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首页 精品范文 组织社会学

组织社会学

时间:2023-02-21 05:08: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组织社会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组织社会学

第1篇

社会管理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政府部门为了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和社会系统的正常运转而采取的一系列组织、沟通、协调、监督等行政行为的总称。社会管理的能力也是政府能力的重要方面,包含政府部门对于社会的控制力和导向力,直接影响到政府职能的实现。长期以来,如何创建一个能实现社会良好治理的社会管理模式,一直都是我国各级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从改革开放前采用的单位制,到八九十年代采用的街居制,都是我国政府追求良好社会管理模式的探索。近年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也频繁出现,中国的社会管理面临着“失范”的风险。为了控制社会风险,保证良好的社会秩序,当前我国很多地方采取了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模式,其成效不能低估,但其中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本文拟就此作一些分析。

一、单位制:社会管理的传统模式

(一)单位制的特征

单位制是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实行的,以企事业组织为单位,承担政府的社会分工目标,并对其成员进行全面管理的制度。执行这种制度的企事业组织称为单位。[1]单位制有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单位制中的国家垄断控制资源的供给。单位制具有强烈的中国特色,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控制了几乎所有的资源,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被国家组织到一个个具体的由国家所建立的‘单位组织’中,由这些单位给予他们社会行为的权利、身份和合法性,满足他们的各种需求,代表和维护他们的利益,控制他们的行为。”[2]单位制下的“单位”也可以看作是政府的延伸,承担了政府的分配资源的功能,而政府本身则是一切资源的垄断者,是个无所不包的全能政府。

其次,单位制的组织机理是国家与单位、单位与个人双重的依附与庇护。单位依附于国家,国家为单位提供庇护。同时,个人必须依附于单位,而单位为个人提供庇护。美国学者Andrew. G. Walder曾提出研究20世纪中后期中国城市基层社会的崭新视角――单位和单位依附理论。该理论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体系属于再分配体制,所有的资源都由国家来统一分配,单位的资源来源于国家,但国家再分配的功能也必须依赖于单位来实现,单位和国家之间形成了依附与庇护的关系;在短缺经济以及单位占有和使用资源的条件下,职工所需的生活必需品是通过单位来分配的,职工与单位之间也形成了依附与庇护的关系。”[3]

第三,单位制中的单位承担了无限的社会功能。“从单位的社会功能的角度来看,单位作为‘小福利国家’,向单位人提供了最基本的生活福利保障。一个人一旦进入单位, 单位就有代表国家对其生老病死、吃喝拉撒负责的无限义务。”[4]在这个意义上讲,单位成为社会的代名词,单位的概念与社会的概念无限重合。

(二)单位制的执行效用

首先,单位制的实施使得单位与其成员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保护――束缚”机制。单位给城市居民提供了相对充足的物质和社会资源,保证了他们的生活,但是后者付出的代价却是选择自己工作和生活方式的自由,最终形成了一种依附性的人格,限制了人性中的创造力。因为一旦离开了单位的庇护,个人就是孤独的和无所依托的,根本无法获取生活所需的必要资源。同时,“单位所控制的资源不仅包括以货币和实物体现的物质生活资源, 而且包括无形而重要的‘制度性资源’”,[5] 如机会、权利、社会身份等等。如果个人希望从单位中获取这种制度性资源,那就必须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接受单位的束缚和控制。

其次,单位制的实施促进了社会生活组织化的实现,保证了社会生活的秩序。单位制下的个人必须做好单位所赋予的角色,遵循单位中的秩序而无法脱离单位自主行事。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种组织化的社会生活,这种组织化自由度极低,但却保证了社会生活的极端稳定,克服了传统中国“一盘散沙”式的结构性危机。同时,“单位制度也建立起了一种高效率的社会政治动员机制,有效地满足了党和政府运用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大规模地组织群众投入各种政治运动,以实现党和政府的各项战略意图的需要。”[4]

第三,单位制的实施有效地实现了社会控制。“全国人民几乎都被纳入了行政权力的控制范围之内,国家的触角延伸到了全国的每一个角落和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整个社会实现了高度的整合。”[6]中央政府借由单位制运用行政权力塑造了一个“无缝隙”的政府,每个人都在社会中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国家经由单位对每一个体制内的人负责,从而在最大限度上减少了社会失范的可能性,实现了社会控制。

二、网格化社会管理:当前社会管理的新模式

网格化社会管理是一种数字化社会管理模式,主要是运用地理编码技术、网络地图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将不同街道、社区划分成若干网格,使其部件、事件数字化,同时将部件、事件管理与网格单元进行对接。形成多维的信息体系,一旦发现问题,都能及时传递到指挥平台,通过指挥平台通知相应职能部门解决问题,实现社会管理空间和时间的无缝衔接。

(一)网格化社会管理的运行流程

图1网格化社会管理运行流程图1.信息收集。网格长对本网格区域内各类不稳定因素、治安隐患、事故隐患、居民矛盾进行随时排查,监督员在若干单元网格内巡视,在县级的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上报需要解决的问题或者领导批转的问题,由监督员进行核实。对于能在自然村(社区)解决的问题,解决后登记备案;需要上报处理的问题由自然村(社区)或监督员提交乡镇(居委会)处理并备案;需上报县级指挥中心处理的问题由乡镇(居委会)上报或监督员直接上报,真正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

2.案卷建立。县级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的坐席人员接收各乡镇(社区)或监督员上报的问题和各类信息,根据部件、事件的处理预案进行立案,并报值班班长审核。

3.任务派遣。县级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值班班长将立案的案卷进行分解,确定责任单位,并交由坐席人员派遣至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置。

4.任务处理。相关责任单位按照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的指令,按规定组织力量到现场进行处置。涉及多个部门联合答复解决的问题,由责任单位协调各协办单位答复或解决,并由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督促落实。

5.结果反馈。各相关责任单位对问题处理完毕之后,要通过社会管理网格化监督指挥系统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

6.核查结案。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的坐席人员利用短信和网络等方式通知相应区域的监督员到现场核查问题处理情况,并将信息反馈至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经坐席人员核查、值班班长审核后,若上报的核查信息与问题处置标准一致,协调服务中心将进行结案处理;若未达到处置标准,将由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立案督办。如督办未果将转交县效能办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综合评价。在社会管理网格化监督指挥平台系统中设置绩效评价模块,自动生成评价结果。同时,社会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定期问题处置情况和各责任单位的绩效评分,接受社会监督。

(二)网格化社会管理的配套机制

1.“网格化管理”问题流转机制。在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领导组与部门、部门与乡镇(居委会)、部门与行政村(社区)之间建立问题流转办理机制。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监督员汇报工作情况、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及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每月底进行经验总结和下月工作部署。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建立基础台账,统一登记、造册、分类,真正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对群众反映需要解决的问题,由行政村(社区)通过社会管理网格化监督指挥信息平台提交乡镇(居委会),乡镇(居委会)再通过社会管理网格化监督指挥信息平台通知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县直各部门要及时答复或解决乡镇(居委会)通过社会管理网格化监督指挥信息平台提交的问题。

2.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于各部门、乡镇、行政村在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县级政府建立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采取联合执法形式予以解决。

3.“五个每天”管理机制。管理机制以网格化社会管理监督员即网格员上报案件为切入点,监督员在负责区域内不间断巡逻,对各责任主体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形成新的城市管理体制,即“五个每天”:责任主体“每天维护”;城市管理监督员“每天监督”;社区、乡镇等“每天管理”;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每天执法”;数字化管理平台对五类主体(产权主体、责任主体、监督主体、管理主体、执法主体)“每天评价”。通过“五个每天”管理体制,有效推进各方认真履行职责,实现管理的社会化和常态化运作,提高城市(农村)问题的及时解决率,改善城市(农村)面貌和秩序。

4.建立量化绩效考评体制。将社会管理网格化工作纳入县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指标体系,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将考核评价结果在政府网站以及报纸等媒体和信息平台进行公示,逐步推进监督方式的社会化和公开化。

(三)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的特点

1.组织架构特点:打破部门区隔,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以往的社会管理之所以没有效率,原因是社会管理的职能分散在各个政府部门当中而没有形成合力,社会管理的问题却往往是复杂多元的,远远不是单个政府部门凭借自己的力量就可以解决的,这时候部门分立区隔的劣势就凸显出来了,各个政府部门之间基本缺乏协调联动机制,出了问题之后互相扯皮,谁也没有勇气和决心去处理问题。而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模式其实创建了一个社会问题的分拣和处置平台,通过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这个平台统一把收集到的问题加以归类和分拣。这样不仅避免了各个横向的职能部门自己分类和处置问题所可能带来的不科学和不积极的情况,而且形成了一个处理问题的协调和监督机制。不仅可以协调有关的部门来共同处理这个问题,而且可以对问题处理的最终结果形成监督和控制。

2.管理技术特点:将现代化信息技术和网格技术应用于政府的社会管理事业当中,实现精细化管理。网格化社会管理的又一大特点是现代化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可以说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模式就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运用到政府社会管理之后的产物。社会管理所一直面临的问题就是社会管理的幅度问题,也就是说我们的政府所面对的社会是一个高度分散而且异质化的社会,社会管理所面临的问题非常庞杂,而且我们社会管理的中心――政府也很难保证自身所有的政策都能覆盖到社会的边缘,社会控制、社会管理、社会秩序维护的能力也并非那么强。不过,当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应用到社会管理当中之后,事情发生了变化。虽然整个社会的分散性和异质性依然没有改变,但是政府通过运用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可以显著地增强自身社会管理和社会秩序维护的能力。尤其是在网格化社会管理中,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可以通过建立网格化社会管理信息平台,显著地增强信息收集和传递的效率,把社会管理的范围扩展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3.行政流程特点:被动处理与主动吸纳并重,实现了社会管理的双向互动。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往往是一种被动的社会管理模式,被动性主要体现在社会管理问题的发现主要依靠群众的举报和反映,而且问题的解决和处理还依赖于群众的反映是否找到了正确的接受单位,并且相关单位对于问题的解决还必须是热心尽责的。而在实际的社会管理实践中,这些条件也不一定能够完全具备。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模式则创建了一个社会问题的收集和归纳平台,通过网格员的努力把社会问题发现和收集起来,而不是让单个的老百姓去寻求政府部门的帮助和介入。这样社会问题的收集就拥有了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网格员的主动吸纳和收集,另一种是根据群众的反映。而且这两种方式并不是割裂的,而是双向互动的,网格员也需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研和分析,群众也可以对网格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三、社会控制思维的延续――单位制与网格化的相通之处

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模式虽然是一种新出现的社会管理模式,但是这种社会管理的模式却并非是完全创新的,其中仍然包含着单位制社会控制模式的基因,二者之间仍然有内在逻辑继承性。

(一)社会管理的核心推动力:政府及其拥有的行政权力

单位制中的企事业单位部分承担了社会管理职能,而这部分社会管理的职能是由政府赋予的,而且从根本上来看应该由政府来承担。可以说是政府借由单位这只手实现了对单位中的个人的管理,虽然单位是个人的直接管理者,但是从根本上说政府才是最终的控制者,单位只是一个实现社会管理的中介工具。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中,虽然不是由单个的单位来承担社会管理的职能,但却是由一个统一的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来承担社会管理的职能,这个大型“单位”的职能基本上是无限的,几乎所有的社会上的问题都可以由它去组织协调。这个网格化协调服务中心却并不是一个社会性质的组织,而是由政府创建的一个行政性质的组织,它的运行依赖行政资源,耗费公共财政。可见,网格化的社会管理模式的推动力还是政府及其拥有的行政权力。

(二)社会管理的方式:社会管理行政化的路径依赖

“‘社会管理’在中国基本上就是政府管理社会,是行政对于社会管理的吸纳和化解。似乎社会管理工作只能通过行政化方式来进行。无论何种需求都必须被吸纳到行政运作机制中才能得到化解与解决。”[7]在单位制中,社会管理的方式主要采用行政手段,工作单位基本上就是一个小型社会,单位负责职工的薪资、升迁、调动等一切管理活动,员工需求的回应也只在单位内部进行。到现在,网格化的社会管理方式依然是一种行政化的社会管理方式。县级政府建立一个网格化社会管理协调服务中心来推动网格化社会管理这项涉及到社会整体运行的公共事业,出发点无非是维持整个社会的良好秩序。但是采取的方式依然是行政化的,不是通过社会自身和自发的力量去维护社会秩序,而是通过再设立一个政府部门去统筹协调社会反馈的各种问题,而且对于反映的问题往往一股脑地通过网格化这一统筹平台加以分拣,然后分配到各个政府部门加以解决,在必要的时候还充当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和中介。整个运行流程就是一个收集社会问题然后通过行政手段加以解决的过程,很少考虑其它利益主体的意见。这种处理社会问题的方式与之前单位制下应对社会需求的方法没有本质区别,是一种行政化路径依赖的结果。

(三)社会管理依赖“中介组织”:单位抑或网格

在单位制的社会管理模式中,单位的角色就是国家与个人之间的中介。国家如果直接面向个人提供和分配资源,会造成行政成本高、执行效率低,所以国家通过单位来实现资源的分配,从这个角度来看,国家其实是依赖单位进行社会管理的。不过与此同时,由于国家对于资源的垄断,个人也只能依附于单位才能从国家那里得到较良好的社会资源,形成了一种双重的依附与庇护的关系。个人依附单位,单位依附国家,反过来讲,国家庇护单位,单位庇护个人,于是,单位就充当了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的中介组织。而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再也不可能去垄断社会资源的分配,个人也无需一定通过单位才能获得足够的社会资源,于是这种依附与庇护的关系也就解体了。但是,与此同时也产生了国家对于社会的管控力的下降,整个社会的失范行为增多。这时候国家就通过建立网格的方式来增强对社会状况的了解程度,进一步增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控制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网格也充当了一个中介组织的作用,既要向政府部门反映社会的问题,也要帮助公民个人解决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四)社会管理的目的:社会控制导向重于社会发展导向

“社会控制是指通过社会力量保证人们遵守社会规范、确立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过程。”[8]从这个角度来进行分析,采用单位制的社会管理模式和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都可以实现社会控制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的目标。单位制的社会管理模式通过单位包办和控制一切的手段把个人牢牢地与单位连接在一起,单位成为个人与外界联系的唯一依托,个人必须通过单位才能获取必要的社会资源。这样一来,社会控制就实现了,国家可以通过单位来控制个人,进而控制社会秩序。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模式也是同样的目的,通过建立网格的方式把每一个公民个人都框到一个网格当中去,由网格员来负责向政府反映网格内民众的意见和问题,然后由一个统一的网格化管理协调服务中心来协调处理社会问题,进而通过社会问题的解决来实现社会控制和社会秩序的维护。简而言之,不管是单位制还是网格化的管理模式,社会控制的意味在其中都体现得较为明显,都强调运用行政的力量来实现稳定的社会秩序,而单位制和网格化则是两种维持稳定社会秩序的管理模式。但是这两种模式都没有强调社会本身的自主性和活力,推动社会本身的良性发展并不是这两种管理模式的主要目标。

