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8 13:10: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律师工作要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是制定了全县2014普法教育工作要点。按照全市2014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作出的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印发了《2014年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而指导各单位和部门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建设一处县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基地。由县司法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和县看守所参加,在县看守所建立县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基地。我们每年将组织二次这样的活动,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由各学校将那些重点学生进行摸底和统计,县普法办统一组织到看守所进行现身说法教育。
三是较好落实了全县专业法主管部门的普法教育作用。充分发挥全县有主体法部门的积极性,督促和指导各专业法主管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先后开展了由政法委牵头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由工商部门牵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日活动,由食品药品监督局牵头的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举报活动,由矿产局牵头的第45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活动,由文广局牵头的侵权盗板及非法出版集中销毁活动,由安监局牵头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等。据统计,上半年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1次、摆放板52块、接收现场咨询830余人,法律六进活动15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000余份。
四是认真开展了三大系统电子显示屏公益法制宣传动。我们及时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对全县金融、通信、教育三大系统单位电子显示屏进行了全面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并进行了工作协商和对接。据统计全县三大系统共有电子显示屏14个单位,有显示屏19块,其中教育系统有3个单位3块;通信系统有2个单位2块;金融系统有9个单位14块。这些部门都按照每月更换二次,实行滚动播出要求,进行了公益法制宣传活动,并做好了活动记录。做得好的有共青农村商业银行,银行支行和人民保险公司支公司。
五是开展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我们按照全市普法办主任会议的要求,及时落实了民主法制创建工作,把创建任务安排在基础条件好,班子有战斗力,能办事会做事,对创建活动有愿望的地方。经过调查和综合考虑,在县第一小学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在县宝塔乡杨桥村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在蒲亭镇雁家湖社区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这些活动正在按照创建标准有序开展。
六是继续办好《法治》电视品牌栏目。今年上半年已播放22期法治节目,在节目内容上做到紧贴法理,紧贴生活,紧贴基层,紧贴心声。在节目拍摄上做到文字与图片相一致、相互动。达到实景、生动、图文并茂。在节目播放上在黄金时间进行播出。《法治》电视节目现在已成为全县群众一档喜欢看的一档电视节目。
七是印制“六五”普法书二种。2014年我们已落实全市普法书箱征订任务500册。又自筹21800元资金,印制普法书籍二种共一万册,内容是县法律进校园读本,面对中小学生,另一本是县以案说法普法书,面对农村及社区。
(二)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特色。
结合维稳工作,狠抓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15个乡(镇、场),81个行政村、12个社区均设立了调解委员会,全县共聘请了260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截止5月底,化解矛盾98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预防民转刑案件2起、群体性上访2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起,为我县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法律援助工作有新成绩。
今年初,县局党组把法律援助作为服务民生的实事项目来抓。为落实好该项工作。县司法局依托乡镇司法所和相关部门设立了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明确了司法所长为法律援助信息员;组建了专业化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将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人员纳入志愿者队伍行列。县法律援助中心紧跟上级部署,进一步完善了“青少年维权中心”、“劳务输出维权工作站”、“妇女儿童法援工作站”、“维残法援中心”、村法援联系点网络体系建设,制定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方案,规定了法律援助任务数,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和奖惩机制,为弱势群体寻求法律援助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今年以来,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94件,接受法律咨询983余人次,接受群众来访1145人次。
(四)公证、律师管理、司法鉴定及法律服务工作有新进步。
今年,结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检注册工作,狠抓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工作秩序。在五月份,组织了全县1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县律师事务所及法律工作者共办理法律服务案件43件(起),其中:刑事辩护35件,民事案件29,办理非诉讼案件23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1起,担任法律顾问21家;公证处办理各类国内民事公证212件,民事类209件,经济类3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185人次。另外,司法鉴定部门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71例。
(五)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有新起色。
截止6月底为止,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3人帮教率100%,安置率在90%以上,衔接100%。远程会见5人,会见率100%。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8人,已解除43人,目前在册人数55人,其中:管制12人,缓刑39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
(六)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新突破。
重点加快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完成全县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任务。目前,全县13个司法所已完成办公用房的修建任务,配齐了办公设备。按照省定标准,着力加大了司法所的内部规范化管理。
(七)信息报道宣传工作有新进展。
为更好地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今年制定和完善了鼓励干部职工上稿的激励措施。并出台奖励办法。到目前为止,在省级媒体上发表法治方面的文章4篇,在市级媒体中发表法治方面的文章4篇。
一、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1.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认真贯彻执行蚌政办〔2015〕1号文件,扩大法律援助事项,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并将军人军属、计生特困家庭、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等纳入法律援助对象范围。
2.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实行法律援助经费科目单列,专款专用。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相关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项目的实施。
3.提升公共服务沟通协作能力。充分发挥单位群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加强与工会、妇联、残联等相关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日常沟通协作机制。贯彻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相互衔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落实互免审查机制和告知义务。做好社会救助与法律援助等各项民生保障制度的有序衔接,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与质量
4.保持办案量稳定增长。以上年办案总量为基数,实现案件数量稳步增长,每万人获得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达到14件(此人口数按照户籍人口为基数计算)。各工作站每月办理或转交有效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4件,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年平均每人办理援助案件不少于20件,法律服务工作者每人全年办理援助案件不少于3件,其中乡镇工作站全年办理的诉讼类案件要占案件总数的50%以上,每月通报调度一次,全年的任务数要在11月底完成。
5.继续优化案件结构。进一步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量比重,稳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办案量、诉讼类案件量比重。具体指标是:刑事案件数占法律援助案件总数比重不低于19%、诉讼类案件数占已结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比重不低于55%、律师事务所律师承办案件数占法律援助案件总数比重不低于35%。
6.加强案件质量监督。贯彻落实《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设立案件质量监督人员,全程监督案件办理及结案归档,初评案件质量等次。建立健全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对民事、非诉案件逐件进行回访,扩大回访覆盖面,旁听庭审案件不低于开庭审理案件的5%,实现办案质量流程控制的规范化和长效化,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结案率,规范案卷归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探索同行评估办法,建立办案质量和办案补贴发放挂钩制度。
7.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具体意见》,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衔接,进一步发挥看守所工作站的作用,规范在县看守所派驻律师志愿者值班制度,进一步发挥在法院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加强与公安和法院、检察院的协调配合,做好被害人、申诉人法律援助工作。注重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严格把握承办案件律师的资质条件,指派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办理无期徒刑、死刑案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引导资深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乡镇工作站全年转交有效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3件。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8.巩固完善便民服务窗口、站点的公共法律服务功能。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发挥法律援助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和前导性作用。借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工作站点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发挥工作站点方便、快捷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实现法律援助档案二级达标。
9.深化信息化应用。以便民为导向,加强信息化深入应用,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咨询和案件申请实行即办即录,按规定上传相关材料。法律援助中心实现网上审查、审批和指派,普及电子印章的使用。完善在线服务功能,及时处理网上法律援助咨询、申请。
10.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功能作用。按照省厅《“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项目建设指导意见》,完善系统的配套功能建设,安排专业人员解答热线咨询和日常运行管理,确保热线畅通使用和功能稳定,充分发挥“12348”平台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做好“12348”热线的数据统计和舆情分析,按季度报送,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11、切实发挥基层站、点作用。落实《省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要求,对基层站、点统一标牌标识,公开公示内容和工作制度,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开展咨询、办案业务,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开展联系点建设检查活动,重点检查联络员配备及其对法律援助知晓程度、法律援助明白人队伍建设、法律援助常识宣传及帮助联系申请法律援助等情况。将工作站、点建设融入美好乡村建设,协同发展。
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水平
