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9 20:34:4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医患关系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实习医生与患者关系的现状
临床实习阶段是医学生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由医学生向医师转变和过渡的桥梁,这期间病人是最宝贵的学习资源。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和病人对医疗服务要求的提高,使得临床实习资源日趋短缺,也造成了现阶段“实习医生不觉得自己是医生,患者及家属拒绝接受实习医生的服务”的尴尬境地。因此,表面看来,实习医生与患者之间没有出现紧张或恶劣的正面冲突,但今天的“平和安静”,却正是明天“医患纠纷”的隐患。临床带教教师为了保证教学效果,提前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安排好他们与实习医生配合的学习项目,但是最终得到的效果充其量也就是一出“表演”,而非真实的诊疗过程,无法从根本上调动起双方的主动性和相互需求,使得临床实习教学流于形式。医患关系的改善不仅要注重于当前,更应该着眼于今后。从临床实习阶段就应该教育实习医生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为其在以后走上实际工作岗位时,能够正确处理好医患关系并真正地贯彻和体现医学医疗“以人为本”的理念打下坚实的基础。
2在临床实习阶段对实习医生进行建立正确医患关系教育的方法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病人的权利和法律意识增强。传统的以医生为中心,只注重疾病本身,而忽视病患的旧生物医学模式已经跟不上时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思想观念转变的步伐,因此,除了指导学生要掌握专业的医学知识外,还应该强化学生的服务意识,对病人要从生理、心理、社会三方面进行诊治,使学生力争做到从以疾病为中心转向以为人服务为中心的服务方式。针对这一教学目标和要求,初步尝试了“一站式跟踪服务”的临床带教模式。
2.1从门诊开始教育实习医生树立“患者至亲”“以人为本”的理念让实习医生从门诊开始接触病人。带教教师选择合适的患者,让实习医生协助完成基本的查体项目,并在之后的检查和住院过程中陪同患者及其家属,一方面帮助患者更快捷有效的完成入院程序,同时为实习医生提供了与病人接触和了解的机会,使双方建立需要与被需要的关系,从而顺利过渡到住院后的问诊和查体等环节。当然,需要提前告知实习医师医疗行为是一种以人和人的健康为对象的行为,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必须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原则。在临床工作中做到痛病人所痛,帮病人所需,贴近病人,认真仔细对病人进行检查治疗,取得病人信任,让患者放心,倾吐自己的心声。带教教师在指导实习医生学习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患病过程的同时,还应该帮助其进一步了解患者及其家属的思想与态度,如对所患疾病的看法,内心的感受,尤其是对疾病的担心与恐惧感,疾病对生理与心理的影响,病人对医生治疗方案、措施与态度的期望等。
2.2在住院部进一步强化实习医生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和交流有了门诊的初步接触,进入住院部,开始第二阶段的培训与渗透。避免让实习医生管理超过2名以上的患者,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多肯定实习医生的工作,当面给实习医生布置任务,告知家属实习医师是最直接照顾患者病情的医生。进一步教育实习医生应该摒弃“以医为尊”、“重病轻人”、“患者求医”、“医不叩门”的思想,耐心地向患者多解释、多倾听,增加人文关怀与情感交流的投入,交往中要注重沟通的技巧。心理学研究表明“人际关系中,相似的态度、信念、价值具有吸引性”,医生的语言贴近患者生活、适合患者心理,就可取得相似的吸引。语言内容因人而异,根据病人所处的社会阶层、文化程度、习惯与患者关系亲疏等社会属性的不同,运用适当的语言形式和内容。对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的患者等,尽可能注意医学语言的通俗易懂、简明扼要,而对文化程度较高的则注意语言的条理性和适当的医学术语,能够用数据说话的尽量使用,不可含糊、模棱两可;特别注意减少支配和强加的意识,把治疗方案等选择交给病人(家属),不轻易说“不”,用期望与引导实施医疗行为。
2.3将患者(家属)对实习医生的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针对实习医生作为学生的角色,对其各方面的教育和要求都应该有一个量化的考核指标。将患者及其家属对实习医生的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加强学生对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重视,使其认识到医患沟通能力的高低与医学知识技能的多少一样,是考评一名医学生合格与否的不可或缺的标准,两者缺一不可,不可分割。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著名的《福岗宣言》指出:“所有医生必须学会交流和处理人际关系的技能。缺少共鸣(同情)应该看作与技术不够一样,是无能力的表现”。这种“一站式跟踪服务”的代教模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实习医生与患者的疏离关系,强化的双方的需求关系,提高了实习医生的责任感,使其能够切实体会到真实的医疗行为中医患之间的关系。但是与此同时,也增加了实习医生与患者产生摩擦的概率,因此,作为指导教师,应该做到“放手不放眼”,及时发现隐患问题,指导学生正确处理和对待。
