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7 23:20: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实施意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38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浙政发〔*〕15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市土地权属和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登记和统计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做好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是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农民权益、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严格管理土地资源的重要支撑;是满足土地管理方式和管理职能转变,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迫切需要和根本手段;是贯彻实施《物权法》,健全和规范土地登记制度,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做好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对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完成“十一五”规划的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调查的任务和实施时间进度
(一)调查任务。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全市土地调查的任务主要有6项:
一是查清全市耕地等各类农用地、城乡各类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土地的权属、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等;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利用统一提供的航空摄影相片及基础图件,按1:1万比例尺,查清耕地、园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等各类土地的状况;查清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及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情况。
二是完成全市城镇和主要农村居民点1:500数字地籍调查(包括土地权属核查和地籍测量,下同),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情况,每宗地块的权属、界址、面积和利用状况,在土地权属调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开发园区等土地的利用状况,形成各级行政辖区的地籍调查综合及专题调查汇总成果;对于在调查中发现的土地权属争议,要及时依法调处,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查清全市基本农田数量、分布和利用状况,并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依据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农田的保护区划定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各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造册。
四是结合农村土地调查,按照耕地后备资源界定标准,利用已建的垦造耕地项目储备库等成果,查清全市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
五是建立互联共享的市、县二级管理到地块的土地调查数据库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土地权属数据库、地籍管理数据库和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进行管理,满足日常变更的业务需要。
六是健全和规范土地登记制度,建立土地变化信息的调查登记、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二)实施的时间进度。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年底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任务。*年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土地调查中的城市建成区、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地籍调查,建立数据库,并完成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调查。2009年6月前完成基本农田调查,并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2009年底完成全部城镇、独立工矿和主要农居点的数字地籍调查;完成全市土地基础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建立互联共享的市、县二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土地变更信息的调查、登记、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全市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变更调查,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
三、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通力合作。对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共同做好本次土地调查工作。其中,调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国土局牵头负责;调查经费和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收费等方面的工作,由市财政局和发展改革委负责;调查所需航空航天遥感资料及基础测绘成果提供,由市国土局和规划局负责。按照“统一部署、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负责做好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土地调查登记的政策性、业务性、技术性强,各地要加强土地调查登记队伍建设,按照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文件精神,全国百强县要在*年6月前建立土地调查登记机构,配备与土地调查登记相适用的人员,负责今后日常土地变更调查登记的具体事务工作,以规范土地调查登记行为、切实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全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总体方案和本实施意见,结合各地土地利用的特点,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和要求,科学编制本地区的调查实施方案,明确调点,分解落实具体调查任务。各地要遵循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在国家提供的基础图件基础上,深入实地,细化调查。本次土地调查要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以合同方式规范调查行为。
(四)落实经费保障。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负担。各地要按照本实施意见,抓紧编制调查预算及年度预算,核定调查经费,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地第二次土地调查所需经费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或土地收益中列支。
一、实施范围
全镇具有行政和公共事务管理、服务、保障职能的各单位、部门。
二、实施内容
(一)牢固树立“马上就办”工作理念
推行“马上就办”是促进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打造“效能”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投资环境改善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要紧密结合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马上就办”理念,强化“马上就办”意识,落实“马上就办”责任,创新“马上就办”措施,把“马上就办”的理念体现到履行职责和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马上就办”事项及时有效落实。
(二)认真践行“马上就办”的基本要求
强力推行“马上就办”,认真践行“马上就办”基本要求,关键在提高办事效率,重点是提高执行力。各单位、部门要结合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以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公平正义为重点,以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舒适度为目标,积极创新提速增效,着力在提高素质、强化责任、改进作风、取得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精简工作程序,简化办事流程,减少运行环节,对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将事关发展、事关全局、事关民生的工作列入“马上就办”。
1.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必须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确保序时推进,务求实效;
2.上级机关或主要领导签批、交办的事关投资环境改善的事项,必须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立竿见影,行之有效;
3.事关经济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外来投资,必须立即启动、跟踪办理,确保高效运转,服务到位;
4.涉及重大民生问题,事关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合理诉求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从快受理、从速办结,确保质量优先,群众满意。
(三)切实强化“马上就办”具体措施
各单位、部门要围绕能在第一时间启动“办”的程序,进入“办”的状态,在确保办件质量的前提下,突出一个“快”字,删减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简化办事条件,再造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实现程序最简、路径最短、时间最少、服务最优。
1.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各单位、部门要制定落实“马上就办”要求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界定列入“马上就办”的事项范围、承办岗位、办理程序、时限要求、办理质量等责任范围,并根据“马上就办”的要求,对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服务承诺制、同岗替代制、失职追究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基本制度进行重新梳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否定报备审批要求、督查督办机制、责任跟踪追究等制度,做到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落实“马上就办”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2.重新改造办事流程。各单位、部门要全面梳理各项工作流程,重新优化办事流程,减少环节,精简材料,压缩时限,针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出办事难点和效能梗阻点,有针对性地再造和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责任主体、前置条件、流程环节、标准范围、办结时限、结果公布、监督渠道等,坚决删减不切合实际工作需要、不利于工作高效运转的环节,改造成任务细化、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办事流程,做到环节简化、流程规范、时限合理。
3.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流程,削减环节,简化申报程序,压缩办理时限,着力解决放权不到位、取消不彻底、服务不配套的问题。对下放的审批项目,要制定承接方式和后续监管措施,对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要提出具体的管理办法。行政审批的一般项目实行“一审一核”,项目办理统一压缩到5个环节以内,承诺时限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即办率达60%以上。大力推行“联审联办”、“同城通办”等审批机制,实现审批更加便捷高效。
