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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医生工作计划

时间:2022-02-20 10:56:09

艾滋病医生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方法;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健康教育、行为干预、法制管理、监督监测、医疗救治及免费咨询服务相结合的综合防治策略,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工作,努力控制艾滋病的传播与流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一)完善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机制。

(二)广泛、深入和持久地开展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的普及宣传,使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高危行为人群达到90%以上。

(三)高危行为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达到50%以上。

(四)从事艾滋病、性病预防保健、临床医护、检测检验、采供血等专业人员上岗培训率达100%。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艾滋病防治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作为实践“*”重要思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要把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明确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区政府统一领导本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成立*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艾滋病防治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艾滋病防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年度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定期对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公共卫生联席会议报告,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各镇(街道)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落实有关政策,解决突出问题。要把艾滋病防治工作与建设健康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区、构建和谐社会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区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本部门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并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小组协调下,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要根据工作计划定期开展自查、抽查和监督检查,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小组报告。

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特殊作用,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做好对目标人群的宣传教育和干预,做好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关怀以及其它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农村、普及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一般人群与重点人群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和科普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使公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掌握预防知识和办法,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消除对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的歧视。

区卫生局要制定全区防治艾滋病、性病的培训和知识宣传计划,编印、发放宣传资料,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作为重要内容列入“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之中,要结合健康城区创建,向广大市民提供科学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并为有关部门的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技术支撑。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艾滋病防治宣传报道计划,监督和检查有关媒体对艾滋病宣传报道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新闻单位要将艾滋病预防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列入宣传重点,*电台、电视台要保证有一定时段播放艾滋病防治的公益广告,*报等报刊杂志要保证有一定版面刊登有关艾滋病防治的公益广告或专题文章。

区教育局要把预防艾滋病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在本区中、小学进行适时、适度地预防艾滋病及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增强学生自*保护意识。

区人口计生委要结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日常宣传和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在社区居民中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

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所属的监管场所要对干警和管理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预防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管理人员对艾滋病的了解和认同,要对被羁押嫌疑人以及被收教对象开展艾滋病、性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增强自*保护意识。

区农委要充分利用“三下乡”等形式,在农村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卫生等有关部门编写、印发适合农村地区的宣传材料。

区卫生局、商旅委、公安分局、司法局、工商分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宾馆、酒店、发廊、美容美发沐浴等服务场所的艾滋病防治的日常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社团组织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系统和工作网络的优势,在不同人群中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依法加强监管,落实干预措施

区卫生局和血站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血液管理,坚持自愿无偿献血制度,大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提高无偿献血率。血站必须对血液和血液制品进行艾滋病、梅毒等病原学检测,检测呈阳性的,严禁使用,以杜绝艾滋病经血液途径传播。区卫生局要依法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消毒和院内感染管理工作的经常性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社会办医、个体医疗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

医疗机构要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科学、合理、节约、安全地使用血液资源,严格执行输血指征,减少不必要的临床用血,提高成分用血比例,推广和倡导自身输血。同时,要加强血库管理,建立严格的血库管理工作制度,要将临床用血安全的有关指标列入医院全面质量管理考核的内容。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做好介入性诊断、治疗器械和实验室用具消毒工作。要严格执行《*市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做好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毁形、消毒和回收工作,防止艾滋病医源性传播。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要做好治疗艾滋病药品、生物制品、血液制品、诊断试剂、生物材料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审查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等无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行为。

区公安分局要加大对吸毒贩毒、、非法采供血行为的查处力度,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宾馆饭店、咖啡馆、酒吧茶座、歌舞娱乐、美容美发、桑拿浴室、按摩足浴、游泳场(馆)等公共场所相关人员的行为干预工作。

区人口计生委和区卫生局要利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预防保健三级网络,推广正确使用安全套策略,在镇(街道)、社区、娱乐场所等地设立安全套自动售货机。

区卫生局、区妇联和区人口计生委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三级妇幼保健网络的作用,在加强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产后保健及婴儿保健的基础上,建立综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咨询、检测、治疗及关怀服务体系,探索符合实际的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模式,有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各医疗卫生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对医疗卫生人员和有关职业暴露人员进行培训,对有关职业易感环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医疗卫生人员及有关职业暴露人员因不规范操作、管理不善而感染艾滋病。要实行职业暴露报告制度,发生职业暴露后,必须迅速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四)加强疫情监测,规范疫情报告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艾滋病疫情的监测,开展高危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力求准确掌握*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量、疫情变化、阶段性情况和流行趋势。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全区艾滋病高危人群的基线调查,开展主动监测,对监管场所内的吸毒、、人员和性病患者实施HIV检测;卫生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配置自愿咨询检测点,实施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各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要做好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发现工作。

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本辖区艾滋病疫情。对于隐瞒、缓报、谎报疫情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病人和感染者管理,落实减免政策

根据卫生部《关于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采取医疗服务、社区服务、社会与家庭关怀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实行轻症病人分散随诊、上门服务,重症病人入住定点医院治疗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对感染者和病人咨询、医学访视、就医指导、医疗服务和家庭护理等工作,医疗机构负责做好病人的诊断治疗和医学随访工作。属被拘留、劳改、劳教和羁押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应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下,实行相对集中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四免一关怀”(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免费抗病毒治疗、免费阻断母婴传播、艾滋孤儿免费上学,关怀救助艾滋病家庭)政策,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实施社会关爱,消除歧视和社会恐慌,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对恶意传播艾滋病的感染者或病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业防治能力

要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为契机,不断加强*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推动性病门诊规范化建设和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建设,改善防治工作条件,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能力建设,提高防治技术水平。

区卫生局作为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主导意识,积极为政府当好助手和参谋,加强队伍建设,把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热爱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充实到防治队伍中来,积极开展培养、培训工作,在全区建立起一支集艾滋病预防、健康教育、检验检测和临床医护为一体的专业防治队伍,切实提高*区在艾滋病预防控制、检验检测和医疗救治等方面的能力。

第2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依法防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大经费投入。形成“人人自爱、自我防病”社会氛围,构筑预防艾滋病的社会“防火墙”。

二、工作重点

按照《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省落实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 ]5号)和《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省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 实施计划的通知》 办发[ ]59号)要求,确保各项防治工作目标的实现。重点加强和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多种传播、教育和干预的有效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使群众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办法,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既要自觉预防感染,又要减少不必要的恐慌。要倡导关爱艾滋病患者,努力消除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歧视,营造有利于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疫情的监测工作。切实加强艾滋病监测网络建设,提供高质量的自觉免费咨询检测,及早发现和有效掌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人数,力争做到及时准确地分析和预测疫情及流行趋势。

(三)加大行为干预力度。以更加开放务实的态度和积极探索的精神,全面开展对不良、注射吸毒和血液、母婴传播的干预措施,有效阻断艾滋病经血液、性和母婴途径传播,减少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

(四)落实救治关怀措施。认真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实施救治关怀,延长他生命,提高他生活质量,减少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影响,致力于解决艾滋病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三、防治要求

(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全民普及艾滋病预防和无偿献血知识,营造全社会更加关注和重视艾滋病防治的良好社会环境。

1宣传、新闻等部门要保证媒体全年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频度,列入日常规划。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要在黄金时间和电视频道播出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节目或公益广告,保证每周播出不少于2次,并不断增加播出频次。

2宣传、农业、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把宣传工作重点放到农村。采取有线广播、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和刷写宣传标语“文化、卫生、科技三上乡”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农贸集市、节假日等群众集中的地点和时机,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做到广播站有宣传录音材料、村村有宣传栏、户户有宣传手册。

3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中学校医和健康教育的任课教师进行预防艾滋病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对中等职业学校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将预防艾滋病及其相关知识纳入中学教学计划,并在图书馆、阅览室备有一定数量的知识读物,校园宣传栏设有专门的宣传园地。

4文化、公安、工商、人口计生和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公众聚集场所加强宣传。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者进行开业前和每年至少一次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培训及考核;对公众聚集场所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公众聚集场所醒目地方张贴宣传画,方便顾客自取的地方放置宣传材料。

5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人口计生、卫生和旅游等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特点,针对企业职工、青少年、妇女、流动人群、高危行为人群和脆弱人群的特点,开展广泛深入细致宣传教育工作。

6铁路、交通、城建等部门要积极做好过往旅客的宣传工作。将艾滋病防治及其相关知识纳入各类交通工具的宣传广播内容,各类交通工具中设置公益广告,并放置供乘客自取的宣传材料;交通集散场所放置供旅客自取的宣传资料,设置公益广告牌和宣传专栏,有条件的要定期播放公益广告和宣传节目。

7宣传、工商、文化、城建、旅游等有关部门,要有计划地在各主要路段、街头、广场、公园、商业区设立公益广告牌或科普知识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内容。

8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加强羁押、强制管理场所的宣传教育工作。将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等纳入到对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教、监狱等羁押人员定期开展艾滋病防治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咨询和教育活动。

(二)强化监督与管理,阻断艾滋病病毒经血液、性和母婴途径传播。

1卫生部门要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会同红十字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确保医疗用血第一道关口的安全。

2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的管理,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犯罪活动,建立举报制度,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对辖区采供血机构和用血医疗机构定期进行监督监测,采血前、采血后、发(用)血前严格实施艾滋病“三检”制度,确保用血安全,坚决杜绝艾滋病经血液途径传播。

