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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能源考察报告

时间:2022-09-24 17:36:35

分布式能源考察报告

分布式能源考察报告范文1

关键词:水工建筑物 安全管理 安全法规 安全报告 责任保险 俄罗斯

近10年来,俄罗斯的经济和政治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中包括实施了新的民法,该法律规定危险工业装置、设备和建筑物的业主,对由于这些工程失事引起的损害应承担财产责任.当前俄罗斯经济极其困难,致使水工建筑物的运行费用下降到最低限度以下[1].1993年和1994年乌拉尔地区的两座土坝相继失事,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促使人们更加重视挡水建筑物的安全问题.

基于这些方面的考虑,俄罗斯联邦于1997年7月颁布了第117号联邦法律,即《水工建筑物安全法》.该法律贯彻实施2年多来,对水工建筑物安全实施国家监察,做了大量工作,使水工建筑物的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1 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法》

近些年来,俄罗斯有关部门研究了在新经济条件下,如何改进和加强水工建筑物安全工作.在总结水工建筑物安全实行部门监察的实践和广泛吸收世界各国大坝安全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各方面的专家起草了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法》草案,1997年6月23日获国家杜马通过,1997年7月21日由俄罗斯联邦总统叶利钦签发生效[2].这是俄罗斯历史上第一部在国家意义上调整水工建筑物安全问题的法律文件[3]。

该法律适用于因其破坏可能导致发生紧急情况的水工建筑物.所谓紧急情况是指由于水工建筑物失事,在一定范围内可能引起或已经引起人员伤亡、健康受损害或者周围自然环境遭到破坏、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破坏人类生存条件的情况[2].

该法律规定了俄罗斯联邦政府、俄罗斯联邦主体行政机关、实施水工建筑物安全国家监察的机关和俄罗斯水工建筑物注册登记局的职权;规定了保障水工建筑物安全的总要求和水工建筑物业主和运行单位的义务.水工建筑物业主或运行单位对水工建筑物存在的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安全负责;确立了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制度、水工建筑物设计、施工和运行活动的许可证制度和由于水工建筑物失事引起损害的民事责任风险义务保险制度(义务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将要出台的联邦法律进行调整);该法律强调对违反水工建筑物安全法规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该法律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则是俄罗斯联邦一些行政机关受俄罗斯联邦政府委托,对水工建筑物安全实施国家监察.法律赋予监察机关广泛的权力,直至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禁止不可靠建筑物的运行以及拆除或维修的决定,作出关于注销建筑物运行许可证的决定[2]。

为了更好地贯彻《水工建筑物安全法》,1997年8月以来,俄罗斯联邦政府组织制定了一批标准法规,如:《水工建筑物安全国家监察的组织》、《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注册登记局的组建和运作办法》、《对有关联邦的俄罗斯政府部分法规进行修改和补充》及《关于批准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条例》等.今后还将根据情况制定一些法规.

俄罗斯联邦政府通过法规责成国家监察机关根据水工建筑物的等级、使用特点、结构和运行条件以及特殊的安全要求,制定出各部门的保障水工建筑物安全的标准法规文件和技术标准文件[4,5].

2 水工建筑物安全监察体系

为保证《水工建筑物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必须实行水工建筑物安全的国家监察.俄罗斯联邦政府决定由以下联邦行政机关承担国家监察职能[1,4,6]:俄罗斯燃料能源部负责对燃料能源综合体的水工建筑物实施监察;俄罗斯运输部负责对航运水工建筑物实施监察;俄罗斯矿山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工农业生产的残液池的围护水工建筑物实施监察;俄罗斯自然资源部负责对不受上述主管部门监察的一切水工建筑物实施监察.俄罗斯燃料能源部又将对水工建筑物安全实施国家监察的职责委托给俄罗斯燃料能源部国家能源监察与能源保护司,又称国家能源监察局[1,4]。

为了组织对能源建筑物的监察并提供科技保障,俄罗斯燃料能源部成立了国家机关——大坝与能源建筑物监察科技中心(俄罗斯燃料能源部能源监察科技中心),在国家能源监察局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1999年第4季度起俄罗斯燃料能源部着手在能源监察科技中心成立俄罗斯水工建筑物注册登记局燃料能源综合体工程水工建筑物分局[1,4,6].

国家能源监察局在各地区设有地区管理局,各俄罗斯联邦主体也没有国家能源监察管理局.它们的职能主要是对运行单位执行保障水工建筑物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会同国家能源监察局科技中心参加水工建筑物的定期检查和巡视检查,其中包括对事故和事故状态的调查;在国家能源监察局组织下,开展培训工作,提高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4]。 3 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制度

1998年11月6日俄罗斯政府颁布了《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条例》,规定了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的内容、编制方法和对其实施国家鉴定的方式.

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是论证水工建筑物安全性并根据它的等级确定水工建筑物保障程度的文件.已运行水工建筑物,其中包括废弃的和改建、大修、修复或者停用后的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报告由业主或者运行单位编制.正在设计和在建的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报告由履行发包职能的法人或自然人编制.在编制已运行和在建建筑物的安全报告之前,由业主或运行单位组织,并且必须有监察机关代表参加的水工建筑物检查[7]。

已运行水工建筑物的安全报告应由报告人提交监察机关,不得少于5年一次.根据监察机关的决定或报告人的主动要求,如出现了故障和紧急情况,经过改建、大修后以及法规和技术标准发生变化时也应提交安全报告;设计中的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应在设计进行国家审查期间提交监察机关;在建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应在建筑物规定移交日期的4个月前提交监察机关[7]。

安全报告的国家鉴定由国家监察机关组织进行.俄罗斯燃料能源部指定国家能源鉴定局和国家能源监察局科技中心两家作为鉴定中心对能源系统的安全报告进行有偿鉴定[8].鉴定中心成立鉴定委员会,聘请经过俄罗斯燃料能源部进修学院和国家能源监察局培训并确认的高级专家参加委员会的工作,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和对委员会专家成员的技术素质要求由国家能源监察局制定[4].

