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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作要点

时间:2022-08-14 18:12:3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交通工作要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交通工作要点

第1篇

一、年治超工作总体思路

继续加强对超限车辆的治理力度,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建立长效治超机制,强化联合执法、部门联动,推进源头治理的不断深入,实现治超工作重点由路面治理逐步向源头治理转化。推动I类治超站点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实现车辆检测和数据信息向省、市反馈网络化。提高对路面、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区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我区交通畅通和满足社会运输需求。

二、年治超工作重点

(一)准确把握治超政策,强化治超工作职责。要结合我区治超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近年来治超工作的经验、教训,按照上级对治超工作的总体要求,合理调整工作思路,从建立健全长效治超机制出发,组织执法人员吃透治超政策和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区治超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点,打击严重超限行为。重点治理超载10%以上的车辆,要求卸载到位,并严格按照省厅规定的统一标准进行处罚,对抗拒管理、阻碍行政执法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完善Ⅲ类治超站点建设。合理、规范的规划建设固定治超站点,上半年完成仙山路和正阳西路Ⅲ类治超检测站的前期调研设计工作,年内完成建设。进一步调整完善外周流动治超点、位,推行多点流动检测治理,加大治理和处罚力度,完善路面监控,全面提升治超功能。

(四)构建联动机制,扩大治超范围。按照治超工作总体思路,在市治超办统一协调指导下,争取市稽查支队的大力配合,加强对行驶在四流北路、重庆中路、遵义路、黑龙江中路等城乡结合部道路、桥梁的超限车辆的管理。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超限车辆造成洒漏污染环境以及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实施严格管理。

(五)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一是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治理。以治超站点为依托,稽查牵头,运管、维修等各执法单位联合行动,每年组织两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对非法改装车辆责令恢复原状,从根本上消除超限运输的装载条件,促进运输市场及运输价格向市场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强对装载源头的治理。对辖区内公路两侧的物流行业进行清理整顿,规范管理,对为超限车辆提供便利的运输站(场)依法予以处罚,确保车辆源头装载符合条件。

(六)健全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超限违法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登记和信息抄报制度,确保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登记信息准确,并和执法机构共享。对多次超限超载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要定期公布黑名单,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超限超载违法记录次数超过3次的营运驾驶员,要责令其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停业学习培训,并重新考试;对于有超限超载登记的营运货车超过总数5%的运输企业,要向社会予以公布,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七)进一步强化治超队伍建设。按照上级对治超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大对治超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切实抓好治超站点的规范化管理,杜绝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督查室、法制科要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执法程序的督查力度,确保我区治超工作健康发展。

(八)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开展超限运输检查活动,严格执法程序,认真做好调查取证、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按照规范动作上岗执勤,使用文明用语,坚持“三快”原则,最大限度方便运输业户。要杜绝不使用检测仪器、凭目测、凭经验乱扣乱罚行为出现,以及、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

(九)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开展现场咨询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打击超限运输行为的良好氛围。

第2篇

一、突出重点,全力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公路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计划、资金支持,完成新增通乡水泥(油)路项目续建9.9公里。完成国家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项目33.8公里,其中年续建26.1公里,新建项目7.7公里。

渡改桥建设。加大青龙镇三孜江大桥和黄龙镇鸡足滩大桥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力争年内完工通车;做好牡丹亭中桥开工的各项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市养公路建设:协助做好X369信丰—池江公路建设和余—崇线县城段路面改造工作。

水毁农村公路建设。通过多渠道落实养护资金和水毁资金,全面抢修完农村水毁公路,使大部分的水毁路段得到全面修复,实现全县农村公路安全通畅的目标。

乡镇客运站(候车亭)建设。加强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工作,年内建设10个农村客运候车亭。

农村公路验收工作。强化措施,加强管理,全力做好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检查各项准备工作,达到验收标准。

二、依法行政,强化道路交通行业管理

开展驾驶员培训管理质量整顿。开展抓好驾驶员培训质量整顿,推进驾驶员培训学校正规化建设,鼓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向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实现驾驶员培训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

加强运输市场秩序整顿。继续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抓住重点线路、重点车辆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开展汽车站、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清理社会车辆和自备车辆非法参与班线经营力度,妥善处理班线经营矛盾,维护行业稳定。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保持打击非法营运的高压态势。