12.加大投诉案件查处力度。按照《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向社会公示投诉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投诉事项范围、投诉处理程序等信息,建立台账,及时受理和查处。投诉处理情况每半年一次报告上一级管理部门。投诉查处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13.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使用收支台账,明确、细化法律援助经费支出项目,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办案经费支出占业务经费支出总额比例不低于70%。
14.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采取招录公务人员、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招聘公益岗位人员、聘用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等多种形式,充实法律援助机构力量。强化培训,提高法律援助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安排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法律援助中心实习,所有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均需在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实习活动。法律援助实务纳入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内容,在执业起点培养律师的社会公益意识。
五、进一步加强改进法律援助宣传
一、以“*”普法为重点,积极开展普法活动
(一)全面推进“*”普法工作
一是召开了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于4月召开了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对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上,县政府主要领导就推进“*”普法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会后各乡镇和部门都根据人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普法工作机构,制定完善了普法工作方案和相关措施,为确保我县普法依法治县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创新普法形式,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年初,县普法办根据实际需要先后下发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公务员年度学法计划》、《青少年年度学法计划》、《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度学法计划》、《农村普法实施方案》等5个单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按照“*”普法总体规划,制作了《“*”普法依法治县目标责任状》,并与8个乡镇签订了《责任状书》。为使目标责任落到实处,建立了评价考核体系,制订下发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标准》,确保了普法工作顺利推进和普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认真贯彻落实四个规范性文件,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一是提高依法行政意识,狠抓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计划》。今年以来,县委中心组共举办法制讲座2次,参加讲座学习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42人次,乡镇、部门党委(组)中心组举办法制讲座46次,参加讲座学习的副科以上领导干部120余人次。
二是全面加强社会各界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各行政机关按照“*”普法的要求,把公务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纳入了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坚持了“月学一法”的学法制度;狠抓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全县共有13所学校开展了专题法制讲座活动,受教育人数12000余人次,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9场次;为提升企业管理人员诚实守信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5月,县普法依法治县办与县委党校、县商务局联合举办了企业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全县共有8家规模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计34人参加了培训学习;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各乡镇先后开展了以普法中心户为重点的普法培训,全县共培训中心户1300余人,普法中心户以院落为单位组织普法活动5000余人次,赠送普法教材600本,下发普法资料5000余份,开展法制知识咨询活动20场次。通过送法下乡活动,增进了农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三是以考促学,确保普法落到实处。根据省普法办的安排,于4月份组织全县公务员、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以及企业管理人员等进行了考试。全县共有79个单位参加了普法考试,参考人数4424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36人,公务员及参公人员1125人,事业单位3223人,企业管理人员40人,圆满地完成了考务任务,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
二、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件,其中民事51件,刑事7件。诉讼23件,非诉讼调解35件,公证法律援助9件,司法鉴定2件,援助对象涉及老人、妇女、未成年人22件,农民工3件,残疾人46件,困难群众9件,办理其他法律事项530件,代书15份,较好地完成了州局下达的半年任务指标。
二是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影响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年初以来与县普法办通力协作,将《湖北省法律援助工作条例》纳入到“*”普法宣传之中,为使社会上更多的群众知晓法律援助工作,援助中心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今年春节向农民工赠送《农民工法律知识问答》、《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务工读本》共计12000册;“三八”、“六一”、“5.22”助残日与妇联、教育系统、残联分别开展了《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的宣传活动。
三、扎实稳步推进基层工作
(一)夯实基础,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四月初,为强化全县乡镇司法所目标责任制管理,根据恩司基字[*]4号《*年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和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了《来*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对基层、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办公室工作等六个方面进行考评。
进一步改善司法所的办公条件。今年,我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其办公条件,为司法所购置增添电脑4台、打印机5台、民调桌椅5套、沙发5套、办公桌4张、办公椅76把等新的办公设备,为司法所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顺利通过省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验收。4月23日,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组一行4人,对翔凤镇司法所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查看资料、座谈、听取汇报、群众评议等方式,翔凤镇司法所的工作和建设得到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检查组的肯定和好评,达到了全省规范化司法所的要求和标准。
(二)突出重点,狠抓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积极开展“迎奥运,创环境”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今年上半年,各乡镇司法所对各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课23次,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6次,组织中心户长培训8次,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据统计,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015件,调解成功980件,成功率为96.5%,其中公民与公民间纠纷839件,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纠纷176件。纠纷分类情况:婚姻家庭纠纷270件,邻里纠纷313件,合同纠纷73件,赔偿纠纷53件,劳动纠纷21件,村务管理纠纷10件,土地承包纠纷107件,征地拆迁纠纷35件,计划生育纠纷4件,施工扰民纠纷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43件,其他纠纷85件,防止民转刑12件31人,制止群众性械斗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28人,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6次。
(三)采取措施、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我县原有基层法律服务所8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4名。分散到8个所,平均人员不足2人,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办公条件简陋,结合我县实际需要,来*司法局党组决定撤销7个法律服务所,全县合并为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整合后的城区翔凤法律服务所,由原来的2人增加至10人,投入办公经费10万元,购置电脑、办公桌椅、档案柜等新的办公设施,其办公条件大为改观。今年上半年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42件,其中诉讼案件32件和非诉讼案件10件,民事案件32件,刑事案件5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5件。建立常年法律顾问点6家,写作法律文书31份,,开展其他法律援助事项54件次,减收费4200元,总计收费55800元,挽回经济损失84.3万元,其中仅百福司民族中学学生宿舍楼一案,就为其挽回经济30多万元,法律服务工作维护了全县的社会稳定,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四、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一)社区矫正工作
全县共有五类监管对象53名,其中管制1人,缓刑35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剥夺政治权利6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5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2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利10人,侵犯财产性犯罪15人,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9人,贪污贿赂罪9人,其他3人,城镇户口21人,农村户口32人,男性50人,女性3人,全县8个乡镇的矫正工作基本步入了有序管理轨道,上述矫正对象未发生重新犯罪的现象。
(二)安置帮教
按照“就地化解,妥善安置,给以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哪里来,到哪里去,哪里能消化,就在哪里安置的办法。全县共接待刑释解教人员55人,其中刑释人员50人,解除劳教人员5人。通过对回归人员的安置,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上半年,继续对全县*年-*年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排查摸底,同时认真做好*年刑释解教人员的登记。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安置帮教工作程序,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和脱管现象发生,使安置率达到了100%,帮教率达到了100%。
五、认真做好公证、律师及司法鉴定工作
(一)公证工作
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公证工作规范有序发展。通过一系列工作管理措施,使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一件错证,大大提升了公证工作在社会中的公信力,上半年公证处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69件,共接待来信来访150人次。为来凤城市建设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武汉大道二期工程的房屋拆迁工作,在该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公证工作职能作用,确保房屋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为武汉大道二期工程顺利施工奠定了基础。
(二)律师工作
按照《州司法局*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安排,依据省司法厅关于《湖北省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和《湖北省合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精神,认真按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
(三)司法鉴定工作
我县民族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是来凤唯一的司法鉴定所,于*年12月24日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年4月1日正式面向社会开展法医司法鉴定服务,主要从事法医临床鉴定业务。该所现有专职鉴定人员4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人,针对女性鉴定人员的空缺,目前该鉴定所又组织了2名女性医生进行了法医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现正在申报执业资质。半年来,司法鉴定所共受理各类案件35件,无一件错鉴,为司法公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加强学习