鉴定中心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监察机关提交鉴定结论,经监察机关批准后,该结论就具备国家鉴定的资格.经监察机关批准的安全报告是进行俄罗斯水工建筑物注册登记和发放水工建筑物运行、启用、废弃、停用和拆除许可证的依据.在安全报告有效期内由监察机关发给上述许可证[7]。

《1999年下半年和2000年的燃料能源综合体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计划》规定将编制133座电站的建筑物安全报告,但相当多的电站将推迟完成,其原因是缺少由设计总负责人参与制定的水工建筑物安全准则,而且各设计、科研单位对安全准则这个概念持有不同观点,故目前尚无统一的部门标准文件;一批老工程缺少部分设计文件和行政文件;许多能源企业的财务状况不好,不能为编制报告及其国家鉴定提供必需的业务经费[4]。

4 水工建筑物的维修加固

水工建筑物安全的部门监察系统在电力部门运作的28年中,对水工建筑物状态进行定期(每5年一次)检查[5,6],检查结果表明属于“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的水电站水工建筑物的状态基本上能胜任工作,是符合联邦法律要求的.但是许多工程在运行中发生的变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处理,以防产生不良后果[5].建筑物有严重缺陷的工程十分重视维修加固工作,近年来许多水利枢纽都做了大量工作.在《1998年俄罗斯联邦电力系统设备和建筑物维修改造计划》中包括有44座水电站和65座火电站,在这些电站中共有215项水工建筑物维修措施,总工作量为2.496亿卢布[5],其完成情况如下:溢流坝、水电站厂房的混凝土维修工作完成了39项计划中的20项,完成的工作量为2432.34万卢布(计划4962.06万卢布);土工建筑物(土堤和主坝)完成了19项计划中的10项,完成的工程量为588.62万卢布(计划962.62万卢布);渠道和输水建筑物尽管只完成28个计划中的14个,费用却达9164.95万卢布,已超出计划;机械设备的更新和防锈保护完成了原定1968万卢布的695.57万卢布.

最近5年来联邦级水电站用于水工建筑物维修和改造的费用的可比价值上升了2倍多.一方面说明电站工作人员重视水工建筑物的安全,进行了大量的维修改造工作;从另一方面讲,说明建筑物的老化问题已显示出来,有些故障和缺陷必须立即排除.预计这方面的费用还将增加[8].

在联邦级水电站用于维修建筑物的费用平均占电价的12.5%的情况下,有些水利枢纽却只占电价的3%~5%,况且它们的建筑物状态远未达到最佳状态,应引起电站领导人员的重视[8]. 5 水工建筑物安全的科技工作

水工建筑物安全问题的科技工作是围绕俄罗斯燃料能源部和“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的部门《科技纲要》的0.05节“水电站和能源建筑物”和0.11节“能源工程的抗震性”来进行的[5,6]。

1998年10月1日俄罗斯燃料能源部审查批准了国家能源监察局与“俄罗斯统一电力系统”股份公司共同制定的部门《能源建筑物安全纲要》.这个纲要由下列第一层次的课题组成[1]:①完成制定和报送标准法规文件和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纲要》和《危险工业生产工程安全纲要》;②制定和推行能源建筑物安全评价和监控方法;③在俄罗斯国家能源监察系统中,组织对能源建筑物安全的国家监察;④编写检查和监测能源建筑物状态的现代化的技术大纲性材料;⑤制定建筑物失事及其后果的预报和防止方法,包括制定在建筑物上进行预防失事工作的操作方法;⑥研究和实施当能源建筑物的状态不符合安全运行准则时,防止其失事的工程技术措施.上述纲要中的课题必须在2000年前完成,而且与完成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法》的要求紧密关联.但是由于1998~1999年间缺乏资金,为保障法律实施的科技工作已显得滞后了.目前科研单位要完成的最迫切的任务是:①以现代监测仪器与监控建筑物和地基的计算机系统为基础,研制监测电站主要建筑物状态的新方法和新设备;②研制分析和预报建筑物状态及其安全水平的计算机软件,包括研究运行中建筑物及其地基的数学模型,根据原型观测资料校正模型和保证监测静动应力-应变状态、渗透流状态和建筑物与地基物理力学性质变化的模型;③研制和应用检查水工建筑物及其地基与设备的现代方法和技术手段;④编制和鉴定计算挡水建筑物失事发生、发展和预报冲击波扩散区可能造成破坏的软件,对具体水电站和火电站水工建筑物包括对灰渣坝进行计算和预报;⑤研究在自然和技术因素作用下,建筑物和结构的构件材料和建筑物地基的性质随时间变化时,它们的可靠性指标的评价方法;⑥研究失事风险的计算方法,其中包括用计算和实验-计算的方法评价各种失事方式的概率方法;⑦研制和应用在地震荷载作用下,监测地震对建筑物和地基的作用以及监测它们的应力-应变状态参数的现代方法和设备;研究和改进计算建筑物和地基的抗震强度和抗震稳定性的方法和软件;⑧对能源工程的建筑物和地基进行专门研究,以确定它们的强度和稳定性出现负面变化的原因、形式和数量特征,并研究实施维修工作的方法和工艺;⑨在电站编制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和对其进行国家鉴定时,提供科技帮助[5]。

6 水工建筑物业主民事责任风险义务保险

法律规定建筑物业主或运行单位对失事后果和公民、法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5].通过投保,建立因水工建筑物失事引起损害的民事责任的资金保障.业生的民事责任赔偿金,一部分是业主的自有资金,另一部分来自按照现行法律和标准法规,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险金额.如果实际赔偿总额超过该两项总和时,损害赔偿的办法由俄罗斯联邦政府制定[2]。

根据俄罗斯燃料能源部的要求,目前正在加快制定联邦《因水工建筑物失事引起损害的民事责任义务保险法》,在联邦法律出台之前,先着手实行民事责任风险的自愿保险.现已制定了《关于水工建筑物业主民事责任风险自愿保险的规定》,并已在俄罗斯财政部进行注册登记.“能源担保人”保险股份公司已取得了俄罗斯财政部颁发的第一份有权进行水工建筑物业主和运行单位民事责任保险的许可证.俄罗斯燃料能源综合体保险家协会的其它保险机构正在办理类似的许可证,依据许可证建立起对其他俄罗斯保险机构开放的保险者联营体[4,5].

目前正在制定上述保险形式的标准法规以及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及其安全等级确定保险收费的原则,为具体能源企业办理保险手续,把办理保险的费用列入电力成本,以及在保险公司内建立保障能源建筑物安全的预防措施基金,作为水工建筑物安全工作的附加资金来源[5].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义务保险是促使业主向提高水工建筑物安全措施投资的有效手段.

但是保障建筑物安全工作的资金、建立用于预防和消除失事的物质和资金储备、建立失事后果的民事责任资金保障,其中包括在自愿保险基础上的资金保障等问题目前均未解决[6].

7 结 语

俄罗斯正处在经济、政治体制变革的年代,但依然十分重视水工建筑物的安全工作,从法律、监督管理体制、管理手段、科技、经济等多方面保障水工建筑物的安全.他们不仅着眼于运行,还注意到对设计、施工阶段的水工建筑物的安全管理.既致力于预防失事的发生,还考虑到一旦发生事故时的报警、紧急状态消除和赔偿处理等环节.通过近几年的努力,俄罗斯的水工建筑物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其中有些经验和做法值得我国借鉴参考,以促进我国大坝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Варнавский Б П.Об отраслевой программе“Б

еэопасностьэнергетических сооружений”и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м надэоре эабеэопасностью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их сооружений[J].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ое строительство,2000(2):10~12,

[2]王正旭泽.俄罗斯联邦水工建筑物安全法[S].水利水电快报,1999(9):14~18.

