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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贡献奖事迹材料

时间:2022-03-19 18:07:05

突出贡献奖事迹材料

突出贡献奖事迹材料范文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重人才、学先进、知荣辱、树新风的良好氛围,更广泛更充分地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少年奋发成才,开拓创新,建功立业,充分发挥投身富民强省、建设两型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直团工委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和“省直优秀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开展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和“省直优秀青年”评选活动,旨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发青年人力资源,宣传和表彰在文明建设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树立楷模,激励广大省直青年发奋学习、奋发成才、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为建设和谐**而努力奋斗。

二、评选资格

1.年龄18-4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前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省直各机关、各单位、各系统、各行业工作的青年(含在省直各单位下属机构工作的青年及外来务工青年)。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自觉奉献,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得到社会公认者。

三、评选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议审定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直青联秘书处),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推报人选(2月28日—6月20日)

推荐工作主要由省直各厅局、中央驻长各单位、省直各高校、武警**消防总队团组织负责。各团组织要从本单位、本系统的实际出发,开展杰出青年的评选推荐工作,由党委组织部门初审后,向组委会推荐2名候选人,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荐材料,按时上报。各省直青联委员也可向组委会联名推荐,个人也可自荐,所荐人选须有自然情况和突出业绩的证明。首届省直青年“学习奖”、“创新奖”、“奉献奖”获得者自动进入候选人名单,无需再次申报材料。

(二)确定候选人建议人选(6月21日—7月15日)

评选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荐人选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或不符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材料,组织进行评委会审议投票,并考虑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初审确定**名省直十大杰出青年的正式候选人、若干省直优秀青年候选人。在**机关党建网站上将正式候选人向社会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并进行组织考察,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结果提交组委会确定。

(三)考察、投票及评选(7月16日—8月**日)

组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成立候选人考察小组,对省直十大杰出青年的正式候选人进行考察。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正式提名候选人进行审议、投票选举。组委会根据考察和投票结果,确立考察情况和得票数综合排名列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组委会将评选出“省直优秀青年”若干名。

(四)宣传表彰(9月—10月)

公布第四届“省直十大杰出青年”和“省直优秀青年”的评选结果,并于适当时候举行颁奖仪式进行表彰,联合省内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评选要求

1.省直各级团组织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积极参与。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要坚持择优原则。推荐的候选人,应是本单位和本系统成绩最优异、贡献最突出、青年中最具影响的青年代表人物和杰出青年。

3.各单位团组织对推荐人选要充分酝酿,并注意到各方面的代表性,推荐单位要对推报的人选进行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

突出贡献奖事迹材料范文2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奖励适用于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第三条奖励必须实事求是,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集体奖励:

1、组织健全,制度完善;

2、调解纠纷和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成绩显著,续三年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自杀事件和群众性械斗;

3、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民间纠纷效果显著;

4、积极向村(居)民委员会报告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为减少纠纷发生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作出突出成绩。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调解员,给予奖励:

1、长期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维护社会安定、增进人民团结作出突出贡献者;

2、在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中,积极疏导,力排隐患,临危不惧,挺身而出,舍己救人,对制止恶性案件发生或减轻危害后果作出突出贡献者;

3、在纠纷当事人准备或正在实施自杀行为的紧急时刻,及时疏导调解,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当事人死亡的;

4、刻苦钻研人民调解业务,认真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勇于改革开拓,对发展人民调解工作理论,丰富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作出突出贡献者;

5、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忠实于人民利益,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事迹突出者;

6、及时提供民间纠纷激化信息,为防止或减轻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重大刑事案件、群众性械斗事件发生,作出较大贡献者;

7、在维护社会安定、增进人民团结等其它方面作出重大贡献者。

第五条奖励分为: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人民调解员。

事迹特别突出、贡献特别大的集体或个人,给予命名表彰。

第六条对受集体奖励者发给奖状或锦旗;对受个人奖励者发给奖状、证书和奖金。

第七条奖励的审批权限

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以及集体和个人的命名表彰,由司法部批准。

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批准。

地(市)、县级司法局(处)表彰的统称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先进人民调解员,分别由地(市)、县级司法局(处)批准。

