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9 19:25:2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适用范围
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危岩、滑坡等国家规定的地质灾害。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镇人民政府成立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党委书记任指挥长,镇长、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国土资源所、民政所、安办、经发办、农技站、卫生院、水保站、派出所、党政办、各社区居委会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
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发生中型及以上的地质灾害后,应立即向县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县应急工作组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督促、检查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2)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
(3)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
(4)负责各救援队伍的接待、生活安排,慰问群众等工作。
(5)掌握灾情动态,及时代指挥部向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向社会通告。
(6)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并草拟灾情报告,处理有关救灾工作的新闻报道事宜,统一宣传口径,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地质灾害谣传。
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工作组,其组成成员及职责主要有:
(1)紧急抢险组
由镇国土资源所牵头,安办、派出所、经发办、党政办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和必要设备抢救被压埋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组织人员将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和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调查宣传组
由国土资源所牵头,经发办、水保站、派出所、党政办组成。
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的类型、成因、诱发因素、影响范围,组织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将实情调查汇总,经审核后向外。
(3)医疗卫生组
由卫生院牵头,党政办、水保站、民政所、村卫生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药品、器械,设置急救站、抢救伤员,发放药品、加强防疫等;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等状况,采取无安全问题发生的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有关疾病的暴发流行。
(4)治安保卫组
由镇派出所牵头,安办、综治办、各社区村委会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设立警示标志、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管制区,加强执勤巡逻,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及政府机关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生活保障组
由镇民政所牵头,财政所、水保站、党政办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
主要职责:指导灾区社区、村、组做好灾民和救援队伍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做好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心理疏导及死难者的善后、保险理赔等工作。
(6)灾后重建组
由经发办牵头,党政办及各社区居委会等组成。
主要职责:衔接有关单位做好灾区受损的通讯、电力、供水、交通、农房等设施的抢险工作,指导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三、临灾应急
(一)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一般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有关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并向镇政府提出是否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镇政府接到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并视险情需要,启动本预案。
(三)启动本预案后,镇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调整有关工作组有序地组织抢险避灾工作。
1、调查险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商,提出应急抢险避灾措施建议,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各重点隐患点的人员财产撤离方向、预警信号等详见下表:
3、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工作。
4、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排除灾害险情发展。
5、各站所室及社区居委会根据险情状况,做好相关应急工作。
一、防汛抗洪抢险工作方针
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
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全县中小学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组长:胡小红
成员:翁建敏(县教育局)、沈永明(县国土资源局)、陈延南(县水利局)、周敬荣(县气象局)、吴昌亮(县建设局)、陈海峰(交通局)、柳浩宇(公安局)、雷李会(卫生局)
三、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组成部门的工作职责
教育局:组织编制中小学校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学校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
水利局: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洪水预报。
国土资源局:要查明对学校可能造成影响的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向教育部门和有关学校通报。
建设局:要加强对学校建筑物的质量监测,并及时通报。
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协助组织中小学生撤离和转移。
保障抢险救灾队伍、车辆优先通行。
交通局:负责组织所辖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抢险和救
灾车辆的组织调度。
卫生局:负责组织受灾中小学校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气象局:负责监视天气形势,及时提供气象信息和风暴潮预报。
四、县教育局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
总指挥:翁建敏副总指挥:钟利海
下设四个小组:
1、现场指挥组:吴广伟负责险情发生地的现场指挥
2、联络组:朱云燕负责与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
构各成员单位的信息联络和及时向学校传达有关信息
3、信息材料组:叶旭英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灾情信息和材料
4、后勤装备组:陈际春负责组织防汛抗洪抢险的资金
器材装备
五、险情汇报和抢险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
汛期,各中小学校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当
地政府和县教育局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的联络组或教育局
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联络组或教育局值班人员接到学校险情报告后,立即与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总指挥汇报,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与县人民政府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小组沟通。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一般险情发生时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
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现场指挥组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由县中小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协调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转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发生时,由险情发生地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险情信号,并按《师生紧急撤离示意图》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六、善后工作处理
做好灾情的调查统计工作,在搞好抢险救灾的同时,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受灾情况调查。初情要求在受灾后12小时内上报,详情要求在24小时内上报,数字要准确、可靠,同时上报县防汛办、县民政局各一份,统一口径,逐级按要求上报。
维护人民生命财富平安,为防止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方法》市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规模皆为小型,年全市发生14起地质灾害。其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8起。14起地质灾害中,地面塌陷地质灾害5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7处,崩塌2处,累计直接经济损失170.5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全市各山区、丘陵地带。
