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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医院安全生产整治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都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安委{2019}27)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崇州市卫健局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为期三个月生产、消防、危化品、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排查,不断加强安全隐患治理,确保医院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医院党政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将抓好岁末年初及2020年元旦、春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突出重点监管,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责任,对医院辖区内查出的安全生产、生活问题实行“零容忍”,现场整改不了的,列出挂牌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内容、时间、验收”五落实。坚决纠正“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对使用各类医疗设备要进行检修和维护,对带病运行的设备要进行修理和更换,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业整顿,确保管理责任、防范措施、整改内容、整改验收、应急预案“五到位”,对医院辖区内冬春季节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进行定期督促和检查,强化救护车安全监管,防止超载、超速、超限“三超”现象,严禁无证、酒后、疲劳等违法违规驾驶车辆事件发生,全面落实各项监管责任,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我院对全院进行了消防安全,防火安全,危化品等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消除隐患。期间未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了岁末年初医院消防安全,防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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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9日
一、整治的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落实,促进“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的落实,推进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整治的内容、范围
(一)整治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落实情况;
4、企业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贯彻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经营户)。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城市燃气、液化气;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2、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公园、宾馆、饭店、医院、网吧、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
3、特种设备、电力设施和工业企业等。
三、职责分工
1、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工作;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民爆公司、非煤矿山企业由安监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排查治理;
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专业爆破公司、民爆物品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4、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由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5、公园、公共娱乐场所、液化气及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由城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排查治理;
6、道路桥梁、交通运输企业、水上渡运由交通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7、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工制造企业、电力设施保护、电信移动等信息产业由工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8、水利设施由水利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9、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法经营行为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
10、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游乐设备由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排查治理;
11、商(市)场、宾馆、饭店、商贸企业由商务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2、农用机械由农机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3、渔业由畜牧水产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4、网吧、歌吧等娱乐场所及文化企业由文化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5、校园安全由教育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6、医院安全隐患由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17、矿产资源的非法开采、地质灾害隐患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治理。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25日—12月31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二)自查阶段(**年1月1日—1月31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特别是企业更要抓好自查工作。各企业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此项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及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措施,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消除到位。
(三)检查阶段(**年2月1日—2月28日)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成立检查组认真对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组要由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相关专家参加,按照方案所列内容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检查情况由检查组全体人员签字后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督查阶段(**年3月1日—3月31日)
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部分专家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督查。主要督查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销号情况、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各督查组要认真负责,严格督查,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流于形式的部门和单位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围。督查情况由督查组签字后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不走过场,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依法整治,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以开发区管委会、乡镇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的通知》(**政明电〔**〕33号)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督促企业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顿。无视安全监管监察指令,违规违法生产经营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要报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协调解决。
(三)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实行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分类组织,分级负责。县政府安委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要求,负责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周密安排,强化责任,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切实推动隐患排查工作的深入进行。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号文件精神,在全镇深入开展以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和特种设备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重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认真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治理。围绕春运安全和节日出行安全,派出所、交管站、教办、安监站等部门要制定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①要切实加强对客车、校车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等交通运行安全管理力度,认真、及时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交通事故发生。②要切实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无证无照行驶、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③要切实加强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进一步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认真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治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治理和督查行动。①要切实加强对零售环节的安全管理,把好安全条件关,严格执行两个零售点之间安全间距不少于50米的规定。②要加强对节日市场的监督检查,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③要加大“打非”力度,要组织专门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村庄进行全面排查,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三)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①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凡是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要严格处罚,并责令补办相关手续,确保不产生新的隐患。②加强对生产、储存液氯、液氨和液化石油气等企业的检查,凡是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停产整顿。③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凡是没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律停业整顿。④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安全管理,交管所、派出所、环保站、安监站等部门要强化对储罐区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储罐区消防设施的检查,督促企业改进管道、储罐等设施的阀门系统,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有效关闭。⑤要开展一次化工行业的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检验实战效果,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
(四)认真开展消防和特种设备领域专项治理。①要针对春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多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②要切实加强对多层建筑改建、装修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的电焊及动火作业管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③要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治理力度,逐一落实整改计划、措施和责任,限期进行整改。④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所有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群众和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⑤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突出抓好压力管道、吊车行车、锅炉等设备的动态监管、检测评估,严厉查处超期使用、带病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重点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加强督查,强力推进,确保整治到位、取得实效。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采取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同时,针对第一季度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等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村庄、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五进”活动。
