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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履职报告

时间:2023-01-20 23:41:22

水务局履职报告

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1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感进一步增强

今年以来,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特别是认真地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干部廉政准则及《市区开展慵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同时,结合自己工作岗位的变化,还系统学习了宪法、组织法、选举法、招投标法等,主动学习水行政管理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新时期水务工作的特点。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体会,增强了自身政治修养和政策水平,从而带动干部队伍的思想觉悟、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明显增强,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管理,建章建制,机关管理有了新变化

结合全区治理庸懒散工作和我局实际,多次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大家学习系列讲话。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机关干部大讨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通过建立健全机关管理体系、考核体系、干部队伍建设体系,强化意识,提高行政效率、行政效能、行政执行力和政府公信力。

三、理清思路,加大创新,党务工作实现新突破

以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党员干部进社区”、“挂、帮、包”及精准扶贫和新生活进万家等活动。进一步创新机制,按要求发展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党员,积极推进党建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分解到位和工作措施到位,实现评议工作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全面覆盖,不留空白点,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中的每位党员都能接受评议。

四、围绕目标,确保重点,水保、水资源工作取得新进展

继续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做好2015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宣传活动工作,开展以街头摆摊宣传、上电视宣传、到各乡镇宣传、到各学校和企业宣传的方式,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水资源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水、爱护水、节约水的良好氛围。认真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中制度,严格收费程序,共对59户取水户开展了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确保水资源费征收全部入库。做好水资源监测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目前,水资源监控系统已建成,正在进行设备调试运行,该套系统建成完善后,将进一步提高了我区水资源监控能力,有助于对区域内的取用水量、水质保护以及用水效率进行“红线管理”,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提供科学依据。

2015年水土保持工作在省厅和市局的大力支持下,以“预防为主、重点治理”方针为指导,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线,以开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为重点,以改革和创新机制为动力,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为主要措施,精心谋划,真抓实干,按规划治理了一批小流域。继续完善2014革命老区水保项目建设,积极完成2015革命老区水保项目建设,综合治理北郊沟小流域水土流失面积15.9平方公里,实施坡改梯26.21公顷,水保林353.3公顷,保土耕作572.71公顷,且完成了2016年水土保持编制工作,为保持全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五、发扬5+2,白+黑工作精神,确保拆迁任务保质完成

按照区上的安排,我局继续承担了大兴地块及姚桥雅康铁路拆迁工作任务,时间紧、任务重,由我带队对负责两个地块的拆迁工作。在拆迁过程中坚持原则,耐心细致地给老百姓讲拆迁政策,发扬不厌其烦和不怕吃苦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按时间节点保质完成了区上安排的拆迁任务。

六、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发挥

认真学习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到警钟长鸣,能够正确对待权力,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能够以《党风廉政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时刻注重自己的形象和言行,注意从细节上审视自己,不争功、不争利,不诿过、敢负责,追求健康向上,文明高尚的生活作风。同时,能够虚心接受监督,倾听下属意见,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经常性对照检查。身先士卒,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2

为答好这一题,宁波市各级人大在不断创新中寻求新发展,通过搭建“全天候”代表联络站、评估倒逼建议办理、推行代表履职承诺制等方式,激发了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找到了基层代表工作的新途径。

海曙:见证代表联络站10年成长路

宁波市海曙区的人大代表联络站,从建立完善到深化拓展,已走过10年风雨历程,为我省全面推行代表联络站制度提供了“海曙经验”、发展样本,更成了当地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

海曙区白云街道2005年创建该区第一个代表联络站,2011年海曙区便实现各街道联络站全覆盖。

2008年3月,海曙区江厦街道率先建立网上值班制度,试水人大代表网上接待选民。2009年9月,白云街道又在不断完善“面联”的基础上,实践了“网联”模式。自此,海曙区的代表联络站走上了“面联”+“网联”的探索之路。

直至2014年,海曙区在全区范围内推广网上代表联络站,建立了市代表海曙中心组联络中心网站和全区统一的街道人大网站,内容涵盖代表信息、代表履职情况、联络站接待、网上接待、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等各类信息。同时,这些网络平台以地理信息为载体,设置了联络站点地理定位、代表履职服务、公用信息查询等功能。比如,在“五水共治”专项工作监督中,为便于代表监督,该网络平台设置了河流基础数据,代表可以查询全区61条河流基本信息、治理监督和每月水质指标监测情况,切实提高了代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2015年6月,海曙区人大又开发了微信公众号,在及时相关人大信息的基础上,还实现了与联络站的数据对接,方便代表查阅,确保人大工作信息即时共享。

除了扩大“面联”覆盖面,构建网上联络平台,海曙区还不断完善代表联络站的制度建设和机制保障。2013年8月,海曙区委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人大代表联络站是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开展常态化活动的场所,是密切联系群众、依法规范履职的平台,并对其设置模式、工作任务、接待形式、处理机制、保障措施等作出统一规范。

根据意见要求,全区联络站以“站+点”,“面联+网联”、 “四有”(即有固定场所、有固定人员、有工作制度、有计划安排)的工作模式开展代表接待群众工作。同时,明确每名区人大代表年度参加联络站点和网上接待的次数和要求,并于每年初上网公布代表实体、网上接待排班表,其接待情况将作为代表述职的重要内容,评选先进代表小组、代表履职积极分子及代表连任的主要依据。对于群众反映的事项,遵循“谁接待,谁答复”的原则,负责接待的代表作为第一责任人。意见还对口头答复、书面答复、协调答复、提交答复等作出明确规范。此外,还制订《海曙区关于加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建议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区“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人大工作联络员队伍,提高代表履职和政府相关部门解决问题的实效。

经过10年发展,海曙区“站+点”“面联+网联”的代表联络站发展模式,真正实现了网上网下全天候、群众反映问题零距离、代表反馈答复高效率。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12月,全区8个街道联络站、27个联络点已累计组织省、市、区三级代表共5332人次,参加接待群众活动1765次,接待群众19019人次,促进解决各类事项3975件,使人大代表联络站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北仑:设立建议办理绩效评估制

2016年9月28日上午,宁波市北仑区人大常委会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代表来到大\街道,就大\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北仑区商务局作为该建议的主承办单位,副局长贺兆龙首先报告了建议办理情况。虽然经常上台发言,但这次报告他仍有些紧张,不仅因为接下来还要接受人大代表、选民代表的测评,还因为这已经是他们第二次办理该建议了。

据介绍,自区商务局确定为大\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建议主办单位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了市场改造研讨会,分管领导两次到街道进行面商座谈,并向代表及时进行了答复。结果,代表们虽对区商务局办理工作表示满意,但由于商务局没有明确农贸市场具体改造提升方案及改造时间,代表们对这一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为此,该建议被要求重新办理,北仑区副区长刘文科亲自率区商务局、规划分局等部门领导实地调研了大\农贸市场,确定了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改造提升方案,并将改造项目列入区“十三五”规划。同时,根据此次建议办理中发现的全区菜场运营管理中的共性问题,北仑区政府研究出台了《北仑区区属菜市场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意见》,明确了管理体制、管理职责、人员调配、工作待遇和资产处理等问题。

听了区商务局的再次办理结果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对该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后,与会人大代表、选民代表分别结合自己了解的实际情况,对该建议的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给出了“满意”的评价。同时,他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按计划实施大\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真正从根源上解决这一民生问题。