塌陷灾害主要分布在覆盖型岩溶区和矿山开采区;崩塌、滑坡灾害主要发生在山区切坡建房、修路等地段。诱发塌陷的主要因素是集中性强降雨或干旱,年地质灾害主要以突发性的塌陷、小型崩塌、滑坡为主。机井或矿山抽排地下水等引发地下水位大幅变化及矿山采空;诱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是集中性强降雨,同时,与山体植被破坏、采矿、修路、切坡建房等有关。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降水趋势预测年我市汛期雨量接近终年略偏多,据市气象台46月汛期降水趋势预测。为650750mm多年均值665.6mm比年雨量(564.8mm有明显增多的趋势。汛期期间有降水集中期,主要呈现在6月中下旬,局部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今年汛期结束期略偏迟,7月上旬后期。
2.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历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其与降雨关系,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结合气象部门对今年汛期(46月)降水趋势,预测年我市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简称崩、滑、流,下同)等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在总体上略超凡年水平,且呈增多的趋势。
降水集中期可能形成分布较为集中、数量较多、规模不等的群发性崩、滑、流灾害。将主要发生在五陂—白竺、莲花县荷塘—神泉崩、滑、流易发区和上栗—芦溪崩、滑、流次易发区。1市地质灾害易发区。
特别是5月下旬到7月上旬降水集中期。集中降水时段,2崩、滑、流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为47月。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可能发生。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将很容易发生。
3城镇、乡村建设和工业、交通、水利、矿山建设等人为工程活动是诱发崩、滑、流灾害的重要因素。山区建房切坡、公路边坡、露天采矿场、旅游景区高陡岩体、水库(电站)坝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是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4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区域为石灰岩地区和坑采矿区。岩溶地下水的开采量增加,相应增大了地面塌陷的可能性,塌陷发生时间以伏秋干旱期为主。
积极开展外地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各县(区)要密切关注省、市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的中、短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
三、地质灾害防护重点和重点防范期
年全市设置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4个;次重点防护区2个;重点工程防护区段4个。具置范围及重点防护内容见附件12依据上述预测分析。
受热带风暴或强对流天气影响,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7月。可能延长至910月。塌陷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46月和9月—次年1月。
四、主要防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区应根据今年人化及时调整空虚以政府主管领导为首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责任到人。要把抗灾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各级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市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见附表4各地勘单位应承担技术支持的责任,积极协助当地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和应急工作。建设、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做好城镇规划区、水利工程区、公路铁路沿线、中小学校区、风景旅游区(点)等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市各县(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已于年全部完成,要求今年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县(区)政府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在年内全面开展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为创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准备必备条件,完善“十有”县建设工作,年内争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上报达标。
3.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研究落实预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制度和措施,做好预案中规定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对辖区大中型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专门的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组织实施;要依照应急预案“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要求,加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应急预案的认知度;要积极发明条件,适当范围内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依托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持单位,建立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要配备必要的地质灾害应急专用越野车、GPS照相摄像和通信设备。
当地政府应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土资源(地矿)局要立即派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赶赴现场,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重大险情。开展应急调查,分析灾害发生原因,预测趋势,指导并配合现场救援工作;如遇强降雨,出现险情难以判断,当地政府应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受威胁群众转移躲避;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4.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切实做到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要对山区丘陵城镇和农村高陡切坡地段进行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及时告知当地群众(或建设单位)村委会、乡镇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隐患点的防治工作,落实群测群防。要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台账,逐点制定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防灾措施,制作成“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落实专人负责监测工作,做好监测记录,发现隐患出现活动征兆、险情扩大、加剧变异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平安。
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健全县、乡、村、组群测群防网络,各县(区)要进一步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照强化责任制、落实防灾避灾措施的要求,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成机构健全、责任明确、设施齐全、信息疏通、预警及时、反应迅速、上下联动的网络体系。
5.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做好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特别是强降雨过程中的地质灾害实时预报。要不断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全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会商,加强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建立通畅的信息传送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等传播方式,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给县、乡(镇)村、组防灾责任人以及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以便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6.严格执行值班、灾情演讲制度。各级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汛期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值班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和月、季报制度。各级国土资源、地矿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速报和月、季报工作。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富损失的地质灾害或者重大险情,各县(区)要按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必需在接到灾情险情的1小时内速报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特大型灾情险情要同时演讲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随时进行续报。要保证数据准确、及时,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要注意加强地质灾害胜利避灾案例和预警预报反馈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及时总结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胜利经验和存在问题。做好地质灾害月报、季报,应当在每月或每季末月的26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汇总,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无地质灾害要进行零报告。
一、防治灾害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政务办、村建站、安监办、水利站、武装部、民政办、宣教办、派出所、国土所、效能办。
防治灾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所所长兼任。
二、预案编制的依据
