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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预案

时间:2023-02-07 19:00:27

安全生产预案

安全生产预案范文1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员工与顾客生命与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与机械伤害事故应对工作。

4、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二、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坐落于 方向的 村区内,西边面临 ,北边面临 ,东边面临 ,南边为 。营业面积 平方米,安全出口 处。现从业人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安全负责人 人,是一家 企业。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单位 内有高低压配电装置及经营区电源线路较多,易燃品集中堆放,且在 区域内使用燃气与主食加工机械进行现场食品加工。如果出现人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发生火灾、机械伤害及触电等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通讯联络组、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4个应急救援组。

1、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职 责:

(1)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2)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与善后工作。

(5)配合专业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工作。

(6)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7)组织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演练,补充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

2、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负责人:

成 员:

职 责:

(1)设专人24小时值班。

(2)接到事故报警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3)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救援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负责与各应急小组及对外有关部门的通讯联络与情况通报。

灭火组:发现火情立即利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及时断电、断气。

疏散组:负责引导各部位人员有秩序疏散。

抢救组:抢救受伤人员并进行救护,及时护送受伤人员就医。

(二)组织体系框架:

四、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应急指挥办公室24小时值班。

2、由安全人员负责加强对危险源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2、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5、在危险要害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公众识别。

6、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信息报告与处置:

1、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尽可能阻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2、现场负责人用最快速度通知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状态,救援组依据职责分工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

3、事故发生后,如事态继续发展扩大,指挥部立即将本单位地点、起始时间与部位、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名称与数量、人员伤亡情况、可能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等上报三间房地区应急办公室。(应急办电话:白天6542.0028、夜间及节假日6542.0017)

五、应急响应

(一)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员工发现事故征兆,如电源线产生火花,某个部位有烟气,异味等,立即报告值班领导,现场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条件下,立即进行自救、灭火,防止火情扩大。

2、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快速反应履行各自职责投入灭火行动。

3、联络组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向三间房地区应急办报告,派人接应消防车辆,并随时与救援领导小组联系。

4、灭火组在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灭火。

如液化石油气钢瓶泄漏着火,用湿布包住手去关闭角阀,无法关闭时,则用灭火器扑救,用水冷却钢瓶,灭火后应将钢瓶拎至空旷处放置。

如电气设备着火,首先切断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电源,再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5、疏散组接到警报后,立即按负责区域进入指定位置,用镇定的语气呼喊,消除顾客恐惧心理,稳定情绪,防止发生拥挤,以最快的速度引导顾客按指示方向有序疏散。

6、抢救组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拨打120、999急救电话或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7、救援队伍到事故现场后,迅速报告未疏散出来的人员方位、数量以及疏散路线。

8、火灾现场指挥人员随时保持与各小组的通讯联络,根据情况可互相调配人员。

9、进行自救灭火,疏导人员、抢救物资、伤员等救援行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无能力自救时各组人员应尽快撤离火灾现场,等待专业队伍救援。

(二)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1、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除插头。切勿触摸电器用具的开关。

2、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塑料布、木板之类,用扫帚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也不要使用潮湿的物件拖动伤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开始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压。若伤者昏迷,则将其身体放置成卧式,打电话叫救护车,或立即送伤者到医院急救。

(三)炊事机械伤害事故处置措施:

1发现有人受伤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关闭设备电源,向周围人员呼救,迅速向领导报告。

2、领导接报后,立即到达现场,指挥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3、一般性外伤,迅速包扎止血,并将伤者送往医院。

4、如果受伤人员伤势较重,现场指挥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或将伤员送往医院治疗,并及时上报三间房地区应急办。

(1)发生断指,立即止血,尽可能做到将断指冲洗干净,用消毒敷料包裹,用塑料袋包好,放入装有冷饮的塑料袋内,将伤者连同断指立即送往医院。

(2)肢体骨折,将伤肢固定,减少骨折断端对周围组织的进一步损伤,再送往医院。

(3)如果肢体、头发卷入设备内,立即切断电源停止机器转动,不可用倒转机器的方法,妥善的方法是拆除机器取出肢体,无法拆除时拨打119请求支援。

六、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后,事故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已消除,应急工作结束。

七、后期处理

1、组织人员尽快清理现场,检修受损设备。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赔偿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将事故总结报告与处置情况报送当地政府应急办,总结事故应急处置经验,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八、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及通讯保障:

(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手机:

副总指挥: 手机:

成 员: 手机:

(2)应急办公室

负责人: 手机:

成 员: 手机:

(3)通讯联络组

组 长: 手机:

组 员: 手机:

(4)灭火组

组 长: 手机:

组 员: 手机:

(5)疏散组

组 长: 手机:

组 员: 手机:

(6)抢救组

组 长: 手机:

组 员: 手机:

2、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照明器材:

消防器材:

防护用品:

通讯器材:

3、经费保障:

本单位从日常办公费用中,抽出部分资金用于应急物资的添置、维护保养及演练培训的费用支出。

九、培训与演练

1、培训: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火灾事故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消防器材的使用等相关知识培训。

2、演练:

根据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做好演练记录,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十、奖惩

1、在事故抢险过程中,无故不到位、不服从命令或临阵逃脱的,将给予罚款或开除处理。

2、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因表现勇敢,减少事故损失的,给予表彰奖励。

3、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受到伤害的,按照工伤待遇处理。

十一、附则

1、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送三间房地区应急办备案,本单位应急办公室存档。

2、应急预案制定与修改:

本预案由 制定,每次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安全生产预案范文2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一本程序对酒店内停电、发电、防火、触电,电梯困人,停水、漏水、防汛,停气、天然气泄漏,作一个表述,为了做到人人有数,特制订本预案;

一、停电:

1、计划停电:

1接到通知确认后、通知工程部经理、由经理向酒店领导汇报、得到回复后、再通知总办,由总办向房务中心、电脑机房、前厅、茶楼、餐饮、三楼足浴城、下达停电通知,工程部依时停电。

2停电、将外电转换置空。自动化启动发电机组、楼层自动倒相转换、手动转换空调开关、手动转换水泵开关、

2、市网停电:

自动化发电机组启动、在宾馆的工程部人员应迅速地赶到配电机房、听候调动。

1一路工程人员询问电梯中是否关人、如有人在发电送达之后、是否恢复,不能正常时,工程人员迅速手动操作,保证客人迅速出来。

2二路工程人员转换开关,启动中央空调系统。并观察机组运行情况,随时作出反应。守候机房窗外随时观察发电机的运行状态、30分钟巡查一遍空调机房。并做好记录。

二、发电:

1停电发电:自动化发电机组启动,工程人员按“市网停电”操作规程处理。

2手动发电:如停电、机组没有自动启动、将控制屏钥匙打到手动,触摸开关转到手动、启动发电机组,运行1500转后、手动操作柜子内转换开关到发电侧,手动空调、水泵开关到发电侧,完成发电送电程序。

3计划发电机维保启动时,只启动机组运行,不动转换开关位置。停机后:检查机房内各设备,发现松动,及时处理。加油、加水、补充机油将控制器转到自动侧,准备随时自动发电。

三、防火:

1熟悉灭火器的位置,使用方法,遇到险情时、能迅速处理。同时通知工程、保安部门人员协助扑救。带电电器、线路不要用水去灭火,防止出现二次事情。

2检查配电室各开关状态,楼层管道井内导线的温度、前厅管井中的二号配电盘各开关去向、位置及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部门经理。

四、触电处理:

1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要使人脱离电源,根据不同的触电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切断电源开关,用绝缘的物件撑开电线、自身是穿有绝缘鞋可直接拉开触电人等等。

2遇上比较严重的触电人,要放在通风的位置、实施人工抢救。

五、电梯困人:

1遇到电梯不正常、困住客人时,通知保安、工程部、电梯工程师、到场施救。

2打开对讲机,询问客人在电梯中的情况、观察电梯停在几楼,如离平层不远、可手动打开厅门、桥箱门,放出客人。

3如平层很远、留下一个保安在电梯层、二个人到电梯机房、参照机房内挂的:“手动施救方案”进行施救。

六、停水:

1市政停水:通知各单位市政已经停水,做好各自用水准备、节约用水保障用水正常。

2停水:查明原因、更换阀门、管材,迅速恢复供水。

七、漏水

1找出漏水点,根据不同的漏水情况、作出不同的维修方案。有阀门的就近关闭,没有阀门的要想办法将漏水控制在最小状态,或引流到别的水路,尽量不要让水四处喷洒、造成不好影响和损失。

2漏水位置影响到电力时,要先处理电源,再抢修管道。

八、防汛:

1平时将各个水沟清理干静,遇上大雨时,要及时巡查每栋楼、屋面落水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免水漫屋面或损坏落水管。

九、天然气

1停气:遇到突然间停气,首先察看白案房内的减压器是否跳闸,看压力表是否为零,不为零,复位减压阀,正常供气。

2气站停气时,打电话联系天然气的师傅、询问是否停气,多久来气。然后关闭一、二楼厨房的气阀,烧完燃气,打开柴油阀门,供油使用。

3气站来气后,关闭柴油阀门,燃尽柴油,打开天然气阀门,供气使用。

4天然气泄漏时,通知人员离开,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关闭明火设备,设置警示标志,通知气站师傅紧急抢修,直到正常,方可打开燃气阀门,正常供气使用。

十、做好维修记录,分析事故原因、做好平时巡查、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发生。

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二一、总则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对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县人防系统内恐怖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保护公民生命和国家集体、公众的财产安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及时控制事态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和指挥原则。县人防办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在全县人防系统开展社会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2、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发生在人防工程内的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由人防部门协调公安、安全、消防部门组织处置,县人防部门提供组织专家、技术支持。

3、重点部位重点保护原则。人防工程是国防设施,是战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依托,地下人防指挥所、地下通信枢纽是防范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的重点部位,平时做好防范工作,要做好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的准备,向不发生或者避免发生恐怖事件、安全事件努力,一旦发现恐怖事件、安全事件,要向公安、安全、消防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迅速处置。

4、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在人防工程内的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人防工程内秩序,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5、注意安全原则。发现恐怖事件和安全事件后,参与现场处置工作的人防部门人员,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要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和安排,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伤亡和给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更大损失。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黑龙江省处置恐怖事件总体预案》、《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合发生在我县人防工程内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1、在人防工程内利用生化制剂、化学毒剂进行袭击或者攻击生产、贮存、运输生化毒物设施、工具的;

2、在人防工程内以放火、决水、爆炸方式,或者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盗窃、抢夺、抢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等方式,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制造恐怖事件或者恐怖气氛,有可能造成大范围社会恐慌的;

3、在人防工程内投放虚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性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有可能造成大范围社会恐慌的;

4、在人防工程内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

5、人防工程内发生因电器、消防设施设备故障和人为放火或其他原因引发重大火灾的;

6、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和决水、土质坍塌,雨水倒灌,给地面建筑和人员造成影响和危害的;

7、人防工程内发生破坏活动,造成局部区域秩序混乱的;在人防工程内发生破坏活动,造成局部区域秩序混乱的;在人防工程内发生盗窃、抢劫和聚众滋事等刑事案件造成一定危害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设立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全县人防系统防范、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协调机构。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工作。

2、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防办。

3、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防办主任、公安局长担任,成员由安全、消防、建设、安监和防疫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县人防办主任兼任。

4、县人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直接负责领导县人防办所属的人防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协调、调动人防行业内反恐怖和社会安全事件各种资源,组织指导公安、人防、安全、消防和防疫等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4)新闻宣传部门依有关规定开展对外新闻工作。

(5)根据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协调调动公安和武警,维护、保护现场。

(6)组织相关反恐怖和安全工作专家组,积极开展现场研讨、评估,为领导决策提供专家建议和决策依据。

人防工程设置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由事发地的人防工程使用单位法人任现场总指挥,相关成员参加。现场指挥设在当地人防指挥中心和公安指挥中心,以公安指挥中心为主,并确定备用指挥地点,也可以在事发地视情确定指挥位置。其主要职责是: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反恐怖、社会安全力量和资源,开展处置工作。

(2)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提出处置建议,负责总指挥部下达各项指示和任务的组织落实。

(3)负责指挥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

(4)特殊情况下,可先行采取紧急措施,后向领导小组报告。

(5)平时现场指挥部下设成立五个组(通信联络组、引导疏散组、消防灭火自救组、抢险救护组、待命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用各组,迅速转入临战状态,进行有效处置。

三、组织体系运作和处置措施

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及属地人防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处置行动,整个处置行动分为启动预案,处置实施和行动终止三个阶段:

1、启动预案

接到上级通报和平时收集掌握的情况,适时判断事件的真实性。

(1)己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现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后,工作人员立即向中控室报警,并说明事发地点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快速综合各项信息,立即做出判断,视不同情况向现场总指挥和119、110、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动联动程序,启动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已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生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工作人员立即向中控室报警,并说明疫情事发地点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工作人员,必须快速综合各项信息,立即做出判断,视不同情况向现场总指挥和120急救中心报告,同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立即切入消防自动联动程序,启动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正在建设或早期建设的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决水、土质坍塌、雨水倒灌,给地面建筑和人员造成影响和危害,属地人防部门接到报告后,认真研究查找相关图纸和资料,判断人防工程归属,酝酿提出处置意见。

2、处置实施

从报警到现场专业组到达各自岗位以后为处置实施阶段,该阶段行动主要内容:

已利用人防工程内发现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后,现场指挥部及现场的五个职能组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处置,待公安、安全、消防和防疫部门到来后,积极配合四个部门开展行动。

(1)有关部门到现场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协调和指挥下,按照任务分工,采取固定、移动方式对现场监测和勘察,人防工程工作人员要提供事发前后有关情况,为领导小组确定有效的处置行动提供决策依据。公安、消防迅速扑灭火灾,实施工程抢险,排除险情,封锁受污染区域,人防工程工作人员积极协助,密切配合,控制事态发展。领导小组可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及法律规定,实施局部地区的现场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时关闭、封锁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工作人员应听从现场指挥部指挥,服从命令,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再次发生。

(2)对发生在人防工程内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属地卫生防疫专业队伍到来之前,要保持镇定,启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制定的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待专业队伍到来后,人防业余专业队协助卫生防疫专业队进行抢救。

(3)正在建设或早期建设的人防工程发生冒水、决水、倒灌、坍塌属于单位建设的人防工程,由属地所在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制定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当地人防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必要时可提供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属于人防部门直接管理的人防工程和公共人防工程,由属地人防部门汇同相关部门解决,事后报上级人防部门备案。

3、行动终止

从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消除,至各专业力量回撤,指挥部终止工作为行动终止阶段。该阶段行动的主要内容:

(1)确立终止条件,适时做出决策

现场指挥部经综合评估并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处置行动建议。领导小组在全面分析处置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后,做出终止处置行动的决策。

