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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包弟教案

时间:2022-06-24 12:42:28

小狗包弟教案

小狗包弟教案范文1

“理解句、段的作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语句在文中的作用,一是段落在文中的作用。解答句、段的作用,可以从三个角度思考:

1. 思想内容。即描写的景物、叙述的故事或者表达的情感、文章的主题等。

2. 表达技巧。即具体的语句、段落等使用的写作手法、表达方式或者修辞手法等。

3. 思路章法。即语句、段落表达的思想内容与上下文的关系。

在思考表达技巧、思路章法时,要注重语句、段落所在的位置:

1. 语句、段落在开头部分。除了思想内容外,还需要注重开头部分特殊的作用。比如:①开篇点题,统领全文;②照应标题;③引出下文,或为下文作铺垫;④与下文形成鲜明对比;⑤设置伏笔,照应后文;⑥渲染气氛,奠定全文基调;⑦开篇点明主旨;⑧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

2. 语句、段落在中间部分。注重分析过渡作用(承上启下)、埋下伏笔、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等。比如:①承上启下或引出下文;②为下文作铺垫;③丰富文章内涵;④照应前文;⑤具体展示、深化主题。

3. 语句、段落在结尾部分。注重分析与主题、前文的关系。比如:①照应题目与前文;②升华或深化主题;③再次点明主题;④强化作者感情。

答题范式:句段表达的具体内容+使用的手法+与上下文的关系+表达的情感。

【教材链接】

巴金的散文《小狗包弟》是人教版新课标必修一的文章。

文章讲述了作者家中的一条名叫“包弟”的可爱小狗在“”中的悲惨遭遇,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那个疯狂时代惨无人道的现实;并通过描写小狗的悲惨遭遇留给作者心中的创痛,表达作者深重的悲悯、歉疚和忏悔之情。

理解这篇文章可以从文章的思路、情节和作者的情感等角度分析:

这篇文章的具体思路是:①通过一位艺术家和狗的故事,借以得出小狗包弟的故事。②简介小狗包弟的来历。③小狗包弟的表现。④小狗包弟遭到的厄运。⑤小狗包弟之死留给作者的心灵伤痛。

文章的具体情节是:①开端(包弟来历)。②发展(在家七年,相处很好;“”来临,家人恐慌)。③结局(痛别包弟)。④尾声(作者忏悔)。

表现作者的情感是:①悲伤(艺术家与狗的故事)。②欢快(与包弟亲密接触)。③忧虑(不知如何安排包弟)。④轻松(送走了包弟)。⑤沉重(送走之后心不得安)。⑥歉意(至今心不得安)。

【问题探讨】

1.文章开篇写一位艺术家与狗的故事有何意义?

【答案】①由一位艺术家与狗的故事引出话题,起到铺垫、启发的作用;②与后文作者与小狗包弟的故事比照,说明这种现象在当时是普遍的,深化了主题;③对比,艺术家与狗的故事比较惨烈,而巴金与狗的故事是长时间的精神折磨。

2. 作者写小狗包弟惨遭厄运的情节的作用是什么?

【答案】①表现小狗的命运。②为后文作者的忏悔埋下伏笔。③侧面表现“”开始后红卫兵们抄家、捉杀小狗的情形。

3. 下面一段景物描写的具体作用是什么?

我仍然住在这所楼房里,每天清早我在院子里散步,脚下是一片衰草,竹篱笆换成了无缝的砖墙……当初刚搭起的葡萄架给虫蛀后早已塌下来扫掉,连葡萄藤也被挖走了。右面角上却添了一个大化粪池,是从紧靠着的五层楼公寓里迁过来的。少掉了好几株花,多了几棵不开花的树。我想念过去同我一起散步的人,在绿草如茵的时节,她常常弯着身子,或者坐在地上拔除杂草,在午饭前后她有时逗着包弟玩。

【答案】①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揭示了作品的时代背景,是对“”无言的控诉。②渲染气氛,烘托人物心境,是作者物是人非的伤感,是对亲人的思念。③暗示了情节的转变,把读者的思绪从的岁月拉回到今天的现实。

4.“您的小狗怎样”一句话在文章结构上的作用是什么?

【答案】①引出下文对小狗包弟命运的表述。②表现作者对过去生活的无限怀念之情以及对送走小狗包弟的深深自责。③为后文作者无情解剖自己埋下伏笔。

【典型例文】

阅读下面的文章,回答问题。

风雨草堂

李 娟

寒风萧瑟的季节我轻轻走进你的庭院。

路的两旁萧萧的翠竹直入云霄,竹林掩映中越发显得庭院幽深。我们不再大声喧哗,唯恐惊醒了你的清梦。我一眼就看见你那座青铜的塑像:清瘦悲苦的面容,一双瘦弱的手臂垂下来,双膝跪倒。诗人,我知道你跪的是天下的苍生。

在草堂的陈列室里,我见到你在茅屋里写下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诗的旁边是一幅国画,凄风苦雨中,你张开双臂在呼唤什么?呼唤黎民百姓得以一片安宁祥和、国泰民安的净土吗?那一年,安史之乱你躲避战乱流亡到此地,在清清浣纱溪畔建起这座小小的茅屋。我在你的茅屋前徘徊很久,在不足四十平方的茅屋中,你如何在寒风苦雨的夜里,看窗外屋内风雨潇潇,写下“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你的胸怀里装着天下寒士的万般疾苦,你的眼里涌动着忧国忧民的滚滚热泪。

李白、杜甫并称诗仙、诗圣,两人虽年龄相差十几岁,但感情深厚。李白潇洒豪迈,杜甫冷峻现实。当年李白因参与永王幕府得罪了萧宗被流放夜郎,杜甫思忆成梦写下“故人入我梦,明我长相忆”,情深意长,至今读来依然感人肺腑。难怪有人说,在唐代诗人辈出的时代,最令人感动伤怀的是杜甫。

诗人一生颠沛流离,居无定所,目睹了唐代由兴到衰的历史,经历了一次次的战乱四起、烽火连天、生灵涂炭,写下著名的《兵车行》:“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诗人在这样巨大的痛苦中煎熬着,叹息着,泪雨滂沱。诗人在这样的失望中等待着,期盼着,直到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诗人一生都在流离失所中寻觅安宁的可以栖居灵魂的家园,得以安放疲惫不堪的心灵。直到那一年深秋,漂泊一生的诗人在五十八岁时客死湘水之上的一叶孤舟中。

在那个深秋,我漫步在铺满落叶的庭院中,想起另一位伟大的诗人苏轼,苏轼因为“乌台诗案”被贬黄州,在看尽世态炎凉,历经人间凄苦后写下著名的黄州寒食诗:“君门深九重,坟墓在万里。也拟哭穷途,死灰吹不起。”这两首诗相距近两百年,却有着一样的意境,一样的凄凉。想起现代文学史上,被日军杀害惨死南洋的郁达夫。英年早逝,葬于灯红酒绿的香港的一代才女萧红。有人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他们生前的孤独凄凉,与身后的光荣景仰多么的不相称,他们跋涉在人生崎岖的小路上步履艰难,却常常遭人非议,处处碰壁。他们的才情与智慧与当时社会格格不入,他们注定颠沛流离,贫困潦倒,饱尝世间沧桑,守着一颗失意苦涩的灵魂四处漂泊,而没有一处祥和安宁的净土安放孤独寂寞、忧国忧民的灵魂。

诗人,一千多年过去了,你的灵魂若还在庭院里徘徊,你并不寂寞孤独。你听,游草堂的孩子们在吟唱你的诗句: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

(选自《品尝时光的味道》,有删改)

1.文章第二段描写杜甫塑像特点的作用是什么?

2.“诗人一生都在流离失所中寻觅安宁的可以栖居灵魂的家园,得以安放疲惫不堪的心灵”一句的作用是什么?

3.作者写杜甫时为什么写苏轼、郁达夫和萧红?请结合文章作简要分析。

敬请关注下一期:《筛选并整合文中信息》

2012年高考已经尘埃落定,纵观今年高考作文试题,其特点可以概括为“常中有变”。从稳定与变化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高考作文命题的规律,从而为2013年备考找准方向。

【试题综述】

小狗包弟教案范文2

这项测验共有五个部分,130道题,总时限为120分钟。各部分不分别计时,但都给出了参考时限,供你参考以分配时间。

请在机读答题卡上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好自己的姓名、报考部门,涂写准考证号。

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注意事项,这对你获得成功非常重要:

1、题目应在答题卡上作答,不要在题本上做任何标记。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你应立即放下铅笔,将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留在桌上,然后离开。

如果你违反了以上任何一项要求,都将影响你的成绩。

4、在这项测试中,可能有一些试题较难,因此你不要在一道题上思考时间太久,遇到不会答的题目,可先跳过去,如果有时间再去思考。否则,你可能没有时间完成后面的题目。

5、试题答题不倒扣分。

特别提醒你注意,涂写答案时一定要认准题号。严禁折叠答题卡!

第一部分数量关系

(共15题,参考时限15分钟)

本部分包括两种类型的试题:

一、数字推理:给你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你仔细观察数列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择你认为最合理的一项,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例题:

13579()

A、7B、8C、11D、未给出

解答:正确答案是11。原数列是一个等差数列,公差为2,故应选C。

请开始答题:

1、148131620()

A、20B、25C、27D、28

2、1371531()

A、61B、62C、63D、64

3、1427()3125

A.70B.184C.256D.351

4.()36191052

A.77B.69C.54D.48

5.2/31/22/51/32/7()

A.1/4B.1/6C.2/11D.2/9

二、数学运算:你可以在草稿纸上运算。遇到难题,可以跳过暂时不做,待你有时间再返回解决它。

例题:

甲、乙两地相距42公里,A、B两人分别从甲乙两地步行出发,A的步行速度为3公里/小时,B的步行速度为4公里/小时,问A、B两人步行几小时后相遇?

A.3B.4C.5D.6

解答:正确答案为D。你只要把A、B两人的步行速度相加,然后被甲乙两地间距离相除即可得出答案。

请开始答题:

6.一件商品如果以八折出售,可以获得相当于进价20%的毛利,那么如果以原价出售,可以获得相当于进价百分之几的毛利?

A.20%B.30%C.40%D.50%

7.某服装厂生产出来的一批衬衫中大号和小号各占一半。其中25%是白色的,75%是蓝色的。如果这批衬衫总共有100件,其中大号白色衬衫有10件,问小号蓝色衬衫有多少件?

A.15B.25C.35D.40

8.某剧场共有100个座位,如果当票价为10元时,票能售完,当票价超过10元时,每升高2元,就会少卖出5张票。那么当总的售票收入为1360元时,票价为多少?

A.12元B.14元C.16元D.18元

9.2014年,某公司所销售的计算机台数比上一年度上升了20%,而每台的价格比上一年度下降了20%。如果2014年该公司的计算机销售额为3000万元。那么2014年的计算机销售额大约是多少?

A.2900万元B.3000万元C.3100万元D.3300万元

10.赛马场的跑马道600米长,现有甲、乙、丙三匹马,甲一分钟跑2圈,乙1分钟跑3圈,丙1分钟跑4圈。如果这三匹马并排在起跑线上,同时往一个方向跑,请问经过几分钟,这三匹马自出发后第一次并排在起跑线上?

A.1/2B.1C.6D.12

11.一种挥发性药水,原来有一整瓶,第二天挥发后变为原来的1/2;第三天变为第二天的2/3;第四天变为第三天的3/4,请问第几天时药水还剩下1/30瓶?

A.5天B.12天C.30天D.100天

12.某企业发奖金是根据利润提成的,利润低于或等于10万元时可提成10%;低于或等于20万元时,高于10万元的部分按7.5%提成;高于20万元时,高于20万元的部分按5%提成。当利润为40万元时,应发放奖金多少万元?

A.2B.2.75C.3D.4.5

13.某校在原有基础上(学生700人,教师300人)扩大规模,现新增加教师75人。为使学生和教师比例低于2:1,问学生人数最多能增加百分之几?

A.7%B.8%C.10.3%D.11%

14.姐弟俩出游,弟弟先走一步,每分钟走40米,走了80米后姐姐去追他。姐姐每分钟走60米,姐姐带的小狗每分钟跑150米。小狗追上弟弟又转去找姐姐,碰上了姐姐又转去追弟弟,这样跑来跑去,直到姐弟相遇小狗才停下来。问小狗共跑了多少米?

小狗包弟教案范文3

阿笙是个特别表里不一的人,她嘴上挤对他,但心里是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她伤心的时候反而会用力地笑。她伤害别人是因为她不知道怎么保护她自己。

之一

虽然最后得到的分数是优加,甚至老师在点评时还特意表扬说:“我的理想这种老生常谈的题目,也有同学写出了新意。比如说,有人写自己长大后要当一个完美的父母。”底下有同学讪笑,老师又说,“父母也是一种社会角色,并且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没什么好笑的。”

不知道为什么还是得到“放学后到我办公室来一趟”的通知。

“老师还是觉得我的作文有问题吗?”阿笙笑眯眯的,先发制人。

“不,只是觉得似曾相识。”

什么意思?是说她抄袭了?