1、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市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3、镇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我镇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年,我镇遭受圣帕等台风暴雨的影响,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经核查,年我镇尚有8处地质灾害点威胁着77户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其他类型较少。
四、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区段和防范期
从区域地质环境条件上分析,我镇地质条件差,地形陡峻、分割强烈、沟谷发育,预测年3月降雨季初期(5月底—6月中旬)和(7—9月),雨量又较年偏多,尤其是强降雨和台风暴雨,从而加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在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的地区,如矿山、公路沿线(含在建工程),房前屋后边坡及水库等地段尤为频发。
五、群众安全转移
1、信息运行:据本镇地质灾害防灾抗灾群测群治网络图由总指挥根据上级有关防治抗灾布置要求,召开紧急会议,传达有关精神,由分管副总指挥依据网络图立即通知各片区包片领导和各村(负责人)责任人,各村负责人在接到信息后马上通知本村的具体灾害点。
2、安全转移信号
警戒险情:由各村负责人和挂钩村领导及各驻村工作组按照网络图所区分的灾害点,通知到各家各户,并预先通知危险险情的信号。
危险险情:除完成上述规定外,采用敲锣、广播、通信等形式进行传播。
3、转移路线及注意事项:
(1)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由各村对灾害点逐个进行预先拟定,其中包括疏散路线、人员安置情况(详见各村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2)镇、各村负责人应深入受灾点将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处理具体工作,确保转移工作的安全、稳定。
(3)各村要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受灾点安全转移,一是做好保安工作,二是协助抗灾、救灾。
(4)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参照本预案提出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一、应急演练的基本情况
1演练时间:年5月18日15:00至16:00,共60分钟
2演练地点:
3演练虚拟背景:由于持续大雨天气,造成上有河水暴涨,来势迅猛,已超过历年来水位警戒线,对我镇境内沿河村、沿河企业形成巨大威胁。此次洪水专家预测为百年一遇。由于连续强降雨,导致我镇大鹏寺沟爆发泥石流地质灾害,因为预案启动及时,群众成功避险。
4参演单位、人员:①人民政府全体工作人员,②公安分局6人、人民医院6人、供电所5人、交警四中队4人,③五职、群众100人、民兵20人,④各村(社区)三职,⑤沿河企业
5参演设备:动挖机、装载机各一台,警车四辆,救护车一辆,担架一副,急救箱一个,对讲机5台,扩音器2台,铜锣3个,报警器1个,铁锹50把,防洪沙袋300条。
6演练开展情况:按照既定方案实施
二、应急演练的主要收获和经验
1、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领导全程跟进作业,从演练策划、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到模拟演练,都进行了具体部署,确保了演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全体参演人员,坚守岗位、严格纪律、井然有序的工作,表现了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是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
2、充分检验了我镇防洪、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抢险方案。对我镇的防洪、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合理性,指挥决策的准确性、规范性,防洪调度的灵活性和科学性,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都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3、检验了各职能组之间的协同作战能力,各职能组之间通过预警预报、方案制定、指挥调度、防灾组织、工程抢险、通信信息、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的配合,提高了协同作战能力。以及应急人员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应急物资、材料的准备情况。
4、通过本次演练,根据对灾害可能发生时的综合评估、科学判断,对演练的可靠程序进行了论证。制定出具有实效性的救援方案,对提高在突发灾害发生时。做到人心不慌乱、统一指挥、分管负责、有序进行、安全撤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灾害带来的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三、应急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现场演练的应急人员的汇报内容不规范,没有达到实战的要求离预期效果还有一定差距。
2、部分参演人员对疏散路线不明确,撤离时有拥堵现象。
3、很多同志由于是第一次参加演练,对演练的重视程度不够,以为只是走走过程。
4、本次演练未能对应急物资进行全面的检验,但从现有的物资难以达到防洪和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的能力。
四、应急演练的改进建议
第一条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防灾减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结合*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第二章地质灾害等级划定
第四条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将地质灾害险情及灾情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为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因灾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为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第三章机构设置和职责
第五条成立*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如下: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灾害发生地乡镇长。
指挥部成员:由发计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建设局、民政局、公安局、交通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经贸局、地震局、安监局、气象局、广电局、粮食局、人武部、武警中队、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第六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第七条突发性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指挥部临时抽调人员和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所在乡镇的有关工作人员组成。
第八条现场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所在乡镇的乡镇长。
成员: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所在乡镇有关工作人员及县国土资源局、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指挥和参与救灾、抢险。
第九条现场应保障有足够的卫生医疗、救援救护、治安保卫和电信、供电及后勤保障设施和人员。
第十条各乡镇国土资源所除履行好职责范围要求外,应积极配合和协调当地乡镇政府、公安、卫生医疗等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妥善、高效地处理好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救灾、抢险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市政府下达的县级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工作任务。
(一)负责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宣传贯彻工作。
(二)检查督促各乡镇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领导重点防范单位进行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预演。
(三)发生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时,根据市、县领导批示必须赶赴受灾现场,负责指挥应急救援、抢险和处理抢险、救灾和后勤保障工作,指挥督促并全面组织实施,按责任划分进行奖罚认定和处理,并逐级上报。
第十二条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根据指挥部的指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等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协调各应急工作组按应急预案的分工及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一)负责地质灾害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配合*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处理实施预案,并负责修改完善和贯彻落实;
(三)全面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防措施和各项应急处理措施的准备工作;
(四)负责制定应急处理实施预案演习工作方案并组织有针对性的演习,做到防范于未然;
(五)发生特大突发性地质灾害或上级领导批示要求必须赶赴现场时,应组织人员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原因、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制定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已发生灾害后仍存在灾害隐患情况下的预防方案。
(二)有针对性的进行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应变演习,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三)发现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将情况如实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善后工作和恢复生产工作。
第十四条紧急抢险救灾组:由公安局牵头,建设局、水利局、武警中队、消防大队、供电等单位参加。主要职责: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受灾人员,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避灾,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已发生的灾害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进行抢救、抢修或保护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工程。
