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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发言稿

时间:2022-09-08 23:20:05

政协委员发言稿

第1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作为一名十二届县政协委员,能参加今天的座谈会,我感到十分荣幸和高兴。

今年是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人民政协60年来的光辉历程充分证明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成立六十周年来,为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借此庆祝人民政协成立六十周年的机会,感谢各位领导对我个人和我们**时装有限公司的支持和帮助!

自担任**县第十二届政协委员以来,我认真履行一名政协委员的神圣职责,积极撰写委员提案5份,落实了5份。其中“关于解决企业招工难的建议”的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并促成了**县人才市场的早日建成。

**时装现在规模还很小,很多地方做的还很不到位,但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却给了我和我的企业很多的荣誉和很多的社会地位。这是对我巨大的鼓励和鞭策。今后,我要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虚心向其他好的企业学习,认真领悟**书记“激情创业”的指示精神,坚持“观念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开拓进取,力争5年内**时装的销售额突破10亿元,自有品牌**成为中国驰名商标。为建设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示范县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

第2篇

(一)政协信息是党委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党委和政府历来重视信息工作,一直把信息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人民政协的信息工作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形式,是党和国家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基础。做好政协信息工作,有利于反映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各方面的团结工作,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有利于密切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之间的联系,丰富和活跃履行职能的内容和形式,更好地发挥协调关系、汇集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

(二)政协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政协宣传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需要,是促进政协履行职能的需要,是广泛凝聚各方力量的需要,是政协自身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政协宣传工作,有利于扩大政协影响,有利于拓展和延伸政治协商领域,有利于促进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有利于丰富参政议政的形式,不断为政协工作注入活力,推进政协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信息和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政协信息和宣传工作要服务大局。政协信息和宣传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和服务于党政工作大局,遵守政协章程和履行职能的有关规定。

(二)政协信息和宣传工作要力求真实。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讲真话、报实情,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宣传报道和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内容要符合提供者的本意和社会实际。

(三)政协信息和宣传工作要注重质量。围绕党政中心和政协履行职能,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广泛关注、认真思考,从大量的信息资源中提炼出供决策者参考的理论观点、政策思想和决策依据,使政协信息和宣传有较高的质量和价值。

(四)政协信息和宣传工作要力求快速。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做到收集快、整理快、报送快。对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情况要一事一报,急事急报,必要时可跟踪连续报送和报道。

(五)政协信息和宣传工作要突出特色。政协是按界别组成的,不仅信息素材资源丰富,而且层次较高。在工作中,要注意界别性,侧重反映和报道其他渠道不易反映、难以得到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侧重反映和报道各个界别和特殊群体的要求,包括那些人数不是很多,但需要合理兼顾的意见,努力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反映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和愿望,从不同角度体现政协履行职能的情况。

三、信息和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政协信息和宣传工作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派、工商联,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伊协、、侨联以及其他界别),各市(县、区)政协、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及机关各处室为主体。各单位要确定一名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同志为信息宣传员,承担本单位的信息和宣传工作。

主要内容:

(一)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的制定和实施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有关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重要决策、部署出台前后的反应等。

(二)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带普遍性的情绪变化,有识之士的警示性、批评性意见,易于忽视的以及隐性存在的问题,对加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看法和本地重大突发事件、严重自然灾害的实情,特别是消除隐患、维护稳定的意见、建议。

(四)政协组织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好做法和经验,开展重大会议、领导活动、视察、调研、专题协商等方面的情况。政协委员发挥群体优势,利用视察、调研、考察等方式献计出力,积极为经济建设作贡献的情况;政协委员爱岗敬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的突出业绩;政协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涌现的好典型、好做法。

(五)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包括统一战线内部重要代表人士的看法和不同意见,特别是保障政协委员正常履行职责的意见、建议等。

四、进一步巩固政协新闻宣传工作的阵地

(一)进一步加强与级新闻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坚持集中报道与经常报道相结合,常规报道与重点报道、特色报道、深度报道相结合,灵活运用多种新闻载体,尝试开辟不同专栏专题,加大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报道工作效果。要保持政协宣传报道的经常性和连续性,使政协宣传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效能化。

(二)努力扩大宣传范围。切实加强与《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等报刊及其他媒体的联系,认真组织高质量稿件,积极投稿,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扩大我区各级政协的影响。每年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组织一次或多次大型的主题新闻采访活动或基层参观访问活动,调动政协各参加单位及各市(县、区)政协的积极性,为促进和谐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重视和加强网络宣传。办好政协网,充分发挥其容量大、范围广、传播快、交互性强的优势,丰富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内容,使之成为宣传政协工作的重要窗口。

(四)继续办好《时报》。《时报》是政协用以交流经验、沟通信息、指导工作的重要阵地。要在《时报》开设专栏,宣传报道政协各参加单位及各市(县、区)政协工作动态。政协各参加单位、各市县区政协、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及机关各处室的信息宣传员,同时以《时报》特约记者的身份,编辑报送本单位的新闻动态。要努力调动信息宣传员的积极性,为《时报》积极主动提供稿件,不断改进和提高办报质量,使这一媒体的宣传作用得以更好的发挥。

(五)发挥好政协新闻办公室的作用。政协于年12月成立了新闻办公室,专门负责协调各主要媒体对政协的宣传报道工作,这对扩大政协的影响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要继续发挥新闻办公室的协调联系作用,更好地为政协履行职能服务。

五、拓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渠道

(一)充分利用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专门委员会视察调研活动,政协委员约谈会、座谈会等各种形式收集和反映重要信息。

(二)在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时,对政协委员在视察调研中形成的某些单项情况建议、时效性强的意见建议,或者不宜归入综合调研报告、难以在综合调研报告中充分反映的意见建议等,及时通过信息渠道报送。

(三)注重从政协各参加单位、各市县区政协、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中,如走访政协委员、接待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和来访人员时,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四)适时就有关问题主动约稿,或召开相关政协委员和代表人士座谈会,或采取个别约谈、上门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捕捉有价值的信息。

(五)针对当前社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协委员普遍关注的重大事件及问题,各市县区政协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等,政协办公厅可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社情民意信息调研工作。

六、规范信息工作的处理程序

(一)撰写:撰写信息应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反映的情况应真实准确,分析要力求深刻,建议要有前瞻性、预示性和可操作性。每件信息应一事一议。

(二)征集: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市县区政协、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及机关各处室的信息宣传员将需要反映的信息通过普通邮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政协办公厅研究室。政协委员还可通过政协网委员异地办公系统报送信息。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定期分析研究阶段性信息报送重点,拟订和印发《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征集要点》。

(三)登记整理:研究室对收到的社情民意信息进行登记、整理、筛选、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签发报送:对内容涉及本区范围以外的,通过《建言》报送全国政协;对内容涉及区内范围的,通过《社情民意》报送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采用的信息经办公厅分管领导审核签发。

(五)反馈:研究室要加强与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努力完善信息的受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向信息报送者反馈信息采用、领导批示和办理落实情况。

(六)存档:社情民意信息征集、报送后,由研究室按档案管理要求做好存档备查工作。信息稿件无论是否采用,均加以登记、保存,未采用的稿件一般不退稿。

七、强化信息和宣传工作责任制

(一)政协委员是反映政协信息的主体,各位委员应当自觉地把政治荣誉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密切联系本界别的群众,悉心体察群众的呼声和情绪,认真开展重要情况的收集和研究,乐于、敢于和善于反映真实情况和意见。每个政协委员每年至少反映1条有价值的信息。

(二)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具体负责政协信息和宣传工作的资料汇集、编发、报送、反馈等技术服务工作。

(三)对政协各参加单位、各市县区政协、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及机关各处室的信息宣传员要切实加强领导,提出要求,明确任务。信息宣传员每月向政协报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或宣传稿件1条(篇)以上,每年在级信息刊物、新闻媒体刊发信息、稿件不少于3-5条(篇)。

(四)考核奖励

政协办公厅对政协委员、政协信息宣传员和各有关单位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情况和宣传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通报一次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总结。

政协办公厅每季度按照《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计分奖励办法》予以信息报送者一定的稿酬。每年组织开展政协好新闻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政协委员和信息宣传员的积极性,促进政协信息和宣传工作的开展。政协办公厅每年年终组织一次总结评比,对信息和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八、加强信息和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政协办公厅要切实加强领导,由政协办公厅研究室和政协新闻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协信息和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3篇

为了进一步推动硬笔书法的普及和发展,巩固硬笔书法创作的新成果,打造硬笔书法的品牌大展,同时宣传古镇千灯的历史文化,中国书法家协会硬笔书法委员会、书法报社联合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举办“亭林杯”第四届全国硬笔书法大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书法家协会硬笔书法委员会

书法报社

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昆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昆山市千灯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

张旭光中国书协硬笔书法委员会主任

舟恒划书法报社社长、总编辑

李文昆山市千灯镇人民政府镇长

组委会副主任:

田伯平中国书协硬笔书法委员会副主任

张鹏涛 《书法报・硬笔书法》主编

郁建中昆山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顾菊明昆山市千灯镇党委副书记

组委会秘书长:

严海南《书法报・硬笔书法》执行主编

2.评委会:由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二、征稿对象

18岁以上的硬笔书法爱好者。

三、征稿内容

1.作品均用硬笔工具书写,内容健康,提倡自作诗文,字体及创作形式不限。作品尺寸控制在8开(A3纸)以内,册页长不超过2米。作品超出规定尺寸不予参加评选。

2.所有投稿者书写硬笔书法作品两件,其中自选内容一件,必写内容一件。

四、投稿注意事项

1.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写清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并在信封上注明“硬笔大展”字样。