(2)评估事件后果,妥善安排善后工作

参加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各单位对现场环境进行综合评估,提出行动终止意见,履行相关的手续后,现场指挥部根据上述单位意见抓好落实。属地政府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生活,努力消除公众的心理恐慌,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四、应急行动保障措施

1、信息与通信要顺畅。为确保处置反恐怖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信息与通信渠道的畅通,保证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组织度现有人防通信手段,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时的通信需要,属地人防部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通信设备,保证通信联系的畅通。

2、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完好。现有的消防设备必须达到消防部门标准,取得合格证,采取日检查、周分析、半月大查的有效措施,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物资器材准备要齐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必须备有足够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设备、用品,逃生器具、防毒面具和少量的防辐射器材。

4、后勤支援及时。属地人防办和工程使用单位要储备一定工程维护资金,上级人防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提供部分抢险救灾的经费保障。

5、培训与演练要常抓不懈。属地人防部门和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特别对在地下工作的人员每年要进行最少二次消防安全知识、反恐怖和社会安全知识培训,每年不得少于四次全员消防安全和反恐怖演练,掊养一批训练有素,对消防安全、反恐怖、社会安全基本熟悉的业余专业队伍。

6、日常防范要经常。属地人防部门和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要加强对反恐怖、社会安全方面情报信息的搜集工作,要充分发动并依靠群众,加强专门人力情报工作,发挥高科技手段作用,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综合性的情报信息,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结束后,现场指挥部成立善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在突发事件后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害遗留事宜,包括人员安置,经济补偿,受损失后重建,清理与处理现场等工作。

2、社会救助

对在突发事件后遭受损失和损害的相关人员,通过调查了解掌握基本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实施救助,针对每个人的不同情况,开展灵活多样的救助活动,发动新闻媒体进行社会救助,民政和社会慈善组织开展捐赠救助活动。

安全生产预案范文3

(一)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1.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2.超出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设区市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国务院和省政府领导认为需要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政府统一领导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政府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整合资源,有效联动。充分利用现有部门和地方应急救援力量,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合理利用、有效联动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合理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应对和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灾难的联动机制,形成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灾难的合力。

4.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省政府或省政府安委会直接组织指挥。

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及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一)组织体系

全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省政府安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省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省政府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省直有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等。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掌握各类应急资源,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履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以属地为主,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事发地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政府负责同志为总指挥,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涉及多个领域、跨设区市或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灾难,根据需要由省政府安委会或者省直有关单位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需要时报请国务院安委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一)事故灾难监控与信息报告

省直有关单位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它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省属企业在上报当地人民政府的同时应当上报其控股(集团)公司(总公司)或其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企业和事故发生地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省政府报告,同时抄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有关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报告省政府。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事故灾难发生地安监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二)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I级应急响应行动由省政府负责实施先期应急响应行动或组织应急响应行动。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I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省政府及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先期应急响应行动或组织应急响应行动。对发生超出设区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设区市政府应及时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当省政府或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及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Ⅱ级以上应急响应行动时,设区市政府及事故发生地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省政府及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直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III级及以下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设区市政府决定。当超出当地政府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并及时向上一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省直有关部门的响应:

当启动Ⅱ级以上应急响应时,省直有关部门启动并实施本部门相关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省政府及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它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进行响应。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响应:

(1)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保持与事故灾难发生地的设区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

(3)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随时待命,为事发地政府和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5)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及时上报省政府,同时负责通报相关部门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6)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按照省政府安委会领导的指示,通知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和有关专家赶到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或相关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

(7)协调落实其它有关事项。

(二)指挥和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在省政府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领导下,按照相关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省直有关部门及其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设区市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省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灾难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灾难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中央和省属企业发生事故灾难时,应通知总部全力调动相关资源,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四)医疗卫生救助

事发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防疫处置工作。省卫生厅或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根据设区市人民政府的请求,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专科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五)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六)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定保护群众安全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2.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3.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5.开展医疗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负责治安管理。

(七)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时,设区市人民政府向省政府申请本行政区域外的社会力量支持,省政府办公厅协调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持。

(八)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及时上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省直有关部门。

(九)信息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会同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事故灾难信息的工作。

(十)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设区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省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设区市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二)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三)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按照规定,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国务院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省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写出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全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报告系统;建立完善全省重大危险源信息库、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省直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设区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地区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定期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及时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和处理全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

(二)应急支援与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

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各专业队伍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

2.应急队伍保障

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的企业应当依法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负责检查并掌握相关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和准备情况。

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后,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道路受损时应迅速组织抢修,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4.医疗卫生保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救治能力。

5.物资保障

省直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监督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掌握应急物资的生产加工能力储备情况。

6.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省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所需工作经费,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解决。

7.社会动员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需协调调用事发地以外的有关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增援时,各级人民政府为其提供各种必要保障。

8.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提供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时人员避难需要的场所。

(三)技术储备与保障

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专家和机构,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开发应急技术和装备。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

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各种媒体提供相关支持。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社区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2.培训

有关部门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机构以及专业救援队伍的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

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内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训的课程。

3.演习

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演习。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

省直有关部门的专业应急机构组织演习结束后,及时向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五)监督检查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它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三)沟通与协作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省直有关部门应加强与周边省应急机构的密切联系,组织各设区市开展交流与合作。

安全生产预案范文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安全生产预案范文5

1.1编制目的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

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

1.2.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市政府和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2.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单位,必须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事故情况。上级政府迅速对事故做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1.2.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新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4分类分级

1.4.1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根据新乡实际,可能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包括:

(1)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1.4.2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1.4.2.1ⅰ级(特别重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1.4.2.2ⅱ级(重大):

(1)造成30人以下、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下、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下、5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下、5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ⅱ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设区市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3)需要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1.4.2.3ⅲ级(较大):

(1)造成10人以下、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下、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下、1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下、千人(300户)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发生跨县(市)、区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3)需要新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1.4.2.4ⅳ级(一般):

ⅲ级(较大)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ⅲ级(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ⅲ级(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市人民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工业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供销社、市电

业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直其他部门(根据事故性质和需要临时增加)等负责人组成。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

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部门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志愿者队伍及省有关救援力量等。

2.2应急管理机构职责

2.2.1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按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协调、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随时掌握本《预案》实施情况,并对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4)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并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5)办理市政府(或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2.2.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传达市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协助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6)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承办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2.2.3市有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

(1)市安监局:建立“专家库”,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灾害事故分析,对抢险救援提供咨询和对策;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事故及救援情况;搜集与事故原因及过程有关的信息资料,在职权范围内、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定性、处理工作,同时为配合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好准备;建立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档案。(2)市委宣传部:统一协调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的信息工作;做好应急救援中先进事迹的宣传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封锁危险区域、设立隔离区,保护现场,实行交通管制、维持治安秩序,组织疏散人员;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适时调集相关警种参与救援;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记录、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收集等取证工作;负责事故中失踪、死亡人员身份的核查及对死亡人员的法医鉴定工作;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市建委:负责调集并组织使用起重机、挖掘机等抢排险设备;负责提供市政、建筑等工程技术资料支持;按照有关预案负责燃气、供排水等公用设施的排险和修复工作。

(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有关预案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救援工作;负责提供特种设备技术资料支持,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配合上级部门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市卫生局: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中毒人员的抢救工作;负责事故发生区域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向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卫生部门报告人员伤亡、疫情监测及防治情况;在紧急情况下向兄弟城市或上级卫生部门寻求医疗支援。