(二)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专项治理的重点和措施,认真制定本单位重点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责任,把年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员工。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强化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我县工作实际,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全员抓安全、时时刻刻抓安全、安全生产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
三、时间安排(略)
四、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重点开展9个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一)森林防火安全整治。由李俊杰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参与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旅游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要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山林巡查力度,加强林区内和林缘带居民、单位的管理,坚决查禁野外用火;加强对乡镇防火工作的督导调度,确保责任落实、物资装备、灭火队伍“三到位”;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火灾扑救能力;落实好重要节日县、乡、村三级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划片包干,严看死守,确保不发生问题。县旅游局要加强旅游景区内山林防火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配齐村级护林人员,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看护人员,加强各辖区内的山林看护。
(二)海上运输安全整治。由郑钧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海事处。参与单位:公安边防大队和港务公司。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对全县航运企业和蓬长航线所有客货运输船舶进行检查整治,带病船舶一律不得出航;督促海上运输企业特别是客滚运输船舶,严格执行超抗风等级停航避风、车辆安全检查、车辆绑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北五岛营运船舶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航班,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障北五岛客货运输畅通,严禁非法运输和超载等违规行为。海事处负责组织对船舶海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查处逃避签证船舶违规出航等问题。县公安边防大队负责查处违规出航、非法载客的“三无”船只。港务公司要加强对游客进出港和上下船环节的管理,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船,确保人员安全。交通运输、海事、边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非法登陆艇、采砂船和运输石料船只专项整治,对海上运输非法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联合各乡镇和渔业部门加强对航道的清理,及时消除海上运输隐患,确保海上运输安全畅通。
(三)渔业生产安全整治。由马克勤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参与单位:县公安边防大队、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县海洋与渔业局。
县海洋与渔业局要加强对渔业船只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渔船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配备情况,严厉打击渔业船舶违规作业、违法载客行为,纠正漂载、超载、超航区作业不穿戴救生衣等行为;加强对渔业运输船只、各种垂钓船只的监控和管理,深入开展江瑶贝非法开采和违规“海上拖泥”船只清理整活动,对各种违法违规渔业生产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渔船动态管理责任,确保所有船只可控、在控;加强恶劣天气的预报预警,大风恶劣天气要及时通知每一位渔民,落实渔船返港、渔民撤离上岸措施;加强渔港内的船舶防火管理,防止出现渔港火灾事故。县公安边防大队要加强对“三无”渔船的查处,共同打造安全有序的渔业生产环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辖区内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冬季渔业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渔民安全教育,督促落实好大风天渔船返港、渔民撤离上岸措施。
(四)公共消防安全整治。由郑钧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参与单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体育局、商务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县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歌厅、网吧等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学校、“九小场所”、医院、敬老院、重点机关单位等逐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防火通道是否通畅,防火设施是否配足,电力线路是否老化,技能操作是否到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等,督促各责任主体落实好各项防火措施,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网吧和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特别是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县教育部门要组织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教学楼、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县商务部门要组织对各类商场、超市和工业企业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齐全、性能良好。医院、敬老院以及机关单位也要加强本行业和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居民区的检查,教育群众摒弃私自堆放柴草、堵塞通道等行为,要加强对私自存放燃油居户的教育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五)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由李俊杰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参与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单位:县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建设部门要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建筑材料是否符合建设安全需要,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坚决杜绝不达标的材料进入工地、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从事建筑施工;针对事故高发环节和重点部位,坚决打击各类违法建设和违章操作行为,抓好塔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管;加强对燃气经营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液化气行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加强对供热、燃气经营企业压力容器、管道、筏门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加强对液化气罐的检测检验,严防爆炸、泄漏事故发生。
(六)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由郑钧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林水务局。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县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纠酒后驾驶、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超速、超载、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人防和技防并举,加大路面警力投入,发挥电子警察作用,加强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学生放学等重点时段、事故多发地段和人员密集路段的管控,坚决杜绝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对乘驾人员和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的教育,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加大对机动车技术状况、驾驶员资质、运输企业安全制度落实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加强对挂靠车辆的管控,密切掌握其运行动态,逐一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出现脱管、漏管问题。公安、交通部门要特别加强对公交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县农林水务局要加强对农业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重点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等农机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好乡镇农机挂牌率、年检率和驾驶人持证率低的问题。要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海泥运输车辆管理,严禁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运送“海泥”。
(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由胡志德常务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公安局。参与单位:县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县工商局、海事处、港务公司。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县安监部门负责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和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的排查治理,防范危险品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对存在的重点隐患要严格督促整改,确保按期完成。县商务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审核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成品油经营不予核发经营批准证书,并加强监管。县交通运输、海事、公安部门和港口企业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及装卸场所的安全检查,严禁出现偷运和夹带危险品运输行为。县安监部门负责做好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许可和批发企业春节销售旺季的安全监管工作。公安、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冬季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非法贩运、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八)电力安全整治。由吴吉壮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供电公司。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县商务局负责依法加强全县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供电公司、风电公司等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排查治理市场、超市、学校、医院等公共聚集场所及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和育保苗企业的用电安全隐患;对重点隐患和涉及多个部门的电力安全隐患,及时协调进行整改。县供电公司负责对电网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排查线路及设备安全隐患。要加强电力施工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配合乡镇和用电单位对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协助开展隐患整改。
(九)校园安全整治。由陈端梅副县长负责。主要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县教育部门要组织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校园安全整治。重点检查校舍、学生宿舍的建筑、消防、用电安全情况。检查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学生食堂卫生情况、放射物质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以及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走廊和平台的护栏高度是否符合规定。要组织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全面排查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任何违反校园安全规定、危害师生安全的隐患必须立即予以整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校舍及其它设施设备坚决停用,安全制度和措施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的要立即整改。
