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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总结

时间:2022-11-17 23:03:5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第1篇

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供销联社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社在排査整治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责任”为核心,在我社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消防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为打造平安蒋村供销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一、健全领导机制,加强防患意识。

我社成立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各承租户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要求各承租户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全社广大员工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和谐的供销环境。

二、严格排查要求,认真排查隐患。

1、把供销社消防安全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要求,严格我社防火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我社全面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如:饭店、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对电器、电线、灭火器材、消防水源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迅速进行了整改。做到了排患务尽、不留死角。发现不安全苗头和现象迅速整改。

2、我社组织各承租户人员进行消防演练两次。

三、认真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通过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工作机制,经常不断地组织各承租户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按有关要求加以整改。同时要保证整改工作做到责任、措施、经费和时间四个落实,不留死角。在整改工作和预防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以改促防。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创新意识,对易于引发事故的环节给予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进行整改。

我们将把供销社消防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管理和防范,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下大力气、不懈努力,狠抓落实,认真总结经验,加强我社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初步建立起我社消防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我社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些可喜成绩,但我们仍会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结合日益变化的客观形势继续努力做好供销社消防安全工作。

第2篇

为预防“多合一”建筑火灾的发生,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永康市“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整治对象

所有存在“多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重点是开发区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出租房、家庭作坊等。

二、组织机构

根据开发区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兼)

办公室副主任:*(兼)

成员:*、

*、

*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基本消除建筑“多合一”现象,进一步增强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设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环境。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5月8日—5月30日)。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分析开发区“多合一”建筑的安全现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排摸检查阶段(5月30日—6月30日)。全面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列出重点,建立台帐。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对象、标准和要求向社会公开,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30日—9月30日)。对排查出的“多合一”建筑,配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逐项逐条整改措施,消除隐患。

(四)巩固阶段(9月30日—10月30日)。对照工作要求查漏补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总结提高阶段(10月30日—11月13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工作总结报市“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平安园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明确职责,相互配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管委会各办、局,各科室要统一认识,相互配合,互通信息。

第3篇

一、工作目标

完成80%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整治工作。

二、整治内容

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重点解决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损坏、缺失,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健全社区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标识,改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全面提高社区消防工作水平,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东街派出所副所长罗清武任副组长,成员由街道综治办、司法所、安监站、物业站、经济办、城管中队、各社区主任、段警等有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安监站,办公室成员由各有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组织、精心筹备,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职责与分工

(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各社区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组织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整治的职责分工,抓好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听取各社区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处理集中整治行动遇到的困难和普遍性问题。

(二)整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整治工作的开展,安排召开街道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及时掌握各社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报请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予以解决。

(三)街道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负责辖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设施整治的业务指导工作,并组织各社区开展无物业小区消防设施检查整改工作。

(四)经济办、物业站负责设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整治的督促和指导工作,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消防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长效机制。

(五)街道各社区、各有关科室要按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社区小区消防设施整治方案、工作措施,发动和组织辖区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及时解决辖区内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按本方案保障社区消防设施改造维修经费,负责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消防设施整改工作,建立无物业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长效机制。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15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各自辖区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确定80%的居民住宅小区为整治对象,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确定整改经费保障方案,全面部署社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整治行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给居民一封信等,大力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4篇

市、县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指导思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要依法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杜绝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普查范围及整治重点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全市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通知》公消〔〕194号)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重点普查整治以下四类火灾隐患:

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3.规划方面: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等问题。

4.区域方面: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存在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一)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普查整治工作中,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完善城镇消防规划,对不符合国家规定设置的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完善,使其逐步趋于配套,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二)教育、民政、交通、通讯、农业、文化、卫生、铁路、公路、民航、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及大中型商场、各类批发市场:组织对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对所属单位在火灾隐患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依法依纪给予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中涉及多方面的重大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对未按《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做安全预评价及安全验收评价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严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整改安全防范措施。

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清理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六)广电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前,向社会公示普查整治工作的重点、步骤、方法、要求、法律责任等,大力宣传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并对普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典型案例等及时予以跟踪曝光,充分发挥媒体对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作用。

七)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公安消防部门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要报告当地政府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解决方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当地政府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同时,各县区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公安派出所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督导和核查工作。各县区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负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实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基础工作信息化。