[3]Дьяков А Ф.Реалиэация и научно-техническое обеспечениеФедеральногоэакона“ О беэопасности 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ихсооружений”[J].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ое строительство,2000(2):2~3.

[4]Интервью с руководителем Департамента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гоэнергетического надэора иэнергергосбереженияМинтопэнерго РоссииБорисом Петровичем Варнавским[J].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ое строительство,1999(5):2~5.

[5]Бритвин О В.Основные научно-технические правовые иорганиэационно-финансовые проблемы,вытекающие иэФедерального эакона“Обеэопасности 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ихсооружений”,пути их решения[J].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оестроительство,2000(2):4~9.

[6]Бритвин О В.О ходе реалиэации и научно-техническомобеспеении Федераьного закона“Обеэопасности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их сооружений”[J].Гидротехническоестроительство,2000(2): 20~23.

[7]王正旭译.水工建筑物安全报告条例[S].水利水电快报,1999(22):26~28.

分布式能源考察报告范文2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中学物理教研员1名(岗位等级:专技七级);

2.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中学政治教研员1名(岗位等级:专技七级)。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所学专业、所获职称、所持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具有5年以上普通高中相应学科任教经历且至少从事两届高三年级教学工作。

4.具备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获得过省辖市(以下简称市)级优质课评比(或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及以上;近5年主持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已结题;近5年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刊物上公开发表本学科专业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对提高本学科教育教学质量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5.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含学科领军人物、名教师)或省特级教师。

6.未受过党(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7.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教育网、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审查中遇到的问题可与市教育局联系。

2.报名时间、地点:2016年2月24日—2月26日工作时间,在市教育局(宿迁市太湖路261号)五楼504室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527—84389650、15161253918。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

3.报名人员也可通过委托他人代报名、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同时提交各类证书(材料)的传真(复印)件或电子照片,且须最迟于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前一天提交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放弃。传真:0527—84389612,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4.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以及本简章要求的所有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各类获奖、荣誉证书,相关教学实绩材料,任教经历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及一套复印件。未按时提供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和照片的,视为放弃。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以教科研能力素质为主。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笔试成绩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教育网上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三)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6: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模拟课堂教学。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

面试形式为:答辩。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教育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6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3日内,招聘单位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527—84389678(市委教育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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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样表

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分布式能源考察报告范文3

根据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商务(招商)局、信访局实际工作需要,结合皖信明电[2017]6号《关于解决基层信访信息录入人员不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等信息在砀山政府网(dangshan.gov.cn)、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dangshan.gov.cn)进行公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四)其它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砀山县政务新区六楼643房间)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经审查同意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承诺书各1份。

    4、报名费用:报名审查通过后现场缴纳考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共45元。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政治、经济、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县情等常识、写作等。满分120分,时间为90分钟,本次笔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60分。

    2、笔试时间为2018年2月3日上午9:00-10:30。

    报考人员可于2月2日上午8:00-11:30凭身份证到砀山县政务新区六楼643房间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

    3、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笔试成绩公布:通过砀山政府网、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商务(招商)局201801岗位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4的比例,信访局201802和201803岗位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与费用缴纳: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一并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在砀山政府网、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砀山政府网、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岗位201801的最终成绩=笔试成绩÷1.2×0.4+面试成绩×0.6;岗位201802、201803的最终成绩=笔试成绩÷1.2×0.5+面试成绩×0.5)。考试合成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

 (五)体检和考察

    依照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根据拟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进行体检。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招商)局、县信访局共同组织,考察时主要了解拟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社会表现等情况,方式主要是采取查阅档案、走访曾就业的工作单位和学校、听取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全面准确把握招聘人员的情况。

    (六)聘用

    1、对考试、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砀山政府网、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录用通知书,由县商务(招商)局、县信访局实行合同制聘用管理。

    五、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参照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待遇执行,月工资为宿州市市辖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目前市辖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250元/月),聘用后月工资2500元。工作期间,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咨询电话:0557-8095285(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股)

    0557-8095278(县考试中心)

分布式能源考察报告范文4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岗位等级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确定。

三、招聘计划

共5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等见《2018年浏阳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

四、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浏阳水务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8日以后出生);

5、2018年7月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五、招聘程序

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1、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liuyang.gov.cn/lysrsj/)。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相片(相片格式为.jpg格式,5KB<相片大小<30KB,未上传相片不能进行资格审查)。

(3)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3月8日9:00至3月15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8日10:00至3月15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3月20日9:00至3月22日17:00;

(4)资格初审由浏阳市水务局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组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暂定在3月23日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定,通知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开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4、资格复审由浏阳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由浏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浏阳市水务局共同组织实施。考核成绩设8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考核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水务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因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达到合格分数线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核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加试专业知识),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一、有关规定

1、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录取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3、录取人员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二、其他

1、根据浏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经认定为“专业英才”的,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10万/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3万/年、全日制本科生1万/年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在浏阳落户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后,原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减半继续享受。

2、所有录取人员在未签订聘用合同之前,可到用人单位实习,实习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

3、本招聘简章由浏阳市水务局、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业务咨询电话:

0731—83638457(浏阳市水务局政工人事科)

0731—83655275(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0731-83601023(浏阳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原标题:2018年浏阳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分布式能源考察报告范文5

一、 20__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行政执法。依据《节能法》、《__省〈节能法〉实施办法》、《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__省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20__年度(第一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现场节能监察,主要是对企业能源统计及计量、节能管理制度建设、节能宣传及培训、单位产品能耗、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技改项目完成情况、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广汉、中江节能监察中心,采取异地交叉检查方式,完成了15户重点企业的节能监察。从监察的情况来看,大部份企业能源基础管理工作较扎实,能源管理制度较完善,机构职能职责健全,制定有明确的企业能源方针及节能标准;但部份企业虽成立了能源管理机构,职能职责未健全,部份企业存在有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等情况,针对被监察企业的不同情况,已分别下发《节能监察行政执法结论及整改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组织上报“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节能自查表”,开展企业节能及全市工业能耗工作的分析预测。按照省经委要求,组织企业按年上报“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及自查表”,根据新的报告格式,指导企业填报数据做到更详实具体,并结合企业开展的节能审计和规划,通过县(市、区)积极配合,促进了企业对自身节能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同时,针对全市企业及行业耗能情况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全市节能管理工作和现状适时开展了深入分析与预测。

(三)、加强节能法律法规培训及节能宣传活动。参加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上“节能执法培训”、“节能法培训”、“能源利用状况分析报告编写培训”、“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标准培训”、“节能技术知识培训”、“新产品、新技术(如cmd清洁发展机制、epc合同能源管理)推荐会”、“ 分布式能源发展研讨”、“节能监察标准研讨”等各类培训学习会议共计60余人次。积极组织并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知识推介”等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

