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3 05:00: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环境生态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从实证研究来看
全球化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境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经济发展产生冲突,让谁优先发展是值得深思的问题人类以自己的需要作为价值标准来衡量其他万物的有用性,对自然大肆开发,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利用,资源日渐匮乏和生态系统的功能被忽略,社会发展大量消耗自然资源,威胁着生物多样性系统,自然生态结构遭到破坏。生态主义者认为,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直接源于自认为可以征服万物的人类主体性和中心性。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难题,对于我国西部贫困地区更面临这样的困境,中国西部贫困地区一般属于自然环境较差和资源短缺较严重的地区。为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过度地向自然索取,如草原的过度使用、水资源滥用,森林滥砍滥伐,植被退化、草场沙化、石漠化等。人们不以生态为本的掠夺式经济开发,导致经济发展的欲速不达,形成环境破坏、资源锐减,而经济发展停滞不前或畸形发展的恶性循环。环境问题暴露出一个内在的原因,人们为了经济发展客观上牺牲了资源与环境。现象背后明显地看出有和环境法相一致的价值导向———人类中心主义。
(二)从学理上看
对环境法立法本位的探讨观点各异,但都离不开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本位法律价值观应是现代环境法的法哲学基础。环境法的基本理念体系应该是建立在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面对生态危机,人类应该审视现有的环境价值观和利益观,从人类中心、非人类中心向生态主义的转变,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环境法的伦理基础。学理界关于环境法本位的探讨主要观点有几种:环境法以社会利益为本位,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环境法教授吕忠梅。这种观点认为维护环境的代内公平,代际公平要依靠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种观点是较为温和的人类中心主义。但他们的观点是立足于现实社会发展阶段的,认为现在用法律来调整人和环境的关系还为时过早。环境法的本位是社会责任,主张任何环境主体包括国家、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都要承担环境义务,这是环境主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任何活动都应考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种观点是具有进步性的,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是有积极的意义的,但实质上还是以人类中心为理性思考基点的。环境法是以义务为本位的,这种观点的代表是环境法教授徐祥民。传统法律的模式是授予公民权利,权利人提出主张,国家机关加以救济。非人类中心论的学界代表有郑少华主张的环境法的自然本位学说和以陈泉生教授为代表的环境法生态本位学说,这两种观点是超越传统人类中心论的思考模式,开创性提出环境法伦理基点不应只建立在人类的利益上,还应该兼顾后代人、自然和有生命的其他物种,在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上考虑自然的利益,生物的利益、生态权利和后代人的利益。比较各种学说,学者们虽观点各异,但都是立足于环境与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把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利益作为思考的伦理基础。对比来看,将环境法主体拓展最宽的是自然本位学说和生态本位学说,这两种学说不仅考虑各代人的利益,又扩展了主体范围,从环境资源永续利用和人类长远发展来看,自然本位和生态本位学说则更可取,这两种观点是非人类中心的典型代表学说。
(三)从立法来看
我国现行环境法立法以人类中心为出发点需要改变环境保护法确立了我国环境与资源法的基本原则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协调发展原则,协调发展原则是符合人类社会的理性认识的,但不能否认这项原则是标准的以人类为中心的思维方式,环境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附属。协调发展原则虽然明确了环境与资源的重要性,却没有将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置于社会发展的核心位置,在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驱使下,环境与资源保护必然沦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可持续发展包括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重视以代际的观点审视本代人的发展,和关注后代人的生存发展需要。当代人在追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不应让不断恶化的环境反过来制约经济社会发展,而剥夺后代人享受的良好的自然环境的权益。
二、生态本位的法哲学价值观的学理发展
(一)的生态主义观
马克思经典著作中并没有明确提出生态一词,但并不意味着缺乏明确的自然生态观,马克思多次论述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马克思提到“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中提到,人们必须保持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人类违背自然规律,不保持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必将受到自然的惩罚。人是“站在稳固平衡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类常常忘记自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以征服者、支配者的角色出现,在观念上将人类与自然界对立起来。马克思恩格斯承认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又强调人要了解自然界,人作为社会的存在要对自然界进行统治,但同时强调对自然掠夺式开发,会造成难以察觉到的间接影响和长远利益,要求人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中要斗争又要合作。马克思恩格斯生态观虽然是以人类为中心展开论述的,但却是人类文明转向生态文明重要的理论基础。
(二)生态本位的环境价值观
随着工业化发展,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加剧,人口急剧膨胀,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出现的环境问题由区域性向全球性扩展,资源短缺现象出现,环境污染加重,生态平衡被打破,直接影响到自然的可持续发展。随着人类自然理性的提高,人们从地球科学,生态系统与人类关系,生态伦理等不同角度对环境问题的思想根源进行深入的学术探讨,反省和批判以人类为中心的环境伦理观,应该确立以自然生态为基础的环境伦理理论。生态主义的环境法律观念要求人类发展不能只考虑人类自身的利益和权利,同时考虑其他动物植物的权益。我们思考人和自然关系时,应该秉着两条原则既要促进人类的生存发展又要有利于环境可持续发展、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平衡。不能将经济社会的发展置于其他物种的生存、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平衡等之上。生态主义的环境法律观念还要求承认人类价值,也要承认其他物种的价值,尊重其他物种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倡导注重人类的环境资源责任和代际间的公平,充分考虑其他物种对于维护生态平衡的作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生态主义对环境立法的要求
两论在对学派称谓的辨析中,也辨析了各自的学术缘起,在学理资源的“认祖归宗”中进一步厘清了两者的不同。媒介环境论论者批评媒介生态论者并不是一种对于北美学派的继承与推介,在引入MediaEcology(媒介环境学)概念之时,就没有真正地对其进行全面地介绍与阐释,而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对媒介生态进行了中国式的阐释和发挥。其对于北美媒介环境学派的理论阐述及其在中国的确立,没有起到真正廓清认识并加以推广的作用,并且在此后的研究与发展中,也并未与北美媒介环境学派进行更深层次的交流与融通。而媒介环境论本身则是从译介出发,在对北美媒介环境学派理论的梳理中确立的学派。媒介环境学派的贡献在于,集中而大量地引入并译介了相关著作,从学派的历史、理论、应用三个领域,全面地介绍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从而让学界重新认识了北美媒介环境学派的相关理论。媒介环境学派是正宗的北美学派的中国代言。他们汲取北美学派有益的学术思想,开拓思维,为中国学界提供新的研究范式与角度。媒介生态论论者早就对自己的学术缘起有清醒的认识,崔保国在2003年就提出“媒介生态学研究在我国的展开,来自于我国传播学者的自觉,不同于传播学研究那样是从海外引进。尽管美国学者开展媒介生态研究和日本学者开展媒介环境研究要比我们早很多年,但似乎国内的媒介生态研究最初的展开与他们并没有什么渊源。中国学者的媒介生态研究意识是原发的,而不是引进的,从一开始学者的关心就侧重在媒介的发展生存环境研究方面。”在后来与媒介环境学派的厘清中,媒介生态论论者一直坚持认为,中国的媒介生态学是在传播学、生物学和生态学基础上逐渐发展而来的学科,并不是对北美MediaEcology的简单继承和推介,其研究意识是原发的,这是中国媒介生态论论者独树一帜所在。3.对于研究向度的辨析。在对“环境”与“生态”二词的常规理解与表述中,两者常常会互为解释和相互融入,这也是最初造成两论难以厘清的原因所在。两论以“环境”与“生态”名号加以区别后,便各自在自己的名号下强调着研究向度上的侧重和差异。媒介生态学从一开始就直接汲取生态学原理,将其与传播学的相关理论结合。从邵培仁早期的相关论文和著作的阐述上来看,媒介生存是中国媒介生态学主要研究向度,媒介生存即媒介所处的生存状态,包括媒介与人的生存关系状态、媒介与自然环境的生存关系状态、媒介与社会环境的生存关系状态。让中国的媒介能够熟悉和了解自己所处的媒介生态,进而保存自身并求得发展,是中国媒介生态学派展开理论拓展与研讨的动力和起点。在与媒介环境论的争辩中,他们对自己的研究向度越加明晰,更加关注媒介在所处生态中如何自处与如何他处的相关策略研究、媒介与社会间的子母系统互动研究,他们提出“这些互动不仅仅有媒介系统的内部要素互动,还有人与媒介、媒介与媒介、媒介与社会、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互动,这些纷繁复杂的整体互动关系会导致信息、能量、资源的交换、交流与共享,还有相互影响和相互建构。”2006年以后的研究中,中国的媒介生态学派在原有的研究基础上继续向外拓展,除了大量采用了实证研究与调查实验等方式与方法,邵培仁又在媒介地理与媒介时间方面进行了相关的研究,这种研究的拓展大大扩展了中国媒介生态学派关注的领域与范畴。北美媒介环境学派对于“生态”或者“环境”的阐释则与媒介生态学不同。在与媒介生态学的争辩中,媒介环境学派强调指出,媒介本身即构成环境,媒介环境的变化(主要是指媒介技术的变化与提升,使得由媒介构成的环境不断地发生变化)必将对环境中的人产生影响。因此,媒介变化、媒介所构成的环境及其变化对人产生的种种影响及人在媒介环境中的自处与他处,是媒介环境学越来越明晰的研究向度。他们对此深入地分析与探讨,力图明白有力地指出媒介作为环境对于环境中的人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力,其现实意义在于让研究重新回归到人的逻辑起点,从人的角度去审视所处环境因媒介的衍生与演进带来的变化,人当如何正视汹涌而来的媒介技术大潮的裹挟与冲击。其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及对当下人类生活的贴近性的阐释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媒介生态学与媒介环境学的差异
中国媒介生态论与北美媒介环境论的碰撞,使我们得到了两种研究范式和方法,这对于拓展学术研究的思路,拓宽研究视野是大有益处的。但有必要从学理上对其差异进一步分析。从词义上分析,“生态”指主体(可以指人,也可以指任何研究对象)与其所生存的环境之间所形成的关系状态,“生态”概念中包括主体,由主体与其生存的环境共同构成,是两者关系状态的表述。所以,1866年德国生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ErnstHaeckel)首次提出这一词汇时,将其描述为:研究生物体与其周围环境(包括非生物环境和生物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在媒介生态学这里,主体指媒介,它是研究媒介与其所生存的环境之间所形成的关系状态,它包括如前所述的媒介与人、媒介与自然环境、媒介与社会环境的关系状态,是研究两者间的互为与互动,是关系研究;“环境”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外界事物“,环境”概念中不包括主体。在媒介环境学这里,主体指人,媒介是构成主体人所生存的外在环境的重要因素。媒介环境学将媒介作为一个环境构成的要素来研究,研究其在技术的迅猛发展作用下所带来的环境变化及其对人产生的影响,所以它立足于人,重在研究媒介。但无论哪一学派都必然研究媒介与环境,而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所以我们可以进一步从媒介与人、媒介与社会、媒介与自然的三个向度上来观照两论之间的差异。
