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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调查报告

时间:2022-06-23 14:42:53

相亲调查报告

第1篇

关键词: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信息披露制度;跟踪调查机制;强制报告制度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2-0117-03

一、我国现行孤残儿童收养制度的弊端

(一)收养的概念

收养,指自然人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身份法律行为,使本无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产生法律拟制的父女子女关系[1]。

(二)收养监督制度

收养在国际上有两种立法模式,第一种模式认为收养是一种契约行为,只要送养人与收养人之间达成合法的收养协议,便可成立收养行为。另一种模式则偏重于收养的公法性质,强调公权力对私人收养行为进行监督。进入20世纪,国际收养中强化国家监督主义的趋势越来越明显[2]。我国《收养法》采取的也是国家监督主义,国家对收养进行监督,主要有事前资格审查和事后监督两种方式。

1.事前资格审查制度

《收养法》是规范收养关系最为重要的法律,该法对收养关系的成立、效力和解除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公权力的对收养行为的全面监督。

根据《收养法》规定,法律对收养人的资格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收养人在抚养能力、收养子女的数量、年龄都有具体的要求。为了配套《收养法》的实施,国务院了《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以指导收养登记。这两部法律细化了《收养法》的相关规定,为民政部门进行收养登记,提供了比较详细的指导,而且在一定的程度上提高了对收养人的要求[3]。单从立法层面来说,虽然收养的资格审查层面还存在缺陷,但是不可否认,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所挑选出来的收养人素质较高。

2.事后监督制度

相对于收养事前的资格审查制度,有关收养事后监督制度的立法较少。正面提及事后监督的法律是中国收养中心颁布的《关于强化保障措施,切实维护被收养儿童权益的意见》。在该办法中,中国收养中心要求国外的政府和组织提供被收养儿童的安置报告,同时还通过家庭访问的形式去了解被收养儿童在国外的生活。除此办法外,从侧面起到收养事后监督作用的法律主要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会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抚养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刑法》中也有关于虐待罪和遗弃罪的规定。

由上可知,正面提及收养事后监督的只有一部中国收养中心的办法,其法律层级低,且仅适用于涉外收养。换而言之,在国内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便完全脱离监督,被收养人在收养之后的生活状况将难以得知。除非收养人虐待或者遗弃被收养人达到了需要《治安处罚法》或者《刑法》规制的程度,否则被收养人在一般情况难以获得社会救助。

二、建立收养事后监督制度的正当性分析

建立收养事后监督制度是符合被收养人的利益的,以下将从自然血亲与拟制血亲的差异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两个方面论述本制度的正当性。

(一)自然血亲与拟制血亲的区别

自然血亲是人类以血缘作为纽带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而拟制血亲是以法律作为纽带形成的亲属关系。虽然两种血亲关系都意味着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彼此间仍然存在差异。

第一,血亲关系发生原因不同。自然血亲关系因出生的法律事件而产生。而拟制血亲因法律设定产生,其产生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法律行为;另一种是事实行为。

第二,血亲关系终止原因不同。自然血亲关系因一方死亡而终止。除了死亡这一法律事件之外,不能通过法律或者其他人为的方式解除。而拟制血亲除了可因一方死亡而终止,还可以基于法定的理由而终止。

第三,血亲关系的权利与义务不同。自然血亲的权利和义务可以概括为亲权。亲权中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义务。而拟制血亲的除了自然血亲应当承担的抚养义务之外,还需要接受政府部门或者福利机构的监督,负有定期接受审查的义务。

自然血亲以血缘作为纽带,这种血缘的纽带,任何人都无法割断也无法改变、放弃。而拟制血亲以法律作为纽带而缔结,这种关系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而解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比较脆弱。因此,立法必须对收养人进行必要的监督。

(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要求

收养是一种古老的制度,在不同的时期具有不同内容和特点。在古代,收养被称为“立嗣”,其目的是宗祧继承,关注家族的繁衍。随着时代的发展,收养不再是为了家族繁衍,更加是个人的价值选择。在此阶段内,收养是单纯的私法行为,国家并不介入私人收养领域。进入现代社会后,人权观念的发展推动建立了一批关于儿童利益的法律。其中,联合国于198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确立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标志着收养制度的发展进入全新的阶段,收养的目的是维护儿童的最大利益。

《公约》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不论是由公私社会福利机构、法院、行政当局或立法机构执行,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一种首要考虑。”此条款明确提出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我国于1990年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全国人大常委会在1991年审议批准了该《公约》,作为缔约国,我国必须履行《公约》所确立的义务,相应修改内国法以满足《公约》的要求。建立收养的事后监督制度是回应“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重要举措。

三、收养事后监督制度的域外法考察

(一)英国法考察

英国现行收养方面的专门法律是《2002收养与儿童法》。该法最大亮点在于确立了详尽、完备的信息披露规则。而信息披露规则是为配套跟踪调查制度而适时修改的。

英国的跟踪调查制度最开始是为了规范跨国收养而设立的。送养国和收养国都有权利和义务搜集跨国收养关系中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日常相处中的信息,再通过对信息的汇集、整理,再评估来对跨国收养进行事后监管。而现在,跟踪调查制度已经从规范跨国收养领域扩展到所有收养,不再区分国内收养或者跨国收养。

英国的跟踪调查制度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更加严格。英国在1926年通过第一部现代意义的收养法(Adoption of Children Act 1926)时就确立了信息通报制度,即收养必须经被收养儿童生母的同意,而且被收养儿童生母有权知道收养者的姓名住址等具体情况[4]。而英国现行的2002年收养法又进一步完善了这一制度,其修改的信息披露制度规定,除了被收养人的生身父母的信息不得公开之外,收养人、被收养人的其他信息都可以通过公开的途径查询。

(二)美国法考察

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收养国,虽然其实行的是判例法,但是其成文法立法完备、体系完整。美国联邦出台了《统一收养法》指导各州的立法,而且有一系列的配套法律如《儿童虐待防治与处遇法案》、《收养扶助与儿童福利法》来维护被收养儿童的权利。

除了跟踪调查制度外,美国还有独特的制度――强制报告制度,从侧面对收养人进行监管。强制报告制度是指与儿童有经常性接触的人员,在发现虐童现象时负有报告义务。美国的强制报告制度适用的对象的是所有儿童,目的是为了预防虐待儿童。强制报告制度的责任主体广泛,它几乎涵盖了儿童在日常生活、学习过程中能够接触到所有人。它赋予了公民权利与义务去监督虐待儿童的行为,一旦公民发现有虐童现象需要立刻向儿童保护部门举报。

四、完善我国收养立法的若干建议

鉴于现行收养制度的弊端,建立事后监督制度是正当且符合国际潮流的。外国的收养制度运作多年,体系完整,适时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有利于完善我国的收养制度。

(一)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英国的信息披露制度,除被收养人亲生父母信息不得公开外,其他信息均可公开查阅,信息披露的程度极为彻底。而英国的信息披露制度与中国传统文化存在相悖之处,笔者认为应该对不同的信息类型分层披露。

1.收养人的身份信息和收养记录

披露收养人的身份信息是为了使公众能够监督收养人的收养行为。此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收养人的隐私权。

笔者认为,关于收养人的信息应采取依申请公开的原则。如果有人想要获悉收养人的收养信息必须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决定是否公开收养人的信息。

2.被收养人亲身父母的身份信息

被收养人亲身父母的信息应当由民政部门登记在册,但不得向社会公开。被收养人亲身父母的身份信息属于绝对的个人隐私,保护这些信息是在保护整个收养制度。其中也有例外情况,就是成年的被收养人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请求公开生父母的信息。根据《儿童权利公约》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儿童有权利知道其亲身父母是谁,并获得其照料的权利。此种做法能够保障被收养人的知情权,也符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要求。

(二)设立跟踪调查机制

跟踪调查机制有利于追踪被收养人在收养之后的生活状况,指导和监督收养人履行抚养义务。我国也设立有跟踪调查机制,但是其只适用于涉外收养。我国应该参考国外立法对涉外收养和国内收养统一立法,建立法制协调的跟踪调查机制。笔者将从跟踪调查机制的主管部门、运行机制两方面介绍本制度。

1.跟踪调查机制的主管部门

跟踪调查机制的主管部门应该是民政部。

首先,行政部门负责跟踪调查是国际通行做法。在收养登记方面,有三种立法模式,第一种采用的是司法登记模式,如英国。第二种采取的是行政登记模式,如德国。第三种是折中模式,先由行政机关审查,再提交司法机关批准,如香港。收养登记模式虽各有差异,但绝大多数的国家都由行政部门负责跟踪调查。因为跟踪调查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法院的工作重心在于诉讼,难以承担额外的工作量,唯有行政部门才能长期性进行跟踪调查的工作。