抓好农村客运网络建设。继续抓好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在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站点、统一管理、统一票价、统一服务标准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和调整城乡客运网络,使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以不断合理配置运输资源、提高服务质量、改善运力结构,优化服务水平,推动我县农村客运的全面发展。搞好乡镇客运站和候车亭的建设维护工作,确保农村客运站和候车亭的服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搭建平台,积极推进物流体系建设

年内力争新增规模以上物流企业一家;实现年内新增货运车辆吨位数和三种类型物流企业纳税总额同比增长;实现确定物流中心选址和投资开发商年内实际投资额同比增长目标。

四、明确思路,加大“双争”工作力度

继续抓好323国道绕城公路开工前的评审及项目补助资金的跟踪工作;认真跟踪“十一五”计划末及“十二五”计划前农村通乡及通林区、通景区及国家投资交通方面的各种项目。

五、强化监管,确保交通工程质量

今年是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年,也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攻关克难关键的一年。承接交通项目业主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在项目融资、督查、安全监管、抓进度、抓质量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对已争取到的建设项目,决不能以各种借口,导致项目流失,延误地方发展。要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在抓项目进度同时,必须认真抓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尤其对正在实施的渡改桥项目、通行政村公路、油返沙项目,要督促施工业主加大对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六、落实责任,狠抓交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

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和应急预警机制,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和防范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继续抓好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措施,确保行业安全稳定。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深入开张交通行业各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措施,杜绝事故隐患。加强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全力抓好社会维稳工作。

第3篇

一、作风行风督查

1.工作纪律执行情况。重点督查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现象;

2.节假日管理情况。重点督查各单位节假日有无公车私用、有无酒后值班、有无值班人员不在岗等现象;

3.建议办理、投诉处理情况。重点督查是否认真按时办理各类建议、调查处理各类投诉等,以及及时了解建议人、投诉人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4.十项要求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各单位落实局廉洁自律十项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成效;

5.其他与作风行风相关的事项。

二、重点工作督查

1.招商引资工作。重点督查各单位是否在全县组织的招商活动中有无开展工作、有无工作成效、有无招商项目;

2.湖应急平台搭建、雷达站及AIS基站建设。重点督查有无按照时间进度推进,有无及时协调处理各类矛盾以及工程进展情况;

3.大桥、洪三路主线通车。重点督查是否按照时间进度计划推进,督查每月工程量完成情况,以及项目现场管理等;

4.农桥。重点督查是否按照时间节点组织招投标、进场施工以及施工进度、现场管理等。

5.三线船闸建设。重点督查是否按照市局时间进度计划协助办理各项前期手续,以及对辖区红线范围内征地拆迁情况;

6.农村客运站和镇村公交。重点督查农村客运站建设进展情况以及3个镇镇村公交开通进展情况;

7.现代服务业税收。重点督查各单位在现代服务业税收方面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等;

8.工业开票和列统企业培植。重点督查相关单位是否按照县交办的调控目标组织企业开票,是否按照县统一要求推进列统企业培植以及各相关单位围绕目标采取的措施和成效等;

9.348省道及南环路建设。重点督查工程是否按照时间进度推进,以及每月进展情况等;

10.港、淮河疏浚、420省道前期工作。重点督查相关单位是否按照市局时间进度协助办理各项前期手续,以及办理情况等;

三、交办任务督查

第4篇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宣传发动,全面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建设“平安”创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社属各企业交通安全组织健全,职能作用到位,工作水平显著提高。

2、安全监管到位,单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为零。

3、社会化宣传教育深入,干部职工及其家属交通法规意识、交通文明素质明显提升。

4、事故预防机制进一步健全,科学预防事故能力明显提升,交通死亡事故为零。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交通安全组织作用,全面履行交通安全防范责任

1、强化交安办职能作用,完善安全防范体系。充分发挥交通安全组织作用,完善社会面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全面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工作。

2、明确安全防范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逐级明确防范责任,把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单位、每名法定代表人、每名交通安全管理干部、每名驾驶员。

3、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机动车日常保养、检查、维修制度,保持车辆机件符合安全要求,杜绝“带病车”上路。

4、全面完善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结合全年交通安全中心工作,制定年度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加强对企业交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二)强化重点监管和责任追究。

1、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驾驶人的安全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市祥安烟花爆竹公司、众生药业公司、中大饭店和区联社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工作。

2、进一步深化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对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的领导、违法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停业整顿等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完善领导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分析工作机制。发生一次死亡1人事故,区供销社分管领导、区联社交安办主任及车辆所在企业主要及分管领导,要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处理、参加事故分析会等工作。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区供销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区联社交安办主任、车辆所在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处理、参加事故分析会,研究事故原因,制定预防事故措施。