3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高度重视艾滋病医源性感染问题,特别是加强对外科、口腔科、妇产科等和乡村及个体医疗机构的管理。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等无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临床使用后处理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制造、回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行为,强化举报制度的落实,防止艾滋病医源性传播。

4公安等部门在严厉打击**、做好禁毒工作的基础上,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既往供血(浆)人员、**、贩毒和吸食、注射、流动人口等的调查、检测和筛查,掌握和控制传染源。

5对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防治咨询、筛查,并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药品进行预防性治疗,降低经母婴途径的艾滋病病毒传播率。卫生、人口计生和红十字会等部门组织计生、妇幼保健机构继续做好阻断母婴垂直传播艾滋病的工作。

6加强对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的规范管理。各从事性病诊疗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设立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并加强考核验收工作。

7规范医药市场,将打击游医、药贩、取缔非法行医、依法严格管理广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综合治理管理部门的常规督导检查工作之中,促进艾滋病性病防治措施的落实,控制疫情蔓延。

8卫生部门要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认真学习掌握艾滋病预防、诊断和治疗技术,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包括中西医结合治疗艾滋病的办法,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努力提高医疗水平和救治质量。

(三)加强疫情监测,严格疫情报告。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艾滋病疫情的监测工作。为及时、准确掌握艾滋病疫情和流行趋势,实施艾滋病自愿免费血液初筛检测和相关咨询,承担负责咨询检测的机构必须具备初筛实验室和咨询室,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2卫生部门要认真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规范要求,加强监测报告信息网络建设,如实、及时、规范报告疫情。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高危人员集中的场所广泛建立监测哨点,制定规范,明确责任,筛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有针对地开展疫情调查,切实掌握疫情。

3从事手术、介入治疗等进入人体内的医疗活动之前,要在开展医学咨询的基础上,开展艾滋病病毒检测,及时发现传染源,控制艾滋病的传播。

4重点加强对既往供血人员、吸毒人群、性病病人、出入境劳务人员等高危人群的检测筛查力度,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大疫情搜索力度。积极开展一般人群的疫情检测,力争及时发现传染源,控制传播与蔓延。

5为了防止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本人及家庭造成社会歧视,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及其家庭实行严格保密制度,未经本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和泄露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个人及家庭情况。

(四)加强对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的关怀,落实好“四免一关怀”政策。

要切实有效地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艾滋病自愿免费血液初筛检测;对农民和城镇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艾滋病患者遗孤实行免费就学;对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咨询、筛查和抗病毒药物治疗;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及家庭纳入政府求助范围。各级政府要给予高度重视,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切实有效地落实好政策,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的关爱,减少歧视。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对艾滋病防治工作予以倾斜,要加大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扶持力度,鼓励艾滋病感染者从事生产自救,减轻社会负担。

四、保障措施

第3篇

【关键词】艾滋病;部门职责;社会协调

【中图分类号】R62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6-0004-01

广西防城港市交通便利,有天然深水港口与世界各国往来,有两个国家级开放口岸和一个中越边贸互市口岸。1986年仅报告3例性病,此后每年以10%~37%的速度递增,因此市内老城区防城区成为国家级性病监测哨点。2000年初防城区启动了世界银行第九个卫生贷款艾滋病/性病预防和控制子项目(以下简称卫九项目),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艾滋病/性病预防和控制体系,增强艾滋病/性病的防控能力。艾滋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作,需要多部门的配合协作,而并非仅局限于卫生部门[1,2]。本文旨在明确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部门职责及分工。

1 材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为了进一步加强防城区艾滋病/性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2000年初防城区启动了世界银行第九个卫生贷款艾滋病/性病预防和控制子项目(以下简称卫九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同时进行文献归纳,界定了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疾控)工作的工作内容,以及涉及到的职责部门及其职责分工。

1.2 方法防城区卫九项目是防城区人民政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的贷款卫生项目,我们对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部门职责及分工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与分析,同时对部门职责的工作内容及相关性进行了研究,然后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

2 结果与分析

2.1 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各相关部门职责:

2.1.1防城区人民政府:对艾滋病/性病的各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完善有关法规和政策研讨,给予政策支持;提高各部门和部门领导对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认识;促进现有法规和政策的具体执行;营造有利于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的宽松社会环境。

2.1.2 防城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本级艾滋病/性病实施规划的起草,协助做好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起草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计划及实施方案;制定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业务工作计划;协调其他部门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区性病疫情的收集和资料整理、保存及上报;对辖区性病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对辖区高危行为进行干预;负责辖区内采血并进行艾滋病检测确诊;负责辖区内性病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2.1.3 防城区皮肤病防治院:负责整个项目日常工作的管理;制订防城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策略、规划和指导原则,指导全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指导项目单位开展艾滋病/性病监测、监督工作,提出对不同人群的干预;制定防城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人员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提高防城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人员的能力;协助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城区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收集、整理及上报疫情。

2.1.4 防城区卫生局:负责整体方案及实施计划的制订并定期检查评估;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当好政府的参谋,制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计划及实施方案,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技术指导;领导本行政区域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辖区内艾滋病/性病知识的宣传;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性病职业暴露工作的督导检查。

2.1.5 防城区公安分局:提供艾滋病/性病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等相关信息;制定部门性病预防和控制计划,定期检查评估;加强对羁押、强制管理场所的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为安全套在娱乐场所中推广提供支持,解决政策障碍;配合实施推广清洁针具交换;配合吸毒人群、暗娼人群监测点工作;加强对干警艾滋病/性病职业暴露预防教育。

2.1.6 防城区委宣传部:制定艾滋病/性病预防和控制部门实施计划,定期检查评估;保证大众媒体全年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频度,设立公益广告;编写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有关资料;协调组织将推广使用安全套防病工作的宣传报道纳入艾滋病/性病的防治宣传。

2.1.7 计生部门:提供育龄妇女情况;制定部门艾滋病/性病预防和控制计划;定期检查评估;在大众的普及教育中,抓好重点人群和高危行为人群的宣传工作并配合相应的干预措施;协助卫生部门免费发放安全套。

2.1.8 其他部门:包括防城区财政局、计划局、经贸局、司法局、广播电视局、教育局、妇联、团委、总工会等,负责经费及相关工作的支持、配合,宣传教育及营造艾滋病/性病预防和控制的宽松环境等。

3 讨论与建议

艾滋病/性病的预防和控制是一项长期性社会工程,防治工作的开展,依赖于整个社会的协调和配合,各部门的职责落实程度会相互关联影响,虽然每项具体工作受到的制约不一样,但一项没做好,就会影响到整体的预防和控制水平。性病的流行因素比较复杂,决定了性病控制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项目开展过程中,对防城区5家医疗卫生机构8种经典性病的资料进行随机抽取调查,2003年漏报率为13%;2004年11%;2005年6%;2007年1%,漏报率逐年下降,说明此项工作开展是有成效的,到目前为止性病疫情报告网络已覆盖全区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卫九项目执行期间,每年数次对项目管理人员、监测人员、干预人员、性病防治医生、护士、检验人员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的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同时每年开展“青春红丝带”行动―青少年防治艾滋病/性病志愿者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深入防城区各大、中院校,向广大学生宣传预防知识,避免危险行为,加强自我保护。免费向性病患者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及其他宣传画册,累计发放30000余份;面对近年来艾滋病由性传播途径感染的比例有所上升的事实[3],免费向暗娼及性病患者发放安全套,为静脉吸毒者免费提供洁净注射器。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并对艾滋病/性病危险行为评估调查。通过项目的开展,提示只有明确职责分工,切实落实好各部门的职责,做好健康教育计划的制定及资料的编辑、健康促进的实施和疫情报告,才能把整个防控工作的成效提上去。政府应有意识加大整体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参考文献

[1] 刘雁飞.全社会都要重视艾滋病的防治工作[J].中国健康教育,2003,19(11):821-822

[2] 李洪,周永贵,朵林,等.加强政府领导与多部门参与预防控制艾滋病探讨[J].卫生软科学,2001,15(6):15-16

第4篇

今天,地区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考核组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这是对我市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首先,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根据考核内容,我就**市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向各位领导做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市地处***盆地西南缘,全市总面积****平方公里,辖**镇、**乡、**个林场、**个街道办事处,聚居着汉、**、蒙、回等24个民族共**万人。

***年,我市报告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通过几年的监测工作,已累计监测人数**人,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主要分布在**西湖戒毒劳教所、**劳教所。其中***籍感染者15人,其中一人死亡。

2001~2004年监测性病发病人数**人。

二、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进展情况

(一)机构建设与政策支持情况

——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根据自治区、地区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我市建立了由政府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人大、政协、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共同参与负责的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落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具体问题。在具体工作中,根据人事变动及时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为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建立领导小组定期协调会议制度。我市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领导小组建立了定期协调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作职责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各乡(场)镇、市直各单位也成立了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各了部门共同参与的防治体系,并由专(兼)职人员负责,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了市乡两极工作的顺利开展。

——积极安排落实工作经费。(***年)我市先后落实配套经费***万元,并认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经费的使用符合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

同时,我市还在机构建设与政策支持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制定了***市落实《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及《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l—2005年)》的具体实施意见。二是制定了我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监测、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自治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工作计划,先后制定了《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工作实施方案》、《一般人群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全市艾滋病/性病知识培训工作计划》、《制作试卷、传单、录象带、扑克牌工作计划》、《设置大型灯箱广告计划》、《举办大型图片展览工作计划》等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各年度作计划,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确保了日常的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二)培训工作情况