第十五条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建设局、气象局、水利局、地震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会同有关部门对灾情进行评估,提出应急抢险措施的建议;组织专业施工队伍修建必要的抢险工程,减缓或排出险情;负责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地震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第十六条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由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机构参加。主要职责:做好急救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等设备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治安、交通和通信组:由公安局牵头,交通局、电信局、交警队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维护社会治安,迅速疏导交通、疏散灾民,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备的安全,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基本生活保障组:由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职责: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及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
第十九条信息报送和处理组:由国土资源局牵头,政府办、民政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及时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组织险情监测,及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随时将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况及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第二十条应急资金保障组:由财政局牵头,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分配、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章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地质灾害发生后,指挥部接到紧急报告后,迅速作出反应,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指挥救援、抢险和处理,采取有效措拖,防止险情扩大,按程序视情况启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组织乡政府和当地群众自发进行自救、互救工作,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拖,进入响应工作程序。
(一)指挥部办公室正、副主任安排具体工作的实施,指挥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制定应急处理安全保障和其他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并监督指导贯彻实施。
(二)县级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等响应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及时增加所需的应急处理援助人员、设备等;并切实做好救援、抢险、处理和善后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二条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接警后,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事件并亲自或委派专人负责指挥,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制定监时应急处理措施,及时进行救援、抢险,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蔓延。
(二)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做好救援、抢险和处理响应工作,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所需应急和处理工作情况;并要求现场应急小组及有关人员切实做好救援、抢险、处理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现场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是当发现、接报地质灾害或其他异常情况时,立即如实报告应急处理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报告当地政府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切实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并防止事故的蔓延。
第二十四条启动预案后,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办公室和相应工作组,迅速进入受灾现场,调查险情,提出应急抢险避灾措施,确定抢险避灾方案,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标明预警信号,确定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的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及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的报警工作;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排除灾害和险情发展;民政、公安、卫生、建设、交通、水利、气象、电力、电信等部门根据险情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的情况,必要时请求市政府支援。
第二十五条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应当根据上级调查组的建议,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第五章支持和反馈
第二十六条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指挥部应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分工,落实应急资金,应急设施、设备、救灾物品、器械等物资储备落实到位,并保证足额到位。
第二十七条进一步建立建全地质灾害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全县地质灾害情况的收集、统计、审核和上报工作,并严格遵守事故报告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第二十八条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领导组织机构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提高地质灾害应急预防能力。
第二十九条各级各部门应当对公众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及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第三十条全面进行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实现地质灾害管理与地质灾害科学评价的有机的结合。
第三十一条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必须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全面配合本预案的宣传贯彻工作,并不断的完善、充实。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和现场应急工作组成员如工作变动,由继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为了提高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的水平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强群众自我保护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xxx举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xxx是隆昌市地质灾害点最多乡镇,共有40个地质灾害点。随着雨水的增多,乡镇将进入地质灾害高发期,形式十分严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2019年8月29日上午,经过精心筹备,周密部署,xxx在石印村刘氏河地质灾害点进行了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
整个应急演练历时1个多小时,演练灾情总体过程:xxx刘氏河地质灾害点,因受连续降雨和强降雨影响,存在山体滑坡的风险,直接威胁14户33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情况十分紧急!上午9:40,该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将险情向xxx值班室报告,镇党委政府接到报告后,经国土所先期实地勘探,决定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迅速成立前线指挥部,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组织调集应急队员30人组成紧急抢险救灾队伍,由镇长张春统一指挥,分应急抢险组、灾险情调查监测组、交通治安管理组、医疗卫生组、后勤物资保障组等小组,按照各自分工立即开展救援。整个演练过程组织严密、配合密切、紧张有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达到了预设演练目的,演练获得圆满成功。
此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锻炼了应急队伍。在地质灾害发生紧急情况下,能迅速、高效、有序地调动全镇各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工作,提高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的宝贵经验,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xxx人民政府应急办
2019年8月29日
乡镇防汛及地灾工作情况总结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阆中市各级防汛减灾会议精神,确保我镇汛期期间,人民群众生财产安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镇村干部会议贯彻各级防汛减灾会议精神,并就我镇防汛减灾重点区域专题研究研判,细化措施,以镇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防汛减灾预案,现将防汛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抓好灾害隐患排查。对全镇自然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体检,重点对大型水库、重要堤段、地质灾害点等人员密集、隐患较多的薄弱环节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尽快整治到位,对暂时不能消除的,必须确保隐患威胁区告知率和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100%,并提前落实避让、处置措施。