(三)深化交通安全培训及社会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市民的交通文明素质

1、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文明交通活动,评选“文明驾驶人”、“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同时,要将“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先进单位”评比考核的范畴。

第5篇

一、持续强化责任制落实,着力推动责任体系落地生根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具体到局班子每个负责人,为全系统单位(部门)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继续与系统内各单位(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层层传递,以失职追责的压力督促广大企业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

2.依法依规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要坚持明责问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在明晰局安委会职责分工的基础上,今年将制定行业监管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面向全系统公布。实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和按照上级职能部门要求督促推动各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水路运输、道路客货运输、工程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风险等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诚信体系、安全费用提取等制度,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二、持续强化监管执法,着力消除安全隐患不遗余力

4.不断完善安全监管制度规范。按照省厅《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制度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制度规范体系。

5.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明确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通过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和审批,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进行行政处罚,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进行责任追究,完善执法制度和程序,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救援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持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刻吸取国内重特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以“四不两直”和第三方检查为主要方式,制度化开展隐患排查和明查暗访,特别是严格整治内河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长江汽渡、道路客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与问题,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与监管措施。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制度,实行隐患的分级分类、闭环管理,加快推广使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同时,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做到一般隐患即查即治,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治理不到位不放过、效果评价不合格不放过、主要负责人没有签字确认不放过。

7.继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逐步探索“双随机”监督检查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评价。针对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消防、防雷、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拟组织明查暗访4次,以抽查企业安全管理的形式考察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和安全生产责任履职情况,各行业监管部门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做到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全覆盖。聘请行业领域专业机构通过专家问诊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发挥行业领域专家和专业机构优势。

8.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水路运输、内河危化品港区、道路运输、城市客运、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化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危害因素辨识、预判分析、预防保护、现场跟班、监督作业等制度措施。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肃问责惩治措施,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加强相关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三、持续强化标准化创建,着力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9.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未创建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强前期辅导,提升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总体效果,督促引导企业把标准化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道工序,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协助、配合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全面完成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任务。

10.持续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开展“平安交通”建设分析评价工作,以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作为评价对象,根据制定的“平安交通”评价分析指标,通过解读宣贯、自评摸底、抽查复核和分析总结四个步骤,对全系统“平安交通”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考核,总结各评价对象“平安交通”建设情况,分析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定期开展“平安交通”建设经验交流工作,对“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推广“平安交通”建设示范经验,及时解决示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定期学习交流、评比活动机制,带动全系统全面开展“平安交通”示范建设。

四、持续强化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创新

11.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和统计分析。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质量和水平,研究编制安全运行统计分析报告,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提供决策支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形势研判,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典型事故和重大险情案例分析,评估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有效的对策措施,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预防。

12.推动安全科技信息化建设。继续安全隐患网上自查申报,及时督促系统内各单位网上自查自纠申报隐患不留死角,用科技手段排查安全隐患。在省、市的决策部署下,不断创新技术手段,强化科技攻关,注重现有信息系统资源整合,正常运行手机云平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13.探索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按照省厅“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建立情况;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源等级划分标准、风险辨识手册和评估指南制定情况;试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调研,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困难以及意见和建议。充分发动、指导系统内的重点企业探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以点带面,形成典型带动作用,逐步铺开安全生产风险工作。

五、持续强化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4.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学习宣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安全工作要求上来,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必须把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健康作为最高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筑牢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15.加强安全监管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求纳入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类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轮训,2016年对所有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开展轮训一次,鼓励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全国安全注册工程师培训,提升安全管理理念和水平。建立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考核机制,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六、持续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安全防控水平

16.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家库。总结各单位实践经验和做法,在交通运输系统实施安全总监制度。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依托各自行业领域建立行业专家库,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联建共享”的原则,立足于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和前沿技术分析,通过各单位、部门推荐,并经选拔成立行业综合性的安全生产专家库。面向全系统聘请各行业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协会等相关机构安全科技人员为专家,参与到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规划制定、相关专业领域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及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等工作中,为交通运输系统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第6篇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深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贯彻活动,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干部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引导我州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把握核心要义、领会思想精髓,用讲话精神和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丰富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在交通运输行业内兴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

(二)强化道德风尚宣传教育。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抓好交通窗口职业道德教育,塑造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守德的社会形象。推进文明单位道德讲堂建设,发挥好道德讲堂作用,通过道德讲堂加强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教育。

