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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社监事会履职报告

时间:2022-04-26 18:33:11

联社监事会履职报告

联社监事会履职报告范文1

关键词:国有资产;监督;法律责任

一、国有资产监督的概念

广义的国有资产,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和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狭义的国有资产,则不包括和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监督则是指有关机构和组织对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等问题的监督。

二、我国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机制

《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从主体上看,主要有以下五种:

1.立法机关的监督。《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监督主体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的内容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实施情况,监督的对象是本级人民政府和与《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的方式有:①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报告:②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③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当然,除了上述监督方式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可以依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通过其他形式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行使监督权。

2.政府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授权,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其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这属于政府内部监督的一种形式。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否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否有效履行职责。

3.审计监督。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的规定,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出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21条规定,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因此,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包括国有金融机构)。

4.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监督。国家出资企业依法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权对同家出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可以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具体情况分两种:一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二是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由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聘请其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需要指出的是,与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府的监督和审计监督不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监督的权力来源是出资人的权能,而不是公务管理服务职能。

5.社会公众监督。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三、国有资产监督的法律责任

1.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委派的股东代表的法律责任。(1)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①不按照法定的任职条件,任命或者建议任命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②侵占、截留、挪用国家出资企业的资金或者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收入的;③违反法定的权限、程序。决定国家出资企业重大事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④有其他不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2)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工作人员、、,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3)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未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2.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①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和不当利益的;②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的;③在企业改制、财产转让等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平交易规则,将企业财产低价转让、低价折股的;④违反本法规定与本企业进行交易的;⑤不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串通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的;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的;⑦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执行职务行为的。

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上述行为取得的收入,依法予以追缴或者归国家出资企业所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予以免职或者提出免职建议。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联社监事会履职报告范文2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推进监察职能向街道延伸试点工作向“最后一米”延伸,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驻地基层单位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草滩街道拟组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员队伍。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纪检监察监督员主要从草滩街道下属各村、社区和非公党组织中推荐产生。

二、推荐条件

(一)中共党员,年龄18—55岁之间,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行为能力。

(二)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三)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公道正派。

(四)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纪检检察监督员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在街道纪工委监察组领导下,对所监督村、社区、基层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协助和督促村、社区、基层单位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员及公职人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行使职权等情况。广泛收集本地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及时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

(二)按照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安排,及时向所监督村、社区、基层单位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及街道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和精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

(三)参加村、社区“两委”会议,对重要决策事项、经费使用、党务政务公开、服务群众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事项进行监督、发表意见。

(四)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反映村、社区、驻地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违法问题情况的,及时陪同反映人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

(五)经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批准并报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可以查阅、复制、调取所监督村、社区、驻地单位有关文件、账目、会议记录和工作资料等。

(六)协助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开展调查工作。

(七)完成街道纪工委监察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日常管理

(一)纪检监察监督员对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受街道纪工委监察组领导。

(二)纪检监察监督员每月向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报告履职情况,遇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三)街道纪工委监察组负责纪检监察监督员的考核工作。日常考核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述职述廉情况进行评价。定期考核在日常考核基础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上发放一定数额的工作补贴,考核结果报区纪委监委备案。

(四)纪检监察监督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纪依法从严查处。

联社监事会履职报告范文3

建设一支担当作为的人大代表队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市人大的要求,下面就我区人大如何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监督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与各位一起探讨和交流。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引导代表主动履职。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把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引导代表真正在内心深处从“要我履职”变为“我要履职”,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市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积极主动作为,亲自协调棚室户拆迁,加快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进程,彰显代表职责担当和使命担当。二是树立为民意识,引导代表真情履职。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优势,凝聚各个行业代表的智慧和力量,鼓励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活动,全方位收集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情履职、热心工作。两年来共组织280余人次市、区两级代表参加营商环境、湖泊治理、社区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调查视察活动,让代表充分了解政府在推动发展上做出的重大决策及贯彻落实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60余件,使代表履职更接地气、更具权威、更富成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引导代表高效履职。邀请优秀人大代表作履职经验交流,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技巧。到省内兄弟单位学习先进人大工作经验,引导代表开启思路、开阔眼界。组织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强化代表法治观念。坚持常委会会前学习制度,筑牢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基础。选树19位基层代表典型,大力宣传代表先进事迹,用优秀代表的先进事迹激励身边代表积极履职,形成争作为、比贡献、看成绩、展风采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代表增强履职意识,明确履职目标,提升履职效果,树立履职形象。

二、强化日常管理,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一是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指导各代表小组积极开展“双联系双报到”活动,帮助代表解决或反映监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了解群众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以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反映,收集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为每名人大代表印制了联系群众纪实簿,并安排每季度检查一次,确保掌握代表联系群众真实情况。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带队到包片镇、街道对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进行督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指导,实现“双联系”机制经常化、常态化。截至目前,联系代表和群众2250余人次,征集意见诉求64件,均已得到处理和反馈。二是实现代表履职全程登记。统一制定代表《履职手册》,建立“一人一档”,全程详实记录代表参加会议、视察、所提建议等规范代表履职手册的内容。统一制作履职档案盒,以一年度为一期限,按届期存档,随时收集存入,确保代表活动全掌握、代表履职全纪录,促进代表履职档案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同时督促提醒代表增强履行法定职务的主动性和务实性,避免代表履职图形式、走过场。三是推进代表述职全员覆盖。将代表述职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每位代表每年必须向选民和原选举单位提交一份书面述职报告,或者开展与选民面对面述职活动,并组织选民对述职代表的述职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代表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履职水平,自觉接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2017年以来共组织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600余人次向选民述职,增强了代表接受监督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强化制度约束,规范代表履职行为。

一方面完善代表履职考核制度。制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细化量化法律规定的代表权利和义务,明确考核内容,并结合代表述职进行评议,考评结果作为代表连任、评选优秀代表和辞去不合格代表的重要依据,实现代表工作制度化、履职具体化、行为规范化。截至目前,共辞去13位履职不力的代表,让不能履职、不愿履职的人大代表及时退出代表队伍。两年来,让胡路代表团在市人大组织的培训、会议中一直保持较高的出席率,在市人代会分组讨论期间踊跃发言,高质量审议大会的各类报告。通过加强对代表履职考评监督,进一步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另一方面完善代表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将代表年度履职情况在选区或选举单位进行通报,使选民或选举单位了解代表的履职情况,便于选民对履职不力的代表及时进行监督。在区人代会上对全体人大代表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加强代表间的横向比较和相互监督。把代表上年度的履职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让各级党组织了解并监督代表认真履职,激励代表提高履职水平。

联社监事会履职报告范文4

这次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检察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监督职能,是对检察工作的最好关心和支持。我们检察机关一定认真学习贯彻***书记等几位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富强和谐新寿光做出积极努力。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就市检察院近年来接受人大监督,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情况以及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作一发言。

一、深化认识,健全机制,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机关必须始终遵循的政治原则和宪法义务。(来自)近年来,市检察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对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负责的观念,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思想,把积极争取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不断规范接受监督的形式,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确保了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一)健全工作报告制度,自觉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机关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在坚持每年向人代会作工作报告这一法定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全面工作定期汇报、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交办案件优先查报等一系列工作报告制度,使报告工作、接受监督逐步走上了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去年以来,我们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报告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检察派出机构建设、侦查监督工作以及高检院和省、市院重要会议、重大部署等情况,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认真审议研究,提出了重要意见,为我们进一步抓好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创新联络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市检察院制定并落实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联络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规范,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积极主动地开展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每人与10名人大代表建立了直接联系,聘请了名人大代表为执法监督员,及时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在今年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我们向驻寿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市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封,召开座谈会次,登门走访人次,征求意见建议余条,对于我们切实找准队伍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健全反馈和备案制度,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制定了《关于办理交办案件的暂行规定》,实行专人登记、呈报、移送、协调、催办、督办和反馈。凡人大交办、转办案件,都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交办案件的期限要求,确保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查结,不能按期查结的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及原因。去年以来,市检察院共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转办案件件,已办结件,都及时作了反馈。

