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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排查

时间:2022-06-21 01:17:04

安全生产大排查

安全生产大排查范文1

 

为深刻吸取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商贸等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频发的教训,彻底扭转我市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根据自治区相关领导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涉安行业领域安全防范为重点,坚决整治一些地方和部门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二、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分别成立应急、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海事、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和旅游、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自然资源、商务、卫生健康、国资、城管、水利、林业和园林、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消防、供电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市安委办副主任或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带队,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分管涉安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

三、排查整治重点

这次大排查大整治为“全覆盖”式,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冶金有色、旅游、民航、校园安全、消防安全、燃气、电力、油气管道、水库、农机、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及老旧城区改造、悬挂大型广告牌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同时结合行业和汛期季节特点,加强对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中小学生溺水、电动车充电起火、森林火灾等事关民生领域的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一)企事业层面。重点排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管理和各类台账资料建立存档等五个方面情况。

(二)政府层面。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格监管执法、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等四个方面情况。

(三)各重点行业领域层面。

1.道路交通:重点对铁路下穿通道和公路桥梁限高架设置的必要性、规范性、安全性进行评估,明确审批单位、设置单位、维护管养单位和安全防护责任单位并建立台账;排查限高标志是否规范设置、齐全有效、利于视认,标志和限高架逆反射材料等级和夜间反光效果是否达标;排查下穿通道和限高架周边环境是否存在遮挡、影响安全视距和照明设施照度的情况;排查下穿通道和限高架所在位置道路照明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照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满足安全通行安全要求。深入开展公路违法超员和违法载人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排查“两客一危”、货物运输企业及农村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重点车辆,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深入排查治理公路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高速公路安全巡查,及时清理路面异物、改善道路通行状况。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2.水上交通:重点针对“两江四湖”、遇龙河等水域和“四客一危”等重点船舶(游船)及营运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治理,严厉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由桂林海事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3.铁路交通:重点强化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开展高铁安全环境治理,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专项活动,依法打击高铁桥下违规办市场、开工厂、停放高危汽车等行为,整治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建筑、违法弃土、堆放垃圾等安全隐患。由市铁路护路联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非煤矿山:重点吸取近期新疆“4.10”丰源煤矿透水事故和贵州毕节“4.9”东风煤矿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排查冒顶片帮、坍塌、透水、火灾、跑车坠罐、中毒窒息、尾矿库溃坝等事故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整治采石场“一面墙”违规开采行为;检查尾矿库综合整治情况。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5.危险化学品:深刻吸取河北赤城县“4.7”爆炸事故教训,组织对可能涉及化工项目的企业进行全面风险摸排,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排险除患”和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深化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两重点一重大”自动控制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6.烟花爆竹:强化旺季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企业转包分包,“三超一改”等行为,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7.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影院剧场、宾馆饭店、地下营业场所、文博单位、少数民族村寨和老旧城区、校园、养老院等消防隐患专项治理,畅通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小企业、小作坊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安全执法检查。由市消防支队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8.建筑施工:加强对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检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高风险点的安全管控,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转包分包,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9.特种设备: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深入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旅游客运索道以及油气输送管道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0.冶金有色等工贸八大行业:抓好钢铁企业煤气专项治理和前期对金属冶炼企业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持续深化工贸行业企业粉尘防爆治理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整改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遗留问题和隐患。由市应急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1.民爆物品:重点排查民爆物品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大排查大整治“四超、三违”情况;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情况。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2.石油天然气管道和城镇燃气:开展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道安全排查,整治隐蔽致灾隐患;定期开展管道检测,保证处于正常适用状态;执行管道检维修作业许可制度;建立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以及建立完善城镇燃气使用环节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台账,排查整治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地方政府及基层组织完善辖区住户、燃气用户等基础信息管理,燃气企业建立健全用户信息管理系统以及钢瓶溯源系统,排查及整改燃气用户安全用气隐患,切实减少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委分别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3.食品药品加工:重点排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水利、电力、民航和校园安全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明确各自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四、排查整治安排

此次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与正在开展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合并进行,从2021年4月20日开始、6月底结束,历时2个半月,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企事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地方政府综合督查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排查大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大排查大整治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要不间断进行。

(二)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所属行业领域和直属企事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各重点行业领域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牵头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以部门联合发文形式或市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专项检查督查、执法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方式开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该罚款的坚决罚款,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暂扣或吊销证照的坚决暂扣或吊销证照,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取缔。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要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做好整改情况跟踪督导。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市各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查或执法检查。

(三)地方政府综合督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综合督查组,督导辖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各县(市、区)政府至少开展二次综合督查,并每月至少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在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工作基础上,市安委会将对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综合巡查,并把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纪念建党一百周年教育活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签要求,认真分析今年以来各类事故高发频发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以赴抓紧抓实抓好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检查计划,严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抓出实效。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和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工商贸等事故易发行业领域,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在主流媒体、社交平台等加强安全防范宣传并公开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持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加大督促整改力度。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于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企业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四)严肃问责强化考核。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开展明查暗访,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大排查大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分别于2021年4月25日单位将检查实施方案、6月30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专班将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适时进行督查督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