2.篆书、草书请附释文。

3.每人需交通联费30元,无费视为一般来稿。限于人力,所投稿件不予退还。

五、评选与设奖

1.评委:由中国书协硬笔书法委员会和书法报社专家及历届大展评委库成员组成。

2.设奖及入展:甲骨奖5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入展作品100件,入选作品300件。大展同时设优秀组织奖。

六、作者待遇

1.所有获奖者颁发奖牌、证书,入展作者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证书,获奖、入展作者、优秀组织奖赠送本届大展作品集一册。入选作者颁发证书。

2.甲骨奖奖金每人2000元,一等奖奖金每人1000元,二等奖奖金每人800元,三等奖奖金每人500元,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每人100元。

3.甲骨奖获得者进入全国硬笔书法大展评委库,参与今后大展的评审工作,在《书法报・硬笔书法》专版推介。

4.一等奖获得者聘为《书法报・硬笔书法》创作研究员,在《书法报・硬笔书法》推介。

5.二、三等奖获得者聘为《书法报?硬笔书法》创作员。

6.出版《第四届全国硬笔书法大展作品集》,收入获奖和入展作品。在《书法报》、《书法报・硬笔书法》等报刊及相关书法网站刊登评奖信息及获奖、入展、入选作者名单。

7.邀请获奖者和优秀组织者在昆山千灯参加颁奖和展览开幕式,食宿费和旅游费全免。

8.所有投稿者赠送刊登本次大展终评结果的报纸一份。

七、征稿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展览颁奖:2011年4月在昆山举办“亭林杯”第四届全国硬笔书法大展颁奖仪式及展览开幕式,并邀请获奖者出席昆山千灯第七届文化旅游节开幕式。

九、主办单位拥有获奖入展作品的处置权。

十、凡投稿者视为认同以上各项条款。

投稿、汇款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书法报社邮政编码:430077

联系电话:027-8678907786787377

第四届全国硬笔书法大展组委会

第4篇

这一号召得到了各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海外华侨的热烈响应。筹建新中国的序幕由此拉开。

社会精英密集北上

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是拟订一个民主联合政府的施政纲领,即共同纲领。中国共产党积极倡导建立的民主联合政府是一个代表中国各阶层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府,因此制定这个共同纲领需要各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协商。这也是体现一个现代民主国家政府的合法性所在。

然而,当时大多数民主人士还在香港、上海、南京等地,而这些地区还没有解放。因此,能否把这些民主人士动员并安全地输送到解放区来,是制定共同纲领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这也因此成为中国共产党当时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有着丰富统战经验和组织才能的,亲自指挥了这场没有硝烟的重大“战役”。

杨尚昆回忆说:“从1948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后,党中央最大的工作是两件:一是打仗,一是统战。中心是打倒,建立新中国。”“统战工作,主要是把在香港和国统区的民主人士接到解放区来。”把民主人士接到解放区来的事,“由恩来同志亲自指挥,李克农和钱之光经办,先通过地下党的关系联络,然后组织秘密交通护送,其中不乏传奇性的故事”。

实际上,从1948年7月底起,就开始对接送民主人士进行周密部署了。

他先后致电上海、香港党组织和中共中央华北局,要求准备安全护送上海、香港、北平、天津的民主人士到解放区,并指示钱之光以“解放区救济总署”名义前往香港,会同方方、章汉夫、潘汉年、连贯、夏衍等,接送在香港的民主人士进入解放区。他在给香港分局的钱之光和上海局的刘晓、刘长胜的电报中指出,要绝对保密,保证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9月20日,拟定了邀请从香港、上海和长江以南地区前来解放区商讨召开新政协的各派及无党派人士的名单,包括李济深、蔡廷锴、张澜、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郭沫若、黄炎培、马叙伦、何香凝、史良等共77人。

同日,中共中央把这份名单电告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和上海局,指出:各方人士须于今冬明春全部进入解放区方为合适。“北来人士拟先集中哈尔滨招待商谈;华北人士如直进解放区,则集中华北。视战事发展,明春或来华北,或即在哈市召开新政协。”

同一天,还为中共中央起草了给中共中央华北局并华北城市工作委员会的电报,提出:为筹备召开新政协,除在香港、上海及长江以南邀请各派、人民团体的代表人物外,拟在北平、天津邀请张东荪、李烛尘、许德珩、张奚若、符定一、李锡九等24人,并要求对这24人名单提出意见。

从1948年9月到1949年3月,在的周密安排下,上海、北平、天津、香港等地的民主人士经秘密交通陆续被接送到西柏坡或哈尔滨。仅从香港一地,就接送了4批民主人士安全到达解放区。

钱之光后来回忆说:“第三批进解放区的民主人士最多,加上我们党内的同志,共有30多人。革命委员会主席李济深先生,就是在这一批北上的。对此,党中央极为关心。同志的电示,更加具体、周密。他事前给在大连的冯铉、刘昂同志的电报说:这一批民主人士北上,要与苏联驻大连的有关部门交涉,租用他们的轮船,而且这次一定要在大连港靠岸;到达后,要安排在大连最好的旅馆,派领导人要住单间,确保安全;要举行欢迎宴会,并请大连市委协助做好接待工作。就连宴会的席位、座次,都有明确指示。还说:北方天气寒冷,要为他们准备好皮大衣、皮帽子、皮靴等等。”

9月底,从香港来的第一批民主人士沈钧儒、谭平山、蔡廷锴、章伯钧等到达哈尔滨。

达成新政治协商协议

10月6日,以中共中央名义电告高岗并东北局:新政协须通过共同纲领,并指示他们向到哈尔滨的民主人士征询对共同纲领的主要内容的意见。

这份文电,也是目前发现的正式使用“共同纲领”一词较早的文献。

与此同时,与到达平山县的民主人士符定一、胡愈之、吴晗、周建人等广泛协商,拟定了《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草案)》。这一草案经审阅修改。其中第四条为:“新政协所应讨论和实现的有两项重要问题:一为共同纲领商会问题;一为如何建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问题。关于共同纲领,提议由新政协筹备会起草。目前可交换有关纲领的各方意见。中共中央已在准备一个草案。”

10月8日,将《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草案)》电告高岗、李富春并东北局,要他们将这一“书面文件”转交给在哈尔滨的民主人士,“告以这是中共中央委托你们与他们商谈的书面意见,正式征求他们的意见”,请他们“过细加以斟酌,以其结果电告”。

高岗、李富春与已到哈尔滨的沈钧儒等6位民主人士当面商谈。这几位民主人士表示“完全同意,并很满意”。他们鉴于许多派人士还在香港,要求中共中央将这一草案“送给在港各有关党派、团体负责人阅看,并征求他们意见”。

10月30日,中共中央将这份草案电告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和上海局,指示他们“即抄送民革李济深、何香凝,民盟周新民,民促马叙伦,致公党陈其尤,救国会李章达、沈志远,第三党彭泽民,民主建国会章乃器、孙起孟及无党派郭沫若等十一人,并由潘汉年、连贯分访他们或邀他们一起聚谈,征询他们意见”。从反馈回来的信息看,拟定的这份草案,基本得到各派的认可。

11月25日,高岗、李富春代表中共中央与在哈尔滨的民主人士达成了《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的协议。

完成革命纲领草稿

为了与各派交换意见有一个可供讨论的文本,中共中央至少在1948年10月上旬就开始起草共同纲领草案了。这从上文所说的“中共中央已在准备一个草案”可以看出。这一起草工作在的主持下,由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具体负责。

到10月27日,写出了第一稿,名为《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稿》。这一稿分“总则”、“政治军事”、“”、“经济财政”、“文化教育”、“社会政策”、“少数民族”、“华侨”、“外交”,外加一个简短的“序言”,共10部分,46条。将它分送刘少奇、、陆定一、胡乔木、齐燕铭、李等人审阅。

按照原来中共中央发表“五一口号”时的设想,是由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同年11月3日,在为中央起草的给高岗、李富春的电报中说:“依据目前形势的发展,临时中央人民政府有很大可能不需经全国临时人民代表会议即经由新政协会议产生。”

这样一种变化及时地反映到共同纲领的起草中。到11月,《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稿》又形成了第二稿。第二稿不仅在结构上较第一稿有变化,而且对成立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程序上也有新的规定。在结构上,它分为“人民解放战争的历史任务”、“建立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基本纲领”、“战时具体纲领”三大部分。在建立临时中央政府的程序上,它明确规定:由新政协直接选举临时中央政府。在修改第二稿时,写得更明确,把第三十二条“由新的政治协商会议选举中央临时政府”改为“由新的政治协商会议选举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临时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及人民政府委员,组成人民政府委员会,对内主持国家大计”。同时在第三十三条中加了一句:“临时人民政府应任命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及各部总长、各委员会主任、国务院秘书长及若干不管部国务员组成国务院,处理国家事务。”

《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稿》对即将诞生的新中国的新民主主义性质以及它的国家构成、政权构成、经济构成、文化教育、外交政策作出了相应规定,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形成的新民主主义建国思想。但是,由于当时解放战争还正在激烈进行,中共中央还没能预料到在1949年召开新政协时解放战争就会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因此,纲领的重点还是放在“人民民主革命”。用后来的话说是“偏重动员各方力量”支援人民解放战争。纲领的名称也反映了这种主旨。