“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曾幻想过,如果自己当了父母,会怎样对待自己的孩子。”老师推心置腹地说,“我的爸爸妈妈是那种信奉挫折教育的父母,非常地严厉,当时真的被他们修理得很惨,每天都不开心,超级压抑。”

啊,原来这个老师是怀疑她在家也受到了这种类似的压力,所以想要开解她,并提供援助?果然年轻的教师都是相当热血的呀。

阿笙又弯起眼睛笑起来:“不,我爸爸妈妈都是像棉花糖那样的老好人。他们从来不会逼迫我什么,更不会责骂,是那种所谓的二十四孝父母。但是——”阿笙像是故意要吊胃口似的停顿了一会儿,“他们虽然确凿无疑是我的亲生父母,但我却不是他们养大的。”

之二

阿笙是那种漂亮得会让人感到惊奇的少女,肌肤胜雪,目若点漆,整个人似乎总在散发一种光亮。

大概漂亮到阿笙这种程度的少女,是天生具备一种堪称魔力的吸引力吧。

白椰椰就特别喜欢阿笙,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是小时候最为喜欢的一个洋娃娃复活变成了真人似的。开学没几天,白椰椰就送了一个手工缝制的层层叠叠镶嵌了很多蕾丝花边的笔袋给阿笙,还很马屁精地说:“我觉得这么嗲这么公主的东西只有阿笙你用才合适呢。”

为了答谢,阿笙邀请白椰椰参加两周后她的生日会。

白椰椰怎么也没料到,阿笙生日那天,她兴冲冲地拎着精心包装的礼物来到阿笙家门口的时候,阿笙手握门把冷冷地说:“我邀请你了吗?你听错了吧。”然后,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屋里有人问阿笙:“是谁呀?”阿笙面不改色说:“没谁,敲错门了。”

阿笙家的厨房紧邻入室的玄关,所以方才那一幕被去厨房拿矿泉水的庄静守看见了。

天,这也太过分了吧。庄静守想。

其实阿笙对白椰椰的厌恶不过产生在一天前,白椰椰戴了一块新的很可爱的手表,有同学问她哪里买的,她说是爸爸出差去日本带回来的礼物。她又炫耀说,还带回了一个手机给她,其实也用不了,但因为样子太可爱了,所以还是买来送给她。那种仗着有父母疼爱的骄纵得意的口气,阿笙最恨的就是这个。

庄静守向窗外看了看,看到白椰椰不停抬起手肘的背影,那是在抹眼泪吧?屋子里阿笙仍旧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笑盈盈地款待客人。

阿笙家是独栋别墅,装修得很雅致,可见父母的品位。班上同学来了不少,都在客厅,也不觉得怎么拥挤。庄静守看到一个小学生模样的男孩子怯生生地靠过来,大概他也想和这些大哥哥大姐姐们一起玩。庄静守猜不出这个男孩是谁,难道是阿笙的弟弟?他们这个年纪有弟弟妹妹的还是比较少见的。

阿笙也看见了那个男孩,她马上走过去,用力一推小男孩的肩膀:“谁让你过来的!”那口气要多凶有多凶。

静守其实和别的男生一样,因为阿笙的美貌,对她的第一印象极好极好,可是接连目睹阿笙的跋扈行径之后,静守觉得很幻灭。

之三

阿笙周六周日会在一个叫做“毛毛箱子”的宠物店打工。

刚开始父母当然是反对,学业这么紧张的时候,别的孩子可都利用周末在上提高班什么的呀。阿笙笑着反问了一句:“你们确定真的要管我吗?”

如果要管她,当初就不会丢掉她不要,不是吗?

阿笙的爸妈没办法,只有任她去了。

毛毛箱子只卖两种宠物,狗狗和观赏鱼。

店主人的一个亲戚是开狗场的,所以总有可爱的小奶狗源源不断地送来。

“这么小就被迫和妈妈呀兄弟姐妹分离,真可怜。”阿笙不止一次抱着小狗狗这样感慨。

店主人觉得阿笙这个小姑娘很心善,也很能干,一点都不像她这种年纪的女孩子那么娇气。因为觉得阿笙可靠,很快店主人连收银也让阿笙来做。阿笙因此能够接触到买狗狗的客户留下的资料,电话、地址什么的。

于是,阿笙和所有中学生一样,单调枯燥的生活中又多了一项与众不同的内容,她开始经常抽空去“家访”那些买了狗的人家。

当然,是暗中悄然进行的。要么在小区附近装巧遇,要么旁敲侧击地和邻居攀谈,军用望远镜也动用过,头脑灵活的阿笙总能收集到她想要的信息。她很高兴地看到,大多出售的狗狗都能在主人家过上备受宠爱的幸福生活。可是还是有这样那样的人渣,小奶狗抱回家去养,小小的萌样,又不会咬人,简直是个玩具复活了,就天天逗弄,可是狗狗长大一些没那么可爱了,牙齿也锋利了,马上觉得厌烦,就要丢弃。

狗狗多笨呀,就算被遗弃了都不知道自己之前的主人其实只是把它当作。它还以为它是他们的家庭一员,被丢了还要找回去,一次又一次。

落日余晖中,阿笙看到一条半大的狗狗想尽办法,试图拖动一只被丢在垃圾堆旁的宠物笼子。她先是不解,然后听到旁边有个老太太说:“这次连它的窝都给丢出来了,真是过分。”

原来,这条笨狗不能理解主人为什么连它的笼子都要丢出来,它试图把笼子再拖回主人的家,看家护院,笨狗的天性不就是如此嘛。

阿笙走过去一把抱住那条狗:“拖什么拖,走,跟姐姐回家!”说完,她还狠狠向狗狗的脑袋敲了一下,似乎认为这狗太笨不打不行。

阿笙先把小狗带回宠物店,洗了个澡,又自己出钱买了狗粮、咬胶、玩具和小窝,将狗狗和所有东西都送回家后,阿笙又跑了出来。

天色已经差不多完全暗沉了下来。

阿笙来到大学附近的一条小巷子,两边都是一些走文艺路线的小店,其中一家专卖各种小玩意儿,据说都是店主从各处旅游带回的纪念品。这位店主也就是那条被遗弃的小狗的前主人。

阿笙耐着性子在一旁潜伏着,一直等到这家店的灯熄了,这家店附近的几家店也都关门了,阿笙才冒出来,从书包里取出早就准备好的大石块,用力向那家店铺的玻璃门砸去。她一边砸一边还幸灾乐祸地想,活该你不装卷帘门!

玻璃门稀里哗啦碎了一地,响声太大,小巷尽头仍在营业的店铺里走出几个人来。阿笙扔石头扔得正起劲,等到发现有人已经走到她近前,要跑已经来不及了。

“小姑娘你干什么!”

阿笙下意识地后退一步,但此刻她就算能跑得像兔子那么快,恐怕也走不脱了。

“上来!”

一辆脚踏车忽然飞速驶近、停下。阿笙来不及多想,跳上后座,车子又飞速驶出去。

终于得救了,阿笙看着试图追上来的人们被越甩越远,重重地舒出一口气。

“谢谢你呀。”阿笙还闹不清是谁这么及时地出手相救,刚才危急的时候,她只看见骑车的是个男生。

“我好像也只有说‘不用谢’了。”男生放缓速度,转过身说。

“啊,是你。”阿笙失声道。竟然是庄静守。

之四

庄静守如果不是因为发际线生得太高、脑门太铮亮的话,其实还可以算个帅哥的。如果有人开玩笑说,哥们儿你未老先秃了呀,静守会摸摸脑袋说,是呀,头发好像是太少了一点。他就是这样一个随和的人。

在英雄救美事件之前,阿笙对庄静守的评价只有两个字:没劲。扩展一下就是,好的家庭出来的好孩子,永远循规蹈矩,永远和和气气。

“你干吗救我?”阿笙问。

“那个……我……我认识你呀。”静守答。因为当晚恰好有书法课,静守上完课回家要路过那条小巷,撞见了阿笙快被人围攻,那当然只好去救。

阿笙确信自己不会再被逮住,从静守车后座跳下来,扬长而去。静守想,至少该向他说声谢谢吧,已经走开好几步的阿笙又转过身:“喂,庄静守。”

静守等着她说,谢谢你。

“你个!”结果阿笙丢下这样一句。

砸门事件并没有这么轻易了结,那家店铺是安装了监控探头的,阿笙和静守都给如实拍摄了下来。店主人找来了学校。阿笙先也心慌,后来想又能把她怎样?记个处分,喊家长来训话,赔钱,反正最后善后的是她爹妈,想到这里,她马上坦然了。

“是我砸的。”当训导主任提问时,阿笙面不改色地答。

“为什么呢?”

阿笙准备说她就是看那家店不顺眼,但一起被叫进训导室的静守抢着说:“是我让她砸的。”

阿笙用看世界第九大奇迹的目光看着静守,他当真是个不成呀?

训导主任更吃惊了:“那你又是为了什么?”

“我……我……我?”静守一边结巴一边涨红了脸。显然是个不会撒谎的人,不知道一个谎言要用无数个谎言去圆的。

阿笙摇摇头:“因为他和我打赌的。”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呀,训导主任的眉毛都快要打结了。

后来,静守和阿笙的父母都出面和那家店主好言商量,又拿出了足够的补偿,所以静守和阿笙算是逃过一劫。

“你干吗要帮我顶罪?”阿笙趁着午休时间偷偷溜出去,在附近的奶茶店买了两个现做的鸡肉汉堡,嘴里啃着一个,把另一个不由分说地塞进静守手里。

“啊,那个……”静守迟疑了一下,“因为你是女孩子呀!”他用颇有些怨愤的口吻说。

这一刻,静守脸上的表情既天真又憋屈,大概是从小听“要让着女孩子要保护女孩子”这种家教听得太多了,在训导室面对那个怒气冲冲的店主人还有黑面的训导主任,静守以为毁人店铺这种事,恐怕要受到不可思议的极严厉的处罚,所以他下意识地脱口说出,是我让她砸的。把阿笙换成任何别的女孩子,他还是会这么说。当然,说完他就后悔了,可是又不能改口,为什么?因为他是男子汉呀!

阿笙盯着静守的脸认真地看了好几秒钟,然后忍不住扑哧笑出声:“这个汉堡很好吃的。”

静守想说我午饭已经吃过了,但阿笙接着又说了句风马牛不相及话:“庄静守,你实在没救了。”说完,掉头就走。

莫名其妙又挨了一句骂,静守气得恨不得把手里的汉堡包揉成一团丢进垃圾箱,可是马上又想到“要惜物”“要珍惜粮食”,最后还是拆开包装纸,一口一口吃掉了。

吃完这个汉堡包,静守发誓以后他都会和阿笙保持足够的距离,惹不起,他还躲不起吗?

之五

答案是,他躲不起。

第二天放学的时候,阿笙旁若无人地扯住他胳膊:“来,一起走!”

静守觉得自己简直是像被绑架似的扯出了校门口,天生的好脾气和后天的好家教阻止静守口出恶言,但他实在忍不住想要质问阿笙,这是闹哪样?

话还没出口,脑袋上给扣了个帽子。

“你知道吗?庄静守,你戴上帽子马上就一秒钟变超级大帅哥了!”像是为了佐证自己的话,阿笙从书包里拿出拍立得,对准静守的脸咔嚓就是一张照片,拎出来甩甩再递给静守,“怎么样,没说错吧?”

静守哭笑不得地看着阿笙,她装备也太齐全了点吧?

“你为什么要砸那家店?”静守别扭地扶了扶帽檐,问。

阿笙抿了下嘴唇,这个问题老师爸妈都问过,她每次都说她高兴她乐意她看不顺眼她就砸,总之怎么流氓怎么回答:“那店主虐狗。”

静守愣了一下,他没料到阿笙还有如此仗义和充满爱心的一面。

“庄静守,帽子喜欢吗?”阿笙不想再继续那个话题,如果静守夸她善良什么的,她恐怕会当场吐出来。

“喜欢。”大约因为帽子材质很好的缘故,莫名被扣在头上竟然也觉得挺舒服的。

“照片喜欢吗?”

“喜欢。”没办法,当了十几年老好人,所以总是惯性地迎合着别人说话。

“阿笙喜欢吗?”

“喜……”静守及时刹住了口。

“答不出来吗?答不出来不要紧。”阿笙很哥们儿地拍拍静守的肩膀,“庄静守你听好了,阿笙她喜欢你。”

静守的脸就像瞬间被盖满了红印章那样鲜明地红起来。

阿笙退开一步,小声而不屑地说:“你个怂包。”

后来相处久了,静守才明白阿笙是个特别表里不一的人,她嘴上挤对他,但心里是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他。她伤心的时候反而会用力地笑。她伤害别人是因为她不知道怎么保护她自己。

之六

那次写完作文被年轻的语文老师叫去办公室,阿笙说她不是她亲生父母养大的。老师追问阿笙到底是怎么回事时,阿笙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就是那种社会新闻上经常报道的,小孩子被拐的事件很不幸地发生在他们家里了而已。

她没有说出全部实情。

她走失那一年,五岁不到,其实妈妈又怀了二胎,走关系去检查得知是个男孩。那时爸爸妈妈还没出来自己做生意,都是有公职的,超生的话势必要接受处罚,甚至丢掉工作。权衡利弊之后,为了给还未出生的孩子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他们决定把大女儿也就是阿笙给扔了。

阿笙一直隐隐约约地记得,在一个人流很嘈杂的地方,妈妈忽然松开了她的手,她大声喊,妈妈,妈妈。但是那么多人,她找不到她妈妈了。

后来能够回归,是个意外。

阿笙放学回到家,发现小弟正和领回来的狗狗玩得很开心。阿笙马上过去一把将狗狗拽到自己腿边,同时伸手指着小弟说:“你也配和我的狗狗玩!”

