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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道德论文

时间:2022-03-09 13:30:40

金融道德论文

第1篇

(一)开设职业道德教育与金融服务意识培养的专门课程新形势下,国内绝大多数开设金融专业的高职院校都已意识到职业道德素质对学生将来的就业、职业发展乃至整个金融业的平稳发展的重要意义,所以纷纷加大了在职业礼仪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在学生心目中树立金融职业道德标准。开设了公共必修课《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一系列道德修养类的公共选修课,开展相关讲座,专业教师在课程教学和实习实训中穿行职业道德素质教育,但总体效果并不明显。对此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金融专业针对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增设了《金融礼仪》课程,建立金融行业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标准。同时还开设了《金融法》课程,专门强调金融行业自身的职业道德准则和操守,用金融企业真实的案例说明违反金融法规的严重后果,引起学生们高度重视,达到自律的目的,从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金融职业道德观。

(二)利用顶岗实习推进金融职业道德素质教育依托企业平台,建立并实施“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企业与校园联手打造企业所需人才,这样既满足了企业提升整体人才素质、保障后备人才选拔的需要,同时也为高职院校实现了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的“零距离”对接。学生在校园内打下理论知识基础后,深入到企业一线去实习实践,在实际工作岗位中,在真实的工作背景下,体会岗位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和执行标准,促使学生直观而迅速地建立起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天津商务职业学院金融专业依靠合作企业平台,积极开展了包含职业素质教育在内的广泛合作,例如在专业课堂上引入真实的工作任务,要求学生模拟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工作过程来完成,来自金融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和校内专职教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对学生整体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将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合作意识纳入到评分体系当中,给出学生与金融机构实际工作相类似的评价,让学生切身体会到金融机构的职场氛围。专业实训室的布置体现金融企业的要求,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邀请金融一线人员走进课堂向学生宣讲企业精神和真实案例等。

二、正确把握新形势下金融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

(一)信誉至上是金融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金融机构作为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与人们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因此金融职业道德中把诚实守信放在了首位。金融机构必须在群众的心目中树立起信得过、靠得住的形象,才能取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得以进一步发展。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要积极塑造现代人格,按照“信誉至上”的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在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不蒙蔽、不欺骗群众,树立诚信第一、童叟无欺的职业道德意识。遇到问题时要本着公正客观,不偏不倚的原则来处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赢得客户的信任与支持。同时,金融从业人员必须严防任何形式的差错,坚持认真细致的工作风格,注意力集中,高质量的为客户办好每一笔业务。

(二)提供优质服务是金融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金融企业在整个经济运行中起着命脉的重要作用,竭诚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满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工作需要是各级各类金融机构安身立命之本。优质服务不仅包括高标准的服务质量,快捷的服务效率,还要有和善的服务态度。热情周到,亲切自然的服务态度一方面可以很好地维护金融企业的信誉,增进客户对金融企业的感情,深入开展金融业务,另一方面也体现出金融从业人员的爱岗敬业精神和对自身的尊重,充分体现出优良的职业修养和道德风范,从而可以稳固并提升金融机构在社会经济运转中的重要地位。

(三)提高效率是金融职业道德的特色准则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当今世界,科技迅猛发展,新理念新技术不断涌入金融业,推动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业中的货币利率、汇率以及联行资金往来随时都在发生变化,金融业的经营活动、财力状况、偿债能力也在时时变化之中,期货交易和股票行情更是瞬息万变,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结算实现了地域性、全国性的联网,收付速度大大提高,对资金流动、资本融通及整体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顺应这一高效的服务环境,提高自身业务操作水平和效率,掌握先进的操作方法和精湛的业务技能,这样才能为客户提供上乘的服务,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站稳脚跟。

三、以项目导向、任务驱动为高职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改革思路

(一)以项目导向、任务驱动教学模式进行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突出特点将职业道德素质教育贯穿于日常教学过程之中,在金融专业课程教学中采用“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有效地将课堂学习与企业实习、定岗实践相结合。深入各级各类金融企业和相关企业的金融部门进行问卷调查,多方了解用人单位对高职金融专业毕业生的人才需求状况和岗位能力要求。在深入调研、座谈、走访学习和资料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研究,结合金融专业特点和毕业生就业方向,确立若干门实用的核心“工学结合”课程。在这些课程的教学中与工学结合的金融企业合作,引入企业真实工作任务,以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的模式开展教学,将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列为重点,体现在每一个工作任务的完成之中。以项目为导向的教学,由于目标明确,具备一定的挑战性,更加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项目的实践性强,学生能够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地进行专业课程的学习;自主性强,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自主进行项目的组织、策划、设计、实施,促进了学生创造能力的发展,通高了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整个项目运行过程中使学生深刻领悟到金融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的内容及其重要性,达到既让学生掌握职业技能,同时又强化了职业操守的教学目标。

(二)以项目导向、任务驱动教学模式进行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实施在教学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教师作为引导者既要注重如何“导”的明确,同时更要注重学生如何“学”的扎实,力求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较高职业品质和职业能力的全面发展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1.了解学生特点,确定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和目标设定项目内容和教学目标必须基于对学生特点的全面了解和综合把握之上。虽然同一年级的学生其年龄相仿,但不同的学生在生理和心理上存在着个体差异,理论知识的基础不同,对职业道德的认识不同,对高职阶段所学内容的理解、领悟的程度等均有所不同。因此高等职业院校在对学生开展金融职业道德教育之前,需要全面细致地了解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对事物的认知成熟度和个人学习态度,已具备的生活经验,以及学生在金融职业道德方面已具备哪些相关思想认识基础。要重点挖掘出学生在职业道德素质方面的欠缺之处和学生乐于接受何种形式的德育教育教学模式。根据以上这些内容明确学生的初始能力和教学起点,在此基础上设定具体的教学项目和教学目标。

2.引入真实工作任务,设定以道德教育与技能训练并行的教学项目在项目导向、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下可以将金融专业课程内容划分为多个项目。每一门主干课程中每个项目都包含不同的目标层次,具体说就是知道、理解、应用、分析、评价、创造等由低到高的六个目标层次。每个项目在操作过程中又可根据其不同的工作任务要求和岗位技能操作标准划分为若干个子项目。以项目为导向,能够使学生进行各类有针对性的活动,而不是简单盲目的忙碌,从而能够促使学生在完成项目的过程中不断领悟新知识,提升职业操守和风险意识,锻炼综合职业能力。以《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这门课为例,按照工作任务不同,可以分为五个教学项目,即对私储蓄业务、对公存款业务、挂失止付业务、开具证明业务、支付结算业务。储蓄业务项目中又可分为活期储蓄业务、定期储蓄业务和其他储蓄业务三个子项目。如教师在讲解活期储蓄柜面开户业务时,可以创设银行工作场景,让学生分别扮演柜员和客户来完成业务的办理。在模拟操作过程中,引导学生体会每个环节的操作要点、风险控制要求以及职业道德规范。

3.改变传统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变身为引导者以项目为导向、任务驱动的模式开展教学要实现教师角色的转型,教师一改往日的定位,不再是控制课堂的权威角色了,而是变身为课堂教学的引导者、观察者、倾听者、协调者和评价者。由学生按照不同的场景和工作任务,以小组为单位,组织设计该任务中每一环节的工作流程和要点,协调解决任务完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明确各环节中对金融职业道德素质的要求,要求按照标准和规范来完成工作任务,并将工作态度、敬业精神、服务礼仪等各项职业道德标准纳入到任务考核当中去。譬如在《理财实务》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按照不同年龄段将客户划分为若干个群体,为每一群体客户设计若干种相应的理财方案,推广相配套的理财产品。在每一群体里还要根据每个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其量身定做适合的理财方案。为每一任务创设具体的情景,由学生扮演金融机构的理财专员,在教师的引导下分别进入不同的工作场景,让学生在体验真实工作任务的过程中深入领会到这个岗位对职业道德素质的具体要求。这样一来,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导、学习的主体,极大地提高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习效果大大加强。

第2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职业道德教育;风险意识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09)05-0071-03

美国次贷危机自2007年5月爆发以来已经给世界各国的金融体系和经济发展造成巨大的冲击和影响,使全球经济陷入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为严重的衰退。次贷危机爆发以来,学术界和监管层都在积极探寻引发危机的根源,并提出各自的理论和逻辑。 从表面上看是美国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引爆了这场金融危机,但是随着探讨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同是“华尔街的贪婪”,或者说金融中介的道德风险行为是引发这场金融海啸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一问题应引起我们对高校金融专业人才的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教育的高度重视。 在校的金融专业学生,是未来我国金融行业的主要力量,加强对他们的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教育刻不容缓,意义重大。

一、 金融危机与金融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行为

回顾历次的金融危机就会发现, 危机的爆发时常伴随着金融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行为。 从20世纪80年代储贷危机中美国储贷协会的冒险放贷, 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中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行为, 到20世纪90年代末新经济泡沫中华尔街投资银行的盲目乐观和机构投资者的狂躁投机,再到21世纪次贷危机中各类金融机构(包括放贷机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评级公司等)的“贪婪”和“冒险”,金融中介的道德风险行为屡见不鲜,而且已经从个别金融机构蔓延至整个金融部门。

随着金融部门的迅速扩张, 金融市场已经成为一个由各种金融中介和机构投资者等人主导的市场。金融市场天然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委托双方之间难以避免的激励不相容问题, 使得金融中介极易产生道德风险。另外,以日新月异的金融衍生工具创新为代表的金融工程化和金融衍生化在管理金融风险的同时也加剧了市场的信息不对称,这使得大量普通投资者只能越来越依赖于各种金融机构的“中介”和“”服务,金融市场演变为一个由人(各类金融中介和机构投资者)主导的市场,进一步拓展了金融中介道德风险行为的空间。 从次贷泡沫的不断聚集和最后破灭的过程可以看出,正是金融高管的“自私自利”和“贪婪”引发了金融部门非理性的自我膨胀,加剧了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之间的鸿沟,并最终导致泡沫破灭,从而反向损害实体经济的利益。次贷危机的爆发向人们昭示,道德风险已经成为金融市场上除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之外的主要风险。

二、 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关系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

从历次危机, 尤其是正在蔓延的次贷危机的教训当中,我们可以认识到,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直接关系到全球金融业是否能够良性发展。 所谓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 就是同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这既是对金融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 同时又是金融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在金融市场上, 由于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道德风险问题一直存在。而近年来,金融从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更是日益增多。比如,投资银行的证券分析师为了招揽投行业务, 故意回避某些事实而对公司过于乐观的研究报告, 误导投资者; 保险公司的营销人员推介保险产品时只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 而不考虑客户的实际保险需求;基金经理为了讨好上市公司的管理层, 在该公司管理层做某项决策时, 基金经理以基金所持有的该公司股票份额对其投赞成票, 从而损害该公司其他股票持有人的利益;等等。这类由道德风险引发的违法违规行为, 最终常常是给所在机构带来严重的声誉损失及经济损失,甚至引发机构破产。而由于道德风险已从个别金融机构蔓延至整个金融部门, 这些行为引发的更为严重的后果便是对全球金融体系的巨大冲击,次贷危机的爆发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

对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种类,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技术方法进行一定的规避, 而对于防范道德风险, 目前最为有效的方式则是对金融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帮助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从而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金融业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的业务操作种类繁多,因此相应的,金融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也应涉及金融业的方方面面。 概括起来,金融从业人员无论从事何种职业行为,都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诚实信用。诚实信用是任何行业规范所必须遵循的原则,金融业因其与一国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公众的生活密切相关, 具有高度的外部性, 因而对从业人员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应当更高。 金融从业人员在一切日常工作与行为当中,都应当遵从正直的品行。对于与所在机构进行交易的当事人,应当将所应告知的事项如实告知,不应为谋取本人或所在机构的利益而刻意隐瞒、 歪曲事实,损害对方的利益。同样,对于所在机构,也应将所有与所在机构相关联的事项如实报告, 不应刻意损害所在机构的利益。 金融从业人员对诚实信用的原则应当是实质意义上的恪守, 不能以任何理由违反和抗辩。(1)守法合规。金融行业由于起着特殊的经济及社会作用,各国乃至全球均制定了诸多法律法规用以规范金融行业的日常运营, 以期达到金融业的稳定运行及良性发展。因而,作为行为发出者的金融从业人员,应当充分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树立合规操作意识,在日常业务当中确保每一项操作与业务均保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3)保守秘密。 金融从业人员在日常工作当中, 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以及机构客户的个人信息。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客户信息是指客户在与机构进行交易时提供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财产及财务状况等信息。金融从业人员具有保守这些秘密的义务, 除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之外, 不得将所得知的商业秘密及客户隐私泄露给第三方。(4)勤勉尽职。金融从业人员除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外,更需具备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应当勤奋努力,认真学习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同时,应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对所在机构、所负责业务以及关联客户尽职尽责,做一名称职的金融业从业人员。