1、我市积极参加自治区、地区举办的各类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培训班,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防治能力及管理能力,为全面落实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各项工作,从技术上提供支持和保障。

2、自2001年以来,我市卫生部门积极组织对全市各级各类医务工作者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共举办市、乡级医务人员及个体医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知识培训班四十一期。培训人员达到2956人次。

(三)健康教育及干预活动

1、一般人群干预

(1)我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开展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知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我市健康教育“三级网”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宣传普及面,减少人们对艾滋病的错误认识、恐惧心理和对艾滋病病人的歧视。我们还设立了咨询电话,开展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咨询活动。2000年以来共发放宣传单**万余份,开展大型咨询活动**次。

(2)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防与控制性病、艾滋病基本知识培训工作,印制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知识试卷6.2万份(其中汉文5万份、蒙文6千份、*文6千份),宣传单*万份,制作录象带**套,制作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知识图片**幅(汉文**幅、**文**幅),制作扑克牌***副。

(3)2002年6月—8月在市文化中心展厅内举办了***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大型图片展,参展人数达**万余人。又分别在****乡、****镇、***镇、*****戒毒劳教所举办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图片展览。

(4)在市中心及主要路段设置有关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内容的灯箱广告、广告宣传栏。制作大型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公益宣传栏一个,灯箱广告***个。

(5)分利用广播、电视开展大众健康教育活动,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办“卫生防疫之声”栏目,定期播放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知识,并利用《**市卫生防疫简报》刊登预防艾滋病/性病基本知识。

(6)在《儿童预防接种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上,增加了民、汉两种文字的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宣传内容,开展艾滋病/性病知识健康教育。

(7)利用每年12月1日艾滋病宣传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

(8)加强了关于安全注射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放安全注射宣传画***套、宣传单***份,每年定期开展医疗机构消毒监测工作,减少了医源性传播。

2、高危人群干预

(1)在***劳教所举办7期干警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知识培训班。在***戒毒劳教所举办劳教人员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性病知识培训班**期。在吸毒人员中宣传“不吸毒、戒毒、不静脉吸毒、不共用注射器吸毒”的四级原则,开展减少吸毒人群数,降低吸毒人群中HIV的感染率干预活动。

(2)参加***项目安全套营销策略研讨会、并制定了我市推广使用安全套实施方案,并根据我市实际,探索总结出适合本地区娱乐场所开展100%安全套使用项目的可操作模式,包括宣传教育、外展咨询、性病诊疗服务监测等。

(3)服务小姐行为干预方面,首先调查了解全市有商业性的场所、分布和服务小姐数量,初步了解服务小姐危险行为、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知识了解情况、自我保健信息和需求等。然后采取个人访谈、面对面授课、播放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方面的光盘及录象带、发放宣传单、扑克牌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增加的使用率。2004年服务小姐行为干预***人,2005年此项工作正在进行。

(4)2004年8月我市又启动了全球艾滋病综合防治项目,建立了自愿咨询检测室,进一步提高了我市艾滋病监测、实验室检测能力。

(5)对我市**例HIV感染者进行随访,开展健康教育咨询。

第5篇

刚才,通报了我区2011年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传达了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部门职责,并就我区如何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1、总结成绩,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乡流动人口日益复杂化,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一是艾滋病感染者报告人数呈上升趋势,2011年1-10月累计报告新增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101例,分布在全区8个镇(街)。二是艾滋病防治意识还不够强。对防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还不到位,工作中存在着松懈现象,相互之间主动协调、配合的意识不强,信息交流不够通畅,防治能力还不能适应当前的形势和工作要求。三是艾滋病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手段比较单一,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社区居民、农民工等人群对艾滋病防治知识还比较缺乏,知晓率比较低,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消除歧视的任务仍然很重。四是高危行为干预覆盖面和质量有待提高。近年来,由于农村劳动力输出人数增加、城乡人口流动速度加快、生活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给艾滋病防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扩大高危人群干预覆盖面,如何提高高危行为干预质量,仍然是我们面临的重大问题。

二、多措并举,综合救治,不断提高艾滋病防治工作水平。

艾滋病防治工作涉及领域广、难度大、技术有限,必须采取多种措施,综合防治,从源头进行治理,才能阻断传播途径,做好这项工作。因此,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方针,不断提高防治工作水平。

一是要广泛开展宣传,切实增强自我防护能力。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在群众中全面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政策,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珍爱生命、抵御艾滋"的健康氛围。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深入推进防艾宣传"进单位、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帮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掌握艾滋病传播原因、途径和自我防护措施,消除恐慌心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自重自爱的宣传教育,鼓励他们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心和家庭责任感,主动配合防治工作,降低艾滋病传播的危险。要大力开展反对艾滋病歧视宣传活动,消除社会歧视和偏见,引导群众关爱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各单位、各系统都要结合各自实际,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全面系列宣传教育。

二是要完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流行趋势。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和流行趋势是防治艾滋病的基础。各防治艾滋病机构和疾控部门要认真落实艾滋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对艾滋病、监测和专题调查,掌握疫情变化情况和流行趋势。要不断完善艾滋病监测检测网络,进一步健全以疾控中心为龙头,以重点乡镇卫生院为依托,以医院、保健、婚检机构和羁押场所为网点的区、镇、点三级贯通的疫情监测体系,推广使用快速简便的检测方法,着力提高监测检测能力。各检验监测单位要健全档案,完善数据库,发现问题要及时送检,反馈信息,跟踪管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检验、谁把关。做好特殊服务行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测工作,切实做到发现一个,检测一个,逐一管理,不漏一人,不放走一个。要拓展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艾滋病咨询服务功能,教育、引导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参加免费的自愿咨询和初筛检测。要加强艾滋病实验室建设,规范艾滋病检测管理,确保检测质量和生物安全。要认真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加强监测报告信息网络建设,坚持不懈地做好经常性疫情监测、报告工作。

三是要加强干预措施,切实阻断传播途径。积极开展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传播的重要手段。要针对艾滋病通过性途径传播比例不断上升的新情况,重点加强流动人群、吸毒人员、农民工等高危人群的预防干预,要在宾馆客房等住宿场所免费放置计生用品,严厉打击**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性病病人的综合干预,努力切断性传播的途径。进一步巩固和发挥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的效果和作用,逐步探索在监管场所开展美沙酮服用工作。要积极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免费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与梅毒检测,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要免费提供系列干预措施,阻断对婴儿的感染。要做好医疗机构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销毁工作,切实加强对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的消毒工作,强化对病人和医务人员的防护。大力提倡无偿献血,提高血站血液筛查能力,加强血液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艾滋病医源性感染。要加强对艾滋病人的科学管理,采取有效方法,引导艾滋病人在本地生活生产,减少对外传播机会;对于有意伤害他人的艾滋病人,要依法依规,严格管理,必要时应集中教育管理。

四要认真落实基本国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建立健全以社区、医院和家庭为基础的感染者和病人的社区关怀、管理、治疗和护理体系,加强生产、扶贫、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关怀和支持,营造有利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生存的宽松环境,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每一个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身上,送到他们及其家人的心里,帮助他们减轻疾病的痛苦,帮助他们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帮助他们摆脱生活的困境。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艾滋病防治提供物资保障。要结合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艾滋病防治的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防治设施和条件,保证疫情监测、药品采购、患者救治、健康教育、人员培训的必要经费。要加强艾滋病监测网络建设,并逐步更新和补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必需设备和设施,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提高防治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加强艾滋病防治技术队伍建设,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大力开展各级各类艾滋病防治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防治队伍素质,造就一支能胜任防治工作的专业人员队伍。

三、明确职责,开创齐抓共管的大好局面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把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公共卫生建设。主要领导对防治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配合抓,所有领导成员都要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要认真研究本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定重点工作,落实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规划、计划,综合调配本地资源,强化部门之间高层次、经常性的沟通,紧密合作,相互支持,建立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防治机制。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防治工作协调会议制度、考核督查制度、艾滋病防治工作通报制度,并把防治工作任务、经费、考核和奖惩挂起钩来,做到防治目标、政策措施和职责任务三落实。

(二)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宣传部门要研究制订全去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的原则、政策与策略,指导、协调有关新闻报道和公益宣传;发展计划部门要在有关部门的协同下组织制定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部门要负责协调解决艾滋病防治经费安排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效益评估;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指导方案,组织艾滋病性病疫情的监测与管理,制订有关技术标准,加强艾滋病性病专业机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有关科学研究和卫生宣传教育;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和取缔**嫖娼、吸贩毒、非法采血活动的力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广电、文化、司法、教育、农业、科技、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打好我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总体战。

第6篇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艾滋病是我国重点防治的重大传染病之一。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我省于1985年首次发现艾滋病感染者,截止2006年4月底,全省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者1484人,遍及11个市83个县。总体上,艾滋病疫情尚处于低流行水平,但也出现了感染人数急剧加速增长,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的趋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2003年,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制定颁布《浙江省艾滋病性病防治办法》,初步确立了我省艾滋病防治的基本规范,为有效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与流行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国家立法提供了有益经验。目前,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一些地方艾滋病防治的政府职能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者缺乏社会关怀,宣传教育亟待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病人和病毒感染者的权益保障和救助机制还不够充分等。2006年3月1日,国务院颁布施行《艾滋病防治条例》,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增设了许多新的制度,如“四免一关怀”政策等,其中不少制度需要地方上制定配套规定和措施。为此,针对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的条例,将省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制定《浙江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是十分必要的。