小弟扁扁嘴当场落泪。正在饭厅准备开饭的父母都望见了这一幕,爸爸张张嘴要说什么,却被妈妈用眼神制止了,最终两个中年人也只能对望着长长叹息。

阿笙刚回来时,小弟对这个从天上掉下来的姐姐无比地喜欢和仰慕。

“我的姐姐就像仙女那么漂亮。”他不止一次这样大声在学校吹嘘。

“功课也很棒哦。”

“总之谁也比不过的。”

但,渐渐地,小弟沉默下来。

阿笙毫不掩饰的厌恶之情,如开水浇花一样伤透了小弟稚嫩的小心灵。

一次爸妈都不在家,下起雷暴雨,小弟吓得跑进阿笙的房间。“滚!”阿笙用力将小弟推到门外,又锁死了房门。

她还会故意藏起小弟的雨伞、文具、当天要交的作业,小弟鼓起勇气向她讨还,阿笙丢给他已经撕成碎片的废纸。

今天又说什么不配和她的狗狗玩,真的太过分了呀!

阿笙伸手去推小弟的时候,狗狗在一旁感受到她的戾气短短吠了一声,龇起了牙,只有十岁的小弟像是受到了某种启发。

他抓住阿笙按在他肩膀上的手,然后用力咬了下去。

之七

被咬伤的地方先是红肿,然后转为一片青黑,因为在手背上,没法遮掩。

静守看到后觉得很诧异:“怎么搞的?”

“疯狗咬的。”阿笙没好气地说。

静守露出不相信的表情。

“弟弟咬的。”阿笙既恼火又无奈地说。不知为什么,面对静守她就会忍不住说出一切实话。

静守诧异地张张嘴,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被弟弟咬一定是因为她待弟弟太凶太霸道了吧?可是阿笙并不是完全没有爱心的人,不然她不会对狗狗呀之类的小动物那么好,可是自己的亲弟弟,她反倒不去爱护了。

阿笙的毛病还并不少。一次,静守看见阿笙把钱包里一张有点脏的百元钞票随手丢进了垃圾箱。就算家里是真的很有钱,也不该这么糟蹋呀。

阿笙说无端受伤心情不好,要去吃饭平复一下心情。静守根本没机会发表异议,阿笙就径自走入对他们中学生来说太过昂贵的一家餐馆。阿笙很老练地点了菜,只有两个人却点了一桌子菜,菜上来后又不肯好好吃,好好一道冬瓜虾球,烧得色香味俱全的,阿笙却故意拣出虾仁,一个个丢出去。

静守实在看不下去了,将自己的碗递出去:“你不喜欢吃给我好吗?”

差点儿又被扔在桌面上的虾球,这次落进了静守的碗里。

阿笙抬头,看到嫌恶的表情在静守脸上一掠而过。

静守是多厚道的男孩子,能惹得他露出这样的表情,可见他心中对她是多么不齿了。阿笙先是想发怒,但挑起的眉尖很快又塌下去:“我养父母家里很穷,所以跟着他们我能吃饱饭就很不错了。”

静守惊呆了,养父母?

“后来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他们也教训我说太浪费食物了,我说,我现在浪费的都是过去应该给我吃而我没吃到的。”阿笙说完轻轻放下筷子,眼睛里有泪光浮出来。她在和亲爹妈的斗争中总是百战百胜,她太懂得怎么利用他们的愧疚心理伤害他们了。

“别的孩子再顽劣,内心深处也是爱着自己的亲生爸妈的,可是我,”阿笙说到这里停顿了好久,“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去爱曾经抛弃我的他们呀。”

之八

阿笙身上那些古怪和不可爱的地方终于都有了解释。静守从没像心疼阿笙这样心疼过什么。虽然明知亏欠她的并不是他,但静守就是很想把一切都补偿给阿笙,如果他能做得到的话。

阿笙送的那顶帽子,静守开始每天都戴,被老师批评过无数次,一向乖顺的他竟然胆敢反抗老师坚持戴下去。就算被人揣测这货不会真的秃了吧,他照旧戴着。

静守希望阿笙能明白他有多珍惜她的礼物。

阿笙这么聪明,当然明白:“哎,如果我送你个刘海假发片你戴不戴?”她故意促狭地问。

静守愣了愣,又咬咬牙:“戴。”

“你、你还真是个呀!”阿笙哈哈大笑起来。

已经放暑假了,上个学期“”静守考进了年级前十,而入学时成绩挂尾的阿笙竟然也考进了前十。

草丛里有一两只萤火虫在缓缓地飞舞,拖曳出淡淡的荧光。

“你知道萤火虫吃蜗牛吗?”静守没话找话说。其实,今天他跑来阿笙家楼下找阿笙,是鼓足了勇气想对她说,阿笙,静守他也很喜欢你。他已经对着镜子练习了无数遍了,可是真的见到阿笙,他还是不好意思讲出那么直白的话。

太怂了,真是的。

“萤火虫真的这么干?那简直是和我一样恶毒呀!”阿笙说。

虽然明知阿笙是在开玩笑,但听她自己说自己恶毒,静守还是觉得刺耳。

“阿笙,上次你为什么说喜欢我呢?”静守想,也许他可以用这种迂回的方式最终讲出“我也喜欢你”这句话来。

“别自作多情了,我有说过那种话吗!”阿笙一本正经地抵赖。

静守的脸又像被盖满红印章那样红了。

“阿笙当然喜欢你了。”阿笙像小猫收起利爪那样收起了她的古灵精怪,她抬头看着星空,声音变得很轻,“静守,你相信正能量吗?”

静守挠挠头,说不上相信不相信,不过现在这个词貌似很流行呀。

“据说身上散发正能量的人,就会向宇宙一直发射一种积极的信号,宇宙大神就会因应,然后就会有无数美好的事情发生在散发正能量的人身上。我觉得呢,静守你就是个连头发静电都充满正能量的家伙。而我,恰恰相反,心里全是恶毒的、不好的、激烈的、动荡的、残忍的念头,宇宙大神听见了我的心声,该让多少可怕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呢?”阿笙抬起手背看了看仍没完全消去的齿印。弟弟那一口,咬得真是很凶猛呀,“所以,我当然要和你这种充满正能量的人抱团呀,不为别的,就为消灾挡厄也是好的呀!”

静守听得气苦:“这是说,在拿我当符咒一样的东西在使用吗?”

“哎呀,太对了!”阿笙用力一拍静守肩膀,“原来你也没那么嘛。”阿笙一副嘻嘻哈哈的样子,其实心里已经变得很难过了。

她最讨厌美满幸福的家庭出来的孩子,可是同时,她也最羡慕这样的孩子呀。

喜欢和静守在一起,因为喜欢他发自内心的随和,到底要被多无微不至的呵护和疼爱着,才能一直保持住这样温和的对世界充满善意的心灵呢?

静守不明白的,她有多喜欢他,她就有多羡慕他,但这句话她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不要一天到晚戴着这顶帽子了,傻死了。”阿笙掀掉静守头上她送的帽子,转身回了家。

之九

新学期开学那天,忽然下起倾盆大雨。到了放学时间校门口停满了车,都是特意开车来接孩子放学的家长。

阿笙也没带伞,爸妈都忙得脱不开身,已经打电话交代她自己打车回去。

不知他们有没有空去接弟弟呢!阿笙一边冒雨走着,一边在心里愤愤地想。

“阿笙!”

有人从一辆车里走出来,是静守。他刚冲阿笙扬扬手,他妈妈也从车里跳下来,立即为静守撑起伞,坐在前排驾驶座的静守的父亲也摇下车窗,像是不放心什么似的。

“阿笙,一起回去。”

阿笙想说好呀,可是她看见静守的妈妈拉了拉他的衣袖向他问了句什么。阿笙听不清他们的对话,但她忍不住自行脑补台词:

“这就是你班上那个被父母丢掉又找回来的女孩子吗?”

“是呀。”

“下这么大雨也不来接,果然是不待见她呀。”

“就是呀,阿笙很可怜的。”

她才不要他们的可怜呢!这个念头像利剑一样从阿笙心底穿出,虽然她看见了静守妈妈也亲切地冲她招手,示意她赶紧过去,但她还是傲然一昂头,径自走开了。

“阿笙,阿笙!”静守大声喊,但雨声模糊了他的喊声。静守还不知道,就像剪刀在纸上剪开了一个切口,这一刻竟然成了他和阿笙决裂的开端。

阿笙开始不再和他说话。

不管静守怎么努力地主动找阿笙交谈,阿笙就是不回答。

说喜欢他主动跑来接近他的人,是她,现在莫名其妙当他是空气的也是她。静守简直恨死阿笙了,她凭什么这么任性呢?

凭什么这么不懂为别人着想?

阿笙“凭”的是她的心灵破碎。她并不是不想控制自己的言行,尽量平和地和每一个人交往,可是她真的做不到。

她内心的混乱和失衡,没有和她同样经历的人是无法理解的,甚至连想象都想象不到。

那天在雨中,静守到底和他妈妈说了什么,阿笙根本不知道,就算真如她揣测的一样是在议论她的身世,那又如何?静守并没有做错什么。

可是阿笙还是怪静守,她怪他让她自惭形秽了。

阿笙也知道自己是错怪静守了,但她管不住自己,脑子里好像缺少这样的开关,就好像她总是欺负弟弟,可是每次看到委屈的神色从小弟眼底浮起,阿笙感觉到的不是解气、快慰,而是一种说不出的难过。但等到下一次她想到弟弟是她幼年遭到父母丢弃的罪魁祸首时,她又忍不住拿他当出气筒,就这样恶性循环,如饮鸩止渴。

说到底,一个没有办法爱自己的人,也是无法爱别人的。这就像一种严重的疾病,而最倒霉的是,还找不到地方医治。

静守后来把那顶帽子清洗干净放在袋子里还给了阿笙。那天晚上,阿笙在家里不知因为什么事扇了弟弟一个耳光,弟弟还没哭,她的眼泪先掉了下来。

之十

阿笙只在这所学校念到二年级,父母为她办好了留学的手续。说起来阿笙也算争气,小时候在偏远县城读书的她英语水平差强人意,可是她最后还是顺利通过了出国需要的各项考核。

飞机是上午十点,所以她一大早就要出门。小弟是小孩子当然起不了那么早,而且对于这个凶神恶煞的姐姐,他肯定对她的离去拍手称快,才不会想要给她送行呢。

可是当阿笙提着准备带上飞机的双肩背包走出家门的时候,穿着睡衣的弟弟忽然追出来,拦着她的腰用力抱了她一下,然后又一溜烟地跑开了。

干什么呀,这个小浑蛋!阿笙哭笑不得地想,但心里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

十三个小时的飞机,阿笙闲着没事打开背包想拿本书出来看,结果却摸到一个笔记本。棕色的封皮,阿笙很肯定她没有这样的本子。

翻开来,每一页上都用工整的字迹写着一个陌生的名字,名字下有联系方式,要么是邮箱要么是QQ号,也有手机号码。

阿笙越看越纳闷,同时她隐隐认出这好像是静守的字迹。

后来这大半年,阿笙和静守差不多是形同陌路,偶尔目光相遇,静守仍会好脾气地冲她笑一笑,但像他这么温和的人,就算对十恶不赦的恶徒,他恐怕一样也会礼貌地笑笑,所以这根本不代表什么吧。

少男少女之间的爱慕,本来就像早晨的雾气,甚至都支撑不到太阳升起的时候。阿笙准备将这个看不出头绪的笔记本丢开,可是一张折了四折的信纸掉了出来。

“阿笙,这是我花了不少工夫从网络上找到的,和你一样有过和家人离散经历的人的通讯录。我和他们通过信或者打过电话,我说因为我有一个好朋友有过类似的经历,我希望能找到一个好的方式开导她,让她变得更快乐。他们大多比你年长,阿笙,他们告诉我说,如果没有办法感激给了自己生命的父母,那么就感激生命本身吧,活下来是多么不容易,尤其对于有着你们这样经历的孩子,所以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

祝你一路顺风。静守。”

阿笙捧着这封信,完全傻掉了。

收集这样一份通讯录,静守恐怕要花掉他所有的课余时间吧,像他这么老实的人,在收集这份名单时肯定是少不了要被人骗被人耍的。可是他还是坚持下来了,收集了厚厚一本。

为什么呢?不过是为了让她感觉好过一点?让她能找到和她有同样经历的人交谈?

这个本子应该是早上小弟跑来拥抱她时,偷偷塞进她的背包的吧。

为什么她任性地愧对和伤害过的人都肯这么轻易地原谅她?心里涌出一种说不出的难过的感觉,就好像在冰天雪地里待久了,人忽然走进温暖的屋子,最先感觉到的一定是痛,而不是舒适。

察觉到阿笙神色异常,旁边的乘客关心地问:“怎么了,晕机吗?”

“没有。”阿笙强抑着恶心的感觉,回答说。被她捧在手心里的笔记本莫名地有种灼烫的感觉,阿笙再一次想把它抛开。有时拒绝别人的好意,比接受要容易很多。

她才不要感激生命本身什么的,说这种空话恶不恶心呀?阿笙正准备把笔记本狠狠抛到座位下的时候,邻座的乘客又说话了:“小姑娘,你应该向我说声谢谢才对吧?”

