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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工作汇报

时间:2022-09-11 02:56:59

实验室工作汇报

实验室工作汇报范文1

1、主持机电专家工作室日常工作。

2、根据本矿机械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攻关项目、制定机电专业人才培训计划。

3、组织机电专家工作室成员开展项目攻关,整合全矿人才资源,通过名师带徒,疑难会诊等形式进行交流。

4、总结机械化攻关经验,推广使用技术创新成果和方法。

5、在处理机电设备疑难故障后,组织专题会议对设备故障原因进行分析、讨论和总结。

6、认真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电专家工作室内务职责

1、记录采掘各队机电故障处理完成后需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作为日后考核参照,如实向工作室负责人汇报。

2、结合每季度矿生产需要制定工作室相关的工作计划,并上报至工作室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经审核后执行,每季度由分管领导组织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对工作室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3、掌握每月各单位机电设备使用、检修和维护情况,如实记录并向工作室负责人汇报。

4、必须严格记录好故障处理参与人员姓名及下井时间,提供现场所需工具、仪器、仪表、图纸资料等必要的工具,故障处理结束后回收所发放工具、仪器、仪表、图纸资料等工具。

5、记录工作室机电事故专题分析会,认真总结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处理方法并按照事故发生类别进行分类规整。

6、每月对工作室作一次总结,对解决的机电疑难 杂症、设备故障进行归纳整理,详细记录故障时间、地点、设备型号、故障表现、故障判断与处理过程等。

7、记录各队的《“师带徒”制度》并跟踪、实践情况,汇报至工作室负责人。

8、负责工作室的“五小”改革及专利申请,并把工作进度如实汇报至工作室负责人。

9、记录矿领导及上级工作安排,在当天汇报给工作室负责人,并根据工作室负责人的安排联系相应工作,并做好相应工作记录,如实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和完成进度。

10、针对各项工作检查进行相应的资料准备,不得泄露工作室各项文件及工作资料,违者将按照矿文件做出相应处理。

11、记录工作室材料损耗,及时汇报矿相关部门,每月或每季度到矿相关部门领取办公材料,对材料使用及发放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实验室工作汇报范文2

一、工作任务

以年度县局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工作为基础,按照国土资源部正式下发范围,组织核查年度我县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地块。通过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县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乡镇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通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及本方案为依据,《规范》与《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县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武一华兼任,副主任由李强担任。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

3月底各中心所要完成外业核查工作,并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各中心所4月25日前要全面完成自查整改工作。4月30日前,各中心所将自查整改工作总结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等相关数据,统一汇总,并上报县政府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督查整改阶段

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分组督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各乡镇整改情况进行初验,督促其进一步整改。

(三)约谈、通报阶段

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组将根据全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情况,适时对各乡镇的整改工作进行排序,对违法问题严重、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给以行政处分;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将共同挂牌督办并通报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四)总结验收阶段

国土资源部和省、市领导组将适时开展对我县进行验收,各乡镇要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准备工作。8月15日前各乡镇要完成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彻底整改查处,并将工作总结及《土地违法案件决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送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汇总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于8月28日前报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各乡镇完成整改查处工作的基础上,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将适时对各乡镇进行验收,并配合市以上部门联合督查、抽查和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是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列入近期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土地执法监管合力,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确保工作质量。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汇总报送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要建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周报和通报制度。领导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全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掌握总体工作情况,根据全县总体工作要求及时调度,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实验室工作汇报范文3

做好实验教学前的准备工作和安全保障,实验期间与实验指导教师巡回指导,并做必要的技术指导,解决仪器、实验设施出现的问题。实验结束后检查、整理仪器设备,做好卫生和安全工作。

2规范的日常管理

2.1仪器设备

每学期末实验管理老师都要对自己所管的实验分室填写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表,在这张表里包含仪器的完好台(套)数、待维修的台(套)数、待报废台(套)数。根据统计结果对需要报废的填写报损登记表,对需要维修的仪器实验,管理老师先自修,如果不能自修就填写维修单报系主管主任,系上再联系公司派人修理。这样就确保了仪器的完好率,保证了后面实验的正常开出。

2.2资产管理

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每学期进行例行的资产核对,最新数据及时在各个分帐上添加并上报到系总帐,确保帐物卡相符。

2.3耗材

每学期末每位实验管理老师对所管实验分室的耗材进行申报,由系上统一购买,确保下学期实验正常开出。后面做实验需要用到耗材时,填写耗材使用登记表,谁领用谁签字,做到帐物统一。

2.4安全管理

每位实验管理老师负责所管实验分室的安全防范工作,防火、防盗、保管维护好消防器材,管好水电和实验室门窗,保障实验分室的财产安全。

3完整的实验教学

3.1实验信息记录簿

每学期开学前,有实验任务的老师到对应的实验管理老师处领取实验信息记录簿,填写里面相关内容。信息记录簿的主要内容有:①实验室使用申请表,老师按实验大纲填写实验项目名称、编号等,经教研室主任、教学主任签字后交实验管理老师,实验管理老师依据此申请表依次准备实验;②实验设备故障记录表,此表主要是老师在指导学生做实验时遇到仪器故障后填写,实验结束后由实验管理老师负责故障处理并填写处理结果;③实验考勤表;④实验成绩登记表。整个学期实验结束后实验信息记录簿由任课老师交到实验管理老师处,系上统一组织实验管理老师、教研室主任、教学主管主任进行审核,审核无问题后方可归档。

3.2教学情况登记

实验教学情况登记册由实验任课老师和实验管理老师分别填写相应部分内容并签名。任课老师主要填写实验目的、主要实验内容、实验小结和实验改进建议;管理老师主要填写实验课题的仪器设备、实验耗材领用和使用情况、仪器设备维护情况。无论什么时候通过这个册子就可以清楚地知道实验的开设情况和仪器的完好情况。

3.3学生实验登记

学生实验登记册主要由学生来填写每次实验的项目、日期、实验台号、姓名,实验结束后由任课老师签字。这个册子中所填写的实验项目与前面的任课老师所填写的实验室申请表上内容一致,可以用来检验实验具体的开出情况,通过所填写的实验台号可以清楚地知道仪器的使用情况。

3.4实验资料汇总表

汇总表主要包括实验室工作日志、课表、信息簿、实验情况登记册、学生实验登记册等。每学期结束后,实验管理老师对所管实验室的实验资料进行编号汇总归档,便于日后查阅。

4结语

实验室工作汇报范文4

自年10月份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县委组织部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强化工作措施,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目前,第一批18个村项目建设均全面竣工,经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已正式交付使用。县上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及时启动,高点定位。县上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很快落实到位30万元的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从去年10月份开始较早启动了活动场所建设。在选址和建设规模的确定上,县上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村庄规划整治相统一、相衔接,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组织建设村干部参观学习旬邑和本县枣林村等建设经验,科学选址,超前谋划,适当地扩大了建设面积、完善了结构功能,高标准规划场所布局,提高装饰效果,做到统一建筑结构、色彩式样、建筑标识,使其真正成为开展村级活动的中心,方便群众办事、教育培训农民的重要场所和村级组织外树形象的重要标志。

二是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工程建设中通过建立“五项制度”(即招投标预审制、签订“质量、施工、安全三项合同”制、工程质量督查制、工程进度报告制、建设资金专户管理制)确保工程建设规范化;严把“四关”(工程进度关、资金使用关、工程质量关、资产管理关),狠抓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定,确保工程质量。在建设过程中,县建设局安排2名工程师专门负责此项工程的质量监理,村上专职干部对施工技术和三材质量进行监理。在资金管理上,严格实行资金报账和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各村都将工程招标、材料选购、资金使用及工程决算情况及时上报县村建办并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确保把活动场所建设成“放心工程”、“廉洁工程”和“群众满意工程”。

三是坚持标准,严格验收。自4月17日起,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组织部、基层办、建设局、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审计局等职能部门按“统一标准,分项验收”的原则,对第一批建设工程进行了验收。一是实地看,采取实地查看的形式,对建设工程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由建设局技术人员当场反馈质量验收情况,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后上报自检报告;二是听汇报,听取建设单位建设情况汇报、施工单位施工情况汇报和村“两委”现场监督情况汇报;三是查档案,按工程建设、验收的统一标准,建设局、财政局、发展计划局、审计局等职能部门按程序分别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档案和痕迹材料进行检查。从验收情况看,全县第一批项目建设质量均合格,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合理规范,群众比较满意,社会反响强烈。

四是强化管理,拓展功能。为了防止“重建设、轻管理、有阵地、无活动”的现象发生,按照“边建设边配套、边完善边利用”的思路,县委组织部及时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为18个村统一制作了制度挂牌。坚持“一村一单”的原则,协调政府采购中心为各村根据实际配备办公家具,避免了重复购买。在功能使用上,提倡将村“两委”办公室、警务室、计生活动室、资料室有机统一,将党员活动室与成人技校、人口学校、图书阅览等功能综合一体,强化“一室多用”的功能。活动场所建成后,一方面做好国有资产移交和监管,另一方面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积极探索对活动场所实施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的功能,使活动场所真正成为农民之家、党员之家和村干部之家。

