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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委托书

时间:2022-10-10 07:52:19

公证委托书

公证委托书范文1

个人公证委托书一委托人: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及权限:

委托人二人系夫妻,坐落于______________因本人事务繁忙,现特委托受托人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权限如下:

1、代为清偿该房屋抵押贷款,办理贷款结清、房产抵押注销等相关手续,代为取回房屋产权证原件等相关房产凭证。

2、受托人有权代为出售该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有权代为出售上述房产,有权与买受人商谈交易价格及买卖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权代为签署有关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及办理相应的合同公证、房产评估事宜,有权与买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有权处理物业及煤水电、有线电视等过户事宜,有权代为收取售房款项。受托人有权代为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的登记及房地产权属过户至买受方等上述房产交易有关的一切手续。若买方选择按揭抵押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则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协助买房办理二手房(按揭、抵押、转按揭)贷款的相关手续,并代为到按揭银行签署各种法律文书,有权开立银行账户卡,设定密码及账户卡有关操作,收取银行按揭款。

3、受托人有权将上述房屋作为委托人(委托人当中任意一人)、或受托人、或者其他第三人、公司向银行、私人或其他金融机构或担保公司借款的抵押担保物(贷款银行、贷款对象、贷款额度、种类、担保对象、范围、期限等由受托人选择确定),有权代查委托人的个人资信、信用信息基础基础数据及报告,有权与贷款银行(私人或其他金融机构)商定、申请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签署授信协议及该授信项下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有权以上述房屋为抵押物代为办理抵押贷款手续,包括代为开立银行账户卡、领取相应贷款,代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代为变更还款期限、还款方式,代为提前还款、包括结清贷款、领取贷款相关文件等与抵押、贷款有关的所有事项;代为办理与抵押贷款相关的房屋评估、保险及公证事宜(委托人特此声明:同意受托人与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并且同意赋予该借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代为到当地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并代为缴纳相关税费,有权代为领取、保管经过抵押登记的土地房屋权证;代为办理其他与房屋抵押贷款相关的事宜。

4、受托人有权出租上述房产,收取租金,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租赁相关事宜。

本委托书未能穷尽且为受托人全权代表本人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职责所必需之其他权限,均视为已得到委托人的充分授权。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时所为的相关行为,视同委托人亲为,因此签署的相关文件及支付的相应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有效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委托人(签名/捺右手大拇指指印):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个人公证委托书二委托方:

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

1、(可以公司名字或者公司法人代表)

2、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方_______(份额____%)拥有位于深圳市______________(按照房产证地址填写)的房产,现委托以上受托方为我方的人,期限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其中1上述受托方均可单独以我方的名义在期限内办理如下全部委托事项,受托方2可单独以我方的名义在期限内办理如下第5、13项委托事项:

1、管理上述房产,支付与上述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到相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补地价事宜,并代领取缴费通知单及增补协议书,缴纳相关费用等及办理绿转红等相关手续,领取红本房地产证,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到相关部门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地产证并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房地产证,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并签署价格议价书等相关文件。

3、全权办理以上述房产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或抵押贷款,并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据、借款申请书、划款委托书、帐户确认书等相关文件,收取银行贷款款项,办理合同公证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在银行开立帐户,领取并保管存折,并在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办理申请赎楼贷款手续,签署银行借款借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申请书、划款委托书、帐户确认书等一切相关文件;在银行开立帐户,领取并保管存折,办理还款的相关手续;偿还上述银行赎楼贷款,并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5、到档案管理等相关部门查询并打印产权资料,复印房地产证、借款、抵押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资料,到银行办理提前还款申请手续,开具利息证明,复印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打印欠款本息清单及历史还款记录等相关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到银行或其他机构查询、打印个人征信系统信息及信用报告;到相关部门打印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到税务部门办理减、免税申请手续并签署一切相关文件,领取免税函等相关文件。

6、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按揭贷款的赎楼手续、终止授信额度等一切相关手续,代为签署银行罚息(违约金)费用确认函(确认书)等相关资料,代交银行提前还款违约金、领取上述房产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房地产证等产权证明,领取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相关文件、房地产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借款借据、购房发票、房屋保险单、发票和退保证明、付清楼款证明、还款凭证等,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7、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及领取、保管房地产证等相关事宜,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8、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变更登记手续,签署变更登记申请表及一切相关文件,领取、保管房地产证等相关事宜,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9、全权办理出售上述房产的一切相关事宜,办理过户、转移登记的相关手续,签署转移登记申请表、转移登记询问申请人记录、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现售合同,办理合同公证并签署相关文件。

10、签署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或首期款资金监管协议,上述房产的全部售房款、短期赎楼贷款、抵押贷款由受托方1代为收取。委托人应承担的赎楼款及各项税金、费用等从受托方1的托收帐户扣取后,将剩余房款划入委托方指定帐户。

11、签署担保融资赎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缴纳赎楼的相关费用;到银行或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解除或终止资金监管手续,签署办理解除或终止资金监管手续所需签署的申请书及一切相关文件。

12、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或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办理退件、撤销过户的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文件并领取二手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现售合同、房地产证等相关资料;到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咨询上述房产所涉案件的具体情况,查询、复印并领取上述房产所涉案件的相关文件资料。

13、办理上述房产水、电、煤气(天然气)、物业管理、有线(数字)电视、电话、网络等过户、开户、销户、停机等手续。

受托方1有权委派本公司任何员工办理上述受托事项。受托方在其权限范围内及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方均予承认。

受托方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公证委托书委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x日出生,现住现住xx省xx市xxxxx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

受托人:xxx,女,xxxx年xx月xx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xxxxx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xx关系。委托人由于人在国外,现全权委托受托人代办本人xxxx公证事宜。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时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个人公证委托书_____委托公司:

名称: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

受托人:

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兹委托受托人____________ 为公司的人,代表公司 与贵单位就有关业务进行磋商、谈判、并与贵单位签署相关合同及其附件和其它相关文件,跟进和处理该等合同/文件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公司均于承认,由此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公司:_____有限公司(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公证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姓名)系_____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单位名称)_____的(姓名)_____为我公司签署__________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我承认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人:_____(签字) 性别:____ 年龄: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公证委托书范文2

授权委托书的公证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1#,#组织机构代码1#,#营业执照号1#,住所地:#单位地址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1#,男(女),公民身份号码:#法定代表身份证号1#,职务:经理。

公证事项:授权委托

兹证明#单位名称1#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1#于#申请日期#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并盖章,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ХХХ声明书(委托书)公证书

ХХ字第ХХ号

兹证明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现住ХХ省ХХ市ХХ街ХХ号)于ХХ年Х月Х日来到我处[或在ХХХХ(地点名称)],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ХХХ声明书(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年Х月Х日

公证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人:xxxx,x,xxxx年xx月出生,住址:xx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