四、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各县区政府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公安、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电力、铁路、交通、通讯、农业、水利、文化、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用六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普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无主管部门单位和涉及城乡消防规划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由县区政府负责;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各县区要在12月25日以前,由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各部门、各系统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对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通知》公消〔〕194号)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以及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进行学习,明确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和火灾隐患整治要求。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普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工作方法、要求及法律责任,大力宣扬“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思想,积极营造普查整治工作的强大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县区要借鉴正在开展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经验,按照普查整治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告当地政府,由公安消防部门分级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或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及依法予以取缔。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

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实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基础工作信息化。

三)督查总结阶段

普查整治结束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汇总火灾隐患的整改及存量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向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上报工作情况,并认真处理普查整治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堵塞漏洞。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地普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级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此次普查整治工作具体在市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分局。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行业系统也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普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强的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周密部署,指导和督查普查整治工作,定期深入基层进行指导和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此次普查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推动相关工作均衡发展。

二)摸清存量,建立档案。各县区要认真部署普查整治工作,充分借鉴过去几年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深入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将普查范围内单位的隐患基本情况调查清楚,对限期整改的各类火灾隐患建立专门档案。各部门要在治理隐患的同时,及时将隐患情况函告公安、消防部门,由各县区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负责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

三)严格执法,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作,联合执法,认真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形成专项治理合力。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文化部门要依法收回相关证照;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旅游涉外饭店(宾馆)星级饭店、旅游定点商店,旅游部门要撤销其相应资格;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各有关部门要严把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开业前的审核审批关。

第5篇

今年和,、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损失惨重,教训深刻,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省政府召开了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认真汲取中铁十八局引水工程施工工地生产安全火灾事故教训指示精神,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打赢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县政府决定从开始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下简称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

至,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且有可能发生火灾的隐患,县政府将挂牌督办;在隐患整改之前,要督促单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前,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完成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大排查大整治,至,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于前,将工作总结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和本行业火灾特点,要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三、职责分工

本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县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各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大排查大整治,实行“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由住建部门牵头开展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济发展、交通、水利、公安等单位参与。

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开展对道路运输单位、公路养护施工企业、车站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公路等单位与。

由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对易燃易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经济发展、公安等单位参与。

由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中重点单位以及“九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由工商部门牵头开展对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的检查整治工作,质监、公安消防等单位参与。

由林业公安部门开展对林业所属单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突出重点,群防群治。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要组织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大力推行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单位消防管理人、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二)强化措施,整改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整改,严格执行“五个”一律硬措施: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不达标,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活动板房等临时建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停止使用;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地下营业性场所消防安全不达标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第6篇

撰写人: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

2021年“三合一”场所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省交通集团《转发全省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___》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我单位结合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大整治工作及我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近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___,落实责任

我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加强___领导,成立了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到人,着力解决消防安全问题,___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加强全员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技能和工作能力,变“被动式”接受检查为“主动式”自检自查,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齐抓共管,群防群治

消防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体生产人后勤人员的紧密配合,我单位结合收费现场和办公宿舍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单位务会议的形式开展一系列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成果。要确保消防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知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消防安全教育是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我单位以消防安全教育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冬春防火等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于___月中旬___了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主要内容用电安全以及如何去防止因电器设备短路造成的火灾事故及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知识和自救技能,灭火器类型及使用方法等消防知识,进一步提升职工消防安全的自觉性。

三、消防安全,警钟长鸣

为了让全体员工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把安全第一、防范于未然深深铭记在每个人的脑海之中,确保收费现场及办公宿舍区的安全,不发生火灾事故,做到一旦出现不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排除和应对。我单位___安全小组于___月份中旬___了一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加强火患重点排查,一是排查办公区、仓库、发电机房、配电房、食堂、员工宿舍等处消防及用电设施设备进行了全方位的大检查,对发现的火灾、触电、防盗等隐患,及时督促落实了整改;二是对收费现场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照明线路设备基础是否稳固、配电设施和电脑机箱内部散热是否正常、是否存在短路现象,检查供配电系统有关部件是否滴水、渗油现象,严格杜绝因电器设备过热或短路造成火灾事故。三是排查单位区消防水泵、消防管道及消防栓等相关的消防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消防栓能否正常开启,消防电动机是否掀动和过热,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使所有消防设备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通过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提高了全体人员对消防器材使用的技能,认真抓好人防、物防、技防三落实,实现了年初以来无火灾事故和隐患的发生。

