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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硕士论文

时间:2022-03-01 14:59:55

科学硕士论文

科学硕士论文范文1

本报讯(记者 张峥)记者昨日从电子科大计算机学院获悉,近日,该院在研究生培养方案上做出重要调整,从2007级硕士研究生开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学科今后不再将硕士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的必备条件。规定修改后,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李建平教授表示,在量上不作规定,必然要求论文在质上要提高。同时,学院鼓励学生搞科研,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在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中,加大科研成果的权重等等。

科学硕士论文范文2

论文摘要:近年来,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招生规模超常规发展,学位类型、攻读渠道和培养模式亦日趋多样化,如果不能在质量上加以控制和保证,将会严重影响我国硕士研究生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全文试从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确定依据和培养过程的特点出发,论述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评价标准。

一、确定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标准的依据

所谓评价标准,就是硕士研究生经过培养,作为合格的毕业生所应达到的品质的规定性、符合的要求、具备的条件。确定这个评价标准必须同时考虑以下几个因素:①硕士人才的素质构成,也就是作为硕士研究生所必具的知识和能力;②硕士研究生的特点,即硕士研究生与本科生、博士研究生的相对差异,三者在培养目标上的差别;③我国社会发展对硕士研究生的质量要求。

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六条中规定,硕士研究生要取得硕士学位,必须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同时还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一名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在思想政治方面,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论文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语言能力。

3.应该具备比较广博的知识,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洞悉本学科的发展趋势和新成果。

4.形成较强的科研意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并有相应的科研成果,这种科研能力是硕士研究生区别于本科生的一个重要评判尺度。

二、硕士研究生的特点

根据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和途径,可将硕士研究生的学习过程具体分解为三个相对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环节:课程学习、教学(讲课或科研或管理)实践、学位论文。

(一)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的特点

目前,我国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主要实行学分制,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学分都设置最基本的量,其课程设置由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和必修环节四个部分组成。公共必修课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第一外国语,专业必修课是硕士研究生的主要学位课程,其中工科和实验学科的专业,必须开设实验课。选修课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选定。必修环节则主要指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参加学术报告等。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是我国当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课程设置也有各自的特殊要求。例如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教育重视解决买际问题的综合课程,结合实践组织课程教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保持课程设置中重视基础理论知识的传统,同时加强课程的综合性、交叉性,培养有发展有创新精神的人才。

(二)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的特点

教学实践是硕士研究生的必修教学环节,一般在人学后的第三个学期末前完成。教学实践的第一种形式是在导师指导下讲授一定时数的专业基础理论课或者协助导师辅导答疑、上实验课、主持课堂讨论、社会调查等。第二种形式是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完成项目研究的某些具体任务。第三种形式是参加与专业学习有关的管理工作,在设定的管理岗位上,独立工作,获得事务管理或技术管理等的实际训练。目前,我国高校中广泛实施硕士研究生参加的助研、助教和助管工作已成为培养制度并得到肯定,其中尤以助研工作受到格外重视与推广,这也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及其质量保证的最显著特点。

(三)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特点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教育质量最显要的体现,是理论结合实际和独立进行科学研究能力程度的总结性成果,以及对科学研究及其成果的书面阐述。硕士学位论文的内容,至少应在理论分析、设计方案、计算方法、实验经验方法、测试技术等方面提出新观点、新见解和新方法,取得某些新的结果或一定的革新及改进。与博士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的水平比较是:博士学位论文要求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在学术上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在专门技术有创造性、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学士学位论文要求综合运用知识理论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的新意。

三、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参加科学研究的作用

(一)学士、硕士、博士科研能力的比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对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比较可见,三者的科研能力在水平上有一定的区别。学士(本科)的培养过程主要以课程学习为主。而研究生教育就不同了,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上,培养和发展科研能力可以在科研资源上获得支持,能够“一一”地得到必要和充分的训练,而且可以做到系统和严谨。一般来说,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是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科学研究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所占的比例约为二分之一。相对而言,博士研究生阶段就更重视科学研究的作用,主要的学习时间将更多地用于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

(二)硕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基本内容

硕士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所从事的科学研究活动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参加导师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独立自主的科研活动、专业硕士对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目前,独立自主的科研活动是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的重要形式,独立地开展科学研究不仅能充分激发硕士生个人兴趣,还能有利地培养硕士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这种教育模式对科学研究的实际强调与安排仍待更多的重视,因此在今后的发展中,应突出和强调培养专业硕士对解决实际问题有极大功效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学术型硕士和专业硕士在参加科研方面的不同要求

目前我国的硕士学位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学术型硕士,主要是为了培养教学、管理和科学研究人才,也为攻读博士学位做准备。另一种是专业硕士,是为了培养专业技术职业所需的高层次人才,针对性强,职业背景明确。在培养要求上,学术型硕士要求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注重科研训练,比较专深;专业硕士要求掌握专业技术职业本身所特有的知识基础,注重实务训练,比较实用。

四、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评价标准

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评价标准是硕士研究生经过培养,作为合格的毕业生所应达到的品质的规定性、符合的要求、具备的条件。我国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历经课程学习、教学实践、学位论文三个环节,集中体现了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特点。一名合格的硕士研究生不仅要在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与系统知识,还应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任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课程学习是硕士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设置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专业课程,使硕士研究生既具有宽广的基础知识,又在专业知识的掌握深度上达到一定水平。目前我国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主要实行学分制。

科学硕士论文范文3

关键词: 农业硕士 专业学位 学位论文 评价体系

引言

农业硕士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学位论文主要考察其综合利用相关领域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对课程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因此,对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建立农业硕士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研究农业硕士论文质量评价体系性是出于以下原因:

(1)研究生培养形式的多样化,要求各种具体形式科学化、规范化、深入化,促进整个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2)对研究生教育的质量要求,促进研究生教育评估的发展。加入WTO之后,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条件、规格与水平都要与国际接轨,其教育内容、质量标准等都要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对学位论文的评估,是从过程和目标两个方面检验质量的有效形式。

2.农业硕士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的特点

目前各培养单位制定的农业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大多参照农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没有统一的标准参照执行。这样,一方面会导致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解释,实际操作性差,另一方面与农业学位培养的目标不相符合,不利于农业硕士论文质量的控制和提高。

作为农业硕士培养的重要环节,建立相应的论文质量评价体系,并与农学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相区别是十分必要的。目前,我国农学硕士教育模式基本上从传统重点大学农学硕士教育制度演变而来,存在不少问题。按照指导委员会的初衷,农业硕士教育的定位是与农学同一层次、不同特色。因此,农业硕士论文评价体系可以从矛盾的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相对性,即与农学硕士的区别性,尤其是该规格将来与职业任职资格关联的特性;二是相似性,即在程序化、制度化、可操作性、适应原则等方面的一些共性要求。

3.构建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的思路

(1)学位论文标准的制定要符合科学性

科学性是指农业专业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的内容要符合农业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目标与规格,要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并与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

(2)学位论文标准的制定要符合可操作性

制定的标准要充分考虑国家、社会、培养单位和研究生自身水平等实际情况,使制定的标准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3)学位论文标准的制定要符合差异性

农业硕士学位论文标准应能体现专业学位的学科特点和各培养单位的办学特色和多样化培养要求,应允许标准具有差异性,体现专业学位种类和培养单位自身的特色和个性。

4.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的基本要素

农业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素应该包括论文类型、论文选题、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成果、撰写要求等。

(1)论文类型:农业硕士学位论文可包括研究论文、调研报告、项目规划与设计、产品研发、工程技术、案例分析等多种类型。

(2)论文选题:农业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该是农业领域的基础性实践应用问题,应有一定的实践代表性或技术难度。

(3)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针对农业领域学科的核心内容,体现应用型学科的特点,进行文献资料查阅,掌握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对拟解决的问题进行理论分析、实验研究,研究工作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4)研究成果: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真实、真用、真行,同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成果应体现作者的新观点、新见解。

(5)撰写要求:分为绪论、研究与分析(或规划与设计,或实验与性能等)、结论等部分。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5.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的研究与探索

制定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是一项复杂工作,就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国内基本采用两种可操作的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评价体系。一种是广义的――主要针对论文过程的评价体系;一种是狭义的――即论文文本的评价体系。对于前者而言,基本的评价指标与农学硕士论文评价体系并无区别,关键在于二级指标的设定。

参照兄弟院校农业硕士的培养实践,我们针对农业硕士论文设计了不同于农学硕士论文的新的评价标准体系。

对于狭义的即文本的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目前许多兄弟院校均处在摸索阶段。但基本原则大致相同,我们根据申请学位选题类型和提交论文的不同形式制定论文评价体系标准(见表2)。

结语

制定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是我国农业专业学位教育自身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需要综合考虑特色办学和多样化人才培养等因素,才能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具有差异性和可操作性的论文标准体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完善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的前提下,研究如何有效落实农业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评价,进一步研究如何做好质量检查与监控工作,如何实施综合质量评价活动,在实践中继续对其进行完善和优化。

参考文献:

[1]董维春等.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1(12).