二是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加强气象、洪涝、地质灾害等监测,各部门及时会商研判天气变化和灾害发展趋势。突出重点区域,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及预警预报工作,做好大江大河、暴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精细化预报预警。
三是组织灾害应急避险。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调度方案和应急响应机制,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增强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一旦出现灾害性天气预警或重大险情,能组织群众及时有序避险,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四是做好各项预案、抢险救灾准备。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预案,确保了各项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避免应急预案和实战应急“两张皮”;积级组织民兵应急抢险队伍和群众防汛队伍,细化防灾、抢险、撤离、救援等具体措施,与场镇小卖部签订了后勤物质合约,进一步强化了抢险物资保障。
五是健全责任体系。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将防汛减灾工作责任贯穿到镇、到村、到人,及时调整充实防汛减灾指挥力量,重点明确辖区内江河、水库、重要工程等防汛减灾责任人,并逐级进行公示。
六是加强岗位值守。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各项工作忙而不乱、安全有序。严肃责任追究,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千方百计避免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镇各项事业发展打牢坚实基础。
一、存在问题
(一)部分镇对于该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是有的还没有组织召开2013年地灾防治专项工作会,对2013年地灾防治工作还没有进行部署;二是有的还没有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三是有的还没有编制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和应急预案;四是有的对专(兼)职监测员管理不到位,部分监测人员电话不畅通,素质较差,责任心不强。
(二)部分防灾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没有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二是有的《预案》公示上墙制度没有落实;三是有的监测人员的监测装备没有落实到位;四是部分隐患点没有设立监测点;五是监测记录不规范。
(三)个别隐患点需作应急处置。一是新乐镇铜鼓村木姜岩危岩隐患点。该隐患点上几个巨石已悬空,随时有下滑的可能,危岩下的6户16人和房屋42间随时会有生命财产安全,对巨石应作应急处理;二是白节镇青风村新瓦房滑坡隐患点。该滑坡体上排水沟堵塞严重,严重影响水沟的截排水功能,同时该滑坡体上罗玉生户房屋后侧有巨石悬空,随时有下滑的可能,对排水沟和巨石应作应急处理。
二、整改情况
(一)区国土资源分局排查工作小组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当地政府作了汇报,部分镇政府已及时组织召开了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会议,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二)对于预案公示上墙制度还没落实到位的,区国土资源局正积极对每个点的撤离路线等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统一制作公示牌;监测人员装备问题,区国土资源局已落实资金进行统一购买下发;隐患点没有设置监测点的在国土资源所的指导下已逐一进行设置;监测记录不规范问题,区国土资源局已向市国土资源局汇报,市国土资源局已统一印发了监测记录本下发到各监测点,规范监测记录。
三、工作建议
(一)在6月底前都还没有召开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安排布置会和突发地质灾害演练的镇,建议区政府进行通报,并责令其进行整改。
(二)对于存在监测人员素质低,电话不畅通的点建议镇政府加强管理,对于责任心不强的监测人员及时进行更换,保证监测人员履职到位。
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概况
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预防和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质灾害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损失,针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特点,我区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积极主动地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汛前、汛中、汛后的不间断巡查和排查,特别是抓好强降雨后检查管理力度,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两卡”发放等各项制度的落实。由于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责任到位,在强降雨多、闪电雷击频繁等恶劣天气下,辖区内没有发生一起地质灾害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二、年度辖区内地质灾害趋势及防治措施
我区局部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致灾地质条件已经具备,在汛期降水量较大以及其他人为工程活动诱发条件下,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
我区正常年份雨季于6月中、下旬开始,9月底结束,其间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据以往发生的地质灾害记录,汛期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为主。
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如下:
(一)山西侧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
山西侧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位于山西北侧,山坡坡度约为70—75度,局部可达80度,坡体体高约10—15米,长约250米,由冲积物组成。山体由于开山修路,对边坡进行过切坡,但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随着强降雨等因素影响,坡面有掉块现象。在降雨作用下,存在失稳可能,对道路及车辆等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对崩塌体进行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在崩塌体滑落路线上采取建立挡土墙、植树造林或建立缓冲坡等措施,以消减崩塌体势能;
五是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如遇险情及时通知受威胁居民进行避让。
(二)山危岩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1.山中部危岩于山的中部,公路的南侧边坡,山坡坡度为80—85度,局部呈“倒坡”,潜在崩塌体高约5—6米,宽约2—3米,厚约2米,体积约为30—36立方米。受人工开挖及降雨等因素影响,危岩体坡顶裂隙发育,呈水平、垂直分布,部分危岩基本脱离母体,在降雨作用下,存在失稳可能,对下方道路上的行人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
2.山西坡不稳定边坡,位于水利局宿舍东侧山西坡,山坡坡度约为75-80度,局部可达85度,不稳定边坡高20-22米,长约77米。受人工开挖、风化及降雨等因素影响,部分危岩基本脱离母体,破碎严重,在降雨及地震等作用下,存在失稳可能,对下方小区内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区域内建设单位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定人定时监测,雨季加密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堵塞滑坡裂缝,在后缘开挖排水沟,防止雨水沿裂缝下渗;
五是在滑坡前缘设明显警示牌,使过往行人、车辆等严加防范;
六是对难以实施治理工程的滑坡危险区,采取必要搬迁避让措施。
(三)坡危岩崩塌滑坡地质灾害
坡危岩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位于中井村南侧,山公园对面。山体由于开山修路,对边坡进行过切坡,使两侧山坡坡度约为70—75度,局部可达80度,坡体体高约10—15米,岩层岩性主要为厚层奥陶系马家沟组灰岩,受地质构造及风化作用影响,岩石破碎,因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随着强降雨等因素影响,坡面有掉块现象,存在失稳可能,对道路及车辆人员等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工业区管委会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定人定时监测,雨季加密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在滑坡前缘设明显警示牌,使过往行人、车辆等严加防范;
五是对难以实施治理工程的滑坡危险区,采取必要搬迁避让措施;
六是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杜绝灾害隐患。
(四)山北坡不稳定边坡地质灾害
山北坡人工削坡位于山西北侧,山坡坡度约为70-75度,局部可达80度,坡体体高约15-20米,最高约25米,长约200余米。区域前期曾开展过破损山体治理工程,近期受人工开挖及降雨等因素影响,边坡坡面上形成高陡边坡,坡顶裂隙发育,在降雨作用下,存在失稳可能,对下方施工人员及车辆等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对崩塌体进行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在滑坡前缘设明显警示牌,使过往行人、车辆等严加防范;
五是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杜绝灾害隐患。
(五)山人工削坡及渣土堆坡
山的中西部、西部、西南部(政法学院内),存在三处安全隐患点:
1.山的中西部,危岩于山坡中部,山坡坡度约为60-70度,危岩体体积约为20-30立方米。受降雨等因素影响,危岩体坡顶裂隙发育,裂缝宽度0.005-0.02米,在降雨作用下,坡体前缘可能产生失稳,对下方操场上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2.山的西部,由于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形成巨大渣土山,堆体坡度约为70-75度,坡高5-10米,长约为400米。坡面无排水设施,坡体外侧主要在土质边坡上修建了毛石挡土墙,受降雨等因素影响,局部毛石挡土墙已出现破损及开裂,在降雨及震动影响下,可能产生失稳,对下方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3.山的西南部,边坡由人工切坡修建而成,坡体坡度约为65-70度,局部可达75度,坡高3-5米,长约为198.5米。边坡主要由基岩及其风化层组成,坡面无排水设施。由于未对坡面及坡顶进行有效的处理及处理不到位,坡面危岩分布,受降雨等因素影响,坡面可能产生失稳,对下方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省政法学院