“什么?”阿笙诧异。

“我们素不相识,我关心你是不是不舒服,那么作为你是不是应该口头上答谢一下呢?”这位乘客显然是个非常较真的老者,“这是最基本的礼貌吧。”

我又没请你来关心我,你自己太八卦爱管闲事我还要向你道谢?总是刺猬般浑身竖满尖刺的阿笙差一点就这样顶回去。“是的,谢谢你。对不起,刚才我分神了。”很神奇的,最后阿笙说出来的却是这样一句话。

旁边的乘客满意地点点头。后来的旅途中因为多了这位成天飞来飞去的老伯的照应,阿笙轻松了许多。老伯甚至留了手机号给阿笙,说万一她在异国他乡有什么事解决不了可以打电话给他。所谓善缘,就是这样的吧。

漫长的空中之旅终于就要结束,整理随身行李的时候,阿笙第三次将那个笔记本丢了出去。所有乘客都站了起来,依序离开机舱,阿笙夹在队列中以缓慢的速度行进着,好不容易挨到了机舱口,她忽然又折回身,不顾后面乘客的侧目,又艰难地逆向挤回去,捡回了那个笔记本。

小狗包弟教案范文4

“村长,这是我给您请来的捕狼专家——乔少尉。相信我们离成功不远了。”说话的是山姆,这个村的一个管事,专管捕狼。

“喔。久仰久仰,乔少尉,我们村的安全就靠你了。”村长终于等来了救星。

“好吧。今天晚上山姆告诉一下这儿的地形,明天就出发。”乔身材魁梧,他身边有一条巨大的猎狗乔叫它“本”。

晚上乔总是睡不好,他总能听出有猛兽在吼叫——好像是狮子。不安的他去问了一下村长。

“是狼王!它这是在向你宣战。”村长虔城的表情让乔看了不爽。

“不就一头狼吗。”高傲的乔一甩门,走出村长的房间,甚至忘了道别。

第二日,乔带着10个人(包括山姆),它的爱狗本则带着15条猎狗去了。

一到丛林深处,太阳就被高大的树遮住了,丛林的白天与黑暗一样。

乔发现他的随从眼里杂糅着一点胆怯,便破口大骂——他无所畏惧。

在河边,乔他们发现了一具鹿的尸体。顿时,所有人都提高了警惕,山姆则自觉地站到乔的后面,众人握着枪的手都出了汗。

“吼——”一声嚎叫未完,已从丛林中窜出两条野狼,转瞬间战斗开始了。乔身手敏捷,掏出手枪打中了其中一头狼的后腿。但他还未来得及喘气,他旁边的一个人已另一头狼扑倒,喉咙被咬断,鲜血不断涌出。山姆见状端起步枪,向那头狼射出一梭子弹,但那头狼早有防备,纵身一跃,又扑倒一个人,那个被咬破喉咙的倒挨了一梭子弹。乔已来不及救人,因为先前那头负伤的狼已向他扑来。他招呼本去救那人。本带着三条猎狗冲了上去,但已几乎被吓呆了的猎狗们哪里是野狼的对手,转眼间,三条猎狗已有一条喉咙被咬断,一条肚子被扯开,另一条刚想逃,背上就被扯出一条大口子,痛得在地上打滚。只有最强壮的本在与那条狼周旋。山姆举着枪,看着本与那头野狼厮斗,却不敢开枪,怕伤到本。在另两只猎狗的帮助下,乔终于料理了那头负伤的狼;本毕竟是最强壮的比利时牧羊狗的变种,击退了那头狼,但它的后腿也负了伤。

乔看看地上三条狗与一个人的尸体,再看看那条死得血肉模糊的狼的尸体。“没用的狗!”他出其不意的蹦出一句话。

“这是狼王的部下吧!”乔问山姆。

“哪里。它们只是一小部分的分裂,它们的毛是棕色的,而狼王手下的是乌黑的。它们的首领是独眼,与狼王争斗失败后赶出狼群。”山姆回答。

众人又找了半天,再无所获,回到了村子。乔准备第二天带上马去。

又是一个不安的夜晚,乔感觉自己似乎很不对劲,恐惧?

第二天起来他发现马不见了,大声责问山姆与村长。

“这是常有的事。”山姆指着地上一滩血说,“狼王的部下喜欢警告他们的对手。”

“他妈的。”乔愤愤地说,他换了一匹马,带着众人又上路了。

“嗷呜——”又是一声狼嚎。

“这是狼王的吼叫。”山姆说,“真正激烈的战斗还早呢。”

一个上午,他们又没找到什么。正在河边吃午饭。正当乔要给本从包里翻出鹿排时,他突然发现了几个黑点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刚要在他脑子里闪现,一声狗的惨叫给了他答案。“来了!”乔掏出手枪,全体紧急戒备。

丛林里甩出七八条猎狗的尸体,然后,七条倒竖着毛的狼跳了出来。他们的马都受了惊吓,向丛林深处狂奔。七头野狼分头攻击。很快地,乔的部下已被冲得七零八落。狼群领头的是那头胸前有一条白纹的狼。所有人都已来不及拔枪,只有抽出刀与狼展开肉搏,惨叫声绵延不绝。乔的部下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而对方却只损失了一条狼。河水已被人、狗、狼们的血染红了。突然,又是一声狼嚎,所有狼都又风一样地消失了。

“他是狼王的弟弟,就是那条白纹狼。”山姆说,他喘了口气,“狼王是要给你个教训,叫你别小看他,” “哼,胡诌……”乔点了点人数,只有5个人5条狗了,“对了,白纹狼是在外活动的吗?”

“嗯,它基本是脱离狼王的,像哨兵一样。”

“好,我们先干掉它。”

“你有办法?”

“当然。”乔高傲地抬着头,树上的小鸟一看到这种不喜欢的动物的脸,马上飞走了。

乔在一块狼常出没的地方放了鹿排,并在上面涂了毒药。

“你以为狼是呆子吗?狼王手下的狼很聪明,能嗅出毒药,撕下那些肉,放到一边再吃。”山姆的话中带着几分揶揄。

“哼,这我想过。那就在周围再设下陷阱,放在它回去的路上它吃完后就不会那么有警惕性了。”乔显得极有经验。

设好埋伏后,众人离开了丛林。

在回去的路上,乔听到了狼的哀叫。

“成功了!”他兴奋地叫了出来,转身返回。众人小心地跟在他后面。

果然,单独行动的白纹狼右腿被夹住了,倒在地上。看到乔后,绿色的眼睛盯住了他,乔不禁一阵胆寒。出人意料地,白纹狼竟然扑了上来,但动作迟缓了很多,乔抽出了刀,砍断了它的脖子。白纹狼在地上哀鸣,但双眼始终盯着乔。

山姆怕出什么意外,拿走步枪,向它放出一梭子弹。终于,白纹狼垂下了脑袋。

“带走!”乔庆祝自己的胜利,本拖着白纹狼的尸体走出了丛林。

村子里。

“干得好啊,乔。”村长为乔倒酒。

“这不算什么。乔笑着说。但山姆似乎仍惊魂未定,不是很高兴。

“你可比山姆强多了。”村长瞟了山姆一眼。山姆扭头走开了。

“把白纹狼的皮挂在外面,给那个什么狼王看看。”乔认定了狼王这个强大的对手。

半夜,乔又听到了狼王的嚎叫,但这次更像是在咆哮。

偌大的丛林传开了白纹狼死的消息,恐惧也迅速在动物中蔓延。狼王不明白那种会双脚走路的动物为什么这么跟他过不去,他没有把他们赶尽杀绝,但为什么他们还要杀弟弟。他的父亲、爱侣、现在又是弟弟,都死地这群恶魔手上,他不能妥协了,狼王被激怒了。

三个夜巡的人带着三条狗在村子边巡查。不幸的是,愤怒的狼王正在夜间觅食。并且,狼王闻到了异味。

父亲、爱侣、弟弟,仇恨之血在狼王身上沸腾,它飓风一般地狂奔,长嗥一声,那个人或许还没有反应过来,已被狼王这一阵龙卷风卷走了性命。狼王看到了那条已没有野性的奴才般的猎狗,他不想多管这废物,又一跃。只见黑暗中狼王的大牙一亮,又一人被扑翻。狼王尖利的狼爪撕开了那人的脖子,它又发出胜利的嚎叫。最后一人早已魂不附体,踢着同样吓得半死的马逃命。狼王毫不留情,它趁马刚起步时速度不快,突然一个加速,然后高高跃起,抓住了马背上的人,并把他扯下了马。接下来就是人的哀叫了。

第二天一早,乔就见到了三个夜巡人的尸体。

“是狼王。”村长说道,“它在复仇。”

“出发!”乔没有过多废话。太阳未上山,队伍又进入了丛林。

“狼王用了多少狼干掉他们的?”乔问山姆。

“两三条吧。”

“不可能。夜巡的都是最强壮的小伙子,我看起码五条。”乔大叫。

然而他们都想错了,只有狼王一个。

他们带着20人(后来又增补了多人)准备分头行动,因为人多容易被狼注意。于是,乔与山姆各自带着10人分开走了。

狼王擅长伏击战,这次它的猎物是山姆一行人。风卷残云一般,狼王手下的五匹狼就几乎解决了山姆的所有人,要不是山姆钻到尸体堆下他也死定了。

与此同时,丛林另一边,一场惨烈的战斗也在进行:一边是乔的精英猎手与本等猎狗;一边是狼王的精锐队伍。他们在厮斗,他们也在复仇。乔很有指挥才能,他们干掉了三匹狼,击伤了三匹,损失了七条狗与一名猎手。这样的战绩已很不错了。

乔们正在休息,看到了跌跌撞撞的山姆。

乔明白了一切。狼王,这个名字不是白叫的。

“回去吧!”山姆的精神几乎要崩溃了。

“不!好不容易引它出来了,我要干掉它!”乔的热血在沸腾。

但大多数队员都不愿跟随他走了。于是,乔与本在前,其余的人与他保持距离在后,众人缓缓前进。

黄昏,血色夕阳。狼王看到了他对手的前进。它,下山了。

“嗷——”

乔听到了吼叫,这不像狼的嚎叫。他带着本越到一座小山坡上,带着手枪和小刀,示意另个人在下面等着。

乔终于看到了这个庞然大物。他从未见到过这么大的……狼!

狼王威风凛凛地站在岩石上,乔只觉一阵阴风吹来,他迅速卧倒。刹那时,狼王已跳到他背后。

“你在试探我吗?”乔冒出一句话,迅速转过身。

狼王斜眼看着他。

乔不能容忍任何人的蔑视,何况它是一头狼!

“狼王,投降吧!”他扯着嗓门大喊。

“你弟弟是个废物,就这样掉了,你也快啦!”乔一是在挑衅,二是要复仇——他想起了死去猎手们的音容笑 。

狼王不能容忍了,因为乔彻底激怒了它。终于,战斗开始了。

狼王仍然像风一样地来去,而乔则一次次惊险地避过进攻,前后翻滚着——他完全无法进攻。渐渐的,狼王占据了上风,因为乔体力不支了。乔终于没能避开狼王的进攻,他闭上眼睛等待着死亡的降临。狼王扑了上来。

“吼——”狼王发出了怒号。原来一直被吓傻的本看到主人有危险,扑上来咬住了狼王的背。但它哪能里是狼王的对手,马上被狼王甩下并被咬断了喉咙。

这时,乔睁开了双眼,目光正好与已倒在地上的奄奄一息的本相对。面对自己的爱狗的奋不顾身,他滚下了欣慰的泪水。狼停止了进攻,看着乔与本的诀别。

乔也愤怒了,他站了起来,看着狼王,“来吧!”

狼王屹立不动,似乎不想再打了,他也想寻求与人的和平相处。它望了眼乔,转过身——他认为这个教训对于乔来说已经够大了。

“来啊!”乔声嘶力竭地大喊。

这时,山姆的声音打破了对峙的宁静:“乔,是你自己要送死。我可不想死。自你来后,村长没给我过好脸色,你斗不过狼王的。去死吧!”

乔又听到了他的队伍逃离的声音。

乔彻底绝望了。

“狼王,我要打败你。活着回去!”

他掏出小刀,冲向慢慢远去的狼王。

毫无防备的狼王哪里想得到会有这么一击,颈部中刀,它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它双眼死盯着乔:“你这个背信弃义的人!”

乔感到了漫无边际的恐惧。

远处传达室来了山姆等人的惨叫——独眼担心狼王对付不了人类,又为了复仇,带着10条狼解决了山姆这帮之徒。

乔看着狼王伟岸的身躯一起一伏,发出了疯狂的冷笑,他心满意足了。

乔走到本的身边,抱着它冰冷的尸体,等待着死亡的来临。

小狗包弟教案范文5

大儿子Johannes今年8岁,已有两年的小学学龄,最近他又多了一个身份――德国著名大学慕尼黑大学的“儿童大学生”。虽然因为小他还得在父母的护送下去上“大学”,但每每走在慕尼黑大学里,他总是把戴着大学生证的胸脯挺得很高,份外神气。看他那个样子,Ava禁不住想笑。在校园里面,Johannes总是很自豪的用德文里大学同学专用的称呼来称呼他的同学,虽然他的个头比校园里的大哥哥们矮一大截。

这次,Johannes选的是物理学的课程,这次的题目是《哈利波特与物理――你是否也能骑扫把上天》,给Johannes上课的教授留着大胡子,授课精彩易懂,Ava在旁边教室的监视器里能看到Johannes,他听得津津有味。

“上大学?”我满脸疑问。Ava笑笑,摆摆手说“别误会,Johannes上的大学可不像中国某些大学的天才少年班,而是儿童大学,就是给普通的孩子开办的教育,这可是Johannes自己选择上的。”

后来,我了解到,“儿童大学”是在德国首先发起的,2002年,由图宾根大学首次创办,反响很好,如今在欧洲已经是遍地开花。2008年“儿童大学”随着“德中同行”走进了中国,在广州中山大学开展了首届“环保儿童大学”,反响很是不错。上不上“儿童大学”,完全取决于孩子,家长不能代孩子做决定。Ava家的Johannes从报名到选课,都是自己一手操办的呢。

Dustin与小狗是平等的

Dustin从小就喜欢小动物,他看到可爱的猫咪、飞翔的小鸟等总是乐不可支,很兴奋地想与它们交流。就在他三岁的时候,妈妈Ava鼓励他养一只宠物,但是要根据家里的空间大小来决定养什么宠物,并且给了他两天的考虑时间,不必急着给出答案,要慎重考虑。那两天,Dustin没有闲着,他手里拿着纸和笔,随时写写画画,甚至他还请求哥哥帮他查一下不同的动物需要空间的不同。在他仔细考虑了两天以后,他决定要一只小狗,并且给出了自己的理由:家住一楼,也能方便地带小狗出去玩,还有一个小花园,可以给它搭建一个小屋,甚至他还画了一幅狗屋的草图。