三、 加强我国高校金融专业学生职业道德教育

1. 加强我国高校金融专业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意义。 在校读书的金融专业学生是未来金融行业的主要人才,是我国金融业改革和优化的中坚力量,因此这个群体的素质将直接决定我国金融业的未来走向。在校大学生未来走入工作岗位将遇到各种主观和客观的困难。 主观方面存在的困难有:个人利益的取舍,自我欲望的高低,个人情绪的好坏等。客观方面存在的困难有: 社会环境的制约, 习惯势力的阻挠,舆论导向的干涉,甚至亲朋好友的埋怨等。当这些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困难统统摆在面前, 并且需要做出选择时,如果没有坚毅、顽强的金融职业道德意志,他们或者会改变初衷,使自己的行为半途而废;或者动摇、倒退,使自己的行为完全失败。相反,如果这些未来的从业人员在一开始就培养了坚强的职业道德意志, 就能够经受住来自各方面的考验,就能够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本科生时代是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 在该阶段所形成的道德情感和道德意识将直接决定其今后的道德行为和道德习惯。因此,应该在本科阶段就对金融专业的大学生进行金融职业道德的健康引导和培养,而不能等到其从业后再进行纠正和批判。 从这个角度看, 加强对我国高校金融专业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培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2. 加强我国高校金融专业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可行举措。(1)加强道德教育。从次贷危机的经验来看,一项法律的制定, 一定伴随着新的用于规避法律的金融工具的诞生。因此,合理控制金融从业人员的“贪婪”, 启发他们主动行施良好道德行为是优化金融环境的基础。我国教育事业一直重视学生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的开展相对比较早。但是,本科生的道德教育, 特别是同职业道德相联系的道德教育还略显不足。道德教育对职业道德教育有着强烈的辅助作用,一个人的道德一旦形成后,便具有相对稳定性。良好的道德教育可以促使学生以从善、荣誉为标准,通过外部环境和内心信念监督自我行为, 而这些自我监督的行为也将伴随其以后的职业生涯。(2)加强诚信教育。诚信属于道德范畴,因此诚信教育是道德教育的一部分, 但是考虑到金融行业的特殊性,诚信教育需要作为一个单独的教育目标进行设计。 金融业的信用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这一关系中,双方除了对对方资金财力上的信心外,还包括对对方道德品格的信任。因此,诚信是金融业的根本要求,是金融职业道德的核心价值。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首先需要使学生正确认识诚信行为的含义, 帮助其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念, 鼓励其在日常生活中就以诚信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除此之外,可以结合对学生诚信行为进行考察等方式将诚信教育的形式多样化。(3)进行相关法律教育。金融职业道德教育对于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平无疑具有重要作用, 但是, 要使金融从业人员始终保持高尚的金融职业道德品质,只进行单纯的职业道德教育是远远不够的。 由于法律和道德在内容上相互交叉、 在调节功能上相互补充、在实施力量上相互借用,因此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 辅以相关法律教育可以巩固道德教育的成果。另外,由于人性的复杂性,金融从业人员面对外界的诱惑,可能会产生暂时的动摇,此时,若从业人员具备健全的法制观念就可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自我约束。(4) 进行案例分析。对大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但要从理论的角度出发, 还应当同现实的案例相结合。正如上文所述,金融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行为断送自身前程,造成机构倒闭,甚至引发金融危机的案例具有很强的可得性。 在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穿插案例的介绍和分析,不仅使得职业道德教育的接受性更强, 还能让学生在工作前对以后职业生涯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道德风险行为有更直观的了解, 以便其以后更好地对人对己进行监督。

四、 强化我国高校金融专业学生风险意识教育

1. 强化我国高校金融专业学生风险意识教育的意义。故意冒险是职业道德问题,风险意识淡薄则是金融教育的失败。 金融从业人员的道德问题导致了金融市场的道德风险, 虽然通过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可以降低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但除此之外, 金融机构还面临着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等多种风险。其中的任何一种风险都有可能给机构和市场带来巨大的灾难,巴林银行的破产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资本市场是一个讲究风险和收益匹配的市场,但是某一机构或国家的不合理风险行为可能造成系统性灾难。如始于美国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高风险放贷行为引发的次贷危机。 但这些机构在享受市场繁荣时的超额收益的同时,不得不承担泡沫破灭后的惨痛代价, 甚至牵连到全球绝大部分国家。 因此在加强金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 还应对其加强风险意识教育, 只有这样才能将其他各种风险带来的损失最小化。特别是,当金融从业人员的风险是由委托人来承担时, 作为人的金融工作者就更需要有着强烈的风险意识。同样,对于金融学专业的学生来说,风险意识的培养也不能等到其走上工作岗位以后再进行,而应该在本科阶段就进行强化。

2. 强化我国高校金融专业学生风险意识教育的可行举措。(1)教授相关知识与技能。要树立学生的金融风险意识, 首先应当使学生认识和了解金融风险, 掌握规避风险的相关技能。 建议对金融专业的学生开设金融风险相关课程,使学生了解什么是金融风险、金融风险包括哪些种类、金融风险对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的影响等相关知识, 并且掌握预防与管理金融风险的相关技能, 学会如何通过风险集中、风险转嫁、风险避免和风险缓解的方法将损失最小化。此外,还可邀请金融界人士举办相关讲座及案例分析,通过讲解现实发生的金融风险案例,进一步帮助学生强化风险意识。(2)心理素质培养。反观历次金融风险事件,金融从业人员的心理素质薄弱, 不能理智对待损失, 是造成损失扩大的主要因素。因此,除风险防范知识与技能教育之外,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对提高学生承受挫折和失败的能力, 良好的自我心理调节以及较强的适应能力具有重大的意义。 心理素质的培养同样需要依靠多种形式的教育模式, 除了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教育外,还可举办各类金融模拟大赛,让同学们在实战中磨练意志品质, 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另外,学校还可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 实践是锻炼心理素质的最好途径, 学生在实践中可能遇到各种困难,通过克服这些困难而积攒起的精神力量将成为日后其在事业上的宝贵财富。

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给世界经济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引发了学者对监管的合理范围、金融业的混分格局、金融行业的合理规模等一系列问题的探讨。但是,只要市场上存在着委托关系,道德风险都将是决定上述各种矛盾的根本原因。因此,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 尤其是高校金融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教育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意义。然而,现阶段我国各大高校对金融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意识教育相当薄弱,相关的研究也没有形成体系。希望教育界和学术界高度关注对高校学生的职业道德和风险意识教育, 以保障金融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于光大. 金融职业道德论纲[J].金融理论与教学,2003(02).

[2]韦正翔. 金融领域的伦理冲突[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3]高裕民.金融职业道德导论[M]. 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

第3篇

关键词:金融市场;银行效率;竞争

文章编号:1003-4625(2009)02-0032-03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

本文尝试建立银行与金融市场的竞争―互补关系模型来分析金融市场发展对银行效率的影响。

一、银行与金融市场关系的相关理论回顾

银行与金融市场的关系实质就是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的关系,也即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关系。关于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的关系,众多学者做了大量研究,传统理论认为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仅仅是一种竞争替代关系,近期则有部分学者开始关注二者之间的相互补充关系。这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莫过于由默顿(1995)提出的金融功能观。默顿认为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在金融产品的提供上是相互竞争的,技术进步、金融创新导致交易成本持续下降,而交易成本下降加剧了这种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之间的竞争,金融市场的优势逐步显现,金融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最终导致金融市场对金融中介的替代,这实质是对传统的交易成本观的一种发展。当然默顿并没有就此止步,其所提出的金融功能观最大的贡献在于根据金融产品的性质对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作了具体分工。默顿认为金融市场倾向于交易标准化的或者成熟的金融产品,这种金融产品能服务于大量的消费者,而金融中介则更适合于量少的新金融产品,服务于那些具有特殊金融需求的消费者,这样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各司其职,共同满足消费者的金融需求,二者缺一不可。

事实上,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既存在竞争关系,又存在互补关系,更为重要的是,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之间的互补关系不仅体现在二者提供不同性质的金融产品的分工合作上,更体现在相互促进对方发展上。这里尝试建立模型来说明金融市场与金融中介(银行)之间的竞争―互补关系,着重说明银行与金融市场之间的动态竞争,以及通过动态竞争实现的银行效率与金融市场效率的相互促进提高。

二、银行与金融市场的竞争―互补关系模型

(一)模型基本假定

假定在资金供求市场上,只存在资金供给方银行及金融市场,资金的需求方公司。公司需要通过融资来投资一个项目,市场无风险利率为r,公司可以选择在金融市场上融资,也可以选择通过银行融资,融资方式的选择取决于公司管理者的效用最大化。管理者的效用由公司价值及管理者的私人控制租金决定,即U=U(V,C),其中V为公司价值,C为私人租金。当公司使用外源融资时,公司融资后在资金的使用上可能具有一定的道德风险:这里假定公司不具有道德风险(即公司必定投资于好的项目)的可能性为P,公司具有道德风险(即公司可能投资于好的项目,也可能投资于坏的项目)的可能性为1-P。此外,当公司使用内源融资时,公司不具有道德风险,即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时,公司必定投资于好的项目。

(二)银行融资、金融市场融资两种情形下的管理者效用

情形一:公司通过银行融资时管理者的效用。

当公司通过银行融资时,银行可以监督公司的投资行为,通过对贷款的差别化定价,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公司在投资项目上的道德风险。假定当公司具有道德风险时,由于银行的直接监督作用,公司投资于好的项目的概率为ξ,公司投资于坏的项目的概率为1-ξ。当公司投资于好的项目时,公司以概率?棕获利R,以概率1-?棕,获利0;当投资于坏的项目时,公司获利为0,但是此时管理者从该项目中获得私人租金N。银行根据公司的道德风险状况决定贷款价格,当公司不具有道德风险时,公司的融资成本为r/?棕;当公司具有道德风险时,公司融资成本为r/(ξ?棕)。这样,通过银行融资时,公司管理者的效用为:

Ubank=P?棕[R-r/?棕]+(1-P)[ξ?棕(R-r/ξ?棕)+(1-ξ)N]+C(1)

情形二:公司通过金融市场融资时管理者的效用。

与银行融资相比,公司通过金融市场融资会带来三点不同:第一,公司上市后,成为公众公司,信息更加透明,强制性信息披露以及二级市场收购兼并行为会损害公司管理者的私人控制租金,管理者存在失去公司控制权的危险,不妨假定公司上市进行金融市场融资后失去私人控制租金C的可能性为?茁。第二,公司通过金融市场融资时,由于没有银行的直接监督作用,而中小股东监督力量薄弱,当公司存在道德风险时,公司必然投资于坏的项目,以获取个人项目租金N。当然,公司的道德风险程度会受到接管威胁的约束,即P的增加,会使?茁增加,从而抑制公司的道德风险。第三,根据Boot和Thakor(1997)的研究,当公司通过金融市场融资时,公司投资好项目成功的概率会加大,假设进行金融市场融资时,好项目成功的概率增加为?棕+?籽,其中?籽∈(0,1-?棕)。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上,通过金融市场融资时,公司的融资成本为r/P(?棕+?籽),此时公司管理者的效用为:

Umarket=P(?棕+?籽)[R-r/P(?棕+?籽)]+(1-P)N+(1-?茁)C(2)

(三)银行与金融市场的动态竞争性均衡

银行与金融市场的竞争表现在二者之间具有相互替代作用,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取决于公司管理者的效用最大化:当Ubank>Umarket时,公司通过银行进行融资;反之,当UbankUmarket及UbankUmarket,还是UbankUmarket或Ubank

当银行与金融市场达到竞争性均衡时,有Ubank=Umarket,即

P?棕[R-r/?棕]+(1-P)[ξ?棕(R-r/ξ?棕)+(1-ξ)N]+C

=P(?棕+?籽)[R-r/P(?棕+?籽)]+(1-P)N+(1-?茁)C(3)

将式(3)整理化简,得到当Ubank=Umarket时,

ξ=■(4)

在式(4)中,由于前文设定,当公司使用内源融资时,公司不具有道德风险,即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时,公司必定投资于好的项目,所以有?棕R-N>0。显而易见,1-P>0。因此,P?籽R-?茁C>0。

三、基于竞争―互补关系模型的银行效率分析

由前面的设定可知,ξ为当公司具有道德风险时,由于银行的直接监督作用,公司投资于好的项目的概率,银行的效率越高,银行阻止公司投资于坏项目的能力也越强,即ξ的数值越大。因此ξ可以看作银行效率的替代变量,ξ越大说明银行的效率越高。

当金融市场效率提高时,一方面会使公司投资于好项目时,好项目成功的概率增加,即增大?籽;另一方面会使公司的接管威胁增大,即?茁会增大,以减小公司的道德风险。但是当?茁增大到一定程度时,?茁就完全随P而变动,即只有当P变动时,?茁才变动,且二者变动方向相同。这表明在一个成熟、高效的金融市场中,公司被接管的可能性与公司的道德风险成正比。

由式(3)及(4)可知:

当ξ>■时,Ubank>Umarket,此时公司通过银行融资。

当ξ

可见,银行与金融市场的竞争关系是显而易见的,二者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两种融资方式的替代上,即公司既可以选择银行融资,也可以选择金融市场融资,融资方式的选择取决于公司管理者的效用最大化行为。

这里我们着重说明银行与金融市场的动态竞争过程中,银行效率与金融市场效率会相互促进提高。根据这一研究目的,可以将P、R、?棕、N设定为不变。这样Ubank与Umarket之间的大小关系主要由?籽、?茁和ξ决定,即主要由金融市场效率和银行效率决定。

由于初始状态不影响最终均衡状态,不妨假设初始状态为Ubank>Umarket,此时银行在竞争中占优势,这是典型的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在金融市场刚刚发展时期的状况。此时,金融市场刚刚建立,市场规模小,效率低下,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企业融资主要通过银行融资来实现。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金融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效率不断提高,此时?籽、?茁不断提高。但正如前文所分析的那样,在一个成熟、高效的金融市场中,公司被接管的可能性与公司的道德风险成正比,所以当?茁增大到一定程度时,?茁就完全随P而变动,即只有当P变动时,?茁才变动。这样在P不变的情况下,金融市场效率持续提高的结果必然导致P?籽R-?茁C增大,直到U■■=U■■,此时,银行与金融市场达到短期均衡状态1。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市场效率进一步提高,P?籽R-?茁C进一步增大,银行与金融市场重新达到非均衡状态UbankUmarket,这时来自银行的竞争压力也会迫使金融市场提高?籽,以增大P?籽R-?茁C,即金融市场的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上述动态竞争过程不断重复,会形成金融市场效率提高银行效率提高金融市场效率提高银行效率提高……动态螺旋,从而在相互竞争中促进银行效率和金融市场效率不断提高。

四、结论及相关政策含义

综上所述,银行与金融市场之间存在既竞争又互补的关系,银行与金融市场之间的竞争主要表现在两种融资渠道的相互替代上;银行与金融市场之间的互补关系除了如默顿所说的功能上的互补之外,更表现为银行与金融市场相互促进,即在二者的相互竞争中,银行效率与金融市场效率都得到了提高。实质上,从直观感觉上我们也很容易看出金融市场的发展及其效率提高对银行效率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如金融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发展会促进企业公司治理的改进,从而减轻企业道德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贷款风险,增加银行赢利;此外,银行直接在股票市场上市,会增强银行的资本实力,而且在资本市场的外部监督约束作用下,可以改进银行的公司治理,提升银行经营管理水平,进而促进银行效率的提高;最后,金融市场为银行提供了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拓展了银行资产组合的空间,有利于银行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实现风险分散化及赢利多元化,从而提高银行效率。总之,随着金融市场管制的放松,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完善。在这个过程中,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金融市场效率逐步提高,这既对银行产生了竞争压力,分流了一部分银行客户,形成所谓的“金融脱媒”现象。更为重要的是,金融市场规模扩大、效率提高同时也会产生正向反馈作用,并促进银行效率提高。

上述研究结论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对如何提高我国银行业的效率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其政策含义包括:第一,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初期,在金融市场效率低下的情况下,银行融资占据主导地位具有其合理性。第二,由于金融市场与银行存在竞争关系,在国家需要通过银行集中金融资源的特定历史时期,限制金融市场的发展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第三,由于金融市场与银行可以在竞争中相互促进,实现双方效率的提高。因此,一个高效率的金融市场是提高银行效率的前提基础,从长期角度来看,要实现银行效率的不断提高,就必须大力发展金融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努力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第四,针对我国目前直接融资比重过低,金融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规模偏小、市场效率较低的情况,国家应积极扶持资本市场的发展,促进资本市场与银行的竞争,在竞争中实现资本市场效率与银行效率的相互提高,进而实现金融体系整体效率的提高和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五,要建成一个高效率的金融体系,必须既重视银行业的发展,也必须重视金融市场的发展。只有在二者共同发展,相互促进中,才能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金融体系整体效率的提高。

参考文献:

[1]李宏.论开放经济下中国的金融管制[J].经济评论,2003,(4):113-117.