防治措施:
一是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加强监管;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定人定时监测,雨季加密监测;
三是对危石进行人工卸载;
四是在滑坡前缘设明显警示牌,使过往行人、车辆等严加防范;
五是对难以实施治理工程的滑坡危险区,采取必要搬迁避让措施;
六是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杜绝灾害隐患。
(六)采空塌陷地质灾害
废弃矿井,由于铁矿开采后,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造成山体出现采空区塌陷地质灾害。现该处废弃矿井已多次出现采空区塌陷地质灾害,形成的崩塌体立面高约35-40米,长约50-60米,陡崖上部还存在贯穿东西方向裂隙,且目前正处于发展阶段。在崩塌体前缘堆积崩塌物,体积约600-800立方米,崩塌巨石呈方形,最长约3米,宽约2米,厚约2.5米。在崩塌体的前部分有6处2层楼房,人口约12人,崩塌物距对楼房仅5米,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监测、防治责任单位:龙洞街道办事处
防治措施:
一是设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警示牌;
二是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定人定时监测,雨季加密监测,发现险情、灾情及时上报;
三是对小型崩塌、滑坡体实施人工排险;
四是采取必要的避让措施,制定好撤离计划。
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
(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根据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地质灾害实际状况,制定《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同时对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会同相关部门,拟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条件的组织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若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到现场进行应急调查处理,同时做好险情、灾情上报工作。
(二)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工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乡镇国土资源所推行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落实责任,扎扎实实抓好“五到位”工作,即:
(1)对辖区内居民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简要评估到位;
(2)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员联系到位;
(3)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巡查到位;
(4)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发送到位;
(5)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预案和人员到位。
(三)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灾害速报制度,保证防灾信息畅通。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24小时值班等制度。对辖区内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重点地段,要指派专人监测,汛期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值班人员要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重要岗位实行主副制度,并切实安排好节假日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有足够的应急力量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如遇突发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调查,及时主动地向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在区政府统一指挥下,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认证负责地进行应急处理。同时,进一步做好“两卡”的填制和补发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真正明白怎样防灾、如何避险。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加强对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跟踪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的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程活动,必须事先做好地质勘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对因工程诱发的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有关单位要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五)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合理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应急排险,消除隐患;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防治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上不合算、自然条件不适宜居住的,应实施受威胁人员搬迁避让。
(六)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处于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未做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项目,政府将不予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手续。此外,建设单位要对建设项目周围破损山体和地质灾害进行治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项目周围破损山体整治方案,治理破损山体,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建设活动中要加强对地质环境的保护,坚决杜绝挖坡建房、修路,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要将各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根据7月19日全国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和省、市、区防汛办有关工作部署,为了扎实做好我街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辖区内的汛期地质灾害发生和隐患点变化情况,以便更好地做到及早防范,确保安全度汛。根据我街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进一步强化重点时段防范工作
汛期(4—10月份)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时段,目前根据气象部门预报:8至9月市总雨量比往年偏多,持续大雨或暴雨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不容乐观。因此,各社区(经合社)一定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当前防灾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要认真按照《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各项防灾、减灾措施的落实。
(一)认真开展汛前隐患再排查工作。一是检查危险区警示牌设立情况,对新发生隐患点或危险点未设立警示牌的,应及时补立,对原警示牌已破损的应重新设立;二是对纳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人再次进行核查工作,监测责任人和各项防灾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三是对人群密集和易发生地质灾害点加强巡查工作,不留死角。
(二)加强汛中重点部位的巡查、转移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二个方面:一是逢台风、暴雨即将来临时,要组织再次对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加强巡查和监测,及早发现隐患征兆,及早排除险情;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居民群众转移预案,落实受威胁群众的撤离路线,检查临时避险场所,确保撤离、避险时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进一步落实汛后复查和建立健全汛期台帐制度。各社区(经合社)、街道包社区干部,汛后要组织相关人员进村入户及地灾点做好回访工作,搞好现场调查,总结经验和存在问题,为新一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准备。并对每次巡查情况要有记录,巡查后应编制汇总或专项调查报告,并做好情况分析对比和资料对比和资料归档工作。
加强汛期值班,落实各项制度
按照省、市、区防汛部门的部署,一是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等各项制度,保护信息畅通、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各社区(经合社)负责人要坚守岗位,坐镇指挥;二是值班人接到上级发出的防灾预警后,要确保基层一线防灾责任人和防灾监测人在岗就位,同时将预报预警信息尽快通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威胁群众,使他们能够及时做好防灾避灾和抗灾准备;三是发现重点灾点险情变化,各社区(经合社)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和转移预案,立即转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到指定避让所,并组织开展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四是一旦遇到灾情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灾情速报等相关规定在向上级领导迅报情况,同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做到处置妥当迅速;五是值班人员要做到信息畅通、报告准确及时,对灾情、险情及上级下达的指示、明传等内容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传达到位。六是台风和强降雨过后,在确认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岩土体处于稳定、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稳妥地组织群众适时回迁。
一、地质灾害点的主要分布
(一)地质灾害现状及主要特点
