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11 12:17: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质量调查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中国xx研究所和xx公司色织厂共同研制的新产品防静电仿毛华达呢,已试生产出。织物的主要质量指标达到了纺织工业部标准,
防静电性能指标明显优于日本工业标准和所列举的性能指标。下面就试制中的质量问题作如下分析。
一、质量管理体系
xx公司色织厂生产系统有纺纱、染纱、准备、织造、整理等主要车间。产品质量分析报告。从纺纱到成品形成了一条较完整的生产线,多年来以外贸出口产品为主,今年为100%出口。2003年出口合格率为xx%,2004年1-6月份出口合格率为95%,比去年同期增长6.01%。多年来,从生产和质量管理上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公司有一套与生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有专职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200人,占全公司在职人数的13.3%,由厂长和工程师主抓质量工作。质量检查科具体负责各车间的产品质量,各生产车间的关键环节均设有质量检查网点。同时,由质量检查科派出人员专职监督和抽查,实行三级检验,并在原传统的管理基础上吸取了先进的全面质量管理方法,把质量工作同经济责任制结合起来,同时建立了百分考核制,并在中层科室和车间干部中举办了全面质量管理学习班。
二、质量保证措施
为对以后的试产提供依据,公司从原料、原纱一进厂就进行化验、测试,同时为严格控制保证产品质量,特制定了。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在新产品试制中,全厂充分发挥车间和[[职能科室]]的配合作用和各检测网点的把关作用,同时广泛宣传防静电新产品的意义,启发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每周定期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预测分析和处理生产中发生的问题。为了及时了解到新产品的质量情况,xx纺织科学研究所xx总工程师亲访用户,及时把质量信息反馈给色织厂。
三、质量水平分析
(一)下机质量及入库质量(略)
(二)物理指标(略)
(三)染色牢度(略)
(四)防静电性能指标(略)
上述情况说明,本产品的主要指标达到了纺织工业部的标准,防静电性能指标明显优于日本同类产品,具有良好的防静电性能。因此,防静电仿毛华达呢的生产工艺是可行的,试制是成功的,水平是先进的。
四、问题和方向
防静电仿毛华达呢的试制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初试时由于批量较小,受加工条件和经验的限制,在后整理加工中出现了一些色差,使制成品并不十分完荚,没有百分之百的达到预期目标。目前,此问题已找到解决的办法。今后工作重点是在严把质量关的基础上,加大对产品的结构、性能方面的研究,增加[[产品功能]]使之更适应市场需求。
关键词:农科类专业;本科毕业生;质量调查;长江大学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1)24-5289-03
A Report on the Quality of Agricultural Graduates
――Based on Yangtze University for Example
GUO Qi-wei
(School of Animal Science, Yangtze University, Jingzhou 434025,Hubei,China)
Abstract: The investigation which was based on the agricultural graduates in Yangtze University to research into the curriculums setting, arrangements for teaching practice, the content, methods, and means of teaching, the improvement and use of teaching material, the professional basic theories and skills of mastery, the state of student learning ethos, the measures of teaching reform, the guiding ideology for college managerial, the state of faculty, basic conditions of teaching facilities, undergraduates students in social reputation and influence, and so on was made. According to the results, the defects of present talent training were summarized and analyzed and the measures to improve were work out.
Key words: agricultural majors; undergraduates student; quality survey; Yangtze University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做好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出更多的适应社会需求的毕业生,笔者于2009年7月对长江大学农科类专业本科毕业生进行了问卷调查。此次调查发放问卷420份,收回389份,经整理得到有效问卷363份。以下是对该次问卷调查进行的讨论分析。
1 毕业生对农科类专业的评价
1.1 农科类专业的办学指导思想与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办学指导思想是专业发展的灵魂,是专业成长的路径,它决定专业发展的方向。对长江大学农科类毕业生的调查数据表明,毕业生在对“长江大学农科类专业的办学指导思想”的评价中,评价办学思想“非常明确”的有21.35%;“比较明确”的占 53.94%;“基本明确”的占24.71%。这些数据显示,长江大学的农科类专业的办学指导思想[1]是十分明确的。调查还显示,86.78%的毕业生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投“满意”票,88.43%的毕业生对教师的敬业精神投“满意”票;在对长江大学农科类专业配备的师资队伍[1]情况的评价中,认为“非常合理”的有9%;“合理”的有54.69%;“基本合理”的占36%;“不合理”的占0.31%;这是对长江大学农科类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肯定。一直以来,长江大学都非常重视教师队伍的配置和培养,特别是在农科类专业的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的建设中,千方百计地加大投入来引进人才,如成功引进楚天学者、生态学权威教授等多人;为农学类专业的博士点学位授权申报成功打下坚实基础的师资队伍。但也有部分农科类新专业开设的时间短、师资力量尚跟不上学生的成长和社会的需求,今后需进一步加强农科类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
1.2 农科类专业的基本教学设施情况
调查中,长江大学的农科类专业毕业生对农科类专业的基本教学设施(包括教室、语音室、图书馆、运动场及体育设施等)[2]对教学的支持力度的满意度评价,结果为:60.06%的学生认为“能基本满足教学要求”37.08%的“能满足教学要求”2.86%的“不能满足教学要求”;长江大学农科类专业自1977年开办以来,为社会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人才,招生规模从小到大,随着该专业招生规模的逐步扩大并趋于稳定,特别是近年来国家自然科学研究迅猛发展,每年都在不断地添置教学仪器设备,但还是难以满足社会对学科发展的需求,今后学校应下大力气对教学设施进行逐步分批的更新,努力适应教学的需求。
1.3 农科类专业的课程设置及教学实践安排情况
专业课程设置[3]及教学实践活动[4]安排的合理性很大程度上将决定学生毕业后的发展方向及发展高度,因此学校很重视此项工作,努力探讨并优化农科类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实践活动[1]的安排。调查数据(见表1)表明,毕业生评价农科类专业的课程设置“基本合理”及以上的占94.38%,“不合理”的占5.62%。
对教学实践活动安排方面的调查显示,评价“较好”及“很好”的占73.28%,“一般”的占24.72%,“有问题”的占2.00%。表明长江大学农科类专业的课程体系总体来说是合理的,但是课程建设的前瞻性不够,存在的问题在于课程的建设跟不上知识更新的步伐。
1.4 农科类专业的教学内容、教材建设与使用以及教学方法与手段情况
教学内容[2]丰富与否,直接关系到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对知识理解的深度与广度。被调查毕业生对长江大学农科类专业的教学内容的评价表明,达“较好”及“非常好”以上的占67.62%,评价“一般”的占33.34%,“较差”的占2.04%。
关于长江大学农科类专业的教材建设与使用情况,被毕业生评价为“基本合理”及以上的占83.29%,“不合理”的占6.71%。表明学校的教材建设已深入影响到课堂教学的内容。如今,每天都有新事物或科学理论涌现,书本知识的更新可能难以赶上现实需求的速度,学校应联系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利用互联网和多媒体等进行教学内容的改革,学校更应投入力量做好教材的引进和编写工作,并密切关注农科类专业的发展态势。
在对长江大学农科类专业的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调查中(见表5),评价“基本合理”及以上的占到99.60%,这种好评说明学校的专任老师基本上每节课都做到了认真备课并能理论联系实践进行讲解,课件基本上都是利用多媒体进行演示,图文并茂,做到了通俗易懂。学生会因采取的互动式的教学方式参与到了教学当中,收到了良好效果,这表明在教学上所采用的方法与手段是正确有效的。
1.5 农科类专业的基本理论与技能掌握及学习风气情况
长江大学的农科类专业毕业生对专业的基本理论及技能[2]掌握如何?调查情况显示,基本理论掌握“较好”与“很好”的占91.01%,“不好”的占8.99%;基本技能掌握“较好”与“很好”的占88.77%,“不好”的占11.23%。
分析表明,评价结果与学生的基础和专业思想稳定程度有关,由于农科类专业的学生知识掌握基础相对较弱,加上农业科学生产的经济附加值不高,从事农业的工作者待遇普遍较低,社会对农业的反哺不够,学生普遍从小就想跳出“农门”,造成心理上会抵制学习农科类专业[5],自我学习规划和目标缺乏,造成“学习风气”(“不太好”的占有12.36%,反过来也会影响到授课教师的上课积极性。
因此学校要引导学生努力学习;经常举办农科类专业领域的讲座,加大农科类专业实践教学的投入,为大学生指明奋斗目标,激发学习热情,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风气。
1.6 农科类专业的教学改革情况
从调查的“您认为农科类专业在哪些方面还需要加强”结果来看,需要加强的方面依次为(从高到低排序):实践环节(48.31%)专业知识(23.60%)基本理论(16.85%)知识更新(11.24%)[4]。农科类专业的教学改革[2]情况(见表10),评价“能基本适应发展的需要”及以上的占87.64%, “措施不够得力,不能适应发展需要”的占12.36%。
以上数据表明,农科类专业人才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调优农业产业结构的过程中,农业发展对高校培养的农学类专业人才的需求不但量要多且质要优,人才市场提出了高校应在大力加强农科类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的同时,深入进行农科类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应让农科类专业的学生一方面扎实学习专业课,另一方面要多参加社会实践。反过来,学校要注重学生的实践环节的学习,多利用实践积累的经验来指导学校农科类专业进行教学改革,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措施,调整课程教学大纲,建立起多个试验基地,为学生实战操练提供更多的场所及设备,加深学生对专业知识与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努力培养社会适应力强,专业视野宽,自学能力和动手能力强的大学毕业生,促进农科类专业学生的全面发展。
1.7 农科类专业学生在社会上的声誉及影响
根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反馈的调查问卷数据分析表明(见表11),长江大学农科类专业毕业学生在社会上的声誉及影响强度排序为:“有一定的社会声誉”(48.43%)“社会声誉一般”(30.47%)“有较高的社会声誉”(18.00%)“没有什么社会影响”(3.10%);其中有“有一定的”及“有较高的”社会声誉的比例占到了66.43%,说明长江大学农科类专业本科生的教学质量是有保障的,毕业生的培养质量是得到社会认可的。
2 讨论与分析
1)经过对长江大学农科类毕业生及所在用人单位进行的调查,显示用人单位对长江大学毕业生的吃苦耐劳、勤奋好学、专业知识比较扎实、综合素质高及社会适应力强等给予了较高的评价[1]。数据显示,农科类专业毕业生有一部分选择了自主创业,但绝大多数的毕业生则在公司、企业任职。一定的时期之后,他们在用人单位担任了中层以上干部或技术骨干的占到了六成多;用人单位认为长江大学农科类专业毕业生业务素质“非常好”的占17.24%,“较好”的占81.03%;认为文化素质“非常好”的占24.14%,“较好”的占72.41%;认为心理素质[5]“非常好”的占17.24%,“较好”的占70.69%;思想道德素质[3]“非常好”的占24.14%,“较好”的占67.24%;认为农科类专业基础“非常好”的占22.41%,“较好”的占67.24%;评价“有团队精神”[4]的达到了72%以上。这些数据表明长江大学农科类专业毕业生的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证明长江大学对农科类专业学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受欢迎”[1]培养目标的落实是成功的。