通过高标准高质量地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营造了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夯实了党在农村执政的物质基础,强有力地了推动我县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出亮点、上水平。

实验室工作汇报范文5

经营单位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公布的最低经营利润率及审批权限进行报批,完成审批后,方可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将合同或协议相关资料交财会部和综合办公室各一份留存备案。综合办公室核实合同审批情况后应及时配合经营单位准备或办理执行合同所需的商检、外汇核销等海关监管凭证。

第二条  合同执行

(一)信用证的审核及出口信用保险

1、单证中心收到银行来证后,及时在ERP系统登记,经营单位根据通知领取L/C副本,正本由单证中心统一保管,同时复印一份副本给财会部,协助审核L/C条款。

2、单证中心、经营单位根据业务情况共同审核L/C条款,L/C必须是即期、不可撤销的,并且在中国到期。若是由信用等级较差的国家或银行开出的L/C,必须要求有保兑行。确认L/C上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质量要求和交货期等是否与出口合同相一致,规定的装运期、有效期和单证要求是否能做到,一切妥当方可执行。如果L/C存在“软条款”或难以做到的条款,必须由经营单位要求客户改证后方可执行。

3、对于自营出口业务,除L/C、先收后出的支付条件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业务外,新客户业务和风险较大的赊销、D/P、D/A支付方式,应尽量投保出口信用险。经营单位向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提交客户资料,办理申请信用额度, 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出运,并及时申报出运。信用保险公司批件正本交综合办公室统一保存。

(二)备货

1、合同执行过程中,业务人员必须经常到工厂察看货物情况的生产情况,保证业务的正常运作。

2、自营出口业务,必须密切跟踪产品的生产进度,做好备货、验货工作,主要核对内容: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保证及时交货:检查货物包装及唛头,使之符合信用证的规定。保证按时按质交货,安全和顺利地履行合同。

(三)出口单证

1.业务员根据出运情况凭己审核的有效合同协议领用核销单。合作出口业务一般情况下新客户每次领用2份,旧客户每次领用5份。如有特殊情况需多领的,需书面说明情况,并经公司核销单工作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同意。

2.业务相关的核销单、出口商业发票、国税发票、报关单、报关委托书、报检单等,由业务员认真填写,委托报关的要与报关行、货代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做好单证流转签收工作。

3.业务确有需要提供报关空白单据的,要经书面报告经分管领导签批。公司仅限向签有协议的货代公司和报关行提供,每次签发的空白单据根据近期出货情况配领,其中对需盖公章的发票、装箱单须加注“报关专用联”章;严禁对外签发盖有公章的空白信纸和进出口合同。

4.所有单证的流转必须做好交接签收工作,包括公司内部交接,对于外寄的单据必须要求对方传真回执,注明使用单位和签收人。

(四)装运、商检、报关

1.做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凡列入商检机构规定的“种类表”中的商品及根据信用证贸易合同规定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检验出证的商品,在货物备齐以后,经营单位及时向商检局申请检验,综合办公室配合做好网上报检工作。

2.由我方租船订仓配载的,经营单位事先向货运公司或船公司咨询船期,运价,开船口岸等。经比较,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合适的船公司,确认工厂的交货能否早于开船期,以及船期能否达到客人要求的交货期,及时向货运公司发出书面定仓通知。

3.经营单位按照订单以及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备妥出口货物报关单,连同装货单、发票、装箱单(或磅码单)、商检证、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及有关单证委托专业报关行向海关申报出口。报关出口金额应与收汇金额保持一致性,不得随意填报。

4. 货物装船后,属我方保险的,及时办理货物运输险的投保手续。

(五)收汇及结算

1.  以L/C和银行托收方式为收款条件的,应按要求准确缮制单证,在有效期内将整套装船单据送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

2.  在未收到外汇前,必须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牢牢控制物权的凭证-----------运输单据。

3.同一出口客户,如前批货物出口后到了收汇期限但仍未收到外汇的,不得继续安排出货。

4,对于采购货物,需办理物权的转移交接确认手续。供货商交货时,需办理商品进仓手续,并提供进仓单给财会部,作为支付货款的凭证。如货物是以厂代仓存放的,进仓单上需加盖所存放厂家的公

章;如出口后才与工厂结算货款,付款时需提供出口报关单(或信息)给财会部。

5.  经营单位认领收汇水单后,凭财会部相关付款规定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结算利润必须不低于预算利润。

(六)核销和退税

1、经营单位必须在出口报关后(以出口日期为准)60天内完成外汇核销,核销工作流程参照《进出口付收汇核销单管理办法》。

2、 经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公司退税管理规定申报退税。申报出口退税单证:包括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国税发票退税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员必须结合出口报关日期,在预付账款挂账30天内回笼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金额与报关出口金额应控制在合理的成本水平范围内,不得高于报关金额的合理成本水平。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对应多张出口关单。 “0”退税率的商品,增值税发票要分开开具。

出口报关单退税联:业务员必须在出口报关后(以出口日期为准)70天内收齐报关单退税联和国税发票退税联交财会部。

3、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按装订顺序包括购销合同、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出口报关单,必须于财务税务组通知期限内按上述顺序装订交税务组统一归集管理。

业务员必须保证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逾期单证:业务员需书面说明逾期的原因,报经营单位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审核,逾期报告将作为客户和业务员评级以及合同(协议)续签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  合同的后续跟踪

1、单证中心每月25日前将上月业务员出口报关信息整理后交财会部,财会部核算员逐一核对单证齐全情况,跟踪督促业务员按时收汇和回笼增值税发票,发现逾期末收汇和未回笼增值税发票的,及时反馈到经营单位经理、财会部负责人及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必要时采取停止付款、停止领新核销单等方式,直至改正。

2、财会部每月检查核销工作情况,每月10号前通报逾期未核销和逾期未使用情况,按照管理规定对于有逾期的停止发单,直至改正;

3、财会部检查退税备案单证情况是否齐全、真实。每月通报退税单证备案情况。

4、综合办公室连同财会部、监审部定期检查合同协议执行情况,检查内容有:实际贸易额、利润情况、收汇是否及时、发票是否及时等,发现异常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改进。

5、在合同协议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综合办公室发提示通告通知业务员续签。

实验室工作汇报范文6

 

日期

法律教研室

基础教研室

计算机教研室

警体教研室

10

上午

培训动员会议

完成教研室学科分组,安排培训内容

安排培训内容、制定今年参加计算机大赛学生培训计划

完成教研室年级分组,安排培训内容

下午

刑法备课组教研活动

培训动员会议

培训动员会议

教师分组讨论写教案

11

上午

民法备课组教研活动

1、张延峰进行教学管理方面讲座。2、语文组青年教师代表汇报课,全体教师点评

窦跃武主讲《备课、听课、说课》

商千里主讲《试述我校警体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发展》

下午

刑事诉讼法备课组活动

分组集体备课

校本教材书稿第一章研讨

教师分组讨论写教案

12

上午

合同法备课组教研活动

1、高峰进行教学经验交流讲座2、英语组青年教师代表汇报课,全体教师点评

彭红英主讲《骨干教师成长心得》

李随斌主讲《警务理念通讲》、《解脱技术和警棍技术的动作规范及教法》

下午

中国法制史备课组教研活动

1、秦霞示范课教学2、分组集体备课

校本教材书稿第一、二章研讨

郝红刚、张晓辉、杜林峰讲课,全体教师点评、讨论

13

上午

法律文书、商法、行政法备课组教研活动

1、王永新示范课教学2、数学组青年教师代表汇报课,全体教师点评

柴红桃主讲《FLASH课程教学模式》

培训动员会议

下午

刑法组实验课示范、全体教师讨论、点评

1、王路示范课教学2、政治组青年教师代表汇报课,全体教师点评

校本教材书稿第三、四章研讨

范治国、齐华强、袁晋龙讲课,全体教师点评、讨论

14

上午

刑法组实验课示范、全体教师讨论、点评

1、书法、音乐组青年教师代表汇报课,全体教师点评、

郭燕飞主讲《教学心得体会》

党世将主讲《特训队的警体发展方向及基本格斗技术的教法和组织训练》

下午

分析、总结

分析、总结

校本教材书稿第五章研讨

任洪亮、丁俊平讲课,全体教师点评、讨论

备注:

1、法律教研室主要任务是指导各备课组教师制定、落实教学内容及教学进度计划,审议教案、并根据各学科组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提出要求。

2、基础教研室通过汇报课、示范课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3、计算机教研室就假期安排校本教材的编写进行审核,每章编写教师要说出自己的编写思路,此次校本教材重在符合学生实际。

4、警体教研室通过专家讲座、教师讲课,统一警体课教师教学动作规范

教务处要求:

1、各教研室要按照培训日程安排做好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2、各教研室于14日下午将下列计划交教务处。

(1)本学期各学科教学进度计划表。

实验室工作汇报范文7

关键词:数据透视表;源文件;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TP31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4)28-6793-05

在实验室管理中,包括资产管理,实验预约登记,开放性实验安排,实验成绩记录,仪器设备维修等工作需要进行大量的数据记录、计算、统计工作。很多工作需要通过EXCEL工作表来完成,同时实验室与其它如国资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需要进行大量的不同形式报表的数据传递。如果这些数据的处理都通过人工录入、造表,则工作量非常大。且在造表时,很容易出现漏写,错填等失误,造成记录不一致,不全面等情况。

数据透视表是一种对大量数据快速汇总和建立交叉列表的交互式动态表格,可以迅速分类汇总、比较、计算大量的数据,尤其可以通过源数据进行不同项目,不同格式的分类汇总。得出不同的统计数据,使得分析、组织复杂的数据更加快捷和有效。使用数据透视表,可以创建一个交互式表格,自动提取、组织和汇总数据。例如:计算平均数、标准差、建立列联表、计算百分比、建立新的数据子集等。根据不同部门的需要,将纷繁的数据转化为有价值的信息,创建满足各种需求的报表,以供研究和决策所用。

1 实验预约表的分类汇总

实验室管理中,预约实验,制订实验课表是重要的教学工作,在每学期初,任课教师要将实验计划报至实验室,以便制定学期实验计划,安排仪器,人员,调整时间。该报表数据量很大,时间也从第1周到第20周,跨度很大,如图1所示为学期实验课表源文件(部分),在实验室管理中,需要制定周计划,同时还要将实验地点,人员标识清楚,因此对该表需要进行处理。

使用数据透视表可以很方便地对此表进行处理。比如按照图2所示布局方法,以周次为页,以星期和节次等为行数据,可以立即生成每周的实验课表,而且表格按照星期、节次顺序排列,非常清楚。

如果要查看第12周的实验课表,可以在周次选取框中选择第12周,如图3所示为周次选取框:

生成的第12周实验课表如图4所示:

为了方便各实验室准备仪器和实验材料,还可以将同一个实验室的实验归并到一起。这时只需将实验中心及室名项移至行选项的第一项,如图5所示为调整后的布局。

经过调整后,得到按不同实验中心排出的实验课表。如图6所示:

如果需要各实验员察看自己负责的课表,可以将实验员项排在行选项的第一项,经过调整布局,可以得到如图7所示的实验员课表。通过这个表,实验员可以清晰地了解本周自己的实验任务。而且如果时间冲突,也很容易显示出来,如图7所示在星期1,星期2的9-10节,两个实验课不同的内容,不同的地点,却安排了同一名实验员,发生了冲突,依此表可以发现问题,即时作出调整,避免教学事故发生。

在学期末统计各实验员工作量时,也可使用这样的布局方式,周次选择全部即可得出各实验员的全部工作量。如果不需要显示细节,可以隐藏明细数据,只列出每周的课时以及学期总课时。如图8所示为实验员课时统计表。

为防止实验漏排,错排,还要汇总每个班级有实验环节的课程,经过统计各周,各门课程的安排,与大纲相比较。以班级为页选项,以课程为第一行选项,并统计每门课程的实验学时总和。如图9所示为班级实验课表:

为了方便各位任课教师了解自己的实验课情况,可以将任课教师设置为页选项,以课程为行选项第一项。如图10所示为任课教师学期实验课表。任课教师可以方便查看自己每门课程的实验项目,实验时间,地点等内容。

2 资产管理

学校的实验资产分布于各个系部,系部下面又包括不同的实验中心,实验室,大量的资产存放在实验室中,由于管理的需要,经常需要不同的统计方法,使用数据透视表可以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整理,从而对资产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如图11为某系资产源数据表。

资产源数据表项目很多,数据量也很大,在工作中许多统计工作都要以此表为原始依据,采用数据透视表可以很方便进行管理,比如要统计数控中心I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可以设置布局如图12所示,虽然原表格中项目很多,但可以根据需要只选择少数统计的项目:

得到的表格如图13所示:

通过这个表格,可以对某实验室的设备基本情况如名称、型号、领用人、价格等内容有清晰的了解。更便于实验仪器的管理工作。

如果需要查看某人名下保管的仪器设备,可以将领用人设置为页选项,点击相应人名,可以立即查看其名下资产,如图14所示为各人名下领用的资产清单:

数据透视表的名字来源于它具有表格透视的能力,即从大量看似无关的数据中寻找相互关联的关系,以便从不同角度查看数据,数据透视表应用在实验室管理中使许多复杂问题简单化并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计划的准确,将实验室工作更好地完成。

参考文献:

[1] 韩小良. 陶圆Excel数据表从入门到精通[M]. 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 2008.

实验室工作汇报范文8

教务处主任职责

1、提出各个学期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方案,经校长审定后组织落实

2、编排各个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各种教学活动表。

3、做好教材、资料的订购与发行。

4、指导各级部各学科备课组工作。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组织好各类公开课。

5、组织好各类考务活动。

6、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工作。

7、抓好实验室建设、图书阅览室的工作。

8、组织教师文化业务进修活动,注重培养青年教师。

9、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业务档案。

10、协调各级部教学工作、抓好音体美的教学。

11、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12、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政教处主任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计划,组织政教处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实施落实。

2、协助校长领导班主任工作,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评定,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和经验交流,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安排好班会、校会活动。

3、负责纪律、卫生的检查评比,做好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对学生的奖惩。组织好对“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表扬,对违反纪律的学生执行纪律处分。

5、负责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配合团委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6、配合教务处做好毕业生工作。

7、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定期向校长汇报学生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总务处主任职责

1、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总务处所属人员实施聘任、安排、分配。

2、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和管理体制。

3、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和校产保管,对校产要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勤俭办学,增收节支,定期审核,公布帐目。

5、采购教学设备与办公用品,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6、解决师生生活问题。

7、负责学校绿化、美化、净化。搞好校容校貌建设,及时进行水电设备的维修与水电费的收缴。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校长办公室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按照校领导指示及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各项工作。

2、组织拟订学校工作计划、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审核学校上报、下发的文件,草拟并向全校通告、通知。

3、负责全校性行政、党务会的安排组织工作,会前准备好议题的有关文件、资料,提供会议要点和内容,督促检查各部门招待会议的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负责学校重大问题的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协调各处室等职能部门,组织完成需要由几个部门共同筹办的综合性工作。

5、负责学校公文的收发、传递、批转、管理及归档工作,将收到的公文进行拆封、分类、编号登记,送主管领导审批,转发到有关部门处理。

6、掌握并正确使用学校印鉴,校长名章,负责审定各行政部门印章的刻制,并对用印进行监督。

7、负责做好接待、车辆管理及日常服务工作,接待上级和兄弟单位领导同志的参观、访问,做好来信、来访答复。

8、负责职员的考核工作、管理好学校人事档案、文件档案及综合统计工作。

9、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10、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教科室主任职责

1、制定学校的学期、学年以及中长期的教学研究计划,提出教育科学研究的日程和实施方案。

2、在校长和市教科所的领导下,注意收集教学信息,总结教学经验,推广教学科研成果。 3、指导教研组长工作,预测教研方向,提出教研课题,促进学校的教学效率。

4、组织各课题组的教科研课题的研讨和各类专题讲座。

5、负责对教师的业务培训,帮助教师总结教学成果,负责教学论文的征集、评选工作。

6、组织教师参加与教学科研相关的听课、观摩教学及评析课和各类竞赛。

7、负责教师科研队伍的建设。不断完善教科室规章制度。

8、办好《教与学》报,使其成为全校师生的良师益友。

9、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10、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报帐员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学校的财务预算收支计划工作,搞好每月、每季及年终的预决算工作。

2、负责学校会计的日常工作,遵守学校财务制度,正确处理帐务。

3、负责财务报表(含基建帐户财务),及时向校长报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和提出建议,当好领导的参谋。

4、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包括各种帐簿、报表、计划报批文件、使用完的收据发票等)。

5、负责管理财务印章和印鉴,并按用途使用。

6、负责学校勤工俭学收入的审计工作。

7、积极配合稽核组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审核工作。

8、负责学校行政出纳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及有关人员已审签的合法凭证及时办理资金的收付、转帐、结算业务。

9、负责按规定审验报销单据,做好学校采购物品价格的监督工作。正确编制记帐凭证。

10、根据安全规定做好现金的存、取工作,保管好现金、及时清理逾期借款。

11、负责差旅费报销,工资发放,代扣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和政策性代扣资金。

12、负责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报表、上报、支取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学校人事档案、工资档案、综合档案、图片资料等档案材料。

2、负责学校大事记、重大活动资料、规章制度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3、负责档案资料的分类编号、目录索引、保密保管工作。