年初我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在去年8月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中又发现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同时去年在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对大帽山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移民搬迁等方式,彻底消除隐患,截止目前我区还有1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滑坡4处,崩塌9处,潜在不稳定斜坡3处,威胁到一场养殖场、一栋教学楼以及42户群众近177人的生命安全。
本区地质灾害点的主要特点如下:
1、分布不均,北东多西南少
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丘陵、低山地段,大多分布在北东部山区,总体上呈现出北东多西南少的特点。
2、滑坡、崩塌为主,规模较小
地质灾害大多为规模较小的滑坡、崩塌,影响范围一般波及一座或几座房子。
3、雨季多发,旱季少见
地质灾害大多数发生在雨季,并且较多出现在雨季的强降雨期间或强降雨后的几天内,旱季较少发生。
4、灾前征兆不明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
滑坡、崩塌大多数发生前征兆不明显,并且运动速度快、突发性强,容易造成人、畜的伤亡及财产的损失,危害性大。
5、与人类工程活动密切相关
目前发现的地质灾害大部分与人类工程活动有关,主要发生在山前地带人为削坡建房等形成的斜坡处,自然因素产生的地质灾害少。
(二)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1、年降雨趋势预测
(1)气温:预计年平均气温偏高,气候变暖现象仍将延续。冬季平均气温接近常年、春雨季气温偏高、雨季平均气温略高;台风季接近常年至略偏高。
(2)降水:预计年总雨量偏多。冬季降雨量偏少;春雨季降雨量偏少,春播期降雨量偏少;梅雨季总雨量偏多;台风季总雨量正常略多。
(3)台风:预计年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4~5个,比常年略多。其中有1个严重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
2、市年主要季节气候趋势展望
(1)冬季(年12月~年月):预计冬季平均气温接近常年,其中:12月正常,1月略偏低,2月略偏高。极端最低气温略低于常年,岛内2~4℃,岛外0~2℃,靠山地区可达-2~2℃。预计年冬季总降雨量偏少,各月降雨量分布大致是:12月正常,1月偏少,2月略偏少。
(2)春雨季(~月):预计年春雨季平均气温偏高,其中:3月略偏高,4月偏高,预计春播期(2月下旬~4月上旬)平均气温偏高;预计年春雨季降雨量偏少;春播期(2月下旬~4月上旬)降雨量偏少。各月降雨量分布大致是:3月偏少,4月略偏少,有可能发生春旱。
(3)雨季(5~6月):预计年雨季平均气温正常略高。其中5月略偏高,6月正常。预计年雨季于5月初期开始(较常年稍早),6月下旬中期结束(接近常年)。预计年雨季总雨量偏多,梅雨强度偏强。月份分布大致是:5月雨量偏多,6月雨量略少。
(4)台风季或夏季(7~9月):预计年台风季或夏季平均气温接近常年至略偏高。其中7月偏高,8月正常,9月正常。预计年台风季或夏季总雨量正常略多,其中:7月雨量略少,8月雨量正常略偏多,9月雨量正常略多。
预计年台风季或夏季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4—5个,比常年偏多,其中有1个严重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月份分布大致是:7月1个、8月1—2个、9月1—2个。
预计年夏季(6月下旬~9月)≥35℃的高温日数正常,岛内可达5~8天,岛外可达8~12天;极端最高气温接近常年,岛内约36~37℃,岛外约37~38℃;局部地区高于38℃。
3、主要气候灾害预测
(1)强降温:预计年冬季气温变化幅度大,会出现阶段性强降温。
(2)干旱:今年秋冬季至明年春季降水偏少,且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将发生气象干旱,请注意做好蓄水防旱工作。
(3)台风:预计年夏季可能受1个台风或热带风暴的严重影响,发生大风或大暴雨灾害。
4、主要预测依据
从年7月,赤道太平洋海温转为负距平,进入拉尼娜事件。从多个耦合模式的预测结果来看,拉尼娜事件至少要维持到年春季。
常年,副高对于ENSO的响应期为4—6个月,今年副高对ENSO的滞后期仅有3个月,10月就转负;同时,北面冷空气活动加强,在二者的配合下,冷空气不断南下,故出现了12月17日岛内2.4℃的低温。预计年冬季(12—月)的极端最低气温也是略低于常年。一般来说,拉尼娜年,副高的第一次北跳会偏早,导致春雨季(—月)的降水偏少,有可能发生春旱,会对春播造成一定的影响。
预计年雨季(5—6月)于5月初期开始,较常年较早,梅雨强度偏强,雨水会偏多。考虑到拉尼娜过程的持续影响,预计年夏季(7—9月)台风个数会较常年偏多,其中有一个严重影响的台风或热带风暴。
5、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根据降雨趋势和本区环境地质条件,预测本年度我区地质灾害发生数量较常年略偏少。
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地段在我区的大帽山农场、新圩、内厝镇山前地带及内厝镇小光山矿山等区域。
除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容易发生灾害外,受台风、暴雨袭击,高陡边坡、山边河边、建设工程开挖地段等区域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与滑坡。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依据预测的地质灾害活动区域,确定今年我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重点镇(农场)有4个、行政村(社)有10个。
三、重点防范期
每年汛期(~10月)是我区地质灾害多发期,为重点防范期。强降雨是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汛期内日降雨量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00mm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防范重点。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区、镇(场)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落实责任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镇(场)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要协助区、镇(场)政府,进一步建设群测群防网络,要换发新《防灾明白卡》与《避险明白卡》,要修改完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要加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工作,对在地灾易发生区的村,村(居)民建房用地要作地灾危险性评估;认真落实汛期防灾值班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指导、监督工作。区建设部门要掌握在建工程的情况,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工程做好防治工作;区水利部门要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通报洪水信息,并做好水利设施地质灾害的防治;区交通、市政部门要做好道(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的检查落实工作;区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勘察单位要协助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开展灾情应急调查和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其他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全民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和抗灾能力。今年要结合宣传、贯彻《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加强新圩、内厝、马巷镇、大帽山农场及非煤矿山等地质灾害多发地的防灾宣传工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画、宣传手册等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基层防灾负责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法规知识培训。重点对年隐患排查中发现地质灾害点的镇、村业务指导及防治知识和法规知识培训,特别是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三)进一步建设群测群防网络,搞好监测工作
群测群防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过群测群防可以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自救,遇到灾害性天气可以通过群测群防网络迅速部署防灾抗灾工作,及时组织受威胁的人员撤离避让,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镇(场)要在年初步建立网络的基础上,按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要求”和“四应知”、“四应会”、“四应有”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群测群防网络分为四级,分别为:灾害点监测网(四级网)、村(社区)级监测网(三级网)、镇(场)级监测网(二级网)和区级监测网(一级网)。
灾害点监测网(群测群防四级网)
---负责对具体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本身的变形迹象进行监测外,还应把该灾害点威胁的对象和可能成灾的范围,纳入监测范围;
---其监测手段主要是定人、定点、定时进行监测,一般进行简易的相对位移监测和宏观观测,并做好记录、上报等工作;
---灾害点的监测由受威胁的人(单位)负责。
村(社区)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三级网):
---负责组织、监督该村(社区)地域内地质灾害点的群众监测、预警;
---负责该村(社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组织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组织群众在临灾时紧急避险,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人员抢险救灾。
---村(社区)级监测网由村(居委会)主任负责。
镇(街道)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二级网):
---负责对三、四级网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该镇(街道)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并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组织地质灾害险情巡查,组织群众在临灾时紧急避险,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抢险救灾。
---镇(街道)级监测网由分管该项工作的副镇长(场)负责。
区级监测网(群测群防一级网):
---负责对群测群防二、三级网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群测群防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
---负责该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