市安委办联系人:蒋建国,联系电话:0773-5625076,邮箱地址:glyjjxtk@guilin.gov.cn。

 

 

附件2

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

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

隐患排查情况

实施处罚情况

组织检查组

 

参加检查人员

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

排查出事故隐患

 

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

公开

曝光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

关闭非法违法企业

处罚罚款

其中:暗查、暗访组

其中:交叉检查组

其中:重大事故隐患

(个)

(个)

(个)

(人次)

(家)

(处)

(处)

(起)

(家)

(家)

(个)

(家)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 计

 

 

 

 

 

 

 

 

 

 

 

 

 

1.道路交通

 

 

 

 

 

 

 

 

 

 

 

 

 

2.水上交通

 

 

 

 

 

 

 

 

 

 

 

 

 

3.铁路交通

 

 

 

 

 

 

 

 

 

 

 

 

 

4.非煤矿山

 

 

 

 

 

 

 

 

 

 

 

 

 

5.危险化学品

 

 

 

 

 

 

 

 

 

 

 

 

 

6.烟花爆竹

 

 

 

 

 

 

 

 

 

 

 

 

 

7.消防安全

 

 

 

 

 

 

 

 

 

 

 

 

 

8.建筑施工

 

 

 

 

 

 

 

 

 

 

 

 

 

9.特种设备

 

 

 

 

 

 

 

 

 

 

 

 

 

10.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

 

 

 

 

 

 

 

 

 

 

 

 

 

11.民爆物品

 

 

 

 

 

 

 

 

 

 

 

 

 

12.石油天然气管理和城镇燃气

 

 

 

 

 

 

 

 

 

 

 

 

 

13.食品药品加工

 

 

 

 

 

 

 

 

 

 

 

 

 

14.其他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1.“金属非金属矿山”包含非煤矿山、尾矿库和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2.“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以及水利、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教育、旅游等行业领域。

3.其他:包括未涉及以上13项内容的行业领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报:自治区安委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主任、各副主任。

抄送: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应急局各有关科室。

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印发

经办人:蒋建国

安全生产大排查范文2

 

     根据阜阳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阜安〔2018〕号5)文件精神,我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将开展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按照(阜安〔2018〕5号)文件要求,4月10日,我县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许宗志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会上,下发了颍上县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颍安〔2018〕2号文件,一是要求住建、商务、交运、水务、海事、消防、交警、安监等部门要各负其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并进一步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二是突出重点,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以建筑施工、工贸、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旅游等方面为重点,由主管部门对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三是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负责,确保安全。为确保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开展到位,县安委办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重点,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强化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建立和强化督查制度。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了三个督查组,从5月1日起,对全县30个乡镇,24个重点部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因市安全生产第一巡查组对我县开展为期10天的巡查工作,原定于5月底结束的督查工作,顺延至6月10日。二是深入巩固前一阶段整治成果。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五一”期间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县安委办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政府进行反复回头看,重点检查隐患治理情况及有无新的隐患存在,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目前,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中,县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共计1927起,行政拘留10人,刑事拘留4人,拆除遮阳棚390个、劝返三轮、四轮电动车1559辆(次),扣留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电动车累计948辆。县交运局排查整治安全隐患47处,整改率达100%,查处违章客车155辆,货车858辆。

水上交通方面:检查渡口138道次,排查安全隐患60起,现场整改56起,跟踪督办4起,整改率100%。开展行政处罚4起,其中渡船2起。

消防安全方面:消防大队共检查单位113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369处,临时查封10家,责令“三停”3家,行政处罚10家。

烟花爆竹方面:共查扣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的非法烟花爆竹500余件,并集中进行了销毁。

加油站点方面:共排查整治隐患97条,下发行政执法文书20份。

液化气安全方面:共查处非法运输储存3起,查获非法运输储存的液化气180余瓶。

特种设配方面:全面开展了大型游乐设施、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先后检查气瓶充装站9家,快开门压力容器使用单位2家,液氨制冷使用单位2家,电梯使用单位58家,大型游乐设施3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5份。

安全生产大排查范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摆正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抓好安全作为促进发展的首要前提,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全力保护煤矿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为促进全面振兴,营造良好的煤矿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刻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按照11月6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部署和《大排查的通知》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到2021年底,以“一通三防”和“打非治违”为重点,在强化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基础上,对正常生产建设煤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和关键环节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排查治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实现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排查范围

煤业有限公司和县煤业有限公司2处矿井

四、排查主要内容

(一)《大排查的通知》中所要求排查内容。

煤矿企业:

1.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对下属煤矿的管理责任。

2.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地方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属煤矿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

4.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情况。生产经营决策是否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

5.各产煤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内容。

煤矿:

1.证照等情况。生产煤矿证照是否齐全。建设煤矿项目手续是否齐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

2.机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专门机构和队伍,配备相应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人员素质和能力是否满足煤矿实际需要;是否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管理职责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设置采掘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质勘探、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是否培训考核合格。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矿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存在违法承包、转包分包,是否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

3.采掘部署情况。煤矿设计、采区设计及主要巷道布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等相关规定;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主要安全生产系统和设施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采掘工作面个数是否超过规定;采掘接续是否紧张;是否如实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图纸;采空区和废弃巷道是否及时密闭并定期检查;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保安煤柱和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其他行为;是否采用以掘代采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