科学硕士论文范文4

【关键词】金融;学术硕士;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设置

一、专业型硕士及金融全日制专业硕士的发展情况

长期以来,我国硕士教育主要是培养从事教学科研的学术型人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社会对应用型研究生的需求正在大幅增加。为积极主动适应这种变化,2009年起,教育部开始大力发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在下发《通知》中明确规定:“已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万名,主要用于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2010年至今持续缩减学术型硕士招生规模,相应增加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规模,以达到缓解本科生就业压力同时实现研究生教育培养型结构重大调整的目的。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是相对于传统学术型硕士而言的学位类型,旨在培养专业性更强、更能适应社会需求或工作岗位需要的实践型人才。与此前的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首先,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招生主要面向在职人员,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则主要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其次,报考难度不同,非全日制专硕考试难度较全日制专硕要低一些;最后,毕业后所获证书不同,非全日制专硕一般只能获得学位证书而不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就是所谓的“单证硕士”,而全日制专硕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齐全。由此可见,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是国家教育部面对日益细化的职业分工和社会对于应用型人才迫切需求而对传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做出的改进和调整,是如今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主流方向。

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融全日制专业硕士等19种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设置方案。方案中明确了金融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培养过程、学位论文等各方面要求,为金融专业硕士培养指明了方向。目前清华、北大、人大、复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都设立了金融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点,各校积极响应政策号召,逐步扩大专业硕士在硕士招生中所占比例,并在实践培养中不断探索,促进金融硕士培养模式逐渐成熟,金融硕士成为考生报考时炙手可热的新焦点。

二、学术型硕士与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培养模式比较

下文从培养目标、招考条件、考试内容、学制、学习费用、课程设置、导师配备、学位论文要求、读博要求等方面对金融学术型硕士与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的培养模式进行比较:

1.培养目标

顾名思义,金融学术型硕士侧重于培养“学术型”人才,即对金融理论有深入了解并追求更深层次的研究和创新、适合从事教学和基础性、理论性科研工作的研究生,而专业型硕士的培养目标则为“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在培养时更加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2.招考条件

传统的学术型硕士招生对象为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需参加每年一月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招生对象与学术型硕士相同,为本科应届毕业生,招生考试于每年一月与学术型硕士入学考试一同举行。

3.考试内容

金融学术型硕士考生参加每年一月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包括数学、英语、政治、专业课综合,分值分别为150、100、100、150,其中数学、英语、政治为全国统考科目,采用全国统一试卷,专业课综合由各招生单位自主命题。

金融专业型硕士入学考试与学术型硕士入学考试一同举行,在2011年之前,考试科目与学术型硕士相同,包括数学、英语、政治、专业课综合,分值相同,其中数学、英语、政治采用与学术型硕士相同试卷,专业课综合也由各招生单位自主命题,但试卷内容与学术型硕士不同。2011年之后考试科目中数学改为经济类联考,分值仍为150分,经济类联考全国统一,其中70分数学,40分逻辑,40分写作,专业课考纲由中国人民大学统一制定,具体试卷则仍由各招生单位自主命题。总体来说,金融专业型硕士入学考试降低了对考生数学方面的要求而更加强调逻辑能力与综合写作能力,专业课命题也会侧重于考察金融实务知识和解决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

4.学制

金融学术型硕士一般学制为三年,前两年安排在校学习课程,第三年进行实习或科研项目以及毕业论文答辩,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准许毕业,获准毕业后颁发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

金融全日制专业硕士学制一般为两年,第一年安排在校学习课程,第二年进行实习及毕业论文答辩,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准许毕业,获准毕业后同样颁发学位证书与学历证书。

5.学习费用

学术型硕士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的硕士生按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待遇。录取为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硕士生须缴纳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不同专业有所不同。对于自筹经费生、特困生等考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商业贷款缓解学费的压力。

全日制专业硕士从2010年开始少部分录取为国家计划内(保送)的硕士生按国家规定享受免学费待遇,大部分专业型硕士须缴纳学费,一般比学术型硕士高,根据学校不同学费有所差异,平均为30000元/年。

6.课程设置

根据培养目标的不同,学硕与专硕的课程设置也有较大差异。学术型硕士的课程设置偏向理论性,目的在于拓宽和加深学生对于金融各分支领域的理解和认识,以及授予学生经济金融研究方法、学术规范等,例如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金融经济学、统计回归分析理论及其应用、经济研究方法与学术规范等,教学方式采取传统课堂教学居多。专硕课程设置则偏向实践与应用,所学课程大多与金融领域各职业具体相关,例如金融理论与政策、银行经营管理、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分析与数据挖掘、资产定价与风险管理等,教学中多采取课堂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目的在于在此过程中锻炼学生面对金融实务问题的解决能力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提高学生硕士毕业后对于社会需求和岗位要求的适应能力。

7.导师配备

学术型硕士一般配备一名校内老师作为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实践及学位论文的完成。而对于全日制专业型硕士,除了从校内老师中选择导师外,也会吸收来自金融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或担任导师,大部分院校采用“双导师制”,即为每个专业硕士配备两名导师,一名由校内老师担任,一名由来自各金融机构的在职人士担任。

8.学位论文要求

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为理论研究、调研报告等,金融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范围较广,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也可多种多样。

9.读博要求

学术型硕士一般有部分报送读博名额,学生根据自身意愿和条件可以申请直博,金融专业型硕士则没有直博机会,有读博意愿只能参加统一考试经录取后入学。

三、总结

作为开设仅三年的专业,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曾经面临多方质疑,社会对于专硕的就业前景持消极态度,而在上文对金融学术型硕士与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培养模式进行对比之后不难发现,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是国家教育部门为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促进硕士就业而对传统研究生教育进行的改进和创新,是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未来方向。学术型硕士与全日制专业型硕士“花开并蒂”的局面一方面能够保证继续为科研及教学工作输送适合的人才,另一方面又利于改善长期存在与研究生教育的社会需求与硕士毕业生不能有效匹配的问题,双管齐下,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向更高层次迈进。

参考文献:

[1]李莹.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发展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06(1).

[2]刘红奎.我国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弊端及改革[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2009(6).

[3]薛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J].北京教育,2007(11).

[4]程瑶.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0(19).

[5]教育部.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2010.

[6]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

本文系中央财经大学“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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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硕士论文范文5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学教育,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949年至1957年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58年至1976年法学教育的挫折和停滞时期;1977年至1993年法学教育的重建和恢复时期;1994年以来的急速发展时期。

(一)法学教育的初创时期(1949-1957)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当时全国53所高等院校设有法律系,有在校法学本科生7338人。[1]1952-1953年进行"院系调整",对原有53个法律系进行整合归并,创设四所政法学院,即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东北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北京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法律系和西北大学法律系,构成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四院六系"。在一举废除中华民国时期的全部法学教科书之后,代之以从苏联引进的各种法学教材,并聘请苏联专家担任主要科目的授课教师。至1957年才出版了新中国自己的第一套法学教科书。至1957年,全国累计招收法律本科生12569人,毕业法律本科生10856人,当年有在校法律本科生7954人。

(二)法学教育遭受挫折和停滞时期(1958-1976)

1956年开展所谓"整风反右"运动,强调阶级斗争和否定法治的左的思潮泛滥,凡是主张法治和主张法律具有继承性和社会性的法学教师均受到批判并被划为"资产阶级",导致了中国法学教育的急遽萎缩和衰败。1959年撤销了主管法学教育的司法部。四所政法学院被下放地方,并压缩招生规模。

1964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四清运动"),各政法院系师生被分批编入四清工作团(队)深入农村参加"四清运动"。至1966年5月,"四清运动"升级为""。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课,称为"停课闹革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被撤销,称为"砸烂公、检、法"。整个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1966年,包括政法学院在内的全部大学停止招生,1968年政法学院和综合大学法律系被撤销,仅保留北京大学、吉林大学两个法律系。中国法学教育出现了长达10之久"停滞期"。

(三)法学教育的恢复时期(1977-1993)

结束,需要重建法律机构和法律体系,恢复法律秩序。首先就是重建在中被撤销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要重建50年代被废止的律师制度,急需大批应用型法律人才。国家领导人多次谈及法官不够、检察官不够、警官不够、律师不够。

为了重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恢复律师制度,采取了所谓"专业归队"的应急措施,即将分散在各地各行各业的法律人才调回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或者鼓励其重操律师职业。但据资料显示,1949年至1976年,全国仅毕业法律本科生23618人。按照邓小平的意见,中国建立高度的民主和完备的法制需要50万律师,区区2万多人,即使至结束时都安然健在,且全部"归队"到各律师事务所,也只能是杯水车薪。据1983年对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干部队伍的统计,属于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属于高中和中专学历的占33.6%;属于初中学历以下的占58.3%。其中,法律大专以上毕业的占3%;接受过短期法律知识培训的占54%;未接受过法律知识培训的占43%。可见,尽快恢复发展法学教育,加快培养法律人才,是中国在结束后所面临的最重大、最紧迫的课题。

1978年西南政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等法律系开始招生,当年全国法律专业招生人数共696人。紧接着,北京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相继重建、开始招生,各综合大学也陆续重建法律系开始招生。至1993年,已有5所政法学院和130个大学法律系,已培养专科、本科、硕士、博士5万多人,有在校生4万人。此外,还有114个成人高等政法院系,已培养成人本科、专科学员10万多人。还有58所中等司法学校,已培养中等法律人才近10万人。基本满足了改革开放后重建法律秩序、法律机构对于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

(四)法学教育的急速发展时期(1994-)

随着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增大,人们对法学教育的认识也在深化。特别在1993年决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之后,国家对法学教育提出更高的要求和新任务,不仅要继续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且要为各级政府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培养大批高层次、多样化的法律人才。导致中国法学教育的飞速发展。据1998年的统计,全国开设法学专业的普通高校214所,在校生8万余人;另有成人高等政法院校150所,在校生8.6万人;中等法律学校57所,在校生2.2万人。

1998年"高校扩招",高等教育规模急速扩张,进入所谓"大众化"发展阶段,设置法学本科的普通高校激增,招生规模成倍增长。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1998年为214所,2001年为297所,2004年为269所,2005年增至564所,2006年达到606所。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当年新招法学本科生108779人,法学博士生2305人,法学硕士生22465人;在校法学本科生414309人,法学博士生7520人,法学硕士生57752人;毕业法学本科生76140人,法学博士生1191人,法学硕士生12912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的创设。至90年代中期,高等法学教育虽有很大发展,但培养法律人才的数量和类型都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建设法治国家和加入WTO,急需大批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有必要开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新途径。于1994年论证、提出方案,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借鉴美国法学院JD教育的成功经验,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高校,1995年为8所,1997年为13所,1998年为22所,1999年为28所,2003年为49所,2004年增至60所。从1996年开始至2006年,累计招生近50000人,其中已获得学位18102人,现有在校生近30000人。

现今中国已经形成多类型、多层次的法学教育体系,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包括政法学院(大学)和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及财经、理工、农林、医学等单科性大学的法学院、法律系,主要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本科、法律硕士);少数培养学术型法律人才(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第二种类型,是成人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法律函授、法律夜大、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政法干校等,主要培养法律辅助型人才(法律专科);第三种类型,是中等法律职业教育,包括29所司法学校和27所司法警官学校,培养中级法律人才。

二、中国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类型

(一)法学本科教育

新中国建国初期学习苏联的经验,实行"院系调整",建立四所单科性政法学院,并在六所综合大学设置法律系,即所谓"四院六系"。四所政法学院为四年制本科教育,培养目标是业务型法律人才,即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培养业务干部,统称为"政法干部"。六所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为五年制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理论型法学人才,即为各综合大学、政法学院及法学研究机构培养法学教师和研究人员。