据了解,为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建议提及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北仑区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8月27日通^了《宁波市北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并于2015年、2016年分别对重点督办建议实施了绩效评估。上述现场,正是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代表、选民代表参与的重点建议绩效评估会。

按照绩效评估办法规定,每年下半年,北仑区人大常委会都会对该年度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实绩和效果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领导是否重视,责任是否明确;调研是否深入,面商是否真诚;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答复是否及时;解决问题的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等。

其间,区人大常委会成立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选民代表组成的绩效评估小组,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走访代表和办理单位、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听取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区政府及相关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并撰写调查报告。各代表小组在听取选民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书面评估意见。区政府各相关承办单位则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绩效双评估会议,邀请部分选民代表、人大代表、区府办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负责人、重点督办建议承办单位负责人和协办单位有关领导共同参加。最后,由区人大常委会综合各方评估结果,出具评估意见交区政府,并跟踪监督不满意件的再次办理情况。

在该制度的推动下,北仑区的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既要“满意率”更要“解决率”的氛围越来越浓。2016年的北仑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124件代表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率比上年提高了7.3%,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比上年提高了4.1%。

奉化:探索实施代表履职承诺制

2016年11月,宁波市奉化区裘村镇人大向每个选区发放了500份“征求意见表”,请选民对本选区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打分”。其“打分”依据,正是这些代表当选之前向选民作出的承诺事项。

据了解,为了让人大代表在任期内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履职时做到心中有数,也便于选民督促、检查,自2011年开始,奉化区人大尝试探索代表履职承诺制,在正式选举前,要求每位候选代表填写一份 “任职承诺书”,并通过选区公务栏进行张贴公开。

“我如果当选为区人大代表,将作出如下承诺……以上将作为本人五年任期内的行动指南,敬请选民监督。”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每份“承诺书”需包括五方面的硬性指标: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素质――每年要学习多少部法律法规和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知识;二是联系选民,依法履行职责――每年要开展多少次调研,提出多少件议案、建议;三是督政议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每年要开展多少次持证视察,监督政府工作;四是量力而行,为民办实事――每年力所能及为选民办几件实事,与多少户困难群众结对;五是接受监督,向选民述职――当选后,保证定期向选民进行述职汇报,并接受选民评议。

与“任职承诺书”配套的,是奉化区人大常委会建立的人大代表履职档案。每位当选人大代表都有一张“履职档案卡”,记录内容均与其任职承诺一一对应,主要包括学习、宣传,提出议案、建议,开展个人持证视察,为群众办实事及向选民述职等五方面履职情况。这张档案卡由代表小组组长责记录,一式两份,一份由代表小组保管,另一份交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

虽有言在先,虽有档案记录,可代表履职是否称职?绩效如何?选民满不满意?还得选民说了算!为此,奉化区人大常委会除了要求代表届中结合“承诺”经常“回头看”外,还在代表述职评议阶段,增设了请选民给代表履职“打分”环节。

届时,代表除了向选民提供书面报告,还要在选民代表大会上进行当面述职,其述职内容经代表小组认定后,还将通过选区公告栏向全体选民进行公示。最后,由各代表中心组综合选民代表的评价情况和该人大代表的日常履职情况,对该代表履职给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评价,并正式记入履职档案卡。

2016年11月,裘村镇马头村党支部书记陈鹏飞代表刚经历过一次述职评议,“公开承诺后心里肯定有压力,白纸黑字写在那里,老百姓看得清清楚楚,这是一种压力,更是一种动力,就像担任人大代表是一种荣誉,更意味着责任。” 陈鹏飞认为,奉化区人大常委会实行的履职承诺,既是对代表负责,也是对选民负责,可以促使代表更加用心地去履职,更加用心地为民办实事。

参加述职评议会的选民代表听了陈鹏飞代表的述职报告后,感慨万分:“过去,代表干了什么,做得怎么样,我们都不知道。自从实行代表履职承诺制以来,代表履职好与不好,承诺有没有兑现,我们说了算,真正有了当主人的感觉。”

据介绍,这样的评议,奉化区的每位人大代表一届至少参加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人代会之前。

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3

要保证单位的资产安全完整,强化责任意识,资产的管理工作就必须首先明确主管部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使得三者互为补充、互为牵制。根据引滦入港管理处职能部门业务特点,确定了财务科是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进行监管及组织实施;办公室是资产管理部门,对所属管理的资产负有其在购建、调配、维修、调拨、报废、处置和定期盘点等职责;使用部门是指提请购置资产、实施验收并具体存放及实际使用资产的职能部门或单位。引滦入港管理处针对资产相对分散的特点,结合岗位责任制,作为资产管理部门的办公室实行了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在本部门中设立资产管理员的措施,具体承担资产在购建、调配、维修、清点、调拨、报废、处置等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对所管理的资产进行保养、维护、维修及盘点,及时排除故障,确保其正常工作,延长资产使用寿命。资产管理员所承担的资产管理工作列入办公室的岗位职责范围,除本部门日常业务以外,其资产管理的业务接受资产主管部门财务科的指导,其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办公室岗位考核范畴。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轮岗机制,办公室将资产管理员的调整情况及时向资产主管部门财务科备案,前任资产管理员将本部门所负责的资产管理情况以资产清单的形式对现任资产管理员详尽说明,并进行书面交接记录,由资产主管部门财务科监督交接。本着“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以及使用资产的员工均负有对资产的妥善使用和保管的责任和义务,对在本部门使用和保管的资产发生转移、调配、故障、损毁、丢失及标签脱落等情况,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以及使用资产的员工及时与标签注明的资产管理员联系,报告变动情况,并积极配合资产管理员的管理工作。

二、资产的配置

每年的12月份,各职能部门根据下年度工作需要向办公室提出书面购置申请报告,办公室本着“调剂为主,购置为辅”的原则与财务科评估其合理性、可行性,确需购置的由办公室列入下年度全面预算,以“二上二下”方式提交领导层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全面年度预算经领导层审批后,办公室按照职能部门的申请购置时间要求将其列入本部门的月度用款计划提交财务科,采购前办公室以情况报告提出采购预算及采购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其中采购方案应说明是否以政府采购方式或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等情况;采购预算及采购方案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办公室履行相关流程并签订合同,所拟合同经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审计签证及备案后,办公室履行签章手续与情况报告及相关资料一并送交财务科作为请款附件实施采购。对于预算年度中职能部门提出的资产购置需求,办公室本着调剂为主的原则,为维护年度预算的严肃性不再购置新的资产。若属于特别急需的资产购置,办公室在履行预算追加程序,并经领导层审批,财务科对年度预算调整后再按上述程序实施采购。办公室将资产购置到位后,由提出购置申请的职能部门(即使用部门)进行测试及验收,发生质量问题办公室及时办理退换手续。验收合格后办公室采购经办人持购货发票并附《资产验收单》到财务部门履行报账手续,验收单经使用人、保管人和资产管理员(注明联系方式)签字,办公室主任、财务科长、主管处长审签,验收部门、办公室、存放使用部门盖章后生效。资产验收单一式三份,财务科、办公室及使用部门各存一份。资产验收完毕后,财务科会计人员根据《资产验收单》所列资产类别、名称、编号、签章等信息建立资产卡片(即台账)并制作标签,会同资产管理员将标签固定在对应的资产实物上,要求标志明显,不易脱落,用于日后进行资产盘点实物与卡片核对之用。