4.通风系统情况。矿井通风系统是否稳定可靠,生产水平和采(盘)区是否实行分区通风,采(盘)区进、回风巷是否贯穿整个采(盘)区。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矿井以及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回风是否直接进入采区专用回风巷且不切断其他采掘工作面唯一安全出口。是否存在违规串联通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的情形。风门、风墙、密闭、风机等主要通风设施、设备是否按规定管理和设置。石门揭煤、巷道贯通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5.瓦斯防治情况。是否按规定开展瓦斯等级鉴定;鉴定结果是否符合实际;有瓦斯动力现象、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事故或者被鉴定、认定为突出煤层的煤矿,是否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是否开展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掘进工作面设计前是否按规定编制地质说明书,说明工作面瓦斯地质特征等情况,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地质因素不确定时,是否采取物探、钻探等手段开展地质探测工作。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按规定测定瓦斯含量、瓦斯压力、抽采影响半径等参数。是否按规定编制并更新矿井瓦斯地质图和工作面瓦斯地质图。是否编制瓦斯抽采设计,并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抽采系统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抽采钻孔的施工、计量等是否按规定进行管理,进行抽采的采掘工作面是否开展抽采达标评判。是否按规定开展瓦斯分析预警,瓦斯涌出异常或出现煤炮声、顶钻、夹钻、喷孔等动力现象,是否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是否落实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和追究责任等四项措施。是否按规定开展瓦斯检查,有无空检、漏检、假检,入井人员是否按规定携带瓦斯检测仪。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坚持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开展防突工作;是否编制区域防突措施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落实,矿井的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层有效区是否合理配置;矿井、采区、工作面等两个“四位一体”防突设计和措施审批及落实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对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是否开展开采保护层可行性论证,优先选取无突出危险或者突出危险程度较小的煤层作为保护层开采,同时抽采被保护层和临近层的卸压瓦斯;无保护层开采的是否按规定采用穿层钻孔等预抽煤层瓦斯;防突措施钻孔的施工是否按规定采取防止瓦斯超限和喷孔顶钻伤人等措施或使用远程操控钻机施工,钻孔施工时受威胁的掘进工作面以及回风流中的采掘工作面是否停止作业。

6.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安全监控系统是否完成升级改造,运行是否正常,起到“监”和“控”作用,断电是否可靠。甲烷等传感器设置地点,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监控设备是否每月至少进行1次调校、测试,甲烷传感器是否按规定进行调校并测试甲烷电闭锁功能,是否按规定测试风电闭锁功能。矿长和总工程师是否每天审阅安全监控日报表,是否分析变化趋势。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等信息时,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及时处理,并立即向值班矿领导汇报,处理过程和结果是否进行记录。安全监控系统显示和控制终端是否设置在矿调度室,能够及时处置危急情况。

7.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支护是否结合实际进行设计(过地质构造带、破碎带、应力集中区是否有加强补充设计)并按设计实施;采用锚、网、喷等主动支护的巷道是否安设顶板离层仪等矿压观测仪器;采煤工作面顶板悬顶面积超过规定的,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是否存在空顶作业情形。是否存在掘进巷道“前掘后修”平行交叉作业情况。

8.防治水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专门的探放水特种作业人员、专用的探放水钻机及配套设备(即“三专”);是否查明生产、准备、开拓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水害类型和导水通道,是否采用物探和钻探等两种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和断层、陷落柱含(导)水性等情况并做到相互验证(即“两探”);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发现突水(透水、溃水)征兆立即停产撤人的制度(即“一撤”)。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矿井是否采用微震、微震与电法耦合等监测技术建立突水监测预警系统并开展底板注浆加固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是否安设由地面直接供电控制且排水能力不小于最大涌水量的潜水泵排水系统。资源整合或兼并重组矿井是否开展老空水全覆盖排查,是否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等情况,是否严格落实查全、探清、放净、验准的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是否采取水患区域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等“四线”管理措施。

9.防灭火情况。开采容易自燃或自燃煤层的矿井,是否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并落实,是否建立自然发火监测和防灭火系统。是否对采空区、巷道高冒区和煤柱破坏区采取预防自然发火措施。是否按规定对井下火区进行管理。电焊等动火作业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审批。是否按规定设置煤矿消防供水系统。电缆、皮带、高分子材料等阻燃性、抗静电性是否符合要求。

10.煤尘防治情况。是否建立防尘供水系统。是否按规定采取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是否采取清除巷道浮尘、清扫冲洗积尘、撒布岩粉、定期对运煤系统喷雾降尘等综合防尘措施。采掘工作面是否按规定采取湿式钻眼、冲洗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和净化风流水幕等综合防尘措施。采煤工作面是否按规定采取煤层注水防尘措施。采煤机、掘进机是否采用内、外喷雾措施。

11.机电运输情况。是否建立设备运行管理、检查维修制度并落实;是否有符合规定的两回路电源线路;防爆电气设备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前是否进行防爆检查;立井和倾斜井巷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特别是井下带式输送机等重要装备的各项保护是否齐全可靠,是否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测检验和更换;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