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夯实财源基础,增强发展后劲,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项目支撑和财力保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招商引资工作是壮大区域经济实力、拓展财源基础的有效途径,对于促进劳动力就业、增加群众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抓招商就是保工资保运转、抓项目就是促发展惠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生命线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更新发展观念,优化发展环境,采取有效举措,切实解决近年来我镇落地大项目少、工业项目少、财力增长后劲不足的问题,努力促进全镇招商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我镇招商引资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镇经委作为直接责任主体,每年要负责引进2-3个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镇党政成员实行一岗双责,人人负有招商责任,每年需引进一个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引进一个年内实现区级税收30万元的税源,或占地100亩以上的农业项目或引导农户流转土地300亩以上。各办事处书记、各委主任、渔场经理每年需引进一个年产值在3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或引进一个年内实现区级税收20万元的税源,或占地100亩以上的农业项目,或引导农户流转土地300亩以上。各企业要发挥交际广、信息灵的优势,在镇经委的指导下,围绕本镇现有企业,大力招商、引项目,为繁荣经济作出应有贡献。
三、加强领导、兑现奖惩。
为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成效,镇政府将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招商工作的组织、评价、督导、考核以及重大项目的谋划、协调,定期研究解决重大引资项目在招商、落地、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增强发展的承载能力;特别要重视招商软环境建设,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处处展现形象”的意识,对引进项目实行优质服务,避免推诿扯皮,杜绝吃拿卡要,严禁搞小动作,营造引商、亲商、富商、安商的社会氛围,确保企业留的下、发展好;凡在我镇新建扩建的项目以及在注册纳税项目,均由镇经委实行一站式服务,负责完成项目申办、水电供应、证照办理等服务工作。要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建立招商引资工作“月报告、季通报、半年讲评、年终考核、随时督导”制度,利用《督查》工作简报,定期通报全镇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定期考核招商主体的工作进展,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完成任务的年底给予适当的奖励。
为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综合治理十二字方针,坚持“高投入、高素质、严管理、强技术、重责任”的原则,建设安全、高效、稳定的矿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推广的“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特制定本实施意见。第1条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投入的重点是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矿井防灭火系统、综合防尘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及相配套的供电系统等。瓦斯治理专项资金按吨煤15元提取,并严格考核,确保资金提取和合理使用。第2条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通防副总工程师,高突矿井逐步配备地测副总工程师,通风工区及安全生产部室应配齐通防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最低要达到中专水平,其专业必须对口。加强职工培训,努力提高“一通三防”人员素质,凡新增加的“一通三防”人员文化程度最低要达到技校或高中毕业水平,数量满足瓦斯治理需要。第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有高瓦斯区域的低瓦斯矿井要采取积极的人才措施,确保通风专业人员稳定。“一通三防”专业人员调动时,组织部门应及时予以配齐。第4条瓦检员、防突员、安监员享受采掘一线待遇,实行末位淘汰考核制度,并建立后备人才库(后备人数占在籍数的15%)。第5条各矿应对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现任班长、区(队)长进行“一通三防”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职工未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考试不合格,不得担任班长、区(队)长;特殊工种须经“一通三防”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第6条各矿井每年必须制定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确保瓦斯治理的针对性,实现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每季度最后一个月要结合下一季度生产安排情况对通防系统进行审查和分析,并将审查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第7条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一通三防”技术分析会,要对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矿须将会议纪要以书面材料报集团公司备案。第8条严格执行调度和监控中心值班制度,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在5分钟内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安排处理。第9条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执行瓦斯超限谈话制和分级追查分析处理制。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0%或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0.8%且小于1.5%的由矿总工程师或安监处长负责追查处理,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1.
5%的由矿长负责追查处理,并将追查处理结果于次日报集团公司备案。第10条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开采、采煤工作面设计中,对突出煤层必须编制防突专门设计;设计时必须考虑瓦斯与地质的关系,提前制定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合理生产布局,避免孤岛煤柱开采和在应力集中区布置巷道;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地区瓦斯治理工程应与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先行投入使用。第11条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三条必须设置而未设置专用回风巷的老采区必须限期整改。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先完善其专用回风系统,确保其回风能够直接进入采区专用回风道,严禁其切断任一采掘工作面的唯一安全出口。第12条严格控制高、突区域及与其系统相关联的区域内作业人员数量。各采区每班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当生产布局发生变化时,矿必须对作业人员数量重新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第13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必须编制瓦斯地质图,全面反映采、掘工程范围内的煤层赋存、地质构造、瓦斯参数、巷道布置、防突措施、安全防护设施、发生煤与瓦斯动力现象地点及强度等有关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填图。第14条所有石门揭煤及采、掘工作面投产前,必须由生产矿长或安监处长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严禁揭煤和投产。第15条高突矿井遇地质构造、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采掘应力迭加区域及瓦斯异常带前,必须制定“五位一体”现场管理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即地质人员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及时提供预测资料;打钻人员在钻进过程中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立即停机,并及时汇报;掘进施工人员发现地质、矿压、瓦斯异常时,立即停止工作;监控人员保证瓦斯超限时,立即切断掘进巷道及其回风系统内电源;瓦检员发现瓦斯异常时,立即撤出人员)。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第16条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的巷道,特别是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小于20米的掘进巷道,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突出煤层层位和地质构造,巷道掘进每隔100米要施工地质探测钻孔控制层位(根据煤层和构造变化情况也可适当加密),防止瓦斯异常涌出或误穿突出煤层。第17条提前预警非突出煤层转化为突出煤层。在非突出煤层揭煤和煤巷掘进期间,如出现吸钻、夹钻、喷孔、瓦斯涌出异常等情况时,该地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由现场负责人向矿调度室
汇报,矿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第18条掘进工作面采用先抽后掘、边抽边掘技术。有突出危险的掘进工作面和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3m3/in、炮后瓦斯经常超限、有瓦斯异常涌出现象、或预测突出指标超限的掘进工作面以及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的工作面,要实施巷帮钻场深孔连续抽采措施,并确保掘进迎头钻孔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个。第19条施工煤层瓦斯抽放钻孔,应选用钻进能力大、钻孔直径不小于89毫米的钻机。第20条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在以下场所增设甲烷传感器:1、突出煤层长距离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每600米内增设一个甲烷传感器。2、采动卸压带、地质构造带、采掘工作面过老巷、老空区、钻场等处增设甲烷传感器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21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由各矿分管机电负责人牵头,有计划地实现矿井供电设备无油化,并推行实时监测监控。第22条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时,必须进行局部通风设计。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及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地区应根据瓦斯涌出情况采用大功率对旋局部通风机和与其相匹配的大直径双压边风筒。第23条各矿井必须制订并实行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线路、设备强制性停电检修制度,局部通风机按地面主要通风机进行管理,每天要对所有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行,持续时间不得小于30分钟。第24条建立健全通防管理激励政策。年度内矿杜绝瓦斯、煤尘、自然发火事故,对通防质量标准化达标且安全评估合格的矿井通防专管人员、通风工区技术员以上干部及矿安全生产部室通防专管人员实行奖励,费用从矿安全奖励资金中提取。
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是防灾减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防御和减轻灾害损失的重要基础。为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气象灾害多发频发的严峻形势,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的意见》(〔〕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分级负责,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警信息时效性和覆盖面为重点,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基层,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加快推进预警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拓宽预警信息传播渠道,着力健全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努力做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应对高效,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加快构建气象灾害实时监测、短临预警和中短期预报无缝衔接,预警信息、传播、接收快捷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力争到年,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30分钟以上发出,全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到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系统,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预警信息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基本消除预警信息“盲区”。
