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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工作计划

时间:2022-10-21 15:15:15

纪检监察室工作计划

第1篇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为财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2012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地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完善责任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财政工作又好又快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

    一、坚持强化宣传和注重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一)抓好反腐倡廉教育。深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全会和自治区、地区和县纪委会议精神,抓好《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一是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牢固树立财政干部正确的价值观。坚持“主动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清正理财”的财政职业规范,把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各级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必设内容,保证必要的课时,认真制定教学方案并实施。四是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大力宣传具有财政特色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解剖一些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教育财政干部把好“关”、算好“账”。

    (二)深入开展一年一度的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活动。按照县纪委对主题活动的专项部署及局纪检监察室的具体安排,扎实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在活动中,要紧扣时代主题,拓宽工作思路,要利用多种形式在党员干部中认真开展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的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法制法规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使活动体现出应有的生机与活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声势。

     二、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继续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反腐倡廉有关制度。一是将县委、县纪委赋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及时分解到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要和财政业务一并抓好落实。二是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实行责任制。三是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年中要组织检查,年末要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成绩列入本部门评优、选优的重要内容。

    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规范从政行为。

    一是认真执行好各项廉政规定。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切实解决财政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对各科室编制工作权力事项运行情况表和流程图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汇编成册。通过工作权力事项运行情况表和流程图制定,要加强对财政工作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对资金分配、行政审批、财政执法、行业监督等权力事项,进行监督“定位”,有针对性地完善科学的权力运行流程和监控机制,严格限制财政自由裁量权。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促进源头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

     四、加强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

     要进一步推动财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一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和纪律,对政风行风不正的人和事进行严肃查处。二是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要采取多种措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为民理财水平。继续推行政务公开、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文办事限时制、行政问责等制度,注意用制度规范行为。

    五、开展调研工作

    2012年是我县的“调研年”,根据县委、政府的要求,纪检监察室将根据本局党组及县纪检监察局的要求开展调研工作。

    六、加强案件查办和信访工作

第2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各乡镇纪委、县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管理内容

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总体划分为四部分:工作、案件检查工作、综合性工作、创新性工作(见附表)。

二、目标管理办法及成绩评定

由县纪委、监察局年终进行一次性检查考核。

1、考核以百分制计算,并按得分高低排位。各乡镇纪委、县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监察室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才有评选县委及以上表彰的纪检监察先进集体资格,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才有评选县委、县政府及以上表彰的纪检监察先进个人的条件。

2、凡目标考核总评得分在80分以下的,要责成该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报县纪委、监察局。

3、任职期间敬业精神不强、完成目标任务差、年度总评得分在70分以下或连续两年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将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限期内工作仍无起色的,将建议县委、县政府免去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职务。

三、目标管理要求

1、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目标管理工作,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纳入单位部门重要议事日程,把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建设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检查评比,一同考核奖惩。

2、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赋予的职责,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识,端正工作态度,创新工作方法,增添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根据总体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细则,并随时检查落实情况,确保纪检监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4、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县委打造生态经济强县的目标和项目推动战略重点,经常检查和督促本单位以及下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落实情况,注意收集违纪违法线索,排查不稳定因素,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群众利益,整治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并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反馈有关情况,自始至终保持一种上下联动、常抓不懈的新局面。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委局机关的思想、业务、作风和组织建设,打造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机关和干部队伍,做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切实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的系统性不强,有实用主义思想。

(二)敬业精神、创新意识不够强,工作中存在被动应付现象。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下基层深入研究问题、总结经验不够,有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

(四)对市直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需进一步加强。

(五)自身建设要求不够严格,对一些问题缺乏高标准、严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力度尚需加大。

(六)群众要求进一步加大机关效能建设、公车管理、纠风治乱、减轻农民负担、查办案件等工作的力度。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思想建设。

1、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继续做好委局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2、按照台纪发〔20__〕12号文件要求,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办公室)

3、认真落实台纪发[20__]13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市纪委监察局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4、扎实开展“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活动,坚持周一夜和支部每周集中一次学习制度,抓好委局机关党委年度的政治理论学习。(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二)加强业务建设。

1、制定委局机关年度纪检监察业务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纪检监察业务、“十一五”规划、新农村建设、财经、审计等知识系列讲座,更新知识结构,丰富知识储备。(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室配合)

2、组织选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举办纪检监察举报、案件检查业务培训班;加强对新进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干部室牵头,教育调研室、室、纪检一室、纪检二室配合)

3、定期组织市直单位纪委(纪检组)和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开展工作交流,以会代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责任单位:机关各室)

(三)加强作风建设。

1、认真落实《市纪委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程序》和《台州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议事制度,做到科学、民主决策。(责任单位:办公室)

2、建立实施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群众接待日、集中下访和机关首问责任制等制度,认真做好工作。(责任单位:室)

3、健全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和调研制度,深入群众、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及时总结基层经验,认真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室配合)

4、认真落实市委“七个减少”和“四个不”,推行一线工作法,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办公室)

5、严格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和外出执行公务纪律规定,健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严肃办案纪律尤其是保密纪律。(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室配合)

6、开展联系村扶贫帮困活动,完成好农村工作指导员派驻任务。(责任单位:办公室)

7、进一步梳理完善委局机关办文办会、考勤、考核、车辆、财务、接待、执纪办案等内部管理和工作制度,并汇编成册,促进机关管理规范化 。(责任单位:办公室)

8、建立室主任季度工作汇报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加强组织建设。

1、结合县乡两级换届,配齐配强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责任单位:干部室)

2、开展市直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在第三季度前完成。(责任单位:干部室)

3、在机关开展“规范化党委”和“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活动。(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五)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1、落实好《台州市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责任单位:党风室)

2、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加强村级基础设施招投标的廉政监督。(责任单位:党风室牵头,教育室、执法室参与)

3、认真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纠正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企业违法排污等突出问题,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开展对公交、供水、供气等窗口单位的行风评议,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巩固和完善村级财务委托制,深化村务和财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纠风室、执法室分工负责)

4、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强化效能监察,推进机关转变作风,促进“两年”活动顺利开展。(责任单位:效能监察室)

5、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责任单位:纠风室)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围绕市纪委四次全会确定的办案重点,坚持有案必办、深挖细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突破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责任单位:纪检一、二室)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整改重点。要紧紧围绕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改进工作作风和学风,增强开拓创新意识,模范遵守和维护党纪国法,做党的忠诚卫士。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群众的贴心人。

第4篇

一、全市纪检监察组织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除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外,共设基层纪检监察组织85个[其中:派驻纪检组14个、派驻监察室12个,纪工委4个、内设监察室2个,镇纪委、监察室各8个,市机关(公司)单位纪委、监察室各15个,未设纪检组(纪委)的单位内设监察室7个],共配备纪检监察干部169名。具体如下:

1、市纪委、监察局机关

根据2001年市委核定的《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市纪委、监察局设置七个室:办公室(与监察综合室合署办公)、教育调研室、室(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市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纪委、监察局核定行政编制41名,目前在编干部34名,其中副处职干部1名、正局职干部2名、正局级干部1名、副局职干部9名、副局级干部6名(包括2名退二线干部)、副主任2名、副股级干部8名、科员4名、长期病假1人保留正股级干部待遇。附属编制5人(其中1名为国家干部身份)。另外,借用干部3名。