四、超越单位制:网络化治理的生发

(一)网络化治理应运而生

网格化社会管理方式有一些单位制社会管理模式的基因,但是并不能因此认为网格化社会管理就一点优点也没有,是一种应该被抛弃的社会管理模式。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政府内部横向的部门区隔,构建了一个统筹协调政府各部门,让它们联合起来去解决某一个问题的协调机制,提高了政府部门处理社会事务的效率。但是,政府部门内部的协调和联合还是很难达到社会事务的良性治理,因为政府虽然强大却并不具有完全控制社会的能力,社会的事务单靠社会中的某一组织――政府去处理是远远不够的。要想更好地处理社会事务,实现优良的社会秩序,必须依靠各个社会组成部分的协调和联合,于是,“网络化治理”便应运而生了。

斯蒂芬?戈德史密斯和威廉?D?埃格斯合著的《网络化治理――公共部门的新形态》 提出了 “网络化治理”的概念。网络化治理是“管理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供应商网络的政府管理”,当“政府横向联合并纵向推行服务的时候”,[9]政府经常会遇到各种复杂的供应服务问题。 通常的解决办法是政府将各种复杂的问题组合在一起,然后将需要提供的服务安排给各个组织,这样就可以创造一个广泛的、互相连接的、以顾客为导向的网状服务网络。“网络化管理主要表现是高程度的公私合作, 又意味着政府有效地管理公私合作网络。 网络化治理针对的是公共治理,除了传统的层级治理外, 还必须依靠各种合作伙伴建立起横向的行动线。”[9]

(二)网络化治理对于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的补构和超越

1.治理主体的转变:从单主体到多主体。现在推行的网格化社会管理的模式主张政府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收集社会信息然后加以整合分配到各个职能部门,治理的主体依然局限在政府这个单一的主体。而网络化治理的模式则认识到了在现代社会只依靠政府这个单一主体是不够的,任何单一主体都不具备独力建立良善社会的资源和能力,每个治理主体都只在自己特定的领域内有比较优势。所以,社会的良好治理一定是各个治理主体“各得其所、各尽所能”的结果。具体来说,治理主体主要有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和个人等四种不同类型的主体。政府只是治理网络中的一个中心和节点,并不负有处理所有社会事务的无限责任。

2.治理工具的运用:从强力管控到平等沟通。现在所实施的网格化的社会管理模式在某种意义上讲是把每个人公民个体都框到一个网格中去,由这个网格来收集和处理问题,采取的手段主要是管控式的。这种管控式的手段在现代社会的效用必然会呈现递减的趋势。而网络化治理则减少了这种管控手段的使用,着重采用沟通协商的手段来达成意见的整合。而且政府在其中依然需要发挥比较大的作用。“政府作为在政策网络中具有‘驾驭’能力的主体,灵活地运用各种治理工具,影响和协调其他主体的行为,发挥‘领航’的作用,实现对目标群体行为的改变,达到预期目的。”[10]

3.治理流程的再造:从单向度推进到螺旋式上升。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中,治理的流程主要是单向度推进的,网格员反映情况,政府部门解决问题。网络化治理则实现了政府的流程再造,“以业务过程为中心,摆脱传统组织分工理论的束缚,提倡公民导向、组织变通、向基层授权及正确地运用信息技术,达到适应快速变动的环境的目的,以期政府组织绩效的显著提高,进而推动整个组织结构的优化。”[11]可见,网络化治理的流程不是单线的,而是实现了治理主体和治理对象的双向互动,是个螺旋式上升的运行过程。

第2篇

论文关键词: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研究对象

论文摘要:近年来,体育社会学研究日趋活跃,其研究对象与其他社会学科研究对象的交叉与重叠之处越来越多,这些学科各自独特的研究视角是使它们独立开来的标志。从体育社会学的方法论、原理体系等方面着手,运用文献资料调研及比较、归纳等逻辑分析方法,对该学科的研究视角进行了阐释,认为此学科是运用社会学的思维方式和基本原理来解释体育领域中的社会现象,体育社会学所形成的一套比较系统的概念、命题、假设及理论框架对其学科研究视角具有规范作用。

随着体育社会实践活动内容的不断丰富,体育社会学的应用研究越来越广泛,该学科成为体育社会科学领域中常用的学科名称,它的性质和作用得到了较充分的讨论和界定。但是,何为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却很少有人问津。从学科方法论上探讨体育社会学与其相近学科之间的关系,远没有引起学术界足够的重视。似乎只要对体育领域的社会现象进行研究就可以冠之为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其实,研究视角不同于一般的分析角度。“研究视角是科学共同体普遍认同的思维框架,是一种研究的范式,也是对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等的更高层次的概括和抽象,具有较长时期的稳定性;分析角度则是研究者个体对研究对象具体属性的选择性研究,或者是对研究过程的不同方面的选择性研究等,可以随意转换”。体育社会学是体育社会科学体系中的一门基础学科,体育社会科学体系中的诸多基础学科视角为我们认识体育现象的本质与规律,及促进现代体育的发展与繁荣都可以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的认识深刻地影响着体育社会学的学术规范。本文主要通过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的探析,借以明了体育社会学的学术空间,同时也试图揭示体育社会学在体育科学体系中的价值。

1、社会科学一些学科研究体育现象的视角

社会科学是科学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科学研究肩负着两个使命:一是,提供理解具体问题的新知识并提供解决意见;二是,为社会成员提供考察社会现象的主要形式。这两个使命的有机结合将有效地推动社会科学向着专业化与独立化的方向发展。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受其研究使命的制约,而且还受到社会分工方式与水平、大学设定学科的需要等的影响。近代以来,社会科学的发展呈现出学科独立和专业化分工的格局,从本质上说,是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过程。但是,社会科学在自身建制化的过程中,由于过度强调职业标准的独特性、专业语言和理论体系的统一性以及研究调查的客观性和定量化,在一定程度上的确造成了与公众的隔膜。美国学者罗伯特·N·贝拉认为:“关心整体并不意味着把来自各个专业学科的事实加在一起。这类事实只有依据一种能包括各专业学科、又能形成一种整体概念的参考系统来加以阐述才会变得具有重要意义。这种概念不一定能简单地从寻常所谓的跨学科研究中形成。因为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它所涉及的知识不只是来自邻近学科的有用见识,而是完全超越学科界限的”。由于社会问题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与复杂性的特征,所以,任何一种社会问题的解决仅仅依靠单个学科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必须建立在多学科、多视角的整合与分析的基础之上。

体育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与综合性同样要求体育领域的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削减它的学科边界存在的张力,并在多学科或跨学科的领域对其做出一种积极的回应,因此,运用多种社会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分析体育现象,并揭示体育社会现象的发生发展规律,是我们认识体育社会属性的必需手段。体育社会科学是研究体育与人、体育与社会相互关系基本规律的学科群,主要相关学科有哲学、史学、文化学、伦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用社会科学对体育这一社会现象进行研究,旨在从理论上做出阐释,为体育社会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方向做出评判,为在实践中进行体育决策、建立和完善我国体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学者们运用众多社会学科在体育领域的大量研究形成了诸多社会科学的分支应用学科,如体育社会学、体育经济学、体育管理学、体育法学、体育史学等。这些学科由于理论原理与分析框架的不同.在分析体育社会现象时,给我们提供了不同的学术视角。如体育社会学与体育史学就是研究内容相近,研究视角却存在本质差异的学科。体育社会学是运用社会学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来解释体育领域中的社会现象,分析其原因,给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如体育群体的特征与互动形式、体育组织的结构与功能等。体育史学是根据体育发展的时序性,研究体育文化的产生和发展、进化与退化、分化与组合等现象,通过对体育发展与演进的过程研究,对体育的历史进行系统的认识。体育史学以时间的概念为基础,是对体育现象发展过程的历时性纵向研究。体育社会学虽然也进行历时性研究,但体育社会学研究的目的是在纷繁复杂的体育现象中寻找具有本质的、相对稳定的、重复性的联系或关系,从而对体育现象进行解释与预测。

2、体育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

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基本性质、结构、类型以及合理性标准等内容的理论系统。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是关于体育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理论,是其学科研究视角形成的理论基础,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起着规范与指导作用。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涉及相互联系的3个层次,即哲学方法论、一般社会学方法论和体育社会学方法论。

在知识领域,理论既是关于研究对象的描述和解释,又是关于研究对象的研究工具。也就是说,理论不仅是关于认识客体和客观属性及其运动规律的反映和表述,而且还是在已有的、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知识基础上向新的知识领域渗透的工具。从这个意义上说,理论就是方法。哲学作为理论的最高形式,无论是对于自然现象的研究,还是对社会现象的研究都具有指导作用。哲学理论既是表述社会现象的最高理论,也是认识社会现象的最一般方法。哲学的精髓是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关于社会发展和社会认识的理论,它准确地反映了“在现实的历史过程中继承和否定的统一”和主客观因素“在社会认识中的相互关系”。因此,唯物辩证法在体育社会学研究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具体地说,唯物辩证法是帮助社会学研究者确定研究方向,制定研究提纲,编制研究程序和选择研究方法的最高原则系统。哲学方法论是体育社会学方法论的基础,对体育社会学方法论具有指导作用。体育社会学与哲学的关系,是具体的社会科学与哲学科学的关系,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体育社会学的最基本的任务是研究体育活动中的各种社会现象,揭示存在于体育活动中的社会现象的本质、相互联系及其发展规律。在对体育社会现象的研究过程中,无论在理论前提预设上和在基本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导向上,都受到一定哲学世界观的影响。

对于体育社会学研究者来说,仅仅具备正确的思维方式是不够的,他还需要具有一般取向的社会学理论作为自己研究的出发点,一般社会学理论是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方法论基础。一般社会学理论给出了社会学基本概念和概念间的关系,提供了社会学理论的结构框架及结构变量的相关分析。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架构是在进一步分析一般社会学理论给出的基本概念及其联系基础上得到的,体育社会学理论要给出研究者的是“具体变量”。体育社会学方法论包括作为研究的基本原理的理论假设和价值观念,还包括研究者用来解释资料、引出结论的标准或准则。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指导着体育社会学研究者怎样提出假说,怎样选择必要的证据来说明自己的理论观点。具体地说,体育社会学的学科方法论必须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体育社会学研究中的理论与经验的关系问题。在这方面,既要研究社会学理论向体育现实经验的渗透,用社会学理论解释体育现实经验,又要说明体育现实经验对社会学理论的支持。2)体育社会学理论的发现或形成问题。研究和论述体育社会学理论探索活动范围内的合理性标准和准则,分析和确定评价与接受理论的准则。3)体育社会学理论的结构和功能问题。对体育社会学理论做出静态和动态的结构分析,揭示体育社会学理论的解释、预见等功能。4)体育社会学的发展问题。研究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演变与更替过程的合理性标准和准则。

综上所述,体育社会学研究者经过哲学方法论的指导、一般社会学理论的提示和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概念分析,最终得到了关于体育社会现象的具体变量和理论框架。只有经过这样一个理论思维过程,才有可能全面、完整、准确地把握体育社会现象中各要素的本质特征和要素间的本质联系,才有可能提出各种具体的理论假设,从而保证体育社会学经验研究的质量。

3、体育社会学研究体育现象的视角

体育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运用多维视角进行研究是必要的,但并未说明任何可能性,在说明一种研究视角时,人们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把对象体系和理论体系相混淆。“研究视角并不是依据对象体系来划分的,而是根据理论体系来划分的,对象体系只是说明了某种研究视角的必要性,理论体系才能说明某种研究视角的可能性”。体育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只是为我们提供了对象世界,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是否形成,主要得看体育社会学是否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的概念、命题、假设及理论原理以及一个比较完整的相关分析框架。从体育社会学的学科演进而言,早期的体育社会学研究多为社会学家的零散研究,如美国社会学者朱步林于1898年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发表的“芝加哥的市立运动场”及1918年美国社会学者罗斯发表的“作为社会问题的成人娱乐”等。直到20世纪60年代以前,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只限于体育与闲暇及体育与文化的关系的研究。20世纪60年代后,不论是竞技体育还是大众体育在国际社会都得到迅猛发展,体育这一社会现象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体育社会学的研究领域逐渐扩展到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领地,如体育与政治、经济等的关系、体育群体、体育组织、体育社会问题、体育社会化等诸多领域。原波兰科学院体育科学委员会主席毕格纽·克拉夫契科与巴巴拉·克拉夫契科在“波兰体育社会学”一文中对西方体育社会学的总结指出,20世纪60年代后,体育社会学才真正独立起来,并在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上都获得了全面进展,西方体育社会学在60年代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转型与农村体育、城市体育、精英体育的社会学问题等领域;70年代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体育职业化问题、政府管理体育的职能、体育组织的社会学问题及体育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等领域。伴随着体育社会学研究成果的不断涌现,体育社会学的学科地位渐渐得以确立。体育社会学的发展与体育运动面临的越来越多巫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密不可分。因此,体育社会学领域的研究通常更重视应用性研究,探讨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 x 综上所述,体育社会学是从社会学研究中分化出来的,是社会学理论在体育领域的大量应用研究后,形成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在理论上则是运用社会学的思维方式和基本原理来解释体育领域中的社会现象,分析其原因,给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在研究体育群体时,社会学为我们提供了研究体育情境中社会互动的基本概念与理论方法;在解释体育游戏与运动竞技对参与者的社会影响时,社会学为我们提供了角色规范理论,使我们对体育社会化的研究成为可能;在研究体育组织时,社会学的结构功能论为我们提供了功能分析框架。例如,职业体育组织的经济行动、政治行动和社会行动是分别执行职业体育组织的生存与发展、达到特定目标、行动整合与模式维持的功能,相对于职业体育组织的结构功能框架来说,职业体育组织行动的合理性,主要看它是否能维持职业体育组织的系统均衡,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职业体育组织举办贩灾义演活动、到社区与球迷搞联欢活动,如果从经济学的投人产出角度看,可能是不经济的因而是不合理的活动,而从功能分析的角度看,却有它的功能合理性。此外,在研究方法上,体育社会学也是直接援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中的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并对某些具体的体育社会问题,采取定量的分析。

4、当代杜会科学研究对象趋同与融合趋势扩大了体育社会学的研究视角

目前,“在社会科学中流行的分类方式是按照学科来分,并且认为特定学科的独立性是与特定的研究对象相联系的,研究对象决定特定学科的属性和研究方式”。但是,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人们发现,往往许多学科共同研究某一研究对象,或者说,研究某个对象是单一的学科无法胜任的,这样,传统的社会科学分类和组织方式发生了危机。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经常需要考虑和解决的,不只是学科内的问题,还有学科之间的关系,而且,这种学科之间的关系也不只发生在社会科学内部,还要处理与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关系,或者说,把在自然科学长期发展中所酝酿的科学精神以及人文主义传统或人文科学在历史中所孕育的人文精神,引人自己的研究中,借以拓展自己的思路,形成新的研究方法。这不仅是社会科学研究的组织和管理问题,也是一个创造学的问题,局限于单一的学科和角度,往往会妨碍社会科学的创新和发展。