受托人:xxxx,x,xxxx年xx月出生,住址:xx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x。

委托人因工作关系本人不能亲自到xxx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故全权委托受托人持xxx

等证明材料办理委托人与xxx是亲属关系公证的相关事宜。

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本委托系委托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委托人清楚其委托行为的法律性质及意义。

委托期限:办毕上述事宜止。

公证委托书范文3

____省_____市_____公证处: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全权代表我单位来你处申办_______________公证,并代表我单位处理该项公证中的一切事宜。

授权单位(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证处委托书模板二

委托人:,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

受托人:,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

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兄弟(或夫妻、朋友等)关系。委托人欲在深圳购买房产一套(或委托人按(96)京宣证字第3691号继承公证书有关继承父亲遗产的内容,委托人与、、、、、、共同继承属的房产)。现委托人因故不能前往深圳亲自办理购房的相关手续(或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前往北京办理有关其应得的继承份额房产的过户手续),故委托弟弟代为办理。委托期限为此手续办理完结,为办理上述手续所签署的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受托人无(或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公证处委托书模板三

委托人: XXX,男,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 XXX,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我本人(委托人:XXX)名下拥有一套坐落在北京市XX区XX小区X号楼X单元XXX室的房产(房产证编号:京房权证X私字第XXXXXXX号),该房产是我的个人财产。现在我准备出售该房产,因我本人工作繁忙,特委托XXX作为我的合法人,并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代为办理提前还款手续,领取银行出具的解除抵押证明材料,办理解除抵押登记及与之有关的一切手续,领取还款证明、房产证和土地证等手续;

2、到房管部门查阅与该房产相关的一切档案资料;

3、代办房屋的立契过户、权属登记等相关一切手续;

4、代办上市申请、税务登记等一切手续;

5、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文件;

6、转让房产过程中,有权代为接受询问并签署文件;

7、协助购房人办理其购买上述房产的贷款手续;

8、代收售房款、带缴纳相关税费,并签署相关文件;

9、代为办理房产交易资金监管手续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

10、代为办理房产交易涉及的监管资金解冻手续;

11、代为办理房产交易资金从解冻账户中的转出并签署相关文件;

12、办理上述房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13、办理物业(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供暖设备等)的过户手续;

14、代为办理交易过程中的其他有关事项并签署与转让上述房产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内所签署的一切相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公证委托书范文4

论文关键词 委托 委托合同 不可撤销

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目前在我国还不是专业的法律术语,只是存在于学者的观点和公证实践中,还没形成比较权威性的定义。笔者认为,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是指在申请办理公证的委托书中含有不可撤销、不可单方撤销等内容的公证文书。此类公证书在我国公证界目前存在着两种普遍的观点,一种是不能办理的否定说,另一种是认为可以办理的肯定说。笔者认为能否办理此类公证书应根据具体的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折衷处理,即公证处不可一味片面地采纳不能办理的否定说或可以办理的肯定说,关键是如何发挥公证员的专业优势及特长,把这类公证书办好,让这类公证书发挥应有的用处,同时降低公证风险。笔者将这种观点归纳为折衷的肯定说。笔者借助本文,结合本处办理此类公证书的实践经验,在阐述否定说及其理由、肯定说及其理由基础上,提出和阐述折衷的肯定说,以期抛砖引玉。

一、否定说及其理由

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同时,该法第69条第2项规定:“被人取消委托的,委托终止”。持否定说的学者同行据此认为,委托书作为一种单方授权行为,委托人有权选择自己信赖的人授权给他,让他为自己的利益从事某种法律行为,同时,当自己改变授权意愿时,也可以将授权予以收回,从而终止委托。可见,委托人在委托书中的不可撤销承诺同样具有单方性,这种单方承诺随时会随委托人取消委托而失效,因为它并不能产生限制委托人行使撤销权的实际效果,因此,该单方承诺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对于没有任何法律意义的条款,公证员可建议委托人删除。委托人坚持要求写上的,公证员可建议其与受托人一起申请办理委托合同公证。若其拒不删除也不愿意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可拒绝受理公证申请。

二、肯定说及其理由

持肯定说的学者同行认为,当事人之所以约定“此委托不可撤销”,往往是因为受托人已经支付了“对价”,如委托人可以随意撤销委托书将损害受托人利益,因此,规定委托书不可撤销是合理的,公证机构是可以办理的。

三、折衷的肯定说及其理由

笔者认为否定说、肯定说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同时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无论采纳哪种观点,将对我国公证事业会产生不良影响。笔者在吸收了否定说、肯定说它们的合理性,摈弃了它们的片面性基础上,提出折衷的肯定说。笔者认为折衷的肯定说有法律依据、约定依据、理论依据、现实依据,具有相对的科学性。

(一)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同时,该法第69条第2项规定:“被人取消委托的,委托终止”。我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从上面的法条可以看出,委托书可以单方取消的,委托合同也可以随时解除的。委托合同公证也如同委托书公证也存在着随时被解除的风险,根据持否定说同行的逻辑,办理委托合同公证同样没有意义。持否定说的同行却认为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不可以办,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公证可以办,这不符法理,逻辑矛盾。再说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公证可不可以撤销,也并不是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有约定了不可单方撤销的规定或条款,当事人因此就不会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根据持否定说同行的逻辑,既然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公证可以办理,那么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也照样可以办理。况且从上面的法条看,我们同样也可以理解为当事人也可以不行使单方取消权或单方解除权,对自己的权利可以进行自我限制或放弃。民商法关于民事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一般采取任意主义,不像行政法、刑事法规定的权利与义务采取法定主义,不可以随意放弃或不履行。何况从目前的立法趋势和司法实践上看,行政法、刑事法在涉及较轻微的违法、犯罪方面的处理手段也越来越趋同于民商事法,如劳动法中工伤赔偿当事人在得到工伤赔偿后自愿放弃诉权,刑事法中的认罪协商,侵害人与受害人通过和解而免于刑事处罚等。笔者认为,上述法条正是折衷的肯定说存在着法律上依据。

(二)约定依据

正如持肯定说的学者同行认为,当事人之所以约定“此委托不可撤销”,往往是因为受托人已经支付了“对价”。在公证实践中,确有不少委托人与受托人或指定受托人的人在申请办理此类公证书前,已经在他们之间的买卖、抵押等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办理不可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或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公证作为双方的权利义务之一,作为违约责任条款之一。笔者认为,这是公证处办理此类公证书的合同上的依据。