2)用人单位也通过农科类专业毕业生的表现,对长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发扬创新精神,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科研联系生产”、“以综合性大学的要求和标准实施,创建湖北省一流的大学”、“教学应紧扣社会发展需求,科研应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学生工作应注重综合素质培养”、“多加强学生的素质培养和法律知识的普及,让他们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有用之材”、“教学上要提高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科研上应加大研发力度,积极向外界推广学校的成果,学生工作方面要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组织能力”等,这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显示了社会各界对长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等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说明了农科类学生在大学期间除了应学习好专业知识,各方面综合能力的培养也是不可忽视的。
3 结语
长江大学一直本着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大教学投入,以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出更多更高素质、更高技能的人才,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的目标在办学,这将是长江大学永恒不变的办学宗旨,并会根据来自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学校各方面的工作,使教育教学质量得到稳步提高。
参考文献:
[1] 刘金科,李应军. 长江大学毕业生质量调查与社会评价研究[J].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5):158-159.
[2] 刘金科. 长江大学毕业生对教学工作评价调查报告[J]. 科技信息(学术研究),2007(33):11-12.
[3] 赵 铁,朱少雄. 广西大学毕业生追踪调查研究[J]. 高教论坛,2003(2):145-149.
第二季度,我局开展省监督抽查和日常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66个批次,不合格5个批次,批次合格率达92.4%。接受企业委托检验264个批次,不合格4个批次,批次合格率达98.5%,同时,本季度通过生产许可证审查小组验收合格4家,已改造到位申请资料递交市质监局1家,厂区正在改造2家。
二、食品质量安全现状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我局结合夏季食品质量安全的季节性特点,针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相继开展了夏季食品、高考端午节期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食品安全整顿等专项整治活动和月饼、饮料、植物油、乳制品等产品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现将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分析如下:
(一)食品质量安全整体状况稳定。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对《食品安全法》及《条例》等知识学习,大部分企业负责人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能够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按照食品安全通则和细则的要求组织生产,厂区及车间环境卫生符合要求,索证材料及时,各种台帐记录准确,没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按时提交自查报告、整改报告,并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开展乳制品和含乳制品专项检查。我局举一反三,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拉网式大检查工作,将集中清缴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及时查找并堵住监管漏洞,建立健全了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防止类似问题乳粉事件的发生。三是邀请社会各界开展了“质监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通过与会代表对企业现场观摩,使企业增加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也使我局在现场核查中找出监管中的不足。通过企业落实、专项检查和现场观摩,第二季度,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未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稳定。
(二)监督检查质量状况良好。根据省监督抽查和日常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主要原因为纯净水电导率和月饼馅料含量不合格。目前,我局正在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要求不合格企业按照整改要求分析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和分析报告,对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强化业务培训,增强质量意识,加强原材料进货验证、生产过程、出厂检验、计量器具等方面管理,确保我市产品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1、食品生产加工水平普遍不高。目前,我市绝大多数企业主要以生产传统食品为主,企业缺乏优势核心技术,产品在市场没有核心竞争力,食品加工业发展存在后劲不足。
2、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良莠不齐,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人员为农民、初中、高中学历组成,普遍缺乏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
3、《食品安全法》及条例实施以来,对食品进行监督抽查,应当购买检验所需的样品,并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目前,由于经费不足,此项工作开展难度很大。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认真解决好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并做好落实,通过培训等方式,着力提高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真实反映产品质量状况,使企业及时掌握食品信息情报。二是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文件要求,转变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认识,加大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的力度,努力探索和不断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按照分类监管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察工作,增加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次数;四是查漏补缺,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议
关键词 林业持续发展项目;项目林;质量摸底调查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8-0167-01
“林业持续发展项目”是继“国家造林项目”、“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项目”、“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之后又一个大型林业建设项目。与世行贷款项目相比,该项目内容丰富,既有人工林营造,又有天然林管理和保护地区管理内容。项目从1998年12月开始准备,前后经过3年多时间的艰苦努力,顺利通过了立项、可行性研究、预评估、评估和项目谈判等过程。截至目前,我国政府以及欧盟、全球环境基金和世界银行均已批准了项目的设计方案,项目正式启动实施。
在我国政府日益重视森林的生态效益注重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前提下,先后实行了对部分地区天然林禁伐,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NEPP)和森林分类经营制度[1]。国家林业局在成功实施世行贷款“一、二、三”期项目后不失时机地提出利用世行贷款实施“林业持续发展项目”(SFDP),项目得到世界银行和欧盟基金会认可,经双方协商SFDP包括3个部分:一是天然林管理(NFM)部分(欧盟赠款);二是保护地区管理(PAM)部分(全球环境基金会赞助);三是人工林营造(PE)部分(世界银行贷款)。NFM集中在天保工程的3个重点省四川、湖南和海南;PAM包括这3个重点省以及与之相邻的甘肃、贵州、湖北和云南;PE包括3个重点省和河北、辽宁、安徽、山东等省。经过省林业厅项目办积极工作,世行官员对安徽省考察十分满意,并给予高度的评价,泾县自1999年起就积极申报该项目,前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2000年6月省林业厅同意泾县作为安徽省20个项目县(市)之一。
泾县自2003年实施“林业持续发展项目”营造林项目,经过5年努力,现基本完成总体规划设计项目建设任务。为全面了解项目林质量和项目实施效果,并为项目竣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以便对项目林后期管理进行分类指导,根据省林业厅项目办“林丰办〔2008〕27号”文件精神,泾县对所有世行贷款四期项目林进行质量摸底调查,现报告如下。
1 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07年,泾县共计完成林业持续发展项目营造林8 263.96 hm2,其中:人工新造林3 207.03 hm2,竹林垦复1 917.43 hm2,人工林抚育间伐3 139.5 hm2,新建项目中心苗圃1座。完成投资总额2 850万元。
2 摸底调查的依据
此次项目林摸底调查的依据和标准是省林业外资办下发的《安徽省世行贷款“林业持续发展项目”项目林质量摸底调查操作指南》及《安徽省造林技术规程》。
3 摸底调查结果
经各项目乡镇林业站和国有林场进行的实地摸底调查,摸底调查结果按类别为:一类林7171.86 hm2,占86.78%,二类林881.5 hm2,占10.67%,三类林210.6 hm2,占2.55%。
按林种分为:①用材林5 747.44 hm2,其中一类林4 823.74 hm2,占83.9%,二类林747.2 hm2,占13%,三类林176.5 hm2,占3.1%;②竹林2 424.42 hm2,其中一类林2 274.92 hm2,占93.8%,二类林134.3 hm2,占5.6%,三类林15.2 hm2,占0.6%;③经济林92.1 hm2,其中一类林73.2 hm2,占79.5%,三类林18.9 hm2,占20.5%。
按年度分为:①2003年共计营造1 422.16 hm2,其中一类林1 310.26 hm2,占92.1%,二类林72.5 hm2,占5.1%,三类林39.4 hm2,占2.8%;②2004年共计营造1 581.3 hm2,其中一类林1 368.8 hm2,占86.6%,二类林167.4 hm2,占10.6%,三类林45.1 hm2,占2.8%;③2005年共计营造2276.6 hm2,其中一类林2 000.4 hm2,占87.9%,二类林250.1 hm2,占11%,三类林26.1 hm2,占1.1%;④2006年共计营造2 153.9 hm2,其中一类林1 730.3 hm2,占80.3%,二类林325.8 hm2,占15.2%,三类林97.8 hm2,占4.5%;⑤2007年共计营造830 hm2,其中一类林762.1 hm2,占91.8%,二类林65.7 hm2,占7.9%,三类林2.2 hm2,占0.3%。
4 一、二、三类林分类
一类林主要是项目单位管护措施合理、工作负责,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高。二、三类林主要由于雪灾、火灾损失,以及抚育管护措施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同时也有部分小班存在造林树种选择不当等因素[2];另外,由于基本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造成一些项目林小班成为二、三类林。
5 后续管理措施
对一类林要加强管护,稳固扩大一类林分面积。对二、三类林,因雪灾损失林分要尽快完成雪压新造林地的补植补造,及时完成竹林雪压竹清理,适时进行林地垦复抚育,及时完成抚育间伐小班雪灾林木的清理,严防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对因森林火灾形成二、三类林要及时补植补造,适时抚育;对因征占用林地形成二、三类林要尽快择地重造。同时,要加强县、乡各级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强项目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林政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林业持续发展项目林成果,尽快使项目林发挥预期功能和效益[3]。
6 参考文献
[1] 程鹏.与时俱进 抓好林业持续发展项目[J].安徽林业,2003(3):4.