三、资产动态管理

由于工作的需要,经常会发生资产的使用部门或存放地点变更的情况,这时,使用部门负责人、使用人或保管人及时联系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员即填写《资产转移变动单》,交至财务科进行资产变更处理,以确保账实相符。如果资产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发生损坏、损毁或丢失,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正常损坏的资产,当事人按修复费用赔偿;非正常损毁或丢失的资产,当事人按原价赔偿。上述情形发生后,当事人要及时向资产管理员报告,资产管理员在取得相关证据后,由财务科提供资产原值等数据,资产管理员向办公室、财务科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四、对外经济行为

现阶段,引滦入港管理处作为渤海股份上市公司的控股方,加强了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和担保的监管。在操作流程上,先由具体实施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领导层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后并上报市水务局备案方可实施。按照市水务局要求,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担保,实施部门办理报批手续时,要提供包括对外投资、出租和担保资产的申请文件及可行性论证报告;对外投资、出租和担保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等清单;对外投资、出租和担保资产的购置凭证及产权证明文件;签订的意向书或协议(草案)等其他材料。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实施部门还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资产评估核准及备案手续。对外投资、出租和担保后合同变更、解除的,应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解除合同。财务处理上,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和担保取得的收入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按权责发生制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五、资产的检查责任

引滦入港管理处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资产盘点,由财务科召集资产管理员和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组成资产盘点小组,对单位上年度12月31日在账资产进行账实盘核及处置鉴定。办公室必须派资产管理员参加每年的资产盘点,切实履行职责。资产盘点小组对资产的盘点可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表盘阶段。财务科将资产按其所属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列出清单,交由资产管理员进行账证(证指的是资产验收单)核对,将结果及时告知财务科会计;账证不符的(如调剂、借出、报废、损毁、丢失等)立即向财务科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对于调剂、借出资产,财务科会计根据资产管理员填制的资产转移变动单及时在资产卡片上作变更;对于报废的资产,财务科会计根据资产管理员反映的情况登记汇总,待资产盘点小组实地鉴定后请示主管领导再做处理;对于损毁、丢失的资产,财务科会计进行登记的同时,资产管理员在实地盘点后向办公室、财务科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请主管领导审批。财务科会计将调整变更后的资产清单再次交资产管理员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留作实地盘点时核对之用。第二,实盘阶段。由财务科会计、资产管理员及使用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产盘点小组依据资产清单所标注资产编号进行资产实地盘点,与资产所贴标签的资产编号相核对,确认资产实物及评估使用状况。核对过程中发现标签脱落、模糊的情况,资产管理员要将其补齐、更换,同时盘点小组对在表盘阶段拟作为报废的资产进行实地鉴定。盘点结果经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实地盘点阶段结束。第三,报告阶段。资产盘点小组在实地盘点结束后,对盘点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以及需报废的情况向办公室及财务科提交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财务科汇总整理后递交主管领导。待领导层审议批复后财务科与办公室按照市水务局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非盘点期间的资产报废,由提请报废的办公室向财务科召集资产管理员和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组成鉴定小组,进行实地鉴定,并以鉴定小组工作纪要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提交书面报告。经领导层审议批复后财务科与办公室按照市水务局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资产的处置

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4

2019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依法行使监事会权力,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一)积极召开监事会会议,依法履行监事会职能。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等等。

(二)理清监事会职责范围,重点行使四项职权。一是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二是检查企业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管理活动;三是检查企业财务保值增值状况;四是评价经营管理业绩,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三)加强学习调研,努力提高履职水平。监事会坚持“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是渎职”的理念,聚焦监督主业,注重学习、调研和总结,把发现问题、揭示问题、报告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在促进企业规范管理、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健全完善监事会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监事会认真列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总裁办公会、专题办公会、月度会和周例会,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的发生,从程序上把握决策的合规合法,提高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根据监事会成员构成现状,定期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组织各位监事对监事会自身建设和公司发展发表意见,集思广益,对监事会前期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2020年主要工作思路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监事会强化对股东负责的意识,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保持监督的独立性,增强监督的规范性,强化监督的及时性,提高监督的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服务公司改革发展大局。

(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省管企业监事会工作会议精神,提升监事会工作效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财务活动和董事、高管人员执行职务行为履行监督职责。

(二)监督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监督公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治理水平。

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5

任现职以来,本人在工委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人大工作集体领导原则,积极与班子成员协调配合,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按照组织安排的分工,全面完成了各方面的工作任务,为工委整体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促进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为了尽快适应新工作,进入新角色,本人认真领会中共中央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盟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自己对盟工作委员会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盟行政公署、盟中级人民法院和盟检察分院实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法律规定有了新的更加明确的认识,同时对人大监督工作的程序、方法、重点内容等依法履职等所必备的知识有了准确的把握和理解。为尽快进入新的角色,做好各方面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会议监督。认真参加了工委每季度组织召开的工委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盟“一署两院”的年度工作报告和盟行署的计划、财政、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盟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从全盟实际出发,依法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促进“一署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执法检查。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开展了对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并按期上报了执法检查报告。

3、专项调研。组织工委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残疾人保障法和自治区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40号主席令在全盟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向盟行署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4、工作。根据各副主任的分工范围,认真接待了部分来访的群众代表,并为他们协调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

5、评议工作。根据《*自治区各级人大常委会代表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主持开展了对盟安监局局长的任职情况评议工作。

6、制度建设。认真参与制定了《人大*盟工委盟本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等6项办法和制度,提请主任会议决定,成立了盟人大工委计划、财政监督工作专家组。

7、代表视察。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组织了代表视察工作,赴额济纳旗实地视察了居延海调水情况。

8、培训学习。认真参加了自治区党委20*年5月在*党校安排的集中学习培训和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历次学习培训活动。

三、廉洁自律,奉公守法

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6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确保各级河道主管机关及其人员正确履行河道管理职责,确保防洪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水利部规章,参考委会和河务局的有关细则,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级河道主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细则实行权(力)责一致、团结协作、互利互惠原则。局属各河道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享有权力、承担义务,各部门应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共同确保水工程的完整和防洪安全。

第四条本细则实行过错归责原则。过错是指故意和过失。

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而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的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某种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五条河道监督管理,实行各级各部门负责制。

第六条水政监察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规,提高人民群众的水法规意识,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水政监察工作章程》第九条)

(二)加强河道巡查,及时发现和报告法律、法规、规章细则禁止的、未经同意擅自进行的、可能引发水事纠纷的水事行为;(《河道管理巡查报告制度》第四条)

(三)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对违反水法规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

(四)配合和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事业性规费征收等有关事宜。

第七条建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直管水工程及其设施(包括大堤临河50米、背河100米,控导工程临河30米、背河50米管护范围)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细则的水事行为的巡查、报告和制止;

(二)配合水政部门查处第一款细则的水事违法行为;

(三)配合水政监察部门做好河道内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工作;建管部门应当对其技术方面严格审查,确保建设项目技术符合防洪标准和其他技术要求,建管部门应向水政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技术审查报告;