12.爆破管理情况。煤矿是否对爆破工作专门管理,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井下爆破作业是否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是否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炸药和雷管安全等级和存放地点、数量是否符合要求。电雷管在发放前是否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测试电阻值。

13.应急处置救援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救护队,是否按规定建立人员位置监测、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救援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从业人员是否熟悉突出、透水等灾害发生预兆和避灾路线。入井人员佩戴的自救器是否完好,入井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自救器。

(二)井工煤矿221条自检表(煤安监监察〔2017〕6号)中所列内容。(见附件)

(三)结合交叉互检、暗查暗访、标准化管理体系检查验收等工作及我市实际情况重点查处矿井总风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超定员、超能力组织生产情况;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失爆现象;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假图纸、假密闭、隐瞒作业地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排查时限及步骤

(一)企业自查。

煤矿企业及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对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及井工煤矿221条检查表(煤安监监察〔2017〕6号)所列内容,于2020年底前完成自查自改工作,并从2021年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改。

(二)煤矿监管部门排查。

1.2021年春节前,县局将组织煤矿监管人员对2处煤矿企业进行排查;

2.2021年春节后,对辖区煤矿企业进行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对辖区2处通风排水,停产停工煤矿企业,落实盯守或巡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要坚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实地、深入煤矿生产一线,从严从实开展排查检查,防止执法检查流于形式。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手段、最有效的措施、最严明的纪律和最严肃的问责,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把隐患排查整治作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确保大排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实施方案。同时按照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改工作,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纳入“两个清单”动态更新,定期报送,抓好整改落实。

(三)采取分类处置的监管措施,对技改矿井、停产矿井要落实包保、盯守、巡查责任。

(四)煤矿企业要强化重大灾害风险管控,落实隐患排查和灾害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一规程三细则”规定排大灾害风险,严格执行各项灾害等级鉴定相关规定,强化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实行工程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大排查范文4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县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彻底治理安全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林草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范围是林草系统各单位,木材加工企业、各项目施工现场、林业和草原生产附属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整治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以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为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备到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保障投入等情况。

2.项目工地安全情况。当前林草系统建设项目正在施工建设中,建筑工地安全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各单位要立即开展一次项目工地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对近期实施的林草重点项目工地手架搭设、防护设施、用电、机械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安全管理措施到位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切实把安全监管挺在前面,把隐患排查抓在前面。

3.林草资源及人员安全情况。各单位要加强对管护人员的教育管理,确保人员到岗尽责,加大对林木、林草地资源的巡查力度和频度,认真排查围栏、界桩、宣传牌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坚决禁止干部职工酒后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驶等为违章行为;加强单位内部电源管理,及时对电线、电杆等设施进行检修,防止电杆倒塌和电线老化等引起火灾或触电事故。同时,要提醒干部职工加强学生管护,告知玩水戏水的危险性,提高避险和自我保护能力。

4.森林草原防火。各单位要增派护林力量,加强森林草原巡查密度,派专人深入村、组、农户、林区、牧区开展宣传教育,及时火险和火灾信息。做好源头管理,严格入山制度,设立防火检查卡哨,对重点区域确定专人、划区包干,实行严防死守,杜绝火种进山。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严禁在林草区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和吸烟等行为,严肃查处林区、荒草连片地带等高火险地区内动用明火的行为,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四、安排步骤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阶段。(9月4日—9月31日)

1.各场站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广泛宣传发动。

2.各场站按照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单位对正在建设的项目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各场站于9月6日前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报林草局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2日—10月15日)

1.各场站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单位自查自改基础上,深入项目建设工地开展对表检查,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3.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同时,各场站要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各单位要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集中整治等阶段情况于10月15前报林草局办公室。

(三)实地督查推动,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林草局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同时对各场站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场站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时分析大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整治站位,靠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严守安全生产红线,树牢底线思维,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各单位要认真制定细化行之有效、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以铁的责任担当、以铁的手腕治患、以铁的心肠问责、以铁的办法治本,全力推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扎实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大排查范文5

一、自查反思情况

1.安全意识方面,在日常工作中虽然能把安全放首位,但在安全意识上存在大局意识不够、风险判断不足问题,对工作要求不严谨、管理力度不足。主要表现为在施工生产管理中对项目施工生产进度过问多,对安全管理方面关心少。

2.责任落实方面,对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掌握不全面,到项目检查发现的问题,说得多考核少,用制度考核落实方面做得不好。

3.工作作风方面,本人自认为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推辞不回避矛盾,能主动工作。但还是存在到项目现场检查不深入、不细致,性格略急躁,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需要改进。

4.体系运行方面,本人所负责公司调度和方案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存在个别项目部调度报表或方案报送不及时、质量差等问题,需加强调度及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分包管理方面,根据分工安排不涉及此方面工作。

6.技术管理方面,在负责的技术方案管理方面,能做到认真负责、严谨细致,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但对项目方案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帮助多,批评教育少,未能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存在好人思想。

7.风险管控方面,虽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但技术方案是否按批复执行、是否可靠、是否交底,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施工现场实际、是否有效执行,施工现场安全风险是否进行了有效管控,这些方面的执行情况基本为项目反馈上报,到项目检查次数有限,无法对所有项目进行全方位检查,存在管控风险。