(一)关于媒介与人
媒介环境学重在研究媒介对人的影响,属于影响研究。他们以媒介技术越来越多地介入到人类的生活,从而造成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结构性的变化入手,试图辨明这其中隐含的结构,并试着探明这种由媒介变化而导致的环境改变,对人的感知、理解和情绪的影响。波兹曼曾有过如下表述“:媒介环境学研究人的交往、人交往的讯息及讯息系统。具体地说,媒介环境学研究传播媒介如何影响人的感知、感情、认识和价值。它试图说明我们对媒介的预设,试图发现各种媒介迫使我们扮演的角色,并解释媒介如何给我们所见所为的东西提供结构”〔7〕。媒介生态学重在研究两者的关系,是在两者共在互存的认识下的两者间性研究。媒介生态学更为关注媒介与社会系统间的互动,它对于人的关注,体现在对于人与媒介间互动的关注。因为在媒介生态学论者看来,人与媒介间的互动会导致信息、能量、资源等的相互传递、沟通与共享,其中也必然体现出影响与建构的交互性。“媒介生态学是人类在处理‘人—媒介—社会—自然系统’相互关系的生态智慧的结晶。它既反映了人类对媒介生态现象和媒介生态规律的漫长认识过程,也反映了人类对媒介生态经验和媒介生态知识的逐步积累和系统建构。”〔8〕媒介生态学中的人仅仅作为人与媒介、社会、自然系统中的一环,对于其观察主要体现在对于人与其他范畴发生相互关系时的认识与体悟。媒介生态学所观照的是作为生态的整体中的人与媒介、自然及社会的关系,而不是以人类为关注焦点展开的研究。
(二)关于媒介与社会环境或社会生态
媒介环境学鲜明地提出“媒介即环境,环境即媒介”的观点。从自然媒介到社会媒介的变迁过程,不难得出如下认识:媒介已日益深入地介入到人类的生活中,媒介与自然、媒介与社会的关系越来越难分彼此。媒介环境论者发现我们与世界交流的媒介传播手段,即我们使用的符号系统和媒介技术,恰恰是参与现实构建的基本因素,并在建构现实的过程中持续地发挥着影响。口语文化的社会、书面文化的社会、印刷文化的社会和电子文化的社会,其经济、政治、文化的特征也因为在不同的符号系统和媒介技术的参与下各有不同,这种媒介环境对于社会所产生的影响正是结构性的。在观照媒介与社会的关系时,媒介生态论认为媒介系统与社会系统已然构成一种彼此平等且共生的关系。媒介犹如一个独立的生命体和生态系统,从属于社会生态系统,是其子系统之一,在与其他社会子系统相互作用时,甚至还会与其他子系统产生竞争的关系,而媒介要生存于社会大系统中,就要促使自己内外兼修,要适应社会的大生态,还要维系自己内部的小生态,同时还要适应媒介行业内部的中观生态,试图在各种关系的适应与掌控中达到生存、平衡与和谐。
(三)关于媒介与自然环境或自然生态
媒介环境学很少讨论媒介与自然环境的话题,两者关系基本不在其关注的题域。但是在媒介环境论者对媒介环境学起源的梳理时,曾经提及对芒福德(LewisMumford)启发颇深的帕特里克•格迪斯(GeddesPatrick),格迪斯是英国生物学家、社会学家,也是城市规划和区域规划理论先驱之一。他对于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以及人类文化间的相互关系的研究,给了芒福德深刻的影响。他提出的“人类生态”概念,为文化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和探索的方向。格迪斯的著作,证明了生物学原理能够给人类文化研究提供信息。作为媒介环境学公认的早期思想奠基人,芒福德的论著得以从城市这样的人造环境入手阐述其对于人和人类文明的影响,从而为媒介环境学的兴起奠定基础。但在此后的研究中,媒介环境学已经完全进入社会文化研究的领域。在林文刚《媒介环境学在北美之学术起源简史》一文的结尾处提到“:从媒介环境学的角度来看,我们所处的传播研究领域并不是在研究什么自然现象(如天体或相对论)的规律。媒介环境学者探寻的是人类社会文化,它们牵涉到很多难以捉摸和不可预知的变量(variables),例如各种各样的人类情绪、感觉以及动机,而这些变量由于时空或背景的迁异而千变万化。因此,媒介环境学是一个社会文化研究领域。”媒介生态学则特别强调媒介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媒介生态论者看来,人与媒介不仅存在于社会系统之中,也存在于自然系统之中,必然会与其产生相互关联与影响。媒介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媒介所根植的自然地点,所在区域的自然状况是媒介生存与发展不可回避的必要条件。有相当一部分研究是基于媒介生存与发展所在地点的自然状况,并探讨自然环境与媒介发展间的关联而进行。事实上,自然环境状况与媒介生存发展,以及社会文化的形成有着毋庸置疑的关联性和必然联系。这种地理、气候、历史、文化间潜在的关系是不能在研究中回避的。媒介生态学对这个领域的关注和研究的拓展,是媒介生态学能够生发出最为直接和切近现实的指导作用的所在。
三、媒介生态学与媒介环境学的同一与涵容
作为同为媒介研究的两个学派,在相互碰撞中实际上又相互启示,从学科研究的同门、学科研究对象的相同与相近来说,两个学派必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一与融合。
(一)媒介生态论与媒介环境论的同一
两论虽然在差异中各自成长,但其在研究方面的同一性也愈加明显。其一,两论汲取的理论资源具有某种程度的同一性。谁也不能否认,20世纪初期技术的迅速进步给环境带来的后果,对于生态意识的崛起以及在学界也随之刮起一阵生态学范式及思维方式的旋风所产生的强大推动力。人们开始关注和思考生活中事物之间的相互关系。正如媒介环境论者沃尔特•翁(WalterOng)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对宇宙的整体联系和演化史有了深刻而精细的知识,我们的确生活在名副其实的生态的时代。我们时代的特征是事物的相互联系,至少就人类的感知能力而言是这样的。”〔10〕无论是媒介生态论者还是媒介环境论者,他们受生态学的影响,都汲取了生态学意义上的“环境中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的养分。媒介生态论者驻足于媒介彼此之间以及媒介子系统与社会大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媒介环境论者则从肯定人在环境中的主体地位出发,更为关注人类同媒介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对社会结构所产生的深远的影响。其二,两论研究目的的同一性。无论是媒介生态学,还是媒介环境学,其研究目的都是为了谋求人与其所生存环境的平衡良性的互动与发展。生态论论者是在承认人与媒介共生的前提下,具体而微地关注媒介一方的发生与发展,并对此种状况进行相应地描述及对策研究。其研究根本旨在寻求媒介与媒介所在环境的平衡,根本上说是媒介与人生存环境的平衡。媒介环境学则更多地从批判的眼光指出现代社会的媒介本质,越来越多的媒介构成了人生存的环境。媒介构成了人生活的生态。媒介如何构成了这样的环境,这样的媒介环境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或者改变了人,人又当如何应对,如何寻找到媒介现实下的人与媒介环境间的平衡。探寻人与媒介间的关系,在批判中寻找人与媒介间的平衡与和谐的良性互动,这正是同一称谓下的两论研究的共通之处。
(二)媒介生态论与媒介环境论的涵容
作为同为媒介研究的两个学派,媒介生态学与媒介环境学两者必然存在着交叉和涵容。首先,都以媒介为研究对象。无论是媒介生态学还是媒介环境学都是在媒介发展迅猛的当下,对于媒介的一种关注与研究。两派都强烈地意识到媒介与人、媒介与社会、媒介彼此之间的这样一种共生的关系。媒介已然是世界构成中的一部分,是人类交往不可规避的手段,并且彼此间交融互生。媒介生态学对媒介及其生态关系的研究,往往具体而实际,致力于为业界提供策略方面的指引与指导。而媒介环境学对于媒介的研究,则以人为关切对象,致力于媒介技术的宏观视野,力图指明媒介技术对于社会文化的重要影响。但无论是微观还是宏观,无论是具体而微的媒介,还是线条粗犷的技术分野,媒介始终在两论共同关注的视野之中。不论是出于传播研究的考量,还是文化研究的思索,两论都承认媒介业已成为构建当下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研究对象的同一关注,必然带来研究内容的涵容。其次,都以生态环境为研究题域。媒介生态学所关注的环境,是以媒介为中心,媒介所在生态圈层的其他因素的综合。在媒介生态学的有关研究中,媒介生存脱离不了媒介所在的社会、文化、政治、经济等诸多外部环境的作用,研究这些外部环境与因素,才能够为媒介的生存与发展提出因地制宜的策略。媒介环境学所指向的环境,则直指媒介技术本身。口语、文字、印刷、电子媒介为文化的形成提供了“容器”(芒福德语)。这种环境论,既提供给媒介研究与文化研究以新的视野,但也并未脱离具体的媒介而成为虚无的想象。媒介环境论者往往植根于某一媒介形式,但也必须结合这种媒介形式所存在的时代、文化、社会、政治、经济等其他具体因素。换句话说,媒介环境学的研究中也必然考虑到媒介与其他文化因素间的相互关系及作用,也即媒介构成的生态与媒介间的相互影响。对于共生关系的肯定和强调,正是两论的共同认识,也必然会因此在研究中出现相互涵容。第三,都研究媒介与环境的关系。两论从不同的向度出发,但关注的却都是媒介与环境间的关系。媒介环境学关注的是媒介形式构成环境,进而构建社会,形成文化,产生影响。如伊丽莎白•爱森斯坦(ElizabethEisenstein)的《作为变革动因的印刷机:早期近代欧洲的传播与文化变革》。该书用较大的篇幅阐述了印刷技术媒介产生的时间与背景,及由此产生的印刷文化,并进一步阐释印刷技术对于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以及近代科学的影响,从而导引出媒介技术与社会发展存在必然关联的宏大主题。而媒介生态学也关注媒介所在的社会文化环境对媒介生存的影响,从而实现为媒介生存提供最佳策略的研究目的。如许多媒介生态学视角下的对具体媒介及媒介现象的观察,像《媒介生态学视阈下作为空间的华莱坞电影》《从媒介生态看城市台民生新闻的困境》等媒介生态学领域的研究往往针对具体的媒介或者媒介形式,分析媒介与所在环境间的关系,有的放矢地找到媒介生存与发展的规律,并提出相应的策略或办法。显然,两论都承认媒介对社会的参与作用,并从媒介的角度重新审视社会与文化,对于政治、经济因素所起到的作用皆持肯定并审慎的态度。这种共识指引下的研究,虽因目的不同,但在研究的过程中,也必然出现彼此涵容。
四、结语
(一)环境艺术设计的概念。所谓环境艺术设计,是指以特定环境为开发设计对象,充分考量环境中的各个因素,选择合适的材料进行规划布局,保证环境承载能力与环境美观之间达到和谐共存的设计过程。
(二)生态理念的概念。所谓生态理念,是指在保证器械设备能够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设计者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使得空间环境发挥其最大的生态效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且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和进步的发展观念。
(三)环境艺术设计与生态理念之间的关系。生态理念是意识领域,环境艺术设计是实践领域。由此去理解两者之间的关系,以生态理念为引导,积极推动环境艺术设计实践工作的开展,不仅仅有利于生态环境和谐化发展,而且也是当前环境艺术设计的重要发展契机。
二、环境艺术设计中生态理念的实现途径
以生态理念为引导去开展环境艺术设计,不仅仅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延展,也是环境艺术设计的内化要求,是符合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价值观的。为了能够实现两者之间的融合,应该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甄选环保型的材料。天然环保材料在环境艺术设计中的应用,是环境艺术设计遵循生态理念的基本表现方式。由于天然环保材料有着无污染,生态健康,性能优越等方面的特点,因此可以成为环境艺术设计和生态理念的枢纽。为此,环境艺术设计者应该树立正确的材料意识,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增加环保型材料的比重;另外,甄选环保型的材料,依据天然材料的性能和优势,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制定科学的材料使用方案。比如使用鹅卵石作为建筑艺术设计的基本材料,往往可以获取更加理想的生态氛围效应。
(二)开发污染系数低的能源。积极开发污染系数较低的能源,以便将其利用到环境艺术设计中去。具体来讲,应该积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其一,以能源无污染为研发的最终目标,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去开发污染系数较低的能源,保证环境艺术设计能源的无污染性;其二,鼓励能源开发创新,强化创新力度,使得科技材料能够切实的被运用进去,使得能源污染降低到最小;其三,对于在能源开发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学者和专家,给予其相应的荣誉和奖励,以便营造良好的能源开发学术氛围。
(三)树立先进的科技理念。科技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同样也是促进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健康发展的源泉。因此应该树立先进的科技理念,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其一,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环境艺术设计理念和工具,尤其是能够体现出生态理念的工具或者理念,应该将其积极融入到实际的环境艺术设计过程中去;其二,强化教育和宣传,将高科技理念作为基本内容,使得在职的环境艺术设计人员树立先进的科技理念。
(四)力求环境设计和谐化。要想实现对于自然生态的最小化破坏,应该将天然环境作为基本背景,也就是说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人员应该以低碳节能为基本目标,争取将对于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具体来讲,其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针对于不同的环境设计开展实际考察,对于地形,地貌情况进行调查,以和谐化处理设计和自然生态关系为契机,形成环境设计初步方案;其二,树立成本控制意识,以最小的资源消耗,获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人类生存空间的和谐共存。