二、紧紧依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认真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直接体现了国家权力机关对检察事业的关心与厚爱;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和期望。近年来,我们坚持把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作为检察事业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动力,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为目标,充分履行检察职责。一是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市检察院紧跟市委关于抓住新机遇,实现新发展、建设“平安菜乡”、构建“和谐**”等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围绕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市人民检察院服务经济建设40条》,并用心用力抓好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加大办案力度。积极投入“平安菜乡”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集中开展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妥善解决了一批久诉不息的上访问题;突出查办了一批严重破坏党群关系、阻碍发展、影响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切实强化诉讼监督,依法监督办理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公正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努力增强执法办案的效果。注意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组织开展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立案监督,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人权犯罪和破环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等专项行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立案监督的马成抢劫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立案监督案件。

(二)以提高素质能力为核心,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主题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大局意识和公正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强化教育培训,通过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大搞岗位练兵、加强实战锻炼等,努力提升队伍的整体执法素质,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坚持从严治检,严格执行省院制定的四个绝不允许、六条禁令、执法作风投诉处理办法等纪律规定,实行检察长廉洁从检公开承诺,干警没有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三)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2004年4月以来,我们按照上级院部署,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吸取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人民监督员的推荐、选任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了有力监督支持。共选任5名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立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拟作撤案、不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以及干警的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实施监督,增强了对办案活动的刚性约束。

回顾这些年的实践,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这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循的根本性、方向性的原则,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坚定不移、以一贯之地贯彻落实。

三、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市委召开这次会议,对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回去后一定传达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我市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进步服务。

(一)强化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既是检察机关应尽的法律责任,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需要。市检察院一定会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机结合起来,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坚持打击与服务、打击与保护的有机统一,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一致性,更好地为全市加快发展、建设“平安菜乡”、构建“和谐寿光”服务。

(二)以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为动力,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一要坚持工作报告制度,经常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以便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了解检察工作。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进一步做好“严打”维护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二要努力提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人大交办案件的效率和质量。自觉完成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各类交办事项落到实处。三要切实加强同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要进一步拓展与人大代表联络的渠道和方式,为人大代表了解检察工作情况创造条件,诚心诚意地听取意见、建议和批评,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三)以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为动力,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经常性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队伍建设的情况,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检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处理,绝不护短。把院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接受人大监督的重点,坚决纠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严治检,长抓不懈。

联社监事会履职报告范文5

我叫__x,现在__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__年1月首次当选为__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现将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参加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人大代表对于我来说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几乎每个人都耳熟能详。同时因为我的工作关系也经常与人大代表有联系。陌生是因为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如何真正履行好代表职责是个全新的课题。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__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其次积极向资深的代表学习,了解人大代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认真准时参加每次人代会和代表团、小组讨论会是最基本的工作,也是一名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基本体现。在三年的人代会中,我都能认真参加人代会,认真听取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常委会和“两院”的工作报告,在选举中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在代表团和小组会议上,积极参与审议,并结合自己的调查提出具体的审议意见。由于工作关系,我更关注“两院”的工作,因此在审议期间,我结合自身工作对两院工作提出积极的建议和意见。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绝不仅仅体现在每年一度的人代会上,因此我也非常重视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只要工作时间许可,我都能积极参加。当选人大代表以来,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有:参加20__年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会,就政府工作兼顾各个县市,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行政等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参加__市人民检察院和__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会,就加强司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等提出了意见。参加了__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座谈会,并在会上做了“关注新__人,促进三次跨越”的发言。会前视察检查高桐公路、滨海大道和江南物流圆区的建设等,认真听取相关部门介绍,为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提出建议打下基础。在参加各项人大代表活动中做到人到、心到、口到,听取报告认真,审议讨论结合实际,会议表决严肃。

三、立足本职工作,履行代表职责

人大代表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作为一名称职、合格的代表,首先要在本职工作中能积极发挥职责,真正以人民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一名检察官,本职工作是履行法律监督,因此我在工作中将法律监督和人大代表监督职责有机结合,创新工作,真正饯行“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理念。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在__市检察系统率先提出了“外来人员轻微刑事犯罪不捕制度”,从犯罪事实、证据、犯罪性质、悔罪表现等方面综合考量是否批准逮捕,对符合不捕条件的,大胆作出不捕决定,使外来人员真正享受刑事司法的“同城待遇”。使批捕权在“公正”和“高效”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和舆论媒体的广泛好评,也真正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和促进社会和谐。20__年以来,开展了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监督,协同公安机关建立了信息共享和信息备案审查制度、完善和听取刑拘入所人员意见制度等多项办案机制,同时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拓展了法律监督的新途径、新方式。作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实施全面有效的监督,促进侦查活动依法规范进行,进一步保障公民的人权。我认为这些工作的开展既体现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同时也体现人大代表认真履职实施监督的职责。

四、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工作水平

作为检察官既是法律监督者,也是被监督者,要积极接受人大监督和群众监督。20__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了我院20__年以来的侦查监督工作情况。作为侦查监督部门的负责人,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对20__年以来的侦查监督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积极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针对审议意见指出的不足之处逐项、逐条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工作,促进侦查监督工作科学发展。在日常工作中,对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个案,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相关调查活动,并及时向人大法工委汇报办理情况。通过人大的专门监督和个案监督,不断深化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

五、不足之处

1、自身学习不够。由于工作关系,比较关注两院的工作,与政府工作联系不多,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计划等工作了解不深不透,因此在听取

联社监事会履职报告范文6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期以来,我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政协章程》切实履行职能,为促进发展、发扬民主、维护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上进一步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安定团结局面、推进“和谐*”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自觉性,进一步推进政府支持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和沟通,提高办理人民政协提案、建议案的质量和实效,改善政协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努力开创政府工作与政协工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新局面。

二、大力支持人民政协参政议政

各级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贯彻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重大政策、措施、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执行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及预算重大调整方案、城市总体规划、重大人事任免及其他重要规划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应当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积极为人民政协参政议政开辟渠道。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联系人民政协工作并向政协常委会议主动通报或按人民政协要求及时通报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情况。市政府每年向政协常委会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一般不少于2次。市级各部门要确定一名负责同志联系政协对口专委会工作,并落实一名联络员做好具体工作。

坚持市政府领导与市政协委员约见制度,充分听取和采纳市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约见工作,推动约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与人民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对口联系制度,对口联系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应邀请政协有关领导列席。人民政协大型会议、重要活动凡邀请政府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应积极参加,认真听取意见。日常工作中要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沟通。同时要加强专门性的联系和沟通,政府部门召开重大专业性会议应邀请政协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和有关政协委员参加。

对人民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和专委会议等重要会议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通过调研视察报告、社情民意等方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级政府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限时督办并及时反馈,主要领导要及时阅批并责成有关单位认真办理。要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及时向人民政协反馈采纳和办理的情况。

三、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积极支持人民政协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并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要把倾听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作为政府及各部门改进工作的实际措施,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情况,都要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尤其是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职能的综合管理部门和窗口行业,更要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府组织的重大调研和检查活动,要邀请政协有关负责同志或政协委员参加。要坚持和完善政协委员应邀担任政府部门政风、行风特约监督人员制度。

建立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交办事项工作责任制。对政协组织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监督意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采纳,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并纳入督查工作范围。政府监督机构要密切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成效。

四、提高办理人民政协提案、建议案的质量和实效

市、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作为提案、建议案办理的归口单位,要确定一位领导负责,认真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对涉及几个部门工作的建议案和提案,主办部门要主动与会办部门协商办理,会办部门要积极提出办理意见。凡涉及重大问题的建议案和提案,部门之间无法协商解决的,政府领导要主动出面协调解决。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承办部门办理人民政协建议案、提案,一般应在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办理情况,最迟不超过6个月。