其次,民政部门具有信息优势。由两部收养登记办法来看,国家统一将收养登记的权力赋予了民政部门,民政部统一负责涉外收养和国内收养的登记工作。民政部掌握着最全面的收养信息。跟踪调查的前提是掌握有全面的收养信息,假如信息不全面,那么调查工作将无法顺利开展。若由其他部门负责收养的跟踪调查,将会面临着信息衔接上的落差。

2.跟踪调查机制的运作模式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跟踪调查机制的运行模式各有差异。在香港是由行政机关,主要是社会福利署,全程负责跟进调查工作。然而,在中国内地由行政机关全程负责收养的跟踪调查并不可行。香港面积狭小,收养人数较少,而且社会发展程度高,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能够负担调查的工作量。在中国内地,国土面积大,收养人数庞大,人员的流动性强,单由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负责跟踪调查工作根本力不从心。因此,笔者认为政府应该采取新的跟踪调查运行模式。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跟踪调查的工作外包给社会上的专业性公司或者慈善组织。政府不参与具体的工作,而是成为监督者。

(三)设立强制报告制度

强制报告制度的设立目的是为了防止虐童,但良好的制度安排也可以起到收养监督作用。笔者将从强制报告制度的主体、内容、客体的角度对本制度进行论述。

1.强制报告制度的主体

强制报告制度的主体是与儿童有经常性接触的人员,这些人员包括社工、学校的教职工、医生、保姆以及执法人员。这些人员与儿童有经常性接触,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到儿童的情况,法律赋予这些人员强制报告的义务,能够切实保护儿童的利益。

2.强制报告制度的内容

与儿童有经常性接触的人员发现虐童现象有强制报告的权利。强制报告制度的规则构成以命令性规则为主,但是其中的授权性规则是制度运行的基础。强制报告制度给予了有关人员权利,允许他们可以在不经受虐儿童父母同意之下直接报告的权利。

与儿童有经常性接触的人员发现虐童现象有强制报告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一种作为的法定义务,不履行义务,可能面临着停职处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等不同的处罚方式。在美国,假如有关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一旦被认定构成轻罪或重罪,未能报告者被处以一年或者五年的监禁或300至10000美元的罚金,或者两者并处[5]。

3.强制报告制度的客体

强制报告制度的客体是儿童。对于“儿童”的定义,在不同法律中,年龄阶段划分差异巨大。《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定义为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我国《刑法》对“儿童”的定义为未满十四周岁的人。

笔者认为,从保护儿童的角度出发,将强制报告制度的客体界定为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更符合儿童的利益。我国的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大部分处于学校学习期间,与社会接触较少,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必须给予他们必要的保护。

五、结语

鉴于我国收养制度存在着法律监督上的真空,致使虐待被收养儿童的事件层出不穷。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建立收养的事后监督制度是迫在眉睫。国外立法所采用的信息披露制度、跟踪调查机制和强制报告制度能够有效保护被收养儿童的权益,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建立我国收养的事后监督制度。

参考文献:

〔1〕许荣银.英国《2002收养与儿童法》研究论[D].厦门: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2002.

〔2〕李喜蕊.英国现代收养制度的发展与启示[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9,(4):109-113.

〔3〕袁曦.儿童送养国事后法律问题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国际法学专业,2010.

第2篇

【关键词】 虐待;学生;父母;症状自评;青少年危险行为;回顾性调查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729(2008)012-0922-06

父母为管束子女,有时会使用体罚、不顾儿童的感受当众对其进行羞辱、进行威胁恐吓等。在年轻一代人的童年期,父母对其体罚及情感虐待的发生情况如何?童年期父母对其体罚及情感虐待经历与现在年轻人的心理健康及危险行为是否有关联?至今尚缺少这方面的基于一般人群的流行学研究报导。为探讨这些问题,本文于2004年12月对河北1所大学和1所中专528名学生进行了调查,现将研究结果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采用方便取样,选取愿意参加此项调查的河北省一所中专和一所大学,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调查。总计调查了635人,回收有效问卷528份。其中男生292人,占55.3%,女生236人,占44.7%;年龄16-23岁(17-21岁占94.1%),平均年龄18.6岁;非独生子女占81.1%; 16岁以前居住在农村的占61.1%。

1.2 工具

自编问卷 内容包括:(1)社会人口学指标。(2)儿童期(16岁以前)虐待经历[1-2]。其中回答16岁前曾经历下列4项体罚中的1项或以上,并且回答父亲或母亲曾这样对待他/她,则为童年期父母体罚经历阳性。这4项体罚为:被严重徒手打;用物品打;被锁在一个很小的地方或用绳子捆住/用锁链拴住使其无法移动;被窒息/烧烫/利器刺伤。回答16岁前曾经历下列4项情感虐待中的1项或以上,并且回答父亲或母亲曾这样对待他/她,则为童年期父母情感虐待经历阳性。这4项情感虐待为:在其他人面前羞辱,试图使其感到坏/笨/毫无价值;强迫其交出属于自己的财物;曾经说过希望其不存在;曾经威胁要将其赶出家门。(3)青少年健康相关危险行为。内容主要涉及抑郁、自杀意念、吸烟、饮酒、暴力行为、等。(4)症状自评量表(Symptom Checklist 90,SCL-90)[3]。每个项目采用5级评分(从无= 0、轻度= 1、中度= 2、偏重= 3、严重= 4),评定最近一周来的心理状况。

1.3 调查方法

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采用不记名自填问卷的方式进行调查。本调查为自愿参与。问卷当堂发放。调查过程中,充分考虑保护被调查者的个人隐私。学生以考试距离坐好。学生填写完问卷后自己将问卷装入信封内、封好,由调查员当堂收回。调查员对所有班级进行统一的问卷填写指导,问卷由被调查者独立填写完成。

1.4 统计方法

用EpiData3.0对数据进行双录入。用SPSS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主要计算相关指标的频数和百分率,描述儿童期被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的发生情况。运用χ2检验和单向方差分析,探讨儿童期被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的影响因素以及儿童期被父母体罚情感虐待与学生心理健康的关联。

2 结果

2.1 儿童期被父母体罚及情感虐待的发生率

2.1.1 体罚 在被调查的528名学生中,有11.4%人报告在16岁前曾被母亲严重徒手打过,10.2%曾被母亲用物品打过,14.8%报告曾被父亲严重徒手打过,9.7%报告被父亲用物品打过。极少有学生报告被父亲或母亲锁在一个很小的地方/捆住/拴住(2.8%)、窒息/烧/利器刺伤(0.4%)。总的看来,在调查的4项体罚中,以被父亲或/和母亲严重徒手打的发生率最高,为21.4%,其次为用物品打,为16.1%(见表1)。

2.1.2情感虐待 在被调查的528名学生中,有4.2%的学生报告在16岁前父亲或/和母亲曾在他人面前羞辱过自己,分别有7.2%和7.2%的学生报告父亲或/和母亲曾经对自己说过希望自己不存在之类的话和威胁要将自己赶出家门。总的看来,在调查的4项情感虐待经历中,有15%的学生报告曾经历过1项或以上(见表2)。

将上述体罚和情感虐待的8项指标的阳性项目数相加,作为测量儿童期被父母体罚情感虐待严重程度的一种指标。结果显示,21.6%的学生有过1项经历,8.7%有过2项经历,3.2%有过3项经历,1.7%有过4项经历,0.9%有过5项经历。总的看来,36.2%的学生有过至少1项被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

以体罚、情感虐待经历类别看,10.2%的学生在童年期有被父母体罚和情感虐待2种经历,21.2%有过被父母体罚1种经历,4.7%有过被父母情感虐待1种经历。

2.2 儿童期被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与社会人口学指标的关系

2.2.1不同人口学特征学生童年期被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检出率比较

根据童年期被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将其分为无体罚情感虐待经历,1项体罚情感虐待经历,2项及以上体罚情感虐待经历。比较不同性别、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不同父亲受教育程度、不同母亲受教育程度及16岁前不同居住地(农村与非农村)等项间其儿童期被家长不同程度的体罚情感虐待的检出率。卡方检验结果显示,上述指标各项间的儿童期被家长不同程度体罚情感虐待的检出率差别均无统计学意义(见表3)。

2.2.2 童年期被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影响因素的多态Logistic回归分析

将儿童期被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作为因变量(无为2,1项体罚情感虐待经历为1,2项或以上体罚情感虐待经历为0),将性别(男为1,女为2)、是否为独生子女(是为1,不是为2)、16岁前家庭居住地(农村为1,非农村为2)、父亲受教育程度(初中及以下为1,高中及以上为2)和母亲受教育程度(初中及以下为1,高中及以上为2)为自变量,进行多态logistic回归。结果显示,对模型的检验无统计学意义(χ2 = 18.01,P=0.055)。