(三)围绕标准,做好创建州级最佳文明单位各项工作。今年是州交通运输局申报州级最佳文明单位之年,要按照《州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要求,完善创建工作机制,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成立志愿者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继续加强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及时招募新成员充实到服务队伍中来,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制机制,发挥品牌效应,深入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志愿服务。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五)拓展交通服务品牌建设。深入基层群众、服务基层群众,结合“走基层”“双联”“挂包帮”“富民路、连心桥”以评促建和争创反腐倡廉建设典范等活动,积极推进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等创建活动,切实抓好结对金川县金川镇中心校帮扶活动。在全行业管理领域继续抓好“创文明机关”和“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活动,在全行业服务领域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创建评比活动,在全行业运政执法领域开展“文明执法窗口”和“文明执法标兵”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各种主题文化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同时做好全国和全省交通运输文化品牌、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调研、推荐和申报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以品牌活动带动其他工作,扩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影响力,在全行业开展学习菊美多吉、兰辉的先进事迹,同时,继续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道路运输职工在岗位上建功立业,在全行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城乡结对帮扶活动,发挥文明单位文明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六)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清理道路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缓解,规范程序,完善专家审查制度,加强政府服务窗口建设。扎实推进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大力整治行业各领域和执法一线窗口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着眼全面防范行业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健全决策权控制机制,健全执行权控制机制,深入推进具有道路运输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三、提高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科学文化水平

按照党的十精神和交通运输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健全文明建设的领导机制、运行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及时总结上报创建工作思路、主要举措、先进经验,注重挖掘、培养、选树先进典型,不断完善,探索长效机制建设,检查督促检查,开展过程管理、实动态跟踪,全面加强与宣传部门、文明办的沟通协调,着力提高全行业文明建设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第7篇

一、上半年安全生产“四项指标”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安全事故68宗,死亡11人,伤83人,直接经济损失66.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3.8%、下降45.0%、下降48.8%、纯增22.0万元。其中道路交通事故60宗,死亡9人,受伤83人,直接经济损失9.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9.6%,下降55.0%,下降48.8%和下降45.9%;发生火灾事故6宗,无人伤亡,直接经济损失7.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持平,持平和上升89.7%;工矿企业发生2宗安全事故,死亡2人,无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100%、增加100%,持平,和纯增27万元。四项控制指标前三项有较大下降。

二、上半年安全生产主要工作

(一)制定计划,明确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

1、明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思路。根据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思路、计划。要求各镇、各部门也根据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

2、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2月12日,县召开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监局协助县政府与各镇、各有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各有关部门秉承“早计划、早布置、早落实”的原则,于2月底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并与各村委居委、有关直属单位、有关企业签订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3、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按照县安委会去年初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考核文件,对各镇、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并开展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考核评比活动。各镇也按照各自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组织开展了对各村委居委、有关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评比,并把结果通报。

4、严格追究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事故查处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生产责任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酿成事故的,严肃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今年3月5日,东城镇发生一起工人触电死亡事故。4月23日,东城镇又发生一名工人高处坠地死亡事故。两起事故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已查明,并依法严肃处理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二)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我们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阶段工作要点,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一是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年初,召开县安委会扩大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我县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步骤,确立了“全面排查、分级管理”的原则,保证全县的排查工作能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力争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二是狠抓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接市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后,安委办下发文件,明确春季检查行动组织、总结以及督查等有关要求。各镇、县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发动、层层部署,使春季检查行动顺利展开。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检查企业1732家,排查出各类一般安全事故隐患3219起,目前已经整改3117起,整改率96.8%。对排查的各类事故隐患,我们按照隐患等级分类归档,交有关镇、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工作。对排查发现的一般性事故隐患,能现场整改的当场责令整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落实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对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同时对涉及部门职能交叉的事故隐患治理,由县安委办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切实保证隐患彻底整改到位。三是狠抓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研究出台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公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效果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等五项制度。突出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一患一档”管理,全面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础工作的管理和规范。

(三)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市、县的统一部署,以事故多发、危险性大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行业、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整治方案和工作目标,加强跟踪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使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1、道路交通专项整治。紧紧围绕“保畅通、秩序良好、群众满意”工作目标,深化“平安畅通县”创建,组织开展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不断强化路面源头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公安交警、交通、公路、农机、教育等部门共排查道路交通隐患28处,已全部整改到位,对我县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逐一检验。