Ava答应了他的请求,但是她与儿子Dustin拉勾定了协说小狗的一切喂养清洁工作都由Dustin负责,包括喂食、清理它的便便、清理狗毛;要给小狗一定的生活空间,每天要带小狗去散步。“不能虐待、抛弃小狗,要尊重它的生命和动物尊严”,Ava一脸严肃,“在这一点上,小狗与你是平等的”。随后,Ava才带他到宠物市场,让他自己挑选他喜欢的小狗,当Dustin抱起一只金色毛发的长毛狗时,Ava看到了他眼中的喜爱与坚定。就这样,这只小狗成了他们家中的一员。讲到这里,Ava眼中带着满意的笑,“小狗在我家已经有半年多的时间了,虽然刚开始Dustin还请求我们帮忙,但现在他已经完全能对小狗负责了,而且与它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Ava还表示,在德国,如果家里房子小,家长不会鼓励孩子养宠物,他们会这样告诉孩子:宠物需要一定的生活空间,没有足够的空间,对宠物是不合适的,它也会压抑、会很难存活,对它是不公平的。当然,如果家里小,不能养宠物,家长也许会在窗口或者阳台上挂上专门为鸟类准备的小饲料袋,或者挂上木制的小鸟窝什么的。

跟宝宝说大人话

有位幼教专家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长久以来低估了他们,这些狂热的实验者和学习者,低估了他们已有的知识。这里的“他们”就是指的儿童,或者说幼儿。

Ava的两个儿子说话的时间都很早,小儿子Dustin5、6个月的时候,就会喊妈妈,10个月的时候他已经能说词语,到15、16月的时候能说很多逻辑性很强的长句子。Ava对他的语言教育很有心得:“他很小的时候我们就不停地跟他说话,有什么事情都会告诉他,而且是用成人的语言,正常的叙述方式,不在意他是不是听得懂,或者说,他能听得懂。”

讲到这一点,倒是与我们家对孩子的语言教育比较一致。我那快2周岁的女儿,她的语言发育比较早也比较快,在我们居住的小区,同龄的孩子中,算最早的一个孩子,而且,她对语言的理解力也比较强,学习东西也比较快。可能这跟我们从小对她的语言教育有关,在她还是个小小婴儿时,我就经常抱着她,不停地跟她重复一句话:我是你妈妈,你是我女儿,而且提到指代词的时候还会分别指着鼻子来强调。在她5个月的时候,已经能叫“妈妈”,7个月的时候已经会说“抱抱”。如今,已经可以接电话,而且说10多个字的长句子没问题,语言表达的意愿很强,没有经历过有的小孩用手指不说的阶段。

蹲下来跟孩子说话,平等地对话,已经成为现代父母包括中国普遍认识到的一个常识,从姿态上做到了,那么我们是否从心底做到了?跟他讲成人的话,成人的事,尊重从语言做起。

旧玩具决不能乱丢

德国是一个非常注重环保的国家,同样也非常注重对孩子的环保教育,并不会因为孩子小,任由他回避环保的责任。在其中,家庭起到的作用非常大。家长带孩子出来的时候会有意识选择公共交通工具,购物时会特意去纯天然或绿色商店,购物袋自己带,等等。

Ava给我讲述了她两个儿子经常做的一件事:Johannes和Dustin两人合作摆摊卖玩具。他们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大部分是在小区的街道边,在地上铺一块布,上面摆一些两人不用或者不喜欢的玩具或者其他用品,已经收拾的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两人一人坐一个小板凳,哥哥负责讲价,弟弟负责收钱,合作很默契。经常有经过的成人特别是一些老年人,会停下来挑选他们的二手商品,也许他们并不需要,但是他们的驻足就是对孩子的鼓励。

小狗包弟教案范文6

【摘要】2006 年的电影《天狗》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震撼和冲击,也为更好地创作现实主义电影带来深刻的启示,值得我们关注和思考。本文主要从主旨揭示、故事叙述、细节刻画、情感表达等方面发掘电影《天狗》的闪光之处。

关键词 《天狗》 主旋律 现实主义 闪光点

一、另类主旋律电影——《天狗》

电影《天狗》表现了曾经的战斗英雄李天狗为保护国家的森林资源与乡村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李天狗忠于信仰和职责,面对威逼利诱毫不动心,在残酷的环境中饱经磨难。在自己的富裕生活和国家利益之间,他选择了后者,甚至不惜牺牲生命也要保卫国家的财产,这种忠诚与坚守是珍贵的。《天狗》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为核心价值范畴,同时,这部影片坚持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它描绘了一个几近真实的村庄——泮源村,揭露了其在20 世纪80 年代改革开放初期的矛盾和问题。当时,社会发生变革,民众的意识也发生了转变,经济的发展带来的不仅是金钱,还带来了对物质欲望的膨胀,以至于丧失了基本的道德底线,乡村的权力机构也为恶霸们操纵和利用。影片直视社会的黑暗面,大胆揭露、批判人性的扭曲。然而影片并不是消极、悲观的,在正与邪的斗争中,最终正义取得胜利,影片结尾天狗儿子穿上军装向观众走来更是希望的象征,毫无疑问,它是一部主旋律电影。

这里称它为另类是因为:1、《天狗》与以往的主旋律电影不同之处在于摆脱了形式感及强烈的主旋律色彩,英雄不再只是高大全,其对农村的写真也不仅仅停留在对淳朴民风、田园乡村的讴歌和赞美的层面;2、这部影片在投资拍摄时并没有把自己定位为主旋律电影,在送审后被贴上了主旋律的标签。

二、《天狗》的闪光点

2006 年,商业大片如《满城尽带黄金甲》、《夜宴》等大行其道,低成本制作的电影《天狗》以对人性的拷问,对道德、正义的呼唤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评论界、媒体等都给予《天狗》很高的评价。笔者认为《天狗》可以称作是一部较为成功的现实主义之作,它有许多的闪光之处,值得学习。

1、深刻而丰富的主题

(1)主题深刻

《天狗》直击社会阴暗面,揭露了部分农村地区的现实,封闭落后的环境中,为了谋取自身利益,恶势力滋生,村民愚昧无知、一味盲从,在权势的压迫下,人性发生了扭曲。影片中帮孔家看水井的老板筋向天狗喊道:“你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不是我不让你好过,是他们不让我好过啊!”金钱成为唯利是图的村民们判断是非的标准,他们冷漠麻木地参与到对天狗迫害之中。经营小卖部的“厚眼镜”趁火打劫,在李天狗断水断电的情况下哄抬可乐和蜡烛的价格。这些体现了对人性弱点和国民劣根性的批判。《天狗》的主题是深刻的,在田园式的乡村描绘中赤裸裸地揭露黑暗面,发人深思。

(2)主题丰富

影片《天狗》主题具有多义性,除了对人性的揭露和批判,影片隐晦地反映了地方存在的问题,村长面对恶势力不敢发声,采取不作为的态度。孔家老大作为致富模范,受到省市领导的接待,在穷乡僻壤的泮源村,他的致富之路难道没有人怀疑过吗?还是有人同流合污、故意包庇?调查案件时,看到天狗家一堆的可乐罐,一位警察说:“人们说护林员有钱,我这信了”。和林业局局长一样,他们认为护林员是一个有利可图的职位,对于护林员和村民间的利益交换也许他们也是知道的。电影《天狗》批判的问题在今天依然存在,影片仍具有现实教育意义。将本片的题旨加以延伸,在全球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资源,呼唤良知、道德具有永恒意义,和谐家园的建设对全人类的生存发展具有普遍意义,正确价值观的树立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不可或缺的。影片《天狗》通过泮源村这个小环境凸显大问题,带来震撼的同时引人反思,继而明辨是非,坚守正义、良知。

2、对比讲述真实故事

(1)讲述真实故事

一部优秀的电影首先要有好的故事,好的内容才能更好地吸引观众。影片《天狗》改编自小说《凶犯》,立足于真实的故事,这也是其现实主义的体现。影片除了通过镜头的巧妙使用营造真实感,剧中人物使用的方言也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性。有了故事的支撑,《天狗》还把故事讲得有趣,吸引人。它不是按常规顺序展开叙述,开头首先设置了一个悬念,观众听到的只是喘气声,继而看到满脸鲜血身受重伤的天狗,不由对人物命运开始关注,迫切想了解事情的真相。

(2)两条线索交叉进行

在叙事结构上,《天狗》采用两条线索——现在时与过去时交叉进行,现在时是公安人员调查案情的过程,采用倒叙形式;而李天狗遭到怎样迫害使用过去时,他一家是如何被逼到绝境及矛盾是怎样逐渐尖锐按照时间顺序正向叙述。两条线索最终交汇,故事真相大白,在冲突和变化中展现了正与邪、善与恶之间的斗争。整个故事曲折生动、扣人心弦,观众的感情紧随影片而起伏,影片富有张力、感染力。两条线索的转换,两种视角的展开,有利于观众校正对人物和事件的认识,时刻保持理智、清醒。

(3)运用对比技巧

叙述中,《天狗》巧妙运用对比的技巧。最为突出的是李天狗刚进村时村民热情欢迎,奉为上宾;后来天狗拒绝同流合污,不愿放任村民伐木,村民的态度发生了逆转,他们敌视、为难天狗,甚至最后参与到对天狗的暴力殴打中。这种态度的变化构成了一种强烈反差,有力揭露了村民的麻木、自私、无知,反衬了天狗坚守良知和正义的高贵品质。

调查时,村长的态度前后也形成了对比。县长刚问事件因果时,村长支支吾吾,不敢说实话,有人告知孔家老三死了之后,村长立刻慷慨激昂,开始例数孔家兄弟的罪行,就连声音也提高了不少。此外,天狗一人与多人的对抗,天狗力量的弱小与品格的高大等也都是本片中的对比,在对比中,无情地披露村民劣根性,爱憎分明的情感表达有利于正义、良知这些人类的基本价值观念直抵观众内心。

3、细节刻画到位

(1)动作

影片《天狗》的细节独特而震撼。孔家兄弟在泮源村拥有控制权,没有村民敢反抗,刘全德的小儿子由于在孔家三龙碑上撒了尿被罚站了一夜,面对一个父亲的哀求,孔家兄弟是无动于衷的。细节处凸显邪恶势力的霸道、凶狠,更突出真善美回归的迫切和必要。

影片对天狗这一形象的成功塑造也离不开细节的设计,本片中围绕李天狗有多处细节。李天狗不同于以往主旋律影片中神圣化的英雄,这部影片中,他是一个个性鲜明、有血有肉的形象。他具有英雄人物的品质,也有自己小人物的情感和特点。李天狗胡子拉碴,由于残疾走路一瘸一拐,为人木讷,不善与人交流,说话时好像底气不足。面对妻子,他一味忍让;面对村民,他一再隐忍,这样的他似乎有点懦弱。他和普通人一样,深爱自己的家人,从他微笑面对妻子的责骂、奚落这些细节可以看出。桃花选择离开时,他站在家门口,泪水在眼眶打转,这一细节表现天狗对家人深沉的爱。天狗和儿子在山林中行走,他告诉儿子“这棵树是排长,那棵树是连长,最粗壮的是司令部”,这一细节除了表现了父子间的温情,也反映天狗把这片森林当做自己亲切的战友,他守护森林的决心和信念也就不言而喻。

(2)眼神

影片对李天狗眼神的细致特写也是对细节的极致运用。随着故事的发展,李天狗的眼神是不断变化的。如刚进村,他的眼神明亮、纯净;归还礼品,村民冷漠对他时,他的眼神落寞、无奈、受伤……这些细微之处很好地展示了李天狗的内心情感,具体表现了他面对威逼利诱坚持的不易。通过细节,一个丰富立体的平民英雄的形象被树立起来,他的浩然正气、崇高精神令观众心生敬畏。

影片在描绘其他人物形象时,也较多运用了细节刻画,如对桃花去村长家讨水喝这一细节的使用,一个泼辣、机智的妇女形象跃然纸上。村长、老板筋等也借助细节的表现生动起来。

4、对比表达丰富的情感

(1)情感丰富

电影《天狗》带给人们震撼和感动,这离不开影片中丰富情感的表达。影片以一种人道主义的视角,关注人物的内心情感。李天狗不仅坚韧勇敢,而且有着深沉的感情。在以上细节分析中,可以看出李天狗丰富、细腻的感情,对家人、国家他都极度热爱。李天狗在孔家兄弟请吃饭时说的那段慷慨激昂的话语最直接地展现了李天狗的精神,也是他真情实感的最直接流露。“祖国的山头不能少了一寸土,一棵树”“就是剩下一个人也要站在山顶上”,李天狗明确向孔家兄弟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即使只有他一个人,对于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他也决不妥协。“干吗不让我死在那山头上,心里也畅快些”,这句话是令人心酸又感动的,一方面,它表达了天狗对战友的怀念之情;另一方面,这句话也表现了天狗在艰难对抗中的无奈、孤独感。

(2)情感对比

影片在表达情感方面也有对比的痕迹。李天狗对国家、家人、村民丰富的感情与村民伐木得不到同意后的冷漠、无情形成鲜明的对比,反映了李天狗坚定执着捍卫国家利益的艰难处境,而对现实社会人际关系荒漠化的揭露愈加引起对道德、正义、良知等正确价值观回归的重视。