(三)理论依据

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办理房屋委托公证的指导意见》、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对《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送审稿)》的说明均未对载明“此委托不可撤销”内容的委托书能否办理公证的问题未进行明确的规定。中国公证协会认为,目前确实存在着上述笔者所述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委托是基于信任而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委托人有权随时撤销委托,《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此,对载明“此委托不可撤销”内容的委托书不予办理公证。另一种观点认为,当事人之所以约定“此委托不可撤销”,往往是因为受托人已经支付了“对价”,如委托人可以随意撤销委托书将损害受托人利益,因此,规定委托书不可撤销是合理的,公证机构是可以办理的。中国公证协会认为,现在公证实务中遇到的委托确与传统民法中的委托有着显著区别,规定办与不办均缺乏充分依据,因此本《指导意见》暂不作规定。笔者认为这正是给此类公证书的在理论上留有余地,也是折衷的肯定说的理论依据。

(四)现实依据

目前委托书公证书数量在整个公证处业务量所占相当大的比重,数量多、种类多。中国公证协会认为,现在公证实务中遇到的委托确与传统民法中的委托有着显著区别。如出现抵押担保式委托书公证,即某些公证同行所称的异化的委托书公证书,这反映了公证的新需求。就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与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公证比较而言,当事人更愿意接受办理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究其有如下原因:一是当事人为单方,数量少,办证效率高;二是可以避开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合同公证的公证执业区域的限制;三是公证收费低。这大大提高了当事人的办事效率,节约了当事人的办事成本,受到当事人的极大青睐。目前,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有很大的市场,作为公证处无法回避这现实的需要。

四、如何做好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的公证书

近年来,委托书公证书种类、委托事项越来越多,涉及面越来越广,适用的法律法规法条也越来越多。因此,如何做好委托书的公证书,特别是如何做好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反映出公证员综合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笔者根据自己多年的办证经验,体会如下。

(一)在思想上有超前的风险意识

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或委托合同公证,不是因为含有不可撤销、不可单方撤销的内容,就完全排除了委托人提出单方解除委托的可能性。如同协议类公证,当然也包括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合同公证,订立协议的当事人并不是因为办理了协议公证,就不存在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情况的发生。既然经过公证了的协议都有可能存在违约的可能,那么办理协议公证也就没有必要办理了,协议类公证就没有存在的意义。我们不能这样理解办理协议类公证的法律意义,同样,我们也没有必要认为办理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或委托合同公证毫无意义。公证处能不能办理此类公证书与委托人会不会单方提出解除委托书或委托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证处能不能办理此类公证书是我们公证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证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理解来定,委托人会不会单方提出解除委托书或委托合同是委托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我们不能因为委托人有可能单方提出解除委托书或委托合同,所以我们公证处就拒绝办理此类公证书。这首先于法无据,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人为扩大了拒绝办证的范围。《公证法》第31条和《公证程序规则》第48条都规定了公证机构可拒绝公证申请的九种情形,其立法本意应是限制公证处及其公证员将拒绝公证的范围进行人为扩大。所以我们公证员在办理此类公证书时,不是考虑能不能受理及办理的事情,而是要考虑如何办理的事情,考虑遇上委托人提出单方解除委托时,怎么应对及处理的问题。委托人提出单方解除委托的方式和途径一般有三种,一是自己以书面形式声明提出,二是委托律师以发律师函提出,三是以声明公证形式提出,这又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向办理委托书的公证处提出,另一种是向其他公证处提出。从法律效力及效果上看,委托人一般会倾向于向曾办理委托书的公证处以声明公证书形式提出,所以我们公证处在办理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时,就是要考虑到如何尽量避免当事人办理了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而后又来办理声明取消委托公证的情况发生,以维护公证书的权威性。至于委托人以何种方式和途径解除委托,我们公证处除了依法依程序办证,做好文字校对工作外,其余的都不是我们公证处主观意志所能决定的。

(二)在委托书内容上进行风险把控

在办理委托书公证过程中,委托书一般都是先由我们公证员代书,然后交由委托人进行核对确定委托书的最终内容,我们公证处可以利用代书的主动权,在委托书的文字表述上下功夫,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机动进行风险控制。笔者认为,应重点把握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表述。

1.科学严谨地表述“不可单方撤销”。目前常见对不可单方撤销的表述有“本委托书为不可撤销的委托书”、“本委托书为不可撤销的”、“本委托书在委托期限内不可撤销”、“本委托书在委托期限内不可单方撤销”等。以上表述显得不够严谨科学,如遇上委托人单方要解除委托或受托人也同意委托人解除委托时,以上表述又显得操作性不够强,不够严肃性。笔者认为,借鉴不可单方撤销委托合同公证的表述,表述为“本委托书在委托期限内未经受托人书面同意不可单方撤销”。相比之下,这种表述,相对科学严谨和具有操作性。

2.在办理出售(转让)不动产的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中,要求委托人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将“出售(转让)他人”表述为“出售(转让)给某某某”,即体现委托书存在着“对价”,又防止受托人从中渔利。

3.尽量避免受托人同时享有委托人的不可单方撤销权和有转委托权。有转委托权虽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但这产生的风险绝不亚于设立或行使不可单方撤销权所产生的风险,若二者同时存在一委托书中,则此类公证书产生的风险更大,更不易于掌控。

4.设定合理的委托期限,尽量避免委托书使用期限为无限期。公证书使用期限越长,风险存在的机会越多、时间越长。

(三)在程序上进行风险把关

在所有办证程序中,最能发挥风险把控的环节就是制作谈话笔录,办理不可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亦是如此。在谈话笔录上除了根据规定告知当事人(委托人、受托人、指定受托人的人)关于委托书公证书(含不可单方撤销内容的委托书公证书)的法律意义及法律后果,还应重点告知如下内容:

1.告知委托人如需撤销委托书公证书,应将全部委托书公证书收回才能以声明书公证方式撤销该委托书公证书,而且根据委托人自己的承诺还需经过受托人的书面同意。

2.告知受托人、指定受托人的人,含有不可单方撤销的委托书公证书,并不意味着委托人不能再行使单方取消委托的权利,也不意味着委托人通过非公证方式或通过其他公证处的声明公证方式不能达到单方取消委托的目的。

公证委托书范文5

范文一:

兹指定(委托) (代表或人姓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名称)的登记注册(备案)手续。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表或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请在以下选项前划“√”)

1、不得修改申报文件中的任何内容;

2、授权修改申报文件中的错误文字;

3、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请详细注明)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代表或人签字:

代表或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填写本《指定(委托)书》,请仔细阅读背面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代表或人是指受企业或者投资人委托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的自然人。

办理设立登记时,代表或人应是单位股东(或投资单位)的职工或自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代表或人应是本企业的职工。 2、“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处应按以下要求填写: (1)办理内资企业设立登记的,由全体股东(投资人、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人股东(自然人投资人、合伙人)之一。 其中自然人股东(自然人投资者、合伙人)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法人投资者)加盖本单位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会成员签字。

(2)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按以下要求填写:

办理合资、合作企业设立的,中方投资者加盖单位公章,外方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

办理独资企业设立的,自然人投资者由本人签字,法人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

(3)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加盖本企业公章。 3、办理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时,代表或人应是拟设立机构的职工或隶属企业职工,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4、委托登记注册机构办理登记注册的,不使用本委托书,应提交专门的委托文件。

范文二:

银川市商务局:

灵武市丰盛福利工贸有限公司在xx年9月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四十万元变更为五百万元。同意变更公司名称;由“灵武市丰盛福利工贸有限公司”变更为“宁夏尚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同意变更公司地址由“灵武市三建公司办公楼”变更为“灵武市西大街西环家园11号”。于xx年11月经由灵武市工商局核准更名为“宁夏尚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希望贵局依照我公司变更后的名称及证件给予办理相关业务和手续。

xx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范文三: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公证委托书范文6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1】委托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

受托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

就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清理工作组(以下简称“中关村证券清理组”)个人债权人申报登记债权的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__________

1、授权受托人委托人向中关村证券清理组提交并接收申报债权的有关资料;

2、授权受托人委托人根据《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登记公告》的规定办理向中关村证券清理组申报登记债权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

xxxx年月日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2】委托人:__________xxx性别:__________x身份证号:__________xxxxxxxxxxxxxxxxx

被委托人:__________xxx性别:__________x身份证号:__________xxxxxxxxxxxxxxxxx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3】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人。

人_______的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_______的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20__年__月__日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4】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XXX的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__________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_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5】委 托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 委 托 人: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人。

人____________的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____________的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6】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人。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类别设备供应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_____ 。

人无转委托权。

附: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__________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 (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__________

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申请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7】个人授权委托证明

因我公司需制定办公电话使用明细制度,需查询上月季电话使用费用清单进行统计,因当时用我个人名义注册的电话号码,现特委托我公司员工xxx,前往贵处(司)办理业务,望贵处(司)给予受理为盼!

授权人(签):__________ 委托人(签):__________

20xx年x月x日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8】转款委托证明

xxxxxxxx有限公司:__________

本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请将我存入贵单位 款(人民币大写) 元),转入 账户,如因此发生经济纠纷,与贵单位无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经办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个人委托书标准范本【9】委托人: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

与委托人关系: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因在外地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无房证明的相关手续,特委托XXX作为我的合法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__________至上述事宜办结为止

公证委托书范文7

1、首先要写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

2、其次要写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及有效身份证号码。

3、然后写委托人因为什么 情况不能办理什么事宜将委托被委托人办理。

4、落款处要记得注明委托书有效日期。

5、最后委托人签名以及写委托书的日期。

公司委托书范本(一)

XX公司:

兹委托长江七号先生前往贵公司全权代表我公司办理YY相关事宜,敬请接洽为盼!

长江七号先生在我公司委托权限范围内所签署的文件和协议,我公司予以承认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委托有效期自20**年2月15日至20**年2月28日。

特此委托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公司

公司委托书范本(二)

委托人姓名: 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 XXXXX(单位、个人)的 XXXX业务中,作为委托人的取货人,其权限为全权,即:全权收取委托人有权从XXXXX(单位、个人)收取的全部货物。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公司委托书范本(三)

委托人 : *** 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姓名 ***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地 址 : (邮编: *** )

电话:

传真:

E-mail:

现委托受托人 在我单位与 ** 案件(案号: *** ,以下简称“本案”)中,作为我 单位在本案 一审程序及二审程序(如有)中的诉讼人。自法院收到本《授权委托书》之日起,我单位撤销原对于 *** 律师的授权, *** 在撤销授权之前的行为有效 (针对变更人的情形)。

具体权限如下:

1、受托人在本案一审程序中的权限为:

特别授权:代为提交答辩状;代为提起反诉;代为提起管辖权异议;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收集、提供证据;代为出席庭审、陈述事实和辩论;代为质证;代为参加调解和进行和解;代为受领相关法律文书;代为签署以上所述及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答辩状、反诉状、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解协议等)。

2、受托人在本案二审程序(如有)中的权限为:

特别授权:代为提起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代为提起上诉或进行答辩;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上诉请求;代为收集、提供证据;代为出席庭审、陈述事实和辩论;代为质证;代为参加调解和进行和解;代为受领相关法律文书;代为签署以上所述及的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诉状、答辩状、和解协议等)。

此外,受托人有权采取对委托人有利的一切法律行为,委托人对此均予认可。本授权委托书的效力至本案一审程序及二审程序(如有)终结时终止。

公证委托书范文8

「关键词委托书制度、利弊分析、各国规定、完善建议

一、委托书制度存在的现实和法理基础

股份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随着股份公司数量不断增多、规模日益扩大,巨型的集团公司、跨国公司层出不穷,公司内部制衡机制的构造也日趋复杂而精细。在此情形下,法律应如何关注并保护股东的权益,也愈显迫切而复杂。其中,对出席股东会委托书制度的设计即一适例。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出席股东会并表达意见是股东的基本权利。从理论上说,股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一般愿意参加股东会并希望自己的意志能够影响公司的政策。但实际上,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众多且散居各地,这在客观上给股东会的召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而且,一般的股东只是被动的投资者(Passive Investor),靠个人力量固然难以影响公司决策,集体行动也存在相当障碍,再加上股东大多另有正业,无心顾及股东会的召开,这些都使许多股东在事实上不愿或不能出席股东会。在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许多股东不出席股东会的情况下,为避免股东会流会,公司的经营者常要求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书立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而不能或不愿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希望能够由人行使其表决权,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基于这种现实,委托书的使用便成势所必然。

二、委托书制度的利弊分析

委托书制度设立的初衷十分良好,其功能显而易见:其一,使股东会的召开易达法定出席人数而能有效进行,重要方案得以顺利通过,提高了公司运作效率。其二,使少数股股东也可通过集中表决权的行使以影响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运作的民主化。大凡民主,均以决策主体的多元化为前提,公司制度也不例外。但在股份公司中,一部分尚属家族经营形态,经营权即继承权,接力棒代代相传,不容外人插足。另有些公司虽非属家族经营,但现代企业所有与经营的日益分离,造成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Insider Control)问题(注:吴敬琏、 张军扩等:《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中国发展出版社1998年1月第1版。)。早在两个世纪前,亚当?斯密(Adam Smith)即已洞察其弊,他认为,由于公司的董事、经理人并非公司资金的所有者,故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形下,公司的经营者必定经常有怠忽职守、奢侈、浪费的情况发生。反映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董、监事朋比为奸、擅权专断,肆意损害股东利益而专营一己之私的行为时有发生,虽然许多已暴露于公众之下,但经营者的“内部控制”力,使得“只要公司能够继续经营,要改组一个董事会比改组政府的一个部还难”(注:Parkison,  ScientificInvestment, 1931, P. 134.)。 委托书制度一方面可使有志于经营事业的善意第三人,能有机会通过征求委托书,淘汰不适任的现任经营者,另一方面可使小股东有可能透过累积投票权而参与管理,这两方面都可对现任的经营者形成制衡和压力,使公司业务趋向正常。