从学科分化史来看,研究对象、方法、范畴、领域、内容、路线、主题等,在不同时期都曾单独或组合成为学科分界的标志。经验告诉我们,这些标志性的东西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发生变化。近半个世纪以来,社会科学各学科不断交叉、渗透,以往以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为分科模式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其研究对象逐渐趋同,研究领域逐渐重叠,研究方法互相借鉴。社会科学出现了不可忽视的融合趋向,学科分化与交叉已成为一种重要趋势。先生曾对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做过精辟总结,“多科并存、紧密交叉、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对象趋同与融合的趋势表明,任何研究对象都不可能成为某些学科的世袭领地,体育社会学作为一种极具应用性的新兴学科,在当代社会科学研究对象趋同与融合的背景下,研究视角变得更加广阔,研究领域也不断拓展。自1898年起美国学者朱布林和阿米里肯就开始从社会学视角研究体育现象。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大多集中在大众体育领域,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体育教育学、体育经济学、体育管理学、体育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对象相互重合之处越来越多,体育社会学的视角涉及到体育教育、职业体育、运动训练等诸多领域。如体育消费既是当前体育经济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体育社会学关注的热点,从体育社会学视角分析体育消费,并不仅仅是因为体育消费具有一些独特的非经济特征,更重要的,是因为体育社会学研究体育消费有自己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社会学中的互动理论、交换理论、冲突理论等,它们较之体育经济学所运用的供给需求分析、消费积累分析、投人产出分析等理论是一些不同的理论模式。尽管它们分析的对象可能是同一社会现实,但体育经济学侧重的是供给与需求关系对体育消费的影响,体育社会学侧重的则是家庭及社会群体等对人们体育消费的影响。以体育与暴力为例,心理学从本能论的角度认为,暴力攻击性是与生俱来的、独立的、本能的心理倾向;体育社会学则将体育运动看作消除社会暴力的安全阀,认为打击对方的运动就是一种被压抑的攻击驱力的释放或宣泄的替代过程。在这些领域形成的诸多体育社会学的研究成果,不但促进了体育社会科学的繁荣,也显示了体育社会学的学科价值,体育社会学所独具的综合性研究视角,为人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体育社会现象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5、结论

1.体育社会问题的复杂性与综合性要求体育领域的社会科学研究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削减它的学科边界存在的张力,并在多学科或跨学科的领域对其做出一种积极的回应,体育社会学、体育经济学等诸多社会学科由于理论原理与分析框架的不同,在分析体育社会现象时,给我们提供了不同的学术视角。

2.体育社会学方法论是关于体育社会学研究方法的理论,是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形成的理论基础,对体育社会学研究视角起着规范与指导作用。体育社会学研究者经过哲学方法论的指导、一般社会学理论的提示和体育社会学理论的概念分析,最终得到了关于体育社会现象的具体变量和理论框架。

第3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 案例教学法 社会学课程 应用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02C-0118-02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通过创设特定的情境,在教师的设计和激励下,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分析。试图发现案例本身蕴涵的本质规律并对此加以总结的一种教学方法。它将传统的教学方法中的“以教师为主体”变为“以学生为主体”,学生学习主体地位得到有效实现,能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过程,师生互动效果良好,同时将教学做一体化。对教师和学生有效参与互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必须事先搜集和整理案例,并对案例进行深度思考;学生要有序地开展案例的阅读、分析讨论、撰写案例报告等活动,必须具备较高的理解判断能力、组织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本文讨论案例教学法在高职院校社会学课程中的应用。

一、高职院校社会学课程教学的特点

社会学是包括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在内的普通高等学校管理类、文秘类专业的必修课,是研究社会问题的主干专业基础课,是理论性和实用性都很强的一门工具课。学好这门课对于大学生未来走向社会、进行职业选择、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学习基本的社会学理论,学生能够掌握社会学观察问题的独特视角,运用“社会学想象力”,正确认识自己、认识社会,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社会调查,分析现实社会问题进而提出解决方案。高职院校社会学课程教学具有以下特点。

(一)应用性强。社会学是关于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的综合性具体社会科学。它综合了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理论,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分析社会问题产生和发生的机制,是一门理论和实践性相结合,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特征的学科,并对预防、解决社会问题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这就决定了在社会学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必须以强调应用性为导向,在教学方法和手段上必须体现应用性的特征,在教学实际中必须结合中国社会现实,并通过提供社会学的视野和方法,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理解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理解个人所处境遇的原因,避免盲目性,使个体的行动更为合理和理性化,为奋力谋求个人发展创造条件。

(二)重实践。高职学生的文化根底相对比较薄弱,自我意识较强,对理论性的认知学习不太感兴趣,但对于应用性的东西,热情比较高,兴趣比较大,乐于参与。传统讲授式的方法易使学生对社会学课程不感兴趣,因此,在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必须结合高职生的特点和遵循高职教育的规律,强调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注重组织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参与课程学习的兴趣。社会学课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学会运用社会学的基本原理分析基本的社会问题和现象,明确主要社会社会问题产生的机理,解决和控制问题的对策,掌握研究社会运行的基本手段,能运用社会学理论和知识来分析社会现象和问题,为解决社会问题提供方法论的指导。

(三)教学内容体现广度和深度的统一。社会学课程主要讲授社会总论、家庭、社区、社会与组织、阶级与阶层、人的社会化与行为导向、文化与制度、制度分论、社会化的制度化过程、社会发展与社会变迁、社会问题及对策、社会控制与社会管理、社会研究的基本理论与方法。这些内容既有宏观方面的也有微观方面的;既有社会问题分析,也有社会政策探讨。对每一个问题,不同的学者都会有自己不同的视角和观点。因此,教师必须较全面地了解相关方面的近期的国内外研究成果和资料,对相关的社会现实有自己的思考,搜集整理相关的案例资料,丰富教学内容。

二、案例教学法在高职院校社会学课程中的具体运用

社会学课程的特点决定了案例教学法在这门课程教学中的高度适应性。运用社会生活中的现实案例进行教学,既丰富了教学内容,又能理论联系实际,同时学生的主体性、主动性能得到充分的发挥。案例教学法作为一种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活动的组织过程与一般的教学方式有明显的区别。案例教学法有序地开展离不开选择案例、分析与讨论、总结这几个过程。

(一)广搜集,精心选用案例。搞好社会学案例教学的必要前提是教学案例的搜集、编写整理和选择使用。教师应考虑到高职学生的知识层次和接受能力,编选浅显易懂而且是大家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教学案例。在传统的教学活动中,许多教师只是通过简单举例说明来解释理论,点到为止,只是停留在现象分析的表面,没有深入挖掘现象背后的本质,这种流于形式的做法反而让学生不得要领,学生对案例的理解不够深刻,从而影响其对理论的消化和吸收。因此,必须紧密联系现实和学生的生活实际,精选案例。一是强调案例的时效性。如婚恋问题是当代中国青年问题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在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时,我们可以对当前非常火爆,收视率非常高的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中男女嘉宾经典台词进行案例编选。从而对人们婚恋观的变迁进行探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因为该栏目深受年轻人的喜欢,很多学生也对此津津乐道,既贴近现实,又可以从中升华和提炼出理论,学生参与的兴趣比较浓。二是突出案例的针对性。案例的编选要符合社会学课程教学目标和内容,不能脱离教学大纲,同时做到能够强化教学目标、内容,便于学生集中精力加以学习并适时和适当地深入,通过案例教学的有序开展,以实现所追求的教学目标,而且要根据专业的特点选择案例。如行政管理专业开设的社会学课程中,可以对网络问政现象精选案例,从而发起互动方式的变革引发行政管理方式创新问题的大思考。三是强调案例的典型性。选编的案例要具有典型性,案例中能体现出社会学概念或方法,从而让学生在案例的分析过程中接受和理解社会学知识。例如在讲个人的社会化时,我们可以让学生对狼孩、伤仲永的故事进行深度解读,分析人的社会化的重要性以及社会化的条件。

(二)讲技巧,精心组织讨论。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中心环节,在讨论的过程中,学生们各抒己见,在思想的交融和碰撞中,产生许多的新思想,学生们深刻体会到“1+1>2”,学会综合全面地认识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这种教学方式第一步是由教师依据授课课题将精选的案例分发给学生,并提出对应的思考题;第二步要求学生在阅读案例后,搜集分析资料,并结合个人特点和案例需要组成随机讨论小组,展开自由讨论;第三步由小组派代表上台进行观点陈述,教师进行活动归纳、总结。案例讨论既可以是在某章或某一问题系统讲授后进行小案例讨论,也可以是在某一章或某几章的理论问题结束以后进行综合性案例分析。比如,对社会组织的教学中,教师以富士康十连跳自杀事件为典型案例,要求学生通过课堂讨论的形式评价案例中富士康集团这一组织机构的模式、特点以及企业文化,同时对新生代农民工的需求与困惑进行探讨,即他们的集体焦虑源于什么?他们的出路在何方?

(三)重思考,分析总结案例。教师是案例教学的主导者,教师必须掌握教学进程,引导学生思考,组织讨论,从而进行归纳总结。案例教学效果实现的关键一步是教师的分析总结。案例分析讨论结束后,教师要针对学生作出的案例总结,进行分析,总结出本次讨论中的优点和不足。总结结束后教师可以将该案例或者相关案例作为作业布置下去,要求学生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撰写案例研究报告的目的是通过对现实中理论问题的描述和解释,让学生获得亲身体验般的经历,从而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实现提高其综合能力的教学目的。教师应对报告进行细致的批阅,及时反馈结果,对于报告中反映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集中解答。此外,教师还可以把每次案例讨论中学生的表现计入平时成绩,作为期末综合评价的依据,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三、案例教学法应用于高职院校社会学课程中的成效

第4篇

[关键词] 社会学习理论 高职学生 体育社团 运动技能

一、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

班杜拉社会学习理论的创立者系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斯坦福大学教授班杜拉。该理论是阐明人如何在社会环境中进行学习,从而形成和发展人格特征的一种学习理论。这种学习涉及一定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因而社会学习理论,亦称模型模仿论,是上世纪60年代在西方兴起的一种新的学习理论。

班杜拉社会学习理论的核心是观察学习。所谓观察学习,就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通过对榜样人物的示范行为的观察、模仿所进行的一种学习。社会学习理沦认为大量的人类学习是通过观察学习而完成的。社会学习理论强调,人的学习过程,乃是人的行为、内在因素和环境三者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过程,而观察学习是社会学习的一个最重要形式。班杜拉认为,对观察模型的行为表现进行模仿的问题,并不是简单的、直截了当的,观察学习的机制不能简单地用条件反射的原理进行解释。他认为,观察学习是由注意、保持、动作复制和动机四个相互关联、环环相扣的阶段组成,各阶段又分别受一系列变量的影响。

二、高职学生体育社团组织特征分析

高职学生体育社团定义为由具有某方面共同体育爱好的学生自由参加、自发组织、民主选举管理人员并由自己管理,允许在不以赢利为目的前提下,收取一定费用并为实现成员共同愿望而开展的课余学生体育组织。其组织特征主要有:高职体育社团是由学生自由参加、自发组织并可以收取一定费用的学生体育组织,由高职学生民主选举管理人员并由自己管理;是为实现成员共同愿望而开展的课余的学生体育组织;是以满足学生的体育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主要目的,是以自发的、非正规的、松散为特点的高等学校学生组织。

体育社团作为一个被广大高职学生喜爱的群体组织,其在提高参与者体育技能方面效果显著,通过对班杜拉社会学习理论对此现象进行研究和分析,认为高职学生参与体育社团对被试者的模仿行为有显著的影响,其中主要有示范者的特征因素、示范者的行为反馈因素、被试者的动机因素以及相互作用理论。

三、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在学生参与体育社团对其运动技能提高的影响分析

1.体育社团成员的特征有利于示范者的体育行为得到被试者的模仿

班杜拉社会学习理论的研究表明示范者与被试者的相似性有利于被试者运动技能的提高,示范者跟被试者的差异愈大,则被试者所做的模仿愈少。高职学生体育社团是由高职学生自由参加、自发组织的学生体育组织。在社团成员内部,示范者与被试者都同为高职学生,有着基本相同的经历、文化背景和心理特征,具有较大的相似性,有利于示范者的刺激特性。

2.体育社团组织的示范者的行为结果会得到充分的反馈

示范者的行为是受到奖励、惩罚,还是被忽视,均对被示范者的模仿产生影响。体育社团成员来自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年级,在共同的活动中,成员之间、成员与指导教师之间的人际交往频繁。为了更好地开展社团活动,成员间相互合作、相互交流。在活动中,社团成员学习新的难度动作、练习危险性项目、集体项目攻防时,往往需同伴的保护和帮助,所以参与体育社团组帮助他人与寻求帮助的习惯不断得到强化,他们的人际沟通和交往能力得到了普遍的提高。在面对示范者的行为是,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都会给与鼓励和支持。因此,示范者的行为结果都会得到反馈。

3.体育社团内被试者具有积极的动机定势

班杜拉社会学习理论认为在被试模仿示范者之前进行激发动机的教学,可促进被试的模仿。体育社团成员的技能学习意识比较强烈。首先,意识来自于实践,体育社团的最大特征就是自愿性和自主性,它基于对某项运动的强烈兴趣,成员自主选择参与,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体会到了这一运动的价值所在,使他们对这一运动由最初的兴趣转化为对某项运动深刻而全面的了解,形成固有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使体育成为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种生活习惯,进而达到养成终身体育习惯的目的。参与社团的学生参与了大量的体育实践,他们的体育意识会得到促进和发展,而运动锻炼行为能给锻炼者带来身体的受益和精神方面的乐趣,同样促进了他们健康意识的加深和提高。

从高职学生体育社团的主体特征来讲,由于体育社团是具有某方面共同体育爱好的学生自发成立的、为实现成员共同愿望而开展活动的学生体育组织。体育社团的学生来自不同的年级,分属不同的专业,具有共同的兴趣和目标,这种不同年级同学的相互影响、不同专业同学的相互交流就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创新氛围,有利于创新思想的形成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保证了成员对体育社团活动的爱好和积极性。

4.体育社团的组织形式符合班杜拉社会学习理论的“相互作用理论”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人的观察学习过程是人的行为、内在因索和环境三者相互作用的过程。这种“相互作用理论”指出,人的行为的变化,不是由个人的内在因素决定的,而是由它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来决定的。在一个互动氛围的环境中,将有利于成员对于体育技能的掌握。

体育社团成员来自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年级,在共同的活动中,成员之间、成员与指导教师之间的人际交往十分频繁。为了更好地开展社团活动,成员间相互合作、交流。在活动中,社团成员学习难度动作、练习危险性项目、集体项目攻防时,往往需同伴的保护和帮助,所以高职学生体育社团是一个充满互动氛围的适合学生交流与发展的环境。通过参与体育社团的活动,高职学生之间的相互作用得到强化,也促进其对运动技能的掌握。

四、结论

示范者与被试者的相似性有利于被试者运动技能的提高,高职学生体育社团内部,示范者与被试者都同一校学生,有着基本相同的经历、文化背景和心理特征,具有较大的相似性,有利于示范者的刺激特性。