[关键词] 毕业生 质量 追踪调查 教学改革 就业
我院开办高等医学专业有二十多年历史,多年来一直与原西安医科大学、第四军医大学联合办学,并多次开展毕业生质量追踪调查和相关研究,为提高办学水平积累了大量资料和诸多成功经验。
2005年我院重新组建为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独立开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高等护理等医学专业。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就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高等职业院校培养的毕业生能否满足市场对高技能实用型人才的需求,成了决定职业院校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为进一步了解我院毕业生的培养质量,找出我院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我院于2009年6月~2010年7月经过前期准备、正式调查、资料汇总三个阶段的工作,顺利完成了医学类毕业生质量追踪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调查方法与内容
1.调查方法 我院2004~2008届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四个专业42个班级的毕业生共计2041人,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从中抽取23个班级共计1108名学生为样本,其中736人通过、电话访问、毕业生座谈等形式收集资料,372人通过QQ群访收集资料。
2.调查内容 毕业生问卷调查表分别以和QQ群访两种形式发出,内容涉及工作状况、在校学习状况、就业相关状况等三大项共46个封闭式问题和2个开放式问题。电话访问内容涉及就业单位情况、月薪、更换工作次数、对学院的课程设置建议、能力训练建议、就业指导建议等问题。座谈内容涉及就业相关情况、对学院教学质量的评价及建议、教学和学生管理的评价和建议。
调查结果
发出问卷调查表902人,其中形式530份,回收有效问卷116份,应答率21.9%,QQ群访形式372人,有效应答102人,应答率27.4%;电话访问174人,有效应答85人,应答率48.9%,座谈32人;合计调查人数1108人,有效应答335人,合计应答率30.2%。其中,不同形式调查中内容相同的部分归并。
(一)毕业生就业去向调查
资料有效应答共335人,分别来自116人、QQ群访102人、电话访问85人、毕业生访谈32人。
从毕业生就业去向构成看,就业单位以二级及三级医院(包括厂矿医院)为主。进一步分析其专业构成发现,在这两级医院就业的毕业生,98%是护理专业毕业生,这与当前社会各级医疗机构对医学人才的需求状况及要求基本吻合,显示出护理专业良好的就业前景。而口腔、临床专业就业去向以个体诊所、社区乡镇卫生院为主,药学专业以营销、药店、药厂为主(图1)。
(二)毕业生工作状况调查
资料有效应答共218人,分别来自问卷调查的116人、QQ群访102人。
从毕业生工作状况自评结果看出(图2),在职业道德、工作态度、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方面均给予了较高评价,能体现热忱为患者服务,具有爱心,工作态度端正、勤奋认真、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心态良好。在掌握基础理论、基本操作技能、工作胜任情况及人际沟通方面,评价一般。调查中还得知,94.8%的毕业生目前从事的工作与所学专业非常对口或对口,68.9%的毕业生对目前的工作单位非常满意或比较满意。
(三)在校学习状况的评价
资料有效应答共218人,分别来自问卷调查的116人、QQ群访102人。(图3、图4、图5)
对在校学习状况的评价涉及教学管理、教学条件、教学水平、课程设置、实践教学与毕业实习等方面问题。其中,满意、很满意、非常满意属于满意范围,不满意、很不满意属于不满意范围[1]。调查结果显示:
1.毕业生对在校学习阶段的教学工作总体评价满意度高,得到了毕业生的认可(图3)。
2.大多数学生认为,我院有一定的社会声誉,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有序,教师在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方面令人满意,满意度达到96%以上。
3.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运用、教学条件设施、毕业实习安排上毕业生的不满意度在4.6%~8.7%之间,但是实践教学方面学生的不满意度高达18%(图4),需要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4.在专业教学中最需要改进的三大方面依次为实习和实践环节、课程设置、主动学习能力(图5),与麦可思研究报告基本一致[2]。
5.在课程设置方面,药学专业建议增加高等数学、办公软件、市场营销课程,临床、口腔、高护专业建议增加有关人际沟通、卫生法规等人文课程。
(四)就业相关情况调查
资料有效应答共218人,分别来自问卷调查的116人、QQ群访102人。调查涉及就业意向、就业渠道、单位用人时考虑因素、职业规划、对学院人才培养建议、就业指导的建议等方面问题,调查结果反映:
1.62.1%的毕业生就业第一意向是市县的公立医院,20.4%的毕业生表示暂时或从不考虑到基层就业。
2.51.7%的毕业生认为获得就业信息的有效渠道是学校的就业信息公告、校园招聘会、人才市场招聘会,认为通过报纸、广播、网站获得的就业信息可信度低。
3. 36.2%的毕业生有明确的职业规划,29.3%的毕业生有模糊的规划,34.5%的毕业生没有职业规划。
4.就业中最欠缺的素质调查中,34.5%的毕业生是承受压力、克服困难的能力,17.2%的毕业生是相关工作和实习经验,15.5%的毕业生是沟通协调能力。
5. 64.6%的毕业生就业选择时注重专业对口、个人发展空间、工作稳定性,而注重薪资、福利待遇的占16.3%。
6.在毕业生认为单位用人时首要考虑的因素调查中:39.7%的毕业生认为是执业资格,29.3%的毕业生认为是性格因素和交往能力,20.7%的毕业生认为是学习成绩。
7. 55.2%的毕业生认为学院应加强学生在良好的品格与态度方面的训练,27.6%的毕业生认为应加强专业能力训练。
8.在毕业生对学院的就业指导建议中,希望学院多渠道收集和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信息,做好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并向社会毕业生的有关情况和信息,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的双向选择切实做好桥梁作用。
调查结果的启示与思考
本次调查的毕业生采用了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因此调查结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可信性。毕业生在就业工作一段时间后再重新审视回顾学习及就业相关情况,从认识的角度上看,更加客观而深入,为深化我院教学改革和推进就业指导工作提供了较为客观的依据。分析调查的结果,我们有以下方面的启示与思考:
(一)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目前,就业市场对人才要求的不断变化,使得高职院校必须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课程改革,以此来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课程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课程改革的趋势是面向专业群和职业生涯,注重培养学生的核心竞争力和就业综合能力。正如许多高职院校面临的问题一样,通过我院毕业生质量追踪调查,不同专业的毕业生从自身的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对课程设置提出了建议,也突出显示了课程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当然,不同的专业各有其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改革因此也有侧重点,但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了课程改革中需要注意的共性问题。
1.实行“双证书”教育及综合能力的训练
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我院一直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作为自己的人才培养目标,为陕南乃至全省培养了大批用得上、留得住的医学人才。然而随着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社会人才市场对人才需求的不断变化,职业院校要继续生存并持续发展的关键就在于培养的人才是否具备市场竞争力。在此次调查中发现,第一,毕业生具有就业竞争力不仅是专业技能,被用人单位看重的还有执业资格证书和个人的综合能力。据统计,近五年间我院执业资格证书通过率护理专业在85%~90%,就业成功率高;而临床、口腔、药学专业由于行业准入制的原因,毕业一年后才可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毕业生的就业成功率。因此,在教学内容上,必须贴近执业资格考试,加强“双证书”教育。第二,来自毕业生的反馈信息表明,我院毕业生的综合能力有待提高,集中表现在欠缺承受压力、克服困难的能力和人际沟通交流的能力。另外,作为基本工作能力,理解他人、服务他人、积极学习能力也不可或缺[3]。诚然,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是高职教育的核心任务,但职业能力不仅是专业能力、而是与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相互融合的集合体,这三方面的集合是以良好的应对心态、理性的思辨能力、准确的判断能力、娴熟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坚韧的奋斗精神等综合人文素养为特征表现的。所以,高职人才在培养专业技能的同时,不能忽视学生综合能力协调发展,这既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人才市场的需求。
2.以校企合作为契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和实训基地的建设
