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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改报告

时间:2023-01-26 08:54:0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专项整改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专项整改报告

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itcxm”为你整理了这篇某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整改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某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整改报告

根据明光市政务公开办开展六提六促整改工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安排专人全面排查,积极整改,现将我局排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将近年的公开内容逐条审核把关,对照整改方案逐项整改,共排查目录17大项80项子目录,共排查信息总数1124条。

二、整改内容

1.政策性文件的附件上传。主要时间段为2019年全年和2020年上半年,以word文档形式上传的附件不能出现印章和文头,共排查信息总数18条,整改信息数2条。

2.重大决策预公开。意见征集和意见反馈为情况说明,未据实,整改后据实意见征集和反馈。

3.个人隐私排查情况。排查内容主要是已公开政府信息中包含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银行账号或卡号、财产状况、社会关系等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公民本人同意不得对外公开的个人信息。共排查信息总数68条,未发现泄露个人隐私情况。

4.年度重点工作进展。任务分解栏目未及时更新,整改后及时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信息。

5. 年度重点工作进展。进展情况不及时,整改后按月(季度)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6.财政信息公开情况。共更新3条信息,及时更新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本单位“三公”经费相关栏目需等批准后才能公示。

7.“六稳”工作公开情况。2020年共公开社会公益类信息,教育信息,公共文化体育信息,人大政协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按月公开了工作计划,及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招标采购、行政权力运行、政民互动信件公开等方面信息。

第2篇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和一起来看看吧

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时组织办公室、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对2016--2017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前一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集体林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助基金,生态护林员集体和个人天然起源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森林抚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国有林管护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等资金,进行了认真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2017年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一)、退耕还林资金

1.2016年度前一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9万亩每亩补助资金260元,共计754万元,2016年实际到位449.5万元,当年兑现444.82万元,由于未办理“一卡通”,由将资金兑现支付到各乡镇账户后由乡镇以现金方式再兑现到农户。本年未兑现金额为4.68万元(未兑现原因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庭卡乡一村违反“违稳”相关规定,政策补助资金不予兑现)。

2.2017年度前一轮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9万亩每亩补助资金260元,共计754万元,2017年到位1058.5万元(其中补拨2016年304.5万元)。现已兑现875.87万元,未兑现金额为182.63万元(未兑现原因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庭卡乡一村违反“违稳”相关规定,政策补助资金不予兑现金额为11万元;二是因卡号错误退回财政专户中44.94万元需核实后待发;三是目前有4个乡镇正在对退耕农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卡号进行采集,4个乡镇金额为126.69万元),待信息完善后将及时兑现资金。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1、2016年到位资金为3891.40万元(其中,集体及个人3735.33万元、国有林149.57万元、公共管护支出6.5万元),实际到位3891.40万元。实际支付集体林补助资金3683.28万元。未兑现金额52.05万元,未兑现原因为扎科乡麦玉龙村管护不合格及庭卡乡一村违反“违稳”相关规定,按县委、政府相关要求不予兑现。

2、2017年到位资金为3930.35万元(其中,集体及个人3735.33万元、国有林188.17万元,公共管护支出7万元),实际支付集体林补助资金3699.23万元。未兑现金额36.1万元,未兑现原因为扎科乡昂达村和青多村管护不合格及庭卡乡一村违反“违稳”相关规定,按县委、政府相关要求不予兑现。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

1、2016年根据甘财农﹝2016﹞112号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4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41万元。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482名,兑现管护资金241.00万元。

2、2017年根据甘财农﹝2017﹞122号,财政局、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巩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329万元;甘财农﹝2017﹞114号,财政局、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313万元。合计资金为642万元,已兑现150.78万元。

(四)森林抚育资金

1.2016年甘财农〔2016〕08号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资金,计划面积1.5万亩,补助资金60万元,完成计划0.5万亩,使用资金60万元,经自查超标准支付作业设计2.1万元,森林抚育劳务补助费及工作经费无超标准超范围使用。

(五)、国有林管护费

2016年国有林管护费342.8万元,2017年到位397.8万元。通过自查在森林管护费用中没有超标准、超范围使用;2016年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金(国有林)资金中有超范围支付职工社会保障费22.56,住房公积金6.47,支付电费等3.68万元。