示范者的行为是受到奖励、惩罚,还是被忽视,都对被示范者的模仿产生影响。体育社团成员的人际沟通和交往能力较强,关系密切,在面对示范者的行为时,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都会给与鼓励和支持,示范者的行为结果会得到充分的反馈。

体育社团成员来自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年级,在共同的活动中,社团成员之间、成员与指导教师之间的人际交往十分频繁,是一个互动氛围很强的环境,体育社团的组织形式符合班杜拉社会学习理论的“相互作用理论”。

参考文献:

[1]俞宏建.高校体育社团产生的背景及其特征分析[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

第5篇

论文摘要:本文运用文献资料、专家访谈等方法,从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框架结构四个方面来分析国内《体育社会学》的研究特点。结果表明:关于“《体育社会学》的学科性质是社会学的分支学科及研究对象是体育社会现象”的观点已达成一致。

    本文以1990年徐隆瑞、梁向阳的《体育社会学》(下文简称1990版),1999年顾渊彦主编的《体育社会学》(下文简称1999版)、卢元镇主编的《体育社会学》(下文简称2003版)为研究对象,从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框架结构四个方面来探讨其学科内容和体系;同时在比较国外相关研究及参阅国内同类文章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我国《体育社会学》研究中的优势和存在的不足。

1、研究方法

    1. 1文献资料法:查阅(体育社会学》专著和教材近10部,并通过计算机检索相关文章数篇,这为本文的进一步分析莫定了资料基础。

    1.2专家访谈法:对我国体育社会学研究领域中的10余名教授进行访谈,访谈包括《体育社会学》的学科发展及研究内容等。

2、研究结果与分析

    2. 1学科性质。关于(体育社会学》的学科性质,我们来比较三个版本的观点。1990版认为,“体育社会学是一门新兴的社会学分支学科”;2003版认为,“其学科性质是社会学下的一门应用社会学,具有综合研究的性质,具体来说,体育社会学是介于体育科学和社会学之间的一门综合性学科,它既是社会学的分支学科,又是体育科学中的一门基础学科。"1999版的观点是“体育社会学是在社会学的理论基础上产生的。”综上可看出,《体育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门分支学科,这一说法得到一致的认可。

    就国内有关《体育社会学》学科性质的相关文章及资料显示,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①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②是体育科学的一门基础学科;③既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又是体育科学的一门基础学科。

    由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关于《体育社会学》学科性质比较一致的看法认为它是社会学的分支学科。而关于它与体育科学的关系是分支,还是基础,还存在一定的差异,著名学者卢元镇先生认为《体育社会学》是体育科学的基础学科。

    2. 2研究对象。关于《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有不同的观点。1990版认为“体育社会学是从社会学的理论出发,研究体育的社会性或社会过程的学科,或者说,体育社会学是研究体育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学科。”此处的社会过程和社会性不仅表现在体育活动系统内部,而且还体现在体育活动与其他社会活动及社会总体的关系上。1999版引用《中国体育社会学》中的观点,认为体育社会学是一门把体育这种文化现象作为一个不断变化的整体,具体可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2003版《体育社会学》中清晰地阐述:“体育社会现象,是体育社会学研究的基本对象。”

 综上可以看出,研究者对《体育社会学》研究对象的不同观点,与其对学科性质的不同看法有密切关系。对不同学科性质的看法,决定了不同研究对象的观点。

    2. 3研究内容。我们对3个版本《体育社会学》研究内容进行了比较分析。在1990版、2003版本中清楚的介绍了研究内容,其中有3个共性的方面,①体育的社会结构、特点及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其中包括整个体育结构及其组织形式的研究;体育与社会现象(包括经济、政治、宗教、教育、文化等)之间的关系等。②体育社会学的理论和体育社会问题。这既包括创建体育社会学理论体系,也包括解决体育中的具体社会问题。研究者通常是把两者结合起来研究,促进理论和实践的双向和谐发展。③不同体育形态的研究(大众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据目前的资料来看,对大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研究较多。大众体育包括大众体育的群体与组织、闲暇与体育、生活方式与体育、影响大众参与体育活动的因素、各种群体的体育等等方面。

    由于近来关于社会化的定性研究已经为理解社会体育界和体育参与提供新的、很有洞察力的见解,所以对社会化问题的研究也很关键。体育运动与社会分层的研究,包含的内容也较多,如体育运动中的阶层差异是什么、不同项目之间是否存在活动者的阶层差别及其程度如何等。

    西方有关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内容,与我国有相似的地方,同时也存在一些时空及文化差异。随着进一步广泛的交流和发展,体育社会学的研究内容将更加具有多元化、包容性和普适性。

    2. 4框架结构。3个版本《体育社会学》分别有13、 15,20章组成,呈逐渐增加的趋势。我们对其章节的进行了比较分析,发现《体育社会学》有一些共同之处:体育社会学研究方法、体育社会学学科发展及性质,体育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关系,体育与人的社会化,体育群体与体育组织。随着10多年的社会及体育学科发展,《体育社会学》自身也不断增加新的内容,社区体育、妇女体育、老年人体育、残疾人体育及体育社会问题逐渐受到研究者关注,被纳人到《体育社会学》体系中来。

    应该来说,《体育社会学》的框架结构是在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的基础上受其指导而建构形成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学科自身也不断的增加新质,特别是与社会密切相关的体育现象和问题领域。此外,《体育社会学》的框架结构也受特定社会环境、社会制度及不同文化土壤的影响和制约,这一切就决定了《体育社会学》目前的多元化发展。但从相关研究来看,我们仍可发现其中的类似内容,如体育社会学研究方法、体育社会学学科发展及性质、体育的社会问题等方面。

3、结论与建议

    3. 1本文通过比较国内3版本(体育社会学》,一方面反映了我国体育社会学的发展变化;另一方面找出有关学科发展中的相同及相异观点。

    3. 2(体育社会学》属于社会学的分支学科的学科性质受到了国内外的一致认可。它与体育科学的关系目前仍存在一些不一致的看法。

第6篇

从经典时代开始,社会学就开始对制度有所关注。马克斯.韦伯将制度理解为是一种“权利和机会下存在的一种独特结构”。[5](p354)马克思认为制度是“是个人之间迄今交往的产物”。[6](p78)Hall和Taylor首次将在传统社会学理论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以文化实践而非单纯的理性选择为取向的制度分析视角称为“社会学制度主义”。[4]一般认为,社会学制度主义的理论特点有三:(1)将制度与组织进行整合,关注组织和制度存在的场域。[7](2)将制度与文化整合,修正传统的“制度理性”假设。[8](3)考察个体行动与制度之间的关系,既关注制度对个体的影响,也重视个体的偏好和理性选择对制度的建构意义。[4]可见,社会学制度主义试图将正式制度、组织与文化进行整合,并将其置于同一场域中加以考察。从社会学制度主义视角出发,制度①的共享性(广义上的制度)是城市社区的基本属性。社区成员不仅应遵守一般社会道德与法律规范,还应遵循社区中制定的规章制度,明确某些特定的文化符号,了解相应的实践意识和话语方式。大体上,社区制度的共享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社区成员对社区组织、权威和正式制度的仪式性遵从。这表现为社区成员参与社区活动、服从社区管理和对社区本身的归属与认同。其二是在社会行动中对社区平台的偏好。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制度与行动者的偏好和身份认同联系在一起。[4]

社区成员常常习惯将社区作为其目的行动手段。[9]在社会学制度主义看来,讨论社区中种种制度性因素如何发挥作用,不断加强增强社区制度的“共享性”,努力构建作为“制度共同体”的社区应该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目标。总体来看,社会学制度主义蕴含着对社区建设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个是正式制度建设。大体上,城市社区的正式制度大体上又包括三类,一是政府和上级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这些是建立社区组织、管理社区事务、服务社区成员的指导性制度基础。二是社区中主导性组织,包括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等制定的相关制度规范,这些制度针对性与领域性更强,是社区运作的主要制度框架。三是各类组织、协会和民间团体内部的正式制度。第二是社区组织建设。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制度与组织是不可分割的,强调正式制度建设的同时,不可忽视作为制度平台的组织。目前社区内的组织机构既纷繁复杂,又发育不佳。以居委会、业委会为代表的自治性组织对自身的职能、权限和与政府的关系界定并不清晰,一些学者认为这些组织代表不了社区成员。[10]以物业为代表的市场化组织主要实现经济功能,在日常生活中,它们常常成为引起社区冲突的重要原因。以各类协会为代表的社区民间组织很大程度上不过是居委会等组织的附庸,很难独立发挥重大作用。如何实现这些组织的统和非常重要。第三是社区文化建设。作为广义的制度概念的组成部分,文化因素在社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当社区文化建设能够指向社区文化价值认同、增强成员凝聚力、实现非正式的制度资源整合时,社区文化资源能够最大可能地发挥对社区成员及社区本身的支持力量,这是社区建设中的重要能动因素。因此,将构建和完善社区制度共同体为重要旨趣,在正式制度、社区组织、文化建设等方面着力,可以看作社会学制度主义对于社区建设问题的答案。接下来的问题是,在以“制度共同体”为取向的社区建设中,存在哪些制约性的张力和整合契机。

二、“社区制度共同体”建设中的张力

“张力”一词来源于物理学,在社会学研究中主要用以表达那些阻碍结构稳定的因素和力量。[1]当我们试图将构建和完善“制度共同体”作为社区建设的取向时,我们会遇到种种撕裂这种“共同体”的因素,这些,我们可以称之为社区建设中的“张力”。第一,社区成员角色的日益复杂性可能弱化社区“制度共同体”的根基。一定程度上,中国社区建设的最初动机就是为了应对社会成员的角色转型,实现公民从“单位人”向“社区人”的转变。[11]然而,角色的转变远不像最初设想的那么简单,马卫红、桂勇(2008)指出,传统单位制的瓦解并不意味着一个类似结构的出现,[12]社区成员同时也是其他组织机构的角色扮演者,多重角色身份意味着多重制度场域的交互作用,这将不可避免对社区建设产生影响。对很多社区成员来说,由于拥有大量的外部资源,社区中的支持可有可无,社区对他们而言只是住宅所在的区域,既没有必要参与到社区建设中,也没有必要对社区中所谓的“规章制度”做出回应,因此,他们很可能将自己作为社区“制度共同体”的“局外人”。在此情况下,当社区中固有的制度文化试图对个体的行为做出规范时,这种规范一旦与其自身利益发生冲突,很容易形成强烈的反弹力量。

如果社区不能对那些反弹力量做出必要的回应,社区中的制度根基可能就会受到挑战和动摇了。第二,社区中多元组织力量的博弈可能导致社区制度场域的碎片化。社区中的各类组织既是部分社区制度的制定者,也是社区制度的执行者,更是“制度共同体”的维系者。然而,社区中组织纷繁复杂,既包括以居委会为代表的半行政半自治组织,又包括以物业为代表的市场化组织;既包括以各类爱好者协会为代表的文化性组织,又包括以业委会为代表的监督维权组织,还有大量的因各种利益关系形成的临时性自发组织。各类组织、组织与社区居民的复杂互动常常导致大量的非理性后果。各类组织彼此争夺对社区“制度共同体”的定义权和解释权,市场化规则(物业组织)、行政化规则(居委会)、自治化规则(业委会)等都是“制度共同体”性质的备选项,这些选项如果不能有效整合则很有可能导致这个“共同体”的碎片化。第三,社区场域与其他社会制度场域的互动可能对社区“制度共同体”造成冲击。现代城市中的社区绝非封闭的,它始终与外部社会保持的密切的互动。这种互动有两种形式:一是市场、政府和各类社会组织向社区传递资源、共享文化和制度规制;二是社区对外部世界的自我表达和信息反馈。在这些互动中,制度文化的互动占据着重要成分。相比较而言,社区可能更容易被外部的文化与制度规则所改变,特别是市场环境下的价值冲击和来自社区外的强制性规划都可能改变原有的“制度共同体”状态。第,社区的流动性增加了“制度共同体”的不确定性。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是当代中国社会的重要特点之一,但从制度建设视角来看,人口流入之于社区建设也是一种挑战。

挑战来自两个方面:其一,融入与认同。实现流动人口的社区融入是解决其社会融入的基本路径,[13]但流动人口来自于社区之外,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认同和独特的制度理解,对于新的社区场域中制度、文化与惯习,他们很难完全认同与接受,特别是对于那些临时居住的流动人口来说,很难让他们产生社会归属感。其二,接纳与支持。从社区自身的角度看,外来流动人口是否能够获得与本地居民“同等资格权”也很难说。如果社区不能从文化价值层面给予流动人口以接纳,在制度层面给予必要的资源支持,很难说服流动人口接受自己已有的各种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由此,流动人口可能改变了社区建设的基本格局,也是对社区制度共同体的一种建构,但建构的方向和结果是不确定的。可以说,以上个方面是中国社会转型与社会发展的必然现象,也是社区建设必须面临的现实性问题。这些问题涉及社区成员、社区组织、社区外部环境和社区流动等多个方面,它们或独立,或交互对社区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并在广义的制度层面上产生了张力作用。当然,一个健康的“社区制度共同体”相对稳定,但不是不可调试。面对诸多变动性因素,作为社区行动者的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应该充分把握制度文化整合的内在动机机制,进行合理的制度建构,实现“制度共同体”的理性变迁。

三、“社区制度共同体”建设中的整合契机

从社会学制度主义角度看,社区建设中的一系列张力因素可能撕裂作为整体的“社区制度共同体”,但并不意味着“制度共同体”不可实现。如火如荼的社区建设运动彰显了构建和完善社区制度共同体的整合契机,这些契机指向于个方面:外部支持、内在动力、制度现代化自觉、文化-情感认同环境。

第一,支持社区建设的外部环境形塑了“社区制度共同体”的基本条件。不可否认,中国社区建设的最初动机是解决后单位制时代的基层管理与社会认同等问题。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将社区作为它的“基层管理平台”,并希望在这个平台上使它的制度规范得到贯彻、治理组织得到发展、主流文化得到弘扬。基于此,在正式制度方面,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业主大会规程》、《物业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规章;在非正式制度方面,国家积极推动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等;在组织支持方面,近十几年来,国家积极促进居委会建设,不断强化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给予其更多资源,试图构建新的基础权力与认同中心。这些工作均能对形成整合化的社区制度场域提供了有效的支持。