改革开放初期重建法学教育,四所政法学院与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均为四年制,其培养目标相同,均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而培养学术型法学人才的任务,改由各政法学院和部分大学法律系的研究生教育承担。

80年代至90年代中,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曾经按照法学"二级学科"设置专业,如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行政法专业、诉讼法专业等,并相应将法律系拆分为法学系、经济法系、国际法系、行政法系、诉讼法系等。90年代中期在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之下,各政法学院和大学法律系改为按照"一级学科"设置本科专业,亦即将原先的法学专业、经济法专业、国际法专业等合并为一个专业:法学专业。

法学本科教育的对象,是经国家统一高考合格的高级中学毕业生,统一实行4年学制。法学本科教育的课程设置,分为五类课程:第一类为公共必修课;第二类为专业基础必修课;第三类为专业选修课;第四类为实践教学必修课;第五类为综合素质选修课。其中,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必修课和实践教学必修课,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科目,学校和学生均无选择、变更余地。专业选修课和综合素质选修课,由各校根据自己的师资、教学条件开设,学生自由选修,达到所要求学分即可。

法学本科学生,在四年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法学研究工作或担负法律实务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属于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不做细致的专业分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要求掌握法学基本原理,掌握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对象,是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培养单位复试录取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为三年;非全日制学习的学制不超过四年。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采取灵活多样的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总学分不得低于75学分。采取灵活考核办法,着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课程,分为三类课程:第一类为必修课程、第二类为推荐选修课程、第三类为自选课。其中,第一类必修课12门(32学分);第二类推荐选修课8门(要求选修13学分);第三类自选课(8学分)。必修课科目和第二类推荐选修课科目,均由该《培养方案》统一规定,第三类自选课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没有法律专业教育背景,也没有从事法律职业的实务背景,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特别增加第四类实践必修课程(12学分):法律文书课(起草合同书、公司章程、诉讼文书、仲裁文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法官讲授);模拟法庭训练课(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法律谈判课;法律实践课(在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实习2-3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撰写学位论文(10学分)。考虑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2006年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规定,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不限于学术论文的形式,可以案例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代替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其中须有一位校外专家)评阅;学位论文答辨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至两名实务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课程考试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

法学硕士学位属于学术学位。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招生对象,是具有学士学位的法学本科毕业生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应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划定各学科硕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由招生单位决定录取。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法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能力的学术型法律人才。

特别要说明的是,与一些发达国家把硕士学位作为攻读博士学位的过渡型学位不同,中国的硕士学位是一个独立的学位。中国的硕士学位教育是独立的培养阶段,学制较长(一般为3年),要求较高的学术水平。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3年。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和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个别指导为主,集体指导为辅的方法。

课程设置分为:第一类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一外语课。第二类专业基础和专业必修课,一般3-4门。第三类社会实践必修课;第四类选修课。学习方式,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课程学习阶段结束时,进行一次中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然后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3万字。在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前,应由两名副教授以上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至少有一名外单位的专家。答辩不合格的,可在一年内修改,重新答辩一次。硕士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由答辩委员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经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的,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四)法学博士学位教育

法学博士学位,属于中国现今三级学位的最高学术学位。特别应注意的是,中国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既不同于将博士生作为导师的科研助手、不重视课程学习、通常无须修课的欧洲模式,也不同于着重课程学习、须修满大量学分的美国模式,而是兼采欧美两种培养模式的长处,具有中国自己的特点,即在实行导师制的同时,也有课程学习的要求,但不要求修大量的学分。

法学博士研究生教育,以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如具有高等学校的讲师职称)者为招生对象。培养目标是,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法学理论研究人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少于3年。导师个别指导和课程学习相结合,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课程设置:(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必修课);(2)外语课,第一外语(必修课),第二外语(选修课);(3)专业基础课(必修课);(4)专业课(必修课);(5)选修课。课程学习,采取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

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博士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学年。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为10万字。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科学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根据《学位条例》第六条规定,博士研究生,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者,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三、中国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存废之争

中国法学本科教育长期分为两大阵营,一是原来属于教育部的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学术型法学人才,二是原来属于司法部的政法学院的本科教育,目标是培养从事审判、检察、公安和律师实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进入九十年代,综合大学法律系本科教育与政法学院本科教育在培养目标上已经同一,其结果是,法学本科毕业生既不符合学术型法学人才的要求,也不符合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在九十年代中期,借鉴美国法学院的经验,创立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目标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后,发生了法学本科教育存废的争论。目前争论虽仅局限于网络等媒体,但问题重大,值得关注。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宭境

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学教育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措施,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和试验,逐渐成为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二:

其一,由已有培养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开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造成同一法学院既培养法学硕士研究生,也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尽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加强教学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要求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以弥补法学院在法律实践方面的缺陷,但往往难于切实贯彻落实。许多法学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培养方式、教学方法、课程内容等方面,都与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没有实质差别,最终导致所谓"学术型人才缺理论,应用型人才缺实践"的问题。

其二,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缺乏实质性的联系,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职业的前提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而检察院、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等法律职业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对法律硕士学位获得者并不优先考虑,造成法律硕士研究生在毕业之后能够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的人数极少,大部分法律硕士毕业生不得不在法律职业之外另谋出路,与创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初衷相悖,且造成法律教育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学者建议将司法考试与法律硕士生入学考试合二为一,将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与司法研修合二为一,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即有从事审判、检察与律师职业资格。新晨

(三)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困惑

现行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参照苏联的副博士学位,主要特点是要求过高,3年时间要完成修课与学位论文写作的任务,并且与博士阶段的学习缺乏衔接。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为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培养学术型人才。只是十年前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还很少,毕业后一般都有机会进高校做教师。但自高校"扩招"以来,在校法学硕士研究生人数激增,而毕业后能够进入法律教学和研究机构的人数极少。除少数报考法学博士研究生外,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学位毕业生都选择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各级政府部门。

绝大多数法学硕士只能从事实务工作,而培养目标却坚持学术取向,造成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中的许多矛盾、冲突和左右摇摆,结果弄得非驴非马,不知所措。并且,大批法学硕士研究生涌入法律实务部门,挤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就业机会,造成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冲击。因此,有的学者建议压缩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普遍的观点认为,应当缩短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学制,降低其学位论文的学术要求,甚至主张取消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将法学硕士学位教育作为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的过渡阶段。

科学硕士论文范文6

[论文关键词]研究生 学制 质量

随着近年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飞速发展,特别是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的快速增加,社会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培养年限等内容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这种新的形势要求研究生教育必须改革原有的管理模式,实行更加灵活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模式。1998年《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提出,研究生学习年限在达到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前提下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在2002年之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都是2.5年或3年。2002年制定的《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指出,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要逐步推行与国际接轨的研究生培养制度,取消对研究生培养年限的统一规定,实行弹性学制。自此之后,国内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高校就逐步迈出了研究生学制改革的步伐。

关于学制改革的许多问题,学者们进行了一定的探讨和分析,但对于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带来的问题并没有深入的分析。本文围绕目前国内重点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的现状,通过对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带来的实际问题的调查统计,剖析了部分高校进行硕士研究生学制回改的原因,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国内重点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的现状

随着研究生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如何在降低教育成本、提高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培养出更加符合市场需求的硕士研究生,学制长短起着关键作用。在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过程中,重点大学成为改革的主力。

哈尔滨工业大学于1994年在全国率先开始了两年制硕士生培养模式,学校通过修订培养方案,优化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等改革,探索出知识、能力、素质教育相融合的硕士生两年制培养模式。从2002年开始,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纷纷围绕探索研究生新培养模式,将硕士研究生全部或部分院系三年制培养模式改为两年制或以两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

改革硕士研究生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已是大势所趋,是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但在实施过程中却遭遇了尴尬。从实际实施学制改革的情况来看,部分高校实行的弹性学制其实是硬生生地将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年限规定为两年,以实现早出人才、快出人才的目标,但这样做有悖于学制改革提出的弹性学制的初衷,对于两年制硕士生,学生学习的时间紧、任务重,培养质量明显下降。针对这种尴尬境地,近两年部分高校又悄悄作出了“逆向调整”,将部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制改回三年。

中山大学从2006年开始将理学院、地球科学系、生命科学学院等部分院系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从原来的两年制重新改回三年制;中国人民大学在2008年的招生中,部分专业学制也从两年更改为三年;北京大学在过去几年,有两三门基础性学科的学制已由两年改为三年;北京理工大学自2009年起,将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从两年改为两年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于2003年将硕士研究生的学制由三年改为两年,从2007年起又重新改回为三年;中国传媒大学从2008年开始,将影视艺术学院的6个专业的学制从原来的两年重新变更为三年。

二、对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相关情况的调查统计

为系统、细致地了解硕士生指导教师和在校硕士生对学制改革的意见以及学制改革对硕士研究生的影响,我们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主要调查学制改革对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就业等方面的影响,随机调查了某“985”高校部分学院的师生,共回收调查问卷573份,其中硕士生导师问卷80份,在校硕士研究生问卷493份,调查结果如下:

在参与课题研究方面,认为两年制研究生“差不多”的占50%,认为“参加不太积极”或“很不积极”的占29%,认为“更加积极”或“较积极”的占21%。在学科竞赛获奖情况方面,认为两年制研究生获奖“较少”或“少很多”的占57%,认为两年制研究生获奖“较多”或“多很多”的占2%。在科研能力方面,认为两年制学生科研能力“较弱”或“弱很多”的占51%,认为“较强”的仅占4.4%。在毕业论文的质量方面,认为两年制研究生的毕业设计比两年半学制研究生“质量差”的占59.7%,认为“质量高”的占0.7%。在外语能力方面,认为两年半学制的研究生“能够准确理解外文专业文献并流畅使用外语表达学术观点”的占23%,而两年制研究生此项比例占13%。认为两年半学制的研究生“需在教师的帮助下完成外文专业文献的阅读,难以使用外语表达学术观点”的占2%,而两年制研究生此项比例占12%。在计算机水平方面,认为两年半学制研究生“能较好地利用计算机进行研究”的占61%,而两年制研究生此项比例占33%。在就业方面,有78%的研究生认为学制的缩短对其就业“有影响”。

学制年限的缩短也使高校被迫降低了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仍以该校为例,学制改革后部分学院取消了以往对硕士研究生的要求,导致学生在学习期间发表的论文数明显下降。