其他各行业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扎实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整治活动。质监部门要组织开展针对供热锅炉和冷藏企业液氨管道的安全专项检查。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广播电视、通信、供水、供暖等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搞好自查,加强内部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在辖区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各级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各自分管单位的冬季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整治对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迅速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制订冬季安全生产整治措施方案,开展好大排查、大整治。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深入一线进行检查落实;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力靠上去,严格细节管理,解决好具体问题。要按照“四不放过”要求,严查事故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保障支持力度。
(二)深入排查,狠抓事故隐患治理。要把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贯穿于冬季安全整治活动的全过程,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来隐患,要登记备案,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必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县安委会办公室要结合我县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对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梳理,该监控的要监控到位,该停产的要坚决停产,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确保不出问题。对因历史问题造成的安全隐患,下大气力一个一个进行解决。
(三)突出重点,强化安全执法检查。一是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加强对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要节日和“十”、“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期的安全检查,确保各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二是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重点部位要开展持续的、不间断的检查,对重大危险源要落实专人监控措施。检查中,要将日常检查和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对照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专项整治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整改;对涉及多个部门安全隐患及问题要通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效果。三是要突出企业和基层单位。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基层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要结合网格化管理推进工作,加大对企业和基层单位的检查频次和力度,下沉人力精力,督导企业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消除隐患,切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完善机制,增强应急反应能力。要切实加强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重要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遇到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迅速靠前指挥、及时果断处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冬季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山林防火、公众消防、海上救生等应急演练。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等现象发生。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和发放明白纸、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逃生自救、互救等安全生产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为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特制定我镇2014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换)发率达100%;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复训持证率达100%;及时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亡人事故为零。
二、主要任务
1、深化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在2008年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在批发企业深化安全标准化管理。一是要完成批发企业的标准化审查和验收工作。对因仓库改造等原因未完成安全标准化的企业在今年上半年必须完成标准化考评验收;二是统一制订批发企业安全作业流程,实现批发作业流程的规范化操作;三是规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许可条件,审查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严格控制中心城镇烟花爆竹零售的数量,加强农村烟花竹销售点监管。重点审查零售场所与周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场所的安全距离,严格控制零售点之间的距离,坚决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和在居民住宅内经营烟花爆竹的现象。二是做好烟花爆竹批发单位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换证工作。督促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省安监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全评价、隐患整改、材料上报等工作,确保及时换领许可证。
3、制定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严格按照《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和《2014年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遵循“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认真研究制订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通过合理规划零售经营布点,达到控制总量、规范市场管理的目的。
4、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落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打非”工作责任,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排查和检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采取高压态势,从严查处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5、加强电子文档管理,夯实基础工作。将利用计算机及信息化管理手段,健全完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基本信息档案。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告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按规定时限上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况和批发经营企业的基本基本信息。
三、进度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4月下旬)。
认真落实省、南通市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
根据《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换证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整改隐患,上报材料,确保按时完成换证工作。
2、整顿规范阶段(5月上旬至9月下旬)。一是要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负责人做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二是做好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复)训考核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三是要制订并公布本地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四是加强对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四私”等违法违法规行为。
3、检查验收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下旬)。对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台帐,迎接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年来,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不够扎实。为此要充分认识我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和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本镇(区)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进我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工作部署的落实;督促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坚持与今年安全生产“三个专项”工作相结合、与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整顿持续攻坚相结合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
20*年5月至7月底。
三、督查形式
督查行动由市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单位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明电[20*]15号、河北省、*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攻坚工作方案及本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督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场所,全面开展督查行动。市对各县(市)区开展督查,市级督查不少于1/3的县(市)区,各县(市)区督查不少于1/3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分别组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
四、督点和内容
(一)重点行业和领域范围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上运输、铁路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
3、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机械、电力、轻工、纺织、烟草、邮政、通讯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4、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各类设备设施。
5、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7、市直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范围。
(二)重点内容
1、重点督查的综合内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分解和落实20*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情况;全市“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等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按照明电[20*]15号和唐安办[20*]16号文件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迎奥运和奥运会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这;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等。
2、重点督查的专项内容: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督查内容,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93号)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94号)确定的内容,以及市安委办《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市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在机械、轻工、纺织、贸易、烟草、电力六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执行。