第八条凡报上一级机关批准奖励的集体或个人,呈报机关应当报送拟表彰奖励的请示报告、事迹材料和奖励审批表。

第九条奖励工作具体事项,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工作部门商政工(人事)部门办理。

第十条表彰奖励集体和个人,地(市)、县级司法局(处)每一年或两年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每两年一次,司法部每四年一次。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可随时表彰奖励。

对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牺牲的调解人员,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应追授奖励。

第十一条凡发现受奖者事迹失实、隐瞒严重错误骗取荣誉的,或授予称号后犯严重错误,丧失模范作用的,由批准机关撤销其称号,并收回奖状、证书或锦旗。

第十二条奖励经费按司法部、财政部(85)司发计财字384号《关于修订司法业务费开支范围的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由批准奖励机关编造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列入调解费开支。

第十三条按本办法受过奖励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仍可受各级人民政府依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给予的表彰和奖励。

突出贡献奖事迹材料范文3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1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7号)及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10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锡委办发[*]119号)精神,总结交流我市近几年高技能人才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研究部署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经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高技能人才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拟于今年六月中旬召开全市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交流近几年来全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时期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2、表彰奖励第二轮省市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和无锡市技术能手;

3、表彰奖励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4、表彰奖励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单位。

二、总结上报经验材料

要求各地区、行业企业、院校、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不同的角度,认真总结近几年来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经验和做法,并上报经验材料。经验材料要以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为主线,以大力实施“三年三千六新技师培养计划”为目标,以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培养体系、健全考核评价和使用机制为落脚点,以大胆创新、狠抓落实,取得工作突破和实效为标准,注意总结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培养业绩,内容实在,文字精练,做法可行。经验材料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三、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大会将表彰一批近几年来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具体如下:

1、技能人才工作先进集体

评选对象:市(县)区、局、部门、社会团体、企业和院校。

基本条件:

(1)高技能人才工作政策推进力度大,在贯彻落实中央和

省市有关高技能人才工作政策中取得显著成效。

(2)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业绩优,完成和超额完成高技能

人才培养目标任务,培养的高技能人才水平高。

(3)高技能人才培养基础工作实,工作平台建设进展快,

工作措施实、效果好。

2、高技能人才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直接从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的

培训鉴定条线工作人员(含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的教职员工)。

基本条件:

(1)从事高技能人才工作多年,勇于进取、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者。

(2)高技能人才培养成绩显著者,主要包括:

一是培养的人员参加全国、省、市技能竞赛,成绩优秀,并授予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二是培养的人员在行业、企业的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业绩突出。

先进个人根据其工作岗位不同而各有侧重并综合评定确定。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名额分配(见附件1)。凡被推荐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应分别填写《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并在相应栏目中加盖公章,无印章的不参加评选表彰。

已评为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单位(见锡劳社培[*]61号),这次不再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

四、展板准备

为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会议将展示我市被评为省、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和国家、省、市技术能手优秀业绩和先进集体事迹。

五、有关要求

1.分配给各市(县)、区高技能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额,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评选上报。市直属的高技能人才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不再分配,由市各部门、单位和个人根据基本条件直接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参加评选。

突出贡献奖事迹材料范文4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区委十四届二次全会要求,培树、宣传和表彰一批在秦都加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典范,展示秦都青年积极进取、善于创新、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的良好形象,带领团结广大青年为实现“实力秦都、魅力秦都、活力秦都”建设目标做出新的贡献。经区委同意,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人劳局、区青联决定在全区开展秦都区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至40周岁(事迹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45周岁)的秦都区籍青年,在秦都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外埠人士、外籍人士或为秦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外地或国外工作的秦都区籍青年。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敬业爱岗,在推动区域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了积极贡献,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楷模。

3、在全区城市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平安秦都创建、企业改革、科学研发及其他社会事业中做出积极贡献,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4、参选人须提供个人职称、职务及各项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的原始证明,推报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并加盖公章。