年初以来,根据上级要求,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全局干警认真学习“*大”精神,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学书记、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根据县委、政府的相关要求,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作风整顿和“一优化、两提高”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制度,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了机关自身效能建设,使全局干警思想、政治、理论、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认真做好综治工作
根据《来*翔凤镇辖区各单位*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和签订的《*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目标任务,我局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全面推进综治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认真搞好计划生育基础性工作,
加强计划生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设置了固定的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和规范的计划生育户外公示栏,半年组织了2次育龄妇女培训学习,群众政策知晓率达l00%。《常住人口登记卡》、《常住育龄妇女信息卡》、《流动人口登记卡》建立规范,按月运转,登记准确率达100%。
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半年来,通过全局干警的共同努力,我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各司法所开展工作不够平衡;二是机关及部分乡镇司法所人员不够,对开展工作产生了一些影响。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下半年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八、下半年工作要点
1、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全局干警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继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及活动;
2、继续开展“*”普法,加强法律宣传教育;
20__年开创性工作安排
根据《邯郸市司法局20__年工作要点》和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两头对接,中间激活"的工作思路,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的20__年开创性工作安排如下:开展司法所建设"十个一"工程和理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一、基层司法所"十个一"工程
按照一制、一庭、一所、一队、一员、一线、一训、一杯、一会、一考的工作思路对司法所进行规范化建设。
1、"一制":即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为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领导力度,使之真正发挥作用,争取将司法所建成县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司法局和基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2、"一庭":在乡镇建立人民调解庭,村(居)建立人民调解室。县、乡、村三级都要建立健全纠纷排查登记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健全档案文书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排查、调解、责任追究机制等。
3、"一所":完善乡镇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积极拓展业务。符合条件的依照程序申报一批法律服务所;条件暂不满足的,先行挂靠其他所成立法律服务站,延伸法律服务范围;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及时了解辖区内若是群体的法律需求,协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提供援助服务;建立公证工作联络处,协助县公证处为辖区内的各个生产单位和经营组织及其各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成立外出武功人员法律服务中心,为维权和促进增收提供法律保障。
4、"一队":建立乡镇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通过吸收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离退休法官、检察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以及律师、法律工作者和热爱法律工作的社会志愿者服务队,协助基层司法所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5、"一线":在乡镇司法所设立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综合服务热线电话,每个村(居)要公开一部电话,方便辖区群众,及时发现和化解纠纷。
6、"一员":每个村、居、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固定一个民间纠纷信息报告员,对各类纠纷信息及时准确报告,以利于矛盾纠纷化解得最早。
7、"一杯(旗)":在乡镇、村(居)开展以无矛盾纠纷激化为主要内容的"长安杯"(或流动红旗)竞赛活动。
8、"一会":县、乡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可向上请功。
9、"一训":乡镇司法所定时开办村(居)法制骨干培训班,村居要建立法制夜校。乡镇和村都要有针队性的制定年、季、月、周的培训计划、确定培训重点和编制授课教材。两级培训都要健全考勤薄、授课台帐和考试制度以备考核。
10、"一考":量化任务,责任到人。对司法所及干警建立和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对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不好的,除司法所年终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外,有关人员要进行岗位培训、岗位调整或调离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层司法所要健全对辖区各类调解组织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二、理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司法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制定了《××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使司法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县”,努力使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根据依法治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县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20**年3月18日上午,作为县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县司法局参加了县委政法委、县综治维稳委在××县城公园广场上举行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此次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和谐稳定”的主题,突出“创建平安、人人参与;构建和谐、人人共享、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内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县司法局共出动宣传车辆1辆,悬挂布标两条幅,展出以“争做遵纪守法公民、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等维稳内容的宣传展板15块,向群众发放了《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普法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5人次,受教育群众达2500余人。宣传活动吸引了大量群众,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20**年3月24日上午,××县司法局和县妇联在××县城百货大楼前联合举行大型法律咨询和综治宣传活动。宣传活动通过采取悬挂横幅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车辆巡回广播宣传等形式。集中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局展出维护青少年、农民工、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惠民法制宣传等展板14个,现场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赠送法律书籍5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50余起。
3、20**年5月18日,由××县司法局、县文明办、县教育局联合开展的全县“律师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司法局选派优秀律师从5月、11月分别给××职中、祥城镇一中、××三中、××二中、禾甸中学、米甸中学五所中学的7786名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活动以“弘扬法治、崇尚文明、爱国守法”为主题,通过此次活动,将进一步充实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力量,强化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有效防控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4、20**年11月2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共青团××县委联合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一是在××四中举行“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共有1600多名在校高中生参加了法律知识竞赛。二是县直各学校、单位及各普法依法治理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各地200多名学生青少年参加第六届全国青少年网上普法知识大赛。
5、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全县147个人民调委会、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订阅《人民调解》156份。征订《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五五”普法教材150多册,发放到各乡镇司法所,发放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城乡规划法》等宣传资料,以及100多套法制宣传挂图。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组织全县各普法单位征订《禁毒法学习读本》600本,《禁毒法学习读本》(青少年版)251本。向全县各普法单位发放《反法制读本》600本,发放《农村实用法律法规选编》500本以及各种“五五”普法资料1200份。
6、开展“五五”普法督促检查工作。20**年8月11日--13日,由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普法办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由县政协副主席马国芝和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宝文才带队,深入到县工商局、县地税局、县经济局、县法制局、县教育局、县劳动局、县质监局、县电力公司、祥城镇和米甸镇等普法依法治理单位,重点检查了“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情况、普法档案资料整理情况、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形式、措施和成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情况等,并对下一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算作了了解。
7、完成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的答复工作。××县司法局于2月3日—13日,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到全县10个基层司法所对全县开展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认真研究了政协××县七届二次会议第142号提案,通过前期一系列周密的准备工作,对第142号提案作了认真的答复,并对岳永祥委员进行了回访,得到了提案人岳永祥委员的满意回复。
三、充分发挥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和谐××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第一批规范化司法所云南驿、下庄、禾甸3个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20**年6月23日开工,于20**年2月12日通过验收,总投资92万元。现已投入使用;第二批规范化司法(东山、普棚)所建设,立项下达建筑面积均为100平方米,我局克服困难,普棚司法所土建工程已近完工。建筑面积256平方米。东山司法所办公楼建设工程于20**年20日开工建设,20**年10月14日通过竣工验收,建筑面积210.56平方米,累计投资53.61万元;第三批规范化司法所(鹿鸣、米甸、刘厂、沙龙)四个司法所,建设用地已经协调到位,其中鹿鸣和米甸司法所已经用地勘验并进行图纸设计阶段。
2、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村规范化建设。抓好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建成24个标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发挥好村(居)调委会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20**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3、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县司法局采取措施,抓实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为使帮教对象不重新犯罪,注重提高安置帮教质量,采取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措施,认真做好刑满释放5年内、解除劳教3年内人员的帮教工作,形成组织帮、社会帮、家庭帮的良好工作格局。截止目前,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63人。20**年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8人。