(四)、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及各类考评工作。按照委工作安排,加强了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积极协助配合环资处,指导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在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自身节能管理工作的开展,并顺利完成全省开展的相关各项节能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省级相关节能任务交叉检查工作

1、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239户的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的专项监察

20__年3月10日至3月19日,根据《__省工业节能降耗办公室关于对239户重点用能单位“十一五”节能目标进行专项监察的通知》(川工节【20__】3号)的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列入国、省重点用能企业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含节能技改、关闭淘汰落后)的专项监察检查工作,其中,广安6户、南充4户、遂宁5户。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化工、水泥、发电、采煤、炼油等行业。

2、开展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申报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20__年5月11日至5月14日,根据《__省财政厅 __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__省能源局关于现场核查申报20__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通知》(川财建函〔20__〕3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遂宁、广安、南充、达州四市13户企业申报20__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项目的现场核实工作,其中,遂宁5户、广安3户、南充3户、达州2户。主要涉及水泥、印染、制革等行业。

3、开展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申报20__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专项核查

20__年6月10日至6月17日,根据《__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__省财政厅关于转发20__年度关闭小企业计划批复的通知》(川经信〔20__〕316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对广安、南充、遂宁三市15户企业申报20__年度关闭小企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其

中,广安6户、南充5户、遂宁4户。主要涉及冶炼、丝绸、化工、水泥等行业。20__年,我中心继在20__年承担全省交叉检查任务35户后,又承担了上述43户的检查工作,涉及的行业种类、检查类别、以及检查要求等方面都更具复杂性和多样性。中心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积极工作,均顺利圆满完成省上交办的各项监察检查任务,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同时,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工作能力,也为全省的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做出了一定贡献。

根据省经信委20__年节能工作安排,预计我中心在年底前还将承担全省申报国家关闭淘汰落后企业现场核查、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等工作,中心将继续努力,圆满完成各类专项监察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力度不够。随着企业生产不断发展,耗能规模逐渐加大,部分企业或因对节能工作重视不足,或因历史欠帐太多,或因相关节能技改工作投入不够等多种原因,企业节能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如仍有应淘汰而未淘汰的设备,相关节能管理制度不完善,报告报表不按要求报送等,这些还有待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企业节能监察整改意见的督促落实,严格依法执法。

2、基础数据掌握不全。由于企业耗能及能种结构的统计基础资料较差,统计局按年或季公布的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的耗能数与在对企业实际监察中掌握的能耗数存在较大出入。计划利用省和我委正在建立的数据、项目网上报送平台,逐步完善月、季、年的企业能耗报表网报制度,做好基础资料的清整,准确反映我市能耗情况。

3、中心能力建设有待加强。面对节能减排工作形势和节能监察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中心人员相对紧缺、技术力量不足、人员选调工作又难度巨大,同时,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未修订完善,处罚措施的虚置,使监察执法工作力度不足。希望委领导多多指导与关心,力争在我中心的人员扩充、设备配备、技术培训等方面有更进一步的改善,使我中心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更大提高。

三、20__年主要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用能企业的现场节能监察,在完成今年20户的基础上,20__年计划完成25户的现场节能监察任务。

2、继续加强对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指导,配合主管部门,围绕企业在节能项目申报、节能量考核、淘汰落后产能、能耗对标检查等方面开展工作,促进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提高,顺利完成省上下达的各类考核任务和目标。

分布式能源考察报告范文6

公告解读:《江苏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标志着2012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正式启动。今年江苏招录公务员工作提前,笔试也比往年早了一个月,这也意味着江苏不会参加多省市共同考试了。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7日至2月13日,笔试时间是3月11日。新年伊始,元宵将至。江苏省2012年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出台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相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已经着手开展江苏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工作。中公教育专家也在第一时间紧随各项工作的展开来为广大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考生解读这份龙年招考公告,为考生龙腾公门插上一对理想的翅膀。

招录人数和条件:1.招录人数继续增加,江苏省2012年公务员考试计划招聘6748名工作人员,较之2011年的6502名又增加了246名,机会之门进一步扩大,有志于报考的考生须加紧努力准备了。2.部分职位的年龄要求增加了新规定,对考生年龄的要求上,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需要查阅《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要求一如往年的规定,计算时截止到开始报名的那一天(2月7日)。3.报考公检法及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要求更明确。公告中明确指出: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中公教育提醒广大想要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提前看一下上面提到的简章。

招考对象1、基层工作经验的筛选标准放宽。除了上一年明确的基层工作经历的范围外,今年又增加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2.招录考试的户籍资格标准①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2012年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②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3.具体职位资格筛选标准①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等职位的资格筛选标准与去年相同,报考相关职位考生要仔细审阅。②在宁省级机关的职位,本省生源(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的人员可报考相应条件的职位。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和户籍范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报考注意事项。1、关键性的时间点需要牢记,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起止时间是:2012年2月7日09:00—2月13日16:00,网上缴费的起止时间是:2012年2月7日09:00—2月15日16:00,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的重新补报时间是:2月17日9:00—16:00。打印准考证的时间是:2012年3月6日—10日。公共科目的考试时间是:2012年3月11日。加试专业科目及其考试时间、地点以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为准。2、总成绩的计算方法需要注意。总成绩=笔试成绩*35%+专业科目成绩*15%+面试成绩*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3、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的注意事项。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是否加试专业科目及其考试时间、地点详见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

职位分析:中公教育专家对第一时间对官方公布的职位信息进行全面透彻的分析,帮助考生对于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特点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据官方公布的数据来分析,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共招录4503个职位,总计6747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录状况如下:一、招录名额为历年之最 职位多集中在县乡从近5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招录人数上来看,近年江苏招录公务员的名额在不断增加,今年计划招录名额为6747人,为历年来之最。其中,省级机关只招113名人员,占总人数的1.7%,垂直机关占到17.4%,有15%的人员集中在市,其余65.9%的人数都集中在县乡。从职位招录数上来看,职位多集中在县乡,县乡共招录职位数占总职位数的63.7%。二、本科及以上学历为招录主体,本次考试要求本科及以上的职位数达到3771个,占总职位数的84%,比去年上升1%;可见,本科及以上学历仍然是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招录的主体。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对研究生的需求也很大,本次共有552个职位要求考生为研究生学历,其中苏州市政府研究室的两个从事调研工作的科员要求考生为博士研究生,职位类型为A。中公教育专家要提醒广大考生的是,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2012年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三、法律、管理、财会等六大类专业为热门专业本次考试职位的专业要求放宽。除个别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按具体的专业名称设置外,一般的综合性管理岗位将按照专业大类设置。凡专业类别涵盖到的专业,均视作符合该职位的专业报考要求。中公教育专家对专业大类进行了大致分析:本次考录有811个职位对考生不限专业,共招录1475人。法学、管理、财会、中文、经济金融、计算机等六大类专业为热门专业,其中共有889个职位要求考生为法学专业,招录人数为1628人,占到总招录人数的24%。