参考文献

①宋维才,《对〈天狗〉现象的思考——兼论现实主义电影的当下困境》[J].《文艺争鸣》,2006(6):93-96

②尹鸿,《〈天狗〉:守侯着中国电影的一份责任》[J]《. 生态文化》,2006(2):10-11

③李爱华,《电影〈天狗〉赏析》[J]《. 电影评介》,2007(9):30-31

④戚健、胡克、张颐武、梁明、刘华,《天狗》[J]《. 当代电影》,2006(3):64-73

⑤霍菲,《唱响一曲动人的悲歌——解读电影〈天狗〉》[J].《电影评介》,2006(20):22-23

⑥奚宁宇,《人间〈天狗〉震撼云霄——理论视角下的电影解读》[J]《. 电影文学》,2007(4):20-22

小狗包弟教案范文7

《变色龙》喜剧效果的生成,首先源于其人物的诸多不合理性。鲁迅曾强调:喜剧是把人生无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而亚里士多德则断言:喜剧是对比较坏的人的模仿。车尔尼雪夫斯基则认定:愚蠢是我们嘲笑的主要对象。这些不同的言说,其实都指出了喜剧艺术的一种共性――不合理性:喜剧人物代表了“人生没有价值的东西”,要么是“比较坏的人”,要么很“愚蠢”。

在《变色龙》中,警官奥楚蔑洛夫是滑稽可笑的,因为其言行细节表明,他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总见风使舵,媚上欺下――对权贵趋炎附势,奴颜婢膝,甚至摇尾乞怜;而对平民则专制蛮横,盛气凌人,甚至搜刮欺压。巡警叶尔德林也是滑稽可笑的,因为他也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总像影子似的追随主子,唯主子之命是从,缺乏自己的思想与判断。被狗咬伤的匠人赫留金也是滑稽可笑的,因为其性格缺陷也非常突出:庸俗而贪婪,想得到一笔赔偿费;还狐假虎威,声称“我的兄弟就在当宪兵”;又懦弱怕事,被警官辱骂、呵斥时,一言不发。甚至,那群围观的市民也是滑稽可笑的,因为他们也有突出的缺陷:空虚,无聊,以看热闹为乐,还愚昧麻木,迎合强者,欺凌弱者。可见,《变色龙》中的人物,都代表了“人生没有价值的东西”,都体现出明显的不合理性。

具体而言,这主要包括:其一,行为动机的不合理,这既表现为警官献媚权贵和欺压弱小的隐秘心理上,又表现为巡警盲从长官意志以讨好长官的意图倾向上,还体现在赫留金想得到一笔赔偿费的贪欲以及围观市民不健康的看热闹心态上。其二,行为方式的不合理:警官对案件的判定,依据的不是事实而是“狗主人到底是谁”,实质上遵循了荒谬的权力逻辑,而违背了合理的事实逻辑;巡警紧跟长官,长官说天热,他便帮其脱掉大衣,长官说天凉,他便帮其穿上大衣,完全泯灭了自我主见;赫留金拿小狗寻开心,用烟头戳它脸;市民纷纷围观,对赫留金无情嘲笑;这些,都属行为方面的不合理。

正是这诸多不合理,才使得人物出尽洋相,闹尽笑话,因而生发出强烈的喜剧效果。

《变色龙》喜剧效果的生成,还源于人物对自身不合理性的诸多伪装与掩饰。这明显地体现在赫留金身上:当他向警官讲述事情经过时,“拿手罩在嘴上,咳嗽一下”,这细微的话语伴随动作,就是他对自身不合理性――撒谎心虚――的一种掩饰与伪装。当有人指出他的不合理性――拿狗寻开心,用烟头戳它脸,被狗咬后想讹诈狗主人――的时候,他虽然自知理亏,但依然故意伪装,自觉掩饰,以至于强词夺理,极力狡辩:胡说,你什么也没看见;长官是明白人,看得出谁在胡说。而且还诅咒发誓:要是我说了谎,就让调解法官审问我好了。甚至搬出法律和当宪兵的兄弟为自己撑腰:法律说得明白,现在大家都平等啦;不瞒您说,我的兄弟就在当宪兵。

这种伪装与掩饰,在奥楚蔑洛夫身上表现得更明显。当他大骂狗主人混蛋,表示要给他点厉害瞧瞧时,却听说这狗好像是将军家的,于是顿感诚惶诚恐,怕得罪将军,故浑身燥热。但他深知这是不合理的,因而故意伪装,借口天太热,吩咐手下帮他脱下军大衣,以掩饰其恐慌与惧怕。而且,他还煞有介事,对赫留金说:只是有一件事我不懂,它怎么会咬着你的?难道它够得着你的手指头?它是那么小,你呢,却长得这么魁梧!这貌似对真相的认真追究,其实也是他对自我不合理心态――惧怕将军因而想讨好将军――的一种故意伪装与掩饰。当听巡警说这不是将军家的狗时,他又大骂小狗和狗主人,然而,有人却认定:没错,是将军家的。于是,他又怕得要命,以至于浑身冰凉,为了掩饰自己的窘态,他又借口起风了,挺冷,让手下给他穿上军大衣。所以,总体上,他给人最突出的印象就是:善于掩饰自己的不合理变化,以伪装合理与正当,因而貌似公正与威严的样子。

可以说,正是对不合理性的这诸多掩饰与伪装,使人出尽洋相,因而滑稽可笑,生发出浓郁的喜剧效果。因此,只有当不合理者伪装合理,或假装正当时,才能产生喜剧效果。用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话来说,就是:只有当丑力求自炫为美的时候,丑才会变成滑稽。

《变色龙》喜剧效果的生成,还源于暴露性:种种伪装与掩饰,终归会让人识破,从而暴露出不合理真相。如普罗普所言:“笑发生在谎言被揭露的一刻,即其真相大白的一刻。”《变色龙》主要是通过人物的自相矛盾,而暴露其不合理性的。

仅以奥楚蔑洛夫为例。起初,他断定那狗是疯狗,得立即打死才成;且认定狗主人是混蛋,不遵守法令,要好好教训他一顿;对赫留金,他则表示安慰:我绝不轻易放过这件事。但听说这像是将军家的狗时,他马上自我否定,态度逆转:为小狗和狗主人辩护,转而质疑并责骂赫留金。但之后,听巡警说这不是将军家的狗,他又态度逆转,第二次自我否定:骂狗毛色不好,模样也不中看,是下贱胚子,骂狗主人脑子有问题,要好好教训他;对赫留金又好言安慰:你受了害,我们绝不能不管。可当有人断定这是将军家的狗时,他再次逆转,第三次自我否定:夸狗名贵,是娇贵的动物,要派手下把它送到狗主人家里;对赫留金则又恶语相向,骂他猪崽子,混蛋。但听将军家厨师说这不是将军家的狗时,他的态度再次逆转,第四次自我否定:断定是野狗,弄死算了。可最后,将军家厨师说这是将军哥哥的狗,他马上又态度逆转,第五次自我否定:夸这狗还不赖,怪伶俐的,还笑容洋溢,称狗主人为“他老人家”,对赫留金则一通恐吓:我早晚要收拾你!

这连续五次的自我否定,是对其言行态度不合理性的反复渲染,因而渐进累积,层层递进,将其逐渐凸显出来,最终暴露无遗。更关键的是:这种外在言行态度的不合理,又充分暴露了其内在性格与心理的不合理: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对上奴颜婢膝,摇尾乞怜,献媚讨好,而对下则傲慢自大,颐指气使,装腔作势。这就撕破了他的种种掩饰与伪装,从而把其里里外外的不合理性,都一一抖落出来,以至于丑态毕露,滑稽可笑,故令人忍俊不禁。

当然,《变色龙》对不合理性的暴露,还有其他诸多表现。譬如,据相关注释,在俄语中,“奥楚蔑洛夫”有“疯癫”、“失去理性”的意思,而“赫留金”则指猪的“哼哼声、吐噜声”。用它们作人物姓名,显然是作者的有意为之,体现了其匠心所在:巧妙暗示相关人物的不合理性――前者像疯狗,失去理性,胡乱断案,而后者则像蠢猪,庸俗,愚蠢而贪婪。此外,小说的题目《变色龙》,也是对人物不合理性的一种巧妙暴露,这隐喻了奥楚蔑洛夫毫无基本立场与原则,总像变色龙一样,根据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因而见风使舵,翻云覆雨,虚伪。

因此,《变色龙》喜剧效果的产生,离不开各种形式的暴露。这种暴露,撕破了人物的各种伪装与掩饰,将其不合理的存在真相,都纷纷抖落出来,从而令其出洋相,成为被人嘲笑的对象。

小狗包弟教案范文8

摘 要:情感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语文课程中蕴含着丰富的思想感情,升华这些感情不仅是高中语文课程教学的目的,也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在高中语文教学中加强学生的情感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高中语文;情感教育;升华

一、爱国情感熏陶

语文教育是学生学习知识的基础,也是训练学生基本技能的一个过程,更是知行统一性和情意一致性培养的关键,这其中的情感培养又是重中之重。高中语文课程中的课文都涉及到了情感培养,学生在阅读课文的时候,通过语文课程中的人和事才能被感动,由此就会产生非常强烈的共鸣,这就是语文教育中融入德育教育,起到一种潜移默化的效果。比如说在讲授《纪念刘和珍君》的时候,教师可以利用非常激昂的语言介绍“三一八”惨案的整体经过和产生背景,然后运用抑扬顿挫的语言范读课文,将学生带入课文中,让学生理解本篇课文讲述的是“为中国捐躯的热血青年”悲歌,是关于声讨反对势力的热血文章;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哀痛和“出离的愤怒”。荆轲的勇赴国难,烛之武、蔺相如以国家利益为重,无不渗透着一种对国家的热爱。

二、责任意识的培养

马克思说过:“作为一名已经确定的人,一名现实存在的人,那么你已经有了使命,有了任务。”这句话想告诉我们的就是人活在世上,活在祖国的怀抱下,我们就已经有了责任。在责任意识培养的过程中,必须帮助学生树立在任何环境中,都需要树立责任意识。不仅要有责任意识,更要有一种担当。一种敢于承认,勇于负责的精神。《小狗包弟》中巴金先生在特殊历史时期为自己抛弃小狗的行为做了忏悔,整篇文章对包弟的怀念和对自己做法的愧疚与自责浸润在文字当中,他的这种不回避、不逃避的担当精神让我们每一个人肃然起敬。语文教育和责任意识的培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语文教育中巧妙渗透,能够让学生在接受语文知识的同时,全面认识自我,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三、审美教育的渗透

课改后的高中语文标准重新定义了审美教育的理念和实现审美教育的有效途径,将美学教育融入到语文教育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智力和能力的全面发展,以实现陶冶学生情操、提高学生审美能力的目的。因为在语文教学中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其中有艺术美、自然美和社会美等美学内容,语文教材中选用的文章都是经典或者是近现代的名文。比如《蜀道难》《沁园春・长沙》《雨巷》等,这些内容呈现给学生的是人物形象的美丽、自然景物的壮丽和语言文学的韵律美……在这个方面,教师的主要责任就是引领学生将自己的情感融入到文章形象中,换位思考体验伟人的思想情感,以不断达到提高自身审美能力的目的。

参考文献:

田鹤.浅谈高中语文教学中的情感教育[J].青春岁月,2013(06).

(作者单位 新疆巴州二中)

小狗包弟教案范文9

一、主观描写法

带着主观感情或者以独特的视角去描写一个人或一件事,这种描写方法就是主观描写法。这类描写实际上包括描述人物、事物本身和作者对人、事的反应两个层次的内容。如梁实秋《记梁任公先生的一次演讲》中的肖像描写:“我记得清清楚楚,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高等科楼上大教堂里坐满了听众,随后走进了一位短小精悍秃头顶宽下巴的人物,穿着肥大的长袍,步履稳健,风神潇洒,左右顾盼,光芒四射,这就是梁任公先生。”“风神潇洒”“光芒四射”显然是作者的主观感受或者说是心理反应,描写梁启超先生的外貌也就着重于表现他“风神潇洒”“光芒四射”的神采。这种主观性的描写就不仅展现了一个卓越不凡的大家梁启超的形象和风范,也流露出作者对梁启超的敬佩和赞赏之情。

二、对比描写法

把文章要描写的两个人、两件事或者一个人、一件事的两个方面放在一起进行对比,以达到突出和强调的目的,这种描写方法就是对比描写法。对比描写可以让读者在对形象的感受中获得鲜明、深刻的印象。对比描写的方法和角度多种多样,如《记念刘和珍君》记念了刘和珍遇难的情形,详细描写了三个女子临难时从容应对、互相救助的场面,同时揭露了执政府的凶残暴虐,这是将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进行对比描写;“当三个女子从容地转辗于文明人所发明的枪弹的攒射中的时候,这是怎样的一个惊心动魄的伟大呵!中国军人的屠戮妇婴的伟绩,八国联军的惩创学生的武功,不幸全被这几缕血痕抹杀了”是议论性对比:感叹号以前的长句言“三一八”惨案中的被害者,感叹号以后的句子说“三一八”惨案中的刽子手,它们写出一个具体场面中的正反对比双方,一方面赞扬了被害者临危不惧、互相救助的伟大,一方面痛斥了刽子手屠杀赤手女子的卑鄙渺小,这就把作者的爱憎感情表达得十分明确。

三、直抒胸臆法

所谓直抒胸臆法就是把所要表达的意愿、情感用清楚明白的文字直接说出来。可以通过作品中的人物将情感直接表达出来,也可以由作者直接发表议论或抒情。其特点是感情袒露,气势奔放、热烈。如巴金在《小狗包弟》中就比较多地使用了这种方法:“不能保护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文章字里行间流露出巴金对小狗包弟真挚的爱与怀念之情,对做过的违心事的反思与谴责一律直言不讳,读来令人潸然泪下!