物极必反。委托书普遍使用后,因为出席股东会的人数渐渐减少,股东会的实质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委托书也与股票的公开收购要约制度、市场购买一起沦为公司经营权争夺的工具。而且,由于征求委托书成本较为低廉,故易为相关各方竞相使用,有的学者指出:“现代的股东会其实只是委托书征求的过程。”(注:Bernstein & Fisher,  TheRegulation of the solicitation of proxies,  some reflectionson Corporate Democracy, 7U. of chi, 1. REV.8276(1940)。转引自赖英照:《证券交易法逐条释义》第三册。)每遇到改选董事,在位者极力征求委托书以保持其地位,在野股东则千方百计拉票,图谋夺取公司权力,一场委托书征求战(Proxy Fights)就此拉开。相关各方除了在征求资料上作文章外,还有的用金钱购买,或者其他利益交换征求委托书。对于在位经营者而言,征求委托书的费用还是由公司列支,最终则由股东承受,可谓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经营者却可凭此成为“世袭君主”,委托书制度则成为“自动延续生命的寡头政治”的工具。而对于在野的股东,委托书征求制度则成为干扰公司运作、或以此要挟在位经营者而谋取私利的法宝,这种争斗,从长远看,有损于公司的利益。

委托书制度利弊俱存,其功用恰似一柄双刃剑,正如美国学者罗斯教授(Prof.Louis Loss)说,委托书的使用, 如放任而不加以管理,无异是鼓励经营者长期留任而滥用其经营权;如加以适当管理,则可能成为挽救现代公司制度之利器。的确,在现代企业所有与经营普遍分离的原则下,委托书是必然产物,只能因势利导,而不可一体禁止。纵观欧美等法制先进国家,无不对委托书的管理作了缜密立法,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也堪称详备,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三、外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委托书管理制度

(一)德国的相关规定

德国公司制度中的双层委员会制(Dual or two-tier board)及共决制(codetermination)颇有特色, 而其另一特点则是银行在公司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银行不仅是企业融资的提供者,还是企业的主要股东。据统计,1988年和1994年德国银行对企业的持股合计分别为8 %和10%。银行除持有企业股份外,还扮演着证券市场综合证券商的角色,其业务包括承销、自营、代营买卖证券,此外还代客保管股票而代其行使投票权。银行10%左右的持股比例虽然不算高,但如加上对个人及基金持股委托书的控制,则相当可观。而且,由于事实上银行持股集中于三大银行,且其持股也较集中(多为10%以上,因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且依公司法有召集股东会的特权),故其影响力远较表面数字为大。如德意志银行(Deutshe Bank)在八十家大公司各拥有10%以上的股权,最大公司Daimler Benz的监事会主席一向即由德意志银行的总经理出任。加上公司相互持股非常普遍,故据学者研究,上市公司中有86%的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5%以上(

注:“Those German Bank and TheirIndustialTreasures”, Economist, Jan21, 1995. P.75.),如无主要股东的支持,无论是并购或征求委托书都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

由于自行持股的交易成本过高,故一般个人买卖股票及对其保管都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则转存于集中保管公司(Deutscher kassenverein)。买卖以划拨转帐方式进行,各银行有一帐户,银行再就其客户设有分户帐,每年对帐一次。依照公司法规定,银行应将股东会的资料和讯息转告客户,如向客户征求委托,应依客户的指示而投票。此委托书应为书面,其有效期不得超过十五个月,在股东会召开前银行应向客户建议如何投票,如客户无指示,银行即依其本身的建议投票,但投票应合乎客户的最佳利益。如客户要亲自出席股东会,则银行要代为申请并交付出席证。如银行本身即为发行公司,只可依客户针对议程特定项目的指示而投票,如银行人员担任发行公司的监事(或有相反的情形),银行应将其予以公开。由于客户有特定指示的情形只占2%—3%,故银行有极大的裁量权(注:Theodor Baums and v.  Randow.  “Shareholders Voting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The  GermanExperience and a new approach”, pp. 439、445—446.)。总而言之,在德国模式下,由于银行直接或间接持有相当股份,加上其主导委托书制度的运作,再加上公司间相互持股比重相当高,他人想通过征求委托书的方法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几无可能,即便是想以收购股份的方式取得对公司的控制,如无主要股东的合作,也是困难重重。

(二)英国的相关规定

在英国,直到1948年公司法才承认委托投票为股东的法定权利。公司一般规定委托书应于开会前提出于公司,而公司把以主席或公司职员为人的委托书连同开会通知书并附回邮寄达股东,以便股东签章后寄回公司,此即所谓“proxy machinary”, 有利于当权派继续掌握公司。交易所已对上市公司规定,委托书格式应有让股东表达正反意见的机会(two way proxy),人不必为股东。 如公司未收到撤回通知,则委托书继续有效。但如本人亲自出席,则委托书失效,由本人行使投票权。依法则,如受托人违背本人撤回的意旨仍为投票,即使通知未到达公司,仍须对本人承担赔偿责任(注:参看LCB Gower,  ThePrinciple of Modern Company Law, 3[rd] ed london: Stevens.1969, pp.484—487.转引自余雪明:《收买委托书的法律与政策问题》,载于《台大法学论丛》第二十五卷第三期,第25—28页。)。由于受托人可能代表不同的受益人,故其票可以分开投,不一定投给一人或某一议案的正面或反面意见。如章程无规定,不可进行通讯投票(但这已不现实)。

另外,传统的普通法虽然容许涉及利益交换的投票协议,但却禁止私下收受对价而为投票行为,即不得出售或收买投票权。同时,法律还限制投票信托(voting trust)的存续期间及禁止不可撤回的投票委托书(irrevocable proxies),除非后者涉及股票设质。 此规定的目的在于股权与投票权分离。强制二者结合的目的在于避免增加不必要的“成本”(注:所谓“成本”指因“所有”与“控制”分离后股东与公司经理人的关系为一关系,股东以三种方法控制经理人:(1)适当的股权诱因,如授予购买股票的选择权;(2)监督的进行,如雇用外部董事或会计师以评估其表现;(3)“保证”的方法(bondingdevices)。如把人的待遇和其对公司的表现相连结, 以确保其为公司努力。由于此三种方法均有相当耗费,使用至某一限度,即不符合成本与效益的分析。故人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滥权问题。因而将此种滥权及对其监控所耗费用,合称为成本。见Jensen andMeckling,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Agency costsand Ownership structure, 31J. Fin. Econ. 395(1976))。因为投票权与股权的分离,将导致支出与奖励失衡。美国若干州也明文禁止经以金钱或其他对价出售投票权或投票委托书(如纽约商事公司法第609条、修正模范公司法第7条、第22条)。