5、历届评选中曾获得“秦都区十大杰出青年”称号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办法与步骤

1、推报人选(即日—2008年3月26日)

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推荐参选人员工作,具体产生渠道有四种:

(1)全区团组织和青联组织负责自下而上推荐参选人;

(2)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向组委会推荐参选人;

(3)组委会在广泛收集线索的基础上协商,并征求当事人单位意见,征选部分知名人士为参选人;

(4)自荐或他人推荐。

2、对推报人选进行考核(2008年3月26日—4月10日)

秦都区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由中共秦都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共青团秦都区委,秦都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秦都区青年联合会联合主办并组成评委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区委。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由评委会办公室派考核组到人选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对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上报评委会。在考察中,发现申报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人选,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3、确定正式候选人(2008年4月12日)

评委会根据人选的考察结果,并考虑人选的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20名“秦都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

4、社会公示及公众投票(2008年4月15—22日)

通过新闻媒体将20名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示,并通过选票、报刊、网络等形式进行社会公众投票,投票结果占评定总分的80%,具体投票方式和办法另行公布。

5、评审委员会投票(2008年4月25日)

活动组委会确定评审委员会成员,并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记名投票,投票结果占评定总分的20%。总分列前10名的候选人,当选为“秦都区十大杰出青年”。

6、总结表彰(2008年4月28日)

召开表彰大会,对秦都区第五届“十大杰出青年”获得者进行表彰。

三、相关要求

1、各镇办、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充分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使广大青年积极踊跃参与到活动中来。

2、各镇办、相关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应与本单位已经开展的各类评优活动结合起来,特别要着重考虑工作在基层和活跃在改革开放第一线的人选。

3、各镇办、相关单位要对所推荐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工作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听取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的意见。

突出贡献奖事迹材料范文5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要求

(一)范围:2002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人员等。

(二)名额:这次全县评选劳动模范10名。

人员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推荐人选中各类人员所占比例为:一线职工不少于总数的40%;科教人员占总数的20%;企业负责人的比例控制在10%以内;农民群众比例为20%;其他人员10%。

根据分配的名额比例,我县一线职工为4人,科教人员2人,农民2人,企业负责人1人,其他人员1人。凡上报推荐人选的乡镇和系统,要根据这次劳模推荐名额分配数额和要求,充分考虑本单位、本行业特点和被推荐人的实际贡献,全面衡量,综合考虑,认真做好推选上报工作。

二、评选条件

县劳动模范必须是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崇高的理想和信念,爱岗敬业、工作勤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发展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济效益和保障社会供给等方面做出贡献的;

(二)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中刻苦钻研、勇于攻关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深化企业改革、优化产业结构中,科学管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招商引资和服务经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实施“工字号”工程,促进再就业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发展个体、民营和外向型经济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环境保护、安全文明生产、计划生育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勤政廉政、拒腐防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好人民公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二)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方法步骤

(一)评选工作以镇(办)、系统为单位,按照县里分配的名额和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办法推选出县劳动模范人选,报县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对上报的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认真汇总、审核后公开、公示。

(二)办公室根据公示反馈情况,将整理好的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材料提交评选委员会评审,最后由县政府审定。

(三)对评选出的县劳动模范,“五.一”节前县政府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四、几点要求

(一)评选推荐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所在单位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被推荐人是一线职工或企业负责人的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是农民的要经村民大会或村委会讨论通过,并经基层单位党政同意后上报。

(二)正科级以上领导一般不参加劳模评选。对企业领导干部的推荐,不但要看其所在单位经济指标和工作完成情况,而且要看本人思想观念、民主作风、遵纪守法、依法纳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三)3年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重大问题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未依法纳税的;未依法组建工会组织的;公有制企业未建立职代会制度的;集体企业未进行平等协商签定合同的;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的。

(四)已获得县级和县级以上劳模称号的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五)推荐的劳模候选人,每人报1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20份。

五、组织领导

突出贡献奖事迹材料范文6

文章摘要:对本单位具有突出事迹的集体和个人整理出的文字宣传材料,属于事务公文.论文频道为您提供热点个人事迹,帮您了解更多社会热点事迹材料.煤矿申报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同志积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矿党政的…… 【编者按】:事迹材料是指党政军机关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对本单位具有突出事迹的集体和个人整理出的文字宣传材料,属于事务公文.论文频道为您提供热点个人事迹,帮您了解更多社会热点事迹材料.