(来源:文章屋网 )

分布式能源考察报告范文7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人才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常卫组人〔2017〕304号)精神,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1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认证证明须在报名前取得)。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18年11月30日。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医院人事科将及时公布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常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

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可直接到相应招聘单位人事科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也可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招录单位相应电子邮箱,采用直接投递《2018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的方式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逾期未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试考核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按照招聘单位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考核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七、待遇

根据《常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常卫人〔2015〕24号)、《常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社〔2015〕11号、常卫规财〔2015〕17号)、《关于加快卫生类高端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试行)》(常卫组人〔2017〕203号)精神,对符合常州市高层次卫生人才条件的聘用人员,给予相应补助。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分布式能源考察报告范文8

一、资格确认

考生报到、资格确认时间为面试前一天下午13时至17时30分(例如:参加2月25日面试的考生应于2月24日下午进行资格确认,依此类推),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考生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

2.考生本人准考证。

3.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写上名字、职位代码)。

4.考生本人报名登记表。

5.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6.除2016年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另需提供学位证书,否则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并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考生,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考生,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考生,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考生,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8.面试确认书。已邮寄过的可不提供。

9.报考职位规定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经调剂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准备的材料与上述要求相同。

二、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6年2月25日至2月29日间进行,每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时20分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确认及面试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慧心假日酒店(八一路延长线上,中国人民解放军绿化环保培训基地营区内)。

乘车路线:武昌(或武汉)火车站乘地铁4号线至洪山广场站A1出口出站、汉口火车站乘地铁2号线至洪山广场站A1出口出站,出站后直行200米至八一路洪山广场公交站(面向武汉铁路局正门左侧)转乘587路公交车至八一路东湖新村站,沿光谷大桥直行2.5公里即到(或在八一路东湖新村站转乘340路公交车过光谷大桥至八一路沙湾村站下车往回走600米即到)。

具体面试人员名单、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面试时间见附件。各考生应提前查清本人的确切报到、资格确认及面试日期。

三、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6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能测试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精神,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医院操作) 要求及操作程序组织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实施体能测试。

政审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中,招录机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场签订承诺书,承诺被铁路公安机关录用后,不得转投其他单位,并确保其在本职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如有违约,将上报备案。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员(须提供县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考生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三)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电话告知招录单位,并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

(四)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将对入围考生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试,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运动服和运动鞋。

(五)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请登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scs.gov.cn)网站进行查阅。

联系方式:2月21日17时前:027-88316110

分布式能源考察报告范文9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市林业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人事科,负责具体招聘事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市林业调查设计院财会专技岗位1名。

四、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

5、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所学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专业;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0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3年1月10日(含)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怀化市人事考试、怀化机构编制网、怀化市林业局门户网等面向社会公开。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0日至1月12日。

2、报名地点:怀化市迎丰西路248号市林业局办公大楼215室人事科,咨询电话:0745-223305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①应聘者自行在公告网站下载《怀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如实填报相关信息。②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所有除原件外的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自行留存底稿。③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应真实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④受到党纪政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报名招聘考试。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应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此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财会专业相关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

面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入围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处理、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折算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是到应聘人员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学校)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学的情况和表现。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化市人事考试网、怀化机构编制网、怀化市林业局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分布式能源考察报告范文10

一、荷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一)荷兰的司法鉴定机构

荷兰的司法鉴定机构有四种类型:第一类是国家投资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主要是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TheNetherlandsForensicInstitute简称NFI)、荷兰精神病心理鉴定研究所。这类鉴定机构占主导地位。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位于海牙附近,其前身是1945年成立的法庭科学实验室,1999年正式命名为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该所是司法部下属的国有性质的独立机构,公司化管理是其特色。它拥有5万平方米的实验大楼,配有世界一流的仪器设备,现有职员538名,是荷兰唯一有能力提供超过30个领域的高科技司法鉴定服务机构。它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检察院和警察局,年鉴定业务量近5万件。在荷兰乃至欧盟国家,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的地位举足轻重。第二类是在大学或企业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目前有4家,以法医学鉴定为主。莱顿大学可以做DNA鉴定,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法医学系可以做法医病理鉴定,IFS独立司法鉴定服务机构主要从事DNA鉴定,DSM化工公司主要从事毒物、微量物证鉴定。第三类是警察局设立的实验室。主要从事普通刑事案件犯罪勘验及法医和指纹、文件、弹痕鉴定,为案件侦查提供技术服务。第四类是私人鉴定机构。这类机构较少,且鉴定范围单一,规模小,主要从事法医鉴定或一些特殊鉴定等。荷兰鹿特丹莱茵河口地区有12位医生组成的法医鉴定小组与警察机构签订有协议,专门为该警察局提供有偿鉴定服务,但具有独立性。

(二)荷兰的司法鉴定人注册管理

2009年以前,荷兰没有司法鉴定人准入的法律规定。司法鉴定专家的资格由法官在庭审时确认。因此,荷兰有多少司法鉴定人,没有统计数字。2009年荷兰出台《刑事法律中的司法鉴定人法案》,此后又制定了《刑法关于司法鉴定人注册法令》。据此,荷兰司法鉴定人注册委员会于2010年1月正式设立。荷兰司法鉴定人注册委员会,简称NRGD,隶属于荷兰司法部,总部设在乌特勒支。其经费由荷兰司法部拨付,但它是一个独立的非赢利的公众注册机构。目前仅对刑事诉讼中的笔迹、DNA、精神病学、心理学4个领域司法鉴定人注册管理。年底前将完成毒物、枪支弹药、3个领域评估标准的设置。计划以后每年增加3个领域的注册项目,最后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的各司法鉴定领域。

二、荷兰司法鉴定的启动、实施及采信制度

(一)司法鉴定的启动

对外委托司法鉴定通常由检察官作决定。预审法官也有权决定启动司法鉴定。警察负责办理对外司法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检材的运送由警察机关负责。警察在犯罪现场收集的检材,经密封标识后交由警察局运输部门递送到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对外办公室的前台负责检材的接收。接收标准内容包括检查包装、标识代码和委托表格是否符合要求。对符合接收标准的检材,由前台的工作人员编号,贴上射频标签,录入计算机案件管理系统。

(二)司法鉴定的实施

1、任务分配。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对照《NFI司法鉴定调查技术指导手册》,通过案件管理软件系统分配司法鉴定任务到某个部门某个产品组,指定司法鉴定人。

2、检材的内部流转。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建筑的每个通道的每扇门和各个房间门的旁边,都安装有射频感应装置,并与追踪服务器连接。检材在建筑内部流动的全部轨迹都被记录在跟踪服务器的硬盘中。系统设定,检材只能单向顺序流动,以确保检材流动的安全。