二、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和主要依据

条例列入省人大2006年立法计划、国务院颁布《艾滋病防治条例》以后,省卫生厅就着手起草工作,成立起草小组,开展立法调研,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于今年4月27日上报省政府。省法制办按照立法程序书面征求了省财政厅、公安厅等18个单位和11个市人民政府意见;会同省卫生厅赴市县进行立法调研,召开了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基层相关单位等参加的征询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针对反映的问题,并借鉴外省市同类立法经验,省法制办会同省卫生厅对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修改。2006年6月7日,省法制办召开了省级有关部门参加的立法协调会,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并经7月21日省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条例草案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同时,还直接依据了近几年省委、省政府有关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政策规定。

三、条例草案主要问题的说明

条例草案的总体思路,一是尽量不重复国务院的条例等上位法的具体规定,着重对上位法在本省执行中需进一步明确的条款进行细化;二是将近几年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化,体现地方制度创新。

(一)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机制和责任。从医学上讲,艾滋病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但从其传播途径来看,与人的行为密切相关,是一种社会生活方式、社会行为方式的疾病。艾滋病防治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更是社会问题。艾滋病防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国务院的条例明确规定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为此,条例草案不再作重复规定,但对政府的领导责任作了强调。条例草案第四条规定:“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纳人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定期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这样规定,主要解决当前我省仍有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对艾滋病流行的可能性、危害性,对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领导不力、措施不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二)关于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健康教育是艾滋病预防控制的首要环节。国务院的条例设专章规定了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制度,重点规定了针对普通公众、重点人群和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的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措施,内容比较详细。条例草案强调遵守上位法有关规定的同时,增加规定:(1)宣传部门应当会同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艾滋病防治宣传报道计划,督促和检查有关媒体具体执行情况。(2)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公益宣传,定期无偿播放、刊登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公益广告。(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城镇繁华地段设立预防艾滋病大型公益广告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辖区内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

(三)关于艾滋病防治监测、疫情报告和检测机构设置。预防控制制度是建立完善的艾滋病防治体系的基础和关键。条例草案在监测、疫情报告和检测机构设置等方面作了以下细化:

1、为了能够准确掌握我省艾滋病疫情,依照国务院的条例规定,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制度。条例草案规定: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艾滋病监测网络,制定和组织实施艾滋病监测规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艾滋病监测和专题调查,掌握艾滋病疫情变化情况和流行趋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加强本辖区内艾滋病的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工作。

2、与传染病防治法相衔接,严格依法实行艾滋病疫情报告和公布制度。条例草案规定: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艾滋病疫情。艾滋病疫情由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

3、严格规范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设立,为艾滋病疫情监测和检测奠定物质基础。条例草案规定:省、设区的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采供血(浆)机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和县(市、区)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艾滋病检测初筛实验室。

(四)关于自愿检测和强制检测。对艾滋病检测,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实行知情同意的自愿检测和对部分人群强制检测的制度。国务院的条例体现了这一立法精神,规定了自愿检测和应当检测制度。条例草案对此作了细化:

1、实行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和免费自愿检测制度。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医疗卫生机构,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艾滋病免费提供咨询、检测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2、根据我省预防、控制艾滋病的需要及近几年艾滋病防治行之有效的经验,条例草案规定了强制检测或者有条件可

以强制检测的情形。一是公安部门查获、、吸毒人员,应当及时通知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协助进行艾滋病强制性检测。二是婚前健康检查,应当包括艾滋病检查项目。随着艾滋病防治形势日益严峻,在婚前体检中增设艾滋病筛查项目既是形势的需要,也是自我保健,避免家庭不幸的需要,符合母婴保健法、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三是建立初筛实验室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艾滋病预防和控制的需要,可以对孕产妇、手术病人进行产前、手术前艾滋病检测。

(五)关于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的行为干预。当前国际社会通行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预防控制艾滋病传播的重要措施是对、注射吸毒危险行为人群进行行为干预,即推广使用安全套,对吸毒成瘾者进行药物维护治疗、清洁针具交换。条例草案根据上位法的精神,对有关制度作了细化:

1、建立安全套推广使用管理机制,明确安全套推广部门的职责分工。条例草案规定: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实施安全套自动售套机的设置、维护和安全套社会营销工作,向已婚育龄人群、流动人口免费发放安全套。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及其他需要采取干预措施的人群,免费发放安全套。

2、对需要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公共场所作出界定。国务院的条例第二十九条授权省人民政府规定放置安全套或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公共场所的具体范围。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我省实际,条例草案把公共场所的范围规定为:宾馆、旅店、美容美发、歌舞娱乐、桑拿浴室、按摩足浴等。

3、为使行为干预措施得到真正落实,明确公共场所经营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条例草案规定:经营者必须对服务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落实行为干预措施;对可能造成艾滋病传播的公用物品和器具,必须进行严格消毒,保证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4、建立健全注射吸毒人员美沙酮维持治疗和清洁针具交换制度。我省已在温州、舟山两市开展海洛因成瘾者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目前正在全省推广,效果良好。条例草案规定:省人民政府卫生、公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批准开办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中,开展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在吸毒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经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开展清洁针具免费交换工作。

(六)关于艾滋病的治疗管理。从立法调研看,艾滋病医疗救治机构体系尚不健全,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的范围不明确,普遍存在对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消极、推诿态度。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时,如发现患者是艾滋病感染者,常会以此为由终止对其其他疾病的诊治。为了规范艾滋病的治疗管理,条例草案作如下规定:

1、建立健全艾滋病医疗救冶机构网络。条例草案规定: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艾滋病临床指导医疗机构;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作为艾滋病诊治医疗机构。指定的临床指导、诊治医疗机构必须配备艾滋病诊治的设备和技术力量。

2、明确艾滋病指定医疗机构与其他一般医疗机构就诊、治疗的分工范围。条例草案规定: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抗病毒治疗,住院治疗、门诊手术、透析治疗、口腔治疗等侵入性操作的诊疗,应当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3、强调艾滋病诊断结果告知程序。艾滋病诊断结果告知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患者的日后生活有极大的影响。为此,条例草案规定:对确诊的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由省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医务人员将诊断结果告知其本人、配偶或者监护人,并给予医学指导。

(七)关于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关怀、救助。贫穷的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的生活和治疗问题已日益突出,为了防止其因生活、医疗无保障而恶意报复社会,或者继续从事导致艾滋病传播的职业,对这类特殊群体予以救助,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极为有益。为了有效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条例草案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坚持以人为本,在医疗、教育、生活方面给予更加优惠的救助关怀政策。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1、将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及相关的诊疗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目录,并将符合规定的艾滋病专科医院纳入定点医院管理。

2、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对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条件的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免费提供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和减免抗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的费用;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免费提供母婴阻断药物、婴儿检测试剂及婴儿人工代乳品。

3、对生活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未成年子女及艾滋病病人遗留的孤儿实行免费接受基础教育制度。免收学前教育阶段的保育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住宿费和高中教育阶段的学费、代管费和住宿费。

4、因患艾滋病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当列为特困户救助对象,给予生活和医疗救助。

(八)关于艾滋病防治人员职业保障问题。从事艾滋病防治、科研、教学、管理以及其他相关工作的人员,在履行职务活动中,极有可能意外感染艾滋病病毒,对高危职业暴露人员必须予以职业保障。为此,条例草案第九条规定建立职业意外感染的应急处理、治疗、生活等保障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职业暴露处理制度。卫生、公安、司法行政、人口和计划生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制定艾滋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加强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知识培训,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装备。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艾滋病职业暴露预防性药品储备库,确保职业暴露后使用预防性抗病毒药物的需要。

第7篇

1 体现中国政府的重大承诺

艾滋病防治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涉及禁毒等社会环境综合整治、特殊人群不良行为的改变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国家为艾滋病独立制定防治的具体办法。根据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统一领导艾滋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2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属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人权,并实现其权利义务的平衡,是制定条例过程中重点研究的问题。因此,条例规定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权利和义务,在总则中规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1) 做胃镜不能强制检测艾滋病

任何公民(包括艾滋病感染者)的基本权利在没有充足的理由下都不能被剥夺。目前有的医院在给病人做探入性检查和手术(如胃镜)或其他手术时,强制患者做艾滋病检测,否则就不给治疗,这等于剥夺了公民的自主选择权。

(2) 泄隐私公务员要降级处分

如果患者的隐私权受到侵犯,他可以以隐私权被侵犯为由或依据本法(待生效后)。公务员和防疫机构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公民与艾滋病相关的信息,要受到降级处分,并承担民事责任。

(3) 不得拒绝艾滋病感染者入学

学校不得以公民为艾滋病感染者为由拒绝其入学或者令其退学,公立学校出现这种情况的,就由政府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免去学校校长的职务,如果是私立学校,就撤销他的办学资格。

(4) 不得因艾滋病辞退人员

在工作中出现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以感染艾滋病为由辞退或拒绝录用感染者的情况,可以找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解决。如果因为拒绝录用或辞退造成的损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讼,用人单位负责给予赔偿。