我单位将继续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文件精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进一步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履行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巩固消防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平安建设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全市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建设系统拉网式的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系统排查消除建设系统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增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落实防火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市局成立建设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由朱坚国局长任组长。各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要相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在建工程施工图纸是否通过建筑消防设计审查;

(二)施工现场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立面改造工程是否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三)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幕墙子分部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电、气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操作现场是否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五)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与员工住宿部位是否分开;

(六)是否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含自行组织培训和参加统一培训的情况);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演练工作;施工现场的防火巡查情况;

(七)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八)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推进燃气企业安全管理网络、燃气企业消防力量建设、站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五、工作安排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2011年9月12日起至12月31日,共分四个阶段,为期四个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动员和方案制订工作。各单位的整治方案于9月26日前报我局建筑业处。

(二)集中排查阶段。各地要根据制订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对排查过的施工现场和社会单位要建立台帐,掌握底数和火灾隐患情况。

(三)集中整治阶段。根据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各地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确保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结束后,各地要将大排查大整治情况于12月15日前报我局建筑业处。

(四)工作总结阶段。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情况,查找不足,研究并制订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市建设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和各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把扎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摆在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突出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防火安全大检查。

(二)务必认真自查。各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要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并将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为抓手,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平安校园”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举措,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和忧患意识,全面消除校园火灾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稳定。

二、工作目标

开展有针对性的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各类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防火工作责任及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学校预防火灾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为教育改革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2014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具体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案,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四、工作重点及任务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教育系统的工作重点是:消除和整改学校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全力整改和控制电线老化、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加强对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等要害部位及人群密集场所的管控;强化对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和防火的实战操作演练教育;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学校消防设施、安全教育及存在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在此期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集中开展对用电用火设施的检查,清理违禁电源、电器设备,严禁安装设置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用火、用电设备,消除火灾隐患。

2、重点清查具有火灾隐患的部位。对于存在有消防安全问题的部位,学校要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办法和措施,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派专人负责死看死守,并及时上报。对拖延、隐瞒、失报、漏报的学校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分,对造成重大事故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处罚。

3、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各校防火通道、楼梯、走廊等要畅通无阻;关键场所和重点部位要设置防火门、防火卷帘、照明应急灯、安全指示牌、紧急疏散示意图;按照有关要求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并合理摆放。

4、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加强对用火用电行为的消防安全管理,将容易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如学生宿舍、化学实验室、微机室、电教室、多功能厅、锅炉房、食堂、学校死角地带等场所实行严格管理。

5、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各校要以不同的形式每周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在校的中小学生进行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应急情况下的自防、自救、自护和互救能力的教育,开展用电用火岗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6、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各校要经常开展疏散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7、加强节假日、双休日、重要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值班、值宿制度,严格落实火源、电源管理职责,对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予以纠正,直至依法处罚。

五、时间和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6月5日开始至10月1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各学校要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周密部署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20日至9月20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抓住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其他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等,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抓薄弱环节,严格整治火灾隐患,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同时,针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尽快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

(三)整治验收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前,各学校将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县教体局。我局将组织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考评验收、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按照公安部以及省市县各级政府的统一部署,是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实现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保证各项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防火的重点工作,立即制定方案,抓紧动员部署,迅速启动整治行动。

(二)加强排查,强化整治。各校(园)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扎实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对排查出的无力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县教体局,提交县政府实行挂牌督办,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学校、幼儿园将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9篇

根据《XX区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利民惠民精细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现将XX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利民惠民精细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背街小巷环境秩序专项整治。

针对背街小巷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环境卫生差,部分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现象,各街道坚持问题导向,夯实“街巷长制”工作机制责任,强化街巷长、网格员对背街小巷存在环境卫生较差、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商户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等巡查整改。共施划消防禁停标识427处,增加停车泊位数量135个,组织社区发动志愿者摆放非机动车乱停放262处490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不许占道经营638户;组织社区清理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差130处、清理垃圾233.7吨;协调综合执法局整治部分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129处,清理占道经营165处。