1949年2月,将《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稿》同其他4份关于召开新政协的材料一起汇编成册,命名为《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有关文件》,并批示:“印一百份。存。”

1949年,随着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和渡江战役的胜利结束,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已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军队土崩瓦解得如此迅速,人民解放战争胜利的到来如此快捷,固然没料到,共产党也没料到。

显然,根据1948年对形势的预料所起草的《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稿》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共同纲领需要重新起草。

1948年11月,在给东北局的电报中说:“共同纲领已在起草中,俟草好后,当不待筹备会召开,先送到哈(尔滨)各单位代表传阅并交换意见。任何单位均可提出自己的纲领草案。”

在各派讨论共同纲领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分歧,主要是要不要以“新民主主义”作为建立新中国的指导原则。

讨论中,大多数人赞成以“新民主主义”作为立国原则,但也有人主张用“革命的三民主义”或“人民民主主义”,个别人士还开出了与共产党讨价还价的“纲领”。

由于对解放区的情况和共产党的具体政策不甚了解,一些民主人士对要不要将革命进行到底、革命胜利后共产党还要不要派等问题也提出了疑问。

为了解除民主人士的疑虑,使他们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新民主主义的立场上来,保证共同纲领制定的顺利进行,对民主人士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首先,从政策上,教育各级干部正确对待派和民主人士。认为:必须让派在事实面前认识我党的政策和主张。他在亲笔起草的以中央名义发出的《关于派问题的指示》中指出:宣传只能起原则启示和一般的推动作用,最主要的还靠群众自己的切身经验来证明。如果空谈某某为“君主立宪派”,而不去争取派走向进步,“那么,群众的觉悟不但不会提高,甚至还会反对我们,以为是无的放矢。可以说,这种宣传有不如无”。对“这些派、人民政治团体,应取积极态度,但不要一下子希望过高,期之过急”。2月1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如何对待派人士的指示》,强调:我地方党领导机关对各派、地方组织和民主人士应“以坦白诚恳的态度,向他们解释我党的政策和主张,与之协商一切重大问题,以争取他们同我党一道前进”。

其次,是安排民主人士赴解放区参观,让他们亲身感受党的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政策。1949年4月,中央统战部遵照的指示,组织了吴羹梅等各界民主人士59人的“民主东北参观团”赴东北参观。参观团在40多天的时间里,走遍了东北所有重要城市和若干农村。他们参观后的感想是:“使我们感到最重要的是:向来被人看作一盘散沙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领导之下,经历了长期的斗争和锻炼,现在已经组织成并教育成钢铁一样的坚强的集体了。政府的民主集中制已经充分发挥了效能――群众有发表意见的绝大自由,而中央的政策又能贯彻到最下层去。这样坚强的集体,在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的。”“整个社会风气显然起了根本的变化。新生的朝气,冲洗了旧社会的残渣,勤劳朴实的作风,代替了过去的奢侈颓废的病态,在这里,中共干部和党员的优良作风起了很大的作用。”

第三,利用个别交谈、小型座谈、报告会等各种形式,广泛与民主人士接触,介绍情况,分析形势,答问释疑,阐述党的方针政策,并对他们的思想疑虑作令人信服的解答。

党内其他领导同志在这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

经过艰苦的思想工作,到1949年6月新政协筹备会正式开幕之前,各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绝大多数,在彻底的反动统治和以新民主主义为原则建立新中国这两个基本问题上,与中国共产党取得了一致。这就为共同纲领的制定创造了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

亲草共同纲领

1949年6月15日,由23个单位134人组成的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成立。担任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主任,为副主任。筹备会下设6个小组,分别进行新政协的各项筹备工作。筹备会根据新的形势,决定重新起草共同纲领,由第三小组负责。亲自兼任第三小组组长,许德珩任副组长,组员有各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章伯钧、章乃器、许广平、沈志远、黄鼎臣、李烛尘、邓初民等22人。

筹备会推举担任第三小组组长,至少应有这样几个原因:一是共同纲领的第一稿《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稿》就是在的主持下进行的;二是制定共同纲领这一重任的重要性程度。起草共同纲领,是筹备会各小组中最繁重的工作,也是新政协主要的一项工作;三是共同纲领的起草,最能体现出广泛的民主协商,但也需要高度的协调艺术,无疑具备这样的才能和资质。

6月18日,主持召开第三小组成立会议。会上,做了说明。他说:我们小组负责起草共同纲领,任务繁重。这个共同纲领决定联合政府的产生,也是各党派各团体合作的基础。去年在哈尔滨的各党派代表曾委托中共方面拟定一个草案,我们也曾两度起草。可是去年工作重心在动员一切力量参加和支援解放战争,现在重点却在建设新民主主义中国及肃清反动残余。这是长期性的工作。因此,中共方面第二次的草稿也已不适用。我们的共同纲领是带长期性的,其重要性是不待言的。会议决定,“委托中共方面负责草拟最初稿”。小组成员分工则按照“自由认定”原则,分为“政治法律”、“财政经济”、“国防外交”、“文化教育”、“其他(包括华侨、少数民族、群众团体、宗教等)”五个分组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报组长和副组长。

这一次,作为第三小组组长的,亲自承担了草拟共同纲领初稿的重任。

首先是确定起草的指导方针。对此,在6月22日新政协党组会上说得很明确:“过去偏重在动员各方力量,现在重点在肃清反动势力,着重建设方面。方针是一个,拥护新民主主义,反帝反封,反官僚资本,,建设新中国。此为各方同意的。”

如果说起草《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稿》时的指导方针是重在革命,那么这次重新起草共同纲领的指导方针就是重在建设新中国。

事非经过不知难。当时筹备新中国事情千头万绪,解放战争尚未结束,作为中央军委副主席的还要协助处理战事,要静下心来亲自起草共同纲领,实非易事。

据身边工作人员回忆,为起草共同纲领,在6月下旬曾把自己关在中南海勤政殿一个星期。

从目前发现的手稿来看,从最初的提纲,到给的送审稿,其间至少八易其稿。纲领标题最早拟为《新民主主义纲领》,后来改为《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目前发现的几个手稿都未标明时间。从最后送审阅稿的日期来推算,集中起草纲领的时间似不会在6月下旬,而可能在7月下旬或8月上中旬。因为在给的送审稿之前的4个稿子是连贯的,似乎是一气呵成。通常是写几段,秘书帮助抄正,然后再修改,修改后接着再写。

8月22日,将《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草案初稿)》送审阅,并附信说明:“主席,只印了50份,各人尚都未送。待你审阅后看可否能做修改的基础,然后再决定需否送政治局及有关各同志审阅。”

《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草案初稿)》共一万二千三百多字,在结构上除前面一个简短的序言外,分一般纲领和具体纲领两大部分。具体纲领部分,又分“解放全中国”、“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国防”、“外交侨务”6个方面,共列45条。与上文所述《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稿》相比较,增添了不少新的内容。

仔细地阅读了这份共同纲领草案,并对其中的一些段落作了修改。从修改量来看,对这个草案还是比较满意的。它构成了此后不久正式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重要基础。核对后发现,后来正式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60条,其中44条与《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草案初稿)》中的思想有联系,有的表述一模一样,有的表述比以前更全面、更丰富、更具体。

共同纲领最后定名定稿

1949年9月,共同纲领的起草工作随着新政协开幕的临近也进入了最后的修改、定稿阶段。也是从9月初起,共同纲领的名称也因新政协名称的变化而改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政治协商会议”最早是在重庆和谈判时由王世杰提出来的,后来中国共产党沿用了这一名称,加了一个“新”字,以区别于旧的政治协商会议。

对新政协名称的改变,做过一个说明。他说:原来是叫作“新政治协商会议”,后来经过起草新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小组的讨论,总觉得在“新政协”与“旧政协”两个名称的区别上不够明确,也不太真实。后来发现在今天我们的一切组织和规章的名称中都有“人民”二字,而这个产生组织规章的机构,为什么不可以叫“人民”呢?于是便修改了。又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也显得太长一些,后来便把它简化了,定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是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

从目前发现的文献看,在8月22日给审阅的《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的前一稿,就已把“新政治协商会议”改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也是目前发现的最早使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名称的文献。但这一名称的正式提议并被采纳,是在8月26日、27日举行的新政协筹备会第四次常委会上。在这次会上讨论政协组织法时,提议:在人民民主国家中需要统一战线,即使在社会主义时期,仍然要有与党外人士合作的统一战线。如果要形成固定的统一战线组织,名称也要固定,建议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9月18日《人民日报》报道前一天召开的政协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消息时,正式向外界公布:“即将召开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已经由该会议筹备会改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中国人民政协。”

相对于《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草案初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结构作了较大的变动,不再分一般纲领和具体纲领,而是在简短的序言之后,平列“总纲”、“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七章,共60条,7000多字。实际上是把原来的“一般纲领”的主要内容放在“序言”和“总纲”中;在原来的“具体纲领”中去掉了“解放全中国”一节,把“民族政策”单列为一章。这样比原来更为简洁精炼。“原想分成一般纲领与具体纲领两部分去写,但那样写就太长了。后来决定将一般纲领部分放到序言中,纲领中只写具体纲领一部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不是执笔起草的,目前还没有可靠文献予以证明。从8月22日的《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草案初稿)》送审稿,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稿本的形成,期间的过程稿还有待发掘。现在发现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最早的一个稿本,是9月5日的一个铅印稿,在上面有较多的修改。从目前发现的几个稿本看,可以断定,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形成阶段,同样倾注了大量心血。