从调查的整体情况来看,在573份调查问卷中,赞成将学制由两年调整回两年半的比例达到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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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部分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回改现象的分析

自2002年部分高校开始进行学制改革后,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部分高校又将学制改回了原来的三年或两年半。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因为部分研究生教育系统人士和用人单位认为学制改革后研究生培养质量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两年制学生的就业也受到了影响。

第一,学制改革对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影响。按照目前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工作流程,第一学年学生需进行课程学习,但在课程设置方面,由于公共基础课和学位课占有较重的比例,专业基础课开设的门数和学时都很难满足学生的需要,因此在这一年的时间里,除了上课和应付考试之外,学生还必须抽出一定的时间阅读大量的专业书籍。在第二学年,学生至少还需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开题前的文献阅读和调研,再加上目前用人单位的招聘工作开始的越来越早,就业形势愈加严峻,学生真正能够全身心投入进行课题研究和撰写论文的时间非常短。在这种形势下,部分高校降低了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要求或直接取消,学生参加科研、实习的机会也基本没有,学校和导师都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对学生的要求,研究生培养质量受到一定影响,因此,近年来部分高校又将硕士研究生的学制由两年改回到两年半或三年。

第二,学制改革对硕士研究生就业的影响。学制改革后,就业市场就出现了“大硕士”和“小硕士”的概念,很多用人单位认为,缺少了一年的系统学习和实践,两年制硕士生的培养质量肯定比不上三年制的学生,很难达到用人单位对硕士生应有的理论水平和知识结构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用人单位非常看重的实践动手能力方面,两年制硕士生比三年制硕士生在参与机会和动手时间上要欠缺很多,而这个能力是用人单位非常看重的。此外,在学制改革的过程中,很多高校缺少与培养环节配套的改革方案,而只是将培养年限简单地缩短,更让用人单位怀疑是不是高校为了节省教学资源、不惜降低毕业门槛来改革研究生学制。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我们就不难理解用人单位对两年制硕士生进行回避甚至部分程度上的“歧视”,而青睐三年制硕士生的原因了。

四、对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的建议

对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相关情况的调查统计结果表明,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总体上应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目标的不同,以学分制为基础,实行可长可短的弹性学制。弹性学制可以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同时也可避免一刀切的学位授予方式,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目前,研究生培养的目标一般分为学术研究型和应用型两类,学术研究型一般侧重基础性和理论性研究,学习系统的理论知识,培养创新能力;应用型一般培养的是高级应用人才,侧重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综合素质以及对市场的应变和适应能力。对于以培养将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创造性地应用于生产管理实践,从事实际操作性工作的应用型人才的学科,比如工商管理、工程硕士、法律、公共管理等,可实行以两年制为基本学制的弹性学制,而以培养需进一步深造,最终要成为高级科研人员的学术型人才的学科,则应实行以三年制为基本学制的弹性学制。在推进学制改革的过程中,培养单位必须解决好以下问题:

第一,培养目标的修订。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增大,硕士研究生培养逐步走出了精英教育的模式,如何更加科学地修订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启动学制改革的前提,学制改革实质上是培养目标的调整。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结合学科特点及社会需求,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培养目标拟定学制的弹性范围,实现分类培养,个性发展。

第二,课程设置的优化。目前,在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课程教学占很大的比重,硕士生的课程学习任务一般都需一年时间才能完成。但在上课过程中,很多学生都反映教师的授课内容过于陈旧,缺少前沿性、有效性的内容。此外,为了保证学生的知识结构更加全面,培养单位开设了过多的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占用了学生较多的时间和精力,而无暇顾及专业课和与研究方向相关的选修课。为了能够更好地推进学制改革,研究生培养单位应精简必修课,对授课质量加强监管,同时要多开设一些高质量的、与当前学科最新发展方向紧密联系的或具有一定科学研究背景的选修课,以拓宽硕士生的知识面。

第三,评价体系的差异化。针对培养目标的不同,硕士生培养质量的评价体系不应该是统一的,应根据其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建立差异化的评价体系。在课程学习环节,学术研究型的学生可要求必须获得较多的课程学分,而对于应用型或人文社科门类的学生,可降低课程学分要求,但必须参加一定的实践活动或社会实习等。对于在校期间的要求,也可根据培养目标和学习年限的实际情况灵活要求的数量和刊物的级别。对于毕业论文的要求,可允许不同类型的研究生采取不同的论文形式,如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开发的产品等,只要学生的能力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均可毕业。

科学硕士论文范文7

经济学论文不只是计算一些经济规律和经济学分析,还需要加强整个论文的科研属性,这也是目前科研压力过大的情况下的一个解决途径。笔者认为,作为一个经济专业的学生,提高硕士毕业论文质量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强硕士生科研能力的培养,提高硕士生撰写论文的能力,二是改进硕士毕业论文的管理,加大硕士毕业论文指导力度和监督审查力度。

(一)将科研能力的培养贯穿于硕士四年的教学。

1.课程教学要注重能力的培养。改革“满堂灌”的教学模式,引进慕课、微课、翻转课堂等教学模式,增加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教学中强调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起主导作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促使学生在课程学习中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沟通协作能力。

2.制定硕士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高校要制定硕士生科研能力培养计划,为培养硕士生科研能力做一系列工作。一是给硕士生设立科研导师,硕士生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就与科研导师接触,协助科研导师做科研方面的工作,跟随科研导师感受课题申报、调研、撰写研究报告、课题结题的整个科研过程。二是开设论文写作必修课,系统讲解选题、写开题报告、查找资料、制作调查问卷、研究方法等。三是要求学生在大学期间至少参加三次社会实践活动,学生自己选题、制定调查问卷、撰写调研报告。

(二)改进硕士毕业论文的管理。

1.加强指导教师的管理。应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制度,包括硕士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条件与职责、硕士毕业生分配办法、硕士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价办法、奖惩办法等。通过这些制度,明确哪些教师有资格指导硕士毕业论文,每位教师分配多少学生,对教师的指导质量进行评价并予以奖惩,以此促使教师提高指导质量。

2.建立硕士毕业论文各个工作环节的操作规程并实行全程监控。硕士毕业论文包括选题、开题、指导与写作、提交与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论文资料装订与归档等多个环节。首先,学校要对每个工作环节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使教师和毕业生明确如何去做。其次,建立硕士毕业论文全程监控制度,学校或学院对各个工作环节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教师切实负起指导责任。

3.改变论文写作和答辩时间。由于毕业生大四阶段尤其是第八学期事情很多,影响了毕业论文的写作,建议把毕业论文工作提前到大三放暑假前即第六学期期末,进行学生与指导教师的双向选择,将毕业生分配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开始毕业论文的指导;大三暑假里,要求学生进行论文选题,与指导教师沟通后确定论文的题目;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确定调查提纲或调查问卷,要求学生利用大三暑假的时间进行调研,为撰写毕业论文收集实际资料;大四开学后的一两周内,组织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安排毕业生撰写论文初稿,年末前提交;元旦后以及放寒假的两个月时间,毕业生和指导教师闲暇时间较多,指导教师可以利用这段时间集中精力指导毕业生完成论文的修改;第八学期开学的一两周内,完成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

4.加大硕士毕业论文选题的指导与审核力度。选题是硕士毕业论文的基础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毕业论文的质量。首先,指导教师要加大对毕业生选题的指导,强调毕业论文选题要与所学专业挂钩,选题要针对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实习单位面临的突出问题,选题要理论联系实际,不要选择纯理论研究的题目,选题的难易程度要适中,选题宜小不宜大、宜具体不宜抽象、宜限制不宜宽泛、等等。其次,学院要加大毕业论文选题的审核力度。学生选定题目后,提交给学院,学院要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选题的新颖性、实用性、可行性、深度等方面进行评审,要求选题不当的学生重新选题。

5.优秀硕士毕业论文实行首位参选制。每位教师指导的成绩最高的论文,应该是该教师指导的质量最优的论文。审核不合格的,要求学生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审核,毕业论文审核合格后,才给学生颁发学位证和毕业证。毕业论文的末位审核制对督促毕业生认真写论文、督促指导教师认真指导、杜绝教师给“同情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有积极的作用。

科学硕士论文范文8

关键词 法律硕士 信息素质教育 基本途径 研究

分类号 G640

截止到2008年,我国司法JM(Jufisprudence Master)(法律硕士)教育已开设了13周年。13年来,法律硕士(本文仅指全日制法律硕士)教育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硕士教育制度和培养体系。在逐渐健全的法律硕士培养体制中,对法律硕士的信息素质教育却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这不仅影响着法律硕士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更影响着我国能否培养出适应信息化社会的新型法律人才。有鉴于此,进一步阐明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的特征,分析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存在的问题以及找出提高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的途径,对于仍处于研究和探索中的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十分必要。

1 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的特征

1.1 教育阶段:非法律本科后阶段的教育

我们常说“以本为本”是法学教育的一个基本原则。这是因为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的教育都是在本科阶段完成的,而法学硕士、博士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的深化。与法学硕士相同,法律硕士教育是一种本科后教育,即属于同研究生阶段的教育,与法学硕士教育属于同一层次、同一规格(但教育类型不同),属于一种高等教育(higher education)。但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硕士仅限于招收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他们具有非法律本科专业背景,事先掌握的仅仅是法律专业几门最基础的知识,并未系统地接受过法学教育。成为法律硕士后,首次系统地接受法学教育,最终获得第一个法学学位。美国法学院一般把法律硕士界定为“the first degree in law”,准确地揭示了作为非法律本科的法律硕士的内涵。

处在这样一个阶段的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其特征与法学硕士相比必然会有所区别。由于本科阶段的学科背景不同,对法学专业知识缺乏系统的了解,法律硕士不可能与法学硕士一样,对法学信息资源的社会职能和分布规律的认知有一定的了解,即便能了解,也无足够的能力有意识地运用一定的标准来确定该信息与其他来源的信息相左或相证,把纷杂无序的信息转化成有序知识,并对知识进行创新。可以说,法律硕士更为直接的信息素质是多元化的素质,而不是法律信息素质本身,是以多元化的信息素质来支撑法律信息素质。