煤矿申报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同志积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矿党政的各项决议,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在思想上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投入创优争先活动,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中认真负责,能够正确地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在他带领下办公室的各项制度得到了完善,工作井井有条,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各项工

作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矿井实现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管理到位三个根本好转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得到了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好评.

至今,矿行办在他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有关办文要求规范化运作,公文的起草、校核、签发、编号和核发、登记、印制和用印、分发等更加规范,办文质量得到了提高,做到了准确、及时、安全、保密;收文的签收、登记、拟办、传阅、承办、督办和催办、清理理等,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办公室完成收文和传阅文件近400份,打印下发文件264份.在局公文质量竞赛中获一等奖.矿办公室在赵建明同志的领导下,做到会议通知规范,接转会议规范,会务管理规范,会议记录规范.一是明确专人接转局及上级会议通知,并及时通知到人,作好备案记录;二是矿各种会议办公室都及时地做好会议的准备、通知和安排工作;三是矿召开重要会议时,办公室根据会议精神及时撰写会议纪要印发至全矿进行贯彻落实.会议记录做到了分门别类、清晰准确.在档案管理上,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做到规章制度健全,库房安全,硬件设施基本齐备,档案整理、移交、立卷、归档等及时无误.在档案管理竞赛中获一等奖.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全年消灭了赴昌、进京上访事件;到局集体越级访实现了零记录;全年召开信访专题会议6次,接待来信来访22批次110人次,其中集体访10批100余人次.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接待6批次50余人次.下访3批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细致周到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完成了洪礼和省长来矿检查工作、矿务局现场会、外矿单位来矿参观、安委会检查等重大接待事项和各种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抓好车辆调度和车辆保障工作,确保了行车安全.同志经常从工作中挤出时间深入井下一线了解情况,不怕苦、不怕累,每月下井10天以上,走遍井下的各个作业地点,掌握第一手安全生产情况.

为此我们认为同志具备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现予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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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贡献奖事迹材料范文7

评选办法

二00四年是沈阳置业有限公司迈向成功的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这与广大干部、员工的辛勤努力是分不开的。为此,公司决定,表彰一年来为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目的及原则

1、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2、弘扬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

3、评选务求与部门、干部、员工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给公司带来的社会荣誉紧密联系;

4、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广大的干部、员工加倍努力的工作。

二、评优委员会

公司成立评优委员会。

组长:

组员:

日常组织工作由总经办负责。

三、奖项设立

一集体奖项

1、最佳团队奖

2、最佳服务奖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干部

2、优秀员工

四、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集体奖

1、最佳团队奖

评选范围:公司业务部门

评选条件:

1出色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各项工作任务;

2为树立企业形象、提升产品品牌做出突出贡献;

3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

4部门具有较强的具有无私奉献精神,风气正,凝聚力强,有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

5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员工之间有较高的配合意识和协作精神,能自觉主动与其他部门搞好协作,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6能模范地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最佳服务奖

评选范围:公司职能部门

评选条件:

1出色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各项工作任务;

2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好;

4有良好的主动协作精神,经常受到客户或其他部门的表扬。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干部

评选范围:公司中层干部。

评选条件:

l较好地完成公司下达的二00四年工作计划;

2通过完善管理制度,或采取激励手段,提高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动本部门员工遵章守纪,在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部门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风气正,凝聚力强,有较好的协作精神;

5认真做好对下属员工的培训工作,具有较强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

2、优秀员工

评选范围:主管及所有员工。

评选条件:

l为完成本部门二00四年工作计划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强,对待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3工作效率高,及时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勤恳恳、无私奉献;

5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具有较强协作精神,群众威信较高。

五、评比方法

一推荐方式

1、先进集体、优秀干部由公司主管高层领导推荐;