从9月5日至9月13日,对共同纲领草案稿至少有过三次大的细心修改。这三次修改分别是对9月5日、11日、13日铅印稿本的修改,改动总计达100余处。当然,这些修改不全是的意见,有些是别人的提议。

共同纲领最后阶段的修改,是广泛的民主与协商。“初稿写出以后,经过七次的反复讨论和修改,即由先后到达北平的政协代表五六百人分组讨论两次,第三组本身讨论了三次,筹备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两次,广泛地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而这些讨论,大多是主持召集的。当年参加新政协的代表葛志成回忆说:“是我在筹备会上见到的最辛苦的一位领导人。他不仅担任大会临时主席,还是共同纲领起草小组的组长。他领导小组成员反复征求代表们的意见,对共同纲领再三进行修改。”

集体智慧的伟大杰作

共同纲领最后阶段的修改与定稿,可谓中国历史上民主协商的典范。对此,当年的与会代表感慨万千。

九三学社代表许德珩说:共同纲领草案“是经过了筹备会多次的周详讨论的,在大会开幕以前来到北平的六百多位代表也曾经分组多次的研讨,六百多位同仁之中,可以说是很少很少没有发言的,也更很少发言不被重视的;凡是在目前紧要的,能够办得到的建议,都是被采纳的。这种民主的、实事求是的精神,是值得我们佩慰的”。

民主建国会代表章乃器说:“分组讨论和大会报告轮番地举行,保证了大家都有充分的发言权,做到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做到了反复讨论,不厌求详;做到了多数起了决定作用,少数心悦诚服。这才是真正的、彻底的民主。”

即使我们今天去翻阅当年的会议记录,也很难统计清楚代表们提出的意见究竟有多少条。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各阶层的代表们,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不免有许多争论,表现出不同的意见。但经过详细的解释、讨论、反复协商后,大家都能取得统一,真正做到心悦诚服。

关于“人身自由”问题,在起草的《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草案初稿)》中,写有中国人民应享有“身体”自由权。后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初稿中,这一项内容没有了。讨论时,代表们对此提出意见,认为人身自由是最根本的自由,应在各种自由权中加上“人身自由”。对9月5日稿进行修改时,加上了“人身自由”一项。

第5篇

“税率法定”之所以深陷舆论漩涡,还得从立法法修正案三审稿说起。三审稿将二审稿“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的表述改为了“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简言之,三审稿删去了税率法定等基本要素之法定,以笼统的税种替代之。舆论普遍认为,相较于二审稿,三审稿不是离“税收法定”更近了,而是更远了。

税率法定之于税收法定的重要性

税率作为税收的基本要素之一,它的法定对于税收法定至为重要。如果把税收法定比作一艘停泊于港湾的船,那么,税率法定无疑就是这艘船的错。立法法三审稿中,把税收法定笼统地表述为税种的开征、停征和征管的基本制度,避而不谈税率法定,是罔顾税收法定的核心要义。

如果税率不能法定,政府权力必将不受实质性约束。税率调节等重要权力就依然掌握在国务院及相关部委手里,而全国人大的权力仅仅限定在开征、停征以及“笼统”的税收征管上。这就意味着,在税收这一“事关毁灭的权力”上,行政部门依然享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一旦行政权力不受约束,无限制地扩大征税权,便是极其自然的事情。眼前就有最好的例子,从2014年年底到2015年年初,短短的一个半月内,相关部委连续三次上调燃油消费税。部委的负责人在两会新闻会上依然坚持这是和多部门协商,征求各方意见之后报国务院作出的决定。好在刚通过的立法法修正案,明确了税率法定原则。以后,未经人大同意,行政部门决无权力调节税率,更无法以报国务院批准的说辞向公众交代。

“税率法定”修订逆转背后

2015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的最后一天,大会以2761票赞成、81票反对、33票弃权的高票表决通过对立法法的修改。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在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感叹:功德圆满。法治就是这样点滴推进的,中国法治在路上,我们都不要急!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当天看到这则新闻时,“并没有特别兴奋”,对他来说,“惊心动魄、永生难忘”的十几个小时是在几天之前。

3月8日,两会代表委员们发现,立法法修正案三审稿中关于税收法定的条款,较之前的二审稿发生重大变化。二审稿中“税种、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要制定法律,被简化为“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要制定法律。

立法法是一部规范立法活动的重要上位法,被称为“管法的法”,上述修改引发了人们对政府部门借此绕开人大,“随意”调整税率和税制的忧惧。

短短几天中,会场内外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学者、媒体联动,通过发言、联名提交建议书、向有关部门递材料、召开研讨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最终推动“税率法定”在四天后重入立法法,并通过大会表决。

第6篇

1985年9月10日,全国的教师们迎来自己第一个教师节。  18年前,新中国第一个教师节诞生了。从此以后,每年的教师节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尊师重教成为了一种美德。  今年教师节前夕,我们走访了85岁高龄为教师节的建立立下汗马功劳的方明先生,让他谈谈教师节的由来。  -教师节的建立用了5年时间  谈起教师节的由来,方老说:“事情最早要从一份提案说起……”  1981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中国民主促进会的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提案:  案由: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案。  提案人:徐伯昕 吴贻芳 史念海 李霁野 张明养 叶至善 徐楚波 郑效洵 马力可 霍懋征 葛志成 方 明 巫宝三 张景宁 叶圣陶 雷洁琼 柯 灵(注:原件签名顺序)  理由:教师担负着培养四化建设人才的重任,应当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胡耀邦同志在中国科协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正式提出了尊师问题,指出尊师,不仅是学生的问题,我们整个社会的成员,所有学生的家长,特别是我们各级政府的负责人都要尊师……现在儿童有儿童节,青年有青年节,我们认为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宏伟事业接班人的人民教师也应该有教师节……  该提案被全国政协编为第170号提案。  政协审查的意见如下:建议国务院交教育部研究办理。  在提案人中,叶圣陶是民进中央第三任主席、全国政协第六届副主席。雷洁琼是民进中央第四任主席、全国政协第六届副主席、第七届和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徐伯昕、吴贻芳、葛志成、叶至善曾任民进中央副主席。张明养、柯灵、方明曾任民进中央参议委员会副主席。而方明又是提案的主要发起人及撰稿人。  方老接着告诉我们,其实,解放前也有教师节,是每年的6月6日。1951年,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曾宣布“五一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但执行的结果是教师节没有了。文化大革命中,教师被贬为“臭老九”,社会地位极其低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从1980年起,全国教育工会开展“庆教龄”、“五讲四美,为人师表”等一系列尊师重教活动,提高了教师的政治、社会地位。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像提案中指出的那样,“尊师重教远没有形成一种社会风气。殴打教师的事件时有所闻。广大教育工作者真正树立以教书育人为终身职业的思想也还不普遍。”要真正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应该在新中国建立教师节,让教师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受到全社会的尊敬。于是,在1981年3月全国政协会议上,方明和民进的16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这份提案。  为教师节定在什么日子最合适,方明征求过谢冰心、叶圣陶等民进老前辈的意见。冰心先生建议定在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叶圣陶先生建议定在每年秋季学生入学的日子,让学生在新学年的开始就记住教师的辛勤和光荣。  1981年1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习仲勋书记接见参加全国中小学工会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代表时,方明和教育部张承先副部长一起向习仲勋提出建立教师节的事,习仲勋问解放前有无教师节,方明告之6月6日是解放前的教师节,并介绍了1949年6月6日陈毅同志参加上海解放后庆祝教师节的情况。习仲勋听后建议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起来写报告请示中央。  1982年4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联合,由张承先和方明共同签发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报告”送中央书记处,报告中并建议以马克思的诞辰日5月5日为教师节。  1983年3月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方明和民进18位政协委员联名再次提出“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全国政协审查的意见如下:“建议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会同教育部研究办理。”同年9月,中宣部办公厅致函教育部办公厅,经研究政协一次会议方明等同志的提案,同意恢复教师节。1983年12月,由教育部何东昌部长和方明共同签发的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送中央宣传部。  1984年10月,万里、习仲勋等中央领导对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的请示圈阅。1984年12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送中央书记处并报国务院。报告中说,“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们进行了研究,建议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在新学年开始,新生一入学,即开展尊师活动。……如中央和国务院原则上同意建立‘教师节’,我们建议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颁布。”  1985年1月,国务院总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提出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一议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1985年9月10日为新中国的第一个教师节。  从1981年到1985年,教师节的建立前前后后经历5个年头。方明激动地说,“要办成一件事还真不容易啊!”  -教师法的诞生  方明不但为教师节的建立奔走,还为教师法的建立作出了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从酝酿、提出、调研、民进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到颁布,方老告诉我们:“前前后后经历10个年头。”  80年代曾一度出现教师外流的情况,成为当时普教事业发展潜在的危机。1984年,全国教育工会、中国民主促进会和全国政协教育组联合对此进行调查。通过调研,一致认为,必须立法,依法治校,用法律保障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合法权益,从根本上稳定教师队伍。  1986年3月,在全国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方明和民进组的20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尽早制定“教师法”案》。提案中写道:“建立一支稳定合格的教师队伍,关系到四化建设和国家兴衰,涉及到千家万户和子孙后代的大事。但长期以来,没有把教师队伍的建设问题放到应有的战略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师资队伍建设是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关键。……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央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以适应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迫切需要,我们认为应尽早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86年初,方明收到广东石人嶂钨矿中学教师朱源星寄来的《教师法》设想稿,这是真正来自群众的第一个《教师法》文稿。在此基础上,全国教育工会草拟了《教师法》初稿,并将草案和有关资料分送给民进中央、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北师大教育科学研究所的负责同志。之后,全国教育工会和上述四家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联合起草小组,方明任组长。  1986年4月,在调查研究,约请教育专家、优秀教师座谈的基础上,由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梅克执笔,写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草案(一稿)。通过全国教育工会和民进中央两个渠道,组织了约有一万人参加的讨论。广大教师对此事非常关心,纷纷献计献策,并寄予厚望。起草小组又写出草案的二稿、三稿、四稿。  1987年,中国教育工会在青岛召开《教师法》研讨会。同年,国家教委在南京召开《教师法》研讨会。联合小组均派人参加会议。  为使《教师法》尽快出台,1988年3月全国政协七届一次大会上,方明和民进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葛志成联名作了“制定《教师法》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的发言。发言指出:“根据两年来就起草《教师法》与广大教师的接触和思考,我们深深感到,必须通过立法,把教师的权利、义务、资格、待遇、培养和进修、考核和奖惩等等肯定下来,才能真正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建立一支合格的而稳定的教师队伍。”  方明呼吁,必须正视当前出现的“教师危机”,加强制定《教师法》的紧迫感。教师危机,实际是教育危机,民族危机,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制定教师法的目的,既要规范教师,激励他们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精神,提高教育质量。又要规范社会,使全社会重视教育,尊重和支持教师的工作,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把提高教师的待遇,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纳入依法办事的轨道。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终于颁布。对于此,方明难忘地说:“许多同志,包括起草的、研究的、组织工作的,以至数以万计参加讨论的都为教师法的诞生出了一份力。至于我们的贡献是很微薄的,不过我们是努力的、真诚的。教师法作为国家的一部重要法律,主要是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国家教委的工作成果。”  听着方老真诚谦虚的话语,我们感慨很多。言谈中方老说,他非常赞赏陶行知先生的这两段格言:“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方老是这样做了,他为教师谋权益,惟独没想他自己。  方明,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学生。1917年出生,江苏无锡县人。1935年春参加革命,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解放前是上海教师运动地下党的负责人。1949年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1950年担任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简称全国教育工会)副主席,世界工联产业——教育工会国际(FISE)副主席。50年代至“文革”前,方明年年率教师团出访,足迹遍及亚洲、非洲、欧洲、拉丁美洲的30多个国家,并多次见到毛主席、刘少奇主席、周总理和陈毅副总理。1964年方明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从1978年起,方明连续担任第五、六、七、八届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第七届教育文化委员会副主任。方明1979年担任全国教育工会主席、分党组书记。现在是中国陶行知研究会会长,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届中央委员会顾问。      