高职教育重在技能的培养。以校企合作为契机,通过对职业岗位进行系统分析,确定人才的知识、能力与素质结构,合理安排实践教学。开展工学结合,重视实践教学,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特色[4]。对毕业生在校学习阶段评价的调查中发现,毕业生认为专业教学中最需要改进的地方首先是实践实习教学环节,建议要加强实践教学。这与麦可思研究报告一致[5]。事实证明,实践教学对于检验学生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的各方面能力有着重要作用;同时实践教学对于学生接触、了解工作实际,认识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以及缩短学生毕业后与工作的适应期也起到很好的作用,应该大力加强。但由于各种原因,学院的实践教学条件还不能充分满足当前学科发展的需求。所以,在学院现有的实践教学条件下,加强与社会医疗机构等用人单位的密切合作,聘请医疗机构富有经验的高年资医务人员进行带教,使得教学资源得到充分的优化整合,一方面增加了见习、顶岗实习的实践机会,另一方面又开拓了实践教学的场所和基地,走“校企合作”之路,不失为一种有效途径。
同时,改进实践技能考核对加强实践教学有促进作用。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质量的高低不能完全由传统的考试方法来检验。学生的实践技能考试的形式和方法应该革新。这就是,基于课程在教学体系中的地位和教学内容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评价方法。鉴于基础课“必需”和“够用”的特点,可以采取试卷笔试的方法;基于专业课尤其是专业技能课实践性强的特点,一方面提高实践技能在考核中所占的分值,另一方面设置细化的考核标准,采取现场“练兵”、现场“作业”的方法进行评价,避免实践考核流于形式,其中有些专业技能课的评价还可以从实习的报告中形成基本结论。
(二)转变毕业生就业观念,实行全程就业指导,帮助学生合理规划职业生涯
在调查中发现,毕业生的就业观念不成熟、自身定位及应对社会的能力不够。反映在:首先,62.1%的毕业生主要就业意向是市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少有人愿意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显示出就业观念的不成熟。在当今巨大的就业压力形势下,市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早已将某些专业需求的人才层次定位于本科生,在这样的竞争中,高职生如果不转变择业观,很难立于不败之地,因此,高职毕业生应有自身准确的定位,基层医院应该是合适的选择。其次,在就业岗位中,63.8%的毕业生没有明确的职业规划或根本没有职业规划。而高职医学生要想发挥自身“专业有优势、上岗有能力、继续学习有基础、持续发展有潜力”的特殊优势,就应该提早做好职业规划,找准定位、脚踏实地、明确目标,才能在岗位上不断攀高[6]。所以,我院的就业指导工作,应该树立从入学时讲就业,到毕业时就好业的理念[7]。一年级新生,应着重让他们认识大学的意义,认识专业的特点及将来适应的职业,确定奋斗目标;二年级学生应分析自我特点,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调适,培养和发展与目标相适应的各方面能力,确认就业目标;三年级学生应着重于就业形势、就业信息、求职技巧、心理调适和人生观、价值观等择业的指导。通过三年系统性指导使毕业生择业时更具方向性和针对性,为今后整个职业生涯的规划奠定基础,为毕业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本次毕业生质量追踪调查,获得了大量有价值的反馈信息,对检验我院在课程建设、教学质量、就业指导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发现其存在的问题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此次调查对于了解社会就业形势的现状及发展趋向,探索毕业生质量形成的诸多因素和相互关系,寻求学校发展与社会需求相协调的途径等方面,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2][3][5]麦克思研究院编著.王伯庆主审.2010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4]程欣.对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的思考[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4(8).
[6]吕家将.构建高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J].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
写法和要求
1。标题。一般来说,市场调查报告的标题没有严格的格式。它要求与文章的内容溶为一体.是文章内容的高度概括,用精练简洁的文字去表现文章的中心思想。市场调查的标题有:在标题里直接写明市场调查的地区、调查的项目和“市场调查”这一文种;在标题里直接提出某一种商品在市场上的问题,点明文章的中心,如《×牌冰箱被冷落》;用主标题点明文章的中心,再用副标题说明市场调查的项目、地区和文种;用大标题点明市场调查的项目、范围、内容和情况,用小标题说明全文的主要内容。
2。前言。前言部分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写出调查报告撰写的依据,报告的研究目的或主旨,调查的范围、时间、地点及所采用的调查方法、方式。
3。主体。市场调查报告主要包括概要部分、正文部分、结尾部分。这三点组成报告的主体。
4。结尾。这是全文的结束部分。一般有前言的市场调查报告,要有结尾,以与前言互相照应,综述全文重申观点或是加深认识。
市场需求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产品销售对象的数量与构成,消费者家庭收入水平,实际购买力,潜在需求量及其购买意向,如消费者收入增加额度、需求层次变化情况,消费者对商品需求程度的变化、消费心理等。
市场供给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商品资源总量及构成,商品生产厂家有关情况,产品更新换代情况,不同商品市场生命周期的阶段,商品供给前景等。
商品销售渠道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渠道种类与各渠道销售商品的数量、潜力,商品流转环节、路线、仓储情况等。
商品价格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商品成本、税金、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消费者对价格变动情况的反映等。
市场竞争情况调查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竞争对手情况,竞争手段,竞争产品质量、性能、价格等。
市场调查问卷结构
1。市场调整问卷的内容为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有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家庭人口等。调查这些项目,便于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和具体分析。
调查内容。它是调查问卷的核心部分,是所需调查内容的具体项目。
问卷填写说明。是填写问卷的具体要求和方法,包括目的要求、项目含义、调查时间,被调查者填写时应注意事项,调查人员应遵守事项等。
编号。有时问卷还必须编号,以便于分类归档,便于计算机管理。
2。设计市场调查问卷时应注意
必要性,所提的问题应直接为目的服务,没有价值或无关紧要的问题不应列入。
可行性,应尽量避免列出令人难以回答的问题,注意使用适合被调查者身份、水平的词句或用语。
论文关键词 社会调查制度 社会调查员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概述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制度的基本含义及意义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基本含义是指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通过调查其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情况等一系列从案卷中无法看到的情况,从而判断其人格特点及人身危险程度,以此作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实施个别化处遇的参考。其中,该项制度在检察阶段被称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制度,该项制度并不直接反映案件的犯罪事实,其旨在通过一些客观指标来确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从而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主观恶性、再犯可能性及可挽救性作出一个基本的判断,并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时作为参考。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发展和实施情况
社会调查制度早已上升为国际少年司法的原则之一,并被世界多个国家在少年司法领域运用。我国自1997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开展社会调查制度的试行以来,各地不少司法机关都展开了对这项制度的探索,尤其是新的刑事诉讼法的出台,将此项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极大地推动了社会调查制度的普及和发展。以北京市为例,目前北京市检察系统确定了几家试点单位,每家试点单位基本以全覆盖的形式对每个未成年犯罪案件引入了社会调查制度。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制度的困境
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国还是一项新兴的制度,其一切还在摸索之中,社会调查员和司法机关也还在不断地磨合之中,故在该制度试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由于该项制度涉及到刑事案件的全过程,笔者在此主要是讨论该制度在检察阶段的运行情况及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缺乏统一的社会调查机构及专门的社会调查员
新《刑事诉讼法》对于社会调查制度只有概括性的规定,目前各地司法机关对于社会调查也基本属于单打独斗的情况,社会调查员有的由志愿者担挡,有的由团干部兼任,有和司法局、心理咨询师合作的,还有聘请一些学校老师或民间组织的人员来作的,调查员来源不一,素质参差不齐,即使很多社会调查员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但其专业化明显不足,即使有一些培训也基本属于浅层次、表面化,在频率上也是偶尔为之。社会调查报告是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司法程序中的重要辅助证据,一个专门的社会调查机构和专业的社会调查员队伍显然是必不可少的。这就如同案卷中的鉴定结论一样,必须要认证机构及专业人员的鉴定才能够被采纳并具有较强的说服性,如果随便找一个机构就来鉴定,试问这样的鉴定结论如何让人信服呢?