2、优秀员工人选由各部门推荐;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最终由评优委员会确定。

二评比要求

1、各部门在推荐人选时需依据评比原则,推荐的人选不得超过本部门总人数的10%,不足10人的部门可推荐1人;

2、推荐人选时,要严格把关,结合年终的考核结果,被推荐人应具有先进性和说服力;

3、事迹材料的内容要实事求是,能以数据反映的需以数据反映。

三上报时间

各部门需于12月6日前将所推荐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含电子版上报公司总经办。

六、奖励方法

一对被授予先进集体的部门,公司颁发奖牌,并给予该部门员工适当的奖励;

二对被授予优秀干部、优秀员工称号的先进个人,公司将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

突出贡献奖事迹材料范文8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社会道德新风,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校园道德思想建设,促进我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师生道德教育,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为核心,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评选身边的道德模范,在全院上下形成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努力营造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提高我院思想道德建设,巩固“双评”成果提供有力思想保障。

二、 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道德模范评选领导小组,小组成成员由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工会、学生处、宣传教育办公室、各系有关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教育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荐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 评选对象

本次评选对象为学院全体师生。已受表彰的省级、市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不参加此次评选。

四、 评选标准

(一)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二)各类奖项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坚持帮助他人,坚持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捐资捐物,在奉献社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真诚做人,实心做事,不弄虚作假,不隐瞒欺骗,讲信用,守承诺,忠于自己承担的责任,言行一致。

敬业奉献模范:刻苦钻研、勤奋工作,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教学、科研、工作、学习中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孝老爱亲模范:孝老爱亲数十年如一日,模范恪守家庭美德,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为践行家庭美德树立榜样,事迹生动感人。

五、 评选步骤和方法

(一)申报推荐阶段(11月下旬)

1、印发评选实施方案。在院报、学院网站评选公告,并对评选活动进行宣传发动,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

2、做好评选的推荐工作。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三种。推荐须填写《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由本单位审核,上报学院道德模范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系部推荐2-3人(学生须占一定比例),填写《推荐表》并附事迹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

(二)评选初审阶段(12月上旬)

对候选人进行参选资格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候选人并公布。

(三)表彰奖励阶段(12月下旬)

评选结束后,学院召开会议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严格把关,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崇高道德风尚的重要事情来抓,把评选活动变成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升教广大师生思想素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2、面向基层,发动群众。推荐评选工作要立足基层一线,深入挖掘一线中的优秀典型。要广泛发动,人人参与,把推荐评选工作做得扎实有效。

3、强化宣传,突出示范。要把宣传工作贯穿到评选活动的始终,大力宣扬优秀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崇高理想、高贵品质,把评选活动变成学模范、做模范的群众性活动。

突出贡献奖事迹材料范文9

“创新楷模”王洪军

岗位: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冷作工,高级技师。

荣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事迹:敢于超越、勇于创新,研制出填补国内空白的整修工具47种2000余件,创新发明出123种轿车整修方法,“王洪军轿车钣金快速修复法”曾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为企业培养了一大批高技能人才,为企业攻克了700多项技术难关,创造直接经济效益6000多万元。

“工人发明家”代旭升

岗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采油工,高级技师。

荣誉: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事迹:坚持围绕生产开展技术革新,先后自主完成80多项技术革新,其中16项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申报国家发明专利,1项荣获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累计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1亿多元;创办“采油技能大师网站”,将自己的实践经验和创新体会毫无保留地贡献出来,带出了一批批优秀徒弟,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蓝领专家”孔祥瑞

岗位: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电动装卸机械司机,高级技师。

荣誉:中共十七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被天津港集团确定为“港口工人的坐标”。

事迹:潜心钻研,积极进取,学习先进技术,勇于探索创新,创立了“孔祥瑞星型操作法”、“门机主令器星形操作法”,提高了生产效率,为企业创造了千万元以上的效益;主持开展技术革新项目150多个,其中,“门座式起重机中心集电器”,曾被授予部级实用型发明专利。