4、负责档案的登记,查阅等各项工作,查阅档案资料必须经过有关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查阅、更不得将有关资料带走。

5、督促各处室将活动资料及时归档,防止出现档案资料空缺。

6、保持档案资料的清洁卫生和档案工具的维修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职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必修课、选修课的课程安排,以及作息时间表和其它各种表册的编制工作。

2、做好新生的注册与学籍建档,整理,保存好学生档案,落实好学生的转入,转出等事宜。

3、负责全校教师和学生的课本、教参、教辅的订购、分发、留存与核算。

4、负责教师、教学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汇总、归档保存,管理好教学档案。

5、收集管理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科研课题的实验报告、数据资料、课题组会议记录、研究报告及工作报告等与科研课题有关的资料。

7、统计教师工作量。

8、完成招生考试、市(县)统考、月考、期中、期末、学科竞赛等各类考试考务工作的安排准备、布置。

9、负责教师的公事、私事、请假或病休请假的记录,并在教务主任的指导下安排调课、代课。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化学实验员的岗位职责

1、熟悉仪器、药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及时保养维修,保证开齐开全必修和选修实验。

2、做好仪器药品的入库、造册、登记、陈列及清点工作,做好仪器药品的保管工作。

3、做好仪器、药品的防火、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保管好化学实验准备室、实验室的水、电以及有毒有害药品。

4、接到实验单后,及时认真的准备好教师的演示实验,学生的分组实验及课外活动小组实验,不经任课教师同意不得使用代用药品。配合任课教师做好实验的改革。

5、根据学科特点需要及实验室仪器、药品的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购进建议。

6、按时清扫卫生,保持门窗明亮、室内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合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认真验收书、报、刊,保证及时准确编号,上架,做到书目和帐目相等。

2、按时开放图书阅览室。 3、保证室内洁净、桌凳(椅)整齐,公物完好。

4、阅览课维持好阅览秩序,做好活动课学生阅览室及自修室的值班工作。

5、做好旧期刊的装订与积累工作,保证师生及办公资料的查阅,做好破损书刊的下架修补与归架工作。

6、认真履行期刊的外借手续,督促外借书刊按时归还。

7、非开放时间做好其他的馆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理实验员的岗位职责

1、熟悉仪器的分类、型号、性能、用途并做到及时保养维修,保证开齐开全必修和选修实验。

2、做好仪器药品的入库、陈列、造册登记及清点工作,做好仪器药品的保管工作。

3、接到实验单后,及时认真的准备好教师的演示实验,学生的分组实验及课外活动小组实验。配合任课教师做好实验的改革。

4、做好仪器、药品的防火、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保管好物理实验准备室、实验室的水、电。

5、根据实验仪器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购进建议,提倡自己动手制作和改进实验仪器和装置。。

6、按时清扫卫生,保持门窗明亮、室内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合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资保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生活、维修等物品)的保管、发放、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记好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维修物品的出入库帐。

3、随时掌握库存情况,每月编报购进计划。

4、负责办理对购进物资的入库手续。

5、参与学校资产的维修维护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产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资产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校产的建帐、建档及存档工作,负责组织检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

3、年度初指定校产管理计划,年度结束编制新增校产汇总表,及时归集校产档案资料。

4、组织部门管理员管好,用好校产。

5、在师生中组织宣传爱护校产活动,搞好校产管理。

6、参与班级目标管理相关内容考核,对损坏公物和赔偿情况及时通报。

7、负责组织对校产的维修维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职员岗位职责

1、整理学校的有关文字材料,起草文稿。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保管、借阅、清退等各项工作。

2、协助领导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准备工作。

3、负责学校大事记、信息书记及整理工作。

4、负责学校党政文件、材料的打印及文印工作。

5、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及宣传工作。

6、做好学校的接待工作。

7、负责党总支校长室、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室的管理、提水及卫生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教处职员的岗位职责

1、具体组织各种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编制、分类和回收纪律检查、卫生检查、班晨会检查等各种表格,做好记录,准确统计,及时公布,做好各班级的量化考核评定工作。

3、建立健全学生德育工作档案,登记德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等情况。

4、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好各种文体活动。

5、协助班主任进行优秀学生的评选及事迹的推广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

6、管理好学生的成长档案。

7、负责每周的升旗仪式的准备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主任职责

1、提出各个学期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方案,经校长审定后组织落实

2、编排各个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各种教学活动表。

3、做好教材、资料的订购与发行。

4、指导各级部各学科备课组工作。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组织好各类公开课。

5、组织好各类考务活动。

6、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工作。

7、抓好实验室建设、图书阅览室的工作。

8、组织教师文化业务进修活动,注重培养青年教师。

9、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业务档案。

10、协调各级部教学工作、抓好音体美的教学。

11、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12、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各教研组设教研组长一人,由校长办公会讨论,教务处任命。教研组长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带领全组教师认真钻研《新课程标准》、《考试说明》、《德育大纲》,端正教育思想,认真执行学校计划,拟草并实施本组教研工作计划,指导备课组及教师制定计划。

2、每学期开学阶段,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与要求,组织教师讨论、制定教研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具体实施,期末认真做好教研工作总结。

3、支持教研活动,组织集体备课、观摩教学、相互听课等活动,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努力形成本学科的教学特点,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水平和质量。

4、协助教务处、教科研室安排本学科教师的教学教研任务,检查、评价本组教师的教学质量。有计划地了解掌握本组教师的教学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教师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要组织对本组教师全面听课,一学期内至少听每个教师一节课。

5紧密结合本学科特点,组织本组教师积极探索、努力做到寓德育于教学之中。

6、组织本学科各年级“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的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对改进教学、提高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

7、组织本组教师指导本学科课外活动和学科竟赛活动。

8、组织好本组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实验室工作汇报范文9

一、任务目标

查清全县范围内行政区域、非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单位、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旅游胜地、建筑物、海域、水系、陆地地形等12大类、117小类地名的类别名称、标准名称、别名、简称、地名发音、罗马字母拼写、少数民族语书写、使用时间、地理位置、地名含义、来历、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况、语种、密级、多媒体信息等基本信息和相关属性信息。建立地名信息数据库,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地名基础信息资料,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完成对重要地理实体地名标志的设置,做好普查成果验收上报,为履行各项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提供重要依据。

二、普查范围

第二次地名普查共分为12大类、117个子类。

(一)行政区域名称,包括省、设区市、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区公所。

(二)非行政区域名称,包括矿区、农、林、牧、渔区、工业区、开发区、贸易区、口岸、地片、区片、其它(如盐场)。

(三)群众自治组织名称,包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四)居民点名称,包括城镇型居民住宅区、农村型居民的自然聚落(自然村、片村、若干小自然村的总称)、政企合一型(工矿区中的居民点、农场中的居民点);

(五)单位名称,包括党政机关、民间组织、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军事单位、其它。

(六)交通运输设施名称,包括铁路、公路、街巷、车站、水运港口、渡口、隧道。

(七)水利、电力、通信设施名称,包括井、池塘、水库、蓄(泻)洪区、水渠、堤堰、发电站、其它。

(八)纪念地、旅游胜地名称,包括纪念地、遗址、公园、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其它。

(九)建筑物名称,包括房屋(8层以上有名称的高楼大厦、有名称的大型建筑或建筑群、有特殊意义的房屋),亭、台、碑、塔、广场、体育场、其它。

(十)海域名称,包括海湾、岛屿、群岛、滩涂、海岸、半岛、岬角、其它。

(十一)水系名称,包括包括河流、湖泊、三角洲、河岛、湖岛、瀑布、泉、峡谷、其它。

(十二)陆地地形名称,包括平原、盆地、高原、山、山脉、丘陵、山峰、山口、关隘、沼泽、草原、森林、沙漠、戈壁、绿洲、洞穴、其它。

三、方法步骤

我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自年4月开始,至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4月15日——年4月31日)。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组织县内普查工作人员培训。

(二)普查登记阶段(年5月1日——年6月15日)。以各场镇、相关单位为主,进行地名基础信息和属性信息的全面普查登记工作。

1、收集资料。包括第一次地名普查档案资料;地名补调、历年地名命名更名资料;海岛资源调查资料;县志、史志等地方各行业、单位志书等历史资料;统计年鉴及各有关单位统计资料;政府机关、专业部门下发的有关地名方面的文件、通告、简报等资料;各种专题图、行政区划图、地形图、交通图、规划图、水利图、水系图、旅游图等图纸资料;家谱、族谱、碑刻、文物考古、遗址等资料。

2、编写地名普查目录。以工作图图载地名信息为基础,结合收集到的、相关地图、资料,编写地名普查目录,标注信息的来源和出处,并登记造册。

3、填写地名登记表。根据地名普查目录,整理、查阅和考证相关资料,填写地名登记表。

4、组织地名调查。各场镇对本地域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资料进行调查登记,填报普查成果表。并对填报的地名普查资料进行审核,分类汇总,上报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名信息有争议的,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走访知情人、现场勘查对照核实等方法,采集地名基本信息和属性信息,力求完整准确。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进行核实和确认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全县陆地地名数据资料的校对汇总工作。分组开展地名数据调查和1:5万矢量地形图校对标注工作。