(7)市环保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及可能对人员伤害情况的监测,提出对环境和人员保护的措施建议,负责对空气和水污染的监测,并提出治理方案。

(8)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安排。

(9)市气象局:负责抢险救援过程中,有针对性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工作。

(10)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现场灭火,消除泄露和污染,抢救人员物资。

(11)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12)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13)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作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相应工作。

2.2.4市有关部门应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做好部门预案与本预案的衔接工作,负责所牵头实施分预案应急管理机构与省相关预案的管理机构的衔接,保持沟通,争取指导和支持。

2.2.5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与驻新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与驻新部队、武警部队、中央、省和其他驻新单位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联系、沟通机制。必要时,由市政府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协调驻新部队、武警部队及中央、省和其他驻新单位参与和配合应急处置工作。

2.2.6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本级人民政府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事件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突发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和灾后重建、应急保障等工作。

3信息报告

3.1报告主体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在场人员应当用最快捷的方式报告事故发生情况,拨打公安110报警、120医疗急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发生火警时拨打119报警电话,请求紧急救护,并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接报后应当立即逐级报告新乡市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373-3696001,3696002),并同时报新乡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0373-3718451)。紧急情况下现场有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上报。

市安委会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值班室、通知分管副秘书长转报分管副市长、市长,同时报告市委值班室、市委秘书长、市委书记。

3.2事故报告主要内容

事故报告人员在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应提供以下情况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2)事故类型;(3)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4)事故涉及的危险材料性质、数量;(5)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现场人员和附近人口分布;

(6)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

(7)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

(9)事故的报告时间、报告单位、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3.3信息处理

3.3.1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报告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根据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事故单位请求,通知市相关部门和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或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3.3.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成立专家组,组织专家对事故危害进行研判,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报告意见。

3.3.3市安委会办公室、市相关部门和机构接报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向市领导反馈情况。

3.3.4按照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立即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有关部门。

4应急响应

4.1事发地县(市)、区的应急反应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本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人民政府主管领导应当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当事态超出其响应级别或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对事故做出应急响应。

4.2市级应急响应

市应急指挥部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根据事故类型、性质和严重程度向市指挥部总指挥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在总指挥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后,按照相关规定,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行动,按照启动命令和本《预案》的要求,实施救援。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应急响应工作:

(1)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2)开通与事故地县(市)、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市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3)经专家对警情判断报请市政府领导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立即通知市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进入应急工作状态。适宜启动各相应分预案的,建议由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实施。

4.3指挥和协调

进入应急响应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和协调工作:

(1)召集应急指挥机构人员到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责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2)向社会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3)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4)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5)迅速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

(6)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基础设施,保障事发地群众的基本生活。

(7)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8)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出现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事件。

(9)及时向市政府负责人、市安委会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10)如应急响应上升为ⅱ或ⅰ级,协调内部有关应急力量,配合省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

4.4事故现场保护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可能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5信息资源采集

要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包括事故单位情况;事故致因物;当地气象、地理、地质、水文信息;居民分布信息;抢险救援设备、设施信息;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信息等。对采集的信息要进行分析整合,按要求进行反馈。

4.6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征求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向省安委会报告。

4.7医疗卫生救助

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必要时,启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市、县(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根据事故类型,按照专业规程进行现场防疫工作。

4.8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市应急指挥部应制定战术、技术方案,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

当遇到可能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市应急指挥部应果断决策,决定应急救援人员是否全部或部分撤离现场。

4.9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

(1)企业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共同确定保护群众安全的方案和措施;

(2)确定紧急状态下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所;(3)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条件;

(4)负责疏散人群及居住地的治安管理。

4.10公众动员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调动本行政区域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自愿者配合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11现场检测与事故危害评估

根据需要,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监测、鉴定与评估小组。

监测、鉴定与事故危害评估活动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以及水体、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的二次反应有害物,爆炸危险性和受损建筑垮塌危险性,以及污染物质滞留区等。

4.12新闻

市委宣传部会同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事故处理的主管部门对事故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媒体报道。

4.13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进行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程序。由市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恢复正常秩序。

5.2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5.3按程序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全面调查。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保障措施

6.1事故抢险救援组织

事故抢险救援分成8个专业组:

(1)事故抢险组:相关监管部门牵头,救援队伍、事故发生地政府、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搜救人员、抢修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消除险情等工作。

(2)技术指导组:相关监管部门牵头,市安全专家组、环保、气象部门、事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结合政府专项预案和企业应急预案,负责灾情分析监控、现场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和抢险救援中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3)治安管理组: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卫生部门牵头,事故发生地政府、事故单位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5)后勤保障组:事故发生地政府、事故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抢险物资装备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处理组:民政部门牵头,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保险、当地政府、事故单位参加,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及安抚,处理善后事宜。

(7)信息新闻组:由宣传部门牵头,相关监管部门、电信部门、当地政府参加,负责事故情况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等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安监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牵头,公安、监察、工会等部门参加,协助抢险,搜集有关证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会同抢险组、技术组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

6.2信息与通讯保障措施

构筑新乡市集中管理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支持的信息通讯平台、建立全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系统;重大危险源信息和监控系统;保证应急预警、报警、警报、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必要时,可紧急调用或征集其他部门和社会通讯设施,确保指挥信息畅通。

6.3物资与运输保障措施

根据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而且要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设施建设,重视救援物资、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贮备,按照国家产业标准和要求制定配备标准,建立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检查,保证设施、装备性能的安全可靠。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市应急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相关部门所有救援队伍、物资、设备和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事故后应当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在原有交通运输资源不能适应抢险救援的情况下,市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协调交通、铁路等部门提供交通运输支持。

6.4人力资源保障措施

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建设以消防部队为骨干的应急队伍;矿山、危化品等行业或企业,依法组建和完善专业救援队伍;危险物品生产、贮存、经营单位、高危行业和其它行业规模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应当配备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力量满足不了救护要求的,应当与企业外的消防救护、医疗救护等救护组织签订救护协议。各级政府掌握区域内所有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信息情况,并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准备情况。

6.5医疗卫生保障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治能力。加强对应急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实施监督管理,保证所用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卫生资源信息,尤其是专科医疗救护方面的资源信息,其中包括职业中毒治疗医院、烧伤专科医院的列表,如数量、分布、可用病床、治疗能力;抢救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解毒药供应的城市及来源。要组织医疗人员进行相应培训,了解新乡市主要危险对人群造成伤害的类型及正确的消毒和治疗方法。

6.6应急财务保障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各级人民政府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所需工作经费,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解决。

6.7教育、训练和演习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社区要建立互动机制,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机意识,尤其是位于重大危险源周边的人群,要了解潜在的危险性质和对健康的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纳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宣传教育的内容,掌握应急救援知识,增强应急救援意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依据专项预案的内容,应当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训练和演习。高危行业或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结合《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要求,宣传相关知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习,从而使应急预案经得起实战检验。上述机构和单位演习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报告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6.8监督检查

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预案完善

7.1.1预案修订。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7.1.2子预案的制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成员部门、市属重点企业应当在本《预案》实施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县级政府预案、市政府部门预案、企业预案),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7.1.3日常安全制度。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检查制度和例会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理。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应当根据季节和事故发生期等情况,列入安全例会内容,定期分析和研究。7.1.4日常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新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工作,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档案,实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定期零报告制度,每月10日前书面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落实责任,制定监控整改措施,限期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7.2奖励与责任

7.2.1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地方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的;