第二,城市社区中存在强烈的“制度整合”动机。如果说国家是从自身发展需要考虑建设“社区制度共同体”,那么社区居民对“制度共同体”的呼唤则基于自身权益维护和基本利益诉求。每一个社区成员都希望在社区生活中受到公正的制度对待,享受公平的社区服务,拥有平等的社区事务参与权利,能够在自身权益受到危害时得到社区的有力支持。这些诉求只有在一个公正、平等、整合的制度文化环境中才有可能实现。这种“制度整合动机”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在社会保障、文化资源和其他社区服务资源供给时,只有建立合理公正的正式制度,保证资源的合理有效分配,才能使社区成员建立对社区组织的信任,这种信任是得以维系社区管理的基础。其次,在社区成员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有当社区能够通过制度手段和组织环境提供问题解决渠道,能够在以社区居民权益为根本诉求的价值氛围中妥善处理,公民的基本权利才能够得到维护。最后,在社区内部出现或冲突时,不仅需要有立足于事实本身的制度处理基础,还需要在社区的文化价值共识中寻找“交往合理性”,而这,必然需要在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场域”中才能够实现。因此,只有当社区是一个“制度共同体”时,社区成员的权益才能够得到保障,社区的团结与和谐才能够得到保障,这类动机可以说是我们努力实现制度共同体的内在动力。

第三,社区的制度现代化自觉推动了“制度共同体”的形成。所谓“制度现代化”是指正式制度适应社会关系的变革而发生的现代化转型。[14]城市社区是中国社会转型和持续现代化发展中的产物,也必然要对现代化发展做出回应,这种回应,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正式制度建设中。总体而言,我国的城市社区都建立了以《社区居民自治章程》为总纲,包括一系列科层制式的组织制度、管理制度、服务供给制度、社区参与制度等的社区正式制度网络。这些正式制度的构建有外部力量的推动,但更是社区建设中的一种制度自觉。这些正式制度体系构成了社区制度共同体的总体框架和轮廓。

第,特定的文化—情感认同环境构成了社区整合的重要纽带。城市社区存在于一定的文化环境中,社区本身也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社会学制度主义看来,作为文化规范和情感价值都是制度的一部分,构成了社区整合的重要元素。刘迟(2012)描述了社区权威生成中文化价值元素的作用,并将其概括为情感、认知、习惯和方言个方面。[15](p143-153)这方面的因素代表了两类文化之于社区的整合:一种是基于传统与历史文化传承的文化整合。这主要体现在了社区所在区域的语言、生活习惯和某些固有的文化刻板印象等。这些因素为社区中的居民提供了某些共享的文化资源。一种是基于社区内部的“亚文化”整合。随着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和城市社区数量的不断扩张,不少社区中包含着多元的文化背景,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形成与社区自身的文化身份相匹配的整合机制。一般来讲,这种整合是长期情感与认知积累的结果,同时,某些社区运动也可以激发出社区内的亚文化认同,形塑社区的主体意识与文化认同感。[9]无论如何,由文化—情感认同因素构成的非正式制度环境已经成为了社区制度建设中的重要整合力量。上述个方面分别考察了来自于外部支持、内在动力、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等方面的制度整合契机。要说明的是,无论是“张力”还是“整合”,都是一种趋向,两者的交互作用会对社区建设产生切实的影响。我们要进行社区建设,要构建“社区制度共同体”,应该充分发挥那些整合的力量,善于调整那些社区发展中的张力。

四、结论与反思

第7篇

纵观目前农村社会学课程的教学情况,大部分学校该课程的教学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学内容滞后,跟不上时代步伐。农村社会学的教材相对比较缺乏,而已经公开出版的教材里面虽然不乏经典教材,但大多内容偏重知识介绍和理论概述,包含中国农村具体实例或案例的少,即便有些案例也因时间较早,跟不上现代社会的步伐,涵盖现在农村社会最新进展和热点的案例更少。二是教学方法陈旧,学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农村社会学课堂仍大多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即“填鸭式”,老师上课大多以讲授为主,学生上课则是被动地听和记,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较少,课堂沉闷枯燥,学生对课程学习积极性不高,教学效果较差。三是实践教学缺乏或比重偏低。农村社会学是一门现实性、应用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但大多学校农村社会学的教学只偏重理论,只局限于教室和课堂。实践教学缺乏,即便有实践教学,但大多以单纯的案例讨论与分析为主,很少走出课堂、走进农村,限制了当代大学生对于我国农村社会的认识与理解。四是学生对涉农课程兴趣普遍不高。由于长期以来,社会上的轻农意识一直存在,导致大多数涉农专业的学生对农业、农村的认识不够全面,对农业发展缺乏信心,因此对自己的专业有偏见,热爱程度不够,学农爱农意识不强,对涉农课程的兴趣普遍不高,这为农村社会学的课程教学也带来一定的困难。

2农村社会学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

2.1重新整合课程内容体系结构

农村社会学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范围非常广,笔者根据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对于课程建设的要求,重新整合了教学内容,尤其注重理论与实际联系,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并充分体现我国近几年农村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和农村发展实践,为此把《农村社会学》的所有课程内容分成了四个课程模块:农村社会结构、农村社会存在的热点问题、农村社会变迁和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研究方法。课程的主线是从整体到部分,再从部分回到整体,即整体认识、局部分解、综合应用,围绕农村社会的组成、结构、功能、调控与应用进行介绍。教学内容模块一为农村社会结构部分:从农村社会的构成由个体到群体,由简单到复杂,依次介绍农民、农村家庭、农村社会组织、农村社区等内容,模块二则主要结合中国农村改革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如农村人口问题、农村劳动力转移与民工潮问题、农村资源环境问题、农村土地问题、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等,此内容具有较强的动态性,可以根据社会发展及热点不断变化。模块三则关注农村的变迁及发展:比如农村城市化和社会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内容。模块四为农村社会研究方法,该部分专门介绍有关社会调查、社会预测的基本方法以及调查报告的撰写要求与技巧。

2.2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

农村社会学的实践性、综合性很强,探索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的提高。本课程的授课仍继续注重采用案例教学、互动式和启发式教学,但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和探索以下教学方法:

2.2.1“小组讨论式”教学方法。遵照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围绕学生关心的农村社会中的热点问题,依据教学内容,教师拟订讨论题,学生在查阅文献、准备好发言提纲或发言稿的基础上,分组进行讨论,最后由教师进行评价总结,即“讨论式”教学方法。

2.2.2“研究式”教学方法。积极开展以农村社会调查为核心的实践教学,让学生在农村社会调查中理解农村社会学的基本理论、熟悉农村社会调查方法,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另外,还可吸收部分学生参与教师的课题研究,学生在参与研究过程中,不但深化了对农村社会学理论的理解,而且大大提高了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2.2.3“专题式”教学法。在讲授农村社会学基本理论或热点问题时,针对教学内容中的难点问题,由课程组教师或邀请校外专家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专题性讲解,即“专题式”教学法。

2.2.4“参观学习式”教学方法。结合课堂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到一些涉农企业或单位进行参观学习,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除此以外,还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的优势,使教学内容更加直观、形象、具体,实现课程教学形式的多样化、生动化,调动教师与学生双方面的积极性,切实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另外,还有一些有关农村改革与发展的视频资料,供学生课堂和课后观看学习。此外,网络教学即网络课程平台成为农村社会学教学与学习的另一重要途径,为学生的自主学习提供了条件。通过提高网络课程平台的利用率,可以拓宽课堂学习的范围,延长学习的时间,同时,还可以通过师生交流互动平台,增加学生与教师的交流,并广泛听取学生对该课程的评价,并把学生的意见及时反馈到实际教学过程中去。总之,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变了以往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式,增加了课程教学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强化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增强了教师和学生的互动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2.3改革教学组织方式和安排

一般来讲,大多学校都是采取传统的16个或者18个教学周的教学组织方式,而为了方便实践教学,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打破了18个教学周的传统教学组织形式,实行两个周的集中实践教学。这样实践教学不再局限于校内和课堂,可以方便走出学校,走向企业,走向农村,为实践教学的开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2.4重视课程实践教学

农村社会学的课程改革重点在于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与突破。本课程将课内实践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有机结合,实践教学比重占到总课时的一半以上。课堂实践教学主要完成教师布置的案例分析、小组讨论、专题汇报等内容,课外实践教学则要让学生走出课堂,走进农村,主要以专业考察、社会调查的方式进行,其中又以社会调查为重点。一是根据班级情况进行分组,以3~4人为宜,分组时综合考虑个人意愿、性别和学生籍贯。每组选出一个小组长,负责该组的任务安排。二是根据教学内容及社会热点,每组选择一个研究主题。三是围绕所选主题,查阅相关资料文献,设计调研问卷或访谈提纲,制定调查方案。四是每组自己确定路线,前往指定的村镇调研。发放问卷,走进农户家庭,与农户进行交流。五是整理所有调研资料,分析数据,利用所学知识分析调研中遇到的社会问题,撰写调研报告。六是每组派一个代表进行PPT汇报,其他学生进行提问,老师进行点评和总结。通过这样的实践教学,可以使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知识与技能相结合,书本内容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在深入农村实际调研的过程中更深层地认识农村,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同时锻炼了学生的团队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培养了学生学农爱农的意识。

2.5考核评价方式改革

农村社会学课程原来的考核方式比较简单,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两部分组成。其中平时成绩占40%,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主要涵盖课堂出勤、课堂提问、平时作业等方面。在对农村社会学课程进行教学改革的同时,也重新修正了课程评价体系,修改了评价标准,更加注重过程考核。在原有评价标准的基础上,采用了更多元的评价方式,尤其重点突出实践教学环节的评价,且实行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具体表现为缩小期末考试成绩的比重,改革平时成绩的构成(注重在实践环节的平时表现),增加实践技能(调查报告+小组答辩等)的考核,最后形成平时成绩30%,实践技能30%(实训报告+小组答辩等),期末考试40%的评价方式,使考核评价更为全面综合。

3结语

第8篇

关键词:环境抗争;合法性;资源落差;中间组织

在强大的经济发展压力之下,由于国家力量对社会经济事业过多的介入,以及市场经济对政府和企业的裹挟,中国当前的环境治理不但很难甚至不愿真正深入到“环境公平”这一环境问题的重要议题,还试图回避、打压民众的环境利益诉求,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常常遭到强势集团的侵害而无法得到有效的维护。面对如此境况,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往往被迫寻求环境抗争。

然而,在环境利益严重受损的普通民众被迫寻求环境抗争的同时,这些抗争实践却往往以牺牲抗争者的巨大利益为代价,在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所形成的权力结构中抗争成功的机会空间不断被既得利益群体压缩(包智明、陈占江,2012)。其中,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强强联合与维权群众在合法性、资源和组织方面的巨大落差是环境抗争难以取得成功的重要影响因素。

一、合法性之争

环境纠纷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冲突类型,既没有传统经验可循,也缺乏确凿的科学论断。在这种情况下,环境问题很容易被冲突双方所建构(龚文娟,2013),环境利益之争遂变成了合法性之争。环境抗争者、污染企业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合法性之争主要体现在科学、法制和媒体等领域,可以看到,环境抗争者在每一个领域都难以建构出自身行为的合法性:

在科学领域,地方政府与市场共谋的信息与知识遮蔽体系加速了科技理性与日常理性断裂的进程(包智明、陈占江,2012),地方政府、企业和普通民众之间平等的科学对弈显然难以成为现实;此外,在权力和金钱的威力之下,一些本应保持中立、客观的“专家”也会为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这一强势联盟进行技术辩护(龚文娟,2013),这进一步强化了环境抗争在科学证据上的非合法性。

在法制方面,环境抗争者所面对的是公共权力的选择性执法,也即在环境污染受害者被迫走上环境抗争之路后,对那些执拗或有过激行为的抗议者启动机器,以维护法律和秩序的名义,将维权组织者、代表或闹事的人予以传唤、拘留、逮捕乃至判刑(张玉林,2010);而那些污染环境的企业却相反得到了某些权力集团的暗中庇护,始终没有受到根本上的制裁。

而在对媒体注意力的争夺方面,地方政府在操控本地媒体方面远比抗争者有优势;即便抗争者把目光投向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异地媒体,其主张也最好与当下的社会背景和主流问题相吻合,符合政策制定者的基本价值观(龚文娟,2013),否则即便能够引起媒体的关注,也会陷入政治上的不合法。

二、资源落差

事实上,环境抗争者、污染企业和地方政府等主体对自身行为合法性的建构能力,以及是否采取行动、采取怎样的行动的决策,与行动者所拥有的资源有极为密切的联系。那么,要考察环境抗争难以取得成功的原因,就必须将各主体所拥有的资源进行对比。一般来说,一个人社会经济地位越高、社会关系网络规模越大或势力越强,关系网络的疏通能力越强,对环境危害做出抗争的可能性就越高(冯仕政,2007);但无论怎样,环境抗争者所拥有的资源还是无法和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强势联盟相提并论,这也就导致环境抗争者缺乏足够的抗争力量,抗争行动也难免于失败。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他们控制着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和法规资源命脉(龚文娟,2013),这使得他们在环境抗争事件爆发时能够迅速集结大量资源,为其提供权力、资金、科学和法制支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掌握着对当地群众的收入、财产、福利、救济等方面进行再分配的权力,这对于原本就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那些依赖于政府救济的抗争群体来说无疑是难以克服的障碍。而污染企业不仅拥有较弱势群体雄厚的资金支持,某些企业甚至还具有权力背景,得以分享当地政府的政治和法规资源(洪大用,2000;张玉林,2010)。除此之外,这些企业还为当地部分群众提供了就业机会,使之不敢进行过于激烈的抗争活动。面对在资源方面如此占优的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单打独斗或结成松散小团体的环境抗争者是无法与之抗衡的。

三、中间组织的匮乏

在资源上的劣势固然是抗争失败的重要因素,但事实上,环境抗争者如果能够组织好相关群众的知识、关系资源,以及对上级政府、相似处境公众、环境利益相关者和媒体资源的借力(龚文娟,2013),个体资源有机地累加起来也能形成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抗争成功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但在很多情况下,由于抗争者的分散和孤立,这些资源难以得到整合和高效利用,最终致使大多数的环境抗争行动在面对既拥有资源优势,又拥有高度统一的组织的强势联盟时以失败告终。

从根源上来说,建国以来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的过度延伸,使其在牢牢掌控基层社会的同时,也使个人和家庭完全原子化。尽管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推进居民和社区自治,如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但国家仍然牢牢地主导者社区的发展,从而呈现出一种“强政府、弱社会”的局面(周晓虹,2008),没能发展出基于共同利益或信仰而自愿结成的、能够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和社会事务的中间组织。在组织方面的缺乏既使之难以形成团结一致的集体去应对由强势集团制造的环境不公平,也由此形成了对公共权力的依赖心理。其次,在经济发展焦虑和技术话语对环境问题的虚化之下,往往只有生态环境遭受严重威胁的地区才能深刻体验到环境不公平所带来的苦楚,这就使得人们对环境不公平的理解过于集中于地方性经验,在对普遍的环境权利的诉求面前成为“沉默的大多数”,无法真正突破个人和小集体利益的局限。正是在组织和共同利益上的欠缺,使得社会对环境公平的呼唤常常呈现出零散的、孤立无援的面貌。

参考文献:

[1]包智明、陈占江,2011,《中国经验的环境之维:向度及其限度——对中国环境社会学研究的回顾与反思》,《社会学研究》第6期。

[2]冯仕政,2007,《沉默的大多数:差序格局与环境抗争》,《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第1期。

[3]洪大用,2000,《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与环境问题——一个初步的分析框架》,《东南学术》第5期。