第7篇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互联网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迅速发展起来的现代新型传媒,是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对外宣传的新渠道,具有传播快、受众广、信息量大、查阅方便、持续性强的特点。目前我县没有专业的新闻网站,县人民政府网是全县党政部门网上办公、在线服务、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为让世界更好的了解县,让县更快的走向世界,切实加强县人民政府网的新闻宣传工作势在必行、尤为重要。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县人民政府网的新闻宣传工作要按照中央、省、市对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并充分利用资源,整合职能,本着“权威、真实、及时”的宗旨,迅速准确地播发县内外最新的时政要闻及经济、文教、科技、体育、社会等各方面的新闻信息,让世界通过互联网这个窗口迅捷了解县,从而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组建一支能力强素质高的网络新闻宣传队伍

为切实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县人民政府网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外宣办主任、《县之声》主编袁东明担任,副组长由县广电局副局长、电视台台长李锡忠、县信息中心主任刘松担任,成员单位由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网宣办),办公地点设在《县之声》编辑部。网宣办的采编人员由《县之声》编辑部记者和县信息中心的两名工作人员,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各一名工作人员兼任。

各成员单位要挑选一名工作人员担任县人民政府网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特约记者或特约通讯员。

三、进一步强化措施,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机制

1、加大新闻采集力度,确保稿源充足

网宣办的采编人员必须服从县人民政府网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一调配和安排,及时采写有关新闻稿件,每人每周不少于5篇稿件,并采用电子文档、数码照片或视频文件等格式上传。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的网宣兼职人员必须在每日下班前将四套班子领导本日活动情况报网宣办,尤其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本日活动情况。《信息快报》、《今日县汇要》、《政务信息》等刊物一出刊要及时送至网宣办。

县里的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尤其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应及时通知网宣办派记者参加报道。

县委中心报道组采写的所有新闻稿件在上传上级媒体的同时报网宣办。

所有新闻活动原则上必须在当日写出新闻稿件,并于每日下午下班前发至网宣办特殊情况的可延迟至第二天上班前发稿。

视频新闻由县电视台负责摄像制作,并及时送网宣办审核上传。

专题栏目(践行科学发展观学教活动、领导言论、发展论坛、招商兴工和工业园建设、新农村建设、十大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和谐平安建设、勤政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由各内容保障单位负责维护,必须指定专门人员每周更新一次以上,不少于10条信息。

2、加强稿件审核把关,确保稿件质量

所有新闻稿件由县人民政府网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建立“三审制”制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确保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审核工作要求在每个工作日上午的9:00前完成。

3、加快新闻上传速度,确保每日更新

新闻稿件的编辑管理和上传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网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要求在每个工作日上午的10:00前完成。

4、加大考核考评力度,确保完成任务

第8篇

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主导,旨在对律师言行作出调整的两份草案,相较于现行制度,作出了大刀阔斧的修改。草案对外征求意见的时间节点,与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全国律协制定下发《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相近。后两份文件对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

《财经》记者从全国律协人士处获得《行为规范》草案,草案介绍此番修订缘于“随着律师行业的发展,近年来,律师执业活动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有的律师不重视职业道德、诚信意识缺失,在执业中不依法履责、不尽责服务,有的律师不遵守保密义务,个别律师甚至触碰挑战法律底线,少数律师不遵守法庭仲裁庭纪律”等,《行为规范》则是对此的配套,从原有的69条增至105条,“全面地体现了应当予以处分的各类违规执业行为和应给予的处分措施”。

综观草案,律师的行为被规范的同时,有不少要求律师“谨言慎行”的措施,包括限制网上评论权,禁止在案件审结前对外公开案件,参加社会活动的行为要受到制约等。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诸多律师认为,律师群体水平确实参差不齐,律师行为应受到规范,不过草案新规“矫枉过正”。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甫撰文认为,随着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普遍应用,伴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司法环境的不断改变,正在施行的《行为规范》和《处分规则》确有修订的必要,但在意见稿中,“律师监督、批评、申诉、控告权几近被剥夺”。

律师言行边界该如何界定,尺度该如何平衡,是制度设计者面对的最大难题。 修规背景

“无论是从立法技术还是执行情况来看,现行的规定都存在一些问题。一些是不够科学、不够细化的问题,一些则完全没有规定。”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教授王进喜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称。

现行《行为规范》由全国律协于2004年3月20日审议通过试行,并在2009年12月27日再次修订实施。《处分规则》是全国律协根据1996年实施的《律师法》于2004年制定,至今已经试行十年。

对于近年来执业突发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说明认为,现行《行为规范》未能进行有效规制。因此,修改《行为规范》势在必行。

《处分规则》草案在修订说明中称,许多原有内容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律师法》和司法部2010年4月7日修订颁布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不相适应,也不能反映修订后《律师法》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违法处罚方面的调整和完善。实际上,早在2007年11月初,全国律协正式启动《处分规则》的修订工作,做了大量调研、组织论证工作,广泛听取地方律师协会以及律师和专家的意见,并由全国律协规则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共同组成了修规小组,于2012年8月初形成了修订稿初稿。

2012年8月10日,全国律协纪律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对修订初稿进行了讨论。2013年1月16日,全国律协纪律委员会再次召开会议,听取了北京、天津、福建、云南、河北等律师协会对修订初稿的反馈意见后形成文字稿送司法部律公司、法制司征求意见,在充分吸收了律公司、法制司意见的基础上,经修改小组再次修改形成目前的修订草案。

对于律师执业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最后形成的两份草案全都进行了规制。目前正处于在部分省、市律师协会征求意见中,不同意见因此发声。 “谨言慎行”

被议论最多的,是两份草案中律师“谨言慎行”的相关内容。《行为规范》草案在第二章“律师执业基本行为准则”中增补律师的“谨言慎行”义务,即“律师应当谨言慎行,客观公正谨慎司法评论,保守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细节的表述是,“律师不得以发表公开信、串联煽动示威、鼓动助推舆论炒作等不正当方式,向办案机关施压,影响办案机关依法办理案件。”

对律师“谨慎司法评论”的表述散见于多个章节中,第五章“律师参与诉讼或仲裁规范”中以单节的形式规定了客观公正谨慎司法评论。其中明确规定,律师不得以对案件进行歪曲、不实、有误导性的宣传、评论,或者贬损、诋毁、诽谤、污蔑有关办案机关和工作人员以及对方当事人声誉等方式,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办理案件。

《行为规范》草案的第85条也规定,律师“不得利用互联网等媒介,发表有关案件或公共事件的过激或不当评论以及攻击、诋毁我国司法制度、政治制度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以呼吁、联合他人为自己承办的案件制造舆论声势和压力,或者组织或参与在互联网上聚集、围观、声援等不恰当运用互联网等媒介的方式,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审理案件”。

条文中提到的“聚集、围观、声援”等行为在司法现实中并不陌生。广西北海案、贵州小河案、平度拆迁案等重大标志性案件中,都可以看到律师们“抱团”的身影。比如广西北海案,律师们即是通过互联网揭露案情。最终案件被撤销,律师及证人皆获自由。