4、社区矫正工作。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保证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实施,根据省州文件精神,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县的实际,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了××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也及时成立了领导组及办公室,按步骤扎实开展工作。从20**年1月以来,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292人,累计解除矫正45人;全县现有社区矫正对象247人,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没有出现脱管,漏管现象,维护了社会稳定。
5、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司法所、司法助理员认真开展工作,宣讲法律数73场次,受教育人数56187人;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54件;防止群众性上访29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3件;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204人次。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诉讼案件118件;非诉讼案件2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件。宣讲法律33场次,解答法律咨询3300人次,写作法律文书786件,担任法律顾问71家,协助基层政府调处社会矛盾纠纷39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62.10万元。
20**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民间纠纷2354件,调解成功2191件,调解成功率为93.**%;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
6、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排查调处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创建平安××精神,我局制定了祥司字[20**]17号《××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先进平安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防网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三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
7、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今年1月份,我局分别和各基层司法所签订了《20**年基层司法所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对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8、以人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认真开展法律援助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切实把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广大弱势群体中,努力工作,推进法援工作上台阶。20**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93件,其中刑事17件,民事76件,代书81件,解答法律咨询459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9、加大对律师、公证工作的管理力度,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认真贯彻执行全州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县律师队伍的教育管理。律师办案349件,其中刑事案件88件,民事、经济、行政案件261件。非诉讼39件,写作法律文书528件,解答法律咨询2000人次,县公证处共办理公证783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99件,经济类公证584件,涉台公证0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我局建立了局机关选派党员干部担任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联络员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
四、认真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积极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塑造司法行政机关新形象。
司法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在全县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建设阳光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精心安排,全面推动阳光政府建设。
五、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党支部一班人始终能够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做官,正直做人,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搞铺张浪费。
统计数字显示,去年我省总量同比下降6.7%,来信同比下降8.5%,来访同比下降6.3%,重信重访同比下降12.4%,联名信和集体访同比下降7.1%。
如何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在推进依法治省的进程中,我省进行了有效的实践与探索。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和问题
阿坝汶川县映秀镇渔子溪村村民刘志福是一个老上访户,由于村上2007年一个由村上实施的项目工程款(每人550元)未得到兑付,刘志福多次到县、州上访。映秀镇上的律师和政府工作人员找到老刘了解情况,纪委部门加强督查,按照相关政策法律调查渔子溪村资金使用情况,责令村上加紧兑付,最后老刘的问题迎刃而解。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功化解突出问题,这并不是个案。省局副局长杨旭介绍,我省总量连续10年呈下降趋势,由78万余件次下降到26万余件次。去年,省、市、县共同排查出了3500多件突出问题,其中省上“挂牌督办”了777件。
但是,“重点领域问题仍较突出。其中城乡建设、劳动保障、土地征用、农村农业、涉法涉诉的量占全省总量的2/3左右。我省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一刻也不能懈怠,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杨旭说。
随着总量的明显下降,近年来我省渠道也在不断拓宽。除了“12345”的电话热线和一封不用付邮资的“人民来信”外,窗口和网上受理平台的设立,扩大了群众渠道。
2013年底,达州市政法系统在市群众接待中心设立的涉法涉诉窗口正式对外开放。市级政法各部门每日抽派两名工作人员到窗口轮流值守,接待群众,解答各种咨询和疑问,对不同的案件进行分类处理并流转办,同时做好群众政策宣传、释法明理和情绪疏导工作。
2014年2月,省局门户网站开通运行。在网上受理渠道上,开设了“省委书记信箱”、“省长信箱”、“投诉受理”三个平台,供群众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同时,制定相应的网上办理规则,从工作机制上保障及时有效的处理群众事项。网站还通过设置“查询信件”服务,让群众实时了解具体的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
“今年,我们还将对缠访闹访、以访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规范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省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的部署,今年还将由省委政法委牵头对治安问题突出地区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工作格局
“互联网是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最大变量’,我们能否冲得上、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吴靖平强调。
作为现实社会延伸的网络社会,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新形势下,用好全媒体,加强网络管理,构建网络和谐环境显得更加迫切。
如何更好地发挥全媒体作用?如何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工作主动权?各市州宣传思想战线纷纷展开行动。
乐山组建由网管、网宣、网评、舆情和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组成的强大网军,建成100人的网评员、100人的舆情信息员、100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完成300人左右的网军培训任务。
绵阳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网络新闻发言人对一般性网络舆情原则上在30分钟内回复;重大网络舆情要在1个小时内回复;敏感性网络舆情要在3个小时内回复。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主渠道和社情民意的集散地,《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提出‘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可以为推进四川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环境。”省社科院副院长李明泉说。
今年,省委宣传部将牵头负责、公安厅和省通信管理局共同完成依法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分析、研判和处置,严格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积极稳妥地推进网络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等工作。
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2013年12月12日,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圣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等32家房地产企业被成都企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协会评为“诚信企业”。
这些企业诚信状况的专业评估以2013年10月正式实施的《成都市企业公共信用等级划分》为标尺,这也是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行业信用评估与诚信评价工作,助推成都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指导依据。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指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国务院要求各地方政府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房地产行业探索实践和开展的诚信建设规范化试点工作,为民生领域相关行业的信用评估起到了示范作用。”成都信用协会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已经全面接入四川征信系统。从2013年10月起,将有40家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陆续接入四川征信系统,其中成都地区16家和其它地区24家正在进行联网工作。备受关注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也将接入征信系统。
个人征信信息的查询也同样是各方关注的焦点。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在成都主城区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分别选择了一个商业银行网点作为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点,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商业银行个人信用报告公众查询服务试运行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
***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局及***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化建设贯穿工作始终,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支撑点,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抓服务,规范创新求发展”,为贫弱人群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现将几年来争创省级规范化中心工作中的一些思路和作法总结汇报如下:
一、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情况
***市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工作人员5名,志愿者8名,其中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四名,下设法律援助工作站22个,市、乡、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组织网络初具规模;中心办公设施及装备齐全,有独立的办公室和接待室、调解室,并配有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现代化的办公设施,配备有专门的办案车辆,法律援助经费已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且逐年递增,年均办案量200余件,办案补贴发放率为100%,各项工作已达省级规范化中心建设标准。
二、采取的方法、措施