5、进行地名标准化处理。将历史资料、现实资料与外业调查成果相结合,进行核对、分析、论证,依照地名管理有关法规和规定,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的重要地理实体进行命名更名;对带有区域性或有特殊文化含义的地方用字和地方读音的地名进行审音定字。

6、完善地名标志体系建设。根据《地名标志》国家标准,对无标志的地名补设地名标志,对不规范的地名标志改设标准地名标志,对已损坏或者破旧的地名标志予以更新。

(三)考证录入阶段(年6月16日——年10月31日)。

1、采集信息处理。根据实地核实情况和搜集的资料,对地名登记表进行整理、修改和完善;对实地采集的记录、照片、录像、录音进行检查、整理、编撰,进行标准化处理。根据实地标注工作草图、新增和变化地物的测量结果,标绘整饰地名普查工作图,并标绘到矢量地形图上。

2、建立地名数据库。依据地名普查登记表等资料,将地名信息分类汇总,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将场镇级、县级行政区域界线标绘到国家数据库1:5万矢量地形图上。将地名在图上的位置、名称、注记和有变化的重要地物在国家地名数据库图形数据模块进行标绘、修改。对地名普查数据进行图形匹配,建立连接关系。将普查工作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数据处理,形成扫描数据,导入数据库。将地名标志照片、普查中产生的音像等导入数据库。

(四)验收上报阶段(年11月1日——年12月31日)。在完成地名普查成果汇总的基础上,对普查成果进行自检,并写出自检报告,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全面完成地名普查工作总结和普查成果应用工作,将普查成果报送省、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县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职责:认真落实国务院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地名普查工作的重大事项,统一领导全县地名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地名普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县第二次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职责:向领导小组提出地名普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督促、检查各场镇、各部门地名普查任务的落实情况;负责地名普查工作会议的组织;负责地名普查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研和论证;组织地名普查的业务培训;掌握地名普查工作的进展;负责地名普查工作的汇总;完成地名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编制部门职责:负责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名称的相关资料。

县志部门职责:负责提供有关史志资料。

民政部门职责:负责对行政区域、烈士纪念地、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名称进行调查登记;负责全县地名普查成果的统计、复核、审查、汇总;负责将地名成果导入国家地名数据库;负责将地名成果拷贝后逐级上报;负责地名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

财政部门职责:负责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经费保障,确保所需经费足额到位。

人武部门职责:协助对社会公开的军事区《地名普查表》的填报工作。

公安部门职责:负责提供全县农村门牌信息资料。

国土部门(海洋)职责:负责海域地名普查及相关资料的提供。

工商部门职责:负责提供国营企业单位、大型民营企业单位名称的相关资料。

住建部门职责:负责提供全县城区街、路、巷信息资料;提供8层以上建筑物、广场、体育场、公园以及其它相关地名资料。

交通运输部门职责:负责对交通运输设施地名资料逐一普查、登记、汇总、审核、上报。

农林畜牧水产部门职责:负责对全县农场、林场、养殖场名称进行调查登记,并对其它相关设施地名资料的逐一普查、登记、汇总、审核、上报。

水务、电力部门职责:负责对水务、电力设施和陆地水系以及其它相关设施地名资料逐一普查、登记、汇总、审核、上报。

文体部门职责:负责提供文物、古迹、遗址、纪念地、文化部门、文化团体、有一定规模的私营文化场所及其相关设施地名资料逐一普查、登记、汇总、审核、上报。

旅游部门职责:负责对旅游风景区及其它相关设施地名资料逐一普查、登记、汇总、审核、上报。

教育部门职责:负责对全县各类学校地名资料逐一普查、登记、汇总、审核、上报。包括电大、进校、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类民办学校。

卫生部门职责:负责对全县各类医院、防疫单位、卫生院、卫生所、私营医院、私营诊所以及相关单位地名资料逐一普查、登记、汇总、审核、上报。

工信部门职责:负责提供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名称的相关资料。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责:负责对基本单位名称、编码的审核,为地名普查提供相关资料。

统计部门职责:负责提供全县基本单位调查的信息资料,配合民政部门做好资料的统计汇总工作。

档案部门职责:负责提供全县相关地名档案资料,配合民政部门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资料归档工作。

冀东油田:负责对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点、企业、以及相关地名等逐一普查、登记、汇总、审核、上报。

各场镇:负责对本辖区内行政区域名称、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相关地名的普查、登记、汇总、审核、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周顺增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农办主任孙星宇、县民政局局长王义民、县国土资源局(海洋局)局长蔺进清同志担任副组长,各场镇、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详见附件),统一组织领导全县地名普查工作。各场镇、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精心安排部署,落实目标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分工协调,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地名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要求较强,各场镇、相关单位要根据县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地名普查工作。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场镇、相关单位要明确一名精通本部门工作的人员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地名名称的调查、登记资料的提供、上报和审核确认工作。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每一个工作阶段的要求,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交流进展情况,讨论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推进工作落实。

实验室工作汇报范文10

自200*年5月抽调入县新农村办公室工作以来,在领导们的培养和教导下,在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积极进取,加强学习,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自己所肩负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下面对我半年来新农村建设工作及思想状态汇报如下:一、不怕苦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200*年8月初,遵从领导安排,我到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工作,刚来办公室报到,正赶上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督导考核,我积极投入到迎接考核的准备中去,配合张爱峰主任写好汇报材料,跟随王俊生校长到各乡镇确定考察路线。由于被分配在综合调研组,调研组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计划、各类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以及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我先后参与了《垦利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垦利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实施方案》、《垦利县200*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及200*年工作打算》、《垦利县迎接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年度考核自查报告》、《垦利县200*年度新农村建设考核办法》等几个型材料的编写和修订,新农村建设简报的编写、印发和各类汇报材料、通知的起草。虽然工作量比较、任务比较重、经常性加班,但是我不怕苦、不怕累,积极、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给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时刻牢记自己是畜牧局一名抽调干部,自己的形象不但代表着个人,更重要的是代表着畜牧局的形象,踏踏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尊敬领导,与同事们和谐相处,把自己最优秀的一面展现给家,维护好自己和单位的形象。二、积极配合,完成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工作主要分协调督导、行政管理、典型推动、综合调研等4个小组,既分工明细,又密切配合。我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各项工作,跟随协调督导组到各乡镇、村进行实地查看,搞好摸底调查,掌握我县新农村建设第一手资料,根据实际情况汇总形成面调查报告,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配合典型推动组搞好新闻宣传工作,加强我县新农村建设在省市级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其中我们组织编写的《典型引路连片建设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在市级媒体发表后,作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典型推荐到省里;做好值班和各类来文来电的收发、传达,配合行政管理组,完成办公室的各项日常工作。三、取得的成绩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由于我在新农村办公室工作成绩和良好表现,在200*年度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中,获得新农村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在明年的工作中,服从领导安排,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工作,在做好本职工作基础上继续搞好统筹兼顾,和各单位、部门搞好协调,干好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但是,由于参加工作时间短,工作经验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自觉加强学习,丰富自我,提高个人素质。

实验室工作汇报范文11

1、公司防汛工作组织机构以文件形式通知公司各有关单位,

公司各单位同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各单位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和机构改革人事变动情况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并上报。

3、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并负责向上级防汛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4、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的防汛抗灾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汛前至少组织一次演习,以检验预案的执行力。

5、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布置本单位防汛工作,并对本单位的防汛工作提出要求。对于突发的汛情、灾情,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临时会议,提出应对汛情、灾情的紧急处理方案并迅速实施。

6、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汛前本单位防汛准备工作的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发现问题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并落实整改。

7、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传达上级转发的天气信息,及时了解河道来水及天气变化情况。提前准备,做好预防工作。

8、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防汛物资的管理,负责上报防汛物资需求计划;汛期结束后负责组织防汛物资的清理。

9、当救灾现场发生可能威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时,现场指挥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

防汛办公室工作制度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汛前工作安排、防汛设施检查、防汛物资管理、汛灾情统计上报、防汛工作总结、地方气象及汛情通报、组织通信联络、防汛车辆调配等相关工作。防汛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计划科。

2、在公司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3、在汛前更新防汛工作手册,包括本单位防汛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防汛值班室地点和电话、防汛物资储备情况、防汛车辆准备情况、防汛应急预案准备等。

4、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组织对公司各单位汛前、汛后防汛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限期完成。

5、协助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做好上级有关单位的防汛检查的迎检工作。

6、参加公司防汛领导小组组织的各种防汛工作会议,落实安排防汛工作。

防汛岗位责任制

1、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公司防汛工作。

2、防汛办公室负责全公司防汛工作的日常工作。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防汛工作:

电力调度中心负责调度、通信系统的防汛工作。

运检中心负责全公司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的防汛工作。

供电所、电力客户中心负责所辖10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防汛工作。

4、各科室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防汛工作进行管理、指导:

营销农电科负责督促、检查供电所(电力客户中心)、重要用户防汛工作,配备保安电源。

办公室负责办公场所、车辆的防汛工作。

党群工作科负责防汛期间的新闻报道工作。

财务资产科负责防汛资金的准备和支付。

人力资源科负责防汛人员的培训。

安全监察科负责防汛安全监督。

行政事务科负责防汛期间后勤保障工作。

生产技术计划科负责发变电站、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的防汛工作。

防汛工作奖惩办法

1、防汛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各科(室)、单位领导干部任期政绩考核和员工绩效考核范畴。

2、奖励办法:每年汛期结束后,各科(室)、单位应认真进行总结评比。将防汛工作中成绩突出、作风严谨的集体和个人以书面材料上报公司防汛办,经公司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给予一定的精神与物质奖励;对汛期发现重大缺陷、排除重大险情以及在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各单位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防汛办审核并报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给予重奖。

3、惩处办法:

①对上级防汛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迟缓、执行不力的单位将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②防汛工作上报内容错误,未造成损失的;汛期防汛值班人员执行纪律不严、值班室电话不通、关闭手机,未造成损失的;挪用防汛物资、车辆,未造成损失的;除对有关单位通报批评外,对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待岗培训、降职降薪处理。

③汛期或灾情发生时行动迟缓、组织混乱、不听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有第⑵条规定中行为,且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将按照《防洪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直至报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防汛文件管理制度

1、各单位防汛办公室应加强防汛文件的管理,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上级防汛文件,不得造成损坏或遗失。

2、文件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公司、地方防汛指挥机关下达的防汛文件传达到每一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

3、公司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应及时阅示防汛文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文件精神,并签署明确意见交防汛办公室转发到各二级单位。

4、各二级单位收到公司及地方防汛文件后,应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及时反馈执行情况。

防汛物资(车辆)管理制度

1、各级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在布置当年防汛准备工作时,应同时下达防汛物资计划。防汛物资计划由防汛抢险责任单位负责编制,防汛办公室审核,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防汛物资包括发、输、变、配电设备备品备件、车辆及维修备件、排涝设备备品备件、通讯设施备品备件等。

3、防汛物资由各单位上报,防汛办公室审核,经主管领导签字、公司防汛领导小组审批后,由防汛办公室负责采购。各单位集中造册保管,存放防汛物资的仓库应有防潮防淹措施。公司防汛车辆以及各单位抢修车辆要求车况良好,定人管理,定人驾驶,定点存放。

4、防汛一般物资的领用由防汛抢险责任单位开具领料单,经防汛办公室审核;重要物资领用须经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紧急情况下可先领用,但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严禁擅自将防汛物资挪作他用。

5、防汛物资、车辆管理部门在汛期应执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室电话、相关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须报防汛办公室备案。负责防汛物资管理、车辆管理、防汛车辆驾驶的人员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

6、防汛抢险责任单位在正常情况下,经办理必要手续后,可领取一些常用防汛物资备用。

7、汛期结束后,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防汛物资进行清理,未使用的可视情况转为正常生产用品。

防汛值班制度

1、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汛期值班阶段(特殊情况按上级要求执行),汛期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交接班制。公司防汛值班机关防汛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室工作日设在生产技术计划科,休息日及夜间值班设在调度值班室,节假日按照应急值班安排值班。

2、各单位在汛期应设专用防汛值班室,值班室应有各相关部门的值班电话,应有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值班抢险队伍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包括办公室电话、宅电及手机号码);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及防汛办公室人员必须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汛期通信联络畅通。

3、各单位领导及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参加汛期值班,节假日和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应由主要领导值班。

4、各单位应建立汛期值班工作记录,按值交接,防止工作出现漏洞。坚持汛期值班交接制度。汛期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离岗位。

5、值班人员在岗期间应了解河道来水和天气变化情况,负责检查本单位各相关人员到岗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6、如遇紧急汛情,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做出汇报,同时通知防汛抢险队伍、器材和物资待命。

7、各单位防汛值班室地点及电话号码每年应向公司防汛办公室书面报告一次,公司还应向地方防汛指挥机关报告。发生变动也应及时汇报调整。

8、防汛值班电话任何人不得无故占用,要保持通讯畅通。

9、汛期公司值班人员每天要与各生产单位联系,了解各单位在防汛期间工作情况。

汛后总结报告制度

1、每年汛期结束后,各单位防汛办公室(值班室)应将本单位本年度防汛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防汛办公室汇报。

2、报告的主要内容:

①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开展情况;

②防汛设施检查维护情况;

③汛情处理情况;

④汛期值班情况;

⑤防汛物资、车辆使用情况;

⑥灾情评估及灾后恢复情况;

⑦汛期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3、总结报告应以实事求是为前提,内容全面、语言精炼,经验教训总结深刻到位。

汛期通信管理制度

1、各单位必须重视汛期通讯安全问题,积极落实有关工作部署,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做好防汛通信保障各项工作。

2、通讯网络应安全可靠运行,在遭遇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响应,保证以最短的时间到达抢修现场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通信畅通。

3、全公司各级防汛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遇重大事故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应急小组应服从公司领导的统一部署。

4、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防洪抢险队等成员在汛期不得随意更换通信工具号码,因故确需更换的应报防汛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更换。

汛期巡检、联系、通报、汇报制度

1、各单位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应明确分工。汛期应对各项分管工作和设备组织巡视检查(正常15天为一周期),必要时进行特巡和夜巡,危险部位要派专人24小时看守。

2、各单位防汛办公室应详细记录巡检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每周五下午向公司防汛办公室汇报一次本单位防汛工作情况。

3、遇到突发灾情时,防汛办公室应立即向本单位防汛领导小组、公司防汛主管部门汇报,同时按照防汛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采取相应措施。

4、汛期巡检各生产单位领导要亲自带班,认真负责,亲临第一线指挥防汛工作。

5、巡检人员要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保证巡检质量,确保设备安全渡汛。

6、巡检中如发现异常隐患,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汇报,由单位向公司防汛办公室汇报。如情况紧急也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防汛办公室汇报。

7、汇报时双方人员要互相记录对方姓名

、时间、险情内容,完整记录下来后,向对方复诵一遍。

8、公司防汛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险情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向县防汛指挥部及广元电业局有关部门汇报。

汛期灾情和损失统计与报告制度

1、发生灾情时各单位防汛办公室(值班室)应立即向本单位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公司防汛办公室、地方保险公司报告。

2、汛期灾情报告正常情况下应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时可先电话、传真,事后书面补报。

3、发生灾情后,公司各级防汛领导小组应各司其职,迅速而有序的调配人员、物资和车辆进行救灾;灾情稳定后,应及时组织对灾情损失的评估,形成书面材料向相关科室汇报。

4、各单位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防汛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及其办公室汇报。

①发生重大汛灾情致使10kV线路较大面积倒杆、35kV系统较大范围停电、110kV及以上系统跳闸或可能导致上述情况者:一小时内报告简要受灾情况;两小时内报告处置情况,并在灾情处置结束前每两小时汇报一次;随时汇报灾情现场发生的新情况;灾情处置结束后48小时内书面报告受损情况。

②防汛期间发生110kV及以上系统设备重大异常、系统跳闸等情况者:一小时内报告简要情况;二小时内报告具体原因及其处置情况;处置结束后24小时进行书面汇报。

5、公司防汛办公室将受灾、损失汇总后,报广元电业局防汛办公室或县防汛总指挥部。

6、各单位上报的数据要准确、迅速,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

汛前检查与消缺管理制度

1、防汛工作检查应在每年五月前进行。

2、检查范围主要包括:所辖发、输、变、配电设施;防汛用电设备及设施;供电所管理的供电线路及相应电气设备;生产办公用房、职工生活区房屋排涝设施及防渗漏措施。

3、检查项目主要包括:发、变电设备修试情况;发、变电站防洪水倒灌措施到位情况,发、变电站强制排水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挡水设施情况,发电站引水渠道、堤坝有无垮塌、滑坡情况;线路设备防倒杆、倒塔及防基础冲刷、塌方措施。

4、检查工作由防汛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生产、安监、营销农电、办公室及后勤等部门人员参加。

5、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缺陷、问题应形成书面材料,经防汛工作办公室及领导小组审核后,落实至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整改,或根据需要向地方政府汇报。防汛工作办公室负责协助、监督相关单位于五月下旬将缺陷整改到位,并向防汛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6、防汛检查工作应布置及时、责任明确、检查全面,发现的各类问题、缺陷应及时整改,做到闭环。