随着自媒体平台的兴起,律师们发声的领域更为广阔。例如,王甫自办网站“我辩护”,常发表对热点案件和所案件的看法。为了维护网站,他甚至专门雇了几个人打理。

“其实,这些都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没有律师想通过网络评论造势的办法赢得公正,但现实中存在的诸多司法不公问题,使得律师只有通过网络舆论才能发出声音。”王甫说。诸多接受采访的律师解释这种无奈的现实困境:由于在司法活动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使律师群体急于寻找衡平,抱团、围观、声援、死磕等都是对应的方式。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石宇辰律师认为,要求谨慎评论的表述并没有问题,作为律师说话当然要尊重事实和证据,服从法律,关键是如何去认定“过激”或者“不当”,谁才有权力去处罚。

《行为规范》草案还以单节的形式增加了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的保密义务。其中规定,“不得以影响案件办理结果为目的,在开庭审理前或者案件审结前,擅自披露、散布案件重要信息、诉讼文书、证据材料、辩护、意见,或者向第三人泄露案卷信息。”

在全国律协任职的一位律师对此有不同意见,他认为,诉讼活动中,各方地位应该是平等的,不能一边让律师噤声,另一边公、检、法却可以公开案件,去年的“网络打谣”系列案件,公安侦查过程中媒体得以参与报道;案的审理,主审法院还进行了详细的微博直播。

这些事件推动了司法公开,“但规矩应该是一样的,除非各方都噤声,否则对律师而言,并不公平。”这位律师认为,“这也有违司法公开的趋势。”

石宇辰律师认为,新闻公开并不应该以是什么结果为目的,应该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法律规定了某些案件情况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不论律师还是检察官、法官都应该遵守。但是,不涉及这些法律规定的事实在经过庭审公开后,就不涉及保密问题。当然在此之前公开的,应该追究。

草案还要求律师“不得发起、参与、支持与律师职责、身份不符、影响律师社会形象的组织及其活动”。《行为规范》草案进一步规范了律师和法庭的关系,以单节的形式明确规定律师应当“尊重法官、仲裁员,服从法官、仲裁员的指挥,不得以违反法庭、仲裁庭纪律、当庭拒绝辩护或未经许可擅自退庭等不当方式扰乱庭审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此前发生的事例是,在河南一起打黑案中,庭内十多名辩护律师集体离席,表达对于合议庭未休庭合议直接宣判的不满。 谁来惩戒

与《行为规范》草案配套的,是《处分规则》的修订。修订说明称,现行的处分规则处分手段较少,除去很少使用的取消会员资格,只有三种处分措施,无法对纷繁复杂的违规行为做出恰当区分和处理。因此,修订草案进一步完善了纪律处分的种类,增加了警告和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1年的处分种类,并规定“律师协会决定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的,可以并处接受专门培训或者限期整改”,使得处分种类更加丰富,适用起来也更加灵活和有可操作性。

同时,《处分规则》草案对《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各项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归纳吸收,“全面地体现了应当予以处分的各类违规执业行为和应给予的处分措施”。

现行《处分规则》仅69条,《处分规则》草案增至105条。对于条文中的“中止会员权利”“取消会员资格”,许多律师表示不理解其法理及如何操作。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袁裕来律师认为,由于律师并非自愿加入律协,是按《律师法》强制规定加入,“如果仅仅是中止或者取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很多律师恐怕求之不得”。

《处分规则》草案也对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行为进行了规范。比如律师携领家属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在押犯,此前一度未有明确细致规定,各地政策不一,现在草案一律视以违规。

律师们的网上评论行为,是此次《处分规则》草案修订的重点,以单节形式进行了认定和列举。比如“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发表攻击、诋毁我国司法制度、政治制度和中央重大决策言论,影响恶劣的”“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呼吁、联合他人为自己承办的案件制造舆论声势和压力,影响司法机关依法审理的”等,都被认定为不当运用互联网等媒介的违规行为,应当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6个月-1年或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

“律师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发表评论,应当符合律师的专业形象,体现律师行业的严谨精神,对于不当言论和非法行为必须加以约束和规范。”修订说明称。

《处分规则》草案中增加的一个新机构引起了业内关注。据第六条规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设立由优秀律师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优秀工作人员以及法学专家等组成的惩戒工作指导委员会,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和本规则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对地方律师协会纪律处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现行的律协惩戒机构由全国律协的纪律委员会和地方律协的惩戒委员会构成,全国律协纪律委员会负责律师行业处分相关规则的制定及对各级律师协会处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地方律协的惩戒委员会则负责具体处分实施。

上述规定提及的“惩戒工作指导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的职能重合,今后前者是否会将后者取而代之尚不得而知,引起争议的不是机构职能,而是机构成员。惩戒工作指导委员会将公、检、法、司的工作人员纳入其中,参与律师的惩戒工作。

“律协是行业自治机构,由其他部门尤其是与在制度设计上处于对立面上的机构参加到惩戒指导工作中是欠考虑的。因为立场决定观点,作为律师很难让处于对立立场的部门完全满意和赞成。”石宇辰认为,律师的惩戒还是应该由行业自律部门来进行比较合适。 言行边界

正在征求意见的两份草案对刑辩律师影响很大。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秘书长韩嘉毅介绍,收到许多律师的反映。部分律师称,“如果按两份草案执行,刑辩律师将不敢说话,不敢做事。”

王进喜教授介绍,当前国内对律师管理采取的是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因此,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就律师的职业规范和惩戒,均有相关规定。从2007年《律师法》修改的情况来看,导向是加强律师协会的管理,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囿于体制等原因,律师协会的管理并没有得到显著改观。“《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协会有权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协会制定这些规定,源于法律的授权,是代表国家对律师行业进行管理。”

实际上,近些年随着《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律师的身份概念正在愈发清晰,其权利义务、职责担当也更加明确。

曾做过检察官、做刑辩律师多年的石宇辰对近年来律师管理的变化感触颇深:“律师系统内部管理更加严格、细致,规范越来越细腻、明确,行为约束越来越多,一般性维权权利呈现萎缩态势。”

虽然管理渐趋细致,但对于律师的言行边界从未有定论。比如,在北京李某某等人案中,七名律师受到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纪律处分,其中涉及“不当披露案件信息”“贬损同行”“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等,事后,一名律师不服申请复查,但被驳回。这一事件引发了案外关于律师言行边界的大讨论,不服处分的律师认为自己“做了律师应该做的事”,支持处分者则认为,律师越界透露当事人信息,处分合情合理。

2004年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规定,在诉讼或者仲裁案件判决前,承办律师不能通过传媒或者在公开场合发表任何可能损害司法公正的言论。但2011年修规时,该条文被删掉。如今,规定再修,该条款以专章专节的形式出现。

王进喜认为,整个律师行业在当前司法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还不容乐观,但是应当意识到,发挥律师的作用,不是放任、放纵律师,而是应当对律师的职业行为加以科学规范。在规范律师职业行为时,也应当考虑大的法治环境存在的问题。

第9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争创新优势、谋划新发展”的工作思路,把握大局,突出中心,主动协调,高效服务,全面提升“三服务”工作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做到“一确保到位、二要求满意、三环节严谨、四率提高”,办公室服务工作整体提升。

一办文的“一确保”到位。确保发文处理准确无误,做到审核严格、程序合理、内容准确、格式规范、印发及时,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力争错误率为零。

二办事的“二要求”满意。即为领导服务优质高效,为机关和基层服务工作到位。抓好县政府领导同志内务活动的安排、协调和联络工作,县政府办公务活动的接洽联系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县政府办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联系和协调新闻单位对县政府重大措施和重要的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史志办做好《郴州年鉴》的组稿、编写工作,完成续修《汝城县志》的撰稿任务。

三办会的“三环节”严谨。会前,从严审批县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切实抓好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县政府全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的会务组织工作;会中,认真做好县四家领导会议、县委县政府党政联席会议、县政府全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等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准确地制发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严格保守会议秘密,做好会议的宣传报导工作。

四办案的“四率”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达,办理见面率达以上,代表委员满意率以上,办实事率达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严把六关,在规范办文上有新突破。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严格把好发文处理的“六关”,确保公文的权威性、严肃性、准确性。严把起草关,文件起草必须做到情况清楚,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晰,直述不曲,用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提出的政策措施切实可行;严把审核关,严格审核公文的报批程序,是否有必要行文、单位办公室是否核稿、文稿是否符合起草要求,合理有序地履行会签手续,严防文稿“倒流”,对不符合办理程序和要求的文稿坚决执行退文重办制度;严把缮印关,文稿不符合审批手续的一律不予印制,为确保公文印刷质量,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发文的公文原则上一律在县政府办文印室印制,确需到其他地方印制的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严把校对关,公文在印制前必须经承办人员和文秘室文秘人员校核,否则,不得缮印;严把发送关,为确保公文及时发送,且做到不漏发、不滥发,实行重要文件领取登记制度;严把时效关,文秘室人员和文印人员每周五对本周受理的文稿进行盘点清理,做到不拖、不压、不遗漏,受理的公文在个工作日内必须及时印发,不断提高办文效率,确保公文的质量;力求每个环节严密有序、精益求精。此外,定期或不定期到部分单位办公室检查工作,指导业务,提高政府系统办公室的公文处理整体水平。