(二)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电动车安全停放和充电工作,共清理居民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车建筑588栋,清理涉及违规充电电动车场所434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数1558辆,张贴发放电动车火宅防范宣传资料4112份。商业建筑清理涉及违规停放电动车建筑42栋,清理涉及违规充电电动车场所211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数123辆,张贴发放电动车火宅防范宣传资料379份。XX区335个居民小区共安装1058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其中有物业小区242个,安装充电桩781组;无物业社区代管小区62个,安装充电桩70组;农民安置区31个,安装充电桩207组,基本满足小区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开展消防通道整治工作,通过督促物业公司规范商业建筑及居民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划分,排除安全隐患。对违规设置的墩柱、门洞、广告牌等影响消防通道的障碍物向上级部门反映,进行案件派发清理,全力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三)开展居民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春季绿化补种补栽树木5万余棵,绿化补种草坪面积102万平米,每日清运建筑垃圾约110车,生活垃圾约190车。对沉降及裂缝破损道路进行维修300多处7700余平方米。“三乱”整治出动共计10000人次,清理小广告2.5万处,清理乱堆杂物1500余车,粉刷遮盖老旧小区单元楼道小广告60余万平米。134个居民小区利用购买了小型洒水车、简易洒水车及水管等洒水设施,继续开展洒水降尘作业,为辖区居民营造一个风清气爽、洁净舒适的居住环境。

(四)组织召开“推进银川市居民小区‘区块链+垃圾分类多方联动模式’”会议。

2020年4月30日XX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召开“推进银川市居民小区‘区块链+垃圾分类多方联动模式’”会议,号召各物业公司积极参与社区内“撤桶建房”建设“绿色小屋”,通过区块链技术,业主只要获取了绿色业主的资格,就可以在社区周围各个商家源源不断的获取积分,绿色积分不仅可以继续当钱花,还可以用于交纳物业费,停车费,水电费等优惠活动,激发社区业主主动参与垃圾投放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推进垃圾分类主动投放。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空降式”充电依然存在,大部分小区建设时没有设计充电桩,造成居民只能通过“空降式”充电为电动车充电。

二是部分堆放物品无法清理,有些居民认为物品放在自己家楼道或是车棚,并不影响小区环境,拒不配合清理,反复做工作也不清理,社区由于没有相应的执法权,造成管理上力不从心。

三是违章小广告彻底清理较难,有时上午清理,晚上就有新的出现,社区只能一次次反复清理,无法杜绝。

四是老旧小区、单楼独院数量多,其中没有物业管理,甚至没有固定的保洁人员,平时的保洁仅仅依靠各社区的志愿者打扫,部分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较差,导致环境卫生难以保持清洁。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开展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对居民小区电动车违规充电、单元楼堆放杂物、小区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消防安全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向小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在居民小区适当位置建设集中充电装置,满足电动车充电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二)开展居民小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在居民小区内布局、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单元楼宣传张贴栏;及时清理楼栋前后、单元楼道、绿地公共区域等地堆放的垃圾杂物;对自行车棚堆放的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整治,加强对自行车棚看管人员的管理培训;对地砖、道路破损缺失,楼门、墙面、玻璃污秽破损的,进行修补、更换,劝导制止业主遛狗不牵狗绳,乱扔垃圾杂物等不文明行为。

第10篇

XX社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20年,XX社区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安委办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积极开展各项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2020年,XX社区上下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社区书记担任组长、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社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社区书记亲自过问安全生产工作,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网格,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真正得到落实。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社区上下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识,思想上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放松,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不断强化社区上下的思想认识。

二、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社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圆满完成区、街道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街道保持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工作以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底线,以压降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为目标,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工作,先后深入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养老机构等场所,就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认真做好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电动车楼道充电等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扎实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针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是否有消防验收许可、是否私自改变建筑主体使用性质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器线路等公共区域安全状况保持情况等方面认真开展整治工作,先后排查出安全隐患12个、已基本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全力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全面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确保社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的工作总目标,把以往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与整治对象及内容有机结合起来,认认真真组织开展排查,全面整改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打造良好工作氛围

2020年,社区围绕上级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在辖区内形成了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一方面组织开展安全安全知识讲授、演练。今年10月,社区组织辖区内部分居民群众观看了《重大火灾事故专题片》,以此来增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断争取他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同时,邀请消防人员开展消防灭火演练活动,通过消防人员的现场演示与居民群众的亲自体验,进一步增强了居民群众自救的能力。另一方面结合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社区电子显示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画等方式,大力宣传用火用电安全和各类安全知识,努力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

2020年,我们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肯定还有不足。为此,2019年,我们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心全意、尽心尽职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社区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