“专家型技术工人”窦铁成

岗位: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一局电务公司电力线路工,高级技师。

荣誉: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事迹: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坚持走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之路,专业技能精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设计绘制电力图纸,掌握CAD制图等计算机应用技术;解决技术难题52项,排除送电运行故障300余次,负责安装的38个铁路、公路变配电所,全部获得优质工程,为企业创造和节约价值上千万元。

“机电大王”杨杰

岗位:安徽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维修电工,高级技师。

荣誉: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事迹:技术革新成果200多项,有的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创造经济效益9000多万元。具有快速排查电器故障的绝活,被称为“故障快速探测仪”。首创的“提升系统故障查排多维思维法”和“数字化需求动态检修法”填补了全国煤炭行业空白。

“车工多面手”张全民

岗位: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加工中心操作工,高级技师。

荣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事迹:刻苦钻研车工技术,能操作多种国内外先进的数控车床,掌握一套高超的车工技术;大胆进行技术革新,对数控加工工艺、刃具、程序以及数车专用滚压工具进行开发,大幅度提高加工效率,合格率达到了99.9%。仅通过攻克技术难题和开展工艺攻关,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380余万元。

“高空养路人”赵大坪

岗位:北京铁路局接触网工,高级技师。

荣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事迹:从事电气化铁路接触网运行检修工作25年,爱岗敬业,工作认真,精检细修,多次发现不易察觉的设备隐患,避免了多起列车牵引供电设备故障的发生。工作中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研究改进接触网检修工艺,研制专用检修工具,解决技术难题,大幅缩短了接触网断线事故抢修时间,成倍提高工作效率;编写《电气化铁道接触网隔离开关分解安装及调试》、《接触网接地极、地线制做及安装》、《接触网线岔始触区高差调整》等大量职工培训教材。

“航标灯王”郑启湘

岗位: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航标充电工,高级工。

荣誉:全国劳动模范,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事迹:怀着“研制世界最先进的航标灯!”的理想,自学初中和高中课程,自费参加大学电子技术函授,从材质创新,到新型光源应用, 30多年锲而不舍,潜心攻关,自主研制的太阳能一体化航标灯已经有4000多盏应用于长江干线、黄河等水域航道,为国家节省费用上千万元。30多年来,完成20多项航标灯技术革新,其中7项技术获国家专利,6项成果获国家优秀奖。

“航天数控英才”苗俭

岗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院铣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高级技师。

荣誉: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事迹:长期从事国家重点工程任务关键部件的加工工作。坚持岗位学习,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高超的实操技艺。善于总结,熟悉数控加工工艺,掌握多种CAD\CAM软件和编程手段,攻克了多项技术难关和科研生产中多项技术瓶颈,已成为新时代航天技能领军人才。

“织机维修专家”刘生友

岗位:天津天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纺织设备保全工,高级技师。

突出贡献奖事迹材料范文10

一、评选宗旨

展现在*创业、就业青年的风采,塑造*外来青年新形象,营造重视和支持外来青年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为构建和谐*,加快推进*东部现代化新城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资格和条件

被推荐(或自荐)人选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在*镇连续工作2年以上,学历高中(中专)或以上,性别不限,年龄20-40周岁,且对本镇有突出成绩和贡献的非*籍的外来青年。

(二)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在所在领域或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为推动*的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评选机构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镇委、镇工会、镇经济发展办、镇宣教办、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出租屋管理中心。

(二)协办单位:中国移动*分公司*营业部、*市工商业联合会*分会。

(三)筹备小组: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单位领导组成评选活动筹备小组(成员名单另发),负责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各项具体评选事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团委,办公室主任由郭昆瑜兼任。

(四)评审小组:为了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邀请主办单位、协办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专家、青年代表,组成*镇首届“十大优秀外来青年”评选活动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另发),评选、审定*镇首届“十大优秀外来青年”。

三、评选办法、步骤与要求

*镇首届“十大优秀外来青年”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及推荐报名、候选人确定及公示、投票评选、总结表彰等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及推荐报名阶段(20*年12月上旬)