要注重办理质量,提高办理实效,努力改进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建议案、提案办理的一整套经验做法,对重要建议案和提案,主要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凡是能够解决的,都要及时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解决;对解决权限不在本级的,要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反映,积极争取支持,促成问题解决。要以办理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建议案、提案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建立完善“三见面,两结合”工作机制,即政协委员、承办部门、督办单位三方见面,书面答复与现场办理、面上催办与重点督办相结合,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分级负责和分级考评、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评、定性分析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每年向政协常委会议通报一次建议案、提案办理情况。

五、积极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创造良好条件

联社监事会履职报告范文7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运用科学的观点、方法分析问题,用发展的思路、眼界谋划工作,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进一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为构建民主和谐、安定团结、公平正义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作出积极努力。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1、正确处理人大与党委、“一府两院”的关系。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区委工作中心,始终坚持将人大常委会工作自觉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自觉维护和服务于党委的重要决策与工作部署。经常保持沟通,重要工作安排及时向区委汇报,审议工作报告或作出决议、决定切实体现区委工作意图,做到各项工作与区委中心工作合拍并鼎立支持。二是正确把握人大监督的力度,按照突出重点、力求实效的原则,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与“一府两院”的工作形成合力,寓监督于支持之中。三是着眼于“一府两院”实际工作需要,帮助政府化解矛盾。特别是清理路边烧烤、违章占道经营等问题,政府直接清理,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由代表通过视察、检查后,向政府提出整改意见,既转移了矛盾视线,又减轻了政府工作的压力。2、认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人大工作的主要职能就是依法监督,主要方式是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围绕工作目标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七个原则:一是围绕中心,精选议题。年初在确定常委会全年工作安排中,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要求,选择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区委和政府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与民生紧密相连的、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主要议题。工作计划确定前,常委会各委室都要与本部门所联系的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征求意见;办公室负责汇总,形成初稿;然后召开“一府两院”办公室工作联席会、人大街工委工作会议,走访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群众,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经主任会议研究后,形成工作报告草案,报区委审定;最后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此举既保证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的合法性,又突出了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同时也体现了人大工作与区委、政府重点工作同心合力。二是深入实际,调查/:请记住我站域名/研究。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前,由相关委室制定调研计划,下发调研通知,结合调研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专业性较强或与行业密切相关的代表参与调研,如审议政府国民经济、财政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报告,我们就邀请金融业、服务业等经济界代表参加调研;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我们就邀请法律界代表参加调研,以保证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我们的主要做法是:机关各相关部门提前一个半月组织代表深入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听取工作报告,深入基层、社区和群众实地调查,听取意见,写出调研报告。适时召开相关工委会议,座谈讨论调研报告,通过修改完善后,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报告单位,以便报告单位在专项报告中作出回应。三是严格“一府两院”提交的工作报告质量。如在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 “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时,财经工委就从报告的文字、格式、内容、质量入手,先后多次提出规范报告格式、写明存在问题和结合发展形势重新调整相关指标等修改意见,要求修改后再提交常委会会议,报告的质量得到了提高,会议审议质量也得到了保证。四是召开常委会会议。提前一周,将会议材料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充裕的时间进行会前审议和调研。会议还应特别邀请参与调研的或对审议议题内容有专业研究的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并发表意见,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列席会议回答代表询问,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五是审议意见的形成。常委会会议后,由相关委室结合前期调研报告、“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 综合归纳整理后,形成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以常委会会议纪要附件的形式由办公室负责送区“一府两院”办理。六是及时公布审议意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在常委会会议结束5日内,通过政府办公楼一楼大屏幕、市民服务中心电子大屏幕、人大网等平台,及时向人大代表、社会进行公开公示,保障人大代表、选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七是跟踪督办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印发“一府两院”后,相关委室负责对口督办,深入相关行业或部门,了解“一府两院”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同时,常委会分管主任也适时带队视察调查、与政府联合督办检查等方式进行跟踪问效,确保审议意见得以实施并落到实处。通过以上七个工作步骤,有效规范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程序,大大提高了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办理质量。3、认真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常委会坚持把好“四关”,切实抓好人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一是把好提出关。我们以抓好组织和协调工作为切入点,促使代表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和政府工作盲点,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力求使提出的意见建议既具有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又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二是把好交办关。人代会闭幕后,常委会坚持在整理、研究的基础上,及早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出要求,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抓好落实。三是把好督办关。常委会从建议中筛选出若干个办理难度较大、有一定影响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建议,由人大分管主任包案负责,重点督办,并以此带动其他建议的办理。四是办理答复反馈关。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在全面督办的基础上,还积极创造机会和条件,让提出书面意见的代表与区政府承办部门有关领导直接面对面沟通,听取代表意见,答复代表提出的问题,有效夯实了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的主渠道。4、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方式。一是把基础性工作监督和经常性监督结合起来,加大日常监督工作力度。常委会坚持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为了保证会议质量,常委会从全区工作大局出发,每个月都安排两项以上重点工作,特别是结合重大节庆日,如春节、劳动节、儿童节等节日,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既充实和提升了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又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二是把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工作与评议检察院公诉工作结合起来,加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力度。从开始,我区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在代表中开展了旁听法院庭审工作,实践证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工作监督方式。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结合实情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与检法两院磋商,常委会作出决定,把组织代表旁听和评议法院庭审工作与检察院公诉工作结合起来,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支持和推动两院工作更加体现出执法效率与公正的统一。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行职责的激励与制约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1、拓宽渠道,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一是邀请代表参加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与各专委会的视察、检查,为代表们依法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二是召开专题研讨会,让代表直接与“一府两院”的负责人对话,听取全区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交流信息、交换意见,积极建言献策;三是注重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我们通过采取专门培训和工作的专业性质的要求,逐步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打造成素质很高、专业性很强的监督队伍,并使其发挥作用。四是定期向代表寄送人大工作简报、人大信息,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等杂志,为代表了解政情政务、学习政策法规、宣传依法履职典型搭建平台。五是建立了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会议制度,由区人大办公室与相关部门提前沟通,相关委室组织代表列席会议,促使代表有机会了解政情政务,提高“一府两院”相关部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逐步形成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与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良性互动。2、搭建平台,密切常委会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一是设立“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窗口”,构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长效机制。常委会在认真总结和传承以往“代表约谈日”、“代表进社区”活动的基础上,在全区八个人大街工委尝试设立了“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窗口”,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向辖区选民公布了代表接待选民的时间、代表姓名和联系方式,选民们可以按照时间表直接到窗口向代表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截止底,各窗口接待选民11800余人次,梳理选民意见1419条,协调相关部门给予答复和解决的意见300余件,社区群众对区人大常委会开通“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窗口”反响很好。,区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规范各接待窗口工作制度,并作为一项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抓下去。二是坚持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定期走访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工作制度。传达人大常委会的近期重点工作,征求代表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意见和要求,主动帮助代表排解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使代表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三是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代表单位设立代表建议信箱,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四是设立代表电子邮箱,通过互联网快速、及时地传递信息,方便代表随时随地了解政情民意。五是利用建立代表公示栏、印发代表与选民联系卡等,畅通代表与选民沟通的渠道。3、建章立制,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工作热情。一是建立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制度。常委会每年有计划地组织部分代表回到选区向选民进行述职,五年任期内每一名代表至少要向本选区选民进行一次述职,直接听取选民意见,接受选民监督。二是印发《代表履职记实手册》。作为代表参会和闭会期间履行职务的一项管理措施,记时手册要求代表详细记载每次参加代表团活动、个人持证视察、参加人代会、提出建议等情况,每年由街工委负责鉴定,年终交由常委会人事代表室检查并备案。三是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凝聚代表力量,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本届人大常委会产生以来,一直致力于探索依法履行职责和创新工作的新方式、新途径,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和精心筹措,成功举办了迎奥运圣火市区人大代表第一届“五项” 体育运动会,代表的参与热情非常高,151名市区人大代表(参与率达到了72%)参加了比赛;首次尝试组织省市区人大代表与驻区单位开展联谊活动,增进了代表间联系和友谊。四是举办专题工作研讨会,为代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常委会注重每年结合新形势和全区重点工作,组织部分代表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区委、政协和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面对面与代表一起共商发展大计。,我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经济界代表座谈会,共同为全区的定位、环境整治、交通发展等项工作出谋划策。,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我们将组织召开港航服务业、中小企业、社会事业等三个代表座谈会,互通信息,共同分析应对困难的策略,帮助企业坚定信心度过难关,推进中山区“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目标的实现。五是开展“争先创优”和“优秀代表建议”评选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人大街工委,每年评选一次优秀代表建议,召开表彰大会,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关于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一是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普遍年龄偏大,使得人大工作活力不够,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有些中层干部,组织部门安排进来时就是过渡性的,干不满一届就要退休,很不利人大工作的连续性。二是缺乏干部交流换岗工作机制。多数同志到人大以后几乎不流动或很少流动。这种干部单向流动的状况,极大影响和限制了人大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议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建立人大机关与党委、政府、司法部门干部的双向交流制度,确保人大的干部进得来、出得去。二是编制偏少,人员不足。随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深化,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有的人员编制已远不能满足人大监督工作的需要。人手少,成为制约人大发挥监督作用的障碍。建议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和增加编制。三是专业人才偏少。监督法实施后,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但在编制、专业人员配备方面很有限,导致许多问题常常难以进行深层次的剖析,难以提出具有实质性的意见和建议,直接影响了人大工作的水平和权威。四是人大街工委机构编制没有明确。目前,我市各区市县普遍设立了人大街工委,作为市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但在机构编制配置上全市不尽相同。多数是街道书记、街道副主任兼任人大街工委主任和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则由街道负责联系人大工作的一名党办同志兼任。由于自身都在街道担任一定职责,因此对人大工作投入精力明显不足,直接影响了街工委成立的初衷及其作用的发挥。建议市编办下发文件,统一规范全市各区市县人大街工委人员编制。二、关于重大事项的界定。宪法第104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第8条和第44条在分别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时,都有一项规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何谓“重大事项”?地方组织法比宪法规定得具体了些,列出了九个方面的工作,但依然比较笼统,难以把握。建议市人大出台《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的地方性法规,科学界定和规范“重大事项”范畴,为我市各区市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供依据。三、关于审议意见的文种。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的文种进行统一规定,提高常委会审议意见严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相关办理部门的重视程度,共同促进工作。