二、提高监测预报能力
(三)加强监测网络建设。认真实施市人民政府、省气象局共同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合作协议和市“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加快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建设。年前,建成全市气象灾害立体观测网,实现气象灾害全天候、高时空分辨率和高精度连续监测。在全市城镇、农村、山区、交通干线、江河、水库和重点林区、旅游景区等,加密建设区域自动气象站网,增加观测要素,新建城市大气环境监测系统、水汽监测系统和交通气象探测系统等。加快建立农业气象试验站、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作物长势实景监测站和卫星资料接收处理系统,强化现代农业气象保障能力。坚持共建共享,统筹实施渭河综合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等项目,在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加密布设气象监测站点,构建水利、国土、气象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乡村两级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全覆盖。建设移动应急气象台和应急通信网络保障系统,加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力度,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支撑。
(四)强化监测预报工作。依托数值天气预报、新一代天气雷达、气象卫星等手段,完善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开展加密观测、滚动会商和跟踪预报,着力提高强对流天气、灾害性天气的预报能力。建设县级精细化气象预报业务系统,将气象要素、定量降水等预报逐步延伸到乡镇。建立灾害综合临近报警系统,在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区、中小河流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加强山洪、城市内涝及滑坡、泥石流等联合监测预警,做到险情及早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建成森林火险气象预警服务网,开展火情遥感监测,及时高火险天气预报。
(五)开展气象灾害影响风险评估。各县区要做好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查清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气象灾害种类、次数、强度和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和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在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以及城乡规划编制中,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避免、减轻气象灾害的影响。
三、加强预警信息
(六)强化预警信息管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各级气象部门负责制作,洪涝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分别由水利、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进行综合会商研判,根据政府授权按预警级别分级,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向社会。气象部门要细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标准,明确灾害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等,提高预警信息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七)完善预警信息制度。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制度,明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权限、流程、渠道和工作机制等。气象部门气象预警信息后,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向有关部门和防灾减灾指挥机构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减少审批环节,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的“绿色通道”,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第一时间、无偿向社会公众传播。
(八)加快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各县区要加快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建设,依托现有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完善预警信息接收传递设施,建成市级预警信息中心和重点县区分中心。制定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管理办法,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预警信息体系。
四、强化预警信息传播
(九)建立预警信息多部门传播机制。市级工业和信息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有关媒体、电信企业,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工作。各电台、电视台(频率、频道)、报社、网站、通信运营商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接收到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要采取节目插播、悬挂图标、滚动字幕等形式,必须在30分钟内向社会公众播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通信运营商接收到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必须在30分钟内向预警区域内的所有手机用户发送短信。确保预警信息快速传递给各级政府和基层干部群众,提前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十)完善预警信息传播手段。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的同时,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与传播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传播手段。在社区、车站、医院、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设置电子显示装置传播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农村偏远地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对学校、幼儿园等特殊场所和流动人口、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十一)加强基层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各级政府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传递工作,重点健全基层传递预警信息机制,形成县—乡—村—户直通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员、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传播预警信息的作用,为其配备必要的装备,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五、有效发挥预警信息作用
(十二)健全预警联动机制。建立气象灾害预警联络员制度,完善预警信息传播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部门联动。气象部门及时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预警信息科学安排部署防灾减灾工作。预警信息时,有关部门要及时通报军队有关单位和武警部队,加强军地合作,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十三)落实防灾避险措施。预警信息后,灾害影响区内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社区、乡村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防范措施和行动,做好队伍、装备、资金、物资等应急准备,必要时根据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加强水利、交通、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监控、调度,组织对高风险部位进行巡查,做好受威胁群众转移疏散、救助安置等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
(十四)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同时,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完善本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切实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定期组织检查评估,发挥好预警信息作用,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十五)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区要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作为防灾减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立项支持气象灾害监测预报设施和预警信息平台建设。
一、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四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四提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任务分设四个工作组,分别由区政府各主管领导牵头负责。具体名单如下:
(一)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工作组
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工作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其中:提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提升农民人均纯收入办公室设在区农林畜牧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提升城镇化率工作组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四提升”工作为统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一个拓宽、两个促进、四个加大”,提升城乡居民收入;通过“五个坚持”,提升区域经济总量;通过“两个强化”,提升非公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通过实现“五个一体化”,提升城镇化率。
发展目标:到年底,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6.05%,达到2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达到30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20%,达到2099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2%,达到6338元,非公经济比重达到50%。
三、工作措施
(一)提升城乡居民收入
1、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城镇就业率。一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以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增长。二是继续实施就业援助工程、“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计划,积极开展创建农民工创业示范区、“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千方百计拓宽输出渠道,扩大输出规模,年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00人,年底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超过6万人,实现工资性收入4.2亿元。三是高度重视大学毕业生就业,通过实施高校就业见习、开展人才招聘等专项活动,努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
2、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保障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提升我省企业职工工资意见》,加强对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节力度,着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促进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提高。年内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