干部平均年龄39岁,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25人(其中全日制本科7人)、大专6人。

2、市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工作室

根据省委、省纪委及*市关于乡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意见,市委出台了《关于各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的实施意见》(吴发[2008]35号),成立松陵、盛泽、震泽三个纪检监察工作室,为副科级建制,核定行政编制17名,其中主任3名、副主任6名。目前到位14名干部,其中正科长级干部3名、副科长级干部3名,正股级干部8名(其中4名为行政选聘制干部)。

3、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目前,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部门共有14个,其中实施纪检组、监察室双派驻的单位有12个: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外经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水产局、市体育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事局;实施纪检组单派驻的单位有2个: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

目前,配备的14个派驻纪检组长同时兼任所在单位行政副职领导的有7人,纪检组长中由市纪委机关转任的有5人。12个派驻监察室配备主任6名,其中4名由单位中层兼任,另外2人虽未兼任中层职务但主要精力在兼管的其他方面。

4、乡镇纪委、监察室

目前全市下辖9个镇级建制,由于汾湖实行镇区合一,故日常管理为8个镇级纪委、监察室。目前8个镇纪委书记全部配备到位,并均担任镇党委副书记;所配备的8个镇纪委副书记全部为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由市纪委机关干部转任的有1人。实行镇纪检监察资源重组后,各镇专职纪检委员人数有所减少,为11人。

5、市机关单位纪委(同时内设监察室)

一般在设党委的机关单位设纪委和监察室,共有15个: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局、市文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林局、市城管局、南邮*学院、商业资产经营公司、供销社。

目前,已配备14名纪委书记,其中有4名同时兼任所在单位行政副职,有1名纪委书记由市纪委机关干部转任;同时配纪委副书记5名;设纪委同时设监察室,配备监察室主任8名。

6、两个开发区、市级机关、丝绸市场纪工委

目前设纪工委4个,分别为*经济开发区、汾湖经济开发区、市级机关、东方丝绸市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两个开发区纪工委为副处级建制(两个开发区的监察室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市级机关纪工委为副科级建制,东方丝绸市场纪工委为正科级建制。

*经济开发区目前配备一名纪工委副书记,由一名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另配科长一名。汾湖经济开发区配备一名书记为党工委副书记,一名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两名副主任和三名科长。市级机关纪工委配纪工委书记一名,由机关党工委副书记兼任。东方丝绸市场纪工委由于刚刚完成机构升格工作。

7、未设纪委、纪检组的市机关单位内设监察室共有7个:市政府办、市统计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安监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目前只有旅游局尚未配备监察室主任。

二、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须解决的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一向以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配备方面的问题

1、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中层干部出现断层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现象。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核定为编制41名,但一直未配足使用,目前由于工作室建立调出人员等原因在职34人。一方面,工作量的增加导致部分室人手紧张,不得不外借工作人员;另一方面,干部的培养出现断层现象,目前在职的副主任共6名(其中4人为副主任科员),大部分副股级科员的任期未满2年。

2、市级机关各监察室干部兼职现象突出。目前,机关各监察室主任、副主任普遍由所在单位行政中层干部担任,大部分为人事、办公室等干部。由于兼职情况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而且对中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跨部门交流有一定影响。

3、干部配备没有完全到位。有的部门纪检岗位尚未配备到位,有的地方纪检书记不分管纪检工作,导致这些单位平时开展纪检工作人员和力量比较少,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落实。

(二)干部提拔交流方面的问题

1、市纪委干部岗位交流渠道比较单一。一是出口比较单一。一般交流、轮岗出市纪委机关的干部除纪委副书记去其他单位担任党委书记或局长外,其他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的发展面不够宽。二是交流速度较慢。2006年以来,共交流出3人,占纪委干部总数的比例较低,导致在纪委机关工作时间过长,目前在纪委工作10年以上的干部有15人,其中5名工作15年以上;5—10年的有5人。同时,委局内部人员交流也不是很大,很多同志都是多年从事某一项纪检工作。

2、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职务晋升的渠道不畅。从总体上说,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获得提拔的先例并不多,主要表现有以下二种情况:一是镇纪委副书记晋升纪委书记的渠道不畅。大部分纪委书记职位出缺后由镇党委组织委员晋升或由市级机关下派。由于副书记在纪检监察岗位上的晋升渠道不畅,很大程度上影响纪委副书记的工作职能的发挥。二是镇纪委委员职务晋升的不多。近年来,只有一名纪委委员去年底晋升为副镇长。

(三)机构和干部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纪委职能室设置离工作要求有距离。我们现在的室设置是1993年纪委监察局合署时的设置。多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涉及面不断扩大,上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也进行了调整,我们的设置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工作的要求。比如,*市纪委已经成立纠风室,而其所布置的工作涉及我们执法室和党风室两个室,有时界限不明确,需要领导进行协调。再比如案件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规定需要与案件检查部门分开实行综合统一管理,而我们目前只能由纪检监察室承担。

2、派驻纪检组的设置问题。目前我们执行的是1996年市委批复的市纪委关于纪检组的设置的请示,但对目前已经派驻的如水产局、人事局、体育局等单位纪检组没有明确的设置文件,是因人而设的纪检组,同时其监察室按1996年文件都为内设监察室,但目前已经按派驻管理,所以有时与派驻单位在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沟通问题。

(四)干部任用程序方面的问题

10月7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市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务审批程序〉的通知》,对2002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的通知》中规定的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程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但我们市至今未对镇局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任免审批程序进行过明确,因此产生:一是市纪委常委会对有关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调整所发挥的作用还不够。二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产生尚不规范。在实际任用中比照市委组织部门制定的镇局级单位任免干部的程序和*市纪委、组织部有关干部任免审批程序来进行,但有时往往不能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进行,特别是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内设纪委、监察室的干部的任用,往往等各单位自行任命后才发现要报纪委同意或应由纪委、监察局任命。

三、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使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这一支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关系到能否为建设和谐新*提拔强有力保证的问题,因此必须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必须与全面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以工作的成效、群众的支持和领导的信任来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一)必须抓紧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任用规范,切实加强干部管理

1、制定干部任用程序规范。我们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最近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市县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务审批程序〉的通知》进行了研读,发现新修订的程序与2002年下发通知规定的程序更加注重了市纪委常委会的任免建议,这样使纪委对我们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尤其是对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的调整任用可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对我们的工作是十分有利的,因此,我们建议比照此次下发的通知,尽快制定我市镇局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审批程序,尽快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任免的程序规范。