医学生经过3年多的理论课学习和见习进入临床实习阶段,开始由学生向医生的角色转变,这一阶段是一名医师职业生涯的重要时期。随着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逐渐被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取代,对医生的要求除了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技术以外,还必须是一个个性丰满的人,要学会与患者进行情感交流,从精神上解除患者的恐惧和痛苦,因此,探讨和尝试多种形式和方法对实习医生进行有关正确建立医患关系的教育,是临床教学的重要部分。
作者:艾婷肖谧樊书娟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科学系
1加强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要性
所谓人文素质是指由知识、能力、观念、情感、意志等多种因素综合而成的人的内在品质。人文素质教育就是将人类优秀的文化成果通过知识传授、环境熏陶以及自身实践,使其内化为人格、气质、修养,成为人的相对稳定的内在品质[4]。对于医务工作者来讲,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应该做到:尊重患者的独立意识和独立人格,贯彻知情同意的原则;让患者了解诊断治疗措施的情况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在患者同意下施行治疗措施;及时了解患者的心态,解除患者的疑虑,与患者开展心理交流[5]。现代医学模式已经从生物医学模式过渡到了“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世界卫生组织也对“健康”赋予了新的定义:健康不仅是指没有疾病,还指人的身体、心理和社会等方面的完好状态。这说明,现代意义上的医学已经不只是将患者作为自然人来对待,而是作为具有丰富心理和社会属性的人来对待。这就要求医务工作者在治疗患者时,不能单纯地以疾病为中心,还应充分考虑到患者的心理和社会状态,使其能够达到最好的治疗效果。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同时不断提高的还有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其中对医疗服务条件的需求标准越来越高。由于维权意识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人翁意识的增强,患者不仅要求得到有效、透明的医疗服务,而且要求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得到尊重。这就要求医务工作者必须具备良好的人文素质,才能满足患者的各方面需求。而长期以来,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对人文素质教育的忽视,造成医务工作者只看“病”不看“人”,与患者缺乏有效沟通,直接导致医患矛盾频发。所以,加强医务工作者人文素质教育不仅是世界医学发展形势的需要,也是中国在经济社会背景发生深刻变革的大环境下,缓解医患关系紧张的必由之路。
2加强人文素质教育的举措
2.1在学历教育中强化人文素质教育学历教育是医学生积累医学知识的基础阶段,也是形成医学价值观、医学伦理观的关键阶段,学历教育理应与人文素质教育紧密结合,将医学生塑造为既具备扎实的医学知识,又具备良好人文素质的未来医师。但现行的医学教育更多地注重专业教育,忽视了对医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造成医学生人文精神缺失,与患者进行沟通的知识、能力“先天不足”[6]。因此,我们应转变医学教育理念,充分认识到加强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改革传统的学历教育模式,增加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并将其作为医学生必修课程,努力构建专业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紧密结合的医学教育模式。
2.2在毕业后医学教育中加强人文素质培训毕业后医学教育是完成学历教育的医学生从医学院校走向一名合格医师的必经阶段,期间需要在医疗机构完成2~3年的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它是医学生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真正与患者进行沟通的开始,是医学生将所学知识付诸实践,在实践中培养起医患沟通能力的重要阶段。所以在这一阶段加强人文素质培训对于其将来从医行为模式的养成至关重要。但目前的毕业后医学教育过于强调临床技能的培训,忽视人文素质培训,培训医师不能很好地接受医患沟通实践指导,使医患沟通能力始终成为其各项能力的一个短板。所以,应将人文素质培训作为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的重要内容,通过讲座培训、病例示教、临床教学等方式加强住院(全科)医师医患沟通实践,并将医患沟通水平作为各项考核的重要指标。
2.3将人文素质教育贯穿于继续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是完成学历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的卫生技术人员,为跟上医学的发展,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的在职教育。继续医学教育是一种终身教育,它贯穿一名医务工作者的整个职业生涯。在继续医学教育中加强人文素质教育,能够使医务工作者在其职业生涯中不断接受人文素质培训,满足医学发展和时展的需要。但目前的继续医学教育基本上仍然是专业教育,很少触及人文素质教育,使医务工作者在其职业生涯中得不到持续的人文素质培训。所以,卫生行政部门应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增加举办人文素质教育培训班的审批指标,鼓励医务人员积极申报人文素质教育培训班。医疗机构应采取相应激励措施,鼓励医务工作者积极参加人文素质培训。