2、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以安全大检查和“五整顿、两关闭”为抓手,重点整治了隐患存在较多、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的生产企业。到目前为止,危化品生产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2家,危化品经营企业领取许可证42家,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领证率100%。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在规定期限内申领(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施停业整顿。

3、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成立了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专项整治办公室,加大宣传力度,发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宣传手册300多份,发放、张贴《通告》100多份,实行烟花爆竹有奖举报制度,对非法运输、非法经营实行监控。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共查处3家非法经营户,对2名违法经营者进行了处理,共收缴并销毁烟花爆竹5万多元。

4、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年初制定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按计划逐项落实,以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法人和员工安全素质为抓手,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为突破口,对全县8家石场开展整治工作,对没有按时整改的3家企业,依法停业整顿。

5、消防安全整治。深刻吸取潮阳“5·21”事故沉痛教训,大力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2009年5月21日,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一家庭作坊发生一起重大火灾,共造成13人死亡,15人住院救治,其中3人重伤。事故发生第二天,安监局按王作雄县长要求起草文件,部署全县开展消防大检查。2009年6月1日**市江城岭东工业区一制衣厂发生火灾,火灾5小时后扑灭,厂房一至五层全部过火,6名工人受伤,无人员死亡。6月2日下午,以安监局牵头,在县府301会议室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通报**市江城区“6·1”火灾事故情况,部署“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上伍世光副县长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江城区“6·1”火灾事故教训,按阳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东安[2009]4号)要求,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三合一”厂房、“多合一”建筑、“五小”场所以及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等均属检查范围。到6月15日,我县消防、安监、质监、建设、卫生、教育、旅游、民政、司法等有关部门,各镇政府均按文件要求和有关部署,在全县开展消防整治工作,共出动车辆219车次,1109人次,检查企业1036家,发现火灾隐患1109处,现整改1067处,整改率96.2%。通过在全县开展消防大检查,排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使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

(四)注重源头,严格监管,提高安全本质水平

强化危化品源头监管,依法严把经营许可证申办审核关。上半年,县安监局审查通过了42家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14家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变更)评价。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危险源来监控。一是推行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制。安监局与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要求危化品企业做出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二是推行安全投入预算机制。三是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根据省、市安监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着手开展工矿商贸企业评估分级工作,推进我县机械制造、冶金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促使企业安全生产面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五)扩大宣传,深化培训,扎实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6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公共安全宣传活动。各镇、县有关部门在城区及镇的主要街道、公共聚集场所、厂区、社区悬挂公共安全宣传条幅、横幅,张贴宣传画及标语;主流媒体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推广宣传、跟踪报道;6月14日,以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公安交警、公安消防、国土资源、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劳动、卫生、教育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有3000多人对各种安全生产问题进行咨询,现场派发各种资料10000多份。为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引向深入,确实把安全生产明信片知识竞答活动做好,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派员专职负责此工作,有关文件已下发,各镇、各部门已分派任务,相信各镇、各部门能按时按量完成,企业这一块,局每天派两名人员同邮政局同志一起下企业发动订购,现已超过10000份。

2、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为确保我县今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起好步、开好头,安监局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结合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制定了《2009年阳东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2009年阳东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为有序地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协助质监、建设等部门组织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学习活动,到6月底共培训各种责任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5期,共400多人。

(六)开展“三项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安全执法和法律法规宣传,严查安全违法违章行为。一是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和问责。对忽视安全生产、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今年对东城得力金塑有限公司“3·5”触电事故、阳东金帆实业有限公司“4.23”高处坠落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进行惩处,并把事故通报全县。二是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道路客货运输以及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打击或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行建设的、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按规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抗拒安全执法的。今年以来,执法大队共检查企业329家,发出整改指令书67份,停产停业整顿8家,行政处罚2家。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以案说法,对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作用。

(七)落实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作制度,完善县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体系

**市企业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在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或领域从事的生产经营企业均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年初我局汇同县财政局完善阳东企业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做好风险抵押金的存储工作,保障企业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完善县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到目前,我县14家非煤矿山、2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家交通运输企业均按要求进行风险抵押金存储工作。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8篇

一、2007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主要有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

(一)召开全市交通法制工作会议,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3月19日上午,召开了全市交通法制暨稽查工作会议。各县(市)交通局分管局长、法规科长、交通稽查大队(站)长、局属单位及公路局分管领导、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交通法制暨稽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0*年交通法制和稽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全面部署了2008年交通法制和稽查工作任务。会议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工会席秀芝主任与各单位领导签订了2008年《德州市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书》。