XX社区居委会

2020年XX月XX日

第11篇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基础上,深入排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活动场所,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一般隐患100%整改,重大隐患100%挂牌督办,有效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杜绝发生亡人火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消防安全检查便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他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政府全面主导。各乡镇政府要对“清剿火患”战役逐级部署,组织社区、行业部门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村)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要组织有关行业部门,实行部门联动,落实逐级责任制,建立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行户籍化管理。各乡镇要以社区和村为基本单元,逐一划分排查网格,逐一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对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中的建筑、单位或场所进行全面摸排。要采取排查一个、登记一个的方式,为每一栋建筑、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场所建立“户口档案”,逐一明确隐患整改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实行火灾隐患“户籍化”管理,切实做到隐患底数清、情况明。

(三)采取铁腕整治。各乡镇要按照“六个一律”刚性措施,铁腕整治消除隐患。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三合一”场所,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或指使、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一律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由县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四)强化宣传攻势。县电视台、《报》要加大对消防宣传报道力度,每周要有跟踪报道。县防火委员会办公室每月要在党政网上通报“清剿火患”战役情况。县、乡两级都要结合实际,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并设立奖励资金,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9月26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全面进行动员部署,着力推动社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年10月1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要开展“回头看”。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县防委会办公室要对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并将对战役成果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剿火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委冉鑫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建国担任办公室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资料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各社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清剿火患”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要在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推动战役向纵深发展。

(二)强化督查。“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县公安局分管消防安全的领导要每周带队督查指导工作,公安消防大队领导每周要带队检查一定数量的单位或场所。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县政府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并跟踪督导验收。

第12篇

(一)排查治理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和集体宿舍;(3)医院的门诊楼和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4)客运车站、码头的候车、候船室;(5)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6)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和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3、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4、地下空间场所: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存等的地下空间。

5、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县(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7、三级以下耐火等级公共建筑: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的三级以下耐火等级公共建筑(钢结构和彩钢板建筑除外)。

8、彩钢板建筑:使用夹芯彩钢板(具有燃烧性能的复合板材)为主要建筑构件的工业、民用建筑。

(二)工作重点

1、“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2、多产权建筑:具有多个产权主体的同一建筑。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装修工程施工现场。

4、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5、“六小”场所:小旅馆、小饭店、小浴室、小门市、小歌厅、小作坊等小型人员密集场所。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摸清治理范围内单位底数、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重大火灾隐患情况;依法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一、二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合格率达100%;深化标准化管理工作,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贯标率,二级不低于95%、三级不低于80%;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宣传,登记造册的“三合一”、“六小”单位入户宣传率达100%。具体措施是:

(一)排查治理“三合一”建筑火灾隐患。按照镇人民政府下发的《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政发[]20号中“三合一”场所整治相关要求推进,一类“三合一”场所要将住宿人员彻底搬出,二类“三合一”场所要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进行防火分隔,三类“三合一”场所要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且人员食宿部分应设置在首层,并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二)排查治理多产权建筑火灾隐患。要指导业主委员会,通过委托物业公司等类似机构对建筑消防安全进行统一管理,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消防专项经费,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有效,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营业或人员使用期间保持畅通。

(三)排查治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要依据(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落实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以及其他与现场消防安全有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方案,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要严格控制装修工程中可燃装修材料和复合板材的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予以拆除和撤换。

(四)排查治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火灾隐患。要严格按设计配备消防设施,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有效,建立完备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灭火基本技能。

(五)排查治理“六小”场所火灾隐患。要加强场所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培训率达到100%,督促场所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确保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营业或人员使用期间保持畅通。

三、职责分工

安监、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经服、民政、体育、三产、广电、质监等部门,要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镇派出所要加强对相关部门参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其中“三合一”、“六小‘场所由镇派出所组织人员进行排查整治。多产权建筑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安监、房管、工商、建设、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治理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由镇派出所负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等生产性企业由镇安监所负责。

四、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镇政府成立由副镇为组,镇安监所、建管所、派出所、经服中心、教育科、民政科、城管中队、文化中心、卫生科、三产办、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各村、各部门要专门制订工作方案,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是严格监督执法,确保整治效果。各村和镇有关职能部门要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并同时抄告镇派出所。镇派出所对无法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责令隐患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违反公安部“四个一律“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虽然经过批准但实际检查发现已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要及时撤销批准手续,并通报镇工商、文化、安监、建设等相关行政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注销登记或者吊销相关证照;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报请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是采取多种手段,深化整治效果。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采取巡检、抽检、互检、考评验收等方式,深入基层和一线,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过程督导,镇政府成立由派出所、安监、等部门组成的督导组,对各村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察。年底前,镇政府将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考评,对工作认真、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