(2)抢排险事故或者抢救人员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在管辖范围内进行行政处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及时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延误处置时机的;

(3)不服从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和指挥,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救援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7.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预案范文6

为提高汽车维修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应对安全事故,妥善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减少有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初会秩序与工作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本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能,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公司正常维修工作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本公司维修车辆出现重大维修质量安全事问题,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及以上重大险情。

本预案维修工作与维修车辆是指正常情况下,符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的相关维修工作与车辆。

二、工作机制

在市交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我公司对各部门建立与完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与应急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与监督;各部门负责建立与拟定本部门维修作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与应急预案,并负责根据应急预案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实施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公司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公司总经理、厂部、维修部、以及零件部的应急组织,各级部门在总经理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响应、分级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应急工作责任制。

(1)各级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厂部与维修部根据市交管部门的应急工作制度及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总经理作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维修部负责维修生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的部门,包括、机修车间、钣金车间、喷漆车间等由车间主作牵头负责。应急职责包括本部门维修生产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本部门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与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维修工作重大生产与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各总经理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部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厂部应加强对各部门建立与完善应急组织体系与应急预案工作。

(2)各部门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厂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下意识教育与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维修部:(含机修、钣金、喷漆)根据行政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与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维修车间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应急准备

(1)厂部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定期研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部门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完善,加强重大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2)维修部应当[定期检查维修车间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3)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根据情况及需要及时通知与配合地主行政主管部门,与交通、公安、卫生、消防、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厂部要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大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完成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建立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及时消除隐患。

(5)各部门主管应24小时保持手机开机,以务紧急情况联络。

五、应急响应

1、报告原则

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

(1)发生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交事故情况如实向主管领导或总经理报告。

(2)主管部门或总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分管副厂长。

(3)发生严重火灾事故,要及时上报消防、交通等政府部门。

(4)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事故,要及时上报公安、交通、等政府部门。

3、报告内容

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报告的内容: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险情或事故发生垢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单位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需要有知部门与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下处理的有关事宜;

4、救援程序:

了生事故的部门立即启动本部门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组织开展救援行动,迅速控制危险源与现场,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同时报告上级部门与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请求救援。

(1)主管部门根据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关预案

(2)行政部接警后,根据事故级别启动本预案,立即成立事故现场指挥小组,具体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各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救援行动。

5、事故处置

相关部门应遵循“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与抢险救援工作。

(1)各有关部门,在总经理统一领导指挥下,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应急指挥命令与应急预案中的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汇同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2)在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全力协助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刺刀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6、信息

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与新闻民布,由市政府或有关行政机关单位实施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向公众警告或者劝告,采取严格的防范控制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六、应急终止

(1)厂部应急组织应根据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与结束情况,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2)应急状态终止后,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七、保障工作

(1)宣传教育

各级主管部门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重大安全事故及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加预防安全事故的常识与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与应急反应能力。并通过定期组织实战演习,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2)人员力量保障

厂部对本单位的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基本有员力量进行检查,组建维修车间、前台接待等固定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重大安全事故 应急工作基本人员技能培训与力量。

设备抢险力量:主要由车间维修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设备维护人员组成,承担事发现场的设备抢险与安全保障工作。

安全生产预案范文7

一、组织机构

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机构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抢救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处理组、事故调查处理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办公室

负责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接警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负责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快速组织各组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抢险,并做好各组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资料档案。办公室设立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地点设在安监局。

主任:

副主任:

2、现场抢救组

负责快速组织应急小分队和抢险车辆,指挥抢险人员紧急施救,控制险情,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负责现场安全警卫及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组长:

副组长:

3、应急保障组

负责快速组建卫生医务人员抢救小分队,及时赶赴现场救治伤员;负责抢救所需物资和器材的保障。

组长:

副组长:

4、善后工作处理组

负责协调办理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并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思想疏导,努力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负责清理和测评事故损失情况。

组长:

副组长:

5、事故调查处理组

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原则,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整个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三、保障措施

1、各组根据各自的任务,本着精干、快速、高效的原则,组建应急小分队,并对小分队全体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模拟演练,使其具备处理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能力。

2、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等部门要做好特大安全事故抢险物资的准备和保障,加强抢险车辆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确保事故发生后现场排险人员、车辆、抢险物资和器材能够及时到位。

安全生产预案范文8

关键词:烧结 机械伤害 爆炸

中图分类号:TL372 文献标识码: A

一、编制依据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七十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六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六十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法规、规章: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6721-1986

9、《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J 87-85

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2-2006

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二、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

1、火灾、爆炸

(1)由于干燥物料使用煤气进行生产,存在易燃气体Co在达到临界含量时,在明火作用下、在局部区域会产生火灾、爆炸的危险。

(2)车间内电缆密布,数量较多,电缆表面绝缘材料为可燃物质,当电缆自身故障或高温物体与电缆接触时,容易引起电缆着火,且电缆着火的蔓延速度极快,易酿成火灾。

电气火灾有三种:一是外界火源引燃电缆;二是电力线路短路引发火灾;三是电流过载导致火灾。

2、中毒和窒息

我公司烘干生产使用一氧化碳,一氧化碳无色无味,剧毒、气态,当一氧化碳在空气中浓度达到0.02%时2h左右就会使人头痛恶心;浓度达到0.08%时2h能使人昏迷;浓度达到1%时10min就会使人死亡。在停炉检修煤气管道时如果没有对煤气管道进行充分置换,冒然打开管道检修会造成作业人员中毒和窒息。

3、灼烫

灼烫主要存在于烘干机炉前岗位和维修岗位,一是在烘干成品出炉时由于岗位工,操作不慎或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全,成品溅出造成灼伤、烫伤;二是维修工在检修过程中割、焊时由于操作不慎或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全会造成灼伤、烫伤。

4、高处坠落

作业人员在静电除尘、煤气管道检修作业中,操作平台无护栏或护栏损坏,可导致人员高处坠落事故。

造成高处坠落的主要因素:

(1)没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带。

(2)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损坏。

(3)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或缺乏安全保护设备、设施进行作业。

(4)作业人员疏忽大意,疲劳过度。、

(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6)没有按要求穿防滑性能良好的软底鞋等。

(7)高处平台没有围栏或围栏不合格。

(8)高处平台不完善,存在可以造成人员坠落的孔、洞等。

(9)平台为钢结构,年久失修,地板过薄,难以承受人体重量。

(10)平台没有防滑地板或冬季平台上结冰等。

5、触电

触电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电气设备漏电,电气安全防护设施失效,电气作业人员在作业中未办理作业票,检修中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按电气作业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随便接临时电源等情况下,人体接触带电物体导致的。

造成触电伤害事故常见的因素有:

(1)违反用电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损坏、被拆除等,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3)操作人员疏忽大意,身体进入带电危险部位。

(4)在检修电气设备故障时,未按规定切断电源或未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明显的作用标志(严禁合闸等),电气开关被他人误合闸或随意合闸,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5)电气设备未按规定接地或绝缘不良,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6、机械伤害

潜在的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泵类、金属加工等机械的防护装置不完善或损坏、拆除,转动部分无防护罩或防护罩损坏,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等引起机械伤害事故。

造成机械伤害事故的主要因素:

(1)机械设备制造质量不合格或设计上本身存在缺陷。

(2)设备控制系统失灵,造成设备误动作,导致事故发生。

(3)电源开关布局不合理,一种是紧急情况下无法立即停车,另一种是几台机械设备开关设在一起,容易造成误开机引发事故。

(4)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损坏、被拆除等。

(5)机械设备有故障不及时排除,设备带故障运行。

(6)在检修和正常工作时,机器突然被他人随意启动;不具备操作机械素质的人员上岗操作。

(7)在与机械相关联的不安全场所停留、休息;任意进入机械运行危险区域。

(8)违章操作,穿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服装进行操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若干个职能小组,明确各自的职责。注意一定要明确日常安全管理职责、应急管理职责。

四、预警与信息报告

一、危险源监控和预防

1、火灾、爆炸

危险源监控

(1)煤气浓度的监控使用壁挂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在主车间二、三、四层分别设置了壁挂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凡在煤气区域的工作人员、检修人员配备了便携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当煤气浓度超过30ppm时自动给予报警。

(2)岗位人员加强对电气设备的防火巡查力度(每30分钟巡查一次)

(3)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关作业票、由安全员和监护人进行监督。

事故预防措施

(1)分别在主车间二、三、四层煤气区域设置了轴流风机并与壁挂式煤气检测仪连锁,煤气浓度超过50ppm是轴流风机自动启动,主车间三次煤气操作平台设置电、自一体快切阀,眼镜盲板阀和逃生通道。

(2)加强工艺管理,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制定巡查、监控和动火作业制度,并严格执行。

(4)尽可能用不燃油代替可燃油。

(5)配备合适的灭火器和消防水源。

2、中毒与窒息

危险性分析

烧结矿物使用的燃料一氧化碳,一氧化碳无色无味,剧毒、气态,当一氧化碳在空气中浓度达到0.02%时2h左右就会使人头痛恶心;浓度达到0.08%时2h能使人昏迷;浓度达到1%时10min就会使人死亡。在停炉检修煤气管道时如果没有对煤气管道进行充分置换,冒然打开管道检修会造成作业人员中毒和窒息。

事故预防措施

(1)在巡查煤气设备时必须双人进行、佩戴便携式煤气检测报警仪。

(2)在检修、更换煤气设备、管道阀门前,必须通知公司负责人、安全员,经同意批准后办理作业票方可作业,作业前必须使用氮气对煤气管道充分置换,经检测确认无煤气后方可作业。

3、灼烫

危险性分析

灼烫主要存在于主车间三层烘干机炉前岗位和维修岗位,一是在烘干成品出炉时由于岗位工操作不慎或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全,成品溅出造成灼伤、烫伤;二是维修工在检修过程中割、焊时由于操作不慎或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全会造成灼伤、烫伤。

事故预防措施

(1)上岗前必须合理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

4、高出坠落

危险性分析

作业人员在静电除尘、煤气管道检修作业中,操作平台无护栏或护栏损坏,可导致人员高处坠落事故。

造成高处坠落的主要因素:

(1)没有按要求使用安全带。

(2)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损坏。

(3)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不完善或缺乏安全保护设备、设施进行作业。

(4)作业人员疏忽大意,疲劳过度。、

(5)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

(6)没有按要求穿防滑性能良好的软底鞋等。

(7)高处平台没有围栏或围栏不合格。

(8)高处平台不完善,存在可以造成人员坠落的孔、洞等。

(9)平台为钢结构,年久失修,地板过薄,难以承受人体重量。

(10)平台没有防滑地板或冬季平台上结冰等。

事故预防措施

(1)高空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

(2)设专人监护、安全员现场监督。

(3)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4)严禁交叉作业。

(5)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

5、触电

危险性分析

触电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电气设备漏电,电气安全防护设施失效,电气作业人员在作业中未办理作业票,检修中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按电气作业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随意接临时电源等情况下,人体接触带电物体导致的。

造成触电伤害事故常见的因素有:

(1)违反用电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损坏、被拆除等,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3)操作人员疏忽大意,身体进入带电危险部位。

(4)在检修电气设备故障时,未按规定切断电源或未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明显的作用标志(严禁合闸等),电气开关被他人误合闸或随意合闸,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5)电气设备未按规定接地或绝缘不良,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事故预防措施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悬挂检修作业牌。

(3)作业前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4)检修电气设备时设专人监护。

6、机械伤害

危险性分析

潜在的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泵类、金属加工等机械的防护装置不完善或损坏、拆除,转动部分无防护罩或防护罩损坏,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等引起机械伤害事故。

造成机械伤害事故的主要因素:

(1)机械设备制造质量不合格或设计上本身存在缺陷。

(2)设备控制系统失灵,造成设备误动作,导致事故发生。

(3)电源开关布局不合理,一种是紧急情况下无法立即停车,另一种是几台机械设备开关设在一起,容易造成误开机引发事故。

(4)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缺乏或损坏、被拆除等。

(5)机械设备有故障不及时排除,设备带故障运行。

(6)在检修和正常工作时,机器突然被他人随意启动;不具备操作机械素质的人员上岗操作。

(7)在与机械相关联的不安全场所停留、休息;任意进入机械运行危险区域。

(8)违章操作,穿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服装进行操作。

事故预防措施

(1)对新设备质量安环科严格把关,严禁带病运转。

(2)新安装的设备必须重新制定操作规程,并组织职工进行培训、学习。

(3)经常检查机械设备防护措施是否损坏,如有损坏及时维护、更换。

(4)维护、更换机械设备防护措施必须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设专人监护。

二、预警行动

当发生出现有人员轻伤以上的: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灼烫,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其他伤害时。现场人员发现事故时,立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预案,即按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及时通知现场处置方案中的应急救援组长,组长立即按应急预案组织控制事故。若事故被控制、消灭,应急结束;若事故无法控制则立即通知公司值班人员或公司总经理,总经理接到通知后,判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一级响应预案。

三、信息报告与处置

需设立24小时职守电话。发生事故时汇报情况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

3、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4、涉及范围、灾害程度、人员伤亡情况。

5、事故类型。

6、现场人员是否撤离,现场人员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

7、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抢险求援情况。

8、如有条件可附现场图

四、信息上报

发生事故后在1小时内向政府安全管理及相关部门汇报。

1、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4)已采取的措施。

五 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将我公司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一级响应:可能造成人员轻伤以上和2万元以上经济损失,事故需公司力量能控制和救援的生产安全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二级响应:可能造成人员轻伤以下和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下,且公司依靠本单位车间、班组救援力量,能够达到事故救援、事故控制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当判断事故为二级响应时,启动公司应急救援现场处置预案,当事故不能控制时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的过程分为:报警、警戒、判断响应级别、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行动、判断事态是否扩大、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等。

2、应急响应过程基本流程和主要步骤

三、应急救援

1、抢险救援程序启动后,在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下、各救援小组,按照安全技术规程和事故处理预案开展抢险和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指挥部调集好应急救援的各种资源,现场抢险时2―3人一组,佩戴好各人防护用品,同时注意相互监护。抢险原则是救人第一,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将事故有效的隔离起来。

2、消防人员、医护人员和抢险人员接警后,应立即按指令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后,在现场操作人员的配合和帮助下进入现场,实施救援。

3、若事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由指挥部决定是否扩大应急,请求政府或上级单位的救援。

四、 应急结束

一、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事故隐患消除后,进入恢复阶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应急救援状态可以终止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并应急救援状态终止命令,在应急状态终止后,根据要求对事故进行调查。

1、事发单位应在2日内向事故调查小组或上级单位提交事故情况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情况:包括事件发生详尽时间、地点、事故发生是经过等;

(2)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3)原始资料:包括文字、影像、记录图示等;

2、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1)应急处置过程:包括从接报开始、下达的命令、抢险过程到抢险结束整个过程叙述,参加抢险组织人员等;