道路交通:打击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危险品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通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运输经营车辆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
水上运输:“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老旧船只安全及运行状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铁路: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和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铁路行车关键设备的生产制造质量及维修情况;道口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及平改立推进情况;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非法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采矿、采砂等情况;公路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航标等的设置、管理情况。
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物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防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和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水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的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电力:预防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保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情况;电力建设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设备损坏,保证电力施工安全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辅机设备、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水电大坝安全注册、定期检查、安全监测、缺陷处理和补强加固情况;网络与信息安全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情况;煤矿安全供电情况。
农业机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情况;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情况;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配备、持证上岗和胜任情况;渔业船舶遵守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情况。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情况。
民爆器材:开展“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拆除旧生产线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和销爆处理方案的情况;新建生产线按计划实施及安全管理的情况;打击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国防科技工业:危险作业场所“压点减员”、强制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危险品销毁、处理专项整治,开展外包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等的情况;军工危险品单位外部安全距离问题的整治情况。
市属以上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及“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预报预警、应急预案和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与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具体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本级、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督查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细化督查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本地、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情况和工作方案于20*年5月7日前报市安委办。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文件精神,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三项行动”,加大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促进各类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促进全镇各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度进一步增强,一般事故明显降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成立组织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检查、整改取得实效,决定成立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四、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排查时间为9月27日至9月29日。
五、排查整治的范围和内容
对各村(居)、各企业、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锅炉、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加油站、液化气站、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一)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检查,突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防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排查镇区内道路窨井盖是否完好,应急预案是否落实,突击队人员是否到位,杜绝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
(二)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两节前后是烟花爆竹事故高发期,检点: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专柜经营,有无标识,进货台账,储存量、灭火器材是否完备,防潮、隔热措施等。
(三)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对超市、宾馆、饭店、医院、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电器设备、线路是否完好,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
(四)加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重点检查设备是否完好,锅炉工是否持证上岗,仓库、车间、电器设备、线路是否完好,消防设施是否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
(五)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有无警示标牌,施工人员是否配戴安全帽,吊机是否超负荷工作,脚手架是否坠落,吊机有无坍塌迹象等。
(六)加强加油站、液化气站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到位,防火应急预案是否齐全,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污染等事故发生。
(七)加强食品、药品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在保质期内,有无生产日期,是否有出厂地址、产品批号,是否有品名等。
(八)加强危桥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警示标牌,是否有限载标牌、损坏程度等。
(九)村(居)检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村办企业用电、用气安全及危桥等。
(十)学校检点:接送车辆是否临近报废期,是否超员、超速、停靠点秩序、师生出入安全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由镇长刘海健牵头,副镇长具体负责,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要求,结合本行业的实际,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深入发动,群防群治。进一步落实“1+3”安全监控体系,广泛发动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职工全面细致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切实发挥“群防群控群治”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效能。
“两节”“两会”即将来临,人们容易出现麻痹松懈情绪,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确保“两会”期间的安全,根据市、县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
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要清醒认识“两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各项防范措施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抓出成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对冬季用火、用气、用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社会安全防范能力,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集中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持续增加,同时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易诱发事故的特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1、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照设计组织生产,是否按照错峰生产要求组织生产和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等问题。
2、危险化学品:天泽煤气化厂和华昱煤制油要突出冬季“四防”(防凝固、防冻裂、防泄漏、防静电),深化危险化学品综合整治,对各环节的风险进行摸排,并建立防控措施,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管理,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储存设施隐患排査治理行动,坚决杜绝岁末年初赶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行为,严防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各加油站、加气站要加强油品的管控、杜绝油品非法外流,同时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上岗人员数量。
3、涉煤建材企业:要制定大雪天气料棚防治坍塌实施方案,要有专项制度、措施、专人负责。防触电和特种设备操作以及传送系统的安全管理也要抓在手上,落实到生产操作中。
4、冶金工贸:众晶铸业有限公司要持续开展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登高作业等场所专项整治。富景包装制品分公司、面粉加工厂等企业要严格操作标准,完善各类台账,加强现场管理,强化作业审批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坚决杜绝违规作业和盲目施救现象。
5、建筑施工: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监督管理力度,认真排查整治建筑工程是否存在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严厉查处各种抢工期、赶进度、忽视安全管理行为;要加大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物料堆积、施工围墙等施工现场重点环节和部位的隐患排治理力度,对现场管理混乱、问题突出的建筑工地、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如遇冰雹、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立即停止室外和夜间作业
6、道路交通:节日期间,道路交通运输繁忙、公安、交通、教育、农业等部门要继续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对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带“病”车辆上路、客货混装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机动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査处,对重点线路上的危险路段进行认真排查整改,重点排查交通警示标志、防护栏是否齐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7、烟花爆竹:要全面落实烟花爆竹“五禁”措施,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坚决杜绝“五禁”行为,对违反“五禁”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8、消防安全:各商场、歌舞厅、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好安全自查自改工作。有关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和安全设施设备,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场所要严肃处理,直至停业整顿。
9、特种设备:重点排查整治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正在运营使用的现象,做到隐患治理全覆盖。
10、居民用气:重点排查燃气泄漏检测报警系统设置、使用、校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有关使用燃气的村和坤泰苇町加气站要坚持对居民用气管道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宣传等工作,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治理,发现有在管道周边乱挖、乱建、乱钻的情况要立即制止。