2、制定纪检监察机构规范。(1)规范派驻机构设置。对1996年市委批准的机构设置未明确设立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设党组的政府部门进一步明确机构的设置。中央纪委1991年5月28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纪检机关组织建设提高纪检队伍素质的意见》要求:设立党组的并对下属单位实行高度集中领导的部门,应建立纪检组(纪委)或由地方纪委派驻纪检组。目前我市设立党组的单位共34个,已经派驻纪检组的15个(其中国土局现属条线管理),除去人大、政府、政协外还有16个单位没有派驻纪检组(包括7个已经设立内设监察室的单位),其中12个单位已经具备派驻条件(除团市委、妇联、工商联、文联外)。(2)规范市纪委内设机构的设置。近期考虑可增设纠风室,与*市纪委对口承担相关工作;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申请事业编制2—3名,解决部分调入干部编制难处理的问题。

(二)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养力度

1、制定市纪委干部交流培养计划。一般任室主任同一职位满5年应进行交流。同时,加大各室副主任、一般干部的交流、培养和轮岗力度,特别是加大与各纪委、纪检组和监察室的中层干部交流使用。在市纪委机关内部也要建立干部轮岗和竞争上岗的机制。

2、加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干部配备力度。按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市纪委、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机构改革中市级党政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有关问题方案的请示〉》精神,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2人,市级党政部门设纪委的不少于2人(公安局纪委不少于3人),其余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不少于1人。派驻和内设的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不受部门内设机构限额的限制,其人员在各部门单位总编内单独列编,所在部门、单位不得挪作他用。在干部配备中,尽量避免所在单位挤占编制现象,特别是应减少派驻监察室干部兼任所在单位行政职务现象。在干部配备中,可考虑加大市纪委机关干部下派担任市级机关各纪委、纪检组和各镇纪委负责人的力度。

3、配足配强委局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一是加大培养力度。要多岗位培养干部,要通过有计划培训、有目的的交流挂职等手段,大力培养干部,使他们早日成为复合型的纪检人才。二是注重补充委局机关优秀干部任室主任一级干部。要注意发现和选择具有复合素质的优秀年轻干部,通过培养、锻炼,及早充实到室主任一级岗位上,使纪委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打造创新、开拓的工作局面。三是在全市公务员范围内择优选调年纪轻、学历高、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委局机关。

(三)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力度,全面确立以工作谋地位的氛围

1、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考核力度。要严格制定效能考核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按照岗位责任制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量化,提出明确的要求,考核坚持公平、实效、规范原则,以工作实绩为依据,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群众自评与领导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提拔的重要依据,特别是注意加大对工作突出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拔使用力度。

第5篇

2021年7月

年初以来,市纪委监委作为执纪执法机关,高度重视学法普法工作,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从自身做起,将承担的依法治市工作任务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相结合,切实将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贯穿工作始终,严格执纪执法,取得良好成效。

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做到事事遵从法律、时时维护法治。

2.聚焦聚力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公正执法的赌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案件评查、“大起底”等方式,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监管执法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切实严格规范执法。

3.加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深入开展以宪法、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为重点的廉政普法宣传教育,以市纪委监委门户网站为阵地,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信息公开、审查调查、党纪法规等栏目,为执纪监督工作提供平台。完善市网上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和“清风”官方微信公众号建设,进一步传播廉政信息,弘扬法治理念,营造廉洁氛围。

4.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清风”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开设纪法课堂、漫画说纪等专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同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执法监督过程中,积极宣传党内法律法规,切实将普法渗透到监督全过程。

(二)工作措施和成效

1.加强党纪法规培训,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把纪律教育、法治教育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培训,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干部队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

2.围绕“四位一体”监督格局,织密监督网络。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积极作为,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法律服务保障工作的监督,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并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有效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整改提升,为依法治市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3.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政法系统、供销合作社、林草、教育等系统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各类腐败问题,结合“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印发《市纪委监委“以案促改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流程图,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深入农牧林水、交通、政法、供销社等系统开展党风廉政专题辅导,强化警示教育。

(三)创新和亮点工作

1.领导干部带头学。充分利用中心组、纪委常委会、党支部研讨学等多种形式组织集中学习,切实增强依纪依法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能。

2.以案代训促学。上半年共抽调XX人参与办理自治区专案,抽调XX人办理本级案件,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

3.结合业务选学。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实际,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学习,如宣传部对新修订和新出台的党纪党规加强学习,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和案件审理室等加强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提供条件助学。委机关图书室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多种学习资料供大家学习参考,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意识、业务能力和执纪监督水平。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1.执纪监督工作与法治宣传结合还不够紧密。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运用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还不够丰富,法律宣传活动与廉政文化进机关、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结合还不够紧密。

2.法律法规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培训方式较为单一,培训的频次和授课深度还难以满足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基层纪委力量相对薄弱,部分新进人员纪检监察专业知识相对欠缺。

3.对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有待加强。监督的创新性有待提升,监督过程中对法治思维的运用不不够充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功能还未充分发挥,未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机制还有待健全和完善。

二、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提升法治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等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全员学法用法系列活动,持续学好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第6篇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一)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巩固党员干部违纪超生清查处理活动成果。

一是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建立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二是由区计生委加大孕检力度,及早发现问题苗头,防患于未然;

三是督促各街道办事处纪工委认真排查,深挖违纪线索;四是开展计划生育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严格落实党政纪处分。

(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按照要求,对奖励扶助工作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并对奖励扶助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奖励扶助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把握政策不严、执行政策不公、弄虚作假、、侵占挪用、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将给予党纪处分。今年,我区未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三)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计划生育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纪律,不得利用职权超生,党员干部超生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不能担任领导职务。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注重“三个结合”,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结合起来,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起来,与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并充分利用纪委全会、源头治理工作会、纪委书记例会等多种形式告诫提醒领导干部要将履行计划生育政策做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始终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责任书,坚持执行“一票否决”制,对不合格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真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组织落实。

一是成立了以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侯效峰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计生专干,为我单位计生专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理会,通过计划生育专题会议,多次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国家、省、市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切实提高每个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并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全体人员大会等多种形式,要求每个工作人员都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严把计划生育关,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明确职责,抓好内部管理。

一是结合实际,将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分解到各科室,由各科室负责人分别与局里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

二是认真制订了《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将履行计划生育职责任务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年终认真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坚决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的发生。

三、结合实际,完善措施,全面推动大局工作。

(一)建立计生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以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教育局、民政局、审计局、财政局、司法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计生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会议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召集,全体成员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通报全区计生案件情况,分析讨论全区计生案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交流总结工作经验。

第7篇

按照党的十提出的“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要求,推进全镇纪检监察组织“四个规范化”,即:组织机构规范化、职能职责规范化、工作运行规范化、工作保障规范化;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四大作用”,即:基层政权建设战斗堡垒作用、反腐倡廉前沿阵地作用、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基层创新示范窗口作用;实现“五大目标”,即: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基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好转,基层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本领和服务效能明显提高,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和融洽,为实现全镇农村基层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机构规范化。镇设立镇纪委和行政监察室,各村(社区)设立18个纪检小组、165个村民小组廉情监督员,着力解决好“有人干”的问题。

(二)职能职责规范化。规范完善镇纪委监察室、村纪检小组等纪检监察组织及镇、村、组纪检监察干部和纪检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规范镇纪委书记分工,着力解决好“干什么”的问题。