1.2 教育内容:应用型的法律信息素质教育

应用型人才是相对于学术型人才而言的。一般来讲,法律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法律人。法律硕士教育的培养目标,不是把他们培养成一般的具有法律知识的人,更不是培养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而是要把他们培养成为“理实兼备”、能直接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特定意义上的法律人,以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法律工作岗位为其直接的服务对象。法律硕士所培养的人才类型重在“应用”、“实务”或“职业道德与职业能力”,典型的如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广义上还包括公证、仲裁、调解、法律顾问及法律教师等),一般统称为“法律职业”。

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决定了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的内容设置。相对于法学硕士重理论研究而言,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更应重视应用型信息素质的培养。两者都是研究生教育,但研究生教育并不仅仅是“研究型教育”,而且是职业教育。法律硕士教育就是职业教育,因此其信息素质教育应该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即侧重于法律规则使用的有关信息素质,在检索法律信息资源中注意检索轨迹:规则形成信息一规则局限性信息一规则未来趋势信息――规则如何运用于个案信息。这些信息素质的内容体现了法律硕士特有的应用型的特征。

1.3 培养目标:复合型人才的信息素质教育

在信息化的社会里,法律硕士发展的前途在于学科交叉与知识融合,当不同领域的知识和经验融合交叉时,就会出现新的知识生长点,出现知识创新。把法律硕士培养成复合型人才是为了适应法制建设而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要。法律硕士限招非法律专业的本科生,因此它是一种跨学科教育。鉴于法律硕士不同的专业背景,具备不同的专业知识,他们在知识、素养、技能和方法上更具有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和全面推进法治化进程急需的复合型法律人才的特质。

复合型人才与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的培养目标直接关联。法律硕士的直接优势在于有多元化的学科背景,这意味着法律硕士具备有多元化的知识背景去支撑法学学习。法律之外的任何信息对于领悟法律不是多余的,都可以通过它们与法学有机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所以对于复合型的法律硕士,应该强调培养他们对不同学科信息的选择、处理、分析、运用等综合能力,在掌握法律知识与相关知识时,能依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判断信息价值,理解并接受。只有如此,才能全面性、创造性、多思路地解决问题。

2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般来说,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信息意识、信息能力和信息道德。

2.1 信息意识

信息意识是人脑对信息在社会发展中的性质、地位、价值和功能的认识和反应,它决定人们捕捉、判断和利用信息的自觉程度。法律硕士在获取信息过程当中,明显地表现为对信息的敏感程度感到不足,即捕捉、判断并及时获取有用信息的自觉程度不足。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与学科背景有关。由于是非法律本科教育,本科段的学科体系与法学并无多大关联,所以没有一定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没有对法律信息源潜意识的需求,这是法律硕士的通病;二是高校明知法律硕士的通病,却缺乏针对性的课程教育,陈旧、死板、一成不变的教学方式,基本生搬硬套本科段法学教学的课程安排,大大影响了法律硕士对信息意识的培养;三是在我国目前极度缺乏英美法体系案例教学的教师队伍。虽然我国法学界已经充分意识到案例式教育的重要性,在形式上也逐步在靠近,例如设置案例式教学研究所和教室,但实质上并未具体实施,真正的原因就在于缺乏能进行案例式教育的师资队伍,无法有效地进行理论兼职业教育的培养方案。

2.2 信息能力

信息能力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图书馆基础应用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第二层次是基于学科的信息能力,是对学科知识进行识别、检索、评价的能力,是适用于学生所在学科的专门的信息素质能力。第二层次的能力建立在第一层次基础上,以第一层次的能力为基础。

在本科阶段,法律硕士已经具备了第一层次的基础能力,即具备了图书馆基础使用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也因为有了这些能力,他们基本掌握了本科段的学科知识。但他们缺少了基于法学学科的信息能力。原因是:进入法律硕士

后,因为没有系统的法学学科的理论背景,面对浩瀚的法律信息源,他们往往没有能力对法律信息资源进行识别、筛选,更别说对多种类型与格式的潜在信息源进行检索、利用和评价。所以薄弱的法学学科信息能力影响了他们对法学理论的深入和钻研,无法对有价值的法律信息与创造性思维进行有机结合,再次升华为新的有价值的法律信息资源。

2.3 信息道德

信息道德是指人们在信息行为实施过程中必须要遵循的社会法律法规、伦理道德体系。它对信息素质有重要的影响。由于法律硕士属于高等教育,所以学校对他们的毕业要求与法学硕士几乎相同。但他们在法硕期间所接受的教育与本科生相差无几,本科生雷同的教学安排与研究生教学课程相矛盾,以本科生的知识系统来完成法律硕士的研究生教育显然有悖研究生培养目标。

为了顺利毕业,完成学校科研成果的要求,法律硕士就有可能急功近利,在信息道德上容易走向误区,即便是了解信息与信息技术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伦理道德体系,在存取、使用信息资源时,有些法律硕士仍不能够遵守有关知识产权法规以及约定俗成的一些规则。如在研究过程中,轻者对引用的成果未以一定的方式表示感谢,重者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

3 提高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

从以上三方面的主要问题可看出,只有重视和提高法律硕士信息素质教育,才能使法律硕士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培养法律硕士的创新能力,成为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

3.1 课程建设

在美国,法律硕士是法学的第一学位,入学考试不考法律,认为让从来没有学过法律的人去考法律既违反常理,也没有任何评估价值。但在中国,报考法律硕士要考民法、刑法、宪法、诉讼法等,尽管报考学生从来没有受过法律教育,但还是要考这些法律。所以学生在入学后就自然给我国高校的课程设置带来困惑,也给法律硕士的法律信息素质教育带来难题:是开展本科课程的信息素质教育还是开展研究生课程的信息素质教育?目前课程设置问题在我国高校还未得到妥善解决。

笔者认为,不管高校如何设计课程,是接近本科还是接近研究生,始终要围绕一个问题进行: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既然要把法律硕士培养成应用型、复合型的人才,课程设置就应该建立在法学理论和实践性教学基础上,而信息素质教育也应该与之相配套,做到有的放矢,否则法律硕士就难以成才,也难以提高信息意识和信息能力,最终会出现上文所提到的信息道德问题。

3.2 实践性教学

法律硕士的实践性教学主要包括案例教学、庭审实务教学、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题辩论、模拟法庭、疑案辩论和实习等。这些实践性教学,能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实务能力。通过校内实践性教学和校外实习等方式增加法律实践的机会,一方面培养了法律硕士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法律硕士了解现实的法律生活,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这也体现了职业教育的特色。

实践性教学不仅是培养法律硕士实践能力、职业道德的重要方式,也是增强法律硕士获取信息资源主动性的重要途径。比如案例教学,必须针对某一法学理论或法律规范检索到与之相符的典型司法判例加以剖析,从而加深对该法律和法律规范的认识及理解。这种英美法系的教学方法,着重培养法律硕士掌握法律信息资源的主动性,促使学生在课前大量阅读法律资料,掌握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线索一。在有限的时间把握有效的法律信息资源,法律硕士必然非常注重法律信息的检索方法和检索途径,这对法律信息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将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以后的法律职业生涯打下了信息检索手段的良好基础。

3.3 师资建设

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是成为应用型人才。它不仅要求法律硕士掌握法学理论,而且更为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但我们的法学教师大多是从学校到学校,对法律的认知大都来自于书本,知识结构一般为纯理论性知识,缺乏法律实践工作经验。法学教师这种宣扬只有“深邃”的法学理论才是法学教育的基础和根本的思想和做法,导致在掌握法律信息资源方面和检索内容方面,他们过多重视法学理论到理论的信息检索,而忽视了大量的司法案例的检索,这必然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教学效果,法律硕士法律实践性信息能力就难以在他们的指导下提高。所以要培养法律硕士信息素质的全面性,首先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只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将经典案例与法学理论有机结合,通过教授法律硕士如何通过文献资源、数据库资源、网络信息资源检索法学理论信息和案例信息,才能真正培养出拥有全面信息素质能力的职业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

另外,教师可以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引导法律硕士对案例进行讨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即利用多媒体技术和网络技术,将收集的各种与案例分析有关的资料素材、课程中的相关内容设置链接,并在网上设立教师资料区等,使法律硕士进入教师资料库,查阅一些必要的参考资料,对相应的思考题进行分析,要把自己放到案例的情景中去,根据情景提出相关的问题。这种网络环境下情景式的法学案例教学对教师和法律硕士的信息素质能力有更高的要求。

3.4 法律信息检索课

除了法律硕士本人的努力和法学专业教师的指导,法律硕士信息素质的提高与图书馆的专业馆员分不开。图书馆馆员不仅要承担收集资料(馆藏发展及管理)、组织资料(编目)、保存资料(收藏及保护资料)及检索(提供目录检索和使用参考出版物等)的任务,还要承担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为学生提供法律信息检索课。通过开设法律信息检索课,帮助他们了解法律信息资源的内容、分类,提高他们法律信息检索的能力。针对法律硕士的特点,开设的信息检索课主要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制定检索策略。指导法律硕士如何准确、方便的检索系统,培养他们对检索语言的分析能力、检索式的确定能力、检索途径的选择能力和对检索结果的评价能力。

・法律信息资源判断。指导法律硕士评估馆藏资源的内容、形式及其检索性,评价不同法律数据的质量,确保他们使用良好的数据库。

・法律信息处理。帮助他们通过检索手段寻找法学理论与案件的矛盾焦点,迅速查找所分析案件需要的法律法规和各种司法解释。

・法律信息交流。培养他们运用现代信息检索手段和多媒体技术,积极参与网络环境下的法学案例教学。

3.5 图书馆馆藏资源

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对法律硕士信息素质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没有丰富的图书馆信息资源建设,法律硕士的信息素质培养和教育就没有一个良好的平台。图书馆不仅要收藏印刷型的文献信息资源,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建立数字化的信息资源已经成为图书馆的发展趋势。

科学硕士论文范文9

[关键词]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评估 指标体系

[中图分类号] G2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7) 03-0061-04

A Study on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for the Education of Master of Publishing Degree

Zhang Zhiqiang Tang Kaiqin

(School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 Publishing Research Institute, Nanjing University,Nanjing, 210023)

(Nanguang College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Nanjing,211172)

[Abstract] The evaluation of master of publishing program in China is an important ways to ensure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aster of publishing education.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master of publishing program education should focus on the below contents: the mission , the admission, resource input, teachers, classroom teaching and practice, thesis, quality assurance, training output, etc. Building of this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will be to provide guida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rofessional degree of publishing program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Master of Publishing Program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2010年,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出版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2011年,南京大学等14所高校获得了首批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4年,又有华东师范大学等6所高校获得了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开辟了新的出版研究生教育模式[1]。