(三)美国的相关规定

出于不同的立法政策考量,美国各州对委托书制度的规定颇不相同:(1)禁止。该做法因噎废食,过于简单而偏激, 目前仅有田纳西州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章程或内部规则禁止或限制出席股东会权的委托。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州绝对禁止委托书的授权。(2 )禁止出售。在五个州规定股东不得以金钱或其他代价出售出席委托书(注:转引自林清源:《美国出席委托书制度的研究》, 《法学专刊》第102期,第60页。)。(3)明示事项。南达科他州(South Dakota )规定:征求委托书的说明书应明确叙述所征求的事项,未记载于委托书的事项,人无权投票。这一规定排除“全权”的授权,优点是股东权利得以保障,缺点是人对于由其他股东提议的事项、或会议中的临时动议,均无权,将使委托书的价值大受减损。(4)不得以不实消息征求委托书。南卡罗来纳州(South Corlina)规定:征求出席委托书时,在征求资料、委托书、通知或其他通讯、包括口头或书面中,不得有虚伪或令人误解的重大事实。(5 )不得考虑本人利益。1990年特拉华州(美国大公司有一半在该州注册)公司法修正案已准许股东以电报或其他电子传输方法委托他人行使投票权。投票人(proxy holder)行使投票权时必须本着“”的原则,出于信赖关系行使其职务,而不得考虑其本人利益。

由于各州的规定过于简单,美国联邦证管会1952年12月开始颁布一套规章,以管理出席委托书。这套规章经过近30年的发展,已变得非常复杂。但从未来发展方向看,州立法越来越向联邦制度靠拢。例如南达科他州规定明示事项,南卡罗来纳州规定不得以不实消息征求出席委托书,即与联邦规定的精神相符。故下文将对联邦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一介绍。

1.证券交易法第14条的规定

该条规定共有三项,第1项规定任何委托书的征求者, 应依证管会所订立的规定进行。第2 项系规范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及证券商或自营商(SECO members)处理委托书的行为。1964年修正证券交易法时增列第3项,增加了公司的义务, 即公司虽未征求委托书,但仍应向证管会及证券持有人寄送有关公司业务、财务的相关资料,且其内容与征求委托书时所应寄送的资料内容,实质上应保持一致。此项的增订,目的在于彻底贯彻公开原则,以确保能定期知悉公司的有关情况(注:本项增订前,现任经营者如能掌握足够的股权或预见出席股东能满足法定人数时,便规避本规则的适用,令股东于开会前无法得知公司情况及提案的内容。 See Bloomenghal, srpranote 5.at13—5. )。1964年的修正案还扩大了适用的对象,由上市公司扩及于未上市公司。1982年证管会依第12条第8项12(h)豁免权力(exemptive authority), 豁免资产在三百万美元以下的公司可免予办理注册。自1985年起,证管会在保护大众及投资人利益的前提下,为减少小公司的负担,允许股东不超过五百人且公司资金未超过五百万美金的公司终止注册。但本条并未对委托书的使用及征求的管理方法作明确规定,而是完全授权给证管会决定,授权范围堪称广泛。证管会依据第14 条的授权,

于1935 年起陆续颁布五项规则及五列附表,  即Regulations 14A. 14B. 14C. 14D. 14E和 Schedules 14A. 14B. 14C.14D. 14E,构成了一般所称的委托书规则,前三项规则及附表,详细规定了委托书的征求程序及说明应记载事项。

2.委托声明书的主要内容

附表(Schedule A)自1952年至今,已修正20余次,条款已达22项,内容相当复杂,现就其主要内容作一介绍。 (1)委托书的撤回性。(Revocability of Proxy)。接受委托书征求后, 股东可否撤销权,如得撤销是否有限制及其相关程序。(2 )反对股东的收买请求权(Dissenters Rights of Appraisal )。 (3 )委托书征求人(Persons Making the Solicitation)的资料。(4)股东会议决事项与特定人的关系(Interest of Certain Persons in matters to beActed Upon.)(5)有表决权的证券主要持有人(Voting Securitiesand Principal Holders thereof), 及其所持有证券的种类和股数。(6 )如果股东会议决事项涉及董事及主要高级职员(Directors andExecutive Officers)的改选,其资料。(7 )董事及主要职员的报酬。(Remuneration of Directors and Executive Officers)包括现行及预定支付的报酬,如养老金、退休金等等。(8 )发行公司与独立会计师的关系(Relationship with Independent Public Accountant )的相关资料。股东会中须承认财务报表等事项,为公司利益所做出的征求,应说明发行公司与会计师的关系。(9 )关于红利及盈余分配计划(Bonus, Profit-Sharing Plans)养老金及退休金计划、 或其他酬劳的计划,并应说明的事项。(10)股票选择权、 优先购买权(OptionsWarrants or Rights)等其他权利,并应说明的事项。(11)如授权发行非交换用的证券(Authorization of Issuance of  Securitiesotherwise than for Exchange),应说明其资料。(12 )股东会议决议事项如果涉及股票的交换或变更(Modification of Exchange ofSecurities),应说明其理由及影响等。(13)如事关公司的合并或解散事项(Mergers, Consolidations, Acquisitions,  and  SimilarMatters),应详细说明其情况。(14 )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相关资料(Financial Information)。(15 )股东会决议如果涉及公司财产的变动(Acquisition of Disposition of Property),应说明其情形。(16)股东会的决议如涉及董监事等人的报告时,须说明股东会的决议及意见并且提供必要的说明。(Actions with Respect to Reports )。(17)重编帐目(Restatement of Accounts)的说明。(18 )说明依法无须提交股东会议案(Matters not Required to be Submitted),其性质及遭否决时应采取的补救方法。(19)说明公司章程、细则或其他文件( Amendment of Charter by laws or other Documents)的修改,其理由及其效果。(20)其他提议(Other Proposed Action )的内容。(21)必须提交股东会决议的事项,应说明其同意票数(VoteRequired for Approval)。

委托说明书、委托书或其他材料,不得有虚伪或令人误解的填写,或省略依当时情况不记载即会令人误解的重大事项(Material Facts),或不更正先前公布时虽然正确、而事后因情势变更已不正确的事项。即便所有征求资料都已呈报证管会并经其审核通过,但征求人不得以此作为推卸责任的理由。关于“重大事实”的外,在实务中常易引起纷争。依法院解释,所谓重大事实是指能影响股东投票的事实,或合理的股东在决定投票过程中为重要的事实。此外,征求人在资料中,不得征求不填委托日期或委托远期(postdated)的委托书, 也不得约定提出委托书的日期即为委托的日期。

委托书如此巨细无遗地规定征求人应说明的事项,其目的在于贯彻“公开原则”,一方面满足投资人知情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藉以监督公司的经营者。“公开原则”是美国委托书规则的核心,而委托书的制作及寄送,则是此原则的具体表现。