(四)加强河道建设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严把竣工验收关。

(五)对工程突发事件负有快速处理、报告的责任。

第八条防汛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阻碍行洪障碍物的清除;

(二)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申请同级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细则的期限内清除;

(四)逾期未清除的,申请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清障的全部费用由设障者承担。

第九条各级水政监察部门对本辖区发现的水事违法案件,应正确履行下列职责:

(一)属于自己管辖的简易案件,应及时现场处理;其他水事违法案件,应及时立案查处;

(二)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应收及相关材料和证据,包括文书、图表、实物、视听资料等,保证案件资料的齐全、完整;

(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应遵循法律程序并保证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四)对已作出的水行政处罚决定,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条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细则》,水政部门负责河道建设项目的水行政许可,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河道建设项目申请;建设项目申请单位提交资料不齐全或需要修改的,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二)按照河道建设项目时限要求,认真负责地提出初审意见并逐级上报;

(三)对委和河务局批准的建设项目,水政部门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发放施工许可证;

第三章责任承担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实行下列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严格执纪,违纪必究;

(三)人人平等;

(四)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十二条水政监察人员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一)对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造成较大以上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二)在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过程,因重大过失导致水事违法案件不能被查处的,造成较大以上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三)在水事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或查处不力,造成较大以上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四)在水事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接受行政相对人贿赂的;

(五)对水事违法案件的处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程序不当,导致被政府复议或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造成较大以上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六)对受理的行政许可行为,不正当履行职权或向建设单位乱收费的,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其他不正当履行职权的行为。

第十三条建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一)对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直管水工程及其设施范围内的水事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造成较大以上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二)因配合不力,导致水政监察部门不能查处已经发生的水事违法行为的,造成较大以上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三)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因重大过失未能发现申请单位技术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导致水政监察部门做出错误行政许可行为,造成较大以上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四)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接受申请单位贿赂、、弄虚作假,故意向水政监察部门提供虚假技术资料、报告导致水政监察部门做出错误行政许可行为,造成较大以上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五)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监督不力或竣工验收把关不严,造成较大以上影响或严重影响的;

(六)对直管水工程的突发事件处理不力、瞒报、缓报、谎报的;

(七)其他不正当履行职权的行为。

第十四条防汛办公室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一)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没有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的;

(二)虽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但未向同级防汛指挥部申请执行导致清障任务逾期未完成而影响防洪的;

(三)设障者逾期未清障的,防汛部门未申请防汛指挥部强制清障,导致清障任务未完成而影响防洪的;

(四)其他不正当履行职权的行为。

第十五条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的,由监察单位负责实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蓄洪区、滞洪区、行洪区、库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第十七条本细则的较大损失是指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遭破坏的直接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

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7

关键词:人大工作;制度建设;工作体系;工作程序;工作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为了推进人大制度建设,湖南省汝城县人大常委会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简称《监督法》)为契机,修订和完善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等十九项规章制度,基本实现了依法依规履职,促使人大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优化人大工作体系

(一)突出工作重点,构筑科学的决策体系。为保障和规范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职权,《监督法》出台不久,县人大常委会及时修订通过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部分变更方案”等七个方面事项应当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由人大常委会做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情况”等十五个方面事项应当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大常委会可以提出意见、建议,必要时可以依法做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同时就议案或报告的提出、提请、时间要求等做了规定,使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界定更明确、更科学,审议更规范、更具体,程序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本届人大常委会就生态林业、文化生态旅游、文物保护、财政预决算、城市建设和管理、县城规划、镇村体系规划、工业园区规划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形成决议、决定84个。

(二)严格工作程序,构筑规范的任免体系。为规范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对由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的任命提请、撤销、辞职程序、审议程序等做了规定。严格任免审查,注重人事任命前的考察、调查、公示等程序,严把考察考核关、民主测评关、法律考试关、社会公示关和审议任命关。本届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提请审议任命人员中未到人大常委会会场作供职发言的1人未予任命,不属人大常委会任命范围的2人不作任命,超过规定任命职数的2人延期任命,从而有力地维护了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的严肃性。

(三)务求工作实效,构筑完整的监督体系。近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监督办法、拓宽监督渠道、规范监督程序,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实效。

一是对全面工作的监督。坚持半年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年中,“一府两院”向县人大代表分组通报工作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同时,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上半年国民经济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坚持议案、建议意见交办制度: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落实到位,并向代表报告。坚持调研、视察制度:每年10月组织部分代表分组视察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大大改变了“代表代表,开会就了”、“会上做决定,会后难落实”的现象,促使“一府两院”工作在监督中落实。

二是对法律实施的监督。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本届人大常委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21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各项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施行。

三是对专项工作的监督。结合汝城县实际,制定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本届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4个。如2009年听取和审议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工作报告,促进政府在调整筹资标准和住院补偿规定上更便民利民,顺应民意,惠及民生。

四是对文件审查的监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监督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出台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明确而具体地规定了应列入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内容,规范了操作程序,切实提高了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和监督工作实效。本届人大常委会共审查县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86件,乡镇人大主席团报送的规范性文件7件。

五是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通过出台《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监督办法》,明确了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司法单位的司法工作以及审判员、检察员、人民陪审员的监督办法。还规定县公安局每年报告对人民警察履职监督情况,县司法局每年报告对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监督情况,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司法工作监督体系。同时,完善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制订了人大代表参加庭审旁听和抽选案件目录送交代表走访当事人的制度。由于开展了县人大代表轮流参加案件庭审旁听和抽选部分案件送交代表走访当事人、征求意见等活动,促进了县法院司法公开。2010年,汝城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六是对任后履职的监督。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每年按规定向常委会书面报告履职情况,并确定3至5人向常委会作履职报告。汝城县人大常委会适时召开所任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履职座谈会。同时,每年组织一次对县人大常委会所任命“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进行计划制定及执行情况抽查,委托县审计局对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离任审计,进一步增强了人大常委会所任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二、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完善人大工作程序

(一)明确规定强履职,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为保证和规范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制订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具备的知识、遵守的规定、参加的活动、履行的职责等做了规定。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汝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了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的职责,人大常委会同县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等内容,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的职责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二)制定规则强规范,议事程序进一步细化。为保障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县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对人大常委会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交办和督办等事项从时间要求、参与人员、工作程序、督促落实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如从议案提出到交办督办,每个环节之间紧紧相扣,什么时候启动何种程序、决议决定如何贯彻执行以及未执行到位如何处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该《规则》,人大常委会按程序对财政预算执行等进行了专题询问。为扩大议事的民主与公开,制订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证办法》,对“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五种情形举行听证,公开听取、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提供了更为广泛的参考依据。如在制定县城管理和城镇供水管理等两个办法时就分别举行了听证活动。

(三)落实责任强服务,会议程序进一步严密。为规范人大会议的服务工作,保证会议高效、有序召开,制定通过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程序》和《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工作程序》,在“会议筹备、会前准备、会议举行、会后工作”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时间要求上,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一次,春节前后举行;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双月下旬召开;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一般半月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临时举行的会议临时通知。会议审批上,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日期及主要议程确定,须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研究后,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上报中共汝城县委,县委批准后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的召开由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协调服务上,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开幕前的准备工作、会议的安排、各项组织与协调工作、决议、决定、选举公告公布”以及人大常委会会议包括“落实与会人员、会议材料、会场布置、会议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一系列事项作了具体的规定,为人大会议有序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审议决议上,规定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须将6个法定工作报告分别寄送代表讨论修改,大会期间,代表们认真对6个法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按代表团讨论和形成审议意见。人大、政府等6个法定工作报告审议情况连同建议意见编写成《大会简报》,分送代表和在人大网站上公布。大会报告根据代表审议意见修改后再表决通过。同时,“一府两院”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和简报中的建议意见进行整改落实,半年后向代表报告工作时一并报告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及简报中建议意见办理情况。为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推行了部门预算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制度,并逐年增加审查单位数量。2012年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的部门预算单位由2011年的10个增加到30个。

