其他两委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招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干部。三是经济办负责做好招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工作及数据的统计和汇总。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一是有计划有组织地让更多的人了解开发区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用工需求;二是利用招工信息栏等企业用工和人才、技术、投资、项目成果信息,大力宣传开发区用工就业的优惠政策,同时引导鼓励就近就地就业。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12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通信类专业;招生与招工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切实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有关要求,教育部制定下发了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要求,试点单位要在探索校企协同育人机制、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和标准、建设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队伍、建立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等几个方面进行。

其中,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是建立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的关键内容。

1现代学徒制下的招生与招工运行现状

现代学徒制是以校企合作为基础,通过学校、企业的深度合作与教师、师傅的联合传授,注重人的个别差异,对学生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学徒制在东西方国家都有悠久的发展历史,为推进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很多国家高度重视学徒制培训在增加就业机会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在借鉴传统学徒制优点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现代学徒制,使之成为世界各国人才培养的重要形式之一。

德国把现代学徒制叫做“双元制”,执行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方案的其典型做法是:企业学徒岗位,面试录取,并在行业协会进行学徒注册。同时,学徒在相应的职业学校注册学籍,瑞士现代学徒制称为“三元制”在招生与招生上,瑞士的职业教育统归联邦政府管理,英国学徒制体系由三个级别组成:中级学徒制(国家职业资格2级)、高级学徒制(国家职业资格3级)和高等学徒制(国家职业资格4级及以上)。在招生与招工的一体化运行上,由培训机构向企业派出代表,帮助企业确定适合该企业开展的学徒制项目。学徒通常需经过面试确定录用,并签订培训合同。澳大利亚的现代学徒制在招生与招工方案中,集团培训公司是澳大利亚学徒制中富有特色的第三方机构。他们直接招聘学徒,然后把学徒派遣到小微企业工作,同时也把脱岗培训外包给TAFE学院。

在我国,广东、浙江、江苏等地一些高职院校已经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并已经初显多种类型,招生与招工上,有面向学校生源的,有面向企业生源的,有基于校企合作的,也有基于职教集团的。如山东省总结推广了平度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主要特色的双元制办学模式,并在全省25个县(市)建立了半工半读的学徒制试点;山东省胶南市在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办学模式实施过程中,深入推行“八定”,即:定计划、定内容、定人数、定时间、定岗位、定师傅、定质量、定目标;天津市形成了产教结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天津模式。我国在还在现代学徒制推进的过程中,没有完整成形的运行方式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2高职院校通信类专业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方案运行的困难

随着产业经济结构由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变,ICT类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活跃力量,通信类技术已由“高大上”走向“管道”成为基础,通信类人才需求量大增。现阶段,通信的相关前沿技术主要由企业掌握,所以对于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职院校,必须进行校企合作,只有“高起点”,才能“快发展”必须背靠大企业,主要技术标准的制订方,才能有快发展,才能培养出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通信类人才。

ICT类专业,技术更新快,从BB机到现在的4G技术,发展可谓日新月异。同时在通信的全产业链的用人需求上又有别于制造业,其属于劳动分散型产业,人才需求相对分散。所以,在招生与招工的一体化运行上,不能招抄招搬,要根据行业企业需求进行方案制订。

在院校,高职通信类专业的就业岗位群主要集中在相关通信类技术的中小型企业中,而对于这类通信企业而言,在高速发展与变化的技术更新中,面临着激励的竞争,他们很难确定三年以后的人才需求,更难指定去招收一个三年以后需要的人员。对于相对稳定的大型企业,对于高职院校人才类型的需求更是有限。

对于高职院校的通信类专业,若脱离行业企业,只进行通识类教育,就会对就业出口造成不良的影响,失去准确的人才培养定位,最终将会被市场所淘汰。因而,完善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推进校企共同研制、实施招生招工方案,对于高职院校通信类专业践行现代学徒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3我校通信类专业基于现代学徒制下的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方案

“现代学徒制”蕴含着丰富的职业教育思想,也具有深刻的教育价值。现代学徒制是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学生(学徒)的培养为核心,以课程为纽带,以学校、企业的深度参与和教师、师傅的深入指导为支撑的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其既不同于传统的学徒制,也不同于单纯的学校教育,它的实施改变了以往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知识与能力相割裂、教学场所与实际情境相分离的局面,是传统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一场重大革新。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通信类专业,基于现代学徒制下的招生与招工一体化运行方案,主要借鉴英国与澳大利亚的现代学徒制模式,根据行业企业特点,结合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定位而制订。面向岗位群,企业群,主要采用第三方培训集团的形式进行。

第三方机构主要在技术上与就业岗位群上,依托于行业内的大型技术前沿企业,如中兴、华为等。学生入学即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由第三方机构将学生推荐到相关的所依托企业的就业池中,由学生与企业进行双向选择,最终确定学生的就业岗位。

2010年,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通信相关专业与圣斯特教育集团合作,定向培养3G方向人才。实现了校企双方优势互补,毕业生供不应求。圣斯特教育集团主要的技术与就业池依托于摩托罗拉集团。2011年,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与中兴新思教育集团进行签订协议,成立了“移动通信技术(中兴)”班,在网络建设与优化方向定向培养专业人才。中兴新思教育集团主要的技术支撑及就业群面向中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依托中兴企业在行业、企业内的优势,专业招生人数不断攀升,同时,专业毕业生对口就业率达100%。学生对于就业企业满意度较高,同时,企业对于联合培养出来的“现代学徒”也给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专业发展紧跟行业的发展,2013年,凭借着在TDSCMA技术上的独有优势,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最终确定于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正式合作,签订校企合作联合人才培养协议,面向大唐移动物联网方向及就业企业群联合培养人才。

通过几年的方案运行,初步实现了通信类专业的招生与招工一体化。为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实施提供了基础保障,也为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通信类应用型人才提供了高水准平台。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