7、巡视检查人员发现隐患后,应立即做好记录并向本单位防汛领导小组报告。由基层单位向公司防汛办公室报告,公司防汛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作好记录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8、如汛情太大本公司已无法解决,则应立即向本县防汛指挥部及广元电业局报告,请求支持。

实验室工作汇报范文12

国家海洋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国家海洋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的行政机构。

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邻海、毗邻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定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

(二)监督管理海域(包括海岸带)使用,颁布海域使用许可证,按规定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海底电缆和管道的铺设,承担组织海域勘界。

(三)组织拟订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标准和规范,拟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督陆源污染物排入海洋,主管防止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管理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监督管理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活动,依法监督涉外的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与周边国家海域划界及有归属争议岛屿的对策建议;维护公海、国际海底中属于我国的资源权益;组织履行有关的国际海洋公约、条约。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管理“中国海监”队伍,依法实施巡航监视、监督管理,查处违法活动。

(六)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综合信息、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不含天气预报警报)。管理极地和大洋考察工作。

(七)承办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承担局机关政务、新闻宣传、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文书档案、、保卫、保密工作。管理国家海洋基础数据,承担海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统计工作。管理海洋事业经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拨给的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二)政策法规与规划司

起草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海洋科技规划等;协助编制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地方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宜。

(三)海域管理司

草拟我国海岸带、海岛、内海、领海与毗连区、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他管辖海域的海洋基本法律、法规和政策。草拟海洋功能区划、海洋开发规划,核准海域使用许可证。具体组织海域戡界,组织监视涉外的海洋科学调查研究、海洋设施、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审核并监督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审核新建、改建海岸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联系“中国海监”队伍。

(四)海洋环境保护司

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监测监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工程造成污染损害环境的情况。草拟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规范和标准。草拟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按照国家标准监测陆源污染物排海,监测监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

(五)科学技术司

草拟海洋科技规划和科技兴海战略,组织海洋基础与综合调查、国家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等科学研究工作。

(六)国际合作司

组织研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组织履行有关国际海洋公约、条约。承办、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人事司

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教育等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

(八)机关党委

(九)纪律检查委员会

1.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所在部门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规定范围的监督。

2.检查所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以及所属系统重要的违纪案件。派驻纪检组和党组纪检组根据有关规定,对所检查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部门纪委按照党的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所检查的案件中的党员作出处分或撤销处分的决定。

3.协助所在部门党组(党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4.指导(领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5.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6.完成中央纪委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监察专员办公室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十一)审计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局系统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拟定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系统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计划、财务收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经济效益等的审计监督。

4.组织进行局系统内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等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5.根据委托,实施对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代码】170

一、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各类卫生技术准则和中医药自身特点,拟定中医医疗、保健、中药、护理等有关人员的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和医疗、保健、护理等人员执业资格标准并监督实施;参加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执业中药师资格标准。

(三)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定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

(四)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有关规定在中医行业推行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五)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六)研究和指导藏医、蒙医、维医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组织各民族医疗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拟定和逐步完善相关的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督和协调管理各民族医疗、医药机构。

(七)拟定和组织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国家重大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重大中医药科技成果的奖励、推广和保密工作。

(八)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对中医药教育质量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并在教育及实践中提高人才素质和专业水平。

(九)组织拟定中医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倡导并监督医德医风建设,加强敬业爱岗宣传,提高中医行业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医疗保健服务质量。

(十)指导与协调中医药对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和技术合作,推进中医药科学的国际传播。

(十一)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办公事务、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十二)承办国务院及卫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务司)

1.研究提出中医行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

2.规划、指导和协调中医机构结构布局;

3.组织中医药重大理论或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

4.承办国家扶持中医专项资金的划拨;

5.联系中医药行业社会团体;

6.负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等;

7.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协调、督促机关各部门的业务工作;

8.负责会议、秘书、文电、档案、保密、等日常事务;

9.负责局机关财务、保卫、后勤等行政工作;

10.承办局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与政策法规司(人事司)

1.负责承办局机关公务员和局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晋升、任免、调配、考试录用和奖惩工作;

2.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4.拟订与完善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标准;参与制订中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5.编制中医药行业立法规划、计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组织起草中医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审查修改各司、办报送局审议的部门规章草案;

7.组织开展有关卫生改革、医德医风建设等宣传工作,协调、指导中医药行业的报刊、出版工作;

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医政司

1.研究并组织实施在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区域卫生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等总体部署中中医行业应该承担的任务;

2.拟订中医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组织制订和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3.研究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改革及医德医风建设工作;

4.监督和协调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对其它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5.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社会办医和个人办医;

6.指导基层中医药工作;

7.研究和指导藏、蒙、维等各民族医疗、医药工作;

8.依据《执业医师法》,负责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拟定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护理等人员的执业标准,组织中医医师、护理人员执业注册,推行中医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9.参加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10.监督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机构内部药事工作,指导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协调药品在临床应用的相关事宜;

11.监督管理按照中医理论研制的药膳及保健品;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科技教育司

1.研究中医、中药科技教育的发展战略。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国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科技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计划与总体规划;

2.组织、协调、管理国家和行业的中医药重大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开发项目;

3.规划和指导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信息和医学实验动物等科研条件的建设;

4.负责中医、中药重大科技教育成果的奖励和推广,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

5.指导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学术交流和科技合作;

6.指导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建设,高、中等中医药教育教学工作和成人中医药教育工作;

7.组织制订并负责监督中医药教育质量标准;

8.指导中医药对外教育工作;

9.指导国内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与资格考试;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国际合作司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交和卫生工作及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开展中医药领域有关国际合作和涉外活动的调查研究,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监督实施;

2.拟订、组织、实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总体规划;宏观管理中医药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3.负责国外对传统医药政策的调查研究,并汇集有关国际交流方面的信息。负责中医药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

4.组织协调中医药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并负责引进技术、智力、资金等项目;

5.负责配合各部、委执行外国政府及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签定的政府协议中有关中医药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6.负责驻华使团、国际组织在华常驻机构、新闻机构与我局的联络、拜会的安排及办理有关外事文电;

7.负责中医药在国(境)外办医、办学及来华留学生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中医药国内国际专业会议及中医药跨地区、跨部门对外交流及成果转让、技术合作事宜的审批工作;

8.负责与台港澳地区的中医药合作交流工作,对在内地学习的台港澳学生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对外交流与合作及人员往来的审批、协调及对驻外使领馆的联络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

10.负责中国传统医药国际交流中心、台港澳交流合作中心及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国际组织的业务管理工作,并负责联系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中医药社团组织;

11.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关党委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局领导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

【代码】175

一、主要职责

(一).设计、推行符合国际惯例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负责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采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

(二).分析研究外汇收支和国际收支状况,提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

(三).拟定外汇市场的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分析和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四).制订经常项目汇兑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经常项目的汇兑行为;规范境内外外汇帐户管理。

(五).依法监督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

(六).按规定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储备。

(七).起草外汇行政管理规章,依法检查境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八).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九).承办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司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信息化管理工作;研究金融外汇方面的重大政策,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法律事务;负责新闻、对外宣传、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外事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文档管理、、保密工作。

(二)国际收支司

负责国际收支、外汇收支、银行结售汇、外汇账户及相关管理项下的统计制度的设计、实施和相应报表的编制;负责对银行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人民币汇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管,研究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提出人民币汇率政策建议;负责对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国际收支、外汇收支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经常项目管理司

负责经常项目外汇监管;制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口收汇核销、进口付汇核销和外汇账户进行监控及非现场检查;承办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四)资本项目管理司

依法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及账户的管理;负责资本与金融项目统计监测与预警工作;依法制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管理检查司

拟定外汇检查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各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行为的检查、调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协调外汇管理反洗钱工作;对分支机构外汇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

(六)储备管理司

根据国家外汇储备经营战略、原则,负责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及经批准受托经营中国人民银行的外汇存款准备金等。

(七)人事司(内审司)

拟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外派、内审监督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派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内审工作。

(八)机关党委

负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和在京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家档案局

【代码】178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国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军队、群众团体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业务工作。

(二)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党和国家中央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工作,为社会提供利用。收集散失在国外的中国档案材料以及与中国有关的档案文件和史料。

(四)制定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五)统一组织领导全国性档案工作外事活动和国际交流。

(六)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有关事宜。

国家文物局

【代码】180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制定有关的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

(三)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

(四)指导大型博物馆的建设及博物馆间的协作、交流。

(五)研究处理文物保护的重大问题;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专业性意见。

(六)研究制定文物流通的管理办法;审批文物出口鉴定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七)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八)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

(九)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文物局设3个职能司(室):

(一)办公室(人事劳动司)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政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局机关事务和机关财务工作;研究提出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案;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计划;开展文物、博物馆理论研究和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工作;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文物、博物馆事业经费预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文物保护司