(三)工作运行规范化。规范镇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运行、纪检监察组织内部管理、纪检监察工作平台建设,着力解决好“怎么干”的问题。

(四)工作保障规范化。规范经费保障、物资保障、行职保障,优化工作条件,着力解决好“能够干”的问题。

(五)规范管理考核。规范镇纪委及村纪检小组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和工作工作人员管理,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管理等,着力解决好“主动干”的问题。

(六)日常事务制度化。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工作台账制度、完善重要决策议事制度、完善工作制度、完善检查考核制度等,着力解决好“好好干”的问题。

三、具体安排

(一)成立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组织培训,推动实施

举办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村纪检小组组长及成员、党小组纪律员、村民小组廉情监督员按照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开展培训。

完成时间:5月20日前。

(三)着力环境打造,提升组织形象

1、对镇纪委监察室的挂牌、办公室、会议室、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照相机、录音笔、保密柜等硬件条件予以规范,统一设计制作镇、村两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座牌、工作证;

2、对镇便民服务中心纪检监察窗口办公环境进行规范,建立日常事务工作台账管理制度;

3、对18个村(社区)纪检小组专门办公场所、办公桌椅、举报电话、文件柜等予以规范,建设廉政书屋,全镇要统一标准;

4、按照统一规格、统一内容的要求规范镇、村(社区)有关制度(流程)上墙;

5、完成镇平面墙体公开公示平台、便民服务中心监督受理平台和信息收集反馈电子网络平台建设。

完成时间:6月20日前。

(四)开展专项自查,督促工作落实

对全镇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及配套制度情况开展自查,各村(社区)纪检小组专门办公场所、办公桌椅、举报电话、文件柜、办公文件收集整理及廉政书屋建设和规范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全镇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有效发挥作用。

完成时间:10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第8篇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查办案件,发现了导致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领域职务犯罪频发的根源和制度漏洞,与区纪委监察局、区卫生部门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廉洁行医,廉洁从政”活动,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创新、推广医疗器械采购领域监督管理模式,取得了一定实效。

问题症结

随着重庆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加快发展,綦江区各城区医院、镇(街)中心卫生院每年都要采购大量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医患需求。

但在实际操作中,医疗卫生单位领导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制约机制,医院纪检、工会、职代会等监督机构形同虚设,尽管有的医院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上,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并实行了公开招投标,但最终的决定、决策权仍被主要领导把持,许多监督制约措施流于形式。

此外,一些药品和医疗器械经销商,尤其是民营企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争取更多市场份额,以高额回扣开路,形成了医商勾结,“明扣”、“暗扣”潜规则盛行的恶性局面。

预防对策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医疗器械采购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建议区卫生局,在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医疗器械采购“一事五分”监督制约机制,得到及时采纳和落实。

一分:科室提交需求计划,进行初次询价。医院科室根据对医疗器械的需求,制定医疗器械采购计划,进行初次询价,并将采购计划和询价结果移交院医务科、护理部等业务管理部门。医疗器械需求科室只负责把好采购计划拟定、初次询价关。

二分:业务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进行二次询价。医务科、护理部等业务管理部门按照科室提交的所需医疗器械设备计划,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特别是大型设备的技术参数),形成论证报告,同时进行第二次询价。业务管理部门完成二次询价后,将论证报告及询价结果上报院办公会集体讨论,经同意,交往后勤设备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只负责把好组织专家论证、再次询价关。

三分:后勤设备部门再考察、论证、询价。后勤设备部门在先前各部门工作的基础上,对需采购的医疗器械再次进行考察、论证、询价,经院办公会再次集体讨论,按照程序进行报批。采购计划获得批准后,交院纪检监察部门。后勤设备部门只负责再次考察、论证、询价、采购计划报批关。

四分:纪检监察部门按程序组织招投标。为确保医疗器械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投标,邀请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监督。对投标单位的价格、技术、信誉、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评分,最后确定中标单位,进行采购。在招投标中,为确保投标的廉洁准入,须到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并将中标情况报检察院备案。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把好招投标关。

五分:检察院配合搞好合同执行后续监督。綦江区人民检察院、区纪委监察局、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对招投标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后续监督,即重点监督招投标后是否在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签订采购合同;是否存在随意变更医疗器械参数或指标,增加采购结算价格;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贿受贿等行为,把好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执行后续监督关。对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到目前为止,已实施后续监督八次,纠正违规行为五起。

预防成效

2012年,“一事五分”监督管理模式在綦江区31个医疗卫生单位全面推广。通过一年多来的尝试,医疗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普遍叫好,得到市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全区医疗器械采购领域实现职务犯罪零举报,无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成效一:招投标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采购实行“一事五分”,规范了招投标程序,要求招投标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的“五分程序”进行,有效避免了负责医疗器械采购的工作人员在收受医疗器械商的好处后,刻意制作、修改拟采购的医疗器械参数和指标,致使有关采购管理程序形同虚设,个人中饱私囊的情况发生。

成效二:权力运行得到监督制约。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器材采购通过实施“一事五分”监督管理机制,在采购各环节中,达到了医疗器械所需科室、业务管理部门、后勤设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医院领导责任明确,权力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目的,避免了由于权力集中而产生腐败。

成效三:节约采购成本。医疗器械采购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通过医疗器械所需科室、业务管理部门、后勤设备部门三次单独询价,相互监督,消除了个别部门自由询价随意性带来的弊端,为招投标制定科学合理定价和技术参数,采购质优价廉的医疗器械打下良好基础。根据綦江区卫生部门初步统计,2012年以来,区医疗卫生系统采购3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器械共43次,采购金额3000余万元,节约成本7%-10%。如区人民医院采购核磁共振设备,计划采购价1300万元,实际采购价1098万元,节约200余万元。

第9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的预警防范,有效提高预防腐败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及《*市行政权力运行廉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范围是教育局各行政职权科室。

第三条廉政风险评估预警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依法依纪、客观及时的原则;坚持预警监督与鼓励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廉政风险评估预警,就是对科室、工作岗位和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潜在危险及其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预防对策,实施分类管理。目的是有效控制和化解廉政风险,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第二章重大决策廉政风险评估

第五条本暂行办法所称重大决策,主要是指提交局党委关于教育发展和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措施、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产处置、大额财政资金使用等决策。重大决策在提交研究或制发之前,须进行廉政风险评估。

第六条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要求,重大决策廉政风险评估实行“谁提交(谁承办)、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重大决策的提交(承办)科室是廉政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所提交(承办)重大决策的廉政风险评估工作。

第七条重大决策廉政风险评估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估的重点范围和内容是:

(一)出台的重大决策是否与党纪政纪条规和反腐倡廉制度规定相抵触,是否符合有关程序;

(二)是否会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廉洁从政行为和作风建设等产生不良影响及影响的程度;

(三)是否会损害广大教职工、学生的利益及可能造成损害的大小;

(四)是否会增加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不廉洁问题发生的几率,有无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其他影响反腐倡廉建设的因素。

第八条重大决策廉政风险评估的程序:

(一)确定评估人员。提交(承办)重大决策的科室,成立廉政风险评估小组,成员由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人员、业务处室人员等构成,根据提交(承办)议题内容,制定评估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

(二)广泛调查研究。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咨询考察等形式,对重大决策出台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及其对策进行广泛调研,形成全面、真实反映各方面情况的调研报告。

(三)组织专家论证。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组织有关行业和领域的专家,法制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监察分局)有关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等,采取论证会或书面咨询等形式进行风险评估论证。

(四)形成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重大决策的基本情况,调研论证情况(特别是各方面提出的不同意见及说明),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环节,防范廉政风险对应措施,以及是否实施重大决策的建议等。廉政风险评估报告须经评估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九条重大决策的提交(承办)科室,在向局党委报送重大决策议题时,应同时报送廉政风险评估报告;不报送廉政风险评估报告的,应退回提交(承办)科室补正后,再安排上会研究。

第十条党委会、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重大决策时,应认真听取提交(承办)科室进行廉政风险评估的情况汇报,对部门和单位提出暂缓决策、不宜决策的建议,如认为有必要,可责成有关部门或单位进一步论证后再决策。

第三章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评估

第十一条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主要分为科室廉政风险及岗位廉政风险两个类别,每个类别的廉政风险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表示廉政风险较大,二级次之,三级较小。

第十二条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的划分

(一)科室廉政风险。一级廉政风险科室,是指科室内部有执纪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科室;二级廉政风险科室,是指有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科室;三级廉政风险科室,是指基本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项目审批权,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科室。

(二)岗位廉政风险。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是指直接行使执纪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审批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岗位;二级廉政风险岗位,是指直接行使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审批及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供应等重要权力的岗位;三级廉政风险岗位,是指基本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项目审批权,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财、物管理权的岗位。

第十三条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的评定

(一)科室廉政风险等级的评定。各科室根据职责权力自报,经纪检监察分局或局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审核,提出评定意见后,由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报同级纪委、监察局备案。

(三)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的评定。各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进行自报,召开科室会分析研究,报纪检监察分局或局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审核后,由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

评定出的廉政风险等级,应在不同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科室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原则上三年一评定。对因工作职责发生变动或承担阶段性重要工作引起权力变化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评定风险等级,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核备案。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其掌握的有关举报、案件查处、民主评议、专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情况,认为需要提高某些二、三级单位廉政风险等级的,应及时提出调整建议,有关科室按规定程序作出调整。

第十四条科室廉政风险的监督管理

(一)建立廉政风险自查报告制度。各科室和岗位人员,每年初根据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活动,针对廉政风险因素,制定具体可行的预警方案。一级风险单位、科室和岗位每半年,二、三级风险单位、科室和岗位每一年,对预警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写出自查报告。一级风险单位自查报告报同级纪委、监察局备案。

(二)建立廉政风险定期检查和形势分析制度。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每半年对一级风险单位,每年对二、三级风险单位的廉政风险预警防范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与被检查科室主要领导进行专题谈话;在此基础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预防腐败工作协调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分析廉政风险形势。对问题多发、廉政风险增大的科室,下发廉政风险预警书,限期整改。

(三)建立一级风险单位举报初核制度。对群众反映一级廉政风险科室领导、一级廉政风险科室或岗位人员的举报,纪检监察机关都应进行初核。

(四)完善民主评议制度。监察部门每半年组织对一级廉政风险科室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每年对二、三级风险科室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对列各类评议结果后两位的单位,开展重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

(五)完善审计工作制度。每年对一级廉政风险科室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三年内对二、三级廉政风险科室审计一遍,发现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六)完善交流轮岗制度。一级廉政风险科室主要领导任职满五年和一级廉政风险岗位人员工作满五年的,一般要进行轮岗。二、三级廉政风险科室的主要领导也应定期进行交流。

(七)建立行政许可“会审会”制度。涉及重要事项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权力行使,要统一在局党委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会审会”集体研究决定。“会审会”研究确定的事项,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八)建立“局、科室务会议纪要”制度。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职能的科室,研究重大事项要召开科室务会议,形成“科室务会议纪要”,报局党委和纪检监察分局。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不认真执行本暂行办法,不进行或不认真进行廉政风险评估、落实廉政风险分类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区分情况,追究科室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不按要求进行重大决策廉政风险评估,或虽评估但仍建议进行决策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由决策的提交(承办)科室负主要责任;评估后提出了暂缓决策或不宜决策建议,有关会议未予采纳而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由作出重大决策的组织负直接责任。后果严重、构成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不适合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0篇

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努力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局纪检组积极贯彻“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一)组织学习贯彻党纪政纪条规,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局纪检组继续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在局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政从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今年,局党组中心组共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7次。局纪检组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了“读报促廉”活动,在全系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马德落马警示录》、《用生命铸就忠诚》、《一切为了群众》等警示教育片180场次,党组织生活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66次,先后4次邀请专家、教授为我局全体中心组成员及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作形势报告、财务内控制度专题讲座和保密知识讲座。10月21日,组织机关、事业单位65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市看守所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局纪检组还及时转发了市纪委《关于陈明强违规私驾公车的情况通报》和市招监委办《关于雅安市查处汉源新县城二期场平工程串通投标案件剖析的通知》,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纪,要求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同时,局系统各单位也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教育,如市质监站、市建管中心等单位也分别到市看守所开展了反面典型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领导讲廉政党课,分析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8月28日,郭庆局长向局系统40余名领导干部讲了一堂题为《强化党员意识,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做新时期勤廉兼优的表率》的廉政党课。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教育在先,防范在前,对新任、续聘干部实行任职廉政谈话制度。局纪检组认真执行《新任、续聘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今年对局系统4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教育,结合领导岗位实际提出廉洁从政要求,并在任前进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案例实务等相关内容的书面考试。通过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力度。

二、认真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一)巩固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我局认真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礼品规定的落实工作,及时转发省、市纪委《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和《关于严格遵守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履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明确对顶风违纪者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我局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执行文件要求,今年以来,局纪检组共收到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礼金人民币18126.86元、美金1000元以及部分礼品。8月,局纪检组将近几年收到的礼金76000元上缴市纪委廉政专户。

(二)积极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执行党风政纪的自觉性。一是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管理,及时组织召开全系统情况通报会议,重申领导干部不准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的纪律规定。二是在全系统中开展了公款出国(境)旅游自查自纠工作,经各单位自查统计,均无报送因公出国(境)的情况。三是在全系统中开展了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清理工作,经清理,均无填报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三、加强机关行政效能监察,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我局紧紧围绕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目标,开展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局纪检组、监察室作为领导组成员单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局系统的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纠正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软环境。

(一)加强调研,督查督办,确保效能建设有序开展。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开展期间,局纪检组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督查督办通知》,组织开展了一次调研活动,对局系统12个窗口部门、重点单位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与局系统34名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就如何开展效能建设工作进行了个别谈话。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能严格遵守政务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规定要求,挂牌上岗和工作职责、职能上墙情况执行较好。局纪检组编写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知识测试题》,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效能建设的认识和知晓度。