第4篇

【关键词】金融业 人才培养 金融教学改革

伴随着我国经济及金融的发展、国际经济和贸易活动的扩大以及市场经济的完善,金融机构、企业、政府及社会团体等各部门对金融人才的需求大幅度增加。金融业市场化改革使得市场越来越需要既受过系统化金融理论熏陶又精通金融实务运作的应用型高级金融人才。当前我国金融界从业人员现状不容乐观,如何通过全面的金融教学改革来培养高素质的金融人才是现阶段我国高校金融教育体系面对的首要问题。

一、现代金融人才素质内涵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得到快速发展,金融资源配置逐步市场化,金融创新迅猛发展,金融活动日趋国际化,需要我们的高等教育培养出既熟悉本国宏观金融体制与规律,又精通微观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具备扎实的国际金融市场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竞争意识的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金融人才。

现代金融专业人才素质包括:扎实的经济金融理论功底和复合的知识结构;敏锐的洞察力、超前的判断力、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充分的竞争意识、金融政策意识和全面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职业操守。

二、我国金融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面对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改革和快速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金融专业人才的需求,我国金融高等教育无论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还是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等各方面都暴露出诸多问题。

1、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现代社会大量需要的金融人才是懂得金融市场运作、掌握现代金融技能的经营者。西方各国高校的金融学专业十分注重在培养学生宽广而扎实的理论基础的同时,培养学生各个方面的能力,特别是面向实际工作的能力,强调本人学识和能力的增加与对经济和社会做贡献两者的结合。然而国内绝大部分高校的金融人才培养目标通常都强调宏观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而忽视微观实践技能的训练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培养出来的学生创新意识和综合能力较差,无法适应现代金融企业金融专业人才的需求。

2、课程设置不合理, 教材内容跟不上金融业发展的步伐

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学科建设的需要,各高校都对金融学专业的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进行了改革,初步改变了以往以货币银行学和国际金融学科体系为主的课程设置。但是目前的课程体系仍缺乏系统性,突出表现在:重宏观经济理论的经济学和金融学学习,轻微观领域公司金融和资产定价的学习;专业课程设置单一,忽视与法学、数学、外语、计算机等多门学科的交叉融合,知识缺乏系统性;数理基础比较薄弱,大部分学生在金融工程、证券投资学、期权定价理论等课程的学习中面临很大困难,更不用说去设计和开发新型金融工具;教学内容缺乏超前性。

3、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相对落后,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

科学合理的教学方式和手段是教学质量的保证和前提。我国高校金融专业教学大都以课堂讲授为主,以灌输式为主,较少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模拟教学等教学方法。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忽略了学生的个性化、主动性和创新精神的培养。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重视对知识点的应试型的简单记忆,缺少实验教学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环节。

4、忽视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意识培养

金融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风险行业,当今世界整个金融领域都面临着信用危机的考验,尤以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更为引人注目。职业道德问题是当前我国金融业风险防范中的“重灾区”,从近年来金融机构发生的大案要案中就能看出端倪。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自助银行、网络银行日趋成熟,未来的金融业必将越来越技术化、工程化和网络化,这势必要求高效的金融服务来保证。高等学校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往往强调学生对专业知识、基本概念的理解和理论的正确运用,缺乏对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金融业服务意识的培养。

5、金融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保证教学质量、培养合格金融人才的关键。近年来,我国金融学科师资队伍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人才流失的问题逐步得到控制,新增师资的学历层次也大大提高。但就金融学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而言,在知识结构、梯队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上还不尽合理,对国内外的金融理论与实践认知不够,对金融学科的先进教学经验与学术动态、前沿发展等很难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不能适应国际化对教师素质的要求。

三、高校金融教育改革思路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培养专业通才

金融人才的培养目标应该坚持适应市场化、国际化对金融人才的需要和金融学微观化、数量化和交叉化等的发展趋势,创新金融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强调基础理论、实际工作技能、社会适应性和综合素质,培养出具有全球视角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金融人才。教学目标定位要从专才向通才转变,从偏重理论转向理论与务实并重,从专业知识型向综合素质型转变,培养其具有一定的经济金融理论基础、较强的动手能力和二次开发的能力。

2、改革课程体系设置,强化专业基础性教育

顺应金融理论研究的微观化趋势,将课程体系的中心逐渐从宏观转向微观,增设新的微观金融课程如金融工程学、金融风险学、金融创新学、金融效率学等。强化数学、法律、外语和网络信息技术的学习,注重金融学与其他相关学科间知识的交叉融合和互相渗透,构建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宽泛的知识基础。强化数学知识的基础性位置,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数理分析基础和运用数学模型的技能。大力引进国外金融学科的先进课程与科研成果,积极吸收国外金融学的最新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完善金融学科体系。

3、革新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大力推进“探讨式、导学式、互动式、案例式、模拟式”教学,在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针对当前的经济现状或事件让学生自己去收集资料、分析问题,使学生参与到课堂中,提高学习的兴趣和思辩能力。对于像公司融资、金融机构经营与管理、投资理论等微观类课程,应突出其应用性、操作性和前沿性等特点,通过案例教学、聘请业务人员授课、模拟实验等手段,增强学生对业务知识的感性认识、理解应用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创新教学手段,采取多媒体教学,配备大量图文并茂的案例,主动设置课堂教学情景,调动课堂教学气氛,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动机。

4、注重能力培养,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强化实践教学

课程教学应一改以往重理论教学的观点,以能力培养为本位,增加实践教学学时,丰富实践教学途径,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成立金融模拟实验室,搭建金融教学网络平台,通过模拟实习增强学生对书本知识的感性认识;加强与地方金融机构的联系,建立企业、学校“双向互助”课程教学实践基地,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强化学生的金融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鼓励学生参与科技创新,组织并指导学生参与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等科技竞赛活动,带领学生参与教师课题研究,提高学生搜集、整理、分析资料的能力和创新型解决问题的能力。

5、加强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意识培养

对于处于思想塑造期的大学生,学校要及时进行引导,巧妙地灌输正确的道德标准和职业理念,在教学中应强化基本的道德修养,在日常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更多地进行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品质、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另一方面,学校应该加强学生的金融服务意识培养,从专业知识、文化技能、礼仪修养等多方面提高他们的社会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谈判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

6、重视金融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与水平

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实现我国金融高等教育现代化和国际化的重要条件,也是金融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1)引进优质教师。选拔教师时注重其扎实的金融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注重引进“双师型”教师。(2)加大教研投入,加强现有师资培养。学校应鼓励并资助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外名牌大学进修或攻读学位或参加各类全国性和国际性的学术会议,使他们及时了解国内外学科建设水平及学术动态,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教师的金融理论水平。(3)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工作业绩考核体系和职称评聘制度,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形成教师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励教师教学教研工作热情。

四、结论

综上所述,面向21世纪金融人才培养应立足于对金融发展趋势的把握,确立适应市场需要的人才培养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拓宽基础知识,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学习能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金融服务意识,构建完善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真正做到“高素质、强能力”。

(注:本文系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06年教改课题“《国际金融》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RKJGY0604。)

【参考文献】

[1] 卢珍菊:合作培养造就应用型高级金融人才[J].高教论坛,2006(5).

[2] 王向荣:国际化金融人才的培养与高校金融教育改革[J].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3).

[3] 张文颖:国外金融学教育的特点和国内金融学教育的改革[J].当代经济,2006(6).

[4] 史焕平、廖继胜:金融学人才培养与课程体系设置的若干思考[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06(3).

第5篇

关键词:国富论;自由经济体;光照者·路西法

中图分类号:F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5-0004-02

一、共济会的授意和资助

亚当·斯密被尊为“市场经济之父”,他以两部书立世。同一个作者的两本书,却揭示了两种不同的人性:《国富论》揭示了人的物质属性是利己的;而《道德情操论》则指出人的精神属性是利他的。《国富论》中的利己主义人性假设和《道德情操论》中人类同情心的人性假设历来被视为斯密悖论。在《道德情操论》中,亚当·斯密把我们的行为动机归为同情,而在他的《国富论》中,他却把这些归结为自私。稍微看看这两本书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分歧的存在。《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不仅仅不一致,且在关于人的行为动机,道德和行为的来源问题上互相矛盾。虽然从历史角度看,《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的主题不一样,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关注的问题是道德行为的动机和道德判断,而在《国富论》中关注的则是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正是主题的不同,可以部分地解释所谓的两本书之间的矛盾。但是,历史还有另一面的真相。至今国人很少知道,亚当·斯密《国富论》的写作,曾得到共济会罗斯切尔德家族的授意和资助。共济会是反对传统基督教文明的跨国秘密宗教组织,信仰的是与基督教的“上帝”对立的“路西法”(也被基督教称为“魔鬼撒旦”,而共济会自称为“光照者”)。

1723—1740年间,亚当·斯密在家乡苏格兰求学,在格拉斯哥大学(University of Glasgow)时期,亚当·斯密完成拉丁语、希腊语、数学和伦理学等课程。1740—1746年间,赴牛津大学(Colleges at Oxford)求学,但在牛津并未获得良好的教育,唯一收获是大量阅读许多格拉斯哥大学缺乏的书籍。1746年毕业后,亚当·斯密好几年连工作都找不到。1748年,他在享利·霍姆·卡姆斯的帮助下,开始“游学”,宣讲“如何获取财富”,这就类似于现代一些“投资公司”的“投资讲师”,雇主给一个观点和投资方向,他们就给“观众”讲课,既没有个人立场、也没有固定观点。给金融集团当了几年“投资讲师”后,亚当·斯密的社交圈逐渐拓展了,他的才华引起了罗斯切尔德家族的兴趣。1751年,亚当·斯密在格拉斯哥大学不仅担任逻辑学和道德哲学教授,还兼负责学校行政事务,一直到1764年离开为止。这时期中,亚当·斯密于1759年出版的《道德情操论》获得学术界极高评价,而后于1768年开始着手著述《国家康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本书的写作实际上有幕后集团秘密资助——罗斯切尔德家族。这个秘密恩主资助亚当·斯密写一本书,鼓吹放弃政府监管、建立没有任何政府管理的“自由经济体系”。目的很简单——排斥、弱化政府机构的市场监控,强化幕后的、世袭的、垄断的、非法的、黑箱操纵的、没有任何监督的金融僭主体制,简而言之:(1)让跨国金权操纵英国政权。(2)让世袭金融银行家族操纵英国议会选举制度。(3)让世袭金融建立金融贵族和传统贵族的联盟。(4)破坏英国市场经济的理论、文化与游戏规则,用一种“伪市场经济”来操控跨国金融资本对英国各阶层和实体经济的财富转移。(5)宣扬一种“利己主义”、“唯利主义”,把道德等同于金钱,毒化英国道德体系、否定道德、守信、善良等人性的价值、凸显金钱的价值,提高罗斯切尔德家族跨国垄断金融资本的价值与力量。罗斯切尔德家族需要的经济政策,被斯密包装成普遍性的“经济原理”都写进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该书于1776年受资助出版。1778年,亚当·斯密以此书一步登天,登上苏格兰关税局长宝座。亚当·斯密是一个共济会成员,但他也是一个爱国者。他提出有一只“看不见的那只手”在主导市场,还提出要防止“大资本的垄断”。实际就是在影射罗斯切尔德家族对英国经济的幕后主导。

二、思想伴侣的感性影响及严谨的治学追求

斯密一生最好的朋友就是大卫·休谟(1711—1776),英国启蒙运动中的苏格兰学者之一、英国共济会成员。在大约1750年时亚当·斯密认识了休谟,两人成为亲密的好友。休谟的观点是:我们所有的行为都是由我们的激情决定的,人类不可能用理性的计算去指挥自己的行动。看起来的理只不过是达到我们个人感情目的的手段而已。自此,自利是人的本性。指引我们一切行动的是我们要达到个人目的的激情。一切对他人的义务,内在的道德感,都不过是经验形成的习惯。这是人类的基本共性,是任何道德系统,任何政府形式要考虑到的出发点。作为休谟的朋友,亚当·斯密对休谟的理论了如指掌。可是,斯密不能肯定个人的道德一定是社会强加的。他结合了老师哈钦森和休谟的观点,认为人人都是个二面体:一面像休谟说的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一面对这个行为作个道德评论。后面的那一面是和社会站在一起的,以社会规则作为标准,也就是所谓的良知。亚当·斯密早年迫于经济压力加入共济会,他加入共济会的时候,正是负债累累,这时他欣然接受了休谟的利己观点,四处搞“理财讲座”诈骗钱财。他放弃了“上帝”,去信仰“光照者·路西法”。但他晚年思想成熟,经济条件也允许他进行反思,此时他才清醒地认识到先前的错误,深受道德和良心的谴责。他常常独自到苏格兰长老会去做忏悔,最后重新皈依“上帝”,背叛了共济会的神秘信仰。

亚当·斯密一生追求完美,治学态度严谨。他曾经因为崇尚古典派,贬抑浪漫派而坚持终身只写押韵诗,但是最后因为创作过程有某种挑战的精神存在,而且“押韵诗”没有确实内容,所以亚当·斯密一生都没有创作过任何一首“押韵诗”。对应到他的学术追求上也是如此,正是因为他力求完美追求真理的治学态度,担心早年创作的《国富论》可能成为罗斯切尔德家族控制经济的理论依据,所以在临终前悔恨交加,要求家人烧毁其所有手稿。

亚当·斯密晚年销毁其手稿主要是由于《国富论》的创作是在罗斯切尔德家族目的性的资助下完成的,旨在弱化政府监管,控制国家经济,强化幕后的、世袭的、垄断的、没有任何监督的金融僭主体制。亚当·斯密一生追求完美,而且是一个爱国主义者,晚年深受内心道德谴责,所以最终留下遗嘱销毁其大部分手稿。

参考文献:

[1] 江晓美.货币长城·英国金融战役史:第七章[M].北京:中国科技出版社,2009:11.