(二)印发年度交通法制工作要点。根据省厅和市政府有关通知要求,印发了《二OO*年交通法制工作要点》(德交政法〔2008〕2号)。就“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做好交通普法工作”;“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交通执法行为”;“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进行了具体部署。

(三)贯彻全市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德州市交通局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依法行政实施年活动方案意见》,明确了我局落实依法行政实施年活动的工作措施,部署了各项任务。完成了我局《行政职权明细表》、我局《领导班子职权分工框图》,上报市政府法制办,登入政府信息网。组织交通行政服务大厅部分业务转移到市政府政务大厅办理,进一步实现了政府工作的高效、为民、便民、利民。

(四)清理整顿交通执法服装,办理交通执法证件。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整顿交通系统统一着装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市交通系统整顿着装工作,千余名原着装人员脱下执法服装着便服,只保留了与管理相对人直接打交道的执法一线人员着装,在此基础上,组织下发了2008年度全市交通系统567人的交通执法服装。为179名机关及局属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了《执法证》延期,有效时间由2008年10月31日延期到2008年10月31日。为200余名新上岗人员办理了省厅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和执法服装胸牌。按照上级要求,将我局及局属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在政府网页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清理交通规范性文件。通过清理,发现有与新的法律、法规不相符,或者文件适用的情况发生了变化的1996-2003年8个年度中的14个文件。印发了《德州市交通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德交政法〔2008〕1号),对这些文件进行废止,并报市政府法制办。

(六)组织“四五”普法和学习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8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我们按照上级部署,组织了科以上干部验收考试,制作的《阳光洒满路》电视汇报片,除向市考核验收小组汇报外,还于7月29日在德州电视台播放,宣传了交通的工作,扩大了交通的社会影响。将《纲要》文件印发到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对行政执法人员由我局出题进行了考试。聘请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领导讲课进行培训,市政府法制办梁主任重点讲解了《纲要》出台的背景、重点把握的问题;中级人民法院杨庭长结合案例讲解了依法行政问题,进一步提高了交通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业务素质。

(七)办理一期听证和两期行政复议案。处理结果是,听证撤诉,两期行政复议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德政复决字〔2008〕053、054号)于10月21日回复,申请人河北深州市安华货物运输处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处理以上案件我们体会到三点:一是我们行政执法要切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我们听证和行政复议的不败诉之本;二是在进行行政处罚中,要认真进行保全证据,在进行答辩时用事实说话,事实胜于雄辩,这是我们胜诉的重要手段和保障;三是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争取使管理相对人守法经营,服务管理,减少听证和行政复议,这是我们行政执法的天职和目标。

(八)参加我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和集中联合整治交通秩序工作,积极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2008年工作初步安排

(一)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依法行政实施年活动,重点抓好政务公开,继续贯彻落实《纲要》,完善和细化工作措施。

(二)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加强交通法制建设的规划和部署,在“五五”普法中,努力开创交通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三)根据新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计划2008年再进行2-3次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9篇

一、总体思路

准确把握治超政策,强化治超工作职责,继续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强化联合执法、部门联动,推进源头行业监管的不断深入,实现治超工作重点由路面治理逐步向源头治理转化,进一步推动我区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构建联动机制。按照全市治超工作总体部署,在区政府统一协调指导下,协调区公路分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加强公路、桥梁超限超载车辆的联合执法。同时强化对造成撒漏污染以及未按规定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实施严格管理。

(二)突出治理重点。以I类治超检测站为依托,以主要物流区域、重要路段、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载10%以上的车辆为重点,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确保治理有成效。对查处的车辆,要求卸载到位,并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标准进行处罚。对抗拒管理、阻碍行政执法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加强源头治理。

一是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治理。以治超站点为依托,稽查大队牵头,运管、维修等各执法单位联合行动,每年组织两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对非法改装车辆责令恢复原状,从根本上消除超限超载运输的装载条件,促进运输市场及运输价格向市场规范化发展。

二是加强对装载源头的治理。对辖区内公路两侧的物流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对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便利的运输站(场)依法予以处罚,确保车辆源头装载符合条件。做好对重点源头单位的派驻管理或重点巡查,落实货运源头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健全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超限违法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登记和信息抄报制度,确保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登记信息准确,并和执法机构共享。运管部门对多次超限超载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要定期公布黑名单,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五)加强治超信息系统建设。安排专人负责I类治超站的信息系统的的管理、使用及维护,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转,实时与全省治超信息系统联网,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有效监控。