但军人或警察等对身体强健有特殊要求的职务,可以不接受感染者入伍或任职,对己任者感染则调任其他职务,不得解职。

(5) 艾滋病感染者可以结婚登记

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以公民是艾滋病感染者而不为他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感染者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而隐瞒对方,造成对方感染的,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6) 拒绝接收感染者医生停职6个月

如果感染艾滋病去医院遭到拒绝,将对拒绝为艾滋病感染者治疗的医生及其他医务人员给予停止执业6个月的处罚。医生如果因为职业暴露而感染艾滋病,政府要给他(她)30万元的补偿,保证其收入,并由政府提供医疗、生活学习费用。

条例还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应当履行下列义务: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接诊医生;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鼓励支持有关组织个人参与防治

条例强调了鼓励和支持社会基层组织和公民团体在艾滋病防治中的重要作用。

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依照条例规定以及国家艾滋病防治规划和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捐赠,对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进行行为干预,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关怀和救助。

4 公共场所不放置安全套将受处罚

第8篇

【关键词】耐药结核病;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流行;控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R1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4-0658-02

结核病是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主要发生在肺部,是目前全球死亡率最高的传染病,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1]。其中耐药结核病,是造成全球结核病疫情回升的主要原因。《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中指出:“未来数年内可能出现以耐药菌为主的结核病流行态势,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患者人数持续增加”[2]。(其中:耐药结核病,指耐一种或一种以上抗结核药物的肺结核病人;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指结核菌感染者﹝不是活动性结核病人﹞同时感染艾滋病病毒﹝不是艾滋病人﹞。据有关资料报道:人感染结核杆菌后,其一生中患结核病的机率仅为10%;一旦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后,结核病的发生概率将上升到50%左右。因此,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将加重监狱内结核病的疫情。

我国属于高耐药国家(据WHO估计,2006年全球约有49万例MDR—TB,中国占27.8%),居全球首位[3]。我省是结核病和艾滋病疫情较严重的省份之一,保持着高患病率、高耐药率、高死亡率、高感染率和低递降率的特点。本狱内“现患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5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患病率为375.0/10万(低于2000年云南省肺结核患病率496.9/10万),其中:痰涂片阴性活动性肺结核病例12例;涂阳肺结核3例,涂阳肺结核患病率2万/10万(高于2000年云南省肺结核涂阳患病率171.3/10万)[4],3例涂阳肺结核患者均为耐药病例,耐药结核病患病率100%(高于2007—2008年全国耐药结核病基线调查结果。我国总耐药率:37.79%[5],我省暂无相关资料),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有数例”。每年在新入狱的服刑人员中发现有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约2~3例。(按照一个痰涂片结核菌阳性阳性结核病传染源,一年可以传染15~20个健康人群计算,本狱内每年将有45~60个健康服刑人员被结核病耐药菌感染)一个耐药结核病人平均治疗时间至少1.5年,治疗费用是普通结核病的十倍以上。治疗时间长、治疗费用昂贵、且需要足够的传染病隔离病房,对于基层监狱医院工作现状,是不堪重负。同时,狱内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的患者如果未尽早的发现并转送到专科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存在潜在的流行的风险。

尽管,目前未见全国监狱内耐药结核病和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疫情等相关资料报道。但是,本监狱内耐药结核病、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疫情形势十分严峻,控制其流行已刻不容缓。

WHO在1995年和2000年了“监狱结核病控制指南”,在开展监狱结核病防治工作中,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对“监狱结核病控制指南”执行情况并不让人满意[6]。目前,监狱内开展控制耐药结核病、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流行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监狱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不能完全与地方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规划同步实施,例如:政策保障、组织机构建设、防治经费匮乏、实验室能力和工作条件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监狱在押犯人结核病容易受到忽视,实施结核病控制策略和技术措施工作中存在盲点或薄弱点等问题。加之,监狱有其独特的特殊性,监狱羁押人群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即:服刑人员来源于高发的结核病人群,且流动性大、聚集性强、过分拥挤、通风条件差、犯人营养不良、免疫力差,)以及医疗服务资源匮乏,导致在相当长的时期里,监狱成为结核病和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传播较难控制的一环。

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简称:“规划”﹞提出的控制策略和技术措施,并结合本监狱实际情况,采取了以下的对策。

1.建立结核病防治机制,保障结核病控制策略的顺利实施

1.1 “规划”要求: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全面实施中国结核病控制策略。

首先,在本狱内确定以“分管领导负责制”,建立和完善了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职责。分别成立了“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DOTS策略质量督导组、疗效评估和疑难病例会诊制、结核病防治健康宣教组”,制定部门负责制以及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等狱内结核病防治机制。

1.2 加强并建立监狱医院与当地结防系统及医疗机构的合作关系。特别是建立了“耐药结核病例会诊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技术指导和交流,对提高本监狱的结核病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技术水平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加大工作力度、早期发现患者是从源头上控制耐药结核病和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在狱内流行的主要对策

“规划”中首次提出“各地卫生、教育、公安、司法行政、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合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对结核病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羁押人群等高危人群以及老年人、学生、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结核病筛查工作,尽早发现肺结核患者。同时提出了“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6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筛查率达到90%的工作目标。

本监狱医院制订并落实了将肺结核和HIV抗体检测列入门诊常规检查的工作制度。“凡入监的服刑人员均须拍摄胸片,肺部有异常阴影者(或出现咳嗽、咳痰、痰中带血、胸痛等症状在两周以上)都必须做痰涂片结核菌细菌检查,痰涂片结核菌涂阳者进一步作痰培养和耐药菌检测(结核菌细菌学检测、耐药菌、HIV抗体等检测项目送到当地疾控中心或医疗机构进行检测),坚持做到“不漏项目、不漏应检者”。因此,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10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筛查率达到100%,到达并超过了“规划”中提出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率达到6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筛查率达到90%的工作目标。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对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人及时的转送到相关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落实早期发现患者的工作,在控制耐药结核病和艾滋病在狱内流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扩大耐药肺结核诊疗覆盖面,规范患者管理、遏制新耐药菌的产生和传播

对3例耐药肺结核患者实施DOTS策略(即患者每次服药,都是在医务人员直接面视下完成)诊疗覆盖面达到了100%,但是治愈率仅60%左右。耐药结核病人由于治疗疗程长,病人处于羁押的状态,接受治疗的依从性很差。因此,开展对患者有针对性地进行耐药结核病知识以及危害性的宣教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从而提高了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和接受规范治疗管理的信心,虽然治愈率低,但通过治疗能够减少耐药菌株的毒力、在治疗期间通过耐药菌的检测,未发现新的耐药菌株的产生,降低了传播的风险,从而也能够延长患者的寿命。

4.不断提升整体医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在省监狱管理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下,通过组织专题讲座、培训、进修学习,较好的掌握了当前国内外耐药结核病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进展和新动态。因此,在开展狱内耐药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中能够及时的发现治疗和管理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并得到及时解决和处理,确保了治疗和管理的质量。

5.坚持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教工作、知晓率到达90%,达到并超过了“规划”中提出的“全民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85%”的工作目标

每年开展1~2次狱内各监区结核病防治知识健康宣教工作和宣传专栏。特别是有关结核病早期的症状、早期发现、早期治疗的重要性等,要求每个服刑人员都必须了解,通过接受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宣教工作,有症状的服刑人员会主动向狱区的医生汇报身体出现异常的情况。对新入狱的服刑人员,开展一对一的宣传教育工作,不留结核病防治知识健康宣传教育的盲点。在与家属探视的交流中,服刑人员将获取到的知识向家属进行交流,关心亲人的身体健康,家属非常的感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6.“规划”中首次提出了要“落实结核病感染控制工作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防护”工作的要求

我院加强和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和防护措施,预防和保护医务人员和工作者免受耐药菌结核病、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传播的威胁:

6.1 建立严格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6.2 建立定期隔离、消毒效果的检测与评价制度。

6.3 隔离病房设置缓冲间,凡进入隔离病房任何人员(特别是医务人员)必须更换衣帽、口罩、手套和鞋。

6.4 隔离病房设置在工作区域的下风向,室内设施定期消毒,做好痰液的消毒处理。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将隔离病室内“进和出”的空气进行消毒处理。

7.讨论

继续保持目前控制“监狱内耐药结核病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流行”的效果,今后的工作重点:

7.1 监狱内耐药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实现项目化管理。将狱内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地方防治规划,并与地方结核病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同步实施与管理,同时要保障耐药结核菌的检测与治疗等相关工作经费。

7.2 耐药结核病患者要统一治疗管理、药品有保障、提高治愈率、降低耐药结核菌的传播。

目前,一部分基层监狱医院存在着治疗耐药结核病人的药品不能完全保证、防治经费匮乏、隔离病房和相关设施以及消毒等工作条件较差的问题。建议省监狱系统总医院承担基层监狱医院痰涂片涂阳或耐药结核病患者的统一治疗和管理工作,实行强化期集中隔离治疗以及继续期巩固治疗管理,确保治疗效果,更利于集中药品和经费的统一使用和管理。

7.3 加强耐药结核病的追踪与归口管理,完善防控机制。监狱是社会的一部分。监狱服刑人员存在着与社会普通群体之间处于双向流动状态,即社会人群因各种原因(其中包括耐药结核病、艾滋病)进入监狱,在押犯人因刑满释放(疾病未治愈)等原因回归社会。要警惕监狱中耐药结核病流行对公众的威胁。

入狱时已确诊为涂阳结核病患者或是耐药结核病人,狱医应该迅速通知其家属及入狱前曾密切接触者进行结核菌细菌学检查及治疗。未愈患者带病出狱回归社会,要强制要求转入辖区结核病防治相关医疗机构接受归口治疗管理。如果管理不当,这些新传染源将不断危害社会。

参考文献

[1] 《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10年)》.