联社监事会履职报告范文8

20__年我镇政协工作以《市政协20__年工作要点》为指导,在市政协的悉心指导下,在本镇辖区内委员的支持配合下,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积极引导委员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大力开展调研活动,参与提案,较好地履行了政协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了政协委员的履职作用,受到市政协、本镇党委政府及群众的充分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正确处理各种关系,营造政协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积极争取市政协对我镇政协工作的关心,今年联系我镇的市政协领导亲临我镇实地指导,对我镇政协工作及其他工作都提出了很好的要求。视察我镇的政协工作,为我镇政协工作的有序开展明确了目标。二是积极争取本镇党委政府的重视。镇党委政府在制定一些重大决策前主动找政协委员听意见和建议,开人大会议和一些重大会议都邀请政协委员参加。今年,我镇行风评议邀请政协委员参与,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接受全程民主监督。三是加强了与委员的联系,通过组织学习、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了解委员的思想状况及工作情况,为他们履行职能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二、积极引导委员学习,提高委员自身的素质,我镇政协委员活动小组抓委员的学习主要是两种形式:一是组织委员集中学习,坚持每季度组织委员集中学习一次,二是要求小组委员对集中学习时发的资料开展自学,同时要求对时事、民生给予关注,提高他们分析问题的能力。三、大力支持委员调研,认真履行政协工作职责。我镇政协委员小组要求委员围绕想全局、议大事,抓重点,办实事的工作要求,紧扣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1、协商方面表现在:政协委员积极参与本镇的重要会议,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作决策出点子,当高参。2、在民主监督方面主要是通过会议监督,现场监督等多种形式对党委政府的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民主监督。3、在参政议政方面,主要通过调研报告、建议等形式积极参政议政。今年我镇政协委员活动小组组织委员对全镇发展新农村建设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送交镇党委政府,在调查报告中,我们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均被镇党委政府所采纳,为镇党委政府工作决策提供较好的可行的依据意见。从而促进全镇新农村建设在今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群众好评。四、鼓励委员建功立业,努力为政协组织增光添彩。我镇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鼓励辖区内委员在本职工作中勤奋扎实、爱岗敬业、建功立业。通过委员的努力,各自都做出了较好成绩,在自身得到煅炼的同时,还提高了政协的美誉度。我镇政协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还存在不足的地方,我们将在市政协的悉心指导和镇党委的正确指导下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努力做好政协各项工作。

20__年政协工作的要点:20__年是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的关键年。在镇党委的领导和市政协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加快建设全市经济建设工作目标、推进全面共建华蓥和谐社会大局,以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增强履行职能的实效为目标,以创新履行职能的方法为关键,充分运用小组例会、提案工作、委员视察、部门评议、专题调研、收集社情民意等手段,注重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使新一年政协工作在调动积极因素,推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全局性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做出积极贡献。

联社监事会履职报告范文9

一、关于地方立法工作

(一)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地方重大改革事务于法有据。跟踪由中央有关重大改革决策制定或修改的国家法律出台情况,及时制定实施性地方法规;积极运用创制性立法,将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转化为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积极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并为改革发展留下创新空间;完善地方性法规清理长效机制,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改革的地方性法规。

(二)坚持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立法质量标准,健全立法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健全立法立项论证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立项标准,着重论证立项必要性、针对性、可行性。立法起草不搞“大而全”,坚持“有几条规定几条”,法条要具体、能够操作。凡属政府提交立法议案,要提前介入起草工作;完善法规草案起草标准,凡不符合草案起草标准的,可退回立法议案提交机关。对关键性制度和争议性条款,要组织各方充分论证。人大相关委员会要在人大立法程序启动之前共同研究,确定和把握好大方向,就关键性制度设计加强研究分析,加强工作前后衔接。为组成人员充分发表审议意见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审议透明度,引导组成人员在关键问题、关键制度、关键条款上充分发表意见,完善立法审议机制。

二、关于监督工作

(一)全面执行法律规定,不断强化监督职能。要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凡法律规定的监督方式,都应结合实际充分运用,既要重视监督程序,更要推动实质性作用发挥;不断创新监督方式。

(二)推行询问常态化,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有关议案时可以随时提出询问,列席会议的“一府两院”有关负责同志应认真回答询问;每次常委会会议可留出一定时间进行询问,“一府两院”负责同志也可集中回答询问。可适当增加专题询问的频次。可允许列席常委会的本级人大代表提出询问。

(三)回应社会重大关切,适时启动质询。质询具有问责性。可选择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重大突发事件等启动质询。应组织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质询启动程序等。

(四)试行专项工作满意度测评,健全“一府两院”受人大监督的制度。每年选择监督项目,结合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循序渐进地推进满意度测评试点工作。测评结果应向社会公开,加强跟踪监督,取得经验后再增加监督项目。通过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的监督与评议,达到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任命“一府两院”人员的监督。每年可选择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作为监督与评议的对象,其评议与评价结果向市委组织部通报,作为干部使用与考核依据之一。对拟任免和已任命的司法人员加强审查监督。