11、公共领域:要进一步落实公共聚集场所严管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林业、食药、工商质检、教育、畜牧等行业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各村在节前要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严防事故发生。
三、坚持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强化问题整改落实
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担责,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要敢于动真碰硬,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对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列出整治清单和时间表,坚决整改落实,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责令停工停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派专人盯守;对已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力量。节日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险情,坚决防止谎报、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问题发生。
五、严格节后复产复工验收
符合复产(复工)验收范围的企业,首先要制定出维修整改方案,明确维修整改项目、时限、整改责任人等内容,经安监站审核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结后,企业要提出复产(复工)申请,由应急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程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组织生产。由县里验收的企业先由应急管理中心等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经急管理中心申报县里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否则撞自组织生产、建设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站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为我镇高质量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全力推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切实加大检査力度。
各有关单位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中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检査,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措施,力求尽快消除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挂牌督办,并责令相关企业负责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拒不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12月6日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12月7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以及省、市相关会议要求,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最强硬的手段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以最严密的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和日常监管,做到工作更加扎实、更加细致、更加深入、更加严格、更加到位,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深化各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全过程、每个现场和每名车间主任、每名班组长、每名员工;严格落实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乡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每个部门、每个科室、每名工作人员职责,严格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电子在线实时监控,提高重大危险源监管水平;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反“三违”行动,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各级“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整治时间、范围和工作原则
(一)整治时间、范围。自年12月12日至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工艺,着重加强煤矿、煤矿矸石山、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电力、农业机械、校车、民爆器材、森林防火、消防、旅游等行业领域的检查整治。
(二)工作原则。主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按照“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三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三、职责分工和检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抓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全面排查整治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和本单位的安全隐患。
(一)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加大督查力度,加强调度,增强整治实效。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及安全隐患检查,重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各项责任制、规章规程、安全教育落实情况。依法检查有关工矿商贸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劳动保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大危险源监控的风险评价、登记备案、监管监控制度落实情况;依法督促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有关部门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二)市煤炭局:负责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矿山安全法规、煤矿安全规程的组织实施,依法检查和查处煤炭企业及煤矿矸石山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监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严厉查处打击盗采露头煤行为,确保全市煤炭企业领域内安全生产。
(三)市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检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监管,监督检查大型客货运输车辆行驶记录仪、GPS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情况。严格车辆年审,坚决杜绝不合格车辆通过年审。负责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综合检查,依法对有关建筑工程进行消防审核、验收;加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和九小场所,以及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使用、开业或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运输、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邮寄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安全许可制度,确保职责内领域安全生产。
(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有关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审查检查;加大对客运车辆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和GPS定位系统及车站(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以及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有关许可事项,依法开展道路、水上安全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船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船营运违法行为,对职责内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全市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所属企业及其改制期间及场所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负责全市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加大军工产业的协调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抓好全市电力、金融、保险、通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指挥协调铁道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全市成品油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对以上行业领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依法查处取缔职责领域内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及公共事业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城市道路、桥涵、路灯、排水河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中的安全检查;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中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安全管理,加大对全市建筑企业、建筑市场、房屋拆迁、拆除工程以及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等企业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依法查处住建系统非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p#分页标题#e#
(七)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监督检查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学校教育设施、校舍工程建设、校舍安全检查,负责学生校外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学校场所出租、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各项安全责任、制度、措施落实到位,查处取缔非法办学、办园等行为,消除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八)市农机局:负责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航空器、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农机驾驶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监督检查,严格农机(农用车)管理,严厉查处取缔农机(农用车)非法营运和载人行为,加强所管理企业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监察,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和危险源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各有关单位特种设备登记、特种设备各类责任制、规章制度、规程、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取缔非法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行为,抓好有关设备、仪器、仪表涉及安全指标的计量工作,切实消除隐患,确保特种设备领域安全无事故。
(十)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全市商业经营市场、商业网点、商贸服务业、商贸中小企业、生猪屠宰活动等商务局、商业集团总公司、物资集团总公司职责范围内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外经、外贸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商务、商业、物资等系统内的所属企业及企业改制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系统领域内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十一)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承担森林防火和林业行政执法落实工作,加强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监控站(岗)工作。对全市森林资源、森林公园、有林风景点和其他涉林经营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落实防火措施,监督好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对各林场林业森林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确保所负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二)市水利和渔业局:加强对全市水利工程(设施)、河道及其岸线和渔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对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水政渔业的行政执法和职责范围内各类水利工程项目及所属水库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水利和渔业领域安全生产。