(2)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涉及范围、损失、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生原因和责任等;

(3)抢险过程中动用的应急资源;

(4)抢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

安全生产预案范文9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法》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工程项目部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1、工地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3、负责指挥调动工地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4、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5、协助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6、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地的正常生产。

一、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类别

1、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2、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高支模、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的伤害;

6、火灾爆炸;

7、中毒。

二、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2、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本项目的保卫、消防方案,内容包括: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二、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

2、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项目设紧急联络员一名,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

7、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三、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工地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工地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总部,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或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工程总部及公司领导。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组赶赴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十、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的用车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各类事故的预防

1、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预案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1)物体打击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①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②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③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④边长小于或等于250mm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⑤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⑥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⑦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⑧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⑨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2、触电事故的预防

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仍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三分钟内就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1)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①用电应制定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企业的法人公章。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敷设,竣工后输验收手续。

②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③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④根据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⑤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⑥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⑦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⑧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⑨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注意事项有:

a)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设备做保护接地。

b)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c)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d)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e)电动设备和机具衽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f)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3、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施工需要一定数量的可燃板材,这些材料如果处理不妥,防火措施不力,极易发生火灾,在施工阶段,也需要大量的乙炔和氧气,对钢筋进行焊接,如盛装乙炔和氧气内的钢瓶储存方法不当,使用不规范,也容易发生因气体泄露而产生的气瓶爆炸事故。因此,加强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企业利益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有效措施。

(1)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安全措施:

①组织措施

a)要建立、健全消防机构。指挥部、项目分部要成立义务消防队,并明确指挥部、项目分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b)指挥部、项目分部要加强对员工、外来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技能的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每年要进行不小于一次的消防演练。

c)办公场所、集体宿舍、设备、材料堆放场所要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d)制订事故发生时的扑救方案和人员疏散步骤、方法和路线,使事故的损失将到最低。

②管理措施

a)各单位要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放火警示标志,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b)乙炔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c)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三级”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d)严禁对盛装过有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接。

e)焊接(动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消防部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f)集体宿舍的用电要由持证电工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电线上凉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g)仓库存放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h)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的灯具。

i)库房内设置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断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j)厨房不准同时使用煤气炉、柴炉和油炉。

(2)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①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②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③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④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⑤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⑥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⑦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4、中毒事故的预防监控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一般常见的中毒事故主要有锰、苯中毒、液化石油气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地下建筑内、人工挖孔桩井底窒息等。遇到中毒紧急情况时,必须:保持冷静;确保自己安全;报警和电话求援;将患者移离危险区;实施第一救援。

(1)防止锰中毒的预防措施

集中焊接场所,可以采取机械抽风系统,即在每个焊接作业点上方设置吸烟尘罩,将锰烟尘吸入支管道,再汇入总管道,经过过滤净化后再进行排放。

现场焊接作业场狭小,流动频繁,每次焊接作业时间短,难以设置移动排毒设备,装置焊接时应选择上风方向进行作业操作,以减少锰烟尘的危害。

(2)防苯毒的技术措施有:

1)通风不良的车间、地下室、污水池内涂刷各种防腐涂料或环氧树脂玻璃钢等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采取多台抽风机把苯等有害气体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2)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苯中毒和铅中毒。

3)涂刷冷沥青,凡在通风不良的场所或容器内涂刷冷沥青时,必须采取机械送风、送氧及抽风等措施,不断稀释空气中的毒物浓度,如果只送风不抽风,就会形成毒气“满溢”而无法排出,仍易中毒。

(3)一氧化碳中毒的应急措施

凡是含碳的物质如煤、木材等在燃烧不完全时都可能产生一氧化碳。一氧化碳进入人体后会很快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而且不易解离。一氧化碳的浓度高时还可与细胞色素氧化酶的铁结合,抑制细胞呼吸而中毒。造成一氧化碳中毒的环境,如燃烧、浓烟,且缺乏良好的通风设备。伤员有头痛、心悸、恶心、呕吐、全身乏力、昏厥等症状特征,重者昏迷、抽搐,甚至死亡。

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将病人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松解衣服,但要注意保暖。对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并注射呼吸兴奋剂,如山梗菜硷或回苏灵等,同时给氧。也可对昏迷者人中、十宣、涌泉等穴针刺,待病人自主呼吸、心跳恢复后方可送医院。

(5)液化石油气中毒应急措施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组成液化石油气的全体碳氢化合物均有较强的麻醉作用。但因它们在血液中的溶解度很小,常压条件下,对机体的生理功能无影响。若空气中的液化石油气浓度很高,从而使空气中氧含量减低时,就能使人窒息。中毒后有头晕、乏力、恶心、呕吐,并有四肢麻木及手套袜筒形的感觉障碍,接触高浓度时可使人昏迷。

对此类伤员要立即脱离现场,解衣宽带,保暖,吸氧。使用脑细胞代谢剂,如细胞色素C、ATP、辅酶A和维生素C、B1、B6、B12等静滴。有呼吸衰竭者可用呼吸兴奋剂,如可拉明、洛贝林等。

安全生产预案范文10

目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现场应急救援机构: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车间主任、工段长、大组长、值班长、公司办、安监部。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事故报告程序: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必要时越级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一、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公司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四、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放过。

五、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7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六、公司安监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公司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七、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6、火灾爆炸;

7、中毒、中暑;

8、车辆伤害;

9、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保安部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九、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应立即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设置警戒线,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无关人员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必要时可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设紧急联络员一名(事故生产单位车间主任),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

十、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生产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现场管理负责人,现场管理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总经理及公司总部。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安全生产预案范文11

为确保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时、走得满意,不断增强交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交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成立领导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交通系统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思想,步调一致,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总指挥是交通局局长钱新宏,副总指挥是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艾合买提。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4个小组,分为路障清理小组、运输协调小组、后勤服务小组、信息联络小组,具体分工和负责人如下:

1、路障清理小组:主要负责人是XXX和XXX;主要职责:负责清理路障,包括雪阻、冰阻、桥梁坍塌、道路中断等,应及时派出车辆和人员予以疏通,保证道路畅通无阻,车辆应随时加满油料,人员应保证24小时待命。具体机械车辆由和静公路段和巴仑台公路段予以解决。

2、运输协调小组:主要负责人是XXX、XXX;主要职责:应及时合理安排车辆对滞留乘客和被困旅客的安全运输,保证所有旅客走得安全,到得及时。具体车辆由客运站负责协调解决。

3、后勤服务小组:主要负责人是赵新军和艾尼瓦尔;主要职责:负责好被捆乘客和滞留乘客的生活住宿,确保所有乘客的安全。

4、信息联络小组:主要负责人是吴校成和任刚;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任务是上传下达所有指令和命令,确保信息畅通。

各小组要认真对照各自工作分工,制定出具体工作程序和办法。

第一类情况:

适用发生山区道路中断,风绞雪天气,受困车辆人员较多时启动。

例如:和静县察汗诺尔大坂风绞雪道路中断,10辆车受阻。

工作程序:

1、接到群众或驾驶员的报告;

2、信息报至总指挥钱新宏同志;

3、钱新宏将有关情况上报州交通局和县委办,由任刚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30分钟内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与此同时,各工作小组通知各自人员车辆以及机械作好准备工作。其中:路障清理小组备好车辆,组织好人员;运输协调小组备好营救车辆;后勤服务小组备好食物和御寒衣物以及药品;信息联络小组通知受困车辆和人员以及登记请障车辆、人员、衣物、食物等。