3.涉及选举人的委托书征求

鉴于公司涉及经营人选举时,委托书征求的情形相当灸烈,证管会做出了特别规定。

证管会于Proxy Rule14a—11C(1)—(3)中规定:因反对选举董事或罢免董事征求委托书者,应于寄送征求资料的五日前, 将附表14B所规定的内容,呈报证管会及寄送发行的证券所注册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对前述期限证管会得因征求人有正当理由依其申请而缩短。若是经营者反对时,经营人应于寄送资料后五日内,将附表14B 所规定的内容呈报证管会及寄送相关的证券交易所,上述期限可因经营人有正当的理由而允许延长。此外,若先前对选举董事或罢免董事无人反对,而于事后有人反对时,征求人也应尽速依前述规定呈报如附表十四B的资料。

但上述情形并不排斥通常征求委托书规则的适用,即关于附表十四A的资料仍应依规定呈报或寄送。

4.征求费用的负担

征求委托书,可能发生如下费用,如律师费、会计师费、印刷费、纸张费、信封、邮费及人工费等等。另外,如果依照联邦法规定征求资料还须呈报联邦证管会的,则应另缴美金一百二十五元至一千元的手续费。在委托书征求大战中,为博得股东好感、争取股东支持,相关各方在资料上或委托书上,设计力求大方、印刷要求精美,并且竞相使用高级纸张,费用自然节节攀升。这笔不小的费用,究竟应由谁负担?

依美国现行判例,董事会如为公司政策征求委托书,费用由公司负担,因为董事有权为公司利益而使用公司款项;反之,如为个人利益而征求的,费用则由个人负担。由于董事个人与公司间的关系相当密切,公司政策与个人利益经常发生竞合,在此种情形费用应由谁负担?目前通说认为,只要董事并非纯为个人利益而征求委托书时,费用即由公司负担(注:转引自林清源:《美国出席委托书制度的研究》,载于《法学丛刊》第102期,第62页。)。这种做法, 给在位的董事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不在位的股东,如现任的董事发生了委托书的征求竞争,原则上该股东应自行负担其征求费用。但如果所争执的问题涉及公司政策,而且股东在竞争中获胜。则该笔费用可经过股东会批准而由公司负担。

5.违反委托书规则的效果

关于违反联邦委托书规定的责任,法律并无特别规定,而应适用一般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可分为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另外,法院和证管会也可进行适当的处分。

(1)刑事责任

证券交易法第32条第1项规定,违反本法的规定、 或证管会依本法所制定的规章规则者,或明知、恶意于应呈报的报告或文件中有重大事实,作虚伪或令人误解的记载,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一万美元以下罚金。

(2)民事责任

公证委托书范文9

工程收款委托书一:尊敬的_________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同志前来办理 工程收款事宜(公司开户名称: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请接洽!

委托单位:

委托日期:_________公司

年 月 日

工程收款委托书二:致xx建设项目管理处:

因我公司账号信息变更中,特委托将xxxx县20xx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xxxx镇xxxx村工程款转入x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详细资料如下:

公司名称:x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xxxxxx

开户行:建设银行xxxx县支行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工程收款委托书三:本人,现授权 为我的工程款收支付人。人根椐授权,以我名义收款和支付该工程的工程款额及结算和处理有关事宜。 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签名)和授权责任人身份证明(签名)。

授权责任人: 联系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工程收款委托书篇四:委托公司(名称):XX贸易有限公司

受委托人姓名:刘XX,性别:女,

身份证号:6XXXXXXXXX5。

委托范围:我公司全权委托刘XXX收取我公司与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市长安区XXXXX建设项目的往来钢材款等相关事宜。 此委托书有效期限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受托人签字和委托人加盖公章后生效。

我方委托刘XXX收取上述款项,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与付款方无关。

受委托人(签名):

日期:

委托公司(公章)

委托人(签名):

日期:

工程收款委托书篇五:委托人(名称):深圳市安星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受托人姓名:罗晋江,性别:男,身份证号码:44xxxxxxxxxxxx。

委托范围:我司全权委托员工:罗晋江收取深圳市荣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荣超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人民币:(小写)3250(大写)叁仟贰佰伍拾元整。 此委托有效期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我方委托罗晋江,收取上述款项,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与付款方无关。

受委托人(签名):

公证委托书范文10

我部《关于印发〈涉台公证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司发(1990)015号〕(以下简称《涉台会议纪要》)下发以来,各地公证处就办理涉台遗产继承公证又陆续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经研究,现综合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大陆继承人继承在台遗产、被继承人无遗嘱时的亲属关系公证和婚姻状况公证问题(一)亲属关系证明书

出具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则上应按我部《涉台会议纪要》附件二的格式出具,同时应证明被继承人与其配偶和同一顺序的全部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列出已死亡的继承人,写明死亡地点和日期,并另行出具继承人的死亡公证书。对于在台湾或在国外的继承人,公证处无法调查清楚的,在公证书中可不列入。

证明被继承人与各顺序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均须写明有无配偶;证明被继承人与后一顺序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均须写明无前一顺序继承人。如第一至第四顺序继承人均无生存者,由死者配偶单独继承的,证明亲属关系时要说明这四个顺序继承人死亡的地点和时间,并另行出具死亡公证书。另外,妾的子女与妻的关系,妻的子女与妾的关系,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后夫或后妻的关系,在办理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时,均不必列出。

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格式,参见附录二。

(二)婚姻状况公证书

《涉台会议纪要》中规定:“去台人员在台虽未再婚,但其在大陆配偶已再婚的,公证机关不能为其出具结婚公证书或夫妻关系公证书”。现据了解,台湾有关方面认为,台湾的被继承人在台未再婚,其大陆配偶改嫁被视为重婚,但并未丧失继承权。因此,公证处办理用于继承在台遗产的婚姻状况公证时,如被继承人在台户籍中有原大陆配偶的记载,公证处可以出具被继承人与原配偶何时在何地结婚,其原配偶何时在何地单方与其离婚,以及离婚后又与他人何时在何地再婚的公证书,交当事人使用。

二、关于遗嘱继承问题

(一)遗嘱人生前在台湾立有遗嘱处分其在台遗产,遗嘱受益人在大陆,公证处根据遗嘱受益人的申请,可以为其办理身份公证书和委托书公证书,由受托人代为办理领取在台遗产手续。

(二)遗嘱人生前在台湾立有遗嘱处分其在大陆遗产,遗嘱受益人在大陆,该遗嘱内容需符合我国有关法律。在遗嘱受益人申办遗嘱继承公证时,公证处应对该遗嘱进行下列审查:1.确认该遗嘱是否为遗嘱人本人所立;2.遗嘱中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本人所有;3.遗嘱受益人情况有无变化,是否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等。对于第1项内容,如遗嘱人所立遗嘱系经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公证的,公证处可视情况予以认定;非公证遗嘱,则需由台湾执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才能予以认定。