第6篇

(一)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培育的必要性

在我国金融业发展过程中,政府陆续制定了许多旨在约束和监管金融行业及其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的法律文件,各金融机构也分别制定了提高金融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的管理文件,对规范行业行为、确保金融安全、遏制金融犯罪起到了约束、监督作用。但也应该看到,目前金融违法犯罪事件仍频繁发生,且呈上升趋势,犯罪的数额、情节也日益严重,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大案频发、危害严重;二是高智能型的白领犯罪比例较大;三是犯罪手段多样性、智能化;四是犯罪形态复杂,内外勾结、上下勾结联手犯罪问题突出;五是犯罪行为更隐蔽、突然和国际化;等等。我国加入WTO后,经济处在高度开放状态,国外的一些高科技犯罪形式也不断渗透国内;有的犯罪分子与国外犯罪团伙联手作案;有些高科技犯罪手段隐蔽性和复杂性强,且罪犯作案后通常携款逃往异地、异国或在境外非法经营金融业务。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金融业的信誉和社会经济秩序,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值得关注的是金融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犯罪案件也在增多,若金融从业人员能严守规定、规范操作,这些犯罪可以避免。此外在金融行业的经营活动中也普遍存在着违反职业道德、“合法不合规”的“灰色地带”,它们造成的不良影响也不容忽视。因此,必须增强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以便推动金融业的稳健健康发展。

(二)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培育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开展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培育,能确保我国金融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健康发展,使金融从业人员明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要求,掌握行业行为规范;能够让金融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正确处理工作中人与人、个人与集体、集体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能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水平和业务技能,树立清正廉洁的风气;能够抵制各种诱惑和不良行为,杜绝金融行业的“灰色地带”,控制金融风险等。

二、当前我国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当前我国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从总体上看是好的,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能够遵纪守法,遵守道德,有较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但从各种媒体、文字影像资料披露的违法犯罪案件看,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归纳如下。

(一)金融市场竞争无序,金融系统防范意识薄弱,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目前金融网点密集,竞争激烈,一些金融机构为了拉客户不择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社会上的“资金贩子”也浑水摸鱼,扰乱金融市场。

(二)有些金融网点存在有章不循、制度悬空,内控不严、外紧内松和“以习惯代替制度和规范”的现象,违规操作频现。

(三)监督不力。有的金融机构将多项可相互制约的工作职能交由一人承担,有的单位检查监督不到位或在业务繁忙时就放松监督。

(四)科技手段缺乏、监管方式滞后,“重业务轻管理”,致使疑点没及时发现、案件没得到有效堵截。

(五)金融机构重技能轻法制和道德教育,职工中存在思想松懈、法制观念淡薄、责任感缺失,抵制诱惑、防范风险的意志薄弱甚至沾染拜金主义等恶习。上述情况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金融企业时刻与金融资产打交道,进出往来都是资金,诱惑大,风险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容易滋生权钱交易、腐败和犯罪等不良现象。另一方面,行业竞争使金融机构把主要目标放在追求经济效益、看重职工的职业技能和营销情况而忽视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另外,金融行业对职工的职业技能和指标任务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奖惩标准,职工在提高技能和业绩时放松了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的提升,忽视规定或,涉足灰色地带甚至做出违法的事;部分金融从业人员防范技能有限,辨识疑点的能力不足,错失终止犯罪行为发生的良机。

三、我国金融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培育路径

笔者认为,金融行业应牢固树立现代金融人才观,高度重视职工的法制思想、职业道德、职业知识技能培育,培养新型金融人才,切实推动金融事业的发展。

(一)法制意识培育

金融法规是为使金融机构正常行使其职能而用法律规范的形式对各种金融业务活动的宗旨与任务,各金融机构的地位、职责、业务范围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等所作出的规定。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必须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是金融法规培训,使他们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在风险和挑战面前把握主动权。为此,金融行业应从以下方面对职工开展法制教育。

1.建立健全法制教育的组织机构

成立本单位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担任,其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在党委的领导下统一认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制定法制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成立法律知识宣讲团,成员由法院检察院的法学专家、本单位的业务骨干及法制宣传员组成,宣讲团结合金融发展形势,认真研究金融行业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新举措、典型案例,并及时宣讲和培训。

2.建立定期法制学习制度

落实职工学法用法常规学习制度,使职工学法有计划、用法有依据,增进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制定法制培训定期通报制度,及时考核学习效果,提高培训实效。

3.创新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

(1)以人为本、以工作为中心积极创新法制理念,让职工领悟法律学习不是强制教育,而是工作需要。

(2)创新内容,以生动形象的文字讲解难懂的法律条文、用新鲜的事例解说老问题;突出重点,引导职工掌握与工作相关的法律制度。

(3)创新学习形式,除传统的法制教育手段外积极拓宽培育途径,对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展板、宣传册、光盘、公益广告等平台,开辟法制宣传专题、专栏、专版,汇编典型案例,举办通俗易懂的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知识竞赛等活动,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使法制学习常态化。

(4)创新学习方法,采取宣讲、案例剖析、学习座谈、分组讨论、法律咨询、观看“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电教片等方式,提升职工的法律水平。

4.学用结合、认真总结

结合金融行业性质和特点,讲解与工作岗位有关的易发生的违规、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引导职工学法用法,总结成功经验,检查工作漏洞,依法行使行政职能,廉洁自律。

(二)职业道德培育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工作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对各种从业人员规定的、起自我约束作用的行为准则。金融职业道德是指从事金融职业的人员,在金融活动中处理与社会有关部门、服务对象的关系及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它以社会舆论、内心信念等方式指导和纠正金融工作者的职业行为,培养金融工作者的责任感、义务感和职业良心,促使他们选择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行为,高质量地完成本职工作。进行金融职业道德培育能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金融工作中,培养职工爱岗敬业、自觉掌握专业技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爱岗敬业、忠诚奉献、精诚合作、始终如一等紧密联系。笔者认为,职业道德培育应从以下方面着手。

1.把思想教育放在职业道德建设的首要位置来抓

职业道德通过人的职业行为体现,而人的行为受思想观念支配,故金融职业道德建设应把思想教育放到首要位置来抓,形成主题鲜明、内容具体、方法灵活、注重实效的思想教育体系,引导职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心、责任心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2.完善金融职业道德规范

金融职业道德规范是金融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各单位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出金融职业道德规范细则,制定《职工行为守则》,提炼出贴近实际、贴近职工的核心价值观,引导职工学习、对照、借鉴、警戒,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培养职工“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廉洁奉公、文明竞争”的职业道德观,使道德培育制度化、规范化。

3.领导带头

领导干部是职工的“领头雁”“主心骨”。领导率先垂范,凡事走在群众的前面,说话才有分量,群众才会心悦诚服。

4.树典型、学典型,剖析反例,警钟长鸣

先进典型的思想、品格和模范事迹最有说服力,更能激发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各单位应从身边的人和事中挖掘“闪光点”,利用广播、报纸、展板、宣传册、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宣传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比奉献的风气。在弘扬真善美的同时鞭挞假恶丑,剖析反面典型,警钟长鸣,使职工明确应当怎么做,不该怎么做,高标准要求自己,凝聚成知荣辱、讲道德、学先进、做先进的正能量。

(三)职业知识技能培育

一定的职业知识技能是做好一项工作的必备条件,没有过硬的职业知识技能,就无法做好本职工作。为提高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金融行业应从不同角度、对不同层次的新老职工分别进行系统的技能培训。

1.对新上岗的职工进行岗前知识技能培训,内容涵盖金融知识与业务、行业规定、礼仪及柜面、业务、营销等操作技能,采用启发式、互动式、体验式讲授或小组讨论、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情景模拟、在线自学、光盘授课等培训方式,经业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帮助新职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上岗后实行定期学习考核制度。

2.对各岗位职工实行阶段性的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和考核制度,完善岗位技能培训体系,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学习方式和考核标准,学用结合,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按需培训,突出新知识新业务品种培训、突出职工业务技能培训、突出管理层领导能力和执行力培训;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一线职工到系统内或同业兄弟单位观摩,学习和借鉴对方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提高职工的知识技能。此外,心理健康教育也是职业素养培育的良好补充。适时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及时排除职工的心理障碍,培养职工面对大量不属于自己的金钱经得住考验的知足心理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培养他们自觉抵制诱惑和防范风险的品格。

第7篇

关键词:资本;宏观审慎管理;道德风险;金融危机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11-0017-06

一、引言

2007—2009年的金融风暴不仅给全球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冲击,而且使金融监管理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危机之前,金融监管的理念以微观审慎为主,这种监管着眼于微观视角,认为只要金融系统中每个金融机构是健康的,那么整个金融系统就是健康的,因此监管的目标是降低单个金融机构的风险。金融危机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政策制定者认识到,除了微观审慎监管外还必须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即把金融系统看成一个整体,着眼于防范系统性风险,从而减少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可见未来的监管方向是微观审慎监管和宏观审慎管理并重,共同为金融系统的稳定保驾护航。

目前国内外对宏观审慎管理的研究主要停留在其概念、理论基础和政策工具的选择上,重要的文献有:博里奥(Borio,2003)非常清晰地界定了宏观审慎管理的内涵,比较了其与微观审慎监管的差异,并且通过分析金融系统脆弱性的本质,指出要想保证金融系统的稳定性,两种监管方式必须同时存在。布伦纳迈尔等(Brunnermeier等,2009)对系统性风险的产生原因以及如何监管做了理论上的分析,指出基于单个银行的微观审慎监管是金融系统脆弱性的重要源泉之一。卡什布、拉扬和斯坦因(Kashyap、Rajan和Stein,2010)指出了为什么仅仅依靠微观审慎监管会导致金融系统的脆弱性,并且列举了一些宏观审慎管理的政策工具。危机发生后,我国学者在这方面也做了相当多的研究,李妍(2009)分析了宏观审慎管理的必要性,以及在有效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中,中央银行的地位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问题。王力伟(2010)从系统性风险的形成机理、外部性理论分析了宏观审慎管理的理论基础,对宏观审慎政策做了梳理,并分析了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苗永旺和王亮亮(2010)介绍了一些对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的监测方式及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工具,并对宏观审慎管理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了分析。

本文用理论模型探讨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银行的道德风险问题。传统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是基于以下逻辑:存款保险制度使银行管理者过多追逐风险,因为损失会由纳税人承担。资本充足率监管的目的就是要内部化这些损失,从而保护存款保险基金和缓解道德风险。因此,资本充足率的根本目的是减少道德风险。本文分析不同资本类宏观审慎管理工具对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影响。

二、资本类宏观审慎管理工具

根据博里奥(2003)以及卡什布、拉扬和斯坦因(2010)对宏观审慎管理的描述,我们可以将宏观审慎管理定义为,当大量金融机构受到负外部冲击后,为了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防止它们收缩资产负债表引发社会成本而采取的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管模式。首先,要注意宏观审慎管理关注的是大量金融机构的行为,这里“大量”不是具体数量上的含义,只是指出现问题的金融机构对整个金融系统的运行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实际即便是一家金融机构出现问题,也可能导致金融系统的功能受到严重扭曲,这种情况也属于系统性风险的范畴①。其次,宏观审慎管理的目的主要是应对经济的顺周期性问题,尤其是在《巴塞尔协议Ⅱ》的架构下。《巴塞尔协议Ⅱ》的核心概念之一就是风险加权的资本充足率,内部评级法要求银行持有的最低资本充足率是其预期的信贷风险暴露的函数。在金融部门受到外部冲击时,比如银行的次级贷款出现问题,这时,一方面银行的资本金会受到侵蚀,另一方面由于银行的信贷风险加大,根据《巴塞尔协议Ⅱ》的规定,监管部门会要求银行持有更多的资本金,而根据我们的分析,发行资本的成本很高,银行只能通过减少新增贷款或者折价出售有价证券才能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所以最终会出现信贷紧缩的问题。然而,就像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印证的那样,银行信贷在经历了快速增长后的迅速下滑除了会给实体经济带来巨大冲击外,还会引起金融系统的动荡和人们的恐慌,这种动荡和恐慌对金融部门产生的冲击要比开始时受到的外部冲击大得多。

宏观审慎管理的工具很多,汉森、卡什布和斯坦因(Hanson、Kashyap和Stein,2010)对部分政策工具做了一个总结。就目前来看,监管者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即资本、流动性和影子金融系统,本文主要从资本的角度分析宏观审慎管理的工具。从资本的角度可以采取的宏观审慎管理工具有时间可变的资本充足率、或有资本、救助保险基金以及系统性的资本充足率等。

(一)时间可变的资本充足率

这是目前最常讨论的一种应对顺周期性的方法,即在经济繁荣时要求银行持有较高的资本充足率,而在经济萧条时持有较低的资本充足率,在这种规则之下,当银行受到负面冲击时就可以降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从而减缓了信贷紧缩的程度,缓解了顺周期性问题。《巴塞尔协议Ⅲ》规定的防护缓冲和逆周期性缓冲就是时间可变资本充足率的具体形式。