4、1小时后,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各小组的工作方案立即启动,从和静县交通局和巴仑台运管站分2组上山营救。

5、4小时后到达,机械清障小组人员机械开始清除雪障;后勤服务小组给所有受困人员发放食物和衣物;运输协调小组将受困人员疏散到救援车辆,送往目的地;信息联络小组通知受困车辆和受困群众单位,报告县委办公室,已开始营救,随时汇报进展情况。

6、6小时后,营救出被困车辆,检查维修好被困车辆,安全返回目的地。

7、总指挥上报营救工作开展情况。

8、救援小组返回。

第二类情况:

适用于发生旅客滞留时启动。

例如:客运站出行旅客达1000人。

1、接到报告信息;

2、立即通知运输协调小组,XXX及时合理安排车辆对滞留乘客和被困旅客的进行运输,保证所有旅客走得安全,到得及时。

3、后勤服务小组对被捆乘客和滞留乘客的生活住宿,确保所有乘客的安全。

第三类情况:

适用于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启动。

如:一辆载客10余人的营运客车,因下雪路滑,翻入路基外,人员死亡受伤严重。

1、接到报告信息;

2、信息联络小组应立即报告总指挥,总指挥要立即通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急救中心、保险公司;与次同时,副总指挥应将事故信息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州交通局、县安监局。如,事故造成公路路基、路面损坏则应通知公路段路政管理队。

2、信息联络小组应迅速通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的路障清理小组、运输协调小组和后勤服务小组,总指挥负责分配工作任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急救中心、保险公司、后勤服务小组带领救援车辆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县急救中心开展医护抢救,救援车辆负责运送伤员和滞留旅客,路障清理小组负责清理路障,设置警告、警示标志。

3、县急救中心应在抢救运送途中,开通县人民医院的绿色通道,到达医院后,立即开展抢救。

安全生产预案范文12

企业要做到居安思危,防患未然。应该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2020企业管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模板,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一、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员工和顾客生命和财产安全,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所发生的火灾事故、触电事故和机械伤害事故应对工作。

二、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危险性分析

1、企业概况:

坐落于

方向的

村区内,西边面临 ,北边面临 ,东边面临 ,南边为 。营业面积 平方米,安全出口  处。现从业人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安全负责人  人,是一家

企业。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单位 内有高低压配电装置及经营区电源线路较多,易燃品集中堆放,且在

区域内使用燃气和主食加工机械进行现场食品加工。如果出现人为疏忽或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发生火灾、机械伤害及触电等事故。

4、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三、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通讯联络组、灭火组、疏散组、抢救组4个应急救援组。

1、应急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职 责:

(1)接受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的领导并落实指令。

(2)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5)配合专业部门进行事故现场的应急抢救工作。

(6)及时准确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7)组织对应急预案处置方案的演练,补充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

2、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负责人:

成 员:

职 责:

(1)设专人24小时值班。

(2)接到事故报警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3)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救援组职责:

通讯联络组:负责与各应急小组及对外有关部门的通讯联络和情况通报。

灭火组:发现火情立即利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初起火灾扑救,及时断电、断气。

疏散组:负责引导各部位人员有秩序疏散。

抢救组:抢救受伤人员并进行救护,及时护送受伤人员就医。

(二)组织体系框架:

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应急指挥办公室24小时值班。

2、由安全人员负责加强对危险源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5、在危险要害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公众识别。

6、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信息报告与处置:

1、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尽可能阻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2、现场负责人用最快速度通知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状态,救援组依据职责分工履行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

3、事故发生后,如事态继续发展扩大,指挥部立即将本单位地点、起始时间和部位、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名称和数量、人员伤亡情况、可能影响范围及已采取的措施等上报三间房地区应急办公室。(应急办电话:白天6542.0028、夜间及节假日6542.0017)

五、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

(一)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1、员工发现事故征兆,如电源线产生火花,某个部位有烟气,异味等,立即报告值班领导,现场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条件下,立即进行自救、灭火,防止火情扩大。

2、事故现场继续蔓延扩大,现场指挥人员通知各救援小组快速集结,快速反应履行各自职责投入灭火行动。

3、联络组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及时向三间房地区应急办报告,派人接应消防车辆,并随时与救援领导小组联系。

4、灭火组在消防人员到达事故现场之前,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灭火。

如液化石油气钢瓶泄漏着火,用湿布包住手去关闭角阀,无法关闭时,则用灭火器扑救,用水冷却钢瓶,灭火后应将钢瓶拎至空旷处放置。

如电气设备着火,首先切断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电源,再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5、疏散组接到警报后,立即按负责区域进入指定位置,用镇定的语气呼喊,消除顾客恐惧心理,稳定情绪,防止发生拥挤,以最快的速度引导顾客按指示方向有序疏散。

6、抢救组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拨打120、999急救电话或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7、救援队伍到事故现场后,迅速报告未疏散出来的人员方位、数量以及疏散路线。

8、火灾现场指挥人员随时保持与各小组的通讯联络,根据情况可互相调配人员。

9、进行自救灭火,疏导人员、抢救物资、伤员等救援行动时,应注意自身安全,无能力自救时各组人员应尽快撤离火灾现场,等待专业队伍救援。

(二)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1、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除插头。切勿触摸电器用具的开关。

2、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塑料布、木板之类,用扫帚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也不要使用潮湿的物件拖动伤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开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若伤者昏迷,则将其身体放置成卧式,打电话叫救护车,或立即送伤者到医院急救。

(三)炊事机械伤害事故处置措施:

1发现有人受伤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关闭设备电源,向周围人员呼救,迅速向领导报告。

2、领导接报后,立即到达现场,指挥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3、一般性外伤,迅速包扎止血,并将伤者送往医院。

4、如果受伤人员伤势较重,现场指挥人员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或将伤员送往医院治疗,并及时上报三间房地区应急办。

(1)发生断指,立即止血,尽可能做到将断指冲洗干净,用消毒敷料包裹,用塑料袋包好,放入装有冷饮的塑料袋内,将伤者连同断指立即送往医院。

(2)肢体骨折,将伤肢固定,减少骨折断端对周围组织的进一步损伤,再送往医院。

(3)如果肢体、头发卷入设备内,立即切断电源停止机器转动,不可用倒转机器的方法,妥善的方法是拆除机器取出肢体,无法拆除时拨打119请求支援。

六、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后,事故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已消除,应急工作结束。

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后期处理

1、组织人员尽快清理现场,检修受损设备。

2、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赔偿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将事故总结报告和处置情况报送当地政府应急办,总结事故应急处置经验,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八、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及通讯保障:

(1)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 手机:

副总指挥: 手机:

成 员: 手机:

(2)应急办公室

负责人: 手机:

成 员: 手机:

(3)通讯联络组

组 长: 手机:

组 员: 手机:

(4)灭火组

组 长: 手机:

组 员: 手机:

(5)疏散组

组 长: 手机:

组 员: 手机:

(6)抢救组

组 长: 手机:

组 员: 手机:

2、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照明器材:

消防器材:

防护用品:

通讯器材:

3、经费保障:

本单位从日常办公费用中,抽出部分资金用于应急物资的添置、维护保养及演练培训的费用支出。

九、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培训与演练

1、培训: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火灾事故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消防器材的使用等相关知识培训。

2、演练:

根据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做好演练记录,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奖惩

1、在事故抢险过程中,无故不到位、不服从命令或临阵逃脱的,将给予罚款或开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