(三)已在大陆定居的台胞,生前在大陆立遗嘱处分其在台遗产,遗嘱受益人在大陆,该遗嘱受益人需在其住所地公证处办理以下公证书后,由人向在台的遗产管理人承认继承或向台湾地方法院诉请确认或给付:

1.公证遗嘱,遗嘱受益人需办理身份公证书和委托书公证书。

2.代书或自书遗嘱,需办理声明书公证书,由遗嘱见证人或遗嘱人在大陆的亲属发表声明,证明该遗嘱系遗嘱人本人生前所立的最后遗嘱,然后再办理遗嘱受益人的身份公证书和委托书公证书。

三、关于委托代办遗产继承问题

(一)被继承人在台死亡后,其遗产如无人继承或不清楚有无继承人,一般由台湾地方法院选任遗产管理人。大陆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的,须向遗产管理人声明承认继承,并可以委托人代为领取遗产。继承人有数人时,可以共同委托其中一名继承顺序在前的合法继承人作为代表人,全权出面办理,其共同委托书需办理公证。如遗产管理人不予受理,大陆继承人则需向台湾地方法院诉请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合法继承人需共同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人代为诉讼。同住一地的多名继承人可以合办一份委托书。

(二)委托书格式问题

凡《涉台会议纪要》中推荐的委托代办的几种方式,如委托大陆或香港律师或在台亲友办理的,委托书按一般委托书格式出具。凡按部公证司1990年8月3日(90)司公字第99号《关于转发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关于遗产承办与公证业务简报〉的函》规定,委托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该公司地址为:香港德辅道中151号南洋商业银行大厦9字楼)办理的,其委托书按附录二之五格式出具。

大陆继承人继承在台遗产,由于不了解情况,一般尽可能不直接委托台湾律师办理。如果根据案情确需直接委托的,公证处可根据要求,办理直接委托台湾律师的委托书,并另纸公证委托人的签字盖章属实(格式参见附录二之六、之七)。

四、对公证书的要求

(一)继承在台遗产的各种公证书,应分别单独装订,不能将数种公证书合订成一册。每种公证书应办理正本四份,以备向台湾各级法院上诉时用。

(二)直接委托台湾律师的委托书公证书,应办理正本四份。

五、办理继承在台遗产所需的证明文件和有关材料办理继承在台遗产,公证处应要求继承人提供被继承人的以下文件和资料:1.台湾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如工作证、工会会员证等);2.台湾警察局户政事务所发出的户籍登记全部誊本(部分或除户誊本不适用);3.自然死亡者需提供死亡诊断书;意外死亡者需提供“相验尸体死亡证明书”;4.与继承人联系的台湾咨询人(知情人)的姓名、地址、电话。以上文件和资料如系复印件,必须经公证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附录一:台湾有关继承的规定

一、继承顺序

当然继承人:配偶

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父母

第三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半血缘兄弟姐妹和亲生子女与养子女间的兄弟姐妹均有继承权)

第四顺序继承人:祖父母

二、应继份(继承人不分居住在台湾或大陆)

(一)继承人为同一顺序者,平均继承。

(二)当然继承者(配偶)与其他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时,其应继份比例如下:

1.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平均;

2.与第二顺序或第三顺序继承人继承时,配偶占二分之一,其他继承人共占二分之一;

3.与第四顺序继承人继承时,配偶占三分之二,其他继承人共占三分之一;

4.配偶有数人时,其为共占一份还是各占一份,没有明确规定,但从台湾地方法院已判决生效的案件看,是共占一份。

公证委托书范文1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XX 身份证号: XX

被委托人: XX 身份证号: XX

委托事项:XXXX

委托权限:

1.XXXXX

2.XXXXX

委托时限:自XX 年XX月X日至XX年XX月XX日

备注: 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签字生效。

委托人签名:XX

委托人电话:XX

被委托人签名:XX

被委托人电话:XX

委托日期: XXXX 年 XX月 XX 日

附件: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民事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就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清理工作组(以下简称中关村证券清理组)个人债权人申报登记债权的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1、授权受托人委托人向中关村证券清理组提交并接收申报债权的有关资料;

2、授权受托人委托人根据《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登记公告》的规定办理向中关村证券清理组申报登记债权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民事授权委托书范文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xx。

受托人:xx,xx律师

电话:xx。

委托人就xx与xx借款合同争议纠纷一案,委托xx事务所xx律师作为委托人的诉讼人,代为参加该案再审程序。授权权限为:特别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参加该案再审程序的调解、和解;代为签收执行法律文书等。

公证委托书范文12

一、 卖房委托手续应该怎样办理

(一)出售房屋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过户手续。

出售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时,房子的所有产权共有人都需要亲自到现场,如果产权人不方便到现场的,可以委托其他的产权人或者是非产权人来代办过户手续。

(二)委托手续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房屋产权存在多个共有人,其中一个产权人委托其他产权人或者非产权人代办房屋过户手续。这种情况,委托人多数应该是在异地工作或在国外工作,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

委托方法:委托人可以在当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委托手续,需注意的是委托书必须在公证处办理才有法律效力。办理委托手续时须出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土地证复印件,在公证上要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委托出售房屋的详细地址、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这样委托才会有效。

2、所有房屋产权的共有人一起向第三者委托办理卖房手续。

委托方法:所有房屋产权的共有人及受托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产权共有人须带上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带上身份证即可,到公证机关办理委托书,委托书上须注明上一种情况要求注明之外还要注明该产权人系夫妻关系。

公证书办理完后受托人持公证书、产权证原件、土地证原件、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共有人结婚证复印件,受托人自己身份证原件,在委托期限内可以在房屋所属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二、委托卖房协议书范本

委托卖房协议书

协议双方:

甲方(受委托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委托卖房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如实填写《出售房屋登记表》,并出示产权证及身份证,提权证复印件。

二、乙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无争议,无纠纷,并已征得共有人(或产权人)同意,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该方最终成交价,由买卖双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参考意见。乙方与甲方所介绍的卖房达成买卖协议时,须交甲方按成交价的1%的中介费,成交价低于伍万元按500元收费。

四、乙方也可同时委托他人或自行联系卖房,但不得与甲方介绍的买方以各种借口私下交易,否则,应承担双倍的中介服务费(乙方卖房一旦可以成交,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须按规定给付中介费)。

五、甲方应通过媒体卖房信息。物色,筛选,推荐适合买方。带客户到乙方现场看房。如实传递买卖双方的要求,积极周旋,直至买卖成交。

六、甲方还可以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起草房屋买卖协议、代办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为定金、房款的收付提供信用帐户,钝化矛盾、调解纠纷,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今后另行签订协议或委托书,本协议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以后签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