(二)调查报告欠缺全面性
法律规定社会调查的内容覆盖面很广,但就目前的情况而言,理想和现实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社会调查报告难以达到全面性的要求,主要原因如下:(1)调查时间有限。由于受到案件审查时限的限制,调查报告的制作时间、调查范围都受到影响,尤其是审查批捕阶段的调查报告,法律规定批捕只有7天的办案时限,但实际上除去立案、领导审批时间,还有周末的两天,在承办人手中顶多只有四天时间,如果碰到大型节假日之前来的案子,甚至可能只有一至两天的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即使承办人马上发调查委托函并且次日就带调查员去看守所提讯(如果碰到一些情况还无法做到次日就能提讯),调查员的时间更是少之又少;(2)隐私权保护问题。由于不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属于在校学生,出事后家长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没有将事情告知学校,怕学校将孩子开除(目前在实践中已出现这样的情况)。社会调查的全面性要求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要求发生了冲突,遇到这样的情况,调查员一般会出于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而放弃对学校、单位的调查;(3)拒绝调查或虚假信息。要做一个全面的社会调查,不可避免的要登门走访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学校或者同学邻居等,但对方往往出于各种原因对调查有抵触心理,不愿配合调查。甚至还有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隐瞒自己的犯罪情况提供给社会调查员虚假的家庭地址、电话等,这种情况在外地犯罪嫌疑人尤其是新疆籍犯罪嫌疑人的案件中常常出现,导致社会调查报告只能采访犯罪嫌疑人本人,使得调查报告难以客观全面;(4)责任心问题。目前社会调查员的来源比较复杂,其选任和条件也没有一定的规章制度,更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所以对社会调查报告的质量基本寄希望于社会调查员本身的责任心和素质,如果不巧碰到责任心不那么强的社会调查员,那么调查报告的质量就无法保证。
(三)调查报告的专业性、深刻性不足
社会调查报告的主要目的是调查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而人身危险性与犯罪嫌疑人的人格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在调查报告中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格进行全面的分析。但实际上,即使是在专业的心理学家看来,对于一个人人格的判断都是个难中之难的问题,而且目前的心理学人格判断大都是着眼于对一个人人格气质的判断,没有关于人身危险性的人格测量表,何况一个人的人格中有不好的倾向也不意味着其一定会犯罪,更无法完全决定其再犯可能性。所以如此专业的问题对于非心理学、犯罪学专业甚至非法律专业的社会调查员来说,确实是有不小的难度,造成社会调查报告在事实的列举之后所得出的结论较为格式化、表面化,更倾向于重述一些显然正确的普遍真理,欠缺真正有说服性的分析,而据此得出的羁押必要性及再犯可能性判断的准确性更值得商榷。
(四)客观、公正-理性与感性的问题
社会调查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情况,以期在刑事诉讼中对其能够有更公正、客观的处遇,而社会调查员不同于公、检、法机关人员的身份,也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但是,这里面似乎存在一个悖论,只要有非司法机关的人员参与,就一定会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么?因为就个体而言,每个人都是有感情、有偏向性的,而且根据法律的保密性要求社会调查员不能够阅卷,其采访的对象也都限于犯罪嫌疑人这一方的人员,而不涉及到被害人或证人一方,尤其是在了解一个人的成长经历的过程中,感情往往占了上风,遇到比较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更容易轻信其所编造的一些事实,更难以做到完全的理智和中立,很可能只是看到案子的其中一面就下了结论,笔者就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五)社会调查的覆盖面问题及司法成本问题
新刑诉法规定的社会调查是“可以”做,目前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有挑选合适案件做的,有不怎么做的,也有全面覆盖的。到底什么样的案子必须做,什么案子无须做还需要研究商榷。例如前面所列举的新疆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基本都限于对其本人的调查,其亲属要么就是找不到或无从查找,或者即使能够查找但是由于路途遥远以及出差的人身安全等问题无法调查,还有翻译的配合问题等等,致使此类调查报告的质量无法保证其全面性和深刻性,而且在批捕和起诉阶段几乎没有区别,导致司法成本的浪费。还有其他一些案件也有类似的问题。
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制度的出路
在列举了这么多的问题之后,社会调查制度的出路又在哪里呢?这样一个被寄予了厚望的制度,如何才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呢?笔者在此提出几点拙见,希望能对社会调查制度的完善尽一份力量,使其更具有可行性、科学性,能够早日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第一,设立专门的社会调查机构,聘请专业的社会调查员。机构及调查员的资质问题始终是社会调查制度的硬伤,如果能够在省、直辖市级司法机关、或者团委等部门下设立专门、统一的社会调查机构,并聘请具备法律、心理学等专业素质的社会调查员,统一编制、统一管理,无疑是提高社会调查报告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的最好办法。
第二,引入专业的心理人员参与调查和评析。由于人身危险性评估的特殊性,在社会调查过程中引入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在分析和评估的过程中,可以帮助社会调查员有效地提高调查报告的专业性和深刻性,并可以作为今后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特殊处遇及帮教措施的可靠凭据。
【关键词】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现状;完善
一、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现状
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针对未成年人案件刑事审判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制度,即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行为特征、事后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的社会调查,最终对其人身危险性和责任程度进行评估,以此作为法院实施个别化处遇的参考。i
自社会调查制度建立以来,全国各地均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从社会调查员的组成来看,大体有以下四种情形:一是少年法庭的法官亲自参与社会调查。能够及时、全面的得到与未成年人被告人相关的第一手材料,并有利于增强法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现量刑科学化。二是社会志愿者担任社会调查员。即由法院聘请关注、热爱未成年人工作且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相关人员从事社会调查工作。三是司法助理员担任社会调查员。司法助理员是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由其担任社会调查员,能在调查阶段全面、直观的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且通过参加庭审,能实现法庭审判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无缝对接,增强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担任社会调查员。即由法院委托社会工作者,由其利用社会学、心理学、伦理学等专业知识,综合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生活背景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并对调查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对再犯可能性进行评估,向法院提供详细的社会调查报告。司法社会工作者应是具有法律和社会工作双重知识和背景,从事司法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员。ii
二、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完善
从目前来看,未成年人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社会调查对象辐射性不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社会调查的主体包括司法助理员以及专业司法社工,但仍未能实现社会调查对象的全覆盖。司法助理员的社会调查对象仅限于具有本区户籍的未成年被告人,对于非本区户籍的未成年被告人只能委托司法社工进行社会调查,而此种社会调查需要耗费更多的资金和精力。而社会调查资金和专业社会工作者人力资源的相对匮乏都制约了社会调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是社会调查主体法律地位不明确。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社会调查员的法律地位,导致司法实践中有些社会调查员并不参加庭审,有的社会调查员参加庭审时的地位也比较尴尬。因此,社会调查员法律地位的不明确制约了社会调查制度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是缺乏对社会调查结果的监督机制。社会调查报告对法院的量刑起到重要的参考作用,因此,社会调查结论必须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目前,无论是司法助理员或者司法社工担任社会调查员,对社会调查结论均缺少监督机制,导致社会调查报告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在一定程度上遭到质疑。
四是社会调查报告在裁判文书中应用不充分。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对裁判文书中社会调查报告的适用做出了指导性的适用格式和标准,但并无强制性规定,这就导致了实践中多地法院虽然适用了社会调查制度,但并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裁判文书中引入社会调查报告,使社会调查结论对量刑的参考作用未在裁判文书中予以体现。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对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建立多层次的社会调查主体机制,保障实现社会调查对象的全覆盖。
如前所述,司法社工担任社会调查员与其他主体相比,具有专业性的优势。但从实际出发,为了确保每一名未成年被告人均能获得社会调查的权利,一方面通过争取相关部门的资金投入、加大司法社工队伍建设等途径,不断扩大司法社工参与社会调查的范围;另一方面应坚持社会调查主体多元化发展方向,除了由司法助理员、司法社工、志愿者担任社会调查员之外,也可以邀请人民陪审员、特邀监督员或者是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团区委等部门热心未成年权益保护工作的人员来担任社会调查员,同时通过对非专业人员进行定期学习培训、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社会调查工作质量。
第二,在法律上明确社会调查员的地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社会调查员的地位应等同于鉴定人、翻译等诉讼参与人的地位,原则上应为社会调查员设立专门的报告席位,让社会调查员参加庭审,并将亲身经历的调查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做出自己的综合评定,而不仅仅只是照本宣科地朗读,要根据庭审中不断发生的情况结合调查进行分析比较,真正触动未成年人的灵魂。