1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的意义

经过5年多的建设发展,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各学位授权点逐渐开始形成各自的教学特色。根据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2015年,首批获得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的授权点进行了学位授权点的专项评估,除北京大学未参加评估外,其余13个参与评估的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得继续授权,说明全国首批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质量合格,通过了考验。

硕士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的总体要求是以评促建,注重实效,为将来的专业学位教育提供经验,进一步提升专业学位教育教学水平。对出版硕士专业学位而言,要求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能服务于出版实践,为出版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出版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运用管理、经济、法律、外语、计算机等知识解决出版业实际问题,适应现代出版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出版专门人才[2]。

除现有的19个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点外,我国还有40余所高校在相关学科开展出版学方向的科学学位的研究生教育。出版硕士专业学位要与科学学位研究生教育相区分,并形成自己的特色,才能有助于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因此,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对出版教育而言,意义重大。

2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构建中要注意的问题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离不开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

合理的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必须要符合出版硕士教育的发展目标,遵循教育规律。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既与个人的成长与成才相关,又与出版产业的发展密切相连。因此,评估体系的各指标要贯穿整个出版教育的始终,反映出版硕士教育的特点,体现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独特性。通过设置合理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及细分的测评项目,反映出版硕士教育的特点。同时,指标体系要具备可操作性,便于进行合理化的定量处理,以便通过科学的数学计算和分析,从而获得科学的评估结果[3] 。

对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而言,需要重点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2.1 兼顾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一方面,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高水平层次的教育,既要符合教育自身的发展规律和高端人才培养的共性要求,又要充分考虑出版硕士面向出版行业领域的特殊性。另一方面,不同高校的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办学特点不同、教学优势各异,评估指标体系应能测量出各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共性要求与各授权点特色办学的个性特征。

2.2 侧重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实践性评估目标

出版硕士专业研究生的培养是为了满足国家对于出版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培养单位应将实践性技能的训练融入到教学之中。考核学术型学位教育的标准和办法不能直接移植到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评估中。要注意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相异的指标的选择。如专业实践是出版硕士的特性之一,要加大实践环节测评指标的设计比重。并可将这些实践项目进行合理分解,贯穿于整个评估指标体系之中。如培养中的实践教学测评项目、业界导师的实践指导考核、毕业环节学位授予标准的实践性考核等。

2.3 指标要繁简适度,操作性强,导向明确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的指标设计应注意把握宏观和微观的关系,指标的包含关系要清晰准确,每一级指标的测评项目指向明确,代表性指标的提炼精准,表达言简意赅,项目细化工作到位,繁简适度,既便于评估者理解,又具有较强的技术操作性,以便在实际工作中进行有效的评估,引导出版硕士专业教育的发展。

3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重点内容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为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因此,评估指标的构建必须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的特点。根据5年多来的出版硕士专业教育培养情况,评估指标必须考虑下列问题。

3.1 培养定位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侧重于培养出版领域高层次应用型的复合人才,这与以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截然不同。“培养定位”这一指标考察培养单位的指导思想是否到位,能否体现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人才培养的目的。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的定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培养规划。主要指专业建设规划与专业特色定位,培养单位需要有明确的出版硕士专业研究生的培养理念、目标、方法,并制定出合理的专业建设规划。在专业建设上突出一定的特色,能够体现当前出版行业建设与转型发展的独特需求,反映出培养单位自身的特色以及教师队伍的学科优势。二是培养方案。培养方案是培养规划的具体实施计划,主要考察各培养单位在课程设置、学分学时、实践训练环节等方面是否依据全国出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公布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开展,是否符合完备、规范的要求。

3.2 招生选拔

招生选拔是保障出版硕士教育质量的首要前提。从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出发,国家已对专业学位的招生方式及培养规模做出了部署与规划[4]。在顺应国家招生政策的同时,各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要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招生选拔方式,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招生计划。各授权点要保持每年招生指标的稳定性,同时该招生指标既要与自身实际发展情况相符,又能满足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需求。二是生源质量。主要指报考与录取的学生情况,考生生源结构合理,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人数、报考与录取比例和考生质量不断提高。如果报考与录取比例在2∶1以上,则说明招生具有一定的质量。

3.3 资源投入

专业学位作为一种独立的学位类型,从国家到地方到各培养单位,需要有独立、完整的资金支撑体系,为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提供必要的保证。教育资源投入是否充足可以表现为两个指标:第一是经费投入,包括培养经费与奖助贷体系。培养经费应较充足,尤其要有专项实践教育经费投入;有面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门的奖助贷体系。第二是辅助资源,主要是为出版硕士教育教学服务的固定设施和资产是否齐全,如有较丰富的、满足教学需要的中外文专业图书资料和数字化资源、相关的教学实验设施及专用教室等。

3.4 师资队伍

高层次的师资队伍是出版硕士教学质量得以保证的重要支撑条件。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除了需配备充足的校内优质教师资源外,还要外聘出版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以满足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性的需求。

师资队伍要考察3个方面指标:首先是校内教师基本情况,即校内教师及导师的数量与结构。出版硕士授权点要有明确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内师资稳定,具有较高教学和科研能力的专业导师力量;教师的年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方向等分布合理,方可满足出版硕士学位授权点在课程教学、论文指导、实践训练等培养环节的需要。其次是校外导师基本情况,出版硕士授权点需要有一定数量的来自出版实务部门的校外导师,且这些校外导师的业务技能能覆盖出版全流程的各个环节。最后是校内外教师的专业能力,校内外教师应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与业务实践能力,能主讲两门以上的专业课程,胜任对学生科研及实习实践的指导工作[5]。

3.5 课堂与实践教学

课堂教学是教育的中心环节,这对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同样适用。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是相辅相成、必不可少的两个环节。课堂教学是基础,实践应用教学是导向。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课题教学,要突破传统的思路,要在各教学环节的配合与保障下,将出版职业需求的目标,融入综合素养、应用知识和能力的训练中。课堂教学主要衡量课程设置、教学大纲和专题讲座等。课程设置应符合“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具有实践性、应用性;考核内容和方式合理,符合教学规律,教学大纲编写完整规范,执行效果良好;根据教学需求,要聘请出版行业领域中的专家开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题讲座。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的实践教学,要有数量充足且长期稳定的实习实践基地作为保障。根据国外出版教育的经验,各授权点实践基地的建设应卓有成效,学生能够在教师指导下参与实际的出版项目,满足实践教学要求[6]。

3.6 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表现手段之一。目前,我国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上都要提交论文。出版硕士专业研究生同样如此。根据《出版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学位论文须与出版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出版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分析及解决业界实际问题的能力,可以是专题研究、调研报告、典型案例分析、出版设计等[7]。出版硕士的论文选题要与出版领域密切相关,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和学术水平;80%以上的选题有应用价值;论文撰写过程中导师要全程参与,指导过程规范、严谨、有效,开题、评审、答辩等环节工作落实、程序规范。这些都要贯穿在学位论文的选}与指导过程之中。另外,论文有原创价值、无抄袭等违反学术规范的现象则是出版硕士学位论文评价的基本标准。

3.7 质量保障

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与实施是教育质量的有效保障。建立和完善包括招生、培养、教学、学位授予等各个环节的质量保障体系,才能保障出版硕士的培养质量。质量保障体现在制度建设、过程管理、科研质量管理3个方面。

制度建设是指具有完整健全的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和章程完备,设立专门的教学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确、规章制度齐备。

过程管理是指在课堂与实践教学、学位与成绩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教学档案完整、真实;建立系统的学位授予流程,学生成绩管理客观、科学。

科研质量管理主要侧重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管理,有完整严格的科研道德规范教育流程,建立了明确的学位论文质量规定和学术不端行为处罚制度。

3.8 培养效果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目标是为出版业提供高层次的复合应用型人才,能否达到这一培养目标,一是看学生成果与用人单位反馈,包括学生实践成果、优秀毕业生情况、用人单位反馈等。较好的培养效果表现为学生在校期间,有较好、较丰富的实践成果;获得全国性竞赛的奖励;毕业后无违反行业操守、职业道德行为,在行业中取得较好的工作成就,获得用人单位良好评价反馈。同时,培养单位出版硕士专业毕业生的社会认同度不断提高。二是看就业状况与质量,即就业率与就业去向。学生就业率较高;学生就业去向符合行业人才需求,与出版行业相关率高,均说明了学位授权点较好地完成了出版硕士专业人才的培养任务。

综合以上各点,并在多次征求全国出版业界与出版教育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评估指标与权重分值(见表1)。

4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特色

根据出版硕士培养过程特点构建的上述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较好地体现了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人才培养的完备性与独特性。这一评价指标体系具有下列特色。

首先,注重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结合。该指标在宏观上顺应专业硕士教育的规律和出版学科的发展,微观上兼顾了出版硕士专业学位各授权点的特色发展空间。

其次,体现了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在实践应用方面的诉求。根据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以及专业学位教育的特色,该指标在业界师资、专题讲座、实践教学、实习基地建设、论文选题要求、学生实践作品等方面,涉及多项实践应用性的考核内容,并将这一思路自始至终贯穿于整个指标体系。

最后,体现了出版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该指标体系从培养定位、招生选拔、资源投入、师资队伍、课堂与实践教学、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培养效果,较好地处理了从宏观指导到微观实践、从教育起点到终点、从计划实施到效果反馈等一系列的关系,完整地反映了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本质属性。

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在首批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点中进行了应用,并根据评估过程中的反馈情况进行了修改。该评估指标体系对了解出版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现状,科学、客观、公正地对各学位授权点的办学情况做出评估,为摸清当前积累的经验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出版硕士的发展指明了道路。

注 释

[1]张志强,左健.中国出版业发展报告:新千年来的中国出版业[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3:271

[2]出版硕士设置方案[EB/OL]. [2010-04-22].http:///xwyyjsjyxx/gjjl/szfa/cbss/265002.shtml

[3]尹贞姬.我国高校研究生教育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践[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5(4):250-251

[4]黄宝印.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时代[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10):1-7

[5]张志强,王鹏涛.出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初探:南京大学出版硕士培养工作的回顾和展望[J].科技与出版,2013(11):4-7