2.4将人文素质评价列入人才评价体系中由于人文素质在进行医患沟通,缓解医患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医疗领域的各项人才评价指标不应再只注重其专业能力,还应将医学工作者应具备的人文素质列入评价体系中。在人员招聘方面,应将应聘者的人文素质与其专业能力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来看待,优先录用既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又具备良好人文素质的应聘者;在绩效考核方面,不应单纯考核医学人员的工作量,还应考核其完成工作的质量,将患者满意度、投诉次数等作为其考核的重要指标;在人才选拔方面,应重新审视人才评价的现有标准,优先选拔在专业能力突出的基础上,能够在本职工作中体现良好的医德医风、出色的医患沟通技能,充分发挥医学人文精神的医学人才。
作者:王瑞涛单位: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人事处
医患关系不仅涉及到法学还涉及医学学科,其专业性和技术性使得医患法律关系呈现出明显的复杂性、特殊性,以至于目前对于如何界定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仍莫衷一是。
1.1医患关系是行政法律关系
医患关系是行政法关系之观点认为,国家主体医疗卫生事业的本质是向全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单位的主体是公立医院,是享受国家政策补贴的非营利性机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医院承担了国家相应的职能,医患关系符合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笔者认为,即使在公共卫生领域,医患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也并不具备行政法律关系的最根本属性:一方当事人必须是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医方既未依赖行政权力,也没实施行政管理,作为医方的意志和行为并不具有单一性;所谓“承担了国家相应的职能”只是类似于国家通过政策补贴的形式购买服务,以此而把医患之间的关系认定为行政法律关系,可以说是非常牵强的。
1.2医患关系属于社会法律关系
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紧张,涉医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医患关系俨然已成为社会问题,有学者指出医患关系是一种典型的社会法关系。医方遵循生命至上宗旨、坚持救死扶伤职责与以赢利为目的的经济人区分开来,以保护社会利益为目标的社会法才符合医患关系的本质属性。还有学者从医患关系所具有的社会性特征来分析医患关系社会法属性的主客观维度,认定其为典型的社会法律关系。仅以医患关系具有社会性特征就认定医患关系属于社会法律关系显然不妥,因为很多法律关系都具有社会性质,如消费关系,其社会性特征也是非常明显。
1.3医患关系属于消费关系
有学者认为寻医问诊属于生活消费,是一种必不可少的生存消费,医患关系就是消费关系,医疗纠纷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中国消协就始终坚持“患者看病就是一种消费,而且是生活消费的观点”。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李新荣的复函》以及浙江、广东等省的地方人大相关立法都明确规定医疗纠纷适用消法调整。笔者认同患者看病的确是一种消费行为,但我国消法调整的只是市场经济中的消费行为,并不涵盖所有。从主体上看,医疗机构多为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不同于作为消费关系中的经营组织,主体不符合消法;从内容看,医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是过程义务,而消法所指的义务是结果义务。所以,主张医患关系是消费关系是无法站住脚的。
1.4医患关系属于独立的医事(卫生)法律关系
我国最早提出将医事(卫生)法独立于于民法与行政法之外的是东南大学张赞宁教授,他指出医疗活动具有高风险性、高科技性、职务性以及社会福利性特征,认为医患关系应属于独立的医事法律关系。
2医患关系法律性质的界定
2.1医患关系的基本法律属性是民事法律关系
目前,我国法律关系的类型只有三大类: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归于前两者显然是不合适的。尽管在医患关系中存在诸如医生的业务自、强制诊疗义务以及行政、刑事责任等很多公法色彩的规定,使得医患关系既具有公法关系又有私法关系的特点,但从整体来看,医患关系同社会保障法律关系、教育法律关系相似,应属于大民事法律关系范畴,我们不能随意地创造出法律关系的类型。
2.1.1医患双方法律地位平等
医方和患方都有独立的意志,不存在隶属关系,不论是在立法的静态保护、还是在发生纠纷后司法的动态保护中,双方的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在医疗过程中,“协作型”医患关系模式逐步形成,患方可以对医方的医疗技术、医疗方案进行平等协商,然后才接受医疗服务并要支付相应费用,医患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当然,基于医疗过程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使得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事实上并不完全对应,但不应因此否定医患关系法律上的平等性,因为所谓法律关系双方主体地位的平等,是指人格和所处法律地位的平等。