我们原有的办公条件和人员都存在不足,经费也十分紧张,要争创省级规范化中心难度大、困难多。我们秉承“制度是基础、落实是关键”的理念,一方面,不断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了涵盖队伍管理、业务管理、内务管理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将制度的贯彻落实作为规范化建设的重点,注重将制度的落实融入到具体工作之中,逐步地摸索出一条适合自身的法律援助工作之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几年来,通过学习、参观考察等形式,我们充分认识到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的基础条件,为此,我们始终把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予以高度重视,每年都制定出详细具体的措施,每年都召开专题会研究人员、场所及经费问题,几年来,按照我市实际并结合省厅要求,制定出台了《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法律服务人员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意见》、《法律援助办案人员补贴发放办法》等一系列创建省级规范化中心的指导性文件,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全面细致的安排,使我市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驶入了快车道。
我们在提高自身认识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向局党组汇报各项工作进度,取得领导支持。经局党组研究确定,为确保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司法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工作站点及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地对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进行检查,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立足职能,健全机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争创省级规范化中心过程中,我们坚持以制度规范行为,以行为体现作风。在法律援助规章制度上实现了“四个注重”:一是注重了内部管理。先后建立了学习制度、案件讨论制度、奖惩制度、办案补贴制度、统计报表制度等,使法律援助人员从规范管理到廉洁自律等都有章可循。二是注重了“窗口”管理。完善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文明用语制度等,并免费发放便民联络卡,使便民利民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三是注重了程序管理。对法律援助的申请与受理、法院指定辩护与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与决定、指派与承办、结案与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程序清楚明白。四是注重了质量管理。完善了包括庭审旁听制度、案件反馈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立卷归档细则等在内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有了可靠保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更是实行了统一内容、同意样式,援助中心和各援助工作站都在醒目的位置将相关内容公示上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要求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一定要循章办事,着力以制度管人、管事,使制度落实形成一种习惯,以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职能作用的发挥,促进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因此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提高。
(三)健全组织网络,提升服务效能。我们本着高起点建设的思路,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推动法律援助规范化工作向基层拓展。我们在全市已建立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点2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已覆盖全市16个乡镇、办事处,工、青、妇、残、老、军等专门工作站也相继建立,劳动、交警等新的工作站点也正在积极筹备中。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市、乡、村三级的网络机制,极大地方便了基层群众和各种特殊类别人群的法律援助需求。伴随站点的建立,中心将的案件审核、受理、承办、归档、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相关制度也一并在基层推广开来,并通过定期培训和例会制度,将新的规范化要求贯彻落实下去,保证了基层群众不仅要能得到法律援助,更要能得到优质、规范化的法律服务。
随着援助网络的延伸,为保障网络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努力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达到规范化指导要求,中心在配备4名专职律师的基础上,又在统一招考的16名司法助理中,择优挑选了8名法学专业的新毕业大学生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充实到我市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队伍中,现在我市法律援助在编工作人员已达13人。
(四)优化设施建设,加大物质保障***司法局仅有一幢办公楼,除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人员办公外,还包含公证处和援助中心,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经过几次调剂,本着确保援助中心办公用房的指导思想,局里给中心安排了四间办公用房,总面积达到了80多平米,并且为了方便群众,房间全部安排在一楼。整个中心被设置成了一块相对独立、功能齐全的办公区域,咨询接待、案件受理和文印、档案等功能区化得到合理安排。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法律援助的办公设备也是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先后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等先进办公设施,现在已做到人手一台电脑,中心日常办公已实现了自动化。另外,中心配备有专门的办案车辆,使中心的硬件水平上了一个大的台阶,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不仅如此,各乡镇援助工作站也全部配备了微机和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在基层工作站已全面投入应用,极大地方便了基层群众。
在强化软硬件建设的同时,我们更加注重解决援助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下发后,中心向局领导多次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同时积极沟通财政部门,争取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通过努力,现在我市已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每年,市财政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的基础上,确保了5万元以上的专项业务经费,并逐年递增,09年达到了7万元,从而有力地保障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注重实效,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水平
按照规范化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物质保障、制度保障等等一切措施,落脚点就是使法律援助这项“民心工程”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们深刻感觉到,规范化建设的实效就具体体现在办案数量和质量上面,体现在为贫弱人群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上面。争创省级规范化中心以来,我中心案件办理数量逐年递增,09年已达到203件,案件办理工作受到了省中心、市中心领导的充分肯定。
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同步提高,与我们采取的规范化措施密切相关,每年年初我们都要针对各法律服务机构下发一年工作要点,明确各项任务,这项工作已经制度化。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自觉加大了自办案件力度,要求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案件,能自办的绝不指定,以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其次我们明确规定,所有社会律师每年必须办理2件法律援助案件,并将完成法律援助案件的完成情况与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的年检注册挂钩,对未完成任务的机构和个人不予年检注册。同时加强法律援助的办案流程监督,从程序和实体上规范法律援助的申请、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结案率和满意率,实现了法律援助零投诉。通过这一系列规范化措施,我们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赞誉。
四、创新思路,促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持续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随着社会的发展要不断规范化、现代化。面对着新形势、新挑战,我们立足于实际,不断创新发展的思路,促进了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的新局面。
一是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政府财政困难,社会捐助有限的情况下,积极寻求多种方法分散,缓解经费不足的压力。我们充分利用依托司法所设立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对一些相对简单的援助事项,交由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就近初审,符合一定条件的就近办理,这样既方便了基层群众,又节约了办案成本,同时这种法律援助到家门的做法,宣传带动效应明显,深受人民群众欢迎。
二是创新援助方式,节约援助资源。过去法律援助经常是采用以诉讼为主的方式,实际上有些案件走和解调解的路子,反而更容易收到良好的效果,调解不仅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讼累,也极大地节约了我们有限的援助资源。为此,我们特别联合律师事务所,设立了调解中心,对一些能以非诉讼调解办结的案件,我们积极引导当事人坐下来协商解决,这不但降低了援助成本,提高了援助效率,为受援人提供了高效、便捷、优质的援助服务,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各位领导、同志们,以上简单总结了近几年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中的一些做法和认识,对照先进,我们仍有不小的差距,主要是在经费保障,制度建设等方面,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加强。我们的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还刚刚起步,任重而道远,我们决心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向先进单位学习,克服困难,再接再厉,争取为更多的贫弱人群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为构建和谐秀美的新***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市法律援助中心
半年来,路政股在上级和段领导的正确领导及全力支持下,根据分局《二00五年路政管理工作要点》和我段《关于做好2005年路政工作的几点意见》的要求,路政股全体人员鼓足干劲,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结合工作实际,着重抓好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路政队伍
以“三项制度”改革的锐利武器,优化了路政队伍结构。通过全区公开竞聘路政股长,以及我段公开竞聘路政员,我段路政队伍有了很大改变,表现在路政员文化素质普遍提高,路政员3人都达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股长已参加党校大专班学习,另2人已报考南方冶院法律大专班,通过竞争,增强了路政队伍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尤其加强了自身的学习。
二、在“文明”和“服务”上做好文章
路政队伍是公路行业的“窗口”,如何擦亮“窗口”,大家动了不少脑筋。全体路政员至始至终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宗旨,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如结合实际,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又如,半年来,路政人员从未发生与群众的口角及冲突,做到骂不还口,耐心地对群众进行说教,可谓不厌其烦。如在上三线10KM+350m处,由于当地一村民建房,限于交通条件,长期占道堆放建筑材料,路政人员多次找到该村民,帮其出主意,最后终于使其建筑材料另行堆放好,确保了该路段的安全畅通。
三、狠抓路政队伍的执法水平
路政队伍执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路政工作效率和路政队伍形象,我段路政股经常开展“路政学南丰”的活动,还向其他兄弟段先进路政大队学习、取经,加强了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与经验丰富的律师保持密切联系,虚心向他们学习,通过扬长避短的学习,路政队伍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四、不断强化管理手段
对重点、难点治理的路段,如圩镇,联合当地乡镇政府,以及城管、土地、公安等部门,进行重点治理,如五月份,路政股与黄埠乡政府联合行动,对黄埠圩镇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整治,并在道路两旁建立绿化带,有效根治了占路为市现象的发生。通过积极主动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了多面出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五、管理范围不断拓展
半年来,共处理各种违章建筑342m2/处,乱堆乱放340m2/111处和损坏公路设施案件3起,挽回经济损失0.6万元,不仅维护了路产路权,与此同时,还协助各队加强对路容路貌的整治工作,还协助油路工地处理其他事务,将路政管理辐射到公路建养的全过程。
六、树公路良好形象,树行业新风
我段路政股严格坚持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正确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坚决制止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今年,开展了创市级“青年文明号”活动,向社会推出“有困难、找路政”的活动。上半年巩固了赣丰线文明样板路建设,同时,对上三线油石段文明样板路的前期工作已紧锣密鼓地进行,通过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文明样板路建设,通过加强与群众的紧密联系,我段在社会上树立了较好的形象,群众都说:“上犹公路段真好,路政股真好!”