(十三)市工商局:负责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市场经营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严厉查处取缔无照或超出生产经营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十四)市国土资源局:加强对矿业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取缔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等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及从事违法选(洗)矿的行为,严查非法矿产资源买卖行为,堵住非法矿产资源的非法流通渠道,规范矿产开采秩序,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督检查、评价、预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负责抓好派出机构及职责领域内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十五)市民政局:负责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敬老院(老年公寓)、公墓、社会福利企业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六)市卫生局:负责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市直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民营医疗机构等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卫生系统建设工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七)市供销联社:负责供销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抓好所属企业及改制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负责市烟花爆竹仓库及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防范职责领域内各类事故发生。
(十八)市粮食局:负责粮食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对各粮油仓储企业、粮所(站)、粮油加工企业、粮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等,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十九)市供电公司:负责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用电单位安全监管和教育,组织开展变电站、输变电线路、变电室、变压器及工矿商贸企业供电线路的安全监督检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严禁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等行为供电。加强所辖各供电所(站)和电工的监管和教育,提高遵规守法和职业道德意识,严禁私拉乱接动力电源行为发生,将动力电源始终掌控在监督管理中,防止因私接动力电源造成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二十)市旅游局:负责旅游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开展旅游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旅游业企业(包括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景点等)、旅游索道、旅游设施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措施。督促做好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无事故。
(二十一)政府其他各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规划责任、监督管理体系建设责任、监督检查责任、安全投入责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责任以及行业许可、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等责任,履职尽责,开展好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凡是发现存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存有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确保职责领域内安全生产。
(二十二)市开发区及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一岗双责”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问题,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居社区必须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安监所至少配备3名以上有执法权资格的在编工作人员,专门抓安全监管,要配备执法车辆,执法工具、装备要齐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根据本区域安全生产状况,排查摸清企业底数,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队伍,配足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搞好应急救援演练。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安全管理队伍在集中整治中的作用,按照不放过每一个水库和湖泊,不放过每一条河流,不放过每一个桥梁、涵洞和船舶,不放过每一个企业和岗位,不放过每一台生产设备和建设工程,不放过每一处人员密集场所,不放过每一个区域和村居社区,不放过每一个院落房屋,不放过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和门头,不放过每一个山头丘陵的“十不放过”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各生产经营单位、设备设施和场所存在的事故隐患。深入扎实地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在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大集中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公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制定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p#分页标题#e#
(二十三)各生产经营单位:立足各自实际,制定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从物质保障、资金投入、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方面,在落实主体责任上深入查找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格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制度,落实企业月查、车间周查和班组日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不放过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和每一名员工,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班组、岗位、操作员工最前沿,集中开展安全许可、“三同时”制度以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异常活动报告和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隐患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登记建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技能等教育培训,杜绝“三违”行为,切实把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冬季特别是春节前后,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十分活跃,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开停车、检维修等异常活动增多,加之各级正值换届期间,工作头绪多、精力容易不集中,安全生产压力大。组织开展好集中整治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于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至关重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全面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今年以来特别是入冬以来的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工作重点和措施,做到部署到位,行动迅速,责任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工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任成员的工作组,进行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所有问题和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归档保存,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全面落实政府监管、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认真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制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细化落实所属各部门、各科室的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这次集中整治活动落实到企业的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加强依法行政,深化“打非治违”。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开展不间断安全生产巡查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行政手段,严惩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用好“网格化”安全管理手段,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办公室作用,按照“十不放过”的原则,对辖区内进行拉网式巡查排查,建立巡查排查记录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人,加强动态检查,杜绝监管盲区。要保持排查取缔非法开采石料、长石、盗采露头煤、非法生产经营危险物品等非法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加强协调沟通,对发现的不属于本单位职责处理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向相关部门单位移交,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积极督促落实监控、整改措施,盯上靠上抓整治。要针对元旦、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任务重的实际,持续加大对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一旦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上报市有关部门迅速查处。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的作用,对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运输、储存等行为,依法依规从快、从重、从严打击,让非法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这次会议非常重要,县委范书记、县政府贺县长亲自调度,可见县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刚才,明君同志就今年三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全面分析,顺明同志宣读了《关于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下段安全生产工作做了明确的安排部署。同时,会议还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临武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严峻性,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不用作过多的强调,大家都晓得,只要是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级各类事件,即使是一丁点事情,全国各网络、各新闻媒体都会迅速报道,全世界各地马上就广泛传播。现在,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发展和决策,都抱着一种怀疑的态度,只要是涉及中国不好的事情,都会去炒作,试图引起国家的动荡,造成社会的不稳定,特别是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更加值得全社会广泛地关注和重视。二是加强特护期间值班值守。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来说,每天都是特护期,特别是今年,全国、省、市、县各级政治生活频繁,现在正在召开市党代会,接踵而来的国庆节、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市城市建设现场会、省党代会、元旦节、春节、两会等一系列的会议和节日,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来说,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如果安全生产出了问题,相关责任人将立刻被追究,并严格处分。因此,大家务必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将每一天都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护期”来抓。三是县域经济结构特点要求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我县是一个矿产资源型县,全县有煤矿、有色矿等多种矿产,而且地质构造复杂,许多煤矿都是高突矿井,许多有色矿都处在地形复杂的断层地段,极易引发地质灾害,特别是金江等地已成为了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同时,我们正在全面开展的城市项目建设、道路交通项目建设都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为此,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正视问题,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一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握安全事故多发的时间节点,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重点薄弱环节监管,做到不马虎、不疏漏。