(二)征求意见,扎实整改,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效。我局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和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公开举报投诉渠道,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3个服务大厅和局办公大楼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发放统一印制的征求意见表,努力畅通监督渠道,搭建与群众交流平台。11月7日,我局召开行风和效能建设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会议邀请了40余家建设企业参加,会上发放征求意见表32份,共收集到对规建系统的业务工作意见建议23条,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意见建议3条。根据收回的30份征求意见表统计,群众对规建系统行风和效能建设工作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9.8%以上。局纪检组将收集到的26条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分解落实到局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要求,有的放矢地开展集中整治。目前,有关单位已根据所提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三)加强效能监察,严格效能问责,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开展灾区安置住房建设效能监察工作。为确保对口支援昭化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对口支援工作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对局系统各单位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援建项目、大宗援建物资等视情况开展督查。二是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对局系统中影响发展软环境、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等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查处。今年局纪检组发违纪行为通报2期,查处了群众反映局系统某事业单位负责人服务态度差等3起涉及行政效能工作的案件,均给予了在全系统通报批评等的组织处理,确保机关效能建设真正扎实有力、取得实效。

(四)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我局是行政许可相对集中的部门,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窗口,行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局纪检组、监察室坚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发出督查督办通知2期,对行风建设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组织局机关和房管局、建工局参加了*“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对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现场解释解答群众咨询问题40个,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梳理、分类,制定了详尽的解决方案,并分解到了责任部门切实加以解决。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努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从8月起,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工作,在全市供水、供气、公交等三个行业中认真清理收费文件、项目和标准,查找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分解收费等不合法的乱收费问题,建立维护消费者权益、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开展了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10月底,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迎接省检查组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省检查组认为*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总体安全。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12月,在市纪委的组织下,我局作为市级部门中参加对口满意度测评的首批四个单位之一,在全局观念、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办事质量、服务意识、廉政建设等6个方面接受了30多家建设企业的满意度测评打分,我局测评结果为80.7分,超过了市纪委规定的满意度分值,市纪委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行政监察的新途径,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规划建设系统工作实际,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到关口前移、关口下移,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制度。今年,局领导班子成员与责任对象谈话40人次,局纪检组对监察对象开展诫勉谈话3人次,廉政谈话4人次,通报批评3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5人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监督检查。坚持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拟提拔任用、续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提出意见的制度,今年,我局58名初任、续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均征求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二)抓住“三二一”重点环节,加强对局窗口部门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局纪检组、监察室积极开展源头防腐工作,一些引发腐败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会同有关部门参与了建设项目招投标、比选23次,参加对全市开发、施工、咨询、物管等83个建设类企业的资质审批和资质审查工作,深入现场检查8次,督促有关部门建立集体决策机制,严格按条件把关,有效地防止了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加强对限时办结制度的监督检查。今年局监察室共抽查我局建设项目审批手续5783件,抽件数占总办件数的12.2%,确保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按时办结。

(三)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落实从严治党方针。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局纪检组、监察室以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权力损害群众利益、谋取私利为重点,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并不断探索、改进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今年截止12月10日,共收到群众举报81件次,其中重复27件次,发出督办函30件,按期办结率为100%。其中澄清问题24件次,纠正处理2件,作出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处理14件次,责令整改处理16件次,批评教育8人,其它处理11件,转办处理5件。立案查处1件,给予违纪人员辞退和注销其检测人员执业资格上报省质监总站备案的组织处理。通过查处违纪案件,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起到了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五、加大检查、考核、追究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局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始终把反腐倡廉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了班子重视、分工明确、制度健全、关口前移、监督到位,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奖惩。

(一)党组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组织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会上,局“一把手”分别与25个二级局(中心)、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的负责人签订了*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系统各级党组织都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做到了责任主体明确,保证措施到位。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路。

(二)一岗双责,明确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纪检组坚持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提示卡制度,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提出明确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庆同志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主持研究反腐倡廉重大问题,今年先后5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郭局长先后到房管局、园林局、规管局等单位开展调研活动,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班子其它成员对分管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经常督促检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王志刚副局长要求分管部门的资质资格审查工作必须有纪检监察部门介入,集体决策把关;孙毅组长坚持案件件件签批,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跟踪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和解决;蒋虹副局长对分管部门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招投标工作,经常监督检查,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运行规范严谨;黄莉书记坚持做勤政廉洁的表率,9月在互联网上向社会作出6项公开廉政承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落实责任,严格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目标考核。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工作,对各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实行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分为5个方面、17项具体内容,明确了具体的扣分、奖励分标准,完善了责任制考核细则,推进责任落实。今年1月,对局系统24个科室、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分数最高20分,最低18.82分,各科室、单位都做到了制度健全,工作落实,结合单位实际各有特点,我局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考核指标普遍执行较好。

六、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局纪检组、监察室围绕规划建设工作中心,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作用,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树立纪检监察部门的良好形象。10月,获得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表彰的“*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一)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对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局纪检组、监察室注重归纳整理局系统各单位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上的新思路、新举措,并以纪检监察工作简报的形式把基层单位先进经验向全系统推广,取得了很好的指导效果。今年先后向全系统转发了《关于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检查的情况通报》和市质监站《加强行风廉政建设,反对商业贿赂协议》。4月,孙毅组长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2月,省建设厅行风建设工作迎接建设部检查,我局作为全省建设系统的代表之一,在会上作了《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促进规划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的经验交流发言。

(二)抓好组织协调,做好基础工作。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7月对局系统8个窗口单位开展调研,探索当前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局党组,为党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制定落实责任制的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保证党组决策的顺利实施。今年局纪检组、监察室发文和代党组、行政拟文95个,编发纪检监察简报9期,有效地促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化和发展。

今年我局的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有了明显进展。但是,规划建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的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不够好;部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意识不强;一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改观不大,甚至有反弹;违纪违法案件在规建系统还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七、明年的工作打算:

明年的工作要认真贯彻中纪委*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严肃查办案件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相结合、廉政建设与行政效能建设相结合,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更加注重治本。要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届三中全会、《党纪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法规,观看正反典型警示教育片,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等方面反腐倡廉教育,把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各个方面,使党员干部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更加注重预防。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岗位和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单位执行党纪法规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单位制度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继续抓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第11篇

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努力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局纪检组积极贯彻“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局里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建设局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一)组织学习贯彻党纪政纪条规,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局纪检组继续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在局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政从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今年,局党组中心组共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7次。局纪检组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了“读报促廉”活动,在全系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用生命铸就忠诚》、《一切为了群众》等警示教育片180场次,党组织生活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66次,先后4次邀请专家、教授为我局全体中心组成员及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作形势报告、财务内控制度专题讲座和保密知识讲座。并组织机关、事业单位65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市看守所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局纪检组还及时转发了市纪委《关于违规私驾公车的情况通报》,通过结合典型案例以案说纪,要求局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同时,局系统各单位也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教育,如市质监站、市建管中心等单位也分别到市看守所开展了反面典型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领导讲廉政党课,分析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