3、促进全民创业,保障城乡居民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增长。通过政策调节,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城乡富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出善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援助、就业服务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盘活民间资产,促进民间资金自动向前景好的行业流动,进一步增加朝阳产业创业者的经营性收入。鼓励居民通过购买基金、股票等方式获取红利,增加财产性收入。
4、加大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城乡居民的技能水平和创收能力。扎实实施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阳光工程。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提供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和创业意识培训,强化创业扶持,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投资兴业,增加资产性收入在城镇居民收入中的比重。
5、加大农资市场检查力度,杜绝农资价格过快增长影响农民收入。组织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检查活动,重点抑制化肥、农药、种子、塑膜等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过快增长,有效减少农民用于生产资料费用支出,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6、加大社会保障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以新农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实施构筑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保障新体系。年内新农保参保率达到85%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突破12万人,五大社会保险新增参保达到5000人。加大财政投入,优先安排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7、加大统计工作力度,真实反映我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强化统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基层统计站、调查点的职能作用,加强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统计,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区城乡居民收入的真实情况。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城乡居民收入两项指标的认定工作。
(二)提升非公经济比重
8、强化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环境。坚持实施“民营强区”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民营企业政治上给待遇,政策上给鼓励,服务上给方便,发展上给支持。加快园区建设,不断吸引大批民营企业入驻,为民营企业聚集发展、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内涵搭建平台。
9、强化非公经济发展的资金扶持,疏通民营企业资金瓶颈。搭建非公有制经济投融资平台,鼓励和支持非公组织成立各类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公司,破解资金瓶颈问题。通过直接支持、贷款补贴、表彰奖励等方式,推动辖区非公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提升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各涉企部门也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为非公企业争取资金扶持。
(三)提升城镇化率
10、实现规划建设一体化。编制和实施好城乡一体化总规、城区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和生态建设规划,加快形成以城区为中心、以建制镇为支撑、以乡村为基础的规划体系,保证规划一步到位、建设有章可循。加快城区建设,改造老城区,开发新城区,拓展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抓住省委、省政府支持100个重点镇建设的机遇,统筹推进小城镇建设,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思路,整合城郊村、拓展中心村、改造保留村、撤并偏远村,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更好地发挥聚集效应。
11、实现产业发展一体化。坚持因地制宜,打造产业集群,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努力形成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产业格局。立足我区的特色资源,大力发展三次产业,扩大绿色农业产业,巩固电子、医药、纺织三大传统工业支柱产业,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等新兴产业,做强旅游和物流产业,使其分别成为三次产业中的主导产业,以产业化促进城乡一体化。
12、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配合市上完善市政设施,重点要在提高居民路、电、讯、热等保障能力及污水、垃圾处理能力上下功夫,努力构建“四大网络”。即加大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力度,提高城镇供水能力,建立城乡安全饮水网络;配合实施好高速公路建设,改造提升区、镇、村道路等级,构建畅通便捷的城乡道路交通网络;大力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方便快捷的城乡现代通信网络;加快实施有线电视入户工程,不断扩大数字电视普及面,建设优质稳定的城乡居民收视网络。用足用好国家有关政策,大力推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农村新居、安居工程,实现城乡群众安居乐业。统筹安排教育、卫生、文化等公益设施建设,巩固和提高“双创”成果,为城乡居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13、实现生态建设一体化。统筹实施好城镇周围、道路沿线、河流两岸、新农村等“四大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尽快形成“点、线、面”相互补充的城乡立体绿化网络,努力提升全区绿化水平。
14、实现公共服务一体化。进一步加大对乡村的投入,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把依附在户籍上的不合理利益全部剥离,实现劳动力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对小城镇建设用地实行政府统一征用、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进一步放活土地使用权流转。树立经营城镇理念,将城镇土地、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设施等资产、资本推向市场,把市场经济中的经营机制、经营方式引入城镇发展的全过程,实现以城兴城。
(四)提升区域经济总量
15、坚持率先发展工业,提升新型工业化水平。
1)全力扶持骨干企业。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重点支持西电集团、钢管钢绳厂、子午线轮胎、东泰制药等重点企业在发展,优先为其配置优势资源,支持其扩大生产规模,延长产业链条,推进资源规模化深度开发。
2)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加快促进技术改造为关键,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电子、医药、纺织三大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交流合作,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新产品研发,提高企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3)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抢抓与高新区合作共建的机遇,充分利用国家显示器件产业园和省级开发区的优惠政策,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装备制造功能区、汽车工业物流功能区和医药食品功能区。充分发挥国有投资公司融资平台作用,建设装备制造功能区“两横三纵”5条道路(文林西路、北环线、咸通北路、过双路、汉仓路),改造医药食品功能区双韩路,完成汽车工业产业功能区南北上召区域拆迁改造工程,加快给排水、污水、垃圾处理、供热、供气、通信、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16、坚持发展壮大第三产业,扩大城乡消费需求。
1)规划建设特色商贸街区。依托市场、福园国际时代广场、红螺湾酒店等一批大型商贸项目,在秦皇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南、渭阳西路以北、咸通路以东1.71平方公里区域内,规划建设秦特色商业区。在巩固提高团结路电子特色商务街、玉泉路休闲特色商业街、渭阳西路医药特色商业街等特色街区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加快秦皇路金融商务街、人民路精品服饰街、人民西路家居建材街等特色街区建设。
2)加快发展旅游产业。依托辖区地热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抓好秦汉文化大观苑、平陵历史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和沙河古桥遗址本体保护等旅游产业项目的前期策划和包装工作,将发展成为以都市休闲、历史文化体验为主体,以商务会展、休闲体验、娱乐美食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旅游目的地。
3)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业。运用现代物流理念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物流业。通过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和新建物流项目,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快物流配送基地项目的建设,培育大型物流企业。
4)进一步扩大城乡消费。着力开发社区商业、家政等服务性消费,扩大城市居民日常消费。继续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农机具下乡工作,进一步激活农村消费。积极培育休闲、假日、娱乐、保健等消费热点。按照大流通、网络化、全覆盖的要求,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
17、坚持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1)抓基地建设,扩大产业化经营规模。以“三千三万”工程为抓手,引导群众通过转包、出租、互换等形式将土地流转给大户、企业、合作社,建示范、促全局,不断扩大优势特色产业规模。
2)抓龙头培育,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认真贯彻中省市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围绕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积极组建专业合作社、引进培育龙头企业,提升全区产业化经营水平。年内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3—5户;过渡或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6户。
3)抓品牌建设,提升产业化经营层次。注重宣传培训,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强化农贸市场、超市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注册、包装、宣传,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年内2个基地通过无公害产地(产品)一体化认证,树立2个农业品牌。
4)抓市场建设,拓宽产业化经营空间。采取新建、改造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功能。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推荐会、促销会,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
5)抓资金投入,增强产业化经营后劲。抢抓中省市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的历史机遇,继续加大跑项目、争资金力度;继续加强与金融部门特别是区信用联社的联系,增加贷款数量;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使更多的企业落户我区。
18、坚持狠抓项目建设不放松,聚集经济发展后劲。
1)强力推动项目建设。坚持用好、用足、用活国家扩大内需政策,以项目争取投资、以项目拉动经济,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后劲。加快61个区级重点项目,特别是15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建成投产,形成现实生产力。对目前还没有开工的项目,主动加强联系沟通,协助做好手续报批、征地拆迁、高压线迁改等工作,力争所有新建项目下半年全部开工建设。