时间可变的资本充足率虽然是一个非常直观和有吸引力的应对顺周期性的政策工具,但是实行起来可能会有一些挑战。正像汉森、卡什布和斯坦因(2010)所论述的,在经济萧条时,管制资本充足率②(regulatory capital regulation)可能对于银行不是紧约束,这时由于银行所持资产的风险上升,市场可能会要求银行持有一个比管制资本充足率更高的实际资本充足率(actual capital regulation)。因此,要想通过时间可变的资本充足率来缓解顺周期性的话,经济繁荣时要求的最低资本充足率应该比经济萧条时市场要求的实际资本充足率大很多才行。另外,时间可变的资本充足率对于“大而不能倒”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没有给予很好的解决,本文着重从道德风险的角度研究不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的效应。

(二)或有资本

或有资本是指当事先约定的事件发生时必须转换成资本的债券。或有资本作为逆周期性资本缓冲的一种方法已经被多位经济学家提及,即在经济繁荣时,银行要发行或有资本以建立资本缓冲,在经济萧条时或有资本就会转换为实际资本,这样就使银行有充足的资源来抵御各种损失,包括信贷紧缩(德马蒂诺等,2010)。尽管一些经济学家对这种工具存在质疑,但是绝大多数经济学家还是认为它具有在经济萧条时提高银行资本的水平和质量、对系统性重要机构提供额外的金融资源、作为逆周期性资本缓冲减少顺周期性等优点。

这种宏观审慎工具最大的缺陷就是不易操作,尤其是转换条件的确定问题,经济学家的分歧很大,甚至有些经济学家持反对态度。

(三)救助保险基金

卡什布、拉扬和斯坦因(2008)提出了一种“资本保险”方案,即在经济繁荣时,银行必须购买一种“资本保险”,这种保险合同约定当未来规定的时间内出现经济萧条时,“保险公司”会向银行注入事先规定的资本金额。这里的“保险公司”可以包含一些非银行机构,例如养老基金、财富基金等,也可以是个人投资者。他们列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家银行可以与一家养老基金(pension fund)签订一份“资本保险”方案,即银行向养老基金缴纳一定的保费,约定在未来一段时间若银行股价格指数下降至事先约定的数值以下,那么养老基金就要向银行注入一定数额的资本金。为了保证不违约,他们建议要求养老基金在签订“资本保险”方案初期就将价值200亿的资产交由托管人托管。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救助保险基金。

这种宏观政策工具跟前面两种一样,最大的操作难题是如何设定一个触发条件来反映经济处于繁荣还是萧条状态。

(四)其他

2007年金融危机之后,有一些学者建议将资本充足率与银行对整个金融系统的系统性风险贡献联系起来,称为系统性资本充足率(systemic capital requirement)。如果把传统的资本充足率要求看成是单个银行信贷风险的函数的话,那么系统性资本充足率就是单个银行的信贷风险和其对系统性风险的贡献两个变量的函数。对于这种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的实施涉及到两个基本的问题:(1)整个金融系统总的资本水平应该是多少?这个资本水平决定了金融系统抵御冲击的能力。(2)怎样将整个金融系统的系统性风险分配给每个金融机构,也就是确定每个金融机构对系统性风险的贡献度,然后根据这个贡献度设置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由于目前经济学家们没有对系统性风险给出一个理论上的概念,笔者认为这种工具还欠缺可操作性。

由于这次金融危机,经济学家和市场人士意识到资本质量的重要性。这里的资本质量是从清偿顺序而言的,清偿顺序越往后,资本质量越高,比如普通股质量高于优先股,优先股质量高于次级贷款。危机之前,监管者主要专注的是一级总资本与风险权重资本的比例。一级总资本除了普通股外,还包括优先股等其他的类别。从微观审慎的视角来看,如果资本监管的目的是保护存款保险基金,那么普通股和优先股能够达到相同的目的,因为二者的清偿顺序都在负债之后。但是从宏观审慎的视角看,两者有重大区别,优先股的比例过大会使负债积压(debt overhang)问题更加严重。

此外,既然金融危机发生时,银行为了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会出售资产,那我们可以强制要求银行增加资本,而不是增加资本充足率。这种做法反而会使银行发行股票更加容易一些,因为银行没有选择,必须增加资本数量,通过发行股票不能向市场传递任何信息,不存在迈尔斯和马赫拉夫(Myers和Majluf,1984)所描述的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额外发行成本的问题。

本文通过模型来分析各种政策工具对银行决策行为的影响。

三、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基准模型

第8篇

一、伦理的基本内涵

“伦理”一词在现代社会经常被使用,但对伦理的理解却很难精准把握。“伦”在我国古代早已出现,本意是指辈、类。将此意思引申到人的生活和人际关系中,就是人的辈分。因此,“伦”在我国被用来表示一种客观存在的人际关系,当然,古代强调的是一种原生形态的以血缘关系为主的人际关系。所以,中国人常说享受血缘亲情的快乐是“天伦之乐”,而破坏这种关系的行为则是“乱伦”。“理”指的是事物内在的机理、条理、道理、规律、准则、秩序等。“伦”、“理”合在一起,简单地说,就是人伦之理、人与人相处的道理、人们相互之间处理人际关系所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行为道理,即行为需要合乎条理、情理、有秩序。正如王海明先生所说:“所谓伦理,就其在中国的词源涵义来看,便是人际关系事实如何的规律及其应该如何的规范。”[1](P80)

现实生活中,人们常把“道德”和“伦理”通用,虽然,在通常情况下,两个概念可以等同,但严格讲,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黑格尔对两者做了阐述,他认为:“道德不是达到别的目的的手段,道德自身就是目的。它所追求的不是福利,而是善。从主观方面说,道德意志已不表现为故意和良好的动机。而是作为普遍性和无限性的道德的自我意识或良心。”[2](P12)即是说,道德是自由意志在内心中的实现,是主观的内在法。而伦理则是“自由的理念,是活的善,这活的善在自我意识中具有它的知识和意志,通过自我意识的行动而达到它的现实性;另一方面自我意识在伦理性的存在中具有它的绝对基础和起推动作用的目的。因此,伦理就是成为现存世界和自我意识本性的那种自由的概念。”[2](P162)依黑格尔看,伦理是自由意志通过外在事物和内心感悟的实现,即伦理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中国学者们也对道德和伦理做了一定的区分,如何怀宏先生认为:“道德更多地或更有可能用于人,更含主观、主体、个人、个体意味;而伦理更具客观、客体、社会、团体的意味。”[3](P9)伦理与道德存在一定的区别,但也要看到它们内在的统一。道德偏于具体的层面,伦理则是对道德的概括,偏于抽象的层面。伦理是道德在个体身上的具体体现,有什么样的伦理就会有什么样的道德;相反,道德也会影响伦理,道德的败坏和僵化会阻碍伦理的发展。

伦理学,通俗地讲,就是研究“伦理”的学问。从伦理研究的发展来看,可将伦理学分为一般伦理学和专门伦理学。一般伦理学是对道德伦理所进行的挖掘与分析;专门伦理学则是对一般伦理学的应用,包括经济伦理学、政治伦理学、医务伦理学等,属于实践伦理学的范畴。本文将伦理学作为金融调控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来探讨,不是取伦理学的全部,主要从经济伦理和政治伦理两个视角加以分析。

二、经济伦理视域下的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一)经济伦理的涵义

经济伦理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马克斯·韦伯于20世纪初首先提出的概念,但他没有对经济伦理给出具体的定义。[4]对于经济伦理的含义,国外学界没有统一的界定。在我国,学者们对其也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经济伦理就是人们在现实的社会经济活动中产生并对其评判和制约的道德观念,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指直接产生于人们的经济生活和经济行为中的道德观念;二是指人们对这种道德观念的认知和评价系统(即经济伦理观)[5]。有人认为,经济伦理指经济主体(企业、个人)在经济生活和经济行为中所特有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评价的价值体系,以及特有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它起着协调经济活动和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使经济活动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使经济活动协调和谐,也促进经济主体的物质和精神方面发展的作用。[6]也有学者认为,经济伦理学是研究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完善人生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基本规律,明确善恶价值取向及应不应该行为规定的学问。[7]另外,还有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诠释了经济伦理的含义。尽管学者们的认识并不一致,但每一种界定都有其合理之处,有助于人们加深对经济伦理的认识和对经济伦理的全面把握。综合学者们的观点,笔者认为,经济伦理是指经济行为符合一定规范、标准和原则的价值取向。其基本内容要求经济行为的行使要具有合理性、正当性和真实性。

经济伦理的价值是基于经济与伦理的内在关联而存在的,经济与伦理存在内在的联系。因为经济不是一个单纯的投入产出问题,经济行为一定是人的群体行为,其行为方式和特性一定受制于人的素质、人际利益关系处理原则等,在这层意义上,所有的经济行为都是行为主体价值取向的一种表态方式。这客观上也是评价人们经济行为过程和经济成就的重要内容和依据。[8](P88)伦理规则对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进行调节,使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达到协调,这种调节和协调的目标不仅是保证经济活动的伦理方向,而且可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在这种调节和协调中,伦理目标和经济目标是一致的。相应地,在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中经济主体表现出的遵守伦理规则的取向,表明经济主体普遍认识到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虽然以追求经济利益、追求效率为直接目标,但不能不以遵守市场规则或伦理规则为前提,进而促进伦理规则在经济社会的实施。可见,经济行为是伦理的实践源泉和载体,伦理是经济行为的价值导向和目标,经济行为与伦理规范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

(二)基于经济伦理的金融调控法律制度分析

金融调控中,直接的受控主体是广大的商业银行,终端受控主体是普通的企业和个人。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他们都可能基于利益追逐而放任自己的经济行为,甚至在国家做出金融调控后仍以不道德的行为而规避调控,如商业银行在国家出台调控政策后不及时执行政策,仍以原来的方式进行经济活动等等。这样的结果是导致整个金融市场无序,或金融调控不畅。公共选择学派创始人J.M.布坎南指出,社会哲学家的任务是拟订一种制度化结构,这种结构能够控制人的道德追求和效率追求,以便两个目标同时得到实现,并促成一个“更好的”世界,使人们能够在一个实际上受局限的方面不受挫折地达到他们的目的。布坎南虽没有具体阐述如何实现对于市场行为的制度化控制,但至少给我们以这样的提示:可以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将人的道德追求与市场经济的效率追求协调起来,以促成市场行为的个人性、自利性和社会性、公利性的和谐。[9]

法律制度作为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通过国家的强制作用,建立并形成一定的行为模式,构成一种规范化、秩序化的行为方式系统。这个系统就是经济社会各主体进行活动的规则,将直接或间接地制约着经济伦理。在金融市场里,当良好的金融秩序存在时,金融机构等经济主体可以根据惯例对其他主体的经济行为做出判断,从而使市场机制持续、良好地发挥作用。反之,当固定化、秩序化的行为方式受到破坏,制度因素不能发生作用时,经济主体间的秩序将不复存在。此时,仅凭各主体的良知去矫正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根本不可能。如在经济已经过热的情况下,商业银行自觉地通过提高利率来收紧贷款基本不太可能,因为他们也是十足的“经济人”,需要从放贷中获取更多的利益。为此,需要建立严格的金融法律制度来促进市场秩序。具体在金融调控中,金融调控法律制度使商业银行把遵循法律的强制性经济行为转化为一种习惯性经济行为,当遵循法律成为惯例时,法律制度的约束就内化为他们的自我约束,金融调控法律制度的适用就得到了实现。金融调控中每一个主体的行为实际上是由金融调控法律制度所决定的,行为如果总是无序与错乱,其本身也反映出金融调控法律制度存在缺陷、不够健全或不完善。一般而言,科学、完备的法律制度规范会引导人们自觉地抑恶从善,相反,不好的法律制度则为“从恶”提供方便,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行善的愿望和动机。在金融调控法律制度下,各调控主体的行为会自动制度化、秩序化、习惯化,他们的行为具有可预见性。因为金融调控法律制度可以为金融调控所涉主体提供自己之外的他主体行为的预期信息。这样一来,商业银行、普通企业、个人依据金融调控法律制度做出自己的行为选择,同时有助于减少调控中的不确定性,也满足了各主体的需要。这既可以促进金融调控所涉主体积极遵守金融调控法律制度,养成良好的经济行为方式,也有益于加强经济伦理建设。因此,在金融调控中,要注重金融调控法律制度价值的引导作用,要重视合理、科学、有效的金融调控法律规范作用。只有为包括商业银行、普通企业等经济主体提供了良好的金融调控法律规范,才能使这些主体表现出普遍的“善行”状态,才会做出积极配合调控的道德行为。

鉴于人都具有机会主义的倾向,个体的道德觉悟和道德意志往往是有限的。在金融调控中,就需要通过金融调控法律制度确立起一系列明确的经济伦理规范,给各主体的经济行为以必要的外部约束,告示各主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怎么为、以什么方式为以及违反规范可能承担的后果等,才能提高各主体的道德觉悟和道德意志。如果“没有良好的制度模式规范和现实力量的推动,说教和感化只能流于形式和空谈,难以发挥其有效的精神力量”。[10](P448)当前,应将有关金融调控的经济伦理规范尽可能转化为可操作性的法律制度,而不应该仅停留在倡导性政策上。仅靠自律性的机制很难让各主体的经济行为符合金融调控的目标设定,需要具有他律特性的法律规范予以约束,金融调控所涉主体的经济伦理才不会失范。为了易于操作,应尽量使金融调控中经济伦理价值具体化,建立相应的执法监督机制,并辅之一定的惩罚措施,使违背调控的不道德经济行为付出极大的成本。

三、政治伦理视域下的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一)政治伦理的基本涵义

政府作为国家的政治组织,在公共政治生活中,不可能纯粹靠政治权术或权威行使职能,其本身就有基本的价值立场和价值取向,伦理作为一种社会成员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准则,从根本上通过规范政府职员的行为和品性进而影响政府的职能发挥。所以,政府本身具有伦理的意蕴。

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统治和公共管理,具有公共性的特征,“政府的公共性是政府的第一属性”。[11](P7~11)政府的建立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为社会提供尽可能的公共物品,具有公共性的属性。鉴于政府公共性的特点,针对政府组织、行为的法律制度安排应以服务精神、自由精神、民主精神为伦理基础,这些伦理精神的融合是政府内在的价值取向。