二、原因分析

1.在思想上存在懒惰意识,对安全方面管理制度学习不够、掌握不牢,对各专业业务知识掌握的还不全面,对现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处理。未能合理安排学习时间,以日常事务忙为借口,学习的自觉性不强,存有应付思想,造成学习质量不高。

2.在工作中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只求把工作做好,不求细致严谨,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和标准,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工作上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倾向,满足于按部就班墨守成规,持之以恒解决问题的坚韧毅力不够、工作方法不够多。

3.工作中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有时处理问题不能做到一视同仁,重说轻考核,用制度去管理的意识不强,存在得过且过的思想。 

4.把握全局整体工作的潜力仍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存在自认为做好了工作,不上交矛盾和问题,习惯面对难题独自承受,平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较少。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学习掌握公司规章制度和业务学习,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2.积极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每项工作,杜绝粗心麻痹思想,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成效。工作中从大局观考虑问题,勇于决断和担当。到项目要多深入现场,加大检查帮扶力度,对重点项目进行加强过程盯控。

3.在技术管理上,杜绝等、靠、要和懒散思想,多想多思,主动研究工作方法和措施。严格标准、落实管理措施,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帮助指导,提高技术业务能力,提升各项施工方案、技术总结等技术文件编制质量。

安全生产大排查范文6

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5月—8月底,**局由区委常委、区组织部长带队对区辖医院、卫生系统各医疗单位进行了一次认真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排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好的方面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各单位都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有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和健全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台账详细,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人员具体抓,职责分工明确。

(二)工作扎实,规范有序。各单位按照消防要求配备了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防火门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指示灯明亮,并设立了专门的吸烟区域或有禁烟标识,没有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或专门进行了有效的隔离。

(三)加大培训,严格防范。各单位都邀请了专业人员进行职工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树立安全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都没有按要求上墙。

(二)有些单位少部分灭火器过时、压力不足,没有及时更换;少量室内消火栓无水;个别出口指示灯不亮;个别单位电梯没有巡检记录。

(三)有的单位未建立消防巡查及值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和重大节庆活动的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从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的结果来看,各辖区医院和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比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总之,辖区各医院、各医疗机构将继续发扬优点、对照自身不足,加以整改,把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好。

安全生产大排查范文7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我镇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没有淡季”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全面开展攻坚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各类事故隐患“零容忍”,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执法,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我镇成立了以镇长张景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的攻坚行动。

经过明察暗访,发现我镇企业基本处于半停产状态,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得以处理,未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大排查范文8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乌鲁木齐市4月11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壁县丰源煤矿4-10”透水事故教训,落实“四方责任”,确保“五个到位,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沙依巴克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以及沙区教育局印发的《沙依巴克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制定《乌鲁木齐市天济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決贯彻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部署和市委“1+3+3+6”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扎实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力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梳理整改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天济教育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贵琴(法人、校长)

主要职责: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也是本次排查大整治的总监督。

副组长:祁发富(党支部书记)

主要职责:承担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传达上级指示,安排、协调各部门排查工作内容。

成员:阿布力克木(行政副校长)

主要职责:组织各班主任排查各自班内安全隐患,检查各班主任落实安全教育课时情况,教职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教职工及学生是否掌握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等。

成员:吕怀忠(保安队长)

主要职责:排查校园内公共区域及周围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各项消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颜雨薇(教务主管)

主要职责:排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机制等是否完善,配合其他成员检查校园内其他安全隐患。

成员:各班级班主任

主要职责:配合行政副校长排查各班级内有无存在其安全隐患。

四、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重点 

(一)隐患排査整治范围

校园内以及周边消防、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二)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1.政治站位不高。整治学习领会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作的要求不坚決、不主动,对安全生产部署不研究、不落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カ,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力、执行力有较大差距。

2红线意识不强。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固,政绩观存在偏差,只重教育教学、忽视安全生产等。

3.安全责任缺位。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流于形式。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不到位,主动意识不强,对标履责措施不力。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制度缺失,违法违视行为。

4.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实。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走形式、场,隐患排查不深入不细致,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及时,对隐排查治理工作没有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落实闭环管理,没有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隐患排查整治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主要从思想认识、隐患排查、安全措施、全面落实、责任机制五个方面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的内容如下:

1.加强安全生产学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逐级安全责任制(包括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包括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责任到学校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落实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有自查、维护等详细记录。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管理责任。

2.教学楼、阅览室等重点部位和场所消防设施(防火隔墙、卷帘、防火门和消防栓)是否充足、齐全;管理是否落实(包括: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灭火器的类型选择和设置位置是否正确规范);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登记造册。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有故障或损坏不能正常使用。

4.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

5.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的设置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是否损坏、失效、标识错误和被遮挡、覆盖。

6.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以及房间外窗是否设置固定栅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7.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是否配备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装备是否齐全。

8.在建筑物周围是否有违法搭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在建筑物周围是否有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施救。

9.总配电室是否完善,电器线路是否完好,电器设备设施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有学生在校内擅自使用电器设备。配电室门应设置挡鼠板。