三、依规理顺各方关系,健全人大工作机制

(一)着眼拓宽渠道,落实联系代表长效机制。为加强对代表的联系,改进和强化代表工作,提请中共汝城县委批转了《中共汝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出台了《汝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委员、县人代会选举产生的“一府两院”领导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一是明确县委正副书记、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人重点联系县人大代表4名以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每人重点联系人大代表3名以上,县人大“一办五委”对口联系县人大代表不少于8名。二是规定积极为代表提供履职活动平台,促使每个代表每年至少参加一至两次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或者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调查视察,每届内至少列席一次县人大常委会、参加一次法院庭审旁听活动,并参加代表走访司法案件当事人活动,了解司法公正情况。三是对为代表履职提供条件及保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这些规定作用下,“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代表监督,加强了同代表的联系;政府常务会、政府全会等重大会议和调查研究、检查视察等也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参加。

(二)着眼工作协调,形成机关联系互通机制。为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间的相互联系、工作协调,提请中共汝城县委批转了《汝城县人大常委会、汝城县人民政府、汝城县人民法院、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制度》,形成了“对口联系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议案建议意见办理制度、会议联系制度、议案提请制度、文书处理制度、来信来访处理制度和重大活动开展制度”等八项工作联系制度。并于每年年底召开联席会议,回顾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下年度工作要点方案的意见,研究讨论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从而使得人大常委会工作与“一府两院”的工作有机衔接,人大工作更为有序和顺利开展。

(三)着眼代表履职,健全代表联系选民机制。为促进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深系选区选民和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制订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县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提请县委批转了《中共汝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就县人大代表职责、人大代表会议期间及闭会期间的主要工作、闭会期间的活动等内容做了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意见要求,认真组织代表开展了代表联系选区选民和群众、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建言献策、建功立业”等活动。县人大代表通过深入选民、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和收集情况,作用发挥明显。本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提出并由大会列入的议案10件,建议、批评、意见696条,极大地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的开展。

(四)着眼整体连动,完善机关组织管理机制。为确保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充分发挥人大机关各办(委)及县乡两级人大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人大工作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年初根据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制定全年工作要点,并修订当年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通过制度和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各办(委)工作职责,使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人大常委会的履职行为、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工作有机衔接。同时,及时修订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和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办法,不断完善县人大代表活动小组的管理,切实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推进了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人大代表小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促使全县人大工作在创新中有序发展、前进。

参考文献:

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8

一、海安开展法人履职评估工作情况

(一)开展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动因

1、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存在盲区。海安县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从2008年2月份开始,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主要是针对各区镇、部门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部门(区镇)职能的执行情况。并未涵盖到绝大部分事业单位的职能履行情况。

2、事业单位管理缺乏有效载体。目前对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主要工作集中在设立审批阶段,后续管理措施相对薄弱。不少事业单位依法登记后,拿到法人证书就万事大吉,该变动的登记事项不主动申请变更,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得不到保障。事业单位实际运行的状况更是难以掌握,少数单位不能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正常开展工作,单位之间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仅靠年检报告根本不能准确了解情况。因此,机构编制部门迫切需要一个有效载体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3、惩处措施没有威慑力。虽然对事业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手段有“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等方式,但在实际中动真碰硬执行起来有难度,加之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更使处罚工作流于形式。

(二)开展履职评估的基本做法

1、确定评估对象和内容。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第一批评估对象,涵盖各种不同单位类别和经费管理类型的事业单位,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又与民生休戚相关。为引导事业单位正确履行职能,海安县着重从按职能职责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情况、遵守事业单位法人相关规定情况三个方面对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实施履职评估的操作流程。一是宣传发动。将《实施方案》和评估通知及时发给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二是单位自评。事业单位接到评估通知后,按要求准备好各类文件资料并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召开进点会。与会人员包括:评估组工作人员,举办单位的分管负责人,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无内设机构的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均应参加。会上先由评估组负责人作动员讲话并通报履职评估实施方案,再由被评估单位法定代表人作履职自评报告。四是广泛收集情况。开展履职测评。评估会议结束后,被评估单位与会人员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测评表》,表格当场收回;对主管部门领导、单位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及相关服务对象代表进行个别座谈;发放《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调查问卷》,了解各方面情况;查阅相关台账资料。五是形成报告并反馈。认真分析履职评估情况,形成事业单位法人评估报告。及时向被评估单位反馈评估情况,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3、评估结果的运用。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被评估单位履职等次,并合理运用评估结果。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其进行机构编制调整,直至撤销法人登记。

二、履职评估的初步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开展的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情况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强了事业单位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履职评估,对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有利于引导事业单位自觉增强法治理念和履职意识,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高效服务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检验了事业单位是否有机整合了内部资源,是否最大程度激发了各要素的创造活力,是否有效产生了单位的综合效能,为科学调整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切实管住、管好、管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开展履职评估,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的现象。一些单位减少了办事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企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同时,因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业务性强,在具体的评估工作中,面临着突出问题:

(一)少数事业单位无法依法运行。主管部门的牵制使部分事业单位不能独立对外开展社会活动,主管部门长期习惯将下属事业单位按其内设机构进行管理,担心事业单位成为独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控制权,一些事业单位长期依附于主管部门,人、财、物不独立,根本不具备成为法人的资格;虽然目前市场经济已经深入到各个阶层,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仍然存在着靠主管部门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开展工作的不正常现象,造成这些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走向社会化的意识十分淡薄;个别法人单位无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无视机构编制部门界定的职责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见利就上,无利就让,不能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有的单位成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职能逐渐萎缩,长期“有岗无为”,不能发挥作用。

(二)兼职现象影响履职。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机构编制及登记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能的能力较低。对机构编制部门开展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准备,应付了事,影响了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在评估工作中我们还发现,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职情况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兼职范围广,兼职时间长,兼职人数多,而且这种发展趋势还有继续蔓延扩大之势。一些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员兼任,有的由举办单位领导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个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者由于工作多、精力有限,不可能全身心扑在事业上,这样势必会不能正常履职,影响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评估主体过于单一。当前履职评估工作,考虑到起步阶段工作难度较大,故对自身力量倚重较多,其他力量在评估工作中总体而言分量不足、权重偏低。此举固然有利于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但长此以往,将导致举办单位、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的目标。

(四)评估指标操作性不强。实践中,我们发现:不论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还是参评的社会方方面面代表,均对所评估的事业单位了解不多,特别是对一些机构编制、登记管理方面的业务性较强的问题,更是一头雾水。尽管我们采取了提供自评报告、详细介绍情况等办法,但凭印象打分、凭感觉打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评估过程中,如何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精简指标体系,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五)评估结果运用范围有限。目前我们对评估结果的应用,形式还比较单一,局限性较大,运用范围很有限。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的主导性和权威性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工作的实效性。