二要加强安全生产“八项监管”:煤矿安全方面,认真吸取“7·15”较大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警示高悬。要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突出以防瓦斯、防水害、防冒顶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活动。强化现场管理,规范完善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确保正常运行。非煤矿山安全方面,要继续开展整顿关闭专项行动,按照关闭十类矿山和停产整顿八类矿山的要求,尽快“查到位、停到位、关到位”。烟花爆竹方面,要引导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规范、有序、安全的经营,严查“三超一改”、反“三违”和查禁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要在危险化学品领域强制推进HAN阻隔防爆系统,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的相关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方面,要继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以客运企业为载体,对安全隐患开展一次集中整治;以通行秩序为重点,加强道路巡逻管控,严查超速、疲劳驾驶以及违法超车、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防安全方面,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厅、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消防制度落实、消防设施和设备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日常安全管理等情况。建筑施工安全方面,要继续排查治理重点建设项目安全隐患,建立完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采用动态监管手段,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杜绝工程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现象。民爆物品安全方面,要继续执行民爆物品审批会审制度,规范火工产品供应秩序,严格民爆物品储存和使用登记程序,严厉查处非法转供火工产品案件,从源头上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他行业和部门,要根据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三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把“打非治违”作为日常工作抓实、抓好,要按照“六个不留”的标准,以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和铁的心肠,继续加强对三十六湾、花塘、香花岭、镇南等重点非煤矿区以及金江、水东、接龙等重点煤区进行重点打击,严防非法采选企业反弹,做到“露头就打、绝不手软”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扎实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努力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和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坚决稳住安全生产稳定向好态势,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引发重大人员伤亡,力争全县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重点内容
按照《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相关要求,围绕查大系统、控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矿山、工贸行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着重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定与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配备与运行管理情况,安全经费投入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制定清单,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做好重大隐患的整改销号工作,组织对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整改效果进行评估(排前面的为牵头部门)。
(一)危险化学品: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包装物及容器等各领域、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固体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设施、场所。(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各乡镇)
(二)烟花爆竹:重点排查、整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储存,“三超一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非法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三)非煤矿山: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已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设备设施、地下矿山透水、大面积冒顶片帮、提升运输中毒窒息、露天矿山边坡坍塌、易爆物品爆炸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工信局、各乡镇)
(四)工贸行业:重点排查、管控有限空间、涉爆粉尘等关鍵生产部位、仓储和重大危险源(点),排查治理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五)交通运输:重点排查“两客一危”、校车、农村客运班车及农用车辆、公交、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及所属企业,隧道、桥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尤其是旅游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和站外拉客行为等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行为以及车辆擅自改装、无资质营运等违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教育局、文旅广体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六)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城乡在建住房厂房、市政工程、农村建房、隧道、桥梁、水利等建设项目,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等关键施工环节,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分包、施工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责任单位: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各乡镇)
(七)消防:重点排査、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和文物建筑以及群租房、“三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消防隐患。(责任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住建局、工信局、民政局、商务局、文旅局、各乡镇)
(八)特种设备:重点排查大型游乐设施和索道、电站、锅炉的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商场、公园景区、体育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在建重点工程乘用电梯。严厉打击未登记使用、未经检验使用、超检验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各乡镇)
(九)其他行业领域:旅游、水利、电力、民爆、教育、民政、能源、卫生、林业、供销、商务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点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
三、时间安排
按照“排査、整改、督査、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推进,将企业自查自改、行业监管、问责、长效机制建设四项重点工作贯穿始终,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依规明确本行业(领域)各乡镇重点监管对象,建立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防控体系。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监督检点企业名单,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广泛进行动员;实行网格化管理,按属地关系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氛围;对之前已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台账。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月1日至11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自查,要做到“六查六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贯彻落实;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建立企业全员安全责任状;查具体隐患,看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査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安全隐患台账和整改措施。二是企业对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并针对问题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修订完善本企业各项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持续落实。三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乡镇对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全覆盖,并对排查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建立台账对所有重大风险隐患全部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或管控责任人逐条交办,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各乡镇要对无主的重大风险隐患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监控和整改。四是由安委会办公室和两办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对各部门、各乡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查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三)督导整改和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査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行动效果进行核查,并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实施风险隐患公示制度。企业要严格落实风险隐患公示制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必须在企业和生产车间等醒目区域公示。
(二)严格落实“三个一律”措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县政府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三)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定期调度各行业领域、本地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跨地区或下级无法协调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挂牌后仍不能整治到位的,及时报市安委办挂牌督办。
(四)实施隐患举报奖励。各部门要按程序兑现隐患举报奖,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隐患,要通过电视、网络、公众号、广播、短信推送等方式公开举报电话。企业必须在正门和生产车间等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职工和人民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突出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坚持铁腕治安、铁面无私、铁石心肠,着力解决落实态度不坚决、落实作风不扎实、落实能力不适应、落实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及矿山、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城已发现的重大隐患没有整改的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确保整改到位。