第一,服务精神。公共权力“只有在现实的服从中才是现实的权力”。[12](P49)也就是说,只有确实是在保护而不是损害社会成员的公共权力才是现实的权力,才会使人服从,才能成为真正有效率的东西。公共权力要能够为社会带来普遍的福利,就需要一种不折不扣的服务,就需要有一种奉献的精神,全心全意为社会公众服务。正如狄骥指出:“国家不仅有义务不损害个人的物质、智力、精神活动的自由发展,而且还有义务为保证所有个人充分发展其物质、智力和精神活动而制定必要的法律,组织必要的公用事业。”[13](P38)可见,现代政府是以提供公共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政府,把服务作为一种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政府享有的权力源于人民的授权,其本身就蕴含着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一旦政府将掌握的公共权力凌驾于社会广大主体之上,就背离了公共权力产生的基础,政府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就发生动摇。

服务的深层内涵其实就是责任,政府向广大公众提供服务本身就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责任。在这层意义上,责任就是政府伦理的核心。美国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指出:“在后资本主义社会,构建社会与组织的原理一定是责任。这种组织社会或知识社会,要求组织必须以责任为基础。”[14](P105)现代政府是责任型的政府,对民众负责是政府的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同时也是一个政府保持合法性的基本条件。政府及其构成人员必须树立责任意识,培养责任精神,具体说,就是要负起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

提供服务与承担责任两者本质上是统一的。提供服务本身就是政府所应担负的责任,相反,只有勇于担当责任的政府才可能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必须把两者融合,上升到政府伦理精神的高度,将其转化为政府的内心理念,才能使政府基于此自觉、正当地行为。

第二,自由精神。自由是人的本质特征,卢梭曾说:“人是生而自由的。”[15](P8)马克思也曾明确指出:“自由确实是人所固有的东西,连自由的反动派在反对实现自由的同时也实行着自由……没有一个人反对自由,如果有的话,最多也只是反对别人的自由。可见各种自由向来就是存在的,不过有时表现为特权,有时表现为普遍权利而已。”[16](P63)说到底,自由就是主体没有外在束缚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活动。即,在消极层面上,主体在意志上不受外在的强制和干涉;在积极层面上,主体在做任何抉择时,均基于自己的意志而非外部力量。但自由并非就意味着随心所欲、随意所行,当人越想为所欲为时,越要受到牵绊和束缚。关于这一点,黑格尔早就说过:“通常的人当他可以为所欲为时就信以为自己是自由的,但他的不自由恰好就在任性中。”[2](P27)因此,政府要保护的是公民的自由,而非随心所欲的任性。

自由的内涵相当丰富,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经济自由、政治自由和思想自由。经济自由指的是在财产、契约上的自由,它是其他自由的基础。只有经济自由了,才会有独立的尊严和人格,才会有与众不同的政治诉求和思想主张,进而才能在精神上真正达到自由。政治自由是指选举、被选举、言论等表达政治意愿的自由,它是经济自由在政治上的反映,是其他自由的保障。思想自由表现为道德上、理性上的自立,其是整个自由的灵魂,是人类追求的核心价值。无论是何种自由,都是政府伦理的内在蕴含。为此,现代政府应承认并维护公民个人的自由,禁止滥用公权力对公民的自由造成损害,恰如密尔在《论自由》一书中所说的那样:“所谓自由,是指对于政治统治者暴虐的防御。”[17](P1)同时,政府决策应得到公民的同意、要听取公民的意见和建议或必要的事宜直接由公民自己做决策。

第三,民主精神。在古希腊,民主的意思是人民的权力、人民的统治。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一书中说:“由于全体公民都天赋有平等的地位……而且依据公正的原则——无论从政是一件好事或是坏事——也应该让全体公民参与政治。”[18](P46)可见,亚里士多德主张一种多数人执政的民主思想。他还认为:“在一个同样的人们组成的社会中,根据平等和一致原则,实行轮番为治制度,确实合乎主义而值得称颂。”[18](P350)即民主需轮流执政。如今,民主已经不再囿于上述含义。依笔者看,至少具有两方面的含义,即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在政治层面上,民主是一种保障公民自由和权利得以实现的国家制度。对此,马克思早有论述,他认为:“民主制是作为类概念的国家制度。”[16](P96)民主承认公民拥有广泛的自由和权利,且加以保障。在实质上,民主就是通过规定公民有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利,要求政府在行使公权力时公开化、制度化,形成对权力的制衡。可见,民主制度的价值目的在于通过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这种手段来最终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理想。在经济层面上,民主是由政治领域跨入经济领域,或者说经济领域引入政治领域的民主机制。民主之所以能够进入经济领域,是因为民主内含有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因素,其价值观具有鼓动自由和充分的交流、通过达成共识以解决冲突、尊重人的需求和特性等内容。[19]经济民主使经济的参与人和利害关系人,能够基于正义、公平的基本价值准则,有序参与到经济决策、经济监督、经济利益分配当中,使政府的经济工作更有效、更公平,更体现市场规则。

(二)基于政治伦理的金融调控法律制度分析

从上述的分析来看,现代政府行使公权力应以服务精神、自由精神、民主精神为伦理基础,这些伦理精神很大程度上就是政府行为的内在价值取向。然而,单凭这些伦理欲规范政府的行为肯定不可能。没有强制性的某种约束,由有限理性“经济人”组成的政府同样固有先天的自利、良心的弱化。为此,应将政府应遵循的伦理制度化、法制化。伦理法制化的益处在于:一是为政府解决伦理冲突和伦理困境提供一般性的指导;[20](P199)二是为惩罚那些违背最低伦理要求的行为提供依据,正如库珀所说的:“面对不负责任的行政人员的狡黠、贪婪和骄横,法律制裁就是一个提醒:他或她接受公务员职务就要为公共利益服务,而且承担该义务时是不可偷工减料。”[21](P137)

金融调控是政府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和市场规则,引导金融市场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过程,调控的结果关乎社会广大公众的利益。金融调控法律制度作为一种正式的制度安排,可以把上文所论及的服务精神、自由精神、民主精神等伦理要求和道德价值目标直接以法律规范的形式确定下来,将政府伦理制度化、外部化、明了化,以便使金融调控机关在调控过程中能达到预期的伦理目标。金融调控法律制度通过确定金融调控机关调控行为的基本框架,即明确调控机关的权力边界和责任承担,从而限制调控机关任意选择的范围和机会,为调控机关行使调控权设定了最低的伦理底线,一旦违背将会受到制裁。金融调控法律制度的设定还可使调控机关逐渐养成一种从被迫遵守法律规范转化为自觉的自我约束习惯,激励调控机关向着伦理的要求自觉行为。为此,可通过创设监督制度、决策参与制度、责任制度等来体现政府伦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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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美]特里·L·库珀.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M].张秀琴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第9篇

 

关键词:美国金融危机;马克思主义哲学;金融体制;职业道德

一、引言

当人们被一个个涨停板迷惑时,一夜之间纽约华尔街发生了暴动,接着各大报纸头版头条刊发了 “雷曼倒闭”的新闻。接下来一连串的金融行业进入了这个魔咒般的漩涡,不是申请破产就是被迫关门。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席卷了全球,我们不禁要问,在美国国家的法律制度如此完善、金融监管如此严密、金融市场如此成熟、发展了一二百年的金融市场,为什么会被仅为2000—3000亿美元次级贷款所击溃?为什么美国次贷危机会短时间内蔓延至全世界并对国际金融市场造成如此严重的冲击?在华尔街一大批金融机构倒塌后,美国次贷危机风险还有多大?这些都是需要认真思考与反思的问题。

如果反思,自然很多人就会问是谁导致了这场危机的爆发?那么是谁导致了这场危机的爆发呢?是雷曼兄弟吗,是那些不知廉耻的纽约华尔街的金融家吗?是,又不全是。那么,隐藏在这场危机背后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呢?

二、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及哲学反思

1.从根本上看,金融体制的不健全,政府监管和执行不到位是造成这场危机的直接原因。

(1)原因

美国“9·11”事件及纳斯达克股市泡沫破灭之后,美联储为了减少这些事件对美国经济冲击,防止美国经济衰退而采取完全宽松的货币政策,推行借钱消费的经济增长方式,利用美元霸主地位和投资者对美国经济的信心,滥用金融衍生品。在无力监管的情况下,通过各种金融工具诱导人性的贪婪与投机。在消费模式上,从以收入为基础的储蓄模式向以资产为基础的储蓄模式转变,不断扩大消费信贷,各大银行纷纷把钱贷给了信用级别较低的消费者,带来了大量的透支消费和高负债。这时,市场的流动性由于次级市场交易繁荣而大增,房地产泡沫也在流动性泛滥中一步一步地吹大。

从上述过程看,每一个环节看上去都有其合理性及正当性,但是实际上每一个环节都在无限地聚集与放大风险。从政府来看,由于政府的短视或短期行为,尽管宽松货币政策可以让几次危机事件对当时经济冲击降低到最小的程度,但这些政策仅是出于短期考虑,从来就没有从长期的经济战略角度来思考,然后根据情况变化立即做出相应的调整。同时,在对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平衡上,政府部门对金融创新监管的滞后,使得无法对新的金融工具及产品进行有效的监管,金融创新工具的风险越来越放大。

不仅是美国,世界各地的决策者们最初都低估了金融危机的深度和广度,所采取的政策滞后而且力度不足。在2008年9月,危机对全球经济的系统性风险变得明显后,6家主要央行才决定以协调的方式削减各自的官方目标利率和加大金融市场流动性。

(2)哲学反思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必然引起运动、变化、发展。因此各国在经济建设中, 要坚持唯物辩证法关于发展的观点, 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 及时调整经济政策。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观念的、政治的上层建筑都是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产生的。处于金融危机的各国正是犯了这种形而上学的错误。此外,在事物的变化发展中,存在着许多矛盾,但总有一种处于主导地位,起决定作用的主要矛盾。我们在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时就应该抓住主要矛盾,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因此,无论是美国政府呼吁的7000亿用来救市的美金还是中国政府拿出4万亿用来扩大内需的人民币,这些都是治疗金融危机的西药,不能从根本上根治。因为,资金的注入只是给危机四伏的金融市场一个喘息的机会,而治本之策则是要对整个金融市场进行全面的反思与改革,这样才能重建民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

2.人类在追求高度利益时的欺诈和贪婪,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确失,是造成此次危机的间接原因。

(1)原因

造成此次金融危机的原因,表面似乎是金融衍生品的无限制发展、政府对金融创新缺乏系统监督以及美国消费者的过度需求,但实质上也反映出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确失和行为的不自律。

金融职业道德上,高薪激励离开了合理边界,高管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差距无限制地放大,大搞金融冒险,设计的金融产品无限延长了信用链,不断升高虚拟性,信用关系高度复杂化,产权关系越来越模糊,可控性越来越低,风险性越来越大。而在华尔街和全世界投资银行中掌握这些金融衍生工具的,正是众多受到了良好商业训练、掌握现代金融知识、出身于名校的MBA精英。让我们深思的是,为什么有如此之多在美国商学院名校学习过的高管卷入危机?MBA教育是不是没有尽到其应该尽到的责任?虽然让商学院的教育承担这个危机的责任是牵强的,但我们的确要反思为什么那些在商学院学习过丰富经营技巧的人会失去社会道德的自律?

(2)哲学反思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及教育要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教育是造就人的全面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首先,马克思肯定了教育要向受教育者传授技术、工场知识,肯定技术对社会进步具有某种决定性作用。其次,马克思进一步阐明,在教育过程中,向受教育者传授技术与科学知识的同时,必须传授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知识,以提高受教育者的内在修养及职业道德。教育要关注人文价值,必须找准实现人文价值的基础,他不是抽象的观念世界,也不是超验的神的世界,而是现实人的生活世界,把人的生活世界作为教育思想人文价值目标的实现基础,因而使马克思教育思想的人文价值具有强烈的客观现实性。

因此,在这个注重利益的社会中,我们的教师在“传到授业解惑”的同时还必须提升学生的内在修养、人文素养及道德观念,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情操,贯彻马克思主义“两点论”的观点,坚持“两手抓”,以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金融危机的积极意义

应该指出,美国金融危机不但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导致全球巨额的金融资产被蒸发殆尽,同时也要看到其对金融业发展的积极意义。从近期的影响而言, 各国货币汇率下跌后, 将直接提高这些国家出口商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有利出口。但更为重要的, 这次危机是一剂猛药, 它促使各国吸取教训、纠正失误, 正确协调开放经济条件下的各种宏观经济政策的运用, 对国家经济结构进行调整, 整顿金融秩序, 加强金融监管, 为经济的再次腾飞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10篇

关键词:金融担保公司;商业银行道德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09)-08-0066-02

2009年3月底,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曝出被骗贷4.6亿元的惊人案件。该起案件事始于去年4月,起初是担保公司有关人员出具假材料,办理假按揭获得资金后打入公司账户。银行信贷管理系统升级后,为了隐瞒和销账虚假的个贷,担保公司又以此前的公司客户的名义,提供假财务报表、假公章等向银行申请对公贷款,前后共套取4.6亿银行资金。

从该起案件调查结果显示,巨额骗贷案系银行工作人员和担保公司人员勾结所为。那么,我们先来简单了解一下担保公司。

金融担保公司是专业从事信用担保的金融中介组织。在经济生活中提供信用保证,经营的是风险,销售的是信用,最重要的使命就是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是具有独特的信用增强作用和风险管理特征的特殊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担保公司以自己的信用证明和资产作保证,增强中小企业的信用,使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商业银行,作为企业贷款的发放机构,对其提供的贷款给予担保是为提高借款偿还的可能性,提高贷款的安全性,降低银行资金损失的风险所采取的保护性措施,它为银行提供了一个可以影响或控制的潜在还款来源,在一定条件下担保会变成现实的还款来源。因此,在银行发放贷款时,会尽可能要求借款人为借款提供相应的担保。商业银行依法获得担保,还要对担保进行妥善的管理,这是防范贷款风险的第二重保证。商业银行对担保进行特别的管理,必须考察保证人的资格。各国对能够承担保证责任的经济主体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银行在签订保证协议时必须注意保证人资格的合法性。但是,据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农商行的骗贷案中,进行虚假骗贷的华鼎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两位自然人担任股东,主要从事个人信贷担保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等服务。但是,早在2006年下半年,银监会下发过关于担保机构的风险提示,要求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时要严格审查其资质条件,其中一个重要的硬性指标就是要求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必须要在1亿元以上。而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本仅为1000万元,显然不符合保证人的资格。

由于担保公司与银行存在的密切关系,使得银担合作成为关乎担保业发展的重要问题。面对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业的全面对外开放,如何协调好银担之间的关系,以应对变化了的金融形势,成为摆在担保业面前的紧迫议题。那么,如何正确处理担保公司与银行的关系呢?