(五)倡导高效的设计理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要求其能够满足人们心理上的舒适和成就感,由此使得环境艺术设计朝着个性化的方向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倡导高效的设计理念显得尤为重要。其一,树立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处理好人们付出和空间环境之间的关系;其二,环境不仅仅需要给人以美的感受,还能够顾虑到人们的安全与健康,这是环境艺术设计过程中需要处理好的基本问题;其三,尊重个体对于环境艺术设计的个性化需求,结合客户的需求,形成更加具备个性化的艺术设计方案。
(六)培养高素质设计人才。实现环境艺术设计与生态理念之间的融合,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还需要一支专业化的设计队伍去保证实施。为此,我们应高度重视高素质设计人才的培养。具体来讲,应该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其一,积极将生态理念纳入到环境艺术设计课程体系中去,使得学生在参与学校教育的过程中就能够理解上述两者之间的关系,这对于树立生态环境艺术设计观念是至关重要的;其二,高度重视对于在职环境艺术设计人员的培训,将生态理念纳入其中,鼓励其积极采取对应措施去实现两者的融合;其三,鼓励环境艺术设计人员去学习国外先进的环境艺术设计理念,以生态理念为引导,实现环境艺术设计方案的优化升级。
三、结束语
1佛教生态思想对古代敦煌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
敦煌为我国典型的荒漠化地区之一,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情形自汉代就开始显现。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和生存条件,再加上深受佛教及其所倡导的"众生平等"、"慈悲为怀"、"无住涅槃"和"人间净土"等生态思想的熏陶和教化,敦煌当地僧俗民众逐渐孕育和树立起了朴素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并积极投身到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之中,通过广植林木,绿化美化寺院环境;爱惜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公共环境,促进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等举措,为延缓敦煌生态环境恶化进程做出重要贡献。
1.1广植林木,绿化美化寺院环境
寺院是佛教僧徒潜心修行的空间和场所,也是佛教徒从真正意义上践行"无住涅槃"最高理想,创建"人间净土"的范本。因此,敦煌地区佛教寺院的僧徒极为重视寺院及其周围林木的种植和管护,使得地处荒漠化地区常年受风沙侵扰的佛教寺院环境得到绿化和美化,在一定程度上为敦煌绿洲生态环境的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据《高僧传•宋上定林寺昙摩蜜多传》载:"(蜜多)遂度流沙,进到敦煌,于闲旷之地,建立精舍。植柰千株,开园百亩,房阁池沼,极为严净。"又《后晋时代净土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稿》、载:"面伍斗伍升,窟上大众栽树子食用。"这里所说的"窟"即指著名的莫高窟,窟前有宕谷。宕谷环境优美,宛如人间仙境一般。如《翟家碑》、描绘道:"(宕谷)溪聚道树,遍金地而森林;涧澄河[泛],涟浞而流演。"《敕河西节度兵部尚书张公德政之碑》、云:"碧涧清流,森林道树。榆杨庆设,斋会无遮。"除莫高窟外,敦煌当地其它寺院的园囿中也广植林木,这从敦煌文书有关寺庙帐目的记载中就可窥见一斑。如净土寺:P.2049V载:"面壹斗伍胜,园中栽树众僧斋用。"报恩寺载:"面壹斗,园中栽树子日众僧食用。"、载:"面伍升,桃园栽树子日僧食用。"载:"右崇圣一奉大众驱使……虽然自寸栽种园林,犹若青云护,果物每供,僧众不悯……"当地其它不知名的寺院园囿更是多不胜数。此外,敦煌佛教僧徒在寺院周围也植有大片林木,并悉心加以保护。如《敦煌录》中就提到:"郡城西北一里有寺,古林荫森。"又《右军卫十将使孔公浮图功德铭并序》、载:"树仙果百株,建浮图一所辉浮孟敏之津,影曜神农之水,门开慧日,窗豁慈云,清风鸣金铎之音,白鹤沐玉豪之舞,林花散地,茂叶芬空。"据考证此寺位于孟授渠和神农渠之间,由于水源丰沛,故林木生长茂盛,环境清净优美。
1.2爱惜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
佛教提倡以慈悲为怀,慈悲行为的对象包括人类在内的每一个生命个体。珍惜和爱护自然界的一切动植物,对保护敦煌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不杀生"是佛教保护动物的重要内容,《律戒本疏》云:"知水有虫取用犯堕。"又"故夺畜生命,上以虫水浇草上。一以虫水自用,诚无慈恻,而意不为害。此则迦留陀夷(桥)慢显能故夺鸟命也。若自若教他若遣使,是三种杀,彼命断时比丘犯堕。又三种杀或以身,或以非身,以此三事故害众生,死者犯堕,不死犯突。乃至初受胎身根命根,以身口意业因缘故方便欲杀,死者犯堕,不死犯突"。不但对水中的虫要爱惜保护,更要保护已有胎身的生物,如伤或致其死,就会遭到"突"或"堕"的报应,此外,佛教还主张放生,这是佛教保护动物的又一重要方式。《敦煌愿文集》中就录有"放生"的愿文范本。如《释子文范》(P.2044v)云:"乃见飞禽为食,误践网罗;心怀啄粟之忧,身遇擒粘之难。长者乃起慈悲之惠,赎命放生。羸禽添刷羽之欢,迍鸟有腾空之跃。遥奔林木,电击飞空;远志高林,揩磨羽翼。"在《斋琬文》(P.2940)的"祐诸畜"中亦载有与"放生"相关的诸多内容。此外,"放生"场面在壁画中也多有体现,如莫高窟中盛唐第148窟和晚唐第12窟等。所有这些记载和描绘,不仅真切反映了当地僧徒信众对佛教倡导的"放生"善举的积极响应,而且还深切表达了对此类生命个体尊重与关怀之情。另外,壁画《金光明经变》中"流水长者救鱼"的善举、以及《萨埵舍身饲虎》和《尸毗王割肉贸鸽》图中描绘的"舍身饲虎"和"割肉救鸽"义举,等等,都反映出佛教对各种动物的保护和珍爱之情,必会对当地民众环保意识的形成发挥重要影响。佛教不但提倡多植草木,而且还要精心加以保护,不得以污物秽之。如《律戒本疏》规定:"不草上大小便啼嚏。"不但严禁污秽草木,且不得砍伐。如"生草木等不得断,断者犯堕。枯作生想断者犯突,复次三戒守护佛法"。认为草木等皆是有生命的,不得随意砍伐和采摘,否则必然受到严厉惩罚。此外,在敦煌壁画中亦绘有大量的花草树木,而且其数量、品种和纹饰更是不可胜数,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地僧俗民众对草木的珍爱之情以及环保意识的提升。
1.3保护公共环境,促进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
在敦煌,干旱鲜雨的气候特点和沙漠戈壁包围的地理环境,使得当地僧俗民众积极投身水利建设事业,科学合理地利用和保护当地水资源,注重公共环境卫生维护,这对构建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促进地区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如《辛巳年(公元921年或公元981年)某寺诸色斛斗破历》(P.3490)曰:"麦陆斗叁胜西窑修堰僧食用。"又P.2049背a九二五年帐目:"油壹胜,西窟修堰僧食用";"麦叁斗,西窟上水修堰众僧食用"。修河、补堰不但保护了水资源,也成为僧人修行的功德之一。同时,还严禁污染水源。如《四分僧戒本》规定:"不得净水中大小便涕唾。"隋代302窟《福田经变•浴池》中就绘"两人在果园洗澡,旁边挖有污水排放渠道"的画面,其目的在于保护生活用水的干净和卫生。除兴修水利、净水外,还注重对公共环境卫生的保护。如规定"不得立大小便,除病";"不得佛塔下大小便";"不得向佛塔大小便";"不得绕佛塔四边大小便,使臭气来入"。《佛说弥勒下生经》中就给世人描绘了一个干净、卫生、一种七收的弥勒净土世界,在那里有一大城,"名翅头末……街巷道陌,广十二里,扫洒清净。有大力龙王名曰多罗尸弃,……常于夜半,降微细雨,用淹尘土,其地润泽譬如油涂,行人往来无有坌尘。……又有大夜叉神名跋陀波罗赊塞迦,常护此城,扫清清净。若有便利不净,地裂受之,受之还合。"佛教所追求的这种理想环境是世人梦寐以求的,反映出人们对清洁卫生环境的向往。这在敦煌文献和壁画中均有生动的反映。如榆林窟第38窟《弥勒下生经变》中绘有一位母亲抱婴儿拉尿,和几个小胖孩在旷野挺肚撒尿地裂缝承受的画面,这样既干净、卫生又便利。此外莫高窟北周第290窟的佛国故事画中,有一幅"蹲厕"图,厕内蹲着一个正在如厕的人,蹲处下用木板锯出方洞,下为粪坑,以容屎尿,等等,诸如此类注重环境卫生保持的例子不胜枚举。
2结语
当前,党和国家提出了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创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历史任务,就敦煌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而言,面临的形势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为严峻。因此,通过深入挖掘佛教教义当中蕴含着的丰富的生态哲学思想和环境保护理念,对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意识平台,培养人们自觉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投身到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中去,对敦煌地区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创建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作者:许文芳韦宝畏单位:吉林建筑大学
1.1土壤物理性质变差
设施农业土壤在经过种植一段时间后,土壤的团粒结构被破坏,土壤容重变小,熟化程度不断提高,但同时土壤中的非活性孔隙比例降低,因此土壤容易出现板结现象,透气性和透水性均在不同程度上降低,并且随着种植年限的增加这样的问题也在不断加剧。
1.2土壤化学性质变差
设施农业对于化肥的大量使用使得土壤化学性质不断变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土壤酸化严重。氮肥的大量使用以及土壤化肥利用率低下等问题使得大量未被吸收的肥料进入到土壤中,导致土壤中硝酸盐含量大幅增加,土壤pH值呈现下降趋势,即土壤的酸性特征越来越明显,在种植季节由于农作物的吸收使得土壤pH值得以在一定范围内得到增加,但在轮作间隙土壤pH值又明显降低,从总体上来说,随着设施农业种植期限的不断增加,土壤酸化的程度就越严重。第二,土壤养分失衡现象日益明显。设施农业土壤中的有机质、全氮、磷的含量较高,但中量和微量元素相对缺乏,因此表现为养分极度失衡。不利于农作物的生长。不同弄作为对土壤养分的需求不同,然而由于农民对于土壤科学施肥的认识程度不足,导致氮肥、磷肥的施入量很大,而钾肥的量却很小,在一些对钾肥需求较高的农作物种植过程中就会出现氮肥和磷肥的大量富集,这种养分失衡的现象对农作物的生理产生不利影响。第三,土壤次生盐渍化严重。设施农业土壤由于长期处于覆盖状态,土壤与外界环境接触较少,缺少雨水的淋溶作用,与露天土壤相比,其蒸发程度较高,再加上人工施肥过程中大量肥料未被吸收进入到土壤中,使得土壤中盐分浓度不断增高,并且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次生盐渍化程度越来越高。
1.3土壤中有害微生物数量增加
设施农业的土壤的环境温度较高、湿度较大,给各种微生物的繁殖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由于农民对土壤缺乏科学的管理,例如消毒不及时、病害隔离消除不当等使得土壤中的有害细菌、真菌得以大量繁殖,通过土壤的传播使得很多植株被感染,影响农作物的质量和产量。
2.改善设施农业土壤生态环境的相关对策
2.1加强农业综合调控
2.1.1科学轮作
在同一片土壤上将不同生长习性的农作物进行轮作,可以使土壤中的养分在轮作过程中被充分、平衡吸收,因此有利于保证土壤养分的均衡。例如,可以实行粮食作物与蔬菜的轮作方式,使土壤中的氮、磷、钾等大量元素被充分利用,降低其在土壤中的富集,亦可实行水旱轮作,利用水的稀释作用平衡土壤的酸碱度,促进土壤中微生物群落的调节,降低土传病害的发生几率。
2.1.2合理施肥
杜绝盲目施肥,在对土壤施肥之前首先要对土壤进行化验,根据土壤自身成分特点以及所栽培农作物的生长习性选择所施肥料的品种,并且要以农家肥等有机肥料为主,无机肥料为辅,提高微肥的施用量,增加土壤中有机物质的含量,并且尽可能降低土壤中无机盐的含量,在满足农作物生长需要的前提下提高农作物的抗逆能力。另外还要对施肥方法进行改良,应当秉承少量多次的原则,并综合多种施肥方式,如底肥、口肥和叶面肥等,促进肥料被农作物利用的效率,减少其在土壤中的积累。
2.1.3合理灌溉
当前设施农业土壤中水分的迁移方向主要为地下向地表的移动,缺少雨水的淋溶,为此,应当对设施农业实施合理的灌溉,通过人工的灌溉过程使土壤表层的水分增加,改善土壤水循环,并且有利于稀释和带走土壤中多余的盐分,尤其对于次生盐渍化严重的设施农业土壤来说,灌溉时要力求浇透,以提升效果。在轮作间隙或农闲时,可将覆盖物去掉,充分利用自然雨水的冲刷来改善土壤的生态环境。
2.2工程措施
2.2.1土壤改良
在设施农业土壤经历长时间使用后,为改善土壤酸化问题和降低土壤有害微生物的数量,可采取有效措施对土壤进行改良。例如,可通过向土壤中施入生石灰等弱碱性改良剂的方式中和土壤中的酸性物质,使土壤pH值趋于平衡,再者,可通过低温冷冻、高温消毒、药剂熏蒸等方式对土壤进行消毒处理,对有害微生物进行有效杀灭。
2.2.2埋设暗管
在地表以下40-60cm的深度分层埋设暗管,在浇水后土壤中的盐分随着土壤的毛细孔洞进入到暗管中,随着水流不断排出,达到降低土壤盐分富集的效果。据研究表明,通过埋设暗管的方式可以达到80%的多余盐分排出,因此能有效保证土壤的生态环境处于良好状态。
2.2.3换填客土
在设施农业生产中,不可避免地有一些土壤次生盐渍化严重而导致无法种植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情况,此时可以采用客土交换原土的方式对土壤进行改良,土层交换厚度根据原土的状况不同一般可为5-15cm。