10.食堂是否规范使用燃气,线路是否存在老化和乱拉现象。

11.校园内是否有人员长期居住。

12.是否明确由一个部门归口统一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并选派责任性强、工作认真、熟悉相关业务知识的人员专门负责;是否按有关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

13.来客登记、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巡查记录、研判记录、留样记录、消毒记录、索票索证记录、健康状况记录是否记录到位

14.酒精等危化物品应做到专柜存放,干湿分离。

15.上、放学时间段学校、管委会、社区、警务站、护校队是否分工明确,确保安全。

16.员工在校期间配备2名保安,学员在校期间配备4名以上专职保安。

17.校园监控系统是否全覆盖,内存90天,一键式报警器是否正常使用,监控室师生在校期间是否有人值班并有值班记录,监控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18.学校实行领导带班、教职工在值班室值班制度,人表一致,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开展安全巡查。

19.是否落实安全教育课时和内容;是否组织在校师生开展安全活动;教职工是否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全体师生是否熟悉和掌握安全基本知识和技能。

20.放学时段是否设立家长等候区,是否按照防疫要求不扎堆、不聚集,专人管理,口罩佩戴是否正确。

21.安保人员是否签订聘用合同,持证、着装统一上岗。

22.是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禁止入校制度。必要进出人员必须履行验码、测温、实名登记、消杀程序。

23.对历次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已及时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是否已制订隐患整改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4.是否建立健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用火用电安全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制度、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等)和操作规程。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管理责任。

25.是否制订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定人定岗,责任明确到人。定期组织演练;各岗人员是否熟知岗位职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乌鲁木齐市天济教育培训有限公司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4-10”事故教训,紧扣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力戒官僚主义一阵风。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決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査、治理,加强应急处突能力,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乌鲁木齐市天济教育培训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成立了以王贵琴校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职工岗位消防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职责落到实处,形成协调配合的组织领导机构。一键式报警联网系统专人负责,监控录像专人查看,消防设施和器材专人管理。明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切实落实领导岗位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改。 

针对当前校园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细化具体项目,细化责任区域,细化排查责任人,坚決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于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问题要建立全覆盖的安全工作台账,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动态监控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坚決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门卫安防管理制度,保安人员持械持证站岗,严格执行来访登记表、值班巡班表、安全检查表等制度要求。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区消防通道24小时畅通。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工作,及时掌控安全工作情况和信息,值班保安确保人走断电。每周带班负责人,带领检查小组对校区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不断完善校园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等一系列安全保障的制度,做到防患于未然。开展定期、不定期、持续长期的安全检查督导工作,切实强化安全制度,落实防范措施。

(三)明确纪律,确保实效。 

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教育局。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活动主题班会,做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教育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宣传学习教育工作。在宣传栏上张贴活动宣传文稿,并通过横幅、图片展、教室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向教师、家长以及学生宣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相关信息。宣传介绍交通、消防、预防食物中毒、防火、防溺水、上下楼道安全、上放学途中安全等安全行为规范和自我保护常识,组织开展多样化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师生更加自觉参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中去,使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提高学生的行为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增强广大师生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和思想政治素质,做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教育宣传工作。   

(五)整治周边,确保安全。 

上、放学时段,校区门口有负责老师护导,保安辅助,疏导人流,保证师生进出的良好秩序。加强门卫管理,把好门口安全第一关。我公司保安在上班期间严格排查和解决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及时分析并通报学校及周边治安形势和整治工作情况。周边建筑物外墙要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做到不乱张贴、不乱涂写、不乱刻划。校区门口不得停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要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校门口禁止人员聚集,不得影响学生进出。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校门出入口交通秩序管理。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同时加大节假日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学校安全。

(六)加强应急,提高能力。

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成立以王贵琴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应急小组。从工作原则、职责分工、紧急疏散路线、信息报送、善后处置等方面入手撰写应急预案,并对预案进行及时调整、补充和完善。根据沙区教育局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演练活动,提高我校领导和安保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消防基础设施的检查工作,确保安保设施和消防设施数量齐全和有效使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符合要求。

(七)加强反馈,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小组要加强专项行动情况信息反馈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不瞒报、不谎报、不延报,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及时分析和整治工作情况,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完善工作机制。末期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大排查情况进行总结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安全生产大排查长效机制。

(八)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专项整治信息报送,按照报送要求,排查领导小组每日记录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周报送制度,每周五下午17:00之前,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将安全隐患百日攻坚排査表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小结上报教育局2006室。落实月小结制度,于每月18日18:00前报送当月专项排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于2021年6月25日前报送本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大排查范文9

2021年隆昌市教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记录表

被督查学校(盖章):隆昌市响石镇青龙小学学校负责人(签字):检查日期:2021.6.28

督查组人员(签字):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措施

(查资料、看现场)

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

备注

一、

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清单制管理工作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建立和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情况

已完成

二、

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1.每月对照《内江市学校安全全面检查100条》开展自查,填写记录表情况

已自查并填写

2.每日开展《内江市学校安全常规检查40条》填写重点部位重点信息汇总表情况

已开展

三、

隐患排查

治理

情况。

1.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台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已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