一、进一步增强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我省自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以来,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贸易呈现较快增长趋势。*年,全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贸易额2.6亿美元,其中出口0.8亿美元,进口1.8亿美元。出口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4.28%。科技兴贸工作虽然有了好的开局,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与全国其他省市相比差距较大。目前,我省出口仍以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为主,高新技术出口企业的数量规模还比较小,竞争力还比较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一般贸易的比重仅为1.4%,大大低于全国23.53%的水平。一些企业仍在延续消耗高、浪费资源、环境污染等粗放经营方式,加剧了电力、煤炭、石油、水资源和运输能力的紧张状况。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重视通过深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一方面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其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加快改造传统产业步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降低能耗,改善环境,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增强自主科技创新能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能力,提高河北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有效突破国外贸易壁垒,减少和化解对外贸易摩擦,实现全省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的稳定发展。
二、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指导思想、任务和重点(二)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关于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为指针,把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高国际竞争力放在科技兴贸首位,加快出口促进体系建设,通过面向国际市场的具有战略纵深部署的技术开发、加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导向和为出口企业提供优质配套的社会化服务,提高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竞争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外贸出口结构和出口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速实现全省出口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三)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主要任务。提高出口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形成4-5个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其中上亿美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达到2个;培育1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过亿美元的企业,10家出口上千万美元的企业;在现有省级以上技术中心培育5家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术中心;在生物制药、电子信息(含计算机软件)、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中培育40家高新技术重点出口企业;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10个传统商品出口骨干企业的技术工艺;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省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20%左右。
(四)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工作重点。一是在充分发挥国家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政策效应的同时,认真落实省内有关部门的支持政策,利用现有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企业技改贴息资金及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项目、产业化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增加出口型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提高高新技术出口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扩大出口规模,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出口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二是做到“三个结合”,即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同提高传统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相结合、整体推进同重点扶持相结合、全过程支持同重点环节的支持相结合。三是研究建立创业投资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和出口。
三、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政策措施
(五)加强对科技兴贸战略的资金支持。省财政在安排专项资金时,可将科技兴贸项目列入预算,支持科技兴贸战略实施。主要用于:支持高新技术出口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改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及打造自有品牌、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开拓国际市场以及与国外技术交流等。
(六)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积极争取商务部、财政部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技改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政策支持。
(七)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研究开发项目。对出口潜力大、能形成较大出口规模,对实施科技兴贸战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根据原外经贸部、财政部《出口产品研究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外经贸计财发〔*〕527号)的有关规定,每年为其申报国家无偿资助资金,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和研究开发的投入,鼓励产、学、研、贸联合开发。
(八)引进一批外资研发机构。在税收、外汇、股权和配套费用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鼓励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公司以合资、合作、独资等方式设立研发机构;重视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九)鼓励创立自有出口品牌。每年要积极争取一部分国家为实施出口品牌战略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提高河北品牌效应。
(十)在机电产品研发资金、技改资金、开拓市场资金等方面,优先安排高新技术的机电产品出口,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机电产品出口,带动一般商品出口。
(十一)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的各类国际国内认证、出国考察、开拓市场、信息化建设及对外宣传等。
(十二)对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年版)内的出口产品和企业,统一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22号文件规定的退税率执行。同时,加大对其在配额许可证、广交会摊位分配方面的扶持力度,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十三)帮助和支持企业积极争取国家进出口银行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优惠贷款和商业银行优惠出口信贷;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供较为完善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
(十四)认真落实国家对引进先进技术型外商投资企业在技术设备引进、所得税减免、购汇、利润再投资、技术转让等方面的系列优惠政策,吸引外商在我省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比重。
(十五)加快推进以政府投资为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金融保险系统和社会风险投资共同支持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投资体系建设的进程,鼓励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和其他公司及个人参与对创业投资企业所投资企业的购并活动,支持创业投资企业所投资企业进行股权回购;支持创业投资企业所投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
(十六)海关要继续对年出口额大、资信好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提供便捷通关服务。选择一批高新技术产品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资信好的生产企业,予以便捷通关服务。加大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改革力度,对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出口企业优先实行联网监管,取消手册管理。
(十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大、出口批次多、产品型号变动快、资信好的出口企业,经质检部门批准可享受免检或便捷检验以及绿色通道待遇。
(十八)继续简化重点出口企业因公出境销售、维修服务人员的出境审批手续。对出口企业从事国外市场开拓、反倾销应诉和售后服务的商务、技术人员因公出境,实行一次审批、全年有效的办法。
(十九)简化高新技术进出口登记注册、技术管制、技改贷款贴息、研发资金申报等项目的审批手续,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项目,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或上报手续。
四、共同营造良好的出口环境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共同研究实施科技兴贸的扶持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协调联动,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尽快形成以贸易为龙头、科技为动力、产业为主体,三者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的良好局面,为科技兴贸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市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强对科技兴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为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持续增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十一)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坚决查处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建立和发展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加强科技成果、专利等无形资产的评估,对取得的科研成果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和促进自主发明和有序的技术转让,努力创造优质名牌产品。
年,我县被列为农业部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县,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项目实施任务。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40089亩,其中核心示范区20089亩,辐射面积20000亩;新增各类保护性耕作机具196台,其中IS-5型翼铲式深松机3台,IS-3型翼铲式深松机20台,2BMF-9D免耕播种机35台,2BM-6型小麦免耕播种机108台,背负式喷雾器30台。