(六)、集体和个人天然林管护补助资金

根据甘财农﹝2017﹞114号,财政局、林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资金到位75.62万元未兑现,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中,待方案完善和考核后及时兑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在2016年账务中,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国有林)列支职工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及电费等。对于超范围列支部分将从国有管护费中进行归还。

2、超标准支付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费用。

经自查2016年超标准支付抚育作业设计2.1万元,经查超标准原因为作业设计评审费,建议由设计公司写出情况说明。

3、惠农资金兑现环节不规范

惠农资金资金部分未按“一卡通”方式兑现,现结合全县惠农资金“一卡通”专项清理活动,正在完善退耕还林“一卡通”信息,在今后的资金兑付中严格实行“一卡通”支付,并与各乡镇及时衔接,保障惠农资金的安全有效。

4、会计核算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支付凭证中相关附件不全,明细科目不够规范等,在今后财务人员将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认真核算,及时整改。

第3篇

专项排查整改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瓦党办发[2020]26号)文件要求,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排查工作,对照9个方面排查的内容,全面梳理开展梳理排查。

二、排查发现的问题

(一)改进调查研究方面。

根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党组书记能够以身作则,发挥带头模范作用,2019年上半年共赴基层调研3次2天,形成调研报告2篇,提出有效管用的措施4条;2020年上半年赴基层调研4次3天,形成调研报告3篇,提出有效管用的措施7条,同比增加60%。党组其他班子成员2019年上半年赴基层调研6次4天,形成调研报告3篇,提出管用的措施7条;2020年上半年赴基层调研6次4天,形成调研报告3篇,提出管用的措施7条。从数据分析来看,党组班子成员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有一定的成效;从自查情况看,解决群众问题及困难诉求方面做得不够好,在俯下身子做群众工作方面用心用力不够,办法不多,措施成效不够明显。

(二)精简会议活动方面。

根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落实县委、政府基层减负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精简会议各项制度,坚持少开会、开短会的原则,2019年上半年召开全局性会议7次,会议总时长10小时;2020年上半年召开全局性会议6次,会议总时长6小时,同比减少25%。从数据分析来看,精简会议政策的落实效果明显。从自查情况来看,精简会议力度不够大,还需进一步加大精简会议力度。

(三)精简文件简报方面。

根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农业农村局党组严格把关,控制文件数量,2019年上半年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6份,2020年上半年,按照县委、政府减少发文的要求,严格控制文件下发,累计下发文件3份,同比减少50%。

(四)改进新闻报道方面。

根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农业农村局自2019年以来,未对召开的会议进行新闻媒体报道。

(五)因公出国(境)方面。

根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农业农村局2019年以来,没有因公出国(境)的人员。

(六)规范公务接待方面。

根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七)办公用房方面。

根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八)公务用车方面。

根据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第4篇

为进一步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公司迅速组织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学习文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公司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条例》、《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县直单位、镇场区党组(党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开展自查自纠。

(二)及时部署工作。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时间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相关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负责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严格对照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对公司2018年以来选人用人情况开展自查。四是根据自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三)开展自查自纠。公司工作专班对历年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2018年以后的干部任职情况开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来任职干部的任职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或其它任职材料。二是重点清查了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任职资格材料。三是严格清查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选任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四是将所有干部任职资料进行治理归档。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人才薪资激励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及时做好人事档案建设。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人事工作经验不足,出现一些归档不及时、资料不齐备等问题。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安排专人负责,对公司人事资料做到及时归档。

(三)及时调整补充岗位设置。因人员调动、提拔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等,公司将及时补充配备到位,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第5篇

一、开展检查(自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xx《关于严格规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载体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xx高度重视,5月7日组织召开会议要求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开展宣传标语自查自纠,同时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镇扫黑办下发的宣传标语进行制作宣传标语。通过电话通知辖区内各村居、各企业、学校,传达部署该工作方案精神,要求马上对辖区内的宣传载体进行自查。初步采取的措施有:一是成立由工作片和相关业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村居、学校、镇直单位和企业内张贴、悬挂的展板、标语等进行检查。二是立行立改,发现错误可以整改的马上整改,比如LED屏出现的错误,就立即更正。今年以来,已经组织各村更换最新党建、扫黑除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宣传材料,这两天共检查宣传载体221处,发现问题1处,主要是发现一处LED屏出现的错别字问题,已及时进行更正。