(六)进一步强化治超队伍建设。按照上级对治超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大对治超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切实抓好治超站点的规范化管理,杜绝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督查室、法制科要切实加强对治超工作、执法程序的督查力度,确保我区治超工作健康发展。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廉政教育,坚决落实执法人员“五不准”和“十条禁令”的规定,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法程序,认真做好调查取证、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杜绝不使用检测仪器、凭目测、凭经验乱扣乱罚行为出现,以及、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打击超限运输行为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稽查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检查中,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追车、不堵车,不双向和逆向拦截检查车辆,避免发生重特大事故。

第10篇

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保证国家税费不流失,规范运输市场经济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全市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统一行动,形成强大的治理氛围,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外挂车辆的认定条件

根据《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91〕交工字71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54号)的规定,对悬挂外省、区牌照,在我市境内营运或停泊超过2个自然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认定为外挂车辆:

(一)在我市境内组织运输货源或从事运输经营业务的;

(二)运输车辆大额税费在外省缴纳,小额税费在我市缴纳的;

(三)我市居民、企业或经常居住地在我市的居民、企业所有或实际使用的车辆;

(四)我市居民或企业在本市境内购买车辆时,委托经销商或中介机构直接办理外省牌照的;

(五)车辆在我市保险公司投保或由我市经济实体为其提供购车贷款或担保的;

(六)在我市营运的车辆,没有按规定到车籍地交警、运管部门办理年检审和车辆检测手续的;

(七)我市居民或企业所有车辆转卖外省后,车辆的实际使用人、货源地等未发生变化的;

(八)车辆在我省收费站办理通行证(月票)或在交警部门办理了外地车辆驻在通行证的;

(九)在我市营运(含租赁外省车辆)或参与工程施工的车辆,未按规定办理调驻登记手续的。

三、部门职责

治理外挂车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调,通力合作,集中时间,联合稽查,各司其职,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一)交通部门

1.在市交通局领导下,由*交通规费稽查征费所牵头,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配合,对外挂车辆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要充分掌握车主(或车辆实际使用者)居住地、车辆停放地、行驶区域、主要货源地、运费结算地和车辆运营等方面情况,通过各种有效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摸清本地区外挂车辆底数,做到证据确凿,为外挂车辆认定提供可靠依据。

2.稽查征费所要认真执行《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91〕交工字71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54号)和《关于印发20*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20*〕89号)的规定,加强对外挂车辆的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做到应征不漏。

(1)对在20*年4月10日前主动转回我市的外挂车辆,在缴纳交通规费时,可以采取包干缴费的办法,并给予适当优惠;20*年4月11日后对稽查到的外挂车辆,一律按我省标准征收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欠费车辆还要课收滞纳金。对无营业执照的,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2)对经核实发现计征吨位与《关于印发20*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20*〕89号)规定核定吨位不符的车辆,应对差额部分按我省标准补征交通规费。

(3)对发现持假牌证、假缴费凭证的车辆,按我省规定全额追缴养路费,课收滞纳金,并依法处罚。

3.交通运管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管理。

(1)对在我市从事营运挂外省牌照的车辆进行一次普查和清理。积极主动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和广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2)对被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又拒不纠正的外挂车辆,应从重处罚。

(3)对认定的外挂车辆未在我省缴纳运管费的,自20*年4月1日起一律按我省标准征收运管费。

(4)积极配合征管部门做好外挂车辆调查取证工作。运管部门于20*年4月10日前,将掌握的外挂车辆信息提供给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每月末向征费所提供一次外挂车辆信息。

4.市公路管理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外挂车辆的管理,按照《关于印发20*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20*〕89号)等文件精神,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配合搞好外挂车辆的治理。

5.各通行费收费站应严格按规定征收车辆通行费,严禁给未按规定在我省缴费的外挂车辆办理减免征手续或购买月票通行。同时,要利用多种信息技术手段做好外挂车辆调查取证工作,为相关部门治理外挂车辆提供工作支持,并给予积极配合。

(二)公安部门

1.在治理外挂车辆期间,及时为返回我省的持有外省(区)落籍手续的外挂车辆办理上牌落户手续。

2.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对20*年以后转入内蒙古、自治区及黑龙江齐齐哈尔和甘南地区的货车进行核查,将车辆清单以及转出方、转入方自然情况,于20*年4月10日前报市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依法严厉打击在我市境内为外挂车辆办理各种违法手续的个人和中介机构。对妨碍和阻挠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地税部门