(五)提升重大事项通报的有效性,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相关制度。政府通报重大事项,要给人大留有调研、讨论的充分时间。提出通报事项时要附有较详细材料,既有本市情况分析,也有兄弟省市横向比较,对模拟测算、资金平衡和方案利弊等要重点说明。通报会后对人大提出的意见要有书面反馈修改意见。

(六)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管好“钱袋子”。根据新修改预算法,支持推动政府加快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并督促其认真实施,全口径接受监督。要把预算支出情况作为监督重点,涉及重点项目要试行听证制。人代会上要宣读预算报告,并可开展专题审议。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选择部分决算项目试行专题询问。较大幅度增加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专业力量,加强代表培训,组建专业代表小组。

三、关于代表工作和代表选举

(一)创新“三个联系”制度,发挥上海各级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整体效应。完善各级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上级代表联系下级代表、各级代表深入社区联系基层群众制度,制定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联系若干名同级基层人大代表,以及在沪全国人大代表、市、区县人大代表固定联系下一级若干名代表实施办法。继续推行各级人大代表下基层、下社区联系群众、带着问题听取意见的方法。代表可选择一定联系方式向群众公开,鼓励代表通过座谈、接待、网络等方式联系群众。通过代表履职提高群众所反映的意见建议的解决率。各级人大常委会可通过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和其他新媒体等充分反映民意。

(二)构建新交互平台,充分发挥闭会期间代表履职作用。可通过创设反映代表意见专门刊物、解决代表意见绿色通道、代表专题研讨会等形式,组织代表积极反映民意、建言献策,以便同级党委、“一府两院”负责同志直接倾听。探索建立专业代表小组。

(三)加强代表建议督办,调动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积极性。每年可选择事关民生又久拖不办、涉及部门较多或办理难度较大若干件代表建议,由主任会议或专门委员会督办,直至办理到位。多年未解决、办理难度较大的,可连续多年跟踪督办,提高协调层级。

(四)全面推行代表报告履职情况,落实代表接受监督法律规定。全面推行各级人大代表五年任期至少一次向原选区、原选举单位口头或书面报告履职情况的做法,接受群众和下级人大代表评议。履职情况应包括联系群众、反映群众意见,提交代表建议和议案,提出审议意见,列席常委会和下级人代会、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等情况。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将代表联系群众情况纳入档案。

(五)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为代表日常履职提供组织保障。加强街道(社区)代表联络室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落实代表活动场所和经费保障。逐步推行在开发区、工业园区、高科技园区等设立代表联络室。代表联络机构工作可延伸到居(村)委会,设立联络点。预设代表联系社区活动主题。形成市、区、街道代表反映基层群众意见分级处理机制。

(六)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改进代表选举工作。加强地方党委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政治领导,加强人大常委会对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指导。严格把好代表选举入口关,严格查处贿选等违法行为。尊重选民选择权,试行代表候选人缺额提名。修订和完善人大代表选举的地方性法规。增加代表候选人自我介绍环节,增强互动。

四、关于常委会建设

(一)按照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一是提高驻会比例,做到常委会驻会人员占二分之一以上,每个专门委员会至少有两名委员驻会。二是常委会应有适当数量至少能任满两届的同志,任期届满时有一定数量组成人员继续留任。三是考虑组成人员代表性的同时,兼顾社会活动、参政议政等能力,增加来自企业一线、基层社区和社会组织的基层委员。四是吸纳更多有专业知识、丰富经验专门人才进入专门委员会,安排更多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专门委员会工作。在代表中物色更多专业人才担任专门委员会兼职委员。

(二)加强工作班子建设,做实做强铁打营盘。推荐人大干部担任人大代表,充实常委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加强人大与“一府两院”干部交流。吸纳具有良好政治素质、经验丰富、专业知识和议事能力较强的人大干部担任工作委员会委员。在专业工作机构和研究室试行公务员职级和专业技术职称双轨制。

(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途径。通过媒体公布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设立电视或网络专门频道,转播或录播常委会审议实况。立法中充分运用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规草案等途径,监督工作通过全面公布监督计划广泛听取意见。完善公众意见反馈和公众意见吸纳情况说明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保障换届选举依法依规进行。

五、关于乡镇人大工作

(一)高度重视乡镇人大建设的重要性,发挥应有作用。乡镇在改革发展中任务很重,其地位和作用日益显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应高度认识乡镇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履职。要修订完善《上海市乡镇人大工作条例》。

联社监事会履职报告范文10

一、海安开展法人履职评估工作情况

(一)开展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动因

1、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存在盲区。海安县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从2008年2月份开始,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主要是针对各区镇、部门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部门(区镇)职能的执行情况。并未涵盖到绝大部分事业单位的职能履行情况。

2、事业单位管理缺乏有效载体。目前对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主要工作集中在设立审批阶段,后续管理措施相对薄弱。不少事业单位依法登记后,拿到法人证书就万事大吉,该变动的登记事项不主动申请变更,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得不到保障。事业单位实际运行的状况更是难以掌握,少数单位不能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正常开展工作,单位之间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仅靠年检报告根本不能准确了解情况。因此,机构编制部门迫切需要一个有效载体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3、惩处措施没有威慑力。虽然对事业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手段有“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等方式,但在实际中动真碰硬执行起来有难度,加之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更使处罚工作流于形式。

(二)开展履职评估的基本做法

1、确定评估对象和内容。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第一批评估对象,涵盖各种不同单位类别和经费管理类型的事业单位,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又与民生休戚相关。为引导事业单位正确履行职能,海安县着重从按职能职责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情况、遵守事业单位法人相关规定情况三个方面对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实施履职评估的操作流程。一是宣传发动。将《实施方案》和评估通知及时发给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二是单位自评。事业单位接到评估通知后,按要求准备好各类文件资料并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召开进点会。与会人员包括:评估组工作人员,举办单位的分管负责人,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无内设机构的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均应参加。会上先由评估组负责人作动员讲话并通报履职评估实施方案,再由被评估单位法定代表人作履职自评报告。四是广泛收集情况。开展履职测评。评估会议结束后,被评估单位与会人员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测评表》,表格当场收回;对主管部门领导、单位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及相关服务对象代表进行个别座谈;发放《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调查问卷》,了解各方面情况;查阅相关台账资料。五是形成报告并反馈。认真分析履职评估情况,形成事业单位法人评估报告。及时向被评估单位反馈评估情况,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3、评估结果的运用。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被评估单位履职等次,并合理运用评估结果。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其进行机构编制调整,直至撤销法人登记。

二、履职评估的初步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开展的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情况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强了事业单位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履职评估,对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有利于引导事业单位自觉增强法治理念和履职意识,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高效服务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检验了事业单位是否有机整合了内部资源,是否最大程度激发了各要素的创造活力,是否有效产生了单位的综合效能,为科学调整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切实管住、管好、管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开展履职评估,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的现象。一些单位减少了办事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企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同时,因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业务性强,在具体的评估工作中,面临着突出问题:

(一)少数事业单位无法依法运行。主管部门的牵制使部分事业单位不能独立对外开展社会活动,主管部门长期习惯将下属事业单位按其内设机构进行管理,担心事业单位成为独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控制权,一些事业单位长期依附于主管部门,人、财、物不独立,根本不具备成为法人的资格;虽然目前市场经济已经深入到各个阶层,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仍然存在着靠主管部门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开展工作的不正常现象,造成这些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走向社会化的意识十分淡薄;个别法人单位无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无视机构编制部门界定的职责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见利就上,无利就让,不能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有的单位成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职能逐渐萎缩,长期“有岗无为”,不能发挥作用。