第三,建立社会调查结果的监督制度。具备科学性、客观性的社会调查报告才能真正达到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科学量刑的目的。因此,采取各项制度措施保障社会调查报告的质量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建议,应建立社会调查报告监督机构,具体来说,可以由专门从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机构担任,由其统一制定包括社会调查内容、程序等规范,并对社会调查结果进行监督,以实现对社会调查员客观、公正的开展社会调查工作的有效约束。
第四,制定裁判文书社会调查报告内容指导性标准,加强规范化考核。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裁判文书中社会调查报告内容规范性不强,不能很好地体现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原因的情况,建议应由最高法院做出强制性规定,并加强考核工作。具体内容可以参照2010年8月中央综治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中关于社会调查报告的相关规定,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结合各地法院对裁判文书提出的相关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出符合本地区特点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裁判文书社会调查报告内容标准,并要求每一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承办法官学习掌握。
注释:
它是一种沟通、交流形式,其目的是将调查结果、战略性的建议以及其他结果传递给管理人员或其他担任专门职务的人员。
因此,认真撰写调查报告,准确分析调查结果,明确给出调查结论,是报告撰写者的责任。
1.题页
题页点明报告的主题。包括委托客户的单位名称、市场调查的单位名称和报告日期。调查报告的题目应尽可能贴切,而又概括地表明调查项目的性质。
2.目录表
3.调查结果和有关建议的概要
这是整个报告的核心,匝简短,切中要害。使阅读者既可以从中大致了解调查的结果,又可从后面的本文中获取更多的信息。
有关建议的概要部分则包括必要的背景、信息、重要发现和结论,有时根据阅读者之需要,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4.本文(主体部分)
包括整个市场调查的详细内容,含调查使用方法,调查程序,调查结果。对调查方法的描述要尽量讲清是使用何种方法,并提供选择此种方法的原因。
在本文中相当一部分内容应是数字、表格,以及对这些的解释、分析,要用最准确、恰当的语句对分析作出描述,结构要严谨,推理要有一定的逻辑性。
在本文部分,一般必不可少地要对自己在调查中出现的不足之处,说明清楚,不能含糊其辞。必要的情况下,还需将不足之处对调查报告的准确性有多大程度的影响分析清楚,以提高整个市场调查活动的可信度。
5.结论和建议
应根据调查结果总结结论,并结合企业或客户情况提出其所面临的优势与困难,提出解决方法,即建议。对建议要作一简要说明,使读者可以参考本文中的信息对建议进行判断、评价。
6.附件
附件内容包括一些过于复杂、专业性的内容,通常将调查问卷、抽样名单、地址表、地图、统计检验计算结果、表格、制图等作为附件内容,每一内容均需编号,以便查寻。
市场调研报告格式
在品牌推广之前,第一步必须进行的是对目标市场的了解、分析和研究。市场调查报告,或称市场研究报告、市场建议书是广告文案写作的一个要件。阅读市场调研报告的人,一般都是繁忙的企业经营管理者或有关机构负责人,因此,撰写市场调查报告时,要力求条理清楚、言简意赅、易读好懂。
一、市场调查报告的格式一般由:标题、目录、概述、正文、结论与建议、附件等几部分组成。
(一)标题
标题和报告日期、委托方、调查方,一般应打印在扉页上。关于标题,一般要在与标题同一页,把被调查单位、调查内容明确而具体地表示出来,如《关于哈尔滨市家电市场调查报告》。有的调查报告还采用正、副标题形式,一般正标题表达调查的主题,副标题则具体表明调查的单位和问题。如:《消费者眼中的<海峡都市报>棗<海峡都市报>读者群研究报告》。
(二)目录
如果调查报告的内容、页数较多,为了方便读者阅读,应当使用目录或索引形式列出报告所分的主要章节和附录,并注明标题、有关章节号码及页码,一般来说,目录的篇幅不宜超过一页。例如;
目录
1、调查设计与组织实施
2、调查对象构成情况简介
3、调查的主要统计结果简介
4、综合分析
5、数据资料汇总表
6、附录
(三)概述
概述主要阐述课题的基本情况,它是按照市场调查课题的顺序将问题展开,并阐述对调查的原始资料进行选择、评价、作出结论、提出建议的原则等。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第一,简要说明调查目的。即简要地说明调查的由来和委托调查的原因。
第二,简要介绍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包括调查时间、地点、对象、范围、调查要点及所要解答的问题。
第三,简要介绍调查研究的方法。介绍调查研究的方法,有助于使人确信调查结果的可靠性,因此对所用方法要进行简短叙述,并说明选用方法的原因。例如,是用抽样调查法还是用典型调查法,是用实地调查法还是文案调查法,这些一般是在调查过程中使用的方法。另外,在分析中使用的方法,如指数平滑分析、回归分析、聚类分析等方法都应作简要说明。如果部分内容很多,应有详细的工作技术报告加以说明补充,附在市场调查报告的最后部分的附件中。
(四)正文
正文是市场调查分析报告的主体部分。这部分必须准确阐明全部有关论据,包括问题的提出到引出的结论,论证的全部过程,分析研究问题的方法,还应当有可供市场活动的决策者进行独立思考的全部调查结果和必要的市场信息,以及对这些情况和内容的分析评论。
(五)结论与建议
结论与建议是撰写综合分析报告的主要目的。这部分包括对引言和正文部分所提出的主要内容的总结,提出如何利用已证明为有效的措施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可供选择的方案与建议。结论和建议与正文部分的论述要紧密对应,不可以提出无证据的结论,也不要没有结论性意见的论证。
(六)附件
附件是指调查报告正文包含不了或没有提及,但与正文有关必须附加说明的部分。它是对正文报告的补充或更祥尽说明。包括数据汇总表及原始资料背景材料和必要的工作技术报告,例如为调查选定样本的有关细节资料及调查期间所使用的文件副本等。
二、市场调查报告的内容
市场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说明调查目的及所要解决的问题。
第二,介绍市场背景资料。
第三,分析的方法。如样本的抽取,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技术等。
第四,调研数据及其分析。
第五,提出论点。即摆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第六,论证所提观点的基本理由。
第七,提出解决问题可供选择的建议、方案和步骤。
第八,预测可能遇到的风险、对策。
产品构思和调研报告的参考格式
1.产品构思
说明产品的主要功能是什么,产品如何开发,谁购买和使用产品,如何销售。
2.市场调查
说明市场发展历史和趋势,市场总额与份额统计等。
3.政策调查
调查与本产品相关的政策。
4.同类产品调查
调查同类产品功能、质量、价格,以及主要优点和主要缺点。
5.竞争对手调查
调查各竞争对手的市场状况,以及他们在研发、销售、资金、品牌等方面的实力。
6.用户调查
调查一些老用户和潜在用户,记录他们的需求与建议。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参考格式
1.市场分析
(1)分析市场发展历史与发展趋势,说明本产品处于市场的什么发展阶段;
(2)本产品和同类产品的价格分析;:
(3)统计当前市场的总额,竞争对手所占的份额,分析本产品能占多少份额。
(4)产品消费群体特征,消费方式以及影响市场的因素分析。
2.政策调查
(1)分析有无政策“支持”或者“限制”;
(2)分析有无地方政府(或其它机构)的“扶持”或者“干扰”。
3.技术和时间分析
(1)从技术角度分析本产品“做得了吗?”,“做得好吗?”;
(2)按照正常的运作方式,开发本产品并投入市场还来得及吗?
(3)预算中的人员能及时到位吗?
(4)预算中的软件硬件能及时到位吗?
4.成本-收益分析
(1)估计总成本;
(2)估计总收益。
5.swot分析
(1)我们的强项是什么?我们如何利用这些强项?
(2)我们的弱项是什么?我们如何减少这些弱项的影响?
(3)市场为我们提供什么样的机会?我们如何把握这些机会?
(4)什么威胁着我们的成功?我们如何有效地对付这些威胁?
6.其它例如知识产权分析
关键词:特色教材;结构;攀西地区
1.特色教材开发的背景
目前攀西地区作为中国西南经济的重要增长极,正吸引各方企业家来此兴业,必然需要大批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目前采用的学科式教材影响了人才的培养质量,缺少合适的教材是制约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瓶颈。为了培养攀西本地企业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必须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课程和教材。
根据本地产业、生源特点,教材应具有以下特色:①教材内容反映攀西特有的利用钒钛磁铁矿生产钢材、钛制品和钒制品的复杂工艺;②教材表现形式文字、图表、视频相结合,通俗易懂,适合文化基础相对较差的攀西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学习;③教材逻辑结构以工学结合、理实一体的项目化教材为主。
2.特色教材总体结构设计
项目化教材总体设计,包括选择项目以及项目的序化。[1]一般根据岗位工作任务分析,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选择项目。作为相关厂的主体专业,冶炼、轧钢等专业的课程体系需要覆盖多个不同产品的工厂,一门专业课程又要覆盖工厂不同工序的多个工种岗位,包括设备操作、工艺管理、生产调度、质量控制。
按照工作逻辑确定教材总体结构如下图所示。
各个项目的功能和目标如下。
(1)认识工厂:能说出工厂产品、设备、生产工艺流程、安全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部分内容。
(2)原料准备:能按照作业标准, 进行原料验收、入库、出库操作。
(3)原料加工(粗加工、中加工、精加工):能按照作业标准,与上下游工序协调配合,进行物理、化学加工,使原料变成合格产品。
(4)质量控制:能进行半成品、成品检验,典型质量缺陷分析,典型生产故障、事故处理。
3.特色教材项目结构(体例)设计
项目结构设计就是项目化教材的体例设计,[2]设计内容包括各个项目的构成部分以及各部分的具体设计。
下面以“现代化的攀钢轨梁厂调查”项目为例来说明项目结构设计[3]。项目名称:现代化的攀钢轨梁厂调查。项目导言:火车在钢轨上的飞驰事实上是钢轨引导火车轮前行并承受车轮压力的轨道关键部件。攀钢轨梁厂是中国著名的钢轨生产厂,通过现场参观或浏览有关企业网站,可以知道钢轨和其他大型型钢是如何生产出来的。学习目标:编写有关轨梁厂产品品种规格、设备工艺、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内容的调查报告。工作任务:①轨梁厂品种规格及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调查;②轨梁厂设备系统调查;③轨梁厂作业区调查;④轨梁厂安全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调查。项目成果示例:轨梁厂XXX调查报告(略)。
工作任务1:轨梁厂品种规格及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调查。任务描述:轨梁厂生产的产品包括钢轨、型钢、方圆钢三大类,各类生产工艺流程不同。任务分析:用word撰写符合任务书要求的调查报告。调查方式有工厂现场调查、电话调查、网络调查等。相关知识:①调查报告格式;②轨梁厂产品分类;③典型产品特征、规格、用途、技术要求;④典型产品生产工艺流程。任务实施:观看有关视频、图片和文字资料,结合工厂现场感性认识,提取有用信息,用word撰写符合任务书要求的调查报告,小组抽签答辩。
工作任务2:略。拓展提高:①技术标准解读。②产品缺陷特征。练习:有关轨梁厂产品的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或问答题。项目评价:评价表格式如下。
4.结论
过去出版的职业教育教材大多没有教材设计环节,缺少对教材结构的研究,在教学实践中实在不方便师生使用,影响了教学效果。本文对攀西特色教材结构做了一些研究和探索,材料生产类教材可以借鉴。
参考文献:
[1][2]孙红艳.职业教育项目化教材设计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0.