2.1.2医患双方意思表示自治
就患方而言,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医疗机构、医生、医疗方案;就医方而言,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如在患者的要求不合理或者不积极配合医院治疗等情形下可以解除与其的医疗关系等,当然不能随意拒绝或者推诿就医的患者,但这并不否认其的意思自治,我国民法也要求对民事活动当事人的意志自由进行必要的干预,救死扶伤是医方的根本职责和基本伦理,很多国家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了医方的“强行性诊疗的义务”。
2.1.3医患关系符合等价有偿原则
民法的等价有偿原则,是指主体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及其价值的相当性,主要应指前者。医方提供了医疗服务就可以取得报酬,是有偿的;患者因被诊治获得了健康甚至保住生命,要付出一定金钱,也是有偿的。的确,公立医院收取的费用只是政府严格管控的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但其享受了国家财政的政策补助,而财政主要来自于患者等交付的税收。从这种意义上说,公立医院所得到的政策补助正是来自于患者自身,换句话说,医方已获得了部分预缴款项。所以,医患交往的价值应该是相当的,等价有偿原则本也指价值相当,而不是对等,从全社会来看,医方包括医方主体的公立医院与患者之间的利益是平衡的,医患关系并不违反等价有偿原则。目前,我国的民法还是大民法,调整范围极其广泛,医患关系具有很多自身特点,但其并未突破民法的根本原则。
2.2医患关系是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
医患关系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属性,但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相比,又具有明显的区别于普通民事法律关系的固有特征。医疗服务行为是医患关系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医疗行为的特殊性也就决定了医患关系的特殊性。
2.2.1医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来自于法律的规定
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来自于法律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但医方的很多权利与义务往往来自于医事法律的规定,期中还不乏强制性规定,带有一定的公法色彩。例如,《执业医师法》第24条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立即抢救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再比如,一般情况下,患者到医方求医,医方不得对患者随意拒绝或推诿。
2.2.2发生医患纠纷时,承担责任的往往只是医方单方。
医患之间也可能就患方未付或未及时、足额支付医疗费而追究患方的责任,但这属于一般民事纠纷,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医患纠纷范畴。在进行医事诉讼时,法律只追究医方的责任,并不追究患方的责任。
2.2.3判定医方是否承担责任的依据主要是其过程义务。
医患之间有就是否存在过度诊断、过度医疗、乱收费而发生纠纷,但只是少数。发生医患纠纷的主要起因往往是医方提供的医疗服务的最终结果,但最终判定医方是否承担责任的依据主要是其为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医方只要依法、按照医疗规范、职业伦理以及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提供了服务,即使未能达到患者的期望,甚至出现了死亡,也视作为已经履行了相应义务,无须承担责任。
2.3在医患纠纷阶段,医患关系是民事侵权关系
1医院宣传的作用
1.1重视媒体效应实现两个效益一提起媒体效应,大多数人的印象或都停留于媒体负面报道所引发的“负面效应”,殊不知正面的媒体效应能量更大、影响更广。在大部分公众眼中,主流媒体对医院的报道,哪怕只言片语,却胜过医院自己说一百句。因非典一“战”成名的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据统计在整个非典期间,光是平面媒体对其报道就有近千篇。通过媒体宣传,广医一院不仅推出了钟南山这位明星医生,还树立了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公众形象,引来了各地病人慕名求诊。不仅如此,各级政府的领导也通过媒体的报道对广医一院在“抗非”中卓越的贡献有了深刻的印象,广医一院23层新大楼建设款马上有了着落[2]。其实“非典”期间有不少医院与广医一院一样,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人们记住更多的却是广医一院,由此可见媒体效应的强大。广医一院的例子也让我们看到,正面的媒体报道不仅能有效提升医院的名气和口碑,为医院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还吸引了大批患者前来就诊,直接拉动了医院的经济效益。这对于医院的宣传工作是一个重要的启发———要改变一直以来对媒体的刻板印象和抗拒心理,重视媒体效应,科学处理与媒体的关系,利用媒体宣传,帮助医院树立正面形象,从而增强医院的认知度、公信力、美誉度,进而实现医院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1.2主动拉近距离缓解医患矛盾医患纠纷层出不穷,杀医伤医令人发指,愈演愈烈的医患矛盾让本已困难重重的公立医院改革更添压力。