首先,担保公司的建立是为了分散银行风险,而不是完全接受银行风险以使银行在不承担任何风险的情况下获取稳定的收益,所以担保公司要与协作银行明确保证责任形式、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担保范围、责任分担比例、资信评估、违约责任、代偿条件等内容。

其次,银行、担保公司应坚持独立双重调查、双重把关和相互推荐的原则,不能把信贷和担保调查合而为一,以弥补双方各自认识的不足,也是防范银行道德风险的有力措施,做到及时沟通,真诚合作,共同加强风险控制。

当然,这也会受到担保公司恶意竞争的冲击。在当前担保公司之间无序竞争所造成的混乱局面下,一些实力弱小的担保公司为了和银行建立担保关系,只求得到银行认可,在短时间内,它们通过各种手段与银行建立了担保关系,表面上看银行没有承当责任,但是当风险发生时,担保公司不能对此作出代偿,最后还是银行来埋单。

如今,商业银行在风险控制方面,仍有待完善。银行除了对担保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层的综合能力、担保机构的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进行严格考核外,银行内部人员的管理也有待进一步加强,防范银行员工道德风险的产生。

所谓“商业银行道德风险”是指商业银行的从业人员在其自身需要(有时可能是合理的)得不到有效满足时,受其思想状况、道德修养、价值取向的影响和左右,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未使其处理的业务最优化,从而故意导致本企业资产处于风险状态或形成损失的可能性。一般情况下,风险的形成初期,有很强的陷蔽性,法规、制度难以对其产生有力的控制和约束,其结果是直接导致上述的企业资产的风险。

由于商业银行道德风险将会产生的危害较大,因此,商业银行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银行员工道德风险产生的危害。

一、培育文化,教育员工。一家银行要培育自己的“商业银行文化”,通过良好的文化氛围,培育银行人的思想、观念、意识、精神,增强银行人的责任感、归属感、凝聚力、积极性和创造力。培育的关键是实施对银行人的教育。

二、重视疏导和满足员工的需要,并为之提供更优越的条件。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人的基本权利,要从人的本性去认识银行员工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是正当的,作为一个金融企业就是要努力去满足自身员工的合理需求,这也是金融企业存续和发展的目的之一,并且要为员工提供越来越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一方面,员工需要的满足使得他没有必要冒险采取不当行为,也就从根本上抑制了道德风险产生的动机。另一方面,需求的满足也激发其努力工作的热情和创造性。

三、加大对道德风险的稽核力度。稽核范围主要针对可能形成资产损失的道德风险行为。主要采取三种方法:

1.离任(职)稽核。稽核对象职务(岗位)变动之前,必须进行此类稽核。此类稽核虽有滞后性,但对控制道德风险也有威慑力。稽核结论如认定无重大道德风险行为,方可给予新职位的聘任。

2.强制休假稽核(专项稽核)。对接到举报或有重大线索,有必要对被稽核对象进行道德风险行为认定的,可派出专门稽核组进行专项稽核,根据稽核内容的要求,稽核对象可暂时休假离职,以便于稽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3.年度任职稽核。主要对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信贷与财务状况进行稽核,以考核政绩,把握道德风险的苗头,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四、建立全面的责任追究制。这是控制道德风险的基础。首先要根据每一类业务的操作规程,明确划分每个操作环节承担的责任;其次要确定对不同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

参考文献:

第11篇

历史上信用与信用制度的区分则是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以后的事情。布鲁诺希尔德布兰德在1864年提出,经济交往的发展可以划分为前后相承的形态:第一个形态以物物交换(自然经济)为特征,第二个形态以货币(货币经济)为特征,第三个形态以信用(信用经济)为特征。比利时经济史学家亨利皮朗对这种观点提出了异议,他认为,信用在中世纪已广泛存在,“信用作用在各个时期的差别只是量方面的,而不是质方面的。销售的信用,尽管一般人否认它的存在,事实上它是中世纪商业的金融基础。至于他种形式的信用,其存在从未有人怀疑,但其作用却被误解”[2]。著名经济史学家布罗代尔则注意到,布鲁诺希尔德布兰德所提出的三种形态并存到现代。他指出,直到19世纪,在法国这样的国家,农村经济仍大量使用物物交换贸易,沿着内陆道路组织起来的国内经济使用银子,而在港口及主要金融中心的国际经济使用汇票——一种信用工具,不能用汇票清算的收支差额用金银支付。美国学者汤普逊甚至证明圣殿骑士团在12世纪已经发明了汇票,热那亚人1346年已在开俄斯岛建立了特许股份公司。亨利皮朗、布罗代尔和汤普逊的反驳事实上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即信用现象与信用制度有何区别?这一问题在比利时学者科大卫研究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时也曾碰到。中国近代历史上的晋商和徽商都是以诚信著称于世的,但从他们之中为什么没有产生资本主义银行?科大卫的解释是:“如果把投资视为长期的投机的话,那么要问的问题是,信用如何延长至超越个人的生命。对于银行和其他存放款机构来说,这是一个至关紧要的特质。因此,徽州商人甘愿冒风险的故事,与他们作为典当商人,承认其父亲或其债权人父亲的债务而著称的故事相提并论。这样的故事的含义,正在于表明徽州商人的信用可以跨越两代人。归根结底,徽商的当铺实际上就是银行,接受存款也放出贷款,如果银行的信用不能超越银行家的生命,那么,银行的信用地位哪里还能够维持。然而,徽商的银行运作只是以道德为依据,并无一条法律可以作为其业务的基础。正如我们在香港的中国商人那里看到的,个人的诚信非常重要,但个人诚信必然受到个人的生命时间的限制,对信贷银行业来说,这是不够的。在这些情况下,道德往往被用于补救制度之缺陷。”[3]这段话事实上已经回答了我们的问题。如果要加以概括,那就是:制度是规范化的社会秩序,信用现象与信用制度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后者的规范性,所以我们把关于一种信用现象的立法的产生作为一种信用制度形态形成的标志。什么是金融?金融诈骗与金融的分界点究竟在哪里?这是个既古老又现代的问题。说它古老是因为早在16世纪,英国人格雷欣就提出了这一问题。

金融学里著名的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法则,不是一个关于物的法则,而是一个关于人的法则,是在直言不讳地讲人性的弱点。在这里,劣币就是金融诈骗,良币就是金融。格雷欣法则是说,如果国王经受不住诱惑,加入到金融诈骗的行列中去,整个社会就会变成诈骗社会,就会陷入混乱和灾难。1649年1月30日英国人处死国王查理一世,1793年1月21日法国人把国王路易十六送上断头台,可以看做是格雷欣法则的不幸应验。说它现代是因为浙江吴英案和美国混水公司(MudWaterCompany)事件反映的就是金融诈骗与金融的分界点问题。格雷欣提出了问题,但并没有给出答案,他虽然从实践的角度提出了应该区分金融诈骗与金融的问题,但并没有从理论的角度回答金融诈骗与金融的分界点究竟在哪里这一问题。金融诈骗的猖獗是任何一个从货币经济向信用经济转型的国家都必然要面对的难题。在格雷欣之后,英国于1720年颁布了《反金融诈骗和投机法》;美国国会于1905年了七卷本的《阿姆斯特朗报告》,揭露美国社会令人触目惊心的金融诈骗,由此导致1906年美国《纽约法典(TheNewYorkCode)》的颁布。经过数百年的金融实践,英美国家虽然用经验试错的方法勉勉强强解决了这一问题,但没有人对它进行理论总结。

从理论上讲,信用一词绝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概念,它有着深刻的伦理和法理根源。信用是用法律包裹着的诚信,信用制度是用法律包裹着的信用。金融与信用制度是一体两面的表里关系,金融是“表”,信用制度是“里”。诚信原则(ThePrincipleofBonaFide)中的“诚信”伦理只穿了一层法律盔甲,它是普通商品交易的行为准则,这是由信用概念的属性所决定的;最大诚信原则(ThePrincipleofUt-mostBonaFide)中的“诚信”伦理则穿了两层法律盔甲,它是金融交易的行为准则,这是由信用制度概念的属性所决定的。在英语中“诚信”是一个意大利语源的外来词bonafide,与bonafide相对应的一个词是publicfide,bonafide是荣誉之义或私义的意思,publicfide是公义的意思。古希腊先贤梭伦说:“许多坏人有钱,许多好人贫寒;然而我们决不以品德去和财富交换,因为品德永久,而钱财他时又归他人。”在梭伦看来,只有高贵的德性才能获得神的眷顾和护佑,而最高的德性就是城邦生活中的“公义”,它具体地体现为节制、平等和秩序。当神谕的传达者也就是预言家们把“公义”当做一种神力来祈求时,梭伦这样的立法诗人们则用法律的形式把它颁布出来,甚至采用强制的手段推行于城邦生活之中。在梭伦之后,柏拉图的《理想国》的核心议题是公义,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的核心议题是私义与公义的关系。信用是给bonafide穿上了法律外衣,信用制度则不仅给bonafide穿上了法律外衣,更重要的是它还在民族国家的范围内而不是在城邦的范围内给publicfide穿上了法律外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依赖于三个层次的信用:第一层次是商业行为信用,诚信原则是其行为准则;第二层次是金融行为信用,最大诚信原则是其行为准则;第三层次是司法信用,匹配原则是其行为准则,即诚信原则与商业行为信用相匹配,最大诚信原则与金融行为信用相匹配,不能张冠李戴、相互混淆。三者的关系是,金融行为信用是商业行为信用的基础,司法信用又是金融行为信用的基础。所以,从理论上讲,信用概念和信用制度概念是贯穿着伦理学、法学和经济学这三个学科的枢纽性概念,或者说这三个学科相互关系的秘密就埋藏在金融学或金融制度设计里。离开贯穿着伦理学、法学和经济学这三个学科的枢纽性概念——信用概念和信用制度概念,只谈什么“看不见的手”或“看得见的手”,那就不是在主张科学,而是在宣扬现代迷信。在实践中,最大诚信原则就是标示金融诈骗与金融的分界点的黄金原则。就像没有阿基米德定律我们就无法判定打制王冠的金匠是否犯有欺诈罪一样,没有最大诚信原则,我们也就无法判定浙江吴英案中的吴英是否犯有金融诈骗罪。最大诚信原则就是金融学里的阿基米德定律。最大诚信原则不是一句空话,它是通过风险隔离制度、风险透明制度和风险保障制度这些具体的金融制度安排体现在金融制度设计里。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美国混水公司事件中,中国人以为是“金融”的活动,到了美国,会被人发现这些活动其实不是金融,而是金融诈骗的原因所在。

从历史上看,金融固然与商品交换活动相联系,但商品交换活动的发展并不会必然导致金融的产生,例如中国的宋朝和明朝商品交换活动的发展最后反而导致社会的崩溃,从文化的角度看,作为一种反映经济关系的经济范畴的金融,即作为信用制度的外在表现形式的金融,它是法律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才会出现的一种经济现象。从理论上讲,法律文化内在于金融而非外在于金融,不仅“私义”即BonaFide内在于金融,而且连法学家们孜孜以求的“公义”即PublicFide也都内在于金融而非外在于金融。通俗地讲,金融具有“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水土异也”的特性,在这里,“水土”就是法律文化,“橘”就是金融,“枳”就是金融诈骗。

一、金融的逻辑与中国传统文化

保险学以至整个金融学都是“舶来品”,“舶来品”如何本土化,是教学改革的难题。本土化有表面本土化与深层本土化之分。表面本土化就是在课程中穿插一些中国的数据,看起来就像与中国实际“结合”了,老师也就心安理得了。深层本土化则要结合中国的制度背景,重新进行学理上的基础研究。譬如,我们说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为什么在中国人的印象中保险几乎是欺骗的同义词,是民众没有保险意识还是保险公司本身有问题?这些问题在作为“舶来品”的保险学教科书中是找不到答案的,然而这却是萦绕在学生脑海中的大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是不可能提起学生的学习兴趣的。笔者的一位研究生在担任课程助教时,也向笔者提出过同样的问题。笔者建议她读美国耶鲁大学陈志武教授刚刚在网上发表的《金融的逻辑》一书,这位研究生读后很激动,做了大量的读书笔记,还写了读后感,都一并发给了笔者。最令她激动的是书中这句话:“‘养子防老’是保险和投资的概念,而‘孝’则是儿女履行隐形‘契约’的概念。以‘孝’和‘义务’为核心的儒家文化是孔孟为了降低这些隐形利益交易的不确定性、增加交易安全而设计的。”她没想到,孔孟之道原来竟然就是保险学。问题是,从中国的“忠孝制度”到现代金融制度之间似乎还缺少了什么。笔者在读英国著名法律史专家梅特兰的《国家,信托与法人》一书时终于找到了那缺失的环节,即金融的逻辑应该是:中国的“忠孝制度”英国的信托制度现代金融制度。中国的“忠孝制度”是私法的萌芽,孔子的伟大之处倒不在于他是一位教育家,而在于他是中国第一位私法学家。孔子衍生出孟子和荀子,孟子走向了伦理学,荀子走向了公法学,他们都丢掉了私法学。王安石大体上读懂了孔子之学,说孔子之学是理财之学,但王安石有两点没搞明白:第一,理财之学是以伦理之学为基础的;第二,公法是以私法为基础的。他不顾社会的伦理基础和私法基础,以公法来推行他的理财之学。他空怀一腔壮怀激烈,却不得不以悲惨收场。所以,中国保险业的问题不在于公众没有保险意识,而在于保险公司作为“法人”缺失了本应具有的“信托精神”。中国的保险业患有“基因缺损病”,必须用“基因治疗”的办法医治它。没有信托制度,保险业就不可能发展起来,所以,保险公司是信托性质的法人,保险合同是信托性质的合同,对保险的监管是由保险公司的受托人身份决定的。这样,许多问题一下子就豁然开朗了。“金融的逻辑”就是“金融动物”的DNA。如果我们在克隆一种动物时,克隆出来的DNA缺损了很大一块,那就会出现“播下的是龙种,长出的却是跳蚤”的恐怖场面。据说《金融的逻辑》是为批判《货币战争》而作的,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宋鸿兵先生和陈志武教授都有着共同的致命的学术硬伤,即他们都没有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功底。人文社会科学的实验逻辑虽然没有自然科学的实验逻辑那么精致,但却比自然科学的实验逻辑要复杂得多。①对世界金融现象感到困惑是可以理解的,但宋鸿兵先生和陈志武教授所选择的课题显然远远超出了他们的能力。熊彼特在《经济分析史》一书中评价李嘉图时所说的话,可能有助于说明这种情况。熊彼特认为,李嘉图的主要问题在于没有对社会过程原动力的洞见,也没有历史感,他说:“我认为李嘉图没有读过多少历史著作。但我指的不是这一点。他的问题和我的美国学生在这方面遇到的问题颇为类似,大量的历史材料被填鸭式地塞进了他们的脑袋。但一点用处也没有,他们缺乏历史感,这是无论多少事实的研究都不能提供的。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把他们变成理论家要比把他们变成经济学家容易得多。”熊彼特所说的“理论家”与“经济学家”的区别的要点,就在于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实验逻辑的掌握。