[2] 《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

[3] 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技术指导组.2000年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报告[J].中国防痨杂志,2002,24(2):65-108.

[4]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云南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10年)》通知云政办发[2002]50号,2002,04:29.

第9篇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救助措施,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影响和危害。

(二)年度目标

1、监管场所高危人群检测。

继续完善卫生与公安和司法部门监管场所高危人群HIV抗体检测工作协调管理和信息收集汇总上报机制。各地完成对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监管的看守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劳教所和监狱等场所当年新入所的吸毒、等重点人群的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全省计划筛查总人数共34200人,培训监管场所工作人员1368人。

2、免费自愿咨询检测。

所有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开展免费自愿咨询和抗体初筛检测服务。努力提高各级自愿咨询检测点服务人员的能力,每市级和县级至少培训咨询员4人,以前接受过培训的,今年进行知识更新提高再培训。要求全省17个市和1**个县(市、区)共培训咨询员总数为420人。采取各种措施,增加自愿咨询检测点,扩大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覆盖范围,提高服务可及性,平均每县完成咨询和检测对象至少500人,全省计划完成免费自愿咨询和检测总人数为52500人。

3、宣传教育。

将农村作为艾滋病宣传教育的重点地区,要求每县利用大众媒体在城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至少2次,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设立专题宣传栏,组织对就诊者的艾滋病防治专题讲座每诊所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4、高危行为干预。

在原有7个美沙酮门诊基础上,新开淮北和铜陵市2个门诊。每个老的美沙酮门诊治疗人数要求达到200人,开诊不满一年的新开门诊治疗人数要求达到100人。

预防性途径传播综合干预措施优先覆盖、同性恋等高危人群。全省预防性途径传播干预措施覆盖总人数为78750人,培训基层干预工作专业人员和非政府组织人员总数为2100人。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

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咨询、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服务,检测率达到85%以上。为抗体筛查检测结果阳性的孕产妇提供免费确证检测,检测率达到100%。确证检测结果阳性孕产妇知情选择妊娠结局,为终止妊娠提供经费补助,为继续妊娠并分娩的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婴儿提供抗病毒药物,服药率达到90%以上。婴儿12个月、18个月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达到90%以上,18个月筛查结果阳性的免费提供确证检测,检测率达到100%,为艾滋病病毒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提供人工喂养支持服务。对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孕产妇随访2次、所生婴儿随访5次。妇幼保健相关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6、免费抗病毒治疗和感染者随访。

以开展免费抗病毒治疗的县区为重点,继续开展基层医务人员培训,重点培训乡村级医务人员,重点内容为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的规范诊疗和护理知识,不断提高基层免费抗病毒治疗和抗机会性感染的诊疗和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全省计划培训基层医务人员目标总数为870人。

继续在全省开展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计划累计治疗人数为2169人,要认真落实监督服药措施,使服药依从性达到80%以上。同时,积极开展耐药监测工作,动态观察抗病毒治疗效果和耐药情况。要进一步提高CD4细胞检测和病毒载量检测覆盖率,对治疗病人的CD4检测做到每人每年检测4次,病毒载量争取每人每年检测一次;对报告发现的HIV感染者,CD4检测做到每人每半年检测一次。

要继续加强对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定期完成随访、检查和网络报告工作。

7、中医中药。

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实施中医药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早期干预治疗,应用中药配合西药抗病毒治疗,减轻西药的毒副作用,增强病人耐受性和依从性,促进患者的免疫重建,发挥两者的协同作用延长感染者从感染到发病的时间,提高生活质量。(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4)。

8、保障血液安全。

继续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实现《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2010年)》提出的“20**年15岁-49岁人口中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加强人员培训和实验室血液质量控制,建立稀有血型库,进一步提高临床用血的安全性。

二、项目内容与资金安排

本项目共有监测检测、宣传教育和干预、关怀治疗、抗病毒治疗药物、母婴阻断、血液安全管理、中医治疗等项目,总资金额为3192万元,具体项目内容、工作任务和资金安排分别见附表1、2。

(一)监测和检测(38.1万元)

1、继续在监管场所对高危人群开展常规HIV检测(17.1万元)

按照卫生厅、公安厅和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安徽省关于对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继续完成看守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劳教所和监狱中当年新入所被监管人员中高危人群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任务,对所有确证阳性者提供免费的CD4细胞检测,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结果告知、个案流行病学调查和随访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病人,按照要求及时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

全省计划在监管场所筛查总人数共34200人,工作经费17.1万元。监管场所筛查工作经费按每检测1人补助5元的标准下拨至各市,各市根据辖区内各县(市、区)的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再予以补助。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参与标本采集、运输、检测和资料录入上报工作和人员补助,筛查所需试剂由省统一招标采购分发至各市。示范区和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县所需工作经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2、全面推广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21万元)

各市、县(市、区)都要在疾病控制机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内建立免费咨询检测点(VCT)和转诊服务网络,为就诊者和公众提供免费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结合高危人群干预工作,积极走出去,深入到高危人群集中的场所开展免费VCT宣传,扩大免费VCT覆盖面,提高接受检测的人数。各VCT服务点所在机构要做好免费VCT的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登记和收集上报咨询检测点工作报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定期对市、县(区)级咨询点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建立全省咨询员技术支持网络,定期组织召开技术沟通和讨论会,为基层咨询员提供心理、技术和转诊信息等方面的支持。

项目工作经费按照平均每咨询检测1人补助4元的标准下发各项目市、县。具体工作人员补助经费按照每人检测前咨询费1元,检测后咨询费1元,检测费1元,资料录入上报1元。筛查所需试剂由省统一招标采购分发至各市、县。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和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县所需工作经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1**万元)。

继续将基层领导干部、农民工和青年学生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将农村、社区、学校和工作场所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地区和场所,要求尽量扩大覆盖面,宣传教育内容侧重预防知识、提高个人预防艾滋病毒感染的技能、国家和当地的防治政策、关爱和反对歧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动员街道和乡镇基层政府主动参与,充分利用当地现有资源,组织落实好各项活动。各级要对下一级宣传教育工作进展进行督导检查,切实保证县级以下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落实。本项目补助部分市和每县(市、区)经费1万元,用于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和媒体宣传,补助省卫生厅6万元用于省级宣传和各地督导,共计1**万元。示范区和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县所需工作经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三)全面落实高危人群干预措施。

1、预防性途径传播(159.6万元)。针对性途径传播高危人群干预工作的重点人群包括暗娼和嫖客,男男性接触者,多性伴者等。各地可采用广播、电视、报纸、广告牌、流动宣传和举办公众活动等形式,宣传安全套防病知识,营造推广使用安全套的社会氛围。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根据当地性途径传播高危人群活动特点,选择目标人群集中活动的场所开展工作;建立业主负责制,确保在场所内摆放宣传材料、设置安全套发售装置,方便目标人群购买;积极发展同伴教育员并对她(他)们进行生活技能等培训,力争使接触到的目标人群在每次性活动中100%使用安全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安全套推广使用等综合干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干预工作经费安排主要包括举办各类外展活动、交通、人员补助等内容,全省共计159.6万元。其中对于高危人群干预人员补助,按照干预对象任务量分配经费,对干预对象的干预频次要达到4次/年,工作人员每次下基层或场所工作补助不超过20元/天,要求有工作记录和领款人签名。

2、开展同伴教育(210万元)。各地要在掌握本地高危人群的分布和特点的基础上,在暗娼、同性恋等高危人群中积极招募志愿者,开展同伴教育。对于同伴教育工作,按照平均一名同伴教育员工作每年补助600元为标准(每名同伴教育员每月至少开展干预工作一次,每次工作补助不超过50元/人/月),并对同伴教育员的培训和开展同伴教育工作中产生的交通费、购买用于开展干预工作的宣传品等工作经费给予补助,全省共计210万。

项目中要求达到的覆盖高危人群任务量,各县级及部分区任务量已单独列出,而对未单独列出的区级任务量均已包括在各市级任务量中,由市级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具体分配到区。

3、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53万元)。

按照卫生部、公安部、药监局制定的《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要求,在阿片类吸毒人数集中地区开展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工作。要求每个门诊培训10名专职工作人员,保证门诊服务时间不少于每天8小时,开设时间要方便就诊者服药,要对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咨询和健康教育等服务,免费提供宣传材料。

本项目提供部分门诊工作人员补助、培训经费及宣传教育经费,对于新开门诊提供门诊点改造建设、设备配备经费。门诊所在单位对美沙酮社区维持治疗项目经费要设立专账管理,不得截留、挪用。

(四)预防母婴传播(77.8万元)。

继续支持8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免费艾滋病咨询、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检测,可根据检测条件和流程选择快速检测试剂或ELSIA检测试剂,对于第一次检测结果阳性的孕产妇,应用第二种不同的检测试剂进行复检。对于临产急诊入院分娩的产妇,同时应用两种不同的检测试剂进行筛查检测。为抗体筛查检测结果阳性的孕产妇提供免费确证检测,确证检测结果阳性自愿终止妊娠的,提供终止妊娠补助,自愿选择继续妊娠并分娩的,提供抗病毒药物,并对其住院分娩给予补助,为所生婴儿提供免费抗体检测和人工喂养支持服务和适当补助。