2.3不同童年期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者的SCL-90量表评分比较

将学生分为无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有过1项体罚情感虐待经历、有过2项或2项以上体罚情感虐待经历3组。表4显示,除恐怖因子外,其他9个因子分和总分均是有过2项或2项以上体罚情感虐待经历者最高,而且单向方差分析结果显示,其均分明显高于没有体罚情感虐待经历和有过1项体罚情感虐待经历的学生。

2.4不同童年期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学生的抑郁、自杀意念、危险行为及发生率比较

与没有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的学生相比,童年期有过2项或2项以上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的学生,在调查前的近12个月里,有过持续2周或更长时间几乎每天都感到忧郁的比例以及曾认真考虑过自杀的比例均明显偏高,其发生抑郁和考虑自杀的相对危险性分别是没有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学生的2.4倍和4.9倍。

与没有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组相比,有过2项或2项以上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组的学生,在调查前的近1年里,饮酒醉过、在刚刚过去的30天中在吸烟的日子里每天吸烟1支及以上的比例明显偏高(见表5)。

3 讨论

3.1 父母体罚情感虐待儿童的发生率

本研究结果显示,有21.4%的学生报告16岁前曾被父母严重地徒手打,16.1%报告曾被父母用物品打过。2005年7月对某小学185名学生家长的调查显示,在调查前的最近1年里,51.9%的父母严重徒手打过子女,10.8%用物品打过子女[4]。2007年对某城市5所幼儿园800多名幼儿家长的调查显示,有67.3%的家长报告在调查前的最近1年里,曾非常用力地推搡/摇晃孩子,或(和)非常用力地掐、拧、捏、抓孩子,或(和)非常用力地徒手拍打孩子的屁股,或(和)非常用力地徒手拍打孩子的手、脚、胳膊、腿或背,或(和)非常用力地用物品如棍子、扫帚、皮带等打孩子的屁股[5]。杨林胜等使用父母-儿童冲突策略量表(Parent-Child Conflict Tactics Scales,CTSPC)中的躯体虐待量表,对长沙市4~8年级儿童的调查显示,近1年父母对儿童实施的躯体虐待发生率为62.4 %[6]。1995年Tang使用冲突策略量表(The Conflict Tactics Scales,CTS)对香港地区有16岁及以下儿童的家庭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近一年家长对儿童的轻度躯体暴力发生率为52.6% ,重度躯体暴力发生率为46.1%[7]。陶芳标等对安徽省农村2192名儿童的父母访谈结果显示,在调查的近1个月里,1-14岁儿童挨打的发生率为39.3%[8]。

有关父母对子女进行情感虐待,本研究显示,有4.2%的学生报告父母曾当他人面前羞辱过自己,试图使自己感到坏/笨/毫无价值;7.2%的学生报告父母曾说过希望自己不存在之类的话,7.2%的学生报告父母曾威胁要将自己赶出家门。2005年7月对某小学185名学生家长的调查显示,在调查前的近1年里,有13.5%的家长在其他人面前曾羞辱过孩子,试图使孩子感到坏/笨/毫无价值,7.0%对孩子曾说过希望其不存在的话,14.1%曾威胁孩子要将其赶出家门[9]。

本研究家长对儿童进行体罚的发生率似乎低于对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儿童的调查结果,可能的原因一是回顾性调查的遗忘偏差,二是调查对象的局限性,本研究只调查了大中专在校学生,没有包括校外的同龄青少年。

尽管上述国内几个调查报告所用方法不尽相同,这包括调查对象不同(儿童家长和儿童本人,以及不同年龄的儿童),调查发生率的单位时间不同(童年期16岁前整个期间事件发生率,1年发生率,1个月的发生率),调查方法不同(不记名自填式问卷与访谈),以及调查中所使用的体罚或躯体虐待行为的具体界定也不尽相同,但综上调查结果仍然给了我们重要的提示,在我国,家长体罚情感虐待儿童的现象较为普遍,应该引起研究人员和儿童保护工作者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3.2 父母体罚情感虐待儿童的影响因素

有关儿童性别因素,一些研究显示,男童是父母体罚儿童的危险因素。如Tang在香港对17-18岁大学生的调查(1992年)和对18岁及以下儿童的父母的调查(1998年)显示,男性儿童更容易受到父母的体罚[10,11]和情感上的暴力伤害[10]。陶芳标等对安徽农村地区1-14岁儿童的父母调查[8]和杨胜林等对4-8年级的学生调查[6]也显示,男童是被父母打或体罚的危险因素。本研究结果,性别与儿童期被父母体罚及情感虐待经历没有明显关联。其可能的原因,一是方便样本,不排除样本选择偏倚;二是受我国旧的传统文化观念“不打不成材”的影响,有相当部分的父母体罚儿童的目的是促使儿童认真学习,取得较高的学业成就。如对小学生家长的调查显示,儿童被家长打或体罚的原因排在前2位的是学习成绩不好(45. 4 %) 和贪玩(43. 3 %)[4]。本研究对象为大中专学生,不排除父母对女孩也有较高的期望值,女生童年期受父母体罚的比例也较大,使得男女性别差异显得不那么明显。

有关父母受教育程度因素,本研究显示,童年期被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与父母亲的受教育程度没有明显的关联。这与对城市小学生家长对子女躯体情感虐待的研究[4,9]以及对城市中学生的调查结果相似[12]。

3.3 大中专学生童年期被父母反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与心理健康问题的相关性

本研究显示,与没有童年期被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的学生相比,儿童期有2项或2项以上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的学生其SCL-90量表中躯体症状、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偏执、精神病性症状等因子分和总分均明显偏高;在过去1年里出现严重忧郁情绪、自杀意念、饮酒醉过的比例偏高。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对中年人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儿童期负向经历(包括精神躯体和待、母亲遭受暴力、朝夕相处的家人中有人滥用药物、患有精神疾患或自杀、曾入狱等)项目数与自我报告的吸烟、肥胖、不爱活动、酗酒、药物滥用、抑郁、试图自杀、过多的和患有性传播疾病呈明显相关。此外,报告的童年期负性经历越多,健康危险行为的倾向也越多。同样,报告的童年期负性经历越多,成年后就越有可能患心脏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骨折、肝病,健康状况也越差[13]。提示虐待和其他童年期负性经历可能属于健康危险行为、疾病和死亡等的潜在危险因素,应该作为所有患者的例行筛查项目。

有研究表明,体罚并不能促使孩子的行为举止朝着期望的方向发生持续有效的变化。体罚给儿童行为和情感带来的后果,因施加体罚的频率和严厉程度、儿童的年龄、发育情况、脆弱性和恢复力而不同。体罚会破坏亲子关系,让孩子觉得丢脸,导致身体伤害,严重损害儿童的发育[14]。所以应该用引导而非体罚羞辱威胁的方式,帮助儿童发展判断力、是非观念、自制力和积极的社会行为。父母自己童年期被躯体情感虐待经历是对子女发生躯体情感虐待行为的危险因素[4,9]。提示关注对儿童体罚情感虐待问题,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公众对儿童虐待问题的认识,阻断儿童暴力伤害的代际间传递现象,使儿童远离暴力伤害。

本研究还存在以下局限:①考虑到研究的可行性,研究对象来自方便样本,即为同意参加此项调查的某大学和某中专学校学生,无法代表这一年龄的整个人群,研究结果的外推可能会受到限制。②本研究属于回顾性调查,所以不排除被调查者对早期体罚经历的回忆偏倚问题。③无法证明父母体罚情感虐待与心理健康问题的因果关系。即无法回答是有心理问题在前,更易导致父母对其进行的体罚情感虐待,还是体罚情感虐待导致了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前瞻性追踪研究可以回答这一问题,但因为伦理学方面的问题,将难以实现。

尽管有上述诸多局限性,但本研究进一步扩展了我们对父母体罚情感虐待儿童问题的认识,即在我国,儿童被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的现象较普遍。儿童期被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经历与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有关联。在童年期反复被父母体罚情感虐待的青少年学生中,更容易出现各种精神症状和自杀意念,使用酒精的比例也明显偏高。这一研究结果的重要性,在于它清楚地向父母及儿童健康工作者提示,青少年心理问题的一个重要的潜在原因,可能是隐藏的童年期被父母反复的体罚情感虐待经历。即使是父母对子女的善意体罚,可能也会增加儿童今后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的危险。急需开展提高公众对父母体罚情感虐待儿童问题认识的规划,让儿童远离体罚和情感伤害。

志谢:本研究由驻中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供资助。向所有参与本调查的学生,以及对这项调查工作给予热情支持和帮助的教师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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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陶芳标,张洪波,王德斌,等. 社会文化因素对安徽省农村儿童体罚行为的影响[J]. 中国全科医学,2004,7(3): 172-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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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elitti VJ,Anda RF,Nordenberg D,et al. Relationship of childhood abuse and household dysfunction to many of the leading causes of death in adults: the Adverse Childhood Experiences (ACE) study. Am J Prevent Med,1998,14 (4):245-258.