3.结束语
1.1评价标准参照卫生部《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试行)》[1]、全国爱卫会《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2]。
1.2统计指标夹夜法鼠密度=(捕鼠数/布有效夹数)×100%。粉迹鼠密度=(阳性粉块数/有效粉块数)×100%。鼠密度下降率=[(灭鼠前鼠密度-灭鼠后鼠密度)/灭鼠前鼠密度]×100%。
1.3统计学灭鼠前后阳性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生活居住环境中,褐家鼠和小家鼠为优势种群,占所捕获鼠类构成比分别为48.8%和41.4%(表1)。在旱田中,以黑线仓鼠和黑线姬鼠为优势种群,占所捕获鼠类构成比分别为46.1%和51.9%(表2)。在林区深处,形成黑线仓鼠和黑线姬鼠的竞争抑制,占所捕获鼠类构成比分别为51.1%和39.8%(表3)。在沼泽地带,主要的鼠种为小家鼠和黑线姬鼠,占所捕获鼠类构成比分别为34.5%和62.5%。根据不同鼠种的生态习性,连续3年在秋末冬初和春季开展大面积灭鼠工作。在城市居住环境中,重点对食堂、饭店、宾馆、居民区、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学校、养殖场等部位,开展了灭鼠工作,鼠密度下降率夹夜法为80%,粉迹法为91.4%。对外环境鼠种重点开展了居住区向外延伸500m范围内的灭鼠工作,农田鼠密度下降率为83.2%,林区为65.4%,草地为80.3%(表5~6)。
有针对性地在相应部位设置合理的灭鼠毒饵站,结果显示,在设置毒饵站后的半个月,外环境鼠密度(夹夜法)为0.6%,鼠密度下降率为84.5%;室内鼠密度(粉迹法)为0.7%,鼠密度下降率为91%。3个月后,外环境鼠密度为1.2%,室内鼠密度为1.9%。6个月后,内外环境的鼠密度分别为2.2%和1.4%。
3讨论
本研究随机选择了居民生活区、城乡结合部、餐饮单位、饲养场、农贸市场、旱田、树林、草地等不同的生态环境,这些环境均适合鼠类发育繁衍和隐蔽栖息。调查发现,鼠类对栖息条件适应性很强,分布范围广。一般家栖鼠生活在人类活动和居住的环境周围,有一部分经常于春天向野外迁移;秋后,随着气温的下降和食物的归仓,又返回原居住环境。野栖鼠比较稳定地生活在野外环境中,但是黑线姬鼠在秋后也会发生向居民区周围迁移的现象。鼠类栖息条件的好坏,决定着鼠类种群数量的大小。但满足的具体条件又有所不同,以食物资源而论,城乡结合部相对农贸市场和畜牧饲养场差,农贸市场又差于畜牧饲养场。而以上环境的水和隐蔽场所都能满足鼠类的生态需求。因此,食物度高的环境决定了鼠密度的大小。调查的各种环境中,餐饮单位的鼠密度明显高于其他环境;随着季节和食物的变化,其他环境鼠密度出现周期性变化,季节高峰明显。生活居住环境中,褐家鼠和小家鼠为优势种群,并且以食物为中心呈聚集性分布。但在个别地区,也偶尔捕捉到;在秋末冬初也会发现一定数量的野栖鼠种进入居民区,这是由于野鼠的迁移所致。
当然,由于城市面积的不断扩大,道路的拓宽延伸,人口的大量流动,地下管网和交通运输的发达等原因,也为鼠类迁徙提供了便利条件。环境和食物的改变,也改变了鼠类的密度,任何一个因素的破坏,将会降低鼠类的生态容纳量。褐家鼠所栖居的环境是一种人工生态环境,研究表明,家鼠的密度水平不取决于其所在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而是受制于其直接栖居的人工生态环境条件。调查表明,本地的褐家鼠一般栖息和隐蔽在餐饮部门、农贸市场、畜牧养殖场等有食物资源周围的地沟、草丛软地处。这一发现为褐家鼠防治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供了依据,即改变环境,减少遗漏食物,消除隐蔽场所,做到防鼠和灭鼠相结合。
1)政府人员与大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
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个较为明显的特点,政府部门的内部人员尽管做着环境治理工作,但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进行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活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只停留在表面,没有做到充分的理解,也没有在实际中践行。这样就导致城镇化建设中生态环境污染等问题越发严重。此外,我国还没有设置专门的环境保护课程,缺乏环境教育,造成大众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这也是导致城镇化建设中生态环境治理效果不显著的原因。一直以来,各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还处于喊口号的状态,并没有真正的采取措施去保护环境,导致我国城镇化的环境保护工作远远落后于城镇化的发展建设。现阶段,我国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工作人才非常少,现有的人才在生态保护经验与生态知识积累方面普遍较差。
2)法律法规不健全。
环境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也是城镇化进程中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之一。西方国家在环境治理方面有着十分丰富的经验,我国的环境治理工作起步较晚,治理经验不足,在法律法规方面还需要改善与健全。一直到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才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之后又出台了十多部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规措施、法律。尽管如此,但在法律法规等方面仍存着很多问题:首先,在范围上。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立法范围过小,对于一些需要重点保护的领域,没有提出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律界定尚不清晰。缺乏对违法企业进行惩治的处罚标准,执法难度较大。其次,在数量上。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数量与西方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第三,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已经落后。目前,我国很多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与法规都是在很早以前制定的,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当下的社会发展要求,在具体实施中存在很多盲点。第四,对政府环境行为规范方面,缺少具体的法律法规,造成政府下级单位应付上级单位现象越来越严重。第五,现行的环境法律过于宽泛,没有具体针对性。大多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都是针对城市的,没有具体针对城镇化建设的环境保护法律。当下,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环境问题越发严重,完善法律法规已经势在必行。
3)治理方式单一。
在城镇化建设中,人口多、环境污染严重、经济条件不足等因素严重影响着我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我国在城镇化环境治理方面经验不丰富、研究不充分,治理方式单一又落后,且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一方面,政府直接控制治理模式虽然具有行政优势,但在生态环境治理中政府不但要发挥主导作用,还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且治理的长期性决定了政府主导的长期性和资金投入的长期性,这将给政府带来沉重的工作负担和经济负担。另一方面,我国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主要采取的手段是单一式的行政手段。虽然行政手段具有效果快、无偿性、权威性、以及强制性等特点,但政府关注的重点还是效果快这一特点。很多政府官员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或是提高自己的政绩,采用行政手段在短时间内取得治理效果,忽视了生态环境需要长期治理的特点。比如,汽车的单双号限行、高污染企业搬迁或是暂时停止生产等,这些都是短期的环境治理手段,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二、解决的对策
(一)提高政府人员与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我国政府人员与普通大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明显不足,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提高与加强。第一,教育部门应将环境保护学习纳入教学内容中,在幼儿园、小学、中学中加设环境保护课程,从小培养国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让其了解环境保护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进而树立环境保护观念,通过实际行为真正做到保护环境。同时,学生的环境保护教育还可以影响到其整个家庭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为。第二,我国成人人口占总人口的74.0%,占据了人口数量的大半部分。成人群体是环境保护的主力军,同时也是需要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的主体。因为成年人的观念已经形成,要培养其环境保护意识具有一定的难度。可以通过开设免费环境保护课堂的方式对成年群体进行环境保护教育,或者在网上专门开通环境保护资源下载渠道,免费为广大群众提供环境保护学习资源。
(二)完善法律法规
通过完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提高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管力度,在立法上保障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主要措施有:第一,用法律形式明确企业在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的义务与权利,采用激励政策促进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自己的力量,提高企业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责任感;第二,完善我国环境保护与环境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第三,国家应制定详细而又严格的处罚条例,加大对环境违反行为的检查与打击力度,健全环保部门的责任制度,对于环境违法情况,既要处罚违法人员或单位,还要对环保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从而有效的减少环境违法现象。
(三)改善环境治理手段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还主要依赖政府的行政手段。政府通过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来强行进行环境治理工作,但效果并不理想。强制性的方式不但很容易引起群众的反抗心理,还会导致企业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大大降低。结合西方国家的环境治理经验,在未来,我国可以采用经济手段来进行环境治理。比如,采取污染税制、自愿协议等。加强激励手段的运用,充分调动企业环境治理的热情,让更多企业自发的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中来。
三、结语
关键词:中古、华北、鹿、生态环境
近半个世纪以来,华北[1]生态环境的历史变迁问题逐渐引起了学术界的重视,一些学者从历史地理的角度,对本地区森林的分布与破坏、河流上中游的水土流失、下游河道变化以及平原地区湖泊淤废等一系列重要问题,展开了卓有成效的探讨,为研究这一地区的生态变迁史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迄止目前,关于先秦时代这一地区的野生动物种群及其分布的历史变化,考古学和动物学界已有一些学者作过甚有成绩的探讨,而对此后的情形虽有若干片断论说,但专门系统的研究则仍然缺乏[2]。
华北野生动物种类、种群数量与地理分布的历史变化过程,很有必要作为一个专门课题加陨钊胩教郑夥浅S兄谖颐侨嫒鲜兜钡氐纳淝ㄊ贰U馐且蛭谝桓鋈范ǖ牡乩砬蛑校吧镏掷嗉捌渲秩菏康谋浠唤鍪粲谏淝ǖ囊桓鲋匾矫妫乙彩嵌陨淝ǖ淖芴宸从场2还匀唤缰卸锏闹掷嗉倍啵颐俏薹?也无必要)一一加以考述,比较可取的做法是选择那些具有生态标志性的动物、特别是与人类关系曾较密切的大型经济动物作重点考察。恰好,关于这些动物历代文献记载较多,考古资料也较为丰富,这使我们有可能对它们进行较为具体的历史研究。
鹿类动物[3],是大型陆地野生食草动物的典型种类,也是重要的经济动物。在历史上,鹿类曾对华北居民的经济生活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反过来说,华北地区鹿类种群数量与分布区域的历史变化,乃是当地人类活动改变生态环境的直接后果之一,是这一地区生态环境变迁的重要历史表征。本文尽量汇集各类文献中的零碎记载,对中古即公元3—9世纪华北地区的鹿类动物及其分布情况作较为详细的考述,并对其所反映的若干生态史问题稍作推论,为开展对华北生态史的综合研究整理一点基础资料[4]。
一、中古以前华北的鹿类
为更好地说明鹿类动物与生态变迁的关系,我们先来追述一下中古以前的情况。