年,将按照“强化宣传、巩固成果、扩大示范、辐射全县”的原则,计划在去年基础上,一是新增冬小麦一年一熟示范面积20000亩,使核心示范区达到40000亩,总规模达到60000亩;二是补贴购置保护性耕作机具55台,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和农机作业服务能力;三是继续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将通过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印发资料等形式,培训保护性耕作农民技术员500人,农机手300人,使保护性耕作技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农民造血功能,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二、项目实施地点及规模
经项目实施组和专家组考察论证,充分考虑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注重效果的原则,拟在我县自然、经济基础较好的温水镇、东风镇、曹家湾镇和东南镇四镇21个村实施。实施区全部为冬小麦一年一熟种植模式(具体面积落实情况见附件四)。为了提升示范效果,拟在东风镇洞子村和东南镇河沟村建成2个1000亩示范点,在温水镇坪头村等村建成4个500亩以上的示范点和5个100亩示范点。
三、项目对比试验田建设
为了对保护性耕作技术进行进一步探索,拟在东南镇河沟村选肥力中等均匀、地势平坦,前茬小麦的田块20亩,建立保护性耕作试验田。试验设三个技术处理,三次重复,9个试验小区,随机排列,小区面积2.0亩,试验处理设置为:A高茬收割+免耕播种;B高茬收割+深松+免耕播种;C机械常规播种。作物留茬高度为20cm。试验期间定期进行土壤温度、水分、养分、蚯蚓数量、作物生育期和田间性状测定。对比各种技术模式土壤含水量,苗情及产量。以此分析研究三种模式的生产成本、产出和效益及增产机理,探索出适合本地特点的技术模式,为本区域发展保护性耕作技术提供典型技术模式和生产应用的理论依据。并以指导、辐射相同旱作区的农业生产。
其次,通过三年的试验、示范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已在我县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体系和技术路线,但化学除草的安全性、经济性和适应性仍不十分理想,成为了影响我县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效果的主要因素。因此,二OO六年我县拟设立休闲期化学除草试验田,对休闲期不同除草时机、不同除草剂的除草效果进行试验,着重监测其除草率和土壤水分、养分的消耗等指标,从除草效果、成本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探索出适合当地实际的除草方法和除草剂。
四、项目拟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及作业质量
4.1作业技术要求:
4.1.1免耕施肥播种技术
用免耕施肥播种机对覆盖田块一次完成施肥播种。小麦亩播种量7-8公斤,播种深度3-5cm,亩施磷酸二胺10-15公斤或尿素20-25公斤,施肥深度12cm。
4.1.2秸杆覆盖技术
前茬小麦用收割机收割,留15-25cm高茬,进行残茬覆盖,休闲期不翻耕,小麦残茬始终覆盖地表,可以减少地表径流,提高雨水入渗能力,实现蓄水保墒,防止水土流失,抑制表土微粒升空,减少风蚀,保护生态环境。
4.1.3深松技术
用深松机对覆盖田块进行深送,主要是松动地表下30-40cm处的深层土壤,打破坚硬的犁底层,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增加通透性,提高雨水渗透能力,挖掘土壤的增产潜力。
4.1.4杂草控制技术
我县休闲期麦田杂草主要有刺儿菜、田旋花、次生麦苗、蒿类等。根据我县七、八月间雨水较多,易生长杂草的实际,以化学除草为主,辅助机械除草或人工除草。化学除草用草甘膦、百草枯、可灵达等灭生类化学药剂对杂草进行灭除,杂草量不大时可采用人工除草;除草的原则是有草即除,除早除好,始终保持覆盖田块基本不生杂草,更不能出现杂草丛生的现象。
4.2预期效益
4.2.1经济效益
年计划实施规模60089亩,亩增产18公斤(增产率为6%),亩增产值27元,亩减少旋耕作业一次,节约20元,合计亩增收节支47元,共计增加经济效益282万元。
4.2.2社会效益
该项目实施后,一是可以提高项目实施区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全面提高实施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大大减轻实施区农民劳动强度,解放部分劳动力,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可提高农民应用农机新技术,科学种田的积极性。
4.2.3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后,可以增加休闲期土壤贮水量和提高水分利用率,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改善土壤结构和含水空隙;增加土壤有效肥力。减少水分流失和土壤流失,防止沙尘暴,减少焚烧秸秆造成的环境污染,有利于高效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项目组织措施
项目下达后,我们将及时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项目实施内容和实施意义,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一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为项目顺利实施保驾护航。县政府将以文件形式下达实施乡镇的实施面积,落实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并积极落实配套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实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二是健全组织,通力合作。项目下达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保护性耕作项目的组织管理,及时报请县政府及县农业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实施技术小组和专家顾问组。项目领导小组拟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项目实施参与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实施工作,检查项目执行落实情况,督查项目进度,调配人员和物资,落实项目实施面积,协调和解决项目运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三是精心组织,强化服务,认真实施。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作业任务,将由县农机合作服务协会牵头组建了项目机械作业队。在项目实施的高留茬收获、休闲期锄草、机械深松、机械化免耕播种作业环节,充分发挥原有23台深松机和143台播种机以及新增的5台深松机和新增的40台播种机的机械效能作用,抓住四个实施乡镇之间的作业时间差,积极组织“跨区作业”,加快作业进度,全面完成新增20000亩的深松任务和60000亩的播种作业任务。同时将要求技术人员定车定人,跟踪服务,吃住在村,一方面帮助基层组织和农民检修机具、解决技术难题,保持机具的完好性,提高作业效率和质量。另一方面指导、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保证了核心示范区任务的高质量、足额完成。
六、项目实施技术措施
6.1、加强宣传、舆论引导、示范带动。
6.1.1、搞好宣传,提高认识。保护性耕作技术是一项新的农机化技术,它不仅是对传统耕作技术的一场重大变革,同时更是对传统观念的一次重大转变。因此,我们将利用三种途径、坚持三个面向进行多视角、多形式、多途径,全方位的宣传。
在宣传方向上,首先要向领导宣传。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二是面向社会宣传。赢得全社会的了解和关心,营造实施保护性耕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向群众宣传。提高群众认识,转变群众观念,增强实施保护性耕作的自觉性。
在宣传形式上,一是利用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在收视旺季对保护性耕作项目的内容、节本增效、保护耕地、治理沙尘暴的极力、作用、优势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发放资料,进行深入宣传。课题组将利用科技下乡、现场会、培训会等机会发放《保护性耕作技术规范》、《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资料》,使示范区群众对该项技术全面了解,从而充分调动起了示范区群众参与该项目的积极性。三是建标志牌,树项目形象。在项目实施区设立项目标志牌、刷写标语。并在实施村增设读报拦、黑板报,介绍保护性耕作技术的主要内容及目的意义。
通过多形式、多媒体宣传,作到电视有图象、广播有声音、路边有标牌、墙上有标语,积极引起社会关注,形成广泛共识良好效果。
6.1.2、抓点示范,典型引路。为使保护性耕作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我们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把试验点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项目实施中我们将设立五种技术模式进行对比试验,并研讨出适合当地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选用既可以节省劳力,又能高产的种植模式,使农户真正认识到新技术的增产增收的显著效果,真正起到了示范引导的作用,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大面积广泛推广应用,辐射带动周遍地区的农业发展。
6.1.3搞好培训,培养骨干
为使保护性耕作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让农民和机手掌握各项操作技术,让参与项目实施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一是培训管理人员.县站将聘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进行讲课和观看保护性耕作技术光盘的形式让让他们切实掌握该项技术.二是培训技术人员.对参与项目实施的技术人员和农民机手培训.采用管理人员巡回各示范区讲座的形式,全面系统的讲解这一技术的原理、技术要点、注意事项、主要机具等方面的知识,确保了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三是培训农民群众。我们将积极利用农村人群集中的庙会和闲暇时间,通过在示范区又负责人召集群众召开村民大会的形式,向群众讲解保护性耕作的机理、作用和节本增效的效果,充分调动起了示范区群众参与项目实施的积极性。
6.2机具选型、购机补贴等计划安排
6.2.1选用先进适用机型,保证项目顺利开展
选择机具质量与性能良好、地区适应性强,并且能完全适应本地的农艺要求的机具是项目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为了按期完成各阶段的机械作业任务,项目组拟在7月份和9月份对深松机和免耕播种机进行选型和招标。选型时将综合各厂家机具性能、价格等因素,进行现场演示,尽可能让农民自主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机型,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机具质优价廉。
6.2.2机具设施、仪器设备管理。项目区内新增及原有项目机械,凡使用国家投资购置建设的机具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由国家财政资金补贴购置机具的,由农户提出购置申请,经县站审查筛选后想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签定购置合同,并实行统一采购,机具产权归农户所有,县农机管理站监督其用途,三年内不得转让处理,每年必须完成县站下达的项目作业服务。
6.2.3拟新增保护性耕作机具型号及数量。通过深入考察、对比试验,结合我县近几年的实施、实验,筛选了适合我县项目实施的机型机具,今年根据项目实施规模,拟选用IS-5型翼铲式深松机5台,2BMF-6型小麦免耕播种机35台,2BMF-9型小麦免耕播种机5台,背负式机动喷雾器10台。
七、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年度项目建设期从年3月开始至年7月结束,实施期为一年零五个月。
7.1第一阶段:年3月-5月,前期准备阶段。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实施区落实、人员培训等前期工作。
7.1.13-4月,组织编写年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保护性耕作专题会议,安排项目工作。编印传单、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利用农业科技入户培训工程活动、科技宣传月活动等大力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宣传。
7.1.2年5月,作好地块、面积落实工作。要将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到乡到镇,地块、面积落实到村到户。麦收前,项目领导小组对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一次检查了解和督促指导。
7.2第二阶段:年6月-年6月,项目具体实施阶段,完成项目配套机具的采购、小麦高留茬收获、合理深松、免耕施肥播种、化学除草等工作,完成田间观测项目的数据采集工作。
7.2.1年6月上旬-下旬,统一组织实施收获留高茬覆盖作业。抽调专业技术人员驻村蹲点,深入田间地头。跟踪服务,指导和督促农民留足留好麦茬。
7.2.2年7月-8月,组织开展机械深松作业,作业前组织召开机具演示会及操作手培训会,作业期间,技术人员跟踪搞好技术服务。
7.2.3年8月-9月上旬,搞好除草作业,技术人员要深入田间,经常观察田间杂草生长情况,指导农民抓住有利时机,及时除草,组织引进免耕播种机,及时投放。举办一次机具演示会和操作手培训班。
7.2.4年9月中旬-下旬,组织实施免耕播种作业.技术人员也要驻村包抓,进行跟踪服务.及时解决出现的技术问题,帮助机手调整机具,指导作业.
7.2.5年10月-年6月,要做好田间管理工作.主要搞好病虫害的防治.完成田间观测项目的数据采集工作和机械收获.
7.3第三阶段:年7月,总结验收阶段.完成数据整理分析,写出年度总结报告,上报省局项目管理办公室.