二、检查(自查)中存在的问题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载体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明显的导向偏差等问题。在自查过程中发现LED屏出现的错别字错误现象,村部已经着手进行整改。

三、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步,要求各村居、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的重要部分,进一步提高xx干部思想舆论引导能力。

第6篇

一、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通过广泛开展对区2011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以下简称协议及定点单位)在服务期内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服务承诺情况的检查,摸清和掌握协议及定点单位在服务期内履约情况,重点查找其在服务期内的产品(服务)价格、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协议及定点单位自觉增强诚信意识,完善内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中标承诺内容,提高履约水平,更好地为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区2011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协议定点项目)的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限内执行《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服务承诺的情况,包括以下五个类别:

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单位;办公家具协议供货单位;办公用纸协议供货单位;电器设备协议供货单位;公务印刷定点单位。

三、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共同成立区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

四、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10月24日开始至11月25日结束。具体分为自查、重点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0月24日至11月2日)。各协议及定点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对本单位协议及定点服务项目中的业务执行情况开展自查,主要内容包括:

1.2011年1—3季度各协议及定点单位与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业务情况;

2.协议及定点项目中标承诺的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中标承诺(包括价格、服务承诺);

3.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规定和合同承诺的质量标准,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4.是否存在为采购单位多开发票、为非协议及定点单位代开发票等情况;

5.是否存在通过变通途径为采购人提供非协议供货产品;

6.是否存在向采购人送礼、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7.是否存在未经允许擅自制作宣传、悬挂、张贴协议及定点项目标牌的行为;

8.协议及定点项目是否有专人负责,并建立政府采购业务档案,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包括:业务清单、往来单据、发票存根联、收费明细表等;

9.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设置专职部门、派专人跟踪用户使用情况;

10.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信息报告制度,主要包括联系人员变动时是否向管理部门及时报告、政府采购业务月报报送是否及时等情况;

11.配合政府采购电子化实施的执行情况;

12.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各监督部门检查的执行情况;

13.其他有关情况。

协议及定点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对本单位自查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填写自查表(见附件二、三),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表及自查报告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11月4日前报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自查报告及自查报告电子版同时发送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电子邮箱中:

(二)重点检查阶段(11月3日至11月14日)。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要集中力量对规模大、项目多的供应商和采购人反映有问题的供应商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根据自查情况确定重点检查范围,重点检查面原则上不低于20%。此次重点检查采取材料送达式检查方式,即被确定为重点检查单位的供应商要按照检查要求将所需的检查材料(包括政府采购业务合同、往来单据、发票存根及复印件、收费明细)及时报送至区采购办(桐柏南路239号区财政局五楼采购办),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对其按规定报送的材料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上报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15日至11月25日)。各协议及定点单位要结合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于11月25日前报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区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将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协议及定点单位资格。

五、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协议及定点单位要根据《检查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专职工作人员,配合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做好检查资料的准备和相关检查资料报送工作。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时间要求提交自查报告、检查资料、整改措施报告,对自查工作不认真、未按照要求及时提交自查报告的单位,将被直接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单;未按照要求及时提交检查资料及整改措施报告的,将视情况暂停或取消其协议及定点单位资格。

(二)精心组织。各协议及定点单位在积极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要认真配合检查小组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服务期内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服务承诺情况,查找问题不隐瞒、不护短。对在重点抽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而在自查报告未反映的问题,检查组按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三)突出整改。各协议及定点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同时,要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采购程序,为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依法行政。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要依法检查,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防止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五)加强协调配合。区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及有关单位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要协调配合,相互沟通,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第7篇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各专项推进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工业园区。县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安全建设年总体推进工作的考核,并负责对各专项推进组、各乡镇和部门的考核,各专项推进组负责对成员部门和本战线内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内责任单位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情况。主要考核各专项推进组、各乡镇和部门对安全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和督促检查等情况。

(二)隐患排查整改及安全事故控制情况。主要考核各专项推进组、各乡镇和部门对所管理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包括工作重点、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措施等落实情况,考核安全事故年度控制指标。

(三)安全建设投入情况。主要考核各专项推进组、各乡镇和部门及安全建设主体单位安全设施建设项目数量、规模、资金投入及设施运行情况。

(四)日常安全管理情况。主要考核各专项推进组、各乡镇和部门及安全建设主体单位对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日常安全管理情况。