1、宣传发动。在各种媒体活动宣传广告片、印刷派发评选海报,宣传本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同时借助专门的活动网站和短信平台,对活动情况进行全程展示,广泛发动我市广大外来青年及市民积极参与这项评选活动。

2、推荐报名。人选推荐采取单位推荐、群众联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单位要按照评选资格和条件对自荐、推荐的人选进行严格筛选和评议考察。推荐人数不限,但应着重考虑在行业中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如推荐2人或以上的要对被推荐的人选进行排序。

(2)被推荐人需按要求填写《*镇首届“十大优秀外来青年”推荐表》(详见附表)一式两份,附能充分反映本人突出成绩的详细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A4纸打印),并提供相应电子文档。

(3)被推荐人需提供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3R彩色生活近照1张;个人身份证、暂住证、计生证、工作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两份,以及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被推荐人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原始证明,推荐单位要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4)推荐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年12月20日,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

(二)候选人确定及公示阶段(20*年12月下旬)

1、候选人确定。筹备小组根据推荐名单及报名材料,核实被推荐人选的资料及条件,并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在充分考虑人选的界别、分布等因素后,确定20名建议候选人。评审小组对20名建议候选人逐一进行走访、调查,进一步核实建议候选人的参选条件及事迹后,将建议候选人的资料及其他所有推荐材料送交评审小组第一次会议,对20名建议候选人进行审议,并举行第一轮投票,选出15名正式候选人。评审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对20名建议候选人以外的被推荐人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另外的建议名单一起参与投票。

2、公示。筹备小组将15名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在其所在单位及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投票和监督。

(三)投票评选阶段(20*年1月上旬)

活动采取评委投票、手机短信投票、网络投票等三种形式进行。

1、评委投票。评审小组召开正式候选人见面会,由候选人向评审小组介绍个人情况,回答评委提问。评委根据正式候选人的材料及表现,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第二轮投票。(占总分60%)

2、手机短信投票。开通手机短信投票平台(手机短信发送方式请留意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投票,中国移动通信*分公司每日公布短信得票情况。短信投票请发送“tp#个人编号”到“106573027665”。(占总分35%)

3、网络投票。借助专门的活动网站,对活动情况进行全程展示,广大群众可通过网站对人选进行投票。网站支持:(占总分5%)

4、根据评委投票、手机短信投票、网络投票的情况,计算出每一位正式候选人的最终得票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选定前10位候选人为“首届*镇十大优秀外来青年”,其余五名给予“首届*镇优秀外来青年”积极参与奖。

(四)总结表彰阶段(20*年1月中旬)

召开表彰大会,公布评选结果和进行表彰。

奖励办法: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2、获选青年可参与市、镇团委开展的各项活动;

3、可优先参加职业再培训课程;

4、列席*镇人民代表大会。

四、其他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贯彻公平竞争、择优选取原则,按照评选各阶段具体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健全服务体系,在全镇营造外来青年成长成才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创和谐*。

五、报名方式

筹备小组办公室(*镇政府团委办公室)

邮编:联系电话:

突出贡献奖事迹材料范文11

区辖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推动我区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根据__市文明委《关于开展第__届__x市道德模范》(__文明办〔2013〕__x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区推选优秀工会会员参加敬业奉献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集中展示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尚,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评选范围

凡__x区总工会下辖基层工会会员,符合参评条>!

三、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

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四、评选步骤

各基层单位要对候选人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审计等部门意见(中直、区直单位和企业推荐的,本单位要就候选人廉政纪律与财务审计方面情况出具审核意见),并按要求填写《第__x届__x市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另附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附1寸免冠彩照和7寸反映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各3张(要求原版数码照片),于__月__x日前报__x区总工会,同时将申报材料和照片电子版发送至__区总工会邮箱。

附:第__x届__x市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

__x市__x区总工会

2013年__x月__日

附2:

第__届__x市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

推荐类别:(敬业奉献模范)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文化程度 政治

面貌 参加工 作时间

单位

及职务 是否

处级干部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曾获

主要

奖励

主要事迹(约300字)

基层单位

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区文明委(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文明委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