第3篇

调查研究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收到预期的效果,需要我们结合共青团工作的实际,认真对待这项工作。因此,我们在调研工作中必须要遵循四项原则、运用四种方法、把握四个问题。

切实遵循四项调研原则

调研可分为调查和研究两个部分。调查是指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去收集材料,其任务是搞清“是什么”,是整个调研过程的重要环节。要做好调查阶段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是一项“动态”的工作,整天坐在办公室里,靠翻阅资料、电话访谈是写不出好的调研文章,得不出有说服力的调研结果的。搞调查研究就是要下定决心走下去,踏踏实实地深入到基层一线,深入到青年群众中去,亲眼去见,亲耳去听,亲口去问,把握问题的脉搏,切中问题的要害。

二是摆正心态。调查研究的过程就是了解基层动态,分析研究基层情况,寻找正确的解决问题的对策的过程。因此,在下基层调研之前,首先要给自己定好位,既不要高高在上,使基层同志产生距离感,也不能先入为主想当然,未了解情况先发表意见。要眼睛向下,谦虚坦诚地与基层同志和被调查对象交朋友,多了解基层的具体情况。

三是勤思善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调研工作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与是否做好充足准备密切相关。因此,在着手开展调研之前,首先必须开动脑筋,选择科学的调研方法,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成果。在调研材料的处理上,更要多动脑筋,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切忌被表面的东西所蒙蔽。在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上尤其要开动脑子,力求调研成果转化和利用效率的最大化,从而使调研工作取得最佳的结果。

四是实事求是。搞调查并不难,但要全面、系统地掌握真实情况,却并非易事。要从真实的情况出发,如实反映出好的方面,又要毫不隐晦地揭示存在的问题。要解放思想,敢于触及团工作的敏感点、矛盾点,把团员青年的所思所想、所愿所求尽可能详细地调查出来,把现实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尽可能充分地揭示出来。要敢于在调研成果中如实地反映客观存在的问题,甚至一些与我们原先所掌握的情况之间存在较大背离的问题,不要文过饰非。

灵活运用四种调研方法

在调研具体实施阶段,可以借鉴中医“望”、“闻”、“问”、“切”四大疗法。

一是“望”。就是沉入到最底层,深入到青年中,亲自到第一线,去看一看基层团组织工作实际做得怎样,在现场蹲点中解剖典型,发现问题。看的时候,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不要让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影响自己的判断。同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必要时可查看工作记录,调阅原始资料,既看调研对象主动安排的地方,也要看调研对象没有安排的地方,力求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被虚假现象所迷惑,真正做到身入心入、心知肚明。

二是“闻”。听的对象既要有专职团干部,也要有基层团干部,更要有基层青年群众。既要听经验介绍,还要听问题反映。一般情况下,专职团干部善于从宏观层面去认识和把握问题,但往往不能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基层团干部和基层青年能够真实反映工作现实,分析问题也不乏真知灼见,但往往带有一种情绪化、个人化的东西。对调研对象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建议,我们要客观分析,合理吸纳,不可人云亦云,没有自己的主张。

三是“问”。调研对象往往受自身素质水平的制约,往往不能提供完整的情况,这就需要我们循循善诱,把问题引导到自己想要深入了解的问题上来,把问题弄明白。问的时候,要一语中的,抓住要害,同时要注意语气和缓,让对方能够接受。问的同时,不要放过细枝末节,要善于从对方谈话的内容中发现问题,反复追问,刨根究底,力求把握事物全貌。

四是“切”。就是在调研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参与到实际工作中去,与调研对象一起讨论,对掌握的情况和反映的问题,进行初步的把脉,探索分析事物的深层次原因,与调研对象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让他们感觉到你不仅是来了解情况的,更是来解决问题的,取得他们的信任,成为他们的朋友,从而给你提供更多的帮助,让你收集到到更多的素材。

切实把握四个调研问题

俗话说的好:“编筐编篓全在收口”。作为调查研究工作的最后一项程序——撰写调研报告显得尤为重要。调研报告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调研工作的成败。因此,在撰写调研报告阶段要切实把握好四个问题。

一是报告立意要新。调研报告立意上要有创新意识,既要深度挖掘,不能拘泥于现有的框架结构,更要反映新问题,提出新对策。党政部门都有专门的调查研究机构,形成的调研材料很丰富。如果共青团形成的调研报告不具有新意,就很难引人关注。因此,共青团调研报告要做到选题新、立意新、角度新、内容新,以新体现价值,以新引人注目。这就要从党政领导的急需中选题,要从事关广大团员青年的需求中选题。调研报告的选题有了新意,其价值自然就会显而易见。

二是报告内容要实。一份高质量、有价值、能帮助解决问题的调研报告,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可靠。因此,撰写报告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地看问题,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要坚持用唯物辩证的观点看问题,把握事物的规律;要坚持上情与下情的有机统一,多提上能进入决策、下能操作落实的建议,真正写出真实可靠、具有说服力的调研报告,让调研报告真正具有参考价值,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服务。

第4篇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督查工作是各级党委及其所属部门实施领导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方法,是确保各项决策落实的有效手段和有力武器。督查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关系到党委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2005年是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一年,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督查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各级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抓好督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党委各项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明确督查工作的任务

督查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督查职能,切实当好参谋助手。要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和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全委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督查。抓好上级党委和市委对阶段性工作、专项性工作所作出的重要部署的督查。要抓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督查,紧抓不放,直到解决为止。对上级党委、市委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和在调查研究、现场办公时所提重要意见的落实,立即进行专项查办,做到批则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当前,要突出农业和农村经济、文物旅游发展、园区经济、招商引资、市属重点骨干企业运行、重点项目建设、平安曲阜建设、先进性教育活动等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督查,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全年任务目标。

三、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改进方式,注重实效,不断提高督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坚持把“求实、务实、落实”贯穿于决策实施的全过程,以决策落实的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督查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专(兼)职督查工作人员要根据领导意图,突出重点,分轻重缓急,将督查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科室,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督查过程中,要及时掌握督办动态,跟踪办理落实的进展情况,务使决策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要认真迅速地做好督办事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重要督办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查办。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在收到上级机关交办的督查事项后立即组织办理,并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对一些因情况复杂、需要协调而一时不能办结的督办件,要及时向交办部门报告原由和阶段性进展情况。上报的办理报告,须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签发后报送,反馈情况务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讲真话、报实情。交办部门要对督办件严格审核把关,对查办不力、情况不清、结论不准的反馈件,退回重办重报;对逾期未报、隐瞒不报、失实谎报、失职渎职的要通报批评,追究主要领导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

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要不断强化督查工作的主体意识,把督查工作作为自身的重要职责,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负全责、亲自抓,对一些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要亲自督查、亲自解决。各级各部门要设立相应的督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督查工作。

要不断加强督查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委督查报告、督查通报、督查反馈、督查奖惩等制度,积极探索将党委、政府督查工作和人大依法监督、工作监督,政协及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党风、政风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运行机制,逐步使督查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5篇

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一

为了贯彻落实道里区教育局的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意见,及时、妥善地处置幼儿园突发安全事故,建立“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建设和谐校园,保障幼儿园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建和谐校园为宗旨,建立幼儿园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幼儿园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机构:

幼儿园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温淑荣,总负责全园安全工作。

副组长:张世东 主抓具体工作

组 员:各班教师 负责各自班级安全工作及隐患上报工作

各部门成员 负责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三、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幼儿园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值班人员——园长——中心校(110、120、119)——镇政府、教育局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四、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告上级教育部门和镇政府。

(2)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幼儿园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

(4)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员、财产安全。

(6)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

(7)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幼儿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8)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当地卫生部门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4)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对已确定患病师生送医院治疗。

(6)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7)幼儿园保健医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8)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1)在园幼儿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和疾控中心。

(2)在园外,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园上课、上班。

(3)在园内发现传染病的幼儿或教职工,幼儿园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幼儿园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4)通知幼儿家长或教职工家属,由家长或家属陪同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5)幼儿园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幼儿园稳定。

(6)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幼儿、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人员登记。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7)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8)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政府和教育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园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疫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幼儿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四)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1)发生雷电灾害时,迅速向上级部门和防雷主管部门报告。