(二)抓实企业主体。企业是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将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依法依规依标准进行自查自改,做到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效管控化解风险、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安全责任,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有效投入,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做到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至少1次,每月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至少1次;每月深入生产一线带班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每周跑现场、进班组、到关鍵岗位检查安全工作至少1次。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要通过安全检查、督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法人和实际控制人落实带班制度,深入生产一线、班组检查、督促安全生产情况,抽考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情况。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要切实加大督导力度,推动部门和乡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监管执法。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放管服”改革、督查检查的关系,不能以“放管服”改革和优化发展环境为有限制执法、放松执法,既要避免大帮哄、一阵风,简单化、一刀切”,又要防止监管执法宽松软。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要组织“专家指导服务团”和“安全执法服务团”指导和帮助基层弥补专业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六大战略”和建设“六个示范区”总要求,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为保障,加强执法,强化培训,创新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努力遏事故、保平安、促和谐,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为建设现代化生态港口强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一)有效控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和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件),坚决杜绝重大事故;
(二)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减少一般事故,各类事故总量持续下降;
(三)全面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重点工作
(一)转变两个观念,促进安全生产理念创新
1、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紧密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全面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制定区级人民政府贯彻落文件实施意见,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社会管理、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切实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之路。
2、着力推动安全监管观念转变。坚持强化监管,服务企业的方针,切实推动工作重点由控制伤亡事故向全面预防转变;综合监管由被动防范向源头控制转变;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由政府推动向企业自主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突击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转变;执法检查由常规检查向专项执法、部门联合执法转变。
(二)强化三个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强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三项制度”建设,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全员化培训工作,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技术改造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有部署、有分析、有落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将安全生产绩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平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奖励、警示、行政问责等制度。继续深化各镇(街道)安全生产月度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促进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的开展。依法强化事故查处,认真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5、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各镇(街道)要对照《关于印发镇海区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职,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所属部门和村(社区)安全生产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关于印发镇海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通知》文件的分工,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强化配合,通力协作,自觉接受区安委会办公室的协调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严查严打严防,促进安全生产秩序规范
6、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突出工伤多发企业等重点领域联合执法,以加强执法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作用,多方式、多手段开展执法监察工作。负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要认真编制执法计划或方案,集中主要力量,加强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强大声势。
7、推动“打非治违”常态化管理。坚持把“打非治违”作为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出重拳、动真格,严厉打击,推动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坚持部门协作,按照“属地管理为主、行业部门监管全覆盖”的要求,探索完善无证无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挤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空间。坚持依法惩治,对“打非治违”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查处,切实做到“四个一律”,防止前纠后犯、死灰复燃。
(四)强化安全基础,促进安全生产环境优化
8、攻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镇海区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创建目标。积极推进建筑、交通工程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和道路交通运输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启动规模以下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金属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9、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参与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创建,加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考核工作力度。出台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认真执行《镇海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激励约束政策》,全面建立工矿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10、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贯彻《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强化组织培训、技术手段、严格执法等综合措施。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督促企业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并做好申报工作,确保企业自报率100%。
11、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及时修订安全生产预案,规范政府(部门)预案管理。建立社会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及时规范有效实施救援。加强应急物资配备,确保应急物资保障到位。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技能。
(五)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2、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源头监管和日常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许可,实行每季度通报许可和书面提醒告知制度。加强危化品使用企业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根据区域危化品管理的特点变化,探索建立危化品行业区域协作机制(镇海区、石化区、港区)。根据《市公共区域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意见》要求,建立油气管道制度化管理机制。继续实施精细化工行业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提前一年完成。
13、交通运输领域。严格落实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客运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管控。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完成危化品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抓好危化车辆专用通道交通设施改造,加快推进九龙大道、中官路等路口电子监控更新建设,加强临水临崖路段、危桥的改造。严防各类交通事故,强化骆霞线与庄俞公路交叉口等事故多发路口综合治理,确保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
14、消防领域。进一步完善“五位一体”的基层消防组织体系、区-镇(街道)二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和消防基础设施。加强消防管理,深入推行网格化消防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开展好“除隐患、保安全”等消防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行动和火灾应急救援演练,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实施金属园区转型升级方案,提升园区安全保障条件。
15、建筑施工领域。全面实施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QQ视频监控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扣分等手段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全面建立三级月履职报告监督制度,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和工程项目约谈通报制度。加强建设单位和属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突出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建筑物安全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建筑物倒塌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事件。
16、特种设备领域。针对性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大人员密集的商场、医院、宾馆、游乐场所以及化工区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监察力度。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领域“打非治违”,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多部门联系制度和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推动形成大监管格局,确保特种设备万台事故率、万台死亡人数不突破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
17、机械制造领域。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督促机械企业制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以强化工伤事故预防为重点,积极开展较大风险作业岗位专项整治,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同时,农机、电力、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担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根据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开展整治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严防亡人事故,共同保障工矿商贸企业万人(参保)工伤事故率不突破市政府下达控制指标。
(六)多方共同努力,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
18、强化队伍力量配备。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不断配强区级安全生产执法力量,优化人员结构,确保人员、装备、办公条件适应安全监管需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和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推进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安监所人员和村(社区)安全生产协管员。
19、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组织集中业务培训班、开展执法检查推进会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业务能力。应用安全生产监管综合服务平台,抓好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区级安全生产门户网站建设,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实施“百千安管骨干”工程,加强企业安管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
(七)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