众所周知,医患矛盾很复杂,涉及到很多方面,无法毕其功于一役。但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拉近与患者的距离,逐步缓解医患矛盾,这也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一大初衷。在诸多方式中,加大对医院的宣传,增进公众对医院、对医务工作者的了解,拉近医院与公众的距离,是重要的途径之一。事实上,社会上对于医院的一些指责和不满,不少都源于对医院和医生工作的不了解,就连引发热议的医疗题材电视剧《心术》的主创们都说在拍摄此剧之前,没想到医生的工作如此辛苦,医院的工作如此复杂。通过电视剧《心术》的热播,不仅让该剧的创作者们,也让广大观众增进了对医院和医生的了解,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其实我们身边可借助的媒体有很多:网上论坛、微博微信、医院网站等等,都是触手可及、方便迅捷的媒体资源,我们的公立医院应该主动、积极地利用好这些媒体,为自己与患者搭建一座沟通的桥梁,让社会大众更多的了解我们,从而拉近医患距离,缓解医患矛盾。
1.3振奋职工精神形成情感认同经常被媒体正面报道,不仅能塑造医院良好的公众形象,还能激发医院职工的自豪感和幸福感,产生对医院的归属感,形成对医院的情感认同。这是医院“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医院文化的重要组成,是建设“幸福医院”的重要保障。医院宣传工作做得好,可以起到振奋精神、凝聚人心、激励引导的作用,也是让医院职工产生幸福感的重要源泉。
2如何做好医院宣传
好的医院宣传是医院一项重要的无形资产,医院管理者们应重视对这一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要善于借助媒体舆论,充分发挥媒体效应,扩大公立医院的公信力和美誉度,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2.1善发现巧策划医院是媒体界公认的新闻“富矿”,很多重大新闻、获奖新闻都出自医院,特别是临床一线,出了不少好新闻,成就了不少好记者,如央视著名记者柴静就是因为冒死深入非典第一线采访而一举成名。这就告诉我们,想写出好的医院新闻,想做好医院宣传,必须经常深入临床,自觉主动地寻找和发现新闻。为此,笔者所在的连云港市东方医院就建立了专门的、稳定的信息员队伍,每个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生和1名护士担任信息员,医院每年对信息员的投稿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和公布,除支付稿酬外还设有其它奖励,并在每个季度召开信息员座谈会,邀请媒体记者等专业人士对信息员进行采访、写作和摄影培训。在发现了鲜活的新闻素材后,要进一步挖掘新闻事件的亮点,巧妙策划,精心包装,如结合社会热点,新闻将更具有可读性和关注度。比如2012年7月挂牌成立的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在互联网上以“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和“公立医院改革”为两个关键词进行搜索,能找到1000余篇相关新闻,这表明该医院在进行宣传之初就将自家医院与“公立医院改革”这一社会热点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也正因为这一新闻点,吸引了不少知名媒体对这家新医院的集体关注,一时之间港大深圳医院名气大增。
2.2推明星树品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开始关注健康问题,媒体也适时推出各种养生专版、健康周刊等等,这正好给医院宣传提供了大好的平台,特别是一些介绍名医和名科的专栏,成为医院推出明星医生、名牌专科和品牌业务的宣传高地。我院“海马”健康志愿者服务队不畏严寒酷暑,上山下乡为落后地区居民义诊,充分体现了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获得了包括《光明日报》《新华日报》等在内的主流媒体的极大关注,成为我院享誉市内外的一大品牌,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与支持,获得各级表彰多次。
2.3多元性立体化媒体发展到今天,早已突破传统的平面性、线性,新媒体可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新闻报道,新闻也早已从单一的“文字时代”进入“读图时代”,眼下更是“视频时代”。这就要求医院宣传要跟上媒体发展的步伐,不断丰富报道形式,让医院宣传方式更多元、更生动。例如,用视频来介绍医院历史和发展现状;又如开通医院的官方微博,增强与广大网友的互动,倾听公众对医院的声音,拉近彼此间的距离;还可以和通讯运营商合作手机健康资讯,让市民感受到来自医院的关怀与温暖,特别是在本地区出现疫情时,通过官方微博、手机等新媒体进行权威、及时的,对于防止疫情扩散、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是公立医院发挥“社会效益”和“公益性”的充分体现。公立医院改革给不少医院带来了挑战,同时也带来了机遇。作为公立医院的管理者,要把握机遇,增强宣传医院的观念,改进医院宣传的方式,充分运用各种媒介手段“广而告之”,扩大医院知名度,积累医院无形资产。同时加强与公众的沟通,树立医院良好的公众形象,改善客观因素对医院形象的消极影响,不断提高医院的美誉度,增强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方能在激烈的医院竞争中占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实现公立医院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作者:杨红波单位:连云港市东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