[4]荀丽丽、包智明,2007,《政府动员型环境政策及其地方实践——关于内蒙古S旗生态移民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第5期。

[5]张玉林,2010,《环境抗争的中国经验》,《学海》第2期。

第9篇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新经济社会学;“嵌入性”

中图分类号:C91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9-0075-02

新经济社会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两者都关注经济行动中交易组织和制度,并对此展开了大量研究,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的蓬勃发展将交易组织和制度的研究推向了新高度。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对这一领域研究在基本假设、方法论主张等方面既有相同点又有所区别。本文旨在对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的一些基本观点和主张进行简要梳理和比较。

一、经济学和社会学交叉研究的回顾

从学术发展史来看,经济学和社会学的交叉研究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已经出现,熊彼特、韦伯等人都使用了“经济社会学”和“社会经济学”的概念。但这一时期的学科界限还不明确,学者身份往往带有综合性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经济学家开始认识到数理化定量研究方法对认识一些经济现象的局限,并开始对这一方法进行反思,结果是经济学发展方向有了新的一些趋势,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经济学研究出现了社会学的新取向。

经济学对社会学问题的关注,最早的代表人物是贝克尔。他重新定义了经济学的研究方向及范围,将传统的经济学分析拓展到个人、家庭等范围,使经济学的研究突破了单一的物质生产领域,把经济学研究的视角延伸到社会学领域。经济学家的这种学科“入侵”,引起了社会学家的高度警惕,一些社会学者也尝试用社会学的视角研究经济问题。比如,在20世纪80年代,哈里森・怀特首先尝试使用社会学观点解释市场的产生。他认为,社会网络是经济交易发生的基础,市场是一种社会网络,它体现了社会关系。怀特的研究极具开创性,这标志着社会学者开始关注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问题。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这种学科交叉,在经济学领域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为代表,在社会学领域则表现为新经济社会学这一重要分支。

二、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体系

(一)科斯、威廉姆森等人的研究

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交易中有关经济权利和义务的界定,以及基于交易成本分析的交易组织的规模变动和边界确定,交易制度和结构的最优选择等(Coase,1937,1969;Williamson,1975;North,1990)。从而围绕其产权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构建起整个理论体系。对于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分析,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阐述了对财产权利进行界定的经济意义,从而说明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Coase,1960)。威廉姆森在科斯理论的基础上,引入了有限理性和不确定性,从而围绕交易成本和治理结构核心概念构建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的理论框架(Williamson,1975)。诺斯(North,1981)的研究关注交易成本理论在制度变迁问题中的运用。这些论述都是强调了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应该包括个体的经济活动和制度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二)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假设

通过对科斯、威廉姆森、诺斯等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代表人物理论的研究可以发现,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仍然继承和发展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假设,但这些假设相对于古典经济学又有所不同,主要假设主要有以下几个:(1)“经济人”假设。相对于新古典经济学家不关注制度或松散地对制度进行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家运用新古典的分析方法集中研究制度的产生及变迁问题。围绕“交易成本”这一核心概念,新制度学派具体采用边际分析、均衡分析以及“成本――收益”等方法。本质上仍是“经济人”假设下的效益最大化问题。(2)“有限理性”假设。新制度经济学主张“有限理性”不同于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理性”。科斯认为“大多数经济学家都做这样的假设,即人的行为都是基于当前信息做出的理性预判后发生的行为(Coase,1994)。(3)“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假设。与新古典经济学中暗含的“确定性”和“简单性”假设相对,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认为经济环境中充满不可预期性和各种变化,因此交易双方都力图将未来的不确定性以及复杂性纳入契约之中,契约的达成在交易过程中增加了交易成本。

三、新经济社会学的研究体系

(一)嵌入性:新经济社会学的核心概念

“嵌入性”(embeddedness)概念最早由波兰尼提出的,他在《大转折》一书中写道:“人类经济嵌入并缠结于经济与非经济的制度之中,将非经济的制度包括在内是极其重要的”,“经济作为一个制度过程,是嵌入在经济和非经济制度之中的”(Polanyi,1944)。1985年,美国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在《经济行动与社会结构:嵌入性问题》一文中对波兰尼的“嵌入性”概念进行了重新阐释,提出了“企业的经济行为嵌入于社会结构之中”的著名观点(Granovetter,1985)。格兰诺维特的“嵌入性”主张,确立了经济社会学中一种新的研究视角,新经济社会学也因此得名。新经济社会学是建立在对新制度经济学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的反思和批评的基础上的。

新经济社会学家认为,从古典经济学到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包括新制度经济学),在理论上都存在一个明显的缺陷,即关于个人的原子化假定,他们认为社会个体决策是自主的、孤立的,然而事实并不如此,个人的社会行动和经济行动都是嵌入于社会结构之中的,其中的一个最明显表现就是社会的网络关系特征,因此研究社会关系网络是十分必要的。新经济社会学者们普遍认为,“经济行动嵌入于社会结构”是一项更为接近实际的理论假设。新经济社会学提出了一个新的社会学研究视角,即从社会网络的角度关注经济行动、社会结构和经济制度,并对此进行广泛研究。

(二)新经济社会学的研究假设

格兰诺维特和斯威德伯格(Granovetterand,Swedberg,1992)共同把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核心归结为三个命题:即经济行动是社会行动的一种特定类型;经济行动具有社会性的定位;经济制度是一种社会性的建构。从新经济社会学的上述基本命题中,我们可以看出新经济社会学研究的几个基本假设:(1)“社会人”假设。新经济社会学家认为经济行动只是社会行动的一种形式,经济行动者有多重动机。格兰诺维特认为“尽管重要,经济行为也仅仅被视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行为类型。”(Granovetter,1992)。(2)“嵌入性”假设。新经济社会学认为经济行动具有“嵌入性”,经济行为被“嵌入在具体的、不断变化的社会关系之中”(Granovetter,1985),而不能“仅仅用个体的动机来解释”。(3)“社会建构”假设。20世纪90年代初期,格兰诺维特阐述了“嵌入”的两种形式,一种是关系性嵌入,另一种是结构性嵌入,新经济社会学的关注焦点也由关系性嵌入转向了结构性嵌入,其核心在于揭示经济制度何以被社会建构。格兰诺维特将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基础归纳为两个社会命题:经济行为总是社会性定位的,它不可能仅仅用个人动机来解释;社会制度不可能以某种必然的形式自动地产生,而只能通过“社会建构”来形成。

四、结论和讨论

在行为模型研究上,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有不同的假设。新制度经济学中基于个体理性(完全或有限),而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则是建立在经济行为的复杂性基础上,特别是强调“嵌入性”,即经济行动嵌入于特定的关系网络和社会结构中。从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已有的研究和基础和假设来看,我们可以粗略地看到两种理论的不同取向,这种不同也根源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不同方法论差异。因此,新制度主义经济学从本质上来讲仍然没有突破经济学的方法论的单一性局限。而新经济社会学的研究方式方法则是多层次多方向的,不仅限于某一单一领域。一个显著的表现在于具体的研究工具和分析方法上,新制度经济学以“交易成本”为概念工具,更偏重于规范分析,而新经济社会学的“嵌入性”则更像一种研究视角,在研究方法上相对地忽视规范分析。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以组织和制度分析为共同切入点,为我们重新定义经济行动打开了新的一扇门,引领了新学科的交叉。同时,两种理论的发展,也为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社会学两门重要分支学科的进一步交叉和融合提供了可能。

参考文献:

[1]罗纳德・科斯.社会成本问题[J].法律与经济学杂志,1960(3).

[2]罗纳德・科斯.企业、市场和法律[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0.

[3]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4]罗纳德・科斯.企业的性质[G]//盛洪.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5]道格拉斯・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

[6]奥利弗・威廉姆森.治理机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7]黄少安.产权经济学导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8]兰建平,苗文斌.嵌入性理论研究综述[J].技术经济,2009(1).

[9]符平.“嵌入性”:两种取向及其分歧[J].社会学研究,2009(5).

第10篇

论文摘要:社会学是一门研究社会的科学,这只是一个粗浅的论断。那么作为一门学科的社会学其核心命题是什么?这个问题是自社会学成为一门学科以来一直被人们探讨和思考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社会学侧重以社会为对象,重在研究社会的结构和过程,社会的运行和发展,社会的秩序和进步等命题,而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学侧重以个人及社会行为为研究对象,重在研究人的社会化,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等的命题。本文主要探讨经典时期三位主要的社会学大师:埃米尔·迪尔凯姆、马克斯·韦伯以及格奥尔格·齐美尔对社会学核心命题的论述,从而折射出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一、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何为社会学?社会学的核心命题是什么?在社会学发展史上,对于这两个问题一直以来是争论不休的两个问题。社会学自创立之日起,就是一门边界模糊的学科。明确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也就明确了社会学的核心命题,这两个问题是一致的,所以本文试图在探讨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中折射社会学的核心命题。社会学一词来源于拉丁文的“社会”和希腊文的“言论”“学说”的结合。

就其一般的意义而言,社会学是一门关于社会的科学。1838年,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家西方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首先提出并使用社会学概念的,目的是要表明一种新的不同于以前那种思辨的社会哲学或历史哲学的实证社会学说。但是由于社会概念本身含义的广泛性和不确定性,使得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长期以来总是显得模糊不清。因此对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也是众说纷纭,大家莫衷一是。与此同时对社会学的核心命题也没有统一的定论。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指出:“社会学是一门试图说明性的理解社会行为,并由此而对这一行为的过程和作用做出因果解释的科学”。[1]这是从行为角度对社会学所下的定义。而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指出:“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最基本规则是要将社会现象当作客观事物来看待”。[2]显然,他把社会现象作为社会学专门的研究对象。即他是一种以社会事实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观点。美国社会学家戴维·波普诺则指出:“社会学的主要目标就是观察我们的社会世界,提供一种客观和不偏不倚的方法。这一目标不是政治性的,而是科学性的。它是认识的导向”。[3]即社会学是对于人类社会和社会互动进行系统客观研究的一门学科。无论是古典社会学家还是近代社会学家以致现当代的社会学界对于此问题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提法。但是通过分析他们的社会学思想还是可以窥见其中所反映的社会学的核心命题的。

二、社会学区别于其他各学科的特征:研究对象的不同

社会学是一门试图用科学的思维逻辑来讨论人类社会和社会生活的学科。这也是严复对社会学的基本定义。与心理学比较,社会学不关注心理过程,而关注客观的、可测量的社会现象;与政治学比较,社会学不单纯关注国家和政体,而是把两者都当做人类的组织活动,关注组织所具有的共同属性;与经济学比较,社会学不关注所谓的经济现象,譬如价格、竞争、垄断,但却关注经济现象的社会基础及其相互关系;与人类学比较,社会学不关注所谓地方性的文化、象征和意义,而关注具有普遍意义、可解释的文化现象。这些不同都体现了社会学的独特之处。这些都是社会学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显著特征,由此可见,社会学的核心命题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现象之中。

三、从经典时期的社会学家对社会学研究对象的论述窥见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在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中,古典始终占核心地位。主要原因在于古典通过社会传播机制在漫长的岁月中成功的建构了人们认识和想象自己以及社会的问题意识、基本框架,如野蛮与文明、秩序与进步、身体与灵魂等等,这些都是人类难以挣脱的思维模式。所以虽时过境迁,可古典的生命总是历久弥新,向古典的回归是一种重要的学术方式[4]。

研读经典时期的社会学著作对我们澄清社会学的核心问题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可以从埃米尔·迪尔凯姆那里学到社会事实的经典命题,从马克斯·韦伯那里学到社会行为以及理想类型的经典命题,从格奥尔格·齐美尔那里学到社会学被形式化的经典命题。从三位经典社会学大师那里可以看出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1)埃米尔·迪尔凯姆: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5]。迪尔凯姆把在社会层次上发生的种种现象称为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在笛尔凯姆看来,正是这些社会事实或社会现象构成了社会。因此,笛尔凯姆把这些社会事实视为社会学的独特研究对象。他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中写道:“社会事实是任何可以对个人施以外在制约作用的固定或不固定的行为方式,或在一个社会中普遍出现的、同时不依赖于个人而独立存在的任何行为方式”。[6]这就是说,社会事实是这样的一种独立存在,尽管它们常常分布在个体身上或采取个体的形式,但绝不能把它们等同于纯粹的个体事实。对笛尔凯姆来说,一种思想和一种行为,如果仅仅发生在单独的个人身上,不能算作是社会事实,只有通过某种方式或过程成为多数人的共同思想和行为时才获得社会事实的性质。这一点和前面米尔斯在《社会学想象力》中提到的社会学想象力的心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并且他们都道出了社会学的研究对象。

在笛尔凯姆看来,社会事实,即社会学独特的研究对象,仅仅由有限的一组现象构成。这些现象可以分为以下两大类:第一类是属于社会形态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包括:社会群体的地理环境、人口的分布、数量及密度、人们之间的交往情况、交通状况、住房样式等等。这些社会事实属于物质性社会事实,它们共同构成了社会的“解剖结构”。对这类社会事实的研究构成了社会学的一个特有门类:社会形态学。

另一类是属于社会生理学方面的社会事实。包括:宗教、道德、法律、习惯、风俗。时尚、舆论、公共情感等制度性或非制度性文化,笛尔凯姆把他们统称为“集体意识”或“集体表象”,属于非物质性社会事实。它们在社会生活中各自发挥着特有的功能,维持或调整着人们之间的关系,使社会联结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集体意识构成了社会的“生理结构”。对它们进行的专门研究构成了社会学的又一个门类:社会生理学。

将社会事实的性质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后,社会学的特定解释层次、研究领域以及它的学科性质也就随之确定了。社会学是对社会事实进行实证研究的一门社会科学。它既不同于孔德所建立的那种包罗万象的带有哲学思辨色彩的宏大理论体系,也不同于那种在个体生理学和心理学基础上对社会现象所作的推演和解释。笛尔凯姆找到了社会学的独特对象,从而使社会学成为具有坚实基础的独立学科。

(2)马克斯·韦伯:以解释的方式来理解社会行动[7]。马克斯·韦伯是人文主义理论的传统主要代表。在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上他提出:“社会学是指这样一门科学,即它以解释的方式来理解社会行动。”[8]由此可见,韦伯把社会学的研究对象集中到人的社会行动上面,并把对社会行动的“解释性理解”视为社会学的重要方法。

在韦伯看来,社会学研究人的行动,是因为每个人都赋予它一定的意义。行动之所以是有意义的,是因为某个或若干个行动者将其主观意义与其行动联系起来,不论这种行动表现为内心活动还是外部行为,表现为对某件事情的放弃或是对某件事情的忍受。韦伯的理解社会学的对象是社会行动。理解不可能在没有作为被理解对象的社会行动的条件下而独立存在。

关于社会行动,韦伯认为,社会行动应该称作这样一种,即行动者以他主观认为的意义而与他人的行为相关,即以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所期待的他人行为为取向。按照韦伯的理解,作为社会行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行动者个人赋予其行动以意义,即行动者个人采取行动的动机。第二,行动者所采取的行动包含着以他人的行为为目标,即行动者主观意识到与他人的联系。只有具备这两个条件,个人的行动才可以称为社会行动。总之,在韦伯看来,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在于人们社会行动,因而社会学的核心命题就落到了社会行动上。