在农耕和畜牧出现之前,由于人口十分稀少,技术能力极其低下,采集、捕猎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干扰还十分微弱,华北生态系统基本处于原始状态,各种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尚未受到破坏。因此,远古时代这一地区分布着种类众多、数量巨大的大型野生动物,甚至还有犀、象等后来只分布于热带地区的动物活动[5]。其中,鹿类动物是一个最为庞大的家族,也是当地原始居民的主要捕猎对象和食物来源之一。新石器时代的华北虽然已有了原始的农业和畜牧业,但捕猎野生动物仍为当地居民谋取食物的主要方式之一,而鹿类动物仍是他们最重要的肉食来源。这一情况,已为大量考古实物资料所充分证明。
袁靖曾“比较全面地收集了目前所知的我国各个地区新石器时代的54个遗址或文化层中出土的动物骨骼资料,并对它们按家养动物和野生动物分别进行了统计和分析”。根据他的研究,这些遗址(年代约在距今10000年至4000年之间)中所出土的野生动物骨骼,主要集中在梅花鹿、麋鹿、獐等鹿科动物[6]。笔者据其文附表资料统计,属本文讨论范围内(袁文分列为黄河中上游地区和黄淮地区)的35个遗址或文化层所出土的野生动物骨骼中,鹿类骨骼的数量居于绝对多数[7],一些遗址所出土的鹿类骨骼数量很大,比如陕西临潼姜寨遗址一、二、四、五期文化层共出土有167具,白家遗址出土有218具;安徽濉溪石山子遗址出土数量更多达353具;山东泗水县尹家城遗址也出土有125具之多。这些事实说明,新石器时代鹿类动物在华北的分布十分普遍,并且种群数量之大应居于陆地大型野生动物之首。
到了商周时期,黄河中下游的农牧业已取得一定发展,但人口仍然稀少,土地开垦尚不甚广,包括鹿类在内的各种野生动物,仍有广袤的蒿莱丛林和辽阔的湖沼草泽可供栖息繁衍,因之彼时华北地区的各种鹿类种群数量众多,其中麋(即俗称的四不象)的数量最为庞大。
商代的情形,甲骨卜辞的记载可以说明。根据这些记载我们看到:在当时,捕猎野兽仍为重要的经济活动,卜辞中关于“麋擒”、“逐鹿”、“射鹿”、“获鹿”、“画鹿”、“获獐”之类的文字相当之多,可知鹿类仍是最重要的捕猎对象。据研究者统计,见于现有甲骨卜辞中的鹿类猎获数量,仅武丁时期就达2000头之多[8],每次捕猎常常所获甚丰,猎获的鹿类常在百头以上,其中有一次“获麋”的数量竟多达451头[9]!殷墟动物骨骸出土情况证实了甲骨卜辞记载的真实性。根据古生物学家的鉴定和统计,殷墟出土的野生哺乳动物骨骸,千数以上者有肿面猪、圣水牛和麋,獐和梅花鹿的数量也在百数以上[10]。这些无疑反映:当时安阳及其附近地区的鹿类种群数量众多,分布密度相当高。否则,以当时的狩猎技术条件,捕获如此众多的鹿类是不可想象的。
至西周初期,这种情况似乎仍无太大变化,《逸周书·世俘解》中有一条材料记载说:
武王狩(发生在武王伐纣之后不久,在殷都附近进行),禽虎二十有二,猫二,麋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二,氂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有一,罴百一十有八,豕三百五十有二,貉十有八,麈十有六,麝五十,麇三十,鹿三千五百有八[11]。
这可能是一次动用大批军队而进行的大规模围猎活动,一共猎获13种野兽计10235头,其中包括麋、麈(鹿群中之雄性头鹿)、麝、麇(即獐)和鹿(应主要为梅花鹿)等在内的鹿类动物8839头,占全部猎物数量的76.5%;而麋又占鹿类之中的大多数(超过59%)。尽管《逸周书》是否为信史,历来史家均有怀疑,这段文字所载是否确实也不得而知;但其所反映的情况,在相当程度上是合乎情理的[12]。
自西周至春秋时代,华北平川草泽地区仍有大量的麋鹿栖息繁衍,山丘林地中也是獐、鹿成群。《诗经》的记颂反映:当时许多地区仍有广阔的“町疃鹿场”[13],到处有“呦呦鹿鸣”,成群的鹿觅食徜徉于苹、蒿草丛之中[14];行人在林野发现死獐、鹿的现象时有发生[15]。其它文献也有相似的记载,如《史记》卷4《周本纪》有云:“麋鹿在牧,蜚鸿满野。”虽是一种政治比喻,但也反映了当时郊外多麋鹿的事实;在春秋时期,有些地方甚至仍然麋多成灾[16]。因此之故,在当时鹿类的遇见率仍相当高。据《春秋左传》“鲁宣公十二年”记载,在晋、楚邲之战(战场约在今河南郑州、荥阳一带)期间的某一日,参战士兵曾两次遇见了麋(一次有麋六头),且有捕获。这些事实说明,在当时,鹿类特别是麋鹿,仍是常见的动物。
但是,自战国以后,华北地区人口有了很大的增加,同时由于铁器和牛耕的逐步推广,耕垦技术能力大大提高,广袤的丛林草莱不断被垦辟为农田,这使得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不断缩小,鹿类的种群数量也不断减少。因此,虽然战国秦汉文献中仍不时有关于鹿类的记载,但鹿群的数量已远不能与以前相比。从文献所反映的情况来看,习惯于沼泽湿地的麋,在秦汉时代已少见踪迹;其它梅花鹿、獐等等,也逐渐由平原向山区退避。所以战国秦汉文献所显示的鹿类遇见与捕获概率已远低于春秋以前,东部平原地区则基本不见有捕猎鹿类的记载。这些正是战国以来华北地区的生态环境,由于农业的高度发展而发生了显著变化的反映。
不过,直到中古时代,华北地区的人口密度毕竟不象晚近时代那样高,生态环境破坏也不似近数个世纪这样严重。根据各类文献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到:当时本区域的许多地方,特别是在西部山区,仍有大面积的树木丛林;东部平原地区还有一些水面广阔的湖沼泽地[17]。这些都给大型野生动物保留了一定的栖息场所。因此,在中古时期,华北各地山岭丛林之中仍有成群的獐、梅花鹿、麝等鹿类动物活动;麋也并未绝迹,在河流和沼泽附近,偶尔还可见其踪迹。在历次战乱和人口锐减时期,比如魏晋北朝时期,由于土地荒芜,草莽复生,包括鹿类在内的各种野生动物,虽不及春秋以前那样数量众多,但较之两汉时期似乎有所增加。
二、中古华北的主要鹿种及其分布
历史文献关于中古华北鹿类的直接记载虽然不少,但资料极为零碎,并且对于鹿类的种属时常记载模糊,叙述起来相当困难,更无法从统计学上作出数量说明。在此,我们仅根据有关资料,就主要鹿类种群及其分布情况作些描述。
根据现有资料,我们大体可以分辨出,当时这一地区的主要鹿类有梅花鹿、麝、獐和少量的麋。至于其它属种,则无法断定。
1、梅花鹿梅花鹿(学名C.Nippon),古文献中或作斑鹿,可能是中古华北分布最广的鹿种,大抵各地丘陵山区多树木丛林之处,都有梅花鹿的出没。它的分布区域,可以根据当时文献中关于白鹿的记载来加以推断。
现代动物学研究表明,所谓白鹿,不过是梅花鹿隐性白花基因的表现型,是一种罕见的变异现象,发生机率极小。因此,有白鹿出现的地区,必定有梅花鹿的生息,而且其种群数量还极有可能是相当大的[18]。
从很早的时代开始,中国古人就以白鹿出现为“祥瑞”,因帝王圣明仁德所感而至。《宋书》卷28《符瑞》中说:“白鹿,王者明惠及下则至。”因之,地方一旦发现有白鹿出现,必定要报知朝廷,捕捉到了以后都要上献皇帝,至晚从汉代开始,这已形成了一种惯例[19]。以白鹿出现为“祥瑞”的观念,自然是虚妄的;但史书关于白鹿出现的记载,一般来说是真实可信的。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地方官员已将捕获的白鹿上献给了朝廷,所以史书才记载了下来。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有谗谀之臣谎报的情况。因此,我们可以根据有关记载,推知当时梅花鹿的种群分布情况。
魏晋南北朝文献关于白鹿出现的记载,主要见于《宋书》和《魏书》。《宋书》卷28《符瑞》中所载,可确认属于本区者共11次,时间起于曹魏文帝黄初元年(公元220年)、终于刘宋后废帝元徽三年(公元475年)。其中言“献”者6次、言“见”者2次、言“闻”者3次。至于出现地点,该书称黄初元年有19个郡国上言白鹿出现,令人怀疑,(很可能是因其年曹丕废汉建魏、即位称帝,地方州县为了献媚,故而编造此种“祥瑞”上报,表示曹氏篡汉是“上应天命”。)其余10次,分别见于扶风雍县、天水西县、东莞莒县岣峨山、文乡县、谯郡蕲县、彭城县、徐州济阴县、雍州武建县、梁州和郁州;《魏书》卷112下《灵徵志》下所载,可确认在本区范围内者有22次,时间起自北魏道武帝天兴四年(公元401年),终于东魏孝静帝武定元年(公元543年),其称“献”、“获”或“送”者,共17次,称“见”者5次。除一次出现地点不详者,其余分别见于魏郡斥丘县、建兴郡、定州、乐陵、代郡倒刺山、相州、洛州、京师(平城)西苑、秦州(2次)、青州、司州(4次)、荆州[20]、平州、齐州、济州、徐州和兖州。
关于隋唐时期白鹿出现,《隋书》和两《唐书》没有集中的记载,《册府元龟》则记载有13次,其地点分别在华池之万寿原、骊山、麟州、沂州、九成宫之冷泉谷、济州、潞州、皇家禁苑(2次)、华山大罗东南峰驾鹤岭、皇家闲厩试马殿、亳州、同州沙苑监,以关中居多[21]。
根据上述记载可知:在中古华北,许多州郡都曾有白鹿出现,而以多丘陵山地的州郡较为频繁;处于黄淮海平原的诸州郡也时见报道。由于京畿附近常禁民间私猎,而皇家苑囿往往养有数量不小的鹿群,因此,白鹿较多出现于这些地方。这些事实说明,梅花鹿在当时这一地区曾有相当广泛的分布,在丘陵山地较多的地方和京畿附近,梅花鹿的种群数量较大,分布密度较高;东部平原地带也有不少分布。
2、麝中古华北的另一重要鹿种是麝(学名Moschusspp.)。在我国,麝有两种,即马麝(学名Moschuschrysogaster)和原麝(学名Moschusmoschiferus)。著名的香料——麝香,系麝的包皮腺分泌物,是一种具有强烈芳香气味的外激素,为世界三大动物香料之一(其它两种分别来自灵猫和河狸)。在中药学里,麝香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药材。据现代药学研究,麝香对人的中枢神经有兴奋作用,能兴奋呼吸中枢和血管舒缩中枢,中医用于治疗急热性病人的虚脱,中风昏迷和小儿惊厥等症,疗效显著。
因《大唐六典》、《通典》、《新唐书》和《元和郡县图志》等保存有较详备的唐代各地土贡麝和麝香的资料[22],故不需太费力气,我们就可以比较清楚地确定当时麝的主要分布区域。据《通典》记载,在唐代,麝香被制成颗粒,诸州上贡数量自10颗至30颗不等[23]。当时除华北州郡贡麝香外,南方各地特别是山南、剑南也大量土贡麝香,说明麝香在当时是一种大量需用的药用香料,颇疑与唐代社会上层、特别是皇室多患“风疾”有关(“风疾”问题将另文讨论)。至于直接贡麝,大约是供皇家苑囿豢养并取麝香之用。
根据《新唐书·地理志》的记载,唐代贡麝和麝香的州郡,属于本区(或部分属本区范围内)的有共有22郡,其中贡麝的有同州冯翊郡、庆州顺化郡、丹州咸宁郡、延州延安郡、灵州灵武郡、虢州弘农郡,贡麝香的有商州上洛郡、岚州楼烦郡、忻州定襄郡、代州雁门郡、妫州妫川郡、檀州密云郡、营州柳城郡、河州安昌郡、渭州陇西郡、兰州金城郡、阶州武都郡、洮州临洮郡、廓州宁塞郡、叠州合州郡、宕州怀道郡、甘州张掖郡。
一般说来,能上贡麝或麝香的地区,即有麝的栖息。由以上记载可知,唐代在燕山——太行山一线以西以北、青藏高原以东的许多州郡土贡麝香或者麝,甚至距长安不远的同州亦以麝香称贡,说明这些地区均有麝的活动栖息。但黄河下游州郡,则不见有贡麝香的记载,说明唐代麝在那些地方很少分布或没有分布。考虑到麝的生活习性特别是食性,东部地区可能一向不曾有过大群的麝。
3、獐獐,古文献亦称麇(学名Hydropotesinermis),也是中古华北的重要鹿种。相比较而言,獐不象梅花鹿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并能够提供珍贵的鹿茸,亦不似麝是麝香的主要来源,因此它在古代的声望不及于后二者。不过,獐乃为当时重要的捕猎对象和重要的野味肉食来源,分布区域也相当广泛。在古代,獐的隐白基因表现型——白獐,也被视作一种吉祥物,史家谓:“白獐,王者刑罚理则至。”[24]即白獐的出现,是帝王施行刑罚平正公允、合乎法度的一种自然感应。因此,地方发现白獐出现都要报知朝廷;如果捕获白獐,也必定上献。我们从《宋书》、《魏书》及《册府元龟》中找到与本区有关的记载共27次。具体情况如下:
《宋书》卷28《符瑞》中载有17次,其中言“献”者12次、“见”4次、“闻”1次,时间起自曹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年),终于刘宋明帝泰始五年(469年);除1处记载称19个郡国上言白獐出现不可靠(理由见上文)外,其余记载所涉及的地区有:琅邪、魏郡、义阳、汲郡、梁郡、汝阳武津、东莱黄县、马头(属豫州)、济阴、东莱曲城县、济北、南阳(3次)、北海都昌、汝阴楼烦;
《魏书》卷112下《灵徵志》记载有7次,6次言“献”、1次称“见”,时间起自北魏明帝永兴四年(412年),止于东魏孝静帝武定七年(549年),出现的地区分别是章安、怀州、豫州、华州、徐州(2次)和瀛州;
《册府元龟》卷24《帝王部·符瑞》三记有3次,2次言“见”、1次称“献”,分别为唐玄宗开元十二年(724年,豫州)、十五年(海州)和德宗贞元十二年(796年,许州)。
据以上记载可知,当时白獐基本出现于本地区的东部,太行山脉以西则很少见,这似乎表明当时獐主要分布在本区东部。这是由于史料记载缺失,抑或实际情况即如此,尚须进一步考证。从我们所搜集到的资料看,至少关中地区还栖息有一定数量的獐,例如唐文宗开成四年四月,“有獐出于太庙,获之。”[25]这或可认为是从禁苑中逃逸出来的,不能算作自然分布。但孙思勰也曾提到:岐州有上等的獐骨和獐髓,可以入贡[26]。不过,喜于溪河水际活动是獐的生活习性,只要其它条件具备,东部湿润多水区域更适合它的栖息。这样看来,当时本区东部獐的分布较多,故白獐出现亦以东部居多,似也合乎情理。
4、麋比较麻烦的是麋(学名Elaphurusdavidianus)。如前所言,在远古至于春秋时代,麋鹿曾是东部湖沼草泽地区的优势鹿种,种群数量十分庞大。但是,随着土地不断被垦辟,自战国秦汉以后,这一地区的麋鹿日益稀见,在诸鹿之中,其种群数量和分布区域减缩最为明显,以至一些学者曾认为:西汉以后麋已在这一地区绝迹。[27]虽然事实并非如此,但至晚近时代,麋不但在华北、甚至在整个中国都逐渐完全绝迹,清代晚期仅北京南郊皇家苑囿中尚有少数豢养,八国联国攻进北京后,竟被洗劫一空,致使中国麋种断绝。直到20世纪80年代,始由英国乌邦寺公园引返其种,现于江苏沿海地区辟有麋鹿饲养场。在中古时代,麋在华北地区的分布已经很少,不过并未绝迹,北魏道武帝天兴五年(402年)曾发生过一场天灾,史称“是岁天下牛死者十七八,麋、鹿亦多死。”[28]可见当时华北地区还有麋分布。因此,我们从一些零碎的资料中,尚可约略寻觅到麋在本区活动的踪迹。
首先,在华北北部边缘草原地带水源丰富之处,似乎还有些麋群活动。例如《魏书》卷28《古弼传》载:公元444年,魏帝复畋于山北,“大获麋鹿数千头,诏尚书发车牛五百乘以运之”。如文中“麋鹿”乃指麋一种,则那里的麋鹿种群仍甚不小;若是“麋、鹿”两种的合记,则当地至少也还有麋的活动。无独有偶,唐·张读《宣室志》卷8记载说:侨居雁门的林景玄“以骑射畋猎为己任”,“尝与其从数十辈驰健马,执弓矢兵杖,臂隼牵犬,俱猎于田野间,得麋、鹿、狐、兔甚多”,表明今山西北部地区尚有麋的存在。此外,位于陇右道廓州化城县东北七十里的扶延山中,也“多麋鹿”[29]。
内地亦见有麋的记载。如虢州、邓州、济源等地在唐代还有麋栖息。《新唐书》卷215《突厥》上云:“虢州负山多麇麋,有射猎之娱。”[30]同书卷162《吕元膺传》也说:“东畿西南通邓、虢,川谷旷深,多麋鹿……。”至于济源地区,初唐人王绩称其居住河、济之间时,“亲党之际,皆以山麋野鹿相畜。”[31]今山东高密、江苏洪泽湖一带,在唐代也有麋群栖息。前者见于《元和郡县图志》的明确记载[32],后者则在《千金翼方》有所反映[33]。