1.要认真开展运输业务经营状况的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外挂车户和外挂车辆企业的税收控管,确保应征不漏。

2.要进一步规范车辆税收征管工作,公平税负。从事货运业的代开票纳税人(无论是否为“外挂车辆”)到地税窗口开货运发票,应按我省确定的道路运输业税收综合征收率征收。

3.要加强与交通、公安部门配合,及时取得相关部门认定的外挂车辆信息,及时为其在居住地(或营运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纳入征管范围。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要加强对从事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的管理,规范营业行为,对拉拢车辆“假转籍”、从中渔利的非法中介机构和经济组织的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2.认真查处无照擅自开展营运业务的各类运输企业,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和调查取证阶段,4月1日-4月10日。

1.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通过在新闻媒体公告以及在车辆集散地、各收费站、各涉车税费征收窗口发放宣传单或上门上户等多种形式宣传治理外挂车辆工作,营造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2.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同时交通部门要将整理后的相关资料及时提供给各部门使用。

3.各涉车税费征收部门要尽快提出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意见,并抓紧落实。

(二)治理阶段,4月11日-11月30日。

1.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分工,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充分利用稽查、核查等手段,开展治理外挂车辆工作。

2.各部门要加大对治理重点、难点以及非法中介组织或个人打击的工作力度。对外挂车辆和无照经营车辆,加强监管,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总结交流治理外挂车辆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同时部署下一步整顿治理外挂车辆工作。

五、经费来源

为保证治理外挂车辆活动的顺利开展,专项治理经费列入20*年的公路养路费基金预算。同时为加强各部门的配合,调动参加治理外挂车辆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对参与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安、工商及有关部门人员,由征费所按补收费额的6%予以奖励;对揭发和查获违反《吉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车辆的有功人员,由征费所按补收费额的10%予以奖励,每人每次奖金最多不得超过1000元。

第11篇

一、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强化责任,健全各项制度,成立了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局长为安委会主任,分管副局长、副书记为安委会副主任,运管、港航、海事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和完善了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各单位配备专职(兼职)安监员,安排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二、加强制度化建设,强化安全管理

新年伊始,县局对系统各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制订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对春运、低温冰冻期间、全国两会期间、清明节、“五一”期间等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都做了周密部署,安排了人员24小时值班。修订和完善了各类应急救援预案。

三、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检查

抓安全生产,落脚点就是抓安全措施的落实。1—4月份我局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5次,下发文件通知5次,布置检查工作7次,通过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

1、月光山渡口,清明节及春运期间,人流量大,上下船秩序混乱,我局派出4名工作人员到渡口帮助维持秩序,加强安全监管;

2、春运及节假日期间,车站人流量大,管理混乱,我局通过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运管部门加强驻站力量,多派人手,加强监管;

3、码头成品油停放混乱,通过检查,责令海事、港航敦促成品油船停靠指定的水域;

4、有的运输公司安全制度不够健全,安全学习课时达不到要求,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通过各部门的工作,顺利消除了一些安全隐患,总共有12条,现在已办证6条,其他正在办理之中,打击三无船舶,规范乡线车辆进站,成功重组蓼华客运班线。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4月份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20多条,印制散发宣传单1000多份。

五、加强市场监秋,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通

要求运管、港航、海事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从事营运的车辆和船舶,加强对营运车(船)查处力度,从源头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12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采取“检查督查、安全整治、打非治违”三项工作并举,以“问责强基、查案治本”两大举措并重,强化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纵深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为苏区林业振兴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我县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要求,我局要着力抓好营造林生产、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施工及林业加工企业的生产工作安全,注重森林防火工作和预防林业生态破坏事故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

3、木材经营(加工)生产、运输和加工安全情况。

(二)营造林生产安全

1、造林作业技术培训情况。

2、造林作业及生产安全情况。

(三)森林防火安全

1、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

2、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培训情况。

3、防火设施安全调试情况。

4、防火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四)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1、水库蓄水及生产安全情况。

2、责任制落实情况。

3、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五)小型水电站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2、岗位技术培训情况。

3、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

(六)国有林场危旧房改施工安全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

3、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4、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情况。

5、安全生产监督情况。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决定调整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强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管理,强化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一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场站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要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