(2)对造成人员损害应立即送医院救治。及时通知家属或家长。

(3)标记现场位置,协助主管部门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

(4)检查设备或建筑物损坏情况,并及时修理。

(五)校园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

(2)报告上级部门。

(3)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4)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抢救。若交警在场,积极协助交警开展工作。若交警不在场,则由保健医和相关人员对受伤师生立即采取救护措施,进行止血、包扎伤口,组织车辆立刻把受伤师生送到就近医院抢救。

(5)通知家长和家属,协助幼儿家长和教职工亲属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做好保险赔付工作。

(6)配合交警等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六)楼梯间拥挤*踏事故应急预案

(1)幼儿园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组织幼儿园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七)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大型比赛以及运动会等活动前,对身体有问题的幼儿要劝其退出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及群体活动前老师要提醒身体不适的幼儿到场外休息,如果在幼儿运动会上或课外体育活动及群体活动时发生问题,应急措施是:

(1)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2)幼儿园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发生局部损伤、轻微损伤或少量出血,马上送幼儿园医务室处理或送幼儿园附近的医院处理。

(4)发生严重损伤大量出血,或者出现昏迷休克,首先与保健医联系,对伤员做及时诊断处理,同时报告110、120请求急救,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伤员送到大医院。

(5)及时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以便及时做出救治决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6)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做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突发自然灾害(汛台、地震、气象、雪灾、台风等)事件应急预案

(1)事故发生时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

(2)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

(3)幼儿园广播(或现场老师)指挥组织施救及幼儿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组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到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

(5)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6)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7)幼儿园卫生室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8)安全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幼儿园和社会的稳定。

(九)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社会人员到幼儿园对幼儿造成伤害时,幼儿要及时向老师或幼儿园报告,其他幼儿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老师和幼儿园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及时上报中心校或教育主管部门。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

五、善后处理:

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幼儿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幼儿园稳定。

对伤亡幼儿的赔偿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调查与结案:

幼儿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

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二

一、活动目的: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使全校师生人人有安全意识,人人学会自救自护。

二、演练时间、地点、内容

演练时间:

地 点;营里镇幼儿园

内 容:安全防火演练

三、活动准备:

1、教师对学生传授消防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学会自救自护要领。

2、汽油、木块、灭火器、湿毛巾、手电筒。

四、具体活动程序:

1、召开全体教职员工的动员大会,提高认识,增强安全意识。使学生了解防火常识,逃生办法,自救自护的窍门

2、布置演练的具体分工要求责任人,各负其责。

3、下午演练时间铃声响起,疏散演练开始,全校师生在老师的疏散引导下快速撤离火场,向安全地带疏散,要求学生在撤离时弯下腰,伏下身体,用湿毛巾捂住嘴,并在撤离时关紧教室的门、窗,用手电筒代替应急灯从教室门口在最短的时间内安全撤离。

5、撤离现场后,校长讲解消防知识、消防法规、火灾案例等。

6、有教师表演油盆灭火,使师生懂得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消防的小常识。

第6篇

1、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本辖区内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2、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各单位主要领导,视工作需要,邀请重点工矿企业、旅游企业单位负责人出席。

3、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街道办负责召集。

工作通报制度

(一)各村、社区、有关单位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将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的工作思路、本年度的工作情况和下年度的工作思路以书面材料报送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

(二)街道每半年向各村、社区、有关单位通报一次重点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及单位主要工作部署有关情况。

监督检查制度

(一)崇安街道以与有关部门联合的方式,对相关行业或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是有关行业或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街道办事处有关安全生产部署情况等。

(三)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工作组要写出督查报告,并以督查通报形式向督查对象反馈。被督查人(或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被督查的事项予以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崇安街道汇报。

四、报告备案制度

(一)各单位在接到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3人及以上,受伤5人以上)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办。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单位概况)、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救治情况、财产损失、现场处置以及初步原因分析等。

(二)火灾、道路交通等较大事故,有关单位应按照《崇安街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进行处理。在调查处理结束形成结案处理意见后,应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送崇安街道。

(三)街道接到事故举报或件,属于管辖范围内的,以书面形式呈街道主要领导阅批后转送有关单位办理。有关单位接到文件后,应妥善处理,并将办理结果(或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街道办事处,并由街道领导及时报告市安监局。

(四)有关单位应将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以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等报送崇安街道备案。若重大事故隐患的消除需提请市政府协调的,由街道办事处以呈阅件的形式报请市政府领导协调处理。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后,应及时告知街道办事处。

综合分析制度

(一)综合分析工作在有关单位半年或年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进行。

(二)综合分析的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并针对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安全监管、防范事故的对策和措施建议等。

(三)根据安全生产形势需要,街道办针对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根据需要上报市安监局。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信息报告制度

(一)事故上报时间要求。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崇安街道办、安办。

(二)崇安街道设立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电话号码。

(三)各村、社区应定期每月月底统计本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情况,并向街道办报告。

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度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应当迅速组织救援,有关部门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一)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死亡不足3人,但重伤5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地的主要领导亲自组织事故现场抢救。

(二)凡发生死亡事故,主要领导或行业管理部门领导要亲自组织事故现场抢救。

(三)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地方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事故救援。

(四)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必须制定本辖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每年组织演练一次,形成预案后经本部门领导签署后,报街道安办备案。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人和部门正职负责人对本辖区重大火灾、交通、建筑、民用爆炸物品、化学危险品、煤矿和其他矿山、设备、设施及其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7篇

【关键词】 计算机;因特网;行为,成瘾;学生

【中图分类号】 R 395.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10)05-0530-02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的出现不仅给人们带来诸多的便利,也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据2005年7月21日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第16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6月30日,我国网民总数已经达到10300万,半年增加了900万,和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8.4%。网民中以年轻人居多,其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占15.8%。随着上网行为的普及,其负面效应如网络过度使用、网络成瘾(Internet addiction, IA)等健康危险行为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为了解广州市青少年网络成瘾健康危险行为流行状况,笔者对2005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儿少卫生分中心进行的《中国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监测》广州市的资料进行了分析,现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抽取广州市全日制中学9所,中等职业学校4所,共调查有效学生2921名。其中男生1386名,女生1535名;初中生1203名,高中生1161名,职业高中生557名。

1.2 方法 采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的“中国青少年健康相关行为调查问卷”进行调查,内容涉及故意和非故意伤害行为、吸烟、饮酒和吸毒等物质成瘾行为、网络成瘾行为、易导致意外妊娠和性传播疾病的、饮食相关行为、运动锻炼相关行为等6个方面。本文主要针对中学生网络成瘾行为进行分析。采用集中填写问卷法,由专业人员利用上课时间组织学生以不记名方式自填问卷,并当场回收问卷。

1.3 统计分析 采用EpiData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校验,使用SPSS10.0统计软件包分析处理。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调查的2921名中学生中,在过去7 d内上网的有1978人,报告率为67.7%。其中男生966人,报告率为48.8%;女生1012人,报告率为65.9%。初中生765人,报告率为63.59%;高中生866人,报告率为74.59%;职中生347人,报告率为62.3%。以高中生最高,初中生次之(χ2=41.94,P

2.2 上网时间 见表1。虽然超过40%的中学生在过去7 d内每天上网时间≤1 h,但值得关注的是,有10.24%的学生每天上网的时间达到或者超过4 h,其中男生211人,女生88人,男生的报告率明显高于女生(χ2=71.4,P

2.3 上网目的 上网目的前3位分别为:娱乐(歌曲、VCD、flash)占60.97%,聊天占60.12%,查阅学习资料占46.73%。其中53.25%的男生上网目的是“玩游戏”,显著高于女生(33.6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26.6,P

2.4 不同性别、年级学生网络成瘾报告率比较 由表2所见,在多种网络成瘾行为中,“总想着网络有关的事情”、“不上网就感到不舒服”、“希望增加上网时间”、“上网时间超过自己的预想”、“想停止上网又不能自控”、“因上网而不能完成作业或逃学”、“向家长、老师隐瞒上网的事实”等方面,男生的报告率均高于女生(P值均

2.5 父母文化程度及家庭结构对中学生网络成瘾的影响 由表3可见,父母的文化程度对中学生网络成瘾现象的影响不明显;但家庭结构(学生是否与父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对中学生网络成瘾现象有一定的影响。在“总想着网络有关的问题”、“想停止上网又不能自控”、“因上网而不能完成作业或逃学”、“向家长、教师隐瞒上网的事实”、“因上网与家长发生冲突”等网络成瘾现象方面,不是长期与父母共同生活学生的报告率均高于长期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学生(P值均