给予项目地区阳性孕产妇及婴儿补助1.8万元,各级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补助76万元,检测试剂、预防药品及耗材等共计35.2万元由省招标采购后下发(见附表3)。

(五)感染者随访和免费抗病毒治疗(100.8万元)。

对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各地应对其进行定期随访,感染者每年进行2次免费CD4细胞检测,同时给予医学指导。通过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提供抗病毒药物等相关服务,提高抗病毒治疗的可及性。

对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按照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方案的要求,在治疗前以及治疗过程中,为每位接受治疗的病人每年提供免费CD4细胞检测4次和病毒载量检测1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随访中发现的严重毒副反应病例要及时上报并转诊至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处理。

为使抗病毒药物服用及时、减少停服、漏服,提高治疗效果,减少耐药的发生,对服药病人要实施监督服药措施(为保证质量,每位监督员每月最多监督病人数不得超过30人)。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将监督服药工作与病人的随访和管理相结合,探索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综合管理方式。对负责监督病人服药的人员,安排适当的工作补助经费。为了及时观察治疗效果,提高病人接受CD4检测和病毒载量检测的可及性。

中央财政经费主要支持的活动包括基层医务人员培训费用、感染者随访的交通补助(按随访一个感染者每年补助交通费100元)和CD4检测试剂补助、抗病毒治疗的一线药品以及必要的二线药品费用、服药病人CD4检测试剂和病毒载量检测试剂以及病人到医疗机构接受CD4检测随访的交通补助(按每人每年到医疗机构检测4次,每次补助50元,共200元/年)、监督服药补助(每监督服药一个病人补助10元/月,每年每病人120元,补助监督服药员)和对基层医务人员的补助(每治疗和随访一个病人补助10元/月,每年按每病人120元,补助乡村级医务人员)等,要求有工作记录和领款人签名。

全球基金项目县的工作经费经费从全球基金项目经费中列支。抗病毒治疗药品、CD4和病毒载量试剂共计1213万元由省统一招标采购分发各地。

(六)血液安全管理(48万元)。

1、无偿献血宣传(10万元)

(1)制作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短片,免费发放到各市,在采供血服务场所及媒体播放。

(2)组织开展“6:14”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活动。

2、开展无偿献血招募培训(3万元)

(1)组建无偿献血宣讲团深入社区、村镇、企业、单位和大中专院校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活动。

(2)组织专家组赴无偿献血落后地区开展无偿献血招募培训工作。

3、国家血型库建设(5万元)

进一步完善安徽省血型库建设,实现全省稀有血型资源共享,适时对数据库进行维护、保养。

4、完善采供血机构实验室质量监控体系(20万元)

完善采供血机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逐步实施血液集中检测要求,由省中心实验室牵头,根据卫生部临检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比实验室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体系,进行实验室质量考评,并将结果报告国家参比实验室复核。

(1)对全省所有采供血机构血液样本进行抽样检测,每所采供血机构抽取标本50份左右,全省约1500份,进行抗HIV、HBsAG、抗HCV、梅毒检测。

(2)对所有采供血机构开展飞行检验,以双盲考核的方式对HIV、HBsAG、抗HCV、梅毒进行考核,以检验采供血机构实验室检测技术和管理水平。

(3)为17所中心血站更新实验室管理软件。

5、血液质量保证培训及医务人员培训(10万元)

(1)根据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对影响血液质量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新一轮培训,举办培训班2期,每期80人左右,每期4天时间。

(2)举办全省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输血科主任,外科、妇产科、肿瘤科等与临床输血密切相关的临床科室主任及相关业务骨干参加的血液成分临床应用与进展培训班一期,培训人数约150人,时间3天左右。

(七)中医中药治疗(240万元,项目内容见附件4)。

(八)国家综合防治示范区(424万元)。

国家第一批5个示范区各补助工作经费60万元,第二批3个示范区各补助36万元,用于示范区艾滋病宣传教育、自愿咨询检测、高危人群干预及艾滋病病人的治疗关怀工作。每个示范区补助的经费中包括多部门活动经费6万元,用于示范区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的活动。每个示范区督导和技术支持经费2万元,用于补助示范区所在市。

(九)业务培训(157.2万元)。

1、监管场所筛查工作培训。各市负责组织并完成对辖区内参与筛查的监管场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全省计划培训监管场所工作人员1368人,培训经费49.2万元。培训内容应包括政策宣传、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咨询服务和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等有关知识和技能。

2、VCT咨询员培训。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项目计划负责完成辖区内免费咨询检测服务的机构和咨询点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要求每县(市、区)培训至少4人,培训经费全省共计21万元。

3、干预工作培训。各市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所有高干队人员和同伴教育员等非政府组织人员至少开展一次培训,以提高干预工作能力和效果。每县(市、区)培训的人数不得少于20人(其中非政府组织人员不得少于10人),培训经费全省共计50万

4、抗病毒治疗培训。各市负责组织对辖区内负责抗病毒治疗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中央财政经费对基层医务人员培训进行补助,项目计划培训基层医务人员870人,按每人平均培训7天,每天补助60元,每人补助420元,全省共补助各地经费37万元。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协调

项目由省卫生厅、财政厅负责统一部署和协调实施,各市、县(市、区)卫生、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负责中医中药治疗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接到本《方案》15个工作日内,制定本地具体项目执行方案,将本项目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项目执行单位,明确项目完工时间、责任人、资金分配额度计划和监督考核办法,在项目执行期间加强经常性项目督促检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是项目的技术支持和项目执行机构。省市项目工作组和专家组,对项目地区各工作领域进行技术指导和定期监督检查,每季度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反馈,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资金管理

各级卫生和财政部门要围绕实现《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规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地情况统筹安排国内外项目资源。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在项目执行单位明确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预拨50%的项目资金至各项目执行单位,同时在项目过程中要简化报帐审批手续。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的具体规定按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共同制定《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培训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防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三)招标采购

1、卫生部负责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美沙酮维持治疗原料的招标采购工作。

2、省卫生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负责HIV检测、CD4检测试剂、病毒载量检测等试剂的招标采购工作。

四、项目执行时间

招标采购工作于2008年4月底完成。整个项目工作在2008年10月底前完成。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项目执行中期和项目完成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分别进行综合效果评估,并将项目终期总结报卫生厅、财政厅。

(二)卫生厅和财政厅将按有关规定定期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绩效等进行检查评估;对药品、试剂、使用与分发、登记以及设备投入使用情况等进行抽查考核。

第10篇

为遏制艾滋病在我市蔓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净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实施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方案通知》(江府办[2002]44号)和**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有关部门(团体)预防艾滋病性病工作职责的通知》(江卫防保[2001]4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

(一)做好健康宣传教育是预防艾滋病最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市宣传部门要重视预防艾滋病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预防艾滋病的知识水平。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宣传媒介每周至少播放或刊登一次艾滋病、性病防治的有关报道和推广无偿献血的公益广告。市教育部门尤其高级中学要对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宣传材料(品),开设专题讲座;普通初级中学要将上述有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

(二)市卫生部门要协助公安、司法和民政部门负责对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看守所、劳教所的民警进行有关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消除其恐惧心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职业暴露的药物预防方法,使他们学会对被监管教育人员进行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和道德教育。

(三)市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关于防治艾滋病知识的教育,要进行正规化培训,培训率要达85%,重点科室100%,同时落实职业暴露预防艾滋病药物储备工作,并协助对相关部门的师资进行培训。

(四)市卫生部门要在桑拿和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的高危人群中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教育,宣传推广使用安全套等防护措施。

二、市公安部门要加大力度打击吸毒、贩毒,从源头上减少吸毒人数。我市目前绝大部分HIV感染者都是吸毒人员,减少吸毒人数是控制艾滋病流行重要措施。

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继续在高危人群中开展HIV监测,指导全市各个HIV抗体检测初筛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使全市形成一个高效、灵敏的艾滋病监测系统。市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和性病门诊、普通门诊等单位要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戒毒人员、桑拿和歌舞厅从业人员、孕产妇等人员中开展HIV监测,同时要继续对义务献血人员、涉外婚姻人员、出血性手术病人做好HIV检测,避免HIV传播。

四、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要完善医治艾滋病病人的准备工作,重点是做好医务人员技术培训。市直主要医疗卫生单位未建立HIV初筛实验室的,要加快建立。同时,要帮助市公安、司法系统有接触吸毒人群的单位如劳教所、戒毒所、派出所、巡警大队等配备职业暴露预防艾滋病药物。

第11篇

【关键词】广西;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艾滋病教育;预防干预

广西凭祥市是中国的“南大门”,与越南北部接壤,既是旅游胜地又是边境货物集散的商贸宝地,同时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吸毒、现象,为艾滋病在20世纪90年代的开始流行和蔓延提供了土壤可能性。凭祥市从1994年开始开展艾滋病监测;1996年,广西第一例本土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在凭祥被发现[1]。1998年,凭祥市开始实施宣传教育与干预项目工作,疫情很快就由快速传播转到相对平稳的过程,至今在吸毒等相关重点人群中没有出现大面积暴发流行的局面,历年来被检测吸毒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率一直控制在20%以下,性乱妇女中HIV流行率稳定在较低的水平。21世纪初,广西凭祥市被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视为“中国预防、干预艾滋病传播的典范”。因此,凭祥市的艾滋病预防干预教育的经验和模式在全区乃至全国被广泛宣传和推广[2]。现将凭祥市十多年来艾滋病预防干预教育的经验和体会梳理如下。