1、推荐类别是指:“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

突出贡献奖事迹材料范文12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倡导文明诚信新风,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市文明委决定在**城区(或全市城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十佳”评选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精神文明建设“十佳”创评活动,坚持以十六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方案》,以“做文明公民,树**形象”为主题,以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为根本,以提升**形象为核心,以“优化环境,诚信立市”为目标,为促进我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十佳”命名和表彰

本次开展的“十佳”评比活动中的“十佳”,其称号为:“十佳文明市民、十佳文明小公民、十佳文明公仆、十佳文明诚信工商户、十佳文明诚信企业家、十佳文明家庭、十佳文明出租车、十佳文明执法岗、十佳文明示范窗口、十佳文明诚信企业”。以上“十佳”均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

三、参评对象范围

凡是在**城区(或全市城区)内从事生产、经营、生活的单位及个人均可参加“十佳”创评活动。

四、评选条件

1、 由市文明委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制定各项“十佳”的创评标准,提交“十佳、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具体分工如下:

十佳文明市民,由市文明委办公室负责;

十佳文明小公民,由市教育局负责;

十佳文明公仆,由市委组织部负责;

十佳文明工商户,由市工商局负责;

十佳文明诚信企业家,由市经贸委负责;

十佳文明家庭,由市妇联负责;

十佳文明诚信企业,由市经贸委负责;

十佳文明出租车,由市建设局负责;

十佳文明执法岗,由市政法委和市法制办负责;

十佳文明示范窗口,由市文明委办公室负责。

2、 评选“十佳”总标准必须坚持: (1)、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爱**,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积极投身两个文明建设,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及服务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文明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和违背道德规范的行为; (4)、事迹突出,生动感人,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

五、评选步骤

此次创评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3--5月份。3月上旬,召开市文明委各有关成员单位会议,通过“十佳”创评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3月下旬,审定各项“十佳”的评选标准;从3月中旬开始,在《**日报》、市委宣传部《今日**》网站()上公布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十佳”创评活动的创评内容、评选标准,广泛发动市区市民和单位参与。

2、组织评审阶段:5--8月份。6月30日前,由各责任单位根据相应的对象范围、评审条件,进行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初审初评,于7 月30日前,评出15个侯选者名单,荐到市区“十佳”评委会;8月份,市区“十佳”评委会根据各单位提交的侯选名单和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按项评出10名“十佳”、5 名“提名奖获得者”名单。

3、公示阶段:8月下旬。市评委会对确定的各项“十佳”和提名奖获得者侯选名单在《**日报》、《今日**》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3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简介,个人侯选者还须附2寸免冠照片),公示期为7天,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与建议。

4、命名表彰阶段:国庆节前。各项“十佳”和提名奖的公示结果,须上报市委、市政府终审,并以适度的规模和形式进行命名表彰。

六、组织领导

“十佳”活动由市文明委牵头,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为了加强领导,市文明委决定成立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十佳”创评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组织部署评选“十佳”各项具体工作。“十佳”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

七、具体要求

1、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协同市文明委开展工作,确保创评活动顺利进行。

2、要搞好宣传发动工作,使所有城区居民人人知晓活动,个个参与创评,自觉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本地本部门做起,在整个市区形成文明诚信的良好社会风气。在本次活动中,新闻舆论部门要积极参与,善于发现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典型。

3、推荐形式以组织推荐为主,同时允许十人以上的联名推荐。推荐的侯选人,必须严格按照各项“十佳”的评选标准,坚持真实性、先进性、时代性和代表性的评选原则,坚持公正、择优的原则,把那些在本职岗位上做出贡献成绩,在树立**形象中起表率作用,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

4、“十佳”侯选指标分配原则:坚持向生产经营的一线单位、个人倾斜,向贡献突出、社会形象好的重点单位倾斜,向综合性的工作部门倾斜;在市、区的名额分配上,市、区各占一定比例,以市直为主。

5、上报的侯选人,须经纪检、监察、工商、税务、综治委、计划生育等部门的审核同意,确保评选工作不出纰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