一、问题之提出
新《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这样就使得原本活跃于各地少年司法实践中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以下简称“社会调查”)正式被立法机关采纳,也正式以法律规范的形式融入到少年司法制度之中。从原本散落于各处的法律法规到如今法律层面上的正式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国的少年司法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适用经验,这对推动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完善有着重要意义。虽然新刑诉法对社会调查作出了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这一规定仅仅具有原则性的指导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社会调查的主体和社会调查的内容,但对于社会调查报告所应具有的法律属性却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不能明确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就会使各地司法机关产生不同的理解,进而制定出不同的实施细则。这样就会出现一个问题,即破坏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削弱此项制度所应该具有的实用性。例如,有的司法机关将其视为证据,可以在审理阶段进行质证;而有的司法机关只将其视为量刑参考意见,由法官自由裁量。不同的属性自然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因此如何在现有法律规制的条件下界定社会调查报告属性,是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需要首先突破的难题。
二、社会调查报告属性之不同界定及评析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源于实践,其在施行初期并无普遍性法律的规制,所以各地司法机关对其法律属性的认定并不相同。例如河南省兰考县法院将调查报告作为证据使用,允许诉讼参与人提出质疑,然后由社会调查员进行解答。而江苏省的部分法院将社会调查员作为一种较为特殊的诉讼参与人对待,赋予其类似鉴定人的诉讼地位。随着社会调查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其在少年司法中所扮演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理论界对其研究也越发深入,总结各地的司法实践经验,学界大体上将社会调查报告界定为三种不同属性:即品格证据说、鉴定意见说、量刑参考说。
(一)品格证据说
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较为普遍,其认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也就是指未成年人的人格调查或是品格调查,而调查的主要内容便是未成年人的“人格”或是其“品格”,所以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为品格证据。之所以认为社会调查就是品格调查,主要是从人身危险性的角度来进行考量的。因为品格是人身危险性的重要表征,“通过考察行为人的人格特点并加以科学分析,才能使人身危险性的评估更加准确、可靠”。那么为何要考虑人身危险性这一要素呢?这主要是和社会调查的目的有关。因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的理论基点在于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他们的心理状态往往不够稳定,而且自制能力差,加之受外界的不良影响,所以其大多是出于偶然原因走上犯罪道路,比如因心血来潮、一时冲动等,他们所实施的犯罪并不一定都是有预谋和有计划的,因此大多数未成年人罪犯并非“罪大恶极”者。少年司法方针主要是考虑如何教育并改造未成年罪犯,这里就要放弃刑罚传统上的报应和威慑功能,转而找到案件处理方式和教育改造的最佳“结合点”。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找出犯罪原因,了解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将对其未来的教育改造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人格调查制度对于量刑具有重大影响,其充分考虑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通过审判前调查所获得的犯罪人的人格特征正是其人身危险性的表症。”因此,社会调查报告所反映的内容便具有品格证据的性质。
笔者认为,产生于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社会调查,其报告的法律属性并不能简单地纳入“品格证据”的范畴。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也不能单纯地等同于人格调查或品格调查制度。一是因为“品格证据”属于“舶来”的法律词语,其并没有反映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范中。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现有规范来看,其法定证据种类中并不包含“品格证据”。如果将其纳入现有的证据种类中,就会破坏证据适用的法定性。二是从《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来看,社会调查的主要内容为“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虽然“等”字属于列举未完,但从上述三个要素来看,社会调查的主要方向不仅包括犯罪主体情况的调查,也包括犯罪原因的调查。所以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品格”即人身危险性只是社会调查的一个调查选项,将其统称为“人格调查”不免会以偏概全。虽然社会调查以行为人为核心而展开,目的在于全方位掌握行为人的个体情况,但是其最终目的是并不只是对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分析和预测,它还包括行为人社会危险性方面的分析,而这其中显然又会考虑众多的社会因素。再者,因为个人生活经历的多样性也就决定了人格或品格的内涵具有复杂性,决定人格的因素有很多,社会因素和生理因素等都会对人格的形成产生影响,人格调查实际上就是追踪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轨迹,其并不能脱离社会属性。三是要对“品格证据”作出正确的理解。虽然对其概念的表面含义不难理解,但作为英美证据法中的一个重要规则,它的适用却十分复杂。“英美法上使用未成年被告人品格证据的目的有二:一是证明案件的某些争议事实或附随事实,二是攻击未成年被告人的可信性。”另外,它还会对被告人的定罪过程产生影响。因为未成年人品格证据的提出会给未成年人本身和案件的审理带来风险,所以它的提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而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社会调查,它的调查内容并不是查明案件事实或争议事实,而是犯罪原因的归纳,所以并不对定罪产生任何影响,主要作用是在刑罚个别化原则下对量刑和未来帮教上的考量。再者刑诉法268条对社会调查的启动并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性条件。综上所述,英美法下的“品格证据”与我国少年司法实践中的社会调查不可相提并论。
(二)鉴定意见说
将社会调查报告视为一种特殊的鉴定意见,是近来不少学者的主张。“无论从形式、内容还是形成的过程来看,社会调查报告的类型视为鉴定意见都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证据规定。国外立法也有类似的规定。例如,《日本少年法》第9条规定:进行前款规定的调查,务必调查少年、监护人或者相关人员的人格、经历、素质、环境,特别要有效运用少年鉴别所提供的关于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以及其他专门知识的鉴定结论。美国也是采用类似的做法,由鉴别中心或鉴别所负责社会调查工作。”在部分地区的司法实践中,也将社会调查员的地位等同于鉴定人,独立于控辩双方之外。
笔者不赞同上述说法,社会调查报告不能等同为一种特殊的鉴定意见。虽然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地区社会调查工作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来承担,其运用自身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素养,对调查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通过分析和判断形成一份高质量的社会调查报告,从某些方面看和传统的司法鉴定者的工作相同。但笔者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下规定的鉴定意见并不具有包含社会调查报告的可能性。第一,因为根据《司法鉴定管理决定》的要求,我国对于鉴定机构的资格和条件有着原则性的要求。鉴定机构的设立和鉴定业务的开展必须要经过相关机构的登记和公告,鉴定人的资格和要求也有法律规定。而且从现有规定看,我国鉴定工作根据鉴定对象可分为“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和“声像资料类鉴定”。将社会调查强行纳入鉴定意见,与现有法律法规相抵触,因此,不能直接套用外国的规定在我国使用。第二,鉴定意见为“鉴定人对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分析后所作出的判断”。可以看出,案件事实也包含了定罪事实,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鉴定等同于事实调查,也就是对与定罪事实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但是社会调查不涉及对被告人定罪情况的考虑,并不调查与犯罪构成有关的行为和结果事实。第三,从法律责任的角度考虑,如果鉴定人故意作出虚假鉴定或不实鉴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第268条也没有规定虚假调查报告的法律后果,因此不能贸然认为其属于鉴定意见,也不能将国外的制度不加辨别地适用于我国的司法实践。将社会调查报告等同于鉴定意见,其在形式上是想将社会调查报告纳入法定的证据种类,但实质上是将由专业性工作人员作出的调查报告等同于“专家意见书”,这样也是不妥的,同证据能力法定化和证据形式法定化原则相悖。虽然其中会包含专家事实意见,但对案件事实却不是亲身感受的,也并不是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三)量刑参考说
持该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我国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不涉及案件事实本身的调查,因为“调查报告的内容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有罪、罪责轻重等均无关联,不能称之为刑事证据,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该种观点立论的主要依据便是证据的基本特征。根据通说,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社会调查报告之所以不是证据,就是在于其并不具有关联性。因为证据的关联性是同案件事实存在的某种联系,因为证据是在案件发生过程中产生的,它同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和客观的联系,对证明案情十分重要。而这里的案件事实正如上所述,主要是关于行为和结果的事实,是定罪事实。而社会调查所反映的内容却同案件事实没有必然和客观的联系,例如社会调查中关于犯罪原因的探查,其同案件事实的发生虽然有某种联系,但却不是必然联系,只是偶然或间接联系。而且社会调查中必然会涉及到第三人对未成年人的评价,这些都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和案件事实并没有客观的联系。
将社会调查报告视同量刑参考的观点避免了前两种观点的“违法”嫌疑,从现有的法律规范上来说,确实没有突破证据的法定种类的限制。但这并不表明将调查报告视为量刑参考是没有问题的。笔者认为,从社会调查报告本应具有的“应然法律效果”和“应然社会效果”来看,还是有很大问题存在的。如果将其视为一般的量刑参考意见,则难以发挥社会调查报告应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终使社会调查的适用效果“大幅缩水”。因为量刑参考意见只是在量刑阶段作为一种特殊的诉讼材料提交法官,其所反映的内容只能依据法官的自由心证予以采纳。但是依据刑事诉讼的证明原则,一项诉讼材料在取得证据能力之后才可以对它的证明力运用自由心证进行综合评判。而证据能力的获得要经过法定的调查程序。那么量刑参考能否获得证据能力?另外,控辩双方如果对其真实性产生异议,能否适用质证程序?这都是深入研究后留存的疑问。因此笔者认为,将社会调查报告视为量刑参考意见仍然不妥,因为不能对其内容的真实性经过法定程序的检验。如果只是提交法官单纯的量刑建议,势必会使社会调查的内容形式化和单一化,使其无法真实反映未成年人的各项情况,以至于法官无法把握刑罚的裁量和后期的帮教矫治,削弱社会调查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社会调查报告属性之重新认识