---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跟踪,和对监测资料进行核实;根据气象、水文预报和监测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有关镇政府(场)、村(居)委会和矿山及管理重要设施的有关部门发出预警通知;
---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发生地质灾害时组织抢险救灾;
---区级监测网由区政府组建,由分管地质灾害防治的副区长负责。
监测技术方法: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采用裂缝位移测量(相对位移监测法)及宏观观测(目视监测法)两种方法。
裂缝位移测量法主要用于有明显裂缝的灾点,是在裂缝两侧设桩或设片、设尺观测裂缝变化情况的方法,监测点主要选在滑坡后缘、中部、前缘主裂缝两侧或建筑物裂缝两侧,监测点每组两个,视实际情况布设3~5组。
宏观观测法主要目测地质灾害体、不稳定边坡及周围的掉土、掉石、滚石、冒水、冒沙、裂缝长宽变化及泉水、民井的流量、颜色、水位变化和树木歪斜、动物异常等地质灾害发生前在宏观上表现出的变化特征。我区的地质灾害点大部分发生前没有出现明显的裂缝征兆,主要采用宏观观测法进行监测,即目视法监测。
监测工作制度:
监测频率:每年~月和11~12月为正常时段,每一个月观测一次;每年~10月为汛期,每10天观测一次;如发现灾害点有异常变化或遇暴雨及连续降雨等要加密观测(如每天1次或一天几次)。
监测资料的上报:监测人每次监测都应认真做好记录,并填写在预定的表格内。监测记录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正常情况每月上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上报。
监测资料的分析、预报: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负责对上报的监测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和预测预报。
直接危及交通、水利、市政设施和旅游区、林区等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监测、预防。
“四应有”、“四应知”和“四应会”基本要求:
(1)村(居)委会做到“四应有”
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工具、通讯工具。
(2)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知”
应知辖区隐患点(区)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害点监测时间和次数。
(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作到“四应会”
应会识别地灾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纪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四)加强汛期防灾工作
1、防灾工作检查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在汛前对群测群防网络、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情况、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在汛期内进行抽查,另外还应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要责成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及时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上报区政府。
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汛期期间,镇政府(场)、村(居)委会应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巡回检查,对可能出现险情的,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区政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报告。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接到险情报告后,要及早赶赴现场,调查鉴定险情,提出处理对策措施。
3、汛期值班
汛期期间(4月1日~10月30日),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值班工作,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逢台风、暴雨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期间,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全天有人值班,分管领导24小时岗位带班。值班时要保持信息畅通,报告迅速,处置及时。
汛期期间市、区两级政府办公厅(室)值班电话和市、区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4、强降雨防灾
(1)当天气预报日降雨量可能达到50mm(暴雨)以上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可能达到100mm以上时,镇政府(场)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地质灾害。
(2)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级达到三级或三级以上时,各区人民政府接到预报预警后,要依照防灾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居)民,并及时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响应,做好防灾抗灾工作: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三级时,区、镇人民政府、场及有关部门应部署防灾工作,加强值班;镇(场)、村(居)防灾负责人应适时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下称“协管员”)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场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四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镇(场)、村(居)防灾负责人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隐患点和危险区域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适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为五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工作和随时抢险救灾准备(抢险人员随时待命);区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镇人民政府、场及时启动《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并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汛期地质灾害转移对象: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3)当突遇短时间强降雨(3小时降雨量超过30mm)时,村(居)委会防灾责任人、协管员要及时了解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山坡地段的情况,并关注雨情,适时组织受威胁的人员转移避险。
(4)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御台风、暴雨的部署开展防灾抗灾工作。
当日降雨量可能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可能大于100mm时,区建设、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应对在建工程、公(铁、道)路、水利设施、旅游景点的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测、巡查,并做好抢险应急准备。
(五)做好地质灾害预报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分局应会同区气象台,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结果和大气降雨观测、预报等资料,及时作出地质灾害预报。接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后,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分局要及时向下通知和部署防御工作,让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和有关方面提前做好防范。
依据地质灾害监测资料进行地质灾害预报时,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分局对上报的监测资料要及时整理、分析,可能发生灾害的要及时进行预测预报,并报告区政府及所在地的镇政府(场)和有关方面做好防范。
(六)加强应急处理与及时抢险救灾
1、建设基层地质灾害应急小分队
要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各镇(街)、场、村(社区)的实际建设基层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地灾村(社区)要建立地灾应急自救小分队。
2、及时抢险救灾
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发生后,区政府应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既定预案要求组织抢险救灾。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分局要会同区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险、灾情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发展趋势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排险和抢救受灾人员;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和要求及时做好抢救受灾的相关工作。
(七)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为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分期分批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规划和落实,年计划治理1-2处地灾隐患点。
直接危及交通、水利、市政设施和旅游区、林区等的地质灾害,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治理。
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新建工程,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
(八)安排防治资金
各级政府要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群测群防网络与预警体系建设以及抢险救灾、地质灾害治理等防治工作。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治理费用,经济困难的在实施治理后政府予以适当补助。直接危及交通、水利、市政设施和旅游区、林区等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新建工程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建设单位负责。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