(3)格奥尔格·齐美尔:社会交往的形式和过程——社会互动[8]。格奥尔格·齐美尔理解的社会学主要是“社会化”的过程和形式。这种社会学思想受康德哲学先验范畴认识论的影响,着重研究社会中剥离了具体内容而普遍存在的社会形式,用形式规约繁杂的社会内容。齐美尔仿照康德的提问“自然如何可能”,提出“社会如何可能?”他对此的回答是社会互动关系。齐美尔分别分析了基本的、体制化的乃至游戏的互动形式,如上级下级的秩序、竞争、秘密和秘密社会、穷人、(书信)交往、群体的量和规模与个体的关系等。正在于此,齐美尔成了“形式社会学”以及后来“社会冲突论”的奠基之父。

齐美尔认为,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就要研究人类面临的问题和他们的行为规律。社会学要阐明的是一种社会事实,即个人由于相互作用而形成了群体,同时个人被群体所决定。由此可以看出他强调的是一种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即社会学要研究各种社会交往的形式。

米尔斯在《社会学的想象力》中指出,社会学的想象力是一种心智的品质,这种品质可以帮助人们利用信息增进理性,从而使他们看清世事。即“个人只有通过置身于所处的时代之中,才能够理解他们自己的经历,并把握自身的命运,他只有变得知晓他所身处的环境中所有个人的生活机遇,才能明了他自己的生活机遇”。[9]因此,具有社会学想象力的人能够看清更广阔的历史舞台,发现现代社会的构架,通过这种想象力,个体性的焦虑不安就被体现为明确的社会性困扰,公众再不漠然,而是参与到这样的公共论题中。总之,社会学的想象力使我们看到,一些看起来是个体的事情,当把他放到一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中去的时候,却成为社会的现象。在这一点上,米尔斯的“社会学想象力”与涂尔干的“社会事实”有异曲同工之妙。

四、社会学的核心命题

对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即它的核心命题的认识是多种多样的。但是这许多的关于社会学的独特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以下两类[9]:

1.侧重以社会为对象

这一观点重在研究社会的结构和过程,社会的运行和发展,社会的秩序和进步等,主要体现了社会学史上的实证主义传统。这种观点认为社会学主要研究社会文化、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变迁、社会控制、社会保障。

2.侧重以个人及社会行为为研究对象

这一观点主要体现了社会学史上的反实证主义传统,它认为社会学主要研究人的社会化、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社区、社会生活方式。

对二者进行一定的综合应该是必然趋势。也就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活”的社会有机体,是现实的、具体的、作为整体的社会。它研究的不是一般抽象的社会形态及其变化发展的普遍规律,而是由具体的个人通过各种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所结成的现实的社会,以及这个现实的社会的运动、变化、发展的过程。

总之,社会学的核心命题就在于这些社会事实、社会行动以及社会交往的形式是否具有社会学意义,并且在其背后所映射的社会学意义。我们学习社会学,就是要运用社会学的想象力来分析我们周围的社会,包括社会事实、社会行动、社会交往的形式,它是我们了解社会、认识社会的一门学科。

参考文献

[1][8][15][16][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2][法]埃米尔·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规则[M].胡 伟,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16.

[3][13][美]戴维·波普诺.社会学[M].李 强,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3.

[4][22]肖 瑛,曾 炜.中国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挑战、危机和超越的寻求[J].社会,2007(2).

[5][7][9][19]贾春增.外国社会学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131,105,84.

[6][14][法]E.笛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规则[M].胡 伟,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13.

[10][17][美]C·赖特·米尔斯.社会学的想象力[M].陈 强,张永强,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11][20]吴增基,吴鹏森,苏振芳.现代社会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第11篇

[关键词]项目主导;社会调查;应用型人才;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 C9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7)02-0131-04

一、引言

很长一段时期,国内高校社会学专业采用学科分支的方式培养研究型人才。学生在修完各分支学科和社会研究方法等课程后,获得足额学分就能完成学业,获得学位。按照知识结构,教学安排了学科分支的顺序和内容,强调学科的系统性和研究性。因其重视专业知识和方法的掌握结果,故能为学生求学深造和学术研究打下坚实基础。这种人才培养模式在研究型和教学研究型高校盛行。就其理念来看,它合乎两类高校研究型的发展定位,但其影响到了一般本科高校的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等。

改革开放以后,社会对社会学应用型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顺应应用型人才培养趋势,一些教学型高校从强化职业技能寻求改革方向,力争使培养的本科人才具有基层经验,掌握调查技能,符合市场要求。[1]一般本科院校社会学专业根据自身资源,较早提出和开展了社会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改革。

二、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创新探索

为贯彻落实国家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适应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目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广东海洋大学的社会学专业人才培养经过探索,初步形成了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创新了文科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项目教学法是“做中学”理论的进一步凝练、完善和提升[2],在西方职业教育中比较成型。这种模式被引入中国的职业教育,并逐步扩展到基础和高等教育领域。项目教学法和具体学科结合,会产生特定学科的项目教学方式。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是社会学学科顺应时代诉求,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种探索和创新。这种探索创新立足于社会学的学科特色。基于学科发展的历程显示,实证研究是社会学学科得以安身立命的根基。在对诸多社会问题的研究中,实证研究的优势日益突显,并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基于社会学专业毕业生和人才需求状况的调查[3]显示,掌握良好的社会调查技能有助于对社会现象和工作任务进行精准认知、分析和解释,进而开展相关工作。因此,社会调查被作为社会学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基本形式。

社会调查是使用科W方法,对特定社会现象进行描述,解释其发生的各种原因及其相互关联,形成解决社会问题的对策或预测未来发展趋势的研究。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是基于一般社会调查的程序流程,其突出了社会调查的问题意识和应用属性。

这种模式是在低年级学生较好地掌握专业知识和调查技能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兴趣、教师意见和社会需求,选择有实用和研究意义的项目,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以小组或个体的形式最终完成项目。[4]项目来源于各类组织实际运行中急待回应的现实问题,而非纯粹的学术探究。目的是通过项目实施过程培养学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促使其成为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人才。[5]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遵循社会调查的基本程序。在低年级阶段,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方法的准备。这一阶段延续了以教师为中心的“传递―接受”模式。学生主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社会调查技能方法,掌握包括资料收集方法和技巧、测量工具的设计规则、指标体系、组织管理等基本知识。教师应密切结合各分支社会学内容,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掌握调查方法。

中年级阶段,学生自主选题,制定和实施项目方案。学生成立的项目小组应结合社会需求和指导教师意见,甄选有应用意义、回应现实的选题,并查阅资料,分析选题的可操作程度。围绕选题,项目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通过设计完善调查问卷或访谈提纲,实施抽样调查,发放回收问卷或完成调查访谈。

高年级阶段,项目小组形成数据分析和分析报告。项目小组整理、录入问卷数据和访谈资料,审核、分组、汇总调查结果,探求相应应用问题的诊断和趋势。形成的相关调查报告能够呈送机构部门解决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

三、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初步的成效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在实施中已产生了良好效果。这种模式,立足于学生兴趣自主选题,激发了学生学习和科学客观解决问题的主动精神和探究动力。学生自主实施项目的全过程,重视结果,更重视过程,这激发了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精神。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将理论知识和具体实践紧密结合,缩小了大学和未来职业之间的距离。传统的社会学教学模式将理论知识和技能实训分段或分离。学生前期学习理论知识,后期进行技能实训,这样教学和职业之间存在脱节现象。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模仿社会学本科从事市场调查与预测、项目管理与评估、问题诊断与分析、客户拓展与维护等工作领域展开技能训练,将服务领域从国家与政府拓展到社会与市场。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体现了教学相长的互动教育规律。二年级后期,学生掌握了一定的理论和方法后,能够进行一定水平的专业探究。项目主导鼓励学生自主探究学习,与指导教师沟通、交流,这能形成良好的师生互动,从而提升教学效率。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促进了学科体系的横向协同。传统的课程设置以基础概论为根,以研究方法为干,分支社会学为枝,形成纵向的塔形结构。各分支社会学划定各自边界,缺少分支之间的横向关联。项目主导模式关注某一任务或问题,以求完成任务或解决问题。这提出了问题导向的应对方式,促成了分支学科的横向关联,盘活了学生的理论知识。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在具体的实施中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2013年和2015年广东省第十二届、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学生项目团队获得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学生项目团队还获批了2014年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资助项目14项,占全校文科类项目的45%;在进行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学生项目团队获优秀论文一等奖4篇,占学校一等奖名额的50%;学生项目团队从2013年至今获批了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7项,在学校的文科院系属前列。学生撰写的《广东海洋大学教师工作幸福感的调查研究》、《广东海洋大学在校大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研究》等调查报告都引起了学校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学校相关部门因此及时调整了相关政策,提升了工作效率。

由此可见,项目主导模式在理念上将社会学本科人才培养转向了应用型,在操作上将研究方法转向了实践,在实践上将教学与职业紧密结合,师生间形成了良性互动,体系上增强了横向协同。可见,实施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对教学型和教学研究型高校的人才培养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和创新。

四、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实施中的困境

(一)师资素质不能满足实施社会调查项目的需求

与学科本位的社会学教育体系相比,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强调学生主体,指导教师不再是居于中心的知识传授者,而是学习活动的引导者、组织者和评价者。在准备阶段,师生共同进行项目选题、论证项目、制定计划。实施阶段,教师指导学生合理分工,形成工作小组,在心理、方法等层面实施引导,保障活动顺利进行。总结阶段,教师是评价主体之一,帮助学生总结和反思活动的目标、过程和绩效。

实施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要转变教学方式。实施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后,教师的工作量将大大增加。这对教师的教学指导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师资素质离满足实施社会调查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现有师资的职业成长以学科训练为主,从学校到学校的历程,使之缺乏企业阅历和实践经验,对技术性问题缺乏质性感受。多数教师精力有限,其更愿意将精力放在科研领域,缺乏应用型的项目开发经验。实践凸显了师资素质不能满足实施社会调查项目需求的窘境。

(二)教师对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理解存在偏差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是师生通过共同参与实施一个完整的调查项目,实现学生技能训练的活动。一些教师认为,人才培养方案已经设有专业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实践环节,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与其没有太大差别,没有实施的必要。针对项目主导模式,一些教师认为须获批项目才能实施,这样他们就生硬地搬给学生一个项目(多是教师的科研项目);在教学方法上,一些教师认为使用了项目教学法,就可以忽略甚至排斥其他教学方法;在课程设计上,一些教师认为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适应面广泛,在大多数课程中皆可以使用,从而导致课程设计的泛化雷同。

已开设的实践环节,多是在特定课程框架内检验和重复已知知识,以加深学生对课程的理解和掌握。如社会调查,是社会研究方法课程的实践;市场调查,承接了市场调查与预测课程;社区实训,承接了社区管理课程等。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是多课程框架,甚至是全部专业课程的综合设计。如在校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项目,必须应用社会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青年社会学、组织社会学等课程知识。项目主У纳缁岬鞑槭茄生在已有基础上解决现实问题的自主研究活动,这与检验和重复的实践教学有较大的差异。

相比于已有实践环节对主题和方向的严格规定,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由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完成,不局限于已有实践环节,其重点是突出学生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开拓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有其使用的限度和范围。有些课程适用研讨教学,有些适用实训,不是每门课程都适用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来完成。

(三)社会调查的项目选择与现实结合不够紧密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其理论基础是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学习是积极的建构过程,是学生根据外在的信息,集合背景知识和实践经验,对外部信息主动进行选择、加工、处理,从而构建起社会共享和协商的知识、意义的过程。项目指导的社会调查,以学生为主体进行项目选择和设计,创造出学生之间交流、讨论、分工完成任务的机会,实现知识互补、资源共享。

正因为如此,学生在进行项目选择时,容易将主题局限在自己熟悉、有兴趣感知的一些领域,如大学生的情感、恋爱、占位、低头族等。这些主题和社会、市场所关注的问题有较大的差距,难以达到训练学生适应职业岗位的目的。

教师对学生项目选择负有指导职责。如果教师具有一定的企事业、市场的经验,或在项目选择前能到企事业部门调研,就能选择典型和恰当的调查任务。但问题是教师关注的多是自己的研究领域,远离企业和市场所需,对企事业部门面临的问题缺少思考,这就难以在学生进行项目选择时给予恰当的指导。

(四)配套教学资源不能满足社会调查项目的需求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以小组合作方式实施。调查小组协作分工,学生掌握项目任务的不同阶段环节,彼此提供支持,这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协作和人际交往能力。但当前班级授课人数在40人以上,开展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就涉及配套教学资源不足的窘境。这具体表现在师资资源匮乏、项目成本约束等方面。以每个项目小组6-7人计算,在班级授课情况下,将有7-8个的项目小组,这至少需要4名指导教师。在未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无法核算工作量前,教师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项目选择、实施也面临着成本硬约束。部分项目因其接近企事业单位所面临的问题因而能够获得经费支持,但相当一部分的项目缺少经费支持,具体实施时就会捉襟见肘;如果一味节省成本,一些环节的实施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五)学生对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培养有待适应

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以小组合作为基本组织形式。虽然学生可以按照个性、喜好、学业状况等自由组成合作小组,但这毕竟与学生习惯的教学组织形式不同。同时,学生在选题、概念操作化、问卷设计及修改、调查实施、数据整理及录入、分析探讨等层面需要自主完成,这对学生学习的主体性要求更高。

学生内部差异明显,项目实施易出现两极分化。理解和自主能力较强的学生很适应这种方式,而那些习惯于传统课堂教学的学生初期面临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活动时,表现得有些不知所措。有些学生习惯于灌输式的被动学习,在面临需要自我组织、自我决策、自我实施的学习任务时,他们会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小组甚至忽略了和指导教师的基本沟通。

五、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进一步完善的方向

社会学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还处于艰难的探索之中。在教学改革中,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也需要根据所在院系、专业的具体特性,根据可供利用的现实资源,加以改造、调适,创造性地建立适合教学型和教学研究型高校社会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模式。

(一)树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理念

教学型和教学研究型高校社会学及其他相关专业都面临一个相似的问题,即如何转变研究型人才培养理念,培养务实的应用型人才。这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需要师生、管理者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设置、课程考核等方面进行总结,这样才能实现观念的系统转变。

应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理念下,通过院系交流、座谈、会议等方式,确立新的师生观,全面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倡导学生学会学习,建立亦师亦友的师生关系,实现人才培养的良性师生互动。

(二)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能力

培养学生,是高校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激励教师指导学生的责任感,提高教师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提高师资职业能力的前提。高校教师在面对快速变化的社会和市场需求时,只有自我增量提质,才能胜任培养人才的社会责任。

专业建设应结合师资队伍特点及规划要求,制定面向企业和市场的师资培训计划;应创造条件鼓励教师进入企事业单位,尤其应鼓励教师进入社会机构、调查咨询公司,了解企事业运作;应着力提升教师的应用能力,提升教师项目开发、设计、实施的能力;应适时开展项目主导模式研讨,进行成果展示;教师应适当参加一些学术及教学改革研讨活动,了解最新的教学理念,学术动态;应鼓励有条件的教师接受新技术培训,使之具备相应专业的技术水平,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推动“双师”素质教师的发展。[6]

(三)拓展项目来源的领域

项目的来源需要有政府领域,更应有学生就业去向较多的企事业组织。[7]应用型人才需要胜任企事业组织的具体事务。因此,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需要行业、企业人员的参与。这类企业应包括调查公司、评估公司、咨询公司,企业市场部、客服部等。他们对企业、行业的问题、运作等十分清楚,能够合理有效地协助教师制定恰当的项目开发。

实施项目主导模式,可以建立有行业或企业人员、专任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的项目开发机制,专业和企业的联系,发挥企业对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培养内容、教材建设等环节的功能。

(四)建立项目实施的保障机制

在师资方面,需要建立激励教师参与的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建设,有序建立教师进入制度和人才培养方案。对于企事业人员,应鼓励其成为校外导师,并给予其应有的名誉。

在资金筹措方面需要进行校外、校内的合理探求。校外方面,可以深入推广校企合作,借助企事业提供的资金;可以凭社会调查的前期成果,满足企业、事业单位的需求,从而获得企事业单位的资金支持。校内方面,需要加快成果转化,借助前期成果,学生可以申报主持或参与一些大学生创新等项目,有序推进项目主导模式。

六、结语

经过数年的实践,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已经成为社会学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一种有效方式。这种探索和创新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困境,但其可以作为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职业素养的良好平台,并具有向其他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经验的拓展空间。

[ 参 考 文 献 ]

[1] 王应解.在本科教学中引入项目开发的探索与实践[J].高等教育研究,2007(3):47-50.