2.近年来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已整改

四、

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1.学校通过开展心理健康课程、心理咨询和主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情况

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2.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教育平台课程开设情况、课时落实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提醒发送情况

已落实

3.新生入学军训、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安全、集体活动、考试安全教育覆盖情况以及学校常规安全教育情况

经常开展常规安全教育情况

4.建立特异体质、特殊基本、心理异常学生台账情况

已检台账

5.法治教育和法制副校长上课开展情况

已开展

五、

“三防”建设情况

保安配齐率是否达到100%

一键报警是否安装联网

防冲撞装置安装情况(已安装/未安装/无需安装)

已安装

学校封闭式管理情况(校门是否锁闭)

护学岗队伍(民警、协警、教师、家长、志愿者)建设、执行工作机制等情况

已建立

视频监控是否联网(录像保存天数)

30天以上

六、

应急管理情况

1.应急组织体系建设,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

已建立

2.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加强岗位应急培训、值班值守工作落实情况

已落实

七、

安全重点专项整改情况

1.危化品和实验室专项整治情况

无危化品

2.特种设备(电梯、锅炉等)专项整治情况

绞肉机正常

3.交通安全(含校车)专项整治情况

无校车,经常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4.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情况

已落实

5.防溺水专项整治情况

已落实

6.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已落实

7.防范校园欺凌、反恐防暴专项整治情况

已落实

8.毒品预防、禁毒教育整治情况

已落实

9.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保安巡逻情况

校园周边安全

安全生产大排查范文10

公司工会: 

xxx分工会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加强各类安全风险预控、隐患排查治理、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岁末年初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所有在建项目按照要求围绕:一、进一步教育员工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做到“四不伤害”;二、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会法》等相关法规,依法开展群众性监督;三、作好隐患排查与整治的跟踪督促工作。现将排查、治理情况汇报公司。

一、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xxxx部岁末年初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大排查大治理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部,负责行动的日常工作及具体事务协调。

另成立大排查大整治检查工作组,工作组组长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组员由相关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二、大排查大治理内容

(一)应急管理方面

结合xxx部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突出排查整治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和能力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整治是否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事故灾害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的有关规定;是否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岗位应急处置卡;是否按要求开展了演练;是否落实了领导值班/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规定,在岁末年初的关键时期保持应急状态;是否有确保满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需要的应急物资、装备;是否与外部救援单位建立联系方式;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能否做到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

(二)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及电气火灾防控方面

岁末年初、“两会”期间是安全生产关键时期,要突出排查是否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今冬明春(岁末年初)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尤其是施工项目部是否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或工作方案;是否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是否结合xxx部生产经营及员工作业活动特点,对xxx部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风险控制项目、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工程项目以及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辨识和管控;是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和隐患排查工作;是否根据《公司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工作方案》要求以“人防、物防、技防”多措并举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是否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等。

(三)交通安全方面

针对岁末年初、“两会”期间的特点,严控交通安全风险。突出排查是否对部门所属专职驾驶人员开展日常交通安全培训;是否对车辆进行正常保养维护以确保车况完好;是否对自驾车的员工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是否存在兼职驾驶员未在xxx部总部登记备案等情况。

(四)自然灾害方面

强化综合措施,有效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突出排查各项目部是否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自然灾害防治责任是否在项目部内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是否制定和落实自然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加强易发生自然灾害地区防范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地质灾害等措施;是否加强自然灾害易发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监控和预警工作。

(五)海外安全方面:

境外工程项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速核实、快报告,为领导决策、科学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赢得先机。应突出排查境外工程项目部是否加强对项目所在地灾害性天气、疫情、舆情警讯的监测;是否与国内上级部门、国别代表处(或海外区域总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保持联系和信息沟通顺畅;境外工程项目人员是否能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外派境外工程项目人员是否与当地员工和谐相处;境外工程项目部是否能深入分析研判所面临的安全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三、大排查大治理落实情况

2019年1月第一周:在建项目13个(海外项目2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出现较大的安全隐患,并对一般隐患进行了整改,其中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及电气火灾防控隐患7项已整改,交通安全隐患1项已整改。

2019年1月第二周:在建项目10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出现较大的安全隐患,并对一般隐患进行了整改,其中安全生产、危化品管理及电气火灾防控隐患3项已整改。

2019年1月第三周:在建项目8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由于临近春节,大部分施工人员已离场,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2019年1月第四周:在建项目共5个(海外项目3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2019年2月第三周:在建项目2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2019年2月第四周:在建施工项目8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2019年3月第一周:在建施工项目8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2019年3月第二周:在建施工项目8个;在建项目根据公司要求进行了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发现较大及一般的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大排查范文11

第一条为了排查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矿字〔200*〕134号《煤矿隐患排查和整改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133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以矿井为单位进行,各矿矿长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各矿井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三条矿井有重大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本实施办法所称重大隐患是指《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详见安监总煤矿字〔200*〕133号文件《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以及*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资料汇编中所列的重大隐患。*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资料汇编中所列的主要隐患,按一般隐患的要求进行排查、整改。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以及集团公司驻矿(处)安全监察处,对所属矿井的重大隐患负有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的职责。