四、选择和使用恰当的修辞手法

1.比拟具有思想的跳跃性,更有利于营造意境,表达深意。正确地运用比拟,可以使读者不仅对作者所写的事物产生鲜明的印象,而且感受到作者对该事物的强烈的感情,进而产生共鸣。运用比拟表现喜爱的事物,可以把它写得栩栩如生,使人倍感亲切;运用比拟表现憎恨的事物,可以把这种情感突出地表现出来。如梭罗《瓦尔登湖》:“一条鱼跳跃起来,一个虫子掉落到湖上,都这样用圆涡,用美丽的线条来表达,仿佛那是泉源中的经常的喷涌。它的性命的轻盈搏动,它的胸膛的呼吸起伏,那是欢乐的震抖,还是痛苦的颤栗,都无法分辨。”瓦尔登湖并没有灵魂、意志或感觉,而这里像描写人的生命一样描写湖,用拟人的修辞手法写出瓦尔登湖虚拟的生命力,让人觉得亲切自然。这样的想象性描写既映现了作者心境及物我互“观”,又表达了对生命的丰富体验及对瓦尔登湖的无比热爱之情。

2.选用不同的事物打比方来表现作者的思想感情。“它是大地的眼睛;望着它的人可以测出他自己的天性的深浅。湖所产生的湖边的树木是睫毛一样的镶边,而四周森林蓊郁的群山和山崖是它的浓密突出的眉毛。”(梭罗《瓦尔登湖》)这既是写实,又是以脸面作比,通过设喻,形象生动地写出了湖的表情。文段用“眼睛”比喻“湖”,“睫毛”比喻“森林”,“眉毛”比喻“群山和山崖”,生动形象,画面鲜明生动,表达出了梭罗独特的体验和感悟以及对瓦尔登湖浓烈的喜爱之情。

小狗包弟教案范文10

同样是为人类服务,猫抓老鼠被认为是天职,是忠于职守,狗捉老鼠却被斥为“多管闲事”;同样是对人类要求低索取少,牛被赞为“吃的是草,挤出的是牛奶、血”,而狗被斥为“不改吃屎的本性”;同样是美味佳肴,什么鸡肉、鸭肉、猪肉、牛肉都可以用来宴请宾客,任凭人们私下多么喜欢狗肉,可它却始终“上不了正席”。

中国人对狗的歧视,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对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人的称谓上。人家成功成名了,称他英雄当然很好,可失败了呢,再怎么有值得肯定的地方,也是“狗熊”;人家甘当副手,跑腿倒也无怨无悔,这本是好事,你不理解人家也罢,硬要斥之曰“走狗”;人家有时明明不知道某情况或有难言之隐,你不理解也罢,硬要说人家装作“狗不吃屎的样子”。更难听的还有骂人家什么不懂为“狗屁不通”,说人家乱说为“狗屁胡说”,说人家什么都不是则为“臭狗屎”。当然,最难听的还是骂人家为“狗东西”,甚至连人家父母也搭上去一起骂——“”、“”、“的”,似乎不骂个“狗血喷头”不足以解恨。其实,国人对狗的歧视非但丝毫没给国人颜面增光,相反,一百多年前上海英租界的那块“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倒是让国人同临了一次“狗运”,让我们真的了解了其中的“狗滋味”。

狗性本是很忠诚善良的,可中国人还是喜欢骂狠毒的人为“狼心狗肺”,说他“良心狗吃了”。其实狗何曾吃过人心?偶尔咬过人,除非我们冒犯了它。人们总说“蛇不乱咬,虎不乱伤”,蛇虎都能原谅,为什么就是不放过狗?只有“疯狗”时有易伤人之虞,其实疯牛、疯猪、疯虎、甚至疯人,哪个不危险?把所有的不满都发泄到狗身上,显然有失公正。狗摇着尾巴明明是向人示好,可国人硬是要给它个“摇尾乞怜”的“专利”。月食本是正常的“天文现象”,中国神话里硬是说月亮给天狗吃了,这真是天大的冤枉。如此污蔑之词,让老实本分的狗背上的罪名太多太重,就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啊。

狗的个头不大不小,外形俏皮可爱,稍微胖点瘦点都无伤大雅,可有时有人偏瘦,便有人不客气的说他难看得像“豺狗”。“豺”本是“狼”,可这里硬是把狗给扯了进去。真不知他们是怎么想的。狗的尾巴灵活可爱,既不像蛇尾那么小,也不想兔子尾巴那么短,也不像鼠尾那么尖,真是恰到好处。可是每当一件事后半部分衔接处理不太好时,总要把狗牵扯进去,谓之“狗尾续貂”,其实,岂止“狗尾续貂”不好,“虎尾续貂”、“豹尾续貂”就好么?

狗本来性情温和胆子不大,吃饭时,你掉饭粒它就拣饭粒吃,你扔骨头它就拣骨头啃,你什么都不给,它也不懊恼,它也绝不奢求你给它多少,更不会也不敢与你争抢,它只是那么深情专注地仰视你,如此谦卑如此本分,“好大的狗胆”、“狗眼看人低”、“瞎了狗眼”这些帽子真不知是怎么戴到狗的头上的。

过去,在对狗的歧视这点上,连很多文人学士也不能免俗。据说宋代大学问家苏轼一次坐船外出游玩,正想捉弄一下身边的佛印和尚,刚好这时河边一条狗正在啃骨头,于是东坡指着狗对佛印说:“狗咬河上(和尚)骨。”正当东坡为自己才思敏捷沾沾自喜时,佛印也随口说了一句“水流东坡诗(尸)”,顿时让东坡羞愧不已。其实,狗何曾咬过和尚的骨头?又据说清代大才子身为礼部侍郎的纪晓岚一次与吏部尚书和珅及侍御史闲聊,和珅指着一条狗明知故问“是狼(侍郎)是狗?”纪氏不愧为才子,脱口而出“是狗”,紧接着那几句“垂尾是狼(侍郎),上竖(尚书)是狗”“狼,专吃肉;这狗呢,是遇肉吃肉,遇屎(御史)吃屎”让和珅和侍御史碰了一鼻子灰,窘态尽出。纪氏、和珅和侍御史为什么难堪,说到底还是有着。看不起狗吃屎习性的意识存在。

文人啊,何必老与狗如此过意不去呢?机关算尽太聪明,反失了尊尊颜面。

当然,中国人也有对狗稍微友善点的看法,但顶多止于同情。如古人为上司服务曰“效犬马之劳”,自称“犬马”,主要是为了表明忠诚不二,骨子底里还是有低人一等怕被人抛弃的担心,以求得同情。古人又说“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这话后句写出狗对主人的忠,狗与主人不离不弃相依相偎够动人,但其中透露出更多的还是可怜的狗与贫寒的家渲染的那种凄惨悲凉辛酸无奈的光景。对于一时失势人物,有人称之“落水狗”,本来包含了些许可怜的成分,可依然有人对它不依不饶,甚而至于发动大家一同痛打“落水狗”,痛打之余还要讽刺一番,至死也不宽恕。其实,落水狗真有那么可恨么?实在有点冤枉。又如古代有些大臣本来居功至伟,一旦被认定“功高震主”,“兔死狗烹”是他们可怜的下场,而可悲的是连老百姓也斥之曰“狡兔死走狗烹”,似乎理所应当。可见这狗们是两头不讨好。

狗真是无辜!狗的这种无辜受辱的局面在中国已持续了几千年,真不知何时了结。我真担心有一天,狗仔们突然警醒,被逼无奈之下“狗急跳墙”,真的咬人,到那时,我们可别说什么“狗咬拉屎人——不识抬举”了。

不过在现当代,随着西方“狗权”观念的流行,我们对狗的看法也渐渐在变。据说,西方很多国家早已立法规定狗是保护动物,禁止打杀,违者将被拘役甚至终生监禁。狗再也不是“狗命”一条了。前几年中国也似乎有让“狗权”入法、让“狗权”与“人权”平等的势头,无奈某县狗肉生意太火爆,一旦立法禁止杀狗,对该地财政百姓收入影响太大,只好暂时搁置此事。尽管如此,还是给狗争回了些颜面。当然,狗肉的风行,对狗的命运不是什么福音,但人们对狗肉的喜爱,让狗们渐渐走出了“低物一等”的歧视圈。天津的“狗不理”包子早已享誉全国。

与此同时,中国人对狗的称谓也在改变。在“狗”前加一个“小”字过去很少见,这一加,由过去的歧视变成了爱称。一些狗还被当宠物养,甚至当孩子养,还给他们取了非常动听的名字——“花花”“黄黄””贝贝”等,如果你不注意,真不知道这些是狗名。首届“中国达人秀”中那个视狗如妻如子与狗同台演出相依为命的川子不知让多少国人落泪。

其实,让“狗权平等于人权”于人何尝有害?宠物狗让多少孤独寂寞的灵魂得到慰藉啊。而这岂是一些“狗嘴吐不出象牙的人所能懂的?警犬的出现,也让公安干警的破案效率大为提升。前不久,为了围剿重庆枪击案悍匪周克华,四条警犬和数千公安干警对周克华布下了天罗地网,终于让他成了瓮中之鳖,插翅难逃。而警犬“雷鸣”因连续工作20多小时中暑而致肾衰竭也不幸殉职,此情此景,不能不让人动容。警犬之与家犬犹如不同岗位之工作人员,差别几何?

尊重狗吧,它从来都是人类的朋友!一个连狗都不放过的时代,是谈不上文明、人道的。作家巴金笔下的那条艺术家的狗的“狗性”比众多人的“人性”高贵的多,而小狗“包弟”的死也找出了那个时代的丑恶疯狂惨无人道,也让巴老深深忏悔了几十年。

小狗包弟教案范文11

宿舍老四下床找拖鞋半天没找到,问大家:“为什么我的拖鞋哪去了?”

逛街中,突然朋友惊呼:“哇!处女书店!”我大惊,抬头一看,一块匾额,上书四个大字――外文书店!

我有次去买羊肉串,伸出4个手指对老板说:“来3根羊肉串!”老板懵了,问道:“几根?”我又伸出3个手指说:“4根……”

本人姓朱,管理单位机房。有次有人打我手机:“鸡科长,你在猪房吗?”当时狂骂那家伙一顿。

在食堂排队,听见旁边一男生说“师傅,来碗子弹菜花汤!”(紫菜蛋花汤)哈哈!笑得我喷汤了。

某日在米线店吃饭,在极饿的状态下等了很久……终于按耐不住拍桌咆哮,本来是想说“再不上米线我就把桌子掀了!”,结果说成:“老板一再不上米线我就把桌子吃了!”

全店客人和服务员沉默3秒后爆笑,还有人笑得滑到桌子下面……丢人……

爸妈吵架,我爸气急败坏地说了句:“我给你滚出去!”

高中的时候打篮球,A得球后,无私地传给了B,B轻松进球。过了一会,B得球,A大声喊着把球传给他,B却自己把球投出。于是A大怒吼道:“刚才真是瞎了我的狗眼!”

全场笑晕……

印象中小学时的班长极其严肃。一次自习课,教室里人声鼎沸,班长维护了几次秩序之后终于忍无可忍,站起来一拍桌子怒吼道:“谁再吵,把他嘴打断!”全班肃静……

没有金箍棒就别揽瓷器活!

上大学时,一老师讲课,讲到一种新型的材料,说:“这种材料的是旧材料不可比拟的……啊不对,性能和功能……”

刚上大学,军训,连长不知道是哪里的口音,喊口令――“向左钻!”“向右钻!”

大学时,听见一女生点菜:“师傅,炒一盘酸辣土豆丝,不要放土豆!”

中午做饭,妈妈给我一盆胡萝、“去,把胡萝卜切成肉丁!”

昨一同事问我。节日的节怎么写?我回答:“草字头下面加一个节日的节去掉草字头!”全体人员爆笑!我还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当年找工作时,主考官问我是哪年毕业的。

我本来是要说2000年的,结果一激动说:“两千年前……”

更瀑布汗的是,主考官竟然噢了一声,说:“孔子的学生吧!”

刚上课10多分钟,我同桌就举手说:“老师我想上厕所。”

英语老师很不高兴地说:“都多大人了还上厕所?”

有个同学一直在复习考计算机三级,有一天踢足球,另一同学带球到了底线,只听他大喊:“回车!回车!”(回传)

记得有一次去买一种叫伊丽莎白的水果,我张口就说:“老板,莎士比亚多少钱?”老板当场就呆了。

大学师姐,上教育心理学迟到……她走进教室,斜瞄了黑板一眼。老教授生气中,就叫师姐回答黑板上的问题,师姐支吾半天说了:“性感与性理论,这也太难讲了!”全班人仰马翻……(教授原题:论理性与感性)

我一很要好的男同学摔坐在地上,我为了表示关心问了一句:“你的屁股摔疼了吧?”结果不小心说成了“你的屁股摔死了吧?”汗……该兄站起来拍拍屁股,恰好此时肚子咕噜响了几声,他说:“没死,还喘气呢!”我直接晕了……

和领导等众人喝酒,举起酒杯大声道:“让我们同归于尽吧!”当时脑子太热了……

老板,有没有手纸充饥卡?

我们有同事外地出差,经销商请吃饭。席间想上厕所方便,经销商说对面就有洗手间,你去的话给守门的说,我们是对面吃饭的就可以免费。我们同事为了节约两毛钱,箭步直走,理直气壮地对管厕所的说:“我是来吃饭的!”是物流部的,过了年,客户打电话过来查询节前的货物什么时候到,因为过节这几天浑浑噩噩的,我也搞不清楚订单的内容,就顺口问了一句:“您是什么东西?”