[2] 任魏娟.业教育项目教学法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1:8-14.

[3] 刘勤.社会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不足与创新:围绕社会调查的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9(19):238-239.

[4] 宗亚妹,李建启.系列化项目教学的研究与实践[J].中国大学教育,2013(11):44-47.

[5] 周静,刘勤.项目主导的社会调查:一种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式的构想[J].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6):118-120.

第12篇

关键词:资本社会资本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

社会资本理论是近几十年来社会科学理论发展较为迅速的一门理论,但由于其内容比较新且发展较快,国内学者在社会资本这一理论的使用上出现不少误区,因此,有必要对该理论的发展进行梳理。本文将从资本的发展历程入手,进而详细介绍社会资本理论在社会学、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的发展和应用。

从资本到社会资本

所谓的资本最早指的是物质资本(physicalcapital),它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具体的内涵是以机器、设备等实物形态和以货币形态表现的生产性资源。在经济学发展的绝大部分时间里,经济学家对资本的理解大都仅指物质资本,古典经济学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就一直强调财富是物质产品,认为增加国民财富的途径是通过增加资本积累和分工,资本积累量的大小是经济增长率高低的关键,他们所说的资本就是指物质资本。使用了同样的资本内涵,并在李嘉图思想的基础上,凯恩斯创造了一个宏大的体系。而在人文社会研究的历史上,使用资本这个概念最为著名的莫过于马克思了,他(1849)认为,资本是指资本家用于生产以获得利润(或剩余价值)的生产资料。显然,马克思的资本也是物质资本,它的资本理论是有关物质资本的资本理论,后来被林南(NanLin,2001)称为古典资本理论。

在研究史上,大部分时间里,资本都是指与土地、劳动并列推动经济增长的一种基本的生产要素,它以实物和货币(金融)形态出现,也被叫实物资本和金融资本,统称物质资本。

随着资本研究的逐渐深入,在20世纪60年代,舒尔茨(C•Schulz)、约翰逊(ChalmersJohnson)等发现人力也是种资本,资本可以存在于个体劳动者之中,它不是仅仅以实物和金融的形式出现的。舒尔茨在1960年的美国经济学年会上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人力资本(humancapital)的观点,他认为人力资源应该被视为“一种资本形式,一种产品的生产手段和一种投资产品”(1960)。几乎是同时,约翰逊(1960)也提出,因为获得了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和技能,劳动者已经变成了资本家,即持有了不同于物质资本又同属于资本类别的人力资本。贝克尔(1964)则对舒尔茨的理论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一个较为系统的人力资本理论建立起来了。人力资本理论认为,劳动力的能力、技术水平等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一个社会拥有的受过教育和训练的健康工人决定了传统的古典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而人力资本的投资则大大提高了工人的技能,这就是经济不断保持增长的重要源泉之一(贝克尔,1987;舒尔茨,1992)。

以上理论都在后来的实证研究中得到了充分证明。

人力资本理论的引入在研究上有着巨大的意义,它修正了主流经济学对资本的界定,大大扩展了社会财富创造中的资本概念,揭示了从工业经济社会向知识经济社会转化过程中,人的知识和创新能力在财富创造中的决定作用,肯定了在知识经济时代人的巨大潜能以及教育所具有的重大意义。

人力资本概念的提出使得资本的内涵有了很大扩展,资本理论往前垮进了一大步。此后社会科学工作者探索的脚步不断加快,在人力资本理论提出的20年后的20世纪80年代,社会资本(socialcapital)理论兴起了。首先是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尔(Bourdieu)正式界定并在社会学领域使用了社会资本概念,把它与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并列,几年之后,美国社会学家科尔曼(Coleman)把它引入了美国社会学界并用它来解释人的行为。

社会学与社会资本理论

20世纪80年代,著名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尔在《社会学研究》上撰文,首先从社会学的角度界定了社会资本的概念(社会资本这一概念之前就有人提出,但和后来的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资本概念差距较大),他认为社会资本(socialcapital)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这些资源同为大家共同熟悉或认可的制度化关系的持久网络占有联系在一起。这一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和得到大家公认的,并且是一种体制化的关系网络(Bourdieu,1985)。不难看出,在他的定义中,社会资本是一种资源的集合体,而且这个集合体是和社会关系网络联系在一起的。布迪尔是第一个把社会资本和社会关系网络联系起来的社会学家,他对社会资本的这一界定也把社会资本放到了社会学的框架之下进行研究。在进一步的论述中,布迪尔把资本按照形式划分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从社会学的角度,他认为社会资本与经济资本一样,他们都属于资本的范畴,对其进行投资都是有回报的,同时,社会资本又和经济资本不同,它不是自然禀赋的,是在后天人们的活动中产生的,是看不见的,属于无形资产。

布迪尔的文章发表后三年,在美国,一位叫詹姆斯•科尔曼(JamesColeman)的社会学家在《美国社会学学刊》发表了《作为人力资本发展条件的社会资本》(1988)一文,首次在美国社会学领域完整地使用了社会资本这一概念,把社会资本引入了美国学术界,他认为在解释人的行为时,除已有的金融资本、人力资本外,还必须引入社会资本的概念。撰写此文的目的在于说明社会资本与人力资本之间的关系,认为离开了前者,人力资本的积累就无从实现。在得出结论之前,科尔曼先对社会资本的概念和内容进行了界定,把社会资本定义为是“个人拥有的社会结构资源”,其内容包括社会团体、社会网络和网络摄取。社会中的个体只有通过社会团体的成员资格和社会网络的联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网络摄取,才能得到社会资本的回报。Coleman(1988)给出了社会资本的五种表现形式:义务与期望;信息网络;规范与有效惩罚;权威关系;多功能社会组织和有意创建的社会组织。他认为,社会资本具有两个性质:不可转让性;对于收益者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

在科尔曼提出社会资本理念的同时,林南(NanLin)等社会学家也在关注着社会资本的发展,与前者不同的是,林南等学者的社会资本理论是从社会网络出发,视角在于“关注社会资本的使用”。林南在社会网络的研究方面享有广泛的声誉,他(2001)把社会资本定义为“一种嵌入在社会结构当中的流动的并且可以通过目的性行动来摄取的资源”,可以看出,在林南看来,社会资本是在社会网络中的资源,社会资本有三个关键性的组成部分:嵌入于一种社会结构中的资源;个人涉取这些社会资源的能力;个人通过有目的的行动运用或动员这些资源。林南从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1985)关于非经常互动和低亲密度的“弱联系”的概念出发,认为弱联系网络与强联系网络相比能提供更多、更丰富和更易获得的社会资源。

科尔曼系统地提出了社会资本的概念,而波茨(Portes)则把社会资本引向比较精细的方向,他(1993)认为,社会资本是人通过他们的成员资格在网络中或者在更宽泛的社会结构中获取短缺资源的能力,并提出社会资本是嵌入的结果。

社会资本的概念首先是在社会学上使用并得到巨大发展的,社会资本理论方面的大多数名家也都是社会学家,但这些社会学家在思考社会资本时又往往采用经济学的方式,同时也用社会资本理论来探讨各种经济学现象和问题,这使得社会资本理论在经济学领域有了很大发展并得到广泛运用。

经济学管理学对社会资本概念的引入与发展

经济学界首先关注社会资本的经济学家是卢里(Loury),他在对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发现,以社区的社会资源所体现的社会资本决定了处于不同社会地位群体的收入和就业机会。卢里(1977)在比较了生活区域不利的黑人孩子和其他孩子之后发现,通过实施对种族嗜好的合法禁止和提倡机会均等计划并不能使得这些黑人孩子在长大后能获得其他孩子一样的能力以及由此带来的同等收入与就业机会,原因在于他们所处的社区环境中可获得的社会资源较少。通过这一研究,卢里在经济学领域内引入了社会资本的概念,认为社区中隐含着社会资本。他还认为,经济学中的“完全的利己主义”在生活中并不存在,个人追求的利益并不是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原因在于,现实中的人不是以个体的方式存在的,而是镶嵌在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的。

卢里的理论给了科尔曼很多启示,他于1988年在美国学术界引入社会资本概念并把他系统化时,把社会资本定义为“个人拥有的社会结构资源”,并对社会资本理论进行系统研究,1990年他又扩大观察对象,增加了社会资本的垂直部分,使得社会资本的内容从水平型联盟扩展到了垂直型集体以及不同实体之间的行为,垂直型联盟的特征是科层关系和成员之间的权利关系,这就涉及到了微观经济学方面的内容。总之,鉴于科尔曼社会资本方面理论的系统性,虽然他是从社会学家的角度提出社会资本的,但他的很多观点成为了经济学进行社会资本研究的基础。

著名经济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1985)在提出自己的“弱关系力量”假设时,强调人们的经济行为也嵌入于社会关系网络的信任结构之中,这种大范围的社会信任结构就为特定的交易提供了具体的规则性期望,有效阻止了违反“互惠性”义务行为的发生,从而大大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了效率。

以上学者虽然在经济学上使用了社会资本,但他们最终研究中心还是在社会学上的,普特南(Putnam)的出现让社会资本全面进入了经济学、政治学等领域,引起了社会科学界乃至整个学界(尤其是经济学界)的重视,他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一系列理论和观点也使得自己成为了社会资本研究史上继布迪尔和科尔曼之后的第三个标志性人物。

普特南是在研究意大利南北政府绩效时候引入社会资本的概念的,他所领导的一个研究小组探索了经济现代化程度与制度绩效之间的关系后发现,仅仅将南北制度绩效上的差异归结为南北方经济现代化程度上的差异是有很大不足的。于是,他们深入到意大利一千年前的历史中寻找根源,运用了大量证据有力地证明,公民生活的差异在解释制度成功方面有着关键性的作用,在此,他引入了社会资本的概念,他认为社会资本定义是“一种组织特点,如信任、规范和网络等,像其他资本一样,社会资本是生产性的,它使得实现某种无它就不可能实现的目的成为可能”。意大利最富经济活力的中北部地区赋有公民活动的网络和规范,并由此形成了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纺织品和服装、家具、农业机械、制鞋设备、优质陶瓷和瓷砖等“集群”(cluster)产业,这些网络组织使得小企业在专业化的基础上既能获得规模经济,使得地区经济充满了活力;而南方地区所具有的则是一种垂直的政治结构、零碎而且孤立的社会生活,以及互不信任的社会文化,他们的家族企业之间也一样相互不信任,从而导致了无论在创新性,还是在企业活力和企业竞争力方面都无法与中北部的企业相提并论,使得南方经济普遍比北方落后。

普特南(1993)认为,南方差距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他们的社会资本存在差异,社会资本通过推动和行动提高了社会效率,社会资本提高了投资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收益,而南方的社会资本偏低,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南方经济落后这一现象。

普特南(1996)认为,社会资本逐渐被认为是全世界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他指出,许多有关农村发展的研究成果表明,对于当地的经济增长来说,由当地基层协会组成的富有生命力的网络同物质投入、适合的技术一样必要。

就社会资本对经济产生影响这个观点来说,普特南得到了绝大多数学者的支持。后来的学者武考克(Woolcock,1998)、简•弗泰恩和罗伯特•阿特金森(1997)、埃文斯(Evans,1998)和福山(Fukuyama,1995)分别从创新、制度经济学、经济发展和国家政策等方面研究社会资本,发现当各方面都以一种信任、合作与承诺的精神来进行经济交往时,就能得到更多的回报,也能提高生产率。

在管理学领域,使得社会资本理论得到最大运用和发展的是美国学者伯特(Burt),他的“结构洞”理论指出,如果有经济体(企业)能与结构洞两端的个体(组织)都建立起关系进而跨越机构洞,它就可以同时使用两端个体(组织)的资源并因此而获得竞争优势,在市场经济中取得最后胜利。

在理论研究进行的同时,有关社会资本的实证研究也在同时开展,相关实证研究也证明了已有的大部分社会资本理论观点的正确性。这其中莱克和基费(Knack&Keefer,1995)、扎克与莱克(Zak&Knack,2001)、古依斯等(Guiso,2001)从实证的角度验证了社会资本能带来经济增长。在国内研究中,张维迎(2002)、张其仔(1999)的研究表明社会资本和信任对经济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张广利(2004)验证国外有关社会资本理论在我国社会文化背景下的适用程度,并比较中西方社会资本差异。

社会资本理论研究中存在的争议

由于社会资本理论发展的历史比较短,研究学者在社会资本是否集体所有、群体是否封闭、测量能否量化等方面存在争论。其中争论最激烈的是在社会资本是否集体所有的领域,以科尔曼和普特南为代表的一部分学者认为社会资本属于公共财产,科尔曼认为社会资本的两个特点之一就是具有公共性。而以波茨为代表的另一些学者认为,社会资本并非公共物品,原因在于社会资本可能有明显的排他性和对整体社会的消极作用。

在社会资本会促进经济发展这一观点上,也并不是得到所有学者的认同。有学者(Honget等,2001)研究发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资本与经济发展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Miguel等(2001)认为不是社会资本带来了经济繁荣,而应该是相反。而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得主阿罗虽然断言世界上许多经济落后地区,市场经济不发达可由缺乏相互信任来解释,但他却认为这和社会资本无关,甚至认为社会资本根本不能被称为资本。以上争议仍有待于近一步的探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