3 讨论

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体,在提供知识、娱乐及各种信息方面确实为人们提供了很大的方便。本次调查显示,有46.73%的中学生上网目的是“查阅学习资料”,说明网络的出现在学生查找资料、增长见识方面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青少年网络成瘾问题也日益凸现出来。调查显示,中学生上网行为比较普遍,上网目的以消遣娱乐(网络游戏、聊天)为多。男生上网多为获取信息和娱乐,选择“玩游戏”的比例显著高于女生。而在网络成瘾行为方面,男生的报告率也明显高于女生。这可能与男生有较强的攻击性、富于好奇和冒险精神以及难于管束等原因有关。随着年级的增长,各种网络成瘾行为的报告率也有上升的趋势,高中和中职学生的报告率明显高于初中生,这与国内的一些报道[2]类似。说明年龄也可能是一个影响因子,其原因可能与高中生或职中生越接近成年,家长和学校也越难以管束有关,也可能与高中和中职学生面临着高考和就业的压力,希望从网络中获得愉快和满足,或是以上网来逃避现实生活中的烦恼与情绪问题有关。本次调查还显示,父母的文化程度对中学生网络成瘾行为的影响不大,但家庭结构的不同对学生网络行为造成一定的影响。不能长期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包括单亲、离异家庭或父母在外地工作)的学生网络成瘾行为普遍高于与双亲同住的学生,尤其是在“因上网而不能完成作业”、“向家长、教师隐瞒上网事实”、“因上网与家长发生冲突”等网络成瘾行为方面,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这可能与学生不能长期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缺乏关爱及有效监管有关。

中学生有很多健康危险行为,网络成瘾行为是其中之一。调查显示,有10.24%的学生在过去7 d内每天上网时间≥4 h,这种现象值得关注。长时间使用网络会使大脑中多巴胺水平升高,令人短时间内高度兴奋,但其后的颓废感却比之前更为严重[3],从而导致恶性循环。此外,由于网络空间可以超越空间界限建立大量的人际关系,促使人们脱离现实,正是这些心理特点对网络成瘾者产生难以抗拒的吸引力,使他们沉湎于虚拟现实[4]。中学生网络成瘾是社会大小环境与自身特质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在对其行为进行矫正的同时,应注意从社会、学校、家庭等诸多方面入手,加强预防。建议有关本部门和学校重视青少年的健康危险行为问题,研究制定相关策略和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加强对网络成瘾学生日常行为的约束,共同创建有利于中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降低学生网络成瘾健康危险行为的发生率,确保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4 参考文献

[1] 陈晓松.蚌埠职教中心学生上网情况分析.中国学校卫生,2004,25(4):465-466.

[2] 李晓驷,李泽爱.合肥市中学生网络成瘾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6,20(1):51-54.

[3] 谢延明.关于网络成瘾对任的心理影响的研究.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3(5):150.

第8篇

xxx乡关于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自查的报告

xx县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及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精神,xx乡对2019年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进行核查。现将有关事项核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全乡范围内,对2019 年本乡所辖的8个村的基础工作、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核查。特别是对8个村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莱、水果等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进行核查,并对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等统计调查的基础工作规范、数据采集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

二、核查结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资料完整性。台账设置合理;台账资料完备;相关资料也齐全。

(二)数据使用。相关指标数据来源可靠,有时能够使用国家法定数据。

三、加强组织。乡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合理做好人员安排,扎实做好基础核查工作。

四、发现问题积极整改。我乡在自查、复查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xxxx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2日

第9篇

【关键词】 双亲;家庭暴力;流行病学方法;儿童保健服务

【中图分类号】 R 179 R 395.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7)11-0987-03

The Prevalence of Physical Maltreatment by Parents in 810 Kindergarten Children/WANG Fen-yan*,CHEN Jing-qi,MA Yu-xia. * Institute of Child and Adolescent Health,Peking University,Beijing(100083),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ascertain the prevalence of physical maltreatment by parents among kindergarten children in the past year,and to provide scientific evidence for community-based intervention measures. Methods By using an anonymous self-administered questionnaire,810 children's parents from five kindergartens in Baotou City were surveyed. Results Overall,the prevalence of physical maltreatment by parents in the past year was 74.0%;33.0% parents had ever done no-contact corporal punishment and 68.9% parents had ever made contact physical violence (67.3% belonged to minor violence,23.1% to severe violence,nobody had been assaulted very severely). The prevalence of severe violence toward children showed no statistic significant difference according to children's age(χ2=9.005,P=0.029),boys experienced more severe violence by their parents than girls (χ2=16.759,P0.05). Conclusion The situation of physical maltreatment by parents is common among kindergarten children. Boys are more likely to experience severe violence.

【Key words】 Parents;Domestic violence;Epidemiologic methods;Child health services

近年来,儿童虐待成为公共卫生的热点问题。虐待会给儿童的行为、社会化、认知和情感等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并且可持续到成年期[1]。Black等[2]研究表明,暴力行为有世代传递性,童年期遭受虐待可能增加其将来对子女施暴的危险性。因此,防治幼儿虐待对儿童个人和社会都有着长远的意义。有调查结果显示,家庭是儿童受暴力侵害的主要场所之一[3]。为此,笔者于2007年6月对包头市5所幼儿园儿童的家长进行了调查,旨在为深入探讨幼儿躯体虐待现况、制定以社区为基础的反对儿童暴力干预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取包头市5所幼儿园,以大、中、小班各年级的所有幼儿的家长为调查对象。在被调查的810名家长中,母亲644人(79.5%),父亲166人(20.5%)。被调查家长的孩子53.2%(431人)为男孩,46.8%(379人)为女孩;年龄2~7岁,平均(4.29±1.07)岁;其中92.0%为独生子女,99.0%的生活在城市。幼儿父亲年龄为24~54岁,平均(33.53±3.66)岁;文化程度以高中最多(28.9%),其次是大学本科及以上(27.6%),大专占25.7%,初中占16.0%,小学及以上的占1.7%。幼儿母亲年龄为22~52岁,平均(31.93±3.44)岁;文化程度也以高中最多(31.9%),其次是大专(27.2%),本科及以上占24.8%,初中占13.8%,小学及以上占2.3%。

1.2 方法 基于以往国内进行的儿童虐待问题的定性和定量研究[4-6],并参考国外有关文献[7]设计父母对孩子躯体虐待行为调查表。问卷内容主要包括:(1)一般人口学指标。(2)最近1 a内应答者(父亲或母亲)对子女实施躯体暴力情况。躯体暴力分为非接触性体罚和接触性躯体暴力。参考国外相关研究[7-9]又将后者分为轻度、重度、极重度接触性躯体暴力。这4类躯体暴力分别包含5,5,3,2项指标。回答在调查前的最近1 a内曾对子女进行至少1次非接触性体罚,为父母对子女非接触性体罚阳性。同理,曾对子女进行至少1次轻度躯体暴力,为父母对子女轻度躯体暴力阳性;曾对子女进行至少1次重度躯体暴力,为父母对子女重度躯体暴力阳性;曾对子女进行至少1次极重度躯体暴力,为父母对子女极重度躯体暴力阳性;轻度、重度、极重度躯体暴力中任意1项阳性,则认为接触性躯体暴力阳性。(3)躯体暴力给幼儿造成的躯体伤害情况。

1.3 数据录入与分析 在幼儿园班主任的帮助下,将装在信封内的调查表发放给家长,说明调查目的并督促次日交回。本调查为不记名自愿参与。总计发放家长问卷1 067份,有效回收959份,获得合格问卷810份。

用Epi Data软件对数据进行双录入核查并逻辑检错。用SPSS 13.0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计算相关指标的频数和百分率,描述应答者(父亲或母亲)对子女实施躯体暴力情况、暴力给幼儿造成躯体伤害情况。运用χ2检验,比较不同性别、不同年龄幼儿受躯体暴力伤害情况。

2 结果

2.1 父母对子女实施躯体暴力情况 在最近的1 a内,74.0%的父母对子女实施过至少1项躯体暴力,33.0%的父母实施过非接触性体罚,68.9%实施过接触性躯体暴力(轻度躯体暴力报告率为67.3%,重度躯体暴力报告率为23.1%,没有幼儿受到极重度躯体暴力)。见表1。

2.2 不同年龄、不同性别幼儿受父母各类躯体暴力伤害情况表2显示,重度躯体暴力伤害报告率因幼儿年龄不同而存在差异(χ2=9.005,P=0.029),男孩受重度躯体暴力伤害率显著高于女孩(χ2=16.759,P0.05)。

2.3 暴力给幼儿造成的躯体伤害情况 结果显示,近1 a内有12.8%的幼儿曾因躯体暴力出现身体红肿、青紫,1.4%的幼儿曾因躯体暴力出现身体出血、渗血,13.3%的幼儿受到过上述任意1种身体创伤。