二、中西方传统文化对比中的现代金融管理

(一)比较框架

要进行中西传统文化对比,就要有一个能把中西文化共冶一炉的比较框架。这个比较框架就是“世界观(WorldPicture)中的金融管理系统”。作为推论所需的公理,我们首先必须承认:我们生活在一个宇宙系统中,这个宇宙系统中有一个生态系统,而这个生态系统中又有一个由人构成的社会系统,在社会系统之上有一个经济系统,在经济系统之上有一个金融管理系统。当我们使用“金融系统”一词时,我们是从“金融系统”是“经济系统”的子系统角度看问题的,而当我们使用“金融管理系统”一词时,我们是从“金融系统”是“经济系统”的控制者的角度看问题的。当我们研究“金融系统”与“经济系统”的关系时,我们的逻辑是“宇宙系统”“生态系统”“社会系统”“经济系统”“金融系统”,其不完全的简化说法即经济系统对金融系统的决定关系,在这里我们是以因果关系为基础的,要回答的是“是什么(is)”的问题,这属于逻辑经济学的研究范畴,或称为“科学”的研究路线;当我们研究“金融管理系统”与“经济系统”的关系时,我们的逻辑是“金融管理系统”“经济系统”“社会系统”“生态系统”“宇宙系统”,其不完全的简化说法即金融系统对经济系统的调控关系,在这里我们是以价值考量为基础的,要回答的是“应该是什么(ought)”的问题,这属于伦理经济学的研究范畴,或称为“伦理学”的研究路线。博尔丁严格区分了个人的“价值判断”与社会的“共同价值”:“首先,让我解释一下我所说的道德或道德科学指的是什么。道德或伦理命题是一种关于替代方案偏好排序的陈述,这种陈述只适用于一个人以上的情形。适用于一个人的偏好只是一种‘品味’。关于这种偏好的陈述通常称为‘价值判断’。如果某人说,‘我喜欢A甚于B’,这只是一种个人价值判断或者品味。如果他说,‘A比B好,’这就意味着不仅他自己喜欢A甚于B,他还预期别人也喜欢A甚于B。所以,道德命题是一种‘共同价值’。”[4]“科学”与“伦理学”是我们统一的“世界观”的正反两面。在统一的世界观中,正面是科学的谱系,即宇宙科学生物科学社会科学经济科学金融科学,背面是伦理学的谱系,即宇宙伦理生态伦理社会伦理经济伦理金融伦理。①研究“世界观中的金融管理系统”,就是考察究竟要把复杂的金融管理系统从什么角度、“投影”在什么参考系中,才能得到想要的最简单、最本质的结果。对于金融管理系统,可以把它抽象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最表面的,即管理技术层次;第二层次是较深的中间层次,即组织层次;第三层次是最深的层次,它决定着金融管理系统的性质,我们称之为制度层次。根据我们的分析,金融管理系统的制度层面的构成内容是信用制度体系或所谓的“金融系统”。

(二)比较分析

1.西方传统文化在社会伦理方面强于中国传统文化亚里士多德认为伦理学是研究“群性”的,把群性分为基于情谊的群性和基于公正的群性,前者是熟人社会中的群性,后者是陌生人社会中的群性。他的老师柏拉图的《理想国》可以看做是探讨基于公正的群性的杰作。与之相比,中国传统文化则仅局限于基于情谊的群性,对基于公正的群性几乎没有探讨。这正是中国法律文化缺失的文化根源。2.西方传统文化在生态伦理和宇宙伦理方面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有儒、道、释三家,它们分属于三个不同的伦理层次,儒家属于社会伦理层次,道家属于生态伦理层次,释家属于宇宙伦理层次。中国恐怕是世界文明古国中生态伦理文化最发达的国家了,中国的阴阳五行学说、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应都是生态伦理文化的具体反映。孔孟的儒学是完全局限于社会伦理层次的,朱熹的新儒学试图建立一个包含宇宙伦理、生态伦理和社会伦理在内的新的伦理体系,所以在当时被诬陷为伪学,而后世称其“存天理、灭人欲”之说为杀人不见血的刀。在西方传统文化中,处于正统地位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都属于社会伦理的层次,只有斯多葛派的伦理学属于宇宙伦理层次。在后来的发展中,斯多葛派的伦理学与犹太教相结合,形成了基督教,形成了上帝的观念,上帝是宇宙伦理的化身。当尼采宣布“上帝死了”之后,西方文化的伦理体系中就只剩下了社会伦理这一个伦理层次。西方文化的单一伦理层次,既可以解释纳粹文化的产生,又可以解释当前的欧债危机和美债危机。

(三)结论

第12篇

关键词:CFA制度;金融人才培养;知识结构

中图分类号:G71;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6)09-0060-03

CFA是“注册金融分析师”(Chartered Financial Analyst)的简称(也称“特许金融分析师”),它是证券投资与管理界的一种职业资格称号。1962年1月,“注册金融分析师学院”与“金融分析师联合会”一起成立了美国“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AIMR)。2004年,AIMR更名为CFA Institute 。作为一个全球性非盈利机构,它是美国证券分析员、投资经理和其他参与投资决策专业人员的专门组织,其使命是建立并保持专业的精益求精以及诚信的最高标准,来促进全球投资行业的发展,其宗旨是提高投资决策人员的各方面专业水平。自1963年第一个注册金融分析师产生以来,CFA资格证书就成为全球从事投资行业人员职业典范的象征,国际知名企业和投资机构均视CFA资格为衡量专业投资人员职业水准和职业道德的最佳标准。本文通过对CFA考试的全面剖析,旨在为国内金融学人才培养提供一个借鉴与参照。

一、从CFA的知识结构看我国金融人才的知识体系设计

CFA认证考试不是一种入门级基础性知识的考试,它的难度至少达到硕士研究生课程的层次,而且是全英文考试。CFA考试的“知识体系”包括的科目有:道德与专业标准、量化统计、经济、财务报表分析、企业财务、债务投资分析、股权投资分析、衍生工具分析、其它投资分析、投资组合管理和投资表现衡量与原因分析。CFA三个等级考试的侧重点、程度各有不同。Level I 考试题型为选择题,内容基本以投资原理和投资工具为主,主要在于考察考生对投资评估及管理的工具和概念的理解;Level II①、Level III 则为案例分析和多项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各占50%,着重考核候选人在实践中综合运用投资原理的分析、决策能力,其中,Level II 主要考察资产评估的能力,Level III 考察组合管理及资产分配的能力。

CFA的课程设置和认证内容深深植根于投资管理的实践,涉及丰富的金融投资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并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每年都在修改考试标准和阅读书目,以反映投资领域最新的变化。其主要课程有: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定量分析、国际金融市场与投资工具、选择性投资、股权资本评估、固定收益投资分析、财务分析、公司理财、投资组合管理、金融衍生工具、职业道德与操守。

CFA广泛的学习课程使投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从投资组合管理到资产估值及衍生证券和定量分析在内的专业知识。CFA考试各板块分析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CFA考试涉及面广,且有相当难度。

在课程结构上,按照国内学者的对微观与宏观金融的划分,CFA的知识体系主要是微观金融理论与实务,其核心内容是公司财务与资本市场。近几年我国多数高校金融专业本科生教育已有微观化的趋势,除了学习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数学、会计学、统计学等基础课程之外,专业课的学习在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国际金融等传统课程的基础上,陆续开设了财务会计、金融衍生工具、固定收益证券等课程。在研究生层次则开设了连续时间金融,金融随机过程,金融资产定价等课程和专题。国内金融学教育和研究开始走出传统的宏观经济理论范畴,金融学越来越走向一门独立的应用型学科。CFA制度的对从业人员知识结构的考核恰好为我国金融教育发展提供了一个参照,重视对微观金融活动的研究,重视对微观经济主体与金融市场的实证分析,培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金融人才,解决金融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如CFA考试的科目涉及到固定收益证券分析、权益证券分析、金融资产组合管理、财务管理等多门实务课程。

二、从CFA的职业道德准则看我国金融人才培养的道德教育

CFA从业者要求做到专业,诚信。投资人对资产经理和金融分析师的信任必须是无条件的,投资专业人士要想赢得这种信任,诚信就必须永远是不容质疑的品质。因此,要想赢得并保持使用CFA特许状的权利,严格遵守“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的道德守则与掌握CFA计划的知识同等重要。但是,与很多其它行业不同的是,在投资行业中,区分道德行为与非道德行为的界限并不总是十分清楚。只有清楚地理解如何应用这些规则、法规和道德,投资专业人士才能安全地避免道德纠纷并正确地为他们的客户服务。在CFA特许状每年必须签署的“专业人员行为申明”中规定了很多责任(见表1),其中包括在投资决策过程的所有方面勤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在投资管理行业中,持有CFA特许状的个人名单中包括有一流投资事务所的首席执行官及合伙人、最主要的投资策略专家和在全世界享有盛誉的研究机构,没有其他任何标志享有CFA特许状同样的崇高威望。CFA称号拥有者和CFA的应考人员都要同意签署CFA特许状守则。该守则要求CFA在处理与客户、上司、雇员、同事和合作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必须遵循良好的行为准则,必须仔细领会法律的文字和精神,必须与监管机构、交易所和行业团体充分合作;CFA应想客户所想,不得有违背客户利益的行为;CFA不得要求推荐其服务的他人支付费用或佣金,在借用其它分析师资料时也需十分谨慎,杜绝抄袭;CFA不可通过登广告来宣传其称号以吸引他人等。每年,CFA都要被重新审定是否遵守这一守则,同时,任何来自客户的、与伦理相关的投诉一旦被披露,被披露者就有可能失去CFA的称号。“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对违规者制裁很严,包括开除或取消CFA注册称号,由于美国证券业务业具有一套完整的淘汰机制,所以证券从业人员都非常珍惜这一称号。我国的金融学人才培养关于道德法律的教育,可以结合金融法、金融案例教学等课程设置或者诚信教育活动开展起来。总之,“比金钱更重要的是诚信”,应该是金融从业者的一条箴言,也是金融教育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

三、从CFA的从业资格认证看我国金融人才培养的职业生涯教育

CFA INSTITUDE 规定;在生涯发展中,注册金融分析师主要参与证券市场分析、投资与风险管理、投资银行及财务分析等相关的分析决策过程。并在投资机构的各个领域中扮演主要领导的角色。适用金融分析的相关工作有:投资组合管理人、基金经理人、分析师、经济学者、财务计划、证券营业员、会计师、老师及投资银行业务,除了专业的金融机构外,有更多的注册金融财务分析师是投入到公司企业中去,特许证照的会员中有37%的人是提供服务给个人投资者,其余则是服务於企业客户。

在参加CFA 认证考试之前,考生必须已经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四年级),但可以不具备投资管理决策的工作经验。由于“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将三种水平的考试放在同一天进行考试,且要求必须在通过前一层次的考试后才能进入下一层次的考试,所以一名考生要通过这三门考试,最短的时间是整整三年。AIMR对CFA 认证考试如此设计的目的在于在一个不短的时期内,将考生的学习教育与工作经验相结合以达到互补效果,开扩考生的视野,加深知识的理解。参加CFA 认证考试主要是一个自学的过程,每一水平的考试一般要求有多达250小时的准备时间,具体情况因人而异。

为了获得使用CFA名衔的权利,平均来说,候选人需要240个小时来准备这个考核。近年CFA考试通过率如表2所示。

由上表可以看出,CFA考试的三个级别的及格率由50%、50%、70%逐步变动到35%、35%、55%,证明随着级别的提高,考核有难度增大的趋势,门槛更高,认证更加严格。另外,通过CFA高级水平考试的及格者并不能马上得到CFA证书,除非他们已有三年以上金融分析师的任职经历,同时又是“金融分析师联合会”的成员。可见CFA既要有全面的金融理论知识,还需要有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他们还都必须遵守“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公布的《职业行为伦理标准守则》。CFA的从业要求三年的被“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所认可的工作经验②。满足AIMR的会员资格要求(其中很大部分是职业行为和道德准则要求)并申请成为一名“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的成员。包括:在投资决策过程(如金融分析、投资管理、和证券分析等等)中收集、评估及应用金融、经济和统计数据;直接或间接主管他人进行上述活动;从事上述投资决策活动的教学培训工作等等。“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要求CFA认证的申请者必须花超过40%的时间用于以上工作,其中假期、兼职和实习期间的工作经验不予承认。工作经验的积累可以在参加CFA考试之前,其间或以后,但只有达到三年的相关工作经验积累后,才能获得CFA认证。在经历上述学习过程和达到AIMR的要求后,候选人可以获准使用CFA称号。在CFA项目开设以来的38年里(截止于2004年,全球只有约114,008名专业人士获得了CFA认证资格。金融学作为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其受教育与再学习是一个终身的过程,在我国的金融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视职业生涯发展,是培养院校、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共同为之奋斗的事业,是值得有志于献身与金融行业的人们共同关心和解决的问题。

注释:

① 2005年6月始Level II的考试全部改为选择题,不再有essay/short answer questions题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