八、资金筹措及使用方案
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加大对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的力度,经市委研究,决定从全市各部委办局和市直属单位选派部分年轻干部到拆迁安置一线进行实践锻炼。
一、选派的目的和意义
在实践中锻炼干部,是我党培养干部的一条根本途径。近几年来,我市多次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和重点工作一线实践锻炼,达到了锻炼干部和推进工作的目的,取得了明显成效。选派年轻干部到拆迁安置一线锻炼,既能推进拆迁安置工作,加快我市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又能使年轻干部在实践锻炼中,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树立群众观点,学会做群众工作,开阔视野,经受考验,丰富阅历,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
二、选派的对象和方法
1、选派对象和名额
根据全年拆迁工作任务和要求,需选派1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和45名市级机关中层干部。
2、选派办法
副科级领导干部由市统一选派,见书面通知。中层干部名额分配见附表,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选派。选派干部实践锻炼时间从**年5月至2009年年底。
三、选派干部的条件
1、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服从大局,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
2、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开拓进取,勤奋务实。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中层干部年龄在45岁以下。
4、身体健康。
四、选派干部的管理
1、选派干部由派出单位和市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共同管理,以指挥部管理为主。
2、选派干部的人事关系不变,原单位各种待遇不变,选派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3、建立**市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临时党支部,隶属**市建设局党委管理。选派干部组织关系统一转移至市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临时党支部。
4、市委组织部将通过定期、不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掌握选派干部的工作情况,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监督管理。
5、选派干部在锻炼期间每半年向市委组织部、派出单位和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上报实践锻炼工作总结。
五、选派干部的考核
1、市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负责对选派干部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定期将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
2、锻炼期满后,选派干部要撰写实践锻炼工作总结,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对选派干部作出组织鉴定。
3、锻炼期满后,市委组织部对选派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选派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负责,为干部的锻炼成长负责的精神,按照要求,对照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请各单位于**年5月8日之前将选派人员名单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一)工程规划许可证、图纸审查合格书及资金到位证明是申请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备案的前置条件,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招管局)应当严格把关。为推进中心城区建设速度,对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图纸审查正在进行的建设项目,在业主单位提供该项目规划部门已审核同意及图纸已送图审部门审核证明的前提下,经招管局核准可以先行组织招标,但中标通知书必须等工程规划许可证、图纸审查合格书完善后方可核发。
二、严格实行资格后审和资格预审相结合的资格审查制度
(二)推行网上招投标系统建设。分步实施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网上评标、远程评标等管理方式,通过信息化手段,公开招投标信息,防止人为因素干扰招投标活动。
(三)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类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交易的,原则上实行资格后审。投资额大、技术要求复杂,确需采用资格预审的,应报请市招管局核准。采用资格预审的建设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当降低资格审查条件。
(四)设置资格审查条件,应当根据项目需求,按照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注册资本、资质等级、业绩、人员配置、地域限制等条件,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
(五)采用资格后审的项目,经办人员应当履行保密职责,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可能泄露企业信息的资料和文件。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应在招标公告的同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六)预算价在1000万元以下且使用通用技术的建设工程类项目,以及预算价在200万元以下且属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的政府采购类项目,对招标时限有特殊要求的,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履行相关批准手续后,可以适当缩短招标时限,但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
三、严格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标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管理
(七)市中心城区、经济开发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招标由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统一受理,市交易中心应提供高效、规范和优质服务。
(八)市政道路、附属工程、园林绿化、七层以下(含七层)房屋建筑(不含公共建筑)工程、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的政府投资招标采购项目,原则上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评标方式。公共建筑、七层以上房屋建筑、装修、亮化、桥梁、隧道等复杂性政府投资项目,经招管局批准可以采用综合评标方式招标。
(九)市交易中心应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政府类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编制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工程造价计价有关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不得擅自取消和调整相关计价项目和费率。建设工程如需设立预留金,原则上不得超过工程控制价10%,特殊情况下需要超过工程控制价10%的,需报市招管局核准。
(十)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在开标前3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市招管局组织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招标控制价进行复核。误差幅度在总造价的±3%以内(含±3%)的,招标控制价有效;误差幅度超出±3%的,招标控制价无效,以复核确认的招标控制价为准。经复核确认,招标控制价误差幅度在±3%以内(含±3%)的,复核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误差幅度超出±3%的,复核费用由编制单位承担。
四、鼓励项目建设争优创优
(十一)在采用综合评标法的招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获得“鲁班奖”、“杯”、“迎客松杯”的投标企业分别给予一定分值的加分激励。在采用有效最低价法的招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获得“鲁班奖”、“杯”、“迎客松杯”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予以奖励,对获得国优“鲁班奖”的,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3%给予施工企业奖励、按监理总费用的4%给予监理企业奖励;对获得省优“杯”的,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1.5%给予施工企业奖励、按监理总费用的3%给予监理企业奖励;对获得市优“迎客松杯”的,建设单位按工程中标价的0.5%给予施工企业奖励、按监理总费用的1.5%给予监理企业奖励。
五、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
(十二)为利用开发企业成熟的管理体系和专业技术优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开发企业进行代建管理。代建企业的选择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产生,代建企业组织的施工招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必须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
六、推行建设工程类项目总承包制度
(十三)建设工程类项目应当整体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项目分解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除设计施工一体化专业工程外,招标人不得分解房屋建筑工程的各分部工程,不得将房屋建筑工程的基础、门窗、涂料、保温等项目分解发包。设计施工一体化专业工程确需单独发包的,应当纳入总承包管理范围。
(十四)受施工场地或工期限制确需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循有利于引进大企业的原则,合理划分标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标段划分依照相关规定执行;市政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每一个标段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每一个标段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亮化工程施工项目每一个标段投资额不少于100万元。建设工程项目设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的,招标人不得限制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数量,不得限制投标人中标标段的数量。
七、实行保证金制度和合同备案制度
(十五)逐步实行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制度,规范投标人履约和诚信行为;市招管局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尝试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保护招投标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十六)实行中标合同和履约担保、低价风险保证金等备案制度。中标候选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条款和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承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低价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为除中标候选人外各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与中标价的差额);核发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及时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将合同原件及保证金证明材料(低价风险金、履约保证金)报市招管局备案。中标人履行合同后,经招标人确认,市招管局应及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八、实行建设项目网上跟踪管理
(十七)为遏制非法挂靠行为,在项目竣工之前,对中标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实行网上锁定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八)为严格项目中标价和审计后决算管理,对项目中标价和审计后的决算价进行网上公示。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的签证和变更应建立完善的联合审批制度,变更情况及时报招管局备案。
九、严格责任追究
一、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
(一)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支持个人自主创业。将贷款范围,从原有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军人家属、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农村妇女,扩大到自主创业的科技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等所有城乡创业人员。创业人员自主创业或合伙兴办企业,如以“有限责任公司”名义登记注册的也视同个人自主创业,小额贷款审核部门、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应按照个人自主创业贷款业务办理。