第二章隐患排查

第五条各矿井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健全各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1、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各矿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2、集团公司和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配备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3、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各矿的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矿分管副矿长协助矿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负有同等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4、集团公司和矿分管的副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整改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5、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和驻矿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监察责任;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分管副部长、总工程师,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有安全监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台账。

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总工程师、驻矿安全监察处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监察责任。专兼职安监人员要按三大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跟踪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认真检查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执行情况,严格把关。

6、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和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主要机构,对隐患排查、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基层区队的区队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区队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8、基层区队的技术负责人,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直接责任。负责编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9、基层区队的班组

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及时向区队以及矿调度室汇报。

10、基层区队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区队带班干部进行汇报,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第三章隐患的分级管理和监控

第六条对煤矿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监控。

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在每月5日前,各矿井分管部门要在每月25日前,按照以往对十害专管的要求,从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管理、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其它等十大方面,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所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分类和定级,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即:需要地方政府或省政府及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为a类,需要集团公司帮助解决的安全隐患为b类,属于矿安排解决的安全隐患为c类,属于区队自身解决的安全隐患为d类;按照其危害程度和隐患的性质不同,分为:特别严重、严重、中等、一般、较轻5个等级。在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汇总表时,要按照隐患的类别、危害的程度和隐患的专业类别,依照a类、b类、c类、d类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填报;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分别填入各自的汇总表,以明确区分。煤矿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表,要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及时下发到基层相关单位。对不属于上述两类煤矿安全隐患的其他安全生产关键问题,仍按现行的相关规定,经梳理后专门填写安全生产关键预报表,分别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属于基本建设工程的,要同时报送规划部。

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跟踪督查b类隐患,并协调省或地方政府及部门解决a类隐患。

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矿长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各矿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矿长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矿井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要及时向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煤矿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第七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井必须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制度。集团公司和各矿井按照季度和月度分别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可将季度和月度排查分析会合并进行。各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及其它相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周要与安监部门一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区队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每次会议都要有原始记录。

第八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两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每月底,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门,以及驻矿安全监察处,要将本单位当月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以及本单位的相关领导和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按期进行整改的,先停产整顿,再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第四章隐患的建档和上报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驻矿安全监察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监察意见书,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对未按期完成隐患处理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责任追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跟踪落实,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实行档案化闭合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安全隐患的名称和种类(类别)、危害程度、产生的原因和现状、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单位和整改责任人、组织和参加整改验收的人员、整改结果等内容。

第十一条各生产矿井、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以及所排查出来的下个月的安全隐患,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提交书面报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要将上季度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本季度所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上述报告均要经矿长签字。报告的主要内容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

安全生产大排查范文12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市属企业实际,市国资委将依法履行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与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有机结合,坚持“条块”结合,全力配合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及时、全面、有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规划提出的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市属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的范围:市属企业生产经营所涉及的行业(领域)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所明确的范围。

(二)排查治理的内容:在*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排查治理各市属企业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害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企业落实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的方式: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企业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的工作力度,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查找隐患,切实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牙状态;

3、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突出现场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切实纠正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清除设备设施的不安全因素,堵塞制度上的不安全漏洞;

4、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和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工作安排

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已作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安排的,相关企业要严格遵照执行,未作出具体工作安排的,企业可以从以下“三个阶段”着手展开。

(一)部署动员阶段(至4月10日)

1、市国资委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领导小组由李楚平同志任组长,沈宗敏、陈长群、郑新同志任副组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综合科,联系人:解清华、朱厚刚,联系电话(传真):8789602。

2、各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制订出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在报送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的同时,同时报送市国资委。

(二)全面排查治理阶段(至10月30日)

1、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并根据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意见,市国资委将密切配合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及时、全面、有效开展市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现场督查指导。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各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经常、全面、系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及市国资委。市国资委将密切配合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组织力量,定期对重点行业、企业、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3、市属企业要在进行隐患全面排查治理的同时,坚持边查边改,形成人人查找隐患、生产确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对于一时难以完成的隐患整改,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尽快整改到位;要及时向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及国资委报告隐患排查统计报表以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对发现的一般隐患,企业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尚未整改完毕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方案、实施停业整改,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国资委报告;对涉及范围广、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较长,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整改到位。

5、结合重要会议(活动)、重大节庆(假日)、季节变化及重点行业(部位)等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防范、及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对每一个生产车间、工作岗位、设备设施、建设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暴雨、洪水、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认真检查企业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检查应急预案和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重点排查治理化工危险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做好防火防爆、防泄露、防中毒、防坍塌垮塌等防范工作;突出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严格企业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坚决查处生产企业“三非”“三违”“三超”行为,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8年11月-12月中旬)

1、市国资委领导小组将密切配合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要注意总结“隐患治理年”的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促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机制,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保障,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

2、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企业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单位的特点以及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扎实地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一是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二是检查人员要严格依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各企业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报纸、网站等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建立隐患举报受理和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

5、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各企业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真正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6、注意总结并及时报送隐患治理情况。各企业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落实市国资委《关于定期报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及有关数据的通知》(汕国资综合函[2008]26号),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信息的及时上报。

一是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二是于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天内向市各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及市国资委报送“重大隐患情况登记表”(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