二强化督查,在扎实“办案”上有新成效。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点、阶段性工作任务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查。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号)。建立健全交办程序、办理机构,完善办理制度,确保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推行县政府领导联系重点案件制、承办工作责任制及领导现场办“案”制,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办实事率和代表满意率;加强与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的协调配合,强化主动超前意识,及时督促各承办单位办理议案建议和提案,切实解决代表、委员们提出的一些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切实做好人大议案建议办理汇报会、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通报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认真筹备,在精心办会上有新起色。进一步规范会议服务。对承办的每次会议都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责任到人,搞好会前、会中、会后各个环节的衔接,会前认真做好衔接工作,提前下发会议通知,安排好会议议程,准备好会议材料,布置好会场,调试好音响,严格执行签到制,督促与会人员准时参会;会中搞好服务工作,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抓好宣传报道,在个工作日内印发会议纪要。做到环环严谨,一丝不苟,不出纰漏。

四提升服务,在热心办事上显新水平。着力强化工作的计划协调性,坚持文秘工作按行事例办事,具体安排细化到周,统筹兼顾,分类处理,认真办好每一件事。对上级指示、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事项,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实行逐级负责,按程序办、按规矩办、按原则办、按惯例办,同时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及时分类处置和灵活办理,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工作高效运转。热心办好联系县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高质量地完成县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各种综合材料,积极为联系的县政府领导撰写署名文章,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指导史志办做好《郴州年鉴》的组稿、编写工作,继续抓好《汝城县志(-)》的评审、改稿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本室承办的文件和本办的各种综合材料的打印任务。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做好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苦练“内功”,在综合素质上有新提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公文处理办法,提高公文处理质量;认真学习办公自动化知识,掌握办公自动化技能;认真钻研写作技巧,提高语言文字综合表述能力。形成勤思善学、团结协作、无私奉献、服从大局的工作作风,树立勤奋敬业、不断创新、不甘落后、争创一流的工作状态,不断适应新形势对文秘人员的新要求。

附件:.县政府办文秘室××年行事历

.县政府办文秘室××年调研课题

汝城县政府办文秘室

二六年三月六日

附件

县政府办文秘室××年行事历

月份

工作内容

备注

.制定工作计划

.整理档案,将有关档案资料移交县档案局;

.联合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着手筹备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

.编撰续修《汝城县志》。

.联合县人大联工委和县政协提案委召开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

.分配本办承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任务;

.到各承单位了解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编撰续修《汝城县志》;

.指导史志办做好《郴州年鉴》的组稿、编写工作;

.到部分单位检查指导公文处理工作。

四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督查;

.完成续修《汝城县志》的编撰和承编工作。

.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督查;

.联合县人大联工委和县政协提案委召开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交流会;

.督促本办文秘人员完成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复工作;

.到有关部门调研。

.撰写上半年工作总结;

.收集整理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资料;

.联合县人大联工委和县政协提案委召开议案建议和提案督办会;

.到部分单位检查指导公文处理工作。

.联合县人大联工委组织县领导约见回访县人大代表活动;

.到有关部门调研。

.收集各承办单位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总结;

.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督查。

.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汇报会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通报会的准备工作;

.到部分单位检查指导公文处理工作。

.参加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汇报会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通报会;

.到有关部门调研。

十一

.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督查;

.抓好《湖南政报》的赠阅发行工作。

十二

.撰写工作总结;

.整理档案资料;

.到部分单位检查指导公文处理工作。

注:每月下旬做好下月县政府常务会供选议题的收集整理工作。

附件

县政府办文秘室××年调研课题

.文秘人员如何在发文处理中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从事发文处理的文秘人员应具备哪些基本素养。

.当前发文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及治理对策。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办公室工作。

第10篇

一、编纂原则

1.确保质量。年鉴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政治纪律和保密规定,符合资料丰富、选题精当、一事一条、要素齐全、条题准确、语言精炼、图文并茂、述有深度的要求,力戒假、大、空语言。尤其是概况条目一定要以事例、数据、成绩说话,高度归纳,提纲挈领。

2.真实科学。年鉴具有存史价值,所记内容要经得起历史检验,必须保证入刊的资料和数据准确无误。各撰稿单位所提供的内容要真实可靠,反映本部门(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工作特色要实事求是。同一分目内的条目,一般以事件发生的先后时间排序,做到资料性、规范性和可读性相结合。

3.条题规范。年鉴每一条目标题要以事实为依据,主题词准确鲜明,措词具体实在,做到个性突出、文字精炼、方便检索。

4.讲究效率。年鉴编纂工作量大、涉及单位多、时效性强,若个别单位延误稿件上报时限,将会影响整个编纂出版进度。望各供稿单位增强效率意识和协作观念,严格按文件规定时限上报撰稿人员名单、审稿单、稿件和配文图照。

5.图文并茂。照片、示意图和表格作为年鉴条目的附属资料,具有形象性、便览性和参考性的特点和作用,是条目资料内容的补充和扩大。各供稿单位在撰写年鉴条目稿时,注意尽量多采用示意图、表格和图照,以丰富内容,增加信息量。

为大力宣传全市*年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包括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充分展示*著名品牌和高新产品,积极宣扬重点企业、知名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需征编部分涉及上述先进单位的宣传彩页资料,望各主管部门与基层单位予以大力支持与配合。

二、编纂要求

《*年鉴(*)》以“存真求实、服务现实”的编纂原则,全面客观地记载*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人民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八八战略”统领发展全局,继续实施“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战略部署,按照“重创新促发展、重民生促和谐”工作基调,围绕经济强市、文化强市、生态*、和谐*建设目标,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新农村建设、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改善生态环境、深化改革开放、解决民生问题、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等方面所取得的新变化、新成就和新经验,以及在发展中所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着重反映当年事关全局的大事、新事、要事和特事,着力体现年度特点和*特色。

编纂年鉴不仅是年度贯例性工作,而且是信息化的需要,更是建设文化强市的需要。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时保质完成编写任务。各撰稿单位提供的配文照片要做到资料真实、画面清晰、与文字内容相符、具有存史价值。在年鉴排版稿返回各单位审核时,务请撰稿人或分管领导严格审阅,认真核对,协助把好质量关。

为展示*文化底蕴,丰富年鉴存史内容,请各单位收集由本单位或系统在*年中以单位和个人编著并正式出版的各类书籍,每种2册,于3月15日前一起报送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以便入刊存史。

三、编纂体例

1.范围。以*市*年行政区域为界,侧重市本级,兼顾县(市、区),按事件分类作城乡一体记载。

2.时限。自*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体例。年鉴体例为条目体,一事一条,以说明文体如实记载,要求简明扼要、文风朴实、要素齐全(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结果)。

4.数据。年鉴中所用数据,要与统计部门数据一致,统计部门没有的,则以职能部门提供为准。职能部门在提供数据时,要做到总数据与分数据之和相等,同一数据前后要一致。

四、编纂步骤

1.搜集资料,撰写条目。各单位按本文附件1所明确的分工承写任务,务请于2月28日前将分管领导和撰稿人员名单报送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志办),3月31日前报送经单位领导签发并盖章的稿件审核表、文字稿和配文照片(也可从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网上报送)。各单位所报文字稿请采用Word系统,照片尽量请用数码照片,以确保出版印刷质量。

第11篇

一、区委全体(扩大)会议、区委书记会、区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等重要会议由区委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会务工作由秘书科承办,相关工作由其他科(室)协办。会议研究讨论的除人事任免以外的有关事项,都要迅速形成会议纪要。

二、以区委或区委办公室名义召开全区性某一方面的工作会议、现场会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承办,联系该项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三、区委办公室承办的会务工作和接待上级领导视察,由主任、分管主任统筹安排。具体工作由有关科(室)分别承担。其中:会议通知、文件、报告、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以综合科承担为主;信息、新闻报道、会后督查由信息督查科负责;会议日程安排、会议指南等文件材料印制、分发由秘书科统一扎口落实;会场布置由秘书科牵头会同机关事务处承担。安全保卫工作由秘书科与事务处联系安排。

四、不是区委办公室承办的会议,若有区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会前跟班主任及秘书科必须检查会务工作(包括主席台席位排列),保证会议效果。

五、区委办公室大、小会议室根据区委领导活动安排情况统筹使用,必须始终保持整洁有序,会后及时清理打扫,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借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同意后由秘书科扎口安排。

全区重要会议各环节流程图

.党代会流程:拟定会议筹备方案——会议预备通知——会议筹备(分工作组、党代表组等)——会议正式通知——召开预备会——会议材料准备(日程安排、会议议程、座次图、文件、讲话稿、决议等)——文件材料印刷——会议材料装袋分发——会场布置(会标、宣传标牌等制作、主席台座位、台下座位安排、灯光、音响、席卡摆放、发言席设置、票箱准备等)——讨论室安排(讨论室门上贴讨论组名单、落实各讨论室服务和记录人员、茶水供应)——正式会前检查会场安排——会务(签到、会议材料分发、领导进场乐、开幕式和闭幕式音乐、主席台倒水、台下茶水供应等)——后勤服务安排(车辆、就餐等)——信息及宣传报道——会务总结、后续工作(会议决议、向市委报告等)——会后督查

.区委全体(扩大)会议流程:拟定会议筹备方案——会议预备通知——会议正式通知——会议材料准备(日程安排、会议议程、座次表、文件、讲话稿、决议等)——表态发言材料的把关——文件材料印刷——会议材料装袋——会场布置(会标制作、主席台座位、台下座位安排、灯光、音响、席卡摆放、发言席设置等)——参观点安排(提前踩点、落实车辆、通知相应参观点、准备扩音器、落实讲解员等)——正式会前检查会场安排——会务(签到、会议材料分发、领导进场乐、开幕式和闭幕式音乐、主席台倒水、台下茶水供应等)——后勤服务安排(车辆、就餐等)——信息及宣传报道——会务总结、后续工作(会议决议等)——会后督查