科学硕士论文范文10

关键词 化学教育硕士 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 论文答辩

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决议决定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并于1997年开始招生试点工作,经过5批试点,招生单位由最初的16所院校,发展到2011年的57所学校。化学教育硕士学位也是最早设立的学科教学专业学位之一,攻读化学教育硕士学位的学员,除了需要系统地学习化学学科教育教学专业理论知识、政治理论、教育技术和外语基础知识以外,2~3年的学习期间的最重要任务就是学位论文的选题、论证、撰写、答辩。作者作为某高校化学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多次参加了该校的化学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论证及论文答辩,每次参与化学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等相关活动,总有一些新的发现,并引发一些思考。现以某高校2008级化学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及答辩情况为典型案例,发表一下作者的简单思考。

1 论文选题及答辩中的问题分析

某高校2008级化学教育硕士共有20位学员,另有上一届答辩未通过学员4位,24位学员分成A、B两组参加了论文集中答辩。每一答辩组设答辩主席1人、答辩委员4人,答辩专家主要由全国知名化学学科教学法教授、本校教师和中学化学教学及教研一线特级教师组成。24位学员的24篇论文涉及到中学化学教学与教研的各个领域,主要集中在课程实施、课程资源开发及化学教学法研究3个方面,24位学员的论文选题及答辩结果见表1。

无论是学员论文的答辩过程,还是学员的论文选题及撰写,都还是让我们从中发现了一些值得大家关注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与论文的答辩结果有直接的关联。现以“基本合格”和“不合格”2种等次的5篇论文选题、撰写及答辩情况为例,来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根源。

《高一化学学困生的激励策略研究》是24篇学位论文中唯一的基本合格的论文,答辩主席宣布这篇论文基本合格,也就意味着这篇论文必须经过学员的补充、修改、完善,并再次通过专家答辩委员会审查,学员才能拿到学位证书。显然,从论文的选题可以看出,这篇论文需要在充分调研和检索文献的基础上,对学生的学困成因进行分析梳理,根据有关理论提出有针对性地解决学困的具体办法。然而,这篇论文却缺少大量而真实的调查,大量地引用有关理论,更多地根据想象去设计方法与策略,直接导致了论文缺乏实际应用价值,给人的感觉是基于想象中的学困生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案。

《诺贝尔科学精神在高中课程标准下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研究》、《多媒体化学生态课堂构建研究》、《中学化学创造性思维能力培养策略研究》、《高考化学“工艺流程题”研究》等是被答辩专家定为不合格等次的4篇学位论文,这就意味着这4篇学位论文必须在选题、开题、撰写、送审、答辩等环节上,一切从零开始,并在下一年的学位论文答辩会上经过重新答辩获得合格以上等次,否则学员将不可能取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通过分析不难发现,这4篇不合格论文基本上都是在选题环节出现了问题。《诺贝尔科学精神在高中课程标准下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研究》,从论题的语法结构上就存在重大缺陷,从研究内容来看,该论文是运用诺贝尔科学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基于此,论题的关键词就是学生创新能力的开发,但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却被挂上了诺贝尔科学精神和高中新课程的名头,同时,诺贝尔科学精神是什么?诺贝尔科学精神与学生创新能力之间有什么关系,本身就存在一些问题。从论题的结构上来看,《多媒体化学生态课堂构建研究》显然是由多媒体的应用和化学生态课堂2个命题组合而成的,在论文的文本中,不仅可以明显地看到2个命题相互粘贴的痕迹,而且还让我们感觉到,只要把“化学”替换为其他学科,并添加一些相关的学科元素,就可以成为各个学科都普适的论文。《中学化学创造性思维能力培养策略研究》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是一个十分热门的选题,很多人做过相关研究,在中国学术期刊总库中以“中学化学”、“创造性思维”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共检索到95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还不包括一些学位论文,所检索到文献大部分发表在20世纪90年代。由此可见选择这样一个论题来进行研究,没有独到的视角与研究思路,是很难写出原创性学位论文来的。《高考化学“工艺流程题”研究》选择安徽省高考的一类主观题型作为学位论文的研究论题,显然是非常不合适的。高考的命题思路与特点研究,本身就是一个较为沉重及敏感的话题,更何况把一类题型作为研究对象,不仅研究的着眼点选择不当,而且撰写出的论文一点学术价值都没有。

同时,我们也看到3篇优秀论文之所以优秀的3个方面的共性:(1)选题新颖,3篇论文的选题都非常新,都是从独到的视角出发来研究相关领域的问题。(2)论文质量高,3篇论文的质量都非常高,折射出3位作者的科学精神、研究态度,以及科研水平。(3)答辩流畅,3位学员在答辩过程中表现出的流畅的语言、机智的应变能力、缜密的思维都得到了答辩专家的一致肯定。

综上可见,当前化学教育硕士在论文选题、撰写及答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显而已见的,如果不能有效而及时地解决相关问题,不仅可能会影响到教育硕士的培养质量,而且还可能会对以后的教育硕士的学风与研风建设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关于教育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撰写及答辩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必须要引起学位管理部门及教育硕士培养部门及攻读教育硕士的广大学员们的高度重视。

2 化学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相关问题的思考

通过仔细研究24位学员论文选题、撰写及答辩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必然会引发我们很多的思考。一是如何选题,并进行充分的论证,从最为原始的阶段来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与学术价值;二是如何加强对学员撰写论文过程的监管与指导,避免步入只重结果而轻过程的导师指导模式;三是如何有准备地答辩,通过最为科学、直观的方式来呈现学员学位论文的全貌及研究成果。

2.1论文选题的取向问题

很多教育硕士的培养单位或机构为了管理上的方便,往往为普通化学硕士与化学教育硕士所提供的是同一份学位论文选题参考“菜单”,从而忽视了化学教育硕士身份特殊所决定的学位论文选题的取向性问题,也即化学教育硕士是基于学科理论、文献研究的学位论文选题,还是基于学科实践、行动研究的学位论文选题。作为不同于一般普通化学硕士的化学教育硕士,因入学门槛相对较低、来自于教学一线、集中学习时间短、科研条件有限等特点,决定了教育硕士的学位论文选题也应该有其特殊的一面,在选题时应尽可能取向于:(1)化学教学实践探索研究及教学改革行动研究;(2)化学教学及教育科学理论的应用模式及创新研究;(3)化学教学实践中的问题解决模式及困惑、对策研究等。作为学员的推送单位最期待的选题是基于学科问题解决模式及基于学科实践探索模式的研究,都希望学员带着平时教学实践中所遭遇的困惑和所发现的问题入学,经过2~3年的系统理论学习,并以所在学校班级或学生为教学实践的实验样本,再带着通过以学位论文形式所呈现的问题解决模式、思路和方法等回到学校。当然,学员在选题时还要考虑到学员自身所占有的学科资源,以及所具有的环境优势、人文优势及科研条件等。

2.2论文撰写的规范问题

化学教育硕士学位论文在撰写过程中暴露出的最大问题就是书写规范问题。目前,我们在答辩过程中所发现的学位论文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3个方面:(1)论文格式不规范,如,有些学员不按培养单位关于论文撰写的具体要求去撰写,而是自行其事。(2)文字表述不规范,如,论文中使用的图、表及量与单位符号不规范,英文摘要与写作不规范,存在语法错误。当然,也存在极个别学员出现错别字、语句不通、标点符号错用的问题。(3)文献采用或引用不规范。如,引用参考文献格式不符合科技文献格式要求,根据参考文献找不到论文引用的文章,个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在章、节标题上等。

2.3论文的开题论证问题

开题论证是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甚至比论文答辩过程还要重要。论文开题论证是否充分,直接决定着选题的科学性、学员的撰写思路及学位论文的质量。如果忽视了开题论证这一环节,无论在论文送审时发现了问题,还是在论文答辩时发现了问题,都是难以补救的。因此,当学员选定论题及导师以后,一定要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开题论证会议,汇报研究内容、思路及方法,预期的成果与突破,广泛听取导师及专家的意见与建议。作为培养单位,这个环节绝不能省,必须做实做到位,作为学员,这一关必须认真过,早发现问题,早补救!

2.4论文的送审答辩问题

我们知道,学位论文的答辩必然涉及到2个环节,一是论文送审环节,二是现场答辩环节。学位论文在正式答辩之前,往往都要经过答辩专家的盲审,给出初步评审结果,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教育硕士论文的答辩往往都采取会议集中答辩的形式,如何在10分钟内把几万字甚至十几万字的学位论文概貌直观、生动地呈现给答辩专家,还要能够接受答辩专家的质询,是每一位学员都必须要面对的事情。我们在答辩过程中遗憾地看到,一些学员可能因为工作太忙,也可能是因为态度马虎,不仅不能流畅地介绍论文内容,而且也不能很好地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论文答辩的结果可想而知。因此,学员必须认真汲取盲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写好论文答辩报告,还要对专家可能提出的问题做出预期,并精心地加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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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 研究生 应用型

一、明确培养目标,提高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1.明确培养目标。以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相比较而言,二者培养学生的目标不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注重基础、注重理论,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满足社会基础理论和科学研究能力人才的需要。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以培养,注重应用、注重实践、注重应用性和开发性研究和设计,以专业行业需求和实践能力为导向,以培养具备实际服务能力的高端技能应用型人才为核心目标。他们共同点都是培养满足社会需要高层次基础理论和应用型人才。

2.课程设置更加科学合理。针对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培养目标不同。在课程设置方面,对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公共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选修课进行全面调整,让专业课程更能体现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更能体现培养目标定位和专业发展,明确以培养注重应用、注重实践能力的满足社会需要高层次基础理论和应用型人才。同时,在课程设置方面应加大实践性教学,面向企业、研究生,将最新的前沿技术革新发展过程展示给学生,并引导、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增强学生自身参与知识建构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高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设置的重点应体现实践能力的培训,总学分要求控制在1~2个学期内完成,最后一年完全实践教学环节,可以在企业完成专业设计或调研报告或论文。课程设置可以更加灵活合理,适当减少本科阶段的课程,增加短学时的讲座或培训类课程,为学生创造深入企业参与实践做准备。针对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也可采取模块式课程体系,其优势在于具有灵活性、实践性、前瞻性等特点,模块的数量和结构都可以根据实际要求进行调整。但我们要考虑到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学位的招考对象以及跨专业的学生,所以,在课程子模块中要设置基础理论,同时要涵盖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