虽然我段路政股在上半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路政股尚未统一着装,有的未办理行政执法证;
2、文明路段的保持与创建工作力度还不够大;
3、执法力度不够大;
4、加强自身学习不够多。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路政股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努力克服自身的弱点,力争建设一支作风过硬,战斗力强,责任心强,素质高的路政队伍,为公路建养保驾护航,为公路部门树立良好形象,树立行业新风。
多年来,我国虽然在残疾法律援助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一些制度和机制仍然不健全,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与挑战。
(一)法律援助机构对于残疾人法律需求和残疾人事业具体情况的掌握还不够全面和深入。这可能会导致对于残疾人的法律服务不够专业。比如,如果法律援助机构不了解本管辖区域内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情况,针对这些残疾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和具体措施就缺乏针对性,不能有效满足其法律需求和维护其切身利益。
(二)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与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加强。虽然全国很多地方都建立了残联与法律援助机构的联合工作机制,但是在具体实施和执行层面效果不太理想,包括信息共享程度低,沟通不及时,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
(三)对残疾人服务类别不够细化。目前,大多数法律援助机构对残疾人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比较笼统,比如在审查程序简化方面,对于经济困难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仅需提供残疾人证即可;在便民设施方面,虽然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将接待场所设在临街一楼并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在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方面,将残疾人追索侵权赔偿案件纳入补充事项范围,但是具体到法律援助服务的提供方面,很少有法律援助机构按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视力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不同的分级分类标准为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四)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很难保障。在目前法律援助经费普遍面临不足的情况下,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很难得到保障,相关办案补贴发放不足或不能发放,这既影响了律师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影响了服务质量,也难以有效维护贫困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服务机构比较单一,服务机制不够灵活。目前我国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主要是政府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和各级残联,除此之外,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对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参与度还不够,这限制了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广度与深度。
二、国外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在我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主要靠各级政府法律援助机构和残疾人联合会承担,也就是说,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系统和制度。但是在西方很多国家,没有统一的政府体系或机构体系,而是由政府设立的机构或非政府机构通过实施单个项目的形式为经济困难或具有特殊情况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在一些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对于法律援助的管辖权很小,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援助制度,各省(州/地区)对于法律援助的条件、提供模式等的规定大不相同,因此残疾人法律援助的实施形式也差异很大。比如美国纽约市的法律援助协会,是一个非政府机构,它实施法律援助的经费部分来自政府,部分来自民间捐赠,部分定向来自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捐赠。其法律援助业务主要分为三大块,分别是刑事法律援助、民事法律援助和青少年法律援助。民事法律援助中又分为很多项目,其中残疾人法律援助项目为其中之一,它主要为那些符合获得伤残补助、退休金以及虽然符合“补充保障收入(SSI)”或“社会保障(OASDI)”项目规定的福利条件,但却被拒绝或终止福利的残疾儿童和成年人提供范围广泛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协会代表残疾儿童和成年人提出相关福利申请、参加行政听证、法庭诉讼,并向他们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实践中,数以千计的纽约市民符合联邦政府的伤残补助条件,但是却只能从纽约市获得公共救助,法律援助协会的一大职能就是帮助这些人从联邦政府获得应得的伤残补助。
加拿大的ARCH残疾人法律中心是加拿大安大略省比较著名的残疾人法律服务机构。它成立于1980年,是一个专门致力于维护和促进安大略省残疾人平等权利的社区法律援助诊所,为安省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以帮助他们获得尊严并充分参与社会生活。ARCH致力于残疾人和残疾人社团的法律改革与政策建议、社区发展、法律咨询与转介、公共法律教育与诉讼。其法律服务由律师和实习学生提供。其他许多团体也慷慨地与ARCH共享人力和智力资源。一些重要的法律、残疾和健康方面的专家积极参与ARCH残疾人法律援助政策的制定工作,并作为一些试验性案件的专家证人。ARCH是一个非营利的慈善机构,其成员每年通过会员大会选出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至少一半的残疾人组成。董事会执行领导和管理工作,并向安大略省法律援助署申请社区诊所资金。ARCH向安大略省的残疾人居民,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服务,以尊重残疾人的尊严、独立与充分的社会参与度的方式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自成立以来,ARCH的工作人员、志愿者和董事会一直致力于采取积极措施,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等,以满足残疾人遇到的多样化的身体、精神、语言和文化方面的需求,同时尊重残疾人的隐私、尊严与独立。多年来,ARCH办理了很多具有社会影响的残疾人案件,在法院和特别法庭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包括在加拿大最高法院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在许多有重大影响的涉及残疾人的案件中为个人或者残疾人团体提供服务。ARCH通过与残疾人组织和社区共同合作,为残疾人争取更大程度的平等,并推进影响残疾人日常生活的法律和政策的出台与实施。
在西方一些法律援助历史比较悠久或者制度比较先进的国家,非常注重对精神残疾人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护。因为精神残疾与听力残疾、肢体残疾等生理上的残疾有很大不同,有其特殊性,所以具有精神残疾的人会遭遇特殊的法律问题,有特殊的法律需求,需要特殊的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因此,西方国家有不少专门的致力于精神残疾和心理健康方面法律服务的非营利的民间机构,这些民间机构大都属于具有慈善性质的机构。
三、残疾人法律援助未来发展方向
根据“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服务残疾人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司法部在《2012年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做好为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关注解决民生领域问题,其中包括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十二五”时期司法行政服务残疾人工作的意见》,依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制定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完善“便残助残”措施。
一是要以残疾人为本,做好相关法律援助工作。残疾人作为相对弱势和困难的群体,其诉求容易受到忽视、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更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了解残疾人状况、掌握残疾人诉求和相关需求。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尽可能进行残疾人法律需求评估,从而能够充分了解残疾人利益诉求,将针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建立在实证基础上。只有把这项工作做好了,真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法规政策措施才会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公共资源才能得到有效的运用。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功能和作用,使残疾人享受服务门槛更低、服务内容更多、服务范围更广的法律援助服务,缓解残疾人在法律援助方面的供需矛盾,切实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是要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覆盖面。目前已经有一些省级法律援助规章通过将经济困难的残疾人人身损害赔偿、侵权纠纷等相关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或者规定对经济困难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案件范围的限制,进一步扩大了残疾人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有的地方对特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多重残疾、一户多残及老残一体、孤残儿童等群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今后,应当进一步加强相关规定的落实力度,确保更多残疾人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要加强部门配合,整合资源,共同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主动与当地残联组织建立密切联系,可以通过残联获取本地区残疾人的基本情况、残疾人在法律援助方面的需求信息,并征求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由残联协助法律援助机构为残疾当事人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辅助帮助。同时,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残联等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监督力度。
四是要积极开展培训活动,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提供人员对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培训,提高为经济困难残疾人和特定刑事案件中的残疾人提供的法律援助的质量和水平。同时,为弥补政府法律援助人力资源不足的状况,可以培养建立热心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残疾人法律援助的作用。