三、提升履职评估效果的对策措施

(一)积极宣传,增强对评估工作的重视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此项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同时要积极向主要领导汇报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争取领导重视,把评估结果纳入事业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做到开会不忘讨论、下基层不忘检查、平时不忘过问,使部门负责人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思想上时刻绷紧职能履行这根弦,变被动接受检查为主动关注职能履行工作。

(二)科学设置,提升评估工作准确性。一是注重评估内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单纯的机构编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科学设置指标,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规定职能的履行情况,综合考虑履行职能的绩效和社会满意度。通过目标明确的评估内容,引导事业单位增强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二是注重评估过程的连贯性。要注意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特别要结合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全面掌握相关情况。评估工作不仅要通过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职情况,而且要通过年终综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时间内的履职绩效。日常评估重在平时表现,并逐渐积累形成整体印象,为年底评估提供详细的基础资料,从而有效地克服了年度评估走过场的可能,更准确地评估法人履职情况。三是注重评估指标的可操作性。对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的评估对象的评价,指标应不同对待。在这个前提下,评价指标要细分为“个性指标”和“共同指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要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和职责,设置一些详细的指标,每项指标应有具体和详细的说明,以增强参评人员对评估指标的理解度。

(三)加强联动,拓宽评估工作渠道。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评估,必须坚持多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由编办牵头、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参与的工作责任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作出实效,各部门之间要主动沟通信息,健全工作网络,整合相关资源,合理调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的整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的水平。一是多层面邀请人员参加评估。在具体评估工作中,不应局限于被评估单位内部,应扩大到其管理或服务对象和关联单位,听取了解相关单位及群众的反应和评价,同时,还要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从各个层面反映事业单位的履职情况和社会反响,增强评估的真实性和说服力。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机制。为畅通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渠道,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强化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严肃性,要建立健全“简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机制,扩大“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的知晓面,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及舆论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职工作始终在有效的监督下正确行使。特别是推行政务公开活动,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构建履职评估工作信息网络。从党政群机关和社会各界热心关注机构编制工作的监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特约监督员,聘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视情况续聘。对监督员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加强业务培训,对工作成绩突出,实绩较为明显的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由机构编制部门及时予以解聘。

(四)固本强基,提升评估工作水平。一方面,加强履职评估队伍建设。要把那些事业心强、有责任感和进取精神的同志,选拔到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上来。通过学习交流和考试,做到持证上岗,并加强考核和奖罚。另一方面,增强评估对象依法履职能力。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精选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学习不断增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市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维护合法权益,提高的管理水平。

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9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八届凤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王强

(2012年1月14日在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代表政协第八届凤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八届政协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政协第八届凤阳县委员会任期的五年,是凤阳发展史上不平凡的五年。这五年是中国共产党凤阳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万众一心、奋力拼搏的五年;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突破、跨上新台阶的五年;是县政协服务科学发展、履职卓有成效的五年;也是全县广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同心同德、尽责履职、主动作为取得新成绩、实现新进步的五年。

五年来,在中国共产党凤阳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和各方密切配合下,八届县政协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全县人民政协事业呈现出团结民主、生动活泼、积极向上、求真务实的良好局面,并在推动凤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奋力实现追赶跨越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谱写了新的篇章。

一、加强学习,增进共识,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思想政治基础不断夯实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人民政协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重视学习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也是人民政协事业永葆生机的活力源泉。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加强思想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通过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和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思想政治基础。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十七大及相关全会精神。2007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大胜利召开,我们组织县政协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了十七大开幕式实况直播。分别召开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十七大会议精神。县政协八届四次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了十七大报告,并对全县广大政协委员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进行部署。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召开后,按照县委的部署,及时对全县政协委员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提出要求。先后组织举办了学习专题报告会,邀请安徽科技学院教授系统进行讲解。通过开展的一系列学习活动,切实把广大政协委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 fanwen.chazidian.com) 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上来,为凤阳崛起凝心聚力、凝聚共识。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人民政协理论学习。八届政协期间,针对新委员多,不了解、不熟悉政协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培训班。组织广大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政协章程》和必须掌握的有关业务知识,进一步帮助委员深化对人民政协事业性质、政治地位、基本职能、特殊优势的认识。主动为委员订阅《江淮时报》、《江淮文史》、《人民政协报》,指导委员学习掌握党的统战理论和政协知识,进一步明确政协主要任务和工作方法,增强做好政协工作、履行政协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不断加强时事政治和法律知识学习。及时组织委员学习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文件精神,帮助委员了解大政方针,认清发展形势,明确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政协委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系统地学习了《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等文献史料。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举办了“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党史报告会,聘请市委党校教授讲课,进一步提高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认识。八届政协期间,还开办了学习《宪法》、《物权法》培训班,举办了“低碳经济”专题讲座和“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报告会,提高了委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科学发展的履职成效全面进步

五年来,八届县政协常委会,围绕科学发展第一要务,把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线,组织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开展了丰富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一)着眼全局,积极建言,政治协商深入推进

县政协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自觉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作为政协工作的切入点,充分开展政治协商,形成了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多层次政治协商格局。五年来,共召开全体委员会议5次,常委会议26次,主席会议41次,就众多事关全县大局的重要问题进行广泛协商讨论,充分体现了党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一是全体会议整体协商水平不断提高。县政协常委会努力为委员履行职能创造条件,每年全体会议期间,委员们列席人大会议,认真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重要报告,围绕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协商讨论,为推动跨越发展、富民强县献智出力。在八届政协召开的全体会议上,有24位委员作了大会发言,44位委员的材料印发大会交流。县

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10

一、工商部门职能转型的特点

工商部门职能是完成工商行政管理任务必须具备的职责和功能,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好市场主体的准人关、当好市场运行的裁判员、做好市场经济卫士的依据。当前,要实现工商部门职能转型到位,就必须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对象、范围、内容等方面看,工商部门职能转型主要是市场准入、监管、执法和维权职能等方面的根本性转变过程。其特点:

(一)积极履行准入职能,由发照型工商向指导型工商转变,发挥工商培育市场主体的作用。从重发照把关向指导培育市场主体转变,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管理大市场过程中的事前监督:是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前提条件:是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要求;是从特定层面调整产业结构的有效手段。

(二)积极履行监管职能,由管制型工商向服务型工商转变,发挥工商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从重管制市场主体向服务发展市场主体转变,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大市场过程的事中监督: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的基础保障:是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外在力量。

(三)积极履行执法职能,由处罚型工商向规型工商转变,发挥工商执法为民的作用。从重处罚执法向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转变,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大市场过程中的事后监督;是工商履行自身各项职责的核心所在;是建立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的权威手段。

(四)积极履行维权职能。由收费型工商向效能型工商转变,发挥工商经济卫士的作用。从重管理收费向监管服务一体化的维序维权效能转变,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大市场过程中的全程监督;是建立统一开放、诚实守信市场体系的具体要求:是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要求;也是和谐社会建设所追求的重要目标。

二、工商部门职能转型面临的问题

在实施新“三定”和停征“两费”后如何推进工商职能转变,积极推动基层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基层科学化管理水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面临着职能转型的考验和挑战。