3 讨论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儿童最近1 a(接触性)躯体暴力报告率为68.9%,高于1995年Murry等[9]在美国用修订版CTSPC量表对18岁以下儿童家长开展的概率抽样电话访谈结果(61.5%),也高于Wolfner等[10]1985年用CTSPC量表在美国对家中至少有1个18岁以下孩子的3 232户家庭电话访谈结果,与1998年Kim等[11]对韩国汉城和金铺的调查结果(68.9%)一致。2003年Rob等[12]在伊朗库尔德斯坦省8市对11~18岁学校儿童的研究结果(38.5%)明显低于本次研究结果,可能与其将儿童躯体虐待定义为出现出血/流血、抓痕/擦伤、瘀伤、骨骼损伤、烧伤、手脚被捆绑或者需要医生治疗的任何1种有关。Randa等[13]在埃及亚历山大对10.5~20岁儿童是否受责打的调查结果(37.47%)也明显低于本次研究。虽然其定义也关注是否发生暴力行为而不是造成躯体伤害结果,但问题设置比较泛化。与上述国外近期研究相比,本次研究总接触性躯体暴力报告率相对略高。但下述因素使得这些研究结果的可比性不好:不同国家的文化差异;调查对象年龄不同;调查工具不同。

Kim等[11]的研究显示,中国上海和延吉的儿童躯体暴力率为70.6%。杨林胜等[14]使用Straus编制的CTSPC中的躯体虐待量表对长沙市四~八年级儿童进行调查显示,近1 a父母对儿童实施的躯体虐待报告率为62.4%。1995年Cathetine[8]使用1992年修订版CTSPC量表对香港地区1 019户16岁以下儿童家庭进行电话访谈结果显示,近1 a儿童轻度暴力报告率为52.6%,重度暴力发生率为46.1%。1992年Cathetine[15]使用1979年修订版CTSPC对香港17~18岁的大学生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近1 a来13.2%和8.5%的学生被父母实施过轻度和重度躯体暴力。除调查工具、地区差异使得研究可比性较差外,研究对象的年龄差异是另一重要因素。研究还显示,男孩受重度躯体暴力伤害率高于女孩,但轻度暴力伤害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这一点与1995年Cathetine[8]的研究结论一致。陈晶琦[6]对小学生父母的研究、杨林胜等[14]对四~八年级儿童的研究以及Rob等[12]在伊朗库尔德斯坦省8市对11~18岁的学校儿童的研究显示,男童受父母躯体虐待率均高于女童。

此次研究的局限性为调查来自方便样本,结论不能外推。但本研究结果提示,被调查地区幼儿园儿童家庭内躯体暴力发生普遍。一方面幼儿身体弱小,自我保护能力较低,更易于发生严重伤害;另一方面,暴力行为有世代传递性[2],家庭暴力与儿童躯体虐待存在关联[9,10,16-17]。提示在反对家庭暴力呼声不断高涨的同时,更不可忽视对儿童的保护。

4 参考文献

[1] 王庆雄. 儿童虐待对健康和行为的影响及其机制.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06,14(1):66-68.

[2] BLACK DA ,HEYMAN RE ,SMITHSLEP AM,et al . Risk factors for child physical abuse. Aggre Viol Behav,2001,6:121-188.

[3] 陈晶琦. 暴力侵害儿童状况分析:6省市3 577名大中专学生儿童期虐待经历及其与心理健康和行为问题的关联研究. 联合国秘书长儿童暴力调研中国研讨会,北京:2005.

[4] 陈晶琦.391名大学生儿童期躯体虐待经历及其心理健康的影响.中国校医,2005,19(4):341-344.

[5] 陈晶琦,廖巍.中专学生童年期羞辱经历及其与心理健康的关联.中国学校卫生,2005,26(5):355-357.

[6] 陈晶琦.小学生父母躯体虐待状况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中国学校卫生,2006,27(9):756-757.

[7] FINKELHOR D,HAMBY SL,ORMROD R,et al.The juvenile victimization questionnaire:Reliability,validity,and national norms.Child Abuse Negl,2005,29:383-412.

[8] CATHERINE SO-KUM TANG. The rate of physical child abuse in Chinese families:A community survey in HONG KONG. Child Abuse Negl,1998,22(5):381-391.

[9] MURRAY AS,SHERRY LH,DAVID F,et al.Identification of child maltreatment with the Parent-Child Conflict Tactics Scales:Development and psychometric data for a national sample of American parents.Child Abuse Negl,1998,22(4):249-270.

[10]WOLFNER GD,GELLES RJ.A profile of violence toward children:A national Study. Child Abuse Negl,1993,17:197-212.

[11]KIM DH,KIM,KI,PARK YC,et al. Children’s experience of violence in China and Korea:A transcultural study.Child abuse Negl,2000,24(9):1 163-1 173.

[12]ROB S,PAYAM S,NAZILLA A,et al. Child maltreatment among school children in the Kurdistan Province,Iran. Child Abuse Negl,2006,30:231-245.

[13]YOUSSEF RM,ATTIAMS ,KAMEL MI. Children experiencing violence I :Parental use of corporal punishment.Child Abuse Negl,1998,22(10):959-973.

[14]杨林胜,赵淑英,尹逊强,等. 家庭中儿童躯体虐待及影响因素分析. 实用预防医学,2004,11(2):242-244.

[15]CATHERINE SO-KUM TANG. Adolescent abuse in HONG KONG Chinese families.Child Abuse Negl,1996,20(9):873-878.

[16]ROSS SM.Risk of physical abuse to children of spouse abusing parents. Child Abuse Negl,1996,20:589-598.

[17]PETER D,Rumm,PETER C,et al. Identified spouse abuse as a risk factor for child abuse. Child Abuse Negl,2000,24(11):1 375-1 381.

第10篇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增长,现代的校园已不在是五六十年代的校园。大学生恋爱已经是普遍的现象,出入的双双对对、亲亲我我也不会被认为不正常的行为,虽然爱情可以让人陶醉,让人更好的工作、生活,但在另一方面,不成熟的恋爱心理也会给恋爱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各大校园因此每年都会因失恋或别人的感情原因而跳楼或割脉的现象。因此,中国计量学院零点调查协会校园文化部开展了《关于大学生恋爱观》的调查,希望能发现问题、寻找原因,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本次调查针对在杭九大高校,即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师范学院、浙江金融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入室调查,采取分层抽样等抽样方法,随机发放问卷的形式,共发放问卷1300份,其中有效问卷1173份,有效问卷占90.23%。我们将这1173份问卷在暑期全部用于数据分析,运用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10.0进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结论。根据调查结果提出一些相应建议,供同学们参考。

调查报告的格式包括:标题、署名、正文。

1.标 题: 三种写法。

① 一般文章标题的写法(如:《西部企业生态立旗“一石三鸟”》,《某某市蔬菜的品种结构问题》)。

② 类似于公文标题的写法(如:《某钢厂技术供应处实行经济责任制调查》,《关于农村信用社业绩的调查报告》,《对内蒙古生态移民面临问题的调查》)

③ 正副标题写法,一般是正题揭示主题,副题写出调查的事件或范围。(如:《 振兴经济要靠科学技术——包头市依靠科技人员发展工业的调查》。)

2、 正 文: 由两个部分构成,即 前言;调查报告的主体。

(1) 前 言:扼要说明:调查的目的;时间、地点;对象或范围;

做了哪些调查;

本文所要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这一部分,主要是介绍基本情况和提出问题,写法可灵活多样。

(2 )主体:主要是对事实的叙述和议论。 一般把调查的主要情况、经验或问题归纳为几个问题,分为几个小部分来写。每个小部分有一个中心,加上序码来表明,或加上小标题来提示、概括这部分的内容,使之眉目清楚。

第11篇

一、本制度适用于县委管理的科级和副科级单位的党政正职。

二、有下列事项之一者,必须书面请示:

1、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子女、父母营建或买卖私房;

2、配偶或子女调动、参军、在本人所在单位晋升职务;

3、本人到郴州市以外出差、学习、考察或出国出境旅游、探亲;

4、本人及子女因特殊情况需要申请生育第二胎;

5、公款装修个人办公室或添置属个人使用的办公设备、用品总价值在5000元以上。

三、有下列事项之一者,必须书面报告:

1、本人在国内公务活动和外事活动中接受馈赠、礼金、礼物、有价证券;

2、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和父母接受亲属遗产或亲友馈赠、礼金、实物、有价证券折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

3、本人结婚、离婚及父母、子女婚丧嫁娶(需举办宴席的,必须事先请示);

4、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因违纪违法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情况或本人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情况;

5、配偶、子女及父母在县内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情况;

6、自费装修住房或家庭一次性添置家具、电器等物品在2万元以上的资金来源;