8月28日,郭庆局长向局系统40余名领导干部讲了一堂题为《强化党员意识,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做新时期勤廉兼优的表率》的廉政党课。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作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教育在先,防范在前,对新任、续聘干部实行任职廉政谈话制度

局纪检组认真执行《新任、续聘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制度》,今年对局系统4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教育,结合领导岗位实际提出廉洁从政要求,并在任前进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案例实务等相关内容的书面考试。通过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力度。

二、认真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继续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在局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开展学习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坚持新任、续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继续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采取邀请专家到我局开展反腐倡廉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教育、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领导讲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二)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要严格禁止八个方面行为: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三)巩固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我局认真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礼品规定的落实工作,及时转发省、市纪委《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和《关于严格遵守元旦

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履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明确对顶风违纪者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我局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执行文件要求,今年以来,局纪检组共收到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礼金人民币18126.86元、美金1000元以及部分礼品。8月,局纪检组将近几年收到的礼金76000元上缴市纪委廉政专户。(四)积极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执行党风政纪的自觉性

一是加强对公车使用的管理,及时组织召开全系统情况通报会议,重申领导干部不准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的纪律规定。二是在全系统中开展了公款出国(境)旅游自查自纠工作,经各单位自查统计,均无报送因公出国(境)的情况。三是在全系统中开展了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的清理工作,经清理,均无填报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活动,进一步促进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三、加强机关行政效能监察,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我局紧紧围绕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目标,开展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局纪检组、监察室作为领导组成员单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局系统的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进一步纠正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软环境。

(一)加强调研,督查督办,确保效能建设有序开展。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开展期间,局纪检组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督查督办通知》,组织开展了一次调研活动,对局系统12个窗口部门、重点单位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与局系统34名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就如何开展效能建设工作进行了个别谈话。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能严格遵守政务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规定要求,挂牌上岗和工作职责、职能上墙情况执行较好。局纪检组编写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知识测试题》,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效能建设的认识和知晓度。

(二)征求意见,扎实整改,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效。我局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和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公开举报投诉渠道,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3个服务大厅和局办公大楼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发放统一印制的征求意见表,努力畅通监督渠道,搭建与群众交流平台。我局召开行风和效能建设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会议邀请了40余家建设企业参加,会上发放征求意见表32份,共收集到对规建系统的业务工作意见建议23条,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意见建议3条。根据收回的30份征求意见表统计,群众对规建系统行风和效能建设工作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9.8%以上。局纪检组将收集到的26条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分解落实到局系统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要求,有的放矢地开展集中整治。目前,有关单位已根据所提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

(三)加强效能监察,严格效能问责,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一是开展灾区安置住房建设效能监察工作。为确保对口支援昭化镇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对口支援工作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对局系统各单位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援建项目、大宗援建物资等视情况开展督查。二是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对局系统中影响发展软环境、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等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查处。今年局纪检组发违纪行为通报2期,查处了群众反映局系统某事业单位负责人服务态度差等3起涉及行政效能工作的案件,均给予了在全系统通报批评等的组织处理,确保机关效能建设真正扎实有力、取得实效。

(四)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我局是行政许可相对集中的部门,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窗口,行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局纪检组、监察室坚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发出督查督办通知2期,对行风建设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组织局机关和房管局、建工局参加了泸州“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对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现场解释解答群众咨询问题40个,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梳理、分类,制定了详尽的解决方案,并分解到了责任部门切实加以解决。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努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从8月起,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工作,在全市供水、供气、公交等三个行业中认真清理收费文件、项目和标准,查找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分解收费等不合法的乱收费问题,建立维护消费者权益、防范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开展了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10月底,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迎接省检查组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省检查组认为泸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总体安全。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12月,在市纪委的组织下,我局作为市级部门中参加对口满意度测评的首批四个单位之一,在全局观念、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办事质量、服务意识、廉政建设等6个方面接受了30多家建设企业的满意度测评打分,我局测评结果为80.7分,超过了市纪委规定的满意度分值,市纪委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行政监察的新途径,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规划建设系统工作实际,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到关口前移、关口下移,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制度。今年,局领导班子成员与责任对象谈话40人次,局纪检组对监察对象开展诫勉谈话3人次,廉政谈话4人次,通报批评3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5人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监督检查。坚持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拟提拔任用、续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提出意见的制度,今年,我局58名初任、续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均征求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二)抓住“三二一”重点环节,加强对局窗口部门和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局纪检组、监察室积极开展源头防腐工作,一些引发腐败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会同有关部门参与了建设项目招投标、比选23次,参加对全市开发、施工、咨询、物管等83个建设类企业的资质审批和资质审查工作,深入现场检查8次,督促有关部门建立集体决策机制,严格按条件把关,有效地防止了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问题。加强对限时办结制度的监督检查。今年局监察室共抽查我局建设项目审批手续5783件

,抽件数占总办件数的12.2%,确保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按时办结。(三)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落实从严治党方针。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局纪检组、监察室以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权力损害群众利益、谋取私利为重点,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并不断探索、改进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今年截止12月10日,共收到群众举报81件次,其中重复27件次,发出督办函30件,按期办结率为100%。其中澄清问题24件次,纠正处理2件,作出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处理14件次,责令整改处理16件次,批评教育8人,其它处理11件,转办处理5件。立案查处1件,给予违纪人员辞退和注销其检测人员执业资格上报省质监总站备案的组织处理。通过查处违纪案件,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起到了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五、加大检查、考核、追究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我局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始终把反腐倡廉放在突出位置,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了班子重视、分工明确、制度健全、关口前移、监督到位,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奖惩。

(一)党组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组织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会上,局“一把手”分别与25个二级局(中心)、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的负责人签订了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系统各级党组织都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做到了责任主体明确,保证措施到位。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我局在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路。

(二)一岗双责,明确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纪检组坚持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提示卡制度,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提出明确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庆同志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主持研究反腐倡廉重大问题,今年先后5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郭局长先后到房管局、园林局、规管局等单位开展调研活动,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班子其它成员对分管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经常督促检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王志刚副局长要求分管部门的资质资格审查工作必须有纪检监察部门介入,集体决策把关;孙毅组长坚持案件件件签批,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跟踪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和解决;蒋虹副局长对分管部门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招投标工作,经常监督检查,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运行规范严谨;黄莉书记坚持做勤政廉洁的表率,6月在互联网上向社会作出6项公开廉政承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落实责任,严格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目标考核。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工作,对各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责任制实行目标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分为5个方面、17项具体内容,明确了具体的扣分、奖励分标准,完善了责任制考核细则,推进责任落实。今年1月,对局系统24个科室、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分数最高20分,最低18.82分,各科室、单位都做到了制度健全,工作落实,结合单位实际各有特点,我局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考核指标普遍执行较好。

六、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局纪检组、监察室围绕规划建设工作中心,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作用,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树立纪检监察部门的良好形象。获得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表彰的“泸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一)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对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局纪检组、监察室注重归纳整理局系统各单位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上的新思路、新举措,并以纪检监察工作简报的形式把基层单位先进经验向全系统推广,取得了很好的指导效果。今年先后向全系统转发了《关于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检查的情况通报》和市质监站《加强行风廉政建设,反对商业贿赂协议》。4月,孙毅组长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2月,省建设厅行风建设工作迎接建设部检查,我局作为全省建设系统的代表之一,在会上作了《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促进规划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的经验交流发言。