(一)保障科学监管的体制还不顺畅。工商系统现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实际上,省以下的垂直体制部门有多个,但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因此,基层工商在管理体制上的垂而不直。造成看得到的不一定管得到,管得到的不一定能管到位。

(二)促进科学监管的机制还不健全。由于体制上不顺畅,因此在职责履行机制上还存在不协调、不健全的问题,造成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瓶颈制约。

(三)落实科学监管的制度还不完善。由于体制、机制还存在不相符、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在工作中有反复、有尴尬、有迷茫,造成基层基础建设滞后。

(四)实现科学监管的队伍还不适应。“两费”取消,工商新的职能加强。一方面是食品安全的监管人才、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管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的复合型专业化人才短缺。空编严重,干部老龄化严重,不适应现代市场监管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基层分局的领导职数偏少,干部交流选拔、人员进出激励等举措缺乏,不适应新时期工商队伍管理的需要。

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因素。一是认识上的问题;二是发展中的问题;三是改革中的问题。这些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探索和完善。

三、工商部门职能转型的现实途径

(一)把握工商部门职能转型的定性。县级工商部门职能转型的定性是由突击性、专项性向日常规范化监管转变,其实质是由传统的管理收费型向现代的监管服务型转变。

1 把握工商监管服务的工作重点,即对市场和经营户的监管。对市场和经营户的监管是工商的核心职能,全面年检和重点巡查是工商的主要抓手,合力推进责任区监管是强化责任和降低风险的主要载体。要找准切人点,以责任区监管为平台,全面年检、验照为基础,重点巡查监管为手段,行政指导为要求,服务发展为目的,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效能。

2 把握工商监管服务的主要任务,即维序、维安、维权。维序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维安是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维权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因此,要立足自身职能,为市场主体创造相对宽松的准人环境,为市场体系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环境。

3 把握工商监管服务的关键环节,即主体、客体、行为和管理。主体是依法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客体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行为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交易行为和竞争行为;管理是指导管理商标、广告、合同等职责。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按照“四个转变”的要求严把经营者的资格关、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的健康关、商品(食品)进货查验关、不合格商品(食品)下架退市关、商品(食品)质量监测(检测)关,实现对商品人市、交易以及退出流通领域全过程的监管,从而进一步防范市场监管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搭建工商部门职能转型的平台。县级工商部门职能转型的平台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发挥优势、创新求变。

1 搭建以市场化为重点的公共交易平台。工商是市场经济的奠基人、守护神,发展市场就是发展工商事业,以新型的市场化推进新型的工业化、城镇化“两轮驱动”。以块状经济为依托,加强对专业市场建设培育的指导和协调,合力推进专业市场体系建设不断发展,以监管促发展、促培育。要注重以吃、住、行、用为重点的生活资料市场的培育;要注重以培育块状经济为重点的生产资料市场的培育;要注重以产权交易、劳动力、信息技术为重点的生产要素市场的培育。按照“城内大商场、城郊大市场、城外大物流”的思路,加强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力求专业市场的规划建设和培育既符合新型市场化发展要求,又适应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需要,更有利于促进专业市场上规模、树品牌。同时,要坚持“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的原则,尽可能避免低水平同类市场的重复建设。

2 搭建以工业化为重点的服务发展平台。发展是第一要务,服务市场部门责任编辑进一步做强、做大、做优。要立足工商职能,在推进硬环境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软环境建设,营造一个吸引资本流人的洼地。以参

与“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分批实现工商审批服务网上办事功能的开通,建立起“网上办事大厅”,形成网上网下相结合的办事新模式,进一步规范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营造透明、规范、高效的办事服务新环境。降低准入门槛,着力优化工商新服务。

3 搭建以精细化为重点的责任区监管平台。责任区监管是发挥工商职能优势、服务地方经济、维护市场秩序的主要方式方法,是依法行政的一种重要形式,同时也是推进行政指导。与监管对象相互沟通、了解的有效途径。要制定适合分局实际的精细化责任区监管方案,完善工商所“一室两队”的机构设置,对监管计划及人员、对象、项目、过程、结果及反馈情况等,做到精细化管理,提高巡查的效能,推进工商“四化”建设的进程,实现科学化行政、精细化监管的新要求。

(三)明确工商部门职能转型的定位。县级工商部门职能转型的定位是实现监管服务一体化的具体要求。

1 牢固确立依法监管有权威的理念。市场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基本职责,行政执法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职能的基本方式。权威来自履职,职责来自法定。因此,要坚持把市场监管作为第一职责,强化监管,创新监管,一方面要胸怀柔情“戒小过”。全面深化责任区监管,把握全面年检、验照和重点巡查监管相结合,制定监管服务一体化计划。坚持重规范、强指导、慎处罚的原则,彻底改变以收费代监管、以处罚代监管的现象。对一般违法行为,未造成直接危害后果或主观恶性不大,事后能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的,先进行提示、警示、告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再依法处罚。另一方面要胸怀激情“攻大奸”。加强对公用企业、垄断行业、食品安全、洋品牌的监管。敢于亮剑、严打重击危害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同时改革完善“量质并举、以质为主”的经检考评体系,以高效能的监管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2 牢固确立服务发展有作为的理念。服务发展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是根本目的。因此。要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行政指导。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规范与引导相统一。从收费型、处罚型、管制型向规则型、效能型、服务型工商转变。充分发挥工商市场监管的信息资源优势,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3 牢固确立消费维权有根基的理念。消费维权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使命。人人都是消费者,群众利益无小事。特别是要加强食品安全、家电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维权执法。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进一步拓宽维权领域。畅通维权渠道,完善维权网络,强化经营者自律。改革完善“以经营者自律为主,多途径维权”的消保考评体系。以便捷、高效的维权,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工商行政管理才有社会基础。

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11

1、根据区委、区政府每年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要求,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积极主动地向局分管领导汇报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分管领导意见抓好落实工作。

3、与协办责任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协办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及时通报情况,督促协办现任单位按时完成任务。

4、对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和监督检查,并负责对违规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5、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并认真督促落实。

6、每年年中对各协办责任单位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每年年底对协办责任单位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每年年底就所承担工作的落实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农林局分管领导和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协办责任单位(二级机构)职责

1、主动配合主要责任单位开展工作,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共同完成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根据农林局每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分工,加强与分管领导联系,明确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确定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抓好落实工作。

3、按主要责任单位要求,积极提供有关工作情况,认真完成主办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主动配合主要责任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5、按照参加主要责任单位召开的协调会议和联席会议,及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向主要责任单位汇报。

6、每年年底就落实单位任务的完成情况向局分管领导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报农林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二级机构党风廉政责任内容

局属二级机构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围绕第一要务,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1、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区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年终就执行《规定》的情况形成专题文字报局党组和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3、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广大职工自身素质、工作水平和遵守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形成专门文字记录,以备检查。

4、带头遵守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廉政准则》,并教育和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5、积极支持执纪、执法人员履行职责。