3.注重教学方法。在教学方式上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生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重视案例分析、生产实际研究等方法,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聘请有生产实践经验的企业专家、研究所等高级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充分利用校企资源,为学生打下较坚实的理论基础。3-4学期到企业进行专业实习,并可以带着课题进行实习,也可以利用企业生产实际科研课题。最后完成专业设计、调研报告、论文。在最后设计、调查报告中,应体现应用性特色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特点,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生产实际应用课题或科研课题,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项目评估报告或课题研究报告等形式,以应用为导向评价学位论文质量。

二、依托校企合作,加强实践基地建设

1.加强基地建设。根据现在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势在必行,以此为主导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高水平、动手能力强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随着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参加实践的人数和形式都在增长,高校与企业的联系也越来越密切,但在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到企业进行实践过程中,有的企业不能安排学生直接参加企业的生产过程,学生没有实践锻炼机会,这对学生的培养模式是不利的。因此在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更应该体现和落实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所以,学校更应加强与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

2.采取校外实践基地、企业、科研院所、博士后(研究生)工作站等多种形式。在这方面,学院可以依托国内多家企业、研究机构和设立了研究生工作站的实习基地为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因此,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比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有更多的实践经验和应用能力。

参考文献

[1]郭石头明等.研究生创新能力:专业与文化的解读[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2(5)

科学硕士论文范文12

关键词:全日制工程硕士;实践能力;培养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6)12-0055-03

2009年,教育部对研究生教育结构类型进行了重大调整,确定开始招收以应届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并逐年扩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比例,国家计划五年内调整为学术型与专业型研究生比例各占 50%,计划十年内调整为专业型研究生占硕士研究生培养总量的 70%,工程硕士是专业学位的一种类型。我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起步于1997年,经历了试点培养、规模发展到质量提升三个阶段[1],目前,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涵盖40个授权领域,200多家培养单位,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类型。和学术型研究生相比,实践性、应用性、职业性是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显著特点。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我国首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09年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开始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09年招收128名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2015年招收577名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比2009年增加3.5倍。作为石油行业院校,具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工程、石油化学等石油特色鲜明的学科领域,承担着培养石油石化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重任。经过几年的不断探索和发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成为教育部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试点单位,努力打造专业学位教育品牌。

一、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现状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研究生成为能掌握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它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以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重视工程实践和应用。实践能力培养是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是与工学硕士在培养体系上的一个重要区别,也是和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相区别的重要特征。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基础薄弱,对于如何提高实践能力、达到预期培养目标是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

(一)课程结构失衡,体系不完善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收对象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这部分学生严重缺乏实践经验和工作经验。学生入学第一年首先进行课程学习,课程也就成为学生获取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的中介与桥梁。因此,课程设置在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处于重要地位,课程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研究生专业基础的宽广度和研究潜力能否发挥,决定着研究生培养规格和培养目标的实现程度[3]。

经过多年发展,学术型研究生在课程教学方面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课程体系。在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之初,石油学科的课程设置仍沿用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思路,课程重理论轻实践,实践课程严重缺乏。选修课程偏少。除政治、外语和专业基础课外,选修课程所占学分相对较少,有些领域选修课学分仅占学生总学分的1/4。

(二)“双导师”指导效果欠佳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直接指导者,在研究生各个环节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采取“双导师制”,研究生不仅有校内导师指导还拥有由企业专业人员担任的校外导师指导。双导师的设定就是为了弥补校内导师工程实践经验不足的缺点,发挥校外导师的作用,达到共同指导的目的。

石油学科聘请100余名企业专家担任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校外导师。但是校外导师因对人才培养认识不足,而参与研究生培养过程环节较少。即使在企业实践基地,工程应用工作并未让研究生过多参与,甚至个别学生处于无人管理的“放羊”状态,实践能力培养未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实践基地建设有待加强

教育部《关于制订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的应届本科生要参与不少于一年的专业实践。对学校而言,实践基地的建设对培养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方面显得尤为重要。

专业学位教育起步较晚,适应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经验不足。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规模逐年增加,增幅较大,而实践教学平台数量与学生规模相比明显偏少。管理部门对已建立的实践基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管。一是学校和企业相距较远,与企业沟通不够,从而对实践基地建设情况掌握不及时。二是培养基地的管理水平不高,导致实践方案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影响培养效果。

(四)毕业论文缺乏工程实践设计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教育部推荐的“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的三段式培养模式。学位论文的选题强调应用性、开发性和实践性,考察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论文所依托的课题一般应直接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和应用价值,但在学位论文完成阶段,很多工程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与学术型研究生的相似,在工程实践方面涉及较少,并且与专业实践环节相脱节,缺乏工程实践设计。

二、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体系的构建

石油学科针对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过程中逐渐暴露的问题,结合实践能力培养实际,构建由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学位论文工程背景等方面为组成要素的培养体系,这些要素之间互相关联,互相支撑,逐步形成以课程设置为基础,以实践教学为手段,以学位论文为载体的培养体系(见图1)。

(一)发挥石油学科优势,构建特色实践课程体系

服务国家能源战略、满足石油石化企业人才需求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石油学科领域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目的。课程体系是培养方案中最核心的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关键。2014年教育部颁布的《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指出,“科学设计课程分类,根据需要增加研究方法类、研讨类和实践类等课程”,“鼓励培养单位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设实践性课程”。该意见强化了实践教学在课程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性。

1.优化课程结构,广泛开设选修课。结合石油石化企业的人才培养目的及知识结构需求,按照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根据学科领域和专业的性质,制定培养方案,着力体现工程硕士培养的工程性、实践性和职业性,课程设置由公共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和选修课三部分组成,适当调整开设的专业课程,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的有机结合。在选修课方面强调涵盖内容广,除开设油味浓的专业课外,还开设交叉课程,包含现代管理、技术经济、计算机等方面的课程,学生根据自己的需求选课,知识面得到扩充。

2.改变教学模式,增设实训课程。以往的教学模式基本都是“填鸭式”教学,石油学科改革教学模式,采取“授课”和“实训”相结合的模式,为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开设了校内实训课程,采取理论学习、案例教学的方式,增强了课程的实践性。例如:地质工程领域开设“油气勘探地质综合技术实训”、“油藏地质基本技能实训”、“综合地球物理勘探实训”和“地球物理测井综合实训”,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开设“油气田开发设计与应用”、“油气井工程设计及应用”、“采油采气工程设计实训”、“油田化学工程与应用”实训课程。实训课程的开设,使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得到有机融合,培养研究生初步具备分析工程实践问题和掌握基本的工程实践能力,为以后的专业实践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双导师”指导

学校在工程硕士导师队伍建设方面大力探索,以期最大限度地发挥“双导师”指导作用,为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提供保障。

1.加大对指导教师的考核与遴选力度,包括校内教师和企业专家,主要采取每两年对在岗导师和申请新增导师进行全面的考核和遴选。采取能上也能下的制度,对不符合当年遴选条件的导师实行停止招生。将理论基础扎实,工程实践经验丰富,并且在企业科研项目较多的教师选担任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以保证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更加结合实际。

2.加强企业导师培训,充分发挥企业指导教师的作用。企业导师对行业工程应用方面深入了解,对指导学生的方式方法等知之甚少。通过对企业导师培训,明确包括授课、讲座、工程实践、学位论文、实践基地建设等在内的导师职责,使导师充分认识全日制工程硕士的培养特点和发展规律,激发企业导师参与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的热情。

3.全面提升校内导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和建设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是提高石油主干学科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基础。工程硕士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培养不能完全依赖于企业导师,应逐步提高校内导师工程实践能力。鼓励校内导师参与石油石化生产一线的生产实践,参与应用型课题研究,也鼓励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

(三)深化与石油石化企业的产学研合作,构建综合实践平台

实践教学平台是石油学科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载体和依托。经过几年的发展,石油学科建成了校内实践实训平台、校企联合培养基地相互依托的综合实践教学平台(见图2)。校内实践实训平台是依托学校建设的,科研实力较强的研究所、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或者校办企业,除了开设一般实验课程,校内实践基地还着力建设高仿真训练系统,加大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建设校企联合培养基地。依托产学研合作,学校逐步在胜利油田、中原油田、辽河油田、塔里木油田、大庆油田等石油石化企业建立石油学科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校企联合培养基地近40个,包括企业实习基地、全日制硕士专业研究生企业工作站等。

图2 综合实践教学平台

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联合培养基地建立以后,如何有效管理、最大化地发挥其培养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是目前大家关注的问题。校企双方协商成立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委员会,由其全面负责培养基地的运行。管理委员会人员来自校企双方,通过定期协调、沟通和反馈,有效保障培养基地的运行。培养基地如果连续三年没接纳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和论文研究或不具备培养条件或管理混乱,协议将取消。

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培养基地参与到科研课题和技术改造中去,使研究生能发现问题,解决实际问题并能得到及时的指导。企业同时将大量的科研开发资金投入到培养基地开展科研攻关,来自企业、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内在激励机制使学生能够主动去开展工作,提升科研能力,也为完成高水平论文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将学位论文与专业实践紧密结合

学位论文阶段是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的最后一个阶段,应和专业实践阶段紧密结合。首先,论文开题在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初进行,此时学生对生产实际、行业现状有了一定认识,可以结合专业实践内容,选定论文题目,边实践,边开展论文。其次,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工程背景,强调实践性、应用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选题应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是导师已立项以及准备立项的技术课题,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最后,审查专业实践完成情况。学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的,不能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需要重新参加专业实践环节等。评定研究生论文还应参考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现场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综合评定论文成绩。

通过专业实践环节,明确生产实际问题,针对问题进行论文选题,在国家油气重大专项项目、校企联合科研项目的支撑下,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开展学位论文工作,最终由企业专家为主导,进行质量把关。通过这些学习环节的衔接,激发学生实践创新意识,提升解决实际生产难题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是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点和目标。石油学科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体系的构建,为石油学科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供了保障,为其他学科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树立了典范。培养体系建设不仅巩固了研究生的基本理论知识,培养了研究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创新思维,也促进了研究生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的全面提升,为研究生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与岗位要求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宋平,杨连茂,甄良等.浅议全日制工程硕士生实践能力

培养体系的构建[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1,(3).

[2]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

的若干意见[Z].教研〔2009〕1号,2009-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