7、本人学历进修的学习费用来源;

8、本人每半年的工资、津贴等收入情况(具体报告项目见《党政正职收入申报表》);

9、本人认为有必要向组织报告的其它事项。

四、凡属请示的事项必须事前请示,凡属报告的事项必须在事后一个月以内报告。请示、报告时,填报《党政正职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呈报表》,报告本人收入情况填报《党政正职收入申报表》。

五、县委组织部负责党政正职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受理。对请示的事项县委组织部应在10天内给予审定批复,请示人应在事项处理后将结果写成书面汇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对报告的事项,由县委组织部区别情况给予备案或作出相关处理。

六、对请示、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七、党政正职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列入组织对干部考察、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应请示、报告而不请示、报告或请示、报告内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调整职务等处理;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第12篇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镇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对前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总结,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进一步推动全镇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下面,我讲两个方面问题。

一、全镇学习实践活动前一阶段工作简要回顾

x月x日,镇党委组织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基层支部按照会议要求,在充分做好思想、组织、工作准备的基础上,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了学习实践活动。目前,各单位学习调研阶段的任务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阶段总结和下一阶段的准备工作。区委对学习实践活动高度重视。x月x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全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确定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要求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突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这一重点,落实分类指导这一要求,运用典型引路这个方法,采取更加针对有效的措施,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当前重点工程、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总的看来,目前全镇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比较顺利,各单位思路清晰、安排得当、措施有力,保证了活动顺利健康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精心安排部署,思想发动深入。各单位坚持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当前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来抓,普遍成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投入了足够的领导精力和工作力量,全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镇动员大会后,各单位及时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精神和镇党委的部署要求,吃透上情、掌握下情、理顺思路,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深入查找分析问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够以身作则,带头宣讲、带头调研、带头整改,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有针对性地做实做细思想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

2、紧密联系实际,突出单位特色。各单位认真落实镇党委要求,精心制定了实施方案,普遍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确定了各具特色的实践载体,明确了具体目标。围绕加快开发开放,全镇确定了“以龙凤新城项目招商为重点,以环境建设为支撑,以党的建设为保证”的实践载体,各村街确定了“推进科学发展,加速追赶跨越,建设美好乡村”的实践载体。围绕保增长渡难关,镇直企事单位确立了“面对挑战,调整结构,变危机为契机”的实践载体。这些实践载体和具体目标,各有侧重,各具特色,既符合市委和区委要求,又体现了自身特点,针对性、操作性都比较强,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3、认真学习调研,强化思想武装。各单位坚持把抓好学习调研作为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关键环节,普遍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调研计划和日程安排,确保学习调研扎实进行。太子务、仓上、齐东营、南马房村在学习中坚持“三集中”和“三结合”,即集中时间、集中资料、集中精力,把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通读与精读相结合、学习理论与学习典型相结合,有效促进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公司党支部采取送政策上门的方式,深入驻镇非公有制企业,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学习内容,妥善处理好工学关系。全镇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做到“四到位”、“四明确”“三统一”,即:组织到位、沟通到位、指导到位、提示到位;明确存档内容、明确各环节重点内容、明确时间要求、明确达到的效果;统一学习笔记、镇班子成员统一下基层进行宣讲、对村街企业支部副书记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在搞好学习培训工作的同时,全镇各单位围绕加快新城进程;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调研课题,确立了x个调研课题,并分组深入到各基层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开展调研活动,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成果。截至目前,各单位集中学习x余次,完成调研报告x篇。

4、推动思想解放,形成思想共识。各单位围绕破解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围绕破解科学发展难题,围绕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形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采取召开中心组学习会、支部讨论、集中交流、主题宣讲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广泛深入地开展解放思想讨论活动,在事关本单位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新共识。针对不同层面、不同行业特点,在镇机关中开展了“开创思想解放新境界”大讨论活动、在村级干部中开展了“科学发展、干事创业”大讨论活动、在非公企业中广泛开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大讨论活动,通过讨论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解放水平。

5、坚持边学边改,解决突出问题。我们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紧密结合当前全镇发展形势和本单位自身实际,坚持通盘考虑、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用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中,认真摸清底数,在调研的基础上分类排队,轻重缓急,做到日程安排紧凑,人员调配得当,做到稳步推进,特别针对部分农村党员存在家族派性观念严重的问题,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农村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强化大局意识、法律法规意识、稳定意识和发展意识,有力保障了换届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在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中,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平台,针对查找出来的发展思路不明、发展信心不足的问题,深入开展了学习讨论活动,进一步理清了发展思路,对新城的在谈项目全程追踪服务,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投产。目前,天房集团进场的x余亩土地,已进入施工前期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大通集团完成了原东羊厂的土地摘牌,正在办理入住手续,近期可进场施工。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齐庄、小陈庄、后所村等通过广泛征求全村党员的意见建议,努力查找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本村发展的四项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村街新农村建设目标。窑上村开展了在新农村建设中如何科学发展的讨论活动,积极协调资金来源,实施办公场所、文化广场、村内排水设施等惠民工程;前屯村积极把握文明生态村的优惠政策,村内绿化面积新增x余平米,改造村内白色垃圾坑塘x处,建农村书屋x处,藏书x余册;旧县进一步加强村庄环境整治;后庄村新任班子上任后筹措资金改造办公场所,有力推进了新农村建设的开展。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基层、企业、群众办好事实事,使党员群众切实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前一阶段学习实践活动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因种种原因,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在领导精力、工作力量和活动安排上还不到位,致使活动效果不明显。

二是个别单位对活动的安排部署不够细致,在各个环节、各个层面的衔接上不够紧密,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

三是个别单位学习实践活动与实际工作有“脱节”现象,在着眼全镇中心工作,突出本单位实践特色方面有欠缺。

四是个别单位没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以上问题,必须认真加以解决。

二、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全力抓好分析检查阶段工作

按照镇党委学习实践活动安排,x月初至x月底,全镇学习实践活动将整体转入分析检查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征求意见、找准问题、分析原因、理清思路、明确方向。下面,根据市委精神和区委要求,我就抓好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切工作都要遵循这个主线展开。镇党委在全镇动员大会上已经十分明确地强调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单位一定要从全局的、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这次活动,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这一点决不能含糊。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始至终地全面负责、全程负责,特别对重点环节、重要工作,要亲自抓部署、抓督查、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合力。

2、坚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带动作用。按照区委要求在分析检查阶段,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带头解决突出问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深入剖析自我、亲自主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通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在“下基层、办实事、解难题、交朋友”活动中,做好这项活动的深化工作,科学谋划,合理安排,以强化群众观点、转变工作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动本单位整体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

3、精心组织协调,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分析检查阶段的重要环节,是形成高质量分析检查报告的基础。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大体安排在6月中旬,包村指导检查组领导和包村干部及各单位指导组都要亲自参加并组织民主生活会。会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并将梳理出的意见建议反馈给班子各位成员进行自我检查。通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更好地形成科学发展的新共识,有力促进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方式、发展体制的深刻转变,进一步明确本单位今后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举措。会后,各单位要及时形成《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镇党委上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指导检查组。各支部上报镇党委。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广大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努力方向。

4、明确努力方向,形成高质量的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分析检查报告是分析检查阶段的中心环节,是学习调研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整改落实的主要依据和方向。后面整改落实怎么抓,各单位科学发展的思路怎么拿、措施怎么定、工作怎么推进,都要依据分析检查报告。可以说,分析检查报告的质量关系到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关系到各单位今后的长远发展。镇领导班子,各村街、非公企业等单位党支部领导班子都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撰写分析检查报告主要领导同志不仅要亲自抓、亲自管,而且要亲身参与、亲自动手,全过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召开支部扩大会议进行充分讨论,反复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x月x日前,各单位的分析检查报告要报镇党委指导检查组征求意见。要适时组织进行群众评议。要将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充实到分析检查报告中。各单位的分析检查报告于x月x日前要统一上报镇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突出实践特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完善机制体制。解决突出问题、完善机制体制,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是否取得实效最重要的标志。各单位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切实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要认真分析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各方面提出来的意见建议,对于能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能解决的立即加以解决,需要一定整改时间的也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完成时限,切实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要突出实践特色,在当前情况下尤其要把做好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各项工作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最大的实践、最重要的实际、最需要取得的实效,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我们要以这次危机为契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壮大经济实力,提高发展质量,发挥特色优势,形成优势互补、竞相发展的格局。要处理好解决当前问题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问题,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系统的梳理,分析原因,寻找对策,理清思路,更好地为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6、加大培育典型和宣传力度,着力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感召力和感染力。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把发现、挖掘和培育典型作为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开展的重要抓手,大力培育选树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可以学的先进典型,以典型引领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