(二)兼职现象影响履职。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机构编制及登记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能的能力较低。对机构编制部门开展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准备,应付了事,影响了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在评估工作中我们还发现,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职情况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兼职范围广,兼职时间长,兼职人数多,而且这种发展趋势还有继续蔓延扩大之势。一些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员兼任,有的由举办单位领导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个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者由于工作多、精力有限,不可能全身心扑在事业上,这样势必会不能正常履职,影响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评估主体过于单一。当前履职评估工作,考虑到起步阶段工作难度较大,故对自身力量倚重较多,其他力量在评估工作中总体而言分量不足、权重偏低。此举固然有利于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但长此以往,将导致举办单位、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的目标。

(四)评估指标操作性不强。实践中,我们发现:不论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还是参评的社会方方面面代表,均对所评估的事业单位了解不多,特别是对一些机构编制、登记管理方面的业务性较强的问题,更是一头雾水。尽管我们采取了提供自评报告、详细介绍情况等办法,但凭印象打分、凭感觉打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评估过程中,如何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精简指标体系,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五)评估结果运用范围有限。目前我们对评估结果的应用,形式还比较单一,局限性较大,运用范围很有限。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的主导性和权威性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工作的实效性。

三、提升履职评估效果的对策措施

(一)积极宣传,增强对评估工作的重视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此项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同时要积极向主要领导汇报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争取领导重视,把评估结果纳入事业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做到开会不忘讨论、下基层不忘检查、平时不忘过问,使部门负责人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思想上时刻绷紧职能履行这根弦,变被动接受检查为主动关注职能履行工作。

(二)科学设置,提升评估工作准确性。一是注重评估内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单纯的机构编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科学设置指标,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规定职能的履行情况,综合考虑履行职能的绩效和社会满意度。通过目标明确的评估内容,引导事业单位增强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二是注重评估过程的连贯性。要注意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特别要结合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全面掌握相关情况。评估工作不仅要通过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职情况,而且要通过年终综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时间内的履职绩效。日常评估重在平时表现,并逐渐积累形成整体印象,为年底评估提供详细的基础资料,从而有效地克服了年度评估走过场的可能,更准确地评估法人履职情况。三是注重评估指标的可操作性。对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的评估对象的评价,指标应不同对待。在这个前提下,评价指标要细分为“个性指标”和“共同指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要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和职责,设置一些详细的指标,每项指标应有具体和详细的说明,以增强参评人员对评估指标的理解度。

(三)加强联动,拓宽评估工作渠道。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评估,必须坚持多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由编办牵头、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参与的工作责任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作出实效,各部门之间要主动沟通信息,健全工作网络,整合相关资源,合理调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的整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的水平。一是多层面邀请人员参加评估。在具体评估工作中,不应局限于被评估单位内部,应扩大到其管理或服务对象和关联单位,听取了解相关单位及群众的反应和评价,同时,还要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从各个层面反映事业单位的履职情况和社会反响,增强评估的真实性和说服力。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机制。为畅通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渠道,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强化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严肃性,要建立健全“简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机制,扩大“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的知晓面,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及舆论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职工作始终在有效的监督下正确行使。特别是推行政务公开活动,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构建履职评估工作信息网络。从党政群机关和社会各界热心关注机构编制工作的监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特约监督员,聘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视情况续聘。对监督员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加强业务培训,对工作成绩突出,实绩较为明显的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由机构编制部门及时予以解聘。

(四)固本强基,提升评估工作水平。一方面,加强履职评估队伍建设。要把那些事业心强、有责任感和进取精神的同志,选拔到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上来。通过学习交流和考试,做到持证上岗,并加强考核和奖罚。另一方面,增强评估对象依法履职能力。开展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精选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学习不断增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市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维护合法权益,提高的管理水平。

联社监事会履职报告范文11

面对组织的信任和人民重托,我既感到非常光荣,又深感责任重大。回顾一年来担任政协委员的历程,我感想甚多,体会颇深,收获很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协总结述职报告资料,欢迎参阅。

 

 

报告一

尊敬的各位委员、各位列席代表:

20xx年,我非常荣幸当选xx市第x届政协委员。面对组织的信任和人民重托,我既感到非常光荣,又深感责任重大。回顾一年来担任政协委员的历程,我感想甚多,体会颇深,收获很大。今天,能有幸向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委员报告工作,心情十分激动,这既是我向选举单位汇报工作,也是听取大家意见和要求、接受监督和改进工作的一次良好机会。下面我将从五个方面进行述职报告,敬请审议: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政协委员的职责和作用决定了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履行好政治协商、*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政协职责。尤其是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形式下,更需要我不断的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努力提高自身整体素质,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为此,我将学习放在了突出的位置。在繁忙的工作中,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及做好政协工作的相关知识,关心时事政治和社情*。

二、认真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

我觉得政协委员既是一个政治荣誉,更是一份社会责任。因此在繁忙的企业管理工作中,我经常提醒自己是一个政协委员,并尽可能把建言献策,参政议政这一政协委员的基本职责与自己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从自己熟悉的领域开始、从日常本职工作着手,勤学、好问、多追究事理,多关注本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多关注新生事物,力求做到智为民所出,当好领导和政府的参谋。

积极参政议政,认真履行政协职责。出席政协组织的各项会议及活动,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主要途径。作为一名市政协委员,能够及时准确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履行代表职责的关系。每次政协会议,我能够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出席政协会议,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会议期间,我能够认真听取各项工作报告,踊跃发言,并就新的发展时期如何关注民生问题以及民企发展等有关稳定及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提出议案和建议。我坚持会前深入群众,了解掌握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会中积极发言,向大会反映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提出多项议案和建议,这些议案、建议及调研报告都是事关我市、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立足本职工作,发挥自身优势,服务人民群众。

本人从事食品加工行业,工作繁忙,面对的矛盾和问题很多,但我一贯奉行“踏实做事,诚恳待人”的准则,勤勉对待每一项工作,坦诚对待每一个人,努力办好每一件事情。尤其是在现在的社会中,民营企业较多,劳资关系复杂,各种矛盾频发,我总是尽自己的努力,协调好公司、职工双方的关系,尽力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努力维护好职工利益,同时关心职工生活,解决职工及其家属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让职工感到关心和温暖,为企业职工办理了“三险”,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通过这些工作和活动,着力构建和谐企业,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了保证。

四、科技兴业,引领企业转型

政协委员既代表这一种政治荣誉,更是代表着个人先进性。随着市场国际一体化的成功转型,企业首要的课题就是如何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产品品位,走出初期阶段的那种小打小闹的经营方式,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打造特色名面第一品牌。”这是我为公司设计的长远发展目标。十多年以来,我公司一直保持着新密市食品龙头企业的地位,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新密市的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新密市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正视不足,努力再创佳绩

几年来,我虽然很好地履行了参政议政职责,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学习还不够系统,联系群众不广等。这些还有待在以后的工作、学习、活动中不断改进和加强。

以上是本人当选市政协委员以来履职情况的报告和体会。尽管我在政协委员的岗位上为人民群众做了一些工作,但作为一名工龄不是很长的委员,感到自己所做的工作还很不够,对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反映还不够全面,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以及与其他委员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更加珍惜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力,增强法制意识、参政议政意识,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面对新的挑战,进一步履行好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职责,发挥联系群众,反映*的主渠道作用。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面貌,奋发有为、只争朝夕的工作作风,做好肩负的各项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政协委员的使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政协委员,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新密、活力新密,为实现我市经济发展跨越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的述职汇报完毕,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报告二

各位领导、同志:

20xx年,我再一次被推选为xx县第十届政协委员,一年来,在县政协的领导下,在政协各位领导的支持下,按照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精神,踏实工作、争先赶超,充分履行了政协委员的职责,在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一、立足学习不放松着力提高自身素质和理论水平