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拟定相关工程质量标准;审核、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工作;承办审核或审批全国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工作;组织、指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重大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考古成果的评审鉴定;承办审批文物建筑维修、设计资格和考古发掘领队资格工作;研究拟定文物流通的具体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指导抢救、回收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承办审批特许文物的出境工作;协调与国际文物保护机构的关系;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

(三)博物馆司

研究提出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审核部级博物馆建设方案,指导大型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国家一级文物藏品的登记、调拨与交换的审批等工作;指导直属博物馆的业务建设;联系中国博物馆学会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业务和学术交流;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督促、检查文物、博物馆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文物、博物馆信息网络的建设并指导运行。

(四)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1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范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担负起研究起草国家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执行相关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方针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协调并指导全国认证认可工作;负责拟定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制定并认证标志(标识)、合格评定程序和技术规则,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认证咨询等中介服务行为和活动,对从事认证和与认证相关的业务的各类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评审和资格认定,负责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等从事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等各类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归口管理、协调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国际合作活动;建立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

(一)研究提出国家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全局性、综合性认证认可政策调研及有关发展研究工作。

(二)研究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法律、行政法规。

(三)负责起草和组织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承担审核、报批、和清理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认证认可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专项认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证行政执法;负责组织查处重大认证认可违法案件,负责统一受理认证认可申诉和投诉,处理有关申诉和投诉。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与认证认可有关的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认证认可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七)拟订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普法宣传和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协调认证认可行政许可工作,研究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行政许可配套制度;负责认证标志备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质检系统认证认可法制建设工作。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认可监管部

1.负责拟定认可制度、认证人员注册制度、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人员认证制度及其规则和工作规划、计划。

2.研究拟定对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的监督管理的规定,负责认可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工作。

3.研究拟定对认证机构、人员认证、认证咨询机构和认证培训机构资质审核制度以及从业资格审批制度、规定、程序、规划和监督管理的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统计、汇总及相关管理工作。

5.负责对认证认可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研究认证中介机构的市场运作规律和机制,指导和推动认证中介组织的改革工作。

6.承办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认证认可专家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7.负责认证公告的组织工作。

8.组织协调服务认证制度的建立及实施工作。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认证监管部

1.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起草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合格评定程序。

3.负责组织确定承担强制性认证任务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并监督检查。

4.研究拟定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对产品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强制性产品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政策问题。

6.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认证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和技术能力的审核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研究拟定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的建立、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对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9.研究拟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免办审批制度以及特殊认证模式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10.研究提出强制性认证收费标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11.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注册管理部

1.研究拟定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以及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卫生注册登记和陶瓷出口质量许可的评审、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重大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统一办理向境外推荐企业注册和组织接待境外主管部门来华检查工作。

4.负责进口食品、化妆品生产、加工、储存等企业的注册评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卫生注册评审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推广和监督管理。

7.研究拟定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规划和实施计划,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8.研究拟定相关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规则,管理和协调食品和农产品认证工作。

9.组织实施食品和农产品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0.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

1.统一规范和管理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基本条件与技术能力评审、资质审核和资格认定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制度。

2.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实验室国家认可制度和规划、计划,监督管理实验室认可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实验室认可机构授权。

3.组织实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鉴定等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的认定工作。

4.管理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能力验证工作,研究拟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有关的能力验证活动。

5.负责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授权和相关的后续监督工作。

6.组织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实验室的评审、计量认证、注册和资格认定以及依法授权和验收等工作;会同总局有关部门实施质检系统技术机构和实验室的规划工作。

7.管理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校准、检测、检定、检查、检验检疫和鉴定机构技术能力的资质审核工作;负责获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的备案工作。

8.管理全国检验检测资源调查和信息处理工作;研究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的相关制度;监督管理和规范检验检测中介服务活动。

9.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国际合作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国际合作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及项目计划。

2.研究拟定参加与合格评定、认证认可相关的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活动的工作规划和项目计划。

3.协调和审核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卫生注册的协议、协定和议定书草案,组织协调对外谈判和商签协议工作。

4.负责港、澳、台的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联络事务。

5.负责有关认证认可的技术引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出国培训。

6.研究提出开拓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国际业务的意见建议。

7.负责承办认监委重大外事活动和国际会议;综合、协调认监委参加的国际会议和技术交流活动的有关事宜。

8.负责WTO/TBT·SPS有关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9.承担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合格评定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认监委外事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安排并监督实施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年度外事计划以及国际合作工作。

12.负责外事礼宾和委领导的外事活动安排和翻译工作。

13.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1.研究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2.拟定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的科技和标准化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科技及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科技项目、标准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立项、验收/审定、报批、统计及成果评比和报奖工作。

4.承办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组织跟踪研究国际合格评定和认证认可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转化,组织参加国际相关指南、准则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5.组织科技和标准的学术技术交流、培训和宣贯,并监督检查。

6.负责对认证认可依据用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管理。

7.负责科技和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8.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代码】182

一、主要职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英文名称是:StandardizationAdministration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简称:SAC。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标准化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政府部门也设有标准化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标准化工作实行业务领导。

其主要职责有:

(一).参与起草、修订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国标准化管理规章,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国家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协调和编制国家标准(含国家标准样品)的制定、修订计划。

(三).负责组织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国家标准的统一审查、批准、编号和。

(四).统一管理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经费和标准研究、标准化专项经费。

(五).管理和指导标准化科技工作及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管理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七).协调和指导行业、地方标准化工作;负责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备案工作。

(八).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负责组织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工作;负责管理国内各部门、各地区参与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活动的工作;负责签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批和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负责参与与标准化业务相关的国际活动的审核工作。

(九).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负责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推广工作;监督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管理全国标准化信息工作。

(十二).在质检总局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做好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WTO/TBT协议)执行中有关标准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十三).承担质检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内设六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计划和信息部、国际标准部、农轻和地方部、工交部、高新技术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

【代码】184

一、主要职责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全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保险市场。

其职责主要有:拟定有关商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依法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查处保险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培育和发展保险市场,推进保险业改革,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促进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建立保险业风险的评价与预警系统,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企业稳健经营与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

(二)发展改革部

(三)财务会计部

(四)财产保险监管部

(五)人身保险监管部

(六)保险中介监管部

(七)资金运用监管部

(八)国际部

(九)法规部

(十)统计信息部

(十一)派出机构管理部

(十二)人事教育部

(十三)监察局

(十四)机关党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码】185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工作;负责党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工作(对外可使用委办公室名义);负责联系行业协会。

(二)政策法规局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三)业绩考核局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授权企业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四)统计评价局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五)产权管理局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六)规划发展局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七)企业改革局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

(八)企业改组局(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和职工安置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九)企业分配局

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

(十)监事会工作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

(十三)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

(十四)宣传工作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十五)群众工作局(党委群众工作部、党委统战部)

根据有关规定,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十六)研究室

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十七)外事局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八)人事局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资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机关服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负责所属离退休干部机构、机关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国资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所联系协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负责国资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十一)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委监察局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国资委出资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处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党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其中涉及中央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对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国资委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企业领导人员的申诉;负责对国资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指示、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处理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违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受理对上述单位和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检举、控告;受理上述单位和经国资委纪委监察局负责查处的国资委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申诉;完成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代码】186

一、学会简介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是在已故总理倡导下于1949年12月成立的。它是新中国第一个专门从事人民外交的机构。

外交学会的宗旨是,对世界形势、国际问题以及外交政策进行研究,同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家、学者、知名人士以及有关研究机构和社会团体进行交流,以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推动中国同各国友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与发展,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同世界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著名政治家和外交家(包括前国家元首、前政府首脑和外长、议员、政党领袖和部分未建交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活动家和企业界名流、著名国际问题研究机构和学者等保持广泛联系,接待来访和应邀组团出访;举办名人演讲会,组织和参加各种学术报告和研讨会,对国际及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各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换看法。它还定期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的理事中有中国各界知名人士,包括国际活动家、高级外交官和著名国际问题学者。外交学会设一名会长及四名副会长主持会务,设一名秘书长及若干名副秘书长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承办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秘书事务、会议安排、办公自动化、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研究部

研究国际政治、经济、安全形势,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组办研讨会、报告会及内部讨论会等活动,收集整理加工有关信息,并提出政策建议;撰写报告和讲稿;编辑、翻译、出版和发行《外交》(英文版);编辑、印发介绍外交学会和人民外交工作的材料。

(三)亚非拉部

负责亚洲地区、中东海湾地区、非洲地区和拉丁美洲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相互了解与合作。

(四)欧洲部

负责西欧地区、东欧地区和中亚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组织出访的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机构和重要人物的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五)美大部

负责北美地区和大洋州地区的有关事务,接待来自上述地区和国家的外宾,以及具体出访工作;有重点、有选择地同一些国家的相应机构建立和保持固定联系,熟悉和研究主管地区国家的情况、双边关系和我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情况;通过接待和出访做工作,配合开展经济、学术交流,反映重要信息,增进互相了解与合作。

(六)组织人事部

负责学会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录用、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劳动工资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学会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