第12篇

健全廉洁文化工作机制

省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始终把廉洁文化建设当作分内工作,纳入反腐倡廉整体规划,摆上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

设立廉洁文化建设组织机构。在以往开展廉洁文化建设的基础上,成立了以省公司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廉洁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廉洁文化建设办公室及专业组,建立了月度工作例会制度。为办好此次廉洁文化推进会,我们专门设立了廉洁文化建设办公室,并抽调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各专业组。18个市公司和直属单位也成立了机构、确定了人员,细化了廉洁文化建设职责。

制订廉洁文化建设活动方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石油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阐述了建设廉洁文化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措施要求。9月,又下发了《石油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方案》,对廉洁文化建设活动再次进行规划和部署。各市公司也出台了廉洁文化建设活动方案。

发动全员参与廉洁文化建设。集团公司在燕山石化、胜利油田和中原油田召开了廉洁文化建设现场会后,公司领导每次都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中心组组织专题讨论。省公司领导亲自抓教育抓动员,通过经理会、政工会、纪检监察会和各专业会,宣讲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廉洁文化精神理念渗透到经营管理的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省公司又专门召开了广东石油廉洁文化建设动员大会,党委书记胡洪飞明确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广泛发动。各市公司、直属单位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员工。11月,销售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推进会后,省公司又一次对廉洁文化建设进行研究和部署。通过反复发动、层层落实,职工群众参与廉洁文化创建活动的热情空前高涨。

营造廉洁文化建设氛围

建立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将珠海、惠州、茂名、广州四个职工教育培训基地作为廉洁文化宣传教育的基地,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法规法纪教育。与有关部门协商,将监狱和展览馆作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广州公司在增城片区召开廉洁文化建设现场会,在江夏油站建立廉洁文化示范站;仓储分公司在黄埔油库建立廉洁文化示范库,许多单位都建立了廉洁文化示范点。

创新廉洁文化教育载体。省公司办有《广东石油》杂志、纪检监察网和综合办公平台,定期刊登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内容;各市公司办有30多种报纸、杂志,都开设了廉洁文化建设栏目。,省公司又创办了廉洁文化建设网,启动了廉洁文化网上行活动,基层库站员工踊跃参与互动。现代化的教育载体,调动了员工参与廉洁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丰富廉洁文化教育形式。一是开展写廉、画廉、摄廉活动。和,开展了两次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广大员工送交警句格言1500余条、文稿440余篇、书画作品700余幅、摄影作品近1000幅、手工艺作品200余件。许多单位的廉洁文化作品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湛江公司的廉洁文化手工艺品以当地盛产的海螺、珊瑚、椰子树等为原材料,江门公司以“开平碉楼”、新会“小鸟天堂”等为题材,深受员工喜爱。二是组织唱廉、赛廉、签廉活动。广州、中山等公司开展“反腐倡廉歌曲大家唱”活动,组织300多名党员齐唱《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等廉政歌曲。珠海公司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油站员工共118人参加廉洁文化知识竞赛,中山公司近千人在“廉洁从业、从我做起”的横幅上签下廉洁承诺。三是组织观廉、学廉、送廉活动。阳江公司在油站巡回放映廉洁教育片;深圳、佛山等公司建立流动书箱,将廉洁文化的精神食粮送到油站; 春节,纪检部门给各级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发送廉洁短信1556条。省市公司每年都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晚会、文体活动,将廉洁教育寓于娱乐之中,提高了廉洁文化教育的效果。

充实廉洁文化教育内容。一是开展勤廉典型教育。开展向集团公司廉洁勤政优秀领导人员学习活动,组织122人机关干部聆听廉洁勤政事迹报告会;组织1790名党员干部观看集团公司廉洁勤政先进事迹专题片。挖掘和宣传了广州公司经理李国强多名廉洁勤政先进典型,将廉洁文化理念渗透到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心灵。二是开展法制、警示教育。组织10521名党员干部和员工观看《石化反腐警示录(第二部)》、《底线失守的代价》等警示片。参观广东省女子监狱、广东番禺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针对个别地方赌风盛行、容易引发基层经济案件的问题,制作了禁赌教育幻灯片,组织油站员工、油罐车司机和押运员共5680多人集中观看;组织党员干部和片区经理、加油站站长、出纳、收款员共6236人观看《赌之害》等禁赌片;针对新进员工的法律法规界线较模糊的问题,将法制教育列为新进员工岗前培训的必修课,已有60期5980多名新进员工接受教育;针对基层一线重点岗位人员违规违纪增多的现象,把基层“一站三员”作为教育防范重点,邀请法律专家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丰富的创建活动,扩展了廉洁文化建设内容,丰富了廉洁文化内涵,使“诚信、崇廉、律己、敬业”的廉洁文化理念外化为员工的实际行动,激励他们忘我奉献。

确保廉洁文化长效发展

创新体制保廉。一是实行纪检监察垂直管理。上划前,全省系统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各地市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基本由党委办公室或政工部门兼顾。上划后,对纪检监察体制进行了两次改革,整合了原16个市公司的纪检监察室,组建深圳、广州、佛山、惠州、江门五个区域纪检监察室,由省公司垂直管理,每个区域纪检监察室负责管辖2-4个地市公司。二是推行物流一级管理、财务集中统一和会计一级核算管理。组建仓储分公司、省零售资源配送中心,分别负责油库、油品集中统一配送;建立了省、市、零售片区和加油站四个层级的财务资金监控体系,实现了财务工作垂直管理。三是实行审计、安全垂直管理。全省分设5个区域审计督查室和8个区域安全监督站,实行垂直管理。实践证明,纪检、审计、安全、物流、财务、仓储的体制改革,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是堵塞管理漏洞的有力举措,是源头防腐的有效手段,受到集团公司领导高度评价。

健全制度保廉。将廉洁文化的精神和要求融入监督管理制度之中。一是建立廉洁自律制度。针对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出台了《广东石油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防止腐败若干规定》等10多个制度。每年年初公司与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廉政责任书》,区域纪检监察室与油站站长签订《廉洁承诺书》。坚持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制度,做到“三个必谈”:一是坚持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必谈;二是坚持对群众有反映、有一定错误苗头的干部必谈;三是坚持对在年终考核、廉政测评、离任审计中发现有问题的干部必谈。近年来,纪检部门对398名新提拔和新调整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对84名有苗头性问题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建立廉洁检查监督制度。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经营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的暂行规定》等9个监管制度。阳江公司还根据实际制订了《站长品德跟踪档案考评实施细则》,建立了加油站站长品德跟踪档案。三是建立廉洁责任追究制度。制订了《广东石油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实施细则》,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纳入对市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范围。,又把廉洁文化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责任考核,先后对发生违规赊销、携款外逃案件的广州、佛山等公司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实行了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