根据县政协对每个委员的素质、能力、业务等各方面的要求,我时刻牢记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与时俱进、才能更好的履行委员职责。一年来,我重点学习了政协章程、政协尤主席和各位副主席的讲话精神,深刻了解了作为政协委员的职责和义务;着重学习了中国共产党xx大系列报告和xx的重要讲话精神,领悟了政协委员在新时代所肩负的光荣使命。在学习上,我坚持做到了三点:“一争二挤三扩”,争就是争取学习机会,只要是政协组织的学习培训,我都会向领导积极争取,从不放弃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挤就是挤出时间学习,在工作之余,千方百计挤出部分时间加强学习,从不放松自己;扩就是扩大学习内容、扩大学习范围。每个政协委员都是身兼数职,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履行好委员职责,没有足够的理论知识、没有广泛的社会阅历、没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是很难做好这项工作的。为了更好的尽职尽责,在学习中我尽量做到把政协业务知识学习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联系起来、和当前的国内形势结合起来学习,自觉做到学习、思考、运用三不误。

二、立足党委政府无暇顾及的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建言献策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对于县政协委员来讲,首先是做好民情、民意调查,多提一些党委政府无暇顾及的,能及时予以解决得实事、难事相对于空有内容,难以落实的事情更有实际意义。如果我们委员提出万年的经济较周边县市还很落后,必须大力发展的提案,我认为这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为这个问题党政领导、社会各界都已经认识到了,解决这个问题不是开个会就能解决的。其次是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我经常抽出时间进村入户,上门送服务、讲政策、搞调研,一年来已走访农户600多人,上户280余户,送政策、法规、技术等宣传资料1000多份。在裴梅镇葛毛坞村,很多村民向我反映,坞头*纪念碑由于经费缺乏、无人管理,碑身有裂缝,周边杂草丛生,让后人看了心寒,我立即向镇党委、政府领导作了汇报,并和其他3名委员联名提案,要求解决坞头*遗址的修缮管理经费,今年6月已经得到落实。

三、立足力所能及的工作,积极参政议政

一是积极参与、列席了镇党委政府的人大会议和各种座谈会。20xx年在政协联络组组织我们视察了部分水库情况,进行了保护水资源的调研,本人在万年电视台就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做了发言,呼吁全县人民迅速行动起来加入环保队伍行列;二是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如:赣东北苏维埃政府旧址因为经费紧张,疏于管理,院内脏乱,我们一面要求所在村加强管理,一面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以提案形式反馈到县政协、县政府,使问题得到了解决。如今赣东北苏维埃政府旧址铺上了松软的草皮,载上了常青树,作为了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xx年我共提了3份建议案,都已得到令人满意的答复。

四、关心支持其他工作,做好群众知心人

积极支持并参与扶贫助学工作,为莘莘学子完成学业奉献自己微薄的力量;积极参与抗冰救灾、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公益活动,捐款、捐物为灾区人民重建家园尽绵薄之力。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虽然尽心尽力,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民主协商等方面积极参与,但作用微乎其微,成绩微不足道,同其他委员相比也还有一些差距,新的一年里,我坚信在县政协的领导下,在领导们的关心栽培下,经过自身努力,一定能在“一城、一节、六甲”建设上发光发热,一定能成为一个合格、优秀的政协委员。

述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报告三

一年来,在县政协的领导下,在政协各位领导的支持下,我能够认真学习县委十二届八次会议精神,踏实工作、争先赶超,充分履行了政协委员的职责,在*监督、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一、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坚持学习、改善学习,是适应形势发展和履行政协职能的迫切需要。我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作为增长才干、提高工作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基础和源泉,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不仅学习了与政协相关的知识,还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每次会议上,都认真聆听并记录领导的发言,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思想政治素养、科学决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真正树立了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心为民所牵的思想,也为有效履行职能、做好政协委员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履行委员职责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在感到光荣和自豪的同时,也感到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自己能够严格依照《政协县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委员参加活动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按时出席政协会议,积极参加政协活动。在局工作期间,我积极陪同县政协领导到等水利资源丰富的街道、乡镇进行调研,提出做大做强我县水产业规模的多条建议与意见,特别在争取新建项目和对上争取资金扶持上建言建策,使我县水产业受益匪浅。今年六月,我调任县局工作,面对新的职责,我迅速调整思路,与县政协领导和其他委员一起深入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调研,为部门履行食品监管职能倾注了大量心力。这些工作提高了自身能力,也为政协组织增添了光彩。同时能落实《政协县委员会关于在委员中开展“五个一”活动的意见》,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在改善民生方面,带头并号召单位工作人员捐款救灾、扶贫助学,金额达二万余元,还准备投入资金为乡鱼乡中学改造校房门窗;在全县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

三、认真撰写提案,反映社情*

自己平时注重走访、调研,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焦点、热点问题认真思考、撰写文字材料,特别是食品药品领域攸关民生的意见建议,将提交提案和及时反映社情*作为履行委员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立足本职岗位,扎实开展工作

在局担任主要领导以来,自己能够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

(一)积极探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餐饮消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状况调查的通知》,对全县餐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调查。迅速托清了底子、摸清了底数,通过查找存在问题,研究工作措施,为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奠定基础。二是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印发了《关于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品安全知识读本、餐饮服务许可申办指南,通过执法人员走访餐饮经营业户等多种平台,广泛宣传新职能和食品安全法规。三是扎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局组织22名业务骨干分为四个组,实行划片包干,由班子成员带队逐个饭店、餐厅、食堂进行检查整治,指导督促经营业户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开展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学校食堂专项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地沟油、餐厨废弃物、瘦肉精、塑化剂等多项专项检查。四是积极做好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过健全完善重大活动供餐制度、实施执法人员驻店指导,有效保障了重要领导来、九地市*座谈会、消防官兵集体用餐、环湖自行车赛、山东第二届龙舟赛、中高考等重大活动及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重规范严查处,进一步强化药械监管工作。将基本药物作为药品安全监管的重点,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贮存条件监管,不断巩固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成果。围绕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流程,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加大对虚假广告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来共受理查处举报投诉16件,出动执法人员1168人次,查处各类涉药械违法案件382件。

五、坚持廉洁自律,保证清正廉洁

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及党风廉政建设之规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谋私利,不收受*,不请吃,不吃请,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忠于党,忠于人民。没有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本人虽然尽心尽力、勤勉工作,但是仍然感到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比如:理论学习不够、创新精神不强、提案力度不深、联系群众不广等等,这些还有待在以后的学习、工作、活动中不断加强和改进。

联社监事会履职报告范文12

一、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总体职责和部门职能,将每个部门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内容具体化,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

1、领导岗位职责

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把手”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好“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XX(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XX(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XX(人大工委主任):负责街道人大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宣传、创城、劳动和社会保障、再就业、养老保险、老龄委等工作。联系XX社区。

XX(政协工委主任):负责街道政协工作。分管民政、残联、关工委、退役军人事务、农林水、精准扶贫等工作。联系供电,联系XX社区。

XX(党工委副书记):分管组织、人事、党政办、应急管理、综治、政法、信访、卫生计生、文化、教育、科技、旅游、审计、党务政务公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联系XX社区。

XX(办事处副主任):分管规划、拆违控违、房产、物业等工作。联系财政税务,联系XX社区。

XX(办事处副主任):分管城市大建设、项目工作、民生工程,联系武装工作,联系XX社区。

XX(办事处副主任):分管发展改革、工业经济、商务流通、招商引资、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统计等工作。联系XX社区。

XX(统战委员):负责街道统战工作。分管土地管理、矿山整治等工作。联系XX社区。

XX(纪工委书记):负责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联系XX社区。

XX(政法委书记):负责街道政法工作。分管文明创建、城市管理、三线三边、河段长制、环卫等工作,协助分管信访稳定工作。联系XX社区。

XX(组织委员):负责街道组织工作,分管为民服务全程工作。联系XX社区。

XX(宣传委员):负责街道宣传工作。分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协助分管创城、卫生计生、文化、教育、科技、旅游工作。联系XX社区。