3、检测分析和结果报告。被指定的司法鉴定人开展检测,撰写司法鉴定报告。本着客观、严谨的科学精神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要求司法鉴定专家对鉴定结果的报告要采用贝叶斯统计方法,即把存在的各种可能性结果及其概率全部客观报告。

4、司法鉴定调查报告的出具。通常情况是一名司法鉴定人在司法鉴定报告上签名。只有个别大型案件,多名司法鉴定人同时开展司法鉴定,参加鉴定的司法鉴定人都要在综合性报告上签字。司法鉴定报告由前台客服专员按照协议商定的方式发放给客户。前台还负责司法鉴定案卷归档。病理组织切片永久保存。目前,档案还以纸质为主,正在向电子档案过渡。

(三)司法鉴定报告的采信

1、司法鉴定调查报告的运用。司法鉴定报告可以作为检察官指控犯罪的证据来使用。有时,在一些大型复杂案件调查阶段,司法鉴定报告也起到帮助警察深入调查犯罪案件的技术指引作用。

2、司法鉴定证据的质证和采信。荷兰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司法鉴定报告被视为专家证言,是法定的五种证据之一。司法鉴定报告能否作为裁判证据,完全取决于法官。司法鉴定报告经过法庭质证,法官自由心证确认后才能被采用为定案的证据。在荷兰,司法鉴定报告的采信率很高。

3、司法鉴定人出庭。司法鉴定证据通常很少受到质疑,要求司法鉴定人出庭的情况很少见。司法鉴定人出庭时要回答问题一般包括:(1)解释使用的司法鉴定调查方法;(2)使用的方法的可信度是多少;(3)证明使用方法得出结果的可信赖程度;(4)司法鉴定人有没有足够的能力做这个司法鉴定。按照2009年新颁布的法令规定,只有经过司法部注册的司法鉴定人才有资格出庭作证。

(四)司法鉴定争议解决机制

由于司法鉴定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工作,警察、检察官、法官,很难发现司法鉴定报告存在的问题。有时,辩护律师聘请的司法鉴定专家对司法鉴定报告提出质疑,司法鉴定人如果不能令人信服地回答质疑的问题,将导致法官放弃使用当时的司法鉴定报告,而决定委托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以外的司法鉴定人再进行一次司法鉴定。有时,法官在评价司法鉴定报告时也会困惑不已。当面临两份来自同等权威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报告相互矛盾,双方的司法鉴定人在法庭上激烈争吵,法官不知道该相信那一份报告,也没有谁可以帮助他。他只好把案子搁下来。如果被要求必须即时作出裁判,也只好冒险采用感觉较正确的那个司法鉴定报告。

三、司法鉴定技术准入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及其相关问题

(一)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将司法鉴定业务分为三大类,即:法医生物学类、物证技术类及声像数码技术类。具体而言,法医生物学类主要包括法医病理学、家庭暴力和虐待、犯、DNA、药物滥用、毒物化学等,物证技术类包括文件、笔迹、指纹、爆炸物和爆炸现场等,声像技术类包括肖像、声纹、现场三维重建等。

(二)司法鉴定科技发展现状及技术方法的准入

1、荷兰司法鉴定科技发展现状。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被认为在大多数司法鉴定专业领域代表了荷兰国内的最高学术水准,其科技发展水平较高,处于国际领先地位。该研究所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偏重于向检案实践需要倾斜的政策。近年来,它在大型灾难事故现场勘察、感应耦合等离子质谱分析、运用同位素比进行人踪源分析、现场三维重建分析技术等方面,均取得了卓越的研究成果和成功的实际检案经验。莱顿大学医学中心法医DNA鉴定实验室是荷兰国内除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以外的重要的DNA检验和鉴定机构,其在专业领域内的学术研究水准非常高,目前与包括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及其他大学合作进行的一项学术研究已经深入到利用DNA进行人体外形特征(如虹膜的颜色、皮肤的颜色、脸形、大致身高等)分析、斑痕经过时间分析、个体地理来源分析以及复杂的混合斑检验等层面,并已取得一定成果,预计在2013年可完成研究。据认为,该DNA鉴定实验室在鉴定领域的学术水平处于全球排名前十的实验室行列。

2、荷兰司法鉴定技术方法的准入管理。荷兰除了DNA鉴定等少数专业以外,其国内目前关于司法鉴定技术与方法的准入并没有专门的、统一的法律规定,主要还是通过法官的司法活动来认定的。换言之,目前荷兰的司法鉴定新技术、新方法的准入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成功的案例得以实现。同样,荷兰国内在大多数鉴定项目上迄今均未见成文的专业鉴定领域内的行业规范或技术标准,故此多数以“行业公认”作为鉴定的技术准则。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于1996年建立了符合ISO17025(国际标准化组织“关于检测实验室的通用要求”,等同于我国实施的CNAS:17025)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ISO17025的原则进行技术方法的研发和创新,所有运用于司法鉴定的新技术、新方法均需按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这一程序既包括行政审批,也包括专家论证。

(三)司法鉴定质量控制体系及未来发展

1、司法鉴定质量控制体系建设。荷兰国内其他相应法律、法规中,DNA检测机构必须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认可,即符合IS017025准则。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建立的ISO17025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有效地运行至今,同时还协助(或正在协助)欧洲多个国家的司法鉴定研究机构的认可工作。目前从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如前述的莱顿大学医学中心DNA鉴定实验室)也大多按照ISO17025完成了认可。为规范警方的现场勘察和技术鉴定,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及相关部门正积极推进在警方的刑事技术部门建立符合ISO17025的质量管理体系。

2、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对外联络办公室是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最近几年新设置的独立的部门,下辖前台服务组、客户管理部、司法鉴定顾问组与机动鉴证小组。司法鉴定顾问是2006年起设置的一个全新职业。司法鉴定顾问是鉴定技术专家与客户(委托人)之间的桥梁。其设置的初衷是基于如下考虑:(1)为客户委托鉴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协助客户选择鉴定项目、确定鉴定技术、方法与所采用的标准,签订委托受理协议;(2)使鉴定技术专家在整个鉴定过程中能确保满足客户的要求,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并给予全程监督;(3)在客户与鉴定技术专家之间形成一种相对的隔绝,维持鉴定技术专家在鉴定过程中与形成鉴定意见(结论)时的相对独立性。司法鉴定客户管理部根据专业作业指导书负责常规客户与常规鉴定项目的管理,有助于维持全所鉴定业务的有序开展。其日常工作主要包括:(1)与警察、检察官及法院等常规客户签订“服务水平协议”,保证客户委托送检日常检案;(2)客户管理经理主要负责“案件流”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协调,且客户管理经理主要采用“点对点”的接触模式,即每个委托人均由某一客户经理负责接触;(3)通过定期对鉴定项目的数量及质量与同类客户、同类项目服务结果的调查、分析,提出鉴定机构持续改进的建议,确保所有项目组能够具有大致相当的工作量。机动鉴证小组主要由部分鉴定技术专家(主要是现场勘察专家和痕迹如足印、指纹检验专家)组成,其任务是在刑事案件中协助、指导警方侦察人员及其现场勘察专家进行现场勘察、取证,一般在接受警方邀请后介入,协助警方制定现场勘察方案并进行现场物证的采集,在某些情况下(通常为紧急且较为简单、明确的情况)也可以出具鉴定意见。