由此可见,直到唐代,华北一些地方尚有麋活动,只是其种群数量远不能与先秦以前相比,活动区域也极为有限,与同时代的梅花鹿、麝和獐相比,数量也要少得多。这自然是因为原先最适于麋生息的东部平原沼泽地带,此时已变为农耕经济的中心区域,各地湖沼草泽虽未至全部淤废,但可供麋栖身之处已经不甚广;虽然山区川谷溪涧也适于麋鹿生息,但毕竟不能容纳很大的种群。
三、中古华北的猎鹿和鹿产品利用
以上根据各类文献的记载,对中古华北主要的鹿类种群及其分布情况进行了梳理,试图说明当时这一地区尚有种群数量相当可观的鹿类资源。为了进一步证实上述意见,以下再对中华北的猎鹿和鹿产品利用情况略作叙述。
中古文献关于华北地区猎鹿的记载甚为不少,不过主要集中在太行山——豫西山地以西地区。为方便起见,我们最好分区述说。
1、北部沿边地带华北北部沿边是草原地带或者毗邻草原,那里的野生动物资源较之内地远为丰富,故射猎活动亦比内地频繁。
文献反映,在北魏前期,都城平城以北地区、特别是今阴山一带,是鹿类及其它野兽栖息的渊薮,为获得充足的生活资源,当地居民经常性地进行大小规模的围猎活动,狩猎业甚至是北魏前期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大规模狩猎活动经常性地进行,魏王也常亲自出马。黎虎根据《魏书》统计:北魏前期5帝在位的85年间,共计出猎67次,平均每1年零3个月即出猎1次[34],每次围猎都是收获甚丰。如公元413年,北魏明帝拓拔嗣“西幸五原,较猎于骨罗山,获兽十万。”[35]鹿类动物乃是最重要的围捕对象;《魏书》卷4上《世祖太武帝纪》更称:“神麚四年(公元431年)冬十一月丙辰,北部敕勒莫弗库若于帅所部数万骑,驱鹿数百万,诣行在所,帝因而大狩以赐从者……。”虽然这一记载可能有较大夸张成分,但即使没有数百万而只有数十万,其场面也是极为壮观的;同书卷28《古弼传》又载:公元444年,魏帝复畋于山北,“大获麋鹿数千头,诏尚书发车牛五百乘以运之。”一次围猎活动能有如此大的鹿类捕获量,对于今人来说,是无法想象的,说明狩猎地区的鹿类种群数量十分庞大惊人。鄂尔多斯沙漠南部地区,也有大量鹿群活动,猎鹿活动也是经常性的。北周时期,宇文宪之子宇文贵年方十一年,“从宪猎于盐州(今陕西定边一带),一围中手射野马及鹿一十有五。”[36]也许这段记载有夸张成分,但如非当地有很大的野生动物种群,以一持弓小儿,在一次围猎中即能射得野马及鹿十余头,无异于天方夜谭,史书中也不能出现这样的记载。在幽州地区,鹿类动物也是重要的捕猎对象,当地甚至有人以驴子驮运鹿脯南下至沧州贩卖[37]。直到唐代,文献之中仍多记载北边地区的弋猎之事,比如张读《宣室志》卷8即记载有数事。其一云:振武军都将王含之母金氏“常驰健马,臂弓腰矢,入深山,取熊、鹿、狐、兔,杀获甚多。”又云:侨居雁门的林景玄“以骑射畋猎为己任”,“尝与其从数十辈驰健马,执弓矢兵杖,臂隼牵犬,俱猎于田野间,得麋、鹿、狐、兔甚多。”如此之类,不能俱引。正因为这些地区鹿类资源丰富,当地人们猎鹿活动频繁,唐代所在地区的诸州郡有多种鹿产品上贡朝廷,除上文所列麝香之外,灵州、蓟州贡有鹿角胶,胜州、麟州贡鹿角,会州贡有鹿舌、鹿尾等等。
2、关中地区关中地区的鹿类资源一向较为丰富,由于一些王朝曾在关中设置禁苑豢养鹿类,所以当地的鹿类有不少实际上处于半驯化状态。在唐代,关中地区的鹿类资源仍然相当丰富,卢纶《早春归周至旧居却寄耿拾遗湋李校书端》诗就曾提到周至一带“野日初晴麦垅分,竹园相接鹿成群”的景象[38];当时文献中甚至不时出现关于鹿类进入京城街市、太庙乃至直入皇宫殿门的记载,说明在隋唐时期的关中甚至长安城附近,鹿类的遇见率还相当高[39]。这可能因为当时国家对畿内百姓的捕猎颇多禁令,故鹿群可以相当自由地活动。尽管在当时民间猎鹿受到禁止,但皇帝和王公贵族则时常纵猎于荒郊旷野、射鹿娱乐,这些在当时的诗文中多有记颂,毋须具引。
3、秦岭东部—豫西山地隋唐时代,在秦岭东部——豫西熊耳山、伏牛山和崤山地区,即自洛阳往西南的邓、虢、商等州,都有很多鹿群分布,猎鹿活动亦相当频繁,史书记载颇多。例如唐初突厥可汗颉利归降后,常郁郁不乐,太宗为顺其物性,打算任命他做虢州刺史,因为“虢州负山多麇麋,有射猎之娱”[40];有时皇帝也带着大批人马前往这一地区狩猎射鹿,如《册府元龟》卷115《帝王部·搜狩》载:“(唐高宗)龙朔元年(661年)冬十月,狩于陆浑县;戊辰,较猎于韭山,上自射禽兽,获鹿及雉兔数十,令代官厨应烹之羊,尽放令长生焉。”直至中晚唐时期,邓、虢一带仍是鹿类众多,许多山民不事耕种,专以射猎为生,号称“山棚”,“山棚”常将猎获的鹿负载入市鬻卖[41]。商州地区的射麝活动,在唐诗中有不少咏颂,如张祜《寄题商洛王隐居》曾提到当地逸人野老“随风收野蜜,寻麝采生香”的隐居生活[42];有些村落乃因居民多事猎麝而被称为“采麝村”[43];由于朝廷土贡所迫,商州一带不少百姓直至垂白之年仍不能结束猎麝生涯,曹松在《商山》一诗中说:“垂白商于原下住,儿孙共死一身忙,木弓未得长离手,犹与官家射麝香”[44]。
4、太行山区南部太行山南部东西两侧在中古时期也曾是猎鹿的好去处。东侧的邺郡一带鹿类甚多,猎鹿之事时见记载。魏文帝曹丕与其族兄之子曹丹出猎,“终日获獐、鹿九,雉、兔三十(它书皆引作二十)。”[45]在当时的工具条件下,如果没有较大鹿群存在,以数人出猎一天即能猎获九头獐、鹿,是不可能的。实际上,曹魏时期,国家曾在这一地区设置了大型苑囿,禁止民间猎鹿,致使荥阳周围鹿群成灾,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破坏,因此大臣高柔极力主张取消禁令,听民捕猎[46]。直到唐代中期,温县(今河南温县)人捕猎还可猎获到獐和鹿[47]。济源一带在唐代亦为猎鹿之所,637年唐太宗曾率队前往济源之山狩猎,所获之鹿被送往有司造脯醢以充荐享[48];裴休兄弟在济源时,曾有猎人以所获之鹿相赠[49]。至于其西侧诸州,也颇有猎鹿的记载,比如隋代皇帝就曾在汾阳宫附近(位于今阳曲)举行围猎,随猎的杨暕“大获麋鹿以献。”[50]再往南的潞州林虑山区,也是鹿类甚多,708年8月,唐中宗曾亲自“逐鹿于潞河”[51]。
在中古文献中,我们尚未找到关于黄河下游地区猎鹿的记载,虽然不能因此认为当地完全没有捕猎鹿类的活动,但与前述地区相比要少得多大概是可以肯定的。
猎鹿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获得所需鹿类产品。鹿类动物遍身是宝,比如鹿茸、麝香、鹿角胶、鹿骨、鹿尾、鹿筋、鹿胎、鹿肾等等都是十分名贵的中药材,鹿皮可以加工制成各种服饰,而鹿肉则具有很高的滋补营养价值。在中古时代,鹿类产品已被广泛地开发利用,比较显著的是它们的药用,孙思邈的《千金方》、《千金翼方》,孟诜的《食疗本草》和苏恭等的《新修本草》,都十分强调鹿产品的医药价值,尤其是麝香应用非常广泛。不过,作为药材的鹿产品,流通区域较广,华北居民所用的未必即产自当地,故对此我们不作详述。但当地人所食用的鹿肉,则应为本地区所出产,文献中关于加工食用鹿肉的记载为数不少,从一个方面反映了当地鹿类资源的丰富程度。
北魏贾思勰在《齐民要术》卷8、卷9中记载有多种鹿肉加工方法,如以獐、鹿肉加工“五味脯”、“度夏白脯”、“甜脆脯”和“苞牃(以鹿头为原料)”等等。此外,在当时,獐、鹿肉还可以加工酿制成肉酱,该书卷8就对采用獐、鹿肉加工“肉酱”和“卒成肉酱”的方法进行了专门讨论。在《齐民要术》有关加工烹饪方法的记载中,獐、鹿肉出现的次数远超过除鱼之外的所有其它野生动物,如兔、野猪、熊、雁、鸧、凫、雉、鹌鹑等等,这说明在各种野味肉食中,贾思勰显然最为重视獐肉和鹿肉,也说明獐、鹿肉在当时是比较常见而易得的野味食料。直到晚唐五代时期,韩鄂在《四时纂要》中仍记载有用獐、鹿肉加工的“淡脯”、白脯和干腊肉的方法[52]。这两部关于农事和日常家庭生活的著作一再谈论鹿肉的加工食用,并与牛、羊、猪肉相提并论,表明鹿肉在当时并非太难得的野味。
关于唐代上层社会加工食用鹿肉之事,史书记载甚为不少。唐制规定:宫廷所需肉酱的加工事务,由光禄寺掌醢署负责,肉酱种类则是鹿、兔、羊、鱼等四醢[53]。在祭祀供品中,则有鹿脯、菁菹鹿醢、葵菹鹿醢等等鹿肉加工食品[54]。除了鹿肉酱之外,当时甚至还专用鹿尾作酱,安禄山就曾向唐玄宗进献过鹿尾酱[55]。在唐代,皇帝常以赐食表示对大臣的褒宠,其中鹿肉是常赐的肉食口味之一[56]。唐玄宗天宝时期,哥舒翰与安禄山、安思顺之间发生了矛盾,唐明皇想作和事佬,趁其三人来朝之机设宴招待他们,“诏尚食生击鹿,取血瀹肠为‘热洛何’以赐之。”[57]这些事例说明,在唐代上层社会的饮食中,鹿肉食品是相当常见之物。
百姓食用鹿肉的实例文献记载虽然不太多,但还是可以找到一些。比如《颜氏家训》载:北齐时,有人用数块獐肉招待女婿,而女婿竟认为岳父真是悭吝至极,因此非常愤恨以至举止失态[58],这说明獐肉在当时并不算是珍贵难得的美馔。隋唐之际的王梵志曾在《草屋足风尘》一诗中谈到:贫困人家食具不完,有客相过,仅能以“鹿脯三四条,石盐五六课(颗?)”相招待,也说明当时在某些地方鹿肉并非难得的珍味,所以贫穷人家也能存些鹿脯即干鹿肉[59]。颜真卿在生活穷困、妻子生病时,曾向李太保某乞讨过新好的鹿肉脯[60]。如此之类,不一一具引。
要之,在中古时期,华北不少地方捕猎鹿类的活动仍相当频繁,猎鹿活动发生的地域,以本区西北部为主,这也与当时西北部地区鹿类资源较丰富的情况基本相合。但东南部也有一些鹿类栖息,特别是在丘陵山地鹿类也还比较常见,何以这些地区不见有猎鹿的记载,尚待查证。同时,尽管中古华北鹿肉不如家养畜肉那样易得常食,但也远不象晚近时代这样稀罕,故当时文献之中还颇有一些关于鹿肉加工食用的记载,特别是指导日常生计的《齐民要术》和《四时纂要》等,都专门提到鹿肉加工方法,这从另一侧面证实当时华北地区尚存在较为丰富的鹿类资源。
四、从鹿类推测中古华北生态状况
通过以上的叙述,我们对中古华北地区的鹿类种群及其分布情况,已经取得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只是我们对于不同鹿种的分布密度,尚无法作出具体判断。这一方面是由于鹿是移徙活动的,即使在当代,也很难就某个地区野生鹿类的分布密度获得一个精确的数据,通常只能采用标志重捕法,或者统计捕获率、遇见率等等,取得一些相对数值;另一方面更由于现存中古文献可供利用的相关数据实不足以作这方面的尝试。因此,我们只能就总体情况概略地说,当时华北仍有不少地方存在数量相当可观的鹿类。之所以作出这样的估计,一方面是由于当时文献有不少关于白鹿、白獐和贡麝、麝香及其它鹿产品的记载;另一方面,也因为在关于猎鹿活动的记载中,时而出现相当不小的捕获数字,而文献关于食用鹿肉的记载亦可为此提供佐证。隋唐文献不时记载有獐鹿进入长安城中、甚至闯到皇宫附近,我们可据以推测:当时长安附近、关中地区的鹿类种群数量甚为可观。
在自然界中,任何一种野生动物的生存和繁衍,都是与一定的生态环境,包括无机环境和生物环境相适应的。就生物环境而言,各种动物的分布范围、种群大小和密度高低,既取决于食物资源的分布及其丰富程度,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不同动物之间复杂的竞争、共生与捕食关系的影响;而所谓经济动物,则与人口密度、经济生产方式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动物种群数量的增长与减少,分布区域的扩大与缩小,绝对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而是对生态环境及其变化的综合反映。相应地,特定区域中动物、特别是某些典型动物的种群大小及其分布情况,也就成为判断该区域整体生态状况的重要指标。这就容许我们根据鹿类的情况,对中古华北的生态环境状况稍作推测。
首先,鹿类作为典型的食植(食草)动物和重要的经济动物,其分布范围与种群大小,既与森林、草地特别是其中可食林、草种类的分布与丰俭程度直接相关,更与人口密度、生产类型和经济活动强度(在农业时代主要是土地开发强度)有很大关系,人口增加、土地开发,以及相应发生的森林、草地的减少,必定会导致鹿类种群数量的下降和分布区域的缩小。从较长的历史时段来看,这种关系是比较清楚的。以《诗经》时代与中古相比较,前一时期人口尚少,华北还存在着广袤的森林和草场未遭砍伐开垦,鹿类喜食的植物如苹、蒿、芩之类仍很丰富,“畋猎”虽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但民俗与国法对野生动物的季节性保护还是相当严格的,所以其时华北地区还到处是“呦呦鹿鸣”的景象。但到了中古时期,森林植被状况已大不如《诗经》时代,与远古更无法相比,故鹿类的栖息范围及种群数量相应地也就小得多,曾经是鹿类优势种的麋鹿,种群数量更是明显减少。只是与晚近时代的情况相比,中古华北的鹿类资源仍可谓丰富。
仅就中古时期本区鹿类的种群数量与分布情况而言,其与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变化之间的相关性也有一定的显现。我们注意到:这一时期华北地区的鹿类资源,从分布区域来说,以西北山地高原区较为丰富,北部边缘地带因属草原或毗邻草原,其种群数量更是相当庞大;而文献关于其东南部鹿类的记载相对较少,且现有的记载亦大抵多在拥有山地丘陵的州郡。这些情况,毫无疑问与有关地区的农业开发强度较弱、林草地较多有关,可与森林、草原变迁的研究成果互相映证[61]。
进一步检核各类史书的相关记载还可发现:它们主要出自唐以前的文献,出自唐代文献的则较少。这似乎表明,中古时期华北地区的鹿类资源,存在着前丰后俭的情况。我们知道,魏晋北朝时期,北方地区长期处于战争动乱状态,人口密度一度下降到了相当低的水平,土地荒芜的情况十分严重,农业经济曾经相当低落。但这种令人慨叹的社会经济衰退,也带来了一个从生态的角度看来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后果:即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特别是草场和次生林的扩展。由于这种恢复和扩展,鹿类等野生动物获得了扩大其种群数量和栖息范围的机会。故此,魏晋北朝文献关于鹿类的记载、特别是关于白鹿与白獐出现的报告较多,涉及的地区也较广,连在汉、唐时期均曾是农业繁盛、人烟稠密的东南部地区,也分布有相当多的梅花鹿和獐。但是,随着这些地区的农业经济逐渐恢复并取得进一步发展,人口密度逐步提高,一度荒闲的林草地又被复垦为农田,丘陵山地的林木亦由于各种需求的扩大而大片地遭到砍伐,可供鹿类活动的空间再度渐趋减缩,其种群数量亦渐减少。如此一来,唐代文献关于鹿类的记载不如前一阶段多,乃在情理之中。反过来看,中古华北鹿类的种群数量、地理分布及其变化,亦正是对当时森林、草地盈缩变化的间接说明。
其次,野生动物资源的丰富性与多样性,是判断一个地区自然生态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准。鹿类作为动物界中的一个族类,虽不能完整地反映某个区域野生动物资源的丰富性与多样性,但仍可据之对动物种类多样性与资源丰富性作出某种推断。这是因为:其一、鹿类曾是华北最为重要的野生经济动物,自远古以来即是当地人们捕猎的首选目标,仍有较多鹿类可供捕猎,即意味着尚有众多其它可供捕猎的野生动物;其二、在各种高等食草动物中,鹿类是对生境、特别是林草地的要求比较严格的一类,鹿类的种群数量和地理分布对生态环境的改变反应比较灵敏,有较多鹿类存在,即意味着整个生态环境尚称良好,其它野生食草动物亦应较为丰富,至少在华北这样的自然环境下是如此;其三、鹿类动物是生态“食物链”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食物链”中,鹿及其它食草动物属于“一级消费者”,是大型食肉动物的捕食对象,数量众多的鹿类及其它食草动物存在,为食肉猛兽提供了食物条件,相应地,后者亦必定存在着一定的种群数量。