2、内设部门岗位职责

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政协等日常事务。负责街道联系和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档案、保密、调研、后勤服务保障、检查督查、效能、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管理等工作;负责街道无对应主体单位的其他工作。

党群工作部:主要承担组织室、宣传室、统战室、关工委等职能。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及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群团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等职责。统筹街道各领域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活动和建设。

城市管理部:主要承担原大建办、环卫所、规划办、城管中队、物业办、三线三边办等职能。主要负责服务城市大建设、房屋征收、规划建设管理、物业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城区环境卫生、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人防等综合管理类事务,协调配合或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涉及专业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事务等职责。

加挂综合执法中队牌子。

社会事务部:主要承担原卫计办、老龄委、扶贫工作站等职能。主要负责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廉租住房、卫生健康、就业创业、教育体育、双拥优抚、退役军人服务、数据资源、脱贫攻坚等政务服务,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等职责。

加挂卫生健康办公室、扶贫工作站牌子。

社区建设部:主要负责指导基层依法自治和居委会等自治组织建设、落实社区建设规划、组织培育社会组织、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残疾保障、养老服务、社区公益等职责。负责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管理、培育、监督,引导社会组织拓宽服务领域。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确定社区工作事项,负责智慧社区建设等。

平安建设部:主要承担由原综治办、信访办、安监办、食安办等职能。主要负责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等职责。负责辖区政法、司法、信访、维稳、平安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气象)、城市防洪、防汛抗旱等工作。对接联系派出所、司法所。

加挂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牌子。

经济发展部:主要承担原经济发展办、统计站、招商办等职能。主要负责企业项目服务、资产运营与管理等职责。负责街道优化营商环境、投资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发展服务、企业服务、财税服务、科技、经信、商务、发展改革(粮食)、统计、审计、供销、电力通信、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工作。对接联系财政所。

生态环境部:主要承担原环保办、林业站、河长办、水务站等职能。主要负责区域内环境保护、农业农村、林业、水务、城乡水陆交通、环境卫生(部分职责)等职责;负责生态环境、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对接联系农业综合服务站。

加挂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

3、社区岗位职责

党群服务中心(社区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区域化党建、新兴领域党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为辖区各类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承担便民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受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承担培育指导社会组织、促进面向群众服务事业发展、发展壮大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提供社会福利和文体健身娱乐、便民利民服务等工作。

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综治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相关工作队伍建设与管理;承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层平安建设的信息化支撑等工作。

二、首问责任制

第一条  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街道(或来电话)办事、咨询时,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在职能和岗位职责范围内必须解答、办理或者交经办部门(人)办理的制度。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首位接听电话或接待来访咨询、办事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在限定时限内办结,手续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结的,应主动说明原因,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四条  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街道其他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负责联系。必要时,应请服务对象留下联系电话并告知有关经办人,同时将经办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告知服务对象。事权管辖不明确的,应及时报请领导批办。

第五条  对不属于街道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予说明,属于保密范围的事项,按保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首问责任人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使用文明语言。

第七条  街道部门、社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处理。

三、服务承诺制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街道机关及社区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  在公共服务中对服务质量和具体行为作出以下承诺: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公共服务事项。

2、关心群众,深入基层。主动调查了解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和不满意的问题,并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

3、主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推进本职工作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办法,简化办事程序、手续,缩短办事时间,提高服务效率。

4、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公开办事事项的条件、程序、时限等为群众提供服务,并将群众咨询事项中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有关事项一次性告知咨询人。

5、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礼仪接待来访群众、接听咨询电话。

6、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的工作用语和工作礼仪进行行政执法。

7、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努力树立和维护“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四、办文办事限时制

第一条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各项工作事项,均实行限时办结制。

第二条  办文。工作人员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对紧急公文提出具体办理时限。对于急办公文,承办部门应按发文机关要求或领导批示要求的时限内办结;对于内容涉及面广、问题较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承办部门应当在时限前向领导说明原因。领导签发后的公文,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文或印制寄发。

第三条  办会。对重要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部门、社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因事未能办结的,要报告办理进度并说明原因。

第四条  办信。各部门负责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在时间节点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将明确答复信访者;情况复杂的,经分管领导批准时限可适当延长。上级转办或领导交办的信访件,按要求时限办理完毕,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应在收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五条  办事。对市委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和上级领导交办的事项,由交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在限定期限内完成,交上报办理结果。实际工作中存在特殊情况不能按办结时限完成的,应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适当延长办结时限。

第六条  街道部门、社区要认真做好交办事项的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第七条  街道部门、社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限时办结制的,按照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处理。

五、AB岗工作制

第一条  在街道和社区的各个岗位实行AB岗工作制度,即实行两个岗位之间顶岗或互为备岗。

第二条  全办每项工作都要确定A、B两个责任人,当A角不在岗时,必须由熟悉A角业务的B角负责及时受理各项业务,为工作对象提供便捷的服务。

第三条  凡在国家和我市规定的工作日以及我街道对外承诺的工作日内,必须做到全日对外办公,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空岗、缺位、延误工作的正常办理。

第四条  各部门、社区负责人作为本部门实行AB岗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工作要详细梳理,明确AB岗,并认真做好相关业务的传教和责任交代。

第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出现工作人员缺岗、缺位而导致投诉或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要严格追究AB岗两个责任人的同等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六、一次性告知制

第一条  一次性告知制是指服务对象到我街道社区(或来电话)办事、咨询时,在职责范围内,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

第二条  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在职责范围内,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口头或书面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手续和材料;申请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充后,经办人应当及时予以办理。对不符合规定,无法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告知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三条  服务对象所办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尽可能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第四条  告知过程中要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

七、在岗离岗告示制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街道社区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  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规定,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严禁擅自离岗、串岗。遇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履行离岗告知手续,并说明具体离岗事由。

第三条  无论何种原因,离岗半天以内的,离岗人员必须按以下程序履行离岗告知手续。

1、领导班子成员离岗,须告知办公室。

2、部门负责人暂时离岗半天以内的,需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离岗。

3、一般工作人员暂时离岗半天以内的,需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  离岗半天以上的,需按请假制度执行,履行请销假手续。

1、一般工作人员病假3天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3天以上应出据医院病休证明,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主要领导批准。

2、一般工作人员事假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主要领导批准。

3、一般工作人员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等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由分管领导批准。

4、街道工作人员请病、事假和年休假等法定假,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主要领导批准。社区负责人请病事假和年休假等法定假要报告街道主要领导。

5、街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请休假规定,必须填写请休假审批表。假期届满应按时销假上班,并履行销假手续,具体手续为工作人员在假满后,要向批准人报告,并由批准人签字销假。

6、休探亲假、婚假、生育假、年休假者,本人应提前一周报告分管领导,以便安排好工作。

第五条  所有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归岗,到岗后立即按批准程序向批准人报告。

第六条  各部门要做好内部工作岗位的衔接,工作时间所有岗位必须保证有工作人员办理。本岗位工作人员离岗,必须指定代行职责人员(AB岗制),禁止因工作人员离岗导致业务中断,影响群众办事。

第七条  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在岗情况的检查,凡未履行离岗告知手续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凡履行告知手续而未按时到岗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凡未履行离岗告示手续而擅自离岗的,或履行告示手续而未按时到岗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效能建设追究制

第一条 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在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工作制度中,因作风和效能问题,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予以追究问责。

第二条  责任的追究问责决定必须经过党工委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第三条  追究问责方式。

1、批评教育;

2、通报批评;

3、诫勉谈话;

4、调离岗位;

5、停职检查;

6、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

7、解聘或辞退。

以上问责方式可单独运用,也可合并运用。应追究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对下列情形应当进行追究和问责

1、服务对象投诉的;

2、上级转办、交办的;

3、各类明查暗访、督查考核中发现的;

4、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

5、纪检、监察、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提出的;

6、其他需要进行追究问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