3、司法鉴定能力、水平的评价方法。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严格把握人员能力的培训,包括新进人员能力的公共知识与专门技术的培训、考核,严格掌握鉴定资格的授予;对于已经取得资格的鉴定人,则采用多种在职教育、培训的形式,且至少四年一次进行专项考核,持续保证其具有足够的鉴定能力。荷兰司法鉴定研究所按不同能力要求对不同等级的鉴定人进行能力考核和评价。培训与考核的计划由专门的培训顾问、培训讲师、项目主管、本项目的权威专家及与鉴定结论相关的、外聘的法官、检察官、本专业其他专家等共同制订并实施,计划完全个体化,考核以人为单位单独进行,保障质量广泛认可;甚至对于各专业项目中的技术权威或项目主管,研究所仍然会组织国外的权威专家实施能力考核和评价,避免考核“走过场”。

四、启示和建议

(一)积极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推进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进程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出台,已实现“审鉴分离”,建立了统一管理司法鉴定工作的法律框架。但对如何贯彻《决定》还有分歧,有的认为“侦鉴分离”(“检鉴分离”与“侦鉴分离”实质相同)难以实现,其主要理由是鉴定与侦查分离后,鉴定机构难以满足侦查工作的时效性、保密性要求。荷兰鉴定工作的承担者主要是几家独立于警方的鉴定机构,其鉴定报告更能体现专家证言的客观性、中立性,也更能获得法官尤其是辩护方的认可,这种第三方的中立地位是警方无法具备的。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侦查机关是侦查阶段调查犯罪的主体,既收集证据,同时又可以对有关证据进行鉴定,其鉴定意见不可避免地带有侦查机关的某种色彩,易于引起异议,从而引发重新鉴定。委托独立于侦查机关以外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可以增强鉴定意见的中立性,在侦查阶段就能减少案件当事人对侦查阶段公正性的怀疑,从而为及审判阶段打下良好基础。如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省石首事件充分说明鉴定意见客观性和中立性的意义。我国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司法鉴定体制现状,改变侦查职能与鉴定职能的竞合体制,从根本上实现侦查机关鉴定职能的分离。侦查机关不从事具体鉴定工作,刑事司法鉴定由政府组建的专门鉴定机构承担,高校、科研单位等鉴定机构实施,侦查机关只负责证据资料,包括鉴定资料的收集。根据中央对司法体制及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在司法鉴定中要减少多头鉴定、重复鉴定,提高诉讼效率,促进诉讼公正,而设立由政府组建的专门鉴定机构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有效手段。

(二)走集约发展道路,建设权威鉴定机构

目前,我国公安机关在省、市、县均设立司法鉴定机构,检察机关在省、市两级设立了司法鉴定机构,水平参差不齐,资源分散,利用率不高。建议可以参考荷兰模式,结合中国国情,在省一级,将省物证鉴定中心从公安厅划归司法厅管理的公立司法鉴定机构,以其为骨干,整合公安、检察司法鉴定资源,建立省级公立的权威司法鉴定机构,在各市设立分支机构,为全省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提供刑事司法鉴定服务。

(三)分类指导,做精做强社会司法鉴定机构

1、政策扶持,做强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贯彻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遴选部级司法鉴定机构的意见》,培育权威司法鉴定机构,形成“技术领先、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资源共享”的司法鉴定“国家、省级队”,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切实解决现有社会鉴定资源因鉴定能力、鉴定质量、地域分布等方面原因导致的诸多问题。发挥这些机构具有硬件设施实力强、科技含量高、鉴定后备人才多、管理规范、公信力高等优势,提升司法鉴定规范化、正规化、规模化建设水平。

2、突出重点,做专、做精单一业务类别的司法鉴定机构。打造一支专业化、精细化司法鉴定机构,增强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针对一些司法鉴定机构业务类别单一、专职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薄弱的特点,必须引导这类司法鉴定机构做好鉴定人的鉴定程序、法律业务教育培训,提高鉴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制订并落实鉴定工作制度,规范鉴定工作运作规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办公条件等基础设施建设,促使这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发展,提高鉴定能力,在现有的业务领域办出特色。

3、合理布局,整合弱小司法鉴定机构。对司法鉴定机构实行总量控制、有序发展。有重点地发展符合本地实际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业务类别,防止不顾需要滥设司法鉴定机构,造成机构数量过多、过小,从而引发低水平恶性竞争和无序发展。逐步引导现有规模小、仪器设备配备少的司法鉴定机构相互整合,与实力雄厚、有鉴定资源优势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单位合作,或通过机构认证认可工作予以淘汰。经过几年努力,最终形成“数量规模适度、地域布局合理”,以较大市为中心、以省辖市为重点、辐射周边县(市)的司法鉴定机构网络,满足当地诉讼和社会对司法鉴定服务的需求。

(四)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提高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水平

荷兰司法鉴定工作经验和国内近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实验室认可是司法鉴定机构管理的有效手段。2008年司法部在全国六个省市部署开展认证认可试点以来,已初见成效。但司法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一项艰苦的工作,在每一个具体的鉴定机构建成并运转都需要艰苦的努力和漫长的过程,绝对不是简单地制定体系文件后即可一蹴而就。当前要避免两种错误倾向:(1)司法鉴定机构在认证、认可上简单地照搬成功通过的机构的经验,或者借助所谓“中介”公司的帮助草率完成体系建设,出现“”式的跨越,但机构员工根本缺乏对体系的正确认识,形成“体系归体系,实干归实干”的局面。(2)司法鉴定行政管理部门为达到帮助本地区司法鉴定机构顺利通过认证、认可的目的,“突破”国际和国内的标准规定,人为地降低本地区认证、认可的要求,形成所谓“地方标准”和虚假的繁荣现象。

要在司法部、国家认可委的领导下,在地方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直接主持下,组建专家组逐步协助有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有序地开展认证、认可工作。

1、坚持标准,扎实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首先司法行政部门有必要将认证、认可工作作为考核司法鉴定机构的重要依据,做到规范一批,做强一批,淘汰一批,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其次,要分阶段、分类别、有重点、有计划地推进认证、认可试点工作,先抓业务量较多、规模较大、管理较规范的司法鉴定机构试点,然后逐步推广、深入。最后,可以考虑对规模小、内部管理水平不高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资源整合,依托优质资源、建立共享技术平台等途径,使其逐步具备认证、认可的条件和能力。