我有个朋友刚看过《射雕英雄传》,对“打狗棒法”非常感兴趣,经常跟别人开玩笑。

有一日,他又手痒脚痒了。踢了别人一下,大喝一声:“踢狗腿!”大家狂笑,他也觉尴尬,就又踢了一脚,然后大喊:“狗踢腿!”

我高中的时候假期出去打工,想在一家饭店找一份服务生的工作,因为还是小孩子,而且是第一次打工,所以很紧张,本来想问经理需不需要打工的,又觉得问需不需要人手会比较含蓄一点,结果说成:“经理,你们这里需不需要打手?”

说完后醒悟过来差点找个洞钻进去。

一次去市场买菜,准备聚餐,一个韩国朋友买了生菜,要2块4,他把身上所有的零钱都给了小贩,还缺一毛钱,所以他对小贩说:“我的毛,都给你了,所以没有毛了。”

小贩哑然,半天,回答:“你的毛我不要了!”

经理开会前突然冒了一句话:“抽烟的都掐死!”

想起来那会儿肯德基出留香展翅时,因为没看广告,只是听别人说的,一直以为是刘翔给肯德基代言了。到了肯德基,直接跟服务员说:我要刘翔展翅……

肯德基苏丹红事件过后,我去肯德基用餐。

服务员问:“您要点什么?”我想都没想:“一对苏丹红。”服务员一副被噎住的表情几天下班知几个同事去一家小店吃饭,当时店里人挺多的,一个胖呼呼的服务员正忙得不可开交,一同事喊:“服务员!”,那姑娘颠儿颠儿跑了过来:“几位结点啥账?”当时我们全倒……以后再去这家吃饭,点菜时候就喊“服务员结账!”,然后吃完要走的时候喊“点菜!”

中午在洗手间遇到同事,忽然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打招呼,鬼使神差问了一问:“吃了吗?”问毕,难堪不已,正懊恼,同事回答道:“吃了,你呢?”我晕……

宿舍哥几个看《越狱》,演到一人从嘴里拿出刀片杀人的镜头,老大突然蹦出一句:“我KAO,把嘴藏在刀片里还能说话,服了……”

工会主席一番慷慨激昂地演说之后,最后一句达到了高潮:“同志们,让我们今年的工作做得比明年更好!”全场皆倒。

以前我做收银员时,有个女人拿了包卫生巾来买单,结账后我本来想“请慢走”,结果一不小心说成了“请慢用。”。

小学学历史,讲到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老师把我抽起来提问,一紧张,答:“母系氏族和公系氏族。”老师第一个笑起来,跟着全班哄堂大笑

老师很厉害,有一天他这么说:“把作业拿出来,我们对一下答案,对的打叉,然后在上面写上正确答案……”

大学时候,一同学和我争论问题,一时处于下风,情急中一拍桌子起身大叫:“你胡说,我又不是不傻!”

某日被抽背课文: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射大雕……

去电影院看《加勒比海盗3》,电影开场前有《变形金刚》的预告片,看见狂派首领时候怎么也想不起来“威震天”了,也想不起来他的团队叫“霸天虎”,因为太激动了,结果就惊呼了一小下:“真帅,是南霸天!”

要命的是居然那时候突然特安静,没有任何电影音效,N多人盯着我微笑……丢死人了!

小狗包弟教案范文12

现在的汤普森被视为一个已经远远超越自己父亲的球星,他绝没有生活在什么星二代的阴影之中。然而,这不代表他会忽略父亲对他所做的一切,在克雷的心里,父亲永远是那个教给了他篮球激情的人,他对于篮球的热爱也一直都是因为父亲。“从小到大我看了他太多的篮球比赛,而他直到现在仍然热爱着这项运动,篮球几乎涵盖了他生命的全部。”汤普森说。

其实,如果要说汤普森这个篮球家庭的故事,一定要从老汤普森17岁时说起。所有的一切都是在巴哈马的一个小礼堂里开始的,那是米卡尔・汤普森第一次接触篮球的地方。虽然在巴哈马那个地方他打球的机会不多,但他还是无可救药的爱上了这项运动。

1972年,米卡尔的家乡拿骚来了一个迈阿密的高中篮球教练,他来拿骚的目的是希望能在这里招募到一名球员。当这位教练看到了当时只有17岁,身高却达到了2.03米的米卡尔之后,他马上就跑到汤普森家找到了老汤普森的父亲,也就是克雷的祖父维特・汤普森,向他请求可以允许米卡尔跟随自己前往迈阿密,为自己的球队打球。当时,维特可以拿出一万个理由拒绝他,毕竟在拿骚这种的地方还没有人会只因为一个篮球奖学金而背井离乡。不过,克雷的祖父明白自己儿子对于篮球的渴望,为了孩子的篮球梦,他给了那个教练信任,放手让孩子出去闯。

来到美国,米卡尔在刚进入高中联赛时便展现出了竞争力,球场上的努力也让梦想逐渐照进了现实。搬到迈阿密两年以后,米卡尔入选了全美高中生最佳阵容,还拿到了明尼苏达大学的奖学金,又过了四年,当初那个腼腆的小伙子成了最受全美关注的球员。

1978年,米卡尔・汤普森在奥拉朱旺和姚明创造历史之前,成为了第一个非美国本土的状元秀球员。“就像个童话故事一样,真的难以置信,而且这个故事还在越变越好。”克雷说道。

1987年,米卡尔被交易到了湖人队,接着他随队连续两年拿到了NBA总冠军奖杯。“在洛杉矶,父亲是个名人。”克雷说,“但在巴哈马,他则是个象征。”

1999年,克雷和其他兄弟随自己的父亲回到了拿骚,并让自己设身处地的感受家乡的氛围,彻底变成了一个拿骚人。因为米卡尔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了解自己篮球之路的开始,更希望他们能明白自己的家乡有多么美好。他们享受着海滩的欢愉,克雷也见到了父亲在巴哈马所受到的如英雄般的礼遇,他彻底爱上了那里,也很渴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像父亲一样。

如今,克雷已经不能再像原来那样可以经常回到家乡了,但现在每一次回家之旅都会让他更加印象深刻。夺冠之后的那次是他最近的一次回家,父亲带着他和兄弟走遍了自己儿时的所有记忆,家里后院的篮筐,街边的球场,还有――祖父的墓地。“那是个让我们意识到谁才是父亲职业生涯里最重要的人的地方,我上一次来这里还是祖父葬礼的那天。”克雷说道。作为整个家族的基石,克雷的祖父维特・汤普森在2014年以94岁的高龄安详离去。“很高兴他能在有生之年看到我和哥哥在NBA里打球。”正是维特的放手,才有了现在汤普森的篮球家庭。“我的父亲拿到第一个NBA总冠军之后,就把冠军戒指送给了我的祖父,我的祖父在去世前的每一天都戴着这个戒指。”

遗传的本能

虽然维特没有打过篮球,但汤普森家对于篮球的传承却是始于他,受自己父亲的影响,米卡尔也这样对待着自己的儿子。“他在我很小的时候给了我一个篮球,然后在我很小的时候教会了我投篮姿势,教会了我运球和传球,所以这一切都是他的功劳。”尽管篮球之路的开启和自己父亲不同,但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维特给予自己儿子的是自由,而米卡尔给予自己儿子的则是事业上的指尖传授。

对克雷,老汤普森从来没有过很严格的时候,他对自己的儿子有信心,也有着很大的期望,无论在传授之中遇到了什么他都不会对儿子摆臭脸,而是提出一些有建设性的意见。也正是在这样宽松的环境下,克雷才有空间练就自己的篮球本事,这份空间和维特给予米卡尔的一样。

事实上,克雷在儿时的压力来自于自己的兄弟。无论这三个孩子参加哪种运动,橄榄球、棒球还是篮球,他们都特别想赢,当然,这份压力也造就了克雷顽强的求胜心。最终,汤普森兄弟里只有大哥米歇尔和克雷选择了篮球,米歇尔曾短暂效力过骑士队,而最小的弟弟特雷斯则选择了棒球。

“他一直都热爱棒球。”对于特雷斯为什么会选择棒球,克雷这样解释道,“他总是挥舞着球棍,无论是橄榄球还是篮球赛季,他就是喜欢击球,而且他小时候就打得很棒。他在少年棒球联赛里曾击出过很多全垒打,他就是喜欢棒球,棒球就是他的初恋。”而克雷自己则是三样运动都喜欢,甚至在高中二年级之前他一直都是四分卫,而棒球,克雷则是一个玩遍所有位置的全能手,他在大学垒球联赛中也打过球。当然,这三样运动里他玩得最好的还是篮球,或者说,篮球是他希望自我成就的最佳方式。“我在高中三年级时决定了自己要尽可能地变优秀,只要我能在更高水平的比赛里就行,我当时根本没想过NBA,只想着大学,我想着如果我继续努力的话就能免费上大学了。”毕竟,克雷在高中时也是个能够率队拿到三级篮球联盟冠军的明星,所以NBA对于他来说是迟早的事情。就像他的父亲在迈阿密时一样,高中便打出了竞争力。大学二年级,克雷依然打得很好,还入选了最佳新人队,但此时的克雷才明白,他也可以在NBA里占据一席之地。对此,米卡尔也给了他很大的信心。“克雷,以你的投篮、运球和传球技术,你肯定能够进入NBA的。”米卡尔对儿子说。

所以在参加选秀时,克雷已经不担心是否能被选中了,他考虑更多的是自己会在第几位被选中。“说实话,我认为自己会在第一轮中间到乐透区靠前位置被选中,这样的想法更现实一点。但我自己内心想的是,应该可以在前五位被选中吧。”当然,最终的结果和他的理性估计一样,克雷在第11顺位被选中了。

生活的琐碎

那么,兄弟三个,谁才是克雷眼中最好的那个呢?

“特雷斯说他是速度最快的,米奇可能跳得最高,他可以跳得很高。特雷斯也能扣篮,但不如我和米奇扣得好,我两比他跳得高,但是他跑得很快。如果要选最好的,我选我自己吧,我不能输给他们俩,我选我自己。”克雷说道。其实这样的问题本就不该问克雷,最有发言权的是米卡尔,但他绝不会把心里的答案说出来,因为三个儿子在他的心里都是一样出色的,只是各有所长罢了。

夏天克雷跑去芝加哥看了特雷斯的比赛。那是三弟在芝加哥白袜队的大联盟首秀。“他在两次击球中击中了一次,简直太棒了。”汤普森一家都希望特雷斯能够在白袜队一直效力下去,不过最终特雷斯被交易到了洛杉矶道奇队。在刚刚得知这个消息时,家里人有些失落,但赛季开始以后,汤普森才知道这其实是个好消息。“我很兴奋,那里从我们长大的地方开始走,沿着五号洲际公路就能到,所以我很激动,现在,休赛期里我可以有更多的机会去看他的比赛了。”克雷说道。

克雷的生活其实很简单,除了看兄弟的比赛,他也很喜欢在家看电影。像《高尔夫球也疯狂》这部电影他已经看了不下几十遍了,可仍然喜欢没事儿的时候一遍一遍地放。“这部电影我可以不停地看下去,它能带给我非常好的心情。其中舒特・麦加文是我最喜欢的大反派。”而电视节目,克雷最喜欢的则是《居家男人》,那是一个非常欢乐闹腾的节目,克雷从小时候就喜欢看,即便这么多年以后,依然能让克雷笑得肚子疼。当然,要是看电影、电视节目时再能搭配点皮塔三明治就更好了,克雷对饮食的要求不高,他只对这一种事物情有独钟。“它是我最喜欢的食物,我爱死那些美味的皮塔三明治了,皮塔面包里夹着鲜嫩的羊肉,美味极了。”

克雷平时还喜欢听鲍勃・马力、骨头恶棍与和声合唱团的歌,像圆号混音版的“IsThisLove”是他百听不厌的歌,不过他一直对原唱版本的歌曲不感冒,只喜欢圆号混音版的。

曾有人问过,如果不打球,克雷会选择什么职业呢?或许这样的问题在很多NBA球员看来都是一个从未考虑过的事情,但,这个问题却是汤普森一直都在考虑的事情。“有些时候我们作为球员,篮球就是我们大半辈子惟一知道的事情,所以我总是在幻想这个问题。”

要说克雷喜欢的职业,其实根本就不算是职业,他只是喜欢钓鱼,包括他自己也承认,那是一个更适合退休以后去做的事情,享乐占了很大部分,而不是什么工作。“我只是喜欢,但并不是去深海,我们会去南加州或者河里,能钓到什么就算什么。”克雷说道。

认真讲的话,克雷说他更希望自己能成为一名老师,体育老师或者是教练。“那是个不错的工作,但必须得是高中老师。我曾想过自己是不是有能力执教一所大学甚至是NBA球队,但当我职业生涯结束后,我还不希望到处跑来跑去,我也不愿意去招募年轻人。我只想给那些年轻人传授知识,这样能省去很多闹心的事情,虽然还得应付他们的父母。不过,14到18岁的年龄对于年轻男孩来说是个非常重要的时期,能给他们一些教诲会很酷。”

金州勇士队在24连胜期间曾办过一次公关训练,勇士队的媒体运营官给克雷的建议是多在社交媒体上晒他的狗狗,对此,克雷欣然接受。于是,他的那只叫“Rocco”的小狗出名了。之前克雷就经常上传自家爱犬的萌照和视频,和库里喜欢晒女儿、秀恩爱不同,克雷在社交媒体上多数都是在晒宠物,在他看来,这是更有意义的事情。“我手头上有很多空闲的时间,而且老实说,养一只狗也给了我更多的责任感。这对我来说很有好处,至少会让我能为以后有孩子做些准备。”克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