五是要设立专项经费,为残疾人法律援助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只有经费有保障,相关工作才能落到实处,才能较好地实现既定目标,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也是如此。要在目前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机制的基础上,逐步细化经费预算项目,明确列出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保证残疾人法律援助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利用法律援助基金,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基金的作用。
为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201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省依法治省纲要》,市委制定了《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纲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委办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2014年工作要点》,今年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率先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将其作为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重要抓手,强化举措,加大力度,进一步推动全民学法用法,促进基层依法治理。
一、认真部署,制定“法律七进”工作方案
迅速贯彻落全省推进“法律七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的工作任务,由依法治市办印发全市贯彻落实。3月20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召开“法律七进”工作推进会,市司法局与8县3区司法局签订《推进“法律七进”工作责任书》,以立军令状的形式推进“法律七进”工作。3月26日,按照全省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部署,我局与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依法治市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对各县(区)、各市直部门、各级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宣传形式、责任分工等作出了具体部署。为推进工作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分别于4月11日、30日、5月16日三次召开全市“法律七进”工作暨法治建设推进会,并以加强工作督导的方式强力推进;4月22日-30日,我局派出6个督导组对各县(区)“法律七进”工作开展督导,及时掌握推进情况,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确保“法律七进”工作有序推进。
二、创新举措,积极服务基层法治建设
以4月份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贯彻落实“法律七进”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基层法律需求,多措并举,服务基层法治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法律顾问进村社。制定《关于开展全市律师事务所结对乡镇(街道)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整合全市律师力量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在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服务的同时辐射乡镇(街道)企业、村(居)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及其他村(居)民。全市31家律师事务所签约乡镇(街道)覆盖11个县区。各县区司法局也加大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村社的力度,推进法律顾问进一步向村社延伸,长宁县司法局组织县律师事务所在全县新农村示范村结对免费担任法律顾问,全市已有1823个村、243个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二是组建法律服务队送法进基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职能作用,积极组建法律服务队服务服务“七进”基层单位。我局建立了由主要业务部门、直属法律服务单位为成员的“法律七进”宣传服务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集中送法活动。4月30日,市司法局、县司法局两级法律服务队到县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以举办法制讲座、集贸市场集中宣传和走村入户开展法律服务的形式服务村民。目前全市已组建209支法律服务小分队,已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活动373场次,为基层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三是编印法治宣传资料推动全民学法用法。为加强对全市各级各单位普法工作指导,及时反映法治、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及普法工作重点内容,我局统一编印法治建设系列宣传读本和法制宣传栏贴图,根据依法治市进程不定期编印普法宣传读本,每两月推出一期法制宣传栏贴图,并与依法治市办就做好相关资料的征订和学习宣传工作联合发文,将普法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市直部门和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宣传月期间,我市共印制发放第一期法治建设读本6850本,宣传栏贴图3455张。
三、扎实工作,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一)充分利用媒体营造法治氛围。为加强依法治市舆论宣传,我市今年在日报、电视台、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分别开设法治栏目,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全方位宣传法治建设工作。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其上刊发了《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的基础》评论、《民工百万工资被拖欠法律援助帮忙讨回》、法律知识解读等一系列关于“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的评论、通讯、专家解答等文章、视频。全市利用电视、报刊建立法治栏目17个,建立各级普法网站18个,普法微博微信160条,为法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加强与“法律七进”相关责任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寺庙、进单位。一是推进法律进机关。根据我市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市直机关工委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对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中旬,我市举行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依法治市培训会,举办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养成》专题讲座,并由依法治省办、省高院、省司法厅有关专家对《省依法治省纲要》进行解读。宣传教育月期间,我局组织各市直部门5000人参加“依法治省专题知识竞赛”。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了“阳光法治、政法风采”知识竞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蔚然成风。二是推进法律进学校。全面推进学校法制教育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全市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达到100%,其中推荐司法助理员担任222人,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29人。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全市已建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2个,有836个(约85%)学校建立法制宣传栏,有738个(约75%)学校建立法律图书室(角)。坚持丰富学校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以法制讲座、“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送法进学校。4月24日,我局与临港分局联合监狱在市第十初中举办了“现身说法”进校园活动,学校师生家长等共千余人参加,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三是推进法律进农村。大力实施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全市乡镇(街道)建立法制宣传队伍186支、法制辅导站46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95个,有2322个村、295个社区建立了法制宣传栏,有16110个村民小组培养了“法律明白人”。全系统针对农村法律需求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了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通过集中宣传、送法上门等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今年以来已为10万余农户发放了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四是推进法律进社区。组织法律服务队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1月底,我局与临港分局开展“开放法治港投资满意地”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律师、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和法制宣传工作者开展了居民法律知识有奖竞答,为社区企业和居民提供法律咨询;3月公民道德宣传月期间,我局与市妇联组织市、翠屏区两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开展“温暖你我他,法律进万家”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法制宣传资料5000多份,进一步推动“两纲”、“两法”的贯彻实施,增强了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在我市第三届道德模范暨“培育良好风尚建设道德”活动中,组织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合力公证处法律工作者以及翠屏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开展了“道德、法治”宣传咨询活动,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5月23日,我局与市民政局在莱茵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宣传队为社区居民举办法制讲座,并现场开展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服务小分队已深入846个农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为给广大居民提供更多法制文化学习场所,我局启动人民公园法制公园建设项目,目前全市已启动建立法制公园3个、法制广场7个,法制文化景点3个、法制长廊20个。五是推进法律进企业。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培训,5月16日,我市在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公司组织开展了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讲座,邀请省社科院专家讲解产品质量法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级相关部门和大中型国有、民营企业260余人参加培训。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江安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县直机关工委牵头组织税务、安监、质监等部门深入工业园区集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屏山县司法局会同县经信局到县属重点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已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35场次,深入企业开展巡讲活动40场次。六是推进法律进单位。加强单位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推动在医院、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建立法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269个。七是推进法律进寺庙。各县区司法局联合统战部、民宗局等部门,组织开展教职人员培训,兴文县举办了一期佛教协会普法知识培训,长宁县组织全县寺庙、教堂负责人开展了法律培训。珙县、屏山、筠连等积极利用寺庙、教堂信徒祈福日等组织开展“送法进寺庙”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已开展法律进机关154次、进学校258次,进乡村396次,进社区224次,进企业40次,进寺庙22次,进单位192次,有效推进了各类群体学法用法。