2、注重实效,继续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活动。

一是能力验证计划以司法鉴定为考核和评价单位,可以评价鉴定机构在某一特定方面的能力水平。这一工作已经开展多年,必须坚持下去并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加以改进。如近年在部分省市试点进行的限时集中答题,可能杜绝少数鉴定机构完全依赖外界“专家”协助获得通过评价结果的机会,真正了解该机构鉴定人在某一方面的总体鉴定能力和技术水平。

分布式能源考察报告范文11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桩基础强夯侧阻端阻

一、概述

随着经济的发展,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规模逐年扩大,大规模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大量出现。由于鄂尔多斯的特殊地形,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鄂尔多斯市分布有大面积的构造剥蚀丘陵地形,丘陵间侵蚀冲沟及丘陵斜坡地形,沟坡大部陡倾,局部缓倾。

因工程建设的需要,需进行场地平整,而场地平整后改变了原地貌,无法分辨填方区与挖方区。而大量工程勘察工作粗糙,勘察报告未能反应真实的地质条件,未能提供准确的岩土参数,造成设计依据不足。

近年来该地区新建建筑出现裂缝而无法投入使用的事件时有发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各方均已对该类工程引起高度重视。规定该场地必须采用桩基础,填土必须进行强夯。同时加强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

对笔者参于的鄂尔多斯市某小区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做一小结。

二、工程概况

本住宅小区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新区包括45幢住宅楼,层数为3-9层。建筑场地即属于构造剥蚀丘陵地貌,冲沟发育,沟坡陡倾,经场地平整,地面标高1450.26-1457.69m,填方主要物质成份以风化细砂岩为主,含有泥岩、细砂等。填方区场地地基处理方案为“强夯+桩基”,即首先对填土分层进行强夯处理,然后再进行桩基施工。桩基设计方案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形式,桩径500mm,以强风化细砂岩为桩端持力层,桩端进入持力层2.5m。单桩承载力440-490kN。勘察期间正在进行填方工作,尚未进行强夯处理。强夯处理施工结束后,进行了检测工作,检测报告显示强夯处理达到了设计要求。后进行桩基施工,施工过程中在强风化岩中钻进困难,未能保证桩端进入持力层(强风化细砂岩)2.5m。

为检验桩基安全性,委托我公司重新对填方区采用桩基础的楼座进行勘察。

三、岩土工程勘察

勘察期间钻孔间距按20-30m布置,个别楼座钻孔间距达32m,挖方区该间距可满足设计要求,而填方区地层变化较大,填土层厚度不均,个别楼座钻孔间距则偏大。二次勘察将间距控制在24m以内,能较准确的反应地层的变化情况。

填方区场地内地层情况如下:

①素填土:灰黄、褐红色,稍湿,以强风化细砂岩为主,含有细砂、泥岩,厚度不均,强夯后达到中密状态。填方区采用桩基础的楼座填土厚度13-16m。

②细砂:黄色,稍密状态,冲积作用形成,分布不连续,见于原冲沟底部,层厚1.0-2.5m。

③泥岩:褐红色,硬塑、坚硬,分布不连续,层厚0.6-2.5m。

④细砂岩:全风化-强风化,褐红色、黄绿色,稍湿,主要成份为长石、石英、及岩屑,泥质胶结,岩芯采取率60-90%。RQD较差-差,质量等级V级。

勘察区属于丘陵贫水水文地质单元区,勘察期间未见地下水,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场地地下水为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含水层为砂岩,水力梯度小,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水位及水量受季节性变化影响较大,水量贫乏。勘察期间未见地下水,填方区改变了原地貌,改变了原地表水的补给排泄条件,丰水期,地表水入渗将在原冲沟底部汇聚,变化为临时性地下水位。

原勘察单位勘察报告中提供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与上表的差异在于填土层质量密度为1.41g/cm3、侧阻为20kPa,细砂层侧阻为30kPa,泥岩层侧阻为60kPa,强风化细砂岩为80kPa、端阻为1800kPa,各地层桩的极限侧阻及端阻均小于上表中数据,其余各层指标与上表相近。

四、单桩承载力计算

本工程桩长设计为15.6m、17.0m两种桩长,该深度内细砂层厚度约为1.0m,强风化细砂岩入岩2.5m,其余均为填土层。按原勘察单位提供的参数计算单桩承载力为547 kN、569kN。若桩端进入持力层强风化细砂岩分别达到1.3m及1.0m,单桩承载力可以达到490kN,安全系数为2。若桩端进入持力层强风化细砂岩不足1.3m及1.0m,则单桩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

按我公司提供的参数桩端需进入持力层强风化细砂岩1.3m及1.0m时,计算单桩承载力为1131 kN、1197kN。桩端进入持力层强风化细砂岩的深度满足规范要求的1.5d(75cm)时,单桩承载力达到911kN、977kN,安全系数分别为3.7、4.0,满足设计要求。

原勘察报告中质量密度小,原因是勘察期间填土层尚未进行强夯,填土层较为松散。侧阻及端阻小则属于勘察设计人员保守所致。

四、结论

通过本工程的勘察工作,笔者认为:鄂尔多斯地区地层较为简单,但勘察工作却不可忽视。对于填方区采用强夯+桩基的方案是可行的,岩土工程勘察应针对桩基布置钻孔,钻孔间距应按规范要求为12-24m。岩土工程师应对勘察资料、试验数据认真分析,在勘察报告应力求提供准确的桩基设计参数,保守和冒险都是不可取的。

参考文献

⑴《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

⑵《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年

分布式能源考察报告范文12

为加强广东省湛江雷州市“三农”工作,解决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广东省湛江雷州市农业局拟公开招聘下属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备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二、职位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为雷州市农业局下属7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财政核拨事业编制,共计9名。(详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期内的;

    2、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经处理未满5年的;

    3、近三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人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审查或者涉嫌犯罪,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18年1月3日至5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地点: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服务大厅(地址:雷州市新城街道新城大道142号,联系电话:0759-8853438)。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先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表2)、报名时提交报名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及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及学位鉴定证明(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审核后,原件退回。同时要求现场统一照相。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的,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人员,按粤人社发〔2007〕141号、粤组通〔2008〕50号文的规定,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应提交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能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报考人员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回避制度,不得报考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岗位。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选无效。报考人员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12日。

    地点: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服务大厅。

    方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上班时间领取。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职位所需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分占总成绩(即笔试分加面试分)的60%。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用书。

    2.考试须知: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入场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公示: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州市农业局网站或公示栏上同时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名额:面试以笔试合格分数为入围线,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额。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入围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方法: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三)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的不列为拟聘对象。

    六、体检

    1.体检名额: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方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事项由雷州市人社局会同雷州市农业局商定实施。

    七、考察

    考察人选按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州市农业局网站或公示栏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待遇按国家及省事业单位的政策规定执行。获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期间一律不得借调或调动。聘用期间由于受聘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按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

    凡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附件:

    1、2017年雷州市农业局下属农技站招聘岗位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