也许对当时文献关于猛兽的记载略加征引,有助于进一步阐明以上观点,并增进我们对中古华北野生动物资源的多样性、丰富性和整个生态环境状况的认识。
曹魏时期一位名叫高柔的大臣,针对朝廷禁止百姓在禁苑中捕鹿发表了一段非常耐人寻味的议论。据高柔称:由于国家禁止在苑囿一带捕猎,致使方圆千里之地,鹿群恣意繁衍,附近以耕稼为生的百姓深受其害。他非常忧虑地指出:当时“群鹿犯暴,残食生苗,处处为害,所伤不赀。民虽障防,力不能御。至如荥阳左右,周数百里,岁略不收,元元之命,实可矜伤。方今天下生财者甚少,而麋鹿之损者甚多。”[62]因此他主张放宽捕禁,允许百姓猎鹿。为了陈明利弊,他还特地作了如下的估算,称:
……今禁地广轮且千余里,臣下计无虑其中有虎大小六百头,狼有五百头,狐万头。使大虎一头三日食一鹿,一虎一岁百二十鹿,是为六百头虎一岁食七万二千头鹿也。使十狼日共食一鹿,是为五百头狼一岁共食万八千头鹿。鹿子始生,未能善走,使十狐一日共食一子,比至健走一月之间,是为万狐一月共食鹿子三万头也。大凡一岁所食十二万头。其雕鹗所害,臣置不计。以此推之,终无从得多,不如早取之为便也。
在这一估算中,他提到了鹿和以鹿为食的虎、狼、狐、雕鹗,其中鹿的数字特别大,一年中要被猛兽捕食掉的即可达十二万头;其它动物的数目也甚为不小:虎有600头,狼有500头,狐则多达10,000头。我们无法知晓这些数字是否是经调查所得,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使其数字有很大的夸张,也并非完全是信口开河。高柔并不具备现代生态学知识,但他所举陈的捕食者与被捕食者的数量比例却是符合生态金字塔理论的。无论如何,至少,当时该地区栖息有数量可观的虎、狼和狐等食肉野兽这一点,是完全可信的。
(一)生态旅游文化是对图瓦民族传统环境伦理思想的传承和发扬
喀纳斯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境内,被纳入国家“人与生物圈”网络,同时还是我国图瓦人的主要聚居区。图瓦人是20世纪70年代才开始被外界关注的族群,是蒙古族的一部分,被称为蒙古图瓦人。图瓦人历来有着保护牧场的强烈意识,形成了环境伦理观中的选择牧场的观点——即把畜牧业的发展限制在自然界承受能力范围之内。这种传统观念控制了牲畜不断扩张给有限的草场带来压力的状况,也维护了整个喀纳斯生态圈的整体平衡,有利于草场的可持续发展。在这样严格遵循自然规律的背景下,图瓦民族得以顺利开展自己的畜牧业并长久的发展下去。图瓦民族的传统环境伦理思想是现代生态旅游文化的重要基础,对保护喀纳斯生态资源,构建喀纳斯生态旅游文化教育机制具有重大意义。
(二)构建喀纳斯生态旅游文化教育机制具有急迫性
据课题组调查:诸多影响生态旅游健康发展的现象反映出喀纳斯生态旅游业的发展与生态旅游文化教育之间存在现实反差;反映出生态旅游教育普及度和教育深度与喀纳斯生态旅游发展的不相适应,具体反映在旅游开发、管理和宣传等各个方面。据课题组调查:喀纳斯村、禾木村和白哈巴的村居民普遍表达了对旅游发展的积极态度,分别有86.4%、85.7%和86.5%的居民表示支持旅游业发展,并对旅游培训和就业表现出很强的参与意愿。但不支持者在原因上毫无例外地集中在对旅游开发“会”或者“可能会”毁坏他们既有的生态环境的顾虑上。现实说明构建喀纳斯生态旅游文化教育机制的急迫性。
二、环境伦理的演进与现代环境伦理内容的重塑
(一)传统环境伦理概述
中国传统生态伦理观中“天人合一”思想与作为近代以来工业文明的理论基础的机械自然观相比,它主张世界的有机生成性而非机械组合性,它强调人与自然的血肉相依与和谐统一,而非为了人类的一己之私肆无忌惮地血腥屠戮其他生命物种甚至毁灭生命栖息的生存环境。“天人合一”思想是重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灵感源泉,它与人文主义精神及后现代生态思想中的科学精神相互补充,给现今的我们在面对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如何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这些问题上给出了很好的启示作用。西方环境伦理学开始于18世纪末。工业革命取得巨大成功,人们收获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酿成了灾难。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生态环境失衡,工业的发展带来了空气和水资源的污染。法国思想家阿尔贝特•施韦泽在1915年提出“敬畏生命”的伦理是西方环境伦理思想的本质。保尔•泰勒在《尊重大自然》(1986)一书中表达了自然生物都有自己的权益,他提出的不伤害原则,不干涉原则,忠诚原则和补偿正义原则成为捍卫西方环境伦理规范的典范。我国西北少数民族多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攫取型经济”的生活方式,对自然地依赖性大。从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观念看,受信仰的影响,传统文化中对自然地崇敬,敬畏之情尤为显著。例如蒙古族的传统文化中就蕴含着生态伦理观念,其内容可概括为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与我们当今贯彻可持续的发展观的理念不谋而合。
(二)可持续发展观下环境伦理的内容重塑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以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良好的生态环境为基础,以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谋求社会的全面进步为目标,注重社会综合发展的新型发展观。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和西方的“敬畏生命”伦理以及西北少数民族崇拜自然并强调自然生态平衡的观念对于环境伦理内涵的重塑具有重要价值,是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生态旅游文化的重要支撑。课题组认为:可持续发展观下环境伦理的内容至少包括两方面内涵——其一,环境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要关注眼前的利益,更要关注长久的利益,要将生态利益,社会利益与经济利益提到同样的高度;其二,环境与自然资源在开发利用中遭到破坏,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生态资源的修复与再生利用,维护生物多样性,这时候生态利益高于社会利益,更高于经济利益。
三、喀纳斯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文化教育机制的构建
1.生态环境法制教育。
一方面,环境保护法律的实施保障是公平执法。对景区从业人员开展生态环境法制教育,目的是使其在执法过程中能正确制止不规范的行为或破坏景区自然资源的行为,维护景区的旅游资源,使他们的环境执法的效率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的监测制度不断完善,从业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不断加强。另一方面,在喀纳斯旅游景区中,在限制游客数量的同时应该规范游客的旅游行为,加大自然资源保护法和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游客以及潜在游客的环境保护意识。使具有环保意识的游客们能自觉自愿的维护环境的整洁,促进生态环境的和谐;又使环保意识较差的游客能规范自身旅游行为举止。
2.可持续发展观下的生态文明教育。
生态文明的标志是实现经济利益,生态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喀纳斯从一个无人问津的游牧山区到现在的景区人数过剩的旅游胜地,旅游业发展速度之快是始料未及的。随着游客的大量涌入,景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在这种现状下,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生态文明的教育普及显得尤为重要。
3.环境科学知识教育。
生态旅游资源的规划利用,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景区动植物的精心呵护都是维护生态环境的平衡重要组成部分,这需要环境科学知识作支撑,教育先行是保障。
四、完善生态旅游文化教育的运行路径
生态旅游文化教育具有明显的素质教育、文化教育、普遍教育的特征。通过生态旅游文化教育可以建立起一个尊重自然、各方和谐发展的旅游新环境,进而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就喀纳斯景区的旅游发展来讲,旅游伦理教育、保护生态环境教育要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有序而超前地进行。
1.师资力量建设。
首先,打造一支固定的高素质的讲师队伍,学科背景应涵盖环境科学、生态伦理、环境法治等方面,应当足够了解和熟悉喀纳斯人文历史和喀纳斯自然风貌。其次,开展生态旅游文化的重要项目之一是宣传环保知识。而环保知识的宣传必须要有较庞大的讲解员,培训中应把社区管理者和社区志愿者看成是培训的首要对象。
2.教育资金上政府应给予支持。
政府对环保事业的态度决定了环保事业发展的效果。政府应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对环保事业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把环保教育的发展认真落到实处。开展环保宣传活动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招募专业的教师和组织宣传活动的工作人员,以及置办基础的环保设施和印发环保教育的材料。这些准备工作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政府应给予资金支持以确保环保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丰富教育内容与手段。
环境教育内容上分为环境科学知识教育,环境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和环境道德原理知识教育,手段上可以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展开。通过具体的环保活动,在不破坏景区环境和谐的情况下,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公益广告宣传,使讲旅游伦理、讲生态保护成为深入人心的理念,习以为常的行动。开展环保教育的宣传活动,通过印发材料对居民进行专业系统的环境知识普及,提高了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也促进了环保教育活动的多元化。
4.构建定期进行教育效果评价的机制。
1研究模型与方法
DEA模型[5]由于其科学性强、计算简便、灵活性好且能够提供更多的评价信息等优点被广泛地用于技术效率测算中.但多数的传统DEA模型是在径向技术距离函数的基础上提出的,对产出或投入向生产前沿面径向的缩减、扩张程度的测算只能够在投入或产出一定的条件下进行,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投入和产出的变化会引起技术效率的变化,对于在实际情况下技术效率对径向的要求并不能够满足[6].因此,国内外学者逐渐开始提出具一般性的非径向DEA模型[7],而且,传统的DEA环境效率测算模型只考虑期望产出的不足,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不仅会有期望产出也会有环境污染物等的非期望产出.在本文研究中,同时考虑期望产出与非期望产出,采用一种新型的环境效率测算模型,即采用基于非期望产出的非径向双目标DEA模型对青岛市经济发展环境效率进行测算研究.
2青岛市环境污染治理效率测算
2.1非期望产出的非径向双目标C2R模型测算与分析根据指标的科学性、目的性、代表性、数据可获得性等指标体系设计原则,并参照青岛市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内容体系,设计了该市整体经济发展环境效率投入-产出指标体系.本文选取3个投入指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重点耗能工业能源消费(万t标准煤)、社会从业人数(万人);1个期望产出指标:青岛市地区GDP(亿元);3个非期望产出指标:工业废气排放量(万标m3)、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万t)、工业废水排放量(万t)(图1).根据图1列出的指标体系,查阅2002—2013年《青岛市统计年鉴》以及《青岛市环保局年环境公报》,获得青岛市2001—2012年12个年份对应图1中的7个投入-产出指标数据,并利用模型(2)进行测算.该评价问题中对应的期望产出偏好与非期望产出的优先控制无差别,我们可以假定每一个DUM中对期望产出和非期望产出的权值分别为θ1=0.5,ξ1=0.3,ξ2=0.1,ξ3=0.1.利用EXCELVBSolver进行测算,结果如表1前6列所示.如表1所示,青岛市在2001—2012年期间,其经济发展整体环境效率水平在2001,2002,2005,2010年里达到了DEA有效,对应的α*r=1,β*t=1,并且h=0,其余的年份未达到DEA有效.从产出指标方面对α与β的数值进行对比分析,2003,2004,2006,2007,2008年期望产出效率值大于1,即α>1,说明GDP发展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但非期望产出却未得到有效控制,说明青岛市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放松了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生态环境;2009,2011,2012年的期望产出效率值小于1,即α<1,说明GDP并未达到最优,但非期望产出却得到有效的控制,说明青岛市近几年开始加大了非期望产出的控制与治理力度,与此同时,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制约和限制.