(三)全面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为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全市将“法律七进”与基层法治创建统筹结合,以深化“法律七进”为契机,全面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市依法治市办印发了《关于法律七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标准(试行)》,明确了机关、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单位、寺庙的法治建设内容和创建标准,并落实了每一进创建牵头单位和主要责任单位。为迅速、全面推进基层法治示范创建,4月30日,我局与依法治市办在县镇召开了法律进乡村暨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推进会,通过送法下乡推进农村(社区)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5月16日,我市在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公司召开了全市“法律七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推进会,会上市委副书记吕晓莉就全面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打牢依法治市基层基础作了进一步强调。各级各部门按照会议部署,进一步细化创建工作任务和推进举措,分解落实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早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2年工作要点》第三项工作“积极稳步地推进执业机构向合伙制转变”中明确提出未来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应该推行合伙制。目前有的省、市已明确规定只审批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再一次转变为合伙制形式已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
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制主要有普通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特殊普通合伙)两种形式。普通合伙是指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和共担亏损,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有限责任合伙可以看作是普通合伙的变型,是一项旨在合理限制专业人士以合伙方式运作而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创新,主要适用于会计师、律师等专业机构的一种组织形式,是指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各合伙人对个人执业行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人之间不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民间组织形式。
不管是普通合伙还是有限责任合伙,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合伙制转型对于事务所吸引人才不失为一个好的机遇。
一、合伙制事务所治理结构与干股制度
1.合伙制事务所的治理结构
会计师事务所是智力密集型、知识密集型的“企业”,而人才是任何企业发展的根本,缺乏人才尤其是高素质人才,将严重制约事务所的健康发展。显然,以“人合为主”的合伙制事务所要比以“资合为主”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更具有竞争优势,并且对于新合伙人和其他执业人员的加入,会进一步增加合伙制事务所的人合优势,而且不会对原有合伙人的法律责任和风险承担产生太大影响,从而更有利于执业人员数量的增加和事务所规模的扩大。
正是由于人才在事务所发展的重要性,决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必然以人力资源管理为核心,内部质量控制也可以落实到具体合伙人身上,合伙人无限责任的巨大压力,使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将会更加认真、谨慎,保持执业过程中应有的独立性,减少了舞弊的可能性,不敢轻易损害公众的利益;事务所的分配机制也比较灵活,更能充分体现注册会计师智力劳动的特点,充分发挥和调动了注册会计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合伙事务所不以出资额的多少作为个人分配的唯一依据,尤其对非合伙注册会计师可根据贡献大小进行收益的分配,如果非合伙人仅仅是事务所的雇员,而不是所有者,只支薪而不分享剩余收益,他们会逐渐丧失对事务所的热情,工作效率下降,风险增加。正是为了合理追求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应当实行共享利益制度,让非合伙人参与事务所盈余分配,参与事务所的决策和管理,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合伙文化,大家都有成就感和主人翁精神,合伙所才有凝聚力。
而共享利益制度笔者认为民间所说的“干股”应该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2.干股与人才竞争优势
干股,又称“发起人股”或“递延股”或“红利股”,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是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持有干股的人都不具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一般情况下,干股的取得和存在是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只要赠股协议合法,就享有赠股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人才流失一直以来都是事务所必须面对的问题,原因有多方面的,但归根结底可能是事务所让人没有归属感,很多从业人员只是将事务所当作一个跳板,一般在积累几年的工作经验后便跳槽到企事业单位中去,将事务所视为跳板的工作心态使事务所的人才维持工作显得更加艰难。
关于事务所如何吸引和留住人才已经不是一个新鲜话题了,也进行了多方面探索。现在笔者基于事务所合伙制转型,提出干股这一制度,可能对吸引、留住人才有积极作用。
如上所述,事务所能推行干股制度并贯彻执行,应该能吸引优秀人才并能使之在事务所安心服务,从干股的概念和特点充分显示这一制度在人才方面的优势,“干股”奖励政策可以极大地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使人才产生归属感,同时又保护了事务所和合伙人的利益。原合伙人除可用资本获得回报,另外,也可用才智获得回报,而非合伙人对事务所有突出贡献情况下,除正常的工资、奖金外,也获得了才智方面的回报和肯定,这样的制度一定能对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产生积极作用。
二、讨论和结论
一、建立各项安全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园充分发挥教代会的职能作用,认真听取教代会成员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让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卫生消毒制度》等共13大安全管理制度,还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完善了岗位职责,把安全责任放在首位。由于坚持了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制度的约束性便能内化为教职工的自觉行为,真正做到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管”。
二、在师生和家长中进行安全教育的宣传,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
“防范胜于救治”。我们将教职工、家长、幼儿作为教育对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安全保护意识,提高安全保护能力。
一方面,我们组织教职工学习安全工作要点、各岗位职责、《食品卫生法》、《学校安全管理必读》等法规及规定,探讨教学游戏中幼儿的安全保护办法,交流安全管理的有效经验,部门负责人针对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具体的防护措施。
另一方面,各班针对幼儿年龄特征及认知水平,在学期教学计划中定期加入健康教育内容,开展了《不给陌生人开门》、《身边的危险》等主题教育活动,将安全教育于游戏之中;组织幼儿观看《篮球女孩》等影片;请保健医生给幼儿集中讲解《禽流感的防治》等小常识,请交警刘警官、文警官来园给幼儿进行交通安全讲座;邀请消防队的柯队长参加大班幼儿的《火灾中求生》主题活动。不同的执教对象、丰富的教学形式极大地吸引了幼儿学习的兴趣,优化了安全教育的效果。
为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我们充分利用幼儿园网站、黑板报、橱窗及各班家长园地、家园联系卡向家长宣传我园安全工作的意义、要求和动态;举办交通、消防安全画展;张贴醒目的指示牌,悬挂安全宣传横幅;还专门请来律师和保险工作人员来园就《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知识面向家长进行咨询和培训,最大限度地争取家长的理解和配合。
三、奖惩分明抓安全责任的落实
针对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我们根据各自岗位不同的性质,以目标的设置和分解、目标的实施及完成情况的检查、奖惩为手段,通过教职员工的自我管理来实现“坚决杜绝责任事故,力求减少意外事故”的安全总体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分部门、分岗位、分个人实行安全工作每月考核,严查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安全措施是否得力、安全隐患是否排除、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制。对于工作不力出现意外或者责任事故的责任人严惩,对于工作细致无安全事故的教职工重奖,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做到了:
教育教学规范管理
为防止教育教学中的安全管理漏洞,我园制订了《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根据《幼儿园一日作息制度》,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游戏活动,要求孩子的活动有计划、有主题、有学具,并要求教师不串班、不闲聊,不做私活,按时到班配班,做好分工协作,全力关注孩子。对于不遵守教学管理常规规定的班级或个人当月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直接与当月绩效挂钩,而班级中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卫生保健严把三关
卫生保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是各班生活老师及保健医生,对于她们的考核重点内容就是卫生保健工作。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卫生消毒关,保证幼儿学习生活环境的卫生、安全和整洁;二是严把疾病预防关。关键是坚持每天对入园幼儿进行晨检,对传染性疾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三是严把药品管理关。幼儿药品及消毒药品分类登记入柜存放,避免误服。由保教办及医务室每周随机抽查考核。
后勤服务遵章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