(五)“安全建设年”活动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情况。主要考核各专项推进组、各乡镇和部门及工业园区对“安全建设年”活动的月份、季度等阶段性工作安排、工作进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安全设施建设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年终评估报告的报送情况,并对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情况逐月进行考核。

(六)安全隐患系统录入情况。主要考核各专项推进组、各乡镇和部门、工业园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登记、建档以及网上录入情况。

(七)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情况。主要考核各专项推进组、各乡镇和部门、工业园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事前预警、事中应对和事后处理情况。

三、考核方法

日常检查,由县“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推进组、各乡镇和部门、工业园区按照考核分工,对安全建设年工作组织推进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考核。

专项检查,由各专项推进组协同各成员单位,对各专业领域排查整改的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检查督导,对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或检查通报。

综合考评验收,按考核分工,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安全建设年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验收,并写出评估报告。综合考评验收在12月份进行,年底之前完成。

第8篇

1、按要求上报了“县发改委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情况进展表、县发改委制度建设整改台账、县发改委专项整改整改台账”

2、完善和上报了《整改工作台账》,我委将11个“”问题列入制度建设台账。

3、下发并督促抓好“两方案一计划”的贯彻落实。我委向各有关科室、责任人及县发改委领导班子下发了“两方案一计划”,要求各科室、负责人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速整治,建章立制。

4、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情况。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委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和制度建设。确立了四项专项整治的内容,即:重大项目落地攻坚专项整治,政府投资工程“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问题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奢华浪费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了县级领导直接抓重大项目工作制度、信丰县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信丰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等。目前,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正有序推进。

5、我委班子及个人的“”问题总共多少条,征求到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19条,梳理委班子意见建议共15条,其中“”方面存在的意见7条,其他意见8条。专项整治的项目有8项,全部制定了治理方案,目前正在整改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时间紧、任务重。我委要求进行整改的内容较多,整改任务较重。二是重视程度不一。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涉及到各个科室,存在少部分同志忙于其他业务工作对整改落实共作不够重视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快做好本单位整改办结事项的报送和销号工作。强化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及时梳理当前的整改任务,强化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法和解决措施,加速问题的整改,按要求及时向县委督导组报告,并要求做好销号工作。

第9篇

关于个人借用公款长期未还问题自查报告

根据省委巡视组要求和市委办公室《个人借用公款长期未还问题整改方案》通知精神,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在全区开展个人借用公款长期未还问题立行立改工作,按照区教体局财务科具体自查整改要求,两城中学中学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认真对照专项整改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确保专项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我校成立了以校长杨茂***同志为组长,副校长**、**、**、**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同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积极部署专项排查,对照自查情况汇总表认真检查,确保专项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认真自查、建立监督机制

按照专项整改方案要求,学校整改工作小组对我校财务进行了细致的清查,通过认真自查,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

(一)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个人借款;

(二)无个人拖欠单位账款超过3个月以上不归还的借款;

(三)无其他个人违规借用的公款。

通过此次专项整改自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我校经费的合理使用。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20年11月18日

第10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solingfung”为你整理了这篇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函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按照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函》(冀煤安监函[2020]55号)文件要求,针对我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逐项制订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专业配备不全。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足配强煤矿专业监管人员,积极遴选相关专业人员充实到煤矿安全监管队伍中。涉煤县政府自2016年以来,已经聘请两名专家长期驻矿,补充煤矿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

2.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充分利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联合执法、异地交叉执法等多种手段,提升了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技术和执法业务能力,不断适应煤矿执法工作新要求,同时,加强政治素养的提升,端正态度,严肃执法过程控制,加强考核,强化廉政建设。

3.扎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是结合我市煤矿三年行动工作实际细化了任务清单,明职定责,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开展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讲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全员参与,共同发力。三是加强调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着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高质量的“两个清单”,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煤矿事故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煤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加大煤矿监管力度,狠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加大对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第11篇

落实审议意见,认真搞好整改,促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和提升,形成监督与被监督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是实施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对“一府两院”诚恳接受人大监督最实际的检验。如何办理好审议意见呢?根据我们的实践做好以下三点非常重要:

(一)落实承办责任。按照《河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之规定,对于经人大常委会主管副主任审定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办公厅(室)应送政府负责人和“两长”阅批,明确主办和协办单位(庭、处),按照审义意见做好整改及相关后续工作。对于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的“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办公厅(室)注意提请领导按照法定要求,分别列入政府常务会议或政府办公会议、审委会或院长办公会、检委会或检察长办公会议事日程,研究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提出明确具体要求,责成有关部门抓好承办工作。要确保做到领导责任、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三落实”。

(二)注重办理效果。主办和协办部门要把阅研审议意见和配合人大开展的相关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活动结合起来,和阅研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结合起来,进一步自查和认真整改结合起来,按照审议意见逐项内容,围绕问题找原因,有的放矢定措施,形成合力抓落实。主办部门既要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又要注意发挥综合、协调、联系作用,采取会签、专题会、情况交流等形式,及时全面掌握纵(本部门、本系统)横(协办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总体情况,并保持与人大对口工作机构密切联系,主动汇报情况,虚心接受指导,不断改进工作,加大整改力度。协办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依照职责分工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按时反馈情况,并为建立健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主动配合的长效机制夯实基础。“一府两院”办公厅(室)及督查室要为主管领导当好参谋助手,加强催办、督导、检查,做到催中有办,督中有导,督导结合,以督提效,做好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工作,促进审议意见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及时反馈办理情况。主办部门要在综合办理结果情况基础上,拟出关于落实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稿,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后,经“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审定,正式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整改报告开头应简述研究处理审议意见的主要经过,正文一般应按照审议意见内容,逐项分层次作出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回应,做到有观点、有事实、有措施、有效果。对于尚未落实的内容,应给予合理的解释和必要的说明。注意将已经做的和将要做的相区别,避免把报告前的情况与研究处理相混淆,把整改落实情况和需要说明的情况相混淆。“一府两院”办公厅(室)要从文字表述、印制格式等方面把好关,保持形式和内容的严肃性、规范性,力求做到位、效果佳、文风好、报告实,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卷。

实践证明,认真落实审议意见的效果日益显现,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密切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日常联系,增强了国家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但也存在重回复、轻落实、主办和协办部门工作脱节、效果不明显等不尽如人意的现象。为此,办理单位要强化宪法观念,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一府两院”及主、协部门要把落实审议意见视为强化宪法意识、诚恳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实践,变为找差距、析原因、定措施、见效果的实在行动,变为建立健全解决有关问题长效机制的内在动力。建议逐渐形成制度,明确在“一府两院”年度工作报告中,应将年中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简要阐明,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相呼应,为人大代表审议大会报告提供客观全面的依据,并以期在更大范围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

(作者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第12篇

一、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此次专项检查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过程中,根据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这既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

《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采购规模和范围逐年扩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由初创阶段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在节约财政资金、防止腐败方面发挥了基础性、有效的和明显的作用。但是,我们仍需清醒地看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时间还不长,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深层次矛盾开始显现,采购行为不够规范,恶意串通等违规违纪行为比较突出。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也败坏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声誉,阻碍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在广泛开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不规范的行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通过检查,促进采购人、采购机构进一步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和操作执行中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

三、专项检查的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采购人、采购机构*年和*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四、专项检查组织与实施

区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共同成立“*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应指定相关处室负责组织本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和情况报送。

五、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5月13日-6月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采购人、采购机构在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年和*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包括:

1、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采购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

11、其他有关情况。

采购人、采购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自查自纠有关表格(电子版)(采购人填写表格1、2、7;集中采购机构填写表格3、4、7)。

区财政局负责将自查自纠表格上载到*区政府网站政府采购专栏。

各单位于6月5日前报送政府采购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和电子化表格。

(二)重点检查。6月6日-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自查自纠结束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确定重点检查范围,其中,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所有采购人的20%,以及所有集中采购机构。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对县(市)区进行指导和督导。

(三)整改提高。8月1日-8月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采购人、采购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于8月31日前报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四)验收总结。9月1日-25日为验收总结阶段。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完成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织验收总结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形成分析报告,于9月25日前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六、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建立领导负责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专项检查有关工作,建立自查自纠工作责任制。各主管部门在做好本机关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领导和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三)依法行政,公正严格。区财政、监察、审计在专项检查中,严格履行查办程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