2.2各形态污染物治理效率测算为了更进一步的分析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3个污染治理子系统的运行效率,本文将运用C2R模型对其治理效率进行分别测算分析.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可靠性以及可处理性,结合每个子系统的特点,对其投入-产出指标进行了设计(表2).利用青岛市2001—2012年12个年份的数据进行环境污染3个子系统的治理效率测算分析,即水污染治理效率、大气污染治理效率、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效率.将青岛市2001—2012年的每一个年份看作一个决策单元,利用该市2002—2013年统计年鉴以及青岛市2001—2012年环境公开年报可获得的每个决策单元相对应的指标数据进行C2R模型测算,其结果如表1后3列所示.把水污染治理当作一个独立的系统来进行测算分析,由表1我们可以看出,2002,2003,2008,2012年治理效率值为1,决策单元达到有效,说明这些年份水污染治理水平最高;除2011年外,其他年份水污染治理水平相对较高且很平稳.把大气污染治理当作一个独立的系统来进行测算分析,可以看出,只有2011,2012年为决策单元有效,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最高,但是,大气污染治理的整体水平相对于水污染治理较低.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当作一个独立的系统进行测算分析,可以看出,2005,2006,2008,2010,2011年为决策单元有效,其余年份虽未达到有效,但水平相对不低,可以说是整体水平较高.
3对策与措施
生态环境是城市存在与发展的最基本条件,生态环境的优劣对城市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环境治理作为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污染治理水平与效率的提高一直是城市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对青岛市经济发展环境效率与污染治理效率测算分析发现,青岛市在生态城市建设中经济发展与环境治理不能兼顾,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资源环境,同时,水、大气、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水平不一,水污染治理水平较高,大气、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水平相对较低.针对以上主要问题,对青岛市未来生态城市建设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3.1提高经济发展环境效率,从源头控制污染由青岛市经济发展环境效率我们可以看出,该市经济发展投入的环境资源并没有获得期望的经济增长,或者说是为了经济增长而牺牲了环境资源,以资源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青岛市在未来发展中应提高经济发展环境效率,优化产业结构,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目前,青岛市的经济发展中第二、第三产业占主体地位,但同时第二产业又具有“重型化”的特点,也就决定着其高能耗、高污染的特点.因此,在未来生态城市建设中应继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加快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从而减少非期望产出,提高经济发展环境效率;同时,青岛市应充分利用自身海洋资源、旅游资源等,不断提高旅游品质,以此带动第三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3.2走科技创新之路,运用高新技术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水平通过效率测算我们可以看出,虽然青岛市对于环境保护、治理的投资逐渐增加,但污染治理并未达到有效,这说明污染治理的效率在技术层面上仍需进一步提高.在污染物产生的过程中,应加快生产工艺的改革进步,设备的升级改造,降低污染物的产生量;在污染物治理的过程中,应提高污染处理的效率,增加污染物处理量.青岛市在未来发展中应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技术革新方面的投入,推进技术进步,缩短环境污染治理周期,从而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效率.
3.3增强污染治理的针对性,针对不同污染采取不同方法由测算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青岛市的水污染治理水平较大气、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水平而言相对较高,对水源地、重点流域、近岸海域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有严格的规划方案,比如,《大沽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2013—2015年环胶州湾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等,使得水污染治理水平较高,这也符合青岛市蓝色发展战略的需要.大气、固体废物污染由于其污染来源、范围更为复杂、广泛,所以较水污染治理难度较大,青岛市在未来环境污染治理中应在保证水污染治理水平的基础上更具针对性的加大对大气、固体污染物治理的力度.工业废气经处理合格后排放,逐渐淘汰高污染气体排放的工业设备,比如,燃煤锅炉,推动全市公共交通发展,淘汰黄标车、黑烟车,严格控制汽车尾气排放,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严格监测空气质量,完善相关大气预防、防治的法规条例.对于固体废物,在减少产生的基础上主要是提高其综合利用效率,从其产生到最后被利用应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对于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要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具体的方法提高大气、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水平,从而提高青岛市环境污染治理的整体水平.
作者:李宁张雨赵亚芝单位: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1.1土质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基地需要占用一部分土地,在施工过程中还需要部分土地进行废料处理,此外,还需要一些土地搭建临时设施。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废料随地堆放与土地随意挖掘的现象,这些行为都可能会造成附近土地的地理结构发生改变,四周的植被生长也会受到严重影响,很多植被被直接破坏。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人员的临时生活设施,不但会影响到周围植物的生长发育,没有经过处理的污水也会直接渗入土地表层,对周围的土壤条件造成影响。水利水电工程在施工中会用到大量的重型机械。重型机械在使用过程中会对土地进行碾压,导致土壤密度加大,土壤中的微生物、昆虫以及一些植物会受到严重的影响。此外,水利水电工程还可能会引起地质灾害发生。水利水电工程在建设施工中不但需要改变河流的水位,还要改变河流的结构,洪峰指标也会随之发生改变,河流抗灾防洪的能力很可能被降低。并且,水利水电工程对山体的改造很可能会发生泥石流。
1.2水文结构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河流的水位结构和水文特征。修筑的大坝坝体对河流上游而言,会造成水的深度增加,河水流动的速度减小,水位线提高等等问题。河流上游水位线的提高代表着上游的水体总量与原来相比有了明显增加,而河水的流动速度减慢,则会对水体的自动净化能力造成严重影响,同时还会致使河水的平均温度上升,水体的溶氧量下降,不利于水中的水生生物和微生物的生存与生长。水利水电工程对于河流下游而言,会导致部分支流发生干枯与缺水情况,对下游的取水与灌溉造成不利影响。此外,水利水电工作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河道结构进行改变,进而造成河床的原始水平发生变化,引起河床变形与水土流失。
1.3陆生生物
水利水电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还会对一些农田、草丛、林地等造成严重破坏。水利水电工程会占用很大部分土地。工程所占用的土地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临时性占用的土地,还有一类是永久性占用的土地。临时性占用的土地一般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区、弃渣场以及土石料场等。临时性占用土地对周围植被造成的影响一般都是临时性的,当不再占用土地后,土地的土质条件与周围的植被会慢慢的自我恢复,如果情况稍严重,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对植被进行重建与恢复。永久性占用土地主要包括公路建设、移民安置区、淹没区以及枢纽建筑物等等。永久性占用土地对植被造成的影响要比临时性占用土地所造成的影响更为严重,对周围植被的破坏是不可恢复的,具有毁灭性。因此,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充分了解与掌握永久性占地与临时性占地的具体范围以及存在的植物种类与动物种类,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造成珍稀物种灭绝。
2应对措施
2.1做好废料废水的处理工作
水利水电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料废水是土地与河流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废料随地堆放,对施工周围的环境与土壤造成不可逆的严重影响,即使在施工后将废料移除,植被也很难继续存活,土壤条件也不能恢复如初。废水的随意排放会造成下游水体污染,而下游水体一般作为下游城市的生活用水与灌溉,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来进行污水去污处理。对于废水与废料的正确处理方法是:第一,在水利水电工程前期的设计阶段,就要确定好废料的安放处,结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废料可用来填埋垃圾场,也可以用来作为沟地填料。需要注意的是要对废料进行低害化处理或是无害化处理。第二,在施工环节,要全面考虑废水与废料的运输排放会对周围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尽可能安排合理的运输与排放通道,避免大型机械对土地进行反复碾压。第三,对于污水,要先对其进行处理,如果处理后的污水对水体的影响较小,并不影响水体的自我净化能力,则可将少量的污水排入下游。如果污水的污染度较高,则需要将污水运到专门处理处进行处理。
2.2建立环保监督部门
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将环境破坏问题与环境保护问题提到工作日程上来,重视对环境的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破坏环境。在施工过程中,有很多问题是难以预料和控制的,这些问题所造成的影响有大有小,但都会产生不利影响,施工单位应及时有效的处理好这些问题,将其影响降到最低。特别是环境保护问题,施工单位应建立一个专门的环保监督部门。对施工的各个环节和各种技术进行长远分析,监督正在进行的施工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分析其影响达到何种程度,做好记录工作,然后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分析以后的施工工作是否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督。
2.3对陆生生物的保护
陆生生物包括陆生植物与陆生动物,水利水电工程对陆生生物的影响非常严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陆生生物的保护工作,进而保持陆地的生态平衡。对陆生植物的保护:水利水电工程对陆生植物的影响主要是由施工活动、移民以及水库淹没所引起的。在施工过程中,为了保护陆生植物,可以用特殊的标志将需要保护的植物围起来,避免对其生长环境造成影响。对于一些比较珍贵的树木,可以使用离体保存的方法进行保护。优先选择可能会被淹没的植物,储存其组织、茎、根以及种子。对陆生动物的影响一方面是由于建设中淹没了动物栖息地,致使动物资源发生变化,另一方面是因为移民搬迁,土地的开垦范围增加,导致动物栖息地变小,栖息环境遭到破坏。
3结语
1.1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在公路工程的修建中,很多动物所需的区域得到缩小,这不仅对动物的生长、栖息以及繁殖造成影响,并且也为动物的觅食、通讯造成不同程度的阻碍。在公路工程中,有很多动物为了选择生境而远离道路,从而形成生境回避现象。虽然公路工程对生境的影响是消极的,但也存在众多物种在生境旁边栖息的现象。在公路沿线中,有很多生物对生境极其喜爱,比如栖息在沟渠中的两栖动物,在混凝土碎石中生存的蝙蝠等。与此同时,公路工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动物的运动。很多大型哺乳动物会在夜间移动,小型哺乳动物会沿着公路行驶几十公里,因此,哺乳动物将公路两旁的甬道作为爬行的道路。
1.2对景观格局的影响
道路是深人景观的重要途径,能便于人们的开发以及利用,但是,道路在发展的过程中会利用土地,使其产生变化,其中,主要表现在农田、森林以及荒漠中,在生态系统变化的同时,景观格局也会产生碎片化现象,核心斑块逐渐减少,道路曲线逐渐变直,越来越多的边缘生境由此出现。除此之外,公路工程的建设也会对周边环境的景观产生破碎化影响,这种破坏要远远大于生态环境破坏,众所周知,不同的道路级别所产生的景观影响不同,道路网络的不断变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区域景观有所影响。从景观格局变化的总体发展趋势而言,低等级公路对景观区域的变化最为显著,随着公路等级不断降低,公路的条数增加,生态系统的破碎化加重,并且景观区域的平均斑块分维数比较大,道路在进行切割的时候,斑块的形状更加复杂。
1.3对生态过程的影响
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起到驱动作用,道路在受到阻断时,生态环境会因为各种自然现象而发生改变,比如地表径流、扩散、火、散布等w。很多研究也证实过,公路工程建设会在一定程度上截断水流,会使地下径流逐渐变为地表径流,加快地表中土壤侵蚀程度。除此之外,伴随着各种侵蚀活动的产生,河流中的沉积物也会导致下游水域的变化,在大规模的冲刷中,会产生泥石流现象,对人类的生存起到重大的威胁。如果道路深入斑块的内部比较深,对内部的物种以及各种稀有物种产生重要影响,整个局部群落的生物多样性会降低,群落也会形成逆行演替。
2公路工程对环境造成的长期影响
2.1大气污染
众所周知,车辆的排放会产生各种物质,其中包括了各种气体、气溶胶以及颗粒物,如果长期处于尾气排放的环境中,便会对人们的健康、植被的生长以及动物的生存造成严重的影响,并且会改变气候模式,引发自然生态系统的变化。一般而言,很多车辆所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大气物质会存在几年之久,在对流层的积累中,会产生区域性的影响。并且,很多具有持久性的物质在进入到大气平流层的时候,全球的气温、光照以及保护作用便会发生变化。在近几年,我国使用机动车的数量不断增加,机动车尾气所产生的CO、NO以及各种碳氧化合物都成为大气污染的源泉。比如,湖北孝感在对机动车所排放的C0、N0、碳氧化合物进行调查中,三者的比例分别为61.8%、47%、70.5%,并且在我国各大城市都出现类似的情况。
2.2土壤污染
在交通运输中所产生的土壤污染一般呈条带状分布,在公路的两侧,污染的程度会逐渐减弱,并且,公路两侧50m之内的区域是各种油料污染以及泄漏的地区。随着各种污水进入土壤中,土壤会对污染物的金属物质进行吸收,在土壤的不断积累中,如果达到一定的数量,便会引起土壤成分以及结构的变化,从而造成土壤污染。土壤污染的程度取决于交通量以及土壤类型、降雨、风力。各种污染物会通过食物链危害动物以及人们的健康,在污染自然环境、地下水以及大气的同时,也逐渐成为其污染源。
2.3废物污染
目前,我国公路运输所造成的废物污染主要表现为废旧轮胎、废旧电池以及废旧汽车。废旧轮胎是一种极其有害的物质,不仅具有抗热、抗机械的作用,并且在经过几十年的时间后也不会消除如果将废旧轮胎长期放在空地中,不仅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并且也会滋生各种蚊虫,传染疾病,引发火灾。废旧电池中存在着极少量的重金属,在没有经过处理的时候会造成环境的污染,长时间下去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造成危害。废旧汽车在丢弃后,不仅浪费材料,并且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发达国家废旧汽车已经成为了最为重要的危害材料。虽然该类问题在我国并不严重,但是随着我国报废汽车的不断增多,废旧汽车的回收以及处理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