6、若不认真履行职责,愿按《规定》接受责任追究

水务局履职报告范文12

一、局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一)职能目标全面履行

1.加强市场价格调控,实现价格控调目标。在抓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的同时,通过认真调研,在总结已建平价商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制定出台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平价商店建设方案,完善了平价商店建设的制度,明确了平价商店建设目标、建设条件、扶持政策及考核办法,资金有效使用等规定。用9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指导和扶持新建平价商店10家,补贴蔬菜市场1个,平价直销区1个。平价商店的蔬菜和粮油与畜禽价格分别低于当地市场均价15%和5%以上,较好发挥了平抑市民“菜篮子”价格的作用。在重大节日前期召开规范价格行为,执行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认真落实相关价格优惠政策,开展经常性的价格政策宣传和市场价格检查等措施,促使全区物价总水平控制在合理区间,全年价格涨幅有望控制在4%的目标以内。

2.加强价格监测调研,价格监测分析到位。为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点监测工作的积极性,落实了监测工作经费,落实了价格监测人员。将价格监测范围扩大至乡镇,增设两家超市和一家农贸市场作为市场价格固定监测点,增加了对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频次,通过各监测点提供的监测信息和深入实际开展市场价格调研,开展价格形势分析和价格动态走势预测,全年及时报送价格监测数据分析21份。

3.源头控制清费治乱,优化价格收费环境。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根据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共清理2010年至2014年部门自行发文的规范性文件168个,清理多部门联合发文的规范性文件21个,清理部门起草,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发文2个。对不符合经济发展要求、与上位法抵触或不一致,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废止18个、修改1个;审验“两证”,优化服务收费环境。按要求对79个单位《收费许可证》的审验,注销《收费许可证》8个,保留《收费许可证》正本54个,副本25个,年审率达到100%。通过审验清理,对照国家和省市已明令取消和降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我区涉及取消降低项目43项,其中取消项目30项、降低标准7项、免征项目6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约260多万元。按时按要求完成了《省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的审验、换证工作;加强服务性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一是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监管,规范经营性公墓价格。为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和经营性公墓价格标准,减轻低收入群体丧葬负担,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依据成本监审结论,经价审会审议通过,制定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较以前下降近20%,制定的经营性公墓定型墓(含墓穴、墓位)价格也有所降低。二是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标准。根据区教育部门的申请,组织价格成本监审人员对部分幼儿园的成本进行了监审,局价审组根据监审结论,结合本区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以及公办幼儿园近年来办园成本情况,分类分级制定了全区2家城区和12乡镇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三是加强住院床位费监管,确定收费标准。针对太平溪等5所卫生院新建住院大楼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经实地查看并进行成本监审,对部分乡镇卫生院新建住院大楼符合省制定床位价格规定,制定了新建住院大楼病房床位价格。

4.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优化价格举报服务。全年按省、市、区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四项”专项和重点检查。为掌握涉农、涉企、涉医、涉教价费政策执行情况,一是围绕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今年根据群众反映小溪塔周边村民的自来水价格高过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几倍的问题,深入相关村检查了供水企业是否将趸售自来水优惠价格政策落实到位,村自供自来水价格的形成等进行了调查。对村民要求减轻不合理污水处理费负担的要求向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反映。二是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鄂价检〔2014〕21号)要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深入12个乡镇重点对涉及对农民建房、农村中小学、农产品流通、农机服务、农村有线电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价格和收费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三是对涉企违规收费情况开展检查。根据区委、区政府《机关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宜夷群组办发〔2014〕19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区物价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区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对全区涉企收费开展了专项检查。四是加强价格监管,开展市场价格秩序重点巡查。重点加强了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十一等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先后开展了10次市场巡查,重点对旅游景点、客运服务、商场、超市等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同时在春节、五一、十一节前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下发告诫书,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物价政策,对哄抬物价、变相涨价、串通合谋涨价的行为予以打击警示。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到边学边查边改,将价格举报投诉和服务热线电话合并实现“值班接听规范化、登记呈批即日化、办理反馈制度化”服务以来。通过电话向区物价局举报、咨询价费方面问题的人和事越来越多,已真正成为联系和服务你我他的纽带。全年通过热线电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形式接办、解答群众价格、收费投诉、咨询、市长热线转办件共计86件,办结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

5.价格认证及时高效,成本监审有序开展。认真开展价格认证服务,化解各类矛盾。全年共办理涉案、涉纪、涉民各类价格认证283件,价格认证金额289万元,化解了一批涉及群众之间和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矛盾纠纷。为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今年对分乡自水厂“一户一表”安装及服务收费标准、三峡大瀑布门票价格、5个卫生院新建住院大楼床位价格、部分公办幼儿园等进行了成本监审。认真地完成了国家、省下达的“农户种植意向调查”、“农户存粮情况调查”“农户购买农资情况调查”等工作,撰写调查分析报告6份。

6.认真执行“四项制度”,履职行为规范有序。坚持执行“三重一大”报告、集体审价、集体审案和“听证会”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都认真坚持了按程序及时报告,按程序讨论决定。今年对金典旅行社鸦鹊岭门市部倒卖火车票处理事项、区物价局价格调节基金支持平价商店建设使用方案、区公墓墓穴价格确定、三峡大瀑布价格评审和5家乡镇卫生院新建住院大楼床位费价格评审,对局机关大额资金购买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办公电脑等都及时向区委派出第四纪委书面报告并在其全程监督下,由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局审议价格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今年8月中旬,成功召开了三峡大瀑布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就景区门票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的分析论证和听取意见建议。

(二)共性目标认真履行

党建工作机制日益完善。一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制定完善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和完善了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增强了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形成生动活泼的党内政治生活。二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党员管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和坚持“”制度。使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三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按区委统一安排部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按时按要求开展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实践活动。达到了解决“”等问题的目的。

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取得成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工作、贴近教育实践活动抓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多角度,多层次的开展内外宣传,展示我局的良好社会形象和广大干部职工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全年,在各类新闻媒体上稿179篇,其中:部级采用稿3篇,省级采用稿6篇,省市物价网站采用稿130多篇,区级采用40余篇。在精神文明建设中,通过集中学习,请专家学者专题辅导讲座,研讨交流,党组书记讲党课,开展《道德讲堂》、文明礼仪知识专题讲座等思想教育,推进了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和公共场所文明守纪,养成文明习惯,营造出良好道德风尚。还组织由18名干部职工参加的志愿服务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今年来已组织服务队到平湖社区责任路段内,协助开展了劝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开展环境卫生保洁和不良卫生习惯、行为的劝导,开展街通垃圾大清扫、环境大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

社会综合管理效果明显。一年来,通过狠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机关管理,全年未出现和发生下列问题及情况:未发生领导班子成员和干职工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行为;未发生刑事案件;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干部职工参与及其他组织;无被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在文明城市创建、治庸问责工作中无被问责否决情形。

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落实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区物价局党组下发《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夷价党〔2014〕7号),按照“领导班子负全责,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应履行的职责。区物价局党组下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夷价党〔2014〕13号)文,明确了局党组集体履行的11项主体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的6项责任和党组成员履行的6项责任。局党组关于印发《区物价局党组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夷价党〔2014〕14号)文,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明确了落实时间。

(二)建立起纠正“”的责任机制。根据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区贯彻落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安排表的通知》(宜夷办文〔2014〕34号)文件要求,区物价局党组制定了《2014年区物价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夷价党〔2014〕9号),将2014年区物价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项目、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分管领导,确定了责任科室、完成时限。认真学习宣传执行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全局干职工严格执行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23名干职工签名郑重承诺做到“八不”。全年未出现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行为;未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利用公款变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