第一,正确认识和对待艾滋病是搞好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前提。当地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干部积极面对艾滋病疫情。1997年起,就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预防和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协调会,加强信息沟通与政策开发,市委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了解艾滋病防治知识,利用领导干部夜读班举办专题讲座。医务人员组成技术指导小组,为各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第二,强化政府行为,协调多部门合作,动员全社会参与,是控制艾滋病流行的根本。2001年起就把艾滋病防治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体现艾滋病防治的政府行为,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政策支持。多部门联合制定并实施《凭祥市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凭祥市艾滋病防治战略规划》、《凭祥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等。

第三,政府加大投入,保证艾滋病防治队伍和基本活动经费需要;发挥卫生部门技术指导作用,当好政府的参谋,是搞好艾滋病防治的关键。1998年起就设立国家级性病哨点开展经常性监测,并对高危人群进了队列研究,对吸毒人群定期体检咨询;对全市医务人员进行反复培训,并由他们组织和指导各部门开展宣教培训工作。

第四,坚持预防为主、宣传教育为主,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尽快把防病知识和能力交给群众,是早期预防控制艾滋病流行最重要最有效的方法。通过多部门工作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培训活动,不断把宣教培训引向深入,使城乡居民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相关高危行为逐渐减少。一是市委、市政府协调,各部门及群众团体配合,对城乡居民进行艾滋病知识普及宣教培训,重点组织在校青少年开展智力竞赛、征文和墙报比赛、文艺晚会等系列活动。二是在凭祥电视台开设艾滋病知识健康教育专栏,每天播出预防艾滋病公益广告,每周播放《艾滋病警示录》专题片。三是妇联、卫生、公安、文体等部门组织了防止拐卖妇女儿童、拒绝、预防艾滋文艺巡回演出。四是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卫生局、教育局组成专门宣教小组,每年都到各中学进行艾滋病知识巡回讲座,让所有在校师生受到教育。五是在人群聚集场所和主要路段增设宣传艾滋知识灯箱和广告牌(中越双文)。从开始在10家旅游涉外宾馆大厅放置宣传广告牌和资料、在客房放置宣传提示牌、资料和安全套,推广到其它所有宾馆。六是人口与计生部门结合日常工作,提供生殖保健与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咨询服务。2003年启动阻断艾滋病母婴传播试点项目,为育龄妇女提供HIV咨询和检测服务。

第五,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是有效控制艾滋病流行的重要条件。依托国内外试点项目推动当地艾滋病预防控制运动,选派人员参加国内外会议或培训考察,学习和借鉴了别人的经验,促进了我市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卫生、教育、共青团等部门与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合作,举办青年同伴教育培训班,并从中聘请200名预防艾滋病义务宣传员。二是依托世界宣明会项目和资金支持,对高危人群(娱乐服务业妇女)深入开展宣教培训和行为干预(安全套100%推广使用)。与世界宣明会共同实施“预防与控制艾滋、结核病百场电影送健康”活动,在全市范围巡回放映。组织艾滋病知识展版城乡巡回展览。三是与美国国际发展署合作,启动艾滋病感染者/病人社区关怀与治疗项目,并在边境开展跨国界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工作,医务工作者对参与边贸货物运输的长途卡车司机进行监测、宣传和行为干预。四是选派医务人员和感染者代表赴云南瑞丽参加国际艾滋病联盟举办的ARV治疗教育培训活动。

多年来,凭祥市造就了一支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专业队伍,保障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城乡居民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和自我保护能力显著提高[3],相关高危行为减少。监测表明,艾滋病在吸毒人群中的传播处于相对平稳状态,在控制艾滋病流行方面显现成效[4],初步掌握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主动权。

【参考文献】

[1]赵绍基.凭祥市艾滋病防治战略规划制定和实施的效果与体会[J].中华临床医学杂志,2004(9):57-59.

[2]赵绍基.政策倡导社会动员资源整合能力建设:凭祥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J].中华乡村医药杂志,2006(9):37-38.

第12篇

刚才,XX同志传达了全省、全市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就我县如何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请清形势,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

艾滋病是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是我国重点控制的重大疾病。艾滋病流行迅速,既无疫苗预防,又无特效药治疗新型传染病,病死率高,对经济社会的破坏性大,已对人类生存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特别是在我国传播速度加快,传播面不断扩大,目前正处在由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的临界点。如果防治不力或任其发展,后果将十分严重。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总书记明确指出:“艾滋病防治是关系我中华民族素质和国家兴亡的大事,各级党政领导需提高认识,动员全社会,从教育入手,立足预防,坚决遏制其蔓延势头。”总理指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国务院高度重视,已经研究并作了部署。必须实行责任制,加强防治规划、监督检查、队伍建设、技术措施、依法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同时注意总结成功经验,真正把这件关系民族根本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

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经过多年努力,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虽然,现在我县还没有报告病例,但艾滋病毒感染者是存在的,只是没有被筛查发现。艾滋病防治工作还有许多亟须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宣传教育不够广泛,疫情监测体系不够健全,技术手段和防治力量薄弱。同时,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落后,人们的健康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也增加了防治工作的难度。因此,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级政府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切实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动员组织全社会力量,扎扎实实做好防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一要结合我县实际,坚持正确的指导方针。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治疗,既治标,又治本,既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又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二是坚持依法防治,以法制规范防治工作,以法制规范公众行为。要加强执法监督,使艾滋病防治走上法制化轨道,保证防治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抓好艾滋病传播的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的防治工作。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方法和政策措施。要扎实工作,强调落实,努力降低感染率、发病率,改善重点地区群众的健康状况和生活水平。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让群众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治本之策。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行业和单位特点,在总结和借鉴我县去年战胜“非典”的防治宣传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依靠广大基层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和重点宣传教育相结合,以村镇、社区、学校以及高危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宣传艾滋病的严重危害及防治知识,宣传党和政府的防治策略,帮助他们消除恐慌,动员社会消除歧视、关爱艾滋病患者,使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和主动参与防治工作的自觉性。宣传教育要注意突出重点,坚持适度适量,口径一致,坚决避免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和新闻炒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切断艾滋病传播途径。任何一种传染病传播和流行都有三个要素: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是防控艾滋病的重要手段。因此,一是要依法严厉打击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重点人群采取必要的行为干预措施,减少他们传播或感染艾滋病的机会。二是要坚持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保证血液及其制品安全。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采供血活动专项工作,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进行拉网式大清查,形成强大的社会声势,坚决彻底清除非法采供血行为,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这次会议,还有一个任务,就是按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在2005年2月6日前要全面完成对1990年以来的有偿供血人群进行采血,开展艾滋病抗体筛查工作,各区、乡镇政府必须加强组织,确保筛查任务的完成。三是要加强对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等无菌医疗器械的临床使用和使用后处理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销售回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行为,严防艾滋病病毒的扩散和蔓延。

四要认真落实基本国策,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四免一关怀”政策,建立健全以社区、医院和家庭为基础的感染者和病人的社区关怀、管理、治疗和护理体系,加强生产、扶贫、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关怀和支持,营造有利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生存的宽松环境,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每一个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身上,送到他们及其家人的心里,帮助他们减轻疾病的痛苦,帮助他们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帮助他们摆脱生活的困境。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艾滋病防治提供物资保障。要结合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艾滋病防治的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防治设施和条件,保证疫情监测、药品采购、患者救治、健康教育、人员培训的必要经费。要加强艾滋病监测网络建设,并逐步更新和补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必需设备和设施,进一步改善工作条件,提高防治工作整体水平。三是加强艾滋病防治技术队伍建设,为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大力开展各级各类艾滋病防治人员的培训,选拔一批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充实防治队伍,进一步加强技术人员培训和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不断提高防治队伍素质,造就一支能胜任防治工作的专业人员队伍。

三、明确职责,开创齐抓共管的大好局面

(一)各级政府要肩负起艾滋病防治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各级政府要把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公共卫生建设。主要领导要对防治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它领导配合抓,所有领导成员都要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要认真研究本地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定重点工作,落实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规划、计划,综合调配本地资源,强化部门之间高层次、经常性的沟通,紧密合作,相互支持,建立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的防治机制。各乡镇要立即成立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切实加强对防治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防治工作协调会议制度、考核督查制度、艾滋病防治工作通报制度,并把防治工作任务、经费、考核和奖惩挂起钩来,做到防治目标、政策措施和职责任务三落实。

(二)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宣传部门要研究制订全县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的原则、政策与策略,指导、协调有关新闻报道和公益宣传;发展计划部门要在有关部门的协同下组织制定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部门要负责协调解决艾滋病防治经费安排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效益评估;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艾滋病性病防治规划和实施指导方案,组织艾滋病性病疫情的监测与管理,制订有关技术标准,加强艾滋病性病专业机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有关科学研究和卫生宣传教育;公安部门要加大打击和取缔、吸贩毒、非法采血活动的力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广电、文化、司法、教育、农业、科技、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打好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总体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