上述几种观点都不能准确地界定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这就需要以另一种视角来解析其法律属性。可以说上述对社会调查报告属性的认识都是在我国刑事诉讼传统的定罪量刑相混合模式下进行的。能否以另一种视角重新审视社会调查报告的属性?笔者认为这是可行的。在这里首先要重新认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之重新认识――定罪与量刑的分离
之所以要重新认识社会调查制度,是从定罪和量刑程序的角度出发的。一般来说我国刑事诉讼是定罪和量刑程序相混合,量刑事实的认定并不需要经过独立的诉讼程序。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量刑前社会调查的发展和成熟已经使少年刑事诉讼体现出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的分离。之所以得出上述结论,一是因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作用便在于使量刑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进而推进量刑程序相对独立化。从社会调查的内容可以看出,其并不反映案件事实,而是围绕未成年人的个人家庭情况、社会环境和犯罪原因等因素来展开,这些因素都是量刑过程中法官所应考虑的酌定情节。考虑到这些因素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过程中或大或小的影响,加之对其未来人生发展的考量,法官必须在量刑时慎之又慎。继续延续传统的定罪量刑相混合的模式,法官可能无法掌握大量的酌定情节等材料,所以有必要将量刑从定罪程序中分离。二是因为定罪与量刑相分离的诉讼模式有法可依。根据《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及《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法院在审理活动中应当保证量刑活动的相对独立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或者辩护人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的,调查报告应当在法庭上宣读,并接受质证。从上述相关规定可以看出,对影响量刑的社会调查报告可以经过质证程序,说明社会调查报告的适用便是在定罪与量刑相分离的模式下生成的。
(二)社会调查报告属性在定罪一量刑分离模式下之重新认识
上述已经阐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报告是在定罪一量刑分离模式下生成的。社会调查报告适用于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所以其法律属性便是量刑证据材料,即用来证明量刑事实的载体。
有的学者认为,“社会调查不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案事实的调查,与案件本身没有必然联系。因而,显而易见,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不是证据的属性”。许多学者也认为社会调查并不反映案件事实,所以其缺少证据所应该具有的关联性。但笔者认为,上述结论都是在定罪量刑一体化的角度下得出的,即在不区分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的基础上作出的论断。诚然,证据的关联性必须要求证据同案件事实存在某种联系。但是,在定罪―量刑程序分离模式下,在量刑过程中也存在相应的影响量刑的客观事实,即量刑事实。“案件事实”完全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可以分为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这两个因素合起来就影响了一个案件的定罪量刑。这里所作出的扩大解释是有法可依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64条的规定,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即包括了“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又包括“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这也就是说,影响量刑的事实完全属于案件事实,而社会调查所记载的事实同定罪无关,但却影响量刑事实的认定。
既然社会调查报告同量刑息息相关,那么接下来又会产生另一个问题,即社会调查报告是否就是量刑证据?笔者将其认定为量刑阶段的证据材料,而不是量刑证据。此处关于证据和证据材料的区分,一方面会涉及到二者属性的认定,另一方面也同社会调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有关。
对证据和证据材料的区分关键是要明晰证据的定义。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证据定义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这里的“材料”不是指证据材料,而是指同案件事实有关联性的材料,并且经过各种证据规则查证属实。那些同案件事实无关联,或者未经证据规则查证的材料,则是证据材料,它只是案件证据的“来源”,并不是证据本身。证据材料只有经过各种证明规则查证属实才能取得证据资格,才能具有证明能力。因此,证据资料和证据之间应该有证明规则的链接。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社会调查报告可以接受质证,表明报告所记载的事项需要经过法定的证明规则来查证属实,进而也表明了其只是证据材料,并不是证据本身。因为证据材料只有经过法定的证据调查程序之后才能取得证明能力,接下来才能对有关事实进行认定,才能纳入法官自由心证的范围并成为裁决的依据,而那些未查证属实的事项则被排除在证据之外。所以说,社会调查报告所记载的事项只有经过法庭的质证程序后,才能取得证据资格,法官才会根据自己的自由心证对调查内容进行采纳,那些被采纳的内容才会对量刑事实的认定产生影响。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定罪和量刑程序的分离,定罪程序在坚持“无罪推定”的原则下必须要对定罪事实坚持严格证明原则,对证据种类和取证方法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证据资料必须为法定证据种类,获取这些证据资料的手段符合法律规定。而量刑程序是一个独立的阶段,是在认定行为人有罪的前提下而启动的,所以其证据材料的认定不必坚持“无罪推定”原则,以自由证明即可,证据种类和取证方式不受法定证据方法的限制,但其若要认定为量刑证据也要遵循一定的证明规则。
另一方面,从社会调查报告所记载的内容来看,其也只是证据材料。因为社会调查报告需要反映未成年人人身情况的多方面内容,包括成长经历、监护教育、犯罪原因等许多情况,而这些内容又多具有社会属性,其是通过调查员多方走访而来的,其中必然掺杂着主观的成分,加之调查报告一般都附有调查员的事实分析和法律建议,这其中也都包含众多主观因素。而证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则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客观性要求排除个人的主观判断,而且其来源必须保证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则要求其同案件事实必须要有某种联系;合法性则要求证据必须要依照法定程序取得。就现阶段来说,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其并没有规定详细的调查程序,且其调查内容并不都具有客观性,其中必然掺杂着被调查对象或调查员的主观判断。因此,现在就贸然承认其为“证据”则操之过急,其只是由众多材料堆砌而成的证据材料。
儿童玩具质检调查报告:
1. CNAS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颁发,是正式表明检测实验室具备实施特定检测能力的第三方证明;
2. CMA证书:中国计量认证(China Metrology Accreditation,CMA),计量认证是国家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3.CAL证书 :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符号,国家授予的权威性标志。(授权认可,带有执法性)CAL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依法授权或依法设置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合理规划、界定检验任务范围,并在对其公证性和技术能力进行考核后,准予其承担法定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行政行为。
什么是质检报告?所谓质检报告,就是针对产品进行的安全和性能检测,以LED灯具为例,主要是做GB7000检测,检测内容有 标记,潮湿,爬电距离,高压等安规内容。环测威检测中心是一家专业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能提供CNAS和CMA质检报告,包您顺利入驻天猫和京东商城。质量检查报告,大多采用调查报告的形式将问题展开。第一,提出问题。介绍被检查者的一般情况,如隶属关系,检查的目标对象,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的经过。第二,分析问题。先列举出问题,再分析问题的构成、性质和程度,根据三级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企业自己的标准),进行质量评定,作出基本评价。第三,分析质量合格或不合格的原因。这是质量检查报告的主体部分。它对于采取改进对策,提高产品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分析质量高低的原因,主要方法是揭示影响质量高低的诸因素中的主要因素,也就是找出主要矛盾及矛盾的主要方面。运用辨证的方法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症下药,就可以提高产品质量。第四,提出解决质量问题的建议。这是质量检查报告的最终目的所在。
京东和天猫的电子电器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哪里办理- 很多电子电器行业的朋友都会面临一些商城和超市对产品认证的要求,一般会要求出具质检报告,比如淘宝,天猫和京东。我们是第三方的授权质检机构,为很多企业操作了入驻天猫和京东的质量检测报告,注意一下问题:
1,标识清晰,有基本参数和符号,商标;
2,能接受跌落测试,不会一掉就碎掉
3,电池性能检测要过关
天猫质检报告
入驻天猫需要提供天猫质检报告,选择好了第三方质检机构,要多久才能拿到质检报告,天猫质检报告的流程是什么样的?以天猫商城第三方质检机构CTB为例,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方法/步骤
和第三方质检机构协商好价格等问题后,填写申请单
将样品、吊牌等材料快递到HQTS实验室
CTB对质检材料和申请单进行审核,审核成功后通知客户付款
付款成功后,实验室开始对产品进行测试
测试结果出来后,出具质检报告(不同的质检机构出具报告的时间不同,CTB为四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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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质检报告和发票快递给客户
END
注意事项
一般产品进行测试需要做破坏性测试,就是说实验结束,产品就无法正常使用了
快递给实验室的样品1~3件不等,具体需要几件需要和业务员沟通了解
吊牌信息错误的情况很常见,可以让第三方质检机构提供正确的吊牌信息,进行更改
质检报告出具的时间快慢有别,一般测试项目多的出的比较慢。而对于一般产品,如果质检报告要的急,CTB还提供一个质检报告加急服务。
深圳市环测威检测成立于2009年是大陆民营较大EMCSAFETY实验室,拥有国际一流的检测设备和专业的测试人员。目前在中国共计有46家分支机构组成的业务网络全面为中国企业服务,在08年成立业务部门。CTB检测有三大实验室,Safety两间、化学检测室(8千平米)、电磁兼容实验室3间,每个实验室都投资上千万。有德国TUV莱茵,美国FCC,CPSC, UL,ETL等机构的授权认可,可直接进行ROHS、REACH、UL、ETL、CE、CCC等的全部测试,协助客户一次申请获得多国的认证证书。
业务范围:
亚洲:中国CCC认证, CQC认证, 韩国EK认证, 新加坡PSB认证, 日本PSE认证, 台湾BSMI认证
欧洲:CE认证,EUP认证, RTTE认证, GS认证, E-MARK认证;
美洲:美国FCC认证, UL认证, 加拿大CSA认证, 德国TUV认证,墨西哥 NOM认证;FDA认证。
澳洲:C-TICK认证, SAA认证