(二)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范围。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人员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对已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成功且诚信经营、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可再次申请贷款,贷款最高额度可至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给予人均10万元以下、额度最高不超过7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个人、合伙经营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据实贴息。对自行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个人,经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按照规定比例和额度给予贴息。我市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符合国家贴息政策但超出国家规定额度外的贴息资金,由小额贷款经办部门所在的同级财政负担。具体贴息办法另行制定。
(三)建立健全市、区小额贷款担保机构,落实担保基金。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各区设立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并于5月份正式受理担保工作。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主要负责各自的服务群体创业人员贷款的担保工作;各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主要负责本辖区各类创业人员贷款和额度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贷款的担保工作。市财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主要负责贷款额度在100至200万元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贷款和集中商业区批量贷款的担保工作以及为其他担保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具体操作规范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建立市、区县(市)两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市本级要在现有基金规模的基础上,根据“创业创新、全民成才”小额贷款工作目标和贷款发放规模,逐步加大担保基金投入力度。市财政按照等额匹配资金支持各区(不含、2区)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同时,根据各区级财政部门匹配担保基金到位情况、贷款发放规模及基金需求,按照工作进度及时拨付市级匹配的担保基金。区、区和各县(市)财政部门也要加大筹集担保基金力度。
(四)落实以银行为主的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放大贷款发放比例。在原有经办银行(银行利达支行)基础上,在每个区至少指定1个经办银行,独立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通过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实行联合办公等形式,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审批时限,为创业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各县(市)设有银行所属支行的,由其作为小额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未设有的,可委托其他银行。经办银行要按照1:8倍比例放大担保基金。
(五)切实降低贷款反担保门槛。在原有保证人、房产抵押、存单质押等3种反担保方式外,将反担保人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扩大到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各类企业员工、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在项目真实、信用度高的前提下,对农村劳动者贷款也可以采取创业人员之间“联保”或由经营正常的企业为创业人员提供反担保的办法。对无反担保人或抵(质)押品的,可以产权、股权、应收账款、商标、专利等动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反担保。积极推行“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联动机制,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创业培训—信用社区综合个人信用评级—信用社区推荐—社区定期回访”的贷款绿色通道。对经信用社区推荐,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完成创业计划书并经过专家组论证通过的,可以取消反担保。
(六)做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发挥其促进就业的作用。对当年新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并由财政按照基准利率给予50%的贴息。对不足上述比例的,按照实际吸纳人员每人10万元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在200万元额度以内,按照实际贷款额度可享受50%的贷款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同级财政各负担一半。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以通过提供房产、土地抵押,质押或保证等多种担保形式直接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
二、完善创业扶持补贴资金政策,切实鼓励全民创业
(一)扩大创业一次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享受创业补贴的对象是,市市区内(、区就业专项资金未纳入市区财政预算之前不在此规定范围之内,下同)已参加创业培训,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执照,并已申领小额担保贷款,持续生产经营且正常纳税6个月以上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创业成功失业人员,其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户2000元。创业成功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4000元创业补贴。每人每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二)提高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补贴标准。提高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将原创业培训成功的补贴1000元提高到1200元,未成功的由补贴600元提高到800元;提高创业实训补贴标准,将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4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提高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费补贴标准,将入驻孵化基地按照使用面积不等,在2000元、3000元、4000元标准中,将4000元标准提高到最高不超过1万元;提高优秀创业项目补贴标准,将优秀创业项目补贴2000元—5000元提高到5000元—1万元。
创业扶持资金补贴申报审批程序和提交材料等规定,按照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问题的通知》(哈财社〔2010〕223号)执行。创业扶持资金补贴政策暂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
三、保障措施
一、考评指导思想
考评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和*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建立激励加压机制,加强工作科学管理,促使各地各部门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加速全面建设和谐小康舒城的进程。
二、考评内容及考评责任单位
1、招商引资工作由招商局牵头考评,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协助。
2、发展工业和民营经济由经委牵头考评,有关部门协助;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由安监局牵头考评。
3、新农村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减轻农民负担由农委牵头考评,有关部门协助;扶贫开发工作由扶贫办牵头考评。
4、计划生育工作由人口计生委牵头考评。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维护社会稳定由政法委、综治办牵头考评,局等部门协助。
6、基层组织建设、便民服务工作由组织部牵头考评,行政服务中心协助。
7、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党风政风建设由纪委、监察局牵头考评;党管武装工作由人武部牵头考评。
8、文明创建“三进”活动(进单位、进小区、进农贸市场)由文明办牵头考评。
9、创“三型”机关(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促效能建设由县直工委牵头考评,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人事局等部门协助。
10、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三权在上部门)由县政府牵头考评。
三、考评组织及方法程序
1、考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项任务由各考评责任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县委、县政府规定的考评内容,各考评责任单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考评细则,经考评责任组领导审定后下发到被考评单位,并报县岗责办备案。
2、考评工作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县考评责任单位组织考评,其结果经县岗责办初审后,报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审定,具体工作按照以下三个程序进行。
(1)年终各被考评单位要根据本年度实际完成任务情况,对照考评细则,实事求是地写出自评报告,送考评责任单位,并报县岗责办备案。
(2)各考评责任单位平时要加强督促检查,年终根据平时检查记实情况,对照县有关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测评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对照考评细则,参考被考单位报送来的自评材料,写出考评报告,排列出乡镇(办事处、县开发区)1-24名考评位次,并不得并列,根据县规定的表彰数额,提出拟表彰单位名单,经县考评责任领导组或县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报送县岗责办汇总。
(3)县岗责办要对各考评责任单位报来的考评材料进行综合初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交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四、奖惩措施
1、奖励
(1)招商引资工作表彰8个乡镇、16个县直部门为先进集体,受表彰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先进个人;另乡镇增加20名,县直增加30名先进个人表彰指标,奖励给受表彰单位和完成任务较好单位。
(2)发展工业和民营经济表彰10个十强企业、10个十佳企业、10个先进企业,6个乡镇为先进集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表彰6个乡镇、4个县直部门为先进集体。
(3)新农村建设表彰6个乡镇、10个行政村为先进集体;发展农村经济表彰6个乡镇为先进集体、30名致富带头人;减轻农民负担表彰6个乡镇为先进集体;扶贫开发工作表彰6个乡镇、10个县直单位为先进集体。
(4)计划生育工作表彰6个先进乡镇、12个六好乡镇、4个县直单位为先进集体,乡镇12名、县直4名为先进个人。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6个乡镇、10个县直单位为先进集体,乡镇12名、县直8名为先进个人;与维护社会稳定表彰6个乡镇、6个县直单位为先进集体。
(6)基层组织建设表彰6个乡镇为先进集体;便民服务工作表彰6个乡镇为先进集体。
(7)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表彰6个县直单位为先进集体;党风政风建设表彰6个乡镇、6个县直单位为先进集体;党管武装工作表彰6个乡镇为先进集体。
(8)文明创建工作表彰20个县直单位为先进集体。
(9)创“三型”机关促效能建设表彰20个县直单位为先进集体。
(10)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表彰8个“三权”在上部门为先进集体。
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采取物质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其中对计划生育先进乡镇的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颁发奖金2万、1.5万、1万元,对县直单位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分别颁发奖金5000元;对先进个人颁发奖励证书,其中对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分别颁发奖金1000元。
2、惩戒
对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后进单位、招商引资任务未完成单位、“发展环境大家评”为最后一名单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后进单位予以通报,除执行一票否决权外,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考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