.区委书记会流程:会议通知——会议室准备(冬夏季开空调、茶水供应)

——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除研究人事任免以外的事项)——重点工作督办

.区委常委会议流程:会议通知——会议室准备(冬夏季开空调、茶水供应)——会务——会议记录——会议纪要(除研究人事任免以外的事项)——重点工作督办

.党政联席会流程:会议通知——会议室准备(冬夏季开空调、茶水供应)——会议议程安排——材料准备——会务(每隔—分钟由专人负责倒水、通知发言人员)——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信息——重点工作督办版权所有

.现场会流程:拟定活动方案——会议通知——现场会场地布置——落实车辆、踩点——会务——信息及宣传报道——会后督办

.接待上级领导流程:拟定接待方案——会议通知——会议室准备(多媒体幻灯片准备、冬夏季开空调、茶水供应、水果、烟、纸巾等)——环境布置(鲜花、制作欢迎牌等)、电梯准备——与上级机关衔接,提前通知领导迎候——会务(每隔—分钟由专人负责倒水、由专人操作多媒体幻灯片)——会议记录——后勤服务安排(落实参观点、就餐等)——信息及宣传报道——结束前电梯准备

.承办全区性大会流程:会议准备方案(确定会议规格、落实到会领导、确定参会人员等)——会议通知——召开预备会——会场布置(会标制作、主席台座位、台下座位安排、灯光、音响、席卡摆放、发言席设置、人员就座示意图制作等)——表态发言材料的把关——文件材料印刷——领奖、签定责任状等会前彩排、走台——会务(签到、会议材料分发、主席台倒水、视到会情况由专人负责安排与会人员尽量靠前坐等)——信息及宣传报道——会后督办

日常会议各环节流程图

.分管书记召集的会议:跟班副主任交办(填写电话通知单、确定会议地点、明确会务要求)——电话通知——会议室准备(秘书科供应茶水、冬夏季开空调)——会务

.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预备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交办(填写会议通知单、确定会议地点、明确会务要求)——电话通知——会议室准备(秘书科供应茶水、冬夏季开空调)——会务

《会议纪要》分送范围

书记会议纪要分送:区四套班子领导,区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相关单位;存档。

第12篇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政协为民主党派展现作为提供了重要平台。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在政协委员中占有很大比例,民主党派政协副主席、专委会成员也有一定比例,民主党派要发挥这些优势,充分利用好这个参政议政、展现风采的重要舞台。

一、做好政协大会发言

政协大会发言,主要有政协全会、常委会、资政会等发言,是民主党派发挥话语权,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载体。民主党派要高度重视政协大会发言,不断提升发言质量。

1、抓住重点,精心选题。资政会是命题作文,政协全会、常委会是选题作文。选题要抓住重点,紧紧围绕党政工作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领导关心的难点,选择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作为发言主题,选题切口要小。一是把准党政工作的“重点”。要将议题主动融入到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去,积极发挥民主党派界别优势,积极思考研究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当好服务参谋助手。二是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党和国家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就是党委政府工作努力的方向。在选取议题时,要始终聚焦于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愿,将人民群众广泛关注、迫切需求的意愿转换成为谏言议题,供党委政府决策。三是围绕领导关心的“难点”。对于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不够、督促不足、成效不好等一些事关发展大局的

“难点”问题,我们要始终做到敢说、敢议、敢谏言,确保议题能够扬长避短、突出优势、取得实效。

2、突出特色,避免趋同。民主党派要坚持特色,避免趋同,有意识、有重点地发挥本党派界别优势,使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参政议政有机结合,将政协大会发言工作做实、做深、做精,越是注重发挥特色和优势,越能集中智慧和力量,大会发言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就越强,取得的效果也就越好。

3、深入调研,精准建议。要写好发言材料,关键在于深入调研、准确研究。一是方向要明确。就是要准确把握调查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把好调研组织工作和群众思想的脉搏,找准切入点和共振点,以保证调研的方向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调研时信马由缰、漫无目的、胡子眉毛一把抓。二是调查要全面。调研中要仔细观察社会,做到纵深推进、横向拓展;从全局看表像问题、从个体问症结根源;广泛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确保信息的全面、真实。三是研究要深入。研究要从调查中看的现象、发现的问题中深入剖析现象和问题背后的根源所在,紧紧依托政策理论、科学方法来层层剖开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要做到数字发声,用辩证法揭示矛盾,寻找规律。建议对策是发言的核心,唯有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才会赋予发言以灵魂。一是思路要有全局性。建议思路的提出不能一叶障目,要将思路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辩证、全面的考虑问题,做到谏言意见要具有战略全局性、催化助力性。二是建议要有针对性。建议要瞄准问题症结,明确具体,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有具体事项、有具体对象、有实质内容,不空乏、不笼统,从而找准症结把握关键,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三是方案要有操作性。建议要综合考量政治、经济、社会、法律、人文等多方面因素,要确保所提的建议能在政策许可、经济许可、法律许可的框架下进行操作实施,要切实避免脱离实际谈规划,切忌华而不实。

4、精细打磨,精彩呈现。每一个发言题目,都要组织专门队伍,领导挂帅,精心打磨发言材料。要从逻辑、修辞、文字等方面反复推敲,形成逻辑性强、语句优美、文字精炼的稿件,数据要真实,建议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敢于讲真话。要选好发言人。发言人要做充分准备,要熟悉稿件,最好用普通话、抑扬顿挫的语调,要能打动听众,让人耳目一新,将发言精彩呈现给每一个听众。

二、做好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案工作

1、广泛发动,健全机制,激励热情。民主党派成员是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各级人士,分部在各行各业。要广泛发动,健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案工作机制。首先,要对民主党派各基层组织负责人、信息员、各级政协委员提出明确的工作任务要求,要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案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其次,要建立奖惩办法。要按季度反馈各基层组织报送的信息被有关部门采用的情况,对撰写和采用的社情民意信息和优秀提案发放稿费,评选优秀信息员和提案先进个人,进行隆重表彰。第三,进行全方位的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案工作培训。采取邀请省、市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到兄弟市州学习先进经验等形式,激励大家的工作热情。

2、关注党政中心工作,增强反映问题的敏感性。敏感性就是对社情民意信息价值敏锐的感受力和准确的判断力。要增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敏感性,一要勤于学习。民主党派成员要把政治学习作为一个良好习惯自觉加以坚持,关心国家政治生活,及时学习中央、省市各级党委会议精神,关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对涉及中心工作的议题,要有敏锐性。二要善于发现。在工作中、生活中、学习中要时时留心、处处留意,增强信息敏感性。要自觉培养信息意识,善于从文字材料、网络媒体信息、口头信息和身边生活现象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点。特别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热点聚焦的问题,发现信息线索。三要精于思考。不仅要学习、观察,更要用心思考。要通过思考,发现现象背后的东西,深入了解问题根源,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研究要深,分析要透,建议要实,文字要精。对工作、生活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做到纵深推进、横向拓展;从全局看表像问题、从个体问症结根源。要从学习生活工作中的现象、问题中深入剖析现象和问题背后的根源所在,紧紧依托政策理论、科学方法来层层剖开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要做到数字发声,用辩证法揭示矛盾,寻找规律。建议对策是核心,唯有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才会赋予信息工作以灵魂。建议思路的提出不能一叶障目,要将思路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辩证、全面的考虑问题,做到谏言意见要具有战略全局性、催化助力性。建议要瞄准问题症结,明确具体,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有具体事项、有具体对象、有实质内容,不空乏、不笼统,从而找准症结把握关键,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建议要综合考量政治、经济、社会、法律、人文等多方面因素,要确保所提的建议能在政策许可、经济许可、法律许可的框架下进行操作实施,要切实避免脱离实际谈规划,切忌华而不实。最后,写成的信息、提案,不能拖泥带水,文字要精炼,直奔主题,不讲废话。

三、参与政协视察、调研

1、积极参与政协的视察、调研。政协每年都有数次视察、调研活动,民主党派要积极参与。要通过参与政协的视察、调研,让党派政协委员更好知情明政,了解政府方方面面的工作。民主党派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在视察、调研中要主动作为,积极承担协调联络、撰写政协建议案、调研报告和政协提案等工作。

2、探索与政协或政协专委会开展联合调研视察机制。政协掌握的资源较多,民主党派可积极探索与政协或政协专委会开展联合调研视察的新方法,建立和完善重大课题联合调研机制,增强联合调研视察的实效。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活动,还可适当邀请非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专家、学者参加,让民主党派发挥更大作用。

四、参与政协民主监督

1、在信息反馈、提案办理中参与监督。政协应建立社情民意信息的跟踪反馈机制,让被各级采用的信息尽可能进入党政决策程序,同时让报送者知晓信息的落实情况,在跟踪反馈中实施政协的民主监督。提案办理,现在已形成完整的程序,各级政协要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反馈意见等程序,加强与政府督办部门和提案承办单位的密切联系与沟通协作,努力使每件提案关注的问题落到实处,使委员好的建议能得到采纳,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中的问题能得到解决。党派政协委员要积极参加重点提案办理情况的视察评议,通过视察评议实施进一步的民主监督,促进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